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效新書》有不少內容是關於戚繼光練兵的內容。[]


    但是其與戚繼光另外一本編纂的兵書《練兵紀實》相比,事實上有不少的差異。


    因為《練兵紀實》是戚繼光在平定沿海倭寇之亂之後,擔任薊鎮總兵之後才編纂出來的兵書。


    而在這麽一個前提下,《紀效新書》的內容,自然是與《練兵紀實》有不少差別。


    在《練兵紀實》當中,在練兵方麵的內容算得上是比起《紀效新書》更全麵,尤其是《紀效新書》沒有係統性編練騎兵的內容:


    《練兵紀實?騎兵篇》:


    “選騎兵”:


    預日先將部下官生夙守軍令、習知束伍之教者,各分執事,填於白牌或紙上。其填營伍次第者為一號牌,填年貌籍貫者為二號牌,填疤記武藝者為三號牌,總填隊伍姓名者為四號牌,抄隊伍清冊者即隨之為五號牌。每一牌用桌一張,縛豎一號,即守主將之傍,餘號各於空地分設,挨號而下,又一麵將腰牌隊冊,照各種式樣,預日刊刷齊備,式開於後。次日早,將投募見在軍事人等以次喚進,如一千先定千總一員,令千總選部下把總幾員,驗中,又令各把總選百總幾員,驗中。又令各百總選旗總三名,先以一百總下一旗總,令選隊總三名。先以一隊總自行揀兵十一名,一字向上立定,主者與之辨驗堪否,以有力伶俐者二名,為一伍、二伍長,充鳥銃手,以鳥銃為長兵,仍習雙手刀為短兵。以有力伶俐者二名,為第三、第四,充快槍手,各執長柄快槍為長兵,近用柄代棍為短兵。以有殺氣者二名,為第五、第六,各充鎲鈀手,以鎲鈀為短兵,兼火箭為長兵。以有殺氣能射者二名,為第七、第八,充刀棍手,以刀棍為短兵,以射為長兵。以有力習射者二名,為第九、第十,充大棒手,以大棒為短兵,弓矢為長兵。以庸碌可役者一名,為第十一名,充火兵,聽隊長管束,此馬營左右二部也。


    中部輕騎,每司第一局俱銃手,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鈀手,兼火箭為第九、十;二局、三局俱殺手,第一、二、三、四俱弓矢腰刀,第五、六、七、八俱弓矢鉤槍,第九、十俱鈀並火箭,以上俱聽隊總管束。凡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俱橫列為偶,一伍在左連,兵五名,一、三、五、七、九是也。二伍在右連,兵五名,二、四、六、八、十是也。先填隊總牌,連人送一號填營伍次第訖,連人傳與第二號,填籍貫年貌畢,連人傳與第三號,填疤記武藝華,連人傳與第四號,填全隊姓名於腰牌,將牌送填清冊。又以一名與腰牌紙一張,連人挨次挨填如式。又喚一隊,如此三隊畢,即喚一旗總照此填完,領於空地,將隊伍擺個式樣。一麵即將預日做就如式方色認旗一麵付執,以辨行伍。[.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三旗總俱完,付與一百總。軍足三千二百以上,每把四百總。軍止三千以下,每把三百總,俱完。即命本把總領於空所擺明,申明約束領回。如此,每一營將官下既完,一麵照腰牌造冊五本,有式在後,出示於第二日點名,隨即均給馬匹,凡戰兵俱與上等馬。係火器差使,不屬前鋒者,與第二等馬,其下等馬汰去不用,每營三部,雖同一體,而驍健伶俐好漢,須多歸各頭司,即暗寓選鋒法矣。束伍事竟,又約日於教埸,公同再三訂諭,宣明德意,即取各官挨次呈遞無有不堪甘結狀,式開於後。


    第二“騎旗鼓”:


    每營旗牌六名,號銃手二名,門旗三名,金鼓旗二名,執五方旗五名,執號帶五名,角旗四名,認旗二名,巡視旗八名,吹鼓手十六名,夜不收五十名,火藥匠二名,鐵鋥匠二名,弓箭匠二名,醫士一名,家丁一名,醫獸一名,家丁一名。


    第三“騎雜流:”


