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盤子一一卸下,然後是飲料,與此同時,我接受那位黑人女子的請求,我說:沒問題,我馬上給你送過來。除了兩小袋辣醬,你還要別的什麽?……便衣福茨看著我的側影,繼續打問著我非凡的曾經。十八歲的軍隊記者,二十五歲的女少校,這絕對不平凡吧?他這樣問道:即便在中國,這樣一個女人的經曆也屬於超常,對嗎?女領位抱歉地笑笑。我一眼瞥見她的歉意笑容;她幫不了他的忙,因為這餐館的工友之間從來沒人談自己的曾經。如果到了一個遙遠陌生的國度,還不去改變或推翻自己的曾經,這遠走高飛還有什麽飛頭。


    理查·福茨不知道,我們這些人都不大喜歡自己的曾經,我們的背井離鄉證明了這一點。這份“不喜歡”微妙豐富,同理查·福茨是講不清的。女領位穿著粉紅長旗袍,亮晃晃假緞子造成她肉感的假象。她指點著菜單上的一隻隻招牌菜,連笑容都廉價起來。她比我大幾歲,還在大學做本科生,還要靠亮大腿掙口糧,她怎麽可能喜歡我的曾經。


    我背轉身,麻利地將一個客人留在桌上的一元錢小費抓過來,塞入圍裙中央的兜裏。我感到理查·福茨的目光瞄準著我,我肩上、背上,後腦勺都負載著一種奇特的壓力。我的肩膀單薄,上麵曾挎過武器。


    晚上下課時間是十點半。所有的同學都說要去學校隔壁的酒吧喝啤酒。我像每次一樣,先是借故有事,再是托辭不舒服,但末了都一樣:跟著他們進了帶男性頭油氣味的這家酒吧。我硬不來麵子上掛不住,等於告訴全體同學我多麽窮。如此之窮,他們也幫不上忙,你要他們怎麽辦。窮到這地步,就不合群了。這點我相當明白。因此我來是來了,卻不喝啤酒,隻要了一塊錢的玉米花和一杯白水。這個班曾在學期剛開始時有過一個男同學,叫漢斯,一頭淺色頭發近乎雪白。他羞怯文靜,從來不換襯衫。一次他向一個女同學借了六塊錢吃晚餐,從此再沒回到教室來上課。大家認為他窮得過火也自尊得過火。直到今天,一提漢斯人們還會哈哈地笑,為了赤貧和清高,漢斯把自己給放逐了。而我明白,漢斯若不放逐自己,這個集體也早將他逐了出去。那麽窮誰受得了?那麽窮不是對所有人都是個頗大的嘲諷嗎?


    因而我對我的貧窮守口如瓶。


    進入地鐵站已近午夜。盡管啤酒會上談的話題都很高雅,我對自己仍十分惱恨。我難道高雅得起?是什麽讓我跟著他們在酒吧裏高談闊論?是虛榮。可我虛榮得起嗎?


    地鐵車廂裏隻有三個人。我迅速在兩個旅伴中做了選擇,走到那個梳馬尾辮、穿一身黑的亞洲男子身邊坐下來。第三個人在我上車時朝我堆出一個很大的笑容,這不是什麽好事。在深夜十一點四十五分,我選擇一身黑衣的亞洲男子做我的旅伴,並不是認為他完全沒有危險。隻能是兩害取其輕。


    亞洲男子眼神遙遠,看著漆黑的窗外。他眨眼眨得極慢,細長的手指在椅子上的敲擊卻頗激烈。我從書包裏翻出巨大的筆記本和書,發現他敲擊的手指停止了,卻不是休息的停止,似乎是被我這邊的忙碌打斷了,那些手指不耐煩地僵滯住,等著我忙完,它們好繼續剛才的敲擊。


    順著那些細長的手指,我眼睛看上去,看見一層淡得難以捕捉的笑意,就在他蒼白的皮膚下。當那笑意慢慢泛上他麵孔的表層,向他的顴骨和眼角、甚至耳根聚集時,你仍舊不能確定那是個笑,隻是個笑的許諾。這個時候他眨了一下眼,似乎打發掉那個令他發笑的荒唐念頭。不知為什麽,我覺得他這罕見的寧靜中存在著危險,內向的危險及他自身的危險。


