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與琴的關係可以說相當密切。[更新快,網站頁麵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
後世以琴瑟和鳴說明了兩者之間的關係可以說非常的密切,尤其是這個成語當中的相應典故描述,則是側麵說明了琴瑟之間早已經成為了一種影響深遠的演奏方式:
18歲那年,李清照嫁給了太學生趙明誠。趙明誠是位翩翩公子,讀書極博,酷好書畫,尤其擅長金石鑒賞。他的父親官至宰相,也是官宦世家、書香門第。二人門當戶對,意趣相投,時常詩詞唱和,共同研究金石書畫,有著說不盡的喜悅。
“賣花擔上,買得一枝春欲放。淚染輕勻,猶帶彤霞曉露痕。怕郎猜道,奴麵不如花麵好。雲鬢斜簪,徒要教郎比並看。”這嫵媚嬌憨的姿態是婚後的幸福,透出李清照內心的甜蜜。
結婚時,趙明誠21歲,在太學讀書,尚無俸祿。夫婦二人節衣縮食,經常典當質衣,到大相國寺搜羅金石書畫。當時,大相國寺是京城最為繁華和熱鬧的所在,寺內可容萬人貿易,有專門出售書籍、字畫和古玩的地方。一旦發現難得的古物卻囊中羞澀,趙明誠會毫不猶豫地脫下衣服作抵押。回到家中,夫妻二人燈前對坐,說說笑笑,摩挲展觀,充滿浪漫與溫馨。
閑暇之時,他們賞花賦詩,傾心而談,有時還會玩些智力遊戲。他們斟上香茶,隨意說出某個典故,猜它出自哪本書的第幾卷、第幾頁、第幾行。猜中者飲茶,不中者不得飲。每次比賽,李清照總是贏。當趙明誠抽書查證時,李清照已滿懷自信地舉杯在手,開懷大笑,笑得茶水濺出了懷子。
雖然並沒有直接說明琴瑟之間的關係,但是後世人多以琴瑟和鳴,琴瑟相調來說明和諧關係:
徐琰《青樓十詠言盟》:“結同心盡了今生,琴瑟和諧,鸞鳳和鳴。”
沈受先《三元記團圓》:“夫妻和順從今定,這段姻緣夙世成,琴瑟和諧樂萬春。”亦作“琴瑟和好”。
《聊齋誌異孫生》:“孫由是琴瑟和好。生一男兩女,十餘年從無角口之事。”亦作“琴瑟和同”。
《群音類選<諸腔類點絳唇>》:“願心兒折桂乘龍,怎能勾魚水相逢,琴瑟和同。”
《詩?小雅棠棣》:“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後用“琴瑟相調”比喻夫婦感情融洽諧樂。
王子一《誤入桃源》四折:“今日也魚水和諧,燕鶯成對,琴瑟相調。”
汪廷訥《獅吼記撫兒》:“琴瑟相調,芝蘭又吐,三遷慈教推賢母。”亦作“琴瑟調和”。
《群音類選<玉釵記桂亭賞月>》:“琴瑟調和,百年相聚。”
而且從以下的說法能夠看到,琴瑟很有可能是相互之間先後發明的兩種相輔相成的樂器。
……
瑟的起源十分久遠,在考古發現的弦樂器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它的出土地點集中在湖北、湖南和河南三省,並且絕大多數出自東周楚墓。其他如江蘇、安徽、山東和遼寧等省,隻有一點零星發現。文獻記載“庖羲氏”作瑟。
傳說在夏代已經有瑟了。甲骨文上的“樂”字,上麵就是“絲”字,下麵是一個“木”字。瑟要用弦,那麽瑟的產生應該在蠶絲出現之後。瑟弦的原料,至少有能夠繅絲的技術才可能製出弦線。先秦前後的弦樂器就是琴和瑟。
另外一個推測,象琴瑟這一類樂器,可能和狩獵的弓弦有關。當然,弓弦的原料也可以用牛筋或其他動物的皮筋條製作。我們在1984年複製的曾侯乙墓出土的瑟,最粗的幾根低音弦,用的就是牛筋弦。
瑟是我國最早的彈弦樂器之一,先秦便極為盛行,漢代亦流行很廣,南北朝時常用於相和歌伴奏,唐時應用頗多,後世漸少使用。
《詩經?小雅》有:“……琴瑟擊鼓,以禦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穀我土女。”這是見於古籍最早的記載,說明瑟至少有3000多年的曆史了。孔子擅鼓瑟,用來為詩歌伴奏,在當時,孔子鼓瑟是獨立成家的,號稱“孔門之瑟”(《論語?先進》;“由之瑟,奚為於丘之門”)
《周禮?樂器圖》記載:雅瑟二十三弦,頌瑟二十五弦,飾以寶玉者,曰“寶瑟”,繪文如錦者,曰“錦瑟”。
《漢書?郊祀記》說:“太帝命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能止,故破其瑟為二十五弦“。後來瑟的製作漸精,用途更加廣泛。在周代祀奉文王的家廟裏的一張瑟,上麵係有染成朱紅顏色的絲弦,底部有著疏朗的音孔、彈奏時能發出舒緩的聲音來。[更新快,網站頁麵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
