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快與刀疤範在三百兩喝了一整天,卻沒有喝醉。他不敢喝醉,因為今天晚上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他來到了方略家。


    方略便是王快在三百兩救下的那個孩子,也是那個“一條腿跑死千裏馬”的捕快。以往每次行動,二人都是一副“上陣父子兵”的陣勢,尋常盜賊對這二人避之不及,唯獨昨天晚上,方略因傷缺陣,便丟了刺客的左手。


    二人本是異姓父子,可是,從今天開始,一切都要發生變化!


    方略的家距離王快家不到一裏,可是這一裏,王快今天整整走了一天。


    王快的腳步不倉促,但是很淩亂。淩亂的腳步聲直接衝進了方略的房子。


    他沒有敲門。


    與想象一樣,方略躺在床上,腳上纏著一些白布似的東西,他看見王快走進來,雙手支撐著要往床下走。


    “你先躺著吧。”王快用近乎命令的口吻說道。


    說完之後,他用眼睛極力的掃視著屋子,像是在尋找著什麽,突然,他輕吸一口氣,一股微微的香氣湧入鼻子,他瞪大了眼睛好像警覺到了什麽,他想罵一句:“什麽古怪香味,屋子裏收拾得跟個娘們一樣。”


    但是他沒有。


    “頭兒,昨天的刺客抓到了吧?”方略問道。


    王快知道他是明知故問,沒有理會,他走到方略床前,沿著床坐下,指了指方略的腿,方略看了王快一眼,象征性的把腿動了一下,說:“沒事,老王,沒事。”


    方略說了兩句話,第一句稱呼王快為“老王”,第二名稱王快為“頭兒”,王快聽了不由得笑了起來:“你十一歲的時候,管我叫老王叔;當了捕快之後管我叫頭兒,現在進成老王了。你這年齡大了,輩分也長了。”他邊說邊望著方略,眼睛裏顯現出慈祥和藹的眼神,這是一種父親對兒子才有的眼神。


    “方略,你跟了我不少年了吧。”


    “十年零八個月。”方略不假思索地說。


    “時間過得真快,比你的腿快,比我的刀也快。一轉眼你就大了,都說女大不由讓,男大也不由人啊。”他本想說“兒大不由人”,但是到了嘴邊便把“兒”改成了“男”。


    一樣的意思,不一樣的心情。


    方略聽了生硬地笑了一下,但王快卻突然收起笑容,一臉凝重,問道:“方略,你算是我的兒子嗎?”方略聽了立刻怔住了,他心中早已將王快視為父親,但是二人從未談論過父子之情的事情,這本是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今日卻讓王快拿到桌麵上來談論,方略也是頗感意外,微一沉吟,說道:“算,算,我就是你的兒子。”


    王快聽課沉默半響,突然他的臉色之中出現了異樣的神情,好像瞬間由一個父親變成了一個逼債的債主,問道:“方略,我跟你說話,不用拐彎。我問你,我,王快,對你,有再造之恩,對吧?”


    方略聽了更加詫異,也沉默了半響,答道:“你對我的恩情,這輩子都報答不完。”王快聽了微微點頭,又說道:“予人恩德,本應不求回報。但是,我王快不是那樣的好人。俗語還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方略,老王我對你也算是滴水之恩,也不指望你湧泉相報。但是,我王快行將就木,還指望你給我打一口好棺材,好讓我有處安身。”王快一語未畢,方略滿臉通紅,他知道王快絕非施恩圖報之人,他這樣一說,定含深意,自己卻不知道如何作答,隻把雙眼凝視著王快,像是委屈的孩子,望著自己的父親。


    “老王,你喝酒了吧,喝醉了。”


    王快聽後輕輕冷笑,他轉過身望著方略桌上擺放著的用於治療腿傷的草藥,說道:“方略,酒不解真愁,但是藥能醫假病啊。”方略望著桌上的草藥,目光變得異常的恐懼,說道:“什麽真愁,哪來的假病,你喝醉了。”


    “對,我喝醉了,”王快離開了床沿,坐在距床一丈遠的椅子上坐下。


    一丈遠,這是王快審訊囚犯時最習慣的距離!


