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鵬帶著小丁他們到李文汶的街坊鄰裏調查,詢問街坊近期是否看過黃洪誌在附近出現,她們回答是黃洪誌死了以後就沒有見過了,但看見有一位三十左右的司機佬經常去找李文汶。
整個南華街的大部分老少街坊都問過一遍,沒有發現黃洪誌。人已經死了,看見他就是見鬼,年紀大一些的大媽指著誌鵬他們的鼻子大罵,黃洪誌已經被火葬場的鐵爐燒成灰,你們這些江城人吃飽飯沒事幹,天天來問是否看過這個死鬼,如果你們不是警察,早就用掃帚沾尿趕你們出門。
李勇、陳雄他們從來沒有被人罵過用掃把沾尿趕,太難堪,覺得渾身不舒服,誌鵬已經領教過一次,現在是第二次,這些都是普通老百姓,被她們罵也沒法發火。
“阿頭,這裏的街坊很迷信,向人打聽是否見過死人複活,等於問人家是否見鬼,怪不得天天被人用掃把趕,這樣問下去不會有什麽結果的。”小丁剛被一群大媽點著香和蠟燭,拿著舊掃把趕出門。
“收隊吧。”誌鵬隻好帶著隊員回江城。
“魯叔,我從黃洪誌老婆的眼神,看得出這個婆娘一定有問題,但不知道從什麽地方入手。”誌鵬向老鬼請教。
老鬼想了一下,“這個婆娘承認她與一個開車的司機佬相好,你們去摸一下這個人的底。”
“收到。”誌鵬和小丁來到縣車管所,查到汪三的家庭住址,他是城北南通街居住的。
“劉警官,汪三一家七口人,有父母和爺爺,他是家裏老大,還沒有成家,是開車跑運輸的。”南通街的居委會主任告訴誌鵬。
“他當司機多久啦?”誌鵬問道。
“這個不大清楚,他前幾年在縣屠宰場做的,後來怎樣當上司機我們不清楚。”
誌鵬聽見汪三曾經當過屠夫,心裏已經明白下一步怎麽做了。他們謝過居委會主任,直接去縣屠宰場了解汪三的有關情況。
汪三體格健壯,力氣大,是在屠宰場負責宰牛的,五年前辭職不幹,離開屠宰場去學開貨車。
力氣大,宰牛的屠夫出身,驗屍報告注明黃洪誌是被牛肉刀剁開的,這三個問題連在一起,黃洪誌的死應該與他有關聯。
“阿頭,現在是否可以抓汪三回來審問,我看應該是他殺的人。”陳雄請纓要去抓這個凶手回來。
“目前還不夠證據,如果現在抓他,他不招認,我們也沒有什麽辦法,到時放走就壞事啦。”誌鵬看過案件宗卷,發現碎屍的前一天晚上,傾盆大雨,其中一個編織袋隻留下報案的技校學生小錢指紋,另一個編織袋沒有留下任何指紋,附近也沒有汽車駛過的痕跡。誌鵬從學校了解到,小錢整個晚上都在學生宿舍睡覺,有不在現場的證據,不可能是他幹的。
這個凶手很有反偵察經驗,應該在整個作案過程都帶著手套。
“我們走,去汪三工作的貨運公司了解。”誌鵬帶著陳雄、小丁來到縣第二運輸公司,負責接待他們是公司的政工股長陳姨。
“陳姨,汪三在你們公司工作多長時間?”小丁問道。
“汪三是1980年2月進公司工作的,”陳姨回答。
“他工作表現如何?”
“還行,不嫖不賭,幹活也賣力氣。”
“今年12月2日汪三是否有在這裏上班?”誌鵬插了一句。
陳姨想了一下,“我記不清了,11月底好像公司調度派他和另外一個司機去湖南運生豬,我去財務股拿他的報銷單給你們看。”她到財務股拿汪三去湖南的報銷單回來,誌鵬仔細一看,他的心涼了半截,不是汪三幹的。
汪三出差日期是11月27日至12月4日,不是一個人,是兩個人一起去,和他一起出差湖南的是剛參加工作的小張,是汪三的助手。報銷單清清楚楚表明,汪三有不在場證據。誌鵬派小丁、陳雄去找小張落口供,小張回答的提問與報銷單顯示日期、行程一致。
手上掌握的證據顯示,12月3日早上6時45分左右小錢發現碎屍,法醫的驗屍報告指出死者被殺的時間距離12月3日早上不會超過48小時,汪三不可能把黃洪誌殺害以後再出差湖南。誌鵬陷入沉思,誰是凶手,這個黃洪誌為什麽會死兩次?
