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說,你把她一個人丟在了荒無人煙的垃圾場旁邊?”


    “是的,我對不起她!”男人突然大哭了起來,把在場的人嚇了一跳。


    “你覺得她是怎麽死的?”師父繼續問道。


    “肯定是有歹徒貪圖她的美色,強奸不成殺了她。”


    “你怎麽知道沒有強奸成?”


    “我。。。我。。。我猜的,我看衣服沒有撕破。”


    師父盯著男子的眼睛,足足盯了幾分鍾。男子逃避了師父犀利的眼神,低下頭擦著眼淚。


    “走吧,問完了。”師父轉身走出接待室。


    問話的突然結束,讓我和刑警隊長都很意外,趕緊小跑著追出接待室。


    “您看,我們現在怎麽辦?”刑警隊長麵露難色,“要不要到那邊去蹲點守候?”


    “不用了,把這個男的控製起來吧。”師父斬釘截鐵。


    “啊?控製他?”別說刑警隊長,就連我也很意外,抓錯人被投訴是會很煩神的。


    “他有疑點嗎?”刑警隊長問道。


    “有!”師父依舊斬釘截鐵,“他說了謊。”


    “就是因為他知道沒有性侵害嗎?”我和刑警隊長都比較差異,師父一向謹慎,不應該如此武斷吧。再回頭想一想,剛才的對話,也就性侵害這個問題有些破綻。


    “樓上有會議室嗎?”師父答非所問。


    “有的。”派出所所長說道。


    “讓專案組來這裏開會。”師父說道,“把投影儀架起來。”


    半個小時以後,派出所會議室坐的滿滿的。師父操縱著投影儀,在介紹我們屍檢所見。


    一張張屍體照片翻過,偵查員們皺緊了眉頭。估計這次的專案會開完,刑警們會更體諒法醫工作的艱苦。


    “按照屍檢情況,今天找到了屍源。死者是住在慶豐新村的張月。”師父說道,“剛才我和張月的丈夫談了次話,覺得他疑點很多。”


    刑警們神態各異的聽著師父說。兩天不眠不休的工作讓大家精疲力竭。


    “首先,當場在場的人都意識到了這個疑點。他的潛意識,斷言張月沒有被強奸。這他不應該知道。”師父說,“其次,她說張月最後是在荒無人煙的垃圾場附近地區被害的。這個顯然不可能。”


    “為什麽不可能?殺完人,包裹以後直接拋屍,看樣子很合邏輯。”


    “第一,如果是偶遇歹徒被害,歹徒不會花那麽多心思去包裹屍體,有什麽意義呢?”師父切換到了屍體被包裹的原始狀態的幻燈片,“第二,如果是在垃圾場附近偶遇熟人,熟人作完案,要藏匿屍體,應該拋去更遠的地方,不會拋屍在離殺人現場那麽近的垃圾場。而且在荒無人煙的地方碰見熟人,幾率太小了吧。”


    我們都呆呆的聽著,總覺得這樣的懷疑理由並不充分。


    “我認為張月不可能在野外遇害的依據不僅僅是這些。”師父看出了我們的質疑,“我有充分的依據支持張月是在室內被害的。”


    師父打開原始屍體的照片:“大家看。包裹、捆綁屍體的物件有:編織袋、塑料膜、嶄新的電線和電話線。尤其是塑料膜,是兩層,兩層外形、規格完全一致的這麽長的套筒狀塑料膜。你們覺得如果在野外作案,會有這麽充分的時間、花這麽多心思來包裹屍體嗎?這心理素質也太好了吧!現場即便是空曠的野外,也是偶爾有人路過的。”


    我們覺得非常有道理,都在頻頻點頭。師父喝了口茶,接著說:“另外,在野外作案,能夠在短時間內找到這麽多捆綁、包裹屍體的物件嗎?那他的速度也太快了。”


    “附近不是有垃圾場嗎?那裏什麽都有。”


