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匈奴人的全麵戰爭,可以說是張嘉師與秦帝國的高層早已經有心理準備的一個展。
但是張嘉師並沒有想到的是,冒頓居然會在匈奴人在東胡一戰當中同樣損失慘重的情況下,迅與秦帝國爆戰爭。
這一點讓張嘉師有些措手不及。
別的不說,張嘉師即使是在相應會議上表現出足夠的信心,但是他自己的內心並沒有多大的底氣能夠穩妥取得勝利。
軍事上的被動固然是一個方麵,但是國力上並沒有得到足夠的恢複,同樣是張嘉師沒有充足底氣的一個關鍵所在。
正所謂一個國家的戰爭勝利,往往是體現出一個國家國力的表現。
也許,在局部戰爭當中,勝負更多是依靠前線的官兵的作戰以及相關因素的影響。但是毫無疑問的是,像是在這樣的國家戰爭當中,秦帝國的國力是否能夠支撐到勝利一刻的到來,張嘉師心中真的是沒有一個準數。
……
若是論經濟實力,秦帝國眼下的經濟水平並不算太差,但是有一點是張嘉師都不得不承認的,那就是自己的經濟展,事實上更多是取決於他私人的財富展方式。
秦帝國經曆了多年的戰亂,民間的經濟體係雖然還有著一定的底子。但是對於平民而言,他們所能夠創造出來的財富,並非是能夠將這些財富轉化為對於一個國家的良性財政循環體係。
因為小農經濟的思想在這個時候已經算是一種相當根深蒂固的情況。
在後世的經濟學角度而言,小農經濟,屬於是自然經濟,它的特點一是分散,二是生產出來的產品都用來自己消費或絕大部分用來自己消費,而不是進行商品交換,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
小農經濟是自然經濟的一種類型,也可以說是自耕農經濟,特點:分散性(家庭為單位)、封閉性、自足性。
這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比如封建社會時期的社會經濟情況就是小農經濟占主導,現在偏遠的農村,也都大量存在這種經濟現象。
但小農經濟並不完全等同於自然經濟,小農經濟強調以家庭為生產生活單位,而自然經濟主要與商品經濟相對。小農經濟產生於春秋戰國時期鐵犁牛耕的背景下,而自然經濟早在原始社會就產生了。
而自然經濟是以家庭為主要基本生產單位,生產規模相當小。
大多數情況下產品的原料采集、生產乃至消費都是為了滿足勞動者自身需要,隻有在生產產品過剩的情況下才會將產品拿到市場上交換。並且自然經濟中農業生產同家庭手工業製造相結合,即農產品以及一部分手工業品都是自主生產並使用的,也就是所謂的“男耕女織”現象。
原始社會時期生產力極為低下,通過氏族之間極少的剩餘產品交換產生的就是最早的自然經濟。真正實現完善的自然經濟是在原始社會末期,以家庭為生產單位、采用金屬工具生產、以土地為生產資料的時代出現。在原始社會末期與早期封建社會時期,自然經濟是生產力展的有力支持。它具有的特點有:
1:然經濟自給自足,極少有商品交換。2:自然經濟的封閉性,生產技術落後,生產規模小。3:自然經濟的守舊性,因循守舊,忽視技術革新和創造。4:自然經濟是簡單的再生產。
在中國,經過2ooo餘年的展,自然經濟在清朝中期依然具有絕對的統治優勢,但它排斥除此之外的其他經濟形態的展,成為製約生產力展的因素。這種現象直接體現為中國的資本主義經濟(商品經濟)萌芽展極為緩慢,而中國的商人對取得的利潤並不願采取擴大再生產的方式,反而購田置地,直接製約商品經濟的擴大,令中國的資本主義萌芽最終被殖民經濟強大的商品傾銷所扼殺。
自然經濟的生產單位單一化與對市場的依賴性非常小,導致以雇傭勞力為基礎、從事資本積累展的商品經濟與以傾銷本國商品為主的殖民經濟缺乏廣闊的市場需求與勞動力,使得中國自然經濟對商品經濟具有天生的抵抗力。這也是鴉片戰爭後相當一段時間內各資本主義國家並沒有在中國取得驚人利潤的主要原因。
但是在封建社會中的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是互相製約、互相排斥的。自然經濟由於它的固有特征天然地排斥社會分工,排斥商品經濟,從而限製社會生產力的展。同時,不管自然經濟多麽強大,商品經濟卻具有導向性,具有主導作用,它總是通過不斷分解自然經濟,引導社會經濟向前展。
資本主義經濟展將導致市場上的供應商品在品種、數量上出現空前的提升。這種現象將不斷促使以家庭為生產單位的自然經濟因沒有足夠的競爭力而開始解體,淪為無產階級,為資本主義的展提供雇傭勞動力。
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展,自然經濟將逐步解體,但很難完全退出曆史舞台,在中國、印度等展中國家的農村,自然經濟依然具有相當的展,這也是農村地區出現農業、農民、農村之間相互製約致使經濟不達現象的根源之一。可見一段時間在農村內自然經濟仍然存在並成為生產力展的障礙。