“大頭勝,你看一下這個牛仔褲招牌,”誌鵬來到平安路的服裝店,大頭勝接過他遞過來的彩色照片。
“誌鵬,這是澳門出的jee牌牛仔褲,新產品來的,招牌為什麽弄得如此髒巴巴,好像是血跡。”大頭勝對牛仔褲情有獨鍾,看一眼就知道這是澳門產品。
誌鵬把新縣圭剛山出現碎屍案告訴他,“你賣過這種牛仔褲沒有?”
“賣過,不過價格比較貴,買的人不多。”
“你回憶一下,近期是否有新縣的人來買過jee牌牛仔褲。”
大頭勝愣了一下,沒有想出來。
誌鵬說:“你好好回憶一下,新縣的人與江城人的口音不同,差別很大。”
“嗯,我回想起來,有個長很黑的新縣仔買過,年紀大約二十六七歲,他要壓價,最後買兩條牛仔褲,打了7折給他,每天這麽多顧客,誰買什麽東西,一般是記不起的,這個人很特別,為了殺價,跟我磨半個小時,所以記得起。”大頭勝想起來,這個人長得五大三粗的。
“你再次見到他,能不能認得?”
“當然認得,他大約是十天前來這裏買褲的。”大頭勝回答得很幹脆,誌鵬感到這宗碎屍案開始有些頭緒了。
誌鵬回到支隊,從卷宗拿起李文汶的筆錄口供,知道她還有父母,一個哥哥在新縣東海路開了一間貿易公司,哥哥與父母同住。他經過老鬼批準,安排十個隊員輪流監視李文汶和他哥哥的家,小丁帶隊負責監聽他哥哥貿易公司的電話。
誌鵬判斷李文汶一定知道殺人的內幕,但一個婦道人家不可能親手去做,要麽請殺手,要麽找她的哥哥幫手。
連續多天,誌鵬帶領的監視隊伍一無所獲。他知道,有時候勝利往往就是堅持最後一分鍾才取得的。
整個南華街的大部分老少街坊都問過一遍,沒有發現黃洪誌。人已經死了,看見他就是見鬼,年紀大一些的大媽指著誌鵬他們的鼻子大罵,黃洪誌已經被火葬場的鐵爐燒成灰,你們這些江城人吃飽飯沒事幹,天天來問是否看過這個死鬼,如果你們不是警察,早就用掃帚沾尿趕你們出門。
李勇、陳雄他們從來沒有被人罵過用掃把沾尿趕,太難堪,覺得渾身不舒服,誌鵬已經領教過一次,現在是第二次,這些都是普通老百姓,被她們罵也沒法發火。
“阿頭,這裏的街坊很迷信,向人打聽是否見過死人複活,等於問人家是否見鬼,怪不得天天被人用掃把趕,這樣問下去不會有什麽結果的。”小丁剛被一群大媽點著香和蠟燭,拿著舊掃把趕出門。
“收隊吧。”誌鵬隻好帶著隊員回江城。
“魯叔,我從黃洪誌老婆的眼神,看得出這個婆娘一定有問題,但不知道從什麽地方入手。”誌鵬向老鬼請教。
老鬼想了一下,“這個婆娘承認她與一個開車的司機佬相好,你們去摸一下這個人的底。”
“收到。”誌鵬和小丁來到縣車管所,查到汪三的家庭住址,他是城北南通街居住的。
“劉警官,汪三一家七口人,有父母和爺爺,他是家裏老大,還沒有成家,是開車跑運輸的。”南通街的居委會主任告訴誌鵬。
“他當司機多久啦?”誌鵬問道。
“這個不大清楚,他前幾年在縣屠宰場做的,後來怎樣當上司機我們不清楚。”
誌鵬聽見汪三曾經當過屠夫,心裏已經明白下一步怎麽做了。他們謝過居委會主任,直接去縣屠宰場了解汪三的有關情況。
汪三體格健壯,力氣大,是在屠宰場負責宰牛的,五年前辭職不幹,離開屠宰場去學開貨車。
力氣大,宰牛的屠夫出身,驗屍報告注明黃洪誌是被牛肉刀剁開的,這三個問題連在一起,黃洪誌的死應該與他有關聯。
“阿頭,現在是否可以抓汪三回來審問,我看應該是他殺的人。”陳雄請纓要去抓這個凶手回來。
“目前還不夠證據,如果現在抓他,他不招認,我們也沒有什麽辦法,到時放走就壞事啦。”誌鵬看過案件宗卷,發現碎屍的前一天晚上,傾盆大雨,其中一個編織袋隻留下報案的技校學生小錢指紋,另一個編織袋沒有留下任何指紋,附近也沒有汽車駛過的痕跡。誌鵬從學校了解到,小錢整個晚上都在學生宿舍睡覺,有不在現場的證據,不可能是他幹的。
這個凶手很有反偵察經驗,應該在整個作案過程都帶著手套。
“我們走,去汪三工作的貨運公司了解。”誌鵬帶著陳雄、小丁來到縣第二運輸公司,負責接待他們是公司的政工股長陳姨。
“陳姨,汪三在你們公司工作多長時間?”小丁問道。
“汪三是1980年2月進公司工作的,”陳姨回答。
“他工作表現如何?”