    每營將官下識字三名,家丁不拘數。務要同死生,可抵好漢,聽自設法募養,伴當八名,軍牢二十四名,廚役二名,俱馬軍;軍伴十八名,養馬三名,薪水三名,俱步軍。中軍官每員下識字二名,軍牢八名,俱馬軍;軍伴四名,俱步軍。千總每員下識字一名,軍牢六名,俱馬軍。軍伴四名,俱步軍。把總每員下識字一名,軍牢四名,俱馬軍。軍伴四名,俱步軍。百總每名下旗丁馬軍一名。


    第四“騎隊牌”:


    夫刀銃者,鳥槍長刀也,鳥銃遠射極準,長刀近用先及,槍棒者,槍亦銃,北方呼為快槍。痼不可變,今加長柄,遠則用火藥、鉛子舉放,近則以柄代棒擊之。習則用木棒,但銃藥子數製,原粗謬多,致不準中。今有新法,可謂詳盡。鈀箭者,義與火箭也。火箭遠發,鈀近用。因鈀有股,可架火箭而放之,故並為一卒。棍矢者,夾刀棍兼弓矢也。夾刀棍即白棒加刃。遠則用弓矢,近則用夾刀棍,可刺可擊,棒矢者,白棒兼弓矢也。馬上不敢用擊,且一擊必一刺,故又加短鋒於頂,以便馬上刺之。步下擊刺兼用棒,即梃也。孟子曰:“執梃可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非真言梃之可禦堅利也,蓋言人心齊一,即梃非可與堅甲利兵敵者,用之亦取勝。今夫敵甲誠堅矣,兵誠利矣,而我人心何如?迺以白棒當敵為長技,迷而不悟,即孫、吳複起,毋能轉移,何其謬訛入人之深也。弓矢遠不如火器,命中不如鳥銃,而敵以堅甲當之,每每射不能入,亦明知而不肯變其習者,緣上司抄閱偏於此耳。火器不精,不如無,今知以火器當敵而不知精,亦無埒也。火擔者,火兵也。擔扁挑也。用鐵尖扁擔,便於肩挑,又可擊刺,亦農中戰器也。


    第五“騎旗號”:


    每一大營,將官分五色。每營將官下各部伍,又分五色。在將官以旗心定本營方色,以邊生旗而以黃應德;千總以心坐本方,以邊應主將,以帶應德;把總以心坐本方,以邊應千總,以帶應主將;百總以心坐本方,以邊應把總,以帶應千總;旗總以心轉應本營不用邊帶。軍士盔有纓而無旗。隊總盔旗長六寸,上書隊哨分數字樣,方色照營將旗。旗總背旗一麵,身方二尺五寸,斜角用邊,旗杆長三尺六寸。百總認旗一麵,身方二尺,斜角用邊,杆用槍頭,長九尺,上書字。一局書“振勇”,二局書“揚勇”,三局書“威勇”,四局書“武勇”。把總認旗,長三尺,斜角有邊,杆高一丈一尺,用纓頭號帶一條,長五尺。千總認旗,長四尺,斜角有邊,杆高一丈三尺,號帶一條,長七尺。營將認旗,長六尺,斜角有邊,杆用纓頭雉尾,高一丈五尺。號帶一條,長八尺五寸。


    前營將官認旗,紅心、藍邊、黃帶、珠纓、雉尾、書“前軍司命”。中部千總旗,黃心、紅邊、黃帶。中左司把總旗,藍心、黃邊、紅帶。百總旗,藍心、黃邊、紅帶。旗總旗,紅。隊總盔旗,紅。


    以後照此:


    中右司把總旗,白心、黃邊、紅帶。百總旗,白心、黃邊、紅帶。旗總旗,紅。隊總盔旗,紅。左部千總旗,藍心、紅邊、黃帶。左左司把總旗,藍心、藍邊、紅帶。百總旗,藍心、藍邊、紅帶。旗總旗,紅。隊總盔旗,紅。左右司把總旗,白心、藍邊、紅帶。百總旗,白心、藍邊、紅帶。旗總旗,紅。隊總盔旗,紅。


    第六“騎什器”:


