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吳小翠之所以會生病、高燒不退,完全是被嚇得。


    吳小翠在農村的那一對無良爹娘前段時間托人帶話給她了,說是在鄉下給她說了一門親事,要她下個月辭工回去嫁人。吳小翠悄悄的打聽父母給她說的是誰家,這一打聽可就把她嚇壞了,惶惶不可終日。父母居然要把她嫁給村裏的最愛打媳婦的酒鬼劉大明,劉大明如今四十五歲,娶過三房老婆,三個老婆全都是不堪劉大明的家暴,上吊的上吊、跳河的跳河。吳小翠年幼的時候還曾經親眼目睹過劉大明醉酒後對他第二任老婆施虐暴打的情景……


    所以說,吳小翠能不怕嗎、能不恐懼惶惶不安麽。


    可是吳小翠大字不識一個,沒什麽見識,從小被灌輸著三從四德以男人為天的思想,跟很多封建社會壓迫下的女子一樣,無力反抗、或者說是有心無力。


    吳小翠原本的命運是活生生的被自己的恐懼給嚇得病死的。


    葉青無奈的搖搖頭,封建禮教的糟粕,害人不淺啊。


    這時,之前的那個小女孩端著一個盛著肉絲麵條冒著熱氣騰騰的粗瓷大碗回來了。


    她跟做賊一樣,用手當著碗,東張西望,然後用反手將門關上,端著麵條遞給葉青,“趁熱乎趕快吃,今天府裏有好多事情要忙哩,叫管事的看到了,又得克扣俺們月錢。我先出去忙了,你要是身體好了也趕快出來幫忙,主家今天請了縣城有名的戲班子來哩,大院裏頭可熱鬧了。”說著就要離去。


    此刻已經接受記憶和劇情的葉青,已經可以聽懂小女孩的陝西話。


    眼前的這個小女孩跟原身小翠一樣大,都是窮苦人家的娃,叫孫小花,跟吳小翠是一個村的老鄉,兩人在王舉人這裏共事,平日裏也是相互照應。


    小翠小花,翠花組合。


    葉青:噗……


    肉絲麵條是重新熱的,有些儂,有幾根肉絲,上頭還飄著兩根青菜,對於小翠小花這樣的窮人家的女娃子來說絕對是頂好可遇不可求的美味了,但對於葉青這個資深吃貨兼中級廚師來說,真心有些難以下口。


    “小花,等等。”葉青叫住了一隻腳已經邁出門檻的孫小花,說,“我現在沒胃口,這肉絲麵條給你吃吧。”


    孫小花十分錯愕,小翠這是發燒燒糊塗了?肉絲麵條都沒胃口?!


    “你現在身體這麽差,不吃點好的補補怎麽行,等你回去嫁人了想吃都吃不著哩!”孫小花說話比較直,跟吳小翠在一起的時候基本上是有啥說啥。


    “謝謝你小花,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是我現在真的沒胃口,一聞到肉味就不舒服。”葉青解釋道。


    誰知孫小花眼睛一瞪,咋呼問,“你是不是、你是不是!哎!你咋就這麽不小心哩!平時不是叫你繞著大少爺走的嗎!”


    葉青有些蒙,這都是哪跟哪?


    “我怎麽了?”葉青有些茫然的問。


    孫小花狐疑的看著葉青的肚子,“你沒懷娃?不是說女人懷娃的時候才聞不得肉味的麽?”


    葉青一臉黑線……


    姑娘,你可不可以不要這麽歡脫?


    “你想岔了。”葉青催促道,“再不吃麵就涼了,再熱麵就坨的木有勁道了。等會我自己去廚房領一個饃饃吃,大病初愈想吃點清淡的。”


    孫小花的重點似乎總是不在重點上,“大、病、初、愈。呀,小翠你現在會說成語了哩!好厲害~~”一臉崇拜的盯著葉青,眼冒金星。


    葉青默默的將手裏的粗瓷大碗擱到小花手中,愛吃不吃,再見來不及分手!


    孫小花接過肉絲麵條,刺溜刺溜的就開吃了,那表情,就跟吃什麽山珍美味似得。


    葉青默默的在一旁開始穿衣洗漱,給自己紮了兩個麻花辮。這是一個散發著濃濃的鄉土氣息的發型……


    因為時間急,所以孫小花吃麵吃的非常快,下人吃飯木有秀氣的權利,有時候還會搶飯吃,嘴快有嘴慢無。


    孫小花吃完麵抹了嘴巴打了個飽嗝,這是她在主家做事兩年以來,吃的最飽的一次。


    “小翠,一起去前院?”孫小花問。


    “不了,今天渾身沒勁兒,再休息一天。”葉青說。


    “那你好好休息,我等會跟管事說你病好了,明天就能正常上工,中?”孫小花點頭,她也是覺得女孩子身體最重要,為了家裏人在外頭拚死拚活的做工,得不到一句好不說,還落下一身病,多劃不來啊。


    葉青點頭。


    “那我先走了。”孫小花將被/舔的光/溜/溜的大碗藏到懷裏,出去了。


    葉青將精神力放開,確認附近沒人後,從空間裏拿出一份濃香爽滑的雞絲粥和一小碟酸甜可口的泡蘿卜,美美的享用了起來。


    吃完飯,葉青就開始琢磨了,怎麽才能讓方靈秀和包子有情人終成眷屬?


    是的,有情人。從接受的劇情當眾完全可以看得出來方靈秀和包子之間是存在愛情的。方靈秀願意跟包子過貧窮的日子,包子推掉族長李世軒要幫他操辦的好親事。兩人即便是被世人唾罵鄙夷不要臉,奸、夫、***,也毅然搬到破窯洞裏過自己的小日子。


    現在是1923年秋收期間,方靈秀已經和包子勾搭在一起,大概一個月後將會被撞破奸情。


    葉青其實有點小慶幸沒穿到方靈秀身上,要是真穿到方靈秀身上,她還真心不知道怎麽處理委托人方靈秀和包子的關係。


    葉青覺得,首先不能讓方靈秀因為偷/情被王舉人休棄。因為在這個時代,沒人會覺得方靈秀被父親強製嫁給一個黃土埋到脖子上的老頭有什麽不對,這純屬病態的婚姻,但是她的遭遇並沒有得到周圍人的同情,也沒有人認為她所受到的待遇是不公正的,而為她覺得不值,反而這種現象在當時的社會生活中被人們視為非常正常的事,甚至被人們拿來逗樂,這種現象在舊社會較為普遍,這是封建思想、封建社會對女性的一種無情的折磨、戕害。


    可是在這個時代又木有離婚這一說?隻有男人可以休棄女人,木有女人休掉男人。


    如果說,方靈秀娘家勢力非常大,她還可以和離,但是很不幸,方靈秀娘家很窮,要不然也不會把一個如花似玉的大閨女嫁給一個老頭子當妾。


    舊社會,對女人來說就是這麽不公平。


    葉青愁啊,怎麽辦?


    葉青敢打包票,若是方靈秀提出和離,不僅不會成功不說,指不定還會被主家打個半死,大老婆要是再橫插一杠把她賣到窯子裏就更悲催了。


    葉青莫名的想到一個念頭,要不直接把那個王舉人直接搞死?到時候方靈秀寡婦再嫁不就順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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