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相信李鈴鐺那樣對貓狗都充滿愛心的姑娘會對自己的親生弟弟下這樣的狠手。
與吳知厄一起將四具屍體仔細地檢查了一遍,他搖搖頭表示自己沒有看出什麽,事實上我已經從鈴鐺的供詞跟屍體的比對上找到了一些不一樣的地方。但出於對吳知厄的不信任我並沒有說出來。
“我們去教堂再去佛堂最後去四個凶案現場。”我原本空蕩的內心因為這些發現變得漸漸踏實起來。
“你說這事會不會跟雷肖有關?”吳知厄擰著眉。
我搖搖頭:“雷肖作案不會這麽讓他們去教堂警局佛廟的。”
找老張要了一份屍檢報告我倆離開了殯儀館,共著一輛摩托來到了紅頂大教堂,我翻身下車直奔教堂大廳的壁畫,誰知道那幅壁畫上麵的畫像已經變了,原本素白的耶穌和他的十二門徒一一都被上了顏色。
我走進內堂找到老神父:“那個壁畫是誰上的色?”
“是我看它隻有一個人物上了色太突兀了,就自己填上了色彩。”老神父神情自若地說。
“哦?神父能解釋一下為什麽你三次出現在案發現場嗎?我已經找到了佛堂裏看見過你的人了。”我說著謊去詐他。
那神父果然不再從容他慌忙地急道:“沒有啊,佛堂那不是我那是,好吧就是我,當時我隻是碰巧出現在那,這沒問題吧。”他話到一半改了口,承認了下來。
“沒問題,一點問題也沒有。謝謝你。”我拉著吳知厄出了教堂。
“這老頭有問題啊,一開口就把同伴賣了。”吳知厄碰碰我的胳膊,顯然他也發現了。
“是啊,他本來想說,沒有啊,佛堂那不是我那是誰誰。那是他的第一反應,他的第二反應是承認到過案發現場附近也沒什麽關係,反正有人頂罪了。可見那個人也並不是李鈴鐺,本案還有其他人參與了進來。”我從煙盒裏抽出一根煙叼在嘴上,不知道為什麽那嗆人的味道莫名的能使我心安。
“我覺得很可能是那個姓唐的教授,你怎麽也抽上了。”吳知厄揮揮手驅走煙霧。
“心情煩,走吧。去佛堂。”我指揮著吳知厄去佛堂。
佛堂坐落在城北邊角,是一棟棟鋪滿黃瓦的建築,牆上漆著紅色。佛堂裏檀香的香味帶著一條條白線圍繞著那些金身佛像,顯得莊嚴而又肅穆。
今天來上香的信徒很多,我們直奔大雄寶殿,問過幾個廟裏的僧侶,他們說的跟我們了解的沒什麽不一樣。
就是屠曉在初一這天七八點鍾,香客最多的時候一個跪在蒲團上,跪了很久。然後倒在了地上,一個老人發現了口鼻流血的她大喊了起來,然後整個佛堂都亂作一團,那個老人不知道什麽時候離開了現場,因為太過混亂了,沒人記得他的容貌特征。
離開佛堂我們又去了書香華府的屠曉家裏,她是個獨居的女人,卻住著很大的房子。偌大的房子空蕩蕩的,這個女人寧可自己一個人生活也不願帶著女兒,還要虐待她。這得重男輕女到什麽地步。
跟吳知厄在她家裏裏外外仔細搜索了一遍,倒是側麵印證了她很有錢的說法,除了一些貴重的收拾以外我們但仍是一無所獲。
“可以去查戶籍,看看她跟屠申的關係,李鈴鐺是她女兒你不知道嗎?”吳知厄瞪著我。
“你他媽的也不知道啊。”我橫了他一眼,又在抽煙。
“我又不是她男朋友。”
吳知厄這話一出,我倆這對情敵又陷入了沉默。
隔了一會兒我才打破了沉默:“去李鈴鐺家吧。”
跟李鈴鐺戀愛以來,我還沒去過她家,她住在城北附近的一個老舊小區裏,也不知道是租的房子還是她繼父母留給她的,那房子雖然又小又舊像個鴿子籠,但屋裏收拾的很整潔幹淨。
打開貼滿封條的房門,失去主人的貓狗正在屋子裏快樂的亂串追逐著,它們要是知道李鈴鐺快要因為殺人被槍斃了還能這麽開心嗎?觸景生情的我打開門想將它們放生,因為關在這個屋子裏這些貓狗遲早都會餓死。
然而吳知厄擋住了我:“別放,興許沒幾天李鈴鐺就回來了。”
我默默無言,這話也就騙騙小孩,李鈴鐺不管怎樣已經坐實了藏屍跟做偽證,已經算是這起命案的幫凶了,穿幾年囚服是很難避免的了。
當時我最好的打算就是等這個傻姑娘坐牢出來,再好好管著她。不管別人會怎麽看她,也不管她遭遇了什麽,更不管我的父母會怎樣反對,既然我已經答應過要給她以後的幸福生活了,那作為男人我就一定不會食言。
收拾零亂的心情,我決定還是不放這些貓狗出去了,大不了領回我家養著,如果李鈴鐺判的刑期短,出獄還能看見她喜愛的貓狗。
“老魏你看。”順著吳知厄的手指我看見了李鈴鐺梳妝的桌子上放著一個精致的木製相框,裏麵空空如也,相框邊緣塗的顏色因為年代久遠或者把玩過度的緣故已經有些斑駁了。
“她自己拆走的。”吳知厄這樣說著。
“是的玻璃都還在,她舍不得這個相框。那一定是張很珍貴的相片。”我若有所思,這樣一個對相框都不忍心扔掉的女孩會殺自己父母跟弟弟誰信啊?