    旗總:每名明盔一頂,甲一副,臂手一副,背旗一麵,旗杆一根,合力弓一張,弓弦二條,大箭三十枝,鋒利腰刀一把,雙插一副,鞓帶一條,椰瓢一個。


    隊總:每名明盔一頂,甲一副,臂手一副,背旗一麵,旗杆一根,合力弓一張,弓弦二條,大箭三十枝,鋒利腰刀一把,雙插一副,鞓帶一條,椰瓢一個。


    鳥銃手:每名明盔一頂,甲一副,鞓帶一條,長刀一把,鳥銃一門,搠仗一根,錫鱉一個,藥管三十個,鉛子袋一個,銃套一個,備征火藥,每三錢為一出,備三百出。另備空藥六兩,通共六斤,鉛子三百個,火繩五根,每局鉛子模一副,椰瓢一個。銃可以容三錢鉛子為合式,藥比鉛子分兩,每錢加二分,餘皆仿此。


    快槍手:每名明盔一頂,甲一副,鞓帶一條,快槍一杆,搠杖一根,錐一把,剪一把,藥袋一個,藥管三十個,藥線筒一個,藥線五百根,硫黃蘸兩頭,鉛子袋一個,備征鉛子三百個,火藥每出五錢,備三百出,共備藥九斤六兩,銃口不同,子藥照鳥銃例加減。火繩三根,鋒利腰刀一把,每局鉛子模一副,火鐮石一副,椰瓢一個。


    鞓手:每名明盔一頂,甲一副,鞓帶一條,椰瓢一個,鞓一把,火箭自負三十枝,備帶三十枝,箭簍一個,油罩一個,火繩三根。


    刀棍手:每名明盔一頂,甲一副,鞓帶一條,椰瓢一個,刀棍一根,合力弓一張,弦二條,大箭三十枝,雙插一副。


    棒手:每名明盔一頂,甲一副,鞓帶一條,椰瓢一個,大棒一棍,合力弓一張,弦二條,大箭三十枝,雙插一副。


    弓刀手:每名明盔一頂,甲一副,鞓帶一條,椰瓢一個,腰刀一把,合力弓一張,弦二條,大箭三十枝,雙插一副。


    弓槍手:每名明盔一頂,甲一副,鞓帶一條,椰瓢一個,鉤槍一杆,合力弓一張,弦二條,大箭三十枝,雙插一副。


    火兵;每名鐵尖扁擔一根,臨時即充棍擊之用,鐵尖可刺,俱習棍法。鍋一口,椰瓢一個。


    馬:每匹鞍仗一副,轡頭一副,肚帶二條,滾肚一條,木絆一副,絆馬繩二條,馬椿一件,草鍘每隊一口。


    虎蹲炮:每位鐵錘一把,剪一把,錐一把,藥線盒一個,藥升一個,木送二根,木榔頭一個,火藥每出八兩,共備藥三十出,火繩三根,火線四十五根,木馬子三十個,合口石子三十個,鉛子如重一兩者用三十個,重三錢以下者用一百個,分大小輕重定數,合口大鉛子十個,每個重五錢,皮簍二個,每二位馱架一副,隨二位藥子什物馱架一副。


    騾:每頭鞍仗一副,轡頭一副,肚帶二條,滾肚一條,韁繩二條,鐵橛一個,木椿一個,馱架一副。


    第七“騎神器”:


    凡騎兵營有虎蹲炮,各有馱騾,平時仍屬一官,名為管神器把總,專為管束操練點察,備辦什物,喂飼騾頭。出征分與各部,每旗一位,專責隊總管。放下營時,十部不用,俱貼出外圍,每二旗一位,與外圍原炮,每二旗合三位。


    第八“拒馬柞”:


    每一旗十二架,每六架一包,每二包一馱,每營左右中三部俱同。下營時,中部拒馬俱貼外圍。每一旗合三包,共十八架,中層在子營不用,門角間俱下單層,便於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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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這一部分內容而言,戚繼光在擔任薊鎮總兵之後,所麵臨的是其與倭寇作戰不同的環境。


    薊鎮當其時作為大明九邊重鎮之一(遼東鎮、薊州鎮、宣府鎮、大同鎮、太原鎮(也稱山西鎮或三關鎮)、延綏鎮(也稱榆林鎮)、寧夏鎮、固原鎮(也稱陝西鎮)、甘肅鎮。)其在軍備方麵不是地方衛所軍所能夠比擬的。


    尤其是薊鎮當其時不僅僅是有係統的騎兵部隊,同樣也有神機營這樣的編製。


    相對於東南沿海的地方衛所軍,大明的薊鎮,是戚繼光不得不麵臨改變的一個地方。


    這也是在《紀效新書》之後,戚繼光不得不因地製宜,再次編纂出《練兵紀實》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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