而在這方麵而言,算是涵括在自然經濟體係當中的小農經濟,在農業中與手工工具相聯係,從事小塊土地經營的個體經濟。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的自耕農,是典型的小農經濟,封建社會的佃農,也屬於小農經濟。
小農經濟經營規模狹小,生產條件簡單,在比較貧瘠的自然條件下也可以存在和再生產;又由於它以家庭為生產和生活單位,容易通過勤勞節儉實現生產和消費的平衡,所以小農經濟具有穩固性的一麵。
但由於經營規模狹小,缺乏積累和儲備的能力,經不起風吹浪打。在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封建地主階級的沉重的租賦和徭役、商人和高利貸者的盤剝,以及封建地主的兼並等條件下,又經常出現兩極分化。除了少數人因生產條件比較優越、家庭生活負擔較輕,或適逢市場有利的情況,可以財致富外,多數人往往陷於貧困和破產。因之,小農經濟又是很不穩定的。
自耕農和佃農的小農經濟是封建社會普遍的經濟形式。自耕農的興衰對封建經濟有重要意義。一般是通過農民戰爭,或其他形式的生產關係的調整,自耕農大量增加,生產力即可獲得展。在相反的情況下,也會有相反的結果。
到了資本主義社會,仍然有小農經濟存在。
但是,隨著產業革命的展,在一些工業達的國家中,農業中的一部分個體經濟,雖然仍以家庭勞動為基礎,但是已展為與先進技術裝備相聯係的社會化大生產,不屬於小農經濟的範疇了。
……
而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國封建社會是由在沒有外族入侵的情況下,由奴隸社會逐步展變化而來的。中國奴隸社會實行的是土地國有製度,國家的全部土地都屬於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有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之稱。
春秋以後,隨著生產力的展,原有的土地製度受到破壞,新興的封建勢力在奪取政權後,相繼實行變法改革,確立了土地私有製度,允許“民得買賣土地”。從這時起,土地私有製度,成為中國封建社會土地製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私有製度的產生.一方麵存在小土地私有製。同時也必然導致土地兼並的現象,出現“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情況。形成了大土地私有製的形式。這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地主階級,他們先是以隱戶奴役製的形式,自唐以後又以租佃製的形式剝削在兼並中失去土地的個體農民。
因此,中國封建社會的農民一直是由占有少量土地和生產資料的自耕農和依附於地主階級的佃農兩種人物構成的。但不論是哪種農民,都是一家一戶.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
中國封建社會的土地私有製度,不管是小土地私有製形式還是大土地私有製形式,都不是純粹的私有製形式,而是在國家最高所有權支配下的土地私有製度。這既是因為中國奴隸社會土地國有製的傳統影響,也是因為戰國時期各國在變法中都是以國家名義確認土地私有製度。因此,奴隸社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神聖原則在封建社會得以繼承,並以新的形式與土地私有製度結合起來。
在中國封建社會,國家對土地的最高所有權,不僅表現在人們的思想觀念中,如秦始皇在琅琊石刻上所作的宣告:“六合之內,皇帝之土,人跡所至,無不臣者”,和自魏.晉、唐以國家名義推行的均田製;而且更主要地表現為曆代國家最高統治者所擁有的對國家地籍冊上的每一畝土地的最後處分權和戶籍冊上的每一個人口的直接課稅權。
這種建立在國家最高所有權支配下的土地私有製度基礎上的小農經濟,一方麵使個體農戶具有較多的自由,即使是佃農也是如此。他們除了受地主階級的剝削外,人身並不受其支配;另一方麵,他們又不得不受國家權力的支配,這與西歐封建社會領主製的莊園經濟和農奴製有很大的不同。
這種在國家最高所有權支配下的小農經濟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根本特征,也是全部封建的政治、文化等上層建築賴以建立和長期存在的深厚而堅實的基礎。
……
張嘉師並沒有打算大幅度改變眼下秦帝國的經濟展基礎。
一來這樣的想法不切實際,二來想要做到這樣的一點,其遭受到的阻力無疑是非常多的。
