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會遇到許許多多值得回憶和留戀的人,如親人、愛人、同學、朋友、老師等等,這些人曾給過我們無數的關愛、幫助與鼓勵,令我們終生難忘。


    我17歲的時候還是一名中學生,一個人在省城,父母和弟弟都在國外。


    朋友們都說我是命運的寵兒,我有漂亮的外表、驕人的學習成績,可以說,一切令同齡女孩兒羨慕的我都有。


    我的父母每個月都會給我寄來幾千元錢,我會把本來就漂亮的自己打扮得更加時尚,更加惹人注目。我的身邊不乏追求者,隻有繁令我終生難忘。


    繁長得很帥,他的爸爸是個局長,家裏條件也不錯。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學習成績很差。


    我們的相識是在一次學校的運動會上,我到他們班去找一位朋友,他坐在最後一排,我讓他幫我叫一聲,可他連理都不理我。我覺得好沒麵子,生氣地瞪了他一眼,人也不找了,頭也不回地走了。


    我的心裏好難過,虛榮心受到了沉重的打擊,他竟然對我不理不睬!但是最要緊的是,我怎麽會有點兒傷心?怎麽了?難道我……不可能的,我告訴自己別胡思亂想了。


    有一天下了晚自習,在一個寂靜的路口,突然,一個人擋在了我前麵,我嚇壞了!一個平靜的聲音說:“是我。”我知道是繁,還沒等我說什麽,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告訴我,他喜歡我已經很長時間了,他說那天沒理我,是因為他怕控製不住自己嚇著我。我激動得眼淚都出來了,我以為他不在乎我呢,直到現在我才知道,原來他也喜歡我。


    我們戀愛了,也就是大人們堅決反對的早戀。我什麽也不管了,老師的訓斥,同學的議論,所有的一切都不重要。我知道,這次我們徹底地陷進去了,陷得很深,失去了什麽我都不在乎,我無悔,因為我喜歡他,我愛他,也許,17歲不配說愛,但我知道,我是真的愛上他了。


    我們每天都在一起,我做夢會夢到他,上課念著他,總之,無論做什麽事情,腦子裏都是他。忽然有一天,繁說,他父母安排他去大連,他要走了。我哭了。他說,他不走,為了我,他會留下來。我知道他對我是真心的,果然,學校開學那天,他和他父母吵了一架留了下來。我們又在一起了。我傻傻地以為,我們會一直這樣在一起,可我錯了,命運總是太愛捉弄人。


    那天也是下了晚自習,有人在後麵叫我,是晨。晨也喜歡我,他曾一封封地寫信給我。我拒絕了,因為我不喜歡他。他跑過來,氣喘籲籲的,直直地看著我。我心裏很害怕,預感到會發生什麽事。果然,他一把拉過我,我站不住,一下子倒在了他的懷裏,我拚命地掙紮,死命地推他,可他把我抱得好緊,我哭了,使勁打他,手劃到了他書包上的一個什麽東西,出血了。看到血,他慌了,鬆開了我。我哭著衝他喊:“滾開!”便跑回了家。


    這件事我誰也沒告訴,可繁還是知道了。繁不理我了,我求他相信我,我是喜歡他的,我一封封地給他寫信,每一封信都浸著我的眼淚,我告訴他我掙紮了,還把手上的傷口給他看。他握著我的手哭了,我以為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可第二天,同學告訴我,繁答應他父母去南方另一座城市上學去了。


    他讓同學轉給我一封信:對不起,我走了,我沒有信守我們的諾言……你要知道,我對你是真心的,我應該更早一點離開你的,我怕我會影響你,你有大好的前途,而我……我一直不忍心離開你,你別怪我,我真的不想離開,直到那件事發生了,我便以它為借口,強迫自己離開,你別怪我,青澀的果子是摘不得的……


    他就這麽走了。從此我努力地學習,我想讓學習填充我所有的時間,讓我沒有時間去想他。


    也許這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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