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五章


    想要確立一種思想傳承體係,需要的是時間以及相當的宣傳力度。


    這一點張嘉師很是清楚的。因為從儒家的發展情況而言,儒家成為一個在國曆史影響最為深遠的學說派係,經曆的時間是相當悠長,而且曆代統治者對於儒家的各種支持同樣是密不可分的。


    可以說,若是以秦帝國對儒家的態度而言,儒家想要得到充足的發展,所需的時間可以說並非一般的長。


    最起碼張嘉師不認為若非是沒有董仲舒開始得到漢武帝的重視而讓儒家的發展跨越一大步,那麽儒家想要成為主導後世王朝的一個主流思想,無疑是非常困難的。


    但是,有沒有起儒家的時間相對較短,而甚至是在短時間內經曆大起大落的思想學派的出現?


    有,道教與佛教的浮沉曆史是這方麵的縮影。


    ……


    道教在後世曾經推舉出十位崇尚道教的皇帝。


    其始皇帝名列第一……


    然而始皇帝隻不過是追求長生,而徐福,盧生等人更是與道教沒有相應的關係。


    好是煉丹的人不一定是道士,而道士同樣不一定懂得煉丹。


    而道教在發展的曆史當並不是一帆風順的。


    但是專門針對道教的滅道行動嚴格來說並沒有出現過。而周武帝滅道佛兩教可以說是一種牽連性質的事件。


    而佛教則是相對而言要慘得多。


    因為相對於道教而言,佛教經曆了“三武一宗滅佛”。


    ………………………………………………分割線…………………………………………


    “三武滅佛”,指的是北魏太武帝滅佛、北周武帝滅佛、唐武宗滅佛這三次事件的合稱。這些在位者的諡號或廟號都帶有個武字。若加後周世宗時的滅佛則合稱為“三武一宗滅佛”。


    北魏為了統一北方,鞏固在原的地位,以全民為兵。那時,由於沙門曆來可以免除租稅、徭役,所以銳誌武功的魏太武帝在太延四年下詔,凡是五十歲以下的沙門一律還俗服兵役。在宰相崔浩的勸諫下,改信寇謙之的天師道,排斥佛教,並漸次發展為滅佛的行動。


    崔浩出身於著名世族,博覽經史,善於陰陽五行及術數之學,曆仕魏道武帝、魏明元帝、魏太武帝三帝,官至司徒,經常參與軍政機要,深受太武帝的信任;結識寇謙之之後,信奉道教,受其法術。


    寇謙之早年熱衷仙道,修持漢末張陵、張衡、張魯創立傳承的五鬥米道,隨方士入華山、嵩山學道修煉,自詡曾有太老君授他天師之位及《雲音誦新科之誡》二十卷。在明元帝末年,寇謙之從嵩山入平城,結交崔浩,常通宵達旦聽崔浩談論古代治亂史,為之歎美。後來,寇謙之把儒家學說和佛教經律論及齋戒祭祀儀式吸收到道教來,重新改造五鬥米道,以期使後魏帝王容易接納。


    魏太武帝始光初年,寇謙之獻道書,但當時朝野信奉者很少,崔浩於是書勸諫太武帝,使太武帝因而信奉道教,並派人奉玉帛牲畜去祭嵩山。太武帝又在平城東南建立天師道場,自稱太平真君,並親受符籙,興建靜輪天宮,奉祀太平真君,改年號為太平真君,從此篤信道教。


    魏太武帝的廢佛行動,始自太平真君五年的彈壓沙門,他下令自王公,下至庶人,一概禁止私養沙門,並限期交出私匿的沙門,若有隱瞞,誅滅全門。翌年,盧水的胡人蓋吳在杏城起義,有眾十餘萬人。


    七年,太武帝親自率兵前去鎮壓,到達長安時,在一所寺院發現兵器,懷疑沙門與蓋吳通謀,大為震怒,下令誅殺全寺僧眾。崔浩趁機勸魏太武帝滅佛,於是太武帝進一步推行苛虐的廢佛政策:誅戮長安的沙門,焚毀天下一切經像。一時之間,舉國下,風聲鶴唳。


    當時太子拓跋晃監國秉政,一向篤信佛法,再三表,向太武帝勸阻,雖然都不被采納,但也由於如此,廢佛的詔書得以緩宣,而使遠近的沙門聞訊逃匿獲免,佛像、經論亦多得密藏;然而魏國境內的寺院塔廟卻無一幸免於難,史稱太武法難。


    廢佛後不久,寇謙之病死,崔浩後來也因撰《魏史》,書蔑視胡族而遭腰斬,其族人被誅者百餘人。


    廢佛後六年,魏太武帝駕崩,魏成帝即位,下詔複興佛教,佛教才又逐漸恢複發展。


    ……


    宇邕,字禰羅突,是宇泰的第四個兒子。他當了十八年皇帝,死時僅三十五歲,史稱北周武帝,是南北朝時期著名的政治家和軍事家。


    這樣一名出色的政治家和軍事家,為什麽滅佛呢?