放下相框,我在她的家裏繼續搜索,她的屋子很小,就一個小小臥室和廁所連個陽台都沒有,更別提廚房了,一些煤球堆放在過道的一角,簡陋的灶和一個鐵鍋在那,整個牆壁和屋頂全是黑的。我都想象到她一做飯滿屋子是煙的場景。
多麽可憐的姑娘,想到這我有些心疼。
打開被關上門的廁所,馬桶邊的地板磚縫隙有些星星點點少量的血跡。一見到吳知厄跟我臉都黑了,那血液已經不是紅色了,而是凝固了的紅黑色。屍體不是今天早上來的,應該是案發時就運來了,她居然跟親弟弟屍體同處一個房間好幾天?想想我都覺得後背發涼。
也顧不得吃飯,我們緊接著又去了屠曉的家裏,她家裝修的很好,房間裏根本看不出發生過命案的痕跡,地上連血跡都沒有了。
這時我的bb機響了,掏出一看,上麵一條信息:“速回局裏,鈴鐺要被押解進看守所了。”
我猜大概是小趙發給我的,趕緊讓老吳騎車送我回警局,到了那我先拿那份口供直奔王大腦袋辦公室,誰知他不在,一問隔壁的小趙,原來隊長去找副局長了,我又連忙上樓去副局長。
敲敲門進去,這倆領導正麵麵相覷見我進來停止了交談。
“我能證明不是鈴鐺殺的人!”我將那份口供放下。
謝局拍拍我的肩膀:“這起案子性質很惡劣影響也大,上級已經批示了要從嚴從快。”
“先從她口供開始看,她說死者張自強背對著她在撿鞋子,也就是說臉朝著村莊方向,緊接著她又說她從後麵勒住死者張自強的脖子並咬死了他,事實上呢,死者傷口是在右側,如果按照她的說足以咬死人的力度,傷口應該是在左側,這是第一,第二,死者的死因是窒息死亡的,脖子上的傷是死後造成的。第三,我剛去了她放死者的廁所,那兒的血跡很少。我們有理由相信屍體離開油菜花地還曾經去過別的地方。”
我停了一下,觀看兩位領導的臉色,但他們都沉著臉並沒有表示,我隻好繼續:
“第四,李鈴鐺說她將屠曉綁在靠牆的椅子上割掉了她的腳趾一根根喂給她吃,這是不成立的,屠曉家的牆壁上的牆皮並沒有被椅子靠背刮擦的痕跡,那種劇烈的疼痛又靠著牆,被害人不可能不掙紮。第五屠曉家的血跡都被仔細清理過了,而李鈴鐺家廁所居然還有血跡。再者如果是李鈴鐺做的案子,就算她無法處理張自強的屍體她也該把作案的鞋子跟血衣處理了吧,這些物證更像是她早就準備好拿來證明自己犯罪的東西。因此以上五點都說明了李鈴鐺在說謊。”我指出李鈴鐺那份口供上的漏洞。
“小魏啊你不要這麽幼稚,這隻能證明她的口供有瑕疵,但找不到真凶推不翻她自己認罪的事實還有那些鐵證。”謝局終於發言了,但看著他認真的臉色我有些絕望。
“其實我跟李鈴鐺這孩子見過不少麵,是個老實害羞的姑娘。我覺得案子不可能是她做的。反正還有時間你快去找到真凶吧。”王大腦袋拍拍我的肩膀,確實還有時間,在批捕,提起公審,法庭宣判這些流程走完怎麽都有一段時間足夠我去找到真凶,可是之前謝局說從快從嚴就像懸在我頭頂的定時炸彈一樣。
“王友德啊,你怎麽也那麽天真,咱們辦案講究的是證據而不是你覺得的。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這樣明天一早先把李鈴鐺帶到看守所去,她畢竟是現在唯一嫌疑人。以後案情有了新的發展再說。”謝局擺弄著桌上的茶具。
與吳知厄一起將四具屍體仔細地檢查了一遍,他搖搖頭表示自己沒有看出什麽,事實上我已經從鈴鐺的供詞跟屍體的比對上找到了一些不一樣的地方。但出於對吳知厄的不信任我並沒有說出來。
“我們去教堂再去佛堂最後去四個凶案現場。”我原本空蕩的內心因為這些發現變得漸漸踏實起來。
“你說這事會不會跟雷肖有關?”吳知厄擰著眉。
我搖搖頭:“雷肖作案不會這麽讓他們去教堂警局佛廟的。”
找老張要了一份屍檢報告我倆離開了殯儀館,共著一輛摩托來到了紅頂大教堂,我翻身下車直奔教堂大廳的壁畫,誰知道那幅壁畫上麵的畫像已經變了,原本素白的耶穌和他的十二門徒一一都被上了顏色。
我走進內堂找到老神父:“那個壁畫是誰上的色?”
