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煜的隊伍重新整,整齊的隊伍開始向風口進發。


    走在前麵的一千人用盾牌護住自己,後麵一排人則大刀長矛,安歌飛速地跑過來攔在隊伍的前麵:“站住!站住!不可以再往前去了!”


    曹煜騎著馬走過來,一把將她提起來放在馬上,一打馬就往旁邊跑開,隊伍繼續前進。


    安歌在馬上不安地扭動,“皇上,你明明知道前麵有什麽,為什麽還讓他們去送死?!”


    “一將功成萬骨枯,他們是邾國的兵,為邾國犧牲是應該的!”


    “可是那裏遍布金蝮蝰,他們去了不但他們會死,他們也會把金蝮蝰的幼蟲帶出來害了整個軍營。鯽”


    “他們不會把幼蟲帶出來的,你不是說,用火可以燒死他們嗎?”


    “你,什麽意思?”


    “你知道朕的意思。”


    “不,不可以,我讓他們回來!”安歌說著奮力跳下馬,曹煜跟著滾了下來,狠狠地抱住她,二人從高坡之上滾下去,安歌被轉暈了,好一會兒躺在地上氣喘籲籲起不了身,清醒點的時候發現曹煜幾乎是爬在她的身上,並且靜靜地看著她,她啊地驚叫了聲,奮力把他推到一邊。


    曹煜有些狼狽地坐在那裏,揚起手裏的一把沙子,看著它們隨風而散,“安大人,你知道什麽是強者嗎?強者就是站在萬千的屍骨上,觸摸到太陽的人。而現在,這大墓中所儲藏的金銀財寶,就是朕的太陽。沒有這個太陽,朕的天空會變得黑暗,所以無法付出什麽樣的代價,朕都必須得到它。”


    這句話太耳熟了,以前她是沈婥的時候,他就說過。果然是一點沒變嗎?她緊惕地往旁邊挪了挪身邊,像暴怒的獅子般盯著他。


    曹煜又道:“你不是說,這個數陣返璞歸真,是利用自然的力量嗎?無法破解,既然如此,朕也用自然的力量去對付它。人類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嗎?”


    他這是要仗著人多,橫衝直闖了。


    “你是個魔鬼!”安歌說著,就往之前看到過曹炟的那個方向跑去。


    卻又被曹煜追上來,擋在她的麵前:“朕不許你走。朕要你看著朕如何戰勝自然的力量!”


    ……


    兩個時辰後,安歌和曹煜騎馬站在離風口有段距離的高坡之上,黃沙漫漫,已經到達風口的隊伍全部都在那裏翻滾著,什麽長矛大刀都不起作用,眾人的慘號和滿身是血的模樣,將這裏變成了人間的煉獄。曹煜木然地看著這些情景,似乎所有的慘號和翻滾都不在他的眼內。


    而他們也終於見到風口和金蝮蝰的真正模樣,那裏果然有個風口,或者說是地洞,一般來說在沙漠中地洞是很難存在的,流沙會將這裏掩埋。但是不知道術者用了什麽辦法使這些金蝮蝰駐留在這裏,風口下方應該是它們的巢穴,它們每天從這風口處上上下下,將這裏的沙子打得鬆軟,落入到地下去。


    若是想讓沙子不堆積,地下必有一條河道,這也是金蝮蝰在此聚集並且能夠生存下去的原因,萬物都離不開水。而這些水將鬆軟的沙子衝走,風口於是一直都這樣存在了下來,直到現在。


    此刻,金蝮蝰全部都昂起了頭,立起了身子,看起來像一個個立在沙漠中的金柱子。


    安歌忽然道:“你看,它們的樣子像一個個行走的金條,說不定傳說中的寶藏就是這些金蝮蝰呢?皇上,你說會不會裏頭根本就沒有什麽寶藏,火公主的嫁妝不過是障眼法罷了,引人再更深入到墓中去送死而已。”


    她這席話,讓曹煜不由自主地打了個寒顫,“不,絕不可能!”


