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發現,當我迎頭而上的時候,誤解的聲音似乎漸漸變小,就像逆水行舟,一開始總是很慢,但當船正常運行,阻力自然就會小很多。現在回頭來看,你不需要立刻被理解,也不用著急去妥協。時間能證明一切。隻是年輕的我們,還不認識“時間”這位朋友,所以才會遇見麻煩就著急地下結論。
人與人的關係不是數學公式,非黑即白。不能被理解的,隻要你堅持下去,時間長了,別人自然就能理解了。你不妥協的,隻要你有理有據,時間長了,別人也自然會尊重你的想法。隻是我們常在一開始就為別人而改變,久而久之,你變得不像自己,變得連自己都認不出自己,那怎麽還能指望別人認得出你呢?
既要速度,也要溫度
有一種孤獨是下定決心選了一條要走很久的路,卻發現是個死胡同。
有時繼續走是因為勇氣,有時一直走是因為慣性。區分兩者最好的方式就是停下來,看看四周隔壁,掠過疾風。若熟悉,隻能改道,若陌生,繼續探尋。
將近兩個月,沒有記錄下任何文字。硝煙散盡,除了一地搏命得到的廢棄彈殼,什麽都會忘記。
其實並不是不想記錄,也不是沒有時間記錄。而是事情發展得太迅速,應接不暇,來不及感受就被海浪帶來的泡沫所淹沒。
試想我40歲的時候,也許會感歎,那時那個年輕的大叔正在進行人生巨變的轉折吧。他焦慮地對待任何一個工作的機會,沒有多餘的時間思考,研究每一期台本,把要說的話一字不漏地寫在紙上。有人問他:“你怎麽可以用那麽快的語速說那麽多言簡意賅的話?”他想了想說:“因為……我……都……寫下來了嘛……哈哈哈。”
我記得大一的時候,競選團支部組織委員,我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打腹稿準備宣講。一個月不怎麽說話的我,在那一晚大出風頭,算是真情實感,句句動人。上鋪的兄弟蘇喆對我說:“真厲害,平時看你話不多,你挺有想法的嘛。”然後我訕訕笑著回答:“咳,隨便說的。”同學更訝異了:“原來你那麽牛,隨口都能說那麽多話。”我很認真地看著他的臉,回應道:“嗯!”
同學們散盡,就剩我一個人狂喜,覺得用這樣的方式騙到別人了,別人一定會覺得我很不一樣,肯定特別有範兒,特別好吧。
我總是羨慕有同學在考試滿分後,告訴別人:“我沒有複習。”後來,後來的後來,我變得和他們一樣了。
你總會在不經意中變成你曾經不喜歡的那類人,你也會不經意地告訴自己:其實,這種感覺也沒有那麽糟糕嘛。也是在經過了時間之後,你才明白:有時我們天然不喜歡一個人,是因為我們與他們離得太遙遠;有時我們天然喜歡一個人,也是因為這種感覺——人最矛盾的地方就在於此。
以前有大把大把的時間,和同事坐在會議室裏,細細地、天南地北地聊天。客戶的需求,節目的內容,又羨慕起哪個節目創意,又愛上了哪個新開的餐館。後來,這些看似細微卻在支撐著生活真實的部分,日漸式微。以至於今日再與朋友們相見或聊天時,會感慨起那種清閑來。
交談。無論是與他人,還是與自己。都是彌足珍貴的。而近日,近日的近日,反反複複,都是刻意重複,頂多是摻兌了不同的溫水,散發出來的霧氣,讓我和對麵的人,都覺得彼此顯得挺美罷了。
老板曾說:“有的人之所以能一鳴驚人,因為他蹲在那兒觀察了太久。而之所以有’一鳴驚人‘這個成語,就意味著,那’一鳴‘的’鳴‘究竟能有多大。”
我每每和她聊完天走出辦公室,總恍惚自己仍在校園中,一直在學習和檢討。我爸總說我的成熟度不像30歲的人,像20歲。我說我20歲的時候裝成熟,現在裝幼稚也是為了要平衡。
其實成熟與否,不在於你的穿著、打扮,甚至也不在於談吐。而在於你周圍的這些朋友如何理解“成熟”這個概念。如果你能把自己當成團隊一員,算你成熟。如果你敢承擔責任,算你成熟。如果你為了大家可以扮醜、放下麵子、拉下身段,算你成熟。成熟不是引經據典,不是人脈廣闊,不是談吐得體,如果要算,算大方就好。
《誰的青春不迷茫》,25天加印到了40萬冊。有記者老師問:“所以,現在的你是不是就不迷茫了?”
