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靜說,學會畫畫的最大好處就是,你可以隨心所欲把自己的記憶畫下來。
所以在同他相遇的第二個聖誕夜,我送了一幅畫給他。
畫著的是他的肖像,暗藏著的是我的記憶。那段對他來說早已忘卻的記憶,在他看著那幅畫的時候,我並沒有試圖提醒他,因為記憶很短,所以除了我以外,它對其他任何人實在沒有任何意義。
它記錄著我徘徊在巴黎街頭第四十四年零三十二天,看到他出現在那條被我走過無數遍的小路上,逆著人流迎麵朝我走來。
那真是段很突然的遭遇,好像做夢似的,讓我思維為之停頓。
以至在他經過我身邊時,我幾乎眼睜睜看著他就此離去,幸而及時醒轉,然後用盡當時所能凝聚的最大力量,招呼了他一聲:“午安。”
“午安。”他笑了笑,帶著一身夕陽的餘暉從我身旁走了過去。
不緊不慢,心無旁騖,仿佛我是他一生所遭遇的無數個無關緊要的路人中的一個。
那一瞬,我突然明白過來,明白冥在我離開時所說的那番話話,究竟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麽。
他說,你確實可以再次見到怡親王,朱珠。但你必然會為之痛苦。
怎樣痛苦?我問他。
他答,如同在刀尖上跳舞。
那時我不信。
能夠相遇便是幸福,能夠再見上他一麵便已足夠,怎可能因此而痛苦?
直至終於不得不信了的時候,我才明白,原來痛苦這個詞完全不足以形容那天我所承受的絕望。
載靜根本沒認出我。
嗬,他也根本不可能認得出我。
因為重生後我的這張臉,它根本就不是我。
瞧,冥的話一點沒錯。
相遇卻不能相認的痛苦,的確如在刀尖上跳舞。
“玉血沁心是塊神玉,因為它擁有精魄。”
“當你用它刺穿了你的喉嚨時,它的精魄便隨著血液進入你體內,進入你發梢,同你的魂魄糾纏在了一起,因為血乃發之根本。”
“現今我借你三寸發絲,將它重新鑄回原形,以此,可封存你滲透在它精魄中的記憶,將那些記憶作為一道獨立的個體從你魂魄中脫離出來。”
將手中那根簪子綰入我發髻的時候,冥這樣對我說道。
然後,在見我聽得一片茫然時,他突兀問了句:“知道我為什麽要這麽做麽,朱珠?”
我下意識搖頭。
他笑笑:“因為這樣一來,我可令你在它的伴隨下,即便不入輪回,也能重返人世,以此脫離命線的羈絆,打破命定的歸宿。”
“是麽……”
原來這就是他所指的‘未必’。聽起來似乎極其有效,但是……
“知道我為什麽要這麽做麽,朱珠?”看出我眼裏的困惑,他便又問。
我再次搖了搖頭。
“因為我想同你一塊兒玩個遊戲。”
“什麽樣的遊戲?”
“你贏你便擁有一切,我勝我便帶走一切的遊戲。”
“那一切指的是什麽?”
