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总裁的贴身高手》 第1章 这是个圈套! “哟,哥们,应聘成功了吧?恭喜!” 看到十几分钟前进去的应聘者走出来后,高飞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其实,高飞从他沮丧表情上也能看出,他应聘失败了。 刚才还和高飞吹嘘,说他曾经应聘过股神巴菲特助手的那哥们,悻悻的哼了一声,也没说什么就快步走向了电梯。 “嘿,应聘失败只能证明你实力不济,有必要拉着个脸的装深沉?” 高飞竖起右手中指,冲那背影比划了一下时,就听有人在屋子里喊:“三十八号,请进。” 三十八号,就是高飞拿到的应聘号牌。 “三十八号?听着真别扭,干脆叫三八得了。” 高飞整理了一下衬衣领子,昂首挺胸的推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摆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还有一个女孩子。 她也就二十岁出头,身穿黑色吊带裙,反手按在桌子上,穿着高跟鞋的右脚向后翘起,身子前倾仰着下巴,很高傲的样子。 这么年轻的公司总裁? 高飞愣了一下。 不过他这两年经历最多的,就是参加各种应聘了,应付当前可谓是驾轻就熟,马上就回过神来,对女孩子微微弯腰:“你好,我就是三十八号。” 女孩子没说话,水汪汪的眼儿在他身上转了几圈后,才轻启朱唇:“坐下吧。” “谢谢。” 高飞坐在了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向女孩子看去。 四目相对,女孩子柔柔一笑,肩膀轻轻晃了晃,吊带裙的一根吊带就滑了下来,露出大半个雪白的肩膀,和半截黑色蕾丝小罩罩。 高飞一呆:咦,这是啥情况? 高飞发呆时,女孩子闭上了眼,左手放在了自己胸上,轻轻抚摸着,半张着小嘴,伸出舌尖在上唇缓缓的来回舔了起来。 高飞的心儿,顿时砰砰跳了起来:这算什么面试? 女孩子始终没说话,只是闭眼咬着唇,轻轻抚摸自己胸膛,好像进入了某种境界,正在惬意的享受着。 女孩子的享受表情感染了高飞,让他身体某个部位起了变化,赶紧咽了口口水。 几分钟后,女孩子才睁眼,咯咯笑道:“嗨,帅哥,自我介绍一下。” “哦,哦!” 高飞点头,目光从女孩子胸脯上挪开:“我姓高,叫高飞,今年二十六岁,未婚……” “未婚?好呀。” 女孩子轻点着螓首,慢慢走了过来,伸出左手搭在了他肩膀上。 高飞闭嘴,眼神疑惑的看着她:想干啥? “你继续说,别管我。” 女孩子吃吃笑着,伸出一根手指头挑起他下巴时,一股子浓烈的香水味,混合着雌性荷尔蒙的味道,扑面而来。 女孩子的轻佻动作,不但没有让高飞魂不守舍,反而使他一下清醒了。 他很熟悉这种香水的味道。 高飞租住的‘贫民窟’旁边的小商店里,就卖这个牌子的香水:百合花牌,十三块钱一瓶。 前两天他去买烟时,曾经随手拿起来嗅了嗅,胖老板娘当时还劝一瓶,给女朋友用。 嗅出女孩子所用的香水品牌后,高飞仍然笑着,心里却有数了:美女总裁可能会被哥们的风流倜傥而倾倒,但绝不会用廉价香水,嘿,这摆明了就是个圈套! “高飞,你继续说,怎么不说了?” 看到高飞只笑不说话,女孩子媚眼一转,右手勾住他脖子,纤腰一拧,坐在了他的大腿上。 感受到青春身体的弹性后,高飞某个部位的反应就更加强烈了。 没办法,高飞两年没碰过女人了,这种情况下要是还没反应――他干脆去死得了。 “咯咯,你继续说嘛,继续说呀。” 女孩子吃吃媚笑着,左手下伸,搁着裤子一把就抓住了高飞下面,惊呼道:“哟,你的本钱好大哦!” 第2章 我不是来卖的! 说实话,被女孩子给抓住后,高飞感觉很舒服。 不过他却很清楚这种舒服要付出代价的,赶紧身子后仰收起了笑容,一脸的义正词严:“小姐,请你自重,我是来面试的,不是来卖身的!” 高飞的反应,让女孩子明显的一愣:这一个月来,她可是给三十多个帅哥面试过了,但没有一个人能够在她坐到怀里抓住小弟弟后,仍然能保持当前冷静的。 “装,他肯定是在装!我看你能装多久!” 女孩子心中冷笑,脸上的笑容却越发娇媚,使劲扭动了一下腰肢,胸前顿时晃起阵阵波涛:“哟,高哥革,你这是在说什么嘛,人家是真的喜欢你好不好嘛――只 要你在床上的功夫能让我满意,现在就可以签定长期合约,月薪一万六,包吃住哦。” “妈的,如果你真是个名副其实的总裁,别说是月薪一万六了,哪怕光包吃住,老子现在就能满足你,可惜你只是个幌子而已!” 高飞暗中撇撇嘴,伸手托住女孩子那对几乎要掉出来的凶器,稍微用力向外一推,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转身就向门口走去:“对不起,我想我是不需要这份工作了。” 看到高飞无视于自己的没来,转身就走后,女孩子稍微一愣,随即恼羞成怒,微微一跺脚,尖声叫道:“高飞,你吃完老娘的豆腐,这就想走了吗!?” 高飞转身,笑嘻嘻的问:“那你想怎么样?” “怎么样?哼哼!” 女孩子冷笑着双手一击:“自然得留下一点揩油费了!” 她的话音刚落,房门就被人从外面踹开,三个身穿花衬衣的彪形大汉闯了进来。 “怎么回事!?” 三个大汉闯进来后,同时怒目看向高飞。 女孩子的脸上,马上就浮上死了丈夫般的委屈:“光哥,他趁着我给他面试时,见我长的漂亮,就心怀不轨,对我动手动脚的,呜呜――人家不活了!” 为首的个光头,闻言顿时火冒三丈,蹭地一下拽起衬衣袖子,劈手就向高飞抓来:“好你个小子,既然敢打这样的龌龊主意,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高飞迅速后退一步,躲开光哥的手,满脸陪笑的说:“哥几个,我想这是一场误会,绝对是误会,能不能先听我解释?” “听个毛的解释啊,你和大爷的拳头去解释吧!” 光哥的同伴嘴里骂骂咧咧的,挽着袖子就要冲上来,却被他拦住了:“小子哎,你说,我倒要看看你能解释出个鸟来。” “息怒,息怒,哥几个。” 高飞又后退了一步,摆着双手说:“先听我说――我是经朋友介绍,来这儿应聘工作的,可我来这儿后发现事儿好像不对劲,就……” 把真实情况简单说了一遍后,高飞摊开双手,无奈的说:“look,事情就是这样子啦,兄弟我实在没做啥伤天害理的事情,可这位小姐,却非得和我要什么揩油费。” 光哥冷笑着问:“她是坐在你大腿上了吧?” 高飞点头:“是啊。” 光哥又问:“她是攥住你小弟弟了吧?” 高飞不好意思的羞涩一笑:“其实,其实俺不想被她抓的,那么痒痒的难受。” 第3章 给我狠狠的削! 看到高飞一脸有持无恐的样子后,光哥心里开始犯嘀咕:这小子肯定看出这是一个套了,可他咋不怕呢,难道还有后手? 不过,光哥看到高飞身材并不怎么魁梧,再加上自己这边还有两个兄弟,倒也不怎么在意,眼珠子一等骂道:“卧槽,我管你被抓得痒痒不痒痒的,你就说你小弟弟 是不是被她抓过了?” 高飞连忙点头:“这倒是事实,不过我是被迫的。” “被迫的也是揩油了,所以你必须得缴纳揩油费。” 光哥一脸的不耐烦,伸出手:“拿来!” 高飞一愣:“拿什么?” “揩油费!” “多少钱?” “五千!” “我、我要是有五千,哪怕是有五百,我会来这地方找工作?” “没有?” “没有。” “真没有?” 光哥开始狞笑。 高飞继续后退,一脸紧张的摇头:“真没有。你、你要干啥……” “干啥?嘿嘿,钱不够,肉来凑,这个道理你不懂吗?” 光哥说着一把抓住高飞衣领子,猛地向后一甩,低吼一声:“哥几个,削他,给我狠狠的削!” “瞧好吧!” 左边留着一头长发的大汉嘿嘿冷笑间,抬拳对着高飞面门,就是一记狠狠的冲天炮! “卧槽,小四你这一拳可帅呆了!” 站在后面的女孩子,见状双手攥拳放在嘴边,满脸都是渴望见到红的兴奋,甚至都已经幻想高飞被揍的满脸开花的样子了。 可是,就在女孩子以为高飞将要惨叫着摔出去时,却见这厮猛地一拧身,躲开小四冲过来的右拳,抬手就抓住了他的头发,用力向下摁去的同时,右膝已经快速提起,咣的一声就顶在了他小肚子上! “啊!”小四惨叫一声,双手抱着小腹就摔倒在了地上,蜷缩着的身子好像个大虾米。 场上情况突变,本以为会被胖揍一顿的高飞,却在眨眼间就把小四给放倒在地上,他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尤其是另外那个留着寸头的,看到高飞走过来后,还一脸不信的抬手擦了擦眼睛,喃喃的说:“这、这怎么可能呢,小四会被他揍趴下?” “哥们,恭喜你,你的眼睛很好用的。” 高飞说完这句话,拧身飞起右脚,重重鞭打在了寸头的右脸颊上。 然后,那哥们就惨叫着飞出了门外。 “就这种水准的,也好意思出来讹人,真是不可理喻。” 高飞好整以暇的拍了拍双手,转身看着目瞪口呆的光哥:“哥们,现在就你自己了,你是自己拿脑袋撞墙呢,还是让我动手?” “我、我撞你妈的墙啊!” 光哥霍然惊醒,眼露凶光,反手竟然从背后掏出了一把刀子,冲着高飞胸膛,就恶狠狠扎了过来。 “啊,光哥,千万不要动家伙,难道你不知道这是在演……” 女孩子看到光哥拔出刀子来后,顿时就吓得花容失色。 女孩子尖叫声未落,就觉得眼前一花,高飞已经抓住了光哥的手腕,迅速屈起左肘,咣的一声就击在了他下巴上,紧跟着左手抵住他胸膛,贴着地板迅速靠到南墙上,左手掐住他脖子,右手夺过他的刀子,对着他脑袋就狠狠扎了下去,快如闪电! “啊,不要!” 女孩子尖叫着捂住了双眼。 第4章 你想贿赂我! 女孩子真没想到,高飞刚才的害怕是装出来的,原来是这样凶残,那一刀还不得把光哥脖子扎个窟窿? 吓得她赶紧捂住双眼,做好听到惨叫声的准备。 但她却没有听到――呆了片刻,她才慢慢的从指缝里向外看去,就看到高飞刺向光哥的那把刀子,紧挨着他的脖子,刺进了墙壁中。 而刚才还如天神般威猛的光哥,这时候已经被彻底吓傻了:双腿突突的打着哆嗦,面如土色,双眼发直,嘴里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 “哥们,喂,哥们。” 高飞抬手在光哥左脸上抽了几下,仍旧是一脸笑眯眯的模样:“醒醒了,外面下雪了。” “麻痹的,你可吓死姑奶奶了……啊!” 看着好像啥事也没有的高飞,女孩子向后慢慢退去,生怕他会过来收拾自己,却没有看到后面的椅子,一下子被绊倒在地上,发出了一声惊呼时,双腿分开,露出了 短裙下黑色的蕾丝小内内。 高飞回头瞥了一眼,也没有理会她。 高先生还是有点绅士风度的,并没有因为她算计自己,就非得吓唬她,顶多也就是发表一下自己刚看到的那一幕:“靠,那儿的毛还挺多,办事时方便吗?” 女孩子的摔倒在地上的声音,惊醒了光哥:“啊!别、别杀我,好汉,别杀我!” 本来,高飞就没有打算要把光哥怎么样,仅仅是想教训他们一顿而已。 “呵呵。” 现在看到光哥怕成这样后,高飞笑了笑,刚要松开他衣领子心中却忽然一动,慢悠悠的说:“不杀你也倒是可以。不过,那个啥……” 说着,高飞伸出右手拇指和食指,在光哥面前碾了几下。 因为刀子还在脖子下面,光哥也不敢点头,只是连声说:“明白,兄弟明白!要钱,要钱是吧?我给,我给!”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舒服。” 高飞把刀子从他脖子上拿开,随便在手里转动了几下,就旋出一连串眼花缭乱的刀花。 光哥浑身打了个哆嗦,手忙脚乱的从屁股口袋中掏出钱包,双手递给了高飞。 高飞打开一看,皱眉:“这么少,最多也就是几百块吧?” 光哥结巴着回答:“我、我就这么多了,要不再去银行给你取?” “算了,那么麻烦,少点就少点吧,凑合着。” 高飞拿出四张大钞,把钱包扔在了光哥怀中。 光哥赶紧接住,就看高飞笑眯眯的问他:“哥们你放心,这些钱算是我借你的,告诉我你住在哪儿,等我有钱了,会加上银行利息还你的。” 光哥一个劲的摆手:“不、不要了。” 高飞皱眉:“不要了?咋,你这是看不起我,想用糖衣炮弹来贿赂我啊。” 看着高飞手中的刀子,光哥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更加结巴了:“不、不――” 高飞歪着脑袋问:“再问你一遍,你真不要我还钱了?” 光哥用力点头。 “唉,现在这个社会,像你这种有爱心的人真没几个了。” 高飞重重的叹了口气,把刀子递给光哥,一脸落寞的拍了他肩膀,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望着高飞的背影,光哥眼中闪过一丝厉色,攥紧了刀子! 第5章 极品男人! 我这时候趁机扑上去,给他狠狠来一刀子,他肯定躲不开吧? 光哥紧攥着刀子,心思刚动,却看到高飞又停步转身,吓得他连忙松手,努力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哥,你还、还有事?” 高飞两根手指放在嘴边,比划了一下说:“有烟吗?抽一颗提提神。” “有,有!” 光哥赶紧掏出香烟和火机,递了过去。 非常惬意的吸了一口烟后,高飞很自然的把烟装进自己口袋中,又冲光哥喃喃说了两句‘好人啊,好人’后,才慢吞吞的走出了门口,留给大家一个孤单的背影。 “麻痹的,这人怎么这么能装比啊。” 光哥轻叹一声,顺着墙壁刚出溜到地上,房间的li间房门却打开了,一个三十左右的美貌少妇,从里面款款走了出来。 少妇上身穿着的韩版针织衫,被两团浑圆的高耸顶的鼓鼓的,下身是一条很小的红色超短裙,白嫩的长腿也没穿丝袜,脚下是一双红色的水晶镶钻凉鞋,浑身散 发出熟到骨子里的妖媚。 只看了美貌少妇一眼,光哥就赶紧挪开了目光,喃喃的说:“红、红姐。” 少妇也没有搭理光哥,望着门口,双眸中带着欣赏:“这人能抵挡住小燕的诱惑,可以说是非常有节制。能在眨眼间放倒纳闷,证明打架的本事相当出色。完事后还 没有忘记要钱,说明脸皮相当厚――嗯,极品男人啊,极品,看来就是他了。不过,最终能不能录用他,还得需要红姐我亲自出马试试才行!” 光哥双眼冒起了小星星:“红姐,你要亲自出马?” 少妇甜甜的笑着,飞了个媚眼:“不行吗?” …… 冀南六月中旬的天气,可以用火炉这两个字来形容,就连藏在南墙根下面的乞丐,都伸着舌头哈达哈达的喘气。 不过天热了也有好处,只要在街头上一站,不用花钱就能欣赏到很多美腿。 要是运气好的话,蹲在商场台阶那儿装做系鞋带,还能看到短裙下的内内是什么颜色,或者干脆看不到内内! 当然了,像高飞这样的绅士,是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顶多也就是在无意中干过十七八次吧。 高飞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话说为了来急着应聘,本来就没喝水,刚才就看到那女孩子……要是不口渴,才怪呢。 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个冷饮摊后,高飞加快了脚步:今儿有钱了,怎么着也得买瓶冰镇啤酒爽爽。 他刚走到冷饮摊前,口袋中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掏出电话一看来电显示,高飞感到更加口渴了――这是生气上火才会有的反应。 电话是梁明打来的。 梁明,和高飞一样,都是从‘希望孤儿院’出来的。 他可能是孤儿院成立以来,混得最有出息的一个了,目前在一家外企做主管,月薪高达几万。 两个礼拜前,梁明告诉高飞,他老婆的那个老娘们上司,问她周围有没有出色的单身男青年,如果有的话,愿不愿意给某美女总裁做挡箭牌,因为那位美女总裁的长 辈,总想让她早点成家立业,她不胜其烦下,就想出了这招,花重金雇佣一个‘男朋友’。 梁明说,高飞一旦被聘用,那么就能跨入白领阶层,到时候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要是运气好的话,还能勾搭个良家妇女玩玩。 第6章 你老婆被人家给骗了! 梁明才说这事时,高飞还以为这厮拿着他开心,随口笑骂了几句,就答应了下来,事后就忘了。 但是今天上午,在国外出差的梁明却打电话来告诉高飞,让他在下午2点,到某大厦19层b-2室面试。 电话中,梁明一再嘱咐高飞,必须得去,要不然他老婆没法和上司交代。 就这样,高飞大热天的坐着公交车,从近郊租住的地方赶来了市中心,可结果――美女总裁没看到,倒是差点被胖揍一顿。 高飞刚接通电话,梁明就热情的问道:“喂,哥们,面试的怎么样了,看到那个美女总裁了吧?有没有被录用呢?” 本来,高飞就因为找工作这事憋了一肚子气,现在听他在那儿乐呵呵的,张嘴就骂上了:“毛啊,你这是帮我找工作呢,还是让我去那儿送钱?草,如果不是哥们拳 脚功夫了得,这会儿肯定会挨顿胖揍!” 那边的梁明顿时愣住:“哎,你咋这样说?咋了?” “咋了?还能咋了?这就是你老婆嘴里说的那个让白领也羡慕的工作啊?特么的……” 高飞倚在一颗法国梧桐树下,就把刚才所经历的那些说了一遍。 听完高飞的话后,梁明不信的大叫起来:“啥?你说这是一个圈套?卧槽,怎么可能呢,这可是我老婆联系的,她怎么可能会骗咱呢?” 高飞有些无力的说:“也许不是你老婆骗咱,而是你老婆被人家给骗了――好了,我的意思是说,你老婆那个老娘们上司骗了她,不是她被别的男人骗了。行了,挂 电话了,这会儿最少得扣十几块了。啥事等你回来再说,白白。” 不等梁明说什么,高飞直接扣掉电话,买了一瓶啤酒,仰起脖子一口气喝下大半瓶,长长的松了口气:“天热喝啤酒,就像冬天在被窝里搂着娘们那样,真爽啊!” 看了看天色还早,高飞不想这么早就回租住的那破地方去,再次买了一瓶啤酒,拎着酒瓶子信步向前走去。 来到一座过街天桥下面时,高飞张嘴打了个哈欠。 回国两年了,高飞的小日子过的一直很舒服,午饭后都会眯一觉,不管是春夏秋冬,雷打不动。 今天忙着来应聘,也没午休,就感到了明显的倦意。 “要不在这儿小睡片刻再走?” 高飞又捂着嘴打了个哈欠,决定先在这儿眯一觉,反正也没有谁认识他,就算是被人当做是个乞丐,也不会丢什么面子的。 “奶奶的,谁要是把我当做乞丐,那才是瞎了狗眼,有我这样帅的乞丐吗?” 高飞嘟囔着,从地上捡了一张彩页广告,扑在天桥最下面的台阶上,抱着膀子坐下,脑袋靠在栏杆上,眨眼间就发出了均匀的鼾声。 如果换做别人,坐在不时有行人经过、车水马龙的路边坐在这儿睡觉,肯定是件很困难的事。 不过对于高飞来说,却是轻松的紧,因为他此前在比这个条件恶劣一万倍的地方,照样能睡得着。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高飞在睡梦中伸了一下腿―― 然后,他就觉得左腿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接着就听到有个女人的尖叫声道:“哎哟!” 一个身材高挑,戴着茶色墨镜的女孩子,咣当一声摔倒在了高飞面前的地上。 第7章 放开我! 听到尖叫声,高飞霍然睁眼―― 然后就看到两条白花花的长腿,长腿的最上端中间,还有一条黑色的蕾丝小内内。 “哟呵,这是咋回事?” 高飞一楞,赶紧坐直了身子,刚才那双满是困意的双眸,瞬间变的是炯炯有神,仿佛要把那条内内看穿! “哎哟――你看什么,流氓!” 就在高飞盯着那旮旯看的正过瘾时,就觉得眼前一花,一道白光随着娇喝声,忽地一下对着他面目就扫了过来! 不好,有情况! 高飞心中暗叫一声,下意识的抬手,啪的一声就抓住了那道白光! 这道白光,是一只穿着水银镶钻高跟皮凉鞋的小脚,脚腕就被高飞牢牢抓在手里,任它的主人怎么挣扎,都休想挪动分毫! “放开我,臭流氓,放开我!” 这只小脚的主人,是个穿着蓝色针织长裙的女孩子。 她斜斜的躺在地上,双手支撑着身子,右腿弯曲压在身下,左脚却被高飞抓在手中,用力向回缩着,一张美到极点的俏脸,带着羞怒,红的几乎要滴出血来,美眸中却喷射着怒火! …… 沈银冰在走下天桥时,就看到最下面的台阶上,坐着个倚在栏杆上睡觉的人。 不过她没有在意,因为经常有民工或者乞丐,坐在这儿休息。 可就在她走下天桥的最后一个台阶时,那个蜷缩在旁边睡觉的家伙,却忽然伸出了左脚,一下子就把她绊倒在了地上。 结结实实摔在地上后,沈银冰的膝盖,胳膊肘啥的肯定被坚硬的路面给磕破了,疼得她是眼冒金星,挣扎着要爬起来时,却发现那个家伙正盯着她的双腿猛瞅… … 老天爷,俺穿着的是裙子好不好? 他这样看过来,岂不是把俺穿什么样的内内都看去了――突然意识到这个严重问题后,沈银冰没有丝毫的犹豫,抬起左脚冲着那个家伙的脸蛋就踹了过去。 沈银冰这一脚,没有丝毫的留情,她发誓要把这张丑恶的嘴脸踢成猪头! 但,那个家伙却及时伸手攥住了她的脚腕,任她怎么挣扎,都无法缩回。 沈银冰又羞又恼之下,泪水哗的一下就淌了出来。 …… 在沈银冰羞怒的得泪水都淌出来后,高先生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刚才是我伸腿,绊倒了她。 不过,他肯定得装做啥事也不知道的样子,只是松开她的脚腕,满脸无辜的站起来,瞪眼叫道:“喂,我说姐们,你是不是有病啊?我又没招惹你,你凭什么要踢我,还骂我臭流氓啊?” “你臭流氓,就是你臭流氓!谁让你绊倒我,又偷看我、我――的?” 沈银冰迅速的缩回左腿,反手擦了把泪水,抓住天桥栏杆站了起来。 但她的左脚刚一落地,却又哎哟一声蹲了下去,用手捂住了脚踝,本来通红的俏脸,也在瞬间惨白。 “你臭流氓,就是你臭流氓,谁让你故意绊在我腿上摔倒,让我看的?崴脚了吧?活该,让你撒泼!” 高飞单手掐腰,晃着脑袋捏着嗓子,学着沈银冰的声音说了一遍,转身就走。 虽说还没有把某个地方彻底的看够,是有点遗憾,不过见好就收才是硬道理,做人可以无耻,但不能太过火了。 第8章 可我脚疼的厉害…… 高飞正要远离这个是非之地时,就听到那个妞儿在背后娇喝一声:“你、你给我站住!” 妈的,你谁啊,你以为让我看了你穿什么颜色的内内,就可以随便命令我啊,真是幼稚,可笑―― 高飞心中冷哼一声,不但没站住,反而加快了脚步。 只是走出十几米后,他下意识的扭头看了一眼,看到那个妞儿已经坐在了台阶上,黑色的秀发垂下来,挡住了她脸,但却能看到她的双肩一耸一耸的,看样子是在疼 的哭――在她前面四五米的地方,有个白色的手机。 看来,刚才她喊高飞站住,应该是想让他把手机给她拿过去的。 当然了,在此期间,也有人经过过街天桥,可谁会,或者说谁敢停下来问问怎么回事啊,这要是被讹上了,咋办? “唉,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善良了,就不能看到有需要帮助的人没人帮助。” 高飞重重的叹了口气,转身走了回来,拾起地上的手机,蹲下身子递向了沈银冰:“喂,你刚才叫我,是不是要我替你拿手机?” 沈银冰吸了一下鼻子,也没说什么,一把就把手机夺了过去。 高飞不满的说:“你抢什么嘛你?我又不是不给你。态度这样恶劣,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该回来管你。” 沈银冰根本不理他说些什么,只是飞快的拨打了一个号,放在耳边哽咽着叫道:“黑子,你快带人过来,有个臭流氓要欺负我,我就在――喂,喂喂!?” 沈银冰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她现在的位置,手机却恰好没电了,气的她用力喂喂了几声,然后抬手就把手机撇了出去! 啪――的一声,手机砸在地上,摔成了好几瓣。 摔出手机后,沈银冰才看到一双冒火的小眼睛,正在死死盯着她,好像恶狼看到小白兔那样,吓得她浑身打了个激灵,缩了一下脖子颤声问:“你、你要干嘛?” “我要干嘛?” 高飞脑袋猛地向前一凑,鼻子几乎碰到了沈银冰的鼻子,狞笑着说:“好啊,我好心好意的回来给你拿手机,你却要搬救兵来收拾我!哼哼,你说我要干嘛!?” “你――你别乱来啊,你知道我是谁吗你?” 沈银冰被高飞那阴险样子,给吓得牙齿都开始打颤。 “你谁?苍井空,还是小泽玛利亚?毛啊,老子是不愿和你这种恩将仇报的货色一般见识,切!” 高飞眼神中满是不屑的撇了撇嘴,正要站起来闪人,顺便再把那个被摔成几瓣的手机拿走时,沈银冰却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 高飞真烦了,用力一甩手:“怎么着,大姐,你还有完没完啊?” 沈银冰摇头:“没完――哦,不对,我、我是想请你帮我一件事。” 高飞冷冷的道:“想让我借给你手机用用?对不起,欠费!想让我给你找警察来抓我?对不起,不去!” “那、那你能不能把我扶上车?我的车子就在那边停车场。” 沈银冰眼巴巴的问道。 高飞再次干脆的拒绝:“对不起,不扶!” 沈银冰那双大眼睛里,再次有泪水淌下:“可、可我脚疼的厉害……” 第9章 你背我! 脚疼? 活该! 谁让你不讲道理了? 你还指望我管你脚疼手疼的啊,你又不是我亲妈,不是我亲老婆! 高飞心中冷笑一声,刚要说活该时,就被沈银冰的一句话给堵了回去:“我可以付费的!” 高飞的眼睛登时一亮:“付费?切,大丈夫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说说,我要是把你扶到那边停车场,你掏多少钱?” 沈银冰很优雅的伸出了一根中指,就在高飞反唇相讥之前,又伸出了一根食指,两根白花花的手指,葱白那样,在他眼前晃了两下。 “特么的,美女就是美女,连手指头都这样诱人,真想啃一口!” 高飞心中暗骂了一声,眼珠子一瞪:“什么?二十块钱,你就想让我扶你走那么远的路!?” 沈银冰结结巴巴道:“是、是两百。” “两百?哈,飞来横财哦,这傻妞脑子肯定进水了,要不就是特有钱。” 高飞心中大喜,表面却淡淡然:“先付款。再加五十。” “哦。” 沈银冰乖乖的点了点头,从小包中摸出钱包,找了两张一百,一张五十的,递给了高飞。 “拿钱拿的这样痛快,不会是假的吧?” 高飞举着钱看了一眼,装进口袋中,这才伸出了援助之手。 沈银冰轻咬着嘴唇,双手挽着高飞的手臂,翘着左脚慢慢站了起来。 因为沈银冰紧紧抱着高飞的右臂,让他明显感觉到了一团很有弹性的丰满,心中一荡,赶紧默念‘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别生妄想,以防遭雷劈’后,抬头向东边看 去:“停车场就在那边吧?那么远,收你两百五可是便宜到家了。” 高飞唧唧歪歪的说着,却觉得右臂一沉,低头看去,就看到沈银冰再次蹲在了地上,就没好气的问:“又怎么了?” 沈银冰的声音中带着哭腔:“我、我脚疼的走不动路。” “是吗?那我咋没感觉到疼呢?” 高飞说着风凉话,向她的右脚看去:那只被穿着水银镶钻高跟鞋的美足,脚踝处已经明显肿了起来,看来应该是脱臼了,疼的她浑身都在打哆嗦。 “不就是脱臼了嘛,有这样夸张?” 高飞眉头皱起:“要不你再给我点推拿费,我替你复位?” 高飞敢拍着胸脯发誓,这种脱臼对于他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分分秒秒的就能搞定的。 不过,沈银冰却当机立断的拒绝了:“我、我才不用你呢!” “不用拉倒,你以为我还稀罕摸你那臭脚丫子呢。” 高飞知道她不信自己能给她复位,也没坚持,反正疼的又不是他,只是撇了撇嘴问道:“那你说,咋办吧?” “我要去看医生!” “怎么去?你又没法走路。” “你、你……” 沈银冰紧咬着嘴唇抬头四下里看了一眼,低声道:“你、你把我背到停车场那边吧。” 高飞一瞪眼,大惊小怪的嚷道:“啥,你让我把你背过去?你有没有搞错――想我背你过去可以,但你得再加两百,否则免谈!” 第10章 刁民! 臭流氓,刁民,眼里只有钱,没有一点人性! 看着高飞那副丑陋的嘴脸,沈银冰真想伸出纤纤十指挠,把他挠个稀巴烂! 不过越来越疼痛的右脚提醒她,要想尽快减轻这种痛苦,唯有依仗这个男人了。 狠狠咬了咬牙,沈银冰点头:“你会开车吧――好,你把我送到医院,我再给你两百五!” 高飞冷哼一声,伸出手:“哼哼,少拿二百五来讽刺我,不过也没啥,我不在意,先付款,后干活。” 沈银冰懒得再和这刁民说什么,从包里直接拿出三张一百的钞票,递给了他。 高飞接过去,一脸的为难:“按说该找你五十,可是我没零钱啊。要不这样吧,你先在这儿等等,我去那边换零钱。” 如果可以,沈银冰又想抓住这刁民的衣领子,恶狠狠的问他:刚才我就给过你一张五十的,你怎么没有零钱!? 但沈银冰还是忍住了,只是哼了一声:“算了,不要找了!” “这可是你说的啊,不是我不给你。” 高飞大喜,动作麻利的装起钞票,背对着她蹲下身子,捏着嗓子叫道:“皇后娘娘,咱们起架回宫吧!” 你给我等着,我早晚会把你变成太监的! 沈银冰心中冷笑一声,慢慢的趴在了高飞背上,双手抓住他的肩膀,身子尽量后仰,避免前胸会贴到他的后背―― 但在高飞反手抄住她两根白腿,肌肤零距离相触后,她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对某人的恨意,却又加重了几分。 “行了没,走啦。” 高飞问了一句,慢慢的从地上站了起来,向停车场方向走去:这妞儿的腿子皮肤真好,既光滑又有弹性,这要是经常摸摸,多好? 想到这儿时,高飞精神忽然恍惚了一下:他十八岁那年,也曾经背过一个女孩子,她有着同样修长、光滑有弹性的长腿,可是现在那双美腿,却被别的男人―― 想着想着,高飞眼前就出现他背着那个女孩子时的画面:女孩子在他背上咯咯的笑着,一手抓着他的头发,一手在他肩膀上轻拍着,嘴里喊着‘架,架’。 而他呢,嘴里学着马儿叫,双手却一点也不老实,在那双美腿上肆意摸索着――那手性感,那拥有了整个世界的幸福感,真好。 …… 刚被高飞背着向东走去时,沈银冰就担心这小子会趁机占她便宜。 果然,才走出去不远,她就敏锐的感觉到,那双咸猪手就在她美腿上轻柔的摸索了起来。 臭流氓,死流氓! 沈银冰紧咬着牙关,霍地一下抬起右手,正要冲某人后脖子狠狠抽一下时,却又放了下来:如果他恼羞成怒了,把我丢在这儿不管了,咋办?罢,罢罢,就让他摸摸吧,反正也摸不掉一块肉去,权当是被狗舔了呢,等以后再加倍收拾他就是了! 强忍着那双魔爪的扰,沈银冰紧咬着牙关,努力克制着自己心中的怒气,默不作声。 随着高飞脚步的逐渐放缓,沈银冰的脸色已经红的发紫,盖因这家伙的手,是越来越不老实了,已经顺着大腿摸到了她的翘臀上,而且还有向中间侵犯的意思! 第11章 一辆宝马而已! 混蛋,我再也受不了你了! 沈银冰突然发出的声音,一下子让高飞猛地清醒了过来,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走神了,把她幻想成了另外一个女孩子,连忙缩回手,大声咳嗽了一声:咳,咳咳!真热啊,我说那个谁,你能不能别贴在我身上,人家都出汗了呢! 臭牛虻,反倒是怪我! 沈银冰也怵然一惊,身体内那种奇异的感觉蓦然消散,重新挺起了身子。 接下来的几分钟内,俩人都没有再说话。 不过,高飞却能明显感受到一股子杀气,正从背后犹如黄河水那样,滔滔不绝的袭来。 看来把这妞儿得罪狠了,不过这能怪我嘛,谁让你要求我背着你来着? 高飞不介意的淡然一笑,收敛心神,加快了脚步。 高飞背着沈银冰来到停车场的这一路上,路上虽说有很多行人,却没有谁在意他们:逛街累了后让男朋友背着,已经成为了女孩子的专利,谁要是对此大惊小怪的,那才是土包子呢。 那就是我的车,白色的宝马! 强忍着高飞的骚扰,沈银冰指着一辆宝马说了一句。 哦。 高飞一惊,如梦初醒:呀,这先到了啊? 是啊,已经到了呢。 沈银冰咬着牙的笑笑,心想:臭牛虻,你还嫌时间过得快啊?行,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觉得时间很慢,很慢! 沈银冰掏出钥匙,递给了高飞。 高飞把沈银冰先放在地上,先扶上车,替她关上车门后,才绕过车头,坐到了驾驶座上。 沈银冰这辆宝马,是最新款的730li车型,也就是通俗的宝马7系豪华版。 相比起老款来说,这辆车新增了前后排舒适型座椅、电视接收功能、全景摄像机和舒适进入功能等科技配置,同时搭载了3.0l自然吸气发动机,而传动方面则以最新的8速,取代了之前的6速自动变速器—— 总之一句话,市场价高达150万rmb的宝马7系,不是每一个市民都能买得起的,甚至大部分人都没有坐过。 更何况,现在即将开车的,是一个趁人之危讹诈别人几百块钱的刁民呢? 所以在看到高飞要启动车子后,沈银冰就冷冷的说:这辆车子是…… 不等沈银冰说完,高飞就启动了车子,动作娴熟的轻打方向盘,稍微一轰油门,车速没有丝毫凝滞的驶出了车位:我知道,宝马740li豪华车型,最小转弯半径6.35m,后轮驱动。最高时速为250公里,车身自重1985公斤——说起来也没啥了不起的,就一汽车。 沈银冰眼睛睁大,全是不可思议:这刁民说的头头是道的,而且开车的技术这样娴熟,难道之前他经常开这车? 就像知道沈银冰心中在想什么似的,高飞得意的笑笑:你是不是很纳闷,我为什么会开这种豪车? 沈银冰撇撇嘴,只是轻哼了一声,也没说什么。 高飞熟练的点开导航,找到最近的医院,淡淡的说:其实吧,我以前在宝马4s店干过一段时间。 哦,原来如此,我就说就他这样的,怎么可能会开得起这种车——沈银冰再次撇嘴,还是没说什么。 第12章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沈银冰眼睛睁大,全是不可思议:这刁民说的头头是道的,而且开车的技术这样娴熟,难道之前他经常开这车? 就像知道沈银冰心中在想什么似的,高飞得意的笑笑:“你是不是很纳闷,我为什么会开这种豪车?” 沈银冰撇撇嘴,只是轻哼了一声,也没说什么。 高飞熟练的点开导航,找到最近的医院,淡淡的说:“其实吧,我以前在宝马4s店干过一段时间。” 哦,原来如此,我就说就他这样的,怎么可能会开得起这种车――沈银冰再次撇嘴,还是没说什么。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冀南中心医院的门诊楼前。 人们常说,华夏有四个地方生意最好:医院、火葬场、红番区、地下赌场。 而医院又排在这四大生意之首,由此可以想象,像中心医院这种三甲医院,任何时候都是人满为患的。 门诊大厅内,可以说是人满为患。 本来按照和沈银冰的约定,高飞把她送到医院后,就算完成了任务。 不过看在她楚楚可怜的面子上,高飞就发扬了一下雷锋风格。 背着她走进大厅后,先帮她挂号――足足等了接近一个小时,才去外了科专家门诊。 等沈银冰脚踝复位时,太阳已经即将落山了。 在这段时间内,高先生倒很自觉,没有再向沈银冰索取额外的‘陪护费’,只是在走出门诊大厅时,望着西边的太阳叹了口气,轻轻哼道:“唉,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晚饭的时候就要来到了,来到了!” “他这是敲打我,让我请他吃饭呢,做梦!请你吃饭?哼哼,请你受罪还差不多,等着瞧吧!” 用眼角狠狠白了一下高飞,沈银冰冷哼了一声,摸了摸口袋中的某张硬卡片,根本没有搭理他,直接走到车前上车,启动后调头,缓缓的驶向了医院大门。 “切,不请我吃饭拉倒,无情无义的家伙,你以为我稀罕让你请啊?我呸,老子现在也是有钱人了!” 冲着车子尾灯狠狠吐了口吐沫,高飞掏出衬衣口袋中的那些钞票,在手心内摔打了一下,正要装进去时,却愣了一下:咦,我的身份证呢? 高飞清楚的记得,他在冷饮摊上买啤酒掏钱时,还看到身份证就在上衣口袋中的,那么现在咋没有了呢? 愣了片刻,高飞这才意识到了一个严峻的问题:他的身份证丢了,百分之九十九的是被那个妞儿给偷偷摸走了,别忘了他背着她去停车场时,曾经有一段时间精神是恍惚的,而且那个妞儿还用双手搂住过他的脖子! 沈银冰为什么要偷走高飞的身份证,高先生就算是用屁股去想,也知道她要通过身份证来查清他的底细,然后派人报复他! 一般来说,开一百五十万豪车的女人,要想花钱收拾高飞这样的臭流氓,应该是很容易的。 不过高飞才不怕,只是嘿嘿冷笑几声,喃喃的说:“草,那就来吧,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惹急了老子,我真给你来个先奸后杀!” 第13章 到底谁是傻字! 高飞出来大半天,虽说工作没有着落,不过也不全是没有收获,最起码他今天从光哥、沈银冰那儿搞了接近一千块钱。 一千块钱,说起来还真不算多,但对于高飞来说也算是一笔巨款了。 因为此前他的口袋中,很少有超过五十块钱的时候。 现在,他成‘千元富翁’了。 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身份证丢了。 而且,还招惹了一个潜在的危险。 不过高飞也没在意,大不了去派出所补办一张身份证。 至于沈银冰――嘿嘿,她不出现还倒罢了,一旦出现,就让她见识一下高先生的雷霆手段! 心中这样想后,高飞的心情就好了起来,慢悠悠的走出医院,准备去超市够买一些日用品。 等他在超市中逛了两个多小时出来时,天色已经完全黑透了,街上却是灯火通明。 别看高先生在超市中一直呆到人家即将关门,实际上他没买什么东西,总共花了不到一百块钱。 人家去超市,就是因为里面凉爽。 站在路边看着来往的车辆,高飞又摸了摸装钱的口袋,觉得它们好像生了翅膀那样,想自个儿飞出来―― 高飞早在孤儿院时,就总结出了一条真理: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咽糟糠! 今天有钱了,在采购完必须的日用品后,剩下的这些钱――还是先找个酒吧喝坐坐,刺激一下消费再说! 注意打定后,高飞伸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甩给出租车司机一张大钞:“去最近的酒吧,多余的算小费,不用找了!” 司机扭头看了一眼坐在后面的高飞,眼神很奇怪,就像是在看一个傻瓜。 高飞皱眉:“怎么了,有问题?还是这些钱不够你去酒吧的?” “不是,没、没问题。” 司机慌忙摇头,启动了车子。 “没问题就走着,别耽误我喝酒!” 高飞淡然的说完,就把脑袋靠在座椅上,闭眼心想:这哥们脑子有病咋的,刚才用那样的眼神看我,真特么的奇怪。 高飞刚想到这儿,车子却停下了。 这下,他可真不耐烦了,用力拍了一下座椅,嚷道:“喂,我说你还有什么事!?” 司机回答:“没、没事。” 高飞气道:“没事你停车干嘛?” “酒吧到了。” 司机指着右边窗外,满脸讨好的笑容:“先生,刚才您不是说,让我把你送到最近的酒吧吗?喏,您看这家酒吧行不行?” “到了,先到了?” 高飞向外看去,车子果然停在了一家叫做‘凯撒’的酒吧面前。 他再回头看去,这儿距离他刚才上车的地方,往远处说也就是三十米…… 草,老子刚才怎么没有看到这个酒吧呢,白特么的扔了一百块钱,怪不得这哥们刚才好像看傻比似的看着我呢――高飞吧嗒了一下嘴巴,推门下了车,有心想把那一百块钱要回来,但转念一想给人惊喜,也是做善事不是? 于是高先生也没搭理那个的哥,整理了一下衣服,昂首走进了凯撒酒吧。 第14章 天上掉下个林姐姐! 现在大约是晚上九点多钟,算是酒吧的黄金时间段,里面虽说称不上是人满为患,但也算可以了。 酒吧的最中央位置,有个七八平米大小的小高台,一个身穿黑色礼服的女孩子,正在上面谈钢琴,动作优雅,娴熟。 周围坐着人的卡座上,都燃烧着蜡烛,显得既浪漫,又都市。 找到一个靠近角落的卡座坐下,高飞冲远处的服务生抬手,潇洒的打了个响指。 穿着白色燕尾服的男服务生,左手背在背后快步走了过来,弯腰低声问道:“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 “来一杯tequ(墨西哥产,别称龙舌兰),另外,再捡着你们酒吧拿手的糕点上一盘。” 高飞随意点了一点东西,就在服务生点头示意后想走时,却又叫住了他。 从口袋中拿出两张大钞,高飞放在桌子上:“替我买几支玫瑰花,送给弹钢琴的那个女孩子,就说我非常欣赏她的琴艺。剩下的,算是给你的小费。” 服务生此前经常遇到客人,给演出人员送花,也经常性的收到小费。 不过,在遇到高先生之前,他得到的最高小费也就是五十块钱―― 但现在高飞却拿出了两百块钱,这就证明他花一百块钱买花,还能剩下一百块的小费。 登时,这弟弟就眉开眼笑,摸起桌子上的钱连声道谢后,才脚步轻快的去了。 “佛说,给人方便就是给己方便。能够用一百块钱买到别人的优质服务,还真是物有所值啊。” 高飞感慨的点上一颗烟,等弹钢琴的女孩子收到鲜花,向这边投来感激的目光后,矜持的笑了笑。 现在,他终于找到了以往那种挥金如土的满足感,尽管这样做的代价,是口袋迅速瘪了下去。 但这有什么呢,有钱不花,死了白搭! 喝着外国烈酒,吃着香甜的糕点,高飞觉得今晚是他回国两年一来,过的最愉快的一个夜晚了。 当然了,有了美酒佳肴,服务生的殷勤伺候,聆听着优美的钢琴曲,的确是很多人向往的小资生活。 不过高飞在喝到第三杯龙舌兰时,就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女人。 对,美酒佳肴仙乐在前,唯独缺少一个对饮的女人,美女。 “要是老天爷发发慈悲,再给来个漂亮娘们就完美了。” 高飞晃着酒杯,轻轻的叹了口气:“唉,我还真是温饱思欲啊。” 可能是老天爷听到了高飞的这声叹息,就在他端起酒杯正想喝干,然后回他那间夏天不用开暖气、冬天不用制冷机的窝里睡觉时,一个甜甜的女人声音响起:“先生,我能不能坐在这儿呢?” 高飞抬头,眼睛就是一亮。 一个女人走到了卡座前。 这个女人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岁左右,一件大v领的黑色连衣裙裹在她火辣的身材上,露出小半个凝如玉脂的香肩,和曲线迷人的锁骨,胸前异常夸张的高挺着,雪白的小腿下,蹬着一双黑色坠花高跟凉鞋,微微翘起的脚趾甲上涂着墨蓝色的指甲油,在灯光下闪着妖异的颜色…… 尤其这个女人那双春水流动眸子,轻轻转动间,就能把男人的魂儿勾走。 口水从高飞嘴角慢慢淌下:天上掉下个林姐姐啊。 第15章 人品大爆发! 看到这个女人后,高飞脑海中哗哗的冒出了这些词,和一副唯美的画面。 他正搂着这个女人,在一张大床上轻柔的爱恋着,她的每一声低吟,都像极了猫儿春,撩拨着他的每一根神经,让他恨不得用他的坚挺,把这个女人刺透,再揉碎了吃进肚子里去。 看到高飞眼睛发光的总在自己脸上、胸上和腿上转,女人微微噘起嘴巴,做出一个嗔怪的样子,把手中的小包放在案几上,双手拎着裙裾,款款的坐在了他对面,再次问道:“先生,我坐在这儿,你没意见吧?” “难道老子的人品大爆发了,老天爷才给派来这样一个尤物?” 高飞吧嗒了一下嘴巴,随即热情的笑道:“呵呵,当然可以,有你这样漂亮的女士和我坐在一起,让我感到不胜荣幸啊!” “哎哟,先生,你的嘴巴好甜哦。” 女人媚笑着从包里拿出化妆盒,从里面拿出唇膏,对着小镜子开始涂嘴唇。 看着女人那张性性感的红唇,高飞就有种把他身体某个部位塞进去的冲动—— 当然了,他就是再怎么冲动,也不会忘记一句俗话: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高飞敢肯定,凭着这个小尤物的条件,如果她想找个男人乐呵一晚上的话,哭着喊着来报名的男人,最起码能从泉城广场排到西客站! 而且,她想睡什么样的男人,就睡什么样的男人! 可是,她凭什么会找上高飞呢? 难道就因为他是酒吧中最靓的那、那头猪? 不对呀,门口卡座上的小白脸,西南角那个小胡子,还有正在给弹钢琴女孩子轻轻鼓掌的中年男人,好像条件都不次于高飞,穿着也更加有品位。 那么,她凭什么独独找上他呢? 就在高飞盯着女人,微笑着想这些问题时,女人收起了化妆盒,嗲嗲的说:“先生,能不能请我喝杯酒呢?” “喝酒?好啊,小剋四!” 高飞刚抬起手,还没有打响指呢,那个收了他一百块钱小费的服务生,就快步走了过来。 高飞满意的笑了笑,吩咐道:“给这位小姐来杯天使之吻。” 天使之吻,是由一半棕可可酒,和一半1oz鲜奶油调制而成,号称女人的最爱,高飞在国外时,就没少给女人点这种酒。 女人伸出舌尖,无意中做出个轻舔上唇的诱人动作,吃吃笑道:“哟,看来你经常请女人喝酒呢。” 高飞也没否认:“偶尔的——不过,我就是请,也只请你这样有品位的女人。” “这话我爱听。” 女人左肘支在桌子上,向前伸出白嫩的小手:“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颜红,颜色的颜,红艳艳的红。” “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高飞握住那只小手时,明显感觉到颜红的小手指,在他掌心轻轻勾了一下,眼里也迅速浮上了春水。 高飞心中一荡,赶紧松开了她的手,心想:都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虽说老子不是有钱人,但这娘们主动来勾引我,谁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 第16章 我养你! 颜红仿佛看出了高飞心中的疑虑,接过服务生端过来的酒,在手里晃了晃很直接的说:“高飞,我知道你现在肯定怀疑,我为什么要主动找你来搭讪吧?” 高飞举杯,和颜红轻轻碰了一下,也没说什么,只是笑眯眯的看着她。 颜红端起酒杯,一仰首,就把那杯天使之吻喝干。 头也不回的抬手打了个响指,示意服务员再来杯酒后,颜红语气低沉的说:“我吧,刚和老公吵架――特么的,他发达了后竟然瞒着我在外面包小三,被我撞破后,还特么的敢打我。草――你有烟没有?” 高飞真没想到,外表看起来很有品位的颜红,说话竟然这样、这样对他脾气,而且还主动和他要烟吸。 高飞连忙递上烟和火机,很有感触的说:“是啊,现在绝大多数男人都这样,口袋里有俩钱,就烧的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哪儿像我这样,发财不忘本――哦,你的酒来了。” 颜红狠狠吸了一口烟,接过酒杯看也没看服务生,一仰头再次喝干:“再来一杯!我告诉你,高飞,要不是红姐我,就凭那个臭男人还想有今天?我呸!做特么的春秋大梦!麻痹的,现在有钱了,就去包小三了,还敢打我,卧槽!我特么的――酒呢,怎么还没有来!?” 看着颜红把第三杯酒仰脖干下去后,高飞心里抽搐了一下,怯怯的说:“那个啥,红姐,少喝点吧,这玩意看起来没啥酒精度,但后劲大。” “大吗?切,我可不觉得。” 颜红摆摆手,忽然吃吃笑着说:“啊,我知道了,你是心疼我喝酒太多,怕到时候买不起单吧?” 我就是这样想的,我总共不到一千块钱,就你这喝法,很快就没有了,到时候别说是泡你了,就是想走都没门了――高飞尴尬的笑了笑:“呵呵,哪能呢,你尽管喝。” “别怕,弟弟,我说你别担心,今晚你尽情的喝,消费多少,红姐买单。” 颜红说着,从小包中掏出钱包,打开拿出一叠现金,怕是得上万,还有七八张银行卡:“喏,看到了没有,红姐有钱!钱,我不缺,缺的就是一个真正关心我的男人!” 看着这些东西,高飞咽了口吐沫,正要说什么时,红姐又说话了:“弟弟,继续刚才的话题,知道我为啥找上你不?” 高飞摇头:“我还真不知道。” “那是因为我刚进酒吧,你就吸引了我,你身上有股子和别的男人不一样的气质。” 颜红身子前趴,用力拍了拍高飞的肩膀:“一下子就把我给迷住了――弟弟,我有啥说啥了,我今天出来,就是打算花钱包养男人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只要你答应我,今晚先给你一万块!要是让我满意了,以后每个月二十万!” 高飞的眼珠子一下睁大:“啥?你、你包我?” 颜红用力点头:“嗯,我包养你!我没和你开玩笑,今晚算是试用期,只要你伺候我满意了,先给一万,以后每个月二十万――你放心,红姐我没什么不良嗜好,没有摧残男人的心理,我所需要的,就是想找个男人来替代我老公,给予我想要的柔情。” 第17章 我就等你五分钟! 高飞一下子呆了。 刚才他就琢磨,就红姐这样的小尤物,只要她愿意,相信很多男人都会抢着来包养她,不管花多少钱! 可现在,红姐却开出了每月二十万的‘高薪’,要来包养他。 既能得到这个小尤物,还能获得丰厚的报酬,可谓是一举两得,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事啊! 当然了,堂堂七尺男儿被一个女人包养,的确是天底下最没面子的事了。 但面子多少钱一斤? 它能抗寒啊,还是能抗饿? 看来我今天的人品的确是大爆发了,要不然也不会碰到这样的好事――高飞望着颜红,嘴巴动了好几下,但就是说不出那个‘行’字来。 “怎么,你还拿一把?” 看到高飞迟迟不答应后,颜红的脸色就沉了下来。 拿一把,冀南方言,就是故意拿捏的意思。 高飞还是没说话。 颜红更加不高兴了,拿起桌子上的东西,随便抽出一叠压在杯子下面,站起来转身就走:“这些是酒钱,我说过我要请你的――我在外面等你五分钟,五分钟后不见你出去,那我就走了。” 等红姐袅袅婷婷的走出酒吧后,高飞又要了一杯龙舌兰。 反正她留下这么多钱,再喝两杯也用不了的。 半小时后,吃饱喝足的高飞,慢吞吞的走出了酒吧。 酒吧外面,早就没有了红姐的影子。 “妈的,其实我该跟她走的,要什么面子嘛。真没想到,我原来是这样有原则。” 高飞晒笑着耸耸肩,挥手摆住了一辆出租车。 …… 高飞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上午十点了。 外面,在下着雨。 雨水打在玻璃上,发出了悦耳的沙沙声。 倚在床头上吸了一颗烟后,高飞慢慢扭头,看向了床里面。 床里面,放着一个帆布包。 在这两年中,高飞有无数次想打开这个帆布包,尤其是在他全身上下只有几毛钱时。 但,他终究没有打开过。 也许是昨晚受到了那个叫颜红的女人的刺激,也许是下雨天让高飞想到了他的过去,他盯着帆布包看了足有五分钟后,才慢慢伸出了手。 把包放在肚子上,高飞右手轻轻抚摸着,动作温柔,就像是女孩子摸着情人的胸膛。 就这么摸了半晌,高飞猛地一咬牙,又把包放回了原处,然后抬腿下床。 可是,就在他的双脚穿上拖鞋,感受到硬邦邦的塑料,和一股子霉气后,刚抬起的屁股,却又慢慢的放下,然后飞快的转身,平躺在床上,拽过了帆布包。 拽的,是那样用力,决绝。 …… 帆布包内,是一台用破衣服包着的笔记本电脑。 高飞取出电脑,连接上电源,开机。 随着一声悦耳的叮咚声,电脑开机了。 经过两年的沉默后,电脑开机速度一点也没有受影响,显示器依旧那样清晰。 高飞又从包内翻出一个塑料袋,从中取出一个无线上网卡插上――当初高飞在办这个卡时,一下子就交了三年的网费,时刻预备着上网。 看到电脑正常联网后,高飞深吸了一口气,等他再挺直腰板时,他的整个人仿佛都变了。 第18章 鬼舞! 其实,高飞人还是那个人,浑身上下只穿着裤头背心。 但此时,他身上却散发出一股子笔墨无法形容的气质,尤其是那忽地深邃的目光,就像是君临天下的君王。 高飞双手轻轻放在键盘上,闭了闭眼,然后噼里啪啦的开始输入网址。 很快,高飞就登录进了一个网站平台:of国际刺客平台。 of国际刺客平台,是国际上最大的刺客平台,每年大约有上万个被刺杀的名字被挂在平台上,吸引着世界各地杀手、雇佣兵的目光。 据说,of刺客平台开出的最高悬赏花红,曾经达到过恐怖的一亿一千万美金。 不过,高飞那时候还在国内,没碰上这种好事。 每做成一笔交易,of平台会收取每笔任务花红的百分之五,做为手续费。 高飞慢慢的滑动着鼠标,开始搜寻悬赏花红最高的任务。 大多数被挂上刺客平台的值钱目标,基本上都是欧美,或者非洲那边的,亚洲除了中东地区外,其他国家很少出现大面额的花红目标。 “三十万美金,四十五万美金,二十万美金……” 高飞鼠标缓缓的从下往上移动,嘴里喃喃说道:“怎么现在of平台越办越操蛋了?几十万美金的任务也挂在上面――咦,有大鱼,三百万美金!” 当鼠标滑到第一页的顶端,最后一行表格中时,高飞眼睛终于一亮,发现了值得他出手的目标。 随即,他眼中出现了惊讶的神色:这个价值三百万美金的目标,竟然是华夏人! 而且,目标就和他住在同一个城市! 苏北山! “苏北山,男,现年61岁,身高一米七八,体重75公斤,现住冀南,北山集团董事长,爱好听京剧,吃狗不理包子……呵呵,苏北山,原来就是北山集团的老总啊,这下我杀你,可没有丝毫心理负担了。” 高飞盯着电脑上苏北山的详细资料,仔细看了至少七八遍,又沉默了几分钟后,才把鼠标慢慢点在了的‘确定’上。 很快,页面转换,要求填写应征者的部分资料。 高飞吐出一口气,双手如飞,在键盘上打出了一行英文。 应征者:鬼舞! 联系方式:1588491。 任务截止日期:12月31号。 银行帐号:ll-snb5612234525。 三次确定信息无误,高飞输入了验证码。 很快,页面再次转换,出现一个方框,上面出现了几行英文,下面显示着一个ok。 这表明高飞刚才所填写的资料是正确的,那边已经确定他有执行这个任务的资格了,只要他点击这个ok键,这桩三百万美金的任务,从今天算起的一个月内,就属于他的了,别人就是本事再大,在这段时间内也不能抢他的生意,这是平台最基本的原则。 “扫瑞了老苏,你是我戒杀两年后复出的第一个目标,真对不起,要怪就只能怪这社会太残酷了,谁让我连份像样的工作都找不到,谁让我去你公司应聘却被拒绝,我不就是没有狗屁不是的本科文凭吗?” 高飞无声一笑后,不再犹豫,点击了ok键。 第19章 高飞的过去! 应征任务成功,祝你顺利! 随着高飞点下ok键,电脑页面上马上就显示出了这行字,然后of网站平台页面自动关闭。 虽说刚才只是打了个几行字,但高飞却觉得很疲惫,仿佛刚和两个东欧美女在床上鏖战了半夜那样,有些心力交瘁的感觉。 高飞知道,这是因为太过激动导致。 从今天起,他终于决定要重新走回以往的日子了! 那是一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永远都不要担心没工作,没钱花,没女人的激情岁月。 他唯一要做的,就是利用他的一身所学,把目标干掉! 同样,他唯一有可能失去的,就是他宝贵的生命! 生命,很宝贵吗? 高飞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渍,走到窗前推开一扇窗户,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小雨,晒笑了一声喃喃说道:“这,只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伟大年代,只要是有钱,包括生命在内的任何问题,都不再是问题。” 高飞慢慢的闭上眼,侧耳倾听雨滴打在玻璃上的沙沙声,感觉很悦耳,就像m8突击步枪喷射火舌时的声音,渐渐把他带回了从前的岁月。 …… 与绝大多数人不同的是,高飞根本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因为他从小就在冀南‘希望孤儿院’长大的。 十八岁那年,在冀南某福利厂打工的高飞,因为爱情受挫而痛苦万分。 在好友梁明的劝说下,高飞在那年秋天应征入伍,成为了华夏西北军区某王牌部队的一名军人。 不管到任何时候,高飞都不会因为参军而后悔。 因为他觉得,他自己天生就该是一名职业军人,他身体内所有的潜能,在部队上发挥的是淋漓尽致。 新兵连刚一结束,他就因为成绩优秀,被选拔进了军区‘风豹特种大队’。 成为一名特种军人后,高飞更有了一种如鱼得水感,并在加入特种大队的第二年,就拿到了全军区的个人全能冠军。 如果,不是在第三年外出时遇到当地市委书记的儿子强抢民女,把他腿子打断,从而被逐出部队的话,相信今天的高飞,在部队上肯定大有所为,根本不会在一怒之下就跑到法国,加入了法国外籍军团! 同在国内一样,加入法国外籍军团的高飞,凭借其优异的表现,很快就成了军团王牌a军‘狙杀’小分队的灵魂人物,外号鬼舞! 他们为了钱,不但组队去横扫一切目标,而且还经常抢杀手的饭碗――这也是高飞在of平台上,注册金卡会员的原因。 四年的佣兵生涯,使他品尝到了更加精彩的精彩人生。 但是,就如在华夏因为女人而被逐出部队那样,高飞在两年前,又是因为一个女人,而黯然回到了国内。 高飞生命中最重要的这两次转折,都和女人有关。 回国两年了,连初中毕业证都没有的高飞,根本没有找到像样的工作。 而他又不愿意去工地或者火车站,和那些民工抢生意―― 不管怎么说,高先生也是曾经搂着几个欧美一流女明星睡过觉的主,如果为了填饱肚子而去做那种工作,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第20章 把他的腿子打断! 幸亏,在这两年中,梁明总是能对他伸出援助之手,并不厌其烦的替他找工作――尽管他每次都干不到半天,就会被人轰走。 无他,因为高先生在工作时,摆的架子比老板,还要更像老板。 每当这时候,梁明都会‘耻笑’他:你这也干不长,那也干不长,那你告诉哥们,你到底想干什么呢?看你整天吊儿郎当的,不但没一点年轻人的朝气,可能连梦想都没有了吧? 同样,每当梁明说出这番话时,高飞都会冷笑一声反驳:切,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梦想? 梁明再问高飞是啥梦想时,他却是淡淡一笑不再言语,因为他心中有个声音在呐喊:总有一天,你会让那个号称金融巨鳄的乔治。索拉斯刮目相看,让他知道你就算不做雇佣兵,也仍然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让他心甘情愿的把他宝贝孙女交给你! 高飞从没有把他的梦想告诉任何人,哪怕是最好的哥们梁明,因为他觉得,他好像很难实现。 不过,高飞从没有忘记过他的梦想,就像他不管身在何处,都会想到梁明那样。 …… “嘿,胖子,等哥们把这笔钱赚到手,肯定会请你去最好的休闲会所,来个一条龙享受!” 想到梁明那张胖脸后,高飞笑了笑,关上窗户,正准备洗个冷水澡时,放在床上的手机却叫了起来。 “肯定又是胖子打来的电话――咦,打错电话了的吧?” 高飞走到床前,从枕头边摸起手机一看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本市座机号码。 看到是个陌生号码后,高飞本想挂断,但一琢磨接电话又不拿钱,万一这个打错电话的是个妞儿呢,恰好可以调戏一下,反正下雨天,闲着也是闲着。 高飞坐在床上,接通了电话:“喂,找谁?” 手机中,果然传来一个年轻的女人声音:“喂,请问您是高飞,高先生吗?” 咦,还真是找我的――高飞一楞,回答:“是的,我就是高飞,请问你是哪位?” “我是冀南北山集团总部人事资源处的,我叫苏小梅……” 自称苏小梅的女人,刚说到这儿,就被高飞打断了:“啥,你说你是哪个集团人事资源处的?” 苏小梅重复了一遍:“是冀南北山集团!” 高飞喃喃重复了一遍:“冀南北山集团。” 那边的苏小梅吃吃笑道:“高先生,你不会连北山集团也不知道吧?” 哈,老子前些天还去应聘业务员来着,被婉拒了个比的了。我正琢磨着该怎么刺杀北山集团董事长呢,你说我知道不知道这个北山集团? 高飞心中冷笑着,表面却说:“啊,知道,知道,我只是不知道你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 就在高飞接到苏小梅的电话时,北山集团总部大楼总裁办公室内。 沈银冰拿出一张身份证,甩到了桌子上,看着站在桌前的一个大汉:“黑子,用最快的速度,给找到这个人!” 黑子拿起那张身份证,看了一眼问道:“没问题。沈总,找到他后,接下来该怎么做?” 沈银冰语气阴森的说:“先把他双腿打断,再带来见我!” 黑子一惊,正要说什么时,沈总又淡淡说道:“如果找不到他,你也不用回来了。” 第21章 我的尊严是有限的! 冀南北山集团,是集房地产、餐饮、广告等实业为一体,号称是冀南民企的龙头。 二十几层的总部大楼,位于风景秀丽的千佛山下,四面蓝色的玻璃幕墙,远远的就能看到。 早上七点五十左右,高飞乘坐出租车来到了大楼前。 望着大楼正面‘冀南北山集团总部’八个鎏金大字,高飞摇了摇头:“一个总部就占用这么大的资源?真是浪费,可耻。” 感慨了一下后,高飞来到了大厅门前。 大厅门前,是两个穿着大红色无袖旗袍的美女,一阵微风催来撩起裙裾,露出的白花花美腿,很让人眼馋。 看到高飞过来后,两个礼仪小姐微笑问好:“欢迎光临北山集团总部!” “呵呵,客气,实在是太客气了――美女,你叫什么名字?中午有空没,请你去喝一杯咖啡。” 高飞笑眯眯看着左边那个圆脸美女,眼睛迷成了一条缝。 圆脸美女脸上仍然带着好看的笑意,看向高飞的眼神中,却带有了鄙视的神色:切,就你穿的这样,还好意思请我喝咖啡呢? “嘿嘿,那以后再说,哈。” 高飞会意,讪笑一声后走进了大厅。 来到前台,前台服务妹妹同样对他笑脸相迎,让高先生多少有了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得知高飞是来总公司报道的后,服务妹妹的态度更加亲切了:“先生,人事资源处就在9楼,a-9室。” “谢啦,有空请你喝咖啡。” 习惯性的甩下一张空头支票后,高飞乘坐电梯来到了九楼。 来到挂着‘人事资源处’牌子的门前,高飞抬手敲了敲敞开着的门板。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内,摆了七八张桌子,有四五个身穿白领服装的年轻男女,正在埋头工作。 听到敲门声响后,距离门口最近的一个小姑娘,很礼貌的说:“请问,你找谁?” 高飞走进办公室,开门见山的说:“我叫高飞,是来报道的。” “高飞?啊,你就是高飞啊。” 一个穿着黑色套裙、戴着无框眼镜的女人,从最里面那张办公桌后面站了起来。 “你就是给我打电话的苏小梅吧?” 高飞笑着走了过去。 “嗯,是的,我就是苏小梅。” 苏小梅隔着桌子,向高飞伸过了手。 “你好,苏小姐。说实话,我在电话中听到你声音时,就猜出这么好听的声音,肯定是个美女了,今天一见才知道我错了,原来你的人,要比你声音更、更好看。” 高飞面对女人时,表现一向都是很绅士――劈头砸出几句不花钱的马屁后,顺势坐在了她面前的椅子上。 “呵呵,高先生真会说话呢。” 明知道高飞这是在哄自己开心,可苏小梅还真是很开心。 苏小梅办事也很洒脱,客气了几句后,就言归正传了:“高先生,报道用的资料,你都带来了吧?” “带来了,请过目。” 高飞从肋下拿出一个大大的信封,双手递了过去。 苏小梅接过来,打开一看――这么大一个信封里面,只有一本驾驶证。 看到苏小梅好像呆愣后,高飞有些尴尬的说:“嗯,那个啥,说实话吧,我真没想到北山集团能给我打电话,所以来的仓促了一些――要知道我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m八工商管理硕士的简历,都在美国旧金山,还没有来得及传真过来。至于身份证,很遗憾,昨天丢失了,还没有去补,您看……” 苏小梅还真没想到,高先生竟然有如此深厚的‘文化底蕴’,顿时肃然起敬:“哦,高先生,这个不打紧的。当然了,按说身份证是必须用的,不过我们这儿也有你以前来应聘时的复印件。只要能和你对上号就可以了。” 高飞连忙说:“肯定能对上号的,我的身份证号码是370121198。” 苏小梅拿出高飞之前的身份证复印件,仔细核对了一下,点点头说:“嗯,完全正确,这样就不用原件了――哦,对了,这是北山集团给您的聘用合同书。” “好的,谢谢。” 高飞道谢,拿过了那份合同书。 合同大体意思呢,就是聘用高飞为集团高层领导人专职司机,试用期为一个月,月薪为三千五,试用期满后,就会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等等。 总的来说,这份聘用合同,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开出的薪水也符合冀南本地试用期的工资水平。 看了一遍合同表示没意见后,高飞按照苏小梅所说的,在合同最后面签上了他的大名。 等高飞签字完毕后,苏小梅站起身再次向他伸出手:“恭喜你,高飞,很荣幸能够和你成为同事。” 高飞也站起来,笑道:“呵呵,荣幸。不过,我有个疑问,想请你给我解释一下。” 苏小梅点头:“愿意效劳。” 高飞问道:“我明明记得上次来北山集团应聘时失败了,那么为什么又聘用我了呢?” 苏小梅微笑着回答:“对不起高先生,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楚,因为这是颜副总亲自安排的。” 高飞一愣:“颜副总?我好像不认识这位颜副总吧?” “呵呵,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你见到颜副总后,应该明白了。嗯,她就在副总办公室内等你,请跟我来吧。” 苏小梅甜甜的笑了一下,当先向办公室门口走去。 …… 苏小梅推开颜副总在19层楼办公室的门时,高飞心里还在琢磨,这个颜副总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忽然聘用他。 等他走进办公室,看到办公桌后面那个女人后,一下子愣在了当场,下意识的抬手开始擦眼睛:卧槽,老子没认错人吧,这个所谓的颜副总,竟然是她!? 颜副总不是别人,正是昨晚在酒吧内,嚷着要拿出月薪二十万,来包养高飞的颜红。 今天换了一身白色套装,黑丝袜高跟鞋的颜红,看到高飞目瞪口呆呆立当场后,先对他抛了一个媚眼,随即对苏小梅点点头:“嗯,苏副处长,谢谢你了。” “不客气,颜副总,如果没什么吩咐,那我回去工作了。” 微微对颜红弯腰致意后,苏小梅转身,看到高飞盯着颜副总一副呆呆的猪哥样后,黛眉皱起,低声提醒道:“高飞,颜副总是大老板的夫人,你自己注意点!” 高飞刚见苏小梅时,曾经猛拍了人家几句马屁,给她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所以在看到他盯着颜红发呆后,就好意的提醒了他一句。 “哦――大老板的夫人――哦。” 高飞如梦初醒,赶紧收回看向颜红的目光,对苏小梅笑笑:“谢谢你了。” “不客气,自己有数点。” 苏小梅回笑了一下,迈着高跟鞋哒哒的走了出去。 等房门被关上后,颜红绕过桌子,顺势倚在了桌沿上,左脚后伸,右膝屈起,摆出一个非常撩人的姿势,腻声道:“呵呵,高飞,你是不是现在感到吃惊了?” 高飞摇摇头,苦笑道:“不可不仅仅是吃惊,是不一般的吃惊。颜、颜副总,你招聘我来你身边工作,不会是真想、想包养我吧?” 颜红美眸流转:“你觉得呢?” 高飞抬手摸了摸鼻子,走到沙发前坐下:“我觉得,如果你真有这个诚意的话,那么最好每个月再加十万块。” 顿了顿,高飞一本正经的说:“我是认真的。” 老天爷可以为高先生作证,现在他的确是认真的。 既然人家颜副总这样一个小尤物,为了包养他,不但开出了丰厚的薪水,现在又把他招聘到北山集团了,他要是再不知好歹拒绝的话,那肯定会遭雷劈的…… “咯,咯咯!” 看到高飞一本正经的样子后,颜红先是愣了片刻,随即大笑了起来,笑得那叫一个腰肢乱扭,胸前波涛澎湃。 高飞愣了:“你笑啥?” “没,没啥,就是觉得你特别搞笑。” 颜红抬手轻轻拍着胸脯,喘息着问:“高飞,你以为我真想包养你啊?” 就像个傻鸟似的,高某人问:“难道假的?” 颜红娇嗔的瞪了他一眼:“当然是假的!” “那你前天晚上……这不是故意耍着我玩儿吗?” 高飞老脸一红,开始有些生气了。 “那可不是耍你。” 颜红走到高飞对面沙发上,坐下后翘起好看的二郎腿,很直白的说:“那晚,只是一次面试。” “面试?” 高飞觉得脑袋开始变大。 颜红点头:“是啊,你还记得前天中午,你在写字楼发生的那些事吧?” 人家高飞正值年少,前天发生的那一切,自然不会忘记。 稍微一琢磨,高飞就明白了:“哦,我知道了,昨天在写字楼中的那个女总裁,还有那几个后来冲进去的混子,都是你安排好的,是面试的一个环节。” 颜红点了点头:“是的,都是面试。恭喜你,高飞,你是这三个月来,第一个通过三层面试的人,你被北山集团录取了。” “谢谢,由衷的感谢。” 高飞愣了片刻,随即文雅的笑了笑,从沙发上站起来,就向门口走去。 看到高飞爬起来就走后,颜红纳闷了:“哎,高飞,你要去做什么?” “当然是要来离开了!” 高飞右手抓住门把,转身看着颜红,一脸的正义凛然:“对不起,颜副总,虽说我通过了贵公司的面试,但你们这种面试方式,却极大挫伤了我的自尊心!所以,我决定不做这份工作!也请你不要再挽留我了,再见!” 自以为已经把高飞掌控在股掌之间的颜红,真没料到这厚脸皮的家伙刚才还想被她包养,但在她说出实情后,却又马上翻脸要走人。 “哎,高飞,你给我站住。” 颜红连忙站起来,解释道:“是你误会了,能不能听我解释?” 高飞正要刺杀苏北山,好不容易才有接近他的机会,当然不会就这样走了。 刚才要走,只是拿捏一下,找回点自尊来罢了,看到颜红忙着挽留后,也就借坡下驴,淡淡的说:“那你说,我听――记住,我的尊严是有限的。” 第22章 冰山总裁沈银冰! “我晓得,晓得,你先坐下。” 看到高飞回心转意后,颜红很高兴,亲自动手替他泡了一杯茶,又拿出了一盒大中华摆在了案几上。 喝着极品茉莉花,抽着大中华,高飞洗耳恭听个中原因。 …… 北山集团董事长苏北山,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时,是冀南国税局的副局长,因为眼光独到,意识到国家政策真正改变后,就毅然下海经商――经过十几年的打拼后,靠着丰厚的人脉,把北山集团做到了现在的强大。 信奉上帝的人总是说,亲爱的主在给予你一些东西时,也会拿走你一些东西。 苏北山也许就应了这句俗话:他在事业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和他相濡以沫的妻子,却早就在十几年前去世了,只给他留下了一个女儿。 要说苏北山还真够狠,在女儿没有长大成人之前,竟然一直没有再找。 直到他女儿三年前大学毕业后,苏北山才和某位早就和他眉来眼去的女士,结为了秦晋之好。 这位女士,就是颜红。 如果仅仅从表面来看的话,苏北山现在无疑是很幸福的,事业有成,又娶了个年轻漂亮的小老婆。 他被总部员工称为‘冰山雪莲’的女儿,现在也成了集团总裁,不管是才能还是威信,都不在他之下,把诺大一个集团搭理的是井井有条。 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苏北山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非常完美。 但苏北山照样有他自己的苦恼:他那个到了中年才求来的宝贝女儿,今年已经24岁了,按说早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可她好像对任何男人没那方面的感觉,并不止一次的表示,要做个单身贵族。 在颜红目前肚子没动静的情况下,苏北山膝下只有这么个宝贝女儿,如果她要是真做个单身贵族,一辈子不嫁不生娃的话,那么老苏家不就绝后了吗? 怎么才能让女儿陷入爱河,做一个正常人――这件事让存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老封建思想的苏北山大伤脑筋,开始给她频频的介绍男朋友。 当然了,像苏北山这样的亿万富翁,他女儿要找男朋友,那自然得找相当优秀的了。 可不管苏北山给他女儿介绍的男朋友,是多么的优秀,人家是一概不理。 为此,父女俩还闹僵了。 苏北山狠吧,他那宝贝女儿更是个狠人。 一年前,父女俩为这个问题吵过一架后,苏大小小姐一发狠搬离了苏家别墅,竟然连姓氏都改了:你不是逼着我嫁人吗?我还不跟着你姓了,怎么着吧! 至于老苏会气成什么样,在这儿就不细说了,反正父女俩之间关系的缓和,还多亏了颜红。 也正是颜红在父女俩之间穿针引线,老苏那闺女,才在今年春节后,来集团内担任了总裁职务。 经过这半年的缓和期后,父女俩的关系缓和了很多,老苏再次旧事重提:要求女儿给他找个乘龙快婿,他能早点抱孙子,毕竟今年61岁了,谁知道还能活多久…… 可老苏那女儿就怪了,把她老子急成这样了,愣是不答应,竟然在一次争吵中,把她老子气的心脏病发作,差点去爬火葬场的烟筒。 也许是老苏那次的发病,让他女儿感到了一些愧疚吧,事后她找到了颜红,说出了一个让她老子安心的绝顶妙计:从社会上招聘一青年俊才,雇佣他来当她的男朋友,先把老苏哄高兴后再说…… 说实在的,自从出身贫贱(来自南方一山区)的颜红嫁给苏北山后,苏家大小姐根本没有给过她好颜色。 无形之中,颜红就对她很忌惮,继而变的每次见她,就想方设法的讨好她,根本不敢违逆她。 对她提出的任何要求,也都是百依百顺――颜红此举,可大大扭转了世人对后妈的不良印象。 功不可没! 所以呢,在老苏女儿说出她的锦囊妙计后,颜红就算是再怎么不满,可也不敢说什么,只能答应帮她瞒着老苏,为她物色一合适的青年俊才。 接下这个艰巨的任务后,颜红立马把全部精力投入了里面,在短短的几十天内,就考察、面试了几十个外表条件相当优秀的年轻人。 别看颜红肯帮着继女胡闹,本身文化水平也不高(小学没毕业),但她心眼却不少:所有参加面试的男人,都要经得住美色,抵得住暴力。 苏家大小姐的男朋友,要是经不住美色诱惑,要是万一非礼她咋办? 同样,他也应该有保护大小姐的能力,要是万一碰到歹徒而吓得尿裤子,那岂不是很丢人? 这就是昨天高飞在应聘时,为什么先被‘总裁阁下’勾引过关后,又被光哥等人围殴的原因。 啥事也不知道的高先生,在通过那两次面试后,颜红仍然不放心,这才又在昨晚的酒吧中,和他上演了一场‘包养’好戏―― 幸亏,当时高先生并没有被二十万的月薪,和颜副总的美色给迷住慧眼,要不然,昨天他也不会接到苏小梅的电话了。 ……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当时我就纳闷,那美女总裁怎么浑身还有股子骚……咳,那个啥,颜副总。” 听颜红说完后,高飞这才恍然大悟:“那个啥,你的意思是说,我已经通过了你们的三层面试,你决定聘用我给那位大小姐,当雇佣男友了?” 颜红点点头:“是啊,要不然我也不会让人事处给你打电话了。” “可苏小梅说,是让我来当司机的。” “司机,只是让你进入集团的借口而已,同时也方便能够随时跟在大小姐身边。” 颜红微笑着说:“嗯,这样说吧,在公司内呢,你就是大小姐的司机。但在苏董面前,或者回到苏家别墅后,你就是她的男朋友了。记住,你是通过自己在公司的努力,才赢得了大小姐的好感,可千万别说是被雇佣的,要不然苏董会被气死的。” “这个我明白,我还没有你说的那样笨,不就是瞒着苏董一个人嘛。” 高飞掐灭烟头:“怎么,还有可能要去苏家别墅?” 颜红回答:“当然了,你是大小姐的男朋友嘛。” “哦,我明白了,那我什么时候上班?” 听说有机会能去苏家别墅后,高飞心中暗自高兴:刺杀苏北山的把握,又大了几个百分点。 “今天就开始,你等等,我给大小姐打个电话问一声,如果她有空的话,你可以去顶楼不的总裁办公室找她。” 颜红笑嘻嘻的说:“如果她同意了,那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颜红走到办公桌跟前,摸起电话低声问了几句后,转身对高飞说:“高飞,你的运气不错,大小姐现在就有空,走,我带你去见她。” …… “什么,还没有找到?黑子,你们这么多人,平时看起来个个了不起的样子,怎么遇到问题后,却连个人也找不到――我不听你的解释,我就要那个人,你必须把那个臭、那个高飞找到,没有商量的余地!” 厉声说成这番话后,根本不等那边的黑子说什么,沈银冰咔嚓一下把电话扣掉。 沈银冰酥胸微微起伏着,从抽屉中拿出一张身份证,看着上面的头像咬牙切齿道:“臭流氓,你跑不了的!哼,黑子他们真是笨死了,连个人都查不到!” 无疑,这就是高飞的身份证。 那天把高飞的身份证悄悄顺走后,沈银冰就招来了集团保安头头黑子,令他按照身份证上的住址,去找那个家伙,先把他双腿打断再说。 沈银冰平时在黑子等人的心目中,那绝对是‘雪莲公主’一样的存在,他从没有见到过她这样生气,根本不敢多问什么,就带着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杀了过去。 不过,黑子反馈回来的消息,却让沈银冰很不满意,甚至有些抓狂:查无此人! 怎么可能会查无此人呢,你有没有搞错? 去查,去找! 如果第二天我上班后还没有看到那个高飞,你就把自己的双腿打断吧! 这是沈银冰给黑子下的死命令。 在外面奔波了一晚上的黑子,算到沈总上班后,这才战战兢兢的再次打来电话,可刚说了没几句,就被沈银冰训了一顿。 看着身份证上的高飞,沈银冰又想到了高飞赐予她的羞辱,俏脸上浮起一抹嫣红,低声骂道:“臭流氓,刁民,你是不是被车撞死了啊?嘿嘿,你可千万别被撞死,因为那样也太便宜你了,我必须得找到你,用世上最残忍的方式,把你活活折磨死!哼,嘿嘿!” 如果沈大小姐此时脸上露出来的阴险笑容,被集团职员给看到的话,肯定会大吃一惊:呀,这还是冰山总裁沈银冰吗? 帮帮帮―― 随着几声敲门声响起,沈银冰马上就收起笑容,恢复了她的冷傲,挺直了腰板沉声说道:“请进!” 门开了,颜红那张带着讨好笑容的面孔,出现在了沈银冰的视线中:“沈总,我把人给你带来了。” 别看颜红是沈银冰的继母,又在集团总部中挂着个副总的头街,但在沈银冰面前,她一点继母的架子也没有,奴颜婢膝的,好一副成功的奴才样。 “嗯,那就进来吧。” 沈银冰淡淡的嗯了一声,垂下头,又开始看文件。 别看沈总表面无动于衷的,但内心却很好奇:红姐在电话中说,给我找的这个挡箭牌很出色,到底有多出色,比得上那个高飞吗? 刚想到这儿,沈总怵然一惊:吓,我怎么又想到他了呢?难道说,我内心其实很希望他来当我的假男朋友?不会,不会的!如果红姐真把他找来,我肯定会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第23章 我就是威胁你了 “哎!” 颜红甜甜的答应了一声,扭头又低声嘱咐身后的高飞:“记住我和你说的话了没有?” 在电梯中,颜红又嘱咐了高飞几句,无非是提醒他要摆正自身位置,千万不要真把自己当做是大小姐的男朋友了。 另外,红姐还告诉他,苏家大小姐搬出苏家别墅后,就随着母性了,姓沈,平时在公司看到她,就叫她沈总。 “记住了。” 高飞用力点头。 颜红这才推开门,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了进去:“沈总,还在忙呢。” “坐,等我批阅完这份文件。” 沈银冰仍然没有抬头,语气也很平淡。 别看沈银冰对颜红表面冷冰冰的,其实早就把她当做自己人了,要不然的话,会把这么重大的任务交给她? 沈银冰更清楚,别看红姐没有文化,品位又低俗了些,可脑子却很好用,办事也很干脆利索,她既然能把某男带来,这就说明这个男人肯定是靠得住的。 此时沈银冰故意摆谱,就是在给某个有可能成为她雇佣男友的家伙,传递一个明显的信号:你就我花钱找的挡箭牌,千万别试图对我有非分之想!要不然,有你好受的! “好的,你忙,我不急,不急。” 颜红连连点头,坐在了沙发上后,有对高飞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也坐下等等。 “靠,对你继母还这样,年轻轻的摆什么臭架子啊,假如我是你妈,我早就鼓动你爸把你扫地出门了,你去大街上摆架子去吧。” 看到这位大小姐对颜红如此态度后,高飞撇了撇嘴,坐在了沙发上,顺势翘起了二郎腿,以表示对某女不懂得尊老爱幼的鄙视。 沈银冰表面是看文件,其实眼角余光,却一直盯着跟颜红进来的那个家伙。 当看到他大模大样的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后,沈银冰黛眉就是一皱:红姐这是找了个什么东西啊,连最起码的礼节都不懂,老爸看了肯定不满意,等于白费力气了。 在私下里,沈银冰就叫颜红为红姐。 在集团内,俩人则以职务称呼――也就是颜红这样没心没肺的吧,要是换做别的女人,肯定不会愿意的。 还没有看到某男那张英俊的小白脸,沈银冰就给他判了死刑,甚至都懒得看他长什么样子了。 “咳。” 沈银冰放下文件,抬起头看着颜红说:“颜副总,我让你来,是要和你商量一下大华公司那笔业务的。至于无关者嘛,你先请他出去……” 颜红给沈银冰在电话中,就已经说清楚,这次上来就是她引荐‘男朋友’的。 可她现在却忽然谈起了业务。 颜红一愣,随即明白沈银冰啥意思了:她这是不满意高飞了。 我好不容易才给你找了个连过三关的,可你看都不看一眼的就给毙了……唉。 颜红心中叹了口气,但纵然再有意见也不敢说出来,只好微笑着欠身,刚要说什么时,却听对面的高飞突然说:“咦,竟然是你!?” …… 在沈银冰刚抬起头来时,高飞遵照颜红所说的没有去直视她。 但当她委婉表达出让他闪人的意思后,高飞马上就烦了,也不管颜红嘱咐的那些了,冷笑着抬头看向她,正要说些诸如‘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面子话时,却猛地愣住:靠,这不是那个偷走我身份证的妞儿吗?她怎么可能会成为北山集团的老总了呢? 听高飞说出自己的名字后,沈银冰大惊扭头,接着一双杏眼就圆睁了起来:“啊,会是你!” “哼哼,我也没想到,想雇佣男朋友的原来是你。早知道是你的话,你求我来,我都不屑来的!” 高飞冷笑着从沙发上站起来,抬腿就向门口走去:麻痹的,这事可特么的寸到家了,老子说啥也没想到竟然是她。不行,还是趁她没明白过来之前赶紧闪人,省的她在追究我曾经的流氓行为。至于身份证,还是别要了,先闪人为妙! “啊,你们、你们两个认识?” 看到沈银冰对高飞怒目相视后,颜红有些犯傻。 在高飞出现之前,沈银冰还琢磨着该怎么找到他,好好的折磨他呢。 现在,看到他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接着又要脚下抹油闪人后,想都没有想,啪地一拍桌子,娇声喝道:“高飞,你给我站住!” “懒得理你!” 高飞才不会站住呢,拉开门刚迈出去一根腿,就听到沈银冰说:“哼哼,你以为你能走的了?” “哟呵,你还敢威胁我?” 高飞一听这话,反倒是不想走了,转身抱着膀子倚在门板上,斜着眼的看着沈银冰:“好,你既然这样说,那我还不走了,我倒要看看,你敢把我怎么样?” 颜红看看沈银冰,再看看高飞,喃喃的说:“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前天他、他――” 沈银冰银牙紧咬,差点就想说出前天那些事来,不过还是及时咽了下去,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重新坐下:“没事,颜副总,你先出去吧,我要和这个人单独谈谈。” 颜红虽说不知道继女和高飞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但也看出俩人肯定不对付了。 而这时候,沈银冰却让颜红先出去,她当然担心沈总的安全,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问:“沈总,你让我走?可他要是对你――” 沈银冰不屑的笑笑:“这是在北山集团总裁办公室,他要撒野,有那个胆子吗?” “哦,也是。那好,我先出去,有事叫我。” 看到沈银冰一脸正气凛然后,颜红无奈,只好慢慢走出办公室。 关门时,她又深深看了高飞一眼,意思是提醒他别乱来,这才快步走进了沈总办公室对过的秘书室,准备打电话呼叫保安,以防不测。 等红姐关好房门后,沈银看着高飞,随手敲了敲桌子,淡淡的说:“高飞,你先坐下。” “坐下就坐下,你还能把我吃了?” 高飞毫不在乎的再次坐在了沙发上,这次表现的更加随意,双脚索性搁在了茶几上,拿捏出一副标准的痞子嘴脸。 …… 高飞自问,前天他除了绊了沈银冰一跤、摸了摸她白嫩的大腿,讹诈了她五百五十块钱之外,好像也没对她做什么禽兽不如的事儿。 更何况,在她崴了脚后,还是他送她到医院的。 而她呢,则趁着高先生发扬雷锋精神背她去医院时,偷走了他的身份证。 严格说起来,俩人顶多也就是互不吃亏而已! 既然沈银冰让他留下,那么高飞倒要看看,这妞儿到底敢把他怎么样? 对高飞表现出的痞子样,沈银冰皱了皱眉头后,选择了无视:“你叫高飞?” “知道你还问,这不是废话吗?” “你!哼,你是来应聘我男朋友的?” “是啊,真没想到世上还有这种行业,我长这么大,可是第一次遇到呢。” 高飞晃悠着脚尖说:“不过,现在再说这些也没用了。” 沈银冰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没用?” 高飞一愣,脚尖停止了晃悠:“咋,沈银冰,你不会对我还不死心吧?” 沈银冰微微冷笑:“我当然不死心!前天你给予我的那些羞辱,我要加倍偿还给你,让是生不如死!” “我好怕怕哦!” 高飞做出很怕的样子,接着无所谓的撇撇嘴:“切,沈总,你当我吓大的啊?告诉你,以前就曾经有很多人对我说过这句话,不过我现在依旧活的好好的。由此看来,这句话其实连个屁也顶不上的――少说这些没用的,你就直接说想怎么着吧!慢点,我事先告诉你,昨天你给我的那五百多块钱,我是贵贱不退的,因为那是我的的辛勤劳动所得。” “哈!” 沈银冰轻笑一声,眼里全是不屑:“也真亏你说得出口,五百块钱,切,我压根每当回事!我让你留下,是因为你现在已经成为我集团的员工了,那么你以后就得听我的吩咐。当然了,你现在也可以走,但我事先警告你,你以后要是吃饭噎死,出门被车撞死,可别怪在我头上。” 高飞双眼一眯:“你敢威胁我?” 沈银冰身子后仰,一脸天真可爱的笑容:“我就是威胁你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就凭你?哼。本来我还想走来着,但你既然这样说了,那我就留下来看看,你能把我怎么着咯!” 高飞慢慢的吐出一口气,神情放松了下来,心中冷笑:嘿嘿,你以为我愿意走啊?如果我真走了,那以后再接触你老子,岂不是要费大力气了?行,这可是你心甘情愿为我提供便利的,到时候别后悔。 “对,这样说还有点男子汉的气概,不过也有犯贱的嫌疑哦,因为真正的男人,是从不心甘情愿留在女人身边等候折磨的。不过你这种不要脸的男人,肯定会觉得无所谓。好了,你先出去吧,具体工作颜副总会给你安排……喂,海伯,我银冰。” 沈银冰刚说到这儿,桌子上那部红色的座机就响了起来,她随手摸起放在耳边,才说出自己的名字,脸色却突然大变,蹭地一声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失声叫道:“海伯,你说什么,我爸被职业杀手给注意上了?” 第24章 你知道我没种? 几乎整个北山集团的员工都知道,沈银冰和她老子好像闹过别扭,有一次还差点把苏北山给气死。 但无可否认的是,血浓于水,就算沈银冰再不满她老子干涉她的婚姻,可父女就是父女。 所以当听到海伯说,苏北山竟然被职业杀手给注意上了后,当即就被吓得花容失色。 在沈银冰看来,职业杀手就像外星人那样遥远,仅仅存在于传说中而已。 但她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传说’中的人物,原来和她距离是这样的近,让她不知所措。 “海伯,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爸他怎么会被职业杀手给注意上了?到底是谁要对他不利――好的,好的,我马上回家,海伯,你必须告诉我爸,让他千万不要出来。” 沈银冰又嘱咐了海伯几句后,这才扣掉了电话,颓然坐到在了椅子上。 沈银冰很清楚,当前商业竞争这样残酷,她父亲生意做的这样大,肯定会不可避免的得罪某些人。 但在她看来,这只是商业竞争而已,都说是商场是没有硝烟的战场,那些人怎么可以雇佣职业杀手来刺杀她父亲? 呆坐了片刻,沈银冰无意识的抬眼,就看到了高飞:这个家伙坐在沙发上,双脚仍然搁在茶几上,嘴角带着奸笑,一脸的幸灾乐祸。 处于茫然仓皇中的沈大小姐,顿时怒了,蹭地一声就从大班椅上站起来,死死盯着高飞,咬牙道:“高飞,是你要杀我父亲吧!?” 啊,不会吧,这妞儿难道能掐会算? 听沈银冰厉声问出这个问题后,高飞差点被刚吸进去的那口烟给呛死,连忙放下脚来挺直腰板,看着她的眼神好像见了鬼,连声咳嗽了好几声:“咳,咳咳――啥、啥啥?我没有听错吧,你说我要杀你父亲?” 看到这家伙那张小白脸,被烟给呛的通红后,沈银冰觉得心中舒服了不少――冷冷的哼了一声:“不是你,那又是谁?别忘了咱们两个是仇人,你有足够的做案动机!” 盯着沈银冰微微起伏的酥胸,高飞重重叹了口气:“唉,说实话,以前我真不信大家常说的那句‘胸大无脑’的话,但现在,我信了。” “你才胸大――哼,跟我走!” 沈银冰有些苍白的脸色一红,接着绕过桌子,快步走向了门口。 高飞当然知道,这妞儿刚才那些话,纯粹就是无理取闹,因为让上帝来看,他也不是那种深藏三百万美金的主。 高飞有些小得意:不过这她说的也不全是错误的,洒家虽说不是那个拿出三百万要取她老子性命的人,但却是为了三百万美金,来杀她老子的人,嘿嘿。 跟着沈总刚走出办公室,高飞就吓了一跳:走廊中,站了七八个膀大腰圆的保安,手里都拎着家伙,正虎视眈眈的看着他。 冷冷看了眼颜红,高飞心中暗骂:特么的,这肯定是小尤物怕老子伤害沈银冰,所以才叫来这么多保安等候着。 对于高飞的不满,颜红直接无视掉,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沈总,您这是要去哪儿?” “我要马上回家一趟。” 沈银冰顿了顿,才接着说:“有很重要的事。” 颜红根本不敢多问什么,只是点头:“哦,那我马上给你安排车。黑子还没有回来,先让小黄送你……” 沈银冰摇头,打断颜红的话:“不用了,让高飞送我回去就可以的。” 颜红一楞:“让高飞?” 颜红刚才可是亲眼看到,沈银冰对高飞怒目相视的那一幕了,虽说不知道俩人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但总归俩人不对眼。 可现在,沈银冰却说,要让高飞送她回家,颜红当然不放心高某人了。 只是,不等颜红再说什么,沈银冰就点了点头,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向电梯那边快步走了过去。 “颜副总,你不会怀疑我会对沈总有什么不良企图吧?别担心,我可是经过几重考验了的精英人士哦,嘿,嘿嘿。” 高飞左手捏着下巴,扫了眼那些保安,贼笑了几声,快步追向了沈银冰。 颜红愣愣望着走进电梯内的沈银冰:沈总怎么可以这样信任高飞? …… 我怎么这样信任这家伙,难道就因为他曾经讹诈过我? 坐在车后座的沈银冰看着驾车的高飞,也为自己在遇到紧急事情竟然要带上高飞,而感到奇怪。 她很清楚,刚才拒绝红姐去喊小黄却让高飞跟着时,说话的语气很自然,仿佛她和这个家伙很熟悉那样。 不但沈银冰本人不知道为什么要让高飞送她回家,就连高飞自己也不知道。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沈银冰这样安排,正好合了高飞的心意:能够去见苏北山,哪怕现在不能立马干掉他,也能趁机观察一下地形。 高飞心里想着事,无意中抬头看了眼头顶的后视镜,就听沈银冰冷冷的说:“开你的车,乱看什么呢。” 高飞讪笑了一声:“沈总,我有个疑问,你为什么要叫我……” 不等高飞说出他的疑问,就被沈银冰冷堵了回去:“有什么疑问就憋在肚子里,我是不会为你解答的。喂,我说你开车能不能再快点,慢吞吞的好像是乌骨爬!” “别逗了,乌骨爬得有这样快吗?” 高飞指着仪表盘:“look,现在时速已经超过六十公里了!” “哼,这车子最高时速好像是两百五十公里。” “但你别忘了这是在市区!” “市区又怎么了?道路这样宽阔――你开车技术不行就是不行吧,还狡辩!” 沈银冰指着左边一辆超过去的红色小车,不屑的说道:“看到了没有,人家那小姑娘开车都比快。” 高飞抬头看了一眼:“行,你既然这样说,那你可就坐稳了!” “坐稳了?难道我做的还不够稳……啊!” 沈银冰话还没有说完,身子就猛地向后一仰。 “这可是你让我开快车的。嗯,这车子虽说不是跑车,不过提速还算可以了。” 高飞淡淡的说着,轻打方向盘,超过了前面那辆红色的现代小跑。 开红色现代小跑的是个女孩子,看起来也就是十六七的样子,穿着红色吊带裙,露出小半个白花花发育不良的小胸脯,顶着五颜六色的头发,耳垂上还挂着明晃晃的大耳环,小鼻子上戴着一副大墨镜,嘴里嚼着口香糖,正随着车内的音乐,惬意的抖动着身子。 唉,现在的孩子,真是没救了,看她好像没成年吧,就敢穿成这样在街上开车,难道不怕被交警查吗? 在超过这辆车子时,高飞随意扭头看了眼,心中叹了口气。 不过,他刚超过现代车没有几十米,就从反光镜内看到,那辆车呼啸着追了上来。 眨眼间,红色现代小跑,几乎是贴着护栏,从宝马车左侧飘了过去。 “吆喝,还想和我玩飚车?” 高飞大感兴趣,接着就看到那个女孩子,竟然抬起右手,冲他竖起了中指。 沈银冰见状,哈的一声笑了出来:“哈,看,人家都鄙视你开车won\''tdo(不行)呢。” 高飞撇撇嘴:“切,我会不行?我只是不和这种小屁孩一般见识罢了。还有啊,以后别对男人说不行,这会打击他自尊心的。” “你这种人会有自尊心吗?” 沈银冰根本没有听出高飞话中的意思。 对于这种‘不解风情’的白痴,高飞也懒得再说什么,只是仍然保持着原有的车速前行。 看到高飞没有追上来后,前面那辆红色小跑又慢了下来。 等两辆车子再次平行时,女孩子落下了右边的车窗,冲他连嚷嚷带比划。 沈银冰奇怪的问道:“她在说什么?” 高飞回答:“她在问我,敢不敢和她飚车。” 沈银冰马上追问道:“那你敢不敢?” 高飞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不敢。” “哼,就知道你不敢,没种。” 沈银冰撇了撇嘴。 高飞反驳道:“我有种没种的,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开你的车!” 沈银冰刚要接话,才觉出身为女孩子,最好别和男人讨论他有种没种这个问题。 “我不在开车,难道我是在睡觉?” 高飞忽然觉得,和沈银冰这样的大美女斗嘴,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沈银冰不再理她,微微垂下眼帘,又皱起了眉头。 滴滴――就在沈银冰开始琢磨她父亲的事时,却被一阵喇叭声打搅,抬眼一看,就看到那个开现代小跑的女孩子,正努力探着身子,大声说着什么。 沈银冰皱眉:“她到底要干嘛!” 高飞看着女孩子的口型,回答说:“她在讽刺我们这辆车里,坐了两个……两个龟儿子。如果我们敢和她飚车,并赢了她的话,那么她就承认她是龟儿子。唉,现在的年轻人,真没礼貌!” 的确,女孩子正在用这样的方式激高飞和她飚车,不过只是激高飞一个人,说他不敢飚车就是龟儿子。 但高飞却把沈银冰也连带上了。 心情就不好的沈银冰,顿时勃然大怒:“什么,她敢骂完?气死我了!高飞,现在我命令你,和她飚车!而且必须赢,要不然你自己去当龟儿子!” 高飞眼里闪过一丝兴奋:“你确定?” 沈银冰重重点头,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就觉得身子猛地向后一仰,就像要从车子里甩出去那样,吓得失声惊叫:“啊!” 第25章 虽败犹荣! 两辆车,一红一白,几乎是并排着,风驰电掣般呼啸着向南驶去。 看到高飞终于应战后,女孩子兴奋的大叫着什么,双手用力拍打着方向盘,状似疯癫,但却毫不影响速度。 对于这种痴呆,高飞很理解,无非就是一个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小屁孩而已,要不是不想做龟儿子,龟儿子才会和她飚车―― 虽说这时候不是上下班的高峰,道路上并没有塞车的迹象,可在普通人眼里,在闹市区内时速超过一百二,也是一个非常眼晕的速度了。 不过对于高飞来说,却算不了什么,说是游刃有余那是再也合适不过了。 他只是惊讶,女孩子貌似也是一个飚车高手,竟然趁着他来到路口稍微一减速时,毫不停留呼的蹿了过去,吓得横过路口的车辆连忙刹车,喇叭声响成了一片。 既然现代小跑闯红灯在前,高飞也不客气了,紧跟着冲了过去。 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看到两辆车先后闯过红灯后,马上就掏出步话机吆喝了几句,跨上旁边的警用摩托车,拉响警笛,呜啦呜啦的追了上来。 在高飞驾车闯红灯后,沈银冰就有些后悔了。 斗气归斗气,她真不想为了一时的冲动,就不顾自己小命的违反交通规则。 不过,她又不想出尔反尔,那样会被某个家伙看不起的,只能陪着他一起当龟儿子了。 但是,当车速越来越快,沈银冰发现车外景物一闪而过,心脏也几乎从胸腔内蹦出来,还伴随着恶心的感觉后,她终于忍不住了,连声高叫:“喂,慢点,慢点开!” 高飞毫不为意,头也不回的说:“不是你让我和人飚车的吗?怕什么,放心,坐我的车子很安全。” 沈银冰大怒:“混蛋,我让你和人飚车,你就去和人飚车啊?那我让你去死,你去死吗?” “只有白痴才会说那样的话。如果你承认你是白痴的话,那么我就不和人飚车了。” 高飞嘴里说着,轻打方向盘,重新和现代小跑并驾齐驱。 别看沈银冰的车子很高级,高飞对自己的车技也很自信,但终究不是跑车,而且女孩子好像也习惯了和别人飚车,所以在短时间内,竟然分不出胜负。 沈银冰长的虽说很漂亮,可她的脾气却很倔,宁可忍受着随时翻车、撞车的恐惧,也不肯承认自己是白痴――只能双手紧抓着前面座椅,嘴唇紧闭着,脸色发白,再也不吭一声。 高飞倒没有想到,沈银冰竟然‘宁死’也不说自己是白痴,不由得对她有些佩服,下意识的想放弃这次无所谓的飚车。 但在看到现代小跑上的女孩子冲着他吐舌头后,这点佩服马上就烟消云散了,冷笑一声,再次加大了油门,跟着她拐上了外环高速。 车子到了没有红绿灯的外环高速路上后,高飞俩人再也没有了丝毫的顾忌,一脚就把油门踩到了底。 车速,很快就超过了一百八。 沈银冰傻傻望着继续缓慢上升的时速表,脑思维已经停止了运转,只有一个念头:老天爷,我可能快要死了吧?我才24岁好不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沈银冰觉得自己随时都会飞到云彩里去时,却觉得车子猛地一顿,接着就响起急促的刹车声――吱吱! 没有系安全带的沈银冰,因为强大的惯性,猛地向前扑去,下意识的开始尖叫起来:“啊!” 尖叫声中,沈银冰飞过座椅,直直的向挡风玻璃撞去! 眼看她的脑袋,就要重重撞在前面挡风玻璃上时,一只手却及时抱住了她的腰肢! 一厘米,顶多也就是一厘米,沈银冰的脑袋就要撞在挡风玻璃上,高飞及时伸手抱住了她。 在被那只手抱住腰肢的瞬间,沈银冰竟然看到了不该出现的一幕,哪怕只是惊鸿一瞥,可足够她看的清清楚楚了。 她看到,那个驾驶着现代小跑的女孩子,黑色吊带裙竟然褪了下来,正冲这边用力抖索她那对小鸽子…… 接下来,现代小跑就呼啸着远去。 “不好意思啊,忘记提醒你系上安全带了。” 高飞松开沈银冰,一脸的惭愧:“再向你说句抱歉,我飚车输了,咱们得当龟儿子了。” 沈银冰也没说话,抬手对着高飞的嘴巴就抽了过去。 “干嘛?” 高飞眉头皱起,抓住了沈银冰的右手。 脸色煞白的沈银冰,用力咬了一下下唇,声音嘶哑的说:“你飚车输了,是不是因为看人家小姑娘身子看的走神了?” 高飞愕然:“这、这你都能猜的出来?” “混蛋――停车,我让你停车!” 沈银冰抬手捂住了嘴巴。 高飞乖乖的把车子停在了路边。 经过一段时间的狂奔后,车子早就下了外环高速,已经来到了通往南部山区的路段上。 车子刚停下,沈银冰就推开车门,跌跌撞撞的走了下来,一手捧着胸口,蹲在路边呕吐了起来。 晕车呕吐的滋味很难受,可还得吐。 等她把胆汁几乎也吐出来时,一叠及时纸巾递了过来。 沈银冰夺过纸巾,擦了擦嘴,脸色惨白的站了起来,看着没事人一样的高飞,双眸中几乎要喷出火来。 高飞心虚的后退了一步:“那个啥,这也不怪我,谁让她拿出小胸脯来恶心我来着,简直是太卑鄙了,其实咱是虽败犹荣啊……” “shutup(闭嘴)!” 沈银冰低喝一声,恶狠狠的说:“高飞,从现在起,你被……” “我被解雇了吗?那太好了,你给我身份证,我现在马上就走。” 高飞伸出手。 “做梦!” 沈银冰好像要吃人那样,盯着高飞足有一分钟,才从牙缝中挤出这两个字。 …… 南部山区第十八号别墅,就是沈银冰的家。 别墅总面积占地足有几千平米,前面是开阔的草坪,主建筑后面却是一个小花园,外带露天游泳池。 看到大小姐的车子缓缓驶过来后,看门人连忙打开了铁栅栏。 在沈银冰的示意下,高飞把车子驶进了草坪中。 推门下车后,高飞习惯性的向四周扫视,脑海中快速计算起来:别墅距离铁栅栏大约四十米远,正门有两个人看守,两侧栅栏不设防,如果从东边进来,从那排房子上可以直接攀上二楼卧室,站在空调外机上,就能打开窗户钻进去……如果不想采取近身刺杀的话,那么爬上外面的街灯杆子,用狙击步枪就可以瞄准目标。 就在高飞四下里打量着周围环境时,沈银冰的嗤笑声传来:“呵呵,从没有见过风景这样优美的别墅吧?” 高飞扭头,脸上带着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神色:“是啊,我还真没有见过这样高级的别墅。” 沈银冰关上车门:“那你想不想拥有这样一套别墅呢?” 高飞陪着笑脸说:“说不想,是假的。” “可惜,你这辈子是没机会了。” 用轻蔑的眼神扫了高飞一眼,沈银冰转身向别墅客厅走去,心中腾起一股子得意,郁闷一扫而空。 这时候,一个干瘦的老年人迎了上来:“大小姐,回来了。” “嗯,海伯,我爸呢?” 沈银冰停了一下脚步。 “苏董就在客厅内。” 海伯这才看到高飞,有些奇怪的问:“这位是?” “他叫高飞,是我聘、是我的朋友。” 沈银冰扭头看着高飞,声音里带着明显的不自然。 “朋友?” 海伯一愣,随即眉开眼笑,赶紧伸出双手:“啊,高先生好,我叫童海,你叫我老童就好了。” 高飞一脸矜持的笑容,伸出手和海伯握了握:“老童,你好。” 听他真喊自己老童后,海伯脸上的笑容登时僵住,尴尬的笑笑刚要说什么,高飞却说话了:“呵呵,海伯您好,刚才是和您老开个玩笑,您老年龄大的足可以做我爷爷了,我怎么敢称呼您老童呢。但您也别叫我什么高先生了,就像沈总那样,叫我名字就可以了。” 海伯立马开心了起来:“好,那我就叫你名字了。高飞,快去屋里吧。” 和海伯寒暄了几句,高飞走进了客厅内。 苏家别墅的客厅,大的出去,装潢豪华的更是过份,让高先生想到了‘浪费可耻’这四个字。 宽大的真皮沙发上,坐着一个看起来也就是五十岁左右的中老年男人。 不用问,这肯定就是高飞那‘三百万美金’,苏北山同志了。 得知自己将迎来职业杀手刺杀的苏北山,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惶惶之色,望着女儿的目光,依旧那样的平和:“小冰,回来了――这位是?” “他是我、我朋友,叫高飞。” 沈银冰低低的说了一句。 苏北山愕然一楞,随即喜笑颜开,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好像放下了什么重担。 打量着高飞,苏北山连连点头:“嗯,不错,小伙子看起来很稳重的样子嘛。” 在苏北山打量自己时,高飞也在打量他。 现实版的苏北山,和of平台上上提供的照片,基本上大同小异,看来他那照片,是近期照。 这次高飞没有等沈银冰介绍,就恭恭敬敬的对他微微弯腰行礼:“苏叔叔,您好,我叫高飞,是沈总的好朋友。” 本来,沈银冰在介绍完高飞后,还是有些担心的,她真怕这家伙会拿出真正的痞子嘴脸来,给她丢脸。 直到看到高飞很规矩的给父亲问好,老苏满意的点头后,提着的心儿才款款落了下来,看向他的眼神,也多少的柔和了一些:哼,还算你识相! 第26章 可我人穷志不穷! 看到固执的女儿终于肯交往男朋友后,苏北山老怀大慰,热情的招呼高飞:“坐,别站着,别客气,来这儿,就像是回到自己家里那样就行。小冰,你还愣着干什么啊,还不赶紧给小高去泡茶?哦,对了,泡极品大红袍!” 啥,让我去给他泡茶,还大红袍,他老几啊他?长得好像大红袍似的! 沈银冰张嘴刚要反驳,却又猛地想起高飞现在所扮演的角色了,只好委委屈屈的答应了一声:“哦,好的。” “唉,我这女儿啊,从小就被我给宠坏了。高飞啊,你以后还得让着她点,其实她心地是很善良的,就是有点小性子。” 等女儿去泡茶后,苏北山苦笑着摇了摇头。 还算你老小子有些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闺女有点小性子――在心中诽谤着,高飞连连摇头:“苏叔叔,您可说错了,我觉得沈总很不错。” 苏北山摆手:“小高啊,你今天都来家里了,还叫什么沈总啊,就叫她小冰可以了。” “哦,好的,苏叔叔,其实我觉得小冰和大多数女孩子相比起来,还是很不错的,并没有别人的嚣张跋扈。” 高飞嘴里说着话,眼睛却盯着苏北山的喉结:现在我要是杀他的话,也就是一伸手的事儿。不过,那样得把沈银冰和老童他们都灭口才行……这样未免杀戮过重,不符合我不杀无辜的大原则。 苏北山可不知道,他这个‘未来女婿’此时心中,正琢磨着该怎么干了他,犹自在那儿喋喋不休:“小高啊,你是哪儿人,父母做什么的,又是做什么工作――呵呵,小高啊,别怪苏叔叔我事儿多,因为你是小冰的男朋友,我这个当长辈的,怎么着也得了解一下嘛。” “我怎么会怪苏叔叔多事呢?” 高飞收起笑容,语气有些低沉的说:“苏叔叔,说起来,我恐怕会让您失望了。” 苏北山一楞,抬头看了看端着茶杯走过来的沈银冰:“哦,这话怎么说?” “谢谢你,小冰。” 高飞接过了沈银冰递过来的盖杯。 “你、你叫我小冰?” 沈银冰黛眉皱起,老苏却满脸不悦的说话了:“小冰,是我让小高这样叫的。怎么,难道你把他当外人?” “没,没有,我怎么可能会把他当外人呢,我要是把他当外人的话,我就不把他带回家来了。你说是吧,小高!” 沈银冰嘻嘻一笑,挨着高飞坐在了沙发上,被身子挡住的左手,却扭住了他腰间一块软肉:我让你叫我小冰,我冰死你我! 高飞疼的一咧嘴:“嘶――哈!” 苏北山马上问道:“怎么了?” “咦,好像有蚊子哦。”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一脸奇怪的看着空中,飞快的缩回手,暗中骂道:混蛋,你就装吧,我还没有拧呢! 苏北山抬头:“这儿会有蚊子?” 高飞用力点头:“是啊,的确有蚊子,还是老大的一只呢,但现在跑了。” “哦,跑了就算了,小高,你接着说。” 苏北山有意无意的瞟了眼女儿,嘴角浮上了淡淡的笑。 别看老苏六十来岁的人了,可眼神却很好用,已经把女儿刚才的小动作看清楚了,但他却陪着装傻卖呆的找蚊子。 年轻人在长辈面前,越是这样小动作不断,这才证明他们的关系更好。 这么浅显的道理,苏北山这个过来人,当然懂得了。 沈银冰侧脸看着高飞:“说什么呢?” “苏叔叔让我说说我自己的事。” 高飞舔了舔嘴唇,语气重新沉重起来:“其实小冰也知道,我吧,是个孤儿,打小从孤儿院长大的,根本不知道父母是谁。十八岁那年参军,复员后在国外打拼了几年,回国后有幸被沈、小冰招进了北山集团,现在是她的专车司机。” 高飞所说的这些,在路上时,就已经和沈银冰商量排练过了,所以说起来没有丝毫凝滞。 高飞说完,用认真的语气说:“苏叔叔,我知道我和小冰交往,是高攀了。您要是觉得我们不般配的话,我可以现在就――” “小高,你可多想了,我苏北山可不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 苏北山打断高飞的话,也是一脸的认真:“我询问你的家世,那是我身为人父的职责!却绝不会因为你是个孤儿,当前又在我的集团上班就看不起你。说句你也许不爱听的话,你的命虽说苦了些,可在我看来,这却是好事,这样小冰就不用离开我,去别人家过日子了。” “我爱听,我爱听,这是事实呢。” 高飞轻轻的点着头,心里却在琢磨:没想到的老苏竟然这样看重我,可惜我还是要杀你。 “嗯,你能理解我的苦心,最好了。” 老苏欣慰的松了口气,端起茶杯:“小高,来,喝茶,看看我藏的大红袍味道正不正。” “谢谢苏叔叔。” 高飞客气了一句,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 在高飞喝茶时,沈银冰就一直偷偷看着他。 看到高飞眉头猛地哆嗦了下时,沈银冰小脸一变:难道食盐放的太多了? 微微闭眼,等茶香从舌尖瞬间散发到每条味觉神经后,苏北山才缓缓睁开眼,看着高飞的目光中,带着隐隐的期待之色。 他希望高飞,能够夸他的茶好。 本来老苏不是这样一个爱显摆的浅薄人,只是女儿好不容易给他带回家一个‘乘龙快婿’,他潜意识中,就希望用他最好的东西,来让高飞乐不思蜀…… 唉,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在老苏期待的眼神中,高飞慢慢的放下了茶杯,砸吧了一下嘴巴,老学究那样的摇头晃脑,曰:“好茶,好茶!不瞒苏叔叔您说,当初我在部队上时,曾经去过我们营长家里做客,当时他也是为我沏了一杯大红袍。虽说过去这么多年了,可我依然记得那杯茶的滋味,可以说是回味悠长啊。只是,我们营长的大红袍,相比起您这茶叶 来――呵呵,我可不是奉承您啊。喝了您的茶,我就觉得我们营长的茶,就是三块钱一包的地摊货!” 老苏大喜:“那就多喝点,别客气!” “我不客气,我不会客气的。” 盛情难却之下,高飞只好再端起茶杯,一副品尝琼浆玉液的样子。 生怕老苏会看出茶里的猫腻,在他张嘴之前,沈银冰抢先说道:“爸,海伯给我打电话说――高飞,你能不能先到后面,去欣赏一下我种的那些花花草草?” 自己老子有可能遭遇杀手刺杀一事,沈银冰不想让高飞知道,这才借口让他去看那些花草支开他。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苏北山却摆了摆手:“小高,不用去。小冰,既然小高现在是你男朋友了,那么也算是咱们家的一员了,我觉得他有资格知道这件事。” 这就算咱们家的一员了?好像也太快了些吧――沈银冰黛眉皱起,却又轻轻的叹了口气:“好吧。爸,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你刘叔叔打电话来通知我的。” 苏北山身子微微向沙发内靠了一下。 沈银冰小声给高飞解释:“刘叔叔叫刘长明,冀南市局的局长,和我爸的关系一直不错的。” 你们家生意做的这样大,当然得和官府搞好关系了,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的――高飞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老苏语气平淡的说:“刘局长在电话中告诉我说,我的名字出现在了国际上一个叫什么of的杀手平台,悬赏花红为三百万美金。换句话说就是,谁要是能杀了我,就可以得到那三百万美金了。刘局长还说,此前他就注意到这件事了,只是一直没有告诉我。现在他才告诉我,是因为有人应承要拿那笔悬赏……” 苏北山在缓声说这件事时,目光始终盯着高飞。 高飞的脸上,先是出现了诧异的神色,随后就是惊惧。 沈银冰却是先愤怒,再惊惧,最后又变成了愤怒。 把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后,苏北山端起茶杯喝茶,给高飞几分钟缓冲的时间后,才缓缓问道:“小高,你是怎么看这件事的?” “我?” 高飞一楞,有些结巴的说:“我、我觉得最好是抓紧报警……” “你白痴啊!” 沈银冰毫不客气的打断高飞:“有人要雇佣杀手暗杀我爸,这事本来就是公安局的刘局长说的,市局早就知道了,还用再报警?” 高飞恍然大悟:“啊,对,也是这么个道理。” 苏北山瞥了女儿一眼,微微皱眉:“小高啊,我问你是怎么看这件事的意思,不是让你帮着想办法该怎么解决,而是我想知道你――呵呵,你懂得。” “我懂得?我懂得什么啊我?” 高飞愣了半天,才慢慢明白了过来:“哦,我知道了,苏叔叔,你的意思是问我,我在得知你被杀手盯上后,我会不会感到害怕,然后远离小冰。” 苏北山点头:“对,小冰是我女儿,谁也不敢保证,那些人为了刺杀我,会不会把主意打在她身上。说句实话,远离小冰,就是远离危险。” 苏北山的话音未落,高飞蹭地一声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激动的说:“苏叔叔,你也太小看我高飞了!我虽说是个穷光蛋一个,可我人穷志不穷,绝不会因为有人要对你和小冰不利,就做缩头乌龟溜之大吉。如果那样,我还算是个男人吗?” “好!” 苏北山也站起来,用力拍着高飞的肩膀:“你能够这样说,就证明小冰并没有看错人!” 第27章 搬起石头砸自己脚! 看着满脸慷慨激昂的高飞,沈银冰有了一种错觉,仿佛这小子真是她男朋友,可以为她抛头颅洒热血,在所不辞! 只是她很清楚,这小子是在演戏。 就算这小子的命比乞丐还贱,也不会傻到为了冒牌女朋友就不顾危险的。 忽然间,沈银冰有了一种深深的无助感,真恨不得高飞就是她男朋友,哪怕是屁的本事都没有,可最起码精神上有个寄托不是? 恍恍惚惚中,沈银冰端起一个茶杯,喝了一口。 然后,她就猛地张嘴,把茶水喷了出来。 老苏刚想说话,水雾就落了下来。 “啊,小冰,你怎么了你?” 苏北山现在是满头‘茶’水,搞不懂一向很有修养的女儿,怎么可以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喝茶也能喷出来,幸好现在没有外人。 “咳,咳咳!没、没什么,就是不小心喝进气管里去了,呛了一下。” 沈银冰手忙脚乱的站起来,跑向了洗手间。 哼,加了食盐的茶水,不好喝吧。 高飞心中冷笑道:只是你没想到却拿错了茶杯,这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脚。 …… “那个家伙难道味蕾退化了吗?这么咸的水,他竟然能喝下去。” 接连漱了几次嘴后,沈银冰才觉得好受了一点,但接着就有些恶心的感觉:“我竟然喝了他喝过我的茶水,恶心死了,他有没有刷牙啊?” 想到喝了高飞喝过的茶水,就等于间接接吻――再想到他那张臭嘴,沈大小姐是又羞又怒,恨不得手里攥着的牙刷就是一把刀子,在那家伙身上捅两个透明窟窿。 等沈大小姐刷了两遍牙,几乎把牙齿都刷下去一层后,这才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 苏北山已经换了一件衬衣,正坐在沙发上和高飞说着什么。 心中暗恨,表面却若无其事的沈银冰,走过来挨着高飞坐下,一脸担忧的问道:“爸,那你打算怎么办?” 苏北山苦笑道:“既然被杀手盯上,我除了呆在家里,雇佣保镖来看家护院外,还能怎么办?不过你刘叔叔也说了,他也会派警力来保护我的。只是――唉,有千年做贼的,却没有千年防贼的,我总不能下半辈子都呆在家里吧?” 沈银冰着急的道:“警察就不能把那个of平台给查封了吗?那样就没有谁看到悬赏花红了。” “查封of平台?谈何容易。” 苏北山解释说:“你刘叔叔说了,of平台已经存在许多年了,每年有成百上千的人被挂在上面,被刺杀的人也不计其数了,影响恶劣,可国际刑警却一直没办法取缔。” 沈银冰神色黯淡下来:“那你就一辈子躲在家里,再也不出去了吗?” 高飞忽然说道:“其实这事也很容易解决。” 沈银冰白了他一眼:“高飞,你别站着说话不害腰疼,好解决?哈,那你说说,该怎么解决?” 高飞说道:“只要查出是谁要刺杀苏叔叔,让他撤掉在of平台上的悬赏,那么苏叔叔就会没事了。” 沈银冰眼睛一亮,抓住他的胳膊:“对呀,可,那个人是谁呢?” 高飞苦笑着摇头:“这,我可不知道了。” “我还以为你无所不能呢。” 抢白了一句高飞,沈银冰扭头,看向老苏:“爸,你想一下,谁最有可能打你的主意?” 老苏紧锁着眉头:“我怎么猜得出来?为了生意,这些年来得罪的人也不少,但我真想不起,谁会对我有这么大的仇恨,竟然不惜拿出三百万美金的悬赏。” “也是。” 沈银冰神色黯然:“这些年来,在生意场上和我们产生过节的,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但我们却不能挨个上门去质问吧?” 高飞又说话了:“有时候,暗算你的人,不一定只有对手,还有朋友,尤其是那些和你有着大的利益纠葛的朋友。” “朋友?” 苏北山愣住,随即垂下眼帘,深思了起来。 …… 苏家别墅的后花园内,游泳池旁。 看着那池清水,高飞很想把全身衣服都脱了,一个猛子扎下去,痛痛快快的畅游半小时。 沈银冰双手抱着膀子,站在游泳池旁边,黛眉微微锁着望着池水,就这样一动不动的很久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抬头看了眼阴沉的老天,高飞摸了摸瘪瘪的肚子,有心提醒沈银冰该吃午饭了,但却怕打搅她的思绪,只好百般无聊的坐在了躺椅上。 高飞刚坐下,沈银冰转身看着他,目光中带着奇怪的神色。 下意识的,高飞摸了摸脸蛋问道:“怎么了,我脸上有花吗?” 沈银冰摇头。 “那你看什么,是不是觉得我很与众不同?敢飚车,人又长得又帅……” “你还非常不要脸呢。” 沈银冰毫不客气打断高飞的话,在他反唇相讥之前问道:“高飞,你真是个无业游民?” “错!” 高飞纠正道:“我是待业青年――怎么,你感觉我不像?” 沈银冰点头:“嗯,是不像。” “哪儿不像?难道你觉得我该是个官二代,或者富二代?” “我可以肯定,你这辈子是没希望成什么二代了。” 沈银冰对高飞的打击是不遗余力,话锋一转:“不过我觉得你很聪明。” 高飞得意的晃了下翘起的脚:“你总算是说了一句实话。” 沈银冰坐在高飞旁边的躺椅上,右手揪住裙子,盖了下修长的双腿,侧着身子问:“你刚才是怎么想到,想对我爸不利的人有可能是朋友的?” 高飞目光中闪过一丝痛苦,淡淡的说:“这有什么奇怪的?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朋友有时候比敌人更可怕,因为他们对你更了解。” “嗯,这句话很有道理。” 沈银冰点了点头,却又忽然问道:“你说,我现在是不是该陪在爸身边?” 高飞现在已经知道,自从沈银冰和老苏闹了别扭后,她就搬出了苏家别墅,在某小资社区独居,就算父女俩关系合好,也没有搬回来。 高飞懒洋洋的说:“按说,在苏叔叔遭到未知危险时,你这个当女儿的,理应该搬回来陪着他。不过……” “不过什么?” 沈银冰不满的说:“你一大男人家的,别这么吞吞吐吐的,好像娘们一样。” “你放心吧,我这辈子有可能会成为大坏蛋,但绝不会成为蹲着撒尿的娘们,这一点老天爷可以保证――哎,你别动手动脚的,男女授受不亲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不会不知道吧?” 高飞躲开沈银冰伸过来的魔爪,才继续说道:“不过,我要是你爸的话,我就不会让你搬回来。” “理由呢?” “很简单。” 高飞解释道:“因为我现在正处于危险期,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杀手上门索命,一个搞不好,我们父女都得遭殃――哎,都说别动手动脚了!” 沈银冰俏脸通红:“谁让你占我便宜!” “我只是比喻,比喻而已,懂吗?” 高飞愤愤的说:“算了,我不和你说了,总之,你要是想你爸安心的话,那就别搬回来。” 沈银冰喃喃的道:“刚才,我爸也是这样说的。” “看来你爸和我是英雄之见略同了。” 看到沈银冰愁眉紧锁的样子,高飞心中多少有些不忍。 但也仅仅是不忍而已,毕竟现在他已经接下了任务,要是取消的话,那对他‘鬼舞’的威望来说,可是一个严重打击。 更何况,苏北山可是价值三百万美金。 别说是三百万美金了,就是三万美金,对于现在存款为零的高飞来说,也是极度渴望的。 做为一个成功的杀手,绝不能受到任何情绪的干扰。 甚至,一个成功的杀手,都不能有爱情。 因为有了爱情的杀手,就不再是一个杀手,他在出手杀人时,会因为某些幸福而影响出手。 这可是高飞不愿意看到的。 沈银冰盯着池水,又愣了很久后,才轻轻叹了口气,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唉,算了,走吧。” 高飞一跃而起,兴奋的说:“是去吃午饭吗?告诉你家的保姆,让她多搞几个荤菜,什么熊掌燕窝的,多多益善,我快饿死了!” 虽说注定要干掉这座别墅的主人,让眼前这大美女心碎欲绝,不过这可不是影响高飞敞开肚皮大吃他们一顿的理由。 沈银冰没有说话,只是一脸奇怪的看着他。 高飞有些纳闷:“怎么了,我说的哪儿不对?” 沈银冰反问道:“我说留你吃饭了吗?” …… “苏叔叔,我不饿,我真的不饿啊我!我还有事――啥?您都让王嫂(别墅保姆)准备好饭菜了?哎呀呀――可我真有急事啊,必须得走。对不起了,苏叔叔,是我浪费了您一番好意,您先回吧,等下次,下次再共进午餐,呵呵,不用送了,我去那边打车就行了。留步,您请留步,再见!” 在被苏家父女客客气气的送出别墅大门后,高飞一脸的抱歉神色。 等他转过身,才咬牙低声骂道:“铁公鸡,不,是铁母鸡!这都午后一点了,却连顿午餐都不管,活该你老子被人刺杀!” 饿得肚子咕咕直叫的高飞,在苏家父女的送别目光中,昂着胸膛大踏步的顺着路边,很快就来到了主干道拐进别墅小公路的路口。 “卧槽,沈银冰!你给老子等着,老子有让你哭的时候!” 对来时的方向狠狠砸了一拳后,高飞就听到半空中传来一声巨响:咔嚓! 第28章 再见颜红! 刚才在苏家别墅时,天色就阴沉沉的。 只是高飞没想到,这老天爷早不下雨,晚不下雨,就在他被沈银冰撵出别墅后,才下。 这,不是欺负人吗? 你早下一会儿能死吗? 就算沈银冰还是会把我赶走,可最起码也得给个雨伞吧? 望着被闪电劈开的乌云,高飞是欲哭无泪。 咔嚓――又是一道闪电劈下,黄豆大小的雨点,哗哗的从天上落了下来。 “卧槽,人要是来了倒霉,不但混不到饭吃,还有可能被雨淋啊。沈银冰,你给老子记住,这一切都会算在你头上!” 高飞怪叫了一声,双手抱着脑袋,正琢磨着去哪儿避雨时,恰好看到一辆公交车,停在了对面公路的站牌下。 “等等洒家!” 在大雨倾盆下,高飞也顾不得那辆车是驶向何方的了,高叫了一声,撒腿向那边跑去。 高飞灵巧的躲过几辆从北至南的车子,在几声汽车喇叭声中跑到公路中央的护栏前,扭头冲一个从车内大骂他找死的哥们呶了努嘴,左手抓住护栏纵身一跃,身子就轻飘飘的跃过了护栏,跨栏的姿势那叫一个优雅,就是刘翔来了也得甘拜下风! 高飞脚尖刚落地,还没有来得及站稳身子呢,眼角就瞥见一抹鲜红,带着风声就撞了过来,吓得他赶紧收腹挺身――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擦着他的小腹就冲了过去,随后吱嘎一个急刹车,停下了。 高飞承认,这件事怪他。 不过,承认自己错误,和承担错误后果却是两码事。 如果这辆车仅仅是擦着他过去,车子后视镜并没有把他的衬衣扯坏的话,他肯定会大度的摆摆手说,算了,老子急着赶车,没空和你磨牙。 可问题时,法拉利已经把他衬衣给刮破了,这事可就严重了。 这件衬衣,可是高飞目前唯一能穿出门来的行头。 更何况,开法拉利的人,并没有马上下车,对高先生说‘扫瑞’。 高飞顿时怒了,走到车前抬脚就踹了一下车轮,骂道:“喂,你给我下车!开个破跑车就了不起啊,就能随便刮破我衣服啊?” “哎呀呀,这谁啊,啊?敢踹我车子,还想不想看到明天的太阳?”随着法拉利的车门打开,一阵悦耳的骂人声随即漂了出来。 接着,高飞就看到了一根美腿伸了出来,红色绑带高跟鞋,五个脚趾头涂着鲜红的指甲油,轻轻的向上弯曲着,带着说不出的诱惑。 顺着那根美腿,高飞向上看去,就看到了一个性性感小尤物。 这小尤物的妆特别浓,描着黑黑的眼影,长长的睫毛,金属圈大耳环,披肩的红发,几乎透明的黑色小吊带衫,让人很担心会被她丰满的胸脯撑破,下身是一条很小的红色超短裙,一双白白嫩的长腿,就这么果露着,十根染了大红色指甲油的脚趾,微微翘起好像数朵盛开在小雨中的玫瑰花。 虽说小尤物个头要比高飞矮一个头不止,可高飞却觉得她此时异常的高大,而且还有些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在小尤物过来后,高飞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满腔的怒火也仿佛被雨水浇熄了,喃喃的说:“是、是你给我刮坏衣服了,那个啥……” 不等高飞说完,打着一顶小花伞的小尤物妩媚一笑:“那个啥?你是不是想说,我车子刮坏了你衣服,想让我赔你啊?” 高飞连忙点头:“是啊,是。” “是,是!是你个屁!” 小尤物忽然冷笑,双手掐腰,瞪着一双好看的杏核眼,说话就像开机关枪似的:“是你违反交通规则翻越跨栏,没有撞死你,就算你命好了!还好意思让我赔你衣服!卧槽,你这破衣服多少钱啊?啊,错了,应该是你这个烂人值多少钱啊?来来来,你过来看看,有没有给我刮坏镜子!我可告诉你,你要是……” 高飞刚才后退,是本着好男不与女斗的想法,能讹就讹她三五百的,不能讹呢,就双方各自闪人。 只是他真没想到,这小尤物作风这样彪悍,丝毫没因他一大男人就怯场,不但堵得他话都说不出一句来,而且还敢对他拉拉扯扯的。 顿时高飞就烦了,抬手挣开小尤物,一把就把她推了出去:“光天化日的,你拉扯什么啊你?” 高飞心急之下,根本没有多想,就那么随手一推,恰好推在了她胸口―― 触手丰满,带着软绵绵的弹性,让他一楞脱口说道:“嘿嘿,手性感不错啊。” 小尤物大羞,论起右手中的小包,劈头盖脸的就向高飞砸来:“卧槽,你特么的敢吃老娘豆腐,看我不弄死你!” “我也草――你特么的还是女人吗,这么泼辣!” 高飞举手护住脑袋,再也顾不得让她赔衣服了,转身就跑。 “小子你站住,有本事你给老娘我站住!” 小尤物踩着高跟鞋就追了上来,看她张牙舞爪的样子,非得把高飞活吞了不可。 “有本事你给老子追过来,看我日干不死你!” 高飞回头骂了一句,飞快的跑到公路边时,公交车已经走了。 但恰好一辆出租车停下,一个等车的老头刚要上车,就被他推到了一边:“爷们,你先等等吧,我有急事儿!” 高飞拉开车门,刚想上车,却听到那个小尤物忽然大喊:“高飞,你给我站住,站住!” “啊,她竟然认识我?” 高飞一楞,刚迈上车里的右脚又落了下来。 开车的那哥们烦了:“喂,我说你上车不?” “啊,那个啥,这不是有老人要坐车吗?咱们年轻人应该尊老爱幼才对。” 高飞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转身看着被他推在一旁的老头:“嘿嘿,大爷,您请上车!” 老头刚才差点被高飞推倒在递上,这时正气的脸色铁青,浑身哆嗦呢,指着他刚要说什么,却被高飞抓住胳膊,半推半搡的推上了车:“大爷,别客气了,我真的不着急坐车,您先请!” 孝子贤孙般态度的送走那位大爷后,高飞再看向那个喊出他名字的小尤物时,眼珠子差点一下子瞪出来:原来是她,我说看着怎么这么眼熟! 小尤物不是别人,正是不惜牺牲色相来考验高飞,沈银冰的继母颜红。 只是现在颜红的妆扮,不但一点也不像她在公司的高贵样子,比她考验高飞时妆扮的更加妖艳。 刚才高飞之所以没有认出颜红,则是因为她头上戴着红发发套而已。 而颜红没有在第一时间认出高飞,却是因为雨水打湿了高飞的头发,头发耷拉下来遮住了额头。 “嘿嘿,没想到是我吧?其实我也没想到是你,幸亏我及时认出你来,这才避免了一场误会的发生。” 颜红笑吟吟的走过来,举起小花伞,遮住了高飞半个脑袋:“先上车,上车再说。” “哦。” 高飞答应了一声,快步走向了法拉利。 老天爷可以作证,高飞在坐上这辆火红色法拉利时,首先想到的就是一辆红色现代小跑。 其次,是开现代小跑的那个身穿黑色吊带裙的小女孩儿。 最后――也是印象最深刻的,则是小女孩胸前那对不听颤动的小鸽子。 只是,小女孩那对小鸽子,和颜红胸前那俩大白兔相比起来,差了可不是一个档次,让他陡然升起要不顾一切都扑过去,把那对大白兔揪出来,好好吃一番的冲动。 颜红根本不知道,她现在正处于某种危险之中。 上车后,她就把假发随手扔在后座,启动车子问:“高飞,你不是和沈总回家了吗,怎么又一个人跑出来了?” “是去了,不过任务已经完成了,沈总就让我先出来了,我正准备坐车回家的,谁知道就碰到你了。” 高飞扭头看了眼通往别墅的路口,有些纳闷的问:“颜副总,你怎么从那个方向过来,你不回别墅?” 颜红匀速加速,车子向市区方向驶去:“我从那边过来,是因为我去集团在南部山区的跑马场视察工作来着。” 说着,颜红幽幽叹了口气:“唉,先不回家了,恐怕这些天暂时都不能回家了。” “为什么呢?” 高飞脱口问出这句话后,接着明白了过来:这肯定是苏北山的意思,就像他怕连累女儿那样,也怕连累颜红。 “没什么――哦,对了,你住在哪儿?我直接送你回去吧。” 颜红含含糊糊的敷衍了一句。 高飞也没有客气:“好啊,我住在东郊的燕山水泥厂厂区。” 燕山水泥厂厂区,就是高飞目前所住的‘贫民窟’,被外地来冀南的打工者称为‘天堂’,月租只有几百。 高飞没想到颜红竟然知道那个地方:“哦?那地方我去过一次,当初集团为了要拿下那块地皮,只是后来黄了。哎哟,那地方是人住的地方吗?” “怎么不是人住的地方了?我不就是人吗?” 高飞有些不高兴的耷拉下眼帘,却又睁开:颜红那双雪白粉嫩的玉腿,白的直晃人眼,尤其是那对纤巧性性感的小脚,这要是碰在身下那个啥――滋味肯定很爽吧? “呵呵,不好意思啊,我就是随口一说,可没有讽刺你的意思。” 这时候的颜红,再也没有了刚才和高飞对骂的泼妇样,歉意的笑笑正要再说什么时,才发现某人正盯着她的美腿出神。 下意识的闭紧双腿,颜红脸上闪过一丝恼怒,但却又蓦然消失。 因为她看到,某男被雨水淋湿了的胯间,竟然高高的凸了起来,她紧闭的双腿,随即鬼使神差般的又分开了…… 第29章 难以忘怀的初恋! 咔嚓! 随着一道闪电亮起,又是一个惊雷,在高飞的耳边响起,让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抬起了头。 高飞抬头,恰好看到颜红正望着他,那双媚眼中,几乎要滴出水来。 然后,俩人不约而同的挪开了目光。 颜红抬手拢了下发丝,高飞则把左腿翘在了右腿上,掩住了那个凸起。 接下来,俩人都没有说话,但一股子莫名的暧昧,却在车内慢慢的升起,使两个人感觉很不自然。 高飞心里很清楚,刚才他盯着人家颜红的美腿看时,人家也看出了他下身的变化。 只是,她为什么没有恼羞成怒呢,难道她也想和我——想到这儿后,高飞就觉得嗓子有些发干,那个极力想压下去的东东,变的更加挺拔,火热! 自从去了外籍军团后,高飞就把自己从好人行列中化除了。 在国外的那些日子,仅仅是成名的欧美女星,至少被他睡了七八个。 至于他上过多少靠身体吃饭的女人——连他自己都数不清了。 外籍佣兵的刺激生活,除了抱着突击步枪收割人命之外,和不同年龄、不同肤色的漂亮女人上床,也是刺激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呢,在高飞的概念中,和女人上床,不但是最正常的,也是最简单的事。 只要一个愿上,一个愿意被上就行。 要是非得给加个条件的话,那就是女人得漂亮,风骚,比方颜红这样的…… 高飞绝不会因为颜红是沈银冰的继母,苏北山的媳妇,就能得到他真正的尊重,不会对她有非分之想。 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梁明之外,好像没有谁值得高飞尊重的了。 当然了,高飞也不会因为颜红是个小尤物,就对她霸王硬上弓,男女之间那点破事,最起码得讲究个两情相悦才对。 而现在,高飞明显嗅出了一点‘两情相悦’的味道,通过刚才俩人的四目相对,他敏锐捕捉到了颜红心底的那丝骚动。 高飞并没有因此而鄙视颜红。 相反还很同情她:她正处于如狼似虎的年代,年过六旬的苏北山,当然满足不了她。 人的原始欲望,和爱情无关的。 也就是说:颜红也许是真爱苏北山,但这却不能否认她渴望和一个年轻人爱爱。 这也是颜红为什么总是打扮的风骚入骨的原因,她是借此来发泄她的不满足而已。 但话又说回来了,颜红就算再有红杏出墙的念头,可她敢吗? 别忘了她是北山集团董事长的妻子,在冀南绝对算得上一个知名人士了,不管闹出任何的绯闻,这都是苏北山不能承受的。 高飞看着外面如水柱般的大雨,心中胡思乱想着,忽然觉得很好笑,觉得自己也太自以为是了,仅仅是因为颜红的一个眼神,就想了这么多。 这样一想,高飞心中那股子燥热慢慢的平息了,再看向颜红时,目光重新恢复了以往的不羁。 颜红也恢复了平静,笑了笑问道:“你喜欢听什么歌?” “嗯,有没有那种幽怨、婉转一些的,比方爱乐团演唱的《天涯》。” 高飞想了想,说出了一首歌的名字。 爱乐团演唱的这首《天涯》,可以说是年代相当久远的老歌了,现代年轻人很少有听这首歌的。 高飞记住这首歌,是因为有个女孩子非常爱听这首歌。 “呵呵,没想到你大老爷们的,还喜欢听这首歌,你运气不错,我恰好有这首歌的cd。” 颜红看着高飞的眼神闪烁了一下,找出一张碟片,放进了cd中。 信乐团那富有感染力的歌声,从音响中缓缓淌了出来:“风到这里就停,雨到这里无声,它也在笑我多情。影子陪在身旁,细数那些过往,多少年快乐和忧伤,谁把月缺变成月圆?我用未来换你我的缘,从来风花雪月无常……” 在歌声响起后,高飞体内最后一丝欲望,也烟消云散,盯着前面道路的目光有些发痴。 雨雾中,一个女孩子慢慢浮现在了他眼前,咯咯娇笑着小鹿般的跳跃着,对他喊:“来啊,小笨蛋,来追姐姐啊,追上我,我就让你亲呢。” 悠忽间,镜头飞逝,被他压在身下的女孩子紧咬着嘴唇,纤纤十指在他胸膛上用力的挠着,泪水顺着脸颊滑在枕头上,喘息着道歉:“小飞,是姐对不起你,姐对不起你!我只能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你,当做是对你的补偿——小飞,忘了我,你会找到你自己的幸福!” 再然后,女孩子却是扳着一张脸,言辞犀利:“高飞,我警告你,以后都不要来找我了!我,和你,根本不是一路人!是,我承认为了金钱,我背叛了爱情,出卖了自己,可我觉得这样做没什么不对,因为我现在需要这些,需要香车别墅!可你能给我什么呢?就你每个月三千块钱的薪水?都给我?哈,高飞,你别天真了,三千块钱,连给我买化妆品的都不够呢!” 高飞很不明白,为什么过去那么久了,他却始终无法忘记那个女孩子,忘记她说过的每一句话! 哪怕某欧美女星跪在他身下,给他吹时,他依然忘不了她。 为什么? 难道这就是初恋? 一辈子都无法让人忘怀? 高飞呆呆的望着前方,完全沉浸在了八年前的那段岁月中,嘴角不住的推动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大雨已经变成了毛毛细雨,《天涯》早就演唱完了,车子也已经来到了燕山水泥厂的产区前,直到车子停下,一个好听的声音响起:“到了。” 如梦初醒般,高飞蓦然扭头,就看到颜红正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啊,到了?” 高飞连忙扭过头,却觉得脸颊有些凉意,抬手擦了一下,才发现竟然有水渍的存在。 “嗯,到了。” 颜红双手抓着方向盘,看着柔声问道:“刚才,是不是想到以往的恋人了?” 高飞一呆:“为什么要这样说?” 颜红幽幽的回答:“如果你想别人的话,绝不会又哭又笑还又甜蜜的。” “你观察的倒是很仔细,是,我是想到我的初恋情人了,不过这都已经过去了,也没啥好想的。” 高飞推开车门,随口说道:“好了,颜副总,谢谢你送我回来,你还到我家去坐坐不?” 高飞敢肯定,他请颜红回家坐坐,就是一句客气话而已,毕竟人家把他大老远的送回家,说什么也得客气一下对吧? 只是他没想到,颜红竟然说:“好啊,你等我,我把车子停好。” “啊,你还真去啊。” 高飞有些莫明其妙。 颜红没有理睬他,把车子停在了燕山水泥厂厂区门口的旁边。 高飞所住的地方,说是叫厂区,其实就是一棚户区。 当年水泥厂搬迁后,因为这地方没有得到及时开发,附近村民就在这儿搭盖了一些简易房,对外出租。 这儿的条件相当恶劣,巷道狭窄,勉强可以过一个人力三轮车,颜红当然得把车子停在门口了。 颜红停好车后,并没有马上下车,也不知道在里面搞什么。 高飞只好点了一颗烟,站在一旁耐心的等。 等了足足五分钟后,法拉利的车门才打开,一个只涂了点唇膏,身穿黑色套装,白衬衣,黑色高跟皮鞋的美少妇,从上面走了下来。 要说刚才的颜红是个骚到骨子里的荡妇,那么现在她却摇身变成一白领,端庄中透着大气的妩媚,和刚才的形象是判若两人。 看着发呆的高飞,颜红莞尔一笑,抬手正了下脑后的发篹:“怎么,不认识我了?” “真不认识了,要不是亲眼看到你从车上下来,我肯定会以为你是另外一个人。” 高飞轻轻摇头,赞叹,目光纯洁,带着欣赏。 “呵呵,我如果仍是刚才那样的妆扮,真怕被你邻居误以为,你从别处带来了一卖笑小姐呢。” 颜红游荡着手中的挎包,竟然有些好傻好天真的单纯。 “在这儿,我哪有什么邻居,顶多也就是认识小卖部的大嫂。” 高飞苦笑一声,率先走向巷道:“落脚时小心些,别踩在泥水中。” 窄窄的巷道中央,每隔一米左右,就是一块板砖,下面就是几乎和板砖一样高的泥水。 看了眼自己的高跟鞋,颜红说:“没问题。” 两个人一前一后,向小巷深处走去。 才走了几步,高飞就听到身后颜红传来一声轻叫,连忙回头就看到她平举着双手,翘起右脚,身子歪歪斜斜的就要栽倒在泥水中。 高跟鞋虽然穿起来好看,但实在不适合走这种路。 高飞转身,伸手,及时揽住了颜红的小蛮腰,顺势搂在了怀中。 颜红就像没有意识到正被男人搂在怀中那样,小手轻拍着自己的酥胸,一脸的惊悸:“幸好你及时伸手,要不然我非得摔倒了呢。” “小心些。” 高飞松开她的腰肢,却抓住了她的右手。 颜红也没有拒绝,任由他抓着自己小手,跟在他后面摇摇晃晃的向前走去。 站在高飞的家,或者干脆说是窝门口,颜红一脸的惊讶:“你就住在这儿?” “昂,进来吧,屋子虽说简陋了一下,可最起码还算是干净的。” 高飞说着,快步走向了床前,掀起被单,把那些脏袜子、内内啥的都裹了起来。 “是啊,的确是干净,除了床和桌子外,好像就没啥了。” 颜红慢慢的走了进来。 “嘿嘿,坐,就坐床沿上吧。” 高飞笑嘻嘻的拍了拍床沿。 颜红没有坐下,而是缓缓的说:“高飞,跟我走吧。” 第30章 私奔你个头! “跟你走?” 高飞一楞:“是私奔吗?” “私奔你个头!” 颜红娇嗔的抬手,在高飞脑门上轻轻敲了一下:“我是说,给你换个能住人的地方!” 依着高飞的身手,当然能躲开、或者挡住颜红的手,但他却没有这样做。 男人,有时候也挺贱的,喜欢被漂亮女人敲打。 “我倒是很想换个地方,可我没钱。” 高飞毫不知耻的说:“嘿嘿,就这地方,也是朋友接济的呢。” 颜红也没说什么,从小包中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了高飞:“这里面大概有十几万,够你租一间不错的房子了吧?” 高飞没有接那张卡,反而微微皱起了眉头:“怎么,你真要包养我?” “你不愿意?” “男人都是有尊严的。” “那好,算我没说。” 颜红缩回手,转身向门口走去。 高飞却说:“你等等,我再、再考虑一下。” …… 十几分钟后,高飞左手拎着一个帆布包,右手牵着颜红的小手,走出了小巷,来到了厂区门口。 虽说颜红不知道这个包里装的是什么,但依着她的意思,最好把这个包也扔了,反正只要有钱,就没有买不到的东西。 只是高飞却不同意,颜红也只好随他了。 俩人刚来到厂区门口,一个腰肢要比汽油桶要细一些的中年妇女,恰好从小卖部走出来,看着高飞的脸上带着震惊:“呀,高飞,你旁边这位是,是你媳妇吗?看上去好浪啊!” 什么,敢说我好浪? 颜红闻言大怒,挣开高飞的手,双手掐腰就要开骂。 别看颜红贵为北山集团董事长的老婆,可她文化程度并不高,而且性格也非常的刁蛮,骂人的本事更是一流。 不久前,高飞刚刚领教过。 高飞及时抬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哎,慢点,这大嫂是东北人某旮旯的,她们那边夸女人漂亮,就是好浪,越浪就说明越漂亮。” 颜红愕然:“真的?” “我会骗你吗?” 高飞转身对大嫂笑着说道:“哈,大嫂,说起来你才是真浪呢!” 大嫂被夸,眉开眼笑:“大嫂可不如你媳妇浪,不过当年大嫂也曾经浪过,现在――唉,浪不起来了。” 高飞还真没心情在这儿和大嫂探讨谁更浪,说了两句转身就走。 大嫂却又叫住他了:“哎,高飞你慢点,你这是要搬走,跟你媳妇一起住?” 高飞瞥了眼颜红,点头:“是啊,终于离开这旮旯了。” “那可恭喜你了。” “客气,客气。” “哎,你先别走!” “大嫂,你不会是想送我一点纪念品吧?” “大嫂是得送你点东西。” 曾经浪过的大嫂,笑眯眯的说:“不过不是美酒,而是债务!高飞啊,你在这儿赊了我两条红塔山,四箱大碗方便面,三块肥皂,七双袜子……现在你要搬迁新居了,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再回来,那是不是先把这些账给大嫂接了啊?” …… “问你个问题。” 看着坐在沙发上吸烟的高飞,颜红剥开了一个桔子。 饱餐一顿,舒舒服服洗了个澡的高飞,半闭着眼睛梦呓般的说:“你是不是想问我,当初你试探我,说要包养我时却被我拒绝,可我现在为什么却同意花你的钱了吧?” “嗯,你倒是很聪明的。” 颜红把一个桔瓣,填进了小嘴中。 “我本来就很聪明。” 高飞打了个哈欠:“我那时候拒绝你,除了不了解你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因为我有尊严。” 颜红嗤笑道:“切,你现在就了解我了?” “差不多吧。” “那你说说呢。” “你表面泼辣,风骚,好像高高在上的样子,其实你很自卑。” “我自卑?” 颜红脸色一变。 高飞点头:“是,你很自卑,别否认,因为我能从沈银冰对待你的态度中,看出来,你不但自卑,而且还空虚。你光鲜的外表,优越的生活,都无法弥补你的空虚。” “狗屁。” 颜红低低的骂了一声,接着岔开话题:“那你说,你为什么现在又接了我给你的钱?” “我不是要你的,是借你的,是借。等我有钱了,我会还你的,加上利息。” 高飞再次打了个哈欠,拍着肚皮喃喃的说:“好了,我要睡觉了,忙活一下午了,真累。走的时候,记得帮我把门关好。” 从燕山水泥厂厂区出来,到了市区后,颜红带着高飞去餐馆大吃了一顿,又给他临时找了个三星级的酒店。 本来颜红想给他安排个五星级的来着,只是高飞却说住那么高级的地方恐怕晚上睡觉会失眠,颜红只好笑着骂了他一句没出息,就来了这家酒店。 其实,三星级的酒店也很不错了,最起码比起高飞原先所住的那个地方,可以说是天堂了。 等高飞安顿好了时,天已经黑了。 按说颜红帮高飞做完这些事后,就该走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没有走,而是在这儿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直到高飞委婉的赶她时,她眼里才闪过一丝失望,把没吃完的桔子放在案几上,抓起沙发上的小包,走向了门口。 颜红不想走。 连她自己也搞不懂,为什么会有这种心思。 颜红承认,她嫁给苏北山后,是享受到了别的女人一辈子得不到的好东西,比方豪宅,豪车,和高高在上的副总裁地位。 但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其实她很空虚,不但是身体上,而且还有精神上的。 六旬老头和花信少妇之间的真挚爱情,只能在电视,或者书中看到,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 不过,颜红也绝不是那种没有男人就没发过日子的女人――她和苏北山结婚几年了,就算几个月没有一次毛毛雨般的生活,可她也没有红杏出墙。 有些女人,表面放荡,其实内心比那些大家闺秀还要封建。 但颜红今晚却不想走,她很想留下,和这个男人放荡一晚上,那样才无愧于老天爷给了她出众的好皮囊。 哪怕事后,她再也不见高飞! 只是,高飞已经下了逐客令,颜红要是再死乞白赖的留下,也许仍然能得到高飞的滋润,可势必会被他看轻,继而对她提出一系列的要求。 这不是颜红所希望看到的。 如果高飞真有这样的想法,别说是她主动留下了,就算高飞跪在她面前求她留下,她也只会冷笑一声,摔门而去。 颜红走出客房,轻咬着嘴唇垂下头,左手捧着自己的心口苦笑着喃喃道:“唉,颜红,你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真像他所说的那样,精神上太空虚,内心太自卑吗?” 就在颜红感到茫然时,一个突兀的声音忽然响起:“哟,这姐儿很漂亮啊,呃――来,姐儿,到哥房间去乐呵一下。” 颜红抬头,就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正浑身酒气色迷迷的望着她,伸手来抓她的胳膊。 婉转求欢却被拒绝后,颜红心中本来就不好受,此时看到这男人对她轻薄后,顿时勃然大怒,啪的打开他的手,厉声喝道:“滚!” 明显喝大了男人稍楞,脸色大变骂道:“卧槽,你特么的敢让我滚,看我不好好――哎哟!” 男人的话还没有说完,颜红扬手冲着他那张胖脸,啪的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啊,你这臭表子,敢打我,卧槽――哦!” 男人暴怒,抬手就去抓颜红的头发,可抬起右手就觉得身下猛地一疼,惨叫声中双手抱着身下,浑身哆嗦着跪在了她面前。 “去尼玛的,就你这熊样也敢来骚扰老娘,真是活的不耐烦了。你以为给老娘下跪赔礼我就饶了你啊,做梦去吧!” 颜红连声冷笑中,双手抡起小包,对着男人的胖脑袋就狠狠砸了下去。 小包不大,也是鳄鱼皮制作,并没有什么杀伤力。 但里面却装着手机,钥匙等硬通货,这一下砸在男人头上后,虽说没有给他砸的头破血流,但也够疼痛难忍的了。 小弟弟被颜红抬膝顶了一下后,男人双手本来捂着裤裆来着,脑袋遭遇袭击后,又慌忙抬手去抱脑袋,可手刚离开,下面小脑袋却又疼了一下。 原来,颜红双手拎着小包可劲猛砸这胖脑袋时,脚下也没闲着,冲着他裤裆就是一记撩阴脚。 身高接近一米八,体重一百公斤以上的男人,在颜红这个小尤物面前,却笨的像一头猪,双手根本没法同时照顾上下两个脑袋,只是大声惨叫:“啊,杀人了啊!” “住手!” 就在颜红把一腔怨气冲着胖男人发泄时,两个男人从电梯内跑了出来。 “靠,你们让我住手,我就住手啊?行,那我住手,我用脚可以吧?” 颜红根本没有看跑过来的那俩男人,对着胖男人又是一记狠的,直接把他踹的双手捂着裤裆,横倒在了地上。 看到颜红根本不管自己的劝阻,仍然肆意狠虐王老板后,石东鹏大怒,飞快的跑过来,一把就抓住她的胳膊,猛地向旁边甩去:“我都让你住手了!” 石东鹏是市中区公安分居的副局长,退伍兵出身,虽说这些年来养尊处优,早就不复当日勇猛了,不过可比心宽体胖赛过猪的王老板要强很多,一下就把颜红甩到了走廊墙壁上,接着掐住了她的脖子。 石东鹏刚制住颜红,还没有说什么呢,就看到旁边房门打开,一个年轻人出现在门口,冷冷的说:“嚯,大男人欺负一个女人,好威风啊!” 第31章 你小子说话很吊啊 颜红现在心中是怎么想的,高飞心中很清楚。 他更明白,此时只要他稍微勾勾手指头,这个性格泼辣的小尤物,就会投怀送抱,把他送到快乐的天堂,让他好好享受一下两年没有吃到的肉滋味。 颜红暗示的强烈求爱信号,并没有让高飞看轻了她,觉得她是那种人尽可夫的女人。 而是觉得,颜红这样做,也只是因为需要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和一个合适的男人,来一次合适的一次情而已。 这只是肉身上的需要,和爱情无关,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道德沦丧。 高飞也需要。 可他还是拒绝了,因为他看出颜红深埋在内心的酸楚,不想让她事后再徒增背叛苏北山的惶恐。 有时候,拒绝要比追求更需要冷静的头脑和勇气。 幸好,高飞把持住了自己。 或者说,颜红赢得了他的尊重。 当颜红关上房门后,高飞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屈起右手拇指和食指,在胯间那个昂起的脑袋上弹了一下骂道:“你兴奋个屁啊,没大脑的东西!” 从沙发上站起来,高飞解开衣服准备上床睡觉时,却忽然听到门外传来颜红的怒骂声。 高飞好奇的走过去,悄悄打开一条缝隙向外看去,就看到颜红正在痛殴一个胖男人。 至于颜红为什么要痛扁那个倒霉男人,高飞才懒得去管。 他只是懂得谁要是招惹了这个小尤物,那可是倒了血霉了。 试问,一个常年得不到满足,内心空虚,精力充沛的女人,是好惹的吗? 她肯定时刻在寻找发泄精力的机会,比方在床上,或者和别人吵架。 无疑,这个连声惨嚎的胖男人,此时就变成了颜红的出气筒,尽管高飞可以肯定他是多么希望在床上接受红姐的肆虐。 如果石东鹏没有出现的话,高飞只会藏在门后,幸灾乐祸的看戏,反正颜红又没有吃亏,没必要玩什么英雄救美的狗血桥段。 但在石东鹏冲过来,手法很专业的把颜红按在墙上后,高飞可不愿意了。 现在他谈不上对颜红有多尊重,但却对她有了好感。 一个有着恐怖武力值的男人,会眼睁睁看着有好感的女人,被男人欺负吗? 答案非常正确:no! …… 听高飞冷冷说出这句话后,石东鹏这才意识到,被他掐住脖子按在墙上的美貌少妇,根本不是那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仅仅是一个小少妇而已。 但他却没有松开颜红,而是厉声对高飞喝道:“你是谁!?” “我就一住酒店的。” 高飞走过来,淡淡的说:“你松开她。” “松开她?哈,你以为你谁啊,你让我松开我就松开。我要是不松开呢?” 今晚收了王老板一个大红包,又多喝了几杯的石东鹏,自然不会因为高飞这个路人甲的一句话,就松开颜红,那样他就太对不起王老板了不是? “不松开,也得松开。” “卧槽,你小子说话很吊啊!” 石东鹏大怒,刚骂出这句话,却觉得头发一紧,脑袋不由自主往下一弯,接着就感到一阵痛入骨髓的疼痛,从小肚子传来。 “啊――呕!” 石东鹏小腹剧痛之下,张嘴就把今晚刚喝下去的小半瓶茅台吐了出来。 跟在石东鹏后面的那个,是王老板的秘书,一个戴眼镜的斯文败类。 斯文败类看到高飞竟然敢对公安副局长动手后,大吃一惊:“啊,你敢打他?” “这需要理由吗?” 高飞随手一拨拉石东鹏的脑袋,把他摔倒在了地上。 斯文败类眼珠子几乎要瞪出眼镜片,望着高飞喃喃的说:“他、他可是公安局的副局长。” “公安局的副局长?那又怎么样?欺压良家妇女,人人得而诛之。” 高飞才不会介意石东鹏是什么局长不局长的,过去他连外国的州长都敢刺杀,何况一个小小的副局长? 高飞说完,看向了颜红。 颜红双手捂着脖子,倚在墙上大声的咳嗽着。 他张嘴刚想问问‘你没事吧’时,却又闭上了嘴。 高飞可以不在乎石东鹏这个副局长,惹急了他,他完全可以免费干掉他。 可高飞却知道颜红不能不在乎,毕竟她是做生意的,要想在冀南混,就离不开官府,尤其是公安局这种强力执法部门。 所以当前最好装不认识,他完全就一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的侠客。 更何况,高飞相信颜红也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两个认识:堂堂北山集团董事长年轻漂亮又风骚的小媳妇,和一小伙子出现在这种档次不高的酒店,这本身就带有桃色嫌疑,如果真传出去,颜红真是百口莫辩了。 颜红心中也的确是这样想的,咳嗽声中,抬头对高飞使了个眼色。 高飞会意,微微点了点头。 颜红扫了眼地上的石东鹏,脸色登时一变,低着头左手捂着脖子,贴着墙根转身就走。 但这时候,酒店值班经理却带着几个保安,从电梯内冲了出来:“怎么回事――啊,石局长,你没事吧?” 看到酒店经理出现后,斯文败类指着颜红嚷道:“拦住她,是她打人了!” “什么?她把石局长打了?” 值班经理愣住,眼里全是不信。 他真不信颜红这样娇俏的小女人,会把王老板放倒在地上,难道她就是传说中的风尘三侠中的红拂女? 王老板这时候终于从痛苦的黑暗中清醒过来,躺在地上指着颜红嚎道:“就是她,是她动手打人的!” 石东鹏也从地上站了起来,捂着肚子恶狠狠的看着高飞,嘶声道:“老王(值班经理),报警,就说这儿有人袭警!” 高飞眉头一挑,冷笑着刚要说什么,却看到颜红竟然对石东鹏低着头的道歉了:“对、对不起。” 高飞愣住:这性格泼辣的小尤物,在受欺负后,会向人说对不起? 但随即,高飞就释然了:颜红肯定是听说这家伙是公安局副局长后,本想给北山集团惹事。 石东鹏咬着牙的冷笑:“对不起?哼哼,敢打我,说句对不起就完了?” 高飞问道:“那你们想怎么样?” 王老板把话接了过去:“哈,怎么样?把男的抓到局子里,女的陪我睡觉!哼哼,要是伺候我舒坦了,说不定我宽宏大量之下,就放过你们了。” 高飞真搞不懂,世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废物,喝两杯马尿后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就拿眼前这位王老板来说吧,就算他和石东鹏关系不错,可也不能守着这么多人,就这样嚣张啊,搞得他好像多大身份似的。 听王老板这样说后,颜红蹭地抬头,狠狠瞪了他一眼,却又接着低下了头。 “看,看尼玛个蛋啊?不服气是吧?不服气……” 王老板狞笑着刚说到这儿,石东鹏却一脸惊讶,抬手堵住了他的嘴。 “石局长,你干嘛?” 王老板不满的推开了石东鹏的手。 石东鹏凑到王老板耳边,低低说了句什么。 原本一脸气愤填膺的王老板,脸色顿时一变,刚有些血色的胖脸,瞬间惨白。 石东鹏瞄了高飞一眼,走到颜红面前,微微弯腰,语气竟然变的很客气了:“请问,您是北山集团的颜副总吧?” 颜红慢慢的抬起头,看着石东鹏,强笑了一声:“呵呵,我就是颜红,请问你是……” “果然是颜副总啊。” 石东鹏的脸上,马上就堆满了笑容:“我是市中区分局副局长的石、小石啊,上个礼拜,我还去贵公司检查安全措施来着,没想到今天会在这儿看到您。这位是大华公司的总裁老王。呵呵,颜副总,真不好意思啊,今晚我和老王都喝多了,唐突了您,还请多多原谅!” 王老板也连忙紧走了几步,来到颜红面前,脸上带着谄媚:“颜副总,抱歉,真的非常抱歉,都是我不好,我、我不是人!” 王老板说着,抬手对着自己那张胖脸,啪的就是一记耳光,把他的眼镜秘书给吓得一哆嗦,看向颜红:这个颜副总是谁啊? “别这样,王老板,石局长。” 颜红心中微微叹了口气,有意无意的看了高飞一眼,矜持的笑道:“误会,只是一场误会而已。” 石东鹏和王老板,齐刷刷的点头:“是,是误会,还请颜副总原谅!” “误会,是不存在什么原谅不原谅的。” 颜红抬手,拢了一下鬓角发丝问道:“石局长,我可以走了吧?” 石东鹏马上回答:“颜副总,您请,您随意――如果,如果您还有空闲的话,我和老王想请您去泉城大酒店小坐,算是正式给您赔礼道歉。” “都说是误会了,不用道歉,我还有事,等以后有机会吧。石局长,王老板,再见。” 颜红转身,对值班经理等人点头示意后,快步向电梯那边走去。 从头至尾,颜红都没有和高飞说一句话,甚至都没有正眼看他一眼,仿佛俩人根本不认识,高飞方才出手只是见义勇为而已。 可石东鹏和王老板,这俩在社会上混了多年的老油子,却能看出什么。 要说颜副总和这个年轻人没关系,那是骗鬼! 颜红是谁啊,这么晚了还在这种档次的酒店中,摆明了就是来幽会情人的! 她不搭理年轻人,是不想大家看出他们俩的关系。 但这并不证明,石东鹏真要是找年轻人的麻烦,她会无动于衷! 不过石东鹏俩人就算看得出颜红和高飞的关系,可也不敢说出来,只是对他示好的笑了笑,就灰溜溜走进了别的房间内。 第32章 颜红背后那个强大的男人! 窗外的公路上,街灯向天边蜿蜒而去,好像一颗颗亮闪闪的星星。 路上的车辆,在夏日夜间的九点,依旧川流不息。 一场大雨过后,清新的夜风从南部山区吹来,徐徐的吹在人脸上,轻柔的好像情人的手,让高飞感到很惬意。 高飞双手抱着膀子,站在窗前看着冀南美丽的夜景,表面很淡然的样子,但脑海中却在飞快运转着:这个颜红,究竟是什么来头? 高飞并不否认,颜副总这个娇俏性性感的小尤物,身为北山集团老总的妻子,在普通老百姓眼中,绝对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毕竟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开得起法拉利。 在这个有奶就是娘,有钱就是爹的经济社会中,有钱人诚然会受到很多人的尊敬,甚至忌惮,可高飞却很清楚,在华夏这个一党专政的国家,就算你拥有富可敌国的财产,但在当官的面前,也得乖乖的当孙子! 如若不然,当官的只需动动嘴皮子,就能让有钱的倾家荡产。 这是一个现实,不容反驳。 可是,今晚那个石局长,为什么在认出颜红后,会拿出一副讨好的奴才嘴脸呢? 高飞不是官员,但他也很清楚,别说颜红只是苏北山的妻子了,就算苏北山今晚亲临现场,依着石东鹏的官位,也没必要这样谄媚。 还有那个王老板,在石东鹏和他说了句悄悄话后,当时就吓得脸色惨白了。 高飞可不会天真的以为,王老板那样忌惮颜红,绝不会是因为她有个亿万富豪丈夫。 石东鹏俩人对颜红的前倨后恭,只能说明了一个问题:颜红的真实来历,绝不简单! 甚至,高飞隐隐猜到,颜红的真实来历,恐怕就连沈银冰都不知道。 那么,颜红到底是什么来历呢? 或者说,根据‘每一个光鲜的女人背后,都站着一个强大男人’的定论来推断,颜红背后那个真正强大的男人,是谁? 高飞很好奇,也很想知道。 可他刚认识颜红没多久,就算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的。 “嗨,站在她背后的那个男人爱谁就谁,管我屁事!” 高飞晒笑一声,直接把烟头弹出窗外,转身向床铺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高飞想到颜红身后站着个强大男人,那个男人却不是苏北山后,心里竟然有了隐隐的不舒服,渴望她这时候能够回转,然后把她压在床上,狠狠的干! 高飞当然明白,他有这种不正常的心理,纯粹是嫉妒,嫉妒颜红背后那个强大的男人而已。 “我真是个傻比,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想法?” 高飞轻轻抽了自己嘴巴一下,从床头下面拎起他的帆布包,拿出了笔记本电脑。 连上电源,插上无线上网卡,开机后,高飞直接登录了of国际杀手平台。 迅速的滑动着鼠标,找到苏北山的名字后,高飞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从他应承任务到现在,才短短两天功,希望接手这笔生意的杀手,竟然达到了九人之多。 也就是说,这九个人都希望‘前辈’在一个月内,没有成功刺杀苏北山,那么他们就有望拿到那三百万美金了。 of杀手平台上名为规定:在杀手健在的前提下,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任务,那么他就彻底丧失得到酬金的机会。 直白点的说就是:高飞要是一个月内没有干掉苏北山,哪怕他以后杀了苏北山,of平台也不会给他酬金了。 “为了区区三百万美金,就有这么多人排队等候――嘿嘿,由此看来,现在世界经济很不景气啊。” 高飞耸了耸肩,橱柜上的座机响了起来。 高飞也没在意,还以为这是前台客服打来的,伸手摸起话筒:“喂,什么事?” 电话那边,却传来一个娇嗲嗲的港台腔:“先僧(生),侬好啦,要不要特殊服务了啦?货好价廉的了啦,包侬满意了啦……” “老子没兴趣。” 不等那边的女人说完,高飞就扣掉了电话。 如果是放在平时,只要价格合适,人长的又漂亮,高飞倒是不介意花个千儿八百的,找个小妹乐呵一晚上。 反正傍晚时,他已经用颜红给他的那张银行卡,从提款机内取了两万块的零花钱,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 不过,他今晚真的没兴趣。 扣掉电话后,高飞也没介意,反正这种事在酒店中是经常存在的,也不稀奇。 很仔细的收起电脑,把帆布包放在衣柜里后,高飞正准备去洗手间撒尿,房门却被人敲响。 “谁?” 高飞走过去,打开了房门。 房门刚被打开,高飞就觉得一股浓香扑来,接着一个人就挤了进来,直接扑在了他怀中,双手搂住他的脖子,翘起脚尖就把一张红嘴唇凑了上来。 这是个女孩子,顶着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穿着黑色真丝吊带裙,露出小半个白花花的小胸脯,短裙下面那双长腿,曲线倒是很优美,就是太瘦了点。 高飞不喜欢太瘦的那种骨性感美人,色界前辈不是有这样一句明言嘛,叫骑瘦驴,干胖…… 太瘦的女人没手性感,压上去隔的慌,没意思。 高飞一抬手,堵住了女孩子吻过来的红唇,借势一推,把她推在了门板上。 女孩子半截脸被高飞右手按着,唔唔的叫着,抬手就去掰。 “啧啧,就你这小身板的,也好意思出来卖啊,真给黄色娘子军团丢人!” 高飞摇头叹息着,飞快的在女孩子左边那个小鸽子上捏了一下。 他诚然没有和这女孩子上床的意思,但送上门来的豆腐不吃,那就是个傻比了。 “走吧,走吧,去别处碰碰运气吧,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下次再来时,养胖点再说!” 高飞张开大手抓住女孩子的脖子,把她推了出去,咣当一声关上了房门。 …… 张雯雯今天很生气,和人飚车,竟然被逼得使出了绝杀,才侥幸赢得了胜利。 虽说对着开宝马的那家伙抖索小鸽子,晃花了他那双钛合金狗眼的事儿,这对她来说很正常,但她却觉得这是个耻辱,不可饶恕的耻辱! 尤其是看到孟菲等人给她庆祝时,以往喝在嘴里很香甜的红酒,也像白开水那样没滋味。 孟菲,和张雯雯一样,都是冀南五中的‘高材生’,俩人的关系更是那种铁到死的死党。 不过,孟菲的条件却比张雯雯好太多,她父亲孟繁星,传说就是冀南地下的王者。 换言之,孟菲就是冀南的地下小公主,最不缺的就是金钱,张雯雯开的那辆红色现代小跑,就是她的。 当时张雯雯在和开白色宝马的小子飚车之前,曾经兴奋的给孟菲打过电话,说她终于遇到一傻到天真的傻比,要和她飚车了…… 孟菲闻言大喜,说会坐等‘红楼酒吧’等候她的凯旋,到时候开香槟为她庆祝。 等张雯雯一走进红楼酒吧,孟菲就兴冲冲迎了上去,一个劲的埋怨自己没有和她‘并肩战斗’,并询问那个敢挑战姐们的家伙,死的到底有多惨。 以往时,张雯雯肯定会得意的吹嘘,她是怎么怎么甩掉对手几条街的。 但这次,她只是说差点让那小子跑到排水沟里后,就坐在沙发上喝闷酒了。 看出张雯雯表情有异后,孟菲就赶紧询问怎么回事。 向陌生男人炫耀自己惨不忍睹的本钱,在张雯雯、孟菲等人眼里,根本算不了什么,就像偶尔心血来潮,大家会并排着在超市洗手间站着撒尿那样――特么的都是浮云,小菜一碟而已。 所以呢,耐不住孟菲等人的追问,张雯雯就把飚车的经过说了一遍。 “什么?卧槽,那小子竟然逼得你使出绝杀了?马蛋的,这是没把咱姐们放在眼里啊!” 孟菲当即大怒,抬脚踏在案几上,怒气冲冲的问:“雯雯,告诉姐,那小子是哪儿人?咱马上就去找他,让他给你磕头赔罪!咱姐们的小鸽子这么好吃么?瞧我不喊狗子来砍了傻比的!” 狗子,就是红楼酒吧的保安头头,是老板孟繁星手下的一员悍将,生平打架无数,却很少吃败仗。 张雯雯叹了口气:“唉,我也不知道那小子到底住在那儿,算了,冀南这么大,去哪儿找他?喝酒,喝酒,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才对!” 孟菲等人一想也是这么回事,又劝了张雯雯几句后,三五个叛逆孩子,就在酒吧内行乐了起来。 也活该高飞倒霉,他和颜红吃饭的那个饭馆,就在红楼酒吧的对过,恰好被张雯雯看到:“哎,小菲你来看,就是那小子!草,上午时还开着一白色宝马带着个大美妞,傍晚却和一美少妇开法拉利了哈。” 孟菲跑过来:“嗯,真是他?” 张雯雯哼哼冷笑:“我会看错?” “雯雯,姐相信你的眼光!你就说,咱们该怎么整他吧。马蛋的,要不我让狗子现在就带人砍了他?” 孟菲提议。 张雯雯冷笑:“看了本姑娘的傲人本钱,该砍!可仅仅是砍了,还不能让本姑娘龙颜大悦!哼,得把他搞得身败名裂,才能解我心头之恨。” 孟菲摩拳擦掌:“那你说该怎么办,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只要你说出来,姐绝不含糊。” 张雯雯阴笑几声:“小菲,附耳过来,我有锦囊妙计,我们要这样……” 第33章 我废了你! 张雯雯所谓的锦囊妙计,无非就是老掉牙的仙人跳。 她假装提供特殊服务的卖春女,等她成功爬上高飞的床后,孟菲等干将再破门而入,来个人赃并获。 然后,把那小子送到派出所,让他身败名裂,不但工作丢了,女朋友飞了,还有可能会在局子里蹲两年。 谁让他嫖未成年少女了? 党和国家对这种败类,可是一贯严厉打击的! 当然了,张雯雯也会受到牵扯的,不过她不在意,反正她是未成年人,再加上有孟菲她老爸的金面,到时候顶多花钱请一顿,她就安然无恙了。 就这种老掉牙的狗血桥段,却被孟菲称之为智赛孔明,谋超刘基,实乃当今盛世巾帼也! 一干人商定好了后,都兴奋了起来,酒也不喝了,开始专诸的关注起了高飞。 晚上九点多之后,张雯雯觉得是时候了,于是下达了行动的命令。 一场针对某男的阴谋,在夜色中缓缓拉开了帷幕…… 按照原计划,张雯雯先在前台给高飞打了个电话。 被拒绝,这倒稍稍出乎了张雯雯等人的意料。 可这根本难不倒这帮聪明的九零后,张雯雯马上就直接杀到了高飞所在的房间门口,敲开门后就搂住了他脖子,把嘴唇凑了过去。 张雯雯敢肯定,只要她成功和高飞接吻,就能把他给迷的神魂颠倒――就像白天塞车那样,这小子还不是被雯雯姐那对小鸽子,迷的差点开到沟里去? 可让张雯雯没想到的是,高飞竟然用手堵住了她的嘴,讥讽了她几句后,直接把她给推了出来。 卧槽,他就这样把我给赶出来了? 张雯雯望着房门,满脸的不可思议。 藏在楼梯那边的孟菲等人,小声叫道:“雯雯,咋回事?” “没,没啥!” 张雯雯一咬牙,抬脚就对着房门踹了过去。 …… “唉,世风日下啊,刚才那妞儿比我还不要脸,真是不可思议。” 高飞关上房门后,叹了口气,一脸的忧国忧民样子。 叹息声未落,房门就被咚的跺响,而且还是连续的响,大有高飞不开门,就会把门板踹烂的趋势。 “哟,她还没完没了了,遭到拒绝后还想玩霸王硬上弓?嚓,现在的小姐,素质怎么这么差了?” 高飞很生气,抬手抓住门把,算准外面踹门的间歇频率后,猛地拉开房门,迅速闪到了一旁。 “哇草,你开不开――哎哟!” 嘴里怒骂着的张雯雯,一脚踹空,强大的惯性把她带进了屋子里,高飞又好心的及时伸出右脚,然后她就结结实实的趴在了地板上。 幸亏,这个三星级的客房内,也铺着廉价地毯,而不是地面砖,要不然的话,张雯雯这一跤肯定得把下巴磕下来。 “你、你特么的敢算计本姑娘?” 张雯雯摸着下巴,呲牙咧嘴的从地上坐了起来。 高飞双手抱着膀子,倚在门板上笑眯眯的看着她:“早知道你用这种姿势进来的话,我应该在地上摆上个盘子的。” “你敢讽刺我是狗?” 张雯雯勃然大怒,嘶声叫道:“我特么的废了你!” “嚯嚯,我好怕!” 高飞冷笑两声,走过去伸手正要抓住她头发甩出去,然后关门睡觉时,却蓦然一愣:“咦,原来是你?” 等张雯雯把捂着下巴的双手拿开后,高飞才认出这个送货上门的妞儿,竟然是今天上午和他飚车,向他炫耀小胸脯的那个女孩子。 “对!就是我!怎,么,地!?” 张雯雯被认出后,倒是很光棍,坦然承认了。 “不怎么地,你该庆幸你只是一小屁孩,要不然你就惨了。” 高飞瞬间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眼神开始变冷。 他真没想到,这小屁孩飚车赢了他后,竟然还不满足,又试图用这种低能儿才会用的老办法来企图陷害他。 正如他刚才所说的那样,张雯雯的确该庆幸她只是个小屁孩,要是换成沈银冰那样大的妞儿,高飞肯定不会对她说:“赶紧爬起来自己滚蛋,别逼我动手扔你出去。” “扔我出去?哈――石局长,你快来看啊,这小子要强女干未成年少女了,没天理了啊,道德沦丧了啊!” 张雯雯冷笑一声后,忽然大喊大叫起来,伸手就把吊带群往下一扯,露出了戴着卡通小罩罩的小胸脯。 高飞扭头一看,就看到刚才那个石局长,和几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女孩子,站在外面的走廊中。 其中一个看起来很英姿飒爽的女孩儿,抓住石东鹏的手:“石局长,真没想到你会在这儿,太好了!你看,快看,这小子要强女干雯雯了,快把他给抓起来!” “哦,石局长,你认识她们?” 高飞有些奇怪的问石东鹏。 “呵,呵呵,那个啥,谈不上认识,她们只是一帮喜欢恶作剧的问题少年,经常因为飚车,打架进派出所的。” 石东鹏苦笑着解释了一句,随即板起脸来,冲孟菲喝道:“孟菲,别胡闹了!你们赶紧的走,别再纠缠这位先生,要不然我这就打电话给你爸,让他来管教你!” 古人常说官匪一家――孟繁星既然号称冀南的地下王者,石东鹏当然和他很熟悉,所以才认识他女儿,和他女儿的一干狐朋狗友。 孟菲一愣,没想到石东鹏会这样顾忌高飞。 别看孟菲的平时作风和小流氓没啥两样,实际上她做为孟繁星的女儿,还是很会来事的。 从石东鹏此时的态度中,她就看出高飞好像大有来头,大到石东鹏都不敢得罪。 心思电转间,孟菲飞快的给张雯雯使了个眼色。 张雯雯会意,接着就把吊带裙拉了上去,从地上爬起来,拍打了一下屁股,对高飞深深鞠了一躬,笑嘻嘻的道歉:“嘿嘿,这位叔叔,不好意思啊,刚才是和你开玩笑呢,倒是让你见笑了。咳,好玩吧,嘻嘻,请问尊姓大名?” 高飞到底叫什么,石东鹏也很想知道,所以也没阻拦张雯雯,下意识的看向了高飞。 高飞还真没想到,张雯雯小小年纪,竟然变脸变的这样快,对她的能屈能伸也多少的有些佩服了,这才淡淡的说:“我姓高,叫高飞。” 性高?卧槽,你还不如叫性大呢!姓高的,你等着,本姑娘早晚会把这个场子找回来! 张雯雯心中恨恨骂了一句,再次对高飞弯腰鞠躬,甜甜的笑道:“原来是高叔叔啊,赏个脸,出去喝一杯?” 高飞懒得和这种小屁孩掺合什么,直接拒绝:“没兴趣。” “哦,那我等你有‘性’趣哦,高叔叔,再见。石局长,打搅,打搅。” 张雯雯点头哈腰的说完,快步走出房间,和孟菲等人呼啸着去了。 莫明其妙招惹一问题少女后,高飞真有些被天上下来的馅饼砸中的无奈感。 虽说他对石东鹏没啥好感,但看在刚才人家为他解围的面子上,怎么着也得说两句客气话。 只是,不等高飞开口,石东鹏后者却走了进来:“高先生,刚才在外面和我说话的那孩子,叫孟菲。她爸呢,是孟繁星。市区内几家大的娱乐场所,都是孟老板的企业,他还是咱们冀南、冀南的人民代表。” 高飞一听,心中就明白了:哦,原来这个孟繁星,是冀南道上的大哥啊,怪不得有那么嚣张的女儿。 一般来说,在党的四套主要班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中,人大向来就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实属那些道上大哥涂粉抹胭脂装善人的好地方。 看到高飞明白自己话中的意思后,石东鹏索性把张雯雯的身份也说了出来:“唐突高先生的那个女孩子呢,叫张雯雯。她倒没什么特殊的背景,家庭条件也很一般。 不过,她母亲却很出名,最起码在十八年前很出名。” 高飞愕然:“她母亲在十八年前很出名?这话怎么说。” 石东鹏扭头向外看了一眼,这才压低声音,用非常暧昧的语气说:“嘿嘿,她母亲叫解红颜,十八年前号称是华夏第一美女。原先在帝都生活的,只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来到了冀南――哈,哈哈,高先生,要不咱们出去喝一杯?” 张雯雯的老妈,会是华夏曾经的第一美女?我怎么看不出她女儿有多漂亮? 心里不屑的切了一声后,高飞笑着婉拒了石东鹏的善意:“石局长,抱歉,我明天还有重要工作要做,今晚得早休息,等以后有机会,我请你。” 石东鹏邀请高飞出去喝一杯,本来就是客气话,所以也没再客套:“行,既然高先生要休息,那我们以后再坐坐。就这样吧,再见。” “再见,石局长慢走。” 在送石东鹏出门时,高飞其实很想拉住问问他:你为什么那样忌惮颜红呢? 不过他却忍住了。 因为他很清楚,石东鹏这个在老百姓眼中的高层,之所以对他客气,就是以为他和颜红好像有不同关系。 如果高飞冒然向石东鹏打探颜红的底细,暂且不管石局长会不会告诉他,可肯定会被看出他和颜红并没有别人想象的那样铁。 这可不是高飞所看到的。 无数的优秀官员教导我们说,装比的最高境界,就是云山雾罩的让别人去猜。 越猜不透,才显得你越神秘,越不能招惹。 第34章 我不稀罕! “妹妹,你什么时候下班,我请你去吃西餐啊?” 早上七点五十分左右,高飞来到了北山集团总部大楼,站在门口色迷迷的看着礼仪小姐,又邀请人家喝咖啡。 高飞穿的和昨天大不相同。 昨天早上他来应聘时,虽说穿上了最好的一身行头,衬衣袖口还刺着花花公子的刺绣,人五人六的,但礼仪小姐一看就知道这是地摊货,对他的邀请完全是不屑一顾。 不过昨天傍晚时,颜红给他购置了一套货真价实的名牌衣装。 正所谓人靠衣裳马靠鞍,穿上一身牌子货后,再加上高飞本身就是个小白脸,倒是很有几分翩翩公子的潇洒,让那个身材高挑的礼仪小姐怦然心动,偷偷瞥了眼同伴,微笑着压低声音说:“我下午五点半下班,你叫什么名字?我叫连雪。” 一看有戏,高飞心痒难搔,眉开眼笑:“我姓高,叫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连雪抿嘴一笑,又问:“你在公司中做什么呢?” “我啊,我是老总开车,这要放在以前,就是皇帝的马夫,嘿嘿,也可以说是弼马温。” 高飞笑嘻嘻的掏出手机,问人家:“你手机号是多少?” “我手机号是――” 连雪刚要说出自己的手机号,却听到同伴咳嗽了一声,抬头一看连忙微微弯腰,恭敬的说道:“沈总,好。” 沈总? 高飞回头,就看到穿着黑色ol套装,内衬大尖领白色衬衣,脚蹬细高跟黑色高跟鞋的沈银冰,就站在他身后,双眸中带着冬天才有的冷意。 用这眼神看我,你啥意思――心中嘀咕着,高飞腆着脸的笑着问好:“沈总,早上好。” “好。” 沈银冰淡淡的回了一个好字,又若无其事的扫了连雪一眼,随即拎着小包哒哒的走进了大厅内。 “架子真大,有钱人都这样一幅德性吗?” 高飞嘟囔了一句,笑嘻嘻的看着连雪,正准备要人家的手机号时,却听她低声说道:“高飞,你快点进去吧!我们公司员工上班时间是七点半,现在都快八点了,你又恰好被沈总碰到,她肯定会不高兴的!” “她高兴不高兴的关我啥事?我又不是真――好的,谢谢你了连雪,晚上有空我等你哦。” 高飞抬手打了个响指后,慢悠悠的走进了大厅内。 高飞走进大厅内时,沈银冰正站在前台和客服小姐说着什么,看到他走过来后,嘴角微微翘起一丝冷笑,昂着胸膛走向了电梯。 昨天傍晚吃饭时,颜红曾经告诉过高飞,让他第二天去公司上班时,要在前台刷卡点名,要是刷卡不到的话,将会按迟到处理,会被扣罚奖金的。 对刷卡点名这一套,高飞根本不在意,反正他知道自己在北山集团也干不了几天,等干掉苏北山后就闪人了,鬼才会遵守那些臭规矩呢。 还别说,这妞儿的身材真没得说,腿长腰细屁股翘的,这要是去酒店提供特殊服务,月收入肯定能突破六位数―― 盯着袅袅婷婷走进电梯内的沈银冰,高飞心中暗赞。 直等到电梯门合上后,他才慢悠悠的来到前台,右肘支在前台上,左脚向后翘起,微微拧身摆出个优美的pose,又开始对客服小姐故计重施:“妹妹,你什么时候下班,我请你去喝咖啡啊。” 客服小姐微笑着摇了摇头,把一张卡放在了台上。 高飞低头:“这是什么东西?” “高飞,这是你的出勤卡,以后你上班、下班,请别忘记来前台刷卡。” 客服小姐微笑着回答。 “咦,你知道我叫高飞?” 高飞眼睛一亮:“看来你专门打听过我的名字呀,嘿嘿,我感到非常荣幸啊,那你叫什么……” 高飞还没有说完,客服小姐就打断了他的话:“是沈总告诉我你叫高飞的。” “沈总?沈银冰把我名字告诉你的?” 高飞一愣。 客服小姐点了点头:“对。” 高飞有些奇怪:“她干嘛要把我的名字告诉你呢,难道她想我们两个人认识一下?” 客服小姐用带有讥诮的眼神看着他:“高飞,不是你所想象的这样。沈总把你的名字告诉我,是特意嘱咐我,你今天上班迟到了,要给你记过一次,等发薪水时,从中扣除百分之三十的奖金,做为对你的惩罚。” “啥?” 也顾不得摆pose了,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那样,高飞差点跳起来:“她要扣我百分之三十的奖金,就为了我迟到?” 客服小姐点头:“是啊。” 高飞勃然怒道:“啊,卧――哼,她这是故意打击我!真是不可思议,她堂堂一大集团总裁,怎么可以做这种缺德事!” 客服小姐摇头:“不是针对你一个人的,高飞,迟到一次要扣除百分之三十的奖金,是公司的硬性规定,对全公司员工一视同仁的。” 高飞冷冷的说:“哦,是吗?那我没看错的话,沈银、沈总好像和我一起到公司的吧,那她是不是也要扣除百分之三十的奖金?” 就像是看外星人那样,客服小姐看着高飞摇了摇头,善意的提醒他:“高飞,沈总是北山集团的总裁。” “她总裁怎么了她?古代还讲究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呢――算了,我知道你根本不理解什么正义,我不和你扯了。” 高飞说完,抓起那张出勤卡转身就走。 “唉,真纳闷,就这样的智商,他是怎么来公司上班的。” 望着高飞的背影,客服小姐不解的摇了摇头。 哐的一声,狠狠在电梯壁上踢了一脚,高飞骂道:“真是岂有此理,沈银冰,你竟然敢扣老子的奖金。” 骂完后,高飞却又晒然一笑,骂自己:“草,老高,你真是个白痴,你又没有真打算在这儿上班,还用在乎这点奖金?至于生气啊,白痴,真是白痴!” 搞清楚自己来北山集团,不是上班而是来刺杀苏北山之后,高飞心中愉悦了很多,再走出电梯时,脸上又带有了荣辱不惊。 高飞直接来到了颜副总所在的楼层――他今天才算是正式上班,除了知道自己是沈银冰的马夫之外,好像还不知道自己在那儿‘办公’,所以有必要问问颜副总。 听到敲门声响后,颜红那透着一丝疲倦的妩媚声,从里面传来:“请进。” 高飞推门走了进去,顺手又把房门带上了。 在高飞进来之前,颜红正对着笔记本发呆,看到是他进来后,眉梢舒展了开来:“高飞,你来了。” “颜副总,昨晚没有休息好吗?” 高飞走到办公桌前,双手按在桌子上微微弯腰,肆无忌惮的看着颜红那张俏脸。 颜红在公司时,为了注意她副总的形象,肯定不会像在外面时化太浓的妆,顶多也就是涂点口红,所以高飞一眼就看出了她的黑眼圈。 颜红也没有否认,点头说:“嗯,昨晚老做梦――哎,高飞,你怎么来找我了?” 高飞从口袋中摸出一张银行卡,放在了桌子上,正是昨天颜红给他的那张。 看到这张银行卡后,颜红黛眉微微一皱,淡淡的说:“怎么了,你不稀罕?” “不是不稀罕,是不好意思,或者说是不习惯。” 高飞抬腿,顺势坐在了办公桌上:“你不知道,我这个人吧,有着太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我有钱了可以给女人话,但从不接受女人的馈赠。昨天,算是第一次破例。” 颜红微微冷笑:“呵呵,为我破例,看来我该感到荣幸才对。” “唉,你想差了,没明白我的意思。” 高飞叹了口气。 颜红淡淡的说:“嗯,我是个笨女人,很少能明白别人的意思。” 颜红身为北山集团的副总,出则宝马香车,住则豪华别墅,吃则山珍海味,再加上自身长的又性感漂亮,可谓是女人中的极品,需要众男儿仰慕的对象,她能主动给男人钱,这就说明她很在意这个家伙。 可这个家伙,却把银行卡还给了她,只能说明拒绝了她。 一个颜红这样漂亮的小尤物,被男人拒绝,肯定会感到特别没面子,感到丢人。 “我说你――算了,我不和你解释了,你抬起头来。” 高飞欲言又止。 “干嘛?” 颜红仰起下巴,刚要说什么时,却被高飞一把搂住了脖子。 颜红大惊,下意识的正要挣扎时,一张嘴却堵在了她的红唇上。 接着,一只大手,就顺着她的领口伸了进去。 他吻我了,他对我有那意思了! 感受到高飞那只强劲有力的大手后,颜红就觉得脑袋里一声大响,瞬间变成了空白,潜意识中却支使她的小手,紧紧抱着了高飞的脖子。 高飞本以为,像颜红这样成熟的小女人,让她去割麦子搬砖肯定是不行的,但和男人调情,那应该是很专业才对。 可实际上,当高飞吻住她的嘴巴,开始进一步亲热时才发现:红姐竟然有些不知所措,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接吻,动作生硬,只懂得接受。 难道她从来没有和男人亲吻过? 不会吧? 高飞心里这样想着,左手搂住她弹性十足的腰肢,稍微一用力就把她从椅子上抱在了怀里。 接着,左手就从裙子下面伸了上去,拽住一片薄如蝉翼的布片,猛地向下用力一拉。 动作娴熟,犹如行云流水,没有一丝凝滞。 第35章 不嫌脏! 这就是传说中的热吻吗? 原来,滋味竟然是这样的甜美! 颜红懵懵懂懂中,感觉就像是在云彩里飞,身子轻飘飘的,一种从没有过的轻松,使她鼻子里发出了类似于哭泣的声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颜红开始觉得无法呼吸,窒息的感觉让她几次要把嘴里的东西吐出去,但却舍不得这种如梦如幻的甜蜜。 嘟嘟嘟――一阵悦耳的电话铃声响起,一下子把颜红从云彩中拽下了凡尘,使她蓦然清醒了过来,随即娇呼一声,反手用力去推抱着她的那个人的胸膛。 颜红惊恐的发现,在她好像在云彩里飞啊飞啊的时,她已经被高飞按在了办公桌上,那个男人已经把手伸进了衣服内,正在她全身各处轻柔而急促的游走。 泪水在颜红的眼眶中打转,就要哭出来时,高飞的手有了进一步动作。 颜红身子一颤,马上清醒了过来,反手用力推开了压在她背上的高飞,低声喝道:“不要,高飞!” 但高飞却又马上压了上来,采住她的发丝,用力向后一拽,喘息道:“不、不要?哈,你不是不明白我还你银行卡的意思吗?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向你解释!” “我、我也想,可现在办公室呢。” 因为高飞的用力拧,疼的颜红浑身哆嗦着,但那种身体上的渴望却更加强烈,真想什么也不顾,抛却所有的顾虑,任由那个男人收拾她――可是,始终在响个不停的电话铃声,却使她保持着最后一丝清明:“我、我得接电话!” “狗屁的电话,不管它!” 高飞此时双眼已经发红,就像是已经捕杀到小羊羔的恶狼。 “我求求你了,这肯定是沈总打来的电话,先让我接电话,好么,好么?” 颜红小声哀求着拧身,抓住高飞用力采住她头发的右手哀求道:“高飞,姐姐求求你了,好吧?” “好吧,你先接电话。” 高飞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缩回手,在她脸颊上擦了一下。 颜红接连几个深呼吸,这才回到桌子后面,飞快的抓起话筒,竭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喂,我是颜红。” 沈银冰清冷的声音,从电话中传了过来,带着些许的不满:“红姐,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 高飞趴在桌子上,把耳朵贴了过去。 颜红看了他一眼,也没有敢拒绝他的旁听,强笑道:“啊,我刚才去洗手间了。沈总,找我有事吗?” “哦。” 沈银冰淡淡哦了一声,却没说什么。 沈银冰不说,颜红也不敢问,更不敢扣电话,只是看着高飞眨巴了一下眼睛,那意思是说:你别胡闹啊,沈总可在那边听着呢。 “我才不管,你打你的电话,我做我想做的事。” 高飞无声的说出这句话,右手变本加厉的游走、摆弄了起来。 别乱来,求你了! 颜红眼里带着哀求,抓住了高飞那只不安分的手时,不知道为什么沉默的沈银冰,说话了:“红姐,高飞有没有去你那儿?” 找你的! 颜红目光一凝,春色消失了很多:“高飞?啊,高飞啊,他还没有来呢。怎么了,沈总,你找他有事吗?我可以给他打电话。” “没事――红姐,我估计他很快就会去找你,你见到他后,带他来我办公室。好了,就这样。” 沈银冰说完,也不等颜红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颜红慢慢的扣掉电话,垂头看着捏着自己的那只手,小声说:“高飞,沈总要见你。” 不等高飞说什么,颜红抬起头来,看着高飞的眼睛,语气中多了一丝坚定:“高飞,我、我需要你的尊重。” “明白。” 高飞缩回了手。 颜红又垂下头,默默的整理着衣衫:“高飞,你、你觉得我很可笑,很虚伪?明明有当绿茶的潜质,却偏偏要树立牌坊。” “别这么说,你只是不想在办公室做这件事,而我也没有觉得你很虚伪,最起码你很尊重你自己的工作。至于你对我好感,也只是反应了你内心的真实想法。说实话,正是你的拒绝,获得了我的尊重。但我警告你,下次我们要是再遇到昨晚那个场合,我绝不会放过你的。嘿嘿,你是不知道,昨晚你走了后,我是多么的后悔。” 高飞嘿嘿笑着,抬手轻轻摸了摸颜红的发丝,转身向门口走去:“好了,颜副总,我去见沈总。” 等高飞把房门关上后,颜红瘫软在了椅子上,闭着眼摸着自己的胸口,喃喃的说:“小子,红姐刚才还真怕你不高兴了――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那么在意他,渴望被他……难道我真像彭、所说的那样,其实是个十足的闷骚女人?” …… 走出颜红的办公室后,高飞并没有马上去十五楼的总裁办公室。 虽说刚才没有和颜红成就好事,不过身上却带有了那种气息。 高飞倒是不怕被沈银冰发现这些,但那样好像对冷傲如冰山一样的沈总不尊重。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高飞早就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出了颜红的办公室后,先去了洗手间,把手洗干净后,这才施施然的来到了十五楼。 高飞推门进来时,沈银冰正在饮水机前接水。 看着走进来的高飞,沈银冰黛眉皱起,冷冷的说:“高飞,你不懂得敲门是最起码的礼貌吗?” 高飞有些奇怪的问:“我敲门后,你会不会让我进来?” 沈银冰声音更冷:“当然让你进来!” “既然敲门你也让我进来,那我敲门不敲门的,有什么区别吗?” 高飞说着,脸上带出了恍然的神情:“哦,你这是怕我冒然闯进来,会撞破了你的好事!” 沈银冰一愣,随即气愤的说:“高飞,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有什么好事,怕被你撞破的!?” “嘿嘿,没啥意思,我只是知道像你这样没人要的大龄女青年,在独处一屋时,也许会借用一些类似于某个东西的器物,来安慰孤独的身体――哎哟,卧槽,我这是昨天才买的衬衣啊!乖乖,你烫坏了我的皮肤不要紧,可你却不能泼湿我的衬衣!” 高飞在胡说八道时,气的脸色发红的沈银冰,劈手就把刚接的半杯热水,泼在了他怀里。 幸好杯子里的热水不多,而且高某人又皮糙肉厚的,除了衬衣湿了外,别的倒没什么损失。 沈银冰银牙紧咬,风目圆睁:“高飞,你要是再敢胡说八道,我就让黑子把你拖出去喂狗!” “别,别,我这人最胆小了,你可别吓我,我不说了还不行?” 高飞连忙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状。 “白痴!” 沈银冰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后,重新接了一杯开水,刚转身,却被高某人夺了过去:“我喝水自己来就行,哪敢劳动沈总大驾?” 看着某个不要脸的家伙,用自己的杯子喝水,沈银冰被这厮的不要脸给震得转不过弯来了,喃喃的说:“那、那是我一直用的杯子!” 高飞咽下热水,哈了一口气:“没事,我又不嫌你脏。” “你、你混蛋!” 沈银冰暴走,劈手夺过杯子,高高举起,狠狠砸在了红木地板上。 高级不锈钢水杯,被狠狠砸在地板上后,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响声,却是没有丝毫的损伤,骨碌碌的滚在了办公桌下面。 高飞看着水杯,眉头微微皱了下淡淡笑道:“不就是用你杯子喝了口水,和你开了两句玩笑吗,至于发这么大的火?我以后不会再和你开玩笑就是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沈银冰看到高飞的淡然笑容后,心里竟然莫名的悸动了一下。 愣了半晌才扭过头,从饮水机上面拿下了一个纸杯,接了一杯水,递向了他,垂着眼帘说:“我只是不、不习惯别人用我的杯子――给,你用纸杯好了。” “不喝了,刚才就喝饱了。” 高飞根本没有接那杯水,转身走向了沙发。 “不喝?不喝拉倒,当我稀罕你喝呢?” 看着高飞的背影,沈银冰真的很想把这杯水砸在他身上,幸好克制住了,举到嘴边自己喝――却忘记水是热的了,烫的她赶紧低头,把水吐了出来,又把纸杯重重放在饮水机上,嘴里轻轻嘶哈着冷气,走到了办公桌后面。 沈银冰刚坐到椅子上,却接着跳了起来,指着吞云吐雾的高飞,厉声喝道:“是谁让你在我办公室吸烟的!” “没有谁,我自己愿意吸,就吸了。” 高飞动作优雅的弹了弹烟灰,淡淡的说:“沈银冰,你先别发火,我有话要告诉你。” 死死盯着高飞,沈银冰一字一顿的说道:“你――说!” 高飞挺了一下腰板:“你给我记住,我只是你用来糊弄你老子的临时男朋友,你是为了骗你老子,而我是为了钱,这么说咱们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你以后少在我面前拿捏出高高在上的嘴脸。你要是觉得看我不顺眼的话,很简单,给我身份证,再给我一笔违约金,我二话不说,拍拍屁股马上走人。” 第36章 你给我闭嘴,OK? “你,你――哼!” 沈银冰眼里喷着怒火,盯着高飞恨不得把这小子烧个体无完肤,但却不能死。 当一个女人恨一个男人时,最想的不是杀了他,而是把他折磨的痛不欲生,嗨仙嗨死―― 对沈银冰双眸中的滔天恨意,高飞根本不在乎,犹自翘着二郎腿,慢悠悠的吸烟。 “想要回身份证?哈,那是做梦!” 沈银冰嗤笑一声时,急促起伏的酥胸,竟然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那你就别把我当做你手下看,别惹人心烦。” 高飞歪着脑袋,问道:“咦,我说伟大的沈总,别看你脾气臭的好像茅房里的手纸那样,可你的修养还是很不错的嘛,这会儿不生气了?” 沈银冰淡然冷笑:“如果你被疯狗咬了一口,那你是不是也得去咬疯狗一口?” 被沈银冰讽刺为疯狗后,高飞也不生气,只是盯着她摇了摇头:“我不会,可我会把疯狗那身好看的皮拔下来,然后用绳子把它吊起来挂在大树上,让世人都来参观,给所有的疯狗提个醒,以后别乱咬人,要不然后果会很惨的。” “你!你――你比我狠!” 沈银冰差点被高飞这番话给气死,幸好她及时克制住了自己,但却把一根签字笔,啪的掰断了。 “啧啧啧,多好的一支笔啊,不但能写字,还能钻洞,结果却被人残忍的掰断了。唉,简直是暴殄天物啊。” 高飞摇头叹息。 “流氓,你给我闭嘴,ok?” 沈银冰快被气疯了。 高飞抬手,屈起拇指和食指,做了个‘ok’的手势。 狠狠瞪着这厮过了足有三分钟后,沈银冰这才把情绪调整了过来,用机械般的甜美声音问道:“高飞,你知道我让你来做什么吗?” 高飞双手一摊,做了个不知道的动作。 沈银冰舔了舔嘴唇,说道:“我让你来,是因为要告诉你,以后早上七点之前,必须得赶到翠柳小区12号楼3单元前,我就在那儿住。如果我不需要你接我的时候,你必须得在七点半之前来公司前台刷卡。不管你是到翠柳小区,还是来公司,如果迟到一次,就得扣发当月奖金的百分之三十。今天是第一次。不过,当初红姐在和你约 定时,你的月薪是一万六,并没有奖金之说,所以这百分之三十,将会从你这一万六中扣除。但不会再按照百分之三十的比例,是每迟到一次,就扣一千。如果你在三十 天内都迟到,那你要倒给我一万四!” 高飞无声的冷笑。 沈银冰则欢愉的笑了:“怎么,你不服气?” 高飞继续无声的冷笑,却不说话。 沈银冰一脸通情达理的样子:“高飞,心里有什么不满,就直说嘛,反正我这个人是很民主的,也习惯了采纳别人的意见。” 高飞冷笑着,无声。 沈银冰那双好看的眼睛,弯弯的好像冬夜中的月牙,清澈,迷人:“无话可说,还是哑巴了?” 高飞无声的冷笑,一脸深奥的装比样。 沈银冰皱起了眉头:“你光笑不说话,是不是有病?” 高飞不理她,吸烟,无声的冷笑。 “喂,我说你怎么了?真哑巴了?” 沈银冰轻轻一拍桌子,总裁气势十足。 也许是碍于沈总的威武的总裁气势,高飞终于说话了:“刚才某人让我闭嘴来着,看在她快被我气死的份上,我答应了她。只是我没想到,某人原来是有健忘症的无 脑美女。唉,看在她很不幸的份上,我只好不顾自己的承诺,开口说话了。” “你、你最好是去死!” 沈银冰紧攥着双拳,竖在双耳边,闭眼尖叫了一声。 高飞嗤笑一声:“切,我活的好好的,为什么要去死,你当我和你一样,是个白痴?” “行,你行,我白痴,我白痴好了吧!” 沈银冰强压着要砸东西的冲动,抬手指着高飞:“我刚才那些话,你都记住了吧?” “记住了,迟到一次,扣一千块钱。” 高飞懒洋洋的回答。 沈银冰追问道:“那你有没有意见?” “没有!” 高飞回答的很干脆。 沈银冰有些惊讶:“没有?你为什么会没有呢,我的条件是这样的苛刻……” “哦,原来你也知道,你的条件很苛刻啊。” 盯着沈银冰红了一下的俏脸,高飞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伟大的沈总,你还有别的吩咐没?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就走了。” “今晚下班后,你陪我去――算了,没你事儿了,你走吧,别忘了明天早上七点之前,去翠柳小区等我。” 沈银冰摆了摆手,示意高飞可以闪人了。 “哦,记住了。” 高飞走向门口,走到一半时却又转身:“对了,我的办公室在哪儿?” 沈银冰一楞:“你的办公室?” 高飞点头:“是啊,以后我来公司,总不能坐在大厅内吧?” “哈。” 沈银冰晒笑一声,语气轻蔑:“你一个开车的,会有单独的办公室?高飞,我现在才知道你好有幽默感哦。” “是吗?其实我也这样觉得。” 高飞耸耸肩,不再说什么。 “嗯,这样吧,你可以去找人事处的苏小梅,让她安排你去小车班,她知道该怎么做的。” 就在高飞走到门口时,沈银冰总算是给他找到了一个呆着的地方。 …… 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阶级,山上的猴子还有个猴王呢,更何况北山集团的小车班。 就像给市长开车的司机,在别的司机面前会高人一等那样,给沈总开车的黄明,在小车班十几个人中,就是那只称王的猴子。 黄明今年也就是二十五六,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的训斥同伴:“我说老王,你也算是老司机了,我听小楼说你昨天没有为颜副总开车呢?颜副总如果在路上出点意 外,你能担当得起吗?” 老王四十多岁的人了,被个小年轻训的是半点脾气也没有,只是一个劲的哈腰点头:“黄哥,你说的对,我昨天不是闺女生病了吗?我、我以后会注意的。” 这货真能装比,你不就是小车班的班长啊,也不是啥大人物,有必要拿着架子训比你大很多的老王? 小车班的其他人,心中都这样鄙视着黄明,可没有谁站出来说什么。 “嗯,以后必须得注意,我们这些给集团高层开车的,时刻要保持着……” 正在黄明给老王上政治课时,就看到保安小李带着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黄班,在啊?” “哟,小李子,你怎么没事跑这儿来了?” 黄明屁股稍微欠起,从案几上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指着小李身边的高飞:“怎么,这个是新来的?” 小李点点头:“他叫高飞――高飞,这是小车班的班长,黄明黄班。” 高飞冲黄明笑了笑,也没说什么,看到还有闲着的沙发,就坐了上去,掏出手机开始看了起来。 看到高飞客气话都不说一句后,黄明的脸就阴了下来,皮笑肉不笑的问小李:“小李子,上面指定这哥们给哪位高层开车?” “别问我,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是人事处苏处长让我带他过来的。黄班,我还忙,先走了。” 小李笑着摇摇头,转身走了。 听说这小子并没有被指定给谁开车后,黄明就以为他只是公司招聘的普通司机了,从案几下拿出一串车钥匙,扔了过去。 低着头看手机的高飞,头也没抬就抓住了钥匙。 黄明说:“高飞,这是上个月退休的老赵开的那辆普桑上的钥匙,你刚来,就开这辆车吧。记住啊,虽说这辆车只是公司普通职员外跑时才会用的车子,平时很少用 到,可你也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得时刻维护好,以备不时之需――唉,我既然是小车班的领导,又给沈总开车,那就得食君之禄,为君分忧,不得不操心啊。” 有人马上就点头附和:“那是,那是,幸亏咱们小车班有黄哥在。哎,对了,黄哥,前两天怎么没见你呢?” 高飞接过钥匙后,也没有说话,黄明也懒得再搭理他,看着问话的那人,得意的说:“我这几天啊,一直跟着安保处的黑子在外面找人呢。嘿嘿,我们可是奉了沈总 之命,虽说一直没找到那个家伙,可沈总还是打电话给黑子,夸赞了我们,说我们是北山集团最优秀的员工。” “那是,那是,黄哥和黑子哥一样,本来就是最优秀的员工嘛。” 除了高飞,众人都连连点头附和。 奶奶的,你们是奉沈银冰之命找我的吧? 高飞心中晒笑一声,也没说什么,仍然玩手机。 只要公司高层不外跑,小车班的职员还是很舒服的,仅仅是早上和晚上出去,平时就在办公室内喝茶吹牛皮。 今天也是这样,不知不觉间,就到了中午。 吹了一上午的黄明,抬起手腕看了下表,摸出饭卡放在了桌子上:“哟,时间过的真快啊,眨眼间就吃午饭了。” 以往黄明只要一摸出饭卡,别人就会抢着来替他去打饭。 这次也不例外,感谢黄哥一番教导的老王,笑着说:“黄哥,今天我去给你打饭,想吃什么?不用你卡,我请你,给我个面子。” “一顿午饭而已,什么面子不面子的?” 黄明淡然一笑,斜着眼的看向了高飞:“老王,你不用管,就麻烦高飞给我打饭吧。” 第37章 我给你擦,给你擦! 要论‘官职’来说,黄明这个小车班的班长,在北山集团内,也就一基层。 不过都说宰相门房七品官,黄明地位不高但却是给沈总的御用马夫,身价可就倍增了。 就像区委书记看到市长专车司机后,都得热情打招呼那样:人家不厉害,可背后站着大人物呢,敢不热情? 所以呢,别看黄明只是一基层小干部,可集团很多中层领导和他说话时,都很客气,甚至还有巴结的意思。 没办法,谁让人家是沈总的心腹手下呢,这要是得罪了他,他在沈总面前随便歪歪嘴巴,这就有可能造成大难。 黄明也知道自身的优势,并把这个优势发挥的是淋漓尽致,从中捞了不少的好处。 如果高飞是懂事的人,第一天来上班,按说得好好巴结一下黄班才对,比方中午请大家去餐厅包厢小吃一顿,也花不了见过钱,稍微意思意思,这也是人之常情嘛。 可惜的是,到了午饭时间了,这小子也没有那种意思,仍在那儿玩手机。 黄班就有些烦了,准备开导一下这小子,教他一招,让他明白该怎么处理人际关系――这才拒绝了老王,指名道姓的让高飞给他打饭。 其他正准备出去打饭的司机一听,就知道黄明要做什么了,都停下脚步,看向了高飞。 高飞没动静,人家在学习,看一本叫做《美女总裁的贴身兵王》的电子书,正在为男主的无耻而暗叹自己太纯洁了。 黄明眉头皱起,提高了声音:“高飞!” 高飞抬头,一脸的纳闷:“你在叫我?” 黄明淡淡的道:“我们这儿,还有第二个高飞?” 高飞摇头:“那我可不知道了,毕竟高飞这名字既大气,又动听,肯定会有很多人在叫的。” 卧槽,这家伙一个不要脸――其他司机听他这样说后,脸上都露出了佩服之色,唯有黄明拉下了脸:“这儿没有第二个高飞了,我叫的就是你!” 高飞关掉手机:“哦,‘黄斑’,你叫我做什么?” “麻烦你给我打饭,具体的你看着打好了,反正我卡里有几百块。” 黄明说完,就摸起一本杂志,不再看他了。 如果换做别人的话,看到顶头上司拿捏出这幅嘴脸后,心中肯定会明白,然后乖乖的答应,再用自己的饭卡给黄班打一顿丰盛的饭菜,这事就过去了。 高飞却没有这样说,而是皱眉说:“你自己不能去打?” 黄明霍然抬头,眯起眼睛盯着高飞:“我当然能自己去打,可我就想让你去!” 高飞眼中闪过一丝凌厉,就在众人以为他要说出‘我要是不去呢,你能把我怎么样?’时,却见他点了点头,脸上露出谄媚的笑,走到黄明跟前,摸起饭卡:“既然 黄斑你让我去,那我就去了。不知道黄斑你喜欢吃什么?” 众人心中逼视:靠,又是一个不带种的! “随便,捡着可口的打好了。” 看到高飞服软后,黄明虽说不喜他真会拿自己的饭卡,可也懒得和这种软骨头计较什么了,随便摆了摆手,继续看杂志。 “那好,黄斑您稍等。” 高飞笑笑,问给他使眼色,暗示他放下饭卡用他自己饭卡的老王:“哥们,一起去餐厅吧,我刚来,还不知道。” “好,好吧。” 看到这厮这么没眼力后,老王心中暗叹了一口气。 …… 餐厅在总部大楼第三层,面积得有上千平米,最里面还有几十个封闭的小包厢,足可以同时供数百人在此用餐,或者举办什么大型活动。 高飞跟着老王去餐厅时,别的工作人员也都向那边赶去,等他走进餐厅后才发现,里面已经有百十号人了。 在来餐厅的路上,心好的老王几次想给高飞提个醒,劝他千万别得罪黄明。 不过,老王几次提到这事时,都被这小子用别的话给岔开了。 看出高飞一脸不在乎的样子,老王心中暗叹了口气,只好闭上了嘴巴:别人既然非得上吊,他有什么办法? 北山集团餐厅采用的是自助餐式模式,就是员工可以自己端着盘子去选菜,到时候刷卡就是了。 饭菜种类繁多,既有七八块钱一份的盒饭,也有海鲜、肘子之类的硬货,只要卡里有钱,你想吃什么就拿拿什么。 看到这么多好吃的后,高飞开始双眼冒光,一把拽住正要走向清炒橱窗那边走去的老王:“别走,一起吃,今天哥们心情好,我请你。” 老王在集团给颜副总开车,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月薪,也有六千多块,这收入在冀南不是太高,但也算是不少的,可以说是中上等。 只是老王家庭条件不咋样,平时来餐厅吃饭,也只能望着那些硬货留点口水,然后去吃炒豆芽、炖茄子之类的。 盯着那些硬货咽了口口水,老王苦笑道:“高飞啊,你才参加工作,好像还没薪水吧?我觉得咱们最好――” “这你不用管,你就管着张嘴吃就行。” 不等老王说完,高飞就夺过他手中的托盘,肘子大虾的捞了很多。 老王过意不去,连忙拦住:“哎,哎,够了,够了!” 又给老王放上两块鸡翅后,高飞才给自己挑菜:“嘿嘿,我这人吧,最喜欢交朋友了。也最不喜欢朋友和我客气。” 唉,年轻人啊,不知道生活有多艰难,就像以前的我――老王苦笑,只好端起托盘,等高飞捡着好吃的选好后,说:“兄弟,我托大喊你一声兄弟。” 高飞倒没有介意,端着盘子转身:“呵呵,论年龄,我本来就该叫你大哥才对。老王,你是不是担心我得罪黄明后,怕他给我穿小鞋?” 老王点头:“是啊,黄明这个人心胸狭窄,仗着给沈总开车,平时不但在小车班飞扬跋扈的,就是在别的科室,也是趾高气扬的,你要是得罪了他――” 高飞翻了个白眼,掏出黄明的饭卡刷了一下:“切,我就是得罪他了,他敢把我怎么样?难道还敢把我老二咬下来?” “那到不至于……吓,你用黄班的卡刷卡?” 老王大惊失色。 “我又没饭卡,不用他的用谁的?本来我还琢磨着今天中午给谁混饭吃呢,谁知道那傻比自动把饭卡给我,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高飞拍了拍老王的肩膀,指着天花板说:“老王,别怕。也许你们忌惮黄明,可他在我眼里,连个屁也算不上。哎,看你脸红脸白的样,我索性和你说了吧。我不怕 黄明,那是因为咱寡妇叫huang,上面有人!” 老王一呆:“你上面有人?是谁?” 高飞嘿嘿一笑反问道:“在北山集团中,谁最大?” 老王马上回答:“当然是沈总了――吓,你不会要告诉我说,你上面那个人,就是沈总吧!?” 高飞笑笑:“我喜欢你说的这句话,要是说成骑在我身上的那个人是沈总,我就更高兴了。” 老王连忙把右手食指放在嘴边,用力的嘘嘘:“嘘,嘘!高飞,你咋乱说话呢,这要是被沈总听到了,那可――高飞,你笑得怎么比哭还难看了?” 老王有些纳闷的转身,脸色接着就腾地发白:沈银冰,沈总,就在他身后三四米处,正拿着托盘冷冷望着这边。 完了,完了,沈总肯定把我和高飞刚才说的话都听到了,这事搞得,我咋这么命苦――老王身子晃了一下,差点栽倒在地上,欲哭无泪:我咋这么命苦呢,干嘛非得 和高飞掺合在一起啊! 高飞也可以肯定,沈银冰已经把他那句大逆不道的话听去了,要不然也不会在那儿咬牙。 不过这有啥办法?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说出去的脏话放出去的屁,都是不能收回的。 再说了,高飞也不想收回,反正他又没打算在沈银冰手下干长了。 只是,他却不想连累老王,讪笑一声后就恢复了正常,就像没有看到沈银冰似的,低下头平举着托盘:“那个谁,老王,咱们去那边吃饭吧,清净。” 老王就像掉了魂儿那样,呆呆望着沈银冰,一动不动。 臭流氓,敢在背后这样说我!? 沈银冰看着走过来的高飞,银牙几乎要咬碎,瞪着他的那双美眸中,仿佛要飞出几百把刀子,要把某人给切成碎片! “走啊,老王,你在那儿愣着干啥呢。” 高飞快要走到沈银冰面前时,扭头去喊老王:“我还有事要问你――哎哟,这谁啊?” 看到高飞低着头走过来时,沈银冰动也不动,只是盯着他,目光凶狠:你装看不见我?行,那我就站在这儿不动,我就不信你看不见我! 愤怒异常的沈银冰,昂首挺胸异常勇敢的矗立在原地,动也不动――直到高飞端着的托盘蹭到了她肩膀上,一碗三鲜八宝粥倾斜,香喷喷的汤汁洒在她价值不菲的 ol套装上,顺着胳膊洒在黑色的裤子上。 这臭流氓,真敢装做没看到我这么个娇滴滴的大美人站在这儿!? 低头看着洒了半身的汤汁,沈银冰眼里的愤怒,变成了茫然无奈的惊诧。 好像睁眼瞎那样洒了沈银冰一身汤汁后,高某人才惊叫一声,连忙把托盘随手放在旁边餐桌上,抬手在她左胸前擦了起来:“哎呀呀,不好意思啊,沈总,我真没看 到你在我身后,真的不好意思啊,别动,我给你擦,给你擦!” 第38章 心胸开阔的沈总! 刚才高飞胡说八道,说他喜欢沈总骑在他身上时,也就是他们两个和老王听到了。 不过,在他睁眼瞎一样的举着托盘,碰在沈银冰左肩上时,几乎整个餐厅的人都看到了。 毕竟沈银冰是北山集团的老总,而且又是那种‘色香味’俱全的顶级大美女,谁要是看不到,那可真是瞎了眼了。 