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我幸虧是靠了那件金首飾,否則餓死都有可能。


    這是你們所不知道具體生活情況的時代,那個時代的人是怎樣生活的呢,這不是你們現代人所能臆想得到的。你們隻會用成語形容我們的生活狀況,讓有想像力的人誇張描述一番,讓沒有的想像力的人像和尚念經一樣、念著“我們的祖先是怎樣生活的呢,他們原本過著生吞活剝,茹毛飲血的生活,在那樣艱難困苦的時代,求的隻是生存下去,後來才發明了烹調,源於火的利用……”我很幸運的出生在一個有火的時代,而且有了酒。


    有沒有酒有什麽關係呢,對於男人。男人喜歡酒如同女人喜歡脂粉,都是可以粉飾自己的形像的,男人想用酒來證明自己的豪爽灑脫,就像女人想用脂粉來掩飾自己的缺點和難看。有了酒以後,男人的精神有了更多寄托,而有了酒,男人的情誼通常隻須在酒杯的觥籌交錯中,一飲而盡後,感情便如酒液滲入血肉。所以男人醉酒,都是因為想用酒麻醉自己看不清這個世界,盡管他心裏明白,但是他會用他醉酒後的目光來定位這個世界上的一切。


    有了那件金首飾,我的生活有了質的改變,我確實過了一段好吃好喝的瀟灑日子,儼然一花花闊少,時常醉倒在酒肆裏。我還買了一套好看的衣服,穿上它,毫無顧忌地招搖過市,卻忘記了這個地方還有三個少年在他們能夠到達的每一個地方找尋我,以報那一劍之愁。


    可是我呢,以為自己在溫柔富貴鄉裏,可以盡情地任性地快樂著生活。我明明知道銀子用不了多久,明明知道錢一用完我就要回到窮困潦倒中去,但是我想過這樣的生活,這是我九歲以前過的生活啊。那以後,我陷入了無父無母的絕望中,從此,不再是少爺,而是一個普通的平民百姓的養子。現在,我這樣地揮霍著金錢,仿佛又回到了過去,這樣的幸福,我這個一事無成的少年不可救藥的夢寐以求。


    後來我知道了,意外之財是一件最大的壞事,有時候甚至是災難。幾天後,銀子還沒有用完,我就迎來比以往更困難的日子。


    幾天後,我所居住的客棧新住進來兩個男人,他們一入住我就感覺到了周圍環境的異樣,他們打量我時的眼神讓我渾身不自在。我看天色已晚,心想過了今天晚上去另外的地方算了,惹不起躲得起。可那兩個男人好像知道了我的心思,也許因為我年少懵懂的樣子讓他們無所顧忌,也許因為我的穿著太過打眼,讓他們見財起意。趁我在熟睡中他們偷走了我所有東西,除了我穿在身上的內衣內褲外,他們連我從家裏帶出來的舊衣服都偷走了。


    這讓我欲哭無淚。這賊也太窮了,什麽東西都愛啊。我坐在店裏出不得門,隻能坐在店門邊急得嚎啕大哭且破口大罵,第一次,我知道潑婦為什麽罵街,那是因為她實在無計可施啊。店主可能這幾天也賺足了我的銀子,可能也是怕我哭得他沒生意,好像鬧頭不好,更有可能也怕我報官,於是給了我一套他兒子穿的舊衣服,權且讓我出了門。其實是趕我出了門。


    出門才知道,我更難了,怎麽辦呢,我感到茫然無措。而更讓我覺得自己到了窮途末路的是,我居然在走出店門不久就遇到了那三個男孩子。見到他們,我其實很害怕,但我裝作滿不在乎的樣子,心想,有什麽可怕的呢,反正已經這麽倒黴了,反正我窮困潦倒得不想活了,反正我什麽都沒有隻有一條賤命,你們想咋地就咋的吧。


    他們三個人看著我,出乎意料地哈哈大笑起來,為首的那個依然穿著大紅衣服,“怎麽樣,你日子好過吧。”他們的話一出口,我立馬暴跳如雷,“好啊,竟然是你們指使的,你們未免太陰毒了吧,真是小人。”


    他們笑得更厲害了,大紅衣服笑得捧著肚子蹲在地上喊“哎喲”,不時用手在地了拍打,那兩個也是笑得滿地打滾,還有一個從地上撿起落葉往遠處扔,以發泄這難得的快樂。我今天才發現,那兩個應該是親兄弟,長得一模一樣。我看他們哈哈大笑的得意樣子,氣得臉都綠了。


    他們笑夠了,大紅衣服才慢條斯理地說:“我的老師教導我,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隻是連我都佩服自己,咋能想出這樣的高招呢,簡直就是天才一個啊。”兩兄弟點頭不迭,異口同聲地說“老大聰明”。


    “我看你是天生的蠢才,還帶著兩個比豬還蠢的奴仆。”


    “你他媽才是奴仆呢。”那個的男孩子應該是弟弟,他雖然想努力裝大人,但難以掩飾他的一臉稚氣,他惡狠狠地看著我,咬牙切齒地說。“一看就知道你是奴仆,窮困潦倒,惶惶如喪家之犬。”


    我氣極,不由隨手對他扔過去一塊小石子,剛好砸中了他,他衝過來打了我一拳,當他準備繼續打第二下時,大紅衣服阻止了他,“方誌強,住手。不打落水狗,是我們洞庭三俠的規矩,你忘記了嗎?”