“載靜,以及你完整的人生。”
離開載靜的第七天,我喝著可樂,翻著箱子,想找一件適合出門所穿的衣裳。
但沒找到。
嘴裏的苦澀讓我得了選擇性障礙,令我對衣服的識別變得像可樂罐裏的氣泡一樣混亂,因此正打算就此放棄的時候,有一件忽然從箱底裏露了出來,周身被蟲蛀得傷痕累累,但一霎那間讓我感到有那麽一點特別。
於是小心翼翼將它捧了出來,抖開它時完全不敢用力,因為它來自一百三十多年前的巴黎。
巴黎定製的旗服,時價一百二十法郎,輕薄貼身,全然沒有正統旗服那樣的硬挺和規矩。因此壓在箱底直至我離開人世,我從沒敢在人前正式穿過它,以至現在終於敢穿的時候,才剛套上,袖子就掉了一雙。
隻能脫下將它重新仔細疊好,再要放回箱子的時候,一低頭,看到箱底壓著一張泛黃發脆的當票。
我望著它怔了怔。
記憶被撩撥得輕輕一顫的感覺,隨著它紙張沙沙的脆響撲麵而至,隻是票上章印已幾乎完全看不清楚。依稀隻能辨認四個字:民國三年。
嗬,1914年。
令人難以忘記的一年,因為那天我終於被允許重新回到人世。冥說,遊戲規則之一,便是不能讓參與者對周遭的環境太過熟悉。
其實熟悉也沒有用處,因為帶著記憶回來的我,並沒有帶著自己原來的長相。
冥說遊戲規則之二,參與者必須由零開始,沒有人知道你是誰,你也不能跟過去所認識的人提起你是誰,重生即是轉生,你對於你的未來而言,就是個新生的嬰兒。
所幸,記憶在,有些東西對我來說便還是存在的,比如我的家。
但當我尋回那裏時方才知道,它在我離世後不到十年已經更換了主人。
所謂物是人非。
一切熟悉的人都早已不在了,一切熟悉的東西也已被全部更替,隻留下那些房子的輪廓還留存著我記憶中的樣子,我倚仗對它們的熟悉悄悄進了宅子,悄悄找到了當年我的住屋,然後發現,它已被新的主人改成了一間置物室。
當年屬於我的物件一樣都沒了,隻剩角落中那口樟木箱,像個年逾古稀的老人,睜著雙模糊的眼睛靜靜看著我,靜靜守著箱底那件載靜送我的衣服。
於是我帶著它們離開了那片不再是我家的宅子。
去當鋪當了那件衣裳,換得租下臨時住屋的錢,又在那間臨時住屋裏替人做了一個月的女紅後,重新回到當鋪,贖回了我的那件衣服。
之後的三十年,我一家一家地輪換著做幫傭,一個地方接一個地方地幫做女紅,然後,在積累到了一定的積蓄後,開始整日整夜徘徊在惠陵附近,想方設法尋找蟠龍九鼎,尋找隱墓,尋找關於怡親王載靜去世後的一切信息,尋找他停駐在人世的魂魄……
偶爾也會用積蓄換來一些書,在每次尋得筋疲力盡的時候,躺在床上一頁頁翻看它們,一邊想著小時候,當我還能像條小狗一樣追在載靜身後要他陪伴時,他教我看這些書,教我學上麵那些難懂的語言,隨後用他好聽的嗓音,在我看著窗外神遊的時候,一遍遍糾正我難以拯救的發音……
“salut,朱珠,是salut,不是撒驢。”
“為什麽你總愛把 merci 讀成馬喝死呢,蠢材?”
“它念bonjour,朱珠,bonjour,不是幫主,再念不出來今兒你給我滾回去……”
然後,忘了從什麽時候開始,‘王爺’這稱謂在我心裏開始漸漸被‘載靜’這兩個字所替代。
三十年光陰讓我看了許許多多書,那些書裏講述了許許多多愛情故事。而故事裏的那些女主人公們,無論身份是尊是卑,無論她們愛人的身份有多麽顯貴,私下,她們對她們的愛人從來不會稱呼為“伯爵大人”,“子爵大人”,“公爵大人”……
她們會直呼他們的名字,達西,羅伯特,保羅……或者前麵加上‘我親愛的’。
直呼其名,並非無禮,而是一種親昵的溫存。
所以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機會這麽稱呼載靜,像小說,亦像周圍那些越來越多生活在新時代的女性們一樣。但那三十年裏,無論我付出過多少努力,耗費了多少時間和精力,對於載靜的行蹤,卻始終是一無所獲。
他到底是否真如冥所說的停留在人間等著我?我開始質疑。
而三十年過去了,他是否仍還記得我,並同我不停尋找他一樣,在不停尋找著我?
