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怎麽可能呢?現在的東方人相對來說對範疇不太感興趣,東方人發現用有關屬性的一些規則來掌握新的範疇很難,東方人很少能夠自發地使用範疇來進行推理。為什麽東方人在組織物體的時候比西方人更關注各種關係?肯定不僅僅是因為古代的中國哲學家很少使用範疇,對部分—整體關係、主題相似性比對範疇—成員資格的劃分更感興趣。哲學家所關注的事物會影響對日常物體的判斷,這似乎令人感到困惑。如果是各種關係而不是範疇對於今天的東亞人相對重要的話,那麽肯定還有一些因素仍然在兒童的社會化過程中起作用,這個過程促成了不同的感知和推理風格。在尋找這些因素之前,讓我們來看一看範疇與各種關係之間的一些重要差異。


    範疇是由名詞來表示的。顯然,小孩學名詞要比學動詞容易。要知道你剛才看到的動物是“熊”,你所必須做的就是要注意熊的顯著特征——個頭大、牙齒大、熊掌大、毛長、外表強悍——你可以給這個物體貼上標簽儲存在大腦中。這個標簽對任何具有這類屬性的物體都是適用的。


    另一方麵,各種關係或明或暗地都與動詞有關。要了解一個及物動詞的含義,通常要涉及兩個物體以及以某種方式把它們連在一起的某種動作。“扔”的意思就是用你的胳膊和手把一個物體透過空氣移到一個新位置。僅僅指動作本身不能保證某個人會明白你在指什麽。


    由於它們的這種相對模糊性,動詞就比較難記;當一個人與另一個人講話時或者當一個人解釋另一個人所說的話時,動詞含義比名詞容易發生改變;當從一種語言翻譯成另一種語言的時候,要識別動詞的含義就比識別名詞的含義更難。而且,在翻譯成不同語言時,動詞的意義和其他描寫各種關係的術語比簡單名詞意義的差異要大。認知心理學家戴德·金特納說“動詞極具活性,名詞就比較具有惰性”。


    給出了名詞和動詞之間的這些差異,金特納發現孩子們學名詞比學動詞快得多,對此我們就毫不奇怪了。實際上,剛學步的小孩每天可以學兩個名詞。這比他們學動詞的速度快多了。


    金特納很理性地猜想名詞的優勢應該是顯而易見的。但是結果證明並不是這樣。發展心理學家特維拉·塔迪菲及其他人發現東亞的孩子學動詞的速度與學名詞一樣快,根據一些名詞的定義來計算的話,他們學動詞的有效速度比學名詞要快得多。有幾個因素可以解釋這種顯著的差異。


    第一,動詞在東亞語言中比在英語和許多其他歐洲語言中突出。漢語、日語、韓語中的動詞傾向於在句首或句尾出現,句首和句尾都是位置相對突出的地方。在英語中,動詞藏在句中,這種現象比較普遍。


    第二,回想一下,在第3章中,我偶爾聽到一位父親在提問他的兒子有關褲子的問題。西方的父母頭腦裏充滿了名詞,他們把物體指給孩子們看,說這些物體的名字,並告訴孩子們這些物體的屬性。亞洲人似乎並不認為指認物體的名字是身為父母的天職,這在西方人看來有些奇怪。發展心理學家安妮·費爾南德和牧野裕美走進日本和美國的家庭中,這些家裏有6個月、12個月或19個月大的嬰兒。他們讓母親把玩具拿開,然後介紹了幾種他們帶的玩具——玩具小狗、小豬、小汽車和卡車。他們讓這些母親像平時一樣給嬰兒玩這些玩具。他們發現了這些母親的巨大差異。美國母親使用物體的名字(例如“小豬”“小狗”)的次數是日本母親的兩倍,而日本母親教嬰兒禮貌規範的社會慣例(例如移情、問候)是美國母親的兩倍。美國母親的方式可能是這樣的:“那是一個小汽車。看到那個小汽車了嗎?它的輪子很好玩。”日本的母親可能會說:“看這兒!這是一個嗚嗚嗚。我把它給你。現在把這個給我。對!謝謝。”美國的孩子學習的是一個主要由物體構成的世界,日本的小孩兒學習的是一個主要關於各種關係的世界。


    第三,我們知道對具有共同屬性的物體進行命名就是使嬰兒學習由具有這些共同特征的物體構成的範疇。對具有共同特征的物體進行命名就會使嬰兒關注各種特征,從而使他們根據類似的屬性來構建其他的範疇。發展心理學家琳達·史密斯及其同事隨機地把17個月大的嬰兒置於受控製的狀態下,或者是讓他在9周的時間內反複地玩那些不熟悉的物體,並且反複地聽到不熟悉的物體範疇中成員的名字,這些名字都是根據形狀來定義的,例如“杯子”。這樣就教會了剛開始學步的嬰兒來關注形狀,從而形成物體的範疇概念,即便這些物體看起來不屬於實驗的範圍,也可以根據一些定義的特征進行分類,結果是受過訓練的嬰兒在掌握新的物體名字這方麵表現出極大的進步。


    第四,英語和其他歐洲語言中的屬名詞(也就是類別的名稱)常常有句法標記。當話題轉向水禽的時候,你可以說“a duck”、“the duck”、“the ducks”或者“ducks”。最後一個是屬名詞,句法表示出了這個意思。通常情況下,你必須表明你在說的是一個物體還是一類物體,雖然有時候上下文可以表明這一點。但是在漢語中,上下文和用語習慣是聽話者理解的唯一線索。例如,一隻鴨子出現了,它搖搖擺擺穿過池塘覓食,這個時候就表明人們在談論的是“the duck”而不是“a duck”、“the ducks”或“ducks”。發展心理學家蘇珊·戈爾曼和特維拉·塔迪菲對講英語的母親和講中國普通話的母親進行了研究,結果發現在很多環境中,說英語的母親普遍使用更多的表明種類的詞。


    最後,有直接證據表明東方的小孩在學習如何對物體進行歸類這方麵比西方的小孩兒晚一點。發展心理學家埃裏森·古博尼克和崔宋寧對講韓語、法語和英語的小孩進行了研究,這項研究在這些小孩一歲半的時候就開始進行了。他們發現講韓語的小孩在給物體命名和歸類方麵的能力的發展晚於講英語和法語的小孩。調查人員對孩子們的方法—目的判斷(比如,推斷出如何把東西從容器中取出來)和歸類進行了研究,在進行這項研究的時候,他們給孩子4個同一種類的物體和4個另一種類的物體,比如4個扁平的、黃色的、長方形物體和4個小人兒,然後讓他們把這些東西“拚在一起”,也就是用某種方式把這些物體有意義地組合到一塊兒。講法語和英語的剛學步的嬰兒大約在同樣的年齡掌握了這種方法—目的和歸類的能力,韓國初學走路的嬰兒幾乎是在掌握了方法—目的這種能力3個月之後才學會歸類的。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思維版圖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理查德·尼斯貝特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理查德·尼斯貝特並收藏思維版圖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