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讓孩子為自己的過錯“買單”


    一個沒有責任感、沒有價值感的孩子,就無法找到自己的生命在社會中的地位與重要性,找不到前進的方向,也就失去了創造成就的動力,最終將一事無成。這樣的孩子是可悲的,這樣的父母也是失敗的。オ


    一個中學生搶了別人的錢,爸爸帶著他尋找被搶的小學生,整整找了一個星期。


    事情的起因是,三年級學生李某一天放學後在回家的路上走,兩名中學生攔住了他的去路:“喂,借點錢給我們用用。”10歲的李某雖說從來沒碰到過這種場麵,但也毫不示弱:“我不認識你們,沒錢。”其實,那兩人早就看到他的褲袋裏藏了個鼓鼓的錢包,幹脆搶了就跑。這可是李某攢了180天的零用錢,共180元。他哭著喊著去追趕,可哪裏還追得上。旁邊的大人還以為是小孩在吵架,誰也沒當回事。


    一星期後,李某在班主任許老師的護送下,與同學一起排隊走出校門。上次搶錢的一名中學生出現了,不同的是,這次他的身邊還站著一個大人。大人把李某叫到一邊說:“對不起,我兒子不爭氣,搶了你的錢包。你的180元錢和錢包現在在他同學手裏,我馬上通知那個同學的家長。”隻一刻鍾,當時結伴的另一名學生也趕到了,大人讓兩個孩子一起向李某道歉。


    原來,這名中學生的父親得知兒子與同學合夥搶了一名小學生的錢包後,寢食不安,僅憑兒子一句“那個學生可能在某某學校讀書”,他便每天上學放學,帶著兒子到那一帶的小學逐個認人,終於發現了背著書包排隊出來的李某……


    這位正直勇敢的父親給更多的家長上了生動的一課,下麵就請你仔細思考,然後回答以下的問題:


    如果上文中的事情發生在你的身上,你會怎麽做?


    在平時與孩子的相處中,發現孩子的小過錯時,你是會寬容對待,還是嚴厲地指出並教育孩子?


    每個人都不是天生就具有責任感的,都是在適宜的條件和環境下萌發的,並隨著年齡的增長和心智的逐漸成熟而形成的。因此說,家庭是孩子責任感賴以滋長的土壤,父母對待孩子的態度以及教育方法,是孩子的責任感能否形成的重要條件。


    一個人如果對自己的行為都不能負責,就更難對他人負責。一個人如果對自己的家庭都不能負責,更不會對社會負責。這樣的人是可悲的,既不會得到別人的信任,也不會得到社會的承認。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一個有責任感的、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人,因為每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融入社會,被周圍的人所接受。


    一位哲人曾說,犯錯是人的慣常行為之一,錯誤本身並沒有可怕之處,最讓人擔憂的是,當錯誤已成事實的時候,我們卻選擇了逃避,而沒能從中學到生活的經驗。當孩子犯了錯誤之時,我們絕不能毫無原則地讓步,更不能姑息放任。


    當孩子犯了錯誤時,千萬不要偏袒他們,而是應該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擔起責任。躲避責任,隻會讓孩子留下人生的硬傷,甚至一錯再錯。生活中,當孩子犯了錯誤的時候,家長們要把握好分寸,讓孩子多從自己身上尋找原因,不斷地完善自己,學會為自己所經曆的一切負責。有一位年輕人,他在自己的文章中,對母親在一件事情上給過他的啟悟,很是感慨:


    中學時,我是住校生。每次離家前,母親總不忘叫我帶上一小袋米,因為我所就讀的中學要求學生自己帶米。


    又是一次返校,因為疲勞,一上車我就昏昏欲睡。突然,一個緊急刹車把我從夢中喚醒。我睜開眼睛,渾渾然間感覺前麵有一攤耀眼的白色。定睛一看,我大叫起來——“天啊,我的米!”不知何時,米袋口脫開,米從袋子裏滾落下來,攤在地上成一堆白色。當我失聲驚叫的時候,一個冷漠的眼神從旁邊斜射過來。我看見一張寫滿不屑的臉,仿佛在告訴我他看到了米滑落的整個過程。刹那間,我的整個肺都要氣炸了,他怎麽可以這樣漠不關心、見死不救?世界上竟然還有這樣的人存在!我不知道應該用哪一種方式去讓自己平靜。我隻是蹲在那個年輕人的麵前,用雙手一捧一捧地把米送回袋子,然後安靜地等著下車。


    此後,我一直被一種從未有過的憤怒和惘然所包圍。我開始懷疑一些東西,重新審視身邊的一切。


    當我又一次回到家裏,講述那天車上的遭遇時,我餘怒未消,用最狠毒、最醜惡的字眼來詛咒同車的那個年輕人。我滿以為母親會與我同仇敵愾,聲討這個年輕人的劣行。不料母親卻平靜地說:“孩子,你可以覺得委屈,甚至可以埋怨,但你沒有權利要求別人去承擔你自己的責任和過失。作為母親,我隻能希望我的兒子在別人的米袋口鬆開時,能幫忙係上。”


    這位母親的語言中充滿了智慧,她很平靜地告訴了兒子一生做人的道理:凡事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更不要埋怨別人,永遠也不要盼望著讓別人來為你擔當責任。從這位母親的做法之中,我們可以參悟出培養孩子的心得:我們可以從身邊的平凡小事中延伸到立身社會、處世做人的準則,經常告誡孩子凡是自己做錯的事,不能讓別人來替你收尾,甚至來承擔責任和彌補你的過失。自己的事情自己負責,這樣的孩子在進入社會時,才會少一些尷尬,多一分練達。為自己的過錯擔當責任,孩子在麵向廣闊的人生天地時,才能贏得別人的信賴,並會有所成就。


    1920年,有個11歲的美國男孩在踢足球時,不小心打碎了鄰居家的玻璃。鄰居向他索賠125美元,這在當時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足足可以買125隻生蛋的母雞!闖了大禍的男孩向父親承認了錯誤,父親讓他對自己的過失負責。


    男孩為難地說:“我哪有那麽多錢賠人家?”父親拿出125美元說:“這錢可以借給你,但一年後要還我。”從此,男孩開始了艱難的打工生活。經過半年的努力,終於掙夠了125美元這一“天文數字”,還給了父親……


    故事中的男孩,就是日後成為美國總統的羅納德?裏根。裏根成為總統之後,在回憶這件事時說,通過自己的勞動來承擔過失,使他懂得了什麽叫責任。讓孩子擔當責任,是對他們最大的獎賞!事實上,隻有那些能夠勇於為過錯“買單”的人,才可能被賦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資格獲得更高的獎賞。


    [育子心得]


    1備改贛Ω萌鮮兜皆鶉胃惺嗆⒆詠∪人格的基礎,應該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培養他們的責任感。


    2痹鶉胃械呐嘌是從家庭開始的,因此父母應該在家中注意培養孩子最基本的責任感。


    3苯逃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為自己的過錯“買單”,讓孩子明白自己的行為給他人帶來的影響。


    [名人語錄]


    兒童需要管教和指導,這是真的,但是如果他們無時無刻和處處事事都在管教和指導之下,是不大可能學會自製和自我指導的。


    ——林格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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