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夜深的時候,張妮和mike還在街上走。他們喝了咖啡,本來說是回家的,mike說再走一會兒,難得天氣這麽好。於是他們就一路走一路聊天,mike差不多把自己的童年翻了個個兒。然後天色晚了,mike又說,這麽晚了,去吃點東西吧。於是他們又一起吃了晚飯。


    “這下我真的該走了。”差不多10點的時候張妮說。


    “哦,是啊,太晚回去女孩子不安全的。”mike說,“不如我送你回家吧。”


    10點多的曼哈頓,出租車裏都是剛出門準備過夜生活party的男男女女,差不多每一輛車裏都塞滿了穿短裙高跟鞋的女孩,或者是一群大聲呼喝唱歌的男生,兩個人等了差不多半個小時都沒打到車。


    好不容易叫到一輛,是一個帶著濃重法語口音的黑人司機,說了半天也不明白張妮要去哪裏。


    “算了吧,我還是做地鐵回家。”張妮說。


    “那也好,”mike開心的笑了,“這樣我可以多陪你一會兒。”


    一路上,地鐵裏也都是形形色色的盛裝男女,或者大聲說笑,或者打鬧,煞是熱鬧。


    mike轉頭問張妮,“你不喜歡夜生活嗎?”


    “嗯,怎麽說呢,我的工作性質不允許我熬夜。看病人的時候每一分鍾都需要專注的。再說,我也喜歡一個人在家裏聽音樂看書或者看電視。”


    “你是個很特別的女孩。”mike微笑著說。


    到了張妮的樓下,mike突然放慢了腳步,“真不舍得一天就這麽過去了,不舍得看你離開。”說著,他深情的看著張妮,拉起她的手,放在嘴邊吻了一下,“回家好好休息。明天我會打電話給你的。”


    kirsten在洛杉磯的發展並不盡人意,不是公司不重視她,而是公司要求她唱很商業的歌曲。她自己創作的呐喊式的搖滾經常被公司否決。所以,她經常不得不唱一點美國的《老鼠愛大米》一樣的歌。甜膩膩的中音區,你愛我我恨你的甜心歌曲,她的高亢聲線一直沒有用武之地,想通過搖滾宣泄的理念沒有得到實現。


    “我是很想念紐約,想念地下搖滾,想念我們在一起到處演出的日子。”kirsten輕輕的說。


    “那你還猶豫什麽?快回來吧。”許述心疼的看著她。


    kirsten猶豫了一下,“小豬,我怕我們倆這次再不workout……”


    “kirsten,”許述正色道:“沒有一份感情會有最終的保障一定能workout。但是我們不嚐試就沒有機會。是,你還是你,我還是我,我們可能還有矛盾,或許還是會吵的天翻地覆。但是不要忘記,我們相愛,再難,也要記住我們相愛。在絕望或者要放棄的時候,記得我們在那麽多人中遇到對方是多麽不容易的一件事。”


    “那……我哭的時候,你不要吼我,過來抱抱我行嗎?”


    “嗯,我答應你。”


    兩個人都淚光漣漣。許述不停的擦自己的眼淚,又把手指放在顯示器上,想去替kirsten擦眼淚。


    “傻瓜,你擦不到的。”kirsten流著眼淚笑說。


    “那你回紐約的時候我替你擦。”


    “啊?那你不是要先惹我哭啊?”


    “不敢了不敢了,來,給小豬親一下。”許述厚臉皮的樣子,惹的kirsten破涕為笑,“對了,我盡快把屋子騰出來,你回來了就直接住我這裏。”


    kirsten奇怪道,“啊?現在有人住嗎?”


    “對啊,艾小楊和我同居兩個星期了。”


    星期二,我的設計還是絲毫沒有頭緒。別的同事已經開始修改草稿,而我連鉛筆稿都沒有。看著大家忙的不亦樂乎的樣子,我心煩氣躁,站起來又坐下去坐下去又站起來,害得一個秘書小姐以為我的座位彈簧壞了。


    拉爾夫經過我的小隔間的時候,問我設計怎麽樣了,我低頭說沒想法。“沒什麽思路的時候就到外麵去走走,反正彩稿下個星期才交。”他留下一句話。


    下了班,我換上運動鞋,打算繼續跑步。周六跑的酸痛還沒退掉,但是不跑步也沒有別的事情可以做。想著想著,我差點沒把腦袋耷拉到桌子上。但是還是收拾了一下,起身出辦公室。


    一路順著57街跑出去,今天不知怎麽的,打算跑到河畔公園,沿著riverside跑。從57街跑到broadway的時候,道路很寬,大家等著紅燈穿馬路。馬路對麵也有個跑步的人,穿著很舊的t恤,戴一頂不起眼的橄欖球帽,帽簷壓的很低。


    我平時就喜歡到處張望,到處找靈感,看到一個跑步的自然多看了兩眼。這一看之下,又嚇一跳,居然是christnoah!那個mr.big!


