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念過文科,也念過理科。在課堂上聽老師提到藝術這個詞,還是理科的老師次數更多:化學老師說,做實驗有實驗藝術;計算機老師說,編程序有編程藝術。老師們說,怎麽做對是科學,怎麽做好則是藝術;前者有判斷真偽的法則,後者則沒有;藝術的真諦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無缺;傳授科學知識就是告訴你這些法則,而藝術的修養是無法傳授的,隻能夠潛移默化。這些都是理科老師教給我的,我覺得比文科老師講得好。


    沒有科學知識的人比有科學知識的人更容易犯錯誤;但沒有藝術修養的人就沒有這個缺點,他還有容易滿足的好處。假如一個社會裏,人們一點文學修養都沒有,那麽任何作品都會使他們滿意。舉個例子說,美國人是不怎麽讀文學書的,一部《廊橋遺夢》就可以使他們如癡如狂。相反,假如在某個國家裏,欣賞文學作品是他們的生活方式,那就隻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們得到滿足。我想,法國最有資格算作這類國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國為之轟動。大家都知道,這本書的作者是剛去世不久的杜拉斯。這本書有四個中文譯本,其中最好的當屬王道乾先生的譯本。我總覺得讀過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現代小說藝術;讀過道乾先生的譯筆,就算知道什麽是現代中國的文學語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對我說,她很喜歡《情人》那種自由的敘事風格。她以為《情人》是信筆寫來的,是自由發揮的結果。我的看法則相反,我認為這篇小說的每一個段落都經過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讀時,你會感到極大的震撼;但再帶著挑剔的眼光重讀幾遍,就會發現沒有一段的安排經不起推敲。從全書第一句“我已經老了”,給人帶來無限的滄桑感開始,到結尾的一句“他說他愛她將一直愛到他死”,帶來絕望的悲涼終,感情的變化都在準確的控製之下。敘事沒有按時空的順序展開,但有另一種邏輯作為線索,這種邏輯我把它叫做藝術——這種寫法本身就是種無與倫比的創造。我對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為我也這樣寫過:把小說的文件調入電腦,反複調動每一個段落,假如原來的小說足夠好的話,逐漸就能找到這種線索;花上比寫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時間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說,比舊的好得沒法比。事實上,《情人》也確實是這樣改過,一直改到改不動,才交給出版社。《情人》這種現代經典與以往小說的不同之處,在於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聽了以後感覺有點泄氣:這麽寫一本書,也不見得能多賺稿費,不是虧了嗎?但我以為,我們一點都不虧。現在世界上已經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給我們一個範本,再寫起來已經容易多了。假如沒有範本,讓你憑空去創造這樣一種寫法,那才是最困難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國有一批新小說作家,立意要改變小說的寫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沒法比的。有了這樣的小說,閱讀才不算是過時的陋習——任憑你有寬銀幕、環繞立體聲,看電影的感覺終歸不能和讀這樣的小說相比。


    譯《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經在前幾年逝世了。雖然沒有見過麵,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輩。我知道他原是位詩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國留學,後來回來參加祖國建設,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譯。他的作品我隻讀過《情人》,但已使我終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終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錚(穆旦)先生譯的《青銅騎士》。從他們那裏我知道了一個簡單的真理:文字是用來讀的,不是用來看的。看起來黑鴉鴉的一片,都是方塊字,念起來就大不相同。詩不光是押韻,還有韻律;散文也有節奏的快慢,或低沉壓抑,沉痛無比,或如黃鍾大呂,回腸蕩氣——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實際上,世界上每一種文學語言都有這種筋骨,當年我在美國留學,向一位老太太學英文,她告訴我說,不讀莎士比亞,不背彌爾頓,就根本不配寫英文——當然,我不會背彌爾頓,是不配寫英文的了,但中文該怎麽寫,始終是個問題。


    古詩是講平仄的,古文也有韻律,但現在寫這種東西就是發瘋;假如用白話來寫,用哪種白話都是問題。張愛玲晚年執意要寫蘇白,她覺得蘇白好聽。這種想法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文章裏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該怎麽念。現在作家裏用北方方言寫作的很多,憑良心說,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過的一種最古怪的主意,是錢玄同出的,他建議大家寫《儒林外史》那樣的官話。幸虧沒人聽,否則會把大家都寫成迂夫子的。這樣一扯就扯遠了。這個問題現在已經解決了,我們已經有了一種字正腔圓的文學語言,用它可以寫最好的詩和最好的小說,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語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銅騎士》念上幾遍,就會信服我的說法。


    本文的主旨是懷念那些已經逝去的前輩,但卻從科學和藝術的區別談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作我的老師,但這些老師和教我數學的老師是不同的——前者給我的是一些潛移默化,後者則教給我一些法則。在這個世界上,前一種東西更難得到。除此之外,比如科學、藝術更能使人幸福,因為這些緣故,文學前輩也是我更愛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學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沒有讀過大學的中文係,所以孤陋寡聞,但我以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麽都知道,隻知道最好的就夠了。為了我知道的這些,我要感謝杜拉斯,感謝王道乾和穆旦——他們是我真正敬愛的人。


    本篇最初發表於1997年第5期《出版廣角》雜誌(雙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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