可当大家怀着崇敬、yy的目光看着沈总时,某人却用汤汁浇了她半截身子。 这小子,完了! 几乎是所有人,在看到这一幕后,心中都升起了这个想法。 但紧接着,大家又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那个洒了沈总一身汤汁的家伙,在惊恐之下,竟然用他的赃手,去摸沈总那伟岸的胸! 拿开你的手,禽兽! 所有人,都在心中嘶声大喊着。 “拿、拿开你的手,臭、臭流氓!” 一只飞快在自己左边高耸上捏了一把的手,惊醒了‘沉浸’在惊诧中的沈银冰,那种让她心悸的快性感,再次电般从身体最深处升起! 吓得她迅速后退一步,双手紧攥着托盘,正要高高举起,狠狠砸向那张带着陪笑的脸时,却听到这臭流氓小声说:“沈总,千万别冲动啊,别忘了这可是在朗朗乾坤 下,你是高高在上的美女总裁。如果你因为你手下员工无意中碰撞了你,就大发雷霆的话,那么这可会大大打击了你的威信,对不对?” 一般来说,臭流氓说出来的话,就像臭屁那样的毫无价值。 可狂怒中的沈银冰,却因为高飞这番‘忠告’而迅速冷静了下来:是啊,俺是大老板耶,北山集团的大人物!都说大人物肚里能跑马,如果这时候对这臭流氓发火的 话,肯定会有损俺美女总裁形象的,甚至会被人看做是心胸狭窄,尽管俺的胸一点都不窄――罢,罢罢,吃个哑巴亏就吃个哑巴亏吧,反正以后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有 的是报仇的机会,俺要不把这臭流氓收拾的生不如死,俺就不叫沈银冰! 瞬间想通了发火会得不偿失后,沈银冰迅速后退了一步,躲开高飞的手,在众目睽睽下咬着银牙,和蔼的笑笑柔声说:“没事,反正你也不是故意的,下次小心点。” “沈总英明,我必将牢记沈总的教导,下次走路一定要小心些。沈总,你就让我给你擦干净吧,要不然我于心不安啊!” 高飞一脸的激动,举着那只‘安禄山之爪’,向前走了一步,作势要继续给沈银冰擦衣服。 “算了,高飞,就不用麻烦你了,我回去换一身就是了。” 沈银冰脸色一变,再次后退一步问道:“怎么样,第一次上班还适应吧?” “感谢沈总的关怀,我现在觉得特幸福!” 高飞满脸的感激涕零。 “那就好――大家都散了吧,别耽误了吃饭。” 沈银冰笑着四下里扫了一眼,随即转身扭着腰肢,哒哒的走了。 强迫自己迈着雍容优雅的步伐,回到了办公室,把门关上后,沈银冰双手举在胸前,对着窗外深情的呐喊:“高飞,总有一天,我要杀了你!” …… 等沈银冰的背影消失在餐厅门外后,餐厅内的议论声,就像你走进乡下土厕茅房中惊起一片苍蝇那样,哄得一声:“欧野,买嘎的,沈总不但是白富美,而且还心胸 宽阔啊!刚才我还以为,她得狠狠收拾那小子的。” 别人点头附和:“是啊,我也是这样认为的,真没想到昔日工作手段雷厉风行的沈总,原来有这么善良的一面啊,竟然不介意那个家伙借机摸她的――咳,对了,那 小子叫高飞?新来的吧,要不然我怎么不认识?” 又有人说道:“对,那个被沈总宽恕的家伙,就叫高飞。你没听沈总刚才叫他名字啊,还关心的问他第一天上班适应不,看来人家认识。呀,我说沈总咋那么宽宏大 量呢,这要是把我换成高飞,恐怕早就被直接开除了。” 对周围这些议论声,和大家投过来的羡慕妒忌目光,高飞根本不在意,端起盘子对傻愣在那儿的老王说:“老王,走了,吃饭去。” “哦。” 老王做梦般的答应了一声,跟着高飞来到了餐厅角落的一张餐桌旁,坐下,就这么看着他,就像恶狗盯着一根排骨。 高飞笑了:“老王,这样眼神看着我日干啥呢?” 老王双手用力擦了几下脸,这才问道:“高飞,你、你真认识沈总?” 高飞抓起一个大虾,若无其事的反问:“刚才沈总喊我名字,问我上班适应不适应时,你没有听到?” “听、听到了。” 老王连连点头,四下里看了眼,凑过头来小声说:“可我还是不信,你怎么会被沈总认识呢?” 张嘴把整个大虾连头带尾都吃下去后,高飞含糊不清的说:“事实胜于雄辩。切,被她认识,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她就一做生意的白富美而已,也不是英国女王。” “话是这么说,可我觉得――” 吧嗒了一下嘴唇,老王再次压低声音:“那,你和沈总是什么关系?” “老王,没想到你这么大年龄了,竟然很有八股潜质啊。” 又抓起一根排骨,高飞也向四下看了眼,脑袋向前一凑,压低声音好像地下党接头那样,很神秘的说:“如果我告诉你,沈总是我未婚妻,你信不信?” 老王愣住,随即噗哧一下笑了,抬手点着高飞:“老弟啊老弟,你就别和我逗了,沈总是什么人啊?别说在咱们美女如云的北山集团是最美的了,就是放在整个冀南,甚至整个齐鲁大地,全国,那也是一等一的顶尖美女啊,听说彭公子追了她一年多了都没有追上,她怎么可能会是你――咳,你可真会开玩笑。” “嘿嘿,真正的生活,是不能缺少幽默的对不对?” 高飞嘿嘿一笑,漫不经心的问:“老王,你说的那个彭公子,又是何方神圣?” 老王这时候已经恢复了正常,开始吃饭:“彭公子啊,就是冀南市长彭云木彭市长的儿子,叫彭远航。啧啧,要我说,如果非得找个能配得上沈总的高富帅,除了彭 公子之外,恐怕别人都不够资格了。” 把骨头放在一旁,高飞淡淡的问:“哦,你见过那个彭公子?” 老高甩开腮帮子,湖吞海塞:“我当然见过了,彭公子身高得有一米八三左右,不胖不瘦,戴着一副无框眼镜,三七分头,绝对的风度翩翩。而且为人真诚,没架子,就算看到我们这些普通员工,不管认识不认识的,人家都会和你点头微笑打招呼,让你觉得如沐春风啊。我们大家私下里都说,如果沈总能够嫁给彭公子,那我们北山 集团的前景,将会更加光明。官商一家,帅哥美女,天作之合嘛。” 高飞点头:“哦,那等我有空得看看这个彭公子。哎,对了,这个彭公子有没有追到沈总呢?” 老王一脸惋惜的叹了口气:“唉,没有啊。” “哈,你惋惜什么,沈总又不是你女儿,有必要搞出一副恨不能的样子?” 高飞哈的一声响:“你既然把那位彭公子说的那样帅,世间少有,可沈总为什么不答应呢?” 老王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满脸警惕的向四下里看了看。 高飞失笑道:“怎么的,还怕被人听到?” 老王再次把脑袋凑了过来,声音压的更低:“高飞,说实话,今天你请我吃饭,是我进公司十几年来,第一次被人这样看重。你别笑话我,别看我给颜副总开车,在 别人眼里也算很有面子的了,实际上呢,没有谁看得起我。可兄弟你不同,你刚来第一天就请我吃饭,那老王就把知道的都告诉你。但是你可千万别乱说!” 高飞摸起餐纸,擦了擦嘴淡淡的说:“老王,你要是信不过我的话呢,那就别说。” “我信得过你,你别误会,我只是小心而已。” 老王老脸一红,觉得吃着人家的请,却信不过人家,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一咬牙:“高飞,实话和你说,沈总不答应彭公子,就是因为颜副总!” 高飞愕然:“什么?沈银冰不答应彭公子,却是因为颜副总?这、这是怎么回事?” 老王既然开说了,也不再藏着掖着:“你既然和沈总认识,那你应该明白,颜副总和沈总是什么关系吧?” 高飞回答:“颜副总不是沈总的继母吗?这在公司应该不是什么秘密吧?” “是,就因为颜副总是沈总的继母,所以沈总才不会答应彭公子的追求。” 老王用手挡着嘴巴,小心的说:“我听别人说啊,颜副总其实是彭市长的、的地下情人!” “什么,颜副总是彭市长的地下情人!?” 听老王这样说后,高飞这才是真大吃一惊。 “嘘,嘘嘘!” 听高飞这么大声后,吓得老王连忙抬手去捂他的嘴巴:“小声点,祸从口出啊!其实,我也是听人说的,当不得真。” 老王说当不得真,可高飞却很清楚,这很可能是真事。 因为他想到了昨晚在酒店中的那些事:当时那个石东鹏本来气势汹汹的,可后来认出颜红后,马上就变了一副嘴脸。 而且当时颜红在被石东鹏认出之前,好像也一直低着头的来着。 石东鹏和那个王老板,为什么会对颜红前倨后恭,这个问题高飞昨晚就感到很奇怪的,可却不知道这是咋回事。 第39章 小子,你敢阴我! 高飞在昨晚的疑问,随着老王的这句话,一下子迎刃而解。 昨晚,石东鹏之所以对颜红前倨后恭,不是怕她,而是怕她背后那个强大的男人,彭云木彭市长! 身在官场的人都知道,也许得罪市长本人,并不会遭到临头大难,毕竟能够爬上市长宝座的,都有一定的容人之量,绝不会因为对某人不满,会对人家痛下杀手,那 样会被同僚看不起,格局太低,成不了什么大事。 可大家同样知道,要是得罪市长身边的亲近之人,尤其是地下情人,这绝对是一场灾难! 市长可以容忍别人对自己不敬,但绝不会有人冒犯自己的情人,肯定会以重拳捶之! 石东鹏正是深谙这个道理,所以在认出痛扁王老板的人,原来是市长的地下情人后,他才赶紧赔罪。 原来是这样,颜红竟然是市长大人的地下情人! 搞清楚这一切后,高飞想到早上还差点在颜副总的办公室把她就地正法,忽然就觉得刚吃下去的那些肘子、排骨的,要冲出嗓子:嚓,老子竟然差点上了一个被俩老 头子压在身下的女人!哦,怪不得我和她接吻时,她的动作那样生硬呢,看来她那两个老头子都不爱这个调调。 他赶紧端起三鲜汤,大大的喝了一口,把那些好东西都压了下去。 “看来你真不知道这件事,看把你给惊的。” 老王毫不在意的说:“嘿嘿,其实不管颜副总是谁的地下情人,和咱都没关系的。” 麻痹的,却和我有关系,我还想和她上床来着! 高飞心中恨恨的骂了一句,表面却点头:“嗯,是啊,你说的不错。只是我不明白,颜副总是市长地下情人这事,你都知道了,苏董和沈总,不可能不知道吧?” 老王摇了摇头:“苏董知道不知道,我不清楚,毕竟咱们老祖宗常说,丈夫一般都是最后发现自己帽子变绿了的那个人。但沈总,肯定知道,因为她要是不知道的话,也不会接二连三的拒绝彭公子的追求。唉,想想也是,继母是彭公子老爸的地下情人,她要是再接受彭公子,那这岂不是个天大的笑话了?” 沈银冰对颜红不怎么尊敬,看来这是个最重要的原因――高飞若无其事的点了点头:“嗯,假如我是沈总的话,我也不会答应彭公子。” 终于有人肯倾听自己的苦闷后,老王索性把心事说了出来:“正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因为颜副总和彭市长的关系,遭到了沈总的冷落,连带着我这个给她开车 的司机,都被人看不起啊。唉,真是命苦。唉,不过我觉得颜副总其实也很可怜。” 高飞奇怪的问道:“她可怜?她可怜什么,两个男人,一个是大集团董事长,一个是市长,别的女人想靠近这俩人中的任何一个,都没门路,她该被羡慕才对。” 老王苦笑了下,说:“别看颜副总在众人面前很风光,可我在给她开车时,却总发现她盯着车窗外出神,有时候还会默默的流泪。高飞啊,颜副总的确性格泼辣,又 没文化,可她心地很好的,对我手下很照顾,谁家有个难事,她都会慷慨解囊。唉,我就觉得,颜副总有她没法向人说的苦衷。” 高飞缓缓点了点头,也没再说什么。 因为老王给高飞透漏这些消息的缘故,俩人这顿饭足足吃了一个小时,等他们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回到小车班时,已经是午后一点了。 老高进门后,才忽然想到了一件事:高飞貌似还没有给黄明黄班长打饭呢! 老王和小高俩人的肚子倒是圆滚滚的,可喝了一上午大茶的黄班长,却早就饿得前心贴着后背,双眼开始冒绿光了 麻痹的,让你给我打个饭,竟然用这么长的时间,别人吃下去的都已经变成屎了,你才来! 看到老王进来后,黄明强压着心中怒火,看向了随后进来的高飞:哇呀呀,卧槽,这小子两手空空,怎么没有给我打饭回来!? 不但黄明看到高飞是两手空空的,其他人也都看到了,登时精神大震:又有好戏可看了,快搬凳子伺候着!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把满腔怒火硬生生压下,黄明问打着哈欠走向旁边沙发的高飞:“高飞,你给我打的午饭呢?” 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的高飞,闻言愣住:“午饭?什么午饭?” 要说黄明脾气还真好,竟然没有发火,只是冷笑:“哼哼,高飞,你年纪轻轻的就这么健忘?一个半小时之前,我让你给我去打饭回来,当时大家好像都看到了。” “哦,哦――” 高飞满脸的恍然大悟,抬手拍了拍额头,愧疚的说:“啧啧,瞧我这记性,只顾着自己吃饭,竟然忘记给你黄斑打饭了。哎呀呀,不好意思啊,我这就马上回去给你 打,还请黄斑你稍等!” 高飞刚从沙发上站起来,一旁的老王就弱弱的说:“高飞,别去了。” 高飞一脸的赴汤蹈火样,大义凛然的说:“老王,你这是怎么说话,我忘记给黄斑打饭了,是我的过错,你怎么可以阻挡我的将功赎罪,来弥补过错呢?” 老王喃喃的说:“那个啥,那个啥,我们出来时餐厅就关门了,用餐时间在一点正式结束,别说是你了,就是领导去了,也不会被接待的。” “啥,不会吧?唉,你真该提醒我。” 高飞愣住,随即抱歉的对黄明说:“对不起的黄班,我真不知道。” 高飞演戏演的很逼真,可众人都能看穿:黄明支使这小子给他打饭,这小子却不鸟他,故意磨蹭到食堂关门才回来,就是给黄明颜色看呢! 黄明当然也能看不出,气的鼻孔一张一合,好像里面按了个鼓风机那样。 不过,守着这么多人,他倒是没发脾气:谁让他非得让人家高飞给他打饭来着?人家孩子第一天上班,能够找到餐厅就很不错了。 小子,你就等着以后被收拾吧! 黄明目光阴冷的看着高飞,表面却淡然一笑,伸出手:“算了,没什么,这也不能怪你,是我没找对人。把卡给我。” 高飞再次愣住:“卡?什么卡?” 黄明嘴角开始哆嗦,从牙缝中挤出了一句话:“饭卡,我的饭卡!” 高飞摊开双手,扫了众人一眼,茫然道:“饭卡?你和我要你的饭卡,我怎么会有你的饭卡?” 黄明就算是泥人,这时候也被气疯了,再也忍不住了,拿起不锈钢茶杯在案几上重重一顿,蹭地站了起来吼道:“怎么着,高飞,你想闷下我的饭卡!?” 黄明一生气,高飞就笑了,笑声阴冷:“哼哼,呵呵,嚯嚯,黄班,饭可以乱吃,但话却不能乱说。守着这么多同事,你却说我要闷下你的饭卡,你什么意思啊你?” 黄明咬牙切齿,指着高飞的右手开始打哆嗦:“好――好,那我问你,在你去餐厅吃饭之前,是不是拿走了我的饭卡?” 高飞眉头皱起:“我拿过你饭卡?我怎么不知道?哎,黄斑,你别和我急,你就问问大家伙,有谁看到我拿过你饭卡了。” 黄明几乎是嘶吼着,问老高:“老王,你看到他拿我饭卡了没有?” 老王下意识的点头,但接着又摇头:“我、我没注意,真没注意高飞有没有拿你的饭卡。” “行啊,老王,你学会吃里扒外了啊,胆肥了啊,敢睁着眼睛胡说八道!行,你行!” 黄明气的浑身都开始哆嗦,又指着身边的一个年轻人问:“小四,你有没有看到高飞拿我饭卡?” 小四抬头想了想,然后认真的说:“黄班,我还真没注意,你问问别人呢。” “我们也没注意啊,就顾着去打饭了,还真没注意呢。” 不等黄明问别人,大家都纷纷摇头。 卧槽,这是怎么了,这些小子想造反!? 黄明被气的几乎要爆炸了。 他哪儿知道,这些去餐厅吃饭的同事,都看到沈总对高飞是那么和蔼的一幕了,只有傻瓜才会去得罪高飞,站出来作证呢,顶多也就是含糊其辞:俺没看到,你总不 能硬说俺看到吧?饭卡被人闷下,那是活该,谁让你那样嚣张了,这下可被算计了吧,该! 高飞冷笑了一声,正要坐回沙发时,黄明却再也忍不住滔天怒意,大喝一声就扑了过去:“小子,你敢阴我!快把饭卡给我交出来,要不然我――哎哟!” 黄明刚扑向高飞,就觉得肚子一疼,前扑的身子却以更快的速度,从低空中运行,啪的一声砸在了沙发上,疼的他哎哟一声大叫。 教训黄明这种装比人士,高飞都怕脏了自己的手,直接用脚把他跺了回去。 黄明左手捂着肚子,从沙发上爬起来:“你、你敢打我?” 高飞淡淡的说:“疯狗要咬你时,你会傻站着不动?” “你敢打我,还骂我疯狗,我和你拼了!” 黄明嘶声大叫着,抓起不锈钢杯子,又悍不畏死的冲了上来。 结果,再次被高飞一脚踹了回去。 “你、你――” 黄明疼的额头冒汗,脸色煞白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时,就听到门外有个娇媚的声音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第40章 对我的决定不服气? “这是怎么回事?” 听到这个声音后,众人回头。 一个身穿黑色ol小西装,下面却穿着红色皮草裙,穿着渔网黑丝袜,脚蹬细高跟性感高跟鞋的美貌少妇,黛眉微微皱着出现在了小车班办公室门前。 尽管她没有施粉的俏脸上眉头紧皱,脸上带着冷若冰霜的高傲,可丝毫让人无法忽视她自身的女性魅力,从而腾起更强烈的把她征服的欲望。 看到这个穿着有品位的女人后,黄明就像孩子见到了妈,连忙从沙发上爬了起来,声音中带着哭腔的说:“颜副总!高飞,高飞他竟然打我!” 这个娇媚的美少妇,正是北山集团当前的二号人物,颜红,颜副总。 颜副总左手端着小包,轻飘飘的扫了黄明一眼,就看向了高飞:“高飞,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和黄明发生争执了?” 高飞并没有因为颜副总的大驾光临,就和老王等人那样站着表示尊重,而是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淡淡的说:“我也不想和人发生争执,只是黄班长不但诬陷我拿了 他的饭卡,而且还率先要对我动手。我被迫无奈,才还手自卫的。” 老王连忙给高飞使眼色:颜副总来了,你还敢坐着,快站起来啊! 对此,高飞是置之不理。 颜红好像也不在意,问老王:“老王,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王是颜红的专车司机,她问他,也是很在理的。 偷偷瞥了眼可怜兮兮的黄明,老王硬着头皮,微微弯腰说:“颜副总,事情是这样的,黄班说他把饭卡给了高飞,麻烦高飞给他打饭回来吃,可高飞却说黄班并没有 给他饭卡――就为了这个,俩人发生了一点小争执。” “哦,就为这点小事,至于吗?” 颜副总迈着性感的小脚步,扭着腰肢走了进来:“那,黄明到底有没有把饭卡给高飞?” 老王咬了咬牙,摇头说:“我没有注意,也许是给了,也许是没给。” 不等颜红问什么,其他人也都把脑袋摇的好像拨浪鼓那样:“我也没注意,当时着急去吃饭来着。” 颜红看向高飞:“高飞,你到底有没有拿了黄明的饭卡?” 高飞眼皮子都没有抬,冷冷的说:“我要是拿了他的饭卡,我会在他向我要时,不给他?颜副总,我高飞虽然是穷人,可好像还不怎么稀罕一张破饭卡吧?” 高飞的冷淡,让颜红有些莫名,还以为他这是守着众人故意的呢,心下随即释然,点了点头说:“嗯,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一张饭卡算不了什么,但你们俩个在 上班时间大驾,影响非常恶劣,我会通知财务处,扣罚你们当月的全部奖金!” “啥,他闷下我的饭卡,还要再扣罚我当月奖金?” 黄明一下子傻眼,正要据理力争,颜副总却冷冷的说:“怎么着,黄明,你对我的决定不服气?” 颜副总一发威,黄明吓得一哆嗦,赶紧垂下眼帘:“不、不敢,我服气,服气!” 要说颜副总也够狠的。 其实依着她的聪明,一眼就看出高飞闷下了黄明的饭卡。 至于是为什么闷下的,颜副总不知道。 她只是知道,黄明在小车班再嚣张,也不会为了区区几百块钱的饭卡讹诈别人,很可能是他得罪了高飞。 她说扣罚俩人的当月奖金,却是知道高飞根本没有奖金可拿,摆明了就是只惩罚黄明。 女人就是这样,在处理牵涉到感情的问题时,从来不问是非,而是感情用事:她喜欢的男人就是犯错再大,她也会昧着良心去打击别人,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可惜的是,黄明不知道这一切,还眼巴巴的希望颜副总能够给他当家作主。 白痴,敢惹我红姐看上的男人,黄明你小子胆子挺肥啊! 颜红心中冷笑着,一脸公事公办的样子,问高飞:“高飞,你有没有意见?” 高飞仍然没有抬起眼皮子,却抬了抬手:“就按照你说的办吧,算我倒霉,破财免灾。” 小子,你真会演戏――颜副总眼里闪过一丝笑意,转身扭着小腰肢向门外走去:“高飞,你开车送我去个地方。” 老王才是颜副总工作期间的专车司机,小车班的人都知道。 但这次,颜副总却指名道姓的,让高飞为她开车――大家虽说不羡慕这小子第一天上班就被颜副总如此重视,可都觉得很奇怪。 但让大家感到更奇怪的是,对颜副总的指派,这小子却一口拒绝了:“不去。” 他不去,他基金会了颜副总――静。 高飞这俩字说出来后,小车班办公室内一片寂静,连心跳声仿佛都停止了。 大家傻楞楞的看着高飞,眼里小金星直冒:哇噻,大哥,你也太给力了吧,就算给颜副总开车,是被看不起,可谁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拒绝她啊! 颜红的身子,陡然一僵,慢慢的转身,看着高飞,眼神复杂:“为什么,不去?” “不去就是不去,没有为什么。如果你非得需要一个理由的话,那就是我困了,要睡觉。” 高飞说完,身子斜斜的躺在沙发上,双脚搭在沙发帮上,闭上了眼睛。 颜红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了,紧紧的咬了一下嘴唇,脸上明显带有了羞恼的气愤。 颜红做为北山集团的堂堂副总,目前的二号人物,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直接任免基层干部的权力,更能只需一句话就能开除普通员工。 现在,高飞却守着这么多人扫了她的面子,哪怕他和沈总认识,可颜副总照样能一句话让他滚蛋。 这小子,也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你以为你敢凭借沈总的关系招惹黄明,就能不买颜副总的帐? 就在大家以为颜副总要发怒,赶着高飞滚蛋,黄明却幸灾乐祸时,出乎意料的一幕发生了。 颜红松开贝齿咬着的嘴唇,脸色黯然的重新转身:“你既然困了,那就好好休息一下。老王,你去开车。” “哎!” 发愣的老王连忙答应了一声。 大家看到,颜副总在走出办公室,下台阶时,脚下踉跄了一下,竟然差点摔倒在台阶上,幸亏紧随其后的老王搀扶了她一把。 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历,连颜副总都给他面子? 大家慢慢收回目光,看向了高飞。 这人,却好像已经进入了梦乡,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 因为颜副总被拒这件事,小车班办公室的一整个下午,都弥漫着一股子古怪的气氛。 被连续踹了两脚的黄明,更是老实的不像话,一下午就坐在那儿喝水,看书,根本不敢看高飞一眼。 黄明不说话,别人更不会说话,生怕一张嘴,就会惹上什么大麻烦似的。 但是大家的脑袋却没闲着,眼角注视着好像呼呼大睡的高飞,慢慢总结出了一个结果:这个高飞,肯定是沈总的绝对心腹,要不然颜副总为啥不敢惹他?看来,黄明 的好日子到头了,高飞肯定会取代他地位,成为小车班的班长。 不但大家这样认为,就连黄明也是这样以为的。 他现在开始后悔了:我没事去招惹高飞干嘛啊?真是傻比到家了啊,如果这小子真是沈总的心腹,我不但保不住小车班班长之位,恐怕连工作也要丢了啊,我真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终于到了下班的时间。 集团其他员工下午下班的时间,却是小车班众人上班的时间,因为要送各位高层干部回家。 总算是下班了,今天下午的日子可真难熬――很多人在站起来时,心里都松了一口气,看向了黄明。 以往,只要黄明在,他总是第一个走出办公室的,没有谁敢抢在他头里,这是对黄班的一种尊敬。 而黄班,也会当仁不让的挺胸率先走出去。 但今天当大家看向黄明时,他却依然在那儿呆呆的坐着,动也不动。 高飞这时候也醒了,坐在那儿打呵欠流泪的,好像还没有睡够。 要不要走啊,领导们可快要下楼了――大家看着黄明,却没有谁开口。 黄明还是动也不动,仿佛不知道领导等着用车那样。 高飞也没动,掏出手机又开始看书。 气氛,再次压抑起来,让别人很想逃离这儿,可却又不敢。 反正给沈总开车的司机才是老大,沈总的司机不出去,车子就不能离开总部,其他高层也不敢在沈总离开之前离开总部,所以大家在这儿等,是最恰当的了。 下班时间已经超过十几分钟了,小车班中的人,还在办公室内沉默,直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门外响起。 大家抬头向外看去,就看到秘书处的小宋美女出现在门口,看着黄明皱眉道:“黄明,下班时间已经超过一刻钟了,你为什么还没有去开车,却让沈总在那儿等?” 沈银冰在北山集团,并没有固定的秘书。 实际上,集团秘书处的六个秘书,就是主要为她服务的,而小宋就是处长,也只有她,在面对黄明时从不客气,一向都是公事公办。 沈总的秘书,有必要对司机着力巴结吗? 听到小宋隐隐的喝斥后,黄明身子一震,但却没有丝毫的不满,反而眼神发亮的抬头,颤声问道:“宋处,沈、沈总让我去给她开车?” 到了‘上班’时间,黄明始终没有出去,等的就是这一刻。 对黄明的提问,小宋有些莫明其妙,语气生硬的说:“黄明,你是不是睡迷糊了,还没有醒来?你不去给沈总开车,难道要让我开?” 黄明站起来,扫了眼高飞:“宋处,我不是这意思,我是想确定,沈总的确是让我开车,而不是另派别人?” 第41章 请美女吃饭! “黄明,你今天很奇怪啊。” 看到黄明磨磨蹭蹭后,小宋有些不耐烦了,转身就走:“算了,我去告诉沈总,就说你不想给她当司机了。” “别,别,宋处,等等我!” 黄明赶紧追了上去。 走到门口时,他猛地回头,看着高飞无声的冷笑一声,这才昂首挺胸的去了。 黄明冷笑的含义,小车班诸人都看得出:就算你高飞再牛,可沈总还是让我给她开车,这就证明她没有抛弃我!小子,鹿死谁手尚未可知,你就等着吧! 对黄明的示威性冷笑,高飞好像根本没有看到,依旧在那儿津津有味的看书。 看来黄明以后还会继续统帅小车班,幸亏我没有得罪他――小车班诸人心中松了一口气后,都呼啦啦的跟着跑了出去。 等办公室空荡荡的后,高飞才伸开双臂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就在这儿混日子,其实也不错,可惜这种好日子来的太迟了些。” 别看高飞一下午都在睡觉,实际上他一直在盘算,该怎么悄无声息的干掉老苏。 苏北山所居住的别墅地图,都已经深深印在了高飞的脑海中。 经过一下午的深思熟虑,他已经有了成功暗杀苏北山的完美计划,随时都能把那三百万美金拿到手。 不过他并不急于去刺杀苏北山。 因为他现在还不想离开北山集团,想多过几天这样的安稳日子,毕竟好吃好睡没人管的工作,可不容易去找。 去卫生间解决了个人卫生,对着静子整理了一下帅气的发型后,高飞左手抄在裤子口袋中,右手抛着普桑的车钥匙,吹着口哨出了集团总部大厅。 黄明安排高飞开的这辆普桑按说早就该淘汰掉了,因为很少有人做这辆车,都嫌档次低。 不过这正是高飞所希望的:不让我去接送别人,正好被他拿来当做私家车开,反正车子的一切花销都是集团买单。 至于沈银冰为什么没有让高飞去给她当马夫,他更不在意:没有哪个有志向的爷们,愿意去给个妞儿服务的,除非是在床上…… 高飞吹着口哨,走下大厅前的台阶,望着西边的夕阳,心情愉悦的不得了,觉得今天是两年来,过的最安稳的一天。 中午吃饭时,老王已经把那辆普桑的停车位置告诉了他,就在停车场的东北角。 “生活这样美好,我的心情是如此美妙,今晚必须得找个地方喝一杯,庆祝庆祝。” 望着斜阳感慨了一下后,高飞拧身正要走向东北方向时,却又停住了脚步。 一个身材高挑的圆脸女孩子,站在了他面前。 女孩子上身穿着水粉色的韩版体恤,露出大半个凝脂般的雪肩,和曲线迷人的锁骨,高高鼓起的酥胸中间,垂着一根红线系着的碧翠吊坠,让人忍不住想用手纸勾起 体恤,看看到那块碧玉到底落在深沟的什么位置,下面穿着诱惑的铅笔裤,黑色坠花高跟凉鞋,微风吹来,刮起裤管,尽显她那双美腿的玲珑曲线。 高飞在看着女孩子时,女孩子也在看着他。 确定人家是针对自己而来后,高飞露出个非常绅士的微笑:“请问这位小姐,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女孩子眼里闪过一丝娇嗔,随即噗哧一笑,抬手拢了拢垂在肩膀上的长发:“高飞,你不会忘记我是谁,忘记和我说过的话了吧?” 高飞一愣:“咱们两个,认识?不过话说,我看着你很眼熟啊。” “哼!没诚意的家伙!” 女孩子轻哼一声,仰起下巴故作生气的说:“今天早上你上半时,还说等下班后请我吃西餐来着,现在却不知道我是谁了!” 高飞挠了挠后脑勺,一脸的惭愧:“抱歉,姑娘,我真忘记你是哪位了。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北山集团除了沈银冰沈总之外,好像没有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了啊。” 女孩子在高飞说真忘记她是谁时,脸上闪过一丝恼怒之色,正要转身离开这个睁眼瞎时,却又听他夸自己是和沈银冰一样漂亮的女孩子,顿时芳心大悦,娇嗔道:“切,就知道你这人甜言蜜语,爱哄小姑娘开心。好了,别装了,我是连雪!” 其实,在女孩子刚出现在高飞面前时,就被他认出是总部门前的礼仪小姐连雪了。 他之所以装做不认识,又说了那么多废话,就是在拍马屁。 当然了,高飞还真没想到,连雪换了身衣服后会这样漂亮。 “哦,原来你是连雪啊,你要是不说,我还真认不出来!” 高飞拍着自己的后脑勺,围着连雪转了几圈,肆无忌惮的审视着人家:“啧啧,我做梦也没想到,你换下工装的样子原来是这样出色,漂亮大方,我见犹怜,沉鱼落雁,羞花闭月,和光同尘……” 就在高飞围着连雪,大献殷勤时,一声悦耳的汽车笛声传来。 连雪连忙拉住他的胳膊,向旁边了几步,冲开过来的一辆白色宝马,微微弯腰,脸上挂着尊敬的笑容。 这辆车,正是集团老总沈银冰的宝马7。 其实,依着北山集团的实力,沈银冰完全可以开更好的车,就像颜副总,不就是开了一辆法拉利? 不过沈银冰好像对白色宝马车情有独钟,不管是让别人开车,还是自己驾驶,都是这辆车。 开车的黄明,微微侧脸看着站在外面的高飞,得意的无声冷笑一声,稍稍加大了油门。 他却没有看到,坐在后面的沈总,也正用冰冷的眼神看着高飞。 如果他要是能看到沈总的眼神,相信会更加高兴的。 等宝马车缓缓驶出停车场后,连雪才松开高飞,娇俏的问道:“哎,高飞,你可说好了要请我吃西餐的。” 啪的一下,打了个响指,高飞很豪气的说:“没问题,你就说去哪儿吧。” “咱们去泉城路的维也纳西餐厅吧,我以前去过那儿一次,环境很好,就在泉城大酒店的对过。” 连雪高兴的说到这儿,却又接着摇了摇头:“算了,不去那边了。” 高飞纳闷:“为什么又不去了,你不是说环境很好吗?” 连雪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说:“那儿的环境是不错,西餐也很正宗,可就是价格――嘻嘻,我们还是去吃蛋炒饭吧。不吃西餐了,没意思。”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种男人:在美女面前,宁愿把裤子当掉,也不愿意丢面子。 高飞就是这样的男人。 有着丰富社会经验的高飞,当然明白吃一顿西餐要花费不菲了。 高飞用颜红的银行卡提出了两万,但买衣服、吃饭住店后,还剩下几千块钱,这可是他全部的家当,如果去吃西餐,指不定得都留在那儿,他就会再次变的身无分文。 不过,他才不会在乎没钱后的日子该怎么过,目前向美女献殷勤才是最重要的。 对连雪的好意,高飞并没有说什么,弯腰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尊敬的女士,请去那边上车。” 连雪嫣然一笑,扭着小腰肢,哒哒的向东北方走了过去。 俩人来到那辆普桑前,高飞抢先一步拉开了车门,右手扶着车顶,很狗腿样子。 “呵呵,原来你开这辆车呀。” 连雪呵呵一笑,却没有上车。 高飞淡然笑道:“嗯,我知道这辆车的档次是低了点,可最起码……” 连雪打断高飞的话:“我才没有你想的那个意思,我是从乡下走出来的,可没有嫌贫爱富那些坏毛病。” “那你为什么不上车呢。” 高飞问道。 “我上啊,可我喜欢坐在副驾驶位置上。” 连雪瞟了高飞一眼,绕过车头坐进了副驾驶座椅上。 “早说嘛。” 高飞嘿嘿笑着,上了车。 车子档次虽说不怎么高级,平时用的时候也不多,但包养的很不错,车内也很清洁的。 高飞启动了车子,驶出了停车场。 连雪双手抱着胸前,侧脸看着高飞:“你是不是没想到,我会在下班后等你?” 高飞也没否认:“的确没想到。” “那你觉得,我是不是有些那个、那个啥了?” “你是说太随便?” “是啊,毕竟我是女孩子,不该这样轻易接受男人邀请的。” “可能你是被我的诚意打动了吧,要不然就是缘分,因为我也不是那种看到美女就邀请的人。” 高飞扫了眼连雪那双长腿,心里开始琢磨,该怎么才能把她哄好。 “呵呵。” 连雪笑了笑,笑容中却透着淡淡的忧伤。 高飞没有再说话,安心开车。 现在他可以确定,连雪之所以等他,可能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比方和男朋友分手了,想找个人陪着来个一醉解千愁。 对这种狗血桥段,高飞是习以为常,更知道这是和女孩子上床的最好机会:趁虚而入。 果然,在车子拐上泉城路时,连雪说话了:“我和男朋友分手了,就在今天下班前,我们谈了四年。” 高飞点了点头,却没说什么。 连雪看着他:“你不问我为什么要和他分手吗?” “你想说的话,我不用问你也会说。你不想说,我就是再问,你也不会说。” “有道理。” 连雪轻轻的叹了口气,喃喃的说:“我们分手的理由很可笑,因为他嫌我在这四年中,从来没有让他碰我。” 高飞摇摇头:“那他可真够可怜的。” “可怜?” 连雪一楞,随即晒笑一声问道:“高飞,我让你请我吃饭时,你是不是以为可以和我欢好?” 高飞反问道:“你觉得我会想别的吗?” 连雪眼神黯淡了下来:“可我要是不答应呢?” “这很正常。” “那你还会请我蛋炒饭饭吗?” “不会。” “不会――” 连雪咬了下嘴唇,抓住车门把手:“那你停车,我下车!” 高飞停下了车子,指着车窗外的维也纳西餐厅说:“我不会请你吃蛋炒饭,但我会请你吃西餐。” 第42章 有人在打沈总的主意! 连雪一楞,扭头向车窗外看去,才发现车子已经驶进了维也纳西餐厅的停车场内。 停好车子,高飞解开安全带,看着连雪笑道:“我承认在你主动找上我之前,我有过某些龌龊想法。不过,我这人有个原则,那就是和女人上床时,必须得两情 相悦。霸王硬上弓那一套,没意思,丧情绪。所以呢,就算你不会和我上床,但我还是会请你吃西餐,因为我答应过你。” 连雪呆呆望着高飞:“高飞,你真是一个特别的男人。” “很多人都这样说我,下车吧,你总不能让服务生把西餐端到车上来吧?” 高飞推开了车门。 连雪嫣然一笑,推门下车。 关上车门后,高飞随意的向四周打量了一下。 正如连雪所说的那样,维也纳西餐厅的对过,就是泉城大酒店。 这时候虽说天还没有黑下来,不过酒店门前停车场内,已经停了多辆豪车。 一辆白色的宝马7,就停在靠近路边的停车位上。 “那是沈总的车,她去泉城大酒店了。” 就在高飞觉得这辆车很眼熟时,连雪走过来说:“沈总的车牌很好记――我听别人说,车牌号中含有她的生日,你只要记住最后三位数,523,就可以了。” “哦,是五月23的生日,哈,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高飞哈的一声笑,转身:“走,去吃西餐。” 连雪犹豫了一下:“高飞,我们还是去吃但出发点吧,西餐很贵的。” “怕什么,咱有钱。再说了,如果把我钱都花光了,那我就没法请你去看电影了。没法请你去看电影,那就没法借机占你便宜,没法把你泡上床――所以呢,你 要想保护好自己,那就得让男人倾家荡产。” 高飞打了个响指,满嘴胡说八道着,率先向西餐厅门口走去。 “这家伙,真是很奇怪呢。” 望着高飞的背影,连雪喃喃的说了一句。 …… 夜,慢慢的弥漫开来,显得法拉利的车灯越加明亮。 颜红坐在车后面,一脸的疲惫,微微闭着眼睛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颜红的车子,是代表青春飞扬,和她本身性格很匹配的红色法拉利,却让和车子格格不入的老王给她开车,在外人看来很不合适。 但颜副总却偏偏这样做了,别人自然也不会说什么。 至于颜红为什么要让老王开车,老王心里却明白的很。 正如老王告诉高飞的那样:其实颜副总很可怜。 试想一个可怜的女人,会喜欢用那些嘴上无毛、心里存不住货的年轻人吗? 颜红让老王给她开车,本身就是看重了他的沉稳。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在今天之前,老王从来没有向任何人说起过颜副总的任何事。 也正是老王的沉稳,所以颜红在他面前时,才不会戴着假面具。 今天下午颜红去了南部山区的跑马场,实际上这几天她向那边跑了好几趟了,因为正在建设的跑马场,和当地村民的土地赔偿出了问题。 经过几天的调查,颜红发现:跑马场之所以出问题,是因为有人在背后鼓动当地村民,要求每亩地在原先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万,要不然就别想建成。 占地面起近万亩的跑马场,如果每亩地上涨一万,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虽说北山集团肯定能拿出这些钱,可拿钱却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不管是沈银冰,还是颜红,都从中嗅出了阴谋的味道:有人,要赶走他们。 无奈之下,沈银冰只好让颜红去跑马场工程现场安抚村民,她本人则在今晚,宴请沙沟村的村长。 如果是放在以前,凭着沈银冰的冷傲,别说是宴请一村官了,就是村长大人宴请她,她也不会理睬的。 但现在不行,她必须得放下架子,因为跑马场占用的,就是人家沙沟村的土地。 农村的村长,在很多人眼里不算啥,可在村里,那绝对是土皇帝一般的存在,他不一定能帮你做什么,但肯定能坏了你的事! 更何况,沙沟村的张子谋,张村长,又和市里某位领导有远房亲戚关系,那就更不能让人小视了。 至于是谁在背后鼓动张子谋要求涨价,沈银冰今晚能不能和张村长协商好矛盾,颜红都没有放在心上。 整整大半天,她脑子里始终在寻思:高飞,为什么忽然对她那样冷淡了? 颜副总从没有想到,在她无奈的决定当前的命运时,高飞会忽然闯进了她的生活中。 世上很多事的发生,尤其是感情,都没有丝毫的迹象可寻。 就拿颜副总来说吧,当初她选定高飞时,就从没有想到会和那个家伙发生点什么。 可就在那个下雨天,在高飞偷看她美腿的那一刻,她早就干枯了的心灵,却一下子活转了过来,使她品尝了一种以前从没有过的幸福,再也无力自拔。 尤其是当她被高飞按在办公桌上,用手指撩拨她时,颜红就知道她这辈子,都无法离开这个男人了。 颜红很清楚,她这样做是完全错误的,非常不理智的――但,她就是心甘情愿的堕落,那怎么办? 可是,就在颜副总觉得活着真好时,高飞对她的态度,却来了个急转弯! 他为什么会忽然变了呢?难道…… 想到这儿时,颜红睁开了眼,声音慵懒:“老王。” 正在专心开车的老王,下意识的回答:“颜副总。” 颜红坐直了身子,缓声问道:“今天中午,是你和高飞一起去餐厅吃饭了?” 老王的心里,马上就跳了一下:“是、是啊,高飞是第一天来公司上班,他不知道餐厅在哪儿,所以我就带他去了。” “哦。” 颜红淡淡的哦了一声:“那,你们都是说了些什么?” 来了,来了――老王的手,和心儿一起哆嗦了一下,强自镇定的笑笑:“呵呵,也没说什么,就是、就是遇到了沈总。” 今天中午,颜红并没有去餐厅用饭,所以根本不知道高飞洒了沈总一身的事儿。 颜红目光闪动:“遇到了沈总,怎么了?” “是、是这样的。”、 老王费力的咽了口口水,就把高飞洒了沈银冰一身汤汁的事儿,详细说了一遍。 老王人是很实在,可却不是傻瓜,绝不会把不该说的,也说出来,比方他告诉高飞那些有关颜红的话。 如果他要是真说漏了,就算不去撞死,也得被颜红弄死。 别看颜副总是一貌美如花的娇媚小少妇,可世上最毒的,就是女人心。 听完老王所说的这一切后,颜红很久没有说话。 老王更不敢说什么,只是在心里发誓,以后绝不会向任何人,在背后对颜副总评头论足了。 十几分钟后,车子进入了市区。 再过半小时,就到颜副总所住的小区了――老王心里长长松了口气时,颜红却又忽然问道:“你们今天中午吃饭时,没有听到有人议论我?” “没,没有,绝对没有!” 冷汗,刷的一下从老王的额头冒了出来,声音也下意识的提高,企图以此来掩饰心中的惶恐。 “呵呵,没有?” 颜红冷笑一声,却又忽然低低的叹了口气:“唉,就算有,那又怎么样?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老王脸色煞白,根本不敢接话。 又沉默半晌后,颜红才缓缓的说:“老王,从下个月开始,你就不要再来集团上班了。” 吱嘎――的一声,听颜红说出这句话后,老王猛地踩下了刹车,霍地转身,颤声说道:“颜、颜副总,请您原谅我!我不是人,我不该在背后议论你!请您再给我一 次机会,我不能失去工作,我还有孩子……” 面对苦苦求饶的老王,颜红表情木然,丝毫不为所动:“老王,车子随便停下,可是要出交通事故的。” “对,对不起!” 老王狠狠咬了下嘴唇,重新启动了车子。 车子刚启动,颜红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她拿起一看来电显示,马上接通,放在耳边柔声说:“沈总,您好,我是颜――什么?你在哪儿?好,好,我马上去,马上!” “麻了隔壁的,一个泥腿子,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竟然敢打沈总的主意!” 颜红狠狠的骂了一句,正要命令老王加快车速时,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赶紧找到了一个手机号,拨打了过去。 …… 高飞始终认为,花钱请美女吃饭,听她倾诉她的烦心事,其实也是一种享受。 最起码这证明了美女是在乎他,信任他的的。 能够被美女信任,在乎,这对男人来说,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儿,尽管事后人家不会陪他上床。 但这有什么呢? 高飞可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 当然了,高飞目前除了开心,也有点小烦心事。 这都怪那个狗腿服务生! 他和连雪刚一坐下,服务生就热情的介绍,说现在餐厅正搞活动,86年的拉菲,只卖半价,4500一支――很适合这位美丽的小姐品尝。 尼玛,我当然知道美女一般都爱喝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可老子就还有不到四千块! 高飞心里暗骂着,却在连雪连连摇晃着一双白嫩小手拒绝时,很大气的打了个响指:那就来一支! 看到高某人脸色坚毅后,连雪就不好再勉强了――这让高飞在感到很沮丧的同时,也不得不考虑,等会儿买单时咋办。 可能是被高飞的诚意所感动,连雪就把从没有对人说起过的那些事,竹筒倒豆子那样说了出来,听得高飞一会儿欣然向往,一会儿皱眉思考的…… 终于,在一大半拉菲被连雪灌进肚子里后,这顿温馨的西餐,也要结束了,买单的时间到。 “咳,连雪,你等我一下,我去上洗手间。” 找了个借口,高飞快步走出了西餐厅,向对面的泉城大酒店而去:没钱不要紧,这不还有沈银冰嘛,完全可以先从她那儿预知一个月的薪水! 第43章 沈银冰有难! 沙沟村村民忽然在跑马场闹事,大大出乎了沈银冰的意料。 因为当初在筹建这个跑马场时,北山集团可是大力气的,苏北山托了很多关系,才拿到了批文。 至于补偿村民土地这一块,北山集团给予的赔偿也是相当合理,当时沙沟村的村民并没有任何不满,反正那块地也是荒地,能够卖出大价钱,已经让众村民雀跃了。 只是沈银冰却没想到,就在她打点好一切关系,把资金调配到位,准备大干快上时,沙沟村的村民却开始闹事,要求每亩地再多加一万块了。 在震惊之余,沈银冰马上就想到这是有人在针对她下黑手。 至于那个人是谁,沈银冰目前还没空理会,火烧眉毛,且顾眼下,得先把沙沟村的村民安抚住再说。 要安抚村民,必须得找村长张子谋。 就因为这样,沈银冰今晚才在泉城大酒店宴请张子谋。 本来,沈银冰是打算让高飞陪着她一起来着,可那小子今天差点把她给气死,所以才让黄明跟来了。 既然是宴请别人,沈银冰自然得提前来到酒店。 等了大约半个小时后,沙沟村的村长张子谋,才和副村长万世康,女会计马春花,还有一个司机姗姗来迟。 加上沈银冰和黄明两个,今晚的饭局总共是六个人。 别看沈银冰在集团内很冷傲的,心中也没有把张子谋等人当回事,可上了酒桌后,她却好像变了个人,始终脸带笑容,而且也没反感张子谋等人说出的荤段子。 没办法,沈银冰再怎么冷艳、高傲,但她终究是个生意人,当前最主要的就是把问题处理掉,为此她还准备了丰厚的红包。 沈银冰平时几乎不怎么喝酒,但今晚却不行,她必须得喝,因为人家村长大人发话了,她要是不喝酒的话,就是没有诚意。 沈银冰表面好像仙子那样不食人间烟火的,可她也是个俗人,知道今晚她要是不陪着喝高兴了,跑马场的事准没谱。 无奈之下,她只好强打着精神,和张子谋等人虚与委蛇,期盼能让对方满意,早点拿出他们的底线。 至于黄明和村里的司机,张子谋倒没有劝酒:不让司机喝酒,也是酒桌上的规矩了。 很快,在张子谋三人的猛烈攻击下,沈银冰就喝下了整整一瓶红酒,俏脸越发的红艳,迷人。 看到沈银冰拿筷子的手开始发飘后,张子谋对万世康使了个眼色。 万世康会意,拉起黄明:“黄班长,走,陪我去洗手间,我还真不习惯在包厢内洗手间解决问题,可又不知道这种高级大酒店的洗手间在哪儿。” “我也去吧。” 沙沟村的司机也跟着站了起来。 切,一帮土包子――黄明心中暗暗鄙夷了一下,表面却笑呵呵的和万世康俩人出了包厢。 刚走出包厢,万世康就拍着黄明的肩膀,醉醺醺的说:“黄班,求、求你帮个忙。” 黄明问:“什么事?” 万世康打着酒嗝,身子乱晃:“我、我有个侄女,在师范大学读书,我来市里时,她家里老人委托我给她带点东西――呃,你也知道,我是农民,没见过大世面,根 本不知道师范大学在哪儿,更不知道人家会不会让我进去,所以我想求黄班你陪我去,最起码你是城里人。” 得到万世康高看一眼后,黄明心中很得意,不管却为难的看了眼包厢门:“可我还得……” 万世康抬手,打断他的话:“黄班,你放心,我们去了见到我那侄女,马上就回来――小李子,咱后备箱还有野味吧?快去给黄班拿,我不能让人家白帮忙!” 听到有好处后,黄明眼睛一亮,又琢磨帮他也就是帮沈总,所以在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那我们得抓紧回来,免得沈总着急。” “行,那我借你手机用用,呵呵,我手机恰好没电了。” 万世康连连点头同意。 …… 等万世康拉着黄明走出包厢后,张子谋用脚轻轻踢了一下马春花。 马春花站起来,笑吟吟的说:“沈总,张村长,咱们车里还有野味呢,我拿点来下酒吧。” 沈银冰刚要说不用,张子谋就嚷道:“既然有好东西,那就去拿!记住,多拿点,走时让沈总带回去尝尝鲜!” “不用了,真的不用,张村长,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沈银冰拒绝着时,马春花已经走出了包厢。 “沈总,来,咱们慢慢喝着。” 张子谋端起酒杯,看着沈银冰的目光中,带有了明显的贪婪,和狂热。 沈银冰喝的是有些多了,但这不代表着她看不出张子谋的眼神,连忙摆手:“张村长,抱歉,我真不能再喝了。我们喝的也不少了,是不是该谈论一下土地问题了?” 张子谋微微眯着眼,在沈银冰的脸上,胸前肆无忌惮的扫视着:“沈总,这个做生意嘛,自然得通过喝酒来表达诚意,我想沈总你该很清楚这一点吧。” 沈银冰皱眉道:“我是很清楚这点,可我真不能再喝了,再喝,就醉了。” “醉了,更好啊。” 张子谋站起身,举着酒杯绕过桌子,向沈银冰走了过来:“嘿嘿,沈总,其实你只要借着醉意答应我一个小小的要求,土地那事儿,根本不算啥!” “你、你别过来!” 沈银冰看出张子谋来意不善后,蹭地站起来,扶着桌子紧张的看着他。 张子谋根本不在意:“哈,沈总,别紧张嘛,我只是说说,提个建议……” “都说你别过来了!” 沈银冰拉开椅子,迅速退到包厢洗手间前,倚在门板上厉声喝道:“你再过来,我就喊人了!” 张子谋色迷迷的逼过来:“哈,你喊啊,我才不怕呢!你那个傻比司机,早被我的人支走了,这包厢隔音这么好,别人也听不到,你就是喊破喉咙,也没人听到的!” “你、你流氓,下贱!” 沈银冰抬手挡开张子谋伸过来的手,推开洗手间的门就冲了进去,接着从里面反锁住了门。 按说张子谋应该看到,沈银冰在冲进洗手间时,手里是拿着手机的,只要她打个电话报警,警察很快就能赶来把他绳之以法。 但他好像根本不在乎这些,只是拿脚很踹房门:“沈总,沈银冰!你给我出来,只要你从了我,啥事都好商量!嘿嘿,别特么的给我装淑女了,其实脱光了还不是… …” “流氓,我最近怎么总是碰到一些臭流氓!” 听到外面张子谋一边踹门,一边说那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沈银冰是又怕又愤怒,赶紧用肩膀抗住门板,开始打电话。 既然是和黄明一起跟着来的,沈银冰当然先给他打电话了。 只是,沈银冰拨通黄明的手机后,里面却传来了机械女声:“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该死的黄明!” 沈银冰恨恨骂了一句,连忙又拨打110电话。 110报警电话倒是马上通了,值班民警在问清沈银冰所在的地址后,马上就回复她要保护好自己,当地民警将在几分钟后赶到。 打通报警电话后,沈银冰心中多少的松了口气,又赶紧给颜红打了个电话,让她快点赶过来。 外面踹门的张子谋,好像根本不在意沈银冰会报警,喊人,犹自在那儿说着下流话的踹门。 可能是张村长的确喝多了,他堂堂一大老爷们,竟然连一片比纸厚不了多少的房门踹不开。 …… 打算向沈银冰借钱的高飞,走进泉城大酒店大厅内时,黄明和万世康、小李子三人,正从电梯内走出来。 不过,黄明却没有注意高飞,正在和小李子低声说笑着什么,而万世康正在给人打电话。 看到黄明后,高飞刚要和他打个招呼,问问沈银冰在哪个包厢时,手机响了。 高飞摸出手机一看来电显示,眉头就轻轻皱了一下,本想直接挂断,却在犹豫了一下又接听了:“喂,颜副总,你找我有事?” 高飞问话的语气很平淡,甚至都有些冷冷的,但颜红根本没在意,只是急声喊道:“高飞,你在哪儿?” 高飞反问:“我在哪儿,干你什么事?我已经下班了,这是我的自由时间。” “我――” 那边的颜红顿了顿,接着说道:“高飞,我不管你对我什么看法,可我现在需要你帮忙,确切的说是,沈总需要帮忙!” 高飞大为奇怪:“沈总?沈银冰需要我帮什么忙?” 颜红急急的说道:“沈总现在泉城大酒店的七楼707包厢,一个坏蛋现在试图非礼她――可我现在刚进市区,赶到那儿还得需要半小时,你所住的酒店却离那儿不远, 你快点赶过去!” “有人要非礼沈银冰?哈,是谁这么没眼色啊,连那样没情趣的女人都稀罕,真是不可思议。” 高飞打了个哈哈,也没等电梯,快步向楼梯走去:“哎呀,我说颜副总,我正在和美女吃饭呢。你总不能让我撇下美女,去给她解围吧?唉,那样也太不像话了……” “高飞!” 颜红厉声打断高飞的话,却又接着软语相求:“高飞,我求你了,你快点过去,沈总真的有危险!” “她有没有危险的,关我屁事。” 高飞嘴里说着,上楼的脚步却越来越快,眨眼间就来到了七楼。 “高飞,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呢!” 颜红在那边气的浑身都开始发抖。 “我就这样,你管得着嘛你?” 高飞冷哼了一声时,已经来到了707包厢门前,不等颜红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也不知道是那位大侠要非礼那个‘神经病’,待洒家进去看看再说!” 高飞放下电话时,扭头向左边看了一眼,就看到一个身穿灰色西装的帅哥,正从远处的包厢内走出来。 但他也没有在意,抬脚就跺在了门板上。 第44章 我是来找你借钱的! 707包厢的门,本来就是虚掩着的,高飞大力一脚踹去,门板咣当一声向后飞去,接着又反弹了回来。 房门反弹回来时,高飞已经闪身进了707包厢内。 高飞看到,诺大的包厢内摆着一张大圆桌,却只有一个男人,手里端着酒杯,正在踹卫生间的房门,那动作很轻柔,就像门板是他情人,舍不得用力那样。 这个人,自然是沙沟村的村长大人张子谋了。 听到包厢房门被人踹开的声音后,张子谋并没有丝毫的意外,好像早就算准有人要破门而入那样。 不过,等他扭头看到进来的人却是高飞后,却是怵然一楞:“咦,怎么是――你是谁?” “我是你爹!” 高飞快步走了过去,四下里扫视着:“沈银冰呢?” “沈、沈银冰――你特么的是谁,给我滚出去――哎呀,啊!” 张子谋正要发怒,高飞一把就踩住了他的脖子,提膝正要顶向他小腹时,却又收回了动作,右手一摆,就把他甩到了窗口那边:“滚开,看在你做事很合老子心意的 份上,我不揍你。” 张子谋身为沙沟村的村长,平时除了利用职务捞钱之外,更是养了一副‘好身材’,宽胸粗腰将军肚的,体重最少也得在90公斤左右。 可这么一个庞大的身子,却在高飞看似随意的一甩下,直直的飞了出去,重重撞在了窗台下,疼的他大叫一声,起不来了。 高飞才不管张子谋有多疼,抬手去推洗手间房门,却没推开。 他知道沈银冰就躲在洗手间内,只好抬手拍门叫道:“沈银、沈总,你开门!” 生怕张子谋会踹开房门的沈银冰,后背紧紧的顶着房门,因为那些话实在不堪入耳,她就用双手捂住了耳朵,只觉出有人在拍门,却没有听到外面的人喊什么。 “喂,开门啊,我是高飞!” 高飞用力拍打了几下房门,房门还是纹丝不动。 “吓,这个神经病不会是被吓昏过去了,或者冒险从窗口爬出去了吧?” 高飞皱眉,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了一下,后退两步,一脚就跺在了房门上! 刚才进来时,高飞就看到张子谋在这儿不停的踹门,但洗手间的房门却‘牢不可破’,这就给他造成了一种假象:包厢内卫生间的房门,很坚固。 既然房门很坚固,那么要想踹开自然得用大力气了。 但出乎高飞意料的是,他大力一脚跺在房门上后,三合板制成的房门,咣的一声就向里飞了过去,期间还夹杂着女人的尖叫声。 看到藏在洗手间内的沈银冰,和房门一起被自己踹到对面墙上后,高飞愕然:“房门原来这么不经踹?我没用多大力气啊。” 被大力踹出去的沈银冰,嘴里尖叫着及时伸出双手挡在了脸前,这才避免了她那好看的小鼻子会在墙上碰扁的厄运。 但饶是如此,也把她疼的差点昏过去:胸前那对大白兔,已经被压成了饼子。 四分五裂的房门,挺尸般的歪了下来。 受此重创后,沈银冰再也坚持不住了,身子贴着墙壁,缓缓的瘫软到在了地上,扭头哭着嚷道:“臭、臭流氓,我和你拼了,我宁死不屈――啊,高飞!?” 眼泪哗哗流的沈银冰,猛地发现站在洗手间外面的那个家伙,根本不是张子谋,而是高飞后,大楞之下都忘记流眼泪了,继而狂喜起来:“高飞,你来了!” “是啊,我来了,脚踩七彩祥云的及时赶到,救你于水深火热之中――那个啥,沈银冰,你没事吧?” 高飞连忙走进来,拉住沈银冰的小手,把她从地上搀了起来。 “我没事,就是胸有些疼。” 沈银冰刚站起来,看向高飞身后,心有余悸的问道:“那个、那个张子谋呢?” “张子谋是谁?啊,你说的是那个酒鬼吧,他就在外面呢。” 高飞左手搂住沈银冰的腰肢,一脸的关怀:“沈总,胸膛还疼吗,要不要我给你看看?” “还疼――还是免了吧,你给我闪开!” 沈银冰一把推开高飞,但接着又拽住了他:“高飞,他敢对我耍流氓!” 高飞脸露狰狞:“那是他眼瞎了!随便找个妞儿耍流氓,都要比对你耍有意思的多……” 沈银冰尖叫:“你怎么说话呢你!” “我就这么随口一说,嘿嘿。” 高飞讪笑一声:“走吧,出去再说。” “你敢说他对我耍流氓会没意思,真是气死我了!” 沈银冰气哼哼的左手揉着胸膛,踏着房门快步走出了洗手间。 被高飞甩的迷迷糊糊的张子谋,这时候还没有爬起来。 看到沈银冰从里面出来后,脸上赶紧浮出抱歉的笑容:“沈总,我、我喝多了,你别在意,还请你原谅。” “是,你喝多了,我就得原谅你?” 沈银冰咬牙冷笑着,快步走到张子谋面前,抬起穿着细高跟的镶钻高跟鞋,狠狠对着他的裤裆处就是一脚:“我原谅你,我真原谅你了!” “啊,不要!” 张子谋双手捂住裤裆,疼的惨声长叫着,脸色刷的雪白,软软的歪倒在了地上。 “你把手拿开,让我跺死你!” 沈银冰此时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彪悍之气,抬脚对着张子谋就是一阵猛踹。 比钉子粗不了多少的细高跟,踢在身上也许造不成多大的伤害,但要是踹在油光铮亮的大脑门门上,只一下,就让张子谋鲜血长流。 也许人类骨子里都深藏着一股凶残性,看到张子谋脑门淌血后,沈银冰不但没有害怕,反而双眸放光,抬起右脚冲着他眼珠子踢了过去:“我原谅你了,我原谅你… …” 真没想到,这妞儿竟然会有暴戾倾向――看到沈银冰满脸兴奋的痛扁张子谋后,站在她身边的高飞连连摇头,心中为张村长默哀。 但在看到沈银冰‘眼露凶光’,要踹张子谋的眼珠子后,却赶紧抓住她手腕,猛地向后一拉:“别冲动,踢这儿会死人的!” 右脚悬空的沈银冰,根本没防备高飞会用力拉她,身子猛地向后仰到,高跟鞋的细高跟,擦着张子谋的鼻子,嗖的就飞了出去。 而沈银冰,却一下子躺在了高飞的怀中。 “你闪开,你拉我日干嘛,让我踹死他!” 沈银冰抱住高飞的腰稳住身子后,又想去伤害张村长时,高飞却大喝一声:“沈银冰,够了!” 把满腔的恐惧、羞恼化作滔天怒意的沈银冰,这时候已经渐入魔障,一心要把张子谋踢死。 但却被高飞这下当头棒喝给惊醒,愣了一下,脑袋一歪,伏在他肩膀上嘤嘤哭了起来:“高飞,他敢对我说,说我脱光后和五十块钱一次的小姐没啥区别……” 尼玛,这个傻比耍流氓都不会,你怎么可以在对她耍流氓时,还打击她的尊严呢?难道不知道骄傲的女孩子都自以为是,高人一等? 在心中狠狠鄙视了张子谋一下后,高飞拍打着沈银冰的肩膀,柔声说:“那是他眼瞎,要我说,你比五十块钱一夜的小姐要强多了,最起码不输给包夜八百的……” “你去死!” 沈银冰哭着张嘴,在高飞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 等沈银冰逐渐冷静下来后,高飞拉过一把椅子:“沈总,你先坐下歇歇。” 沈银冰重重吸了一下鼻子,姿态优雅的坐在了椅子上,顺势翘起了二郎腿,高跟鞋在张子谋眼前一晃一晃的,盯着他连声冷笑:“高飞,你说我该怎么处置他呢?是把他送进派出所,还是……” 不等沈银冰说完,高飞就善解人意的说:“沈总,我觉得最好别把他送进派出所。虽说我不知道这睁眼瞎为啥这么大大胆,可我觉得他肯定不希望被送进派出所里的。” 这时候,张子谋胯间的疼痛已经轻了很多,脑门上的血也不怎么淌了,闻言连连点头,可怜巴巴的说:“对,这哥们说得对!沈总,您可千万别把我送到派出所啊,那样我就完了,我老婆非得和我离婚不可。” “老祖宗常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 高飞也好心的替张子谋讲情:“我看就别把他送派出所了,还是私了了吧。” 沈银冰白了高飞一眼,嘿嘿冷笑:“私了?好啊,那让我把他变成太监,这事就过去了。” 高飞用力点头,深以为然:“嗯,我觉得这是个好办法!” 张子谋连忙摇手:“沈总,大哥,别、别,我可不想做太监――其实,私了的方式还有很多种的,比方我可以安抚我们村的村民,不再闹事。” 沈银冰等的就是这句话,马上就从包里拿出一个小记事本,在上面刷刷的写了一行字,递给了他:“口说无凭,立字为证!” 张子谋颤抖着接过记事本,粗粗看了一遍,就赶紧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沈银冰收回记事本,冷笑一声甩头:“你可以滚了!” “谢、谢谢沈总,谢谢这位兄弟!” 张子谋如蒙大赦,赶紧爬起来,跌跌撞撞的跑出了包厢。 高飞虽说没有看到沈银冰在记事本上写了些什么,但看到她能痛快的放走张子谋,这足以说明她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唉。” 沈银冰收好记事本后,轻轻的叹了口气,抬头问高飞:“高飞,你是怕我被人欺负,这才在暗中保护我的吗?” “我可没你说的那样、那样傻。” 高飞耸耸肩:“我来找你,是来向你借钱的。” 第45章 送我回家! “借钱?你来这儿,是为了和我借钱?” 沈银冰一愣:“你借钱做什么,要借多少?” 高飞抱着膀子倚在圆桌上,笑着说:“说起来也巧了,我今晚就在对面的西餐厅请人吃饭,谁知道吃完后钱不凑手,恰好看到你的车子就停在这边停车场,就过……” 高飞还没有说完,就被沈银冰冷冰冰的打断:“你是请连雪吃饭吧?” 高飞好奇:“咦,你也认识连雪?” “废话,我是集团总部的老总,每天上下班都能看到她们几个礼仪小姐,怎么可能会不认识她呢?” 沈银冰咬了咬嘴唇,冷笑道:“高飞,你行呀你,第一天上班就泡到了一个美女,本事可真不小。” 高飞双手拱拳,一脸的谦虚:“过奖,沈总过奖了。” “过奖?我看你是过头了!” 沈银冰蹭地站起来,抬手指着高飞的鼻子:“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身份吗?你是我沈银冰的男朋友!竟然……” 高飞皱眉打断她的话:“是假的。沈总,是假的男朋友。” 吧嗒了一下嘴巴,沈银冰气呼呼的说:“就算是假的,可你也不能去追别的女孩子!” “那我追谁?” 高飞双眼一翻:“追你吗?” 不等沈银冰回答,高飞接着就淡淡说道:“可我没兴趣追你。” “你!” 沈银冰气的手都开始打哆嗦:“你敢羞辱我!?” “如果这样算羞辱你的话,那刚才那哥们的所作所为,就是强女干你了。” 高飞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行了,别废话了,赶紧拿钱,连雪还在那边等着我呢。” 沈银冰咬牙:“我要是不给你呢?” 高飞说:“刚才我可见义勇为来着,而施恩图报,也是我做人的基本原则。这样吧,看在我刚才拔刀相助的份上,你就当做是花钱雇了个保镖吧,给我钱,咱们两不相欠,ok?” 沈银冰无声冷笑:“要是我说no呢?” 高飞转身就走:“那个哥们,可能就在外面等着呢。” 沈银冰一愣,眼里随即浮上一抹恐惧:“你别走――你要借多少钱?” 高飞停步:“我也不多要,五千就行。” 沈银冰不再说什么,打开小包,从里面拿出一叠钞票,放在了桌子上:“这是一万块。” 高飞顿时眉开眼笑,一把抄起那叠钱:“谢谢沈总,嘿嘿,但咱们先说好了了,这一万块可不是我借你的。” “是我给你的报酬,ok?” “ok。” 高飞笑嘻嘻的说:“沈总,其实刚才我是吓唬你的,那个家伙绝对不敢再回来了。好了。就这样吧,我先去对面结账,连雪也该等着急了。” 沈银冰却说:“我还有话要说。” 高飞不满:“这么多事,那就快说。” 沈银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你结账后,要记得回来。” 高飞纳闷的问:“我还回来干嘛?” 沈银冰淡淡的说:“给我开车,送我回家。去吧,给你十分钟的时间,足够了。” 高飞问道:“那黄明呢,你不是让他给你开车来着?还有啊,我还得送那个女孩子回家呢。” “黄明?哼。” 沈银冰冷哼一声:“从今晚开始,我再也不用他为我开车了,就用你。而且从现在起,你就是北山集团小车班的班长了。至于那个连雪,你结账后让她在西餐厅门口等着,我会吩咐黄明送她回家的。你不要拒绝,我今晚心情不好,讨厌拒绝!” …… 看到高飞走过来后,连雪笑着问道:“怎么去了那么久?我还以为你嫌花钱太多,自个儿跑了,要把我留下当餐费呢。” “哈,如果你这么娇滴滴的小美人儿能做餐费的话,我估计能把整个餐厅买下来。” 高飞打了个哈哈,坐在她对面,抬手打了个响指:“waitress,过来,总共花了多少钱?” 一个穿着白衬衣的女服务生,马上就含笑快步走了过来:“先生,您总共消费了6956块钱。” “才这么点,没搞错吧?” 高飞一脸款爷样子的,正要掏钱,女服务生却说:“先生,餐费这位小姐已经付过了。” 高飞一愣,看向连雪:“你买单了?” 连雪点头:“是呀,你是不是特别感动?” 高飞摇头:“不是感动,是感觉没面子,我从来不让女孩子请我吃饭的。” “走吧,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今晚我很开心。” 连雪拿起桌子上的小包,站了起来:“我们去散步,还是去――去看电影?” 也许是今晚喝了很多酒的缘故,连雪在说这句话时,看着高飞的双眸中,眼波流动,异常明亮,但却又夹杂着惹人的醉意,明艳照人。 俩人在用餐时,连雪曾经告诉过高飞,说她是从乡下来的,大学毕业后就来北山集团当礼仪小姐了,月薪不到四千,上下班都是乘坐公交车。 可现在,她却拿出七千块钱买单,这让高飞感到很是意外。 但他可以肯定,连雪说她是乡下女孩儿,家庭条件很一般那些事,都是真的。 那么,连雪今晚主动买单,很可能是因为她对高飞有了那种意思,这才不惜‘破财’。 更何况,现在她主动提出了要去看电影。 一对正值大好年华的年轻人晚上看电影,要是不发生点和床有关的浪漫,好像上帝也会过意不去的。 看到高飞盯着自己不说话后,连雪抿嘴一笑,拉起他的手低声说:“高飞,我不是故意让你没面子的,但我觉得你刚参加工作,理应我来买单的。你要是过意不去的话,那等你发了薪水后,再请还我好了。好了,好了,别犯傻了,咱们走吧。” “你真是个善良的女孩儿,我真感动。” 高飞轻轻挣开连雪的手,满脸都是遗憾:“可惜,今晚我还有事要做――你也知道,咱们集团的沈总就在对面大酒店吧?刚才我出去借、取钱时,她恰好看到我,并让我送她回家。” “沈总让你去?” 连雪眼里浮上怪异:“给她开车的,不是黄明吗?” 高飞摸了摸鼻子,苦笑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她就得让我去,还让黄明等会儿送你回家。” “哦,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回家就行,你去忙吧。” 连雪的眼神冷了下来,抬脚就向门口走去。 这也不能怪连雪:一个如此漂亮的女孩儿,被男人约出来吃饭却主动买单,又主动邀请他去看电影,结果却―― “连雪,你等等!” 连雪快步走到门口时,高飞喊住了她。 抬手飞快的擦了下眼角,连雪转身时俏脸上已经带上了笑:“怎么了?你不会是要告诉我说,你要拒绝沈总,陪我去看电影吧?” 高飞为难的摇头说:“不是,是你忘记拿包了。” “哦,谢谢。” 连雪接过自己的小包,快步走出了餐厅门口,顺着人行道一会儿就走的不见人影了。 “唉,帅气的男人,总能在不经意间惹上麻烦。” 高飞轻轻叹了一口气,喃喃的说:“但愿她在发现包里那一万块后,可别赌气扔了。” …… 黄明说什么也没想到,他就出去了才十几分钟,沈总就出事了。 在回来的路上,黄明还纳闷:万世康不是说他手机没电了,怎么现在却又接电话了? 而且,在接了这个电话后,他的脸色就大变,师范大学也不去了,连声吩咐小李子返回泉城大酒店。 车子来到泉城大酒店停车场边上时,黄明刚下车,就看到张子谋和马春花,急吼吼的上了车,一溜烟的跑了。 等黄明来到707包厢后,才发现颜副总竟然已经在里面了,还有两个警察,和几个酒店的工作人员。 这是怎么回事? 黄明看着眼前的一切发愣时,娇滴滴的颜副总就走过来,根本不在意警察就在现场,甩手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然后指着房门让他滚蛋! 幸好,沈总看在他鞍前马后的劳累那么久的面上,简单的和他说了下事情经过。 最后又淡淡的告诉他说,从明天开始,他就不在是小车班的班长了。 捂着腮帮子走出电梯时,黄明心中很委屈,很想哭:我特么的这是找谁惹谁了,怎么会碰到张子谋这样的? 黄明失魂落魄的走到大厅门口时,碰到了一个熟人:高飞。 下意识的,黄明问道:“高飞,你怎么会在这儿?” 高飞笑眯眯的说:“哦,是沈总叫我来,让我开车送她回家的。哎,对了,正好,黄班,你把那辆普桑开回去吧。” 高飞把车钥匙扔给黄明后,就不再理他,向电梯走了过去。 高飞来到707包厢时,警察正在给沈银冰做笔录,态度很端正,一脸的平易近人。 酒店那些工作人员,更是连连对沈总弯腰赔礼道歉。 看到这些人在后,高飞没有进去,信步向走廊尽头走去。 在经过一个包厢门口时,他随意向里瞥了一眼。 这个包厢内的沙发上,坐着几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其中一个正冲着电话低吼什么的,高飞有些印象:不久前他在踹开707包厢门时,就见过他。 不过高飞也没有在意,只是随意瞥了一眼,就来到了窗口,打开窗户掏出了一颗烟。 冀南的夜晚很迷人,清新而又神秘,就像一个浑身只穿着轻纱的美女,总是让人情不自禁的沉陷其中。 “彭少,那个蠢货坏了你的大事,要不要找人修理他?” 就在高飞抬头看着夜空时,一个凶狠的男人声音,从那个包厢内传了出来。 但不等高飞听到那个彭少说什么,房门就被人从里面紧紧的带上了。 第46章 我想抽烟! 也许颜副总背后站着个强大男人的传言,是真的。 因为她在面对那俩民警时,嚣张的要命。 就算那俩民警一个劲的说好话,颜红还是指着他们的鼻子:“哼哼,你们平时总是自诩为人民的保护神,向市民保证接到报警电话后,会用最快的时间赶到现场。可沈总给你们打电话时是几点?你们赶来又是几点?我就纳闷了,泉城路派出所距离这儿,顶多也就是几百米左右,你们就算是爬,也能在五分钟内爬过来,可你们却用了 这么久的时间!这叫工作吗?我看这叫渎职!” “对不起,这位女士,真的对不起!” 两个民警满脸赔笑:“我们接到这位小姐的报警电话后,马上就出警了,可在路上却遇到了一桩意外事故,所以……” 颜红一摆手:“别说了!其实你们心中最清楚,你们就是故意拖延时间的,这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支使你们!还有你们!” 颜红手指摆动,指着酒店值班经理:“你们这可是五星级的大酒店啊,就这么个五星级法?顾客在包厢内遇到危险,闹得几乎连房子都拆掉了,可你们却装聋作哑― ―我不听你们的解释,你们就等着接法院的被告通知书吧。麻、哼,我知道你们都是受人支使,可当我们北山集团是好惹的吗?” 不管是民警,还是酒店值班经理,面对咄咄逼人的颜红,都是一个劲的赔笑说好话,根本不敢推卸责任。 “算了,红姐。” 沈银冰站出来,看着那些人说:“我知道,你们也许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我不想再追究了,这次就原谅你们,希望你们能告诉某些人,以后少给我玩这些小把戏,世上聪明的人很多,不止是只有他们――你们都别说了,红姐,买单吧,我们走。” “买单?哈,他们敢要钱吗?” 颜红嗤笑一声。 值班经理马上说道:“这位女士说的对,我们是不会收钱的。原谅,还请你们原谅,这是本大酒店的三折贵宾卡……” 颜红接过那张贵宾卡,甩手就砸在值班经理的身上,冷笑道:“我以后宁可去路边小摊,也不会来这破酒店了!沈总,我们走。” 值班经理尴尬的笑笑,不敢再说什么。 跟着沈银冰走出707包厢后,颜红紧走了几步,追上她正要说什么,却看到了走廊尽头的高飞,脸色顿时一变。 沈银冰倒没有注意到她脸上的变化,只是看着高飞说:“红姐,你先走吧,我让高飞送我回翠柳小区就可以了,你在路上,要注意安全。” “嗯,我会的。” 颜红紧紧的抿了抿嘴唇,快步向楼梯走去。 高飞慢悠悠的走了过来,问道:“都处理好了?” “也没什么。” 沈银冰扭头看了一眼,淡淡的说:“他们也是奉命行事而已,不能怪他们。” “奉命行事?” 高飞笑笑:“呵呵,你的意思是说,今晚这一切,只是一场戏?” 沈银冰在电梯侧面摁了一下,等电梯门打开后,率先走了进去:“嗯,只是一场戏,其实就是你不来,那个张子谋也不敢把我怎么样的。” 高飞随后跟了进来:“哈,早知道这样,我还真不该来。当时我还纳闷来着,包厢洗手间的房门那样轻巧,那个张子谋为什么却踹不开,原来他在演戏,他在等着那个英雄救美的人出场。可他们却没想到,我却横空杀出,抢走了这个角色。唉,他们肯定会失望的很啊。但我也很失望。” 沈银冰倚在电梯内壁上,黛眉紧皱:“你失望什么?” 高飞笑眯眯的说:“今晚要是没有你这回事,我就和美女去看电影了。说不定,我们会发生些很浪漫的事儿――哎,要不这样吧,由你来补偿我那些损失?” 沈银冰双眼一眯,正要发火,却又嫣然一笑:“好啊,你需要我做什么呢?陪你看电影?完事后再找个酒店和你开房?” 盯着沈银冰的酥胸,高飞色迷迷的说:“你真聪明,这么说,你愿意了?” “我愿意了,我当然愿意啊!” 沈银冰故意一挺胸膛,樱唇半启,吐气若兰的凑到高飞面前,说到最后这个字时,猛地抬脚,狠狠踩在了高飞的右脚脚面上。 “哎哟!” 疼的他大叫一声,双手抱着右脚在电梯里跳了起来。 看着猴子一样跳跃的高飞,沈银冰扑哧一笑,让某人感觉眼前一亮时,却又接着板起了脸:电梯门,缓缓的开了。 沈银冰昂着下巴,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了出去。 高飞在后面一瘸一拐的跟着,不住的斯哈冷气。 我的高跟鞋鞋跟这样尖利,不会给他踩骨折了吧――沈银冰走到大厅门口时,忍不住扭头看了高飞的右脚一眼:“没、没事吧?” 高飞苦着脸的说:“估计是骨折了,疼,疼的非常厉害,就像女孩子第一晚破处那样疼痛。” “臭流氓,疼死活该!” 本来还有些歉疚之意的沈银冰,听高飞这样说后,恨恨骂了一句,哒哒的加快了脚步。 “臭流氓,疼死活该!” 高飞捏着嗓子,学着沈银冰骂了一句,大踏步的跟了上去,丝毫看不出脚疼的样子。 堂堂的鬼舞,超级兵王,怎么可能连妞儿的高跟鞋都躲不开? 刚才在沈银冰跺下来,高跟即将碰到鞋面时,他早就及时躲开了。 他抱着脚又叫又跳,只是哄这妞儿开心罢了,反正这又不花钱。 沈银冰打开车子副驾驶的门后,就把钥匙扔了过来。 高飞抬手接住:“翠柳小区在哪儿?” “有导航,自己找。” 沈银冰淡淡的说了一句,上车关上了车门。 车子慢慢驶上了公路后,高飞从导航上找到翠柳小区的地址,向西驶去。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好像根本无话可说似的。 高飞开车的速度不是很快,来到一个路口后恰好红灯,他停下了车子时,沈银冰说话了:“你为什么不说话?” 高飞看着前面上方的红灯,问:“你想听哪方面的话题?” “我什么都不愿意听。” “那就闭嘴。” “可我想你说话。”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嗨哟嗨哟嗨哟哟!” “行了,行了,你别把狼给招来了!” 听高飞扯开喉咙唱歌后,沈银冰双手捂住耳朵,一脸的痛苦状。 高飞笑了笑时,红灯变绿,他重新启动了车子:“今晚在背后唱戏的那个主角,应该就是追求你的彭公子彭远航吧?” 正看着外面的沈银冰,霍然扭头:“你、你知道彭远航?” 高飞哈的一声笑:“这有什么奇怪的?你在北山集团,可是员工们茶前饭后的绝对女主了,我想听不到都很难啊。” 沈银冰微微眯起双眼:“你在餐厅中,都是听说了一些什么?” “只要你想到的,我都听说了。” 高飞稍微加快了车速,说:“今晚我闯进707包厢之前,在走廊中看到了一个年轻人,长的很帅气。我想那应该就是市长的儿子彭远航了。嘿嘿,是我抢了他英雄救美的机会,让他的苦心安排都付之东流,他肯定会恨死我了。唉,无缘无故的得罪市长公子,对我这个平头百姓来说,绝对是一个灾难。” 沈银冰楞楞的望着高飞,过了片刻才说:“原来,你什么都知道了――那你也该知道,我为什么要拒绝他的原因了?” 高飞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沈银冰吐出一口气,靠在靠背上看着前方。 对面的车灯照在她的脸上,显得有些不真实,但却能看出讥诮之色:“彭远航的爸爸彭云木,在二十多年前就和我爸认识了。当时俩人都在市中区的工商局上班,他是科长,我爸是副科长――后来,我爸辞职下海,创建了北山集团,而他几经周折,最终坐在了市长宝座上。” 顿了顿,沈银冰才说:“其实我也知道,北山集团能够有今天的规模,和彭云木的支持分不开,因为他和我爸的关系很不错。如果、如果我母亲没有应病去世,我爸没有把颜红从小山村带出来的话,那么我现在和彭远航走到一起了……” 高飞还是没有说话,但他心里却明白了:看来老王说的没错,那个彭市长给好朋友戴了绿帽子,就因为这个,沈银冰才拒绝了彭远航的追求,才找了老子来做挡箭牌。不过那个彭公子好像非沈银冰不娶,所以才暗中布局,搞了今晚这出戏。 没有听到高飞说话,沈银冰问:“你在想什么?” 高飞抬手敲了敲脑门:“我在想,你爸肯定同意你嫁给彭远航吧?” 沈银冰默然,很久后才说:“他希望我能尽快嫁出去,不管是嫁给谁。” “哦。” 高飞哦了一声,忽然又问:“那你信不信,颜副总――就是大家私下闲聊的那些?” 沈银冰苦笑一声,喃喃的说:“这种事,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敢确定。” 高飞又问:“那你爸知道吗?” “他知道,和不知道,又有什么区别?” 沈银冰淡淡的说:“因为就算知道了,他目前也根本不敢得罪彭云木的。” 高飞点头:“嗯,这倒是。那么,你有没有想过,你爸被人挂上杀手平台这件事,会不会和彭云木有关?也许,他想、想学武大郎。” “彭云木不会这样傻的,那样他的仕途就完蛋了。至于是谁在打我爸我主意,我心里已经有数了――好了,不说这些了,没意思。” 沈银冰深吸了一口气,伸出左手:“有烟吗?” “有,但我不会给你抽。” “为什么,怕对我身体不好?” “不是,因为我只有一根烟,而且还是水烟。” 高飞一脸的猥琐:“你想抽那根烟的话,除非和我上床――哎哟!” 第47章 银样蜡枪头! 沈银冰在翠柳小区的住房,并不是太大,两室一厅,也就是六十平米左右。 这是沈银冰在赌气搬出来后购置的,小区就一般的小资小区,但屋子里布置的不错,相当朝气,以粉红色为主调,和她冷傲的外表有些不符。 在高飞送她到翠柳小区后,沈银冰就让他打道回府,明天早上七点来接她。 不过某人却厚着脸皮说,能不能请他上去坐坐,因为他长这么大,还没有进过女孩子的房间…… 沈银冰当时就撇嘴,马上就一口拒绝了。 说打死她也不信,高飞这样的臭流氓,会没进过女孩子的房间,要不然怎么可能才上班一天,就勾引上了连雪? 厚脸皮的高飞却再次请求,说只看一眼就走。 “只看一眼?哈,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的龌龊想法呢?” 沈银冰冷笑一声,却又鬼使神差的说道:“看你可怜巴巴的,那就给你一个机会。” 这句话说出口后,沈银冰就大为后悔,可又不好意思收回说出的话,只得抢先快步上了三楼。 看着站在门口的高飞,沈银冰双手环胸倚在门后,仰着下巴说:“喂,你都看好几眼了,是不是该走了?你可千万别告诉我,要去我卧室里看看。” “咦,你怎么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奇怪,难道咱们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高飞满脸惊讶的走进了屋子。 “哎,你给我站住,给你鼻子你还蹬着上脸了!” 看到高飞快步走进来后,沈银冰大怒,抬手抓住他的胳膊,正要把他推出去时,高飞却忽然反身,一把抱住了她。 “你要干嘛,放开我,臭流氓!” 沈银冰大惊,抬手就去挠高飞的脸,却被他一把抓住手,推倒在了门后的墙壁上,然后抬手关了灯。 屋子里,一片漆黑。 突如其来的黑暗,让沈银冰有了瞬间的发愣,但随即就感到了深深的恐惧:“高飞,你敢……” “嘘!别出声!” 高飞却及时捂住了她的嘴巴,在她耳边说:“这一路上,始终都有人在跟踪我们。” 沈银冰愣住:“什么?” “你以为额外死皮赖脸的跟着你上来,就是想占你便宜啊?切,沈银冰,你也把我看的太不值钱了,就算是你求我占你便宜,价格低了,我也不会答应的。” 高飞松开沈银冰的嘴巴,牵起她的手,转身向窗口那边走去:“你跟我过来看看。” 迷迷糊糊中,沈银冰被高飞牵着手,来到了窗前。 高飞慢慢的拉开了窗帘,指着街灯下面说:“look,看到你车子后面那辆车了没有,就是那辆黑色的轿车,我们刚才停车时,这辆车不在吧?” 沈银冰根本没有注意停车时,这辆车在不在,只是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高飞冷冷盯着那辆车,慢慢的打开窗户:“你在这儿等着,我下去看看是什么人。” 沈银冰又点了点头。 高飞抬起右脚,左手抓着窗口,稍微一用力,半截身子就钻出了窗外,却被沈银冰一把抓住了:“你要从这儿下去?” “是啊,车里的人盯着楼道,肯定没想到我会从窗口爬下去,这样我才能抓住他们。” 高飞笑了笑,低声说:“别怕,我可是爬惯了大姑娘窗口的,摔不死……” 高飞话音未落,却听到有个女人的声音,尖声叫道:“啊,你——大虎,快来,有贼!” 原来,高飞刚钻出窗口踏在空调外机上,四楼那个大嫂也正好趴在窗口欣赏夜景。 大嫂忽然看到一个人就在自己窗口下后,当然会被吓一大跳,这才咋呼了起来。 “什么,有贼,贼在哪儿?” 正在客厅看电视的大虎,听到媳妇大喊有贼后,马上就抓起茶几上的水果刀,冲到了窗口,往下看去。 特么的,关门挤着吊,还真是巧了——高飞心中暗骂一声,只好抬头面带微笑的说:“大哥,大姐,我想你们是误会了,我不是贼。” 这时候大嫂已经拿了手电筒过来,照在了高飞身上。 大虎拿着刀子,虚空横扫了两下厉声道:“你不是贼,那你是谁!?” “我是你——” 高飞结舌,不知道说什么时,沈银冰及时探出脑袋:“大虎嫂,他是我男朋友,今晚空调忽然不运作了,是我让他看看外机是不是出故障了。” 沈银冰在翠柳小区住的时间也不短了,虽说为人冷傲没啥朋友,但最起码和本单元的人混了个脸熟,大家都认识她。 看到沈银冰站出来后,大虎两口子才松了口气:“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嘿嘿,不好意思啊大兄弟,是大嫂误会了。” “没啥,嘿嘿,你也是怕我女朋友家遭贼嘛。” 高飞嘻嘻一笑,顺势搂住沈银冰的脖子,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小两口,真恩爱。” 大虎嫂羡慕的说了一句,拽着丈夫缩回了脑袋。 一场误会过后,高飞再往下看去时,那辆黑色轿车已经不见了。 “妈的,他们倒是见机得快。” 高飞悻悻的骂了一声时,却觉得左胳膊一疼:“哎哟,你扭我日干嘛?” “扭死你活该,谁让你趁机占我便宜的!” 沈银冰挣开高飞的左手,恨恨的骂了一句。 高飞钻进窗内:“我啥时候占你便宜了,是你自己说我是你男朋友好不好,我刚才只是做了男朋友该做的事情而已。” “滚蛋,我懒得理你。” 沈银冰冷哼一声,打开了沙发旁的台灯,顺势抱着膀子坐在了上面,一脸气呼呼的样子。 高飞抬手擦了擦嘴,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皱眉道:“好臭。” 沈银冰白了他一眼:“你嘴巴本来就是臭的。” “不是,我嘴巴以前很香香的,就是刚才亲了某人一下后,就忽然变臭了。” 高飞一脸的认真。 “你去死!” 沈银冰这才明白高飞说他嘴巴臭的意思,抓起沙发垫子,用力砸了过来。 “哎哟,要谋杀亲夫啊!” 高飞抬手挡开沙发垫子,向门口走去:“走了!” 沈银冰没想到高飞说走就走,一愣:“你这就走?” 高飞打开房门,笑嘻嘻的扭头问道:“怎么,你想我留宿啊?想我留宿也行,但咱们得提前说好了,包夜八百,想要特殊服务的话另外加钱!” 高飞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已经及时关上了房门。 又一个沙发垫子,狠狠砸在了门板上。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吓,臭流氓,你不是说有人跟踪我们吗?可你为什么就这样走了,却把我自己闪在这儿呢?” 沈银冰双手掐腰站在屋子里,愤愤的生了会闷气,才忽然想到高飞好像说有人跟踪他们来着,连忙走到窗前,向外看去。 …… 高飞吹着口哨下楼后,才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他忘记和沈银冰要宝马车的钥匙了。 转身刚要回去,却想了想又算了,反正现在还不到十点,街上有大批的出租车等着载客,倒不如给那些哥们提供个就业机会。 高飞走出小区,顺着人行道向东边走,边向回看有没有出租车。 还没有等他看到出租车,却看到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吱嘎一声停在了身边。 越野车还没有停稳,车门打开,两个小青年就从车上跳了下来。 其中一个伸手就抓住了他的衣领子,另外一个却亮出刀子放在他腰间,低声喝道:“上车,乖乖的!别喊,敢喊就给你放血!” 高飞浑身一哆嗦,举起双手结结巴巴的说:“大、大哥,你们认错人了吧?” “嘿嘿,没有认错人,找的就是你,别啰嗦,上车!” 两个小青年冷笑一声,用力把他推上了车。 刚把高飞推上车,车子马上就启动了,飞快的向前驶去。 从这辆车停下,到这辆车把高飞挟持走,总共也就是七八秒种的事儿,就连路边过往的行人都没有注意到。 但有一个人却看到了。 沈银冰。 沈银冰趴在窗口往下看去时,高飞已经走出很远了,她这才想起车子钥匙还在自己手中,连忙转身拿起小包,冲出了屋子。 因为高飞说有人跟踪自己,沈银冰觉得最好别在这儿住了,以免半夜醒来后会忽然看到一个黑影站在床前——那样可就惨了。 当然了,她急吼吼的冲出去,也不是为了挽留高飞留下和她同居,而是觉得最好先找家酒店住着,最起码哪儿的安全有保障。 沈银冰驾车拐出小区门口时,恰好看到高飞被两个小青年推上车的那一幕,顿时被吓了一跳:“啊,这臭流氓竟然被人绑架了?吓,红姐不是说他很能打吗,原来是个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 沈总根本不知道,高飞不反抗,是因为他想借机看看,这些人到底要玩什么,反正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没事找点乐子也是可以的。 挟持高飞上车的那几个家伙,根本不知道他们这是带了头恶狼,在看到高飞浑身颤抖时,还都齐刷刷的鄙视他呢。 高飞配合的也不错,一个劲的说好话:“哥几个,你们是不是误会了啊,我真没做过啥伤天害理的事,认错人了吧?” 一个小年轻冷笑:“没认错,找的就是你。” 高飞用力咽了口涂抹:“那、那你们是求财了?我身上还有几千块,哥几个拿去先花着,要是不够那就等我发了薪水……” “闭嘴!” 小青年抬手,做了个要抽他嘴巴的姿势,斜着眼的看着他:“再叨叨,信不信我把你舌头割了去?” 高飞一缩脖子,喃喃的说:“那我闭嘴,不过我想你们肯定是误会了。” 第48章 哥几个,动手吧! 做为齐鲁的省城,冀南相比起其他发达省份的省会来说,城市规模并不是很大。 尤其是南北,因为北面是黄河,南边是群山,所以南北市区只有十几公里的跨度。 挟持高飞的这辆越野车,就是向北去的,不到半小时,就来到了黄河岸边。 站在大堤上向远处看去,夜色下的黄河,犹如一条明晃晃的带子,从西面蜿蜒而来,徐徐延伸向东。 黄河岸边很静,唯有夜风吹过防汛林刮起树叶的声音,在夜色中刷拉拉的响。 却因为这些声音的存在,而显得更加静了。 “下车!” 越野车停在路边后,坐在后面把高飞夹在中央的两个小青年,就把他推搡下了车,走进了外侧防护林中的一排平房。 平房的左侧,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 这排平房,是相关部门在汛期开始后的指挥部,不过现在里面除了几张桌椅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了,倒是有电灯。 越野车里加上司机,总共是四个人,年龄都差不多的大,长头发染的五颜六色,胳膊上都描龙画虎的,一看就是在社会上混的。 来到一间平房门口后,有人掏出一块黑布,蒙在了高飞的眼上。 小青年的这个动作,让高飞更害怕了:“大、大哥,你们不会要杀人灭口吧?” “哼哼,这可说不定。我可警告你啊,等会儿有人问你什么,你就老老实实的说什么,要不然真有可能把你扔进黄河中喂鱼。” 小年轻冷笑几声,推着高飞走进了屋子。 高飞眼睛看不到东西,可他刚被推进屋子里,却嗅到了浓烈的烟草味,看来早就有人在这边等着了。 被人推着向前走了两步,高飞来到了南墙下面,转身后就听到有个男人的声音,淡淡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高飞微微侧了下脑袋,语气中带着明显的惶恐:“是、是在问我吗?” 抓着高飞胳膊的那个小青年,抬脚就在他大腿上踹了一下:“废话,不是问你,是问谁!?” 身子趔趄了一下,高飞赶紧回答:“我叫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飞的又高又远?哈,我看你是爬的又高又远吧?” 踢了他一脚的小青年,哈哈大笑。 高飞连忙点头:“是,是爬的又高又远。” 那个淡淡的声音主人,好像抬了一下手,几个小年轻的马上就收起了笑声:“高飞?嗯,这名字很不错啊,就是俗点,俗不可耐。” 高飞又点头:“是,我的名字俗不可耐。” 几声轻微的脚步声响过,那个声音又距离高飞近了两步:“高飞,你知道我玩什么要带你来这儿吗?” “不、不知道,真不知道。大侠,饶命,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幼儿,还请你高抬贵手,放我一马!” 高飞连连哀求。 “呵呵,看不出你还蛮幽默的嘛。” 那人呵呵轻笑一声,傲慢的说:“别怕,其实我也没打算伤害你,但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就像是磕头虫那样,高飞连连点头:“大侠,请吩咐,别说是一件了,就是十件百件,哪怕你让我把老婆送给你,我也绝不会放过屁!” “你老婆?就你这样的窝囊废,能找到老婆?” 那人轻蔑的嗤笑一声:“我先问你,你是怎么认识沈银冰的?” 听那人问出这句话后,高飞基本猜到这个人是谁了,也知道为什么被绑架了。 不过他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我刚应聘到北山集团,当小车班司机,沈总看我车技还算不错,就想让我给她开车的――可我敢保证啊,我对沈总绝对没有想法……” 不等高飞说完,那人厉声道:“你对她没有想法?那你为什么去见她父亲,她为什么想你做她的男朋友!?” 高飞口结:“我、我也不知道啊,可能是因为沈总看我长的比较帅,对我动心了吧?” “草,你还真特么的有脸这样说!” 一个小青年马上抬手,正要给高飞肚子里狠狠来一拳时,那人却说话了:“槟子,先别动他。” “小子,算你命好!” 槟子冷哼了一声。 那人看着高飞,呆了片刻才说:“我不管你是怎么认识沈银冰,又怎么花言巧语取得她信任的,可你必须得答应我一件事。” 高飞问道:“大侠,是不是让我离开她?” 那人喃喃的说:“她是我看中的女人,谁都不能打她的主意,要不然下场会很惨――你明白我意思了吧?”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却听到房门声响,接着槟子就问道:“小勇,怎么了?” 小勇喘着粗气的说:“彭――那个大哥,北山集团的沈总来了。” “哦?看来她很在乎这小子啊,竟然不顾危险的追到这儿来了。槟子,你和王凡把他带到里屋。” 那人在说出这句话时,语气阴森。 …… 沈银冰驾车慢慢驶近那排平房时,槟子等人已经把高飞蒙住眼,推进了房间。 但是她却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向前行驶。 她很清楚,她并不是那种娇躯一震,就能让歹徒下跪求饶的侠女,她要是冒然闯进去,这和用肉包子打狗没啥两样的。 目前她所需要做的,就是打电话报警,向警方说明所在的位置,就ok了。 沈银冰本想驾车驶过这排平房几百米后再打电话报警的,可当她来到跟前后,却看到了停在路边的那辆奔驰轿车。 一看车牌,沈银冰就知道是谁了:这辆车,是彭远航的车子。 同时,她也明白高飞为什么会遭到挟持了,顿时怒气冲天,也不打电话报警了,停车后推门走了下来。 守在门口的小勇,看到一个妞儿从车里下来后,正要迎上去时才发现是沈银冰,连忙转身推门进了屋子。 沈银冰快步走到门口,用力推开门,扫了一眼,看着站在桌子前的彭远航,冷冷的问:“彭远航,高飞呢?” 要是单论外表的话,彭远航的卖相很不错,身高一米八,相貌儒雅,就连扫马路大妈见了,也得翘起拇指说:好一个风度翩翩的浊世俊公子,与沈总那绝对是金童玉女,天作之合啊――要是非得找出点缺点的话,就是略微带点阴柔的气息,未免缺少了男人的阳刚之气。 听沈银冰第一句话,就是关心高飞,彭远航眼里闪过一丝戾色,但表面却柔和的笑笑:“呵呵,银冰,这么晚了你还独自来这儿,要是发生点意外怎么办?” “发生意外,那是我的事,和你没关系,我也不想你关心我。” 沈银冰沉着脸的再次问道:“高飞呢?” 彭远航扭头看了里间一眼:“他没事。” 沈银冰不再说什么,抬脚就向里间那边走去,彭远航却向前走了两步,挡在了她面前。 沈银冰上下打量了彭远航一眼:“你要干什么?” 彭远航紧紧抿了抿嘴角:“银冰,那个高飞,和你是什么关系?” 沈银冰很干脆的说:“他是我男朋友!” 彭远航眼里闪过一丝恼怒:“他?哈,就他那样的,会是你男朋友?” 沈银冰冷笑:“他什么样,碍你什么事?我就喜欢他那样的,不行啊?” 彭远航硬邦邦的说:“就不行!” 沈银冰下巴翘起:“为什么不行?” 彭远航深吸了一口气:“因为,你是我的!无论哪个男人接近你,都是我的仇人,都会受到我不遗余力的打击!” 沈银冰大怒:“彭远航,你还讲不讲道理?你以为你爸是市长,我就非得喜欢你,我就不能和别的男人来往?” 不等彭远航说什么,沈银冰又说:“我告诉你,我还就是要做高飞的女朋友了!如果你真伤害他的话,那你就等着坐牢吧,到时候你爸也救不了你!”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彭远航脸色阴沉的更加吓人,缓声说:“看来,你是下定决心,要那个土包子当你男朋友了?” 沈银冰没有说话,只是重重点了点头。 “好,很好。” 彭远航死死盯着沈银冰,看了她足有一分钟后,忽然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接着,沈银冰的脸色大变,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急声问道:“是谁!?” 彭远航淡淡的说:“银冰,你个聪明的女孩子,应该知道我目前最希望的什么。” 沈银冰用力咬着嘴唇,看着里间的房门,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忽然转身,快步向门口走去时,才嘎声道:“让我考虑一下,尽快给你答复――但你不要伤害他!” 彭远航笑了:“我答应你,我和你一起走吧,我担心你的安全。” 沈银冰停步转身,看着彭远航,低声说:“彭远航,你别骗我!” “也许我的消息有误,但我不会骗你。” 彭远航说着话时,背在身后的右手食指,对王凡点了两下,然后和沈银冰一起,快步走出了屋子。 片刻的工夫,沈银冰和彭远航的两辆车子,先后启动,调头向市区方向驶去。 等两辆车的后尾灯,消失在视线中后,王凡才转身看着里间,笑着耸耸肩:“嘿嘿,哥几个,开工了――槟子,把那自命不凡的哥们带出来!” “好咧!” 随着槟子的答应,他推着高飞从里间走了出来。 既然彭远航已经不在了,槟子也没必要蒙着他眼睛了,伸手拽掉了他头上的黑布,双手合拢稍微用力,指关节就发出了一阵咔吧声。 高飞抬手擦了擦眼睛,满脸惊恐的向后退了两步,看着冷笑着逼过来的槟子等人:“你、你们要干什么?” “干什么?彭、我们老大说了,让我们好好招待你,免得你以后再去骚扰沈总。哥们,今晚后你得长点心眼,像沈总那样的优秀女孩子,不是你能这种土包子能靠近的” 槟子给了个善意的忠告后,抬手喊道:“哥几个,动手吧!” 第49章 大水冲了龙王庙! 一只小老鼠沿着墙根,窸窸窣窣的来到门前。 稍微停顿左右看了看,这才钻进了门缝中。 小老鼠刚钻进来,那双圆溜溜的小眼睛里就露出了恐慌之色,因为它看到屋子里竟然有好几个大男人。 吓得它正要转身逃跑,却又一动不动,好奇的看着那些人:它发现,那些人根本不会在意它的存在,因为他们正在自相残杀。 如果下辈子我要投胎成人的话,但愿佛祖能够让我成为那个家伙,因为他好猛好猛哦,一个人揍四个,看起来都毫不费力哟! 看着几下就把槟子等人放倒在地上的高飞,小老鼠眼里开始冒出了崇拜的小星星。 也许是佛祖听到了它的祈祷,在下一刻,就让它赶着投胎转世了——一个庞大的人类身躯,重重砸在了它那幼小的身躯上,它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中…… 抬脚把挣扎着站起来的槟子,一下踹到房门那边后,高飞倚在桌子上,笑眯眯看着哼唧的哥几个:“还有谁想给我善意的忠告?” 槟子身为四兄弟之首,挨揍也最多,呲牙咧嘴的看着高飞,满脸都是不甘:“原来是你是、是装的,你装着害怕!” “yes。” 高飞也没否认,走过来居高临下的望着他:“古人云,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要是不被你们绑到这儿来,我怎么知道是谁要对付我?” 槟子心中害怕,嘴上却很硬气:“小、哥们,虽然你成功期盼了我们,打架也很厉害,可我警告你啊,我们是你惹不起的!” 高飞冷笑:“就因为你们的老大,是彭远航,市长的儿子吗?” 槟子双手撑着地,勉强坐起向后挪动了一下,色厉内荏的说:“哥们,听你说话也应该是本地人,相信你应该听说过天骄帮吧?” 高飞问道:“什么狗屁天骄帮,我怎么没听说过?” 被揍了个乌眼青的王凡嚷道:“不会吧,哥们,你在冀南讨生活,竟然不知道天骄帮?那你总该听说过孟繁星孟老大的名头吧?” “孟繁星?他是不是有个女儿,叫孟菲?” 听到孟繁星这个名字后,高飞就想到了石东鹏告诉他的那些话。 槟子没想到高飞竟然知道他们的大小姐孟菲,连忙点头:“对,对,哥们,你认识我们大小姐?哎呀呀,看来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啊。” “谁和你们是一家人,我只是见过那个小太妹一面而已。” 高飞抬脚,踩在槟子的右腿上,却转身问王凡:“刚才在沈银冰说要带我走时,彭远航和她说了一句话,然后她就改变了主意。不过,我没有听到他说的什么,你们谁能告诉我?” 王凡摇头:“我们也没听到,彭公子说话的声音很低。” “真的?” 高飞脚下一用力,槟子就大叫起来:“哎哟,哥们,小心,这是腿,这是腿啊!我可是和你在里间的,你既然听不到,那我也听不到了——哎哟,骂了个巴子,王凡,小勇,你们几个谁听到了,赶紧和这哥们说,卧槽,我的腿子快断了啊!” 看到槟子痛不欲生的模样后,王凡几个连忙替他求饶:“哥们,我们真没听到啊,要是骗你的话,那就让我们变成老鼠,被人用屁股砸死!” 看出这几个人不像撒谎后,高飞也懒得再逼供了,抬起脚:“好吧,看在你们都很诚实的份上,那我就不逼你们了。你们回去后告诉你们老大一声,没事别来招惹我。惹急了老子,小心我真把他那不成器的女儿给上了。” 槟子等人点头如捣蒜:“是,是,我们一定把大哥您这番忠告带到!” 高飞打开房门,看着外面那辆越野车:“哦,对了,你们总不能让我跑着回市区吧?” “哪能,那样我们也太没良心了。” 槟子讨好的说:“当然是我们把大哥您再送回去……” 高飞打断他的话:“可我不习惯和人乘坐一辆车。” 槟子苦着脸的问:“大哥,那您说咋办?” “车钥匙呢?明天早上,你们去北山集团停车场去开车吧。” 高飞伸出手。 槟子不敢再说什么,掏出车钥匙递给了高飞。 “唉,其实你们还不算太坏,只是年轻不懂事,听了别人的蛊惑这才出来当混子——孟繁星,真是残害祖国的花朵啊。” 高飞语重心长的叹了口气,走出了屋子。 等他驾车调头闪人后,槟子才扶着门框站了起来,心有余悸的说:“这个大哥、这个家伙到底是什么人啊,打架这样厉害。” “不知道。” 王凡咽了口口水,忽然指着槟子的屁股叫道:“呀,槟子,看你屁股!” “我屁股怎么了?” 槟子连忙扭头,就看到一个血糊糊的死老鼠,就粘在他屁股上。 王凡喃喃的说:“我敢说,它上辈子时,肯定发誓不骗人却又骗人了。” …… 新的一天,新的太阳,新的生活。 高飞驾驶着那辆黑色越野车来到北山集团总部时,差十分钟,八点。 高飞左手抄在裤子口袋中,吹着口哨走到了大厅门前时,站在左边的连雪,扭过了头。 高飞却毫不为意,笑眯眯的说:“连雪,早上好啊,今天中午请你去食堂吃小灶。” 连雪淡淡的拒绝:“不用了,我不习惯吃小灶。” 高飞好像没看出人家不愿意搭理他那样,犹自很讨厌的问:“那晚上呢,我请你去看电影?嘿嘿,这么说你答应了?” 高飞在说出请人家去看电影时,看到连雪脸上露出了甜甜的微笑,就以为人家答应了。 连雪根本没有理睬他,只是甜笑着微微弯腰:“沈总,您好。” 高飞转身,就看到沈银冰站在了身后。 沈银冰今天没有穿ol套装,而是上身穿着乳白色的大翻领衬衣,下面是黑色的一步裙,修长的美腿上套着黑丝袜,脚下却是水晶镶钻高跟凉鞋,站在那儿亭亭玉立的,晨风吹来,飘起的几缕青丝遮住了她的眼睛,瞬间凸显出了一种清新的魅力。 高飞在看到沈银冰时,后者也正看着他,双眸中带着惊讶,还有一丝丝的愧疚。 就像没事人那样,高飞笑着打招呼:“沈总,早。” “早。” 沈银冰淡淡点头,也没理睬连雪,迈步走进了大厅中。 “看来昨晚沈总休息的不咋样啊,好像有黑眼圈。” 高飞小声嘀咕着,正要再殷勤的请人家连雪晚上出去看电影时,人家却转过了身子,不再理他了。 “就这样了啊,傍晚下班后我等你,不见不散。” 高飞才不在意连雪对他是什么态度,扔下这句话后,也走进了大厅。 来到前台,高飞摸出出勤卡,递了过去。 前台妹妹给他刷了一下,递了回来。 高飞问道:“是不是又给我化了个迟到?” 出乎他意料的是,前台妹妹笑着摇头:“没有,你没有迟到。” 高飞纳闷:“咦,我今天来的时间好像和昨天差不多啊,怎么就不算迟到了?” “沈总刚才特意吩咐过,从此之后,不管你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哪怕是不来,也算全勤的。” 前台小妹说完,压低声音又说:“哎,高飞,沈总很照顾你啊——今天下班后,我请你去看电影啊?喝咖啡也行。” 这是对我昨晚被绑架的补偿吗? 高飞心中晒笑一声,满脸遗憾的说:“妹妹,真不好意思,我晚上还有事,改天吧,改天我请你。” 扔给前台小妹一句说过就忘了的话后,高飞直接去了小车班。 昨天高飞刚来小车班时,满屋子人没有搭理的。 可今天他刚走进办公室房门,十几个小车司机,都站起来鼓掌:“高班,早上好!” 众人态度的巨大反差,让高飞愣了一下后,才想起昨晚沈银冰好像任命他为小车班的班长了。 只是他没有想到,任命这么快,就下达到了小车班。 “呵呵,大家早上好,坐下,都坐下,都是来这儿挣口饭吃的同事,没必要搞得这么夸张。” 高飞笑着摆摆手,走到昨天睡了一下午的沙发前坐下,四下里看了一眼问道:“咦,我怎么没有看到黄明黄斑呢?” “黄班请了病假,今天没上班。” 老王递过一个不锈钢水杯,满脸都是讨好的表情:“高班,这是我新买的杯子,您看看用着习惯不?里面的茶叶,也是今年的新茶。” 高飞有些诧异,接过水杯:“老王,虽说我现在当官了,可你也没必要这样巴结我吧?这会让我骄傲滴。” 老王苦笑了一声,压低声音说:“高班,能不能出去说句话?” “行,那我们出去走走。” 看出老王满眼都是悲苦之意后,高飞也没犹豫,站起来和他走出了办公室。 小车班的办公室,就在一楼大厅一旁,方便司机随时出来开车。 老王微微佝偻着身子,和高飞来到停车场内后,还没说话,就先掏出一盒大中华。 高飞接过烟,问道:“老王,说吧,有什么需要我帮忙,我能帮就尽量帮。” 老王满脸的感激:“高班,事情是这样的……” 老王就把昨天颜红和他说的那些话,详细的说了一遍。 说到末了时,声音中带有了哭腔:“高班,不瞒你说,我家庭条件一般,闺女又有病,我特别希望能保住这份工作——可颜副总,哎,都怪我这张臭嘴!” 老王说着,抬手就要给自己一嘴巴,却被高飞抓住了手腕。 高飞眼中带着内疚:“老王,这事说起来怪我,是我连累了你。但你放心,我肯定能让你保住工作的!” 听他这样说后,老王激动的说也说不出了,只是给他深深鞠了一躬。 第50章 我是你亲表姐! 颜红为什么要辞退老王? 颜红辞退老王,就是因为高飞对她忽然冷淡,使她察觉出了什么。 颜副总和高飞认识时间不长,可她却品尝到了爱情的滋味,尤其是昨天上午在办公室内,高飞的所作所为,彻底让她沉沦了。 恋爱中的女人是弱智的,但也是敏感的,颜红在察觉出高飞冷淡她后,马上就想到他可能听说到了那些传言。 而高飞能够知道这些传言,只有一个人可以告诉他,那就是和他一起用过午餐的老王。 所以颜红这才在恼羞之下,要辞退老王。 至于老王为什么要求助高飞拉他一把,则是因为他看出,高飞和沈银冰的关系很不一般。 只要高飞答应能帮他一把,他就能保住工作的。 当然了,他以后不能再为颜副总开车了,薪水也会相应的下降。 但这有什么呢,只要能保住工作,这对老王来说就足够了。 只是老王根本不知道,高飞和颜副总的关系,比和沈银冰的关系,更加亲密一些…… 其实就算老王不恳求高飞,他也不会置之不理的,毕竟老王要被辞退,这是他的责任,于情于理,他都得帮人家。 唉,看来我还是太冲动了一些,这才连累了老王――在推开颜副总办公室的房门时,高飞心中叹了口气。 高飞推开房门时,颜红正在听取两个手下的工作汇报。 那两个人扭头,看到高飞进来后,眼里都闪过惊诧的神色:咦,这是谁啊,门也不敲就进来了。 看到高飞后,颜红眼神一凝,随即恢复了正常,对那俩人淡淡说道:“李经理,王部长,你们先出去吧。” “好的,再见,颜副总。” 俩人从沙发上站起来,转身有对高飞微笑了一下,眼神暧昧。 高飞也含笑点头,算是回礼。 李经理俩人走到门口时,就听到颜副总冷冰冰的说:“高飞,虽说我是你的亲表姐,可我同时也是集团副副总,是你的上司,你以后来我办公室,必须得先预约,ok?” 听颜副总这样说后,李经理俩人恍然大悟:哦,原来这家伙是颜副总的表弟,仗着这层裙带关系才这样没礼貌,难道他不知道这样会让颜副总不高兴吗? 眼角扫了房门一眼,高飞笑嘻嘻的走向颜红:“表姐,咱俩是啥关系啊,还用得上预约吗?” 等房门一关上后,颜红扳着的脸,就如春风解冻般的露出了笑容:“咱俩关系有多么亲密――哎!” 颜红还没有说完,高飞伸手就贴着她的领口伸下去,攥住了一团滑腻,狠狠的捏了一下。 颜红浑身酸软,如烂泥那样趴在高飞手上,微微仰着俏脸,故作不满的呵斥道:“高飞,你能不能尊重我一些?” “行,你想要什么样的尊重?” 高飞缩回手,绕过桌子走到了大班椅前。 颜红下意识的站起来,刚要闪到一旁,却被高飞搂住腰肢,背对着他拉在了怀中。 颜红嘤咛一声,坐在了他的双腿中间,预感到他要做什么了,全身顿时变的僵硬起来,心儿也像擂鼓似的砰砰大跳了起来,:“高飞,你、你要做什么?” “做什么,你应该知道。” 高飞就像是一头恶狼,眼睛冒着绿光,右手掀起了她的短裙。 颜红就像傻了那样,完全忘记了反抗,只是急促喘息着:“不、不行,这是在办公室。” 高飞根本不理她,只是加快了双手的动作。 很快,随着高飞双手的动作,颜红再次享受到了在天上飞的感觉。 颜红浑身颤抖着,气喘吁吁的闭上眼,明明很享受这种生理上带来的感觉,可她还是轻咬着嘴唇喃喃的说不要。 “高飞,别,别在这儿――哎!” 随着高飞左手的用力一攥,疼的她将要尖叫出声,刚要站起来时,忽然就觉得一根钢钎,狠狠刺入了她的身体,灼热,霸道! 毫无征兆,但却因为足够潮湿,而没有丝毫的凝滞。 瞬间,一种从没有过的充实感,让颜红十个染着墨色指甲油的脚趾猛地弯曲,刚才的惊叫声,也变成了人死之前的倒吸冷气声。 他,终于用实际行动,让颜副总真正成为了他的女人。 在这一刻,因为昨晚休息不好,而有些脸色憔悴的颜副总,容光焕发,明艳照人,双腿紧闭着挺起身子,然后又狠狠坐了下去! 现在她异常渴望,渴望能够痛痛快快做一回女人,别的什么也不去想,哪怕是天塌下来,她也不会去理会,哪怕最终结果会是个死。 可是,就在颜副总忘记一切,用尽全身的力气坐下去时,一双手却托住了她,使她再也无法多往下一点。 “你要干嘛?拿开你的手,拿开!” 颜红低声叫着,浑身颤抖着,用力去扒拉那双手。 但那双手,却纹丝不动,高飞的声音也在她耳边响起:“你知道我现在心中在想什么?” 一下子,就像从炎炎夏日忽然到了严冬三九的雪地里那样,颜红所有的热情瞬间消散,身子也被冻得僵硬。 高飞把她托起来,替她穿上了丁字内,放下了裙子。 颜红慢慢扭头,看着高飞的双眼中,带着明显的讥讽,哑声说:“你是不是在想,我其实是一个被苏北山、彭市长两个老男人上过的女人,身子特别肮脏,根本不配和你发生这种关系,因为这会让你感到――恶心?” 高飞整理着自己的衣服:“嗯,在听说你那些风流韵事后,我的确有过你说的这种感觉。” 颜红楞楞的望着高飞,慢慢站起来,忽然笑了。 笑的声音不大,但很放荡:“哈,哈哈,那你为什么要上我?却只上一下就退却,难道是在向我炫耀,你的本钱要比那两个老男人厉害很多?” 高飞掏出烟,叼在嘴上却没有点燃:“我除了向人炫耀我能吃之外,从不炫耀别的。” 颜红眼圈开始发红,靠紧咬着嘴唇的疼痛,才能阻止泪水滑下:“你到底要说什么!” “老王说的没错,其实你很可怜,就算做了彭市长的地下情人,也是被迫的。” 高飞叹了口气:“所以我真不该有那种感觉。” 颜红的泪水终于滑落,笑得却更加放肆:“呵,呵呵,我可怜?我有什么可怜的?我身为北山集团的副总,出则豪车,入则豪宅,每天山珍海味,老公是大集团董事长,情人又是市长,在冀南我就是个没人敢惹得存在――可你却说我可怜?” 高飞没有说话,掏出火机,点燃了香烟。 颜红死死盯着他,那双如水的双眸中,带着迷茫、愤怒,还有自卑。 是的,高飞没有说错,别看颜红表面上看起来风格无比,但她心中的苦楚有谁知道? 别的暂且不说,仅仅是伴侣这一点吧,就算颜红背后有彭云木和苏北山这两个强大的男人――但他们只是强在事业上! 而颜红,今年三十出头的颜红,却像是个熟透了的水蜜桃,稍微一掐就能出水,对那方面的要求肯定很强烈。 那是人的原始本性,和下贱不要脸无关。 但不管是彭云木,还是苏北山,好像都无法满足她。 可是她身为苏北山的妻子,彭云木的情人,就算面对帅哥时释放出足够的求爱信号,又有谁敢招惹她? 美女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得到的不行,行的只能看却得不到――这就是颜红当前某个要求的真实写照。 就在颜副总哀叹大好青春就这样逝去时,高飞这个小猛子出现了。 和别人不一样,高飞就算在知道她是苏北山的妻子,彭云木的情人后,仍然敢用强进入她的身体。 在被充实的那一刻,颜红舒服的所有神经都在吟叫――可他却让她尝到一点甜头后,就很卑鄙的退却了。 这还不算,高飞又很残忍的揭下了披在颜红身上那张高贵的面皮,说她其实很可怜。 看着高飞只是吸烟,却始终不说话后,颜红冷笑一声:“你怕了?” 高飞吐出一口烟雾:“我怕什么?” “你怕和我好,会被别人发现,继而遭到苏北山和彭云木的双重打击!所以,你才退却!” 颜红说话毫不客气。 高飞却没有否认:“你说的不错,没有谁喜欢树立两个这样强大的敌人。” “哦,我知道了。” 颜红紧紧抿了抿嘴角,抬手指着门口,淡淡的说:“高飞,你滚,现在就滚,以后都不要在我面前出现。” 高飞纹丝不动,只是吸烟。 “你滚啊,滚!别在这儿恶心我!” 颜红忽然暴怒,抓住高飞的衣领子,死命晃动,撵着他滚。 啪――高飞抬手,抽了颜红一记耳光。 颜红蓦然愣在当场,右手捂着脸颊:“你――敢打我?我和你拼了!” 尖叫声中,颜红猛地扑到了高飞身上,张开纤纤十指,向他的小白脸上抓去:“没种的家伙,敢打女人,我和你拼了――呃!” 高飞又用一记耳光,挡住了颜红的十指。 这记耳光,抽到比第一次更要狠,抽的颜红身子半转,趴在了办公桌上。 “我和你拼了,你这个没蛋的杂……” 颜红嘶声叫着,正要起身时,高飞却扑在了她身上,掀起她的裙子,抓住那片薄薄的布片,粗暴的用力一拽。 随着崩的一声轻响,黑色布片裤断裂。 接着,还没有等颜红做出下一个反应,狂风暴雨就突如其来。 能看到这里的,都是阳光的真粉,欢迎大家加群321478466 第51章 狂风暴雨! 六月的天,总是说变就变。 沈银冰早上七点多出门时,东边还有太阳的,红彤彤的预示着又是一个好天气。 可谁知道,才过了不到两个小时,这天就忽然变了。 先是阳光惨淡,随后就是整块整块的乌云从西北而来,随着一道闪电的落下,狂风暴雨就突如其来。 老百姓常说,从西北方向过来的云彩,没有好雨。 因为总会伴随着不可预料的狂风,会把庄稼摧毁。 沈银冰倒不种庄稼,可她也觉得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很烦人。 咔嚓――的一声惊雷,外面风更大,从猛烈倾斜的树冠来看,好像要把大树连根拔起那样。 雨点更急,砸在窗户玻璃上,发出了笃笃的爆响。 沈银冰双手抱着胸口,站在大大的落地窗前,黛眉微微皱着望着外面,一动不动,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很久,她才轻轻的叹了口气,转身走回办公桌前,坐在办公桌上,拿起了一份文件开始工作。 以往的时候,沈银冰只要一拿起文件,就会把脑子里那些杂念屏蔽,专心致志的工作。 可是这次,她拿着这份文件看了足足十分钟,竟然一个字也没有看下去,因为她的心,无法静下来。 她在想一个人:高飞。 沈银冰想高飞,绝不是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想,而是愧疚的想。 昨晚,高飞被彭远航绑架,沈银冰‘悍不畏死’的追了上去。 本来,在发现绑架高飞的人是彭远航后,沈银冰理当带他离开才对,毕竟人家孩子被绑架,那是因为她的原因。 但是最终,沈银冰却一个人走了,扔下了高飞。 虽说她在走时,厉声要求彭远航不许伤害高飞,而彭远航也同意了―― 但,彭远航会放过高飞吗? 最起码,也得让人狠狠收拾他一顿,警告他以后别再打沈银冰的主意。 沈银冰根本不用求证,也知道彭远航会这样做。 因为她太了解彭远航了:这个人外表看起来斯文君子模样,其实心地相当阴毒,属于那种咬人却从不叫唤的一类。 明明知道彭远航不会轻易放过高飞,可沈银冰还是走了。 她不走不行,因为她很想得到彭远航知道的一个消息。 这个消息很重要,关系到她爸苏北山――如果可以,别说是让高飞挨一顿收拾了,她都甘心付出一定代价的。 今天早上来上班时,沈银冰还是很忐忑的:高飞是不是在一怒之下不再来公司上班了,或者是以一副猪头样出现在公众面前? 但是等她看到高飞后,却在心中大吃一惊:咦,这小子竟然好好的啊,没缺胳膊没少腿的安然无恙不说,竟然还有心思泡妞! 看到高飞完整无缺的出现在集团总部后,沈银冰暗中松了一口长气。 虽说还是看不惯这小子讨好连雪,这小子仍然迟到,但她却特意嘱咐了前台,给了那家伙一定的特权,这也算是一种对他的补偿吧。 沈银冰本以为,看到她上班后,高飞肯定会找她,问她昨晚为什么不顾他就飘然而去。 可让沈总感到纳闷的是,这都马上九点了,那家伙却一直没露面。 “难道说,他不怪我扔下他不管?这不可能啊,那他为什么没有来找我问个明白?” 沈银冰心情有些烦躁的放下文件,摸起了电话,开始拨打颜副总的电话。 沈总要通知颜红,让她把高飞找来。 既然那个家伙不来找沈总,那沈总只好亲自找他了。 …… 窗外的惊雷不时的落下,狂风吹着黄豆大的雨点,狠狠砸在落地窗的钢化玻璃上,笃笃作响,仿佛天地间只剩下这个单调的声音。 风,越大。 雨,更急。 玻璃,越响――期间还夹杂着啪啪的相撞声,一刻不停。 颜红做梦也没想到,高飞的冲刺速度竟然那样快,力度是那样的猛烈。 外面乌云密布,室内春意蒙蒙。 外面狂风大作,室内地动山摇。 外面暴雨如注,室内红姐的汗如雨下,眼神却更加的明亮,娇媚的俏脸嫣红,明艳照人不可方物。 慢慢的,颜红的双眼开始翻白,无力的瘫软在了桌面上,只觉得身子在快乐的黑暗中慢慢的漂浮,找不到陆地。 嘟嘟嘟――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把颜红从无尽的黑暗中惊醒,无与伦比的狂风暴雨,有了片刻的停歇,她的神志,也猛然清醒。 电话铃声响起后,高飞只是稍微停顿了两秒钟,就再次冲刺了起来,现在他即将抵达紧要关头。 颜红却勉强抬起头,看了眼来电显示,颤声道:“高飞,停、停一下,是、是沈总的电话!” “管她什么深总,浅总的电话,完事再说!” 高飞一把抓住颜红伸出去的左手,反扭到背后,稍微一用力,就让她不得不昂起了头。 “不、不行,沈总会、会责怪我的――我要是不接电话,她也许会很快下来看,那样……我们就惨了。” 颜红勉力扭头,红扑扑的脸上带着哀求。 “不行!” 高飞极为霸道的吐出这两个字,抢先伸手抓起电话,但却又接着扣了。 颜红大惊:“别,这是沈总的电话啊!” …… “红姐怎么不接电话?难道她出去了?不会啊,十点之前她是不会出去的。” 听着电话中传来的嘟嘟声,沈银冰黛眉微微皱起。 她正要扣掉电话重新拨打时,电话通了。 只是,不等她听到那边有任何声音传来,话筒中却传来了嘟嘟的忙音。 “咦,她怎么扣掉我电话呢?” 沈银冰皱眉,抬手按了坐起卡键一下,重新拨打,但这次那边只是传来忙音。 “搞什么呢,接了电话却不说话,又把话筒放在一边,难道是电话坏了?” 沈银冰放下话筒,拿起一支签字笔,在手里随便转着花。 沈总相信,如果电话真坏了的话,颜红肯定得来她办公室。 只是,她等了足有十分钟,等到外面的暴风雨都已经停止了,却没有听到敲门声:颜红的办公室,就在她的楼下,走上来最多一分钟。 “她到底在搞什么!” 沈银冰愤愤的扔下签字笔,站了起来:她要去颜红办公室看看,问问她为什么不接电话,又不上来。 沈银冰出了办公室,走到楼梯口时,秘书处的小宋抱着一个文件夹,恰好从电梯内走出来,看到她后连忙微微弯腰:“沈总,这是西北那边的紧急……” 不等小宋说完,沈银冰就摆了摆手,淡淡的说:“放在我办公室吧,我去颜副总那儿后回来再看。” “好的,沈总。” 小宋不敢再说什么,只好抱着文件夹走向了办公室,心里还在奇怪:咦,沈总怎么了,昨天她还嘱咐我说,一有西北那方面的消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告诉她的,可她却急着去找颜副总,为什么不打个电话让颜副总上来呢? 沈银冰在来的这段路上,最少碰到了七八个员工,可她谁都没理,冷着脸的来到门前,抬手敲了敲房门。 里面没有人应声。 “难道她真出去了?” 沈银冰顿了顿,下意识的再次敲了敲时,这次颜红的声音传了出来:“请进。” 沈银冰推开房门,向里面看去,就看到颜副总端坐在办公桌后面,还有一个人背对着门口,站在桌前语气冲动的说着什么:“颜副总,我现在身为小车班的班长,理应为自己下属争取利益!你不能因为他年龄稍大点,就要辞退他,这对他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颜红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先对沈银冰点头笑了笑,这才冷着脸的对那人说:“高飞,我身为集团副总,有权利指定自己的司机,这一点用不着你来指教我!” 手里抓着话筒的高飞,冷笑一声也不说话,啪的一下把话筒扔在桌子上,转身就走。 颜红脸色一变,小手轻拍桌子,厉声道:“高飞,是给你的权力,敢在我面前摔东西!?” 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沈银冰,高飞淡淡的说:“颜副总,如果你固执的要辞掉老王的话,那我也会辞职的。” “你――你敢威胁我?” 颜红气的一咬牙,正要再说什么,沈银冰说话了:“怎么回事?高飞,你先别忙着走,坐下。” 沈银冰在说出这句话后,小鼻子轻轻推动了一下:这屋子里什么味道,这么怪! 第52章 我有难言之隐! 颜红一脸的委屈,看了眼冷着脸坐在沙发上的高飞,抢先道:“沈总,我要把高飞开除!” “哦?为什么要开除他呢?” 抬手擦了擦小鼻子,沈银冰走向了办公桌。 要是搁在以往,看到沈银冰进来后,颜副总早就赶紧的让开大班椅,请她高坐了。 可这次她却没有,高耸的胸脯明显起伏着,看来是被气的不轻,不但忘记请沈总高坐,而且自己还一屁股做了下去:“沈总,我昨天去南部山区跑马场视察工作时,老王可能是关心他女儿的病情,精神有些恍惚,竟然几次闯了红灯,吓得我――哼,我知道,这可难和老王的心情有关,可他这种精神状态,怎么能继续工作?所以,在 昨天回来的路上,我就委婉的说要辞掉他――高飞却在知道后,来替老王求情,我不同意,他竟然威胁我,还不让我接你的电话,又不让我出去,我、真是气死我了!” 我说颜红怎么不接我电话,又不去我办公室呢,原来是这小子在耍横―― 沈银冰心中这才恍然,又看到颜红气的俏脸发红的样子,也没提醒她该给自己让座,但也没有坐在沙发上,站在原地扭头看着高飞:“高飞,颜副总有权辞退普通员工……” 沈银冰还没说完,就被高飞摆手打断:“不行!你要是辞退他的话,那我也不干了,我不能看着自己手下无路可走。” 沈银冰皱眉,正要发脾气,却犹豫了一下对颜红说:“颜副总,要不,看在那个老王家庭条件一般的份上,再给他一次机会,让他去后勤处工作吧,毕竟他也是公司老人了,该照顾的还是得照顾。” 集团后勤处办公室,就在小车班隔壁。 既然沈总都踢老王求情了,颜副总自然不会再反对,稍微沉吟了一下才说:“好的,沈总,就按照您的意思去做。高飞,你可以走了吧?我和沈总还有工作要谈。”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抢先说话了:“颜副总,我给你打电话,就是要你通知高飞去我办公室的――高飞,你跟我来吧。” 沈银冰说完,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看到沈银冰走出办公室后,颜副总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对高飞伸出右手,做了个ok的手势。 刚才沈银冰走到办公桌前时,颜副总真怕她会来到桌子后面,看到淌在地上的那摊水渍,和那双占满了污渍的丝袜。 “臭小子,用我丝袜擦你的裤子,真是浪费啊,这可是奢侈品牌,一双丝袜就顶别人一个月的工资呢。” 等高飞把房门关上后,颜副总赶紧从地上捡起那双脏兮兮的丝袜,慌里慌张的冲进了室内洗手间。 …… “我先撒尿先,刚才和颜副总理论大半天,可憋死我了。” 一走出副总办公室后,高飞就半点素质也没有的说出了这句话。 “不知羞耻的家伙!” 沈总心中骂了一句,也没理他,独自走向了楼梯。 几分钟后,脸上带着水渍,前面衬衣、裤子湿了一片的高飞,甩着双手推开了房门。 “下次进来,记得敲门!你去洗手间洗澡了?” 沈银冰皱眉低声喝斥了一句。 “没洗澡,倒是用冷水浇了一下火气。” 高飞懒洋洋的说着,走进室内洗手间。 等高飞走进去后,沈银冰才意识到这小子可能去找毛巾了,连忙站起来:“哎,你别用我的毛巾!” 高飞的声音从洗手间内传出:“我不用你的,还能用谁的?” “你、你可以用纸巾!” “纸巾没有毛巾好用――哇噻,你毛巾很香嘛,用的什么牌子的香皂?” “你个死高飞,都说你不许用我毛巾了,你还――真是气死我了!” 沈银冰看着走出洗手间的高飞,气的抬手指着他,想喝斥什么,却又放下手,心里打定主意,等他走了后,就把那条他用过的毛巾,扔进垃圾箱。要不然以后想到这条毛巾是他用过的,恶心也恶心死了。 高飞才不管沈银冰是怎么想的,慢悠悠走到沙发前坐下,翘起二郎腿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白了他一眼,沈银冰淡淡的说:“我就想看看你怎么样了。” 高飞双手一摊:“你现在已经看到了,我很好啊。” 沈银冰皱眉:“你明明知道我问的是什么,别装傻了。” “哦。你是问我,昨晚你走了后,他们有没有教训我吧?” 高飞淡淡的哦了一声。 沈银冰点头:“是的,因为我很了解彭远航这个人,他表面答应我,放你走,但背着我肯定会――” 高飞冷笑打断沈银冰的话:“哼哼,你既然很理解他的为人行事,那你为什么还要扔下我不管呢?看来,你是想借他的手,来报复我对你的无礼吧?” 沈银冰摇头:“不、不是这样子的。” 高飞提高了声音:“那是什么样子?哈,我是为了给你做男朋友,才遭到那傻比的绑架,相信你心中应该很清楚!可你到了现场,都撇下我走了,你什么意思你?” “我、我有难言之隐。” 沈银冰轻咬着嘴唇,垂下了眼帘。 高飞晒笑道:“是痔疮发作了?” “什么?” 沈银冰一楞,大怒:“高飞,你才、才那个发作了!” “我没有,因为我好像没啥难言之隐。” 高飞站起来:“好了,你现在也看到我安然无恙了,应该放心了。谢谢沈总的关心,我走了。” 沈银冰跟着站起来:“先别走!” 高飞看着她,默不作声。 沈银冰又慢慢的坐下,低声问道:“昨晚,他们没有为难你吗?” “看来你很好奇我为什么没有鼻青脸肿的,好吧,那我告诉你。” 高飞走到办公桌前,趴在上面近距离欣赏着沈银冰:“本来,那些家伙要给我大刑伺候来着,可耐不住我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们最后被我感化了,让我开着他们的车子回来了――这下,你明白了吧?” 沈银冰满脸都是惊讶的样子:“他们会和你讲道理?” “哼哼,你以为都像你一样不讲道理吗?哦,对了,晚上我有约会,就不送你回家了,你另外找人吧。” 高飞冷哼一声,也懒得再问沈银冰为什么扔下他了,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沈银冰抬手,刚要说什么,却又颓然的放下了。 …… 高飞出了沈银冰的办公室后,并没有马上回小车班,而是来到了公路边,蹲在路边吸烟看着车流。 在出来大厅时,他又邀请连雪晚上出去看电影,人家却没有理睬他。 高飞也没在意,反正今晚他也没多大的空闲,因为他要做事:刺杀苏北山,就在明天凌晨! 本来,高飞并不想这么快就下手,因为他想多享受一下当前的安逸。 不过,沈银冰昨晚的表现,和颜红挨时潜意识中表现出的无奈,使他察觉到苏北山、彭家父子等人之间,肯定有着一些见不得人的秘密。 至于这些秘密是什么,高飞不想管,他只想干掉苏北山,拿到那三百万美金再说。 当然了,高飞也清楚,苏北山被杀之日,就是他被沈银冰解聘之时,因为人家老头子都死了个比的了,实在没必要再找什么挡箭牌了,这份高薪工作也会宣告结束。 但无论是谁手里攥了三百万美金后,都不会在意有没有工作了。 “其实,拿这笔钱来做个小买卖,在这座美丽的城市过平凡日子,也是不错的。” 高飞拿着烟头,在地上随便涂画着,喃喃的说:“至于以后还会不会和颜红来往,那就得看缘分了――不过,这娘们的确够味儿,那些欧美明星比起她来,简直是弱爆了。” 想到颜副总挨时的轻浮,和反应,高某人的某个部位又起了反应。 颜副总原来是如此的轻浮,并没有让高飞看不起,就像他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些靠着身体卖钱的小姐一样。 他觉得颜副总的表现很正常,很本色,正如卖笑小姐理应存在世上那样。 颜红那样,是为了身体需要,而那些卖笑小姐,则是为了――工作。 高飞在十八岁时,就曾经和梁明谈论过失足女,到底该不该存在这个问题。 在高飞看来,失足女就是该存在的。 因为神州自古以来就重男轻女,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进入新世纪以来,更是达到了恐怖的100:113。 也就是说,113个男人,只有100个女人可追,那就不可避免的会让其他十三个人打光棍。 而且最重要的是,那100个女人中,最少得有两三个,去给高层、富商做小三――这样一来,光棍又多了几个。 这些光棍也是人他妈生的,也需女人。 可女人都已经成了别人的老婆,和小三,那他们找谁去啊? 难道说,这辈子只能对着墙皮用左手? 那样好像对他们也太不公平了。 所以呢,失足女就是他们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现在天朝政府一个劲的扫黄,高飞很想为广大光棍们站出来大声疾呼:你们个个都特么的有老婆,有情人,晚上不缺暖被窝的,但你们有没有替光棍们着想?要是失足女被取缔了,不但会减弱当地的gdp,而且还让光棍们精力无处发泄,继而增加了犯罪率,间接为你们提供了工作,这不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当然了,这些话高飞只是和梁明说起过,并哀叹良久…… 想到梁明那张胖脸后,高飞嘴角翘起了一丝微笑。 正在他想得出神时,眼角却扫到一只手从背后落了下来! 第53章 兄弟相见! 一脸喜气的老王,走到高飞背后,弯腰抬手刚要去拍他的肩膀,却忽然觉得手腕一紧,身子情不自禁的向旁边甩去,吓得他哎哟一声惊叫。 只是不等惊叫声落,他却又稳稳的站在了原地,呆呆看着站起来的高飞。 高飞松开他的手,笑着说:“老王,你脚崴了啊,吓我一跳,幸亏我能及时拉住你,要不然你就惨了。” “刚才是我脚崴了吗?” 老王有些做梦般的挠了挠后脑勺,正要回想刚才那一刻时,却听到高飞问他:“怎么了,找我有事?” 听高飞问话后,老王马上就把刚才那事给忘了,脸上带着激动:“高飞,谢谢你!” 高飞笑笑:“谢我什么?” 老王抓着高飞的右手,轻轻摸索着就像是在摸着情人的手:“当然是谢你为我向沈总求情了。刚才人事处的苏处长给我打电话,从明天开始我就去后勤处上班,是副科长!哈,是副科长啊,待遇比我现在还要高,可活儿轻松――高飞,老王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就想请你吃顿饭,回家吃,我让我女儿给你亲自下厨,她做饭的手艺, 嘿嘿,就是我这个整天吃的,响起来都流口水啊。” 高飞点头:“行,以后有机会,我肯定去你家做客。” “那今天中午,就先让我请你在餐厅吃一顿吧,聊表心意。” 老王说着,抓着高飞的手转身就走。 高飞可不习惯被一个大老爷们拉拉扯扯的,缩回手说:“没问题,但也得等着中午开饭才能去……” 老王打断高飞的话:“现在就已经十二点多了,我在总部找了你一个遍,最后还是连雪告诉我,你在这儿的。” “什么,现在十二点多了?” 高飞愕然,他真没想到自己在这儿竟然蹲了这么久,怪不得才站起来时,感觉双腿有些麻。 “嗯,十二点过五分,你没觉出来,可能是因为阴天有关吧。话说上午那阵狂风暴雨,看起来老吓人了。” 老王絮絮叨叨着,再次拉住了高飞的手。 高飞苦笑一声,只好和他手牵着手的走进了停车场。 …… 午饭过后,高班走进了小车班办公室,拒绝了老王为他泡杯茶的好意,躺在沙发上就呼呼大睡。 别看他身体素质很强,但上午干的颜红那一气,却让他感到了些许疲倦,毕竟这是两年来,第一次接触女人,感到累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在办公室内睡觉,不但没有影响别人,反而让众手下窃喜:领导都呼呼大睡了,还好意思管下属开小差? 倒是老王,在高飞睡着后,动作轻柔的替他盖上了自己的外套,搞得整个小车班的人,看着他的眼神都充斥着龌龊…… 高飞这一觉,一气睡到了下班,要不是老王叫醒他,他肯定还得睡。 大家都搞不懂,高飞为什么这么能睡,只觉得他醒来后的精神,好像比不睡觉时还要差。 “高班,你是不是病了?” 老王一脸的关心。 “啥病啊,我就是还没睡醒呢――哈欠,大家都出去忙吧,别管我。老王,你也走吧,明天我去后勤处找你玩儿。” 高飞打着哈欠,摆了摆手。 “好,那我就走了。” 老王倒是精神抖擞的,和高飞说了一声,就与其他人走了。 十几分钟后,高飞才懒洋洋的走到了停车场内。 上午时,他就告诉沈银冰,说今晚有约,不会给她开车了,其实他屁事也没有,就是不想伺候那妞儿。 当然了,他也不是没事,要不然也不会睡那么久来养精蓄锐了,但那件事要在凌晨才做,属于明天的了。 打着哈欠,高飞抬头看向西边的天际。 现在已经晴天了,红彤彤的火烧云,把西边天空妆扮的格外迷人,让人根本看不出上午时,还曾经经历过一场暴风雨。 “今晚,我们去哪儿看电影?” 就在高飞看着西边的火烧云时,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高飞回头,笑了:连雪站在他背后不远处,仍然穿着昨天那身衣服,笑容也和昨天那样的甜美,好像她从没有不想搭理他过。 高飞双手抱在胸前,笑着问道:“你想去哪儿看电影,咱就去哪儿看电影。” 连雪双眸一转,微微仰起下巴,故作娇嗔的哼了一声:“哼,可我又不想去看电影了,我要去吃饭,吃大餐!” 高飞抬手,打了个响指:“没问题,那我就请你去吃大餐,但恐怕得打车去了,因为我没车子可开了。” …… 连雪虽然口口声声说要吃大餐,可实际上最终却选择了一家麻辣烫小店,只让高飞破费了一百多块钱。 这让高飞很过意不去,因为他可是打定主意要伸出脖子被宰一刀的。 吃过饭后,天已经黑了下来,俩人就像很多小情侣那样,手牵着手走在人行道上,漫无目的的向前走。 “高飞,你家是哪儿,以前又是做什么的呢?”连雪双手抱着高飞的胳膊,螓首几乎趴在了他肩膀上。 看着道路两旁不停闪烁的霓虹灯,连雪好像梦呓似的问:“高飞,你家在哪儿? 高飞微微一笑,语气平静的说:“你知道希望孤儿院吗?” “希望孤儿院?” 连雪歪着下巴想了想:“哦,我知道,是不是在千佛山旁边那个孤儿院?” 高飞嗯了一声:“是啊,就是那个孤儿院。” “你家就在孤儿院附近吗?我可是听说那边的房价很高哦。” 就像大多数女孩子那样,连雪首先想到了‘男朋友’所住之地的房价。 高飞舔了舔嘴唇:“呵呵,我不是住在附近,就是在孤儿院内。” 连雪抬头:“哦,原来你父母是孤儿院的职员啊。” 高飞耸耸肩,淡然道:“不是,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就在那儿长大,根本不知道父母是谁。” 连雪身子一颤,停住了脚步,眼里闪过愧疚之色,低声说:“高飞,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习惯性的问问。” “哈,没事,从孤儿院内长大又不是多丢人的事。更何况,我在孤儿院交到了一个好朋友,是个胖子,他叫梁明,等有机会,我给你介绍一下那个死胖子……” 高飞哈的一声笑,刚说到这儿,手机响了,他摸出来只看了一眼,就眉飞色舞:“娘西皮的,说着王八来了个鳖,是梁明的!” 高飞一脸喜气的接通电话,放在耳边张嘴就骂道:“死胖子,这么久没消息,是不是死在外国娘们的肚皮上了――呃,原来是嫂子啊,不好意思,兄弟该死,满嘴喷粪,理应受到五马分尸之苦,还请嫂子大人原谅……嘿嘿,好,在月明大饭店吗?在五龙潭那边?好,一刻钟准时到,拜拜!” 扣掉电话,高飞擦了擦汗,心有余悸的说:“真没想到,会是嫂子接的电话,这下死胖子可惨了。” 连雪很惊讶,掏出手帕给高飞擦汗:“怎么,看你满头大汗的样子,你很怕你那个嫂子吗?她是做什么的?” “何止是怕,简直是怕的要命!” 高飞任由连雪给他擦汗,一脸的幸福:“我和死胖子从小就认识嫂子,不过她可不是孤儿,她母亲就是孤儿院的院长,从小就和我们一起玩大的,对我也很好,就是 那个啥,脾气有些不咋样,特别暴,动不动就拧我们耳朵,我和梁明都特别怕她。” “呵呵,你朋友怕老婆是因为爱她,可你怕她,是因为尊重你朋友吧?” 连雪慢慢放下手,攥紧了手帕。 “没想到你倒是我的知己,其实我也怕她的,我怕她,是因为她从小就对我特好,我不敢若她生气罢了。” 高飞拉住连雪的手:“走,我带你一起去。” 连雪有些犹豫:“我去,合适吗?” “我说合适,就是合适。” 高飞拉着连雪走到路边,抬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去月明大饭店!” 月明大饭店,就坐落在五龙潭旁边,四星级酒店,也算是不错的了。 高飞和连雪走下出租车时,梁明两口子正在门口等候。 高飞见状,快步走了过去,还没有到梁明面前,就展开了双臂。 梁明迎上来,和他紧紧的拥抱了一下,然后又互相捶了肩膀一拳,齐声骂道:“禽兽,身体还这样好,比禽兽还禽兽!” 跟在高飞身后的连雪,闻言愕然。 高飞扭头对她笑了笑,伸手牵起梁明身边那个长相很秀气的美少妇左手,放在嘴边亲吻了一下:“嫂子吉祥!” “哼,看在这个女孩子的份上,我就不和你算刚才那笔账了。” 嫂子娇哼了一声,缩回手:“高飞,给嫂子介绍一下这个妹妹。” “连雪,连天大雪的连雪。” 高飞转身:“连雪,这是我嫂子张妍。” “嫂子好。” 连雪微微弯腰,伸出了右手。 “连雪好,哎呀呀,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怎么插在一坨牛粪上了,真是可惜。” 张妍握着连雪的小手,大叫可惜。 连雪俏脸一红,但眼里却飞快闪过一丝复杂情绪。 对张妍的打击,高飞早就习惯了,也不理会,抬头看了眼大饭店问:“梁明,兄弟们见面,有必要来这种高级饭店吗?” 梁明看了眼连雪,犹豫了下才苦笑道:“有必要,因为我请的,可不是你自己。” 高飞问道:“还有谁?” “等她来了,你就知道了。” 梁明也没说,搂住高飞的肩膀:“陪我在这儿等吧。” 高飞微微皱起眉头:“梁明,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 梁明叹了口气,声音低沉的说:“不是一般的麻烦――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我这辈子,可能都要完了。” 第54章 高飞的前女友! 看到梁明吱吱唔唔的样子后,高飞心中奇怪,却没有说,只是递给他一颗烟,陪他站在大厅门前。 女人和女人,总是能很快的找到共同语言,尤其是张妍这种性格开朗的,这不才几分钟的时间,就和连雪姐妹相称,低声谈笑起了今年服装的流行元素。 梁明看了眼连雪,暂时把心事压下,笑着说:“小子,你行啊你,这才几天的工夫,就泡上了这么一个极品妹妹。告诉哥,你们那个啥了没有?” “草,你以为我像你那样下流啊,大学还没毕业,就把张妍给咔嚓了,咱是纯洁的淫人。” 高飞压低声音骂了一句。 “滚蛋吧,你纯洁,如果你也纯洁的话,那强女干犯也是高风亮节的了。” 梁明轻轻砸了高飞一拳,问道:“那个啥,给美女总裁当挡箭牌的事儿,办的怎么样了?” 高飞骄傲的说:“哥们出马,还有办不到的事?只要我愿意,随时都能爬上她的床。” “你就吹吧。” 梁明撇撇嘴,好心的警告道:“高飞,你可别乱来啊,我听张妍说,她上司的这个朋友大有来历,可不是咱们这样的人惹得起的。” 高飞淡淡的说:“她也是人,两个肩膀扛着个脑袋,也没啥了不起的。” 就在兄弟俩说话时,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缓缓驶入了月明大酒店的停车场内。 看到这辆车后,梁明松开了高飞的肩膀,嘎声道:“她来了?” “他谁?” 高飞向那辆车看去时,张妍却快步走了过来,一脸的歉疚神色:“小飞,嫂子不知道,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 高飞奇怪的问:“嫂子,咱们三个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你从小就照顾我和梁明,咱们之间还用得着说这种客气话?你就直说,要我――” 高飞说到最后这句话时,脸色忽然猛地一变,竟然有些苍白,呼吸也猛地急促了起来,死死盯着那辆奔驰车的方向。 梁明用力鼓了下腮帮子,低下了头。 张妍却牵起了高飞的手,低声说:“小飞,我……” “嫂子,你不用说了。”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就恢复了正常,笑着问道:“梁明遇到的大麻烦,是不是只有她才能解决?” 张妍嘴巴张了张,却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好,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高飞仍然笑着,但笑容中充满了沧桑的痛苦。 “小飞,嫂子知道你委屈――可梁明他,唉!” 张妍重重的叹了口气。 高飞摇头:“不用说了,梁明就是我亲哥,你是我亲嫂子,我回国后多亏了你们照顾,我才能支持到现在。如今你们需要我帮忙了,我怎么能置之不理?” 高飞说的没错,他在回国后的这两年中,梁明给了他很多帮助,更是经常给他个几百块钱的零花钱。 高飞不管是背后对连雪说起这个嫂子,还是当着张妍的面,都很尊敬她,当做亲嫂子。 而张妍表面看起来也很通情达理的样子,一口一个小飞叫的那么亲…… 实际上,张妍就像很多斤斤计较的小女人那样,目光短浅,只顾自己的利益,对于高飞这个从国外回来,却穷的连一双袜子也买不起的兄弟,很是看不起。 但梁明却不管这些,他从来不问高飞在国外这些年都是做了些什么,只知道兄弟现在混得很惨淡,他这个当大哥的,理应担负起一定的责任。 就为了高飞,张妍不止一次的和梁明吵架,说他对待高飞,比对待她还要好,要不然咱们离婚,你跟着他过去算了! 这些事,梁明从来没有对高飞说起过,反而每次在给他零花钱时,都说这是张妍的意思。 高飞可不是傻瓜,自然能看出梁明的为难。 只是他却装傻,也从不拒绝,因为他把梁明当做了亲哥。 当场颜红跟着高飞去他住处时,就曾经抱怨他住的那地方不是人住的――其实梁明也是这样的看法,几次要高飞从那儿搬出来,但高飞却始终没有同意。 高飞知道,依着梁明的实力,给他找个条件好一些房子住,是绰绰有余的。 可他却不能让梁明这样做,他怕会惹张妍不高兴。 什么是真正的哥们? 真正的哥们,就是必须得为对方着想,必要时得去背黑锅。 而张妍呢? 也算是个聪明的,尽管内心不待见高飞,可每次见面后,表面上却亲热异常。 张妍的心不坏,但她只是个有着小农思想的小女人,心中只装着家庭。 再加上高某人在这两年中,总是晃过来晃过去的不思进取,张妍就更加看不惯他了。 别忘了有句俗话是这样说的:江湖救急,不救穷。 只是张妍怎么也没想到,就在她小家庭生活蒸蒸日上时,梁明这次做为公司高级经理率团去英国洽谈业务,却因为一时大意,出现在了致命的错误,导致公司有可能损失三百万美金…… 商场上有赚有赔,这也是很正常的,而梁明做为高级经理,不可能不出一点差错。 但这次,公司却因为他犯下的低级失误所造成的损失,给予了他最为严厉通告:在一个月内,必须挽回这笔资金,要不然他就等着被辞退吧! 梁明从一个孤儿,能够走到目前的地位,期间付出了多少努力和心血,苍天可鉴。 可惜苍天绝不会让时光倒流――他如果无法挽回损失,只能黯然离开公司。 事情发生后,梁明和张妍,马上就找关系托门子,渴望能够绝处逢生。 正所谓工夫不负有心人,就在梁明两口子感到绝望时,却意外获知:梁明此去英国洽谈业务的那家公司总裁,竟然是高飞曾经的女朋友,穆天涯! 得知这个消息后,梁明两口子是欣喜若狂。 虽说穆天涯早就和高飞分手了,可不管怎么说,他们以前曾经是恋人,相信她会看在高飞的面子上,放他一马。 结果,也正如梁明所料,穆天涯在他求上门后,百忙中接见了他,并很干脆的答应了他的恳求,但却开出了一个条件:我要让高飞亲自来和我谈! 对于穆天涯,梁明和她不是很熟悉,因为那时候这俩人谈恋爱时,他早就去上大学了。 不过,梁明却知道,穆天涯给高飞造成的伤害非常大,也可以说是改变了高飞的一生。 有次高飞喝醉了时,还曾经和梁明说起过,他这辈子最恨的人,就是穆天涯了。 所以梁明在听穆天涯开出这个条件后,心里就凉了半截。 没有谁比他更了解高飞,打个比喻来说:如果世界上发生瘟疫了,高飞马上就要去见上帝了,但穆天涯手中却有治疗瘟疫的解药――高飞宁可死,也不会求她! 可是目前,除了答应穆天涯之外,梁明根本没有别的办法。 曾经有那么一刻,梁明咬牙说算了,被辞退就被辞退吧,就算是被辞退,也不能去为难兄弟。 但是张妍这时候却发脾气了:你照顾高飞那么久了,平时更是自诩为过命的交情,现在你有难了,他帮你是应该的,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啊?你不好意思,那我出面! 无奈之下,梁明只好答应,并告诉穆天涯,说能不能回国处理这件事,因为高飞现在华夏。 对梁明提出来的这个条件,穆天涯倒是一口答应了,并约定好了日期,地点由梁明定。 就这样,梁明今晚才邀请高飞来月明大饭店吃饭。 当时给高飞打电话时,梁明仍然磨磨蹭蹭的很为难,张妍不耐烦了,这才抢过了电话…… 在穆天涯出现,高飞脸色蓦然惨白的那一刻,张妍有了很大的愧疚,第一次觉得她以前太怠慢人家了:“小飞,嫂子,我――” 高飞没说什么,只是看向奔驰轿车那边。 一个女人,在一个女黑人的陪同下,缓步走了过来。 女人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上身穿着裸露着双肩的黑色长袖普拉达真丝上装,修长的脖颈中戴着一串珍珠项链,与凝脂般的小半个胸脯相映生辉,一抹蕾丝黑边被酥胸高高撑起,深沟深邃,下面穿着短裙,雪白的长腿暴露在空气中,脚上穿着红色绑带高跟鞋,光脚涂着鲜红的指甲油,因为长期穿高跟鞋使得脚趾略有些 挤压感,但却显得健康真实,充满了性性感地诱惑味道。 女人穿的虽说有些妖艳,可却给人一种雍容华贵的真实感,让人情不自禁想到‘皇妃’这个词,惹得出入大酒店的那些男人,频频向这边看来。 这个女人,就是高飞八年前的女朋友,穆天涯。 看着含笑袅袅走过来的穆天涯,高飞觉得他可能是在做梦。 因为不管他多么痛恨这个不珍惜他初恋的女人,但在他的印象中,穆天涯应该是一个妆扮简朴,外形单纯的女孩子。 可现在――却像是私自出宫游玩的皇妃,雍容,妖艳,却又不失尊贵。 这就是穆天涯吗? 高飞看着穆天涯,眼神中带着迷惑、茫然、甚至愤怒和恨意。 直到女人走到她吗面前,那股熟悉的幽香钻进鼻孔后,这些都悠忽不见,重新恢复了他的狂放不羁,主动伸出了手,微笑着说:“穆天涯,您好。” 穆天涯轻轻抬起手,和高飞轻轻的握了一起,眼神迷离的轻声说:“小飞,你还好吗?” 第55章 熟悉的陌生人! 穆天涯的手,仍然像八年前那样柔软,带着一丝凉意,让高飞有种要捧在心口替她暖一下的冲动。 但他却只是轻轻一握,就松开了,笑嘻嘻的说:“很好,从没有过的好――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连雪。” 高飞侧脸,看向了不远处的连雪。 连雪向前走了两步,矜持的笑着伸出手:“你好,你可以叫我小雪。” “小雪,你好。” 穆天涯上下打量着连雪,眼神平静,语气平缓:“我是上个礼拜才五才见到梁明的,当时他还告诉我说,高飞至今仍然单身一人。呵呵,我还真没想到,这才过去几天,他身边竟然多了这么一个漂亮大方的女朋友。” 连雪眨巴了一下眼睛,缩回手:“这个世界,始终都在不停变幻的。” “是啊,世界始终在不停的变幻,没有谁能想到明天会发生什么。” 穆天涯低低叹了口气,又看向了梁明夫妻。 在穆天涯和梁明夫妻寒暄时,连雪走到了高飞跟前说:“高飞,我忽然想起还有事要做,我想早点回去。” 高飞刚才守着梁明夫妻说连雪是他女朋友,期间带有一定的利用性质:他在利用连雪,来向穆天涯表示什么。 但高飞也知道,这样对人家连雪是不公平的,所以在她提出要走时,稍微沉默了片刻才说:“连雪,对不起,今晚想陪你看电影来着。” “以后有的是机会,呵呵,我就不和他们告辞了,你说一句就好了,再见。” 连雪抬手轻轻摆了一下,转身走进了停车场。 她走的很快,更不回头,眨眼间就消失在了远处。 “高飞,我、我――” 就在高飞望着连雪消失的方向发愣时,梁明来到了他身边。 高飞扭头,拍了拍他的肩膀:“死胖子,什么话都不要说,ok?” “ok!” 梁明重重点头:“我们进去吧。” …… 梁明两口子宴请穆天涯这种外国集团总裁,按说得去五星级大酒店才对。 不过他最终却选择了月明大饭店,因为他曾经听高飞说起过,说曾经和穆天涯来这儿吃过一次饭,就想用这个地方来给穆天涯一些什么暗示。 实际上,梁明成功了。 穆天涯在走进七楼的‘月下包厢’后,第一句话就是:“八年前,我就和高飞在这个包厢吃过饭,那时候是参加别人的婚礼。八年了,眨眼就过,这个包厢内的装潢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人,却没有变。” 对穆天涯意思明确的感慨,高飞好像没听到那样,自顾自的坐在了靠近西边的椅子上。 梁明和张妍对望了一眼,后者马上就笑着接话:“呵呵,穆总,看来您真是一个怀旧的人呢。请上座,梁明,通知服务员,可以上菜了。” 穆天涯也没有推辞,坐在了斜冲着门口的住客位子,恰好和高飞面对面。 而跟着她来的那个小黑妞,挨着她坐下,仍旧一言不发。 刚才在近包厢的路上,穆天涯就已经给大家介绍过了,这个小黑妞,是她的司机。 很快,服务生就推着餐车走了进来。 梁明点的菜不是很多,只有八个盘子,两个汤,还有两支红酒。 可就算是让乞丐来看,也能看出这些菜价格不菲。 等服务生安排好一切后,梁明对她们摆了摆手。 服务生会意,双手交叉着放在小腹前弯腰行礼后,退出了包厢。 梁明拿起红酒,先替穆天涯倒了一杯,正要给高飞倒时,他却一摆手:“晚上我还有事,不能喝酒。” 梁明一楞,挨着高飞的张妍皱眉,低声说:“小飞,今晚――你怎么可以不喝酒呢?” 高飞捂着水杯,淡淡的说:“我今晚真有事。” 高飞说他今晚有事,倒不是说瞎话,因为他已经决定今晚要刺杀苏北山。 虽说他酒量不错,但他在执行刺杀任务之前十二小时,却从来都不会喝酒,以免酒精麻醉了神经。 张妍正要再说什么,穆天涯说话了:“嫂子,既然小飞不喝酒,那就免了吧。” 听穆天涯这样称呼张妍后,梁明两口子心中一喜,但高飞却微微皱了下眉头。 在坐的谁都能听得出来,穆天涯之所以喊张妍为嫂子,是从高飞这儿论起的,这就说明她和高飞的关系很不一般。 张妍马上就眉开眼笑:“好,好,既然穆总也说不让你喝酒,那就别喝了,喝茶。” 等张妍给高飞满上一杯茶后,梁明端着酒杯站了起来,看着他说:“高飞,有些话咱可以不说,但我现在必须得给你郑重介绍一下,穆总,英国康奈集团的总裁。” 接着,梁明又看向了穆天涯:“穆总,高飞现在冀南北山集团工作。” 高飞端着茶杯,轻轻碰了下桌子:“穆总,恭喜。” 穆天涯点了点头,却没有说什么。 她当然明白,高飞说的这个恭喜,是什么意思。 做为本次宴席的东道主,更为自己的烦心事,梁明当然得起到活跃气氛的作用:“穆总,高飞,张妍,还有那位小姐,我提议不管咱们喝酒还是喝茶水的,都共同端一个,好吧?” 对梁明的这个提议,不管是穆天涯还是高飞,包括那个小黑妞都没什么异议。 等穆天涯放下酒杯后,张妍马上热情的说:“来,穆总,请吃菜,这可是咱们冀南的招牌菜,相信肯定能对您的口味。” 穆天涯却没有拿筷子,只是微笑着说:“梁明,嫂子,我觉得最好先说正事,等处理完正事后,大家在开怀畅饮好吧?” 我就琢磨着该怎么说呢――张妍马上点头:“好啊,好,那就听穆总的,先说正事。” 看了眼微微垂着头的高飞,穆天涯从小包内掏出一盒女士香烟,抽出一颗叼在嘴上时,小黑妞已经摸出了字ppo打火机,给她点燃了香烟。 动作很娴熟的喷出一口淡淡的烟雾后,穆天涯左手双指优雅的夹着香烟,右手却搭在左臂肘弯处,轻声说:“梁明,在你找过我之后,我就仔细看过那份合约。” 虽说现在穆天涯的动作有些轻佻的嫌疑,但梁明可不敢有丝毫不满,更没有说话,只是望着她的眼神里带着期望,更多的却是紧张。 他真怕穆天涯说出,这件事责任在他,她也无能为力的话。 不过穆天涯却没有让梁明失望:“说实话,我站在康奈集团的立场上,很满意那份合约。不过,你既然是高飞唯一的兄弟,我当然不会让你无法和公司交代。所以我决定那份合约作废。至于新的合约,我会再择日安排人去贵公司找你洽谈签定的,希望你不要再犯那些让我开心的错误。” 梁明大喜,吊着的心终于咣当一声落了下来,连忙用力点头:“请穆总放心,我一定不会再犯错了,呵,呵呵,来,穆总,请允许我敬您一杯!” 在梁明两口子可劲儿向穆天涯献殷勤时,高飞始终默不作声。 说实在的,在刚看到穆天涯时,他有惊诧、愤怒和甜蜜以及震撼等感觉。 毕竟他最珍贵的初恋,和他男人的第一次,都给了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让她开心过,更让他痛苦过。 八年,在这八年中,他从没有忘记过这个女人。 随着时间的流逝,穆天涯给高飞留下的,只有痛苦和憎恨。 人们都是这样,总是轻易的忘记很多甜蜜,却固执的牢记住别人给他的伤害。 但是现在,高飞看着穆天涯的眼神中,却多了陌生的茫然。 尤其是穆天涯娴熟的吸烟动作,更让高飞觉得从没有认识过这个女人。 继而,也不想知道这个为追求宝马豪宅而离他而去的女人,是怎么成为康奈集团的总裁的。 她,对高飞来说,已经是熟悉的陌生人。 高飞甚至都发誓,今晚过后,他也许会想到沈银冰,但也不会再想起穆天涯! 这种直觉很奇怪,但却真实存在着,很多多年不见的两个人,正是在见过一面后,从此就再也不会想起对方。 也许,这是一种相见后的失望。 在和梁明两口子寒暄了几句后,穆天涯看了眼高飞,直言不讳的说:“梁明,嫂子,接下来,我想单独和高飞聊聊,你们看……” 张妍会议,马上就放下酒杯,拉着梁明一起站了起来:“好啊,好啊,你们两个这么多年不见了,是该好好聊聊了。梁明,我们先告辞吧。” 梁明没有说话,只是看向了高飞。 高飞缓缓吸了口气,对梁明点了点头。 梁明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在和张妍走出包厢时,轻轻的拍了拍他肩膀。 “卡捷利娅,你也出去吧,去车上等我。” 穆天涯端着酒杯,淡淡的说了一句。 小黑妞卡捷利娅一声不吭的站起身,跟着梁明两口子快步走出了包厢。 本次宴席的东道主,梁明两口子只在包厢内呆了不到半小时,就被穆天涯请出了包厢。 诺大的包厢内,只剩下高飞和穆天涯俩个人,显得格外冷清,夹杂着沉默的尴尬。 很久之后,穆天涯才从小包中拿出一个mp5,按了几下,放在了桌子上。 mp5中,传来了一首歌:“风到这里就停,雨到这里无声,它也在笑我多情。影子陪在身旁,细数那些过往,多少年快乐和忧伤。谁把月缺变成月圆,我用未来换你我的缘,从来风花雪月无常,我却不能笑着遗忘……” 天涯,这首歌的名字就叫天涯,是爱乐团主唱的一首老歌,也是当初高飞最喜欢的一首歌。 高飞当初最喜欢这首歌,就因为它的名字叫天涯。 第56章 我们重新来过吧! 婉转清晰的歌曲,在包厢内缓缓流淌。 这首歌的节奏明明是轻快的,让人喜欢的,但这时候播放出来,却给高飞一种沉重的压抑感,情不自禁的攥紧了双拳。 歌声中,穆天涯说话了:“小飞,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微微闭上了眼。 穆天涯轻声说:“我们是上网认识的,那时候你的网名叫鬼舞,我的名字就叫天涯――到了后来,你给我改了网名,叫做你是我的天涯。那时候,我在家里,你在网吧,我们两个在网上斗地主,合伙坑别人的欢乐豆。呵呵,想想那时候真开心,我们为了一些不值一钱的欢乐豆,还曾经争吵过,你总是埋怨我出牌太慢,是事儿婆。那 些被我们坑了豆子的人,也会发小喇叭,骂我们是奸夫荡货,然后我们就大笑……” 高飞端起茶杯,把里面已经冷却的茶水,连着茶叶,一起倒进了嘴里。 茶水微凉,带着苦涩。 穆天涯则端起酒杯,晃着里面如血的红酒,喃喃的继续说道:“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永远都不会忘记。但是到了后来,我再也不满足你的满足了,因为你满足于在福利厂上班,每个月挣一千多块钱。可我却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了,我渴望能够过上物质更加幸福的生活。为了这个,我们开始吵架,吵架次数越来越多,你说我嫌 贫爱富,我说你没进取心,小毛孩一个――终于,在我们一次吵架过后,我认识了一个人。” 说到这儿,穆天涯端起酒杯,把里面的红酒一饮而尽,俏脸上马上浮上了一抹迷人的嫣红:“那个人是个英国富商,是我在网上认识的,他说他可以给我我想要的东西――他为了证明他没有骗我,当晚就给我账户中打过来了十万美金……” 高飞终于说话了,声音平淡,既没有伤心,更没有喜悦:“然后你就和他见面了,再然后你就和我提出了分手。” 穆天涯关掉mp5,点了点头:“嗯,一个礼拜后,我见到了他。原来他是英国康奈集团的总裁,一个亿万富翁。呵呵,其实我也不知道,他这么有钱的人,怎么会喜欢平凡的我,但事实上的确如此,当他把签证递到我手里后,我才意识到这一切都是真的。” “嗯,恭喜你。” 高飞把玩着茶杯,低着头问:“你们现在感情还不错吧?” 穆天涯苦笑一下,低声说:“他活着时,我们的感情很不错。” 高飞皱眉:“他死了?” 穆天涯叹了口气:“唉,是啊,他死了,是老死的,死时是八十三岁。” 高飞愕然:“原来,是个老头?” 穆天涯点头:“嗯,是个老头,他娶我时,就已经七十五岁了。” 高飞忽然又有了在听说颜红是俩老男人的女人时的恶心感,幸好他赶紧端起梁明闪下的那杯凉茶,把这种感觉压了下去。 穆天涯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高飞:“我知道,你现在肯定感到恶心了,因为从我知道,你其实有着心理上的洁癖,每次因为某些事而感到不舒服时,就会喝凉水。” 高飞放下茶杯,淡淡的说:“你说的不错,我始终改不了这个臭毛病。但不管怎么说,你从那个老头身上,得到了你想要的一切。” 穆天涯坦然承认:“是的,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金钱,地位。在他临死之前,他把他在康奈集团百分之三十的股份都给了我,我就成了康奈集团的总裁。” 高飞笑了:“你现在可是亿万富婆了。” 穆天涯也笑了:“这是个事实。” 高飞又说:“那你现在也算是苦尽甘来了,应该去找一个青年才俊,继续过你幸福的生活。哦,对了,千万别告诉我说什么,你要为那个老头守寡,要不然我得连嫂子那杯茶也喝下去。” “你的嘴巴仍然这样犀利,不饶人。” 穆天涯轻轻咬了下嘴唇,看着高飞的双眸中灌满了深情:“高飞,你说的没错,在他入土为安后,我就打定主意要找个青年才俊了。而且,我当下就在做这件事。” 高飞双眼微微眯起,冷冷的说:“你的意思,是要和我重新来过?” 穆天涯用力点头:“对,我就是这个意思!高飞,以前我们两个在一起时,我们有爱情,但没有经济基础。现在我有经济基础了――虽说这些都是建立在我们两个人分手的痛苦之上,也耗费了八年的大好青春,但我们还都算年轻,你今年才26,我28,都处于人生中最美好的黄金时段,所以我当然要重新找回我的爱情!高飞,只要你 愿意,我可以把康奈集团总裁的位置让给你,让你明白,你在我心中的地位,有多么的重要!” 穆天涯说到后来,才发现高飞望着她的眼神,越加的冰冷,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高飞,我、我哪儿说的不对吗?” “你说的很对,站在你的立场上,完美无缺。” 高飞用力攥住茶杯,低声说:“可在我看来,你最起码错了两点。” 穆天涯追问:“哪两点?” 高飞伸出食指,晃了晃:“第一点,我不稀罕你现在雄厚的经济基础,更不会当什么狗屁总裁,我就一没文化的盲流,哪能做什么总裁?” 穆天涯的脸色开始发白时,高飞又伸出了中指:“第二点,自从你离开那天开始,我对你就再也没有任何的爱情可言了。我今天来,是因为梁明。如果我让你失望了,你大可以去为难他。但我告诉你,就算你去为难他,我仍然有办法给他解决。” 高飞说完这些,站起来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穆天涯跟着站起来,尖声叫道:“高飞,你给我站住!” 高飞走到门后,才停住脚步头也不回的问:“穆总,你还有事?” “小飞!” 穆天涯快步走到高飞身后,紧紧搂着了他的腰,脸颊贴在他后背上,哽咽着说道:“高飞,我求求你别走,我是爱你的,爱你的!在这八年中,我其实每晚睡觉前都会想你。也唯有想着你,我才能入睡!小飞,答应我,我们重新来过,我一定给予你加倍补偿,相信我――” 不等穆天涯说完,高飞忽然冷冷的问道:“你说你在每晚睡觉前都会想我,那你在那个老头子干你,你幸福的大叫时,你有没有想到我?” 穆天涯身子一僵,慢慢松开双手涩声道:“高飞――你、你怎么可以说这种下流话?” 高飞笑了,笑得很灿烂:“下流?嘿嘿,我本来就是个下流的人,说下流话又有什么奇怪的?” “你、你原先不是这样的!” 穆天涯慢慢的向后退了两步,眼神中带着痛苦。 “人都是会变的。有的人变好了,而有的人则变坏。很遗憾,我就是后一种人。” 高飞低声说出这句话后,拉开了房门。 穆天涯却再次抱住了他,急促的喘息着:“高飞,别走,我不让你走!” 高飞茫然的问:“理由呢?” “我、我爱你!” “你爱我?” “是,我爱你,非常的爱!” 穆天涯用力点头,高耸的酥胸紧紧贴在高飞后背上,右手却顺着他的小腹,慢慢往下伸去,轻唱着说:“留下,你留下,今晚,以后,我都是你的,我只是你一个人的――禁脔。” 禁脔,比喻珍美的、独自占有而不容别人分享、染指的东西。 当一个雍容华贵且又妖艳的女人,对男人亲口说出是他的禁脔时,总能最快的激起男人骨子里强烈的占有欲。 穆天涯无疑是很懂的高飞,她甚至坚信在她说出这两个字后,高飞会猛地转身抱住她,掐着她的脖子怒吼:你是我的,我的禁脔,我不许你再离开我,永远都不许! 但让她心中一沉的是,高飞却抓住了她那只向下的手,然后慢慢掰开,再也不看她一眼的走了出去。 “小飞!” 穆天涯嘶叫了一声,抓着房门慢慢瘫软在地上,泪如雨下。 高飞缓步走出了月明大饭店,抬头向天上看去:风清云淡,明月高悬。 “今晚天气不错,是个杀人的好日子。” 高飞楞楞的看了片刻,随即快步走进了黑暗中。 …… 凌晨一点,南部山区别墅区,16号别墅。 一片乌云飘过,遮住了天上的月亮,也挡住了从南边吹过来的风,使气温好像一下子就变闷热了。 “麻痹的,昨天上午才下了一场暴雨,怎么又阴天了,还有雨吗?” 和大张一起巡逻的二虎,低声骂着,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渍。 大张懒洋洋的说:“六月的天,说不定那阵就会下雨,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哈欠,现在几点了?” “一点了,再熬俩小时,狗子他们就该来接班了。” 二虎摸出手机看了看,四下里望了一眼,小声说:“哎,大张,我听队长说,咱们威武安保公司这次接的这个活儿,好像很赚钱啊。” 大张回答:“肯定很赚钱,要不然队长这样上心?我还听说,其实有人是要刺杀别墅中那个老头呢。有时候我就想,如果在我们当值时,那些人来了咋办?” 二虎哈的一声笑,挥了下手中的胶片棍:“敢来?来一个干一个,来俩干一双!你没听咱们队长说啊,客户只要有我们威武安保保护,那绝对是固若金汤!别说是杀手了,就是苍蝇,也无法从我们眼前飞过去……” 看在大张和二虎站在别墅门口意气风发时,一条淡淡的黑影,就像一个鬼魅那样,从他们身后轻轻的飘了过去。 第57章 白色鬼影! 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衣的高飞,就像是一个鬼魅那样,轻飘飘的翻进了铁栅栏内的别墅院子里。 上次来‘踩点’时,高飞就注意到,别墅的两侧围墙上,都支架了几条细细的钢丝。 他可以肯定,只要一碰到这些钢丝,就会引发警报,然后招来保安。 依着高飞的本事,躲过那些铁丝是易如反掌,但他懒得费那些事儿,索性直接从俩保安人员的眼皮子低下,溜进了别墅内。 灵巧的翻过铁栅栏后,高飞就地顺势一滚,滚到了别墅传达后面,贴着墙根快速的来到别墅主建筑前,抬手抓住一楼外面的空调外机,身子轻轻一耸,就上了二楼窗下。 上次他来苏家别墅时,就曾经用话套过沈银冰,套出苏北山的卧室就在二楼最东边。 别看沈总智商很高,但高飞要想玩她,把她卖了,她也许还得帮着点钱,所以她根本不知道,在不经意间,就为高飞提供了最有用的信息。 高飞贴在墙壁上,扭头四下里望了一眼:别墅正门,和东西两个方向的外面,都有人巡逻,但院内却没有人。 相比起港台地区,和国外某些大人物的所住之地,苏北山别墅的警戒,可谓是弱爆了。 至于那些安保人员,业务更是幼稚的可笑,吓唬小偷小摸的还行,但在高飞这种行家眼里,可以说是聋子的耳朵,虚摆着好看的。 其实这也不能怪保安们的业务水平低下,毕竟现在是盛世华夏,国泰民安,人不值钱――被杀手戏称为杀手‘禁区’,很少发生过有人被刺杀的案例。 细心观察了一下周围环境后,高飞摸出一把刀子,把纱窗割开一道口子,屈身钻了进去。 这间屋子,是二楼的浴室,里面还残留着沐浴露的香味,看来老苏在休息之前洗过澡。 洗白白了等着挨刀吗? 高飞心中嗤笑一声,脚步轻快的来到房门前,侧耳倾听了一下外面的动作,开门闪身进入了走廊中。 走廊中黑漆漆的,但一楼大厅内却亮着一盏壁灯,散发着死沉沉的光芒。 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如高飞所想象的那样,没有发生任何意外的趋势。 “这三百万美金,是不是太容易了一些?” 格外的顺利,不但没有让高飞感到欣喜,心中反而升起了一股子莫名的忐忑,仿佛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监视下那样。 高飞可以肯定,在他上次来苏家别墅之前,就已经把所有监控头的位置摸清了,而他有绝对的把握相信,他走到这一步,也成功躲开了那些监控头。 可是,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安的感觉呢? 高飞贴在走廊墙壁上,闭上了眼睛,侧耳倾听:诺大的别墅中,除了下面大厅中座钟发出的咔嗒声响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动静了。 是我太敏感了,还是两年没做这事,因为紧张而导致感觉判断错误? 高飞慢慢的睁开眼,又默立了几分钟后,才贴着墙根向老苏卧室走去。 老苏的卧室房门,是红木做的,门锁也是市面上那种最高级的,设计精美,但在高飞眼中,也就是一个摆设,他只用一根铁丝,就打开了门锁。 高飞抓着门把,一分一分的推开了房门,一股子淡淡的膻气味道,从门缝中钻进了他的鼻孔内。 谁都知道,很多人在年纪大了后,因为不爱活动等诸多因素,所住的地方和身上,都会有股子难闻的气味,被称之为老气味。 苏北山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尽管贵为北山集团的董事长,生活要比普通老百姓要优越很多,可也会有这种老气味。 高飞非常清楚这点,也嗅到过这种味道,所以要是闻到房间内有这种老气味的话,肯定不会觉得意外。 可是现在他嗅到的,却不是那种特殊的老气味,而是一种膻气味,就像来自狗羊等动物身上的气味。 苏北山的卧室内,怎么可能会有这种膻气味,难道他房间内养了猫狗等宠物? 高飞微微皱了下眉头,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止,一点一点的把房门推开,悄无声息――等房门被推开一道刚容人钻进去的缝隙时,闪身而入。 房间内没有灯,黑漆漆的,但高飞却能通过窗口外微弱的天光,看到床的位置。 宽大的出anhg上,有个人蜷缩着躺在床上,身上盖着一床毛毯,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高飞闪身进屋后,就倚在了门后墙壁上,侧耳倾听了片刻后,才慢慢举起手中的刀子,走向了那张大床。 经过这些年的磨练,高飞可以说是玩枪的高手,闭着眼睛也能在十几秒内组装起一把卸散了的手枪,尤其是在国外当雇佣兵的这些年,手头更是不缺乏各种枪械。 不过自从他两年前回国后,却再也没有接触过枪械。 一方面他不想再杀人。 另一方面,则因为华夏是世界上枪械管制最严厉的国家,不通过特殊渠道,要想搞到一把枪的可能性,比光棍娶个老婆还要困难。 所以这次他来刺杀苏北山,只是从路边的医疗器械店内买了把手术刀。 刺杀苏北山,一把手术刀,足矣。 高飞右手举着手术刀,踮起脚尖走向床前,在距离还有两米左右时,猛地加快速度扑到床前,左手飞快的抓住毛毯忽地一下掀起,右手中的手术刀,飞快的刺了下去! 高飞有百分百的把握,别说是苏北山了,就是李小龙再世,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也无法逃脱被划断咽喉的厄运。 可是―― 可是,就在高飞手中的手术刀,电闪般划下时,却猛地停顿,瞳孔骤然一缩:被单下面的苏北山,竟然是个白糊糊的东西! “吱!” 的一声厉叫,就在高飞瞳孔骤缩时响起,一道白光猛地从床上跃起――白光一闪,高飞就觉得劲风扑面,脑袋本能迅疾后仰的同时,右手的手术刀横向划过。 在发觉床上的苏北山只是个白影,在白影闪电般跃起袭向他咽喉时,高飞在第一时间做出了最为快速的闪避动作:身子后仰,手术刀横划时,已经暴退三米! 那个白影一击逼退高飞后,根本没有片刻的停留,又是吱的一声厉叫,就像一道划破夜空的闪电那样,嗖的向他扑了过来。 这是什么东西!? 高飞心中一颤,本该是个老头的苏北山,却忽然化身为一个白糊糊的影子,以他从没有见过的速度向他扑来,就算他胆大包天见多了突发意外,可还是被吓出一身冷汗。 可高飞同时也很清楚,当前最重要的不是搞明白这个白影是什么鬼东西,也不是再刺杀苏北山,而是要用最快的速度撤离,撤离这间诡异的屋子! 刺杀目标暴露后,第一要素就是撤退! 厉叫声中,白影扑到,在还没有搞明白这是个什么东西之前,高飞根本不敢轻易和它接触,只是竭力一闪,身子跃起,对着窗口扑去。 白影一扑扑空,发着吱吱的怪叫声,在墙上微微一碰,就像是被砸在墙上的皮球那样,迅速反弹,冲着高飞就飞了过去。 刺杀目标,目标房间内却忽然出现一个白糊糊的东西,鬼魅般的对他紧追不舍,别说高飞只是外号叫鬼舞了,就算他真是个鬼,也得被吓个半死。 幸好,他的本能还在,在闪开白影的再一次攻击后,马上就扑向了窗口,双手前伸好像跳水运动员那样,砰的撞碎玻璃,就像是一枚炮弹那样冲到了窗外。 高飞身在半空,右脚脚尖在窗口一钩,身子攸地荡起,右手暴长,一把抓住了三楼窗下的空调外机,就像是风筝那样,嗖地飘向了天空。 高飞头下脚上的跃到三楼窗口上时,就看到那个白糊糊的东西也跟着冲了出来。 不过,那个白糊糊的东西却没想到,高飞冲出窗口后并没有向地面落去,而是反向腾空。 等它落到一楼的空调外机上面后,才停住身子,接着向上猛地一窜,竟然凌空拔起两米多高! 而这时候,高飞才抓住别墅顶层的屋檐,正准备翻上屋顶。 居高临下看到白影烟花般的窜上来后,高飞心中一沉,脑海中飞快的闪过一个念头:原来,这世上真的有鬼! 鬼! 也只有鬼,才有这样快的反应,才能把号称鬼舞的高飞逼得如此狼狈不堪。 在白色鬼影冲上来的瞬间,高飞已经悲哀的意识到,这次他绝对躲不开它凌厉的扑杀,因为他正处于无处借力的地步。 人再厉害,也不如鬼的,哪怕是外号叫做鬼舞的高飞。 眼看高飞根本来杯及翻到屋顶,就要被白色鬼影扑中,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几道白光蓦然亮起,人的厉喝声随即响起:“是谁!?” 原来,在高飞冲破窗户玻璃后,在外面巡逻的二虎等人,马上就发现了这边的异常,举起强光手电向这边照了过来。 最先冲进铁栅栏的二虎,惊讶的发现:一个白色的影子,正扑向吊在顶层屋檐上的一个黑影。 这是什么东西!? 二虎心中一颤,脚下停顿,下意识的用手电去照那道白影时,那道白影却蓦然一闪,消失在了二楼窗口处。 手电光亮起,人的厉喝声响起后,白色鬼影随即蓦然不见,也让高飞趁机翻上了楼顶,贴地一串翻滚,片刻都不敢停留的滚到别墅东侧,抓住漏水管,迅速的滑向地面。 等二虎他们清醒过来,拿着手电大呼小叫的跑到别墅外面东侧时,高飞已经去的远了。 第58章 高飞病了! 高飞敢发誓,他当年在中东被当地反政府武装三十多人追杀时,逃跑速度也没有现在这样快。 这次,他可以说是超水平发挥了,变成了真正的鬼魅,感觉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就跑出了几公里――直到肺部传来风箱般的呼噜声后,他才放缓了脚步,勉力跑到一棵树前,右手扶着树身,左手按着膝盖,弯腰就像跳上岸边的鱼儿那样,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汗水,顺着他的额头,噼里啪啦的砸落在地下草丛中。 用力咽了一口吐沫后,高飞右手捂着心口,倚在树身上,慢慢的滑落在地上,双腿平伸看着来时的路,眼里带着他自己都能察觉到的惊悸。 刚才这段竭力狂奔中,高飞最少横穿了三条公路,期间始终不停的变幻方向,哪怕是世上最专业的猎狗,也别想查到他的踪迹。 呆呆望着来时的方向,也不知过了多久,反正高飞觉得汗水都开始变成凉水后,胸膛才慢慢的平息了下来,脑袋重新高速运转了起来:那个白色的东西,真是鬼吗? 可这个世上哪儿有鬼啊? 但如果不是鬼的话,那又该是什么? 除了鬼之外,还有什么东西,能那样快? 想到那个白色鬼影几次扑向自己的一幕,高飞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的摸了摸下巴:刚才他在挥刀要刺下去时,如果他哪怕是慢上零点一秒钟,那个白色鬼影,很可能抓碎他的咽喉,最不济也得抓伤他。 “苏北山,难道你本身就是个鬼吗?要不然的话,你房间内为什么有那样一个鬼东西存在?” 高飞闭上眼,开始仔细回忆和苏北山见面时的一幕。 高飞可以保证,和他有过一番长谈的苏北山,绝对是个活生生的人,就像很多有钱人那样,儒雅,自信,也包括遇到麻烦时的焦躁。 这一些,都是正常人的正常反应,谁要是敢对高飞说,苏北山是个鬼变的,高飞肯定会狠狠抽他一耳光:你特么的瞎说什么呢? 但现在,刚经过一场惊心动魄的逃亡后,高飞只想给自己一耳光:如果苏北山不是鬼变的,那刚才那个白色鬼影,又是什么东西? 高飞不明白,也不理解,但是他终于认识到了一个现实,那就是苏北山很神秘,就连沈银冰也不一定知道那个白色鬼影是什么东西。 如果把高飞换做是别人,经过刚才那一幕后,肯定会死了刺杀苏北山的心,因为太特么的吓人了。 可高飞就是高飞,尽管心中也很害怕,但也同时勾起了他的好奇心:刺杀不刺杀苏北山,要不要那三百万美金,这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得搞清楚那个白色鬼影,到底是什么东西。 夜风吹来,惊动了枝头上的一只夜鸟,嘎嘎叫了几声后,展翅飞向了远方,给冀南温馨的夜色,平添了几分诡异。 …… 高飞睁开眼时,已经是上午九点多了。 他是被手机铃声叫醒的。 睁着眼发了会呆,重新闭上后,高飞才摸过手机,按下了接听键放在耳边,懒洋洋的问道:“喂,哪位……” 高飞刚说出这三个字,就猛地睁开眼,因为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是那样的嘶哑,有气无力。 手机那边,传来颜红关心的声音:“高飞,你怎么还没有来上班?啊,我听你声音好像不怎么对头啊,是不是感冒了?” “感冒了?” 高飞抬手摸了自己额头一下,顿时就吓了一跳:额头,滚烫。 我在发高烧? 我怎么可能会发高烧呢? 高飞摸着自己的额头,眼里全是不信。 从他当兵那天开始,无论天气再怎么恶劣,哪怕从桑拿室内一下子转换到冰天雪地中,也不会发烧。 因为他体魄健壮,百毒不侵――那是不可能的,可这些年来,他从来没有发过高烧,这是可以肯定的。 现在,他却发烧了,烧的嗓子说话都开始沙哑。 没有听到高飞的回答后,颜红再次问道:“高飞,你说话啊,你到底怎么了你?” “呼!” 吐出一口长气后,高飞说:“你说的不错,我不但感冒了,而且还在发烧。” “啊,那你赶紧去医院看看。哦,你等着,我马上过去,我陪你去医院吧!” 颜红的声音里,带着真挚的关爱。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了,不就是发烧嘛,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症状。好了,就这样,挂了。” 不等那边的颜红说什么,高飞就扣掉了电话,翻身从床上坐了起来。 “妈的,我竟然会发烧,真是奇怪。” 双手用力搓了搓脸颊后,高飞下床,就觉得好像踩在云彩里那样,浑身轻飘飘的酸软无力。 有些头晕脑胀的走进洗手间,放水完毕后,高飞打开凉水笼头,捧起一捧凉水正准备洗脸时,却又吓了一跳:水龙头上面镜子里的那个家伙,是谁啊?眼圈发黑,脸色憔悴,嘴唇苍白,一副逼真的失魂落魄模样。 “这是老子我吧?” 高飞望着镜子里那个人,呆了老半天,才意识到镜子里看那个病鬼,就是他本人。 “几个小时的工夫,老子就变成这样了?” 高飞喃喃的说着,低下头,双手捧起了凉水。 几分钟后,搞完个人卫生的高飞,脚步轻浮的走到了客房内,一屁股蹲坐在了沙发上,又闭上了眼。 刚闭上眼,他却又站了起来:“不行,我不能再睡觉了,要不然非得垮掉。麻了隔壁的,我怎么病得这样厉害?” 意识到自己发烧很严重后,高飞再也不敢懈怠,赶紧的穿好衣服,急匆匆走出了客房。 …… 下午两点,沈银冰拨通了颜红的电话:“颜副总,麻烦你给高飞打个电话,让他来我办公室一趟。” 说出这句话时,沈银冰开始琢磨:得把那个家伙的手机号要来了,要不然每次找他,还得通过颜红。 颜红在那边犹豫了一下:“沈总,我现在南部山区跑马场――你有事要找高飞的话,恐怕得去小车班找他了。” 听出颜红说话有些吱吱唔唔的后,沈银冰黛眉皱起,淡淡的说:“怎么,我见他,还得亲自去找他,他谁啊,那么大的架子。” 颜红赶紧解释:“沈总,高飞不是架子大,是他病了。” 沈银冰愣住:“什么,他病了?” 颜红回答:“是啊,发高烧,高烧不退,三十八度九。我一点出来时曾经去过小车班,他还在那儿睡觉,昏昏沉沉的。” 沈银冰脱口问道:“那他怎么不去医院看看?” “去了――他自己说已经去了,好像也吃药了,可效果不怎么样。” 颜红回答。 “哦,我知道了,你先忙吧。” 沈银冰点了点头,扣下了电话,若有所思的看着门口,喃喃的说:“红姐好像很关心高飞啊。” …… 今天是老王高升的大好日子,正式荣升为后勤处的某副科长。 他本想今天中午,在职工餐厅宴请昔日同事来着,可高飞却生病了,一直躺在沙发上睡觉。 高飞现在可是被老王视为‘恩人’了,恩人身体有恙,不想吃午饭,他怎么好意思和别人去庆祝,那样也太没良心了…… 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后,老王再次走进了小车班。 小李子等人,都客气的打招呼:“王科,又来看高班呢?” 从被人称呼老王,到被人尊称为王科,一字之差,却能带给人不一样的感觉。 矜持的笑着和大家摆手打了个招呼,老王快步走到高飞躺着的沙发上前,把一个保温桶放在了案几上,轻声说:“高班,先醒醒吧。” 其实在众人和老王打招呼时,高飞就已经从昏昏沉沉中醒来了,但他却不想睁眼,只是模糊的嗯了一声说:“嗯,老王你来了。” “啊,我来了,知道你病了不想吃饭后,我就让我闺女给你熬了一锅鸡汤。嘿嘿,她刚送来呢,汤还是热的,你先起来吃点东西,才能抵抗病毒啊。” 说着,老王打开了保温桶,一阵馋人的香味扑鼻而来。 看老王那个巴结样,难道他看中高班,想让高班当他闺女女婿? 小李子等人互相对视了一眼,都没有说什么,继续看自己的报纸。 高飞终于睁开了眼,裹了一下盖在身上的外套,有气无力的说:“老王,谢谢你了啊,我还不想吃饭。” 老王摇头,关心的责怪道:“哎,那怎么行?病了后越不吃饭,就越难受。起来,你先多少的吃点,然后我送你去医院好好诊断一下。” “咳,咳咳!好吧。” 高飞咳嗽了两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他刚坐起,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等他咳嗽差不多了时,老王及时递过了一张纸巾。 高飞接过纸巾随意擦了一下嘴巴,笑着正要道谢时,却蓦然呆住:纸巾上,竟然有血。 他刚才那阵剧烈的咳嗽,竟然咳出了血! 鲜红的血,粘在白色的纸巾上,显得是异常刺眼。 老王脸色一变,正要说什么时,高飞却把纸巾揉成了一团,头也不抬的喘息道:“老王,你、你让大家先出去,我想静一静。” 咳嗽,咳出血,尤其是在高烧不退时,这意味着什么? 只要有点病理常识的人,都有可能会想到一些让人胆战心惊的病情,比方肺结核,比方前段时间流行的h7n9…… 尤其是后者,更是让人谈之色变! 第59章 病毒! 老王的确很关心高飞的病情,可他同时也明白,某种病的可怕性。 在呆了一下后,老王马上站了起来,大声对小车班众人说:“各位,高班想独自静一静,我们先出去吧!” 草,本以为高飞要比黄明通情达理呢,没想到这小子更不是个东西,因为他想静一静,竟然让大家都去外面! 去哪儿? 太阳底下晒着吗,这么热! 小李子等人不满的看向高飞时,老王又说话了:“其实高班让大家出去是好心,因为他怕会把感冒传染给大家。” 那他自己出去,不就得了――小李子等人心中抱怨着,可没有谁敢说什么,只好三三两两的出了办公室。 “高班,等会儿,我先回去吩咐一句,再回来送你去医院。” 老王沉声说了一句,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等老王把房门关上后,高飞才慢慢的抬起了头,眼里带有了明显的恐惧:“我怎么会咳出血来,难道是肺结核,肺癌?” 一个人,不管他有多么的强大,但他都会怕生病,尤其是那种和死亡密切相连的病。 高飞刚才咳嗽时,如果咳出来的只是血丝,那还可以用因为剧烈咳嗽而咳破支气管来解释。 但他咳出的不是血丝,而是鲜血! 看着手中包着鲜血的纸巾,高飞在一天内,第二次知道了什么叫做害怕。 可他同时也很莫明其妙,因为他以前根本没有此类的病史,怎么可能会因为一场高烧,就开始咳血呢? 难道说,我中了h7n9的病毒? 高飞终于也想到了这一点。 事实上,也唯有这种病毒,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人造成致命的死亡! 帮帮帮――就在高飞盯着纸巾发呆时,敲门声响起。 高飞慢慢抬头,声音嘶哑的问道:“是谁?” “高飞,我是连雪,我可以进去吗?” 连雪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带着明显的焦虑。 高飞马上拒绝:“别进来!” 他的话音未落,门开了,穿着大红旗袍的连雪,从外面快步走了进来:“高飞,我听老王说,你……” 不等连雪说完,高飞低声喝道:“出去!” “高飞!” 连雪一愣,但却没有出去,而是走到他身边,挨着他坐在了沙发上。 高飞马上站起,走到了另外一个沙发前,喘息着说:“我、我让你出去的――咳,咳咳!” 看着剧烈咳嗽的高飞,连雪紧紧抿了抿嘴唇,低声说:“高飞,你真咳出血来了?” 高飞慢慢的抬起头,脸色惨白,嘴角带着血迹,晒然一笑:“你觉得呢?” 连雪双眸猛地睁大:“高飞!” 反手擦了擦嘴角,高飞垂下头:“连雪,谢谢你来关心我,可我觉得你最好是赶紧出去。” “我送你去医院!” “我不用你,我自己会去!” “高飞!” “出去!” 高飞低吼了一声,再次咳嗽了起来。 “我,我――” 连雪喃喃的说了两个字,眼神黯淡的慢慢走了出去。 她刚走出小车班办公室,刚关上房门,就听到背后高跟鞋踏地声响起,回头一看,连忙弯腰恭声说道:“沈总,您好!” 来的人,正式沈银冰。 淡淡看了连雪一眼,沈银冰问道:“我听说,高飞病了?” 对沈银冰亲自来看望高飞,连雪眼中闪过明显的惊诧,点了点头:“形式,很不乐观。沈总,你最好别进去,还是打电话给医院吧,我怕他得的是――” 当连雪也说高飞很不乐观后,沈银冰本想转身离开,然后吩咐人打电话给医院。 沈总作为亿万富翁之女,北山集团的总裁,可以说是身价不同于凡人,在获知属下生病后,能够屈尊下来问问,这已经是高飞天大的福气,她实在没必要进去看望。 要是运气不好被传染了,咋办? 可是在连雪好心劝阻她别进去后,她却有了一股子莫名的冲动:你谁啊你,我凭什么听你的话?就因为那个家伙请你吃了顿西餐?哼,他还是我的雇佣男朋友呢! 一股子莫明其妙的酸意,让沈银冰忽视了对某种病毒的惧怕,淡淡的说:“哦,没事,你先去忙吧。” 不等连雪再劝阻,沈银冰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沈银冰从没有想到,一个人竟然会在一天内,憔悴成这个样。 如果不是确定办公室内只有高飞一个人,沈银冰真不敢相信,她看到的这个人就是高飞。 “咳――你怎么进来了?” 高飞轻咳嗽了一声,抓起纸巾捂住了嘴,含糊不清的说:“别过来。” “你,到底怎么了,不是发高烧吗?” 沈银冰皱眉,走了过来。 “我发高烧,可能是肺结核引起的,当然了,也可能是h7n9。沈银冰,你快点出去,我要上医院检查一下。” 高飞慢慢的站起来,正要去墙边橱柜前去找口罩时,身子却忽然一个踉跄,向地上摔了下去。 完全是下意识的,沈银冰及时伸手,抱住了他的肩膀,急声说道:“你先别动,好好坐着,我现在就派人――不,打电话叫救护车!” 高飞这次没有反抗,而是在沈银冰的帮助下,慢慢坐回到了沙发上。 沈银冰松开高飞,马上就掏出电话,拨打120急救电话簿:“喂,市中心医院吗?我是……” 沈银冰在打电话时,根本没有发觉高飞脸上已经蒙上了一层死灰色,更没有看到他眼里露出的绝望。 高飞真的绝望了,因为他发现在他咳出血后短短的十几分钟后,竟然站也站不稳了! 而且嗓子里痒的要命,要不是极力压制住,不许自己咳嗽,他恐怕得把自己的肺咳碎了,才能制止这种痒。 更让他手脚冰凉的是,他在呼吸时,能真切感受到自己的肺里,有呼噜呼噜的水响声,伴随着越来越难忍受的窒息感。 这些真切感受,都足以证明,高飞的肺内正在急剧充水,迅速挤压着肺的呼吸空间,强迫他就算是用尽全身的力气,也无法压制住咳嗽――最终只能张大嘴巴,剧烈咳嗽起来,一发而不可收拾。 鲜红的血,随着高飞的剧烈咳嗽,喷溅出来,喷在沈银冰那双穿着黑丝袜的长腿上。 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咳嗽越来越急促,意识慢慢的消失。 在他的意识完全消失之前,只听到沈银冰尖声大叫:“高飞,坚持住!” …… 刚来集团总部上班的小车班班长高飞,因为咳血被救护车带走了。 同时,今天所有和他说过话的人,包括集团总裁沈银冰在内的最少二十个人,也被市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带走。 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高飞是感染了让人谈之色变的h7n9,甚至更厉害的病毒。 因为h7n9禽流感病毒,也没有这么严重,迅速! 沈总都被带走了,听说远在南部山区跑马场的颜副总,和接触她的上百人,都被市防疫站‘封锁’在了跑马场内:因为颜副总在去那边之前,就曾经近距离接触过高飞。 在高飞被救护车拉走之后的十几分钟内,他所下榻的酒店,也遭到了封锁…… 一时间,冀南这座从没有爆发过瘟疫的城市,很可能会遭到病毒横扫的消息,像一座大山那样,重重压在了北山集团总部数百名职员的身上。 为了保险起见,市局马上派遣了大批警力,封锁了总部大楼方圆几百米的要道,所有居民都得到了严令:在没有新的命令之前,任何人不许出门! 要说冀南官方的反应还是很迅速的,很正确,除了隔离相关人员外,也严密封锁了消息,避免会造成大面积的恐慌。 死亡之神,在半空中狞笑着,遥望着北山集团的总部大楼。 所有的职员,都从电话中接到了官方严令,必须呆在各自办公室内,紧闭门窗,防疫站的同志,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对他们进行最严格的身体检查! “怎么会这样?” 沈银冰呆呆坐在市防疫站的隔离间内,脸色苍白。 她和小车班十三个人,连雪、老王等人,都被单独隔离,因为他们是在高飞发病时,接触距离最近的一些人,在没有确定之前,他们都得呆在隔离室内。 为了避免造成消息外露,致使市民们大面积恐慌,沈银冰等人的手机,都已经上缴,由工作人员为他们和家人解释。 沈银冰做梦也没想到,这种好像只发生在故事里的倒霉事,会发生在她身上。 她现在真有些后悔了,后悔不该和连雪赌气,去见高飞。 为了一个重金雇佣来的挡箭牌,搞得自己都有可能被感染,这实在是一笔赔本的买卖。 现在她很怕,怕自己会在某一刻,也会咳嗽,然后像高飞那样的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隔离室的玻璃门被人敲响。 沈银冰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头戴防毒面具,身穿白色抗辐射服的人,对她摆了摆手,手里拿着她的手机。 沈银冰赶紧站起来,几乎是用扑的速度,扑到门口,从门缝中接过了手机。 电话,是她老子苏北山打来的:“银冰,你怎么总是不接电话?你今天不是说,下班后要带高飞回家吃饭的吗?怎么还没有来呢?这都马上七点了。” “爸,我、我可能回不去了。” 沈银冰背对着玻璃房门,说话时才发觉自己的声音中,竟然带有了哭腔。 那边的老苏大为奇怪:“怎么了,银冰,发生什么事了?”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沈银冰吸了下鼻子,压低声音说:“我现在市防疫站,他们不让我说出实情,怕引起恐慌――不过,这时候肯给我电话,情况应该要比预想的要好很多,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让我接你电话了,事情是这样的……” 第60章 高飞的女朋友! 沈银冰现在的确很害怕,不过害怕却没有剥夺走她的聪明。 在防疫站工作人员递给她电话时,她就意识到事情并没有她所想象的那样严重。 所以在苏北山问起后,她就把事情的经过,详细的说了一遍。 苏北山站在别墅区内,在他周围,是十几个忙着布置更多监控的威武安保公司职员。 听完沈银冰所说的那些后,苏北山转身看向卧室窗口。 嘴角浮起了一个神秘的微笑,随即淡淡的说:“哦,原来是这样啊。银冰,别怕,也许高飞只是普通的肺病呢?我知道,因为前些年的非典,和h7n9的爆发,对人民的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但我们冀南可不会有那么坏的运气――高飞,也不会。呵呵,别担心,一切都会没事的。” 又安慰了女儿几句后,苏北山才扣掉了电话,面色平静的向客厅门口走了过去。 …… 和父亲通完电话后,沈银冰的情绪明显好了许多,但还是不想吃饭,更睡不着,只能坐在舒服的床上等。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就在沈银冰第三十八次看手机时间时,有人出现在了玻璃门外。 是四个人,他们都没有穿防护服。 沈银冰下床时,一个很有领导派头的中年男人,推门率先走了进来,老远就伸出了肥厚的手掌,笑着说:“沈总,让你受惊了。” 沈银冰有些茫然的和他握了握手:“你是――” 旁边有人说话了:“沈总,这是市防疫站的宫站长。” 宫站长笑呵呵的说:“沈总,我来是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可以离开防疫站了。” 沈银冰一楞:“什么?我――你是说,我不用再接受隔离检查了?” “对!” 宫站长用力点了点头:“根据我们精心的调查,和京华方面赶来的防疫专家提供的意见,我们现在完全可以肯定,并没有你最怕的那种事情发生!” 原来,在怀疑有类似于萨斯、h7n9之类的病毒后,冀南市政府马上就上报省政府,由省领导迅速向首都相关部门汇报。 听齐鲁省会冀南发生这种不明情况后,立刻引起了华夏相关高层领导的重视,用最快的速度派来了一支专家小组,开始抽样检查北山集团总部人员的唾液、血液以及空气等有可能的传染源。 被送到市中心医院特护病房内的高飞,更是成为各专家仔细检查的重要对象。 经过长达十三个小时的努力奋战后,专家组终于做出了最为严肃的结论:包括已经被催眠的高飞在内的七百八十三人,身体内并没有携带任何可以通过触摸、空气、 唾液等途径传播的病菌。高飞之所以发烧,剧烈咳嗽而以前的肺充血、充水,只是一种高烧引起的罕见的变异肺病…… 听完宫站长的详细解释后,沈银冰泪水哗的一下就淌了下来,激动的抓住那双肥厚有力的手掌,颤声问道:“宫站长,您的意思是说,我们、包括高飞在内,都不用隔离了?我现在就可以出去了?” 被美女紧握着双手的感觉,给予了宫站长极大的信任,和骄傲,用力点头:“是的,我可以负责任的说,你们可以出去了,像往常那样自由自在的呼吸新鲜的空气! 这,只是一场虚惊而已!” “谢谢,谢谢!” 沈银冰握着宫站长的手,再次猛烈摇晃了几下后,顾不得和别人打招呼,握着手机冲出了隔离室。 沈银冰快步来到防疫站的大院中后才发现,朝阳已经从东方冉冉升起:从昨天下午两点半起,到现在,她已经在隔离室内待了接近二十个小时! 尽管一夜没睡,可沈银冰却被亢奋的‘重生’而支撑着,丝毫感觉不到倦意。 她仰起下巴闭上眼,伸出双臂深深的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喃喃的说:“活着,真好!” 啪、啪啪――一阵掌声,从背后传来。 沈银冰转身,就看到全体防疫站工作人员,在宫站长的带领下,正在为她,为走出来的老王、连雪等人鼓掌。 “谢谢,谢谢你们!” 沈银冰弯腰,对这些防疫卫士深深鞠躬。 …… 沈银冰等人被防疫站的专车送回集团总部时,已经是九点了。 现在的集团总部,经过惶恐的十几个小时后,再次恢复了正常运转,但人们的脸上,却带着从没有过的镇定、幸福笑容。 不管是谁,只要从死亡的恐惧中走一圈后,都会意识到原先看似劳累、平凡的生活,原来是那样美好,值得珍惜。 沈银冰回到总部后,马上就召集公司中高层,开了一个紧急会议。 会议简短,但让人振奋:总部所有被隔离审查的员工,将在本月领到双薪,借此来庆幸得逃大难…… 会议结束后,沈银冰和颜副总一起,马上驾车赶往了冀南中心医院。 她们要看望高飞――哪怕三人之间没有那层特殊的关系,她们身为集团领导,也得亲自去看望一下。 更何况,她们在被取消隔离时,宫站长就曾经告诉过她们,说高飞的病情虽说没有传染性,但他本身情况却很不乐观。 很不乐观这个词,说出来倒是轻飘飘的,但要是用在病人身上,却只能代表一个意思:那就是病人可能会一命呜呼了。 难道他就这样死了吗? 吓,我和他只是很普通的雇主关系,就算他不幸病死,我好像也没必要这样难受吧? 难道说,我对他有了那方面的意思?这、这怎么可能呢?他只是一个没有教养的盲流而已! 沈银冰望着前面的车子后尾,眼前却浮现出高飞色迷迷的样子,‘重生’的喜悦,被烦躁稀释了很多。 沈银冰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在感觉心情烦躁时,开车的颜副总,眼里却埋着深深的痛苦。 与沈银冰相比,颜副总更加在乎高飞。 因为那个家伙,让她品尝到了真正的男欢女爱,和甘甜的爱情――在得知高飞很可能会一命呜呼的消息后,颜红几乎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 男女之间的爱情,并不全是通过感觉来定性的,有时候,爱情也能从简单的性中产生,同样让人迷恋,无法自拔。 沉默中,俩人很快就来到了市中心医院的特护病房。 病房外面,老王在守候。 当初老王因为嘴大要被颜红辞退,幸亏高飞给他讲情,他这才因祸得福成了后勤处的一副科长。 这件事,放在高飞,颜红等人眼里,就是小事一桩,但对老王来说却是生命的转折点。 所以老王视高飞为恩人,在集团总部的病毒危机解除后,马上就赶来了医院,看护高飞。 看到沈总、颜副总联袂而来后,站在窗前向里看的老王,连忙转身:“沈总,颜副总,来了。” “嗯。” 沈银冰走到玻璃窗前,看着病房内忙碌的护士轻声问:“高飞的情况怎么样了?” 老王脸色黯然,垂下头说:“很不好。” 吱呀一声,房门开了,一个医生走了出来,看了沈银冰等人几眼问:“你们几个,谁是病人的家属?” 沈银冰在支使黑子‘搜捕’高飞时,就已经得知,高飞只是一个孤儿,除了一个叫梁明的朋友外,根本没有任何家属。 颜红也知道他的身世,但老王却不知道,只是摇了摇头:“我们都不是,我是他朋友,这两位是我们公司的沈总,和颜副……” 不等老王说完,就被医生不耐烦的打断了话:“我现在需要见到病人的家属,请你们马上通知他们!” 老王闭嘴,下意识的看向沈银冰俩人。 站在后面的颜红嘴巴张了张,看样子想说什么,但最终却闭上了嘴。 看到医生不耐烦的追问高飞家属后,沈银冰心中一沉,低声回答:“我、我就是高飞的家属,请问他是不是――” “哦,你是病人的女朋友吧,那请你跟我来一下。” 医生说完,转身向值班室走了过去。 “颜副总,你快点去联系梁明,让他抓紧赶来医院。” 沈银冰吩咐了颜红一声。 红姐也从医生的话中,听出高飞目前所面临的危险了,她也很想去值班室,可沈银冰在这儿,她只能点头:“好的,我这就去联系!” 沈银冰跟着医生来到值班室内时,才发现里面坐了七八个老医生,愁眉紧缩的在小声商量着什么,看到她进来后,都看了过来。 带着沈银冰来的医生,对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一个老医生说:“马院长,这位是病人的女朋友。 事到如今,沈银冰也不想再解释什么了,向前走了两步,紧张的问道:“马院长,高飞他怎么样了,到底是什么病状?” 马院长缓缓摇头:“姑娘,很抱歉。” 听马院长这样说后,尽管早就知道高飞情况不怎么乐观的消息了,可沈银冰的脸色还是一白,颤声道:“马、马院长,你的意思是说,他、他有可能会……” 马院长沉重的点了点头。 沈银冰脚下一软,下意识的扶住了桌子,喃喃的说:“怎么会,这样?” 马院长行医几十年,早就见惯了生死,看遍了患者家属的各种痛苦,所以只是在象征性的沉默片刻以示同情后,就开始介绍高飞的病情:“病人高飞肺部严重积水,充血,大面积阴影,支气管溃烂严重――根据京华专家组专家的精心诊断,基本确诊他患了金氏急性肺部传染病……” 马院长在介绍高飞的病情时,使用了大量的专业用语,沈银冰根本听不懂,可她只能耐心的听下去。 等马院长说完一段后,她才急急的追问:“马院长,请问他能不能得到有效治疗?” 马院长缓缓的摇了摇头,带着无奈的歉意。 第61章 最后六小时! “金氏急性肺部传染病,最早是在西北地区发现的,被怀疑是禽流感病毒的一种,但到现在始终不曾被确定。它本来是通过肢体、空气等传染源传播,症状为病人在36小时内开始高烧,持续不退,72小时内患者的肺部就会严重充水,出现大面积阴影,肺部肿大造成患者呼吸不畅,剧烈咳嗽,气喘出血等症状,生还率非常低。” 马院长解释道:“不过这种病在气候干燥的西北地区出现后,马上就得到了极度重视,很快就控制住了病毒的传染,在三例患者全部死亡后,这种传染性疾病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叹了口气,马院长继续说:“因为当前医术还不足以控制这种病毒,所以三名患者在死亡后,马上就被相关部门就地火化,骨灰深埋,除了留下较为详细的医疗报告后,根本没有病毒样本,这也被迫造成我们无法研究病毒,并研制治愈它的良药――可没想到,时隔几年,它再次出现了,而且还是在人口密集的省会城市。” 沈银冰呆呆看着马院长,等他说话后才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马院长,既然你说这种病毒会传染,那……为什么和高飞接触的人群,并没有被传染?” 马院长苦笑:“这正是让专家组不解的地方。病人的症状,与记载中的金氏肺部传染病完全相符,可这次却没有祸及他人,这只能说是一个奇迹,或者说,与几年前相比,病毒又有了新的变异,暂时不能轻易传染,可却加速了病人的死亡时间,预订为三是小时内。” “30个小、小时!?” 沈银冰紧紧咬了下嘴唇,颤声说:“高飞是从昨天上午九点多开始发高烧,也就是说,他活、活不过今天下午3点?” 马院长缓缓点头:“抱歉。” “我知道了。” 沈银冰木木的说出这句话,转身向门口走去时,却被马院长叫住了:“姑娘,我有话要对你说。” 沈银冰转身:“马院长,请讲?” 看了面色凝重的专家组成员,马院长涩声道:“姑娘,经过专家们的一致研究,都希望病人在死、死亡后,他家属能够替他签字,捐献他的遗体,供医学研究。” 沈银冰身子一抖,哑声说道:“你们,要,解剖他?” 马院长用力点头:“是的。姑娘,我知道,你做为病人的家属,心中肯定会悲痛万分。但为了让更多的人不再遭受这种病毒的伤害,我们觉得……” 不等马院长说完,沈银冰就缓缓摇头:“不可以的。” 马院长急道:“姑娘,我们都知道,没有谁希望自己的亲人,在死后还会解剖,可这是为了更多的人着想啊,还请你三思!” “我三思?呵呵。” 沈银冰苦笑一声,喃喃的说:“可我根本不是他的亲人啊,我只是他的冒牌、冒牌女朋友。” “什么,你只是他的冒牌女朋友?” 马院长愣住,但这时候没心情是追究什么冒牌不冒牌的了,下意识的追问:“那病人的父母呢?” “他是个孤儿,没有父母。所以,谁都没有权力在他死后,解剖他的身体。” 沈银冰抬头,看着日光灯,梦呓似的问:“我能进病房,看看他吗?” …… 昏睡中的高飞,平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 从昨天早上发烧到现在,仅仅过了才24小时,高飞的生命,就进入了六小时内的倒计时。 他在被送到医院内后,就已经陷入了深度昏迷中,要不是显示器中显示他心脏仍在缓慢的跳动,他已经和死人无异。 深度昏迷,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他再也不用咳嗽,竭力咳嗽了。 才短短二十几个小时,高飞就完全变了一个人。 全身都开始浮肿,用肉眼就能看到油光皮肤下的细细红蓝色血管,仿佛只要用手指一摁,就会有液体迸溅而出那样。 深度的昏迷,根本阻挡不了他体内病毒的扩散,就算沈银冰不懂医术,也知道他全身出现这种状况,就是内脏急剧充水、充血肿胀的原因。 盯着眼前的高飞,再想想刚认识他时的样子,沈银冰仿佛觉得这一切就是个梦。 在送沈银冰进来时,马院长就已经委婉的告诉她,说病人在临死前,全身毛细管会破裂,污血流变全身,死亡样子异常恐怖。 马院长这样说,就是暗示沈银冰:与其让高飞那样怕人的死去,倒不如提前结束他的生命。 我没有结束他的权力――沈银冰只能用这句话来回答马院长。 马院长黯然长叹后,就不再说什么了,陪着她进了病房。 躺在床上的高飞,一动不动,站在床前的沈银冰,也是一动不动。 两个人一个躺着,一个站着,一个睡着,一个醒着。 严格的说起来,沈银冰好像没必要这样在乎高飞,毕竟他们不是真正的男女朋友,在认识的短短几天中,她还是那样讨厌他,恨不得用小嘴把撕碎了…… 可当高飞处于弥留之际时,沈银冰却明显感受到了对高飞的不舍――也许,在他背着她、抚摸她双腿的那一刻,这个男人就已经走进了她心里。 尽管这不一定是爱情,但这却是一种留恋。 沈银冰长这么大以来,除了高飞之外,还没有哪个男人,曾经给她留下这样深刻的印象,在让她生气、痛恨的同时,也让她冷漠的人生中,出现在了一抹阳光。 陪着沈银冰发了会呆后,马院长就走了,临走前和护士低低说了句什么。 马院长走了后,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护士说话了:“小姐,你最好是离开病房,因为我们不敢保证病人的死亡时间会不会提前――而且专家们说了,病人在死亡前的那一刻,有可能会因为病毒所造成的剧痛醒来,继而发狂,直到他全身毛细血管全部爆裂。所以我们建议,所有人都撤出病房。” 沈银冰身子微微一动,从恍惚中清醒了过来,再看向高飞时,才发现他的脑袋,好像又大了一圈,再也没有昔日那种坏坏的帅气,完全就一猪头,红的发紫,紫的发亮! 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后,沈银冰点头:“好、好吧,我走。” 沈银冰对高飞的确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感情,可这并不代表着她能冒着生命危险陪伴他走到生命尽头,毕竟俩人的关系,还没于抵达那种生死相依的境界。 只是,当沈银冰走出病房,在护士把房门关死时,她心里却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最珍贵的东西。 “两位,还请你们离开走廊。” 护士有对沈银冰和高飞,提出了善意警告:“我们将安排人做消毒、善后等工作。” 沈银冰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看了脸带着悲凄之色的老王一眼,就走向了电梯。 沈银冰走出住院部大厅后,站在前面的花坛前,转身向顶层看去:那儿,有一个曾经让她愤怒,把她枯燥生活搅乱的家伙。 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她是鄙视他的。 可这一刻,她才知道自己内心,是多么希望那家伙能好起来,再嬉皮笑脸的出现在她面前,调戏她! 可这一切,只是――就在沈银冰盯着高楼发呆时,老王说话了:“沈总,颜副总在离开之前,曾经嘱咐我,让我送您回公司的。” 