最早的瑟有五十弦,故又稱“五十弦”《詩經》中有記載“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我有嘉賓,鼓瑟鼓琴”。瑟曾銷聲匿跡千年之久,而今“幽蘭漢樂”將傳說中的聲音再次呈現於舞台之上,琴瑟合鳴,樂聲如流水,如鳳鳴,如南風,如月行,引我們走進大自然深深的芬芳裏。
古代彈弦樂器。其曆史久遠。《樂書》引《世本》:“庖犧作瑟”。據《儀禮》記載,古代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中,都用瑟伴奏唱歌。戰國至秦漢之際盛行“竽瑟之樂”。魏晉南北朝時期,瑟是伴奏相和歌的常用樂器。隋唐時期用於清樂。以後則隻用於宮廷雅樂和丁祭音樂。
周、漢時期的古瑟,考古發掘中多有發現。湖南長沙瀏城橋一號楚墓(約為春秋晚期或戰國早期)出土瑟,是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實物。河南信陽、湖北江陵等地楚墓、湖北隨縣曾侯乙墓、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都出土有瑟,弦數二十三至二十五弦不等,以二十五弦居多。
從這方麵的情況而言,瑟的曆史也許比琴要晚一些,但是更多的則是說明了瑟同樣也主導了古代漢族音樂發展的一種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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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琴瑟之外,中國古代樂器古箏,同樣也是撥弦樂器的一個著名代表:那就是古箏。
古箏又名漢箏、秦箏、瑤箏、鸞箏,是漢族民族傳統樂器中的箏樂器,屬於彈撥樂器。它是中國獨特的、重要的民族樂器之一。它的音色優美,音域寬廣、演奏技巧豐富,具有相當強的表現力,因此它深受廣大人民群眾的喜愛。現在也出現了小古箏、便攜式古箏、迷你古箏、半箏、新箏、十二平均律轉調箏。古箏是一件伴隨中國悠久文化,在這肥沃的黃土地上土生土長的古老民族樂器。屬彈撥樂器,結構由麵板、雁柱(一些地段也稱之為箏碼)、琴弦、前嶽山、弦釘、調音盒、琴足、後嶽山、側板、出音口、底板、穿弦孔組成。
箏的形製為長方形木質音箱,弦架“箏柱”(即雁柱)可以自由移動,一弦一音,按五聲音階排列,最早以25弦箏為最多(分瑟為箏),唐宋時有弦十三根,後增至十六根、十八弦、二十一弦等,目前最常用的規格為二十一弦;通常古箏的型號前用s163-21,s代表s形嶽山,是王巽之與繆金林共同發明,163代表古箏長度是163厘米左右,21代表古箏弦數21根。
早在公元前5世紀至公元前3世紀的戰國時代,就在當時的秦國(現陝西)一帶廣泛流傳,又名秦箏。算起來,它已經有2500年以上的曆史了。
古箏是一件古老的漢族民族樂器,一共10級。戰國時期盛行於“秦”地,司馬遷的《史記》所記載《李斯列傳.諫逐客書》中所引資料,頗有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李斯《諫逐客書中》述及秦國樂舞的一段說:“夫擊甕,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嗚嗚快耳者。真秦之聲也。鄭衛桑間,韶虞、武象者,異國之樂也。也有說法為,箏是戰國時的一種兵器,用於豎著揮起打人。還有一句古話叫“箏橫為樂,立地成兵”。後來在上麵加上琴弦,撥動時發現悅耳動聽,於是發展成樂器。隨著時間的推移,兵器也越來越輕便,箏這種體形龐大、質量不輕的兵器就被遺棄了。所以眼下人們見到的箏都是以樂器的形式出現的,形態優美,並附有裝飾。
漢代應邵《風俗通》載文:箏,“謹按《禮樂記》,五弦,築身也。今並、涼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從應邵的《風俗通》所載可知,漢以前的箏其製度應為“五弦,築身”,但是當時“並(山)涼(甘肅)二州箏形如瑟”,應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還記下了“蒙恬所造”的傳聞,這又是說明,漢代在西北地區已經流傳瑟形的箏了。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樂四》中說:“箏,秦聲也。傅玄《箏賦序》曰:“以為蒙恬所造”。今觀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弦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斯乃仁智之器,豈蒙恬亡國之臣關思哉。並有附注說:“今清樂箏並十有二弦,他樂肯十有三弦。軋箏,以竹片潤其端而軋之。彈箏用骨爪,長寸餘,以代指。”