    安歌的唇角掛上冷冷的笑容。


    眼見衝上去的人都那般慘狀,後頭的士兵都不敢衝上去了,隻有走在更後麵些的精兵,忽然開始砍殺走在前麵的士兵,並且將它們的屍體扔到金蝮蛇堆裏去,就這樣,後麵砍殺前麵的,前麵的砍殺更前麵的,生與死的決擇讓他們選擇了自己,傷害別人,直到沙漠中躺了三四千人的屍體。


    金蝮蝰全部都從地底鑽了出來,它們是借由人類的身體繁植的,現在可是大好時機,隨處可見一堆金蝮蛇圍住一具屍體將卵刺入到屍體中的情景,諾大的沙漠中,這悲慘的一幕置使天地同悲,一陣大風刮過,風口處隱隱傳來轟鳴聲,似乎是在控訴或者嘲笑愚蠢貪婪的人類。


    再後麵的士兵,匆匆用火油點擊火把,扔在屍體堆中,四麵八方都是火把,轉眼間風口處著起了大火,人類的慘呼和焦臭味,混合著金蝮蛇那種金屬般的叫聲,簡直讓人聽一秒就會發瘋。


    安歌的臉上有淚,“曹煜,他們都是你的子民,他們是邾國的士兵。你這樣草菅人命,你會遭到報應的!”


    曹煜道:“或許有這樣的一天,但至少此刻,朕有了勝利的希望。你瞧,那些金蝮蛇再厲害,還不是被朕殺死,等朕得了這批寶藏,國庫充盈,介時百廢皆興,百姓能過上好日子,而戰爭也會勝利,因為我們有更多的銀子買更好的武器。”


    安歌沒再多說什


    麽,這場大火持續了大半天。


    帶著隊伍匆匆趕來的曹炟,似乎已經看到了火光,不遠處的天空一片白亮,炙熱的空氣撲麵而來,風沙裏合著黑色的灰塵,有些士兵被嗆的咳了起來。


    曹炟讓眾人拿出帕子縛在臉上,之後繼續前進。


    傍晚時分,火勢漸弱,曹煜率領剩餘的士兵,親自進入了風口處。隻見人類的屍體和蛇的屍體都已經被燒成焦黑,特別是蛇的屍體,輕輕一動就成了一堆黑色的灰,沙子下麵也不再湧動,就算偶而有湧動的,也被士兵搶上前,一頓亂刀斬成數段。


    強烈的恐懼激發了他們的殺意,如今大部分金蝮蝰都被燒死,剩餘的那些他們不怕了,甚至有人把蛇的頭尾去掉,剝了皮,開了肚,扯幹脆內髒,生吃蛇肉。


    這一場人類與蛇類同歸於盡的大戲,畢竟還是人類成為了最後的勝利者,雖然付出的代價也相當慘重。


    曹炟煜此很滿意,笑著對安歌說:“朕早就說了,既然是自然對自然,那麽我們也最終會勝利。”


    是啊,就這樣一天之內,拚去了四千多戰士的性命,還有些被蛇咬傷後,被自己的同僚殺死燒掉的,其實不乏無辜被殺死的人,恐怕等真正的數據出來,犧牲的人數達到六七千之多。


    “這樣看來,我在這裏反而是皇上的拖累,是我一直阻止皇上前進的腳步。既然如此,皇上不如放了我,讓我先行離開。”安歌道。


    “這怎麽可以?若不是你,我們根本找不到這個風口,也通不過那個圓形門,因為沒有人會懂到底是怎麽回事。安大人,你在此事中功不可沒,等回到安陽,朕會好好賞你,但是到了這個地步,安大人還是莫要再鬧情緒了,你我君臣齊心,一定會把這件事做得漂漂亮亮的。”


    安歌聽著什麽“功不可沒”,就覺得極度諷刺,可是她一個弱女子,如今是逃不出曹煜的掌心的。


    現在安歌也隻想快一點結束此事,趕緊走出沙漠。


    接下來就是堵住風口的事情,其實沒有多難,隻要沒有這些蛇,風口是很容易被堵住的,就把燒焦的屍體當成幹柴,抬到風口之上,那裏的沙子都是虛的,很容易陷下去,將屍體搭在上麵就好了很多,如此一來,這些焦屍當真派上了用場,之後不必士兵們動手,半夜的時候刮了場沙塵暴,屍體和風口就這樣被掩埋,好像什麽都沒有發生過一樣,平靜的沙漠,平靜的沙。