我的回答是:“以前迷茫,是覺得四周與前方太黑暗。現在迷茫,卻知道皮膚上有溫度,霧中有陽光。”
對於《誰的青春不迷茫》這本書,有人寫了很長很長的微博分享感受,有人拍了照表示感謝,當然也有人略感失望,認為這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樣。
有人說,這是十年的對比,每個字、每句話都有自己的影子。能通過《誰的青春不迷茫》找到那麽多有共鳴的人,我真心覺得自己十年前的無心之舉,居然在十年後成了一件那麽正確的事情。
也有人說這不就是一個人的十年日記嘛,今日的回顧,並沒有任何明確的指引。其實我也覺得挺好的,因為他們的青春並不迷茫。
莎莎給我分享了一段安妮寶貝的采訪。她說:“我們在生活中很難獲得一種坦誠和真實的溝通,因為這需要同等的對手。但在寫作中可以得到,因為你可以自己和自己說話。而同時你知道,當你跟自己對話時,這些坦誠而真實的語言,會被很多人分享,他們能從中找到屬於自己的那個部分。”
以前,當人們都走得很慢的時候,一切景色就像雕塑,我們甚至記得住每一處細枝末節的弧度。後來,走得越來越快,一切景色被拉成了一絲又一絲,僅有色彩的射線,我們記得的隻有速度,而無溫度了。
如果一個人隻有速度,而無溫度,那就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了,而是雕塑。
其實雕塑也沒有什麽不好,最近娛樂新聞裏總說哪個明星在杜莎夫人蠟像館與自己的蠟像合影了,然後一群記者哢哢哢哢哢哢。記者問其中一個明星,“你知道杜莎夫人蠟像館的曆史嗎?”明星愣住,搖搖頭,說:“不就是做一個一模一樣的人嗎?”
然後記者解釋:“法國大革命期間,杜莎夫人需要第一時間找到被斬首者的頭顱,被迫為他們製作模型,然後帶到全國展出。20世紀的杜莎夫人蠟像館在經曆了熊熊大火、地震以及空襲炸彈後依舊存活了下來,還原了大量曆史人物的麵貌。不僅僅隻是為了明星做模型而已。”
如果能做一尊有曆史的雕塑,其實也不容易。
2014.4.25
隻是希望被記得
有一種孤獨是你和大多數人一樣時,覺得孤獨。當你和大多數人不一樣了,仍然孤獨。
因為不想寫出和大多數人一樣的答案,所以在3+5的等式後,將8改成了∞。
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被看待,所以會去喜歡的女生那裏惹事。因為不想得到和大多數人一樣的評價,所以喜歡上課向老師提出各種問題,雖然有些問題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麽要問。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活著,所以讀大學時每天寫東西——隻因為喜歡的女作家說:我用寫作來區別自己和別的女人。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看一樣的風景,所以寧願走五站路,也不願和同學乘同一輛公車。
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討論一樣的無聊話題,所以永遠戴著耳塞,聽不同的音樂,進入不同的世界。
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在同一個地方生老病死,所以能走多遠就走多遠,哪怕漂泊著,也比白活著、等著死要好。
在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的路上,每個人都在極力地探索。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被瞧不起,所以他在一段時間裏總是會說:“我哥認識很多人,很多很多人。”因為不想被人知道他幾乎從未泡過酒吧,所以他也會裝出一副很過來人的樣子說:“我不能泡酒吧,因為過去去得太頻繁,所以現在不能看過於閃爍的燈光。”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在戀愛中被忽視,所以會說曾經的交往對象對自己有多麽多麽的好。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去曆經愛情的褪色,所以會刻意在皮膚上紋上心上人的名字,提醒自己記住此刻愛的決絕,哪怕很久很久之後也會刻意掩飾。
無論是他還是我,我們都曾在這樣的成長過程中擦肩,會心微笑而過。
不記得是你是我還是他或她,我們輕易就會頭暈,然後捂住胸口說自己心髒不太好;說自己不能吃太多海鮮,因為高蛋白過敏……我們怕和別人一樣,於是我們努力讓自己和別人看起來不一樣。因為當自己看起來和別人不一樣的時候,也許就是你能記住我的時候。
為了讓自己被人記住,我們一次又一次在內心塑造一個不像自己的自己。
比別人更堅強,比別人更能偽裝,比別人更能委屈自己,也比別人更柔軟。直到有一天,遇見一個人,他說:“不要太辛苦,做你自己就好。”
你會有突然被戳中的感覺,一切的較勁都被這句話給卸了力。每個人都會經過“我隻是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的階段,漸漸你會發現,其實我們都一樣。一樣全力以赴追逐夢想,一樣在迷茫中成長,一樣承受孤獨看荒蕪的世界,一樣受傷也偽裝堅強。我們一樣被自己蠢哭過,我們一樣經常換頭像,我們一樣吃完方便麵還想喝湯……當初我們以為隻要自己不一樣,就會吸引到全世界的目光。後來我們滿世界尋找,尋找的卻是和自己一樣的那個你。
其實我們都一樣,一樣想和大多數人不一樣。
人與人的關係不是數學公式,非黑即白。不能被理解的,隻要你堅持下去,時間長了,別人自然就能理解了。你不妥協的,隻要你有理有據,時間長了,別人也自然會尊重你的想法。隻是我們常在一開始就為別人而改變,久而久之,你變得不像自己,變得連自己都認不出自己,那怎麽還能指望別人認得出你呢?
