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桓之翻來複去想了一整夜,第二天一早,他的計劃擬定好了。


    “就這樣!”他坐在床上,胳膊肘靠在膝蓋上,手托著下巴頦兒想著,“就這樣!盡管身為左都督,掌管著整個錦衣衛。但一個人一個心思,一百個人一百個心思,要想讓手底下那幫人完全聽命於自己,不使點銀子是絕對不行的。像百戶、總旗這些下級軍官,一年不吃不喝也就能攢不到三十兩銀子——一百兩!一百兩足夠讓一名得力的、有上進心的軍官完全聽命於我,我加上老龐的四千兩銀子,就足夠招收四十個身強力壯而又十分可靠的人。”


    之所以他的計劃是壯大自己的勢力,而不是收買各黨的成員,主要原因有二:其一、四千兩銀子也太少了,想收買一個文官,一次紅包不上五千怎麽能夠?其二、各黨派裏,尤其以東林黨比較特殊,這幫道德楷模,是不收錢的,無法收買。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使用這四千兩銀子,讓自己的羽翼變得豐滿,豐滿到各方不能不重視他的存在,到時候,自然而然就會有人找上門來,拉他入夥。屆時,雙麵、甚至三麵、多麵間諜的計劃才能初步得到實施。


    但是,季桓之沒想得更遠,他搖搖頭,停下不說了。


    “不,”接著他又說,“我不敢把這告訴朱大哥;耍手段可是不太體麵的事。必須使用武力,”他繼續道,“非這樣不可,用武力絲毫不損害我的光明正大。有四十個人——不,人都是有弱點的,真遇到事情了,我的四十個手下中至少有十個是膽小鬼,有十個會因愚蠢而立即送命。不,事實上擁有四十個可靠的人是不可能的,這是不現實的。有三十個就應該滿意了。減去十個,由於我的人數不多,我可以避開一些特別的衝突。如果發生衝突的話,三十個人肯定比四十個人要好。此外,我還可以省下一千兩銀子,也就是說我資金的四分之一,這值得。決定了,那麽我帶三十個人。我把他們分成三組,我們在京師內分散開來,接到命令在規定的時間集合,這樣,十人一組地分開,可以不讓人有任何猜疑,我們可以悄悄地通過。對,對,三十個人,這是最理想的數目。有三個十,三個,絕妙的數宇。接下來,當然,一支三十個人的隊伍集合到一塊兒後,力量是很可觀的。等等——”季桓之繼續道,“必須有三十匹馬,這筆開銷實在嚇人,不過幸好馬是朝廷給配發的,我能省去一筆錢。接下來,三個小組得有三個什長,這就困難啦:三個什長,我已有了一個,就是我;對,可另外兩個呢,付給這兩個人的錢差不多和要付給整個隊伍其他人的一樣多,不,顯然一個什長就行了。這樣的話,嗯,我將把我的隊伍減到二十個人。我很清楚二十個人是少了點。那麽,有了一個好什長,必須再找到另一個聰明可靠的人。不過一個什長就會知道我的秘密,因為這個秘密值十萬兩,而我隻給他一千兩,最多一千五,我這個手下或許會把秘密出賣給東廠、亦或是東林黨。


    “用不著什麽什長,去他媽的!再說,這個人即使守口如瓶,他在隊伍裏肯定會有一個他信任的手下,他會讓他做他的伍長,如果什長是個正直的人而不願出賣秘密,伍長也會探聽到什長的秘密。那麽這個不太廉潔、野心也不太大的伍長將為了五萬兩而把秘密全部泄漏出去。噢,噢!這不行!顯然不能要什長。那就別再分了,我不可能把我的隊伍一分為二,而且我也不可能分身在兩個地點同時行動……我何必要在兩個地點行動呢?何必分散力量,東放一點,西放一點呢?隻要一支隊伍,去他媽的!唯一一支由本都督率領的隊伍;很好!可是二十個人排成隊伍行走會引起所有的人懷疑,不應該讓人家看到二十個同行的錦衣衛,那麽我就減少到十個人吧。十個人,隻要十個人,我收買十個人為我服務,十個人在堅定上如同四十個人,在花費上如同四個人,為了絕對保險起見,我不對他們吐露我的打算,我隻對他們說:‘想要升官嗎?跟著本都督好好幹!’這樣,就像當年的苗禦鴻一樣,哈!我變成苗禦鴻了?總之這樣一來,我隻需要花一千兩銀子,還剩下三千兩,以備不時之需。”


