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老和死亡,這似乎是一種恥辱,但又顯然是不可避免的。像人這樣的生物實際上注定要變老和死亡,因為我們的細胞似乎由它們的基因“編製了程序”,逐漸地經受著與時俱進的稱為衰老的那些變化。


    衰老有某種用處嗎?衰老有什麽益處呢?


    生命的最驚人的特性,除了單純的生存之外,就是它的適應性。在陸地上、海洋裏和空氣裏有生物;在溫泉裏、鹹水裏、沙漠上、從林裏和兩極的荒蕪地區裏以至各處都有生物。甚至有可能設計出我們認為在火星上和木星上存在著的那樣一些環境,並有可能發現在那些條件下生存的簡單生命形式。


    為了獲得這樣的適應性,基因結合物和基因性質本身必須發生經常性的變化。


    單細胞生物進行分裂,兩個子細胞都有著原細胞所具有的基因。如果基因能夠作為完善的複製品通過一次次分裂永遠傳遞下去,那麽,原細胞的性質就決不會發生變化,不論它的分裂和再分裂有多麽頻繁。然而,複製品並不總是那麽完善;有時會發生無規的變化(“變異”),而且逐漸由母細胞產生不同的品係、不同的變種,最後形成物種(“進化”)。某些物種在某種環境裏比其他物種能生存得更好,因此不同的物種占據著地球上不同的小環境。


    有時,各個單細胞生物之間互相交換染色體。這種原始形式的性行為導致基因結合物的改變,而這又進一步加速進化發展。在多細胞動物方麵,兩個生物互相合作進行有性繁殖變得越來越重要。除了變異能單獨造成變種外,不斷產生帶有基因——一種一些基因來自父方、一些基因來自母方的無規混合物——的幼體,也能形成變種。結果,進化的速度大大地加快了,而新形成的那些物種能更容易地散布到新的小環境,或者能使它們本身更好地適應舊的小環境,從而比從前能更有效地利用小環境。


    因此,其關鍵就是產生帶有新的基因結合物的幼體。某些新的基因結合物也許很拙劣,但它們的壽命不長。那些非常有用的新的結合物能夠“成功”並排除競爭。然而為了辦得最成功,帶有“未經改進的”基因結合物的較老的一代不應留在這樣的環境裏。可以肯定,上了年紀的生物總是會隨著時間推移而死去,有的是由於事故造成,有的是由於生命消耗殆盡所致,但可以更有效地促進這個過程。


    其早期幾代具有預定要衰老的細胞的那些物種會更有效地促進新陳代謝。幼體就會進化得更快而且更成功。我們能看到我們周圍的生物長壽所造成的不利因素。能活數千年的紅杉樹和刺毛鬆球幾乎滅絕了,長壽的象幾乎沒有短壽的老鼠那樣能適應環境;或者說,長壽龜沒有壽命短的蜥蜴那樣能適應環境。


    為物種(甚至人種)著想,似乎最好是老了就死去,而讓幼者生存。


    這很令人感到遺憾,但事情似乎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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