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曆來是很討厭賊的,尤其是偷不停裏的東西的賊。


    沒記錯的話,明天是二月十四情人節,而現在才清晨六點零三分,天都沒亮,威猛的招工在站在猛打嗬欠的我麵前,一絲不苟地匯報,不停的廚房在短短一小時之內,少了一鍋雞湯,半盆涼拌雞,兩隻紅燒豬蹄,糖醋排骨及炒大白菜若幹。


    得是有多饑餓的多視死如歸的人,才能幹出這樣的事兒!所以,對趙公子右手上拎著那個輕飄飄的小姑娘,我真不願相信她是賊,可她嘴角上鮮豔的醬汁,白白的飯粒,又深深出賣了她。


    “你……”我打量著這個麵色從容,隻顧著咽下最後一口食物的姑娘,套在她身上的深藍色v領絨線上衣跟暗紅格子百褶裙與黑色及膝長襪,還有繡在領口一側的校徽跟英文字符,無一不在跟我透露她的表麵身份——學生妹,高中與初三之間,一頭黑色短卷發十分蓬鬆可愛,配上她頗有混血風格的五官,完全就是個洋娃娃般俏麗的可人兒。麵對我質疑的目光,她費力地咽下最後一口食物…


    我示意趙公子把她放下來,走到她麵前,問的第一句話是:“你吃飽了麽?”


    這洋娃娃抓過桌子上的水杯,也不管熱的涼的,全灌下肚子,擦擦嘴,鎮定得有點趾高氣揚,說:“他讓我來這裏等他,我很累,又很餓。你這裏不是旅店麽,我要住。”


    小店不是你想住,想住就能住!我覺得我的台詞應該是這樣。她身邊沒有任何可見行李,連個錢包都沒,隻有蒙在衣裳跟頭臉上的塵土,和一雙被磨得傷痕累累的皮鞋,難得她底氣還這麽足,甚至在見到紙片兒跟趙公子兩個非人存在時,連眉頭都沒皺一下。


    我就知道我的店裏永遠不可能出現正常的客人。


    “住店要付錢的。”我又打了個嗬欠,“你吃掉的食物也要付錢,包括打擾我的睡眠,這些都要折算成現金損失。”


    她從兜裏摸出了一枚紅豔豔亮閃閃的小玩意兒,攤在雪白的手心裏,送到我麵前。


    “鴿血紅?!”我的睡意啊,瞬間被擊潰了,整個人跳起來,把那枚無論從顏色淨度還是切割來說都堪稱完美的紅寶石抓進了了手裏。


    “我隻有這個了。”姑娘說。


    “紙片兒!帶客人去房間!”我頭也不抬地吩咐,“還有,廚房裏還有什麽吃的,都拿給客人,如果不夠,趙公子你再去買再去煮!”你看,我就是很會變通嘛,雖說不停隻收金子,可偶爾有一兩顆頂級紅寶石入賬也很歡樂啊!


    我話音未落,卻隻聽“嗖”一聲,一道殺氣從暗處湧來,電光石火間,這姑娘的頭上便遭了重重一擊,撲通一聲倒在地上,暈了過去。


    背後,敖熾晃著他鱗光閃閃的尾巴,傲然而立,冷冷看著這偷襲成功的目標。


    所有人都被他的突然出現跟暴力行為震了一下。


    一隻肥碩幼齒的龍不管擺出多麽絢麗的poss,也不能讓人眼前一亮,可敖熾眼裏冷冽無情的戒備之意,我再熟悉不過。也在這瞬間,我真誠感到,不管軀殼變成了什麽銼樣,敖熾還是那個敖熾,霸氣側漏,殺氣不減……


    “瞧你那沒出息的樣子!”敖熾跳過來戳著我的頭,冷哼道,“區區一顆紅寶石就晃瞎了你的近視眼!想我東海之中,寶物何止千萬,隨便抓一顆鑲馬桶的珍珠也比這個值錢!”