    我翻出書包裏的字典,迅速查出在課堂上記下的兩個生詞。我查字典一貫有這種按捺不住的急切響動。這響動在別人聽來大概十分亂心。他湖麵般的寧靜側影動彈起來,向我轉過臉,濃黑的眉毛微微擰起。


    我驚訝地發現,他蒼白的五官十分俊秀,窄長的鼻梁下,一副嚴酷的嘴唇,再往下,是略向前翹的下巴。我發現自己看他看得很細,連他右眼下麵一顆很小的痣也看見了。看著看著,我笑了一下。我知道這樣做是錯誤的,三更半夜對著一張陌生的男人麵孔色迷迷地笑一下,算是什麽意思?


    他馬上還我一個笑。他笑起來露出一口女孩子的又小又齊的白牙齒。


    我想,可以了。我馬上合上字典,拿起筆,剛剛查過的兩個生詞,忘得十分幹淨。我朝著筆記本眨巴著眼,咬著圓珠筆屁股。在課堂上我最膩味別人咬筆屁股。除了我之外,幾乎全班的人都會這一著。而這時我竟也犯這毛病,似乎要給這年輕的陌生男人看看:你看看我有我的要緊事要做;我做得這麽專注,根本顧不上你的存在。我感到他的視線落到了我的筆記本上。我不願他看見紙麵上的空白,便從嘴上抽下筆。現在他的目光焦距又在我的筆尖上了。而筆尖僅點下一個黑點,隨車廂晃動,黑點漸漸腫大。一分鍾過去、兩分鍾過去。我終於承認我並不打算寫什麽,我這套動作是虛擬,充滿表演性。我在表演給一個陌生的亞洲男子看,看我思考起來多麽有模有樣,看我有副姣好的思考姿態。這個發現讓我大吃一驚:原來我的心竟這樣不老實!


    忽然,我聽見一個聲音說:你做不出功課嗎?


    我抬起頭,見他正看著我。


    我笑笑。趕緊在紙上“刷刷刷”寫下一行字:親愛的安德烈……我頭也不抬地說:不,我在寫信。緊急中寫下這樣一行字是什麽意思?安德烈和我從來是不通信的。


    我們的對話就這樣撂下來。五分鍾後,我說:你的中文說得很好。


    他說:你的也說得很好。


    我笑起來。這笑聲是我十年前的。我一麵笑著,心裏便想,停止,可以啦!


    又是五分鍾過去,他問我:你怎麽知道我平常是不講中文的?


    我說:不知道。我一看你就知道你平常不講中文。


    我九歲來美國的。


    從哪裏來的?


    印尼。你呢?


    從北京。他的手指又敲擊起來。手腕上有條細長的傷疤。他之所以危險,我似乎找到了根據。他已經又轉回臉去看窗外,但我很快發現他始終以玻璃的投影在觀察我,正如我對他幹的是同樣的事。


    他問:你住哪裏?


    艾文斯頓。你呢?


    那你完蛋了,下不了車了。他平穩地看著我,手指敲得更激烈。


    你什麽意思?


    你沒注意?你乘錯車了。艾文斯頓在你背後。他說。


    這時車停在一個站台上,我一看,他是正確的,我的確乘的是相反方向的車。這是向南走的車,終點是芝加哥有名的貧民區。那裏的夜晚遊蕩著許多孤獨的人,憑空罵著大街或一聲不響地狂怒,偶爾過路的人反而要夾著尾巴,忍氣吞聲,而正是人們對他們的躲避惹出他們滿心仇恨。那區域維係著芝加哥的壞名聲和陰慘凶惡的麵目。


    真倒黴透了!我嘟噥著向車門口奔去。車門卻已關上,比我印象中關閉得果斷、迅速。我心想這可是活該,遇上一個稍對胃口的亞洲男人,東南西北都亂套了。我轉過身,車廂裏的第三位旅客又抓緊時間對我笑一下;這副笑容由東倒西歪的牙齒和亂七八糟的皺紋組成。我趕緊避開他,去看那黑衣男子。他剛才也跟著我站起身,但沒有離開座位,見我這時毫無出路地又回來投奔他,他笑笑,輕蔑和哄慰都有了。


