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洛瑞是一家出版公司的編輯。一天,他偶然在勞務市場遇見一個小夥子。小夥子名叫克裏斯,滿頭亂發,可憐兮兮地站在那裏,等待工作的降臨。麥洛瑞心一軟,給了他一個工作機會—打掃花園。


    這天,麥洛瑞正坐在花園裏審稿,克裏斯拿著一個破舊的筆記本來到他麵前:“麥洛瑞先生……”


    麥洛瑞受到了幹擾,不耐煩地抬了抬眼:“克裏斯,什麽事?你沒看見我正忙著呢?”


    克裏斯鼓足勇氣說:“哦,對不起,麥洛瑞先生,我有幾首詩想請你看看……”


    麥洛瑞想:上帝,又是一個“新秀”作家!不過他還是耐著性子問道:“是你寫的嗎?”


    克裏斯點點頭,流露出一種既膽怯又自信的神情,這叫麥洛瑞特別反感,他皺著眉頭問:“你以前投過稿嗎?”


    克裏斯連忙說:“沒有,我不知道自己寫得夠不夠出版水平。”


    麥洛瑞硬下心腸,說道:“你如果不試一下,便永遠也不會知道。趕快到市立圖書館去找一本《作家》雜誌,上麵刊登著征求詩歌稿件的廣告,然後把稿子寄出去試試看。”


    克裏斯的臉色暗下來,露出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和當時在勞務市場找工作時一模一樣。


    麥洛瑞又一次心軟了,說道:“那就把它放在這兒吧,有空我會看一看。”


    說著,麥洛瑞翻了翻筆記本,發現詩稿是用潦草不堪的筆法書寫的,不滿地說:“克裏斯,你想投稿,必須遞交打字稿啊!”


    年輕人解釋道:“對,先生,這我也知道,可我不大會打字,況且我也沒有打字機。”


    麥洛瑞擺了擺手,眯著眼讀了讀第一首詩。這一讀可不要緊,他差點從躺椅上摔下來,心中暗想:我的上帝,簡直是件瑰寶,字字珠璣,閃耀著真理的光芒!


    麥洛瑞聚精會神地閱讀著那鏗鏘有力的詩篇,不禁熱淚盈眶。他一生渴望做一名詩人,可是他竭盡全力也隻勉強寫出了一些拙劣的打油詩;他是個夠格的編輯,深知自己在創作領域全然無才無能,但這並不能遏止他心底的創作欲望。他不由奢望起來:這些詩要是出自他本人的手筆,那該多好哇!


    麥洛瑞一篇接一篇地讀下去,希望第一首隻是僥幸成功之作,可他錯了,在這個小本子裏,每首詩都寫得十分精彩,美而有力。


    麥洛瑞突然想到:如果自己把這些詩出版,作為一名識才的編輯,肯定會永垂青史。不,這還不夠過癮,他握著這部絕妙的手稿,腦子裏下意識地動起可怕的念頭。


    麥洛瑞叫來克裏斯,帶著貶低的腔調對他說:“你這些小詩嘛,隻有幾首還勉強可取。我待會兒叫人打一份出來,讓我們負責詩歌的編輯審閱一下。不過,你千萬別抱太大的希望。”


    克裏斯聽了,不住地點頭感謝:“太好了,麥洛瑞先生,能得到你的認可實在是—”


    麥洛瑞擺擺手,打斷了他的話:“我想在花園裏種些水生植物,你想感謝我的話,幫我挖個池塘吧!”


    克裏斯高興得眉飛色舞,當即答應下來,連聲說:“夏天來了,種百合最好了。”麥洛瑞嘴角揚起一絲不易察覺的微笑:“好,就聽你的。”


    克裏斯正準備轉身幹活時,麥洛瑞隨口問了句:“哦,對了,我需要知道一點你的經曆,這是編輯的例行公事。”克裏斯突然有些不大高興,流露出一種疑惑的眼神:“這跟編輯是否采用稿件有何相幹呢?”


