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的大秦帝國的糧食總產量雖然不算太多,比起大秦帝國在始皇帝時期的巔峰,依舊是有著相當的差距。[.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
但是若是論眼下的人均糧食數量,張嘉師雖然沒有做過相對專業的統計,但是毫無疑問,這一點應該是超出始皇帝當政的巔峰。
畢竟張嘉師的治下,人口因為各種方麵的因素而出現很嚴重的損失,但是張嘉師治下的耕種體係,總體而言還算是比起大秦帝國的耕作體係要好不少。
兩者之間的最大差距,就是耕牛的數量。
這一點是張嘉師眼下還無法改變的距離,因為經曆過長時間而大規模的戰亂之後,大秦帝國的耕牛也算是損失最嚴重的一種財產。
在亂世,馬匹與耕牛的損失可以說是多方麵的。而馬匹主要受到戰爭的直接拖累而出現大規模的損失,耕牛的話,原因可以說無法統一概況。主要還是因為相應的環境變得惡劣,讓大秦帝國或者是其他國家保護耕牛的相應法令變得無足輕重而最終導致這樣的情況出現。
但是張嘉師治下的耕作製度,雖然說耕牛數量不多,但是在其他相應體係的補助而言,可以說讓整個耕作體係有不少的效率提升。
這一點主要還是張嘉師依靠後世的見識以及青玉靈書的相應耕作資料,所能夠改變的一種合適方式。
張嘉師相信,有著這方麵的補充,大秦帝國的耕作體係,總體而言已經不弱於農耕技術相對較高的宋朝時期。
……
有一部分資料,很直接的描述了宋朝農業水平的相應基礎。
“宋朝時期,中國的農業和食物最後成形。食物生產更為合理化和科學化。到宋朝末年,不再由漢人統治的華北已在農業上成熟。此後直至20世紀中期,就很少再發生變化了。華南在此後曆朝中擴大了農耕,並增加了新的農作物,但那裏的模式還是在宋朝確立的,而且並未伴有多少技術上的基本變化。”
這一部分的資料摘錄自美國學者尤金?安德森編纂的《中國食物》。
在中國農業發展的曆史上,宋代的地位可以說相當高:
宋代大興水利,大麵積開荒,又注重農具改進,農業發展迅速。許多新形田地在宋朝出現,例如梯田(在山區出現)、淤田(利用河水衝刷形成的淤泥所利用的田地)、沙田(海邊的沙淤地)、架田(在湖上做木排,上麵鋪泥成地)等。這大幅增加了宋朝的耕地麵積。至道二年(996年),全國耕地為三百一十二萬五千兩百餘頃。到天禧五年(1021年)增加到五百廿四萬七千五百餘頃。各種新的農具在宋朝出現,例如新式水車龍骨翻車和筒車。代替牛耕的踏犁,用於插秧的鞅馬。新工具的出現也讓農作物產量大幅成長。一般農田每年可畝收一石,江浙地區一年可達到二至三石。
北宋時宋真宗從占城引進耐旱、早熟的稻種,分給江淮兩浙,就是後來南方的早稻尖米,又叫占城米、黃秈米[1]。長江流域和珠江流域農業發展迅速。一些北方農作物粟、麥、黍、豆來到南方。<strong>.</strong>棉花盛行種植於閩、廣地區。茶葉遍及今蘇、浙、皖、閩、贛、鄂、湘、川等地。種桑養蠶和麻的地區也在增加。南宋時太湖地區稻米產量居全國之首,尤其以平江府(今蘇州)為代表,有“蘇湖熟,天下足”(指蘇州和湖州)或“蘇常熟,天下足”(指蘇州和常州)之稱。農作物單位麵積產量,據蒙文通先生考證,唐代平均每畝約1.5石(比漢代高50%),宋代約2石,比唐代高約30%。甘蔗種植遍布蘇、浙、閩、廣、等省,糖已經成廣泛使用的食品,出現世界上第一部關於製塘術的專著:王灼著《糖霜譜》。
除了《糖霜譜》之外,宋朝人範蔚宗作《香譜》以及蔡君謨作《茘支》、《茶》兩譜,皆極盡物理,舉世皆以為當。
這些著作同樣也在側麵驗證了宋朝農業發展的相關基礎。
另外從幾個方麵而言,宋朝農業發展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證明。
這些方麵包括:
宋朝農業生產工具:
