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之蒙學現象,未嚐不是文學現象。世界各國的古代都有蒙學教育實踐,但能流傳下蒙學讀物的國家不多。中國自唐以降,蒙學逐漸發達。隨著科舉製度的完善和穩定,蒙學越來越受社會各階層重視。
今天我們所能看到的,多是明、清蒙學讀物。《幼學瓊林》專設《科第》一章,有句如下:
其家初中,謂之破天荒;
士人超拔,謂之出頭地。
中狀元,曰獨占鼇頭;
中解元,曰名魁虎榜。
……
進士及第,謂之雁塔題名。
……
一旦榮登前甲,則可享受到皇帝“瓊林賜宴”“臨軒問策”的最高規格禮遇——此乃蒙學受重視的首要原因,也是古代孩子們發奮圖強的最大動力,無非是為了實現官服加身、光宗耀祖的人生價值。一概的蒙學,皆不諱言此點,一致正大光明地予以宣揚、激勵,與今天家長老師激勵孩子爭當學霸,誓考重點大學沒什麽兩樣。世界在許多方麵變了,在某些基本方麵,其實一如既往。隻不過,學成了精英,出人頭地的選擇比古代多了。
蒙學起初是家學。家學可能由父輩親任導師,也可請有學問的名士任家庭教師。而能做到這兩點的,其家定非一般家庭,不貴則富。古時的所謂“書香之家”,未經三代以上的公認,擔不起那種雅謂的。往最起碼了說,那也得是“耕讀之家”。“耕讀之家”的家長,必是鄉紳,全家人自己是絕不耕也不種的。
魯迅和蔡元培,他們的家都曾是晚清的官宦之家,故他們都有幸接受過家學熏陶和館學教育。魯迅的館學老師是資深秀才;蔡元培的館學老師是飽學的舉人。至於康有為、梁啟超,也都是“官二代”。
若受家學無望,入館學無門,則隻有“鑿壁偷光”“聚螢作囊”“頭懸梁,錐刺股”了。
王羲之的書法啟蒙老師居然是一位皇族公主,這等家教大腕,天下有幾人請得起呢?
科舉從教育體係的指導思想上奠定了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的“官本位”思想,使之根深蒂固,影響直到近當代;蒙學可謂“從娃娃抓起”,反過來使科舉製度固若金湯——這是二者不好的方麵。
但設身處地想一想,古代也不可能有比科舉製度更公平的一種教育製度。並且,放眼世界來看,全世界的教育製度,在較公平地錄取一點上,基本原則仍是科舉原則。中國之科舉製度,後來顯然落後於別國的教育體係,不在於公平原則出了多大問題(客觀論之,曆朝曆代在製裁教育腐敗一點上,每是有腐必究的)——它的落後,主要在於教什麽,怎樣教;引導學生為什麽學,怎樣擇優錄取等方麵出了嚴重問題。簡言之,學科建設和評價體係長期落後。
以蒙學而論,雖然也涉及天文、地理、物性、農事、社會、曆史,但隻是兼顧而已,並不作為考和學的重點。並且,知識老化,每將科學與神話混為一談,如《幼學瓊林》之《天文》一章有言:
“氣之輕清上浮者為天,氣之重濁下凝者為地”;
“月裏蟾蜍,是月魄之精光”;
“後羿妻,奔月宮而為嫦娥;傅說死,其精神托於箕尾。”
“箕”者,星也。後人也釋指彗星之墜光。
總體而言,蒙學中“天文”之“文”、“地理”之“理”,與科學概念的“天文”“地理”區別大矣,主要是告知了與天、地有關的文字現象,如:
“旋風名為羊角;閃電號曰雷鞭”“列缺乃電之神;望舒是月之禦”“望切者,若雲霓之望;恩深者,如雨露之恩。”……
說來慚愧,讀了《幼學瓊林》,方悟近代“雨巷詩人”戴望舒,何以名為“望舒”——倘是自取,必讀過《幼學瓊林》;倘家長所取,其家必很重視傳統蒙學。
傳統蒙學雖存在知識內容的極大局限,但文學色彩卻十分濃重,故完全可以視為古代文學現象的一種。在文、史、哲三方麵的結合,也堪稱包羅萬象,觸類旁通,極具通識色彩。簡直可以這樣說,若一個人十二三歲前將大多數蒙學讀物的內容銘記得爛熟於胸,了如指掌,那麽將來在文言的應用方麵,肯定優於別人。
當然,傳統蒙學中的史性知識,不能完全與近當代的曆史知識同日而語;所謂“哲”,也非是近當代的哲學概念,大抵是仁、義、禮、智、信、忠、孝、節、勇、和等關於人格養成的說教。
“忠”是從來爭議極大的道德標準;曆史上不乏昏君庸君暴君,而且文化上一向以“忠君”來闡釋“忠”的定義,使“忠”的道德標準常受詬病。
