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蓋茨在《未來之路》一書裏寫道: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工程師已有能力營造真實的感覺。他們可以給人戴上顯示彩色圖像的眼鏡,再給你戴上立體聲耳機,你的所見所聞都由計算機來控製。隻要軟硬件都過硬,人分不出電子音像和真聲真像的區別。可能現在的軟硬件還稱不上過硬,尚做不到這一點,但過去二十年裏,技術的進步是驚人的,所以對這一天的到來,一定要有心理準備。


    光看到和聽到還不算身曆其境,還要模擬身體的感覺。蓋茨先生想出一種東西,叫做vr緊身衣,這是一種機電設備,像一件衣服,內表麵上有很多伸縮的觸頭,用電腦來控製,這樣就可以模仿人的觸覺。照他的說法,隻要有二十五到三十萬個觸點,就可以完全模擬人全身的觸感——從電腦技術的角度來說,控製這些觸頭簡直是小兒科。有了這身衣服,一切都大不一樣。比方說,電腦向你輸出一陣風,你不但可以看到風吹楊柳,聽到風過樹梢,還可以感到風從臉上流過——假如電腦輸出的是美人,那就不僅是她的音容笑貌,還有她的發絲從你麵頰上滑過——這是友好的美人,假如不友好,來的就是大耳刮子——vr緊身衣的概念就是如此。作為學食品科技的人,我覺得還該有個麵罩連著一些香水瓶,由電腦控製的閥門決定你該聞到什麽氣味,但假若你患有鼻炎,就會覺得麵罩沒有必要。總而言之,vr緊身衣的概念就是如此。估計要不了二十年,科學就能把它造出來,而且讓它很便宜,像今天的電子遊戲機一樣,在街上出售;穿上它就能前往另一個世界,假如軟件豐富,想上哪兒就能上哪兒,想遇上誰就能遇上誰,想幹啥就能幹啥,而且不花什麽代價——頂多出點軟件錢。到了那一天,不知人們還有沒有心思閱讀文本,甚至識不識字都不一定。我靠寫作為生,現在該作出何種決定呢?


    大概是在六七十年代吧,法國有些小說家就這樣提出問題:在電影時代,小說應該怎麽寫?該看到的電影都演出來了,該聽到的廣播也播出來了。托爾斯泰在《戰爭與和平》裏花幾十頁寫出的東西,用寬銀幕電影幾個鏡頭就能解決。還照經典作家的寫法,沒有人愛看,頂多給電影提供腳本——如我們所知,這叫生產初級產品,在現代社會裏地位很低。在那時,電影電視就像比爾?蓋茨的緊身衣,對藝術家來說,是天大的災難。有人提出,小說應該向詩歌的方向發展。還有人說,小說該著重去寫人內心的感受。這樣就有了法國的新小說。還有人除了寫小說,還去搞搞電影,比如已故的瑪格麗特?杜拉斯。我對這些作品很感興趣,但憑良心說,除杜拉斯的《情人》之外,近十幾年來沒讀到過什麽令人滿意的小說。有人也許會提出最近風靡一時的《廊橋遺夢》,但我以為,那不過是一部文字化的電影。假如把它編成軟件,鑽到比爾?蓋茨的緊身衣裏去享受,會更過癮一些。相比之下,我寧願要一本五迷三道的法國新小說,也不要一部《廊橋遺夢》,這是因為,從小說自身的前途來看,寫出這種東西解決不了問題。


    真正的小說家不會喜歡把小說寫得像電影。我記得米蘭?昆德拉說過,小說和音樂是同質的東西。我討厭這個說法,因為好像這世界上沒有了音樂,就說不出小說該像什麽了;但也不能不承認,這種說法有些道理。小說該寫人內在的感覺,這是沒有疑問的。但僅此還不夠,還要使這些感覺組成韻律。音樂有種連貫的、使人神往的東西,小說也該有。既然難以言狀,就叫它韻律好了。


    本文的目的是要紀念已故的杜拉斯,談談她的小說《情人》,誰知扯得這樣遠——現在可以進入主題。我喜歡過不少小說,比方說,喬治?奧威爾的《1984》,還有些別的書。但這些小說對我的意義都不能和《情人》相比。《1984》這樣的書對我有幫助,是幫我解決人生中的一些疑惑,而《情人》解決的是有關小說自身的疑惑。這本書的絕頂美好之處在於,它寫出一種人生的韻律。書中的性愛和生活中別的事件,都按一種韻律來組織,使我完全滿意了。就如達?芬奇畫出了他的傑作,別人不肯看,那是別人的錯,不是達?芬奇的錯;米開朗琪羅雕出了他的傑作,別人不肯看,那是別人的錯,不是米開朗琪羅的錯。現代小說有這樣的傑作,人若不肯看小說,那是人的錯,不是小說的錯。杜拉斯寫過《華北情人》後說,我最終還原成小說家了。這就是說,隻有書寫文本能使她獲得敘事藝術的精髓。這個結論使我滿意,既不羨慕電影的鏡頭,也不羨慕比爾?蓋茨的緊身衣。