994年推廣踏犁;1036年-1101年使用拔秧工具秧馬;1115年-1234年河北地區使用分立起壟、中耕趟地的趟頭;1127年-1162年江南水田使用碎土、平田、混和泥漿的工具耖;1169年用於開荒的留刀見於記載;12世紀後期鋼刃農具開始推廣。曾之道作《農器譜》(已佚),記述了耒耜、耨鎛、車戽,蓑笠、銍刈、筱簣、杵臼、鬥斛、釜甑、倉庾等農具和農業設備,是當時最詳盡的農具書。
宋朝的農田水利發展:
988年-998年開發河北海河流域澱泊水利;1026年範仲淹議修通、泰、海三州捍海堤,以衛民田。堤長數百裏,史稱範公堤;1064年-1075年福建莆田建成木蘭陂;1069年製訂《農田水利約束》,建立全國性的農田水利管理製度;1070年-1076年王安石變法期間,全國興修水利10793處,溉田360多萬畝;1088年單鍔作《吳中水利書》是為有關太湖水利的最早水利著作;1107年-1110年修豐利渠,溉田350萬畝,並創造了暗棚濾沙技術。
宋朝在農耕土地方麵的改變:
960年-1279年長江下遊出現稻麥一年二熟製。圍湖造田引起水旱災害,己普遍受到重視;1068年-1077年宋熙寧期間,進行大規模引濁放淤、改良農田;1127年-1279年濫伐山林,造成水土流失事例已見記載;1149年架田建造見於陳慕《農書》記載,是為中國最早的人造耕地。使用深耕凍垡,熏土暖田的措施利用冷浸田;1154年蔗田利用蔗糧輪作用地養地;1172年“梯田”名稱見於《驂鸞錄》。
宋朝時期相應的作物發展:
960年-1279年小麥在長江流域大發展,形成“極目不減淮北”的局麵。季稻已發展到福州和昆明、貴陽一線;1012年宋真宗遣使福建,取占城稻三萬斛,分給江淮、兩浙三路種植,是中國曆史上水稻的一次大規模引種;1061年油菜已成為江南地區的主要油料作物;1086年-1100年中國最早的水稻品種誌《禾譜》問世;1227年-1279年太湖地區已成為全國著名的水稻高產區,時有“蘇湘熟、天下足”之稱。
可以說,張嘉師知道,一旦在作物方麵有著相應的提升,以大秦帝國的相應政策以及眼下奠定的基礎,其農耕體係的發展力度,必然不會弱於宋朝時期,畢竟大秦帝國,是第一個全麵而堅定實施牛耕製度的朝代。
………………………………………………分割線…………………………………………
而有了相應的農業發展基礎,糧食以及其他方麵的農作物產量有所提升的話,張嘉師就需要顧慮到另外一個方麵的影響,那就是在中國曆史上多次引發相應問題的“穀賤傷農”。
穀賤傷農的字麵意義就是在豐收的年份,農民的收入卻反而減少了。
在後世的經濟學觀點中,“穀賤傷農”是農業經濟的一個經典問題。
傳統觀點認為,農民從出售糧食中獲取之利潤取決於兩個因素:產量(q)和糧價(p),利潤是二者的乘積;但這兩個變量並不是獨立的,而是相互關聯的,其關聯性由一條向下傾斜的對糧食的需求線來決定,二者成負相關關係。另外,糧食需求線缺少彈性,也就是說,需求量對價格的變化不是很敏感。當糧價下跌時,對糧食的需求量會增加,但增加得不是很多。其基本的道理在於,糧食是一種必需品,對糧食的需求最主要的是由對糧食的生理需求所決定的。
而另外一種觀點則是認為,“穀賤傷農”的解釋並未仔細考慮供給方麵突然增加的背後因素是否存在扭曲市場的現象。教訓之一是,美國在大蕭條時期對農業的一係列幹預使本已過剩的農產品麵臨更嚴重的過剩。再一個,糧食需求缺乏彈性的前提是糧食品質單一化,而品質多樣、多元化經營並不在該解釋的思考範圍內。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單一品種的糧食,其生產也要受到市場經濟規則的嚴格支配,農民在生產準備期需要進行貸款、采購原料肥料以至農用機械等,若農民大批進入糧食供應方,則相關的生產資料價格必然上漲,承擔不起高成本的農民則退出供給方,最終達到產品供求的平衡,利潤變化不會太大;若在生產準備階段就有扭曲市場資源配置的行為發生,導致農民一哄而上,“穀賤傷農”就真正成為現實了。