沈银冰垂下头,疲惫的嗯了一声:“嗯,我不回公司了,我要回家。” 老王驾车载着沈银冰离开中心医院门口时,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恰好急吼吼的驶进来,要不是他及时刹车,肯定得对顶。 心情不好的老王,猛地拍了一下喇叭,低声骂道:“进门都这样着急,着急投胎吗?” 沈银冰双手环抱在胸口,垂头闭着眼,好像没有注意到这一切。 在那辆黑色奔驰擦着老王的车子驶过去时,老王向窗外看了一眼,这才发现开车的是个外国小黑妞。 老王也没有在意,重新启动了车子,驶出了医院门口。 车子刚驶上公路,沈银冰的手机响了,是颜红打来的:“沈总,我刚联系到高飞唯一的朋友梁明,在昨天早上八点,就和妻子一起飞赴英国了……” “哦,那就算了。” 沈银冰淡淡的哦了一声,接着又说:“颜副总,你不要来医院了,因为高飞他已经――院方在做最后一小时的准备工作,你先去总部吧,我回家。” 以往,只要颜红和沈银冰通话,在扣电话之前,她都会恭敬的说好的好的。 但这次,沈银冰潜意识中等着颜红说好的好的时,那边却传来了嘟嘟的忙音。 沈银冰稍微愣了下,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彩,但随即就闭上了眼。 半个多小时后,老王驾车把沈银冰送到了南部山区别墅区16号别墅前。 “老王,你也回去休息一下吧。我知道,你可能很感激高飞,看到他这样后心里不好受,但――你懂得。” 沈银冰在下车前,破天荒的安慰了老王一句。 老王眼圈发红,轻轻点了点头,随即调头。 目送老王的车子远去后,沈银冰在缓步走进了别墅内。 沈银冰发现,在她家别墅周围、院内,多了很多安保人员,大家都在忙着调试一些她看不懂的仪器。 苏北山,就坐在门口的一把太阳伞下,和一个身材魁梧的人喝茶,聊天。 “爸,你不该在外面的!” 看到苏北山后,沈银冰暂时忘记了高飞,开始担心自己老子的安全。 第62章 我能救他! 沈银冰虽说对安保工作一窍不通,可她却从电视中见到过,很多被刺杀的目标,是死在远程狙击枪下的。 所以,她才担心别人会用这种手段,从远处的小山上对付苏北山。 “呵呵,银冰,你回来了。” 苏北山笑了笑,扭头看着那个身材魁梧的人:“刘局,看我女儿关心我吧?” 这个人,正是冀南市局局长刘长明,他只是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沈银冰却微微弯腰,点头问好:“刘叔叔好。刘叔叔,你也该劝劝我爸的,最好别露面。” 刘长明不以为然的摆摆手:“沈总,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别担心,这栋别墅方圆三公里之内,包括对面的小山头,我和苏董都已经做了最为细致的监视工作。别说是有人扛着狙击步枪来搞事了,就是一只兔子跑过去,我们也能发现的。其实我最想说的是,有钱就是好办事啊,呵,呵呵。” “刘叔叔,你说笑了,其实我更想拿出三百万美金,让那个人别再打我爸的主意。” 沈银冰抬手拢了下鬓角发丝,看着那些忙碌的安保人员:“今天人手增加很多,是不是得到什么不好的消息了?” “不是。” 刘长明说:“增加人手,安置监控仪器,只是防患于未然,苏董会没事的――沈总,公司事情处理好了吗?” 在北山集团总部有可能爆发致命病毒性传染后,刘长明做为省会城市的市局局长,在第一时间就安排警力,配合防疫部门,封锁了集团总部附近的交通要道。 所以他也很清楚这件事,在警报解除后,才来到了苏家别墅,问候一声。 “多谢刘叔叔的关心,只是一场虚惊。” 沈银冰收敛笑容,垂下眼帘低声说:“但高飞,也就是那个被感染的员工,他恐怕拖不到三点了,专家们都是这样说的。” “嗯,那小伙子可够倒霉的――苏董,沈总,我还有个会议要开,要告辞了。” 刘长明说着站了起来。 苏北山也跟着站起,握住刘长明伸过来的手:“让刘局操心了。” “客气。” 刘长明说了一句,对站在旁边两个便衣打了个招呼,在苏北山父女的相送下,走出了别墅。 等刘长明的车子驶远后,苏北山才到背着双手,走回了院内:“银冰,那个高飞,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银冰抿了抿嘴角:“他患上了非常罕见的金氏肺部传染病,具体是怎么染上这种病的,专家们也没有结果。唉,爸,我、我现在心中很难受,我其实想在医院陪他来着,可院方不同意。而且,我也、我暂时不是他的直系亲属,我现在心里很乱,不知道该怎么办。” 虽说高某人马上就要一命呜呼了,可他目前的身份却是沈银冰的男朋友。 男朋友眼看就要翘辫子了,沈银冰这个女朋友,自然得在苏北山面前,流露出她的心碎。 在来时的路上,沈银冰就已经想好该怎么做,才能让苏北山不会怀疑她和高飞的真实关系了。 但在说出这番话后,她才发现,她可能早就进入了高飞女朋友的角色――要不然的话,她在说到最后时,也不会有泪水顺着白玉般的脸颊滑落。 更不会在老苏轻拍着她肩膀时,斜斜的倚在他怀中,情不自禁的哽咽出声。 老苏揽着女儿的肩膀,仰面望着天边,喃喃的说:“银冰,这只能说明你们没缘分,等他――你好好替他善后。但是,你必须得振作起来,因为你的生活还很长。所以,你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得学会忘记他。我想,高飞要是真爱你的话,他也会这样希望的。也许,这就是他的命吧,他一个孤儿,还没有福气享受我女儿的青睐。” “爸,我知道,我会尽快忘记他的。” 沈银冰反手擦了把泪水,强笑着抬起了头。 高飞的死,的确让她很难受,可她现在绝不能因此而有大的情绪波动,尤其是在父亲面前,别忘了老苏本人,正处于杀手的随时刺杀之下。 她身为人女,怎么可能会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让父亲再为她操心呢? 她必须得尽快忘记高飞,做自己该做的事。 也许老苏话中透出的意思,才是正确的:对于沈银冰来说,高飞只是一颗流星,从她生命中滑落,就再也不见。 …… 冀南中心医院顶层特护病房医生值班室内,马院长和京华来的专家组,正在低声商讨着什么时,房门就敲响。 一个护士出现了门口:“马院长,病人高飞的女朋友,要见您。” 马院长眼睛一亮:“哦,那快点请她进来!” 马院长本以为,高飞那个漂亮大方的女朋友,终于同意院方在他死后解剖他,这是来签字的。 只是让马院长有些愕然的是,在护士的有请下,一个穿着黑色普拉达套裙的漂亮少妇,从外面走了进来。 马院长微微皱眉,看着护士问:“请问,这位是……” 漂亮少妇含笑点头,自我介绍:“我叫穆天涯,是高飞的女朋友。” 漂亮少妇叫什么名字,她长的有多漂亮――这些都不是马院长关心的,他只是纳闷:“你是病人的女朋友?那刚才走的那个,又是谁?就是那个挺漂亮的小姑娘。” “那可能是高飞所在公司的老板吧,临时客串他女朋友的,其实我才是他真正的女朋友。” 穆天涯扫了在坐的专家一眼:“我要见他。” 马院长这时候也没心思搞清谁才是高飞的女朋友了,只是摇头拒绝:“穆小姐,对不起,你现在不能见高飞,因为他身上的病毒,随时都能爆发……” 穆天涯只说了四个字,就堵住了马院长的嘴巴,也让在坐的所有专家大吃一惊:“我能救他!” “你能救他!?” 马院长和那帮老专家,就像是看外星人那样的看着穆天涯:“穆小姐,你可知道病人所患的是一种什么病?他自身所携带的病毒,有多可怕?” “我能救他。” 面对马院长等人的致意,也没有解释,仍是固执的说出了这几个字。 马院长等人有些发呆:开什么玩笑,我们专家组都束手无措,可你却说你能救她! 对马院长等人的不信,穆天涯早有预料,很干脆的说:“我刚从英国回来不久,以前曾经随国际红十字会去过北非,在北非某些神秘部落中,我的同事不幸患上了这种病,也知道它的名字叫金氏肺部传染病。当时,红十字的医生掌握着最先进的医疗技术,但在这种病面前却束手无措。不过,该部落中有个神秘的巫师,她用最古老的 方式,治愈了我的同事。当时,我们都感到大为震惊――具体的,我就不说了,我只是想告诉大家,我们在撤离那个神秘部落时,巫师送给我了一粒药丸。这粒药丸,就能治愈这种病。所以说,我能救他。” 穆天涯到底是做什么的,有没有去过那个神秘部落,甚至她所说的药丸,是不是这能挽救高飞,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做为医者,马院长等人不能眼睁睁看着高飞死去,只要有一分的希望,他们就得付出百分的努力! 十几分钟后,穆天涯换上了一身白大褂,走进了病房内。 马院长等专家们,本想站在窗口观察穆天涯是怎么救高飞的过程,但却被那个小黑妞给挡住了:“扫瑞,各位。当初穆总在接受巫师药丸时,就曾经承诺过,她在救人时,任何人都不许在现场观看,要不然,救人者将受到神的诅咒,还请大家原谅。” 非洲,尤其是北非,那是一片神秘的土地,流传着许多神秘巫师的故事。 他们那边的某些部落中,的确存有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现象,这是众所周知的。 所以呢,当小黑妞不客气的拒绝了马院长等人后,大家虽说仍然不信她能救活高飞,可还是强压着心中的不解,礼貌的退回了值班室,等待某个奇迹的发生。 …… 高飞做了一个梦,可怕的梦。 梦的开始,他还是十八岁那年。 那时候,他背着穆天涯,沿着河堤向前走,享受着老天爷给他的幸福,和女朋友带给他的欢乐。 穆天涯很坏,一会儿用牙齿轻咬他耳朵,一会儿又对着他脖子里吹凉气。 但始终在咯咯的笑。 慢慢的,穆天涯那咯咯的清脆笑声,变成了幸福、狂野的吟唱:“高飞,用力,用力,给我!” 高飞很用力,可以说是竭尽全力,冲刺着身下所爱的女人,眼珠慢慢的发红,心态开始发狂。 因为他很清楚,他得到穆天涯的第一次后,这个娇俏可爱的女朋友,就要离他远去了。 眼看自己心爱的女人即将远去,高飞恨不得化作一根刺,狠狠扎进她身体的最深处,随她远走天涯! 高飞的眼睛开始发红,穆天涯开始全身流血―― 他惊恐的发现,他竟然能看穿穆天涯的身体内! 穆天涯的身体内,血浆澎湃,就像钱塘江的潮水那样,瞬间淹没了她所有的器官,猛烈冲击着她的最后一次防线――皮肤,渴望破茧而出! 高飞扑到穆天涯身上,用双手紧紧抱住她,希望能把那些即将喷出她身体的血浆压住。 但,无论他怎么用力,都无济于事,穆天涯娇俏的面孔已经开始变形,眼珠、舌头都慢慢的凸出,带着血! 高飞非常怕,怕的要死,怕的嘶声惨叫:“天涯!” 穆天涯的声音,悠忽从遥远的天际响起,那么温柔,仿佛就在身边:“小飞,你终于醒了。” 第63章 高飞蒸发了! 高飞慢慢的睁开眼睛,然后看到了一张无数次出现在梦中的脸:穆天涯。 穆天涯,就像他们刚开始相爱那样,看着他的双眸中,带着温柔,和关怀,那笑,是那么的恬静,使他做梦都看的清清楚楚。 高飞呆呆的望着穆天涯,许久都没有动一下。 可潜意识中,他的思维神经,却已经开始正常运转,深度昏迷前的那一幕幕,就像是电影倒带那样,从眼前徐徐滑过:他发高烧,睡觉,被老王叫醒后开始咳嗽,咳出了血,然后看到了沈银冰,接着就再剧烈咳嗽,直到咳的站都站不住,一口鲜血喷出,染了沈银冰的黑丝袜美腿,再随后,就是无边的黑暗…… 可等他再睁开眼时,却看到了穆天涯,真实的穆天涯。 “我,这是在做梦,还是已经死了?” 高飞呆呆望着穆天涯,过了很久,才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你已经从恶梦中醒来了,就算你已经死了,但你又活转了。” 穆天涯拿着雪白的手帕,轻轻擦拭着高飞额头上的冷汗,动作一如既往的温柔,就像八年前。 高飞眼珠滚动了一圈,看到了雪白的墙壁,医疗器械,和窗外那明媚的阳光。 他现在完全肯定,不管是他是做梦,还是已经死了,他就在医院的病房内。 也许,这就是在做梦,因为阴间不需要病房,更不会有穆天涯。 穆天涯放下手帕,又拿起一卷纸巾,开始替高飞擦脖子,柔声说:“小飞,我知道你现在怀疑是在做梦,但我告诉你,这不是在做梦,你也没有死,而是现实存在的。你别动,听我给你慢慢说,好吗?” 高飞疲惫的闭上双眼,哑声道:“好,你说,我听。” “还记得前天晚上,我们和梁明两口子在月明大饭店吃饭吗?本来,今天我是想和他们两口子一起回英国的,但因为某些事儿没处理完,就暂时留了下来。我在忙工作时,不经意间从一个远亲那儿得到消息,说北山集团总部大厦,被警方和防疫站封锁了,好像在实施什么针对性病毒感染演习。当时我也没在意,可今天中午,我才从 别的途径获悉,这根本不是什么演习,而是你们集团总部大楼,出现了类似于h7n9之类的病毒。” 穆天涯纤长的手指,轻轻抚摸着高飞的脸颊,双眸深情的望着他:“我在听到这个消息后,马上就想到了你,可我却没有你的联系电话,只好去了你们集团总部。去了那儿后,我才知道只有你自己患病了,他们还把你的病况告诉了我。” “小飞,睁开眼,我让你看着我。” 等高飞睁开眼后,穆天涯眼神中的柔情,已经浓的滴出水来:“也许真是老天垂怜我,这才给了我弥补当年错误的机会。我在听说你咳血的症状后,马上就联想到了我在北非某神秘部落中遇到的案例,这才抓紧赶来了医院――” 接下来,穆天涯就把她对马院长所说的那些话,又重复了一遍。 当然了,穆天涯告诉高飞的这些,要比对马院长等人所说的那些,要详细很多,甚至还说出了北非那个神秘原始部落的具体位置。 从这一方面来看,穆天涯为了能够和高飞重归于好,做了最大的努力。 只是她却没有发觉,在她说出北非那个神秘部落的名字时,高飞的眉毛轻轻扬了一下。 用了大半个小时,把所有事情都说了一遍后,穆天涯才松了一口气,摸着高飞的脸颊:“小飞,你说这是不是冥冥之中自由安排?老天爷也给我们创造机会呢。小飞,你放心,我以后再也不离开你了,哪怕把一座金山送我,我也不会再失去你了。我已经错过一次了,老天爷给了我悔过的机会,我绝不能一错再错。” 在穆天涯渴望高飞说出‘好’字来时,他却只是慢慢眨了下眼睛,轻声说:“我累了,想好好睡一觉。” 穆天涯眼中闪过明显的失望,但随即就强笑着站起来:“好吧,小飞,你好好睡一觉,我就在外面陪你。” 高飞轻轻点头,闭上了眼睛。 穆天涯转身,咬了下嘴唇向门口走去,刚走到门口,却忽然听到高飞说:“一年,我需要一年的时间。” “什么一年?” 穆天涯霍然转身,再看向高飞时,他却不再说话了。 慢慢的,幸福的笑容,从穆天涯嘴角翘起,柔声说:“好,我等你一年。别说是一年了,就是十年,我也等你。” 穆天涯关紧房门后,笑容仍然挂在脸上,但说出来的声音却很冷漠:“除了医生外,不许任何人进去看她。” 小黑妞卡捷利娅点头,攥紧了双拳。 穆天涯快步走进值班室内,马院长等人都站了起来。 缓缓扫视了大家一眼,穆天涯含笑说道:“各位,奇迹发生了。高飞已经醒来,不再咳嗽,相信用不了多久,他的浮肿就会消失。” “什么?” “不可能!” “真、真的?” “那我们赶紧去看看!” 听穆天涯这样说后,马院长等人大惊失色,纷纷站起来,就要向门外走。 穆天涯却展开双手,拦住了大家:“各位,在你们去见高飞之前,我想告诉大家两件事。” 马院长等人眉头一皱,面面相觑了片刻,才缓缓点头:“好,请说。” 穆天涯笑吟吟的说:“第一,请你们不要询问我,是怎么救活高飞的,因为就算是问我,我也没办法说清。第二,当初北非那位巫师,只给了我一粒那样神奇的药丸,并且郑重嘱咐过我,不许带人去找她,要不然会受到神的惩罚,所以我没有多余的为你们提供科学研究,还请你们见谅。” 听穆天涯说出第二件事后,马院长等人眼中都闪过巨大的失望。 开始时,大家不信穆天涯能创造奇迹。 但在听说高飞真的醒来后,第一个念头就是穆天涯所说的那个神秘药丸。 如果能研究出这个药丸,是用哪些药物配置的,这对预防此类的瘟疫性传染病,有着非同一般的重大意义,那样会避免更多人遭到病毒加害。 可是,穆天涯却告诉他们说,她仅仅只有一粒药丸,而且还不能再去找那个神秘的巫师。 马院长等人的失望,但很快就被‘那小伙子真醒了?’的不信,给压了下去,纷纷点头说ok。 “谢谢各位的理解,大家可以在去看看了。” 穆天涯举止高雅的为大家弯腰鞠躬后,让开了房门。 …… 从下午三点开始,沈银冰就坐立不安,几次想离家,去医院看看。 哪怕是明知道高飞会死,而他的死,院方因为某种特殊原因,不会让他的亲朋好友看到遗体,甚至会配合政法部门,不许院方散发任何有关他生前、死后的消息―― 可她就是想去看看,也许潜意识中,想再送敢第一个亲吻自己额头的男人送行。 沈银冰更清楚,为了避免造成人心惶惶,很少有人知道高飞在中心医院内。 她很想去,去送高飞最后一程,但她整个下午,却都呆坐在自己房间内,盯着远处的小山坡发呆。 不知道什么时候,沈银冰的眼皮子变的沉重了起来,慢慢躺在床上,不一会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从昨晚到现在,她可是一直没闭眼。 现在终于支撑不住了。 沈银冰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上午十点了。 外面的阳光依旧明媚,鸟语花香,与过去无数个日子没什么两样。 可她心里却总是空落落的,有种失去某个珍贵事物的茫然。 沈银冰在离开别墅时,是下午一点半。 那时候,苏北山就在一楼窗前的躺椅上看书,戴着老花镜,看到她走出来后,只是温和的笑了笑:“路上自己开车小心。” “爸,你也小心。” “嗯,我没事的,咱们毕竟身在华夏,那些人想杀你老爸,还没有那样简单。” 苏北山一脸和蔼:“倒是你,这段时间最好是少回家。” “我知道了,再见。” 沈银冰抬手轻轻摆了摆,出了别墅。 别墅外面,老王已经开着那辆白色宝马在等她了。 老王现在已经去了后勤处,不在小车班了,可沈银冰在打电话去集团,让人开车来接她时,还是明确点了老王的名字。 沈银冰之所以叫老王,也许他是高飞在北山集团总部唯一的朋友,在她心里有着特殊的地位,和意义吧。 老王依旧沉默,只是看起来多少有些苍老,黑眼圈很浓,看来昨晚没有休息好。 拐上主干道后,沈银冰说话了:“颜副总呢,去集团了没有?” 老王摇了摇头:“颜副总早上去过公司,但我听小李子说,上午时她就去了京华,说是审批一个什么手续――沈总,她没有通知你吗?” “哦,我一直在关机的。” 沈银冰哦了一声,看向了车窗外:“那、那你有没有去过中心医院?” 老王嘴角哆嗦了一下:“去过了,早上就去过了。” 沈银冰马上追问:“高飞――有什么消息?” 老王摇头:“没有消息。” 沈银冰愣住:“没有消息?” 老王回答:“是的。我早上再去中心医院时,马院长亲口告诉我说,从没有一个叫高飞的人去过那儿,说我可能搞错了。” “从没有人去过那儿?” 沈银冰呆了很久,才喃喃的说:“高飞,就这样蒸发了?” 第64章 高飞死而复生了! 至于中心医院为什么要对老王否认,说从没有接受过高飞,沈银冰隐隐能猜出这是为什么。 这绝对是政府相关部门指示医院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封锁消息,避免在社会上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北山集团总部大楼昨天遭到隔离封锁一事,官方还能用‘防病’演习为借口,可要是已经有人死在这种病上的消息传开,势必会引起社会不安。 沈银冰很清楚,这也是官方不得已而为之,恐怕高飞早就被火化了,就算她去问,得到的也应该和老王一样的消息。 想到高飞已经变成一捧骨灰,被深埋在地下后,沈银冰心中就有种隐隐的疼,继而意兴阑珊,再也不想去公司了,轻声吩咐老王:“老王,今天先不去公司了,去翠柳小区吧。” 老王一楞,接着点了点头。 到了翠柳小区的小窝后,沈银冰什么也没有做,就是继续睡觉。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睡了那么久后,仍然这样困,竟然一觉睡到了晚上八点多,才起床走进了洗手间,洗了一个热水澡。 裹着轻柔的浴巾走出来时,沈银冰听到了一阵咕咕声。 响声是从肚子里传来的。 她这才想起,从接受隔离检查到现在的这段时间内,她除了焦虑、恐慌、睡觉之外,还没有吃过一顿饭。 “怪不得感到浑身无力――沈银冰,他死了就死了吧,也不是你真正的男朋友,你至于要这样心伤呀?赶紧振作起来吧,还有很多工作需要你做,还有老父亲需要你照顾。高飞,他只是你生命中一闪而过的流星而已,你们注定不可能拥有太多在一起的缘分。” 沈银冰站在阳台上,望着窗外的夜景,深深的吸了口气后,决定必须得忘记高飞,振作起来,把那一切当作一场梦,以姣好的精神面貌,去迎接新的明天! 要想有个姣好的精神面貌,首先要补充体力――出去吃饭! 半小时后,为了振作精神特意花了淡妆的沈银冰,穿着一身黑色的连身短裙,黑色丝袜,性感的高跟鞋,出现在了一家泰国饭馆内。 找了一张靠近窗口的桌子,沈银冰一口气点了六个菜――她要好好的大吃一顿,养足精神,明天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出现在公司。 不顾周围顾客和饭馆服务生那惊诧的目光,沈银冰左手拢着垂下肩头的发丝,右手拿着筷子,毫无淑女形象的甩开腮帮子,大吃了起来。 老天爷敢保证,沈银冰此前从没有这样吃过饭,就像饿死鬼那样,十几分钟的时间内,竟然没有放下筷子。 可就算沈银冰再湖吃海塞,她的饭量在哪儿摆着呢,吃相挺猛,但消灭的饭菜却不多。 “呃,吃饱了。” 夹起一个鸡翅又放进盘子里后,沈银冰打了个饱嗝,拉过一碗银耳莲子粥,拿着调羹慢慢搅和着,随意的向窗外看去。 沈银冰用餐的这条街,算是一条特色餐饮街。 街道两旁百分之八十的门头房,都是和餐饮有关的,所以每当饭点时,来这儿吃饭的人格外多,其中不乏一对对的伴侣。 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像她们那样,挽着男人的胳膊,悠闲的逛街吧? 看着窗外不时经过的一对对小情侣,沈银冰忽然升起了这个念头,但随即就失笑出声,喃喃的说:“挽着男人的胳膊逛街?呵呵,那怎么可能呢,天底下有哪个男人,配得上我沈银冰挽着他胳膊?” 晒笑一声后,沈银冰摇了摇头,正要低头喝汤时,瞳孔却蓦然一缩! 她看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男人身影! 说是非常熟悉,也许是夸张点,因为她认识那个男人,才短短几天时间而已。 但沈银冰却敢肯定,她就是非常熟悉这个男人的身影:高飞! 沈银冰看到,一个男人从对面某个餐厅内走出来,左手抄着口袋,右手夹着香烟,浑身散发着懒洋洋的随意,正沿着人行道向东走。 因为光线的原因,沈银冰根本看不清‘高飞’的脸,可却固执的以为,这就是他。 高飞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儿了!? 沈银冰呆呆望着那个人影,用力擦了擦眼睛,再看过去时才发现,‘高飞’身边还跟着个人。 那是个身材高挑的女人,也穿着一身黑色的短裙,但却果露着一双修长的美腿,左手拿着手机正在打电话,右手挽住了‘高飞’的胳膊。 在沈银冰的注视下,‘高飞’和那个女人走到了一辆豪气的黑色轿车前,钻了进去。 眨眼间,车子向东驶去,一会儿就消失在了人流中。 傻傻的望着东边的方向,过了很久,沈银冰才眨巴了一下眼睛,摇了摇头:“他怎么可能是高飞呢,我肯定是眼花了,他已经死了啊,唉。” 轻轻的叹了口气后,沈银冰忽然有了从没有过的低落,再也不想喝汤了,站起来买单走出了饭馆。 饭馆外,凉风习习,从这儿向远处看去,望不到尽头的街灯,越来越朦胧,就像天上的星星。 …… 早上七点五十,沈银冰准时出现在了总部大楼大厅门前的台阶上。 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哪怕是高飞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但沈银冰都得振作精神,继续带着北山集团这艘冀南地区最大的民营企业,乘风斩浪,攀登高峰。 沈银冰低头哒哒的走上台阶时,从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脚步声,原来是这样的悦耳,就像是在弹钢琴。 尤其是那双秀美纤巧的小脚,带着很容易点燃男人荷尔蒙的魅力,使她忽然有了一种自我陶醉,竟然渴望总是这样走下去。 不过,就在沈总在为自己那双小脚而陶醉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却打乱了她莫名的好心情,使她的身子猛地一顿,霍然抬头向大厅门口看去。 大厅门口,一个穿着蓝色衬衣,水墨牛仔裤,黑面白底夏季网球鞋的家伙,正在调笑礼仪小姐:“美女,你叫什么名字?中午有空没,请你去喝一杯咖啡啊?” 那个美女并不是连雪,看到年轻人色迷迷邀请她出去喝咖啡后,眉梢间闪过一丝无奈的讨厌,脸上却带着职业微笑刚要婉拒时,却又看到了沈银冰,赶紧和另外一个礼仪小姐一起恭敬的问好:“沈总,早!” 但沈银冰却没有理睬她们,只是盯着那个年轻人,全身僵硬,大睁的双眸中全是不信,和见了鬼的恐惧! 这两个礼仪小姐,并不认识年轻人是谁,但沈银冰却不能不认识,哪怕他是背对着她的。 高飞! 高飞!! 高飞!!! 这个调戏礼仪小姐的家伙,竟然是死去的高飞! 他不是死了吗? 那他怎么又出现在这儿了? 难道我是见鬼了,还是我也――沈银冰呆望着那个年轻人,很想发出一声声嘶力竭的尖叫,嘴巴倒是张的很大,但却发不出丝毫的声音,仿佛连声道都已经石化了。 年轻人慢慢转身,脸上带着阳光般的笑容,眼神明亮有神,肤色健康红润,正是已经被沈银冰死去的高飞。 “沈总,早啊。” 在看到沈银冰后,高飞倒是一脸的从容,笑嘻嘻的打了个招呼,随即走进了大厅中,去前台刷卡了。 “沈总,您怎么了?” 那俩礼仪小姐看到沈银冰花容失色的发呆后,关心的问道。 高飞来公司上班的那两天,这俩礼仪小姐恰好休班,所以她们并不认识高飞。 沈银冰浑身打了个激灵,清醒了过来,看着大厅内声音嘶哑的问:“那是――高飞?” “他叫高飞吗?我倒是第一次见他呢。” 一个礼仪小姐扭头看了一眼,摇了摇头。 北山集团总部大楼内,有数百职员,而高飞才来了几天,除了小车班、沈银冰等有限的几个人外,几乎没有谁认识他。 至于那天他咳血被救护车拉走一事,却因为官方封锁消息,而不为人所知,所以这俩礼仪小姐不认识他,也是很正常的。 再说了,就算是那天有人看到他被抬上救护车,也肯定以为是演习来着。 看到沈银冰失魂落魄般的盯着高飞,礼仪小姐问道:“沈总,要把他叫过来吗?” “哦!” 沈银冰如梦初醒,连连摇头:“不、不用了!” 沈总今天怎么了,刚才的样子好像见了鬼那样――看着沈银冰脚步有些漂浮的走进大厅后,俩礼仪小姐不解的摇了摇头。 “妹妹,你今天的确比前两天漂亮了。唉,可惜啊,我今晚还约了别人,要不然我非得请你晚上看电影。” 拿回出勤卡后,高飞满脸遗憾的叹了口气,转身又对走过来的沈银冰笑了笑,这才向大厅东边走去。 大厅东边有个小门,出去后就是小车班的办公室。 高飞走进办公室后,正在看报纸的小李子等人,都热情的打招呼:“嗨,高班,身体康复了?” “啥啊,那天就是演习,配合市防疫部门演习呢,你们还以为我真得病了啊。” 高飞耸耸肩,说道:“其实我真不愿扮演那个角色,差点咳嗽死我――嘿嘿,还连累你们担心,怪不好意思啊。这样吧,今天中午,我在餐厅包厢内请大家吃一顿,算是感谢!” “啊,原来是这样啊,我说呢!高班,不是我奉承你,你那天演的太逼真了,把老王都给唬住了。” “是啊,我敢说,高班要是去当演员,肯定能拿到奥斯卡金像奖,那演技,连我都骗过了!” 面对如潮的阿谀奉承,高飞得意的一笑:“就因为咱演技出众,所以公司才给了咱两天的假期,很划算的说。” 高飞刚说完这句话,就听到背后砰地一声响,小李子接着说道:“咦,老王你怎么了?没事拿脑袋撞门,这是在练铁头功吗?” 第65章 你是人,还是鬼! 高飞转身,就看到老王站在门口,嘴唇剧烈哆嗦着,眼里全是见了鬼的不信,根本没有在意到脑袋碰到门板的疼痛。 “老王,你怎么了你?” 高飞有些奇怪的问了一句,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老天爷敢保证,如果小车班内只有高飞一个人的话,老王肯定撒丫子就跑:“来人啊,有鬼!” 正所谓人多力量大,恶鬼来了不害怕,因为有小李子等人在场,老王在发了会呆后,就清醒了过来,看着高飞颤声说:“高、高班,真的是你吗!?” 拿起案几上的一份报纸,高飞微微皱眉:“老王,你看到的不是我,还能是哪个?” 老王吃吃的说:“可、可我昨天明明看到,看到你在病房内那恐怖样子,马院长和专家组亲口说,你已经活不到……” “哈,看来我真得去当演员了,没想到竟然把你也骗了!” 高飞哈的一声笑:“院方是不是告诉你,我活不过那天下午三点了?而且,你也看到我全身浮肿很可怕的样子了,对不对?唉,其实我也没想到,相关部门为了这次防疫演习,竟然投入了这么大的精力。” 老王好像做梦那样,喃喃的说:“演习,这真是演习?” “是的,就是演习!我发烧,咳血,全身浮肿,包括专家组给我下病危通知书,甚至骗你们说从没有接受我这个人,都是演习。” 高飞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小李子乖巧的伸过打火机,啪的一声给他点燃。 吐出一口烟雾后,高飞说:“老王,如果不是演习的话,我会这么快就康复了?院方不但瞒过了你,甚至还瞒过了沈总,和所有的同事,这一点倒是真出乎了我的意料,我想沈总也肯定抱着和你一样的疑问。” “真的是演习?” 老王用力擦了擦眼睛,说:“高班,你、你能不能出来一下?” “哈,这个老王肯定以为我早就死了,现在的我是鬼呢,所以才要求我站在太阳下面,见证一下。好吧,为了消除你心中的疑惑,那我就出去站站。” 高飞笑着站起来,对小李子等人耸耸肩,摊开双手做了个无奈的手势。 小李子等人哄然大笑:“老王,你还没睡醒啊?如果高班是鬼变的,那他敢吸烟吗?”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高飞走出了办公室,站在阳光下,平伸开双手转了一圈:“老王,这下你总该相信了吧?喏,你看我的影子。” 传说中,鬼是没有影子的――这也是老王为什么要让高飞出来的原因,他不是盼着高飞已经死了,恰恰相反,他是生怕高飞已经死了。 但在看到高飞叼在烟卷,在阳光下和常人无异后,老王总算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呼――太好了啊,高飞,原来你真没有死!” 高飞拍了拍老王的肩膀,眼里带着感激,低声说:“老王,不管怎么样,我都得谢谢你,你是真正的关心我。” 心中疑虑尽去后,老王反而不好意思了:“高飞,别这样说,我关心你是应该的,因为你曾经帮过我。” “高班,电话!” 小李子在办公室内喊道:“是沈总秘书处打来电话,说沈总要见你。” 接到电话,再想到那天演习时,沈总曾经亲自来找过高飞,小李子等人越发坚信,这家伙和沈总的关系不一般了。 一般职员,会受到沈总的如此青睐? …… “红姐,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先做好心理准备。” 沈银冰握着话筒,稍微沉吟了片刻才说:“高飞,并没有死!” 接着,沈银冰就听到话筒中传来杯子掉在地上的声音,但颜红却没有说话,明显是被这个消息给震傻了。 “他现在就在公司,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好了,你先忙吧,等你回来再说。” 沈银冰说完,就扣掉了电话。 望着房门,沈银冰脸色阴晴不定,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就在沈总黛眉皱起的想着某些事时,门开了,高飞出现在了门口。 “哦,我忘记敲门了哈,很扫瑞啊。” 高飞笑嘻嘻的说了一句,又关上了房门,开始敲门。 沈银冰哼了一声,淡淡的说:“进来吧。” “沈总,你找我?” 高飞推门走了进来,脸上带着一如既往的放肆,眼珠子在沈银冰脸上,胸口,叽里咕噜的乱转。 沈银冰挺了下腰板,沉声说道:“我需要一个解释!” 高飞一脸的错愕:“解释?你需要什么解释?” 沈银冰死死盯着高飞,一字一顿的说:“你现在,是人,还是鬼?” “我好像是人吧,要不我脱了裤子给你看看?” 高飞说着,作势去解腰带。 沈银冰脸色不变,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高飞慢慢松开手,贼兮兮的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沈银冰微微眯起双眼:“你怎么不脱了?” 高飞大义凛然道:“圣人云,男女授受不亲,我岂能做这种伤风败俗的丑事……” 不等高飞说完,沈银冰啪地一拍桌子,忽地站起,厉声道:“高飞,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 高飞皱眉:“你让我说什么?” 沈银冰拿起办公桌的一个杯子,绕过桌子慢慢走到了高飞面前:“你不要告诉我说,那天是一场演习,现在演习结束了,你也恢复正常了。” 高飞不解的反问道:“难道不对――哎哟,卧槽,沈银冰,你搞什么啊你,我刚买的衣服啊,名牌呢!” 原来,在高飞说话时,沈银冰右手一扬,杯子里就洒出一股子鲜红的液体,对着高飞就泼了过来。 高飞下意识的抬手去挡,但怎么可能挡得住液体,结果淋了一身。 红色的液体,带着真事的血腥味! 高飞慢慢缩回手,放在鼻尖嗅了一下问道:“这是血――啊,我知道了,这是狗血!” 看到高飞并没有在狗血下‘显现原形’,沈银冰终于放下了最后一丝不安,继而冷笑道:“不错,这是狗血,黑狗血。” 民间传言中,因为狗在生肖称为先锋,是正义,拥有阴阳眼,可以看见鬼,而鬼是有魂无魄,魄生水,为黑色,所以看不到黑色的东西。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黑狗在鬼面前就是两个发光的眼睛,因为狗血是最腥的,而腥臭属肺,肺属金,而鬼的魂属木,金克木,所以鬼是最怕黑狗血的,一经遇到,就会显现原形,然后扯淡灰飞烟灭。 在门口看到高飞后,沈银冰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吩咐黑子去给她搞黑狗血。 虽说沈总这样一仙子般的美女要黑狗血,的确是件很怪异的事儿,但黑子不敢有违,更不敢多问,马上就搞来了货真价实的黑狗血。 沈银冰所知道的这些,高飞也清楚,要不然他也不会想到这是狗血,想到伟大的沈总心中到底是啥想法了。 “卧槽,你就算怀疑我是鬼魂,可你也没必要泼我一身吧,完全可以使用轻柔些的方法嘛,比方倒在杯子里让我品尝。” 高飞气急败坏的骂着,从沙发上跳起来冲进了洗手间――七八分钟后,才光着上身,肩膀上搭着沈银冰的毛巾,从里面走了出来。 沈银冰见状大怒:“你又用我的毛巾!” 高飞冷冷的说:“废话,你还泼了我一身狗血呢。” 高飞说着,快步走到沈银冰面前,抬手抓住了她的手。 “你、你要干嘛,放开我!” 沈银冰用力挣扎,却挣不开,羞怒之下抬起右膝就向他裤裆中顶去。 话说沈总此前可是练过一段时间的防狼术,第一次见高飞时,因为扭了脚才没机会展示,这次她却毫不客气了,真要一膝把他变成太监! 只是,沈总这点武力值,根本没有被高飞放在眼里。 人家甚至都懒得用手去挡,只是稍微弓身,岔开的双腿啪的一并,就把沈总右腿夹在了双腿之中,任由她百般挣扎,也休想挪动分毫! 当然了,沈总也是那种宁死不屈的主,根本没有放弃挣扎,拼命晃着穿着黑丝袜的右腿,抬起左手就向高飞脸上挠去,五指纤纤,犹如利爪。 但不等她的手指抓到脸上,就被高飞左手抓住手腕,向怀里一拉,奸笑一声:“你现在还有什么办法?” “混蛋,臭流氓,你、你松开我!” 沈银冰倾力向后仰身,竭力的挣扎。 当前正是炎夏季节,高飞就穿着一条裤子――所以,他胯间那条只穿着黑丝袜的美腿,在剧烈晃动时,不可避免的蹭到了某个部位。 马上,那地方就很可耻的突起,随着丝袜美腿的不停摩擦,一种别样的快性感,攸地从某男下半身腾起,让他忍不住的轻吟了一声:“哦――” “哦,哦你个头啊,臭流氓,松开我!”沈银冰不明所以,仍在继续挣扎。 也许是因为沈总的竭力原因,高飞的双腿竟然有了缝隙,她赶紧向后抽腿――可刚抽回一段却又被夹紧,她只好下意识的猛地向前一蹭,随即再向回抽。 双手被抓的沈总,固执的推动着那根丝袜美腿,抽啊抽啊抽啊的抽了十几下后,终于感觉到情况不对劲了。 因为某人的脸上,带有了异常轻浮的享受表情,而且在她推动美腿时,腰身还前后耸动着…… 沈总到现在为止,仍然是小处一个,但这不代表着她不懂得某些龌龊之事,一眼就看出高飞怎么了:他这是在利用她的丝袜美腿,寻找摩擦快性感,或者干脆说是腿交! 第66章 你立马给我消失! “流氓,你欺负我!” 沈银冰搞清楚某件事后,本来有些发红的俏脸,顿时苍白,泪水哗的一下就淌了下来。 沈银冰晶莹的泪珠,就像一盆凉水,哗的一下从高飞脑袋上迎头浇下,扑灭了他体内的情火,下意识的松开了她。 “流氓,你混蛋,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沈银冰哭泣着,双手没头没脸的向高飞抓去。 一个不小心,高飞那张小白脸,就被沈银冰尖尖的小手指划了一道,他赶紧抱住了脑袋:“沈总,你听我说,听我说!” “我不听,不听,不听!我打死,打死,打死你!” 沈银冰双拳如擂鼓那样,在弓腰的高飞后背上砸开砸开。 “冷静一些,听我说,反正你揍的又不疼,何必白费力气呢?” 高飞没事人一样的喊道。 “是吗?白费力气?” 沈银冰抬脚,狠狠跺了下去――这次她可以肯定,足有七寸高的高跟鞋鞋跟,钉子般的狠狠跺在了高飞的右脚脚面上! “啊!” 一心悔过任由欺负的高飞,真没想到沈银冰会使出杀招,惨叫一声,抱着右脚蹦着后退几步,原地转圈。 看到高飞如此狼狈后,沈银冰哈的一声笑,犹如带雨的梨花:“哼,臭流氓,这次你知道我厉害了吧?” “泼妇,你也狠心,斯哈,疼死我了。” 高飞抱着脚转了几圈后,蹦到沙发前,重重坐下,除下鞋子脱掉袜子一看,脚面已经青了。 “活该!” 沈银冰怕高飞恼羞成怒再非礼他,赶紧向后退了几步,随即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站在门口深吸了一口气,摸出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后,沈银冰敲开了对面秘书处的房门。 看到沈总出现在门口后,正在工作的小宋等人连忙站起来:“沈总,有什么吩咐?” 沈银冰神色威严的扫了众人一眼,淡淡的说:“小宋,你去对面的范思哲――哦,去双星运动专卖店,买一身男装回来,就买短袖体恤和运动裤好了。” 小宋不明白,沈总为什么忽然让她去买男装,可她也不敢问,只是表情有些奇怪的点头答应:“好的,沈总,就是不知道买多大号码的?” “就买――” 沈银冰双眸一眨,想了想高飞的身高说:“就买那种身高一米七五左右,体重70公斤左右的好了。” 不等小宋答应,沈银冰转身就走出了办公室,关上了房门。 小宋等人面面相觑,眼里带着疑惑:沈总的裙摆上,为什么会有血迹呢?而且,她还让给她买男装――吓,难道她叫高飞去她办公室,是、是为了那个!?她们那个啥了后,脏了高飞的衣服,所以才让我去给他买一身――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高飞岂不是成了我们的‘老板娘’了? 暂且不管小宋等人心中是怎么想的,单说沈总。 小宋并没有猜错,沈银冰让她去买男装,的确是给高飞准备的。 尽管沈总恨死了那个臭流氓,但总不能让他一身血迹的滚蛋吧? 那样的话,凭着高飞的大嘴巴,沈总‘装神弄鬼’的事儿肯定会传出去,到时候她可就威信大失了。 当然了,就算被迫给高飞买衣服,可沈总也不会给他买名牌的,国产双星,几百块前一套的,就足够对得起那家伙了。 哼,敢惹我,真是瞎了你的钛合金狗眼! 沈总心中得意的走进了自己办公室,双手环胸的倚在门上,看着抱着脚丫子欲哭无泪的高某人,淡淡的说:“行了,别装模作样了,我知道你这种人的皮极厚,别说是高跟鞋鞋跟了,就是拿锤子往里砸钉子,好像也不会出血的。” “放屁,哪有你说的这样夸张!” 高飞恨恨的骂了一句,眼神古怪的看着沈银冰问:“你刚才去哪儿了?” 沈总迈着优雅的步子,哒哒的走到了办公桌前,仍旧双手环胸的转身,翘起一个性感弧度的臀瓣倚在桌子上,丝袜美腿摆出一个非常撩人的poss,秀发垂下微微低头柔柔的笑道:“你问我刚才去干嘛了啊?哦,我找人给你买衣服去了。唉,虽说你这人是个臭流氓,属于那种该死一万遍的混蛋,但不管怎么说,我弄脏你衣服这 是个不争的事实,所以我才让人去给你买衣服,唉。” 高飞问道:“那可真得多谢沈总的关怀了――请问沈总,您又是为何而长吁短叹乎?” 沈银冰嘴角带着得意:“我叹气,是因为我本想给你买身名牌时装来着,可惜这条街上没有,只好让小宋给你买身双星运动装,先凑合着穿吧啊,嘿嘿。” “哦,原来如此,那臭流氓可真得感谢你了。” 高飞盯着沈银冰的裙摆,文绉绉的说:“不过,小生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沈银冰笑容收敛,淡淡的说:“有、有那个啥,就赶紧的放!” “是有屁就放吧?这么雅致的词,沈总都不好意思的说,真是雅人啊。” 高飞摇头叹息:“唉,我想提醒沈总的是,您老人家在出去吩咐人做事时,难道没有看到你裙摆上有狗血吗?而且,据我所料,别人在看到这些血迹,又听了你给我买衣服的吩咐后,肯定会以为你刚才和我苟合过,甚至还会联想到,你肯定是变态撕碎了我的衣服,对我霸王硬上弓后,这才要给我去买……” “shit!闭嘴!” 在高飞说出自己裙摆上有血迹后,沈银冰连忙低头一看――再想到小宋等人的脸色,好像很奇怪的样子后,这才意识到她刚才犯了个大错误,尖叫声中也顾不得摆啥优雅poss了,抓起杯子就狠狠砸向了高飞。 高飞抬手,抓住了杯子,一脸的委屈:“这,难道也是我的错吗?” “你――怎么,不去死啊!” 沈银冰尖声喊出这句话后,有些无力的耷拉下了脑袋,泪水又开始噼里啪啦的往下砸。 看到沈银冰又哭了后,高飞连忙说:“好了,好了,既做之,那就安之,反正这种事越描越黑,倒不如泰然处之……” “处你个大头鬼!” 沈银冰恶狠狠打断高飞的话,反手擦了把泪水,气咻咻的走回到办公桌后面坐下,抬起右手坚定的喝道:“高飞,你立马给我消失!” 高飞问道:“让我现在就走?” “立即――滚蛋!” 沈银冰双拳紧攥,在下巴前挥舞了一下。 高飞又说:“那,别人看到我这样子走出你办公室后,我该怎么解释呢,难道说是你用黑狗血泼的我?” “你――” 沈银冰狠狠咬了下嘴唇,从牙缝中挤出了几个字:“那你先别走了。” “这可是你说的,其实我也不想走。唉,要是别人相信我说的还倒罢了。可别人要是不信,只因为你让人给我买衣服而联想到我被你霸王硬上弓,那我可就惨了。话说,我今天还是小处男一个,却被刁蛮霸道女上司给强暴了,那我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哎哟,别乱扔东西好不好?这要是砸着花花草草的,那岂不是一种罪过?” 高飞胡说八道中,又接住了沈银冰砸过来的一方镇纸。 沈银冰满脑门的黑线,声音冷的向她的名字:“高飞,你要是还想看到明天的太阳,那你就给我闭上臭嘴!” 接着,她又说:“除非回答我的问题!还有,如果你要是对我撒谎,你就生个儿子没、没眼!” “妈的,至于这么怨毒吗?” 高飞斜倚在沙发上,脚面已经红肿的右脚放在面前案几上,淡淡的说:“你是不是想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好,那我就告诉你。我的确得了金氏肺部急性传染病。幸运的是,这种病却因为基因变异而不会传染给别人。就像你所知道的那样,院方和那些专家,对此束手无措,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死。不过,老天爷垂帘,就在我等死时,身体却莫明其妙的痊愈了,然后我就出院了。出院前,院方告诉我说,为了不引起恐慌,他们不会承认我曾经去过那儿。” 晃动了一下右脚,高飞叹了口气:“唉,这一切,只是院方和相关部门协商好的演习。为了奖励我在本次演习中的精彩表现,相关部门奖励了我三万块钱――沈总,我的话说完了,你还满意吗?” “不满意!” 沈银冰盯着高飞,愣了老半天才摇头说:“你在撒谎!” 高飞有些不耐烦:“我怎么就撒谎了?” 沈银冰无声的冷笑道:“在你深度昏迷时,我曾经亲眼看过你的样子,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那时候你在等死,可又怎么会自己痊愈?你在骗鬼吗!?” 高飞也冷笑道:“你不信,我也没办法,也没必要解释什么,但事实就摆在这儿,由不得你不信。” “你的命,会这样好?” 沈银冰愣住:是啊,当时院方的确是手足无措的,只能看着他死。但他现在却活蹦乱跳的在这儿,除了用奇迹这个词来解释外,好像没别的理由了。 “没办法,咱人品好啊。” 高飞幸福的叹了口气。 沈银冰冷笑,强忍住要讥讽他的冲动,又问道:“那专家们有没有告诉你,你是怎么被传染上的。” 高飞坐直了身子,神色严肃的说:“说了,我现在已经知道传染源是什么了!” 第67章 换上衣服再走! 看到高飞脸色严肃,说他已经知道传染源是什么后,沈银冰怵然一惊:“是什么!?”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缓缓抬手指向了她。 “什么意思你?” 沈银冰有些纳,纤手指着自己的鼻子,吃吃问道:“你说,我是传染源?” 高飞重重点头。 “放――屁!” 沈银冰勃然大怒,终于说出了那个有损她形象的字眼,尖声叫道:“高飞,你给我说清楚,凭什么说我是传染源!?” 沈总一想到高飞躺在床上等死的样子,就害怕,就恶心――心中从而极度讨厌那种病毒。 但高飞却指着她说,她就是那种病毒的传染源,这怎么不能让她生气? 看到沈银冰即将暴走后,高飞连忙堆起笑脸:“嘿嘿,沈总,稍安勿躁,我开玩笑,开玩笑的。” “开你个大头鬼的玩笑啊,知道这种玩笑会吓死人吗?” 沈银冰恨恨的抓起文件夹,正要砸过去时,高飞连忙举起双手高叫:“手下留情!” “哼,那好,你告诉我,你是怎么得的这病?” 沈银冰把文件夹重重砸在了桌子上。 高飞缓缓摇头:“如果我说,我也不知道,你信不信?” “你会不知道?” 沈银冰冷哼一声,正要说什么时,却发现高飞的眼中尽是茫然之色,期间还夹杂着丝丝恐惧,心中顿时一软:“你真的不知道?” 这次,高飞没有欺骗沈银冰,因为到现在为止,他也不知道怎么染上这病的。 他也曾经问过穆天涯,穆天涯也说不知道,毕竟病毒是无形的,就像人们平时感冒那样,又有几个知道自己是怎么感冒了的? 如果非得让高飞找到一个原因,他只能说是中邪了:在他发烧的那个凌晨,他曾经被一个白色鬼影追杀过。 但那件事,他不会告诉沈银冰,那样刺杀苏北山那事就露馅了。 当然了,高飞也肯定,就算他说了,沈银冰除了更加生气外,也不会相信。 不过这也引起了高飞的好奇心,反而不再着急刺杀苏北山了,他想搞清楚那个白色鬼影,到底是什么东西。 人的好奇心,总能压过别的原因。 看出高飞不像是在撒谎后,沈银冰的语气软了下来:“哼,不说就算了。但你也不要再害怕了,因为从病菌学的角度上来说,这种传染病毒,这辈子只能感染你一次,你既然熬过来了,那就说明你身体内已经有了抗体――呀!” 沈银冰忽然发出的低声惊呼,把高飞吓了一跳:“你大惊小怪的干啥?” 沈银冰老神在在的说:“我在想,既然你身体内有了这种病的抗体,如果我要是不幸被传染的话,那只要喝你的血,相信就能解毒了吧?哈,哈哈!” “神经病!” 看着笑得花枝乱颤的沈银冰,高飞忽然就想起了穆天涯。 很久很久之前,穆天涯在开心时,也会这样笑。 帮帮帮――几声敲门声,打断了高飞的想,沈银冰的笑。 沈银冰收敛笑容,飞快的对高飞说:“你先去洗手间躲躲,这可能是小宋买衣服回来了。” “躲什么啊,我就在这儿咋了,反正你该做的都做了,既然敢做,就不该怕被人看,吃亏的又不是你――好,好,你别动不动就拿家伙砸人,做人要淑女,懂否?” 看到沈银冰又拿起文件夹要砸过来后,高飞只好拎着鞋子,一拐一拐的走进了洗手间。 “不吃敬酒吃罚酒的家伙。” 沈银冰低低骂了一句,这才淡淡的说:“进来。” 推门进来的,果然是小宋。 小宋手里拎着几个时装纸袋,进来时脸上的表情很正常,但眼光却飞快的四下扫了一眼。 尤其是在看到地板上的血迹时――她的嘴唇哆嗦了一下,垂下眼帘说道:“沈总,按照您的吩咐,衣服已经买来了。” “嗯,放这儿吧。” 沈银冰点了点头,开始看文件。 小宋把时装代放在沙发上:“沈总,还有什么吩咐吗?” “没有了。” “哦,那我出去了。” “慢着。” 就在小宋转身刚要走时,沈银冰却又说话了:“小宋,这地板上的血,和我裙摆上的血迹,其实是黑、是红墨水,我做实验用的,明白了吧?” 沈银冰怕小宋等人误会,正要解释这些血是黑狗血时,却又担心说出实话后,会遭到别人暗中嗤笑愚昧无知,临时改口说是红墨水。 别说沈总说这些血迹是红墨水了,就算被她说成是矿泉水,小宋也会像现在这样大点其头:“嗯,我知道了沈总,这些是红墨水,不是血、咳,对了,沈总,你下午两点,还要和英国客人洽谈业务。” 沈银冰知道小宋心中怀疑,但她也懒得解释什么,稍微沉吟一下说:“告诉客人,就说改日吧,因为主抓跑马场工程的颜副总,已经去了京华,恐怕赶不回来。” “好的,那我出去了。” 小宋答应了一声,慢慢退出了办公室。 门刚关上,高飞就从洗手间走了出来,却不拐了。 沈银冰踩的他那一脚虽然厉害,但他刚才用凉水冷敷了一下后,疼痛感大消,反正沈总已经消气了,他没必要再装了。 “嚯嚯,你这个属下还是很体贴的嘛,知道也顺便给你买身衣服。哇噻,是普兰达啊!沈银冰,你这是骗我的吧,你说这条街上只有一家双星专卖店,可你的为什么是普兰达呢?” 摸出一套黑色裙装,捧在脸上深深的吸了一下后,高飞是大为不满。 “你给我放下,要是熏臭了还让不让人穿呢!” 沈银冰啪的一拍桌子,接着洋洋得意的说:“我就是给你买双星,有本事你不穿啊。” “这可是你说的。” 高飞放下时装袋,转身就向门口走,喃喃的说:“我衣服上全是血的从沈总办公室走出去,就是傻瓜也知道,我被她强暴了……” “你、你给我站住!” “有事?” “换上衣服,再走!” “我不穿国内牌子货的。” “你、你到底想怎么样?” 又换成高飞得意了:“不怎么样,我那身衣服可是我女朋友给我买的,花了好几千块呢,被你弄脏了,你就想用几百块钱的衣服来敷衍我啊,没门!但看在咱们交情很不错的份上,我可以原谅你。不过,你最少得补偿我四千块。” “好,我给你四千块,下班之前,就给你!” 沈银冰咬牙切齿的说。 高飞点头:“嗯,这还差不多。好了,看在你心诚的份上,我先原谅你这次,换上衣服再走。” 高飞抓起时装袋,正要走进洗手间内时,沈银冰却忽然问道:“昨晚和你在一起的那个,是你女朋友?” “什么女朋友?” 高飞一楞。 沈银冰冷笑道:“别装傻了,昨晚我在特色餐饮街吃饭时,曾经亲眼看到你和一个女人,上了一辆黑色轿车。说,那个女人是谁?” 高飞沉默了片刻:“能不能不说?” 沈银冰斩钉截铁的说:“必须说――理由,就是你现在是我沈银冰的雇佣男朋友,你有义务要说,我有权力知道!” 高飞又沉默了会儿,才说:“好吧,那我告诉你,那是我的前女友。” 沈银冰微微眯起双眼,声音冷漠:“她叫什么名字?” “穆天涯。” 高飞说完后,快步走进了洗手间。 “穆天涯?” 沈银冰愣住,喃喃的说:“穆天涯?会是英国康奈集团的总裁穆天涯吗?不可能,他一个臭流氓,怎么可能有一个亿万富婆的前女友呢。” …… 官方组织的‘h7n9病毒演习’这件事,在事发第三天,就彻底被人们忘记了。 就连老王,也开始相信那就是一场演习了。 顶多也就是逼真一些罢了。 下午四点,就在高班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时,办公室内电话响了。 距离电话最近的小李子接起电话,刚懒洋洋的问了个谁,却又马上坐直了身子,一脸的谄媚之色:“好的,沈总,您稍等――高班,沈总电话,高班,醒醒!” “啊――呜!” 打了个哈欠后,高飞睡眼惺忪的走过去接过电话:“喂,哪位?哦,沈总,您有事儿?啥?现在出车啊,哦,好的,我马上出去。” 放下电话,用双手使劲搓了搓脸颊后,高飞在小李子等人那羡慕的目光中,走出了办公室。 办公室外面不远处的停车场内,戴着大墨镜的沈总,好像一朵冰山雪莲那样,袅袅婷婷的站在白色宝马车前。 香车,美女,绝对是惹人眼球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高飞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走过去懒洋洋的问道:“沈总,有事?” 沈银冰扔过一串钥匙:“我要回家一趟。” 高飞抬手接住钥匙:“你自己不能开车?” 沈银冰冷冷的道:“我当然能,可我请你来,是为了什么?” “为了当挡箭牌,顺便当司机使用,这个我知道。” 高飞打开车门,抱怨道:“资本家都这样,最大限度的榨取劳动人民的劳动力。” 等沈银冰上车后,高飞启动了车子驶出停车场,刚要向西去翠柳小区的方向,沈银冰却说:“回南部山区别墅,我爸那儿――哎哟,你慢点刹车,还会不会开车啊你!” 高飞回头,问道:“去南部山区别墅?” 沈银冰摘下脸上的大墨镜,愤愤的说:“怎么,有意见?” “没,就是问问。” 高飞扭过头,请打方向盘,重新启动了车子,随口问道:“这个点回去,做什么呢?” “我要你管!” 沈银冰没好气的训了一句,却接着有些烦躁的说:“彭远航,还记得彭远航吗?他们父子去我家看望我爸了!” 第68章 表演开始了! 因为颜红的原因,沈银冰对彭云木父子,有着说不出的反感。 不过,碍于彭云木的身份,她只能是‘敢怒不敢言’,心里非常憋屈。 用力把眼镜摔在座椅上后,沈银冰又气呼呼的说:“高飞,你现在是我男朋友,我希望等我们回家后,你拿出男人的气势,让那个彭远航知难而退――喂,我和你说话呢,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 高飞在听说要回南部山区别墅后,首先想到的就是,苏北山房间中那个白色鬼影,所以有些走神,这才让沈银冰大为不满。 扭头看了一眼,高飞弱弱的说:“我只是一个臭流氓而已,拿什么让人家市长公子知难而退?” 沈银冰双眼一眯:“你没种去面对他?” “我有种没种的,上午在你办公室时,你肯定知道了――哎哟,我在开车呢,请注意安全!” 高飞抬手,挡住沈银冰砸过来的包包,好奇的问道:“他们去你家干啥?” 沈银冰淡淡的说:“去慰问我爸,彭云木已经听说有人要对我爸不利了。” “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他们关系不一般嘛。” 高飞嘿嘿一笑时,看到沈银冰又有翻脸的趋势,赶紧闭上了嘴,心中却得意的想:其实,我也和你爸关系不一般,严格的说起来,你还得喊我继父呢。不过,我这个继父貌似有些禽兽,不称职―― 就在高飞又甜蜜的回忆起沈银冰的美腿带给他的快性感时,沈总忽然说道:“你还记得你被彭远航他们绑架,我去救你,却半途而废的事吧?” 高飞撇嘴:“别说的这样大义凛然的,我还用你救?好好好,就算你大义凛然,那你告诉我,为什么后来却走了?” 沈银冰扭头看向车窗外,喃喃的说:“因为当时彭远航告诉我说,他已经查出要杀我爸的幕后黑手,我要想知道是谁,那就不能管你。” “我估计是这样,要不然你不会那么冷血的,毕竟咱们关系不一般。” 高飞点了点头,问道:“那他告诉你,是谁要杀你爸了没?” 沈银冰也懒得再搭理高飞占她便宜的话,冷笑一声说:“哼,他倒是说了,可鬼才信!” 高飞好奇的问道:“那是谁?” 沈银冰抿了抿嘴角,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解红颜。” 高飞一愣:“解红颜?” 沈银冰有些奇怪的看着他:“你听说过这个女人的名字?” 高飞没有回答,反问道:“这个解红颜,是不是那个号称十八年前的华夏第一媚女?” 沈银冰脸色一变:“你怎么知道她?” 高飞当然不会告诉沈银冰,说颜红带他去酒店的那晚,是石东鹏告诉他的了,只是打了个哈哈说:“哈,你还记得我第一次给你开车,咱们去你家时,在路上和我飚车的那小柴火妞不?” 沈银冰冷冷的说:“就是那个把你给迷的差点开沟里去的小太妹?” “切,我是恶心的好不好?就她那样的小胸脯,还想迷倒我,你也太看不起我了,你这样的还差不多――息怒,暂息雷霆之怒,听我给你娓娓道来。” 高飞抬起右手,止住沈银冰的论包动作,说:“那天我从你家里出来后,不是打车回家吗?我在路边拦车时,才知道她一直在别处等着我,要收拾我呢。幸亏当时恰好有警车经过,警察制止了她的犯罪行为,顺便告诉我说,那个小柴火妞的老妈,就是十八年前的华夏第一媚女解红颜,最好少惹她。” “哦,原来是这样,但我却不知道她还有个那么‘出色’的女儿。”沈银冰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些。 高飞好奇的问:“那个解红颜,真的很美,还是很媚?” 沈银冰冷冷的回答:“怎么,你想打她的主意?” 高飞满脸的不屑:“切,刚才就说你太小看我,你还不信。我高飞是什么人啊,可是连金氏肺部急性传染病都无法奈何的大英雄,就算是想打女人的主意,也得找你、咳,我就是打个比喻,最起码得像你这样既漂亮又高雅的美女才行!至于那个解红颜,哈,就算她当初号称华夏第一媚女,可她孩子都能和老子飚车了,再美,能美到 哪儿去?老白菜棒子一个而已,我有必要去打她的主意?就算哭着喊着的求我,我也不会正眼看她一下的。我问问,只是好奇,好奇而已,懂吗?” 虽说高飞这番话大有拍马的嫌疑,不过沈银冰很受用,尽管声音还是那样冷,可脸色却好看了许多:“哼,你就在这儿吹吧啊你。不过我告诉你,解红颜的确很漂亮,哪怕她已经有了那么大的一个女儿,可华夏第一媚女的名号,绝不是白给的。” 高飞问道:“你见过?” 沈银冰点头:“见过两次。” 高飞又问:“有多漂亮?有你的一半漂亮吗?” 沈银冰沉默片刻,扭头看向车窗外,淡淡的说:“我不如她。最起码,我没有她那种、那种招惹男人的魅力。” 看到一向高傲的沈银冰,竟然坦言承认不如解红颜后,高飞对这位曾经的第一媚女更感兴趣了。 可也没忘记要想巴结一个女人,最好是贬低其他女人这条千古古训:“别灰心,在我心目中,你可是世上最漂亮的妞儿了。当然了,你也许冷艳有余,而风骚不足,但只要你肯听我的话,我保证用不了多久,你就能成为――哎哟,你咋总是动手动脚的,你有多动症?” 沈银冰又举起包包,咬牙道:“你才风、风骚呢!” “我是男人,只能变成流氓,这辈子是没机会风骚了。唉,可惜。” 高飞叹了口气,满脸的遗憾:“问你啊,既然那个解红颜当初那么牛比,又怎么会来到冀南了呢?” 沈银冰冷冷的问道:“你就对她那样感兴趣?要不要我替你安排见她一面。” “嘿嘿,还是免了吧,有缘自会千里来相见的,就像咱们两个――哎,对了,你信彭远航说的话吗?” 看到沈银冰又要举包后,高飞连忙转移了话题。 沈银冰淡淡的说:“解红颜现在开了一个印刷工作室,听说为了度日,甚至把所住的房子都租出去一半――她刚满足温饱,怎么可能拿出三百万美金?再说了,我爸好像也从来没有和她来往过,她干嘛要对我爸不利?” 高飞点头:“既然这样,那就是彭远航撒谎了。不过,依着彭远航的智商,好像撒谎的水平没有这样低下吧?” 沈银冰无声的冷笑一声:“当初,彭云木好像追求过解红颜来着。” 高飞恍然大悟:“啊,我知道了,人家不鸟彭云木,所以彭远航为了给他老爸出气,这才故意栽赃嫁祸。嘿,这可真应了那句话,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只是我却没想到,彭远航竟然会打击一个拒绝他爸的女人,实在是匪夷所思,难道是他老妈这样安排的?” 沈银冰摇头:“彭云木的原配妻子,早就去世了,他追求解红颜,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想着自己的心事。 一直等车子驶到拐向南部山区别墅的那条小路,沈银冰才忽然问道:“你在想什么?” 高飞懒洋洋的回答:“我在想,那个彭远航看到我后,会不会当场撕了我。” “哼。” 沈银冰轻哼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当车子驶进16号别墅院内,沈银冰开门下车前,却忽然说道:“高飞,其实和你在一起,很开心。” 高飞一愣,脸上浮上受chond若惊的表情,正要说什么时,人家已经下车了。 海伯迎了上来,笑着对高飞打招呼:“高少,来了?” “你怎么知道我高烧过?” 高飞苦笑一声,掏出烟递过去:“海伯,你还是叫我高飞吧。这高烧,不吉利。” “好,好。” 海伯笑笑,接过烟正要说什么时,却看到已经走到客厅门口的沈银冰驻足向这边看来,连忙说:“高飞,快去吧,大小姐等你呢。” “嗯,好的,有空咱爷们儿喝一杯。” 高飞看出海伯好像有话要对自己说,但碍于沈银冰却不能说,只好点了点头,走向了门口。 “待会儿别忘了我和你说过的话。” 沈银冰语气冷淡的说完这句话后,却忽然伸出左手,挽住了高飞的胳膊,脸上也带上了幸福表情。 唉,表演开始了――高飞心中叹了口气,也满脸恩爱的样子,和沈银冰并肩走进了客厅。 在沈银冰和高飞挽着胳膊的走进来后,坐在沙发上的苏北山,脸色和蔼的冲他们点了点头。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老一少。 老的也就是五十出头,沉稳大气,安坐在沙发上隐隐透出一股子上位者气息。 年轻的那个,身高则在一米八之外,风度翩翩,卖相甚佳,正是高飞在泉城大酒店走廊中,看到的那位浊世佳公子。 年轻人看到高飞和沈银冰挽着胳膊进来后,眼中马上就闪过一丝狠戾,但注意到年老的那个眉头微皱后,就恢复了正常。 这对父子,自然是彭云木、彭远航爷儿俩了。 这对父子是谁,高飞不关心。 他关心的是苏北山。 那晚他来刺杀苏北山,却遇到个白色鬼影,这绝对是他活这么大以来,遇到的最恐怖的事儿了。 暂且不管那个白色鬼影到底是什么东西,可高飞完全肯定,那个东西就是苏北山一手安排的,所以一踏进客厅,潜意识中就升起了警惕,生怕那玩意再扑出来…… 第69章 高飞的逆鳞! 不过,随后高飞就嘲笑自己太紧张了。 就算那东西是苏北山安排的,仍然存在于这栋别墅中,可又有谁知道那晚来是他啊? 马上,高飞就解除了警惕,和沈银冰一起走到苏北山面前,微微弯腰问好:“苏叔叔,您好。” “好,小飞来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守着彭云木父子在,苏北山也毫不掩饰他对高飞的亲热,开始替他介绍:“这位呢,是咱们冀南的父母官,彭云木彭市长,也是我的好朋友。” 高飞礼貌的问好:“彭市长,您好。” 彭云木上下打量了高飞几眼,微笑着说:“好。” 沈银冰这时候说话了:“小飞,这位是彭市长的公子,彭远航。” 彭远航曾经‘绑架’过高飞,俩人也算是老熟人了。 不过这事是见不得人的,就算高飞对他再不满,可沈银冰守着彭云木和父亲,也不能透漏这事,只好装模作样的给他们互相介绍:“彭远航,这是高飞,我男朋友。” 在沈银冰的暗示下,高飞主动对彭远航伸出了手:“彭少,你好。” 彭远航站起来,伸手和高飞轻轻搭了一下,皮笑肉不笑:“好。” 对彭远航对高飞流露出的敌意,苏北山视而不见,笑道:“小飞,坐吧。” 如果不是知道苏北山颇为神秘,仅仅从他对高飞的态度来看,任何人也不会怀疑,他是一位儒雅的长者。 高飞弯腰道谢,和沈银冰一起,坐在了苏北山身边的沙发上。 等保姆给高飞俩人端上两杯清茶后,苏北山说话了:“小冰,这次你彭叔叔过来,就是慰问你老爸的。” 沈银冰微微低头道谢:“彭叔叔,麻烦您操心了。” 彭云木微微一笑,沉声说:“小冰,我和你爸是多年的老朋友了。他遇到这种麻烦,不管我是站在朋友,还是官场的立场上,我都该来问候一声。老苏,你觉得现在警力布置的怎么样?要是觉得不满意的话,我会告诉市局,加派人手,力争要保护你的安全。” “老彭啊,够了,足够。现在我就觉得很麻烦政府了,心中有愧啊。” 苏北山轻轻的叹了口气。 彭云木习惯性的抬手,拢了下油光铮亮的大背头:“老苏,保护市民是我们应该做的,这有什么有愧的?再说了,北山集团可是我们冀南地区利税大户,于公于私,我都不能对此事视而不见。” 苏北山笑了笑,站起来:“老彭,咱们去书房说说话?” “好,要是让年轻人听咱们两个老头子在这儿叨叨,肯定会不耐烦的,呵呵。” 彭云木笑呵呵的站了起来。 “小冰,替爸招呼好小飞和远航。” 苏北山对站起来的彭远航点了点头,转身和彭云木并肩走上了楼梯。 “我们也出去走走吧,屋子里太闷。” 等老苏俩人走进二楼西边的书房后,沈银冰提议去外面走走。 彭远航马上响应:“好啊,那就出去走走。” 高飞无可无不可的点了点头时,彭远航已经跟在沈银冰身后,向门口走去。 沈银冰走在最前面,高飞走在最后面,三人来到了后面的游泳池旁。 瞥了一眼后面的高飞,彭远航张嘴刚要说什么时,沈银冰却问道:“彭远航,是谁告诉你,解红颜要对我爸不利的?” 彭远航微微皱眉,看着高飞犹豫着说:“这――” 沈银冰马上说道:“小飞是我的男朋友,他现在已经知道这件事了,不用瞒着他。” 彭远航脸色霍然一变,嘎声道:“小冰,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沈银冰冷冷的问:“我怎么对你了?” 彭远航霍然转身,看着坐在躺椅上吸烟的高飞,大声道:“我知道,因为我爸的原因,你对我印象一直不好……” “不错,我是对你印象不好,但不全因为你爸和颜红那些流言蜚语!” 沈银冰打断彭远航的话,俏脸挂冰:“你没有给我留下好印象,是你太不讲理!” “就因为我不许别的男人接近你,打击那些追求你的人吗?” 彭远航有些激动。 “是!” 沈银冰双手交叉,看着池水说道:“彭远航,其实你该清楚,感情这个东西是不能勉强的。我对你,没有那方面的任何感觉。你为了追我而打击追我的那些人,甚至还伙同张子谋搞阴谋诡计,只能让我对你的印象越来越差!” 说着,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转身看着彭远航,放低了声音:“彭远航,其实依着你的条件,要找比我更加优秀的女孩子,应该很简单的,所以你还是――” “不!我不!” 彭远航脸色有些涨红,猛地伸手抓住了沈银冰的双肩,剧烈摇晃着吼道:“我就要你!从我十二岁那年看到你后,我就决定这辈子非你不娶了!” 沈银冰后退一步,挣开彭远航的双手,缓缓摇头,嘴角带着讥讽的笑容:“彭远航,其实你刚才说的没错,就因为你爸和颜红之间不干不净,所以才让我无法面对他。别看我爸嘴上不说,表面上对你爸也很客气,可你应该明白,他是个男人,一个有自尊心、有着一定能力的男人!因为某些原因,他可以装做不知道你爸和颜红之间那些事,但你觉得,他会允许自己的女儿,再和给他戴了绿帽子的男人的儿子交往吗?那样的话,他就彻底丧失了最后的尊严!彭远航,我说的这些,你该清楚。所以,我 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彭远航一脸的痛苦,哑声道:“那是他们的事,和我无关!银冰,如果你肯答应我,我可以和我爸,和我爸断绝父子关系,离开这座城市!” 沈银冰轻轻咬了下嘴唇,垂下眼帘:“你可以离开,但我不能。最关键的问题是,我对你真没有那种感觉。” “那你对他有感觉吗!?” 彭远航霍然抬手,指着高飞,脸色狰狞。 沈银冰点头:“有!” 彭远航吼道:“我不信!沈银冰,你不要再骗我了,我曾经派人打探过高飞的底细,他只是一个孤儿,无业游民而已!我才不信,你会爱上他!你带他来我面前,只是以他为挡箭牌,来拒绝我的!” 看来这彭远航也不是傻瓜,一眼就看出我是沈银冰的挡箭牌了。不过,距离傻瓜也不远了,依着他老子是市长的条件,想找什么样的妞儿,还不是手到擒来?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呢?再说了,这个神经病除了腿长屁股翘长的漂亮点之外,好像根本没啥了不起的―― 在沈银冰和彭远航争执时,高飞在旁边始终冷眼旁观,不说一句话。 高飞的不管闲事,又为彭远航创造了反驳沈银冰的理由:“小冰,你看到了没有?如果这个没爹没妈的野种真是你男朋友,那么他在看到我追求你时,为什么还这样冷静?嘿嘿,这就足以说明了一切,你骗不了我的!” 在这个世上,每个人都有逆鳞存在。 高飞也有。 他不在乎别人骂他流氓,因为他本来就以是个流氓而自豪。 他甚至不在意被人嗤笑为土包子,因为无知的土包子本来就是世上最快乐的一些人。 但他绝不会容忍别人骂他是没爹没妈的野种! 他虽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心底也痛恨父母当初抛弃了他,可要是有谁敢骂他这句话,他就会把那人干掉! 不知道父母是谁,就是高飞的逆鳞! 忽地一声,高飞从躺椅上跃起,一把推开挡在面前的沈银冰,左手抓住彭远航的衣领,右手举起就要抽下去! “高飞,不要!” 尖叫声中,沈银冰大惊,及时反应了过来,一把抱住了他举起的右手。 “滚开!” 高飞低喝一声,反手去推沈银冰时,彭远航已经借机迅速后退了好几部。 彭远航个头要比高飞猛,体格也很魁梧,再加上面对的又是‘夺妻仇人’,又有着市长公子的大背景,按说此时不该后退的。 可他的确后退了,因为他忽然感受到了一股子从没有遇到过的杀气。 这股杀气,让他下意识的选择了后退。 如果沈银冰是敌人,高飞在被她抱住胳膊时,一脚就能把她踹到游泳池里面,然后扑过去掐死彭远航。 看到高飞双目竟然充血丝的凶悍样后,沈银冰其实也很害怕。 可就是因为害怕,所以她才不敢松开高飞。 如果高飞真伤了彭远航,那她怎么和彭云木交代? 所以,沈银冰唯有死死抱着他,尖声叫道:“高飞,你冷静一些,好不好!?” “我让你滚开,你聋了!?” 高飞扭头,低吼一声。 “我――” 沈银冰脸色煞白,顿了一下,却接着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红唇吻住了他的嘴巴。 沈银冰香软的嘴唇,就像一瓶灭火器那样,一下子把高飞心中的怒火扑灭,使他有了片刻的茫然。 高飞此前曾经和无数女人亲过嘴,吻技可谓是炉火纯青,不管什么湿吻热吻,在他看来,这都是他发泄精力之前的前奏,好像没啥区别,就是两片薄厚不一的肉而已…… 但这次,当他被沈银冰的红唇吻住后,却有了茫然的感觉。 或者说,是一种从没有过的甜蜜,和自豪。 就在高飞傻乎乎的被动被吻时,彭远航也傻了。 他说什么也没想到,沈银冰竟然当着他的面,和高飞亲吻。 接着,他感受到了巨大的耻辱,就像一个男人回家,看到自己心爱的老婆,在别的男人身下放荡的吟唱那样。 第70章 诡异的感觉! 正如彭远航自己所说的那样,从他十二岁开始,就把她当做了自己的女人,发誓非她不娶。 现在,他的女人,却守着他的面,和别的男人亲吻,那么放肆,却又温柔。 巨大的羞辱感,使他感受到了一种从骨子里发出的疼。 但他却不敢冲上去,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勇敢的冲上去,分开那对男女,杀掉高飞! 因为他怕。 高飞刚才扑过来时,所散发出的凛然杀气,使彭远航只能面孔扭曲,却动也不敢动。 自己老婆被别的男人干,的确是男人的羞辱,可如果为此被干掉的话,那就有些得不偿失了,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收拾他――彭远航就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他忍住了。 沈银冰此前从没有和男人亲吻过,所以吻技生硬而略带野蛮,在小香舌被高飞吸住时,竟然兴奋的浑身发抖,狠狠咬住了某人的嘴唇,直到一股子新鲜的血腥问道滑入嘴里,才蓦然惊醒,赶紧推开了高飞,垂头喘息着说:“高、高飞,你要冷静,好吧?” 高飞的确冷静了,就是嘴唇有些疼…… 擦了擦唇上的血渍,高飞看向脸色扭曲的彭远航,双眼微微眯起,犹如毒蛇看着一只懦弱的小鸡,一字一顿的说:“下次再敢这样说我,你死定了!” “我、我不会再说了。” 彭远航浑身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的说出这句话后,才觉出自己太窝囊了,马上就挺直脖子,嘶声道:“但,我不会放弃追求小冰的!” 高飞没有再搭理他,只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转身顺着游泳池边沿,向对面走了过去。 不想再看到彭远航,因为怕忍不住会杀了他。 游泳池长约五十米左右,和比赛专用游泳池的标准差不多,对面是一丛青翠欲滴的竹林。 高飞慢慢走到竹林前,盘腿随意坐在了地上,点上了一颗烟,望着伸向竹林中的那条小道出神。 顺着竹林小道前行十几米,就到了别墅的后墙,但在后墙上有一扇钢筋焊成的铁门,穿过铁门,后面就是丛林茂密的小山坡。 风景,很美。 望着那扇被竹林半掩着的铁门,高飞很想静下心来仔细想一些事。 但无论他怎样努力,都无法忘记沈银冰红唇的滋味:香软,带着淡淡的甜味儿。 高飞当然知道,沈总之所以向他献吻,就是用这种独特的方式来阻止他伤害彭远航。 他更明白,沈银冰阻止他伤害彭远航,绝不是因为在乎彭远航,而是怕他给苏家招惹麻烦。 别忘了彭远航有个做市长的老子。 如果刚才他伤了彭远航,相信苏家父女是没法向彭云木交代的。 沈银冰这才被迫,用最女人的方式,阻止了他。 “看来我刚才的样子肯定很吓人,要不然神经病也不会被迫吻我。特么的,真是奇怪了,老子怎么可能因为她的小嘴嘴,就不再生气了?” 高飞心中自嘲的骂了一句,低下头捏住一根草,正要掐断草叶含在嘴里无聊时,却又蓦然抬头,向竹林深处望去! 在高飞低下头时,明显感受到被一双邪恶森寒的目光所注视,就来自竹林深处那扇铁门外面。 但等他蓦然抬起头来时,却什么也没看到。 根本来不及多想什么,高飞翻身从地上爬起,弯腰迅速钻进了竹林中,眨眼间的工夫就来到了那扇铁门前,双手抓住钢筋向外看去:外面,轻风吹拂着茂密的丛林,几只小鸟叽叽喳喳的从不远处飞起,钻进了天空中,很远的地方就是市区,高楼大厦看起来有些影影绰绰,除此之外,却再也没有别的了。 接着,高飞抬脚踩住一根钢筋,翻身爬上了墙头,俯身向外面看去。 南部山区别墅区,是建筑在有一个坡度不大的山坡上,从这儿向北方望去,可以俯方圆几百米的地方。 不过,高飞除了看到刚才所看到的那些之外,却再也没有发现任何的异常,别说是那双邪恶森寒的眼睛了,就是鬼影子,也没有看到一个。 “难道刚才我的感觉出错了?不可能。” 高飞皱眉左右扫视着,正要翻身越过围墙,却外面的丛林中仔细搜索时,却听到沈银冰的声音响起:“高飞,你在哪儿呢?” “哦,我在这儿。” 高飞扭头看了一眼,从围墙上跳了下来。 既然沈银冰过来了,那他就不方便出去了,只能顺着小道向回走。 沈银冰弯腰站在竹林前,向小道这边看来,根本没有意识到她在弯腰时,小半个雪白的胸膛,和那条迷人的深沟,可以被某人趁机看到:“你在那里面干嘛呢?” “看风景。” 远远盯着沈银冰露出的春光,再想到她刚才的香吻,高飞心中一荡时,眼角余光却发现左手边的一根翠竹枝杈中,好像有一缕白色的毛发。 高飞马上止步,伸手捏住了那缕白色毛发。 这缕白色毛发,大约有三厘米左右,很粗壮,但却又很柔软,手性感和人造毛完全不同。 高飞慢慢把那缕白色毛发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一下:一股子极淡的肥皂清新香气,触动了他的嗅觉。 嗅到这股子香味后,高飞晒然一笑,随手抛掉,走出了竹林。 他刚看到那缕毛发时,第一反应,就联想到了那晚追杀他的那个白色鬼影。 不过,高飞的嗅觉却告诉他:那晚的白色鬼影身上,有股子膻腥味,和那缕毛发的味道,大相径庭。 也许,这是宠物狗身上的毛――高飞刚升起这个念头时,就看到一只雪白的狮子狗,从游泳池那边向这跑来,却被海伯喊了回去。 看着跟随海伯走远的那只狗,高飞随意的问道:“海伯喜欢养狗吗?” 沈银冰转身,摇摇头:“他才不喜欢养狗,那只狗儿,是我以前养的。开始时,我还很喜欢它的,可它后来长了一场大病,病好后就不会叫了――我不喜欢沉默寡言的狗儿,所以就交给海伯了。” “那是一只母狗吧?” 高飞饶有兴趣的问。 “不是,是小公――臭流氓,你又想什么呢,是不是想我踹死你呀!” 沈银冰话说到一般,猛然醒悟了高飞话中的意思,双腮顿时飞红,抬脚作势要跺脚。 “唉,我说你思想也太龌龊了吧,我只是随便问问。” 高飞连忙后退一步,岔开了话题:“那位彭公子呢?” 沈银冰转身,淡淡的说:“他走了,和他爸一起走的。” “哦,那我是不是也该走了?反正我的任务也完成了,你又不管晚饭。” 高飞摘下一片竹叶,叼在了嘴里。 沈银冰没有回答,头也不回的反问道:“高飞,你不问问,我和彭远航后来又讲了些什么?” 高飞淡淡的说:“随便你们讲什么,好像和我都没关系吧,我又不是你真正的男朋友,吃饱了撑的才会管那么多。” 沈银冰身子轻轻颤抖了一下,低声说:“是啊,你的确没资格管这些,但我却要告诉你。” 高飞皱眉:“我有必要听吗?” 沈银冰转身,看着高飞冷笑道:“有。” 手指摸着嘴唇被咬破的地方,高飞问:“他是不是希望,你也给他咬破嘴唇?” “是!” 沈银冰用力点头:“而且我答应了!” “那你就去呗,还和我说这些干――哎哟!” 高飞话没说完,曾经受过重创的右脚脚面,再次遭到沈银冰高跟鞋鞋跟的袭击。 沈银冰嘴角翘起一丝冷笑,转身走开:“今晚八点半,陪我去参加一个party,履行你男朋友的职责。” 高飞放下右脚,屁事也没有的跟了过去:“我能不能不去?” 沈银冰脚步不停:“不行!” “可我有约!” “不行!” “那我穿这身衣服去啊?” “不行!” “那你得给我去买衣服了,这可是你说不行的。” 高飞有些得意的摸了摸下巴。 沈银冰转身,冷笑:“切,我看你这辈子是没什么大出息了,顶多也就是想方设法的沾点小便宜。” 高飞无所谓的说:“能够时刻沾点小便宜,我就心满意足了。再说了,刚才我好像还沾过一个大便宜来着,那是某人的初吻吧?” 沈银冰俏脸一红,转身前行:“我的初吻,早就给了那只狮子狗了。” 高飞叹气:“唉,那只狮子狗真可怜,我想它正是得到某人的初吻,却又移情别恋追求别的母狗,所以才被抛弃了的吧?” “你――去死!” 沈银冰转身,抬脚! …… 夏日傍晚的八点半,天色才刚刚擦黑。 灰姑娘休闲会所门前的停车场内,已经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豪车。 来时的路上,沈银冰告诉高飞,这次派队是由齐鲁商业协会出头举办的,一年一次。 前来参加这次派队的人,大都是齐鲁商场上的成功人士,目的就是为了给各位提供一个交流的机会。 当然了,也会有一些政法部门的人参加。 其实,沈银冰对派队这种乱糟糟的场合没啥兴趣,不过她也知道,这里面蕴含着很大的商机,指不定就能从派对上谈好一笔生意。 所以在前些天接到请柬后,她就答应了主办方,会准时前来参加。 车牌尾号是523的宝马7,缓缓停在了泊车位上。 车门打开,穿着一身银灰色名牌西装的高先生,踏着铮亮的皮鞋,率先下车,举止绅士的拉开了后面的车门。 一只红色高跟鞋,慢慢的伸了出来,在尖尖的鞋跟落地后,鞋尖才平放在了地上,随即滑下一层黑色的波浪,遮住了秀美的足踝。 第71章 我男朋友叫高飞! 站在会所门口的工作人员,以及很多正要进入会所的客人,目光都被这只美足给吸引了过来。 在众人的注视下,高飞很狗腿的一手抓着车门,一手放在了车门顶端。 身穿黑色哥特式长裙的沈银冰,慢慢下了车,仰起略尖的下巴看向会所霓虹灯时,贴在耳边的秀发,与层层叠叠的蕾丝,被轻柔的夜风吹出摇曳的妩媚弧度,给人一种出尘的飘逸感,又仿佛是一个来自黑暗之中血族公主,冷艳,高傲,难以让人接近。 明显感觉到被很多人注视后,沈银冰眼波微微流转,低声问道:“我穿这身,还算合适吧?” 其实,这身晚礼服,是沈银冰最中意的一身晚礼服了,她这样问高飞,就是小女儿心理作怪,除了显摆一下之外,还有种想听到阿谀奉承的渴望。 女孩子,都是虚荣的,沈总也不例外。 高飞脸带微笑,接过沈总那只戴着黑色蕾丝长手套左手递过来的包包,回答说:“还凑合吧。” 满心渴望听到赞美声的沈银冰,听高飞这样说后,眼眸中的得意攸地不见。 要不是周围有那么多人看着,她肯定会抬脚,狠狠跺这个家伙一下子:什么叫还凑合着啊,这是本姑娘最中意的一身礼服好不好?跺死你个睁眼瞎! “哼,不懂得欣赏美的家伙。” 沈银冰冷哼一声中,双手放在小腹前,袅袅婷婷的踏着高跟鞋,走向了会所大厅门口。 “打击臭美女人,是我应尽的义务。” 高飞为自己辩解了一句,左手拿着小包,右手拿着大红请柬,快步跟了上去。 有种人,天生就会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气质――高飞就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在走进会所大厅内后,足有几千平米,数百个穿着不凡的红男绿女,就像是听到口令声那样,齐刷刷看向了这边,让高先生不得不挺起胸膛,接受众人的目光膜拜。 一个身穿红色礼服的半老徐娘,双手拎着裙裾快步走了过来:“哎哟,小冰来了,欢迎,欢迎。” 沈银冰举止优雅的伸出右手,和徐娘轻轻握了握,含笑点头:“徐总,和今年春节相比起来,你又年轻了很多呢。” 徐娘抬起肥厚的小手,捂住嘴巴吃吃一笑,故作娇嗔的扭动了下身子,嗲声道:“哪儿呀,小冰你是越来越会说话了哦。” 看到徐娘扭动身子时,荡起腰间那衣服也遮不住的层层肉波,高飞赶紧垂下了眼帘,微笑不语做害羞状。 和沈银冰寒暄了两句后,徐娘这才看向了高飞:“小冰,这位是……” “徐总,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男朋友,高飞。” 沈银冰微微侧身,给高飞介绍:“高飞,这位是冀南绿源慈善基金会的徐小兰徐总。” 在沈银冰神色坦然的介绍高飞,说他是自己男朋友时,徐小兰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随即就主动伸出了手:“呵呵,原来是高先生,欢迎,欢迎。” 高飞抬手,和徐娘轻轻搭了一下,随即分开:“徐总,你好。” 徐娘好像很健谈,咯咯娇羞一笑问道:“高先生,不知道你在何处高就呀?” 高飞被徐小兰的娇笑给惊起一身鸡皮疙瘩,连忙正色回答:“我目前在523出租车公司工作,担任首席执行官。” 徐小兰愣住:“523出租车车公司?我、我怎么不知道?” 高飞谦虚的道:“一家小公司而已,徐总没有听说过也很正常的。” 靠,那还有脸称什么首席执行官――听说是一家小出租车公司后,徐小兰心中鄙夷了一下,不再理他,和沈银冰客气了几句,又去招呼刚来的一个客人了。 沈银冰迈步走向西北角的角落,问道:“高飞,你搞什么呢,什么523出租车公司,又是首席执行官的?” 高飞四下里搜寻着美女,懒洋洋的说:“你车子车牌尾号不是523吗?这就是我的公司,我身为沈总的御用马夫,说是首席执行官,这有什么不妥的吗?” 沈银冰一呆,轻笑出声:“哈,原来是这样――你知道那个徐总是谁吗?” 脑袋随着一个美女几乎转到背后去的高飞,随口说道:“看她那个吨位的,顶多也就是这座会所的老板娘,还能是市长夫人?” 看到高飞伸长脖子去看那个美女后,沈银冰脸色冷了下来:“这次你没有猜错,她即是会所的老板,又是市长夫人。” “啥?” 高飞一惊回头,差点扭了脖子:“她、她真是市长夫人?” 沈银冰脚步不停:“嗯,他就是彭云木的妻子,彭远航的继母。” 高飞吃吃的说:“这、这怎么可能?” 沈银冰淡淡的说:“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她在二十多年前,也是一位美女来着。” 高飞眼光搜寻着徐小兰的身影,不信的摇摇头:“可我咋看不出半点美女的影子?哎,你刚才不是给我介绍说,她是什么慈善基金会的老总吗,怎么又是会所老板了?据我所知,好像当官的直系亲属,不允许经商吧?” 沈银冰眨巴了下眼睛:“她官面上的职务,是慈善基金的老总,但实际上却是这座会所的幕后老板。” “哦,原来是这样啊,挂着羊头卖狗肉。” 高飞砸巴了一下嘴巴:“可她刚才看我时,好像没什么敌意啊。别忘了,我可是她儿子的情敌,难道她被我的绝世风采给迷倒,从而忘记这件事了?” “我、我真是不知道形容你的厚脸皮了。” 沈银冰低吟了声说:“她对你没有敌意,那是因为她也不愿意彭远航追我。” 高飞不耻下问:“为什么呢,难道嫌你长的不够漂亮?” “滚,懒得搭理你。” 沈银冰低低骂了一句,脚步忽然加快,脸上浮上迷人的笑容:“穆总,没想到你也在这儿呢!”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了穆天涯。 穆天涯今晚穿的也是一身黑色礼服,不过款式要比沈银冰穿的那个开放多了,不但果露出了雪白的双肩,小半个雪白的半圆,而且几乎把整个光滑如凝脂的后背都露了出来,高高挽起的栗色长发,斜斜的垂在左耳边,却显得右耳垂下的亮银耳环异常璀璨,把她的妖媚和成熟,散发的是淋漓尽致。 举着酒杯正和某个老绅士低声谈笑着什么的穆天涯,听到沈银冰的问好后,抬头看来,也马上展露出了迷人的笑容:“呵,呵呵,沈总,真是巧了――王总,以后我肯定会上门拜访的,今天就先聊到这儿吧,抱歉。” 那个叫王总的老男人,眼睛一直没有离开穆天涯脖子下的部位,闻言有些遗憾的微笑道:“呵呵,您先忙,我随时恭候您的大驾光临。” 和那位王总点了点头后,穆天涯端着酒杯走到了沈银冰面前:“沈总,半年没见,你又漂亮的许多。” 沈银冰咯咯娇笑一声:“穆总,你可别夸我了啊,你才叫漂亮呢。哦,对了,原计划是在今天下午和贵公司洽谈跑马场合作项目的,不过我们公司负责此项目的主要副总,有急事去了京华,所以失约了,还请穆总多多包涵。” 北山集团拿下南部山区跑马场项目之前,就已经和英国康奈集团有了合作意向。 英国康奈集团,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经营跑马场项目的顶级公司之一,不但能提供最为纯正的马匹,而且还有一套相当成熟的赛马经营理念。 亚洲最大、最高级的赛马会之一的香港东亚赛马会会所背后,就有康奈集团的影子。 沈银冰这次不惜代价拿下南部山区的上万亩地,如果一旦运作成功,那就能开创内地赛马之先河,可谓是意义重大。 由此,也能看出沈银冰在商场的超凡眼光。 而沈银冰既然要开创内地赛马会之先河,自然得引进一套成熟的经营理念,所以她早在半年前,就已经和康奈集团接触过,并一直和穆天涯保持着商业联系。 按照原计划,今天下午,颜红将代表北山集团,与康奈集团下属某经理会面,商谈赛马场一事。 不过,因为京华那边申请批文遇到了困难,颜红只好仓促赶往了那边坐镇,这次商谈就泡汤了。 “呵呵,没事,我们既是合作伙伴,又都是冀南老乡,实在没必要这样客气的。” 穆天涯笑了笑,向沈银冰背后看了一眼问道:“沈总,请问你背后这位是……” “这是我的、的男朋友。” 沈银冰在说这句话时,脸上明显浮现出了小儿女的羞涩。 穆天涯看着沈银冰背后,赞叹道:“沈总漂亮大方,你男朋友气宇轩昂,你们真是一对让人羡慕的金童玉女啊。” 就高飞那个臭流氓样,和气宇轩昂有什么干系呀? 沈银冰矜持的笑了笑,转身:“穆总,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男朋友叫――” 她正要给穆天涯介绍高飞时,脸色却突然一变:“怎么是你!?” 站在沈银冰背后的,根本不是高飞,而是彭远航。 至于高飞,早就不知道钻哪儿去了。 与今天下午相比起来,穿上一身白色西装的彭远航,显得更加风流倜傥,脸上带着绅士笑容,对穆天涯伸出手:“穆总,您好,我叫彭远航。” 看到沈银冰脸色大变后,穆天涯心中尽管有些奇怪,不过表面却保持着正常,伸出柔软的小手,和彭远航握住:“彭先生好,刚才我就见过您了,但却不知道您就是沈总的男朋友――” 穆天涯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银冰打断:“他不是我男朋友!” 穆天涯愕然,下意识的问道:“那,沈总你男朋友是哪位?” 沈银冰打断穆天涯的话后,才觉出自己有些不礼貌了,连忙道歉:“对不起,穆总,他真不是我男朋友,我男朋友,叫高飞。” 第72章 赌一把! “高飞?沈总你的男朋友叫高飞?” 穆天涯再次愕然,好看的黛眉,猛地皱了起来。 看到背后的高飞竟然被彭远航所代替,想到刚才自己煞有其事的要向穆天涯介绍他,穆天涯还称赞自己和彭远航是天作之合那些话后,沈银冰是又羞又怒。 她害羞的是,竟然守着穆总搞错了男朋友。 怒的却是,生气高飞不声不响的消失,彭远航则厚着脸皮的默不作声,站在那儿接受穆天涯的祝福。 又羞又怒下,沈银冰根本没有注意到,穆天涯在听到高飞这个名字时的表情变化,只是轻点了一下头:“抱歉,穆总,让你见笑了,我男朋友叫高飞。这位彭远航彭先生――只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 当沈银冰说完这些话时,穆天涯脸上表情已经恢复了正常,不好意思的笑笑说:“沈总,该说抱歉的是我才对,我真不知道彭先生原来只是你的朋友,我有点乱点鸳鸯谱了,呵呵,不好意思啊。” “没事,一场误会而已。” 沈银冰尴尬的摇摇头,再也不看彭远航一眼,向四下里望去,搜寻高飞的影子:臭流氓,你又死哪儿去了!? 守着穆天涯,被沈银冰给了个没脸后,彭远航眼里依然带有了羞恼之色。 不过,彭先生终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绅士,就算在背地里有些阴暗,可在人前却始终保持着彬彬君子的风度:“呵呵,说起来这事也怪我,是我擅自站在了小冰男朋友的位置,这才让穆总误会了。咳,不过这是无伤大雅的。穆总,小冰,你们有没有兴趣参观一下二号大厅?” 看出沈银冰有些尴尬后,穆天涯顺势改变了话题,微笑着问道:“哦,彭先生,这儿还有二号大厅吗,我怎么没有看到?” 彭远航解释道:“二号大厅,是灰姑娘会所特意开辟的娱乐大厅,里面有一些怡情的小游戏,穆总如果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带你去参观一下。” “那好啊,既然彭先生盛情相邀――沈总,我们就去参观一下怎么样?” 穆天涯看似随意的邀请沈银冰,一起去二号大厅。 这个臭高飞,死高飞,你敢不听我号令就独自溜走,置我于尴尬境地,看我会怎么收拾你,哼! 咬碎银牙发狠的沈银冰,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找到高飞,用她的高跟鞋狠狠跺那个家伙的脚面,把他搞残废! 不过穆天涯既然邀请了,沈银冰也只把满腔怨气压下,强笑着说:“好啊,穆总,那我们一起去参观一下。” 穆天涯抬手,掩嘴一笑:“彭先生,还得劳烦你带路了呀。” 看到穆天涯这一笑是如此的风情无限后,彭远航一呆,喃喃的说:“好,好,穆总,请随我来。” 亏你今天下午还对我口口声声的说什么,非我不娶,可在看到别的漂亮女人,还不是和那些喜新厌旧的臭流氓一样?天底下,没一个好男人! 沈银冰冷眼看着弯腰做出请的姿势,向穆天涯献殷勤的彭远航,心中更是窝火,差点就说出‘我不去了’的话,但最终还是强打着精神,跟在俩人身后,向西北角走去。 沈总虽说冷眼高傲,也看不起彭远航,但也有着女孩子天生就有的爱慕虚荣心理,看到彭远航向穆天涯献殷勤后,心里还是很不舒服的。 灰姑娘的二号大厅,和大厅只是一墙之隔,穿过一个不起眼的房门,就能置身其中。 相比起外面的大厅,二号大厅面积小了足足一大半,但人数比起外面来却是毫不逊色,热闹非常。 数百平米的大厅内,摆了大约二十多张桌子,每张桌子面前,都围了一圈人,老远就能听到‘下注了啊,下注了!’的叫声。 原来,二号大厅就是一个‘合法’赌场。 其实,大多数会所里面,都有桥牌室的存在,专供那些有钱人在这儿挥金如土。 不过,正如彭远航所说的那样,这些只是一些娱乐项目而已。 由此更加论证了一个道理:同一件事情,却有着不同的两面性。 泥腿子凑在一起打牌赢钱,哪怕只是几百块的数目,那也叫聚众赌博。 成功人士在高级场合内,一把就能输出上万,十几万的,这只是休闲娱乐。 这就是社会。 这种公开的场合,沈银冰还是第一次看到,未免有些好奇心,暂时忘记了对某人的痛恨,看着一个正在摇骰子的女荷官,饶有兴趣。 这个女荷官也就是二十三四岁岁,长的很漂亮,染成金色的长发挽在脑后,穿着白衬衣,黑色吊带裤,正拿着一个白瓷杯,在胸前飞速穿梭着,动作娴熟,极富观赏性。 围在桌前的那些人,开始纷纷下注。 飞速摇骰子的荷官,看到再也没有人下注后,啪的往下一扣骰盅时,周围人就开始大叫:“六六六,满堂红――小小小,一二三!” 接着,随着荷官抬起骰盅,有欢呼大叫的,也有沮丧骂娘的,不一而足。 沈银冰看的津津有味,但穆天涯却是神色如常,甚至还替她介绍道:“摇色子,是最简单的一种玩法,你只要押大小就可以了。沈总,左右无事,玩一把开开心?” 眼睛盯着一个赢了钱的男人,沈银冰神色间带着明显的跃跃欲试:“我、我不会玩呢。” 沈银冰倒不是说羡慕那人赢了钱,其实钱对于她这种亿万小富婆来说,输赢三五万块,小菜一碟而已。 她感兴趣,则是因为想品尝一下赢了的那种喜悦。 “呵呵,这有什么啊,很简单呢,只要在骰盅没扣下之前,押大小就行了。打过九点的为大,小于或者等于九点的为小。” 彭远航这时候凑了过来,不等沈银冰说什么,就对跟在身后不远处一个黄毛青年打了个响指:“麦克,给这两位女士每人拿一套筹码过来。” 看到彭公子来到二号大厅后,麦克就一直跟在后面候着,听到吩咐后,马上就拿来了两套筹码。 “呵呵,麻烦彭先生了,无论输赢,完事后我都会马上结账的。” 穆天涯接过那套筹码,看了一眼上面的数字,却向旁边那张玩‘21点’的桌子走去:“沈总,我还是比较喜欢玩21点,一会儿见,看谁赢的多。” 沈银冰犹豫了一下:“我一个人玩啊――要不,我不玩了。” “没事,反正就是游戏而已。再说了,有彭先生指导你,你肯定是有赚没陪的。” 穆天涯饶有深意的看了眼彭远航,走向了那边的桌子。 拿着手里的一摞筹码,沈银冰扫了眼彭远航,也没说什么,凑到了桌前,在荷官落盅之前,把手中的那套筹码,一下子都放在了大字上。 沈银冰根本不知道,她拿着的这套筹码,别看只有区区三十个,但要是兑换成rmb,则是十几万元(筹码数字有大有小)。 虽说现场很多都是一掷千金的豪客,可这儿毕竟不是专业赌场,一次下注过万的都很少,更何况十几万元? 当然了,也有那种出手豪阔的,但人家不会押大小,而是有专门的包厢,玩同花顺,21点。 所以呢,当看到沈银冰小猛子般的把十几万都押上后,荷官眼里闪过一丝惊诧之色,正要在骰盅落桌之前玩手法时,却看到彭远航微微摇了摇头。 啪的一下,骰盅拿开,荷官低喝一声:“十一点,押大者赢!” “哇!” 旁边一些人,惊叫出声,看着沈银冰的眼里,带着赤果果的羡慕,加嫉妒:这美女的运气也太好了些吧? 沈银冰也很兴奋:本姑娘小试牛刀,就赢了这么多的筹码…… 受到鼓舞后,沈银冰早早就把所有的筹码,再次全部押在了大字上。 “十点!押大者赢!” “十三点,押大者赢!” 随着荷官的一声声低喝,始终押大的沈总,越加兴奋了,轻轻一甩秀发,赌王风采十足,大有一晃膀子就能把整个会所赢下来的气势,第五次把所有的筹码,全部推到了大字上:“押大!” 沈银冰刚说完,彭远航却拉了她胳膊一下:“小冰,你这样,是不是太冒险了?” 沈银冰扭头,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怎么是冒险了?” 彭远航低声问道:“我先问你啊,你知道你手里这堆骰子,兑换成现金是多少吗?” 沈总无所谓的耸耸肩:“能有多少?” 彭远航粗粗的算了一下:“大概得有三百万左右了吧。” “啊!?” 沈银冰被唬了一跳,吃吃的说:“你说这些,有三百万左右?” 彭远航说:“是啊,我给你的那套筹码,总共是十二万八千,你第一次全押上赢了后,不算桌面上那些筹码,仅仅是会所就得给你相同的数量,足有三十万了。你第二次又把这三十万全押上,那就是最少六十万,第三次是一百二十万――呵呵,你现在手中的筹码,可接近三百万了,我劝你见好就收。” “要不,收了――” 沈银冰虽说是亿万小富婆,可越有钱的就越会算计,听说自己无意中赢了三百万后,震惊之余就想到先把这些钱装进口袋中再说。 但是她还没有说完话,荷官那边的骰盅就落下了下来,一声低喝:“一二三!押小者赢!” 哗啦一下,荷官就把沈银冰那堆筹码,全部圈了回去。 我靠!三百万一下子就没了!? 沈银冰满脸不信的看着那些筹码,无辜的大眼睛眨了眨,在心中骂了句脏话,随即豪气顿生:“彭远航,再去给我拿筹码,我还不信就这样输了!” 第73章 真正的大羊牯! 在沈银冰向穆天涯主动打招呼之前,高飞就已经看到穆总了,马上就转身走进了人群中。 高飞不愿意让人知道,他和穆天涯是认识的,尤其是当着沈银冰的面。 别忘了他现在扮演的,可是沈总男朋友的角色,而穆天涯也自动把他当做了男朋友。 如果沈银冰向穆天涯介绍,说他高飞是她男朋友的话――谁知道穆天涯会有什么反应? 当然了,就算穆天涯知道高飞是沈总的男朋友,会醋海生波,高飞也同样不在乎,因为他当初可是答应过她:要想重新投入我的怀抱,那得给我一年的考虑时间。 同时高飞也相信,依着穆天涯的冷静,就算知道他是沈银冰的男朋友,也不会在公众场合之下,上演一段两女挣夫的狗血桥段。 但话又说回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避开就避开最好。 所以呢,在穆天涯抬头之前,高飞就转身走入了人群中。 也许是冤家路窄吧――高飞刚走进人群,就看到了风度翩翩的彭远航先生。 不过高飞也懒得搭理这人,只是笑了笑,就擦着他肩膀走向了一扇门:他看到很多人都去那边,为了躲避和穆天涯会面,倒不如去那边看看。 高飞走进那扇门后,才知道这是一个合法的赌博场所。 看到这热火朝天的场面后,高飞眼睛一下子亮了,顿时就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 以前高飞可没少出入这种场合,什么拉斯维加斯,澳门的,赌技比起传说中的那些赌王略有不如,可也是此中高手了。 本来,高飞还埋怨沈银冰带他来参加这种无聊的派对,但在看到有赌局后,却又庆幸被带来了:反正他拿着沈银冰的小包包呢,也不缺少‘运转资金’,凭着他的手段,在这儿赢点烟钱还是绰绰有余的。 想到做到――高飞马上就从小包中拿出三千块钱的现金,兑换了十几个小额筹码。 他在兑换筹码时,才知道,这儿最大的筹码竟然有一万块一个的。 顿时,高先生狂喜,看着拥挤的人头,仿佛看到了一群大羊牯,口水直流。 羊牯,本意是待宰的羔羊,但在赌博中,却被形容为什么都不懂的,可以被别人随便骗。即使有人出老千也看不出来的人。 也不怪人家高先生暗中高兴,因为才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凭着娴熟的赌技,手里的筹码就涨到了五六万。 当然了,为了预防别人生疑,高先生采取的是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的策略,最后看到玩21点的那张桌子前,好像有几个超级大羊牯存在,于是不动声色的坐了下来。 21点,又名黑杰克,起源于法国,现已流传到世界各地,各地赌场中都可以看到,在游戏中,每个玩家都争取拿到最接近21点的牌,但是不能超过21点,超过为‘爆牌’即失败,只有最接近21点的人才有可能得到胜利――玩法相当简单,所以深受广大赌民的喜爱。 高飞在坐下后,神色淡然的要牌。 发牌的荷官很专业,每次发牌都是让牌紧贴着桌子,确保任何人看不到牌面,甚至在发牌时,还会观察高飞等人的眼神动作,避免有老千的存在。 前几局,高飞有输有赢,浮动也就是几千块。 到了第四局时,高飞要到13点,继续要牌。 一起玩的六个大羊牯,走了四个,还有两个继续要牌。 按照高飞的吩咐,荷官又给他发了一张。 他双手拇指掀起牌看了一眼,随即摇头。 剩下的那两个羊牯中的一个,要了牌后犹豫了一下,摇头。 荷官看向了最后那个人。 那是一个中年绅士,微笑着说:“我的牌就够大了,不要。” 说着,他捡起一个筹码,仍在了桌子上:“一万块。” 高飞沉吟了片刻,把桌子上的所有筹码,都推了上去。 第二个羊牯脸色一变,翻起自己的牌,悻悻的说:“我十八点,不要了。” 中年绅士看着高飞,脸上依然带着镇定的笑容:“兄弟,你确定你手里的牌,值这些钱?” 高飞笑道:“值不值的,你得拿钱来看。” 按照21点的规矩,当剩下两个人时,一方要看对手的牌,最起码得拿出相应的筹码。 中年绅士微微眯起双眼,死死盯着高飞,作势要把眼下的筹码都押上时,却又退了回去:“呵呵,我不看你的牌,因为我已经爆点了。你赢了。” 慢条斯理的把筹码收回来后,高飞才亮开自己的底牌:“唉,我也爆点了,如果你上,我肯定撤。” 盯着高飞那个9的底牌,中年绅士眼角推动了一下,无声笑了笑看向荷官,示意她继续发牌。 “算我一个。” 就在荷官要发牌时,一阵香风袭来,一个穿着性感,不时典雅的美少妇,坐在了高飞的身边椅子上。 穆天涯。 高飞眼角瞥了瞥穆天涯,正要起身离开时,桌子下的右腿却被碰了一下。 穆天涯抬手拢了拢额前发丝,对几个色迷迷看着她的大羊牯莞尔一笑,低声说:“放心,我不会破坏你和沈银冰的好事,就想玩玩。” 高飞也没有吭声,开始看着荷官发牌。 按照21点的规矩,当有人新加入后,会率先给此人发牌,所以穆天涯拿到了第一张牌。 加上穆天涯后,玩牌的人达到了七个。 “要牌。” 穆天涯说着,捡起一个一千的筹码,扔在了桌子上。 高飞紧跟着,扔出一个筹码:“要牌。” 其他五个人,也扔了相同的筹码,继续要牌。 “要牌!” 穆天涯拿到第三张牌时,仍然要牌,这次她扔了一万的筹码。 高飞继续跟进。 也许这次其他羊牯的运气有好转的趋势,三轮牌发下来后,竟然都跟了。 “要牌!” 穆天涯拿到了第四张牌时,扔出了五万筹码。 高飞犹豫了一下,继续跟进。 其他五人中,两人不要,但都跟了。 “要牌!” 穆天涯拿到第五张牌时,又扔了五万。 高飞却没有再要牌,而是对伺候在旁边的服务生,打了个响指:“拿筹码,十万,跟了!” 羊牯们大惊,其中一人直接扔掉了牌。 其他四个,狠了狠心后,两个要牌,另外两个跟进。 “要牌!” 穆天涯要了第六张牌,也吩咐服务生:“三十万筹码!” 高飞看也不看,就说道:“跟,五十万!” 羊牯们再次大惊,纷纷扔牌。 虽说大家的牌都不小,其中一个还是20点,但又有谁敢保证不会出来21点?如果继续跟进的话,那就得拿出五十万啊! 大家诚然有钱,可有钱也不能这样花法啊。 更何况,那位露背性感美少妇,和那个小白脸在拿出几十万时,眼睛都没有眨一下,这说明肯定抱着好牌啊!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众羊牯纷纷撤退后,穆天涯并没有继续要牌,而是拿起自己的牌,看了片刻,才放在桌子上,轻声说:“五十万,我跟了,看你的点数。” 看到穆天涯手里的点数后,众羊牯愤怒异常:卧槽,这美女总共十三点,就敢跟进五十万!? 穆天涯要了六次牌,其中四张是一点,一张三点,一张是六点。 如果是闹着玩的话,大家都相信她肯定还会要牌,毕竟拿到九点、十点的机会太小了。 可当前绝不是闹着玩,而是真刀实枪的干,所以她稳扎稳打也是很正常的。 只是,花五十万拿着十三点看人牌,好像有些太傻了。 不过,当高飞亮出牌后,众羊牯才知道傻的原来是他们:这厮,竟然也是十三点!卧槽,就这点数,他敢始终跟进,并主动提到五十万?这不是故意把我给吓走吗?真是岂有此理,哇呀呀―― 高飞笑了:“按照21的规则,当两个人点数同样大时,看牌的人算输。” 穆天涯淡淡一笑:“不错,是我输了。” 看到,美少妇输出近百万则波澜不惊的样子后,众羊牯大为佩服,暗中发誓哪怕是输的只闪下底裤,也得陪她好好玩下去! 当然了,接下来大家就更小心了,只要穆天涯一提价超过一万,大家除非是抱着21点,要不然肯定闪人:陪美少妇玩玩倒是无伤大雅,可要是真把内内也输出去,那就得不偿失了,因为美少妇虽说很喜欢没内内的男人,但也仅仅局限于在床上,而不是在赌桌上。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高飞又开始有输有赢,每次不超过一万。 “唉,没意思,不刺激,走了。” 穆天涯耸耸雪白丰满的双肩,站了起来。 高飞犹自坐着不动,正要等着荷官发牌时,却听到身后不远处,有人发出了大声的惊叹:“哇,五百万啊,全部押大!” 高飞扭头看去,当看到一个妞儿满脸气急败坏,把一大捧筹码都砸在桌子上,心中晒笑一声:我在这边宰羊牯,她却在那边但羊牯被人宰。五百万,看来她是脑子被门夹了啊――咦,彭远航既然在她身边,怎么可能会让她欲罢不能? …… 今天,是沈银冰人生中的第一次赌博。 但她做梦也没想到,她会被惨败而搅浑了头脑,天真的以为,她肯定能一把翻点。 她不愿意欠彭远航的一分钱,同时也不甘心,把那十几万白白扔给别人,尽管她不怎么在意这十几万。 所以呢,在一局输掉几百万后,她马上就让彭远航继续给她拿筹码。 第一次,沈总要了相同的的筹码:十二万八千。 她依然固执的押大! 第74章 我替你赌一把!! 依着智商超高的沈总看来,暂时败北不要紧,只要还有翻点的本钱,她就会一直押大,毕竟押大、押小的几率,是相等的。 也许,第一次荷官还会摇出小点,第二次、第三次,甚至连续摇出五次小点,但按照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理论来说,她总有摇出大点的时候。 所以当沈总输掉第二个十二万八后,人家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淡淡然的吩咐彭远航:“给我拿三十万过来。” 沈银冰要三十万,是这样想的:既然已经输掉二十六万了,那么要想一局翻点,押注绝不能少于这个数――如果荷官敢再摇出小点,那我下一次就要六十万!要是再输,那就要一百二十万!总之,要想一局翻点,那就得上翻筹码倍数! 反正沈总坚信,荷官总能摇出一个大字来。 沈银冰的这种心理,在赌徒中是很正常的,就是典型的不到黄河心不死。 可惜的是,命运女神并没有顾忌沈总,当她逐步拿出一百二十万时,那个该死的荷官,摇出的仍然是个小点数! 沈总秀美光洁的额头上,终于有冷汗冒出,再也无法保持运筹帷幄的冷静了。 她倒不是被吓得,输不起,亿万小富婆输个几百万,那是很正常的。 沈总出汗,是因为丢人――在她第三次下注时,周围人都不再下注,而是专心看着她的表演。 或者说,看她能输多少钱。 宁死不认输,是沈总某个年龄段的座右铭,要不然当初她也不会因为不找老公,而和老苏赌气离开别墅了。 今天的此时,她重新信任了这条座右铭。 看着荷官面前小山般的筹码,沈银冰紧紧咬了下嘴唇:“彭远航,去拿、拿两百五十万过来!” 沈银冰要两百五十万,就是因为她已经输了接近这个数目了。 彭远航掏出手帕,递给沈银冰,低声说:“小冰,要不就算了吧,反正也就是几百万,没必要为此闹心的。” 沈银冰并没有接彭远航的手帕,反手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不耐烦的说:“让你拿,你就拿!怎么,怕我赖帐不还?” “我、我怎么会这样想呢,好吧,杰克,拿筹码。” 彭远航苦笑了一声,在吩咐杰克拿筹码时,对荷官微微点了点头。 几百万的赌局,在今天这次场合,绝对是惊天之笔了。 不但这桌子上的人不玩了,就连别桌上的客人,都被吸引了过来,大家都用钦佩的目光看着沈总:盖世猛女啊! 当然了,这些目光中也有同情,毕竟沈总是个大美女嘛,大美女输惨了,肯定会引起别人同情的。 还有更多的是幸灾乐祸:很多男人,都希望大美女被虐,最好是输的连礼服都脱下―― 对这些目光,沈银冰很不适应,忽然觉得自己就是动物园里的猴子,正在用拙劣的表演,来迎取大家的开心那样。 “继续押大!” 沈银冰俏脸有些发烧,再也不敢看周围那些人了,赌着气的把筹码推到在了桌子上。 荷官迅速摇着骰盅子,啪的落下,右手一抬时喝道:“八点,小!押大者赔!” “唉,又输了!” “运气不好啊!” 周围传来围观者们的叹气声。 “哈,连续五次都是小?我还不信下一次还出小!” 沈银冰盯着那三粒骰子,愣了片刻,声音有些沙哑:“彭远航,给我拿五百万!” “小冰,我看还是算了吧,你现在的运气的确不咋样。反正这些钱输了就输了,我也不会和你要的――” 彭远航好心的,小心的刚要劝沈银冰别再赌下去时,却被她冷冷的打断:“我不想欠你的钱,一分钱都不想欠,明白?” 彭远航无奈的点头:“好,明白――杰克,拿筹码。” 沈银冰看着大字的位置,把五百万的筹码,全部推了过去,哑声说道:“押大!” 荷官手中的摇盅上下翻飞,啪的一声扣下,接着缓缓提起,但这次她却没有报点。 但周围人,却倒吸一口冷气:“七点,小!连续六次都是小!!” 沈银冰身子晃了一下,终于从倔犟的固执中清醒了过来,脸色开始惨白:一千万,我竟然输了一千万!? 她诚然是亿万小富婆,可那些财富百分之八十的都是不动产,要想抽出一千万的现金用来还债,那就有可能会引发集团资金链断裂的危险。 但要是不还呢――她凭什么不还人家彭远航? 就算彭远航始终在苦苦追求她,可牵扯到千万巨额资金,好像也不会就这样罢手吧? 可她要是还,该怎么还? 钱不够,肉来凑? 一身冷汗过后,沈银冰更加清醒了,隐隐认识到自己落入了别人的套中,但却又无法辩驳。 沈银冰输掉这五百万后,整个二号大厅,都静了下来,大家都把目光看向了她。 沈银冰,你被算计了,你被彭远航算计了,但你却没有任何的反驳能力! 沈银冰紧紧的闭了闭眼睛,看也没看彭远航,垂首说道:“彭远航,给我三天时间,我会还你一千万!” 在这一刻,沈银冰宁愿拼着被老苏训,资金链断裂的危险,也要把这些钱还给彭远航,再也不会任由他来摆布。 彭远航眼中闪过一丝阴谋得逞的亮彩,表面却歉意的说:“小冰,不好意思啊,不是我想免了你的单,实在是因为会所不是我说了算的。” “我明白。” 沈银冰哑声吐出这三个字,转身就走,却碰在了一个人的怀中。 高飞。 沈银冰碰在了高飞的怀中。 沈总下意识的后退一步,在看到高飞后,鼻子竟然一酸,有了一种看到亲人的委屈感,要不是紧咬着银牙,相信在泪水不会在眼眶中打转了。 紧接着,愤怒就把泪水冲了下来,她心中狂喊:死高飞,臭流氓!要不是你离开我,我怎么可能会来这儿赌博!我要是不赌博,怎么可能会欠彭远航一千万!? 不管心中如何的恨高飞,也不管泪水已经淌下,但沈银冰依然强笑了一下:“你、你去哪儿了?我们走吧,时候不早了。” 沈银冰说完,擦着高飞的肩膀向外走去,却被他一把牵住了手。 高飞看着桌子上那堆筹码,头也不回的微笑着说:“再等等,我要替你玩一把。” 沈银冰当然能听出高飞这句话的意思,心中一暖,却摇了摇头:“我不想玩了。” “是我要替你玩。” 高飞稍微用力,把沈银冰拉了回来,右手中那堆筹码,放在了大字上,脸色平静的说:“这些大概有一百五十万左右,我押大!” 沈银冰怵然一惊:“高飞,不要押大!” 高飞笑道:“你已经连续押了那么多把了,只要别人不捣鬼,大点就该出来了。” “我――” 沈银冰正要再说什么,高飞却用力捏了她的小手一下,随即松开看着荷官:“怎么还不摇色子,要不要我替你摇?” 美女荷官看似随意的瞥了彭远航一眼,甜甜的一笑:“no,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好,那就开始。” 高飞舔了舔嘴唇,脸上也带着紧张的样子,攥紧了双拳。 刚看到高飞出现,并脸色平静的说要替沈银冰赌一把时,彭远航还怀疑,这小子是不是个老千呢? 要不然的话,他手里那堆筹码是从哪儿来的? 那可是一百五十万啊! 不过,当高飞流露出紧张神色后,彭远航就放心了:这小子赢了这么多,可能是走了狗屎运。 哗啦,哗啦! 清脆的骰子碰到骰盅的声音,听起来很悦耳,又像是十几只猫爪子,挠着大家的心。 现场除了彭远航几个人外,所有人都希望荷官这次能摇出一个小,让美女翻点。 因为大家潜意识中还是同情输者的,只要他们不是赢钱的。 哗啦,哗啦――女荷官飞快的摇着骰盅,突然间猛地停顿,重重落在桌面上与此同时,高飞也因为太过激动,情不自禁的双手猛地砸在了赌桌上,高声吼道:“大!” 荷官左手摁着骰盅,看着高飞微微一笑,提起来时低喝到:“六点,小!押大者――” 女荷官正要吐出那个‘输’,事实上,她也有信心说出骰子的点数,因为她是彭远航高薪聘来的职业老千,就是用脚丫子,也能摇出她想要的点数。 但这次,当骰盅拿开后,下面三粒骰子,赫然是六个红点! 满堂红! 大点王者,满堂红! “满堂红!天呀,他们终于转运了!” 旁边围观者,齐齐的发出了惊呼声。 美女荷官的脸色一变,下意识的看向了彭远航。 彭远航眼角眉梢的得有,霍然消失,脸色阴沉。 高飞狂喜,挥舞着拳头大叫:“耶,耶,赢了,赢了啊!” 沈银冰则喜极而泣,顾不上守着那么多人,双手抱住高飞的胳膊,忘情的跳着喊道:“高飞,你赢了,是大,大!” “咱们总算是转运了啊。” 高飞嘿嘿的傻笑几声,一脸‘咱发达了’的喜悦,问沈银冰:“你说,下面这一把,咱们押大,还是押小?” 沈银冰挥舞着拳头,尖声叫道:“押大!继续押大!” “好吧,那就听你的,要是押大输了的话,咱们就走人。” 高飞看着女荷官:“我们三百万,继续押大。” 第75章 满堂红! 这小子不会本身是个老千,却在扮猪吃老虎吧? 彭远航看着高飞,双眼迷成了一道线。 但接着就否认了:看他高兴的好像要傻掉的样子,不像是。也许刚才只是荷官失误呢。 女荷官也为自己竟然摇出个满堂红而懊悔不已,更怀疑高飞是个老千,因为刚才在落盅时,这小子双拳砸了赌桌一下。 不过赌桌厚实,高飞那一拳只是起到一个坚定信心的动作,没理由能改变骰盅内的骰子大小。 也许是一个失误! 女荷官看了眼彭远航,再次拿起拿起骰盅,开始左右飞快的摇晃了起来。 这一次,女荷官摇晃的时间,明显的长了一些,围观者都有些不耐烦了:“怎么还不落盅呢?” 高飞也着急的催促道:“快呀,快呀!” 荷官左手举起,正要猛地落下时,却又顿在了半空。 现场一静,很多围观者都不满的说:“喂,你搞什么呀你,怎么不落?” 女荷官根本不理睬那些起哄的人,只是盯着高飞凝声说道:“这位先生,我在落盅时,请你不要砸桌子!” “什么?” 高飞一愣,随即明白了过来:“哈,你是怕我在砸桌子时捣鬼,改变骰盅内的点数?” 女荷官还没有回答,旁边就有人嗤笑道:“切,砸桌子也能改变点数?不会吧,难道这哥们是个内功高手?真是可笑!” 女荷官还是不理睬那些人,只是盯着高飞。 高飞冷笑一声:“好,那我答应你。如果我再砸桌子,那就算我输了。” “行!” 女荷官点头,左手一摆,重新飞快的摇起了骰盅,双眼却死死盯着高飞。 高飞一脸的紧张,抓住了沈银冰的胳膊,连声吆喝:“大,大!” 受他的感染,沈银冰双手也用力按着赌桌,低声道:“大,大!” “小!” 在高飞俩人的祈祷声中,女荷官低喝一声,砰地落下骰盅,攸地提起,瞬间石化:满堂红! 又是一个满堂红! “耶,又赢了呢!” 沈银冰一呆之下,挥拳高呼,状若疯癫。 女荷官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冷汗从额头淌下。 她说什么也没想到,竟然会接连摇出两个满堂红!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个年轻人,真是此中高手? 女荷官霍然抬头,看向高飞。 高飞却没有看她,只是满脸激动的拉着沈银冰:“小冰,你说接下来,我们押大,还是押小?” 沈银冰想也没想,俏脸绯红、妩媚迷人的伸出纤纤食指,指着桌面:“押大,押大!” “好,那就听你的,六百万,继续押大。” 高飞就像个听话的好孩子,点点头看着荷官,笑眯眯的说:“怎么,你是不是感觉很热啊,要不然怎么流汗了呢?要不,还是我来替你摇吧,也许我能摇出个小。” 旁边有人起哄道:“是啊,是啊,你快点摇啊,怎么不敢摇了,难道你刚才就是出老千的?” 女荷官,深吸了一口气,眼角再次看向彭远航。 彭远航面无表情,但却微微点了点头。 现在他也搞不懂是怎么回事了,因为刚才高飞并没有砸桌子。 得到彭远航的暗示后,女荷官重新拿起骰盅,开始晃了起来。 这次,她晃得更加慢了,骰子在里面发出的碰撞声,清晰可闻。 她不但摇的慢,而且时间更长。 不过,这次没有谁催促她,毕竟她这一下子,可是关系到一千两百万的归属。 骰盅在胸前左右穿梭,骰子碰到盅子时发出了清脆响声,旁边几百人都在看着她,女荷官却没有在意这些,只是死死看着高飞,一种莫名的不安使她预感到,接下来这一下也许又是个大点。 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女荷官贝齿紧紧咬住下唇,因为太过用力,已经有血渍渗出。 她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以前也曾经主持过上千万美金的赌局,但却从没有过当前的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使她有些迷茫,骰盅稍微顿了一下,然后猛地扣在了赌桌上,攸地提起! 静,现场一片死寂!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那三粒骰子,许久都没有说话。 三粒骰子朝上的点数,就像刚才那样,全部是六点。 那六点血红的颜色,让女荷官心口一紧,接着眼前发黑,双腿一软,软软的瘫倒在了赌桌下。 满堂红! 又是一个豹子,满堂红! 沈银冰望着那三粒骰子,感觉呆了足有一个世纪那样漫长的时间后,才忽然跃起,一把搂住高飞的脖子,亲吻了上去。 这时候,才有人嘶声喝道:“满堂红!又是满堂红!连续三次满堂红!押大者赢!一千两百万!” 虽说赌局只有高飞、沈银冰和女荷官,但在看到第三个满堂红出现后,现场绝大多数人,都蓦地欢呼了起来,仿佛是他们赢了这一把那样:“哦,哦,满堂红!” 沈银冰这是第二次亲吻高飞。 第一次亲吻他时,是因为彭远航的原因,赌气才亲了他。 那次,她是茫然的,冲动的,带有赌气目的的。 但这次,沈银冰主动亲吻高飞,则是发自内心的,就像你连续折腾你媳妇一个半小时后,使她无法控制住她的快性感,宁愿为你当牛做马的爱意。 不过,与情绪失控的沈总相比,高某人明显被吓倒了,更像一个被恶少强吻的良家妇女那样,只知道瞪大俩眼珠子,傻傻的望着二号大厅的某个角落,动也不动。 啪,啪啪――不知道是谁,率先鼓起了掌。 一时间,二号大厅内掌声雷鸣。 雷鸣般的掌声,也惊醒了沈银冰。 她迅速松开高飞,双眸眼波流动的看着他,柔声说道:“高飞,我们赢了。” 一下子赢了六百万,把输出去的都赢回来后,沈银冰反而不像前两次那样狂喜着乱蹦乱跳了。 但所有人都知道,她现在心中有多高兴――这时候,就算高某人请她去开房,恐怕她也会毫不犹豫的点头说ok的。 高飞抬手,擦了擦嘴角,喃喃的说:“是啊,我们又赢了,那你说,我们还赌下去吗?” 沈银冰摇头:“不,见好就收――再说了,就算我们要赌下去,可荷官已经昏过去了呢。” “是啊,她已经昏过去了呢,肯定是因为对我们放水,而担心被某人收拾吓昏了。” 高飞吧嗒了一下嘴巴:“要不,我们走?” “走,当然是走了!” 沈银冰挽着高飞的胳膊,转身就要走时,却又停住了脚步。 高飞傻乎乎的问:“怎么了?” “我们还没有拿到我们赢了的那些钱呢,算完帐再走了啦。” 沈银冰身子微微后仰,从高飞背后看向脸色阴沉到出水的彭远航:“喂,彭远航,我本来欠你一千万,但现在我们赢了一千两百万,里找外找,你还该给我们两百万才对。” 眼看沈银冰陷入了自己精心布置的死局,就要成为待宰羔羊,可谁知道随着高飞的出现,只用三把就破了这个局――彭远航心中就别提有多痛恨这厮了。 而且,彭远航也深刻的认识到,高飞那些激动的样子完全是装出来的,借此来掩盖他高超的老千手段。 但他却偏偏不敢拆穿,因为他刚才就是暗示女荷官耍老千的。 所以,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这一下,可谓是鸡飞蛋打,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但让沈银冰脱套而出,而且还被拐走了两百万。 小子,这可是你自己找死,别怪我! 彭远航心中怨毒的骂着,表面却强笑道:“呵,呵呵,小冰,不就是两百万嘛――” 沈银冰打断他的话:“就是二十万,两万,我也要拿走。” 彭远航眼角急促推动了一下,抬手打了个响指:“ok,麦克,替沈总兑换两百万的筹码。” 沈银冰笑了:“这还差不多,彭远航,我就这会儿看着你顺眼了许多呢。” …… 按照规矩。筹码兑换为现金十抽一的抽头比例,两百万筹码可换取一百八十万的现金支票。 晚上十点半,沈银冰捏着一张一百八十万的支票,挽着高飞的胳膊,幸福的走出了灰姑娘休闲会所。 刚坐进车子里,沈总就一抛淑女形象,把彩票仍在了头顶,尖声大叫:“耶,一百八十万耶,这次可发达了哦!” 高飞启动车子,不屑的撇撇嘴:“沈总,没必要这样激动吧?区区一百八十万,对于你这个亿万小富婆来时,还不是小菜一碟?” “你懂什么!这可是我担惊受怕才得到的!” 沈银冰瞪眼,喝斥道:“意义重大,懂否?” 高飞连连点头:“懂了,懂了,不过,不过――” 看到高飞吱吱唔唔的后,沈银冰不耐烦了:“不过什么啊不过?” 高飞喃喃的说:“不过,这钱好像是我赢来的,在我出现之前,你就一直输的来着。” 沈银冰马上就毫不客气的说:“是你赢来的又怎么样?如果不是我带你来,给你加油助威,你会赢?” “你怎么这样不讲道理!” “我怎么个不讲道理了?” “沈银冰,你最好仔细回想一下。” 高飞很气愤的辩驳道:“在我出手之前,你好像一直输来着,欠了人家一千万,对不对?” “是,我不否认这些。” 沈银冰倒是很光棍,坦然承认了。 “可我出手后,就赢了一千两百万,结果却只拿到了两百万。这是为什么呢?” 高飞启发沈银冰。 沈总却反问道:“这是为什么呢?” 高飞大声说:“因为,我替你还了一千万的债务!也就是说,你至少欠我一千万!” 沈银冰一呆:“我欠你一千万?” 高飞用力点头:“对!” “哦。” 沈银冰喃喃的说:“那,那谁证明我欠你一千万了?” 高飞愕然:“啊,沈银冰,你不会要耍赖皮吧?” “不可以吗?” “可以吗?” “美女不可以耍赖皮吗?” “美女就可以吗!?” 高飞有些抓狂了。 第76章 温馨的感觉! 沈银冰冷笑:“高飞,我问你,你说我一个吻,要是拍卖的话,能值多少钱?” 高飞摇头,却又说道:“你不会要告诉我说,你刚才那个吻,会价值一千万吧?” “错!” “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你一个吻,能值一千万呢。” 高飞刚松了口气,沈银冰就说:“最少价值一千两百万!可你只给了我一千一百八十万,所以,你还欠我二十万,这笔钱,我会从你工钱里扣除来的!” 高飞大怒,抬手抓住沈银冰的胳膊,眼珠子瞪的好像牛铃铛:“沈银冰,你别太不要脸了!” 沈银冰淡淡然的回答:“我就是不要脸了,你能把我怎么样,咬我啊?” “早就听人说,树不要皮活不了,人不要脸则无敌,今日看来,果然是这样。” 高飞颓然松开了沈银冰。 “你知道这句话就行。” 沈银冰得意的扭动了下身子,捏着那张支票说:“不过,看在你尽心维护我威严的份上,那个吻可以打八折卖给你,就算一千万吧。而且,我这人一向是很有爱心的,既然这次我们赢了一百八十万,为了不挫伤你的积极性,我决定分给你一半――小子,这下你可发达了,眨眼间成百万富翁了,还不谢主隆恩?” 高飞捏着嗓子说:“奴才谢过娘娘千岁,感激涕零下无以为报,看来只能以身相许了。” “你个死太监,臭流氓,哪个稀罕你以身相许?” 沈银冰抬手,在高飞胸膛上轻轻擂了一下,却被他抓住了手。 沈银冰身子一颤,下意识的向回缩了一下,但却没有缩回,就此不动,垂下了长长的眼睫毛,一抹迷人的羞红,浮上了双腮。 高飞也没有再动,更没有说话,只是右手把着方向盘,匀速向前行驶着。 车子内的气氛,一下子变的温馨了起来,期间还夹杂着说不出的暧昧。 白色的宝马,贴着路边缓缓前行,遇到红灯时,就会顺势右拐,毫无目的。 两个人都没有看对方,但却都能感觉到对方的心跳。 慢慢的,高飞把车子停在了一个公园门口,缓缓俯身拥住了沈银冰那柔软的身子,嘴巴一点一点的凑了过去。 沈银冰微微闭着双眼,红唇半张着,吐气若兰。 就在高飞的嘴唇刚碰到沈银冰的红唇时,她却忽然猛地扭头,躲开了。 高飞一愣,双手用力,正要把她身子扳过来时,沈银冰却轻唱似的说道:“高飞――我、我不敢再这样了。” 高飞低声问:“为什么?” “我、我怕,我怕会忍不住,和你去、去开房。” 沈银冰螓首垂的更低,声音中带上了哀求的意思:“高飞,不要这样,好么?” 沈银冰虽说是哀求,可却没有坚决制止的决心。 如果高飞一定要吻她,要带她去开房要了她的话,好像她也能接受。 事实上,她心中也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不过,让沈银冰松了口气,却又隐隐有些失落感的是,高飞松开了她,然后启动了车子。 “谢谢你,高飞。” 沈银冰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礼服,只觉得脸颊烫的要命,根本不敢再看高飞一眼。 高飞笑了笑:“对这种事,我从来都不勉强别人的。” 高飞这样说,可没有撒谎,因为他上过的那些女人,都是心甘情愿被上的,哪怕是为了他的钱,或者别的目的。 沈银冰却黛眉皱起:“你、你从不勉强别人?这样说来,那就是你以前有过女人,而且还是很多了?” 高飞打开导航仪,找到目前所的位置,又设置翠柳小区为终点站后,才淡淡一笑:“这有什么奇怪的,我一个从孤儿院长大的孩子,能有彭公子那样的教养吗?” 沈银冰沉默,过了很久后转移了话题:“高飞,你是不是精通赌博?” 高飞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你怎么这样问呢?” “我觉得你肯定精通赌博,要不然的话,那个荷官也不会连续摇出三个满堂红,更不会唬的昏过去。而且,我看出咱们在第一次赢了后,她就一直在注意你。” 沈银冰右手支在膝盖上,托着下巴说:“我对你是越来越感兴趣了,你此前,到底是做什么的呢?” “嘿嘿,你要是对我感兴趣了,那可不是好事,因为这代表着你正在爱上我。” 高飞嘻嘻一笑。 沈银冰脸儿一红,骂道:“扯淡,我还曾经对我养的那个狮子狗感兴趣呢!” “啊,我早就看出来了,要不然你怎么可能养个公――哎哟,你又在动手!” 高飞躲开沈银冰伸过来掐他大腿的右手,说:“我精通不精通赌博,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帮你赢回了一千万,对不对?” 沈银冰点头:“对,这倒是个事实。” 高飞趁热打铁:“那,你是不是把这张支票还给我呢?” 沈银冰一口否决:“不行,顶多给你九十万!” “为什么?” 高飞不服气的说:“别忘了我帮你翻点时,我用的是自己的一百五十万!就算你赖掉我一千万,那你也得给我本钱吧?” “不给!” 沈银冰再次断然拒绝,并解释道:“你是怎么赢了的这一百五十万啊,是不是用我包包内的钞票当本钱?嗯,这就对了――我才不要听你说什么,根据股份制的规则,你所用的那三千块钱本钱,就是我的投资,你的投资是技术。所以呢,那一百五十万,实际上是咱们两个共同拥有的,这就好比我不借给你母鸡,你拿什么来下蛋呢,难道你自己――哈,懂否?” “懂了,你就是个奸商!” 高飞咬牙切齿。 “我就是奸商,我就是奸商!” 沈银冰小声哼哼着,扭动着身子,小儿女姿态十足,如果让北山集团那些员工看到了,肯定会掉一地眼珠子。 高飞虽然很心疼钱,但却不傻,知道要想占一个美女奸商的便宜,那无异于与虎谋皮,玩不转的,所以只能哼哼了两声,加快了车速。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翠柳小区沈银冰所居住的单元楼下。 停下车子后,高飞看着三楼某个窗口,满怀希望的说:“某人,会不会请我上去过夜呢?” “不会,绝不会,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啊!明天早上七点,记得来接我,要不然,那九十万,哼哼,嘎嘎!” 沈银冰奸笑两声,推门下车,游荡着小包,扭着小蛮腰,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向单元门口走去。 “奶奶的,难道蛰伏这两年后,我人变的贱许多了?要不然的话,怎么会在大笔金钱飞走后,不但不生气反而挺高兴的呢?嗯,我肯定变成贱人了。” 就在高飞看着沈银冰那窈窕的背影,心中有种奇怪的甜蜜感觉喃喃自语时,那妞儿,却又快步走了回来。 “还有事?” 高飞从车窗内探出脑袋,刚问出这三个字,沈银冰却双手背在身后,弯腰飞快的在他额头亲了一下,咯咯笑道:“怕你心疼的睡不着觉,给你个安慰!” 随即,转身飞快的雀跃着跑向了楼洞。 “安慰?我需要的是慰安好不好――小心点,别扭着脚!” 看到沈银冰在迈上台阶时身子踉跄了一下,高飞连忙大声提醒。 “你也小心点,开车!” 沈银冰头也不回,却向后伸手摆了摆,雀跃着消失在楼道中。 “这妞儿,其实挺可爱的,就是有些贪财。” 高飞摸着自己的额头,看向了三楼那个窗口。 片刻的工夫,那个窗口内亮起了灯。 接着,窗户打开,某美女探出头来,举手摆了摆,然后放在嘴边,做了个飞吻的动作后,攸地缩进了窗口,拉上了窗帘,人影也从窗口消失。 望着那个窗口,高飞忽然又有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恋爱的感觉。 八年前,他和穆天涯在一起时,就有这种感觉。 自从穆天涯离开后,高飞坚定的以为,他从此再也不会有这种感觉,他和所有女人交往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发泄。 可是今晚,那种让人心醉的甜蜜,却再次从心底最深处,挣破牢笼,翩翩起舞。 慢慢的,高飞嘴角的笑容,被黑暗掩盖,喃喃的说:“不会的,你不会和她产生什么感情的,因为你们的身份不同。她是亿万富豪之女,你只是一个孤儿罢了。更何况,你还要刺杀她老子――话说,还干掉他老子吗?三百万美金是很诱人的,但老子今晚却花了一千万,买了个一个吻。” 高飞动摇了刺杀苏北山的决心。 可是,他却忘不了苏北山卧室中那个白色鬼影。 缓缓调转车头后,高飞忽然觉得,有必要在今晚再去苏北山的别墅! 他不一定再去别墅中了,可必须得去别墅后院外面的树林中。 因为他清晰的感觉到,今天下午他在竹林中,的确被一双诡异的眼睛暗地偷看过。 他要找到那个东西,就这些今晚! 主意打定后,高飞加快了车速,迅速驶出了翠柳小区。 夜间接近十一点后的公路上,车辆稀少了很多,也让高飞把车速放到了一百四十迈。 仅用了半个多小时,白色宝马7就停在了南部山区别墅区后方的一条石子路上。 高飞打开车门,向高处的别墅区看去。 月色下,那边丛林密布,黑压压的透着一种神秘。 高飞下车。 左脚踏在地上后,某根神经却蓦然绷紧:远处的那片树林中,好像有双诡异的眼睛,正向这边看来! 第77章 一只白毛猴子! 就像全身忽然过电那样,高飞潜意识中察觉到有双诡异的眼睛,正从远处那片树林中向这边看来。 全身的毛发,嗖的竖起,情不自禁的打了个激灵。 “真有东西!?” 高飞抬手用力搓了搓双眼,再向那边看去时,却感受不到那双诡异的眼睛,没有刚才那种毛骨悚然感了。 夜,静悄悄的,天上的月亮依旧散发着柔和的光晕,微凉的夜风吹过,带着槐花的清香——一切都那样正常,这是一个安静的郊外夜晚。 “幻觉,刚才肯定是幻觉。世上本无鬼,只是庸人自扰。” 高飞瞪大眼睛看了半天,也没有再看出有什么异常,快步走到路边,从树上掰下一根树枝,咔嚓咔嚓的掰了几下,就变成了一把木刺。 有了木刺在手后,高飞胆气更加壮大了一些。 以前的高飞,无论是在什么时候,任何环境下做任何事,从不知道害怕是什么。 就算赤手空拳,他也敢深入虎穴,干净漂亮的完成任务。 但自从那晚刺杀苏北山,却被一个白色鬼影追杀后,高飞总算知道‘怕’字是怎么写的了。 他以前不懂得害怕,那是因为他对自己有绝对的信心,以为凭着高超的身手,足以应付任何事! 可那晚,他真怕了。 尤其是事后开始莫明其妙的发烧,全身浮肿,肺功能严重衰竭,要不是穆天涯及时赶到,他现在早就爬上火葬场那大烟筒了。 自从捡回一条小命后,他就觉得那一切很可能与白色鬼影有关。 如果换成是别人,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小命后,别说趁着夜色再来这地方了,早就有多远就躲多远了。 高飞骨子里却有一股不服输的韧劲,促使他要搞清到底是怎么回事,哪怕心中很怕那个玩意,可他还是在今晚来了。 难道说,是沈银冰那个吻,赐予了他无所畏惧的力量? 高飞紧攥着木刺,微微伏着身子,飞快的向苏家别墅后面那片树林而去。 十几分钟后,高飞进入了树林中。 盛夏的树林,枝叶茂密,挡住了天上大部分的月光,黑压压的给人一种无言的压抑。 隐身贴在一棵柳树下,高飞侧耳倾听:树林中除了不知名的虫儿在歌唱之外,就只有夜风掠过树梢的莎莎声了,一切都显得很正常。 他平心静气的等了很久,直到眼睛逐渐适应了光线。 深吸了一口气,他刚要从树后闪身出来,那种好像在被一双眼睛偷窥的感觉,却又陡然升起。 而且,这次更加的强烈,仿佛只要他一抬头,就能和那双眼相对视那样。 这是怎么回事,是我被吓怕了,还是真有鬼祟玩意? 高飞的心咚咚跳了起来,额头也有冷汗冒出,他很想就此冲出树林,用最快的速度逃走,再也不去求解真相,一辈子也不会再靠近这地方半步! “走吧,走吧,还是走吧,反正也没人知道我真怕了。” 高飞用了咽了口吐沫,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决定还是闪人为妙。 他外号是叫‘鬼舞’不假,在那些被他干掉的人眼中,他就是一个鬼魅般的存在。 可‘鬼舞’仅仅是他的外号而已,并不代表着他就是个鬼。 他是个人,很正常的人,贪财好色有私心,在神秘的未知危险面前,夹着尾巴的逃窜,其实也不是多丢人的。 闪人的主意拿定后,高飞睁开眼正要抬脚冲出树林时,却鬼使神差般的抬起了头,向上方看去。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双蓝汪汪的眼睛,和一个白色的影子,就在他头顶上方的树杈上,一动不动! 嗡——的一声,高飞脑袋里好像有颗炸弹爆炸那样,使他全身的神经猛地一紧,再也无法动弹一下,只是和那双眼睛对峙着。 接下来的几秒钟内,高飞和那个白色鬼影,都没有动,就像分别经年的情人那样,深情的对视着,脉脉含情…… “啊!!” 高飞死死盯着那双眼睛,很想用尽全身的力气嘶吼一声。 他嘴巴倒是张得很大,却没有发出一点点的声音,直到那双透着诡异的蓝眼睛忽然消失,他才猛地清醒过来,右脚一跺地,身子箭一般的向树林外扑去! 在那双眼睛消失的瞬间,高飞大脑重新恢复了高速运转,使他清晰的判断出,那双眼睛不是消失了,而是白色鬼影眨巴了一下眼。 等那双眼睛再次出现在黑暗中时,就是它进攻的时刻! 果不其然,高飞身子刚向外扑出,就听到背后上方传来‘吱’的一声怪叫,随即响起物体高速穿破空气的呼呼声。 白色鬼影,居高临下向高飞电闪般扑了过来,带着一股子难闻的腥风! 完全是本能反应,在感觉到劲风袭来后,高飞骤然停步,大喝声中半转身的同时,右手中的木刺上挑四十五度角,猛地刺了过去! 如果白色鬼影还敢继续扑击他,势必会被木刺刺中,除非它真的是个鬼,要不然这一下绝对会被刺个透心凉。 “吱!” 白色鬼影发出一声瘆人的厉啸,身子即将碰到木刺时,却忽然以一个诡异的动作,半空中陡然转向,就像蝙蝠那样攸地向旁边飞了过去。 木刺擦着白色鬼影的一侧,落空。 不等高飞收回木刺,飞到一旁的白色鬼影又是一声厉啸,对着他侧面扑来,蓝汪汪的眼里全是邪恶的厉色! 白色鬼影半空中忽然转向,继而电闪般迂回攻击,的确让高飞大吃一惊。 但由此也证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白色鬼影诚然诡异,可它却忌惮高飞的木刺! 原来,你也不是啥都不怕的! 高飞察觉出这一点后,所有的恐惧就像炸开的气球那样,不复存在,再次大喝一声手腕一翻,反握木刺冲着它狠劲刺去:“你去死吧!” 高飞的迅疾反应,大大出乎了白色鬼影的意料,它只好再次一个凌空翻身,蝙蝠般的向后滑翔,躲开了木刺。 在白色鬼影迅速后退后,高飞才察觉出头顶传来哗啦啦的树叶声。 高飞抬头,看到了一根被弹起的柳树树枝,心中恍然大悟:原来,这个东西之所以能够在半空中转向,说穿了一文不值,它就是拽着一根柳树枝,就像是猴子在树上荡秋千那样—— “猴子,猴子!?” 想到这一点后,高飞眼睛一亮,最后一丝忌惮也烟消云散:这个白色的鬼影,可能是一只白毛猴子而已! 想到堂堂的鬼舞,竟然被一只猴子给吓得魂飞魄散,高飞就别提有多丢人了,脸红的比猴子屁股还要红。 “我日草你、你主人那个老母的,搞了半天是你在装神弄鬼。” 高飞恨恨的骂出声时,那只白毛猴子已经拽着树枝,第三次迅疾的扑了上来。 这次,高飞没有用木刺迎向它,而是转身就跑,看起来要落荒而逃那样。 接连两次差点被木刺刺中的白毛猴子,狂怒之下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猎物逃之夭夭,嘴里发着一连串的怪叫,松开树枝张卡双爪,电闪般向他背后扑去! 高飞等的就是这一刻,等的就是它松开树枝。 刚才这只该死的猴子,之所以能躲开高飞的两次刺杀,就是依仗抓着树枝能在半空中转身。 但这次,它却上当了。 它以为高飞要狼狈逃窜,所以松开了树枝,准备把这家伙扑倒在地! “吱!” 的怪叫声中,白毛猴子前伸的双爪,已经触到了高飞后脑勺上的头发,双爪迅速合拢,正要抱住他脑袋时,那个可恶的脑袋却不见了。 不是高飞的脑袋不见了,而是他电光火石间猛地一个风点头,让白毛猴子双爪抱了个空。 白毛猴子双爪抱空后,心里是怎么想的,高飞肯定不知道。 他也懒得知道,只是在猛点头的同时,反握着的木刺,已经从肋下向后狠狠刺了过去! 白毛猴子虽然聪明,但要是论起动心眼,终究不是万物之灵人的对手,根本看不出高飞刚才是诈败,就是为了引它上当。 “吱——吱!!” 随着木刺刺入皮囊的噗声,白毛猴子发出了撕破夜空的凄厉惨叫声,方圆数百米之内的夜鸟,全部被惊醒,纷纷展开翅膀嘎嘎的飞出了巢穴。 高飞这一刺,格外凶狠,一下就贯穿了白毛猴子的左腿。 一刺得手后,高飞再不犹豫,呼的凝神,又是一声厉喝,猛地一甩右手。 白毛猴子就像是个破麻袋那样,被狠狠砸了出去,重重碰在了一棵树上。 如果白毛猴子是个人的话,挨了一刺又被狠狠砸在树上后,恐怕早就被搞昏了,啪的一声掉在地上了。 不过猴子终究是猴子,就像鱼儿生活在水中那样,树木就是猴子的水。 被砸的厉叫一声的猴子,就在身子要摔下来时,右爪一伸,在树身上一搭,身子暴起,攸地上窜! 嘟——的一声,高飞及时甩过来的木刺,狠狠刺在树身上,竟然入木三分! “吱——吱!” 白毛猴子三爪并用,厉啸几声飞快的窜上了树梢,接着一荡,高飞只来得及看到一道白影滑过夜空,随即消失不见。 “草,算你识相!” 眼睁睁看着白毛猴子消失在树梢中后,高飞不甘心的骂了一声,走到那棵树前,拔出了木刺。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知道那晚的白色鬼影,其实就一白毛猴子了。 同时也确定他患上急性肺病,就是和这只猴子有关:让国人谈起色变的非典,禽流感等传染病,不都是来自动物? 只是,苏北山是从哪儿搞来这样一只猴子呢? 就在高飞想到这儿时,却忽地侧身猛地向旁边扑去! 第78章 他好厉害! 常在刀尖上舔血过日子的人,都有着异常灵敏的第六感。 就像高飞在白毛猴子现身之前,已经感受到它的存在那样。 现在,他又有了刚才那种被危险偷窥的感觉,根本来不及回头去看,而是及时扑向了一旁。 高飞身子刚扑出去,一道白光一闪而逝,一柄短刀笃的一声,刺在了他刚拔出木刺的那棵树上。 三条黑影,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他身后七八米处,呈品字形的对着他,六道冷森森的目光看着他,一动不动。 一掠三米的高飞左手搂着一棵柳树,右手攥着木刺缓缓转身,看向了这三个黑影。 这是三个身穿黑衣,头上也戴着黑色头套的人,不是猴子。 高飞在没搞清楚白色鬼影之前,也许会怕那只猴子。 但他却从来不怕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也不管是在树林中,还是在床上。 手中的木刺转了一个花,高飞笑了:“呵呵,都说是打了孩子娘出来,你们三个和那只猴子,又是什么关系?” 三个黑衣人并没有搭理高飞,而是同时慢慢举起了右手。 他们的右手中,都拿着一把刀刃狭长的刀子,好像改良过的东瀛武士刀。 刀刃在黑夜中都能闪出森森寒光,一看就知道是杀人利器。 而高飞,只有一把木刺。 不过他才不在意,因为他从没有在近身格斗中打输过。 高飞向前迈步,淡淡的说道:“喂,哥们手下不死无名之辈,报上你们的名字来。” 三个黑衣人依旧默不作声,微微侧着身子,弓着腰身慢慢围了上来。 高飞皱眉:“既然这样,那我可不客气了。” 最后这个‘了’还在他舌尖打转,高飞脚下就像安了弹簧那样,腾地弹起,右手木刺前伸,对着最中央那个黑衣人就扑了过去。 “杀!” 最中央那个黑衣人,低喝一声刀子由右上方迅疾滑下,砍向了木刺。 与此同时,其他两个黑衣人也动了,一个刺向高飞的左肋,一个却是封住了他的右侧。 咦,喊打喊杀的是个女人,还是个年轻女人? 听到黑衣人出声喊杀后,高飞有些诧异。 同时他还看出,这三个人的进攻很默契,应该是经常在一起合作。 当然了,高飞绝不会因为这三个人配合默契就担心,更不会因为其中有女人就生出怜香惜玉的心思,反而更加生气了:身为女人,大半夜的不在床上为男人服务,却特么的跑这儿来装神弄鬼,真是欠收拾! “嘎嘎,来得好!” 高飞怪笑一声,木刺一翻,贴在女人劈下来的长刀刀刃上,往下用力按去的同时,身子一拧,左侧黑衣人刺过来的长刀,擦着他肋下穿过。 几乎是在同一瞬间,高飞右脚已经飞起,踢在了从右侧那把长刀上。 仅仅一个照面,高飞就破解了三个黑衣人的合力攻击,让他们瞳孔猛地一缩:他好厉害! …… 苏家别墅,苏北山的卧室内。 屋子里没有亮灯,却有月光从窗户玻璃外斜斜洒进来,铺在红色的木地板上,使颜色变的黑重起来,仿佛有血从上面淌过那样。 卧室的后窗开着,苏北山站在窗前,到背着双手一动不动的看着外面。 海伯双手垂下,就在他身后一米处左右。 听到外面传来吱吱的厉啸声后,苏北山微微皱眉,淡淡的说:“老童,去吩咐外面那些安保人员,别让他们大惊小怪的。” “是,苏董,我马上去。” 海伯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出了苏北山的卧室。 海伯出来客厅房门后,安保头目陈龙,正在院子里指挥手下:“大张,你和二虎去后院那边看看,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在那儿鬼叫,叫的那样瘆人!” 大张俩人还没有说什么,陈龙就听到海伯的声音从背后响起:“陈龙,你们的工作只是保护好苏董安全,至于什么东西在后面树林怪叫,管你们什么事?” 听出海伯话中的不满后,陈龙也明白了过来:“啊,我知道了!这肯定是有心人故意在那边搞鬼,想让我分派人手去查看,这是调虎离山之计——海伯,要不要通知刘局长,让警方出面查看,我觉得今晚好像有些不正常啊。” 海伯冷冷的说:“如果有事就让警察出面,那苏董有必要高薪请你们来?” 陈龙愣了一下,随即讪笑道:“是,是,海伯您说的对——兄弟们,大家都打起精神来,千万不要懈怠了,更不要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之计!” 海伯点了点头,转身走进了客厅。 等他再次出现在苏北山的卧室中时,窗户上的窗帘已经拉上,照明灯也打开了,一个比狗大不了多少的白色东西,蹲坐在床shang,全身发抖,伴随着偶尔的低声呜咽。 看到这个白色东西后,海伯眼里闪过一丝诧异。 他惊讶,倒不是因为在苏北山卧室内看到这个东西,而是看到了它一根腿上正在淌血。 鲜红色,带有微微腥臭的血,已经把它整根腿子染红,甚至连床单都湿了一块。 苏北山脸色阴沉,从衣橱那边走了过来,手里拿着纱布和简单的疗伤器械。 “吱——吱!” 白色东西低声呜咽了几声,随着苏北山的挥手动作,就像是病人那样乖乖躺在了床上,伸出了左腿。 海伯拿过苏北山手中的剪子,走到床前开始给白色东西剪毛,目光凝重:“苏董,摘桃的伤势很重,筋骨都受伤了,就算是养好伤,也无法恢复原先的敏捷了。” 海伯嘴里的这个‘摘桃’,就是这个白色东西。 摘桃并不是猴子,而是一只狒狒。 狒狒,栖息于热带雨林、稀树草原、半荒漠草原和高原山地,是灵长类中次于猩猩的大型猴类,体型粗壮但灵敏,四肢等长有力,雄性力大勇猛,生性暴戾。 武侠大师梁羽生先生所著的《云海玉弓缘》中,厉胜男的弟弟身边有两只金毛唆,力大无穷、快逾闪电,甚至能生猎虎豹——说的就是这种狒狒。 当然了,这只名叫摘桃的狒狒,体型比狗大不了多少,肯定不能生裂虎豹了,但胜在受过专门训练,如果夜晚外出行动,别说是攻击人类了,就是指望它白糊糊的形象,也能把胆小的给吓死。 更何况,它的爪子里还携带一种传染病毒,只要的皮肤被挠破一点,就会开始发高烧,然后等死。 可是现在,它却受了重伤,一根腿几乎完全废了。 苏北山阴沉不语,用酒精棉替摘桃略微消毒后,撒上了一些黑色粉末。 伤口向外渗出的血,遇到粉末后很快就止住了。 苏北山用纱布给它包扎好伤口,弯腰抱起它,走到衣橱前打开。 摘桃身子一晃,闪入了衣橱中。 关上衣橱,苏北山低低的叹了口气,看向卷起床单擦拭窗口、地上血迹的海伯说:“老童,你说是谁伤了摘桃?” 海伯擦拭地板的动作凝滞了一下,低声回答:“应该是——大小姐认识的那个人。” 苏北山嘴角翘起一丝诡异:“你是说,高飞?” 不等海伯回答,苏北山又说:“不错,也只有这个高飞了。如果是换做别人,不管他的本事再高,但在摘桃忽然出现后,也会被吓个半死,就算能躲开摘桃的袭击,也绝不能把它伤了。可他已经见识过一次了,心里早就有了准备。老童,你有没有看出摘桃是被什么所伤?” 海伯站起身,稍微沉吟了下才回答:“看伤口受创面不平,应该不是被利器所伤,倒是很像被树枝刺穿。” “嗯,就是树枝。” 苏北山走到窗前,稍稍掀起一点窗帘,喃喃的说:“他第一次来时,就躲过了摘桃的突然袭击。我本以为,他在受感染后必死无疑了,可他却挺过了那一关。第二次来,竟然用根树枝,就能把摘桃伤成这样,怪不得他敢垂涎那三百万美金的悬赏,看来果然是个有本事的人。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好像取得了银冰的信任——高飞,你到 底是什么人呢?” 海伯悄声回答:“他会不会是玫红院那边的人?要知道,也唯有那里面的人,才能解得了摘桃身上的病毒。” 如果有第三人在场的话,听海伯说出‘玫红院’这个词后,肯定会联想到古代的青楼。 但苏北山却知道,玫红院中都是女人不假,可绝不是青楼,而是一个地下组织的名称。 苏北山微微眯起双眼:“他不可能是玫红院的人,因为玫红院中没男人。但可以肯定的是,他能躲过本次的定向瘟疫,肯定有玫红院的人出手了。看来,不仅仅是‘春飞院’的人盯紧了我,就连玫红院也蠢蠢欲动了。或者说,玫红院中有人擅自干涉其它宫院事务。” 想到玫红、春飞两院都对己方不利后,海伯本来就习惯皱着的眉头,锁的的更紧了。 苏北山这时候却晒然一笑,喃喃的说:“千百年来,三宫早就不理尘事,这才导致六院矛盾不断升级。呵呵,这次试图用职业杀手来对付我的人,也肯定来自六院之中。从颜红的最近表现来看,应该不是春飞院的人。而玫红院,向来和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她们也没理由找我麻烦。唯一有可能要杀我的,也只能是——但不管怎么说, 我身为‘青瓷院’的掌院,也不是那么容易被刺杀的。” 苏北山说着,转身看想海伯,问道:“老童,你觉得我们的人,能不能留下高飞?” 海伯很干脆的说:“不可能。青瓷十二金钗中的三人虽说身手不凡,但凭高飞刺伤摘桃的本事,她们根本没能力留下他,搞不好还会有人受伤。苏董,我的意思是,倒不如趁此机会,调遣人手把他——” 海伯说着,抬手做了个砍头的手势。 苏北山却摇头:“不能杀他,最起码现在不能杀他。” 第79章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海伯提议今晚借机干掉高飞时,苏北山却摇头拒绝。 这让他有些纳闷:“苏董,从高飞第一次来刺杀你,差点死于摘桃的瘟疫下开始,他对你就产生了怀疑,势必会生出许多倪端,那为什么还要留着他?” 苏北山低低的叹了口气,声音有些苦涩:“因为小冰好像开始喜欢他了,而他对小冰,好像也没坏的心思。” 听苏北山提到沈银冰后,海伯眉头皱的更紧了,但却没吭声。 苏北山继续说:“你也知道,今晚要不是他出手的话,小冰就中了彭远航的诡计。我不管他是什么来历,但只要他能真心对待小冰,我都不能伤他。为了争夺掌院的位置,我已经失去了宣若,如果再让小冰伤心的话,我就算是成为宫主,号令三宫六院十八门的万千子弟,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苏北山所说的宣若,就是沈银冰的亲生母亲沈宣若。 海伯摇了摇头:“苏董,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苏北山却摆了摆手:“老童,不要再说什么了。你跟了我几十年,始终没有自己的家庭,应该也早就把小冰当做你亲生女儿了,我想你也不会看她痛苦吧?” 海伯眼中的戾气,随着这句话而消散,垂头说道:“那,他最好不要负了小冰,要不然,我会让他生不如死。” “呵呵,不谈这个了。” 苏北山笑了笑,语气轻快了起来:“颜红那边呢,最近有什么状况?” “还是那样,安安稳稳的当她的副总,爱慕虚荣的小女人。” 海伯回答。 “她如果这样最好了。” 苏北山微微冷笑:“她没有再和彭云木来往?” 海伯说:“最近没有,不过,有人说,她好像对高飞很不错。” “她对高飞不错?” 苏北山眼里闪过一抹寒光,语气阴森的说:“怎么,难道她想老牛吃嫩草?” “春飞院中出来的女人,能有几个耐得住寂寞的?听说她们那个神秘的掌院,在多年前就和人私奔了。颜红看上高飞,也是很正常的。” 海伯说起这些时,语气倒是很平淡:“苏董,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颜红应该发觉我们早就识破了她的身份。不过,她却一直没有动作,看来她很享受当前的生活。” “她如果真这样就好了,就怕彭云木不愿意。” 苏北山微微冷笑,正要再说什么时,却哗啦一下把窗帘拉开。 卧室后窗外面的窗台上,站着一个黑影。 苏北山淡淡的问:“怎么样了?” 黑影是个女人,声音听起来很年轻:“苏董,对不起,我们没有把他留下。” 这样的结果,好像早就在苏北山意料之中:“嗯,你们三人没事吧?” 黑衣人回答:“还好,但七妹被他认出来了。” …… 今晚高飞很开心,因为他终于解开了自己的心结,搞清楚那个白色鬼影,原来只是一个白毛猴子罢了。 眼前这三个黑衣人,也只是三个女人。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面对三个手持长刀的女人,高飞指望一根木刺,依然毫无惧色,攻多过守,几人走马灯似的对掐没多久,就把敌人逼得连连后退了。 严格的说起来,这三个女人的实力也不是太差劲,再加上她们配合默契,一般人在她们面前还真讨不了好去。 可惜的是,她们今晚遇到的是高飞。 而且最重要的,负责攻击高飞右路的黑衣人,今晚好像很不在状态,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莫明其妙的掉链子。 打个比方来说:就在高飞被正面、左侧的女人缠住时,负责攻击他右路的女人,只需下手果断狠辣下,也许就能扳回一点劣势了。 可她却没有这样做,这就让三个女人的威力大打折扣,越打,为首的女人就越是心急。 就在这时,高飞出昏招了。 他格开正面女人女人刺过来的长刀,不等左侧女人长刀挥到,却忽然猛地转身,好像昏了头那样,后背对着右侧女人怀中急促撞去! 这时候,负责攻击高飞右侧的女人,刚刚举起手中的长刀――哪怕她闭着眼的劈下,只要力气够足,也能把他劈成两半。 “好机会!” 其他两个女人大喜,齐齐低喝一声,挥舞着长刀扑了过来。 她们都看出,就算高飞本事再大,也不可能躲过前后三把刀的攻击:搞不死他,也得让他身受重伤! 可就在俩女人以为找到好机会时,却惊讶的看到,她们那个高高举起长刀,只需劈下就结束战斗的同伴,长刀却停在了半空中。 机会一闪即逝,为首的女人低声喝道:“七妹,杀!” 为首女人的这个‘杀’字还在众人耳边回荡,高飞已经迅疾转身,右手一晃,把这个七妹的头罩拽了下来。 “啊!” 这个七妹失声惊呼,甩手就把长刀扔了出去,用手捂住了脸。 事发突然,两个女人都怕误伤同伴,及时顿住了劈出去的长刀。 高飞也没有再动,而是看着捂着脸的黑衣女人,叹了口气:“唉,连雪,果然是你。” “我、我不是!” 黑衣女人后退两步,连连否认。 高飞笑笑,不再辩解什么,转身看着其他两个女人:“你们还打吗?” 两个女人相互对视了一眼,把长刀竖在面前,缓缓后退。 她们接连退出十几步后,才转身飞快的隐入在了黑暗中。 “你的同伴走了。” 高飞扔掉手中的木刺,看着那个七妹:“连雪,你瞒不过我的。” 那个七妹身子颤了一下,放下了捂着脸的双手。 月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洒在七妹的鹅蛋形小圆脸上,正是在北山集团当礼仪小姐的连雪。 连雪眼神复杂的看着高飞,过了很久才低声问道:“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高飞捏起落在肩膀上的一片树叶,笑着说:“上次咱们去吃饭西餐时,我好像告诉过你,我的嗅觉特别灵敏。当时你还考过我,问我能不能闻出你所使用的香水,是什么牌子的――” 连雪打断了他的话:“你没有分辨出来。” 高飞点头:“不错,我是没有分辨出来,但你后来告诉我说,你所使用的香水,是自己用红叶贝拉(茶花的一种)制成的,配方是独一无二,没有谁能防治。嘿嘿,说实话,在你好像很自得的告诉我这些时,我就开始纳闷了。” 连雪问道:“你纳闷什么?” 高飞得意的说:“红叶贝拉茶花,虽说不如茶花极品中的十八学士、六角大红(都是茶花品种),但也算是高端品了,一枚正宗红叶贝拉放在花市上,最少也得卖一万块钱,可你却用它来制作香水。别忘了,你自己说你家境贫困,怎么可能会这样浪费?” “原来,那时候你就开始怀疑我了,原来,你是从我身上的香水味认出我的。” 说完这句话后,连雪语气反倒轻松了下来:“现在我落在你手里了,你要怎么惩罚我?” 高飞反问道:“我为什么要惩罚你?” “因为刚才我们要杀你!” 连雪冷冰冰的回答。 “想杀我的人,是你的同伴,而不是你。” 高飞摸了摸下巴,说:“连雪,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究竟是些什么人?” 连雪冷笑:“我要是不告诉你呢?” 高飞双手一摊:“那是你的权力。我从不威胁对我有好感的女人。” “自作多情,谁对你有好感了,我、我只是看在你请我吃西餐的份上,才没有下狠手罢了。” 连雪咬了下嘴唇,转身走到一棵树下,捡起地上的刀子,快步向林中走去。 “连雪!” 高飞喊了一声。 连雪停住脚步,头也不回的问道:“怎么,你非得知道你想知道的?我告诉你,我宁可――” 高飞摇头:“你不说,我早晚也会有办法知道。” “那你喊住我做什么?” “你回去后,该怎么向别人解释?” “我不用你管。” 连雪沉默了片刻,才冷冰冰说出了这句话。 高飞走到她背后,低声说:“跟我走吧,不要再回去了。说不定,你的组织会杀你灭口的。” “跟你走?” 连雪慢慢回头,眼神复杂的看着高飞,梦呓般的问道:“你是我什么人?我凭什么跟你走?” 高飞愣住,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连雪垂下眼帘,继续说:“最重要的是,我就算跟你走,那些人也能找到我的。从我进入组织后,要想退出来,除非死。” 高飞抿了抿嘴角,问道:“你的组织什么组织?苏北山在其中又是担任什么角色?沈银冰呢,她知道不知道这些?” 听高飞提到沈银冰后,连雪的目光冷了下来:“我刚才就说过了,我绝不会说的。” 低低的叹了口气,高飞说:“好,你走吧。如果有什么危险,和需要我的――” 不等高飞说完,连雪就打断他:“我不需要!” 高飞默默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 连雪霍地转身,再次向林中快步走去。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看着很快隐入树林中的连雪,高飞摇头喃喃说出这句话时,她却又说话了:“高飞,看在你、你请我吃顿西餐的份上,我给你三个忠告。” 高飞连忙说道:“你说,我听着!” 黑暗中的连雪说:“第一,远离沈银冰,再也不要露面。第二,不离开她,那就好好对她,专心的对她。第三,永远都不要试图解开你现在的疑惑。” 高飞向前走了几步:“如果我不照做呢?” “那你就死定了,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你将面临的组织有多神秘,有多庞大。” 说到最后这个字时,连雪的声音已经是从几十米外传来了。 第80章 信不信姑奶奶我抽你! 早上七点,夏光明媚,一切都是那样朝气蓬勃,唯有高飞坐在车里昏昏欲睡。 七点过五分,沈银冰走出了楼洞。 她上身穿着白色ol小西装,下身及膝黑色皮草裙,修长的美腿被黑丝袜裹着,显得越加曲线玲珑。脚下则踏着黑色细高跟性感皮凉鞋,每走一步,腰肢都会左右扭动一下,胸前都会哆嗦一下,当真是风情无限,让人遐思,立马驱走了高飞的困意。 他推门下车,打开了后车门,伸出右手扶住车顶,奴气十足:“沈总,请,请上车。” “咳,咳咳。” 沈银冰轻咳了两声,拎着小包打量了高飞一眼:“哟,小高子,一晚上没见,你好像懂事了很多啊。” “这都多亏了沈总的英明指导。” 高飞谦虚的笑笑。 “哼,知道就行。” 沈银冰得意的哼了一身,抬腿上了车,就在车门被关上时,她忽然听到高飞小声说道:“沈总,您穿紫色内内,的确很好看。” 沈银冰的脸,立马黑了下来,等他上车后劈头骂道:“臭流氓,你、你怎么知道我――那个啥的颜色?” 高飞启动车子,说道:“要怪,就只能怪你给我买的这双皮鞋抛光太好了。” 昨天沈总要求高飞跟她去参加商业年会时,生怕担心这厮穿着没品位会连累了她,只好忍痛破费给他购置了一身行头,仅仅一双鞋子就价值数千。 沈银冰愣住:“什么?你知道我内、咳咳,和鞋子抛光好有什么联系?” 沈银冰话说到一半,忽然想到了一个荤段子。 话说某公司内有一美女,每次从某淫人身边走过时,都会听他能说出自己内内的颜色。 美女很生气,但又纳闷:他怎么知道我穿什么颜色的内内?猜的?那好,我明天换上白色。 第二天,换上白色内内的美女,故意袅袅婷婷的经过某淫人时,就听他说:“嗯,今天是白色的。” 美女更感诧异,第三天换上绿色内内,可还是被淫人一口道破。 如是者再三,美女一发狠,这天上班干脆不穿内内了,看那淫人还能不能猜到! 美女袅袅婷婷,心中得意,经过淫人身边时,偷眼向后看去,就看他低头盯着皮鞋大声疾呼:“唉哟,卧槽!我花三千块钱买的皮鞋,啥时候裂了一道口子!?” 想到刚才高飞竟然借着皮鞋偷窥自己,沈银冰勃然大怒,玉面羞红,抡起小包就对他劈头砸了下去:“啊,你个臭流氓,我打死你,打死你!” “别、别,我在开车呢,小心出车祸!” 高飞嚷着,故意一摆方向盘,车子猛地一晃,吓得沈银冰再也顾不得砸他了,连忙抓住了靠背。 高飞委屈的说:“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你就生这么大的气――” “臭流氓,不许再说了!” 沈银冰再次抡起小包,作势要砸下去,吓得高飞连忙举手,闭嘴。 如果是放在以前,高飞要是敢这样调戏沈银冰,她肯定会扑上去把他咬死! 可现在,她却没有这样做,甚至连点尴尬都感觉不到,反而觉得他耍流氓,是很正常的事儿。 小情侣之间看看内内颜色有啥了不起的啊,人家还在一张床上打滚呢――吓,我怎么会这样想呢,难道我真把他当做我男朋友了? 沈银冰被自己想法吓了一跳,偷眼向高飞看去,却见这小子举起的右手,向后伸了过来。 沈银冰冷笑:“伸着个手的干嘛,要饭?” 高飞懒洋洋的回答:“不是要饭,是要钱。” “要钱,你要什么钱?” “喂,我说沈银冰,你不会才过了一晚上,就得了健忘症吧?” 高飞怪叫道:“昨晚你讹了我一千多万,不会连你许诺的九十万也不给我了吧?” 听他这样说后,沈银冰才恍然大悟:“啊,我想起来了。” 高飞冷哼一声:“哼,真是贵人多忘事,拿钱!” 沈银冰撇嘴:“我要是不给你呢?” 高飞霍然扭头,一脸的狰狞:“不给!?” 被高飞脸色吓的缩了缩脖子后,沈银冰马上就挺起酥胸,傲然说道:“我就是不给你,你咬我呀?” “赖人钱财,就等于杀人父母,不共戴天。” 高飞一呲牙,好像真想咬人似的,但在下一刻,就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沈总,伟大的沈总,麻烦你可怜可怜小的,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三岁幼儿,就把钱给了吧!我就是给你当牛做马,以身相许是在所不辞的!” “德性!” 沈银冰扑哧一笑,从小包包内掏出一张商行金卡,扔了过去:“切,我亿万小富婆一个,会赖你这点小钱?” “沈总英明!您真是菩萨心肠啊,上帝保佑您多子多福,永远年轻漂亮健康,出门捡到一张彩票都能中五百万――” 高飞在如潮的阿谀中,飞快的掏出手机:“银行卡密码是多少?” “哼,怕我昧下你的钱?” 沈银冰冷哼一声:“密码是你生日的后六位数。” 高飞一愣:“你怎么知道我生日?哦,我知道了,我身份证还在你那儿呢。唉,真没想到,高傲冷艳不可一世的沈总,也能关注鄙人生日,鄙人真是三生有幸。” 高飞胡说八道着,飞快的拨通了查询账户余额电话,里面传来了机械女声:“您的余额为,两百万元整。” “两百万,怎么这么多?” 高飞愕然。 看到高飞吃惊,沈银冰心中得意,但表面却是无所谓的样子:“看在你尽心维护本总裁的份上,多余的那些就算是打赏。小高子,以后乖乖的听话,好处是大大的有。” 高飞一脸的感激涕零:“谢谢太君,我的明白,明白,以后不管太君有何指示,鄙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哼,要是把你放在民国时期,你铁定就一汉奸,大汉奸。” 沈银冰扳着小脸,昂首挺胸。 高飞回答:“英雄本色,本色而已。” “唉,冀南的景色原来这样好,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沈银冰不屑的撇撇嘴,看向车了窗外。 “心情好,自然看什么都顺眼了。当然了,这都是我的功劳。” 高飞大言不惭。 沈银冰翻了个白眼:“切,自以为是。” 高飞稍稍加快了车速:“那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你还会不会这样开心?” 沈银冰一呆:“你不在我身边?” 高飞随意的说道:“是啊,我毕竟只是你的雇佣男朋友,总有一天会走的――哎,对了,你还没有吃早饭吧?我也没吃,咱们去吃包子吧?我听老王说,老东门那儿有个狗不理包子铺,味道很正宗。” 沈银冰的目光,一下子黯淡了下来:“嗯,去吧。” 高飞倒没有发现沈银冰表情有什么异常,依旧和老大妈那样,在那儿喋喋不休的。 车子来到老东门的狗不理包子铺前时,高飞才觉出不对劲,停车扭头看着沈银冰:“咦,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就拉下脸了?” “这关你什么事?”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推开了车门。 就在她刚要下车时,高飞却忽然笑道:“沈总,你是不是对我有了爱的感觉,听我说要早晚离开后,心里一下就不是滋味了?” “你!切,我会对你有那种感觉?你算老几啊?真是臭美!” 沈银冰一楞,随即眼神慌乱的下了车子,心儿在这一刻乱如麻:难道我对他,真有那种意思了? “嘿嘿,我只是开玩笑而已,沈总这样优秀女青年,就算找对象,也得找那些精英人士才行。” 高飞很没面子的讪笑一声,也跟着下了车。 相传,老东门狗不理包子铺的高老板,是津门狗不理包子创牌人高贵友的第七代玄孙,在继承祖宗手艺的同时,又发扬光大,生意那是相当的好,每天早点时间,这儿的客流量可以说是人满为患,要想找个空座都很难。 沈银冰平时很少来这种大众化的地方用餐,进了包子铺后站在过道中,看着熙熙攘攘的人,不知道该去哪儿坐。 高飞走过来,抬头四处扫了一眼,眼神一亮:“来,美女,那儿有个空座!” 说着,他快步走了过去,正要坐下时,衣襟却被人抓住,接着就听到一个非常跋扈的女孩声音说:“闪开,边去!” “嘿,你谁啊你?” 高飞冷笑,顾不得扭头去看,抢先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又把另外一张椅子拉过来,抬起一只脚放在了上面。 “哟呵,小子,你还挺横的,信不信姑奶奶我抽你――咳,妈,这人太不讲理了,明明是我先看到的,他却先坐在这儿了。” 女孩子在高飞后面,说话如开机关枪,又快又脆。 “痴呆,我怎么听这声音有些耳熟?” 高飞心中骂了句,扭头向后看去。 随后,眼珠子就定住。 高飞敢发誓,自从他懂得美女是个好东东,值得让男人精尽人亡这个道理后,先别说看过多少美女,就是上过的顶级美女,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了。 但他在看到背后站着的那个美貌少妇时,才蓦然觉得,他此前所见的那些顶级美女,和人家比起来完全不再一个档次。 哪怕是沈银冰――沈总美则美了,身材也够出众,尤其是那双长达一米一六的美腿,更是被高飞‘确诊’为极品女人中的极品。 不过和眼前这个美少妇相比起来,则缺少一种最重要的元素。 怎么说呢? 神韵! 对,就是神韵,真正极品女人所具有的神韵! 第81章 华夏第一美女! 高飞楞楞看着美貌少妇,眼珠子再也无法动弹一下,竟然连周围食客的呱噪声都听不到了,仿佛生命中只有这个女人。 他双眼没有眨一下,但却仿佛根本看不到女人的相貌,只有一具完美的躯体。 美貌少妇身穿黑色无袖旗袍,果露的双臂丰润圆满,雪白粉嫩,胸部的双乳巍然高耸,带着一丝颤巍巍,腰肢却又盈盈一握,把她的臀部显得更加挺翘浑圆,秀美的足踝勾勒出迷人的弧线,给人一种她那双踏着黑色水晶皮凉鞋的小脚,也像花儿那样无声绽放的妖娆―― 女人就像一个熟透了水蜜桃,好像那根吸管轻轻一戳,就能淌出水来。 高飞没看清女人的相貌,只是贪婪的欣赏着她的身材。 美少妇仅仅是站在那儿,动也没动一下,但在高飞眼中,她的躯体变幻成了蛇儿,无骨似的扭曲着,缠绕着,猩红的小嘴微微半张着,吐出一声声娇媚的轻吟,又仿佛要渴望含住他的火热,然后细细吸允着,再然后――某人下面就很无耻的硬了。 这,就是熟女的神韵,熟女的风情,是沈银冰这种走冷傲路线的妞儿,光着脚丫子也追不上的! 如果我要是和她上床,我是该先享受她的小嘴,还是她的双峰――就在高飞神飞天外时,却觉得右脚脚面猛地一疼,就像被锤子砸了一下那样。 然后,眼前忽然出现了很多拿着狗不理包子的男男女女,呱噪声就像有五百字鸭子在喧哗那样,从周围传来。 他从yy中,回到了现实,盖因沈银冰抬脚,狠狠跺了他一下。 “啊!” 高某人低叫一声,咧着嘴的赶紧挪开了目光,抬手擦了擦流下来的口水,讪笑着扭头:“嘿,嘿嘿,怎么了?” 沈银冰冷冷横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转身就向外走去。 “哎,哎,还没有吃饭呢,你怎么就走了呢?” 高飞连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快步追了上去。 快要走到包子铺门口时,他才忽然想到,还没有看清那个声音很熟悉的女孩子是谁,百忙中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抱着膀子的小妞儿,正冲他无声冷笑着。 “哦,原来是她啊,我说谁会这么犯二呢。” 看到女孩子后,高飞恍然大悟。 这小妞儿不是别人,正是第一次见面就和他飚车,第二次见面却是要用‘仙人跳’的技俩陷害他的张雯雯。 “她刚才好像叫那个美女妈来着,那是她妈?” 高飞飞快的扫了黑旗袍美少妇一眼,心中一动:我知道了,她就是曾经号称华夏第一美女(媚女)的解红颜,果然够媚! 当初张雯雯伙同孟菲要陷害高飞时,石东鹏曾经委婉的告诉他,说这个张雯雯的老妈非常出名,十八年前号称华夏第一美女来着。 当时高飞还对此嗤之以鼻,觉得有张雯雯这么大闺女的娘们,就算是再是第一美女,也被岁月这把杀猪刀给整成老白菜梆子了。 可等他看到解红颜后才知道,他当初的想法是多么的错误! 就这,他刚才还只顾盯着人家的身材yy,还没有看清长相呢。 信念所动之下,高飞再次看向美貌少妇解红颜。 解红颜这时候已经坐在他刚才坐的椅子上了,正抬头向他看来,四目相对,人家对他柔柔的笑了一下,就垂下了头。 在解红颜朝高飞嫣然一笑时,某男又有了片刻的失神:不愧是华夏第一美女――不,是世界第一美女! 岁月,不但没有夺走她的青春,反而又给予了她顶级的妩媚气质,就是不知木耳变黑否? …… 高飞刚上车,沈银冰就冷冷的说:“你怎么舍得出来了?” “你都出来了,我不出来咋办?” 高飞打了个哈哈,岔开话题:“这儿太忙了,我们还是去吃锅贴吧,我知道有个地方的锅贴也不错,你吃了后肯定还想第二次。” “不去。” 沈银冰语气生硬。 高飞问:“那你想吃什么?” “什么也不吃了。” “可我得吃早饭啊。” “要去,你自己去,下车自己打车去。” 沈银冰说完,就闭上了眼睛。 “靠,好好的,干嘛要生这么大气。” 高飞嘟囔了一声,启动了车子。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高飞当然明白,沈银冰忽然生气,就是因为他在解红颜面前貌似有些失态了。 不过这能怪他吗? 谁让他是男人,谁让解红颜那么有味道,谁让沈银冰空有一副魔鬼身材、一张天使面孔来,却没有熟女风情了? 没办法,哥喜欢的就是熟女,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把颜红就地正法! 反正哥们只是你的雇佣男友,又不是真的――高飞没事人似的轻吹着口哨,驾车刚驶过一个红绿灯路口,却忽然听沈银冰说:“停车。” 高飞扭头问道:“有事?” “我要下去取点零钱。” 沈银冰说着打开小包,翻了几下后,伸出手:“忘记拿卡了,借你三千块用。” 高飞现在可是两百万富翁了,三五千的还真没看在眼里,再加上他刚才好像惹人家生气了,就给她三千块当做是破财免灾吧。 沈银冰拿着高飞的金卡,推门下车走向了商行的自动取款机。 高飞趁此机会闭上眼,又开始回味解红颜的样子:“娘西皮的,怪不得包子铺生意那么好啊,原来有这等大美人的存在,看来我以后也得把那儿定为用膳点了。啧啧,我怎么这么邪恶呢,干嘛总是想把她扑倒的场景――” 就在高某人幻想着和解红颜发生深入关系时,沈银冰上车了。 车子重新启动后,沈银冰把一叠钱仍在了前面副驾驶座椅上。 高飞有些纳闷的问:“这是要干啥?” 沈银冰双手抱着小包,看着车窗外:“这是给你的当月生活费,三千块,只要省着花就够了。” 高飞愣住:“啥,我的生活费?喂,沈银冰,我有些弄不明白呢?” 沈银冰淡淡的说:“刚才我决定了,我要收回给你的那张金卡。这下,你该明白了吧?” “什么!?” 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那样,要不是系着安全带,相信蹦起来的高飞能把车顶个窟窿:“你说你要收回那张金卡!?” 沈银冰这才看向他,冷笑道:“怎么,不愿意?” “废话,你凭什么要收回去,那是我的钱!” 高飞真生气了,伸手一把就从沈银冰怀中,把小包抢了过来。 出乎他意料的是,沈银冰也没有阻止,只是对他冷笑。 高飞摸出那张银行卡,装进了自己兜里,叹了口气:“唉,这个女人啊,就是不可信,以后再也别想从我这儿得到一分钱了。” 沈银冰淡淡的说:“我不屑得到你的钱,但没有我的许可,你也休想从卡里拿到一分钱!” “你什么意思啊?” 高飞一呆,随即醒悟:“你、你把银行卡密码改了?” 沈银冰双手环胸,靠在座椅上悠悠的说:“反正修改密码也不费劲,几分钟的时间而已。” 高飞面目狰狞起来:“你凭什么这样做!” 沈银冰毫无惧色,针锋相对:“我就是这样做,怎么着吧!” “神经病!” “我就是神经病,怎么着吧!” “就因为我欣赏别的女人?” “对,怎么着吧!” “懒得理你!” 沈银冰这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让高飞恨的牙都痒痒了,他真想就此闪人,再也不看这幅嘴脸。 不过,他随后就想到了某些事,只好冷哼了一声:“哼,以后你都别想我再帮你。” “我稀罕么我?” 沈银冰嗤笑一声,长长的眼睫毛眨了一下,不再理他。 车子,徐徐驶入了北山集团总部前的停车场。 车子刚停稳,沈银冰就抓起小包,踩着高跟鞋嘎崩嘎崩的走了。 高飞生了会闷气后,这才下车,走向大厅门口。 两个身材修长、身穿大红旗袍的礼仪小姐,站在门口,双手交叉着放在小腹前,对每一个进来的员工,都笑吟吟点头示意。 左边那个,就是刚休班回来的连雪。 看到高飞走上台阶后,连雪脸色稍微变了一下,不自然的看向了别处。 高飞却走到她面前,肆无忌惮打量着她笑嘻嘻的说:“小雪妹妹,赏个脸,下班后请你去吃饭。” 瞥了同事一眼,连雪低声说:“我没空。” “哦,那就算了,等你有空再说。” 高飞无所谓的耸耸肩,走进了大厅内,心里却在想:苏北山明知道我已经看穿了她,可还是让她来上班,看来那个老家伙对我是有持无恐啊。好,那我就陪你玩玩,惹急了哥们,把你乖乖女给办了,到时候一抹嘴闪人! 高飞去前台刷了卡,正要从侧门去小车班办公室时,前台小妹却喊道:“嗨,高飞,早上颜副总留言,说你来公司后,马上去她办公室一趟,她有要事找你!” “哦?颜副总从京华回来了?” 高飞随口问了一句。 颜红在高飞住院后的第二天,就去京华处理业务了,这事老王跟他说起过。 “嗯,听说是凌晨回来的。” 前台小妹回答。 “谢了啊,有空请你喝咖啡去。” 高飞打了个响指,抢在她说话之前,快步走向了电梯。 很快,他就来到了位于十四层的副总办公室门口。 高飞抬手刚要推门,门却开了,颜红那张有些憔悴的俏脸,出现在了他视线中。 “颜副总,前台说你找我?” 高飞刚说完这句话,颜红就捉住他的手腕,一把把他拉进了办公室内。 砰地一声,颜副总根本没有给高飞说话的机会,直接把他推在门板上,然后双手搂住他脖子,纵身一跃,双腿缠住了他的腰。 第82章 天塌下来也不管! 高飞被颜红的狂热给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抱住她腰肢:“这在办公室呢!” “给我,要我,我要!” 颜红神经错乱般的喃喃着,抬起小嘴就向高飞吻来。 高飞是个好孩子――上帝这样说:他几乎从来不拒绝美少妇此类的要求。 所以,既然红姐浑身都散发出发情的浓郁气息,高飞也不再多说什么了,双手托着她结实的美臀,低头和她热吻着,快步走到套间房门前,一脚踹开,大踏步的走了进去,隔着床铺还有一米多,就把她扔了上去,然后开始脱衣服。 高飞自以为他脱衣服就够快的了,等他扒下衬衣,解开腰带时才发现,红姐下半身已经光溜溜的了――她只需把套裙掀起来就可以了。 女人穿裙子就是方便。 高飞心中感慨了一声后,纵身扑了上去,把她狠狠的压在了身下。 完全没有任何的前奏,高飞直接粗暴的进入了正题,疼的颜红发出一声嘹亮的痛呼声。 疯狂,粗暴,野性,外加不要脸,成了这次战争的主题。 颜红本来就是泼辣性子,惹急了她就没有她不敢说的话。 同样,因为这次不是在外面办公室,而是在隔音良好的套间,所以她根本不需顾忌什么,心中想什么,嘴里就喊什么,肆无忌惮――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颜红的叫声变成哭声,全身都开始无节奏的颤抖,最为肉性感的地方被抽的通红时,正在一楼疏通下水道的陈师傅,才提起铁钩子,听着急促外泄的水声,欣慰的长叹一声:“唉,终于通了。” 当呜咽声停止,俩人的呼吸慢慢恢复了平静,颜红粉红色的肌肤重新变白时,她紧紧盘在高飞腰间的粉腿,才无力的滑落了下来。 高飞刚要起身,颜红却喃喃的说:“别动,让它在里面多呆会儿。” “我怕有人来找你汇报工作。” “天塌下来,也不管。” “好吧,出事别怪我。” 高飞恨不仁义的说出这句话,把脑袋埋进了她胸前的双峰之间,贪婪的呼吸着迷人的体香。 “高飞,你知道,在听说你只能活几个小时后,我有多怕吗?” 颜红睁开眼,双眼呆滞的盯着天花板:“我真不敢想象,如果没有你了,我还能不能活下去。我知道,你肯定以为我这样说是为了哄你开心,或者说,是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性伴侣。其实你这样想也没错,毕竟我们之间只有性,而没有感情。可就是因为性,才让我这样难以自拔――当我听说你没事后,我开心的哭了很久。高飞,你 说,这算不算是爱情呢?” 高飞没有回答,因为他也不知道,通过身体来让一个女人迷恋,这算不算是爱。 “呵呵,你放心,我就算是没法离开你,但我也不会纠缠你的,你也知道我背后有两个老头子,无论哪一个要制我,也都是轻而易举的。能够暗中保持和你拥有这样的关系,我已经很满足了。我目前最怕的是就是,你对我的性趣会在何时消失。如果你不再理睬我了,我该怎么――” 颜红说到这儿时,被高飞捂住了嘴巴。 接下来的半小时内,俩人都没有说话,直到颜红被压的双腿有些发麻,刚活动一下时,才发觉她体内那个东西,重新变的火热坚硬了。 …… “谢谢梁司长,等您什么时候有空来冀南,我再好好招待您。好,好,就这样,再见,再见。” 一脸笑容的沈银冰放下话筒后,笑容顿时被冰霜所代替。 高飞‘临死’的第二天,南部山区跑马场工程出现了挫折,颜红当天飞去了京华,在那儿待了几天疏通关系。 托人求脸的钱花了不少,不过效果却不怎么明显。 别看北山集团在冀南算得上大名鼎鼎了,但放在京城那些部委眼里,就是一小蝌蚪,完全被忽视的那种。 当然了,那些人民公仆对待颜红的态度,比对待地方官员要好很多,她每次去了都会有人笑脸招呼。 不过,人家笑脸招呼她,只是看在她奉送的‘薄礼’面上。 一旦她提到正事,他们就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了。 颜红在那边的处境,都用电话向沈银冰通报了。 需知道到现在为止,北山集团为了开大陆跑马场之先河,在场地建设、够买良马等花费上,已经投入了大约三个亿的资金。 只要批文下来后,沈银冰就会加快场地建设,而英国康奈集团也会把价值一个多亿的良马,以及专业管理人员就会来到冀南,然后就是大张旗鼓的宣传――到时候,就等着发财了。 但谁能想到,就在沈银冰准备野心勃勃的大干一场,几乎把集团所有流动资金都投进去时,批文那儿却出问题了。 人家也不是不给办,就是拖,今天找这个理由,明天再找那个理由。 后来颜红总算用重金,从梁司长的嘴里买出了一句实话:有人看上了你们的项目,想接手。而且,那个人好像还拿不出太多的钱,顶多也就是四五千万左右。 有人垂涎跑马场项目很正常,但要想用几千万,就妄想接手几个亿,这就不是正常不正常的事儿了,而是纯粹在做梦。 得到这个消息后,沈银冰只好先让颜红回来。 今天处理完手头工作后,她就拨通了梁司长的电话,隐晦表示将奉送三十万的辛苦费后,梁司长才为难的说出了一个人名:高雅。 “高雅?哼哼,你的名字倒是很高雅的,可你的心却很黑!” 沈银冰冷笑两声,拿起话筒,拨通了颜副总的电话:“红姐,麻烦你来我办公室一趟。” 几分钟后,穿着一身黑色套裙的颜副总,出现在了总裁办公室内。 “呵,红姐,几天没见,你漂亮了许多啊。” 看到颜副总明艳照人的样子后,沈银冰衷心的夸赞了一句。 刚被他狠狠浇灌了两次,能不明艳照人吗?女人要想明艳,就不能离开男人的浇灌啊――颜副总心中很无耻的这样想着,嘴上却谦虚的说:“沈总过奖了。” “坐,我让你上来,就是想问问你,你在京华时,有没有听说过高雅这个名字?” 客气了一句后,沈银冰直接进入了话题。 “高雅?” 颜红黛眉微微皱起,坐在沙发上想了片刻,才忽然点头:“哦,前天在招待开发司的工作人员时,我好像听他们有人提到过这个名字。这个人的背景应该很深厚,好像是什么红三代。沈总,你怎么知道这个人的?” “我们的批文被卡住,就是和这个所谓的红三代太妹有关。” 沈银冰无声的冷笑一声:“我们可以适当给她一点好处,但她的胃口未免太大了。” “这是大多数红三代的通病。” 颜红咽了口口水,胃里却马上翻起一股子静液的味道,蓦然又想起高飞第二次都喷到她嘴里的那一幕,下面又开始潮湿了起来,忍不住的闭了一下双腿,生怕被沈银冰看出异样,赶紧正色道:“沈总,你打算怎么办?” “唉。” 沈银冰叹了口气,一脸的无奈:“明知道那个太妹狮子大张嘴,可咱们却除了积极寻找解决办法之外,却没有别的办法。拖不起啊,三个亿的资金,多拖一天,就会损失多少?更何况,如果再拖下去,英国康奈集团那边,也会趁机利用合约说事,到时候我们损失就大了。所以,我要去京华一趟,会会这个高雅,希望她能手下留情。 再不济,我们准许她入股也可以的。” 颜红沉默了片刻,才点点头:“嗯,也只有这样了。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越快越好,我们拖不起,就明天吧。” 沈银冰说着站了起来:“红姐,你吩咐财务处,给我准备一千万的资金,我就算是用钱砸,也要把砸出一条路来!” 颜红皱眉:“一千万――好吧,我吩咐财务处尽量筹措。哦,对了,我和你一起去吧。” 沈银冰拒绝:“不用,我们得留下一个人在公司坐镇。这样吧,我带、带着秘书处的小宋,和黑子去就可以了。” 沈银冰本想说要带着高飞一起去的,可话到嘴边却又改口了。 颜红站起来:“那好,我这就去安排。沈总――” “有什么,就说什么好了。” “我觉得,这件事是不是,是不是通知一声……” “彭云木?” 看到颜红吱吱唔唔的样子,沈银冰皱起了眉头。 颜红垂下眼帘:“毕竟他是官场中人,又是省会市长,在那边应该有关系的。” “哼,不用了。” 沈银冰轻哼了一声。 颜红不敢再说什么,点了点头后转身向外走去。 就在她走到门口时,沈银冰却说话了:“下班后,我们都回家一趟吧,得和爸商量一下。” …… 午饭过后,老王又笑呵呵的来到了小车班。 “王科,是不是要请高班去你家吃饭,让你女儿亲自下厨啊?” 小车班的小四等人,打趣老王:“唉,咱们同事这么多年了,也没听你邀请过大家去你家吃饭,难道担心哥们会把你宝贝女儿拐跑?” “切,就你们长这样的,还想拐走我女儿?真是开玩笑!” 老王切了一声,不再搭理他们,走到了玩手机的高飞面前,刚要说话,他却抬起头来问:“老王,问你个事。” 老王很干脆的回答:“高班,你说。” 高飞放下手机:“知道公司附近哪儿有租住房吗?” “你要租房子?” “是啊。” 高飞打了个哈欠:“总住酒店,钱袋子伤不起啊。” 第83章 面试租房! 高飞搬出燕山水泥场的棚户区后,就被颜红安排在了酒店中。 如果他没有把那张银行卡还给颜红,而沈银冰又没有因为吃醋,而把金卡密码修改的话,他绝不会找房子,而是早就搬进五星级酒店去住了。 有钱不花,死了白搭――这是高飞的消费信条。 “就在公司附近的,得让我想想。” 把高飞当做是恩人看待的老王,为感激他都恨不得以身相许了,好不容易能帮他办点事,自然是得十分用心的。 高飞倒是无所谓:“其实也不是太急,等有这方面的消息再说也不迟。” “哎,还别说,我还真想到一个好地方!” 老王忽然一拍大腿,嚷道:“就在我家不远的北园大街上胡同内,有一个印刷工作室,我今早上班时路过那儿,还看到招租启事来着。是二楼,环境、交通都不错,价格也便宜,每个月才八百块钱,外带免费洗澡的。不过唯一不便的是,是合租房。” 高飞倒是不介意:“八百块钱,也算可以了。合租房没问题,反正我就单身一人,只要有张床就行。嘿嘿,要是运气好的话,也许能和美女合租呢。” 老王很下贱的笑着点头:“固所愿尔――高班,你既然不在乎,那咱们这就去看看?我怕去晚了,会被别人住进去了。” 高飞站起来:“现在就去?我倒无所谓,不怕影响你工作?” “嗨,我没事,我和科里人说一声就是了,怎么着,咱也是副科长不是?” 老王很大气的一挥手:“走,要去,就快点去!” …… 开着沈银冰那辆白色宝马,高飞和老王来到了北园大街西段。 正如老王所说的那样,这地方的条件很不错,道路两旁树木葱郁,不远处就是公交车站,再往西走几百米,就是银座超市。 看到贴在路边街灯杆子上的那张红纸还在后,老王连说:“幸好我们早来一步,还没有人‘揭榜’。” 高飞把车子停在路边,和老王一起下车,来到了那副招租广告前。 只看了一眼,老王的就开骂了:“卧槽,我早上看这广告时怎么没发现这条?向外租个房子这么多毛病,还得面试!房东以为他是公司老板咋的?” 高飞仔细看去,才看到在‘129号租房,月包租八百’的大字下面,竟然还有一行小字:任何租房者,通过面试后才能入住。 “嘿,有意思,面试租房,还真是第一次看到呢。” 高飞对此大感兴趣:“走,咱们进去看看,面试到底是哪些试题。” “高班,要不我们――好吧,那就去面试。” 老王本想说再找个地方租房的,但看到高飞很感兴趣后,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俩人走进胡同,向里走了几十米,老王指着门牌号说:“就这儿了。” 高飞抬头看去,这是一栋两层小楼,下面是个门头房,墙上挂着‘清河印刷工作室’的牌子。 二楼最南边的窗户敞着,上面摆着几盆鲜花,门口停着一辆红色的小qq,看起来也就是七成新左右。 等高飞停好车子后,老王率先走上几层台阶,推开了虚掩着的玻璃门。 就像所有印刷室那样,屋子里摆放着复印、印刷、电脑等设备。 不过,屋子里收拾的倒很干净,墙上还挂着几副不知道是谁画的花鸟,山水画,看起来很雅致的样子。 高飞俩人走进来时,一个穿着蓝色工作服,头上带着白色帽子,还戴着白口罩,围着围裙打扮好像针织女工似的女人,正背对着门口,在案板上切割一副泡沫广告牌。 老王左右看了看,除了这个女工后,就再也没看到别人了,于是就咳嗽了一声。 女工转身看到高飞时,眼里闪过一丝诧异,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请问,你们是来复印,还是要制作彩页,和广告牌的?” 老王回答:“我们是来租房的。” “租房?哦,我就是房东。” 女工放下手中的工具,淡淡的说:“你们进来时,看到租房的条件了没有?” “嗯,看到了,不知道怎么面试?” 高飞看着女工,眼神亮了一下:这女工的眼睛真漂亮,好像一池春水似的,看上去很舒服。眼睛这样漂亮,人也肯定长的不赖吧? 女回答:“第一,要五官端正,面相影响市容者禁止入住。” 高飞腆起下巴,笑嘻嘻的问:“我长相还算不错吧?” 女工淡淡的说:“是不错,就是奶油气息太浓,有些斯文败类的嫌疑。” 高飞老脸一红,下意识的抬手摸了下下巴:哥们堂堂七尺男儿,会像那些斯文败类一样? 老王不愿意了:“哎,你怎么说话呢!你这是向外租房子,还是招女婿?” 女工黛眉皱起,看了眼老王说:“你要是觉得我说话难听,可以走。” “走就走,你以为只有你自家租房?” 老王气呼呼的扯着高飞衣襟,转身要走,却听他说:“老王,稍安勿躁。老板娘,你继续说第二条。” 老板娘扶着案板说:“第二条,租房者如果是男性的话,思想品德要过硬,或者干脆说得是君子。” 不等高飞俩说什么,老板娘又解释道:“因为这栋房子内,是我和我女儿居住的,家里没有男人。” 高飞点头:“嗯,这一点可以理解。你放心,别看我长的大有斯文败类的嫌疑,但为人却是非常正派的,从不欺负、哄骗良家妇女的。” “这个口说无凭的。” 老板娘好像低笑了一声,笑声中带着不屑。 老王真烦了,黑着脸的说:“那你想怎么做?” 老板娘来回走了一步:“简单,要做到这一点,格外再交两千块钱的押金。如果租房者想预谋不轨的话,这钱就别想要了。” 高飞抬手,阻止还要说什么的老王:“这一点可以理解,还有没有别的条件?” 依着老王的意思,应该转身就走:嚓,哥们是来给送钱的,你还这样唧唧歪歪。 不过高飞却觉得老板娘很有趣,就想看看自己符合不符合她说的条件。 老板娘举起戴手套的右手,伸出两根手指:“第三,租房者不许带异性来这儿。第四,租房者晚上最迟不能超过十点,超过十点,就不要再回来了。就这些。” 高飞点头:“哦,后面这三个条件都没问题,我可以做到,但第一条嘛,好像我说了不算。” 老板娘眼波一转,淡淡的说:“你长的还算凑合。” “谢谢老板娘夸奖。” 高飞笑嘻嘻的说:“哎,那啥,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去看房子了?” 他刚说完这句话,老王手机叫了起来。 老王摸出手机,一看来电显示,赶紧接通:“李科长,您找我?哦,我――啊,好的,我马上回去,最多二十分钟!” 扣掉电话后,老王一脸愧疚的说:“高飞啊,真不好意思,后勤处忽然来了一批货,非得需要我这个副科长也在场验收,你看――” “那你就赶紧先回去吧。喏,你把车子开回去就是,到时候我打车回去,别推辞了,你的事重要。” 高飞不由分说的,把宝马车钥匙扔给了老王。 老王又说了两句抱歉,这才急匆匆的走了。 目送老王离开后,高飞才打量着屋子里:“你这儿的生意,好像很冷清啊。” “我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凑合吧。” 老板娘说着,反手解下了白色围裙,又摘下了帽子。 一头乌黑柔顺的秀发,顿时如瀑布般的淌了下来。 好一头漂亮的青丝――高飞心中赞了一个时,老板娘摘下了捂着脸的口罩。 然后,高飞的眼睛,一下子瞪大:“啊,是你!?” 高飞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穿着好像纺织女工似的女人,竟然是他早上在狗不理包子铺看到的那个绝代美女解红颜! 早上因为有沈银冰在,高飞没机会仔细欣赏美女,已经被他引为憾事。 但老天爷貌似待他不错,不但重新让他看到了解红颜,而且还有可能以后天天看到人家。 一定得把房子租下来,一定! 别说房租只有八百了,就是八千,八万,谁要是敢和我抢,我也得废了他――看到解红颜的瞬间,高飞心中已经拿定了主意。 对高飞的吃惊,解红颜只是淡然一笑:“是我,高飞,跟我上去看看房子吧。” “哦,哦。” 高飞点了点头后,才意识到盯着人家看个不休很不礼貌,连忙扭过了头:“咦,你怎么知道我叫高飞?” 解红颜把口罩啥的放在案板上,转身向楼梯走去:“刚才你同伴临走前,叫你名字来着。” “哦,嘿嘿,我都忘了。” 高飞讪笑一声,抬手轻轻给了自己一嘴巴,在心中骂道:嚓,瞧你这德性,看到美女就不知所措了,真是欠抽!不过话又说回来,这解红颜的身材的确够味儿,单看这双长腿就和沈银冰差不多了。嗯,这小腰肢,扭得是这样有风情,养眼啊。她要是穿着那身黑色旗袍的话该有多好,那样我就能趁机看到―― 高飞跟在解红颜后面,盯着解红颜左右扭动的纤腰,连连摇头:奇怪了,她看起来这样年轻漂亮,身材又好,怎么会有张雯雯那么大的女儿?不会是拣来的吧?嗯,肯定是拣来的,那个黄毛丫头一点也不像她。 走在前面的解红颜,根本不知道高飞正在后面对她yy,只是迈着优雅的步伐,扭着好看的小蛮腰,带着他来到了二楼。 第84章 快叫叔叔! 二楼的面积,和下面是同样大小的,大约是一百多平米。 不过格局却不一样,下面是空荡荡的一个大厅,上面却分出了三个卧室,一个带厨房的餐厅,还有一个小浴室,洗手间啥的。 面积都不是很大,但布置的却很合理。 客厅内就像大多数人的客厅那样,有沙发、空调、电视等家电,地板却是白瓷砖的,墙上也挂着几副画,却是古代仕女图。 总之,客厅内的东西看起来都很平凡,不过有解红颜这样一个大美妞在,却透出了一股子媚而不俗的高雅。 就在高飞打量客厅时,解红颜走到靠近浴室的一间卧室前,推开了房门说:“就是这间房子,你过来看看呢。以前是租给一个在附近学校上学的学生住的,现在人家已经毕业了,所以房子就空出来了。你如果中意的话,那现在就也可以交第一个月的房租,和押金了。” 这间卧室面积大约有十几个,靠墙根的是张不算宽的木板床,床头上面是个挂式空调。 在窗台前有张写字台,上面放着一台老式彩电,前面一张椅子。 床的对面,是个两开门的挂衣橱――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不过房间内却飘着淡淡的薄荷香气味,看来已经仔细打扫过一遍了。 “行,不错。” 粗粗看了一遍,高飞从口袋中掏出了一叠钱。 这是三千块钱,早上沈银冰刚给他的。 去掉其中的两张后,高飞把剩余的都递给了解红颜:“你点一下呢。” 解红颜却没有接。 高飞有些纳闷:“怎么了?” 解红颜抿了抿嘴角说:“你要是真打算租房的话,还得遵守我制定的规矩。第一,任何时候,都不许私自进入其它两个房间,因为那是我和我女儿的。” “这个没问题,你不说我也知道,咱是思想觉悟很高的那种人,断断不会做出无礼之事。” “第二,洗手间门外有个小牌子,如果使用的话,请翻到‘有人’那一面。而且必须得保持绝对的卫生。” “行,我要是看到这一面后,绝不会进去。” “第三,浴室也是这样。” 解红颜接着就说出了第四条:“第四,厨房、冰箱内的任何食物、饮料,都是有偿的,与酒店消费结构相同。打个比喻,你在外面吃碗泡面也许只用十块钱,但在这儿,就得三十了。当然了,你要是不在意花钱的话,可以每天都享用。” 高飞苦笑:“我要是不在意钱,我会跑你这儿来租房住?行,你说的这些,我都答应――要不要签定合约?” 解红颜这才接过那叠钱,粗粗数了一遍说:“当然要签合同的,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好了,你随我下去签合同吧,从今天开始,你就可以在这儿入住了。哦,对了,除了这些外,你看电视、开空调、照明所用的电费,都得你自己来承担,我会给你看看电表的字数。” 高飞真搞不懂,解红颜这种国色天香的大美妞,按说思想该绝对高雅才对,可为什么字里行间都散发着浓浓的铜臭味? 真是让人惋惜! 解红颜自个就是开印刷室的,所以复印合同啥的倒是不用出去。 唯一有些让她感到意外的是,高飞竟然没有身份证。 高飞的身份证,到现在还被沈银冰攥着呢。 不过高飞解释说,身份证不小心丢了,正等着派出所补发。 很快,高飞就在一式两份的租房合约上签字画押了。 收起自己那份合约后,高飞很礼貌的伸出右手:“老板娘,从此之后还请你多多照顾。” 对高飞伸出来的手,解红颜视而不见,只是淡淡的说:“我这是为了挣钱,谈不上照顾。” “嘿嘿,也是。” 本想借机摸摸人家小手的意图被看穿后,高飞也没在意,讪笑一声:“那啥,就这样吧,我先走了。” 解红颜还没有说什么,印刷室的门被人推开,一个拎着书包的女孩子,从外面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妈,给我几百块钱,今晚我要参加同学毕业的聚餐――咦,小子,你怎么在我家里呢?” 跑进来的,正是解红颜的女儿,张雯雯。 高飞刚认识张雯雯时,她脑袋上戴个五颜六色的假发,耳朵上戴着大耳环,黑色吊带裙低的连干瘪的小胸脯都遮不住,说话办事更是没谱的要命,一看就是个女阿飞。 不过现在她却穿着一身高中校服,红色白底帆布板鞋,发型也是那种清凉的娃娃头,脸上不再涂抹眼影口红啥的后,看上去倒是让人觉得赏心悦目了很多。 其实,高飞早上在包子铺看到她时,她就是这副样子。 不过,当时他只顾着看解红颜了,反倒是没有注意到她形象的改变。 解红颜尴尬的看了高飞一眼,沉下脸训斥道:“雯雯,你这是怎么说话呢!?” “妈,他――” 张雯雯好像很忌惮解红颜,瘪了瘪嘴冷哼一声:“哼,谁让他对我、咳,谁让他早上和我抢座位了?堂堂一大男人,和小女生抢座位,也不害羞!” 解红颜根本不知道她女儿和高飞之间那些恩怨,还以为是早上抢座位那件事呢,瞪了她一眼,转身笑道:“高飞,你别介意啊,这是我女儿,张雯雯。她从小就被我惯坏了,小孩脾气大些――其实吧,她挺单纯的,人也善良,就是心直口快。” 为了赢得飚车,就把本钱随意向人显摆,还扮演卖笑小姐去玩仙人跳的,会善良,会单纯?真是扯淡! 高飞心中冷笑一声,但表面却和善的点了点头:“呵呵,我也是从这个年龄段过来的,当然理解现在孩子的行为。” 张雯雯不愿意听了:“靠!小子,你说谁是孩子呢?你――” “雯雯!” 解红颜低喝一声。 张雯雯悻悻的哼了哼,垂下了头,看来她很惧怕解红颜。 “真是越来越不懂礼貌了,过来,喊高叔叔!” 解红颜声音虽然低,可语气中却带有了不容置疑的决断。 “你让我叫他叔叔?我日靠!” 张雯雯反手指着自己鼻子,愣了一下后忽而眉开眼笑,快步走到高飞面前,弯腰鞠躬:“叔叔好,叔叔吉祥,叔叔寿比南山福如东海,能活一千岁,一万岁!” 她这是讥讽高飞是千年王八万年乌龟,高飞怎么听不出来? 解红颜也能听出来,抬手作势欲打,张雯雯却已经笑嘻嘻的跑到一旁去了:“叔叔,你怎么跑我家来了?” “你高叔叔来这儿是租房子的,以后他就在这儿住了――你要钱干什么?” 解红颜解释了一句,就开始关心女儿为什么要钱了。 “不是马上毕业了嘛,我们相好的同学要聚一聚。” 张雯雯说着,眼角余光却瞥着高飞,嘴角翘起一丝坏笑,一看就知道没想好事。 哼,你要是惹急哥们,我就吃点亏,把你们娘儿俩一起就地正法,看你还敢不敢打我主意! 高飞轻飘飘的扫了张雯雯一眼,对解红颜说:“老板娘,那我先走了,去买被窝那些东西。” 他其实很想问问解红颜:你这儿出租被窝不? 只要是你盖过的,哪怕是租金再高,也行。 解红颜微笑点头:“好的,你去忙吧。” …… 下午五点,秘书处的小宋打来了电话,告诉高飞去停车场。 他慢吞吞的来到停车场,等了七八分钟后,沈银冰才和颜红一起,低声说着什么,一起从大厅内走了出来,脸色凝重,好像在商量什么大事。 就在颜红要去她那辆车前时,沈银冰提议:“红姐,我们坐一辆车回去吧,反正你今晚就在那边住了。” 看了眼倚在车门上的高飞,颜红不自然的笑笑:“好吧。” 她很担心,高飞在知道她今晚要住在苏家别墅后,这小子会不会再吃醋啥的。 其实红姐也多虑了,高飞尽管心中很不喜欢,但也不会说什么的,毕竟颜红和苏北山,可是合法夫妻的。 “回南部山区别墅。” 车子启动后,沈银冰对高飞冷冷的说了一句。 高飞也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颜红不知道早上包子铺那些事,所以有些惊讶沈总为什么会对高飞冷淡,但她肯定不会多问的。 车子驶上主干道后,高飞说话了:“沈总,能不能先预支个三五万的零花钱用用?” 瞥了眼低头看文件的颜红,沈银冰淡淡的说:“早上不是刚给了你三千块,又要什么钱?” 高飞说:“那三千块,用来租房子,交押金了。” 沈银冰一愣:“什么,你租房子了?” 高飞皱眉:“我倒是很想住酒店,可我有那个条件吗?” 沈银冰一想也是,脸色稍微缓和了一点:“哦,在哪儿租的房子,条件怎么样?” “在北园大街那块,和人合租的,条件还算可以吧,每月八百大洋。” “才八百块?” 在沈银冰眼里,八百块能做什么用? 高飞懒洋洋的说:“这和我以前所住的地方相比,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沈银冰哦了一声:“哦,可我没钱给你。” 高飞有些不愿意了,正要说什么时,颜红抢先说话了:“高飞,我先给你一万花着吧,沈总手头的确紧些。” 她会手紧?靠,谁信啊,早上刚讹走老王两百万! 高飞翻了个白眼,阴阳怪气的说:“颜副总,你这样说可就不对了,沈总可是冀南数得着的小富婆,她会手紧?” 颜红说:“看你怎么说话呢?沈总目前的确有些手紧,因为她明天要去京华那边打点,指不定要花多少钱呢。” 第85章 幸福的晚餐! “去京华送礼?” 高飞扭头看了眼沈银冰:“为了什么事?” 沈银冰淡淡的说:“这是商业机密。” “切,不说算了。” 高飞嗤笑一声,转回头去说:“那你可别拽着我去,免得我泄露了商业机密。” 沈银冰冷笑:“你倒是想去了,可关键是谁稀罕你去?” 看到这俩人越说越火大后,颜红赶紧打圆场,训斥高飞:“高飞,请你记住,你这是在和沈总说话!” 颜红训斥高飞,这是潜意识中要掩饰她和高飞之间有奸情:喏,沈总,你看到了吧,我对他可没啥好脸色,你可别怀疑我们有一腿哦―― 本想再对高飞不客气的沈银冰,看到颜红抢先这样做后,反倒是不好意思了,只是冷哼了一声,扭头看向车窗外,不再搭理他了。 颜红从包里拿出一叠钱,递给高飞时给他使了个眼色:沈总现在反着呢,你别没事找事! 接下来的一路上,三个人都没有说话。 半个多小时后,车子稳稳停在了南部山区16号别墅前。 尽管刚和沈银冰闹的不愉快,不过高飞倒没有忘记他目前是沈总男朋友的身份,车子一停下,就下车替她打开了车门。 沈银冰刚下车,苏北山就在海伯的陪同下,来到了别墅门口。 沈银冰见状,大吃一惊:“爸,你怎么出来了?快进去,危险!” 老苏目前可是被杀手注意着的,任何一次在外抛头露面的机会,都有可能会遇到危险,所以沈银冰才这样说。 苏北山呵呵一笑:“呵呵,小冰别担心,这大白天的会有什么危险?小高也来了。” 你老子会危险?他才是个危险人物好不好――高飞暗地里撇了撇嘴,表面上带着孝子贤孙般的笑容,走过去给苏北山问好:“苏叔叔,海伯。” 按照高飞的打算,送下沈银冰俩人后,他马上就去超市买被窝啥的。 不过苏北山却说:“进来吧,吃过晚饭再走。” “在这儿混顿晚饭再走,貌似也不错。” 高飞心中嘀咕着,含笑看向了沈银冰。 沈银冰昂起下巴,无声哼了下,抱着膀子率先走进了别墅内。 苏北山颇有深意的看了女儿一眼,笑着问:“怎么,小高你和小冰闹别扭了?” 高飞还没说啥,颜红就抢先说道:“啊,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小冰明天去京华,但不打算让高飞跟着去,呵呵,小年轻的嘛,总是如胶似漆的,一刻也不想分离。” 真是颠倒黑白,胡说八道,我有你说的那样没品? 高飞嘴角推动了下,脸上的笑容越发谦恭了:“高叔叔,都是我不好,不该和小冰赌气。” “嗨,芝麻小事,也至于闹别扭。行了,你想去的话,那就去。” 苏北山和蔼的笑笑:“先进去吧,边吃边说。” “好的。” 高飞答应了一声,跟在苏北山后面,走进了别墅院子里。 海伯则留在了门口,与几个安保说起了什么。 也不知道为什么,高飞走到客厅门口时,就觉得背后有两道冷森的目光射来,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却看到颜红正迈上台阶,对他飞快的眨巴了一下眼睛。 高飞可以肯定,刚才看着他的那道目光,绝不是来自颜红,而是别墅门口。 扭头若无其事的笑了笑后,高飞进了客厅:看来那个童海,也不是一般人物。 知道女儿和颜红回家吃晚饭后,苏北山早就让保姆准备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 四个人围着餐桌坐下。 高飞和沈银冰在一起,对面坐着苏北山和颜红。 看起来其乐融融的,好像一家人,但除了表面板着脸的沈银冰外,其他三人心中都存着自己的想法。 苏北山:如果这小子好好照顾小冰的话,我还可以网开一面,给予他天大的富贵。可他要是敢伤害小冰,我非得把他碎尸万段! 颜红:可惜我不是银冰,最好的结果就是能偷偷摸摸一辈子了,唉! 高飞:这老家伙究竟是什么来头?知道是我要刺杀他后,竟然还能这般客气的对我,看来是心机深沉到了极点啊。 等苏北山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后,颜红拿起红酒,给四个人倒是满了杯子,笑呵呵的说:“来,为了预祝小冰此去京华,能够马到成功干一杯!” 沈银冰明天去京华的事儿,已经向苏北山说了。 沈银冰笑了笑,端起酒杯:“谢谢红姐的吉言,希望能顺利吧。” “小冰亲自出马,肯定会顺利的,要不然就没有天理了。” 看在今晚菜肴丰富的份上,高飞也跟着说了句好话。 “哼,我还以为缺你不可呢。” 沈银冰冷哼了一声。 高飞连忙说:“哪里,我倒是想为沈总效犬马之劳的,不过我现在也想明白了,我能力实在有限,去了后不但帮不上忙,反而会给你拖后腿,所以现在毫无怨言了。” 其实,这时候只要高飞多说两句好话,再透漏出他想为沈总保驾护航的意思,沈银冰肯定会让他去的,毕竟这家伙也不是太讨厌不是? 不过高飞既然这样说,那就等于他再一次委婉表示他没兴趣去京华了,沈银冰自然不会求着他去,但脸色却又不怎么好看了。 这孩子怎么了,看不出小冰其实很想让你一起去?你却主动拒绝了――你这样做,是为了要留下来陪我吗? 飞快的瞟了高飞一眼,颜红心儿咚的一跳,连忙拿起公筷:“来,小冰,高飞,吃菜。嗯,这是小冰最爱吃的大闸蟹,高飞啊,你应该爱吃红烧肉吧?” 颜红这一夹菜,冲淡了沈银冰的不快,接着又转移了话题,开始说起了此次京华之行的目地。 商业上的事儿,高飞并不是太懂,只是听颜红他们三个说,索性甩开腮帮子,湖吃海塞起来。 这人也真是的,就算我家的饭菜好吃,可你别这样没出息啊,好像饿死鬼投胎那样――沈银冰白了他一眼,悄悄把右脚从高跟鞋内抬起,踢了他腿子一脚,随即飞快的缩回,表面依旧和老苏认真商量着工作上的事儿。 “咦,是谁踢我?” 正在埋头大吃的高飞,嘴巴停了一下,扫了餐桌对面脸色正常的颜红一眼,心想:嘿,这小娘们真大胆,看她一脸凝神细听的样子,谁能想到她会在桌下调戏哥们?守着和老公玩刺激呀?行,哥们就陪你玩玩。 “小冰,我觉得最好多带两个人去,最好是挑选能喝酒的,因为黑子负责保护你安全,他不能贪杯,至于小宋,她虽说――” 等沈银冰的话音落下,颜红开始发表她意见时,就觉得一只脱了鞋子的脚,悄悄伸进了自己双腿之间,贴着里侧缓缓向上攀爬。 臭小子也太大胆了,难道不怕被发现啊――红姐心儿一颤,话音跟着顿了顿,接着就说:“她酒量也算可以了,不过京华部委那些人,可个个都是海量的,我怕你们应付不来。唉,在那边办事,所面临的第一关,就是得能喝会活跃气氛。” 颜红心中抱怨着,却并了一下双腿,然后抬起左脚,悄悄的伸了过去。 沈银冰根本没想到,就因为她踢了高飞一脚,却促使某对男女在桌下玩起了刺激游戏。 自古以来,偷情就是最刺激的事情,没有之一。 