    “如果是在垃圾場尋找捆綁的工具,最有可能找來的是垃圾場很多的、更易於捆綁的軟質繩索,而不應該是不易捆綁的硬質的電線。而且電線和電話線上都是新鮮剪短的痕跡,犯罪分子何必舍易取難呢?我們的家裏可能沒有繩索,但肯定有一些電線和電話線。”


    “那為什麽說是短時間內捆綁包裹啊?可能是殺了人,然後幾個人分頭回家去找包裹屍體的物件,回來再包裹屍體呢?”我問道。


    “你是法醫,不應該問這個問題。我們知道,屍體死亡後1-2個小時就會出現屍僵,屍僵形成以後屍體就很難屈曲了。而我們看到的屍體是處於完全的屈曲狀。而且在屍體被屈曲之前,已經套了兩層塑料膜。也就是說,凶手是在屍僵形成之前,完成了捆綁、包裹、屈曲裝袋的程序。在荒無人煙的野外,在1-2個小時之內找到這麽多物件,完成捆綁包裹然後裝袋,多難啊。所以,我覺得張月被殺的第一現場是在室內。”


    “那可能是張月和她丈夫分開以後,被人劫持到有這些物件的室內,殺害以後再拋棄到垃圾場呢?”有偵查員問。


    “這個可以排除。因為我們通過屍體檢驗,沒有發現死者有約束傷和抵抗傷。也就是說死者死前沒有被控製的跡象、也沒有明顯的抵抗動作。她應該是在不注意的情況下被掐死的。”


    “如果是有兩三個人控製她呢?她一個弱女子,被兩三個人控製,她也不敢反抗啊。”又有偵查員提出設想。


    “是一個人包裹屍體的。”師父繼續斬釘截鐵。


    “一個人包裹屍體都能看出來?”連我都覺得很不可思議。


    “大家看一看。屍體的雙手是被捆綁在一起,然後和軀幹捆綁在一起的。對吧?而且捆綁的地方,沒有生活反應。也就是說,人死了以後才捆綁雙手、再把雙手捆在腰上。”師父神秘一笑。


    大家恍然大悟。是啊,死後再捆綁屍體的目的隻有一個,把屍體的雙手和軀幹固定在一起,才方便用一個直徑不大的塑料套筒套住屍體。如果是兩個人,完全可以一個人包裹,另一個人固定雙手,就沒有必要花這麽多勁找各種繩索捆綁屍體了。


    “綜上所述,死者應該是在一個室內,在趁人不備的情況下被人掐死,然後迅速被捆綁、包裹、折疊、放進編織袋。既然是趁其不備殺人,而且殺人後又要藏匿屍體,所以應該是熟人作案。”


    這就是最簡單的現場重建。


    大家都紛紛點頭認可。“但是,即便明確了是一個熟人、室內作案,也不能確證就是張月的丈夫幹的啊。張月不可能就她丈夫這麽一個熟人嘛。”沒有拿到證據,刑警隊長很不放心。


    “我沒有說一定是她丈夫幹的,隻是很懷疑他。”師父說,“他總是強調他們是在垃圾場附近談話,張月是在垃圾場附近失蹤的,對垃圾場這個地方很是敏感,給人的感覺就是欲蓋彌彰,製造張月是在垃圾場附近遇襲的假象。”


    “接下來怎麽辦?”


    “辦手續,搜查張月的家。”


    很快,我們到達了張月的家,用從男人身上扣押下來的鑰匙打開了房門。搜查工作進展的很順利,很快我們就從他家的工具櫃裏找到了形態一致的綠色電線和被剪短的、剩下的電話線頭。


    等我們重新返回派出所,刑警隊的審訊工作依舊阻力很大,張月的丈夫叫囂著要投訴民警,他完全沒有低頭認罪的態度。


    “看看這個在喊。”師父把裝在物證袋裏的電線和電話線仍在男人的麵前。


    “這個能說明什麽?你家沒有電線?你家沒有電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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