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老九收到判決書,咧著七竅生煙熏烏的臉,揚著判決書跳叫子:“x的x,徐阿發顛倒黑白法官也信,居然判老子要付給他420萬元。這些法官要麽吃了黑要麽是個蠢x。上訴,老子就不相信天下有這種王法,豈有此理。”不上訴又怎麽辦呢?別無他路。他知道,判決一旦生效,徐阿發就會憑判決書申請執行,他原申請執行徐阿發的標的480萬元還沒到手,如此一來,相互衝抵,他隻得到60萬元。吃這麽大的虧,他是不會幹的。他對自己的親戚說,老子就是傾家蕩產也要跟徐阿發幹到底,並揚言要找北京上海最有名的律師來打這場官司。可親戚告訴他,打官司關鍵是法官,外地的律師跟本地的法官又不熟習,他們辯得再好,辯得驚動華夏,得不到法官的認同,又有什麽x用,你聽他們辯論等於上了一場生動的法製課,辯完後他們又不管你輸贏,拿了錢拍拍屁股走人,而且要價又貴,還不如找市裏的好律師,市裏的律師跟市的法官一般都熟,加上在潛規則下,案子翻盤又不是什麽難事。
馬老九在親戚的遊說下並由親戚帶路,找到市裏有名的大牌律師鍾大鵬。鍾大鵬聽完馬老九自述,看了看判決書,說:“這官司好複雜,但我們可以幫你打,而且包你贏,不過收費比較貴。”“多少錢?”“我們采取包案製,20萬,打不贏分文不收,照退。”馬老九一聽,心一緊:喔戳,這麽貴,皺了一下眉頭。“我們是包案,有風險的,如打不贏我們白費時間精力不說還倒貼其他說不清楚的費用。”“能不能不少點?”“我這是名牌律師事務所,找我們打官司,基本上都是贏的。我不說別的案子,就說你們縣原縣委書記張偉偉的案子,受賄標的那麽多,又沒有什麽立功自首的情節,一般最少要判十五年以上,找到我,通過我的辯護,隻判八年。還有你縣的醫療腐敗案,也是我當辯護人,判得輕吧。所以我們收費都是一口價。今天看你親戚的麵子,少兩萬,18萬,不能再少了。”
馬老九說是說砸鍋賣鐵也要打贏官司,可一牽涉到錢的問題,就反複思量了,以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利益是他的習慣思維,他要再找既花錢少又打贏官司辦法,客氣的回答了鍾大鵬:“容我回去再考慮考慮。”馬老九又找了兩家律師事務所,人家不包案收費10萬多,而且不包括攻關費。更讓馬老九不踏實的是,人家對判決輸贏沒有把握。
盤算下,馬老九還是感到叫楊中作代理劃算,二審上訴費不僅不會再收,關鍵是他叔叔在省紀委當處長。上次的案子主要是他叔叔出麵搞定了。這次還要請他叔叔出山,請他跟高院的人說說,上級法院跟下級法院打招呼,下麵的人哪不會賣帳?再說現在正在司法改革,法院今後是條管單位,人財物都歸上級管,搞定了上級法院的人不就等於搞定了下級法院的人。
馬老九找到楊中,甩出5萬塊錢,“這是上訴案子的活動經費,怎麽用我不管,但這次一定要贏。上訴的訴訟費另外再付。”楊中尋思這點錢少是少了點,但表明你馬老九也知道厲害關係了,有的法官就像要食的鴨子該填就得填,世風是這樣的,沒辦法呀。楊中拿了錢,信誓旦旦,決不讓你的失望,官司一定會贏。
楊中帶著5萬塊錢,直奔省城找叔叔。誰知,他叔叔,一口回絕:“不行,現在明文規定領導幹部不能為案子說情打招呼。我身為紀委一員,就不能做違紀違規的事。”“叔叔這是糾正錯案啊。”“案子是與非現在是未定,怎麽說就是錯案,再說即使是錯案也該由法院管。”“叔叔這次幫忙是有償服務。”“這更不行,我這是利用職務之便幹涉別人辦案自己撈好處,涉嫌受賄罪,另外你幫人打官司就打官司,把心用在辯護上,別做這種捐客樣的事,你這樣利欲熏心,既害了自己也影響了社會風氣。”
