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8)
好媽媽勝過好老師——一個教育專家16年的教子手記 作者:尹建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學習最需要的是對知識的探究興趣和踏實的學習態度,這是保持好成績的根本動力和根本方法。把獎勵當作學習的誘餌提出來,是一種成人要求兒童以成績回報自己的行賄手段。它讓孩子對學習不再有虔誠之心,卻把心思用在如何換取獎品、如何討家長歡心上。這讓孩子的心總是懸浮在半空,患得患失,虛榮浮躁,學習上很難有心無旁騖、腳踏實地的狀態。
再次,它讓孩子對學習產生對立情緒。
任何考試都有變數,誰也不能保證在每一次考試中都取得好成績。如果一個孩子很早就想得到一雙旱冰鞋,家長說如果考試能進班內前十名就給他買。結果孩子考了第十二名,家長就說等到下次考試進了前十名再買。家長認為這樣可以激勵孩子繼續努力。孩子由於和家長有言在先,也會答應下次爭取進前十名,但他心裏會不由自主地對下次考試憂心忡忡。他下次進入了前十名,會有暫時的愉快,但用不了多久,家長一定會在新一輪考試中有新的條件提出來。每一次考試都是個坎,需要他去跨越,一旦做得不理想,他就會有挫敗感。不知不覺,他變得反感學習、憎恨考試了。
在孩子的學習上使用激勵手段,一定要考慮方式和學習之間的內在關係,不要讓這兩者形成衝突。同樣是買旱冰鞋,如果換個做法,則效果會好得多。
家長如果在孩子考試前就知道他想得到一雙旱冰鞋,並且準備給他買的話,最好在考試前什麽也不說,也不對孩子提任何名次要求。當孩子拿回第十二名這個成績時,讚賞地對孩子說:不錯,都快進入前十名了。然後轉移話題,問他是不是想買旱冰鞋,正好放假有時間去玩了。
這樣就把考了第十二名這個“劣勢”說成一個優勢(“快進前十名了”),後麵又緊跟了去買旱冰鞋這件讓孩子期待的事——考試成績和買旱冰鞋這兩件事就沒有一點衝突,孩子在這兩件事間建立了良好的條件反射,想到“學習”時會伴有愉快的情緒體驗。
無論家長心裏想什麽,你給孩子的感覺一定要讓他覺得簡單愉快。給他旱冰鞋,並不是因為他進入了前十名,隻是因為他喜歡輪滑運動;給他一百元,並不是因為他數學得了100分,隻是因為他想去買周傑倫新出的歌曲——不要無故拒絕也不要隨意獎勵,尤其不要在孩子的正常需求上附加任何和學習有關的條件。
另有一種情況要注意。我見過一位家長,她不用金錢等物質的東西來獎勵孩子,她用“時間”來獎勵。她十二歲的兒子喜歡上網,她一心要孩子好好學習。她後來想辦法,規定兒子每次考試,隻要有一門課85分以上,就獎勵兩個小時上網時間。
這個想法從表麵上看來有道理,既可以讓孩子努力學習,又能滿足他的上網要求。她的方法在最初時似乎見到了效果,孩子有幾門課考到了85分以上,她就如約獎勵了孩子“時間”。孩子很高興。但時間一長,孩子並沒有像設想中的那樣“85分以上”越來越多,卻是越來越少了,而上網的願望一直沒少。為這事又和她發生著越來越多的衝突。最終這個獎勵方案宣告失敗。
分析這位母親的獎勵方法,其實和前麵提到的物質獎勵一樣,製造的都是對立的購買關係。孩子最缺的是時間,那麽就讓他用成績來購買。時間在這裏就成了物質的變種。問題是這種購買關係經常因為“學習”這方麵的原因不能實現,或實現得不夠令人滿足,孩子不能獲得充分的玩遊戲的時間,內心就會對“學習”產生對立情緒。這種對立情緒讓他的成績更不如意,他獲得的時間就更少,然後學習就表現得更差——事情進入惡性循環。
這位媽媽問我怎麽辦,我想想說:“一般來說孩子玩遊戲也是一種必需,能讓他玩就盡量讓他玩,不要隨便奪走孩子的一種愛好。如果你的孩子真的玩得很無度了,影響了正常學習,你可以讓玩遊戲和另一個他想得到的東西對立起來,讓玩遊戲成為他獲得那個東西的一項必須完成的‘任務’,也許會抵消他對遊戲的興趣。