    “站起來。”王快的聲音異常平靜,他審訊囚犯的時候從不大聲嘶吼,因為當囚犯們知道他們麵對的是快刀老王的時候,便不再多做掙紮了。


    方略聽到老王這句話,臉上隻是微微怔了一下,然後立馬恢複平靜,顯然,他對老王的變臉早有準備。


    “小東西,站起來。”


    “老王,我的腿。”


    “別演了。”王快的聲音依舊異常平靜,但是這聲音之中卻有著不可抗拒的威嚴。方略抬起頭凝視著王快的眼睛,突然,他慢慢從床上坐了起來,下床,自行穿好鞋,然後用手一扯,右腿上的白布全部脫落。


    白布被方略扯散,像柳絮一樣在空中飄起又落下,最後,露出了方略完好無損的右腿。


    他果然壓根沒有受傷!


    “告訴我,為什麽。我知道你一定有原因,但是絕對不是為了那三千兩。”王快的語氣突然失去了往日的平靜淡定,好像是在乞求一樣。


    “老王,我對不起你,但是我一定要拿那三千兩。”


    王快猜得沒錯,那個盜走左手不是別人,而是與他情同父子的方略!


    王快望著方略,久久說不出話來。他今天沒有帶刀,他要抓的人就在眼前,這是他第一次在抓人的時候不帶刀。


    這是,方略突然前踏一步,雙膝跪地,一個響頭重重磕在地上。


    王快見狀,鼻子之中竟然一陣酸楚,他右手重重拍了一下大腿,厲聲喝道:“把左手還回來,有事我擔著。”這句話語氣嚴厲,卻有仁有義。一句話說完,正要起身,瞬時之間,竟覺得全身竟像棉花一樣,酥軟無力,有力難發,這時他才回想起進屋之時聞到的奇異香味,嗬嗬冷笑起來:“有本事了你,方略,學會暗算老子了。可你知不知道那個刺客是假的,你拿到的根本不是刺客的左手!”說話之時,他數次意圖發力卻徒勞無功。


    那奇異香味不是別的,正是方略所下的迷藥。他見王快在椅子上掙紮,滿臉羞愧與歉意,但是他那日在雲來客棧親耳聽到那劍客承認自己是刺客,自然不肯相信刺客是假的,於是又磕了一個頭,說道:“我知道,我逃不過你的眼睛。但是,當捕快一年才六兩銀子,可那個左手價值三千兩,一隻斷手竟然抵得上我們幹五百年的捕快……我知道,我現在在你心裏……但是我必須要拿那三千兩,就算讓我拿命來換,我也……”方略語無倫次,又低下頭在地上磕了一下,說道:“大恩大德,方略此生難報。”


    三個響頭磕完,方略站起身來,從床下取出早已準備好的木箱,這裏是他的全部家當:三十兩銀子,一把長刀。他把箱子恭敬地放在王快麵前,取去刀,又把箱子合上。


    王快見方略取刀,閉上眼睛不再看他,淡淡說道:“你救過老子的命,動手吧,今天算是兩清了。”


    方略沒有說話,拿起刀,向門外走去,然後又回過頭望了一眼自己的房子,他知道,從踏出這個門開始,自己就再也不是一名捕快,他要開始逃,逃離王快。


    “兩個時辰後,藥效自解。”這是方略對王快說的最後一句話,說完之後,雙腿發力,不一會兒便無影無蹤。


    王快依舊坐在屋裏,他緊閉雙眼,久久不願睜開。他恨不得一刀劈了這個他一手帶大的白眼狼,可眼睛裏的淚水卻時刻提醒著他:自己隻不過是一個被兒子背叛的可憐老頭,而不是什麽威震綠林的快刀老王。


    事雖至此,但王快畢竟幹了一輩子捕快,這種迷藥的伎倆他怎麽會識不破,但是他還是吸了一口,讓迷藥衝進口鼻。


    這是他唯一一次被迷藥迷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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