找叔叔沒用,反而挨了剋,楊中垂頭喪氣的回到市裏。
他在想走不了上層路線,就直奔主題,世上沒有打笑麵人的。他打聽到了,案子由新到任的冠蘭庭長主辦,瞄著她一個人在辦公室,溜了進去。
自我介紹後,楊中滔滔不絕的講了對案子的認識。對於這位不速之客,冠蘭她沒有像以前樣,以沒看案卷為由,回避與律師交流案情,因為這是她當經濟庭長經辦的第一個案子,而且標的比較大,再說民事二審的案子可以開庭前詢問全權委托的代理人。先聽聽被告方的辯解,對啟發自己認知度有好處,所以也邊聽邊看案卷。最後楊中說希望冠庭長能公正判決。她才抬起頭來說:“現在我還沒聽原告寶水公司的辯詞,等聽了原告的的辯詞我才能得出綜合的判斷。你要相信我們法官,不會亂斷案的。”
乘著冠蘭翻看案卷之機,楊中將事先準備裝在信封裏的錢塞在桌上的文件堆下。
回到家裏,楊中通過熊庭長問到了冠蘭的電話,發信息告訴她桌上文件堆下有3萬塊錢,不成敬意,敬請笑納。自己截留了2萬塊錢。
錢,又是錢,冠蘭何處不需錢。前夫病故借的醫療費欠款剛還清,老爸又病故,盡管老爸的喪葬費是幾個姊妹負擔,但她和亮大夫長期承擔著老爸包括老媽病重的生活費用,家庭生活至今也未達到小康水準,有些想要的東西也不是想買就買的。公車改革後,她想買一台車為自己外出方便,可稍微好一點車,她家買不起,想到身上債務在身隻能買一台將就將。院裏的同事見院長冠蘭買的車是大路貨,以為院長摳門同,異口同聲的說,冠院長,不會吧,你開這種車。
冠蘭身為法院一院之長,拒,成了她一個常態,請吃請玩的人多著呢,她一個字:拒。送錢送物的人多著呢,她仍然一個字:拒。她踐行著自己的做人品格。
在冠蘭看來,作為一個基層法院院長,權力不是很大,但也不小。但對權力的認識,她有自己的獨到之處。她認為孟德斯糾曾說的,任何權力都會生出腐敗,要防上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這句話說是不對的,因為以權力不可能約束權力的,這樣隻能讓人追逐更大權力,進而產生出更大的腐敗。
隻有製度的鐵籠可約束、監督防止權力的濫用。製度的建立對遏止腐敗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製度的鐵籠是人來打造的,由人來打開籠門的,如果打造鐵籠的人心懷叵測,籠子必將做得走樣的,籠門也不可能關牢的。
隻有用心,用良心,才能打造出永恒的不朽的鐵籠,才能永遠關住潘多拉的盒子。
她與以前拒收錢物的做法一樣,先打電話,讓楊中律師把錢拿回去,三天不來拿,她熟悉上交院紀檢室。
紅葉公司的上訴案,由冠蘭,老謝,小龔等三人組成合議庭。冠蘭主審,她是庭長並擔任審判長。由於該案沒新的證據。冠蘭決定不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不等於不開庭審理。
該案審理後。冠蘭與其他合議庭成員在一起碰了頭,冠蘭的意見得到了共識。
冠蘭當庭宣布:“聽了雙方辯護人的意見,也詢問了當事人,再根據你們雙方提供的證據。經審理,本庭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一是原告、被告雙方都根據依據20xx年x月xx日的《建築工程施工協議》第五款約定,但被告完對完成工程進度沒有提供證據,原告對支付工程進度款也沒有提供證據。二是原告提出《危險房屋通知書》不具有證明效力,《檢測報告》是否具有資質,一審沒有查明。特此,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xx年x月x日作出(20xx)江中民一終字第xxx號民事裁定:(一)、撤銷東南省寧九縣人民法院(20xx)寧民一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二)發回東南省寧九縣人民法院重審。民事裁定書麵通知隨後寄寧九縣人民法院。”