尤其是守着自己的老公和继女,和名义上的女婿在那儿偷情,这种刺激比起在办公室内干那事儿,还要让红姐更兴奋。 沈银冰和苏北山,都没有注意到这些,只是凝眉商量正事。 说完自己的意见后,颜红拿起餐纸擦了擦嘴,缩回脚站起身:“我去下洗手间。” 玩的好好的,去什么洗手间! 高飞不满的看了她一眼,夹起了一个对虾。 颜副总去洗手间的时间并不长,几分钟后就回来了,重新坐在了那儿。 这时候,苏北山父女俩,正在商议去了京华后,该怎么调查那个高雅。 就像是惯性那样,心不在焉的高飞等颜红一坐下,马上又伸出了脚,重新伸进了颜红的裙下。 等他的脚伸进去后,才知道颜副总为什么去洗手间了:她的裙子里,竟然是真空的,而且还是湿漉漉的! 这一下,高飞彻底服了红姐的胆大,佩服的是五体投地。 “嗯,就这样定了,除了黑子和小宋外,再把财务处的苏小梅带上,她的酒量和口才,在总部可是出了名的。至于安全问题,黑子一个人就足够了,毕竟我们是去跑关系,而不是去打仗。红姐,你觉得怎么样?” 沈银冰考虑再三后,这才问颜红。 只是让她感到有些诧异的是,红姐精神不怎么集中,好像没听到她的话,又像忽然头疼了,在那儿咬着唇儿,皱着眉儿的发呆,脸色却有些潮红一片。 “咦,红姐,你怎么了你,哪儿不舒服?” 沈银冰关心的问道。 舒服死了,如果他能把整只脚都伸进来,那该多好? 正陷入极度爽的颜副总,在沈银冰第二次和她说话后,才蓦然惊醒,连忙一挺身:“啊,我、我是有些不舒服。不知道怎么回事,好像有些肚子疼。” 专心对付一只大虾的苏北山,放下虾壳淡淡问道:“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不用了,也不是很疼。” 颜红摇头,端起汤碗笑道:“多喝点热汤,也许就好了。” “嗯。” 苏北山抬头看着高飞,和蔼的笑笑:“小高,吃饱了没?” 赶紧穿上鞋子的高飞回答:“饱了,我自己吃了半桌子的菜呢,嘿嘿。” 苏北山站起身,先看了女儿一眼后,才说:“那好,你随我到书房来,我有句话要和你说。” 第86章 苏北山的秘密! “爸,有什么话不能在这儿说呢,也没外人!” 听老爸说要和高飞单独说两句后,沈银冰心中一紧:难道爸爸看穿我们是在演戏了? 高飞倒是无所谓,不动声色的站起来:“好啊。” “小冰,你别管了,我不会为难小高的。呵呵,我和他要谈的,是我们男人之间的事儿,你们女孩子不方便听的。” 苏北山笑呵呵的说着,一拖椅子,到背着双手率先先走出了餐厅,向楼梯走去。 高飞刚要跟上,却被沈银冰拽住衣襟,低声说:“高飞,你可千万不能漏馅!” 高飞一脸的茫然:“漏馅?漏什么馅?” 沈银冰咬了下小白牙,低声骂道:“你装什么傻呢!哼,小子,你要是敢对我爸说出咱俩是演戏的,我绝饶不了你!” 高飞嘿嘿一笑,看着颜红一语双关的说:“你放心,就凭我的演技,哪怕是在你们眼皮子底下做事,也不会让人看穿的。” …… 高飞走出餐厅后,才看到海伯站在楼梯口,打了个招呼:“海伯,吃过了没有?” “吃过了。” 海伯脸上的笑容,还是和刚认识高飞时的那样温和,忠厚:“苏董让我带你去书房,请跟我来。” 高飞看了他一眼,迈步走向楼梯:“那就麻烦海伯了。” 苏北山的卧室在二楼的最东边,书房就挨着他的卧室。 海伯替高飞打开房门,微微弯腰:“高飞,请。” 高飞迈步走进了书房,海伯跟着走了进来,关上房门站在了门后。 书房装修的是古色古香,书桌后面都是红木打造的书架,一人多高,上面摆满了书籍,多是砖头一样后。 苏北山站在后窗前,遥望着别墅后面的树林,动也不动。 高飞也没有问,径自走到书桌前面那把椅子前,做了下来,随手从书桌上拿过一本书,看了眼封面,却是线装本的《消失的文明――楼兰》。 过了足足五分钟后,苏北山才转身,看着高飞缓缓的说:“高飞,你应该知道我要和你说什么了吧?” 高飞笑了笑,把书放回桌子说:“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怎么可能知道你要和我说什么?” 高飞如此无礼的回答,苏北山竟然没有生气,走到书桌后坐下,双手合拢放在桌面上:“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让你上来,其实就只问你一个问题。” 高飞很干脆的回答:“你说。” 苏北山死死盯着高飞的眼睛,沉声问道:“你是不是真喜欢小冰?” 高飞本以为,苏北山这次叫他上来,就是要和他摊牌的,比方问他的来历,问他既然明知道暴露了,却为什么还敢来苏家别墅等问题。 但他真没想到,苏北山却说只问他一个问题:是不是真喜欢沈银冰。 看到高飞有点愕然的样子后,苏北山又说:“你可以考虑清楚了之后再说,但我希望你能说真心话。” “我能不能抽烟?” 高飞问道。 苏北山点头,从抽屉里拿出一盒黄鹤楼,和火机放在了桌子上。 高飞抽出一颗烟,又摸起火机点燃,他在做这些动作时,很慢。 喷出一口淡青色的烟雾后,高飞才说:“如果爱和喜欢的意思不同,那么我想我暂时还没有爱上沈总。不过,有时候我倒是觉得,和她在一起时,心里很放松。” 苏北山也点上一颗烟,笑了笑:“这你只是喜欢她,却不爱。” 高飞点头:“可以这样说吧。但我可以告诉你,不管我们最终会闹成什么样,我都不会去伤害她。因为她好像不了解她的父亲,她是无辜的。” 苏北山低低的叹了口气:“唉,她是不了解我――高飞,我可以从你眼里看出,你刚才所说的是真话,不管我们怎么样,你都不会伤害她。但我想知道,如果她有什么危险时,你会不会不顾一切的去保护她?” 在烟灰缸内弹了弹烟灰,高飞笑道:“这个问题就不好说了,毕竟我和她并没有太深的感情。帮她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还是可以的,但我不敢保证,我会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去帮她,因为她早晚会知道我们之间的事情。我想,就算我能那样做,她也不会原谅一个要杀她父亲的人吧?” 苏北山看着袅袅腾起的烟雾,沉默了片刻才说:“你接近小冰,就是为了方便杀我吧?” 高飞摇头:“开始并不是的。因为我认识她,很有戏剧性。而且那时候,我也不知道她是你女儿,更不知道你会价值三百万美金。” “哦?原来你只是个职业杀手?” 苏北山眼睛一亮,神色好像轻松了很多:“那你能不能说说,你是怎么认识她的呢?” “嗯,让我想想啊,我认识她呢,还得从我找工作开始说起。” 高飞想了想后,就把他怎么找工作,怎么遇到沈银冰和她发生误会,又是怎么去了北山集团总部,和她签约冒牌男朋友的事儿,详细的说了一遍:“嘿嘿,大概就是这样子了。其实在我上来时,她还威胁我,不许露出马脚呢。唉,可惜她根本不知道,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嘴巴大,能吃能喝,心里存不住话。” “原来是这样,也亏她为了糊弄我,费这么大精神了。呵呵,不过这次她做的不错,因为她好像遇到了一个可以为她挡风遮雨的男人。” 苏北山说着,爽朗的笑了几声。 高飞陪着笑了两声,还主动为又叼上一颗烟的苏北山点烟。 如果沈银冰看到这一幕,还以为他们‘翁婿’相谈甚欢,肯定会很高兴。 放下火机后,高飞也盯着苏北山的眼睛:“你现在已经我只是她的合约男友,又是个职业杀手了,你为什么还放心我和她交往?” 苏北山收起笑容,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高飞问:“故事总有女主吗?要是没有,或者不漂亮,那我没什么兴趣。” 苏北山淡淡的说:“你觉得小冰漂亮吗?” “还可以吧,算是极品妞儿。” “故事中有个女主,女主就是小冰的母亲,沈若萱。” 苏北山吐出一口烟雾,烟雾把他的整张脸就掩藏了起来,看上去很不真实,包括声音,听起来都轻飘飘的:“三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在机关部门上班时,认识了若萱,并在几年后结婚,次年生下了小冰。同年,我辞职下海,开始创办北山集团。很多人都以为,在那个时代我能辞职下海,是有很大的魄力。但他们却不知道,我根本 不想辞职,我是被迫的。” 苏北山慢慢的闭上眼,声音更加的空灵:“我属于一个组织,很神秘的组织。这个组织从汉朝末年就存在了,不但没有因为时代发展而消散,反而到了三十多年前,更加神秘,庞大――至于这个组织存在的宗旨是什么,我就不和你说了,你只需知道它很神秘,拥有骇人听闻的财富和关系网就可以了。唉,那时候组织上让我辞职下海,以我的名义来创建北山集团,给予了我极大的财力、人力支持。如果没有组织的支持,北山集团不会做到今天这种地步。” 掐灭烟卷,苏北山继续说:“成立公司后,我为组织做了很多事,也很开心,因为我给若萱母女俩提供了优越的环境,这一切,她不知道。” 说到这儿后,苏北山沉默了很久,才缓缓说道:“但纸里终究包不住火。一次偶然的机会,若萱发现了我的秘密――高飞,你知道吗,我到现在都一直后悔,后悔当时若萱在发现我的秘密后,为什么没有带她们娘儿俩远走高飞……尽管那样做的结果,是我们一家三口都会死,但总强过让她一个人被害,要好很多!” 苏北山说到后来这句话时,已经开始咬牙,面目也狰狞起来。 高飞眉头皱起:“杀人灭口?” 苏北山嘴角剧烈推动着,过了很久才淡淡的说:“若萱死了后,如果不是有嗷嗷待哺的小冰需要我,我想我会――呵呵,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活下来了。我活着,除了也要让小冰幸福,最重要的就是要查出杀害若萱的人。” 高飞又问:“你查出来了没有?” 苏北山摇头:“没有,我几乎算是穷极一生了,但还是没有找到那个人。但我不会放弃,我要利用我所掌控的力量,精心策划一场阴谋,让整个组织起内讧,最终覆灭!呵呵,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终于取得了一点成就,但也引起了组织的怀疑。” 苏北山又笑了笑,这次却有些得意:“不过,他们却不敢轻易动我,因为他们不知道,经过这么多年的苦心经营后,我手里究竟掌握了什么力量,更不敢逼我太紧,所以才把我挂上了of杀手平台,试图用杀手来刺探出我的实力。” 高飞苦笑:“于是,我出现了。” “嗯,从得知你发烧的消息后,我才知道那晚被摘桃诛走的人就是你。” 苏北山语气越发轻松起来:“摘桃,就是藏在我卧室中的白色影子,那是一只狒狒。摘桃的利爪中、口腔中都藏有一种基因转变过肺炎病毒,任何人被它抓伤,或嗅到它嘴里的臭气,都会莫明其妙的发烧,然后全身浮肿的等死。” 听苏北山说出这些后,高飞才蓦然明白:他差点死在那场高烧中的原因,竟然是来自一只狒狒! 第87章 他竟然是个太监! 高飞知道苏北山的别墅中,有只非常诡异的白毛猴子,现在知道那是一只狒狒了。 可他真不知道,他那次发烧差点翘了,竟然是受到了那东西的感染! 高飞的吃惊,让苏北山很得意,但随即就安慰他:“不过你现在不用怕了,因为你受到过一次传染痊愈后,你自身就携带了免疫力,任何传染病都不会再对你造成伤害,说起来,你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靠,我宁可不要这个福气!” 高飞想起自己差点被折磨死那事,就忍不住骂了一声。 苏北山倒没有介意,而是问:“高飞,你能不能先告诉我,是谁救了你?” 高飞反问:“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所在的组织,究竟是什么组织。” “你知道太多,只能是麻烦太多。” 苏北山淡淡的说:“其实就算你不说,我也能猜出,只能是组织中的人救了你。但我却不明白,你怎么会认识组织中的人。” 高飞目光闪动,晒然一笑:“缘分,或者是巧合?好了,你继续你的故事,我听着很不错。” “若萱死了,我却不能陪她一起死,这种滋味很难受。” 苏北山眼神黯淡了下来:“所以呢,我就做了一件事,来折磨我自己。” 高飞纳闷的问道:“什么事?” 苏北山忽然笑了,笑声很诡异,嗓音也变的很尖锐:“咯,咯咯,我把自己,变成了太监!” “什么!?” 高飞怵然一惊。 “我把自己变成了太监,咯、咯咯!” 苏北山笑的肩膀乱窜,却有老泪顺着脸庞滑落:“在她死的第七天,我就把自己变成了太监。若萱死了,我最爱的女人死了,我活着只是为了查出真凶给她报仇,只是为了抚养小冰长大成人。所以我活着除了报仇外,根本不再需要任何一个女人。我要用这种方式,来向老天爷证明,我有多么的爱她――咯咯,高飞,你是不是很吃惊?也很纳闷,纳闷我竟然是太监,那说话的声音还那样的男人?我告诉你,我今天什么都告诉你。我是逼迫自己那样说话的。几十年用假声道说话的感觉,很不好……” 高飞脸上带着震惊,眼神中满满的全是崇拜:“伟大的爱情,伟大的男人。” 苏北山笑容一收,抬手飞快的擦了擦脸庞:“你不用讥笑我,我根本不在乎!” 高飞摇头:“我没有你说的这意思,我就是佩服你。因为如果把我换成你的话,我宁可去死,也不会做这种事。” 苏北山重新用回他的假嗓子,淡淡的说:“所以,我才为自己对宣若的这份痴情而骄傲。” “的确该骄傲。” 高飞舔了舔嘴角,忽然问道:“那你和颜副总――” 既然苏北山在沈若萱死后第七天就变成太监了,那他怎么又娶了颜红当老婆的? “哼,那个贱――哼,我娶她,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现在北山集团上下,谁不知道她和彭云木有一腿?但我不在乎,因为我没有那方面的心思。还有最重要的是,她对小冰是真心的,所以我才容忍她的存在。” 苏北山冷哼了一声,目光闪动:“高飞,你不要再问有关颜红的问题了,你只需知道,我从来没有动她一下,但她仍然能扮演我妻子的角色就可以了。 高飞感觉脑袋有两个大,喃喃的说:“还真有意思了,我和沈银冰是合约情侣,你们却只是名义夫妻。” 又点了一颗烟,等了片刻后,高飞才问:“你的故事完了?” “差不多就这些了,我和你说这个故事,就是想你知道,我是多么在乎小冰。我多希望她能继续幸福的生活下去。哪怕是我出现什么意外,死后,还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苏北山自嘲的笑笑:“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父爱吧。这也是我向你摊牌的主要原因。只要你好好对小冰,我可以给你任何物质上的需要!” 高飞沉吟了很久,才问:“你怎么确定我有能力保护她?” 苏北山淡淡的说:“如果你没能力,早就死在摘桃,和连雪她们手下了。” 高飞信服的点头:“嗯,你这样说倒是很有道理。不过,我假如不答应你呢?” 苏北山双眼微微眯起:“你不会不答应的。” 高飞哈得一声:“哈,我自己都不确定,你凭什么敢确定?” 苏北山嘴角推动了几下,缓缓的说:“如果你敢说,你能眼睁睁看着小冰倒入别的男人的怀抱,而无动于衷,那我就相信你不会答应。” 高飞再次沉默,沉默了很久后才苦笑:“我好像,有些不心甘啊。奇怪,我真开始在乎她了?尤其是一想到彭远航,我就恨不得把那家伙揍成太监!” 听高飞说出‘太监’这俩字后,苏北山连眉头都开始推动,但他却没说什么。 对一个太监来说,他自己可以说自己是太监,可绝不会允许别人也这么说他,而且是当面! 高飞好像不知道刚在人家伤口撒盐那样,若无其事的说:“好吧,我承认你说的没错。那个啥,我可以试着去做这些。” 苏北山松了一口气,说:“不是试着,是必须!” 高飞皱眉:“必须?这我可说不准。” 苏北山淡淡的说:“那我也说不准,会不会杀颜红。” 高飞一脸的奇怪:“你杀不杀你名义上的老婆,和哥们毛的关系?” 苏北山又笑了,嗓音再次变成太监:“咯咯,高飞,你以为刚才在吃饭时,我没有看到那贱人不穿内内的坐在那儿,让你用脚丫子来慰安?” 高飞大惊,继而大羞:“这、这事你也看到了!?” 苏北山哼的一笑,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外面说:“如果是放在一年前,我要是看到你对小冰有意思的同时,还去招惹别的女人,我肯定会杀了你!但我现在不会这样做了,因为我相信你能替我保护小冰。你既然身负这个艰巨任务,我也得适当的退一步。高飞,好好对小冰,北山集团是你的,只要你想,颜红,甚至包括连雪也都是 你的。但你千万不要被小冰发现,惹她伤心,要不然我饶不了你!” “买一赔三?嗯,这笔买卖倒是划算。” 高飞站起来:“不过,这得建立在你女儿能够喜欢我的基础上。” 苏北山头也不回的说道:“我已经给你开出丰厚的条件了,能不能拿到这些,哪就得看你本事了。” 高飞举起右手,斩钉截铁的回答:“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 高飞真没想到,这次来苏家别墅,竟然知道了这么多事。 苏北山是有组织的人,是个太监,沈银冰的老妈是被人害死的,他没有动过颜红一根手指头,他有只能传染疾病的狒狒,承诺只要高飞能保护沈银冰,就会得到天大的好处等等――最主要的是,苏北山对高飞没了敌意。 说实在的,高飞很钦佩苏北山:天底下为情徇私的,为情守寡的很多,但却没有为情把自己变成太监的男人。 仅仅是凭借这份狠心,苏北山就值得高飞尊重,继而想到了一句广告词:男人,就该对自己狠一点! 同时,高飞也觉得苏北山很可怜―― 如果换做是高飞的话,他肯定会把所有敢杀他老婆的人变成太监,也绝不会对自己动手:男人不能泡妞了,生不如死啊。 看到高飞从楼梯上走下来后,正在看电视的沈银冰瞥了他一眼,却没有说什么。 高飞知道她心里怎么想得,右手放在胸前比划了个ok的手势。 沈银冰这才松了口气,又开始看电视了。 看了眼在餐厅内帮着保姆忙活的颜红,高飞打了个哈欠,提出告辞:“小冰,我还有事,先走了,预祝你明天一路平安。” “嗯,知道了,谢谢。” 沈银冰淡淡的道了声谢,仍旧坐在沙发上,没有起来相送的意思。 倒是颜红,擦着手的从餐厅内走了出来:“小高,不多玩会儿?” “我不是在外租了个房子吗,我得买点生活用品去。好了,颜副总,再见。” 高飞打了个响指,走出了客厅。 “我去送送你。” 颜红扭头看了沈银冰一眼,跟着走了出去。 等高飞驾驶着白色宝马驶出别墅时,颜红凑到车窗前低声问:“哎,小冰她爸都和你说了些什么?” 高飞眼神暧昧的看着颜红:“他告诉我说,已经看出咱俩之间有奸情了,还看出我用脚丫子给你慰――” 颜红脸色大变,随即抬手拍了下高飞搭在车窗上的胳膊,低声骂道:“臭小子,你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唉,真话总是没人信。” 高飞叹了口气,转变了话题:“他叫我去书房,就是让我必须得好好对待沈银冰。你问这些,是沈总让你来问的吧?” 颜红点头:“是啊,她怕你穿帮,会惹她爸生气。高飞,其实我能看出小冰还是很在乎你的,更想让你陪着去京华,只是她不好意思说出来。” “她去京华是谈生意,又不是去打架,我去了也帮不上忙的。不过你告诉她,如果有什么需要我的,一个电话,我就会在三小时内赶到,反正这儿去帝都也不远。行,走了,你回吧。”高飞摆了摆手,开始启动车子。 “慢点。” 颜红喊住他,递过来了一张银行卡:“拿着,密码是136。” 高飞这次没有拒绝,接过银行卡,用少有的认真语气说:“红姐,你自己也小心些。” “我小心什么?” 颜红一楞,还以为高飞说的是俩人通奸那事儿,俏脸一红:“知道了。” 第88章 管教你! 高飞此前只把颜红当做不花钱的泡友――大家既然是朋友,那么就不能总要人家钱花。 不过自从听完苏北山一席话后,他心态才有了明显的改变,把颜红当做了自己的女人。 花自己女人的钱,那事天经地义的,飞哥才不在意别人会说他吃软饭的:哼,丫的有本事也去吃! 有了强大的经济后盾后,本来就把金钱视为粪土的高先生,就更加不在乎了,在超市中大肆够买了一番,仅仅是大中华香烟就买了十条。 依着高先生的处事原则,手里要是攥着几十万的零花钱,就是打死他,他也不会去租房住:居住条件差不说,还得看房东脸色。 不过房东既然是解红颜,那这一切就不再是事儿了:再好的五星级酒店中,会有解红颜那样的绝色美少妇? 把车子后尾箱几乎塞满后,高飞驾车向北园大街129号驶去:美女,我来了! 高飞来到解放路上时,天色已经擦黑了,街灯亮了起来,蜿蜒伸向了远方,就像星星在闪烁那样。 “唉,冀南夜景还是很不错的嘛,是哪个混蛋说冀南市区好像津门郊区来着?” 在等红灯变绿时,高飞左肘放在车窗上,叼着烟卷惬意的望着路边,觉得生活真美好。 再想想那个美妇房东,高先生更加感谢老天爷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了,而且还是个男人! 男人嘛,如果没色心没色胆,看到大美妞不想据为己有,那最好是跟苏北山去作伴去。 连告子他老人家都曾经说过食色性也的话,高飞有什么理由看到美少妇也不动心? 难道去学那些暗中男盗女娼,表面上却正经的伪君子? 就在高飞为自己泡妞寻找更多的理由时,路口的绿灯亮了,前面的车子开始前行。 他很自然的启动车子,匀速来到斑马线附近时,忽然一个人影从右边跑了过来,砰地一声撞在了他的车头上。 高飞马上一个急刹车,气的骂道:“草,你想找死去上吊卧轨,别来训哥们的晦气!看我开一宝马,就以为我有钱了啊?” 高飞骂骂咧咧的下车,绕过车头一看,那个撞在车头上又蹲坐在地上的,是个穿着黑色吊带裙,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小妞儿。 小妞儿正要起来,又有一个人跑了过来,边跑边喊:“雯雯,你没事吧!?” “滚!以后都别让我再看到你!” 妞儿抬头骂了一句,扶着车头站了起来。 那个人楞了下,不敢再过来了。 小妞儿冲那边吐了口口水,这才转身双手掐腰冲高飞吼道:“傻比,你怎么开车的,没看到姑奶奶要过马――啊,是你!?” 这个撞在高飞车头上,又冲他破口大骂的妞儿,竟然是他新房东的女儿,张雯雯。 高飞的确很欣赏解红颜,也有把她搞到床上去的龌龊想法,为此他甘愿付出除了不变成太监之外的所有代价。 但是,这并不代表着高飞对解红颜的女儿,也有如此的痴情。 相反,还非常讨厌这小阿飞。 “哼,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没劲。” 高飞碍于解红颜的面子,懒得和张雯雯计较什么,转身就要上车闪人。 张雯雯却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哎,哎,高飞,你慢点走,我和你商量个事儿!” “松手,众目睽睽之下拉拉扯扯的干什么?” 高飞甩开她的手,一脸的正义凛然。 “吆喝,我说姓高的,给你三分颜色你还想开染坊了啊?” 被拒的张雯雯勃然大怒,再次抓住了他手腕。 张雯雯现在很不开心,本来是该很开心的。 因为她在向老妈要钱时,解红颜数量了她一顿后,多给了她一百。 拿到钱的张雯雯,在家甜言蜜语的哄了解红颜老大一阵,就兴冲冲去找她男朋友槟子了。 槟子说是她的男朋友,其实就一社会青年。 张雯雯跑槟子家后,才知道他和王凡几个人出去了,于是就直接跑到了以前大家经常厮混的那家酒吧去找他。 到了酒吧后,她却看到槟子正抱着个小姐啃―― 顿时,张雯雯那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摸起桌上的酒瓶子砸在那小姐脑袋上后,转身跑出了酒吧。 边跑边扭头骂的张雯雯,横过马路时这才撞在了高飞的车上。 看出开车的人是高飞后,张雯雯心中一动,正要给这厮一个好机会时,却被拒绝了。 高飞的不知好歹,让张雯雯更加愤怒,抓着他手腕叫道:“姓高的,你知不知道姑奶奶平时让人办事,别人都得哭着喊着的来哀求我不?今天我心情好才青睐你,没想到你这乌龟儿子王八蛋反倒是拿捏起来了,卧槽,你特么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看你笑的这比样,一看就知道欠草――” 张雯雯还没有骂出更精彩的脏话,却觉得后脖子一疼,接着人就趴倒在了车顶上。 “哎,这咋回事!?” 张雯雯大惊,刚扭头就看到某人抡起巴掌,狠狠抽在了她小屁股上:啪! “啊!你、你敢打我?草,你特么敢打我!?” 张雯雯愣了一下,拼命挣扎起来:敢打姑奶奶的小屁屁,我要把你碎尸万段! 高飞早被张雯雯给骂出三味真火来了,左手捏着她后脖子,右手对着她屁股可劲儿的抽:“我让你骂人,我让你不学好,我让你不知道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 因为看张雯雯很顺眼,再加上她骂人实在狠毒,所以高飞抽起她屁股来,没有一点留情,绝对是实打实的。 开始时,张雯雯还能挣扎,还能怒骂。 可是在高飞右手第五次狠狠抽在她屁股上时,她却哇的一下哭了出来:“呜,呜呜!别打了,我不骂你了还不行啊,唉哟!” “不骂?晚了!我今天非得替你老妈好好管教你一下。你知道她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喂大,有多不容易吗?你怎么就不知道体谅她呢?” 对张雯雯的求饶,高飞毫不动心,只是猛抽她屁股。 要说高某人也够阴险的,在抽人家屁股时,还掀起了人家的吊带裙,露出小巧而白皙的小屁屁,直接抽。 这声音,就别提有多清脆,这感觉,就别提有多爽了。 某人曾经说过一句话,说抽妞儿的耳光,和抽她屁屁一样,都会上瘾的――周围那些旁观者,就能看出高飞现在上瘾了。 “我不是吃那些屎尿长大的,我――高飞,老高,高哥,高叔叔,叔叔,爸!您就绕了我吧,别再打我了,我是女孩子啊!” 张雯雯哭着,挣扎着,双手去捂屁股。 在高飞当街殴打少女屁屁时,周围很多人都看到了,不过没人来管,大家都以为这是家长在教育孩子,没听到小姑娘喊爸? 听张雯雯哭着嚷出她是女孩子后,举起手的高飞这才醒悟了过来,松开她冷哼一声:“哼,亏你有脸知道你还是女孩子!” “呜,呜呜,疼死了,爸,你把我打死算了!” 张雯雯哭着,双手捂着屁股,从车上出溜了下来。 “别管我叫爸,我可没有你这样的女儿!” 高飞一瞪眼,根本没有意识到他说出来的这句话,其实就是大多数父亲在生气时,才会说出来的话。 “呜,你就是我亲爸,要不然怎么这么狠心揍我?” 张雯雯哭着抹了把泪,脚下却慢慢转到车子另外一侧,觉得高飞构不成威胁后,才冲路边两个年轻人吼道:“槟子!你们特么的傻了啊?看到姑奶奶被人欺负,却在那儿看热闹!” 叫槟子的满头雾水:“哦,雯雯,他不是你家人吗?” “狗屁的家人,他算老几?只是我家也够房客罢了!” 张雯雯双眼警惕的看着高飞,咆哮道:“都滚过来,把这混蛋给我往死里揍,出事了姑奶奶顶着!” 和兄弟躲在路边阴影下的槟子,听张雯雯这样说后,再不犹豫,猛地一摆手:“王凡,抄家伙跟我上!” 槟子和叫王凡的俩人,各从背后抽出一根半米长的白蜡杆子,呼呼的冲了过来。 看到当女儿的竟然喊人要招呼自己老爸后,围观者皆摇头叹息:“唉,道德沦丧,世风日下啊!” 大喝声中,槟子一马当先的扑到高飞面前,高举着白蜡杆子正要当头砸下时,却蓦然一楞:“是、是你!?” 曾几何时,槟子等人受彭远航的指示,绑架了高飞,要好好教训他一顿时才知道,某人原来是个扮猪吃老虎的卑鄙小人,独自就把大家揍了个落花流水。 在黄河边上那一次,槟子等人可谓是记忆犹新―― 所以,当看到要揍的人原来是高飞后,所有的勇气都化为乌有,怒容转为笑意:“大、大侠,多日不见,别来无恙?” 高飞也认出了槟子俩人,瞥着他们手中凝固在半空的棍子,淡淡的说:“滚。” “是,是,我们滚,马上滚!” 槟子俩人,如蒙大赦,扔掉棍子转身就跑时,却又听高飞说:“站住。” 就像扑出去咬人的狗儿却被绳子顿住那样,槟子俩人脚下紧急刹车,慢慢转身,脸上带着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大侠,您、您还有事?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就别再为难我们了,把我们当个屁放了吧。” 看了眼呆若木鸡的张雯雯,高飞说:“以后,不许你们和她在一起鬼混,要不然后果自负。” “是,是,我们以后绝不会再和雯雯呆一起了,谢谢大侠!” 槟子俩人唯唯诺诺,等高飞轰苍蝇似的摆了摆手后,这才转身如飞而去。 高飞绕过车头,向张雯雯走过去。 吓得那小姑娘,双手捂着屁股连连后退,颤声问道:“你、你要干嘛?” 第89章 无事献殷勤! 张雯雯那个所谓的男朋友槟子,平时在她面前吹的尘土遮天蔽日,说他是冀南‘天骄帮’的精英人士,帮主孟繁星的绝对心腹,横练十三太保之一,在马路上横着走,那些马路橛子也得屁颠屁颠的跑来敬礼——啥的。 反正张雯雯觉得槟子很牛比,在看过他揍了几次人后,都决定等一个适当的机会,要把她最宝贵的第一次献给他了。 但她做梦也没想到,那么牛皮拉轰的槟子,却在高飞面前乖的比孙子还孙子,一句滚蛋就兔子般的跑了,根本不在意她这个女朋友的死活。 张雯雯这才知道,真正牛比的不是槟子,而是眼前这个家伙。 看到高飞走过来后,张雯雯还以为他又要教训她了。 毕竟刚才她嚷着让槟子俩人往死里揍高飞的。 高飞并没有收拾她,而是拉开副驾驶的车门:“上车。” “我、我不去!你这是要把我带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对我先奸后杀!我不去,不去不去不去!” 张雯雯一脸的恐惧。 “就你这样的,还想我让我先奸后杀?你也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吧?要是换做你——还差不多,别啰嗦,上车!” 高飞轻蔑的撇撇嘴,抓住张雯雯的胳膊,拎小鸡似的直接塞进了车里。 砰地一声关上车门,高飞冲后面停着的那串车子拱手表示歉意后,这才上车启动了车子。 战战兢兢的张雯雯,好像小猫咪那样蜷缩在副驾驶上,看着高飞的眼里带着惊恐,还有几分刺激的兴奋。 高飞看了她一眼,也没说什么,开车驶过路口后,把车子停在了路边:“下车。” “你到底想做什么?我可警告你啊,我不是好惹的——啊!” 张雯雯又不愿意下车了,死死抓着座椅,高飞转过来开门,只好抱住她小腰肢,硬硬把她拖了下来,半搂半抱的穿过人行道,走进了一家耐克专卖店。 张雯雯还以为高飞这是要买衣服,之所以带她进来就是怕她趁机逃跑呢,所以就不怎么怕了,只是用连连的无声冷笑来抗议。 看到高飞和一好像女阿飞似的女孩子走进来后,专卖店服务生快步迎了上来:“欢迎两位光临耐克品牌专卖店,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高飞没吭声,拽着张雯雯在店里转了两圈,最后停在一身灰白色运动服前,对服务生说:“就这身衣服,给我拿一套适合她穿的型号,再挑一双白底蓝面板鞋。哦,还真得麻烦你们,带她去洗手间洗洗脸。我在门口等,好了叫我。” “啥,你要给我买衣服?” 张雯雯一楞时,女服务生欣喜的点头,右手一摆:“小妹妹,请跟我来。” 女服务生欣喜,是因为高飞看中的这身套装价值不菲,她要是卖出去,光提成就得拿五百左右,何苦还得再加上还有一双鞋子呢? 懵头转向的张雯雯被女服务生带到后面洗手间去后,高飞走出了专卖店,蹲在门口点上一颗烟,悠闲的看着眼前的车来车往。 高飞忽然要给张雯雯买衣服,除了看不惯她女阿飞的样子外,最主要的还是以为她是解红颜的女儿,觉得有义务、有权利为自己的女人管教一下(某人现在就已经把解红颜当做了自己女人,这脸皮可真够厚的。) 当然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因为他今晚有钱了。 有钱后为自己女人的闺女花点小钱,这可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等了大约半小时后,女服务生走到门口,客气的说:“先生,请您看一下,小姑娘穿的那身衣服合适吗?” 高飞扭头站起来,笑了笑走进了专卖店内,然后就看了茫然站立在镜子前的张雯雯。 张雯雯站在试衣镜前,头上的发套已经摘下来了,小脸上的浓妆也洗干净了,乌黑亮丽柔顺的娃娃头,配上灰白色的国际品牌运动装,再加上白底蓝面的板鞋,整个人看上去是那么的朝气,清纯有活力。 “这还是我吗?奇怪,我以前怎么没有看到我原来这样好看?” 张雯雯呆望着镜子里的自己,陶醉了。 别看张雯雯和孟菲在一起时,又是去舞厅又是酒吧的,还经常开着人家的现代小跑和人飚车,好像富二代那样。 其实大家都清楚,她除了有个漂亮老妈之外,日子过的还不如大街上卖菜的,家里月收入从没有超过三千块钱时,顶多算是挣扎在温饱线上罢了。 不过,张雯雯除了和孟菲在一起吃喝玩乐,却从没有接受过她们任何礼物和金钱,这是她做人的原则。 孟菲等人也清楚,所以在她穿廉价衣服时,也从没有因此而看不起她。 而张雯雯,也习惯了穿地摊货,从没奢望在自己挣钱之前,能穿上价值几千块的衣服,尽管她嘴上总是说:衣服就是用来蔽体的罢了,和美丽啥关系? 但是,当她今晚被迫穿上这身衣服,看到镜子里清爽的自己后,才终于明白‘衣服,是女人永远的话题’这句话的含义了。 “怎么样,这样是不是要顺眼多了?” 就在张雯雯望着镜子发呆时,高飞无意识的抬手,在她头上摸了一下,满意的说:“嗯,这才像是个样子嘛。服务生,买单!” “好的先生,衣服和鞋子加起来,总共是四千三百九。” 女服务生欢快的报出了价钱。 张雯雯尖叫一声:“啊,这么贵!?” 女服务生连忙解释道:“小妹妹,这都是耐克公司刚推出的最新款呢。” “几千块钱,也算贵?” 高飞腆着下巴掏出银行卡,正要去柜台那边刷卡时,张雯雯却抓住了他衣襟:“我不要你给我买衣服!” 高飞皱眉,问道:“不好看?” “不是不好看,是我从不让人给我买衣服!” 张雯雯摇头,认真的说:“我妈说了,偶尔吃人家一顿还可以,但千万不能要别人的礼物,尤其是男人的东西。我妈还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他要是送我东西时,就是对我有非分之想了。我妈还说——” 高飞抬手,在她头上敲了个爆栗:“你妈还说,让你好好学习别和人鬼混呢,你听了吗?” “别打我头,把我打傻了赖谁?” 张雯雯抱着脑袋,怪叫道:“高飞,我不要你的衣服,你算我什么人啊你?无事献殷勤,没安好心!” 高飞也没说话,只是冷眼看向了她的屁股。 吓得张雯雯连忙捂着屁股,一脸警惕的退到了镜子前。 “我是你什么人?哼,你刚才还叔叔爸爸的乱叫呢——老实听话乖乖的,不然我揍你!” 高飞威胁了张雯雯一下,走到柜台上刷了卡。 刷卡成功后,女服务生笑容更加灿然,拿起一个衣装袋:“先生,这是小妹妹原先穿的衣服。” 高飞看也没看,直接说:“扔垃圾箱里去。” 张雯雯再次尖叫:“啥?你要给我扔了?卧、啊,不,高飞,那可是正品普兰达呢,价值一万多,你就给我扔了?” 高飞斜着眼的看着她,骂道:“狗屁,你以为我不认识普兰达?就你穿的那一套,顶多也就是八十块钱,给我装什么大尾巴狼,跟我走。不听话,揍你!” “你——哼!” 张雯雯小脸一红,想要反驳什么,却又乖乖的跟着她走了出去。 这一刻,她忽然感受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感觉。 等高飞上车后,张雯雯翻了个白眼问道:“哎,高飞,虽说姑、虽说我从不吃嗟来之食,但看在你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的破一次例。但你总得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讨好我吧?” 高飞扶着方向盘,看着她晒笑:“如果我说,我给你买衣服,就是因为住在你家,不想让我眼睛受到你原先那种打扮的污染,你信不信?” “啥啊,我在家从不敢穿那些衣服的,要不然得让我妈给骂死。” 张雯雯眼珠一转,贼兮兮的表情:“高飞,你这样讨好我,是为了看上我妈了吧?” 不等高飞说什么,张雯雯又冷笑着说:“哼,肯定是这样!要不然的话,凭你开着宝马7,身穿范思哲,随手就拿金卡的资本,为什么要去我家里租房住?好啊,你这大款居心不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这丫头倒是看出几分来了,还不算太傻。 高飞点上一颗烟,倚在车门上看着张雯雯,淡淡的说:“首先我告诉你,我虽然够高,够帅,但我不富。这车子,是我们集团老板的,我就一给她开车的。还记得咱们第一次飚车时,在我车里坐的那个女的吧?那就是我老板。其次呢,我给你买衣服,是因为我今晚高兴,因为从你家出来后,才知道我昨天买的彩票中奖了,不多,也 就是三十来万,但也足够我摆一下阔了。还有别的疑问吗?” “彩票中奖?哇,你运气这样好。” 张雯雯耸耸肩,心安理得的说:“好,那我就陪你高兴一下,满足你的虚荣心。开车吧,带你去个地方。” “不去,我还得回去收拾一下房间呢。” 高飞根本没问去哪儿,直接拒绝。 张雯雯眼珠一转,说:“你现在回去也白搭,因为你没有家里的钥匙,我妈在这个时间段,都是出去信耶稣的呢。” 高飞也知道,很多信耶稣的,晚上都会抽出一段时间聚在一起,唱会儿哈利路亚—— 不过他却不信张雯雯说的话:“真的?” 张雯雯气愤的说:“我会骗你?” “差不多。” 高飞启动了车子:“不过看在我高兴的份上,我愿意被你骗一次。说吧,你要带我去哪儿?” 张雯雯转怒为喜:“你去我家租房子时,我就说了,我今晚要参加同学聚会,就在前面不远处的花园夜总会。本来,我是让槟子陪我去的,谁知道那小子——算了,不提他,没蛋的家伙。咳,反正你也没事,就陪我去一趟呗,我要是不去,以后我就没脸见人家了。” 第90章 龌龊联盟! 高飞想了想:“行,但我不想在那儿呆久了。” “你想呆久也不行,我最晚也得十点回家。” 张雯雯很开心的拍了下巴掌,眼珠一转又说道:“再和你商量一件事行不行?” 高飞淡然一笑:“你想打土豪吧?” “你真聪明。” 张雯雯赞了一个:“反正你些钱也是不义之财,倒不如我帮你花点,来渐少一下你的罪恶。嗯,以往每次我去那儿,基本上都俩肩膀扛着个脑袋去的。今晚竟然有你这个土豪跟着,说啥也得带点像样的礼物去。我看这样吧,给菲菲买个珍珠发夹吧,也不要太贵的了,几千块的就行,算是我的心意。” “靠,花我的钱,来表达你心意?” 高飞骂了一句。 “我也不是白要你的钱。” 张雯雯很神秘的凑过来,低声说:“我可以帮你做事。” 高飞撇嘴:“就你还帮我做事?嘿嘿,帮我吃饭还差不多。那你说,你能帮我做什么?” “我能帮你追求我妈。” 张雯雯很小声的回答。 吱嘎――一声,高飞踩了下刹车,但随后又启动车子,看着张雯雯一脸的气愤:“熊孩子,你太胡闹了!怎么可以拿着自己母亲当人情送?真是不可思议,没有家教!你以为我像你想得那样思想龌龊?我这个人是很单纯的――说说,你有什么好办法?要是满意了,重重有赏。” “你脸皮可真厚,比我的还厚。” 张雯雯骇然看着高飞,半晌后才说:“都和你说了,我从不吃嗟来之食的。” 高飞笑着解释道:“我给你的重赏,可是你帮我出主意得到的,算是你的劳动成果了,怎么可能是嗟来之食呢?” “嗯,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这是我出卖智商挣到的,所以我没理由不要。” 想通了这个道理后,张雯雯松了一口气。 …… 花园夜总会,就在花园路和解放路的接洽点,往北走两站多点,就是北园大街了。 这个夜总会是孟菲家开的,是东城这块生意做好的夜总会。 没办法,谁让人家老爸是孟繁星了? 身为冀南地下的王者,别人只怕被孟繁星砸场子,谁敢来这儿惹事? 高飞的车子刚停在夜总会门前,张雯雯就开门下车,冲站在门口的七八个青年男女摆手:“嗨,菲菲,看这儿!” 孟菲等人向这边看来时,张雯雯双手环胸倚在车门上,左脚后翘踏在车轮上,轻轻甩了一下头发,摆出了个相当清纯的poss。 “哇噻,雯雯,还真是你啊,我都不敢认你了!” 穿了一件大红色吊带裙,穿着高跟水晶凉鞋的孟菲,嚷着冲了过来,一把抱住张雯雯,波波的在她脸上亲了两口:“啧啧,小美人儿,啥时候要装清纯了,这几天你和谁私奔了,我可想你了。啊哟,正牌钩子(耐克的别称)啊,还是新款,谁给你买的?” 孟菲做为张雯雯最好的朋友,知道她家里是什么条件,更知道她做人的底线。 这时候看她打扮清纯,穿着名牌,又坐着宝马7来到后,当然会感到惊讶了。 看了眼随后下车的高飞,孟菲脸色一变,低声问道:“咦,是他――啊,雯雯,你、你不会是被他给包养了吧?” “包你个头啊。” 张雯雯抬手在孟菲脑门上敲了一下,指着高飞大大方方的说:“来,我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这是我、我妈的表弟高飞。这位呢,是我最好的朋友孟菲。菲菲,你就喊高叔叔好了。嘿嘿,不瞒你说啊,要不是上次我们胡闹,我还不知道他原来是我叔叔呢。” 看着张雯雯这个叔叔,孟菲眼里闪过一丝冷笑,表面上却非常客气的伸出手:“高叔叔,您好。嘻嘻,你也是飞,我也是飞,今天咱俩飞碰一块了,缘分啊,缘分。” “你好。” 高飞也笑着,和孟菲轻轻搭了一下手。 张雯雯搂住孟菲的肩膀,摸出一个发夹递给她:“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虽说你生日早就过了,不过那天我除了帮你大吃一顿外,也没送你啥,这就算补偿好了。” 孟菲一眼就看出这个发夹不便宜了,不过也没被她放心里去,反而有些警惕的瞄了眼高飞,低声说:“你身上穿的,和这玩意,都是你那啥叔叔花钱的吧?” “是,但这些东西都是我劳动所得。唉哟,你别在这儿喋喋不休的了,赶紧进去,啥事以后再说,我十点还得紧着回家呢。” 张雯雯推了孟菲一把。 孟菲却犹豫了:“你――雯雯啊,我怎么没有看到槟子呢?” 张雯雯一撇嘴:“切,别提那窝囊废了,和他分了,今晚分的。” 孟菲惋惜道:“哎哟,你怎么分了呢,要分也最好是明天分啊。” 张雯雯有些纳闷:“菲菲,你怎么了你?吞吞吐吐的,有什么事瞒我?” 孟菲沉默了片刻,小声说:“你还记得北边的花豹不?” 张雯雯脸色一变:“花豹?就是上次和我飚车,又要和我交朋友,却被我骂回去的那个?” “昂,就是他。” 孟菲点头,懊恼的说:“我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今晚我们会聚会的,早就来这儿等着了,说是要和你好好聊聊。唉,你也知道,花豹名气虽说不如我爸,但刚崛起,锐锋正盛,手下着实有几个亡命徒,再加上他从没和我爸有什么利益冲突,所以我爸也不想理他。雯雯,说句实话,我不是不想求我爸帮你,可我也知道我爸不会因为你,就和花豹犯什么冲突。我本想吧,今晚要是槟子跟着来的话,最起码槟子是跟我爸混的,花豹要是敢惹槟子,我爸说啥也得插手管这事儿了。” 孟菲一脸抱歉的神色:“菲菲,对不起啊,我爸那些人都是很现实的,我、我觉得吧,你最好别进去了。” 下车后就站在旁边的高飞,看这俩丫头在那儿嘀嘀咕咕了很久还没完,就有些不耐烦了:“张雯雯,怎么了,到底是进去还是不进去?” “就算是槟子在这儿,也不敢和花豹发生冲突的。麻了隔壁的,早知道这样,当初我真该忍忍,不骂那个小比养的。” 张雯雯也有些后悔,正琢磨着先闪人时,就听高飞在那儿抱怨了,心烦的扭头骂道:“草,你嚷嚷个毛啊你,不耐烦了自个儿滚蛋!” 话一出口,张雯雯才猛地想到高飞的厉害,觉出屁股还在隐隐作痛,在他发火之前,眼珠一转已经有了计较,连忙跑过去搂住他胳膊,一手抚着他心口撒娇道:“高叔叔,我的亲叔叔,息怒,暂歇雷霆之怒,想想我妈――我吧,其实真不敢骂你,刚才是习惯,单纯的习惯,嘿嘿,下不为例啊,让您久等了,我们这就进去。” 人家既然可怜巴巴的喊叔叔求饶,又抬出解红颜来了,高飞也不好再生气,只是冷哼了一声,任由她拽着走向夜总会门口。 “雯雯,你――” 看到张雯雯还要进去后,孟菲有些着急。 张雯雯却偷偷对她打了个手势,意思是说:别担心,姑奶奶我自有主意。 话说女人,不管大小,丑俊,都是小心眼的。 就算高飞给张雯雯买了衣服,替她送了礼物,俩人间也结为了龌龊联盟,但她还是没忘记被他按在车上抽屁股的耻辱。 所以呢,张雯雯心中一动,就有了个好主意。 她要利用花豹来报仇屁股被抽之仇! 至于花豹教训高飞后,还会不会继续纠缠她,张雯雯就不管了:人活着挺累的,干嘛要琢磨以后的事?车到山前必有路。 夜总会内,霓虹乱闪,群魔乱舞,高亢的劲爆舞曲,几乎把人的耳膜刺穿。 无数红男绿女,抽筋似的在舞池中疯狂摇摆着,呐喊着,空气中弥漫着苏打水、烟草、汗液甚至静液味,要多难闻就有多难闻,但却偏偏能把人性骨子里的疯狂引出来,用呐喊和肢体动作,尽情的宣泄着。 进了大厅后,孟菲就带着张雯雯等人,走到了一个角落边。 这儿摆放了十几张沙发,专供顾客累了来此休息。 十几个少男少女,看到张雯雯过来后,都站起来热情的和她打招呼:“嗨,雯雯!” “哟,开始走清纯路线了?” “漂亮啊,可人!” “大家好,抱歉啊,我来晚了。” 张雯雯大声和相熟的朋友打完招呼,最后看向了一个人身上。 这是个年轻人,大约二十三四,上身穿着花衬衣,下面大裤头,脚下却蹬着一双跑鞋,长的倒是还算周正,不过双眼中却闪着暴戾,脑袋剃的铮亮,露出左耳上面一道泛红的长疤,让人看上去很是心悸。 看到这个人后,再看看站在他身后的两个年轻人,张雯雯的笑容凝固了一下,向前走了两步:“豹哥,你也来了?怎么,没喝酒?” 花豹上下打量着张雯雯,笑着点了点头,前伸从案几上摸起一瓶啤酒,扔了过来。 张雯雯啪的接在手中,旁边有人递过了起子。 花豹也拿起一瓶啤酒,对她做了个干杯的动作,然后仰首开始喝酒。 喝到一半时,花豹放下了酒瓶子,淡淡的说:“雯雯,怎么,请你和酒都不喝,不给豹哥我面子?” 张雯雯笑着回答:“我哪敢不给豹哥您的面子?我也不是不想喝,是不敢喝!” 花豹双眼一迷:“哦,为什么不敢喝?” 张雯雯走到早就坐在沙发上的高飞身边,搂着他胳膊坐了下去,吃吃的笑道:“是我叔叔不让我喝。来时我叔叔就警告我了,不准和任何男人喝酒,要不然他就会把那个男人的腿子打断!哎哟哟,我可不想豹哥您瘸了,所以最好还是不喝了。” 第91章 给我一个退隐江湖的理由! 夜总会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对高飞来说一点也不陌生。 他在国外那些年中,除了月黑风高杀人时,大部分时间都是泡在这里面的。 他也知道这是青少年最热衷的地方,尤其是张雯雯这种叛逆少女。 在被张雯雯拽着进来时,他还为能够先攻下解红颜的女儿而窃喜,所以压根就没想别的,就想陪这丫头在这儿疯一会儿,然后去忽悠美女房东。 不过,当张雯雯搂着他胳膊说出那些话后,他才知道上了这小丫头的当,被人家要当枪使了。 任何人都不愿被人当枪用,尤其是被个小屁孩。 不过高飞却没有在意,只打定主意当个聋哑人:你爱怎么玩就怎么完,想把我拽上,休想! 如果张雯雯只说高飞不许她陪男人喝酒的话,花豹还不会觉得有啥不对,毕竟长辈管束晚辈,这也是很正常的。 可张雯雯却偏偏又说,她要是陪着男人喝酒的话,她那个叔叔就会把男人的腿子打断! 而且,这丫头还很‘好心’的提醒他,不想看到他瘸了—— “哈!” 花豹哈的一声笑,砰地把酒瓶子放在案几上,眼神森寒的看着高飞,皮笑肉不笑的问:“雯雯,他是你叔叔?” 张雯雯很单纯的样子点头:“啊,是我叔叔。” 花豹又问:“如果我非得要让你陪我喝酒,他就会把我腿子打断?” 张雯雯再次点头:“是啊,我叔叔就是这样说的!” “有意思,真有意思。” 花豹摸着搁在案几上的腿子,慢吞吞的说:“我花豹出道以来,打的架没有一百场也有八十场了,早就腻歪了这种日子,总想找个退出江湖的理由,比方腿子被人打断——可惜啊,我这双腿到现在还是好好的,倒是很多人的腿子都被我打断了,真遗憾。张雯雯,你明白我这样说的意思吗?” 张雯雯皱眉,想了想说:“我懂了。豹哥是不是非要拽着我喝酒,就是想让我叔叔给你打断腿子,给你压根退隐江湖的理由?” 花豹又摸起酒瓶,左手搭在一个女孩子胸前,笑道:“真聪明。来,陪豹哥我喝酒。” 瞅了眼无动于衷的高飞,张雯雯期期艾艾的问:“叔叔,你允许我和男人喝酒吗?” “你爱喝就喝,我懒得管。” 高飞站起身,转身就走:“抓紧喝,我在外面车上等你。” “哎,叔叔,等等我,我和你一起走!” 高飞没压根不理会豹哥的挑衅,多少有些出乎张雯雯的意料。 但她却没有放弃把高叔叔当枪使的初衷,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对花豹摆了摆手:“嗨,豹哥,对不起了啊,我叔叔要走,我不能陪你喝酒了,下次,下次吧。” “下次?嘿嘿,没有下次了!” 花豹今晚来这儿的主要目地就是为了张雯雯,怎么可能会眼睁睁看着她走,狞笑一声说:“今晚,你必须陪我喝酒!而且,喝够了后还得陪我一宿,要不然——” 张雯雯笑容收敛,硬邦邦的问:“要不然怎么样,你敢强抢民女?” 花豹悠悠说道:“强抢民女?嗯,这词好,那我就强抢一次吧。楞子,拉雯雯过来陪我喝酒,嘿嘿,我就喜欢这样的小辣椒。” 站在花豹身后的一个年轻人,闷声答应了一声,快步走了过来,却被孟菲拦住了:“豹哥,这样不好吧?看在雯雯是我姐妹的份上,你就别难为她了。要不,我替她喝酒,算是为她上次招惹你赔罪,怎么样?” 花豹翻了个白眼,淡淡的说:“孟菲,按说我该买你个面子。但你也知道,我们在外面混的,最注重的就是面子了。上次雯雯守着那么多人削了我面子,我要是就这样放过她,那我以后还怎么混?如果我是孟哥(孟繁星),也不能就此罢休的。好了,孟菲,这事你就别掺和了,免得惹起我和孟哥的不快,我想这也不是孟哥所希望的。” “豹哥,雯雯是我姐妹,你这样做就是对我——” 孟菲脸色一寒,却看到她爸孟繁星,站在一旁人群后狠狠瞪了她一眼,她马上就不敢说什么了。 孟繁星阻止女儿插手此事,倒不是说怕了花豹,而是他很清楚,花豹能够崛起,靠的就是手下有些亡命徒。 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正努力洗白上岸的孟繁星,自然不会为了女儿的一个姐妹,就和花豹发生什么冲突了。 孟菲闭嘴后,楞子阴笑一声,走到了张雯雯面前,抬手就去抓她。 张雯雯抬手打开他,尖叫一声:“滚开,我才不陪那傻比喝酒!” 张雯雯当众骂花豹傻比,这就算正式撕破脸了。 花豹举起酒瓶,啪的一声就砸在了案几上。 攥着犬牙交错、棱角闪着寒光的半截酒瓶子,他嘿嘿冷笑:“今晚,我非得草了你个小比!谁要是敢管,那我就和他玩命!” 躲在人群后的孟繁星,闻言脸色一沉。 他当然知道,花豹这样说,其实就是在暗中警告他。 孟繁星做为冀南地下的王者,就算不想因为一个张雯雯就和花豹火拼,可也不是吃素的主,给身边人使了个眼色。 那人会意,马上转身打了个手势。 随着那人的手势,爆响的舞曲嘎然而止,灯光亮起,把数百平米的夜总会一楼大厅照的雪亮。 正在扭动的红男绿女们,愣了一下后纷纷大骂:“草,怎么了?” “音乐怎么没了,谁特么的开灯呢!” “嘘,别吵,那边有人闹事了!” 舞曲停止,灯光亮起后,花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颠着酒瓶子对楞子再次说道:“楞子,把那你小比给我拽过来!豹哥我今儿就守着在场所有人,吃了她的粉木耳!” 张雯雯开始时,还打着让高飞和花豹狗咬狗的主意,不管是谁吃亏,她都开心。 但是当花豹凶相毕露,说要在众人面前要上了她后,小丫头终于怕了,更后悔进来了。 看着有四五个年轻人(花豹的手下)手里攥着刀子从人群中走出,楞子狞笑着走过来后,张雯雯脸色惨白,下意识的抱紧了高飞的胳膊,颤声问:“叔、叔叔,跑吧?” 假如花豹只想让张雯雯给他喝酒赔罪,高飞才懒得多管闲事:出来混的,终究要还的,天经地义。 不过,当花豹凶相毕露,说要当众吃了张雯雯的粉木耳后,高飞可不愿意了。 在他打定要爬上解红颜的床,教训张雯雯给她买衣服的那一刻,他就把这小丫头当自己闺女看了—— 一个当爸的,尤其是一挺牛比的爸,会允许男人当面欺负自己女儿? “跑?跑什么跑。站我身后去。” 高飞摸出一颗烟叼在嘴上,气定神闲的点燃。 张雯雯赶紧藏在了他背后。 吸了口烟,高飞也没搭理眼前的楞子,而是看着花豹淡淡的说:“豹哥,看你也是个成名人物了,有必要和小孩子一般见识?依我看,让她陪你喝杯酒,就算了吧。” 花豹冷笑:“你特么的谁,敢管我的闲事!” 张雯雯从高飞背后探出脑袋,高声回答:“这是我叔叔!” “扯淡的叔叔!楞子,你还愣着干嘛,相亲啊!?” 花豹狠狠向地上吐了口吐沫。 豹哥发话了,楞子不再愣着,抬手就去推高飞:“滚开!” 张雯雯本以为,高飞这时候应该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就在愣子的手即将碰到胸口时,猛地抬手,一把掐住他手腕的同时,然后错步拧身一个肘击——楞子就惨嚎着摔倒在地上。再然后,高叔叔就饿虎扑食般冲向花豹,狠狠虐他一百遍啊一百遍,最好再用酒瓶子爆了他的菊花! 但让她大吃一惊是,高飞却被人家楞子一把推了个踉跄,差点踩到她的脚。 看着好不容易才站稳身子的高飞,张雯雯是勃然大怒:草,看他揍我时那样凶狠,还以为他有多牛比呢,原来是个绣花枕头! 高飞站稳身子,擦了擦被推了一把的胸口,皱眉看着花豹:“豹哥,你真要来硬的?” 花豹不耐烦了,摆了摆手:“楞子,别听这傻比在这儿叨叨,送他赶紧滚蛋!” 楞子呲牙一笑,慢悠悠的后退一步,笑容还没有收敛,呼地大吼一声哗的抬脚,对高飞脸颊就狠狠鞭了过来! 慢着——这俩字还在孟繁星舌尖打转时,好像看到高飞抬了一下脚。 接着,现场所有人就听到一声骨头折了才会发出的瘆人咔嚓声。 再接着,人们就看到了非常诡异的一幕:楞子的右腿依然高抬着,可他的小腿,却从中间位置突然耷拉下来,一节大约三四厘米的白森森的骨头,就像一根旗杆那样穿透了皮肤,在灯光下闪着死灰的白色。 楞子看着穿透皮肤的腿骨,愣了片刻后,才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咣当一声摔倒在了地上:“啊!!” 包括孟繁星在内的所以他人,只是眼花了似的看到高飞一抬腿,然后楞子的小腿腿骨,被人踹断后刺穿了皮肤! 现场一片死寂,楞子惨叫着摔倒在地上后,立马就昏了过去。 高飞扭头看了眼吓呆了张雯雯,又看向大张着嘴巴的花豹,问:“现在,你还敢留她陪你吗?” 他一脚就踢断了楞子的腿!? 巨大的恐惧让花豹大脑一片空白,嘴巴张了张后,说出了三个让他后悔终生的字眼:“大家,上!” 第92章 狠人啊,狠人! 豹哥这次来花园夜总会,是另有目的的。 他要借着强迫张雯雯做什么的机会,来挑战孟繁星的地下王者地位。 能在孟繁星地盘上惹事,再安然离去后,豹哥的名声就打响了。 反正他现在就亡命徒一个,就算是被孟繁星揍个半死,也不会失去什么的。 而孟繁星一旦被他震住,他就可以取而代之了! 可花豹却万万没有想到,孟繁星还没有出现呢,张雯雯那个叔叔,一个照面就把楞子腿骨踢出来了。 老天爷敢作证,在花豹说‘大家,上’这三个字时,他大脑思维实际上已经停止运转了,这三个字完全是‘随机’说出来的罢了。 花豹那四五个手下,也很聪明的忽视了老大的命令:大家是亡命徒不假,可也懂得害怕啊。 花豹这些手下没有动,却不代表着高飞不动。 高飞一动,豹哥的末日就来临了。 站在云端的老天爷,看着忽然启动身形扑向豹哥等人的高飞,摇头叹息:“唉,这也不能怪人家小飞生气。刚才楞子推了他一把时,人家就已经示弱给豹哥一次机会了,但豹哥却没有珍惜,还有傻吊似的说大家上,这才给了小飞一个能狠狠打击他们的正当理由――唉,小飞这孩子也是,你可是堂堂的超级兵王鬼舞啊,有必要打断这 些小弟的腿子啊,难道你不怕掉价?我老人家都替你害羞啊,闪人!” 等豹哥终于从巨大的恐惧中惊醒时,他带来的那六个亡命徒小弟,已经全部躺在了地上,个个大声哀嚎着,双手抱着腿子在地上翻滚着。 很残忍打断六个人腿子的高飞,就像没事人那样走到了豹哥面前,拿过了他手中那个半截酒瓶子,抬手拍了拍他腮帮子问:“豹哥,你还有没有别的小弟?” “没,没有了!” 就像是看见鬼似的,花豹浑身打了个激灵。 高飞皱眉:“没了?我还没过瘾呢。” 豹哥噗通一声的跪倒在了地上,拼命的磕头:“真没了!大哥,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您就绕了我吧,绕了我!” 舞厅内的地板是木地板,可就是这样,花豹也把额头磕出了血,看来他是真怕了。 高飞笑了笑,眼里带着鄙夷,伸手抓住他衣领子把他拽了起来:“站好。” “是,我、我站好,我站好!” 花豹浑身哆嗦着,就像一个待被处决的死囚那样,双眼涣散。 “我还以为你真是个不怕死的亡命徒呢,原来也是个孬种。” 高飞晒笑一声。 现在别说高飞骂花豹是孬种了,就算说他是个没蛋的,再没尊严的话,他也会承认的。 “是,我是孬种,我是――啊!” 花豹还没有说完第二遍,高飞右手由下至上猛地回去,闪着森森寒光的酒瓶子,就狠狠刺在了他的左腮帮子上! 不等花豹惨叫声完全绽放在空气中,高飞已经揪起他的花衬衣下摆,蒙在了他的脸上。 顺着酒瓶子茬口喷出来来的鲜血,都喷射在了衬衣上,一点也没溅在高飞身上。 假如豹哥仍然牙硬,高飞说不定就不会这样对他了。 飞哥最讨厌看上去很厉害,其实很差劲的了:“继续啊豹哥,没有亡命徒不怕死的觉悟,就别出来招摇,要不然下次还得吃亏。” 高飞抬手把惨叫着的花豹推到在了沙发上,拍了拍手转身,走到了张雯雯面前,扳着脸的问:“你是在这儿喝酒,还是跟我回家?” 呆了好像一万年的张雯雯,看着高飞的眼里全是乱蹦的小星星,既有崇拜,也有不可思议的怕,还有‘发财了’的喜悦,更多的却是‘甘愿向他献身’的服贴。 高飞看她傻乎乎的样子后,不再理她,抬腿向人群外走去。 张雯雯这才清醒了过来,转身追了上去,发自内心的喊道:“叔,叔叔,等等我!” 高飞停住脚步,伸出右手。 张雯雯紧紧攥住他的手,小脸激动的通红:狠人啊,狠人!有他罩着我,看谁还敢欺负我! 就在这时候,孟繁星出来了,沉声道:“这位先生,请等一下。” 高飞看着他,问:“有事?” “没多大事。” 孟繁星笑得很小心:“我就想请您喝一杯。” “没兴趣。” 高飞淡淡说出这三个字,牵着张雯雯的手转身就走。 围在周围的人群,就像是躲瘟疫那样,纷纷让开了一条通道。 望着走出去的高飞背影,孟繁星脸色阴晴不定,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的一个得力手下凑了过来,低声问道:“孟哥,花豹他们怎么办?要不要报警?” 花豹等人今晚遭受的打击太大了,尤其是楞子,要是没人管的话非得疼死。 在夜总会内发生如此严重的恶性斗殴事件,再加上和自己干系不大,孟繁星也没必要隐瞒什么,稍微沉吟了一下说:“先把人送医院,再报警吧,这事有些大。” 手下担心的问:“如果真报警,那个人(高飞)会不会迁怒于我们?” 孟繁星笑了:“呵呵,这个别担心。花豹要是聪明的话,肯定不敢和警方诉苦,会说自己是咎由自取。” …… 从花园夜总会到北园大街这一路上,张雯雯都没有说话,只是侧着脑袋看着高飞,长长的眼睫毛偶尔会忽闪一下。 把车子停在胡同口后,高飞熄了火问:“你现在是不是很崇拜我,甚至迷恋我?” 张雯雯用力点头,还没有说什么,就被高飞浇了一头冷水:“别仰着身子想好事了啊,我对你可没有一点兴趣,以前就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以后还是会这样。刚才我替你教训那个啥花豹,就是看在你承诺要帮我追求你母亲的份上,算作是一笔交易吧。再说了,我要是真追上你母亲了,你就是我女儿了。天底下哪有对自己女儿起 心思的爸?所以呢,你现在最大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争取大学毕业后找个好工作,再谈个好小伙,那样我和你母亲才会放心。” “喂,我说你能不能别这样装比――啊,不对,是别这样老气横秋的好不好?我张雯雯哪儿长的差了?再说了,你真以为你能追上我妈,和她结婚啊?” 张雯雯嚷道:“别忘了我妈今年三十七了,你顶多也就是二十四五吧?你叫她妈还差不多,还真天真的以为要和她生活一辈子?” “你母亲三十七了吗?我看着最多也就是二十六七吧?怎么,你做为一个非主流人士,应该比我更清楚在爱情面前,年龄、肤色和国籍都不是问题这个道理吧?你还没有帮我追你母亲,就怎么知道我没机会当你爸?” 高某人一脸的认真,心中却在想:哥们能不能和你老妈结婚,那是以后的事,面前得先把她追到手才行。 张雯雯有些狐疑:“你真心这样想的?” 高飞举起右手,伸出三根手指头:“日月可鉴――好了,你现在总该告诉我,该怎么去接近你母亲了吧?” “其实接近我妈很简单,你只要取得我的信任,这事就成功了一半。嘿嘿,当然了,你今晚已经初步取得了我的认可,不过――” 张雯雯目光在高飞口袋上扫来扫去,转移了话题:“你说,我以后再也不和我妈要零花钱了,她会不会很开心?人要是一开心了,看谁都会顺眼的。” “要钱就直接说,拐弯抹角的有意思嘛,大家都是实诚人。” 高飞从口袋中掏出一叠钱,大概几千块的样子:“拿着先花着,没了再和我要。” 张雯雯为难的说:“我妈说了,不让我要别人的钱。” “我是别人吗?就算以后我没机会做你爸,但总能做你叔叔吧?” 高飞把那叠钱仍在张雯雯身上:“叔叔给侄女零花钱,很正常的。”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 张雯雯笑嘻嘻的把钱装起来,随口问道:“哎,叔叔,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以前,以前在国外混日子,为了生活偶尔会地下全场打几场黑拳。” 高飞敷衍了一句说:“行了,你别拐弯抹角的打听我来历了,反正我不是啥坏人,你就告诉我,该怎么才能追上你母亲吧。” “嘻嘻,这事好办,附耳过来。” 张雯雯笑嘻嘻的摆了摆手指,悄声说:“你先进去,我稍后就到,然后――” …… 高飞猜的不错,张雯雯果然是撒谎,解红颜根本没有去外面信耶稣,他走进印刷室时,她正在收拾卫生。 解红颜仍然穿着那身蓝色工装,黑色皮鞋。 不过,在她弯腰扫地时,宽大的工装也没法遮掩她窈窕的身躯,微微撅起的浑圆臀部,勾勒出迷人的弧线――假如下一刻就是世界末日的话,高飞肯定会扔掉抱着的换洗衣服扑上去,从后面把她正法。 “回来了。” 解红颜直起腰,淡淡的打了个招呼。 “嗯,回来了。老板娘,要不要我帮你扫地?” 高飞一脸的热情。 解红颜拒绝:“不用,我自己来就可以,你上去休息吧,记住我说过的那些规矩。” 讨好碰了个钉子后,高飞也没在意,点头抱着动心刚走了两步,却又呀的一声:“哎哟,我把买的被褥啥的忘单位了!” 解红颜眉头一皱,正要说什么时,她女儿从外面走了进来:“妈,我回来了!” 解红颜看到女儿穿着一身品牌运动装后,愣住:“雯雯,你这衣服――” “嗨,今天去聚会,一个同学带去了老多高仿品牌运动衣,说是带鞋子才三百块钱一身,我和孟菲她们就每人要了一身。” 张雯雯漫不经心的解释了下,看着高飞皱起眉头:“我说那个高叔叔,你愣在这儿做什么呢,想听我们母女俩说话?” 解红颜不满的训斥道:“雯雯,你说什么呢!” 高飞讪笑一声:“那个啥,我也是刚回来,咱们前后脚――哎,对了,老板娘,这附近的超市几点关门?” 第93章 可怕的梦! “超市几点关门?” 张雯雯抢先说道:“现在都几点了?超市早就关门了。你问这个干嘛?” 高飞很懊丧的样子:“在公司时加班完毕后,光忙着抢在十点之前回来了,却忘记把新买的被褥啥的带来了,就想去超市再置办一套。” 张雯雯撇嘴,幸灾乐祸的说:“嘿嘿,看来你今晚得睡在木板上啦。不过幸亏这时候天气热,不怕感冒。” “也是。” 高飞苦笑了一身,抱着东西向楼梯走去。 张雯雯却喊住了他:“哎,站住!” “有事?” 高飞转身问道。 瞥了解红颜一眼,张雯雯拉长声音说:“看你挺可怜的份上,本小姐就给你指条明路吧。” 高飞眼睛一亮:“附近哪儿可以买到被窝?” “这时候了,附近哪儿也买不到了。” 张雯雯说:“不过,你可以租呀。” 高飞一呆:“租?租被窝?” “是啊。” “被窝还有租的?哪儿租?” “只要价格合适,比方租套被褥一晚上一百块钱的话,我可以贡献出我用过的一套。” 张雯雯笑嘻嘻的问:“这价格公道吧?”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解红颜就训斥道:“雯雯,你乱说什么呢?” 张雯雯耸耸肩:“妈,我哪儿有乱说了?我只是不忍他睡在木板上,要帮他的忙。当然了,是有偿帮忙,这有什么错吗?” 解红颜皱眉说:“就算你不忍,可也不能――算了,高飞,你先上去,等会我暂时给你弄一套被褥用着。” “好,那谢谢老板娘了。” 目地达到,高飞欣喜的点头道谢,走上了楼梯。 等听到高飞上去后,解红颜瞪了女儿一眼,小声说:“雯雯,你怎么这么糊涂,要让他用你的被褥呢?他是一个男人啊。” “不就是帮他一个忙,顺便挣点小钱花嘛,这有什么啊?” 张雯雯不服气的说:“他是男人怎么了,盖盖我被褥又不会盖少了。” “你、你这孩子,真是不懂事。” 解红颜抬手抽了女儿后脑勺一下,正要再说什么时,却摆了摆手:“好了,你去休息吧。” 张雯雯拧了下身子:“可我答应人家了啊,你可别忘了。” “我知道,你就别管了。” 解红颜再次摆手。 …… 高飞在木板床上看电视,没看多久,房门被敲响。 “美人儿来了。” 高飞得意的站起身,走到门口打开了房门。 门外,解红颜抱着一套被褥,淡淡的说:“高飞,这套被褥你先盖着,明天别忘记拿你的过来。” “啊,谢谢,谢谢老板娘。多少钱的租金?” 高飞连忙接过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一股子解红颜身体上幽香,钻进了他鼻孔内:果然是她用过的,等会儿抱着它时,就算抱着她了?嘿嘿,张雯雯那小丫头还真会办事。 按照张雯雯定下的‘出卖亲妈’的奸计,高飞在成功盖上解红颜的被窝后,会很不小心的遗在了上面一些东西――等还给解红颜后,独自生活那么多年的解红颜,会不会偷偷抱着那床被褥,想象被男人抱着的感觉? 唉,现在的孩子太无耻了,为了好处连亲妈都敢卖啊――就在高飞心中很感慨时,解红颜却淡淡说:“不用租金,反正这床被褥我本来打算捐出去的,以后也不盖了。好了,你休息吧,晚安。” 高飞愣住:什么?这杯子盖一宿就捐出去了? 抱着被褥坐在床s上愣了半晌后,高飞才明白了过来:人家解红颜好像看出他心中那些龌龊想法了,所以才不惜把被褥捐出去。 而且走时的脸色明显不好看,如果他再用别的方式试图接近人家,很有可能被轰走。 “靠,古人云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果然如此。” 高飞苦笑着耸耸肩,再也没有了勾引解红颜的心思,把被褥顺手放在床上躺了上去,看着天花板,开始琢磨苏北山和他说的那些话。 不知不觉中,高飞就这样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到什么时候,高飞做了个梦。 梦中他做了沈银冰的新郎,新房就安排在苏家别墅。 梦中的沈银冰,做古代新娘妆扮,穿着大红霞衣,头上盖着红色流苏盖头,安安静静的坐在床沿上一动不动,等着高飞来给她掀盖头。 喝的小脸红彤彤的高飞,脚步有些踉跄的走过去,笑眯眯掀起了她的红盖头,露出一张娇媚的脸。 但这张脸却不是沈银冰的,而是颜红。 颜红怎么会忽然变成新娘子了,沈银冰又去哪儿了? 迷迷糊糊的高飞不知道,他只知道把颜红推在了床上,在她的吃吃浪笑中解开了她的衣衫,然后很霸道的穿透了她的身体。 就在颜红放肆的大叫中,趴在她胸前猛啃的高飞,却听到声音有些不对,抬头一看,在他身下婉转求欢的颜红,却忽然变成了解红颜。 叫声也随之降低,变成了媚媚的带着疼痛难忍的鼻音,两根修长的美腿紧紧缠住了他的腰,解红颜不同于颜红的爱爱方式,却让高飞感到更加兴奋,动作更加的快。 很快,那种如潮的感觉隐隐而来,就在高飞动作一顿,准备稍微收敛一下时,才发现身下的女人又变成了穆天涯。 高飞搞不懂这是为什么又换人了,可穆天涯弹性更佳的皮肤,却让他再也受不了了,猛地一挺身,数以亿计的小高飞,如冲出闸笼的的猛虎那样,咆哮着尽情而出! “呃――” 高飞情不自禁的低吼了一声,疲惫的趴在了穆天涯的胸膛上,再也不愿意动一下。 很久之后,他才睁开眼,然后―― 他就愣了:他看到的,不是穆天涯那饱满、如玉般的胸膛,而是扁平的、松驰的还带有老人斑的皮肤。 顺着这让人作呕的皮肤,高飞缓缓抬头向上看去,浑身的鸡皮疙瘩,腾地一声就起来了。 被他压在身下,于他合为一体的人,不是颜红,也不是解红颜,更不是穆天涯,而是、是苏北山! 有着光洁下巴的苏北山看着高飞,眼里带着满意的,满足的笑容,尖尖的嗓音说道:“小高,你好猛哦。” 一种很复杂,很恶心的感觉,瞬间传遍高飞全身,让他发出了一声歇斯底里的大叫:“啊!” 随着叫声,苏北山霍然消失,高飞猛地睁开眼,就看到了天花板上的灯棍,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是那样的急促:砰,砰砰! 高飞真怕一闭上眼,承受了他亿万静子的苏北山,就会重新出现在他面前,所以把眼睛睁的老大。 也不知道过了很久,冷汗消退,浑身上下湿漉漉的高飞,才慢慢的坐了起来,喃喃的说:“原来,这只是一场梦,春――梦。” 以前高飞曾经做过无数次的春梦,但从没有一次有这样恶心,让他心有余悸,他竟然和苏北山有了苟且之事。 摸着湿漉漉的裤裆,高飞看了眼还在播放某美容讲座节目的电视机,上面显示现在是凌晨四点半。 夏天的四点半,东方的天际已经开始变白,再有大半个小时,差不多就天光大亮了。 “难道老天爷这是在惩罚我,惩罚我对解红颜不轨,所以才这样恶心我?” 长长的松了口气,高飞站起来,从桌子上拿起刚买的毛巾,浑身疲惫的走出了卧室。 他要洗澡,狠狠的洗澡,把身上的皮都搓下一层来。 客厅内,黑咕隆咚的,借着窗外洒进来的微弱亮光,大致可以看出家具的轮廓。 他也不知道外面客厅开关在哪儿,只是摸黑摸到浴室房门,正准备推开时,才发现房门上方的玻璃好像有光散出,而且隐隐有水声,和香皂的气息传来。 “是谁在这时候洗澡?嗯,肯定是解红颜。张雯雯这时候应该睡得和死猪似的了。咦,她怎么会在这时候洗澡呢?” 想到解红颜那个绝美少妇在浴室内洗澡后,高飞的心底腾地窜起一股子热流,悄悄踮起脚尖,眼睛趴在毛玻璃上试图看清里面的景色。 不过,就算高飞把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也看不清里面到底有什么,忍不住大骂制造玻璃的那些家伙,也太没公德心了。 如果不是考虑到以后要做个良民,高飞说不定真会踹开房门冲进去,先把解红颜办了再说。 就在他考虑着是不是该这样做时,眼前又腾起了苏北山的影子,就像一盆凉水那样,把他心中的情火哗的浇灭。 “卧槽,老子不会就此阳痿了吧?” 高飞低低的骂了一声时,浴室内的水流声消失了,吓得他赶紧闪身进了卧室。 在门后等了片刻后,高飞也没听到浴室门响,只好走到床前把裤子脱了下来。 高飞没有抱着被褥上来,但却带了换洗的衣物。 换上一件新的内内,高飞拿着满是污渍的那条转了一个圈,最后打开窗户一扬手,把内内扔了出去。 就算是洗干净了,他也不愿意再穿了。 因为他怕只要一穿上这条内内,就会想到那个让人恶心的梦。 “麻了隔壁的,哥们以后再也不和老苏在一起吃饭了。” 高飞低低的骂着,抱起桌子上的换洗衣服,走到衣橱前打开,塞了进去。 他刚要关门,却忽然发现了一个异常现象:被橱子门挡住灯光的暗影处,也就是衣橱的后壁,竟然有个五分硬币那样大小的暗红亮光。 “咦,这是什么?” 高飞纳闷的打开衣橱门,暗红消失。 他再关上,暗红色的圆圈再次出现。 高飞伸进右手,在那上面摸了摸,然后飞快的缩回来,在食指上蘸了点口水,再伸过去,用指肚在暗红圆圈上慢慢捻了几下,一束亮光射了出来。 第94章 朱红色大门! 原来这是一个洞,从这边就能看到浴室内,只是被人用纸糊住了,在他戳破那层纸后,亮光就投了过来。 高飞的心,猛地就跳了起来:如来佛祖保佑,多亏让我刚才做了个恶梦,要不然怎么可能会醒来,发现这个天大的秘密? 接着,他心里又开始大骂起来:是哪个挨千刀的在这搞了个小洞偷窥解红颜洗澡?要是让哥们知道了,非得把他小弟弟一刀切了去,连我的女人你都敢偷窥! 不管高飞骂也也好,还是高兴也罢,反正他在发现这个小洞后,马上就钻进了衣橱中,把右眼靠了上去。 然后,呼吸一下子停止。 透过这个小洞,高飞可以看到浴室内‘方圆’大约一米左右的景色:一具绝美的身材。 他看不见脸,脸太高。 他看不见脚,脚太低。 但他却能看到这具绝美身躯的其它部位,也确定洗澡的是解红颜,而不是张雯雯了。 因为张雯雯太瘦了,就她那小柴火妞,怎么可能会拥有这样一具丰盈但不臃肿的娇躯? 无声的用力咽了口吐沫,高飞从下面慢慢向上看去。 那仔细的目光,就像你拿着刀子削苹果,甜美的果肉,一点一点的出现在刀下:圆润而曲线玲珑的小腿,皮肤白腻,混合着沐浴露在灯光下闪着健康的光泽。饱满,且弹性十足的大腿。 幸好,高飞控制住了,他怕自己会精尽人亡所以赶紧继续削苹果皮:圆润的肚脐眼,对他来说倒没有太大的诱惑力,顶多也就是比别人那个好看一点罢了。 再削,削出了纤细的腰肢,和那对顶着两枚红樱桃的丰满。 好像两只大白兔那样的丰满,随着解红颜的洗涮动作,不安份的颤动着,让高飞终于明白淫民为什么用‘波涛’来形容这个部位了。 高飞很想再继续向上看,看到解红颜那张娇媚的脸:只看娇躯不看脸,终究是个遗憾。 可惜,他眼巴巴的看了足有五六分钟,解红颜也没有做出弯腰下蹲的动作,反倒是转过了身。 然后,他就看到了两扇门,朱红色大门,上面镶满了铜钉,还有黄金门环。 当然了,这两扇朱红大门不是真的门,而是刺青。 两扇朱红大门,是刺在解红颜那丰挺后翘的美臀上,门缝就是她的股沟。 高飞知道,也曾经多次看到女人身上有刺青纹身,有的是花儿,有的是蝴蝶,甚至还有人会在私密部位刺上眼镜蛇,或者骷髅头啥的。 那样的刺青,会给人一种邪恶的诱惑。 但他从没有听说过,更没有见过,会有女人在屁股上刺上两扇门的。 朱红大门相比起玫瑰花和或者眼镜蛇来,动感效果要差了很多,显得有些古板,呆滞。 尤其是这幅大门,是刺在解红颜那对优美的翘臀上,给了高飞一种暴殄天物的惋惜感。 可是他刚有了这份惋惜,解红颜马上就用实际动作告诉他,他的看法有多么的幼稚。 解红颜弯下了腰,去捡掉在地上的肥皂,浑圆的美臀对高飞这边撅了起来,然后他就看到那两扇门,开了…… 再然后,鼻血就如小蛇般的,从高飞的鼻子里钻了出来。 邪恶,邪恶,太特么的邪恶了,不愧是华夏第一美女,就连刺青都这样与众不同,尽最大可能的激发出男人骨子里的最后一丝疯狂。 “总有一天,我会走进这两扇门,去品尝嗨仙嗨死的滋味!” 高飞顶着那两扇门,眼珠子也开始发红,脑子里除了这个想法后,就再也没别的了。 …… 傍晚七点,沈银冰带着小宋和苏小梅俩人,站在京华东城大酒店的门口台阶上。 沈银冰在等人,等开发司的梁司长。 本来,梁司长答应沈银冰,在六点半会准时出现在大酒店门口的,可现在已经是七点了,他还没有露面。 沈银冰三人已经在这儿等了四十分钟了,小宋俩人脸上都有了不耐的神色。 倒是穿着一身黑色普兰达套裙的沈银冰,仍然像一尊望夫石那样,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云淡风轻的样子。 又是四十分钟过起了,天色已经渐渐的暗了下来,街灯也悄悄的睁开了眼睛,但梁司长仍然不见人影。 小宋提起穿着高跟鞋的右脚,轻轻活动了一下有些酸麻的脚踝,低声说:“沈总,要不要给梁司长打个电话?” 沈银冰缓缓摇头:“不用了,他可能临时有事,或者路上堵车过不来。” 苏小梅皱眉说:“可他就算是堵车过不来,也该打个电话来啊,我们都等一个多小时了。” 沈银冰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心里却在想:别看梁司长只是开发司的副司长,可就算地方上那些正厅级实权市长见了他,说话也得客客气气的,我们只是地方上的一家民营企业,他能答应来见我们,这就是天大的面子了。 又过了半小时,就在苏小梅蹲下身子开始揉脚踝时,梁司长终于给沈银冰打来了电话。 电话中,梁司长打着哈哈的说:“沈总啊,实在是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唉,本来今晚说好要请你吃顿晚餐的,可单位加班,我实在脱不开身抱歉啊,抱歉,要不这样吧,等明天,明晚的同一时间我肯定到!好了,就这样吧,我先挂了啊。”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梁司长那边就挂了电话。 看到沈银冰慢慢放下手机后,小宋小声问:“沈总,是梁司长的电话吧?” “嗯,是他的。” 沈银冰点头淡淡的说:“梁司长刚才打电话来说,他今天单位加班,过不来了,推迟到明天这个时候。” “什么?” 苏小梅大为气恼:“我们都定好套餐,在这儿等了他一个多小时了,他说不来就不来了,这不是耍人玩吗!” “就算是耍我们,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好了,你们谁也别说了。小宋,你给黑子打电话,让他到包厢内等着吃饭。梁司长既然不来了,我们可不能浪费了那桌酒菜。 唉,不来也好,我们也顺便好好休息一晚上。” 沈银冰苦笑一声,转身走进了酒店大厅内。 沈总既然这样说了,小宋俩人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给黑子打电话,让他赶过来吃饭。 一天二十四小时,要是换算成秒的话,是86400秒。 这个数字看起来很庞大,就像银行卡里的存款那样,其实不管你再怎么俭省节约,还是很快就会花完了的。 仿佛是一眨眼间,二十多小时就过去,换了一身白色ol套装的沈银冰,在六点十五分时,又出现在了东方大酒店门前的台阶上。 咔,咔咔随着秒针急促向前奔跑着,时间又到了七点半,可梁司长还是不见人影。 看着远处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小宋低声问道:“沈总,那个梁司长不会又不来了吧?” 沈银冰摇头:“我也不敢肯定,但今天中午他主动打电话来说,今晚七点之前肯定会过来的也许,路上堵车了吧?” 她的话音未落,手机响了起来。 梁司长那抱歉的声音传来:“沈总啊,很不好意思啊,我都出门了,可领导又给我安排了新任务。唉,没办法要不这样吧,明天这个时候,我一定过去,就算是天上下刀子,我也得过去!抱歉了啊沈总,就这样吧,再见。” 看到沈银冰缓缓放下手机后,小宋有些生气的问:“沈总,他是不是又不来了?” 沈银冰转身,淡淡的说:“给黑子打电话,让他去包厢内吃饭。” 沈银冰来到京华的第三个傍晚,帝都下起了小雨,伴随着阵阵凉风。 沈银冰三人这次是站在大厅下,深情的目视着远方,静候梁司长的大驾光临。 她们第三次失望了,等到快八点时,梁司长才打来了电话,又是抱歉,又发誓说明晚七点半,绝对会来赴约,要不然就会遭雷劈! 沈银冰不知道,梁司长今晚会不会遭雷劈因为他第四次食言了。 “沈总,那姓梁的就是玩人!” 接连站在大厅内门前等了四个傍晚,估计都被人当作是高级站街女了,小宋的不满彻底爆发了出来:“我看,我们明天还是直接去开发司,再重新找门路算了,不一定非得在姓梁的这棵树上吊死!” “重新找门路?呵呵。” 沈银冰苦笑一声:“小宋,你说的倒是轻巧,你以为国家部位那些老爷,是这样好交纳的?你知道我们求到梁司长这尊大佛上,颜副总花费了多少精力吗?除了他之外,我们在京华是两眼一摸黑的,就是抬着猪头,也找不到庙门啊。” 苏小梅说:“可他摆着就是耍我们,刁难我们,这都四天了,我们总不能老在这儿等他吧?” “再等等吧,也许明天他就会来了。” 顿了顿,沈银冰终于下定了决心:“如果他明天还不来,我们再想办法!” 也许,梁司长也觉得连续四次失信,也太不是东西了反正第五天傍晚时,他终于来到了东城大酒店。 但他却不是一个人的,而是带了十几个人。 第95章 这是一个圈套! 沈银冰原以为,梁司长就算是带人来,顶多也就是带三两个人来作陪的。 为此,她还准备了五个丰盛的红包:每个红包,都是十万元。 这年头办事,离不开红包的,属于潜规则。 只是她没想到,梁司长却带来了十几个人。 而且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人都是光吃喝不办事的那种人。 除了梁司长之外,其他人穿着不怎么正式也就算了,其中还有两个是五十来岁的大婶,脸上带着风霜,和‘部委’这个词一点都搭边,倒像是菜市场的老大妈。 这都是些什么人? 加上梁司长总共十四个人,难道个个都给个大红包――看到这些人嘻嘻哈哈的簇拥着梁司长走过来后,沈银冰轻轻咬了下嘴唇,含笑迎了上去:就算给这些混吃混喝的人红包,只要能把事儿办了,也值了! “你就是沈总?哎哟哟,真没想北山集团的沈总原来是这样一个貌美如花的妞、啊,女孩子,幸会,幸会啊!” 等沈银冰自报家门说她是北山集团的老总后,梁司长眼神顿时亮了起来,抓着她的小手用力摇晃着,再也舍不得松开了。 “梁司长,您过奖了,大家请,请里面坐。” 梁司长眼神里带着的龌龊,让沈银冰感到很不快,可也不好发脾气,借着请大家进去的借口,挣开了他的手。 沈银冰为了达到梁司长的满意,特意选择了东城区最好的酒店,所订的包厢也基本是最高规格的,再加上一桌酒水,没有两万块钱下不来。 但这比起所图的批文来说,都算是小钱了,沈银冰根本不会介意。 在梁司长等人的嘻嘻哈哈中,他们来到了酒店七层的梅花包厢。 梁司长做为沈银冰宴请的主要人物,自然得坐在首位,和沈银冰这个东道主挨着。 小宋和苏小梅,就坐在沈银冰下首。 梁司长带来的那些人,则乱糟糟的随意坐了。 等大家都坐下后,苏小梅马上吩咐服务生上菜。 沈银冰这时候端着茶杯,笑吟吟的说:“梁司长,我来跟您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秘书小宋,这是苏小梅――麻烦您给介绍一下大家?” “呵呵。” 梁司长笑了笑,看着带来的那些人,很随意的说:“说实在的,我也不全认识他们。各位,你们就自己给沈总自我介绍一下?” 听梁司长这样说后,沈银冰的笑容一凝:不全认识?那你带他们来干嘛,吃大户啊? 坐在梁司长下首的是个胖子,也算是穿着比较上档次的一个,首先站起身向沈银冰伸出了手。 沈银冰心中怎么想的,自然不会说出来,也站起身含笑伸出了手。 胖子倒没有像梁司长那样,握着沈总的小手不松,很有绅士风度的轻轻搭了一下就松开了:“沈总好,我姓年,你就叫我大年吧。” 沈银冰笑问:“请问年先生,目前在何处高就?” 大年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下眼帘,说:“我吧,就是一厨子……” 厨子? 厨子怎么可能会跟着梁司长来参加宴请? 沈银冰的嘴唇,哆嗦了一下,但勉力保持着镇定。 不过,当最后一个人自我介绍完毕后,沈银冰脸上的笑容,终于不见了:梁司长带来的这些人,最有‘档次’的就是大年这个一级厨师了,最‘没品位’的,则是那俩大婶,她们竟然是在某别墅扫马路的! 沈银冰不是那种以工作、相貌取人的人,也从没有看不起劳苦兄弟姐妹,如果谁家日子过的有困难,她不介意捐款捐物献爱心。 但关键问题是,她今天的宴请,绝不是献爱心,而是办事! 梁司长带这些人来,说混吃混喝来了还好听点,说白了就是耍人! 沈总在这儿苦等五天,结果却等来了这样一个结果――小宋心中大怒,正要一拍桌子站起来时,梁司长慢条斯理的说话了:“沈总,我知道你现在心中不高兴,以为我在耍你,对不对?” “呵呵。” 沈银冰给小宋使了个眼色,只是矜持的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 她这个态度,就是默认了梁司长所说的话了。 梁司长苦笑着摇了摇头,低声说:“沈总,等吃完饭后,我再和你仔细说说,行不行?” 看出梁司长好像很为难的样子后,沈银冰心里好受了一些:“好,那就吃饭。” 片刻,山珍海味的上来了,高度茅台、红酒也都拿了过来,大年开始时,还能像沈银冰几个人那样保持着风度。 但到了后来,他们就露出了‘英雄本色’,大声吆喝着,端着价值不菲的酒水,就像是在路边吃烤串那样,风卷残云,很快就吃了个肚儿圆。 末了,明显喝高了大年,还拍着肚皮说:“好、好吃!五星级酒店做的饭菜,就是不一样――呃,沈总,我们吃饱喝足了,也该撤退了。” 一晚上没动几次筷子的沈银冰,站起来强笑着说:“好,那各位在路上慢点。” 大年嘿嘿一笑,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沈、沈总,后会、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沈银冰客气的敷衍着。 “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大年接连说了三次后会有期,脚下却没有动,只是盯着沈银冰,嘿嘿的笑。 沈银冰黛眉皱起,看向了梁司长。 梁司长却低着头,专心对付一只大闸蟹。 小宋站了起来:“年先生,我送你们吧?” “可、可以。” 大年吐了口酒气,看着梁司长:“老、老梁,来的时候,不是说吃喝完后有红包拿吗?” 小宋的火,蹭地一下就上来了:“年先生,什么红包?” 大年斜着眼的说:“嘿嘿,没、没红包?没红包我们来是干嘛的啊?没红包,谁稀罕和你们吃饭啊?没红包,我们怎么有脸回去?” “对,对,拿红包!现在来酒店吃请的,怎么可能会没红包拿?” 其他人,包括那俩扫马路的大婶,都涨红着脸的嚷嚷。 “我说你们――” 苏小梅也站了起来,正要说什么时,沈银冰却摆了摆手:“小梅,给年先生他们红包。” “哼,真是不可理喻!” 苏小梅恨恨的哼了一声,只好从包里摸出十几个红包,放在了桌子上。 大年眼睛发亮的抢过一个红包,打开一看,就不高兴了:“咦,怎么才这么一点?” 在吃饭的时候,沈银冰曾经悄悄嘱咐苏小梅: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可以给大年等人每人一万块的红包。 只是谁也没想到,大年他们竟然嫌少。 苏小梅冷冷的说:“年先生,那你想要多少?” “最、最少加十倍!少了,少了免谈!” 大年等人理直气壮。 “吓,能够让你们和沈总一起用餐,就是你们天大的面子了,再加上每人一万块的红包,你们还不满意,这也太贪得无厌了吧!” 小宋再也忍不住了,啪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在外面门口候着的黑子,这时候也开门走了进来。 “小宋,冷静些!” 沈银冰低喝一声,沉默片刻后对苏小梅说:“给年先生等人重新包红包――这样吧,现在银行已经下班了,就给他们一张支票,让他们自己明天去取吧。” 苏小梅就算有一百个不甘心,但沈银冰既然这样吩咐了,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开了一张一百三十万的支票。 拿到支票后,大年等人嘿嘿问道:“沈总,这不会是假的吧?” “支票造假,是要违法的。” 沈银冰仍然在笑着,看向了梁司长。 梁司长这才抬起头来:“大年啊,你们该干嘛就干嘛去吧。” “好咧,老梁你既然这样说了,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大年装起支票,抬手点着小宋,酒气喷天的说:“我、我要她陪我睡一宿!” “睡、睡尼玛个头啊!” 小宋俏脸腾地变红,摸起一个酒瓶子就用力顿在桌子上。 “草,不是都说好了吗?吃喝拿了红包后,再找个娘们陪一宿!?” 大年狞笑一声,快步走到小宋面前,抬手就抓住了她手腕。 “你松开我,松开!” 小宋挣扎着抬手,狠狠在大年脸上挠了一把。 沈银冰就算是再委曲求全,可也不能容忍属下受辱,厉喝道:“你松开她――梁司长,你这是什么意思!?” 梁司长却漠然的看向了别处。 “好,好!” 沈银冰终于明白了什么,紧咬着嘴唇霍然转身:“黑子!” 站在一旁的黑子,早就对大年等人看不顺眼了,得到沈总的命令后,再不犹豫,扑上来抓住大年的衣襟,劈头就是一记冲天炮! 黑子本身是特种部队退役的,退役后就在北山集团当安保,打架的功夫根本没落下,一拳就把大年揍倒在了桌子上。 “啊,他敢打人,揍他,揍他!” 黑子动手后,梁司长带来的那些人,仗着人多,呼啦一下子就围了上来,其中那俩扫马路的大婶,更是直接采住了沈银冰的头发―― 沈银冰彻底懵了,吓得连声尖叫。 她都遭到围殴了,就别说小宋和苏小梅俩人了。 更有甚者,还有人趁机在她们身上乱摸。 一时间,包厢内闹成了一团。 正所谓君辱臣死――做为沈总的心腹,黑子看到这么多人欺负她后,下手再不留情,虎吼一声甩开膀子,抓起一个酒瓶子,就狠狠砸在大年头上。 大年这边足有十几个人,可他们刚才基本都喝大了,再加上黑子本身就是打架好手,对付他们绝对是绰绰有余。 才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黑子就把大年等人全部放倒在了地上,其中就包括梁司长,也被他踹倒在了桌子下面。 “沈总,沈总,你没事吧?” 小宋和苏小梅俩人,顾不得整理自己的衣衫,连忙去搀扶坐在地上的沈银冰。 就在这时候,房门突然开了。 接着,就听到咔咔声响起,暴闪练成了一片。 看着门口那两个举着相机的人,沈银冰的心猛地沉了下去:这是一个圈套! 第96章 颠倒黑白! 今晚解红颜会几点洗澡? 高飞走进房间内后,仰面躺在了床上。 偷看解红颜洗澡,已经成为他这些天中最重要的――事业。 按说高飞可不是那种急色鬼,在国外时也爬过欧美某些一线明星,算回到华夏后,身边也有个随时来陪他的颜红。 但是,不管是那些曾经上过的欧美明星,还是随叫随到的颜副总,此时在高飞心中,都比不上解红颜。 尤其是她美臀上那两扇大门,更是让他念念不忘。 其实说句实话,颜副总不管是相貌还是身材,就算不如解红颜,但也相差不多,经过高飞这几天的辛苦‘调教’,床上功夫更是突飞猛进,如果去拍小电影的话,什么小泽玛利亚、波多野结衣的都得统统靠边站。 不过老祖宗有句话说的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高飞也清楚,他这样迷恋人家解红颜屁股上那两扇大门,好像也太没出息了些。 可这能怪他吗? 谁让解红颜那么诱人了? 谁让老天爷让他发现那个小洞了? 如此一来,每天晚上偷看解红颜洗澡,已经成为了高某人的必修课,让他在感到自己很无耻的同时,也快乐着。 当然了,张雯雯也会在晚上洗澡,不过高飞只要从小洞中听到她低声哼唱的声音后,就会很自觉的关上橱门:对这种柴火妞,他实在没啥兴趣。 墙上那个小洞,高飞进去洗澡时才知道,这是安装暖气片时打通的,不过却没有用上,却恰好藏在两页暖气片之间,在浴室内只要不仔细观察,还真找不到。 至于衣橱后壁上的小洞,这就是曾经租房的某位大侠,刻意挖出来的了。 “唉,张雯雯那些办法,什么帮着打扫卫生,请吃饭啥的,好像都不怎么管用啊,要不,哥们干脆来个霸王硬上弓?” 想到解红颜拒绝自己帮忙、请吃饭时的冷淡样子,高某人就很生气,同时也发誓,早晚要把她给上了,而且再也不允许别人染指! “悟空,你在哪儿,快来救救为师!” 就在高飞盯着天花板胡思乱想时,手机响了起来。 这是张雯雯给高飞下的彩铃,很有个性。 高飞为张雯雯花了近万大洋了,这是唯一的收获。 摸起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高飞接通了电话:“喂,颜副总,有事找我?” 沈银冰不在公司的这些天内,高某人和颜副总几乎每天都会在她的套间内,开开心心的爽一次,但却从没有在晚上陪过她――得注意影响才行,要是万一被人看到他和颜副总双栖双宿了,那多不好? 做人嘛,得厚道才行,不能贪得无厌了。 颜红的声音很急促:“高飞,你现在哪儿!?” “我在租住的房子里啊,怎么了?” 高飞问道。 颜红回答:“快,你现在马上开车来总部门口,要快!” 高飞翻身坐起来,皱眉说:“到底怎么了?现在快十点了,要我去干啥?” 颜红在那边深吸了一口气:“小冰,在京华那边出事了!我要连夜赶去,你陪我一起去!” “什么?” 高飞一楞:“她怎么了她?” 颜红着急的说:“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你先过来,咱们开车的路上说!” “好,那你等我,我很快就到。” 高飞扣下电话,跑到衣橱前抓起一件衬衣套在身上,就冲出了卧室。 高飞不陪沈银冰去京华,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帮不上她啥忙。 但这不代表他在听到沈总出事后,就无动于衷。 不管那妞儿有多么自以为是,也不管她老子苏北山啥人,可沈银冰对他还算不错的。 解红颜母女,正在客厅内看电视,看到高飞冲出来后,盘坐在沙发上的张雯雯有些惊讶的问:“高那个叔叔,你这是要去哪儿?” “我得出去一趟,今晚就不回来了,老板娘,麻烦你给我开一下门。” 高飞扫了眼解红颜迅速藏到拖鞋里的小脚,舔了舔嘴唇。 “哦,这是下面卷帘门的钥匙,你出去后我关上就好了。” 解红颜指着放在电视柜上的一把钥匙,语气平淡。 “好的,谢谢。” 高飞抓起钥匙,开门快步走了出去。 “哈欠,我去洗澡,然后睡觉!” 张雯雯打了个哈欠,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等女儿走进浴室后,解红颜也站了起来,皱眉看着高飞那间敞开着的卧室房门,喃喃的说:“他也不知道关灯就走了,简直是浪费。” 解红颜趿拉着绣花拖鞋,走进了高飞的卧室门口,小鼻子微微皱起:“吸烟这么凶。” 她伸手放在墙上的开关上,正要关上时却发现,地上有几件衣服。 原来,高飞抓起一件衬衣急匆匆走出去时,把衣橱里面的几件衣服带了出来。 犹豫了一下,解红颜走了进去,弯腰捡起了那几件衣服,打开了衣橱门,把衣服放了进去。 就在刚要关上衣橱门时,却是一愣,随机慢慢弯腰――片刻后,解红颜那张美到极点的俏脸,开始涨红到了发黑。 …… 《冀南美女总裁来京跑关系,色诱失败后恼羞成怒使人动粗!》 看着这个黑色标题,和黑子动手打人的照片,以及视频,沈银冰气的嘴唇都开始哆嗦,双眸中也有水雾浮上。 事发几小时后,网上就出现在了这样的帖子。 帖子里,明确说明支使人殴打酒店工作人员的美女总裁,是冀南北山集团的沈银冰。 大致意思是说,沈银冰在东方大酒店宴请某部委工作人员,为了达到自己的目地,不惜与两个女属下色诱工作人员,却遭到了大义凛然的拒绝。 美女总裁恼羞成怒下,开始威胁某工作人员,说要去相关部门诬陷他图谋对她不轨―― 某工作人员据理反抗,却遭到了美女总裁保镖的暴打。 正在外面清扫卫生的酒店工作人员闻讯赶来,欲制止她支使的暴力行为,但却被她那个异常彪悍的保镖一一打倒在地,其中就包括两名五十多岁的大婶。 幸好,就在十几个劳动人民遭到美女总裁的魔爪肆虐时,恰好有京华某报记者途经此地,这才制止了这场残忍的暴行,并及时报警―― “胡说八道,他们这是在放、放――颠倒黑白!” 看到网上这片帖子后,嘴角被抓了几道的沈银冰,气的拍着桌子流下了泪水。 鼻青脸肿的小宋和苏小梅俩人,也是连连破口大骂。 苏小梅是三人中年龄最大的一个,率先冷静了下来:“沈总,这是一个赤果果的阴谋,人家早就布置好了这一切,就等着把您和北山集团搞得身败名裂,然后籍此机会谋取他们想要的东西!” 擦了把泪,小宋也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等明天的报纸上,也会出现这个新闻。” “我知道了,我知道是谁在算计我们了。” 沈银冰喃喃的说着,双眼无神的看向了窗外:“肯定是那个高雅,她要用这种卑劣的手段,来接管我们的赛马场项目!” 在来京华的路上,沈银冰就把高雅要接管赛马场的事,简单和小宋俩人说过了。 苏小梅咬着牙的点头:“对,肯定是她!为了强夺我们的事业,用这么无耻的手段――沈总,等天亮后,我们就去高她,找那个梁司长,弄个水落石出!” 小宋摇头:“告人家?警方会相信我们的话吗?黑子动手打人的照片都满网飞了,他现在已经被带进了派出所,我们根本不知道那个高雅是谁――谁会信?” 沈银冰有些头疼的摆摆手,哑声道:“小宋,小梅,天快亮了,你们先回房间休息。养好精神,明天先把黑子保出来,再说其它的。” 小宋俩人面面相觑片刻,觉得除了这样做外也没啥好办法了,只好也嘱咐沈总早点休息后,这才走了出去。 “说我色诱他们?哈,他们还真看得起他们自己。” 看着荧屏上那个刺眼的标题,沈银冰恨恨冷笑着,关上了电脑。 事件发生,黑子被闻讯赶来的警察带走后,沈银冰就给颜红打了电话。 其实她也很清楚,就算颜红能及时赶到,好像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这儿毕竟不是冀南,颜副总没有当市长的情人,沈银冰打电话让她来,就是一种思维惯性罢了,就像孩子在外面吃亏,自然会想到妈妈那样。 潜意识中,沈银冰早就把颜红当做了母亲。 她给颜红打电话时,嘱咐她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告诉苏北山。 指不定有多少杀手在暗中注意着老苏呢,如果他一旦离开保卫森严的别墅,杀手们的机会就来了。 沈银冰宁可把赛马场工程双手奉献出去,也不会不管老苏的生命危险:钱没了可以再赚,但人没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沈银冰蜷缩在沙发中呆了很久,忽然想到了一个人:冀南市长彭云木。 她也明白,彭云木这个冀南市长在本地,那绝对是个封疆大吏的存在。 不过,他这个市长在帝都,却好像算不了什么。 传说,那些来跑项目的省部级领导,到了部委都得对一般工作人员点头哈腰的,彭云木又算得了什么?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彭云木做为省会城市市长,肯定有他自己的人脉。 以前沈银冰不走彭云木的路子来运作此事,就是不想和彭远航犯什么牵扯。 现在,她却顾不得这么多了。 因为她思前想后想了很久后,才悲哀的发现,除了请彭云木帮忙外,根本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唉。” 低低的叹了口气后,沈银冰拨通了彭远航的手机号。 第97章 你给我出去! 高飞驾车载着颜红,赶到京华东城区时,是清晨四点多一点。 冀南距离京华,大概有不到五百公里,要是走高速公路的话,估计也就是四百公里不到。 依着高飞开车的技术和速度,真要疯起来,也就是两个多小时的时间。 不过颜红却不许他开这样快:就算你能在俩小时内跑到京华,也是凌晨时分,做什么也得等到天亮再说,倒不如慢点开,先注意安全。 再说了,要是因为超速惹上交警了,那又是一桩麻烦事。 高飞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也就沉住气的开车了。 在路上,颜红把沈银冰告诉她的那些,详细和高飞说了一遍。 高飞除了偶尔会嗯啊几声外,也没多说什么。 颜红也没在意:弟弟在床上的功夫倒是很厉害,可此次前往京华,却不是和人比谁花样多,更持久的,而是去处理商业事端的,他一个小流氓,喊打喊杀的还凑合着,碰到这事能起到什么作用? 车子来到沈银冰等人下榻的东城大酒店门口后,高飞俩人并没有下车,而是在车上睡了一觉。 七点半左右时,他们才来到了沈银冰的套房。 “红姐,你来了!” 看到颜红一脸疲倦出现后,沈银冰只说出这五个字,就淌下了泪水。 颜红拉着她走到沙发前坐下,把她搂在怀里,摸着她发丝低声说:“小冰,别哭,一切有红姐在,天塌不下来的。你吃饭了没有,我们最好是先去吃饭。” 颜红上次来京华时,也是无功而返,但人家却没遭人算计。 沈银冰自以为她的工作能力要比颜红强,可结果却吃了这么大一个亏。 不但赛马场项目的批文没拿到,反而连名声都有可能会被搞臭:色诱部委工作人员啊,多难听! 所以,她在看到颜红后,才感觉更加的委屈,心中却稍微轻松了一些:终于有人来帮她面对眼前了,依着颜红的泼辣能干,也许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我、我吃不下。” 沈银冰吸了下鼻子时,才看到高飞就站在门口,赶紧从颜红怀中挣出,强笑了一声:“高飞,你也来了。” 看到脸色憔悴,嘴角还带着几道抓痕的沈银冰,高飞有些愧疚和后悔。 他后悔没有跟沈银冰一起来,就算他帮不上她的忙,但他最起码敢保证,只要有他在,没有谁敢伤害她。 “嗯,你别难过了,就听颜副总的,先吃饭,有什么事,吃饭再说。” 高飞刚说完这句话,小宋就拿着一份报纸,从外面急匆匆的走了进来:“沈总,报纸上登出来了――哦,颜副总,高飞,你们来了。” 颜红也没来得及和小宋打招呼,伸出手:“给我看看报纸,上面写的什么?” 接过报纸,颜红只看了不到半分钟,就猛地把报纸摔在了地上,破口大骂:“梁明青(梁司长)这个乌龟儿子王八蛋,就你长的那个比样,再回你老娘那紫金宫内修炼三十年,我家小冰也看不上你!草!当初怎么没有被他爹甩在墙上晒死,却来害人!狗日的,吃了东西不办事还是个人吗?别让我看到你,要不然我非得把你卵蛋踢爆!” 颜副总在骂人时,语速又快,吐字清晰,如果梁明青就在眼前的话,估计会被她直接骂死。 沈银冰张了张嘴,很想劝她别骂了,但最终却捡起了那张报纸。 这是一份在京华不算有名商报,叫《帝都商报》,报导的内容和网络上的大同小异,措施倒是没有那么直接,可意思却更加明了。 尤其是上面刊登的照片,恰好是黑子抬脚踢人,沈银冰双手攥拳大叫时。 照片上的沈银冰,不但衣衫不整,发丝凌乱,挥拳大叫的样子,看起来不但有些丑陋,而且一眼就能让人看出,她是在支使黑子揍人。 网络曝光的事儿,颜红还不知道,所以看到这片报导后,才会如此的生气。 沈银冰只看了一眼,高飞就把报纸拿了过去:“我看看呢。” 高飞看这篇报导看的很仔细,尤其是后面那两个记者的名字:钱栋,金洪。 沈银冰也没有管高飞,只是低声说:“小宋,你把事件的详细内容,再和颜副总说一遍吧。” 小宋详细诉说她们的遭遇时,在餐厅定好早餐的苏小梅进来了。 苏小梅向颜副总问好后,站在那儿开始补充小宋没说到的地方。 “事情大致就是这样子了,要想改变报纸,和网络上的帖子,那是不可能的了。” 等小宋俩人说完后,沈银冰才扫了眼站在窗前的高飞,低声说:“目前,我们只有先把黑子保出来,然后等――等彭市长那边的消息。事发不久,我就给彭远航打了电话,他说他会马上通知彭市长的。” 沈银冰提到彭云木后,颜红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垂下眼帘说:“嗯,也唯有这样了,毕竟他也是当官的,在京华这边有他自己的关系,就算不能办成赛马场那件事,但最起码能托人改变一下媒体的态度。咳,小梅,你让服务生把早餐送到房间来吧,我们就在这儿吃饭。” “好的,我马上去。” 苏小梅答应了一声,快步走了出去。 不大的工夫,服务生就推来了餐车。 早点很丰富,其中最少有三样小吃,是名闻华夏的。 不过沈银冰几个人心情沉重,根本没有任何食欲,挑挑拣拣的吃了一点就不吃了。 反倒是高飞,甩开腮帮子唏哩哗啦的大吃特吃。 沈银冰黛眉微微一皱,忍不住的就要说什么,但最终却叹了口气,蜷缩了沙发内。 等高飞吃饱喝足后,苏小梅喊来服务生收拾了一下。 这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半多了。 沈银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颜副总,这样吧,你和小宋先去派出所,把黑子保出来,我在这儿等彭市长的消息。” “嗯,事不宜迟,我这就去。小宋,我们走吧。” 颜红点了点头,带着小宋快步走出了房间。 沈银冰看了眼开始吸烟的高飞,正要说什么时,就看到苏小梅兴冲冲的快步走了进来:“沈总,彭公子来了!” 苏小梅的话音刚落,有两个人就出现在了门口。 走在前面的那个,正是彭远航,后面的则是他的司机。 沈银冰还真没想到,彭远航竟然亲自赶来了京华,而且来的这样早,就算对他有什么成见,但这时候看着他的眼神里,还是带有了几分感激:“你来了。” “嗯,要不是路上车子出了点故障,我会提前两个小时赶到的。” 彭远航笑着走进屋子,看到站在窗前的高飞时,稍微一楞随即挪开目光,语气中带有责怪:“小冰,具体是怎么回事,闹得这样大?我从手机上就能看到那些帖子了。” 彭远航这口吻,就像老公责怪办错事的妻子那样,听起来很自然。 心乱如麻的沈银冰也没察觉到,只是脸色黯然的垂下头,低声说:“我估计是有人看上了我的赛马场项目,所以才用这种卑劣的手段来陷害我。” “我早就跟你说过了,帝都可不是冀南,这儿的水深着呢,别说一开发司的副司长了,就是普通人员想给你掐亏吃,你也得受着,可你那时候就是不听。怎么样,出事了吧?唉。”彭远航叹了口气,挥挥手看着高飞说:“老王(他带来的司机),你们先出去一下,我有话要对小冰说。” 老王答应了一声,和苏小梅一起走出了套房。 高飞却没有动。 彭远航脸色一沉:“高飞,你没有听到我说的话?” “你刚才说话了?” 高飞反问了一句,抬腿坐在了墙角的柜子上。 彭远航冷冷的说:“我说了,我让你出去!” 高飞淡淡的问:“我凭什么要听你的话?” “因为我能帮小冰解决这件事情,因为我不想第三人听到一些不该听的话。” 彭远航硬邦邦的说:“如果你能替她解决问题,那我出去!” 高飞倒是很干脆:“那好吧,你现在可以出去了。” 彭远航一愣,随即晒笑:“哈,你能帮小冰解决问题?” “是。” 高飞翻了个白眼。 “好,那我出去,你替小冰解决吧!” 彭远航冷笑一声,转身就走时,沈银冰说话了:“高飞,你先出去一下。” “沈总,我觉得解决这件事很简单,只要――” 高飞正要说出他的解决办法,却被沈银冰不耐烦的打断:“你不要再说了,出去吧。” 听高飞说解决这件事其实很简单后,沈银冰就有些来气,说话的语气有些重了:“很简单?如果很简单的话,我会这样狼狈?你一对商业官场啥都不懂,能知道什么?” 高飞皱了皱眉头,正要再说什么时,沈银冰却扭过头不再理他了。 “行,那你们慢慢聊,我走了。” 高飞淡淡的说了一句,快步走出了屋子。 看出高飞很不高兴后,沈银冰也没在意。 现在她没心情去顾忌高飞的感受了,眼里带着希冀神色看着彭远航:“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小子,就凭你还想和我争,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 看到高飞被轰走后,彭远航感到很解气,坐在沙发翘起二郎腿,问沈银冰:“小冰,你先和我说说具体的情况,嗯,也包括你为什么亲自来京华。” “好。” 沈银冰点了点头,就把为什么来京华,所遇到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彭远航微微眯着眼,若有所思的说:“高雅――小冰,你知道这个人是谁吗?” 第98章 沈银冰的艰难抉择! 沈银冰摇头:“我听颜副总说起过她,说她是什么背景深厚的红三代。而梁司长也曾经在电话里和我说过,她要几千万来接手我的赛马场项目。” 彭远航皱起眉头,苦笑一声:“没想到是他看上了你的项目。唉,小冰,当初你就该和我商量一下的,我要是知道这是牵扯到他,你也许就不会落到这种地步了。” 沈银冰愣住:“你认识那个高雅?和她的关系怎么样?能不能把她约出来?” “我约他出来?小冰,你可太看得起我了。” 彭远航推了下鼻梁上的近视镜,有些尴尬的说:“我先问你个问题,你知道当今一号首长是谁吗?” 就是种地的老大爷,也知道当今一号首长是谁,更何况是沈银冰:“是高鹏起啊,这有什么” 话刚说到这儿,沈银冰的脸色蓦然一变,颤声说道:“你、你是说这个高雅,和一号首长有、有关!?” 彭远航无奈的说:“关系也不是太直接,高雅是一号首长的侄子,亲侄子。高雅的父亲,就是岭南的一把手,母亲在广电总局任副局长。” 沈银冰完全呆了:“高雅,高雅是个男、男的?” 彭远航吐出一口气:“是,高雅是个男的,今年和我的岁数差不多。他是岭南一把手高鹏放的独生子,曾经在部队呆过几年,但退役后却没有步入官场,而是开了一家会所,平时表面上只经营着这家会所,一副混吃等死的样子,其实很多人都知道,他除了能高价运作批文外,暗中也经营着一家跨国集团。有没有听说过春树集团?他 就这家集团的幕后大老板,涉及房地产、物流、电子商务等所有暴利行业。” 沈银冰整天在商场上混,怎么可能不知道春树集团?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把北山集团看做是一栋二层小别墅,那么春树集团就是一个城区两者根本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听彭远航说出高雅的背景和实力后,沈银冰心如死灰,呆了很久都没有说话。 彭远航站起身,走到她身边,挨着她坐下,左手慢慢搭在了她的肩膀上,柔声说:“小冰。” 沈银冰身子一颤,这才发觉彭远航揽住了自己肩膀,下意识的抬手去推开他时,就听他说:“别怕,虽然你很不幸的被高雅惦记上,随时都有被他吞噬的可能,但万幸的是,我和他还多少有点交情” 听彭远航这样说后,沈银冰也顾不得推开他的手了,急急的问道:“你和他有交情?可你刚才说你没那么大面子约他出来的啊!” “我是没那么大面子约他出来,但我却有办法能约他出来!” 彭远航解释道:“我认识他,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这要多亏了父亲在发改委的孙少。我和孙少是大学同学,去年我来京华参加同学聚会时,高雅也来捧场的,当时还和他喝了几杯,也算是相谈甚欢吧。” 沈银冰追问:“那你打算用什么办法约他出来?” 彭远航反问道:“小冰,现在我们可以确定,你目前所遭遇的幕后推手,百分之八十的就是高雅了。那你想想,你和他无缘无故的,他为什么要陷害你?” 沈银冰气愤的说道:“当然是为了我的赛马场项目了!哼,梁司长在电话中,就曾经暗示过我,说他要用几千万,来接手我几个亿的项目。我当然不同意,太可笑了!” 彭远航慢悠悠的问:“那你觉得,现在还可笑吗?” 沈银冰呆住。 呆了很久,她才哑声说道:“你、你是说,要想把高雅约出来,就得做出让步,比方答应他提出的无理要求?” 彭远航沉默了片刻:“我想,这可能是唯一的解决办法了。” 沈银冰满脸的痛苦:“可、可那是几个亿啊!如果几千万就倒手,那北山集团就会元气大伤,三五年也缓不过气来的!” 彭远航正色道:“那你仔细想想,如果你不低头的话,最终后果会是什么?”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彭远航又说:“我几乎可以肯定,你赛马场的批文再过两年也拿不到!北山集团和你的个人声誉,也会在这次事件中丧失殆尽。真要把他惹急了,他有无数个办法来打压北山集团。最起码,你目前就无法闯过这一关,相关部门肯定会插手此事。到时候,你失去的就不是几个亿了,而是全部,懂吗?” 沈银冰双手捂住脸,慢慢的趴在了膝盖上,声音中带有哭腔的说:“你让我想想,我要好好的想想。” “好吧,那我不打搅你了,你自己先静一静,我先去了。” 彭远航轻轻拍了拍沈银冰的后背,走出了套房。 彭远航关上房门后,扭头看了眼空荡荡的走廊内,然后掏出手机飞快的编辑了一条短信发了出去:一切按原计划进行。 …… 叮当一声悦耳的短信声响起,脑袋枕在女孩子腿上的高雅,呶了呶嘴巴。 替他捏脚的另外一个女人,妆扮精致,穿着价值不菲的黑色吊带裙,甜甜的笑着,替他拿过了手机:“高少,谁给您来的信息呀?” 高雅懒洋洋的说:“不该问的别问,该干你自己的活了。” 女人轻轻的嗯了一声。 如果有个特别熟悉娱乐圈的粉丝误入这个包厢,肯定会大吃一惊:啊,那个女人,不就是当今被称为某爷的海冬冬吗? 点开手机看了下短信,高雅微微一笑。 就在高雅享受人间至乐的包厢外面,《帝都商报》的记者钱栋和金洪俩人,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正和两个身穿紧身黑色运动衫的女孩子说着什么。 这两个一脸精干和傲气的女孩子,根本没有正眼看钱栋俩人,只是偶尔的才会发出一两个‘嗯,啊’的音节。 把能想到的话都说完,最后实在无话可说后,钱栋和金洪俩人,才讪笑着说要去外面楼梯吸烟处吸烟。 俩女孩子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钱栋俩人走到楼梯拐角的吸烟处,掏出烟点上。 吸了一口后,金洪悄声问钱栋:“哎,我说钱哥,你说高少这次会怎么赏赐我们?” 钱栋吐了个烟圈,得意的说:“别的我不敢说,但只要高少满意了,最起码我们能去《京华晚报》。啊,去《京华晚报》当记者,啧啧,那才是所有记者梦寐以求的圣地啊,没想到,我钱栋有一天会有这个机会。” 俩人嘿嘿笑着畅谈了一番美好的未来后,金洪语气里带着惋惜的说:“唉,其实那个叫沈银冰的美女总裁也够可怜的,好端端的干嘛惹高少生气啊?这下可好了,不但该付出的还得付出,还有可能就此一蹶不振也不知道咋回事,昨晚回来后,我只要一想到她那楚楚可怜的样子,就心疼。” “草,你是发骚吧?你以为我没看到,当时你在给人家拍照时,眼里露出的如饥似渴的神情了?” 钱栋撇嘴,抬手砸了金洪肩膀一拳。 金洪不以为意,嘿嘿笑着说:“彼此,彼此,钱哥你当时不也是流口水了?” 钱栋笑容一收,看了眼楼梯房门方向,压低声音说:“金洪,这件事也就是咱们兄弟在暗中说说,可千万别透露出去,如果高少知道了……” 金洪忌惮的点头:“我晓得,晓得,这件事就是遭雷劈了,也不能说出真相,慎言,慎言。” 接下来,俩人马上就转移了话题,天南地北的胡侃了起来。 他们在楼梯拐角处,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一个女孩子推门走了进来,淡淡的说:“高少让你们进去。” “好的,我们马上过去。” 钱栋俩人赶紧点头哈腰,跟着那个说完一句话转身就走的女孩子,走出了楼梯。 切,你们表面上是高少的贴身保镖,实际上还不是他的工具? 看着女孩子那扭动的腰肢,钱栋心中不屑的哼了一声。 女孩子来到包厢前,抬手敲了敲门板后,才推开房门闪在一旁说:“你们可以进去了。” “谢谢,谢谢啊。” 再次向高雅的女保镖道谢后,钱栋俩人才弯着腰的走进了包厢内。 第99章 耍手术刀的年轻人! 宽阔装潢奢侈的包厢内,冲门的墙下摆放着几组意大利进口的小牛皮沙发。 穿着随便的高雅,一只脚搁在案几上,正捧着话筒看着影视墙上的字母,声嘶力竭演唱着:“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 由信乐团演唱的这首《死了都要爱》,原本荡气回肠,情意绵绵的,但从高雅嘴里唱出来,却像是一只独狼在深夜对空嚎叫那样,极大摧残着别人的耳膜。 但不管是钱栋俩人,还是端坐在高雅身边的海冬冬她们,却都是一脸如醉如痴的样子,小声拍着手儿附和着。 绕梁三日而不绝的一曲终了,钱栋抢先用力鼓掌,大声叫好:“好,好!不愧是天籁之音啊,我听了后,都忍不住的想哭了!” “哈,哈哈!” 高雅仰天长笑了两声,把话筒仍在桌子上,对海冬冬打了个响指。 海冬冬会意,走到墙角把音乐暂停。 拿起一瓶百威啤酒,高雅灌了一口懒洋洋的问道:“东西拿来了?” 钱栋俩人弯腰点头:“是,东西拿来了,包括底版。” 说着,金洪从包里掏出个大信封,走到案几前恭恭敬敬放在了上面。 高雅伸手摸过,打开抽出一张照片看了眼,点点头:“嗯,做的很好。你们走吧,我答应你们的很快就能实现。” “谢谢,谢谢高少!” 钱栋俩人点头哈腰的道谢后,转身走出了包厢。 他们从八点就在这儿等,一直等到中午,却只和高少说了几句话,就被轰了出来。 看着手里的照片,高雅笑了:“嗯,这个沈银冰还不错嘛,真人应该比照片更有魅力吧?” 走过来的海冬冬撇了撇嘴,嗲嗲的说:“高少,她什么不错啊,你瞧她那比飞机场好不了多少的胸脯,顶多也就是……” 高雅冷冷打断海冬冬的话:“就算她只是中上之紫,但也比你们两个被无数男人草过的货色要干净许多。” 丝毫不理会海冬冬俩人芳容巨变,高雅盯着沈银冰的照片,嘿嘿笑着自言自语:“能够让彭远航不惜一切代价要得到的女人,绝对错不了哪儿去。如果有机会,我想我最好替他亲自鉴定一下,嘿嘿。” …… 钱栋俩人走出‘海天娱乐城’的大厅门口后,俩人抬手拍掌庆祝了一下:“中午去哪儿吃饭庆祝?” “哈,当然是老地方了,那儿虽说不够档次,可咱有安全感啊。” 金洪嘿嘿笑着掏出了手机:“哟,马主任给我打电话了呢。” 早上来到娱乐城后,为了表示对高少的绝对尊敬,金洪俩人都把手机关机了。 “嘿嘿,他肯定纳闷我们去哪儿了。” 钱栋也开机:“别管他,他爱咋的就咋的,哥们早就看不惯他那副高高在上的嘴脸了。” “还是给他回个电话吧,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哥们的上司,要想削他,等咱们去了那边,还怕没机会?” 金洪说着,拨通了马主任的座机号:“喂,马主任啊,你找我?哦,早上出来时,我不是和你说了,我要来海天娱乐城见一个重要人物了――什么?我老家一个表哥去找过我?他没说他叫什么名字吗?好,好的,谢谢啊,再见。” “马主任打电话给我,说我一老家的表哥找我,没啥事,咱先去庆祝一下再说。” 金洪很潇洒的耸耸肩,走向停车场内的一辆捷克轿车。 这辆车是《帝都商报》的采访车,车体上印刷着和报社有关的画面,很显眼。 钱栋开车,金洪坐在副驾驶上,俩人兴冲冲畅想着美好的明天,驾车驶出了娱乐城的停车场。 “哎,钱哥,你说在高少身边的那个女的,是不是海冬冬?卧槽,她那双腿子真是白啊。不过,我看她走路时好像不怎么得劲,绝对是刚被高少狠狠弄了一顿,我估计大胯都有可能脱臼了。唉,真羡慕啊,如果咱哥们能和海冬冬那样的骚货睡一觉,就是精尽人亡也心甘情愿――啊!?” 就在金洪口水直流的说到这儿时,忽然就觉得脖子一凉,眼角一耷拉,就看到了一把雪亮的手术刀。 一个打着哈欠的家伙,从后面坐了起来,看着猛回头的钱栋,懒洋洋的说:“好好开你的车,小心安全。” “你、你是谁,你怎么上我们车子的,你――” 钱栋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眼前闪过一道白光,随即消失不见。 接着,金洪就看着钱栋的右腮,吃吃的说:“钱哥,你、你的腮怎么出了一道口子?” “啊,什么?” 钱栋下意识抬手捂了一下,火辣辣的痛感,这时候才从腮上传到了大脑神经及。 鲜红的血,顺着钱栋捂着腮帮子的手缝,淌了下来。 钱栋顿时魂飞魄散,猛地一踩刹车,张嘴刚要大叫,却又嘎然呆住:那把寒光四射的手术刀,就抵在他双眼之间,顶多也就是一厘米。 然后,他就听到后面的年轻人说话了:“开车,难道你不知道在路中央随便刹车会引起车祸吗?幸好前面是红灯,前面车子也停下了。淌这点血没啥了不起,死不了人。你们要是大惊小怪的才会死人,听明白我的话了没有?你,也别闲着,用手纸给他按住伤口。” 在刀子面前,金洪茫然的点头,拿过几张纸巾,替钱栋按住了腮上的刀口。 “你们不要问我是谁,我又是从哪儿来。你们更别担心,我会杀你们。我找你们,就是想和问你们一件事。你们只需老老实实的告诉我,我就放你们走。不过,我事先警告你们,假如你们敢对我撒谎,耍我的话,哼哼。” 年轻人说着,腰板一挺,笑容变的阴森可怕起来,使车内的气温骤然降低了好几度:“相信你们应该听说过职业杀手吧?你们很荣幸,哥们就是此道中人,杀人比踩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有趣。” 就像是在故意炫耀的老太婆那样,年轻人喋喋不休:“你们知道哥们杀人时,最爱用那种手段吗?look,看到这把手术刀了没有?哥们酷爱把人活着时给他开膛破肚,看他的心脏能坚持多久才能停止跳动。哦,对了,哥们对男人的龙根也很感兴趣,因为听说很多富婆都会高价收购那玩意,用来熬汤喝,不知道你们听说过没有?” 钱栋俩人傻乎乎的摇头。 他们做为生活在大都市中的白领精英人士,见识过社会上很多层次的晦暗面,但却从没有接触过目前这种血淋淋的阵势,被吓傻了也没啥奇怪的。 “没想到你们这样没见识,那好吧,我来示范一下给你们看。” 年轻人皱了皱眉头,弯腰抓住金洪的左腿,右手一闪,锋利的手术刀就把他的裤子割开,露出了他那条龙根,用刀子在上面比划着,喃喃的说:“你这玩意也太小了点,勉强也就是能卖个十七八万。不过没办法,这属于先天性的缺陷。你先忍着点疼,我下刀了啊。” “啊――别,别!大哥,大爷,亲爹,你就放过我吧!” 金洪感受到刀锋的冷森后,终于清醒过来,随即放声大哭。 他刚才虽说被吓傻了,但却能清晰看到年轻人的耍刀的速度有多快,一看就知道玩刀的老手,再加上刚才毫无征兆的割破钱栋的腮帮子,金洪总算及时明白过了:年轻人绝不只是吓唬他,很可能真会把他那玩意割掉,卖给富婆熬汤喝。 年轻人刀子停住,淡淡的说:“放过你们也可以,但你们得记住我刚才说过的话。” 钱栋俩人连连点头:“我们记住了,记住了,不管您想知道什么,我们都不敢隐瞒的。” “这就好,开车吧,前面亮绿灯了,过路口后找个地方停下。” 年轻人收回刀子,放在钱栋后脖子上来回比划着,嘴里小声嘟囔着什么。 钱栋俩人绝对被吓毁了,按住年轻人的要求,乖乖把车子驶进了某超市的地下停车场。 “嗯,这地方不错,就算你们被割去了那玩意,相信也不会被及时发现的。” 年轻人向外看了一眼,摸出手机打开了录像机:“说吧,昨晚九点左右时,你们去东方大酒店7楼的梅花包厢,都是做什么了,又是谁安排你们去的?” 一听这个问题,钱栋俩人明白了过来:这个人,是那个美女总裁派来的! 靠,一个地方上来的民营总裁,在被算计后却派人来取证,真是无法无天了! 想清楚这一点后,钱栋俩人忽然有了点胆量,或者说身为帝都公民的优越感。 “怎么,还需要多久的思索时间?” 年轻人冷冷的说着,手中的手术刀忽然活了:在他手指上来回翻越着,荡起一片眼花缭乱的刀花。 “我、我说,是开发司的梁明青副司长让我们去的!” 看到刀子就在耳边飞快旋转后,钱栋再也不敢隐瞒什么了,连忙把他所知道的那些,详细的说了一遍。 为了让年轻人满意,金洪还在旁边补充:“大、大哥,那些照片,包括底版,我们都交给高少了。” 年轻人双眼微微眯起:“这个高少是什么来历?” 钱栋好心的说:“大哥,高少可不是一般人,他是……” 听完俩人详细‘介绍完’高雅后,年轻人嗤笑一声:“哦,原来是这样啊。好,那你们告诉我,那个梁司长的家在哪儿?” “我要是你们的话,就不会把这些告诉那个高少,而是在傍晚之前主动去公安机关自首,免得将来背黑锅。” 年轻人收起手机,推门下了车,扬长而去。 第100章 城管,开门! 沈银冰坐在沙发上,也不知道想了多久,直到肚子里开始咕咕的叫后,才活动了一下麻木的双腿。 恰在这时候,有人敲响了房门。 门开了,颜红走了进来。 小宋,苏小梅,还有低着头的黑子,跟在她后面。 看到黑子后,沈银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黑子,你没事吧?” “沈总,我没事,是我无能,让您受欺负了。” 衣衫破破烂烂的黑子抬起头,强笑了一下。 “啊,你的脸――” 看到黑子鼻青脸肿,左眼都睁不开的样子后,沈银冰大吃一惊,愤愤嚷道:“那些警察打你了?真是岂有此理,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呢?小宋,你马上向有关部门投诉,就说警方对黑子动用私刑,快去!” 黑子再次强笑,摆手说:“沈总,别麻烦了,没用的。咱们这是在举目无亲的京华,找谁说理去?再说了,进去后挨顿教训,也是很正常的。也没啥大碍,就是皮肉伤,多休息两天就好了,实在没必要节外生枝了。” 沈银冰紧紧咬了下嘴唇,慢慢的坐在沙发上,低声说:“黑子,对不起。” “好了沈总,你也别愧疚了,黑子说的没错,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挽回集团和你的声誉。” 颜红说着四下看了眼,问道:“彭远航呢,不在?” “他可能去休息了吧。” 沈银冰的话音刚落,彭远航就从外面走了进来。 彭远航在看到黑子时,倒没有露出多大的惊讶,只是笑着和颜红点了点头,坐在了沈银冰旁边的沙发上,低声说:“小冰,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刚才我好不容易找联系到孙少,他答应帮我约一下高雅,晚上咱们见个面。” 颜红眉头一皱,问道:“沈总,你考虑的什么?” “我――我决定了,答应高雅的条件。” 沈银冰抬起头,艰难的说:“但他必须得替我洗清冤屈,让那些人当面给我赔礼道歉,并登报澄清这是一场误会!” “这个,这个好像很难,毕竟关系到了一个实权副司长。而且,我还听说梁明青有个女儿,就在公安部的监督室。我怕她到时候会为了给她爸争脸,会动用关系对北山集团不利。” 彭远航有些为难,思索着说:“不过,让其他人站出来这样做,倒是一点问题也不大。” “哼,他女儿是公安部的?呵呵,那他也有脸做这种事!” 沈银冰狠狠咬着牙的冷笑,恨不得把牙咬碎。 越听越糊涂的颜红,再次插嘴:“沈总,我们到底要答应那个高雅什么条件?” 沈银冰垂下眼帘,低声说:“把南部山区赛马场项目,低价转让给高雅……”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颜红就高声叫了起来:“什么?低价转让给他?卧、真是岂有此理,他们这不是强盗嘛!不行,这件事绝对不行,那个高雅也太天真了!” 小宋和苏小梅俩人,也义愤填膺的挥舞着拳头,说绝不会向恶势力低头。 彭远航却冷冷的问道:“颜副总,其实你该明白,小冰比你还更不想转让赛马场。但关键问题是,如果这时候不转让出去,不但她和北山集团的名誉受损,而且赛马场项目也会无限期的拖延下去。这可是几个亿的项目,咱们能拖延的起吗?” 小宋在旁边高叫:“那个人算什么东西,能有本事让咱们项目拖延下去!” 彭远航淡淡的说:“他的确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人物,但人家有个很厉害的大伯。” 苏小梅追问:“他大伯是谁?” 彭远航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只是看向了沈银冰。 沈银冰紧紧攥了下拳头,哑声说:“高雅的大伯,就是当今的一号首长。” 沈银冰说出这句话后,房间内的空气,一下子凝滞了。 原来,那个垂涎赛马场项目的人,竟然是一号首长的侄子! 在场的诸位,也许都觉得自己不同方向,可他们在‘一号首长’这个称呼面前,却猛地意识到,他们好像比蚂蚁能耐不了多少,人家想踩死自己,那是分分秒秒的事儿。 过了很久,颜红才涩声问道:“真的?” 彭远航点头:“嗯,现在可以肯定了。我一个上午,都在找关系打听这件事,基本确定和他有关了。” 颜红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力:就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昨晚那一幕是高雅主导的。 但有谁能拿出证据?又有谁敢去招惹一号首长的侄子? “彭远航,那就麻烦你去约高雅吧,就说我今晚在这儿恭候他的大驾。” 沈银冰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低声说:“这件事,谁也不许擅自告诉我爸,等一切事了后,我会亲自向他解释的。” “那好,你想开些,身体要紧。失去,也许只是为了得到更多。” 彭远航轻轻拍了拍沈银冰的肩膀,站起身走了出去。 终于拿定主意后,沈银冰到是轻松了很多,吩咐苏小梅:“小梅,去点餐吧,我们在这儿用。” 颜红默默的坐在沙发上,右手无意识的搅着裙裾,沉默片刻后岔开了话题:“高飞呢,我怎么没看到他?” 沈银冰脸上闪过一丝不满,淡淡的说:“大半天了我也没看到他,也许是出去散心了吧。” “哦,那我问问他在那儿,让他来一起吃饭吧。” 颜红正要给高飞打电话时,沈银冰却说话了:“不用了,他愿在外面玩就玩吧,反正回来了也没多大用处。” 颜红强笑了下,收起了手机,心里却在骂:臭小子,现在是沈总最需要人时,你却不声不响的跑了,真是太没眼力了! …… 帝都的格局,自古以来就有‘东富、西贵、南贫、北贱’的说法。 大富豪之类的都在东城,贵人是西边,南边的是贫民,北面的则是贱民――比方古代那些匠户之类的,就是贱民,他们没有读书的权力,也就没有参加科考的机会了,只能世代做匠户。 当然了,匠户不能读书的现象,早就在大清帝国轰然倒塌时就不存在了,但东富、西贵、南贫、北贱的格局却没改变。 梁明青这个开发司的副司长,当然不是贱民,更不是贫民,可他也绝对不敢说他是大富豪,所以只能‘委屈’的把自己当做贵人了。 贵人,基本都是居住在西城的,梁明青的家也在这儿。 当然了,梁明青这个副司长,也只是普通老百姓眼中的贵人而已,距离真正的贵人最少还有从地球到月球那么远――所以,他所住的房子,也是在西城的边缘地带。 这是一栋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的别墅区,每套别墅都有自己的围墙,和古色古香的门板,从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显得有些土气。 33号别墅前,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门口不远处,手里捧着一捧鲜花的高飞,从上面走了下来。 “嘛地,这地方可真远。” 看了看已经西斜的日头,高飞再次确认了一下门牌号后,才走到了门前,按了下门铃。 不大的工夫,里面传来了个女人的声音,很不礼貌的问:“哪个?” 高飞朗声回答:“我是来看望梁司长的。” 女人又问:“领导?” 高飞犹豫了一下:“不是,是下属。” 女人说:“那就请回吧,我老公现在没心情待客。” 擦,怪不得不是好东西,原来这样势利。 高飞心里骂着,嘴上喊道:“我是代表科室全体人员来看望梁司长的――喂,喂,怎么不开门啊?” 高飞叫了老半天,里面却没动静。 “特么的,这是逼哥们动粗呢!” 高飞骂了一声,抬脚正要踹门时,旁边别墅中却出来了一个老头,拿着马扎坐在了门前,向这边看来。 虽说高先生根本不在乎这种老不死的,可也不想给京华居民留下不好的印象,只好冲他和善的笑了笑,耐着性子再次按响了门铃。 又等了几分钟后,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都说了不见了,你怎么还不走!?” 高飞把花扔在旁边地上,拍着门粗声粗气的说:“开门开门,抄水表的!” 拍了半天,门也没开,也没人答应了。 高飞扭头,就看到旁边那老头,坐在马扎上饶有兴趣的看着自己。 “呸!老不死的,你看个毛啊?” 看出老头脸上带有明显嘲弄的意思,高飞冲人家狠狠吐了口痰,直接拍门,咣咣的山响。 这次,里面那个女人真急了,骂道:“麻痹的,这次又是做什么的?是抄电表的,还是做直销的?” “城管,开门!” 高飞抬脚,在门上踹了一脚。 门后面的女人骂道:“滚蛋!再在这儿捣乱,小心让你去吃牢饭!” “娘西皮的,你还敢威胁城管队员,真是活的不耐烦了!来,兄弟们,给我把门撞开!” 高飞后退两步,大声吆喝了一声,飞身起脚,重重踹在了大门上。 那扇看起来很古色古香的大门,哪儿能承受住高飞的大力一脚,随着咣当大响声,门插断裂,两扇大门风筝般的向里飞了出去。 大门后面,是个年约四十岁左右的胖女人,红色吊带小背心,小短裙,一双肥胖雪白的腿子下趿拉着绣花凉鞋,十个脚趾头染成漆黑色,倒是显出几分性感。 被高飞大力踹出去的大门,差点碰到她鼻子,吓得她哎哟一声惊叫。 “都说是城管了,你还不开门,这是要造反吗!?” 就在那两扇撞在墙上的门飞快反弹回来之前,高飞已经闪身跳了进去,一把就抓住了胖女人的手,厉声说道:“别叫,要不然有你好受的!” “啊,强盗!快来人啊――” 胖女人刚喊出这句话,就被高飞捂住了嘴巴,双手掐着她的胖脸,快步向客厅门前走去。 第101章 采花大盗彭远航! “你松开我,松开我!” 胖女人用力挣扎着,绣花拖鞋都被踢一边去了,但她怎么可能会挣开高飞,只能唔唔的叫骂着,被推到了门前。 高飞掐着胖女人走进客厅,后脚向后一踢,把门关上,用力把她推倒在了沙发上。 “老梁,老梁,快来啊!” 胖女人大声的叫着,刚要从沙发上爬起来,高飞却抬脚踏在了她小肚子上,掏出了一把手术刀。 看到高飞亮出刀子后,胖女人的叫声嘎然而止,一身肥肉开始瑟瑟发抖。 高飞一脸的狰狞,把刀子抵在胖女人的胸口,淫笑连连:“美人儿,实话告诉你,在下就是人称‘花丛小蜜蜂’的采花大盗彭远航!嘿嘿,哥们早就羡慕你这身肥肉了,今天特意选择了吉日良辰前来拜访受用,识相的,赶紧乖乖的趴在沙发上任由彭某人采摘,要不然的话,我可要用强了哦!” 听高飞这样说后,胖女人彻底傻掉,又怕又羞,还又有小小的期待。 不管怎么说,女人到她这个年龄,这个身材,竟然还能惹到小白脸的青睐,咋说也该有些小自豪的。 “你老公梁司长呢,怎么没有看到他?” 高飞弯腰伸手,飞快的在胖女人胸前摸了一把,满脸都是邪恶的伸出舌尖,舔了下上唇:“我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在征服你这种半老徐娘时,喜欢让你老公在旁看着。嘿嘿,他的羞辱、痛恨和无地自容,都将成为我动力的源泉……” 胖女人几乎晕了过去:你要办就办吧,干嘛非得守着我老公办?真是个变态哦! 就在这时候,二楼传来了一声门响。 …… 正在卧室床上蒙头大睡的梁司长,隐隐听到老婆的叫声从外面传来后,小声骂了一句,下床趿拉上鞋子开门向下面客厅看去。 还没有等他看清楚下面的东西,就看到一道白光闪过,接着响起‘笃’的一声,嗡嗡的颤声从耳边响起:一把刀子擦着他的左耳,刺在了门板上。 “啊,怎么回事!” 梁司长身子僵硬,正要转身向卧室内跑时,却又看到一道寒芒破空而来,不等他回过神来,又一把刀子钉在了门板上,这次却是擦着他的左肋。 “唉,幸亏今天带的刀子足够多,刀子的货源也取之不尽。”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慢吞吞的摸出了第三把手术刀,在手里掂量着对梁司长说:“你要是敢再动一下,我保证你会变成一个太监。当然了,我知道你不信,那你不妨试试。” 接连两刀,已经把梁司长给吓坏了,他毫不犹豫的相信,如果他再敢擅自动一下,就真会变成太监。 高飞伸出左手中指,对梁司长勾了勾:“你啥话也别说,乖乖的下来,我保你没事。” “哦,哦!” 梁司长木然的点了点头,战战兢兢的离开卧室房门,走下了楼梯。 “坐,坐那儿,别客气,更别怕,我这人是非常有原则的,从不难为积极配合我的人。” 高飞说着拿下了踩住胖女人的右脚。 胖女人如弹簧板的跳起时,高飞却说:“你也别动。” 梁夫人登时呆立当场,再也不敢动一下。 高飞坐在沙发上,斜斜的躺下,对梁夫人说:“来,你替哥们揉揉腿――嗯?没听到是吧?” “听、听到了。” 梁夫人这时候哪敢说什么,赶紧蹲下身子,小丫鬟一样的开始为高飞揉腿。 “哎哟,哎哟,轻点――再稍微用点力。啊,哦,舒服,爽啊。” 高某人惬意的轻唱着,好像高潮了的样子。 梁司长夫妻俩根本搞不懂高飞是干嘛的,可又不敢问,只能一个乖乖的坐在那儿,一个给他揉腿,但眼睛都盯着他手里那把刀子。 闭眼享受了大约五分钟后,高飞才睁开眼,冲梁司长嘻嘻一笑:“梁司长,贵姓?” 梁司长嘴巴一咧,笑得比哭还难看:“先、先生,我姓梁,叫梁明青。” “哦,梁明青,这名字好,明清明清,两个明清,你这名字要是放在以前,可是大逆不道的。” 高飞胡说八道了几句,才问:“梁明青,你知道我今儿来是干嘛的吗?” 梁明青瞥了眼他那衣衫不整的老婆,摇头回答:“不、不知道。” “我吧――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彭远航,外号人称花丛小蜜蜂,最大的爱好就是强女干梁夫人这种类型的半老徐娘。惭愧,惭愧,哥们也知道这爱好的确不咋的,但有句话说的好啊,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人世间姹紫嫣红,我却独爱这一种。” 高飞抬手,摸着梁夫人那丰满的腰身:”梁司长,你不会介意我说实话吧?” 梁司长嘴角剧烈抽出着,喃喃的说了句谁也听不懂的话。 高飞嘿嘿一笑缩回手,从口袋中摸出手机,打开视频播放器,递了过去:“梁司长,麻烦你先看段视频。等你看完,你就明白了。等会儿,咱们还得再录一段。” 高飞的话音刚落,梁夫人就面红耳赤的抗议道:“你、你是不是要用视频来要挟我,要挟我从此做你的禁脔?你、你也太卑鄙了吧?我可告诉你,我宁死不屈的!” 高飞愣住,忽然想呕吐――最终却只是淫笑一声:“嘿嘿,这事,恐怕你说了不算。” 梁明青接过手机,点开了视频播放器,只看了几眼,脸色就从苍白变成惨白。 他终于明白高飞是为什么而来了。 等他看完了那段视频后,高飞坐起了身子,淡淡的说:“梁司长,大家都是聪明人,我想你该知道要怎么做了吧?” “我、我――” 梁明青确定高飞的来意后,反倒是不怎么怕了,咬着牙的说道:“你随便把我怎么样都行,但我绝不会乱说一句话的,要不然我这辈子就完了!” 梁明青说的没错,假如他把高雅吩咐他的那些都说出来,那么他这个用毕生精力才奋斗来的副司长,就会离他远去了。 一个像他这样习惯了大权在握的官员,如果让他变成一无所有,他宁可去死。 “真的?” 高飞双眼微微眯起,闪过一丝不耐烦的凶光。 梁司长根本不敢去看高飞,只是咬紧牙关沉默不语。 他在赌,赌高飞这次找上门来只是吓唬他,却决不敢把他怎么样,毕竟他是国家干部。 他可不是钱栋金洪俩人,随便去那儿做事的差距都不是很大。 “真没想到梁司长您竟然这样有骨气,您要是处在民国时代,肯定是一优秀的地下党。可惜,现代社会是不需要地下党的。” 高飞重新靠在沙发上,对梁夫人轻飘飘的说:“把衣服脱了。” “啊,啥?” 梁夫人一愣。 高飞又说:“我让你把衣服脱了。” 梁夫人胖脸上浮上娇羞之色,喃喃的说:“这、这不好吧。” 高飞冷笑:“没啥不好的,谁让梁司长不配合了?” 梁司长抬头,咬牙看向老婆:“美美,我知道,这禽兽要糟蹋你了――对不起,我不能在你最需要我帮助的时候站出来,为你驱逐虎狼!但请你理解我。” 梁夫人看着梁司长,目光深情:“明青,我知道,如果你按照他的吩咐做事,我们家就完了。你放心,我宁肯接受天底下最残酷的凌辱,也不能牺牲我们眼前的幸福!” 梁夫人霍地站起,大义凛然:“来吧,禽兽,让老娘看看你能有什么手段!” 梁明青夫妻俩的宁死不屈,大大出乎了高先生的意外,同时也让他恼羞成怒,抬手就把梁夫人拽倒在了沙发上。 不等梁夫人的惊叫声落地,高飞又把梁明青拽了过来,一拳揍在了他肚子上。 梁司长哎哟痛呼一声,弯腰刚要抱住肚子,高飞已经撕下了他的睡衣。 质量很不错的睡衣,在高飞手中就像是棉絮那样,眨眼间的工夫就被撕成了七八条。 “好,这可是你们逼我的使出绝招的,丢人现眼别怪我!” 高飞狞笑着,不顾梁明青两口子的反抗,就像是捆猪那样把他们四肢捆住,也塞住了嘴巴。 拍了拍手,高飞扫视着俩人的身子:“梁司长,梁夫人,等会儿你们可得忍着点疼,因为浇上花生油被烧的滋味,可不怎么好受。” 梁夫人这才明白高飞的真实用意,心中大悔,连连摇头哼叫着什么。 高飞抬脚,在她肥胖的屁股上踹了一下,满脸鄙夷:“就你这身肉,还想获得哥们的青睐?这是仰着身子想好事呢,你就等着在烈火中永生吧。” 看到高飞目露凶光后,梁明青开始还是很怕的,但随后就镇定了下来,只是狠狠看着他,意思是说:我才不信你敢把我们烧死! 梁明青猜的没错,高飞的确不敢把他们真烧死,顶多也就是吓唬他们一下罢了,毕竟老梁所犯的错误,也不是天人共愤的。 麻痹的,碰到这样一个官油子,一个恨不得被干的半老徐娘,还真有些头疼。 就在高飞做出更凶恶的样子,弯腰提起老梁要向厨房那边拖去时,却听到客厅外面传来呼呼的摩托车响声。 高飞扭头,就看到一个身穿警服的女孩子,骑着一辆火红色的公里跑车,冲进了别墅院子里。 刚才还强装镇定的梁明青,眼里先是闪过巨大的惊喜,随后就是慌乱,开始拼命挣扎起来:“呜――呜呜!” “哟,看你着急的样子,来的这警花小妹,可能是你女儿吧?” 高飞笑了,笑得很得意,也很龌龊。 老梁这对不要脸的,也许真是油盐不进,可他们同样也有软肋,高飞已经从老梁的眼神变化中敏锐捕捉到了。 第102章 你不得好死! “爸,妈,我回来了,热死了。哎,对了,咱们大门的门栓怎么断了?” 女孩子支好摩托车后,毫无防备的推门进了客厅,压根就没注意到,并排坐在沙发上老梁夫妻俩嘴巴是被堵着的,手脚是被捆着的,进门后就踢掉了脚上的平跟黑皮鞋,从鞋架上拿起了一双塑料拖鞋。 女孩子也就是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身高一米七左右,长腿细腰窄肩膀大胸脯,短发,鹅蛋脸,大眼睛,挺拔的小鼻子,薄薄的嘴唇泛着无色唇膏的亮彩――穿着一身笔挺的警服,比那些穿着超短裙果露着长腿在街上溜达的都市女郎,多了一种飒爽的异样风情。 女孩子刚出an上拖鞋,就听背后有个懒洋洋的声音说:“那是被我踹断的。” 女孩子怵然一惊,霍然转身,就看到一个年轻人从门口冰箱后面走了出来,下意识的低喝一声:“你是谁!?”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彭远航――哈欠,你又是谁?” 年轻人打了个哈欠,慢吞吞的走到了她面前。 “爸,妈,他是――” 女孩子根本没有回答高飞的话,扭头看向父母时,才发现她爸她妈的嘴巴是被塞着的,手脚是被捆着的了。 “啊,爸,妈,你们这是怎么了!” 女孩子再次大吃一惊,正要冲过去时,高飞却抓住了她的胳膊。 “闪开!” 女孩子娇喝一声,左手猛地向和后一挣,顺势屈起左肘,狠狠撞向高飞胸膛的同时,右手已经成拳,冲他面目狠狠捣了过去! “乖乖,看不出还挺辣的!” 女孩子的快速反应,大大出乎了高飞的意料,只好抬手挡住她的拳头,迅速后退几步。 在看清父母处境的第一眼后,女孩子就确定这是高飞做的了,出手没有丝毫留情,借着他被逼退的优势,再次娇喝声中,就像脚底安了弹簧那样,整个人蓦然暴起,双手左右分开,右膝却已经变幻成三角形:泰拳。 女孩子的凶悍扑击动作,是泰拳中最为狠辣出名的‘右冲膝’,如果高飞被她迅速合拢的双手抱住脑袋,她的右膝就会狠狠顶在他下巴,或者是胸膛上。 但无论这一膝盖顶在他什么地方,他都会受到重伤。 吆喝,没想到这妞儿还是个泰拳高手! 高飞眼里闪过一丝惊讶的欣赏,就在女孩子迅疾合拢的双手要碰到他脑袋时,他的身子却猛地向下一缩,贴着冰箱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 女孩子爆发出的杀招,因为距离太短,而高飞躲避的动作又太快,根本来不及变招,只好双手在冰箱顶端按了一下,右膝顶在了冰箱壁上,随即顺势一个拧身,正要起脚往下跺去时,左脚脚踝却猛地一紧―― 一屁股坐在地上的高飞,一把抓住了她左脚脚腕,侧身一个翻滚,把她从冰箱上拽了下来。 女孩子左脚被抓,落地后根本站不住,但她也没怎么惊慌,反而双肘屈起,居高临下对着高飞狠狠砸了下去! “嘿嘿,这妞儿反应还真快,可惜都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都这时候了还一板一眼的是使招数,真是幼稚的可笑!” 看出女孩子来势虽然凶猛,但动作却比较教科书化后,高飞冷笑一声贴地再次翻滚,女孩子双肘就狠狠砸在了木地板上。 “哎哟!” 竭尽全力砸在木地板上的女孩子,疼的轻呼一声中随即翻身,正要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时,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却压在了她的咽喉上。 所有的动作,都一下子静止。 单膝跪在地上的高飞,握着手术刀的左手稳如磐石,眼神讥诮的看着女孩子:“你起来啊,不怕被割断咽喉你就起来。” 女孩子双眼冒火,银牙紧咬一字一顿的说:“动刀子算什么本事?有本事你和我空手格斗!” “空手格斗你也不是个,就你这样的,哥们能揍你十个没问题。不过哥们现在没心情让你见识什么才是最有用的格斗技术,等以后有机会吧。” 高飞冷笑一声,抬手啪的一声,砍在了女孩子左侧脖子上。 女孩子发出一声不甘的闷哼,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高飞蹲在地上,扭头看向老梁夫妻俩,很羞涩的笑了笑,左手开始解女孩子警服上的扣子。 就算是傻瓜,梁明青两口子也知道高飞这是要做什么了,都开始拼命挣扎起来,唔唔有声。 高飞根本不理他们,手下动作不停,嘴里说道:“梁司长,我要是你的话,就该闭上眼睛,因为她可是你女儿啊。” 你放开她,放开她,你这个混蛋,我要杀了你! 梁明青心中呐喊着,拼力挣扎着,冷汗从脑门上滚滚落下。 但高飞却根本不理睬他,眨眼间的工夫,就把女孩子的警服、蓝色衬衣脱了下来,露出了一具曲线玲珑的傲人娇躯。 “老梁,你闭眼了没有?” 高飞扭头看了一眼,确定老梁的确闭眼后,这才嘿嘿淫笑着,小手指轻轻一勾,被紧紧束缚的那对雪白的丰满,攸地就弹了出来。 咕噔一声,高飞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今儿哥们运气真好,竟然碰到了一原装货。” 根本不理睬梁夫人那带着求饶的杀人目光,高飞拿过手机,高高举过头顶,开始啪啪的拍照。 接连摆了三四个poss,拍了十几张图片后,高飞才满意的坐了起来,又把邪恶的右手,伸向了女孩子的小内内。 啊,老天爷啊,你怎么不劈了这个恶棍啊――梁夫人心中呐喊着,泪流满面的闭上了眼。 她可以不介意被‘彭远航’糟蹋,但她却宁肯为女儿能保住清白而去死! 但她刚闭上眼,却听那个恶棍说:“梁夫人,你现在心中是不是很难受,是不是特别恨我?如果是的话,那你就点点头。” 梁夫人拼命的用力点头,一点也不怕会把颈椎折断。 高飞走了过来,摘下了她嘴里的破布。 梁夫人冲口骂道:“畜生,禽兽,你不得好死,我――” 梁夫人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抬手就狠狠给了她一记耳光。 “你打吧,就是打死我,我也要骂!” 梁夫人嘴角淌血,悍然不惧。 高飞冷笑:“我才不会打死你,但如果你再敢骂一句,我就当着你的面,把你女儿强女干了,再拍照传到网上去!” 梁夫人再也不敢骂一个字,只是嚎啕大哭:“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你让我闺女以后怎么活啊!” “你只看到你闺女受伤害后没法活了,但你肯定想不到,还有个女孩子,受到了更大的伤害。” 高飞淡淡的说着,捡起地上的警服,随手一抛,盖在了那个女孩子身上,又把梁明青嘴里的破布拽了出来:“梁司长,你可以睁开眼了。梁夫人,如果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对你们,那你最好问问你丈夫,他又是怎么算计和他素不相识的女孩子的。” 梁夫人这才猛地醒悟,高飞刚才就是要让老公说什么的,老公不说才导致了如此下场,当即哭喊着:“梁明青,你到底在外面做了什么孽啊,却让娇娇来替你还!?” 梁明青脸色死灰,嘴唇哆嗦了老大会,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梁夫人大急,苦于双手被捆,却猛地低头张嘴,狠狠咬住了梁明青的胳膊。 “啊!” 梁明青一声惨叫。 梁夫人披头散发,好像一头发怒的斗鸡,眼睛血红:“梁明青,你说,你到底做什么了!?” “我、我――” 梁明青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我要是说出来,我们家就完了!” “那行,你别说了。” 高飞冷笑一声,转身走到女孩子面前,开始解腰带:“我真没想到,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傻比父亲,为了保住官职,却忍心牺牲自己的女儿!” 看到高飞解开腰带后,梁明青精神终于崩溃:“你别――我说,我什么都说!” “其实我倒是盼着你别说,因为我好久没有看到身材、盘子如此正点的妞儿了。” 高飞非常遗憾的摇了摇头,系上腰带走到梁明青面前,打开手机:“说吧,详细点。” 梁明青可以肯定,高飞不是在吓唬他,如果他不说,女儿的清白就再也保不住了,又悔又恨的大哭了几声,这才开始讲述事件的来龙去脉。 用了大约十分钟,梁司长才把他帮助高雅做的那些事,详细说了一遍。 高飞保存好视频后,问:“哦,那你告诉我,那个高雅究竟是什么来头?” 梁明青目光呆滞,喃喃的说:“他是你惹不起,他父母是高层,他大伯就是当今的最强之人――我也不想帮他,可我没办法,真的没办法。” “原来是这样,皇亲啊,嘿嘿。” 高飞冷笑一声,问:“那你告诉我,他住在哪儿?” 梁明青茫然摇头:“我也不知道他住在那儿,他吩咐我做事时,都是去海天娱乐城的。” “行,我知道了。” 高飞拍了拍梁明青的腮帮子,关心的说:“要我说吧,其实你这官儿没事。他的阴谋败露后,肯定不敢把你怎么样的,毕竟我手里攥着他的把柄。唉,说句实在话,那小子也太狂了些,压根没想到我会找你们。嘿嘿,如果换做是我,完事后早就把你们给灭口了,那才叫死无对证。” “放心,你女儿没事的,顶多再过十几分钟,就会自己醒来的。唉,真可惜,这么正点的妞儿却不能享用,我是不是太善良了?” 高飞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慢吞吞的走出了客厅,骑上女孩子那辆火红色摩托车,呼呼的冲出了别墅。 第103章 恐吓! 今天京华的天气很不错,西边的晚霞红彤彤一片,绚丽异常。 但颜红的心情却很沉重。 再过两个小时,那个无法战胜的高雅,就会来到东城大酒店和沈银冰谈判,以及其低廉的价格,接手北山集团的赛马场项目。 站在走廊窗口前,望着窗外的天际,颜红幽幽的叹了口气,喃喃的说:“但愿能够说服那个高雅,挽回小冰和北山集团的名誉――高飞呢,那小子到底去哪儿了?” 想到高飞从早上到现在还没有出现后,颜红就有些恼怒,觉得他也太不懂事了,就算帮不上忙,可你好歹的在这儿陪着大家啊。 颜红皱眉掏出手机,拨通了高飞的电话,语气中带着责怪:“高飞,一整天了你在外面做什么呢?” 高飞无所谓的声音,从那边传来:“啊,我好不容易来次帝都,总该趁此机会好好浏览一下景色吧?嘿嘿,我现在天安门广场呢,我听说这儿――” 不等高飞说完,颜红就厉声打断了他的话:“高飞,你是不是也太没数了?昂?沈总当前正面临从没有过的困难,你不在这儿陪她,却独自去游山玩水?” 高飞懒洋洋的说:“我陪她?嘿,嘿嘿,她用得着我陪啊?早上我倒是想陪她来着,但她却因为彭远航去了就把我给撵出来了,我还有必要陪她啊?” “就算她把你撵出来,你也该理解啊你!你马上给我回来!什么?你还没玩够?高飞,你别逼我骂你――喂?喂喂?” 颜红怒冲冲的说到这儿时,高飞那边却扣了电话。 “这混蛋,也太没数了,我非得好好教训他一下不可!” 颜红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句,转身时才看到沈银冰不知何时站在了她身后。 沈银冰脸色很难看,肯定听到了颜红和高飞的通话。 颜红强笑了下低声说:“沈总,那个高飞也太气人了,这时候竟然去玩儿。我再打电话,让他回来。” 沈银冰淡淡的说:“算了,没意思,他爱玩就玩吧。反正就算他来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颜红垂下眼帘:“他可能是因为你把他撵走,而生气了吧?” 沈银冰抱着膀子站在窗口,冷笑道:“他生气?他有什么资格生气!你不知道,当时彭远航来时他还跟我说,其实解决这件事很简单。哈,他以为他谁啊,天王老子?哼,我本心没有把他撵出去的意思,可他不出去,彭远航就要走――红姐,你说我该怎么办?” 颜红低低的叹了口气:“唉,沈总,别为他生气,他就这样一人。” 沈银冰转身,向套房走去时冷冷的说:“红姐,你再给他打电话,就说从这一刻开始,他再也不是北山集团的一员了。” “沈总――” 颜红一呆,刚要说什么,沈银冰却不耐烦的摆摆手,头也不回的说:“你现在就通知他,我再也不愿意看到他!” …… 2013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随后更名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广电总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08人,其中局长1名(正部级别)、副局长4名(副部长级)。 方小艇是四名副局长中唯一的女性,因为她深厚强大的背景,就是局长见了她,也得客客气气的,说她在局里的地位超然,是没有半分虚假的。 因为今晚有个饭局,方小艇下班后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坐在办公桌后面,随意浏览着一份文件。 帮帮帮――敲门声响起。 方局长抬头,声音清淡悦耳:“请进。” 秘书小王从外面走了进来。 方局长微微歪着下巴,随意的说:“小王,还没有回家?” “方局,刚才有人送来了有个优盘,委托传达安保毋须交给您看看,说您肯定会感兴趣的。” 小王双手递过来了一个优盘。 “哦?” 方小艇眉头皱起,捏过优盘看了眼,随手插在了电脑上。 很快,优盘打开,显示里面是两个视频,还有一个录音文件。 方小艇点击了第一个视频,开始播放。 画面中有两个人,坐在车里,光线有些暗,但仍然能看出这两个人是一脸的惊恐之色,其中一个腮帮子上还淌着血。 方小艇脸色一变,随即恢复正常,摆摆手对小王说:“你先出去吧。” “好的。” 小王答应了一声,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视频中的那俩人,明显是在某人的威胁下,战战兢兢的说了一个阴谋,其中牵扯到了一个地方集团,开发司的某个副司长,而且还提到了一个人的名字:高雅。 如果没有这个名字的话,方小艇绝不会如此关注这个视频。 因为高雅,就是她的儿子。 看完第一个视频后,方小艇又打开了第二个。 这一次,她看的更加仔细,包养的很娇美的脸上,却露出了怒气:有人妄想用这些视频,来威胁她儿子! 其实,方小艇从梁司长的那些供词中,已经听出是怎么回事了:无非就是她儿子看上了冀南北山集团的赛马场项目,想低价收购,人家不愿意,这才采用了阴谋诡计…… 但方小艇却没有因为这个而生气:我儿子是堂堂的红三代,强取豪夺一个地方集团项目,这又有什么了不起的?要是实在不愿意,大家完全可以坐下来商量嘛,有必要采用这种低劣手段来威胁我这个当妈的? “哼哼,就算你找到证人,查到真相,那又怎么样?我做为广电总局的副局长,只要一句话就能封锁所有的媒体报导你些文件。” 方小艇冷笑一声,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又点开了最后那个录音文件。 播放器内,传出了一个男人声音,是豪放的东北腔:“各位领导好,在下是江湖人称花丛小蜜蜂的彭远航,给各位领导见礼了。相信你们都看过那两段视频了,也基本上了解事情的发展经过,从而认识到某太子的丑恶嘴脸,以及他不道德的下流手段了。唉,说实在的,在下得知真相后,心里很疼很疼啊!你们说那个高雅,有那么 牛比的父母,有十八辈子都糟不完的春树集团,干啥还那么贪得无厌,非得用下流的阴谋诡计,来夺取人家的产业呢?这说明了什么――我喝口水先。” 一阵喝水声过后,那个声音继续说道:“这只能说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更说明我们某些领导教子无方啊!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高雅能有今天这样跋扈,和他父母平时的教诲,绝对有着直接的关系,做为一名普通的华夏公民,我对此深感脸红啊,羞耻,不屑为伍!” 方小艇的脸,彻底黑了下来,但仍然能耐着性子往下听:“各位领导,相信你们在看到、听到这一切时,以为我是北山集团派人整的。其实不然,哥们我只是一居无 定所的江湖人士,除了贪财好色拳头硬之外,最大的优点就是爱打抱不平了。所以呢,你们千万别把这事算在北山集团的头上,在下只是无意中得知这事罢了。” “哼哼,骗谁呢?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北山集团,竟然丧心病狂的用这种手段!” 方小艇冷笑一声,继续听那个声音的波:“当然了,我也坚信,各位领导以为在下这样做,就是北山集团支使的,就算被迫公正处理此事,也会暗恨北山集团,并在日后施以重拳。不过在下警告某些人,尤其是那个高雅,假如他敢这样做的话,那他就死定了,哇哈哈哈――在下知道,你们肯定不会信,但我可以为各位领导提供一份 强有力的证据。” 方小艇这时候已经气的要拍桌子,俏脸也开始扭曲,强迫自己往下听:“2009年11月24号,在下孤身前往阿富汗,用一根麻绳,就把某组织的三号人物杜拉阿巴斯勒死,但官方为了掩盖花钱请人杀人的真相,对外宣称他是得了脑溢血而死。2010年三八妇女节那天,纽约凯特议员,被在下用一根铁钉卜刺入右耳身亡,官方宣称他是洗 澡时电器漏电不幸身亡,嘿嘿,那也是在下干的,有人出价五百万美金。同年10月28号,意大利――” 东北腔男人接连说了四宗案例,才言归正传:“别人也许不知道这些人的死亡真相,但在下相信华夏相关部门肯定了解真相。各位尊敬的领导,你们可以信,也可以不信,正如你们会帮北山集团那个可怜的妞儿,也可以不帮,这对在下来说,并不是太重要。重要的是,在下希望在今晚八点半之前,在电视新闻、网络上,看到为北 山集团洗冤的新闻。各位领导可以置之不理,甚至可以动用国家强力部门对北山集团彻查,可要是那样,高雅就死定了!” 听到这儿时,方小艇打了个冷颤,东北腔扔在继续:“相同的文件,在下总共准备了三份。一份给了高雅伟大的母亲。方小艇女士。一份呢,则给了公安部治安局的庞然局长――嘿嘿,在这儿在下得显摆一下了,在下既然能把文件悄悄放在庞局长的办公桌抽屉里,就能做到刺杀高雅!当然了,那不是在下所希望的。哦,对了,言归 正传,第三份文件呢,有可能会寄给卡塔尔的半球电视台,相信他们肯定对这些感兴趣。” “好了,说到这儿,在下又口渴了,不说了,请各位领导掂量着办吧,再见。” 东北腔男人好像做了个亲嘴的动作,然后就悄无声息了。 “恐吓,赤果果的恐吓,竟然敢恐吓到我头上来了!” 方小艇紧紧咬了下嘴唇时,座机响了起来,她马上抓了起来:“喂,哪位?” 一个低沉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是方局长吗?我是公安部治安局的庞然!” 第104章 王八之气四射的高大少! 难道那个人说的是真的? 听到是庞然亲自打来电话后,方小艇的心猛地一抽,强笑道:“庞局长,您找我有事?” 庞然稍微沉默了片刻,才问道:“方局长,请问您――有没有收到一个优盘?” 方小艇淡然回答:“收到了。庞局长,您也收到了?” 庞然在那边说:“对。说起来惭愧,我都不知道优盘是怎么出现在我抽屉内的,而且,那个人应该早就确定他能做到这一点。方局长,我也曾怀疑过,这是我们内部人员所为,可我很快就知道那个人不是内部人员了,因为他是从外面窗口进来的。而我的办公室,是在第26层――这只能说明那个人,有着很了不起的能耐。” 一个人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悄没声的潜入公安机关高层领导办公室内,而且还是从外面窗口爬进去的! 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那个人要想杀高雅的话,是易如反掌! 方小艇不傻,马上就想通了这一点,顿时就觉得一股子冷意,从脚底腾起,冻得身子竟然有些发抖:“那、那依着庞局长的意思,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庞局长不愧是专业对口人员,只是稍微沉吟了一下就拿出了方案:“先稳住那个彭远航,再暗中调查!他这是在向我公安机关示威,我绝不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 “那样会不会害了我儿子?” 方小艇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庞然却没有回答。 因为他也不敢保证:彭远航在察觉被暗中调查后,会不会在一怒之下干掉高雅。 沉默片刻后,方小艇才叹了口气:“庞局长,我有个请求,这件事不要声张了,我会处理好的。谢谢,再见。” 慢慢的放下话筒,方小艇疲惫的搓了搓脸颊。 让她这么大有背景的人,竟然要向那啥花丛小蜜蜂屈服,为他儿子图谋的北山集团,和沈银冰洗冤,这对她来说是个巨大的耻辱。 不过,她却不敢再摆什么架子,更怕远在岭南的丈夫,和一号首长知道这件事。 所以,她只能屈服,摸起手机,找到儿子的号码,拨打了过去。 不过,那边却传来了‘您拨打的电话已经关机’的声音。 “臭小子,又在哪儿疯呢!” 方小艇恨恨的放下手机,接着又摸起话筒,淡淡的说:“小王,你还没有走吧?嗯,那你通知今晚值班的领导,让他们马上来我办公室。” …… 东方大酒店的豪华包厢内,沈银冰,颜红,小宋,苏小梅四个人,团团坐在圆桌前,都没有说话。 桌子上,摆着几支拉菲红酒,和高度茅台,但却没有上菜,反而放着一份文件:冀南南部山区赛马场项目转让合同书。 看着合同书上那几个字,沈银冰看了很久后,头也不抬的低声问道:“现在几点了?彭远航怎么还没有来?” 她的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了脚步声。 小宋低声说:“可能是来了。” 下意识,沈银冰站了起来。 就算她再痛恨那个高雅的无耻,可那注定是她惹不起的人了,她唯有态度好点,多争取点利益。 沈银冰站起来后,颜红等人也站了起来,小宋直接快步走向了门口,但不等她去开门,门就被推开,一个人出现在了门外。 来者不是彭远航,而是在沈银冰最需要帮助时,却杳无踪迹的高飞。 “啊,高飞,你来了。” 看到是高飞后,小宋脸上堆起的虚假笑容凝了下,扭头向后看去,就看到沈总脸色阴沉的坐了下去。 高飞抬头,看了眼包厢内,没心没肺的笑着走了进来:“嚯嚯,都在这儿呢。” 沈银冰扭过了头,苏小梅眼观鼻,鼻观心,颜红狠狠瞪了他一眼,藏在桌子下面的左手接连打手势,让他出去。 可高先生就像个痴呆那样,根本没有看到这些,打着哈欠懒洋洋的走到了桌前,随手拉开一把椅子,坐在了沈银冰的对面,摸过一瓶红酒后,眼睛才猛地亮起:“哟,这是86年的拉菲吧?珍品啊,得一万多块钱一瓶吧?沈总,咱们今晚喝这个?嘿嘿,您可真是大出血啊。哦,对了,大家都愣着干啥呢,不会在等我回来后才上菜吧?” 高飞说着,咽了口口水,看样子恨不得马上启开畅饮一番。 平时沈总高兴时,还可以容忍高飞的不要脸。 可她现在心情是最差时,要不是因为颜红等人在场,她要顾忌总裁身份的话,肯定早就拍着桌子厉声让某人滚蛋,而不是冷冷的问颜红了:“颜副总,你有没有通知他?” 接近傍晚时分时,沈银冰曾经命令颜红,立马给高飞打电话,让他和黑子一起赶回冀南,省的留在这儿惹她生气。 颜红强笑了声后,才看着高飞,语气不善的问道:“高飞,我不是给你打电话说,让你和黑子一起回冀南的吗,你怎么没有跟他一起回去?” 高飞无所谓的耸耸肩:“我还没玩够呢,不想回去――啊,你们是怕我一个人在外面逛会迷路吧?放心,我方向感很强的。哎哟,话说故宫内的好东西可真多啊,尤其是皇上曾经坐过的那把金交椅,要不是不让凑近,我还真想上去坐坐,过把做皇帝的瘾。还有,十三陵那个老坑,就是采玉的地方,也是很让人向往的……” “够了!” 听高飞在这儿唧唧歪歪个没完没了后,沈银冰再也忍不住了,啪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指着门口厉声说:“你给我走,现在就走!” 高飞身子猛地打了个激灵,看着沈银冰喃喃的说:“可、可我还没有吃饭。” “你!” 沈银冰咬牙,刚说出这个字,有人敲响了门板。 “可能是来了!” 小宋低声说了句,快步走到了门后打开了房门。 门外站着四个年轻人,都差不多的年龄。 敲门的这个,是彭远航。 彭远航右边,是个相貌英俊,气质不凡,但脸色却透着青灰色的年轻人,一看就是酒色过度的那种。 匆匆扫了几个人一眼,小宋甜甜笑着闪在了一边:“彭少,您来了,请进。” 彭远航笑着点了下头,却没有进来,而是抬起左手,对英俊年轻人做了个请的手势:“高少,您先请。” 高少懒洋洋的嗯了一声,腆着脸,到背着双手慢慢走进了包厢内。 既然彭远航已经带人来了,沈银冰就算再生高飞的气,也不好说什么了,只是飞快的给颜红使了个眼色,绕过桌子迎了上去。 颜红跟着迎过去时,经过高飞身边,轻轻踢了一下他的腿子,意思是让他先坐在一边。 高飞好像终于明白了过来,乖乖走到包厢角落沙发前,坐了下去。 彭远航也看到高飞了,眼里闪过一丝冷笑,随即开始为沈银冰介绍:“小冰,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高雅,高少――高少,这就是北山集团的总裁,沈银冰。” 沈银冰就算再痛恨高雅,但出于礼貌,还是笑着主动伸出了手:“久闻高少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高雅一进来,目光就始终盯在沈银冰脸上,毫不掩饰对她的欣赏之色,握手时更是伸出了双手,紧紧握住沈总的小手,晃动着低声笑道:“哪里有什么大名,高某人只是一介爱美人不爱江山的风流纨绔而已,倒是沈总,你的美貌和气质,很是让我心醉。” 说着话的工夫,高雅的左手已经在沈银冰细腻的手背上轻轻摸索了起来,眼神也开始变的炙热。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高雅是在借着握手的机会,忍不住的开始轻薄沈银冰了。 “呵,呵呵,我哪有高少你说的这样好。” 沈银冰笑容一僵,稍微用力缩手,却挣不出。 “我说你好,你就是好。不是我奉承你,高某人看遍了京华美女,可也没看到像沈总这样冰清玉洁的女孩子。” 高雅嘿嘿笑着,不但没有松手,反而握的更紧了。 始终含笑站在一旁的彭远航,眉头稍微皱起,眼里闪过一丝阴冷,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对沈银冰的窘迫视而不见。 狗砸碎,敢明目张胆的骚扰小冰――颜红大怒,心中狠狠骂了一句,正要有所表示时,却看到端着一杯茶的高飞,不知道啥时候走了过来,大惊小怪的嚷道:“哎呀,你就是大名震九州,虎躯一振王八之气四射的高雅高大少啊!失敬,失敬,简直是太失敬了!今日有幸见你一次,哥们顿觉浑身充满了力量啊!” “你是――” 高雅有些纳闷的看向高飞。”我也姓高啊,我叫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高飞左手端着茶杯,伸出右手,食指看似漫不经心的滑过高雅手腕脉门,高少就松开了沈银冰,他马上就一把攥住,用力的晃着,满脸的激动:“有缘啊,有缘,咱们五百年前也算是一家人了。来,坐,坐,今儿咱们非得好好聊聊。” 谁特么的和你有缘! 高雅心中骂着,正要缩回手,就觉得高飞手上猛地传过一股大力,就像被老虎钳子狠狠夹了一下那样,疼的他咧嘴叫道:“啊!” “啊!” 与此同时,高飞也啊了一声。 原来,高雅在猛地向回缩手时,胳膊碰到了高飞左手中的茶杯,茶水泼在了他阿玛尼衬衣上。 “哎呀,对不起啊,对不起,高少,我知道你太激动了,其实我也很激动,毕竟咱们都姓高嘛。茫茫人海中,能够遇到个姓高的,可真是缘分啊。” 高飞松开手,扭头叫道:“小宋,小宋,快拿纸巾来,我给高少擦擦衣服上的水渍――给我,给我,我必须得亲自给高少擦,谁让我们都姓高呢?” 第105章 谈判! 不由分说,高飞捏着纸巾,在高雅的衬衣上用力擦了起来。 只几下子,焦黄的茶水,就把高少那雪白的衬衣染了一片。 “闪开,你特么诚心的是吧!?” 高雅刷的拉下脸,抬手就把高飞推了出去。 高飞后退两步,挡在沈银冰面前,一脸的茫然:“高少,我当然是诚心的了,咱们都姓高啊,心不诚的话,那还是人吗?” 这时候就连高雅本人,也看出高飞装傻卖呆就是不满他握着沈银冰的小手不松了,可这种事却不能点破,颜红及时站出来打圆场:“呵,呵呵,高少,您别生气,他这人就这样,看到大人物后容易激动,一激动就手足无措了,还请您多多谅解,等会儿我让他多喝几个给您赔罪。” “算了。” 高雅冷冷的说了一句,径自走到上首,大咧咧的坐下了。 闹出这一幕后,彭远航也不好再郑重引荐什么了,简单为沈银冰等人介绍了另外两个人。 其中一个,就是彭远航的好朋友孙少,孙少武。 另外一个,则是个律师,姓毛。 小宋和苏小梅俩人,感激的看了高飞一眼(感谢他给沈总解围),马上施展开她们的公关本领,邀请大家坐下。 谈判吧,基本都是面对面的,既然高雅坐在了应该是沈银冰该坐的主位,她只好坐在他的对面,就是高飞刚才坐过的位子。 而孙少俩人坐在了高雅两边,彭远航则和小宋、苏小梅俩人坐在东边,挨着沈银冰坐下的颜红,给高飞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坐在沈总另一边。 高飞却憨笑了两声,端着茶杯重新回到了角落中去了。 这小子虽然不懂不解的很气人,可他还是很维护我的――沈银冰扫了眼高飞,目光中带有了些许的温柔。 高雅今天所图颇大,再加上又对沈银冰有了不轨之心,所以也没在这件事上纠缠什么,很快就重新恢复了他谈笑风生的纨绔本色。 大家落座不久,丰盛的佳肴就流水般的端了上来,由彭远航和小宋俩人牵头,在坐各位虚情假意的寒暄了几句,举杯畅饮。 有好几次,沈银冰都会看似随意的扭头看向高飞,想传达一个信息:你既然不愿意坐下,那你就出去啊,干嘛一个人坐在那儿,让我总觉得如锋芒在后,不得劲。 可高飞却始终低着头的玩手机,偶尔还会无声的傻笑两声。 沈银冰心中轻叹了口气,不再理他,打起精神准备迎接接下来的谈判。 天南地北的海吹了半小时后,颜红站了起来,举着酒杯看向高雅:“高少,我敬你一杯,咱们喝过这杯酒后,是不是该谈正事了?” 高雅今晚来的目地,也是为了谈判来的,所以很干脆的端起酒杯,遥遥的点了点:“好,那我提议大家共同举杯,端了这杯酒后商谈正事。” 众人欣然拥护,齐齐举杯。 放下酒杯后,竟然没有谁说话了,酒宴上一时间竟然陷入了沉寂,只是隐隐听到高飞玩游戏时发出的音乐声。 高雅嘴角含笑,眼帘下垂的盯着杯子,仿佛别人不说话,他就会永远不张嘴那样。 沈银冰抿了抿嘴角,看向了彭远航:你算是双方的中间人了,这个话题应该由你来提起。 彭远航会意,先是咳嗽了一声,才说:“高少,沈总,也许大家此前发生过不愉快,但现在就不提了。今天大家聚在一起呢,就是为了商讨高少接手北山集团赛马场项目一事。当然了,既然是商业谈判,那就势必会出现不一样的分歧,说白了,无非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嗯,干脆直截了当的,高少和沈总,你们两个都说出自己心目中 的价位,然后你们再一一商讨,怎么样?” 高雅缓缓点头,含笑道:“好,彭少这样说,我喜欢。沈总,那你就说,北山集团期望中的价位是多少吧。” 颜红把话接了过去:“高少,沈总,赛马场项目一直都是我负责的,所以我对北山集团投入多少资金,应该是最清楚的了。从一年前公司把这个项目立项,到征地、联系英国康奈集团到赛马场基本完工,其间北山集团所花费的资金,准确的来说是两亿八千三百多万,再加上潜在的人脉投资,足足高达三个亿。高少,我所说的这个数 字,我们集团有着详细的明细账单,现在已经制定成表带来了,还请高少过目――” 高雅抬手,打断颜红的话,淡淡的说:“我不管北山集团在赛马场项目上花费多少。我更不管你们为此付出了多少心血,因为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要接手这个项目,按照我的眼光,来说出我心中的价位。” 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缓缓的问道:“高少,你打算出多少钱来接手赛马场?” 高雅云淡风轻的竖起了一根手指。 沈银冰无声冷笑,淡淡的说:“一个亿?高少,你这价格也太低了吧,才是我们投资的三分之一。” “呵呵,沈总误会了。” 高雅竖着的手纸左右摇了摇:“不是一个亿,是一千万。” 虽说早就确定高雅要用强取豪夺的手段来接手赛马场,出价绝不会超过五千万,但沈银冰在他开出一千万的价位后,粉面还是蓦然巨变,嘎声道:“高少,你这是在开玩笑吧?一千万,就想接手价值三个亿的项目,这好像和明抢没什么区别了!” “明抢要犯法的,沈总,别激动嘛。我们老祖宗不是说过这样一句话嘛,叫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沈总既然能开价三个亿,那我还一千万又有什么不对的呢?” 高雅淡然一笑,端起茶杯抿了口水,悠悠的说:“当然了,其实我自个儿也知道一千万少了点,那我就再加五百万,一千五百万。” “呵呵,高少好大的手笔。” 沈银冰冷笑连连。 他麻了隔壁的,不就是仗着有个好老子吗,就敢这样明抢,真是欠杀!哼哼,哥们先让你得意一下,等会儿再看你死了妈的嘴脸! 在旁边玩手机游戏的高飞,心中冷笑着关闭游戏,点击进入了某大论坛,开始搜寻这方面的帖子。 这时候,已经晚上八点了,距离给方小艇下最后通牒还有半小时。 高飞已经打定主意,如果方小艇在八点半之后仍然没有照做的话,那么今晚就是高雅的死期! 他至少有三十九种手段,能让高雅享尽痛苦后死去,但却不会留下任何让警方追踪的蛛丝马迹。 高飞从来都没有把自己看做是个好人,他贪财好色拳头硬,外加脸皮够厚,心底够歹毒,杀起该杀的人来,压根不知道啥叫怜悯。 无数次,当目标痛苦的被干掉时,他都会想到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既然有可恨之处,那他就没必要有慈悲胸怀了。 当然了,高先生也不完全是个坏人,人家此前也有几次扶着老奶奶过马路的光辉举动――连素不相识的老奶奶都帮了,他有什么理由不帮沈银冰? 别忘了,那个死太监苏北山,已经万分真诚的把沈银冰交给他了。 那他就得负责,像个男人那样,在她遇到困难时,给她提供宽阔温暖的胸怀,让她感受家的温暖。 高飞心中冷笑着,随意浏览着那些帖子,表面却是一副不干我事的悠闲。 沈银冰和高雅的谈判,逐渐进入了白热化。 沈银冰执意要价一亿八千万,少一分都不行。 高雅却开出五千万的‘高价’,多一分也不拿。 当沈银冰再次用肯定的语气,否定高雅的报价后,他站起来耸耸肩说:“好吧,既然沈总执意如此,那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就到此为止吧,反正买卖不成仁义在,看在彭少的份上,我们还是能做朋友的――孙少,毛律师,我们该走了,谢谢沈总的热情款待。” 沈银冰一咬牙,低声说道:“那,高少一路走好!” 她当然知道高雅要是走了的后果是什么,更知道对方报出的五千万,已经和她心中的‘期待’价位差不多了,可她还是不甘把自觉的心血就这样转手他人,所以才强迫自己拿出一副冷淡不在乎的样子。 但是,当高雅嘴角挂上冷笑,已经走出几步后,沈银冰心中却是一慌。 幸好,彭远航这时候及时站了起来,打圆场:“哎,高少,别急着走嘛!坐下,坐下,咱们再商量一下不好?” 高雅顿住脚步,看着彭远航淡淡的说:“彭少,我今晚能来,就是看你的面子。说实在的,只要是我高雅看上的东西,就没有谁敢横插一脚,都是别人给我乖乖的双手送上。既然沈总如此固执,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彭远航陪笑道:“我知道,知道。高少,您自己也说了,今晚能来就是给我面子。实不相瞒,沈总呢,和我的关系很、很好――要不这样吧,您再说个价,你们双方都各让一步,怎么样?” 高雅深吸了一口气,沉吟片刻才说:“好,彭少,我给你面子,再加一千万!六千万,沈总如果还不满意的话,那就一切免谈了。” “好,谢谢,谢谢高少赏脸。” 彭远航连连点头道谢后,才看向沈银冰,低声问道:“小冰,你看?” 沈银冰和颜红对视了一眼,都从中看出了悲凉的无奈。 沉默了足有三分钟后,沈银冰才涩声说道:“好、好吧!” 高雅笑了:“沈总,这才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嘛,祝咱们合作愉快!” 高雅的话音刚落,却听到有人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慢着,我还没同意呢。” 第106章 你给我闭嘴! 通过强取豪夺的手段,以六千万接手价值三个亿而且还大有‘钱途’的项目,高雅心中非常得意,满意。 尤其是看到沈银冰一脸黯然的屈服后,他更有了蚂蚁吃大象的贪婪:等接手赛马场后,非得把这妞儿搞到床上!娘的,太正点了! 可是,就在高雅准备享受胜利的喜悦时,却有人说话了:“慢着,我还没同意呢。” 在场的所有人一楞,扭头向墙角看去,就看到高飞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高雅嘴角一抽,阴声笑道:“刚才,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同意。” 高飞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走到桌前再次重复道:“你用六千万接手北山集团的赛马场项目,我不同意。” “哈!” 高雅哈得一声笑,接着收起笑容:“你算个什么东西?” “我是个人,不是东西,五百年前我们可是一家的。” 对高雅的不礼貌用词,高飞倒是毫不介意。 高雅耸耸肩,也懒得再和这厮说什么,看向了沈银冰:“沈总,这位是?” 高飞抢先道:“我是沈总的御用司机,也是北山集团的一份子。我说我不同意,那是因为我把北山集团当做了我的家。我万分热爱我的家,爱的是那么深沉,死去活来――所以呢,我当然不会在强盗冲进来抢东西时,视而不见。” 在高飞说不同意的时候,彭远航的脸色就阴沉了下来,快步走到高飞面前,厉声道:“高飞,高少说的不错,你算个什么东西,这儿哪有你说话的――” 彭远航还没有说完,高飞忽然抬手,狠狠抽了他一嘴巴:啪! 耳光清脆,抽的彭远航原定打了好几个转后,才踉踉跄跄的坐在了椅子上,却恰好踩在了掉了的近视镜上,眼前小星星乱冒。 谁也没想到高飞会忽然出手抽人,都愣住了。 高飞却没事人似的甩了甩手,脸上带着狞笑:“彭远航,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抽你这个孙子不?你特么的欺负沈总人单纯,看不出你和高雅是狼狈为奸,商量好了要来谋夺沈总的财产――颜副总,你别拉我,边去!” 高飞一声断喝,吓得要拉他的颜红一哆嗦,松开了手。 沈银冰眼睛却是一亮,低声说:“红姐,让他说!” 得到沈银冰的鼓励后,高飞底气大壮:“其实从你孙子急吼吼的赶来,说要为沈总出谋划策,又很有面子的请到高雅后,我就开始怀疑你们是串通一气了。” 彭远航左手捂着腮帮子,眼里闪过一丝惊惧,却厉声喝道:“放屁,你这是胡说八道,你竟然说我是算计小冰!” 高飞伸手,淡然道:“你敢再骂我一句试试。” 彭远航下意识的向后缩了一下,咬牙切齿的道:“好,你说我串通好了高少来算计沈总,那你拿出证据来!” 高飞晒笑一声:“我没有证据,我是猜的。” 沈银冰听高飞说出那些话时,还真以为他拿到了彭远航和高雅狼狈为奸的证据,心儿咚的大跳了起来:就算证据不能改变赛马场项目被强取豪夺的下场,但最起码能再迫使高雅重新出更高的价格! 可她却没想到,高飞拿不出证据,而是猜的。 或者说,干脆是在胡闹。 尽管他的胡闹很合沈银冰的心思,但也不能因为合自己心思,就把事情搅黄了,连忙抓住高飞的手腕,低声喝道:“高飞,你乱来什么呢你?” 训斥了高飞一句,沈银冰弯腰替彭远航捡起被踩碎了的近视镜,满脸抱歉的神色:“彭远航,对不起,我替他向你道歉――” “不必了,算我没来京华。” 彭远航拿过眼镜,也没戴,恨恨看了高飞一眼,转身快步走出了包厢。 “彭远航!” 沈银冰想到人家彭远航连夜赶来帮自己,却遭到自己司机猜忌加抽耳光后,心中更加愧疚,刚要追上去时,却听高飞那儿又不冷不热的说了句:“他走,是因为心虚,没脸面对你。” “你给我闭嘴!” 沈银冰娇叱一声,霍地抬手,指着门外:“给我出去,出去,滚!” “尼玛,敢骂我滚?” 高飞想也没想,抬手就给了沈银冰一耳光:哥们为了你,在外面奔波一整天了,你拿脸子给哥们看也就算了,还敢骂我滚! 第二声清澈的耳光声响起,包括高雅在内的所有人又楞了:吓,这家伙也太猛了吧,敢抽沈银冰。 当然了,高飞就算是再生气,抽沈银冰的这一耳光,也不如抽彭远航的那一下狠,顶多也就是留下几条指痕罢了。 可沈银冰却感觉像是高飞拿刀子在心口狠狠捅了一刀那样,呆呆望着他愣了片刻,随即嚎啕大哭着扑了上去,抬手就去抓他的脸:“你、你敢打我,你敢打我!我爸还没有打我呢,你一个臭流氓凭什么敢打我,我和你拼了!” 反正打了也是打了,高飞可不想再被她抓花脸,抬手就去抓她的头发。 “高飞,你给我住手!” 这时候,颜红才醒悟了过来,一把抱住他的手,张嘴狠狠咬了一口。 “哎哟!” 颜副总的小嘴,一下子把盛怒中的高飞咬清醒了,连忙甩开她,又把沈银冰推了出去。 “我和你拼了,臭流氓,你敢打我!” 沈银冰哭着又要冲上来时,却被小宋和苏小梅俩人抱住。 颜红追着高飞,嘶声叫骂:“高飞,你特么的疯了啊,你怎么可以打小冰呢?你个混蛋!” 场面一下子变的如此之乱,把高雅三个人都看傻了。 “行了,老子这就走,你滚开!” 高飞抓着颜红的右手,稍微用力,就把她推倒在了墙根下的沙发上。 “滚,你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滚!” 颜红俏脸通红,狠狠瞪着高飞,要不是苏小梅及时赶到把她拉住,她还得扑上去。 “两个傻比娘们,被人卖了还不知道,老子懒得理你们!” 高飞粗鲁的骂了一句,摸着被咬破的右胳膊,转身就走。 但这时候,高雅却说话了:“你这就要走?” 高飞霍然转手,眼里闪着骇人的光芒,语气阴森的说:“怎么,你不许我走?” 本来,高雅叫住高飞,就是想点着他鼻子,告诉他:小子,以后给大爷我记住,饭可以乱吃,但话不能乱说,你要是再敢说我和彭远航狼狈为奸,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可是当他看到高飞凌厉的眼神后,也不知道为什么却又心虚了,冷哼了一声也没说什么。 高飞忽然笑了,走到角落沙发上坐下,翘起二郎腿,不走了。 颜红叫道:“你怎么不滚了?” “再敢骂我,小心我日草暴你的嘴。” 高某人张嘴就吐出了一句更下流的话,就低头摸出了手机。 “你!” 颜红俏脸猛地涨红,挣扎着要站起来时,沈银冰说话了:“红姐,别搭理这混蛋,我们还有正事要做!” 抬手拢了下有些凌乱的发丝,沈银冰重新恢复了她的精明干练,走到座椅前坐下:“高少,你请坐,我们继续商谈。” 小子,我要是让你完整的离开京华,那我以后就别混了! 高雅狠狠扫了眼高飞,脸色也恢复了正常:“好,六千万,我接手沈总的赛马场项目。毛律师,你仔细看看这份合约――” “先别看合约了。” 那个在众人眼里看起来好死不死的高某人,又插嘴了。 沈银冰银牙紧咬,扭头看着走过来的高飞,恨声道:“高飞,你究竟想怎么样!?” “不怎么样,我就想让你看看这个。” 高飞递过手机,脸色平静。 沈银冰狠狠盯着他:“我不看!” “有种你永远都别看。” 高飞晒笑一声,把手机又递给小宋:“小宋,你来帮咱们伟大英明的沈总看看。” “看、看什么呀看?” 小宋脸色不好看的接过手机,只看了一眼就尖叫起来:“啊,沈总!” “怎么了!?” 沈银冰被吓了一跳,也顾不得用目光去‘杀’高飞了,一把夺过了手机。 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颇有有影响力的论坛,曾经在昨晚发过《冀南美女总裁来京跑关系,色诱失败后恼羞成怒使人动粗!》的帖子,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但现在这类的帖子和照片,却全都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冀南美女总裁来京跑关系,却遭人暗算!》 帖子中,详细说明了事情的真相,并犀利的指出,开发司的某副司长,和某商报的俩记者,是为了利益出卖良心的斯文败类。 这个帖子的字数不多,还原的真相也和真实情况有些出入,但却明确表明了一个态度,那就是为冀南北山集团,和美女总裁沈银冰洗冤。 看到这个帖子后,沈银冰先是呆立片刻,就把手机放在了高雅的面前,然后猛地趴在桌子上,再次失声痛哭。 这一次,她流下的却是喜悦的泪水。 高雅抓起手机只看了一眼,脸色就蓦然巨变,扔下手机几乎是小跑着,冲出了包厢。 高飞倒是很有礼貌的抬手打了个招呼:“高少慢走,小心别崴了脚,或者被车撞死――哎呀,肚子里饿了,先吃饭。” 高飞也不管抱着手机又哭又笑的沈银冰她们,旁若无人的坐下,拿起颜红的筷子就吃了起来。 “小宋,红姐,这一切都是真的吗?我不是在做梦吧?” 沈银冰吸着鼻子,哭着笑问颜红。 颜红用力点头:“是,是真的!小冰,你和集团是清白的,是清白的!” “那,这是怎么回事呢,是谁帮我们?” 沈银冰反手擦了把泪水,看向高飞刚要问什么时,背后房门却开了,呼啦啦的走进了十几个人。 看到为首的那个人后,小宋蹭地一声就站了起来,厉声骂道:“姓年的,你还有脸来这儿!?” 第107章 赔礼道歉! 走进来的这十几个人,正是被款待过,又索要红包美女的大年等人。 那晚,就是这些人跟着梁司长来赴宴,故意惹事被黑子揍了一顿,网上就称他们是善良醇厚的农民工兄弟,为他们讨公道,声讨沈银冰的。 所以沈银冰等人最恨的,除了幕后指使人外,可能就是这些人了。 面对小宋的叱骂,鼻青脸肿的大年等人,都耷拉着脑袋瓜子,默不作声的抬手,对着自己脸颊就开抽:啪,啪! 一群人闯进来,话也不说一句就开始自抽耳光,这的确很让人纳闷。 而且,不管男女,自抽耳光的力道,那绝对是十足十的,七八下过去后,有人的嘴角竟然淌出了血渍。 自从被陷害后,沈银冰等人无数次的幻想,把那群败坏农民工兄弟名声的败类,碎尸万段! 但当大年等人自抽耳光后,她们却傻了。 颜红最先清醒了过来,拿起一个酒杯,啪的一声就砸在了地上:“都特么的给老娘住手!” 颜副总的这句低吼,就像圣旨那样,一下子止住了大年等人的疯狂动作。 穿着一身红色无袖旗袍,露出雪白粉臂,和白嫩光洁美腿的红姐,左手掐着小蛮腰,踩着高跟鞋走到那些人面前,脸上带着君临天下的骄傲:“你们谁给老娘个解释?” “对不起,我们、我们不是人,还请沈总原谅。” 比颜副总足足高了三十厘米的大年,腰弯到才抵到她的小腹位置,毕恭毕敬的接连几次鞠躬后,从身后摸出个帆布包,打开:“这是沈总给我们这些人的红包,总共是一百三十万,现在一分不少的都在这儿。为了弥补我们对沈总造成的伤害,我们格外加了二十万。还请沈总收下,看在我们鬼迷心窍的份上,请原谅我们对您的不敬。” 颜红笑了,笑的很甜,很风骚:“哦,各位原来是给沈总赔罪的?” 大年低着头:“是,是,还请沈总大人大量,原谅我们――” 大年的话还没有说完,娇小但弹力十足的红姐,就抬起右脚,用她那比绣花针粗不了多少的高跟鞋鞋跟,狠狠踩在了他脚面上! “啊!” 大年长声惨叫,双手抱着脚蹲坐在了地上。 “卧槽,这时候你来求原谅啦?你特么的知道给我们造成多大伤害不?你们这群傻比玩意,怎么不去死啊!” 就像黔之驴那样,红姐暴怒,蹄之。 “红姐,算了!” 看到颜红越踹越带劲后,感觉得见生天的沈银冰连忙出声制止:“他们也是被支使的,就放过他们吧。” “麻痹的,一群生儿子没小妓的傻比玩意,都还愣着干嘛,赶紧滚,统统滚!” 颜红不解气的再次踹了大年一脚后,才气咻咻的收回脚。 “谢谢,谢谢沈总!” 眨眼间就被再次搞成鼻青脸肿的大年,被同伴拉起来后,嘴里说着谢谢,率人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 “我呸!也就是沈总心肠好,要不然非整死你们!” 狠狠对门口吐了口吐沫后,颜红才拎起那个帆布包,递给了苏小梅。 颜副总不顾形象的发飙时,高飞看也没看一眼,犹自在那儿埋头大吃。 沈银冰给颜红使了个眼色。 颜红会意,腆着笑脸的走到高飞身边,声音柔的几乎要滴出水来:“高飞呀――你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吗?” “不知道。” 高飞淡淡的说了一句,抓过纸巾擦了下嘴巴,站起来就走。 颜红一把拉住他的手,殷勤的笑着:“你要去哪儿?” “回冀南啊,刚才有人就撵我走的。” 高飞甩开颜红的手,根本不看任何人一眼。 “高飞,你等等!” 沈银冰快步走过来,伸开双手挡住了他的去路,眼神热切的望着他:“这一切,是你做的吧?” “沈总,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只是一个在你最需要帮助时,却去外面游山玩水的臭流氓而已,怎么会有让那些人痛改前非的本事?” 高飞冷笑一声,推开沈银冰的伸着的胳膊,快步走向了门口。 “高飞!” 沈银冰正要追上去,高飞却站住了:三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三个人中,一个是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另外两个是年轻人,其中一个腮帮子上还贴着创可贴。 那俩年轻人看到高飞后,身子马上就是一哆嗦:“大、大侠,我们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去派出所投案自首了――这、这位是我们报社的刘社长。我们今儿来,就是专程向沈总赔礼道歉的!” 中年男人狠狠瞪了那俩人一眼,再看向高飞时,却又是点头哈腰了:“请问这位先生,哪位是沈银冰沈总?” “我就是沈银冰,你们是谁?” 沈银冰一脸纳罕的走过来,顺势抓住了高飞的衣襟。 那晚沈总和人英勇奋战时,被人拍了照,但兵荒马乱中,她根本没看到拍照者的样子,所以不认识喊高飞大侠的俩人是谁。 “哦,沈总,我叫刘善才,是《帝都商报》的社长。很抱歉,是我御下不严,才给您和北山集团的名声造成了损失。在此我代表《帝都商报》的全体同仁,真诚的对您说声对不起!” 胖男人走进包厢,先给沈银冰深深鞠躬致歉后,才双手递上了一张银行卡:“这是三十万,小小意思还请笑纳,算是《帝都商报》补偿您的损失……” 搞清楚来者是谁后,沈银冰的刷的就沉了下来,冷笑道:“刘社长,你觉得我和北山集团的名誉,就值三十万?” 刘善才连连摇头:“不够,这三十万远远不够!除此之外,《帝都商报》将会开辟出一个专栏,专门为此事向您和北山集团道歉,明天一早,您就能看到了。” 颜红说话了,看在钱栋俩人:“呵呵,就是这两个废物捣的鬼?” 刘善才赶紧说:“是,就是他们!这位女士,报社已经对他们做出了最严厉的处罚,而且他们也自觉去派出所投案了――虽说他们的行为很恶劣,但看在他们还年轻的份上,还请再给他们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颜红抬手,把银行卡夺了过去,在手里把玩着,媚眼一扫高飞,语气轻佻的说:“想我们放过他们,也好办。除了登报道歉外,再拿一百万!少一分,老娘也不答应!” 刘善才苦笑,但早就预料到沈银冰等人不会就此罢休了,所以也没啥惊奇的:“行,那等明天一早,我就会派人再送一百万过来。沈总,打搅了,再见!” 刘善才办事也够麻利的,含笑点头说再见后,带着钱栋俩人就走了。 刚才大年等人来赔罪时,沈银冰只是猜到和高飞有关系,可是不敢肯定。 但当刘善才带人出现,尤其是钱栋一脸畏惧的喊高飞大侠后,沈银冰完全肯定了她的想法:这一切,都是高飞做的!他在外面一整天并没有游山玩水,而是想方设法为洗清她的冤屈而奔走! 说心里话,大年等人虽说可恨,但他们来不来的,沈银冰并不是太在意。 可《帝都商报》社长的出现,尤其是说要在明天的报纸上刊登道歉启事,以及现在网络上新发的那些帖子,才是被沈银冰最看重的,事关企业和她个人的清白。 满天的阴霾突然散去,沈银冰感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轻松,和幸福,其间却夹杂着一些愧疚:就在刚才,她还撵着人家高飞滚蛋,还曾经为他辱骂彭远航,而撒泼。 就在沈银冰盯着高飞发呆时,人家孩子已经走出了房门,颜红连忙喊道:“高飞,你给我站住!” “等、等等!” 沈银冰小跑着追到他前面,转手展开双臂,满脸的诚挚:“高飞,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 高飞懒洋洋的说:“没事,反正你始终都是这样看我的,我也习惯了。” 沈银冰俏脸一红,微微垂下眼帘:“可、可你也打我了。” 颜红这时候也追了上来,抓住高飞的手:“小高啊,先别走――” 高飞扭头冷冷横了她一眼,颜副总马上就耷拉下脑袋,不敢说话了。 “高飞啊,沈总都向你赔礼道歉了,你还是别走了。” 小宋俩人也围了上来,笑嘻嘻的。 其实高飞说要走,只是拿腔作势而已,在还没有完全处理好这件事之前,他是不会走的。 沈银冰等人的‘苦苦挽留’,也给了他留下的借口,勉为其难的沉吟片刻,才转身:“好吧,这可是你们求我留下的。” “是,是我们求你留下,求你留下和我们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颜副总很开心,笑面如花。 苏北山说的不错,这娘们是真心呵护沈银冰的,为了她,刚才竟然要和哥们玩命,娘的――高飞冷笑着瞪了颜红一眼,还没说什么,一个人急匆匆的走出了电梯。 沈银冰等人愣住:“梁司长?” 来的这个人,正是昨晚算计沈银冰的主谋,梁明青。 “吆,梁司长,真巧啊,咱们又见面了。” 颜副总被高飞瞪的心里发毛,看到梁司长出现后,赶紧借此机会岔开了话题。 “颜副总,沈总,大家都在呢。” 昨晚在沈银冰面前还保持着矜持、优越感的梁司长,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脸上青一块,肿一块的,还有几道明显的抓痕,样子要多么狼狈,就有多么狼狈。 和沈银冰、颜红俩人点头问好后,梁明青眼神畏缩的看了眼高飞,低声说:“沈总,咱们能不能去房间里说话?” 沈银冰淡淡的问:“梁司长,有什么话就在这儿说吧,我怕去了房间内,会有记者出现啊。” 第108章 我的要求很简单! 梁明青苦笑:“不会,不会了。” 颜红冷笑:“不会?这可说不定,咱们只是来自小地方的乡下人,可猜不到你们这些大人物心里是怎么想的。” 梁明青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双手拱拳,不停的弯腰鞠躬。 沈银冰只是做做样子,可不是真不许他进去,于是冷哼了一声,转身向套房内走去,还偷偷给颜红使了个眼色,那意思是让他看住高飞,别让这小子走了。 颜红会意,也顾不得守着小宋和苏小梅了,抓住高飞的手,热情的说道:“小高啊,来,跟我进来。” “松开我,我自己会走的。” 高飞淡淡的说着,甩开了颜红的手。 颜红脸上的笑容一僵,眼神暗淡了下来。 从高飞这个动作和说话语气上,颜红明显感觉到了疏远。 她当然清楚,高飞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但她不后悔,如果重来一次,她还会这样做。 因为她已经把沈银冰,当做了自己相依为命的女儿。 走进包厢内后,高飞还是坐在了角落沙发上,沈银冰坐在桌子主位上,对苏小梅说:“小梅,去通知酒店,让他们重新上一桌酒菜,咱们得好好款待一下梁司长。” 苏小梅还没有答应,梁明青就苦笑着摆手:“沈总,不用麻烦了,我来这儿不是为吃饭的。” 沈银冰嘴角一翘:“哦,那梁司长大驾光临,所为何事?” 其实看到梁明青出现后,沈银冰就猜到他是来赔礼道歉的,因为前面已经有两拨人来过了,她只是故意装作不知道的样子罢了。 梁司长从身上摸出一张名片,双手捧着毕恭毕敬的递了过去。 沈银冰伸出右手,两根手指优雅的捏住名片,拿到了眼前。 这是一张很普通的名片,上面只有一个叫‘黄叔文’的人名,和一个联系方式。 沈银冰翻过来看了一眼,随手把名片扔在了桌子上,淡淡的问:“梁司长,这个黄叔文是何许人啊,你给我的他的名片是什么意思?” 梁明青还没有说话,旁边的颜红眼睛却猛地一亮,伸手抓起名片问道:“黄叔文,就是开发司的黄司长吗?” 梁明青点头:“确切的说,黄司长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东部开发司的司长。在我来之前,黄司长就告诉我说,明天上午九点,他在办公室内静候北山集团沈总,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审核并批下该公司的赛马场项目――” 梁明青后面说了些什么,沈银冰没有听到。 因为她已经被突如其来的喜讯给震傻了:东部开发司的司长,那么大的人物,明天九点会在办公室内等她,亲自审批赛马场项目,这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批文下来是铁板钉钉的事了! 大年、《帝都商报》、甚至梁明青来赔礼道歉,这对沈银冰来说绝对是惊喜,毕竟洗白了她和北山集团的冤屈,也能保住赛马场项目不被强取豪夺。 不过,如果还是拿不到批文,北山集团一样会遭受很大的损失。 甚至,在前几分时,沈银冰还在想,要做好应付一切困难的准备。 其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多久才能拿到批文,还有那个高雅,会轻易放过她么? 但是在这一刻,梁明青却说出了这番话,沈银冰要是不欢喜傻了才怪呢。 就在沈银冰双眸死死盯着梁司长发呆时,颜红轻轻推了她胳膊一下,低声说:“沈总,我们明天去开发司吗?” “啊――去,为什么不去!” 沈银冰这才醒悟了过来,满脸的激动,主动伸手抓住梁明青的手,用力摇晃着:“梁司长,谢谢,谢谢你!” “沈总,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梁明青讪笑着抽回手,扭头看了眼角落中的高飞:“沈总,我能不能和那位彭先生,单独说几句话?” “彭先生?” 沈银冰愣住,抬头看向了高飞。 梁明青点头:“对,就是那位彭远航,彭先生。” 颜红也是一头雾水,指着高飞问:“你说他叫彭远航?” 梁明青苦笑着低声说:“那位先生告诉我的,说他叫彭远航,还有个非常拉风的外号,叫花丛小蜜蜂――” “行了,行了,别说了。老梁,我知道你找我要做什么。” 高飞举起手机,晃了几下:“你不就是看中了我的手机,想高价收买吗?” 梁明青愕然,随即点头如捣蒜:“对,对!我就是看中您这款手机了。彭先生,您开个价,我马上付款,三万、哦,不,五万块钱够不够?” “五万块钱?” 高飞看着自己那款山寨版的苹果5,一脸的为难:“我这可是最新款的苹果5,具有不一般的收藏价值――不过,既然梁司长看中了我的手机,那我就豁出去了,君子向来最爱成人之美的,我就成全了你,六万块钱,少一分钱免谈!” “行,那就六万块,我马上付款!” 梁司长说着,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内拿出六扎百元大钞,走到高飞面前,放在了他前面的案几上。 “看来你是有备而来啊,啧啧,我真舍不得啊,尤其是里面的图片。” 高飞一脸不舍的痛苦,扣下后盖取出了手机卡。 就像是抢宝贝那样,梁明青一把就抓过了那个手机,然后冲高飞深深的弯腰鞠了一躬,低声说:“彭先生,还请您为我保密。” “没问题,我这人是很有职业道德的,你可以走了。” 高飞很随意的挥挥手,再也不看梁司长一眼,抓起那些大钞,满脸‘我发了’的喜悦。 “沈总,颜副总,再见,再见。” 梁明青点头哈腰的挥手,和在场诸人一一说告辞后,这才脚步轻快的走出了包厢。 沈银冰四个人都没有理睬梁明青,只是向看外星人那样看着高飞。 高飞把六扎大钞握在手中,翻了个白眼问:“你们是不是眼红我?” 沈银冰走到高飞面前,低声问道:“高飞,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 高飞看着那些钞票:“能不能不说?” 沈银冰很诚恳的说:“可我想知道,很想知道。” 高飞叹了口气,却说:“唉,可惜了我那苹果5的手机。” 沈银冰会意,转身吩咐苏小梅:“小梅,现在天色还不是太晚,你和小宋马上去外面,给高飞买一款最新的苹果手机。” “好的,沈总,我们马上去。” 小宋俩人齐声答应。 等她们俩出去后,沈银冰问:“高飞,你还有什么要求吗?说出来,我一定会满足你的,哪怕是天大的要求!” “真的?” 高飞眼睛一亮,上下打量着沈银冰。 沈银冰重重点头:“只要我能做到!” “好啊,你肯定能做到。” 高飞笑的很下贱,看着沈总那双白嫩的小手,慢吞吞的说:“我想――你给我搓澡。” 沈银冰呆住:“什么?” 高飞耸耸肩:“听不懂就算了,当我没说。” 沈银冰的俏脸,刷的通红,低声骂道:“臭流――” 高飞打断她的话:“是,我是臭流氓,该遭天打雷劈,这下总行了吧?好了,白白。” 沈银冰抬手挡住他:“你要去哪儿?” “我找人搓澡啊。” 高飞舔了舔嘴唇说:“为了某人,我从昨晚就开始奔波,找那俩无得记者,找梁司长,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的嗓子都冒火了,累得要死要活的,这时候泡个热水澡,找人搓一下,这个要求很过分吗?既然沈总碍于面子不答应,那我只好去外面找人了。幸好,哥们现在有钱了。白白了您,明天见!” 高飞说完,推开挡在眼前的手,也不理会沈银冰和颜红的喊叫,开门走了出去。 出了东方大酒店后,高飞站在台阶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喃喃的说:“没想到那个方小艇一介女流之辈,做事倒是相当圆滑,不但替沈银冰洗冤,还顺手为她解决了赛马场的问题,可比她那傻比儿子要强很多了。但这样的人,也往往不会屈服,日后肯定会找回场子。不过那和老子没啥关系了。嘿,想这些干嘛,还是找地方放松一 下才是正事,嗯,去哪儿呢?” 大酒店门口,最不缺的就是出租车了。 高飞站在台阶上,几乎是闭着眼的一招手,一辆出租车就缓缓滑了过来。 高飞上车后关上车门,抽出两张大钞,扔给了的哥:“哥们,带我去京华最有名的洗浴城。” “好咧!” 的哥欢快的答应了一声,动力十足的启动了车子。 看着哥们的高兴样,不会最有名的洗浴城就在公路对过吧? 想到在冀南时那次去凯撒酒吧喝酒的臭事,高飞就忍不住的笑了笑:那一天,算不算是哥们生活的一个转折点? …… 皇冠洗浴城。 据开车的那哥们说,这是东城地区档次最高的洗浴城了,里面的搓澡工都是一水的漂亮女孩子,有的还是高文凭的大学生,研究生之类的。 不过她们的要价也很唬人的,一小时就得要八百块钱,干三个小时就能顶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高飞到底不在意这个,现在他可是有钱人了,怀里踹着六万块钱的现金,要是让他存着不花,那比杀了他还要难受的。 进了洗浴城后,一个穿着紫色吊带背心,齐13小短裙,果露着两条美腿的女人,笑吟吟的迎了上来,娇滴滴的问道:“先生,几位?” “就我自己。” 高飞扫了眼大堂,问:“还有没有最好的房间?” “有,有,请随我来。” 听高飞这样说后,女人笑得更加灿然:“先生,请问您对服务生有什么特别要求吗?哦,我们这儿的服务生有女孩子,也有男生――” 高飞抬手打断她的话:“哥们对男人不感兴趣,要女孩子,最好的女孩子,那就先来两个吧。” 第109章 手术刀! “红姐,他去哪儿了?” 颜红刚一进门,沈银冰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高飞走后,颜红马上就在沈总的暗示下跟了出去,看那家伙究竟去做什么了。 看了眼已经买手机回来的小宋俩人后,颜副总神色有些不自然的咳嗽了一声:“小宋,你们两个先回房去休息吧,我和有话要和沈总说。” “好的,沈总,颜副总,你们也早点休息。” 小宋俩人点头答应一声,走出了客房。 沈银冰的脸,沉了下来:“红姐,他真去那地方了?要不然的话,你不会支走小宋她们的。” 颜红苦笑:“是,我也打了辆出租车,亲眼看到他去了皇冠洗浴城。我问过司机,他说那是东城区最上档次的洗浴城,里面的漂亮女孩子一个种点,就要价八百――” “这个混蛋,他怎么可以去那种地方呢!” 沈银冰抓起一个沙发垫子,狠狠砸在了地上:“不要脸!红姐,你马上给他打电话,让他立即回来!” “他没有手机。” 颜红走到沈银冰对面,坐在沙发上,微微垂下眼帘:“沈总,我有些话,不知道该不该说。” 沈银冰深吸了一口气:“说吧,反正这儿又没有别人。” 颜红点头:“嗯,我想问,你是不是,是不是真――” 沈银冰黛眉微微皱起:“我真什么了我?” 颜红咬了下牙,说:“你是不是真喜欢他了,要把他当做男朋友了?” “什么?” 沈银冰一愣,抬手拢了下发丝,随即哈的一声嗤笑:“切,我会真喜欢他?他算个啥啊,一个不学无术的臭流氓而已!咳,红姐,你怎么想到要问我这个?” 既然话已经挑明了,颜红也不藏着掖着了,实话实说:“沈总,我觉得高飞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是,他出身是贫贱了些,是个孤儿,又有这样那样不好的臭毛病,表面上看起来和彭远航完全没法比。可是,自从和他相处后,我发现他还是有很多优点的。就说这件事吧,如果不是他的话,我们这次就吃大亏了。” 沈银冰没有吭声,只是楞楞的看着颜红。 颜红继续说:“在得知你出事的消息后,我和高飞,还有彭远航,都在第二天早上赶来了你身边。当时我就看出,你很感激彭远航,因为他为了咱们的事,去外面找关系托人。而高飞呢,则因为你心情不好,就一整天在外面没回来。那时候我们所有人,都觉得他太过份了,所以你对他没好脸色也是很正常的。” 沈银冰木然点了点头,还是没说什么。 颜红换了个坐姿:“但等梁明青他们一拨一拨的出现后,我们才明白,这一切都是高飞做出来的。是,我们的确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我们却能看出,他为了你用了非常的手段,却不想让我们知道,那是因为他怕你担心。” 沈银冰喃喃的说:“我、我才不担心,我只是好奇。” 颜红没理睬她,继续说:“在跟踪他的路上,我想了很多。沈总,你有没有发现我们在谈判时,彭远航和高雅,有好几次,都互相使眼色?” 