既要速度,也要溫度
有一種孤獨是下定決心選了一條要走很久的路,卻發現是個死胡同。
有時繼續走是因為勇氣,有時一直走是因為慣性。區分兩者最好的方式就是停下來,看看四周隔壁,掠過疾風。若熟悉,隻能改道,若陌生,繼續探尋。
將近兩個月,沒有記錄下任何文字。硝煙散盡,除了一地搏命得到的廢棄彈殼,什麽都會忘記。
其實並不是不想記錄,也不是沒有時間記錄。而是事情發展得太迅速,應接不暇,來不及感受就被海浪帶來的泡沫所淹沒。
試想我40歲的時候,也許會感歎,那時那個年輕的大叔正在進行人生巨變的轉折吧。他焦慮地對待任何一個工作的機會,沒有多餘的時間思考,研究每一期台本,把要說的話一字不漏地寫在紙上。有人問他:“你怎麽可以用那麽快的語速說那麽多言簡意賅的話?”他想了想說:“因為……我……都……寫下來了嘛……哈哈哈。”
我記得大一的時候,競選團支部組織委員,我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打腹稿準備宣講。一個月不怎麽說話的我,在那一晚大出風頭,算是真情實感,句句動人。上鋪的兄弟蘇喆對我說:“真厲害,平時看你話不多,你挺有想法的嘛。”然後我訕訕笑著回答:“咳,隨便說的。”同學更訝異了:“原來你那麽牛,隨口都能說那麽多話。”我很認真地看著他的臉,回應道:“嗯!”
同學們散盡,就剩我一個人狂喜,覺得用這樣的方式騙到別人了,別人一定會覺得我很不一樣,肯定特別有範兒,特別好吧。
我總是羨慕有同學在考試滿分後,告訴別人:“我沒有複習。”後來,後來的後來,我變得和他們一樣了。
你總會在不經意中變成你曾經不喜歡的那類人,你也會不經意地告訴自己:其實,這種感覺也沒有那麽糟糕嘛。也是在經過了時間之後,你才明白:有時我們天然不喜歡一個人,是因為我們與他們離得太遙遠;有時我們天然喜歡一個人,也是因為這種感覺——人最矛盾的地方就在於此。
以前有大把大把的時間,和同事坐在會議室裏,細細地、天南地北地聊天。客戶的需求,節目的內容,又羨慕起哪個節目創意,又愛上了哪個新開的餐館。後來,這些看似細微卻在支撐著生活真實的部分,日漸式微。以至於今日再與朋友們相見或聊天時,會感慨起那種清閑來。
交談。無論是與他人,還是與自己。都是彌足珍貴的。而近日,近日的近日,反反複複,都是刻意重複,頂多是摻兌了不同的溫水,散發出來的霧氣,讓我和對麵的人,都覺得彼此顯得挺美罷了。
老板曾說:“有的人之所以能一鳴驚人,因為他蹲在那兒觀察了太久。而之所以有’一鳴驚人‘這個成語,就意味著,那’一鳴‘的’鳴‘究竟能有多大。”
我每每和她聊完天走出辦公室,總恍惚自己仍在校園中,一直在學習和檢討。我爸總說我的成熟度不像30歲的人,像20歲。我說我20歲的時候裝成熟,現在裝幼稚也是為了要平衡。
其實成熟與否,不在於你的穿著、打扮,甚至也不在於談吐。而在於你周圍的這些朋友如何理解“成熟”這個概念。如果你能把自己當成團隊一員,算你成熟。如果你敢承擔責任,算你成熟。如果你為了大家可以扮醜、放下麵子、拉下身段,算你成熟。成熟不是引經據典,不是人脈廣闊,不是談吐得體,如果要算,算大方就好。
《誰的青春不迷茫》,25天加印到了40萬冊。有記者老師問:“所以,現在的你是不是就不迷茫了?”
