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除了秦帝國的相應國家工程,始皇帝的陵寢的私人工程諸如此類之外,秦帝國在人力消耗方麵的體現,主要就是在公元前214年前後正式確定起來的秦帝國南北兩個地帶的屯田記載。八一中?文網1?.


    但是根據相應的記錄,始皇帝時期的北疆屯田人數不詳,而且主要是以犯下一定罪行的刑徒來作為屯田主力:“始皇帝使蒙恬將十萬之眾,北擊胡,悉此河南地,因河為塞,築四十四縣城,臨河,徒適戍以充之。”


    隻不過有點意思的是,這個屯田記錄的重點在於兩個方麵,一個是始皇帝屯田的地方在河套地區,並且構建了一個以四十四個縣城劃分的地方治理體係,第二個是這些屯田點主要在黃河或者是有著河流的地方附近。


    後世對於這些屯田點並沒有一個比較確切的認識,但是毫無疑問的是,以秦帝國的相關記載進行對比,也就是說上縣萬人以上,下縣萬人以下,即使是算其人數為最起碼的五千人,這些屯田的人數最起碼有十一萬人。


    這也就是在河套地區的屯田點上,連帶著軍政人員等等,人數相加起來甚至是不可能少於二十萬。


    當然,這個記載隻能夠說是可見一斑,更為詳細的記載則是哪怕在後世,都沒有相應的出土記錄。


    而在南方新開辟的三郡,其屯田開的人力數據相對於北方而言,則是無疑更加模糊,即使是在史記當中的《南越列傳》都沒有詳細記載:


    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姓趙氏。秦時已並天下,略定楊越,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謫徙民,與越雜處十三歲。佗,秦時用為南海龍川令。至二世時,南海尉任囂病且死,召龍川令趙佗語曰:“聞陳勝等作亂,秦為無道,天下苦之,項羽、劉季、陳勝、吳廣等州郡各共興軍聚眾,虎爭天下,中國擾亂,未知所安,豪傑畔秦相立。南海僻遠,吾恐盜兵侵地至此,吾欲興兵絕新道,自備,待諸侯變,會病甚。且番禺負山險,阻南海,東西數千裏,頗有中國人相輔,此亦一州之主也,可以立國。郡中長吏無足與言者,故召公告之。”即被佗書,行南海尉事。囂死,佗即移檄告橫浦、陽山、湟溪關曰:“盜兵且至,急絕道聚兵自守!”因稍以法誅秦所置長吏,以其黨為假守。秦已破滅,佗即擊並桂林、象郡,自立為南越武王。高帝已定天下,為中國勞苦,故釋佗弗誅。漢十一年,遣6賈因立佗為南越王,與剖符通使,和集百越,毋為南邊患害,與長沙接境。


    高後時,有司請禁南越關市鐵器。佗曰:“高帝立我,通使物,今高後聽讒臣,別異蠻夷,隔絕器物,此必長沙王計也,欲倚中國,擊滅南越而並王之,自為功也。”於是佗乃自尊號為南越武帝,兵攻長沙邊邑,敗數縣而去焉。高後遣將軍隆慮侯灶往擊之。會暑濕,士卒大疫,兵不能逾嶺。歲餘,高後崩,即罷兵。佗因此以兵威邊,財物賂遺閩越、西甌、駱,役屬焉,東西萬餘裏。乃乘黃屋左纛,稱製,與中國侔。


    及孝文帝元年,初鎮撫天下,使告諸侯四夷從代來即位意,喻盛德焉。乃為佗親塚在真定,置守邑,歲時奉祀。召其從昆弟,尊官厚賜寵之。詔丞相陳平等舉可使南越者,平言好畤6賈,先帝時習使南越。乃召賈以為太中大夫,往使。因讓佗自立為帝,曾無一介之使報者。6賈至南越,王甚恐,為書謝,稱曰:“蠻夷大長老夫臣佗,前日高後隔異南越,竊疑長沙王讒臣,又遙聞高後盡誅佗宗族,掘燒先人塚,以故自棄,犯長沙邊境。且南方卑濕,蠻夷中間,其東閩越千人眾號稱王,其西甌駱裸國亦稱王。老臣妄竊帝號,聊以自娛,豈敢以聞天王哉!”乃頓謝,原長為籓臣,奉貢職。於是乃下令國中曰:“吾聞兩雄不俱立,兩賢不並世。皇帝,賢天子也。自今以後,去帝製黃屋左纛。”6賈還報,孝文帝大說。遂至孝景時,稱臣,使人朝請。然南越其居國竊如故號名,其使天子,稱王朝命如諸侯。至建元四年卒。