沈银冰怵然一惊,涩声道:“红姐,你、你不会是怀疑,这一切真是彭远航和高雅串通好了的吧?” 颜红左手托着下巴,看着窗外:“也许,高飞说的没错,只是暂时没有找到他们狼狈为奸的证据。” 叹了口气,颜红又把话题绕回了原先的问题上:“沈总,高飞和彭远航相比起来,无论是家世,气质,还是相貌,他都处于劣势。不过这些算不了什么,最关键的问题是,一个可能是背后暗算你,而另一个却是在竭力帮助你。” 沈银冰目光闪烁,躲开颜红看过来的目光:“这有什么奇怪的?高飞他本来就是我手下,他竭力帮我是很正常的――红姐,你说这些,和你刚才说我喜、喜欢他,有什么关联呢?哦,你是不是以为,我得知他去洗浴城后生气就是吃醋,是喜欢他了?那我告诉你啊,压根就不是这回事!我生气,是因为我有很多话要问他,是因为他现 在是我的雇佣男友!我对他,距离你想象的那样,哼哼,还老远呢,遥不可及。” 颜红笑了:“小冰,我现在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一句话。” 沈银冰挠了下腮帮子,一脸的无所谓:“你说。”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再也无法拥有,就会后悔一辈子。” 颜红说完,不等沈银冰回答,就走了出去。 沈银冰盯着案几上的果盘,愣了很久,才冷笑一声:“切,我才不稀罕!” …… 皇冠洗浴城的高等包厢,一点也不次于五星级大酒店的总统套房。 里面不但有独立浴池,按摩床,外面客房中还有冰箱彩电,供客人过夜的大床。 高飞浑身上下只穿着一条内内,仰面躺在温热的浴池中,脑袋枕在一双美腿上面闭着眼,嘴角还叼着一根香烟。 两个身穿性感比基尼泳装的年轻女孩子,也都泡在水中,其中一个被他枕着大腿,左手在他肩膀和胸膛上轻轻按摩着,右手端着个玻璃烟灰缸。 另外一个女孩子呢,则坐在浴池中央,把他一根腿抱在怀中,用丰满有弹性的胸部,轻轻挤压按摩着。 “唉,怪不得世人都说钱是个好东西呢,果然是这样。” 高飞睁眼,嘴巴呶了一下。 端着烟灰缸的女孩子会意,嫣然笑着捏住烟蒂,放在了烟灰缸内,柔声问道:“老板,还来一颗吗?” “不了,吸烟是有害健康的,我刚才吸烟,只是不惜损害健康而向烟草业做点贡献而已。” 高飞舒服的晃了下脑袋,问道:“妹子,问你们个事儿,你们都是有什么高端的服务项目?” 都说是饱暖思淫欲,高某人只要有钱,就会想这事儿。 没办法,高飞是正常男人,再说他在国外时,也习惯了这种生活,压根就没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丢人的。 想这样做,却不敢这样做的男人,才是丢人的。 “除了搓澡外,还有按摩――” 说到这儿后,女孩子吃吃一声娇笑,压低声音问:“老板,你想我们为你提供什么样的高端服务?” 高飞张嘴就回答:“全套的!” 女孩子和同伴对望了一眼,脸色娇红的说:“那,老板您得格外加费用。” “钱不是问题,你们两个每人格外再加五千块。要是伺候老板我舒服了,还有奖金。” 高飞从水中坐了起来,摩挲着女孩子那光滑的大腿,笑得很猥琐。 女孩子更加娇羞了,声若蚊蝇:“老板,你得先付款。” “没问题。” 高飞打了个响指,站起身走出浴池,从口袋中取出一扎大钞,扔在按摩床上:“但愿你们不要让我失望!” 女孩子眼睛一亮,抢步过去拿起钞票,咯咯娇笑:“老板放心,我们是不会让您失望的,还请您趴床上,我们稍微准备一下。” “ok!” 高飞打了个响指,趴在了按摩床上。 两个女孩子对望了一眼,其中一个走了出去:“我去拿按摩油。” 留下的那个,则来到按摩床前,手指儿轻轻一勾,裹着胸前那对雪白挺翘的文胸,就被扔到了一旁。 “老板,接下来您闭眼享受就可以了。” 女孩子双手托着那对雪白,慢慢的弯腰,放在他后背上,开始按摩了起来。 “丝丝,你先出来一下,我找不到按摩油了。” 女孩子刚按摩了几下,她同伴就在外面叫她了。 “就在那个小包里嘛,怎么会找不到?老板,您先稍等,我去看看。” 女孩子抱歉的说了一句,等高飞点头同意后,才垫着脚尖的走了出去。 高飞脸朝下闭着眼,开始琢磨他的心事。 其实,他也不是非得找两个妞儿来发泄一番,他只是想放松一下,今天可是奔波了很多的路程,的确感觉有些累了。 为沈银冰解决困难,不甘心的高雅会如何报复他,他压根没放心里去。 他在想两个人,一个是苏北山。 另外一个,则是他的前女友穆天涯。 现在他已经知道苏北山是某个神秘组织的人了,为了报复组织,甚至把他自己都阉割了,由此可见他的决心。 可是,穆天涯和这个组织,又是什么干系呢? 如果没干系的话,她怎么可能会解开高飞被感染的病毒? “唉,我那个前女友,貌似也不简单啊。” 高飞心中轻叹一声时,就听到脚尖点地的声音传来,微微睁开眼,透过朦胧的雾气,看到一个穿着三点式的女孩子走了进来。 他也没有在意,重新闭上了眼,继续想他的心事。 女孩子走过来,抬脚上床,骑在了他身上。 高飞问道:“你同伴呢?” “咳,她出去了,去拿按摩油。” 女孩子咳嗽了一声,纤巧柔软的左手,放在了他脖子上,慢慢的捏了起来。 “哦,你们也是,为什么不早准备好这些东西呢,这不是故意拖延时间吗?” 高飞有些不满的转了下脖子,睁开了眼:“咦,我怎么听着你的声音不像她们两个呢?” 他的话音刚落,就觉得右侧脖子皮肤一凉。 接着,他就听到女孩子淡淡的说:“我不是她们两个,自然不像――别妄想反抗,要不然你的脖子上就会出现一道血口。” “呵呵,为什么呢?” 高飞眼珠子往下一转,就看到一把闪着寒光的刀子。 手术刀。 第110章 杀人要犯法的! 如果你趴在按摩床上,享受着漂亮妞儿的热情服务,身体某个部位起了变化时,却忽然有把锋利的手术刀搁在脖子上,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 恐怕那个硬起来的地方,因为受到惊吓会遭受重创,也许这辈子都别想重振雄风了。 别人会不会就此变成软体动物,高飞不清楚,可他却很明白自己绝不会那样。 他只是看着那把手术刀,一脸的惊讶:“咦,这不是我昨天刚买的那种刀子嘛,九十多块钱一把的,你怎么会有?” 不等女孩子说话,他又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你是谁了!” 女孩子白天时已经见识过高飞的厉害,此时根本不敢大意,双腿用力夹着他的腰身,握着刀子的右手手背上,隐隐有青筋凸起,冷声道:“哼,你知道我是谁了?” “你是老梁的女儿嘛。” 高飞啧啧两声,惋惜的语气:“可惜,真可惜!” 女孩子在此冷笑:“可惜?可惜什么?可惜没想到会这么快就落在我手里吧?” 高飞淡淡的说:“不是。我可惜的是,没想到老梁的女儿原来是做这种行业的,我还以为你是当警察的呢。” 女孩子双腿再次紧了一下,低声喝道:“废话,我本来就是警察!” “哦,你是警察,是警察。” 高飞连忙应和道:“你做这行,只是兼职――”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女孩子的右手一用力,就把他脖子上压出了一道细微的伤口,低声喝道:“胡说八道,我才没有兼职做这个!你再敢胡说,我现在就杀了你!” 高飞不服气的问:“那你为什么会穿成这样,出现在这地方?” 女孩子咬着牙,得意的笑了笑:“我当然是刻意装扮成这样子的。如果我不用这种方式,又怎么可能会逮住你?哼哼,臭流氓,恐怕你做梦也没想到,我跟踪我爸去了东方大酒店,后来又跟踪你来到这儿,然后又装扮成服务生来算计你吧?” 高飞很奇怪:“你肯定是威胁那俩女孩子的吧?” 女孩子冷笑道:“我还用得着威胁她们?别忘了我是个警察,我只要亮明身份,并告诉她们说我在捉一个罪大恶极的强女干杀人犯,她们就乖乖的配合了。” “原来是这样――哎,你能不能把刀子抬起一点,要不然一激动真会出人命的。” 高飞看着淌落在按摩床上的鲜血,好心的规劝她:“姑娘,我知道你可能挺恨我,但不管怎么说,那可是你爸逼我那样做的。再说了,我已经把拍的那些照片都还给你爸了,咱们两个算是两清,有必要搞得这么紧张?” “彭远航,你是不是太天真了?” 女孩子咬着牙的说:“我来,就是为了干掉你,来洗涮你给我的耻辱!” 高飞大叫:“杀人要犯法的!你是警察,应该比我更明白这个道理吧?” “如果没有人知道,我就不算犯法。彭远航,你记住啊,下辈子宁可去当牛做马,也不要当臭流氓。” 女孩子语气阴森的说完,右手用力往下一压,随即猛地向上提起! 依着手术刀的锋利,女孩子压下去后再猛地提起,切断高飞脖子上的大动脉,那是毫不费力的。 甚至,她在做出这个动作时,都仿佛看到了鲜血像箭一样喷射的场景。 一种解气的残忍笑容,使她的双眸好像晨星般那样璀璨。 可就在她准备欣赏血箭喷射的一幕时,高飞的脑袋,却忽然消失了! 手术刀,只来得及在他脖子上划出一道小血口。 女孩子大惊:“啊,这是怎么回事!?” 她的惊叫声未落,就觉得脑后风声响起。 完全是出于本能反应,女孩子迅速抬起握刀的右手,屈肘挡住了一只踢过来的脚。 …… 女孩子此前从没有来过这种地方,根本不知道有的按摩床上会有机关。 为了保证趴在床上的客人呼吸畅谈,只需在按下床腿上的某个按钮,客人面部位置的床板,就会出现一个圆洞,能伸进一个脑袋。 在和女孩子说话时,高飞就已经悄悄按下了那个按钮。 但女孩子却没有注意,等她真起了杀心要割断高飞脖子时,高飞及时把脑袋伸进了床板的圆洞中。 紧接着,他右脚就迅速后踢。 只要能逼女孩子去挡右脚,高飞就算成功化解了她唯一的一次杀招。 接下来――堂堂的佣兵之王鬼舞,要是连个小女警都治不了的话,那他可以安心去死了。 高飞右脚被女孩子挡住的同时,右肘迅速向后捣去,一下就砸在她的右肋下。 对那些漂亮妞儿,高飞除了在床上,用他男人的根毫不留情大力冲杀外,从不会用杀招去对付她们。 但现在他却使出了杀招:妞儿再漂亮,可她要杀他,假如他还惜香怜玉舍不得下死手,那么他就是地地道道的傻比一个。 高飞可不想当傻比,所以向后捣出的这一肘,可谓是用了全力。 当然了,因为他身子被女孩子死死压着,平时这一能把红砖捣碎的肘击,所起到的威力最多也就是三分之一。 但饶是如此,女孩子还是被捣的眼前发黑,发出一声闷哼,下意识的身子后仰,一个后翻,就从他身上滚到了地上。 女孩子右脚刚落地,还没等她维护好身子的平衡,高飞就已经怪笑一声,居高临下的扑了过来。 “嗨!” 女孩子大惊之下,低喝声中挥刀狠狠刺向高飞,却觉得眼前一花,手腕一疼,刀子嗖的就飞了出去,砰地一声砸在墙上,又落在了地上。 刀子到底是怎么被踢飞的,女孩子压根就没看出来,可她也知道现在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得先脱身才行。 如果是放在以前,女孩子遇到这种事后,绝不会考虑怎么逃跑,因为她对自己的格斗本领很自信。 但从高飞在她家里把她打晕后,她才知道远远不是人家的对手。 要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出此下策,装扮成搓澡小姐来这儿暗算高飞了。 “想走?你给我留下吧!” 看到女孩子贴地一滚,站起来就向门口跑去后,高飞冷笑一声,脚尖点地,就像一条从海水中跃出的剑鱼那样,嗖的就扑了过去! “彭远航,你别得寸进尺!” 女孩子大惊,侧身拧腰,飞起白生生的右脚,冲高飞胸膛狠狠踢了过来。 “我得寸进尺?哈!” 高飞狰狞的笑着,反手一把抓住女孩子右脚脚腕,猛地向后一拉,低喝声中用力向后甩了出去! 浑身只穿着三点式的女孩子,就像一条大白鱼那样,被高飞狠狠摔进了浴池中。 噗通一声,水花四溅。 落水后,女孩子刚从水中探出脑袋,高飞如影随形般扑了过起,一下子就把她再次砸进了水中。 如果双方是在平地上对掐,依着女孩子的真实本领,就算她被高飞摔出去,也会脚尖抢先落地,顺势来个后空翻,再伺机搏杀。 不过,她却是被摔进了浴池中。 浴池并不是太大,也就是三四个平米吧,谁也不是太深,最多一米左右。 可这足够女孩子在落水后,无法做出迅速稳定身子平衡的动作。 再加上高飞扑过来的速度够快,不等她从水中站起,就再次被砸了下去。 噗通――噗通的水声,随着俩人在水中对掐想个不停。 穿着三点式的女孩子,身子修长,皮肤雪白,好像一条大白鱼。 可这仅仅是好像而已,她终究没有鱼儿的本事,在怒火冲天的高飞面前,很快就败下阵来:被他趴在后背上,用右手勒住了脖子。 以命相搏的两个人,某人一旦被勒住脖子,尤其实力和对方相差太远,那么她除了拼命踢水挣扎等死外,好像就再也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恐惧,极大的恐惧,成了女孩子当前最大的感受。 她拼命踢着水,艰难的嘶声喊道:“你――你松开我!” 右臂紧紧勒着女孩子脖子的高飞,左手抓住她一只手,冷声道:“松开你?我凭什么要松开你?” “因、因为我是警察!你、你这是在袭警,是要犯法的!” 女孩子徒劳的辩解着,试图用警察这个大牌子来威胁高飞住手。 高飞再次加把力,嘴巴凑在她耳边,嘿嘿阴笑:“你刚才还说,如果没有人知道,就不算犯法的。姑娘,好好的安歇吧,下辈子当牛做马,都不要招惹你惹不起的人!” 高飞说的这句话,正是刚才女孩子和他说的那些。 “你――你!” 女孩子心中惊恐,还要再说什么时,高飞的胳膊猛地加力,她马上就停止了挣扎,嘴巴越张越大,双眸中流下了悔恨和不甘的泪水,用尽全身的力气喊道:“我、我不想死!我还年轻,我才26岁!我――我还没有来得及谈过一次恋爱!” 女孩子假如不说最后那句话,高飞铁定会直接勒断她的脖子:我不管你是谁,长的有多漂亮,又有多么充分的理由,你只要敢杀我,那你就得死! 这个世上,谁想死? 谁不年轻? 这些,统统不是让高飞放过她的理由。 可女孩子最后那句话,却让高飞的心莫名悸动了一下,停止了用力。 对一个有着魔鬼身材貌美如花的妞儿来说,男人可以找一万个理由让她去死,但千万不要剥夺她谈一次恋爱的权力。 老天爷把她造的这么迷人,就是为了让男人来呵护,爱恋的。 如果不管不顾的杀了她,那会遭天谴的…… 慢慢的,女孩子因为极度缺氧,眼前发黑,昏了过去。 高飞松开了胳膊,采住她头发把她拖到了浴池边,看着那具雪白、窈窕的躯体,邪邪的笑了:“好,那我就给你一次恋爱的机会!” 第111章 送货上门! 颜红已经走很久了,沈银冰依然坐在沙发上发呆。 别看刚才她嘴里说根本不稀罕高飞,可她心中比谁都清楚,她好像已经很在意那个家伙了。 的确,刚认识高飞那会儿,沈银冰恨不得把他剁巴剁巴剁碎了拿去喂狗,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家伙的地位在她心中有了明显的改变。 尤其是这次来京华。 沈银冰不知道高飞是怎么做到让高雅服软的,她只知道:如果没有这个家伙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同时她也承认,因为心情原因,她好像误会了高飞,埋怨他,喝斥他,甚至还像个小泼妇那样,用手去抓他的脸…… 但这能怪沈总吗? 谁让那小子抽他耳光了? 难道他不知道抽沈总这样漂亮妞儿的耳光,这就是一种犯罪? 而且最让沈总生气的是,她明明已经服软给他赔礼道歉了,可那家伙还是拽不啦唧的走了,竟然真去洗浴城了! 想到自己在这儿生闷气,那家伙却有可能和不干净的小姐鬼混――沈银冰就觉得心里很难受,很堵得慌,恨不得大哭一场,又恨不得采住那家伙的头发,反反正正的抽他大嘴巴:啪,啪啪! “不行,我得去找那家伙,我绝不允许他和别的女人有龌龊,因为他是我的男朋友,尽管是雇佣的,可最起码名誉上是,我不能让他给我戴绿帽子!” 也不知道呆坐了多久,沈银冰终于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抓起小包冲出了房间。 她要去捉奸,像老婆去抓在外鬼混的老公那样。 当然了,这种事属于沈总的‘家丑’,她绝不会别人知道,哪怕是红姐。 …… 高飞今晚来洗浴城,就是为了放松一下。 仅仅是放松而已,就算按摩小姐不会提供全套服务,他也不会太在意。 和女人做那种事,不管是为了钱还是为了感情,高飞最看重的就是两情相悦了。 自从穆天涯之后,他上过的女人没有一百也得有八十了,可他从没有自持武力强女干任何一个女人。 但是今晚,他破戒了。 理由很简单,他这样做是为了救人――他不强女干这个女孩子,那么就得干掉她才行。 女孩子假扮按摩女,穿的也是三点式比基尼,这极大的方便了高飞给她脱衣服,只几下,她就身无寸缕了。 一具曲线玲珑、雪白粉嫩、健康结实的躯体,就这么活生生的暴露在了高飞眼前。 这是高飞今天第二次见这具身体了,第一次是在梁司长的家里。 不过第一次时,高飞并没有脱下她小内内―― “这是你自己送上门的,可别怪我,我这样做,就是为了救你,希望你能感激我。” 高飞把女孩子放在浴池边的台阶上,抓起她的两条腿抗在肩膀上,眼里带着绿汪汪的亮泽,借着水的润滑功能,慢慢的向前一纵身。 高飞在挺进的过程中,明显遇到了一点点的阻滞,这让他动作停顿了一下,随即心中涌起巨大的惊喜:原来她竟然是个原装货,这下可赚大了! 受传统教育的影响,华夏男人都特别看重女孩子的第一次,高飞也是这样。 当然了,他并没有因为夺走人家的第一次,就有所愧疚,而是猛地一挺腰身――然后,昏迷过去的女孩子,就啊的一声疼叫,醒了过来。 女孩子只觉得下面火辣辣的,又疼却又充实着,被高飞抗在肩膀上的双脚脚尖,情不自禁的猛地绷紧,双腿也下意识的紧紧夹住了他脖子。 但在下一刻,她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被强女干了,被一个她万分痛恨的男人,强女干了! “你、你个混蛋,臭流氓,你给我拿出来,拿出来啊――呜,呜呜,你这个混蛋!” 女孩子哭着,骂着,挣扎着,双手在高飞胸前、双臂、腰上拼命的抓挠着。 可高飞根本不在意,只是迅速抽身,接着就是再次猛地一挺! 清澈的池水中,马上就冒出了几串水泡,带着殷红的血迹。 “彭远航,我发誓,我要杀了你,一定要杀了你!” 身子被撞得猛地后仰的女孩子,嘶声尖叫着,双眼一翻,竟然再次昏了过去。 也许,这时候她昏过去是最好的逃避方式了。 她就算是清醒着,也无法阻碍高飞对她的猛烈冲刺,只能品味到更大的耻辱。 “靠,关键时刻昏过去多没意思,和搞充气娃娃有啥区别?不行,得让她醒过来。” 高飞骂了一声,抱着她走到水龙头前,打开,然后把她脑袋伸到了凉水下面。 哗哗的冷水洒在女孩子脸上,使她身子猛地一颤,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女孩子望着用力摧残自己身体的男人,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梦,梦醒来后,她却是在自己的卧室内,发呆良久然后坐起来打个哈欠,拿起手机玩游戏…… 可惜的是,那话儿那好像轻了很多的疼痛提醒她,这是现实,而不是梦。 女孩子呆呆望着高飞,耳边听着皮肤相撞时发出的啪啪声,以及四溅的水花,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清醒了过来,然后嘶声尖叫一声,就像一只愤怒的小野猫那样,手抓嘴咬,尽最大可能的在那个恶棍的身体上留下创伤。 如果女孩子懂得男人,懂得她越是激烈反抗,就会越能激发男人骨子里的征服欲,那么她可能就不会这样做,高飞也不会更加兴奋,低头咬住了她的胸膛,毫不客气的一用力,就尝到了咸的滋味。 “啊!疼――疼死了,呜呜呜!” 女孩子哭着,挣扎着,尽力抬头咬住了他的肩膀。 高飞才不管,只是埋头苦干。 女孩子咬住高飞的肩膀,刚要狠狠给他咬下一块肉来时,身子却骤然一僵:一股子她从没有享受过的感觉,犹如决堤的洪水那样,咆哮着,嘶吼着,从她的某个点,电流般传遍身体每根神经的末梢,致使她的怒叫变成了哭声,扣下的牙关,也变的那样无力。 我完了,彻底的完了,我以后怎么有脸见人? 女孩子呆滞的双眸,随着更加猛烈的高峰袭来,继而变的灵动、湿润、亮泽起来,纤细的腰肢随着歌声般的吟唱,慢慢扭动,最后变成了疯狂的筛动,双手紧紧搂住高飞的脖子,竭力的应合着他的冲刺动作,剧烈喘息了起来。 浴池内的水,随着两个人的疯狂动作,一波一波的向外溢出。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女孩子开始按照高飞的要求,不停的变换着身体的姿势。 但是她知道,在这种几欲成仙的深处,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痛恨和羞耻。 只是这些东西,却被生理上的强烈感觉而死死压住,使她根本无法去考虑那些,只是肆意的向男人索取:一切,等过去后再说! …… 沈银冰的运气不错,她来到洗浴城后,随便拉住一个女孩子,说出高飞的相貌特征,问她有没有看到这个人时,就得到了确切信息:他在207包厢。 这个女孩子,正是高飞所点的两个按摩女之一。 打听出高飞所在的包厢后,沈银冰在女孩子那古怪的眼神中,快步走上了楼梯。 她知道,女孩子肯定误会她是高飞的女朋友了。 但这有什么呢,那家伙本来就是她男朋友嘛,就算是雇佣的,也是男朋友! 沈银冰快步来到了207包厢,推开了隔音良好的厚重木板门,走了进去。 她刚把门关上,就听到了三个声音:女人极度压抑的哭声,男人变成禽兽时的粗重喘息声,以及啪啪的皮肤相撞声。 “这个混蛋,臭流氓,他果然是在做这种禽兽事!” 沈银冰狠狠的咬了下银牙,转身抓住门把,刚要开门出去,却又停住:我为什么要走啊?我来就是为了撕下他的禽兽面具! 愤怒的沈银冰再次转身,快步走到包厢套间浴室门前,忽地一下就掀开了棉布皮帘。 一股子淫靡的潮湿气息,扑面而来。 不等沈银冰抬手捂住口鼻,就听到男人的闷哼,和女人天鹅般的鸣叫,同时响起。 然后,除了两个人的粗重喘息声,叫声、啪啪声骤然停止。 再然后,沈银冰就看到了两个人:浴池边缘上,有两个摞在一起的白花花身子,女人下巴放在浴池边缘,紧闭着眼睛,半张着嘴巴,好像离了水的鱼儿那样剧烈喘息着。 在她的背上,还趴着个男人,他侧脸贴在她后背上,一动不动。 慢慢地,喘息声彻底的平静,女孩子的身体也不再颤抖,她微微睁开眼,目光呆滞的望着地面,哑声问道:“这下,你――满足了吧?” “还行,反正你也满足了。” 高飞站起身子,抬手擦了把脸上的水渍,正要再说什么时,就看到了呆立在门口的沈银冰。 愣了一下,高飞下意识的蹲在了水中,苦笑着问:“你怎么来了?” 沈银冰笑了笑,最起码她自以为是笑了笑:“我来,是怕你满足不了。” 高飞抓过搭在浴池边的浴巾,飞快的缠在自己身上,讪笑着说:“呵,呵呵,你也太关心我了。怎么着,听你说话的意思,我要是不满足的话,你会下来陪我?” “行,只要你开口,我就会做。” 沈银冰脸色木然,放下掀起的皮帘,走了进来。 沈银冰从头至尾,都没有看那个女孩子一眼。 她以为,这只是一个靠此为声的按摩女,实在不配沈总去搭理。 她只是看着高飞,眼里充满了愤怒,鄙夷,和伤心。 女孩子在沈银冰走进来后,才站起身,抬腿走出了浴池。 可她的双脚刚一落地,身子就一个趔趄,瘫坐在了地板上。 这是她的第一次,撕裂的疼痛,被高峰消磨殆尽的体力,使她浑身酸软,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第112章 留得青山在! 在这个女孩子摔倒在自己面前时,沈银冰看也没看一眼,冷若冰霜眼光似箭,冷冷看着上半身遍布抓痕的高飞。 这是女孩子在反抗时,用手和嘴巴给他留下的。 女孩子同样也没有看沈银冰,咬牙站了起来,然后昂着有些清淤的高耸,慢慢擦着她的肩膀,一步一步的走到了门口。 在她掀起皮帘时,她回头看着高飞,哑声说道:“彭远航,你记住,今天你不杀我,日后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杀了你。” “你也给我记住,你找我一次,我就草你一次。” 高飞回了一句很卑鄙的话,抬腿从浴池内走了出来。 女孩子紧紧咬着嘴唇,高耸的胸膛剧烈喘息着呆了片刻,这才转身走出了浴室。 高飞走到衣橱前,问沈银冰:“沈总,你是不是先出去一下?我要换衣服了。” 沈银冰微微冷笑,看着池水淡淡的说:“你换你的。” “你在这儿看着?” “你怕被我看?” “不怕,我只是不甘心。” “有什么不甘心的?” “你没有买票。” 看到沈银冰没有出去的意思后,高飞也懒得再坚持什么了,随手扯掉浴巾,开始穿衣服。 沈银冰看着池水,心乱如麻。 她以为,等那个女孩子走出去后,她会发狂似的扑上来,采住高飞头发狠狠抽他嘴巴,哭着大骂他为什么这样不要脸。 但事实上,她却没有这样做,只是背对着穿衣服的高飞看着池水,心里异常的平静,没有怨恨,没有伤心,更没有愤怒,就像一个母亲看到三岁儿子用尿和泥巴那样。 连沈总自己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平静。 听到打火机点烟的啪的一声响后,沈银冰才转过了身子,走到按摩床前坐下,双手抱着膀子淡淡的问:“你想不想和我解释一下?” 高飞喷出一口烟雾:“有必要解释吗?” “当然有必要。因为你是我的男朋友。” “我只是你的雇佣男友,临时的。” “雇佣的,临时的也是男朋友。” 沈银冰笑容终于生动了一些,尽管是冷笑:“所以,你就得和我解释。” “好吧,看在你是我老板的份上,既然你想听,那我就告诉你。” 高飞指着墙根下那把手术刀,问道:“你看到那把刀子了没有?” 沈银冰走过去,弯腰捡起那把刀子:“你是不是想告诉我,刚才那个女人要用这把刀子来刺杀你,你一怒之下,就用那种方式报复她了。” 高飞连带惊讶:“沈总,你不愧是商场精英啊,头脑就是远比一般人灵活,只凭借一把手术刀,就能推断出整个事件的始末。啧啧,真了不起,也很可惜,因为你没有去做刑警。” 当啷一声,沈银冰把手术刀扔在了地上:“我想听你自己的解释。” “没问题,那我就告诉你。” 高飞微微皱起眉头,倚在墙上说:“刚才那个女孩子,应该是姓梁,是开发司那个梁司长的女儿――” 沈银冰一惊:“什么,她是梁司长的女儿!” “yes,你刚才应该听到她叫我彭远航了吧?” 高飞得意的笑了笑,说:“其实我这个人做好事后,从来不屑让人知道,但你非得要问,那我只能说出来了。唉,倒显得我让你知恩图报那样。嘿嘿,但你也没必要以身相许,随便给个千儿几百万零花钱就行了――哎,哎,你别翻脸,听小生给你娓娓道来。” 既然沈银冰非得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高飞也不瞒她了,就把他去了梁司长家里做的那些事儿,详细的叙说了一遍。 末了,他又大义凛然的说:“我承认,为了让老梁屈服,我不得不采用了非常卑劣的手段。但哪有什么呢?只要能替沈总您洗清冤屈,别说是做这些了,就算是赴汤蹈火,哥们也会在所不辞的!但我真没想到,老梁那闺女竟然不服输,偷偷跟踪我来到这地方,竟然妆扮成按摩小姐要干掉我。look,看到我脖子上这两道血口了没有? 就是被她用手术刀割的。要不是哥们反应敏捷,恐怕现在早就变成一具尸体了。” 冷笑了一声,高飞继续说:“她竟然敢杀我,那我日草了她,又有什么不对的?算起来,她还沾光了呢,这可是我今天的第一次――” “闭嘴,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呢!?” 听高飞越说越下流后,沈银冰气的一跺脚,俏脸通红。 “不要脸总比死了好。” 高飞淡淡的说着,弯腰捡起了那把刀子,快步走了出去。 沈银冰愣了片刻,赶紧追了上去。 高飞躺在了外间的床上,打了个哈欠:“沈总,该说的,我都说了,你是不是也该走了?夜深人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我可不敢保证会变成禽兽。” 沈银冰没有理会他的胡说八道,走到床前说:“原来是这样。高飞,是我错怪你了,对不起。” 高飞随意的摆了摆手:“没啥对不起的,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想补偿我,那给个几百万的零花钱花花吧。” “好,那我给你三百万。” 沈银冰很干脆的答应了。 高飞一呆:“真的?” “我没骗你。” 沈银冰来回的走动着:“你替我,替北山集团立下了汗马功劳,三百万算是奖金吧。” 高飞咧嘴笑了:“那我可真得谢谢沈总了――啥时候给我这笔钱?” 沈银冰并没有回答,岔开了话题:“你做那些坏事时,为什么要说你是彭远航呢?你这是栽赃呢。” 高飞笑容一收:“你觉得那是坏事?哼,我栽赃彭远航,就是看他不顺眼。” 沈银冰好像也觉得这样说人家高飞有些过份了,讪笑一声:“我真没想到,这件事处理起来会这样简单。早知道这样的话,我又何必去求彭远航呢。” 简单?草,你以为真简单啊?你可知道哥们为了拿到梁明青等人的供词,把证据送给方小艇和庞然,费了多大力气?娘西皮的,你却说是简单! 在心里骂了一句后,高飞躺在了床上:“好了,我要睡了,一起?” “滚,谁和你一起?” 沈银冰啐了一口,不甘心的说:“可我还是觉得,你不该用那种方式来报复梁司长的女儿。你那样做时,有没有考虑我的感受?” 已经闭上眼的高飞,睁眼翻了个白眼,淡淡的问:“你有什么感受?你不就是希望我被人家拿刀子割了脖子,也不能那样对她?” 沈银冰摇摇头,认真的说:“其实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觉得,你可以痛打她一顿,或者干脆报警,也比这样好……” 高飞抬手打断沈银冰的话,扯过一床被单盖在身上,翻了个身说:“行了,沈总,你该走了。请你记住两件事。第一,我是为了你才得罪人的。第二,你只是我的老板,没有权力干涉我的私生活――哦,对了,还有第三,别忘了尽快实现你给我三百万奖金的承诺,晚安,沈总。” “你、你是我――哼!” 沈银冰欲言又止,冷哼一声转身快步走出了207包厢。 …… “妈,你到底是怎么搞的,为什么要给沈银冰洗冤!” 高雅一走进方小艇的房间,一脸气呼呼的样子。 方小艇正坐在床沿上,修剪自己的脚趾甲。 微微翘起的五个脚趾,就像卧蚕那样的晶莹可爱,却偏偏因为脚趾甲被染成粉红色,而多了一丝妖艳妩媚。 看到母亲那秀美白嫩的小脚后,高雅心中咚的一跳,赶紧挪开了眼神。 方小艇今年已经43岁了,她在十九岁那年就生了高雅。 因为身份,和职业的关系,方小艇的公众形象,永远都是那么穿着严谨,脸上戴着一副平面眼镜,再加上头发是盘在头上的,显得她‘沧桑’了至少十岁。 但等她回家后,就会脱下这些伪装,露出她的本来面目,就像一个三十多岁的白领那样,优雅,且性感妩媚,这从她儿子看到她的小脚都会心动,就能看得出。 方小艇也能感觉到儿子看待自己的眼神。 不过她才不介意,因为她很清楚,儿子绝不会对她有那种龌龊心思,她儿子的取向很正常的。 再说了,她也非常享受男人看她的这种眼神,虽然这个男人是她亲生儿子。 没办法,她老公远在岭南,一年到两头的也聚不了几次,除了儿子,她的妩媚性感给谁看? 修好最后一个指甲后,方小艇满意的自我欣赏了片刻,这才从床头柜上摸起一个优盘,扔给了高雅:“小雅,你自己看。” “这是什么?” 高雅接住优盘,走到电脑桌前,打开。 当他看完两段视频,听完最后那段录音后,方小艇才叹了口气:“唉,小雅,这次你该明白,我为什么要那样做了吧?” 高雅虽说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但他却不傻,脸色阴沉的说:“他之所以把优盘放在庞局的办公室内,就是籍此来警告我,我要是惹急了他,他杀我很简单!” “事实的确如此。” 方小艇迈步下床,走到高雅身后,双手爱恋的摸着他头发,柔声说:“小雅,妈妈只有你一个儿子,不想你为了一点利益就遇到危险。钱,是挣不完的,暂时的退让,只是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你明白妈妈说这些的意思吗?” 高雅点头:“嗯,我理解――那个人,绝不是彭远航,他这是栽赃嫁祸。” 方小艇微微一笑:“他当然不是彭远航,他如果真是的话,就不会说出自己的名字了。” 高雅抬头,不甘的说:“难道事情就这样算了?” “当然不能算。” 方小艇冷静的说:“你还得去找那个沈银冰,无论她提出什么条件,你都得答应她,你要拿回第三个优盘。要不然,万一被你大伯,和你爸知道这件事,你可就惨了。小雅,听话,只要留得青山在,还怕没机会出这口气?” 第113章 辞职! 有了黄叔文司长的亲自关照后,沈银冰接下来可以说是顺风顺水。 仅仅两天的工夫,她就拿到了梦寐以求的批文。 有了这个批文后,就代表着她可以正式启动赛马场项目。 品种优质的赛马,成熟的管理机制,再加上英国康奈集团的大力支持,只要北山集团不出昏招,接下来就该数钱玩了。 拿到批文的当天傍晚,沈银冰带着颜红、小宋和苏小梅,去了西单夜市,疯狂购物――一切都是北山集团买单。 不过,高飞却没有跟着,他对逛街不感兴趣,觉得不如留在酒店中玩游戏来的舒服。 晚上九点多钟时,沈银冰等人满载而归。 买的东西四个人都拿不了,只能委托服务生。 女人逛街,无非是买衣服,包包和首饰啥的。 看到这些东西如小山般堆在客房沙发上,高飞只是鄙夷的撇了撇嘴,继续玩游戏。 “哎,高飞,这是沈总特意给你买的,穿上看看呢!” 颜红拎着几个时装盒,走到了电脑前。 高飞没出声,甚至都没有看她一眼,就像瞎子,聋子那样。 颜红脸上的笑容,呆滞了一下。 她知道,高飞很生她的气,就因为她曾经帮着沈银冰,狠狠咬了他一口。 从那晚开始,高飞就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就算俩人从走廊中遇到,也装做不认识。 看了眼兴高采烈的小宋俩人,沈银冰走了过来,低声说:“高飞,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啊,就因为红姐呵护我,你就这样对她。” 高飞也没接这个话题,而是伸出手懒洋洋的说:“沈总,你该实现你的承诺了吧?” “什么?哦,我知道了。” 沈银冰马上掏出支票,擦擦的写好:“行,不就是三百万嘛,这是你应该得的。哎,对了,我问你啊,你打算怎么用这笔钱?” 高飞眨巴着眼睛思考了片刻,才说:“嗯,我打算用这笔钱做点小生意,比方开个ktv,酒吧或者咖啡厅啥的。” 正要撕下支票的沈银冰,动作停顿:“你要做生意?自己去做生意?” 高飞点头:“是啊,我是个有远大抱负的好青年,不能总给人打工吧?我也非常希望别人看到我后,会点头哈腰的称呼我高总,嘿嘿。” 沈银冰脸色一变,高声问道:“你这样说的意思是――你要辞职?” 正在兴高采烈比量衣服的小宋俩人,听到沈银冰的质问声后,互相使了个眼色,悄没声的走出了屋子。 高飞一脸的奇怪:“怎么,如果你要是有三百万,你还会给人打工,受别人的约束吗?” 从沈银冰答应给三百万的好处后,高飞就有了自己的打算,他要拿着这笔钱做生意。 至于苏北山委托他,要好好照顾沈银冰的那些事,高飞压根就没放心里去。 他自问还没有到为了沈银冰就改变自己的地步,更没兴趣参与某个组织的明争暗斗中,他只想拿着这笔钱开个小公司,过把老板瘾。 当然了,高飞也想过,他要是经商的话,很可能很快就能把这三百万赔进去。 但这有什么呢?钱是王八蛋,挣了钱就是用来花的,如果只攥在手里,那就太没劲了。 赔光了,大不了再去给人打工就是,反正苦日子也不是没熬过。 沈银冰没有再说什么,却慢慢收起了支票。 高飞皱眉:“喂,沈银冰,你不会是反悔了吧?” 沈银冰倒是坦然:“是,我是反悔了,不给你这笔奖金了。我给你这笔钱,是为了感谢你为北山集团和我立了大功,但却不是为了让你辞职的。” 高飞很纳闷:“你为什么不许我辞职,我又没有给你签卖身契。” 沈银冰淡淡的反问:“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非得辞职,就是因为我和红姐曾经冤枉过你?” 高飞点上一颗烟:“也不是,是我不习惯受人约束――” 高飞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颜红打断:“高飞,我向你道歉!你、你别和我一般见识,我――” “别求他!你没有错。” 沈银冰看着高飞,厉声道:“你爱辞职就辞职,反正我是不会给你这笔钱,我倒要看看,你指望什么来做生意!” 高飞摩挲着鼠标,无所谓的说:“你不给我钱,我也会辞职的,因为我真受不了被人奴役的滋味。哦,对了,我和你商量个事。” 沈银冰强忍着怒气:“你说,提钱免谈!” “还真是和你提钱来着,但却不是要你的钱。” 高飞从口袋中摸出一个优盘,递给沈银冰:“如果我没算错的话,那个高雅会找你要这个东西的。你可以给他,不过却不能白给,最少得和他要三五百万的。” 沈银冰接过优盘:“这是什么?” “罪证。” “我为什么要帮你?” “因为高雅会找你。” “你确定他会高价买回这东西?” “他要是不买回的话,就会睡不着觉。” “你让我和他要三五百万?” 沈银冰把优盘装进口袋中,悠悠的说:“可我却不想和他要钱。我为什么不白送给他呢?那样说不定还能和他搞好关系。” 高飞笑了,一副早在我意料之中的样子:“你随便,反正我也不是这一个优盘。假如高雅日后知道你手里还留着他的罪证,你想他会怎么对付你?” 沈银冰冷哼一声:“哼,那你为什么不自己交给他?” 高飞退出游戏,打了个哈欠说:“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我自己,更是为你增加神秘感。只要你不把我供出来,他就猜不到是谁在帮你办事。如果你直接把我说出来,那么他就可以先剪除我,然后再对付你了。沈总,你这么聪明的人,应该很清楚这个道理的。” 沈银冰沉吟片刻,点点头说:“是,你说的是没错。可你不担心我拿到钱后,会留下?” 高飞捏着烟卷,嘿嘿一笑:“我刚才就说了,你不给我钱,就是白送给他了,我会拿着另外的优盘去和他要钱。” “哼!” 沈银冰冷哼一声,正要再说什么时,房门却被敲响,小宋走了进来:“沈总,那个高雅要找您。” 看了高飞一眼,沈银冰说:“哦,知道了,你让他去你们房间等着,我马上过去。” 等小宋答应一声走人后,沈银冰意味深长的看了眼红姐,这才走了出去。 房门刚关上,颜红就抓住了高飞的手,哀求道:“高飞,你别辞职,好不好?我知道,那晚做的的确不对,无论你怎么惩罚我,我都心甘情愿,但你千万别辞职,因为我、我真的再也离不开你了。我保证,以后不管发生任何事,我都会站在你这一边,行吧?” “唉,红姐,别这样,我辞职不是因为你偏袒沈银冰,就是因为我想自己当老板。” 高飞叹了口气,慢慢挣开颜红的手:“好了,你别多想了。” “高飞,我求求你了,别辞职,好不好?” 颜红再次抓住了高飞的双手,软语相求。 这次,高飞没有挣开,可也没看她,重新进入了斗地主的游戏。 慢慢的,颜红自己缩回了手,眼神里带着绝望:“高飞,你该明白我是怎么对你的,可你为什么要这么小心眼呢,就因为我袒护沈总,你就这样生气。” 高飞看着颜红的眼睛,缓缓的说道:“我一直以为,你做为我的女人,不管我任何时候都会站在我这边的,可惜我错了。红姐,你根本没注意到,那晚你咬我时,你的眼神有多凌厉,就像孩子被人抢走的母豹那样,我忘不了。” “我、我――” 颜红喃喃的说了两个我字,失魂落魄般的转身,走到了旁边的沙发前坐了下去。 她真没想到,高飞竟然这样在意她的态度。 她更没想到,高飞其实根本不在意她偏袒沈银冰,反而很欣赏她这样做。 高飞这样说,只是为了辞职,为了让她彻底死心罢了。 说实在的,高飞还真舍不得颜红这样的小尤物,可他同时也知道,如果以后他还和她来往,势必会卷入一场勾心斗角中。 他非常讨厌那种勾心斗角,他只想趁着自己有钱时,做他自己想做的事。 当然了,如果以后颜红有什么困难,只要被他碰上,他绝不会置之不理。 两个人一个玩游戏,一个傻坐着,过了大约半小时后,沈银冰从外面走了进来。 颜红马上就挤出一个笑脸,从沙发上站起来问:“沈总,怎么样了?” “三百五十万,多一分钱,高雅都不出。” 沈银冰扬了扬手中的支票。 高飞却冷笑了一声:“哼,恐怕不是高雅不想出更高的价,而是沈总你不要吧?” 沈银冰脸色一红,看向了窗外,把支票扔在了键盘上:“不信拉倒!” 高飞拿起支票,粗粗看了一眼,就装进了口袋中:“无所谓,反正这些钱也够我挥霍一阵的了。” 沈银冰咬了咬嘴唇,问道:“你,真决定辞职了?” “是,从现在开始。” 高飞很干脆的回答。 犹豫了片刻,沈银冰又问:“那――你以后就不是我男朋友了?” 高飞重重点头:“我本来就不是。” “好,那我答应你的辞职。” 沈银冰抿着嘴,从小包内拿出一张身份证,扔给了高飞:“这是你的身份证,从此之后,你,我,就再也没有一点干系!” 高飞拿起身份证,在上面亲了一口,感慨的说:“哦耶买嘎的,宝贝儿,你终于重新回到我的怀抱了。” 看着高飞如释重负的样子,沈银冰恨的牙都痒痒:“你手里,真的还有高雅的罪证?” 高飞收起身份证,嘿嘿一笑:“当然没有了,我要是在保留那玩意,才纯粹是麦糠擦屁股,自找不利索呢。” 第114章 报这一甩之仇! 冀南,南部山区16号别墅。 这是一个风清云淡的好天气,就是气温太高了点,三十八度,要不然外出游山玩水的肯定很惬意。 沈银冰驾驶着她的白色宝马,缓缓驶进了别墅院子里。 吃过午饭后正在太阳伞下小睡的苏北山,睁开了眼睛,接过海伯递过来的茶杯。 沈银冰独自从车上走了下来。 回到冀南后,她就让颜红赶去了公司,立即开始策划赛马场正式启动计划。 她急着回家,是因为要把拿到批文的好消息,告诉苏北山。 “小冰,回来了,坐。” 苏北山抿了口茶水,看着女儿的眼里带着慈爱:“小高呢,怎么没有看到他?” 听苏北山问起高飞后,沈银冰愣了一下:“爸,你都知道那些事了?” 苏北山等女儿坐下后,才呵呵笑道:“你遭人算计那件事在网上传得那样沸沸扬扬,我能不知道吗?你出事的第二天,我就去了公司,知道小高和颜红连夜赶去了。 本来我很担心你,都已经做好放弃赛马场项目的准备了,但你的处事能力很不错,我很欣慰,终于可以放心的把集团交给你了。” 沈银冰脸色一变:“爸!你怎么可以随便出门呢,要是遇到危险怎么办!” “没事的,大白天的,那些人还没有这么胆大妄为。” 苏北山轻笑着摇了摇头,再次问道:“小高呢?我听说这次可真亏了他。” “嗯,是多亏了他。” 沈银冰眼神暗淡了下来,低声说:“爸,他、他辞职了。” “他辞职了?” 苏北山眉头皱起:“为什么要辞职?” “他说他想自己做一番事业,他――” 沈银冰一咬牙,索性说出了实话:“其实他就是怨我错怪了他!哼,一个大男人,这样小心眼!” 苏北山眉头皱的更紧:“具体是怎么回事,你和我说说呢。”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不是很着急和高雅搞好关系吗?” 沈银冰接过海伯递过的一瓶冷饮,说了句谢谢后,就把这几天在京华所遭遇的那些,包括高飞对彭远航的怀疑,都详细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 老苏目光闪动,若有所思,但却没有提彭远航,而是问道:“高飞辞职,是不是代表着和你分手了?” 沈银冰忽然涌上一股子委屈,赶紧抬手捂了下嘴巴,看着鞋尖说:“我还不稀罕他呢!天底下又不是他一个男人,我明天就给你重新找个女婿回来,保证比他强十倍!” 低低的叹了口气,老苏说:“比他强的男人是很多,但又有谁能在你出事时,尽力的帮你?” 沈银冰不服气的说:“哼,他就是发挥他小混混、臭流氓的特长,找到梁司长和那些记者威胁人家罢了,也没啥了不起的。我那时候因为方寸大乱,暂时没想到要这样做罢了。如果我来安排,肯定比他做的更好。” 没啥了不起的?呵呵,如果真如你所说的这样简单,那个高雅,他会这样服输,并心甘情愿的拿出三百五十万来赎回优盘?他辞职,和你分手,是因为他不想被卷入一场斗争中罢了。唉――苏北山心中苦笑,伸手牵起女儿的手,温声说道:“小冰,你告诉爸,你是不是真喜欢高飞?” “谁稀罕他呢!” 沈银冰的嘴很硬。 苏北山失望的哦了一声:“哦,本来爸还想帮你让他乖乖回到你身边的,既然你不稀罕他,那就算――” 不等苏北山说完,沈银冰一把就抓住他手,急声问道:“爸,你有什么好办法?” 话刚出口,沈银冰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太在意那个臭流氓了,连忙又说:“哼,我让他回来,就是要好好折磨他,让他再和我拽!气死我了,敢主动提出和我分手,他懂不懂啊,就算是分手,也该是我甩他才行!” 苏北山双掌一击:“对,我苏北山的女儿就该这样!行,这事爸爸帮你,让他乖乖的回来,然后你再甩了他,报这一甩之仇!” “爸,你真好!快说说,该怎么办?” 沈银冰站起来,搂住老苏的脖子,在他脸颊上重重亲了一口。 …… 高飞和沈银冰等人驾车回到冀南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 他本以为,沈总会看在他立下汗马功劳的份上,中午请大家去酒店大吃一顿,既算是犒赏,又算是庆祝离别。 可是他真没想到,车子刚下了绕城高速,沈银冰就冷着脸的把他轰了下来。 沈银冰的无情无义,让高先生很气愤,但却又无可奈何,只好自己打了辆车,向北园大街那边赶去。 高飞去北山集团上班时就是空着手去的,时间又短,也算是了无牵挂了,所以也没必要去收拾什么。 出租车来到北园大街西头时,高飞下了车,随便找了家小餐馆,点了三个菜,几瓶冰镇啤酒。 闷热的天气,坐在干净敞亮的餐馆内,喝着冰镇小酒,看着外面那些为了生计而奔波的人们,高先生就感觉生活很美好,小日子很惬意。 兜里踹着三百五十万的现金支票,想到这个世上绝大多数人不如自己,换谁,谁不感觉惬意啊? “唉,以前我怎么没发现生活有这么美好呢?” 看着窗外很舒服的叹了口气,高飞抬手打了个响指:“服务员,买单!” 服务员快步走了过来,微笑着说:“先生,总共是一百二十六块,您给一百二十五好了。” 只要高先生身家超过一千块,出入当前这种档次的小餐馆,他肯定会拿捏出视金钱如粪土的大款嘴脸,享受服务生对他的感恩戴德,这次也是这样,甩在桌子上两张百元大钞,淡淡的说:“多余的钱,不用找了。” 服务生先是一楞,随即大喜。 在这种小餐馆,他一天的工资才七八十块钱,能够被打赏七十五块钱的小费,就相当于一天挣了两天的工资,能不高兴吗? 不过,还没有等服务生道谢,就听那该死的家伙又说:“给我那盒中华好了,要软包的。” 软包中华香烟,一盒就七十五――服务生脸上的笑容马上就凝固了,冷冷的说了句:“请你稍等。” 看着走向吧台那边的服务生,高飞摇头叹息:“唉,只为逐利就改变服务态度,可以说是目光短浅啊,怪不得你只能做个服务生呢。” 端起酒杯,把剩下的啤酒都倒进嘴里后,高飞随意向窗外的人行道上看去,恰好看到几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小青年,正在纠缠一个女孩子,拉拉扯扯的。 背对着高飞的女孩子,长发披肩,身穿白色体恤,蓝色牛仔短裤,脚踏一双板鞋,用力甩开一个小青年的手,大声呵斥着什么。 “啧啧,这妞儿的腿子真不错,修长白嫩,曲线玲珑的。” 高飞看着女孩子那双美腿,眼里带着欣赏的神色。 不过,当女孩子愤愤甩开小青年的手转身后,高飞就觉得他刚才看走眼了。 因为他竟然认识这个打扮清纯的女孩子:张雯雯。 就张雯雯那样的小柴火妞,就算是腿子再长,与美何干?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就算高飞对她印象不咋样,可她毕竟是解红颜的女儿。 高飞要想爬上解红颜的床,那么就得首先笼络住张雯雯。 所以他绝不能看到张雯雯遭人纠缠时,袖手旁观。 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大中华,高飞又把一张百元大钞放在桌子上,拍了拍人家肩膀,语重心长的说:“年轻人啊,以后一定要记住,凡事不能只看眼前,说不定那只是一场考验。如果只为眼前利益,你也许会失去很多。” 说完,高飞转身就走出了小餐馆。 在这一刻,他毫不怀疑,他的背影在服务生看来,是伟岸的。 他所说的那句话,对服务生来说,是受益匪浅的,说不定能改变人家的一生。 想到因为自己一句话,就有可能救赎一个年轻人,高先生也觉得他是那么的有风度…… …… “都说不想和你们交朋友了啦,没听到啊?再骚扰我,我可要报警了!” 张雯雯第四次甩开为首小青年的手,双眸圆睁,满脸怒气,举起手中小包作势欲打。 如果是搁在以前,有小青年来纠缠张雯雯,她早就大爆粗口,然后打电话喊人来把这些家伙的腿子打断了。 可自从被高飞抽过一顿屁股后,张雯雯仿佛一下子就成熟了,彻底变成了一个窈窕淑女。 她再也不戴那些花花绿绿的头套,不穿那些性感暴露的衣服,不再爆粗口,甚至这几天都没有去找孟菲鬼混。 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她一想到过去那种生活,就会有种莫名的反感。 对张雯雯小包的威胁,为首小青年丝毫不惧,上下打量着她那双美腿,嘿嘿的笑:“嘿嘿,妹子,啥叫骚扰啊,我可没这意思,我就想请你去喝杯酒。报警?行,你有没有带手机啊,哥们可以借给你,反正这边派出所的副所长是我哥们。我还会怕你报警?” 张雯雯后退几步,低声喝道:“你们别再逼我了啊,要不然我、我要就――” “你就怎么样?” 为首小青年步步紧逼,抬手指着自己脑袋,腆着脸的说:“你就要打我?行,那你打啊,打啊。” 张雯雯眼珠乱转,正要抽冷子跑路时才发现,其他两个小青年已经封住了她的退路。 “你们知道孟――” 无奈之下,张雯雯刚要搬出孟繁星的名号,忽然听人说:“你还这种犯贱的人客气啥?他让你打,你不打,那就是看不起他,打!” 第115章 不战而屈人之兵! 张雯雯抬头,就看到了倚在路边树身上的高飞。 高飞嘴里叼着烟,反手点了点自己的鼻子,意思是说:放心大胆的打,出事了有我给你撑腰。 那天在花园夜总会时,高飞曾经利用豹哥向世人展示了他强大的武力值,那可是张雯雯亲眼看到的。 花豹的不要命,连孟繁星都很忌惮,但他在高飞手下却像个面人,想怎么捏他,就怎么捏他。 有这样一个强大的外援在旁,张雯雯又怕谁? “这可是你让我打的!” 张雯雯脸色兴奋,抡起装着手机等东西的小包,狠狠砸在了为首小青年的脑袋上。 小青年真没想到张雯雯敢动手,毫无防备下被砸的哎呀一声惨叫,接着暴跳如雷:“卧槽,你真敢动手?哥几个都给我上,打死这小表子!” “你妈才是小表子,你们全家都是小表子!” 张雯雯抬脚,狠狠朝小青年的裤裆里踹去。 幸亏小青年也是打架打惯了的主,反应很快,及时弯腰躲开了要害处,小肚子却被跺中,身子一个趔趄,退到了一旁。 张雯雯心中暗叫一声可惜,趁机从他身边冲到了高飞面前,抱着他的胳膊,兴奋的跳跃着:“高哥革——” “嗯?” 高飞斜眼嗯的这一声,可谓是婉转悠长,绕梁三日而不绝。 “嘿嘿,错了,是高叔叔,高大爷!您老人家怎么会在这儿呢,这几天去哪儿了?” 张雯雯嘻嘻笑着,根本不在乎那几个围上来的小青年。 “去了趟京华,逛了逛故宫,爬了爬长城,泡了泡美妞。” 高飞随意的说着,伸手指着头顶上方约两米高的一根树枝,问张雯雯:“你信不信,我一脚能把这根树枝踢断?” 这是一棵法国梧桐树,枝叶茂盛,高飞指着的那根树枝,也就是比铅笔粗不了多少,如果是放在地上的话,张雯雯也能踢断。 可那根树枝,距离地面足有两米——这该怎么踢? 张雯雯摇头:“不信。” “那你闪一边去,让叔叔给你演示。” 高飞推开张雯雯,也没看那几个目光凶狠的小青年,稍微吸了一口气,脚下就像按了弹簧那样,身子忽然暴起,一个原地后空翻! 张雯雯就觉得眼前一花,等她目光重新聚在高飞身上时,人家已经稳当当的站在了地上。 这时候,原本距离他头顶两米高的树枝,竟然从半空中落了下来。 高飞抬手抓住树枝,在手里掂了掂,看着那几个傻楞当场的小青年,问道:“哥几个,你们还有什么话要说?” 为首小青年,就像见鬼那样的看着高飞,用力咽了口吐沫,结结巴巴的说:“没、没了。” 高飞脸色一沉:“既然没有,那就滚蛋!” “是,我们、我们这就滚蛋,谢谢大哥!” 为首小青年后退两步,嘴里发出一声喊,和两个同伴抱头鼠窜。 “站住,钱包掉了!” 张雯雯大叫了一声。 那几个小青年却连停也没停,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张雯雯咯咯娇笑,抱着高飞的右手:“高叔叔,你太牛、太厉害了!那么高的树枝,你是怎么踢到的,教教我行不行?” “你一个女孩子家的,学这些干嘛。” 高飞拿着树枝,得意洋洋的说:“雯雯,你现在有没有想到某个成语?” 张雯雯疑惑的摇摇头:“什么成语?” “不战而屈人之兵。” 高飞摇头晃脑的,正要再吹嘘几句时,一个带着袖章的某居委会老大妈走了过来,也不说话,掏出一个小本子,蹭蹭写了几下,刺啦一声撕下一张单据,面无表情的说:“小伙子,你肆意破坏公共花木,按本小区‘保护花草委员会’第九章第十三条规定,罚款五十。” …… 张雯雯双手抱着高飞的胳膊,很自然的样子,和他并肩前行:“哎,叔叔,刚才你怎么不对那老大妈露一手呢?她要是害怕了,也许就不敢罚款了呢。” 想到老大妈刚才点着他鼻子那阵喋喋不休,高飞心有余悸的回头看了一眼,推开张雯雯:“边去!你这是蛊惑叔叔我犯错误不是?伟大领袖教导我们说,对待敌人要像寒冬一样冷酷,对待同志要像春风那样温暖,我怎么可以用无产阶级铁拳,来威胁自己同志呢?” “咯咯,叔叔,你真逗。我发现啊,你这个人还是蛮好的,就是很有原则,和底线。” 张雯雯咯咯娇笑,又抱住了他胳膊。 高飞昂首:“那是,这个做人嘛,怎么着也得有自己的原则才行。对了,你这是要去干嘛?” 张雯雯刚要说话,眼神却暗淡了下来,松开高飞的胳膊,转身就走。 “哟,你这孩子,怎么了?” 高飞有些奇怪,一把抓住了她手腕。 张雯雯垂着头,低声说:“叔叔,我要、要离家出走。” 高飞愣住:“啥,你要离家出走,为什么要离家出走?” 不等张雯雯回答,他又问:“是不是你老妈训你了?” 张雯雯轻轻点头:“嗯。” “为什么?” “因为——不为什么,我就想离家出走。叔叔,和你商量个事儿,借我三千块钱用用?” “三千块钱没问题,但你得告诉我,你又做错什么事了。” “你怎么确定是我做错事了?” 张雯雯不服气的反驳。 高飞笑了笑,没有吭声。 张雯雯叹了口气:“唉,好吧,那我就告诉你——今天,高考成绩下来了。” “哦,我知道怎么回事了。” 高飞恍然大悟:“你的成绩不理想,落榜了,你老妈训你了,你一气之下就要离家出走。” 张雯雯小声说:“我、我根本不是那种读书的料,落榜早就在情理之中。” “那也没必要走这一步啊,对了,我听说现在大学扩招很厉害,只要有钱就能上大学,好像一分得一万块钱吧?” 高飞琢磨了片刻,问道:“那你告诉我,你考的分数,距离你想去的学校少多少分?别担心,叔叔这次去京华发了笔小财,给你买分上大学还是没问题的。” 张雯雯兴奋的抬起头:“你真的发财了啊?多少?” “你先告诉我,你最想上什么大学吧。” “我、我觉得上省师范学院就行。” “想当老师?” “昂,不可以吗?” “可以,怎么不可以。” 高飞点头:“你的成绩,距离省师范学院差多少分?” 张雯雯扭捏着,弱弱的说:“不多,也就是差一百四十多分。” “咳,咳咳!” 正在吸烟的高飞,差点被烟呛死。 “叔叔,你怎么了,没事吧?” 张雯雯赶紧给他捶背。 “一百四十多分,还不叫多?” 高飞好不容易才把气顺了过来,怜惜的看着这孩子:“我觉得你最好别去师范了,要不然早晚得祸害人家孩子。” 张雯雯的脸拉了下来,冷哼一声说:“哼,我就知道你也看不起我。” 高飞否认道:“不是看不起你,是觉得你没必要非得去师范。找个好点的职高不好吗?那个毕业后就能参加工作。” 张雯雯扭过脸,淡淡的说:“可我就想当老师。如果老天爷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会好好读书。那样,我妈就不会骂我了。” “要不,你复读一年,学费我来出。” 高飞挠了挠后脑勺,开解她说:“一百四十多分,要是按照一分一万块钱的话,那就是一百四十多万。花多少钱倒不是大问题,最关键的问题是,我怕人家不要你,毕竟差的分数太多了。” “是啊,我也知道这些。” 张雯雯笑着耸耸肩,摊开双手:“无所谓,大不了我不上。” “你这么年青青的不上学,做什么?走,先跟我回家,咱们再想想办法好了。” 高飞拉住张雯雯的手腕:“别动不动就离家出走,就你这样的小妞儿,去了外面肯定会被人给卖到大山里去。” “大山里多好啊,山清水秀的。” 张雯雯一脸的向往。 高飞沉脸喝道:“你懂个什么,要是真如你所说的那样,那儿的人为什么很多都是光棍?别啰嗦了,跟我回家,咱们再想办法。” “我不回家,我都给我妈留字条,说好要离家出走的了。要是就这样被你逮回去,那多没面子?” 张雯雯挣扎。 高飞也没搭理她,只是紧紧抓住她手腕,挥手摆住了一辆出租车。 在被高飞塞进车里去时,张雯雯忽然问道:“叔叔,你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好?” 高飞一愣,随即笑了:“别忘了咱们是同盟,我要想追上你老妈,少了你怎么可以?” …… 解红颜真没想到,她外出给客户送了一副广告条幅回来,竟然在案板上看到了女儿留下的字条。 张雯雯在字条上写到:妈,我走了,是掩面没脸见人的那种走。很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给你丢脸了。我知道,这么多年你都没有成家,就是怕那个男人会慢殆了我。我更知道,我就是你生命的全部。唉,妈,可你根本不知道,你越是在意我,我所感受到的压力就越大。你骂我,数量我,我不怪你,我知道你那是恨铁不成钢。我 想了很久,才决定离家出走。我发誓,我不混出个人样来,我绝不回家!妈,我走了,你要好好保重,别为我担心。爱你。哦,对了,差点忘了告诉你,你一定得提防高飞这小子,他对你预谋不轨——爱你的雯雯。 看完这张字条,解红颜就觉得天都塌下来了,赶紧拨打女儿电话,却提示关机,再也不敢懈怠,反身就冲出了工作室。 正如张雯雯自己所说的那样,她已经是解红颜生命中的全部。 现在她脑袋一热离家出走,那和要了解红颜的小命没啥区别。 “死孩子,你怎么这样想不开!” 解红颜冲出胡同,心中却忽然腾起一种无力的茫然:天下这么大,她不知道去哪儿找女儿。 第116章 正式感谢你! 倚在街灯杆子上,解红颜看着川流不息的车流,昔日把双眸灌满的柔媚春水,一下子干涸。 女儿就是她生命的全部,她根本不敢想像没有女儿的日子。 她想呐喊,她想嚎啕大哭,她甚至都想把衣服撕碎,赤身在阳光下疯狂―― 如果这一切能换回女儿来到眼前,她绝不会有一丝犹豫。 “雯雯,你去哪儿了?” 解红颜倚在街灯杆子上,不知道呆了多久,就在她顺着街灯杆子要瘫软在地上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她面前不远处。 解红颜却像没看到那样,娇媚的身躯慢慢下滑。 没有了生命的躯体,就是一具再也站不住的尸体。 眼看解红颜就要瘫软在地上,却被一只有力的手抓住了胳膊:“老板娘,你怎么了?” 解红颜茫然抬起头,痴痴的问道:“你,是谁?” 那个长的很有小白脸潜质的家伙还没有说话,解红颜就听到女孩子的声音叫道:“妈,妈,你怎么了!” 听到这个声音后,解红颜就像被打了一针鸡血那样蓦然抬头,就看到她那个宝贝女儿跑了过来。 “雯雯!” 解红颜一把推开某人,张开双手就把女儿紧紧抱在怀里,泪如雨下:“你跑哪儿去了呀,你要吓死妈妈啊!” “妈,我就是一时脑热,让你担心了,对不起。” 看到昔日气质那么优雅的老妈竟然这样失态,张雯雯也后悔了,小嘴一瘪也哭了起来:“对不起啊,妈,我不是故意的,就是觉得没脸见你。” “傻孩子,别哭,不就是落榜了吗?也不是多大的事。大不了咱复读一年,或者去读职高,要不然干脆不上学了,你想做什么都行,妈也不拦你,可你也不能离家出走啊,你走了,妈妈怎么办?” 解红颜摸着女儿的头发,泪水淌个不停。 张雯雯此时很乖,只是小声哭泣着,不停的点头。 “唉,真是母女情深,催人泪下啊。” 揉了揉半点也不发涩的眼睛,高飞在旁边小声说:“老板娘,雯雯,你们要哭,能不能回家去哭啊?这边有很多人看呢,他们又没买票――” “啊?” 解红颜一惊抬头,才看到周围站了十几个人,大家都用饶有兴趣的眼神看着她。 “走,雯雯,跟妈妈回家。” 解红颜反手飞快的擦了把泪水,拽着女儿快步向家里走去。 “行了啊,大家都散了吧,这有什么好看的,电视里演的多了去了。” 高飞冲那些看热闹的摆了摆手,慢吞吞的走进了胡同。 他知道,这时候得给人家解红颜母女留点单独说话的空间,母女俩‘重逢’后,肯定会有很多话儿要说的。 蹲在工作室的台阶上,高飞吸了一颗烟,觉得差不多了后,拍了拍屁股正要站起来时,才发现脚下踩着一张字条。 他拿起来歪着脑袋看完后,低声骂道:“臭孩子,亏我这样对她,竟然敢在背地里诋毁我。哼,孔夫子他老人家说的没错,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 不过这点打击可改变不了高飞要征服解红颜的决心,反而觉得让解红颜知道这些更好。 藏着掖着的,高先生不喜欢。 高飞推门走进工作室时,解红颜母女已经不哭了,俩人相拥着坐在沙发上的样子很感人。 “高飞,这次我可真得谢谢你了。” 解红颜已经知道是高飞把女儿拉回来的,连忙站起来道谢。 “呵呵,没啥的,凑巧而已。” 高飞笑了笑,瞥了张雯雯一眼,把那张字条随意扔在了废纸篓内。 张雯雯心虚的跳起来,说了句‘我去换衣服’,撒腿就跑上了楼梯。 解红颜却当做没看到,亲自给高飞倒了杯开水,递给他:“高飞,多余的话我也不说了,用实际行动来表达吧。” 高先生眼睛一亮,盯着解红颜那张倾国倾城的脸:“嘿嘿,老板娘,别这么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在高飞的满怀期望中,解红颜说:“我决定了,从下个月开始,免收你半年的房租。” “哦,那谢谢了啊。” 高飞很失望:哥们还当你要以身相许呢,原来是这事,半年的房租不到五千块,谁在乎? 解红颜拢了下发丝,岔开了话题:“高飞,你今天没有去上班吗?等会儿在家里吃饭吧,我下厨――不收费。” “嘿嘿,那多不好意思。行,谢谢老板娘了。” 高飞搓了搓手,笑着说:“我吧,从今天开始就不上班了。” 正要转身上楼的解红颜,停步问道:“怎么不上班了?辞职了,还是被辞退了?” “当然是辞职了,我们老板哭着喊着的留下我呢,我没答应。” 高飞又开始吹嘘。 解红颜点点头:“哦,那你以后打算做什么?” “自己做点小生意。” 高飞说出这句话后,心中忽然一动:“我吧,前些天买了张彩票,嘿嘿,一不小心中了个一等奖,三百多万吧。所以我才辞职,打算自己做生意。老板娘,你给参谋一下,做什么生意好呢?要不,我投资你这工作室?” “哟,你运气这样好啊,还真中奖了,真是让人羡慕!” 解红颜嘴里说着羡慕,眼神中却没流露出丝毫羡慕神色:“呵呵,我这工作室有什么发展前途?不值得投资。不过我给你个建议,现在最热的就是餐饮业了。三百多万,也可以开家中等规模的餐馆了,只要经营得当,每年收入数十万应该问题不大。” “开餐馆?” 高飞心中一动:“对,就是开餐馆。不对,是开餐厅,而且是西餐厅!” “西餐厅?” 解红颜耸耸肩:“高飞,你知道开一家西餐厅,得需要多少资金吗?先不提铺面,装修这些,单单是鱼子酱、鹅肝、蜗牛这些东西,都得空运来才行。三五百万就想开西餐厅,恐怕够呛。” “嘿嘿,就开西餐厅,我倒是想到我在国外有个朋友就是做这个的了。” 高飞很有把握的笑了笑,话锋一转:“老板娘,和你商量个事。” 解红颜点头:“什么事,你说。” 高飞小心翼翼的问:“要不,咱们两个合伙开餐厅?至于餐厅开业、经营需要多少钱,哪些东西,你都不用管,你就负责管理就是了。至于股份嘛,就四六分成,我六你四。如果你不满意的话,那就五五分成……” 高飞还没有说完,解红颜就打断了他的话,淡淡的说:“高飞,谢谢你的好意,我对开餐厅是没兴趣的。因为我喜欢清净,而且――” 高飞等了片刻,问道:“而且什么?” 解红颜转身走上了楼梯,走到一半时才丢下了一句话:“高飞,相信你该听说过一句话,叫做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高飞呆住,老大会儿后才低低骂了句:“靠,说的这样准。” …… 早上驾车从京华来冀南时,高飞开了五六个小时的车子。 中午又饱饱的吃了一顿后,这时候也感到乏了,回到自己房间内,倒在床上,拿被单捂住头,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才被几声轻轻的敲门声惊醒。 他掀开被单后,才发现天色已经大黑了。 摸过手机,想看看几点,手机没电了。 高飞打了个哈欠,从床上坐了起来,懒洋洋的问道:“谁啊?” “叔叔,是我,雯雯。睡够了没?” 门外传来张雯雯的声音。 “哦,差不多了。” 高飞擦着眼睛,慢吞吞的走到门后,打开了房门。 客厅内的灯光,刺的高飞眯起了眼睛。 不过他却看到,客厅茶几上摆了七八个盘子,腰里围着围裙,果露着一双小腿,脚上穿着绣花小拖鞋的解红颜,正弯腰摆弄盘子。 黑色旗袍紧紧裹着解红颜的美臀,秀出了中间那道若隐若现的沟堑。 看着那撅起的浑圆美臀,高飞就忽然想到藏在衣料下的那两扇朱红大门,睡意全消,呵呵一笑:“哟,真要犒劳我呢?” “对呀,为了感谢你挽救离家出走少女,我妈特意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 张雯雯笑嘻嘻的拉住高飞,把他推向洗手间那边:“快去洗漱,就等你了。” “ok,给我五分钟!” 高飞啪的打了个响指,心想:解红颜虽说看出哥们对她预谋不轨,拒绝了我,但却没有彻底关上那两扇大门―― 等高飞洗漱完毕出了洗手间时,解红颜已经替他满上了一杯红酒。 张雯雯指着沙发对面一个小马扎,笑嘻嘻的说:“叔叔,先委屈你一下,坐那儿吧。” “行,这有啥委屈不委屈的,也没外人。” 高飞坐在马扎上,打量了一下桌子上菜肴:“哇,老板娘,也太丰盛些了吧?竟然还有大闸蟹!单看这些菜肴的色香味,根本不用吃,我也能肯定不输给特级厨师!” 解红颜笑了笑,眼里闪过一丝得意,端起酒杯:“高飞,我敬你一杯,算正式谢谢你。” “行,干了!” 高飞举杯,和解红颜母女碰了一下,端到鼻尖闭眼嗅了嗅,这才轻轻的抿了一口。 感受到稍微苦涩的液体滑过舌尖味蕾后,高飞才慢慢的吞咽了下去,睁开眼:“咦?” 看到高飞很纯粹的饮酒动作后,解红颜双眸微微眯起,问道:“怎么了?” 高飞轻轻摇晃着杯子,眼神里带着疑惑:“这是82的拉菲吧?” 82年号称是波尔多的‘世纪靓年’,那一年的拉菲红酒具有相当高的收藏价值,每支市值大约十万元左右。 为了度日,解红颜不惜向外租房,每个月的租费是八百――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她生活不宽松,但她怎么会拥有一支82年的拉菲? 第117章 遭到小丫头的讹诈! “没想到你还是个品高手。不错,这就是82年的拉菲,我已经保存了十八年,今天拿出来,就是为了感谢你。” 解红颜随意解释了一句,拿起了筷子:“吃菜。” 解红颜做菜的手艺,和她的相貌绝对成正比,尤其是那盘珊瑚白菜,高飞敢肯定,就是大酒店的特级厨师,也不一定能做出这个味道来。 要是单论价格,白菜的确没法和大闸蟹、鲍鱼等山珍海味相比。 但是懂行的人都知道,在传说中的满汉全席中,白菜才是压轴菜。 白菜这个名字很普通,只是很少有人懂得,白菜之所以叫白菜,其实是‘百菜之王’的意思。 厨艺高超的厨师,把猪肉做出羊肉的鲜美,这不是啥出奇的事。 但如果能把白菜做到‘吃一口就不再想吃别的菜’的地步,这才是真正的大厨,历史上那些皇宫御厨,都有一手做白菜的绝技。 开始时,高飞还能保持一点优雅的吃相,但后来干脆就甩开腮帮子海吃,啥也不管了。 在高飞看来,美食面前装腔作势,就像色鬼看到漂亮女人不想上一样,傻瓜的要命。 他却不知道,等他抛弃那些所谓的绅士风度后,解红颜看着他的眼神中有了明显的变化。 人们常说牌桌上见人品,实际上从饭桌上,也同样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 他是那种对美丽事务占有欲极强,但却懂得爱惜的男人。 这是解红颜偷眼观察高飞得出的结论。 她之所以肯定高飞懂得爱惜,就是因为他吃的虽快,但却绝不浪费,哪怕是不小心掉在桌面上的菜肴,他也会毫不介意重新夹起来填到嘴巴里。 张雯雯对此却不这样认为,做了个呕吐的样子说:“叔叔,有必要吃落在桌面上的菜嘛,那么脏,反正盘子里也够多。” 嘴里塞满食物的高飞摇头,模糊不清的说:“你不懂,老天爷赏我如此美餐,就已经是对我青睐有加了,我要是浪费,那就是犯罪。” 其实,高飞很想告诉张雯雯:他在非洲执行的数次潜伏任务时,连活蜥蜴都能从土里揪出来直接吃掉,掉在桌面上的菜又有什么不能吃的?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种人比雇佣兵更懂得珍惜每一粒粮食了,因为一口能吃的食物,在很多时候就代表着活下去的希望。 “嘿,照你这样说,我可能是天天在犯罪呢。哈欠,不吃了,困了,睡觉去!” 张雯雯伸手打了个哈欠,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解红颜纳闷的问道:“这先吃饱了?” “嗯。人家晚上不能吃太多,要不然会发胖的。” 张雯雯嘻嘻一笑,转身的瞬间,冲高飞眨巴了一下眼睛。 这丫头,又在卖她老妈了,她这是故意提前离开,给我们创造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呢。 高飞无声的一笑,继续埋头大吃。 张雯雯走了后,解红颜和高飞面对面的独处,明显觉得有些尴尬了很多,夹了一筷子蒜黄,放在面前碟子里,细嚼慢咽起来。 不过她觉得总这样沉默也不行,于是就没话找话:“高飞,你以前在哪儿上班来着?” 抹了把嘴,高飞回答:“在北山集团。” “北山集团?” “嗯,离这儿不是太远,就在那边的文化路上。” “哦,那你在集团做什么呢?” 解红颜又问。 高飞抓起一只大虾,边剥边说:“给集团老总开车。” 解红颜端起酒杯,微微皱眉看着高飞:“那天和你一起去狗不理包子铺的女孩子,就是你们集团老总吧?” 高飞点了点头。 解红颜抿了口红酒,又问:“哦,能够给集团老总开车,可不是谁想得到这份工作就能得到的。高飞,你和她是什么关系?” 她在拐弯抹角的套我底细呢,好吧,那我就告诉她。 高飞心中一笑,毫不在意的说:“我给她开车就是机缘巧合,说来话长。我吧,就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内长大。十八岁那年参军,在部队上呆了两年退役后去了国外,在外面瞎混了几年没啥成就,只能灰溜溜的回国。刚回国那两年,也没找到好工作,靠朋友接济混吃等死……” 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高飞就把自己的出身来历说了一遍。 “呵呵,对不起啊,我不该问你这些事,别多想,我就是和你闲聊的。你先吃。” 解红颜抱歉的笑笑,站起身时却不小心把碟子碰下了案几,恰好砸在了她脚面上。 解红颜穿着拖鞋,果露着小半个雪白的脚面,碟子砸在上面后疼的她哎呀一声低叫。 “啊,不要紧吧?” 高飞下意识的弯腰伸过头去看时,解红颜已经坐在了沙发上,慌忙甩掉鞋子,抬起右脚观察伤势。 解红颜吃痛下,根本没有注意到高飞已经伸过脑袋,这一抬脚,恰好碰在了他鼻子上。 高飞心中一荡,伸手捉住了那只脚。 解红颜的脚不大,顶多也就是穿37码的鞋子,但却像她的人那样丰满而不失纤巧,尤其是那五个卧蚕般的脚趾,紧紧并拢着,指甲并没有染上颜色,透着健康的红白。 人们常说,脚是女人的第二张脸。 以前高飞不信这句话,尤其是看到岛国爱情动作片中,那些变态男主玩女主的脚时,还很纳闷:不就是一双臭脚丫子吗,有什么好玩的? 但当他看到解红颜这只小脚时,才觉得以前是大错特错了。 他现在,甚至都有了种亲吻这只小脚的冲动――幸好,他忍住了:他不介意女人亲他身体的任何部位,但绝不会去亲女人的脚,这关系到男人的……尊严。 他只是左手捏着那只脚,右手在上面轻轻抚摸了起来。 在被高飞捏着小脚时,解红颜的身子猛地一颤,俏脸刷的通红,下意识的向回缩脚,但没有成功,只好低声道:“高飞,你――松开。” 其实,高飞抓的并不紧,解红颜只要再用点力,肯定能把脚缩回去。 可她现在只觉得浑身的力气,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浑身软绵绵的,心底深处更是有了种消失多年的悸动,很享受被摸索的感觉。 高飞的呼吸开始加粗,右手顺着滑腻的脚面,慢慢的向上抚摸,经过她的美腿,绵软的小腹,坚挺的双胸,最后用一根手指挑起了她的下巴。 解红颜的嘴唇颤抖着,微微闭上双眼,随着高飞手指上的力道,顺从的抬起了下巴。 解红颜做为过来人,又身负华夏第一媚女的嚎头,自然比谁都懂得目前这种气氛下,最容易发生什么事了。 她真的很想挣开高飞,因为这家伙一只手抓着她的小脚,一只手挑着她的下巴,使她有了赤果果暴露在他眼下的不安感。 更多的,却是一种让她心慌的悸动。 在这一刻,她竟然很享受高飞这种轻佻的动作,期望接下来能够发生某种最直接的事。 客厅的气氛,一下子变的暧昧起来。 “高――飞,不行的,你、你松开我。” 用尽全身的力气,解红颜才稍微摆了一下头,但却没有躲过高飞凑过来的嘴唇。 当混合着烟草,和男人气息的嘴巴,轻柔的吻在她唇上时,解红颜发出了一声来自地底最深处的轻吟,双手情不自禁搂住了他的脖子。 解红颜的红唇很软,很甜,让高飞舍不得把舌头伸进她嘴里,只是轻柔的吸允着。 慢慢的,高飞右手顺着旗袍下摆伸了进去,穿透蕾丝小罩,盖住了一座滚烫的火山。 当他用两根手指捏住一颗坚挺的蓓蕾时,解红颜就觉得一股子暖流,无声的从最深处滑出,让暧昧的空气中平添了些许淫靡。 媚女,所谓媚女,绝不仅仅是她长的媚,最重要的就是她稍微受到点刺激,身体会产生绝大多数女人都没有激烈反应,比方好像流水那样的ai液分泌量。 高飞明显发觉了这点,他也可以确定此时把解红颜抱进卧室,她绝不会反抗,但他却缩回了右手,张嘴在她眼上吹了一口气,笑着问:“好多了没?” “嗯?” 解红颜不知道高飞为什么忽然放手了,只是轻吟了一声睁开眼,刚要主动把红唇凑过去时,却看他连连眨眼间,接着就听到女儿那无辜的声音响起:“妈,你们在干嘛?” 坏了,我怎么忘记雯雯还在家呢! 解红颜心中大羞,正要飞快的缩回右脚把高飞推开时,却听他说:“哦,老板娘眼里飞进了个小虫,我给她吹吹。” “是、是啊,飞进了个小虫,现在好多了。” 解红颜慌忙抬手擦眼睛,把右脚落在了地上。 张雯雯倚在客厅拐角墙壁上,玩味的看着高飞:“吹小虫?那有必要捏着我妈的脚?” “我走路时小虫迷了我的眼,让我把脚碰在案几上了,你高叔叔在给我看――我去洗洗!” 解红颜说着站了起来,低头就向洗手间那边走去,惊慌之下右脚竟然忘记穿拖鞋,就这么急匆匆走进了洗手间。 “小虫眯了眼?哼,谁信啊。” 张雯雯撇撇嘴,看着高飞阴阳怪气的说:“叔叔,你下手还不慢嘛。” “过奖,过奖了。” 高飞谦逊的笑着站起来:“我吃饱了,回去睡觉。” 他刚走出几步,就听张雯雯好像很随意的问:“叔叔,你觉得那种红颜色的,排量2.0的大众甲壳虫这车子质量怎么样?” 张雯雯所说的这种车,市场价在三十万元左右,小巧精致上档次,非常适合女孩子开。 卧槽,哥们刚亲了下你老妈的嘴嘴,就要讹我一辆甲壳虫? 高飞心中暗骂,扭头打量了着张雯雯,认真的说:“嗯,质量肯定不错,最重要的就是非常适合你,简直就是为你量身定做的。你哪天有时间,咱们去汽车城转转。” 第118章 那个人是谁! 想到这么快就掳获了解红颜的芳心,高飞很兴奋,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有好几次,他都想打开窗户打灰机――最后都克制住了:我要把最珍贵的留给老板娘才行! 夜,渐渐的深了下来,高飞关上了卧室的灯,躺在床上盯着弹簧板,侧耳倾听外面的动静。 他在等张雯雯休息,等解红颜洗澡。 他甚至可以确定,解红颜在洗澡时,不会把浴室的门反锁…… 尤其是想到解红颜还有个十七岁的女儿,瞒着她偷情,这才是最让高某人感到兴奋的。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高飞终于听到收拾完房间的解红颜,推门进了浴室。 高飞蹭地一声就从床上蹦了起来,悄没声的走到门后,慢慢打开一条门缝向外看去。 外面客厅中的灯已经灭了,就像是往常那样的静悄悄,只有浴室内隐隐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 “那丫头讹了我一辆甲壳虫,就算明知道我要非礼她老妈,肯定也会装看不见的。” 高飞揉了揉耳垂,慢慢的走到了浴室门前,稍微用力一推,却没有推开。 里面反锁了。 这让高飞有些失望,扭头看了看张雯雯卧室方向,确定那个孩子没有偷看后,抬手屈指在房门上轻轻敲了两下。 水声还在继续,但高飞相信解红颜肯定能听到他的敲门声。 只是房门却没有打开,哪怕高飞接连敲了三次。 “我是不是太猴急了?” 黑暗中,高飞挠了挠后脑勺,闪身走进了自己房间,打开了衣橱的门。 他想从小洞中观察一下解红颜,在得知他从门外等着时,会是一种什么反应。 高飞慢慢把眼睛凑到了小洞上,向浴室里面看去。 他没有看到那具让他血脉喷张的身躯,解红颜可能是在一旁搓沐浴露吧? 高飞眯着左眼,瞪大右眼静候解红颜的出现。 他等啊,等啊,等了大约五分钟,刚要眨巴一下眼睛时,却忽然觉得眼前一黑,一股催动空气而产生的微风,从小洞中猛地倒灌了过来。 完全是出于本能反应,高飞猛抬头的同时,右手前伸,捏着了一根冰冷的东西。 接着,他好像听到一声淡淡的冷哼,是解红颜的声音。 这是什么东西? 高飞捏着那根冰冷的东西,抽回来开灯一看,冷汗就下来了:这是一根比八号铁丝粗一圈的铁棍,长达半米。 “原来,她已经发现了这个小洞,才故意准备了这么根东西,就等着我偷窥,趁我不注意时用它来刺我的眼睛!” 搞清楚这根铁棍的用途后,高飞很愤怒:“草,她也太反复无常了吧?刚才还一副法情渴望被我办的样子,眨眼间却又变的这么冷酷了,不愿意早说,有必要玩阴的,要把我眼睛戳瞎?真特么的不可理喻!” 高飞很生气,很想踹开浴室门冲进去和她理论。 不过想了想,他还是忍住了,再把脑袋伸进衣橱中时,却发现那个小洞,被解红颜从那边堵住了。 …… 第二天的天气很不错,湛蓝的天空中飘着朵朵白云,小鸟在树梢上叽叽喳喳的叫着,外面不远处的公路上,时不常的响起一两声汽车笛声。 昨晚没有休息好的高飞,打着哈欠的走出卧室时,张雯雯正蜷缩在沙发上看电视,怀里抱着一包薯条。 解红颜可能是在厨房中准备早餐,油烟机轰轰的想着。 “起床啦?” 张雯雯看向高飞,脸上带着似笑非笑。 “昂,起床了。” 高飞吸了下鼻子,走向卫生间。 张雯雯又说话了:“今天咱们去汽车城转转?” 高飞倚在门框上,扭头懒洋洋的问:“汽车城?没事去那儿干什么?” 张雯雯一楞,把薯条放在案几上,压低声音说:“喂,你不会是忘记昨晚的承诺了吧?” 高飞一脸无辜:“昨晚?我承诺什么了?” “你说,你要给我买一辆大众甲壳虫的!” 张雯雯咬着牙,做出一副凶恶的样子。 高飞更纳闷了:“我给你买一辆甲壳虫?咦,奇怪啊,张雯雯,你告诉我,我凭什么要给你买那么贵的东西?我又不是你爸,我只是一个租客而已。” 张雯雯气急,叔叔都不叫了:“高飞,你要赖帐!” “开玩笑,我又不欠你的,何谈赖帐这一说。” 高飞冷笑着耸耸肩,转身走进了卫生间内。 说实在的,高飞真没把几十万放在眼里,就算张雯雯不答应帮他追解红颜,只要他高兴,随时都能给她买。 可昨晚经历了那一幕后,高先生的心情很不好,就算解红颜自己脱光了跪在他面前求他上,他也不会给张雯雯买汽车的。 高先生也是很有个性的,既然解红颜敢那样‘伤害’他,哪怕她再有味儿,他也不会像那些低级色鬼一样,没有原则的去死缠烂打。 在刷牙的时候,高飞就决定,今天就搬到酒店去住,反正他现在不差钱,实在没必要在这儿看谁的脸子。 至于解红颜,还有那两扇神秘的大门――高飞劝自己权当是做了一场梦。 梦再美好,也终究有醒来的那一刻。 高飞洗漱完毕走出卫生间时,解红颜已经把早餐摆上了案几,是三份。 张雯雯双手抱着膝盖坐在沙发上,腮帮子鼓着。 看到高飞出来后,解红颜抬起脸,脸色正常,微微一笑:“起来了?今早我做的早餐多了,你一起吃吧。” “不了,我还有事要去做,你们自己吃。” 高飞也没事人似的摇了摇头,走进了自己卧室中。 解红颜望着关上的房门,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张雯雯偷眼瞅着她老妈,嘴巴张了张,但却没说什么。 几分钟后,穿着蓝衬衣,牛仔裤,运动鞋的高飞,戴着一个大墨镜从卧室内走了出来,左手还拎着一个帆布包。 张雯雯皱眉:“哎,你拿的什么?” 高飞提起包:“我换洗的衣服。” “你拿这些干嘛?” “我以后就去酒店住了。” “什么,你要搬出去?” 张雯雯蹭地一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是啊,去住酒店,在这儿毕竟不怎么方便。谢谢老板娘这几天对我的照顾,为了感谢你,那两千块钱的押金我就不要了。祝你们好运啊,再见。” 也没等张雯雯再问什么,高飞就把帆布包背在肩膀上,走下了楼梯。 高飞承认,他住在这儿就是垂涎解红颜的美色,幻想能够爬上她的床,为此不在意金钱。 不过,就在他以为目地得逞时,解红颜却用一种狠辣方式警告了他――这大大伤害了高飞那幼小的心灵。 尤其是她把那个小洞堵住后,更让高飞觉得实在没必要再住下去了。 他不是好人,贪财好色。 但他却有自己的原则:他向美女求爱时,美女不愿意,他绝不会强求,而是潇洒的转身,哪怕美女再有味,他也不会像苍蝇那样围着人家。 “喂,你给我站住,你怎么说走就走呢?” 张雯雯穿上鞋子,追下了楼梯。 刚要解下围裙的解红颜,望着楼梯愣了片刻,慢慢坐在了沙发上。 她真没想到,就因为她表现出一点的不愿意,高飞就像藏在洞里受到外来侵犯的蛇儿那样,马上就缩回了头,而且还是那样的坚决。 “走吧,这对你来说也是好事。” 解红颜低低的叹了口气时,楼梯上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张雯雯跑了上来:“妈,他为什么要走?” 解红颜脸色平静,拿起一个汤匙淡淡的说:“他只是一个房客,想走就走,这有什么了不起的?” 张雯雯走到她身边,坐下:“可、可我昨晚看到你和他――” 解红颜脸色一沉,冷声打断女儿的话:“雯雯,你以为他给你买衣服,又帮了你,你就觉得他很适合妈妈吗?” 张雯雯垂下眼帘,喃喃的说:“我才不稀罕别人给我买衣服,我就是觉得,你还年轻,又这么漂亮,单身这么多年了,身边也该有个靠谱的男人了。妈,我能看出,他和以往那些追求你的男人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天底下所有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解红颜冷冷的说:“自从我十七岁那年生了你后,我就看清了这个道理。男人都是些生性炎凉的动物,他们接近妈妈,只是垂涎妈妈的美色,等时间一久,也就玩腻了,就该离开了。他们倒是拍拍屁股就走了,妈妈怎么办?更何况,我也不喜欢他对你有什么好感。” “我觉得,高飞不是那样的人。” 张雯雯摆弄着手机:“我已经把他的手机号留下了,等过两天我再打给他――” 解红颜毫不客气打断女儿的话:“别给他打电话!雯雯,他是不是许了你什么好处,你才不惜要把妈妈卖给他?” “哪有,我就是为了你。” 张雯雯耸耸肩,把手机装了起来。 解红颜递过一个汤匙,淡淡的说:“吃饭。以后我不想你在我面前提起他的名字……其实,他远远比你要聪明,好像察觉出妈妈不是那种好碰的女人,这才及时撤退。” 张雯雯脸色一变:“妈,你的意思是说,那个人还在暗中注视着你,会对所有接近你的男人打击报复?” 解红颜没有说话,只是舀起一勺莲子粥,填进了嘴里。 张雯雯又问:“那个人,到底是谁?” “你别问了。” 解红颜幽幽的叹了口气,说:“你只要知道他很厉害就可以了。雯雯,还记得以前冀南市长彭云木曾经追求过我吗?可他后来却主动退却了。” 张雯雯愣了半晌,才说:“我知道了,彭云木受到那个人的威胁了。” 解红颜用汤匙搅拌着莲子粥,喃喃的说:“妈妈现在就好比一朵盛开的玫瑰,有无数的小蜜蜂围绕着,可却没有谁敢凑上来――其实这样也好,最起码没有谁敢来招惹我,可以让我安心的抚养你,过平淡而又真实的日子。” 第119章 基金女王妮儿! 欧洲,德国柏林,远郊矗立着一栋十八世纪的城堡。 这栋古城堡要是位于华夏大陆,肯定会被国家当做古建筑保留下来,任何人想要进去参观都得买票入场。 但在德国,这栋保存完好的古城堡,却是私人家族产业。 这个家族叫科特万家族,是德国九大家族之一。 科特万家族在十八世纪时,就开始专心经营银行、餐饮业,时至今日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在世界上都享有盛誉的‘日耳曼之光’西餐厅连锁集团,就是科特万家族所创。 六年前,科特万家族产生了有史以来的第三位女性族长:卡塔里娜。 卡塔里娜是个标准的日耳曼美女,金发碧眼,身材高挑,前突后翘,穿上比基尼在大街上走一圈能迷倒整条街的男人。 不过上帝他老人家有句话说得好:哥们在给予你某种东西时,势必会拿走你别的东西。 上帝赐予了卡塔里娜美丽性感的外表,也给予了她精明的经商头脑,但却在她成为族长之前,让科特万家族在金融上遭到了重创。 她的上位,只是家族那些大佬的一种无奈之举,希望她能用她蓬勃的朝气,来带领科特万家族走出低谷。 为此,前任族长在家族核心会议上,还被迫同意了她和一个黑人交往。 作为身体内流淌着高贵的科特万血液的美女,却成为一个北非黑人的女人,这对整个家族来说,都是一种耻辱。 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整个科特万家族的希望,现在都已经寄托在了卡塔里娜身上,大家对此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只要她能让就家族生意有起色就行。 不得不说,上任族长的确是眼光老道,卡塔里娜成为族长后,很快就大刀阔斧的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经过长达三年的拼搏后,终于挽回了家族商业衰败的颓势,并在一周前,成功和世界最大的基金公司――离子基金取得了合作。 家族中很多人都知道,卡塔里娜能取得如此辉煌成绩,和她身边那个北非黑人有着极大关系。 获得卡塔里娜青睐的这个北非黑人,和nbn球星詹姆斯同名。 两个詹姆斯要是在篮球场上,一百个北非詹姆斯,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但要是放在战场上,一百个篮球皇帝詹姆斯,也会被北非哥们虐杀殆尽――詹姆斯,是个雇佣兵,他在法国外籍军团王牌a军‘狙杀’小分队中有个绰号,叫黑色闪电。 当然了,詹姆斯在三年前就退役了,他现在的身份,是‘日耳曼之光’集团的总裁助理。 今天,詹姆斯和卡塔里娜一起,在古城堡中接待了一位来自美国的尊贵客人:乔治。妮儿。 妮儿如果走在大街上,回头率肯定要高过卡塔里娜。 因为她比卡塔里娜更年轻,更漂亮,尤其是那双长达接近一米二的美腿,与白皙而不粗糙的雪肤,配上她披肩的栗色长发,更容易让男人想入非非。 不过就算她有着魔鬼般的身材,天使般的容颜,可也没几个男人敢对她不轨――在任何时候,她身边都会有两名以上的持枪女保镖。 她拥有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有自己的专机,无论她去哪个国家,只要她愿意,都能得到国家核心首脑的接见。 她并不是靠美艳出名,更不是靠出色的经商头脑,而是因为她有个非常牛比的祖父――乔治。索拉斯,曾经席卷亚洲金融风暴的离子基金会创始人。 妮儿现在离子基金的身份同詹姆斯一样,都是总裁助理。 日耳曼之光集团之所以能取得和她的合作,不是因为卡塔里娜,而是因为詹姆斯。 妮儿认识詹姆斯,他们在她十八岁那年,就因为一个亚洲男人成为了好朋友。 外国人没有受过华夏礼仪教育,却同样懂得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道理。 妮儿代表离子基金和日耳曼之光集团合作,就是看在詹姆斯面子上。 古城堡宽阔的主会议室内,正中央摆着一张长长的红木会议桌。 桌子周围坐满了人,老老少少少的大概有二十多个。 东道主卡塔里娜,自然是坐在首位,右手边就是她丈夫兼总裁助理詹姆斯。 妮儿做为本次合作会议上最尊贵的客人,和她的几个助手坐在卡塔里娜的左侧。 其他人,则是科特万家族的核心人物。 用句官方话来说就是,本次会议是在友好、和睦和善意的笑声中进行的,很快就达成了让双方满意的协议。 “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在此我代表日耳曼之光集团,向妮儿小姐最诚挚的感谢!” 等双方签字结束后,卡塔里娜做为东道主,站起来对妮儿深深鞠躬致谢。 妮儿则微笑着还礼,坐下后看了眼詹姆斯。 詹姆斯表面平静的点了点头,心里却在犯愁:我的个姑奶奶,你让我去找鬼舞那小子,我怎么知道他藏在哪儿,是死还是活?两年多了,哥们压根就没和他联系过! 当然了,詹姆斯心中这些苦衷,是绝不会告诉妮儿的。 别看妮儿表面温淑知性大方,詹姆斯却知道这妞儿敢爱敢恨,脾气火爆,如果要是让她知道,他打着有鬼舞消息的旗号把她骗来柏林,恐怕当场就会掏出枪来轰了他―― “万能的主啊,你赶紧救救我,让我撒出去的那些人手找到那个家伙的消息吧,要不然我就死定了!” 詹姆斯心中虔诚的祈祷着,正琢磨着该用什么借口先稳住妮儿时,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却爆响了起来。 日耳曼民族性格,无疑是世界上最严谨的了,尤其是目前这种重要场合,他们都会拿出百倍的认真来对待,而把手机关机,则是对尊贵客人最根本的尊重。 但是现在,詹姆斯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都在含笑向妮儿释放善意的科特万家族成员,马上就把目光投到了詹姆斯身上,带着斥责:黑人就是黑人,一点教养也没有! 就连卡塔里娜也微微皱了下眉头,飞快的看向了妮儿。 妮儿却只是笑了笑,垂下了眼帘。 “不好意思,很抱歉,我、我忘记关机了。” 詹姆斯窘迫的站起身,抓起手机刚要关机时,目光却是一凝:区号显示是华夏那边的。 他赶紧离开座椅,快步走到角落旁接通了电话:“哈罗,我是詹姆斯,请问您是哪位?” “詹姆斯也太过分了,不赶紧关机,还守着尊贵的客人打电话,真是无知!” 很多科威特成员,都尴尬的低下了头,生怕会看到尊贵客人眼神中的讥讽。 事实上,妮儿带来的那几个助手,看向詹姆斯的眼神里,也的确有这种不屑。 “唉,他还是这样随便,不注意影响,不愧是高飞最亲密的战友。” 、妮儿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正要说句什么引开大家对詹姆斯的主意时,却听他忽然大叫起来:“啊哈,高飞,真的是你?晒特!这两年你死哪儿去了!?” 手机没关机,当众接电话,这已经是对尊贵客人不尊重的表现了,众人看在他和妮儿是好朋友的面子上,还能原谅他。 可他却又大叫大嚷起来。 这一下,连卡塔里娜都不愿意了,扭头低声喝道:“詹姆斯,你――” 卡塔里娜还没有说完,大家就惊讶的发现,最最尊贵的客人妮儿小姐,却像屁股下面安了弹簧那样,蹭地一声就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毫不顾惜她的形象,双手拎着裙裾,踩着高跟鞋飞快的向詹姆斯跑去,就连大腿被桌角碰了一下都没察觉出。 “妮儿小姐这是怎么了?”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妮儿,看着她因为跑的太急、脚下踉跄了下都没有人过去搀扶。 在大家的注视下,詹姆斯转身抬起右手,笑着冲电话嚷道:“ok,ok!没问题,晒特!我就知道你从来都不会做亏本的买卖。ok,没问题,就这样,等会儿再联系,我正在开会,白白!” 扣掉电话后,詹姆斯深吸了一口气,看着脸色激动的妮儿:“妮儿,就是他的电话。” “他、他现在哪儿!?” 妮儿紧张的咽了口吐沫,仿佛不这样,眼前这一切就会消失那样。 “妮儿,你别激动,先听我给你慢慢说。” 詹姆斯抬起他的黑手,在妮儿肩膀上拍了拍,得意的说:“那个家伙主动给我打电话,就是为了他要在华夏开家西餐厅,问我能不能加盟日耳曼之光。” 妮儿快速问道:“那你同意了没有?” 詹姆斯耸耸肩,双手一摊:“那你说呢?” “感谢上帝。” 妮儿左手抚胸,右手在白皙的额间画了个十字,接连深吸了几口气,才勉强让自己平静下来,低声说:“詹姆斯,请你暂时不要告诉他,我和你始终在联系着。至于他开西餐厅的一切事务,还请你全权负责,毋须做到让他满意。所有的开销,都算在我身上。” “妮儿,你这样说就是没有把我当朋友。” 詹姆斯假装不快,说:“我和他是过命的交情,别说是帮他开家西餐厅了,就是送给他十家,我也不会皱一皱眉头的。请记住,我和你一样,都没有忘记他。” 妮儿抿嘴,笑了笑说:“我知道你们是最好的朋友,但你和他的关系,绝对比不上我和他的关系。” 詹姆斯不服气的说:“不会吧?我和他可是并肩作战……” 妮儿低声打断了詹姆斯的话:“我和他的孩子,今年已经十八个月大了。” 妮儿这句话的声音虽然低,可听在詹姆斯的耳朵里,却像是晴天打了个霹雳,一下子把他给震傻了。 妮儿得意的笑笑,双手拎着裙裾转身,对站起来的所有人,深深弯腰鞠躬:“非常抱歉,请大家原谅我和詹姆斯的失礼,因为我们太开心了!” 第120章 叫王小壮的女孩子! 那晚受到解红颜的启发后,高飞就想到了詹姆斯。 詹姆斯当雇佣兵的要比高飞早好几年,那家伙依仗他的老资格,每一个进入‘狙杀’小分队的新队员,都被他欺负过。 高飞也不例外。 现在高飞还记得,他在加入‘狙杀’小组的第一天,就和詹姆斯干了一架。 身体健壮,作战经验丰富,大家凶狠的詹姆斯,压根就没有看得起高飞。 直到他第九次被高飞打倒在地上后,他才终于意识到他不行。 但自从那之后,俩人竟然成了好朋友,可谓是不打不相识。 詹姆斯比高飞早几年加入外籍军团,也比他早一年离开,因为他爱上了一个德国女孩。 富有的德国女孩,根本不需要他在出生入死,而他也厌倦了佣兵生涯,决心去过正常人的日子。 对于詹姆斯那个德国女孩,高飞所知不多,只知道世界知名的‘日耳曼之光’餐厅就是她家族的。 既然自己哥们老婆是西餐行业的翘楚,高飞想干这行却不告诉他们,詹姆斯日后知道了肯定不高兴,甚至会痛哭流涕的说看不起他啥的。 高先生可不是那种看不起人的人,用了几天时间,考察了冀南所有的西餐厅后,才给詹姆斯打了电话。 “唉,有时候真羡慕老黑,你说就他那黑不溜秋样,怎么可能会娶个漂亮白人姑娘?嗯,那姑娘肯定是被他的大黑枪给折服了。哇哈哈,哥们这样想是不是太邪恶了?” 邪恶的笑了笑后,吃了一肚子鹅肝、鱼子酱的高飞,慢悠悠走下了‘皇家西餐厅’的台阶。 冀南的西餐厅并不是很多,一方面是消费太高,最主要的一方面则是西餐厅档次不够高,有钱人不屑来这儿吃。 说句通俗的话,就是这些西餐厅都是二流子货,相比起正宗的西餐厅来说,差了不止一个档次,更是拍马也追不上日耳曼之光。 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最好的,这可以算是高飞的座右铭。 当然了,正如解红颜所说的那样,高飞要想指望三百多万,就想开家上档次的西餐厅,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高飞却不在意资金问题:只要有詹姆斯在,还怕开不起饭馆? 别忘了那哥们现在傍上的可是亿万富婆。 “我以后开餐厅,叫什么名字呢?” 高飞扭头看了眼皇家西餐厅那闪闪发光的金字招牌,琢磨了片刻:“说啥也得起个比这家更牛比的,叫伊丽莎白二世?大不列颠?还是日不落帝国――嘿,有了,就叫‘落日西餐厅’!落日,落日,是就黑了天的意思,黑天总是年轻人的最爱嘛,哥们的想象力太特么丰富了!” 狠狠夸了自己几句后,高飞又开始为选地点而操心。 谁都知道,现在是信息大爆炸时代,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早就过去了,要想开一家冀南最好的西餐厅,位置是关键。 别看冀南是齐鲁省的省会城市,其实真正繁华的街道很有数,而毗邻泉城广场的步行街,则是寸土寸金的所在地。 皇家西餐厅,就是坐落在这儿。 望着座无虚席的皇家西餐厅,高飞仿佛看到孔方兄正在向他招手――于是一拍脑袋,就决定把未来的落日西餐厅也开在步行街,而且就在皇家西餐厅的对过! 他早就看好了,皇家西餐厅的斜对过,就有一栋占地面积数百平米的三层商铺,大玻璃窗上正贴着‘吉楼出租’的字样。 高飞有绝对的把握,只要落日西餐厅落户此处,凭借其高档次水平,很快就能把皇家西餐厅挤垮。 “嗯,事不宜迟,这件事得早点运作才行!” 拍脑袋就定下决策的高飞,又很激动的拨通了詹姆斯的电话,和他委婉的说了下资金问题。 高飞知道,詹姆斯肯定会答应,而且还会籍此机会嘲风他一顿,说些‘你视金钱如粪土,咋没钱开餐厅’的比话。 出乎他意料的是,詹姆斯答应的很干脆,并承诺明天下午就会赶来冀南相谈。 “万事俱备,只欠黑人!” 扣掉电话后,高飞打了个响指,左手抄在裤子口袋中向东走去。 黑天还早,他想找个安静的地方泡上一壶极品铁观音,考虑一下开餐厅的具体事宜,比方招工啥的。 “叔叔,给您女朋友买支鲜花吧?” 高飞刚走了两步,一个女孩子挎着花篮挡住了他的去路。 女孩子模样很秀气,穿着白衬衣,蓝裙子,个头不高,顶多也就是一米四左右,单薄的身材,消瘦的脸颊,头上绑着两个精细的小辫,一看就是发育不良,或者身体有某种疾病,尤其那双微微深陷的眸子中,带着让人心疼的茫然,和恳求。 看她的穿着,应该是趁着暑假出来打工的初中生。 高飞笑了笑,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女孩子的头顶:“我可没有女朋友。” “哦。” 女孩子失望的哦了一声,却没有看出高飞不买她的鲜花转身就走,而是先给他鞠了一躬,这才闪到了一旁:“打搅叔叔了。” 女孩刚想走,高飞却伸手拦住了他:“我能不能给我自己买支鲜花?因为我今天很开心。” “好啊!” 女孩儿雀跃,方显出和她这个年龄相配的活泼:“我给您挑一支好看些的玫瑰,祝您早日找到您喜欢的女朋友!” 女孩儿从花篮中拿出一支她认为最好的红玫瑰,递给了高飞:“叔叔,十块钱。” 高飞摸出一张百元钞票,放在了花篮里。 “找您九十,请稍等。” 女孩儿赶紧打开钱包,正要找零时,高飞摇了摇头:“叔叔我今天高兴,剩余的算是你小费了。” 有钱恨不得大把洒在街上,看人家跪在地上三呼万岁的高先生,给女孩儿几十块钱的小费,是很正常的事儿。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那个本该缺钱的女孩儿却摇头拒绝了:“谢谢叔叔的好心,我从来都不收小费的。” 高飞没有再坚持,因为他看出女孩儿很有自原则,和自尊。 女孩儿翻出九十块钱,却又拿出了一朵花,一起递给了高飞:“叔叔,为了谢谢您的好意,我决定代表你未来的女朋友送您一枝花,请不要推辞!” “呵呵,那我就谢谢了。” 高飞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可爱的卖花小姑娘,接过鲜花随口问道:“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儿没想到高飞会问她名字,愣了下才羞涩的笑着低声说:“我叫王小壮。” 高飞重复了一遍:“王小妆?是妆扮的妆吗?嗯,这名字很别致。” 王小壮摇头:“不是妆扮的妆,是壮大的壮。” 高飞有些傻眼:“哦,是王小壮。行,你爹妈真会给你起名字。” 王小壮垂下长长的眼睫毛,低声说:“我从小身体不好,爸爸希望我能长的又高又壮。” “哦,我知道了,好名字,那叔叔祝你以后会长的又高又壮!” 高飞恍然,再次摸了摸小女孩的头顶。 “叔叔,再见!” 王小壮冲高飞摆了摆手,挎着花篮向他身后方向走去。 联系到詹姆斯,确定开餐厅,又遇到身体一点也不好的王小壮后,高飞就觉得他绝对是世上最幸福的人,甚至都能感受到冀南上空都笼罩着爱的祥云。 “唉哟!” 就在高飞抬头看天享受美好生活时,一声尖叫从后面传来。 他扭头看去,就看到一辆踏板电动车,撞倒了一个女孩子。 被撞倒的女孩子,正是刚才祝愿高飞找到女朋友的王小壮。 王小壮被踏板电动车撞倒在地上后,花篮也滚到了一旁,里面的鲜花都洒了出来。 骑电动车的是个年轻女人,穿着很时髦,长的也很漂亮,叉住车子维持车子平衡的那双腿子白花花的,很是惹人喜欢。 步行街上行人如织,看到王小壮被车撞了后,很快就有人围了上来。 幸亏这儿是步行街,不允许非机动车辆通行,要不然王小壮肯定会受伤。 但饶是这样,她摔倒在地上后,还是把膝盖碰破,淌出了鲜血。 不过王小壮没有在意,翻身就爬了起来,没有去捡花篮,而是冲骑车的女人连连鞠躬:“对不起,阿姨,是我不好,我没有注意到您过来,挡了您的路。” 这孩子太善良了,要是换成我的话,我才不管谁对谁错,早就在地上抱着腿叫声连天,讹那女人一笔钱了――这是很多路人的想法,其中就包括高飞。 可让大家没想到的是,撞了骑电动车的女人在下车后,不但没有察看王小壮伤势,反而把车子往地上一推,单手掐腰指着她骂道:“对不起就行啊?你特么眼瞎了啊?你知不知道差点把我给吓死啊?一个臭卖花的跑步行街来,这不是故意有损冀南市容嘛!” 王小壮也没料到女人会这样,吓得赶紧后退两步,连声说对不起。 “我让你吓我,我让你眼瞎!” 女人嚷嚷着,抬起穿着性感高跟鞋的右脚,狠狠踩在洒到路上的鲜花上。 踩烂了几支还不解气,干脆弯腰把花篮中的都倒了出来,然后双脚猛跺! “阿姨,不要,不要踩我的花!” 王小壮大惊,赶紧冲上去拉住女人的手,哭着喊道:“阿姨,不要踩我的花――啊!” “滚开!” 女人蛮横的用力一推,王小壮重重摔在了路面上。 “草,这臭娘们敢这样蛮横!” 高飞见状大怒,抬手扒拉开一个看热闹的,正要过去为王小壮出头时,却有人却抢先冲了过去,弯腰搀起王小壮,转身对女人厉声喝道:“停下你的脚!” 第121章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也是个女人,穿着一身合体的灰色套裙,脸上戴着一副金丝近视眼镜,看样子也就是三十岁左右,长相很妩媚,却透着股子知性美。 摩登女人看到有人强出头后,抱着膀子上下打量了对方一眼,嗤笑一声道:“哟,你谁啊你?你是这丫头片子的姐啊,还是她妈?” 眼镜女人牵着王小壮的手,厉声说道:“我不是这孩子的姐,更不是这孩子的妈,我只是一个路人!” “路人?” 摩登女人眼睛一翻,冷笑道:“路人不走你自己的路,管什么闲事啊,是雌性荷尔蒙分泌多了,还是正处于发情期母爱泛滥了?” 眼镜女人没想到摩登女人说话这样苛刻,端庄娇俏的小脸一红,抬手抚了下眼镜:“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说话呢?看你穿着打扮也是有钱人了,怎么这么没教养――” “你特么谁啊,敢在这儿教训我,是不是下面痒痒了,想找几个男人狠狠干一顿了?” 摩登女人大怒,抬手指着女人的鼻子,破口大骂:“你想发骚去找男人,别在老娘面前指手划脚的,装尼玛的什么大尾巴狼啊?再敢冲老娘嚷嚷,我让人撕烂你这张被男人操的嘴!” 眼镜女人顿时被骂的张口结舌:“你――你、你这是怎么说话呢?” “阿姨,阿姨,谢谢您的好意,我没事的,您别管了!” 王小壮看到‘恩人’被摩登女人如此羞辱,赶紧张开双手挡在她面前:“我自己能解决的!” 眼镜女人紧紧抿了抿嘴角,强笑着对王小壮说:“孩子,我没事的。咱们不和这种没教养的人斗气,打电话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这件事。” “对,打电话报警!” “哼,这女人也太不像话了,撞了人还这样嚣张,真是给我们冀南人丢脸!” 这时候,很多围观者也看不下去了,有几个小伙子甚至挽起袖子要凑过来主持公道。 摩登女人看到引起众怒后,眼里闪过一丝慌张,赶紧后退了几步嚷道:“怎么着,你们想干什么?仗着人多欺负我?” 摩登女人话音未落,大家就听到有男人吼道:“麻痹的,有谁敢欺负莉莉姐?” 众人抬头看去,就看到四五个小伙子,在一个身穿黑背心,脑袋剃的铮亮的男人带领下,从皇家西餐厅中冲了出来。 看到这几个男人后,摩登女人莉莉姐胆气大壮,掐腰嚷道:“军子,你们快过来,有人想动我!” “是哪个不长眼的,想找死啊!?” 叫军子的光头带人推开人群,晃着膀子挤了进来,瞪着眼珠子狠狠扫视着围观者们。 刚要为王小壮她们出头的几个小伙子,看到军子等人果露着胳膊上都描龙画虎凶神恶煞的样子后,都哑火了,悄没声的退了回去。 莉莉姐恨眼镜女人给王小壮出头,指着她说:“就是这位女侠,说我没教养来着,还威胁说要打电话报警。” “卧槽,这哪儿来的傻比娘们?长的很浪嘛,奶字够大,屁股够圆,一枪都插不到底啊!” 军子看着眼镜女人,嘿嘿淫笑。 眼镜女人俏脸气的都开始发白了,嘴唇哆嗦着:“你、你们太无耻了,欺负小女孩!” “老娘我就是无耻,就是欺负她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莉莉姐冷笑着,抬脚就把几朵还算完好的那些鲜花,都碾了个粉碎。 “我的花儿,我的花儿!” 看到最后十几支鲜花都被踩烂后,王小壮哭着冲上去,跪在地上开始抢其它几支鲜花。 王小壮忽然冲上来抢鲜花,莉莉姐一个没注意,右脚狠狠踏在了她左手上,疼的她唉哟一声惨叫。 眼镜女人再也忍不住了,冲上去抬手就推了莉莉姐一把:“你还不放过孩子,你还是人吗你!” “你特么的敢对我动手,贱货,想找揍哇!” 莉莉姐被推了一把后,恼羞成怒,抬手就抓住了眼镜女人的头发,一把就按在了地上,接着抬起右脚,咣的一下就踹在了她胸口:“我让你和我动手,看我不打死你!” 眼镜女人虽说正气凛然的,但武力值也太稀松了,面对泼妇般的莉莉姐,除了双手抱头喊救命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的还手之力。 “放开这位阿姨,我不要花了,你放开他她!” 王小壮抱住莉莉姐的腿,哭着求她脚下留人。 “死丫头,这时候知道不要花了,早干嘛去了!” 莉莉姐杀的性起,目露凶光,抬脚对着王小壮下巴就蹬了过去。 看到那比钉子粗不了多少的高跟鞋鞋跟,就要蹬在王小壮的下巴上,围观群众齐刷刷发出一声惊呼:“啊,不要!” 大家迫于军子等人,只敢怒言,却没有谁敢上来伸手管,只能眼睁睁看着王小壮即将被踢上。 几个胆小老太太不忍再看下去,要扭过脸时,却好像看到有个人飞快的冲了过去。 接着,她们就看到嚣张异常的莉莉姐,忽然唉哟一声叫,蹬向王小壮下巴的右脚猛地提到了天上,身子被迫后仰,啪的一声就摔倒了地上,摔的那叫一个响亮。 “唉哟,这、这谁?” 屁股几乎都被摔成两半的莉莉姐,暴怒着伸手撑地抬头看去,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高飞。 如果眼镜女人没有抢先出现,高飞肯定早就出手了。 别人也许还迫于莉莉姐的淫威不敢把她怎么样,但高先生却不在乎这些:大廷广众之下教训耍横的泼妇,实乃人生一大快事也! 不过既然眼镜女人抢先出手了,高飞可不想夺人之美,把拔刀相助的机会让给了她。 但他却没想到,莉莉姐竟然这样嚣张,不但没有被眼镜女人的凛然正气给折服,甚至还把她给教训了。 更让高飞看不惯的是,莉莉姐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还要欺负祝福过他的王小壮,也忍心用高跟鞋踢那孩子的下巴。 所以,他才抢在王小壮受伤之前,飞快的冲过去,一把就抓住莉莉姐的脚腕,把她摔倒在了地上。 “你个几把被狗咬掉的臭流氓,你敢打我!” 莉莉姐从小就没吃过这么大的亏,从地上翻身爬起,也没招呼军子等人,自个儿张牙舞爪的就扑向了高飞。 高飞根本没有躲闪,抬手就是一记狠狠的耳光,直接把莉莉姐抽的原地转了好几圈,再次噗通一声蹲坐在了地上。 高飞这一耳光,把莉莉姐给抽醒了,让她终于意识到她再怎么彪悍,也只是一个被男人干的弱女子,嘶声尖叫道:“军子,给我打死这傻比!” 根本不用莉莉姐吩咐,军子早就大吼着冲了过去,比碗口小不了多少的右拳,对着高飞面门就狠狠捣去! 看到身高超过一米八五,体重几达一百公斤的军子,恶狠狠向高飞砸去后,围观人群中再次发出一声惊呼,就连王小壮和眼镜女人都叫道:“小心!” 高飞却看着军子冷冷一笑,等他的拳头快要碰到自己面门时,身子忽然向左一沉,右脚飞快扬起――军子这势大力沉的一拳打空,还没有等他收回拳头,却觉得左边脑袋好像被大锤狠狠夯了一下那样,庞大的身躯嗖的就飞了出去,重重摔在路面上,推动了几下,竟然昏过去了。 跟随军子来的那四五个人,在他冲向高飞时,大家齐心协力的发一声喊,准备来个乱拳痛打落水狗…… 可惜的是,还没有等他们搞清楚军子为嘛飞出去时,高飞就对他们下手了。 说实在的,以堂堂兵王鬼舞的身份,来教训几个仗势欺人的家伙,的确有些不怎么光彩。 但高飞恨这些家伙打搅了他享受美好生活的意境,更恨他们身为男人,不但不懂得锄强扶弱,还帮着泼妇欺负小女孩,所以不再留情,只来得及让围观者看到他跳跃了几下,那几个人就跟随军子,逐个躺在了地上,抱着腿子捂着脑袋的哼唧着打滚。 谁也没想到,高飞竟然这样吊,自个儿就把军子他们全放倒在地上,再也没有站起来反扑的能力。 包括莉莉姐和王小壮,眼镜女人在内的所有围观者,都傻了般的看着高飞:这哥们,好吊! 片刻后,围观者才发出欢呼声:“好,打的好!” “哥们,支持你!” “小伙子,还你那五十块钱,上次大娘不该在你踢断树枝后还罚你款!” 在群众如潮的欢呼声中,高先生满脸正义凛然的抱拳拱手―― 在这一刻,他一米七五的身形好像正无限度的升高,升高,高过旁边的高楼大厦,直冲云霄,伟岸的让人只能仰视。 高飞弯腰伸手,把王小壮搀扶起来后,又左手背在身后,冲眼镜女人很绅士的伸出右手。 眼镜女人看着高飞的眼里,全是热烈的崇拜,羞答答的抬起右手,稍微一用力,就轻飘飘的站了起来,低声道谢:“先生,谢谢你。” “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高飞以前也曾经说过这句话,但每一次都觉得大有装比的嫌疑,唯有这次却觉得很自然。 眼镜女人矜持的笑笑,缩回手拢了下垂下来的发丝。 高飞转身,看向了双手撑地坐在路面上的莉莉姐,眉头皱起还没有说什么,那个被吓得脸色发白的女人,就屁股搓着地的后退:“别、别过来!” “莉莉,怎么了?” 这时候,一个穿着得体的灰色西装,长相很儒雅的男人,急匆匆的挤进了人群,在他后面还跟着一个身穿白色套裙的女孩子。 看到这个女孩子后,高飞楞了下,心想:咦,神经病怎么也在这儿? 第122章 我要五万块! 跟着儒雅男人走过来的女孩子,正是高飞的前老板沈银冰。 沈银冰没想到会在这儿看到高飞,黛眉微微皱了下,就向莉莉走了过去:“莉莉姐,我扶你起来。” 看到沈银冰好像和莉莉姐很熟后,高飞装做不认识她的样子,眼神很吊的看向儒雅男人。 猛地一看,这个男人长的很儒雅,穿着也很有品位,气质不凡。 但他的颧骨稍高,眼睛有些狭长,这两处缺点极大破坏了他的五官,让人看上去很不舒服,能真切感受到一股子皮笑肉不笑的阴沉。 “世美,小冰,你们要给我做主啊,这人敢在咱们店门口打人!” 在沈银冰和儒雅男人现身后,莉莉姐一改她的泼妇形象,变的楚楚可怜起来,哽咽道:“小冰,你、你看他把我的脸都抽肿了,他身为一个男人,怎么可以殴打女人呢?” 怎么可以殴打女人? 哼,这算啥啊,他还曾经抽过我一耳光呢,难道这个混蛋有抽女生脸蛋的怪癖? 沈银冰心中冷哼着,扫了眼高飞,张了张嘴却没有说什么。 她很清楚,现在她再也不是高飞的‘女友’和老板了,俩人之间暂时已经没啥关系,她要是强出头,肯定会被这小子冷嘲热讽一番,自取其辱,倒不如先看看再说。 儒雅男人好像很清楚莉莉姐的德性,所以并没有理睬她,竟然仍保持着他应有的风度,冲高飞微微一笑:“先生,你好,我是皇家西餐厅的总经理林世美。” “久仰,久仰。” 高飞也笑了笑:“我叫高飞。” 在高飞说出他的名字时,藏在他背后的王小壮,忽然抬头看了他一眼。 “哦,原来是高先生,幸会,幸会。” 客套完了后,林世美仍然笑着,但多了一丝阴沉:“我想问一下高先生,不知道我妻子他们到底怎么得罪了你?” “这个嘛。” 高飞舔了舔嘴唇,笑道:“其实她得罪的不是我。” 林世美目光一凝,开始冷笑了:“哦?既然她没有得罪你,那高先生你好像没理由这样做吧?” 高飞淡淡的说:“她是没有得罪我,可我看不惯她欺负小女孩。” 轻飘飘扫了眼王小壮,和地上那些鲜花,林世美呵呵一笑,正要说什么时,围观者开始有人鼓噪了:“哎,我说那哥们,莉莉姐是你老婆啊?靠,实话告诉你吧,她根本配不上你,简直就是一泼妇!撞了人家卖花小姑娘后,不但不赔礼道歉,还把人家的花儿碾碎了!要我说啊,就这种泼妇,就该休了她!” “就是,就是,你老婆现在看起来楚楚可怜的,可你没看到她刚才那嚣张样,我这么老实的人都差点忍不住出手揍她!” “你老婆太会装,太残忍,太没人性,太不是东西了!和你在一起,简直是一坨牛粪砸在鲜花上――” 根本不用高飞自己解释,围观者就把事情说了个清楚。 “都闪开,怎么了?” 两个巡警,这时候也挤了过来。 他们还没有看清当事人是谁呢,就有几个义愤填膺的老大娘,围住他们把经过说了一遍。 俩警察其实和林世美两口子很熟悉,也知道他们是皇家西餐厅的老板,平时大家的关系相处还是不错,这要是搁在以往,早就站在他们这边,把闹事者带走了。 不过警察也很明白,公道自在人心,既然围观者都指责莉莉姐的不是,如果他们在歪着嘴巴办事的话,肯定会激起公愤,说不定还会被几个老大娘抓着头发揍――别看这些人很忌惮军子他们,可对号称是人民儿子的警察却不客气。 “哦,原来是这样啊。大娘,你们放心,我们肯定会秉公处理这件事的。” 俩警察安慰了那些老太太一句,走到林世美面前,皱眉说:“林老板,你看这事该怎么办,是跟我们会所里去处理呢,还是你们协商解决?不过我们提议,最好是现场协商解决,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 林世美双眼微微眯了一下,笑了:“好,好,那我就听李队长您的,我们协商解决吧,还请你们和大家都作证。” 说完,林世美走到王小壮面前,弯腰蹲下,双手抓着那孩子胳膊,笑眯眯的说:“小妹妹,对不起啊,我在这儿替那位阿姨向你道歉。嗯,你看这样可好,我给你五千块钱,算是补偿你那些鲜花,和你包扎腿上伤口的医药费,如果你嫌少的话,那你再开个价,我尽量满足你。” 王小壮花篮里的花儿,也就是一百多支,价值一百多块钱,听林世美说要补偿给她五千块钱后,连忙摇摇头:“叔叔,我不要这么多,你就给我一百块钱吧!我……” 她刚想再说什么,高飞却打断了她的话:“小壮,你信不信得过叔叔?” 王小壮仰起下巴,重重点头:“高叔叔,我肯定信得过你!” 高飞摸着她的头顶:“行,那我来替你处理这事。” “好!” 王小壮脆生生的答应了一声。 旁边的沈银冰垂下了眼帘,心想:这家伙向来就是个只沾光不吃亏,逮住机会就讹人的货,这下肯定得向表哥狮子大张嘴,给那小姑娘要个万儿八千的。不过这也活该,谁让莉莉姐平时那样嚣张了?连这么瘦弱的女孩儿都舍得欺负。 林世美好像也看出高飞要干嘛了,不过他不在乎,反正王小壮和眼镜女人都没吃多大亏,撑破天再多给个三两千,就把这事儿处理了,权当是摔碎了一瓶红酒。 “林老板,相信你也看到这孩子身体素质不怎么样了,别看她现在好好的,但谁也不能保证她被你老婆撞倒后,有没有留下内伤,你说对不对?” 高飞说话时一脸的和气,又指着眼镜女人说:“而且,依着我侄女――哦,忘记告诉你了啊,她是我的一个侄女。依着我侄女感恩的性格,肯定会破费感激这位女士。” 眼镜女人也明白高飞想做什么了,有心想劝他没必要讹这种人的钱,但却只是点了点头。 林世美一脸的从容:“呵呵,高先生说得对,那你的意思,该怎么办呢?” 高飞笑容一冷,淡淡的说:“看在林先生真心想给我侄女、这位女士赔礼道歉的份上,我也不好意思多要,我看这样吧,你就给五万块钱,就算两清了。” “什么,五万块钱!?” 林世美一呆。 旁边的莉莉姐,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那样,嗷嗷叫着蹦了起来:“卧――我说你也太贪了吧,五万块钱,你怎么不去抢啊!” 不但林世美两口子被高飞的狮子的长子吓了一跳,就连围观者、俩警察,和王小壮都有些傻眼:不会吧,五万块钱? 唯有沈银冰,面色从容,心中冷哼:哼,表哥,这下你们看出他丑恶的嘴脸了吧? 高飞压根就没理睬莉莉姐,淡淡的说:“抢,是要犯法的,警察同志是绝不会允许犯罪行为存在的。” 林世美眼里已经有了怒气,冷冷的说:“高先生,你这也太狠了吧?我给你侄女五千,就已经……” 不等林世美说完,高飞摆手打断他的话,接着牵起王小壮的手,转身就走:“好了,林老板既然不同意,那我只能采取别的方式,来为我侄女讨回公道了――各位围观的大哥大姐、大爷大娘们,我现在就要去电视台,请媒体为我侄女讨回公道,哪位行行好,跟着我去做个证人?” 人们骨子里,其实都有一种严重的仇富心理,那就是恨不得富人们都一夜破产,跳楼上吊――只要他们不是富人。 更何况,现在是一个愤青时代,男女老少皆愤青,能够为正义而参与向富人宣战中,恰恰是最能体现愤青的一种行为。 于是乎,再也没有人觉得高飞这是在讹诈林世美了,纷纷振臂高呼:“我去!” “算我一个!” “你们都等等我这个老太太,这种伸张正义的事情怎么能落下我?” 眨眼间的工夫,就有几十个人围了上来,要求跟着高飞去电视台。 那俩维护现场的警察一看,也有些不知所措,赶紧给林世美递眼色。 如果群众真跑去电视台了,那么他们也得担负治安无能责任的。 “让他们去,我还不信了,电视台会容忍这种讹诈!” 莉莉姐咬牙切齿,正要说她也会带着军子等人去时,林世美却狠狠瞪了她一眼:“你给我闭嘴!” 心疼钱的莉莉姐嚷道:“我为什么要闭嘴,我绝不允许――” “够了!” 林世美再次大喝,快步追上作势要走的高飞,强笑道:“高先生,咱们有话好好说。不就是五万块钱吗?我给,我给还不成?” “不能给,坚决不能给!” 莉莉姐正要冲上去,沈银冰却拉住了她,低声说:“莉莉姐,你想过没有,现场这么多人都站在他们那边,这肯定是因为你刚才的做法触犯了众怒。就算你们也被打伤了,可电视台的人还是会站在群众这边。到时候万一电视台把这事一曝光,谁还会来你的餐厅用餐?” “啊,我――” 莉莉姐只是嚣张,但却不傻,经沈银冰提醒后,马上就知道了其中的厉害之处,顿时又悔又恨,却再也不咋呼了。 高飞冷冷看了眼莉莉姐那边,对林世美点了点头:“行,那我们等你五分钟,要现金。” “军子,快去前台拿五万块钱现金,快去!” 林世美冲刚醒来爬起来的军子吼了一声,却牢牢记住了高飞的样子。 高飞淡然一笑,抬头看天:你恨我的时候,还在后面呢! 第123章 大学教授秦城城! “林老板,我信你,不用点了,谢谢。” 接过林世美递过装着钱的纸袋后,高飞又拱手向围观者说了几句谢谢,给眼镜女人使了个眼色,随即转身牵着王小壮的手,挤出人群扬长而去。 从头至尾,他都没有和沈银冰打个招呼,好像俩人根本不认识那样。 牵着王小壮走出几百米后,高飞扭头看了一眼,那个女侠果然识趣的跟了上来。 高飞知道,她跟上来最大的‘用心’,就是怕他欺骗王小壮,贪墨了这五万块钱,并没有想和他结交的意思。 又走出一段路后,高飞停在了一家咖啡厅门口,摸着王小壮的头顶笑道:“小壮,你现在也算有钱人了,要不要请关心你的那位阿姨喝杯咖啡,以表示感谢?” “好,我听叔叔您的!” 王小壮乖乖点头,转身看着追上来的眼镜女人:“阿姨,我想请你喝咖啡,好吧?” 眼里带着警惕神色的眼镜女人,看了眼高飞,弯腰摸着王小壮的肩膀,和声说:“好呀。” 高飞率先走进了咖啡厅。 眼镜女人趁机嘱咐王小壮:“你叫小壮吧?小壮,你赶紧给你家人打电话,让他们来这儿接你。” 王小壮很聪明,也看出眼镜女人担心她了,嘻嘻一笑:“阿姨,我会给我爸打电话的。嗯,阿姨,我知道你担心我,其实我真认识那位高叔叔的。他和我爸是同事。” “他是你爸的同事?” 眼镜女人一愣,正要再说什么时,被王小壮拽着走进了咖啡厅。 咖啡厅内环境不错,客人也不是很多,高飞选了个靠近窗口的位置坐下。 等王小壮俩人过去后,他已经根据三人的年龄,点了三杯咖啡。 他给眼镜女人点的,是知性女人最钟爱的蓝山。 等王小壮俩人坐在他对面后,高飞就把装着钱的纸袋推到了她面前:“小壮,你拿好。嗯,你最好是先给你家大人打个电话,让他们来接你。还有啊,以后都不要在这附近卖花了,免得碰上那个野蛮女人自己吃亏。不过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来了,因为叔叔将会在他们餐厅对面,也开一家西餐厅,到时候把他们挤垮,嘿嘿。” 听高飞这样说后,眼镜女人脸儿红了一下,觉得她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王小壮却没有动那笔钱,只是咯咯一笑,脆生生的说:“叔叔,我手机没电了,麻烦你给我爸打个电话吧。” 高飞摸出手机:“好,那你告诉我,你爸的手机号码是多少?” 王小壮歪着下巴:“叔叔,我爸说你知道他手机号的?” 高飞一愣:“什么?我知道你爸我的手机号――你爸,是谁?” 王小壮回答:“我爸呀,以前在北山集团给颜副总开车来着,后来又去了后勤处,成了副科长。” “啊,我知道了,你爸是老王!” 高飞恍然大悟:“你爸在家里,向你提起过我?” 王小壮重重点头:“嗯,他说过很多次了!” 眼镜女人看了看高飞,忍不住的问王小壮:“小壮,我看你应该没有见过高先生吧?天底下叫这个名字的人很多呀,你怎么可以确定他就是你爸的同事呢?” 王小壮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带着浓浓的感激:“我爸说了,叫这个名字的人是很多,但很仗义,心又好,长的还又帅气的高飞,天底下却只有一个!刚才高叔叔说出他的名字后,我就知道他肯定就是我爸说的那个了。” 我就随意帮了老王一个小忙,却被他牢牢记在心里,还回家宣扬我的伟大了。唉,真是惭愧啊,不过老王的眼光真毒,看人竟然看的这样透彻――高飞有些羞涩的笑了笑,摸出手机找到老王的电话,拨打了过去。 在电话中,高飞简单把事情说了一遍,又把咖啡厅的名字告诉他,让他抓紧时间赶来。 这时候,服务生把咖啡端了上来。 “高先生,今天能够认识你这样有爱心的人,我很高兴。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上,你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秦,叫秦城城,目前在省师范学院教书。” 眼镜女人站起身,大大方方的向高飞伸出右手。 “省师范学院的老师?吓,看你这样年轻漂亮,没想到却是大学老师!失敬,失敬了。” 高飞也站起身,和秦城城握了握手:“呵呵,秦老师,你过奖了,我这人脸皮很薄的,没必要这么夸我。” 看到高飞很识趣的轻轻搭了自己小手一下就松开后,秦城城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了一分,有些俏皮的说:“我不仅仅是老师,还是教授呢。” “啊,不会吧,还是教授?” 高飞一脸的夸张表情,刻意用自己的无知来取悦秦城城:“大学教授应该很厉害吧?比方帮人走个后门,搞个扩招生名额啥的。” 虽说不明白高飞为什么会提起这个话题,而且俩人的交情好像也远远没到帮他做事的地步,但秦城城还是回答:“嗯,我在学校还是有这个薄面的。怎么,高先生想去我们学校读书呀?呵呵,不过我看你好像过了上学的年龄,而且你刚才也说了,你要开一家西餐厅,要把那家挤垮,应该不会再去大学中深造了吧?” 高飞不好意思的笑笑:“呵呵,说句你不爱听的,别说是让我求人去上大学了,就是大学求我去上,我也不会去的,因为我自己知道我不是读书的那块料。不过,我却有个侄女,今年刚高考落榜,前两天还和我诉苦,说她最想去你所在的大学读书呢,就是没有认识人。” “哦?原来是这样啊。” 秦城城稍微沉吟了一下,问道:“高先生,你知道你那个侄女的高考成绩是多少吗?如果不是差很多的话,我想我可以帮她一下。” 高飞挠了挠头皮,想到张雯雯和他说的那些话,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差的也不是太多,也就是一百四十多分吧。” 刚喝了一口咖啡的秦城城,听高飞说完这句话后,差点把咖啡喷出来:“啥,差了一百四十多分,这、这还不叫多!” “嘿嘿,有这么一个不争气的侄女,也的确很让人脸红。” 高飞更加不好意思了,赶紧说:“秦老师,我就是随口说说。其实我也知道,她不是读书的那块料。” 高飞想圆张雯雯当老师的梦,并不是对解红颜还没有死心,就是单纯的想帮张雯雯一把。 他能看出,在他离开解红颜的家时,那丫头是真心不想他走的。 不过,想到张雯雯的成绩,高飞对她能去师范学院上学已经失望了,但秦城城却微微皱起黛眉,想了想说:“嗯,也不是不能去,但得花点钱。” 高飞眼睛一亮:“花钱不是问题!秦老师,你就说要花多少钱吧,五十万够不够?再多的话,那我觉得还是算了。” 秦城城莞尔,下意识的白了高飞一眼:“高飞,你以为我们学校是银行啊,还是压根没看得起我这个教授?” 高飞有些莫名,挠了挠腮帮子:“秦老师,你这样说的意思是?” 秦城城很干脆的回答:“这样吧,十万,我估计就能让你那个侄女来读书了。但你得给我一点时间,到时候我领你们去找扩招办公室的主任,买点小礼物增加一下感情――你也知道,这也是人之常情的。” 高飞大喜,端起咖啡杯:“我知道,当然知道!哎哟喂,可真谢谢你了,我那侄女知道这消息后,还不知道得有多高兴呢。来,秦老师,我以咖啡带酒,敬你一杯!” 看到两个帮助自己的‘好人’相谈甚欢,王小壮也很开心,也端起咖啡杯凑趣。 “高飞,啊,小壮,你的腿怎么了?” 就在三个人说笑时,老王从外面急吼吼的跑了进来,看到女儿左膝盖上有血渍后,脸上满是心疼。 “爸,我没事的,幸亏遇到高叔叔和秦阿姨!” 王小壮站起来,故作轻松的跳了几下表示自己没事,却把老王给吓的赶紧扶住了她:“别跳!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又偷着跑出来卖花儿呢?我都说过多少次了,一切有爸在!” 老王来了后,高飞又给他要了杯咖啡,然后把事情经过简单的说了一遍。 老王听完,站起来对秦城城深鞠一躬:“秦老师,可真谢谢你了!” 秦城城被老王给搞得很不好意思,连忙摆手:“别,别这样客气,你该感谢高飞才是,要不是他及时出现,我也起不到作用的。” 老王看着高飞,一脸的深情:“秦老师,我和高飞之间的关系,那是如海深――” 高飞做出呕吐状:“老王,你还是绕了哥们吧,我不喜欢男人的!” 老王心中感激高飞,却没有没完没了的道谢,哈哈一笑后就坐下了,关心的问道:“高飞,你怎么辞职了呢?我前两天去南方出差了,回来后才知道你辞职了,这不,还没有来得及找你呢,就接到你的电话了。” 高飞淡淡一笑:“我想自己单干,不想给人打工了。老王,你说我在这条街开家西餐厅怎么样?” “你要开西餐厅?” 老王的眼里全是疑惑,但守着秦城城他没好意思多问什么,只是点头:“很好啊,这地方是黄金地段,有钱人基本都来这儿。对了,我能帮你什么忙?要不这样吧,你把这五万块钱拿去,反正我也不会要这种――” 高飞抬手,打断了老王的话:“为什么不要?他们欺负小壮,就该给。就这,我还要少了呢。老王,我开餐厅的资金不是问题,没有三两三,我敢上梁山嘛?你啊,还是拿着这点钱,好好给小壮买点营养品,这孩子身子太弱了。” 第124章 两女争锋! 老王的眼神暗淡了下来,强笑着说:“呵呵,小壮妈妈怀着她时,就动了胎气。她出生那天,她妈妈就、就去世了。这些年,我就照顾她——不说这些了,丧情绪。” 老王说的虽然吱吱唔唔,但高飞和秦城城俩人也都听明白了。 同时,高飞也知道老王收入不是很低,但为什么在公司那样节俭,为什么那么怕怕失去工作,王小壮为什么又出来卖花了:老王这是把所有的收入都用来养女儿了,而且能看出王小壮的身体状况,和她的年龄也不是很相符。 高飞随意的问道:“小壮今年多大了?” “她啊,再过几天就是十六岁的生日了,暑假后就要去高中一年级了。” 老王摸索着女儿的手背,看着她的眼里全是慈爱,却又很自豪:“不过别看小壮身体不怎么样,学习成绩全校数得着,而且她的厨艺很厉害,平时都是她做我们爷儿俩的一日三餐。嘿嘿,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请你有空去我家,我就想让你尝尝小壮的手艺呢!” 秦城城在旁边笑道:“王师傅,有将会我也去蹭饭好不好?” “哈,秦老师,只要您肯来,我绝对是双手欢迎啊!” 老王爽朗的笑了。 看着身材单薄,一脸羞涩笑意的王小壮,高飞想到了女阿飞张雯雯,心中叹了口气:唉,都是花季少女,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接下来,四个人又聊了会儿天,高飞就撵着老王带王小壮去医院检查一遍,免得留下什么后遗症。 老王也很担心女儿,所以也没多客气,牵着王小壮的手,又给秦城城道谢后,父女俩这才拿着那五万块钱走出了咖啡厅。 “唉,这对父女相依为命的这么多年,也真不容易。” 秦城城望着老王父女的背影,幽幽叹了口气。 高飞搅拌着咖啡,淡笑道:“一切都会好的。” “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比方今天,她就遇到了你。” 秦城城嫣然一笑:“高飞,你把手机号告诉我吧,等我去招生办那边问清楚后,方便和你联系。” 高飞拿起手机:“好的,没问题,你的手机号是多少,我给你打个振铃。” 记下双方的联系方式后,秦城城看了一下腕表说:“高飞,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好的,以后再联系,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高飞站起来,和秦城城握手时,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套裙的妞儿,从外面款款走了进来,正是沈银冰。 恰好看到高飞和秦城城握手的沈银冰,双眸微微眯了一下,刚想转身出去,却又走了过去。 “再见,高飞。” 秦城城拿起小包,走出卡座时和沈银冰打了个对面。 出于礼貌,秦城城微笑了一下,却又猛地想起来了:这是那个扶起莉莉姐的女孩子吧?她怎么来这儿了,难道要找高飞麻烦? 要说秦老师还真有点女侠情结,看到沈银冰忽然出现后,反倒是不急着走了,又坐了下来,也不说话。 沈银冰扫了眼秦城城,对高飞淡淡一笑:“高飞,这位女士是你朋友?” 秦城城一楞:“咦,你们两个认识?” “他呀,曾经是我的男朋友。” 沈银冰说着,挨着高飞坐在了秦城城的对面,眼神里带着‘维护领土完整’的不可侵犯。 “那只是临时的!” 高飞纠正道:“现在我们两个,已经谁也不欠谁的了。” “临时的,也是曾经的男朋友。” 沈银冰把小包放在案几上,笑吟吟的说:“高飞,怎么不给我介绍一下这位女士。” “我叫秦城城,是省师范学院的教授。” 不等高飞介绍,秦城城就很骄傲的说出了自己的职业。 这也怪不得秦城城骄傲,因为像她这样知性漂亮的女人,能够在三十岁成为名牌学校的教授,可以说是女性中的佼佼者了。 沈银冰眼里果然闪过一丝惊讶:“哦,真没想到秦老师这么年轻就已经是教授了。” 秦城城矜持的笑笑:“这和年轻与否不相干的——请问您贵姓大名,又是在何处高就?” 有人说,两个陌生的年轻漂亮又有成就感的妞儿,天生就是敌人,在碰面后总会下意识的分出个高下,比穿着,比气质,比工作,比男朋友。 尽管秦高飞不是秦城城的男朋友,可她还是想在他面前,用女人特有的方式来硬踩沈银冰,来证明她的优秀。 唯有这样,她心里才会舒畅些。 “我姓沈,叫沈银冰,是北山集团的总裁。” 察觉出秦城城问自己工作的用意后,沈银冰淡淡一笑,仰起下巴心里冷哼:哼,你以为你是大学教授就了不起啊,充其量也就是个取得微末成绩的教书匠而已,你有豪车、别墅吗?你有举手间就能让数百上千手下都胆战心惊的威严吗?想跟我斗,你还嫰了点! 刚才还颇有优越感的秦城城,脸色顿时一变,失声道:“呀,你、你就是北山集团的总裁沈银冰?” 沈银冰很享受当前的感觉,学着秦城城刚才矜持的样子,微笑道:“是的,就是我,没想到秦老师也知道我的名字。” 沈银冰的表情,话里,都没有骄傲的意思。 可秦城城却感到一种扑面而来的自信、骄傲,忍不住挺了下胸膛:“是啊,前些天我在网络上看过一个帖子,说北山集团的美女总裁去京华跑项目,却用美——咳,高飞,麻烦你给我要被苏打水,我嗓子有些痒。” 沈银冰遭到高雅暗算,被曝色诱国家干部的帖子,被她视为奇耻大辱。 当然了,现在网络上、报纸上早就为她平反了,可秦城城偏偏只提到她色诱国家干部,欺负民工那些事,这摆明了就是要打击她,丢她的人。 沈银冰的脸,当即就沉了下来。 旁边的高飞,在两个妞儿唇枪舌剑暗中争锋后,本想躲在一旁看热闹来着,却没想到秦城城为了打击沈银冰竟然开始揭她伤疤,沈总大有立马翻脸的趋势,赶紧站起来,抬手对服务生打了个响指,大声说:“来三杯蓝山!” 高飞这一打岔,把沈银冰的怒火拦腰截断,气呼呼坐在了他身边,再也不理秦城城。 秦城城也没看她,把玩着空咖啡杯,表情悠闲。 很快,服务生端来了三杯蓝山咖啡。 秦城城动作优雅的端过一杯咖啡,用汤匙搅和着,微微闭眼,享受着蓝山咖啡特有的涩香味道。 正要去端咖啡杯的沈银冰,忽然说:“我不喝蓝山,我要喝拿铁。” 我才不要和她喝一样的咖啡——这就是沈银冰说不喝蓝山的原因。 服务生一楞,刚要说什么时,高飞抢先道:“行,那就再来一杯拿铁。” 服务生好像也感觉到沈银冰、秦城城俩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了,用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了高飞一眼,又端了一杯拿铁过来。 高飞很委屈的想:麻痹的,这家伙的思想太龌龊了,以为这是两女争夫呢,其实哥们和她们之间都是清白的,好不好? 看看沈银冰,再看看秦城城,高先生几次张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索性埋头对付两杯蓝山咖啡。 一个人静坐品咖啡时那叫享受,一男一女静坐不说话品咖啡时那叫此处无声胜有声,而一男两女静坐沉默品咖啡时,那叫尴尬。 只坐了不到五分钟,高飞的额头就有了汗渍出现,偷眼瞅了瞅那俩稳坐钓鱼台的妞儿,他正要找个借口闪人时,秦城城说话了。 秦城城望着高飞的眼神里,带着真挚的柔情:“高飞,我刚才想了想,就是你侄女去我们学院读书的事儿,我可以去找副校长,也许就能省下拿扩招费……” 办事能够省钱,甚至不花钱,那是高飞的最爱。 他立马双眼放光:“秦老师,你说的是真的?” 秦城城淡淡一笑:“我们学院的副校长,当年就是我的导师,这点面子还是有的。” 其实,副校长是秦城城的导师不假,她也是副校长大人最得意的学生之一,不过要想把张雯雯那样的运作进学校,说不花钱是假的,甚至比找招生办主任花的还要多。 不过,为了打击沈银冰,鬼迷心窍的秦老师一狠心,竟然撒谎,决定自己替高飞掏那笔钱! 高飞一脸的受宠若惊,双手端着咖啡站起来:“哎呀呀,那我可真得感谢秦老师您了。以咖啡带酒,我敬你一杯。” 我是他什么人啊,干嘛为了和沈银冰赌气就赔上那么一大笔钱啊,我真傻哦——说完这句话后心中才后悔的秦城城,表面却很淡定的端起咖啡杯,和高飞碰了一下: “别这样说,大家都是朋友嘛,互相帮忙也是应该的。” 把大半杯咖啡一饮而尽后,高飞习惯性的倒转杯子亮了下底:“那我就坐等秦老师的好消息了。” 秦城城还没有说话,沈银冰抢先问道:“高飞,你不是孤儿吗,什么时候多了个侄女?” “大街上认的,就像我刚才帮卖花小姑娘那样,嘿嘿。” 高飞不自然的笑了笑。 “哦,她要上大学了?” 沈银冰又问。 高飞回答:“是啊,高考成绩不怎么理想。今天恰好认识秦老师,没想到她能帮忙,简直是太好了。” 沈银冰转动着咖啡杯,淡淡的说:“既然是你侄女,那你就该为她负责才对,怎么着也得给她找个一流大学吧?师范学院嘛——比方齐鲁大学。这样吧,你把这件事交给我好了,我爸和齐鲁大学的孙校长很熟,请他通融一下,还是不成问题的。” 第125章 拒绝合伙! 听沈银冰诋毁自己的学校后,心中本来有些后悔不该多管闲事的秦城城,眸中闪过一丝不满,刚要反唇相讥,高飞又抢先说话了:“谢谢沈总好意,还是不麻烦你了,因为我那侄女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当一名人民教师的。” 高飞婉转拒绝沈银冰,让秦城城的心情又好了起来,也不想再给沈总‘翻盘’的机会了,站起身笑道:“高飞,我还有点事,先回了。” “好的,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高飞笑着伸出手,和秦城城握了握。 “我那边一有消息,我会马上通知你的――沈总,再见。” 秦城城冲沈银冰点了点头,不等她说什么,就转身迈着优雅的步伐,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了。 秦城城的及时离开,让本想攥起铁拳狠狠给她一击的沈总,有种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唯有对高飞冷笑:“哼哼,高飞,你行啊,这才离开我两天,你就另觅新欢了。” 高飞一脸的苦恼:“唉,没办法,谁让哥们一身正气,又长的帅气了,能够折服一美女教授也算是在情理之中的。” 沈银冰气的轻拍桌子:“你就别臭美了!你以为人家真看上你了啊?她只是不服我,让你渔翁得利罢了。我敢打赌,她后来说通过副校长不花钱能让你侄女上学的话,就是打肿脸充胖子,目地就是要打击我。” 高飞又端起另外一杯咖啡,喝了口说:“我当然能看得出。不过我也不会让她赔本的,到时候再找个由头加倍偿还她就是了。” 沈银冰撇撇嘴:“你那个秦老师可真够可以的,那么大年龄了还不安分,真是莫明其妙。” “人家好像顶多也就是三十来岁,什么叫那么大年龄了?” 高飞放下杯子:“好了,咱不提她了,反正我和她也是刚认识,根本不熟悉,只是因为一个共同的geming目标成为了朋友,人家可能早就有家庭了,就是因为看不惯你这副嘴脸,才故意和你斗气的呢?” 沈银冰双眸一瞪:“你说谁这副嘴脸呢?” “开个玩笑还不行?” 高飞装做还怕的缩了缩脖子,问道:“说吧,你找我做什么?” 沈银冰把玩着咖啡厅,沉默了片刻才问:“你真要自己单干了?” “昂,自己单干。” “不能、不能回北山集团?” “不回了,与其是在你手底下做事,看你脸色,哪有自己单干来的舒服?” 高飞点头,嘿嘿笑道:“当然了,如果你要是放下架子主动追我当男朋友的话,我还是可以考虑的嘛。” 沈银冰一愣,随即嗤笑道:“切,我主动追你做男朋友?你这是在做梦吧?” 高飞一摊双手:“所以我才辞职自己单干啊。” 沈银冰点了点头,翘起二郎腿:“哦,那你想做什么?” 高飞摸着下巴,用征询的语气问:“你觉得,我在步行街上开家西餐厅怎么样?” “什么?” 沈银冰愕然:“你拿着三百五十万,就想在这儿开家西餐厅?高飞,你知道在这条街上,像样点的门头房一年的租金是多少吗?看到皇家西餐厅了吧?年租金就接近一百万,而且一交就得交三年的!你区区三百多万,就想在这儿开西餐厅,真是不自量力!” 高飞皱眉:“租金这么贵?” “你以为呢,你以为还是在你原先租住的燕山水泥厂棚户区啊,每个月几百块钱。这儿可是步行街,寸土寸金。” 沈银冰指了指脚下的地板,看到高飞愁眉苦脸的样子,慢悠悠的说:“不过,我倒是有个主意,可以实现你的梦想。” “什么主意?” 高飞连忙问了一句,接着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北山集团是不是在这边也有产业?你要像秦城城帮我那样,准备无偿租用给我用?哎呀呀,如果真是这样的哈,那我可真得好好谢谢你了。唉,你说我这个人,平时也没怎么行善积德啊,怎么总是遇到贵人呢?” 沈银冰冷笑:“哼哼,你就别臭美了,你觉得我会像那个秦老师那样弱智,为了一时赌气就做亏本生意?别忘了我可是商业精英,在做任何决定时,首先都会考虑自身的利润,然后再谋求双赢。我做为北山集团的总裁,得对整个集团数百上千的员工负责。” 高飞一脸的失望:“既然这样,那你还显摆什么?” 沈银冰悠悠的说:“我的意思呢,是我们两个可以合伙嘛。” “合伙,你要和我合伙开西餐厅?” 高飞愣住。 沈银冰肯定的点头:“对,就是合伙开西餐厅!高飞,你想想啊,我不但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而且我还有专门的管理团队,咱们两个要是合伙在这儿开一家西餐厅,肯定能把皇家西餐厅挤垮――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了,我和皇家西餐厅的林世美,是姨娘表兄妹,我今天去他那儿,就是看望我乡下来的姨娘的。不过,这样 一来,矛盾也就出现了,我不能针对把我亲戚的餐厅挤垮呀,我看我们还是另外找地方得了,反正有好几个地方都适合开餐厅的。” “哦,原来你和那个林世美两口子是亲戚。” 高飞耸耸肩,缓缓说道:“可我就想在这儿开。而且,我也不想和你合伙!” 沈银冰脸色一变,还没有说什么,高飞又说:“我要是真和你合伙了,凭着你的奸商头脑,我的西餐厅早晚会成为北山集团旗下的一个餐饮子公司,沈银冰,你别瞪眼,我先问你,如果我们合伙的话,股份怎么说?” 沈银冰淡淡的说:“当然是以入股资金多少为主了。” 高飞右手敲着桌子,晒笑道:“你这样说就对了,我只有区区三百多万,你不会让我占百分之五十一之上的股份吧?” 沈银冰没有回答,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却带着‘你觉得那可能吗?’的意思。 把凉透了的咖啡一饮而尽后,高飞说:“既然这样,那我更没有和你合伙的需要了,我还是单干吧。” 沈银冰冷冷的问:“就指望你那三百多万?” 高飞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要不,麻烦沈总为我提供一千万的无息贷款?” “你那是在做梦。” 沈银冰站起身,抓起桌子上的小包:“高飞――哦,不,高总,未来的西餐厅高总,我对你能不能在这儿开西餐厅,拭目以待啊。” “我会让你大吃一‘精’的,嘿嘿,沈总慢走,高总不送了。” 高飞伸了个拦腰,对服务生叫道:“服务生,买单!” …… “我真傻,怎么可以为了一时之气,就拿着自己的积蓄开玩笑呢,唉!” 秦城城拎着小包,推开了房门。 随意的踢掉脚上的高跟鞋后,秦城城光着小脚丫走到冰箱前,从里面拿出一罐啤酒,蹲坐在了沙发上。 秦城城所住的小区在冀南,算得上是高档小区了,她的居室是复式结构,大约一百五十平米左右。 房间布置的很雅致,也很有品位,在朝阳的落地窗前,摆放着一架钢琴,她没事时就会弹上一曲自娱自乐。 别看秦城城工作很风光,住的也是高档住民小区,实际上她刚还完房贷没多久,而且大部分都是她丈夫刘国华还的。 想到为了和别的女人斗气,就把积蓄全部贡献出去,秦城城越想越不甘心,几次抓起电话想打给高飞,‘勇敢’的向他说出实情。 可她只要一想到沈银冰,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一咬牙发狠道:“切,不就是十几万块钱嘛,权当是支援索马里难民了!” 仰起脖子干了半罐啤酒后,秦城城站起身快步走进了卧室。 卧室内的大床上方,挂着一个大相框,里面镶嵌着她和刘国华的结婚照。 她丈夫刘国华,风度翩翩、一表人才,目前在某外企公司担任高管,在别人眼里,他们两个可以说是天作之合。 事实上,秦城城自从结婚后,和丈夫的感情也很好。 但唯一有些美中不足的是,结婚四年了,她肚子一直没动静。 她没法怀孕,并不是因为她和丈夫的生理有什么缺陷,俩人都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刘国华心里有缺陷,而且还是很奇怪的那种。 结婚不久,刘国华遭遇了一场车祸,落下了后遗症:守着如花似玉的妻子,竟然硬不起来,但在看爱情电影片时,却会雄风无敌。 不过,秦城城一凑过来,他马上就会软掉。 换句话说就是:刘国华这种心理疾病,只能通过视觉刺激,用他自个的手来解决问题…… 为这事,两口子没少看医生,但却一直没效果。 “唉,真是人生不容易,十之七九啊。” 秦老师叹了口气,走到梳妆台前,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张银行卡。 这张银行卡里面的十几万,就是她的全部存款了,算是私房钱。 很不舍的拿着银行卡呆了片刻,秦城城才拿起了手机,拨通了副校长张顺水的电话。 很快,张顺水那温和的声音从电话中传了过来:“城城,你找我有事?” 秦城城轻咳了声:“张校长,我有个事想求您,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的侄女高考落榜了……” 秦城城把张雯雯的情况说了一遍,末了说:“张校长,您看这事能不能通融一下?当然了,如果不好办的话,那就算了。” 秦城城现在迫切希望张顺水能说出‘这事还真不怎么好办’的话,那么她就能顺坡下驴,到时候也有底气去面对高飞了:我给你用心去办那件事了啊,可没办成―― 可惜的是,张顺水的回答很让秦城城失望:“呵呵,我以为多大点事儿呢,就这个啊,行,应该没问题的。嗯,这样吧,我现在外地开会,明天下午赶回去,等明天晚上咱们见面再谈吧。” “哦,那谢谢校长了,再见。” 扣掉电话后,秦城城哀嚎一声:“唉,你怎么不说很难办呢?” 第126章 我们是兄弟! 蓝天白云,艳阳高照下的冀南国际机场。 剃着铮亮的光头,身穿黑色风衣,脚蹬大兵靴,脸上还戴着一副大墨镜的詹姆斯,和妻子卡塔里娜手挽手的走出候机大厅时,让很多人想到了一句话:美女和野兽。 跟在詹姆斯夫妇身后的,还有四五个年轻男女,他们是助手。 站在候机大厅的台阶上,詹姆斯昂首向远处望去,喃喃的说:“我的兄弟,我终于来到生你养你的地方了。妈的,这小子怎么还没有露面?” 卡塔里娜松开他的手,建议道:“要不要再给他打个电话。” “不用,我敢说这家伙就藏在某处看着我呢!” 詹姆斯挺胸,深吸了一口气,用谁都听不懂的非洲土著语,大声喊道:“高飞,我给你三秒钟的时间马上滚出来,要不然后果自负!三,二――二点五,二点四九― ―” 就在詹姆斯磨磨蹭蹭的喊道一点零三时,左手藏在背后的高飞,从旁边一副宣传牌后走了出来。 詹姆斯马上就大喊:“一!” “老詹,咱以后能不能这么装比,都什么天气了,还打扮的好像黑客帝国一样,不怕遭雷劈?” 高飞走到詹姆斯面前,抬头望着他,一脸深情的从背后拿出一朵花,语气幽怨的说:“老詹,你可知道,没有你的日子,我是多么的难过,无数次梦中醒来,却发现泪水已经把枕头湿透了。” “晒特,你这是存心让我把飞机上的快餐吐出来吧?” 詹姆斯骂了一句,一步跨下三个抬肩,抬手狠狠在他肩膀上砸了一拳,在他反击之前赶紧张手把他紧紧搂在怀里,一脸激动的痛哭流涕状:“兄弟,我也想你啊,想你想的那玩意都直立不起来――唉哟,你小子想把我跺残废了才开心?” 在詹姆斯深情的诉说离别之苦时,高飞抬脚狠狠跺了他脚面一下,疼的他抱着右脚哇哇怪叫。 “打你,让你疼,越疼,就越代表着我对你的爱。” 高飞轻轻晃着膀子,那妩媚的身段,让周围行人差点弯腰呕吐。 这就是詹姆斯最好的哥们?他们是一对男统――看着詹姆斯和高飞,卡塔里娜目瞪口呆。 “行了,行了,咱们别肉麻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妻子卡塔里娜。科特万。” 詹姆斯放下脚,伸手帮着卡塔里娜走下了台阶:“亲爱的贝贝,这就是我经常和你说过的高飞,是我见过的最不要脸的。” 高飞和詹姆斯‘打情骂俏’惯了,可在卡塔里娜面前,却表现的如绅士般,含笑伸手牵起她的小手,低头轻轻吻了一下就松开,把那朵娇艳的玫瑰递了过去,用流利的英语说道:“嫂子,欢迎来到华夏,祝你永远像这朵玫瑰一样美丽动人。” “谢谢,谢谢。” 卡塔里娜开心的接过鲜花,凑在鼻尖轻嗅了下,点头赞道:“很香,我很喜欢。” “呵呵,嫂子喜欢就好,请,酒店接机的车子就在那边。” 高飞微微弯腰,对卡塔里娜做了个请的手势。 身穿性感裙装的卡塔里娜嫣然笑笑,在几个助手的簇拥下走向了远处的车子。 她知道,丈夫和高飞肯定会有很多话要说。 果然,等卡塔里娜走出十几米后,詹姆斯就搂着高飞的肩膀,得意洋洋的说:“怎么样,我老婆还不错吧?” 高飞用深邃的目光,盯着卡塔里娜左右摇摆的性感美臀,若有所思的说:“我敢打赌,你老婆的屁股以前没这么大的。看来黑哥们那玩意不但能滋润女人的容颜,而且还能丰胸,美臀,的确是欧美女人居家必备之良器啊!” 对高飞的下流话,詹姆斯毫不为耻,反以为荣:“那是,羡慕了吧?没办法,这是先天性的人种问题,就是羡慕也白搭。” 高飞点头:“是啊,的确是羡慕。不过,黑哥们那玩意也不是最厉害的,我就见过比你还要牛的。” 詹姆斯冷笑:“哼,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那玩意在这两年中发育的比我的还大。” “我的当然不如你的。” “那你说的是谁的?” “驴子的。” “晒特,你去死吧!” …… 曾经并肩作战、生死相依的兄弟分别三年后再见面,肯定有说不完的话。 不过高飞也知道,詹姆斯等人远道而来,肯定会因为时差而劳累,所以把他们送到酒店后就打车闪人,直到下午时才登门拜访。 好好休息一下午的詹姆斯夫妇,精神很不错,不等高飞上门,就已经在酒店包厢内摆了一桌宴席。 高飞也知道,人家卡塔里娜之所以能亲自前来冀南,除了给詹姆斯面子外,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考察冀南的投资环境,毕竟她也不是做慈善的,而是来投资的。 所以大家寒暄一阵后,高飞就开诚布公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根据他的设想,西餐厅就开在步行街,皇家旋转餐厅的斜对面,他除了提供门面外,餐厅的装修、设施、管理,以及服务人员,都由日耳曼之光提供,加上红酒、空运的正宗鱼子酱等饮食,初步预算大概有一千万rmb左右。 高飞在介绍这些时,詹姆斯带来的那些助手,就把笔记本电脑拿了出来,开始快速计算起来。 等他简单说完后,那边也出来了大致结果。 一个短发美女站了起来,先对卡塔里娜微微欠身才说:“高先生,我是玛丽,根据我们专业团队的预计,除却您所说的场所租金外,一千万rmb还达不到您想要的效果。” 高飞微微皱眉:“哦?我已经算过很多次了,一千万应该是绰绰有余了。” “错。” 玛丽毫不客气的说:“高先生您所预计的,只是冀南相同档次西餐厅的标准。而根据我们日耳曼之光的筹建新店标准,的确不够。别的暂且不说,单说开业后的促销,以及三个月内的无盈利销售,加上宣传等必须消费,至少再追加五百万rmb,还有可能得更多。” 高飞眉头皱的更紧:“要这么多?” “这是必须的。” 玛丽回答:“而且,为了让顾客感受到档次,餐厅所有厨师、调酒师、服务生,甚至包括礼仪小姐和弹钢琴的,都必须来自德国日耳曼之光总部。初步预算为二十个人,每人的月薪平均为一万欧元,也就是十万rmb――” “月薪十万?二十个人就是两百万,三个月的无盈利期限,仅仅是工钱就是六百万,这、这也太高了吧?” 高飞大吃一惊。 玛丽解释道:“他们要是在本土工作的话,只有不到一半的月薪就够了。” “真是千里跑来只为财啊。” 高飞苦笑道:“玛丽小姐,那能不能把不重要的岗位,换成我们这边的人?” 玛丽摇头:“不可以,世界上一百三十九家日耳曼之光的所有服务人员,都是来自德国本土,这是总部的硬性规定,就是为了确保让顾客享受到最正宗的西餐。” 高飞点上一颗烟,沉吟良久都没有说话。 给玛丽使了个眼色让她坐下后,卡塔里娜又看向了詹姆斯。 詹姆斯会意,举起酒杯:“高飞,玛丽这样说,旨在打造一流品牌,这对以后的长远发展,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劝你,最好还是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而且,我们在来华夏之前就已经调查过了,冀南做为中大型城市,市区拥有十数万富豪,完全可以消费得起。” “这个我知道,要不然我也不会开西餐厅了。” 高飞掐灭烟卷,认真的问道:“詹姆斯,我们虽说是兄弟,但我们华夏有句老话,叫做亲兄弟,明算帐。我给你打电话的用意,并不是想你加盟,而仅仅是获得你的资助。还有,最重要的是,我不会用‘日耳曼之光’这个牌子,而是用我自己的名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詹姆斯还没有说话呢,刚坐下的玛丽又站了起来,冷言说道:“高先生,不可以!” 高飞淡淡的问:“为什么不可以?” 玛丽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带有了轻蔑色彩:“高先生,我已经听明白您的意思了,您只是要采取日耳曼之光的服务模式,让我们成为您的供应商,来创建您自己的品牌,我这样说对不对?” 高飞垂下眼帘,笑了笑:“完全正确。” 玛丽嘴角一翘:“您凭什么以为,我们会答应?就因为詹姆斯先生是您的朋友?请高先生别误会,我是日耳曼之光的总裁高级助理,我必须要对卡塔里娜小姐负责。” “你这样做是应该的,换做是我,我也会这样做。不过,有句话你说错了。” 高飞看向詹姆斯,轻声说:“我们不是朋友,我们是兄弟。他是我生命中两个兄弟之一。在以前,他曾经救过我两次――所以,我才会这样要求他。” 詹姆斯深吸了一口气:“高飞,你错了,是三次。” 不等高飞说什么,他接着又说:“但你救过我五次,没有你,就没有詹姆斯。如果你开餐厅不找我,那我就会让你遭受到第四次危险。” 高飞笑了:“可我的要求很过分。” 卡塔里娜却抢先说道:“但无论你提出什么样的过份要求,我代表詹姆斯,代表科特万家族,都会尽最大可能的满足你。” “卡塔里娜总裁,您这样决定,是对集团不负责的!” 玛丽和其他助手,听卡塔里娜这样表态后,都是大吃一惊。 “恰恰相反,我要是不这样做,才是对集团不负责。” 卡塔里娜微微一笑,举着酒杯站起身,看着高飞:“高飞,我现在郑重宣布,日耳曼之光将向你的餐厅无偿投资五百万欧元,已经包揽除场地之外的所有服务。祝我们合作愉快,也祝你的西餐厅能够早日成为世上著名品牌之一!” 第127章 不花钱,太好了! 在玛丽看来,卡塔里娜答应高飞的无理合作要求,已经是不可思议了。 但更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高飞并没有丝毫谦让,好像觉得詹姆斯夫妇这样对他是理所当然的。 不过她好像忽略了詹姆斯的一句话:如果高飞开餐厅不找他的话,他会让高飞面临第四次生命危险。 同样,要是把高飞和詹姆斯位置互换,高飞也会这样做。 玛丽根本不懂得,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东西,都比利益要重很多,比方兄弟感情。 更何况,她也不知道科特万家族之所以尽力支持高飞,就是因为科特万家族比高飞需要他们,还要需要离子基金的合作! 而离子基金实习总裁妮儿的孩子他爸,就是玛丽看不起的高飞―― 玛丽不知道这个,高飞更不知道。 玛丽等人不愧是最有素质的职业商场中人,在卡塔里娜拍板决定后,马上就收敛起了对他的偏见,开始全心全意为开餐厅做详细计划了。 …… 晚上八点半,天刚擦黑,秦城城就驾驶着她的白色雪佛兰,来到了泰国餐厅。 地方是她订的,她要宴请张顺水副校长,就为了给高飞办成那事。 在这过去的二十几个小时中,她有无数次想给高飞打电话,婉转说出她的难处,但最终都放弃了:做人得有原则才行,答应人家却又反悔,那可不是高级知识分子做出来的事儿。 “唉,我这是何苦呢。” 秦城城在二十多小时内叹了第八十九次气后,推门下了车。 泰国餐厅的门前停车场内,数十辆车子停放的错落有致。 秦城城关上车门,拎着小包刚走了几米就停下了――她看到了丈夫刘国华的那辆黑色标致汽车。 “他也在这儿吃饭?” 秦城城微微皱眉,摸出手机拨通了丈夫的电话:“喂,国华,你在哪儿呢?” 刘国华温柔的声音从话筒中传出:“哦,我在泰国餐厅,正在陪几个客户吃饭,下班前我已经告诉过你了啊。” “啊,我忘记了,我也刚来泰国餐厅这儿,今晚我要宴请学校的张副校长,朋友委托的,就在202房间。” 秦城城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实话。 刘国华也没在意:“真不巧啊,我们刚要走,你就来了,要不要我作陪?” 秦城城摇头:“不用了吧,反正我很快就能回家,就这样吧。好的,再见,我会小心开车的。” 扣掉电话后,秦城城心中有了股莫明其妙的轻松。 一个漂亮女人单独来约会一个男人,哪怕这个男人是她尊敬的长辈,可要是被有心人看到后,同样会借题发挥,那样就影响夫妻感情。 但只要事先告诉丈夫,秦城城就不怕这些了,所以她感到轻松。 她来到二楼的预订包厢内时,张顺水已经在那儿等候了。 看到秦城城进来后,正在看电视的张顺水站起来笑道:“城城,就这点小事,你也搞得这样郑重其事的,可太见外了啊。” “呵呵,这也是朋友委托的。” 秦城城笑着坐了下来,拿起桌子上的菜谱:“张校长,您想吃什么,我跟您点。” 五十多岁的张校长,和秦城城那么多年的关系了,也不客气,说了几道自己喜欢的菜。 秦城城让门口的服务生记了下来,又问:“张校长,您喝白酒,还是红酒?” “红酒吧,都说男人喝了红酒能舒筋活血,女孩子喝了能美容养颜。” 张顺水说着,从放在地上的包内拿出一支红酒,笑道:“这是朋友送的,一直放在家里也没喝,今天就贡献出来吧,虽说不如八几年的拉菲好,但也很不错了。” 秦城城咯咯一笑:“行,我请客,您拿酒,您这瓶酒就贵过我点的菜,那可叫您破费了。” 不大的工夫,服务生端上了六个精致的泰国菜,又替他们打开了那瓶红酒,满上后退了出去。 “张校长,来,我敬您一杯,感谢您这些年来对我的照顾,和提携。” 秦城城端起酒杯,落落大方的和张顺水碰了一个。 “城城,你说这话可就见怪了啊。在我心里,始终把你当女儿看待的。” 张顺水笑着摇了摇头,和她轻轻碰了下杯子。 以前秦城城和张顺水在学校餐厅内时,就因为工作原因,同席共饮过很多次了,俩人之间根本没有所谓的拘束,正如他所说那样,他把她当做了女儿。 父女俩,有啥好拘束的? 喝完一杯红酒后,张雯雯的俏脸上,浮上了一抹迷人的嫣红,情不自禁抬手摸了摸,笑着说:“张校长,我发现我的酒量越来越小了,喝点红酒就感觉到有些醉意了。呵呵,看来我得趁着还没有喝醉,得先把朋友交代的事情办了才行。” 秦城城说着,从小包内拿出一张新的银行卡,放在了桌子上:“张校长,这是我朋友让我交给您的,里面有十万块钱――我知道,这笔钱根本不够,毕竟咱学校不是幼儿园,有很多关系要打点,可……” 不等秦城城说完,张顺水就假装一脸生气,把卡推了过来:“城城,你这是做什么呢,和我还来这一套?” 秦城城咯咯笑道:“如果是我的侄女,就算你您要,我也不会给呀,可这是我朋友的关系呢。” 张顺水看着一脸娇羞的秦城城,并了下双腿:“城城,你这样说就错了,我不管你那个朋友,我只看你的面子。呵呵,恐怕你不知道吧,今年的招生计划和往年不同,我这个副校长啊,分到了三个免费入校名额。唉,本来我还想趁此捞点好处呢,没想到你这丫头却找上门了。” “啊,真的!?” 听这样说后,秦城城大喜:能够不花钱,那太好了! “我会骗你吗?告诉你那个朋友,开学前几天让她去学校办公室直接找我。” 张顺水笑着摇了摇头时,就看到秦城城身子晃了一下,连忙关切的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没什么,就是感觉有些头晕。” 秦城城抬手捂着额头,抱歉的笑了笑:“可能是太高兴了,激动的,我去趟洗手间啊。” 包厢内门后就有洗手间,但秦城城肯定不会用这个的。 “那你扶着墙,小心点走路。” 张顺水站起来,一脸的关怀。 “没事的。” 秦城城拿起小包,笑了笑转身走了出去。 张顺水脸上的笑容,随着秦城城走出去后就消失了,眼里闪过一抹亮光,片刻后也走出了包厢。 快步走到楼梯拐角处,张顺水摸出手机飞快的拨打了个手机号,低声问道:“药效大约在多久后能生效?哦,女人会是一种什么反应?呵呵,真是这样?行……” …… 和几个客户告别后,刘国华走向了自己的车子。 拉开车门刚要上车,他看到了妻子秦城城那辆白色雪佛兰。 白色雪佛兰和他的黑色标致车相隔并不远,就像一对小情侣那样彼此的深情凝望。 刘国华会心的笑了笑,关上车门转身走向了餐厅。 他想去陪陪妻子,反正他和张校长也是认识的,冒昧前去也不算唐突。 来到202房间门口后,刘国华抬手敲了敲房门。 里面没有人应答。 刘国华推开房门一看,里面并没有人,但桌子上放着张校长所用的黑色公文包。 “咦,他们两个去哪儿了?” 刘国华有些奇怪的扭头看了眼,也没在意,迈步走了进去。 他刚要给妻子打电话,问她在哪儿,却觉得有些内急,来到包厢内洗手间门口,轻轻敲了几下确定里面没人后,推门走了进去。 可能是刚才吃凉菜吃多了,刘国华小解后刚要系上腰带,肚子却疼了起来,只好又蹲在了马桶上。 …… 张顺水打完电话后,到背着双手慢悠悠的走进了包厢内。 坐下后端起茶杯喝了几口后,明显用冷水洗过脸的秦城城,也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的脸色看起来更加潮红,坐在椅子上后抬手擦了把脸,抱歉的笑了笑说:“张校长,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 “呵呵,城城你总是和我太客气,这样就见外了啊。” 张顺水一脸关怀的看着秦城城,问:“城城,你脸色怎么了。是不是感觉不舒服了?要不这样吧,咱们速战速决。” “也不是不舒服,就是觉得――好的,张校长,那我再敬您一杯。” 秦城城倒是想很想现在就走,因为她忽然觉得身体有些发烫,刚才回来的路上看到个男服务生时,竟然有了想和人家那样的渴望。 这种感觉让她感到很奇妙,也很彷徨――她真怕会在张校长面前失态,所以在听他说速战速决后,这才双手赞同。 为了速战速决,秦城城没心思去品尝红酒了,仰起下巴就把半杯红酒都喝了下去。 带有苦涩而甘甜的红酒顺着喉咙滑进胃里后,带有凉意的液体把秦城城体内的热量浇灭了很多,使她精神一振,感觉好了很多。 张顺水轻飘飘的看了秦城城一眼,发现她的脸蛋更加娇羞艳红后,情不自禁的舔了舔嘴唇,温和的笑道:“城城啊,你家国华最近忙什么呢?” “他也没忙什么,就是朝九晚五的上班,今晚他还――” 秦城城刚想说丈夫今晚也在这家餐厅用餐时,体内那股子刚被红酒压下去的热意,忽然就像一根燃烧着的火柴落在汽油上那样,火苗一下腾起,使她脑子里感到一阵晕眩,身子晃了晃趴倒在了桌子上。 “咦,城城,你怎么了?” 张顺水眼里攸地浮上阴谋得逞的狂喜,语气里却带着关心,赶紧走过来,挨着秦城城坐了下来,把她抱在了怀里。 第128章 美女的保护神! 秦城城在趴倒在桌子上后,体内有了股久违的感觉。 全身都轻飘飘的,热乎乎的,很舒服,好像躺在丈夫那温暖的怀中。 “国华,你在做什么呢?” 秦城城勉强抬起头,看向眼前的男人。 不过她没有看清楚,因为视线已经开始模糊,她摘下眼镜放在桌子上,用力搓了搓双眼,再看去时,那张脸却更加模糊了。 “国华,你的脸怎么了,为什么我却看不清?” 秦城城想去抓男人的手,却碰到了酒杯。 酒杯落在地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秦城城稍微愣了一下,刚要低头看时,男人却把把她抱在了怀中:“城城,怎么了?” “国华,我怎么有些晕,看不清你?” 秦城城用力甩了下发丝,想竭力让自己清醒些,可是事实却更加烦躁起来,那种久违的感觉更盛,支使她抱住了男人:“国华,我们、我们――” “城城,我这就来,你、你等着。” 那个脸庞模糊,声音都开始飘忽的男人,发出沉重的喘息,松开她站了起来。 秦城城一把拉住他,喃喃的说:“国华,你要、要去做什么?不要走,陪我!” 男人用力咽了口吐沫,哑声道:“城城,你等着,我去关上房、卧室门。” “快、快点。” 秦城城趴在桌子上,觉得浑身发热,热的她再也无法忍耐,情不自禁的开始脱衣服。 男人快步走到门口,把房门反锁,转身几乎是小跑着,来到桌子前,从公文包内摸出一款小巧的数码相机,放在了桌子上,让镜头对准了墙边的沙发。 等他做完这一切时,秦城城已经把衣服全部脱掉,开始剧烈的喘息。 男人全身颤抖着,走到秦城城身边抱起了她,来到沙发前,就像是放一件稀世瓷器那样,把她放在了沙发上:“城城,你知道吗?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你不知道,每当看到他来接你下班时,我心里有多么的痛苦。” 在男人的眼里,秦城城就像是一件稀世珍宝。 他轻轻抚摸着这件稀世珍宝,不再年轻的脸上焕发出年轻人的光泽,然后扑上去,疯狂的亲吻了起来。 …… “以后再也不来这家餐厅吃饭了,看来我的胃不适合这边的口味。” 刘国华提上裤子后,站在浴盆前洗了把手,刚要去抓毛巾,却隐隐听到外面好像有杯子摔在地上发出的脆响声。 但他也没有在意,擦干净手后走到门后,拉开了房门。 房门刚被拉开一道缝,刘国华就愣在当场:他看到,餐桌前有一对男女紧紧相拥了在了一起。 根本不用看女人的脸,仅仅从她身边的那个小包,刘国华也能猜出,这个女人是他的妻子秦城城! “怎么会这样!?” 看到这一幕后,刘国华就像被人当头打了一闷棍那样,身子踉跄了一下,差点蹲坐在地上。 刘国华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导致了不敢对人言的心理疾病,这让他很痛苦,也觉得对不起妻子。 所以,他只能给妻子更多的呵护和关心,籍此来弥补自己的愧疚。 甚至,有时候他还想对妻子提出离婚―― 因为他曾经站在秦城城的角度上考虑过这个问题:妻子的年龄,生理,都处于男人百倍呵护的时代,但他偏偏是个废物! 愧疚让他更加珍惜妻子,也更加努力工作。 但――眼前的这一切,就是妻子给他的回报吗? 刘国华无力的倚在墙上,也不知道愣了多久,才慢慢清醒了过来。 与此同时,心底有个声音在疯狂的呐喊:冲出去,杀了那对奸夫荡货! 刘国华全身哆嗦着,伸出手抓住门把,正要猛地开门冲出去时,却发现他的娇妻,已经被那个男人抱在了沙发上。 那个男人,是就是他认识的张顺水。 张顺水跪在地上,趴在秦城城的身上,疯狂的亲吻着每一寸雪白的肌肤。 秦城城被吻的咯咯娇笑,嘴里喃喃的喊着:“来呀,国华,快点来嘛!” 她叫他国华,她这是在叫我的名字,她把张顺水当做了我! 恨极了秦城城的刘国华,听到她喊出的话后,身子猛地一颤,滔天的怒火就像艳阳下的薄雪那样,瞬间融化:她没有背叛我,她遭到张顺水的暗算了! 刘国华清醒后,很快就猜出妻子为什么会这样了:肯定是张顺水在她的酒水中做了手脚。 想到一惯被妻子看重的导师,原来竟然是个一直在垂涎她的禽兽后,刘国华的恨意再次涌上。 这次,他恨的是张顺水,却更加爱妻子。 “我要杀了他!” 刘国华面目狰狞,抓着门把的左手一用力,正要冲出去时,却再一次愣住了。 因为,他发现他又来感觉了。 而且,也许是受到极度刺激的缘故,他的比以往都要猛烈很多,甚至就像要冲出牢笼的老虎那样,不安的跳动起来。 一种从没有过的思想,使刘国华眼睁睁看着张顺水,在那儿亲吻他的爱妻,然后左手颤抖着伸向了胯间。 在这一刻,他竟然非常享受张顺水亵渎妻子的这一幕。 而且,这种享受比他没有遭遇车祸,和妻子亲热时更加的强大,使他沉浸其中,再也无法自拔。 …… “今天高飞都是做了些什么?” 端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沈银冰,脸色平淡。 从一大早就出去的黑子,笔直站在办公桌前,语气恭敬的回答:“上午高飞去了机场,接了一对欧美夫妇,送到了文化大酒店,但很快就出来了。下午一点之后,他才再次赶去酒店,到我来向您汇报这些之前,他没有出来。” 沈银冰微微皱眉:“哦?他接了一对欧美夫妇?” “是的,但男的是个黑人,女的却是个白种人。” 黑子回答:“从高飞和那个黑人见面的举止来看,他们的关系应该很铁。” “哼,一丘之貉,臭味相投而已。” 沈银冰知道,高飞曾经在国外混过几年,有两个外国朋友也没啥稀奇的,随口问道:“你有没有听到他们说了些什么?” 黑子摇头:“我怕被发现,距离太远,没听到。不过我感觉那对欧美夫妇来历应该不凡,因为他们身边还跟着四五个类似于助手的外国男女。” “助手?” 沈银冰微微皱起黛眉,沉吟片刻好像明白了什么,喃喃的说:“哦,我知道了,怪不得他大言不惭的说要开西餐厅,怪不得他敢拒绝我,原来他是想引进外资。” 黑子没有听清沈总说的什么,下意识的问道:“什么?” “没什么。” 沈银冰摆摆手:“你下去吧。” 黑子微微弯腰点头,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沈银冰站起身,慢慢走到落地窗前,抱着膀子看了很久,笑着自言自语:“高飞,我不会让你如意的。” …… “老詹,怎么样,我们华夏并不是你们外国人所想象的那样落后吧?” 高飞左手抄在口袋中,右手随意抛弄着手机,和詹姆斯沿着人行道随意前行:“你看出什么没有,不管是这家泰国餐厅,还是那边的三星商务,花旗银行等等,都算是外资了吧,这就足可以证明冀南已经逐步成为国际化都市。” 在酒店签定好协约后,詹姆斯就缠着高飞,陪他在街上随便逛逛。 “高飞,我知道你很为自己的国家自豪,但你也知道,我是上帝的虔诚子民,主是不高兴我说假话的,我得说实话。” 詹姆斯指着川流不息的车流,一脸遗憾的说:“单从城市建设上来说,是比我预想的好很多,但比起欧美发达国家同档次的城市嘛,很遗憾,冀南还是低了不止一个档次。嘿嘿,我这样说你别生气,我只是尊重事实。” “我承认这些事实,毕竟我们遭受过八国联军的入侵,经济发展势必会――” 高飞正要用大道理来反驳詹姆斯时,手机却响了起来。 是老王打来的电话:“高飞,你在做什么呢?哦,我有事想委托你一下,是这样的,我家小壮为了感谢你和秦老师,想请你们明天晚上来我家做客,她要亲自下厨的。” “好呀,没问题,那我明天晚上准时去。行,这事就交给我了,好,好,我现在就给她打电话,ok?呵呵,替我向小壮说声谢谢,再见。” 高飞扣掉电话,笑着对詹姆斯说:“我一个朋友邀请我明天晚上,带着一美女教授去他家做客,你有兴趣没?” “有美女?哈,这种事哪能少的了我,我当然要去了!” 詹姆斯双眼放光,左手捂着裤裆四下看了看:“你在这等我,我去桥下方便一下。” “草,直接尿裤裆里不好吗,还方便。” 看着詹姆斯的背影,高飞笑着骂了一句,倚在街灯杆子上,开始拨打秦城城的手机号。 秦城城倒是没有关机,但却没人接。 “在干嘛呢,怎么不接电话?” 高飞有些纳闷,想了想,再次拨打了过去。 这次,电话很快就通了。 “喂,是秦城城秦老师吗?我是高飞啊。很抱歉啊,我给你打电话,是因为――” 高飞刚说道这儿,忽然就听到电话中传来秦城城的嘶哑喊声:“高飞,快来,来解放路的泰国餐厅202号包厢,有人要――啊!” 在很多天前的那个晚上,高飞第一次约连雪出来吃西餐时,就曾经阴差阳错的救过沈银冰。 今晚,貌似他又遇到了相同的情况,就在秦城城所说的泰国餐厅下面,一分钟内就能冲上去。 “难道哥们命中注定要当美女的保护神?嚓,还是免费的那种!” 高飞嘴里嘟囔出这句话时,人已经风一般的冲进了泰国餐厅。 第129章 西班牙风情! 垂涎很多年的傲人身躯就在眼前,张顺水的眼珠子都开始发红,恨不得马上翻身上马,占有这个女人。 不过做为一个过来人,张顺水更清楚某个道理:他现在再也不是三十年前了。 三十年前,张顺水一次的时间能长达至少四十多分钟。 但现在,尤其是在面对垂涎以久的秦城城时,他很‘自信’的认为,如果冒冒失失翻身就上的话,顶多也就是三分钟就得缴械投降。 三分钟,可恶的三分钟! 三分钟,能解开秦城城所中的情毒吗? 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为他提供情毒的人告诉他了:女人要是没有四次以上的高峰,药性是无法解除的。 至少四次以上――想想这个数字,张顺水就觉得惭愧,愤怒和无奈。 所以,他只能期望用他娴熟的前奏技巧,不管是用嘴也好,还是用手也罢,先把秦城城伺候舒服三四次后,到时候再真刀真枪的干好了。 于是乎,张校长‘忍痛’抗拒着秦城城的勾引,手嘴并用的在她身上游走,希望能快出效果。 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张校长的一番努力后,秦城城终于迎来了第一波高峰:身子猛地一僵,秀美白皙的小脚绷的笔直,嘴里发出了天鹅般的鸣叫。 再然后,她全身都冒出一层香汗,整个人虚脱了似的,松开张顺水,剧烈的喘息着,右手中的手机紧攥:“我要死了,国华,我要死了。” “城城,你怎么还握着手机呢,快给我。” 张顺水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去拿秦城城攥着的手机时,心里却说这女人真极品,够味儿,为什么没有早几年这样算计她呢? 张顺水的手刚碰到手机,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秦城城的手机铃声,是一首比激昂的英国舞曲。 突然响起的舞曲,一下子惊醒了秦城城,使她从粉色的美梦中暂时清醒了过来,然后她就看到了一张脸。 “张校长,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明明刚才正接受丈夫爱抚的秦城城,看到张顺水后,一时半会的还没有反应过来。 “城城,我――” 张顺水真没想到,手机铃声竟然让秦城城清醒了过来,顿时就被吓了一跳,噗通一声的蹲坐在了地上。 此时的张校长,也已经身无寸缕了,他这一坐在地下后,恰好让秦城城看到了他丑陋的身体。 马上,秦城城就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啊!” “城城,城城,你听我说,听我说!” 张顺水慌忙站起来,抬手去捂秦城城的嘴巴。 他知道,秦城城的清醒只是暂时的,只要能捂住她嘴巴,再用手去摆弄她最敏感的地方,肯定很快就能让她重新陷入迷离中。 “你闪开,闪开!” 秦城城这时候也已经发现自己是什么样子了,吓得慌忙蜷缩起了身子,狠力猛地推开了张顺水。 张顺水一个猝不及防,再次摔倒在了地上,后脑勺重重碰在了椅子腿上。 躲在卫生间的刘国华看到这一切后,气的低声大骂:“这个笨蛋,连个没穿衣服的女人都对付不了,真是没用!”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秦城城哭着从沙发上滚了下来,抓起衣服就向身上穿,却忘记了接电话。 不过,她越是想快点穿上衣服,就越穿不上。 这时候,张顺水捂着后脑勺从地上爬了起来:“城城,你听我说。” “你、你滚开!” 秦城城哭着左手抱着衣服挡在胸前,右手高高举起了手机。 已经响过一遍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提醒着秦城城接电话。 “国华,是你吗?” 秦城城慌忙放下手机,一看来电显示,原来是高飞的。 “城城,不要接电话,不要!” 看到秦城城要接电话后,张校长也顾不得脑袋疼痛了,合身就扑了过来。 这时候,秦城城已经接通了电话:“高飞,快来,来解放路的泰国餐厅202号包厢,有人要――啊!” 她还没有说完,就被张校长把手机一把夺过,狠狠砸在了墙上。 然后,张校长扑在秦城城身上,低头去吻她的小嘴。 他已经决定,反正事情已经闹到这个地步了,再也不玩什么前奏了,索性还是直接来真的,赶在别人找到这儿之前,真实的得到秦城城! 反正只要给他几分钟就够了。 几分钟,他就能实现多年的梦想―― 秦城城竭力反抗着,紧紧闭着双腿,双手在张顺水脸上死命的抓挠着。 “臭女人,老子今天必须得得到你!” 张顺水面目狰狞,推开秦城城的双手,猛地扑在了她身上,张嘴就吻住了她的红唇,用力吸允起来。 随着张顺水的用力吸允,那种让秦城城迷失的感觉,再次潮水般袭来,使她的反抗动作逐渐变弱,最终彻底放弃了反抗。 “yes!” 藏在卫生间内刘国华,握拳虚砸了一拳,心中怒吼:“你总算是没有让我失望,我的希望就寄托在你身上了!” “终于搞定了!” 看到秦城城再次有了反应后,张顺水长长的松了口气,费力的把秦城城抱在沙发上,将她的双腿抗在自己肩膀上,正要享受久违的滋味时,反锁的房门却砰的一声被人踹开,一个人影抢在房门大力反弹回去之前,鬼魅般的飘了进来。 砰的一声,被踹开的房门再次紧紧的关上,房间内却多了一个人。 “看来哥们来的还不是太晚。” 高飞看到肩膀上扛着秦城城两条美腿的老男人,拿着家伙呆立当场的看着他后,欣慰的笑了笑,很有礼貌的问:“请问,这是秦城城?” 张顺水还没有说话,秦城城那儿就急迫的叫道:“国华,你来啊,来!” 经过这么多年的历练,高飞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一眼就看出秦城城这样,就是被人下了药:“靠,用这种卑劣方式来得到女人,你特么的还是人吗?” 高飞忽然出现后,张顺水别说是继续他最渴望的事业了,就连身下那根丑陋,也被吓成了毛毛虫,慌忙放下秦城城那两条长腿,双手捂着胯间后退了几步,颤声问道:“你、你是谁,你怎么可以随便乱闯别人的房间?” “我是你爹,你爹的个爹,我闯进来就是要收拾你个不争气的孙子!麻痹的,这时候你知道捂着了?” 高飞冷笑一声,抢步向前抬起右脚,狠狠踹在了张顺水的胯间! “呃!” 随着张顺水发出的低沉惨叫,肥胖的身子被高飞一脚踹进了桌子下面。 哪怕张顺水用双手捂着胯间,但那部位也太脆弱了,根本经受不起高飞的大力猛踹,疼的他眼前一黑,身子急促抽出了下,昏了过去。 “不要脸的老王八蛋,等会儿再收拾你。” 高飞轻蔑的骂了一声,弯腰捡起一件衣服,正要给秦城城盖在身上时,却有一双雪白的藕臂抱住了他的脖子,一个香喷喷、柔软的身子,紧紧贴了上来,喃喃的说着不堪入耳的话:“国华,你过来,别走呢,我――” 经过刚才那番折腾后,秦城城体内的药效彻底运行开,完全沉浸在了她自己的世界中,现在别说是能被手机铃声惊醒了,就是晴天霹雳,对她也没用了。 她眼里只有一个人,丈夫刘国华。 她只想一件事,和丈夫疯狂的爱一次。 看到秦城城这样后,高飞皱眉,抓住她胳膊转身把她推开,举起右手正要砍昏她,然后送她去医院时,却又放下了手,脸色一变:“西班牙风情?” 西班牙迷风情,这是一个很浪漫的名字,如果拍成电影,写成小说,肯定会很让人期待。 但如果这是一个春药的名字,则代表着淫靡,霸道: 从秦城城喷出的火热气息中,高飞嗅到了香甜气息,马上就猜出她被下了什么催情药。 高飞能断定秦城城中了什么药,这还得得益于詹姆斯。 当年,老詹就是用这种药得到了卡塔里娜,然后凭借他雄厚的男人资本,最终收获了爱情。 和高飞无话不谈的老詹,曾经和他详细说过这件事,以及西班牙风情的特征:和别的春药不同,风情只针对女人有用,最大的特点,中毒者的呼吸会有香甜气味,而且医院那些常规性做法(就是给被下药的女性挂盐水解毒),对这种药根本没有丝毫作用,必须得采用男女相结合的方式,让她达到四次以上的高峰,要不然她最终会 却全身神经受损。 既然这样,高飞再砍昏秦城城,把她送到医院,也没有任何用处了。 唯一解救她的办法,就是要让她达到四次以上的高峰。 “这可怎么办?对,给她丈夫打电话,让他来履行他当丈夫的责任!” 高飞从地上抓起秦城城的手机,刚要翻看电话本,秦城城就再次扑了过来,一把抢过手机,扔了出去,然后像八爪鱼那样,紧紧缠住了他:“国华,别走!” “秦老师,我不是那啥国华,我是高飞,高飞啊!” 高飞抵御着秦城城的骚扰,趴在她耳边高声大喝,希望她能尽快清醒过来。 可惜的是,秦城城丝毫不管,吃吃笑着,小手一把就伸进了他的裆中。 然后,高先生身子一哆嗦。 “废物,送上门的肥肉都不吃,你还是个男人吗!?” 洗手间内的刘国华,也像中了西班牙风情的毒那样,压根不在乎秦城城是他老婆,只是极度渴望高飞能快点上了她,好让他攀登他心目中的高峰。 也许高飞听到了刘国华的支持,在挣扎良久后,终于被秦城城拉倒在了沙发上。 第130章 我是被迫的! 詹姆斯在桥下舒舒服服的撒了泡尿,迈着绅士般的步伐回到了大街上。 高飞却不见了。 “咦,这小子又跑哪儿去了?” 詹姆斯低低的骂了一声,四下里看了眼,也没看到高飞的影子,只好摸出手机给他打电话。 就像高飞刚给秦城城打电话那样,他的电话也没关机,可却没人接。 接连给高飞打了三次电话,都没有人接听,詹姆斯收起手机,咬着牙的骂道:“这家伙肯定去勾搭女人去了,晒特,也不叫上我。” 一个人在街边站了会后,詹姆斯实在没地方可去,信步走进了旁边的泰国餐厅。 他要了两瓶啤酒,几个特色小菜,坐在大厅窗前,开始和餐厅吧台一个妞儿眉目传情了起来。 …… 刘国华从没有想到,高飞会那样厉害。 这都接近一个多小时了,他还没有丝毫疲软的意思,仍然像个打桩机似的,吭哧吭哧个不停。 从门缝中看着高声尖叫着的妻子,刘国华有了种从没有过的成就感―― 荒唐的成就感,使他产生了一种微妙的代入感,使他误以为他就是那个家伙。 当这个奇异的念头腾起时,刘国华先是兴奋,接着又感觉到了无比的痛苦。 他知道,经过几年的心理疾病压抑,他的某些思想已经完全变态。 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妻子遭到别人的羞辱时,产生这种想法。 “我、我还是个男人吗?” 刘国华双眼无神的看着外面,顺着墙壁缓缓的瘫软在了地上。 他终于感受到了不甘,和巨大的羞耻。 可他这时候又不能冲出去。 因为他早就失去了冲出去的机会,只能像只老鼠这样,藏在暗中看着这一切。 “啊――哦!” 就在刘国华胡思乱想,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墙上时,秦城城第七次发出了嘹亮的尖叫。 接着,奋力厮杀的声音骤然停顿,只留下粗重的喘息声。 刘国华抬头看去,外面那个男人紧紧抱着妻子,趴在她身上一动不动。 “他给她洒了种子吧?呵,呵呵。” 想到那个男人可以给他带来他最想要的孩子,刘国华忽然一下子解脱了,觉得这一切再也算不了什么,因为这本来就是他所期望的。 他知道,他终于彻底接受了那个男人,甘心让那个男人来好好疼爱他的妻子。 “只要城城能幸福,无论怎么样,我都愿意去面对。” 刘国华从地上站起来,看了眼卫生间的小窗口,疲倦的叹了口气,脚步蹒跚的走了过去。 当刘国华踩着外面的空调外机,从二楼慢慢攀到地面时,秦城城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秦城城刚才好像做了个梦,一个很真实且又很复杂的梦。 在梦中,她正和丈夫亲热。 忽然间,丈夫变成了她的导师张顺水。 她大惊之下推开了张校长,然后接到了高飞打来的电话。 再然后,张校长就不见了,丈夫重新出现。 再再然后,秦城城就回到了刚结婚的时候――那时候,丈夫还没有遭遇车祸,除了她大姨妈来串门,几乎每晚都会让她享受到女人的快乐,就像当前。 哦,错了,当前要比那时候更让她享受,留恋。 汹涌的潮水悄悄退去,理智重新占据了秦城城大脑,她才把这个美梦压在心底,恋恋不舍的睁开了眼:可惜,这只是个梦而已,国华现在暂时还没有这个能力。 秦城城睁开眼,然后愣住:一个男人,趴在她身上。 “怎么回事,难道我还没有从梦中醒来?” 秦城城有些纳闷的抬了下头,看向了趴在身上的男人,随即愣住:“咦,怎么不是国华,却是高飞呢?” “我这是在做梦,做梦。真丢人,我怎么可以梦到高飞呢?” 秦城城羞涩的笑了笑,伸手在自己大腿上用力掐了一下。 很疼,疼的很真实。 用力眨巴了下眼,秦城城再向趴在自己身上的男人看去,他也抬起了头。 秦城城脸刷的苍白,身子也猛地一颤:“怎么还是高飞!?” 高飞看着一脸不信的秦城城,苦笑了一声:“秦老师,在我把话说完之前,你能不能先保持绝对的冷静?” 秦城城傻傻的点了点头。 “我就是高飞,你没有做梦,这是真实的。” 高飞抬手,在秦城城脸颊上摸索了一下,认真的说:“我给你打电话时,听你在电话里让我快来这儿――” 高飞右手放在秦城城嘴边,做出随时捂住她嘴巴的准备,就把事情经过详细说了一遍。 为了能让秦城城理解他的苦衷,他把西班牙风情的特点说的格外详细。 末了,他指着还昏迷在桌子下面的张顺水:“秦老师,你看到那个男人了没有?就是他给你下了药,我进来时,他正要侵犯你。” 高飞在说出这些时,秦城城始终没有做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哭喊等举止,只是柔软的身子有些僵硬,这让他稍稍放了点心:看来她还是很理智的。 其实,在高飞刚开始解释时,秦城城就已经想到了张顺水要非礼她,她给高飞打电话的事了。 但她却没阻止高飞说下去,更没有把他从身上推下来。 因为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一切:她竟然和高飞爱爱了,背叛了那么爱她的丈夫! “该说的,我都说完了,如果你不信的话,看到桌子上那个数码相机没有?你看看就知道我说的真假了。” 顿了顿,高飞又说:“秦老师,我是被迫的。” 长达一个小时的欢唱,秦城城的嗓子已经沙哑,但总算是说话了:“高飞――你、你能不能先起来,让我穿上衣服?” “哦,哦,对不起啊,我忙着解释,都忘了。” 高飞慌忙站起身。 一声暖瓶塞子八出的‘波’声,响起。 秦城城苍白的脸,腾地羞红,赶紧闭紧了双腿,闭上了眼。 高飞随手抓起一件衣服,盖在了秦城城身上,快步向洗手间走去:“我去洗手间,你穿好后告诉我。” 当洗手间的房门被关上时,羞愧的泪水从秦城城白玉般的脸颊上淌下。 不过她没有哭多久,就翻身坐起,捡起自己的衣服穿了起来。 在洗手间内洗漱的高飞,估摸着秦城城应该穿上衣服了,才从里面走了出来。 其实,高飞不愿意再看到秦城城了。 大家本来应该是好朋友的,谁知道却阴差阳错的发生了这关系? 但却又不能不见,因为秦城城现在的情绪相当不稳定,如果他偷偷从窗口溜走的话,她要是再想不开自杀了咋办? 还有,桌子底下还躺着个老色鬼呢。 高飞走出卫生间时,秦城城已经穿好了衣服,正拿着数码相机看里面的视频。 高飞没有过去,倚在门板上掏出了一颗烟。 看完相机内的视频后,秦城城抬起头,脸色平静的问高飞:“他为什么要录下这些东西呢?” 高飞脱口回答:“很简单,他录下这些,就是为了以后拿这个,来胁迫你继续和他好。” “哦,原来是这样。” 秦城城点了点头,又问:“那你说,我该不该把这些东西都删除?” 高飞有些奇怪的说:“当然要删除了,因为这对你来说,毕竟是、是耻辱。” “我不会删除的。” 秦城城淡淡的说:“这是我的耻辱不假,可我也能用它来对付张顺水。” 高飞愣住:“怎么,你要把这当做证据,交给警方?啊,可千万别,那样你的名声就毁了。当然了,如果你非得这样做的话,那我能不能求你的个事儿,把咱们那、那一段抹掉,毕竟我是为了救你才这样做的,我是被迫的!” “你放心,我会把咱们那一段抹掉,但我不会把这些交给警方,因为你说的没错,那样我的名声就毁了,而且还会连累我丈夫。” 秦城城把数码相机装进小包内,看着死猪样的张顺水,淡淡的说:“我保留这些,就是为了对付他。高飞,你根本不清楚,他今天爬到副校长的位置上,费了很大心血的。为了求我放过他,他甘心会付出任何代价的。” 高飞沉默片刻,才缓缓的说:“我知道了,你要用这些来换取更多的好处。” 秦城城微微一笑,语气从容:“难道我不应该?” 忽然间,高飞很讨厌秦城城,觉得她就是不要脸的女人,为了得到更多的好处,不惜拿她自己的耻辱去换取。 好像感觉出了高飞的讨厌,秦城城再次笑了,但笑容很凄迷:“高飞,如果没有发生这一切,我愿用我的生命来换取!我不能杀他,又不能报警,难道你让我放了他?” 高飞没有说话,在张顺水发出一声轻唱后,才说:“无论你怎么做,我都站在你这边。” 秦城城的眼睛一亮:“好,那能不能麻烦你,把他从桌子下面揪出来?” “愿意效劳。” 高飞笑笑,走过去弯腰抓住张顺水的腿,从桌子下面拽了出来,捡起他的衬衣,盖在了他腰间,抬脚在他脑袋上踢了踢:“我知道你已经醒来,别装了,睁开眼吧。” 张顺水毫无动静。 高飞扭头问秦城城:“秦老师,他装死,咋办?” 秦城城坐在椅子上,看着张顺水的脑袋,柔柔的笑了:“高飞,你说用打火机点燃他的头发,会不会很好玩?” “嗯,我倒是很想试试。” 高飞摸出火机,啪的一声按着,蹲下了身子。 死猪般的张校长,就像诈尸那样蹭地一个翻滚,滚到沙发前,揪下个沙发垫子挡在自己身前,哀嚎道:“城、城城,求求你看在咱们这么多年的关系份上,你就放过我吧!只要你肯放过我,我给你当牛做马都成!” 第131章 白色污渍! 张顺水是秦城城的博士生导师,这么多年相处下来,她都把当做了自己长辈尊敬着。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平时慈父般的张顺水,竟然始终在暗中垂涎她的美色。 为了得到她,不惜采用给她下药这种卑劣手段,还把这一切录了下来,籍此来要要挟她。 如果不是高飞及时赶到,秦城城的清白,就彻底毁在了他手中。 当然了,秦老师的清白已经不在了,刚才和高飞的这一个小时,就像是一瓶墨水,洒在了她这张雪白的纸上,再也没法像以前那样干净。 而且最重要的是,秦城城‘脏’的不止是肉身,还有她的灵魂――她竟然非常享受高飞带给她的那一切。 甚至,她内心最深处,还隐隐的感激张顺水:如果不是他的话,她怎么能享受到刚才的那种感觉? 正是这种深埋在心底的感觉,让秦城城看着张顺水的眼神很平淡,没有愤怒,只有轻蔑:“张校长,我承认,我能取得当前的成绩,和你的关怀教导有着很大关系。 在此之前,我感激你,尊重你,甚至把你当做父亲来看待。” 张顺水抬手,在自己的胖脸上狠狠抽了几个耳光:“城城,我对不起你,我不是人!只要你肯放过我,我什么都可以答应你。” 秦城城沉默了片刻,语气平静的说:“我要一个高级教授职称。” 张顺水点头如捣蒜:“可以,没问题,年底你就会成为师范学院最年轻的高级教授!” 秦城城又说:“给我一个免费入学的名额。” 听秦城城说出这个条件后,高飞一下子明白了:怪不得她和这老色鬼来这儿吃饭,原来是为了帮我做事。 想到人家为了自己的事,却遭到羞辱,高飞就很愧疚。 张顺水答应的更爽快:“没问题,保证做到!” 秦城城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最后,我希望你以后能真正尊重我,不要再打我的主意。如果你做不到这些的话,我就会把你录制的那些,都交给相关部门。” 张顺水举起右手,声音铿锵有力:“我发誓,我以后绝不会再打你的主意!” 说出自己的三个条件后,秦城城坐回了沙发上,摆摆手说:“你现在可以走了。” “我可以走了?” 张顺水一脸的不信:“你、你这就放过我了?” 秦城城淡淡的反问:“那你希望我把你交给警察?” “啊,不,不!我、我这就走,马上走!” 张顺水用沙发垫子捂在小腹前,弯腰从地上捡起衣服,倒退着走进了洗手间内。 几分钟后,穿着整齐的张校长走了出来,脸上带着讨好的表情,对高飞俩人微微弯腰鞠躬。 “滚蛋吧!” 高飞厌恶的挥挥手,好像在轰苍蝇。 “是,我这就滚,这就滚。” 张顺水点头哈腰的答应着,慢慢的挪到门前,开门嗖的一声跑了出去。 张顺水走了十几分钟了,秦城城还是坐在沙发上,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动也不动。 高飞摸了摸腮帮子,试着问道:“秦老师,我送你回家?” 秦城城抬头,笑了笑:“好啊,那我谢谢你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秦老师,真的对不起,我就是被迫才那样对你的。” 高飞再次道歉。 秦城城从沙发上站起来,盯着高飞的眼睛问道:“你,对我做什么了?” 高飞一愣,随即明白:“呵呵,我什么也没有做,就是在这儿请你吃了顿晚餐。秦老师,我们走吧。” …… 走出餐厅门口后,高飞才想起他好像是和詹姆斯一起出来的。 摸出手机一看,上面有好几个未接电话,都是詹姆斯的号码,看来是在他‘解救’秦城城时打来的,只是他没听到。 高飞知道,这小子肯定在他不接电话后骂他了。 不过他才不会介意,就算是被詹姆斯当面骂,也会被他当做是个屁而无视掉。 高飞来到路边,抬手正要招呼开过来的一辆出租车时,秦城城说话了:“不用打车了,我自己开来的车子,跟我来吧。” 走向白色雪佛兰时,秦城城看了眼丈夫车子曾经停过的地方,已经换成了一辆别克轿车。 秦城城心中松了口气,从小包内摸出车钥匙,扔给了高飞:“我住在升泰花园小区,车上导航有记录。” 高飞先替秦城城打开车门后,才绕过车头上了车。 车子缓缓驶上了公路,向升泰花园小区方向赶去。 车子接连驶过两个路口,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高飞是不知道说什么,坐在后排的秦城城一直低着头,气氛显得有些尴尬。 也是,两个才认识一天多的青年男女,却因为阴差阳错发生了那种关系,这的确够尴尬的。 车子右拐过一个路口后,高飞终于想到了一个话题:“秦老师――” “高飞――” 秦城城和高飞同时开口,又同时闭嘴,然后就笑了起来。 车子里的尴尬,随着笑声烟消云散,秦城城抿了抿嘴:“你先说。” “还是你先说吧。” 高飞晃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子。 “那好,我先说。” 秦城城身子微微前倾:“你可以给你侄女打电话了,让她来找我,我会给她办理一切手续。” “行,等我把你送回家后,就给她打电话。” 高飞扭过头,看着秦城城说:“我想说的是,王小壮要邀请我们两个,明天晚上去她家做客,让我问问你有没有空。” 想到体弱多病的王小壮,秦城城的心情更加愉悦了:“好啊,没问题,其实我很喜欢小壮那孩子的。” “那就这样说定了,明天傍晚七点,我会去你家门口接你。” 高飞轻打方向盘,超过了一辆车子。 尴尬气氛被打破后,俩人借着‘王小壮’这个共同话题聊了起来,越聊竟然越投机。 不大的工夫,车子来到升泰花园七号楼的某单元门前。 高飞把车子熄了火,从后视镜中看了眼秦城城:她没有下车的意思,脸上的轻松笑容也消失了。 高飞隐隐猜到,她这是怕看到她丈夫,因为被迫出轨的内疚。 暗中叹了口气,高飞扭头笑道:“秦老师,我跟你说一件事啊,我打算自己开家西餐厅,地点我都选好了,就在步行街,皇家西餐厅的斜对过。” “哦?你要自己开西餐厅,而且还是在步行街上?” 秦城城一脸的惊讶。 她惊讶,是因为她知道在寸土寸金的步行街上开一家西餐厅,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至少也得需要数百万资金。 随后,她就感到了一阵恼怒:秦城城啊秦城城,让你出风头,人家高飞都能开得起西餐厅了,摆明是个百万富翁了啊,用得着你给他省钱跑关系啊?如果不是你赌气出头的话,今晚怎么可能会遇到这件事! 好像从秦城城骤然皱起的黛眉上看出了什么,高飞连忙解释道:“我自个儿可没有开西餐厅的经济实力,是有哥们帮忙的。” “哦,原来是这样。” 秦城城强笑了下,没有再说什么。 高飞试着问道:“秦老师,如果你有这方面兴趣的话,那咱们一起合伙做生意?” 高飞邀请秦城城合伙开餐厅,就是打定主意要送她一成股份,算是今晚的补偿。 秦城城想了想,笑道:“呵呵,我就不参与了,因为我不懂做生意,但等你开业后,你得请我撮一顿――好了,你不要再说什么了,我明白你的意思,谢谢你,高飞。” 高飞也没勉强,点了点头后开门下车。 “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明天傍晚你过来找我吧。” 秦城城接过高飞递过来的钥匙,摆摆手正要说再见时,脸色却蓦然一变。 高飞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从单元门口走了出来。 我知道了,这是她丈夫――高飞想到这儿时,那个男人已经到了面前:“城城,你回来了,和张校长聊的怎么样?这位是……” “和张、张校长聊的挺好的。” 秦城城强笑了一声,赶紧岔开了话题:“高飞,这是我丈夫刘国华。国华,这是我朋友高飞。是这样的,我在餐厅多喝了几杯,恰好在那儿碰到小高,他担心路上会有查醉驾的,所以就送我回来了。” 刘国华热情的伸出右手:“高飞,谢谢你啊,认识你我很高兴。” 如果你知道我把你老婆办了一个小时,你就不高兴了。 高某人心中龌龊的想着,和刘国华紧紧握了下手:“刘先生你太客气,只是一个小忙而已。嗯。秦老师,刘先生,你安全到家,我该回去了,以后有机会再聊。” 秦城城点头,刚要说‘好啊’时,刘国华却抢先说话了:“哎,高飞,你辛辛苦苦的把城城送回家,怎么可能不回家去坐坐呢?来,来来,别推辞了,哪怕是喝口水你马上就走呢,也得上去坐坐!” 高飞心中苦笑,偷眼看了看秦城城,后者做了个无所谓的手势。 盛情难却下,高飞只好跟着刘国华两口子,走进了他们的家。 稍微打量了下客厅,高飞点了点头:“刘先生,你家布置的很有品位啊。” “呵呵,这都是城城自个儿设计的。高飞,你既然是城城的朋友,那以后就别叫我先生了,喊我名字就行。坐,请坐。”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 “都是朋友,客气什么呢。” 秦城城把小包挂在衣架上:“你们先聊着,我去给你们泡茶。” “好的,就泡王总春节时送的极品铁观音吧,就在那边酒柜下面。” 刘国华点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盯着秦城城的目光却忽然一凝:“城城,你裙子后面是什么?” “哪有什么?” 秦城城扭头低头一看,脸色刷的一下苍白:在她裙子后面,竟然有一大块好像地图般的白色污渍。 黑裙上的污渍在灯光下,很刺眼。 第132章 刘国华的条件! 在泰国餐厅包厢内时,神志不清的秦城城在脱下裙子时,随手丢在了沙发上。 然后她就被张顺水抱到了沙发上,再然后就和高飞发生了那种关系。 这件黑色套裙,当时就垫在她身下,不可避免的沾上了包括张顺水的唾液等污渍。 等她清醒后,却又心乱如麻,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些,就穿在了身上。 同样,心中有愧的高飞也没注意到这些。 但是却被刘国华看到了。 看到这块白色污渍后,秦城城脑袋里就轰的一声大响,脸色苍白的呆立当场:完了,完了! 刘国华又不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他当然能看出这块白色污渍是什么东西。 高飞也傻眼了:这一路上,我怎么没有看到这些? 刘国华死死盯着秦城城的裙子,慢慢站起来。脸色阴晴不定的过了半晌,才用沙哑的声音说:“城城,你过来,我想,你该和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秦城城行尸走肉般的走到他面前,嘴巴刚动了动,刘国华就猛地抬手,狠狠抽了她一记耳光:啪! 秦城城脸上的眼镜被抽出老远,她的人也在原地转了两个圈,最后摔倒在了沙发上,一丝鲜血,好像小蛇儿般的从她嘴角溢出。 可她却感觉不到疼,甚至都没有用手去捂脸颊。 刘国华伸手,采住她的头发,把她从沙发上拽了起来,根本不管旁边还坐着个高飞,一把就把裙子掀起,把整双美腿都暴露在了高飞的眼皮子下。 刘国华抓着裙子的右手微微发抖,声音发颤:“城城,这、这应该是你和男人做那种事留下的东西吧?” 秦城城很想说不是,但她仅仅只是惨笑了一声,闭上了眼。 她不想解释什么,她期盼被丈夫狠狠揍一顿,那样她心中或许会好受些。 “贱人!” 刘国华咬牙切齿,再次猛地举起右手,对着秦城城仰起的脸蛋狠狠抽了下去。 啪的一声,就在刘国华右手即将碰到秦城城的脸颊时,高飞及时抓住了他的手腕。 “你要干什么?” “刘先生,请你听我给你解释。” “滚!” 刘国华用力挣扎了一下,面目狰狞:“高飞,这是不是你干的,是不是?” 高飞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是,但――” “你给我闭嘴!” 不等高飞说完,刘国华就厉吼道:“我不听你解释,你给我松开!” “你先冷静下来,我才会松开你。” 高飞摇了摇头,刚要去抓刘国华另外一只手时,秦城城却像是疯了那样,尖声嚷着扑向了他,用力的推着他胸膛:“你给我走,走啊!我们两口子的事情不要你管,你走,走啊!” 巨大的羞愧,让秦城城变成了一只母老虎,高飞猝不及防下,竟然被她推到在了沙发上。 刘国华却松开了秦城城的头发,咬着牙的连连冷笑。 秦城城慢慢跪倒在沙发前,哭着喊道:“高飞,你走啊,你怎么不走?” “我不能走,我得为我所做的事情负责,因为你遭到伤害,都是为了我。” 高飞摇摇头,看向了刘国华:“刘先生,我想你该听我解释一下。你听完后,有什么火可以冲我来,秦老师是无辜的。” “无辜的?呵呵,那好,我先听你解释。” 刘国华冷笑了一声,坐在了沙发上。 “高飞,你为什么不走,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 秦城城跪在地板,哭倒在了沙发上。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刘国华:“我和秦老师是昨天下午才认识的,是在步行街。” 用了几分钟的时间,高飞先把和秦城城怎么认识的过程,简单的说了一遍:“后来,我知道秦老师原来是师范学院的教授后,想到我一个侄女很想去那个学院读书,这才委托她帮忙的。当时秦老师答应了,说学校的副校长就是她的导师――” 虽说没有亲眼看到开始时,张顺水是怎么算计秦城城的,但高飞也能推断个差不多,就把事情经过,详细说了一遍,末了才说:“刘先生,真的很抱歉,其实我和秦老师都不想发生这种事,但当时却不得不这样做。如果你不信的话,你可以上网察看一下,应该能搜到西班牙风情的药性。” 刘国华冷着脸,摸出手机,开始搜索西班牙风情。 西班牙纯(那个字会被和谐)药,就像岛国小电影一眼,都是世界知名的‘品牌’,刘国华在手机上一搜,就搜到了西班牙风情。 网上的内容,和高飞所说的完全相符,刘国华的脸色这才稍微好看了一点。 秦城城也停止了哭泣,双眼通红的看着丈夫,就像等待法官判决的犯罪嫌疑人。 刘国华放下手机,低声问道:“那个数码相机呢?” “在、在我包里,我去给你拿。” 秦城城连忙站起身,脚步踉跄的跑到衣架面前,从小包中拿出了数码相机。 把相机递给丈夫时,秦城城看了一眼高飞。 高飞明白,秦城城这是让他回避,毕竟上面的内容也太不雅了,肯定能刺激到刘国华的。 但高飞刚从沙发上站起来,刘国华却冷冷的说:“高飞,你坐下!” 高飞苦笑:“刘先生,我觉得我最好暂时回避一下,等你看完后――” 刘国华打断高飞的话:“不用回避,反正你们做也做了,还怕我看吗?” 这人怎么说话呢? 高飞眉头一皱,却看到秦城城正用哀求的目光看着他,只好吧嗒了一下嘴巴,重新坐了下去。 数码相机里面的录像是没声音的。 也幸亏如此,乖乖站在一旁的秦城城,才没有感到更大的羞耻。 她和高飞一样,都在偷眼观察刘国华的脸色。 刘国华才开始看视频时,脸上还带着丝丝冷笑,但当他看到后来时,却几乎连眼珠子都哆嗦了起来。 秦城城知道,丈夫肯定看到她在高飞征伐下的样子了。 实际上,事后她回想起当时自己的样子后,也是暗骂自己太不要脸的,怎么可以那样浪? 连秦老师自己都羞于面对自己当时的反应了,更何况是她丈夫呢。 她用眼角向高飞看去,却看到那家伙此时倒是一脸的坦然了:反正事情已经出了,他是为了救人才那样做的,要不然凭着张顺水那老色鬼的‘武力值’,就算手嘴并用,也无法解开西班牙风情的虎狼之药,势必会给秦城城留下后遗症。 他这是勇于献身救人,实在是没必要太愧疚的。 从头到尾用了一个多小时,刘国华把视频仔细看了一遍。 他这种认真态度,让高飞忍不住的暗中赞叹:他怎么好意思看完呢,难道你很欣赏我和他老婆做的那件事? 站累了的秦城城也坐了下来,双手伸进双膝间,低垂着头,静候发落。 翘着二郎腿的刘国华舔了舔嘴唇,把相机关掉,放在了一旁,看向了高飞。 高飞苦涩的笑笑:“刘先生,这下你该明白了吧?” “明白了。” 刘国华淡淡的回了一句,问秦城城:“城城,你是怎么处置张顺水的?” “我没敢报警,怕会影响到你,只是警告他以后离我远点,就放他走了。” 秦城城小声回答。 刘国华点了点头:“嗯,你这样做很对。虽然我真想杀了他,或者让他身败名裂,但这对我们也没什么好处。” 听丈夫的语气平静后,秦城城这才抬起头,小心翼翼的说:“国华,要怪,就只能怪我太相信张顺水了――” 刘国华一脸的沉痛:“要说起来,我也有责任,毕竟当时我没答应去陪你。” 秦城城又问:“那、那你能不能原谅高飞?” 刘国华看向了高飞,无声的冷笑道:“你觉得,我会原谅一个给我戴了绿帽子的人吗?” 秦城城脸色一变:“可是,可是他当时也是被迫的。” “我知道。” 刘国华不再理睬妻子,直接问高飞:“高飞,如果你是我的话,那你会怎么做?” 高飞除了苦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说。 刘国华左手敲着沙发帮,沉默了很久才说:“城城,高飞,事已至此,已经无法改变了。我可以原谅你们,但你们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高飞和秦城城俩人,异口同声的马上说道:“你说,只要我能做到!” “你们肯定能做到的。” 刘国华眼里闪过一丝诡异的笑容,缓缓的说:“我,要让你们两个给我生个孩子。” 刘国华话音未落,高飞俩人就已经石化。 在刘国华说要有个条件时,高飞还以为,将被要求永远不要说出这件事去,再拿出一笔钱来做为清白赔偿的。 而秦城城则以为,丈夫要求她以后都不要再见高飞。 可他们都没想到,刘国华的条件却是那样的惊人,荒唐,不真实,好像在大街上看到一个人忽然变成一头猪那样。 他不但没有逼着高飞和秦城城俩人永不相见,而是要让他们给他生个孩子! 愣了老半天,高飞才吃吃问道:“刘、刘先生,能不能再把你的条件说一遍?” “好啊,那我就再说一遍。” 刘国华脸色轻松,重复道:“要想我原谅你,你必须得和秦城城一起,为我生个孩子。” “不,我绝不!