楊中聽了,慚愧。自己沒有把精力放在案子的辯護上,而是放在跑關係送禮上,連辯點的要害都沒找到,說出去方顯能力欠差。更讓他羞愧的是,冠蘭宣布民事裁定後,把他叫到一旁,小聲的告訴他,你給我的3萬錢,我讓你3天之內拿回去,你不來,我交院紀檢室了,這是收據。楊中聽了滿臉鮮紅。似乎在跟他上了一課:不是所有法官都玩潛規則的。
馬老九聽了,大喜。二審他贏了官司,咽下了這口惡氣。你徐阿發狂,狂個x,不就是有幾個x錢,你在縣裏有關係。老子在市裏有後台,老子花了5萬塊錢,不是一樣贏了你。
當楊中告訴他,送給冠庭長3萬元錢,她沒要,交紀檢部門了,他呆了,簡直不敢相信天下還有不這麽好的法官,憑良心辦案。可他轉念一想,不對,這位女法官不吃黑是因為她怕紀委,如果不是楊中找了他省紀委的叔叔,不是紀委的叔叔出麵,這位女法官不收禮才怪呢?
冠蘭沒收楊中的3萬錢仍沒得到個好名聲,可楊中紀委的叔叔卻馱了個汙名,楊中沒有將剩餘的2萬塊錢退還給馬老九,而是落入了自己的腰包,他對馬老九說送給了他省紀委的叔叔。馬老九一聽,唉,紀委的人也是佛麵塵心,沒錢看樣子還是辦不成事喲!
徐阿發聽了判決,鎮靜,沒有驚訝,完全意料之中。陳耀樸是神啊,早告訴了他這種結果。因為陳耀樸要當法院院長了,沒時間沒心思管他的案子,但告訴了案子的軟肋,關門跟他講了心裏話:二審極有可能發回重審。並告訴他如何規避:“一是你說紅葉公司延期工程,紅葉公司說你拖付工程款造成,那你就要出示沒有拖付工程款的證據,怎樣尋找這方麵的證據你要事先作好準備。二是《危險房屋通知書》盡管是權力部門作出的,但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得出結論是要依程序而作出的,而你得到的結論沒有經過該經的程序得到的,所以是沒有證明效力。再說《檢測報告》沒有提供資質證書,沒有資質證書等同沒有證明效力。再審肯定要你申請重新鑒定是否屬於危房。這點你要跟熊庭長講好,告訴她,你跟市裏哪家有資質的城市危屋鑒定部門和檢測部門關係好,你申請後,讓她跟物價部門委托這兩個部門鑒定,至於怎麽搞定,你這麽聰明,用不著我多說了。這樣走了司法程序得出的鑒定,方顯公平,法院必須依據判決。”徐阿發依陳耀樸所言,已經開始了行動。
天天紅聽了,漠然。她根本不在乎二審的輸贏,二審應訴徐阿發請她代理費隻給1萬元,按理也應跟一審一樣也是5萬元,錢少了她沒積極性,辯護也應付,她把一審辯護詞稍作修改,匆忙上陣,也不事先與冠蘭溝通案子的看法,更不做聯絡感情的事宜。當冠蘭宣布民事裁定,她甚至暗喜,發回重審,到時跟陳耀樸說說讓他跟徐阿發打招呼,她又可以繼續做代理了,又有一筆可觀的代理費了,陳耀樸要是不去外縣當院長就更好,案子百分之百的贏。她想她的樸(pu)哥哥了。
樸哥哥,樸哥哥高就昌昌縣當法院院長囉。
一年以後,冠蘭的正直才能和廉潔自律得到了群眾的好評,也引起了市領導和市中院領導的注意,加上經過調查了解,發生在水清法院發生的上訪群體事件,與冠蘭沒有直接的關係,而且正是由於她及時趕回院裏,果斷細致妥善地處置了這一事件,她有著駕馭全局敢於幹擔當的能力。冠蘭被推薦提拔重用對象,經組織上考察,走上了市中院領導崗位,接萍副院長的位置,被任市中院常務副院長。
