大家看了看鄭慶華卷起的棉毛褲腿,都點頭認可。


    解剖室裏突然沉寂了,大家都在暗自思考整個現場過程。


    沉默了一會兒,我說:“先常規屍檢吧。”


    大家又都默不作聲地開始屍檢,可能是因為死者的慘狀震撼了大家的心靈,也可能是因為大家都和我一樣,總覺得在案件過程中,有一些解釋不過去的地方。所以,整個解剖室裏除了器械碰撞的聲音,再也沒有其他的聲響。


    解剖工作進行了五個小時。


    兩名死者都死於重度顱腦損傷。鄭金氏是麵部遭砍器多次砍擊,導致麵顱崩裂,腦組織挫碎而死亡。鄭慶華雖然頭部、肩部有一些砍創,但是這些砍創不足以致死,他的致死原因是左側麵部遭鈍性物體反複打擊,導致全顱崩裂。


    兩名死者的肢體都沒有約束傷和抵抗傷,可以看得出凶手和死者的體力懸殊很大。我們之前看現場多處血跡認為有搏鬥過程,也經過屍檢否定了。其實,隻是鄭慶華在屋子裏逃避、躲閃,凶手追在身後砍擊而已。鄭金氏全身沒有其他損傷,她應該是直接被砍倒在小方桌後,凶手連續砍擊導致她迅速死亡。


    最後,我們打開了死者的胃部。


    “胃內容物的形態已經不是很清楚了,應該是消化了兩小時以上了。”大寶說,“要不,我們打開看看死者的腸內容物?”


    常規解剖是不需要打開腸腔進行檢驗的,尤其是對這兩具屍體,我們的解剖工作已經持續五個多小時了。這時候的我們,早已精疲力盡。


    我點點頭,說:“死亡時間還是能再準確一些比較好。而且老兩口生活很規律,每天晚上六點吃飯,有了固定的末次進餐時間,通過胃腸內容物判斷死亡時間才是最準確的辦法。”


    人的小腸有五到七米,我們需要把整個小腸從腸係膜上慢慢剪下來,然後平鋪在解剖台上,再把整個腸管剪開。這項工作,又持續了近兩個小時。


    通過胃腸內容物遷移的距離,我們判斷死者是末次進餐後兩個半小時內死亡的。


    “八點半才死亡?”我說。


    “不對啊。”後法醫說,“七點半就起火了,八點半才死亡?不應該是先死亡,再點火嗎?難道這一堆火,和死者的死亡真的沒有關係?”


    “還有,還有,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大寶說,“為什麽要用銳器殺老太太,又用鈍器殺老頭兒?有銳器為啥要費勁兒用鈍器?還有,那個鈍器應該是什麽?”


    “工具沒問題。”後法醫說,“我記得男死者倒伏位置的旁邊有個水桶,水桶裏有塊磚頭,我們開始就認為這塊磚頭可能就是第二種工具。”


    “我的腦袋也已經一片糨糊了。”我看了看窗外越來越濃的夜色,說,“不如我們先吃飯,再去專案組捋一捋思路?”


    第四章


    “鑒於剛才秦科長他們法醫組的介紹,現在初步可以排除溜門入室盜竊的可能性。依據是時間太晚了。”趙局長說,“如果是溜門入室,那凶手必須是在死者習慣的關門時間前進入,這個時間經過調查是五點半。那麽他沒必要一直等到八點多才動手。”


    剛才,我們拖著疲憊的身軀,趕到了專案組,對死者的死因、致傷工具、死亡時間和致傷方式進行了介紹。


    這時候的我,坐在專案組裏,腦子裏仍然是一團糨糊。但我知道,很多時候,即便自己沒有理出思路,和別人多說多談,思路也會清晰一些。我知道由於網上炒作的緣故,已經不可能給我們留下整理思路的時間,我們必須第一時間確定偵查方向和偵查範圍。


    “那麽,現在大家都有什麽看法?”趙局長組織起討論。


    後法醫率先發言:“我覺得這是一起因仇殺人的案件,凶手和死者是熟人。凶手半夜敲門入室,見人就砍,殺完人後離開。”


    “那門口的火堆呢?”一名偵查員說,“我們調查的時間和你們法醫推斷的時間對不上啊。怎麽會先起火,後死人呢?會不會是你們法醫推斷錯了?”