在張嘉師所在的後世,防止穀賤傷農的手段主要有兩個,第一是政府的支持和保護,目前的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農機補貼、糧食的最低保護價、發展農業政策保險等均屬於此;第二就是發展特色農業,提高相應農業發展的競爭力。
但是在古代,這種情況是不可能以後世的手段來進行應對,但是古代的國家在這一方麵也有著相應的方式來解決或者是部分解決這種問題。
其中最為著名的則是“常平倉”製度。
常平倉是中國古代政府為調節糧價,儲糧備荒以供應官需民食而設置的糧倉。主要是運用價值規律來調劑糧食供應,充分發揮穩定糧食的市場價值的作用。在市場糧價低的時候,適當提高糧價進行大量收購,不僅使朝廷儲藏糧食的大穀倉一太倉和甘泉倉都充滿了糧食,而且邊郡地方也,倉廩充盈。在市場糧價高的時候,適當降低價格進行出售。這一措施,既避免了“穀賤傷農”,又防止了“穀貴傷民”,對平抑糧食市場和鞏固封建政權起到了積極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願望。
“常平倉”製度思想源於戰國時李悝在魏所行的“平糴”,即政府於豐年購進糧食儲存,以免穀賤傷農,歉年賣出所儲糧食以穩定糧價。範蠡和《管子》也有類似的思想。漢武帝時,桑弘羊發展了上述思想,創立平準法,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錢帛物資,在京師賤收貴賣以平抑物價。宣帝元康年間連年豐收,穀價有賤到一石五錢的,“農人少利”。大約就在這以後,大司農中丞耿壽昌把平準法著重施之於糧食的收貯,在一些地區設立了糧倉,收購價格過低的糧食入官,以“利百姓”。
漢以後,常平倉置廢不常。晉武帝泰始四年(268),立常平倉,豐年則糴,歲儉則糶。齊武帝時,米穀布帛價賤,議立常平倉市買積儲,永明六年(488),詔出上庫錢於京師市買,令諸州各出錢於所在地市買儲之。
據《通典》,後魏孝文帝太和十二年(488),秘書監李彪奏請折諸州郡常調九分之二及京都度支歲用之餘,各立官司,年豐糴積於倉,歲儉減私十分之二(《魏書?食貨誌》作“加私十分之一”,為誤。)糶之,遂頒詔施行。北齊武成帝河清三年(564),令諸州郡置富人倉,亦用常平之法。
隋文帝開皇三年(583),置常平監於京都,常平倉於陝州。同年,度支尚書長孫平奏令民間每秋成時,按貧富為差戶出粟一石以下,儲之閭裏以備凶年賑給,名為義倉;五年,遂依其議詔立義倉。
唐太宗貞觀二年(628),命州縣並置義倉,凡置地畝納二升(高宗時改為按戶等出粟)儲之,凶年賑給或貸民為種秋熟納還。十三年,令洛、相、幽、徐、齊、並、秦、蒲諸州置常平倉。高宗時,置京都東西市常平倉,並設常平署官。玄宗開元七年(719),擴大設置常平倉的地區,並定常平倉本上州三千貫,中州兩千貫,下州一千貫;大抵穀賤時加時價三錢為糴,不得抑配,貴時減價出糶。天寶四載(745)豐收,命義倉亦準常平法收糴,義倉遂兼有常平職能。天寶八載,關內、河北、河東、河西、隴右、劍南、河南、淮南、山南、江南十道常平倉糧共四百六十餘萬石。安史之亂,常平倉廢。德宗即位(780),始複京城東西市常平倉,後戶部侍郎趙讚奏準於津要都會各置常平本錢,置吏征商人稅並竹木茶漆等稅充之,然因軍費浩大,所稅隨得隨盡,不能用於常平。憲宗元和元年(806),規定諸州府於每年地畝稅內十分取二以充常平倉及義倉,依例糴、糶或賑、貸。自此常平倉與義倉職能合一,並稱常平義倉。文宗開成元年(836),又命官民田土常賦外每畝另納粟一升,於諸州所置常平倉逐年添儲,會昌中停罷。
……
上麵的描述,基本上就是唐朝或之前的常平倉製度的方針以及實際行動的方式。
隻不過,張嘉師知道,很多時候的常平倉製度,更多隻能夠治標不治本,甚至是因為整體環境的惡化而形同虛設。
但是若是論眼下的人均糧食數量,張嘉師雖然沒有做過相對專業的統計,但是毫無疑問,這一點應該是超出始皇帝當政的巔峰。
