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字有一個大缺點,就是許許多多的詞匯,是沒有明確的定義的。許許多多的詞匯,它們的意義變化無定,一會兒是這,一會兒又是那,好像是個變形蟲阿米巴(ameba)。所以,要了解這些詞匯究竟指的是什麽,必須借助於高明的方法與解說。
以中國人對“天”的思想來看,中國人分別表現在“天”“帝”“上帝”等詞匯上麵,我們必須對這些詞匯做一番排比與歸納,才能體會出它們的真義。例如《詩經》《書經》中“天”“帝”“上帝”的出現次數高達四百二十一次,可見這種觀念的深入人心,值得仔細地探討。探討的方式之一,就是先盡量給這些詞匯予以範圍、予以確定,以先求得它們的真義。
在沒求得它們的真義以前,胡亂使用這些詞匯,很容易進入一團迷霧裏,對中國思想的了解,也就“可憐無補費精神”了。
所以,能掌握住高明的方法與解說,才能掌握這亂成一團的中國思想,才能從迷霧裏走出來,做光明的導向。
“神性”的“天”
中國人對上天的看法,一開始是很模糊的,常用的字眼是“天” “帝”“上帝”。
但這種“天”“帝”“上帝”,到底指的是什麽呢?當然不是耶和華那種上帝(雖然現代的華洋教棍們常常附會說:“中國古籍中的上帝就是耶和華。”),因為耶和華這種上帝是比較明顯的,中國人的上帝最初卻沒有耶和華那樣明顯的具象。雖然具象不明顯,但仍可看出他的“神性”意味、人格性的意味。《詩經》《書經》裏說“敬天之怒”“逢天憚怒”“畏天之威”“唯恭行天之罰”“天命靡常”“天命匪解”“天命誅之”“天降慆德”“天降喪亂”“天亦哀於四方民”“皇矣上帝”“昭明上帝”“上帝監民”“聞於上帝”“皇天上帝”“昊天上帝”等等,都顯示了中國古代的上帝,是有意誌的、有情緒的,他發起威風也不在耶和華之下。《詩經》《書經》中記錄人對上天的歌頌,誠惶誠恐的語氣,也活像《舊約》中的記錄;而《書經》裏“天乃賜禹洪範九疇”等話,也活像《舊約》中上帝賜摩西的十誡。所以,中國古人眼中的上帝是“神性”的,隻是神得有點模糊而已。
群神
但是,“天”也好、“帝”也好、“上帝”也好,並不是這樣的大神一位。在中國人的思想裏,除這位模模糊糊的特大號以外,還有別的雜牌。楚大夫觀射父答楚昭王的一段傳說,最可注意。觀射父說:
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其知能上下比義,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如是則神明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是使製神之處、位、次主,而為之牲、器、時服。……於是乎有天、地、神、民、類物之官,謂之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亂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異業,敬而不瀆。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禍災不至,求用不匱。(《國語·楚語》)
這種“民神不雜”,表示最初管老百姓的官和管神的官是兩分的,是不混在一起的。“在男曰覡、在女曰巫”之下,給群神解決“處”(居所)、“位”(祭位)、“次主”(排名)的問題,於是官“各司其序,不相亂也”。可是:
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無有要質。民匱於祭祀而不知其福,蒸享無度,民神同位。民瀆齊盟,無有嚴威;神狎民則,不蠲其為。嘉生不降,無物以享。禍災臻,莫盡其氣。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複舊常,無相侵瀆,是謂絕地天通。(《國語·楚語》)
這種“民神雜糅”,表示傳說中從黃帝之子(少皞)、蚩尤之徒(九黎)以後,這種兩分變為混同了,混同到“民神同位”了,神甚至要“狎民則”(搞起人間那一套)了,以致顓頊不得不出麵解決,命“南正重”管神的事,命“火(北)正黎”管老百姓的事,重新把人神“絕地天通”(劃清界限),回複到原有的境界。
這位楚國大夫這段話,使我們得到了三點結論:
一、古代的神,是群神,不是單一的神。
二、神可以降禍福、受享祭,是有人格的神。
三、神可以鬧到與人“同位”,可以“狎民則”,是有人性的神。
這三點結論,使我們聯想到古代希臘的群神,和他們的人格與人性。古代希臘的群神是胡鬧的,胡鬧得與凡人無異,完全“無有嚴威”,完全“不蠲其為”(不幹神該幹的事)。這種相似,不是很好玩嗎?
怎麽冒出來的?