“比如,他現在特別想買一輛八百元的山地自行車,你就告訴他,每上一次網,他可以賺到十元錢,什麽時間賺夠錢了,就去買車子。”
“這裏要注意的是,你在口氣中不要表現出對遊戲的厭惡,把這當作孩子正常的愛好來看待。這樣他原本一天上一次網,一次上四個小時,在這種政策下他可能變成一天上四次網,每次上一個小時。賺到八百元需要上機八十次,這不是一兩天就能實現的——就是說在設計上要稍有難度,無論用什麽來做‘獎品’,不要讓他輕易得到——上機八十次,怎麽也得半月二十天的吧。在這個過程中你還不斷用山地車刺激他,讓他覺得這個過程比較漫長,覺得上網變成了一項任務。
“對孩子來說,一旦覺得某件事情是任務,他就會同時有苦役感。這樣做下來,到他終於買上山地車時,遊戲的興趣多半已被大大地挫傷。如果過一段時間他對遊戲的興趣又起來了,你可以按這樣的思路設計下一個‘獎勵’。注意在整個過程中不要讓孩子察覺你的真實意圖。”
我想我這個“方法”如果在做之前被孩子聽到了,可能會讓他覺得是個餿主意。但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他應該是樂意接受這個方法的——沒有痛苦地減輕了網癮,減少了和家長的衝突,他的生命成長中因此減少了一些傷害。這對他當下及未來可能都是重要的。這應該是個解決問題的思路,也是防止出現問題的思路。
還要提醒家長們的是,純粹的口頭獎勵也不要過分。
兒童隻有在對自己的能力不確信的情況下,才需要有外在的讚美和肯定來穩固他的自信。無論在什麽事情上,隻要孩子已形成較為確定的能力,就不需要經常去誇他,否則他會感到做作和廉價,反而讓他對自己產生懷疑。
比如圓圓第一次縫了件布娃娃的衣服,我真誠地表揚她,當她已經縫到第四件時,我就不需再用“你縫得真好”這樣的話誇獎她。我說:“你的針腳縫得更均勻了,邊線縫得比上一件還直。”這樣的表揚話她聽起來就比較真實,能帶來成就感。
表揚的話說得過頭了,不如不說。家長對孩子真誠的欣賞有各種表現的渠道,除了直接的誇獎,也可以通過日常生活中點點滴滴的小事表達出來。不打擊孩子和不過度表揚孩子,意義其實差不多,都是家長不去擾亂孩子的自我認知。
在發展孩子各種良好品行習慣中,胡亂獎勵不會對孩子的飛翔產生助力,反會成為掛在孩子翅膀上的石塊。“考好了不獎勵”正是為了避免給孩子幫倒忙。
注釋:
[1](美)杜威,《民主主義與教育》,王承旭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56頁。
[2](蘇)蘇霍姆林斯基,《給教師的建議》,杜殿坤編譯,教育科學出版社,1984年6月第2版,343頁。
[3](美)杜威,《民主主義與教育》,王承旭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272頁。
[4](美)費洛姆,《為自己的人》,孫依依譯,三聯書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79頁。
[5](美)費洛姆,《為自己的人》,孫依依譯,三聯書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181頁。
[6](蘇)蘇霍姆林斯基,《給教師的建議》,杜殿坤編譯,教育科學出版社,1984年6月第2版,69頁。
[7](蘇)蘇霍姆林斯基,《給教師的建議》,杜殿坤編譯,教育科學出版社,1984年6月第2版,200頁。
[8](美)費洛姆,《為自己的人》,孫依依譯,三聯書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41頁。
[9](美)杜威,《民主主義與教育》,王承旭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117頁。
[10](美)杜威,《民主主義與教育》,王承旭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222頁。
