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隨心而行的自白——我過得很好,不必擔心


    紅 獨立影評人 小愛


    從小生長在一個簡單的三口之家,據說爸媽當年通過相親認識,彼此一眼定終身。


    兒時印象中,爸媽在飯桌上的交流甚少,最常看到的畫麵就是爸爸囫圇吞下一口米飯,很霸道地把紅燒肉夾到媽媽碗裏,然後媽媽再把肉夾出來,放進爸爸碗裏,嘴裏嘟囔著太膩了不愛吃。媽媽不僅不愛吃肉,也不愛吃魚,更少給自己添衣物,經常會去上海出差的爸爸總會從旅行袋裏掏出些什麽讓媽媽收著,有時是一雙皮鞋,有時是一把梳子。記得有一次爸爸亮起嗓門兒對媽媽說“別人有的你也得有,快收起來”,然後表情嚴厲地把一條金光閃閃的項鏈塞到媽媽手上,媽媽溫順地在一邊嘟囔“又浪費錢,幹嗎又浪費錢”。多年以後,當我看到電影《卡薩布蘭卡》中rick對elsa說“he''s looking at you.kid”,明白那是羞澀的rick在對elsa說“我愛你”時,突然意識到原來那時爸爸的嚴厲與媽媽的嘟囔其實都是在說“我愛你”。


    就這樣,在聽不到“我愛你”的柴米油鹽裏,我的父母給我構建的是一個平實健康的幸福世界,也正因為如此,我對“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美好始終懷抱著憧憬,我相信愛情,也相信愛情和婚姻可以並存。


    當然,有這個信仰,並不代表我就順理成章早早地為人妻母,因為一直沒遇到想要結婚的那個人,所以,目前我選擇的生活方式是享受單身。我覺得這是一種嚴謹、一種保守、一種負責任,可是在國內,很多人將它稱為前衛,好吧,隨便他們怎麽說。


    相信愛情,但保持單身,我知道在中國會有很多人不理解這個邏輯,一如我不理解為什麽那些二十出頭的女孩子一出校門就迫不及待去相親一樣。grace和我見麵不多,但是這麽多年來每一次她見到我,都會回到最初她追問我的那個問題:不結婚,你圖什麽呀?


    圖什麽呢?為什麽我會有禁不住想要笑出聲的欲望?單身的幸福,也許真的不是已婚女性可以想象得到的。當然了,大部分人會忽略這個想象,又或者,她們根本就不會去想。


    我從沒告訴過grace,不結婚的理由之一,是為了不像她那樣暗中盯梢去查看老公究竟是去了網球館還是三裏屯。在grace辭職當全職太太以前,她和我一樣酷愛旅行,自打孩子出生後,她每天的生活就是查老公手機,給保姆列菜譜,上網打麻將,然後到點叫司機開車去幼兒園接孩子。grace是burberry控,以前舍不得買風衣,去香港買條打折圍巾會高興兩個星期,現在,她的衣帽間裏掛滿了burberry的風衣,可我再沒見她穿過。那年在毛裏求斯天堂島上吹著印度洋海風時,我有一種想要給grace打電話的衝動,我們曾經討論過要不要一起來這裏看印度洋。那個電話我最終還是沒有打,因為我知道grace的老公不喜歡她出門,而且也不喜歡她和以前的朋友走得太近。於是,我和grace的關係變成了每隔一年半載她會發個短信,運氣好趕上她老公出差,我們還能去喝個下午茶,每次grace都搶著埋單,每次grace都會不厭其煩地對我說“親愛的,你趕緊找個有錢人嫁了吧”。


    我希望grace替我擔心,讓她擔心我比讓她擔心自己更好。


    事實上,擔心我的除了grace,還有很多別的人,認識或不認識的、相幹或不相幹的。我也不知道為什麽自己單身這個事兒,能聚集這麽多的關注。


    其實,在我目前的生活選項中,人們往往隻看到了“單身”兩個字,卻忽略了“單身”的前後其實還有“選擇”和“享受”這兩個動詞。


    barbara剛生娃不久,那天我被她抓住,看了半天她兒子在家吐口水的無聊視頻,之後,她拍著我的肩,對我說“趕緊吧,女人隻有生了孩子,人生才會完整”。我隻能盡量從感恩的角度去接受這樣的關愛,盡管,我認為沒人有權利去判斷別人的人生是否完整。


    其實,在很多情況下,對單身女性持有偏見和歧視的都是女性,從青年婦女到中年婦女再到老年婦女,男人們才沒工夫搭理你是不是單身,為什麽要單身,是不是性格有問題,要不要去韓國開眼角。曾經有心理醫生分析說,部分已婚女性對未婚女性莫名敵對和反感的真實原因是源於骨子裏的不自信。我不想和已婚已育的姐妹們成為階級敵人,所以這裏沒有定論,也不要辯論,我覺得一個人選擇什麽樣的生活方式都不是問題,重點是,她不害別人,而且樂享其中。


