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組織,隻要是組織,不論大小,都得有紀律、規章。否則,組織就是一盤散沙,無法獲得成長,成為僵豬。


    而當組織成長到相當規模後,則必須有法律、法規做為保障。甚至在組織成長的特殊時候,為了嚴明紀律,組織領袖甚至要製造事端,樹立法規。比如,讀過三國人朋友都知道,曹操為了讓軍隊不傷害農人的莊稼,在自己的座騎誤闖進莊稼後,甚至割去自己頭發作為懲罰(以發代首)。同樣是三國,諸葛亮因為馬謖沒有守住街亭,也被斬首。曹操斬發代首,諸葛亮揮淚斬馬謖,因為各種戲文推送而千年傳唱。美妙的戲文,唱的其實是規章與人情的關係。組織就是組織,規章大於人情。


    在水滸中,也不乏類似的案例。


    在楊雄(天牢星,第32位)、石秀(天慧星,第33位)投奔梁山後,梁山當時的天王晁蓋不但不同意收留兩位大英雄,甚至要將二人推出去問斬。按說,梁山當時缺兵少將,有英雄來投奔,是天大的好事,晁蓋縱使才具不如宋江,但引進人才接納人才的心胸還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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