應邵《風俗通》說,箏乃“五弦、築身”。但“築”是什麽樣式,曆代文獻都語焉不詳。1973年,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了一具漢築明器。這具築之所以說他是明器,是因為該器雖然髹以黑漆,卻是用獨木雕成。實心,不利於共鳴,若用來演奏,無法獲得足夠的音量。此外,該器通長約34厘米,用來演奏顯然太短小,而《同典》載,唐代的築長四尺三寸,漢築演變至唐代雖然有異,但相差也不至於如此懸殊。這些理由都足以證明它是明器,該器猶如有柄的小瑟,築麵首位各釘以橫排竹釘,一排五個,這就與《風俗通》的記載相符。這具明器築的樣式與瑟相同,似乎又說明瑟、築、箏的樣式是極其相似的。
箏、築、瑟的關係,既不是分瑟為箏,也不是由築演變為箏,而很可能是箏築同源,箏瑟並存。五弦竹製箏演變為十二弦木製箏,築身筒狀共鳴結構演變為瑟身長匣形共鳴結構,可能是參照了瑟的結構而改革的。根弦,弦軸裝置在與碼子平行的麵板左側,弦質為金屬(鋼弦或銅弦),演奏時一般右手戴玳瑁甲片(即指甲)。調弦定音為五聲音階(即首調)三個八度音域,多用g調或d調,f調或c調或a調較少使用。
築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擊弦樂器,形似箏,有十三條弦,弦下邊有柱。演奏時,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執竹尺擊弦發音。築在戰國時代是一種很流行的樂器。
“擊築”源於《戰國策?燕策》。擊築與荊軻有關。
戰國末年,韓、趙兩國先後被秦國所滅,燕國的太子丹也被囚在秦國作為人質。他從秦國逃了回來,發誓要報仇。後來,秦國攻打燕國,燕國眼看就要滅亡了。為了挽救危亡的局勢,燕太子丹決定讓荊軻刺殺秦王。可是荊軻來到燕國後並無動身之意,眼看秦兵就要進入燕國,太子丹十分焦急,催促荊軻早日出發,荊軻要求拿將軍樊於期的頭顱和燕國的地圖做誘餌,太子丹不忍心殺死樊於期。荊軻親自去見樊於期,樊於期聽後便拔劍自刎。於是,荊軻帶著樊於期的頭,把匕首藏在地圖裏,帶俠士秦舞陽一同前去完成使命。荊軻動身的這天,太子丹和他的門客們都身著白衣,前來為荊軻他們送行,一直送到燕國南部的易水北岸,然後擺酒高宴,互相訣別,在場的人知道這一分別將再無相見之日,都非常悲傷。荊軻的好友高漸離親自擊築,荊軻和著拍子唱起《易水歌》。在悲壯的歌聲中,荊軻揚鞭西去。可是,刺殺未遂,荊軻最後被秦王所殺。
築是我國古代的一種擊弦樂器,形似箏,有十三條弦,弦下邊有柱,以竹尺擊之﹐聲音悲壯。演奏時,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執竹尺擊弦發音。近代這種樂器已經消亡了,在戰國時代築乃是一種很流行的樂器。
擊築遠古時代,我國曾有一擊弦樂器——築,《漢書?高帝紀》中對它的形製進行了描述:“狀似琴而大,頭安弦,以竹擊之,故名曰築。”此樂器為先秦時代的古樂器,源於我國南方,其聲悲亢、激越,在民間廣為流傳。《戰國策?燕策》記載,荊軻西刺秦王,太子丹易水送別,好友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曰:“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兮一去不複還。”
又《史記?刺客列傳》載:高漸離鉛置築內,撲擊秦王末中被誅。這兩個故事都有築的記載。令人遺憾和迷惑的是,築樂器自宋代以後,便失傳了。幹百年來是隻見記載,不見實物。
從這方麵的情況而言,張嘉師雖然不認為琴、瑟、古箏以及築之類的撥弦樂器是無法使用在軍樂隊方麵,但是單純使用這種樂器,張嘉師反倒會擔心會不會演變成靡靡之音了。
再說,能夠善於撥弄這些樂器的人,無不是經過長時間練習的人,而這樣的人用來作為軍事作戰的人員,張嘉師也沒有暴殄天物的打算。
畢竟術業有專攻,軍人在這方麵也許有不少人也能夠使用這些樂器,但是麽張嘉師最後也放棄了由撥弦樂器組成的軍樂隊思路。
……
而除了撥弦樂器跟敲擊樂器之外,在中國古代也出現不少吹奏樂器。
就好比是濫竽充數的竽。
竽,古簧管樂器,形似笙而較大,管數亦較多。戰國至漢代曾廣泛流傳。原三十六管,後減至二十三管,通高78厘米。竽鬥、竽嘴木製,髹絳色漆。設二十二根管,係用直徑約0.8厘米的竹管刮製而成,最長者78厘米、最短者14厘米。分前後兩排插在竽鬥上,每排十一根,用四至五道蔑箍加以固定。上端係一條絳色羅綺帶為飾。前排一根長竽管上端插有一個角質的“塞”。此竽管及其相鄰一根長竽管下端都有兩個按音孔,靠近兩管內側的竽鬥上有兩圓孔。後排兩根長管也同此情形。