但如果細讀蒙學讀物,則會發現一個令人深思的現象——幾乎沒有關於“忠君”思想的宣揚。“忠”在蒙學中的定義,基本上是“精忠報國”的意思。所列舉人物,也大抵是“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一類典型。也就是說,蒙學讀物中的“忠”,是以愛國思想為根本的,與“忠君”沒甚關係。
這證明,蒙學讀物的作者們,本身誰都不愚,思想也特別與時俱進。他們明白,蒙學事關國家與民族的後代素質如何,絕不進行誤人子弟的教誨。
所以我認為,他們都是極有文化責任也極可敬的先賢。
排開“忠”不“忠”的問題不談,其他一概道德標準,我這個當代人基本是願意接受的。地球村任何一個人大抵做到了,便肯定是君子,是精神貴族,是人類楷模。一些人做到了,則我很替人類的社會感到慶幸。
問題是,僅僅是——若希望那些標準集於一人之身,實在是太高的要求了。中國古代對人的道德要求有兩大弊端——既全也少。全則沒了重點;少指僅針對少數讀書人。這其實是帝王思想的反映。皇家設科舉製,原本就是為自己的長期統治設“人才庫”,所以並不需要那麽多。“人才”知史適用就好;而人才對於皇家和對於國家的意義,本質上並不一致。對於皇家,人才與執政幕僚沒區別;對於國家,人才則必須是多方麵的。至於對百姓,皇家的要求倒從來不全,順即良民,重點突出。
而西方諸國,文化啟蒙運動以降,連皇家也意識到——科技足以強國。國家強了,自己何愁沒有幕僚,不必專門培養,更不必從娃娃抓起。故道德律令由全而簡,由麵對少數人而麵對全社會——於是最終形成了自由、平等、博愛的極簡化的道德體係。自由是國家道德理念;平等是法律道德理念;博愛是針對一切人的道德理念。國家、法律和個人違背之,皆屬不道德。故所以然,他們的文藝後來的一個近於永恒的主題是善;我們的文藝幾乎可以說至今還沒找準究竟什麽是值得反複表現的主題。
然而必須承認,老子和孔子們,對善是極為重視的——“上善若水”“仁者愛人”的思想便是證明。《弟子規》中關於“禮”的教誨未免瑣細,卻也強調了“泛愛眾”一點,非常值得肯定。另一個事實是,古代的官方也就是皇家,對善一向諱莫如深,恐怕真的成為道德核心,常被用以對照自家。
古代蒙學中關於“典”的知識,可謂洋洋大觀。幾百例中,我這種知陋聞寡的人,不看注解就明白其意的,僅百之一二而已。
科舉之試,以用典之多之僻為優等文章。用典與引用名言佳句是不同的。前者是故事的高度概括,旨在間接論說;後者是道理的引用,旨在加深印象。
中國古文中的名言佳句卻都是通曉易懂的,說理性強,解惑到位,如“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其“學”指背;其“思”指懶得讀書的借口。
黃興逝後,孫中山兩作挽聯——前者白話,哀思易懂;後者句長,上下聯對仗用典,不知出處的人們,大抵就不走出心了。
清華初遷雲南,眾心喚出兩首校歌。一為幾名學生作詞,文字現代,風格酣暢,流傳過一個時期;二由老先生們執筆,雖也豪情飽滿,傷感淋漓,但因古風昭昭,典入歌中,僅在操場上集體唱過一次,以後即束之高閣,如泥牛入海也。
胡適反對用典的態度十分強烈,每對學生耳提麵命。他自有一定道理——古代傳至近代的典詞,林林總總,洋洋大觀,某些不過是正野兩史所記的邊角內容,奇聞異事,並無多大文化價值。但喜“掉書袋”者,每好用之,以炫經綸;胡適乃白話文運動之中堅人物,自然立場鮮明。
但他的反對也有偏持一麵——許多典故,從古至今百千年應用下來,已是成語。並且,閃耀著漢語詞匯的智慧之光,表意雋永精妙。細品賞之,幾可以漢語瑰寶視之。非是一場運動席卷,便可使之通通消亡的。
卻也應看到,由典而成語,大抵具有比喻性。而比喻性的形容,用以言人論事,往往刃刺明顯,於是造成他人傷口。如“井底之蛙”“黔驢技窮”“口蜜腹劍”“葉公好龍”之類,便不如視野要開闊些;能力須多樣些;心口應該如一,言行應該一致的直白表述更容易使人接受。
胡適先生的文化思想大方向上肯定是正確的。他當年的種種偏頗應該獲得今人諒解——飲水不忘挖井人;畢竟,我們今人正享受著白話文的成果。也畢竟,漢語在當代所達到的白話文水平,已至行雲流水。否定古文不對,厚古薄今不好。