其中以秦帝國的高層官員而言,恐怕也有不少的人會在暗中反對張嘉師在這個想法實施。
但是毫無疑問的是,一個國家的經濟展,尤其是在秦帝國眼下這樣的千瘡百孔的情況下,小農經濟對於秦帝國的恢複是沒有太大的幫助。
或者是說,張嘉師等不起這樣的恢複周期。
因為從根本上而言,秦帝國不同在這個時候的其他世界當中已經成立的新生漢帝國那樣,有著相對較為穩定的環境來恢複小農經濟的生產展。
而正所謂重病必須下猛藥,張嘉師在多年來的商業展當中,事實上也包含了對商品經濟的體係提升的嚐試。
……
商品經濟,“自然經濟”的對立物,是商品的生產、交換、出售的總和。
商品經濟是指直接以交換為目的經濟形式,包括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
商品經濟最早產生於第二次社會分工即手工業從農業中分離並進一步擴大,在第三次社會大分工時出現了商品經濟的重要媒介——商人。
當商品經濟不斷展,商品之間的交換主要由市場調配時,這種社會化,由市場進行資源調配的商品經濟就是市場經濟。
而在中國曆史上,中國人很早就懂得經商。原始時代,人們共同對抗自然,生產力有限,未能形成分工。不斷改進的勞動工具提高了人們的生產力,生產物過盛衍生了原始的交換。這些交換先是偶然性,漸漸變得經常而刻意。中國人很早就學會經商,據《易經》所載,神農氏曾在日中設市以“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這可算是原始的市集。
在遠古時期,商部落就以善於交換出名,周武王滅商後,商朝的遺民為了維持生計,傳說他們的祖先曾駕著牛車遊走部落之間,進行交易。日子一長,便形成一個固定的職業。周人就稱他們為“商人”,稱他們的職業為“商業”,由此引申,出售的生產物便叫“商品”。
春秋戰國時期,官府控製商業的局麵被打破,各地出現許多商品市場和大商人。春秋時期著名的大商人有鄭國的弦高、孔子的弟子子貢和範蠡;戰國時期著名的商人有魏國的白圭、呂不韋。戰國時期各國鑄造流通的銅幣種類增多,貨幣的數量大,種類多,反映了商業較過去達。而商品交換的展,促進了一個地區的繁榮以及實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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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張嘉師並沒有想到的是,冒頓居然會在匈奴人在東胡一戰當中同樣損失慘重的情況下,迅與秦帝國爆戰爭。
這一點讓張嘉師有些措手不及。
別的不說,張嘉師即使是在相應會議上表現出足夠的信心,但是他自己的內心並沒有多大的底氣能夠穩妥取得勝利。
軍事上的被動固然是一個方麵,但是國力上並沒有得到足夠的恢複,同樣是張嘉師沒有充足底氣的一個關鍵所在。
正所謂一個國家的戰爭勝利,往往是體現出一個國家國力的表現。
也許,在局部戰爭當中,勝負更多是依靠前線的官兵的作戰以及相關因素的影響。但是毫無疑問的是,像是在這樣的國家戰爭當中,秦帝國的國力是否能夠支撐到勝利一刻的到來,張嘉師心中真的是沒有一個準數。
……
若是論經濟實力,秦帝國眼下的經濟水平並不算太差,但是有一點是張嘉師都不得不承認的,那就是自己的經濟展,事實上更多是取決於他私人的財富展方式。
秦帝國經曆了多年的戰亂,民間的經濟體係雖然還有著一定的底子。但是對於平民而言,他們所能夠創造出來的財富,並非是能夠將這些財富轉化為對於一個國家的良性財政循環體係。
因為小農經濟的思想在這個時候已經算是一種相當根深蒂固的情況。
在後世的經濟學角度而言,小農經濟,屬於是自然經濟,它的特點一是分散,二是生產出來的產品都用來自己消費或絕大部分用來自己消費,而不是進行商品交換,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
小農經濟是自然經濟的一種類型,也可以說是自耕農經濟,特點:分散性(家庭為單位)、封閉性、自足性。
這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比如封建社會時期的社會經濟情況就是小農經濟占主導,現在偏遠的農村,也都大量存在這種經濟現象。
但小農經濟並不完全等同於自然經濟,小農經濟強調以家庭為生產生活單位,而自然經濟主要與商品經濟相對。小農經濟產生於春秋戰國時期鐵犁牛耕的背景下,而自然經濟早在原始社會就產生了。
而自然經濟是以家庭為主要基本生產單位,生產規模相當小。
大多數情況下產品的原料采集、生產乃至消費都是為了滿足勞動者自身需要,隻有在生產產品過剩的情況下才會將產品拿到市場上交換。並且自然經濟中農業生產同家庭手工業製造相結合,即農產品以及一部分手工業品都是自主生產並使用的,也就是所謂的“男耕女織”現象。