古代中國群神中,有頭有臉的,有這些:
一、天神(叫天、叫帝、叫上帝、叫皇天,是許多神裏最大的神)。
四、風神(給天神傳消息的,就是鳳。“鳳”和“風”本來是一個字)。
五、山川神(水旱瘟疫之災,和他有關)。
六、風雨神(管日月星辰,管風調雨順)。
七、蠶神。
八、其他的一些專屬的神。
這些神,他們的出身大都和祖先有關,都是人死以後變成的,變成的方法是上帝分封的,或是自然就冒出來了。
以天神為例:《書經》有“時則有若伊尹,格於皇天”的話。“格於皇天”就是商湯得伊尹輔佐成功,升配於天的意思,可見天神是人的祖先變的。
以地神為例:《左傳》注說:“土為群物主,故稱後也。其祀句龍焉。”句龍是共工氏之子,可見地神也是人的祖先變的。
以穀神為例:穀神叫後稷,後稷根本是周朝的始祖,原來叫棄。唐堯使他做稷官(土地的官),號曰後稷。後稷開始傳了十五代,就到了周武王,就得了天下。可見穀神也是人的祖先變的。
祖先變神仙
關於中國人對上天的看法,從文字學上,可以告訴我們不少真相。“天”字在古文字中,本來是一個像人形的象形字。在甲骨文中、在金文(盂鼎、彔伯戎敦、毛公鼎)中,都是如此。王國維在《觀堂集林·釋天》中說:“殷虛卜辭作……所以墳其首者,正特著其所象之處也。”“帝”字在古文字中,“象花萼全形”,“示生殖緊盛之義,與祖字象生殖者同”。“祖”字的左邊“示”字是崇拜,右邊的“且”字是男人生殖器。這些字眼,都跟人和生殖有關。再查《詩經》《書經》,有“文王在上,於昭於天”“三後在天”“對越在天”“桓桓武王……於昭於天”等等,顯示了“帝”死後也就加入了“天”的行列。這些證據告訴了我們,在古代,“天”“帝”“祖”這些字眼間,距離是多麽近。
在甲骨文中,殷人“祀帝”“祀祖”是很明顯的,但“祀天”就不明顯。這說明了最早的“天”,是近於“帝”的;最早的“帝”,是近於“祖”的。“天”的觀念、“帝”的觀念,隻是祖先神的觀念。
所以,當我們看到《詩經》《書經》裏那些統治者祭祀的情況,那些有牲畜等供品的奉獻,就可以了解,祭天和祭祖對中國人無疑是一回事。
“天”的擴大
在周朝統一以後,中國才開始有像樣的統一王朝,才開始有嚴密的君臣之分。於是,“天”的觀念才開始擴大。換句話說,中國最早的上天觀念沒有那麽大。
隨著統一的局麵,周朝不但接收了商朝的領土,也接收了商朝的鬼神。於是,不但人間的政權擴大了,天上的神權也擴大了。
《書經·盤庚中》記統治者盤庚對臣民的訓詞,有一句警告說:你們的祖先跟過我的祖先,你們若不聽話,“我先後綏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斷棄汝,不救乃死!”(我的祖先就會找你們的祖先算賬,你們的祖先就會不要你們了,不管你們死活了!)這種心態,是典型的“訴諸祖先”的模式,最值得我們的注意。
在這種“訴諸祖先”的模式裏,證明了:
一、死後的祖先,會成為鬼神。
二、鬼神之間,仍有從屬關係。
三、鬼神可對活人施福降禍。
所以,地上的統治者,憑著他們可以通天的本領,打著死人的旗號,來統治活人。
可是,到了春秋以後,諸侯的權力變大了。他們開始自行通天了,不勞天子代勞了。在《左傳》裏,我們可以看到“天禍許國”“天未絕晉”“天實置之”“天奉我也”“天禍鄭國”“天將假手於楚以斃之”等話。這時候的“天”的觀念,顯然已不是“帝謂文王”(《詩經》)時代的專利了,“天”已經開始能同天子以外的巨公們打交道了。這真所謂“天低皇帝遠”了。
“天”的修正主義
不但“天”擴大了,有關一切天的事、神的事,也隨著時代的變化,不斷地有了修正主義,例如:
一、在求神問卜方麵,殷人最多,甚至定期祭祀每年高達三百六十次。後來就沒那麽頻繁了。道具方麵,用龜卜的習慣也漸漸減少,用別的代替了。
二、在祭祖方麵,古代人要離開家,在清淨地方齋戒幾天。後來就沒有這樣麻煩了。
三、在祖先象征方麵,古代人要用活人扮成祖宗模樣,坐在上麵,給大家祭。後來隻祭牌位就好了。
四、在祭品消耗方麵,古代人要把整隻的牛羊豬狗給燒到火裏、埋在土裏或淹到水裏,真是所謂“犧牲”。後來的人就小氣了,牲畜不但很少以整隻出現,並且祭完了以後,由人代鬼神受用了。
五、在祭品項目方麵,例如古代要獻鬼神以玉器,為了表示真的交出來,就把玉敲碎或丟到河裏。後來的人就舍不得了,就寧不為玉碎了,就根本取消了。
六、在禱告用語方麵,古代人和神之間,有時候會發生討價還價的情況,周公就在祭祀時向祖先說:“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不許我,我乃屏璧與珪。”(你答應我,我就把玉給你;你不答應,我就拿玉走了。)後來這種兒童式的討價還價取消了,人在禱告裏隻說需求,不做試探了。
封禪的花樣
在這些修正裏,“天”是最特殊的,因為他最模糊。在一般人的感覺裏,他高高在上,遠不如其他的神跟他們那樣長相左右、那樣親近,所以一般人也就不太買他的賬。一般人是不祭他的,祭他留給高高在上的統治者去做,這叫高高在上對高高在上。統治者祭“天”,叫“郊祀”。
因為“天”在天上,所以祭他的地方愈高愈好,愈高就離他愈近。當時人們相信最高的山是泰山,“登泰山而小天下”,可見泰山之高。雖然泰山實際上不過是一座小山,在中國的高山裏是小老弟,但是古人不知道,所以要上泰山祭天。
上泰山祭天,有專門名詞。在山上的祭叫“封”,在山下的祭叫“禪”,混在一起叫“封禪”。事實上“禪”是祭地,但在祭天大典中,祭地就給吸收了。
封禪觀念最早見於《管子·封禪》篇。齊桓公稱霸後,想封禪。但是管仲反對。反對的理由是古代聖王封禪,有十五種祥瑞出現,像東海有比目魚、西海有比翼鳥等等。現在我們沒有這些,怎麽好封禪呢?於是齊桓公就死心了。
到了秦始皇出現,他自負得很,要封禪,結果走到半山,碰到雷雨,弄得掃興而歸。
到了漢武帝出現,他又繼承這種封禪的觀念。《史記》有《封禪書》專寫這種大事。在這一方麵,人們愈來愈籠罩在迷信的大霧裏。
上帝排行榜