《韓非子?解老》:“竽也者,五聲之長也,故竽先則鍾瑟皆隨,等唱則諸樂皆和”。其形狀如笙而較大,在漢代樂俑和石刻畫像中多有吹竽的圖象。
據《周禮?春官?笙師》鄭玄注、許慎《說文解字》、應劭《風俗通義》等記載,竽屬匏類樂器。人們都知道“濫竽充數”這個典故,可見其在古代的流行。古人黃滔據此寫有《省試——吹竽》一詩:“齊竽今曆試,真偽不難知。欲使聲聲別,須令個個吹。先後無錯雜,能否立參差。次第教單進,宮商乃異宜。”
而除了竽之外,還有一種類似於竽的吹奏樂器,那就是笙。
笙,是中國漢族古老的吹奏樂器,它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自由簧的樂器,並且對西洋樂器的發展曾經起過積極的推動作用。1978年,中國湖北省隨縣曾侯乙墓出土了2400多年前的幾支匏笙,這是中國目前發現的最早的笙。
殷代(公元前1401--前1122年)的甲骨文中已有“和“(小笙)的名稱。春秋戰國時期,笙已非常流行,它與竽並存,在當時不僅是為聲樂伴奏的主要樂器,而且也有合奏、獨奏的形式。南北朝到隋唐時期,竽、笙仍並存應用,但竽一般隻用於雅樂,逐漸失去在曆史上的重經作用,而笙卻在隋唐的燕樂九部樂、十部樂中的清樂、西涼樂、高麗樂、龜茲樂中均被采用。當時笙的形製主要有十九簧、十七簧、十三簧。唐代又有了十七簧的義管笙,在十七簧之外,另備兩根義管,需要時,再把它臨時裝上去。早期的笙為竹製,後來改為銅製。明清時期,民間流傳的笙有方、圓、大、小各種不同的笙的形製。
笙是我國古老的簧管樂器,曆史悠久,能奏和聲。它以簧、管配合振動發音,簧片能在簧框中自由振動,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自由簧的樂器。
史記補三皇本記記載:“女媧氏風姓,有神聖之德,代宓儀、立號曰女希氏,作笙黃。”可之,女媧當時並無笙,隻作笙中簧,此時的笙簧許是以竹、木片所製,隻可發出高低不同的音。到唐、虞、夏、商諸朝代,發展以數根的竹簧之管參差插入葫蘆之幹殼內製成(今雲貴邊疆的苗、傜民族,仍存用此種笙)。
遠在3000多年前的商代,我國就已有了笙的雛型。在出土的殷(公元前1401~前1122)墟甲骨文中有“和”的記載。“和”即是後世小笙的前身。《爾雅?釋樂》記載:“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
在我國古代樂器分類中,笙為匏類樂器。《詩經》的《小雅.鹿鳴》寫道:“我有嘉賓,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將”,可見笙在當時已經很流行了。
從戰國到漢代的文獻中,共同記載著笙和竽兩種同類樂器。《周禮?春官》中有;“笙師,……掌教歙竽、笙、塤、籥、簫、篪、篴、管。”“笙”為官名,其職務是總管教習吹竽和笙等樂器。竽和笙的區別是:笙體小、簧少;竽體大、簧多。二者早期都是用嵌簧的編管插入葫蘆內,並以葫蘆作為共鳴體,故一些文獻認為竽就是不同形製的笙,如《呂氏春秋.仲夏紀》高繡注:“竽,笙之大者”。春秋戰國時期,笙竽是重要的吹奏樂器。竽還一度在宮廷、貴族或市民中廣泛地流行。
東漢時期的《說文解字》記載竽為36簧。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中出土了一支竽,22管,用於產生低音,簧是用銅片製成的。從出土的西漢百戲陶俑和東漢石刻百戲畫像中,也可看出竽在百戲樂隊中占有重要地位。
隋唐時期竽還存在,但在九、十部樂中已不用,而笙在隋九部樂和唐十部樂中的清樂、西涼樂、高麗樂、龜茲樂中均被采用。唐代湧現出許多演奏笙的名家,他們的技藝都達到了較高的水平。唐代不少詩人還為笙寫下了詩作。
到了宋代,竽則銷聲匿跡,在教坊十三部中,隻有笙色而無竽色。
過去的笙,音域不廣,一般隻用於合奏或伴奏,很少用於獨奏。在演奏樂曲遇到音不夠時,常借音吹奏。如今,改革後的笙已成為具有豐富表現力的獨奏樂器,既能演奏雄健有力的曲調,也能奏出優美抒情的旋律,代表曲有《孔雀開屏》、《鳳凰展翅》等。
麵對這種體積不算太小的吹奏樂器,以及聽過不少竽笙合奏的張嘉師,最後還是放棄了直接使用這兩種樂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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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因為這一連串的緣故,張嘉師最後放棄了軍樂隊的竹簡構思……