    “技術工作和偵查工作是相輔相成的。”我插話道,“即便調查的證據確鑿,但是我們也必須堅持自己的技術所見。如果被偵查結果綁架,勢必會造成技術推斷的錯誤。”


    大家都默不作聲了。


    陳詩羽說:“火堆可以和案件無關。但是現場客廳的燈是開著的,如果是尋仇殺人,隻需要進入中心現場就可以了,沒必要走到院落最裏麵的客廳去開燈啊。”


    “對,我也認為這一點解釋不過去。”趙局長說,“客廳的燈是一個疑點。如果這樣分析呢?凶手和死者是熟人,知道死者家錢財的位置所在。所以凶手敲門入室後,直接殺人,然後戴手套進客廳,在客廳的某個地方拿走了錢財。”


    “如果是這樣,那麽凶手肯定是去找特定位置的錢財。”我說,“因為現場沒有任何翻動的痕跡,怎麽看都不是侵財現場。”


    “如果我的分析不錯,那麽凶手隻有可能是死者的二兒子。”趙局長說,“賊喊抓賊的事情多了去了。這個二兒子很可疑,你還記得門簾嗎?”


    之前,我們通過中心現場門外沒有血跡,判斷中心現場房間應該是有個門簾的,看來趙局長發現了什麽。


    趙局長接著說:“我們拐彎抹角地問了死者的二兒子情況,沒有反映出任何情況。後來,我們在中心現場的豬圈裏找到了門簾。這個門簾應該是掛在中心現場門上的,門簾是被隨意拋甩在豬圈裏的。門簾是塑料布做成的,上麵有死者二兒子的指紋。”


    “血指紋嗎?”林濤問。


    趙局長搖搖頭,說:“汗液指紋。”


    “汗液指紋很正常啊。”林濤說,“因為是他最先發現的,是他報案的,他肯定要掀起門簾進門,才能看得見屍體啊。”


    “他取下了門簾,扔進豬圈,用意何在?”趙局長說。


    大寶說:“說不定是他看到屍體後,慌亂中取下門簾,扔進豬圈呢?”


    “我也覺得不太像是親人作案。”我說,“一般親人作案,案後都會有明顯的愧疚行為。比如在屍體上蓋被子,用毛巾蓋臉什麽的,這都是愧疚行為。但這起案件有明顯不同,凶手不僅沒有愧疚行為,反而通過行為反映出他的仇恨心理。畢竟屍體毀壞嚴重啊,尤其是麵部,砍擊麵部一般都出於仇恨心理,兒子和母親有那麽大仇恨嗎?”


    全場沉默。


    我接著說:“而且我思來想去,總覺得案件現場有一些問題,但問題何在,我還說不好。不如你們先審查一下他的二兒子,我們回去捋一捋思路?”


    “那個門簾在哪兒?”林濤不用在解剖台上幹體力活,所以這個時候比我們精神多了,“我們去做做潛血實驗看看,說不準能發現點兒什麽呢?”


    躺在賓館的床上,現場在我腦海裏一一浮現:門外的火堆、菜刀、磚頭、死者的衣著……我試著將這些碎片組合在一起,想把整個案件現場還原。


    時鍾還在“嘀嘀嗒嗒”地走著,我腦海裏的碎片慢慢地拚接了起來。


    第二天一早,我帶著自信的微笑,精神抖擻地走進了專案組會議室。


    可能是審訊經曆了一夜毫無收獲,偵查員們的臉上都是沮喪的表情。


    我開門見山:“昨晚整理了一下思路,現在主要有兩種意見。一種是熟人敲門入室,殺人後,取財。第二種是熟人敲門入室,因仇殺人。這兩種可能性的共同點是敲門入室,因為大家認為那個時間點不可能溜門入室,對吧?”


    大家紛紛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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