後來,學的東西越來越多,看的東西越來越多,找到他的希望卻變得越來越小。
再後來,一個又一個三十年,彈指一揮間。
終於見到他的那一年,我幾乎已經完全放棄了會再遇到他的念頭。
孜身一人來到巴黎,整日漫無目的遊蕩在這座充滿了香水味的城市,過著獨來獨往的生活。
學畫畫,學畫埃菲爾鐵塔,學畫凱旋門,學畫四周來來往往的那些人,學著像他那樣,將自己看到的或者記憶中的一切,用筆塗抹在紙上或者布上,再賦予它們黑和白以外一切多姿多彩的顏色。
直到在一個毫無防備的黃昏,看到他就像畫裏一抹突如其來的色彩,突然出現在我一成不變的軌跡上。
那天夕陽的餘暉就像火一樣燒灼在我身上,熊熊燃燒,慢慢將我一點一點化為灰燼。
我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少大的力氣才克製住自己,克製住自己不去緊緊抱住他,克製住自己不去大聲對他說出自己的名字,告訴他,我是朱珠,等了他136年的朱珠。
沒法這樣做。
便隻能像隻見不得光的幽靈一樣,跟在他身後,穿過大街小巷,穿過人來車往,最終停留在那條如他一般安靜的塞納河邊。
然後跟他一起沉默著,看著那條河,看著他筆下的畫。
兩年時光就這樣彈指而逝,而冥給我的時間,卻僅僅隻有三年。
“三年,從遇到他那刻起,到你此後第三個生日的結束,你隻有三年時間,否則,一切煙消雲散。”冥說。
我卻在第三年剛過一半的時候匆匆逃離了載靜的身邊。
“連聲謝謝都不說麽,靜?”
“謝謝。”
“也不挽留一下我麽?我是說,你沒有我的地址,也沒有我的電……”
“好好工作。”
如果有什麽是比煙消雲散更為可怕的東西,那便是被曾經充滿愛意的一雙眼睛淡淡地,毫無察覺地,堅定不移地遺棄。
我找了他那麽久,終於能夠坐在他邊上,離他那麽近,近得再略微靠近一點我的頭發就可同他的手指纏繞到一起,但偏是無法令他專注朝我看上一眼。整整兩年時間,無法令他看看我的眼睛,看看我眼睛底下那道奄奄一息的靈魂,看看它在他平靜得毫無波折的目光和話音中,一刀刀被淩遲,而我還得強忍著那些不間斷的痛,笑嘻嘻地裝作若無其事。
他根本看不到。
這是一種即便咬著滿嘴冰塊,也無法將之凍結的絕望,不是麽。
於是我用被冰塊凍得冰冷的嘴,對他講述了小美人魚的故事,以此宣泄出我所無法對他直接宣泄的一切。
但他感受不到。
人魚太遙遠,童話太虛幻,真相說不出來。
所以我隻能離開。
我敗給了冥,敗給了那個固守在載靜心裏的我。
所以,誰說童話離現實很遠?它其實離現實很近。
正如在看著安徒生童話的時候,我一直弄不明白,為什麽作者要給那一個個童話故事按上那樣一個悲哀又殘酷的結局。直到後來才漸漸明白,無論周遭的顏色看起來有多麽絢爛,人總有一天要試著接受那些截然無望的暗淡色彩。
有些事情不是你不停努力就一定可以達成。
有些東西不是你不停爭取就一定能夠得到。
盡管如此,我們仍是會為此努力和爭取,就像那條為了愛和希望付出了一切的小美人魚。
“為什麽要給我這樣一張臉?冥!這不公平!”
“從來沒有哪個遊戲是公平的,朱珠。”
“……但他根本就不會認出我,又怎麽可能愛上我?!”
“那麽他最初究竟是因何而愛上了你,朱珠?”
