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圓圓和她爸爸從單位回來,我看出圓圓有哭過的痕跡,就問她怎麽了。圓圓說:“張叔叔說爸爸不要我了。”說著又想哭。她爸爸解釋說,他下班前到院長那裏開個會,會議比原定時間稍長些,到下班了還沒結束。那個張姓同事就對圓圓說:“你爸爸和媽媽不要你了,要把你送給我,我家有個兒子,正好沒有小女孩,走吧,跟我回家吧。”說著就做出要拉圓圓走的樣子。圓圓被嚇壞了,大哭起來。這時,我才知道他們經常捉弄孩子。


    我當時很生氣,責怪先生不懂得保護孩子,氣頭上說要剝奪他接送孩子的權利。圓圓爸爸雖然對同事的做法也有些不滿,但他不認為會給圓圓帶來什麽影響,覺得我把這件事看得太嚴重了。我後來多次和他談到這事,和他分析孩子的心理,他從事實中也看到了影響。圓圓有兩次從睡夢中哭醒,問她做了什麽夢,都是說夢到爸爸從幼兒園接上她就不要她,獨自走了。由此可見,大人的一個無聊的玩笑,給孩子帶來多麽深刻的恐懼啊。


    她爸爸終於意識到這事對圓圓的影響,也非常懊悔。後來我盡量去接孩子,真的“剝奪”了先生接孩子的權利,主要是我不想讓圓圓再見到她爸爸單位那兩個人,不想喚起她的不快。她爸爸也真正注意這個問題了,偶爾因為我實在忙顧不上接孩子,他把孩子接回單位,也絕不允許同事再捉弄孩子。我和先生達成一個共識,就是寧可得罪同事,絕不“得罪”孩子。當然,單位同事捉弄孩子並沒有惡意,看家長不願意,以後就不那樣做了,所以也不存在“得罪”的問題。


    “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逗”孩子應該是以兒童的快樂為前提,指成年人把自己放到兒童的位置上,以兒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製造出讓兒童快樂的事件,其中包含著童心、快樂,甚至幽默和智慧。


    我看到一位媽媽洗完一塊床單晾起後,順便和她兩歲的小兒子玩一種叫“眊兒”的遊戲。她和孩子分別站在床單兩邊,互相看不見,然後每喊一聲“眊兒”,倆人就同時從床單左邊或右邊探頭去看對方。孩子的目的是每次探頭能和媽媽碰麵,而媽媽的目的是每次探頭都不讓孩子看到。這樣,媽媽有可能這一次剛剛從左邊探了一次頭,接下來的“眊兒”還是從左邊探頭;以孩子的判斷,媽媽剛才從左邊出來,這下該到右邊了,就跑到右邊,結果撲個空。這樣可能來回撲幾次空,到終於和媽媽碰上麵了,孩子就會樂得大笑起來。尤其是媽媽使了小計策,剛從左邊出來,又從左邊出來,而孩子已學會判斷,通過猜測,兩次從同一邊出來,連著臉對臉地和媽媽“眊兒”上,孩子會為自己的成就感興奮不已。


    “捉弄”孩子,則是成人居高臨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讓孩子犯錯誤、哭泣和害怕,目的是逗大人高興,給孩子帶來的是羞辱、擔憂和失落。


    例如,大人手裏拿一個準備給孩子的東西,卻不痛快地給他,而是提條件,讓孩子說一句甜言蜜語,如果孩子不願說,就做出要把東西拿走不給的樣子,直到孩子說了,才滿意地把東西遞給孩子。還有的大人以嚇唬孩子取樂,看到小男孩,就做出要找把刀子割男孩的小雞雞之類的動作。或者看一個小女孩極喜歡她的布娃娃,就把布娃娃藏起來,說丟了或被別人拿走了,直到小女孩急得大哭,大人才拿出來。


    成人覺得這很好玩,以為不過是逗孩子著急一下,哭一鼻子,一笑就沒事了。其實,這些行為都會給孩子的心理造成傷害。它對孩子來說毫無趣味,隻會讓孩子有不安和不被尊重的感覺,損傷孩子的自尊心,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懼和對他人的不信任。所以凡遇到這類事情,家長要禮貌而堅決地製止。這不是小事,事關孩子的事情沒小事,在大人眼裏是小事,對於孩子來說卻是大事。


    我國現代著名教育家陳鶴琴先生就堅決反對捉弄孩子,他認為和孩子玩也是德行教育,經常被捉弄的孩子會出現品德方麵的缺陷。例如大人經常用欺騙孩子的方法,弄得孩子著急,博得成人哈哈一笑,孩子就會慢慢養成不信任他人和說謊的習慣。


    現代都市生活中,上麵那些捉弄孩子的具體做法可能不多見了,但人們捉弄孩子的思維方式還很普遍,孩子在很多場合下仍然是被捉弄的對象。這些捉弄行為表麵上看已不那麽粗俗,但它們與上麵那些捉弄行為的野蠻本質是相似的,都包含了對孩子的不尊重和不體諒。