    關於文體自從我開始寫作,就想找人談談文體的問題,但總是找不到。和不寫作的人談,對方覺得這個題目索然無味;和寫作的人談,又有點談不開。既然寫作,必有文體,不能光說別人不說自己。文體之於作者,就如性之於尋常人一樣敏感。


    把時尚排除在外,在文學以內討論問題,我認為最好的文體都是翻譯家創造出來的。傅雷先生的文體很好,汝龍先生的文體更好。查良錚先生的譯詩、王道乾先生翻譯的小說——這兩種文體是我終生學習的榜樣。必須承認,我對文體有特殊的愛好,別人未必和我一樣。但我相信愛好文學的人會同意我這句話:優秀文體的動人之處,在於它對韻律和節奏的控製。閱讀優美的文字會給我帶來極大的快感。好多年以前,我在雲南插隊,當地的傣族少女身材極好。看到她們穿著合身的筒裙婀娜多姿地走路,我不知不覺就想跟上去。閱讀帶來的快感可以和這種感覺相比。我開始寫作,是因為受了好文章的誘惑??我自己寫得怎樣,當然要另說。


    前輩作家中,有一部分用方言來寫作,或者在行文中帶出方言的影響來,我叫它方言體。其中以河北和山西兩地的方言最為常見。河北人說話較慢,河北方言體難免拖遝。至於山西方言體,我認為它有難懂的毛病——最起碼“圪蛋”(據說山西某些地區管大幹部叫大“圪蛋”)這個詞對山西以外的讀者來說,就不夠通俗。“文化革命”中出版的文藝作品方言體的很多,當時的作者以為這樣寫更鄉土些,更鄉土就更貼近工農兵,更貼近工農兵也就更革命??所以說,方言體也就是革命體。當然,不是每種方言都能讓人聯想到革命。必須是老根據地所在省份的方言才有革命的氣味。用蘇白寫篇小說,就沒有什麽革命的氣味。


    自方言體之後,影響最大的文體應該是蘇曉康寫報告文學的文體,或稱曉康體。這種文體浮囂而華麗,到現在還有人模仿。念起來時最好拖著長腔,韻味才足,並且好用三個字的詞組,比如“共和國”、“啟示錄”之類。在曉康體裏,前者是指政府,後者是指啟示,都屬誤用。曉康體寫多了,人會退化成文盲的。


    現在似乎出現了一種新的文體。我們常看到馬曉晴和葛優在電視屏幕上說一種話,什麽“特”這個,“特”那個,其實是包含了特多的傻氣,這種文體與之相似。所以我們就叫它撒嬌打癡體好了。其實用撒嬌打癡體的作者不一定寫特字,但是肯定覺得做個聰明人特累。時下一些女散文作家(尤其是漂亮的)開始用撒嬌打癡體寫作。這種文體不用寫多了,隻消寫上一句,作者就像個大頭傻子。我也覺得自己活得特累,但不敢學她的樣子。我全憑自己的聰明混飯吃。這種傻話本該是看不進去的,但把書往前一翻,看到了作者像:她蠻漂亮的,就感覺她是在搔首弄姿,而且是朝我來的。雖然相片漂亮,真人未必漂亮;就算滿臉大麻子,拍照前還不會用膩子膩住?但不管怎麽說吧,那本書我還真看下去了——當然,讀完就後悔了。趕緊努力把這些傻話都忘掉,以免受到影響。作者怕讀壞文章,就是怕受壞影響。


    以上三種文體的流行,都受到了時尚的左右。方言體流行時,大家都羨慕老革命;曉康體流行時,大家都在虛聲恫嚇;而撒嬌打癡體之流行,使我感覺到一些年輕的女性正努力使自己可愛一些。一個漂亮女孩冒點傻氣,顯得比較可愛——馬曉晴就是這麽表演的。我們還知道西施有心絞痛並因此更加可愛,心絞痛也該可以形成一種文體。以此類推,更可愛的文體應該是:“拿硝酸甘油來!”但這種可愛我們消受不了。我們已經有了一些醫學知識,知道心絞痛隨時有可能變成心肌梗塞,塞住了未必還能活著。大美人隨時可能死得直翹翹,也就不可愛了。


    如前所說,文體對於作者,就如性對尋常人一樣重要。我應該舉個例子說明我對惡劣文體的感受。大約是在七○年,盛夏時節,我路過淮河邊上一座城市,當時它是一大片低矮的平房。白天熱,晚上更熱。在旅館裏睡不著,我出來走走,發現所有的人都在樹下乘涼。有件事很怪:當地的男人還有些穿上衣的,中老年婦女幾乎一律赤膊。於是,水銀燈下呈現出一片恐怖的場麵。當時我想:假如我是個天閹,感覺可能會更好一點。惡劣的文字給我的感受與此類似:假如我不識字,感覺可能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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