“我做不到……”
“那就輪回去吧,忘掉一切。”
離開載靜的第一百六十天,我重新回到了巴黎,看著他坐在畫廊內那張疲倦而蒼白的臉,看著那間掛滿了我的畫像卻一幅都沒有賣出去的畫廊,推門走了進去。
待續……
所以在同他相遇的第二個聖誕夜,我送了一幅畫給他。
畫著的是他的肖像,暗藏著的是我的記憶。那段對他來說早已忘卻的記憶,在他看著那幅畫的時候,我並沒有試圖提醒他,因為記憶很短,所以除了我以外,它對其他任何人實在沒有任何意義。
它記錄著我徘徊在巴黎街頭第四十四年零三十二天,看到他出現在那條被我走過無數遍的小路上,逆著人流迎麵朝我走來。
那真是段很突然的遭遇,好像做夢似的,讓我思維為之停頓。
以至在他經過我身邊時,我幾乎眼睜睜看著他就此離去,幸而及時醒轉,然後用盡當時所能凝聚的最大力量,招呼了他一聲:“午安。”
“午安。”他笑了笑,帶著一身夕陽的餘暉從我身旁走了過去。
不緊不慢,心無旁騖,仿佛我是他一生所遭遇的無數個無關緊要的路人中的一個。
那一瞬,我突然明白過來,明白冥在我離開時所說的那番話話,究竟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麽。
他說,你確實可以再次見到怡親王,朱珠。但你必然會為之痛苦。
怎樣痛苦?我問他。
他答,如同在刀尖上跳舞。
那時我不信。
能夠相遇便是幸福,能夠再見上他一麵便已足夠,怎可能因此而痛苦?
直至終於不得不信了的時候,我才明白,原來痛苦這個詞完全不足以形容那天我所承受的絕望。
載靜根本沒認出我。
嗬,他也根本不可能認得出我。
因為重生後我的這張臉,它根本就不是我。
瞧,冥的話一點沒錯。
相遇卻不能相認的痛苦,的確如在刀尖上跳舞。
“玉血沁心是塊神玉,因為它擁有精魄。”
“當你用它刺穿了你的喉嚨時,它的精魄便隨著血液進入你體內,進入你發梢,同你的魂魄糾纏在了一起,因為血乃發之根本。”
“現今我借你三寸發絲,將它重新鑄回原形,以此,可封存你滲透在它精魄中的記憶,將那些記憶作為一道獨立的個體從你魂魄中脫離出來。”
將手中那根簪子綰入我發髻的時候,冥這樣對我說道。
然後,在見我聽得一片茫然時,他突兀問了句:“知道我為什麽要這麽做麽,朱珠?”
我下意識搖頭。
他笑笑:“因為這樣一來,我可令你在它的伴隨下,即便不入輪回,也能重返人世,以此脫離命線的羈絆,打破命定的歸宿。”
“是麽……”
原來這就是他所指的‘未必’。聽起來似乎極其有效,但是……
“知道我為什麽要這麽做麽,朱珠?”看出我眼裏的困惑,他便又問。
我再次搖了搖頭。
“因為我想同你一塊兒玩個遊戲。”
“什麽樣的遊戲?”
“你贏你便擁有一切,我勝我便帶走一切的遊戲。”
“那一切指的是什麽?”