刘国华,你这是在羞辱我,你不是人,最起码不是男人!” 秦城城满脸通红,嘶声尖叫着挥舞的双手:“为什么,要这样?” 高飞倒是没什么动作,只是呆呆看着刘国华,满头的雾水: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好事? 第133章 荒唐啊,真荒唐! “你们可以不答应,但我会把这东西送到公安机关。” 面对歇斯底里的秦城城,刘国华拿起相机,在手里晃了晃。 “国华,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秦城城哭着,无力的坐在了沙发上。 刘国华笑了,笑得很苦很苦:“高飞,你肯定特别想知道,我为什么会提出这样一个条件吧?” 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高飞,坦然承认:“不错,我很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那你听我和你说。” 刘国华抬起头,脸色痛苦的望着后窗:“我来自外地贫困山区,家里就我一个独子,我们家已经是四代单传了,父母为了能够让我光大门楣,勒紧裤带供我上学。我也没有让他们失望,考上了京华师范大学。就在在那儿,我认识了城城,并和她确定了恋爱关系。我们毕业后,她来到省师范学院教书,我则去了一家外企。工作一年后,我们就结婚了。” 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后,刘国华继续说:“在外人眼里,我们两个是幸福的,城城温柔美丽,知性大方,工作又稳定。而我呢,也在外企取得了小小的成就,成为了一名高管――如果不是那年的车祸,我想我们肯定会继续幸福下去。可就是那次车祸,把我们的幸福拦腰斩断。” 高飞静静的听着,没有说话。 看了眼低声哭泣的秦城城,刘国华说:“那次车祸后,给我留下了无法治愈的心理后遗症,我、我不能人事。从那之后,我就再没和城城同房过,但我们的感情却一直很好,因为我们是真心相爱的。假如、假如年迈的父母,没有多次打电话来告诉我,说他们做梦都想抱孙子,我们也许还会很幸福。” 低低的叹了口气,刘国华苦笑:“唉,可我根本无法达成他们的心愿啊,随着父母一天天的老去,我越来越感觉对不起父母。” 高飞说话了:“其实现在的医术很发达的,男人就算没法同房,可采用人工受孕的方式,总能达到你们的愿望吧?” 刘国华声音平静:“如果仅仅是心理、甚至生理上的障碍,这当然不能算是问题。可,假如是先天性的无精、死精呢,那又该怎么办?” 秦城城停止了哭泣,猛地抬头,嘶声问道:“国华,你说什么!?” “城城,对不起,以前是我隐瞒你了,我就算没有出那次车祸,也和你生不出孩子来的。” 刘国华双手捂住脸,声音竟然哽咽了起来:“我是我们家的独子,四代单传!我父母最大的心愿,就是在有生之年抱上孙子,但我却无法满足他们这个小小的愿望! 每当夜深人静时,我心中就像是刀扎那样。无数次,我都想和你商量,咱们去孤儿院领养一个。城城,你还记不记得,我好几次都拽着你去孤儿院献爱心吗?” 秦城城点了点头:“记得――原来,那时候你就打算领养一个孩子了。可、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咱们完全可以领养一个,组成一个完整的家庭呀。” 刘国华放下手,嘴角翘起一丝讥讽:“你喜欢别人的孩子吗?” “我!” 秦城城张了张嘴,垂下了眼帘,缓缓摇头:“我不喜欢。是真的不喜欢,因为我和那些孤儿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我只希望做我自己孩子的妈妈。” 刘国华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所以,我才没有提出这些。” 秦城城紧紧咬了下嘴唇,哑声问道:“你这才打算要、要借种?” 刘国华深吸了一口气:“我喜欢孩子,不管是谁的孩子,最起码孩子能让我父母安心老去,最起码能把我家的香火继承下去。城城,只要你能给我父母生个孩子,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会答应的。而且我发誓,我会把那孩子当做亲生的来抚养。” 秦城城满脸的痛苦:“国华,你觉得,我会答应你,去和别的男人生孩子吗?” “以前我确定你不会答应,但现在却知道你必须答应了,因为你已经和高飞有了那层关系,和他生个孩子又有什么奇怪?” 刘国华笑了:“城城,你应该不反感高飞。” 秦城城紧咬着嘴唇,几乎咬出血来,颤声问道:“可、可我要是不答应呢?” “不能满足我父母的愿望,那我活着也没意思了。” 刘国华抓起相机,晃了晃说:“你不希望我们大家都身败名裂吧,尤其是你的家人。” “你、你――原来你这样卑鄙!” 这一刻,秦城城忽然感觉丈夫是那样的陌生。 “我是卑鄙,可我也没别的办法了。” 刘国华走到秦城城面前,把她慢慢揽在怀中,低声说:“城城,答应我,我保证以后好好对待你的孩子。还有,你一直也希望有你自己孩子的,不是吗?” “是,是,哈,哈哈!” 秦城城忽然狂笑着,从刘国华怀中挣扎出来:“好,既然你非得这样安排,那我就如了你的意,我和高飞给你生个孩子!” 一把推开刘国华后,秦城城站起身,脚步踉跄的走到高飞面前,脸颊绯红:“高飞,你都听到了吧?” “我、我――”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秦城城就抬脚坐在了他的腿上,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扭头看着刘国华咯咯笑道:“刘国华,我最后问你一遍,你确定要让我和高飞,为你生个孩子?” 刘国华用力点头。 “好,那我就成全你!” 秦城城仍然笑着,笑着花枝乱颤,泪水直流:“但你也得答应我,不许干涉我和他在家里要孩子!我、我现在就和他要,就在这儿!” 刘国华站起身,拿起相机走向卧室:“我答应你。无论你们在哪儿做,我都没有半点意见。” “真好!” 秦城城低头,在高飞胸膛上狠狠擦了擦泪水,厉声喝道:“刘国华,你给我站住!” 刘国华停步转身,看着秦城城:“城城,你有什么话要说?” 秦城城冷冷的说:“坐下。” 刘国华沉默片刻,走回了沙发前,坐下。 秦城城双肩耸动着,好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哭:“我成全你,我借高飞的种给你家生孩子,但你得亲眼看着!” 高飞大惊:“秦城城,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你给我闭嘴,这是我们两口子的事儿,和你没关系!” 秦城城厉声喝斥。 高飞脸色一寒:他不反对借给秦城城种子,可他真不习惯有人看着他向外借――他也是有自尊的人。 刘国华脸色也是蓦然巨变,但最终却狠狠鼓了下腮帮子:“只要你答应我的条件,你想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好,真好。” 秦城城喃喃的说出这三个字,忽然松开高飞,反手就把上衣脱掉。 “你们两口子是不是疯了?你们不顾廉耻,我还嫌丢人呢,滚开!” 高飞抬手就把秦城城推开,站起身就向门口走去。 他真没想到,刚认识秦城城没超过三十个小时,就发生了这种事。 被推到在地上的秦城城,抬手就抓起了案几上一把水果刀,抵在自己咽喉上,嘶声喊道:“高飞,你敢再走一步,我就死!” “你爱死不死,管我屁事!” 高飞脚下不停,头也不回的走到了门口,伸手刚抓住门把,却听刘国华喝道:“城城!” 高飞回头,就看到秦城城已经用刀子,戳破了她自己的脖子。 鲜红的血,顺着修长白腻的脖子蜿蜒淌下,好像一条妖异的小蛇。 高飞大惊,暴喝一声转身冲了回去,一把推开刘国华,抓住了秦城城握刀的右手:“你特么的真疯了!?” “你敢走,我就敢死。” 秦城城死死盯着高飞,眼神里带着死灰色。 高飞可是见惯了生死的主,从秦城城此时的眼神中,就精确判断出,她绝不是在开玩笑。 高飞摇了摇头,看向了刘国华。 被推到在地上的刘国华,也一脸的彷徨:“高、高飞,你不要走,她、她真会自杀的!” “秦城城,你知道吗,你现在只是赌气,赌气知道吗?” 高飞希望能说服秦城城。 秦城城却不听这些,冷冷的说:“要不然我死,要不然你留下。” “高飞,你留下吧。” 刘国华在背后低声哀求。 麻了隔壁的,不就是做那种事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草,这可是你们两口子逼我的。 高飞心中骂了一句,点头说:“好,那我留下。秦城城,你先放下刀子。” 秦城城松开刀子,双手再次搂住了他的脖子,小嘴亲了上来。 高飞抬手挡住她的小嘴:“我们去、去外面开房?或者,去卧室。” 秦城城的双眸已经充血,几乎是一字一顿:“我刚才就说过,我要在这儿和你做,我要让他在旁边看着,看着他的妻子和别的男人做!” 好像真怕秦城城会自杀,刘国华连忙应和道:“对,对,高飞,你就按照城城说的去做吧,别管我,就当我是透明人好了。” “真的?” 高飞的脑袋,开始疼了起来。 秦城城却开始脱衣服。 很快,她就变的身无寸缕,双手抚摸着自己的胸膛,脸上散发着疯狂的色彩,傲然抬起右腿,盘在了高飞的腰间:“是你自己脱,还是我帮你?” 狠狠的咽了口吐沫,高飞一咬牙:“不用你,我自己来吧!” 说实话,平时高飞脱衣服,尤其是当着女人的面脱衣服时,动作还是很迅速的。 可今天,他脱的很慢,甚至后悔自己没有多穿几件。 不过,就算是他脱的再慢,也有脱光的时候。 等他把内内褪下后,秦城城嘴里发出一声低叫,猛地把他扑倒在了沙发上。 荒唐啊,真荒唐! 这是高飞在被扑倒时,心中最想说的一句话。 第134章 钱说了算! “小子,你昨晚死到哪儿去了,给你打了无数遍电话,你也不接!” 高飞刚敲开詹姆斯的客房门,就被他在肩膀上狠狠砸了一拳:“说,是不是去泡妞了?晒特,肯定是泡妞了,看你戴着俩黑眼圈,走路轻飘飘的样子,就知道昨晚累得不轻啊。啊哈,你可真够哥们啊,这种好事都不叫上我。快点说说,那个妞儿的味道怎么样?” 昨晚几乎一夜都没闲着,走路能不轻飘飘的吗? 想到昨晚秦城城的疯狂,高飞苦笑了声,正要说什么时,就听到有个女声说:“高飞,下次你可千万别忘记了,一定得带上詹姆斯哦。” 詹姆斯的脸,马上就哭丧了起来,转身看着走出套间的卡塔里娜,讪笑着说:“嘿嘿,和这家伙开玩笑呢,我怎么可能会做那种事?哦,对了,高飞,我们什么时候去考察你看中的门头?” “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卡塔里娜冷哼了一声,不再理他,微笑着问高飞:“高飞,你吃过没有?” “还没有,不过不怎么饿,我没有吃早饭的习惯。” 高飞摸了摸有些咕噜咕噜叫的肚子,故意打了个饱嗝。 詹姆斯两个大白眼球一翻:“晒特,你有没有搞错,现在都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什么早饭啊?” “什么,这都中午了?” 高飞大惊,抓过詹姆斯的左手,看了看他手腕上那块劳力士金表:“嘿,还真是十二点多了,先吃午饭再说,吃过后,我带你们去步行街看看。” 按照昨天和詹姆斯商量好的,高飞今天午后一点,要带他们去步行街,考察自己看中的那套商品楼。 如果位置可以,那么他马上就会把房子租下来,开始装修,争取在一个月内让落日西餐厅出现在冀南餐饮界。 本来计划的是不错,他没想到昨晚却出了那么一档子事:彻底抛却羞耻的秦城城,摇身一变成了美女蛇,竟然从昨晚十点,一直缠着要到今天清晨,天亮后俩人才相拥着躺在沙发上睡了过去,体贴的刘国华,还为他们盖上了毛毯…… 一想到刘国华脸上的满足样,正在吃饭的高飞就觉得心中一阵恶寒。 午饭后,高飞带着詹姆斯夫妇,以及助手玛丽他们,一行六个人打车去了步行街。 一路上,高飞都打呵欠流泪的,很想睡会儿,但可恶的黑人兄弟,却装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那样,拽着他衣袖,不停的问这问那的。 高飞知道,这小子没安好心,故意不让他休息,但守着坐在前排的卡塔里娜又不好意思骂人,只好强打精神满足黑人兄弟的求知欲。 半个多小时后,高飞带着詹姆斯他们出现在了皇家西餐厅前。 指着皇家西餐厅斜对过那套三层商铺,高飞说:“看,那就是我相中的门头房。怎么样,位置还算不错吧?” 詹姆斯抬头看了眼皇家西餐厅,会意的笑了:“高飞,你要和这家打擂台赛?” 高飞淡淡一笑:“我要取而代之。” 就在高飞俩人聊天时,玛丽走了过来:“根据现场十分钟的统计,有大约三百四十三个人经过那边,按照商场百分之一的购买率,十分钟内就会有三个人有可能进入餐厅――总之,这个地方完全附和开一家高档西餐厅的标准。” “嘿嘿,我就说这地方很不错的嘛。” 高飞得意的笑了笑,眉头却皱了起来:“咦?” 詹姆斯问道:“怎么了?” “那天我来看时,还看到商铺的卷帘门是落下来的,上面还贴着出租启事,可今天怎么开门了?难道有人抢先租下了这房子?靠,敢有人和我抢位置,真是岂有此理!” 高飞把烟头弹出,快步穿过街道来到了商铺门前,向里面看去,就看到几个年轻男女站在空荡荡的大厅中,正在听一个胖男人说着什么:“各位请看,我们这儿总共是三层,大约七百个平米。无论是开店还是办公,都算是绝佳位置了,而且租金并不是很贵,每年只有……” 其中那个被几个人簇拥着的女孩子,穿着一身灰色普兰达套裙,抱着膀子四下里走动着。 当她面向门口时,恰好和走进来的高飞目光相碰,然后就笑了:“哟,高飞,你怎么也来这儿了?” 看到这个女孩子后,高飞的脸就沉了下来:“你能来,我为什么就不能来呢?” 这个女孩子,正是高飞的‘前女友’沈银冰。 “你当然能来了。” 沈银冰毫不介意高飞话中的语气,抱着膀子慢悠悠的走了过来,看着跟他过来的詹姆斯笑道:“高飞,这是你朋友啊?给我介绍一下?” 高飞还没有说话呢,詹姆斯就抢先一步,伸出了他那只大黑手,俩黑少白多的大眼珠子在沈银冰身上乱转:“我是高飞的朋友詹姆斯,请问小姐尊姓大名?” “我姓沈,叫沈银冰。” 沈银冰很客气的伸出了小手。 “你好,沈小姐,能够认识你,我非常高兴。” 詹姆斯捏住沈银冰的小手,弯腰正要亲吻她手背时,却被高飞一把推到了一旁:“边去!” 詹姆斯很不满的嚷道:“高飞,你这是做什么呢?” 高飞也没理他,转身冲门外叫道:“卡塔里娜,过来我和你说――” “别,啊,别叫她!” 詹姆斯慌忙抬手去捂高飞的嘴巴。 “拿开你粘着奶香的臭手。” 高飞打开詹姆斯的黑手,皱眉问沈银冰:“你来这儿干啥?” 沈银冰耸耸肩,反问道:“你来这儿又是要做什么?” 高飞直接了当的回答:“我要租下这套房子。” 沈银冰笑了,很阴险:“哟,你要租这套房子?很不巧呀,我也要租这套房子呢。” “你也要租下这套房子?” 高飞隐隐猜到沈银冰要做什么了,冷哼一声说:“但这套房子是我先看中的。” “是吗?” 沈银冰眨巴了下眼睛,问:“你向房东交定金了?” “没有。” 高飞说:“沈银冰,我知道你要做什么,你不就是想捣乱吗?那天我和你说了我要在这儿开家西餐厅后,你就故意……” 沈银冰笑容一收,打断了他的话:“我怎么就捣乱了?你既然没有向房东交定金,你能来租,我也能租,别人也能租,哪有捣乱这一说?”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抬手打了个响指:“小宋,不要再看了,就按照房东的意思,二百八十万三年的房租,现在就可以交付百分之三十了。” “好的,沈总。” 小宋在那边答应了一声。 高飞那两天转悠房源时,就已经打听过这套房子一个多月没人问津了。 谁道他刚制定好计划,而且现在詹姆斯夫妇已经带着支票来了,就等着租房装修开业了,沈银冰却横插一脚,这让他非常生气,瞪起眼珠子正要骂人时,一个年轻人走了过来。 年轻人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岁左右,相貌清廉,风度翩翩,很有彬彬君子的气质,看了眼高飞微笑着问沈银冰:“小冰,怎么了?” “没这么,碰到了个朋友。” 沈银冰侧脸看向年轻人,眼里带着瞎子都能看出的柔情:“杰尼,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朋友高飞。高飞,这是杰尼,我的一个远方表哥,今天上午刚从国外回来,他的汉文名字叫焦恩佐,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博士。” 假如高飞不认识沈银冰,在街上看到她和焦恩佐走在一起的话,也许会赞叹曰:男的玉树临风,女的年轻貌美,好一对奸夫荡货! 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却看焦恩佐很不顺眼,甚至觉得彭远航比他都要好。 彭远航虽说也是一表人才,又是市长公子,但他和眼前这个焦恩佐相比起来,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气质,都差了那么一点点。 穿着一身手工西装,戴着百达翡丽的焦恩佐,完全适合‘高富帅’的标准。 尤其是沈银冰看着他的眼神,更让高飞觉得别扭,根本没有理睬焦恩佐伸过来的右手,看着沈银冰:“沈银冰,我告诉你,这套房子我租了。” 焦恩佐遭到高飞无视后,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 沈银冰淡淡的说:“很抱歉,这房子不是你说了算。” “钱说了算,是吧?” 高飞冷笑一声,绕开沈银冰俩人,快步走到了那个胖男人面前。 闲置长时间的房子终于有人问津后,胖男人很高兴,正在和小宋商谈价格时,就听到有人说:“你就是这套房子的业主吧?房子我租了!” 胖男人一楞,看着高飞笑了笑,很抱歉的说:“先生,真不好意思,你晚来了一步,房子我已经租出去了。” “这不是还没有交钱,签合约吗?” 高飞毫不在乎,伸出三根手指:“租你三年,三百万!” 在沈银冰来看房子时,业主提出的条件是连续租三年,每年租金一百万。 沈银冰还了个两百一十万,也就是每年七十万的房租。 经过双方的反复拉锯,业主降到了两百八十万。 说实话,业主出租这套房子的底线是两百六十万,如果高飞今天不来的话,他肯定会以这个价格和沈银冰成交了。 正因为他的出现,沈银冰才顾不得砍价,吩咐小宋以两百八十万的价格拿下。 业主很开心――但让他更开心的是,这时候有人给他出到了三百万! 商人的天性就是逐利,高飞出价三百万,业主马上就不理睬小宋了,眼里爆出像见到失散多年的亲爹的亲热:“先生,你确定要出三百万,来租我的房子?” 高飞点头:“随时能够给你开支票。” 好――这个字还在业主舌尖打滚,就听到沈银冰冷冷的说:“我出三百二十万!” 第135章 竞争! 胖房东在高飞说出三百万租金时,就已经很开心了,却没想到沈银冰马上就开出了三百二十万! 正所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现在万事俱备,只欠房子的高飞,想也没想就再次提价:“三百五十万!” 胖房东眨巴了下眼睛,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到沈银冰马上说道:“四百万!” “四百一十万!” 高飞头也不回,高出了十万块。 “四百三十万!” 沈银冰快步走了过来。 四百三十万?欧野,买嘎的,我说昨晚梦到肥猪拱门呢,原来真有好事临门啊――胖房东开心的几乎要跳了起来时,高飞斩钉截铁的说道:“五百万!” 沈银冰冷笑:“再加十万!” 高飞心里在淌血,一咬牙:“五百三十万!” 跟过来的詹姆斯,听高飞喊出这个价位后,皱起了眉头。 依着他的眼光,这套房子三年租金超过三百六十万后,就再也没有租用价值了,高飞却喊出了五百多万。 不过他却没有吭声,因为他很了解高飞,这是在和沈银冰斗气,或者干脆说是斗富。 他更知道,依着高飞不服输的性格,哪怕是抬到一千万,也得赢下这场斗富。 同时,詹姆斯也看出高飞和沈银冰之间关系不一般,就对刚走进来的卡塔里娜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别乱说话。 “我出五百五十万。” 沈银冰抱着膀子,凑到高飞面前低声吃吃一笑:“高飞,你斗不过我的,因为我最高可以拿出一千万。其实这一千万,本来就是我输给彭远航的,但你又给我赢了回来,所以也算是白挣的了,我恰好用在这上面。” 高飞狠狠瞪着她,咬牙道:“你可真卑鄙!” 抬手拢了下发丝,沈银冰得意的笑道:“这还不都是跟着你学的?”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高飞就知道他这次是有败无胜了,悻悻的哼了一声,准备灰溜溜的撤退时,却听到卡塔里娜在旁边说:“亚琛集团的威廉总裁吗?你好,我是卡塔里娜,有件事我想问一下,听说贵集团要在下个月去华夏冀南,与北山集团协商价值三点八亿美金的电子元件加工合约?呵呵,我这不是探听贵集团的商业机密,我就 想询问一下,如果有更合适的合作伙伴,比方工钱更加低廉的印度,你是不是会考虑一下呢?好,好,那我们见面再相谈吧,再见。” 北山集团能够取得当前的辉煌成就,就是以电子元件加工为根本,而英国的亚琛集团,就是北山集团近期的主要合作伙伴。 沈银冰上台后,也正是看出集团支撑业务太单一,万一电子原件方面出现什么变故,那么集团就会受到大损失,所以才花大力气去开拓新市场,搞了个赛马场。 现在,听卡塔里娜打这个电话后,沈银冰的瞳孔猛地一缩,霍然转身看着她低声问道:“你是谁?” 焦恩佐低声说道:“她可能是德国日耳曼之光集团的总裁,卡塔里娜,我在商业杂志上见到过她的照片。” “日耳曼之光集团的总裁?” 沈银冰倒吸了一口冷气:“你确定?” 苏家的北山集团在冀南,也算是民营企业的龙头企业了,但比起以餐饮业跻身世界五百强的日耳曼之光集团来说,还是压根不在一个档次的。 说虚了,人家拔下根汗毛来,就比北山集团的腰粗。 焦恩佐还没有说话,明白过味来的高飞说话了:“沈总,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漂亮的美女叫卡塔里娜,是德国日耳曼之光集团的总裁,也是我哥们詹姆斯的媳妇。嘿嘿,有机会的话,你们可以亲近一下。” 卡塔里娜即为配合的递上一张名片:“沈总是吧?我是卡塔里娜,这次来冀南是来考察市场的,还请多多关照。” 沈银冰接过名片,仔细看了看,强笑着和卡塔里娜握了握手:“卡塔里娜总裁,认识你很高兴――我、我还有事要忙,失陪了。” 缩回手,深深看了高飞一眼后,沈银冰快步走向了门口。 焦恩佐临走前,再次对高飞伸出右手,友好的说:“高先生,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朋友。” 懒懒的和焦恩佐握了下手,高飞眼睛看着别处:“好说,好说。” 对高飞的怠慢,焦恩佐也没在意,又看向卡塔里娜,在发现对方根本没兴趣和他打招呼后,这才微笑着点了点头,从容走了出去。 这人喜怒不形于色,心机很深,算得上是个人物,他怎么会是神经病的表哥呢?他接近神经病又有什么目地――嘿,哥们现在和神经病没啥关系了,干嘛要瞎操心! 看着焦恩佐的背影,高飞自嘲的笑了笑时,就听卡塔里娜说:“高飞,我们也走吧。” 高飞抬头,恰好看到詹姆斯对他眯了下眼,会意的说道:“好啊,我们也走。” “哎,哎,这位先生,请等一下!” 高飞话音刚落,胖房东就就拉住了他。 高飞转身:“怎么了,有事?” 胖房东陪着笑脸说:“您不是要租房子吗?” 高飞点头:“是啊,我就是要租房子。” “那怎么要走呢?” “我不走?” 高飞摊开双手,无奈的说:“我不走啥办法?因为我拿不出五百五十万的天价房租啊。” 刚才高飞和沈银冰竞争房租时,胖房东在旁边开心的几乎要晕过去:本来两百八十万的房租,竟然被这俩人炒到了五百五十万,活该哥们发财啊! 可就在他开心的要昏过去时,沈银冰却走了。 等他醒过神来时,高飞也要走,他才连忙拉住高飞,一脸诚恳的说:“我能看出您租房的心很诚,我决定了,就按照您刚才说的那个价位租给您。” 高飞反问道:“我说的哪个价位?” 胖房东腆着笑脸:“自然是五百三十万了啦。” 高飞点点头:“哦,那你刚才为什么没有答应呢?” 胖房东不好意思的笑笑:“那个啥,我本想再等等的,您也知道,商人嘛,自然是重利的了。” 高飞恍然大悟:“原来你还知道商人是重利的啊?老板,真不好意思,我也有这毛病,可能比你还要重利。在我刚才喊出五百三十万时,你要再等等,那么我现在也要再等等了,因为我发觉你这房子,真不值这个价格。当然了,也许会值五百五十万,可你该拉住刚才那位女士才对。” 谁说不是呢,我刚才欢喜晕了,都没注意到她啥时候走的――胖房东心中苦笑一声,也明白高飞要压价了,咬牙切齿的考虑片刻:“先生,咱们都痛快点,你给个整数,咱们签约!” “整数是多少?” “五百万!” “那你留着给别人吧。”高飞转身就走。 胖房东连忙追了上来:“哎,哎,你别走啊,咱们好商量嘛!” 高飞停步:“行,那咱们商量商量,五百万减一半。” 胖房东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那样,差点跳起来:“什么!?” 高飞耸耸肩:“不愿意拉倒。” 胖房东胖脸哆嗦着,看到高飞作势要走后,知道这辈子再也碰不到刚才那种好事了,心里淌血的咬牙道:“三百万,少一分都不行!” “二百六十万,多一分我也不会再出了。” 高飞冲詹姆斯打了个响指,一行六人走出了房门。 詹姆斯搂住高飞的肩膀:“哥们,和你打个赌。” 高飞翻了个白眼:“赌什么,赌注又是什么?” “从我说完开始,咱们两个计数,我赌胖房东会在二十秒钟内跑出来拉住你。至于赌注嘛――” 詹姆斯眼珠子转了转,笑得很贱:“谁输了,谁就得拦住个陌生女孩子,对她大声喊‘妈,这些年你都去哪儿了,我可找到你了!’” “ok!我赌他会在一分钟后跑出来!” 高飞抬手,和詹姆斯啪的击掌。 詹姆斯放下手,就抬起手腕,紧张的倒计时:“20,19,18――” 他边倒计时边向门口看,等他数到‘2’的时候,恨恨的骂道:“嚓,那家伙难道脑瘫了?” 高飞得意的笑了:“嘿嘿,你就等着去对人喊妈吧。” 詹姆斯冷哼道:“哼,我是没猜准,可你也未必能赢了我。如果他在一分钟内跑出来,咱们就打平了。” “行,没问题的。” 高飞胸有成竹,开始给詹姆斯上课:“老詹,你压根就不理解华夏商人的心理,他们可是世界上最会把握时间的人了,比犹太人还要精。哥们索性让你占点便宜,他要是在一分钟内跑出来,都算我输!” “真的?” 问这俩字的不是詹姆斯,而是卡塔里娜。 “我啥时候骗过人?你们数着啊,现在也就是刚过半分钟吧,别数错了――” 高飞不在乎的耸耸肩,刚说到这儿,就看到胖房东屁股着火那样的跑了出来,高声喊道:“等等,我答应了,两百六十万成交!” 詹姆斯握拳大叫:“yes!四十五秒,高飞,你输了!” 楞楞看着气喘吁吁扑过来的胖房东,高飞喃喃骂道:“我日草泥马,你真给华夏奸商脸上抹黑啊!” 胖房东一愣,接着笑道:“先生,我妈早死很多年了,你得等下辈子了。” “好,那就等下辈子,你确定两百六十万了?嗯,那我们这就去签合同。” 高飞搂住胖房东脖子正要走,却被詹姆斯挡住去路,嘿嘿奸笑:“高飞,你可以对我言而无信次,但你可不能对卡塔里娜这样哦,别忘了她也是个商人。” 卡塔里娜点头:“对,我最看重的就是言出必行了。” “行,你们这对狗、男女!” 高飞恨恨骂了句,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吊带裙的女孩子,低着头玩着手机,刚好走到了他面前。 豁出去了―― 高飞一咬牙,抬手抓住人家肩膀,高声喊道:“妈,这些年你都去哪儿了,我可找到你了!” 第136章 好马不吃回头草! 高飞在国外混时,就经常和詹姆斯打赌。 他们从来不赌钱,只赌怎么捉弄对方。 高飞被整的最惨的一次,是守着全小分队的人,看着一个号称‘大猩猩’的战友自打飞机。 那次,被他视为奇耻大辱,最后找机会扳回了一局:让老黑上了一头母猪――虽说只是象征性的搞了几下,可毕竟是做了。 俩人连那种不要脸的事儿都能做得出,对陌生女孩子喊个妈算啥? 更何况,这个女孩子身材高挑,仅仅凭她那双长腿,喊她个妈也不亏。 所以,别看高先生满脸痛不欲生的表情,其实他心中压根就没这当回事,抓住女孩子的肩膀就大喊了一嗓子:“妈,这些年你都去哪儿了,我可找到你了!” “哈,哈哈!” 詹姆斯狂笑了起来,就连卡塔里娜,也捂住了肚子弯下了腰。 正在看手机的女孩子却被吓了一大跳,连忙抬头:“啊,谁是你――咦,高飞,是你!?” 喊完后就松开女孩子,准备溜之大吉的高飞,登时呆住:“啊,怎么会是你?” 这个被高飞喊妈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他出初恋情人穆天涯。 詹姆斯止住笑,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们:“哟呵,这次喊妈没看错啊,你们两个认识。高飞,快来给哥们介绍一下,这位美女是谁。” 高飞白了他一眼,满脸的尴尬:“穆天涯,不好意思啊,刚才我和这蠢货打赌打输了。那个啥,按照我们的赌约,谁输了谁就得拦住个女孩子喊这句话,你别介意。” 穆天涯这才明白,掩嘴咯咯一笑,眉梢间全是柔情:“我不介意啊,你再冲我喊两声,我也不会介意的。” “穆天涯?她就是那个曾经伤害过你的穆天涯?” 詹姆斯指着穆天涯,眉头皱起,脸上已经有了气愤的神色。 詹姆斯是高飞无话不谈的兄弟,早就听他说起过他那段伤怀的初恋,那时候还安慰他,说等有机会,肯定会为他好好出一口怨气啥的。 没想到今天在这儿碰到穆天涯了,詹姆斯马上想到了当初那些话。 听詹姆斯这样说后,穆天涯的脸色一下子黯淡了下来。 高飞却把凑过来的詹姆斯推到了一边:“去,躲远点,我自己会处理的。你先帮我房子租下来再说。” 詹姆斯正要再说什么,卡塔里娜却抓住了他手:“詹姆斯,走吧。” 詹姆斯无奈,但在走前还冷冷说道:“高飞,我记得你们华夏有句谚语,叫好马不吃回头草!” 穆天涯的脸色,变的更加难看。 等詹姆斯一行人跟着房东进了屋子后,高飞才笑着耸耸肩:“你别介意啊,他就这样,但他却是我在国外最好的哥们。” “嗯,我能看出他是你最好的哥们,要不然你也不会把往事说给他听。” 穆天涯强笑了下,抬手拢了下鬓角发丝:“高飞,你们这是要做什么呢?” “我啊,是来看房子的。” “看房子?你要在这儿租房?” “是的。基本都洽谈好了。” “就是那座三层商铺?” 穆天涯转身看了眼,又问:“你打算做生意?” “你觉得在这儿开家西餐厅怎么样?” “地段,位置,商铺都不错的。” 穆天涯又看了几眼,才说:“不过要想在这开西餐厅,必须得压过对面那家,档次上去才行。” 高飞深吸了口气:“嗯,你说的没错,我也是这样想的。要开西餐厅,那就开冀南最好的。” 穆天涯犹豫了下:“你――有资金?要不要我给你投资?你放心,我只是把钱借给你用,并不是要占股。而且,三千万以下的资金,完全是不用计利息的。” 高飞摆手:“不用,资金问题我已经解决了。哦,对了,你怎么还没有回英国?” “过两天就会走。” 穆天涯解释道:“我们和北山集团,就是你那个沈总,合伙筹备了南部山区的赛马场项目。现在项目已经正式启动了,准备一起去英国那边仔细考察一下。嗯,你现在有空吗,我们找个地方坐坐?” “还真没空,你也看到了,我得去忙开餐厅的事。” “哦,那好吧,等你餐厅开业了,我肯定来捧场。” “嘿嘿,记得多带客人来,我给你吃回扣。” “行,就这样说定了。” 穆天涯笑了笑:“那你去忙吧。” “再见。” 高飞点头刚要走,穆天涯却递过来了一串钥匙。 高飞纳闷:“什么意思?” “这是我的住处房门钥匙,和汽车钥匙,就在――” 穆天涯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摇头:“谢谢你的好意,但我真的不需要,再见。” 看着高飞快步离去的背影,穆天涯神色落寞,低低叹了口气。 确定合适的位置后,高飞反而没事干了,因为后续事宜,直到餐厅正常开业,都会由玛丽为首的策划团队来运作。 后天一大早,詹姆斯夫妇就会乘机返回德国。 依着高飞的意思,今天下午和明天,他要陪人家好好游玩一下,不过却被詹姆斯拒绝了,理由很简单:人家两口子在一起,不想身边晃荡着个大灯泡。 真是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狗咬吕洞宾! 骂了老詹一句后,高飞就回到了酒店,蒙头大睡。 …… “真是气死我了,他怎么会和日耳曼之光集团接上头了?” 沈银冰气咻咻拿着签字笔,在报纸上恨恨刺了几下,吩咐黑子:“黑子,你现在马上去调查,调查高飞和那个卡塔里娜夫妇,到底是什么关系!” 黑子很为难的苦笑一声,没敢说什么,只是偷眼看了看坐在沙发上的颜红。 颜红说话了:“沈总,假如卡塔里娜夫妇是冀南本地人,黑子也许还能做到这些。” 沈银冰命令黑子去彻查高飞和卡塔里娜夫妇的关系,只是一时发怒的表现。 听颜红这样说后,她也冷静了下来,疲倦的摆摆手:“黑子,你先出去吧。” 黑子点头,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沈总,我越来越觉得高飞这个人不简单了。” 颜红若有所思:“以前刚认识他时,还以为他就是一能说会道脸皮厚的混混,不过京华之行,却让我们见识到了他的另一面。这些天我就一直在想,他能让高雅等人服软,绝不是只指望他的混混手段,肯定有我们没看到,也做不到的长处。” 沈银冰转动着签字笔,沉吟道:“你是说,他身上藏有很多秘密?” “肯定是这样的。” 颜红说:“要不然的话,世界五百强的日耳曼之光集团总裁,为什么亲自跑来冀南和他合作开餐厅?而且最重要的是,你说那个卡塔里娜为了帮高飞,还给亚琛集团的威廉总裁打了电话,威胁你退步。这证明了什么?只能证明高飞和卡塔里娜关系不浅。这样一来,问题就出来了,他既然有这样给力的朋友,那又为什么混成当前的样 子呢?” 沈银冰下意识的问道:“为什么?” 颜红站起身,来回走了几步:“他可能是在躲避什么人,或者说厌倦了以前的那种生活。” 沈银冰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看来他的确不简单,大有来头。” 颜红看着沈银冰,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沈银冰说道:“红姐,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吧。” “好,那我就直接说了。” 颜红点头,咬了下嘴唇道:“小冰,你――喜欢他吗?” 沈银冰一呆,根本没有注意到颜红改变了对她的称呼,随即晒笑道:“我喜欢他?呵呵,红姐,你怎么会这样问?你觉得我会喜欢他吗?更何况,他现在又这么神秘,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呢?” 颜红却没有笑,认真的说:“小冰,如果你真喜欢他的话,就不要放过他。在我们这短暂的一生中,会错过很多东西,比方商机,回家的最后一班车。但错过那些东西,都比不上错过一个人更让人后悔。因为不管是商机还是回家的车,错过了还有明天,可一旦错过自己喜欢的人,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沈银冰看着颜红,没有说话。 颜红低声说:“小冰,我能看得出,你心中其实很在乎高飞的――” 沈银冰慌忙抬手,打断颜红的话:“红姐,你不要说了,我怎么可能会在乎他!” 颜红不客气的说:“小冰,你别自欺欺人了,你要是不在乎他,那你就不会去和他竞争那栋商铺!你要是不在乎他,就不会让黑子去调查,跟踪他。” “我、我――红姐,你不要再说了!” 沈银冰语结,有些烦躁的把签字笔扔在了办公桌上时,房门却被敲响了。 颜红说道:“进来。” 门开了,小宋在门口说道:“沈总,焦先生来了,就在会客室。” 焦先生就是焦恩佐,和皇家西餐厅的林世美是亲姑表兄弟,也勉强算是沈银冰的远方表哥了。 沈银冰小时候,就经常和林世美,焦恩佐一起玩,感情还算不错。 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焦恩佐在高中时期出国,林世美几年前就成家立业,沈银冰也就和他们渐渐不再来往了。 这次焦恩佐回国后,俩人也算是多年没见的发小了,在一起见个面,吃过饭,陪着沈银冰逛个街也是很正常的。 但颜红却觉得不正常,因为她能从焦恩佐看向沈银冰的眼神里看出,他对她有意思。 此时听他来了后,眉头就皱了起来,小声说:“小冰,你最好别见他,因为他对你有想法。” “不见?他对我有想法?” 沈银冰愣了半晌,冷笑道:“红姐,我明白你意思,可我觉得这是好事啊。他比起高飞来要强很多倍,我要是万一错过了怎么办?” 第137章 再见解红颜! 高飞是被手机铃声惊醒的。 他睁开眼时,窗外的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不时有车灯扫过窗口,留下一抹长长的光晕。 “肯定是老詹打来的电话。” 高飞张嘴打了个哈欠,摸起手机接通,闷声闷气的问道:“老詹,你不陪你老婆去街上压马路,给我打电话干嘛呢?” “谁是老詹啊?” 一个娇美的女人声音从话筒中传了过来。 是秦城城――听到这个声音后,高飞浑身打了个激灵,竟然有些怕她。 经过这么多年的鬼混,他一直以为在那方面的就够牛叉的了,和女人在一起很少有服输的时候,但昨天晚上秦城城却用实际行动,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 不管男人多么厉害,最终缴械投降的还是他。 没听到高飞回答的秦城城,再次问道:“高飞,你在干嘛呢,为什么不说话呀?” 这次她声音带有了明显嗲嗲的腔调,听得高飞胳膊上蹭地就起了层鸡皮疙瘩。 说实话,第一次见到秦城城时,高飞还是很欣赏她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精神,故此觉得她的人肯定特别正派。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秦城城正派的外表下,却隐藏着那么‘出色’的灵魂,守着她丈夫都敢那样疯狂,一个晚上都是不停的主动进攻―― 秦城城这种表里不一的巨大反差,让高先生是又怕,又爱。 男人,其实不就是喜欢这种女人吗? 在人前是贵妇,在床上是荡妇。 可关键问题是,干啥也得有个度才行啊――如果真这样一直下去,就算高先生体格健壮,也得被她榨为人干不可。 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高飞说道:“我在睡觉呢,有什么事吗?” “睡觉?现在才几点呢,你就睡觉。” 秦城城在那边咯咯笑道:“弟弟,不会是昨晚累坏了吧,其实姐姐也很累的哦,这儿还疼呢――刘国华,你给我把那杯茶递过来!放这儿,这儿,好了,你去忙你自个儿的事吧,今晚我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 听秦城城守着她丈夫这样和自己说话后,高飞就知道她破罐子破摔了,心中叹了口气,说:“有事说事,没事我要挂了,睡觉!” “哎,你给我慢点,我有事!” “什么事,快点说。” “你昨天不是告诉我说,今天晚上要去王小壮家做客的吗?” 秦城城不满的埋怨道:“高飞,你不会把这事给忘了吧?” “哎哟,我还真忘了。”高飞一咕噜翻身爬起来:“那你等着,过会儿我去接你。” “你还是告诉我,你在哪儿吧,我去接你。” “也行,反正你有车。”高飞点头,说出了自己所在的酒店名字。 秦城城家距离酒店并不是太远,高飞刚洗漱完毕,她就打来电话,说她已经在下面停车场了。 高飞走出酒店大厅门口,向四下里望去,老远就看到秦城城倚在她的白色雪佛兰上,冲这边摆手:“嗨,在这儿。” 今晚秦城城穿了身白色短袖套裙,露出小半个雪白的胸脯,黑色丝袜紧紧裹着她那双长腿,脚下踏着一双细高跟黑色皮凉鞋,头发随意披散在肩膀上,也没有戴眼镜,看上去比她平时那身妆扮,要年轻了很多,也更活泼。 “干嘛把车子停在边角,害得我得多走一百米。” 高飞走到秦城城面前,刚说完这句话,她就扑了上来,一把搂住了他脖子,在他脸上重重亲了一口,咯咯笑道:“这儿偏僻些啊,我亲你,没人看到。” 顺手在她胸前扭了一把,高飞推开她:“怎么,你还怕别人看到?” “我是有夫之妇,又是大学教授,在外面自然得注意点影响。” 秦城城微微撅起嘴巴,白了高飞一眼,转身打开了副驾驶的门钻了进去。 高飞挡住车门:“还是你来开车吧,我感觉有些累。” “可我疼。”秦城城眨巴了一下眼睛。 高飞纳闷:“疼?什么意思?” 秦城城吃吃笑着,低声说:“被你搞的那儿疼!刚才下楼都差点摔跤呢。” “嘿,听你这样一说,我心里总算是平衡了许多。” 高飞心满意足的拍了拍她的脸颊,替她关上了车门。 “我好好的一良家妇女,被你狠狠收拾了一整夜,你有什么心理不平衡的?” 等高飞上车后,秦城城的手就伸到了他胸膛上。 “去,别发骚,我还得开车呢。” 高飞推开她,启动了车子。 车子启动后,秦城城就变的规矩多了。 “咱们总不能空着手去蹭饭吧,买点什么才行” 驶出停车场后,高飞问道。 “不用买了,我都准备好了,是一款新的联想笔记本电脑,我想王小壮肯定很喜欢的。” “嚯嚯,这么贵重的东西啊,老王不一定敢收。” “也没什么,一个笔记本电脑而已,几千块钱的东西,有啥不敢收的?” 秦城城耸耸肩,侧脸看着高飞:“高飞,问你个问题。” “问吧,我又没有像昨晚那样占着你嘴巴。” “滚蛋,又在占我便宜,昨晚没尽兴?。” 秦城城低声骂了句,认真的说:“高飞,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特别不要脸?” 高飞实话实说:“是,这可是我以前没想到的。” 秦城城垂下眼帘:“可我真不是那样的人。实际上,我是个特别传统的女人,在昨晚之前,我只有刘国华一个男人,我甚至都没有和第二个男人牵过手。你信吗?” 高飞点头:“信!” 秦城城眼神一亮:“你真信?” “你希望我不信?” “不是,是因为我没有信心了,因为我在你面前――” “你这是受到刺激了,等过一阵子就会恢复正常的。” 高飞稍稍加快了车子:“也许到那时候,你还会后悔呢,后悔自己太过轻浮。” 秦城城没有马上说话,呆呆望着前面过了很久,才说:“高飞,无论怎么样,我都不会后悔的,因为你让我尝到了没尝过的滋味。” 高飞笑了,很骄傲。 秦城城又说:“我说的是安全感。” 高飞有些失望:“哦,我还以为是那个啥呢,嘿嘿。” 秦城城双手搂住高飞的左臂,喃喃的说:“今晚,你去我们家吧?” 高飞苦笑:“还是算了吧,你要累死我?” 秦城城摇头:“我怎么舍得?我就是特享受拥着你睡觉的感觉。” “那,刘国华呢?” “家里有的是房间,他爱去哪儿就去哪儿。” 秦城城淡淡的回答。 两个人闲聊中,很快就来到了老王所住的地方。 他住的地方是个有些年头的平民小区,距离解红颜的家不是太远,向东再走几站路就是了。 高飞把车子停在老王面前时,他还站在路边向西张望,一看就知道是在等人。 “老王,看什么呢。” 高飞摁了一下喇叭,秦城城从车窗内伸出手打了个招呼:“嗨!” “啊,你们来了啊,我总注意出租车呢,嘿嘿。” 看到高飞和秦城城联袂而来后,老王很开心。 “上来吧,坐后面。” “没事,我走路就行,进小区门口第一栋楼就是了。” 老王的所住的房子,就在小区门口,站这儿就能看到他家阳台的窗户。 车子一停下,老王就殷勤的替秦城城打开了车门。 昨天得知秦城城率先为女儿出头后,老王心里很感激她,毕竟人家是一气质上佳的女性,又是大学教授,能够为一个卖花小姑娘挺身而出,这本身就值得尊敬的。 高飞下车,抬头打量了周围的环境,正要说什么时,秦城城却走了过来,伸手挽住了他的胳膊。 老王见状一愣,随即喜笑颜开看着高飞点了点头,意思是说:行啊,这才一天时间,就把美女教授给追到手了,了不起,比我年轻时可强多了…… 老王是个厚道人,受到高飞的帮助后,打心眼里希望他能越过越好。 高飞看出老王心中是怎么想的后,心中苦笑,低声问秦城城:“哎,我说咱们有必要守着外人也这样亲热吗?这要是被认识你的人看到,心里还不知道会怎么想呢。” 秦城城倒是毫不在乎,淡淡的说:“看到就看到,反正我已经和刘国华很快就离婚了,以后你就是我男朋友了。” “啥?” 高飞眉头一皱,正要说什么时,秦城城却嫣然一笑:“我知道你在顾忌什么。你放心,我只是把你当做我男朋友,而不是要死缠烂打的要嫁给你,你明白我意思吧?嘻嘻,其实我这样一气质上佳的大学教授当你女朋友,貌似也配得上你――好啦,好啦,什么也别说了,老王都看出来了,你再解释什么,岂不是欲盖弥彰?” 在外人眼中,依着秦城城的优越条件,能够和高飞在一起,绝对算是委身下交了。 不过高飞却不这么想,他可以接受成为秦城城的男人,却不想娶她,因为早在几年前,他心中就有了老婆人选。 但这样的话,他是不会说出口的,那样会伤害秦城城自尊心的,只得笑了笑,任由她挽住自己的胳膊,向单元门口走去。 刚走出七八米,高飞就听到女孩子声音从后面响起:“高――高叔叔?” 第138章 这是你女朋友? 高飞回头,就看到了一大一小两个女人。 年龄大一些是解红颜,小点的则是她女儿张雯雯。 灯光下,穿着一身短袖黑色旗袍,外披白色镂空针织披肩的解红颜,看起来女人味十足,尤其是那双眼眸,就算是黑夜也挡不住里面流动的水波。 张雯雯还是穿着高飞给她买的那套运动装,清纯可爱蒙的一塌糊涂。 看到这娘儿俩后,高飞下意识的把手从秦城城臂弯中缩了回来,呵呵笑道:“雯雯,是你们啊,你们怎么也在这儿?” 张雯雯看了眼秦城城,语气明显冷了下来:“我一个同学就住在这儿,我找她有点事,妈妈陪我一起来的。这位是――你女朋友?” “我叫秦城城,你好。” 秦城城淡然笑着,主动向解红颜伸出了右手,却没有否认张雯雯刚才那个问题,这就默认她是高飞女朋友了。 深深看了高飞一眼,解红颜和秦城城握了握手:“你好,我叫解红颜。这是我女儿张雯雯。雯雯,喊阿姨。” “哎哟,我鞋带开了。” 在秦城城看向张雯雯时,她却蹲了下去系鞋带,摆明了是不想喊秦城城阿姨的。 “这孩子。” 解红颜笑着摇了摇头:“秦小姐,抱歉,这孩子从小就被我惯坏了。” 秦城城倒是毫不在意,再次挽住了高飞胳膊:“我和高飞去朋友家做客,就在这栋楼上,解女士一块来坐坐?” “谢谢,不用了,我还有点别的事要做。高飞,就这样吧,再见。” 解红颜摇头婉拒:“雯雯,我们走吧。” 张雯雯站起身,左手抄在裤子口袋中:“你先走吧,我有话要和高、高叔叔说。” 谢红颜眉头皱起,正要再说什么时,张雯雯已经走到高飞面前,拉住他的手用力向旁边拽去:“高叔叔,你跟我过来,我有话要问你!” “有什么话不能在这儿说。” 高飞抱歉的从等在单元门口的老王笑笑,只好随张雯雯走到了花坛那边。 来到一丛绿化带前后,高飞摔开了张雯雯的手:“你想说什么?” 张雯雯语气不善的问道:“我问你,那个秦城城是谁?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 “我朋友啊。” 高飞纳闷的说:“我的朋友你都没见过,这有什么奇怪的。” 张雯雯又问:“是女朋友?” 高飞摸了摸下巴,笑了:“她是一女的,既然是女性朋友,那说是女朋友也是对的。” “高飞,别和我嬉皮笑脸的,我在和你谈正事呢!” 张雯雯一脸严肃的说:“你忘记你从我家搬出来时,是怎么和我说的了?你告诉我说,就算你搬出去,只要有机会,你还是会追我妈的!哼,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见异思迁 ,才短短两三天,先另觅新欢了,你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高飞似笑非笑:“张雯雯,你真想让我给你当便宜爸爸?” 张雯雯抱着膀子,撇了撇嘴,小声说:“有个身价过百万的便宜爸爸,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那,你就不怕我只是垂涎你母亲的美貌?” 高飞说:“而且你也知道,你母亲虽然长的很漂亮,但她毕竟比我大很多岁了,你觉得我会娶她当老婆吗?” 张雯雯愣住,过了会儿才喃喃的说:“你――你不是那样的人。” 高飞苦笑:“你说错了,我就是看她长的漂亮,才追她的。其实我这个人吧,就是个大色鬼,并没有你想的那样高尚。不过我就算是个色鬼,也是个有原则的色鬼,讲究 的是个你情我愿,很少强人所难的,在她拒绝我后,才搬出来的。好啦,不和你说了,赶紧回家吧。” 拍了拍张雯雯的头顶,高飞转身刚要走,却又停住:“哦,对了,我差点忘了告诉你,你不是很想去省师范学校上学吗?这事我已经给你办妥了,你应该很快就能受到入 学通知的。” 张雯雯一楞,立马拍掌跳了起来,欣喜的喊道:“真的!?” “我有必要骗你吗?” “哇,高叔叔,你简直是太伟大了,我可爱死你了!” 张雯雯雀跃着,飞身扑到高飞身上,双手抱住他脖子,腿缠住了他的腰,额头抵着他额头,装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你可千万不要骗我哦,要不然你会死的很惨,很惨 的!” 静立在花坛那边的解红颜,看到张雯雯竟然对高飞做出如此亲昵的动作,黛眉紧皱快步走了过来,低声喝道:“雯雯,你发什么疯呢!?” “妈,我告诉你个好消息,高叔叔刚才告诉我说,我很快就能接到师范学院的通知书!” 张雯雯从高飞身上跳了下来,挥舞着右拳耶耶的叫了几声。 解红颜近期最大的心事,就是女儿高中毕业后该去哪所学校读书了。 她当然也知道女儿最大的心愿,就是去省师范学院。 可她同时也知道,就女儿的高考成绩,别说是去省师范学院这种省内一流大学了,就是去那些二流大学也不够格,撑破天去读个大专,而且还得找关系。 这几天,她一直在考虑该怎么说服女儿,要不要复读一年,或者干脆去读职业学校。 所以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解红颜的第一反应就是不信:“什么?高飞,你开玩笑的吧?” “我没开玩笑。” 看了眼秦城城,高飞顿了顿却说:“老板娘,我真没有骗你,再说我也没骗你的必要了,对不对?” 我都从你家搬出来了,已经放弃追求你了,我还骗你做什么――这就是高飞想说的意思,解红颜当然能听得出,强笑着点了点头:“嗯,你说的有道理。你肯定托了关系 ,花不少钱吧?那你告诉我,你找关系时花了多少钱,我还你。” “呵呵,不用给了。” “别,就现在说,我看我手头的钱够不够,要是够的话,我明天就还你!” “好吧。” 高飞伸出一根手指头。 解红颜眼睛一亮:“一万块?” 接着,就不好意思的笑笑:“是十万块吧。” “不是十万块,这代表的是一万块。” “哎呀,那可太好了!” 解红颜长长松了口气,打开小包拿出一张银行卡,却听那家伙又说:“是一万块买一分,雯雯差了多少分,就是多少万,老板娘你自己算算吧,等你算清楚了,再打我电 话通知我,我发给你账户。” 解红颜一下呆立当场:“什么!?” 等她回过神来时,高飞却已经走了。 第139章 秦城城醉酒! “那真是一对母女?” 跟着老王上楼时,秦城城低声问高飞。 “其实我觉得她们也不像,看上去解红颜应该是张雯雯的姐姐。” “你是不是看上,看上人那孩子的妈了?” 秦城城又问了一句。 高飞侧脸,看着她:“你怎么这样说?” “我能感觉出。” “嗯,感觉出就感觉出吧,反正喜欢上一个美女,也不是多丢人的事儿。” 高飞无所谓的耸耸肩:“咋,你不会吃醋了吧?” 秦城城反问道:“你说呢?” 高飞摇头:“我看不出――行了,别多想了,我和你说啊,张雯雯就是我那个想去你们学校的侄女。” 秦城城一愣:“我、我就是为了她,才……” 高飞轻笑一声:“你后悔了?觉得不值了?” 秦城城摇头:“我现在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我只是有些不甘心。我为了她才落到这种地步,可她看我的眼神里却带着敌意。” “她就一小孩子,行了,行了,不说了。” 高飞掏了掏耳朵时,已经来到了六楼,看着开门的老王:“哇,老王,住顶层啊?顶层好啊,不用刻意去锻炼身体。” “呵呵,是啊。” 老王笑了笑,推开了房门:“秦老师,高飞,请进。” 房门一打开,一股子香味就迎面而来。 高飞用力吸了几下鼻子,走进了客厅中:“好香啊。” 整套房子的面积不大,也就是五六十个平米的样子,布置更是很一般,别说和苏家别墅的客厅相比了,就是秦城城家的客厅装潢,也得甩这儿十三四条街――其实,这就一毛胚房,压根就没装饰过,连地面还是水泥的,整个客厅内就摆着一张餐桌,一套上世纪九十年代流行的联邦椅,一台大壳子的彩电放在南墙下的柜子上,墙角还竖着一台老式冰箱。 不过,客厅内收拾的很干净,所有家具电器啥的,都擦的一尘不染。 冲门的餐桌上,摆着五六个菜肴,香气就从这儿传来的。 在秦城城他们打量屋内装饰时,老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那啥,这里面的东西还都是我结婚那会儿买的――咳咳,来,坐下,喝茶。小壮,你秦阿姨和高叔叔来了!” “来了!” 随着一声欢快的叫声,扎着围裙的王小壮,从厨房内走了出来,冲高飞俩人弯腰鞠了两次躬:“高叔叔,秦阿姨好!” 秦城城走过去,扶着王小壮的肩膀,看了眼厨房内,惊讶的问:“小壮,桌子上的这些菜,真是你做出来的?” 王小壮点头:“是啊,平时都是我做饭呢!” 秦城城走到餐桌前,缓缓摇头赞叹的说:“真了不起,这么小就能做出如此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比我这个只会做荷包蛋的可强多了。” “秦阿姨,你过奖了,请坐,我那边还有一个汤。” 看到高飞和秦城城后,王小壮很开心。 “慢点,小壮,你看看这个呢,这是你高叔叔为你买来学习用的。” 秦城城从高飞手中,接过了装有笔记本电脑的包,递给了王小壮。 王小壮打开一看是电脑,吓了一跳:“呀,高叔叔,秦阿姨,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老王也在旁边说不能收。 高飞笑了:“行了,你们爷儿俩也别客气了,这笔记本是秦老师送给小壮的,是她学校配的,反正也没花钱,就收下吧。要不然的话,我们可不好意思在这儿吃饭了。” 听高飞这样说后,老王也不好再客气了:“小壮,还不赶紧谢谢叔叔阿姨?” “谢谢高叔叔,谢谢秦阿姨!” 王小壮开心道谢:“你们坐,我打完那个汤就过来。” 不大的工夫,王小壮端上了一个三鲜汤,老王也拿出了一瓶红酒和一瓶白酒:“高飞,咱俩喝白酒,秦老师喝红酒,小壮喝饮料好了。” 秦城城莞尔:“老王,我也喝白酒。” 女人喝白酒也不是多稀奇的事,老王也没说什么,给三个人倒上了白酒。 端着酒杯,老王感慨的说:“我知道,我要是再对你们说谢谢,那就有些太矫情了,可我还是得和你们说声谢――来,我透了这杯酒,你们两个随意!” 说完,老王仰首喝下了那杯酒。 高飞还没有端起酒杯,秦城城已经学着老王的样子,一口闷了那杯酒。 看她娇滴滴的样子,没想到倒是好酒量――高飞心中刚腾起这个念头,就看到秦城城猛地低头,张嘴就把刚喝下去的酒,全部喷在了他的裤裆中,接着剧烈咳嗽了起来,吓得王小壮连忙给她捶背:“秦阿姨,不要紧吧?” 大姐,不能喝酒就别装,这样会害死人的――高飞无语的接过老王递过来的餐纸,擦了擦裤子。 “对,对不起啊,高飞。” 秦城城咳嗽了足有三分钟,才满脸通红的抬起了头。 “没事,等你有空重新给我买条裤子吧。” 高飞翻了个白眼时,王小壮说话了:“叔叔,你换一条我爸的裤子吧,我给你洗一下。等晾干了,再让我爸给你拿回去。” 老王也说:“对,高飞,你跟我过来――来吧,就别客气了,咱俩身材差不多,我的你穿着应该合适的。” 耐不住老王的热心,高飞只好跟着他去了卧室,又换了一条裤子。 高飞本以为,秦城城喷酒后应该不敢再喝白酒了,谁知等他出来后,却看到秦城城正在拿着白酒和老王干杯,只是她学乖了,不会再像喝红酒那样的喝了。 这娘们不会是存心买醉吧? 高飞看了她一眼,也没劝她。 王小壮的年龄虽然小,可做饭手艺的确不错,得到了秦老师的接连称赞。 四个人边说边聊,天南海北的,越说越投机,笑声不断,酒也没断,眨眼间就过了两个小时,三瓶白酒也空了出来。 “小、小壮,拿、拿酒!” 秦城城大着舌头举着空酒杯和王小壮要酒时,上半身乱晃,要不是高飞及时搂住她的腰,恐怕她得一头栽倒在地上。 “行了,别喝了,这你都醉了。” 高飞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十一点多了:“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 “我不走,我还要喝,放开我!” 秦城城用力推开高飞,身子晃了一下,出溜到了桌子下面。 按照天朝的风俗习惯,家里来客人了就该好酒好菜的管饱,客人喝的越多,就证明客人招待的越周到。 不过,客人要是喝的出溜到桌子下面,尤其还是个美女,这事就有点不好说了。 老王有些尴尬的搓手:“高飞,你看这事搞的,要不秦老师今晚别走了,我和你出去住旅馆?” “算了,还是我送她回家吧,反正我没事。” 高飞弯腰把秦城城从桌子下面抱出来,直接横抱在了怀中:“小壮,给阿姨拿过包来。” “你放开我,我还要喝,还要喝!” 秦城城忽然挣扎起来,挣扎着要下来。 高飞抱紧了她:“嗨,嗨,别喝了啊,再喝咱得去医院急诊室躺着了,走……” “你放开我啊――刘国华,你放开我!” 秦城城抬头,脸颊通红,醉眼惺忪。 刘国华?刘国华是谁――老王父女面面相觑时,秦城城忽然抬手砸着高飞的胸膛,哭骂了起来:“刘国华,我问你,你还是个男人吗?你心甘情愿的把你自己老婆推到高飞怀里,让他和你老婆生孩子,你不觉得丢人,我都觉得没法活了啊!你怎么可以这样混帐啊,我当初怎么瞎了眼的嫁给你……呜,呜呜!” 老王父女俩更惊了:啥,秦老师原来有丈夫,她丈夫叫刘国华,可他丈夫怎么会让秦老师和高飞给他生孩子呢?这、这算什么?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借种? 高飞尴尬了起来:“那个啥,老王,秦老师喝醉了,嘿嘿,她喝醉了。” 老王连忙点头:“是啊,秦老师喝醉了。来,高飞,我帮你。” “不用,你就帮我给她拿着包就行。小壮,叔叔走了啊,有啥事可以给叔叔打电话!” 高飞抱着又哭又骂的秦城城,逃也似的离开了老王的家。 帮着高飞把秦城城放在车里后,老王拍了拍他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高飞,秦老师――应该是个可怜人。” “对,对,她是个可怜人,老王,就这样吧啊。” 高飞敷衍的点头,开门上车和老王摆了摆手,就启动了车子一溜烟的跑了。 出了小区后,高飞长长的松了口气,扭头看了眼后面已经睡着了的秦城城,重重的叹了口气,再也没有占有她时的那种自豪感了,反而觉得还是远离她最好。 苦笑还没有从高飞嘴角消失,却又听到秦城城喃喃的说:“国华,你知道不知道?我和高飞守着你做那种事时,我恨不得去死呀。我秦城城当初之所以不听父母劝告,跟你来冀南,就是因为你爱我,我也只爱你一个。可现在呢?就因为你无法和我那样,你就狠心把我推到高飞怀中?你不能人事又能怎么样,这些年来我们的爱可曾少一点?可你――唉,你可知道,我和高飞做那种事时,我感到有多羞耻?我秦城城身为大家闺秀,要不是恨你,赌气,被你逼,我怎么可能容忍他那样的社会青年来玷污我?国华,你太太让我失望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这辈子都不会……” 听秦城城说出这些话后,高飞的嘴角噙起了冷笑,脚下一踩油门,车速猛地发出一声低吼―― 第140章 你是个彻底的废物! 高飞驾车来到升泰花园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 扛着烂醉如泥的秦城城,高飞来到了她房间门口,敲响了房门。 穿着睡袍的刘国华打开门,看到高飞扛着秦城城后,关心的问道:“啊,这么大酒气,她喝多了?” “嗯,估计等会儿还得吐。” 高飞扛着秦城城直接走进卧室,把她放在了床上,嘱咐跟进来的刘国华:“等会儿你照看着她点吧,我走了。” 刘国华有些奇怪的问道:“你走?城城临走时还告诉我说,你们晚上会在这儿休息的,你怎么又要走呢?” 高飞微微眯起眼睛:“怎么,你真想我和你老婆睡在一起?” “昨晚你们就这样做了。好了,你们休息。” 刘国华淡淡的说了一句,转身走出了卧室。 “呵,有意思。” 高飞嗤笑一声,刚要走向门口,却又转身走到窗口前,掀起窗帘向下面看去: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单元门口的绿化带前。 从驶出老王的平民小区,高飞就察觉到被一辆车跟踪了,不过他没在意,也隐隐猜出是谁在跟踪他。 放下窗帘后,看着好像一只小猫那样蜷缩在床上的秦城城,高飞沉默了半晌,关上了卧室内的台灯,屋子里马上就陷入了黑暗。 ―― 沈银冰斜斜的躺在沙发上,一双纤巧白x嫩的小脚搁在前面案几上,左手拿着遥控器,右手端着一杯红酒,正在看电视。 电视里,正在播放一部曾经风靡过世界的经典影片:《史密斯夫妇》。 以往每次看这部电影时,沈银冰总是会发出开心的笑声,可今晚她却始终拉着个脸,心里乱糟糟的。 嘟嘟嘟――手机铃声响起。 沈银冰赶紧放下酒杯,拿起手机接通:“喂,我是沈银冰。” 黑子的声音从电话中传了出来:“沈总,今晚九点时,一个女人去了高飞所住的大酒店。俩人的关系应该很不一般,因为他们在停车场就亲热了起来。” 沈银冰好看的眉毛蹭地皱起,冷冷的问:“后来呢?” “后来,他们两个去了北园大街那边的平民小区。” “呵呵,那个女人住在那儿?” 沈银冰冷笑了一声。 黑子回答:“不是。他们应该是应邀去老王家做客。” 沈银冰问道:“老王?哪个老王?” 黑子说:“就是我们集团,原先给颜副总开车,后来调到后勤处的老王。” “哦,原来是他,嗯,他和高飞关系不错。你继续说。” “他们去了老王家后,在那儿呆了大约两个半小时,十一点半左右才下了楼。下楼时女人喝醉了,是被高飞抱下来的。” 黑子稍微顿了顿,才说:“我远远跟着他们的车子,去了汽车站附近的升泰花园。高飞把女人抱上去后,直到现在还没有下来,应该是留宿了。” “留宿了?哼哼。” 沈银冰狠狠咬了咬牙,淡淡的问道:“你知道那个女人是谁吗?” 黑子说:“知道,我给了看传达的老头三百块钱,他告诉我说那个女人是省师范学院的大学教授,叫秦城城――” “秦城城?原来是她!” 沈银冰惊呼一声。 黑子问道:“怎么,沈总认识这个秦城城?” “不认识!我怎么会认识那样不要脸的女人!” 沈银冰没好气的训了一句:“你继续说!” 听出沈总很不高兴后,黑子也不敢再问什么了,赶紧说:“我还打听到,秦城城的丈夫刘国华,是一家外企副总的高级助理,他们在很多年之前就结婚了……” “黑子,你明天一早,马上去打听那个刘国华,到底是在那家外企上班!” 沈银冰攥了攥拳,不等黑子说什么,就把手机扣了。 “秦城城,没想到你这样不要脸,勾搭别的男人,还大学教授呢,真是‘教兽’啊!” 沈银冰抓起酒杯,狠狠砸在了地板上。 看着地板上的杯子碎片,沈银冰笑得很阴险的喃喃说道:“高飞,看来你很照顾老王啊,呵,呵呵!” ―― 高飞睁开眼时,已经是上午十点了。 出乎高飞预料的是,秦城城并没有倒酒,仍然沉睡着,一条修长结实的右腿搭在他腰间,好像小猫一样蜷缩在他怀中,两扇好像蝴蝶似的眼睫毛紧紧覆盖着双眸,嘴角还带着若有若无的笑,看来应该是做了个美梦。 把秦城城的右腿拿下,和衣而睡的高飞翻身坐起下地,走出了卧室。 客厅内,刘国华正在看电视,看到高飞出来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高飞,醒了?快去洗漱一下吧,我给你们做好早餐了。” 高飞倚在门框上,点上了一颗烟问:“你怎么没有去上班?” “今天是周末。” “哦,是周末啊。” 高飞走到刘国华对面,坐下:“刘国华,我想和你说件事。” “请说。” “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态,能支使你看着你自己老婆被我睡?” 高飞嘴角微微翘着:“我真的很纳闷,就算你不能人事了,可你也不该连点羞耻心也没有吧?” 面对高飞的挖苦,刘国华镇定自若:“该说的,我那晚都说了。我活着,就是为了能让我爸妈抱上孙子。你不用再说什么,以后你就当我不存在就是了。” “你是我见过的最大方的人,可惜我根本看不起你,就算是睡了你老婆,还是会这样。” 高飞站起来,淡淡的说:“刘国华,其实我知道,你心里非常痛苦,或者干脆说说,自从你出车祸后,你心理就已经变了态。也许你这样做,真的只想让我和秦城城给你生个孩子,但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不想再为你‘效力’了。” 刘国华脸色一变:“高飞,你嫌弃城城?嫌她比你年龄大,还是不够漂亮?” “我不是嫌她年龄大,更不是嫌她不漂亮,而是嫌她――” 稍微沉吟片刻后,高飞才说:“嫌她对我,没感觉。刘国华,昨晚你老婆喝多了后,说了很多话,她是爱你的,根本不会在意你能不能人事。劝你一句,以后好好对她吧,千万别辜负了她对你的一番深情。至于昨晚的荒唐,就当做是做了一场恶梦吧。以后,我是不会再和秦城城来往了。” 说完,高飞转身就走,却被刘国华喝住:“站住!” 高飞扭头,看着刘国华的眼神里,闪过一抹厉色:“你给我记住,以后再也不要对我说这两个字!这次我不追究你,是看在我把你老婆睡了的份上。” 被高飞眼中闪过的寒芒给吓得一哆嗦,刘国华赶紧挪开了目光:“高飞,她昨晚和你说什么了?” “她说,她只在乎你一个。她觉得我根本配不上和她做那种事――总之,她还是希望和你好好的过日子。你要是个还有点自尊心的话,那就好好对她。” 高飞说完,快步走出客厅,扬长而去。 楞楞的看着房门,刘国华呆了很久,才痛苦的低下了头。 他恨,恨自己为什么会遭遇车祸,为什么会患上那种罕见的心理疾病,为什么在看到别的男人上秦城城时,会有那种无法抑制的兴奋感,为什么老天爷当初没有让他死在那场车祸中,让他活着遭受如此痛苦的折磨―― “你在想什么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秦城城的声音从他头顶响起。 刘国华慢慢的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一截雪白粉内的肖腿,一双染着红色指甲油的秀美小脚,踩在红木地板上,好像两朵盛开的雪莲。 刘国华慢慢的抬起头,就看到了穿着一身黑色睡袍的秦城城。 强笑了一下,刘国华喃喃的说:“没、没想什么,就是感觉有些累了。哦,你去洗漱吧,早餐我都给你做好了,你最爱吃的锅贴。” 秦城城根本没有搭理他的话茬,只是低声问道:“刘国华,我最后问你一句,你是不是真想我和高飞给你生个孩子?” 刘国华点头:“是――” 他的话音未落,秦城城忽地抬手,狠狠给了他一耳光,接着嘶声叫道:“刘国华,你给我听着,我爱的人是你,而不是高飞!你们刚才说的那些话,我都听到了。我希望你能像他所说的那样,把那晚发生的那一切当做是个恶梦!现在,梦醒了,我是秦城城,只属于你一个人的秦城城,其他任何男人都配不上我的!包括已经得到我身体的高飞!他们都是肮脏的,我被他睡了一晚,你能不能看做我是被一条狗咬了一口啊?你是个男人,我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女人啊!” 刘国华呆呆看着秦城城,很久后才笑了笑说:“从车祸发生后,我就不再是男人了。从那晚之后,你就不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女人了。” “你――你!” 秦城城狠狠咬着牙,猛地一拉睡袍带子。 黑色的睡袍,黑云一样的落下,一具堪称完美的身体出现在刘国华面前。 秦城城几乎是嘶吼着:“刘国华,看看你下面那两个蛋还在吗!如果在的话,那就来要了我!” 刘国华呼呼的穿着粗气,忽然发出一声低吼,猛地把秦城城拉倒在了沙发上,凶狠的扑了上去! 秦城城就像是一条大白蛇那样,紧紧缠绕着刘国华,俩人一起喘着粗气,把他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 “国华,你行的,你肯定行的,来,上!” 秦城城蛇儿般的扭动着身子,低声鼓励着刘国华。 “我行的,我肯定行的,肯定行――啊,呜呜呜!” 刘国华身子动了半天后,忽然狂吼一声,翻身跪在了地板上,捂着脸痛哭起来:“我――还是不行!城城,如果你还在爱我,就不要再强求我了,好吗?” 秦城城一动不动,双眼无神的看着天花板,半晌才沙哑的说道:“废物――刘国华,你是个彻底的废物!” 第141章 要和你打擂台! 詹姆斯夫妇走后的第三天,一个国外职业装修队就来到了步行街。 在玛丽带领的职业团队领导下,装修队很快就在商铺周围扯上了绿色防护网。 过往的路人,没有谁会关心这家商铺要做什么生意。 但步行街上其他的商铺老板,却非常的关心。 毕竟这证明将有可能会出现一个新的竞争对手。 最为关心这儿要做什么的,要数斜对面的皇家西餐厅老板林世美了。 在装修开始后的这一周时间内,他最少向那边跑了七八次,可每次都被施工人员拦住了,不许他去看,无论他问什么问题,只得到了四个字:无可奉告。 “切,搞得这样神秘兮兮的,好像要贩卖核武器那样,不说就不说吧,有什么了不起的?” 第九次去搭讪碰了个软钉子后,林世美悻悻的回到了他的餐厅门口,刚推开门,手机响了起来,是莉莉打来的:“世美,你现在哪儿呢?” 林世美扭头看了眼街道:“我就在门口呢,怎么,有事?” “啊,那你快点上来,小冰和焦恩佐来了,就在你办公室等你呢。” “哦,好的,我马上到。” 林世美答应了一声,快步走向了楼梯。 “小冰,恩佐,我刚出去一会儿你们就来了。呵呵,来,坐,别站着。” 林世美笑呵呵的打着招呼:“喝咖啡,还是喝茶?” 沈银冰笑了笑:“我们也是刚到,还是喝茶吧。” 莉莉点头:“好的,我去泡茶,你们先聊着。” 等沈银冰俩人坐下后,林世美随意的问道:“小冰,南部赛马场一事运作的怎么样了?” 沈银冰笑着说:“我昨天刚从英国回来,在那边呆了一周,仔细考察了一下他们赛马场的运作机制,受益匪浅。又通过康奈公司,和土耳其的一家赛马培训基地取得了联系――相信用不了多久,第一批赛马就会空运到冀南的,到时候你可要去捧场哦。” “哈,那是肯定的。恩佐,现在你决定在哪儿工作了没有?” 林世美看向了焦恩佐。 焦恩佐抬手拢了下发丝,温和的笑笑:“我已经工作一周了。” 林世美一愣:“是吗?在哪家单位?” 焦恩佐笑而不答,看向了沈银冰。 沈银冰很欧式化的耸耸肩:“恩佐现在是我的高级总裁助理,这次随我去英国,你也知道我英语说的不怎么样,多亏了他跟在我身边充当翻译。” “啊哈,原来你去bei山集团了,好,这是好事啊!等会儿咱们得喝一杯庆祝一下!” 林世美很开心,因为他看出焦恩佐对沈银冰有意思,要不然也不会从美国回来后,就来到冀南给沈银冰当什么总裁助理了。 沈银冰淡淡的笑了笑,看向了窗外:“喝酒先不忙。世美哥,我来问你,你知道斜对面那家正在装修的商铺,要做什么生意吗?” 林世美无所谓的撇撇嘴:“谁知道呢,我倒是问了几次,可他们根本不说。” 沈银冰缓缓的说:“但是我知道。” 林世美一愣:“你知道?小冰,那你说,那边要做什么生意?” “西餐厅。” 沈银冰轻轻吐出了三个字。 林世美眼睛一瞪:“什么,西餐厅?” 接着,他就哈得一声笑了起来:“哈,在我餐厅对面开西餐厅?和我打擂台?这不是故意拿钱向水里扔啊!” 沈银冰摇了摇头:“不见得。世美,我奉劝你一句,从现在开始,你该打起精神来抓西餐质量,以及更好的宣传,或者做好半年都不盈利甚至亏本的准备了。”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林世美的脸色严肃了下来。 “茶来咯!” 莉莉亲自端着一个茶盘,走进了办公室。 别看她在对外人好像泼妇似的骄横,蛮不讲理,但她对林世美的这两个远亲,尤其是沈银冰,还是很客气的,原因很简单,人家比她丈夫有钱。 “谢谢莉莉姐。” 沈银冰接过一个盖杯,捧在手中说:“世美哥,我知道你在这边经营有些年头了,也有了一批忠实的客户,别人要想在你对面开西餐厅,都得冒着血本无亏的风险。可这家餐厅,或者说这家餐厅的后台老板却不在意这些,因为他有实力,也有信心能把你挤垮。” 刚坐下的莉莉,多少听出点事儿来了,哼哼冷笑道:“谁啊这是,敢夸这样的海口,要把我们挤垮!” 沈银冰转动着盖杯,淡淡的说:“那个人,曾经和你们打过交道。” 林世美追问:“那个人到底是谁?” 沈银冰反问道:“你们还记得在一个多礼拜之前,曾经因为一个卖花小姑娘,而讹诈你们五万块钱的那个人吗?” “因为卖花小姑娘讹诈我们五万块钱――” 林世美两口子相互对视了一眼,齐声说道:“就是那个人要在对面开西餐厅!” 沈银冰点头:“是的,就是那个人。” 林世美有些紧张的问道:“那个人是谁,他是做什么的?” “他叫高飞,他从小就是个孤儿,一个月前去了我公司打工,给我开车。” 沈银冰不甘的冷笑一声:“但他在九天之前就辞职了,准备在你们对面开西餐厅,和你们打擂台!” “原来是他啊,他是个孤儿?” 莉莉姐丝毫没有注意到沈银冰脸上的不甘,重复了一句后笑了:“哈,就他一个孤儿,一个曾经给你开车的破司机,要在步行街上开西餐厅,还要和我们打擂台?切,那个人的脑袋被门给挤了吧?” 林世美也松了口气:“哦,原来是他啊。看来他脑袋的确被门挤了,要不然也不会妄想和我打擂台――小冰,我说错了吗?” 看到沈银冰脸上露出冷笑后,林世美觉得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了。 焦恩佐说话了:“世美哥,莉莉姐,你们没有说错,但你们却小看他了。” “我们怎么小看他了?就凭他一个破司机,拿什么和我们争?” 莉莉姐不服气的说:“拼资本,还是人脉?” 焦恩佐笑着摇了摇头,反问道:“你们听说过德国西餐厅品牌日耳曼之光吗?” “德国日耳曼之光?恩佐,你、你是说对面是日耳曼之光西餐厅的连锁店,高飞就是这个店的店长!?” 林世美两口子既然是经营西餐厅的,当然知道日耳曼之光是世界上最著名的西餐厅连锁店,脸色顿时大变。 他们的皇家西餐厅在冀南虽说小有名气,可想不起日耳曼之光这种国际大品牌来说,说是渣也不为过,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焦恩佐没有说话,只是缓缓的点了点头。 那该怎么办――林世美两口子面面相觑。 很久,林世美眼里闪过一丝厉色,沉声道:“他想打破我的饭碗,没那么容易!” ―― 早上,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艳阳高照。 沈银冰像往常那样,七点五十五分准时出现了办公室内。 昨天她刚回到冀南,就去了步行街,看到了正在装修的商铺,也不动声色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林世美。 她相信,依着林世美夫妇的性格,肯定会做出点什么来的。 沈银冰这样做多少有些卑鄙,不过她却觉得没什么不对,毕竟林世美是她的远亲,她也不想他被高飞挤垮。 更何况她现在非常痛恨那个家伙,异常渴望全世界的人都和他为敌,把他打压的再也无法生存下去,最后只能灰溜溜的跑到她身边,哀求她保护―― 那样,她就可以像掌握着奴隶生杀大权的女王那样,想怎么收拾他就怎么收拾了。 很惬意的叹了口气后,沈银冰脑袋后仰,挨着大班椅上脚尖点地,微微晃动着,幻想着某人跪在她面前,哀求他的样子。 不过,她刚步入状态,手机却叮咚响了一声。 是条微信。 沈银冰懒洋洋的拿起手机,打开一看,是焦恩佐发来的:晚上有空吗,请你去喝咖啡。 焦恩佐和林世美的母亲,和沈银冰的母亲沈若萱是姐妹,不过她们三个并不是亲姐妹,只是堂姐妹。 沈总和他们认识,也是在小时候大家都住姥姥家认识的,其实也没多么深厚的感情。 林世美能看出焦恩佐对沈银冰的意思,她本人又怎么看不出? 但她对焦恩佐却没有半点那样的意思,她答应焦恩佐为她的总裁助理,又带他去英国考察康奈集团,只是一种赌气行为,仿佛这样做就能让某个忘恩负义的家伙难受似的。 “切。” 看完了微信,沈银冰嗤笑一声,随手刚扔下手机,却又拿起了起来,飞快的编辑了一条信息发了过去:看看再说吧,怕是晚上得加班。 发完微信,沈银冰打通了颜红的电话:“喂,红姐,你现在哪儿?哦,在赛马场啊,好的,没事,我就是问你一句。嗯,回来很顺利的――好了,就这样吧,有什么事等你回来再说。” 轻轻敲着桌子,等了片刻后,沈银冰又拿起座机话筒:“小宋,你让后勤处的老王来我办公室一趟。” 几分钟后,老王敲开了沈总办公室的房门:“沈总,您找我?” 正在看文件的沈银冰,头也不抬的嗯了一声,也没说什么,更没有让他坐下。 老王怕打搅沈总工作,也不敢说话,直x挺挺的站在原地。 沈总让我来到底有什么事呢,也不说话,脸色也看不出高兴不高兴的――站了足有十分钟的老王,心中飞快运转着,盘算最近工作有没有失误之处。 就在老王忐忑不安时,沈银冰终于说话了:“老王,你女儿的身体好些了没有?” 老王女儿是个药罐子这事,整个集团总部的人几乎都知道,但沈银冰却从没有问过,这让老王感觉有些奇怪,赶紧回答:“多谢沈总的关心,我女儿好多了。” 第142章 沈银冰被挂上了OF平台! “她现在上高几了?学习成绩还算可以吧?” 接下来,沈银冰又问了几个问题,态度随和,就像和老朋友聊家常似的。 老王有了点感激的意思,如实一一回答,末了还没有忘记道谢:“我替我女儿谢谢沈总的关心。” 沈银冰笑着摆了摆手:“没什么――老王啊,我听说,高飞曾经去你家一次了?” 听沈总提到高飞后,老王心中猛地就咯噔了一下,隐隐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是,我就是请他吃了一顿饭。” “哦。” 沈银冰点头,又问:“老王,你也算是公司的老人了,也知道我刚担任总裁没多久,有些事考虑不周全,没法做到面面俱到,缺少对下属的关心。咳,那个啥,你家里还有什么经济上的困难没有?如果有的话,可以和我提出来。” 老王连忙说:“多谢沈总关心,我家条件虽然不怎么好,但最难熬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女儿的身体也越来越强壮,这样我就更能专心工作了。” 沈银冰又点了点头:“那就行,我就放心了。” 你放心什么呢――老王心中有些纳闷时,就听沈银冰说:“老王,我这次叫你上来呢,就是想和你说件事。” “您请说。” “现在市场经济不怎么景气,这是众所周知的,北山集团摊子铺的这样大,这个资金运转方面遇到了困难。” 沈银冰面色严肃了起来:“为了闯过目前的难关,公司决定,要辞退一部分人――” 沈银冰后面说了些什么,老王没有听到,因为他已经傻了,终于知道沈银冰叫他来做什么了:他,要被辞退了。 把公司面临的难处说了一遍后,沈银冰终于说出了最想说的话:“很抱歉,老王,你就在被裁决的人员当中。” 老王现在是后勤处的副处长,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官了,肯定比普通员工能提前知道一些公司内部消息,只是他却从没有听说过,公司准备裁员。 就在他来办公室之前,还曾经和同事闲聊,说南部赛马场启动后,北山集团会更上一层楼,前景将更加美好。 甚至,在接到小宋电话时,老王还天真的以为,沈总是不是要给他升职,或者加薪了,毕竟他去了后勤处后,工作都是兢兢业业的,几次得到了分管部门领导的赞赏。 但他做梦也没想到,沈银冰让他来,竟然是要辞退他! 在这一刻,老王只感觉天塌了下来,说话都像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那样,更不知道是怎么离开总裁办公室的,掉了魂似的顺着楼梯,回到了后勤处办公室。 看到老王进来后,平时和他经常说笑的同事,都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他,总裁秘书处的秘书小宋,就坐在他的椅子上。 “呵呵,老王来了啊,走的楼梯吗?这么慢。” 小宋笑呵呵的站了起来:“老王,你的事我已经知道了,沈总特意嘱咐我来告诉你,会额外给你加三个月的薪水。三个月的时间,足够你找到新工作了。” 老王茫然的看了小宋一眼,也没说什么,顺势坐在了一张椅子上。 我失业了,我被辞退了,我以后拿什么来抚养小壮? 老王脑子里乱哄哄的呆了半晌,才抬起头问平时很照顾他的李处长:“李、李处长,问你个事儿,咱们集团这次被辞退的除了我之外,还有哪些人?” 李处长低低叹了口气,走过来拍了拍他肩膀说:“刚才我就问过小宋了,她说只辞退你一个人。” 老王傻傻的笑了笑:“原来,只是辞退我一个人。” 李处长四下里看了一眼,压低声音问道:“老王,你最近是不是做了让沈总不满意的事儿了?” 老王苦笑:“我、我半年都和沈总说不了一句话,上班兢兢业业的工作,下班后就按时回家,我能做什么让沈总不满的事儿?” 李处长也有些奇怪,但他却又没啥办法留住老王,只得拍了拍他肩膀,算是安慰了。 ―― 步行街那边的装修工作搞得热火朝天,高飞这个实际上的大老板,却躲在酒店客房内,喝着小酒看电视。 高飞对玛丽为首的筹划团队很放心,也清楚他这个外行最好少在现场指手划脚的,免得遭受那些国际友人的白眼。 想想一个月前的日子,再看看现在,高飞有种两世为人的感慨:“其实生活一直都是美好的,关键是你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哥们修心养性足足两年,总算是熬出头了。嘿嘿,有了落日西餐厅,以后都不需要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了。咱的小日子啊,真叫那个好啊,澄浪哥登……” 喝下杯中酒后,高飞走到里间,又拿出了他那个笔记本电脑。 打开,登录of网站,登录了后台。 现在距离他接下刺杀苏北山的业务,已经整整一个月了。 接下任务后,他也曾行动过,不过那次差点连小命也搭上,要不是穆天涯及时回国,恐怕高先生此时正在阎罗殿的油锅里洗澡呢。 “这是哥们第一次任务失败,不过却没有半点的遗憾,这三百万美金,谁爱挣就挣去,和哥们无关了。哦,错了,是杀人放火的事儿,再也和哥们无关了。” 看着任务失败的提示,高飞毫不介意的笑了笑,随手拉动了一下被刺者的名单,眼睛登时一亮:“哟,啥时候又出现一条大鱼啊,五百万美金啊!” 这句话的话音刚落,笑容就在高飞脸上凝固,只觉得那个人名看起来很刺眼:沈银冰! 苏北山的名字还在of悬赏平台,沈银冰就‘不甘落后’的被挂上去了,而且悬赏花红比老苏还要高两百万美金! 高飞飞快的滑动,仔细看完了被刺者的资料,确定这个沈银冰,正是他所熟悉的沈银冰了,出现的日期就是今天,七分钟之前。 “是谁要杀沈银冰?又是为什么要杀她?” 高飞沉吟了片刻后,飞快的点击了抢先接下这个任务的确定键。 他怕稍微晚一点,就会别人抢先接下这个任务。 按照of平台的规定,只要有人接下任务,其他杀手在一个月内,是不可以对目标下手的。 但同时,这个人如果在一个月没有完成任务,那么他此后就再也没有得到花红的机会了。 换句话说就是:高飞抢先接下这笔业务,只能换取沈银冰一个月内的平安。 高飞死死盯着沈银冰的详细资料,大脑飞快的运转着,开始逐步排查很可能有希望她死的人的名单:高雅?还是彭远航? 在高飞所掌握的沈银冰的人脉关系中,除了高雅和彭远航之外,就再也没谁有这个经济实力了,毕竟五百万美金相当于三千多万rmb。 而且,这俩人都由希望沈银冰消失的理由。 高雅,是因为在算计她的赛马场时,吃了个大亏。 而彭远航,则是因为遭到沈银冰的怀疑,从而彻底丧失了追求她的机会,不排除因爱生恨这样的狗血桥段,索性丧心病狂的请人干掉她,谁也别想得到。 “三千多万,彭远航估计肯定很难拿出来。那么百分之七十很可能是高雅了。不过,高雅刚折戟在沈银冰手中,就算他要报复她,也没必要选这个时候,用这种极端手段吧?” 完全是下意识的,高飞开始为沈银冰分析起来,全然忘记了他现在和她,好像一点关系也没有了,她是死是活,与他无关的。 高飞这样紧张沈银冰,是一种潜意识的惯性思维,他自己根本没有察觉。 “亲爱滴,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亲爱滴,你――” 就在高飞盯着笔记本陷入沉思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高飞摸起电话,看了眼来电显示后接通:“老王,有事?” 来电显示是老王打来的,但说话的却不是老王本人,而是他女儿王小壮,声音里带有明显的哭腔:“高叔叔,我是小壮!你在哪儿呢?” 听出王小壮声音不对劲后,高飞愣了一下:“我就在酒店啊,怎么了?小壮,你别哭,发生什么事了?” 王小壮哭道:“高叔叔,你快过来吧,呜,我爸,我爸他喝醉了,在哭,我怎么也劝不了他,就在花园路的三个缘饭店!” “你爸喝醉了还哭?啊,那你等等,我很快就会赶过去!别哭,小壮,你先照顾好他!” 高飞扣掉手机,飞快的冲了出去。 “这个老王发哪门子神经,没事喝醉了耍酒疯,真是的。” 一路上,高飞又接到了王小壮打来的两个电话,哭的更厉害了,他只好掏出几张红太阳,扔给的哥:“哥们,麻烦你再快点!”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抓起几张钞票后,的哥就像打了鸡血那样,一下子就把油门踩到了底,从右边超过了一辆白色雪佛兰。 很快,出租车就停在了王小壮所说的三个缘饭馆。 车子还没有停稳,高飞就从车上蹦了下来,正要冲向饭店门口,却听的哥说:“先生,你的手机!” 高飞急匆匆下,忘了拿放在座椅上的手机。 “谢谢哥们!” 高飞道谢,拉开车门抓起手机,对的哥摆手示意感谢,刚转身,一辆白色雪佛兰停在了出租车后面。 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高飞愣住:“咦,你怎么也来了?” 雪佛兰的车门打开,一个身穿普兰达裙装的美少妇,从车上走了下来,正是一个多星期没有见面的秦城城。 秦城城抬头,看着三个缘饭店的招牌,淡淡的说:“是小壮给我打电话的,那晚我给她留下了联系电话。” “哦。” 高飞偷眼瞥了下秦城城那双穿着黑色丝x袜的美x腿,咽了口口水后,率先向饭店门口走去。 第143章 我是你爹! 饭店角落的一张桌子前,王小壮坐在地上,双手抱着几乎都出溜到桌子底下的老王,看到高飞快步走进来后,连忙喊道:“叔叔,秦阿姨,我、我们在这儿!” “到底是怎么了,你爸怎么会喝成这样?” 高飞抢步走上去,把老王拦腰抱住,放在了椅子上。 老王已经喝大醉了,他和王小壮的身上,地上都有呕吐物,酒气熏天,要多难温就有多难闻,饭店老板娘在一旁不满的叨叨着什么。 秦城城黛眉微微皱了下,拉开小包取出几张钞票,扔在了桌子上:“别说了,这些钱算是给你的卫生费。另外,你再给我端盆水,拿块干净毛巾过来。” 老板娘整天在红尘内打拼,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她嘟囔老王父女,那是看出这爷儿俩就是普通小市民。 但当高飞和秦城城赶到,尤其是秦老师随意甩出几张大额钞票后,马上就意识到来者不凡了,眉开眼笑的抓起钞票,大声吆喝着:“虎子,快给这位先生端盆水,拿块干净的毛巾过来――先生,那边有空闲的包厢,你们把他扶那里面去吧,我把这儿的卫生打扫一下。” 在王小壮的帮助下,高飞替老王擦干净了胸前的呕吐物,又粗粗给他用水洗了遍,反正现在是夏天,倒不怕老王感冒。 抱着老王的要把他拖进包厢内后,高飞问王小壮:“小壮,你别哭,先告诉叔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爸怎么忽然在这儿喝酒了?” “我、我也不知道他怎么了。接近中午时,他忽然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是对不起我啥的,后来我再三问他在哪儿后,才赶了过来,我爸已经喝醉了,吐了一地。” 王小壮抹了把泪水,看了看站在旁边的秦城城:“我自己没办法,又找不到别人来帮忙,所以只好先给秦阿姨打了电话,我以为你们是在一起的。” 对抱着膀子不苟言笑的秦城城笑了笑后,高飞挠了挠后脑勺,正要说什么时,就听到躺在两张椅子上的老王,闭着眼的重重叹了口气,喃喃的说:“小壮,爸、爸爸我没本事啊,咱们以后的日子该咋过――爸以后拿什么来养活你啊?唉,要不是你身体不好,爸真担心会忍不住去那边找你x妈妈啊!” “无论发生任何事,有这个必要搞成这样?小壮,你去外面拿瓶矿泉水来,我得先让你爸醒来才行。” 高飞刚说完,一只白生生的小手,就递过来了一瓶矿泉水。 是秦城城,她在进来时,就从吧台上了拿了一瓶过来。 高飞拧开矿泉水,仰首喝了一口,对着老王的脸就喷了下去。 “哎哟!” 被冷水一激,老王打了个寒颤,睁开了醉眼。 “还能认出我是谁不?哦,认不出啊,那就再来点。” 高飞举着瓶子在老王眼前晃了晃,看他没有反应后,索性倒转瓶子,直接把水倒在了他脸上。 这下,老王终于彻底清醒了,赶紧一骨碌从椅子上爬了起来:“高、高飞,秦老师,你、你们怎么来了?” 秦城城柔声说:“是小壮给我打的电话,老王,你到底遇到什么过不去的事了,把自己喝成这样,吓得孩子直哭。” “我,我――” 看到女儿就在身边后,老王喃喃说出两个我字后,就搂住了王小壮的肩膀,哽咽道:“我、我对不起小壮啊,对不起孩子死去的妈妈!” 高飞坐下,不耐烦的说:“行了,行了,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和哥们说说。小壮,你先别哭,得先解决问题才行。” “我,被沈总辞退了,不知道为什么。” 老王擦了把脸,声音低缓,把他为什么要醉酒的原因说了一遍,末了哭丧着脸说:“我一四十多岁的人了,除了会开车外,去哪儿找月薪超过六千的工作?没有足够的经济收入,我指望什么给小壮调理身子,唉!” “哦,搞了半天,原来是这样啊。行,我明白了。” 听老王说完后,高飞就意识到他被辞退,可能和自己有关,心中狠狠鄙视了沈银冰下后说:“老王,天无绝人之路,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你不是被沈银冰辞退了吗?在我看来这是好事儿啊,因为我本来就想让你主动辞职的。” 老王一呆:“啥?高飞,你想我辞职?” “对,我就想你辞职,想你来帮我。你可能不知道吧,顶多再过一个月,我在步行街的西餐厅就要开业了。依着哥们的乐观估计,到时候肯定会被顾客踩破门槛,这几天一直在琢磨着找个信得过的人,去那边帮我呢,我就想到了你,毕竟咱们之间还是有着深厚的友谊,我请你帮我管理餐厅,是信得过你!” 高飞叭叭的说了一通,最后看着张大嘴巴发呆的老王说:“如果你想帮我的话,那就从明天开始上班,替我现场监督装修工作。至于月薪嘛,暂定一万块好了。等餐厅开业后,我再给你必须的提成――哎,哎,老王,你这是干啥,自己哥们有必要来这套?你给我起来!” 刚要下跪却被高飞拉住的老王,满脸的感激涕零:“高飞,谢、谢谢你!能认识你,绝对是我老王家祖坟冒青烟了!我不要一万元的月薪,因为我压根就不懂得怎么管理,你每个月给我四千块钱,够给小壮调养身子的就可以了!” 秦城城说话了:“老王,不懂的管理不要紧,你可以学啊。这样吧,我给你找个专业的老师,在餐厅开业的这段时间内突击一下,应该会起到效果的。” “谢,谢谢秦老师。小壮!” 老王嘴唇哆嗦着,拉过王小壮:“快,快给你叔叔阿姨磕头!” 高飞连忙拦住,骂道;“老王,你让孩子磕什么头啊,还没醒是吧?扯淡!那个啥,我送你回家,你好好休息一晚上,等明天你就去步行街,就是皇家西餐厅的斜对过,到时候我在那边等你。” 拉着千恩万谢的老王走出饭馆,高飞正要让王小壮去打车时,秦城城说话了:“用我的车子吧。” 老王有些不好意思:“秦老师,我、我身上有些脏――” “没事的,也不是很脏。” 秦城城摇了摇头,替老王打开了车门。 高飞本来不想上秦城城的车子,但想到如果他不跟着,老王上楼再困难,秦城城和王小壮咋办? 也不知道为啥,高飞现在秦城城面前,忽然有种不负责任的心虚。 送老王回家后,高飞又嘱咐他别胡思乱想,嘱咐王小壮有事就给他打电话后,这才和秦城城一起下了楼。 刚才有老王父女在场,高飞还没有觉出什么。 但现在是俩人独处了,他感觉特别扭,出了单元门后,就快步走出了小区门口,站在路边等过往的出租车。 他相信,秦城城也不愿意面对他,因为她本心中就没有看起他。 既然这样,他有必要再贴乎人家? 滴滴――就在高飞伸长脖子向左边看时,白色雪佛兰停在了他面前,车窗落下,戴着一个大墨镜的秦城城淡淡的说:“上车吧,你去哪儿我送你。” 高飞摇头:“不用,你走你的,我等出租车。” 秦城城咬了下嘴唇,冷冷的问道:“你不敢面对我?” 高飞无声的冷笑一声:“我连你身体的每个部位都亲遍了,我有什么不敢面对你的?我只是懒得和把我当做赌气工具的傻娘们打交道而已。” 霍地一下,秦城城抬手拿下了大墨镜,低声喝道:“你说谁是傻娘们!?” 高飞双眼朝天:“说别人,对不起你。” 秦城城咬牙,吐出几个字:“高飞,你混蛋!” 高飞回的更恶毒:“我是混蛋,可你却被混蛋办了一宿,那可不是混蛋强行要求你的。舒服完了,才知道我是混蛋,你早干啥去了?” “你、你怎么不去死!” 秦城城低吼了一声,猛地启动车子,车把一摆,脚下一踩油门――在车子马达的低吼中,车子左轮重重撞在了马路牙子上,吓得高飞连忙蹦到了街灯杆子下:“嚓,果然是表子无情,提上裤子就忘记打井之人,想谋财害命?” 秦城城暴怒,扭头看了眼没找到趁手的东西,索性拿起大墨镜,就砸向了高飞。 高飞抬手,啪的把大墨镜接住,戴在自己鼻梁上,转身就跑。 恰好一辆公交车停下,他也不管是去哪儿的,跳了上去。 “这傻娘们,你以为哥们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个啥啊,真是瞎了你那双桃花大眼睛,哥们才没兴趣和没感觉的娘们有啥牵扯,切!” 对远处那辆白色雪佛兰撇了撇嘴后,高飞抬手把一个抢在老头前要坐下的小姑娘拉到一旁,苦口婆心的劝人家:“孩子,你是长在红旗下,生在蜜罐里的,怎么不懂得尊老爱幼,给老人家让座呢?哦,原来这老人家快到站要下车了啊,那我先坐下吧。你还年轻,多站会儿对你身体发育有好处。” 在那小姑娘的狂翻白眼中,高飞摸出手机,拨通了一个手机号。 第一次,没有接。 第二次响了很久,就在即将自动挂断时,沈银冰那好听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喂,请问你是哪位?” “我是你爹――是你爹最看好的优秀员工之一!” 高飞冷冷的说:“沈银冰,你装什么装,我就不信你听不出我声音!” 沈银冰有些气急败坏:“高飞,你说你是谁――你说话给我放干净点!” 高飞冷笑:“我就这样!” “懒得理你!” 沈银冰刚有要挂电话的意思,高飞抢先问道:“你现在公司吧?你给我等着,我马上过去!” 第144章 沈银冰见刘国华! “对不起,我没空,我正在开会!” 沈银冰冷冷的拒绝。 高飞追问:“那你什么时候有空?” 沈银冰阴阳怪气的:“下班后看时间,怎么,高先生找我有事?” “没事的话,鬼才愿意搭理你这种冷血傻女人。” 高飞不客气的问道:“说吧,你啥时候有空,我去找你。” 沈银冰被骂冷血傻女人后,出乎意料的没有生气,只是淡淡的说:“你想见我,那等到晚上八点半吧。具体在哪儿,等我通知,你爱来就来,不来拉倒。” “切,你以为你是――喂,喂?这傻娘们敢扣我电话!” 对着电话喂了几声,高飞才把电话放了下来,就听一个小姑娘的声音说:“这位懂得尊老爱幼的大叔,你是不是该给阿姨让个座了?” 高飞抬头,就看到一个穿着时尚,打扮很有些半老徐娘味道的老妇人,正一手抓着吊环看着他,说话的,正是刚才和他抢座位的小姑娘。 看了眼老妇人那红通通的嘴唇,高飞意兴阑珊的说:“生命在于运动,老人家这样大年龄了,最好是多站着活动一下周身血脉,那样才有利于健康。” ―― “看来你还真在乎老王,这么快就要为他出头了。哼,但这有什么呢,北山集团是我的,我说想用谁就用谁,你能管得着嘛。” 沈银冰扣掉电话,得意的笑了笑,又抓起座机话筒:“黑子,你现在过来一趟。” 自从京华回来后,黑子这个安保处处长就兼任了沈总专车司机一职,为她开车、刺探‘敌情’啥的,可以说被当做老黄牛来用,但他依然任劳任怨的,没办法,谁让沈总那么信任他了? 很快,穿着黑色衬衣的黑子,就出现在了沈银冰面前:“沈总,您找我?” 沈银冰点头:“坐下说话。我问你,在我去英国的前一天,我曾经让你去调查过秦城城她丈夫的工作单位,你打听到了吗?” 黑子回答:“已经打听到了,就在高丝集团的冀南分部。” “哦,那你和我去一趟,现在就去,我要见他。” 沈银冰抓起桌子上的小包,站了起来。 ―― 岛国高丝集团冀南分部下面的咖啡厅内,刘国华四下里扫了几眼,走向了挨着窗口的卡座。 卡座上已经有人在等了,是一对男女,都很年轻,女的漂亮冷傲,男的健壮如山相貌堂堂,只是男的却在女的说话时,总是会自然做出弯腰低头的奴才样,让人深感惋惜现在妇女地位上窜的也太快了。 刘国华走到卡座前,看了看标在上面的号码,确认没错后正要说话时,黑衬衣男人站了起来,伸出手:“你就是刘国华刘先生吧。” 刘国华和男人握了下手:“我就是刘国华,请问你是――” “你叫我黑子就行了,是我们总裁要找你。” 黑子抬手,做了个请坐的手势。 刘国华一脸疑惑的坐下,看着貌美如花的某总裁。 某总裁启齿一笑,自我介绍道:“刘先生,你好,我姓沈,叫沈银冰,是冀南北山集团的总裁。” “啊,原来你就是北山集团的沈总啊,久仰,久仰!我早就听同事们说,北山集团的总裁是个大美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呵呵。” 刘国华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但看出沈银冰没有主动伸手的意思后,把刚抬起的右手放在了桌子上:“请问沈总,不知道你约我来这儿有什么指教呢?” 看这个姓刘的也一表人才了,怎么连个老婆也管不住?唉,文化人啊,高级知识分子相比起高飞那样的臭留氓来说,就是缺点心眼――在心中替刘国华惋惜了一声,沈银冰莞尔:“刘先生,你说话太客气了,我哪敢指教你呢,我今天请你来这儿,就是想问你个问题。黑子,你先去外面等我好了。” 既然要把刘国华老婆偷人这事告诉他,沈银冰担心黑子在场,会让他感觉不好意思,所以才支走了黑子。 黑子会意,点头后快步离开。 沈银冰的神秘兮兮,让刘国华有些莫名:“沈总,在你问我问题前,我想先声明一下,有关高丝集团内部的商业机密,我是不会随便乱说的。” 沈银冰笑了:“这个我懂得,我今天约你出来,不是为了商业上的事儿,而是私事。嗯,确切点是刘先生你的私事。请问,你有没有听说过高飞这个名字?” “高飞?” 刘国华眉头猛地一皱,但随即就舒展开来,摇头说:“没有听过这个名字。怎么了,沈总,你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呢?” 他果然被那对龌龊男女蒙在鼓里! 沈银冰用怜悯的目光看着刘国华,抱歉的说道:“刘先生,按说这是你的私事,我无权干涉,也没必要伤害你。不过我考虑良久后,我才决定还是要告诉你。嗯,咱们简单的说吧,事情是这样的。我刚才提到的高飞,其实是我的男朋友。” 刘国华目光闪烁:“高飞是你男朋友?这和我什么关系呢?沈总,我不明白你究竟要说什么。” 沈银冰很干脆的说:“最近我发现我男朋友,也就是高飞,好像和你妻子,省师范学院的秦城城老师――有染。” 刘国华嘴角一抽,失声叫道:“什么!?” 沈银冰一脸的痛苦,低声说:“刘先生,我真不想把这件事说出来,可我不能不说。因为我是高飞的女朋友,我们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是却我却发现,他和你妻子秦老师――一个多礼拜之前的某个晚上,我暗中跟踪了他。他们先去看望了我们的一个同事,在同事家玩到深夜十一点左右,我又跟踪他们去了升泰花园,也就是你们的家。” 轻轻叹了口气,沈银冰的声音中带有了落寞,和心碎的伤感:“那晚,你肯定不在家。因为我亲眼看到我男朋友抱着喝多了秦老师去了你们家,我在下面一直等到天亮――他都没有再下来。刘先生,我知道,你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心中肯定很愤怒。实际上,我也是如此,那晚要不是我极力克制,我想我肯定会去砸你们家的门。你不知道,我亲眼见证这些后,心里有多么的痛苦。” 说完,沈银冰站了起来,看着全身都被气的发抖的刘国华,柔声说:“刘先生,你可以不信我说的话,但我必须得告诉你。至于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我想你应该比我更懂得怎么做。就这样吧,再见,希望我们下次再见面,不会仍然被这个问题所困扰。” 走出咖啡厅的玻璃门后,沈银冰戴上一个大墨镜,扭头看了眼仍然呆坐当场的刘国华,得意的笑了:“秦城城,这下你可惨了吧?希望你经过这次教训后,能够明白一个道理,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要碰,尤其是男人。” 看着沈银冰的车子驶远后,刘国华才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衬衣的领子,脸色从容的走出了咖啡厅。 回到自己办公室后,刘国华拨通了秦城城电话,柔声问道:“城城,你现在做什么呢?” “咯咯。” 秦城城咯的一声轻笑,语气轻佻的说:“我在做什么呀?我刚洗了一个澡,把自己洗的白白的,喷的香香的,躺在沙发上等着高飞来采摘呢。哦,今晚你别回家了,他要过来,还说要带皮鞭、蜡烛啥的过来,他说他特喜欢那种女王――” 刘国华微微一笑:“好吧,那我今晚去酒店,祝你们玩的开心。” 听着话筒中传来的嘟嘟声,秦城城把手机猛地砸在了沙发上,眼睛又开始发红。 ―― 高飞是从北山集团总部大楼门前下的公交车,远远看着门前那俩穿大红旗袍的礼仪小姐,他想到了连雪,正准备走过去看看她今天有没有值班时,手机响了起来。 拿出手机一看,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就是冀南本地的,号码一串的6,很吉利的样子。 高飞接通电话:“喂,你哪位?” 手机中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高飞吗?我是彭远航。” “彭远航?” 高飞笑了:“彭公子,你怎么会有我的手机号?” 彭远航沉默了片刻,低声说:“你现在有空没有,我想见你。” 高飞淡淡的说:“可我不想见你,咱们好像没啥共同语言。” “我觉得你最好是来一趟,我就在解放路上的泰山茶室,如果你到了的话,给我打个电话,我会下来接你。” 彭远航说完这些后,不等高飞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抬头看了看天色,高飞按了下肚子,喃喃的说:“泰山茶室?嗯,那里面应该提供餐点的。” 半小时后,高飞出现在了泰山茶室二楼的一个临窗卡座前。 “行啊,彭公子,一个人在这儿泡上一壶好茶,回想一些难忘的往事,这绝对是一种享受。” 高飞坐在彭远航对面,笑眯眯的抬手打了个响指,吩咐服务生:“给我上一套你们这儿最拿手的餐点,再来几瓶啤酒――这位先生买单。” 彭远航扶了扶脸上的金丝眼镜,没有吭声。 很快,服务生端上了一份精致的餐点。 “高飞――” 彭远航刚要说话,却被高飞抬手打断:“我在吃饭时,不习惯和人说话。” 彭远航眉头皱了下,点了点头。 风卷残云般的把三瓶啤酒、两份珍珠八宝米饭吃下去,高飞才打了个饱嗝,点上一颗烟:“彭公子,你现在可以说了。” 第145章 交易! 彭远航挥了挥手,扇了扇高飞喷过来的烟雾:“高飞,我这次邀你过来,就是想和你聊聊沈银冰。” 高飞淡淡的问:“聊她做什么?彭远航,我想你现在应该知道,我已经从北山集团辞职了。” “是,我已经知道了。” “这就代表着我和她没有了任何关系,所以我也没必要和你聊她。” “你就算是辞职了,但你还是她的男朋友。” “我还是她的男朋友?” 高飞笑了,斜着眼看着彭远航:“彭公子,我还真想和你说一件事,事关沈银冰的终身大事,你要想听的话,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彭远航冷冷的问:“什么代价?” 高飞竖起一个手指头:“一万块钱——彭公子,这算是信息费吧。” 彭远航眯了眯眼,从旁边拿过一个黑色皮包,取出一叠没开封的钞票,扔在了桌子上:“你现在可以说了吧。” “怪不得都说现在是个信息时代,信息就代表着金钱,看来的确是这样。” 高飞抓起那叠钞票,在手心里摔打了一下,装进了口袋中:“我其实根本不是沈银冰的什么男朋友——你先别打岔,听某给你娓娓道来。” 看在那一万块钱的面子上,高飞把他怎么成为沈总男朋友的经过,真真假假的说了一遍,末了说:“彭公子,早在京华时,我就单方面离开了沈银冰,从北山集团辞职了。所以呢,你现在和我聊沈银冰的事,真没必要。” 彭远航微微冷笑:“我早就看出你是她花钱雇来拒绝我的挡箭牌了。” 高飞有些惊讶:“你既然早就看出了,那你为什么还找我,给我信息费?难道你钱多的没处花了,故意接济一下贫下中农?” 彭远航双手放在桌子上,身子前倾缓缓的说:“高飞,你一直以为你是她的雇佣男友,难道你没有察觉出,她根本没有把你当做雇佣男友来对待吗?” 高飞皱眉:“没有,那你说说,她把我当什么来对待了?” 彭远航一字一顿:“男朋友。” 高飞愕然,随即失笑出声:“哈,彭公子,请你别把我说的这样无所不能了啊,我只是一社会底层的小混混,贪财好x色没品位,和她相比起来有着天壤之别,她脑袋除非让门挤了,才会真把我当男朋友——嘿嘿,彭公子,你也太幽默了。” 彭远航冷冷的说:“高飞,你别自欺欺人了,其实在你心中,也早就把她当做女朋友了。要不然的话,在她赌桌上输钱,京华受挫时,你也不会挺身而出去帮她。更不会把赢来的一千多万都送给她。你仔细想想,我说的没错吧?” 高飞收起笑容,半晌才懒洋洋的说:“就算是你说的对,那又怎么样?反正我现在已经辞职了,不再和她来往了,你爱追她就去追她,不用顾忌我。好了,我不想和你聊这没意思的话题了,说,你把我叫来到底要说什么呢。” 彭远航端起茶杯,抿了下说:“我想告诉你,有个人正在追她。” 高飞问道:“是那个叫焦恩佐的?” 彭远航有些惊讶:“你怎么知道?” 高飞打了个哈欠:“前些天,我就看到过他们在一起了。” 彭远航看着高飞的眼睛:“你看到他们在一起后,心里就没什么想法?” 高飞不客气的说:“有,但我没必要和你说。行了,别啰嗦了,我的时间很宝贵,你就把让我来的真正目的说出来吧。” 彭远航转动着茶杯:“我想和你作笔交易。” “什么交易?” “我们合伙,把焦恩佐从她身边挤走。” “你对沈银冰还没有死心?” 高飞晒笑一声:“彭远航,其实你应该知道,从京华那件事后,沈银冰就开始怀疑你和高雅狼狈为奸算计她了。她对你,现在已经彻底失望了,就算我们合伙把焦恩佐从她身边挤走,她也不会再选作你了。” 彭远航淡淡的说:“我知道。” “那你还没死心。” “我对她,已经死心了。” “哦?” 高飞有些不明白了:“你既然对她已经死心了,那你为什么还要再管她的事?” 彭远航回答的很简洁:“因为我不想焦恩佐追上她——我更希望,你能把他取而代之。” 高飞更敢奇怪了:“彭远航,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你要和我合伙,把焦恩佐挤走,然后让我和沈银冰修成正果?” 彭远航点头:“差不多就是这意思。确切地说是,除了焦恩佐之外,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沈银冰的男朋友,唯独他不行。” 吐出一口气,彭远航又说:“为此,我可以付出我能付出的所有代价。” 高飞皱着眉:“你和焦恩佐有仇?” 彭远航摇头:“我不想回答你这个问题,你只要回答我,你能不能和我合作就行。” 高飞笑了:“你能给我多大的好处?” 彭远航伸出一只手:“五百万!” 高飞摇头:“太少,我要至少一千万。毕竟老祖宗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有目地的去拆散别人,那是要遭报应的,来世投胎很可能会没有小x鸡。” 彭远航也摇头:“不行,一千万太多了,我最多只能拿出五百万,这还得给我半年的时间。” 高飞看着彭远航的双眼,片刻才说:“好吧,看在咱们都是男人的份上,我就答应和你合作。但你得先付给我一百万的定金,三天内我就得看到这笔钱打在我账户中。你准备好了后,我会发给你我的账户。” 彭远航抬起手:“成交。” “合作愉快!” 高飞也抬手,和彭远航击掌盟誓。 —— 时隔五个小时后,高飞再一次来到了泰山茶室。 还是午后他和彭远航盟誓的那个卡座。 不过这次他是东道主,七点半时,沈银冰打电话给他,说是可以见他,最晚八点就会来见他。 “女人说话就是没谱,这都八点半了。” 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高飞抱怨着看向了窗外。 窗下的公路上,车流川流不息,一对对的小情侣相拥着,从窗前走过。 接近八点四十时,穿着一身白色ol职业裙装的沈银冰,才姗姗来迟,在她后面,还跟着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男子,焦恩佐。 看到焦恩佐后,高飞下意识的皱了下眉头,抬手挥了一下:“嗨,美女,这边!” 沈银冰走了过来,扭头对焦恩佐笑道:“恩佐哥,你想吃什么?今晚高先生请客。” “高飞,你好,冒昧前来,打搅了。” 焦恩佐微笑着伸出了右手。 “没事,我以前也经常做这种事,早就习惯了。” 高飞抬手和他轻轻搭了下,指着食谱说:“焦先生,想吃什么都随便。” 沈银冰款款坐在高飞对面,微笑着说:“还是我来点吧。服务生,麻烦你给我们上一壶极品大红袍。对,就是这个八百八十八的。嗯,再来两个鸳鸯炒饭,一盘腰果,一盘美国提子,澳洲山核桃,委内瑞拉吗咖果,巴西——” 沈银冰一口气点了十几个果盘后,才恋恋不舍的说:“好了,就这些吧。唉,高先生请客,要是点少了,就是对不起他啊。” 高飞很气愤:“你点这么多,吃得了吗?这不是浪费?” 沈银冰淡淡的说:“怎么浪费了?我吃不了可以打包的,反正今晚恩佐哥还得陪我去南部赛马场,正好当夜宵。” “行,那随便你。” 高飞有些肉痛的哼了一声。 沈银冰不再理他,和坐在她身边的焦恩佐低声说笑了起来,那亲热样子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们是幸福的一对,尤其是她在叫‘恩佐哥’时的娇嗲嗲,让高先生的脸色更加难看。 不大的工夫,服务生就把沈银冰所点的那些都上来了。 瞥了眼看向窗外高飞,沈银冰用筷子随便扒拉了两口米饭,夹起上面的几片牛肉放在了焦恩佐碗里:“恩佐哥,你吃,我这会儿不怎么饿了。” 焦恩佐苦笑着低声说:“小冰,刚在世美那儿吃过西餐,我怎么还吃得下?” 沈银冰耸耸肩,把米饭一推:“吃不下,那就不吃好了,反正也不是你花钱。” 焦恩佐犹豫了下,也把米饭推在了一边。 高飞马上就把两碗米饭拽了过来,合成一碗,抓起筷子狼吞虎咽起来。 沈银冰瞪大眼睛:“喂,那是我刚吃过的饭,你不嫌——” “我不嫌脏,我只是觉得浪费可耻。” 高飞含糊不清的回了一句,只几分钟的时间,就把两碗米饭吃了个干干净净,连一颗米粒也没剩下,甚至还端着空碗用舌头舔x了下碗边。 焦恩佐目瞪口呆:“这么能吃?” 沈银冰冷笑道:“猪都是这样吃饭的。” 高飞抹了把嘴巴,看着焦恩佐淡淡的说:“你能不能先回避一下,我有话要和她说。” 焦恩佐一愣时,沈银冰拉下脸来:“想说就说,不愿意说拉倒,我们这就走。” “好,那就都走吧,恰好我也不愿意说了。” 高飞率先站起身,快步向收银台走去。 沈银冰真没想到高飞会毫不在意的走人,登时烦了,啪地一拍桌子:“喂,高飞,你让我在百忙中来这儿,就是为了显摆你能吃下两个人的饭量?” 高飞转身:“要不他走,要不我走。” “你——哼!” 沈银冰冷哼了一声,看了眼焦恩佐。 焦恩佐会意,站起身呵呵笑道:“我去下面车上等你。” 沈银冰抱歉的点了点头,等焦恩佐走下楼梯后,才冷冷的说:“高飞,你不是要质问我为什么要辞退老王?如果是想和我说这个问题的话,那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辞退他就是因为你们关系不错。而且,我还告诉你,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再让他回到北山集团!” 第146章 多行不义必自毙! “就因为我得罪了你,你就迁怒于老王?” 高飞走到沈银冰对面坐下,冷笑着说:“你这样做时有没有考虑过,你这是在作孽?你可知道你辞退老王后,他是多么的痛苦?他和他体弱多病的女儿抱头痛哭的样子有多可怜?我一直以为,就算是有点神经不正常,但你终究还算是个有人性的。可现在我才知道,你压根就没半点人性!为了报复我,就迁怒于他人,残忍的毁掉别人的幸福。你该庆幸你是个女人,哼哼!” 沈银冰大怒,尖声叫道:“我要不是个女人的话,你是不是要杀了我?高飞,你以为你谁啊,你凭什么来教训我?我是公司老总,我辞退我公司职员,关你什么事!” 在沈银冰尖声喊出这些话后,旁边卡座上的客人都看向了这边,服务生也赶紧走了过来,低声道:“小姐,麻烦您讲话不要这样大声。” “对不起,刚才我有点激动,失礼了,请原谅。” 沈银冰低声道歉后,抱着膀子扭头看向了窗外,胸被气的剧烈起伏。 “这儿没你啥事,走吧。” 高飞冲服务生摆了摆手,点上一颗烟看着沈银冰:“沈银冰,其实吧,你很可怜。” 沈银冰咬牙,狠狠瞪着他,无声冷笑:“我可怜?我哪儿可怜?我要是可怜的话,为什么我没有低三下四的去求别人?” 高飞问:“你以为,我见你是求你让老王重新去你公司上班?”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高飞又说:“你错了。就算你现在跪在地上,哭着喊着的求老王回来上班,他也不会来了。因为他从明天开始,就已经成为了我的西餐厅的高管,月薪一万块,外加分红。我想,这个收入对他和他需要照顾的女儿来说,应该足够了。他以后永远都不会再失业,他女儿再也不用坐在地上抱着他,哭着喊爸你怎么了――” 沈银冰越听,脸色越难看,抓起小包站起身:“高飞,你的话说完了没有?” “没有。” 高飞拿起手机,在上面点了十几下,放在了桌子上淡淡的说:“你先看看这个吧,看完之后,也许你会明白什么叫做多行不义必自毙。” “你才会自毙!” 沈银冰恨恨的抓过手机,只看了几秒钟,就呆立当场。 高飞手机屏幕上显示的这个页面,沈银冰并不陌生。 事实上,她对这个页面是又怕又恨,因为这是国际最著名的杀平台of的网页,她父亲苏北山的名字,到现在还悬挂在上面,随时都有可能遭到职业杀手的刺杀。 她做梦都想把这个平台毁掉――可还没有等她把所有痛恨都在梦中宣泄出去,她的名字,赫然出现在了上面,而且花红比她父亲,还要高出两百万美金! 沈银冰的脸色开始苍白,浑身也开始冰冷,甚至都能感觉到脖子后面有凉飕飕的感觉,好像被一双阴毒的眼睛死死盯着,她只要稍微动一下,就会有一颗子弹从黑暗中飞过来,击穿她漂亮的小脑袋。 端起茶杯喝了口,高飞悠悠的说:“沈总,这才是我要见你的真正目地。你的名字是今天午后挂上的,挂在上面七分钟后,就有人接下了任务。” 沈银冰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样,全身都开始发抖:“我、我怎么不知道?你、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高飞淡淡的说:“自从知道这个平台后,我就开始关注这个网站了。为了彻底了解这个网站,我不惜花大价钱求人帮忙成为了这家网站的刺客会员,并通过后台详细了解平台的刺客需知――” 高飞把of平台上的一些规矩,简单的说了一遍,其中就包括只要有人接下刺杀沈银冰的任务,那么别的杀手在一个月内,就没必要插手等等。 高飞说这些时,听到一阵轻微的‘咯咯’声从对面传来,一看,原来是沈银冰的牙齿在打颤,他很开心:“怎么,是不是感到怕了?没想到会有人杀你对不对?你现在终于相信亏心事做多了要遭到报应了吧?” 沈银冰慢慢抬起头,双眸中全是恐惧:“高――高飞,你是不是很希望我被人刺杀?” 高飞叹了口气:“唉,我要是想你死的话,就不会抢先一步接下这个任务了。” 沈银冰一愣,下意识的缩了缩身子:“你抢先接下这个任务?” “是啊,你没有看到下面的提示?你的名字出现在of平台上才七分钟,就被我抢先接下这个任务了。” “你――你要杀我?” “神经,我要杀你的话,还和你说这么多废话?” “那你为什么要接下任务!” “说你是神经,你还不愿意,我刚才已经和你说的很清楚了。” 高飞只好重新解释道:“根据刺客平台的规定,猎物被挂上平台后,只要有人接下这个任务,在一个月内,其他刺客就没必要再刺杀猎物――换句话说就是,正因为我接下了这个任务,所以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你才是安全的。不过,五百万美金啊,啧啧,只要今晚把你掐死就得到了,唉,真让人心动啊。” “原来是这样!” 沈银冰的精神明显振了下,急声说道:“那你告诉我,该怎么注册成为会员!” 高飞歪着下巴问:“你是不是想拿出一笔钱,找几十甚至上百人来注册会员。这些人只承接刺杀你和你爸的任务,那样就可以花钱保平安了?” “对,对,我就是这样想的!” 沈银冰连连点头,向周围看了一眼,站起身绕过桌子,坐在了高飞的里面位置上。 有高飞在外面,她能感到安全一些。 “看来你真害怕了。” 高飞右手托着下巴,看着沈银冰笑眯眯的说:“你怎么不打电话,让你的恩佐哥过来保护你呢?” 沈银冰咬牙:“高飞,你――你先告诉我,我该怎么注册会员?” 高飞淡淡的说:“要想成为of平台上的会员,你必须得有杀过三人之上的记录,来证明你是一个合格的杀手。如果都像你想得这样天真,任何人都可以随随便便的成为of的刺客会员,那of平台也不会成为国际最有名的刺客网站了。” 沈银冰连忙追问:“那你是怎么成为会员的?” 对这个问题,高飞早就想好了对策:“你还记得我那个黑人朋友詹姆斯吧?那家伙以前就是个刺客。后来他找了卡塔里娜后就金盆洗手,我这才花钱买下了他的会员号。” “原来是这样。” 沈银冰双眸中的希望之光黯淡了下来:“高飞,你不会真想为了五百万美金就刺杀――哦,我不是这意思,我是想问你,这一个月后,我该怎么办?” 高飞苦笑:“在这一个月内,找出要杀你的那个人,让他撤销你的名字。要不然的话,你只能学你爸那样,每天龟缩在家里了。” 沈银冰茫然的说:“可、可我不知道是谁要杀我的。” 高飞沉默,因为他也不知道是谁要杀沈银冰。 两个人相对沉默,沈银冰再也没有了刚来时的意气风发,像只小猫那样蜷缩在了沙发中,在手机响起时都没有接。 高飞拿过手机瞥了一眼,递给沈银冰:“你的恩佐哥。” 沈银冰接过手机,低声说:“恩佐,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事,就这样吧。” 放下手机,沈银冰刚要说什么,高飞却站了起来,她连忙问道:“你要走?” 高飞点头:“是啊,我今天让你来,就是为了提醒你这件事,现在我已经说了,又为你争取到了一个月的时间,也算是仁至义尽,那我还留在这儿干啥,你还是去找你的恩佐哥吧,再见。” 沈银冰一把拉住他的手:“高飞,你别走!” “我们好像没什么关系了,再说,这件事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还有,以后麻烦你别派人盯着我了,要不然我会去告你骚扰公民。” 高飞甩开沈银冰的手,扬长而去。 看着高飞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沈银冰的双眸中浮上了一层水雾,紧咬着嘴唇呆了半晌,才声音沙哑的说:“好,你走吧,你这个猪,难道你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 泰山茶室距离高飞所住的酒店,大约有三四公里的样子,要是放在平时,他就算不打的也得坐公交。 今晚他却想步行回去――任谁在吃过晚饭后,又强塞两份鸳鸯米饭后,也会觉得撑得慌,顺着人行道溜达溜达,正好可以消化一下食物。 想到沈银冰刚来时的趾高气扬,再想到她后来的茫然失措,高先生就觉得很好笑,很解气,同时又有了种怎么抛也抛不掉的担心:到底是谁要杀这个神经病? 拿起手机看了下时间,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欧洲那边是白天。 想了想,高飞拨通了詹姆斯的电话。 俩人先互相对骂着问候了几句,高飞才说到了正事:“老詹,你现在还和欧皇有联系吗?” 高飞所说的欧皇,是欧洲最大的一个杀手集团的老大,詹姆斯和那人打过几次交道,但双方感情仅停留在点头之交上。 詹姆斯说道:“已经差不多有一年半没联系了吧?怎么,你找他做什么?” “我想请他帮忙。” 高飞扭头看了一眼,倚在街灯杆子上,就把沈银冰被挂上of平台的事情说了一遍:“请他在圈里打个招呼,制止他所影响的那些刺客别来冀南闹事。” “哈,看来你真喜欢那个沈银冰了――晒特!别狡辩,我还不知道你心中在想什么?行,不就是打个招呼吗?没问题。” 詹姆斯哈哈笑着说:“不过我觉得吧,你最好也冒个泡,警告那些想打你妞儿主意的人,毕竟你是鬼舞,一般人只要不丧心病狂,是不想招惹你的。” 第147章 四个请吃饭的! 第二天七点不到,穿着一新的老王,就出现在了落日西餐厅的施工现场。 高飞已经提前给玛丽打了电话,说老王就是他的高级助理,他去那儿也不是为了指导工作,就是观摩学习来着。 老王很珍惜高飞给他的这次工作机会,白天在现场盯一天,晚上还要去上夜校。 夜校是秦城城安排的,让他学习企业管理。 在这些天中,老王不管是在施工现场,还是家里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士为知己者死…… 高飞在王小壮打电话说起这件事后,只能苦笑,不过也很欣慰:知恩知报的人,才值得交往。 随着时间流逝,半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 在这半个月中,除了老王父女偶尔给他打电话外,他手机竟然出奇的安静,让他几次怀疑是不是欠费了――沈银冰没有给他打电话,秦城城也没有,就连那个给了他一百 万定金的彭远航,也没有。 “难道哥们被这个世界遗忘了?” 这天早上吃过早餐后,高飞坐在酒店套房沙发上,无聊的划拉着手机,正琢磨今天要去哪儿游玩时,手机蓦然振动了起来,悦耳的铃声响起:“亲爱滴,你慢慢飞――” 一看来电显示,高飞愣了一下:竟然是几乎被他忘记的颜红打来的。 “她找我干什么?哦,肯定是沈银冰那件事。” 高飞自言自语了一句,接通了手机:“颜副总,嘿嘿,多日不见,一向可好?打电话找我有什么事?” 颜红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少了一些嗲味,多了些疲惫:“高飞,你现在哪儿,我想请你吃饭。” “好啊,我最喜欢听别人说要请我吃饭了。” 高飞开心的说:“说吧,要在哪儿请我吃饭?” “你来步行街的皇家西餐厅吧,我在这儿等你。” “皇家西餐厅?” 高飞一愣,接着点了点头:“哦,那好,你等着,我很快就会过去。” 虽说他曾经讹了皇家西餐厅老板五万块钱,也要把人家挤垮,不过这并不代表着他不会去那儿吃饭,话说那边的牛排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他换上鞋子,正要出门,电话又响了起来:这次是秦城城打来电话。 那么费力的伺候秦城城却没得到她的心,这的确是件让人感到遗憾的事儿,不过高飞是爷们,才不屑总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犹豫了片刻就接通了电话。 秦城城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毫无感情:“你要是有空的话,就来趟步行街的皇家西餐厅,我要和你仔细聊聊。另外,我告诉你,张雯雯昨天已经接到师范大学的通知 书了。” 又是皇家西餐厅――高飞微微皱眉,淡淡的说:“咱们还有什么好聊的?” 高飞刚说完这句话,秦城城就咔嚓一下扣掉了电话:“你爱来就来,不爱来拉倒!” “曹,脾气还不小。” 高飞骂了一句,开门走出了出去。 出了酒店,高飞拦住一辆出租车,刚说出要去的地方后,手机第三次响了起来,这次给他打电话的,是张雯雯。 “嘿,这是怎么了,都捡这时候给我打电话,难道又是个请吃饭的?” 高飞接通电话:“喂,雯雯啊――哦,原来是老板娘啊。呵呵,找我有事?” 用女儿手机给高飞打电话的解红颜,在那边说:“高飞,你能不能去步行街的皇家西餐厅?” “又是皇家西餐厅,那地方啥时候这样招人喜欢了?” 高飞问道:“怎么,你要请我吃饭?” 解红颜回答:“是啊,雯雯昨天收到了师范学院的通知书,她很感激你。为了表示对你的谢意,她非得让我亲自给你打电话,请你去吃西餐――你过去吧,我在那边已经 订了位子。” “哦,那好吧,我马上过去。” 高飞吧嗒了一下嘴,扣掉电话后喃喃说道:“世上最邪乎的一件事,莫过于有三个女人,在一家西餐厅请你吃饭了――当然了,还有可能是四个女人。” 他自言自语的说到一半时,手机第四次响了起来,这次给他打电话的,是穆天涯。 “难道这些人在过去那些天中都蛰伏了,今天一起从地下冒了出来?” 高飞接通电话,倚在车窗上懒洋洋的说:“喂,你是不是要请我吃西餐,而且还是在步行街上的皇家西餐厅?” 穆天涯的声音中,带有了明显的惊讶:“咦,高飞,你怎么知道我要这么做?” “哥们能掐会算的,行了,你就在那儿等着吧。” 也不等穆天涯说什么,高飞就扣掉了电话――然后关机,问的哥:“哥们,从前面那家眼镜店停一下。” 十几分钟后,出租车停在了皇家西餐厅门口。 门口停着一辆小型箱货,一个穿着蓝色短袖工装的年轻人,正在从车上往下搬一些塑料盒子,盒子上面都贴着易碎的标签。 餐厅老板娘莉莉姐,正在旁边指手划脚的,让他小心些,千万别摔碎了等等。 高飞戴上大墨镜推门下车,向自己的餐厅那边看去。 通过绿色纱制防护网,高飞能看到戴着红色安全帽的老王,就在门口看着里面。 笑了笑,高飞走上了皇家西餐厅的台阶。 看到来了位气质卓而不凡的先生,莉莉姐热情的打招呼:“欢迎来到皇家西餐厅用餐。先生,您今天来的可真是时候,我们今天要推出特价鱼子酱。喏,看到没有,这鱼 子酱可是从俄罗斯空运来的,质优价廉――” 那天沈银冰来过后,林世美两口子马上就做出了反应,按照她所说的开始展开一系列的促销活动,要抢在落日餐厅开业之前,争取拉到更多的回头客。 “呵呵,看来我运气还真不错。不过可惜,今天用不着我请客。” 高飞笑了笑,摘下了脸上的墨镜。 “啊,是、是――你!?” 认出眼前这位尊贵的先生,原来就是曾经讹过自己五万块钱,又要开餐厅把自己挤垮的高飞后,莉莉姐是大吃一惊,想到他那天教训军子的一幕后,下意识的向后跳去, 却正好碰在那个搬运工人的身上。 啪――的一声脆响,毫无防备的搬运工人,脚下一个趔趄,怀里抱着的塑料盒子倒扣着摔倒在了地上,里面装着鱼子酱的瓶子,至少碎了一大半,一股大海的味道是扑面 而来。 莉莉姐和工作人员,当场傻掉。 以前皇家西餐厅为了挣钱,所用的鱼子酱都是国产的,就是那种几百块一瓶的。 但为了提高质量,留住回头客,林世美两口子咬牙从俄罗斯订购了一批鲟鱼鱼子酱。 严格来说,只有鲟鱼卵才可称为鱼子酱。 而且,并非所有鲟鱼卵都可制成鱼子酱,世界范围内共有超过20种的不同鲟鱼,其中只有beluga、oscietra及sevruga三品种的鱼卵制成鱼子酱,最高级的beluga,一年产 量不到一百尾,而且要超过六十岁的beluga才可制作鱼子酱。 其中又以俄罗斯的里海鲟鱼鱼子酱质量最佳,价格最高,一瓶要抵得上国产的至少得三瓶以上,大概是一千块钱左右吧。 被莉莉姐碰到地上的这个箱子里,是二十瓶,碎了一大半,这就说明最少摔没了一万多块钱。 年轻的搬运工人,看着地上的鱼子酱愣了片刻,才抬起头吃吃的说:“老、老板娘――” 莉莉姐蓦然惊醒,叉腰抢先嚷道:“老板娘,什么老板娘啊?你以为你叫我一声老板娘,我就会把这些碎了的鱼子酱也结账啊?我告诉你,门都没有的!箱子是你摔碎的 ,要赔也是你来赔,和我们餐厅可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搬运工人脸色瞬间涨的通红,高声辩解道:“俺、俺知道是我摔碎了箱子,可你要是不碰俺的话,俺能――” “你承认箱子是你摔碎的就行了,别的我可不管!” 莉莉姐打断搬运工人的话,对从箱货上跳下来的人喊道:“小王,你快过来看看,你这是从哪儿找的手下啊,这么笨手笨脚的!你怎么可以用这种人呢?瞧瞧,你来瞧瞧 ,这么贵重的鱼子酱都能摔!我可告诉你啊,这批鱼子酱可是我们餐厅必须得要的。你手下给摔碎了,我们的客人要是吃不上,餐厅受到损失,那得你们货运公司来赔偿!” 年轻的搬运工人几次想辩解,但耐不住莉莉姐牙尖嘴利,根本插不上话。 小王脸色铁青的跑上台阶,劈头训斥到:“常山!你怎么搞得你!?” “王组长,箱子是俺摔碎的,但要是她不碰俺――” 叫常山的年轻人刚说到这,莉莉姐就拍着手的嚷:“哟,小王,你可听到了啊,他自己都说箱子是自个儿摔碎的,和别人没啥关系。哼,我这就给你们总经理打电话,让 他要不重新送货,要不就按照合同所说的赔偿损失。” 好像机关枪那样叭叭说了一通后,莉莉姐狠狠瞪了眼旁边的高飞,扭着屁股快步走向餐厅门口:她得找几个证人,证明那箱子鱼子酱摔碎,和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哎,你别走!” 看到莉莉姐一摔胳膊要走后,常山赶紧抢前几步,一把拉住了她胳膊:“老板娘,你怎么可以这样不讲理呢?你得给俺组长解释清楚,俺――” “你俺什么你啊?你想耍留氓呀你?” 莉莉姐猛地摔开常山的手,对走出来的军子等人喊道:“快过来,这土包子要和我耍留氓!” “哪儿来的土鳖,敢对老板娘动手动脚的,活的不耐烦了啊!?” 光头军子大吼一声,抡起拳头就冲了过来。 第148章 打死人了! 前些日子时,军子曾经在大廷广众之下,被一个家伙一脚踹昏过,那件事不但让林世美夫妇觉得他是银样蜡枪头不中用,也被他自己视为奇耻大辱,总想找个机会重新证 明一下自己是皇家西餐厅的保护神。 现在机会来了,一个小小的搬运工,就他那不足一百二十斤的体格,竟然也敢招惹老板娘,军子自然得趁机表现一下,虎吼着抡起拳头冲了出去。 军子满以为,以他的冲击速度和拳头力道,肯定能一拳把那不知好歹的土鳖揍翻,可事实上却很出乎他的意料,他气势汹汹的扑过去后,李德才竟然不见了。 看到李德才猛地一闪身就溜到军子背后的动作后,站在一旁的高飞眼睛一亮:哟,这个李德才很有几下子啊。 军子一拳放空后,愕然愣住:人呢? “这位大哥,能不能别随便动手,你先听俺说!” 李德才的声音从军子背后传来。 “说,说尼玛啊!” 军子这才知道人家已经去了他背后,恼羞成怒下霍然拧身,飞起一记凶狠的后撩腿,对李德才的脑袋就鞭了过去。 “喂,我说你们城里人怎么都不讲道理呢,这算啥啊?” 李德才抬手格开军子的右脚,迅速后退两步,也生气了,暴喝道:“俺可警告你啊,你要是再敢动手,小心俺揍你!” “唉,这哥们也太实在了些。” 高飞叹了口气:“都这样了,还和他客气个鸟?直接干翻再讲道理,就容易多了。” 军子接连两次痛击没有取得效果后,瞥了眼脸带冷笑的莉莉姐,怒气更盛,眼里也冒出了凶光,再次大吼一声扑了上去。 “这可是你惹俺的,俺姐说凡事再一再二不能再三的!” 军子的不依不饶,让李德才也烦了,不再客气,侧身躲开军子踢过来的左脚,不等他左脚落地,右脚电闪般抬起,一脚就踢在了他膝弯下面的腿肚子上。 “哎哟!” 军子吃痛,也顾不得打击对手了,双手抱着左腿原地蹦了起来。 李德才还真是得势不饶人,矮身右脚贴地横扫,一个漂亮的扫堂腿,军子就像根木桩子似的摔倒在地上,摔的那叫一个干净,后脑勺重重摔在大理石地面上,恰好碰到一 小块碎玻璃上(鱼子酱的碎瓶片),当场鲜血直流,惨叫声中双眼一翻白,昏了过去。 “啊――打死人了!” 莉莉姐见状,双手抱着脑袋发出一声尖叫,转身就跑:“三力,三力,快去报警啊!打死人了!” 那个来不及劝架的王组长,也被吓毛了,赶紧拿出手机藏在箱货后面,开始给领导汇报。 李德才也没想到这么巧,连忙蹲身抱起军子脑袋看了看,冲结结巴巴打电话的王组长憨笑一声:“王组长,他没事的,就一点小玻璃片,不致命的,只是摔昏过去了。” 这哥们要倒霉了,瞧他傻乎乎的样,还能笑得出――高飞摇了摇头,转身走进了餐厅。 外面开始打架后,西餐大厅中的服务生,和用餐的顾客,都涌了过来,在那儿指指点点的,但却没有高飞认识的人,看来颜红他们应该是在二楼。 高飞慢悠悠的走上二楼,刚探出一个脑袋,坐在西北角临窗位置,一直看着楼梯口的颜红就冲他摆手:“哎,过来,我在这儿呢!” 颜红喊高飞的声音,并不是太高,不过整个二楼餐厅的人都听到了,下意识的向这边看来。 第二个出声的,却是张雯雯:“高叔叔,你怎么才来?” 看到接连两个人都向高飞打招呼后,正要和他打招呼的秦城城,和穆天涯俩人,都放下了手。 邀请高飞来西餐厅的这五个女人,解红颜母女和秦城城曾经见过一面。 不过她们的卡座距离有些远,谁也没有发现谁,直到张雯雯站起来摆手后,秦城城才发现她们母女也在,本来就阴沉着的脸,变的更加不好看了。 倒是穆天涯,一脸的若有所思,低头拿起了咖啡杯。 颜红坐在餐厅的西南角落,谢红颜母女的卡座和她紧挨着。 秦城城和穆天涯,则是坐在餐厅的东南角落,都是临窗位置。 在张雯雯喊高飞高叔叔后,正要站起身的颜红,满脸疑惑的看向了她。 张雯雯却没有注意到颜红,快步走过来,动作很自然的抱住了高飞左手,嗔怪道:“高叔叔,美女有邀,而且还是一对母女花,你也好意思姗姗来迟啊?” 听女儿这样说后,穿白色短袖旗袍,细高跟白色水晶皮凉鞋,明显精心妆扮过的解红颜俏脸一红,赶紧赶紧抬手捂住额头坐了下来:“臭丫头,什么母女花,胡说八道什 么呢!” “哟,你看我妈脸儿都红了,害羞了呢还是想好事了呀?” 张雯雯咯咯一笑,拉着高飞来到了卡座前,把他按在了解红颜身边的沙发上,她自个却坐在了俩人对面,双手放在桌子上,笑嘻嘻的说:“二位,是不是该点餐了?” 嗅着解红颜身上散出的幽香,瞥了眼她那双被肉色丝袜紧裹着的修长美腿,高飞情不自禁咽了口吐沫,抬手在张雯雯脑门上敲了一下,讪笑着骂道:“小丫头,胡说八道 什么呢,哪有开老妈玩笑的女儿?” “哎哟,不要打我脑袋了啦,人家本来就不聪明,这样一打会更笨了的!” 张雯雯噘着嘴巴:“再说了,人家说的也是实话啊,我就觉得高叔叔你和我妈在一起,是天作之――” 听女儿越说越没谱,解红颜大羞,狠狠瞪了她一眼:“雯雯,你在胡说八道,小心我撕烂你的嘴!” “哎哟,别人都是娶了老婆忘了娘,我妈你倒是有了心上人就不要女儿了啦!” 张雯雯抬手,做出怕怕的样子。 如果周围都是些不认识的人,高飞不介意张雯雯开他和解红颜的玩笑,反正能够和解大美女发生点暧x昧,肯定是每个正常男人所期望的。 而且他也从解红颜的妆扮上猜出:她这样盛装前来,其中就包含着赔礼道歉的意思――尽管人家在洗澡遭到偷看后,拿根铁条吓唬一下高飞也是很正常的。 解红颜俏脸更红,薄怒道:“雯雯,你再胡说,妈妈可要走了!” “ok,ok,我闭嘴,闭嘴还不行?” 张雯雯举起双手做出一副投降样。 解红颜又瞪了她一眼,这才抱歉的对高飞笑笑:“高飞,你别把这孩子的胡话放心里去,她就――咳,雯雯,你还不点菜?” “好啊。” 张雯雯答应一声,正要喊服务生,却看到一个身穿普兰达裙装,秀发盘在脑后,戴着一副近视镜的女人,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了过来,稍微一愣,脸色就变了:“咦,是 你?原来你也在这儿!” 走过来的这个人,正是秦城城。 张雯雯根本不知道,她之所以能收到师范学院的通知书,可是人家秦城城用清白身躯给她换来的,她就知道在平民小区时,高飞曾经介绍这个女人是他女朋友来着。 马上,张雯雯眼里就流露出了警惕的敌意。 解红颜看到秦城城后,脸色也是一变,羞涩的红晕让白玉般的脸颊更加迷人:哎呀,这下可丢人了,没想到高飞女朋友也来这儿了。吓,看她皮笑肉不笑的样子,肯定听 到雯雯刚才那些疯话了吧?这可怎么让我见人呢,她肯定会耻笑我,女儿都上大学的人了,还好意思勾搭小青年。 其实,秦老师此时绝不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 相反,人家的笑容还很可亲,但解红颜心中有鬼,看着就是皮笑肉不笑了。 “我们又见面了,不介意我坐在这儿吧?” 秦城城瞥了眼高飞,问解红颜。 解红颜还没有说话,张雯雯就抢先说道:“我当然介意了!餐厅中这么多位子,你不去坐,干嘛非得和我们坐在一起呢?我知道,你好像是高叔叔的朋友,可就算是这样 ,你也得给他留下点私人空间吧?” 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想法的高飞说话了:“秦老师,你先坐下――雯雯,老板娘,我正式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秦城城老师是师范大学的教授,雯雯能够收到师范大学的 通知书,就是秦老师给操心办理的?” 张雯雯愣住:“什么?是她给我办理的?” 解红颜脸色此时已经恢复了正常,站起身主动和秦城城握了握手,抱歉的说道:“秦老师,请坐,雯雯的事情让你多费心了。实在不好意思,她就是爱胡说八道,她刚才 说的那些话,希望你别介意。” 秦城城看着张雯雯,淡然一笑:“我是不会和小孩子介意的。” 说着,她就要坐在高飞身边,但张雯雯却抢先坐下,抬手指着对面沙发,笑嘻嘻的说:“秦老师,你还是坐那边吧,这边只能坐三个人哦。” 看在秦城城帮自己圆了大学梦的份上,张雯雯才这样对她客气。 要不然,依着她的阿飞脾气,早就翻脸了――张雯雯年龄虽然小,社会经验却很丰富,从高飞叫秦城城老师的称呼上,就隐隐猜到他们绝不是热恋的男女朋友。 现在张雯雯有一个心愿,那就是撮合高飞和她老妈俩人走到一起。 最近一段时间,她好像很享受这个强大男人在身边的安全感。 如果高飞坦率承认他和秦城城是男女朋友,张雯雯也得找机会破坏他们,更何况事实并不是如此。 同样,秦城城也听出高飞话中的陌生味道,轻轻咬了下嘴唇,坐在了他对面沙发上。 她刚坐下,解红颜正准备说几句客气话时,却看到一个身材娇小,打扮性感的小女人,出现在了卡座前,盯着高飞柔柔一笑:“各位,抱歉打搅一下,我能不能也坐在这 儿?” 第149章 张雯雯给老妈争男人! 秦城城的忽然出现,破坏了张雯雯的计划,这就已经让她感到气恼了。 还没有等她想出打击秦城城的办法,却又有穿着合体裙装的个小女人腆着脸来了。 看了看这个身材不高,但却很丰满窈窕,性感十足,浑身洋溢着成熟气息的小女人,张雯雯翻了个白眼,抢先道:“你又是谁啊你?” 不用问,这个小女人就是颜红了。 颜红看着高飞微微一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颜红,现在是冀南北山集团的常务副总――” 张雯雯摆手,毫不客气的打断颜红的话:“行了,行了,什么副总正总的,你就是英国女王,我也不认识你!” 颜红笑笑,自顾自的坐在了秦城城旁边:“小姑娘,我们是不认识,但我和你的高叔叔,却是熟人。” “你们是熟人?” 张雯雯警惕的看了眼高飞,问道:“你和高叔叔是什么关系?” 颜红慢悠悠的说:“我啊,我是高飞的表姐。” “表姐?我怎么看着不对劲,你们俩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 张雯雯疑惑的打量着颜红和高飞俩人。 高飞叹了口气:“雯雯,你别乱想了,她的确是我表姐。” “哦,没想到你竟然有个富婆表姐,那今天这顿西餐,就让她买单吧。” 张雯雯眼珠一转,提出了这个建议。 颜红毫不在乎:“行,你们想吃什么,尽管点!” 在颜红说出她的身份来历后,解红颜的眉梢就轻轻挑动了下,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嘴角带着淡淡的微笑。 “服务生!” 颜红抬手招呼服务生,服务生还没有过来,却听到一个意外的声音响起:“咦,这不是北山集团的颜副总吗?真巧啊,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你。” 张雯雯扭头向后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黑色吊带裙,脚踏一双细高跟红色皮凉鞋的女人,一脸惊讶的款款走了过来。 高飞看了她一眼,心里嘟囔:装吧,你们就装吧,大不了都坐在一起,谁也别想说出本想说出的话。 刚坐下的颜红,马上就站了起来,向前走了两步,热情的伸出右手:“穆总!你好,你好,你也来这儿用餐了?” 轻飘飘的扫了眼围绕着高飞的那些女人,穆天涯抿嘴一笑,和颜红握了握手:“是啊――颜副总,这些是你客户,还是朋友?” “呵呵,是朋友,也有亲戚。” 颜红笑了笑,客气的问道:“穆总,一起坐?” 颜红请穆天涯坐下,绝对只是客气话而已。 她很清楚,依着穆天涯英国康奈集团的总裁身份,是绝不会和陌生人随便坐一起的,尤其是这些人中还有个陌生男人(高飞)。 但出乎她意料的是,穆天涯竟然顺坡下驴:“好啊,反正我也不习惯一个人用餐,能够和颜副总的亲朋好友坐一起,真感到荣幸之至了。” 颜红稍微一楞,马上左手做出个请的手势:“穆总,请坐吧――服务生,拿菜谱过来!” “打搅了。” 穆天涯笑呵呵的了点头,挨着秦城城坐了下来。 颜红坐在了她外面――这样一来,张雯雯定下的213卡座,就坐了六个人,五女一男,一边三个,男的仪表堂堂,女的都千娇百媚…… 这特么的啥事啊,我好不容易才说服老娘要鼓足勇气,使出浑身魅力把高叔叔重新拉回来,为此特意安排了本次西餐‘见面’会,谁知道却出现这么多马叉虫女人,真是 气死了!幸好,本姑娘有先见之明,抢先和老妈‘夹’住了高叔叔―― 看着对面那三个容颜娇媚,个个气度不凡的少妇,张雯雯就气不打一处来,抢先拿起食谱,张嘴就是一通海点:“我要三份八成熟的澳洲小牛排,同等份量的俄罗斯鱼子 酱,再来意大利鹅肝,煎三文鱼扒配土豆泥,照烧猪排堡,平底锅脆底香肠披萨……” “雯雯,别胡闹!” 看女儿一口气点了十几道菜还没有停的意思后,解红颜低声训斥了她一声。 悻悻的耸了耸肩,张雯雯扔下食谱:“怕什么呀,反正颜副总请客!” 解红颜冷着脸的呵斥:“就算颜副总请客,你点这么多菜,能吃得了吗?” 张雯雯昂起下巴:“吃不了,我可以打包啊!” 我听这句话怎么有些耳熟呢――高飞琢磨:哦,对了,那晚沈银冰也说过这样一句话的,不知道后来她有没有打包。 瞪了女儿一眼,解红颜冲颜红抱歉的笑笑,对服务生说:“小弟,给我们来三份八分熟牛排就成了,菜太多,桌子上放不开。” 秦城城马上说道:“我也要一份同等量的牛排。” 颜红看了看穆天涯:“穆总,你呢?” 穆天涯抬手拢了下垂下的发丝,笑道:“既然大家都点牛排,那我也要牛排吧。” “好的。” 颜红对服务生说:“我们总共要六份同样的牛排,再来一个汤,两瓶92的拉菲红酒。” “哼,本来想大吃一顿来着,没想到只能啃牛排――妈,我闭嘴还不行吗?你不用拿手掐我,掐错了啊,你掐的是高叔叔!” 张雯雯拧身躲过解红颜偷偷伸过来要掐她的手,趁机伸手把她老妈的手捂在了高飞腰间,在外人看来,解红颜正偷偷抱住高飞的腰。 解红颜大羞,赶紧缩回手,垂下了眼帘,心里打定主意,等吃完饭后,再把这死孩子好好收拾一下,简直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难道她就这么怕她老妈找不到男人? 在张雯雯胡闹时,颜红三人眼中都闪过一丝复杂神色,下意识的看向了一直没说话的高飞。 被一对母女花挤在中间的高先生,却像个木头人那样正规矩坐,眼观鼻,鼻观心的,好像压根没看到这一切似的。 这时候最好的应对方式,保持异常沉默才是最好的。 张雯雯闭嘴后,高飞又在那儿装傻卖呆的,气氛马上就尴尬了起来。 但穆天涯、秦城城和颜红三个人,却隐隐猜到高飞早就知道这些人都在这家餐厅,他却没有给大家提醒,就这么施施然的来装傻了。 很快,服务生就端上了他们所点的东西。 窗外,也传来了警笛呼啸声。 高飞微微斜眼,从解红颜那对饱满的双feng向下看去,就看到一辆警车停在了下面,几个警察从车上跳了下来。 他知道,警察赶来是处理那个搬运工李德才打伤军子一案的。 最先下车的警察,是个带着圆帽的女警。 女警在无意中抬头向上看时,高飞忽然觉得她很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不过,不等他看女警第二眼,人家已经快步走到了窗下,看不到了。 高飞也没在意,就在这时候,对面紧挨窗口的秦城城,率先说话打破了沉默:“各位,今天我们大家坐在一起,就算是有缘分,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秦城城,是省 师范学院的教授,很高兴认识各位。” 有秦城城开头后,穆天涯第二个做了自我介绍:“我叫穆天涯,目前在英国康奈集团工作,与北山集团的颜副总,是业务上的朋友,我也很高兴认识大家。” 相对于穆天涯的低调自我介绍,颜红更加简单:“我是颜红,冀南北山集团的常务副总,高飞的表姐。” 颜红话音未落,张雯雯就举起手嚷道:“我叫张雯雯,未来的特级人民教师,那位身穿白色旗袍,好像牡丹花一样让天下美女无颜色的美貌少妇,是我妈妈解红颜。目前 呢,她正和我高叔叔处朋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也许用不了多久,你们就能喝上我妈和高叔叔的喜酒了啦。” 唉,我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不要脸的傻闺女,难道你看不出,这些女人凑到一起,都是冲着高飞来的?你老妈我都有你这么大个女儿了,拿什么和人家争呢――解红颜心中 叹了口气,也懒得再解释什么了,索性扭头看向了窗外。 说实在的,别看解红颜有个这么大的女儿,但她毕竟是曾经的华夏第一美女,眼光那可不是一般的高,不是貌压潘安,才胜曹植的男人,她压根就看不上眼。 而高飞距离解红颜的‘择偶’条件,好像差了不止一点半点。 她今天盛装前来会见高飞,是因为张雯雯说的一番话:我们这些年为什么总招人白眼球?总是有不三不四的男人来打你主意?还不是因为我们身边缺少一个挡风遮雨的男 人?高飞那小子的条件是不怎么样,可那家伙打架厉害呀,而且他还像亲叔叔那样关心你女儿,这样的男人你不要也就算了,但最起码得和他做朋友吧? 正是受了张雯雯的这番蛊惑,解红颜才精心打扮前来皇家西餐厅。 可她却没想到,受到秦城城等人的刺激后,张雯雯却厚着脸皮和人说,她正在和高飞处朋友――而且还有可能谈婚论嫁。 最先做出反应的是秦城城,只是她刚一张嘴,马上就被张雯雯堵了回去:“秦老师,你先别说话!我知道,那晚在平民小区时,高叔叔曾经说你是他女朋友。可我事后打 听过了,你是有丈夫的。我这才知道,那晚高叔叔说你是她女朋友,就是为了刺激我妈。嘻嘻,他要是对我妈妈没这意思,会故意这样吗?” 顿了顿,张雯雯又说:“当然了,如果你非得和我们争抢高叔叔,那就别怪我去师范学院宣扬了。哦,对了,你要是为此生气的话,那你大可以把我的录取通知书收回去。啊,能够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诚然让人向往,可比起我妈的幸福来说,这压根就不算事!” “张雯雯,我想你可能误会了,我对高飞根本没有那种意思,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还有,我也没权利阻碍你去学校上学――各位,就这样吧,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秦城城冷着脸的说完,从座椅上站了起来。 第150章 自大的女人! “秦老师,不送了,走好了您呢!” 不顾解红颜的责怪,张雯雯笑嘻嘻冲愤愤离开的秦城城摆了摆手,接着叹了口气:“唉,走一个人后,明显感觉这儿宽松了许多啊。不过,还是有些挤。” 颜红当然明白张雯雯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扫了眼始终没有说话的高飞,笑道:“小姑娘,你不会是想让我也主动离开吧?” 张雯雯仰起下巴,一脸的无辜:“你也要走吗?可你还没有吃饭呢。”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碍于穆天涯等人在场,性格泼辣的颜副总,还真没有把张雯雯这种小丫头片子看在眼里,无论是动手还是玩儿嘴,她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能够把 张雯雯打的落荒而逃。 可她现在不能这样做,因为她现在是北山集团常务副总的身份,只是紧紧咬了下嘴唇,不再搭理张雯雯,看着高飞:“高飞,你能不能跟我去那边,我想和你单独说个事。” 张雯雯马上就晃着身子,抢先道:“事无不可对人言,有什么话不能在这儿说呀,非得跑到旮旯里私聊?知道你是高叔叔表姐的还好些,要是不知道的呢,指不定以为你 们是背着老婆丈夫私会的偷x情男女了,高叔叔,我说的对吧?” “张雯雯,你这是怎么说话呢!?” 颜红再也受不了张雯雯的刻薄了,啪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张雯雯丝毫不惧,也啪的拍了下桌子站起,飞快的把灰色体恤袖口挽起,冷笑着说:“怎么,颜副总想要来硬的?呵呵,那你可找对对象了。我张雯雯什么饭都不爱吃, 就专门爱啃硬骨头!你是想单挑还是群殴?划出道来,本姑娘绝对奉陪到底!” “雯雯,你给我坐下!” 解红颜也顾不得中间还搁着个高飞了,站起身胸脯压在他后背上,一把就将张雯雯拉在了座位上:“你再敢胡闹,给我走!” 在张雯雯和颜红剑拔弩张时,高飞拿起了刀叉,开始吃饭,好像根本没有看到这一切。 唉——颜红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终于肯定高飞因为她袒护沈银冰那件事,再也不会原谅她了,眼神落寞的呆立当场。 高飞终于说话了,头也不抬:“颜副总,我知道你想和我说什么事。你回去告诉她,就说我已经尽力了,让她自己多加小心。哦,你最好是注意一下那个焦恩佐,别人告 诉我说,他接近她应该有不x良动机。” “我、我知道了,谢谢你,高飞。” 颜红强笑了声时,穆天涯也站了起来:“颜副总,一起走吧。呵呵,解女士,高先生,再见。我下月三号就会回英国,你们要是有机会去伦敦的话,可以联系我,到时候 我肯定会盛情款待的。” 穆天涯要见高飞,就是想告诉他,她在下月三号就回英国了,以后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来华夏了,他能不能跟她一起走。 但在看到这么多女人围在高飞身边后,穆天涯就知道她没必要再说这些了,只是拐弯抹角说出自己回英国的日子后,就和颜红一起转身走了。 等颜红和穆天涯俩人走下楼梯后,张雯雯双手一拍,哈得一声笑:“这下终于清净了!高叔叔,我发现你就是一朵花儿啊,随便往这里一坐,就引来那么多的小蜜蜂,一 个个对你含情脉脉的,恨不得马上就以身相许——唉哟,你又揍我脑袋,要是把我揍傻了,我终生幸福你负责啊?” “行了,别贫嘴了,赶紧吃饭吧,这么多牛排。” 高飞擦了擦嘴巴,指着对面:“去,坐那边。” “我才不呢,要是再来一个女人坐你身边,那就是我失职了。” 张雯雯笑嘻嘻的,给三人倒了一杯酒,举起酒杯:“高叔叔,第一杯酒呢,是感谢你,感谢你让我重新做人,圆了我的梦想。” “你终于说了句正常话,干杯。” 高飞举着酒杯,先和她碰了碰后,才拧身和解红颜碰了一下。 反正刚才张雯雯已经说出那么多疯话了,秦城城她们也走了,解红颜也没必要拿捏什么了,和他轻轻碰了下后,低声说:“高飞,那晚——对不起啊,我就是想吓唬你一 下来着,并没有伤害你的意思。” “没事,我都忘了。嘿嘿。”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 没听到老妈说什么的张雯雯不乐意了:“哎,你们再说什么悄悄话呢?别忘了事无不可对人言啊——唉哟,高飞,你又揍我,真想为我下半生负责!?” 透了杯中酒后,张雯雯不顾解红颜说她不能喝酒,又给三人满上,举着酒杯:“第二杯呢,嘻嘻,我衷心希望高叔叔和我妈,能够早日成为眷属!” 解红颜大羞,娇叱一声:“张雯雯,你!” 张雯雯赶紧说:“我?我咋了我,我啥也没说啊。” 高飞抬手阻止站起来作势要拧张雯雯耳朵的解红颜,笑着说:“算了,反正她也是开玩笑。” “我可没开玩笑。” 张雯雯眼珠一转,凑到高飞耳边低声说:“高叔叔,我劝你最好是珍惜我妈,千万不要因为她年龄比你大,就怕她会年老色衰啥的,因为——因为我还年轻哦。” 高飞呆住:“啥?” “母女花哦。” 轻轻吐出这几个字后,张雯雯把酒杯放在桌子上,站起身笑嘻嘻的说:“两位,我去下面视察一下餐厅工作,你们继续,白白了您呢!” 看着张雯雯蹦蹦跳跳的下了楼梯后,解红颜轻轻叹了口气:“唉,这孩子真是让我chong坏了,说话疯疯癫癫的,高飞你别在意啊。我今天请你来呢,其实没有别的意思, 就是要感谢你替雯雯圆了她的梦想。另外——” 高飞放下酒杯:“另外什么?” 解红颜扭头,看向了窗外,就像是蚊子在哼哼:“另外,你在我那儿的房间,我一直没有向外租——衣柜里的小洞……还留着。” 砰的一声,高飞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他就算是个傻子,也能听出解红颜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眼前马上就浮现出了那两扇朱红色的大门,右手慢慢伸了过去,落在了那两扇刺有大门的丰满上。 高飞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好人,贪财好色,只要有机会能占有解红颜这样的绝品美女,他当然不会放弃:“那——我们现在就去你家?” 解红颜身子颤了下,修长白嫩的脖子刷的泛起艳红,小手下探,盖在了高飞的手上,低声道:“今天——不行,来好事了呢。” 这句话就像一盆冷水,一下就把高某人满腔烈火给浇灭,苦笑着缩回了手。 解红颜扭头,垂着眼帘莞尔笑道:“失望了?” 高飞坦率的点头。 解红颜咬了下唇儿:“这几天,就等不得?” 高飞挠了挠后脑勺,讪笑道:“也不是,我可不是那样急色,就是有些遗憾呗,嘿嘿。” 解红颜轻飘飘瞭了他一眼,抿嘴笑道:“高飞,说实在的,其实我并没有看好你,更没有想和你成家立业的想法。我、我答应你,就是因为你对雯雯是真心的好。” 高飞玩味的问道:“报恩?” 解红颜摇摇头:“也不全是,算是交易吧。” 高飞眉头皱起:“交易?什么交易?” 解红颜淡淡的说:“我给你想得到的,你要对雯雯好,但你不能打她的主意,永远都不能,要不然你会后悔的——我曾经听雯雯说起过,说你打架很厉害。但我还是得告 诉你,这个世上的弱肉强食,不止是凭拳头的。” 刚才听说解红颜来好事时,高飞就像被冷水泼了一下。 但解红颜的这番话,却激起了他的反感。 他可以捂着心窝子的对天发誓:就算解红颜现在可以任他采摘,就算那两扇大门的诱x惑力空前大,他也不会动她一根手指头。 这么多年来,高飞碰过的女人可以说是数不胜数,但除了在京华用强惩罚过老梁的女儿,他从没有勉强过谁,当初在办公室内得到颜副总,那也是她本来就有那方面的意 思。 不勉强别人,是高飞泡妞的底线。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听到秦城城那些酒后真言,他才决然离开了她。 除了金钱交易外,高飞只信奉这样一句话:他需要的不止是女人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如果得不到女人的心,哪怕她是如此媚艳的解红颜,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弃之! 仅仅是因为女人长的有味道就占有她,那和牲口有什么区别? 解红颜在说出自己的真心话后,就看着高飞的眼睛。 她发现,高飞眼中的热火迅速消退,很快就变的清澈无比,带有了冷意。 解红颜心动了一下,强笑道:“怎么了?我这样说,你不开心了?” 高飞笑了笑,端起张雯雯留下的红酒一饮而尽,正色说道:“解红颜,我也有话要对你说。第一,我和你之间永远不会有交易,我帮雯雯,是看在她因为受我影响而改变,和你没有任何关系。要不然,我也不会在从那儿搬出来后,还为她的事操心。” 高飞站起身,淡淡的说:“第二,你对你自己的姿色太有信心了,你以为天底下所有男人都无法拒绝你。你错了。我承认,我对你是有非分之想,但我对你的想法却是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如果你只想拿着你的身子来做交易,那么就会让我想到你可能和很多男人都做过类似的交易了。” 拍了拍脸色开始发白的解红颜的左脸,高飞笑着说:“解红颜,男人自大是傻吊,女人自大却是傻笔。我本来就是个傻吊了,所以绝不会再和一个傻比搞在一起,那样我就更傻了。” 说完这些话,高飞转身扬长而去。 第151章 三万块钱买平安! 从知道自己拥有绝代姿色后,解红颜就深以为傲,坚信天底下没有任何男人能抵御得了她的魅力,就算随着岁月的流逝,也有了张雯雯这样大的一个女儿,可她的自信却从没有动摇过。 因为解红颜很清楚,老天爷只是给她增加了年龄,夺走了她曾经的青涩,天真,却同时又赐予了她成熟的魅力。 男人做为一种视觉动物,是无法抵挡成熟魅力的。 她始终坚信这些,尤其是在高飞看到她那让人口干舌燥的刺青时,她更有把握能让那厮乖乖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为她当牛做马,在所不辞―― 可事实上她失败了,在她释放出明显的心意后,高飞却拍着她脸颊,轻飘飘的赏给她一个‘傻比’的称呼后,就扬长而去了。 这一刻,解红颜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沮丧,和羞耻,她的脸更加苍白,呆立很久后,才端起酒杯,猛地喝透。 脸颊上迅速腾起了一抹红潮,显得异常妩媚动人,但却没有谁注意到。 ―― 高飞走到一楼大厅内,发现下面几乎没有客人了,所有人都围在大厅门口,对外面指指点点的。 走过去一看,那个叫李德才的搬运工摔碎鱼子酱一事,还没有处理完,但警察却不在了,看来当事人都采取了要私下处理的办法。 一个大腹便便的西装男人,正在陪着笑脸和莉莉姐说好话:“林夫人,还请多多海涵,我刚才和总部经理汇报过了,南化海运将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只是,请您不要让我们公司再登报道歉了,那样我们公司声誉会受损的。” 莉莉姐看着垂头丧气站在一旁的李德才,冷笑着说:“好啊,我可以不要求你们登报道歉,但你得给我一个说法。你们的人摔碎了我要的鱼子酱,又对我动手动脚,还打伤了我的人。孙经理,那你说说,要怎么处理这件事?” 孙经理陪笑道:“林夫人,我们总经理说了,这次摔坏的十一瓶鱼子酱,损失将由我们南化海运来承担。另外,我们会格外拿出一万块钱,当做那位兄弟(被送到医院的军子)的医疗费。至于李德才对你动手动脚――咳,我们已经决定了,现在就把他开除。无论您要怎么控告他,都和我们公司无关了。” 虽说早就预料到自己将被开除,但在孙经理亲口说出来后,李德才还是紧紧握了下拳头,沮丧之意更浓:当初他能被南化海运招为搬运工,是他唯一的亲人,比他大七岁的姐姐四处托人求脸,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才为他找到这份工作的。 李德才知道这些,更懂得姐姐的难处,进了海运后始终都兢兢业业的工作,渴望能早日拿到第一次薪水,送给在城里给人当保姆的姐姐。 可他做梦也没想到,眼看就要月底了,却摊上这么一件事,不但工作丢了,而且薪水也别想再要回来了。 他很想不顾一切的冲上去,把那个头发烫成狮子狗样的女人狠狠痛扁一顿。 但他却不敢,因为他要是再被送进警察局的话,那他姐姐非得急死不可。 “行,看在你们公司认错态度较好的份上,那我就勉强答应你们的处理意见。” 莉莉姐看着李德才,慢悠悠的说:“不过,我还有最后一个要求,那就是这个人得给我赔礼道歉,当着大伙的面,抽自己家俩耳光,高喊以后再也不敢耍留氓,这事才算完。” 垂首不语的李德才,听莉莉姐这样说后霍然抬头,脸色涨红目眦欲裂,模样极为吓人,吓得莉莉姐赶紧后退几步,尖声叫道:“怎么,你还想耍留氓?” “李德才,你还想再惹事吗?当初要不是看在你们姐怪可怜的份上,我根本不会招你进公司的!你惹吧,出事了只能自己负责了!” 孙经理怒喝一声,对王组长摆了摆手,调头气呼呼的走了。 孙经理的话,就像一盆冷水当头泼下,把李德才的怒火浇灭,呆立当场手足无措。 这时候,一个穿着土里土气的妇女,从人群外面跑了过来,抓住李德才的胳膊连声问道:“德才,德才,孙经理给我打电话,说你出事了,怎么了?” 李德才扭头,强笑一声:“姐――你怎么来了?俺没事,咱们走吧。” 李德才的姐姐看了眼莉莉姐,追问:“真没事?没事为什么孙经理打电话告诉我说你闯大祸了,还打伤了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快告诉我啊,你是不是要急死姐才行啊!” 李德才低着头,不敢说什么。 莉莉姐说话了,双手抱着膀子向前走了两步:“哟,你是这乡巴佬的姐姐啊?啧啧,还别说,从穿着相貌上就能看出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乡巴佬不敢和你说,那我来告诉你。乡巴佬摔碎了一万多块钱的货,打伤了我们餐厅的人,又对我耍留氓――他公司的孙经理已经来过了,当场开除了他。” 李德才的姐姐脸色大变,一把揪住李德才的衣襟:“啥,德才,你、你被公司开除了,还对人家耍留氓!?” 李德才喃喃的说:“俺、俺没有耍留氓,俺没有……” “你个死孩子啊,你都做了些什么啊!” 李德才姐姐抬手冲兄弟脑袋就是一顿乱捶,边捶边哭骂道:“俺警告你多少次了,来城里后千万别仗着你身子骨硬棒就惹事,你咋不听话呢,打伤了人,对人家耍留氓,还被公司开除,你怎么让俺对死去的爹妈交代?你这死孩子,咋这么不懂事!” “姐,姐,俺没有耍留氓,俺真的没有――呜呜,姐,俺错了,俺给你和爹妈丢脸了。” 李德才那么大个大老爷们,在他姐姐面前就像三岁幼儿那样,只知道抱着脑袋倚在大厅门前立柱上哭。 有人看不下去了:“嗨,我说你别揍你兄弟了,其实这事也不怪他!” “就是,就是,这餐厅老板娘简直是太不要脸了,颠倒黑白!” 李德才的姐姐听众人这样说后,也知道兄弟可能是冤屈的,可他已经被公司开除了,想到花那么多钱才找到的工作就这样丢了,心里凄凉的要命,揍着揍着就抱住了他,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 看到这么多人围在门口,有人开始要说公道话后,莉莉姐也有些发慌,双手一掐腰尖声吼道:“哭,哭,哭丧呢啊!?” 李德才的姐姐身子一抽,擦了擦泪水抬起头向她看去。 莉莉姐冷笑着说:“我再说最后一次,让这个乡巴佬自抽俩耳光,大喊三声以后再也不敢对妇女耍留氓了,这事就算过去了。要不然我马上打电话报警,你就等着给他送牢饭吧!” “别、别报警,求求你别报警,俺这就让他做给你看!” 李德才的姐姐一听心中大慌,拉住兄弟的手喝道:“别哭了,快做给人家看!” 李德才擦了擦泪水:“姐,俺真没有对她耍留氓……” 话还没有说话,他姐姐就一巴掌抽在他脸上:“你个死孩子,咋还嘴硬呢――老板娘,俺替俺兄弟给你道歉,行不?” “姐,别!我、我自己来!” 李德才拉住姐姐,看着莉莉姐咬了咬牙:“老板娘,俺来做!” 莉莉姐嗤笑一声,扭头看向别处:“要做就快点,我还有事呢!再耽误时间,得让你赔误工费啊!” “俺、俺以后再也不敢对妇女耍留氓了!” 李德才闭眼喊出这句话,抬手就对自己嘴边狠狠抽下! 唉,这人真可怜――很多围观者心中叹了口气,不忍再看时,却听到有人喝道:“慢点!” 即将抽到自己嘴巴上的李德才动作一僵,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年轻人走了过来。 年轻人嘴上叼着烟卷,斜眼看着莉莉姐:“林夫人,前些天你给的那五万块钱,我可花光了,正琢磨着再找机会请你打赏一点呢,这机会就来了。” 看到这个年轻人后,莉莉姐脸上马上浮上又怕又恨的神色,下意识的后退好几步,恨声道:“高、高飞,又是你!” 高飞笑嘻嘻的点头:“对了,又是我――你是李德才的姐姐吧,你能不能先别逼你兄弟认错,听我说句话?” 李德才的姐姐看了眼兄弟,茫然的点头:“大兄弟啊,你说,俺听着呢。” “你兄弟卸货时,我就在现场呢,我亲眼看到老板娘自个儿撞在他身上,撞碎了那些鱼子酱,却又诬陷你兄弟――” 高飞把事情经过简单说了一遍后,又对莉莉姐说:“林夫人,你仗势欺压乡下人,害人家丢了工作,就够缺德的了,你咋还好意思让人家自取其辱?” 莉莉姐颤声道:“你、你胡说!” 高飞晒笑,掏出手机晃了晃:“林夫人,你信不信我手机中有段可以澄清此事的视频?嘿嘿,说实在的,在你撞碎鱼子酱,颠倒黑白时,我就意识到发财的机会又来了,偷偷录下了你们争执的那一切。我吧,其实盼着你为难这哥们,再站出来为他主持公道,把视频送到电视台,让记者披露你丑陋的嘴脸,也好赚一见义勇为好市民的荣誉。” 莉莉姐再也没有了刚才的跋扈,脸色发白的盯着手机:“你、你骗我!” “行,那你就等着被曝光吧。” 高飞收起手机,转身拉着李德才的手:“哥们,随我去电视台!” 李德才根本不知道咋回事,傻乎乎的跟着他走。 莉莉姐脸色阴晴不定,等高飞走下台阶后,再也忍不住了,高喊道:“慢着!你、你到底想怎么样?” 高飞转身,笑嘻嘻的说:“三万块钱买平安,少一分免谈。” 第152章 我的小凯撒! “德才,快给这个大兄弟跪下磕头!” 李德才姐姐拿着高飞硬塞在手中的三万块钱,泪水直流,连声让兄弟给他行大礼。 李德才也没含糊,屈膝就要跪下:“大哥,多谢你了!” “哎,哎,可别这样,你们这是要折我寿呢!” 高飞连忙搀住李德才,正色道:“哥们,男儿膝下有黄金,只能上跪爹娘,下跪老婆,怎么可以随便跪别人?” 李德才满脸的感激:“大哥,你帮俺讨回公道,又让那女的赔俺这么多钱,俺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俺除了给你磕头外,还能为你做啥?” “做啥?” 高飞眼珠一转:“李德才,你以前当过兵?” 李德才摇头:“没有。俺以前倒是想当兵来着,也报名查体通过了,但后来被俺村长侄子给ding替了,上个月才来城里打工的。” “哦,那你今年多大了?” “俺二十一。” “没当成兵,又去做什么了?” “在家种地。” 对高飞的提问,李德才是有问必答:“俺姐说,男人呆在山沟里是没多大出席的,所以才托人求脸的在城里给俺找了个工作。” 高飞点了点头:“可我看你好像很会打架的。” 李德才姐姐说话了:“大兄弟,德才从小就跟着巡山的一个大伯学拳脚。” “呵呵,我说呢,看来你那位大伯是个隐居的武林高手。” 高飞恍然大悟,漫不经心的问道:“李德才,你打算以后怎么办?” 李德才眼神黯然了下来:“俺还是回家吧,虽说回家没啥大出息,但总比在城里强,家里人没有谁看不起俺的。俺就觉得,城里人没啥好人――啊,大哥,可不包括你啊,你是好人,你是大好人!” “俺这是第一次听人说俺是好人,心里还怪舒服的。” 学着李德才的口音,高飞开了句玩笑后,问:“你刚才不是说要谢谢我吗?这样吧,你留在城里帮我做事,就算谢我了怎么样?” 李德脸色一喜,刚要点头却又看向了姐姐。 高飞问:“怎么,有问题吗?” 李德才小声说:“俺姐说了,城里警察多,不能做坏事的。俺要是被警察抓进大牢,她就去上吊找俺爹妈,让俺后悔一辈子。” 高飞哭笑不得:“你怎么知道我让你帮我做坏事?难道――俺长得就像个坏人模样?” 李德才连忙摇头。 “你们跟我来看看,再决定留下还是不留下吧。” 高飞不再说什么,当先向皇家西餐厅的对过走去。 李德才姐弟俩对望一眼,跟着走了过去。 来到被绿色纱制防护网围着的‘落日西餐厅’装修现场,高飞掀起网子喊道:“老王!” 正在餐厅大厅中监察工作进度的老王,听到高飞喊声后连忙抛了出来:“哟,高飞,你今天怎么舍得来这儿看看了?” 与以前在北山集团工作时相比,老王黑了很多,也瘦了,但精神却很好。 高飞笑道:“有点事。嘿嘿,怎么样,累吧?” “不累,不累,就是累点也干着舒心。” 老王掏出烟,递给高飞一颗,替他点燃后才注意到李德才姐弟俩:“这两位是――” “这小伙子叫李德才,那是他姐。” 高飞指着老王给李德才姐弟俩介绍道:“这位是老王,是这家马上开业的餐厅老板助理,我就是老板。嘿嘿,别感到惊讶,我会骄傲的――那个啥,我打算让你在这儿给我当保安,月薪肯定比你在海运公司时多。怎么样,这不算违法犯罪吧,能不能留下?” 李德才姐弟俩看着出出进进的外国施工人员,再看看装饰豪华的大厅,愣了半晌都没有说话。 高飞抬手,在李德才面前晃了晃:“怎么了?愿意不愿意的,你倒是说话啊。” 李德才的姐姐抢先说话了:“德才,快给大兄弟跪下磕头!” ―― 德国,柏林,科特万家族城堡。 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幻影房车,缓缓驶进了院中。 车子刚停下,科特万家族族长卡塔里娜,和詹姆斯就迎了过来。 詹姆斯抢先一步,打开了后车门。 一头栗色长发,身穿雪白宫装,脚踏细高跟银色镶钻皮凉鞋的妮儿,左手捏着宫装裙裾,从车上款款的迈步走了下来。 卡塔里娜微笑着伸出右手:“妮儿,欢迎。” 身高超过一米八,细腰胖屁股高胸腿长要去做模特肯定会迷倒所有男人的妮儿,微笑着和卡塔里娜先握手后,又轻轻的拥抱了一下:“亲爱的卡塔里娜,我们又见面了。” 卡塔里娜笑道:“我希望天天能够和你在一起。” 妮儿莞尔,没有说什么,却看向了詹姆斯。 詹姆斯会意,转身抬手打了个响指。 一个身材丰硕的白人妇女,抱着一个黑头发、高鼻梁、黄皮肤、蓝眼睛的小男孩,从城堡侧厅内走了出来。 看到那个两周岁左右的小男孩,妮儿眼里迅速浮上ju大的激动,双手拎着宫装裙裾,撇下卡塔里娜飞快的跑了过去:“凯撒,我的凯撒!” 跑到小男孩面前,妮儿一把就把他抱在了怀里,亲着他的脸颊泪水淌下:“凯撒,我的小凯撒,妈妈终于又见到你了!” “哇――哇!” 小凯撒被妮儿抱在怀中后,吓得哇哇大哭起来,张开小手看向白人妇女。 白人妇女牵住他小手,柔声道:“凯撒乖,不哭,这是你妈妈,喊妈妈,快。” 小男孩根本不听使唤,只是一个劲的哭。 妮儿呆愣当场。 “妮儿小姐,我想小凯撒对你已经陌生了,还是我先抱抱他?” 白人妇女张开双手,示意她把孩子交给自己。 泪水顺着妮儿白玉般的脸颊,噼里啪啦的往下直掉,哽咽道:“他、他怎么会不认识妈妈呢?” “他肯定会认识你的,只是得有个过程。呵呵,妮儿,别伤心,毕竟孩子太小,你半年才偷偷去孤儿院见他一次,他对你还没有清晰的印象。” 詹姆斯走了过来,笑着问白人妇女:“我说的对吧,卡娅院长?” 白人妇女叫卡娅,是苏格兰某孤儿院的院长。 当场妮儿背着家族偷偷生下凯撒后,就把他寄放在了苏格兰孤儿院,每隔半年才去看望他一次。 上次妮儿来到德国与卡塔里娜签定合约时,提出的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让詹姆斯夫妇把她和高飞的私生子从孤儿院接到柏林,那样她就可以趁着来这边工作的机会,随时看到儿子了。 詹姆斯这才知道,妮儿是背着乔治家族生的孩子,也就是所谓的小黑人。 对妮儿的委托,詹姆斯自然是满口答应,从华夏回来后就开始运作此事。 要说老詹办事还真够麻利的,不但把小凯撒带回了德国,而且连照看他的孤儿院院长,也给高薪挖了过来,专门照顾小孩子。 “是的,妮儿小姐,你是小凯撒的亲生妈妈,他肯定会认可你的,但你得给他点缓冲的时间。” 卡娅抱歉的笑笑,抱起始终啼哭的小凯撒走进了古堡侧厅。 妮儿呆立当场,双眸始终盯着那两扇门,就像是丢了魂那样。 卡塔里娜揽住她的腰身,轻声说:“妮儿,给凯撒一点时间,我们先进去吧。” 妮儿默默点头,和詹姆斯夫妇走进了古堡大厅。 她带来的三个女保镖,则站在院子里,四下里警惕的张望着。 等下人端上咖啡后,妮儿情绪已经恢复了正常,问詹姆斯:“他那边的事情怎么样了?” 詹姆斯双手交叉放在小x腹前:“玛丽昨晚刚打电话来汇报了工程进展工作,再过一星期左右,餐厅基本就装修完毕。为落日西餐厅配备的大厨、服务生,现在也正紧张培训着,主要是那些服务生和礼仪小姐,她们必须得懂得汉语――” 听詹姆斯大体说了一遍后,妮儿点了点头:“嗯,资金方面没问题吧?” 卡塔里娜笑道:“资金方面你不用管,一切有詹姆斯来解决。” 妮儿嫣然:“行,等他的餐厅走上正轨后,你们给我报个数,我会买单的。” 詹姆斯眉头皱起:“妮儿,我希望你能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我和高飞是兄弟,我和卡塔里娜能够有今天,都很感激他。如果你再说这样的话,那就是――” 不等詹姆斯说完,妮儿摇头打断了他:“詹姆斯,你误会我意思了,我买单并不是和你们划清界限,而是我很明白高飞用日耳曼之光的经营模式来武装他自己的餐厅,对卡塔里娜来说有点不公平。兄弟是兄弟,生意,却是生意。” 詹姆斯苦笑:“其实,就算你买单了,高飞以后还是会重新买单的,而且还是加倍。” 妮儿笑道:“这不是问题,他给你,你就接着,然后给小凯撒存起来。” 詹姆斯还想再说什么,卡塔里娜却抢先道:“行,我看这事可以,詹姆斯,你就别再说了。” 詹姆斯闷闷的点了点头。 妮儿端起咖啡抿了一口,岔开了话题:“詹姆斯,最近高飞又和你联系了没有?” 詹姆斯点头:“哦,你不说我都忘记了――妮儿,有件事我得和你说清楚,那个家伙现在好像很在意一个女孩子。” 妮儿目光一凝:“哦?” “她叫沈银冰,是华夏冀南一家小私企的总裁。这个沈银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挂上了of平台。高飞发现后,马上就抢先接下了这个任务,但他只能维持一个月。就为这件事,他专门给我打电话,让我向欧皇打个招呼……” 詹姆斯详细把高飞托他的事,详细解释了一遍。 妮儿表面正常,双眸却微微眯起,淡淡的说:“哦,我知道了。” 她刚说完这句话,就听到一个稚嫩的童音从左后方传来:“妈――妈妈。” 妮儿身子一颤,霍然转身,泪水刷的一下再次模糊了她双眼,低声叫道:“凯撒,我的小凯撒!” 第153章 他父母是谁? 八月三号上午,天蓝云白,阳光明媚,冀南国际机场。 身穿黑色职业tao装,脸上戴着大墨镜的穆天涯,站在候机大厅门口一侧,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 现在距离十一点的航班还有七八分钟就要起飞了,候机大厅内传来机场工作人员那甜美的汉、英双语声:“各位旅客,本次前往英国伦敦的飞机就要起飞了,请各位旅客抓紧时间――” “唉,他终究还是没有来。” 穆天涯低低的叹了口气,望着台阶下熙熙攘攘的人群,咬了下嘴唇,转身走进了候机大厅。 正如她想对高飞说的那样,她这次回伦敦后,可能要在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来华夏,她万分渴望那个男人能够被她的诚心所打动,跟他一起走。 那天穆天涯在打电话邀请高飞去皇家西餐厅时,已经做好了详细的计划:只要他肯跟她去伦敦,她会竭尽全力的培养他在商场发展,她坚信凭着高飞的聪明,很快就能成为商场职业精英,到时候她就可以把总裁位置让给他,转为幕后工作。 可惜,在看到高飞身边围绕那么多美貌女人,又想到沈银冰后,穆天涯就觉得她没必要再说出这些了,她只希望在她离开华夏时,他能来送她。 但这个愿望,也没能实现。 穆天涯摘下脸上的墨镜,把铭心的落寞深深掩藏起来,嘴角翘起一丝职业的笑容,走向了登机口附近的沈银冰。 沈银冰周围,围着一男两女,两个女的有一个是小宋,另外一个却是她高薪聘请的女保镖。 那个男人却是焦恩佐。 穆天涯和沈银冰搭乘同一次航班,目地却不一样。 她是终点站伦敦,沈银冰却要在中转站南洋国家大马国落脚。 沈银冰前往大马国,是和当地一家六合彩公司签定赛马合约的,也是穆天涯牵线。 本来,沈银冰名字被挂上of平台后,她当前最需要做的就是龟缩在家里,不过这次签约去非常重要,她必须得亲自赶去大马国才行。 沈银冰之所以还敢抛头露面的,就是因为她好像还在安全期――高飞已经接下刺杀她的任务,她在未来的半个多月中,应该还是安全的。 头上扣着一个棒球帽,戴着个大墨镜的沈银冰,等穆天涯走过来后笑了笑:“穆总,你等的人没来吗?” “啊,本来有个朋友说是来送机的,可他还没有来。算了,不等了,我们进去吧。” 穆天涯笑了笑,重新戴上了墨镜。 沈银冰客气道:“穆总,你先请。” “谢谢。” 穆天涯低声道谢,率先走进了登机口。 等走过登机口后,前面的穆天涯和她身后的沈银冰,俩人同时扭头向候机大厅门口那边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高飞。 穿着蓝衬衣,黑色裤子的高飞,双手抄在口袋里倚在玻璃门上,向她们这边看了一眼后,就懒洋洋的转身走了。 穆天涯的嘴角,翘起了一个迷人的弧度:他虽然只看了我一眼,但他终究还是来了,这说明他记住了我说的话,也证明他正在慢慢改变对我的印象!也许,我要改变呆在伦敦那么久的计划了。 就在穆天涯很甜蜜的想这些时,沈银冰摘下眼镜,快步走回了登机口:他怎么知道我今天要来机场?他为什么不早点出现?他来这儿,就是为了看我一眼? 就在沈银冰下意识的要走出登机口时,焦恩俊追了过来:“小冰,你要去做什么?飞机要起飞了。” 沈银冰这才恍然:“哦,没什么,我忽然想到了一点事――算了,没事了,我们走吧。” ―― 看着银白色的波音飞机呼啸着冲上蓝天后,高飞拿出手机打通了詹姆斯的电话:“老詹,是在和你老婆忙着造小人呢,还是在夜店中泡美眉?咦,你那儿怎么会有孩子的笑声?” 詹姆斯待了片刻,才哈得一声笑:“哈,晒特!你以为我像你那样四处留情啊?我可是有家室的人。现在正陪着卡塔里娜看电视呢。怎么,又有什么事找我?” 高飞打了个哈欠:“我委托你的那件事怎么样了?” “我已经和欧皇打过招呼了,相信他会给我一个薄面。不过,他也告诉我,他只能约束一小撮人,但肯定会有相当一批人在眼馋那五百万美金。” 詹姆斯问道:“高飞,你实话告诉我,你对那个沈银冰到底是怎么个意思?” 高飞掏了掏耳朵,懒洋洋的说:“没啥意思,哥们就是觉得那么漂亮的妞儿有可能被暗杀,心里多少有些不忍。不管咋说,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她也帮我了。” “帮你的人海了去了,你怎么偏偏这样紧张她?” 詹姆斯嘟囔了句,压低声音问道:“哥们,你还记的妮儿吗?” 高飞没吭声,沉默很久后才说:“我当然记的,我更记得当初对她说过的誓言,我要让她成为我老婆。” 詹姆斯马上质问:“那你还这么在意别的女人。” “你懂个p。好了,我不和你这种情商低下的大猩猩说这个了,谈正事。” 高飞捂着话筒说:“你用‘鬼舞’的名字登录刺客平台,发个帖子。你该知道帖子内容是什么吧?嗯,我很快就会把登录帐号和密码告诉你,你最好是用非洲那边的服务器登录――记住了吧?好,没事了。哦,慢点,还有事,就是哥们餐厅已经确定在本月18号开业了,你要是有空的话,那就来捧场。” 不等詹姆斯说什么,高飞就扣掉电话,仰面看着飞机消失的地方,喃喃的说:“神经病,你还真是个神经,就怎么不听哥们的话,还和那个焦恩佐呆在一起呢?” 无奈的摇了摇头,高飞转身向出租车那边走去,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却停在了他身边。 车窗落下,露出一张娇媚的脸蛋,正是北山集团的常务副总颜红。 高飞停住脚步,笑嘻嘻的说:“颜副总,我发现你这些天水灵了很多啊。” 颜红强笑了一下:“上车,我有事要告诉你。” “我那边有车。” 高飞指了指远处等候他的出租车。 颜红眼神黯淡了下来,低声说:“高飞,我就这样让你不待见了?你放心,我不会再纠缠你了,我找你是真的有事。” 高飞稍微沉默了下,对远处的出租车摆了摆手,示意的哥去忙他自己事儿(来回车费已付),绕过车头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坐了进去。 颜红启动了车子,缓缓驶出了机场。 随意点化着手机,高飞问:“什么事,现在可以说了吧。” 颜红捏着一把钥匙,递了过来。 高飞接过钥匙:“给我钥匙干啥?” 颜红说:“这是小冰那辆宝马7的钥匙,就停在北山集团总部停车场。她临走前告诉我说,那辆车子从此之后就归你了。” 看着那把钥匙,高飞玩味的笑笑:“归我了?为什么要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呵呵,我可是无功不受禄,你还是还给她吧,我不要。” 颜红没有接钥匙:“要不要是你自己的事,我只负责帮她把车子交给你,你真不要的话,那就等她从大马国回来后,亲自交给她好了。” 想了想,高飞把钥匙装了起来:“行,那我就先开着,反正总是打车也不怎么方便――除了这件事外,还有别的吗?” 颜红点了点头:“有。苏北山要见你。” “苏老太――苏老头要见我?” 高飞耸耸肩:“我可没兴趣见他。” 颜红目视前方,淡淡的说:“他说,只要我告诉你一句话,你肯定会跑去见他的。” 高飞嗤笑一声:“切,说的这么神。那你说吧,他要你对我说哪句话?是要把他女儿交给我呢,还是要和我磕头拜把子?咱先说好了,我对这两件事都不感兴趣的。” 颜红没有理睬高飞的胡说八道,轻声说出了一句话:“他说,他可能知道你父母是谁。” 蹭地一声,就像有股子高压电流从高飞头顶灌入,瞬间传递到身体每一根神经末梢那样,致使他的瞳孔,也骤然缩成了一根刺! 啪的抬手,高飞抓住了颜红的左手手腕,声音沙哑的问道:“你――没有骗我!?”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乔治.索拉斯的孙女妮儿,能引起高飞的高度重视外,还有一件事,那就是他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 其它的,一切都是神马浮云。 没有谁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高飞也是人他老爸撒种,人他老妈生出来的,他也很想知道自己父母是谁,哪怕他们可能早就不在这个人世了。 不过,孤儿院的王院长(梁明老婆张妍的母亲)在高飞问她这个问题时,却总是摇头说她也不知道,因为高飞是在出生刚满一个月时,被人在河边捡到并送到孤儿院的。 根据王院长说,高飞被送到孤儿院时,那是一个冬天,北风呼啸,他身上只裹着一层棉褥子,全身都已经被冻得青紫,要不是被一个小名叫猫猫的流浪汉及时送到孤儿院,相信他早就成冰棍了。 王院长把婴儿抱进暖房内后,曾经仔细寻找和他身世有关的信息,但除了被褥上被口红写了个大大的‘高’字外,就再也没有任何线索了。 正是因为这个‘高’字,孤儿院才给他取名高飞――这,也是高飞所知道的一切。 可是现在,颜红却告诉他说,苏北山可能知道他父母是谁,他能不激动? “高飞,你轻点,你、你弄疼我了!” 颜红瞥了眼脸色极度扭曲的高飞,吓得赶紧放缓车速,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 高飞松开手,哑声道歉:“对、对不起。” 颜红揉着被捏的发青的手腕,柔声说:“不要紧的,我们去苏北山那边?” 第154章 高飞的身世! 冀南南部山区16号别墅。 自从知道苏北山原来是个太监后,高飞再看这栋豪华别墅,就觉得有股子阴气,让人感觉很不舒服,他实际上也不想再见苏北山。 但这次他不来不行,因为苏北山说和他说一些有关他身世的事。 红色法拉利驶进别墅院子里后,正在半躺在窗前太阳伞下看书的苏北山,放下书站了起来,等高飞推门下车后,冲他微微一笑,转身走进了客厅。 海伯在旁边说:“高飞,颜副总,来了。” 高飞点了点头,也没说什么,脚步匆匆的走进了客厅。 颜红却留在了院子里,和海伯低声说起了什么。 “坐吧,这是刚泡好的茶,喝一口解暑。” 苏北山坐在书桌后面的椅子上,亲自为高飞斟上了一杯茶,端了过来。 高飞接过茶杯,一饮而尽后说:“我来,不是要喝茶的。” 苏北山微微一笑:“我知道。不过,这么多年你都过来了,还等不了一杯茶的时间?” “能。” 高飞沉默片刻,端起茶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苏北山端着茶盅,微微闭眼轻轻嗅了片刻,才慢慢的抿了一口,然后就是长达四五秒钟的品尝―― 和刚知道这个消息不同,高飞现在基本恢复了镇定,也端起茶杯学着苏北山的样子,静心品茶。 两个人在接下来的七八分钟内,都没有说话,高飞满茶倒水时才会发出水流声,仿佛他急吼吼的赶来,就是为了陪苏北山品茶那样。 高飞第五次端起茶杯时,苏北山终于说话了,但却不是有关他身世的话题:“其实,你就是真正的鬼舞吧?” 高飞喝茶的动作没有丝毫凝滞,甚至连眼神都没有丁点的变化,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只是淡淡的说:“沈银冰把我说的那些都和你说了?” “嗯,小冰当晚就和我说了。” 苏北山放下茶盅,抬眼看着挂在墙上的一副草书:“其实从你那次来刺杀我,我就知道你绝不是一般人了,只是我却没想到你竟然是鬼舞。我知道,凭着你的刺杀本领,要想杀我得到那三百万美金,是易如反掌的。” 高飞依旧语气平淡:“也不是易如反掌,最起码我就差点死在那只狒狒爪下。” 苏北山却没有再聊这个话题,自顾自的说:“依着小冰对你的感情,如果你想杀她的话,那也是分分秒秒的事――幸好,你选作了用最快的方式保护她。” 高飞冷冷的说:“我现在暂时不缺钱,我的西餐厅开业后,我以后都不会再缺钱,所以压根就没必要挣那种血腥钱。” “我知道。” 苏北山点头:“你不缺钱,但有的人却缺,毕竟这是五百万美金。” 高飞皱眉:“苏董,看在沈银冰的份上,我叫你一声苏董,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我不想在这儿和你绕圈子。” 苏北山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子上看着高飞:“好,那我就直说了。你协助小冰渡过这次难关,找出要刺杀她的幕后黑手。你如果做我女婿的话,我会把北山集团交给你打理,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另有所爱,那我给你集团百分之十五的干股――最重要的是,我会告诉你,你的真实身份。” 高飞慢慢推开茶盅,盯着苏北山的眼睛,缓缓的说:“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找不到要刺杀沈银冰的幕后黑手,彻底解除她的危机,那么你就不会说出我的身世?” 苏北山点了点头,还没有说什么,高飞忽然站起,一把就掐住了他的脖子,低声说:“苏北山,你以为我会为了沈银冰,就不敢杀你!?” 苏北山脸色镇定:“你当然敢,可你要是杀了我的话,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谁能告诉你的身世了。这对你来说,肯定是个遗憾吧?” 高飞冷笑:“你现在不告诉我,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骗我?” 苏北山慢慢闭上眼睛,声音变的尖细了起来:“二十六年前,那时候我还没有创建北山集团,还是一个行政部门的科员,还没有和小冰的母亲若萱结婚。那是一个寒风刺骨的寒冬,冀南大清河凤凰山路段还是一片荒草地。若萱从京华坐长途车到冀南来看我――你能不能松开手?我说话有些吃力。” 高飞松开手,替苏北山倒上了一杯茶。 苏北山端着茶杯,看着那副草书,目光空灵:“我记的很清楚,那一天从京华来的长途汽车,在凤凰山路段抛锚,若萱在那边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去接她。那时候,天已经黑了。” 垂下眼帘,苏北山继续说:“我接到电话后,马上就开着单位的车子向那边赶。不过说起来也够倒霉的,车子刚到半路就爆胎了――等我赶去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却没有看到她,连忙问看守汽车的司机。那个大胡子司机听我说了若萱的样子后,才指着前面很远处的河边说,他好像看到若萱去那边了,应该是去解手了。” 顿了顿,苏北山才说:“我按照司机指点的方向下了大堤公路,沿着河边向北边寻找若萱,走了大概有五百米吧,才看到她从前面走了过来,怀里好像还抱着一个东西。” 听苏北山说到这儿时,高飞的心砰地跳了一下:如果苏北山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沈若萱抱着的,应该就是他了。 果然,苏北山对他笑了笑:“等她走近后,我才发现她怀里竟然抱着个婴儿,当时就吓了一跳,连忙问她孩子是哪儿来的。她说,她下大堤解手时,忽然隐隐从北风中听到一个婴儿在哭,就好奇的向那边走去,接过看到一个最多只有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抱着个婴儿呆在河边,动也不动。她说她当时就吓坏了,连忙过去抱住了那个女孩子,劝人家别做傻事。” 高飞紧紧咬了下嘴唇,低下了头。 苏北山换了个坐姿,说:“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小冰,不过若萱却能隐隐猜出,抱着婴儿的女孩子应该是未婚先生子――因为她太年轻了,那时候结婚卡的又那么严,她不可能结婚。而且,若萱也猜出女孩子所生的孩子,应该是个有夫之妇的。要不然的话,她完全可以把孩子交给她的男朋友。” 高飞只觉得很渴,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说:“继续说。” 苏北山点点头:“女孩子在若萱劝了她半天后,终于打消了抱着孩子跳河的傻念头,把孩子交给了若萱,给她跪下磕头,求若萱收养那个孩子,实在不行送进孤儿院也行。如果她还活着,等孩子长大了,就让那个孩子去某个地方找她。她告诉若萱,那个孩子应该姓高,被褥里有她用口红写下的一个字。” 想到王院长说的那些话,高飞右手五指伸曲了一下:“后来,你们就把那个婴儿送到了希望孤儿院?” 如果苏北山说是的话,高飞就能判断他在撒谎,因为当年送他去孤儿院的是个流浪汉,叫猫猫。 苏北山点了点头:“是的,我们后来把婴儿送到了希望孤儿院,因为那时候我们还没有结婚,不可能抚养婴儿。” 高飞冷笑:“是你把婴儿送去的,还是你和你未婚妻一起?” “是一个叫猫猫的流浪汉。” 苏北山解释说:“因为我和若萱还没有成婚,假如我们出面把婴儿送到孤儿院,肯定得在那边留下记录,那样很容易引起别人对我们的误会,以为我们是未婚先有子,所以我们委托了一个流浪汉,他叫猫猫。” 听苏北山这样说后,高飞沉默了。 他已经基本断定苏北山说的都是实话了,因为王院长告诉他说,那个叫猫猫的流浪汉,在把他送到孤儿院的第二天,就出车祸去世了,除了当事人和王院长外,就再也没谁知道是他送高飞去孤儿院的了。 苏北山陪着高飞沉默很久后,才说:“因为顾忌名声问题,我和若萱一次也没有去过希望孤儿院,接下来我就辞职,创建了北山集团,几年后我们有了小冰,再过几年,若萱就出了意外――唉,不管是我,还是若萱,都已经把那个婴儿彻底忘记,直到你出现在小冰身边。” 高飞低声问:“你不放心我的来历,这才暗中调查我,查出我是来自希望孤儿院,继而确定我就是当年被你妻子所救的那个婴儿了。” 苏北山笑着点头:“对,的确是这样,确定你就是那个婴儿很简单,因为近三十年来,希望孤儿院中只有一个姓高的,那就是你。” 叹了口气,苏北山又说:“我做梦也想不到,时隔二十六年,被若萱救下的那个婴儿会出现在小冰身边,保护她――我想,这肯定是若萱在冥冥之中察觉出她女儿要遭劫后,这才安排你出现。” 高飞抬起头,问道:“你就不能现在告诉我,我该去哪儿找那个当年要抱着婴儿要跳河自杀的女孩子吗?” “不能。” 苏北山摇了摇头:“除非你答应我,帮小冰解除危机。要不然,你杀了我,我也不会说的。” 高飞站起身,扭头向书房门口走去:“苏北山,我告诉你,其实我当了这么多年的孤儿,早就习惯了无亲无故的社会关系,就算你告诉我那些,我也不一定去寻找她,所以你实在没必要用这个要和我做交易。” 苏北山笑了笑,没有吭声,也没有阻拦高飞的离开。 高飞拉开x房门,左脚跨出去时,却又停下转身,淡淡的说:“好,我答应你,但你不要食言,要不然,我会让你死了都后悔!” 第155章 八月六号,晚! 大马国首都,吉隆坡。 做为一个凭借旅游资源而支撑国力的东南亚国家,有着最原始的热带雨林,与干净清澈的阳光沙滩,每年都会吸引数千万的游客来此观光,国内开辟了多条直通世界各大城市的航线,其中百分之五十的游客资源,是来自华夏、岛国和南韩三国。 在首都吉隆坡,最引人注目的建筑就是位于市中心丹也大楼面的国家清真寺(natlonalmosque),以独特的现代设计表达出传统回教的艺术,装饰和设计都十分精美,最大特色是伞形的屋ding,象征一个独立国家的抱负。 就像外国人去华夏帝x都不去长城就非好汉那样,只要来到吉隆坡的游客,都会来国家清真寺转转,目睹一下传统回教的文化。 与清真寺前面游人如织的热闹不同,寺后却是很清净,有一片大约占地三十亩左右的椰林,一栋静雅的小别院坐立其中。 根据寺庙中的明文规定,这栋处在椰林中的小别院内,住着一位德高望重的高僧,任何人都不许擅自打搅,否则就会被视为寺庙最不欢迎的客人。 一旦有游人试图要接近这片椰林,导游就会提醒他们不要再过去了,所以这儿很清静,甚至都能听到很远处的大海波涛声。 导游刚把来某国的几个游客善意的召回后,一个穿着花格子体恤,短裤,拖鞋的男人,来到椰林前,四下里望了望,低头快步走上了那条小道。 来到小别院的柴扉前,男人再次扭头看了一眼,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后,才闪身进了别院,径自走进了最中央那间屋子里。 屋子里,并没有和尚,更没有尼姑,只有两个穿着普通的男人,和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 看到花格子体恤男人进来后,身材高挑的女人皱眉说:“阿布,你怎么才来?” 花格子体恤男人阿布解释道:“外面有波外国游客,总是在椰林这边转悠,我不方便进来。” 说着,阿布对左边那个男人点了点头:“西姆丁,那边情况怎么样了?” 西姆丁回答:“一切就绪,一切按照原计划进行,到时候起飞后就动手,负责mh456航班的空警杜拉会配合你,再加上空姐莱斯,我们有足够的把握做成这件事。” 西姆丁站起身,指着平铺在桌子上的一张航空图,对其他三人说:“杜拉,莱斯,你们都过来看看,我们再次确定一下整个计划的行动步骤……” ―― 八月六号,这天的天气不怎么好,太阳就没有出来过,但潮气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说明很可能会有一场大雨来临。 晚上八点,大马国首都吉隆坡国际机场,很顺利和当地一家六合彩公司签定合约完毕的沈银冰,在焦恩佐、小宋和女保镖的陪同下,登上了返回华夏的航班,mh456波音飞机。 如果是放在以前的话,签订合约这样顺利,沈银冰肯定会带着手下在大马逗留两天,惬意享受一下当地有名的沙滩日光浴。 不过,距离她在of平台被‘挂牌’已经过去了十几天,一个月的安全期限很快就要到来,她当然不敢再随意在外面逗留,所以在成功签约的当天中午,她就订了返航的机票。 八点十三分,mh456号航班正点顺利从吉隆坡首都机场起飞,冲入了黑蒙蒙的云霄。 沈银冰坐在舷窗的座椅上,焦恩佐就在她外侧。 小宋和女保镖阿霞,就在他们前面。 因为这次来大马国签约可以说是来去匆匆,他们都感觉很累,飞机一起飞,都闭眼养神。 沈银冰脸朝着舷窗外面,微微闭着眼,呼吸均匀,好像睡着了的样子。 外侧的焦恩佐看了她一眼,脱下自己的外衣盖在了她身上。 沈银冰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抖了下,心中涌起一股子暖意,还有一丝苦恼。 这次来大马国,她本意是不想带焦恩佐来的,因为颜红向她转告了高飞提醒她的那些话,让她注意焦恩佐。 但焦恩佐却说,他也恰好顺道去大马国见一个朋友,这才顺道一起前来。 刚听颜红说出这句话时,沈银冰的第一反应就是嗤之以鼻:切,那小子是看到姐姐身边有帅哥陪伴,就吃醋了,所以才这样说! 但随后,她就意识到不是这么一回事,因为高飞真因此而吃醋的话,压根没必要离开她,需知道沈总可是委婉的要求他留下的,却被拒绝了。 那么,焦恩佐会真有问题吗? 他对我抱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心思? 高飞又是怎么察觉出的? 自从听了颜红那番话后,沈银冰这些天中,除了考虑是谁要刺杀她,和工作之外,就琢磨这几个问题了。 “唉,也许那小子是危言耸听,故意让我心神不宁吧。” 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后,沈银冰微微睁开了眼睛,向舷窗外看去。 窗外,黑蒙蒙的一片,什么也看不到,但却又像有个很庞大的黑色怪物藏在外面,张着血盆大口,随时准备着把飞机一口吞下。 轻轻打了个寒颤,沈银冰闭上眼时,坐在她旁边的焦恩佐好像站了起来。 眼珠微微一转,沈银冰就就看到焦恩佐走向前面的背影。 看来他应该是去洗手间。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焦恩佐离开后,沈银冰觉出了一点轻松,但窗外有个庞然怪兽的那种心惊感,却更加强烈了。 “又不是第一次坐飞机了,怎么还会这种想法?” 沈银冰自嘲的笑了笑,抬手把窗帘拉了过来时,却觉得飞机明显颤动了一下,下意识的坐直了身子。 飞机在高空飞行,遇到强弱不一的风暴,机身会颤动,与汽车在土路上行驶车身就会颠簸一个样,都是很正常的。 如果遇到强风暴云,机身还会剧烈颤抖,给人一种可能要坠机的恐惧。 沈银冰刚坐直了身子,就听到后面有人发出了一声轻咦。 她扭头看了看,在她斜对面的座椅上,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年轻人,抬手看了下腕表,脸色马上大变,蹭地站了起来,低声招呼同伴:“杜拉,你跟我去驾驶舱看看,我觉得飞机航线好像改变了!” “好。” 那个叫杜拉的答应了一声,却没有站起身,而是伸手把同伴又拉回到了座椅上。 年轻人纳闷,还没有做出反应,沈银冰就看到――那个叫杜拉的年轻人,左手忽然捂住同伴的嘴巴,右手已经多了一把寒光四射的短匕,猛地就在同伴脖子下面飞速划过,接着把他的头摁了下去! 随着脖子一侧大动脉被划断,鲜血就像是箭一般的窜了出来,呲呲的溅在了年轻人自己的腿子上,空气中立即充满了血腥气息! 亲眼看到这一切的沈银冰,登时就被吓傻了,手足冰冷,一个声音在心中狂喊:有人要劫机了! 除了沈银冰亲眼目睹这一幕外,其他乘客应该没有谁看到,但却觉出了迅速在空气中弥漫的血腥气息,醒着的纷纷抬起头来,四下里张望。 就在这时候,一个身材高挑的空姐,推着餐车从前面走了过来,声音甜美的说道:“各位亲爱的旅客,飞机刚才遇到了一块流动的强烈风暴云,机身有了一点小颤动,但大家不要担忧,机长正稍微改变航线,试图避开,估计两分钟后,飞机就会驶上正确的航道――” 空姐推着的餐车上,有很多饮料,其中不乏盛在大口玻璃瓶内的冷饮,飘散出各种清新的甜香,迅速中和了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气息。 大多数乘客,在看到这些冷饮后,马上就不再四下张望了。 唯有被吓傻了沈银冰,依然呆呆望着那个叫杜拉的年轻人那边,嘴唇剧烈哆嗦着。 她很想招呼坐在前面的保镖阿霞,更希望焦恩佐能及时赶回来,可无论她怎么努力,在亲眼看到有人被杀的这一幕后,声带好像不受大脑控制了,只是一个劲的打哆嗦。 “这位女士,你是不是感觉哪儿不舒服?” 就在沈银冰死死盯着那个杜拉时,推着餐车走过来的空姐,微笑着低声问她。 就像一个做恶梦的人被人惊醒那样,沈银冰这才从恐惧中回到了现实,正要说什么时,却蓦然发现空姐那双被肉色斯袜紧紧包裹着的长腿上,赫然有朵朵血花存在。 看着那些触目惊心的血花,沈银冰再也压抑不住的嘶声大喊了一声:“啊――血!” 坐在前排的阿霞和小宋,听到沈银冰嘶声大叫后,立即回头。 尤其是阿霞,马上就扶住了座椅靠背,长身而起正要问什么时,空姐却抢先从餐车下面亮出一把刀子,迅速搁在了沈银冰的脖子上,厉声喝道:“别动,要不然就杀了你!” 与此同时,一刀划破同伴大动脉的杜拉,也一脚踏在椅子上,双手平端着一把手枪,左右晃动着对纷纷向沈银冰开来的旅客大声喝道:“都别动,谁动就打死谁!” 立即,机舱内就响起了一片尖叫声,很多人都抱住了脑袋,蜷缩在了座椅上。 机舱后门打开,一个男人冲了出来,也是满身鲜血,怀中竟然还抱着把突击步枪! 用刀逼着沈银冰脖子的空姐,左手一翻,亮出一把手枪,对准了随时伺机而动的阿霞,冷声对男人喝道:“阿布,你去机舱帮西姆丁,解决副机长!” “好!” 叫阿布的男人点头,用枪口在一个吓傻了的乘客脑门上点了一下,那人立即就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你最好别轻举妄动,要不然整个航班的351名乘客,都将会因为你的愚蠢而丧命!” 空姐好像看出阿霞是做什么的了,对经过身边的阿布使了个眼色。 阿布会意,举起突击步枪,用枪柄狠狠砸在了阿霞的后脑上。 在小宋的尖叫声中,阿霞软软的瘫倒在了座椅上。 阿布拿出一副手铐,咔嚓一下就把阿霞左手锁在了座椅上。 第156章 愿真主保佑你们! 飞机仍然在继续飞行,再也没有发生过一次颠簸,哪怕是微小的。 但恐惧的气氛,随着机舱内传来的一声枪响,升到了最高点,有一个胆小的乘客,竟然被吓得尿了裤子,这让机舱内空气更加的难闻。 看到所有潜在危险都被解除后,空姐缩回了搁在沈银冰脖子上的刀子,用刀刃在她脸颊上拍了拍,笑着说道:“尊敬的女士,我想你该明白要怎么做,在此衷心的祝你旅途愉快,希望你不要成为三个空警、一个副机长之后的第五个死者。” 沈银冰嘴唇哆嗦着,根本说不出一句话。 空姐轻蔑的看了眼她,推着餐车走到杜拉面前,合力把死了的空警抬上餐车,向后舱走去。 沈银冰大脑一片空白,木然收回看向后面的目光时,就看到她左前方不远处的一个年轻人,趁着杜拉俩人去处理尸体,阿布逗留在驾驶舱内还没出来时,弯腰从右脚脚腕处拿出了一把手枪。 看到沈银冰注视着自己后,那个身穿白色衬衣的年轻人,左手食指放在唇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伏着身子狸猫那样,贴着座椅飞快的向前门跑去。 沈银冰从没有当过警察,也不懂飞机安保等问题,但她却从电影里演的那些空难片中,经常看到机上所有空警遭害后,就会看到类似于便衣警察的人出现,以一人之力扭转乾坤――这种人,一般是航空公司安排的‘暗桩’,就是化装成乘客,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才会现身。 无疑,这个年轻人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暗桩’了,沈银冰的眼神马上就灵动了起来,轻轻点了点头,在心中为他祝福:但愿他能有李连杰、甄子丹那样的身手,把这些该死的劫机犯都干掉! 好像沈银冰的祝福起到了作用,就在杜拉和空姐从后舱内走出来时,年轻人及时闪身进了前舱。 沈银冰和许多默默注视这一切的乘客,同时松了口气,有的人还在心口画着十字架,渴望上帝保佑。 年轻人闪身进了前舱后,立马躲过摄像头,贴着洗手间的房门向机舱门口缓缓移动――他要想办法进入机舱内,干掉那个抱着突击步枪的恐怖分子,马上和地面联系。 年轻人刚走过洗手间门口,就听到背后传来轻微的开门声。 他霍然转身,双手平端着手枪,对准了从洗手间内走出来的那个人。 从洗手间内走出来的,是个身穿西装的男人,看到有把枪对着自己后,马上就举起了双手,眼神中带有了ju大的恐惧。 持枪年轻人低声喝问:“你是谁!?” “我、我是乘客,我叫、叫焦恩佐。” 焦恩佐牙齿开始打颤:“别、别杀我,我绝不会破坏你的事,请相信我!” 年轻人慢慢放下了手枪:“哦,原来你是乘客。没事,我是不会杀你的。哦,对了,你最好还是重新躲进洗手间。” 焦恩佐紧张的问道:“怎么了?” 年轻人脸色沉重,看了眼旁边空姐休息室内门前的血渍,低声说:“有人劫机,空姐和空警都遇害了,恐怖分子挟持了机长。你还是躲在洗手间吧,暂时先不要出来。” 年轻人说完,单手举着手枪,左手托着右肘,贴着舱壁慢慢向机舱门口走去。 他刚走了两步,忽然背后传来不好的感觉,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嘴巴就已经被捂住,接着就觉得脖子一疼,一声清脆的咔吧声响起――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的后背,和那个松开他脑袋,对他微笑的焦恩佐。 再然后,他就彻底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中。 ―― 和很多乘客一样,看到持枪年轻人及时闪身进了前舱后,沈银冰心中就开始为他祈祷,祝福她能成功。 