在秦漢大統一以前,中國的天神是地區性的。《列子》中有“楚人鬼而越人機”的記載,可以顯見中國南方天神的地區性。《史記·封禪書》中有八神將的記載,可以顯見中國東方天神的地區性。但是隨著政權的擴大,神權也跟著擴大了。秦朝的原始地區性的神隻是公元前8世紀前用馬來祭的白帝;可是到了公元前7世紀,就加進青帝了;到了公元前5世紀,又加進黃帝、炎帝了。到了公元前3世紀,漢朝得了天下,漢朝的開國者——
問:“故秦時上帝祠何帝也?”對曰:“四帝,有白、青、黃、赤帝之稱。”帝祖曰:“吾聞天有五帝,而四,何也?”莫知其說。於是高祖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漢書·郊祀誌》)
漢朝開國者說等他來了才湊足五帝的數目,這種“天人合一”的氣派,隨著政權統一的局麵,愈來就愈鬧大了。到了漢武帝時候,又聽了妖人謬忌的主意,在五帝之上又冒出一個太一,是個特大號的神。後來又杠上開花,在太一之上,加上天一、地一。這是公元前2世紀的事。六百年間,神權以政權為函數,變成政權的因變數,可以擴大到一至於此!最後,妖人公孫卿向漢武帝做了偉大的結論,那就是:人間的帝王修仙升天後,可以變成天上的帝王。最後的定案是:還是把太一當作唯一首席上帝,太一之下是五帝。漢武帝怕五帝太孤單了,給他們每位討了一位老婆,叫作後土(地後)。整個天神的結構就此完工了,就是太一、天五、地王的局麵。
中國人對於天神的具象,到此就登峰造極了。
玉皇大帝及其他
從漢武帝以後,“神性”的“天”在中國,分兩個分支在發展著。第一個分支是愚夫愚婦的上帝與群神所象征的“天”。這個“天”,在上帝方麵,從太一慢慢轉移到道教的玉皇大帝的頭上。玉皇大帝是天帝,也叫玉帝、也叫玉皇、也叫元始天尊、也叫上清虛皇道君,11世紀宋朝真宗的時候(1015),他被尊稱作“太上開天執符禦曆含真體道玉皇大天帝”。道教的神很混亂,道教中最早有上上太一的神,“人頭鳥身,狀如雄雞”。既叫上上太一,顯然是占太一神的便宜,而寓我在你上麵之意。演變到後來,“人頭鳥身,狀如雄雞”總不太像話,於是道貌岸然的玉皇大帝便應運而生了。從此在中國民間,真正的“天”的象征,就是玉皇大帝,具象開始明顯了。
除了這種太一式的特大號神之外,其實中國人真正信的、真正親近的,是群神,是一人一家一姓一集團一地區親信的神。試看漢武帝明著是頂禮太一的神,骨子裏親信的神,卻是他外祖母崇奉的家族小神——神君。漢武帝是中國愚夫愚婦的代表,他們心中的“天”,是太一到玉皇大帝級的,是群神級的。中國“神性”的“天”的最後流落,不過如此。
墨子的“天誌”
第二個分支是思想家們的“神性”的“天”。這種“天”沒有什麽神的具象,既無人頭,也無鳥身,更不像雄雞了。但這種“天”卻有“神性”的意味、人格性的意味。它是《詩經》《書經》裏所指的那種有意誌的、有情緒的、神得有點模糊的“天”。這種思想,首先出現在《墨子》的《天誌》篇中,墨子主張“順天意”如何如何、“天之意”如何如何。
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之欲為仁義者,則不可不察義之所從出。……然則義何從出?子墨子曰:義不從愚且賤者出,必自貴且知者出。……然則,孰為貴?孰為知?曰,天為貴,天知而已矣!然則,義果自天出矣!(《墨子·天誌》篇)
又說:
尚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則天菑將猶末止也。故當若天降寒熱不節、雪霜雨露不時、五穀不熟、六畜不遂、疾苗戾疫、飄風苦雨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罰也,將以罰天下之人不尚同乎天者也。(《墨子·尚同》篇)
董仲舒的“人副天數”
這種“天”有意誌、“天”有情緒的思想,到了漢朝,被董仲舒接收了。董仲舒又加油加醬,發明出他的“人受命乎天也”的“天人合一”大體係。董仲舒說:
人之身,首而員,象天容也;發,象星辰也;耳目戾戾,象日月也;鼻口呼吸,象風氣也;胸中達知,象神明也;腹胞實虛,象百物也。……天地之符,陰陽之副,常設於身。身猶天也,數與之相參,故命與之相連也。天以終歲之數成人之身,故小節三百六十六,副日數也;大節十二分,副月數也;內有五髒,副五行數也;外有四肢,副四時數也;乍視乍瞑,副晝夜也;乍剛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樂,副陰陽也;心有計慮,副度數也;行有倫理,副天地也。(《春秋繁露·人副天數》)
又說:
為生不能為人,為人者,天也。人之為人本於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類天也。人之形體,化天數而成;人之血氣,化天誌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義;人之好惡,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春秋繁露·為人者天》)
這些硬把人跟“天”做外形比附的鬼話,最後愈比愈落實了,原來“天”是人的“曾祖父也”!
董仲舒這樣的比附,是有目的的,他是要“以人〔民〕隨君〔主〕、以君隨天”的,是要“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的。雖然他說天立君主,“非為王也”,“以為民也”,但是君主若是暴君,卻隻有待於“天奪之”,人民是不能“奪”的。“曾祖父”是可以“奪”爺爺、爸爸的,兒子是不能“奪”爸爸的。因為君主是人民的爸爸,所以人民除了叫爸爸,是休想起二心的。
天路曆程
根據上麵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所謂“神性”的“天”,最後演變成兩路:一路是愚弄愚夫愚婦的,這條路是純神權的發展,最後歸根在玉皇大帝和群神身上;一路是欺壓愚夫愚婦的,這條路是頂天之命以擁護君權,最後歸根在對天子的愚忠上麵。這兩條路,都是可悲的、黯淡的,都是中國人的不幸。
在這兩條路以外,有沒有第三條路呢?