[11](美)費洛姆,《為自己的人》,孫依依譯,三聯書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180頁。
再次,它讓孩子對學習產生對立情緒。
任何考試都有變數,誰也不能保證在每一次考試中都取得好成績。如果一個孩子很早就想得到一雙旱冰鞋,家長說如果考試能進班內前十名就給他買。結果孩子考了第十二名,家長就說等到下次考試進了前十名再買。家長認為這樣可以激勵孩子繼續努力。孩子由於和家長有言在先,也會答應下次爭取進前十名,但他心裏會不由自主地對下次考試憂心忡忡。他下次進入了前十名,會有暫時的愉快,但用不了多久,家長一定會在新一輪考試中有新的條件提出來。每一次考試都是個坎,需要他去跨越,一旦做得不理想,他就會有挫敗感。不知不覺,他變得反感學習、憎恨考試了。
在孩子的學習上使用激勵手段,一定要考慮方式和學習之間的內在關係,不要讓這兩者形成衝突。同樣是買旱冰鞋,如果換個做法,則效果會好得多。
家長如果在孩子考試前就知道他想得到一雙旱冰鞋,並且準備給他買的話,最好在考試前什麽也不說,也不對孩子提任何名次要求。當孩子拿回第十二名這個成績時,讚賞地對孩子說:不錯,都快進入前十名了。然後轉移話題,問他是不是想買旱冰鞋,正好放假有時間去玩了。
這樣就把考了第十二名這個“劣勢”說成一個優勢(“快進前十名了”),後麵又緊跟了去買旱冰鞋這件讓孩子期待的事——考試成績和買旱冰鞋這兩件事就沒有一點衝突,孩子在這兩件事間建立了良好的條件反射,想到“學習”時會伴有愉快的情緒體驗。
無論家長心裏想什麽,你給孩子的感覺一定要讓他覺得簡單愉快。給他旱冰鞋,並不是因為他進入了前十名,隻是因為他喜歡輪滑運動;給他一百元,並不是因為他數學得了100分,隻是因為他想去買周傑倫新出的歌曲——不要無故拒絕也不要隨意獎勵,尤其不要在孩子的正常需求上附加任何和學習有關的條件。
另有一種情況要注意。我見過一位家長,她不用金錢等物質的東西來獎勵孩子,她用“時間”來獎勵。她十二歲的兒子喜歡上網,她一心要孩子好好學習。她後來想辦法,規定兒子每次考試,隻要有一門課85分以上,就獎勵兩個小時上網時間。
這個想法從表麵上看來有道理,既可以讓孩子努力學習,又能滿足他的上網要求。她的方法在最初時似乎見到了效果,孩子有幾門課考到了85分以上,她就如約獎勵了孩子“時間”。孩子很高興。但時間一長,孩子並沒有像設想中的那樣“85分以上”越來越多,卻是越來越少了,而上網的願望一直沒少。為這事又和她發生著越來越多的衝突。最終這個獎勵方案宣告失敗。
分析這位母親的獎勵方法,其實和前麵提到的物質獎勵一樣,製造的都是對立的購買關係。孩子最缺的是時間,那麽就讓他用成績來購買。時間在這裏就成了物質的變種。問題是這種購買關係經常因為“學習”這方麵的原因不能實現,或實現得不夠令人滿足,孩子不能獲得充分的玩遊戲的時間,內心就會對“學習”產生對立情緒。這種對立情緒讓他的成績更不如意,他獲得的時間就更少,然後學習就表現得更差——事情進入惡性循環。
這位媽媽問我怎麽辦,我想想說:“一般來說孩子玩遊戲也是一種必需,能讓他玩就盡量讓他玩,不要隨便奪走孩子的一種愛好。如果你的孩子真的玩得很無度了,影響了正常學習,你可以讓玩遊戲和另一個他想得到的東西對立起來,讓玩遊戲成為他獲得那個東西的一項必須完成的‘任務’,也許會抵消他對遊戲的興趣。
“比如,他現在特別想買一輛八百元的山地自行車,你就告訴他,每上一次網,他可以賺到十元錢,什麽時間賺夠錢了,就去買車子。”
“這裏要注意的是,你在口氣中不要表現出對遊戲的厭惡,把這當作孩子正常的愛好來看待。這樣他原本一天上一次網,一次上四個小時,在這種政策下他可能變成一天上四次網,每次上一個小時。賺到八百元需要上機八十次,這不是一兩天就能實現的——就是說在設計上要稍有難度,無論用什麽來做‘獎品’,不要讓他輕易得到——上機八十次,怎麽也得半月二十天的吧。在這個過程中你還不斷用山地車刺激他,讓他覺得這個過程比較漫長,覺得上網變成了一項任務。
