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律啟蒙》,實在是世界上關於文字詩性的最優美的蒙學讀本;其優美唯有漢文字能夠體現,譯成任何別國文字,都將必然地優美頓減。有些句子,使人覺得其美不可譯,或比唐詩宋詞更難譯——因為直接是典;而典非一般詞句,乃故事的高度概括。不將故事交代明白,便會意思混亂;若將故事譯全,則詩非詩,而是小說了。


    全世界的翻譯家一致認為,古漢語是最難譯的語種之一,深奧如古梵文經意。難譯不見得是優點,卻極能證明古漢語的獨特魅力。


    將外國文字譯為漢語,即使是音譯,也有了詩意。如“楓丹白露”“香榭麗舍”“愛麗舍宮”“萊茵河”“富士山”“雨果”“海涅”“雪萊”“喬叟”“拜倫”“歌德”“海明威”“村上春樹”——這乃因為,單獨一個漢文字往往便有自身意境,兩三個漢文字的組合往往便是意境的組合,遂使意境相當豐富,於是詩意盎然。而由字母組成的文字難以具有此點。


    我第一次看《聲律啟蒙》,立刻被吸引住了。一看良久,不忍放下。


    雲對雨,雪對風,


    晚照對晴空。


    三尺劍,六鈞弓,


    嶺北對江東。


    春對夏、秋對冬,


    暮鼓對晨鍾。


    明對暗,淡對濃,


    上智對中庸。


    這些是簡單的聲律樣句,卻多麽有趣呀!正因為有趣,估計對古代的孩子們而言,熟背不至於感到特別厭煩吧?寓教於樂,我想古人確實做到了。


    兩鬢風霜,


    途次早行之客;


    一蓑煙雨,


    溪邊晚釣之翁。


    秋雨瀟瀟,


    漫爛黃花都滿徑;


    春風嫋嫋,


    扶疏綠竹正盈窗。


    這樣的句子,就並非簡單的聲律樣句,而直是對仗甚工的詩行了。字字尋常,句句淺明,怎麽一經如此組合,看也罷,讀也罷,就其意也濃,其境也雅了呢?


    陣上倒戈辛紂戰,


    道旁係劍子嬰降。


    出使振威馮奉世,


    治民異等尹翁歸。


    一用典,就難譯了。看著也沒詩意,讀著也不上口了。顯然,是要在授以聲律要點的同時,兼顧史中人、事的知識——前邊說過,蒙學讀本的一項宗旨,便是文史哲的融會貫通。用心是好的,效果卻可能適得其反。


    去婦因探鄰台棗,


    出妻為種後園葵。


    以上兩句,分別講的是漢朝的事和春秋時期的事——一個男人僅僅因為妻子采摘了鄰舍的一些紅棗,便將她趕出了家門;另一個男人則因為妻子在後園種了葵菜,而幹脆把她休了——這樣的內容,屬糟粕,絕無蒙學意義,倒是男尊女卑的思想分明。多大點兒事,至於嗎?灌輸給兒童,有害無益。


    還是以下一類樣句好:


    笛韻和諧,


    仙管恰從雲裏降;


    櫓聲咿軋,


    漁舟正向雪中移。


    平展青茵,


    野外茸茸軟草;


    高張翠幄,


    庭前鬱鬱涼槐。


    這類樣句極有畫麵感,有聲有色,有動有靜,有形容有比喻,不但能使兒童少年感受到漢文字的美質,還有利於助他們啟動想象的腦區。


    由是想到,如今的家長們,比以前更加重視小兒女學前的智力啟發了,若單論語文方麵,我認為《聲律啟蒙》中的某些樣句,值得陪伴孩子們背背,因為有趣,遊戲性顯然。若家長能與孩子互動,你背上句,我對下句,效果肯定尤佳。但一定要有選擇,去其糟粕,剔除淫典,引用淺白易懂的。比背唐詩宋詞好——在聲律的美感方麵,對仗的妙處方麵,唐詩宋詞亦不能及。


    又想到,隨著弘揚傳統文化的熱度升高,有些家長幹脆將《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規》之類塞給孩子,迫使讀之。牛不喝水強按頭,肯定是不對的。先講明以上蒙學讀物的益處,使孩子在不反感的情況下讀讀,良好目的才能達到。《百家姓》是根本不必讓孩子背的。為什麽非要背它,完全沒必要。但從中選出幾個少見的姓告訴孩子,也不失為趣味性知識的給予。《三字經》讀讀前邊有關常識的部分就可。比之於《三字經》,《千字文》編得並不算好,除了個別句子有助於好品行的養成,大多數句子在道理與知識兩方麵都算不得上乘。《弟子規》主體是好的,可去瑣細之句。若不以挑剔之眼看待,《朱子家訓》堪稱優質讀物,除有幾句對女性的偏見之言,任何年齡的人讀了都會受益匪淺,內容涉及日常生活,為人處世的方方麵麵,接地氣,非高蹈教誨。


    並且還由《聲律啟蒙》想到——古漢語中,之乎者也矣耶兮焉哉等助語單字的應用,在白話文運動中備受嘲諷,其實也是對漢字及漢語言特點的非客觀看法。古漢語在應用中因為不用後來的標點符號,所以必須通過那些助語單字來烘托行文的情緒色彩。者、也、矣往往起的是“。”作用;乎、耶、焉往往起的是“?”作用,“焉”的問號作用起在前邊——“焉能辨我是雄雌”便是一例;兮、哉二字,每具有感歎號的作用——“哉”用於後,而“兮”亦常用於句中,不用情緒色彩就不飽滿。“之”在漢文字中的作用亦非同一般,是能使語感抑揚有致,切緩得當的一個字。如“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參差荇菜,左右流之”“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不用“之”,那樣的一些詩句便不成詩了。好比歌——如果將某些歌中的“啊”“那依呀”“赫尼那”“耶”“喂”等拖音字去掉,那些歌也沒法唱了。


    馬兒喂(uɑi),


    你慢些走來慢些走……


    二呀麽二郎山,


    高呀麽高萬丈……


    《草原之夜》句尾的“嘿”字,被歌者拖得多麽長——卻也正是我們愛聽的。


    古代的詩,都是要能唱的。更有些詩,起初原本是歌,不用以上助語單字,古代的歌也沒法唱了。


    “彼采葛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幹兮,河水清且漣漪。”


    從《詩經》中不難看出,凡是助語之字用得多的,必是先歌後詩,較為原汁原味來自民間的一類,文人加工的痕跡少。而凡是文人加工痕跡顯然的,任意隨心地唱就不那麽容易。不信者,自己唱《載馳》,唱《氓》試試看!


    文人總是喜歡將歌弄成詩;而民間卻更希望將詩唱成歌。由於文人以後多了起來,從文藝的史來看,便詩多歌少了。因為科舉考的是詩,內容以“官方”限定“教材”為主,文人都熱衷於躋身仕途,肯收集和整理民間歌詞者便鮮有矣。


    對於古代民歌,幸還有《詩經》流傳了下來。


    惜乎!唯《詩經》耳。


    任何一場運動,即使確實偉大,無論多麽偉大,都是可以而且應該從是非兩方麵來評說的。


    “五四”、新文化運動對傳統文化一概否定,恨不能鐵帚掃而光——其偏激也。


    魯迅言:“漢字不滅,中國必亡。”——實屬不該說的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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