後世以琴瑟和鳴說明了兩者之間的關係可以說非常的密切,尤其是這個成語當中的相應典故描述,則是側麵說明了琴瑟之間早已經成為了一種影響深遠的演奏方式:
18歲那年,李清照嫁給了太學生趙明誠。趙明誠是位翩翩公子,讀書極博,酷好書畫,尤其擅長金石鑒賞。他的父親官至宰相,也是官宦世家、書香門第。二人門當戶對,意趣相投,時常詩詞唱和,共同研究金石書畫,有著說不盡的喜悅。
“賣花擔上,買得一枝春欲放。淚染輕勻,猶帶彤霞曉露痕。怕郎猜道,奴麵不如花麵好。雲鬢斜簪,徒要教郎比並看。”這嫵媚嬌憨的姿態是婚後的幸福,透出李清照內心的甜蜜。
結婚時,趙明誠21歲,在太學讀書,尚無俸祿。夫婦二人節衣縮食,經常典當質衣,到大相國寺搜羅金石書畫。當時,大相國寺是京城最為繁華和熱鬧的所在,寺內可容萬人貿易,有專門出售書籍、字畫和古玩的地方。一旦發現難得的古物卻囊中羞澀,趙明誠會毫不猶豫地脫下衣服作抵押。回到家中,夫妻二人燈前對坐,說說笑笑,摩挲展觀,充滿浪漫與溫馨。
閑暇之時,他們賞花賦詩,傾心而談,有時還會玩些智力遊戲。他們斟上香茶,隨意說出某個典故,猜它出自哪本書的第幾卷、第幾頁、第幾行。猜中者飲茶,不中者不得飲。每次比賽,李清照總是贏。當趙明誠抽書查證時,李清照已滿懷自信地舉杯在手,開懷大笑,笑得茶水濺出了懷子。
雖然並沒有直接說明琴瑟之間的關係,但是後世人多以琴瑟和鳴,琴瑟相調來說明和諧關係:
徐琰《青樓十詠言盟》:“結同心盡了今生,琴瑟和諧,鸞鳳和鳴。”
沈受先《三元記團圓》:“夫妻和順從今定,這段姻緣夙世成,琴瑟和諧樂萬春。”亦作“琴瑟和好”。
《聊齋誌異孫生》:“孫由是琴瑟和好。生一男兩女,十餘年從無角口之事。”亦作“琴瑟和同”。
《群音類選<諸腔類點絳唇>》:“願心兒折桂乘龍,怎能勾魚水相逢,琴瑟和同。”
《詩?小雅棠棣》:“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後用“琴瑟相調”比喻夫婦感情融洽諧樂。
王子一《誤入桃源》四折:“今日也魚水和諧,燕鶯成對,琴瑟相調。”
汪廷訥《獅吼記撫兒》:“琴瑟相調,芝蘭又吐,三遷慈教推賢母。”亦作“琴瑟調和”。
《群音類選<玉釵記桂亭賞月>》:“琴瑟調和,百年相聚。”
而且從以下的說法能夠看到,琴瑟很有可能是相互之間先後發明的兩種相輔相成的樂器。
……
瑟的起源十分久遠,在考古發現的弦樂器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它的出土地點集中在湖北、湖南和河南三省,並且絕大多數出自東周楚墓。其他如江蘇、安徽、山東和遼寧等省,隻有一點零星發現。文獻記載“庖羲氏”作瑟。
傳說在夏代已經有瑟了。甲骨文上的“樂”字,上麵就是“絲”字,下麵是一個“木”字。瑟要用弦,那麽瑟的產生應該在蠶絲出現之後。瑟弦的原料,至少有能夠繅絲的技術才可能製出弦線。先秦前後的弦樂器就是琴和瑟。
另外一個推測,象琴瑟這一類樂器,可能和狩獵的弓弦有關。當然,弓弦的原料也可以用牛筋或其他動物的皮筋條製作。我們在1984年複製的曾侯乙墓出土的瑟,最粗的幾根低音弦,用的就是牛筋弦。
瑟是我國最早的彈弦樂器之一,先秦便極為盛行,漢代亦流行很廣,南北朝時常用於相和歌伴奏,唐時應用頗多,後世漸少使用。
《詩經?小雅》有:“……琴瑟擊鼓,以禦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穀我土女。”這是見於古籍最早的記載,說明瑟至少有3000多年的曆史了。孔子擅鼓瑟,用來為詩歌伴奏,在當時,孔子鼓瑟是獨立成家的,號稱“孔門之瑟”(《論語?先進》;“由之瑟,奚為於丘之門”)
《周禮?樂器圖》記載:雅瑟二十三弦,頌瑟二十五弦,飾以寶玉者,曰“寶瑟”,繪文如錦者,曰“錦瑟”。
《漢書?郊祀記》說:“太帝命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能止,故破其瑟為二十五弦“。後來瑟的製作漸精,用途更加廣泛。在周代祀奉文王的家廟裏的一張瑟,上麵係有染成朱紅顏色的絲弦,底部有著疏朗的音孔、彈奏時能發出舒緩的聲音來。[更新快,網站頁麵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
最早的瑟有五十弦,故又稱“五十弦”《詩經》中有記載“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我有嘉賓,鼓瑟鼓琴”。瑟曾銷聲匿跡千年之久,而今“幽蘭漢樂”將傳說中的聲音再次呈現於舞台之上,琴瑟合鳴,樂聲如流水,如鳳鳴,如南風,如月行,引我們走進大自然深深的芬芳裏。