    方誌強的手滑稽地停在了半空,不知道是打下來還是放下來,僵持了一會,手重重地放下來,他從鼻腔裏發出重重的哼聲,對我怒目而視。


    從他們的表現中,我確定他們不是壞小孩,於是我的膽子大了很多,我諷刺地笑了,“還洞庭三俠,分明是幾個攔路打劫的強盜,我都替洞庭湖感到羞愧難當。好啊,從明天起,我也厚顏無恥地給自己大號‘天下第一豪俠’。”


    大紅衣服輕蔑地抬了一下下巴,“你再厲害也是狗仗人勢,有什麽了不起,不要以為你認識越女,我們就怕了你,那個女娃子,前些日子騙光了我身上的金銀首飾,我一定要奪回來,以挽回我男子漢的尊嚴。”


    “誰是越女?”話一出口,我就覺得自己太蠢了,明明就是前些日子遇見的那個女孩子啊,這還要問啊。


    “你真是一個大家閨秀啊,是大家閨秀還在外麵浪蕩什麽啊,你躲在家裏吃你媽媽的奶算了,越女都不知道。”方誌強又握緊了拳頭,這是一個好鬥的男孩子,他崇尚武力,崇尚一切能夠在短時間裏見到效果的東西,一看就知道他缺少耐心,是一個直率的也有點粗魯的人。


    那個被方誌強喊哥哥的男孩子一個人不合時宜地微微笑了,“我也是昨天才認識越女呢。”他脫口而出。他的話暴露出了大紅衣服和他弟弟都在撒謊,他們也是通過調查,昨天才知道,那個坐在樹上用幾顆蠶豆打敗了他的女孩子叫越女。但是方誌強的哥哥,這個不善言語,且個性冷靜的人,他一直都像一個旁觀者一樣,把雙手交疊放在前胸,冷冷地看著我們,卻不由自主地說了一句真話。


    大紅衣服白了他一眼,“方誌新,你不說話沒有人說你是啞巴。”


    我突然想到,明天我又該何去何從呢,想到這裏,我對任何事都沒有了興趣,且對什麽事情都無所畏懼了,“我懶得和你們費口舌,說吧,你們打算把我怎麽樣?大爺沒時間在這裏跟你們耗。”


    大紅衣服倒是愣了一下,沒想到我這麽幹脆地主動求懲罰,他用右手食指撓了一下鼻子,“這個嘛,我沒有想好,事情來得太突然了,我沒有想到我這麽有能耐,隻有幾天就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了。”


    後來的事情我忘記了,忘記了為什麽到最後他們竟然放過了我,不知道是我的毫無畏懼的勇敢打動了他們,還是我這麽小就敢出門拜師學藝的精神感動了他們,反正是,他們不僅沒有把我怎麽樣,倒還是幫了我一把,把原本屬於我的衣服都給了我,隻是我沒有用完的碎銀子被他們拿回去了,說是物歸原主。還說,其實他們也想和我一樣出門拜師,但是不知道應該拜誰為師。大紅衣服還告訴我,他的名字叫陳正。處於澄清自己,他說那天的攔路打劫其實隻是想開個玩笑,看看他們的陣勢會不會把一個小男孩子嚇得尿褲子,沒想到我和越女竟然真的把他們當強盜了。他們怎麽可能當強盜呢,他們的理想是做一個行俠仗義的大俠。


    方誌新說,“你如果想拜師,越女倒是不錯,可惜啊,那女孩子性格古怪,她不一定會收你,而且,她萍蹤無定,你也找不到她。”


    我卻強得如牛一樣,說我一定要找到她,今生今世,我還非她不拜師。所謂不打不相識,可能就是這樣,所謂無酒不成男人,可能也是這樣,我記得陳正那天還請我吃了一頓飯,他們三個把我灌得酩酊大醉。


    那以後,我認識了洞庭三俠,他們的許許多多的傳奇故事,驚心動魄,他們後來真的無愧於俠客的稱號,他們用血和情證明了,這個世界的俠客,都是以情動人,以血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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