馬老九在親戚的遊說下並由親戚帶路,找到市裏有名的大牌律師鍾大鵬。鍾大鵬聽完馬老九自述,看了看判決書,說:“這官司好複雜,但我們可以幫你打,而且包你贏,不過收費比較貴。”“多少錢?”“我們采取包案製,20萬,打不贏分文不收,照退。”馬老九一聽,心一緊:喔戳,這麽貴,皺了一下眉頭。“我們是包案,有風險的,如打不贏我們白費時間精力不說還倒貼其他說不清楚的費用。”“能不能不少點?”“我這是名牌律師事務所,找我們打官司,基本上都是贏的。我不說別的案子,就說你們縣原縣委書記張偉偉的案子,受賄標的那麽多,又沒有什麽立功自首的情節,一般最少要判十五年以上,找到我,通過我的辯護,隻判八年。還有你縣的醫療腐敗案,也是我當辯護人,判得輕吧。所以我們收費都是一口價。今天看你親戚的麵子,少兩萬,18萬,不能再少了。”
馬老九說是說砸鍋賣鐵也要打贏官司,可一牽涉到錢的問題,就反複思量了,以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利益是他的習慣思維,他要再找既花錢少又打贏官司辦法,客氣的回答了鍾大鵬:“容我回去再考慮考慮。”馬老九又找了兩家律師事務所,人家不包案收費10萬多,而且不包括攻關費。更讓馬老九不踏實的是,人家對判決輸贏沒有把握。
盤算下,馬老九還是感到叫楊中作代理劃算,二審上訴費不僅不會再收,關鍵是他叔叔在省紀委當處長。上次的案子主要是他叔叔出麵搞定了。這次還要請他叔叔出山,請他跟高院的人說說,上級法院跟下級法院打招呼,下麵的人哪不會賣帳?再說現在正在司法改革,法院今後是條管單位,人財物都歸上級管,搞定了上級法院的人不就等於搞定了下級法院的人。
馬老九找到楊中,甩出5萬塊錢,“這是上訴案子的活動經費,怎麽用我不管,但這次一定要贏。上訴的訴訟費另外再付。”楊中尋思這點錢少是少了點,但表明你馬老九也知道厲害關係了,有的法官就像要食的鴨子該填就得填,世風是這樣的,沒辦法呀。楊中拿了錢,信誓旦旦,決不讓你的失望,官司一定會贏。
楊中帶著5萬塊錢,直奔省城找叔叔。誰知,他叔叔,一口回絕:“不行,現在明文規定領導幹部不能為案子說情打招呼。我身為紀委一員,就不能做違紀違規的事。”“叔叔這是糾正錯案啊。”“案子是與非現在是未定,怎麽說就是錯案,再說即使是錯案也該由法院管。”“叔叔這次幫忙是有償服務。”“這更不行,我這是利用職務之便幹涉別人辦案自己撈好處,涉嫌受賄罪,另外你幫人打官司就打官司,把心用在辯護上,別做這種捐客樣的事,你這樣利欲熏心,既害了自己也影響了社會風氣。”
找叔叔沒用,反而挨了剋,楊中垂頭喪氣的回到市裏。
他在想走不了上層路線,就直奔主題,世上沒有打笑麵人的。他打聽到了,案子由新到任的冠蘭庭長主辦,瞄著她一個人在辦公室,溜了進去。
自我介紹後,楊中滔滔不絕的講了對案子的認識。對於這位不速之客,冠蘭她沒有像以前樣,以沒看案卷為由,回避與律師交流案情,因為這是她當經濟庭長經辦的第一個案子,而且標的比較大,再說民事二審的案子可以開庭前詢問全權委托的代理人。先聽聽被告方的辯解,對啟發自己認知度有好處,所以也邊聽邊看案卷。最後楊中說希望冠庭長能公正判決。她才抬起頭來說:“現在我還沒聽原告寶水公司的辯詞,等聽了原告的的辯詞我才能得出綜合的判斷。你要相信我們法官,不會亂斷案的。”
乘著冠蘭翻看案卷之機,楊中將事先準備裝在信封裏的錢塞在桌上的文件堆下。
回到家裏,楊中通過熊庭長問到了冠蘭的電話,發信息告訴她桌上文件堆下有3萬塊錢,不成敬意,敬請笑納。自己截留了2萬塊錢。