今天我們所能看到的,多是明、清蒙學讀物。《幼學瓊林》專設《科第》一章,有句如下:
其家初中,謂之破天荒;
士人超拔,謂之出頭地。
中狀元,曰獨占鼇頭;
中解元,曰名魁虎榜。
……
進士及第,謂之雁塔題名。
……
一旦榮登前甲,則可享受到皇帝“瓊林賜宴”“臨軒問策”的最高規格禮遇——此乃蒙學受重視的首要原因,也是古代孩子們發奮圖強的最大動力,無非是為了實現官服加身、光宗耀祖的人生價值。一概的蒙學,皆不諱言此點,一致正大光明地予以宣揚、激勵,與今天家長老師激勵孩子爭當學霸,誓考重點大學沒什麽兩樣。世界在許多方麵變了,在某些基本方麵,其實一如既往。隻不過,學成了精英,出人頭地的選擇比古代多了。
蒙學起初是家學。家學可能由父輩親任導師,也可請有學問的名士任家庭教師。而能做到這兩點的,其家定非一般家庭,不貴則富。古時的所謂“書香之家”,未經三代以上的公認,擔不起那種雅謂的。往最起碼了說,那也得是“耕讀之家”。“耕讀之家”的家長,必是鄉紳,全家人自己是絕不耕也不種的。
魯迅和蔡元培,他們的家都曾是晚清的官宦之家,故他們都有幸接受過家學熏陶和館學教育。魯迅的館學老師是資深秀才;蔡元培的館學老師是飽學的舉人。至於康有為、梁啟超,也都是“官二代”。
若受家學無望,入館學無門,則隻有“鑿壁偷光”“聚螢作囊”“頭懸梁,錐刺股”了。
王羲之的書法啟蒙老師居然是一位皇族公主,這等家教大腕,天下有幾人請得起呢?
科舉從教育體係的指導思想上奠定了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的“官本位”思想,使之根深蒂固,影響直到近當代;蒙學可謂“從娃娃抓起”,反過來使科舉製度固若金湯——這是二者不好的方麵。
但設身處地想一想,古代也不可能有比科舉製度更公平的一種教育製度。並且,放眼世界來看,全世界的教育製度,在較公平地錄取一點上,基本原則仍是科舉原則。中國之科舉製度,後來顯然落後於別國的教育體係,不在於公平原則出了多大問題(客觀論之,曆朝曆代在製裁教育腐敗一點上,每是有腐必究的)——它的落後,主要在於教什麽,怎樣教;引導學生為什麽學,怎樣擇優錄取等方麵出了嚴重問題。簡言之,學科建設和評價體係長期落後。
以蒙學而論,雖然也涉及天文、地理、物性、農事、社會、曆史,但隻是兼顧而已,並不作為考和學的重點。並且,知識老化,每將科學與神話混為一談,如《幼學瓊林》之《天文》一章有言:
“氣之輕清上浮者為天,氣之重濁下凝者為地”;
“月裏蟾蜍,是月魄之精光”;
“後羿妻,奔月宮而為嫦娥;傅說死,其精神托於箕尾。”
“箕”者,星也。後人也釋指彗星之墜光。
總體而言,蒙學中“天文”之“文”、“地理”之“理”,與科學概念的“天文”“地理”區別大矣,主要是告知了與天、地有關的文字現象,如:
“旋風名為羊角;閃電號曰雷鞭”“列缺乃電之神;望舒是月之禦”“望切者,若雲霓之望;恩深者,如雨露之恩。”……
說來慚愧,讀了《幼學瓊林》,方悟近代“雨巷詩人”戴望舒,何以名為“望舒”——倘是自取,必讀過《幼學瓊林》;倘家長所取,其家必很重視傳統蒙學。
傳統蒙學雖存在知識內容的極大局限,但文學色彩卻十分濃重,故完全可以視為古代文學現象的一種。在文、史、哲三方麵的結合,也堪稱包羅萬象,觸類旁通,極具通識色彩。簡直可以這樣說,若一個人十二三歲前將大多數蒙學讀物的內容銘記得爛熟於胸,了如指掌,那麽將來在文言的應用方麵,肯定優於別人。
當然,傳統蒙學中的史性知識,不能完全與近當代的曆史知識同日而語;所謂“哲”,也非是近當代的哲學概念,大抵是仁、義、禮、智、信、忠、孝、節、勇、和等關於人格養成的說教。
“忠”是從來爭議極大的道德標準;曆史上不乏昏君庸君暴君,而且文化上一向以“忠君”來闡釋“忠”的定義,使“忠”的道德標準常受詬病。
但如果細讀蒙學讀物,則會發現一個令人深思的現象——幾乎沒有關於“忠君”思想的宣揚。“忠”在蒙學中的定義,基本上是“精忠報國”的意思。所列舉人物,也大抵是“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一類典型。也就是說,蒙學讀物中的“忠”,是以愛國思想為根本的,與“忠君”沒甚關係。