    上帝創造了亞當,又馬上給了他夏娃,所以人生本該就是用來揮霍談戀愛的。如果可以,我希望我的人生可以一直戀愛戀愛再戀愛,失敗也沒關係,因為上帝還給了我們一個解決方案叫“restart”。


    不過我的restart曾經讓丹瞠目結舌。有一次,我失戀,她半夜坐在我車裏,陪我哭陪我罵還給我講人生,結果,兩周後,在她作為旁觀者還不能釋懷的時候,身為女主的我,竟已忘記了男主的姓名。這並不是說我當初不愛那個男人,隻是,在決定放棄的那一瞬間,他已經從我的記憶中自動刪除。很奇怪對不對?真的不是刻意的。丹說我“能愛,能自我修複,能再度全情投入”,我覺得這聽起來太棒了,在我遇到那一隻鞋以前不是嗎?


    好萊塢最成功也是最著名的獨立導演之一理查德·林克萊特,早年曾豔遇過一個女生,可惜二人沒走到一起。多年後,對這段豔遇無法釋懷的理查德決定把這段經曆拍成電影。於是,他花了18年的時間拍攝了《愛在》三部曲,理查德在影片中用樸素、自然、安靜卻又靈動的畫麵給愛情和婚姻寫了一封音畫並茂的情書。同樣是討論愛情,金基德的電影《時間》卻是在殘酷與混亂中對愛情之於時光的關係產生懷疑,伍迪·艾倫的電影《賽末點》則是以紐約知識分子的機智告訴我們原來愛情也會是有陰謀的,而薩姆·門德斯的影片《革命之路》則是從中年危機的角度探討愛情與婚姻的保鮮關係。


    你們看,這麽多的電影大師從各個角度來探討愛情,可見,愛情本身就是我們人生中必不可少的日用品(而不是奢侈品)。不要再說什麽愛情與婚姻是兩回事了,至少,在我這裏,沒有愛情的婚姻我寧願不要。


    我是單身,我過得很好,不必擔心。


    我是單身,我期待愛情,請理解我。


    我是單身,我不拒絕婚姻,要祝福我。


    一個未婚媽媽的自白——遇見最好的自己


    紅+黃 導演 周可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們從小不是被“王子和公主從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童話故事所“毒害”,如果有人從小就告訴我們“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不是遇見一個王子或公主,而是遇見最好的自己”,或許很多人的價值觀和幸福觀都會發生改變。


    和很多女孩不一樣,我的生活沒有童話,隻有“殘酷”的現實。小時候,我常看見父母吵架甚至動武,我逃到山上,期待他們的“戰爭”能早點結束。我甚至幻想,離家出走時,我坐的那輛大巴掉到了懸崖底下,一車人都死了,除了我,我活著,就是為了悄悄潛回家看看父母知道我“死”的消息之後,會不會內疚,會不會停止他們之間的“戰爭”,或者說我隻是想知道他們是不是愛我和在乎我。


    帶著對婚姻的惡劣印象,我進了大學。正值青春期,旺盛的荷爾蒙支配了大腦,於是我陷入了一場場“戀愛遊戲”。在戀愛關係中,為了獲得對方的愛和肯定,我一次次地為對方改變自己,嚐試委曲求全,我以為這就是“愛”。直到有一天,看著鏡子裏的自己,我幾乎要認不出“她”來。那不是我想成為的自己,那不是一個最好的自己,那是一個以“愛”的名義被改造了的殘缺不全的自己。我告訴鏡中的“她”:我不要成為你,我要做我自己。


    30歲那年,有一天,我坐在公園的草地上曬太陽。忽然,感覺到了喜悅和自由。我在想,即使是生命明天就走到了盡頭,我也不會覺得恐懼。因為自從和鏡中的“自己”談判以後,我做的都是自己想做的事情,沒什麽後悔和遺憾。那一刻起,我知道:我也許還沒有成為最好的自己,但我已經成了我喜歡的自己。


    我26歲的時候排過一個話劇叫《單身公寓》,那也是我真正做導演排的第一部話劇。這部話劇對我的意義還不僅如此,記得30歲的女主人公靜佳在經曆了一場失敗的感情後,趁著醉酒向“男閨密”莊大青提出“借精生子”當個單身媽媽。大青極力反對,靜佳說出了下麵這段台詞:我現在嫁不出去,並不代表著我永遠嫁不出去。可是我50歲的時候嫁出去,我50歲的時候就生不出孩子了。為什麽要讓你們男人來決定我們女人什麽時候生孩子?你們男人說“我娶你”,女人就心甘情願地去生孩子?這不公平。有的女人,結了婚,也有了孩子,可是她沒有心情,不想要孩子,就可以去打掉。這都可以。我現在有這個心情,我想要一個孩子,一個隻屬於我自己的孩子,這有什麽不可以呢?


