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冠蘭以為這樁婚姻很好解除,可遞上訴狀,第一次開庭,陳法官主審認為離異的條件不充分,準備判決不予離婚。
冠蘭傻了,怎麽會這樣呢?
她也是學法律的,隻有《婚姻法》這一課還未開,她找這方麵的法律,自己起草了訴狀,以為自己的情況符合婚姻法離婚的要件,誰知,與她想象的兩碼子事。
原來,對簿公堂時,一是原告冠蘭陳述自己的新婚之夜以及後來同房遭受淩辱之事,被告李申金予以了否認;二是在供銷社和在出租房先後兩次挨打,僅有冠蘭的一麵之詞,又沒有證人;三是婆婆尖酸刻薄、冷酷無情。而婆婆說自己有情有義,如何如何地對媳婦好,給予了媳婦家裏多大多大的幫助;四是感情不和分居時間一年多,可李申金說過年前的幾天,他們還在一起同了房,充其量分居不到三個月。
這四件事都不構成離婚的要件。陳法官沒法判,他對冠蘭調解:你們婚後的新歡我又不在現場,你挨掐說不定是你們倆口子尋求快樂的刺激。你說自己兩次挨打,兩口子在一起推推搡搡的事總是難免的。婆媳之間的糾紛,誰有理誰沒理,哪裏扯得清楚。至於感情不和分居的問題,性,用老百姓的話說xx,是確定分居的關鍵,李申金說x了x,你說沒xx,我哪看到了?就算沒xx,感情不和分居的時間也未達到離婚法律上要求的情形。陳法官之所以在冠蘭麵前講幾句流話,一是冠蘭也算過來的人,二是看見她年青貌美,也想揩揩油吃吃豆腐。隻是後來在市裏看龍舟賽有人請他吃飯才敏感鮮花有主,放棄了這一念頭。他最後勸冠蘭不要離算了,隨著兩人年齡大一點會好起來的。
公堂上冠蘭沒有“性”福感的事又不敢說,一說出來怕露出馬腳,她要說出自己和李申金同房沒有味道的事,那在場的人會問,你在哪裏獲得過鮮美?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話她才不會說呢。但她生死要離。陳法官說你堅持要離,我就判不予以離婚,半年以後你重新起訴,你考慮考慮。
冠蘭哭哭啼啼。
陳法官偏向李家有情可原,就庭審離婚的證據不足是一個方麵。另一個方麵他得了李家的好處,還有他老婆與李家多少粘一點親。
李家得到冠蘭提出離婚訴訟的消息後,慌了神。
李申金盡管有處女的情結,但要失去細嫩細嫩,水蜜水蜜的老婆,他還是舍不得的,公公婆婆當然更不想失去這樣的好媳婦,公公埋怨婆婆不該對媳婦小哩小氣,婆婆則說公公為什麽不盡快給媳婦找個工作,相互指責。吵歸吵,問題還得想法子解決。
當他們得知此案由陳法官審理,喜出望外。當晚兩口子提著好煙好酒來到陳法官家。陳法官和他老婆小睛在家。
李申金的母親一口一個,大妹子長,大妹夫短的叫個不停,求求想想辦法,幫幫忙,不要判決兒子和媳婦離婚。
陳法官也和藹的對他們說:“請你們放心,我曉得怎樣去操作的。”並說:“以後你們也要規勸兒子,不要虐待、欺淩媳婦。人家在訴狀裏說,申金新婚幾天以後,每晚每次同房都掐她,還有暴打過人家兩次。”李申金父親說:“我們不是很清楚,要是真的,回去要好好好好地教育這個孽子。”陳法官還特地交待清楚,在開庭時,李申金千萬不要承認自己每次同房都掐她,還暴打過她的事實,其他的也不要多扯。李申金父母離別時感謝不停嘴,並說,親戚還是向著親戚的。
回到家,李申金母親問兒子:“你是不是晚上與冠蘭同房掐她?”
李申金嘴硬:“誰叫她是個破x,不掐她才怪。”
他父親問:“你怎麽知道人家是破x?”