原始社會時期生產力極為低下,通過氏族之間極少的剩餘產品交換產生的就是最早的自然經濟。真正實現完善的自然經濟是在原始社會末期,以家庭為生產單位、采用金屬工具生產、以土地為生產資料的時代出現。在原始社會末期與早期封建社會時期,自然經濟是生產力展的有力支持。它具有的特點有:
1:然經濟自給自足,極少有商品交換。2:自然經濟的封閉性,生產技術落後,生產規模小。3:自然經濟的守舊性,因循守舊,忽視技術革新和創造。4:自然經濟是簡單的再生產。
在中國,經過2ooo餘年的展,自然經濟在清朝中期依然具有絕對的統治優勢,但它排斥除此之外的其他經濟形態的展,成為製約生產力展的因素。這種現象直接體現為中國的資本主義經濟(商品經濟)萌芽展極為緩慢,而中國的商人對取得的利潤並不願采取擴大再生產的方式,反而購田置地,直接製約商品經濟的擴大,令中國的資本主義萌芽最終被殖民經濟強大的商品傾銷所扼殺。
自然經濟的生產單位單一化與對市場的依賴性非常小,導致以雇傭勞力為基礎、從事資本積累展的商品經濟與以傾銷本國商品為主的殖民經濟缺乏廣闊的市場需求與勞動力,使得中國自然經濟對商品經濟具有天生的抵抗力。這也是鴉片戰爭後相當一段時間內各資本主義國家並沒有在中國取得驚人利潤的主要原因。
但是在封建社會中的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是互相製約、互相排斥的。自然經濟由於它的固有特征天然地排斥社會分工,排斥商品經濟,從而限製社會生產力的展。同時,不管自然經濟多麽強大,商品經濟卻具有導向性,具有主導作用,它總是通過不斷分解自然經濟,引導社會經濟向前展。
資本主義經濟展將導致市場上的供應商品在品種、數量上出現空前的提升。這種現象將不斷促使以家庭為生產單位的自然經濟因沒有足夠的競爭力而開始解體,淪為無產階級,為資本主義的展提供雇傭勞動力。
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展,自然經濟將逐步解體,但很難完全退出曆史舞台,在中國、印度等展中國家的農村,自然經濟依然具有相當的展,這也是農村地區出現農業、農民、農村之間相互製約致使經濟不達現象的根源之一。可見一段時間在農村內自然經濟仍然存在並成為生產力展的障礙。
而在這方麵而言,算是涵括在自然經濟體係當中的小農經濟,在農業中與手工工具相聯係,從事小塊土地經營的個體經濟。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的自耕農,是典型的小農經濟,封建社會的佃農,也屬於小農經濟。
小農經濟經營規模狹小,生產條件簡單,在比較貧瘠的自然條件下也可以存在和再生產;又由於它以家庭為生產和生活單位,容易通過勤勞節儉實現生產和消費的平衡,所以小農經濟具有穩固性的一麵。
但由於經營規模狹小,缺乏積累和儲備的能力,經不起風吹浪打。在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封建地主階級的沉重的租賦和徭役、商人和高利貸者的盤剝,以及封建地主的兼並等條件下,又經常出現兩極分化。除了少數人因生產條件比較優越、家庭生活負擔較輕,或適逢市場有利的情況,可以財致富外,多數人往往陷於貧困和破產。因之,小農經濟又是很不穩定的。
自耕農和佃農的小農經濟是封建社會普遍的經濟形式。自耕農的興衰對封建經濟有重要意義。一般是通過農民戰爭,或其他形式的生產關係的調整,自耕農大量增加,生產力即可獲得展。在相反的情況下,也會有相反的結果。
到了資本主義社會,仍然有小農經濟存在。
但是,隨著產業革命的展,在一些工業達的國家中,農業中的一部分個體經濟,雖然仍以家庭勞動為基礎,但是已展為與先進技術裝備相聯係的社會化大生產,不屬於小農經濟的範疇了。
……
而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國封建社會是由在沒有外族入侵的情況下,由奴隸社會逐步展變化而來的。中國奴隸社會實行的是土地國有製度,國家的全部土地都屬於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有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之稱。