我的回答是:“以前迷茫,是覺得四周與前方太黑暗。現在迷茫,卻知道皮膚上有溫度,霧中有陽光。”
對於《誰的青春不迷茫》這本書,有人寫了很長很長的微博分享感受,有人拍了照表示感謝,當然也有人略感失望,認為這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樣。
有人說,這是十年的對比,每個字、每句話都有自己的影子。能通過《誰的青春不迷茫》找到那麽多有共鳴的人,我真心覺得自己十年前的無心之舉,居然在十年後成了一件那麽正確的事情。
也有人說這不就是一個人的十年日記嘛,今日的回顧,並沒有任何明確的指引。其實我也覺得挺好的,因為他們的青春並不迷茫。
莎莎給我分享了一段安妮寶貝的采訪。她說:“我們在生活中很難獲得一種坦誠和真實的溝通,因為這需要同等的對手。但在寫作中可以得到,因為你可以自己和自己說話。而同時你知道,當你跟自己對話時,這些坦誠而真實的語言,會被很多人分享,他們能從中找到屬於自己的那個部分。”
以前,當人們都走得很慢的時候,一切景色就像雕塑,我們甚至記得住每一處細枝末節的弧度。後來,走得越來越快,一切景色被拉成了一絲又一絲,僅有色彩的射線,我們記得的隻有速度,而無溫度了。
如果一個人隻有速度,而無溫度,那就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了,而是雕塑。
其實雕塑也沒有什麽不好,最近娛樂新聞裏總說哪個明星在杜莎夫人蠟像館與自己的蠟像合影了,然後一群記者哢哢哢哢哢哢。記者問其中一個明星,“你知道杜莎夫人蠟像館的曆史嗎?”明星愣住,搖搖頭,說:“不就是做一個一模一樣的人嗎?”
然後記者解釋:“法國大革命期間,杜莎夫人需要第一時間找到被斬首者的頭顱,被迫為他們製作模型,然後帶到全國展出。20世紀的杜莎夫人蠟像館在經曆了熊熊大火、地震以及空襲炸彈後依舊存活了下來,還原了大量曆史人物的麵貌。不僅僅隻是為了明星做模型而已。”
如果能做一尊有曆史的雕塑,其實也不容易。
2014.4.25
隻是希望被記得
有一種孤獨是你和大多數人一樣時,覺得孤獨。當你和大多數人不一樣了,仍然孤獨。
因為不想寫出和大多數人一樣的答案,所以在3+5的等式後,將8改成了∞。
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被看待,所以會去喜歡的女生那裏惹事。因為不想得到和大多數人一樣的評價,所以喜歡上課向老師提出各種問題,雖然有些問題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麽要問。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活著,所以讀大學時每天寫東西——隻因為喜歡的女作家說:我用寫作來區別自己和別的女人。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看一樣的風景,所以寧願走五站路,也不願和同學乘同一輛公車。
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討論一樣的無聊話題,所以永遠戴著耳塞,聽不同的音樂,進入不同的世界。
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在同一個地方生老病死,所以能走多遠就走多遠,哪怕漂泊著,也比白活著、等著死要好。
在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的路上,每個人都在極力地探索。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被瞧不起,所以他在一段時間裏總是會說:“我哥認識很多人,很多很多人。”因為不想被人知道他幾乎從未泡過酒吧,所以他也會裝出一副很過來人的樣子說:“我不能泡酒吧,因為過去去得太頻繁,所以現在不能看過於閃爍的燈光。”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在戀愛中被忽視,所以會說曾經的交往對象對自己有多麽多麽的好。因為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去曆經愛情的褪色,所以會刻意在皮膚上紋上心上人的名字,提醒自己記住此刻愛的決絕,哪怕很久很久之後也會刻意掩飾。
無論是他還是我,我們都曾在這樣的成長過程中擦肩,會心微笑而過。
不記得是你是我還是他或她,我們輕易就會頭暈,然後捂住胸口說自己心髒不太好;說自己不能吃太多海鮮,因為高蛋白過敏……我們怕和別人一樣,於是我們努力讓自己和別人看起來不一樣。因為當自己看起來和別人不一樣的時候,也許就是你能記住我的時候。
為了讓自己被人記住,我們一次又一次在內心塑造一個不像自己的自己。
比別人更堅強,比別人更能偽裝,比別人更能委屈自己,也比別人更柔軟。直到有一天,遇見一個人,他說:“不要太辛苦,做你自己就好。”
你會有突然被戳中的感覺,一切的較勁都被這句話給卸了力。每個人都會經過“我隻是不想和大多數人一樣”的階段,漸漸你會發現,其實我們都一樣。一樣全力以赴追逐夢想,一樣在迷茫中成長,一樣承受孤獨看荒蕪的世界,一樣受傷也偽裝堅強。我們一樣被自己蠢哭過,我們一樣經常換頭像,我們一樣吃完方便麵還想喝湯……當初我們以為隻要自己不一樣,就會吸引到全世界的目光。後來我們滿世界尋找,尋找的卻是和自己一樣的那個你。
其實我們都一樣,一樣想和大多數人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