    他麵無表情,在原地小彈跳著。跑步的人最煩過紅燈,等的時候不願意心率下降,都喜歡一直蹦噠著。我有些不確定。然後紅燈轉綠的時候,他迎麵跑過來,我和他擦肩而過。這下我肯定了,就是他!


    這時候,我的心情是多麽的激動啊,同誌們啊,我是多麽的歡欣鼓舞啊!mr.big就和我麵對麵的擦肩而過啊!


    不對,不能就那麽走了。我突然想到,他的方向是去中央公園。我不如盯著他跑,一來養眼,二來,他跑完以後,我可以上去寒暄一下說,啊,您也來這裏跑步啊,然後長跑的人都默認大家都是朋友,他肯定會露出他的招牌mr.big的笑容說:是啊。然後我順水推舟說,能合影嗎?他點頭。然後我們兩個人就一臉的大汗淋漓的,身穿兩件髒不垃圾的t恤,在我的手機麵前合影留張大頭照。啊,太美好了!


    不行不行,我太興奮了。我一個180度轉彎,隔著半條街的距離就跟著他一起跑進了中央公園。


    mr.big真是健將級別的。他動作輕盈,體態非常fit,夾在一群跑步者中間是那麽的出眾但是又不張揚。


    同學們呀,這,難道不是無數女人夢想的場景嗎?和mr.big一起跑步……他的背影在我的眼中是那麽光輝啊。即使沒有人能夠認出他,我還是一眼就可以從一群灰色t恤裏麵spot到他,無論他有多遠。


    哦,不對啊,我怎麽跟他越來越遠了呢?好像是我跑不動了啊。我突然開始有點緊張。


    “哎,你還打算跑多久啊?”旁邊傳來一個聲音,上氣不接下氣。


    我一轉頭,是那個沒風火輪的哪吒,s氣白咧的跟在一邊跑,跑的幾乎連話都說不出來了。


    我繼續往前麵看,沒有理他。一邊用目光著急的定位mr.big,這一轉頭的功夫,mr.big又遠了一點。


    “哎,你倒是說話呀,我跑不動了……”他說。


    “你跑不動管我什麽事啊?別跑啊。”我心煩氣躁的回了他一句。這一說話不要緊,但是,30分鍾一直是我跑步的極限,如果撐過去了就還能再跑,撐不過去的話,那天就到此為止了。一說話,我體力摒住的一口氣突然就泄了,呼吸變得很急促,過了幾秒鍾後差不多就接不上了,覺得胸口悶的跟什麽似的,一口氣吸進來的時候覺得通到腳底的涼,腿也像灌了鉛。我知道,今天算是結束了。


    眼看著mr.big越跑越遠,在視線中消失,我懊惱不已。這麽好的機會呀,就白白錯過了。


    突然,我意識到整個事件的罪魁禍首還在我旁邊跟著跑,氣不打一處來,一下子停住腳步,他也停住。


    “你沒事兒賴著我幹嘛?你自己不會跑嗎?你知不知道你很煩人哪?”我一連串的吼著,瞪著他。


    他莫名其妙的看著我,然後一臉委屈。


    “你以為你小籠包啊?還裝可愛?”我繼續不滿的扔下一句,然後轉身往反方向走。


    他還在原地站著,保持那個雙手趴在膝蓋上呼吸的姿勢。


    我則是逆著人群走在跑道上,覺得怎麽誰都跟我作對。


    我憤憤然走在回家的路上的時候,艾小楊突然來了電話。“許述的女朋友要回來啦。”他說。你說男人要是三八起來,比女人還三八。


    “我知道啊,我弟早就告訴過我了,我恭喜過他了。要不我們再吃一次飯?”


    “不是啊,我杯具了。我現在在張妮家裏。”


    “哦,那麽也恭喜你,又找到個包養你的主兒。”我一麵說,一麵覺得心裏好了很多,艾小楊又要到處求包養了。畢竟,艾小楊才是真正的杯具人物。通常,看到一個人比你杯具,會讓你的心裏無限暢快,越近的人越有那個效果。


    “不是,出事兒了,你快來救急~”他壓低聲音,想喊又沒敢喊的樣子。


    過了一會兒,通過短信,我才把來龍去脈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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