古代彈弦樂器。其曆史久遠。《樂書》引《世本》:“庖犧作瑟”。據《儀禮》記載,古代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中,都用瑟伴奏唱歌。戰國至秦漢之際盛行“竽瑟之樂”。魏晉南北朝時期,瑟是伴奏相和歌的常用樂器。隋唐時期用於清樂。以後則隻用於宮廷雅樂和丁祭音樂。
周、漢時期的古瑟,考古發掘中多有發現。湖南長沙瀏城橋一號楚墓(約為春秋晚期或戰國早期)出土瑟,是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實物。河南信陽、湖北江陵等地楚墓、湖北隨縣曾侯乙墓、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都出土有瑟,弦數二十三至二十五弦不等,以二十五弦居多。
從這方麵的情況而言,瑟的曆史也許比琴要晚一些,但是更多的則是說明了瑟同樣也主導了古代漢族音樂發展的一種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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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琴瑟之外,中國古代樂器古箏,同樣也是撥弦樂器的一個著名代表:那就是古箏。
古箏又名漢箏、秦箏、瑤箏、鸞箏,是漢族民族傳統樂器中的箏樂器,屬於彈撥樂器。它是中國獨特的、重要的民族樂器之一。它的音色優美,音域寬廣、演奏技巧豐富,具有相當強的表現力,因此它深受廣大人民群眾的喜愛。現在也出現了小古箏、便攜式古箏、迷你古箏、半箏、新箏、十二平均律轉調箏。古箏是一件伴隨中國悠久文化,在這肥沃的黃土地上土生土長的古老民族樂器。屬彈撥樂器,結構由麵板、雁柱(一些地段也稱之為箏碼)、琴弦、前嶽山、弦釘、調音盒、琴足、後嶽山、側板、出音口、底板、穿弦孔組成。
箏的形製為長方形木質音箱,弦架“箏柱”(即雁柱)可以自由移動,一弦一音,按五聲音階排列,最早以25弦箏為最多(分瑟為箏),唐宋時有弦十三根,後增至十六根、十八弦、二十一弦等,目前最常用的規格為二十一弦;通常古箏的型號前用s163-21,s代表s形嶽山,是王巽之與繆金林共同發明,163代表古箏長度是163厘米左右,21代表古箏弦數21根。
早在公元前5世紀至公元前3世紀的戰國時代,就在當時的秦國(現陝西)一帶廣泛流傳,又名秦箏。算起來,它已經有2500年以上的曆史了。
古箏是一件古老的漢族民族樂器,一共10級。戰國時期盛行於“秦”地,司馬遷的《史記》所記載《李斯列傳.諫逐客書》中所引資料,頗有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李斯《諫逐客書中》述及秦國樂舞的一段說:“夫擊甕,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嗚嗚快耳者。真秦之聲也。鄭衛桑間,韶虞、武象者,異國之樂也。也有說法為,箏是戰國時的一種兵器,用於豎著揮起打人。還有一句古話叫“箏橫為樂,立地成兵”。後來在上麵加上琴弦,撥動時發現悅耳動聽,於是發展成樂器。隨著時間的推移,兵器也越來越輕便,箏這種體形龐大、質量不輕的兵器就被遺棄了。所以眼下人們見到的箏都是以樂器的形式出現的,形態優美,並附有裝飾。
漢代應邵《風俗通》載文:箏,“謹按《禮樂記》,五弦,築身也。今並、涼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從應邵的《風俗通》所載可知,漢以前的箏其製度應為“五弦,築身”,但是當時“並(山)涼(甘肅)二州箏形如瑟”,應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還記下了“蒙恬所造”的傳聞,這又是說明,漢代在西北地區已經流傳瑟形的箏了。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樂四》中說:“箏,秦聲也。傅玄《箏賦序》曰:“以為蒙恬所造”。今觀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弦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斯乃仁智之器,豈蒙恬亡國之臣關思哉。並有附注說:“今清樂箏並十有二弦,他樂肯十有三弦。軋箏,以竹片潤其端而軋之。彈箏用骨爪,長寸餘,以代指。”