錢,又是錢,冠蘭何處不需錢。前夫病故借的醫療費欠款剛還清,老爸又病故,盡管老爸的喪葬費是幾個姊妹負擔,但她和亮大夫長期承擔著老爸包括老媽病重的生活費用,家庭生活至今也未達到小康水準,有些想要的東西也不是想買就買的。公車改革後,她想買一台車為自己外出方便,可稍微好一點車,她家買不起,想到身上債務在身隻能買一台將就將。院裏的同事見院長冠蘭買的車是大路貨,以為院長摳門同,異口同聲的說,冠院長,不會吧,你開這種車。
冠蘭身為法院一院之長,拒,成了她一個常態,請吃請玩的人多著呢,她一個字:拒。送錢送物的人多著呢,她仍然一個字:拒。她踐行著自己的做人品格。
在冠蘭看來,作為一個基層法院院長,權力不是很大,但也不小。但對權力的認識,她有自己的獨到之處。她認為孟德斯糾曾說的,任何權力都會生出腐敗,要防上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這句話說是不對的,因為以權力不可能約束權力的,這樣隻能讓人追逐更大權力,進而產生出更大的腐敗。
隻有製度的鐵籠可約束、監督防止權力的濫用。製度的建立對遏止腐敗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製度的鐵籠是人來打造的,由人來打開籠門的,如果打造鐵籠的人心懷叵測,籠子必將做得走樣的,籠門也不可能關牢的。
隻有用心,用良心,才能打造出永恒的不朽的鐵籠,才能永遠關住潘多拉的盒子。
她與以前拒收錢物的做法一樣,先打電話,讓楊中律師把錢拿回去,三天不來拿,她熟悉上交院紀檢室。
紅葉公司的上訴案,由冠蘭,老謝,小龔等三人組成合議庭。冠蘭主審,她是庭長並擔任審判長。由於該案沒新的證據。冠蘭決定不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不等於不開庭審理。
該案審理後。冠蘭與其他合議庭成員在一起碰了頭,冠蘭的意見得到了共識。
冠蘭當庭宣布:“聽了雙方辯護人的意見,也詢問了當事人,再根據你們雙方提供的證據。經審理,本庭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一是原告、被告雙方都根據依據20xx年x月xx日的《建築工程施工協議》第五款約定,但被告完對完成工程進度沒有提供證據,原告對支付工程進度款也沒有提供證據。二是原告提出《危險房屋通知書》不具有證明效力,《檢測報告》是否具有資質,一審沒有查明。特此,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xx年x月x日作出(20xx)江中民一終字第xxx號民事裁定:(一)、撤銷東南省寧九縣人民法院(20xx)寧民一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二)發回東南省寧九縣人民法院重審。民事裁定書麵通知隨後寄寧九縣人民法院。”
楊中聽了,慚愧。自己沒有把精力放在案子的辯護上,而是放在跑關係送禮上,連辯點的要害都沒找到,說出去方顯能力欠差。更讓他羞愧的是,冠蘭宣布民事裁定後,把他叫到一旁,小聲的告訴他,你給我的3萬錢,我讓你3天之內拿回去,你不來,我交院紀檢室了,這是收據。楊中聽了滿臉鮮紅。似乎在跟他上了一課:不是所有法官都玩潛規則的。
馬老九聽了,大喜。二審他贏了官司,咽下了這口惡氣。你徐阿發狂,狂個x,不就是有幾個x錢,你在縣裏有關係。老子在市裏有後台,老子花了5萬塊錢,不是一樣贏了你。
當楊中告訴他,送給冠庭長3萬元錢,她沒要,交紀檢部門了,他呆了,簡直不敢相信天下還有不這麽好的法官,憑良心辦案。可他轉念一想,不對,這位女法官不吃黑是因為她怕紀委,如果不是楊中找了他省紀委的叔叔,不是紀委的叔叔出麵,這位女法官不收禮才怪呢?