彻底控制机舱内的杜拉和空姐,俩人手中都拿着枪械,一人留在后舱门口,一人缓缓向前舱那边走去。 低着头的沈银冰,看着空姐那双踩着高跟鞋的长腿从身边经过后,闭眼在心中祈祷:千万不要让这个女人去前舱,千万不要。 可惜的是,沈银冰和很多人的祈祷,并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空姐在几分钟后,就走进了前舱。 马上,沈银冰等人就做好了枪声响起,甚至俩人拼死搏斗的准备。 但事与愿违,空姐进了前舱足有五分钟了,这些却都没有发生。 难道那个人已经悄没声的把空姐干掉了? 很多人心中涌上这个想法时,机舱四周的音箱中,传来了让他们绝望的声音。 声音是那个空姐的,还是那么甜美:“尊敬的各位旅客,在这儿我宣布一条很遗憾的消息,本次从吉隆坡飞抵华夏首都,终站点为冀南的航班,已经被我们挟持了。在此,我代表东土(都懂的这俩字的含义)组织,诚挚的对大家说声对不起。不过,请大家不要惊慌,更希望大家能够默契配合,那样我们才不会滥杀任何一名人质。下面,我将为大家播放一则视频录像,相信大家会看懂的。” 沈银冰等人抬头,下意识的向挂在前舱门口一边的液晶屏幕看去。 很快,一段清晰的视频,出现在了屏幕上。 上面有三个身穿迷彩服的男人,脑袋上都戴着黑色头套,俩人身材高大彪悍一个身材高挑,都是脚蹬大兵靴,最中央那个人没拿武器,在他身边那两个人,怀里却抱着‘质优价廉’的ak-47突击步枪。 中间那个人抬手说话了,却是个很悦耳的女声,只是冷冰冰的:“各位,当你们看到这段视频时,就表示从吉隆坡飞抵华夏的mh456航班已经遭到我们的挟持。在此,请先允许我向各位介绍一下我们的身份,我们是来自东土斯坦解放组织。我们这次劫机的动机,就是希望华夏当局,能够无条件释放去年九月份被华夏特工秘密抓捕的我组织首领买买提。” 对于东土组织,不管是在网络上,还是电视新闻中都‘活跃’着他们的身影,华夏乃至东亚人民对他们都不陌生,知道这是一批试图割裂华夏领土完整的疆独狂热分子,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制造各种割裂活动,以及针对华夏西北部的恐怖袭击。 只是在场的各位却做梦也没想到,他们竟然挟持了这家航班。 本次航班虽说不是华夏的飞机,但机上的三百多名乘客中,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都是华夏公民,他们用这些人来要挟华夏当局,可谓是‘正确’到了极点。 而且最重要的是,因为飞机不是华夏航空公司,而且此时也不在华夏领空,所以就算华夏当局能迅速做出反应,但也无法跨国动用军方力量。 这些恐怖分子,恰好是利用了这两点,所以才从去年九月份开始,就开始精心策划本次劫机行动,并取得了‘堪称完美’的成功。 视频扔在继续,里面的女人还在讲话:“本次视频,将会在半小时后,通过卡塔尔的半岛电视台,向世界现场直播――各位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我想你们从这一刻起,就该向真主祈祷,祈祷华夏当局能够无条件释放买买提。” 顿了顿,那个女人又说:“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的耐心是有限的,华夏当局每耽搁一天,就会有人质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第一天,会死一个人,第二天,会死两个人,第三天是三个,由此类推,直到买买提被无条件释放。如果华夏当局仍然执迷不悟――很抱歉,本次航班三百多名人质,都将是买买提的殉葬者。” 女人说着,抬起了右手,站在她身后的那俩男人,马上端起了ak-47,有个深沉的画外音响起:“愿真主保佑你们!” 然后,视频消失,屏幕上出现了一些雪花点。 视频已经关掉很长时间了,机舱内还是一片死寂,知道一个女游客的低声抽泣声响起。 压抑的哭声和恐惧,就像是瘟疫那样迅速蔓延了起来,哭声一片。 沈银冰用手捂着嘴巴,泪水顺着脸颊扑簌簌的淌下,想到自己今年才二十三岁,就像一朵还没有来得及盛开的花骨朵,却莫明其妙被裹进了这次恐怖行动中。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觉得又怕又孤单,下意识的抱紧了膀子,泪眼朦胧中向外面的座椅上看去。 这时候,她才忽然想起:焦恩佐呢?他已经去前舱洗手间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没有回来,难道他已经被那个阿布给枪杀了? 想到焦恩佐很可能遭遇毒手后,沈银冰心中又有了愧疚:本来人家没必要被卷入这次恐怖风暴中的,就位他追求她,所以才恰好―― “我为什么没有听红姐的话,找到足够的理由拒绝他跟我来大马国呢,那样他就不会遇到这种事了!” 沈银冰又怕又悔,还又有了莫明其妙的恨意:“如果高飞那个臭留氓跟着我的话,他就不会来了!这下可好了,我们眼看都要死了,可他却活的好好的,真不公平!哼,他在得到这个消息后,肯定会大呼庆幸离开我吧,肯定会这样!” “快点,乖乖的回到你座位上去,要是敢耍什么花样,你将是第一个殉葬品!” 就在沈银冰心中痛骂高飞时,空姐的厉喝声从却前面传来:“你以为你躲在洗手间内,就能躲过这一劫啊,真是做梦,快点!” 沈银冰抬头,悲痛的双眸中蹭地浮上一抹喜色:焦恩佐还没有死,他还活着! 被空姐狠狠踢了一脚的焦恩佐,高举着双手脚下一个踉跄,跌跌撞撞的走出了前舱。 看到焦恩佐还活着后,沈银冰也顾不得害怕了,连忙站起来:“恩佐,这边,过来!” 第157章 最残酷的佣兵! 八月七号凌晨,华夏首都机场宽阔明亮的候机大厅内。 尽管已经是凌晨时分了,但大厅内却仍然有很多人,而且大家脸上都有焦急的神色,望着高处不断闪烁的航班时间表。 根据正常航速,按大马国当地时间八点十三分起飞的mh456号航班,将会在华夏当地时间深夜抵达,但现在已经超过航班抵达时间一个半小时了,却仍然没有消息。 飞机是万米高考中飞行的,与在地上跑的动车、长途车有着质的区别:不管是动车,还是长途车,都有可能会在路上晚点,在某处滞留个三五小时的也很正常。 飞机却不能这样——它要是在空中滞留个三五小时的,早就没油坠x落了。 所以已经起飞的航班,没有在预订的时间内归来,这就证明着出现了意外,比方大雾、遇到了强风暴啥的,可不管遇到什么,飞机都不能在半空中滞留五个小时以上。 而mh456号航班,现如今已经超过本该降落的时间,长达六个小时了! “到底是怎么了嘛,航班为什么还没有来,航空公司为什么也不给大家解释一下?” 越等越心焦的人群中,终于有个年轻女人不耐烦了,抬手拽住一个经过身边的机场工作人员,大声质问。 那个年轻的工作人员,脱口说道:“这位女士,很抱歉,我们已经失去了mh456航班的消息——” 年轻女人一愣,急声喝道:“失去航班的消息?你、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意识到自己说错话的工作人员,不敢再乱说什么,挣开女人刚想快步离去,却被其他人挡住:“喂,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不说,不能走!” 看着迅速围上来的乘客家属,工作人员连连后退,喃喃的说:“我也是刚知道的,mh456次航班,在几个小时前,就已经消失在了雷达上……” “什么?在几个小时前,航班就消失了!?” 拉着他胳膊的年轻女人一呆,随即掩面痛哭起来:“消失了,消失了,怎么会这样!我、我的老公和女儿都在上面啊!” —— 华夏航空总局大楼会议室内,灯火通明。 至少有十多个总局高管,正在紧张讨论着什么:“要不要把真相告诉乘客家属?刚才西南机场那边已经来电,说有的乘客家属已经情绪失控,率人围攻了机场高管办公室?” 立马有人反对:“不能!我们一旦公布mh456航班失踪的消息,势必会引起轩然大x波!” 也有人说:“但要是捂着的话,能捂多久?” 就在大家争执不下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负责召开本次紧急会议的航空总局局长齐道,马上低声喝道:“请进!” 门开了,秘书小李带着七八个人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穿警服的中年男人。 看到这个中年男人后,齐道马上就站了起来,表情严肃的说:“陈部长,您来了,请坐!” 陈部长,是华夏公安部的常务副部长陈道林。 陈道林点头,也没客气什么,坐在了齐道让开的椅子上,随他一起来的那些人,有一个坐在了他旁边,其他人则站在了他们身后。 陈道林双手放在会议桌上,左右扫视了一眼,声音低沉的说:“各位,现在马上向外界公布真相,就说由大马国吉隆坡起飞的mh456次航班,已经神秘失踪,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努力调查此事。” 说着,陈道林抬手指着坐在他身边的男人,介绍说:“这位是国安海外五局的宋鹏宋局长,下面由他来接管被刺航班失踪的调查,我希望各位要积极配合!” —— 四仰八叉躺在炕上的高飞做了个梦。 在梦中,他看到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 女孩子身材很好,脸蛋也很漂亮,尤其是那双眼眸,更像是冬季深夜天山那颗最亮的晨星,只是却闪烁着让他心疼的冷漠。 他看着那个明明看的很清楚,但脸庞却偏偏很模糊的女孩子,大声的叱责道:“你当初为什么要丢下我不管?你既然狠心丢下我,这么多年也不来找我,那你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为什么!?” 女孩子只是冷冷的看着他,默不作声。 高飞越说越愤怒,快步走向了她。 但那个女孩子却相应的后退,不论高飞脚下速度多快,都始终保持着不变的距离。 “你不说?不说是吧?好,好啊,那你滚,滚啊!” 高飞气急,嘶声怒吼时,一阵爆响的手机铃声响起:“亲爱滴,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 高飞霍然睁眼,翻身从炕上坐了起来,冷汗顺着他的额头,淌在了他的眼里。 这已经是高飞连续三个晚上,做相同的一个梦了。 高飞知道,梦中那个女孩子,就是26年前把他抛弃的——母亲。 擦了把冷汗,高飞拿起了扔在爆响的手机。 看了眼来电显示,高飞长长吐了一口气,重重躺在了炕上,接通了电话:“詹姆斯,你特么的犯神经了啊,不知道我这边是黑夜,打什么电话?” 詹姆斯在电话中骂道:“晒特,高飞,你快给哥们滚起来,我有个很糟糕的消息要告诉你!” 高飞皱眉:“什么很糟糕的消息?” 詹姆斯急急的说:“我问你,你要照顾的那个妞儿,就是叫沈银冰的,是不是前几天去了大马国?” 高飞睡意全消,蹭地翻身坐起:“她去大马国了?我不知道啊,不过我知道她在三号那天上了终点是英国伦敦的飞机——你怎么知道她去了大马国,她出什么事了,是不是有刺客不顾规矩,提前要刺杀她了?” 詹姆斯说道:“没有刺客要刺杀她,是她被卷入了一场恐怖袭击中。你现在马上起来,我给你说个网址,你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好,那你等着!” 高飞一跃下地,跑到电脑桌前打开笔记本,按照詹姆斯所说的网址开始搜索,很快就看到了一个马来文的帖子:从吉隆坡飞抵华夏的mh456号航班,遭劫! 詹姆斯在电话中问道:“看到了没有?嗯,其实沈银冰刚踏上大马国,就被这边的杀手组织给盯上了,他们都在等待你鬼舞的安全期限到期,其中就包括一个叫‘黑蜘蛛’的南越女杀手,她恰好就在大马国活动,早在一半个月之前,就受到某组织之托,在南越为他们联系了一个军方废弃的原始基地。当时她根本不知道那些人需要这基地做什么,但在mh456航班被挟持后,才想到这件事……” 听詹姆斯在那边罗里罗嗦的说个不停,高飞就感觉有些头大,打断他的话:“老詹,你到底要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那个黑蜘蛛和沈银冰,和飞机挟持有什么关系?” 詹姆斯快速回答:“黑蜘蛛原本要跟踪沈银冰一起搭乘mh456号航班去华夏,但却发现半个月前找她联系基地的男人,原来就是这架飞机的机长,她马上觉出了不好,没有跟随沈银冰登机。在大马警方确定飞机神秘失踪后,她才接到欧皇打过去的招呼,请她别打沈银冰的主意,她和欧皇那老家伙的关系不错,这才立即把这件事告诉了欧皇,欧皇又告诉了我,我又告诉了你——” 高飞这才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接着追问:“那个黑蜘蛛,有没有告诉欧皇,是什么组织挟持了那架飞机?” 詹姆斯肯定的回答:“是东土组织,现在网上也已经出现视频了,你看看。” “好,告诉我视频网址,马上我看看,你等着。” 高飞扣掉电话,马上打开网站,看到了那个视频。 他刚把视频看完,手机又响了起来,这次却是颜红打来的:“高飞,你、你在哪儿呢!?” 沈银冰果然在这架航班上! 听出颜红的声音中带有明显的哭腔后,高飞的心顿时沉了下来,直接问道:“红姐,沈银冰今晚要乘坐mh456次航班回国?” 颜红大声回答:“是,是!小冰在大马国登机前,就给我打电话了,说要在今天晚上回来,让我和黑子去接机——可没想到,她所乘的航班却神秘失踪,现在网上都已经盛传那个东土组织宣言视频了。高飞,我给你打了无数个电话,你都没有接,你快过来,陪我去京华!” “好!” 高飞刚说出这个好字,却又马上改口:“颜红,你先和黑子去京华吧,我还有事要做,就这样吧,再见!” 不等颜红说什么,高飞就扣掉了电话。 这时候他才看到,真有颜红的未接电话,足有七八个之多。 现在高飞也顾不得和颜红解释什么了,飞快的拨通了詹姆斯的电话:“詹姆斯,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用多大的代价,你都要给我弄到一架可以有资格出入国际领空的私人飞机,我还要看到那个黑蜘蛛!” 詹姆斯苦笑:“我早就知道你会提出这样的条件,放心吧,在我给你打电话之前,黑蜘蛛就已经乘坐大马国粒子风投分部的私人飞机,前往华夏冀南接你了,大概会在天亮之前赶到。” 高飞愣了一下,问道:“粒子风投?是、是她家设在大马国的分公司?” 詹姆斯淡淡的说:“你如果在折服索拉斯之前还不愿意和妮儿接触的话,我可以撤回那架飞机。” “扯你老婆那个淡!” 高飞骂了一声,说:“你别啰嗦,你马上给我赶到南越,等我!” 詹姆斯在那边也骂道:“晒特,我早就知道你会这样使唤我。放心,哥们已经在去机场的路上了。而且,还不是我一个人。” 高飞心中一动:“大猩猩他们也过来?” 詹姆斯在那边爽朗的大笑着:“他们都说了,这次给你办事,佣金必须得加倍!” 想到那些和大猩猩等人并肩战斗的铁血岁月,高飞就觉得浑身血脉喷张,低声喝道:“好,那就让那些人再次见识一下当世最残酷的佣兵!” 第158章 茫蓝草甸! 当飞机落在地上轻轻颤动了一下时,高飞睁开眼向窗外看了一眼。 外面的天已经亮了,红金色的日头从树梢升起,给这个世界带来了满地的清新同时,竟然也充斥了一丝丝的血腥气息。 “飞机只能到这儿了,接下来我们还得再乘坐汽车行驶半小时,再雇佣当地百姓的牛车――你不要嫌牛车慢,那样我们最起码能躲在里面不被有心人发现。在牛车上走一个半小时后,就可以下车步行,徒步在丛林中走七公里,就能在茫蓝草甸中看到詹姆斯他们了。” 一路上都没有和高飞说几句话的黑蜘蛛,取出一个大墨镜戴在头上,拎起军绿色背包跳下了飞机。 高飞站起身,活动了有些麻意的四肢,冲私人飞机驾驶员笑了笑,随即跳了下去。 飞机降落的地点,是在南越一个叫茫蓝的小镇,据说这地方是粒子基金在南越的一个烟草种植基地。 不远处,停着一辆底盘很高的绿色吉普车,却没有司机。 黑蜘蛛坐上驾驶座,拿出一块口香糖填进了嘴里,看着走过来的高飞,眼神里带着轻蔑的神色。 她搞不懂,有着佣兵黑金之称的詹姆斯,干嘛非要把这个小白脸叫来参与这次任务,难道就因为他是沈银冰的男朋友? 就他这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完全可以坐等沈银冰被救出,没必要非得跟来做累赘的,需知道这次的敌人,可是生性残忍的东土组织。 高飞上车,刚把车门关上,黑蜘蛛就启动了车子。 车子轮胎在原地呲溜溜的转了几十圈后,就像撞断护栏的野牛那样,低吼着猛地冲了出去,让高飞的身子向前一倾。 “坐稳了!” 黑蜘蛛一踩刹车,猛打方向盘,车子几乎一百八十度的原地调头,吼叫着冲出了私人机场,向南方飞驰而去:“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芭芭拉,你也可以叫我黑珍珠。” 高飞松开握着的把手,淡淡笑道:“我叫高飞。” “我知道你叫高飞,在华夏冀南时你已经说过一次了,我手上也有你的资料照片。” 芭芭拉脸色冷冰冰:“车子后面有食物,还有方便在丛林中行走的行头,你最好现在就换上,再小睡片刻补充补充体力。”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灰色运动装,高飞摇了摇头:“不用了,我穿这身就很好。” “那就随你,从现在起不许和我主动说话,以免漏馅。” 芭芭拉说完,就紧紧抿上了嘴巴,再也不看高飞一眼。 车速很快,很快就驶出了茫蓝小镇,顺着低洼不平的道路向茫蓝草甸方向驶去。 因为车速太快,路又低洼不平的,车子四轮几乎从没有在地上转动十圈以上,感觉就像是在飞,车上的人也随着车子不停的上下耸动。 就这样的路况,这样的车速,别说是吃饭睡觉了,就是瞪大眼睛也得避免会把昨晚吃下去的那些食物吐出来。 高飞看了眼目视前方的芭芭拉,抬起右脚蹬在了前面,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振动。 就像芭芭拉所说的那样,半小时后,吉普车停在了一个高脚竹楼前。 一辆拉茅草的牛车在路边,戴着斗笠的本地老农,正端着一盆水饮牛。 “下车!” 也许是看在高飞竟然能熬过刚才那段路的份上,芭芭拉和他说话的语气还是冷冰冰的,但眼神却多少柔和了一些,甚至还主动解释为什么要改坐牛车:“前面的路太窄了,吉普车根本无法行驶,而且还有可能基地外围人员发现。” 高飞点了点头,从车上拿下装着食物的帆布包,背在了肩膀上。 芭芭拉掀起车上的茅草,对高飞使了个眼色,示意他钻到车厢里去。 狭窄的车厢内,散发着青草和牛粪的混合气息,很难闻。 高飞无声苦笑一声,把帆布包先扔了进去,抬脚上了车,平躺在了车厢内。 车厢又窄又短,高飞平躺在里面后,半截腿子还露在外面,芭芭拉不客气的踢了他一脚:“缩回去!” 高飞缩回脚,芭芭拉也钻进了车厢,挨着他躺下,然后放下了托着的茅草。 茅草落下,直接压在了俩人身上,整个世界都黑了下来。 “阿且!” 一根茅草钻进高飞的鼻子里,让他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他刚吸了下鼻子,就听旁边的芭芭拉好像冷笑了一声。 高飞早就从芭芭拉的眼神中看出,她压根就没有看起他是干嘛的,把他当成了累赘,不过他才不介意,因为越是牛比的人,就越懂的让人忽视他。 牛车行走的很慢,路况也越来越糟糕,不过躺在茅草堆里,要比坐吉普车舒服很多,晃晃悠悠的好像在大海上那样,高飞很快就睡着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高飞就觉得眼前一亮,芭芭拉的声音响起:“可以下车了!” 高飞拎着帆布包下了车厢,向四周放眼看去:这儿已经算是南越热带雨林的边缘了,芭芭拉正拿着一叠钞票递给老农,又和他要了一把柴刀,扔了过来。 高飞接住柴刀,随意挥舞了几下,感觉还很趁手。 双手合十向老农致谢后,芭芭拉下巴冲北方一点,高飞会意,拿着柴刀当先走进了丛林中。 相比起外面来说,丛林中的空气湿度更大,而且会经常看到弹球那样大的蜘蛛,以及五色斑斓的毒蛇缠绕在树枝上。 跟在高飞身后的芭芭拉,本以为高飞在看到这些东西后肯定会怵头的,但当高飞随手捏着一条垂到眼前的毒蛇扔出去后,她终于意识到这家伙很可能也不是一般人了。 按照芭芭拉所说的,他们要在丛林中穿行六七公里左右。 丛林不比外面,十几里的路程,加上闷热潮湿的天气,足够把普通人累的虚脱。 幸好外表看起来很像普通人的高飞,并不是普通人――他们在一个半小时后,来到了茫蓝草甸。 芭芭拉拿出一个小巧的高倍望远镜,举着看了几分钟后,撮嘴发出了几声清脆的鸟叫声。 三长两短的鸟叫声过后,在七点钟方向那片一人高的灌木丛下,也有同样的鸟叫声响起,芭芭拉放下望眼镜,抬手向那边挥了一下,当先向那边小跑了过去,很快就钻进了灌木丛中。 高飞却是不慌不忙的,四下打量着周围的地形,用柴刀分开了灌木丛。 他刚走进灌木丛中,就觉得眼前一晃,一根带着叶子的树枝劈头砸来,力道十足。 “晒特!” 高飞低声骂了一句,用柴刀挡住树枝,脚下横向左跨一步,屈起左肘狠狠捣向了灌木丛中。 “呃!” 随着胳膊肘ding在人体上的闷响,有人发出了一声痛哼,接着一个庞大的人影,就从高飞右侧草丛中飞出,一下子就把他扑倒在地上。 高飞在这个人扑出来后,就已经扔掉了柴刀。 被扑倒在地上后,高飞右胳膊已经勒住了那个人的脖子,猛的往下一按,把一颗乱糟糟的脑袋夹在了自己肋下同时,左脚已经飞快的向后撩起,重重踹在了一个从前方扑出来的人小肚子上。 “晒特,晒特,高飞你个混蛋松开你的臭手!” 被高飞紧紧勒住脖子的那个人,双手掰着他的胳膊,低声大骂着。 被他一脚踹中小肚子后弯腰蹲在地上的人,也对他伸出中指骂道:“嚓,你小子在花花世界过了那么久,竟然还保持着这样高的警惕性,哥们替你感到很欣慰啊!” 高飞还没有说话,左边草丛分开,一个精瘦的长得好像猴子样的家伙,揉着自己肋骨哭丧着脸骂道:“大猩猩,要不是你特么非得搞什么偷袭,老子能吃这样大亏?” “你们这两个畜生,就知道在吃亏后埋怨我,难道没看到我被他快要勒死了吗?” 被高飞勒住脖子的那个人,用力挣开他,狠狠在他肩膀上砸了一拳,然后张开双臂却又把他紧紧抱在怀中:“兄弟,最近过的还好吗?” 高飞看着和芭芭拉一起走过来的詹姆斯,哭丧着脸说:“你如果松开你的金刚之手,我想我会好很多。” 肩膀上背着一把自动步枪的詹姆斯,笑眯眯的看着高飞三人,盘腿坐在了草丛中,惬意的吸了口烟。 芭芭拉则一脸惊讶的看着高飞,她真没想到,这个表面看起来文绉绉的家伙,竟然在大猩猩、猴子和白板三大佣兵精英的合力偷袭下,仍能在最短时间内,同时反攻三人,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詹姆斯拿下嘴角的香烟,对芭芭拉嘿嘿一笑:“你是不是感到很惊讶?” 芭芭拉没说话,但却用力点了点头。 她很清楚,依着她的武力值,就算这三大佣兵中看似最弱的猴子,俩人对方她也是死定了的,更别说大猩猩了。 可他们三个人合伙偷袭高飞,却没有占到一丁点的便宜,她不能不服气。 詹姆斯笑着又问:“你很想知道他是谁吧?” 看着和大猩猩三人搂抱在一起的高飞,芭芭拉问道:“他是谁?” 詹姆斯抬头望天,淡淡的说:“以前他在法国外籍军团特种精英‘狙杀’小分队中有个外号,叫鬼舞。” “他、他就是狙杀小分队的灵魂人物,鬼舞!?” 芭芭拉顿时石化,嘴巴长的老大,喃喃的说:“我现在开始可怜那些东土分子了。” 詹姆斯纳闷的问道:“你可怜他们什么?” 芭芭拉用力揉了揉眼睛,苦笑道:“任谁惹上有鬼舞存在的狙杀小分队,还有活下去的必要吗?” 随手弹出烟蒂,詹姆斯骄傲的笑笑:“是,我觉得他们现在最该做的,不是试图解救他们的首领,而是该跪在地上对主虔诚的祈祷,祈祷能够看到以后的太阳。” 第159章 附属品! “前行两公里,就是南越在对美战争中建立的军方基地,这个基地有四个瞭望塔,三座可以容x纳一百四十人的高脚竹楼,六处能囚禁八百人左右的水牢。” 在狙杀小分队中担任侦查的猴子,用树枝在地上摆出了基地瞭望塔的数标,在周围画了一个圈,又拿起一根树枝,竖着放在了圈中央:“这个圈,就是一片沼泽,积水大约有一米六左右,本来具有沼泽地的性质,但在南越对美战争中,大面积的草甸被成千上万个炮弹皮所覆盖,所以只要能踩着这些炮弹皮,就不会陷入泥沼中。这根树枝,代表着通过沼泽的道路,不过肯定会被重兵把守。” 抬头看了眼高飞,猴子继续说道:“根据我所侦查的情报,三百多名人质被分成六伙,分置在六个水牢中。整个基地中,大约有一百多武装力量看守,对方使用的都是最为廉价的ak-47。当然了,也不排除他们拥有单兵火箭筒的可能,甚至还会有班用重机枪这种重型武器的存在。” 嘴里叼着一根茅草的大猩猩,低头看着代表瞭望塔的树枝,皱眉说道:“看来我们只能通过沼泽潜入基地,先解决四个瞭望塔的哨兵——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是该怎么才能不能惊动其他人,避免他们用人质来要挟我们。” 白板用一把短匕修着手指甲,懒洋洋的说:“很简单,我们只要把看守干掉,让他们无法接近水牢就可以了。” 芭芭拉忍不住的说:“别忘了他们有一百多人,一旦被惊动,他们就是躲在高脚楼中向外随便开枪,人质也会有大量伤亡的,而我们只有六个人,根本不可能带领那么多人质安全撤退。” 詹姆斯嘴角一撇,淡淡的说:“我们只救那个女孩走,至于其他人质,生死由命,和我们没关系的——” 詹姆斯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摇头打断他的话:“不行,我们既然来了,就不能不管其他人质。” 大猩猩皱眉:“你的意思是说,要把所有人质都安全解救出去?” 白板不以为然的说:“其他人又没给我们好处,我们为什么要救他们?” 猴子懒洋洋的说:“就算是发挥一下人道主义精神,可我们也无法保证人质不出现伤亡。当然了,要想人质不出现意外,唯有一个办法,那就是——” 高飞淡淡的说:“那就是得把所有恐怖分子都干掉,一个不留!” 芭芭拉一呆:“不可能!那是一百多持枪者!” “没有不可能,只有我们愿不愿意这样做!” 高飞站起身,深吸了一口气说:“我知道,要想全歼恐怖分子,把所有人质都安然救出,这也许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这和我们以往为钱卖命的宗旨也有冲突,但我想说的是,我们的精神能不能升华一次,为了正义和和平而战一次?” 詹姆斯等人抬头,呆呆看着高飞过了很久,才慢慢的伸出中指,然后狠狠往下一戳! 高飞羞涩的笑笑:“我知道你们都在崇拜哥,但哥只是个装比的传说——咳,老头呢?” 高飞所说的老头,是狙杀小分队内的最后一名成员,一个五十多岁的苏格兰男人,通常他负责的都是撤退工作,这次也不例外。 詹姆斯回答:“老头带着医疗队在别处接应,人质被救出基地后,猴子就会带他们去会合老头。” “两年多没见老头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变的更老。” 高飞伸了个懒腰,问白板:“这次准备了什么武器?” 说起武器,白板马上就来精神了,蹭地站起扒开身边的草丛,傻笑着说:“look,当今世界上最ding级的武器,就在这儿!” 芭芭拉虽说早就知道詹姆斯等人会带枪械潜入南越,但当她看到那堆散发着铁光的武器后,还是被震的张大嘴巴,一个箭步就扑了过去,抱起了一把狙击步枪:“这是世界上最精确的半自动狙击枪psg-1吧?哇噻,我可是听说是一万美金一把,加上配件、保养得翻倍呢!” 白板得意的笑了笑:“一万块?且,一万美金能买到我这样的psc-1狙击步枪?大姐,这枪管可是x钢的,能打1500米远,枪管是从瑞士某名表的手工机床上定制的,光费用就抵得上这把枪的原有价值了。你再看看这瞄准镜,也是改造过的,是参照hk的wsg2000远程狙击系统改制,有夜视以及热成像功能,不用临时加装任何附件只要按一下钮,就可以完成狙击手所有的现场情报收集工作。我用电脑弹通测算过,就算一个菜鸟也能在1000米内把十发子弹全打中一个苹果!” 芭芭拉越听嘴巴张的越大:“不会吧?这么夸张。” “这也叫夸张吗?” 白板耸耸肩,淡然说道:“上个月三号,我就用这把枪在阿富汗,在1000米外轻松打穿了美军的标准钢盔,让那个大兵当场去见上帝他老人家了。” 芭芭拉不在说什么,端起狙击枪放在肩头,单膝跪在地上,眯起一只眼从瞄准镜向前看去。 马上,她就看到一排排的电子数据在不停的跳动,风力、气压、温度、高度、相对目标的角度,甚至倾斜度连磁场参数都有,一排排的变来变去的让人很头晕。 芭芭拉看了片刻,试着扣动了一下扳机——咻的一声轻啸声响起,还没有等她捕捉到子弹的运行轨迹,那颗子弹就穿破丛林,在一千米之外的大树上钻了个窟窿。 “唉哟我的个妹妹哟,你这不是浪费吗!” 还没有等芭芭拉惊叹这把枪的精准度,白板一把就夺过了狙击枪,满脸的心疼,像个娘们似的喋喋不休:“你知道你刚才射出的是什么子弹吗,价值几何吗?你给我坐稳了!这颗子弹价值三百美金!里面配有复杂的能源化学物质,一旦爆破,里面的淌出来的化学物质遇到空气,就会吸收周围的热量瞬间制造出极低温度,大约是零下65度的气温,这玩意是用来对付主战坦克正面装甲的,却被你用来打树,真是浪费!” 大猩猩问道:“这儿有坦克吗?” 白板摇摇头:“好像没有。” “那你拿它来显摆什么?” “我负责提供武器,要你管?” “我当然得管!你小子这是把仓库积压货拿出来,准备高价卖给高飞吧?” “他可以不买!” “我买,但我得欠着,啥时候有钱了,啥时候给你。” 高飞基an笑着摆了摆手,阻止这俩人的争吵:“行了,别在这儿叨叨这些了。猴子,赶紧说一下你的作战计划。” —— 黑子把车停在苏家别墅门前后,一脸疲惫的颜红从上面推门走了下来:“黑子,你先回去吧,有事我会打电话叫你。” 黑子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轻打方向盘调头向回驶去。 “红姐,你回来了。” 颜红一走进别墅,正在西墙根下侍弄花草的海伯迎了上来。 颜红点头:“嗯,北山呢?” “他应该在书房中吧,午后就没有出来过。” “哦,那你接着忙吧,我去看看。” 颜红强笑了一下,拎着小包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快步走向了客厅。 望着红姐那丰满、左右摇摆的腰肢,海伯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摇了摇头。 轻轻敲了敲书房的门,颜红等了片刻,才听到苏北山的声音传来:“进来吧。” 颜红推门走进了书房内,却差点被扑面而来的烟雾给呛倒,连忙走到后窗,拉起窗帘,推开了一扇窗户:“吸烟最好是去外面,这样会有害身体的。” 把还没有吸完的半截烟卷,按灭在了烟灰缸内,苏北山淡淡的说:“没事,我也不是经常这样——怎么了,有没有听到什么新的消息?” 颜红摇了摇头,坐在了书桌前那张椅子上:“没有,估计相关部门还没有做出抉择,毕竟那个买买提是东土的主要首脑,曾经在各地一手策划了多起恐怖袭击,更是整个组织的精神领袖,当局自然不会轻易放掉他。” 苏北山嘴角动了动:“可就算是再不甘心,也不能用三百多名人质来换取他吧?” 颜红苦笑:“这些都是国家机密,我们无从得知的。” 苏北山低低的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 过了很久,颜红才说:“意外发生后,我就给高飞打了电话。” 苏北山眼皮子一抬:“他知道小冰在那次航班上了吧?” 颜红点了点头:“嗯,我和他说了——但,他的表现,却让我很失望。” 苏北山双眼微微眯起:“他没有去京华?” 颜红摇头:“没有,而且我话还没有说完,他就扣掉了电话,再打,却已经关机了——看来,他已经彻底放弃了小冰。我真没想到,他会这样绝情,能够眼睁睁视小冰处于危险而不顾。我真是瞎了眼才和他——” 颜红恨恨的刚说到这儿,却蓦然醒悟,赶紧闭嘴低下了头。 苏北山冷冷的说:“你是不是想说,是你瞎了眼,才被他上了吧?” 颜红身子猛地一颤,脸色刷的变成雪白,脑子里轰的一声叫:他怎么知道这些!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苏北山站起身,到背着双手走到后窗前,看着远处的风景:“颜红,你现在是小冰名誉上的母亲,但你却和她男朋友发生了那种龌龊的关系,这对我来说,绝对是个耻辱。你说,我该怎么惩罚你呢?” 颜红呆若木鸡,连喘气都忘记了,眼里却流露出巨大的恐惧之色。 “我决定了,只要高飞能好好对小冰,我可以把你当做她的附属品送给高飞。” 苏北山转身,眼里闪着妖异的神色,似笑非笑:“古时嫁女是配送陪嫁丫鬟,我却连自己的老婆也双手送上。呵呵,我是不是很大方?” 第160章 守法公民! 颜红又怕,又羞,还有怒。 她怕的是苏北山看出了她和高飞的关系,羞的是被当做附属品送给她名义上的女婿享用,怒的则是尊严被践踏的一败涂地。 苏北山好像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冷笑一声说:“颜红,你既然做了表子,难道还怕我说出来?再说了,我这样做,也恰好随了你的心愿不是?” 颜红觉的呼吸都开始困难,身子哆嗦的更加厉害,很想扑上去抓住苏北山的衣领子,狠狠给他几个大嘴巴,但她却不敢动,因为人家说的没错。 苏北山慢悠悠的说:“还记得高飞前些日子来家里吃饭那次吗?你以为我没有看到你脱了内x衣,让他用脚给你捣鼓――呵呵,你还知道害羞?别这样嘛,没必要,而且你更不要怕,因为我不在意。” 颜红紧紧咬着嘴唇,终于嘶声说出了一句话:“可、可我是你老婆!” “你是彭云木的老婆吧?” 苏北山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行了,别说了,我心里都很清楚。颜红,实话告诉你,如果不是看在你对小冰一片真诚的份上,你以为我会容下你?我还是那句话,只要小冰能幸福,别说是把你送给他了,就是整个北山集团,甚至是连我自己的老命,我都不在乎的!” “当然了,你可以选择离开我,离开小冰和高飞。” 苏北山重新坐回到了椅子上:“在小冰安然回来之前,你好好考虑一下,到时候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看在你真心对待小冰的份上,不管你是走还是留,我都会答应你的。” 颜红沉默,很久很久后才低声说:“我、我是不会离开小冰的,因为我早就把她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苏北山淡淡的说:“那你以后就得注意点,千万不要让小冰抓住你和高飞通女干的把柄。如果因此而惹小冰伤心,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颜红默默的点了点头,转移了话题:“你确定小冰能安然回来?” 苏北山抬头,看着天花板:“高飞已经去找她了。” 颜红一呆:“高飞去找她了?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行了,你出去吧,在小冰不在的日子里,好好管理公司,避免引起没必要的恐慌。” 苏北山摆了摆手,好像在轰苍蝇。 颜红站起身,慢慢走到书房门口,开门时忽然扭头,风情万种的咯咯一笑:“苏北山,我想问你个问题。你有没有想过我被高飞干时的那一幕?心里,又会是什么感觉呢?” 苏北山身子后仰,淡然回答:“你在街头上看到两只野狗交配时,你又会是一阵什么感觉?” ――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 全城步行街,皇家西餐厅的总经理办公室内。 林世美拿出一叠厚厚的钞票,放在了桌子上:“孟哥,这是一万块钱的定金,完事后,你可以再拿走另外两万。” 孟繁星笑了笑:“林老板,你也太客气了,我就是帮你个小忙而已,有必要收钱吗?以前你可没有少照顾我,这次就算是友情帮助好了。” 林世美笑了笑:“那哪行,我知道孟哥你已经很久没有做这种事了,更知道这三万块压根没有被你看在眼里,但这只是兄弟的一番心意。” 孟繁星不再推辞,笑呵呵的说:“好说,好说。” 林世美走到窗前,哗啦一声拉开窗帘:“孟哥,在这儿可以看到对面,我迫切想看到众兄弟们打砸的雄姿啊。” 孟繁星笑眯眯的走了过去,双手抱着膀子向斜对面看去。 早在几年前,孟繁星就不再‘承接’类似的业务了,不过碍于和林世美昔日的情份,他也就破例一次,反正只是让手下槟子带人把对面那家快装修完的西餐厅砸一遍,也不是什么杀人放火的大事。 在林世美和孟繁星的注视下,槟子带着王凡等六七个小青年,手里拎着棒球棍,慢悠悠的走到了斜对面,掀起防护网钻了进去。 和看店的李德才说了会话的老王,左手牵着女儿王小壮,正准备一起去夜校充电,刚走出大厅就看到了来意不善的槟子等人,慌忙把女儿拉到了背后,厉声喝问:“你们,你们要做什么!?” “做什么?嘿嘿,很简单啊。” 槟子拿着棒球棍在左手手心拍打了几下,忽地举起棍子嗷的叫了一声:“兄弟们,给我砸!都给老子记住,只砸店,别砸人,咱们是守法公民!” 随着槟子的一声吆喝,王凡等人齐刷刷的举起棒子,嗷嗷叫着冲了上来。 老王活这么大,哪儿见过这种阵势啊,早就被吓得呆立当场,一动不动了。 倒是他背后的王小壮,斜身闪出张开双臂,拦住了冲上来的王凡,大声叫道:“你们要干什么!不许你们在我叔叔的店里闹事!” “闪开,小毛孩!” 王凡抬手就把王小壮推到了一旁,又去推老王时,却被王小壮一把抱住了右腿,哭着喊道:“我不许你们进去,爸,爸――快打电话报警!” “哟,小毛孩还楞特么要硬!” 槟子被抱住右腿后,低头骂了一句,采住她头发就推到在了地上。 身体瘦弱的王小壮,哪儿经得起槟子的大力推搡,当即仰面摔倒在了大理石地面上,后脑重重磕在了上面,惨叫都没有发出一声,就昏了过去。 “小壮,小壮!” 拿出手机正要打电话报警的老王,看到女儿昏过去后,双眼立马充血,嘶吼着冲了上来,一把抱住槟子胳膊,狠狠在上面咬了一口。 孟繁星曾经嘱咐过槟子等人,只砸店,不能伤人。 可被老王咬了一口后,槟子恼羞成怒下就忘了这事,抬手照着老王面门就是一记冲天炮,老王惨叫着摔倒了地上。 “吗了个比的,敢咬哥们,你属狗的啊?要不是哥们今天心情好,肯定会废了你!” 槟子甩了甩生疼的右手,吼了一嗓子:“哥们们,给我砸!” 他的话音未落,就看到一个人手里拎着个拖把,从大厅内冲了出来:“哪儿来的下三滥,敢在这儿闹事!” 不等大家看清楚这人是谁,又听到一个女人尖声叫道:“德才,给俺狠狠揍他们,姐支持你!” 哇考,还有不怕死的――槟子看着那个人扑过来后,冷笑一声刚举起棍子,就觉得小腹好像被一根屋梁撞了一下那样,嗖的向后飞去,重重撞在身后的王凡身上。 紧接着,拿着拖把的那个人,就像猛虎下山那样,抡起拖把就是一顿猛砸。 槟子等人在社会上也混了很多年了,街头打架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在以多打少时,更能体现出他们的威武―― 可是这次,他们六七个人,竟然被那个拿拖把的人揍的人仰马翻,才几分钟的时间,一看大事不好撒腿就跑的王凡,刚来得及钻出防护网跑到外面人行道上,就被一拖把砸在了脑门上,身子晃了晃栽倒在地上。 远远躲在皇家西餐厅内的孟繁星见状大惊:“啊哟,不好,这里面还有打架的高手!” 喊出这句话后,孟繁星来不及再问林世美什么,转身冲出了办公室。 把最后一个站着的王凡砸倒在地上后,李德才抓住他右脚脚腕,就像拖拉死猪那样,把他拖进了防护网内。 这时候,李德才的姐姐和老王,正抱着王小壮大声喊她的名字。 “小壮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你们就死定了!” 李德才狠狠瞪了躺在地上的槟子,快步抢上台阶:“王哥,小壮怎么样了?” 在这些天内,李德才姐弟俩和老王父女俩,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尤其是王小壮,李德才姐弟俩都因为她的乖巧懂事,很身体不好,疼爱她。 “德才,你快过来看看小壮不要紧吧!” 德才姐姐慌里慌张的喊了一句,又冲急得泪水直流的老王说:“王哥,你快叫救护车,报警啊!” “哦,哦,我马上,马上!” 老王这才恍然大悟,擦了擦泪水开始拨电话。 李德才弯腰,在王小壮的脉门上试了一下:“姐,王哥,你们别慌,小壮只是暂时昏迷,没啥生命危险的,她脉象很稳的。” “那就好,那就好。” 德才姐松了口气,看着躺了一地的槟子等人,恨恨的骂道:“连小孩子都打,你们还是人吗,还不如俺乡下的畜生!” 李德才双手拇指,在王小壮的太阳穴上缓缓揉了几下,又给她掐了会人中,憨笑一声:“嘿嘿,小壮醒了,没事了。” 王小壮睁开眼,第一句话就是:“德才叔,别让人给叔叔砸了店。” 李德才啪啪的一拍心口:“你放心,有俺在,谁也砸不了飞哥的店,除非从俺尸体上踩过去!” 王小壮笑了笑,被德才姐扶起来时,一个人钻进了防护网内。 孟繁星。 李德才站起身,攥着拖把冷冷的问:“你谁?” 槟子等人叫道:“孟哥!” 李德才举起拖把,缓步走下台阶:“呵呵,原来你们是一伙的。” 孟繁星抬手:“我来,不是和你打架的。” 李德才冷笑:“那你是来干啥的?” 孟繁星还没有问出他想问的话,就听到在旁边打电话的老王说:“秦老师吗,你有没有和高飞在一起啊?啊,是这样的,有人来高飞的西餐厅施工现场闹事,我打不通他的电话――啊,就在步行街皇家西餐厅对过,对……” 听老王说出高飞的名字后,孟繁星的脸色一变,问敌意很浓的李德才:“兄弟,问你个事儿,这家店,是高飞开的?这个高飞,是不是原先在北山集团上班的那个?” 第161章 高飞是我继父! 秦城城那天从皇家西餐厅很没脸的离开后,就发誓彻底忘记高飞,再也不和那个素质低下的家伙发生任何牵扯,把某些羞耻的过往,当做一场梦彻底忘记。 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就在她以为已经成功忘记那个男人时,老王的一个电话,却让她再也无法吃晚饭,拿着手机就站了起来。 刘国华抬头问道:“怎么了,谁给你打的电话?” 秦城城快步走到门后,换上鞋子,淡淡的说:“是――高飞。” 刘国华点了点头:“嗯,找你做什么?” 秦城城取下小包,扭头甜甜的一笑:“他说他想我了,要我过去陪他睡觉。怎么,你有意见?” 刘国华大度的摇了摇头:“没有,我怎么会有意见呢。其实吧,我就是觉得你可以让他回家来,既安全还又方便。” “还能让你亲眼看着你老婆被别的男人上,会让你很刺激,对吧。” 秦城城嘴角抽x动了下,开门扬长而去。 ―― 秦城城驾车来到步行街时,一辆救护车刚呜啦呜啦的开走,一辆警车却随后停在了路边,几个警察从车上跳了下来,带头的个女警。 秦城城停好车子,下车看了眼防护网高处,挤x进人群也走了过去。 防护网内,躺了七八个年轻人,一个个哼哼唧唧的,老王和一个拿着拖把的年轻人站在旁边,正在那儿说着什么。 “这儿是怎么回事?” 带着两个手下来到事发现场的女警,也没打理地上躺着的槟子等人,皱眉问道:“谁是这儿的负责人?” “我、我算是吧。警察同志,事情是这样的。” 老王就把槟子等人来闹事,打伤他女儿,李德才这才被迫还击的事情经过,详细说了一遍:“现在我女儿已经被送往医院了,我和――秦老师,你来了!” 在老王叙述事情经过时,秦城城就已经听明白了。 冲老王点了点头后,秦城城走到了那个女警面前:“警察同志,这应该是一起性质恶劣的报复事件――” 秦城城还没说完,就被女警毫不客气的打断了:“你是谁?” “我?” 秦城城一愣,瞥了眼老王淡淡的说:“我是这家店铺老板的女朋友,应该有资格和警方交涉此事吧?” “有。” 女警点头问道:“这家店铺老板是谁?” “他叫高飞。” “他人呢?” “他――” 秦城城又看了眼老王,接着说道:“他有事去外地了。警察同志,有什么事你可以和我交涉,我可以全权做主的。” “那好,你,还有你(李德才),你们两个和我到局里去一趟吧。” 女警收起记录本,转身吩咐手下:“小李,呼叫局里派车,把这些人(槟子等人)都带回去。” 叫小李的警察刚要回答。却听到有人喊道:“慢着!” 大家向防护网那边看去,就看到两个个人钻了进来。 看到这俩人后,秦城城的脸色一变:解红颜母女怎么来了? 老王却是有些惊讶:“咦,你不是高飞的房东吗?” “是,我家就是高叔叔的房东。” 走在前面的张雯雯,看到秦城城后也是愣了一下,接着抬脚,冲躺在地上的槟子狠狠踢了一脚:“槟子,你特么瞎眼了啊,敢来我高叔叔这儿闹事!” 槟子惨叫了一声:“雯雯,我、我哪儿知道这是你高叔叔的店铺啊。如果早知道是他老人家的,就算再给我两个胆子,我也不敢来啊!” “哼,等会再收拾你!” 张雯雯冷哼了一声,走到为首女警面前,笑嘻嘻的说:“警察姐姐,你长的好漂亮哦――其实吧,这都是一场无误,我看没必要去局里接受调查了吧?” 女警皱眉:“什么误会?” “哦,是这样的。” 张雯雯咳嗽了一声,指着槟子等人说:“这几个笨蛋呢,是我的朋友。而这家店铺的老板呢,则是、是我的继父。嘿,事情是这样的,我和继父吵架了,一气之下就让我朋友来找麻烦,谁知道他却误会我意思了――嘻嘻,我就任性了点,不过觉得这件事我们私下里解决就可以了,实在没必要再麻烦警察同志了。” 站在张雯雯身后的谢红颜,有些难为情的低下了头,心中骂道:死丫头,你什么时候把我嫁给高飞了? 秦城城听她这样说后,脸色登时就变的难看了起来,扭过了头不再看她。 女警很奇怪,看了眼秦城城,又看看解红颜:“刚才这位女士说,她是这家店铺老板的女朋友,可你却说老板是你继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女警的这个疑问,张雯雯早就有所准备:“嘿嘿,警察同志,这有什么奇怪的呢?相信你应该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叫做小x三的人存在吧?” 张雯雯话中的意思显而易见:这个秦城城,就是一个小x三! 秦城城当然能听出来,顿时勃然大怒,跨前一步喝道:“张雯雯,你说谁是小x三了?” 张雯雯毫不畏惧,双手抱着膀子双眼一翻白:“谁搭腔,谁就是小x三!” “你!” 秦城城气的口结,不敢再和她放对,开始转向了解红颜:“解女士,请你告诉警察同志,你是高飞的丈夫吗?” 秦老师避开胡搅蛮缠的张雯雯直接问解红颜,那是因为她知道解红颜肯定不好意思跟着女儿胡说八道。 只是她没想到,解红颜却淡然一笑:“如果我愿意,我们随时可以领证结婚。” 不等秦城城说什么,解红颜又说:“秦老师,我知道你很喜欢高飞,可关键问题是你有丈夫啊,你在这儿自称是他的女朋友,要是传到你丈夫那儿去,他会怎么想呢?当然了,我知道你这样做就是想替他解决当前问题。不过我既然来了,这就不是问题了,倒是让秦老师你多操心了。” 解红颜虽说不像女儿那样言辞犀利,但‘维护主权’的意思却更加坚决,变相告诉了在场诸位:这些人来闹事,就是我女儿和她继父胡闹,算是家事,我们自己解决就行,没各位什么事,你们该干嘛就干嘛去! 秦城城脸色涨红,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毕竟她是有丈夫的人,在家可以无视刘国华的存在,但在外界却不如单身的解红颜有底气。 看到秦城城默不作声后,女警终于相信解红颜所说的那些了,皱眉看了看槟子等人,对张雯雯说:“下次不要再这样胡闹了,要不然就会按照治安条例罚款了。行了,小李,收队!” “谢谢警察同志。” 张雯雯眉开眼笑:“请问您尊姓大名啊?哦,我问这个问题没别的意思,就是想送您一面‘一心为民’的锦旗,以表示我对警察同志的崇敬之情。” “我姓梁,叫梁娇娇。” 女警笑了笑,转身挥手,带着俩手下去了。 目送警车离开后,张雯雯脸上的笑容收起,抬脚在此狠狠踢在槟子身上:“滚起来,别装死!” “啊哟,姑奶奶,脚下留情!” 槟子捂着脑袋坐了起来,哭丧着脸喊:“我真不知道这儿是你继父的店铺啊,我――” “你什么你?说,是谁让你来捣乱的?” 张雯雯打断槟子的话,刚问出这个问题,就听到背后有人喊道:“雯雯!” 张雯雯扭头,就看到死党孟菲从外面钻了进来。 “阿姨好。” 孟菲先给解红颜问好后,才拉着张雯雯的胳膊,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原来,孟繁星在得知这家店铺老板是高飞后,马上就意识到要惹麻烦了。 高飞在花园夜总会揍残花豹那一幕,到现在他记的都很清楚,也知道高某人不是一般人。 孟繁星这次让人来砸场子,纯粹就是碍于面子帮林世美的忙,但绝不会为了他就树立一个强悍的敌人,所以在联想到高飞和张雯雯的关系后,马上就给女儿打了个电话,要她赶紧通知张雯雯来解围。 死党有求,张雯雯自然不敢怠慢,扣掉电话就要向这边赶,解红颜担心她会在外面惹事,这才亲自开车送了她过来。 听完孟菲说完后,张雯雯扭头看了眼皇家西餐厅那边,冷笑着说:“呵呵,行,这笔帐算在那边――槟子,你们还愣着干嘛,赶紧滚蛋!” “哦,我马上滚,马上滚!” 槟子一骨碌站起来,带着王凡等小弟灰溜溜的抱头鼠窜。 “阿姨,你放心,槟子打人这事我会给你个交代的,我先和我爸去医院看看那孩子(王小壮),我保证会把这事办的漂漂亮亮的,绝不会让你们为难,再见了。” 孟菲拽着解红颜的手,笑眯眯说了几句,急匆匆的去了。 老王担心女儿,和李德才打了个招呼,正要去医院时,秦老师说话了:“老王,我和你一起去吧。” 等老王他们走了后,李德才偷偷瞥了眼艳丽不敢让他正视的解红颜,挠了挠后脑勺,喃喃的说:“嫂、嫂子,我真不知道那些人是你们的人,要是早知道的话,我下手就不会这样――” 听李德才喊自己嫂子,解红颜的脸儿更红了,正要解释什么,张雯雯却笑嘻嘻的说话了:“嗨,没事,就算他们是我的人,谁敢来闹事,你就往死里整!啧啧,小伙子,看你瘦巴巴的好像瘦猴一样,没想到打架还很牛叉啊,一个人就把槟子他们放倒了。以前,我怎么没有听我继父说起过你呢?” 李德才憨笑一声:“那个啥,我也是刚认识飞哥没几天。” “哦。” 张雯雯抬头看了眼二楼窗口,问:“我和我妈想进去看看,行不行?” 李德才赶紧闪开:“当然行,嫂子,请!” 第162章 提前行动! 南越是个热带国家,气候反复无常,刚才还晴空万里的,也许在下一刻就会大雨如注,尤其是夜间。 按照高飞等人商定的计划,要趁夜潜入废弃的基地,解救人质。 为了避免人质尽可能把的不伤亡,计划定在凌晨一点正式开始,争取在半小时内把所有人质全部解救出来,同时也做好了一旦行动暴露,就只带沈银冰一人撤离的准备。 高飞很清楚,在他们耐心等待的当口,华夏当局肯定也在紧急协商对策,说不定也早就查到了这个基地的存在,已经派国安特工秘密潜入了南越。 但华方绝不会冒然动武,绝不会因为一个买买提,就敢无视三百多人质的安全。 晚上十点多,一场大雨从天而降,眨眼间的工夫就把高飞等人淋成了落汤鸡。 “骂了各比的,丛林中就这点不好,指不定啥时候就会下雨。这样一来,就给我们的行动造成了困难,最前面那片沼泽地的水位会上升。” 詹姆斯抬手擦了把脸上的雨水,低声咒骂着,把怀里的枪械紧紧抱了一下。 大猩猩倒是一脸坦然,无视大雨的从天而降,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翘起二郎腿悠悠的说:“其实吧,凡事有利就有弊,这场大雨是给我们造成了困难,但却遮掩了我们在行动时发出的声音,也蒙蔽了敌人的视线。” 正在调试无线电台与老头联系的白板笑了笑,正要说什么时,却忽然抬手制止了大家谈话,低声问道:“老头,你的消息可确定?” 高飞等人马上蹲了起来,围在了白板身边。 “嗯,我知道了,好的,你放心,我们绝不会擅自行动的,好!” 白板从耳朵上摘下耳麦,看着高飞:“老头刚得到消息,华夏当局已经和东土分子达成了协议,将会在今夜零点之前,把买买空运到这个基地――呵呵,看来我们今晚没必要动手了,静候你女人平安回来就行了。” 华夏当局被迫释放买买提,换取三百多人质的安全,这早就在高飞等人的意料之中,毕竟世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敢无视于三百多名人质的安全。 高飞也松了口气,拍了拍白板的肩膀:“行,那我们就等,等沈银冰安然离开后,我请几位去华夏做客,见识一下我的西餐厅。为了感谢各位,我决定每人送你们一张紫金会员卡,以后去我餐厅吃饭,一律打八折!” “且!” 白板等人都竖起中指,点在了高飞鼻子上。 在场各位虽说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也做惯了这种事,不过能不动武就最好不动武,反正动了也没啥酬金―― 包括芭芭拉在内,精神一下子放松了下来,仿佛觉得这场大雨也不是多么可恶了。 “白板,现在可以呼叫猴子撤回来了。” 詹姆斯摘下一个芭蕉叶,盖在了脑袋上。 在高飞等人仔细制定偷袭计划时,负责侦查工作的猴子,就已经独自潜入了基地那边侦查敌情了。 现在既然已经没必要动武了,那也该让他回来了。 白板点了点头,再次把耳麦戴在了上,捏着微型通话器正要呼叫猴子时,一个瘦小的人影却从远处狂奔了过来,芭芭拉马上就单膝跪在地上,用狙击步枪瞄准了那边。 “别动,是猴子!” 詹姆斯抬手,把枪管压了下去。 猴子的外号还真没有叫错,他在丛林中奔跑时,丝毫不为那些乱七八糟的枝杈而羁绊,不时跳跃着,眨眼就跑到了高飞等人的面前。 “猴子,你跑什么,后面有母猴子在追吗?” 大猩猩抬手,抓住猴子的肩膀,稍微用力卸掉了他狂奔的惯性。 “那、那些人――” 猴子剧烈呼息着,断断续续的说:“那些人要、要杀人了!” “什么!?” 高飞等人齐声惊问:“什么要杀人了?” 大口大口的喘了几口气后,猴子盘腿坐在了雨水中:“我刚才去那边侦查敌情,把守基地唯一通道的东土分子,总共是六个人,因为大雨他们的视线受阻,我就趁会从沼泽中潜伏了过去,悄悄潜到了水牢旁,躲在木桥下正想搜寻高飞那个妞儿时,却听到几个人在我头上的木桥上说话。” 长长吐出一口气后,猴子的语气不再急促:“因为大雨打的树叶噼啪作响,所以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大,压根没想到我会在下面偷听――他们总共是四个人,其中一个是女的,听声音应该很年轻,别人叫她阿斯朵丽。一个男人和她说,华夏当局已经答应他们的条件,将在今夜零点之前,把买买提送到基地,请示她接下来该怎么办。” 猴子看着高飞,伸出舌头舔了下嘴唇:“那个阿斯朵丽说,成功接到买买提后,把现场三百五十个人质全部干掉,一个不留,来警告华夏当局……” 大猩猩怪叫起来:“什么?他们这不是言而无信吗!” 猴子点头:“是,阿斯朵丽的几个同伴虽然没有这样说,但他们都担心会把华夏当局彻底惹恼,会派遣秘密影子部队潜入土耳其,对他们展开血腥报复。不过阿斯朵丽却不在乎,她说,已经有成千上万的组织成员牺牲了,是该收回点血本的时候了,毕竟为了这次劫机,他们付出了很多代价……高飞,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高飞蹭地站起身,嘎声说:“马上展开行动!” ―― 雨,越下越大,黄豆般的雨点砸在沼泽水面上,溅起一朵朵的小水花,整个世界都弥漫着一层白茫茫的水雾。 高飞双手举着g36c短突击步枪,头上已经完全没入沼泽水中,脚下踩着多年前的那些炮弹皮,慢慢的先对岸草甸走去。 这片沼泽宽约三百米左右,把方圆八百米左右的草甸围在中央,形成了一道天然屏障。 在沼泽中行走,除了随时都会陷入泥流中,还有无数的水蛭、有毒的水蛇,甚至鳄鱼。 正是因为这些东西的存在,当年美军攻打这座草甸时,大约有一百多人就死在潜入草甸的沼泽地中。 其中大部份是永远留在了泥流中,不过现在这个危险被大大降低了,当年美军为了攻占草甸,不但向这片沼泽地中投放了大批炮弹,而且还有很多可以支撑人ti重量的枯枝。 在水下憋了足有五分钟后,高飞才露出口鼻,深吸了一口气,重新潜了下去。 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让沼泽水位直线上涨,很快就达到了两米左右,身材矮小的猴子和芭芭拉俩人,并没有跟随他们一起潜入沼泽,而是躲在岸边丛林中,负责外围接应。 高飞、大猩猩和白板三人,一字排开在水中艰难跋涉大约二十分钟后,终于慢慢接近了草甸。 他们非常幸运,没有遇到鳄鱼和有毒的水蛇,但无处不在的水蛭,却几乎把他们全身都粘满了。 正所谓虱子多了不痒痒,水蛭多了也是这样。 第五次露头出来呼吸时,高飞向对面草甸看去,却看到几个黑压压的东西,就漂浮在沼泽水面上,一股新鲜的血腥气息,穿透雨雾钻进他的鼻孔中。 高飞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他们现在就开始杀人了――这里面,有没有沈银冰? “高飞,不要心慌,我去的时候他们就杀了几个人,但都是男人,他们是趁着大雨逃出水牢,却被看守击毙的!” 猴子的声音,从防水蓝牙耳机内传来。 “我知道了,做好随时开枪的准备,我们要登陆了。”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低头从漂浮着的尸体下面钻了过去,手脚并用好像蛇那样,慢慢爬到了草甸上。 随着两声轻微的水声,大猩猩和白板也相继爬上了岸。 他们上岸后并没有急于行动,而是躺在地上飞快的脱掉了衣服:全身爬满了水蛭,如果不及时把它们驱除,相信用不了多久,他们几个就会因失血过多而产生晕眩。 背着一个大帆布包的大猩猩,从里面取出两个小瓶子,扔给了高飞俩人。 这里面装着的药水,可以让水蛭自动缩回它的吸盘。 就像是抹防晒霜那样,高飞把药水小心的抹在了身上(他不敢用力,是怕抹死那些肚子涨大的水蛭,那样吸盘就会留在身体里),过了片刻后,水蛭纷纷掉在了地上。 “晒特!” 大猩猩用手碾死一个水蛭后,把背包里的东西都倒在了地上:三十个g36c短突击步枪弹夹,每个弹夹是一百二十发子弹。十八个精巧的步兵手雷,好像土豆那样大。 高飞三人默默分完装备,相互点了点头,也没关脱下来的衣服,只穿着短裤和大兵靴,弯腰向草甸通道那边迂回摸了过去:根据猴子的侦查,看守通道的是六个人,每隔一小时就会有人来换班。 高飞等人要想打开通道,必须得先把这六个人悄没声的干掉,要不然引发基地东土分子警觉后,那些人质将面临灭顶之灾。 按照猴子在耳机中的提示,高飞三人慢慢潜伏到了通道左方一百三十米左右的地方,趴在了地上,捂着嘴巴低声问道:“猴子,距离看守换班时间还有多久?” 猴子回答:“九分钟前他们刚换班,这就表示我们有五十分钟的充分时间来解决战斗!” “好,那按原计划行事!” 高飞举起右手,飞快的做了个手势:“六个人,我打左边那两个,大猩猩和白板负责右边一二号,芭芭拉的目标是左一,猴子是最后一个,大家听我倒计时。三――二――开火!” 第163章 行动开始! 随着高飞的倒计时开火,他扣下了扳机。 叮的一声撞针轻响,高飞的肩膀微微振动了一下,接着枪口迅速一摆,又是一下。 三把g36c短突击步枪本身就内置消音系统,白板又给它们按上了特制的外置消音器,听起来就像是蚊子叫,所以就算是没有雨声击打树叶的啪啪声,近在咫尺的人也不一定能听到。 六道被大雨遮掩了的幽蓝弹道,电闪般刺穿雨雾和夜色,悠忽消失不见——其中五个穿着雨衣的看守,身子相继晃了一下,重重栽倒在了地上。 但其中一名却捂住了耳朵,正要开口大叫,高飞第三次扣下了扳机! 咻——的一声轻响,g36c短突击步枪子弹电闪而至,抢在那名看守放声狂呼的前面,从他张开的嘴里激射而出,后脑溅起一溜血花,但很快就被雨声稀释。 “黑珍珠,你怎么搞的!?” 猴子的恼怒斥责声从耳机中传来。 黑珍珠芭芭拉抱着白板那把堪称世界上最先进的狙击枪,却没有在第一时间击中目标要害,只是打穿了他的耳朵,幸亏高飞及时补枪,抢在那位仁兄放声高呼之前,送他去见真主阁下了。 黑珍珠没有吭声,相信她现在肯定是面红耳赤的。 “别说了,你们两个换枪,随时准备提供强大火力支持!” 高飞抓起步枪,从地上一跃而起,弯着腰身向水牢那边蛇形蜿蜒而去。 经过猴子的侦查,和芭芭拉的描述(当初芭芭拉在给那个机长牵线时,曾经来过这个基地,虽说她那时候没想到有一天会来攻占这个基地,但职业惯性却让她下意识粗粗观察了一下周围设施布局,猴子正是凭借她提供的这些,才成功潜入到了水牢前),高飞他们已经基本搞清了基地的布防,多少有些轻车熟路,在大雨的掩护下,成功躲过瞭望塔,很快就接近了水牢。 六个水牢,呈品字形分列在一架通往竹楼的木桥两边,四个守卫抱着ak-47在上面来回的走动着,不时的向四周瞭望塔看一眼。 按照高飞等人的原计划,在潜入基地时首先要对付的,就是这四个瞭望塔上的八名守卫。 不过,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让他们没必要那样做了:黑夜大雨中瞭望塔上的哨兵,已经变成了瞎子,他们手中的强光手电,在雨中只能照出十几米远(基地废弃多年,防水防爆探照灯早就没了电力)。 高飞三人慢慢爬到木桥下面,顺着支柱悄悄的爬了上去,双手扣住了桥底,等待猴子的命令。 根据猴子的观察,木桥上的四名看守也是一小时换一次,但他们换防的时间和看守通道的却不一样,要延后二十分钟。 如果高飞他们现在就把他们干掉,肯定会被随后来换防的人发现,所以他们只能等,等下一队看守。 高飞低头向水牢中看去,只看到一片黑乎乎的脑袋,一动不动的都垂着,任由雨水砸在他们头上。 极度的恐惧,已经让人质们变的麻木,更何况现在天上下着大雨,也没有谁会抬头向上看。 看着这些脑袋,高飞还真有些犯愁:他不知道沈银冰是哪一个。 大约十分钟后,最中间那座竹楼中走出了四个人,抱着枪嘻嘻哈哈的走了过来:“阿力,情况怎么样?” 站在高飞头顶的阿力喊道:“一切正常!默塞,你们晚来了三分钟啊。” “哈,几分钟而已,不管用。” 默塞哈哈笑着,把枪随手竖在木桥栏杆上,扭头看了眼竹楼那边,拽住了正想回屋的阿力:“哎,别忙着走!” 阿力问道:“怎么了,还想让我们陪你?” “嘿嘿,你不想陪也行,但别怪我有好事没叫你!” “什么好事?” “看到那边没有?” 默塞冲距离竹楼最近的一个水牢点了下下巴,淫笑着说:“那边四十多人都是女的,其中不乏美女。我早就看好那个身材高挑的华夏妞儿了,阿斯朵丽他们在竹楼中悠哉悠哉的,咱们兄弟也得找点开心对吧?” 阿力的声音中带有了激动:“默塞,你是说——我们找几个女人玩玩?” 默塞笑道:“不玩白不玩,玩了也白玩!怎么样,去不去?” “去,当然去,但总不能都去吧,得留下人看着。这样吧,提赛和葛骨蜡俩人在这儿等着,他们年龄大了,还能忍住,我们完事后他们再去,反正天亮还早,这些女人也活不了多久,就让她们再享受一下这个世界的美妙吧!” 不顾提赛俩人的抗议(他们要一起去),默塞和阿力六个人,嘻嘻哈哈的走下了木桥。 “混蛋,阿力这个混蛋,总是欺压我们两个!” 想到人家都去玩美女,自己俩人却在这儿淋雨,提赛和葛骨蜡都很生气,趴在桥栏杆上向三号水牢那边看去。 “提赛,别生气了,反正那边那么多女人,他们六个能玩多少?” 葛骨蜡拍了拍提赛的肩膀,缩回脖子刚要转身,却觉得一只冷冰冰的大手忽地掐住了他咽喉! 喀嚓——喉骨粉碎的声音,是葛骨蜡听到的最后一个声音。 同时,他也看到了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幕:提赛被一个人捂住嘴巴,刀锋闪过雨点,鲜血就从他咽喉中箭一般蹿了出去! 掐碎提赛的咽喉后,大猩猩和白板对望了一眼,扒下他们身上的雨衣披在身上,捂着耳朵低声说:“猴子,这边已经搞定,现在该你们收拾前方两个瞭望塔哨兵了!” —— 水牢中的水很凉,从天而降的雨水也很凉,长达十几个小时的侵泡,沈银冰的体温仿佛和水温一样,只有十几度。 冷,是她现在唯一的感觉。 但外界和身体上的冰冷,却压不过她心中的恐惧,要不是阿霞和小宋俩人紧紧依偎在她身边,相信她根本支撑不了这么长时间。 以前只有在越战电影中看到的竹楼、木桥、水牢和不停穿梭的哨兵,现在活生生出现在了她眼前。 更恐怖的是,她却是当事人之一。 刚被驱赶到基地中时,她还幻想只要华夏当局满足他们的条件,很快就会释放他们。 但当趁夜逃跑的几个人被无情击毙,阿斯朵丽他们商量着要把全部人质扼杀后,沈银冰等人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甚至连逃生、反抗的勇气,都被拖走的那几具尸体所带走。 谁都知道,歹徒故意让他们看到那四具尸体,就是警告他们不要轻举妄动,要不然这就是下场! 沈银冰不确定那四个人中有没有焦恩佐,她在被带到这个水牢中后,就再也没见过他。 没想到我会这样死去——沈银冰任由雨水从头发、脸颊上滑落,紧紧抱着小宋和阿霞的胳膊,垂着脑袋一动不动。 和其他女人质一样,她们的泪水和哭泣的力量,早就在二十多小时内殆尽了。 她们当前什么也做不了,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 哗啦一声响,有人打开了水牢的门。 有人惊恐抬头头向牢门看去,就看到几道明晃晃的手电强光,在她们脸上晃来晃去,还夹杂着男人的压抑阴笑声。 一道手电强光,停留在了沈银冰的脸上,男人的得意笑声:“哈,哈,默塞,看到那个没有,这是我的!我在第一眼看到她,就看上她了!” 默塞骂道:“曹,我也看中她了!不过我不会和你抢的,反正漂亮女人也不缺——你们几个,在这儿等着,等我和阿力爽完了,你们再下来!” 他们要干什么,什么你的我的? 沈银冰眼神呆滞的看着跳下水牢的那个男人,在有女人质被他推倒一旁发出尖叫时,才蓦然清醒了过来:他们,要玷污我们! “我不许你们这样,给我滚开!” 负责保护沈银冰的阿霞,这时候仍然忠心耿耿的尽职,挡在了她面前,对淌水走过来的阿力怒目相对。 水牢中的水并不是很深,应该有泄水孔的存在,不管雨水再大,水位始终保持着淹没在沈银冰的腰间,阿力的小腹前。 “该死的表子,找死呢你!” 阿力毫不客气抬手,狠狠一拳砸在了阿霞的头上。 因为看出阿霞是沈银冰的保镖,所以歹徒把她双手是反绑着的。 二十多个小时没吃饭的阿霞,再加上周围全是人质,根本躲不开阿力的这记凶狠的右钩拳,一下子就被打昏了过去,摔倒在了一个人质的身上,但只仅仅引起一声短促的惊叫,因为她们已经没有勇气和力气再大叫了。 “你、你不要过来,走开,走开!” 小宋挽着沈银冰的胳膊,向后退着,眼里全是悲哀的恐惧。 阿力嘿嘿冷笑着,抬手采住小宋的头发,猛地向后甩了过去:“默塞,这个女人姿色也不错的,可以办一气!” “是吗?那好,我就要这个了!” 默塞狞笑着,一把抱住了小宋,劈手就撕开了她的衣服。 “滚开,滚开啊!” 小宋嘶声大叫着,用力挣扎着。 但她的嘴巴很快就被默塞堵住,旁边的人质也都下意识的躲开了她——人们虽然明知道她们也逃不过悲惨的结局,可却没有反抗的勇气,只能逃避。 “你、你别过来,别过来!” 沈银冰双手抱着膀子,身子剧烈颤抖着,向后慢慢的退去。 可惜的是,她很快就退到了水牢的铁栅栏上,再也无法后退一步了。 “嘿嘿,小美人,来陪我玩玩吧,这也算是你离开人世的最后一个甜蜜回忆吧。” 阿力狞笑着,伸手抓住沈银冰的衣服,猛地向两旁用力一撕。 随着裂帛的刺啦声,沈银冰的上衣被撕碎,露出了脏兮兮的白色衬衣,但却无法遮掩她那堆双锋的饱满。 “阿霞,小宋——高飞!” 沈银冰被阿力采住头发拖到他怀中时,绝望的喊着阿霞俩人,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忽然又想起了一个人:高飞。 第164章 营救行动曝光! 沈银冰不知道,她在遇到无法抗拒的耻辱和危险瞬间,为什么会忽然想到那个人,继而喊出了他的名字。 不过她只绝望的喊了一声,就闭上了嘴巴。 因为她很清楚,就算是她再怎么喊,那个男人也不会横空出世在她眼前的,她只能无奈接受接下来的悲惨命运。 也许,这就是我的命吧――沈银冰被阿力拖进怀里,被他抬起右腿要撕烂她裙子时,她想到了这句话,然后那颗充斥着绝望和恐惧的心,一下变的死寂,再也不起半点的波澜。 她的潜意识中,已经彻底放弃了所有的反抗,已经被动的准备接受悲惨命运了。 她甚至都已经看到,她被歹徒玷污的那一幕―― 但,就在沈银冰木然接受悲惨命运时,耳边好像隐隐传来一阵压抑的惊呼声,很快就消失。 沈银冰没有抬头,甚至都没有睁眼去看那些人为什么要惊呼:无论发生了什么,她都逃不过这一劫了。 沈银冰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准备接受悲惨命运的到来。 阿力的手,已经顺着她的腿抓住了裙子,即将用力时,却忽然松开了。 然后,沈银冰就听到了一声闷哼,接着就感觉一股子温热的液体,喷在了她垂下头的脖子里。 接着,阿力抓着她头发的手也松开了,但却有一双手抓住了她的双肩,一个听起来很熟悉,但却又带有古怪的腔调在耳边响起:“嗨,妞儿,你没事吧?” 这是谁的声音,这么熟悉,是恩佐吗? 沈银冰慢慢的抬起头,看向了那张脸。 雨雾中,那张脸模糊不清,但那双眼睛却格外的亮,格外的熟悉,带着一丝心疼,一丝不忍,一丝愤怒,还有满满的庆幸。 沈银冰呆呆的望着这双眼睛,慢慢张嘴,艰难的吐出了两个字:“你是――高飞?” “高飞?高飞是哪头?” 那个人愣了一下,曲肘把咽喉被割断的阿力尸体捣在一旁,右手食指压在她的嘴唇上,低声说:“别怕,我来救你了!” “你是高飞,你是高飞,对不对!?” 尽管嘴唇被压着,沈银冰还是再次说出了这个名字,随即蓦然清醒,猛地把他紧紧的抱住,呜咽着喊道:“你是高飞,你就是高飞,我能听出你的声音!” 那个人左手抚着沈银冰的脑后发丝,右手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压低了声音说:“高飞?他是谁?是你老公,还是你老姘头?嗨,嗨,别激动,千万别激动,外面还有很多坏人呢,有什么话咱们出去再说!” 那个人转身,左手揽住沈银冰的腰,看了眼激动的开始哭泣的小宋等人,低声喝道:“都特么的的别哭了,想惊动那些坏蛋吗?你,对,赶紧向外走,小心些,一个一个的离开水牢,跟着外面的人走,快!” 说完,那个人右手捞起昏过去的阿霞,抗在肩膀上,冲大家摆了一下脑袋,率先走到了水牢门口。 体格健壮的大猩猩站在门口,一手持枪,伸出左手拉住了扛着沈银冰的那个人,稍微一用力,就把他拽上了水牢。 “这是我朋友,大家小心些,千万不要惊动了竹楼中人!” 那个人对沈银冰说了一句,用很多人都听不懂的非洲土著语问大猩猩:“从现在开始,所有人都别叫我名字,也别叫我外号,就叫我神探佐罗。咳,白板呢?” “look!” 大猩猩点了下下巴,那个人扭头看去,白板正在打开其他水牢的门。 “大猩猩,你快带他们走,我去帮白板!” 那个人把肩膀上的阿霞推在大猩猩怀中,又对沈银冰说:“妞儿,你和你同伴就跟着我朋友,千万不要走散了!” 沈银冰一把抓住他的手,急声说道:“高飞,你就是高飞,是不是?” “小姐,我再次郑重的和你说一次,我不认识什么高飞!” 那个人好像有些生气了,语气也严厉了起来,还带着不耐烦:“我叫神探佐罗,我来救你们是出于国际人道主义。虽说我做好事从来都不留名,可我也不希望出了大力气,却被你误以为是你那个叫高飞的老姘头救了你,懂不懂?不懂?行了,不懂以后再说,现在你们马上走!” 沈银冰还要说什么,却听大猩猩说:“高、高难度撤退啊。佐罗,人质太多了,我估计要想全部平安撤出去,很难。” 自称神探佐罗的家伙,四下里看了几眼:“没办法,能走几个算几个吧,我们先救妇女儿童。” “好,那我们走着,你断后!” 大猩猩抬手,神探佐罗和他轻轻拍了一掌,转身冲向了其它水牢。 三百五十名左右的人质,如果身体、精神都正常的话,在短短十分钟内,足可以借着大雨的掩护,神不知鬼不觉的撤离基地。 可惜的是,这些人质其中有四成是老人、妇女和儿童,恐惧和饥饿早就把她们给折磨的奄奄一息,就算明明看到了求生的希望,但体力却跟不上,七八分钟的时间,才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离开水牢。 而且,大雨也同样模糊了他们的视线,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去哪儿,只能原地打转,等候别人的引领。 被大猩猩拉着的沈银冰,抢先向通道那边狂奔,小宋和阿霞(阿霞已经醒来)等四十多个女人质,都紧跟在他身后。 “你那个朋友呢,就是神探佐罗,他不要紧吧?” 几乎被拖着向前奔跑的沈银冰,不住的回头张望。 大猩猩却是头也不回:“别管他,他会没事的!只要能把你救出去,我们的任务就算圆满结束了!” “可我想和他一起走!” 沈银冰刚喊出这句话,忽然就听到身后水牢那边,有人发出一声长长的凄厉惨叫声:“啊――” 雨声虽大,但却无法掩盖这声凄厉的惨叫声。 沈银冰脚下猛地一顿:“啊,是焦恩佐的声音!” “谁的也不行,快走!” 大猩猩低声怒吼了一声,索性弯腰抱起沈银冰,低头向前冲去。 他知道,在这声凄厉的惨叫声响起后,整个营救计划就宣告失败了。 他现在异常痛恨那个发出惨叫的人。 因为大猩猩觉得,在当前这种环境下,就算几把被人拿刀子割掉,也得咬牙忍住,要不然下一刻就是大祸临头! 同时,大猩猩也多少有些庆幸,因为他们成功解救出了沈银冰,就算那些东土分子把剩下的所有人质都枪杀,也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干系了。 他们见惯了死亡,见惯了生命有时候还不如一条狗,早就没了那些所谓的慈悲,有的只是想不想继续活下去。 “你放下我,放下我!” 被大猩猩抗在肩膀上后,沈银冰挣扎了起来,才挣扎了两下――枪声就密集的在背后响起:哒、哒哒! 她惊恐的抬头,就看到左右两面高处,忽然有两道幽蓝色的光芒一闪而过。 还没有等她反应过来,水牢后面的三座高脚竹楼中的一座,就轰然腾起火焰,其间夹杂着人们临死前的惨叫声。 “猴子,芭芭拉,你们一定要坚持住,神探佐罗和白板还在后面!老头,营救行动已经失败,迅速做好立即撤离的准备!!” 大猩猩狂吼着,转身抬起怀中的步枪,堆着竹楼那边就是一个长射点,接着转身就跑。 ―― “混蛋,是谁在叫唤!?” 听到一声凄厉的喊声响起后,高飞大骂一声,嘶声狂吼:“所有人都趴下,统统趴下!” 这一次,不管是在外面跑的,还是仍然滞留在水牢中的人质,都听话的趴在了原地――没办法,他们已经被忽然响起的爆炸声给吓傻了,尤其是竹楼腾空而起时的火焰,更让他们的全身打软,直接瘫倒在了地上。 “白板,撤退!猴子,掩护!” 丝毫没有受到竹楼爆炸影响的高飞,转身冲从其它两座竹楼中冲出来的东土分子疯狂扫射一通,随即扭头向前狂奔。 任务已经失败,他没必要再滞留当场还击,那样会肯定会引发恐怖分子凶残的射击人质。 至于他撤退后,歹徒会怎么折磨其他人质,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只要沈银冰能被救出,他就算是完成了任务。 ―― 在竹楼中休息的阿斯朵丽等人,被惨叫声惊醒后,马上就带人冲了出来。 她刚冲出竹楼,就看到雨夜中有无数人在那儿乱跑,顿时大吃一惊,拔出手枪对着下面就扣下扳机,嘶声叫道:“都站住,统统不许动!” 阿斯朵丽的手下在楞了下后,随即反应了过来,也顾不得下面有没有同伴了,纷纷掏出枪对着下面就开始射击。 轰――抢占制高点的猴子和芭芭拉,看到援救行动失败后,马上冲竹楼这边发射了两枚火箭弹。 两枚火箭弹同时击中了左边那座竹楼,蓦地腾起几丈高的火焰,数十名东土分子惨叫着飞上天,断臂残肢四处飞溅。 眼看人质开始‘胜利大逃亡’,自己兄弟又损失惨重,阿斯朵丽眼睛都红了,歇斯底里的狂吼着:“重机枪,重机枪扫射!” 几个心腹,马上扑到了架在竹楼外面的重机枪上,压下枪口对着下面扣下了扳机:哒,哒哒! 重机枪怒吼着,在夜色中摇曳出的喷焰足有半米长,金色子弹壳在烈火中就像索命的精灵那样跳跃着,咻咻厉啸着向人质们疾射而去! 十几个被吓懵了,四处乱跑的人质,被重机枪的子弹扫中,发着长长的惨叫声扑倒在了地上。 但更多的人质,却都恐惧的趴在泥水里,双手抱着脑袋无助的哭泣着,动也不敢动。 第165章 那个女孩! 接连几个翻滚,高飞躲开扫射过来的子弹,翻身从泥水中跪起,转身托着突击步枪,对着竹楼方向的重机枪位置一个精准的长射点。 砰砰砰——随着几乎完全连贯的几声枪响,阿斯朵丽那几个围在重机枪旁边的手下,脑袋都被打爆,惨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就像被大风吹断的木桩那样,向后摔倒在走道中。 阿斯朵丽大惊,连忙伏在走道上,嘶声吼道:“快,机枪,机枪!” 又有几个东土分子,低吼着扑了过去,刚把机枪架起来,一道幽蓝色的火焰就呼啸着从左上方飞了过来:咻! “小心,火箭弹!” 阿斯朵丽大吼着的同时,猛地从竹楼的栏杆中扑了出去! 跟着她的,还有四五个手下。 等她重重落在竹楼下面的泥水中时,火箭弹已经在竹楼过道中爆炸:轰! 蓦然腾起的火焰中,阿斯朵丽亲眼看到重机枪旁的那些手下,惨叫着手舞足蹈的飞上了半空。 “伽莫野,伽莫野,让你的人快点下来,快点!” 阿斯朵丽冲最后一栋竹楼那边厉声狂叫,提醒剩下的几十名手下赶紧下楼。 只要他们逃下竹楼,和下面的人质混在一起,那么躲在瞭望塔上的敌人,就会因为怕伤害人质而不敢冒然开枪。 其实根本不用阿斯朵丽提醒,带着三十多个手下藏在右边竹楼上的伽莫野,已经抱着武器,连滚带爬的跳下了竹楼。 最后两个东土分子还没有来得及翻越走道栏杆,又是一枚火箭弹呼啸而来,让他们在烈火中永生了。 不过,正如阿斯朵丽所希望的那样,当剩余的人全部跳下竹楼,和上百的人质混在一起后,占领左右瞭望塔的芭芭拉和猴子,就再也不敢冒然发射火箭弹了。 而且,他们反过来成了东土分子的目标——在阿斯朵丽的带领下,剩余的大约四五十名恐怖分子,都把火力击中到了这两个瞭望塔。 一时间,子弹就像滑过黑夜苍穹的流星那样,咻咻厉啸着飞向两座瞭望塔。 幸好,久经战阵的猴子和芭芭拉俩人,临战经验相当丰富,在看到敌人跳下竹楼混迹在人质中后,马上就扔掉了火箭筒,抱着突击步枪用最快的速度下了瞭望塔。 这时候,整个废弃基地内一片大乱,哭声,喊声,受伤着发出的凄厉哀嚎声,以及没有消停的子弹破空声混在一起,再加上两座竹楼腾起的熊熊烈火,给人一种来到了阿鼻地狱的真实感,就连已经变成瓢泼的大雨都无法遮掩。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对于营救和防守双方来说,无疑是失败的:营救者没有救出所有人质,防守者只留下了大部分人质。 不过相比起营救一方来说,防守一方损失要惨重很多:除了阿斯朵丽和伽莫野的带出的三十多个手下外,其他大约六十多人,基本上都已经乘上了开往天国的列车。而营救者,到目前还没有一人发生意外,但却有数十名人质遭到了枪击。 残酷的现实,让伽莫野感到异常的愤怒,就像野兽那样咆哮着,冲着趴在泥水中的众人质接连开枪。 “啊!” 几个人质,都被他击中了腿部,惨叫着抱着腿在泥水中翻滚着。 人质们的恐惧,让伽莫野开始兴奋起来,他哈哈狂笑着,拿着手枪来到最近的人质面前,瞄准了他的脑袋,恶狠狠的说:“老东西,你去死吧!” “伽莫野,别杀他们!” 粗粗包扎了一下右腿膝盖伤口的阿斯朵丽,看到伽莫野要残杀人质后,连忙高声喝止。 到目前为止,她不知道营救方是谁,但她却知道不管是谁,都很忌惮他们手中的人质。 这些人质,就是他们换取买买提平安归来,安然撤退的护身符,越多,越好,所以在营救方开始撤退后,千万不要再愚蠢的残杀人质。 阿斯朵丽的吼声还没有落下,就看到正要扣下扳机的伽莫野,脑袋忽然变成了一个烂西瓜,红白相间的脑浆四溅,身子晃荡了一下,砰然摔倒在了地上。 —— 半跪在泥水中的高飞,借着竹楼烈火发出的亮光,一枪击爆了一名站起来要残杀人质的歹徒脑袋时,耳麦中传来猴子的喊声:“佐罗,佐罗,撤退,撤退!” 与此同时,一个大约十几岁的女孩子,却挣扎着爬到了高飞这边,伸出手哭叫道:“叔叔,叔叔,救我,救我!” 这个女孩子,是和妈妈一起被关在女性水牢中的,和沈银冰在一起。 营救行动曝光后,她妈妈在抱着她撤退时,被乱枪打死,她的右腿也被打断,凭着一股子求生的强烈渴望,她挣扎着爬到了高飞面前。 隐隐的烈火中,高飞看到女孩子的眼里全是绝望的恐惧,但求生的强烈愿望却发出更亮的光泽,加快了爬行速度。 “孩子,过来!” 高飞说着,刚要扑过去抱住女孩子时,却蓦然发现几十道幽蓝色的弹道,咻咻厉啸着向他这边飞来。 原来,在他一枪打爆伽莫野的脑袋时,阿斯朵丽也发现了他的位置,继而率人向他这边疯狂射击。 完全是出于本能的,高飞向女孩子扑去的动作马上改变,变为向旁边猛地一扑,接连几个贴地翻滚,滚进了一个水洼中,脑袋紧紧的贴着地面。 啾啾——噗噗的子弹击落物体、泥水发出的声音响过,高飞霍然抬头,却发现女孩子已经停止了爬行,后背几乎被子弹打烂,伸出的右手在低空中僵持了片刻,无力的垂落了下去,眸光也渐渐黯淡了下去,却仍然残留着渴望离开这儿的强烈愿望。 这是一个白人小女孩,也许她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比方叫做安娜,叫爱丽斯,玛雅——也许她这次随母亲去华夏,只是为了了解一下神秘的东方古国,也许她还有个同样聪明的姐弟,也许她还有个英俊、爱她的爸爸。 但无论她叫什么,曾经拥有过什么,未来有多么的美好,都在这一刻嘎然而止。 生命,成为了永恒。 就像没看到那些纷飞的子弹,没听到猴子等人在耳麦中嘶声狂叫撤退的声音那样,高飞呆呆望着那双已经没有生命的眸子,从没有过的愧疚感和无力感,使他很想闭眼仰天大吼,狠狠的哭一场! 如果不是他带人来救沈银冰,那么华夏当局就会被迫放掉买买提,这个女孩子也许会遭到歹徒的侮辱,也许最终还是会死,可最起码不会现在死。 她死了。 就死在高飞眼皮下面! 眼里带着不甘,遗憾,恐惧,绝望,哀伤! 但就是没有逃出生天时的狂喜,和生命的色彩! 女孩子死后的眼神,就像两把犀利的尖刀,狠狠刺在了高飞心头最脆弱的地方,血在流,无论他用什么借口来包扎,却总是止不住! 杀光他们! 高飞再也不敢看女孩子的双眸,痛苦的闭上眼时,杀光那些东土分子的愿望,是空前的强烈! 他不要报酬,不要理由,就为了女孩子那绝望的眼神,也要杀光他们! 高飞抓紧了突击步枪,正要一跃而起时,猴子焦躁的声音又在耳麦中响起:“佐罗,你到底在哪儿!?我们已经带领大约一百多名人质成功撤到了丛林中,你为什么还没有回来?回话,佐罗,回话!!” 接着,大猩猩、白板、芭芭拉、詹姆斯,甚至远在救助地点的老头,都通过耳机疯狂的呼叫他,要求他立即撤离。 战友们焦躁的吼声,就像一盆从天而降的冷水那样,把高飞心底腾起的冲动火焰,瞬间泼灭。 “孩子,你等着,叔叔保证会让那些恶魔护送你一起去天堂的!” 高飞紧紧咬了下牙关,猛地一个翻山,滚过水洼,就像兔子般的从地上弹起,向基地外围蹿去。 看到远处有人从地上蹦起后,已经带人向这边冲来的阿斯朵丽,齐声嘶吼着向这边开枪。 十几颗子弹划破夜空,雨雾,组成一把宽约七八米的死亡镰刀,狞笑着,呼啸着追向那个人。 阿斯朵丽从那个人蹦起的力道和奔跑的速度中,就确定这是一个营救者,是刚才一枪打爆伽莫野的那个混蛋! 同时,她在扣下扳机时,也确定这个人躲不开他们组成的死亡镰刀,心中已经做好了欣赏他中弹后狼狈而无助扑倒在地上的准备。 但让阿斯朵丽和满天神佛都吃惊的是,在死神镰刀的大力挥舞下,那个正在玩命向前奔跑的家伙,却忽然变成了一条蛇! 身子以奇异的幅度扭曲着,虽然是瞬间,但却恰到好处的躲开那些子弹。 而且步伐也像极了足球场上的桑巴军团,呈不规则‘s’形但却没有丝毫凝滞的依旧向前狂奔! “杀了他,千万不要让他逃掉!” 亲眼目睹这一切的阿斯朵丽,心底忽然腾起一股莫名的恐惧,随即马上清醒了过来,举枪连连射击。 不过,等她的扳机扣下时,那个人身子却猛地向前一扑,消失在她的视线中。 阿斯朵丽的一个手下欢呼:“他被击中了!” 他被击中了吗? 阿斯朵丽心里带着这个疑问,率人踏着泥水,飞快的跑向了那个人扑倒的地方。 那边的泥水中,空空如也,连个鬼影子也没有。 有人惊讶的问道:“咦,他的人呢,刚才我明明看到他就在趴在这儿的!” 阿斯朵丽一摆手中枪,嘎声道:“向前追,追!” 七八个手下齐齐发出一声呐喊,向基地正门方向追去。 不过,他们刚追出几十米,前方却有几颗呼啸的子弹穿透黑夜的雨雾,准确集中了几个人的脑袋。 “卧倒,停下,都回来,那边有狙击手!” 阿斯朵丽尖声吆喝着,率先趴倒在了泥水中。 第166章 代号神探佐罗! 趴在丛林中的芭芭拉,詹姆斯他们几个,通过狙击步枪上的高倍红外线夜视瞄准仪,精准打爆几个歹徒的脑袋,迫使他们全部趴在泥水中,接着就迅速搜索高飞的踪迹。 但让他们失望的,在他们扣下扳机的瞬间,高飞竟然离奇的不见了。 难道那家伙中弹趴在泥水中了? 詹姆斯心里这样紧张的想着,从地上一跃而起,好像猴子那样灵巧的攀上一颗树,骑在树杈上举起单通高倍红外夜视望远镜,企图搜寻到高飞。 他清楚的看到,刚才追杀高飞的那些歹徒,这时候都已经开始贴着地向回爬,但就是没有高飞。 詹姆斯左手捂住耳麦,低声呼叫:“高、佐罗,你去哪儿了,请回话,请回话!” 耳麦中,静悄悄的,没有声音。 片刻后,猴子也爬到了树上,紧张的问道:“他是不是中弹了?” 詹姆斯皱眉,坚定的语气:“不可能!如果他能被这些三滥击中的话,那他早就死了无数次了。” “我也是这么觉得,可、可他的人呢?” 猴子夺过詹姆斯手中的望远镜,盯着那片泥水一米米的仔细搜索着。 猴子在狙杀小分队中,一直担任侦查的任务,不但行动灵敏,而且目力也是最好的。 可他现在却看不到高飞,只看到数十名歹徒已经缓缓退到了人质群中,开始用枪逼着人质们聚拢回水牢。 詹姆斯关心的问道:“怎么样?” 猴子沮丧的放下望远镜,摇头:“看不到他——就算他的速度再快,可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也不可能跑到沼泽中。难道他……” 猴子刚说到这儿,詹姆斯抢先说道:“难道他又回去了!?” 猴子苦笑:“除了他趁乱又返回那边外,我想没有任何解释的理由了。” “沃曹,晒台他个老娘的!” 詹姆斯恨恨的骂着,挥拳砸了树身一下,捂着耳麦高声骂道:“高——混蛋,你以为你真是佐罗啊,特么的滚哪儿去了,赶紧给哥们出现!给你三秒钟,要不然我把你女人给办了!” 三秒钟的时间很短,也就是秒针蹦达三下——很快就过去了,但耳麦中却仍然没有传来高飞的声音。 詹姆斯正要再吼叫什么时,猴子拍了拍他肩膀,叹了口气说:“哎,我说哥们,别嚷了,那小子肯定把耳麦啥的都扔了,就算你喊破喉咙,他也不会再出来了。我看我们还是先撤,和老头会合吧,人质中几个受伤的,晚了就有危险了。” “可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哥们怎么和妮儿交代?曹!” 詹姆斯恨恨骂了一句,却也无可奈何,只能跳下树,拿起草丛中的狙击步枪,和白板他们一起撤进了丛林后面。 丛林后面,一百多人质(大部分都是妇女儿童),都聚拢在一起,但却没有谁哭泣,因为他们生怕哭声会暴露自身所在位置,引来无妄之灾,反正等脱险了,和亲朋好友抱头痛哭的时间多的是,何必急在一时? “猴子,芭芭拉,你们两个在前面带路,我和大猩猩,白板断后,咱们马上和老头会合!” 詹姆斯一摆手,明确分工。 猴子和芭芭拉点头,抱着枪跑到人质们面前低声喝道:“大家都跟我来,现在我们带你去找救援小组!大家不要慌乱,千万别掉队,把妇女儿童簇拥在中间,帮助一下受伤的和身体不好的,立即出发!” 猴子敢保证,这些人从幼儿园毕业后,应该就再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听话过,马上就按照他的吩咐,把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簇拥在中间,各自相互搀扶着,跟着他缓缓向丛林外围撤退。 断后的詹姆斯三人,大猩猩留在最后面,白板最左边,抱着突击步枪倒退着跟在队伍后面。 刚走出几十米,詹姆斯就看到一个女孩子从人质队伍中跑了过来,擦着他肩膀向大猩猩跑去。 他连忙伸手一把抓住她:“嗨!你要去干嘛!?” 女孩子轻轻甩了一下胳膊,回答说:“我要去问问,救我出水牢的那个人,为什么没有跟来!” 詹姆斯还没有说什么,又有两个女孩子跑了过来:“沈总,沈总!” 沈总——听别人这样称呼女孩子后,詹姆斯心里明白了:这就是高飞要救的那个沈银冰吧?啧啧,那小子眼光不赖啊,虽说这妞儿个头没有妮儿高,前面这俩那个啥也没妮儿的大,不过绝对是标准的东方美女了。 阿霞跑过来后,对詹姆斯歉意的笑笑:“不好意思,沈总就是担心救我们出来的那个人,想过来问问的。” 想到高飞临时给自己取个神探佐罗的乡巴佬名字,詹姆斯就醒悟了什么,淡淡的说:“他没有跟来,是因为他还有别的任务要做。当前你们最该做的,则是配合我们马上到救援队那儿去,以防路上情况有变。” 沈银冰马上追问:“那、那他有危险吗?” 詹姆斯扭头看了眼人质队伍,反问道:“你说呢?” “肯定会有危险的。” 沈银冰垂下眼帘,犹豫了下低声问道:“请问,我能不能知道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詹姆斯没有丝毫犹豫,随口回答:“他叫佐罗,我们都叫他神探佐罗!” “原来他真叫佐罗。” 沈银冰喃喃重复了一遍,抬头鼓起勇气又问道:“那他、他长什么样子,又是哪国人?哦,我问这些,就是为了想在日后感谢他。” 詹姆斯白眼珠子转了一下:“他啊,满脸麻子,大暴牙,来自阿拉伯国家,家里已经有老婆孩子了,是个儿子,但他老婆很漂亮——怎么,你不会喜欢上了佐罗了吧?” 沈银冰俏脸一红,赶紧摇头否认:“不、不,我不是这意思。刚才我就说了,我只想在日后感谢他。” 詹姆斯嘿嘿一笑:“不用你感谢,我们来营救你们也是被雇佣的,早就有人支给我们够多的报酬了。好了,漂亮的小姐,我替佐罗谢谢你的关心,你现在是不是该归队了?” “哦,我、我马上归队。” 沈银冰点点头,在小宋和阿霞的扶持下,追向了队伍。 看着沈银冰的背影,詹姆斯忽然说道:“嗨,刚才我有些地方对你撒谎了。” 沈银冰一呆扭头,茫然问道:“你对我撒谎了?” 詹姆斯擦了擦脸上的泥水,说:“佐罗是有个漂亮老婆,也有个一岁多的儿子。但他还没有和老婆结婚,而且他长的也不是满脸麻子大暴牙,更不是阿拉伯人。其实,他是你们华夏人,平时最爱上网哄骗你这样的漂亮女孩子了。我有他的求求号,你要不要?” 沈银冰被詹姆斯这番话给绕的晕头转向,什么有老婆有儿子了但没有结婚之类的,可她却马上点了点头:“好啊,原来你也知道求求啊,那你告诉我他的求求号呢。” “他的求求号是569xxx841,网名就叫神探佐罗,你回去后可以查找,和他亲自表示感谢。好了,小姐,该告诉你的,我都告诉你了,咱们得赶路了!” 詹姆斯抬手打了个响指,不再理她,但心里却在偷笑。 高飞平时闲的淡疼时,的确爱上求求,他的求求号也是这几个数字,网名也是叫神探佐罗(这也是他为什么急切间改口说自己叫佐罗的原因),不过除了詹姆斯、穆天涯和梁明等人外,别人很少知道。 “569xxx841,神探佐罗,569——” 沈银冰把这个求求号牢牢记在心中后,走路时都感觉脚步轻快了许多。 —— 猴子猜的没错,高飞的确折回了基地内。 他在扑倒在泥水中后,接连十几个贴地翻滚,借着黑暗和雨雾远离了阿斯朵丽等人的射程,随即关闭携带的呼叫仪器,把突击步枪扔在了泥水中,在敌人扑向他原先的位置时,就贴地向基地那边快速爬去。 如果不是眼睁睁看到那个白人小女孩死在眼前,高飞此时肯定早就在詹姆斯等人的掩护下,撤退到丛林中和他们会合了。 但白人小女孩的惨死,激起了高飞骨子里的疯狂:他要回去,混在人质中,找机会把这些歹徒全部干掉! 用最最残酷的手段! 尤其是带头的那个阿斯朵丽,他发誓要让她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就像没有人能挡住高飞的撤退那样,也同样没有人能挡住重新返回基地,混迹于人质中。 在阿斯朵丽等人小心翼翼爬回到人质中间时,高飞已经在歹徒枪口的威胁下,‘乖乖’的躲进了一个水牢。 别说现场还有大约不到两百人质,歹徒无法记住每一个人质样子了,就算是能记住,也绝不会发现高飞,因为包括歹徒在内的现场所有人,现在都变成了泥猴,谁能认识谁? 阿斯朵丽回到人质中后,马上吩咐几个手下,押着一对人质,重新占领瞭望塔。 押着人质,就是让远处的狙击手有顾忌,不敢再随意开枪。 吩咐完这一切后,阿斯朵丽再也不敢去那座唯一的竹楼了,就站在水牢前,命令手下开始清点自身伤亡,和现存人质人数。 经过大约半小时的清点后,她手下汇报了确定的信息。 经过刚才的一番鏖战后,阿斯朵丽带来的一百多名手下,伤亡过半,加上受伤的还有47人。 三百多名人质,死亡55人,现场还有151名人质,其他人质全部‘失踪’,妇女儿童一个也没留下。 其实,有很多人质在刚才那场混战中逃入了沼泽中,有的可能成功逃入了丛林,有的则永远留在了沼泽地中。 当然了,那些就不是阿斯朵丽所关心的了。 只要她手中仍然能把握着上百的人质,那么就证明她的计划还没有失败,华夏当局为了这些人质,肯定得释放买买提。 第167章 你们不行,我们来! 就在阿斯朵丽喝令手下严防有人再次前来偷袭,高飞静静蹲在水牢中等机会时,一架飞机呼啸着冲上了华夏京华的上空。 这是一架专机――机上有十几个全副武装的华夏特种兵,眼神冰冷的看着脑袋上蒙着黑色头套,双手被铐住的那个人。 这个人就是买买提,近十年来最为活跃的东土分子。 在这十年中,他一手策划了至少二十起针对华夏和平的恐怖事件,造成了上百无辜者死亡,被华夏国安九局反恐局列为头等恐怖分子,历尽千辛万苦才在一年前把他抓获。 可惜的是,还没有等华夏当局从他嘴里掏出更多的有用情报,大马国那边就发生了这起震惊世界的飞机被挟持案! 严格的说起来,这次航班被歹徒挟持,大马国当局要负全部的责任。 而且包括南越,他们竟然也稀里糊涂的卷入了这次恐怖事件中,为歹徒提供了\''良好\''的基地。 说实在话,如果飞机上不是有那么多的华夏公民,华夏当局绝不会这样头疼,在连夜召开了数场紧急会议后,最终被迫同意释放买买提,来换取人质们的安全。 在这个风口浪尖上,大马国和南越成为了很多国家眼中的罪人――理由很简单,出事航班上有数十名是来自欧美国家,美国当局在飞机出事的第一时间,就强烈谴责了恐怖分子,却全然忘记了他们一向是支持那些混蛋搞割裂的。 但不管怎么说,压力最大的还是华夏。 最轻松的,肯定要数买买提了。 现在他也许还不知道阿斯朵丽为了救他,制造出了这起震惊世界的劫机案,但他却能从目前所经历的这一切中猜出,他距离自由的呼吸日子,已经越来越近了。 几个小时的飞行后,飞机稳稳降落在了华夏西南省,与南越搭界的平光市。 平光机场内现在已经全面戒严,数百名全副武装的解放军战士,表情冷漠严肃,盯着被两个人\''搀\''下飞机的买买提。 他刚一落地,负责本次任务的高云华上校(国安九局反恐局的人),就带领几个手下迎了上来,对押送买买提的同志挥手敬礼。 押送同志也挥手还礼,然后拽下了买买提脑袋上的黑色头套。 买买提眨巴了一下眼睛,笑眯眯的向四周看去,用熟练的汉语说道:\"嚯嚯,今晚的夜色很优美嘛,如果有杯红酒的话就更美了。\" 高云华也没理睬他,从手下手中拿过笔记本电脑,就像买牲口的老农那样,抬手捏住买买提的下巴,迫使他张嘴仔细看了片刻,又用力把他脑袋按下,检查了一下他脖子后面的特殊胎记,确定他和笔记本资料中的买买提完全吻合后,这才点了点头。 两个手下马上重新为买买提戴上了头套,就像拖死猪那样的拖着他,向一架武装直升机那边走去。 接下来,他们要乘坐直升飞机,把买买提送到阿斯朵丽指定的南越茫蓝草甸,用他换回数百名无辜人质。 直升机,在东方露出一丝曙光时,从平光市机场起飞。 目标,南越的茫蓝草甸!―― 当华夏特工押送着买买提前往南越时,南越当局接到了一个消息:几小时前,茫蓝草甸发生了一起枪战,接火双方为恐怖分子,和一伙不明来历的武装人员。 本来,恐怖分子利用茫蓝草甸就够南越当局丢脸的了,还遭到了他们美国主子的强烈谴责,忙的是焦头烂额。 现在,听说那边现场发生枪战后,专项负责人阮戈姓少将,急得当场就摔了帽子,大骂是什么人干的,这不是给他添麻烦嘛! 傻瓜都知道,如果有人试图从那么多歹徒中救回数百名人质,这绝对是痴人说梦,一旦营救开始,就会有大批人质遭到枪杀,这是毋庸置疑的。 在阮戈姓少将看来,解决本次人质危机的唯一办法,就是用那个买买提来换取他们的安全。 但他根本不知道,阿斯朵丽早就计划好,就算接到买买提后,他们仍然会残杀所有人质,给华夏一个教训。 不管阮戈姓有多暴怒,可该干的事儿还是得干,他必须协助华夏方,把买买提送到茫蓝草甸。 天,渐渐的亮了,一架武装直升机呼啸着降落在了阮戈姓面前的停机坪上。 舱门打开,几个身穿华夏军服的男人,矫健的跃下了飞机。 因为南海等历史遗留问题,南越一直敌视华夏的,尤其是双方的军人。 不过这次相见,阮戈姓却不敢有丝毫慢殆,从根本意义上来说,华夏军人带来的买买提,是帮助为歹徒提供栖息地的南越。 阮戈姓快步迎了上去,挥手敬礼,用客气的口吻说:“我是南越反恐防爆局局长阮戈姓少将,特地在此迎接贵方。” “高云华。” 高云华挥手还礼,却没有说出自己的在国内的职务。 互相敬礼后,高云华又象征性的和阮戈姓握了握手,就转身:“阮少将,请随我来吧。” 对华夏人的不冷不热,阮戈姓心中很生气,不过他也知道这是为什么。 自古以来,在南越还叫安南国时,就是华夏的附属国,与位于华夏东北方的高丽一样,都是以‘喂不饱的白眼狼’而著称,无数次恣意闹事,招惹麻烦后却又痛哭流涕的跪地求饶。 华夏历史上的各代君王,不管是炀帝杨广,还是圣祖康熙,都是宽宏大量之人,在安南跪地求饶后,只是淡淡一笑就放过了他们。 直到上世纪的七十年代末,狡猾贪婪的南越人遇到了本朝开国太宗南巡首长,然后他们的恶梦就来了――长达十年的对越自卫还击战,把整个南越百分之六十的男人拼光,让这个国家以‘几个女人、母女两个争抢一个男人’而闻名于世。 双方进入新世纪以来,更是因南海问题而频频发生摩擦。 不过华夏为全力发展经济,一直没有采用武力来解决这些纷争,这也让南越人更加嚣张,再加上有美国人在背后支持,他们总是不断的主动挑衅―― 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双方长达千年的仇视态度,注定两国在未来仍然会发生一场大规模的战争,就像上世纪那次十年之战。 对于未来,双方政局,尤其是军方,都是心知肚明,所以高云华在南越的国土上‘慢殆’阮戈姓,其实就表达一个态度:你们,根本没有被我们放在眼里,想灭你们,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在自己的国土上遭遇慢殆,阮戈姓心中当然不会爽,但话又说回来了,当前就算他有一万个不愿意,可连个屁也不敢放。 谁让他们为恐怖分子提供基地了? 谁让他们的主子美国人也对他们不满了? 所以就算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他也得陪着笑脸,摇着尾巴伺候好满腔怨气的华夏客人。 高云华带着阮戈姓来到直升飞机前时,买买提已经被押了下来。 揪掉买买提上的头套,高云华转身对阮戈姓淡淡的说:“他就是买买提,请你验证一下他的身份吧。” 按照两国高层的合作计划,高云华会把买买提交给南越方,他则留在当地等候人质被释放。 阮戈姓并没有验证买买提的身份,而是苦笑了一声:“刘先生,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既然高云华不说出自己的职务,他只能称呼先生。 高云华点头,跟着阮戈姓向西方走了几十米后,问道:“阮少将,请讲吧。” 阮戈姓鼓了一下腮帮子,为难的说:“事情是这样的――就在昨晚深夜,由一百多恐怖分子控制的草甸基地内,发生了意外,有一支不明来历的武装力量,擅自潜入基地救人,结果被发现,引发了一场惨烈的枪战……” 不等阮戈姓说完,高云华脸色大变:“什么?引发了枪战?那、那人质伤亡情况怎么样!” 搓了搓双手,阮戈姓低声说:“情况很不乐观。据我们掌握的情报,人质当场有大约近一百名死亡,或者失踪――” “混帐!” 听说伤亡失踪那么多人质后,高云华气急大骂。 ‘倍受委屈’的阮戈姓,脸面有些挂不住了,有些羞恼的说:“高先生,请注意您的言词!毕竟出现这种情况,也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而且,在我们得到消息后,我们马上就派遣竟然特种部队赶往了茫蓝草甸丛林中,试图与恐怖分子谈判。而且最主要的是,已经有包括多数妇女儿童在内的一百多名人质脱险,已经被我们妥善安排好了。高先生,我很理解你此时的心情,但这也不能都怪我们。” 高云华语气阴森:“你们南越特种部队,总是号称世界无冕之王,情报工作更是无孔不入。可在这起重大绑架案上,反应为什么要这样迟钝?阮少将,如果我没猜错,假如mh456航班上没有五十多名欧美乘客的话,你们反应应该更加迟钝吧?” 阮戈姓刚要解释,高云华却一摆手:“对不起,我现在需要马上向上级领导汇报当前情况。如果你们无法解决人质安全问题,那我只能提议由我们的特种部队前来解决此事。你们不行,我们来!” 说完,他转身向直升飞机那边跑去。 看着高云华的背影,阮戈姓眼里闪过一丝羞恼的厉色。 他当然很清楚,南越当局绝不会允许华夏特种部队开入本国境内,但华夏当局肯定会因人质安全为借口,提出这样的要求,而且也肯定能得到西方国家的支持,毕竟南越当局在这件事上的反应太迟钝了。 绝不能给华夏人派遣部队入境的机会! 脸色阴沉的阮戈姓一摆手,喝令手下:“给我拨打首都的电话!” 第168章 可靠的坏消息! 雨是清晨四点多停的,这场瓢泼大雨,洗清了地上的血迹,冲淡了空气中的血腥气息。 当阳光从东方的树梢上升起来时,披着五颜六色羽毛的小鸟们,欢快的歌唱着,天空白云朵朵,凉风习习,树木葱郁,到处都充满了生命的色彩。 如果不是遍地的尸体,伤者若有若无的痛苦吟唱,和那两栋被烧焦了的竹楼,水牢中那些看不出模样的人质,以及数十名持枪歹徒,那么这地方绝对是个放松心情的好环境。 身心憔悴的,不仅仅是侥幸存活下来的人质们,还有阿斯朵丽他们。 水牢中的人质们,在被重新赶回水牢中后,因为经历昨晚那场生死后,恐惧早已麻木,很多人就倚在同伴身上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但阿斯朵丽他们却不敢,因为在凌晨十分,基地对面的丛林中就出现了南越特种部队。 南越也许是个被很多人憎恶的国家,可他们的特种部队也同样出名,在界内被称为无冕之王。 南越特种部队之所以有这么高的声誉,那还得得益于近代战争――尤其是对美反击战。 在举世闻名的越战中,强大的美国人大约有36万人伤亡,其中有六万人死亡,大部分都是被南越特种兵干掉的。 据统计,在世界上以‘牛比’而号称的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与南越特种兵的伤亡对比,为惊人的一比五! 五个海军陆战队队员,才换一个南越特种兵。 而在另一场越战中,曾经让美国人头疼的南越特种兵,却遭遇了更加强大犀利的对手――华夏特种部队。 那场战争中,整个南越的近四万精锐特种部队,几乎伤亡殆尽。 南越人一直以为他们狠,敢下本钱,敢把特种部队当做冲锋部队来使用。 但华夏更狠,竟然把十几万特种部队当普通步兵来冲锋――强强相撞的结果,就是南越几近全军覆没。 惨痛的教训,在让南越人躲在旮旯里独自舔伤口时,也让他们的名气大升,要不然阿斯朵丽在得知对面丛林中有南越特种部队潜伏后,也不会这样紧张了。 鉴于昨晚遭遇突袭,阿斯朵丽再也不敢有丝毫大意,把数十个手下分成三拨,分别把守着三个水牢。 并在水牢中布置了遥控炸弹――一旦外面再发生有敌人入侵的情况,他们马上就会引爆炸弹,与人质们同归于尽! 双眼布满血丝,眼窝深陷的阿斯朵丽,倚在水牢门口,怀里抱着一把ak-47突击步枪,看着基地前面远处的丛林,许久都没有动一下。 挟持mh456航班的最大功臣西姆丁,拿着两个罐头,一瓶矿泉水走了过来。 阿斯朵丽摇了摇头,淡淡的问:“对面有什么动静?” 西姆丁扭头看了一眼:“对方始终在保持沉默。” 笑了笑,阿斯朵丽拿过矿泉水:“我估计,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派人前来谈判。不过,算算时间,买买提也该来到南越了。” 西姆丁很有把握的说:“华夏那边不敢拖过中午十二点的,毕竟这边还有一百多名人质――阿斯朵丽,我有个疑问。” “什么疑问?” 阿斯朵丽拧开瓶盖,仰起下巴喝水时,旁边水牢中的一个人,看来实在受不了当前的摧残,抓着水牢粗如儿臂的铁栅栏上,抬起来张嘴喃喃说了句什么,脑袋却倚在铁栅栏上昏了过去。 水牢中昏倒的人不止一个了,阿斯朵丽等人根本不在意,自然也不会多看这个可怜鬼一眼,西姆丁甚至都懒得压低声音,根本不在意谈话被听到:“阿斯朵丽,如果买买提被送到后,这些人质还要按计划解决?” ―― 高云华在向华夏京华汇报这边的情况后,随即就接到了指令:把买买提交给南越,他立即赶到被解救出的那些人质那边,华方会马上安排专机,把这部分脱险的人质运回国内。 高云华二话没说,马上就遵命行事,将买买提交给阮戈姓后,在一个南越中校的陪同下,来到了茫蓝山的机场。 在机场外面,有数百名南越军人值守,不算太大的候机大厅内,护士、医生正在紧张忙碌着,一百多名成功被解救的人质,都安静的坐在那儿。 高云华一行人,快步走进了候机大厅。 他们在来机场的路上,南越中校就把人质问题简单说了一遍。 原来,那股不明来历的武装力量救出一百多人质后,几个主要营救人员在把人质护送出丛林后,就重新退回了丛林中,只留下一个苏格兰人,带着十几个世界红十字救援组织的志愿者,和南越方面接上了头。 不过,不管南越方怎么询问,以苏格兰人为首的救援方却三缄其口,根本不说是那股力量营救了部份人质,只说他们是收到消息赶来志愿救人的。 对此,南越方面很无奈,但却不能对救援人员刑讯逼供吧? 人质们被南越当局安排在机场后,得逃生天后精神马上松懈,大部分人都昏沉沉的睡了过去,但他们在天亮后都醒了过来,毕竟没有谁能在这种情况下贪睡的。 人质们醒来后的这段时间内,南越军方不停有人出入。 在陌生的国度看着陌生的军人,人质们眼里都带着不信任的神情,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没有谁主动向他们问过一句话。 可是,当高云华带着七八个手下走进大厅,看到他们头上戴着的帽子上,有大家熟悉而亲切的国徽后,人质们终于看到了亲人,纷纷站起围了过来,有个女孩子甚至抱住高云华,当场失声痛哭了起来。 高云华眼圈一红,拍着女孩子的肩膀柔声安慰道:“别哭,孩子,别哭,你现安全了,我马上就带你回家,咱们回家!” 女孩子哭的更加凶:“叔叔!我、我爸爸还没有逃出来,我妈妈还在家里等着我们回去,叔叔,我求求你,去救我爸,求求你了!” 高云华不停的安慰她:“你放心,我们一定能把你爸爸救出来的!我已经向上级领导汇报过了,如果有必要,我们国家会派遣特种作战部队赶去现场,全力保证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安慰了女孩子几句后,高云华抬手往下压力下,大声说:“各位兄弟姐妹,请大家都静一下!现在我需要了解那边的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以便上级做出正确的判断!请问,谁能向我说一下那边到底是什么情况?” “我来说吧。” 一个身材高大,但头发胡子都白了一半的外国人走了过来,伸出手:“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国际救援组织亚洲分部的志愿者,认识我的人都叫我老头。” 高云华和他握了握手:“您好,我是刘云华,是华夏国安的上校。” “高上校,事情是这样啊。” 老头说:“在昨天上午时,我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在接到这个电话时,我就已经知道mh456航班出事的消息了。电话中,那个人说他已经找到了被挟持人质的地方,并开始准备展开积极营救。最后他问我,能不能带领救援队赶到南越茫蓝草甸丛林,时刻准备抢救有可能受伤的人质。” 顿了顿,老头又说:“我当时就问对方来历,但他不肯说,直说去不去茫蓝草甸的随我。我在仔细考虑过后,最终带着其他志愿者赶去了茫蓝草甸的丛林中,见到了那些人。” 高云华马上追问:“请问,那是些什么人?” 老头苦笑:“我也不知道,因为他们都穿着丛林迷彩服,脸上都涂着油彩,除了能看出是五男一女外,其他的我一概不知。为了方便我们联系,他们特意给了我这个通讯器。” 高云华接过通讯器,只看了一眼心中就暗惊。 他是个识货的,一眼就看出这款‘凤眼’远程无线通讯器,是当前世界上最为先进的远程通讯器,是由加拿大的克姆莱斯公司研制,造价不菲,目前只装配给加拿大的王牌特种部队皇家空军特勤团,目前连美国海军陆战队还没有配备这种通讯器。 老头继续说:“我带人在丛林中等到接近零点时,就听到那边枪声一片,知道他们行动时暴露了。具体是怎么暴露的,我暂时不清楚,但我能从通讯器中听到更加清晰的枪声,以及惨叫声。” 老头刚说到这儿,忽然有人插嘴道:“我知道是怎么暴露的。” 大家抬头看去,是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她说:“高上校,我叫沈银冰,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沈银冰把大猩猩等人偷偷放他们出来,最后因为某人而发出一声惨叫,而惊动恐怖分子,援救者被迫带领部分人质撤退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 唉,真是可惜,那个忽然发出惨叫声的人,该死! 高云华心中叹了口气,正要再说什么时,沈银冰在犹豫了下后又说:“刘上校,我还听到一个不确定的坏消息。” 高云华心头一紧:“什么坏消息?” 沈银冰咬了咬嘴唇,低声说:“我们在撤退出丛林时,救援我们的人告诉我们说,恐怖分子计划华夏释放买买提后,就会把所有人质都灭口,算是给华夏教训,这也是他们被迫采取武力营救的主要原因。” 高云华大惊:“什么?这、这个消息可靠吗!?” 沈银冰还没有回答,高云华手中的通讯器忽然刺啦一声响,一个的男人声音,从里面清晰的传了出来:“阿斯朵丽,如果买买提被送到后,这些人质还要按计划解决?” 第169章 我们是战士! 按照阿斯朵丽的原计划,在接到买买提后,就把现场三百多名人质,全部枪杀,用来警告华夏当局! 可自从昨晚有不明来历武装救走一百多人,干掉他们大部分人后,西姆丁的自信就少了很多,开始考虑是不是放掉剩余人质,以换取他们的绝对安全。 阿斯朵丽冷笑一声,态度傲慢的回答:“西姆丁,你是不是怕了?” 西姆丁一楞:“我、我怕什么?” 阿斯朵丽声音阴森:“你要是不怕,那你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我告诉你,接到买买提后,这些人质必须得死!必须得为昨晚阵亡的六十多个弟兄殉葬!!” 看着阿斯朵丽那狰狞的面孔,西姆丁打了个寒颤,喃喃的说:“我、我不是怕,我就是觉得,人质可以杀,但有些人质最好是放掉。” 阿斯朵丽死死盯着西姆丁,片刻后才挪开了目光,淡淡的说:“我明白你意思了,你是说可以释放除华夏人之外的其他外国人,对不对?” 西姆丁用力点头:“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我觉得吧,咱们组织这些年来之所以不断壮大,和那些敌视华夏的国家密不可分的。我们这次如果杀害他们国家的公民,肯定会引起他们的不满,那样对于我们来说,可不是好事。” 阿斯朵丽沉默片刻,点了点头:“好,那你现在就带人去和对面的南越人谈判,说我们可以释放所有的19名外国人,但他们必须通过电视向世界宣布,以证明我们的立场,我们对别的国家并没有任何敌意。” “好,那我马上去做!” 西姆丁答应了一声,转身吆喝了两个歹徒,放下武器举着一个白旗,向基地外面走去。 抬头看了看东方的太阳,阿斯朵丽喃喃的说:“我亲爱的买买提,你怎么还没有出现呢,你可知道我有多想你,多想趴在你的怀抱里,尽情的亲吻你。” ―― 从通讯器中听到西姆丁的问话时,高云华脸色是蓦然大变。 这时候,老头却把通讯器拿了过去。 高云华刚要有所动作,老头却笑眯眯的说:“刘上校,这个通讯器有录音功能的,我给你把这些录下来,相信你肯定会有用的。” “谢谢!” 高云华感激的道谢,重新拿过了通讯器。 现场因为这个声音的响起,接近二百多人的候机大厅内鸦雀无声,几乎所有人都听到了西姆丁和阿斯朵丽的对话。 当听说阿斯朵丽他们决定放掉所有外国人,却独独留下华夏人后,当场就有人掩面无声的哭了起来。 “混蛋!” 通话器内再也没有声音传来后,高云华狠狠骂了一句,霍然转身对手下厉声喝道:“小李,立马给我接通国安总局办公室的电话!” “是!” 小李大声答应着,马上掏出卫星电话,拨通了加密频道:“高上校,电话接通了,总局的王局长在!” ―― 王昊然局长听高云华简单汇报那边的情况后,顿时勃然大怒,啪的一拍桌子,厉声吼道:“高云华,我命令你,现在立即用最快的速度,把买买提从南越手中截留!你什么都不要做,等我消息!” 用力扣掉电话后,王昊然接着抓起红色保密座机,哒哒飞快按了几个号,语气沉重的说:“首长,南越那边有了新的变化,歹徒现在要放掉手中的19名外国人,却企图在接到买买提后,残害我一百多名人质――请您稍等,我马上就把那边的录音传过去。” ―― 在高云华带人去茫蓝机场后,阮戈姓就点上了一颗烟,看着盘膝坐在地上的买买提,眼里带着不齿和轻蔑。 他虽然看华夏人不顺眼,可他最期望的却不是用这种卑鄙的恐怖手段,他更希望能有次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那样的计划,能够和华夏大规模的真刀真枪的干一场,虽死――也犹荣。 就在刚要把买买提带上飞机前往草甸时,却接到了上级电话,说是歹徒要释放19名外国人质,等这些人质安全撤离草甸后,再让他把买买提送去。 所以他只能等,等那些人质被释放后,就把买买提送去。 至于剩余的那些华夏人质会遭到什么命运――呵呵,和他何干?他顶多到时候默哀一下,表示心中的沉痛过后,继续该吃就吃,该喝就喝。 阮戈姓等啊,等啊,等的花儿都谢了,还没有等到上级下来命令时,两辆吉普车却急吼吼的出现在了他视线中。 负责警戒的南越战士,马上就迎了过去,持枪要拦住盘问,那两辆车却速度不减半点,对他们直直的撞了过来,吓得他们赶紧后退,厉声呵斥。 阮戈姓抬手刚要下命令,车子已经停下,刚走了一个多小时的高云华,气冲冲的从车上跳了下来。 阮戈姓有些纳闷的迎上去:“高先生,你们怎么又回来了?” 高云华脸色铁青,根本不理睬阮戈姓,快步走到买买提前,劈手抓住他的头发,稍微一用力就把他从地上拎了起来。 “干什么!?” 买买提勃然大怒,奋力反抗。 “干什么,揍你个不是人养的东西!” 高云华怒吼一声,抬手一拳狠狠砸在买买提鼻梁上。 买买提啊的一声惨叫,鼻血箭一般的喷出,喷了高云华一身。 高云华毫不在意,接着一个肘击,狠狠捣在他下巴上。 买买提又是一声惨叫,吐出了两颗大黄牙。 就像一头发怒的雄狮那样,高云华拳脚并用,不等阮戈姓等人反应过来,就把买买提揍的鼻青脸肿,死狗一样的躺在地上不再动弹了。 目前买买提还是华夏方面的犯人,阮戈姓没权阻挡他被收拾,就在旁边看着。 “来人,把这砸碎给我拽起来!” 高云华双眼通红,厉声喝令手下。 小李两个扑过来,一左一右把买买提架了起来。 就像是打沙袋那样,高云华拳打肘击,又狠揍了买买提足有一分钟后,才甩了下双手,冲他脸上恨恨吐了口吐沫,厉声道:“把这砸碎给我弄到车里,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许接近他,违者格杀勿论!” 看着被揍的奄奄一息的买买提被拖向车子那边,阮戈姓这才走过来:“高先生,到底是怎么回事。” “请稍等,我接个电话。” 高云华拿出剧烈振动的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立马双脚一并,高声道:“王局,我是高云华!我现在已经把买买提重新掌握,请指示!” “很好,首长最新指示!” 王昊然沉稳的声音,从手机中清晰的传出:“首长们紧急会议后,已经与南越达成了初步协定,mh456人质被挟持事件,将由我国西南军区‘暴风’特种小分队接管。你的任务是原地待命,等候小分队紧急报道!接下来的任务,等小分队到达后,再听候指示!” ―― 一个小时后,一架华夏直-5武装直升机,在两架南越武装直升机的‘护送’下,呼啸着降落在了草甸小型机场。 舱门刚打开,配备最新单兵作战装备的华夏特种兵,身影矫健的跃下机舱,弯腰跑出螺旋桨的影响范围后,迅速列队。 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脸上涂着油彩,怀里抱着华夏95式突击步枪,跑到队列前面厉声吼道:“立正――稍息!报数!” “一!” “二!” “三!” 一阵紧张而快速的报数后,年轻人脚后跟一磕,啪的转身对高云华挥手敬礼:“报告首长,西南军区特种作战部队风暴小分队十三人集合完毕,请首长指示!” 年轻人能够一眼认出高云华是首长,肯定是在路上就接到了他的资料。 对此,高云华没任何惊讶,挥手还礼后向前走了几步,看着十三名英姿勃勃的特种战士,大声问道:“你们是谁!?” 十三人齐声吼着回答:“我们是战士!” “你们是哪国的战士!?” “华夏!” “你们存在的职责是什么!?” “保家卫国!” “可现在,有人挟持了你们的兄弟姐妹,用他们来换取罪大恶极的恐怖分子,妄想接到恐怖分子后,立即杀掉你们的兄弟姐妹,你们答应吗!?” 高云华狠狠一挥拳,厉声吼叫:“我问你,你们答应吗!?” “不答应!” 十三个特种战士齐声怒吼:“不答应,不答应!” 高云华竭尽全力的吼着:“那我问你们,你们该怎么做!?” “杀!杀!!杀!!!” 十三个战士吼叫着举起枪,连声大喊:“杀光他们,杀光!!” 一股强大的杀气,以十三名特种战士为中心,成圆形迅速向四周蔓延,惊起了远处丛林中的小鸟,纷纷惊叫着,拍打着翅膀飞向了天边。 站在旁边的阮戈姓,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忽然觉得刚才要和华夏军人真刀真枪干一场的念头,是那么的可笑! 虚无的战争还没有开始,阮戈姓就基本确定,两国开战,败得仍然是南越! 因为,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办法,来摧毁华夏军人这滔天的杀意! 眼前虽说只有十三名华夏军人,但他们却给在场所有南越军人一种面对千军万马,不可战胜的恐怖感。 杀意,凛然! ―― 当南越特种部队接到19名外国人质,正准备派人护送他们离开丛林时,南越军方高层对他们下达了全部撤出丛林的命令。 对这个命令,他们感到很纳闷。 尤其是看到一架涂着华夏军徽的武装直升机降落在草甸外围,十几名全副武装的特种战士在刘云华带领下跳下飞机时,心里更是感到惊讶:高层是不是吃错药了,竟然允许华夏军人来到南越腹地! 第170章 那就鱼死网破! 等数百南越特种兵退潮般的撤出丛林后,陪同高云华到场的阮戈姓,立正对他敬礼,用无比真诚的语气说:“高先生,刚才我亲眼目睹了贵国战士的军威,说实话,我心中很震惊,你们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军人,请允许我用军礼对你们致敬!” 高云华表情严肃的抬手还礼:“阮少将,我是华夏国安防爆局的上校,对贵方的配合和协助,在此我代表我的祖国向贵方表示感谢!” 既然对方态度真诚,刘云华自当以礼相待,说出了自己的职务。 “祝你们能顺利解救出所有人质,我带人在外面等,随时等候吩咐!” 阮戈姓放下手,转身快步离开了丛林。 在高云华和南越军人结交任务时,十三名风暴特种小分队队员,已经迅速找到了视线、角度最佳的掩体,其中四人从背包行囊内拿出一些器械,瞬间就组合成了华夏特种部队专用的89式狙击步枪。 高云华站在树下,看着对面,手里拿着凤眼通讯器。 这是他从老头手里要过来的,他要联系人质中的某个人。 在通过通讯器听到阿斯朵丽和西姆丁的对话后,他就明白有个营救人质的人,就混在基地人质中。 他曾经听那个叫沈银冰的女孩子说,那个人很可能是昨晚营救他们的好汉――神探佐罗。 也正是那个神探佐罗,混进人质内后,才让高云华听到了阿斯朵丽的阴谋,下定主意绝不会轻易放掉买买提。 谁才是神探佐罗呢? 高云华看着通讯器沉默了片刻,举在嘴边低声说:“神探佐罗,您好,我是华夏国安防爆局的刘云华上校,我已经听到恐怖分子的阴谋了,非常感谢您能以身犯险,为我们取得了如此重要的情报。不管您是哪国人,华夏都会感谢您的。现在,我已经带领华夏特种小分队来到了草甸,接手了营救人质工作,请您给予我们最大的配合,谢谢!” 通讯器内,没有任何声音传出。 “小李,押着那砸碎,跟我过来!” 高云华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刘云华把通讯器戴在了耳边,拿起挂在树上的一个扩音喇叭,当先走出丛林,向草甸基地正前方走去。 看到有人走出丛林后,守候在水牢旁边的阿斯朵丽等人,马上就警惕起来。 接过西姆丁递过的望远镜,阿斯朵丽只看了一眼,脸色就是一变:“是华夏军人!” 在把19名外国人质送给南越军方后,阿斯朵丽就再也没有了忌惮,准备等接到买买提后,只要一藏身在丛林中(他们还有十几个人,就在草甸深处的丛林中接应),就会马上引爆水牢中的炸弹,让华夏人痛哭去吧。 而且她也很清楚,南越和华夏现在矛盾频发,就算出于人道主义会追杀他们,可也不会尽全力的,最多也就是做做样子,他们完全可以安然脱险的。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刚把外国人质送走,竟然有华夏军人出现了。 “这是怎么回事!?” 阿斯朵丽有些惊讶,又举起望远镜看去,然后就看到两个华夏军人押着一个人,从丛林中走了出来。 被押着的那个人,好像一条死狗那样,垂着头动也不动。 但阿斯朵丽却确定,这个人,就是让她献出一切也甘心的买买提。 望远镜聚焦在买买提脸上看了片刻,阿斯朵丽就放下望远镜,在水牢铁栅栏上狠狠砸了一拳骂道:“混蛋,他们敢对买买提动刑――西姆丁,提出两个人质,让他们跪在那儿,立即枪决,这就是他们敢动买买提的后果!” 西姆丁答应了一声,摆手招呼几个同伴,从水牢中拽出了两个人质。 这两个人质,一个大腹便便,一个却是身材瘦小,已经昏了过去。 大腹便便的人质亲耳听到阿斯朵丽要残杀人质示威,极度恐惧之下挣扎着,嘶吼后不想出来,但却无法抗拒那些恐怖分子。 西姆丁带人把两个人质拖到水牢前,把他们随手扔在地上,用突击步枪对准了他们的后脑勺。 高云华慢慢的向前走,一直走到沼泽地前方,才停住了脚步。 他也看到歹徒拖出了两个人质,也意识到对方要做什么了,但他却根本不在意,冷笑一声扭头对小李打了个手势。 小李俩人会意,松开买买提一脚把他踹到在地上,踏着他后背,手枪对准了他的后脑勺――你敢枪杀人质,我就打爆他的脑袋! 远远看到小李这样对待买买提后,阿斯朵丽脸色一变:华夏人不是最在乎他们民众安全的吗,怎么敢拿捏出这么强硬的姿态?难道敢用买买提来换所有人质安全? 心思电转间,阿斯朵丽低声喝止要对人质开枪的人:“西姆丁,先等等!” 就在这时候,又向前走了十几米的高云华,举起了扩音喇叭,厉声喊道:“阿斯朵丽,如果你敢伤害一名人质,那我就下令干掉买买提,来个鱼死网破!” 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阿斯朵丽一楞,但既然手中有上百名人质,也不怕华夏人玩出什么花样,冷笑一声向前走去:“好啊,你既然这样说,那我还非得先杀掉那两个人质了!哈,哈哈,买买提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华夏人能死干净!这么多人陪他殉葬,相信他是很乐意看到的。现在我数一二三,我们同时开枪!” 阿斯朵丽走到那两个人质后面,手中的ak-47对准了人质,冷声开始倒计时:“三,二――” 阿斯朵丽还没有喊出一时,刘云华又说话了:“阿斯朵丽,在我们动手之前,我想让你听一段对话。” 高云华说着,把凤眼通讯器放在扩音喇叭后面,打开了录音设置。 马上,阿斯朵丽和西姆丁的那段对话,就从扩音喇叭中清晰的传了出来…… 听到这段对话后,阿斯朵丽就觉得浑身发冷。 她说什么也没想到,她和西姆丁的对话会被录下来,被华方所掌握。 她终于明白华夏人为什么要这样强硬,买买提为什么会被揍成那样了――人家知道就算交出买买提后,他们还会杀害所有人质,那还有必要再放掉买买提? 阿斯朵丽等人为筹划本次劫机耗尽了心血,目前又有六十多同伴光荣殉职,目地只有一个,那就是救出买买提! 对于阿斯朵丽来说,买买提可是东土分子的灵魂人物,他的生命足够珍贵,他手里还掌握着大本营活动资金的帐号和密码,别说是一百多名人质了,就算是一千名,也换不回他一个人! 试图换到买买提后再残杀所有人质的阴谋泄露后,阿斯朵丽是又羞又怒,眼里腾地浮上骇人的杀意:基地人质中,竟然有人还藏有通讯设备! 她一定得找出这个人,把他干掉! “西姆丁,你现在立即带人搜查三个水牢,毋须查出那个拥有通讯设备的人,直接干掉!” 阿斯朵丽低声命令西姆丁。 西姆丁轻轻点了点头,转身快步走向了水牢那边。 高云华收起通讯器,看着阿斯朵丽淡淡的说:“阿斯朵丽,你现在还要残杀人质吗?” 阿斯朵丽深吸了一口气,冷冷的说:“我可以退一步。” 高云华追问:“什么叫退一步?” 阿斯朵丽冷笑:“你们释放买买提,我释放所有人质,但我必须得找出那个向你们泄露消息的家伙。” 高云华厉声道:“你这是在做梦!” 阿斯朵丽也厉声道:“那就鱼死网破吧!我给你十分钟的时间考虑,那些人质的安全由你来做主!” 说完,她也不等刘云华说什么,转身就快步走向水牢那边。 阿斯朵丽给高云华十分钟的考虑时间,实际上是希望西姆丁能带人找出人质中那个‘线人’,敢坏她计划,非死不可! 而且她也肯定,就算刘云华知道她要做什么,但仍然不敢轻举妄动:他当然敢杀买买提,可他不敢拿一百多名人质生命作赌注,只能被迫接受‘线人’被处死的残酷现实。 正如阿斯朵丽所预料的那样,刘云华看到十几个歹徒冲进水牢中,开始揪住每一个人质开始搜身后,眼里闪过一丝轻蔑的冷笑。 因为他很清楚,神探佐罗既然敢单枪匹马的混进基地人质中,就应该做好了任何突发事件的准备,绝不会轻易被敌人搜查到的。 三个水牢,每个水牢中下去了四名恐怖分子,他们端着步枪,命令所有人质都举起双手,开始搜身。 这些人搜身,可不是医院的护士姐姐那样温柔,动作都很粗暴――一时间,三个水牢中骂声,哭声响成一片,水花四溅,乱成一团。 西姆丁负责搜最北面那个水牢,骂骂咧咧的搜了一遍后,却没有任何收获。 “曹,再搜一遍,我就不信找不到那个混蛋!” 西姆丁劈手抓住一个人质的肩膀,把他按到在了铁栅栏上,正要再仔细搜一遍时,就听到最南面那个水牢中传来一个人的欢呼声:“找到了,找到了!” 西姆丁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满脸泥水的家伙,左手举着一个无线通讯器,右手拿着ak-47,狠狠砸在了一个人的脸上。 那个人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噗通一声摔进了水里,挣扎着刚钻出水面,却被同时扑上来的四个歹徒按住了脑袋,重新按在了水下,有两个直接拔出短匕,对着水下狠狠刺了下去―― 眨眼间,那个人质上方的泥水就已经变红,不再挣扎。 负责带人搜寻南方水牢的歹徒头目阿布,劈手从同伴手中夺过通讯器,抢先攀上了水牢,递给走过来的阿斯朵丽,很解气的说:“已经把那个家伙解决了!” 第171章 死有余辜! “敢坏我大事,死有余辜!” 阿斯朵丽接过通讯器,看了眼从泥水中慢慢浮起的尸体,冷哼一声对西姆丁喊道:“西姆丁,立即准备交换人质!” 为了拯救买买提,阿斯朵丽做了异常详细的准备工作,其中就包括该怎么样交换人质。 站在她自己的立场上,阿斯朵丽当然原意用人质交换买买提。 但她又怕华夏人会在交换中捣鬼,所以早就让西姆丁做出了详细对策:在双方谈条件时,西姆丁会用手机拍录下谈判过程,并现场上传网络,来个‘现场直播’。 她相信,这样一来,华方就不敢捣鬼了――要不然,华夏会失信,对他们堂堂的礼仪之邦威名有损的。 从远处用望远镜观看这一切的高云华,看到阿斯朵丽拿着无线通讯器向他示威后,心――终于一下子沉了下来:那个神探佐罗,最终没有躲过歹徒的魔爪! 这一刻,高云华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觉得他把神探佐罗看的太高了。 同时,他又内疚的要命:如果他不播放那段录音的话,神探佐罗又怎么可能会死? 但话又说回来了,就算明知道结果是这样,刘云华仍然会这样做! 因为他不这样做,一百多名人质都会死! 你,一路走好,放心,我们会找到你家人,给予你最重的补偿! 深深的吸了口气,高云华强迫自己不再内疚,打起精神做好了接收人质的准备。 最先来到基地门口的,是拿着手机的西姆丁。 看到他这样做后,刘云华就知道歹徒心中是怎么想的了,冷笑了一声走了过去。 高云华走到基地门口时,阿斯朵丽也走了过来,双方相隔只有三四米。 脸上涂着油彩和泥水的阿斯朵丽,启齿一笑:“华夏人,从现在开始,我会率先释放所有人质,你可以最后把买买提交给我。当然了,你也可以不交给我,可以命令你身后丛林中的手下对我们开枪,不过我不在乎。” “我们华夏是言而有信的!” 高云华冷冷说道:“最后一名人质进入丛林,我马上释放买买提。再给你们一个小时的逃亡时间。半个小时后,我会带人追杀你们。到时候,我们再真刀真枪的干一场!” “好,成交!” 阿斯朵丽啪的打了个响指,转身冲西姆丁挥了挥手。 几分钟后,浑身泥水,腿子打颤的人质们,陆续从水牢中走了出来。 这些人质,在这两天内,精神和身体上都饱受了极大的摧残,有的连站都站不稳了,可他们在看到生天后,还是都相互簇拥着,用最快的速度走了过来。 望着这些眼神里充斥着狂喜的人质们,高云华缓缓抬起了右手,敬礼:“向前面走,那边有我们的人在接应。” 人质们很安静,再也没有人哭泣,经过高云华身边时,都对他点头致敬,鱼贯走向了那边丛林。 一百多名人质,其中有几十个都受了伤,走进丛林后面的时间用了足有十五分钟。 当最后一个受伤的人质被风暴小组队员接过去后,高云华才放下了右手,看向了阿斯朵丽。 阿斯朵丽和西姆丁并肩站在一起,其余的三十多个手下,则藏身在基地的掩体后面,步枪枪口对准这边。 “你放心,我们说到做到的!” 高云华低声说完,转身快步走向了买买提。 “把他放下,我们走!” 随着高云华的命令,小李俩人举枪对着阿斯朵丽,缓缓向后退去,几分钟后隐入了丛林中。 西姆丁举着手机,阿斯朵丽飞身跑向买买提――现在正‘现场直播’,她根本不用怕华夏人会反悔,躲在丛林中打冷枪。 “买买提,我亲爱的买买提,你还好吗!?” 阿斯朵丽跑到买买提身边,弯腰把他抱在了怀中。 “我、我很好,阿斯朵丽,让你们担心了。” 买买提坚强的笑着,伸出毛茸茸的左手,在阿斯朵丽的脸颊上轻抚着:“为了救我,弟兄们,死了很多人吧?” 阿斯朵丽用力吸了一下鼻子:“买买提,只要你能平安回来,我们就算是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心甘情愿的!是,我们死了很多弟兄,伽莫野他们都牺牲了,但他们的鲜血不会白流,以后会有成千上万的华夏人为他们殉葬的!” 买买提眼里闪过一丝狰狞:“对,只要我活着,就会让他们付出更惨痛的代价――你松开我,我自己能走。身体的创伤,打不败世上最坚强的战士!” 在阿斯朵丽的搀扶下,买买提一瘸一拐的走到了水牢前。 “买买提万岁,万岁,万岁!” 其他恐怖分子,都高举着步枪欢呼起来。 就像凯旋的英雄那样,买买提举起双手,对忠心的部下连连致意:“各位,各位,我们先别欢呼,因为华夏人只给了我们半个小时的撤退时间,所以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先撤退!欢呼、庆功的时刻,以后多的是!” “撤退,胜利撤退!” 西姆丁等人欢呼着,走向一座水牢前时,欢呼声消失,表情变的悲伤起来:在这座水牢中,有他们六十多个‘战友’的尸体,他们以后将长眠于异国他乡。 接近四十个歹徒,在买买提和阿斯朵丽的带领下,围绕着水牢默哀一圈后,迅速向基地后方的丛林中撤退。 远处丛林中,用望远镜密切观察着这一切的高云华,狠狠咬了咬牙:他真不甘心就这样放走买买提,但却不能向全世界失信! 半个小时过去了,高云华霍然转身,看着拍成一列的风暴特别小组,厉声吼道:“接下来,我们要做什么!?” “追上去,杀光他们!!” 特别小组成员,举起冲锋枪齐声怒吼。 “对,追上去,杀光他们,出发!” 高云华大吼声中,拔出手枪率先冲出了丛林。 ―― 按照撤退方案,阿斯朵丽在基地后方不远的丛林中,还安排了十几个接应人员。 只要和这些接应人员会合,他们就可以按照早就设定好的撤退方案,借着丛林的掩护,安然撤出南越。 南越是个丛林、多山国家,几十个人隐身到丛林中后,就算有千军万马,也休想找到他们――对此,美国人是深有感触。 在西姆丁和阿斯朵丽的照顾下,买买提走在最前面,阿布和杜拉(俩人都是mh456的劫机主要行动者,另外那个叫莱斯的空姐,则在接应地点等候)带人断后。 他们撤退的速度很快,半个小时后就赶到了接应地点。 远远的,莱斯就带人迎了上来。 敌人现在开始对我们展开追杀行动了吧?呵呵,可惜啊,你们是不可能找到我们的,因为这是在丛林耶,就算动用直升飞机,也休想找到我们! 阿布看了眼抱住买买提激动的哭起来的莱斯等人,欣慰的笑了笑,从腰间摘下了凤眼通讯器,准备打开听听里面有什么动静时,有人却碰了碰他的肩膀。 “做什么?” 阿布扭头看向同样满脸泥水的同伴。 那个人凑了过来,启齿一笑,牙齿整齐白洁:“问你个事。” 阿布问:“什么事?” 那个人嘴巴伏在他耳边,低声说:“你说,人死了后,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阿布晒笑一声:“人死了后会是一种什么感觉?哈,我又没死过,我怎么知道。” 那个人又说:“你很快就知道了。” “什么?” 阿布一楞,还没有明白过味儿来,就猛地觉得心口一疼! 一把短匕,电闪般的插在他心口,迅速一搅! “呃――” 阿布疼的刚要大叫,一只手却飞快的捂住了他嘴巴,那把短匕逆时针搅动了两圈。 一抹鲜艳的红色,马上就将阿布视线覆盖,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但他却能听到那个杀他的人,仍然在问他问题:“你现在知道死是什么感觉了吧,能不能告诉我?” 很疼,很不甘,也很无力! 阿布很想把他的亲身感受说出来,但生命却骤然停止。 走在倒数第三位的杜拉,偶一扭头恰好看到阿布在一个同伴搀扶下坐在了一棵树下,连忙转身走了过来,疑惑的问:“他怎么了?” 背对着杜拉的同伴用手捂着阿布心口,不确定的语气:“我也不知道,他走着走着忽然说心口疼,要坐下休息一下,难道他有心脏病?” 杜拉弯腰去看阿布:“不可能啊,我和他共事那么久了,从来没听说他有心脏病。” 那个人淡淡的说:“哦,那就是你有心脏病了。” “什么我有心脏病?” 杜拉皱眉看向看向那个人,刚抬起头就看到一道寒光,就像滑过黑夜苍穹的流星那样,嗖地刺向他的心口! 他下意识的要躲,可那道寒光太快,一下就刺在了他心口――又是一柄短匕,刺入杜拉心口后,只留下一个把柄。 接着,那个人左手就迅速捂住了他嘴巴,猛地一搅短匕。 撕心的疼痛,让杜拉做出了临死一击:举起手中的ak-47,对那个人扣下了扳机。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把正在和莱斯拥抱的买买提等人惊醒,大家霍然转身,就看到一个人迅速夺过杜拉手中的枪,抬手对着他们就扣下扳机:砰,砰砰! 这个人的枪法很准,再加上此时又是近距离开枪,枪口轻颤间,已经打出了四发子弹,四个正纳闷的歹徒,脑袋就像烂西瓜那样,砰然爆裂! 突如其来的意外,让众歹徒震惊,还没有等他们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已经又有两个同伴被爆头。 “他就是神探佐罗!!” 站在买买提旁边的阿斯朵丽,率先清醒过来,发出一声凄厉的吼叫,举枪向这边射击! 第172章 他们,死得其所! 阿斯朵丽的吼叫,惊醒了剩余的恐怖分子,立即做出了正确的反应,纷纷扑在草丛,藏在树后,向那个人开枪。 曹,没想到这家伙临死前还能开枪示警,把哥们偷偷挨个干掉的计划暴露了! 高飞心中大骂一声,一个拧身侧扑,扑进了丛林中,阿斯朵丽打过来的子弹,擦着他鞋底飞到了一棵树上。 在阿斯朵丽得知人质中有线人,命令西姆丁带人搜出那个‘害群之马’时,高飞就知道机会来了。 因为水牢中一片混乱,几十个人质又哭又叫水花四溅的,凭着他的本事,很容易浑水摸鱼,把一个歹徒按在了水中,举起通讯器说找到了线人。 水牢中全是泥水,大家的模样,衣服都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了,没有一个歹徒怀疑被他们按在水里残杀的可怜孩子,竟然是他们的同伴…… 成功‘鱼目混珠’后,高某人摇身变成一名伟大的东土战士,跟着撤离队伍来到了接应点。 在来时的路上,高飞没有行动,倒不是因为他也遵守高云华和阿斯朵丽达成的半小时协议。 这种协议在高飞眼里看来,其实就是傻瓜到了极点――和这些没人性的恐怖分子,谈什么信誉? 他忍着没动手,就是想跟来接应点,把所有恐怖分子都干掉! 那个白人小女孩在临死前的眼神,深深刺伤了他。 终于来到接应点,看到接应人员后,高飞这才展开行动。 侧身扑进丛林中后,高飞马上就打开了凤眼通讯器,低声呼叫:“我是神探佐罗,我是神探佐罗!所有听到呼叫的人,立即赶来草甸九点钟方向,纬度为――” 正在丛林中苦苦寻找买买提等人蛛丝马迹的高云华,听到高飞的声音从耳麦中传来后,狂喜失色,举手猛地一挥大吼:“前进!” 高云华狂喜,一方面是找到了敌踪,最主要的一方面,则是那位伟大的神探佐罗,并没有死,而是混在了歹徒中间! 其实,根本不用高飞通知高云华,和早就藏匿在丛林中的詹姆斯等人,骤然响起的枪声,也已经暴露了他所在的方位。 “佐罗,佐罗,你一定要坚持住,我们会用最快的速度赶到!” 高云华生怕高飞双拳难敌四手,连忙给他打气。 他的话音刚落,忽然就听到耳麦中传来好几个人的骂声:“曹,你特么的才有所行动?” “晒特,让哥们等很久了!” “佐罗啊,你可给哥们留几个人玩玩,不许你独自把他们干掉!” 这些人是谁――高云华稍稍一楞,随即明白了过来:这些人,就是昨晚冒雨营救人质的那股不明来历武装分子。 ―― 毫无疑问的的,在高云华率领的风暴小组,詹姆斯等人赶到之前,高飞和东土哥们的人数比例是悬殊的。 不过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一群猪,也打不过一头狮子! 无疑,号称世界顶级佣兵小组灵魂、在五大洲都冒死拼杀过的高飞,就是一头狮子。 而人数众多,只能对普通百姓发淫威的东土哥们,则是一群猪。 更何况,除了高飞这头狮子外,还有一群狮子,正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飞驰而来。 经过昨晚那场战斗后,阿斯朵丽就很明白己方和偷袭者的差距,那绝对是皓月和萤火虫的差距,所以在众手下对敌踪所处疯狂扫射时,她则抓住买买提的胳膊,厉声对莱斯吼道:“我们走,快!” 莱斯刚要说什么,阿斯朵丽又吼道:“我们不是他们的对手,赶紧走!” 在来时的路上,买买提就曾经听阿斯朵丽和他说起过昨晚那场战斗,聪明的认识到凭着自己这些人,绝不是敌人的对手,当前只能在敌人援军赶到之前,逃跑。 所以他一声不吭,在阿斯朵丽和莱斯的护卫下,用最快的速度向西南方向狂窜。 “大家注意,主要目标已经向西南方向逃窜!还有,所有人都要在额头系上布带,以免不认识而发生误会!” 看到买买提在阿斯朵丽的护卫下仓皇逃窜后,高飞懒得再和别人对掐,连续几个翻滚,贴着灌木丛不停变幻身形,向西南方向狂奔而去。 高飞要想战,没有人能挡住他。 同样,他要想走,也没人能拖住他。 借着丛林的掩护,高飞猎豹般绕着‘主战场’迂回一个半圆后,径直向西南方向追了过去。 有些聪明些的歹徒,已经看到了高飞追去,大呼小叫的紧跟着追了过来。 不过他们奔跑的速度和高飞相比――唉,实在是没合适的语言形容,反正就是没法比,只能用‘眨眼间,他们就被甩下了几条街’来勉强形容吧。 摆脱后面那些歹徒后,高飞边跑,边搜寻阿斯朵丽等人的踪迹。 阿斯朵丽无疑是聪明人,知道带有行走不便(高云华揍的)的买买提,速度根本提不上去,只能向更加茂盛的丛林中钻,渴望能够找到安全的藏身之所。 说起来,几个人要想躲在茂密的丛林中不被发现,那绝对是很轻松的,阿斯朵丽也是这样认为。 但是,当她们三人刚躲在一丛茂密的灌木丛中时,就远远看到一个人稍微停顿了下后,就向这边跑了过来! 那个人是属狗的吗!? 看到高飞只是稍一停留就找到他们留下的踪迹后,阿斯朵丽大吃一惊。 她哪儿知道,在南非热带雨林中呆过一年多的高飞,丛林作战经验异常丰富,搜寻敌踪比猎狗还要更快,更准! “莱斯,我们分头跑,千万不要让那个人抓住!” 阿斯朵丽猛地一咬牙,挽起买买提的胳膊分开灌木丛向前飞奔时,扭头看了一眼莱斯,眼神里带着决绝的悲痛。 她很清楚,莱斯绝对躲不过那个人的追杀。 但她当前没有别的办法,她必须得这样做,才能引开那个人,才能给买买提一线活着回到大本营的机会。 有着一双修长媚腿的莱斯,也同样明白这个道理。 她那双漂亮的蓝色眸子里浮上浓浓的悲哀和恐惧,可她却没有别的办法,因为她很清楚,等她死了后,下一刻为买买提引开敌人的,就是阿斯朵丽了! “珍重,我的姐妹,兄弟!” 莱斯喃喃的说了一句,转身跳出灌木丛,对那个飞奔而来的人开了一枪,接着就向西北方向狂奔。 莱斯有着一双让买买提着迷的媚腿,不但能从他的腰间缠一圈,而且奔跑起来也像小鹿那样速度极快。 莱斯两条媚腿,飞快的交替着向前迈动,眼看再跑十五米,顶多也就是两秒钟的时间,她就能跑到一片更加浓密耳朵灌木丛后面,藏起来。 “快,快,再快点!敌人在高速奔跑中,是没法对我开枪的!” 莱斯兴奋了起来,扭头看了眼距离她还有六七十米的男人,纵身一跃―― 枪声响起,高速奔跑的高飞开枪了。 一颗子弹,从莱斯那漂亮的脖子后面钻进,从她咽喉处飞出,呼啸着抢先一步飞入了那片茂盛的灌木丛中。 正用一个接近于专业c级跳姿势、身子腾空跃起,两条长腿前后分开,在下一刻就扑入从里的莱斯,下巴猛地一仰,就像一个瓜熟蒂落的苹果那样,从空中落下,重重砸在了地上。 那双海蓝色的眸子,直直的看着树梢间隙的阳光,带着对生命的留恋,和对美好未来的幢景。 高飞停住飞奔的脚步,看着那双眼睛,淡淡的说:“下辈子,别做这样的傻事了,其实你原本就该洗白白了,在家等你男人回家的。” ―― 听到那声枪声响过后,挽着买买提狂奔的阿斯朵丽,猛地停住脚步。 “怎么了,快、快跑啊!” 买买提紧急‘刹车’,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我预感到,莱斯牺牲了。” 阿斯朵丽脸色平静,走到买买提面前,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在他嘴上轻吻了一下:“买买提,答应我,你一定要活着回到大本营,那边还有数千兄弟在等你!” 抚着阿斯朵丽的脸颊,买买提问:“那你呢?” “我替你挡住他――最起码,我能替你逃跑拖延一下时间,走!” 阿斯朵丽猛地推开买买提,拎着枪转身向后狂奔。 “阿斯朵丽,我是不会忘记你的,永远都不会,下辈子,让我们再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吧。” 买买提用力握了下右拳,没有丝毫犹豫继续前奔。 正如阿斯朵丽所说的那样,他得活下去,他不能死,因为他是东土组织的灵魂人物! 对为救他而牺牲的莱斯等人,即将牺牲的阿斯朵丽,他并没有多大的愧疚:他们的职责,就是营救他,他们,死得其所! 买买提狂奔,用他最快的速度! 后面,传来枪响声时,他的身子稍微颤了一下,但却没有停止奔跑,反而更快了:阿斯朵丽牺牲后,就再也没有谁为他抵挡追兵了,他必须得靠自己。 只要能活着逃回大本营,买买提有足够的把握,最多用半年的时间,他就能再次培养出一个甘心为他献出一切的阿斯朵丽。 逃生的强烈欲望刺激着买买提,使他的速度越来越快,让他感觉自己好像是在飞―― 他真的飞了起来! 在一颗子弹打中他的左腿时,买买提飞向了地面,以一个很不雅观的狗啃食动作,重重扑倒在了地上,抢了一嘴的泥,眼前金星直冒。 “呃!” 买买提痛苦的哼了一声,吐出了嘴里的泥土时,听到一个居高临下的声音问道:“买买提,你太累了,该永远的休息一下了。” 第173章 誓言算什么! 买买提痛苦的转身,就看到了一双明亮的眼睛。 他之所以看到了这双眼睛,是因为他看不出这个人是谁,脏兮兮的衣服,脏兮兮的脸,唯有这双眼睛是如此的明亮,但却带着让他感到心冷的杀意。 “我、我不是、我就是买买提,你是谁!?” 买买提弯起胳膊肘,把身子慢慢的撑起。 那个人笑了笑,关掉了通讯器:“看在你快要死的份上,我可以告诉你,我是个华夏人,我叫高飞。” “高飞?没听说过。” 买买提摇摇头,眼睛盯着高飞举起的手枪,嘴唇哆嗦着问:“你、你能不能别杀我?” 右手压着手枪扳机,高飞笑眯眯的问道:“给个理由。” 买买提马上看到了生存的希望,大声喊道:“高飞,我可以给你钱!我在瑞士银行,存有四千多万美金,那是我们组织的活动经费!你知道华夏当局为什么一直没有杀我吗?就是因为他们想逼我说出帐号,和密码!” 高飞好像动心了,手枪向下垂了垂:“可你却没有说,死活都不说。” 买买提用力点头:“对,我不能说!因为我很清楚,只要我说出来,华夏人就会让我死!阿斯朵丽他们也不会来救我了,因为他们也想拿到那笔钱,继续我们伟大的事业!” “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他们就是单纯的效忠于你呢。” 高飞歪着下巴看着买买提,问:“听你这样说,那个帐号和密码,好像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对不对?” 买买提回答:“是的,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所以他们才拼了命的也要救走我。” 高飞笑了,笑得很开心:“你这样说,会让那些为了救你而死去的手下寒心的。” 买买提一脸严肃:“他们活着,就是为了时刻准备着为我牺牲!” “包括那个阿斯朵丽吗?” “当然!” “哦,可那傻瓜孩子不一定知道你心中是怎么想的。” 高飞慢慢蹲下,看着买买提问:“那你告诉我,帐号和密码是多少?” 买买提低声说:“但你得放过我!” 高飞没有犹豫:“好,那我放过你。毕竟那是几个亿的美金。再说了,咱们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我这次插手此事,完全就是友情客串罢了,只要有足够的好处可拿,我就放你一条生路。” “可、可你说的话,我不信。” “那你怎么才肯信?别忘了我们华夏人是最讲信誉的。” 不等买买提说什么,高飞语气变的阴森起来:“你再墨迹,我钱也不要了!” 买买提打了个哆嗦:“那、那你发誓!你发誓在我告诉你帐号和密码后,就放我走,钱归你!” 高飞没有丝毫犹豫,举起左手三根手指头,语气严肃的说:“我发誓,只要你肯告诉我帐号和密码,我马上放你走。如果我失信,那就让我天达五雷轰,死后下拔舌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在东土哥们心中,高飞所发的这句誓言,绝对是恶毒到家的,因为他们非常信奉长生天,和拔舌地狱的。 看着扔在犹豫不决的买买提,高飞不高兴了:“怎么着,不信我的话?那就算了――” 他刚作势要抬枪,买买提慌忙说:“我信,我信!我这就告诉你!” 高飞摆手:“你等等,我得找个东西记下来,账户那么长,我怕我会忘记。” 买买提摇头:“不用单独记的,你总该知道圆周率吧,我的账户就是314159xxxxx。” 原来,买买提为了账户好记,特意把帐号改为了圆周率后面的十八位号码,密码则是从第二个数字的后面几位数,通俗易懂,还不用费脑子,也算是天才了。 高飞却一脸的不信:“真有这样简单?” 买买提连忙说:“我发誓,这些都是真的!” 高飞站起来,问道:“在放你走之前,我还有个问题要问你。” “你问!”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却不肯告诉华夏相关人员呢?难道他们不肯对你发誓?” “不是。” 买买提苦笑了一声:“我不告诉他们,是因为他们在还没有得到这些时,不敢杀我。我告诉你,是因为我看出我要是不说出来,你真会杀我。” “你倒是挺了解我的。嘿嘿,不过了解的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误差――不管你给不给我帐号,我都会杀你的!” 高飞得意的笑了笑,抬手对着买买提的眉心,砰的就是一枪。 买买提的身子一挺,眼珠子瞪出眼眶,带着满满的不信:你特么的好像发誓不杀我来着,怎么又动手了!? “告诉你个大猩猩他们都知道的小秘密,我发誓就像是放屁,从来都不作数的。您老人家安息吧,哪天有空,我也许会请几个和尚念经超度你。” 高飞轻蔑的撇撇嘴,打开了通话器,捂着耳朵说:“我是神探佐罗,主要目标已经被我击毙!” 在高飞呼叫大猩猩等人时,身负重伤的阿斯朵丽,艰难的藏进了一个树洞中。 她在阻击高飞追杀买买提时,一枪被打中了右胸,当场摔倒在了地上。 高飞一枪撂倒她后,急于追杀买买提,所以也没有停下检查她是否死亡。 阿斯朵丽算是暂时逃过一劫。 誓死要为东土大业而献出一切的阿斯朵丽,随后就强忍着伤痛,踉踉跄跄的追了过来,她要拼命拖住高飞,让买买提逃走。 只是,等她追过来时,却恰好听到买买提大声喊着求高飞放过他的那些话。 听到买买提喊出那些话后,阿斯朵丽有了种不真实感:我是不是在做梦?这就是我们甘心为他赴死的买买提? 她藏在了丛林后面,听到了高飞和买买提接下来的全部对话,也亲眼看到高飞一枪打死买买提,但她却没有动一下,而是藏在了一个树洞内。 她的信仰,在这一刻忽然崩塌。 但她还得活下去,因为她还年轻,还不想死。 买买提死了,可东土大业却没有死,还得需要她这样的勇士去做。 ―― 在阿斯朵丽和莱斯俩人护着买买提狼狈逃窜后,剩下的那几十个歹徒,也马上四下逃窜。 这些人以为凭着复杂的地形和茂密的丛林,逃生是很容易的事情。 可惜,他们却遇到了从两个方向包抄过来的高云华、大猩猩等人。 面对华夏精锐特种兵,面对世界上的顶级雇佣兵,他们就像一群羔羊那样,再也没有了在人质们面前的凶悍,徒劳的挣扎着,逃窜着,惨叫着。 高云华等人围剿他们的时间并不长,当猴子一刀刺死最后那个歹徒上,还没有用上二十分钟。 因为现在是丛林中,随处都可以藏身,所以高云华不敢大意,率人把方圆几百米的地方仔细搜索两遍后,才确信没有危险人物隐藏,开始呼叫高飞。 高飞那边却没有动静。 高云华等人不放心,大家呈扇面向前搜索十几分钟后,耳麦中才传来高飞的声音。 听说主要目标已经全部被击毙后,高云华心中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他很希望能再次活捉买买提,因为他身上还有个秘密。 四千多万的美金! 这倒不是说华夏当局垂涎东土分子那笔钱,掏出那笔钱,只是为了截断东土分子的活动经费。 没有庞大财源的支撑,他们还指望什么兴风作浪? 尽管高云华心中有点遗憾,但不管怎么说,买买提最终没有逃过一死,这次参与挟持人质的歹徒,可以说是全军覆没,在近几年中是翻不起多大浪花了。 高云华率人急匆匆赶到买买提的‘牺牲’现场时,脑门上系着布带的詹姆斯等人,正在围着一个脏兮兮的家伙‘亲热’着:这个揍他一拳,那个踹他一脚,连那个身材单薄的女人(芭芭拉),都把那家伙脑袋搂在怀中,狠狠搓了好几下。 这些人究竟是什么来历? 高云华和风暴小组成员对望了一眼,快步走了过去,立正,向他们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高云华对他们敬礼,是代表华夏感谢他们。 尽管因为他们的突然行动,造成数十名人质伤亡,但如果不是他们的话,那些人质一个都别想活,而且买买提也会逃走。 从刚才的那场杀戮来看,高云华可以肯定,眼前这些人的武力值,比起他率领的风暴小分队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尤其是那个神探佐罗,更是用他出色的表现,获得了大家对他的尊重。 嘻嘻哈哈闹成一团的高飞等人,在高云华向他们敬礼时,除了芭芭拉之外,其他人也都挺直腰板,抬手还礼。 他们是外籍佣兵,基本都在本国部队呆过,所以对军礼很熟悉。 “谢谢你们,真的非常感谢你们!” 高云华接着伸出双手,向高飞伸了过去。 高飞和他握了握手,笑道:“没什么好谢的,说起来我们还有些惭愧,毕竟死了那么多的人质。” “恐怖行动,总是会出现伤亡的。” 高云华脸色黯然了一下,接着问道:“你是华夏人?” 高飞犹豫了下,点了点头:“是的,我是华夏人。” 高云华眼里带着热切:“能不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你别误会,我就想……” 高飞打断高云华的话:“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是谁,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是做什么的。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插手此事,并没有任何利益相关,就是看不惯他们为了达到目的,就是滥杀无辜。” 听高飞这样说后,高云华眼里浮起明显的失望。 高飞却没有在意,指了指地上的尸体:“我们该走了,你们扫尾巴。” 说完,高飞冲大猩猩等人打了个响指,转身向东北方向走去。 看着高飞的背影,高云华喊道:“佐罗,我叫高云华,家住京华!如果以后有机会你去那边,遇到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可以去相思会所找我!” 高飞头也不回,不置可否的挥了挥手,和同伴很快就消失在了丛林深处。 第174章 他竟然死了! 在风暴小分队乘坐武装直升机驾临那样不久,两架飞机相继呼啸着降落在了茫蓝山机场。 最先降落的是一架大型播音客机。 这是华夏西南航空公司最大的客机,上面载有七十多名医生、护士,他们来南越只有一个任务,就是把人质接回国。 第二架则是中型运输机,是专门用来托运人质死亡者的尸体。 最先离开茫蓝草甸的沈银冰等人,马上就再次接受了医护人员的检查。 他们这批人大部分都是妇女儿童,受伤的倒是没有几个,可很多人都受到了惊吓,有两个小女孩,到现在都怕人,看到医护人员走过来后,会吓得大声尖叫。 等到下午时分时,第二批人质在南越军方的护送下,来到了茫蓝山机场。 率先逃出来的那批人中,也有这些人的亲属――大家死里逃生后见面的第一件事,就是抱头痛哭。 而那些失去亲人的,更是抚尸大哭,有的晕厥了过去。 其间,也不乏有亲人失踪的,正在拽着人四处问消息。 昨晚第一次营救时,有一些人质是四面八方的跑,有陷身沼泽中的,也有在丛林中迷路了的,南越军方已经派出大批士兵,寻找失踪者。 但这得需要时间,毕竟丛林中找人很难。 看着那些痛哭的人们,沈银冰也受到了感染,和阿霞小宋俩人坐在候机大厅角落中,默默的擦眼泪。 “小冰!” 这时候,有人惊喜的喊她名字。 沈银冰扭头一看,就看到身上脏兮兮,脸面倒是很干净的焦恩佐,正一脸激动的快步走了过来。 看到焦恩佐后,沈银冰有了片刻的失神:我、我怎么会忘记他了? 原来,沈银冰脱险后的这十几个小时中,除了后怕、气愤和庆幸外,想的最多就是那个神秘的神探佐罗了,但却一次也没想到焦恩佐!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全然忘记了焦恩佐,是和她一同遭到挟持的。 此时,看到焦恩佐后,她才恍然醒悟,赶紧站起来,脸上带着发自内心的惊喜:“恩佐,你也没事?那太好了!” “是的,我没事,你也没事,我们大家都没事,真是太好了!” 焦恩佐看了眼阿霞和小宋,张开双臂就要拥抱沈银冰。 大难不死后通过拥抱来庆祝、安慰同伴,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是人性的中的一种本能动作,不分场合,性别和地点。 按说,在焦恩佐做出这个动作后,曾经和他‘同生共死’的沈银冰,理应热烈的回应,趴在他怀里紧紧抱着他,低声的哭泣啥的。 但事实上,沈银冰的双臂在动了一下后,却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焦恩佐的眼里的笑意,瞬间凝固,展开的双手,也停在了半空中。 “这儿,这儿人多。” 沈银冰垂下眼帘,接着就转移了话题:“恩佐,昨晚我在跟着他们撤退时,我好像听到你惨叫了一声。” 正是那声凄厉的惨叫,才惊醒了阿斯朵丽等人,才造成数十名人质伤亡,才把剩下的人质置于了水深火热之中。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个发出惨叫的人,就是本次恐怖事件中杀害人质最多的罪魁祸首――第一次胜利大逃亡的人质们,一致是这样认为的。 焦恩佐的眼神迅速一变,接着就茫然的放下双手:“我惨叫了一声?我昨晚哪有惨叫了啊?我倒是听到和我同一个水牢的人惨叫来着,他的脚掌被水牢中的一根钉子刺破了。” 听焦恩佐否认曾经惨叫后,沈银冰心中莫名的轻松了起来:“啊,可能是我听错了,不过那个声音倒是非常像你――来,坐下,和我说说你们是怎么被救出来的。” 最先脱险的这批人,并不是只有沈银冰想知道焦恩佐他们是怎么脱险的,甚至连救援的医护人员也都关心这个问题,那些看到亲朋好友平安的,马上就眉飞色舞的说了起来。 相比起第一批人质脱险来说,第二批人质脱险的过程,可以说是平平淡淡,就是高云华把买买提交给了歹徒,歹徒释放人质,然后撤进了丛林,其间没有火爆的枪战,精彩程度不达标―― 听焦恩佐详细说完脱险全过程后,沈银冰略有失望的哦了一声,凝眉问道:“恩佐,那、那我问你,在凌晨到你脱险的这段时间内,你见到神探佐罗,或者听说过这个名字?” 焦恩佐一愣:“神探佐罗?没有啊,他是做什么的,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旁边的小宋,这时候插嘴说话了:“嗨,神探佐罗,就是昨晚救我们脱险的那些人中的一个。他在我们逃出基地时,是断后的,不过后来他又混入了基地,骗过了那些恐怖分子。那些恐怖分子试图把所有人质灭口的大阴谋,就是他通过无线通讯器传出来的,我估计他是混在了你们之中。” 听小宋这样说后,焦恩佐才恍然大悟:“啊,我知道了。原来他就是神探佐罗啊!” 沈银冰马上问:“怎么,你见过他!?” 看出沈银冰眼里明显的关怀之色后,焦恩佐双眼微微眯起:“我没见到他长的是什么模样,但我们所有人都亲眼看到,四个恐怖分子把他杀害在了水牢中――” “什么,他被杀害了!?” 沈银冰腾地一声,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花容失色。 焦恩佐一脸的沉痛:“是的。恐怖分子在得知他混入人质中后,马上就展开了严密的搜查――可惜,我和他不是一个水牢,在他被四个歹徒残杀在泥水中时,我没法帮助他。” 沈银冰慢慢坐回在了椅子上,喃喃的说:“他、他怎么会这样死了呢?他是那样的厉害。” 焦恩佐咬了下嘴唇,低声问道:“小冰,你认识那个神探佐罗吗?” 沈银冰缓缓摇头:“我、我不认识。可我知道,如果没有他的话,我就有可能遭到歹徒的羞辱,我也不可能逃出来……他怎么可能会死呢,怎么可能?” 得知神探佐罗被残杀在水牢中后,沈银冰除了悲伤外,还有种很大的失落,很莫明其妙。 在大猩猩把神探佐罗的求求号告诉沈银冰时,她的一颗芳心,就在悄然间发生了变化,准备在回国后,马上登陆求求,先加他好友,再要求见面。 甚至,她内心深处都有这样一个愿望:如果可以的话,她会嫁给神探佐罗! 沈银冰有这样的心态,完全是很正常的,这很符合人们的世俗观:英雄救美,美人最终以身相许。 但是,神探佐罗却死了。 ―― 震惊世界的mh456航班被劫事件,在经过华夏、南越两国的合力出击下,在48小时内缓缓落下了帷幕。 本次事件中,华夏、南越两国共出动救援人员三千多人次,各类飞机十九架,救护车八十三辆,医护人员两百二十一人――其中,除一名女性要犯(阿斯朵丽)下落不明外,包括买买提在内的一百二十三名东土分子,都被击毙,351名人质中,有76人死亡,104人受伤,83人精神遭到严重创伤…… 总之,相比俄罗斯南部北奥塞梯别斯兰市所发生的恐怖事件中(人质死亡超过三百,其中儿童高达155名),76名人质的死亡诚然让人心痛,但无疑算是幸运的,毕竟这是一次性质极为恶劣的绑架人质案。 对本次事件,华夏外交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先对遇难人质默哀后,又向全世界谴责了东土分子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罪恶行为。 最后,外交部发言人声色严厉,直言不讳的指责了为东土分子提供经济援助的某些西方国家。 也许那位发言人太过激动,在新闻发布会结束之前,竟然愤慨的说道:“如果某国依然对东土分子提供经济援助,华夏绝不会坐视不理,不排除用以牙还牙的方式来反击,继而支持在某国搞恐怖袭击的某基地组织!” 这句话的意思浅显易懂,大意是这样的:警告以美国为首的某些西方国家,你们再支持东土分子分列华夏,那我们就支持阿富汗的原本拉灯的部下! 你不让我们好过,大家都别想好过! 外交部发言人最后这几句明显失控的声名,在世界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像以热爱和平而著称岛国,马上就发表声名谴责华夏的这种态度,声称这样的声明是不负责的,变相支持恐怖活动,有损华夏的礼仪之邦美誉。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一向以世界警察而自居的美国,这次却变成了哑巴,没有再拿捏出正义的嘴脸来声驳。 看来,本次劫机事件中死亡的8美国公民,也引起了他们对东土分子的强烈不满,使他们再一次品尝到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郁闷。 而华夏的上亿网民,却大力支持发言人的这段声明,言称如果支持拉灯大叔部下继续针对美国搞恐怖袭击,他们会捐献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敢去炸岛国的‘国社’,他们会拿出三个月的工资等等。 一时间,因为本次劫机事件,华夏数亿网民摇身变为愤青,恨不得马上扛着炸药包跑到某些国家,像董存瑞那样流芳百世…… ―― 在整个世界都开始关注mh456劫机事件,数亿人都在大讨特讨论时,高飞悄没声的回国了。 正如他静悄悄的走,又静悄悄的回,挥一挥手,没带来一丝血腥。 第175章 我们之间是清白的! 老王的领导能力也许不怎么突出,再加上李德才也只是个初中毕业生,他们俩人负责‘落日餐厅’的装修工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有点‘小才大用’。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他们能力不够,但却极为用心,把落日餐厅当做了自己的事业,一天到晚的盯在餐厅装修现场,为餐厅的每一个变化而高兴。 老王和李德才的尽职,让高飞很满意。 中午十二点,他特意邀请老王父女(王小壮正在暑假期间,不用上学),李德才姐弟俩人,以及日耳曼之光集团的玛丽等人,在一家明湖大酒店请他们好好搓了一顿。 这要是放在以前,高飞也许还会舍不得――没办法,他没钱啊,总不能因为人家詹姆斯帮他就安心享受吧? 但现在不同了,话说现在的高先生,绝对是一个亿万富豪了。 在告别高云华的当天晚上,他就按照买买提告诉他的账户,登陆了瑞士银行,确定上面的四千五百万美金,从此之后就姓高了。 有钱不花,死了白搭,这一项是高某人的座右铭,当初怀里揣着一千多块钱时,他都敢请颜红喝一百块钱一杯的红酒了,更何况现在? 而且,在和詹姆斯等人告别时,他拿出其中的两千万美金,送给大猩猩等人,算是本次行动的劳务费。 大家虽说是哥们,就算不给钱也没人说别的,但要是有钱也不给,尤其是这是一笔横财――哼哼,大猩猩肯定会掐住他脖子,威胁他把所有钱都拿出来! 分给大猩猩等人两千万的劳务费后,高飞明显感觉心中疼的在滴血――以至于他本打算给詹姆斯一千万美金来着,最终只给了他五百万。 高飞的落日餐厅到现在,除了房租之外,其他的可都是人家詹姆斯夫妇提供的,预计最终花费大约在一千三百万人民币左右,给詹姆斯五百万美金,绝对对得起他们了。 从此之后,高飞再也不用因为欠詹姆斯夫妇的钱而不安了,尽管他从来没有不安过。 抛却这两千五百万美金后,高飞手中还有整整两千万! 按照当前的国际货币换算,高飞这两千万可以换一点三亿人民币左右,这不是亿万富豪,是什么? 身为亿万富豪,请客吃饭自然得去超豪华的大酒店了,要不然对不起自己的身份啊。 玛丽等人对此到没什么惊讶,他们身为日耳曼之光集团的高管,平时出入世界各地豪华大酒店那是家常便饭。 但对于老王父女,尤其是李德才姐弟来说,来到五星级大酒店吃饭,那可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不知道该把手脚放在哪儿,一个劲的说什么,来这儿吃饭简直是太浪费了。 看出老王等人的拘谨后,高飞没有让他们点菜(怕他们看到菜肴价格更手足无措),索性点了个一万块的套餐,又上了两瓶好酒。 酒菜还没有上来,李德才就站起来:“飞哥,俺向您汇报一下近期的工作吧?” 高飞摆手:“得,得得,吃饭后再说,先吃饭。” 其实,李德才现在只是餐厅的‘安保部长’,装修工作是由老王和玛丽负责的,他这样说,就是受姐姐的嘱咐,向老板表明一个敬业的态度。 李德才嘿嘿憨笑一声,也没再说什么,坐了下来。 很快,酒菜上全。 高飞、李德才和老王,三人喝茅台。 玛丽等人喝红酒。 高飞端着酒杯,站起身先向大家表示了几句工作辛苦等废话后,提议大家一起干一个。 套用官方语言来说,本次饭局的气氛是热烈的,友好而庄重的,半个多小时后,在坐诸位就没有谁动筷子了。 高飞不吃,那是因为他吃饱了。 玛丽等人不吃,那是因为她们吃惯了大酒店的饭菜,饭量小。 李德才和老王几个人不吃――则是不好意思的,毕竟席上有国际友人存在不是?人家都停手进餐了,他们要是再吃的话,那就太有损华夏礼仪之邦形象了,尽管王小壮盯着盘子里的龙虾、大闸蟹,一个劲的咽口水。 高飞看在眼里,却没说什么。 他很清楚,这时候就是让李德才他们吃,他们也不好意思吃的。 要是硬逼着他们吃,会挫伤他们脆弱的自尊。 倒不如等完事后,让他们把没吃多少的菜肴打包,或者再去小饭店搓一顿得了。 算是酒足饭饱后,玛丽开始向高飞汇报近期工作。 别看玛丽一直看不起高飞,但却没有影响德国人对工作的严谨,落日餐厅的装修工作能让高飞很满意,大部分都是她的功劳。 玛丽把装修进程,大约多少天就能面对市场等数据,向高飞详细的汇报了一遍,末了才说:“高先生,我建议在下月一号,正式开业。” 高飞稍微沉吟片刻:“一号,能开业?时间有些短促吧,德国的大堂经理和服务生、调酒师等工作人员,培训就得需要一段时间吧?” 玛丽回答:“高先生,这些都不是问题,因为在餐厅装修的同时,德国的卡塔里娜总裁,就从全世界抽调了十几名优秀的餐厅工作人员,随时可以来华夏上班的。” 高飞笑了:“呵呵,这感情好。既然是这样,那我提议我们的开业时间,为八月三十一号吧。” 玛丽有些奇怪:“为什么要八月三十一号呢?” 老王说话了,笑呵呵的:“玛丽女士,九月一号是我们华夏学校开学的日子,高飞之所以提前一天开业,就是想在最后一天,鼓动即将开学的孩子和家长,来我们餐厅用餐。假期即将过去,孩子马上就要再次入校苦读,有条件的家长,完全可以带孩子来餐厅,算是‘最后的晚餐’吧。呵呵,我们华夏人,都有这种心理情结的。” 高飞接话道:“不错,我就是这样想的,借此我们可以打响我们餐厅的名声。当然了,开业当天是必须优惠的,而且是大力优惠,让消费者感觉好吃、上档次,花钱还不多。” 玛丽笑道:“那行,就定在那天开业吧。这下,高总你可要做好亏本的心理准备。” 高飞嘿嘿一笑:“不怕,咱有钱!” 你也算有钱?哼哼,是你朋友的老婆有钱吧――玛丽心中晒笑一声,不再说什么,端起酒杯品起了红酒。 “飞哥,我、我说个事。” 看到高飞有买单闪人的意思后,李德才连忙又站了起来:“飞哥,前天晚上时,有伙小混混来闹事,还打伤了小壮。” 高飞眉头皱起:“他们是什么人?” 李德才垂下眼帘,先仔细把那晚的事发经过说了一遍,最后说道:“后来来了一对母女,女孩子叫雯雯,她说你是她的继父,那些来闹事的,只是因为她对你不满,一时赌气才喊来的小混混。” 听李德才说完后,高飞有些哭笑不得:“张雯雯?我是她继父?哈,亏她说得出口。” 李德才认真的说:“不过,经过我暗中的仔细调查,发现那些人和张雯雯其实没多大关系。那些小混混,都是我们餐厅对面皇家西餐厅老板林世美指派来捣乱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张雯雯却替他们开脱。” “张雯雯替林世美指派来的人开脱?” 高飞稍微琢磨了一下,就明白了:“哦,我知道了,那些来捣乱的小混混,肯定是孟繁星的手下。张雯雯和孟繁星的女儿孟菲,关系很不错的。很可能是孟菲委托她来求情的。算了,既然这样,就不再追究那些小混混了。至于皇家西餐厅嘛,呵呵,以后有他们关门大吉的那一天。” 玛丽等人关心工作,稍坐片刻后就率先告辞离开了酒店。 等玛丽等人走了后,老王才神秘兮兮的说:“高飞,你和秦老师到底怎么样了?” 擦着下巴,高飞回答说:“没怎么样啊,就是朋友。” 老王说:“可我看她非常关心你呢,那晚我一个电话,她就急匆匆跑来为我们出头了。” 高飞晒笑一声:“嗨,老王,人家秦老师是有丈夫的人了,当前她又没离婚,你说我和她能有什么关系?实话告诉你吧,我和她之间是清白的,就像、就像――” 王小壮高声说道:“就像一张白纸!” “对,对,就是一张白纸,哈,哈哈!” 高飞哈哈一笑,心中却想:白纸上面肯定有别的颜色,刘国华心中最清楚了。 老王还想再说什么时,手机却响了起来。 他掏出手机一看来电显示,就看向了高飞。 高飞有些纳闷:“你自己的电话响了,看我做什么?” “是,是北山集团颜副总的电话。可能是找你的。” 老王喃喃的问:“你说,我接不接?” 高飞的手机,在南越时已经‘光荣殉职’了,还没有来得及办理新手机。 高飞懒洋洋的说:“你又没接电话,你怎么知道可能是找我的?接电话吧。” 老王点了点头,接通了电话:“喂,颜副总,我是老王啊。啊,我在明湖大酒店吃饭呢――哦,是的,高飞和我在一起呢,你要和他通话?好的,好的,你稍等。” 老王捂住话筒:“高飞,颜副总就是找你的,你接还是不接?如果你不想接的话,那我就告诉她,你不在――” “得了吧,你刚才还告诉人家说和我在一起呢,这时候又不在了,那岂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给我。” 高飞伸手拿过手机,随意的问道:“喂,找我做什么――什么?苏北山要见我?哦,好吧,那你来明湖大酒店接我吧,就这样,我等你,拜拜。” 第176章 破罐子破摔! 还是那辆红色的法拉利,开车的还是那个让绝大多数男人看了后发硬的小女人,但这一切在高飞心中,却有了质的改变。 从看出自己在颜红心中的地位,竟然比不上沈银冰后,自尊心受伤的高某人,马上就开始疏远人家,这就是典型的提上裤子就不认账的白眼狼。 对此,颜副总很伤心,但很无奈――她总不能不顾一切的缠着高飞吧? 别忘了她现在是什么身份。 高飞走下酒店的台阶时,颜红站在车前,为他打开了车门。 颜红身穿红色吊带短裙,一双穿着黑色渔网袜,脚踏细高跟镶钻水晶皮凉鞋,弯腰就能让人看到她脖子下那片动人的雪白,给人一种把她按在车头上,狠狠折磨她一辈子的强烈愿望。 可就是这样一个让很多男人都眼红的绝代小尤物,竟然给一个穿着普通的年轻人亲自开车门,而且脸上明显带有讨好的神色。 唉,看来吃软饭也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啊,真不知道这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 很多亲眼见证颜红等高飞上车后,给他关上车门,又扭着丰满的翘豚绕过车头给他开车的一幕,心中大为忿忿不平,觉得老天爷真是瞎了眼,竟然没选中自己。 高飞进了车里后,没有吭声,而是扭头看着车窗外,好像颜副总就是一出租车司机那样。 颜副总也没说话,直等到车子驶出市区,驶上通往南部山区别墅的路上后,才拿出一部最新款的手机,递给了高飞:“这是最新的苹果手机,卡里面我已经替你预存了一万块,什么时候用完了,什么时候告诉我。” 高飞也没拒绝,接过手机:“你怎么知道我手机丢了。” 颜红目视前方:“是苏北山告诉我的,这个手机也是他让我给你买的。” 随意翻动着手机,高飞问:“他还知道什么?” 颜红看了眼高飞,说:“他还说,你肯定会去救小冰的。” “他真这样说的?呵呵,看来他还是很了解我的嘛。” 顿了顿,高飞又说:“那你相信,我有救沈银冰的本领吗?” 颜红坦率的回答:“本来我不相信,但现在我信了――你,就是那个神探佐罗吧?” 高飞没有回答,反问道:“沈银冰知道这些吗?” 颜红回答:“苏北山不许我告诉她,她还被蒙在鼓里。” 既然苏北山已经猜出来,又告诉颜红了,高飞也不想再否认什么,只是淡淡的说:“我希望她永远蒙在鼓里,你明白我意思吗?” 颜红慢慢把车子听到了路边,熄火看着高飞:“我不明白。高飞,既然你有这么大的本事,为什么不告诉小冰?难道你看不出,她其实很在乎你的?” 高飞点上一颗烟,淡淡的说:“我和她,不是一路人。这倒不是说我配不上她,而是因为我们两个都太要强了,根本不适合在一起的。” 颜红咬了咬嘴唇,低声问:“高飞,你现在是不是有了别的女人?那天在皇家西餐厅,秦城城,解红颜――我发现她们看你的眼神,都不怎么对劲。是,我承认她们长的都很漂亮,可我觉得她们绝不适合于你的。” 高飞笑了笑:“为什么不适合我?” 颜红解释道:“最起码她们和小冰相比起来,都是曾经的人妇。尤其是那个解红颜,她的身份――唉,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你和小冰在一起,才是最合适的。” “我没感觉有多合适。” 高飞推开车门,把刚吸了几口的烟卷,弹了出去问:“别提这些了,我自己心里有数。你告诉我,苏北山还和你说了些什么?” 轻轻吸了一口气,颜红淡淡的说:“他知道我们的关系了。” 高飞一呆:“什么,他是怎么知道的?” 颜红摇了摇头,她可没脸告诉高飞,说苏北山看到他们在餐厅内做那么龌龊的事了。 高飞沉默了片刻,又问:“那他、他是什么态度?” 颜红干脆的回答:“他说,他不会干涉我们的,我对于他来说,顶多也就是为了答谢你照顾小冰的一个附属品,就像以前大户人家陪嫁女儿的通房丫鬟。” 高飞看着颜红,眼神玩味:“他真这样说的?” 颜红淡淡的说:“你可以亲自去问他。” 高飞伸出手,放在了颜红弹性十足的右腿上,斜着眼的问:“那,如果我真娶了沈银冰,你原意做通房丫鬟吗?” 颜红没有回答,却看向了公路下面的那片树林。 高飞嗤笑了笑,右手伸进了她的裙子下面:“怎么,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吗?你就实话实说好了,反正我也不怎么在意――” 高飞还没有说完,颜红就打开他的手,推门下了车子:“你给我下来!” 高飞晒笑:“怎么,恼羞成怒了,要把我扔在这儿啊,行,那我就下来。” 高飞刚下车,绕过车头的颜红一把抓住他的手,也不说话,拽着他就走下了公路,向那片树林快步走了过去。 通往树林的旱道一点也不平整,非常不适应颜红穿着的那双九寸高的高跟鞋,才走了几步,就差点崴了脚,她索性把高跟鞋踢在了路边,踩着袜子向前走。 拉着高飞来到树林中后,颜红反身一把抱住了高飞,抬起左腿缠在了他腰间,眼里闪着狂热嘎声道:“你不是想问我原意不愿意吗?那我就用实际行动来告诉你好了!” ―― 颜红在接到高飞时,曾经给苏北山打了个电话,通知他说会在一个小时内赶到南部山区别墅。 不过,直到两点半时,那辆红色的法拉利,才缓缓驶进了苏北山别墅的院子里。 院子里,只有苏北山一个人,海伯和那些安保人员,正在别墅外面检查监控系统。 “怎么这么久才来?” 等颜红下车走过来后,苏北山从太阳伞下的藤椅上站了起来,眼里带着责备。 但当他看到颜副总脸色绯红,修长嫩白的脖子里有咬痕,渔网袜子上面也有白色污渍后,马上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随即淡然一笑。 “在路上忍不住了,和他办了一气,所以来晚了。人我给你带来了,我去洗澡,你们聊。” 颜红面无表情的说完这句话后,快步走进了客厅。 “唉,你这是准备破罐子破摔了。” 苏北山微微摇了摇头,到背着双手慢悠悠的走上了台阶:“高飞,跟我来书房吧。” 脸色正常的高飞耸耸肩,跟着走了进去。 “吸烟。” 自己点上一颗烟后,苏北山把大中华推给了高飞。 高飞点上一颗,脑袋后仰靠在椅背上:“找我做什么?” 苏北山轻轻弹了下烟灰,问:“我现在是不是该叫你神探佐罗了?” “你叫我玉皇大帝也没事。” 高飞打了个哈欠:“反正我已经救回了沈银冰,这次算是无偿帮助你了,不计报酬。你放心,我已经委托朋友在杀手界打招呼了,成名的杀手一般都不会来冀南了,但却不能排除许多刚出道的,毕竟沈银冰的花红太让人眼红了。” 苏北山淡淡的说:“我要的是彻底解除小冰的危机。” 高飞沉默片刻:“我会努力的,她的‘安全期’还有十天左右,十天内,我有把握做好所有的准备。但你得为我提供所有我需要的东西。” “这个没问题,需要什么你直接开口。我已经告诉过颜红了,她解决不了的,我会帮你解决。” 苏北山顿了顿,盯着高飞的眼睛说:“我这次让你过来,就是想告诉你,我已经找到当年那个女孩子了。” 高飞的腰板,腾地直了起来,呼吸急促:“她、她现在哪儿?过的怎么样!?” 苏北山摇了摇头:“她在哪儿,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她现在过的很好,是人上人的生活。而且,你还有了个弟弟。” “她现在过的很好?我还有了个弟弟?呵,呵呵。” 高飞声音嘶哑的笑了笑,重新把脑袋靠在椅背上,双眼茫然的盯着后窗外面,喃喃的说:“看来她过的很幸福,也已经不再打算寻找我了。既然这样,那我也没必要打搅她了。” 苏北山缓缓摇头:“你错了。” “我错了?哪儿错了,难道不是我说的这样?她现在过的是人上人的生活,又有了孩子,还有必要再找我这个、这个私生子吗?” 说到‘私生子’三个字时,高飞脸上流露出了明显的悲痛。 苏北山说:“她的确生活的很幸福,也很溺爱她的小儿子。不过,自从她过上这种生活后,就一直没放弃寻找你。可惜的是,若萱(沈银冰的母亲)死得早,她也不知道若萱的身份,那你说,她去哪儿找你?” 高飞沉默了很久,才说:“但不管怎么说,我都没有再寻找她的必要了,因为我现在过的也很开心――说吧,喊我来,还有什么事?” 苏北山摇了摇头。 “嗯,那我走了。你放心,我答应你会保护沈银冰,绝不会因为我不想再找那个人就不算话的。” 高飞说完站起身,快步走出了书房。 高飞曾经无数次的以为,如果他母亲还活着的话,肯定会竭尽全力的寻找他下落,就像他做梦都想知道自己父母是谁那样。 但苏北山刚才的这番话,却让他觉得再也没必要找那个女孩子了,因为她现在又有了一个儿子,过的很幸福。 一股子从没有过的烦躁,让高飞的情绪非常低落,有些魂不守舍,低着头慢腾腾的走下楼梯,来到拐角处时就听到有人问:“咦,你怎么会在我家?” 第177章 高飞的秘密! 沈银冰回国后,先在京华呆了一晚上,才回到了冀南。 赶回冀南她先回了别墅,和老爸报了平安,仔细把此次大马国之行的遭遇详细解释了一遍,就去了公司。 本来,依着老苏的意思,闺女刚从鬼门关门口爬回来,怎么着也得在家休息个三两天,压压惊再考虑工作问题。 但沈银冰却觉得她时日无多(高飞为她争取的安全期已经不多了),她得抓紧安排一下工作上的事情,才能安心‘隐居’,这才一大早就去了公司。 她午后回来,是因为有工作上的事情要和父亲商量。 沈银冰进了客厅换上拖鞋,拿着公文包快步走向了楼梯那边,准备去父亲的书房。 她踏上两层楼梯,就看到一个人低头从书房内走了出来,就像丢了魂那样,慢腾腾的走下楼梯。 这是――是高飞,他怎么来我家了,还苦着个脸的? 看到是高飞,看到他苦着脸后,沈银冰心里忽然感觉很开心。 她知道,她当前的这种心态叫幸灾乐祸。 同时,她更知道,她有这种心态,就是因为太在乎这小子。 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因为太在乎,所以才恨。 沈银冰慢慢走到楼梯拐角处站住,等低着头的高飞走到她面前,快要撞到她时,才淡淡的说:“咦,你怎么会在我家?” 高飞停住脚步,抬头看了眼沈银冰,眼神空洞没有任何表情,就像没看到她那样继续向前走。 眼看就要撞到沈银冰怀中,她赶紧贴在了栏杆上。 擦着沈银冰的肩膀,高飞慢腾腾的走下了楼梯。 咦,他这是怎么了? 高飞的反常,让沈银冰黛眉微微皱起,心中的幸灾乐祸就像盛夏的薄雪那样,瞬间融化,关心的语气问道:“高飞,你怎么了你?” 高飞还是没有吭声,缓步向客厅门口走去。 “喂,你给我站住!” 沈银冰愣了片刻,扶着栏杆快步走下楼梯,追上高飞抬手抓住了他肩膀:“站住!你耳朵聋了呀,没听到我和你说话?” 高飞停步转身,声音有些沙哑的说:“听到了。” “既然听到了,那你为什么不说话?” “我不愿意说话。” “为什么不愿意说话?” 沈银冰松开他的肩膀,微微歪着下巴,眼里带着关心:“高飞,你究竟怎么了,有心事?” 高飞点头:“有,我有心事。” “什么心事?” “我不想和你说。” “为什么?” “我为什么要和你说,你算我什么人呢?” 高飞淡淡的说完这句话,转身又向客厅门口走去。 沈银冰愣在当场,看着高飞慢慢走出客厅房门后,才轻轻咬了下嘴唇:“哼,不说拉倒,你以为我稀罕听你那些破事呀?也对,我是你什么人,充其量也就是你曾经的老板而已,我这样关心你,大有自作多情的嫌疑啊,哼!” 冷哼了一声,沈银冰猛地甩了下长发,转身快步噔噔噔的走上了楼梯。 敲了敲父亲的书房门,听他说进去后,沈银冰才推开门走了进去。 一进去,她马上就用左手捂住了口鼻,右手扇了几下,抱怨道:“唉哟,爸,你这是吸了多少烟啊――还关着窗户,要呛死人吗?” 说着,沈银冰走到后窗前,把窗户拉开一扇。 窗外后山清新的空气,呼的一下钻了进来,卷着书房内的烟雾从房门飘了出去。 苏北山笑着掐灭手中的烟卷,问道:“呵呵,你怎么又回家了,不是说下午要去南部山区跑马场看看吗?” “我回家是想和你商量一下跑马场的保险问题,已经有包括平安、人寿和太平洋在内的几家大保险公司和我联系过了,我还没有拿定主意要买什么保险,所以得和你见面商量一下。” 沈银冰走到书桌前,坐在了高飞刚坐过的椅子上,看着烟灰缸内的烟蒂问道:“爸,高飞他怎么来了,是你叫他来的?” 苏北山也没否认:“是,是我叫他来的。” “叫他来做什么呀?而且,我看他走时的脸色很不好看。” 沈银冰最担心的,就是怕老苏发现她和高飞之间有‘临时男友’合约的事情,但从高飞刚才那哭丧着脸的表情上来看,却又不像。 因为她很清楚,就算高飞把实话说出来,他也不会如丧考妣那样,相反还会贼兮兮的说些怪话,看来肯定是别的事情。 老苏说:“这是他的秘密,我不能随便和别人说,哪怕――” 老苏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就反手指着自己的小鼻子:“爸,你有没有搞错哦,我是别人吗?我是你亲生女儿啊,是你生命的延续!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你的秘密就是我的秘密,我的秘密只能是我自己的秘密。所以你的秘密,我必须得知道。” 如果是别人的秘密,沈银冰还真懒得听。 但既然是高飞的秘密嘛,老苏不想说都不行滴! “呵呵,你这都是说了些什么歪理啊,什么我的秘密你必须知道,而你的秘密我却无权知道。” 老苏眼神里带着无奈,苦笑了下说:“好吧,那我告诉你,但你得答应我,不许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沈银冰举起左手,伸出三根手指,认真的说:“我向圣母玛利亚发誓!” 抬手在女儿脸上轻轻抚了下,老苏才缓缓的说:“你知道高飞是个孤儿吧?” “知道,这也不是什么秘密。” “可你不知道,当年他是被我和你母亲委托别人送到希望孤儿院的吧?” “什么?高飞是你、你和我妈妈托人送到孤儿院的?这、这怎么可能呢?” 沈银冰大惊,她做梦都没想到,那个家伙竟然和她父母有关。 “刚认识他时,我也没想到他就是那个孤儿。因为他是你男朋友的原因,所以我派人暗中调查他的来历,这才知道他原来和我们家,有着那样的渊源。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那时候我和你母亲还没有结婚,她来冀南看我――” 苏北山下意识的点燃一根香烟,在袅袅腾起的烟雾中,把曾经对高飞说过的那些话,重新叙说了一遍。 苏北山决定把高飞的真实身世告诉女儿,就是为了要给女儿留条后路。 因为他怕自己在某一刻会发生意外,没有人再替他照顾女儿,所以让沈银冰掌握高飞的身世之谜,算是一个解决未知危险的筹码。 听苏北山讲完高飞是怎么去了孤儿院的过程后,再联想到早逝的母亲,沈银冰的情绪也低落了起来:“原来是这样,看来他也够可怜的了――爸,那你告诉我,高飞的亲生母亲究竟是谁?” 老苏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女儿。 沈银冰被父亲的眼神看的有些发毛,赶紧挪开目光:“爸,你干嘛要这样看我?” 苏北山缓缓的说:“我可以告诉你高飞的亲生母亲是谁,但你得用你死去的母亲名誉发誓,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许告诉任何人,包括高飞。” 见父亲说的这样郑重其事,沈银冰没理由的心里一慌:“爸,你不愿意说就算了,我不想用妈妈的名誉来发任何的誓言!” 苏北山摇头:“你必须这样做,因为我不能照顾你一辈子的。” 沈银冰反问:“听你这样说,好像高飞就能照顾我一辈子咯?” 苏北山点头:“他有这个能力。” 沈银冰撇嘴,低声骂道:“屁的能力,一个大男人家小肚鸡肠,就算再有能力,我也不稀罕――咦,爸,我听你说话的语气,好像比我还要了解他呢。” “他是我和若萱一起托人送到孤儿院的,我在二十六年前就认识他了,你说我能不了解他吗?” 苏北山淡淡的说:“小冰,相信爸爸,我这样做都是为了你好。” “你今天怪怪的――好吧,我用母亲的名誉发誓,不到万不得已时,我不会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 歪着下巴想了半天,沈银冰终于同意了。 对于女孩子来说,最感兴趣的不是衣服鞋子,不是帅哥靓男,而是好奇心。 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内心燃烧着熊熊的八卦之火,尤其是某个秘密关系到自己在乎的男人,别说是让她用母亲的名誉发誓了,就算让她上刀山,下火海――恐怕她也得搞清楚事情的真相! “那你附耳过来。” 苏北山扭头看了眼后窗外,伏在女儿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沈银冰刚开始时,还眨巴着眼睛的点头,后来却忽地失声叫道:“啊,是他家?爸,不会吧!” 苏北山身子后仰,脸色疲倦的闭上眼,淡淡的说:“不会错的――好了,小冰,你出去吧,我想休息一下。至于公司的事情,你和颜红商量着办就可以了。记住我的话,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要泄露这个秘密。” “哦,我记住了。” 沈银冰站起身,转身向门口走去时忽然问道:“爸,为什么你现在不把这些告诉他?” 苏北山仍然闭着眼:“因为只有这样,高飞才会尽心尽力的保护你。” 沈银冰习惯性的撇了撇嘴:“他保护我?切,他有那个实力吗?他气我还差不多!” 苏北山深吸了口气:“小冰,有些事你根本不知道,你也没必要知道,就按照我说的去做吧。我累了,要休息一下了。” “嗯,那你自己多注意身体。” 沈银冰抬手挠了挠耳朵,满心狐疑的走出了书房。 站在走廊中,看着下面的客厅,沈银冰发了会呆,喃喃的说:“爸爸今天怎么了,这么古怪――高飞,你很厉害吗?那,你有神探佐罗厉害?” 想到神探佐罗后,沈银冰的眼神黯淡了下来:可惜,他死了。 第178章 加好友! 沈银冰走进客厅时,颜红从下面浴室内走了出来。 别看颜红现在是破罐子破摔,对苏北山也没啥好脸色,但她在沈银冰面前,仍然竭力保持着她继母的尊严和身份,外加爱护。 “小冰,你什么时候从公司回来的?” 头上包着白色大浴巾,加下趿拉着一双绣花塑料拖鞋的颜红,看到沈银冰皱着眉头后,关心的问:“怎么,遇到什么烦心事了?” 沈银冰从没有把颜红当做自己继母看,但颜副总早就用她的一腔爱护赢得了她的信赖,要不然也不会在遇到困难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 “没什么,就是跑马场买保险那事,我想征求一下爸爸的意见,结果他让我自己拿主意。” 沈银冰笑了笑,看向院子里:“哦,对了,是你把高飞接来的?” 颜红点头:“是啊,你爸找他有事谈,我也不知道什么事。他呢,还在书房里?” 沈银冰摇头:“走了,刚才他就走了。” 颜红一楞,扭头看向外面的车子:“走了?他怎么走的?” “可能是打车走的吧。红姐,我感到有些困,先回房休息会了。” 沈银冰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转身走进了东边的客房。 沈银冰还没有从别墅中搬出去时,是住在二楼的。 后来父女俩关系虽然合好了,但她却很少在别墅中住,最多也就是在这儿午休片刻,把这儿当做了旅馆,所以就在客房内。 颜红哦了一声,抬头向二楼看去。 二楼书房的房门慢慢打开,苏北山出现在了门口,低头看来时和颜红四目相对,笑了一下,笑容阴森,带着诡异,让红姐猛地打了个激灵,赶紧低下了头。 沈银冰回到自己房间后,躺在炕上随手拿过笔记本电脑,想了想,登陆上了求求。 腾讯求求在很多成功者的眼里,只是小孩子才玩的东西,他们根本不屑上。 不过,随着求求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现在可以说已经是继手机之后的第二大联系方式,所以很多企业在招聘栏中,都会需要留下求求号码。 沈银冰此前是不怎么玩这玩意的,但这并不代表着她没有求求号。 沈总此前之所以不怎么玩求求,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她没有任何求求好友,甚至连群都没有加入一个。 看着空荡荡的好友栏,沈银冰自嘲的笑了笑,点开了查找好友,按照大猩猩告诉她的那些,在里面打上了神探佐罗的求求号。 其实在南越机场时,焦恩佐就已经告诉沈银冰,说那位伟大的神探佐罗,已经在基地内遭到了歹徒的毒手,他亲眼看到四个歹徒残杀了他。 当时沈银冰还很伤心。 按说,既然神探佐罗已经光荣的翘了,那么沈银冰也就再也没有加他好友意义,难道和鬼聊天吗? 可不知道为什么,沈银冰却登陆上了求求,开始搜寻他号码。 也许,沈银冰这个做法,只是寻找心底深处的某点安慰吧。 很快,沈银冰就查到了神探佐罗的求求号,打开了他的资料栏。 正如大猩猩所说的那样,神探佐罗的网名就叫神探佐罗,年龄是26岁,所在地址华夏――华夏冀南! 沈银冰的眼睛,顿时一亮:“咦,佐罗是冀南的?老乡啊!唉,就是不知道这地址是真还是假。” 接着,她眼神就再次黯淡了下来:“就算他真是冀南人那又怎么样,他已经死了。” 低低的叹了口气后,沈银冰习惯性的点开了佐罗的空间。 神探佐罗的空间内很干净――很干净的意思就是,啥也没有,没有说说,没有日志,更没有照片,只有腾讯送的一篇开通空间的日志,时间是两年前的三月九号。 “看来他玩求求的时间也不长,但空间内的访客倒是不少,基本上都是女人。” 沈银冰看着访客栏目笑了笑,顺手点击了加好友。 马上,屏幕上弹出一个方框,里面提示要填写验证信息。 尽管明知道神探佐罗已经去另外一个世界了,可沈银冰还是在上面认真填写了验证资料:我是被你在茫蓝草甸基地救出来的人质,我叫沈银冰,家住冀南。 打上这行验证信息后,沈银冰打了个哈欠,随手把电脑放在了旁边的柜子上,随手扯过一条毛毯盖在身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 高飞拉开苏家别墅后,双手抄在口袋中,顺着小公路就像行尸走肉那样,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去。 来到主干道上时,恰好一辆通往市里的公交车停下,高飞也不管终点站是那儿,就跟在别人身后上了车,坐在了最后面,看着车窗外发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凉风,顺着车窗催到脸上,使他的脑子慢慢清醒了。 这么多年的孤儿生涯,早就让高飞习惯了――可现在,却多出了一个亲生母亲! 如果亲生母亲不知道下落的话,他心里还有份期待,期待在某一天会母子相逢,互诉离别之苦啥的―― 但偏偏苏北山又告诉他,说他母亲现在过的是人上人的生活,而且还又有了个兄弟! 高飞的心,彻底的乱了。 一股子莫明其妙的怨恨,对他父母的怨恨,从心底最阴暗的地方升起,使他再也不想见到她! 这就像处于叛逆期的孩子那样,在遭到大人的管教后会离家出走。 他很清楚,自己当前这种心态是要不得的。 甚至,他都能理解那个被称之为母亲的人的难处:她托付的沈若萱已经去世那么多年了,线索早就中断,她找不到高飞也是很正常的,心里也肯定会痛苦。 可高飞不管这些。 人都是自私的,在他心底,他只希望那个母亲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他,为了寻找他再也没有成家立业,每天都抱着大把的寻人启事,逢人就问―― 唯有这样,他才会感觉到母亲的存在,才会在得知母亲寻找他的消息时,原谅她当年曾经抛弃了他,然后立马去找她,最终母子俩人抱头痛哭。 但可惜的是,事实不是这样! 高飞的那个母亲,现在过的是人上人的生活,还给他又生了个兄弟。 那么,他还有必要再去打搅‘母亲’吗? 人家过的那样幸福,他要是冒然凑上去,说不定会被讨厌的。 所以,他不想再找那个女人,他要继续当孤儿,用这种可笑的方式,来报复那个啥事也也不知道的女人。 这是一种典型的自欺欺人的傻瓜行为,高飞心中很清楚,可他就想这么做。 看着窗外飞逝的风景,高飞觉得眼皮子越来越沉重,最后慢慢的睡着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公交车到站了,司机师父叫醒了他。 “对不起啊,睡着了。” 高飞揉着眼睛,抱歉的笑了笑,走下了公交车。 这辆公交车的终点站,就在泉城广场,距离他的落日餐厅也就是三四站路。 一个人双手抄在口袋中,走出广场顺着人行道走了几百米,高飞走进了一家酒吧内。 酒是好东西,开心时得喝,苦闷时更得喝,古人云:美酒,是开心的钥匙。 高飞想开心,就坐在靠窗的卡座上,点了一打本地啤酒。 先痛痛快快的喝了两杯冰凉的啤酒后,高飞觉得精神好了很多,端着酒杯自嘲的笑了笑:“高飞啊高飞,不管你是不是个孤儿,但你现在身边有一堆兄弟,还有几个纠缠不清的女人,有上亿的身价,无论换做是谁都该感觉知足才对,有必要拉着个脸的装郁闷?过去的,就过去算了,珍惜当前才是最主要的!” “过往,干杯!” 举着酒杯,和经过窗前的某个路人晃了晃,高飞仰起下巴,一饮而尽! 随着这杯酒下肚,高飞觉得心情更加不错了,拿出了颜红送给他的手机。 这是一款最新的苹果手机,为了方便高飞使用,颜红把他有可能联系的人,把她、沈银冰、老王的号码,都存在了手机中,也给他下载了手机常用的软件,比方腾讯求求,和微信。 高飞随意的打开了求求,登陆上了他的号码。 高飞的好友很多,除了梁明、大猩猩他们几个(外国人也有玩求求的)外,其他的都是妞儿。 不认识的男人,哥们是不屑加的――可加上的那些妞儿,在线的倒是不少,但却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聊过,这都是因为高飞在加了人家后,第一个要求就是开视频,下一步就开始谈去酒店的问题…… 结果,矜持的女性们无不对他痛骂,估计要是当面的话,肯定会甩他一大嘴巴。 对此高飞感到很纳闷:以前总听人说,在网上泡女人是很简单的,为什么到我就不行了呢? 粗粗流览了几十个在线好友,高飞感觉索然无味,正要退出程序时,却发现系统内还有个消息:有人请求加好友,而且头像还是个美女。 高飞激动了:“哇噻,这可是第一个主动加哥们好友的妞儿,但愿别是个伪娘,也别是个恐龙。咦――是、是沈银冰?” 验证信息栏中,清晰的写着这样一行字:我是被你在茫蓝草甸基地救出来的人质,我叫沈银冰,家住冀南。 眨巴了一下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后,高飞有些纳闷了:“她怎么会知道我求求号?哦,我知道了,肯定是大猩猩他们告诉她的――靠,这些家伙,没事把我求求告诉她干嘛?而且她还急吼吼的加我,难道说,她被哥们在茫蓝草甸的英武给折服了,要以身相许?可哥们压根就不摆她。” 正要拒绝沈银冰的好友请求时,高飞却心念一转:“其实在网上逗逗她,也很不错的。” 第179章 鱼儿,上钩了! 老百姓常说,春困秋乏夏打盹。 因为这三个季节的晚上时间比起冬天来要短不少,造成晚上睡眠不足,白天就会犯困,精神不振,所以中午休息会儿,对解决疲劳是很管用的。 不过午休时间也不能过长,最好是在十五分钟左右。 因为时间过长,午休到深度睡眠的话,就会造成生物钟紊乱,晚上睡眠质量不好。 以前沈银冰在公司时,只要不外出,她都会在中午休息片刻,最多半小时就会起来继续工作。 也许是因为今天在家午休,心里感觉特轻松,她睡的时间长了一些,醒来时已经是午后三点半左右了,足足睡了一个半小时。 沈银冰醒来抓过手机看了眼时间,腾地一声翻身坐了起来:“哎哟,惨了,惨了,我怎么睡了这么久?” 按照今天的工作安排,沈银冰将在下午两点和某保险公司经理面谈的,现在却已经超过一个半小时了。 她这才发现手机上有几个未接电话,都是小宋的。 “我怎么把手机调到静音了呢,唉!” 沈银冰放下手机,手忙脚乱的下地穿上鞋子,拿起柜子上的笔记本准备抓紧时间去公司时,发现屏幕右下角有系统消息在闪动。 一觉醒来后,沈银冰早就忘了她加神探佐罗那事,随手点了一下系统消息正要关闭求求时,却一下子愣住:“神探佐罗答应我加好友的反馈信息――吓,他不是死了吗,怎么可能会上线答应加我好友?” 看到这条信息后,沈银冰马上就忘了去公司见客户的事了,一脸激动的坐在椅子上,赶紧点击了同意。 马上,神探佐罗的对话框就弹了出来,系统提示:您和神探佐罗已经是好友了,现在可以尽情的侃了! 色彩明亮的求求头像证明,神探佐罗此时在线,是手机登陆的。 “难道,是别人在上他的求求号?” 沈银冰一脸的疑惑,抬手在键盘上打出了三个字,“发送:你是谁?” ―― 同意把沈银冰加为好友后,高飞等了片刻也没消息,就把手机放在了桌子上,继续喝酒。 滴滴滴――一声清脆的信息提示声,在高飞又喝下几杯啤酒时,从手机中响了起来。 “鱼儿,上钩了。” 高飞随手拿了过来,一看沈银冰的求求来信息了,得意的笑了笑,飞快的编写了一句话发了过去:“是你加我好友的,反而问我是谁,我说你这人脑子是不是有病啊?” 如果是别人在求求上这样对沈银冰说话,她肯定马上就会拉黑:敢说我脑子有病,你才有病,你们全家脑子都有病! 可这个人是她的救命恩人,心目中的偶像,伟大的神探佐罗,她当前除了激动还是激动,赶紧恢复:“我脑子没病,我很正常的。我就是想问问你,你是这个求求号的主人吗?” “这妞儿的脾气啥时候这样好了?被我骂脑子有病都不生气。” 高飞撇撇嘴,慢腾腾的回复信息:“我不是这个号的主人,难道你是?” 沈银冰回复:“可据我所知,这个号的主人已经在南越……哦,对了,我先问你啊,你是那个曾经去过南越茫蓝草甸的神探佐罗吗?” 高飞从容回答:“对,就是我。哦,我知道了,你就是被我们从基地中救出来的人质之一吧?” “果然是他,他没死!” 看到高飞回复这句话后,沈银冰激动的抬手,在半空中虚砸一下,接着飞快的打字:“是呀,是呀,我就是被你救出来的人质!你还记得你当时在水牢中,救了一个眼看就要被歹徒侮辱的女孩子吗?我就是那个女孩子,我叫沈银冰!” 因为心情太过激动,沈银冰打错了好几个字,也没注意,只是兴奋的看着聊天框。 片刻后,神探佐罗回复了:“沈银冰?哟,这名字很好听啊。我是在关键时刻救了你吗?具体的我忘记了,那晚救出的人很多,而且当时我又返回了基地。” 聊到这儿,沈银冰已经百分百确定对面的人,就是神探佐罗了。 因为那晚神探佐罗在救出他来后,并没有跟着撤退,而是又返回了基地。 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沈银冰双指如飞:“是,我可以确定就是你救了我!太好了,你果然没有死――哦,对不起啊,我可不是故意咒你要死的,因为我听第二批脱险的人说,歹徒找到了藏匿在他们中间的人,并在水牢中杀害了他!” 高飞撇了撇嘴,拿起酒杯喝了口酒,回复:“切,我是谁啊?我可是神探佐罗!我单枪匹马的返回基地,就是为了要拯救剩下的人质,可不是回去送死的。嘿嘿,就那些三滥歹徒还想杀我?除非太阳从西方升起。” 用句俗套的话来说就是,现在沈总不但无比激动,而且对神探佐罗的崇拜,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是呀,是呀,我在听说你遇难的消息时,也是一万个不相信的!可、可当时我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心疼的都哭了。” “真哭还是假哭,哄我玩儿吧?” 高飞晒笑一声,打字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求求号的,是不是大猩猩他们告诉你的?” 沈银冰回复:“大猩猩是谁?就是那个个头超过两米,身材特别魁梧的同伴吗?” 高飞回:“对,他就叫大猩猩,这个外号很形象的。” 这边的沈银冰连连点头,飞快的打字:“对,就是他告诉我的。” “果然是这小子出卖哥们,他这是恶作剧呢,靠!” 高飞低低的骂了一声,打字问:“请问,你为什么要加我呢,是不是想感谢我?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免了,因为我可不是那种施恩图报的小人,我最尊崇的就是雷锋叔叔,做好事不留名。” “咯咯,他不但武力值超强,而且说话也特别幽默,这才是真正的男人呢。” 沈银冰咯咯一笑,打字:“是呀,我曾经告诉过你朋友,说我以后会感谢你们的。” 高飞回到:“不用――沈小姐,但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沈银冰赶紧问:“你说,只要我能做到,我会全力去做!” 高飞回:“很简单的,你最好不要告诉任何人,说我还活着,更不要说,你已经成为了我的求求好友。” 沈银冰皱眉想了想,小心翼翼的问到:“我知道了,你是怕行踪暴露,会遭到那些歹徒的报复吧?” 高飞发了个翘起大拇指的表情:“聪明!我虽然不怕那些三滥,可我也不想身边总是有苍蝇在嗡嗡的叫,你说对吧?” 沈银冰用力点头:“你放心,我绝不会告诉任何人!这、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 高飞笑了笑,打字:“好了,认识你很高兴,我有事要下线了,以后有机会再聊。” 看到神探佐罗要下线后,沈银冰赶紧打字:“慢点!” 高飞发了个疑问:“怎么,你还有事?” 沈银冰咬了下嘴唇,打字:“我、我们能不能见面?哦,你别误会我的意思啊,我见你就想正式认识你一下,请你吃饭,毕竟那晚没有看到你长什么样子!” 沈银冰打出这行字后,开始紧张起来,喃喃的自言自语:“我要是真和他见面了,他要是提出去酒店,那、那我该怎么办?是拒绝,还是――” 这一刻,沈银冰既盼着神探佐罗拒绝,却又盼着他答应。 不过,足足好几分钟过去了,那边也没有回复,但头像却是亮着的。 “他怎么了,难道他也在考虑这些不纯洁的问题?” 沈银冰抬手抚着脸颊,觉得有些发烫时,神探佐罗回信息了:“对不起,我不想和你见面。” 沈银冰长长的松了口气,但却又非常失望。 像沈总这么优秀的女孩子,主动邀请陌生男人见面,竟然遭拒绝,的确是很没面子的,哪怕这个人是她的救命恩人。 仿佛觉出沈银冰自尊受伤了,神探佐罗又接着发来一条信息:“我拒绝和你见面,不是不想见你,而是因为我知道我这个人很危险,认识我就等于认识麻烦,你明白我意思吗?” 沈银冰眼睛一亮,赶紧回复:“我懂了,你是怕连累我!” “你还是很聪明的嘛。” “我一向很聪明,好不好?” 沈银冰笑眯眯时,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飞快的打字:“那,你能不能把你的联系方式告诉我?” 神探佐罗回复:“求求不就是联系方式吗?” 沈银冰连忙回到:“可你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在线呀。” 神探佐罗发了个笑脸:“怎么,难道你想时时刻刻和我在一起?” 沈银冰脸儿一红,犹豫片刻后,才打出一个字:“是!” 如果是和佐罗面对面的,沈总肯定不会这样说――她是个矜持的女孩子,就算内心这样想,也会会言不由衷的。 但这是在网上嘛,谁也看不到谁,无论说什么都可以啦。 