    “好了,好了,別太緊張嘛,”麥洛瑞搖搖頭,微笑道,“這主要是給編輯一些線索,看


    看你今後有沒有可能出版更多的作品。”


    克裏斯恢複平靜後,簡單地說了一下自己的身世:他跟家裏的長輩鬧翻了,偷偷出來打工,如今是個孤獨的單身漢,沒有任何社會關係。麥洛瑞點點頭:“哦,原來如此。”


    幾天後,一名工人開來一台挖土機,開始挖掘池塘。等那名工人走後,麥洛瑞叫克裏斯跳下坑去:“檢查一下四周夠不夠平整,明天會有人來抹水泥。”


    克裏斯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剛跳進土坑,麥洛瑞就拾起一塊大石頭,向他頭部猛砸下去,克裏斯沒吭一聲就倒了下去。


    緊接著,麥洛瑞跳進坑內,用一把鐵鍬在池塘底部挖了一個深坑,把克裏斯的屍體推滾過去,掩埋起來,又鏟了幾鍬土遮住埋屍的痕跡。


    第二天,工程照常進行,池塘的四周被毫無困難地抹上了水泥,底層鋪上了厚厚的、肥沃的土壤,然後種上了百合球狀莖根,放足了水。


    做完了這些,麥洛瑞對照著克裏斯的筆記本,用打字機打出一份詩稿,之後,他把本子扔進壁爐焚毀。為了安全起見,他又把灰燼掏出來,倒進抽水馬桶衝掉,再把壁爐四周擦洗幹淨。


    麥洛瑞沒有雇用全天製的仆人,所以他輕而易舉地竊取了克裏斯的詩稿,並幹淨利落地消滅了一切證據。為了更加保險,他還煞費苦心地把克裏斯可能留在小屋、車房和花棚裏的手印統統擦掉,還雇了一名流浪漢來打掃院子,這人的停留可以遮掩克裏斯短暫的逗留。


    第二年,這些詩作由麥洛瑞工作的出版公司出版了,並獲得了一致好評。大家都驚歎麥洛瑞過去作為一名編輯,從未染指過寫作,而今居然能有如此佳作,實在不簡單。


    池塘裏的百合花開得十分茂盛,爭香吐豔,麥洛瑞的詩集也暢銷不衰。


    然而有一天,當麥洛瑞走進辦公室時,桌上留有一張條子,要他去見總編輯斯坦頓。他猜想這一定跟那本詩集大獲成功有關,於是滿麵春風地走進了上司的辦公室。可是,他的臉色很快就變了。


    斯坦頓的聲調冷冰冰的,態度極為嚴肅:“麥洛瑞,發生了一樁奇怪的事。”說著,他遞給麥洛瑞幾本小冊子。麥洛瑞狐疑地翻開,發現是油印的詩集,詩集的紙頁泛黃,一看就是有年代的了。讓他大跌眼鏡的,是那一首首詩歌,正和自己“寫”的一模一樣,更戲劇化的是,詩歌的署名,竟然是一個陌生的女人名字—“黛拉·特裏曼”。


    麥洛瑞的頭“轟”地一下炸開了,他喃喃道:“哦,不,這其中肯定有、有誤會……”


    斯坦頓揮揮手,打斷了麥洛瑞的話:“這位黛拉·特裏曼女士是一個小地方的詩歌俱樂部的會員。那個俱樂部經常給會員油印一份小型詩刊,而且保存著它從成立第一年起印刷的每期刊物,所以你手上這本,絕無偽造的嫌疑。”


    麥洛瑞的頭上,大滴大滴的汗珠滾落了下來:“不可能,如果真是如此,這位特裏曼女士為何不早把這些詩歌發表?”


    這時,隔間的門被推開了,一個花甲老太走了進來:“你說得沒錯,俱樂部多年來一直試圖說服我把作品拿去發表,可我覺得自己的作品還不夠成熟,有俱樂部油印也就知足了。”


    麥洛瑞望著老太太,覺得有點眼熟,卻又想不起來,結結巴巴地問:“你,你就是特裏曼女士?”


    老太太從包裏抽出署著麥洛瑞大名的詩集,重重地摔在桌上:“我用來寫詩的筆記本,曾被我那不務正業的孫子克裏斯偷走了,後來很久都沒有他的消息,家裏人都急瘋了,這些作品忽然由你署名出版了,我便不得不請律師提出控告。”


    麥洛瑞意識到自己竊來的榮譽正在土崩瓦解:“你剛才說、說、你的孫子叫克裏斯?”


    特裏曼老太太沒有回答,盯著桌上亮閃閃的書名發起了呆:“詩集的名字倒起得很別致嘛……要知道,克裏斯最喜歡的花,就是這個了。”


    麥洛瑞的心“撲通撲通”狂跳起來。一旁久不說話的斯坦頓說:“麥洛瑞,這件事律師已經介入徹底調查,因此希望你能澄清事實。”


    此時,麥洛瑞的大腦還在飛快轉動:律師一旦介入調查,肯定會搜尋克裏斯的下落,他不僅會被指控剽竊別人的作品,而且還會被查出是個殺人犯。他後悔自己不該利欲熏心,更後悔自己傲慢地給詩集起了個致命的書名—《百合花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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