冠蘭沒收楊中的3萬錢仍沒得到個好名聲,可楊中紀委的叔叔卻馱了個汙名,楊中沒有將剩餘的2萬塊錢退還給馬老九,而是落入了自己的腰包,他對馬老九說送給了他省紀委的叔叔。馬老九一聽,唉,紀委的人也是佛麵塵心,沒錢看樣子還是辦不成事喲!
徐阿發聽了判決,鎮靜,沒有驚訝,完全意料之中。陳耀樸是神啊,早告訴了他這種結果。因為陳耀樸要當法院院長了,沒時間沒心思管他的案子,但告訴了案子的軟肋,關門跟他講了心裏話:二審極有可能發回重審。並告訴他如何規避:“一是你說紅葉公司延期工程,紅葉公司說你拖付工程款造成,那你就要出示沒有拖付工程款的證據,怎樣尋找這方麵的證據你要事先作好準備。二是《危險房屋通知書》盡管是權力部門作出的,但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得出結論是要依程序而作出的,而你得到的結論沒有經過該經的程序得到的,所以是沒有證明效力。再說《檢測報告》沒有提供資質證書,沒有資質證書等同沒有證明效力。再審肯定要你申請重新鑒定是否屬於危房。這點你要跟熊庭長講好,告訴她,你跟市裏哪家有資質的城市危屋鑒定部門和檢測部門關係好,你申請後,讓她跟物價部門委托這兩個部門鑒定,至於怎麽搞定,你這麽聰明,用不著我多說了。這樣走了司法程序得出的鑒定,方顯公平,法院必須依據判決。”徐阿發依陳耀樸所言,已經開始了行動。
天天紅聽了,漠然。她根本不在乎二審的輸贏,二審應訴徐阿發請她代理費隻給1萬元,按理也應跟一審一樣也是5萬元,錢少了她沒積極性,辯護也應付,她把一審辯護詞稍作修改,匆忙上陣,也不事先與冠蘭溝通案子的看法,更不做聯絡感情的事宜。當冠蘭宣布民事裁定,她甚至暗喜,發回重審,到時跟陳耀樸說說讓他跟徐阿發打招呼,她又可以繼續做代理了,又有一筆可觀的代理費了,陳耀樸要是不去外縣當院長就更好,案子百分之百的贏。她想她的樸(pu)哥哥了。
樸哥哥,樸哥哥高就昌昌縣當法院院長囉。
一年以後,冠蘭的正直才能和廉潔自律得到了群眾的好評,也引起了市領導和市中院領導的注意,加上經過調查了解,發生在水清法院發生的上訪群體事件,與冠蘭沒有直接的關係,而且正是由於她及時趕回院裏,果斷細致妥善地處置了這一事件,她有著駕馭全局敢於幹擔當的能力。冠蘭被推薦提拔重用對象,經組織上考察,走上了市中院領導崗位,接萍副院長的位置,被任市中院常務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