畢竟張嘉師的治下,人口因為各種方麵的因素而出現很嚴重的損失,但是張嘉師治下的耕種體係,總體而言還算是比起大秦帝國的耕作體係要好不少。
兩者之間的最大差距,就是耕牛的數量。
這一點是張嘉師眼下還無法改變的距離,因為經曆過長時間而大規模的戰亂之後,大秦帝國的耕牛也算是損失最嚴重的一種財產。
在亂世,馬匹與耕牛的損失可以說是多方麵的。而馬匹主要受到戰爭的直接拖累而出現大規模的損失,耕牛的話,原因可以說無法統一概況。主要還是因為相應的環境變得惡劣,讓大秦帝國或者是其他國家保護耕牛的相應法令變得無足輕重而最終導致這樣的情況出現。
但是張嘉師治下的耕作製度,雖然說耕牛數量不多,但是在其他相應體係的補助而言,可以說讓整個耕作體係有不少的效率提升。
這一點主要還是張嘉師依靠後世的見識以及青玉靈書的相應耕作資料,所能夠改變的一種合適方式。
張嘉師相信,有著這方麵的補充,大秦帝國的耕作體係,總體而言已經不弱於農耕技術相對較高的宋朝時期。
……
有一部分資料,很直接的描述了宋朝農業水平的相應基礎。
“宋朝時期,中國的農業和食物最後成形。食物生產更為合理化和科學化。到宋朝末年,不再由漢人統治的華北已在農業上成熟。此後直至20世紀中期,就很少再發生變化了。華南在此後曆朝中擴大了農耕,並增加了新的農作物,但那裏的模式還是在宋朝確立的,而且並未伴有多少技術上的基本變化。”
這一部分的資料摘錄自美國學者尤金?安德森編纂的《中國食物》。
在中國農業發展的曆史上,宋代的地位可以說相當高:
宋代大興水利,大麵積開荒,又注重農具改進,農業發展迅速。許多新形田地在宋朝出現,例如梯田(在山區出現)、淤田(利用河水衝刷形成的淤泥所利用的田地)、沙田(海邊的沙淤地)、架田(在湖上做木排,上麵鋪泥成地)等。這大幅增加了宋朝的耕地麵積。至道二年(996年),全國耕地為三百一十二萬五千兩百餘頃。到天禧五年(1021年)增加到五百廿四萬七千五百餘頃。各種新的農具在宋朝出現,例如新式水車龍骨翻車和筒車。代替牛耕的踏犁,用於插秧的鞅馬。新工具的出現也讓農作物產量大幅成長。一般農田每年可畝收一石,江浙地區一年可達到二至三石。
北宋時宋真宗從占城引進耐旱、早熟的稻種,分給江淮兩浙,就是後來南方的早稻尖米,又叫占城米、黃秈米[1]。長江流域和珠江流域農業發展迅速。一些北方農作物粟、麥、黍、豆來到南方。<strong>.</strong>棉花盛行種植於閩、廣地區。茶葉遍及今蘇、浙、皖、閩、贛、鄂、湘、川等地。種桑養蠶和麻的地區也在增加。南宋時太湖地區稻米產量居全國之首,尤其以平江府(今蘇州)為代表,有“蘇湖熟,天下足”(指蘇州和湖州)或“蘇常熟,天下足”(指蘇州和常州)之稱。農作物單位麵積產量,據蒙文通先生考證,唐代平均每畝約1.5石(比漢代高50%),宋代約2石,比唐代高約30%。甘蔗種植遍布蘇、浙、閩、廣、等省,糖已經成廣泛使用的食品,出現世界上第一部關於製塘術的專著:王灼著《糖霜譜》。
除了《糖霜譜》之外,宋朝人範蔚宗作《香譜》以及蔡君謨作《茘支》、《茶》兩譜,皆極盡物理,舉世皆以為當。
這些著作同樣也在側麵驗證了宋朝農業發展的相關基礎。
另外從幾個方麵而言,宋朝農業發展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證明。
這些方麵包括:
宋朝農業生產工具:
994年推廣踏犁;1036年-1101年使用拔秧工具秧馬;1115年-1234年河北地區使用分立起壟、中耕趟地的趟頭;1127年-1162年江南水田使用碎土、平田、混和泥漿的工具耖;1169年用於開荒的留刀見於記載;12世紀後期鋼刃農具開始推廣。曾之道作《農器譜》(已佚),記述了耒耜、耨鎛、車戽,蓑笠、銍刈、筱簣、杵臼、鬥斛、釜甑、倉庾等農具和農業設備,是當時最詳盡的農具書。
宋朝的農田水利發展:
988年-998年開發河北海河流域澱泊水利;1026年範仲淹議修通、泰、海三州捍海堤,以衛民田。堤長數百裏,史稱範公堤;1064年-1075年福建莆田建成木蘭陂;1069年製訂《農田水利約束》,建立全國性的農田水利管理製度;1070年-1076年王安石變法期間,全國興修水利10793處,溉田360多萬畝;1088年單鍔作《吳中水利書》是為有關太湖水利的最早水利著作;1107年-1110年修豐利渠,溉田350萬畝,並創造了暗棚濾沙技術。
宋朝在農耕土地方麵的改變:
960年-1279年長江下遊出現稻麥一年二熟製。圍湖造田引起水旱災害,己普遍受到重視;1068年-1077年宋熙寧期間,進行大規模引濁放淤、改良農田;1127年-1279年濫伐山林,造成水土流失事例已見記載;1149年架田建造見於陳慕《農書》記載,是為中國最早的人造耕地。使用深耕凍垡,熏土暖田的措施利用冷浸田;1154年蔗田利用蔗糧輪作用地養地;1172年“梯田”名稱見於《驂鸞錄》。
宋朝時期相應的作物發展:
960年-1279年小麥在長江流域大發展,形成“極目不減淮北”的局麵。季稻已發展到福州和昆明、貴陽一線;1012年宋真宗遣使福建,取占城稻三萬斛,分給江淮、兩浙三路種植,是中國曆史上水稻的一次大規模引種;1061年油菜已成為江南地區的主要油料作物;1086年-1100年中國最早的水稻品種誌《禾譜》問世;1227年-1279年太湖地區已成為全國著名的水稻高產區,時有“蘇湘熟、天下足”之稱。
可以說,張嘉師知道,一旦在作物方麵有著相應的提升,以大秦帝國的相應政策以及眼下奠定的基礎,其農耕體係的發展力度,必然不會弱於宋朝時期,畢竟大秦帝國,是第一個全麵而堅定實施牛耕製度的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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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了相應的農業發展基礎,糧食以及其他方麵的農作物產量有所提升的話,張嘉師就需要顧慮到另外一個方麵的影響,那就是在中國曆史上多次引發相應問題的“穀賤傷農”。
穀賤傷農的字麵意義就是在豐收的年份,農民的收入卻反而減少了。
在後世的經濟學觀點中,“穀賤傷農”是農業經濟的一個經典問題。
傳統觀點認為,農民從出售糧食中獲取之利潤取決於兩個因素:產量(q)和糧價(p),利潤是二者的乘積;但這兩個變量並不是獨立的,而是相互關聯的,其關聯性由一條向下傾斜的對糧食的需求線來決定,二者成負相關關係。另外,糧食需求線缺少彈性,也就是說,需求量對價格的變化不是很敏感。當糧價下跌時,對糧食的需求量會增加,但增加得不是很多。其基本的道理在於,糧食是一種必需品,對糧食的需求最主要的是由對糧食的生理需求所決定的。
而另外一種觀點則是認為,“穀賤傷農”的解釋並未仔細考慮供給方麵突然增加的背後因素是否存在扭曲市場的現象。教訓之一是,美國在大蕭條時期對農業的一係列幹預使本已過剩的農產品麵臨更嚴重的過剩。再一個,糧食需求缺乏彈性的前提是糧食品質單一化,而品質多樣、多元化經營並不在該解釋的思考範圍內。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單一品種的糧食,其生產也要受到市場經濟規則的嚴格支配,農民在生產準備期需要進行貸款、采購原料肥料以至農用機械等,若農民大批進入糧食供應方,則相關的生產資料價格必然上漲,承擔不起高成本的農民則退出供給方,最終達到產品供求的平衡,利潤變化不會太大;若在生產準備階段就有扭曲市場資源配置的行為發生,導致農民一哄而上,“穀賤傷農”就真正成為現實了。
在張嘉師所在的後世,防止穀賤傷農的手段主要有兩個,第一是政府的支持和保護,目前的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農機補貼、糧食的最低保護價、發展農業政策保險等均屬於此;第二就是發展特色農業,提高相應農業發展的競爭力。