    佗孫胡為南越王。此時閩越王郢興兵擊南越邊邑,胡使人上書曰:“兩越俱為籓臣,毋得擅興兵相攻擊。今閩越興兵侵臣,臣不敢興兵,唯天子詔之。”於是天子多南越義,守職約,為興師,遣兩將軍往討閩越。兵未逾嶺,閩越王弟餘善殺郢以降,於是罷兵。


    天子使莊助往諭意南越王,胡頓曰:“天子乃為臣興兵討閩越,死無以報德!”遣太子嬰齊入宿衛。謂助曰:“國新被寇,使者行矣。胡方日夜裝入見天子。”助去後,其大臣諫胡曰:“漢興兵誅郢,亦行以驚動南越。且先王昔言,事天子期無失禮,要之不可以說好語入見。入見則不得複歸,亡國之勢也。”於是胡稱病,竟不入見。後十餘歲,胡實病甚,太子嬰齊請歸。胡薨,諡為文王。


    嬰齊代立,即藏其先武帝璽。嬰齊其入宿衛在長安時,取邯鄲樛氏女,生子興。及即位,上書請立樛氏女為後,興為嗣。漢數使使者風諭嬰齊,嬰齊尚樂擅殺生自恣,懼入見要用漢法,比內諸侯,固稱病,遂不入見。遣子次公入宿衛。嬰齊薨,諡為明王。


    太子興代立,其母為太後。太後自未為嬰齊姬時,嚐與霸陵人安國少季通。及嬰齊薨後,元鼎四年,漢使安國少季往諭王、王太後以入朝,比內諸侯;令辯士諫大夫終軍等宣其辭,勇士魏臣等輔其缺,衛尉路博德將兵屯桂陽,待使者。王年少,太後中國人也,嚐與安國少季通,其使複私焉。國人頗知之,多不附太後。太後恐亂起,亦欲倚漢威,數勸王及群臣求內屬。即因使者上書,請比內諸侯,三歲一朝,除邊關。於是天子許之,賜其丞相呂嘉銀印,及內史、中尉、太傅印,餘得自置。除其故黥劓刑,用漢法,比內諸侯。使者皆留填撫之。王、王太後飭治行裝重齎,為入朝具。


    其相呂嘉年長矣,相三王,宗族官仕為長吏者七十餘人,男盡尚王女,女盡嫁王子兄弟宗室,及蒼梧秦王有連。其居國中甚重,越人信之,多為耳目者,得眾心愈於王。王之上書,數諫止王,王弗聽。有畔心,數稱病不見漢使者。使者皆注意嘉,勢未能誅。王、王太後亦恐嘉等先事,乃置酒,介漢使者權,謀誅嘉等。使者皆東鄉,太後南鄉,王北鄉,相嘉、大臣皆西鄉,侍坐飲。嘉弟為將,將卒居宮外。酒行,太後謂嘉曰:“南越內屬,國之利也,而相君苦不便者,何也?”以激怒使者。使者狐疑相杖,遂莫敢。嘉見耳目非是,即起而出。太後怒,欲鏦嘉以矛,王止太後。嘉遂出,分其弟兵就舍,稱病,不肯見王及使者。乃陰與大臣作亂。王素無意誅嘉,嘉知之,以故數月不。太後有淫行,國人不附,欲獨誅嘉等,力又不能。


    天子聞嘉不聽王,王、王太後弱孤不能製,使者怯無決。又以為王、王太後已附漢,獨呂嘉為亂,不足以興兵,欲使莊參以二千人往使。參曰:“以好往,數人足矣;以武往,二千人無足以為也。”辭不可,天子罷參也。郟壯士故濟北相韓千秋奮曰:“以區區之越,又有王、太後應,獨相呂嘉為害,原得勇士二百人,必斬嘉以報。”於是天子遣千秋與王太後弟樛樂將二千人往,入越境。呂嘉等乃遂反,下令國中曰:“王年少。太後,中國人也,又與使者亂,專欲內屬,盡持先王寶器入獻天子以自媚,多從人,行至長安,虜賣以為僮仆。取自脫一時之利,無顧趙氏社稷,為萬世慮計之意。”乃與其弟將卒攻殺王、太後及漢使者。遣人告蒼梧秦王及其諸郡縣,立明王長男越妻子術陽侯建德為王。而韓千秋兵入,破數小邑。其後越直開道給食,未至番禺四十裏,越以兵擊千秋等,遂滅之。使人函封漢使者節置塞上,好為謾辭謝罪,兵守要害處。於是天子曰:“韓千秋雖無成功,亦軍鋒之冠。”封其子延年為成安侯。樛樂,其姊為王太後,原屬漢,封其子廣德為龍亢侯。乃下赦曰:“天子微,諸侯力政,譏臣不討賊。今呂嘉、建德等反,自立晏如,令罪人及江淮以南樓船十萬師往討之。”