    他說:用不著那麽害怕。


    我說:你當然不怕。我心想,人家弄不好會怕你。


    我告訴你一件事,你就不怕了。他見我趔趄著,伸出手及時扶我一把。或許我先伸出手去找他的手。


    告訴你,我也坐錯車了。他見我眼睛猛一瞪,又說,真的,我住羅傑斯公園。也坐反方向了。


    羅傑斯公園離我住的地方有四五站,那一帶聚集不少穿一身黑的人。那裏有家咖啡館在我的同學中享有盛名,他們時常去那裏朗誦在別處絕對沒人懂得的詩或小說。我隻去聽過一次他們的詩朗誦,見到的男人全梳辮子,女人一律剃大兵頭。


    你什麽時候發現乘錯車的?我問道。


    比你早五秒鍾。他神色一本正經。


    可是為什麽你反應得比我慢?你的反應至少比我晚十秒鍾。


    嗨,你在用fbi的語言跟我說話。他的輕蔑加深了,哄慰消失了。


    最初他容貌中那種獨特的情調;由黯淡的憂鬱和消極組成的情調此刻都不見了。我發現他其實非常主動,機敏,或許在不屑於看我的時候已把我看透,把我對他的獵奇,甚至一點兒著迷都看得一清二楚。很可能是他在獵我,而我一直以為我主控了獵手的位置。


    你不信嗎?他拍拍他身邊的位置:來,坐下,我說給你聽——


    我不久意識到我緊挨著他坐下來,車的每一個不規則的晃動,都使我的腿碰到他的腿。腿與腿之間雖有兩層牛仔褲的厚實作為最後界限,但那觸碰有種赤裸的敏感,使我覺得越來越危險。


    我發現乘錯了車,不過馬上意識到這是末班車了。他對我說著,眼睛卻在說別的,在發問:使我和你乘錯車的原因是不是同一個呢?他說:就是馬上下車,也趕不上往北邊走的末班車了。因為我知道那趟末班車的發車時間是十二點整,你看現在幾點?他把手腕伸到我麵前,手表的長短針指到十二點一刻。


    他看著我,要我看他多麽死心塌地。他要我學他,索性踏實下來,把剩下的歧途好好走完。


    那我們怎麽辦?我說。


    我們?他咬文嚼字,又用英文強調一遍:我們?他的強調不是用音量,而是用發音的細致,唇齒動作過程的大大放慢來體現的。他的一點兒暗示和挑逗,我馬上接受過來。一個年輕女人,在異國異地的午夜同一個不知底細的年輕男人一同誤人歧途,什麽樣的後果,什麽樣的意外等在前麵,簡直太未知大叵測。他的眼睛閃閃發光,全部精神都調動起來。


    你能幫我想想辦法嗎?我用獵物的乞憐目光看著他。


    他聳聳肩,說:我不在乎。我常常錯過末班車。


    那我呢?我其實已不怎麽恐懼,可我不能不裝得恐懼。我甚至意識不到自己在裝蒜。難道我不是在十四歲時就獨自在深夜站過若幹班崗?十八歲的我,難道不是獨自押車,車上滿載著年輕士兵的屍體?我說:能幫我想想辦法嗎?我對這個萍水相逢的人信任得過分了。因為信任便是壓力,再邪惡的動物在信任的壓力之下,多半不會乘人之危。我的故作弱小,故作輕信使這黑衣男子絕不占我便宜。


    他笑笑:你這麽害怕?他認真起來,打算為我獨當一麵了。下車你跟著我就是了,他說,其實我們這樣的窮光蛋,還有什麽可怕的?我們沒什麽可失去的。


    他連續用著“我們”。窮光蛋識辨窮光蛋總有好眼力。這大概是為什麽我一上車就看上了他,迅速在他那兒找到了認同感。


    車這時向前踉蹌一下,又向後來個趔趄,不動了。喇叭裏傳出口齒不清的聲音。終點站到了……別忘了檢查您的隨身物品——提包、帽子。晚安,諸位。


    我忽然問道:喂,你叫什麽名字?


    裏昂。他定定地看著我——


    似乎必然有一場悲慘的失散,至少得有個名字去開始廣漠的苦尋。


    然後我告訴了他我的姓名。


    他看著我:你沒有英文名字嗎?


    我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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