“是我看它隻有一個人物上了色太突兀了,就自己填上了色彩。”老神父神情自若地說。
“哦?神父能解釋一下為什麽你三次出現在案發現場嗎?我已經找到了佛堂裏看見過你的人了。”我說著謊去詐他。
那神父果然不再從容他慌忙地急道:“沒有啊,佛堂那不是我那是,好吧就是我,當時我隻是碰巧出現在那,這沒問題吧。”他話到一半改了口,承認了下來。
“沒問題,一點問題也沒有。謝謝你。”我拉著吳知厄出了教堂。
“這老頭有問題啊,一開口就把同伴賣了。”吳知厄碰碰我的胳膊,顯然他也發現了。
“是啊,他本來想說,沒有啊,佛堂那不是我那是誰誰。那是他的第一反應,他的第二反應是承認到過案發現場附近也沒什麽關係,反正有人頂罪了。可見那個人也並不是李鈴鐺,本案還有其他人參與了進來。”我從煙盒裏抽出一根煙叼在嘴上,不知道為什麽那嗆人的味道莫名的能使我心安。
“我覺得很可能是那個姓唐的教授,你怎麽也抽上了。”吳知厄揮揮手驅走煙霧。
“心情煩,走吧。去佛堂。”我指揮著吳知厄去佛堂。
佛堂坐落在城北邊角,是一棟棟鋪滿黃瓦的建築,牆上漆著紅色。佛堂裏檀香的香味帶著一條條白線圍繞著那些金身佛像,顯得莊嚴而又肅穆。
今天來上香的信徒很多,我們直奔大雄寶殿,問過幾個廟裏的僧侶,他們說的跟我們了解的沒什麽不一樣。
就是屠曉在初一這天七八點鍾,香客最多的時候一個跪在蒲團上,跪了很久。然後倒在了地上,一個老人發現了口鼻流血的她大喊了起來,然後整個佛堂都亂作一團,那個老人不知道什麽時候離開了現場,因為太過混亂了,沒人記得他的容貌特征。
離開佛堂我們又去了書香華府的屠曉家裏,她是個獨居的女人,卻住著很大的房子。偌大的房子空蕩蕩的,這個女人寧可自己一個人生活也不願帶著女兒,還要虐待她。這得重男輕女到什麽地步。
跟吳知厄在她家裏裏外外仔細搜索了一遍,倒是側麵印證了她很有錢的說法,除了一些貴重的收拾以外我們但仍是一無所獲。
“可以去查戶籍,看看她跟屠申的關係,李鈴鐺是她女兒你不知道嗎?”吳知厄瞪著我。
“你他媽的也不知道啊。”我橫了他一眼,又在抽煙。
“我又不是她男朋友。”
吳知厄這話一出,我倆這對情敵又陷入了沉默。
隔了一會兒我才打破了沉默:“去李鈴鐺家吧。”
跟李鈴鐺戀愛以來,我還沒去過她家,她住在城北附近的一個老舊小區裏,也不知道是租的房子還是她繼父母留給她的,那房子雖然又小又舊像個鴿子籠,但屋裏收拾的很整潔幹淨。
打開貼滿封條的房門,失去主人的貓狗正在屋子裏快樂的亂串追逐著,它們要是知道李鈴鐺快要因為殺人被槍斃了還能這麽開心嗎?觸景生情的我打開門想將它們放生,因為關在這個屋子裏這些貓狗遲早都會餓死。
然而吳知厄擋住了我:“別放,興許沒幾天李鈴鐺就回來了。”
我默默無言,這話也就騙騙小孩,李鈴鐺不管怎樣已經坐實了藏屍跟做偽證,已經算是這起命案的幫凶了,穿幾年囚服是很難避免的了。
當時我最好的打算就是等這個傻姑娘坐牢出來,再好好管著她。不管別人會怎麽看她,也不管她遭遇了什麽,更不管我的父母會怎樣反對,既然我已經答應過要給她以後的幸福生活了,那作為男人我就一定不會食言。
收拾零亂的心情,我決定還是不放這些貓狗出去了,大不了領回我家養著,如果李鈴鐺判的刑期短,出獄還能看見她喜愛的貓狗。
“老魏你看。”順著吳知厄的手指我看見了李鈴鐺梳妝的桌子上放著一個精致的木製相框,裏麵空空如也,相框邊緣塗的顏色因為年代久遠或者把玩過度的緣故已經有些斑駁了。
“她自己拆走的。”吳知厄這樣說著。
“是的玻璃都還在,她舍不得這個相框。那一定是張很珍貴的相片。”我若有所思,這樣一個對相框都不忍心扔掉的女孩會殺自己父母跟弟弟誰信啊?