    季桓之並不是想考慮那麽多,是因為他就是從底層爬上來的,知道什麽北鎮撫司十三太保、南鎮撫司十八羅漢的,自己就不團結,十幾個人能分四五個派別,個個都在搞小團體,心比比幹多一竅都是小意思,一個人三顆九竅心差不多,他必須慎之又慎。這幫錦衣衛,平時公務可以委托他們,可以完全信任他們,但真到了琢磨自己的事情時,必須要小心選人。最好這十個人都不在任何一個團體中,因為如果他真的把一整個小集團納入麾下,搞不好到最後,這十個人合夥把自己賣了。


    “對,”季桓之自言自語道,“最好是十個剛剛入司的人,就像誰?……就像當年的季桓之。哈哈,真是妙啊。”


    就這樣季桓之受到他的妙計的鼓舞,定下了這個計劃,並決定不再更改。在一張由他取之掌管的花名冊上,他已有了十名傑出的敢於冒險的人,他們都是剛剛入司的小杆子,有的是激情,而且便宜。想到這裏,季桓之起床立即去尋找那些人,同時請龐明星別等他回來吃午餐,也許晚餐時他也回不來。為尋找他那些人,花一天半時間跑跑外城的幾個低級酒館就行了。他沒讓他的那些冒險者互相聯係,不到三十個小時,就收羅、匯集、聚合了一群虎背蜂腰、年輕氣盛的人。


    這些人基本都是南北兩鎮撫司的校尉,季桓之在各種接觸中,很賞識他們的長處。他明智地拿出一部分銀子分給最迫切要求幫助的窮兄弟。


    這幫後生自然很感謝銀子,更加對左都督的恩賜受寵若驚,又因為“升官”的承諾,都發誓今生今世永遠效忠季大人。


    接著為保證使這些銀子用於隊伍的物質裝備上,季桓之確定在便宜坊與他的新招來的手下會麵。這一切給了他們六天時間,季桓之相當了解這些傑出的新兵的堅強的意誌、有限的誠實和愉快的性格,相信他們中沒有一個人會誤期。


    下達了這些命令,約好了會麵地點後,他去了龐明星的點心鋪子。龐明星問了他隊伍的情況。關於人員的裁減,季桓之認為告訴龐明星是很不合適的;他害怕說出來後會動搖他的合夥人的信心。龐明星知道隊伍已經組成樂得心花怒放,爽快地秤了兩千兩銀子,裝上箱子。


    “這些錢真不方便,”季桓之說,“你知道它們的重量足足有一百斤嗎?”


    “但是您的馬馱它如同馱一根羽毛一樣——在您全副武裝的時候可超過一百七十斤了吧?”


    季桓之搖搖頭道:“聽著,我要等我的隊伍完成任務以後再把剩下來的錢全部付給他們。你把屬於我的那一半、兩千兩留下,在這期間你可以發揮這筆錢的作用。”


    “那屬於我的一半呢?”龐明星說。


    “我帶著。”


    “好,就這麽定了。”


    “另外,雖然事情看起來不大會這樣。那麽,老龐,考慮到萬一我可能會身死名裂,請給我一支筆,讓我寫我的遺囑。”


    “什麽?大人,您真這麽想?”龐明星的臉上浮現出不安的神色。


    季桓之倒是很淡定,他拿起筆和紙,然後在一張普通的紙上寫道:“餘季桓之,大明左都督,有家財房產兩處、兩千兩白銀及外城菜市口攤位一處——用以平日售賣祿米。若吾死,則將大房產與妻寇氏及子萬煊,原小時雍坊宅邸贈予棲心客棧老板娘劉氏,白銀五百與大哥朱後山,五百與二哥熊廣泰,五百與三姐李蜜,五千與老友龐明星,其餘祿米及菜市口攤位,贈予義侄遼陽侯朱載堪。今簽字為據。


    季桓之。”


    龐明星看上去十分想知道季桓之在寫什麽。


    “拿去,”他對龐明星說,“念吧。”


    讀到最後幾行,眼淚湧上了龐明星的眼睛。


    “您以為沒有這個我就不給錢了嗎?好吧,我不要您的五百兩。”


    季桓之微笑了。


    “收下吧,老龐,這樣你失去的將不是兩千兩而隻是一千五百兩,你也就不會把你主人兼朋友的簽字置之不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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