    看來十斤洋蔥不夠讓他改邪歸正,我打開他的爪子,正要發飆,卻又被他搶了先,指著 地上的姑娘道:“你當這隻是什麽?無公害小蘿莉?這是一隻女血妖啊!比吸血鬼更高端的存在!我老遠就聞到那股味兒了!你見錢眼開放她進來,不怕她血洗不停嗎?!”


    一聽“血妖”二字,紙片兒“嗖”一下沒了蹤影,趙公子雖保持著鎮靜,但身體的僵硬程度上升了十個百分點。


    我憋了半晌,才對敖熾說了一句:“你能滾回窩裏繼續睡麽?”


    “為夫見你有難,特意來搭救你的!”敖熾恨恨踩腳,轉看向地上的倒黴姑娘,目露凶光,“先把她解決了再說!”


    他話剛出口,我們的腳下傳來一個清楚的聲音——“別傷她!她已經不是真正的血妖了。”


    一顆大拇指頭大小的,圓滾滾的巧克力豆,從姑娘的衣兜裏跳了出來。我跟敖熾都蹲了下來,看這顆巧克力看成了鬥雞眼:“你在說話?”


    “樹妖開在忘川市的不停,是我讓她來的。”巧克力說,“隻有在這裏,她才能等到她要等的人。” ^


    我馬上把記憶仔細搜刮了一遍,沒有任何關於活體巧克力的記憶:“呃,我們認識?”


    “十年前的情人節,倫敦fleet鎮上的小酒館裏,所有人都喝酒,隻有你喝茶,那茶水碧綠澄透,仿佛把春天裏最好的時光裝在了杯子裏。我問你為什麽不喝酒,你說怕醉,因為你在找人。你惡作劇地請我喝了一口茶,真苦,可回味又是甜的。作為回報,我彈唱了一首歌給你。”巧克力慢慢道。


    是他?!擱置許久的記憶,從遙遠的地方飛了回來。


    十年前,fleet鎮上的情人節,熱鬧的小酒館裏,隻有我形單影隻。因為那時候,我還在尋找敖熾,這個家夥,一度在我生命中不告而別了二十年,我在這漫長的二十年裏,走過了世界上無數個角落,見過的人,聽過的歌,漸漸模糊在不斷運行的時間裏。


    但我還記得,那晚,他唱的是david gate的《goodbye girl》,酒館裏所有人都被他娓娓動聽的吉他跟聲線感動了,包括我。一曲唱罷,我誠擎地為他鼓掌,望見彼此的第一眼,我們便已心知肚明,我跟他,都不是人類。


    他還送了了我-一個係著玫瑰色絲帶的小禮盒,裏頭是幾塊甜美的巧克力。寒冷的異邦之夜,隻有我自己的情人節,有人送上這樣的歌與禮物,很難說不溫暖。


    我告訴他,我是一隻從中國來的樹妖,謝謝他的歌跟巧克力,如果將來再遇到,如果又恰逢情人節,他大可以向我討一份回禮。他說,這話他記住了,或許將來的某個情人節,他真的會來找我。


    道別前,他問我,還要一直早那個人嗎?我說是。


    他很不解,問為什麽,為什麽要花沒有止境的時間,千山萬水去找另一個人。


    我想也不想地回答,因為我對這個人有感情。


    他若有所思,從懷裏掏出個一個小本子,在上頭寫下:感情症狀第17種——不斷尋找。我看不懂這話的意思,而他也沒有跟我解釋,隻說,他在學習中。


    往事曆曆,我驚訝地打量他:“你怎麽變成這樣了?”


    十年前的他,眉目帶風情,翩翩少年郎,怎麽現在就……就變成一顆巧克力豆子了?!


    對,那時我沒看出他的原身,隻記得他與我一樣,有一張中國人的臉孔。


    “我的回禮,仍然有效麽?”他反問。


    “隻要不涉及殺人放火,有效。”我點頭。


    “泡杯茶給我吧。”他無視重負地笑了笑,“雖然我現在不能喝了,但聞一聞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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