李申金回答不出個所以然。他母親在旁插嘴:“你不知
道你兒子疑心重。”
“你才疑心重呢,你還叫我去市裏捉奸。”
他父親一聽經過,氣得直跺腳:“全是你們造的孽。”
後來,他父親還從電影院宿舍,他兒子新房的鄰居那裏聽到:“怎麽你新娶的媳婦晚上總是啼哭?”別人以為他媳婦有神經病,出於好心才跟他說。他聽了以後,隻能裝糊塗,回答人家:“啊,有這樣的事?我回去問問。”從此他再也不問兒子婚姻方麵的事了,隨他兒娘倆劃糊做粑。
第一次開庭,李申金還真的聽了娘老子的話,該否認的就否認,不多語的不多語。
得知陳法官駁回或者準備判決冠蘭不予離婚的消息,母子倆象打了勝仗一樣的高興。
李申金的母親認為有充足的時間,可以為兒子挽回懸崖邊的婚姻。
冠蘭回到市裏,將開庭的情況告訴了楊阿偉。
楊阿偉心想,情人的訴訟離婚受阻,看來不是那麽簡單的事,花重金聘請了市裏頗有名氣的律師鍾大鵬。
在酒桌上,楊阿偉對鍾大鵬說,坐在你旁邊的是我的表妹小冠,她現在離婚有點結賴,請你出招快點了斷。
鍾大鵬三杯落肚,搖頭稾腦,侃侃而談:“有些離婚案看似簡單,其實不簡單,尤其是不符合判離又要快速判離的案子,那就更難了。要想達到目的,必須要有兩個條件:一是要有充分的理由,或者說要有過硬的證據;二是要有法官的相助。兩者缺一不可。而原告往往要求速戰速決的判決離婚案,被卡下來,就是因為證據不足。這裏的證據,通俗的講,就是確認原被告誰是過錯方,誰是無過錯方;誰是主要過錯方,誰是次要過錯方。這是個結,是一個關鍵,它不僅關係到準予或不準予離婚的問題,而且關係到名譽、財產分割、子女歸屬和撫養的問題。這個結至關重要,是法官必須掌握前提,有了這個結,法官就有了判決的尺度。這個結,好說,我來操刀,但法官卻更重要,他對於這個結,這個證據的默許,采用,往往是一句話。這裏麵好多事帶有感情的色彩,而我跟縣裏的法官又不熟。”
楊阿偉望著鍾大鵬心想,這個律師有點象師爺,講話囉哩叭嗦,拐彎抹角,賣弄玄虛,不就是兩句話,一是你來製造證據;二是要我出馬來打通法官的關節。
他又不好意思責怪人家,就說:“謝謝你指點,證據方麵,麻煩你采集,疏通法官那裏由小冠去想方法。小冠,來,為感謝鍾律師親自出征,敬他一杯。”
酒席結束時,楊阿偉又送了兩瓶好酒外加一個5千元紅包給鍾大鵬,並說:“大鵬主任,我不看流程看結果,表妹小冠的事就有勞你了。”“領導放心,表了態能不能落實不僅是對領導忠不忠的問題,而且也是執行力強不強的問題,請相信我一定案邃人意。”
楊阿偉交待自己的小楊司機,讓他盡快找熟人認識水清縣法院的陳法官。小楊打慌張找水清縣稅務局的馬局長,說是自己家裏親戚打官司碰到了麻煩,請介紹認識貴縣法院陳法官。馬局長一聽,盡管市局楊副局長不是一把手,但他在局裏說話有分量,他的司機同樣不能得罪,於是,告訴小楊,過兩天,市裏舉行龍舟賽,我帶他來看龍舟賽,介紹你認識。
司機將此話告訴了楊阿偉。楊阿偉說:“好,你對馬局長說,陳法官來了,你請他們吃飯,我作陪。”
司機回話:“馬局長,我的事,楊局長蠻重視,聽說你帶陳法官來市裏,他說他要親自請你和陳法官吃飯。”
在市裏一家享有盛名的酒店,酒桌上,陳法官認識了市稅務局副局長楊阿偉。司機小楊說:“我表姐冠蘭離婚的事請陳法官多多關照。”陳法官點點頭說:“會的,會的。”
珍饈美饌,吃得陳法官烏龜不認得王八。這時楊阿偉舉起了杯子:“陳法官,小楊的事要你費心了。”陳法官趕緊端杯:“領導,放心,放心。”在場的馬局長附和:“陳法官,小楊表姐的事你可要幫忙哦。”“局長,一定,一定。”
不用說這桌酒席,馬局長搶著買了單。
走時,司機小楊按楊阿偉事先囑他準備好的3千元紅包偷偷的塞到了陳法官手上。
再說鍾大鵬領了軍令狀,來到水清縣,請了早就認識的陳法官吃了飯,k了歌,並到涉黃洗浴中心叫了美女陪陳法官好好的蜜西蜜西了一晚。送別時,還塞了2千元的小紅包陳法官,說我做冠蘭離婚案的代理律師,請在案子上多關照。陳法官說“一定要判離嗎?”“判離?”“你助手提供證據的力度不夠。”鍾大鵬心領神會。
冠蘭傻了,怎麽會這樣呢?
