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兆這一生,成就過一個女人,也毀過一個女人。


    前者有個好聽的名字,叫作白梓岑,平仄音調,流暢整齊。


    後者的名字,叫作朱小紫。朱紅色的朱,大小的小,紫色的紫,她的名字就像她的結局一樣敷衍。那時山裏人取名,最流行將“小”擬成春曉的“曉”。然而,她目不識丁的父母,卻連這個字都懶得認真,敷衍了事。隻因為,山裏人重男輕女,而她是個女娃。


    曾兆出生在隱蔽的大山裏,一睜眼就是高聳入雲的山,一閉眼,則是自家破舊的水泥屋頂。山裏孩子,幾乎都有同一個夢想,拚命讀書走出大山。相比於那些疲於奔命的山裏孩子,曾兆顯得高人一等,因為父親是村長,大山裏最顯赫的那個人,所以他有更多的機會去外麵看,見識大山外的人。而後,回到大山裏,他還能向自己的小夥伴誇誇其談關於大山外的世界。


    他的小夥伴起初還對山外的世界感到好奇,甚至對曾兆還有些崇拜的意思。但久而久之,他們知道自己走不出去,便也就不願再聽曾兆講述外麵的世界了。


    隻是,這些半途而廢的聆聽者中,除了一個人——朱小紫。


    她似乎一直很善於聆聽曾兆的每一句話,甚至聽到末尾,還會專心致誌地提出幾個問題讓他回答,令曾兆有些莫名感動。時間長了,願意聽曾兆說外麵世界的山裏小夥伴越來越少,最終隻剩下了朱小紫一個人。


    也是因為這樣,曾兆和朱小紫成了全村最好的朋友。


    有一年,曾兆陪著他的村長父親去城裏辦事。那時,城裏麵很流行在米粒上刻字,再鑲在水滴形的玻璃裏麵,做成吊墜送人。米粒上渺小的字體,有時是祝福成語,但更多的卻是人名。


    米粒代表著五穀豐登,有人說在米粒上刻上相應的人名,就能保證那人一生衣食無憂,幸福安康。


    看到米粒吊墜的時候,曾兆第一時間用自己的五元零花錢偷偷刻了一個。刻完之後,他剛走出攤子,卻又去而折返,摸著自己身上僅有的三個鋼鏰,想讓老板再給自己刻一個。


    起先,老板是說什麽都不肯的。最後,曾兆在他麵前磨了兩個小時,老板才終於鬆口,拿了他三塊錢,給他重新刻了一個。


    大約是嫌錢少了,老板的態度也不太誠心,連帶語氣都是不屑的:“小子,想在米上刻什麽?”


    年紀輕輕的曾兆,顯然沒有被老板的壞情緒影響,興致勃勃地說:“要刻個名字,朱曉紫。”


    “怎麽寫的?”


    曾兆這才發覺,雖然他和朱小紫打小就認識,但她名字的寫法,他還當真不知道。他埋頭冥思苦想了一會兒,才終於道:“朱就是朱紅色的朱,曉就是春曉的曉,紫是紫色的紫。”


    曾兆記得,和朱小紫同齡的那幾個夥伴,似乎名字裏都有那個“曉”字,春曉的曉。他聽他爸說過,朱小紫出生的時候村裏很流行將“小”寫成“曉”,以彰顯山裏人稀薄的文化底蘊。


    曾兆想,朱小紫應該也不例外的。


    於是,當他拿到那一顆鑲著“朱曉紫”名字的吊墜時,心裏幾乎樂開了花。


    他記得,朱小紫的十二歲生日似乎馬上要到了。


    當曾兆興高采烈地攥著那根吊墜找到朱小紫的時候,她正滿手滿腳的泥巴,坐在田埂上,手邊握著一捆翠綠色的秧苗。


    五月暮春,山裏像是個巨大的蒸籠。倒在田埂上的秧苗蔫巴巴的,像是失去了生機。曾兆眯著眼瞧了瞧那日頭,打心眼裏抱怨這天氣隻差把人也一同蒸幹了。


    朱小紫倒是機靈,見曾兆來了,忙不迭地就從田埂上爬起來,揮舞著秧苗,蹦蹦跳跳地示意曾兆自己的方位,口中還不忘嘟囔著:“兆哥,我在這兒呢!”