有的。這第三條路,就是相對於“神性”的“天”的一條路,那就是“自然性”的“天”。
“自然性”的“天”沒有“神性”的意味,沒有人格性的意味。這種“天”是沒有意誌的、沒有情緒的。在中國的思想裏,我們可以找到這一股氣味。《詩經》《書經》裏有“亦傅於天”“翰飛戾天”“上天同雲”“天乃雨”等話,這種“天”又顯然沒有什麽“神性”。所以,又可以這麽說:中國古代對上天的看法,是“神性”“自然性”都有的,兩者劃分得有時也不明確。
梁啟超說:“商周之際,對於天之寅畏虔恭,可謂至極。”後來
宗周將亡,詩人之對於天,已大表其懷疑態度,如“昊天不傭”“昊天不惠”“吳天不平”(節南山)、“天命不徹”(十月之交)、“浩浩昊天,不駿其德”“旻天疾威,弗慮弗圖”“如何昊天,辟言不信”(雨無正)、“昊天泰憮,予慎無辜”“天之方唯”“天之方蹶”“天之方虐”“天之方儕”(板)、“疾威上帝,其命多辟”(蕩)、“昊天上帝,寧俾我遁”“瞻印上帝,曷惠其寧”(雲漢)。諸如此類,對於天之信仰,已大搖動。蓋當喪亂之際,疇昔福善禍淫之恒言,事實上往往適得其反。人類理性日漸開拓,求其故而不得,則相與疑之。(《先秦政治思想史》)
梁啟超說後來人怨天疑天是對的,但他未免把“天”的“自然性”太挪後了。中國古人“神性”的“天”和“自然性”的“天”早就是並存的,並不是“宗周將亡”時候,人們才把敬畏的“神性”的“天”換成了質疑的“自然性”的“天”。人們怨天疑天,往往是指那個“自然性”的“天”,但也混同了“神性”。這種“天”在上層中國人裏叫“天”,叫“天道”;下層中國人裏叫“老天爺”。《豆棚閑話》裏罵“老天爺”說:
老天爺,你年紀大,
耳又聾來眼又花,
你看不見人,聽不見話。
殺人放火的享著榮華,
吃素看經的活活餓殺。
老天爺:
你不會作天,你塌了吧!
你不會作天,你塌了吧!
這種怨天疑天的“天”,就是司馬遷怨疑“天道”的民眾版;這種怨天疑天的“天”,就是“神性”的“天”與“自然性”的“天”的混同,是中國思想的一個特色,雖然看來有點模模糊糊的。
孔子的“天”
這種模模糊糊的情況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孔子的時候,“天”的思想已經在轉變,已經開始擴大,擴大到不但可以支援有德的統治者,而且可以支援有德的人了。在《論語》中,我們看孔子說的:
一、天生德於予。
二、知我者,其天乎?
三、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在孔子這種語氣裏,“天”仍是“神性”大於“自然性”的。因為“天”是“神性”的,所以人同“天”的關係是宗教性的,此所以有“禱”出現。到了宋朝,朱熹想把孔子的“神性”的“天”曲解成“自然性”的“天”,因此在注《論語》時說“天”即“理”字。但是清朝錢大昕就提出抗議。錢大昕在《十駕齋養新錄》卷三“天即理”裏反問,若天是理,那麽獲罪於天無所禱,就可變成向理禱告了,“豈禱於理乎?”當然是沒有這種道理的。
所以,孔子本人承認“天”是有“神性”的,這是定論。因為有“神性”,所以“天”是有意誌的、有情緒的。孔子見了別人的小老婆(南子),他的學生子路不高興,孔子就發誓說如果怎麽怎麽了,就“天厭之!天厭之!”“天”可以“厭”人,其意誌性、情緒性就可想而知了!
既然承認“天”是有“神性”的,對鬼神問題,孔子就無法不承認。孔子是承認有鬼神的,但他主張“敬鬼神而遠之”,甚至“不語怪、力、亂、神”。為什麽呢?因為這些都是很難弄清楚的。所以,可以這樣近乎矛盾地說,孔子是一個“有神論的不可知論者”。
老子與莊子
比起孔子對“天”的思想來,老子、莊子顯然是進步多了。《老子》中有這樣的話:
一、天將救之,以慈衛之。
二、是謂配天,古之極。
三、天之所惡,孰知其故?
四、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這些話,表示“天”是有“神性”意味的。但是老子對“自然性”的興趣,顯然更大。《老子》中有許多“自然性”的話,他攻擊“天地不仁”;宣傳“天法道,道法自然”;主張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認定“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這些話,都可看出老子真正興趣的所在。
到了莊子,“自然性”的意味更細膩了。《莊子》中有這樣的話:
一、技兼於事,事兼於義,義兼於德,德兼於道,道兼於天。
二、無為為之之謂天。
這是很明顯的“自然性”。這種“自然性”,甚至一直滑到人為上:
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者,至矣!……庸詎知吾所謂天之非人乎?所謂人之非天乎?
話說到這一地步,天的“神性”一點也看不到了。
荀子的偉大思想——《天論》
到了荀子,這種“自然性”的“天”,已經發揮到登峰造極的境界。《荀子》中雖然也有“居如大神,動如天帝”的舉例,但是荀子思想的真髓,卻是那洋洋滿篇的《天論》。荀子說: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不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謂天職。如是者,雖深,其人不加慮焉;雖大,不加能焉;雖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謂不與天爭職。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舍其所以參,而願其所參,則惑矣!列星隨旋,日月遞熠,四時代禦,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不見其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無形,夫是之謂天;唯聖人為不求知天。
正因為不要管天幹的是什麽職務,正因為要“不求知天”,所以才能“知人之所為者”,才能自助而不求天助。“天”是不能助的,因為“天”的現象是沒有意義的。荀子認為人間的治亂,和“天”沒有關係,因為日月星辰、寒來暑往“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天也”,和四時也沒關係,因為春發夏長、秋收冬藏,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時也”!至於天上的流星、森林的怪聲、日食、月食等等,隻是“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是與人無關係的。至於天旱去求雨,求不求都是一樣,“猶不雩而雨也”,也是與人無關的。荀子最光芒萬丈的結論是:
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製之?從天而頌之,孰與製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願與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
這是告訴我們,把“天”看得偉大而順從它、歌頌它、坐待它的恩賜,不如畜養它、控製它、利用它,叫它為人類服務;把天物看成就是那樣的,不如用人類的心智去增加它們、改變它們。放棄人為的力量而指望“天”,那是不合乎“萬物之情”的。這樣的戡天參天、這樣的利用厚生、這樣的開物成務、這樣的“能治天時地財而用之”,才是人類應該走的正路!
可惜的是,兩千年來,由於獨尊孔孟的關係,荀子的高明思想一直被忽略、冷落了。對“天”的思想雖然荀子早就為中國人做了高明的導向,雖然這種導向早就符合近代自然主義對“天”的正確看法,可是兩千年下來,所生的影響卻很有限。研究中國思想史,寫到這兒,真不禁有點悲憤,真不禁有“天道無親,常與愚人”之歎了!