應邵《風俗通》說,箏乃“五弦、築身”。但“築”是什麽樣式,曆代文獻都語焉不詳。1973年,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了一具漢築明器。這具築之所以說他是明器,是因為該器雖然髹以黑漆,卻是用獨木雕成。實心,不利於共鳴,若用來演奏,無法獲得足夠的音量。此外,該器通長約34厘米,用來演奏顯然太短小,而《同典》載,唐代的築長四尺三寸,漢築演變至唐代雖然有異,但相差也不至於如此懸殊。這些理由都足以證明它是明器,該器猶如有柄的小瑟,築麵首位各釘以橫排竹釘,一排五個,這就與《風俗通》的記載相符。這具明器築的樣式與瑟相同,似乎又說明瑟、築、箏的樣式是極其相似的。
箏、築、瑟的關係,既不是分瑟為箏,也不是由築演變為箏,而很可能是箏築同源,箏瑟並存。五弦竹製箏演變為十二弦木製箏,築身筒狀共鳴結構演變為瑟身長匣形共鳴結構,可能是參照了瑟的結構而改革的。根弦,弦軸裝置在與碼子平行的麵板左側,弦質為金屬(鋼弦或銅弦),演奏時一般右手戴玳瑁甲片(即指甲)。調弦定音為五聲音階(即首調)三個八度音域,多用g調或d調,f調或c調或a調較少使用。
築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擊弦樂器,形似箏,有十三條弦,弦下邊有柱。演奏時,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執竹尺擊弦發音。築在戰國時代是一種很流行的樂器。
“擊築”源於《戰國策?燕策》。擊築與荊軻有關。
戰國末年,韓、趙兩國先後被秦國所滅,燕國的太子丹也被囚在秦國作為人質。他從秦國逃了回來,發誓要報仇。後來,秦國攻打燕國,燕國眼看就要滅亡了。為了挽救危亡的局勢,燕太子丹決定讓荊軻刺殺秦王。可是荊軻來到燕國後並無動身之意,眼看秦兵就要進入燕國,太子丹十分焦急,催促荊軻早日出發,荊軻要求拿將軍樊於期的頭顱和燕國的地圖做誘餌,太子丹不忍心殺死樊於期。荊軻親自去見樊於期,樊於期聽後便拔劍自刎。於是,荊軻帶著樊於期的頭,把匕首藏在地圖裏,帶俠士秦舞陽一同前去完成使命。荊軻動身的這天,太子丹和他的門客們都身著白衣,前來為荊軻他們送行,一直送到燕國南部的易水北岸,然後擺酒高宴,互相訣別,在場的人知道這一分別將再無相見之日,都非常悲傷。荊軻的好友高漸離親自擊築,荊軻和著拍子唱起《易水歌》。在悲壯的歌聲中,荊軻揚鞭西去。可是,刺殺未遂,荊軻最後被秦王所殺。
築是我國古代的一種擊弦樂器,形似箏,有十三條弦,弦下邊有柱,以竹尺擊之﹐聲音悲壯。演奏時,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執竹尺擊弦發音。近代這種樂器已經消亡了,在戰國時代築乃是一種很流行的樂器。
擊築遠古時代,我國曾有一擊弦樂器——築,《漢書?高帝紀》中對它的形製進行了描述:“狀似琴而大,頭安弦,以竹擊之,故名曰築。”此樂器為先秦時代的古樂器,源於我國南方,其聲悲亢、激越,在民間廣為流傳。《戰國策?燕策》記載,荊軻西刺秦王,太子丹易水送別,好友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曰:“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兮一去不複還。”
又《史記?刺客列傳》載:高漸離鉛置築內,撲擊秦王末中被誅。這兩個故事都有築的記載。令人遺憾和迷惑的是,築樂器自宋代以後,便失傳了。幹百年來是隻見記載,不見實物。
從這方麵的情況而言,張嘉師雖然不認為琴、瑟、古箏以及築之類的撥弦樂器是無法使用在軍樂隊方麵,但是單純使用這種樂器,張嘉師反倒會擔心會不會演變成靡靡之音了。
再說,能夠善於撥弄這些樂器的人,無不是經過長時間練習的人,而這樣的人用來作為軍事作戰的人員,張嘉師也沒有暴殄天物的打算。
畢竟術業有專攻,軍人在這方麵也許有不少人也能夠使用這些樂器,但是麽張嘉師最後也放棄了由撥弦樂器組成的軍樂隊思路。
……
而除了撥弦樂器跟敲擊樂器之外,在中國古代也出現不少吹奏樂器。
就好比是濫竽充數的竽。
竽,古簧管樂器,形似笙而較大,管數亦較多。戰國至漢代曾廣泛流傳。原三十六管,後減至二十三管,通高78厘米。竽鬥、竽嘴木製,髹絳色漆。設二十二根管,係用直徑約0.8厘米的竹管刮製而成,最長者78厘米、最短者14厘米。分前後兩排插在竽鬥上,每排十一根,用四至五道蔑箍加以固定。上端係一條絳色羅綺帶為飾。前排一根長竽管上端插有一個角質的“塞”。此竽管及其相鄰一根長竽管下端都有兩個按音孔,靠近兩管內側的竽鬥上有兩圓孔。後排兩根長管也同此情形。