“還行,不嫖不賭,幹活也賣力氣。”
“今年12月2日汪三是否有在這裏上班?”誌鵬插了一句。
陳姨想了一下,“我記不清了,11月底好像公司調度派他和另外一個司機去湖南運生豬,我去財務股拿他的報銷單給你們看。”她到財務股拿汪三去湖南的報銷單回來,誌鵬仔細一看,他的心涼了半截,不是汪三幹的。
汪三出差日期是11月27日至12月4日,不是一個人,是兩個人一起去,和他一起出差湖南的是剛參加工作的小張,是汪三的助手。報銷單清清楚楚表明,汪三有不在場證據。誌鵬派小丁、陳雄去找小張落口供,小張回答的提問與報銷單顯示日期、行程一致。
手上掌握的證據顯示,12月3日早上6時45分左右小錢發現碎屍,法醫的驗屍報告指出死者被殺的時間距離12月3日早上不會超過48小時,汪三不可能把黃洪誌殺害以後再出差湖南。誌鵬陷入沉思,誰是凶手,這個黃洪誌為什麽會死兩次?
“大頭勝,你看一下這個牛仔褲招牌,”誌鵬來到平安路的服裝店,大頭勝接過他遞過來的彩色照片。
“誌鵬,這是澳門出的jee牌牛仔褲,新產品來的,招牌為什麽弄得如此髒巴巴,好像是血跡。”大頭勝對牛仔褲情有獨鍾,看一眼就知道這是澳門產品。
誌鵬把新縣圭剛山出現碎屍案告訴他,“你賣過這種牛仔褲沒有?”
“賣過,不過價格比較貴,買的人不多。”
“你回憶一下,近期是否有新縣的人來買過jee牌牛仔褲。”
大頭勝愣了一下,沒有想出來。
誌鵬說:“你好好回憶一下,新縣的人與江城人的口音不同,差別很大。”
“嗯,我回想起來,有個長很黑的新縣仔買過,年紀大約二十六七歲,他要壓價,最後買兩條牛仔褲,打了7折給他,每天這麽多顧客,誰買什麽東西,一般是記不起的,這個人很特別,為了殺價,跟我磨半個小時,所以記得起。”大頭勝想起來,這個人長得五大三粗的。
“你再次見到他,能不能認得?”
“當然認得,他大約是十天前來這裏買褲的。”大頭勝回答得很幹脆,誌鵬感到這宗碎屍案開始有些頭緒了。
誌鵬回到支隊,從卷宗拿起李文汶的筆錄口供,知道她還有父母,一個哥哥在新縣東海路開了一間貿易公司,哥哥與父母同住。他經過老鬼批準,安排十個隊員輪流監視李文汶和他哥哥的家,小丁帶隊負責監聽他哥哥貿易公司的電話。
誌鵬判斷李文汶一定知道殺人的內幕,但一個婦道人家不可能親手去做,要麽請殺手,要麽找她的哥哥幫手。
連續多天,誌鵬帶領的監視隊伍一無所獲。他知道,有時候勝利往往就是堅持最後一分鍾才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