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陰陽,指自然界的陰陽,人身上下所分的陰陽和經脈的陰陽。篇中將自然界的陰陽、人身的陰陽與日月相聯係,以說明人體同自然界的關係,並據此提出針刺方麵的注意事項,所以稱為"陰陽係日月"。


    【原文】黃帝日餘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其合之於人,奈何?岐伯日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天為陽,地為陰,故足之十二經脈,以應十二月,月生於水口],故在下者為陰;手之十指,以應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為陽。


    黃帝日合之於脈,奈何?岐伯日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陽。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明。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右足之少陰醜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陰;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日厥陰。


    甲主左手之少陽;己主右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戊主右手之太陽;丙主左手之陽明,丁主右手之陽明,此兩火並合,故為陽明。庚主右手之少陰,癸主左手之少陰,辛主右手之太陰,壬主左手之太陰。


    故足之陽者,陰中之少陽也;足之陰者,陰中之太陰也。手之陽者,陽中之太陽也;手之陰者,陽中之少陰也。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其於五髒也,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陰中之少陰,肝為陰中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


    【提要】以天人相應的觀點,論述了人體的上部和下部,左右手足之經與日、月、天幹、地支相對應的陰陽屬性及相互關係。


    【注釋】[1]月生於水張介賓"月為陰精,故月生於水"。故此句是說明月為陰的屬性。


    【白話解】黃帝問我聽說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它們與人體是怎樣配合的呢?岐伯答道在人體,腰以上像天一樣屬陽,腰以下象地一樣屬陰。下肢的十二條經脈,同一年中的十二個月相對應,月是稟受水性而產生的,所以與十二個月相對應的下肢經脈屬陰。在上肢,手有十指,同一句中的十日相對應,日是稟受火性而產生的,所以與十日相對應的上肢經脈屬陽。


    黃帝問十二個月和十口怎樣同經脈相配合呢?岐伯答道以十二地支紀十二月,與下肢十二條經脈的關係是十二地支的寅紀正月,此時陽氣初生,主身體左側下肢的足少陽膽經;未紀六月,主身體右側下肢的足少陽膽經。卯紀二月,主身體左側下肢的足太陽膀胱經;午紀五月,主身體右側下肢的足太陽膀胱經。辰紀三月,主身體左側下肢的足陽明胃經;巳紀四月,主身體右側下肢的足陽明胃經。正如前麵所講的那樣,陽明處於太陽與少陽之間,兩陽合明,所以稱為陽明。申紀七月,此時陰氣初生,主身體右側下肢的足少陰腎經。醜紀十二月,主身體左側下肢的足少陰腎經。酉紀八月,主身體右側下肢的足太陰脾經;子紀十一月,主身體左側下肢的足太陰脾經。戍紀九月,主身體右側下肢的足厥陰肝經。亥紀十月,主身體左側下肢的足厥陰肝經,厥陰處於少陰與太陰之間,足少陰經同足太陰經的經氣交會,必須經過足厥陰經,所以稱為厥陰。


    以十天幹紀一旬的十日,同上肢十條經脈的關係是甲日主身體左側上肢的手少陽三焦經。己日主身體右側上肢的手少陽三焦經。乙日主身體左側上肢的手太陽小腸經。戊日主身體右側上肢的手太陽小腸經。丙日主身體左側上肢的手陽明大腸經。丁日主身體右側上肢的手陽明大腸經。在五行歸類中丙、丁都屬火,兩火合並,所以稱為陽明。庚日主身體右側上肢的手少陰心經。癸日主身體左側上肢的手少陰心經。辛日主身體右側上肢的手太陰肺經。壬日主身體左側上肢的手太陰肺經。


    因為腰以上為陽,腰以下為陰,所以位於下肢的足三陽經,為陰中的少陽,陽氣微弱。位於下肢的足三陰經,是陰中的太陰,陰氣最盛。位於上肢的陽經,是陽中的太陽,陽氣最盛。位於上肢的陰經,是陽中的少陰,陰氣微弱。


    運用這個規律來說明五髒的陰陽屬性心位於膈上屬火,為陽中之太陽,肺居於膈上而屬金,為陽中之少陰,肝位於膈下屬木,為陰中之少陽,脾位於膈下屬土,陰中之至陰,腎位於膈下而屬水,為陰中之太陰。


    【按語】本段所述十二月與足之十二經相合的關係,是有一定規律可遵循的。這種以季節時令和逐月按日來闡述人體氣血盛衰變化的內容,提醒醫者在針刺時,要注意這一生理活動特點。


    【原文】黃帝日以治之奈何?岐伯日正月二月三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陽四月五月六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陽,七月八月九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陰。


    黃帝日五行以東方為甲乙木王[1]春。春者,蒼色,主肝,肝者,足厥陰也。今乃以甲為左手之少陽,不合於數,何也?岐伯日此天地之陰陽也,非四時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陰陽者,有名而無形,故數之可十,離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萬,此之謂也。


    【提要】指出針刺的禁忌,即在十二個月中,都不宜針刺與它相配合的經脈。


    【注釋】[1]王,音義皆同旺。


    【白話解】黃帝問怎樣把經脈與十二個月的陰陽相配規律運用到治療之中呢?岐伯答道在一年十二個月中,正月、二月和三月,人體的陽氣分別偏重於身體左側下肢的足少陽膽經、足太陽膀胱經和足陽明胃經,所以不宜針刺這些經脈。四月、五月和六月,人體的陽氣分別偏重於身體右側下肢的足陽明胃經,足太陽膀胱經,足少陽膽經,所以不宜針刺這些經脈。七月、八月和九月,人體的陰氣分別偏重於身體右側下肢的足少陰腎經、足太陰脾經和足厥陰肝經,所以不宜針刺這些經脈。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人體的陰氣分別偏重於身體左側下肢的足厥陰肝經、足太陰脾經和足少陰腎經,所以不宜針刺這些經脈。


    黃帝問在五行歸類中,方位的東方和天幹中的甲、乙都屬木,木氣旺於春季,在五色中主青色,在五髒中主肝髒,隸屬肝的經脈是足厥陰肝經,現在卻把甲配屬身體左側上肢的手少陽三焦經,不符合天幹配屬五行的規律,這是為什麽呢?岐伯答道這裏所講的,是根據自然界陰陽變化的規律來配合天幹地支的,用來說明十二經脈的陰陽屬性,不是按照四季的次序和五行屬性來配合天幹地支的。此外,陰陽是一個抽象概念,而不是一種具體事物,所以它的運用非常廣泛,同一個陰陽可以指一種事物,也可以擴展到十種、百種、千種、萬種乃至無數的事物。出現上述情況,就是因為這個道理。


    【按語】本段提醒人們在針刺治療時,既要考慮具體的病證,又要因時製宜,注意在不同的時間內人體經脈氣血衰旺的情況。後世的子午流注針法即反映了這一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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