但是在古代,這種情況是不可能以後世的手段來進行應對,但是古代的國家在這一方麵也有著相應的方式來解決或者是部分解決這種問題。
其中最為著名的則是“常平倉”製度。
常平倉是中國古代政府為調節糧價,儲糧備荒以供應官需民食而設置的糧倉。主要是運用價值規律來調劑糧食供應,充分發揮穩定糧食的市場價值的作用。在市場糧價低的時候,適當提高糧價進行大量收購,不僅使朝廷儲藏糧食的大穀倉一太倉和甘泉倉都充滿了糧食,而且邊郡地方也,倉廩充盈。在市場糧價高的時候,適當降低價格進行出售。這一措施,既避免了“穀賤傷農”,又防止了“穀貴傷民”,對平抑糧食市場和鞏固封建政權起到了積極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願望。
“常平倉”製度思想源於戰國時李悝在魏所行的“平糴”,即政府於豐年購進糧食儲存,以免穀賤傷農,歉年賣出所儲糧食以穩定糧價。範蠡和《管子》也有類似的思想。漢武帝時,桑弘羊發展了上述思想,創立平準法,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錢帛物資,在京師賤收貴賣以平抑物價。宣帝元康年間連年豐收,穀價有賤到一石五錢的,“農人少利”。大約就在這以後,大司農中丞耿壽昌把平準法著重施之於糧食的收貯,在一些地區設立了糧倉,收購價格過低的糧食入官,以“利百姓”。
漢以後,常平倉置廢不常。晉武帝泰始四年(268),立常平倉,豐年則糴,歲儉則糶。齊武帝時,米穀布帛價賤,議立常平倉市買積儲,永明六年(488),詔出上庫錢於京師市買,令諸州各出錢於所在地市買儲之。
據《通典》,後魏孝文帝太和十二年(488),秘書監李彪奏請折諸州郡常調九分之二及京都度支歲用之餘,各立官司,年豐糴積於倉,歲儉減私十分之二(《魏書?食貨誌》作“加私十分之一”,為誤。)糶之,遂頒詔施行。北齊武成帝河清三年(564),令諸州郡置富人倉,亦用常平之法。
隋文帝開皇三年(583),置常平監於京都,常平倉於陝州。同年,度支尚書長孫平奏令民間每秋成時,按貧富為差戶出粟一石以下,儲之閭裏以備凶年賑給,名為義倉;五年,遂依其議詔立義倉。
唐太宗貞觀二年(628),命州縣並置義倉,凡置地畝納二升(高宗時改為按戶等出粟)儲之,凶年賑給或貸民為種秋熟納還。十三年,令洛、相、幽、徐、齊、並、秦、蒲諸州置常平倉。高宗時,置京都東西市常平倉,並設常平署官。玄宗開元七年(719),擴大設置常平倉的地區,並定常平倉本上州三千貫,中州兩千貫,下州一千貫;大抵穀賤時加時價三錢為糴,不得抑配,貴時減價出糶。天寶四載(745)豐收,命義倉亦準常平法收糴,義倉遂兼有常平職能。天寶八載,關內、河北、河東、河西、隴右、劍南、河南、淮南、山南、江南十道常平倉糧共四百六十餘萬石。安史之亂,常平倉廢。德宗即位(780),始複京城東西市常平倉,後戶部侍郎趙讚奏準於津要都會各置常平本錢,置吏征商人稅並竹木茶漆等稅充之,然因軍費浩大,所稅隨得隨盡,不能用於常平。憲宗元和元年(806),規定諸州府於每年地畝稅內十分取二以充常平倉及義倉,依例糴、糶或賑、貸。自此常平倉與義倉職能合一,並稱常平義倉。文宗開成元年(836),又命官民田土常賦外每畝另納粟一升,於諸州所置常平倉逐年添儲,會昌中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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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麵的描述,基本上就是唐朝或之前的常平倉製度的方針以及實際行動的方式。
隻不過,張嘉師知道,很多時候的常平倉製度,更多隻能夠治標不治本,甚至是因為整體環境的惡化而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