    2008年1月2日晚上,我看到北京電視台有一個節目,邀請了來自河北的五胞胎,四女一男。這五名年齡隻有四歲多的小家夥健康可愛,齊齊站在演播室中間,一點也不怯場,都是滿臉興奮的樣子。他們一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饒有興味地坐下看節目。


    主持人的第一個問題是“你們中誰最愛告狀”。五個小家夥聽了這個問題一臉迷惑,開始都不確定地亂指,後來就看別人指誰他也指誰,最後就統一到一個孩子身上。那個被確定為“最愛告狀”的孩子一下顯得無所適從,她肯定感覺到自己不是個好角色,表情有些委屈,甚至害怕。


    主持人第二個問題是“誰最愛打別人”。孩子們開始又是亂指,然後是互相揭發,最後又統一到一個人身上,那個“最愛打人”的孩子一下子顯得很難為情。


    主持人第三個問題是“誰挨爸爸打最多”。孩子們仍是從猶猶豫豫的亂指,到最後統一在一個孩子身上,被指到的孩子立即變得不知如何是好,臉上是說不出的尷尬。


    主持人和觀眾都被孩子們的樣子逗樂了,沒笑的隻有這幾個孩子。他們的關係已被挑撥,大庭廣眾之下被貼上某個壞標簽,他們都不像剛上場時那樣輕鬆,變得緊張起來,有些不知所措了。


    接下來,主持人拿上來一個非常漂亮的書包,說隻有這一個書包,問孩子們給誰。孩子們明明都被這個書包吸引,他們看這書包的眼神充滿了渴望,心裏一定都很想得到這個書包。但是,他們剛才已有被貼上壞標簽的經曆,於是都想表現得好,就開始了互相推讓,都說給別人,沒有一個人敢說給自己。指來指去,最後決定給老大。老大拿到書包很高興,其他幾個孩子的失望是顯而易見的。老大也許在一瞬間感到不妥,咬咬牙讓給了老五——這倒有些出人意料。正當主持人誇獎她時,小姑娘一下哭了,萬分失落和委屈。主持人故作驚訝地問她為什麽要哭,孩子哭得說不出話來。


    這時,那個口齒伶俐的老三打圓場說:“她是覺得老五好,才哭了。”觀眾又一次被老三的“解釋”逗笑了。


    就這樣一直弄到孩子們哭也哭了,虛假的話也說了,個個心裏都七上八下的,主持人才拿出另外四個書包,孩子們也終於破涕為笑。


    這個節目的目的是什麽,他們設計這些問題和環節的用意何在?實在令人費解。我沒再往下看,離開電視幹別的去了,否則我也鬱悶得想哭了。


    寫到這裏,想起陶行知先生的一首詩,這首詩寫得太好了,所有的成人在麵對孩子時都應該牢記:


    人人都說小孩小,


    小孩人小心不小,


    你若以為小孩小,


    你比小孩還要小。


    3 給小板凳揉揉疼


    善良和豁達永遠是相隨的。一個能給小板凳揉疼的孩子,她對別人會有更多理解和愛心,遇到問題從不偏執於自己的理由和利益。這樣的思維方式,不僅讓她在當下心情愉快,也能保證她一輩子不吃大虧。


    經常有這樣的情況,幼兒玩耍或走路時,不小心磕碰到什麽東西,碰疼了,哇哇地哭。家長為了安慰孩子,就會一邊哄孩子,一邊故意舉手打那個“肇事者”,“責怪”它為什麽碰疼了孩子,做出給孩子“報仇”的樣子。然後安慰孩子說:“咱們打它了,它再不敢碰你了。”孩子可能在這時候會有些安慰,破涕為笑,家長也會感到很滿意。


    這是一種不好的方法,是一種“複仇行為”。它教給孩子遇到不痛快就去責怪別人,教給他不寬容和報複,不利於兒童的心理健康。


    大人可能會想:桌子碰了孩子,我不過是打打桌子,桌子又不懂得疼,這有什麽,我沒教孩子打人啊。其實,在孩子看來,萬物同物,對一棵草說話與對一個人說話一樣,對一張桌子的態度與對一個人的態度一樣。有時候,一個小女孩對心愛的布娃娃的感情絕不遜色於她對同胞姐姐的感情。單純如一張白紙的孩子,任何事情於他來說都是全新的,任何經曆在他這裏都是體驗和學習。


    法國思想家盧梭在他著名的教育論著《愛彌兒》中談到人的道德麵貌形成時認為,人在開頭的一刹那間,也就是尚處於天真純潔時期所接受的感知,將對他的一生產生不可磨滅的影響。[1]


    在孩子幼小時,每一個生活細節都可能成為蘊含重大教育意義的事件,兒童教育中無小事,每一件小事都是“大事”,都可以發展為孩子的一個好習慣或壞毛病。家長對此應敏感,要用一些心,讓每天遇到的一些“小事”,都成為砌築兒童美好情操大廈的一磚一石。


