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複其道,七日來複,利有攸往。


    《彖》曰:“複,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


    自“坤”為“複”,謂之“入”;自“複”為“乾”,謂之“出”。“疾”,病也。


    “朋來無咎,反複其道,七日來複”。天行也。


    “坤”與初九為“七”。


    “利有攸往”,剛長也;“複”,其見天地之心乎?


    見其意之所向謂之“心”,見其誠然謂之“情”。凡物之將亡而“複”者,非天地之所予者不能也。故陽之消也,五存而不足;及其長也,甫一而有餘。此豈人力也哉?《傳》曰:“天之所壞,不可支也;”其所支,亦不可壞也。違天不祥,必有大咎。


    《象》曰:雷在地中,“複”;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複”者,變易之際也。聖人居變易之際,靜以待其定,不可以有為也,故“以至日閉關”明之,下至於“商旅不行”,上至於“後不省方”。


    初九:不遠複,無祗悔。元吉。


    《象》曰:“不遠”之“複”,以修身也。


    去其所居而複歸,亡其所有而複得,謂之“複”。必嚐去也而後有歸,必嚐亡也而後有得,無去則無歸,無亡則無得,是故聖人無複。初九未嚐見其有過也,然而始有複矣。孔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嚐不知;知之未嚐複行也。”


    六二:休複,吉。


    《象》曰:“休複”之“吉”,以下仁也。


    “休”,初九也。以陰居陰,不爭之至也,退而“休”之,使複者得信,謂之“休複”。


    六三:頻複,厲,無咎。


    《象》曰:“頻複”之“厲”,義“無咎”也。


    以陰居陽,力不得抗;而中不願,故頻於初九之複也。外順而內不平者,危則“無咎”。“頻”,蹙也。


    六四:中行,獨複。


    《象》曰:“中行獨複”,以從道也。


    “獨”,與初應。


    六五:敦複,無悔。


    《象》曰:“敦複無悔”,中以自考也。


    憂患未至而慮之,則“無悔”。六五,陰之方盛也;而內自度其終不足以抗初九,故因六四之獨複而附益之,以自託焉。


    上六:迷複,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


    《象》曰:“迷複”之“凶”,反君道也。


    乘極盛之末而用之不已,不知初九之已複也,謂之“迷複”。“災眚”者,在天之罰也1。初九之複,天也;眾莫不予,而己獨迷焉。用之於敵,則災其國;用之於國,則災其身。極盛必衰,驟勝故敗。在其終也,國敗君凶。至於十年而不複者,明其用民之過,而師競之甚也。


    【校注】


    1在天之罰:《蘇氏易傳》作“示天之罰”,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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