“載靜,以及你完整的人生。”
離開載靜的第七天,我喝著可樂,翻著箱子,想找一件適合出門所穿的衣裳。
但沒找到。
嘴裏的苦澀讓我得了選擇性障礙,令我對衣服的識別變得像可樂罐裏的氣泡一樣混亂,因此正打算就此放棄的時候,有一件忽然從箱底裏露了出來,周身被蟲蛀得傷痕累累,但一霎那間讓我感到有那麽一點特別。
於是小心翼翼將它捧了出來,抖開它時完全不敢用力,因為它來自一百三十多年前的巴黎。
巴黎定製的旗服,時價一百二十法郎,輕薄貼身,全然沒有正統旗服那樣的硬挺和規矩。因此壓在箱底直至我離開人世,我從沒敢在人前正式穿過它,以至現在終於敢穿的時候,才剛套上,袖子就掉了一雙。
隻能脫下將它重新仔細疊好,再要放回箱子的時候,一低頭,看到箱底壓著一張泛黃發脆的當票。
我望著它怔了怔。
記憶被撩撥得輕輕一顫的感覺,隨著它紙張沙沙的脆響撲麵而至,隻是票上章印已幾乎完全看不清楚。依稀隻能辨認四個字:民國三年。
嗬,1914年。
令人難以忘記的一年,因為那天我終於被允許重新回到人世。冥說,遊戲規則之一,便是不能讓參與者對周遭的環境太過熟悉。
其實熟悉也沒有用處,因為帶著記憶回來的我,並沒有帶著自己原來的長相。
冥說遊戲規則之二,參與者必須由零開始,沒有人知道你是誰,你也不能跟過去所認識的人提起你是誰,重生即是轉生,你對於你的未來而言,就是個新生的嬰兒。
所幸,記憶在,有些東西對我來說便還是存在的,比如我的家。
但當我尋回那裏時方才知道,它在我離世後不到十年已經更換了主人。
所謂物是人非。
一切熟悉的人都早已不在了,一切熟悉的東西也已被全部更替,隻留下那些房子的輪廓還留存著我記憶中的樣子,我倚仗對它們的熟悉悄悄進了宅子,悄悄找到了當年我的住屋,然後發現,它已被新的主人改成了一間置物室。
當年屬於我的物件一樣都沒了,隻剩角落中那口樟木箱,像個年逾古稀的老人,睜著雙模糊的眼睛靜靜看著我,靜靜守著箱底那件載靜送我的衣服。
於是我帶著它們離開了那片不再是我家的宅子。
去當鋪當了那件衣裳,換得租下臨時住屋的錢,又在那間臨時住屋裏替人做了一個月的女紅後,重新回到當鋪,贖回了我的那件衣服。
之後的三十年,我一家一家地輪換著做幫傭,一個地方接一個地方地幫做女紅,然後,在積累到了一定的積蓄後,開始整日整夜徘徊在惠陵附近,想方設法尋找蟠龍九鼎,尋找隱墓,尋找關於怡親王載靜去世後的一切信息,尋找他停駐在人世的魂魄……
偶爾也會用積蓄換來一些書,在每次尋得筋疲力盡的時候,躺在床上一頁頁翻看它們,一邊想著小時候,當我還能像條小狗一樣追在載靜身後要他陪伴時,他教我看這些書,教我學上麵那些難懂的語言,隨後用他好聽的嗓音,在我看著窗外神遊的時候,一遍遍糾正我難以拯救的發音……
“salut,朱珠,是salut,不是撒驢。”
“為什麽你總愛把 merci 讀成馬喝死呢,蠢材?”
“它念bonjour,朱珠,bonjour,不是幫主,再念不出來今兒你給我滾回去……”
然後,忘了從什麽時候開始,‘王爺’這稱謂在我心裏開始漸漸被‘載靜’這兩個字所替代。
三十年光陰讓我看了許許多多書,那些書裏講述了許許多多愛情故事。而故事裏的那些女主人公們,無論身份是尊是卑,無論她們愛人的身份有多麽顯貴,私下,她們對她們的愛人從來不會稱呼為“伯爵大人”,“子爵大人”,“公爵大人”……
她們會直呼他們的名字,達西,羅伯特,保羅……或者前麵加上‘我親愛的’。
直呼其名,並非無禮,而是一種親昵的溫存。
所以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機會這麽稱呼載靜,像小說,亦像周圍那些越來越多生活在新時代的女性們一樣。但那三十年裏,無論我付出過多少努力,耗費了多少時間和精力,對於載靜的行蹤,卻始終是一無所獲。
他到底是否真如冥所說的停留在人間等著我?我開始質疑。
而三十年過去了,他是否仍還記得我,並同我不停尋找他一樣,在不停尋找著我?