1983年1月15日
以中國人對“天”的思想來看,中國人分別表現在“天”“帝”“上帝”等詞匯上麵,我們必須對這些詞匯做一番排比與歸納,才能體會出它們的真義。例如《詩經》《書經》中“天”“帝”“上帝”的出現次數高達四百二十一次,可見這種觀念的深入人心,值得仔細地探討。探討的方式之一,就是先盡量給這些詞匯予以範圍、予以確定,以先求得它們的真義。
在沒求得它們的真義以前,胡亂使用這些詞匯,很容易進入一團迷霧裏,對中國思想的了解,也就“可憐無補費精神”了。
所以,能掌握住高明的方法與解說,才能掌握這亂成一團的中國思想,才能從迷霧裏走出來,做光明的導向。
“神性”的“天”
中國人對上天的看法,一開始是很模糊的,常用的字眼是“天” “帝”“上帝”。
但這種“天”“帝”“上帝”,到底指的是什麽呢?當然不是耶和華那種上帝(雖然現代的華洋教棍們常常附會說:“中國古籍中的上帝就是耶和華。”),因為耶和華這種上帝是比較明顯的,中國人的上帝最初卻沒有耶和華那樣明顯的具象。雖然具象不明顯,但仍可看出他的“神性”意味、人格性的意味。《詩經》《書經》裏說“敬天之怒”“逢天憚怒”“畏天之威”“唯恭行天之罰”“天命靡常”“天命匪解”“天命誅之”“天降慆德”“天降喪亂”“天亦哀於四方民”“皇矣上帝”“昭明上帝”“上帝監民”“聞於上帝”“皇天上帝”“昊天上帝”等等,都顯示了中國古代的上帝,是有意誌的、有情緒的,他發起威風也不在耶和華之下。《詩經》《書經》中記錄人對上天的歌頌,誠惶誠恐的語氣,也活像《舊約》中的記錄;而《書經》裏“天乃賜禹洪範九疇”等話,也活像《舊約》中上帝賜摩西的十誡。所以,中國古人眼中的上帝是“神性”的,隻是神得有點模糊而已。
群神
但是,“天”也好、“帝”也好、“上帝”也好,並不是這樣的大神一位。在中國人的思想裏,除這位模模糊糊的特大號以外,還有別的雜牌。楚大夫觀射父答楚昭王的一段傳說,最可注意。觀射父說:
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其知能上下比義,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如是則神明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是使製神之處、位、次主,而為之牲、器、時服。……於是乎有天、地、神、民、類物之官,謂之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亂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異業,敬而不瀆。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禍災不至,求用不匱。(《國語·楚語》)
這種“民神不雜”,表示最初管老百姓的官和管神的官是兩分的,是不混在一起的。“在男曰覡、在女曰巫”之下,給群神解決“處”(居所)、“位”(祭位)、“次主”(排名)的問題,於是官“各司其序,不相亂也”。可是:
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無有要質。民匱於祭祀而不知其福,蒸享無度,民神同位。民瀆齊盟,無有嚴威;神狎民則,不蠲其為。嘉生不降,無物以享。禍災臻,莫盡其氣。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複舊常,無相侵瀆,是謂絕地天通。(《國語·楚語》)
這種“民神雜糅”,表示傳說中從黃帝之子(少皞)、蚩尤之徒(九黎)以後,這種兩分變為混同了,混同到“民神同位”了,神甚至要“狎民則”(搞起人間那一套)了,以致顓頊不得不出麵解決,命“南正重”管神的事,命“火(北)正黎”管老百姓的事,重新把人神“絕地天通”(劃清界限),回複到原有的境界。
這位楚國大夫這段話,使我們得到了三點結論:
一、古代的神,是群神,不是單一的神。
二、神可以降禍福、受享祭,是有人格的神。
三、神可以鬧到與人“同位”,可以“狎民則”,是有人性的神。
這三點結論,使我們聯想到古代希臘的群神,和他們的人格與人性。古代希臘的群神是胡鬧的,胡鬧得與凡人無異,完全“無有嚴威”,完全“不蠲其為”(不幹神該幹的事)。這種相似,不是很好玩嗎?
怎麽冒出來的?
古代中國群神中,有頭有臉的,有這些:
一、天神(叫天、叫帝、叫上帝、叫皇天,是許多神裏最大的神)。
四、風神(給天神傳消息的,就是鳳。“鳳”和“風”本來是一個字)。
五、山川神(水旱瘟疫之災,和他有關)。
六、風雨神(管日月星辰,管風調雨順)。
七、蠶神。
八、其他的一些專屬的神。
這些神,他們的出身大都和祖先有關,都是人死以後變成的,變成的方法是上帝分封的,或是自然就冒出來了。
以天神為例:《書經》有“時則有若伊尹,格於皇天”的話。“格於皇天”就是商湯得伊尹輔佐成功,升配於天的意思,可見天神是人的祖先變的。
以地神為例:《左傳》注說:“土為群物主,故稱後也。其祀句龍焉。”句龍是共工氏之子,可見地神也是人的祖先變的。
以穀神為例:穀神叫後稷,後稷根本是周朝的始祖,原來叫棄。唐堯使他做稷官(土地的官),號曰後稷。後稷開始傳了十五代,就到了周武王,就得了天下。可見穀神也是人的祖先變的。
祖先變神仙