春秋以後,隨著生產力的展,原有的土地製度受到破壞,新興的封建勢力在奪取政權後,相繼實行變法改革,確立了土地私有製度,允許“民得買賣土地”。從這時起,土地私有製度,成為中國封建社會土地製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私有製度的產生.一方麵存在小土地私有製。同時也必然導致土地兼並的現象,出現“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情況。形成了大土地私有製的形式。這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地主階級,他們先是以隱戶奴役製的形式,自唐以後又以租佃製的形式剝削在兼並中失去土地的個體農民。
因此,中國封建社會的農民一直是由占有少量土地和生產資料的自耕農和依附於地主階級的佃農兩種人物構成的。但不論是哪種農民,都是一家一戶.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
中國封建社會的土地私有製度,不管是小土地私有製形式還是大土地私有製形式,都不是純粹的私有製形式,而是在國家最高所有權支配下的土地私有製度。這既是因為中國奴隸社會土地國有製的傳統影響,也是因為戰國時期各國在變法中都是以國家名義確認土地私有製度。因此,奴隸社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神聖原則在封建社會得以繼承,並以新的形式與土地私有製度結合起來。
在中國封建社會,國家對土地的最高所有權,不僅表現在人們的思想觀念中,如秦始皇在琅琊石刻上所作的宣告:“六合之內,皇帝之土,人跡所至,無不臣者”,和自魏.晉、唐以國家名義推行的均田製;而且更主要地表現為曆代國家最高統治者所擁有的對國家地籍冊上的每一畝土地的最後處分權和戶籍冊上的每一個人口的直接課稅權。
這種建立在國家最高所有權支配下的土地私有製度基礎上的小農經濟,一方麵使個體農戶具有較多的自由,即使是佃農也是如此。他們除了受地主階級的剝削外,人身並不受其支配;另一方麵,他們又不得不受國家權力的支配,這與西歐封建社會領主製的莊園經濟和農奴製有很大的不同。
這種在國家最高所有權支配下的小農經濟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根本特征,也是全部封建的政治、文化等上層建築賴以建立和長期存在的深厚而堅實的基礎。
……
張嘉師並沒有打算大幅度改變眼下秦帝國的經濟展基礎。
一來這樣的想法不切實際,二來想要做到這樣的一點,其遭受到的阻力無疑是非常多的。
其中以秦帝國的高層官員而言,恐怕也有不少的人會在暗中反對張嘉師在這個想法實施。
但是毫無疑問的是,一個國家的經濟展,尤其是在秦帝國眼下這樣的千瘡百孔的情況下,小農經濟對於秦帝國的恢複是沒有太大的幫助。
或者是說,張嘉師等不起這樣的恢複周期。
因為從根本上而言,秦帝國不同在這個時候的其他世界當中已經成立的新生漢帝國那樣,有著相對較為穩定的環境來恢複小農經濟的生產展。
而正所謂重病必須下猛藥,張嘉師在多年來的商業展當中,事實上也包含了對商品經濟的體係提升的嚐試。
……
商品經濟,“自然經濟”的對立物,是商品的生產、交換、出售的總和。
商品經濟是指直接以交換為目的經濟形式,包括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
商品經濟最早產生於第二次社會分工即手工業從農業中分離並進一步擴大,在第三次社會大分工時出現了商品經濟的重要媒介——商人。
當商品經濟不斷展,商品之間的交換主要由市場調配時,這種社會化,由市場進行資源調配的商品經濟就是市場經濟。
而在中國曆史上,中國人很早就懂得經商。原始時代,人們共同對抗自然,生產力有限,未能形成分工。不斷改進的勞動工具提高了人們的生產力,生產物過盛衍生了原始的交換。這些交換先是偶然性,漸漸變得經常而刻意。中國人很早就學會經商,據《易經》所載,神農氏曾在日中設市以“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這可算是原始的市集。
在遠古時期,商部落就以善於交換出名,周武王滅商後,商朝的遺民為了維持生計,傳說他們的祖先曾駕著牛車遊走部落之間,進行交易。日子一長,便形成一個固定的職業。周人就稱他們為“商人”,稱他們的職業為“商業”,由此引申,出售的生產物便叫“商品”。
春秋戰國時期,官府控製商業的局麵被打破,各地出現許多商品市場和大商人。春秋時期著名的大商人有鄭國的弦高、孔子的弟子子貢和範蠡;戰國時期著名的商人有魏國的白圭、呂不韋。戰國時期各國鑄造流通的銅幣種類增多,貨幣的數量大,種類多,反映了商業較過去達。而商品交換的展,促進了一個地區的繁榮以及實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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