後來,學的東西越來越多,看的東西越來越多,找到他的希望卻變得越來越小。
再後來,一個又一個三十年,彈指一揮間。
終於見到他的那一年,我幾乎已經完全放棄了會再遇到他的念頭。
孜身一人來到巴黎,整日漫無目的遊蕩在這座充滿了香水味的城市,過著獨來獨往的生活。
學畫畫,學畫埃菲爾鐵塔,學畫凱旋門,學畫四周來來往往的那些人,學著像他那樣,將自己看到的或者記憶中的一切,用筆塗抹在紙上或者布上,再賦予它們黑和白以外一切多姿多彩的顏色。
直到在一個毫無防備的黃昏,看到他就像畫裏一抹突如其來的色彩,突然出現在我一成不變的軌跡上。
那天夕陽的餘暉就像火一樣燒灼在我身上,熊熊燃燒,慢慢將我一點一點化為灰燼。
我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少大的力氣才克製住自己,克製住自己不去緊緊抱住他,克製住自己不去大聲對他說出自己的名字,告訴他,我是朱珠,等了他136年的朱珠。
沒法這樣做。
便隻能像隻見不得光的幽靈一樣,跟在他身後,穿過大街小巷,穿過人來車往,最終停留在那條如他一般安靜的塞納河邊。
然後跟他一起沉默著,看著那條河,看著他筆下的畫。
兩年時光就這樣彈指而逝,而冥給我的時間,卻僅僅隻有三年。
“三年,從遇到他那刻起,到你此後第三個生日的結束,你隻有三年時間,否則,一切煙消雲散。”冥說。
我卻在第三年剛過一半的時候匆匆逃離了載靜的身邊。
“連聲謝謝都不說麽,靜?”
“謝謝。”
“也不挽留一下我麽?我是說,你沒有我的地址,也沒有我的電……”
“好好工作。”
如果有什麽是比煙消雲散更為可怕的東西,那便是被曾經充滿愛意的一雙眼睛淡淡地,毫無察覺地,堅定不移地遺棄。
我找了他那麽久,終於能夠坐在他邊上,離他那麽近,近得再略微靠近一點我的頭發就可同他的手指纏繞到一起,但偏是無法令他專注朝我看上一眼。整整兩年時間,無法令他看看我的眼睛,看看我眼睛底下那道奄奄一息的靈魂,看看它在他平靜得毫無波折的目光和話音中,一刀刀被淩遲,而我還得強忍著那些不間斷的痛,笑嘻嘻地裝作若無其事。
他根本看不到。
這是一種即便咬著滿嘴冰塊,也無法將之凍結的絕望,不是麽。
於是我用被冰塊凍得冰冷的嘴,對他講述了小美人魚的故事,以此宣泄出我所無法對他直接宣泄的一切。
但他感受不到。
人魚太遙遠,童話太虛幻,真相說不出來。
所以我隻能離開。
我敗給了冥,敗給了那個固守在載靜心裏的我。
所以,誰說童話離現實很遠?它其實離現實很近。
正如在看著安徒生童話的時候,我一直弄不明白,為什麽作者要給那一個個童話故事按上那樣一個悲哀又殘酷的結局。直到後來才漸漸明白,無論周遭的顏色看起來有多麽絢爛,人總有一天要試著接受那些截然無望的暗淡色彩。
有些事情不是你不停努力就一定可以達成。
有些東西不是你不停爭取就一定能夠得到。
盡管如此,我們仍是會為此努力和爭取,就像那條為了愛和希望付出了一切的小美人魚。
“為什麽要給我這樣一張臉?冥!這不公平!”
“從來沒有哪個遊戲是公平的,朱珠。”
“……但他根本就不會認出我,又怎麽可能愛上我?!”
“那麽他最初究竟是因何而愛上了你,朱珠?”
“我做不到……”
“那就輪回去吧,忘掉一切。”
離開載靜的第一百六十天,我重新回到了巴黎,看著他坐在畫廊內那張疲倦而蒼白的臉,看著那間掛滿了我的畫像卻一幅都沒有賣出去的畫廊,推門走了進去。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