她也是學法律的,隻有《婚姻法》這一課還未開,她找這方麵的法律,自己起草了訴狀,以為自己的情況符合婚姻法離婚的要件,誰知,與她想象的兩碼子事。
原來,對簿公堂時,一是原告冠蘭陳述自己的新婚之夜以及後來同房遭受淩辱之事,被告李申金予以了否認;二是在供銷社和在出租房先後兩次挨打,僅有冠蘭的一麵之詞,又沒有證人;三是婆婆尖酸刻薄、冷酷無情。而婆婆說自己有情有義,如何如何地對媳婦好,給予了媳婦家裏多大多大的幫助;四是感情不和分居時間一年多,可李申金說過年前的幾天,他們還在一起同了房,充其量分居不到三個月。
這四件事都不構成離婚的要件。陳法官沒法判,他對冠蘭調解:你們婚後的新歡我又不在現場,你挨掐說不定是你們倆口子尋求快樂的刺激。你說自己兩次挨打,兩口子在一起推推搡搡的事總是難免的。婆媳之間的糾紛,誰有理誰沒理,哪裏扯得清楚。至於感情不和分居的問題,性,用老百姓的話說xx,是確定分居的關鍵,李申金說x了x,你說沒xx,我哪看到了?就算沒xx,感情不和分居的時間也未達到離婚法律上要求的情形。陳法官之所以在冠蘭麵前講幾句流話,一是冠蘭也算過來的人,二是看見她年青貌美,也想揩揩油吃吃豆腐。隻是後來在市裏看龍舟賽有人請他吃飯才敏感鮮花有主,放棄了這一念頭。他最後勸冠蘭不要離算了,隨著兩人年齡大一點會好起來的。
公堂上冠蘭沒有“性”福感的事又不敢說,一說出來怕露出馬腳,她要說出自己和李申金同房沒有味道的事,那在場的人會問,你在哪裏獲得過鮮美?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話她才不會說呢。但她生死要離。陳法官說你堅持要離,我就判不予以離婚,半年以後你重新起訴,你考慮考慮。
冠蘭哭哭啼啼。
陳法官偏向李家有情可原,就庭審離婚的證據不足是一個方麵。另一個方麵他得了李家的好處,還有他老婆與李家多少粘一點親。
李家得到冠蘭提出離婚訴訟的消息後,慌了神。
李申金盡管有處女的情結,但要失去細嫩細嫩,水蜜水蜜的老婆,他還是舍不得的,公公婆婆當然更不想失去這樣的好媳婦,公公埋怨婆婆不該對媳婦小哩小氣,婆婆則說公公為什麽不盡快給媳婦找個工作,相互指責。吵歸吵,問題還得想法子解決。
當他們得知此案由陳法官審理,喜出望外。當晚兩口子提著好煙好酒來到陳法官家。陳法官和他老婆小睛在家。
李申金的母親一口一個,大妹子長,大妹夫短的叫個不停,求求想想辦法,幫幫忙,不要判決兒子和媳婦離婚。
陳法官也和藹的對他們說:“請你們放心,我曉得怎樣去操作的。”並說:“以後你們也要規勸兒子,不要虐待、欺淩媳婦。人家在訴狀裏說,申金新婚幾天以後,每晚每次同房都掐她,還有暴打過人家兩次。”李申金父親說:“我們不是很清楚,要是真的,回去要好好好好地教育這個孽子。”陳法官還特地交待清楚,在開庭時,李申金千萬不要承認自己每次同房都掐她,還暴打過她的事實,其他的也不要多扯。李申金父母離別時感謝不停嘴,並說,親戚還是向著親戚的。
回到家,李申金母親問兒子:“你是不是晚上與冠蘭同房掐她?”
李申金嘴硬:“誰叫她是個破x,不掐她才怪。”
他父親問:“你怎麽知道人家是破x?”