    聽到朱小紫的聲音,曾兆立刻加快了腳步,往朱小紫那邊趕。田埂歪歪扭扭,曾兆好幾次都險些掉到稻田裏去,朱小紫則是忍不住站在田埂上嘲笑他。


    曾兆走到朱小紫麵前的時候,一雙剛從城裏買回來的帆布鞋,已經被泥水給浸透了。


    大約是山裏人粗放的個性,他倒也沒有舍不得鞋子,直接脫了鞋,一屁股坐在田埂上,將兩隻腳往稻田的泥水裏伸去。


    朱小紫見狀,也忍俊不禁地重新坐下去,陪著他在田埂上踏水。


    “在陪你爸媽插秧?”原本是來送禮物的,隻是突然見了朱小紫,礙於臉麵,曾兆一下子有些羞於開口。


    朱小紫往他腳邊踢了踢水:“是呀,現在到了插秧的季節了。我們家就全靠這幾畝田過日子,哪能不小心地伺候著。”


    “哦……”曾兆一時語塞。


    他抬臉悄悄打量了朱小紫一眼。朱小紫一點都不像是山裏人,明明是風吹日曬的命,卻偏偏長了張白淨漂亮的臉蛋,活脫脫的城裏姑娘的模樣。大約是日頭太盛,照得她整個臉都紅彤彤的,兩頰像是上了粉嫩的腮紅。曾兆目不轉睛地看著,一時間竟是有些看暈了。


    他輕咳一聲,強迫自己恢複理智,調侃著說:“小紫,我給你變個魔術吧。”


    “好啊。”


    “那你先閉上眼睛。”


    “好啊。”朱小紫樂嗬嗬地。


    見她終於將眼睛閉上,曾兆才不緊不慢地從身後掏出了那條米粒吊墜,托在手掌心裏,像是一枚雕琢精致的水晶。


    “好了,睜開吧。”


    眼睫毛撲閃閃地顫動著,朱小紫十分好奇地睜開了眼睛。待看到曾兆掌心裏的東西,她忽然歡呼雀躍地一下子跳進了稻田裏。田裏的泥水從稻田裏翻湧而起,濺了曾兆一臉。


    待狂喜終於在時間的流逝中稍稍褪去,朱小紫才邁著細碎的步子,從稻田中央,走到了曾兆麵前,不可置信地問:“兆哥,這是送給我的嗎?”


    “當然啦。”曾兆揩了一把臉,將泥水抹去,“你不是快到十二歲生日了嗎?這是送給你的生日禮物。”


    朱小紫將手上的泥漬拚命往身上擦,甚至還不忘摳去指甲縫裏殘留的泥土,像是接受神物一般,從曾兆的掌心接過那條吊墜。


    她的眼睛紅潤潤的,像是含了水光:“兆哥,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收到生日禮物。”


    “你以前都不過生日的嗎?”曾兆驚訝。他的父親從小將他當成城裏孩子養,每年生日也都照例送他生日禮物。


    “不過的。”她搖搖頭,“我爸媽沒給我過過生日,我也沒收到過禮物。唯一一次我八歲那年,我媽偷偷給我煮了一碗清水麵,加了點鹽,可好吃了。可是被我爸發現之後,把我媽打了一頓,說女娃終歸是要嫁出去的,多吃一頓都是浪費。自打那以後,我就再也沒過過生日了。”


    曾兆也不知道是哪來的勇氣,拍著胸脯便來了一句:“沒事,以後每年我都給你過生日。”


    原本朱小紫的眸子裏還帶著些零星的淚光,現在他那般信誓旦旦的好笑模樣,倒是讓她破涕為笑了。她抬起手掌,細細地端詳著掌心裏的吊墜,好奇地問道:“兆哥,這個吊墜是怎麽做的呀,怎麽裏頭還能鑲著一粒米?”


    “你再仔細看看,看看那粒米上麵。”曾兆循循善誘。


    朱小紫湊近了些,皺著眉頭,全神貫注地盯著吊墜裏的那顆米粒。半秒之後,才一字一頓地讀出米粒上麵的字跡:“朱曉紫。”


    朱小紫終於開竅,曾兆坐在旁邊欣慰地笑開了花,幻想著下一秒,朱小紫感激涕零地抱住他。


    然而,事情卻並未朝著曾兆想象的地方發展。朱小紫愣愣地瞧了曾兆一眼:“兆哥,這個朱曉紫,指的是我的名字嗎?”


    “對啊,不然你還叫朱曉紅,朱曉綠?”曾兆開玩笑。


    朱小紫有些迷糊:“可是,不是這個曉呀。”


    “小紫,你是跟我開玩笑呢?”曾兆不以為然,“我記得跟你同齡的弟弟妹妹,都是名字裏帶個春曉的曉。我爸跟我說過,你出生的那年,特別興把名字裏的小,換成曉。”


    “好像確實是這樣。”她低垂了眉眼,有些難堪,“可我聽我媽說,我出生的時候她也想給我這麽取的。隻是我爸說,女娃要什麽文化,隨便起一個就得了。所以,也沒跟他們一起,換那個曉,依舊是那個大小的小。”


    朱小紫難過的模樣,無疑是觸動了曾兆的心。他忽然覺得,自己可能做錯事了。於是,他立馬抽回了朱小紫手裏的吊墜,拎起了鞋就往田埂上跑:“小紫,你等著,我這就找我爸帶我進城,重新給你做一個。”