“對孩子來說,一旦覺得某件事情是任務,他就會同時有苦役感。這樣做下來,到他終於買上山地車時,遊戲的興趣多半已被大大地挫傷。如果過一段時間他對遊戲的興趣又起來了,你可以按這樣的思路設計下一個‘獎勵’。注意在整個過程中不要讓孩子察覺你的真實意圖。”
我想我這個“方法”如果在做之前被孩子聽到了,可能會讓他覺得是個餿主意。但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他應該是樂意接受這個方法的——沒有痛苦地減輕了網癮,減少了和家長的衝突,他的生命成長中因此減少了一些傷害。這對他當下及未來可能都是重要的。這應該是個解決問題的思路,也是防止出現問題的思路。
還要提醒家長們的是,純粹的口頭獎勵也不要過分。
兒童隻有在對自己的能力不確信的情況下,才需要有外在的讚美和肯定來穩固他的自信。無論在什麽事情上,隻要孩子已形成較為確定的能力,就不需要經常去誇他,否則他會感到做作和廉價,反而讓他對自己產生懷疑。
比如圓圓第一次縫了件布娃娃的衣服,我真誠地表揚她,當她已經縫到第四件時,我就不需再用“你縫得真好”這樣的話誇獎她。我說:“你的針腳縫得更均勻了,邊線縫得比上一件還直。”這樣的表揚話她聽起來就比較真實,能帶來成就感。
表揚的話說得過頭了,不如不說。家長對孩子真誠的欣賞有各種表現的渠道,除了直接的誇獎,也可以通過日常生活中點點滴滴的小事表達出來。不打擊孩子和不過度表揚孩子,意義其實差不多,都是家長不去擾亂孩子的自我認知。
在發展孩子各種良好品行習慣中,胡亂獎勵不會對孩子的飛翔產生助力,反會成為掛在孩子翅膀上的石塊。“考好了不獎勵”正是為了避免給孩子幫倒忙。
注釋:
[1](美)杜威,《民主主義與教育》,王承旭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56頁。
[2](蘇)蘇霍姆林斯基,《給教師的建議》,杜殿坤編譯,教育科學出版社,1984年6月第2版,343頁。
[3](美)杜威,《民主主義與教育》,王承旭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272頁。
[4](美)費洛姆,《為自己的人》,孫依依譯,三聯書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79頁。
[5](美)費洛姆,《為自己的人》,孫依依譯,三聯書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181頁。
[6](蘇)蘇霍姆林斯基,《給教師的建議》,杜殿坤編譯,教育科學出版社,1984年6月第2版,69頁。
[7](蘇)蘇霍姆林斯基,《給教師的建議》,杜殿坤編譯,教育科學出版社,1984年6月第2版,200頁。
[8](美)費洛姆,《為自己的人》,孫依依譯,三聯書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41頁。
[9](美)杜威,《民主主義與教育》,王承旭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117頁。
[10](美)杜威,《民主主義與教育》,王承旭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222頁。
[11](美)費洛姆,《為自己的人》,孫依依譯,三聯書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1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