    其的原因是複雜的。首先我們要回顧一下周武帝的出身。宇護,又名薩保,是宇泰的侄兒。西魏時,曾任大將軍、司空。556年,宇泰病重臨終之際,曾要求宇護輔佐少主,宇護表麵許諾。第二年,他立宇覺為帝,建北周。宇覺“性剛果,惡晉公護之專權”。宇護見他不服,不久將他毒死,另立宇毓為帝,為北周明帝。北周明帝在位四年後,宇護又將他毒死,改立北周武帝——宇邕。


    在武帝掌權之前,大權為宇護掌握。宇護大力推行佛道,因此當時的武帝也對佛道極力的推崇,這可能也是明哲保身迫不得已之舉。


    天和二年有一個叫衛元嵩的人給周武帝書,認為“唐、虞無佛圖國安;齊、梁有寺舍而祚失者,未合道也。但利民益國,則會佛心耳。夫佛心者,大慈為本,安樂含生,終不苦役黎民。”因此,他建議周武帝滅佛。


    公元572年,周武帝誅殺宇護,把大權收歸己有後,於次年十二月,又召集道士、僧侶、百官再次討論佛、道、儒三教的問題。


    這一次,“帝升高坐,辨釋三教先後,以儒為先,道教為次,佛教為後”。


    把佛教抑為最末,事實已是滅佛的前奏。當時有些佛教徒不知周武帝用意所在,還一個勁地爭辯不休,說明佛教當在道教之,心裏很不服氣。而另一些明眼人卻看透了周武帝的心事,指出:“若他方異國,遠近聞知,疑謂求兵於僧眾之間,取地於塔廟之下,深誠可怪。”他們認為周武帝這樣做並不能達到預期目的,因為“但頑僧任役,未足加兵;寺地給民,豈能富國”。


    建德三年五月十五日,周武帝下詔“斷佛、道二教,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並令還民。並禁諸淫祀,禮典所不載者,盡除之。”一時間,北周境內“融佛焚經,驅僧破塔……寶刹伽蘭皆為俗宅,沙門釋種悉作白衣”。


    建德六年,北周滅北齊後,針對繼續發展的佛教實體,立即推行滅佛政策,毀寺4萬,強迫300萬僧、尼還俗,相當於當時總人口數十分之一的人重新成為國家編戶,這對急需兵源和財力的封建朝廷來講,其意義之重要不言而喻。


    周武帝滅佛,時間較長,涉及麵廣,觸動深,成績可觀,這一點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因此當時有人稱讚說:“帝獨運遠略罷之,強國富民之策”。滅佛事實也起到了“民役稍希,租調年增,兵師日盛。東平齊國,西定妖戎,國安民樂”的作用。正因為北周成功的滅佛運動,才使它國力大大增強,為北周滅齊乃至北周統一北方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在佛道二教極度興盛的南北朝時期,周武帝獨樹一幟,毀佛斷道,但並不屠殺僧侶,顯示了其統治的高度靈活性。


    縱然周武帝個人十分認可甚至是推崇宗教思想,但當宗教的發展與國家機器的運作發生衝突時,他能清醒認識,挈重量輕,果斷抉擇而不拘泥於傳統,實為難能可貴。


    對同一時期,即北齊、江左政權的各位封建君主,大多不能正視宗教特別是佛教過度發展給國家帶來之不利而盲目推動,更可襯托周武帝統治政策之靈活。


    ……


    唐武宗滅佛可以說是在國曆史最大規模的一次滅佛行動。


    會昌二年,十月九日,武宗頒布敕書,要求有異行和不守戒的僧尼還俗,“天下所有僧尼解燒練、咒術、禁氣、背軍、身杖痕鳥、雜功、曾犯淫養妻、不修戒行者,並勒還俗。若僧尼有錢物及穀鬥、田地、莊園,收納官。如惜錢財,請願還俗去,亦任勒還俗,充入兩稅徭役。”


    之後又頒布一份敕令,要求限製僧尼所蓄奴婢數量,並強調奴婢不得削發剃度,這是為了避免賤人階層人口的流失。


    至會昌三年正月十八日,京城”左街還俗僧尼共一千二百三十二人,右街還俗僧尼共兩千二百五十九人,“會昌三年六月十一日,武宗誕日,按慣例召佛道入宮論議,但隻賜道人紫衣,不準僧人著紫,時太子詹事韋宗卿進所撰《涅槃經疏》二十卷、《大圓伊字鏡略》二十卷,被武宗下令焚毀,敕書門下,燒毀其宅內草本,不準外傳。敕令說,“(韋宗卿)忝列崇班,合遵儒業,溺於邪說,是扇妖風。??????況非聖之言,尚宜禁斥,外方之教,安可流傳。”


    會昌三年九月,昭義鎮將反叛,朝廷發兵攻打,同時收捕昭義在京留後院押衙僵孫,其人走脫,傳言已剃頭。兩街功德使進而搜查城僧人,並演變為對公案無名僧、近住寺僧和新裹頭僧的清洗活動。