    然而,還未等曾兆跑開,朱小紫已經一把拉住了他。


    她朝他笑著,笑得陽光燦爛,兩頰旁好看的紅暈依舊未褪去,配上她白嫩的皮膚,好看得像是個瓷娃娃。她從他手裏抽回吊墜,寶貝似的捧在手心裏,萬分珍惜:“兆哥,不用進城給我重新做了,有這個我已經很高興了。不過是一個字印錯了,沒什麽大不了的,心意是對的那就好了。”末了,她還不忘眼神真摯地朝著他笑:“謝謝兆哥,我很喜歡,真的很喜歡。”


    聽到朱小紫這麽說,曾兆心裏的疙瘩也像是一下子沒了:“沒事,你喜歡就好。”


    “隻不過,你下次可別再把我的名字給寫錯了。是大小的小,不是春曉的曉。”


    他撓了撓腦袋,笑得憨傻:“下次一定不會記錯了。”


    田埂的尾端,有一名婦人正大聲地呼喚著曾兆的名字。曾兆見狀,才慌亂地從田埂上爬起來,趿拉著那雙沾滿了泥水的帆布鞋往田埂末端跑,一邊跑著,還不忘跟朱小紫解釋:“我媽喊我回家吃飯了。小紫,我改天再找你玩兒。”


    “好啊。”朱小紫站在原地,靜悄悄地笑。


    待到曾兆快要消失在田埂的另一端時,她將兩手交握成喇叭狀,高聲喊他:“兆哥!”


    曾兆回過頭來,慢悠悠地笑:“怎麽了小紫?”


    她停頓了一下,片刻之後,才像是終於鼓足了勇氣似的,力道十足地喊出了她一直想說的話:“兆哥,我想嫁給你!”


    炙熱的日頭照得曾兆眼前發黑,朱小紫的那句話,曾兆也就迷迷糊糊地聽見了兆哥倆字。他站在田埂末端,大聲地回吼一句:“小紫,你說什麽?”


    朱小紫沒有再回話,隻是獨自站在一片青蔥的稻田裏,幽幽地朝他揮著手。


    曾兆這才發現,他似乎每次回頭,都能看見朱小紫站在原地,甜甜地朝他笑著。


    然而,他卻也未曾想過,驀然有一天,當他回過頭去的時候,她已不站在田埂上等他,而是徹底消失在了所有人的世界裏,那……又會是如何模樣。


    當然,那也都是後話了。


    曾兆十五歲,朱小紫十三歲的時候,原本平靜的山裏生活,因為一個女孩的到來而改變。


    女孩名叫白梓岑,一個被拐賣而來的十歲女孩,在她到來的那一刻,也同時改變了曾兆和朱小紫的命格。


    白梓岑來山裏的時候,正值百年難遇的蝗蟲災害,莊稼被蝗蟲吃得一粒不剩,隻剩下幹枯的莊稼葉整天在田裏搖晃。曾兆和朱小紫聽說,她是她的養父母花了一千塊錢從別人手上買來的。山裏人買孩子的也不少,隻是這一千塊就能買一個孩子的事,還是破天荒頭一回。


    後來,他們才從當地人的口中知道,被拐賣來的女孩年紀已經十歲了,加上山裏人重男輕女,都不願意要女娃。人販子擔心她年紀越大越賣不掉,才會以這麽個低價,隨意拋售給了她的養父母。


    曾兆和朱小紫聽說這個故事的時候,唏噓不已。山裏人思想封閉,最是愛攀比,甚至有時候買孩子的價格都誇誇其談成了炫耀的資本。而買來價格越低的孩子,往往就如同他的身價一樣,過得舉步維艱。


    朱小紫第一次見白梓岑的時候,她正頂著碩大的日頭,被她的養父母訓斥著在田裏插秧。朱小紫聽說過,她是從城裏被拐來的。朱小紫沒見過城裏人,所以對曾兆口中那些文明客套的城裏人,更是好奇了。


    朱小紫正打算走上前,跟她打聲招呼,卻見她忽地跳到了田埂上,表情痛苦。而她的養父母,則是神情冷漠地繼續插著秧,儼然不顧她的死活。


    於是,朱小紫趕忙走上前幫忙。等走到她跟前,才終於知道,她原來是被螞蟥給叮了。


    朱小紫常年跟著父母幹活,見了蠕動的螞蟥也不害怕,隨手撒了一把鹽就把螞蟥弄死了。


    因為這條螞蟥,朱小紫開始和白梓岑熟識。白梓岑教她寫字讀書,朱小紫教她插秧剝玉米,久而久之,朱小紫就喜歡上了這個小她三歲的白梓岑,推心置腹地將她當成自己的親妹妹。


    甚至,連白梓岑和曾兆的相識,也是由她一手撮合的。


    隻是她從未想過,就是這一場相識,害得他們三人的命運,都偏離了原始的軌道。


    整整六年,他們三人同進同出,像是完完整整的一家人。朱小紫也曾以為,他們三人會永遠這麽好。


    直到有一天,朱小紫從曾兆的瞳孔裏,看到了白梓岑的模樣,他的眼神那麽深沉,那麽憐愛。


    那時,白梓岑十六歲,朱小紫十九。


    而曾兆二十一,恰好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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