放下相框,我在她的家裏繼續搜索,她的屋子很小,就一個小小臥室和廁所連個陽台都沒有,更別提廚房了,一些煤球堆放在過道的一角,簡陋的灶和一個鐵鍋在那,整個牆壁和屋頂全是黑的。我都想象到她一做飯滿屋子是煙的場景。
多麽可憐的姑娘,想到這我有些心疼。
打開被關上門的廁所,馬桶邊的地板磚縫隙有些星星點點少量的血跡。一見到吳知厄跟我臉都黑了,那血液已經不是紅色了,而是凝固了的紅黑色。屍體不是今天早上來的,應該是案發時就運來了,她居然跟親弟弟屍體同處一個房間好幾天?想想我都覺得後背發涼。
也顧不得吃飯,我們緊接著又去了屠曉的家裏,她家裝修的很好,房間裏根本看不出發生過命案的痕跡,地上連血跡都沒有了。
這時我的bb機響了,掏出一看,上麵一條信息:“速回局裏,鈴鐺要被押解進看守所了。”
我猜大概是小趙發給我的,趕緊讓老吳騎車送我回警局,到了那我先拿那份口供直奔王大腦袋辦公室,誰知他不在,一問隔壁的小趙,原來隊長去找副局長了,我又連忙上樓去副局長。
敲敲門進去,這倆領導正麵麵相覷見我進來停止了交談。
“我能證明不是鈴鐺殺的人!”我將那份口供放下。
謝局拍拍我的肩膀:“這起案子性質很惡劣影響也大,上級已經批示了要從嚴從快。”
“先從她口供開始看,她說死者張自強背對著她在撿鞋子,也就是說臉朝著村莊方向,緊接著她又說她從後麵勒住死者張自強的脖子並咬死了他,事實上呢,死者傷口是在右側,如果按照她的說足以咬死人的力度,傷口應該是在左側,這是第一,第二,死者的死因是窒息死亡的,脖子上的傷是死後造成的。第三,我剛去了她放死者的廁所,那兒的血跡很少。我們有理由相信屍體離開油菜花地還曾經去過別的地方。”
我停了一下,觀看兩位領導的臉色,但他們都沉著臉並沒有表示,我隻好繼續:
“第四,李鈴鐺說她將屠曉綁在靠牆的椅子上割掉了她的腳趾一根根喂給她吃,這是不成立的,屠曉家的牆壁上的牆皮並沒有被椅子靠背刮擦的痕跡,那種劇烈的疼痛又靠著牆,被害人不可能不掙紮。第五屠曉家的血跡都被仔細清理過了,而李鈴鐺家廁所居然還有血跡。再者如果是李鈴鐺做的案子,就算她無法處理張自強的屍體她也該把作案的鞋子跟血衣處理了吧,這些物證更像是她早就準備好拿來證明自己犯罪的東西。因此以上五點都說明了李鈴鐺在說謊。”我指出李鈴鐺那份口供上的漏洞。
“小魏啊你不要這麽幼稚,這隻能證明她的口供有瑕疵,但找不到真凶推不翻她自己認罪的事實還有那些鐵證。”謝局終於發言了,但看著他認真的臉色我有些絕望。
“其實我跟李鈴鐺這孩子見過不少麵,是個老實害羞的姑娘。我覺得案子不可能是她做的。反正還有時間你快去找到真凶吧。”王大腦袋拍拍我的肩膀,確實還有時間,在批捕,提起公審,法庭宣判這些流程走完怎麽都有一段時間足夠我去找到真凶,可是之前謝局說從快從嚴就像懸在我頭頂的定時炸彈一樣。
“王友德啊,你怎麽也那麽天真,咱們辦案講究的是證據而不是你覺得的。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這樣明天一早先把李鈴鐺帶到看守所去,她畢竟是現在唯一嫌疑人。以後案情有了新的發展再說。”謝局擺弄著桌上的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