    會昌四年三月,敕下不許供奉佛牙,五台山、泗州普光王寺、終南山五台、鳳翔府法門寺藏有佛指節的寺廟,禁止置供巡禮。進而打擊佛教的宗教聖地,造成四處靈境絕人往來,無人送供的局麵。


    會昌四年武宗誕日,不再請僧人入宮。


    圓仁記載,“功德使帖諸寺,準敕不許僧尼街裏行犯鍾聲,及向別寺宿經一夜者,科違敕罪。從前不準午後出寺,今不許犯鍾聲。“


    官府不僅幹擾寺廟的日常活動,還意圖阻斷寺廟間的人員流動和聯係。


    會昌四年七月或閏七月,敕令毀拆天下山房蘭若、普通佛堂、義井村邑等未滿二百間、不入寺額者,其僧尼等盡勒還俗。京城坊內佛堂三百餘所,以及佛像、經樓等並除磬盡。諸道天下佛堂院等,尊勝石幢、僧墓塔等,皆令拆毀。


    會昌四年十月,敕令拆天下小寺,經佛搬入大寺,鍾送道士觀。被拆寺不依戒行的僧尼、年少有戒行的僧尼,盡令還俗,遞歸本貫。


    仍存年老有戒行的僧尼,許配大寺,京城拆毀了三十三座小寺。這條敕令目的尤為明顯,年少還俗是為了與寺廟搶奪勞動力,至於年老許配大寺,則是為了避免遣返老僧後增加地方的壓力,把老僧的供養壓力轉移到大寺身。


    會昌五年三月,敕令不許天下寺院建置莊園,又令勘檢所有寺院及其所屬僧尼、奴婢、財產之數。


    會昌五年四月,下敕滅佛,規定西京長安隻能保留4座寺廟,每寺留僧10人,東京洛陽留2寺,其餘節度使的治州共34州留1寺,其他刺史所在州不得留寺。其他寺廟全部摧毀,僧尼皆令還俗,所有廢寺銅鑄的佛像、鍾磬全部銷熔鑄錢,鐵鑄的交本州銷鑄為農具。


    另外還敕令”外國等,若無伺部牒者,亦勒令還俗,遞歸本國者。”


    會昌五年五月十四日,日本僧侶圓仁假裝還俗,離開長安,在前往海岸一路,留下了關於各地毀佛狀況的詳細筆記。


    會昌五年八月,對毀佛規模進行了統計,“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餘所,還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收充兩稅戶;拆招提、蘭若四萬餘所,收膏腴田數千萬頃,收奴婢為兩稅戶十五萬人。”。


    會昌六年,武宗駕崩,毀佛停止,宣宗繼位後重新鼓勵佛教發展。


    根據《舊唐書?武宗紀》載:會昌五年夏四月,“敕祠部奏括檢天下寺及僧尼人數,大凡寺四千六百,蘭若四萬,僧尼二十六萬五百”。同年八月壬午,詔告天下,“拆寺四千六百餘所,還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收充兩稅戶,拆招提、蘭若四萬餘所,收膏腴田數千萬頃,收奴婢為兩稅戶十五萬人。”


    這兩個數據被認為是可靠的毀佛規模統計,與李德裕和杜牧對毀佛規模描述相符。


    會昌毀佛之所以被稱為毀佛而不是滅佛是因為在會昌二年到會昌五年的毀佛過程,佛教並沒有被完全滅絕,而是在政策有意識對佛教進行了小部分保留。從述毀佛過程可以看到,會昌毀佛是漸進的,有計劃地逐步推行的


    “秋七月庚子,敕並省天下佛寺。書門下條疏聞奏:“據令式,諸州國忌日官吏行香於寺,其州望各留寺一所.有列聖尊容,便令移於寺內;其下州寺並廢。其都、東都兩街請留十寺,寺僧十人。”敕日:“州合留寺,工作精妙者留之;如破落,亦宜廢毀。其合行香日,官吏宜於道觀。其都、下都每街留寺兩所,寺留憎三十人。都左街留慈恩、薦福,右街留西明、莊嚴。”


    另外由於當時河朔三鎮處於節度使控製下,央政令難以到達。


    《入唐求法巡禮行紀》提到“唯黃河已北,鎮、幽、魏、潞等四節度,元來敬重佛法,不毀拆佛寺,不條流僧尼,佛法之事,一切不動之,頻有敕使勘罰,雲:''天子自來毀拆焚燒,即可然矣,臣等不能作此事也。''“


    另有潭州僧前往太原地區搜尋經書的記錄,這都證明了在黃河以北地區毀佛運動推行的不力,佛教在這一地區存蓄了力量,為宣宗時代的複興作了準備。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筆趣閣手機版更新最快網址:m.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定秦曲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蒼穹戰狼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蒼穹戰狼並收藏定秦曲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