《韓非子?解老》:“竽也者,五聲之長也,故竽先則鍾瑟皆隨,等唱則諸樂皆和”。其形狀如笙而較大,在漢代樂俑和石刻畫像中多有吹竽的圖象。
據《周禮?春官?笙師》鄭玄注、許慎《說文解字》、應劭《風俗通義》等記載,竽屬匏類樂器。人們都知道“濫竽充數”這個典故,可見其在古代的流行。古人黃滔據此寫有《省試——吹竽》一詩:“齊竽今曆試,真偽不難知。欲使聲聲別,須令個個吹。先後無錯雜,能否立參差。次第教單進,宮商乃異宜。”
而除了竽之外,還有一種類似於竽的吹奏樂器,那就是笙。
笙,是中國漢族古老的吹奏樂器,它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自由簧的樂器,並且對西洋樂器的發展曾經起過積極的推動作用。1978年,中國湖北省隨縣曾侯乙墓出土了2400多年前的幾支匏笙,這是中國目前發現的最早的笙。
殷代(公元前1401--前1122年)的甲骨文中已有“和“(小笙)的名稱。春秋戰國時期,笙已非常流行,它與竽並存,在當時不僅是為聲樂伴奏的主要樂器,而且也有合奏、獨奏的形式。南北朝到隋唐時期,竽、笙仍並存應用,但竽一般隻用於雅樂,逐漸失去在曆史上的重經作用,而笙卻在隋唐的燕樂九部樂、十部樂中的清樂、西涼樂、高麗樂、龜茲樂中均被采用。當時笙的形製主要有十九簧、十七簧、十三簧。唐代又有了十七簧的義管笙,在十七簧之外,另備兩根義管,需要時,再把它臨時裝上去。早期的笙為竹製,後來改為銅製。明清時期,民間流傳的笙有方、圓、大、小各種不同的笙的形製。
笙是我國古老的簧管樂器,曆史悠久,能奏和聲。它以簧、管配合振動發音,簧片能在簧框中自由振動,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自由簧的樂器。
史記補三皇本記記載:“女媧氏風姓,有神聖之德,代宓儀、立號曰女希氏,作笙黃。”可之,女媧當時並無笙,隻作笙中簧,此時的笙簧許是以竹、木片所製,隻可發出高低不同的音。到唐、虞、夏、商諸朝代,發展以數根的竹簧之管參差插入葫蘆之幹殼內製成(今雲貴邊疆的苗、傜民族,仍存用此種笙)。
遠在3000多年前的商代,我國就已有了笙的雛型。在出土的殷(公元前1401~前1122)墟甲骨文中有“和”的記載。“和”即是後世小笙的前身。《爾雅?釋樂》記載:“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
在我國古代樂器分類中,笙為匏類樂器。《詩經》的《小雅.鹿鳴》寫道:“我有嘉賓,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將”,可見笙在當時已經很流行了。
從戰國到漢代的文獻中,共同記載著笙和竽兩種同類樂器。《周禮?春官》中有;“笙師,……掌教歙竽、笙、塤、籥、簫、篪、篴、管。”“笙”為官名,其職務是總管教習吹竽和笙等樂器。竽和笙的區別是:笙體小、簧少;竽體大、簧多。二者早期都是用嵌簧的編管插入葫蘆內,並以葫蘆作為共鳴體,故一些文獻認為竽就是不同形製的笙,如《呂氏春秋.仲夏紀》高繡注:“竽,笙之大者”。春秋戰國時期,笙竽是重要的吹奏樂器。竽還一度在宮廷、貴族或市民中廣泛地流行。
東漢時期的《說文解字》記載竽為36簧。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中出土了一支竽,22管,用於產生低音,簧是用銅片製成的。從出土的西漢百戲陶俑和東漢石刻百戲畫像中,也可看出竽在百戲樂隊中占有重要地位。
隋唐時期竽還存在,但在九、十部樂中已不用,而笙在隋九部樂和唐十部樂中的清樂、西涼樂、高麗樂、龜茲樂中均被采用。唐代湧現出許多演奏笙的名家,他們的技藝都達到了較高的水平。唐代不少詩人還為笙寫下了詩作。
到了宋代,竽則銷聲匿跡,在教坊十三部中,隻有笙色而無竽色。
過去的笙,音域不廣,一般隻用於合奏或伴奏,很少用於獨奏。在演奏樂曲遇到音不夠時,常借音吹奏。如今,改革後的笙已成為具有豐富表現力的獨奏樂器,既能演奏雄健有力的曲調,也能奏出優美抒情的旋律,代表曲有《孔雀開屏》、《鳳凰展翅》等。
麵對這種體積不算太小的吹奏樂器,以及聽過不少竽笙合奏的張嘉師,最後還是放棄了直接使用這兩種樂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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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因為這一連串的緣故,張嘉師最後放棄了軍樂隊的竹簡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