    在安歌的帶領下,眾人又回到之前的營地,其實已經沒有剩餘什麽人了,隻有不到兩千的精衛。


    帶去的禦領軍幾乎全軍覆沒,駐守在原地的士兵都吃了一驚,同時又慶幸自己還活著。


    因為風口的問題解決,再到圓型門,將三角石推開,門內果然安靜得很,安歌暗忖,這大概就是這座墓裏最厲害的一道防範了,因為就算是天燼人,也想不到曹煜會以人力力拚自然的力量,就算同歸於盡也要堵住風口的決心那樣的強烈。


    龐鷹因為駐隊守在這裏,對於左邊那條墓道已經進行了探測,並且還搬出了不少的珠寶,這件事讓曹煜的心情更加好,直讚龐鷹能幹,之後就按照原來的計劃,繼續分兩路出發,安歌和曹煜依舊和圓形門這個墓道內出發,凡是防範越嚴的,藏寶量肯定也更大,這是讓曹煜興奮的地方。


    圓形門墓道因為風口的原因,是一個超長超空蕩的墓道,什麽都沒有,而所有的門戶,都開在墓道的右測,每隔百米就有一道石門,安歌和曹煜之前所進入的墓道都很簡單,是設有機會的,輕觸機關墓門就打開,可惜前麵幾個墓室裏沒有藏寶,隻有數具棺材,每具棺材裏都有一具幹屍,可惜棺木內賠葬的物品較少,從殘留的衣飾和首飾來看,這些棺材裏所躺著的,恐怕是當年天燼族內地位比較低的人,比如嫁入天燼族內部的外姓女子和有功之臣子。


    前麵這幾個墓室布置的也很簡單,而且都是密封的死路,墓室裏再無其他門戶,一直到第十個的時候,才峰回路轉,有了變化。


    這個墓室很大,比前麵所見的墓室大了好幾倍,而且一看裏麵的布局,就知道此墓室絕非獨立墓室,裏麵除了有數十具棺材外,還有各種雕塑,牆壁上繪著許多繪畫,都是慶典時的情景。


    安歌對這些繪畫有了興趣,仔細地觀察,可以看到一場場慶典中,居中而座的始終是同一人,一個穿著金黃色藍縷帶華麗高貴的男子,他藐視天下的樣子非旦不讓人討厭,反而有種難以言說的振懾感,而在男子的周圍,通常都有爬在地上,表情諂媚的女子,她們個個穿著華貴,然而卻衣冠不整。


    她們就像是他養的寵物,周圍奏樂的樂師們反而神情自恃,堂下的客人們都在盡情歡快飲酒,有女子在伴舞。


    曹煜道:“這可能就是天燼最後一代王了。他在自己死去前,把天燼國毀完了,在曹燕占領帝都的時候,他早已經逃跑,並且將自己安葬在這個墓中了,他把皇位傳給了一個可憐的七歲幼兒,那孩子在見到曹燕二人時都嚇呆了,被燕氏一刀砍掉了頭顱。所以說起來,這孩子不能算是繼承


    了王位。”


    “天燼皇族是何為國姓?”


    “霓,這位皇帝,叫霓兮。”


    “天燼國不但崇尚數術,更是溫飽滿足後,更加崇尚美麗。據說霓兮長相英俊,因為過於英俊而不似人間之物,似妖似仙,小時候在眾位皇子中能力並非出眾,但因為這張男女都為之著迷的臉,有很多人願意甘做他的奴仆,為他辦事,以至於在他的父皇死後,他被眾人理所當然地推上皇位。”


    曹煜說到這裏,又道:“可能就是因為這張臉帶給他太多東西,因此他不能讓自己的英俊美貌消失,後來就發生了生吃人腦事件。可是他真的保住了自己年輕的容貌,就像火公主都已經要嫁人了,然而霓兮從容貌看就如同她同輩人。他死的時候,定也還是原來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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