關於中國人對上天的看法,從文字學上,可以告訴我們不少真相。“天”字在古文字中,本來是一個像人形的象形字。在甲骨文中、在金文(盂鼎、彔伯戎敦、毛公鼎)中,都是如此。王國維在《觀堂集林·釋天》中說:“殷虛卜辭作……所以墳其首者,正特著其所象之處也。”“帝”字在古文字中,“象花萼全形”,“示生殖緊盛之義,與祖字象生殖者同”。“祖”字的左邊“示”字是崇拜,右邊的“且”字是男人生殖器。這些字眼,都跟人和生殖有關。再查《詩經》《書經》,有“文王在上,於昭於天”“三後在天”“對越在天”“桓桓武王……於昭於天”等等,顯示了“帝”死後也就加入了“天”的行列。這些證據告訴了我們,在古代,“天”“帝”“祖”這些字眼間,距離是多麽近。
在甲骨文中,殷人“祀帝”“祀祖”是很明顯的,但“祀天”就不明顯。這說明了最早的“天”,是近於“帝”的;最早的“帝”,是近於“祖”的。“天”的觀念、“帝”的觀念,隻是祖先神的觀念。
所以,當我們看到《詩經》《書經》裏那些統治者祭祀的情況,那些有牲畜等供品的奉獻,就可以了解,祭天和祭祖對中國人無疑是一回事。
“天”的擴大
在周朝統一以後,中國才開始有像樣的統一王朝,才開始有嚴密的君臣之分。於是,“天”的觀念才開始擴大。換句話說,中國最早的上天觀念沒有那麽大。
隨著統一的局麵,周朝不但接收了商朝的領土,也接收了商朝的鬼神。於是,不但人間的政權擴大了,天上的神權也擴大了。
《書經·盤庚中》記統治者盤庚對臣民的訓詞,有一句警告說:你們的祖先跟過我的祖先,你們若不聽話,“我先後綏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斷棄汝,不救乃死!”(我的祖先就會找你們的祖先算賬,你們的祖先就會不要你們了,不管你們死活了!)這種心態,是典型的“訴諸祖先”的模式,最值得我們的注意。
在這種“訴諸祖先”的模式裏,證明了:
一、死後的祖先,會成為鬼神。
二、鬼神之間,仍有從屬關係。
三、鬼神可對活人施福降禍。
所以,地上的統治者,憑著他們可以通天的本領,打著死人的旗號,來統治活人。
可是,到了春秋以後,諸侯的權力變大了。他們開始自行通天了,不勞天子代勞了。在《左傳》裏,我們可以看到“天禍許國”“天未絕晉”“天實置之”“天奉我也”“天禍鄭國”“天將假手於楚以斃之”等話。這時候的“天”的觀念,顯然已不是“帝謂文王”(《詩經》)時代的專利了,“天”已經開始能同天子以外的巨公們打交道了。這真所謂“天低皇帝遠”了。
“天”的修正主義
不但“天”擴大了,有關一切天的事、神的事,也隨著時代的變化,不斷地有了修正主義,例如:
一、在求神問卜方麵,殷人最多,甚至定期祭祀每年高達三百六十次。後來就沒那麽頻繁了。道具方麵,用龜卜的習慣也漸漸減少,用別的代替了。
二、在祭祖方麵,古代人要離開家,在清淨地方齋戒幾天。後來就沒有這樣麻煩了。
三、在祖先象征方麵,古代人要用活人扮成祖宗模樣,坐在上麵,給大家祭。後來隻祭牌位就好了。
四、在祭品消耗方麵,古代人要把整隻的牛羊豬狗給燒到火裏、埋在土裏或淹到水裏,真是所謂“犧牲”。後來的人就小氣了,牲畜不但很少以整隻出現,並且祭完了以後,由人代鬼神受用了。
五、在祭品項目方麵,例如古代要獻鬼神以玉器,為了表示真的交出來,就把玉敲碎或丟到河裏。後來的人就舍不得了,就寧不為玉碎了,就根本取消了。
六、在禱告用語方麵,古代人和神之間,有時候會發生討價還價的情況,周公就在祭祀時向祖先說:“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不許我,我乃屏璧與珪。”(你答應我,我就把玉給你;你不答應,我就拿玉走了。)後來這種兒童式的討價還價取消了,人在禱告裏隻說需求,不做試探了。
封禪的花樣
在這些修正裏,“天”是最特殊的,因為他最模糊。在一般人的感覺裏,他高高在上,遠不如其他的神跟他們那樣長相左右、那樣親近,所以一般人也就不太買他的賬。一般人是不祭他的,祭他留給高高在上的統治者去做,這叫高高在上對高高在上。統治者祭“天”,叫“郊祀”。
因為“天”在天上,所以祭他的地方愈高愈好,愈高就離他愈近。當時人們相信最高的山是泰山,“登泰山而小天下”,可見泰山之高。雖然泰山實際上不過是一座小山,在中國的高山裏是小老弟,但是古人不知道,所以要上泰山祭天。
上泰山祭天,有專門名詞。在山上的祭叫“封”,在山下的祭叫“禪”,混在一起叫“封禪”。事實上“禪”是祭地,但在祭天大典中,祭地就給吸收了。
封禪觀念最早見於《管子·封禪》篇。齊桓公稱霸後,想封禪。但是管仲反對。反對的理由是古代聖王封禪,有十五種祥瑞出現,像東海有比目魚、西海有比翼鳥等等。現在我們沒有這些,怎麽好封禪呢?於是齊桓公就死心了。
到了秦始皇出現,他自負得很,要封禪,結果走到半山,碰到雷雨,弄得掃興而歸。
到了漢武帝出現,他又繼承這種封禪的觀念。《史記》有《封禪書》專寫這種大事。在這一方麵,人們愈來愈籠罩在迷信的大霧裏。
上帝排行榜
在秦漢大統一以前,中國的天神是地區性的。《列子》中有“楚人鬼而越人機”的記載,可以顯見中國南方天神的地區性。《史記·封禪書》中有八神將的記載,可以顯見中國東方天神的地區性。但是隨著政權的擴大,神權也跟著擴大了。秦朝的原始地區性的神隻是公元前8世紀前用馬來祭的白帝;可是到了公元前7世紀,就加進青帝了;到了公元前5世紀,又加進黃帝、炎帝了。到了公元前3世紀,漢朝得了天下,漢朝的開國者——
問:“故秦時上帝祠何帝也?”對曰:“四帝,有白、青、黃、赤帝之稱。”帝祖曰:“吾聞天有五帝,而四,何也?”莫知其說。於是高祖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漢書·郊祀誌》)