    33歲的時候,我決定像靜佳一樣,做個單身媽媽。如我所願,我懷孕了!當朋友們知道我要做單身媽媽的消息後,紛紛請我吃飯。話題隻有一個:不能這麽任性。多數人擔心的問題是:孩子長大了,怎麽跟孩子講父親的事?會有愛的缺失,會心理不健康?還有,怎麽報戶口?父母知道會怎麽想?別人會怎麽想?如此等等。


    我不是一個女權主義者,我也相信世間存在著美好的愛情,兩個人患難與共,相扶相依,讓人好生羨慕。但多數的婚姻關係,不是相互征服和改造,就是相互欺騙和放棄;美其名曰“為了孩子”,但殊不知,孩子在這樣的氛圍裏成長,少不了對婚姻感到失望。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需要的是什麽呢?是真正的“愛”。所謂愛的缺失,不是因為父母不全。哪怕是在父母雙全的家庭中也常常會有孩子覺得沒有安全感,沒有愛。國外的文藝作品不會過度渲染單親家庭多麽不幸,恰恰相反,他們會表現即使是在隻有父親或隻有母親的家庭中,家長和孩子仍會努力去尋找幸福。比如《我是山姆》《當幸福來敲門》《西雅圖夜未眠》。


    而我們首先會對單親家庭的孩子情不自禁地給予同情的目光,還常常有人別有用心地拉著孩子偷偷打聽:你知道你爸爸是誰嗎?為什麽別人都有爸爸,你沒有爸爸?原本在孩子的世界裏,這不是一件多麽重要的事情。可禁不起周圍人的挑逗和同情,於是這開始成為一件不正常的事情。孩子開始覺得自己與別人是不同的,自己是可憐的。這些“好心人”的行為,恰恰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


    孩子要的很簡單——坦誠的態度,美好而善意的指引。而父母呢?他們要的是什麽呢?他們要自己的子女真正快樂幸福地生活。就像我的父親,在知道我懷孕的消息後,我們站在廣場上看焰火。我一直開心地看著天空,一回頭發現父親在樂嗬嗬地看著我。我說:“你笑什麽?”父親隻說了一句話:“隻要你高興!”在那一刻,我知道我的父親是真正愛我的。因為他尊重了我的選擇。


    兒子三歲時,生過一場大病,在醫院裏做手術。手術前,醫生把我叫到辦公室,向我詳細解釋手術的結果。醫生說,回去和家人商量一下吧。我鎮定地對醫生說:不用了,我們家就我說了算,給我5分鍾的時間,我需要考慮一下。我走到一個角落,靜靜地問了自己一個問題:你能承受失去這個孩子的痛苦嗎?淚水順著眼角滑落,但思緒很清晰:是他自己要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我隻是提供了一個通道,這是他的人生,他的命運。如果我們的緣分就是這麽短短的三年,我應該感激和接受吧。其實能否活下去是他的選擇,不是我。所以我擦幹了眼淚,回到辦公室,告訴醫生:手術吧。


    我漸漸明白,因為當初是我自己做的選擇,所以,我承受這選擇的一切結果。沒有埋怨,沒有憤怒。每一個給過我幫助的人,我都會深深感激。懷著這樣感恩的心,生活中的苦也變得充滿了快樂。


    作為單身媽媽,是不是應該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呢?答案是“不”。我遇見過一個全職媽媽,她女兒在劇組演出。有一天,她對我說:“我真羨慕你。”我不解地問:“為什麽?”她說:“你有自己的事業。有了孩子,也沒放棄自己的工作。”我說:“你也可以啊!”她說:“不可能。我已經離開職場二十年了。”這個小姑娘是她的第二個孩子。她繼續說:“其實孩子轉眼就長大了。然後他們就不再需要你了。可是你發現你離開社會太長時間了,已經回不去了。”


    所以,成為最好的自己,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個體。既不屬於父母,也不屬於另一個異性,更不屬於自己的孩子。我希望我兒子長大以後,也能明白這個道理:成為最好的自己,並且接受這個自己,是多麽重要的一件事。我希望他不要為了我,放棄他的夢想。也不希望他一輩子在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到離開地球的那一天,他後悔地說:“我還沒有來得及做自己喜歡的事,生命就走到了盡頭。”不要把希望寄托在遇見一個什麽人——似乎有個救世主,就會讓自己的生活發生徹底的改變。改變來自自身。我們隻有成為一個完整的人,才有機會遇見另一個完整的人。在有生之年,遇見最好的自己,這是我認為此生最浪漫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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