李申金回答不出個所以然。他母親在旁插嘴:“你不知
道你兒子疑心重。”
“你才疑心重呢,你還叫我去市裏捉奸。”
他父親一聽經過,氣得直跺腳:“全是你們造的孽。”
後來,他父親還從電影院宿舍,他兒子新房的鄰居那裏聽到:“怎麽你新娶的媳婦晚上總是啼哭?”別人以為他媳婦有神經病,出於好心才跟他說。他聽了以後,隻能裝糊塗,回答人家:“啊,有這樣的事?我回去問問。”從此他再也不問兒子婚姻方麵的事了,隨他兒娘倆劃糊做粑。
第一次開庭,李申金還真的聽了娘老子的話,該否認的就否認,不多語的不多語。
得知陳法官駁回或者準備判決冠蘭不予離婚的消息,母子倆象打了勝仗一樣的高興。
李申金的母親認為有充足的時間,可以為兒子挽回懸崖邊的婚姻。
冠蘭回到市裏,將開庭的情況告訴了楊阿偉。
楊阿偉心想,情人的訴訟離婚受阻,看來不是那麽簡單的事,花重金聘請了市裏頗有名氣的律師鍾大鵬。
在酒桌上,楊阿偉對鍾大鵬說,坐在你旁邊的是我的表妹小冠,她現在離婚有點結賴,請你出招快點了斷。
鍾大鵬三杯落肚,搖頭稾腦,侃侃而談:“有些離婚案看似簡單,其實不簡單,尤其是不符合判離又要快速判離的案子,那就更難了。要想達到目的,必須要有兩個條件:一是要有充分的理由,或者說要有過硬的證據;二是要有法官的相助。兩者缺一不可。而原告往往要求速戰速決的判決離婚案,被卡下來,就是因為證據不足。這裏的證據,通俗的講,就是確認原被告誰是過錯方,誰是無過錯方;誰是主要過錯方,誰是次要過錯方。這是個結,是一個關鍵,它不僅關係到準予或不準予離婚的問題,而且關係到名譽、財產分割、子女歸屬和撫養的問題。這個結至關重要,是法官必須掌握前提,有了這個結,法官就有了判決的尺度。這個結,好說,我來操刀,但法官卻更重要,他對於這個結,這個證據的默許,采用,往往是一句話。這裏麵好多事帶有感情的色彩,而我跟縣裏的法官又不熟。”
楊阿偉望著鍾大鵬心想,這個律師有點象師爺,講話囉哩叭嗦,拐彎抹角,賣弄玄虛,不就是兩句話,一是你來製造證據;二是要我出馬來打通法官的關節。
他又不好意思責怪人家,就說:“謝謝你指點,證據方麵,麻煩你采集,疏通法官那裏由小冠去想方法。小冠,來,為感謝鍾律師親自出征,敬他一杯。”
酒席結束時,楊阿偉又送了兩瓶好酒外加一個5千元紅包給鍾大鵬,並說:“大鵬主任,我不看流程看結果,表妹小冠的事就有勞你了。”“領導放心,表了態能不能落實不僅是對領導忠不忠的問題,而且也是執行力強不強的問題,請相信我一定案邃人意。”
楊阿偉交待自己的小楊司機,讓他盡快找熟人認識水清縣法院的陳法官。小楊打慌張找水清縣稅務局的馬局長,說是自己家裏親戚打官司碰到了麻煩,請介紹認識貴縣法院陳法官。馬局長一聽,盡管市局楊副局長不是一把手,但他在局裏說話有分量,他的司機同樣不能得罪,於是,告訴小楊,過兩天,市裏舉行龍舟賽,我帶他來看龍舟賽,介紹你認識。
司機將此話告訴了楊阿偉。楊阿偉說:“好,你對馬局長說,陳法官來了,你請他們吃飯,我作陪。”
司機回話:“馬局長,我的事,楊局長蠻重視,聽說你帶陳法官來市裏,他說他要親自請你和陳法官吃飯。”
在市裏一家享有盛名的酒店,酒桌上,陳法官認識了市稅務局副局長楊阿偉。司機小楊說:“我表姐冠蘭離婚的事請陳法官多多關照。”陳法官點點頭說:“會的,會的。”
珍饈美饌,吃得陳法官烏龜不認得王八。這時楊阿偉舉起了杯子:“陳法官,小楊的事要你費心了。”陳法官趕緊端杯:“領導,放心,放心。”在場的馬局長附和:“陳法官,小楊表姐的事你可要幫忙哦。”“局長,一定,一定。”
不用說這桌酒席,馬局長搶著買了單。
走時,司機小楊按楊阿偉事先囑他準備好的3千元紅包偷偷的塞到了陳法官手上。
再說鍾大鵬領了軍令狀,來到水清縣,請了早就認識的陳法官吃了飯,k了歌,並到涉黃洗浴中心叫了美女陪陳法官好好的蜜西蜜西了一晚。送別時,還塞了2千元的小紅包陳法官,說我做冠蘭離婚案的代理律師,請在案子上多關照。陳法官說“一定要判離嗎?”“判離?”“你助手提供證據的力度不夠。”鍾大鵬心領神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