漢朝開國者說等他來了才湊足五帝的數目,這種“天人合一”的氣派,隨著政權統一的局麵,愈來就愈鬧大了。到了漢武帝時候,又聽了妖人謬忌的主意,在五帝之上又冒出一個太一,是個特大號的神。後來又杠上開花,在太一之上,加上天一、地一。這是公元前2世紀的事。六百年間,神權以政權為函數,變成政權的因變數,可以擴大到一至於此!最後,妖人公孫卿向漢武帝做了偉大的結論,那就是:人間的帝王修仙升天後,可以變成天上的帝王。最後的定案是:還是把太一當作唯一首席上帝,太一之下是五帝。漢武帝怕五帝太孤單了,給他們每位討了一位老婆,叫作後土(地後)。整個天神的結構就此完工了,就是太一、天五、地王的局麵。
中國人對於天神的具象,到此就登峰造極了。
玉皇大帝及其他
從漢武帝以後,“神性”的“天”在中國,分兩個分支在發展著。第一個分支是愚夫愚婦的上帝與群神所象征的“天”。這個“天”,在上帝方麵,從太一慢慢轉移到道教的玉皇大帝的頭上。玉皇大帝是天帝,也叫玉帝、也叫玉皇、也叫元始天尊、也叫上清虛皇道君,11世紀宋朝真宗的時候(1015),他被尊稱作“太上開天執符禦曆含真體道玉皇大天帝”。道教的神很混亂,道教中最早有上上太一的神,“人頭鳥身,狀如雄雞”。既叫上上太一,顯然是占太一神的便宜,而寓我在你上麵之意。演變到後來,“人頭鳥身,狀如雄雞”總不太像話,於是道貌岸然的玉皇大帝便應運而生了。從此在中國民間,真正的“天”的象征,就是玉皇大帝,具象開始明顯了。
除了這種太一式的特大號神之外,其實中國人真正信的、真正親近的,是群神,是一人一家一姓一集團一地區親信的神。試看漢武帝明著是頂禮太一的神,骨子裏親信的神,卻是他外祖母崇奉的家族小神——神君。漢武帝是中國愚夫愚婦的代表,他們心中的“天”,是太一到玉皇大帝級的,是群神級的。中國“神性”的“天”的最後流落,不過如此。
墨子的“天誌”
第二個分支是思想家們的“神性”的“天”。這種“天”沒有什麽神的具象,既無人頭,也無鳥身,更不像雄雞了。但這種“天”卻有“神性”的意味、人格性的意味。它是《詩經》《書經》裏所指的那種有意誌的、有情緒的、神得有點模糊的“天”。這種思想,首先出現在《墨子》的《天誌》篇中,墨子主張“順天意”如何如何、“天之意”如何如何。
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之欲為仁義者,則不可不察義之所從出。……然則義何從出?子墨子曰:義不從愚且賤者出,必自貴且知者出。……然則,孰為貴?孰為知?曰,天為貴,天知而已矣!然則,義果自天出矣!(《墨子·天誌》篇)
又說:
尚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則天菑將猶末止也。故當若天降寒熱不節、雪霜雨露不時、五穀不熟、六畜不遂、疾苗戾疫、飄風苦雨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罰也,將以罰天下之人不尚同乎天者也。(《墨子·尚同》篇)
董仲舒的“人副天數”
這種“天”有意誌、“天”有情緒的思想,到了漢朝,被董仲舒接收了。董仲舒又加油加醬,發明出他的“人受命乎天也”的“天人合一”大體係。董仲舒說:
人之身,首而員,象天容也;發,象星辰也;耳目戾戾,象日月也;鼻口呼吸,象風氣也;胸中達知,象神明也;腹胞實虛,象百物也。……天地之符,陰陽之副,常設於身。身猶天也,數與之相參,故命與之相連也。天以終歲之數成人之身,故小節三百六十六,副日數也;大節十二分,副月數也;內有五髒,副五行數也;外有四肢,副四時數也;乍視乍瞑,副晝夜也;乍剛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樂,副陰陽也;心有計慮,副度數也;行有倫理,副天地也。(《春秋繁露·人副天數》)
又說:
為生不能為人,為人者,天也。人之為人本於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類天也。人之形體,化天數而成;人之血氣,化天誌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義;人之好惡,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春秋繁露·為人者天》)
這些硬把人跟“天”做外形比附的鬼話,最後愈比愈落實了,原來“天”是人的“曾祖父也”!
董仲舒這樣的比附,是有目的的,他是要“以人〔民〕隨君〔主〕、以君隨天”的,是要“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的。雖然他說天立君主,“非為王也”,“以為民也”,但是君主若是暴君,卻隻有待於“天奪之”,人民是不能“奪”的。“曾祖父”是可以“奪”爺爺、爸爸的,兒子是不能“奪”爸爸的。因為君主是人民的爸爸,所以人民除了叫爸爸,是休想起二心的。
天路曆程
根據上麵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所謂“神性”的“天”,最後演變成兩路:一路是愚弄愚夫愚婦的,這條路是純神權的發展,最後歸根在玉皇大帝和群神身上;一路是欺壓愚夫愚婦的,這條路是頂天之命以擁護君權,最後歸根在對天子的愚忠上麵。這兩條路,都是可悲的、黯淡的,都是中國人的不幸。
在這兩條路以外,有沒有第三條路呢?