    孩子小時候,輕微的磕傷碰疼的事會常常發生,我女兒圓圓當然也一樣。我們一方麵非常注意她的安全,另一方麵這些事情發生時,也不過分大驚小怪。盡量以輕鬆快樂的心情相對,讓她覺得這是平常的、甚至是有些趣味的事。如果大人動不動就一臉驚慌失措,不但不能給孩子安慰,還會嚇著孩子,除了皮肉疼,心理上也會產生恐懼。


    同時我們還教給她善待“對方”。假如小板凳碰疼她了,我們絕不會去打小板凳。而是趕快輕輕地親親她的疼處(據說媽媽的吻止痛效果很好),安慰她“馬上就不疼了,寶寶不哭了”。等她狀況稍好一些時,再像對待她一樣,帶著她給小板凳揉揉疼,告訴小板凳“馬上就不疼了”。


    這樣做,不但沒有讓小板凳站到她的對立麵,成為“加害”她的壞蛋,反而使其成為分擔痛苦的朋友,並讓她意識到“碰撞”是雙方的事,要互相體諒。圓圓去給小板凳揉疼時,也就忘了自己的疼,情緒很快好轉。


    由於我們經常這樣做,有一次,我帶她在外麵玩耍,她跑著跑著,被不夠平整的地麵絆了一下,摔倒了,兩隻小手擦出微微的血痕,疼得大哭起來。我趕快親親她的小手,輕輕地給她吹吹,再給她擦擦眼淚,她很快就不哭了。我要拉她走開時,她居然蹲下身,給摔倒的地麵揉揉疼,安慰地麵“馬上就不疼了”。


    同時,如果她和小朋友都想玩一個布娃娃,發生衝突,我們既不要求她出讓,也不慫恿她搶奪,而是趕快用另一個東西來吸引她和小朋友的注意,讓她知道好玩的東西不止一樣;或者引導她和小朋友一起玩,體會合作的愉快。比如告訴孩子們說:“我們一起打扮布娃娃吧。布娃娃的頭發亂了。來,小哲給布娃娃梳頭,婷婷到衛生間找個毛巾給布娃娃擦一下臉,圓圓把你那個蝴蝶結拿來給布娃娃戴頭上……啊,看,你們三個人把布娃娃打扮得多漂亮啊!”大人經常這樣引導孩子,並且家長自己也每天友好對待孩子,在任何事上都想辦法理解孩子,不和孩子鬥狠比倔,孩子就學會了理解他人,學會了溫和地化解矛盾。尤其是學會了“讓步”。圓圓從小就懂得謙讓,每當有什麽衝突出現時,她總是會讓步。這讓步並不是怯懦的退讓,是一個孩子表現出的真正的大度,是變通能力。


    她和小朋友玩耍從來不鬧意見,總是懂得通過“辦法”來解決問題。記得有一次在幼兒園,圓圓和幾個小朋友排隊玩滑梯。排在最前麵的孩子總是第一個上去第一個滑下來,然後再第一個跑到上滑梯的地方,等後麵的人都滑下來,站到他後麵時,再一起上去。孩子們可能突然發現當這個“第一名”很風光,就開始爭搶。後麵滑下來的孩子拚命往梯子旁跑,但很難趕到第一的位置,於是有的孩子開始互相推搡,大喊大叫,鬧得情緒很不愉快。圓圓也很想第一個滑下來,但她不會通過喊叫或把別人推開這些方法爭搶第一。她讓自己少滑一次,等在梯子旁,待別的小朋友這一輪滑下來跑到梯子旁時,自然就排到了她的後麵。她用適當放棄的方式,既不和小朋友衝突,又為自己爭得了一次排到最前麵的機會。


    圓圓的善解人意遷移到很多方麵。她從小對萬事萬物親切友好,我和她爸爸開玩笑打一下布娃娃的屁股她也不允許。她上小學後,和班裏同學關係也很好,每次班裏選三好生,幾乎都能全票當選。她才七歲時,我哥哥的孩子,當時四歲的小毅來我家住了幾個月。圓圓總是對小弟弟非常好,從沒和弟弟鬧過一次別扭。有一次,我和她去買一種她和弟弟都非常喜歡吃的蛋糕,店裏隻剩一點點了,勉強夠兩個人吃。我問她可不可以回去隻讓姥姥和小弟弟吃,她這次不吃行不行。圓圓痛快地答應了,盡管她非常想吃,但她考慮到弟弟那麽小,姥姥老了,都需要照顧。回家後她一直堅持要把蛋糕給姥姥和弟弟吃,自己說什麽也不吃。姥姥感歎說這個孩子真懂事。


    圓圓初中就讀的是一所寄宿製學校,學校每天發一個水果。她回家對我說,開始時分到不好的水果有點不高興,但一想這個不好的水果如果不分給她,就會分給另一個同學,總得有一個人吃它。這樣一想,就高興了,以後不管分到什麽樣的水果都不在意。她說這話時才十歲。


    她能這樣想,我們非常欣慰。善良和豁達永遠是相隨的,一個能給小板凳揉疼的孩子,她對別人會有更多理解和愛心,遇到問題從不偏執於自己的理由和利益。這樣的思維方式不僅讓她在當下心情愉快,也能保證她一輩子不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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