這證明,蒙學讀物的作者們,本身誰都不愚,思想也特別與時俱進。他們明白,蒙學事關國家與民族的後代素質如何,絕不進行誤人子弟的教誨。
所以我認為,他們都是極有文化責任也極可敬的先賢。
排開“忠”不“忠”的問題不談,其他一概道德標準,我這個當代人基本是願意接受的。地球村任何一個人大抵做到了,便肯定是君子,是精神貴族,是人類楷模。一些人做到了,則我很替人類的社會感到慶幸。
問題是,僅僅是——若希望那些標準集於一人之身,實在是太高的要求了。中國古代對人的道德要求有兩大弊端——既全也少。全則沒了重點;少指僅針對少數讀書人。這其實是帝王思想的反映。皇家設科舉製,原本就是為自己的長期統治設“人才庫”,所以並不需要那麽多。“人才”知史適用就好;而人才對於皇家和對於國家的意義,本質上並不一致。對於皇家,人才與執政幕僚沒區別;對於國家,人才則必須是多方麵的。至於對百姓,皇家的要求倒從來不全,順即良民,重點突出。
而西方諸國,文化啟蒙運動以降,連皇家也意識到——科技足以強國。國家強了,自己何愁沒有幕僚,不必專門培養,更不必從娃娃抓起。故道德律令由全而簡,由麵對少數人而麵對全社會——於是最終形成了自由、平等、博愛的極簡化的道德體係。自由是國家道德理念;平等是法律道德理念;博愛是針對一切人的道德理念。國家、法律和個人違背之,皆屬不道德。故所以然,他們的文藝後來的一個近於永恒的主題是善;我們的文藝幾乎可以說至今還沒找準究竟什麽是值得反複表現的主題。
然而必須承認,老子和孔子們,對善是極為重視的——“上善若水”“仁者愛人”的思想便是證明。《弟子規》中關於“禮”的教誨未免瑣細,卻也強調了“泛愛眾”一點,非常值得肯定。另一個事實是,古代的官方也就是皇家,對善一向諱莫如深,恐怕真的成為道德核心,常被用以對照自家。
古代蒙學中關於“典”的知識,可謂洋洋大觀。幾百例中,我這種知陋聞寡的人,不看注解就明白其意的,僅百之一二而已。
科舉之試,以用典之多之僻為優等文章。用典與引用名言佳句是不同的。前者是故事的高度概括,旨在間接論說;後者是道理的引用,旨在加深印象。
中國古文中的名言佳句卻都是通曉易懂的,說理性強,解惑到位,如“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其“學”指背;其“思”指懶得讀書的借口。
黃興逝後,孫中山兩作挽聯——前者白話,哀思易懂;後者句長,上下聯對仗用典,不知出處的人們,大抵就不走出心了。
清華初遷雲南,眾心喚出兩首校歌。一為幾名學生作詞,文字現代,風格酣暢,流傳過一個時期;二由老先生們執筆,雖也豪情飽滿,傷感淋漓,但因古風昭昭,典入歌中,僅在操場上集體唱過一次,以後即束之高閣,如泥牛入海也。
胡適反對用典的態度十分強烈,每對學生耳提麵命。他自有一定道理——古代傳至近代的典詞,林林總總,洋洋大觀,某些不過是正野兩史所記的邊角內容,奇聞異事,並無多大文化價值。但喜“掉書袋”者,每好用之,以炫經綸;胡適乃白話文運動之中堅人物,自然立場鮮明。
但他的反對也有偏持一麵——許多典故,從古至今百千年應用下來,已是成語。並且,閃耀著漢語詞匯的智慧之光,表意雋永精妙。細品賞之,幾可以漢語瑰寶視之。非是一場運動席卷,便可使之通通消亡的。
卻也應看到,由典而成語,大抵具有比喻性。而比喻性的形容,用以言人論事,往往刃刺明顯,於是造成他人傷口。如“井底之蛙”“黔驢技窮”“口蜜腹劍”“葉公好龍”之類,便不如視野要開闊些;能力須多樣些;心口應該如一,言行應該一致的直白表述更容易使人接受。
胡適先生的文化思想大方向上肯定是正確的。他當年的種種偏頗應該獲得今人諒解——飲水不忘挖井人;畢竟,我們今人正享受著白話文的成果。也畢竟,漢語在當代所達到的白話文水平,已至行雲流水。否定古文不對,厚古薄今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