有的。這第三條路,就是相對於“神性”的“天”的一條路,那就是“自然性”的“天”。
“自然性”的“天”沒有“神性”的意味,沒有人格性的意味。這種“天”是沒有意誌的、沒有情緒的。在中國的思想裏,我們可以找到這一股氣味。《詩經》《書經》裏有“亦傅於天”“翰飛戾天”“上天同雲”“天乃雨”等話,這種“天”又顯然沒有什麽“神性”。所以,又可以這麽說:中國古代對上天的看法,是“神性”“自然性”都有的,兩者劃分得有時也不明確。
梁啟超說:“商周之際,對於天之寅畏虔恭,可謂至極。”後來
宗周將亡,詩人之對於天,已大表其懷疑態度,如“昊天不傭”“昊天不惠”“吳天不平”(節南山)、“天命不徹”(十月之交)、“浩浩昊天,不駿其德”“旻天疾威,弗慮弗圖”“如何昊天,辟言不信”(雨無正)、“昊天泰憮,予慎無辜”“天之方唯”“天之方蹶”“天之方虐”“天之方儕”(板)、“疾威上帝,其命多辟”(蕩)、“昊天上帝,寧俾我遁”“瞻印上帝,曷惠其寧”(雲漢)。諸如此類,對於天之信仰,已大搖動。蓋當喪亂之際,疇昔福善禍淫之恒言,事實上往往適得其反。人類理性日漸開拓,求其故而不得,則相與疑之。(《先秦政治思想史》)
梁啟超說後來人怨天疑天是對的,但他未免把“天”的“自然性”太挪後了。中國古人“神性”的“天”和“自然性”的“天”早就是並存的,並不是“宗周將亡”時候,人們才把敬畏的“神性”的“天”換成了質疑的“自然性”的“天”。人們怨天疑天,往往是指那個“自然性”的“天”,但也混同了“神性”。這種“天”在上層中國人裏叫“天”,叫“天道”;下層中國人裏叫“老天爺”。《豆棚閑話》裏罵“老天爺”說:
老天爺,你年紀大,
耳又聾來眼又花,
你看不見人,聽不見話。
殺人放火的享著榮華,
吃素看經的活活餓殺。
老天爺:
你不會作天,你塌了吧!
你不會作天,你塌了吧!
這種怨天疑天的“天”,就是司馬遷怨疑“天道”的民眾版;這種怨天疑天的“天”,就是“神性”的“天”與“自然性”的“天”的混同,是中國思想的一個特色,雖然看來有點模模糊糊的。
孔子的“天”
這種模模糊糊的情況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孔子的時候,“天”的思想已經在轉變,已經開始擴大,擴大到不但可以支援有德的統治者,而且可以支援有德的人了。在《論語》中,我們看孔子說的:
一、天生德於予。
二、知我者,其天乎?
三、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在孔子這種語氣裏,“天”仍是“神性”大於“自然性”的。因為“天”是“神性”的,所以人同“天”的關係是宗教性的,此所以有“禱”出現。到了宋朝,朱熹想把孔子的“神性”的“天”曲解成“自然性”的“天”,因此在注《論語》時說“天”即“理”字。但是清朝錢大昕就提出抗議。錢大昕在《十駕齋養新錄》卷三“天即理”裏反問,若天是理,那麽獲罪於天無所禱,就可變成向理禱告了,“豈禱於理乎?”當然是沒有這種道理的。
所以,孔子本人承認“天”是有“神性”的,這是定論。因為有“神性”,所以“天”是有意誌的、有情緒的。孔子見了別人的小老婆(南子),他的學生子路不高興,孔子就發誓說如果怎麽怎麽了,就“天厭之!天厭之!”“天”可以“厭”人,其意誌性、情緒性就可想而知了!
既然承認“天”是有“神性”的,對鬼神問題,孔子就無法不承認。孔子是承認有鬼神的,但他主張“敬鬼神而遠之”,甚至“不語怪、力、亂、神”。為什麽呢?因為這些都是很難弄清楚的。所以,可以這樣近乎矛盾地說,孔子是一個“有神論的不可知論者”。
老子與莊子
比起孔子對“天”的思想來,老子、莊子顯然是進步多了。《老子》中有這樣的話:
一、天將救之,以慈衛之。
二、是謂配天,古之極。
三、天之所惡,孰知其故?
四、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這些話,表示“天”是有“神性”意味的。但是老子對“自然性”的興趣,顯然更大。《老子》中有許多“自然性”的話,他攻擊“天地不仁”;宣傳“天法道,道法自然”;主張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認定“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這些話,都可看出老子真正興趣的所在。
到了莊子,“自然性”的意味更細膩了。《莊子》中有這樣的話:
一、技兼於事,事兼於義,義兼於德,德兼於道,道兼於天。
二、無為為之之謂天。
這是很明顯的“自然性”。這種“自然性”,甚至一直滑到人為上:
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者,至矣!……庸詎知吾所謂天之非人乎?所謂人之非天乎?
話說到這一地步,天的“神性”一點也看不到了。
荀子的偉大思想——《天論》
到了荀子,這種“自然性”的“天”,已經發揮到登峰造極的境界。《荀子》中雖然也有“居如大神,動如天帝”的舉例,但是荀子思想的真髓,卻是那洋洋滿篇的《天論》。荀子說: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不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謂天職。如是者,雖深,其人不加慮焉;雖大,不加能焉;雖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謂不與天爭職。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舍其所以參,而願其所參,則惑矣!列星隨旋,日月遞熠,四時代禦,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不見其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無形,夫是之謂天;唯聖人為不求知天。
正因為不要管天幹的是什麽職務,正因為要“不求知天”,所以才能“知人之所為者”,才能自助而不求天助。“天”是不能助的,因為“天”的現象是沒有意義的。荀子認為人間的治亂,和“天”沒有關係,因為日月星辰、寒來暑往“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天也”,和四時也沒關係,因為春發夏長、秋收冬藏,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時也”!至於天上的流星、森林的怪聲、日食、月食等等,隻是“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是與人無關係的。至於天旱去求雨,求不求都是一樣,“猶不雩而雨也”,也是與人無關的。荀子最光芒萬丈的結論是:
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製之?從天而頌之,孰與製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願與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
這是告訴我們,把“天”看得偉大而順從它、歌頌它、坐待它的恩賜,不如畜養它、控製它、利用它,叫它為人類服務;把天物看成就是那樣的,不如用人類的心智去增加它們、改變它們。放棄人為的力量而指望“天”,那是不合乎“萬物之情”的。這樣的戡天參天、這樣的利用厚生、這樣的開物成務、這樣的“能治天時地財而用之”,才是人類應該走的正路!
可惜的是,兩千年來,由於獨尊孔孟的關係,荀子的高明思想一直被忽略、冷落了。對“天”的思想雖然荀子早就為中國人做了高明的導向,雖然這種導向早就符合近代自然主義對“天”的正確看法,可是兩千年下來,所生的影響卻很有限。研究中國思想史,寫到這兒,真不禁有點悲憤,真不禁有“天道無親,常與愚人”之歎了!
198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