    元鼎五年秋,衛尉路博德為伏波將軍,出桂陽,下匯水;主爵都尉楊仆為樓船將軍,出豫章,下橫浦;故歸義越侯二人為戈船、下厲將軍,出零陵,或下離水,或柢蒼梧;使馳義侯因巴蜀罪人,夜郎兵,下牂柯江:鹹會番禺。


    元鼎六年冬,樓船將軍將精卒先陷尋陝,破石門,得越船粟,因推而前,挫越鋒,以數萬人待伏波。伏波將軍將罪人,道遠,會期後,與樓船會乃有千餘人,遂俱進。樓船居前,至番禺。建德、嘉皆城守。樓船自擇便處,居東南麵;伏波居西北麵。會暮,樓船攻敗越人,縱火燒城。越素聞伏波名,日暮,不知其兵多少。伏波乃為營,遣使者招降者,賜印,複縱令相招。樓船力攻燒敵,反驅而入伏波營中。犁旦,城中皆降伏波。呂嘉、建德已夜與其屬數百人亡入海,以船西去。伏波又因問所得降者貴人,以知呂嘉所之,遣人追之。以其故校尉司馬蘇弘得建德,封為常海侯;越郎都稽得嘉,封為臨蔡侯。


    蒼梧王趙光者,越王同姓,聞漢兵至,及越揭陽令定自定屬漢;越桂林監居翁諭甌駱屬漢:皆得為侯。戈船、下厲將軍兵及馳義侯所夜郎兵未下,南越已平矣。遂為九郡。伏波將軍益封。樓船將軍兵以陷堅為將梁侯。


    自尉佗初王後,五世九十三歲而國亡焉。


    ……


    但是從南海郡據說被劃分出將近二十個縣的情況而言,秦帝國在南海三郡的縣邑數量很有可能是在六十或者是以上。


    這麽一來,同樣是按照秦帝國“上縣過萬,下縣不足一萬”的情況進行對比,秦帝國在南方三郡的人數保守估計在3o萬以上。


    而根據後來南越國的相關描述,南越一國有可能達到一百五十萬人左右。


    當然這個人數包含的應該有不少百越遺民。


    而由此推斷,始皇帝時期在南方三郡的人力消耗,刨除了大部分已經散歸當地屯田的秦帝國官兵,事實上還有著應該在十萬人以上的移民。


    當然這些移民是否全部都是刑徒……這個在後世依舊是一個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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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曆史上,關乎屯田的含義主要有三個。


    一:利用戍卒或農民、商人墾殖荒地。


    漢以後曆代政府沿用此措施取得軍餉和稅糧。有軍屯、民屯、商屯之分。


    《漢書?西域傳下?渠犁》:“自武帝初通西域,置校尉,屯田渠犁。”


    《三國誌?魏誌?武帝紀》:“是歲用棗祗、韓浩等議,始興屯田。”


    明焦竑《焦氏筆乘?營田》:“若屯田,則鹹屯兵為之,趙充國、鄧艾、羊祜皆是也。故雲屯田。今江南民租官田者,皆名屯田。”


    明王鐸《送袁環中郎中奉使寧遠餉軍序》:“是故無事嚴兵休士馬,稍蠶食以開屯田,如廣田眩雷故事,多方以絕闌入之路。”


    續範亭《如是我聞》詩:“農場馬場造紙廠,屯田牧畜兼工業。”


    二:指屯田者所耕之田。


    《元典章新集?戶部?職田》:“將屯田、營田、職田一體科徵。”


    三:專司屯田的機構和官員。


    宋高承《事物紀原?三省綱轄?屯田》:“漢昭帝始置屯田,而成帝置尚書郎一人,主戶口墾田,此蓋尚書屯田之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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