神探佐罗又发了个笑脸:“哈,你,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沈银冰觉得脸颊发烫,撅起小嘴做出嗔怒的样子,不过马上想到对方是看不到的,忍不住的噗哧一下,轻巧的打回:“是,又怎么样?” 看着沈银冰回复的信息,高飞不屑的嗤笑一声,回复:“不怎么样,可我不是随便的人!” 回完这句话,高飞果断的下线,低声骂道:“神经病,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和陌生男人抛媚眼!” 呆呆望着神探佐罗回复的信息,沈银冰脸上的笑容凝固,感到了羞辱,猛地把电脑关上,嚷道:“他这样说是怎么个意思嘛,难道我是随便的人?哼,真是气死我了,臭佐罗,别以为救了我,就可以在我面前拽,谁稀罕!” 第180章 沈银冰的警惕心! 今天冀南的天气不怎么样,阴沉沉的,好像笼罩着一层灰雾。 沈银冰从白色宝马车内走出来时,一辆黑色的雷克萨斯停在了车子旁边。 正准备和阿霞走向大厅台阶的沈银冰,停住了脚步,看向了车子。 雷克萨斯的车门打开,身穿蓝色衬衣,脖子里扎着一条黑色领带,头发梳的锃亮的焦恩佐,从里面迈步走了下来。 停车场外面的人行道旁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 彭远航坐在里面,脸色阴沉。 因为距离有些远,他听不到焦恩佐和沈银冰说了些什么,但却能看到两个人脸上的笑容。 沈银冰和焦恩佐说着什么,并肩走上了北山集团总部大楼的台阶。 直等到俩人的背影消失在大厅转门后,彭远航才收回了目光,冷冷的哼了一声,拿出手机拨通了高飞的手机号。 他要问问高飞,焦恩佐为什么还和沈银冰在一起,别忘了高飞可是答应他,要把焦恩佐挤走的,为此他还不惜付出五百万的劳务费! 手机内,却传来‘对方已关机,请稍后再拨’的机械提示声。 “关机了?哼。” 彭远航恨恨的哼了一声,把手机扔在了座椅上,启动了车子。 高飞一直不明白,彭远航为什么不喜欢焦恩佐追求沈银冰,为此还不惜代价。 彭远航自己当然明白,但他却不想把个中原因说出来,甚至不原意去想,他只是知道非得制止焦恩佐接近沈银冰,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选择。 车子向前驶出几百米后,彭远航的手机响了起来,是他父亲彭云木打来的电话:“你现在哪儿?” 彭远航抿了抿嘴角:“我在上班的路上。” 彭云木语气低沉的说:“今天你先别上班了,来山庄,我有要紧事和你商量。” 听出父亲语气不怎么对劲后,彭远航心中一惊:“爸,那边――那边有消息了?” “你过来再说吧,快点。” 彭云木并没有回答,直接扣掉了电话。 彭远航皱起眉头,抬手看了下手表,加大油门向前驶去。 前面是个路口,恰好亮起了绿灯,彭远航稍微减了下油门,继续前行。 当他的车子驶到路口中间时,一辆山地自行车忽然出现在了他车头面前。 正在想事的彭远航怵然一惊,立马踩下了刹车! 但已经有些迟了――那辆违规过路口的山地自行车,重重撞在他车头上,骑车的人一个跟头摔倒在了地上。 “曹,这不是故意找死吗!?” 彭远航恨恨的骂了一声,赶紧推门跳下了车子。 虽说是自行车违规,但按照新交通费的章程,自行车与机动车辆相比起来,处于弱者的地位,无论是谁违规,非机动车都得承担大部分责任的。 (在这儿说一个真实的例子,与大家共勉。一开卡车的哥们把车子停在停车场吃饭,有喝醉酒的大侠骑着摩托车冲进停车场,撞在卡车后尾导致死亡,结果这哥们被判赔偿一万八的安葬费,他这是招谁惹谁了?只能说是运气不好。) 骑自行车和奔驰车抢道的是个中学生,脸色苍白的躺在路上,双手抱着右腿膝盖,疼的浑身都在打哆嗦。 “嗨,你没事吧?” 尽管心里很生气,彭远航还是赶紧蹲在他面前,想察看他的伤势。 就在这时,从对面驶来的一辆警车停在了他们面前,车门打开,一个短发女警从车上跳了下来,快步走过来皱眉问道:“怎么回事?” 女警身材很高挑,鹅蛋脸,浓眉,双眸清澈有神,英姿飒爽的,但眉梢却带着一股子淡淡的忧愁,使她的美丽中掺杂了一抹冷漠。 这是一辆车体上涂着‘公安’字样的警车,并不是交警。 不过交警、巡警等警种都属于公安系统,当警察的路遇交通事故时,有责任也有义务维护现场、调解纠纷,等交警赶来后即可交接。 “同志,我车子是正常行驶的,是他骑车子闯红灯。” 彭远航站起身,刚说出这句话,女警却伸出手,淡淡的说:“驾照,行车证呢?” 彭远航皱了皱眉头,却没有说什么,返回车前拿出了驾照和行车证。 依着彭远航市长公子的身份,眼前这个肩扛二级警督的女警,根本没有被他看在眼里,他甚至可以肯定,只要亮出自己的身份,女警马上就会对他笑脸相对的。 不过彭远航却没有这样做,尽管他内心阴暗,为了达到目的会不择手段,但他终究受过高等教育,也很懂人情世故,知道眼前这种小事没必要亮明身份,倒不如按规矩来办事,反正就算承担责任也不是很严重。 在彭远航去拿驾照时,女警已经掏出报话机,通知了附近执勤的交警。 “交警马上就到,说说吧,具体是怎么个情况?” 口音中带有一丝京腔的女警,接过彭远航递过来的驾照,随口问着打开驾照,接着脸色就蓦然一变,霍然抬头,盯着他的目光凶狠异常! 正要回答问题的彭远航,被女警看的心头一震,下意识的后退两步问道:“怎么了?” 女警也后退两步,双眸微微眯起死盯着彭远航,声音有些嘶哑的问道:“你、你叫彭远航!?” 彭远航有些莫明其妙,点头:“对,我就是彭远航,本子上写着嘛。” 低头看了看驾照,女警嘴唇哆嗦了几下,再说话时语气柔和了很多:“没,没什么――你上个月中,也就是七月二十号左右时,有没有去过京华?” 七月二十号左右,彭远航的确去过京华。 他那次去,是为了‘帮’沈银冰解决困难,在那边呆了两天就无功而返了。 彭远航不知道女警为什么要问他这个问题,按说他也有权力不回答,不过他觉得说出来也没啥,反正他在京华也没做犯法的事情:“二十号左右时去过,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我就是随口问问。” 女警咬了下嘴唇,不再理睬彭远航,蹲身问骑车子的少年:“不要紧吧?别怕,很快就会有救护车赶来的。你家长的电话是多少,我给他们通知一下。” 按照少年所说的联系方式,女警给他家人打了个电话,说出孩子当前所在的位置时,交警肇事科的几个交警迅速赶到了现场。 带队的交警下车后,来到女警面前啪的一个敬礼:“梁局!” 女警还礼,把彭远航的家长和行车证交给了他,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既然交警到场了,那个梁局也没必要再呆在现场了,但在临走前却问彭远航:“问你个问题,你――认识沈银冰吗?” 彭远航一楞:“沈银冰?认识,我当然认识。我上个月二十号去京华,就是为了替她解决麻烦才去的。” 女警点了点头:“哦,那你和沈银冰是什么关系?你对她熟悉吗,包括她身边的人?” 彭远航心中有些不快了,淡淡的说:“对不起,我好像没权利告诉你这些。你想知道这些问题,那你可以去问她。她的公司,就在那边不远的北山集团总部。” 说完,彭远航不再理睬梁局,走向了交警那边。 “看来那个人是冒充他名字的,要想查到他,非得去找沈银冰了。” 盯着彭远航的后背沉默片刻,梁局和交警打了个招呼,转身快步走向了车子。 ―― 北山集团总部大楼。 沈银冰坐在宽大舒适的大班椅上,正在凝眉细看一份文件。 她在不久前遭遇大难,再过几天就将迎来未知的危险,但南部山区跑马场正式开放一事,也被提上了日程。 她现在就是感觉时间不够用,今天中午都没有午休。 就在她凝神思考某个问题时,办公室的房门被敲响。 黛眉微微皱了一下后,沈银冰放下资料,淡淡的说:“进来吧。” 门开了,进来的却不是秘书小宋,而是焦恩佐。 焦恩佐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两个白色的盒饭。 看到是焦恩佐后,沈银冰笑着站了起来,抱着膀子打趣道:“怎么,要请我吃午饭?” 扎着领带,皮鞋铮亮的焦恩佐,温文的笑着:“是啊,我听小宋说你中午忙工作都没有吃午饭,所以特意赶到‘香菜居’,替你买了你特爱吃的三鲜锅贴。小冰,工作诚然重要,但身体更重要的。如果为了工作就把身体累垮,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按说,沈银冰和焦恩佐一同经历过mh456航班的劫机事件,俩人可以说是共患难过,感情该比起以前更加深厚一些才对。 但不知道为什么,沈银冰却反而觉得和他有些疏远了。 原因有两个。 第一,是因为那个叫神探佐罗的家伙――那个家伙,从抱着沈银冰冲出水牢的那一刻起,就占据了她的芳心,把本来在她心中就不重要的焦恩佐彻底挤了出去,唯有那个该死的高飞,还在她心中努力和神探佐罗抗衡着。 第二,也是最主要的原因。 不知道怎么回事,沈银冰内心固执的认为,那晚在人质悄悄大撤退时,忽然响起的那声把东土分子惊动的惨叫声,就是焦恩佐发出的! 沈银冰可以和老天爷发誓,她绝对没有听错。 在这些天内,她甚至都在考虑一个让她心惊的问题:如果那声惨叫果真是焦恩佐发出来的,那么他就是在用这种方式来故意提醒竹楼里面的歹徒! 可是,焦恩佐怎么会那样做呢? 有什么理由? 难道他――每当想到这儿时,沈银冰就强迫自己别再想下去,并暗骂自己神经病,干嘛怀疑焦恩佐是那种人? 虽说沈银冰强迫自己是听错了,她的想法是幼稚可笑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南越回来后,她明显开始疏远焦恩佐了。 这是一种潜意识的行为,尽管她表面还是和他如往常那样自然,可心中却对他有了让她自己都恐惧的警惕心。 第181章 高飞他人在哪里! “去洗手吧,我给你弄好。” 焦恩佐把盒饭放在了案几上,体贴的让沈银冰先去洗手。 沈银冰笑着点了点头,走进了洗手间。 关上洗手间的门后,沈银冰脸上的笑容马上就消失了,站在镜子面前打开了水龙头,看着镜子里那个面容精致的女孩子,低低的叹了口气。 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和焦恩佐的关系――确切的说就是,她不知道该怎么让焦恩佐离自己远点儿。 毕竟俩人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而且她也不能把心中的怀疑告诉任何人,那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人家会告她诽谤的! “唉。” 沈银冰吸完手,又叹了口气,忽然想到了高飞:“其实焦恩佐和那个混蛋相比起来,不知道优秀了多少,但我为什么宁可容忍屡次冒犯我的家伙,却不想和他交往了呢?那,我该怎么办才能表达出我的意思?” 想到这儿时,沈银冰眼睛一亮,心中有了主意。 等她神清气爽的走出洗手间时,焦恩佐已经把筷子、牛奶等东西准备好了,站在案几旁边,左手放在后背上,微微弯腰伸手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伟大的女王,请用膳。” “呵呵,你别这样客气,我有些不好意思呢。” 沈银冰矜持的笑了笑,坐在了案几后面,端起牛奶杯子:“恩佐,一起吃呀?” 焦恩佐摇头:“不了,我已经吃过了。你慢点用,我还有份后勤处的费用资料没审核完。” 焦恩佐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好像无时无刻都在关心沈银冰,但绝不会总是缠着她。 正是他这样的做法,让沈银冰对他重新有了一些好感,真诚的笑了笑:“恩佐,你先别走,我有话要和你说。” 焦恩佐眼神清凉的看了她一眼,点头坐到了旁边的沙发上:“好的,你说。” 等焦恩佐坐下后,沈银冰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端着杯子,嘴唇几次动了动,都没说话。 焦恩佐温柔的笑笑:“呵呵,小冰,你怎么了你?” 深吸了一口气,沈银冰放下杯子,双手交叉合拢放在了案几上:“恩佐,我想问问你,你、你心中有没有中意的女孩子了?抱歉啊,我不是八卦,是因为秘书处的小宋想替你――” 不等沈银冰说完,焦恩佐就笑着打断了她的话,看着她的眼神中,带有了瞎子也能看出的柔情:“小冰,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心吗?” 沈银冰心中一慌,赶紧挪开了目光。 焦恩佐继续说:“其实在小时候时,我就喜欢你了,世美他也看得出。不过,因为后来我去了国外发展,我们一度失去了联系。实话告诉你,在国外的这些年中,也有优秀的女孩子向我表白,但都被我婉拒了,因为我心里只有一个你。其实吧,我也曾经试图摆脱你的影子,但越是努力,你的影子却愈加的清晰。” 顿了顿,焦恩佐继续说:“我这才知道,你在我心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所以才马上回国,来到了你身边。” 沈银冰轻轻咬着嘴唇,焦恩佐说完老大一会儿了,她也没吭声。 就在焦恩佐又要说什么时,她终于说话了:“恩佐,我想和你说说我的心里话。” 焦恩佐眼里腾地闪过一丝阴暗,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好啊,那你说。” 沈银冰抬起眼帘,看着焦恩佐,认真的说:“恩佐哥,正如你说的那样,其实我对你也有好感。不过――不过也许我们分离的时间太久了,我们之间有了陌生,这也是很正常的。最主要的是,我、我现在心中有了,有了……” 焦恩佐的眼角微微抽搐了几下,但这并不影响他的笑容:“小冰,谢谢你能和我坦白这些,但我不会知难而退,因为追求你,是我的权力。我觉得,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才是这个世上最为关心你的那个人。” 沈银冰苦笑了下,还没有说什么,焦恩佐又问:“小冰,你心中的那个人,是高飞吗?” 沈银冰和高飞那些事儿,整天围绕着她转的那些人(包括小宋、黑子),基本都知道了,焦恩佐问这个问题,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 哼,如果他想做我真正的男朋友,除非把我当亲娘供着! 提到高飞,沈银冰就觉得压根有些发痒,毅然摇了摇头:“不是他。” 焦恩佐一楞:“那是谁?” 沈银冰又深吸了口气,反问道:“恩佐哥,你还记得在南越茫蓝山机场时,我曾经向你提过的那个人吗?” 焦恩佐双眉微微一皱,问道:“你是说,救你出水牢的那个神探佐罗?” 沈银冰点了点头,垂下眼帘,低声说:“我知道,我有这想法是很不成熟的,有点像电视里演的那种‘英雄救美、最终美女以身相许’的俗套桥段。可、可我的确是这样想的。” “这很正常,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也会有这样的想法。” 焦恩佐目光闪烁:“不过,我想提醒你的是,那个神探佐罗为了救出我们,已经被歹徒残杀在水牢中了。” 沈银冰摇头,低声说:“他没有死。” 焦恩佐放在腿边的右拳,猛地攥起,一脸正常的吃惊样子:“什么,他、他没有死,你怎么知道!?” 沈银冰歪着下巴,模样可爱的想了想说:“这是我和他的秘密,但我决定告诉你。其实,那天在水牢中,被歹徒杀死的那个人不是他,是歹徒们的同伴。他在看到歹徒搜索内应时,聪明的打到了一个歹徒,高声喊叫抓住了内应,反正水牢中都是泥水,歹徒也分不清真假……” 就像是在听一个鬼怪故事那样,焦恩佐一脸的惊讶:“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难道――难道你现在和他取得了联系?” 沈银冰点头,得意的说:“是啊,我已经和他取得了联系。是他告诉我这些的,我确定他就是神探佐罗。” 焦恩佐从沙发上腾地站起,一脸的激动:“小冰,那你能不能介绍我认识他?我很想感谢他的!” 沈银冰摇头:“恩佐哥,对不起了啦,他一再嘱咐我,不许泄露他的身份,我答应过了的。本来,他也不许我说出这些,这是我和他两个人的秘密。可我还是告诉你了你。唉,怪不得高飞那混蛋常说,女人心里根本藏不住秘密……呵呵。” 焦恩佐嘴角紧紧抿了一下,笑容开始不自然起来:“小冰,我――那我先回去工作了。” 沈银冰自以为很清楚焦恩佐现在的心情,抱歉的点了点头,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恩佐哥,对不起。” 焦恩佐耸耸肩,苦笑了下正要说什么时,房门被敲响。 秘书处的小宋推开门:“沈总,广场区分局的梁局长找您。” 沈银冰微微皱眉:“广场分局的梁局长?好,请他来我办公室吧。” 小宋点头答应了一声,打开了房门:“梁局长,沈总请您进去。” “谢谢。” 梁局客气的道谢后,走进了办公室内。 咦,梁局长原来是个女孩子呀。吓,我看着她怎么好像有些眼熟呢? 看到这个梁局长后,沈银冰第一印象就是在哪儿见过她。 梁局长走到沈银冰面前,伸出右手淡淡的说:“沈总你好,我是广场区分局的副局长,我叫梁娇娇,这次来麻烦你,是因为工作上的问题。” “哦,梁局长,你请坐,小宋,给梁局长冲咖啡。” 和梁娇娇握了握手,沈银冰客气的请她坐下。 “谢谢。” 接过小宋递过来的咖啡后,梁娇娇看了眼焦恩佐,直截了当的说:“沈总,我想和你单独聊一聊某个问题。” 沈银冰点头:“焦副总(焦恩佐是沈银冰的总裁助理,相当于副总级别,在公司守着人时,她就以职务相称),你和小宋先出去一下吧。” 焦恩佐看了眼梁娇娇,点了点头和小宋一起走出了办公室。 等房门关上后,梁娇娇放下了手中的咖啡杯,盯着沈银冰的眼睛:“沈总,我相信你该看得出,我们以前曾经见过一次。” 沈银冰很不习惯梁娇娇的这种谈话态度,和方式,但却没表现出来:“是的,我在看到梁局你的第一面,就觉得有些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梁娇娇笑了,笑得很悲凉,淡淡的说:“沈总,你还记得京华的皇冠洗浴城吗?” “皇冠洗浴城?” 沈银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忽然猛地想了起来,脸色一遍,失声叫道:“啊,我知道了,你、你就是那晚被高飞强、欺负的那个女孩子!” 在上个月的京华之行中,高飞帮沈银冰解决完困难后,独自去了皇冠洗浴城放松。 心中醋意大发的沈总,马上单枪匹马的杀了过去,亲眼目睹了某帅哥在水池中欺负某个女孩子的那一幕―― 那肮脏、卑鄙让人害羞的一幕,对于沈总这样纯洁的女孩儿来说,可以说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太特么的刺激了不是? 所以梁娇娇一说起皇冠洗浴城,沈总脑海中马上就浮现出了那一幕,继而认出眼前这位英姿飒爽的梁局,原来就是那晚被高飞欺负的女孩子! 梁娇娇的眼里,马上就闪过一丝厉色,低声问道:“高飞?那个人叫高飞吗!?” 沈银冰有些犯傻的点了点头:“是,你、你不知道他叫高飞?” “他告诉我说,他叫彭远航。” 梁娇娇狠狠咬了下嘴唇,目光犀利的看着沈银冰:“沈总,那你告诉我,高飞他人在哪里!?” 第182章 你有麻烦了! 随着落日餐厅的开业在即,高飞这个甩手大掌柜心情再不怎么样,他也得呆在现场才行。 确定本月31号为开业大吉的日子后,玛丽就要求专业装修队开始加班,检查装修不到位的地方。 同时,她在中午时,也和德国的卡塔里娜总裁通了电话,建议餐厅配套设施(比方红酒啊等必需品),和餐厅工作人员,尽早来到冀南。 今天傍晚,是装修队最后一次检查工作,确定没有任何瑕疵后,他们将在明天离开冀南,但玛丽和她的助手会留下来,等餐厅开业后再回国。 晚上九点时,落日餐厅的扫尾工作正式结束,外面的防护纱网已经拆除,除了‘落日餐厅’这四个金字被粘纸贴住外,豪华上档次不亚于五星级酒店的餐厅,第一次出现 在了路人视线中。 站在餐厅门口下面的台阶上,扭头看了眼斜对面的皇家西餐厅,高飞得意的对老王和李德才说:“怎么样?现在你们相信‘货比货得扔’这句话了吧?暂且不管饭菜质量 怎么样,单说这就餐环境,他们就绝对没法和咱们比的!” 老王和李德才傻笑:“呵呵,嘿嘿,老板你说的没错,咱们一开业,他们那边铁定关门。不过,咱们得更加小心才对,他们保不准会来闹事。” 高飞轻蔑的一笑:“我怕的就是他们不来闹事,他们赶来,我保证让他们赔了夫人又折兵。好了,德才,你去那边酒店订餐,等装修队的人出来后,我请大家吃晚餐。哦 ,对了,老王,你给小壮打个电话,让她也过来。” 老王摆摆手,正要说什么时,一辆白色宝马车缓缓停在了餐厅面前的停车场内。 看到这辆宝马车后,老王的脸色一变。 他曾经开过这辆宝马7,这是北山集团老总沈银冰的专车。 高飞也看到了这辆车,笑了笑却没说什么。 车门打开,身穿白色碎花束腰拖地连衣裙,脚踏蓝色细高跟皮凉鞋的沈总,从里面款款的走了出来。 她一个人来的。 “沈总,您来了?” 虽说老王被沈银冰亲自开除了北山集团,但长时间养成的习惯,还是让他在沈总走过来时,下意识的弯腰问好。 “嗯,我找高飞谈点事情。” 沈银冰表情淡然的点了点头。 这时候,玛丽带着装修队走了出来。 高飞拍了拍手,大声吩咐道:“老王,德才,你们带玛丽去吃饭,我随后就到,去吧。” 既然沈银冰说来找高飞有事要谈,老王当然不会再说什么,按照他的吩咐,和李德才一起,带着玛丽向不远处的某酒店步行而去。 站在高飞身边,沈银冰抱着膀子看着灯火通明的餐厅内,赞叹的点了点头:“国外专业装修队的技术就是不一般,皇家西餐厅和你这边相比,马上就成为路边包子铺了。” 高飞得意的笑了笑:“呵呵,羡慕吧?有没有兴趣进去参观一下?” “好啊,恰好我后车厢内还有一瓶红酒,可以借你这地方小饮几杯。” 沈银冰把车钥匙抛给高飞,也不等他说什么,双手拎着裙裾,款款走上了台阶。 “还是把我当下属对待呢,竟然敢支使我做事。罢,看在你出红酒的份上,哥们不和你计较了。” 高飞拿着车钥匙嘀咕了一声,走向了宝马车。 等他拿着一瓶拉菲红酒走进餐厅时,沈银冰扶着栏杆,脚步优雅的从二楼走了下来:“的确不错啊,别看你人品一般,但餐厅绝对是冀南,甚至是整个华东地区的一流装 饰,就是不知道懂不懂的经营,可别到了最后,赔的连袜子也穿不上了。” “闭上你的乌鸦嘴,哥们是不会惨到那种地步的。” 高飞骂了一声,坐在吧台边的无背高脚椅上,拿过两个纸杯:“先用这个凑合着吧,没别的杯子了。” 沈银冰坐在高飞旁边,左肘撑在吧台上,接过纸杯:“用纸杯喝红酒,真是暴殄天物,这可是86年的限量版拉菲。” 高飞不以为意:“再怎么限量版,也是让人喝的――你要是嫌纸杯不够档次的话,那我们对着瓶子吹吧。你一口,我一口,也算是间接接吻了。不过,你得先去刷牙,因 为你嘴巴特臭。” “滚蛋,你嘴巴才是臭的呢!” 沈银冰抬脚,动作很自然随意的,在高飞腿上踢了一下。 “下次踢我时,记得脱了鞋子,那样才有真实感。” 高飞举起纸杯:“来,美女,走一个。” 和高飞轻轻碰了下杯子,沈银冰抿了一口,点头:“嗯,用纸杯喝酒还是蛮不错的嘛,滋味照样正宗。这就好比某个人混蛋时,是不分时间和地点的。” 高飞给自己满了下酒,淡淡的说:“沈总,你今晚来找我,不是为了讽刺我来的吧?我觉得你最好有话快说,有、有酒快喝,完事了我还得去那边酒店,老王他们还等着 我呢。” 沈银冰也淡淡的说:“我今晚特意来找你,是要告诉你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什么?” “我爸和我说了很多事,关于你的身世秘密。” “你爸和你说了我的事?” 正要喝酒的高飞,慢慢放下纸杯,看着沈银冰:“他都和你说什么了?” 轻轻晃着纸杯,沈银冰说:“该说的,都说了。” 高飞愣了片刻,端起纸杯一饮而尽:“你要把那些事,都告诉我?” 沈银冰摇头:“我不会告诉你的。” 高飞脸色变冷:“那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沈银冰悠悠的说:“我说这些是想告诉你,你要想搞清楚你自己的身世,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解开你疑惑的人了,因为我爸告诉我说,他不会再和任何人谈起有 关你身世的问题了。” 又给自己倒了半杯酒,高飞缓缓的说:“其实,我在听说她过的很好时,就不想再知道她是谁了。” 沈银冰冷笑:“那是你在逃避。你不可能不想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不等沈银冰说完,高飞忽然低声喝道:“我就是在逃避,关你什么事!?” 高飞的突然翻脸,把沈银冰吓了一跳,但随即就镇定了下来,继续冷笑:“可我不相信,你会一辈子不想知道父母是谁。” 慢慢的把纸杯捏扁,红酒洒在了吧台上,高飞声音有些沙哑:“那你会告诉我这些?” 沈银冰点头:“会。” 高飞霍然抬头,一把抓住沈银冰的右手手腕:“那你快说!” 沈银冰挣扎了一下,摇头:“我会说,可不是现在。” “那是什么时候?” “我想,我爸应该都告诉你了。” “还是用这个问题来要挟我?” 高飞冷笑,手指逐渐加大了力量,语气阴森:“沈银冰,你要是放聪明的话,那就说出来。千万别以为我会惜香怜玉,舍不得折磨女人。你要是惹急了我,我会让你后悔 知道这个秘密!” 感觉右手手腕就像被一把老虎钳子掐住那样,沈银冰剧烈挣扎无果,疼的眼圈发红:“你、你放开我,我疼呢!” “告诉我,我就放开你!” “不,我不!” “真不说!?” “不!就是掐断,我也不说――高飞,你混蛋,你欺负女孩子,你不要脸!” 沈银冰嚷着,疼的泪水淌了下来。 但高飞却仍然在逐步加大力气,声音冰冷,但措词却极具魅力:“说吧,说出来就不疼了,乖啊,说――” “说、说你个头啊,你混蛋!” 沈银冰猛地低头,张嘴就咬住了高飞的胳膊! 疼的高飞一哆嗦,正要用力缩回来时,但却又怕伤到沈银冰那口洁白的小牙齿――如果把沈银冰这样一个大美女的俩门牙拽下来,那绝对是一种罪过,天地难容的。 “唉哟,你属狗的吗?好,我松开,你也松开!” 既然不能对沈银冰用强,高飞只好松开了她的手腕。 沈银冰也松开了嘴巴,快速揉着发青的手腕,泪水就像珠子那样,噼里啪啦的砸在了吧台上,哽咽着骂道:“你个混蛋,臭死人,就会知道欺负我啊,你还算个男人吗?” 看着自己被咬了一圈血痕的胳膊,高飞不耐烦的说:“我要是真欺负你,就会把你脱光,当场干了你,根本不会让你给我咬破胳膊!” 沈银冰尖声叫道:“你滚蛋!” 高飞抬腿下了高脚椅,转身走了一步,却又重新坐了下来:“不对啊,这是我的地方,该滚蛋的应该是你才对。” 看着高飞,沈总双眸冒火,恶狠狠的说:“我发誓,我会把今晚你――” 高飞摆手:“别和我说什么发誓不发誓的,发誓对于我来说,就是放屁。行了,我问你,你真相信你老子告诉你的那些,以为我能保护你?” 面对这么没素质的男人,沈银冰不知道该怎么办,擦了擦泪水,努力让自己平静了下来,淡淡的说:“不信。可我要是真出现什么意外,你这辈子都别想知道你是谁的儿 子。” 端起纸杯喝了口红酒后,沈总的心情忽然好了起来,竟然笑嘻嘻的说:“高飞,我现在其实很开心,因为我知道你没能力保护我,但又不得不保护我。嘻嘻,想到你陪我 面对未知危险,很可能被吓得尿裤子的样,我就更加开心了啊。” “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真是个神经病。你放心吧,我从懂的站着撒尿那天开始,我就没尿过裤子。” 高飞冷笑:“就算是尿,也是尿在女人――” 沈银冰赶紧捂住耳朵:“臭留氓,别说这么下流的话!” 高飞呸的一声,向地上吐了口口水:“那你以后别拿这问题来烦我。说吧,来找我的第二个原因是什么?” 沈银冰松开捂着耳朵的手,抬头看着天花板上的灯,悠悠的说:“你有麻烦了。” 第183章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的麻烦一直不断,自从认识你之后。” 高飞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你不用幸灾乐祸,哥们早就适应在麻烦中生存了。说吧,我有什么麻烦?难道你怀孕了,怀疑我才是你孩子的老爸,要把我抢回家去当丈 夫?” “你、你这个混蛋,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沈银冰脸色绯红,抬脚用细高跟狠狠踹向高飞的左腿。 高飞左脚一抬,左手迅速下抄,一把抓住了那只小脚,手指头伸进鞋子里,在她脚心飞快的挠了几下。 “滚、滚蛋,松开我!” 沈银冰慌忙缩回脚,抓起纸杯,作势欲泼,心儿却砰砰的跳个不停:被挠了脚心的感觉,痒痒的,麻麻的,既难受,还带着莫名的渴望。 高飞倒是毫不在意,点上一颗烟:“说吧,我有什么麻烦了?” 仿佛怕高飞再挠她脚心那样,沈银冰把裙摆往下揪了揪,遮住双脚这才说:“你还记得在京华时,你在那个洗浴城内,欺负了一个女孩子吗?” 高飞一脸的纳闷:“我有吗?我这么德操高雅的人,会做那种事?” 沈银冰冷笑:“哼哼,你别在自己脸上贴金了,这样会让我恶心的。我告诉你,我今天看到那个女孩子了。是她找我的。相信你该知道,她是为什么要找我。” 高飞无所谓的说:“她找你还能做什么?最多也就是发现她自己怀孕了,这才急吼吼的跑来冀南,要给她孩子找个爹。” 又是怀孕,要给孩子找个爹! 沈银冰大恨:“高飞,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原来是这样的不要脸,没素质,下流无比,思想肮脏,比人渣还要让人不齿,满脑子都是――” “满脑子都是男盗女娼观念,看到漂亮妞儿就想让人家给我生孩子……我替你补充这些,你满意了吧?” 高飞脸色忽然严肃起来,认真的说:“老实说,我就是这样一个人,而且还把这些当做优点。但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因为我彻底贯彻了我是真小人的宗旨,我为此而 感到骄傲,自豪。” 沈银冰真被高飞给打败了,再也不想和他废话了,干脆的说:“那个女孩子叫梁娇娇,是开发司那个梁司长的女儿。她调来冀南当警察了,目前是广场区区分局的副局长。她今天下午找到了我,向我打听你的消息。” 顿了顿,沈银冰冷笑道:“高飞,她可是副局长啊,你的餐厅就在人家的管辖范围内――我觉得吧,她找你绝不是想让你当她孩子的爸。” “她是来打击报复我的,没想到老梁的能力还不小啊,竟然能让那么个笨蛋送来冀南当副局长,真是开玩笑。” 高飞又取个一个纸杯,倒上酒问:“她去找你打听我,你肯定会把我在哪儿都告诉她了吧?” “当然,你就等着狂风暴雨般的报复吧,我会在旁边为你加油助威,给予你精神上支持的。” 沈银冰冷笑一声,跳下高脚椅,抓起吧台上的小包包,踩着高跟鞋款款的向大厅门口走去。 高飞也没理他,犹自一个人喝酒。 其实他很清楚,沈银冰肯定没有告诉那个什么梁娇娇,要不然她也不会巴巴的来这儿得瑟了。 她那那样说,就是为了吓唬他。 “切,你以为哥们是吓大的吗?” 扭头目送沈银冰那辆白色宝马车驶上公路后,高飞喃喃的说:“梁娇娇?哦,原来她叫梁娇娇。小娇娇,我劝你最好是放安稳点,要不然有你好果子吃的,到时候哭都找 不到调了。” 慢条斯理的喝下一杯酒后,高飞拿起手机正要关门去酒店那边时,却想了想打开了求求。 自从被沈银冰加为好友后,高飞为了区别她和别的女网友,特意为她专门建立了一个分组,分组的名字就叫:精神病院。 精神病院内唯一的头像,是亮着的。 点了那头像一下,高飞发了个问号过去:“你现在干嘛呢?” ―― “这个混蛋,掐的我这么疼。不过,我也给他咬破皮了,算起来也不是太吃亏,哼。” 甩了甩还有些生疼的手腕,沈银冰听到手机中传来一声信息。 自从加了神探佐罗为好友后,沈银冰的求求就总是在线了。 但她的设置却是拒绝任何人加她为好友。 心中一动,沈银冰赶紧把车子缓缓停在路边,拿起手机看到的确是佐罗发来的信息后,眼神一亮,赶紧回复:“我啊,刚才去了一个朋友那儿,正在回家的路上呢。” 神探佐罗很快就回复了信息:“朋友?是男朋友,还是男朋友?” “他怎么问我这个问题呢?难道――难道他很在乎这个问题?” 心里这样想后,沈银冰心中忽然有了点甜蜜的感觉,赶紧回复:“是个女朋友,以前大学的好友。” ―― “嘛地,女人都是虚伪的,睁眼说瞎话都不脸红的,竟然颠倒黑白的把我说成了是个女的!哦,她这样说就是怕我这个佐罗生气,吃醋啊。靠,这是摆明想讨好佐罗啊。” 高飞低低的骂了一声,猫儿玩老鼠的恶趣味却更加强烈了,打字回到:“你最近工作忙不忙?要是不忙的话,我想见见你了。” 当初沈银冰在求求上提出要见高飞时,他当然不会答应,一口拒绝了。 但现在,他却主动要和人家见面。 沈银冰当然不知道高飞心里的真实想法,她只为神探佐罗要见她而激动,刚要回复‘好啊,好啊’时,却又缩回了手指,喃喃的说:“尽管本宫很想见他,但本宫终究是 个女孩子,要懂的矜持,不能答应的这样快了,要不然会丧失主动权的。” 沈银冰心情一下好了起来,打开车上的cd,一曲《月光女神》流淌了出来。 轻缓的音乐,在车内缓缓流淌,带着幸福的温馨。 沈银冰故意在这边装矜持,高飞心里很明白,只是骂了句虚伪,也没再问,拿着手机走出了餐厅。 落下自动卷帘门时,高飞手机中传来了信息来时的滴滴声。 他不用看,也知道是沈银冰的。 果然,那妞儿回复了:“我最近工作的确很忙――刚才我算了一下工作日程安排,应该能抽出一天时间。你说吧,哪天见我,我尽早安排一下。” “哪天见你?切,先等等吧。” 高飞冷笑了一声,也没回复,直接下线,步行去酒店找老王他们了。 沈银冰估摸着矜持的时间差不多后,这才给神探佐罗回了信息,然后就闭眼靠在椅背上,听着轻缓的音乐声,开始琢磨:他约我见面时,会选择晚上呢,还是白天?如果 是白天的话,还好说点。但要是晚上呢?晚上见面后,他肯定会请我去酒吧或者咖啡厅的,随后会不会要求我的去酒店?那,我去吗? 不行,我绝不会和他去酒店,就算我很崇拜他,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对他以身相许也是应该的,可我终究是个正经的良家妇女―― 想到‘良家妇女’这个词后,沈银冰忍不住的轻笑了一声,却觉得脸颊有些发烫。 这个词,很容易让人想到那方面的事儿。 而大部分男人,也都喜欢良家妇女。 想了半天,沈银冰终于拿定了主意:如果他对我有那种要求的话,我绝不会答应!最起码,在我没有彻底了解他之前,是不会答应的。 拿定主意后,沈银冰才发现手机内一直没响起求求信息,赶紧划开屏保一看:嚓,那个神探佐罗竟然已经下线了! 沈银冰有些傻眼,又有些愤怒:“气死我了,他怎么可以下线呢?难道他以为我没马上回复信息而生气了?可他是男人啊,男人邀请女孩子时,不该有足够的耐心等待答 复吗?他怎么可以下线呢?” 看着神探佐罗那个灰色的头像,沈银冰有些懊悔:“唉,他肯定误以为我没马上回复信息,就是不愿意见面了,所以才一气之下了线。沈银冰啊沈银冰,你可真够傻的, 干嘛要什么矜持呢?这下好了,人家生气不理睬你了,自作自受啊!” 沈银冰的好心情,马上烟消云散,仿佛《月光女神》的天赖声都成噪音了,盯着手机发了足有十几分钟的呆,这才沮丧的叹了口气,启动了车子。 二十多分钟后,沈银冰来到了她所居住的小区单元楼前,此时时间已经十点了。 盛夏的晚上十点,在城市中绝对是乘凉的黄金时段,单元楼前的小公园内,聚集了很多小区住户,在这儿下棋、打麻将,喝酒聊天。 沈银冰下车,和几个相识的老太太强笑着打了个招呼,快步回到了自己居所。 进了屋子里,甩掉高跟鞋后,沈银冰也没洗澡,直接进了卧室,重重趴在了舒适的席梦思上,懊恼的用手狠狠搓了一下秀发。 “面子,害死人啊。” 沈银冰喃喃的说了一句时,被她扔在枕头上的手机,这时候却传来一声清脆的信息提示声。 几乎是一个鱼跃,沈银冰腾地向前一扑,抓过手机,就看到神探佐罗给她发来了一条信息:“对不起啊,刚才手机没电了,没能及时回复你信息。这样吧,咱们后天晚上 十点,在燕子山广场见面,怎么样?你如果同意的话,那后天晚上见,如果不同意呢,那就等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晚上十点在燕子山广场?他怎么找那么个偏僻的地方?他想做什么,难道真想预谋对我不轨?我、我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沈银冰盯着信息愣了片刻,最终猛地一咬牙,飞快的回复:“ok,后天晚上十点,燕子山广场,不见不散!” 第184章 我要他对我负责! 今天冀南的天气不错,艳阳高照,万里无云。 一大早,太阳就几乎白热化了,晒得行人昏昏欲睡的。 “秦总您好――呵呵,那个合同的事情没问题的,下午我会派公司副总去和你详细商讨的,具体情况就按照我们所说的去做吧。什么,今晚要约我吃饭呀?哎呀,真对不 起啊,我今晚还有一个约会,对不起了啊,等以后有时间再一起坐坐吧。好,就这样,再见。” 走向总部大楼大厅前台阶上的沈银冰,秀发随意飘洒在肩头,脸上戴着一个大墨镜,穿着一身雪白的束腰连衣裙,腰间扎了一根大红色的腰带,长长的裙摆垂到脚踝,恰 到好处露出她没穿袜子的雪白小脚,别有风情,不管是近看还是远瞧,都显得是那样脱俗清新,让人不敢亵渎。 扣掉某集团秦总的电话后,沈银冰刚踏上台阶,手机再次响了起来,这次却是平安保险公司的华东区叶总监,一个形象气质都非常优雅的成功女性。 “叶总,您好。” 沈银冰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走到大厅转门前,对向她弯腰行礼问好的礼仪小姐摆了摆手:“呵呵,别这么客气嘛,我们选择与贵集团合作,也是经过多方面考虑和认证 的。啊?今晚啊――实在不好意思呢,我今晚有个非常重要的约会,很抱歉啊,改日,改日吧,就这样,再见。” 甩了下手机,沈银冰看向了左边那个礼仪小姐:连雪。 连雪最近明显清减了不少,双眸微微有些下陷,不过脸色看起来却很健康。 每次看到连雪,沈银冰都会想到那个家伙,再好的心情也会变的郁闷起来。 看来得把她赶走才行,免得总是坏我的大好心情! 沈银冰看向连雪时,脸上的笑容凝滞了一下,随即快步走进了大厅。 等明艳照人的沈总走进大厅内后,右边的礼仪小姐小张低声问连雪:“哎,小雪,你这些天休班做什么了,我看你脸色憔悴了很多,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连雪微微一笑摇头:“没什么大事,回老家了一趟,一个亲人身体不好,一直挂着她。” 小张点头:“哦,原来是这样啊。嘻嘻,昨天燕子(也是个礼仪小姐)还跟我说,你前些天总是无故发呆,是不是失恋了呢。” 连雪苦笑:“我连男朋友都没有,怎么可能会失恋呢?” 小张有些纳闷:“你没男朋友?不对啊,燕子她们说,咱们总部有个叫高飞的家伙,不是追求你来着?而且有一次,她还亲眼看到你和他去吃西餐来着啊。” 连雪白了燕子一眼:“他早就不在总部干了。” 女孩子都是有八卦潜质的,小张马上问:“那他去哪儿了?” 连雪抬头看着远处的天际:“我也、我听说,他现在步行街那边,准备开家西餐厅。” “开西餐厅?” 小张大惊小怪:“吓!能开西餐厅的,可都是钻石王老五一个级别的,那你怎么不去找他呀?” 连雪淡淡的说:“他那么有钱,怎么会看上我这个站大门的?” 小张沮丧的说:“嗯,也对。不过我很纳闷,他既然这样有钱,干嘛还来咱们公司上班?哦,我知道了,他肯定是为了追沈总才来的,失败后羞愧难当的撤退了。” 就像终于看破天机那样,小张点头:“对,肯定是这样!不过,咱们沈总是什么人呀,那可是冀南乃至整个齐鲁省都数得着的美女,追她的人能从这儿排到泰山脚下,怎 么可能会被他轻易追上?别的不说,就说彭公子,还有最近刚来的那个焦助力,这俩人可都是一等一的帅哥。” 听小张在这儿花痴般的分析,低头看着脚尖的连雪抿嘴一笑,正要说什么时,却听到一个声音从前面响起:“美女,今晚有空没有,请你去吃西餐啊?” 连雪身子一震,缓缓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脸上带着欠揍表情的家伙,正贼兮兮的盯着她脖子下面那一抹雪白,做出吞咽口水的样子。 “高飞?” 连雪的声音,忽然有些沙哑了起来。 旁边的小张,闻言看向那个家伙:“高飞?你就是高飞吗?” 高飞点头:“是啊,正是鄙人。” 小张大惊小怪的嚷道:“哟,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了,但当时我在分公司,一直没机会得见,今天终于看到活人了啊。” 高飞擦了擦鼻子:“那个啥,我有你说的那么大名气?我咋不知道?” 看了眼盯着高飞发愣的连雪,小张笑嘻嘻的说:“名人嘛,一般都是这样回答的。哎,我说帅哥,我听说你很有钱哎!” 高飞笑了:“嘿嘿,一般有钱,也不是特有。” “一般有钱人,敢在步行街那边开西餐厅吗?” 小张上下打量着高飞,态度玩味:“高飞,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你只邀请小雪吃西餐,干嘛不邀请我呢,难道我和你在一起会影响你的食欲?” 高飞以为他就算能说会道,没想到小张的嘴巴更加犀利,苦笑了声:“我可不会昧着良心说这种话――这样吧,本店将在月底正式开业,还请您大驾光临指点一二,这是 请柬,请收好。” 高飞从拎着的包里拿出两张大红请柬,递给了小张一张,另外一张递给了连雪。 “哇噻,落日餐厅?这名字好浪漫啊,到时候我肯定和小雪同去,指点一二的。” 看了眼精美的请柬,小张有些犯愁的说:“不过,我可不知道该送什么礼物,才能……” 高飞摆手:“不用送任何礼物,你只要带嘴巴,和挑剔的目光去就行了。” 小张大喜:“还有这样的好事呀?行,我保证到时候和小雪一起去。对吧,小雪?” 一直没说话的连雪,强笑着点了点头。 “行,那我在餐厅恭候两位的大驾光临。呵呵,你们那天早点去啊,我先去给沈总送请柬,再见。” 高飞看了眼连雪,推门走进了大厅内。 ―― 沈银冰刚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椅子上,小宋就走了进来:“沈总,广场分局的梁局长,一大早就等您,现在我办公室呢。” “梁娇娇?” 沈银冰眉头皱了下,点头说:“你把她请来我办公室吧。” “好的。” 小宋答应了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片刻后,身穿一身运动服的梁娇娇,走进了总裁办公室。 梁娇娇不穿警服时,少了一丝飒爽,但却多了一丝女孩儿的活泼和娇憨。 梁娇娇走进办公室,抱歉的笑笑:“沈总,不好意思,我又来打搅你了。” 沈银冰站起来:“没事,请坐,想喝点什么?” 梁娇娇摆手:“不用了,刚吃过早餐不久。沈总,相信你应该明白我来找你,是为了什么吧?” 沈银冰缓缓落座:“梁局长,前天我就告诉过你了,高飞以前的确是我的员工,但现在他已经辞职不在公司了,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梁局长,你身为警察,要查找个 人的下落,应该比我更容易,更简单吧?” 梁娇娇也没否认:“是的。不过我找他是因为私事,无权动用国家力量。所以还请沈总帮我一下,最起码你知道他的联系方式。” 沈银冰摇头:“梁局长,恐怕让你失望了,因为我原来的手机已经丢失了,而且高飞在离开公司后,也换了手机号――恐怕,我帮不了你。” 梁娇娇沉默了片刻:“沈总,那你能告诉我,通过谁才能找到他吗?” 沈银冰回答:“很抱歉,我是北山集团的总裁,每天都会有忙不完的工作,是没闲心来注意手下员工这些社交关系的。” “哦,那就打搅了,再见。” 梁娇娇无奈,只好告辞。 等她走到门前时,沈银冰忽然问道:“梁局长,恕我冒昧的问一句,你找他的目地,究竟是为了什么?” 梁娇娇扭头,淡淡的说:“沈总,你曾经亲眼见证了那一幕,相信你应该明白我找他,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真不明白。” 沈银冰摇头:“梁局长你身为警察,比谁都清楚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是很难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而且,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尽管高飞现在已经不是我的公司 职员了,但他上次冒犯你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我。” 顿了顿,沈银冰继续说:“所以呢,我这个唯一的现场目击证人,是不会替你作证的,还请你能谅解。” 用力抿了下嘴角,梁娇美点头:“我知道。可我觉得解决办法,并不是这一种。” 沈银冰眉毛一仰:“你要私下里采取报复行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劝你最好别冲动。据我所知,那个家伙既然能在京华时欺负了你,在冀南,他照样能欺负你的。” “我知道,我是不会私下里报复他的,更不会滥用职权。” 梁娇娇冷笑:“不过,我还有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 沈银冰皱眉:“什么方式?” “我要让他对我负责。” 梁娇娇说出这句话,开门扬长而去。 “让他对你负责?这是什么意思?” 沈银冰楞了片刻,忽然明白了过来:所谓的负责,就是梁娇娇要以她被高飞欺负了为由,要求他娶了她! 想清楚这一点后,沈银冰冷笑:“呵呵,他会对你负责?就那个混蛋,他对谁负责过了?” ―― 等电梯门打开后,梁娇娇迈步走了进去。 电梯门缓缓关闭时,另外一侧的电梯门,却缓缓打开,高飞从里面走了出来。 “嘿,这算不算是故地重游呢?物是人非啊。” 扭头看了眼走廊,高飞脚步轻快的来到总裁办公室门前,抬手敲了一下门,接着就用脚尖打开了房门。 第185章 今晚有约会! 梁娇娇临走前扔下的那句话,让沈总感到很不爽。 严格的说起来,沈银冰现在和高飞之间只有交易(他保护她的安全,她危机解除后,告诉他的身世,然后两清),基本不存在感情纠纷了。 尤其是沈银冰答应了佐罗,今晚十点要去燕子山广场赴约后。 她答应去赴约,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她有可能会把珍藏二十多年最宝贵的东西,献给那、那、那位英雄! 沈总做出这样的准备,并不证明她是一个随便的女孩子,只是一种报恩和崇拜的心理作怪罢了,说不定到时候佐罗真提出这样的要求时,她会毫不犹豫的一口拒绝呢。 既然心中有了神探佐罗的存在,按说沈总就更加没必要在意高飞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听梁娇娇说出那句话后,心情却变的很差了起来,仿佛梁娇娇要用强夺走她最为看重的东西那样。 这种感觉很奇怪,但却是真实存在着,以至于沈总在发呆时忽然想到:我,是不是真爱上那个家伙了? 这个念头一升起,沈银冰马上摇头:“不可能,我怎么会真爱上他呢,他就一臭留氓罢了,除了欺负女孩子,总爱胡说八道外,还有什么优点啊!” 就在沈总摇头把某人从脑子里甩出去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不等她说‘进来’,房门开了:刚被她甩出脑子里的某男,抱着膀子倚在门框上,左脚翘起反踏在门板上,笑嘻嘻的问:“沈总,我能进去吗?” 刚才梁娇娇带来的烦躁,随着高飞的出现,忽然一下子烟消云散,笑意从沈银冰的双眸中浮起,表面上却带着厌恶的神色,冷冷的说:“你爱进来就进来,不进来那就走人,别整出一副卖笑的姿势竖我门口,让别人以为我有‘招基’的嫌疑!” “哇,基里面有我这么阳光帅气的男生吗?” 高飞双手抱拳托着下巴,做了倒胃口的惊诧动作,笑嘻嘻的走了进来,拉过办公桌前面的椅子,一屁股坐在了上面。 “自恋狂!” 沈银冰冷笑一声问:“你来干嘛?” “某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本来我不想来着,可考虑再三,毕竟咱们之间曾经有过一段真挚的爱情,所以特意挑了这个吉庆日子,专程拜访沈总。” 高飞嘴里胡说八道着,从包里拿出两张请柬,递给了沈银冰。 沈银冰接过来,看了一眼:“要在31号开业?” 高飞点头:“是啊,这是香港陈大师给看的好日子。鄙人迫切希望沈总,以及颜副总到那一天能大驾光临,寒舍肯定会蓬荜生辉的。” 沈银冰忽然问道:“高飞,你什么文化水平?” 高飞有些不明所以:“初中吧。我倒是想说自己是哈佛大学毕业的,可估计没多少人会信――怎么了,你问这个问题干啥?” 沈银冰把请柬随手扔在桌子上,淡淡的说:“既然是初中水平,那麻烦你别再我面前咬文嚼字的,听着别扭。” “嘿,有文化的高级知识分子就是不一样啊,讽刺人都不带脏字眼的。” 高飞无所谓的笑了笑,问:“沈总,我今天来呢,除了亲自给你送请柬之外,还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想请你今晚光临寒、咳咳,去西餐厅,因为昨天空运来的红酒等东西都到了,今晚算是试营业吧。” “今晚?” 沈银冰黛眉微微皱起,犹豫了下说:“今晚不行,我没空。” “今晚你要做什么?” “和人有个约会。” “和谁约会,是男的,还是女的?” “是和――” 沈银冰闭嘴,看着高飞:“我和谁约会,和男的还是和女的,关你什么事儿!” 高飞打了个哈哈:“哈哈,我就是关心你嘛。嗯,那个啥,让我来猜猜,你肯定是和个男的约会,对不对?” 沈银冰重重点头:“对,我就是和男的约会,这又怎么样?” 高飞脑袋向前凑了凑:“那个男的应该很潇洒,很有钱吧?” 沈银冰无声冷笑:“对,他就是‘高富帅’的代名词,绝对是让那种被女孩子看一眼就再也忘不了的男人!怎么了,你是不是很羡慕,很嫉妒,很不甘心啊?” 高飞撇了撇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有什么不甘心的?你又不是我老婆。原意去就去呗,不过到时候要是被人家欺负了,可别再打电话叫我啊,我可不管。” “我就是被狼吃了,我也不让你管!” 沈银冰气呼呼的拿起请柬,在桌子上狠狠摔了一下,看到高飞转身就走后,忙说:“你给我站住,我有话要对你说。” 高飞扭头:“洗耳恭听!” 沈银冰端起水杯抿了口,淡淡的说:“你在走廊中,没有看到梁娇娇?” 高飞一楞:“梁娇娇?没有啊,她来找过你了?” “她前脚刚走,你后脚就进来了,看来你们乘坐的不是一个电梯。” 沈银冰说:“她来找我,是向我打听你的下落。” 高飞问道:“你前晚不是告诉我说,你已经告诉她了吗?嘿嘿,我就说呢,你沈银冰再没人性,也不会出卖我的――唉哟,这可是三块钱一张的请柬,你要是摔坏了多可惜!” “你才没人性!” 沈银冰恨恨的瞪了高飞一眼,拿起签字笔在手指上灵巧的转着花:“你想不想知道,她找我说了些什么?” 高飞一脸的真诚:“还请沈总告知在下!对您的大恩大德,在下是感激不尽,没齿难忘!” “德性!” 沈银冰白了他一眼,就把刚才梁娇娇和她说的那些话说了一遍,悠悠的说:“她在临走前告诉我说,她找你不是为了报仇,而是要让你为她负责。看来,你桃花运来了,轻而易举就找到了个老婆,羡慕啊。” “让我对她负责?” 高飞呆了一下,接着叹了口气:“唉,没办法,谁让咱人好了?多金、帅气,会哄人,能暖炕,只要稍微有点眼光的妞儿,都肯定会有成为我老婆的心思,唯有那些痴呆患者,才会整天对我摆出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沈银冰咬牙:“你说谁呢!” “我不是说你,我说的是那些痴呆患者。哦,对了,今晚你真要去和男人约会?” “是!” “不能不去?” “必须去!” “那好吧,提前祝你今晚过的愉快,拜拜了!” 高飞挥挥手,转身向门口走去,走到半路时,却扭头问道:“沈总,我给你提供个信息。出了总部大楼左拐前行一千五百米左右的路北,有个叫‘相思鸟’的店铺,相信里面的东西对你有用的,好了,三友娜拉。” “相思鸟店铺?那里面有什么东西?” 等高飞走了后,沈银冰打开了笔记本,打开gps定位地图,很快就搜到了相思鸟的具体位置,然后用百度搜了一下,点开了店铺网站页面。 只看了一眼,沈总的俏脸腾地飞红,咬牙切齿骂道:“臭留氓,混蛋!” 相思鸟店铺网站的主题,一目了然:本店出售各种高级情趣用品…… 沈银冰气急,抓起请柬正要摔出去时,房门被敲响。 “进来!” 沈银冰以为是高飞去而复返,语气很是冰冷。 但等敲门的人进来后,沈银冰才发现原来是小宋,脸色这才缓和了下来:“有事吗?” 看出沈总脸色不怎么好看后,小宋根本不敢多问什么,只是说:“沈总,正在南部山区跑马场的颜副总打电话回来问,今晚要招待英国方面的客人,让我问一下,您有没有时间。” 英国那边的客人,就是穆天涯的手下。 跑马场开业在即,穆天涯那边也及时派来了工作小组,按说沈总该去招待一下客人。 不过,想到今晚还得去约会神探佐罗,沈银冰啥事都能推掉的:“嗯,你回复颜副总,就说我今晚有个重要的事情要做,让她代替我好好招待英国客人吧。” “好的,那我这就去告诉颜副总。” 小宋答应了一声,转身要走时,却听沈银冰问道:“小宋,你熟悉燕子山广场那边吗?” 燕子山广场是郊区,距离北山集团这边的直线距离,大概有三十多里路。 小宋摇了摇头:“沈总,我不怎么熟悉那边。不过,前台的小慧家就住在那儿,我给你去问问?” 沈银冰摇头:“算了――行,你没事去问问也行,打听一下那边晚上几点就没人了。” “好的。” 小宋点头,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她不明白沈总为什么要打听燕子山广场,可沈总既然这样吩咐了,她也不好问。 来到大厅前台时,小慧正在前台接待一个客人的询问。 客人看起来是个华夏人,但说话却是用英语,看来是华侨之类的,小宋也没有在意。 “请您稍等。” 看到小宋过来后,小慧对客人抱歉的笑了笑,然后问道:“小宋姐,有什么事吗?” “哦,是这样的。小慧,我记得你是住在燕子山广场那边吧?” “是啊,我家就在广场后面的小区。” “那,你知道广场在晚上时,一般几点会清场呢?” “现在这个季节啊,一般都会在十二点左右吧?” 小慧笑嘻嘻的问道:“小宋姐,怎么,有人约你今晚去那边玩儿啊?” “不是我,是沈总――咳,小慧,你可别乱说啊,我估计有高富帅今晚要约沈总了。好了,就这样吧,你继续忙。” 小宋咳嗽了一声,转身走向了电梯。 “好的。小宋姐你慢走。” 小慧和小宋摆了下手,扭头正要再应付那位讲英语的客人时,却发现他已经走向了大厅门口。 第186章 解红颜的请求! 本来依着高飞的意思,餐厅开业就开业吧,也没必要邀请什么人,办什么开业典礼。 到时候,詹姆斯夫妇和大猩猩他们,以及梁明和张妍两口子,再加上老王父女,李德才姐弟俩,这些人凑一起就够多的了,有必要再邀请别人吗? 不过老王和德才姐都劝高飞,说这么大一餐厅开业,要是不搞得热热闹闹的,那多没意思? 经过老王等人的劝说后,高飞一琢磨也是这么回事,毕竟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做正经生意,值得庆贺一下,所以让老王弄了请柬,一大早就开始撒请柬,邀请客人。 高飞是个孤儿,从十八岁之后就在国外生活,冀南没什么亲朋好友,撒请柬最多也就是给沈银冰、颜红她们。 再怎么说,她们也算是高飞的熟人了。 至于连雪――不好意思,因为某些事情的原因,高先生早就忘记了她,没想到在门口遇到了她,这才顺手给了她一张请柬。 从大厅中出来后,高飞很想再和连雪聊几句,说些诸如‘你最近瘦了,但更漂亮了,这些人日子去哪儿了,有没有找到婆家’的话,可人家在看到他出来后,却早早的扭头看向了别处。 连雪冷淡高飞的原因,他心里很清楚,知道她抹不开面子,只是笑着和小张打了个招呼,走向了路边。 高飞钻进出租车内时扭头看了一眼,连雪正向这边看来。 “哥们,你要去哪儿?” 的哥扭头问高飞。 “去哪儿?” 高飞想了想,说:“去北园大街,银座商城那块。” 既然连连雪她们都邀请了,高飞索性再去解红颜那儿走一趟,既然大家算得上是朋友了,如果不给她发请柬,张雯雯到时候肯定会找事。 至于解红颜去不去,高飞就不管了,反正礼节到了就成。 很快,车子就到了解红颜所在的胡同口,高飞下车时,就看到那辆红色小qq轿车停在印刷工作室门口,这证明解红颜在家。 在小qq车的后面,还停着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看来解红颜的工作室又接活了。 高飞看了眼车子,也没在意,走上台阶推开了房门。 工作室内整理的还是那样干净,空气中漂着淡淡的油墨味儿,不过解红颜却没在里面,也没看到顾客,倒是屋子中间案板上的烟灰缸里,放着两个烟头,其中一个还冒着袅袅的香烟。 “看来来的是熟人,要不然她也不会邀请人家去她‘闺房’。” 高飞抬头看了眼楼梯,刚要走过去却又坐在了椅子上,顺手拿起一张报纸看了起来。 也许那俩人不是谈生意的,或许是解红颜的朋友,高飞不想冒然闯上去,倒不如在下面稍等。 这是一份《泉城晚报》,照例,第一版是本市官面上的新闻,像什么王老三扶着老奶奶过马路啊,某市长视察希望孤儿院等等。 今天第一版面的新闻,也同样是这些东西。 倒是在报纸的右下角,有则官员调动消息:本报讯,原冀南纪委书记韩大成调任佛光市任市长,其纪委书记一职,由原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方小艇担任。方小艇,女,1973年9月25号生于京华,历任京华大学学生会副主席,京华东城区教育局副局长,东城区财政局―― 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资历介绍。 从方小艇的职务任免可以看出,她就老百姓嘴里常说的一步一个脚印走上来的,不过在来冀南之前,她一直在各单位担任副职,这次能够成为相对独立的纪委书记,可以说是一个质的飞跃。 “方小艇,这名字很熟悉啊,好像在哪儿听过似的。” 高飞看着方小艇的简历,正想琢磨在哪儿听说过这人时,却听到二楼上面隐隐传来女人不满的呵叱声:“李连五,你们现在马上给我离开!我不想再和你们有丝毫――” 解红颜接下来说了些什么,高飞没听清,倒是听到一个男人冷冷的说:“解公主,你这样说可就太没劲了吧?我知道你已经离开……” 解红颜打断了那个人的话:“你不要再说了,我还有工作要忙,请让开!” “公主?嘿,解红颜以前是哪家的公主吗?” 高飞放下报纸,走向了楼梯,来到楼梯拐角处时,就看到两个男人背对着楼梯,挡住了门口,也挡住了要下楼的解红颜。 解红颜冰冷的声音清晰了起来:“李连五,我再说最后一次,十八年前我既然已经离开了,就不会再回去!至于你们所说的镇宫之宝,我没有拿,你们爱信就信,不信我也没办法。” 右边那个男人冷笑:“解公主,那本藏事关楼兰古国……” 男人刚说到这儿,解红颜忽然说:“高飞!你怎么来了?” 两个男人迅速回头,就看到了站在拐角处的高飞。 “高飞,你忘记拿什么东西了吗?” 解红颜冲高飞眨了一下眼睛,对俩男人淡淡的说:“这是我的租客,前几天刚从我家搬走。” 俩男人眯着眼睛看了高飞片刻,让开了门口。 高飞的确曾经是解红颜的租客,但他早就从这儿搬出去了。 可现在解红颜却问他是不是忘记拿什么东西了,明摆着不想让那俩男人知道他们的关系。 高飞配合道:“哦,老板娘,我没有忘记拿什么东西,我这次过来是给你送请柬的,我的餐厅马上就要开业了。你既然有客人,那你们先聊,我在下面等好了。” 不等解红颜说什么,高飞转身走下了楼梯。 解红颜究竟是什么公主,她和这俩男人又是什么关系,高飞不想管。 但他确定只要他留在工作室,那俩男人绝不会再强迫解红颜什么。 果然,高飞重新坐在椅子上没多久,那俩穿着看起来很有品位的男人,很快就走了下来,看也不看他一眼,推门上了那辆黑色奥迪车,扬长而去。 又过了几分钟后,解红颜才从楼上走了下来,手里拿着一盒香烟:“高飞,吸烟。” “我自己带着呢,算了,你这儿最好是严禁烟火。” 高飞笑了笑,站起身拿出一张请柬递了过去:“我的餐厅在月底31号开业,到时候希望你和雯雯一起过去捧场。” 解红颜接过请柬,看了眼:“恭喜啊,这么快就开业了。” 高飞点头:“呵呵,的确是很快的。雯雯呢,怎么没有看到她?” 解红颜回答:“哦,她啊,她说很快就要开学了,得抓紧时间玩,一大早就出去了,说是要和孟菲去爬西郊的灵岩寺。” “嗯,也是,再不玩就没机会了。好了,我走了,31号欢迎大驾光临。有你这样的大美女坐镇,日后肯定会有更多的回头客。” 高飞开了个玩笑,转身向门口走去,没有问刚才那俩男人是谁,找解红颜究竟为了什么。 高先生是个特别讨厌麻烦的主,只要不是特亲近人的事,他懒得管。 解红颜却叫住了他:“高飞!” 高飞停步转身:“怎么,还有什么事?” 解红颜犹豫了下,垂下眼帘问道:“刚才那俩男人,是我――” 高飞笑着摆摆手:“呵呵,你的事情不用和我解释的。” 换句话说就是:你的事情,我不想听。 解红颜双眸中闪过一丝黯然,轻轻点了点头。 高飞开门,走出了工作室,刚走下台阶,送出门来的解红颜忽然又说:“高飞,我能不能麻烦你个事儿?” “什么事?” 高飞停步转身,看着身穿黑色旗袍,好像一朵墨莲那样清雅高贵的解红颜,微微皱眉:“老板娘,你今天的精神状态有些不对劲,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 自从那天解红颜在皇家西餐厅向他‘坦露心扉’后,高飞对她的感觉就发生了变化。 他是垂涎解红颜的美色,但高先生可是个有原则的人,绝不会拿着自己的身体来做交易,那样就算是身体得到了快乐,可思想上也会感觉别扭。 这也是他为什么冷淡颜红,冷淡秦城城的主要原因。 高飞,需要的是那种两情相悦的感觉,就像八年前他和穆天涯那样。 他不需要交易。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所以高飞才没打算管解红颜的事。 不过,当解红颜真有事要求他后,他却不好意思拒绝了。 “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解红颜强笑了下,垂下眼帘:“高飞,我知道你现在对我是什么印象,我也没权利要求你为我做任何事――可是,我现在除了信任你之外,就再也没有人了。” “能够得到大美女的信任,这对我来说这是一种荣耀,小生愿意效劳。” 高飞耸耸肩:“说吧,什么事?只要我能做到。” 解红颜抿嘴一笑:“是这样的,以后我要是不在冀南了,你能不能替我照顾雯雯?” 高飞一楞:“替你照顾雯雯?” 解红颜点头:“嗯。虽然雯雯的朋友也不少,但都是些不成熟,没有担当的。我能看得出,在她有好感的人中,唯有你能有这个能力,希望你不要拒绝。” 顿了顿,解红颜声音变低,就像蚊子哼哼:“如果你能答应,无论你现在让我做什么,我都会答应你的。但这不是交易,而是、是……” “是酬劳?” 高飞嘴角挂着讥讽,盯着解红颜下巴下那一抹雪白的晶莹,淡淡的问:“我替你照顾女儿,你以陪我睡觉为酬劳,这不是交易,是什么?” 用力咬了下嘴唇,解红颜低声说:“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让你答应替我照顾好雯雯。” “我不知道你要出什么事,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我不会和你做交易。” 高飞想了想,说:“可你如果要是求我的话,也许我会考虑一下。” “高飞,我求你,求你替我照顾雯雯。” 解红颜抬起头看着高飞,左手扶着门板,缓缓的跪在了地上。 第187章 商场偶遇方小艇! 解红颜究竟是什么人? 那俩男人为什么要叫她公主? 她要去做什么,才会委托我照顾张雯雯? 为此,还不惜给我下跪,难道她预感要遭到什么不测? 高飞离开解红颜的家后,并没有乘坐出租车,而是顺着人行道向西走去。 现在天色还早,给沈银冰、解红颜撒完请柬后,他真不知道剩下的那些请柬该撒给谁了,索性步行随便逛逛,这样也方便思考问题。 毫无疑问的是,解红颜有太多的秘密,比方她在十八年前就已经是华夏第一美女了,尽管有了张雯雯,但凭着她的魅力和不老的风情,只要她愿意,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来照顾她,就能得到什么样的男人。 但她却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了带着张雯雯隐居到了冀南。 “唉,这个世界充满了迷惑啊。” 想了半天感觉头疼,高飞感慨的叹了口气,拿出香烟来时才发现里面只剩下一颗了。 前面不远处就是银座商城,他打算去那里面买烟,顺便享受一下免费空调,反正现在天还早,回餐厅也好,回酒店也罢,也没什么事可做。 今天不是周末,不过商城的客流量也很大,大部分都是年轻人,这和马上就要开学,学子们需要购置下学期的必用品有着很大关系。 来到商城门口,高飞抬手掀起能防止冷气外露的皮帘,刚要走进去时,一个戴着大墨镜的女人恰好走出来。 出于良好的绅士风度,高飞向旁边退了一步,准备等这个女人走出来再进去时,女人却停住了脚步:“咦,高飞?” 高飞一楞,才认出这个女人是谁,立马装作一副惊喜的样子:“哟,秦老师,没想到在这儿也能碰到你啊,好巧,呵呵。” 这个戴着大墨镜,身穿乳白色休闲套裙,脚踩黑色细高跟皮凉鞋的女人,正是高分刻意疏远的三个女人之一(颜红、解红颜),秦城城。 秦城城走出来,摘下墨镜上下打量着高飞:“是啊,好巧,的确是好巧――你这是来买东西?” 高飞嘿嘿一笑:“就像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有可能是唐僧那样,我来商城也不是买东西,而是免费享受一下这儿的清凉世界。” 秦城城抬手拢了垂到耳边的发丝,打量着高飞,双眸中带有掩饰不住的某种狂热:“哦,你最近几天在忙什么呢?为什么打你手机总是关机?” 坦白的说,秦城城打量高飞的眼神,就像古代那些纨绔大少去清楼,审视接客的姑娘那样,让某人感到有些紧张,笑笑:“呵呵,我那个啥,前几天有事去了一趟外地,刚回来不久。” 秦城城咬了咬嘴唇:“哦。找个地方坐坐,我请你喝酒。” 高飞犹豫了下,抱歉的说:“不了,我在这儿稍微凉快一下就走,餐厅那边还有事。” 秦城城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也没继续这个话题:“那行,你去凉快吧,我先走了――哦,对了,昨天我路过步行街时,发现你的餐厅装修完事了,准备什么时候开业?” 高飞拍了一下自己的后脑勺:“哎呀,你瞧瞧我这记性!” 说着,赶紧从包里掏出两张请柬,递给秦城城,语气真诚的说:“秦老师,我餐厅准备在月底31号开业。本来我打算要送你家里去的,没想到恰好在这儿遇到你了。嘿嘿,这倒是省下我再跑你家了。请收下,31号我会在落日餐厅恭候贤伉俪光临。” 秦城城接过请柬,嘴角带着玩味的笑:“你,让我和刘国华一起去?” 高飞点头:“是啊。” “好的,到时候我们贤伉俪肯定会去捧场的。” 秦城城把请柬放在了小包里:“那就这样吧,我走了。” 高飞抬手,弯起两根手指,客气的说:“秦老师,再见。” “再见。” 秦城城挥了挥小手,戴上大墨镜,转身走下了台阶。 望着秦城城下台阶时那左右摇摆的腰肢,高飞脑海中浮现出她疯狂时的不羁样子,情不自禁咽了口吐沫时,她却忽然转身,仰着下巴说:“高飞,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你一旦得到,就永远甩不掉了,除非那个东西消失。” 高飞一呆:“这句话是啥意思?” “啥意思,你自己心里明白。” 秦城城淡然一笑,甩了下染成橘红色的秀发,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了。 “永远都甩不掉?切,你以为你是狗皮膏药?” 高飞当然明白秦城城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他刚才就是装傻,嗤笑一声走进了商城内。 “看来没事以后得找个大师给算算了,最近是不是走了桃花劫。” 高飞有些不满的嘟囔着,把包放进储存柜时,想了想,从里面拿出几张请柬放进了衬衣口袋中:既然能够遇到秦城城,就不排除在这儿还能遇到别的什么熟人,到时候就不用再回来拿请柬了。 尽管他也知道,再遇到熟人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他在这个城市,好像也没多少熟人了。 从一楼柜台上买了包大中华,高飞乘坐电梯去了二楼。 买烟的姑娘告诉他说,二楼有个专门供顾客休息的吸烟区,那儿还有免费的按摩椅,以及提供各类冷饮,绝对是消除疲劳的好地方,不过得收取十块钱的门票。 位于二楼西南角的吸烟区,里面环境和摆设都不错,但人却没有几个,看来很少有人愿意花十块钱来这儿吸烟。 商城吸烟区收费的措施,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好事,约束人们少吸烟,对身体健康有好处。 交了十块钱的门票后,高飞推门走进了吸烟区内。 刚进来,就能感觉到发丝有向上飘的趋势,看来天花板上方安装了专门向外抽空气的设备,确保吸烟区内的空气随时都是清新的。 也许是上午的原因,本来人就不多的吸烟区内,总共坐了七八个人,一大片贴着广告的按摩椅都是空着的。 按摩椅一侧,都有一个茶几,上面摆放着烟灰缸,如果有人要点冷饮的话,也会放在上面。 这七八个人中,只有一个女人,穿着一身不知道啥品牌的白色休闲服,直筒铅笔裤,优雅翘起的左脚,穿着半高跟的黑色皮凉鞋,小脚没穿袜子,脚趾甲是健康红润的自然色。 女人正在看一份报纸,报纸遮住了她的脸面,身子随着按摩椅的按摩,轻缓的摇动着,一侧的茶几上放着一杯桔子水,烟灰缸里面有半截还在袅袅燃烧的女士香烟。 随意扫了这个女人一眼,高飞走向了另外一排按摩椅时,吸烟区内的服务生却走了过来,低声说:“抱歉,先生,那边的按摩椅电源出了点故障。如果您需要享受按摩服务的话,请坐到那边。” 服务生客气的抬手,指了指看报女人旁边的椅子。 “好吧,给我来杯冰镇扎啤吧。” 高飞笑了笑,转身走了回去,坐在了女人左侧的按摩椅上。 很快,服务生就端着一杯冰镇扎啤,一个装有金色细沙的烟灰缸走了过来,放在了茶几上。 点头致谢后,高飞端起扎啤喝了一口:吸烟前先润润喉咙,有利于身体健康…… 和高飞共用一个茶几的女人,仍然在看报纸。 高飞点上一颗烟,拿出手机随意浏览起了网页。 吸烟区内很静,只有按摩椅在工作时发出的‘嗡嗡’轻微声。 高飞身子随着按摩椅的按摩,渐渐的有了困意,打了个哈欠后,又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他放下酒杯时,看报的女人放下报纸,侧脸去拿烟灰缸内的香烟。 于是,高飞和她一起,都看到了对方彼此的模样。 这个女人看起来也就是三十二三岁的样子,典型的瓜子脸,挺翘笔直的小鼻子上驾着一副无框近视眼镜,抹了一层唇膏的唇,就像她的脚趾甲那样,透着健康的润红色。 严格的说起来,女人很美,单论五官长相的话,不次于解红颜。 不过,与浑身洋溢着成熟风情的解红颜相比,她的女人味儿明显要输太多。 但是她双眸中闪过的精明,以及她浑身散发出的某种严肃气质,在让她女人的魅力大打折扣时,却在不知不觉间给人一种不敢和她对视的压力。 俩人目光相碰后,出于礼貌,同时对对方微微一笑,随即挪开了目光。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高飞刚挪开目光,心中却蓦然一动! 他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仿佛他和这个女人认识了很多年那样! 更让他感到惊讶的是,在挪开目光的那一刹那,竟然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和出现在他梦中的那个女人很相似! 从懂事开始,高飞就经常做一个梦:梦里,有个女人,是他的母亲。 可是那个女人那么多次出现在他梦中,模样却都是模模糊糊的,根本看不清。 这是因为,高飞从没有见过他的亲生母亲。 现在,他和这个女人对视一眼后,竟然觉得她和梦中的母亲有些相似! 这是怎么回事――高飞心中一荡,下意识的再次向女人看去。 巧合的是,女人这时候也再次向他看了过来,眼神中,也明显带有莫名的疑惑。 俩人再次相视后,女人率先说话了,声音很好听,好像黄鹂鸟在叫那样,与她的年龄很不相符,大有装嫩的嫌疑,但这却是她的原声:“你好,很抱歉打搅你,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方小艇。” “方小艇?” 高飞眉头一皱,脑海中蓦地闪过一丝亮光:“啊,我知道你是谁了,你就是新来的冀南纪委书记方小艇吧?” 第188章 我们是朋友! 在来商场之前,高飞在解红颜的工作室看了片刻的报纸。 《泉城晚报》的首版上面,就有方小艇的任免通知,以及她的资历简介。 本来,高飞在报纸上看到方小艇这个名字时,就觉得很耳熟,好像在哪儿听到过。 不过,因为解红颜和那俩男人的争执,打乱了他的思考,事后就把这事给忘了。 但高飞却在这儿会遇到方小艇。 同时,他也想到方小艇是谁了。 上个月20号左右时,高飞在京华为了替沈银冰解决麻烦,找到了高雅设计陷害她的证据,把证据分别给了公安部某副部长,和高雅在广电总局担任副局长的老妈方小艇。 方小艇接到高飞送去的证据后,被迫做出了让步,这才让沈银冰全身而退。 但毫无疑问的是,方小艇从那之后,肯定记住了沈银冰,也不会放过是谁在背后要挟她,和她儿子高雅。 高飞说啥也没想到,方小艇竟然来冀南当官了,而且俩人还在这儿偶遇。 买嘎达,哥们就说在看到方小艇这名字时,怎么觉得那么眼熟,在看到她真人后,会有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原来她就是高雅的老娘啊。 啧啧,真是不敢相信,她都有高雅那样一个儿子了,看起来还这样年轻,好像三十多岁似的。 嗯,其实这也没啥奇怪的,就像解红颜,张雯雯都十七岁了,她不也是一副迷死人不偿命的狐媚样? 唉,这些女人都是极品啊,真不知道是怎么保养的。 嚯嚯,哥们看来以后得小心点了,要不然肯定会遭到无情的打击啊。 女人,看起来越是有风度,有品位的女人,心地更是狠毒啊―― 几乎是在瞬间,高飞就想了这么多,眼里也下意识府上了警惕之色。 方小艇却没有注意到高飞眼里的警惕,仍然在为自己心中某种奇异的感觉而纳闷,嫣然笑道:“呵呵,对,我就是报纸上所说的方小艇。看来,你平时很喜欢看报纸啊。” 高飞郑重其事的点头:“嗯,常看报纸不但能陶冶情操,而且还能从中关注到更多的国家大事。尤其是南海、东海岛屿问题,经常会考虑该用什么有效的办法,才能顺利解决。唉,有时候,为了这些事,我都夜不能寐啊。” 如果沈银冰、梁明或者詹姆斯听到高飞说出这些话,肯定会嗤笑他装比――一个在几个月前还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家伙,有什么狗屁心思去操心这么严肃的问题? 估计方小艇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她绝不会耻笑,反而觉得眼前这年轻人很风趣,看他更顺眼了:“哈,如果你真这样想的话,你没有走进官场,这是政界的一大损失啊。” 高飞回答:“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把即将自燃完的烟头摁进细沙中后,方小艇又拿出了一根细细的女士香烟。 高飞很有眼里价的,点燃了打火机,凑了过去。 方小艇借着高飞的火机点燃香烟,很优雅的吐出一个烟圈后说道:“谢谢。” 高飞谦虚的说:“不用客气,能够为美女效劳,是我的荣幸。” “你的嘴巴真甜,平时没少哄女孩子吧?” 方小艇笑了笑:“哦,对了,我现在还不知道你姓什么,叫什么呢,方便告诉我吗?” 我和你老公一个姓氏――高飞心中嘀咕了一声,表面却是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鄙人姓高,叫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嘿嘿,能够向方书记您通报姓名,这对鄙人来说是三生有幸啊。” 方小艇的脸色微微一变:“你也姓高?” 高飞有些纳闷了:“是啊,姓高,有什么值得让您惊讶的吗?据我所知,姓高的在冀南,大概有十几万人呢,这也不是什么特殊的姓氏。” 看得出,方小艇的镇定的心态,好像有了明显的改变,她狠狠吸了一口烟,尽量让自己镇静下来,语气重新恢复了淡然:“哦,不是,不是惊讶,我就是觉得――呵呵,怎么说,没法解释。对了,高飞,你老家是哪儿的?” 如果换个人,比方是个呲着大黄牙的家伙,要是在第一次见到高飞问他老家是哪儿的,高先生肯定会翻个白眼,再骂一声:管你鸟事! 不过,问话的方小艇可是位漂亮的女士,而且还是冀南有数的实权高层之一,高飞当然不会那样粗俗了,反正这个问题也没有触犯到他的隐私,所以就坦率的回答:“我啊,我也不知道我老家是哪儿的。” 方小艇眉头一皱,正要再说什么时,高飞又说:“我从小就在孤儿院内长大。” 就像是过电那样,方小艇的身子猛地一颤,脸色也刷的苍白。 高飞纳闷:“方书记,你怎么了?” 方小艇慌忙摇头,用手轻轻拍打了几下心口,又狠狠吸了几口烟,轻咳了一声摇头:“咳,没,没什么,我就是心脏有点小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犯――高飞啊,你,今年多大了?” 难道她看出我是要挟她的那个人了,所以才盘问的这样仔细? 不可能啊,哥们做事向来都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她怎么可能会知道。 那她干嘛要问的这样详细? 高飞吸了口烟,眼珠子叽里咕噜的转,却没有说话。 方小艇也察觉出自己问的有些冒昧了,正要解释什么时,高飞说话了:“我今年26岁,虚岁。老百姓不是常说嘛,男算虚,女算满。” “26,26,26。” 方小艇喃喃的重复着这个数字,眼里慢慢浮上了水光,潜意识中抬起右手,竟然向高飞脸上抚了过去。 她这是要干嘛!? 高飞皱眉,向后仰头,躲开了方小艇的手,正色道:“方书记,你怎么了你?” 方小艇伸出去的手,僵在了半空中,然后慢慢缩了回来,强笑一声说:“啊,很抱歉呢,我刚才有些生态了――是这样的,听到你的身世后,我想起了几年前我在云贵那边扶贫活动中认识的一个女孩子。女孩子也是个孤儿,但后来却――咳,咳,高飞,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故意咒你,就是,是……” “是触景生情?哦,不对,是睹物思人?哦,也不对,是那个啥,反正你明白我意思,嘿嘿。” 高飞这才明白方小艇为什么失态了,嘿嘿笑道:“都是我的过错,才惹起了方书记的伤心事,抱歉啊。” “没什么,是我对过去的某些事情太投入,失态了,不好意思。” 方小艇深吸了一口气,把香烟掐灭在了烟灰缸中,双手交叉着放在腿上,侧脸看着高飞时,已经恢复了昔日的沉稳冷静:“高飞,佛说相见就是有缘。我虽然年龄大你很多,行业也特殊点,但这并不代表着我们不能成为朋友,你说对吧?” 高飞马上回答:“能够有方书记这样一个朋友,可是我高某人三生有幸了。” 方小艇抿嘴一笑,说道:“呵呵,你很懂得幽默呢。高飞,站在朋友的立场上,我问问你目前在哪儿高就,这应该不算冒昧吧?” “方书记这是在体察民间疾苦,怎么说是冒昧呢?” 高飞也掐灭香烟:“我吧,最近在步行街那边开了个西餐厅,准备月底31号开业。如果方书记有机会去那儿呢,还请赏脸碰个人场。呵呵,当然了,如果你能把餐厅介绍给你的同事,我就更感激不尽了。” “哦,你要在步行街开西餐厅?够有钱的啊。” “也不是多有钱,是朋友帮忙凑的。” “有这么给力的朋友,也是很不错了。” 方小艇眼里闪过一丝惊讶,笑道:“行,咱们既然是朋友,那我肯定会去捧场的――对了,你开业时,我能不能过去?” “求之不得呢!” 高飞大喜,连忙从口袋中拿出一张请柬:“我正犯愁没人剪彩呢,方书记你就出现了,真是及时雨啊,嘿嘿,咱可就说好了,那天无论你多忙,都得去捧场!” “我答应你。” 方小艇接过请柬,粗粗看了一眼放进包里,却又拿出了一张名片,交给了高飞:“高飞,这是我的私人联系方式,知道的人不多。如果你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只要不违反纪律,我尽量会帮助你的。” “看来我祖坟上冒青烟了。” 高飞接过名片,有些犯愁的说:“但我没有名片呢。” 方小艇一笑,拿出手机:“告诉我你手机号,我存在手机内就可以了。” 高飞点头:“还是我打给你吧,因为我刚换的手机和号码,自己也记不住。” 按照名片上的手机号,高飞拨响了方小艇的手机。 “我记住了。” 方小艇刚保存好,包里面另外一部电话就响了起来。 “抱歉啊,我接个电话,这次是公事。” 方小艇谦和的笑了笑,拿出手机接听了电话。 她在打电话时,脸上的笑容已经荡然无存,眼神也凌厉了很多,说话的语气更是淡漠的让人怀疑她是个机械人:“好的,我知道了,你通知其他几个副书记去会议室,我马上就赶回去。” 扣掉电话后,方小艇再看向高飞时,眼眸里已经有了柔和的色泽:“高飞,对不起啊,本想和你多聊一会儿的,可单位要召开紧急会议,我得回去了。改日吧,改日我们再聊。” 高飞站起身,握了下方小艇伸过来的小手,随机松开:“方书记,您可别这样客气了,您这样会让我感到拘束的。嘿嘿,路上小心些。” “好的,我记住了,再见,有事随时给我打电话,我24小时开机的。” 方小艇笑着和高飞摆了摆手,拎着小包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出了吸烟区。 “奇怪,现在当官的啥时候变得这样亲民了?” 望着方小艇的背影,高飞不解的摇了摇头。 第189章 目标出现了! 燕子山广场,位于泉城广场三十多里路的南边,地理位置算是近郊。 当夜色渐渐深下来后,在广场上乘凉的附近居民,也开始三三两两的回家了。 郊区和市区的区别就是,接近十点钟时,市区广场上的行人还是大批存在的,但这边广场上的人就要回家了。 说起来,还是一个‘客流量’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燕子山广场的正中央,矗立着一座南燕北飞的雕塑,与不远处的燕子山很是应景。 广场南侧绿化带前面的木制长椅上,坐着三个年轻人,烟头在灯光下,依然一闪一闪的,但不是很醒目。 坐在正中央的那个年轻人,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问左边的同伴:“大岛君,你确定没听错,沈银冰今晚十点会来广场?” 如果刚走过他们前面的行人听到他的问话后,心里肯定会纳闷:咦,这儿啥时候来了说鸟语的岛国人了? 这三个人,的确是岛国人。 最左边那个,就是今天上午去北山集团总部咨询业务的大岛。 问话的这个,叫大茂。 右边那个,则是大和。 他们三个人的具体名字叫什么,很少有人知道,但要是提起‘岛国三刺客’,在国际杀手界却算是小有名气的。 小有名气的意思就是,他们最多算得上是二流杀手,一不小心就能成为没人问津的三流――所以三人现在迫切希望能够做个大买卖,能够一举打响他们在杀手界的名号,籍此来吸引顾客。 无疑,能够刺杀被杀手王者‘鬼舞’摘下的沈银冰,就算得不到丰厚的报酬,那么他们也能打响自己的知名度。 这,有点类似于虎口夺食的意思――和大名鼎鼎的鬼舞抢生意,的确是件让人兴奋的事儿。 于是,他们不顾杀手界的规矩,毅然决然的来到了华夏冀南。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得知沈银冰今晚要来这边广场后,他们也做好了相应的计划:如果能把她掳获,藏匿到鬼舞接任务失效的日子再砍头,那样他们就能在打响名头的同时,也会获得丰厚的报酬。 所以他们很激动,早早的就来到了广场上,静候沈美人的光临,祈祷她能快点出现。 大岛回答:“我也不敢确定她会不会来,可她的秘书的确这样告诉前台的。” 大和说:“这事也不能着急,反正我们也是碰运气,她能来固然是好,不来呢,我们也没什么损失。” 三人中,大和是强烈反对在鬼舞任务还没结束时,就插手刺杀沈银冰的人。 他觉得,就算成功刺杀了沈银冰,三刺客的名头响彻世界各旮旯――可传说中的鬼舞,会咽下任务被抢走的这口气吗? 到时候,该怎么应付鬼舞? 或者说,该选择怎么个死法! 就算岛国人一向狂妄,但他们也很清楚,他们和鬼舞相比起来,那就是老鼠和狮子的区别,人家捏死他们,不带费力的。 更何况,在杀手界有着很大影响力的欧皇,也向各位同行发过警告,尽量别打沈银冰的主意,要不然后果自负! 不过也许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三刺客中的为首者大茂,却坚持要这样做,并取得了大岛的支持―― 大茂吸了口烟,问道:“现在是十点过五分,我们再等一个小时,如果沈银冰还没出现的话,那这次任务就取消,我们等鬼舞的日子过后,再做打算。” “好的。” 大和点了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却看到一辆白色的轿车,缓缓停在了广场的北边。 他苦笑了一声:“目标,好像已经出现了。” ―― 在来燕子山广场之前,沈银冰犹豫了很长时间。 她明明迫切希望看到神探佐罗,也做好了为他付出一切的思想准备,但事到临头,却犹豫不决。 沈银冰犹豫不决,无非就是琢磨和神探佐罗见面后,他会不会提出过分的要求,自己能不能半推半就的接受,如果真接受了,那以后两个人会是一种什么关系――等等。 考虑良久后,沈银冰终于打定了主意:今晚去见神探佐罗,但不会答应他去酒店的过分要求,最多,也就是牵牵手儿,亲嘴――都不可以的,因为沈总不是个随便的银! 其实最终让沈银冰下定这个决心的,还是因为某个家伙! 正是那个家伙在她心底的存在,才让她甘心为神探佐罗奉献一切的决心小了很多。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在意高飞。 她明明该非常讨厌那家伙的,她和哪个男人交往,干他猫儿的事? 就是在这种摇摆不定的矛盾中,沈银冰驱车来到了燕子山广场。 其实,只要沈总能把车速提到五十迈之上,她就能在十点之前准时抵达广场的。 不过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女孩子在约会中迟到,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儿,男人,闭嘴! 停好车子,沈银冰拿起手机看了眼,现在是十点过六分了。 诺大的广场上,灯火通明,但却没有几个人,而且也都在陆续的离开,倒是在南边绿化带前的长椅上,隐隐看到几个吸烟的人,可应该不是他。 “他在哪儿猫着呢?” 按照惯性思维,沈银冰以为神探佐罗应该比约定时间,最少提前五分钟到场,这时候指不定在哪儿呢,四下里看了几眼,打开了手机求求。 神探佐罗的求求,是在线状态。 “看来,他一直在等我呢。” 沈银冰笑了笑,飞快的打字:“佐罗,你在哪儿呢,我已经来到广场了,车子就停在北侧小河边,是辆白色宝马。” ―― 燕子山广场的北侧的小河对面,有一家小酒吧。 高飞坐在酒吧靠窗的位置,喝着小酒,看着电子书,很惬意的样子。 叮当一声信息提示声响起,屏幕上沈银冰的求求头像一闪而过。 “呵呵,还真来了。唉,看来爱情真能让人,尤其是让女人疯狂啊,明知道现在身处危险之中,但仍然独自前来了,真是傻瓜的干净。” 看着信息,高飞晒笑了一声,编辑了一条发送了过去:“很抱歉啊,我还在路上呢,车子扎胎了,正在修,估计还得过段时间。要不,你先回去,等以后有机会咱们再见面,怎么样?” 高飞约沈银冰来这么偏僻的地方,就是想试试她到底是不是真在乎那个神探佐罗。 如果她不来呢,高飞心里会高兴点――不为什么,就是高兴。 可她如果来了呢,高先生就会非常生气――不为什么,就是生气! 不管她来不来,高飞今晚都会来:万一沈银冰来了呢,他得负责人家的安全,但不会见她,要让她明白神探佐罗根本没有把她当回事,故意伤她的心! 能够让沈银冰这样骄傲的妞儿吃瘪,高飞就会感到很爽,莫名其妙的。 ―― 看到神探佐罗发来的信息后,沈银冰好看的小鼻子紧紧皱了一下,低声道:“搞什么嘛,人家为了今天的约会,推掉了好几个不该推掉的约会,巴巴的赶来了,他却说下次见面,真是气死了!你以为本宫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啊?” 不满的嘀咕了几句,沈银冰飞快的打字:“不了,我就在这儿等吧,你今晚一定会修好车子的吧?什么时候修好,那你什么时候来吧,反正我们说好不见不散的,我在这儿等!” “不见不散?那好吧,你就在车里呆着吧,我倒要看看你能熬到几点。” 看到沈银冰回的信息后,高飞冷笑了一声,不再理她,端起酒杯开始喝酒。 从他坐着的位置,透过窗户玻璃就能看到小河对面的广场,也能远远看到沈银冰那辆白色的宝马车。 高飞又喝了两杯啤酒时,看到沈银冰下了车子,坐在河边的长椅上,开始低头玩手机。 “傻瓜,怎么不在车里等呢?” 看到沈银冰下了车后,高飞眉头皱起,拿起手机正准备发送消息,提醒她一个人注意安全时,却隐隐看到好像有几个人走向了她。 马上,高飞就预感到有些不妙,也来不及给她发信息注意了,掏出两张钞票放在桌子上,快步走出了酒吧。 高飞直线距离沈银冰不是很远,最多也就是一百米左右,但中间却隔着一条小河,这样他要是过去的话,得从东边几百米远的小桥上绕行。 高飞走出酒吧时,就看到那几个人已经走到了沈银冰面前,心中莫名的一慌,有心想高喊一嗓子提醒她,却又闭上了嘴,飞快的向东边小桥狂奔而去! ―― 沈银冰在车里等了几分钟后,实在感到无聊,就推门下车坐在了小河边的长椅上,低头玩起了手机斗地主,静候神探佐罗的出现。 玩牌的沈银冰,拿到了一副好牌,决心要给那两个敢和她抢地主的无名之辈一个狠狠的教训,让他们懂得地主不是人人可抢的! 轰――用一对王炸掉‘敌人’的四个9之后,沈银冰潇洒的扔出了手中最后一张牌! 胜利,倍数翻了四千多倍,敌人为她贡献了接近一万个欢乐豆。 “耶!” 沈银冰兴奋的挥了下小拳头,正准备点击开始开始时,却发现有阴影遮住了她。 沈银冰愕然抬头,就看到了三个脸面背光的男人。 一种不好的感觉,腾地从沈银冰心底升起,她赶紧站起来,张嘴刚要问什么,大茂已经抢先一步,抬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呜!” 沈银冰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呜咽,就觉得一股子香味钻进了鼻孔。 然后,所有的意识一下子消失,整个世界都变为了漆黑。 第190章 天堂有路你不走 如此轻易的搞定沈银冰,让大茂三人狂喜。 “快点,把她弄到车里!” 大和拉开车门,跳上了驾驶座。 大茂和大岛俩人架着中了迷香昏迷过去的沈总,飞快的钻进了车站里,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 “快走,有人追上来了!” 大茂扭头看了一眼,就看到一个人影从广场东侧入口向这边狂奔过来,速度奇快,好像是在飞那样,心头登时一震,意识到这个人很可能是沈银冰的保镖之类。 其实根本不用大茂提醒,开车的大和也已经看到了那个人,当即启动车子,猛地把油门猜到了底,轮胎在地上呲呲飞速急转着,一松刹车,车子就像一支箭那样呼的蹿了出去! 绕道小桥那边时,高飞恰好看到沈银冰被两个人抬上车,心中大急,暴喝一声用最快的速度向前狂奔:“站住!” 可惜的是,不管高飞跑的再快,但距离实在有些远,等他箭一般跑到距离车子只有四五米的地方时,宝马车已经呼啸着蹿了出去,接着一个接近九十度的急转弯,调头向南狂奔而去。 “站住!” 高飞厉声大喝着,脚尖猛地点地,竭尽全力的向前一扑,就像一只潜伏在草丛中蓄势待发很久终于扑击的猎豹那样,一下就扑上了后车厢上。 车内的大茂等人,真没想到高飞的速度竟然这样快,竟然一下子扑上了后车厢,吓得坐在后排的大岛抬手挥枪,对着车子后窗玻璃扣下了扳机。 砰――嚓! 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发出一声轻微的砰声,出膛的子弹高速旋转激射而出,直接把后窗玻璃打穿,子弹擦着高飞的后脑勺,咻的飞向了远方。 与此同时,有着丰富撤退经验的大和,猛地一踩刹车,接着又迅速松开! 趴在后尾箱上的高飞,刚躲过大岛射过来的子弹,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下一个动作,就被大和猛地一顿、一扑之间造成的强势惯性,直接甩到了地上。 呼――成功把高飞甩下后车厢后,白色宝马就像挣断铁链的藏獒那样,狂吠着向南冲去,眨眼间就冲过了广场,消失在了广场南门外面。 “嗨!” 趴在地上的高飞,挥拳狠狠砸在了地上,心中懊悔万分。 他现在真的很后悔,明知道有人在打沈银冰的主意,干嘛还要耍她,把她骗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呢? 这下可好了,那傻瓜妞被人劫走了,而他只能在这儿眼睁睁的看着发狠。 老百姓常说,发昏当不了死,注定挨草怎么着也跑不出高粱地――事情已经这样了,不管高飞再怎么后悔,可眼下最重要的就是要救出沈银冰,竭尽全力! 是的,就是竭尽全力! 高飞从地上一跃而起,全力冲向广场南门时,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救回沈银冰。 如果你们敢伤她一根毫毛,我会杀你们九族来为她殉葬! 高飞不知道,他此时的双眼已经发红,闪着恐怖的犀利杀意,面容也开始有些扭曲。 在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他很在乎沈银冰! 不管他怎么否认,但为了她的安危,他甘心去做任何事!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高飞当前没功夫去考虑,只是提气狂奔,很快就冲出了广场南门。 郊区晚上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路上的车比较少,高飞冲出广场后,侥幸看到沈银冰那辆白色宝马车的后尾灯,迅速消失在了向南的道路上。 “车子,我要一辆车子!” 确定沈银冰被劫走的方向后,高飞迅速左右看去,希望能看到一辆车子,不管是谁的车子,只要有车子就行。 但可惜的是,这是在近郊的夜晚十点多,广场附近根本没停着任何车辆。 高飞无奈,只好跑到公路中央,面对一辆由东至西的车子,展开了双臂:当前,他唯有拦车了。 滴滴――正在驾车正常行驶的某个哥们,忽然看到有人沙比似的站在公路中央拦车后,吓得赶紧狂按喇叭,也来不及踩刹车了,猛地一打方向盘,车子来了个潇洒的飘逸,擦着那个人的身子就冲了过去。 “你特么的想找死啊?找死别找哥们啊,我又没有钱,曹!” 脑门腾地冒出冷汗的的哥,脑袋伸出车窗,冲高飞狠狠喷了口吐沫,接着加大油门,一溜烟的去了。 对那哥们的无礼言行,高飞此时已经没心思去计较了,很快就再次张开双臂,去拦下一辆车子。 如果是白天的话,他这样拦车也许还会有人停下。 但到了晚上嘛,只有傻瓜才会停,要是万一碰到拦路抢劫的咋办? 所以,尽管高飞在拦车时,脸上带着可怜兮兮希望救助的样子,可随后几辆车子都没有停下,隔着他还有十几米,就打方向盘绕行了。 “唉,看来是得买辆车子了。” 高飞无助的叹了口气,不再站在路中央,而是迅速走到了路边,等下一辆车子行驶到他面前七八米时,才猛地跳了过去,展开双臂大喝:“停车!” 这次,他终于成功拦住了一辆车子。 开车正常行驶的人,忽然看到有人猛地出现在车子前面后,下意识的猛地一踩刹车! 吱嘎――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四轮抱住的车子,在地上向前搓出好几米,车头剧烈颤动了几下,在碰到高飞衣服时,终于停了下来。 马上,高飞拧身一个箭步,就蹿到副驾驶门前,拉开车门跳了上去。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后,高飞急吼吼的解释道:“对不起啊,我有急事――啊,是你!?” 话还没有说完,高飞的眼珠子就睁的和嘴巴一样大了:这辆被他拦住的车子主人,竟然是他在京华皇冠浴场强女干了的那个妞儿,梁娇娇! 惊魂未定的梁娇娇,在看清高飞面孔后,也是怵然一惊。 但她的反映却很快,迅速弯腰从脚腕处拔出了一把寒光四射的短匕,抵在了高飞的咽喉上,阴森森的一笑:“看来真是老天有眼啊,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 “我自来。” 高飞看着梁娇娇那双闪动着怒火的眸子,苦笑了一声,用商量的语气说:“梁娇娇,我知道你恨我,恨不得现在就杀了我。我也承认,有些事我做的的确过了点,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现在没空解决我们俩的矛盾,因为我有急事,需要你帮我去追一辆车子。” 梁娇娇冷笑:“呵呵,急事?多急的事儿?急过你马上就去见阎王吗?” 高飞垂下眼帘望着那边短匕,淡淡的说:“你杀不了我的。” “是吗?” 梁娇娇咬牙,右手正要向前一送,准备先给他戳破一点皮肉,让他知道自己不是和他开玩笑时,却觉得眼前一花,接着手腕一疼。 等她搞清楚手腕为什么会疼时,那把抵着高飞咽喉的短匕,已经搁在了她脖子上。 高飞眼里闪着讥讽,冷冷的说:“看到了没有?我说你杀不了我,就杀不了我。当初在京华时你暗算我都没有成功,更何况现在呢。” 梁娇娇的脸,一下子惨白,接着又涨红,尖声叫道:“那你杀我好了!” 高飞摇头,把刀子随手仍在了后面座椅上,淡淡的说:“我们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我实在没理由杀你的。梁娇娇,你先听我说。关于我们两个之间的误会,能不能稍后再解决?当前你得先帮我去救人。我听说你现在来冀南当警察了,救助守法公民可是你们警察的天职,你别拒绝。” 梁娇娇丰满的雄膛剧烈起伏着,紧紧咬着嘴唇过了片刻,才哑声问道:“救谁?” 高飞回答:“沈银冰。在几分钟前,他刚被三个人从广场劫持,顺着这条路去了南边。快,你先追那辆车子,具体的我会告诉你。” “好,那我们俩的账稍后再算!” 梁娇娇狠狠瞪了高飞一眼,飞快的挂档,踩油门,急打方向盘,车子呼啸着向南方冲了出去。 “我吧,今晚来这儿是找朋友喝酒的,喝完酒后来广场乘凉的,刚走进广场,远远就看到几个人抬着一个人上了车。当时我就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赶紧跑过去看看时才发现,那辆车子我认识,竟然是北山集团老总沈银冰的专车……当时我就意识到她可能遭到什么人绑架了,连忙让我朋友回家开车,我留在这儿拦车。” 撒了个不怎么高明的谎言后,高飞苦笑:“先后拦了几辆车,都没有拦住,好不容易拦住一辆了,却是你。看来也真够凑巧的。” 梁娇娇紧紧抿了下嘴唇,把车速提到了最快:“是够凑巧的,但我现在也很后悔。” “后悔在我拦车时,紧急刹车了?” “你明白就行。” “唉,这是何苦呢,咱们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咳,不说了,问你啊,这么晚了,你怎么会来这儿?” 看到梁娇娇的脸色又开始不好看后,高飞连忙转移了话题。 梁娇娇目视前方,淡淡的说:“我就住在那边的广场小区。” “哦,原来是这样啊,上下班的距离也够远的。” 高飞随口敷衍了一句,问道:“你熟悉这边的道路环境吗?” ―― 沈银冰悠悠醒来后的第一感觉,就是头痛欲裂,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看着眼前黑黝黝的丛林,沈银冰有些楞:“我这是在哪儿?” 经过一段昏迷后,沈银冰的意识有些混乱,等清凉的夜风吹起她发丝时,她才猛地清醒了过来,昏迷前的那一幕,就像是放电影那样,从脑海中迅速闪过。 沈银冰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第191章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她醒了。” 当沈银冰意识到自己被绑架时,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她左边传来。 她慢慢的扭过头,就看到了三个黑影,正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有三个红点一明一暗,应该是香烟的火头。 随后,沈银冰才发现自己是坐在地下的,靠在了一棵树上,但是手脚倒是没有被束缚住。 下意识的,沈银冰扶着树身慌忙站立起来,但刚站起,身子却又是一软,再次坐在了地上。 “你别怕,你浑身乏力,那是因为你中的迷香还没有彻底失效,但不用慌,很快就会没事的。” 大茂吐了个烟圈,向前走了两步蹲了下来,用右手食指挑起了沈银冰的下巴:“沈总,真是对不对啊,兄弟们今晚冒犯了,还请海涵。” 沈银冰用力甩开他的手指,颤声问道:“你、你们是谁?你们要、要做什么?” “我们是谁,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希望沈总您明白一个道理。” 大茂盘膝坐在地上,得意的双眼在夜色中闪着亮光,就像一头捕获到猎物的狼:“就算我们不打您的主意,照样会有人来做这件事。唉,没办法,谁让沈总您被挂上of平台,成为众多杀手眼里的香饽饽呢?” 果然是这件事――沈银冰心中再次一凉,低声道:“可、可据我所知,在鬼舞任务还没有结束之前,你们是不可以动我的!” “鬼舞?你知道鬼舞?” 沈银冰这样回答,大大出乎了大茂的意料,他扭头看了眼同伴,惊讶的语气:“咦,没想到沈总您很懂得of平台的规矩啊。” 我懂得又有个屁用?都被你们绑架了不是?当前最重要的,是该怎么和你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你们放了我才是王道。 沈银冰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强自镇定:“我知道,你们这样做就是为了钱!但我可以保证,只要你们能放了我,我会按照of平台上开出的价格,再向上浮动两成,算作是你们的报酬,怎么样?” 沈银冰被挂在of平台上的悬赏花红,是五百万美金。 现在她承诺再加上两成,那就是六百万美金。 六百万美金换算成人民币的话,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对于当前资金短缺的北山集团来说,可以说是很重要的。 但再这么重要,也比不上自己的小命重要:钱没有了可以再挣,可生命却只有一条。 沈银冰在抛出这个条件后,就满怀希望的看着大茂,期盼他能答应。 毕竟她和这些人无冤无仇的,他们绑架她无非就是为了钱而已。 大茂双眼闪烁,很久都没有说话。 沈银冰忐忑不安,低声问道:“你――嫌少?” 大岛这时候走了过来,弯腰在大茂耳边说了句什么。 大茂点了点头,看着沈银冰:“沈总,我们需要八百万美金。” 其实,别说大茂要八百万美金了,就是要八千万,只要沈银冰能拿出来,此时她也会毫不犹豫的拿出来。 所以她马上点头:“好,成交!” 大茂问道:“那我们该怎么拿到那笔钱呢?” 沈银冰回答:“在我车里,有个小包,那里面就装着现金支票,只要我签字盖章,从国有四大银行中的任何一家银行,你们都能提出钱来的。” 大岛举起了一个包:“是这个包吗?” 沈银冰一看,点头:“对,这就是我的包。” “那你可以签字了。” 大岛把包扔了过来。 沈银冰拿起包:“你们稍等――有灯光吗,我看不清写字。” 大岛接着打开了手电。 借着手电光芒,沈银冰刷刷的一会儿,就把支票填写完毕,刺啦一下撕下来,递给了大茂:“你检查一下呢。” 大茂接过支票,仔细检查了一遍,点了点头后小心的把支票装进了口袋。 舔了舔嘴唇,沈银冰问道:“现在我已经满足你们的要求了,你们是不是该放我走了?” 大茂却缓缓的摇头:“还不行。” 沈银冰一呆,猛地尖声叫道:“为什么!?” 大茂得意的笑笑:“其实沈总你该很清楚啊,在我们还没有安全拿到这笔钱时,是不会放你走的。” “你们、你们要等天亮后才放我走?” 沈银冰的精神马上萎顿了下来。 大茂仔细想了想,回答说:“天亮后,也不一定会放你走的。” 沈银冰慢慢抬起头,颤声问道:“为什么?” 大茂脑袋前伸,嘿嘿阴笑:“因为钱对于我们兄弟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名头。我们不知道大名鼎鼎的鬼舞在接下任务后,为什么迟迟没有行动。但我们却很清楚,如果我们兄弟三人在鬼舞任务失败后,却成功把你刺杀,那以后我们就能一举扬名杀手界。” 沈银冰这才明白,人家根本没有放她走的意思,最终目的还是要干掉她。 就像是坠入冰窟那样,沈银冰牙齿格格作响:“你、你们不守信用,卑鄙!” 大茂很欣赏沈银冰怕怕的样子,咯咯笑道:“咯咯,卑鄙算什么?你们华夏有句老话,叫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这是每一个成功者都会做的。” “你们,你们不得好死。” 沈银冰紧咬着嘴唇,泪水哗哗的淌了下来。 “从踏上这一行的那天开始,我们就做好了不得好死的准备。” 盯着沈银冰剧烈欺负的雄膛,大茂阴笑着伸出手:“但不管怎么说,在不得好死之前,我们不但拿到了接近三倍的酬金,还能享受一下华夏美女总裁的迷人身体,这可是不得好死都难以换到的。” “拿开你的手!” 沈银冰尖叫着,双手撑地迅速向树旁边退了半米,鼓足力气翻身就要爬起来时,大茂却狞笑着一下子扑倒在了她身上。 “放开我,放开我啊!” 沈银冰哭着,嚷着,反手去挠大茂的脸。 把沈银冰看作是毫无反抗力的大茂,一个不提防,竟然被她的长指甲在脸上狠狠抓了几道。 大茂大怒,劈手狠狠给了沈银冰一个耳光:“臭表子,临死前还有必要挣扎吗!?” “啊!” 沈银冰被大茂一记耳光抽的脑袋嗡嗡作响,尖叫一声时,就看到另外两个男人,也狞笑着围了过来,手电筒的光芒照在她脸上,给了她一种赤果果暴露在三个男人眼下的特无助感。 “美人儿,别做无为的挣扎了,这就是你的命运。既然无力反抗命运,那你为什么不闭着眼把这当作一种享受呢?” 大茂嘿嘿阴笑着,双手抓住沈银冰雄前的衣服,猛地向两旁一撕! ―― 刚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时,那可是采石乡的风云人物,凭着其独到的投资目光,怀揣靠拖拉机拉转搞运输挣来的几千块,毅然南下去了开发区,成为了新华夏的第一代股民。 短短几年工夫,借着炒股风越来越迅猛,刚哥很快就跻身为千万富豪之列,向亿万富翁进军! 那段日子,绝对是辉煌的,值得刚哥在有生之年细细品味的。 可惜的是,刚哥后来应了老百姓的一句俗话: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股市成就了刚哥,也毁掉了他――在那场震惊世界的东南亚经济危机中,即将成为亿万富豪的刚哥,一宿之间就输了个吊蛋净光,老婆带着孩子跟别人跑了,他变成了彻底的贫农。 很多和刚哥同一时期的大老板,受不了这种大起大落的刺激,最终选择了从高楼上一跃而下…… 但刚哥的生命力无疑是很坚强的,也从中感悟出了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对股市、商场也没有了任何兴趣,黯然回到老家,承包了一片果园。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不堪回首的日子早就成为往事,刚哥最终也适应了一个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安逸生活,每天住在果园中,过着他的世外桃源生活。 今晚深夜,尿急的刚哥外出小解时,就看到一辆车沿着不好走的山道(旱路),颠簸着驶过他山脚下的果园,停在了不远处上山的羊肠小道前。 刚哥不明白谁会半夜来这荒山野岭的,就慢慢的凑到了果园边。 然后,他就看到有几个人下了车。 其中一个人还背着个人,总共四个人沿着羊肠小道向山上快步爬去。 刚哥知道,这座山的山顶,有座民国时期留下来的龙王庙,保存的还算完整。 看来这些人要去那座庙里。 不过,他们为什么会半夜来呢,而且还背着一个人。 影影绰绰的,通过被背着的那个人身上被夜风飘起的长发,刚哥基本确定那是个女人。 带着这个疑问,刚哥悄悄走出了果园,来到了那辆白色轿车前。 如果是别的果农,肯定不会认识这辆车是什么牌子。 但刚哥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一眼就看出这辆车是宝马了。 深夜无星,宝马豪车,白衣女人,山顶小庙! 这些词,迅速在刚哥脑海中串联成了一副电视里经常演过的那些狗血桥段:有人被绑架了! 悟出这个道理后,刚哥大惊,转身撒丫子顺着旱路就向主干道公路上跑去:他虽然落魄了,但他的精神却没有跟着凋谢,他骨子里还存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男儿气概! 他要去报警! 同时他也很郁闷:为什么不配一部手机呢,现在山寨机这样便宜,那样他就可以打电话报警了。 刚哥沿着山道,飞快的刚跑上主干道公路,就看到一辆汽车从北面飞驰而来。 拦住这辆车去派出所,这是救人的唯一机会! 刚哥站在公路中央,就像即将赴刑场就义的勇士那样,展开双臂大喝一声:“停车!” 车子吱嘎一声停下,车门打开,两个人从车上跳了下来。 “扫瑞啊两位,我有十万火急的大事――” 刚哥还没有说完,一个人就低声喝问:“喂,你有没有看到一辆白色的宝马轿车驶过?” 第192章 厉鬼! “你们也是为了那辆白色宝马车上人来的?” 刚哥听后狂喜,连忙回答:“我看到了,看到了,那辆车就在那边!” 不用问,从车上下来的这两个人,就是跟踪而来的高飞和梁娇娇。 听刚哥说沈银冰的车子就在那边后,高飞大喜,一把抓住他的手:“车子上的人呢,你看到了没有?” 刚哥回答:“看到了,车上总共四个人,其中一个应该是女人。女人是被男人背着的,顺着羊肠小道向那边山头爬去了,山上有座龙王庙,他们应该是去那儿。我在发现异常后,这才赶来准备去派出所报警的。” “太好,太感谢你了!” 高飞用力拍了拍刚哥的肩膀,扭头对梁娇娇说:“你们在这儿等着,我去看看!” 梁娇娇马上说:“我和你一起去!” 高飞拒绝:“不行,那三个人是杀手,他们手里有枪,到时候我没发同时照顾你们两个。这样吧,你现在马上报警,等警察来了后再过去,就这样,别说了!” 说完,高飞拧身向旱道跑去,却听到梁娇娇喊道:“站住!” 高飞还没有扭头,就听到脑后有劲风袭来,右手一抬,啪的一声抓住了一把短匕。 梁娇娇说道:“带着它,也许会对你有帮助。” 高飞扭头看了她一眼,点点头飞身跑了。 梁娇娇望着迅速消失在黑夜中的高飞,低低的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为什么。 顺着刚哥指点的道路,高飞用最快的速度向前狂奔,很快就看到了那辆白色宝马。 出于潜意识习惯,高飞拉开后面车门看了一眼。 车内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只有一支沈银冰用的口红,孤零零的摆在座椅上。 —— 上帝在给予你一些东西时,势必也会拿走你一部分东西,这是个真理,沈银冰早就信服。 而且,这条真理也一直伴随着她:上帝赐予了她绝品的美貌,给予了她亿万身家,却在她年幼时夺走了她的母亲,目前又遭到了别人的暗杀。 这一切,沈银冰并没有抱怨,毕竟上帝是公平的不是? 就算她被刺杀了,那也是因为她享到了绝大多数人没享受过的优越生活。 说是死而无憾是有点不甘,但怎么着也不算是白活一场了。 可现在,她却觉得上帝一点也不公平,简直就是个老混蛋:如果让姐姐非死不可的话,那又为什么在临死前还得遭到刺客的侮辱? 沈银冰不甘心,所以她挣扎,拼命的挣扎,用尽全身的力气,来捍卫自己最后一丝尊严。 撕破沈银冰外套的大茂,在沈银冰又咬又抓又哭又骂下,真烦了,劈手再次给了她一记耳光! 嗡——无数的小蜜蜂,又从沈银冰脑海中飞起,她挣扎的动作一凝,大茂已经阴笑着抓住了她雄前的黑色丝带:“美人儿,我劝你最好别挣扎,因为你越是挣扎,就越能激发出我要强女干你的强烈,哈,哈哈!” “哈,哈哈!” 蹲在地上看着沈银冰的大岛和大和,也都狂笑了起来,眼里带着强烈的迫切,迫切希望大茂最好十秒钟完事,那样才能挨上他们。 大茂狂笑着,刚要把那个碍事的丝带拽段,笑声却猛地嘎然而止,变成了惨叫:“啊!!” 一个人从狂笑变成惨叫的声音,在黑夜中听起来无疑是很瘆人的。 正在狂笑的大岛俩人,笑声也骤然停顿,举起手电筒看向了大茂。 他们看到,大茂正双手捂着脖子——一截血淋淋的刀锋,从他咽喉处突了出来! 大茂眼里带着见了鬼似的恐惧,嘴里发出了临死前倒吸冷气的呃声,缓缓的从沈银冰身上,猝然摔倒在了地上。 大茂身子摔在地上后,大岛手中的手电筒光芒,就照在了他身后不远处。 他们看到一个黑影,站在大茂身后不远的一棵树下。 下意识的,大岛手电筒向上移动,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一个鬼! 大岛敢向天皇陛下发誓,这的确是个鬼,因为他满脸都是通红的血迹,在灯光下显得是那样诡异。 脑袋里小蜜蜂逐渐消失的沈银冰,也看到了那个鬼。 但她与大岛俩人的感觉却是截然不同:她宁可去面对一个厉鬼,也不愿面对大茂三人,因为他们比厉鬼还要让人不齿! “你、你是谁!?” 大岛等人虽说是三流杀手,可人家终究算是见识过大场面的,并没有因为厉鬼的忽然出现夺走大茂的性命就吓得瘫倒在地上,而是迅速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反手就拔出了手枪。 厉鬼说话了,语气阴森冰冷:“我是来要你们狗命的!” “你再次去死吧!” 大岛和大和,齐声大喝一声,举枪对着厉鬼双双扣下了扳机! 如果对方是个人的话,哪怕他是当今世界上最牛叉的鬼舞,大岛俩人也会做出最为正确的反应:利用沈银冰来对付他! 可他们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双双对厉鬼开枪。 他们对自己的枪法很自信。 咻——咻! 两声轻微的枪响,子弹在夜色中摇拽出两道幽蓝色的弹道,以每秒超过八百米的速度,向厉鬼激射而去! 按照正常推断,世上没有谁能在这么短的距离内,躲开两个职业杀手的子弹。 除非是鬼。 也只能是鬼。 那个满脸鲜血的东西,很可能就是一个鬼——因为大和俩人发现,在子弹高速激射出去后,竟然忽地消失不见了! 两颗摇拽着蓝色尾巴的子弹,咻咻厉啸着飞入了夜空,打落一串树叶。 敌人的忽然消失,大岛大惊,腾地站起身,左手举着手电向地上扫射时,却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忽然从乒乓球那样大,一下子变成了整个世界。 还没有站起来的大和就看到,一颗石子镶嵌在了大岛的左眼里,把他的眼球硬生生挤了出来,吊在了鼻子一侧。 “啊!” 大岛长声惨叫着,扔掉手枪刚要去捂眼,又是一颗石子飞来,准确的钻入了他的右眼中! “啊!!” 眨眼间,大岛的两颗眼球都被石子挤出了眼眶?,晶体在脸上晃荡着,他厉鬼般的惨叫着,双手捂着脸原地摇摇晃晃的转了两个圈,这才扑通一声的摔倒在了地上,顺着斜坡向山下滚去。 惨叫声一路,惊起了一群群的夜鸟,嘎嘎的叫着飞向了远方。 大岛在混下斜坡时,手电却没有随着滚下去,仍然照在前方,这让大茂看到了那个厉鬼——就像夜空中有一根绳子在拽着那样,趴在地上的厉鬼,在没有双手撑地的情况下,竟然一点点的直起了身子,满脸通红,双眼中闪耀着诡异的亮色! 鬼,是打不死的。 刚才大和已经亲眼见到,厉鬼轻易躲开了他和大岛的子弹。 大和握着手枪的右手,剧烈哆嗦着,牙齿发出了格格相撞声。 厉鬼慢慢站直了身子,森然说道:“放下枪,放下枪——” “是,是……我放下枪,你、你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大和嘴唇哆嗦着,正要松开握枪的右手时,却听到地上的沈银冰忽然喊道:“你是不是鬼,你是佐罗,你是佐罗!” 沈银冰的喊声中,带着聋子都能听出来的狂喜。 她能认出这个满脸血迹的厉鬼不是厉鬼而是佐罗,是因为他那双眼睛! 在南越草甸基地水牢中的那个雨夜,沈银冰也没有看到神探佐罗的真面目,但却记住了他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里,有一种沈银冰很熟悉的感觉。 看到那双眼睛时,沈银冰就会莫名其妙的想到高飞。 高飞的眼睛,有时候也会流露出和神探佐罗一样的神情。 但沈总却很清楚,高飞绝不会是神探佐罗:那个不要脸的家伙,怎么会有那么牛叉的本领? 听沈银冰狂喜着喊出这句话后,满脸涂满口红的高飞,心里恶狠狠的骂了句: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娘们,不说话,你会死吗!? 狂喜下的沈总,根本没有意识到,正是她这声大喊,一下子惊醒了精神崩溃了的大和。 大和很怕厉鬼,看他却不怕人! 事到如今,哪怕是鬼舞到场,他也会为了自己安危放手一搏! 沈银冰的喊声未落,大和重新抓紧了手枪,枪口一下抵在某美女的额头,厉声道:“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就开枪打死她!” 冰冷的枪口抵在额头上后,也让沈总清醒了:我怎么这么蠢呢,干嘛要喊啊? 扮鬼的把戏被拆穿后,高飞眼珠乱闪,咯咯阴森一笑中缓缓前行:“好啊,那你开枪,现在就开枪好了。” “站住,你再过来,我真开枪了!” 大和见高飞仍然向这边走来,额头冷汗直冒,握枪的手开始剧烈颤抖。 “开枪啊,你要是不开枪,你就是个王八蛋。” 高飞脚步稍微一顿,随即冷笑继续前行。 “我真开枪了!” 大和嘶吼一声,手枪狠狠抵了沈银冰脑门一下,双眼开始充血,带着疯狂。 高飞眉头一皱,知道他精神已经极度紧张,不能再逼迫他了,要不然他真会开枪。 可如果就此站住,他肯定会挟持沈银冰离开这儿,那可不是高飞所希望看到的。 该怎么办呢? 就在高飞心思电转考虑应付对策时,却忽然听到沈银冰一声娇叱,修长的右腿忽然猛地弹起,重重蹬在大和额头上! 话说沈总以前可是练过几年瑜伽的,身体柔韧性那是相当的棒,能够轻而易举的把脚面放在头顶上。 她之前练习瑜伽,只是为了追求形体美,倒没有打算用此来搏斗。 不过,当她看到高飞因为她而忌惮大和,大和又把全部精神集中在高飞身上时,这才冒险一击。 一击奏效! 全力关注高飞的大和,做梦也想不到沈总会有勇气偷袭他,毫无防备下被她狠狠一脚蹬在额头,身子一个踉跄,噗通一下蹲坐在了地上,抵着沈银冰脑门的手枪,枪口也抬了起来。 “啊!” 大和下意识的发出一声惊呼,正要做出反应时,高飞暴喝一声,右手猛地一甩,扣着的小石子嗖的飞出,重重击打在了大和鼻梁上。 第193章 你这种人死不足惜! 沈银冰的反应也够迅速的,一脚踹出后,马上就是一个贴地翻滚,滚出好几米远,直到脑袋碰到一棵树上才停止了滚动。 “哦。” 后脑重重碰在树上后,疼的沈银冰低哼一声,却没有忘记危险,赶紧抬头向大和看去。 然后,她就看到了让她反胃的一幕:就在她翻滚间已经电闪扑到大和身前的佐罗,右腿勾住他的脖子,双手板着他的脑袋,猛地一用力! 随着咔嚓一声轻响,大和的脑袋诡异般的朝向了背后,眼珠子突出了眼眶…… 高飞慢慢松开了手,大和就像一滩烂泥那样,缓缓的扑倒在了地上,身子剧烈的抽搐了几下,就再也不动了。 看着地上的两具尸体(双眼被石子挤出眼眶的大岛,已经顺着山坡滚了下去),闻着空气中浓郁的血腥气息,沈银冰再也忍不住,弯腰低头呕吐了起来。 刚才被大茂三人欺负时,沈银冰恨死了他们,万分渴望他们会遭到世上最恶毒的报应,比方在他们身上割上一万刀,然后撒上蜂蜜放在蚁穴洞口,比方五马分尸等等。 但当亲眼看到大和被高飞扭断脖子,其实场面并没有多么血腥时,她却又用呕吐来表示她是多么的怜悯生命…… “你也不是第一次见到死亡了,心理素质怎么还这样差?吐的好像拉稀一样。” 看着弯腰抚着心口呕吐的沈银冰,高飞晒笑一声,正准备走过去时,却听到山脚远处的公路上传来了警笛声。 我也不是第一次看到死人了,而且死的还是罪大恶极之人,那我怎么还会有这么强烈的反应――断断续续呕吐了足有三分钟,直到把胆汁都吐干净后,沈银冰才喘着抚着心口,慢慢的抬起了头。 接着,就是一呆:神探佐罗,竟然不见了。 沈银冰心中大慌,扶着树站起来向四周看去:“佐罗,佐罗,你在哪儿?” 夜风吹来,树叶哗啦啦作响,但却没有人回应。 “佐罗,佐罗,你、你在哪儿?别吓我啊,我一个人好害怕的!” 看着地上那两具尸体,沈银冰的恐惧更浓,全身都打着哆嗦,牙齿格格作响。 荒山,黑夜,阴风,死尸,孤独的美女,不远处破败的龙王庙――这一幕可不是多温馨的,绝对是拍恐怖片的大好题材,就是再胆大的人也会感觉头皮发麻,何况是娇滴滴的沈总? “佐罗,你在哪儿,你出来啊!” 沈银冰喃喃的说着,很想撒丫子闪人,可刚走了一步,双膝却是一软,缓缓的瘫倒在了地上。 幸好,就在沈银冰异常恐惧时,却听到山脚下传来了警笛声。 以往在闹市区时,沈银冰听到警笛声时,第一反应就是皱眉,她觉得这声音就是噪音。 但是现在,她却觉得这绝对是世上最悦耳的天籁之声,听上去是那么亲切,温暖,使她的精神一振,恐惧之心大减。 以前沈银冰始终不明白,警察开车去执行任务,干嘛要拉响警笛啊,这不是给犯人提醒警察马上到了,让他们赶紧逃走吗?真是笨死了,也不知道是谁定制的这规矩。 现在沈银冰明白了:警察开车赶赴事发现场拉响警笛,不是为了提醒犯人逃走,而是用此来震慑他们――小子,放下你的魔手,警察来了! 同时,警笛声也能远距离的给受害者勇气:兄弟,别慌,正义马上就赶到了! ―― 俩眼珠子都被小石子挤出眼眶后,疼痛难忍、眼前漆黑的大岛滚下了山坡,就像是刺猬那样,叽里咕噜的一直滚到半山腰下,才被一颗酸枣树挡了下来。 身子停止了滚动后,大岛也疼的昏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大岛隐隐听到了有警笛声从下面响起,越来越近。 警察,来了。 想当初,岛国三刺客纵横世界时,压根就没有把警察看在眼里:那些警察吓唬吓唬小市民还可以,但在他们这种国际职业杀手眼里,根本算不了个毛。 不过现在,大岛却没有这种轻蔑了,因为他变成了瞎子,就算本事再大,比起没头苍蝇也强不了多少,警察要捏死他是轻而易举的。 “不行,我得跑,要不然就死定了!” 大岛咬牙扶着树站起来,心头却是一片茫然:“什么也看不到了,我能去哪儿?” 有人在他身边,替他指出了一条明路:“你可以去地狱,那个地方不需要光明,就能幸幸福福的过下去。” 大岛的身子,猛地一颤,霍然转身,厉声喝道:“谁,你是谁!?” 俩眼珠子吊在鼻子两侧,满脸是血的大岛,此时比真正的厉鬼还要可怕十倍,就算是在白天,估计也能把胆大的吓个半死。 可高飞却觉得他这模样最好看了――眼里带着欣赏的笑了笑:“我觉得,你现在该知道我是谁了。” 紧紧抓着枣树,大岛语气里带着茫然:“我、我怎么知道你会是谁?” 大岛的话音未落,脑海中忽然闪过一道亮光,是他嘶声叫道:“我知道你是谁了,我知道了,你是鬼舞,你就是鬼舞!” 不等高飞回答,大岛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就像垂死的野狼哀嚎那样:“哈,嘎嘎,现在我才明白,我们三个人都能轻易搞定的目标,为什么鬼舞始终没有迟迟行动。原来,原来你是在保护她!” 高飞看了眼山脚下闪烁着的警灯,淡淡的说:“你总算是明白了,可惜,你明白的有些晚了。” “是啊,晚了,晚了。” 大岛剧烈喘着气,笑声慢慢收起,喃喃的说:“你来,是要杀我的吧?” 高飞点头,却没意识到大岛看不到他这个动作:“如果你们仅仅只是要杀沈银冰的话,我也没必要非得赶尽杀绝,说不定会发发慈悲放你们一马。但可惜的是,你们对她打歪主意,这极大贬低了我们同行的名誉,所以你这种人死不足惜。” 大岛虽说是不入流的杀手,可死在他手里的人最少也得有十七八个了。 他以前在杀人时,总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快意,目标越是挣扎、求饶、痛苦,他就越爽――但现在,他却非常的怕,他怕死,哪怕是俩眼珠子都瞎了,可他还想活下去,用感官来享受这个世界的美丽。 于是,大岛扑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哀求道:“鬼舞,你放过我吧!只要你肯放过我,我在瑞士银行里的那些钱――呃!” 大岛还没有说完,一只冰凉的手就锁住了他的脖子,稍微一用力,咽喉就发出了喀嚓一声轻响。 看着烂泥般缓缓瘫倒在地上的大岛,高飞轻蔑的一笑:“哥们现在已经是千万美金富翁了,还稀罕你那点小钱?” ―― 接到梁娇娇的报警电话后,采石乡派出所马上就派出了值班的所有警力,分乘两辆警车,用最快的速度呼啸着赶来了刚哥的果园附近。 梁娇娇是广场区分局的副局长,也间接算是采石乡民警的上司了。 负责带队的李队长刚下车,梁娇娇就迎了上去,把自己的证件递给了他。 一看对方原来是区分局的副局长后,李队长连忙立正敬礼,请领导指示。 “那边山上有三名持枪歹徒,他们挟持了一个女性人质,我已经向你们区分局打过招呼了,相信他们马上就会派刑警赶到。但为了人质的安全,我们必须马上赶赴现场――我再次重申一遍,大家要注意安全,因为歹徒手里有枪。好了,出发!” 简单叙说了一下当前的情况,梁娇娇率先冲上了羊肠小道。 听说歹徒持枪后,身上只携带警棍的李队长心里有些发毛,但职责所在,他们只能硬着头皮,跟梁娇娇向山上冲去。 梁娇娇一马当先,很快就来到了半山腰位置,避开一块拦路石扭头刚要提醒后面的人注意时,却听到旁边酸枣树林里有人低声喊道:“梁娇娇!” “谁――高飞?” 梁娇娇脚步一顿,随即听出是高飞的声音了。 躲在林中的高飞低声说:“我有话要单独对你说!” 梁娇美点头,转身对已经跑到她身后十几米地方的李队长等人大声道:“停止前进,大家原地休息!” 带队的李队长一楞,张嘴刚要说什么时,梁娇娇再次重复了一遍。 李队长点头,吩咐五个手下原地休息。 梁娇娇打开手电筒,走进了酸枣树林中,一眼就看到了‘死不瞑目’的大岛,和满脸是‘血’的高飞。 梁娇娇是警察不假,而且还是个区分局的实权副局长,但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死人,而且模样还这样可怕,情不自禁的哆嗦了一下:“啊,高飞,你的脸?” “别怕,是用口红涂抹的。” 高飞抬脚轻轻踢了尸体一脚。 看了眼高飞的脸,梁娇娇好像明白了什么:“持枪歹徒,都死了?沈银冰呢,她没事吧?” “她没事,就是受了点惊吓,相信现在她正盼着你们赶去呢。” 高飞有些得意的说:“收拾那几个家伙,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 梁娇娇咬了下嘴唇,冷笑道:“是啊,你本领高强,欺负别人自然是小菜一碟了。” 听出梁娇娇的语气有些不对劲后,高飞赶紧叉开了话题:“那个啥,喊你过来,是有事要请你帮忙。” “我能帮你做什么?人都被你干掉了。” “别告诉沈银冰,是我救了她,你就当我不存在。” “怎么,做好事不留名?” 梁娇娇的语气内,带着讥讽。 高飞倒是没有计较:“她一直不知道我其实很牛比的――嘿嘿,不和你多说了,你还是赶紧上去吧,估计她会被吓坏了。好了,我先撤。” 梁娇娇喊道:“慢点!” 高飞扭头:“还有事?” 梁娇娇顿了顿,问道:“我以后去哪儿找你?” “来步行街的落日餐厅吧,那是我的产业,月底31号开业,敬请光临。” 高飞笑了笑,转身,迅速消失在了树林深处。 第194章 妮儿出手相助! 干掉三个不入流的刺客,解救沈银冰于水深火热之中,这种事对于高飞来说,真是小菜一碟,根本不值得炫耀,或者说放在心里。 但大岛三人不顾of平台制定的规矩,在鬼舞‘承包任务’日期没到,就擅自插手此事的做法,还是引起了高飞的重视。 从京华和沈银冰闹僵了的那一刻起,高飞就以为俩人从此之后没啥牵扯了,俩人那段日子的相处,只是万里长江中的一朵小浪花而已,不值得铭记啥的。 只是他却没有料到,苏北山却用他的身世之谜,和他达成了要保护沈银冰的交易,使他不得不关心这妞儿,为此还不惜动用了‘狙杀’小组。 从南越救回沈银冰后,高飞也没意识到沈银冰在他心中有什么地位,觉得那仅仅是为了和苏北山的交易而已。 可是,当他在燕子山广场飞身扑上白色宝马车的那一瞬间,他却清晰的意识到:沈银冰在他心目中的地位,绝不是交易那样简单,而是――一种牵挂! 换句话说就是:他对那傻瓜孩子有感情了。 “我怎么会喜欢上一个神经病?” 这个问题,是高飞近几天考虑的最多的问题,多过他忽视了马上就要开业的餐厅,和希望获知身世的渴望。 恋爱,诚然会让人感觉世界很美妙,但同时也能给人迷茫,就像此时的高飞,他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那样犯贱,竟然喜欢上了沈银冰。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 真喜欢一个人,就是希望她永远快乐的生活下去,把她的烦恼当作是自己的烦恼,把她的麻烦当作是自己的麻烦,把她随时有可能受到的威胁,当作是自己的威胁。 既然是自己的威胁,那就得全力去解除这种威胁。 就像那晚在荒山上,高飞毫不留情的干掉了大岛三人! 不过他也知道,那种做法只是治标不治本,要想彻底解决沈银冰的危机,还得从根子上解决问题:第一,找出那个想她死的人。第二,让她的名字从of平台上消失。 要不然的话,就算高飞再牛比,也无法解决随时随地出现在沈银冰身边的危险。 两种解决问题的方法,第一种的希望不大,因为of平台是决不可能泄露雇主的信息。 看来,只能是第二种了,那就是让沈银冰的名字,从of平台上消失! 躺在沙发上的高飞,嘴上咬着一颗没点燃的香烟,盯着天花板愣了老半天后,拿过手机按下了詹姆斯的手机号。 詹姆斯很快就接通了电话,大惊小怪的:“哇噻,高飞,你那边的时间应该是凌晨了吧,你怎么还没有睡觉,不会是发青了吧?” “少扯淡,我有话问你。” “是31号之前赶到冀南吗?你放心,我已经和大猩猩他们都说好了,到时候哥们们一起过去,人人穿着的好像一流绅士那样,绝不带有半点草莽气息。嘿嘿,我估计华夏女孩子看到我们后,肯定会被迷倒一片的。” “你先能不能别吹?就你们那形象,不把女孩子吓跑就算不错了。” 狠狠打击了一下自恋的詹姆斯后,高飞正色道:“詹姆斯,你替我联系欧皇。” “联系欧皇?” 詹姆斯稍微一愣,随即明白了:“我知道了,你还是为了,为了那个谁吧?” 高飞没听出詹姆斯话中的犹豫,直截了当的说:“对,就是为了沈银冰。” 顿了顿,高飞苦笑:“詹姆斯,哥们发现爱上那个妞儿了。” 砰的一声,手机中传来一声杯子碎裂的声音,高飞有些不爽:“怎么着,听哥们找到真爱后,你特么的是不是吃醋了?” “吃个毛的醋。” 詹姆斯在那边骂了一句,问:“我可以给你联系欧皇,你想在什么时候?” 高飞回答:“越快越好,因为我的日期快到了。麻痹的,和你说个事儿,前天晚上有三个岛国人,竟然提前动手了,幸亏我及时赶到,要不然沈银冰就死定了。” 詹姆斯在那边骂道:“晒特,岛国人不是一向自己最遵守规矩的吗?” “谁特么知道。” 高飞吐出咬扁了的香烟:“肯定是眼馋那笔丰厚奖金了――好了,这些琐事就别在电话里说了,电话费这样贵。你抓紧时间替我联系欧皇。我以前听人说起过,他好像和of平台有关系,我就想委托他能不能把沈银冰的名字下架。” 詹姆斯有些为难:“联系欧皇倒是问题不大。可我估计他不一定会替你做这事――” “你告诉他,就说只要他能做到这件事,我可以替做一件事,不管什么事,只要我能做到。好了,我等你消息,不说了,困。” 不等詹姆斯说什么,高飞就扣掉了电话。 “喂,喂!?” 对传来忙音的手机问了两声后,詹姆斯悻悻的放下了手机,向左边的沙发上看去。 一袭白袍,脚踏细高跟无带高跟鞋的妮儿,正抱着小凯撒低声呢喃着什么,卡特里娜在旁边柔和的笑着。 自从把儿子接来科万特城堡内后,妮儿借着来德国工作的借口,几乎每天都会来城堡看儿子。 母子之间毕竟是血脉相连的,小凯撒很快就接受了妮儿,前天时竟然还喊了她一个妈妈,以至于在外人面前看似高不可攀的妮儿泪水长流…… “夫人,小凯撒该午休了。” 小凯撒的专职保姆卡娅,走过来低声提醒。 小凯撒撒娇:“不嘛,我还要再玩会儿。” 妮儿拍了拍儿子的后被,柔声说:“宝贝乖,去跟卡娅休息,妈妈今天不走,要在詹姆斯叔叔家里吃晚餐的。” “真的?那太好了,再见,妈妈。” 小凯撒大喜,恋恋不舍的从妮儿膝盖上张开双手,被卡娅抱进怀里,走向了楼梯。 妮儿那双淡蓝色的眸子里满是柔情,目送儿子被抱进了卧室内后,才翘起了左脚,看向了詹姆斯笑着问:“他爱上了沈银冰?” 詹姆斯配合高飞前往南越草甸拯救沈银冰一事,回国后就告诉了妮儿――这家伙为了老婆的事业,一心一意的讨好财神妮儿,当然不会对她隐瞒高飞的任何事。 詹姆斯苦笑了一下,接着恨恨的骂道:“我觉得那家伙脑袋肯定是被驴子踢了!要不然他绝不会移情别恋的。妮儿,你放心,只要你点点头,我马上就会替你摆平这事,哪怕是兄弟反目!” 妮儿轻轻的笑了:“詹姆斯,你以为我不了解你吗?” 詹姆斯挠了挠后脑勺,嘿嘿笑道:“其实我自己都不了解我自己的。” 妮儿收起笑容,淡淡的说:“别人也许不知道你、大猩猩他们几个和高飞的友谊,但我却知道。你们为了他,就像他为了你们那样,必要时可以连命都不要,怎么可能会为了我而反目?” 詹姆斯讪笑了一声,却没有说什么。 因为妮儿说的不错,他们这些人从真正成为战友的那一天开始,就认识到他们之间的兄弟感情,足可以和最真挚的爱情相比,甚至更真! 他们也许会反目,但绝不会为了妮儿不满高飞而反目。 妮儿也没有再追究这个问题,只是问:“他打电话给你说什么了?” 詹姆斯耸耸肩,实话实说:“他说,他让我联系欧皇。目的就是想通过欧皇来和of平台接触,要求他们把沈银冰的名字从平台上下架。为此,他以答应欧皇的一个条件为代价。” “为了沈银冰,他可算是下了血本。” 妮儿那双好看的蓝色眸子微微一眯,无声的冷笑了下,说:“詹姆斯,你替我联系欧皇。” 詹姆斯一楞:“替你联系欧皇?” 妮儿点了点头,放下左脚站了起来:“不错,我要见他。” 妮儿本身个头就超过了一米八,再加上她现在穿的又是高跟鞋,看起来比跟着站起来的詹姆斯(他身高接近一米九),还要高几厘米。 女人身材很高了,面部比例就会有失调的危险,比方脸大,嘴大等诸多缺陷。 可这些却从妮儿身上看不到,她身材高大但却不魁梧,翘豚、丰雄,细腰,腿长――尤其是那张脸蛋,和精致的五官,都实实在在证明了一个事实:她就是顶级美女! 套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她现在的身材、相貌却对是最佳配合,不管是胖一点,瘦一点还是矮一点高一点,都会破坏这种如女王般的高贵美丽。 这么个极品大美人能甘心为高飞生个儿子,正是詹姆斯、大猩猩等人最为羡慕、感慨命运不公的地方。 那小子真特么的好运气! 在心里骂了一声,詹姆斯挪开了看向妮儿的目光,点头说:“好的,我马上联系他。但就怕他会推辞――” 妮儿笑着打断了詹姆斯的话:“你不用担心,我保证只要你告诉他,说我要见他,哪怕他就在天涯海角,也会立马赶来的。” “不会吧?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不直接给他打电话?” 詹姆斯和妻子卡特里娜对视了一眼,心中带有疑惑的拨通了一个号码。 欧皇号称欧洲杀手、佣兵界的王者,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知道他联系方式的,幸好詹姆斯是佣兵精英,之前曾经打过几次交道,俩人算是有点交情了。 詹姆斯等了片刻后,欧皇在那边接了电话:“嘿,我亲爱的詹姆斯,你不在家陪着你漂亮的妻子,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了?” “我妻子就在旁边呢。” 詹姆斯看了眼卡特里娜,笑道:“霍巴克,你现在哪儿?有个人想见你。” 霍巴克是欧皇的本名。 “呵呵,是谁要见我?” 欧皇仍然笑着和詹姆斯说话,但语气中却带有了明显的不满:切,你以为我是谁啊,是谁想见就见的? 听出欧皇话中的不满后,詹姆斯看了眼妮儿:“她叫妮儿.索拉斯,是粒子基金的实行总裁,她告诉我说,只要我提起她的名字,你就会――” 詹姆斯还没有说完,那边欧皇就急切打断了他的话:“妮儿小姐在哪里?快告诉我,我马上就去见她!” 第195章 炸弹,解除了! 一辆黑色的加长林肯房车,缓缓停在了科万特家族古堡的门前。 早就等候在门口的詹姆斯夫妇,微笑着迎了上去。 詹姆斯亲自替欧皇打开了后车门。 詹姆斯对欧皇这样客气,倒不是说他名头太大,要巴结他,而是因为欧皇是远道而来的客人,詹姆斯当然得热情点了。 欧皇迈下右脚时,几个身穿黑色西装、戴着大墨镜的年轻男人就围了上来,目光警惕的扫视着四周。 欧皇下了车,笑着对保镖们摆了摆手:“你们不用紧张,有黑色珍珠(詹姆斯在佣兵内的代号)在,谁还敢在这儿寻事?” 大名鼎鼎的欧皇,其实就是一小老头,看上去至少得有六七十岁了,身材比起欧洲绝大多数男人来说,明显瘦小了很多,身高不到一米七,体重充其量也就是六十公斤左右,略微有些杂乱的头发也全白了,但那双眼睛却很有神。 “呵呵,霍巴克你太过奖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的妻子卡特里娜。” 詹姆斯笑着介绍道:“卡特里娜,这就是我经常对你提起的欧皇,我心目中的偶像。” “欢迎来到科万特城堡做客。” 卡特里娜微笑着,姿势优雅的伸出了右手。 “谢谢你,尊贵的夫人。” 按照欧洲礼节,霍巴克牵起卡特里娜的右手,在她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请。” 卡特里娜笑着做了个请的姿势。 “你们就在门口等我,不用跟来了。” 霍巴克对几个保镖说了一句,在詹姆斯夫妇的陪同下,走进了城堡内。 詹姆斯一直很纳闷,欧皇这么骄傲的家伙,为什么一听妮儿要见他后,马上就乘坐私人飞机,用最快的速度从土耳其赶到了德国。 这个疑问憋得詹姆斯很难受,来到城堡大厅门口时,他终于忍不住的问:“霍巴克,你以前就认识妮儿吗?” 霍巴克停步摇头:“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她,但我的轮船公司要想承接到西欧业务,却是妮儿小姐一句话的事。” 霍巴克在年轻时,就闯下了‘欧皇’的大名。 但随着年龄的老去,他也知道杀手这一行不能做一辈子,早在十几年前就收购了土耳其的一家油轮公司,要逐渐洗白上岸。 不过,他的生意一直不怎么样,就是因为无法打入西欧市场,而东欧则因为俄罗斯那些轮船大亨的挤压,可以说是举步维艰。 现在,在全世界都有着很大影响力的粒子基金实习总裁要见他,他马上就意识到这是他生意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自然不敢有丝毫的懈怠,马上赶来了德国。 听霍巴克这样说后,詹姆斯才恍然大悟,同时更加嫉妒高飞:这世界,真特么的不公平啊!他凭什么就找了个这么好的女人? 卡特里娜的城堡客厅,足有数百平米,最中央的位置摆放着一圈意大利手工沙发。 一个身穿白色露肩礼服的女孩子,安然坐在冲门的沙发上,等霍巴克三人进来后,才双手拎着裙裾,站立起来。 仰视着比自己高老大一块的妮儿,被很多人都看作是‘血腥杀神’代名词的霍巴克,就像一个受到女王接见的农夫那样,赶紧快走了几步来到她面前,还没说话,就深深鞠了一躬。 利益,唯有滔天的利益,才会让骄傲的欧皇,在妮儿面前表现的这样谦逊。 “霍巴克先生,你好。很抱歉让你赶来见我。” 妮儿微笑着,抬手做了个请坐的收拾,款款坐在了沙发上,压根就没有和他握手的意思,傲气十足。 “妮儿总裁,您太客气了,今天能够见到您,是霍巴克的荣幸。” 但霍巴克却没有丝毫的不满,脸上带着尽可能最为可亲的笑容,坐在了妮儿对面。 卡特里娜亲自为大家端上了咖啡,这才和丈夫一起坐在了旁边。 大家略略寒暄了几句后,妮儿开门见山的说:“霍巴克先生,今天请你来,是有件事要麻烦你。” 霍巴克可亲的回答:“请说,只要我能做到,我会竭尽全力。” 对霍巴克的态度,妮儿很满意,打开俩人中间案几上的手提电脑,推到了他面前:“我希望她的名字,能从of平台上消失。” “of平台?” 霍巴克一愣,拿过电脑仔细看去,嘴里还喃喃着:“沈银冰,华夏人――她的悬赏花红并不是太高,这证明她身份也不是多重要。” 在霍巴克仔细查看沈银冰的资料时,妮儿始终面带微笑,默不作声。 看完这一切后,霍巴克掏出手机,当着妮儿的面拨出了一个号码。 詹姆斯知道,他这是在联系of平台的人了,当着妮儿的面打电话,就是为了表示诚意。 果然,那边有人接听了电话后,霍巴克直接打开了免提,先和对方寒暄了几句后,直接提出了要求。 詹姆凝神细听,可以断定对方是of平台一位重量级的人物,因为霍巴克和他说话时很客气,并且一再提到请对方照顾一下的话。 不过,对方却始终不答应把沈银冰的名字下架。 这倒不是说对方舍不得这笔花红,而是关系到了of平台严格的规定,和声誉。 谈到后来时,霍巴克的语气开始有了不满,但对方却始终不肯让步。 “费尔斯,我给你三分钟的考虑时间,希望你能答应我的要求!” 最后,霍巴克脸色严肃的说出了这句话。 对方好像也不满霍巴克的态度,立马给出了答案,语气生硬:“对不起,除非雇主主动要求让目标下架,要不然我们绝不会违反规定的,抱歉,再见。” “费尔斯!” 霍巴克有些恼怒,蹭地站起身刚要说什么时,手机中却传来了嘟嘟的忙音。 愣了一下,霍巴克放下手机,看着妮儿耸耸肩苦笑着说:“妮儿小姐,很抱歉,我已经尽力了。” 詹姆斯和卡特里娜也能看出,霍巴克的确是尽力了,心中都叹了口气。 妮儿倒是一脸的淡然,笑了笑说:“霍巴克先生,让沈银冰的名字在平台消失是你的问题,而你的油轮能否接到西欧的业务,则是我的问题。你既然做不到――很抱歉,那我也做不到,而且以后也不会做到。” 如果你办不好沈银冰这件事,那你的油轮以后都别想接到西欧的业务! 这就是妮儿话中的意思,声音很淡,但却带着坚决,和威胁。 霍巴克的脸色马上变得难看起来:“妮儿小姐,我已经尽力了――” 妮儿懒洋洋的抬手,打断了霍巴克的话:“我只看结果。” 霍巴克眼光闪动,猥琐老头的形象一扫而光,冷冷的说:“既然这样,那我希望妮儿小姐能够忘记今天我们的这次会面。” 妮儿淡然回答:“不可能,对于失败者,我从来都不手软的。” “你这是在逼我。” 霍巴克森然道:“妮儿小姐,尽管你是詹姆斯的朋友,但请你别忘记我的本职是做什么的。” 哥们可是欧洲杀手的王者,惹急了我,找人干了你――这就是霍巴克的意思。 詹姆斯脸色一变,正要说什么时,妮儿却抬手阻止住了他,冷冷的说:“霍巴克先生,你知道我儿子的父亲是谁吗?” 霍巴克愕然,他不明白妮儿为什么会说这句话,更不相信她已经有了儿子。 不等他问什么,妮儿又说:“他,是鬼舞。” “鬼舞!?” 霍巴克眼里的戾气,一下子消失。 妮儿无声一笑:“你是欧洲的杀手王者,鬼舞则是世界佣兵中的传奇。如果霍巴克先生认为可以挡得住‘狙杀’小组的猎杀,你大可以对我动粗。” 霍巴克愣愣的看着妮儿,端起杯子把里面的咖啡一饮而尽,把杯子重重放在案几上,再次拿起了手机。 但这次,他却没有守着妮儿等人打电话,而是躲在了角落中,对着电话嘀咕了很久。 詹姆斯看过去,可以看到这老头说话时额头的青筋几乎都蹦了出来,隐隐听到他放出了玉石俱焚的狠话――最后,他脸上终于现出了笑容,又语速极快的说了句什么,这才扣掉了电话。 常常的松了口气后,霍巴克走过来重新坐在了沙发上,看着妮儿微笑着说:“妮儿小姐,我想我们该喝杯红酒庆祝一下了,五分钟后,沈银冰的名字,将会在of平台上消失。” 妮儿抬手:“卡特里娜,红酒呢?” “马上!” 卡特里娜快步走到酒柜前,用托盘端过一瓶红酒,四个高脚酒杯。 詹姆斯动作麻利的启开红酒,给四个人倒了酒。 妮儿举起酒杯:“霍巴克先生,我想我们从此刻开始,就已经是合作伙伴了。” 霍巴克和她轻轻碰了一下:“这是我的荣幸。” 轻抿了一口红酒,妮儿笑着问道:“霍巴克先生,如果你能告诉我,到底是谁要杀沈银冰,那么我想,我们的合作将会更加愉快。” 霍巴克呆了一下,苦笑:“妮儿小姐,如果你非得想知道那个人是谁,我看你还是让詹姆斯现在给我一枪好了。” “呵呵,只是和你开玩笑而已。” 妮儿笑着摇摇头,再次举起酒杯:“谢谢你,霍巴克先生。” 霍巴克倒是很现实:“没什么,我这也是为了我自己。” 在妮儿俩人谈话时,詹姆斯拿出手机,给高飞发了个信息:炸弹,解除了。 第196章 传说中的喜极而泣! 被梁娇娇等人带下山后,沈银冰才知道那座山叫盘龙山。 盘龙山所受到的惊吓,对于沈银冰来说,和在南越草甸水牢中的差不多,都是那样的刻骨铭心……接连两天,她都没有露出一个笑脸。 不过,不管南越草甸也好,还是盘龙山也罢,这两起劫难都算是有惊无险的过来了,真正让沈银冰所担心的是,从明天开始,她的‘安全期’结束了。 这就证明今后她时刻都有可能遭到不明杀手的刺杀,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像她老子那样,整天憋在家里,连在院子里晒个太阳,都得有保安保护。 失去自由,对于沈银冰这样正处于花样年华的女孩子来说,无疑是很残酷的。 “明天,就只能坐在家里阳台上看日出了。” 沈银冰哀叹一声,打开了办公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高飞送给她的请柬。 那天高飞来送请柬时,沈银冰并没有想到本月的31号,她已经不可能出现在公众场合了,现在才想到这个切实的问题。 盯着大红请柬呆了半晌,沈银冰有些无助的抿了抿嘴角,随手放进了脚下的废纸篓里:既然不能去了,那还留着做什么? “好吧,那就让我振作起来,享受最后一天自由的空气!” 深吸了口气,沈银冰打开了电脑。 自从知道自己被挂上of平台后,沈银冰每天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就是登录去平台,看看自己的名字还在不在。 每次点开平台网页之前,沈银冰都迫切的希望:她的名字,忽然从上面消失了! 可惜的是,这一个月来,沈总的这个梦想,从没有实现过。 “千万不要迷恋姐,姐只是个传说。” 沈银冰自嘲的笑了笑,点开了平台网页,熟练的滑动鼠标,去看她的名字。 鼠标从上到下滑过网页――沈银冰喃喃的说:“咦,我的名字呢?” 鼠标从下又滑到顶部――沈银冰呆住,就像雕塑那样,眼睫毛都不带眨一下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重新‘活转’了过来,呼吸开始急促,握着鼠标的手有了颤抖,一点一点的从上到下,搜寻自己的名字。 of平台的目标榜单上,总共是一百七十多个名字,几乎每隔三两天就会有一个名字消失,或者又增加一个新的名字。 但无论榜单如何变动,沈银冰的大名都以五百万美金的花红酬金,‘牢牢’霸占着榜首的前三名。 但是今天,沈总在这一百七十多个名字中,异常仔细的搜寻了足有十遍――然后推开电脑,趴在桌子上呜咽的哭了起来,肩膀一耸一耸的。 沈总此时流下的泪水,是幸福、狂喜的泪水,她的名字,竟然在安全期的最后一天,消失了! 这就证明,再也不会有职业杀手来找她麻烦了,她又可以过以前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 她不知道她的名字为什么会消失,她只知道这一个月,是她最为人生中最为灰暗的日子,每天都过的提心吊胆。 唯有经历过随时有死亡威胁的人,才会懂得平时看起来平淡无奇的日子,是多么的美好。 沈银冰哭的很伤心,很痛快,也很忘我――以至于小宋敲了两次门都没有听到。 小宋很纳闷,轻轻推开房门,一眼就看出沈总趴在桌子上哭泣,顿时大惊失色,赶紧快步走到桌前,小心翼翼的问道:“沈总,您怎么了?” “哦,小宋。” 等小宋问出第二遍时,沈银冰才知道有人来了,用力吸了一下鼻子,抬起头笑着说:“没、没什么,我、我这是太开心了!” 小宋茫然的眨巴了一下眼睛:太开心了才哭,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喜极而泣? 沈银冰才不管小宋有多么惊诧,大声说道:“小宋,你马上通知各部门老总,就说今天要发双薪,中午餐厅免费就餐!” 小宋一脸的不信:“沈总,您――” 沈银冰抬手:“不用问什么,快去按照我说的去做!” “是!” 确定沈总没有开玩笑,眼神还算正常后,小宋这才转身快步走向了门口。 她刚走到门口,房门被人敲响。 小宋拉开门,一脸温和笑容的焦恩佐站在门口。 “焦助理,您来了,请进。” “谢谢,沈总在吧?” 焦恩佐抬头向里看了一眼,走进了办公室。 “恩佐,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 沈银冰现在恨不得向全世界的人宣布,她已经从未知的死亡阴影中解脱了出来。 看着双眼通红的沈银冰,焦恩佐不解的问:“什么好消息?” 沈银冰几乎是一字一顿:“我的名字,从of平台上消失了!” 沈银冰被挂上of平台这事,北山集团总部知道的人没几个,但焦恩佐就是这几个人中的一个。 焦恩佐目光一闪,随即惊喜的叫道:“真的!?” 沈银冰把笔记本电脑推到他面前,呵呵傻笑着说:“你仔细看看,能不能找到我的名字。” 焦恩佐抓起鼠标,在榜单上仔细搜索了好几遍,才喃喃的摇头:“没了,真没了,太不可思议了――小冰,看来你的善良终于感动了上苍,让那个要杀你的人良心发现,主动撤去了你的名字。” 沈银冰可没觉得她有多善良。 当初,为了报复高飞,她都能狠心把家里有个病孩子的老王炒掉,要不是高飞及时赶去饭店,相信老王也许会找个宝马车撞死拉倒了。 但这一切都不怎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她的危机解除了! 这是一件值得普天同庆的喜事。 盯着电脑呵呵傻笑半晌后,沈银冰才问焦恩佐:“恩佐哥,你找我有事?” “哦,是这样的,关于南部山区跑马场――” 焦恩佐刚说到这儿,就被沈银冰摆手打断:“今天,我不工作!” 焦恩佐一楞:“今天你不工作?” “是,今天我要给自己额外放一天假,我太开心了!” 沈银冰在桌前来回的走动着,嘴里念念有词,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焦恩佐张嘴刚要说话,她却说:“恩佐哥,你先去忙吧,我要给爸爸打电话。” 焦恩佐也理解,沈银冰自身危机解除后,当然要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亲人,这也是人之常情,尽管他有工作上的事儿需要沈总裁决,可他也看出今天沈总太过兴奋,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所以,他微笑着点了点头:“好吧,小冰,那我先出去了――中午,我请你去酒吧,给你庆祝一下。” “ok!” 沈银冰想都不想的点头答应。 焦恩佐刚走出办公室,沈银冰已经拨通了老苏的手机。 “小冰,有什么事吗?” 苏北山略显疲倦的声音,刚从话筒中传出,沈银冰就兴奋的嚷道:“爸,我要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你猜,是什么?” 因为女儿前天晚上差点遭到毒手的原因,这两晚上老苏一直没休息好,绞尽脑汁的考虑,该怎么做才能解除女儿的危机,所以早上也感觉很疲惫。 但他听出沈银冰语气中的兴奋后,眼睛顿时一亮,蓦地从躺椅上坐了起来,语气有些颤抖的问道:“小冰,是不是你的名字从of平台上下架了!?” 宝贝女儿的名字从of平台上消失,这是老苏目前最渴望的一件事,所以沈银冰在让他猜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时,他首先就想到了是这件事。 沈银冰用力点头:“嗯,嗯!” “果然是这件事,太好了,这的确是天大、不,是比天还要大的好消息!” 苏北山长长的松了口气,也许是因为太过激动的原因,眼前竟然一黑,手机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伺候在他身边的海伯,连忙替他捡起了手机,关切的问:“苏董,你没事吧?” 那边的沈银冰也听出了什么,赶紧追问:“爸,你没事吧?” “我没事,没事,就是太过激动了。” 苏北山接过手机,脸上带着欣慰的笑,喃喃的说:“他做到了,他终于做到了。” 沈银冰有些纳闷:“谁终于做到了?爸,你在说什么呢?” 苏北山呵呵笑道:“没什么――小冰,傍晚下班后来家里吧,叫着颜红,我们一起吃个饭。嗯,好的,就这样吧,安心工作。” 扣掉父亲的电话后,沈银冰刚坐在大班椅上,却又接着站立起来,快步走到落地窗前,打开窗户,张开双臂,闭上眼,深深的吸了口气。 早上的阳光洒在沈总白玉般的脸颊上,仿佛为她镀上了一抹金边,使她的俏脸看起来更加的迷人。 “能够自由自在的活着,真好。” 很久后,沈银冰才慢慢的放下展开的双臂,转身走回了办公桌后面。 人逢喜事的正常反应,就是和亲近的人分享。 沈银冰也不例外,她坐下后马上就给正盯在南部山区跑马场的颜红打了电话。 听说悬在沈银冰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消失后,颜副总也夸张的喜极而泣,搞得沈总还得反过来安慰她。 沈银冰知道,颜红的喜极而泣绝对是发自内心的,她很清楚那个名声不好听的小女人,已经把自己当作了亲生女儿来看待。 告诉颜红晚上一起回别墅吃饭后,沈银冰这才扣掉了电话,歪着下巴想了想,找到了高飞的手机号码。 沈银冰原先的手机已经遗失在南越,为了方便她和客户联系,颜红就为她补办了一张手机卡,仍然是她原先的号码,并为她储存上了以前她经常联系的那些人的号。 高飞的手机号其实也换了,但沈总是不可能关注那些数字的,她只看联系人的名字。 拨通了高飞的手机号后,沈银冰的情绪已经彻底恢复了正常,语气很平淡:“喂,你在哪儿呢?” 第197章 开业还要办证? 如果有人问沈总:“你现在和高飞是什么关系?” 她肯定会瞪大一双无辜的眼睛:“高飞?高飞是谁啊?” 自从京华回来后,沈总就对高某人彻底失望了,要不是看在实在没几个朋友交往的份上,那天他来送请柬,沈总都不一定会打理他的。 如果那个人再问沈总:“你现在最讨厌的人是谁?” 她肯定会恨恨的说:“当然是那个姓高的!” “你不是不认识高飞吗?” “哈,我会不认识他?哼,就是把他挫骨扬灰,我也能认出那个混蛋!” “那――你和他究竟是什么关系?” “管你猫儿的事!” ―― 老天爷可以作证,高飞绝对是沈总目前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 要不是看在他抢在第一时间用鬼舞替她争取一个月的安全期限份上,就算大家走个迎碰头,沈总都不带看他一眼的。 就是看在他曾经帮过沈总的份上,所以她才很不情愿的打电话给他,让他分享自己的好消息。 高飞含糊不清的声音从电话中传来:“你是谁?” “我是谁?” 沈总大怒,低声喝道:“你瞎了啊,难道你不认识我的手机号?” 高飞低声嘟囔道:“我没瞎,可我没有睁眼。” 强忍着扣掉电话的冲动,沈银冰冷冷的问:“你在做什么呢。” “睡觉。” “睡觉?哈,这都几点了,你还在睡觉!” 沈银冰鄙夷的撇了撇嘴:“老实交代,昨晚又去做什么坏事了?” 抬脚把被单蹬开,高飞张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昨晚做什么坏事了啊?嗯,其实也没啥,就是花了三千块钱,找了四个漂亮妹子陪着――哎呀,可把我给折腾死了,浑身都散架了呢。” 沈总脸蛋儿一红骂道:“臭留氓,满脑子的男盗女娼。” “我这是真小人,哪像某人,表面正经的高不可攀,其实就是一闷扫――” “闭嘴,你说谁闷、闷呢?” “形容一下,嘿嘿。” 高飞翻身坐起,倚在柜子上,点上了一颗烟:“说吧,打电话找我做什么,要请我吃饭,还是要请我看电影?” 其实,在今天早上六点多种时,高飞就收到了詹姆斯发的短信,知道沈银冰的危机已经解除了。 当时,高飞还非常认真的感谢了一番詹姆斯,因为那家伙说,为了解除沈银冰的危机,他不惜付出了人类史最为惨重的代价:成为了欧皇霍巴克的‘男朋友’。 高飞当然知道那家伙在胡说八道,不过相信他的确做到了,更懒得问他是怎么做到的,因为高先生看待某些事物的观点和妮儿一样,只关注结果。 和詹姆斯通话完毕后,高飞马上上网查看了of平台,确定沈银冰的名字消失后,才安心的睡了个回笼觉。 被沈银冰的来电惊醒后,高飞就知道这妞儿肯定是来报喜的。 “请你吃饭看电影?我请你个头!” 沈总气呼呼的骂了一句,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喂,告诉你个好消息,我的名字在杀手平台下架了。” 到现在为止,已经有焦恩佐、苏北山和颜红三人,分享了沈总这个天大的好消息。 不管是在眼前,还是在电话中,三个人都表现出了不同的惊喜方式,颜红更是喜极而泣。 沈总以为,米斯特高在得知这个好消息后,肯定会大惊小怪的喊什么‘老天瞎了眼,竟然让你躲过一劫’的屁话,来抒发他的内心的狂喜之情。 但出乎沈总意料的是,高飞却只是毫不在乎的说了句:“哦?是吗,那可真恭喜你了。” 等了片刻,沈银冰忍不住问道:“你就只说这一句话吗?” 高飞不解的问:“你还想让我说什么?” “不说算了,滚蛋!” 沈银冰气急,骂了一声扣掉了电话。 “这是个什么臭人,听到这么天大的好消息后,竟然一副无动于衷的嘴脸,真是气死我了,早知道这样,我就不给他打电话了。” 沈银冰恨恨的把手机扔在桌子上,大好的心情打了很大的折扣。 独自生了会闷气后,沈银冰耸耸肩,嗤笑一声:“切,沈银冰啊,沈银冰,你也太傻了,干嘛要这么在意那个臭留氓的反应?他不关心你又能怎么样,反正他也不是你的什么人。” 拉过笔记本电脑,沈总登录了求求。 看着神探佐罗那个灰色的头像,沈银冰低低的叹了口气。 那晚在盘龙山中,神探佐罗救了她后,赶在警察来到之前就走了,还是没有让她看到他的真面目。 虽说那晚遭到绑架,和神探佐罗的迟到很有关系,但沈总并不怪他,因为那只是个意外。 而且,要不是佐罗及时赶到,沈总现在有可能就香消玉损了。 曾几何时,沈银冰想把她被挂上of平台的事儿告诉佐罗。 佐罗那么大的本事,也许能帮她渡过眼前的危机。 但不知道为什么,沈银冰一直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因为她觉得,他们的关系还没有到达那种最为亲密的地步。 可她对高飞却不同,尽管那个臭留氓除了会耍嘴皮子、会两手三脚猫的功夫外,就再也没啥本事了,可她还是想把自己的一些事告诉他,就像刚才给他报喜这样。 ―― 谁都知道,餐厅开业可不是推着小车子去农贸市场卖白菜那样简单,得办理各种证件,像什么卫生证、消防证、营业执照等等。 没有这些证件,餐厅开业只是一句空话,早上开业,中午就有可能被封了。 上面所说的这些都是常识,就算路边卖地瓜的小贩都知道,但米斯特高却不懂。 他一直盼着餐厅赶紧专修完毕,选个吉利日子开业就是了。 所以从装修那天开始,人家就舒舒服服做起了甩手大掌柜,几乎很少去装修现场。 负责装修的玛丽,却根本不关心这些,他们只负责把餐厅装修的尽量完美。 而后来去上班的老王呢,则是这样认为的:高飞既然开餐厅,肯定早就开始跑这些手续了。 直等到这一天中午――穿着一件蓝衬衣,牛仔裤的高飞懒洋洋的出现在落日餐厅内。 正和李德才收拾卫生的老王,看到他进来后,连忙迎了上来。 “哟,连我这个老板进来餐厅后都觉得心旷神怡的,更何况是顾客呢?不错,真不错。” 高飞一脸赞叹的审视着餐厅,连连点头,很是有些自豪。 老王笑呵呵的说:“呵呵,高飞,你跟我去二楼你的办公室看看,昨天刚买的办公用品,你看看还满意不,要是不满意的话,我再找他们调换。” 高飞一脸的惊讶:“我还有办公室?” 老王脸带不可思议的表情:“这么大个餐厅,你又是老板,当然得有办公室了。” 抚着自己的下巴,高飞点了点头:“嗯,也是,我现在最起码是个老板了。走,德才,你也别忙活了,咱们去办公室看看。” 李德才嘿嘿傻笑,跟着高飞俩人来到了二楼。 高飞的办公室在二楼的东南角。 老王推开房门,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哇噻,这也太奢侈了吧?除了面积小点,就是比起沈银冰的办公室也输不了哪儿去啊。啧啧,老王,你也太浪费了,不过我喜欢,现在哥们是有钱人,就得好好享受一下腐败的生活才对。” 高飞走到办公桌后面,一屁股坐在真皮大班椅上,双脚搁在了桌子上,啪的打了个响指:“李秘,给本老板来杯82年的拉菲!” “渣!” 李德才奴才十足的挥手敬礼,拿起桌子上的不锈钢老板杯,接了半杯白开水,恭恭敬敬的说:“高董,这是您要的82年的拉菲。” “嗯――嗯?这是假的吧?喝着怎么好像白开水?” 高飞煞有其事的端起杯子,细细的品了一口,啪的一拍桌子,瞪眼骂道:“啊,嘟!你敢在酒里兑水,这餐厅还想不想开下去啊?” 李德才弯腰狡辩:“高董,您错了,我们是在水里兑酒――可能是兑的酒少了点,所以你才没有品尝到酒的滋味,哈,哈哈!” 李德才还没说完,三人齐声大笑起来。 看着眼前这俩年轻人,老王觉得自己特幸福,特走运,特么的让人有种想掉泪的没出息,赶紧抬手擦了擦眼角,指着高飞背后的空墙:“高董,这儿本来打算是要挂一副山水画来着,可我后来考虑得在这儿挂营业执照等证件,所以就让他们把这面墙空了出来。当然了,装修这么奢华的办公室,挂上几个照照的确停煞风景的,但这也避免了很多麻烦……” 老王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摆手打断了他的话:“慢点,老王,你说什么,要在这儿挂营业执照等东西?” 老王点头:“对啊,我看很多老板办公室内,都挂着那些东西。当然了,你要是嫌影响办公室布局美观的话,可以把证件放在桌子抽屉里。” “放在桌子抽屉里?” 高飞拉开一个抽屉,把脚放下桌子,一脸白痴模样的问老王:“老王,咱开业,必须得办那些证件吗?” 老王登时石化:“高、高董啊,你不会到现在,还没有去办理这些证件吧?” 米斯特高很诚实的点了点头:“没有啊,一直没办――” “哎呀,我的高董啊!” 老王啪的一拍大腿,眼里带着看到奇葩的惊讶:“你是真不懂,还是和我们开玩笑呢?” 高飞摇头:“老王,你看我像是在骗你吗?” 李德才左手握拳,放在额头蹲下,做了个欠揍的沉思姿势:“飞哥,开业要办执照,就是在俺们那旮旯里捡粪的老头也知道,可你竟然说不懂。唉,真是无语了。” “沃曹,到底是啥子回事嘛!” 高飞也意识到他可能掉下了什么,赶紧问老王:“你给哥们仔细说说,咱们都是该办什么证!” 第198章 晒晒更健康! 这么多天中,一直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形象而折服老王的米斯特高,在听老王仔细叙说了一下开业必须要办的那些证件,以及每办理一个证都得需要一到几个月的时间后,彻底的毛了。 “沃曹,老王你可害苦我了,那你怎么不早说啊!” 高飞急得只抓头皮:“咱们不办证,等开业后再慢慢补齐行不行?” 老王摇头:“那是不可能的。” 高飞在屋子里团团乱转:“那你说,哥们现在该怎么办?总不能为了办证,就把开业日期无限期延后吧?哥们可是把请柬、上万张的开业宣传彩页都撒出去了,报纸媒体也签好了广告合约,这要是不能正常开业,那还不得让人给笑死啊。尤其是对面皇家西餐厅――老王,你快给哥们想想办法,咱用什么样的办法,能在四天内把这些证件办完?不管是花多少钱,哥们都认了!” 老王苦笑:“高飞,这可是不是花多少钱的问题,这是一个必须的流程,得消防部门、卫生局、税务局等行政部门亲自来餐厅检查――唉,总之呢,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办好这些证件。” 高飞搓了搓手骂道:“曹,那就眼睁睁的等着丢人,让亲者痛,而仇者快?” 老王沉思片刻,说:“高飞你也别太着急了,也许有一个人能帮我们。” 高飞一把抓住他肩膀:“是谁,你快说,是谁!” ―― 北山集团总部职工餐厅。 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的沈总,像往常那样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不时的对经过身边的手下职员含笑点头示意。 那些人,都是受宠若惊,心里都很纳闷:以前沈总来餐厅,那鼻孔都是朝天的,啥时候和普通员工主动打招呼了?她今天这是怎么了,又给加班费又是免费午餐又是主动打招呼的,难道脑袋让门挤了? 坐在沈银冰对面的焦恩佐,呵呵笑着举起饮料:“小冰,我觉得你以后得时刻保持当前的乐观、平易近人的状态。我敢和你打赌,你对那些主动打招呼的员工,最起码在未来两天内,都会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本来,焦恩佐计划今天中午要请沈银冰去外面酒吧,庆祝她‘重获新生’的。 但沈银冰却选择了职工餐厅,因为她想让数百员工一起分享她此时心中的喜悦,所以焦恩佐只能用饮料来代替酒。 焦恩佐的话,沈银冰听着很顺耳:“呵呵,哪有你说的那样夸张――恩佐,你今天想吃什么?要不要我去嘱咐大厨一声,让他们额外给你做个你小时候最爱吃的糖醋鲤鱼?” 焦恩佐含笑摇头:“算了吧,这是在公司,我可不想让大家以为我再搞什么特殊化。要想吃鲤鱼,我们以后有的是时间。” “行,那就明天中午吧,今晚我得回家,眼下先凑合一点再说。” 沈银冰笑着刚说到这儿,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焦恩佐抢先拿起手机,瞥了眼来电显示,递给了沈银冰:“高飞?就是曾经给你当过司机的那个吗?” “是。” 沈银冰接过电话,却没有接听,直接放在了面前桌子上。 看着振动不停的手机,焦恩佐纳闷的问:“你怎么不接电话?” 沈银冰淡淡的说:“不想接。” 焦恩佐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这时候,餐厅部门经理,亲自给沈银冰端上了几个精致的菜肴:“沈总,焦助理,请慢用,有什么需要随时吩咐我。” “谢谢王经理,呵呵,不用这样客气的,大家都是同事嘛。” 焦恩佐替沈银冰打发走了王经理,等他把菜肴摆好后,手机不再响了。 沈银冰没事人似的举起饮料,对焦恩佐说:“来,干一个!” 焦恩佐还没有回答,手机再次爆响了起来。 沈银冰黛眉皱起,却没有拿手机。 焦恩佐犹豫了一下,劝说道:“小冰,我觉得你还是先接电话吧,也许他真有什么急事找你呢。” “切,就他,能有什么急事。” 沈银冰撇了撇嘴,最终还是拿起手机,淡淡的问道:“你给我打电话做什么?” 高飞的大嗓门,让焦恩佐听得很清楚:“你现在哪儿?” 抬起眼帘看了眼焦恩佐,沈银冰冷冷的回答:“在公司――” 她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抢先道:“你快点出来,我马上就要到你门口了。” 沈银冰皱眉:“出去?” “对,我有急事找你,你快点下来!” “什么急事?” “我想请你帮我做点事!” “帮你做事?” 沈银冰哈的一声笑:“理由呢?” 高飞回答:“没啥理由,你非得帮我,因为除了你,我实在找不到别人了。就这样吧啊,我马上到了,先挂电话了,你快点出来,我在门口等你!” “你――挂了?” 沈银冰听着手机中传来的忙音,气呼呼的把手机仍在了桌子上,咬牙骂道:“切,你以为你谁啊,你让我帮你,我就帮你,你也太高看自己了吧!” 端起饮料,大大的喝了一口后,沈银冰抓起手机推开椅子站了起来,转身就走。 刚走了两步,大眼有神的沈总,才猛地想起桌子对面还有个恩佐哥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恩佐,我、我下去一趟,你自己先吃着,不用等我了。” 焦恩佐表面正常的点了点头:“好啊,那你去忙吧。” “对不起啊。” 低声说了句对不起后,沈银冰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快步走出了餐厅。 看着沈总那曼妙的身材,焦恩佐的眼里浮上了一丝阴狠,喃喃的说:“高飞?沈银冰竟然喜欢他。” ―― 乘坐电梯来到一楼大厅后,沈银冰开始后悔了:干嘛啊,我凭什么就这么听他的话!而且还是守着恩佐,这肯定会让他误会以为我喜欢那个家伙了,真是气死了。 沈总有心重新返回电梯,但前台的客服小李却看到了她,连忙点头问好:“沈总,您好。” “你好。” 沈银冰回了个好,再也不好意思转回电梯了,只得哒哒的走出了大厅门口。 今天值班的两个礼仪小姐中,并没有沈总最为讨厌的连雪。 坦然接受了她们的弯腰问好后,沈总昂首来到了台阶前,向停车场里看去。 高飞打电话时说他会马上到,应该是在出租车上,顶多也就是几分钟就能出现。 但沈总站在台阶上,就像望夫石那样在这儿矗立了足有十分钟,也没看到那个马上到的家伙。 这让她恼羞成怒,刚要转身走进大厅,却又一咬牙走下了台阶,穿过停车场来到了路边:她倒要看看那个家伙,到底能多久赶到! 沈银冰站在路边的艳阳下面,等啊等啊,等的花儿都谢了时,一辆出租车终于停在了她面前。 车子刚一停下,米斯特高就从车上蹦了下来,脱口说道:“幸亏这一路没有堵车,能够用最快的速度及时赶来――沈总,没有让你等急了吧?” 沈总俏脸上浮上一层黑线,看了看手机咬牙说:“高飞,你给我打电话时,是十二点过五分!” 高飞挠头:“是吗?我倒是没有注意。” 沈银冰牙齿咬得格格直响:“可现在,是十二点三十二分了,你让我在太阳下等了你半小时!” 高飞抬头看了眼太阳:“哦,是吗?晒晒更健康的。” “你混蛋!” 看高飞一脸无赖的样子,沈银冰真想扑上去狠狠咬他一口:“你在电话中不是告诉我说,马上就要来公司门口,让我赶紧下来等你吗?你是这样的马上啊?你、你真是气死我了你!” “是我不好,还请沈总息怒。” “滚,我不想再和你说什么!” 沈银冰说完扭头就走,却被高飞一把拉住了胳膊。 “你松开,光天化日之下的,拉拉扯扯算什么!” “沈总,沈银冰,小冰,你听我给你解释。” 高飞接连换了三个称呼,挡在了沈银冰面前,双手合十做出求饶状:“我承认我是有那么一顶点的混蛋,可我真是遇到了急事。看在我们也曾经夫妻双双把家还的份上,你就――好,好好,我不胡说八道还不行,但你真得帮我才行。” 放下举起的小包,沈银冰淡淡的问:“说吧,什么事这么着急?” “唉,借用你的豪车一用,我们边走边说吧。” 高飞叹了口气,就把他马上开业,却啥证也没办的经过,简单叙说了一遍,末了才一脸痛苦的说:“沈总,你说我该咋办――咦,你咋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沈银冰狠狠咬了下嘴唇,才勉强制止住自己在公众场合下大笑的不雅冲动,点着头喃喃的说:“高飞啊高飞,我这才发现你不是奇葩,就是个弱智。开业日期都定了,请柬、宣传彩页等都撒完了,你竟然还没有办理必备的证件!” 高飞哭丧着个脸:“我不是不懂吗?早知道这样的话,当初我就答应你入股的条件了,那样我也不用这样操心。” 沈银冰一脸被打败了的无奈:“唉,你找我,就是想让我帮你在短短几天内,把这些证件补齐?” 高飞点头:“对,对!整个冀南,谁不知道你沈总是商场天骄,办理这点小事那是易如反掌的?” “你别奉承我了,我可不敢当。” 沈银冰冷笑:“你就是说破大天,我也没办法帮你这个忙。” 高飞一脸的失望:“真没办法?” 本来,沈银冰以为看到高飞失望她心里会很爽的。 但实际上,她却没有这种感觉,摇了摇头低声说:“真的没办法。如果你只欠一个证件的话,我还可以拖拖关系,运作一下。可你连最起码的营业执照都没有,我怎么帮你?除非――” 高飞赶紧追问:“除非什么?” 沈银冰抿了抿嘴角:“除非你去找彭远航,他爸爸是市长,肯定能帮你搞定的。” 第199章 再见方小艇! “找彭远航?”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高飞皱起了眉头。 前些日子时,彭远航曾经主动找过高飞,答应给他五百万,要求他把焦恩佐从沈银冰身边挤走。 说实在的,别看当时高飞收了一百万的定金,其实他压根没有把这回事放在心里。 收了人家的钱却不办事,这对高先生来说没啥了不起的,大不了再把钱还给彭远航就是了,反正他现在也是有钱人,百八十万的还真放不了眼里去。 这些日子,高飞早就把那个彭远航给忘记了,直到沈银冰提起,他才想到还有这么一号人,还有那么一回事。 “让我去求彭远航?” 高飞无声的冷笑一声:“我宁可不开餐厅,也不会去求他的。” 沈银冰双手一摊:“那我可真的没办法了。” 看出沈银冰不是不帮,而是真的无能为力后,高飞沉默了片刻说:“那就算了,我只能把餐厅开业时间后延了,什么时候办好,什么时候再说吧。”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高飞转身就走:“既然你也没办法,那你就去忙吧,我再去想想别的办法,打搅了。” 看着高飞快步离开的背影,沈银冰抬手张嘴想要说什么,最终却放下了手。 她心里很清楚,因为京华跑批文那件事,本来就不对眼的高飞和彭远航更是成了仇人,就算高飞真去求彭远航,后者除了看他笑话之外,也不会出手帮忙的。 可她根本不知道,只要高飞开口,彭远航肯定会帮忙――人家有求于高飞,连五百万都舍得砸出去了,餐厅所需要的手续还不是小菜一碟? 只是高飞根本不愿意去求彭远航罢了。 目送高飞拦住一辆出租车离开后,沈银冰沉默半晌,拿出了手机,拨通了彭远航的手机号:“我是沈银冰。” 这绝对是沈银冰第一次主动给彭远航打电话,所以他很开心:“啊,小冰你好,找我有什么事吗?” 沈银冰左手托着右肘,原地来回的走动着:“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开餐厅,因为开业时间比较紧迫,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办理各种相应证件,所以我就想请你――” “让我帮他办理开业手续吗?” 彭远航在那边苦笑了一下:“小冰,真对不起啊,我现在国外呢。也真凑巧了,我爸现在京华党校进修,为期一个月,我估计他肯定不会在这节骨眼上,为这点小事欠人人情的。” 一个省城市长进党校进修,只能有两种结果:一种是高升,一种是仕途黯淡。 但不管是哪一种,就像彭远航所说的那样,都是在节骨眼上,根本不可能为了一个餐厅开业的小事去欠人情,尽管这也就是打个电话的事。 沈银冰不在官场,但这不代表她不明白这里面的事情。 “嗯,那好吧,我再想想别的办法,就这样吧,等你回来再聊,再见。” 不等彭远航说什么,沈银冰就扣掉了电话。 既然他办不了这事,那也没必要再和他费口舌了。 皱眉想了想,沈银冰又拨通了一个号码,笑呵呵的问好:“杨伯伯啊,我是小冰,北山集团的小冰――嗯,我爸身体还不错,前些日子还念叨你来着,说很久没有和你一起唱京剧了。呵呵,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要开家餐厅,打算在月底开业,但他却还没有办手续。我吧,就是想请您和税务局打个招呼,看看能不能替他开个绿灯?啊,好啊,那可真是太感谢你了啊,好,好的,我今天下午就让他去,再见,杨伯伯。” 伸出舌尖,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唇,沈银冰低头翻着电话簿,片刻后又拨通了电话:“宋阿姨您好,我是北山集团的小冰啊,呵呵,您身体还好吧?嗯,是这样的――” 在沈银冰站在艳阳下打电话时,焦恩佐站在助理办公室窗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点燃了一颗香烟,袅袅腾起的烟雾,使他的面目有些看不清,但却遮不住他眼里闪烁着冷光。 在艳阳下站了接近一个小时,电话打了七八个,说的嘴唇都起泡了的沈银冰,终于替高飞打通了办理各种证件中的四个。 餐厅开业,总共需要六个证件,沈银冰能在一小时内搞定四个,这足以说明她在冀南的人脉相当广。 但就算她本事再大,社交关系再广,也不可能搞定所有的部门。 最后那几个电话的回复,都是模棱两可的,沈银冰基本确定在短时间内办不好,尤其是消防,哪怕市局局长刘昌明和老苏的关系再好,但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危,他也不管随意开口子。 最重要的是,这家餐厅不是沈银冰开的,而是她朋友。 “唉,四个就四个吧,也不少了。” 沈银冰抿了抿嘴角,拨通了高飞的手机号:“你现在哪儿呢?” 高飞回答:“我在复印室呢,复印身份证。” “哦,那你赶紧来总部门前,我等你。” “干啥?” “还能干啥?” 沈银冰没好气的说:“不是要帮你办理开业手续吗?我刚才打了个老多电话,求爷爷告奶奶的,估计今天能帮你办理四个。至于其它两个,看来得需要时间。” 沈银冰的语气虽然冰冷,但高飞听了却是心中一暖,语气温柔了许多:“我回去还得打车,你最好还是过来吧,我就在区政府门口的复印室呢。” “那好吧,你等我,我现在马上过去。” 沈银冰说完,扣掉了电话,抬手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细汗,快步向车子走去:“我真傻,干嘛要站在太阳底下打电话?哎呀,怕是把脸晒黑了吧?” 步行街所在的区政府,与冀南市委紧挨着,一墙之隔。 高飞离开北山集团总部后,就跑来区政府的办公大厅,详细询问了办理相关手续的流程,这才知道餐厅开业原来是那么麻烦,仅仅是填表格、写申请,复印身份证等琐事,就得耽误一整天的。 生怕不够用,高飞一口气复印了三十张身份证。 “唉,干啥都不容易啊。” 拿着那叠身份证复印件,高飞走出了复印室,站在人行道旁的一棵法国梧桐树下面,等候沈银冰的到来。 “真热。” 用复印件当扇子用的高飞,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正准备去旁边冷饮店来瓶冰镇啤酒降降温时,却听到背后有人用不确定的口气问道:“咦,你是――高飞?” 高飞扭头,就看到了一个秀发盘在脑后,脸上带着眼镜,身穿淡白色套裙,黑皮鞋的美貌妇女,稍微愣了一下,接着笑了:“呵呵,原来是方书记,你好,没想到在这儿遇到你了。” 这个看起来知性美十足的美貌妇女,正是前几天高飞撒请柬时,在银座商城吸烟区遇到的方小艇。 和方小艇一起的还有个年轻的女孩子,身穿黑色套裙,白衬衣扎着领带,半高跟黑色皮凉鞋,穿着终规终矩,应该是她的小秘书。 果然,方小艇对女孩子说:“小王,我遇到了一个熟人,你先自己去忙吧。” “好的,方书记。” 小王笑着看了高飞一眼,快步走向了市委大院。 小王是方小艇从京华文化总局带来冀南的秘书,给她做秘书好几年了,可是第一次见她主动和一个陌生年轻人打招呼。 而且,小王敏锐的观察到,方小艇看高飞的眼神中,带着一股子发自内心的亲切。 这种目光,唯有在看到她儿子高雅时,才会偶尔流露出来。 这个叫高飞的年轻人是谁呢? 高飞――他也姓高,难道说是…… 想到这儿后,小王心中砰然一跳,再次扭头看了眼高飞,把他的样子深深记在了心里。 身为方小艇的贴身秘书,小王当然多少知道一些领导的私事,比方她曾听人说,方书记其实有两个儿子,但大儿子在很多年前,就走丢了,这些年来,方书记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他的下落。 打发走了小王后,方小艇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看了眼高飞手里的那叠身份证复印件,微笑着说:“高飞,你在这儿干嘛呢?外面这样热,我请你去那边冷饮店坐坐?” “我在等人呢。” 高飞看了眼沈银冰该来的方向:“好啊,那就去坐坐,还是我请你吧,哪有让女孩子请客的?” “女孩子?哈。” 方小艇掩嘴一笑,眼里闪着喜悦的目光:“高飞啊,你小嘴可真够甜的,我今年都43了,足可以做你母亲了,你还说我是女孩子,这是故意讽刺我来着吧?” 高飞讪笑一声,故意认真审视着方小艇的身材:“方书记,就凭你的身材、相貌和气质,最多也就是做我姐姐的,说是女孩子也不为过的。” 已经四十多岁,仍然保持着苗条身材、姣美面容的方小艇,平时就很自负,经常听到别人这样夸她,但她从来都是淡然一笑,根本不会受到奉承就飘飘然,对方说的多了,还会引起她的反感。 但高飞这样说,她除了得意就是开心,咯咯娇笑一声:“好了,别再这儿昧着良心说瞎话了啊。走,咱们去冷饮店。” 盯着率先走向冷饮店的方小艇,高飞有些纳闷:这个方书记对我好像很有好感啊,尤其是看我的眼神,我怎么觉得那么炙热呢,仿佛想要把我抱在怀里那样――阿弥陀佛,怪了个哉的。 两个人来到一个角落的卡座上坐下,高飞要了杯冰啤,给方小艇点了杯桔子水,端着酒杯说:“方书记――” 方小艇摆手打断高飞的话:“高飞,别叫我方书记,听起来很生分,你要是不介意的话,能不能叫我阿姨?” 第200章 沈银冰吃醋了! 高飞一愣,心想:让我叫你阿姨?咱们很熟吗? 看到高飞发楞的样子,方小艇眼里飞快的闪过一抹痛苦,随即恢复了正常,用开玩笑的口吻呵呵笑道:“怎么,你觉得我不配当你阿姨?” 高飞连忙摇头:“方书记,你可别这么说,不是你不配,而是我不配喊你阿姨,你可是大领导呢。嘿嘿,说实在的,我还真不想喊你阿姨。” 方小艇摇晃着手中的桔子水:“哦,为什么不愿意喊我阿姨呢?” 女人都是希望别人说她年轻的,哪怕是到了八十岁,你也是这样。 高飞心里这样想着,表面却认真的说:“我就是觉得你太年轻,要是守着人喊你阿姨,肯定得被人在背后骂。方书记,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能不能喊你方姐?” “方姐?” 方小艇扑哧一笑,命令的口吻:“既然你不愿意喊阿姨,那就喊姐吧,把那个方字去掉。行了,你一大男人家的,何必在意称呼这点小事?就这样定了,以后喊我姐。” “姐――听起来真别扭。好吧,那个啥的,姐,你在这儿陪我,不耽误你工作?” 高飞犹豫了一下也就同意了,反正有个当高层的姐也不是坏事,最重要的是,他能感觉到方小艇对他释放出的善意,以及对她那种莫名其妙的好感。 如果是沈大小姐让高飞喊她姐,他早就一口吐沫喷过去了:让哥们喊你姐?喊你小老婆还差不多! 抬手撩了下发丝,方小艇回答说:“呵呵,没事的。其实吧,在官场上职务越高,就越是轻松,如果什么事都需要我这个一把手出马的话,那还要那些手下干嘛,你说对吧?” “嗯,也是。” “高飞,你复印这么多身份证做什么?” 方小艇吸了口桔子水,指着桌子上的复印件问高飞。 高飞叹了口气:“唉,说起来真是一言难尽啊。” “那就慢慢说,反正我有时间。” “那个啥,说起来我还真是个弱智。” 高飞满脸都是不好意思:“那个啥,我餐厅不是打算在这个月的31号开业吗?” “对啊,我已经安排好了,31号那天恰好是周日,我得去捧场的,你还说让我给你剪彩来着。” “嗯,方、姐,你听我说。” 高飞揉了下鼻子:“眼看马上就要开业了,我才,才……” 看到高飞扭捏的样子,方小艇好奇的问:“才什么?” 高飞垂下眼帘,小声说:“才知道餐厅开业,得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方小艇愣住,接着眼里迅速浮上压抑不住的笑意,赶紧低头,用手捂住了嘴巴。 她虽然尽量没有笑出声,但一耸一耸的肩膀,却出卖了她此时是多想捧腹大笑。 高飞端起酒杯喝了口酒,郁闷的说:“你想笑就笑吧,反正也不是你一个人笑我弱智了,我早就做好了接受任何打击的准备。” 方小艇连忙摆手,解释道:“不、不是,我没有嘲笑你的意思,我就是觉得,觉得你好可爱呢!” 高飞翻了个白眼:“大姐,我今年都26了,你用‘可爱’这个词来形容我,就是对我最大的讽刺了啊!” “我当然知道你已经26岁了,可我这样说,并没有丝毫讽刺你的意思,就是觉得你太天真――” 方小艇轻轻一拍自己光滑的额头,苦笑道:“瞧我,又说错话了。高飞啊,嗯,叫你高飞有些别扭,就叫你小飞吧。小飞,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可我的确没有嘲笑你的意思,请相信我。” “好,我相信你。” 高飞把杯中酒一饮而尽,打了个响指:“再来一杯!” 等服务生再次端上一杯冰啤后,方小艇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舔了舔嘴唇,高飞回答:“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希望在这短短几天内,办理好所有手续了。幸好,有个朋友帮我找了很多关系,估计今天能办下好几个来。如果不能全部办完的话,那我只能延迟开业日期了。” 方小艇饶有兴趣的问:“你那个朋友是谁啊,能量不小嘛。” 高飞得意的说:“那是,你有没有听说过北山集――” 说到这儿后,高飞忽然闭上了嘴巴,嘿嘿笑道:“就是一个女的,来,喝酒。” 他刚要说出北山集团沈银冰的名字,却猛地意识到眼前这个美的冒泡的姐,是高雅的老娘! 而高雅为了谋取人家沈银冰的跑马场,采用了很不光彩的手段,要不是高飞以牙还牙,逼迫方小艇出面恢复沈银冰的名誉,逼迫高雅知难而退,相信现在沈总早就一蹶不振了。 高飞可以肯定,方小艇对沈银冰也不会有半点好感,所以最好是别提她的名字。 同时,高飞也开始担心:刚才他告诉沈银冰,让她来这儿找自己,肯定能和方小艇碰面的,那样也许就有把他牵扯出来的危险。 高飞倒是不在乎有没有方小艇这样一个姐,但他却不想树立一个高层仇人。 假如让方小艇知道,当初威胁她的人原来就是米斯特高后,他就是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想到会是一种什么结果。 所以,高飞马上决定:喝完这杯酒,就找个借口立马闪人,先去找沈银冰,把这些事说清楚。 看到高飞欲言又止后,方小艇倒是没有多心,笑着问:“一个女孩子?啊,我知道了,是你女朋友吧?” 高飞敷衍道:“嘿嘿,算是吧,但目前关系还不明朗。方,那个姐,我忽然想起还有点事没做,得去忙了。” 高飞的话音未落,就看到一个脸上戴着大墨镜的女孩子走进了冷饮店,来到吧台前正要点冷饮时,却看到了高飞:“嗨,我说怎么没有看到你呢,原来你在这儿呢!” 不用问,这个女孩子正是从北山集团总部急匆匆赶来区政府的沈银冰。 她在来到区政府之前,曾经打过一段很长时间的电话,早就口干舌燥了,来到区政府门口后,一眼就看到这个冷饮店了,也没来得及给高飞打电话,走进了店里,准备先喝杯冷饮降降温再说时,却发现那家伙原来就在这儿喝啤酒呢。 而且,在他对面,还坐着个女人。 第201章 我们是一家人! 方小艇是背对着沈银冰的。 嚯嚯,姐姐替你忙的都要热虚脱了,你却在这儿泡妞,真是可杀不可留的白眼狼! 愤怒的沈银冰心中冷笑着,摘下脸上大墨镜,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快步走了过来。 看到沈银冰神兵天降般的出现后,高飞就知道坏事了。 方小艇这时候也扭过了头,看向沈银冰,眼里带着赞叹:“哟,好漂亮的女孩子。小飞,她就是你女朋友呀?啧啧,真不错啊。” 得赶紧把沈银冰弄走,要不然就麻烦了――高飞嘴里随便敷衍了一句,站起身快步迎向沈银冰,一把拉住她的手腕,低声说道:“走,我们去外面说话!” “你松开,我为什么要去外面?我还要喝冷饮呢!” 沈银冰气呼呼的一把摔开高飞,走到方小艇的对面坐下,对迎上来的服务生说:“来杯苏打水!” 沈银冰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在看到高飞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时,会这样生气。 虽说对面这个女人年龄好像大高飞很多,但长的却相当漂亮,而且有股子很多女人都没有的威严气势。 沈银冰很清楚,越是这样的女人,就越会引起男人的兴趣。 男人嘛,骨子里都有渴望征服强者的冲动,女人越强,他越感兴趣。 沈银冰满怀敌意的眼神,让方小艇愕然,但随即就明白了过来:啊,我知道了,她肯定误会我和小飞是那种关系了。呵呵,女孩子不但长的漂亮,而且还能为小飞吃醋,不错,不错! 看到沈银冰如此固执后,高飞就知道这时候再拉她出去就不合适了,只好走了回来,坐在了她旁边。 “你离我远点,不知道我热吗?” 沈银冰向里靠了一下,淡淡的说:“高飞,不替我介绍一下,这位漂亮的女士是谁,和你又是什么关系吗?” 沈银冰越是吃醋,方小艇心中就越高兴,笑了笑伸出手:“你好,我叫方小艇,是――” 方小艇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打断她的话:“那个、方书记,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呵呵,这位我的朋友,姓沈,你就叫她小冰好了,上班族。” 接着,高飞又为沈银冰介绍方小艇:“小冰,这位呢,就是咱们冀南的新任市纪委的方小艇方书记。她以前是在国家文化总局任副局长的,刚从京华调来冀南没多久。” 高飞在介绍沈银冰时,只说她是上班族,却不说她的名字,就是不想让方小艇知道,她就是那个让高雅吃瘪的沈银冰。 而在介绍方小艇时,在说起她此前的职务时,高飞语气有了明显的加重,目的就是提醒沈银冰。 沈总此时虽然很生气,但却还没到被气的丧失理智的地步,马上就听出高飞话中所含的警告意思,脑海中电光一闪,猛地明白了高飞这样做的苦心。 马上,沈总对高飞的不满,就消失了一大半,但却不是完全消失:你既然早就知道这是咱们的仇人,那你干嘛还和她在一起呢? 在官场上打拼很多年的方小艇,察言观色的本事绝对是一流的,敏锐察觉到了沈银冰眼神中的愕然、惊讶、警惕,以及迅速不自然的镇定,心中微微一动:咦,难道这个女孩子认识我?还有小飞,为什么用这种口气来作介绍呢? 沈银冰虽然骄傲,但却没有狂到去冷淡一个市委高层的地步,毕竟她只是个商人,要是得罪纪委书记这样的高层,那她以后麻烦就大了去了。 所以,她脸上马上就露出了最为真挚的笑容,赶紧站起身,和方小艇握了下手:“呵呵,原来您就是方书记啊――真不好意思啊,刚才,刚才我误会你和高飞的关系了,抱歉,请原谅。” 沈银冰很聪明,在得知方小艇的真实身份后,索性直接说出自己刚才那样就是吃醋,借此来掩饰高飞对她的提醒。 果然,方小艇呵呵笑道:“呵呵,我都老太婆了,怎么可能会和和你们年轻人谈男女朋友?小冰,你目前在哪儿工作呢?” “我啊,我在――” 沈银冰正要随便说个公司名字,说自己就一小白领时,却发现方小艇的目光正盯着自己右手手腕上那块百达翡丽镶钻昆表。 她这块昆表,是去年过生日时,老苏从国外给她定做的,价格几十万。 沈总当然明白,依着方小艇的见多识广,在注意到这块手表后,没理由认不出这块表的价值。 她要是再说自己是个小白领,方小艇肯定会心生怀疑:有戴数十万手表,开着宝马7系的小白领吗? 唉,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她既然来冀南工作了,以后肯定会知道我的真实身份,现在要是隐瞒她,反而不美,倒不如实话实说,她爱咋办就咋办吧。她这么大的领导,总不能和我一小商人斤斤计较吧? 沈银冰一咬牙,索性实话实说:“方书记,我叫沈银冰,是北山集团的总裁。前些日子曾经去过京华,和您家少爷高雅先生,发生了点小误会。”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高飞用手抚着额头,心中长叹:唉,傻瓜妞,虽说她最终会认出你,但你有必要现在就说出来吗? 方小艇脸上的笑容,马上就凝固了。 因为已经失去一个儿子的原因,所以方小艇两口子从小就特别溺爱高雅,这才把他培养成了一个标准的纨绔。 只要是高雅想要的东西,方小艇说什么都得想办法让他得到,从小到大,几乎就没有失败过。 但偏偏高雅在算计沈银冰跑马场那件事上,折戟沉沙,还逼迫方小艇亲自出面运作,替沈银冰恢复名誉,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件事,成为高傲的方小艇的一个心结,她在来冀南走马上任之前,就发誓要好好整治一下沈银冰,和北山集团:和当前权倾天下的高家做对,你还能落着直立黄瓜啃? 但方小艇说什么也没想到,刚来冀南没几天,竟然就遇到了沈银冰。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妞儿,是小飞的女朋友! 现在方小艇已经基本确定,高飞就是她送出去的那个儿子了。 从第一次认识高飞起,方小艇就打定了主意,要用万分的关怀,来弥补当年的过错,无论做什么,只要高飞肯原谅她,她都会去做! 沈银冰被方小艇视为‘仇人’,却又偏偏是高飞的女朋友―― 方小艇双眸微微眯起时,心中已经有了计较:儿子都是亲儿子,虽说沈银冰得罪了小雅,但她这个当母亲的,绝不会为了小儿子,来得罪大儿子,绝不会! 更何况,那件事也不是多大的事儿。 打定主意后,方小艇笑了:“呵呵,原来你就是沈银冰啊。不错,果然不错,漂亮,能干,又有原则。嗯,小冰啊,我能像小飞那样喊你小冰吗?” 已经做好方小艇翻脸准备的沈银冰,闻言一愣,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看了眼也满脸疑惑的高飞,方小艇低低的叹了口气:“唉,关于那件事,我要在这儿替高雅向小冰你赔礼道歉,是他做的不好,还请你能原谅。” 沈银冰呆住,吃吃的说:“方、方书记,我、我――” “好啊,好啊,呵呵,小冰,方书记都做出低姿态了,你还不赶紧谢谢方书记?” 旁边的高飞连忙打圆场,同时心里也很纳闷:方小艇这么通情达理的,怎么可能会有高雅那样一个混蛋儿子?难道不是亲生的?嗯,差不多,看她现在娇嫩的好像大姑娘似的,哪像生过儿子的人? 沈银冰重重点了头,弯腰给方小艇深深鞠躬:“方书记,非常感谢您的大人大量!” 方小艇瞥了眼高飞,饶有深意的说:“别客气了,大家都是一家人呢。” 大家都是一家人? 沈银冰和高飞面面相觑,不明白方小艇为什么要这样说。 方小艇笑着解释道:“小冰,你别误会我这句话的意思。是这样的,我和小飞在偶然间认识后,就感觉特别投缘――不怕你笑话,在你还没有来之前,他都喊我姐了。呵呵,你是小飞的女朋友,他又喊我姐,我们不是一家人,那又是是什么呢?” 什么,他喊你姐?有没有搞错! 沈银冰侧脸看着高飞,刚才的惊慌都变成了怀疑和不满。 沈总思想也不是太单纯,她很清楚这年头所谓的姐姐兄弟,其实是男女偷情的一种借口。 而且,方小艇现在看起来是那么成熟动人,而高飞这小子又不是什么好鸟,再加上俩人的身份地位悬殊又那么大,傻瓜也会瞎琢磨:方小艇认高飞为小弟,是不是看上这小子,要和他搞个婚外姐弟恋呢? 要不然的话,她凭什么对高飞这样热情? 甚至,都把对沈银冰的不满抛到了一边。 想到这儿,沈总心中微微冷笑:呵呵,方书记啊方书记,你这是要老牛吃嫩草吗?真有你的,还是党的高级官员呢,啊,我呸! 高飞被沈银冰看的很不自然,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但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好端起酒杯猛灌。 气氛,忽然一下子尴尬了起来。 方小艇双眸微微一转,马上就猜出沈银冰心中是怎么想的了,笑着叹了口气:“唉,小冰啊,我想你是误会我高飞直接的关系了。怎么说呢?这样说吧,我对高飞决没有那种男女感情,如果可以的话,我最希望他能喊我阿姨。” 沈银冰莞尔一笑:“方书记,我觉得喊你阿姨最好了。你是不知道这家伙的思想有多么龌龊啊,你要是太在意他了,他就会蹬着鼻子上脸的。” 马蒂,我哪有你说的这样没素质! 高飞心中骂了一声,强笑道:“好吧,方书记,我看我还是喊你阿姨的好,免得某人怀疑我垂涎你的美色。”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我都老太婆了。那好,咱们就说好了啊,以后你们就喊我阿姨,不许改口!” 方小艇咯咯一笑,忽然想到了什么:“小飞啊,你说你今天是来办理开业手续的吧?” “是啊,我说帮我的那个朋友,其实就是小冰。” 高飞点了点头时,蓦然愣住,接着嘿嘿笑道:“那个啥,我真傻啊,有方、阿姨这样大领导在,我还犯愁什么呢?唉,我真是笨到家了,以前怎么没有想到你呢?” “那是你见外。” 方小艇看着沈银冰,说:“不就是餐厅开业办理手续这个小事吗,我虽然刚来冀南,但办理这种小事还是分分秒秒,一个电话就能搞定的。嗯,这样吧,你们先在这儿等着,我回办公室打电话。等我打好招呼了,再通知你们好了。” 方小艇说着站了起来,对高飞说:“小飞,我非常喜欢小冰,你以后可得替我好好对她,要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这口气,说的好像是我老娘那样,真是莫名其妙。 高飞挠了挠后脑勺,站起来敷衍性的连连点头:“行,阿姨你放心,我向党发誓,以后对小冰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这总可以了吧?” “那你最好记住你的话。呵呵,你们聊,我先去办正事。” 微笑着对沈银冰点了点头后,方小艇这才转身走出了冷饮店。 方小艇的身影刚消失在门外,沈银冰就冷笑着说:“高飞,你的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什么时候认识这么一个神通广大、美丽动人的阿姨姐姐?” 冷哼了一声,沈银冰继续说:“你既然有这么一个阿姨姐姐,那还找我办理开业手续做什么?你听到人家刚才说了,人家办理这些业务,可是分分秒秒一个电话的事!哪像我,在太阳底下打了个一个小时的电话,求爷爷告奶奶的,好不容易才有希望办成四个,而且还欠下那么多的人情。你这不是耍我玩儿吗?闪开,我要走了!” 如果沈银冰没有为高飞的事儿,求爷爷告奶奶的四处求人,她爱去哪儿就去哪儿,米斯特高是绝不会伸手拦住他的。 话说人家高飞也是重感情的人,不可能因为沈银冰的生气,就忽略了她的关怀。 把沈银冰重新拽回座椅,高飞说:“你先听我说,事情是这样子的,其实我在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就是你,压根没有想到还有这么一个阿姨姐姐。” 听高飞说他在遇到困难,最先想到的人就是她后,沈总心里多少舒服了点,尽管还是板着一张俏脸,撇了撇嘴。 如果沈总知道高飞想到她,也是经老王提醒的才想到她后,估计马上会端起水杯,泼他一脸再说了。 喝着啤酒,听着轻缓的音乐,高飞就把怎么碰到方小艇的事情,如实的讲述了一遍,末了才迷惑的说:“说真的,我在第一眼看到她时,竟然有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真是奇怪极了。” “你看到一个美女,不管年龄大小,都会有似曾相识的亲切感,就像当初在狗不理包子铺看到解红颜那样。” 沈银冰不屑的冷笑了一声,正要再挖苦高飞时,目光却忽然一凝。 察觉出沈银冰的异样后,高飞关心的问:“你怎么了?” 沈银冰摇了摇头:“没,没什么,我就是在想,你的运气为什么这样好。” 高飞得意的哈哈一笑:“哥们运气一向很好的,不需要解释!” 他却根本不知道,沈银冰终于想到方小艇是谁,又是为什么对高飞这样好了。 第202章 得志便猖狂! 当听高飞说在第一次看到方小艇,竟然对她有了似曾相识的亲切感时,沈银冰猛地想到了苏北山告诉她的那个秘密。 那个秘密,关系到了高飞的身世。 苏北山告诉沈银冰,经过他暗中的仔细调查,找到了高飞的亲生母亲。 他亲娘,就是当朝一品高家的媳妇,担任国家文化总局副局长的方小艇,也是曾经预谋夺取北山集团南部山区跑马场的高雅的亲妈! 当时,沈银冰在听说高飞的亲妈竟然是方小艇,他和高雅是亲兄弟后,大吃一惊,开始相信‘命运女神其实就是一恶作剧的表子’那句话了:女神竟然安排高飞帮着沈银冰,去算计他亲兄弟,威胁他亲娘…… 刚听高飞介绍方小艇时,因为吃醋,沈银冰一时间没有想到这件事。 先在她终于明白,方小艇为什么会对高飞这样关心了,为了他宁可放弃打击报复沈银冰。 她这样宽容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她已经知道高飞是她失散26年的儿子了! 一个母亲,为了儿子,尤其是对他有很深的内疚,自然会甘心为他做任何事了。 方小艇既然已经认出高飞了,那她为什么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 难道她到现在还不确定? 还是有什么别的顾忌? 那么,我是不是该告诉高飞呢? 沈银冰忽然觉得开始头疼,下意识皱起眉头,用手抚住了额头。 高飞关心的问道:“咦,你怎么了?” 沈银冰摆了摆手:“没,没什么,我可能是在太阳下站了太久,有些中暑吧,头疼呢。” 高飞抱歉的说:“这都是我不好――” 沈银冰打断他的话,问道:“高飞,问你两个问题。” “看在你为我中暑的份上,我是有问必答。” “第一个问题,你身上有什么明显的特征?和正常人不同,一眼就就能看得出。比方身上哪儿有胎记之类的。” “没有胎记,要是非得说我身上有什么和正常人不同的身体特征,看来只能是那个地方了。” “是哪个地方?” 沈银冰赶紧追问。 高飞一脸的害羞:“俺不好意思说,更不方便给你看。” 沈银冰抬手,在他脑门上敲了一下:“别装蒜,快点给我看看!” 高飞认真的说:“你不能看的。” “为什么?” “因为那个地方,只有俺老婆才能看。” “到底是哪个地方嘛!” “你附耳过来――” 高飞凑在沈银冰耳边,小声说:“我身上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裤裆里的小鸟要比大多数男人大很多,你要不要看看?” 沈银冰大羞,大怒,抬手狠狠砸了高飞肩膀一拳:“你给我去死!” 高飞哈哈大笑,看到冷饮店内其他顾客都用不满的眼光看来后,才强忍着笑的,把右脚鞋子脱下,指着脚底板的三颗品字形红痣说:“你看过周星驰主演的《大话西游》吧?我估计我就是至尊宝转世,因为他脚底板也有这样三颗红痣。” 盯着那三颗红痣,沈银冰心想:当年方小艇在抛弃高飞时,肯定会知道他脚底板有这样三颗红痣。看来,以后方小艇也会查看这个特征。 沈银冰很想仔细问问高飞,问他和方小艇第一次见面时,她有没有看到他脚底板――但转念一想就闭嘴了:依着高飞的聪明,和对方小艇的似曾相识感,肯定能从这些问题中猜测到什么,所以最好是不问。 “看够了没有?再看我可要收取费用了,这可是我最为隐秘的地方。” 高飞笑嘻嘻的缩回了脚:“你问这个问题干啥?” 沈银冰摇头:“没什么,就是随便问问。第二个问题呢,我――我还没有想到,以后再说吧。服务生,再来杯果汁。” 高飞不满的嘀咕了一声:“你果然是神经病,莫名其妙的。” ―― 方小艇这个纪委书记亲自出马后,办事效率真是不一般的快,甚至高飞都不用各个行政部门的去跑,在各部门下班之前,主要负责人就跑来了区政府大厅,替他办理了各种所需手续。 用手指弹着那些证件,高飞仰天大发感慨:“唉,都说朝中有人好办事,果然不假啊。那个沈总,以后要是遇到什么为难事,直接来找哥们,哥们包你满意!”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德行,懒得理你,走了!” 沈银冰撇了撇嘴,不再打理高飞,跳上车子一溜烟的跑了。 高飞懊悔的喊道:“唉,你别跑啊,哥们还想让你送我到步行街呢。嗨!” 沈银冰离开高飞后,车速飞快,四十多分钟后就来到了苏家别墅。 老苏本来打算,今晚让沈银冰和颜红都回家,要好好庆祝一下女儿危机解除这件事的。 不过沈银冰回家时才刚到六点,颜红还没有从南部山区回来。 看到女儿走进客厅后,坐在沙发的老苏放下手里的书,摘下老花镜:“呵呵,这么早就回来了?” 沈银冰点头:“爸,我有话要对你说,咱们去你书房吧。” 看到女儿一脸严肃的样子,老苏知道她有什么重要事情要和自己商量了,点点头后站起身,随她走上了楼梯。 父女两个来到书房落座,苏北山替女儿沏了杯绿茶:“小冰,到底有什么事?” 沈银冰先喝了口水,才说:“爸,今天下午,我看到方小艇了。” 沈银冰刚看到方小艇时,因为吃醋所以没想起她是谁。 但苏北山却一下想到了,眼里带着惊讶:“哦,方小艇来冀南了?” 沈银冰回答:“她现在来冀南工作了,是市纪委的一把手,报纸上都刊登了的。” 以前苏北山掌控北山集团时,他特别关注冀南官场上的人员变动。 只是现在他已经完全出于退休状态,才不怎么关心这些事了。 听女儿说方小艇来冀南后,苏北山眉头皱了起来:“你见到她了?” 沈银冰点头:“嗯,不但是我见到她了,而且她和高飞也见面了。” 苏北山一楞:“什么?她和高飞也见面了?难道她知道高飞就是她当年抛弃的儿子了?” “她应该知道,事情是这样的。” 沈银冰捧着茶杯,就把今天下午在冷饮店见到方小艇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末了才说:“现在我可以完全确定,她基本上确定高飞就是她儿子了。至于她是怎么知道的,这个我还不是太清楚。但高飞却不知道,并一直为方小艇对他关心而纳闷。” 苏北山沉默良久,才缓缓说道:“嗯,你观察的不错,通过她对高飞的关心,方小艇应该基本确定高飞是她儿子。只是,她却不敢相认。” 沈银冰接口说道:“她不敢和高飞相认,是怕高飞得知当年他被抛弃的真相后,会恨她,甚至离开冀南,永远也不会再见她。所以,她现在想方设法的讨好高飞,准备等时机成熟时再说出真相。” “相信方小艇就是这样想的。” 苏北山点了点头:“所以我们目前什么也不要做,就当作不知道。” 沈银冰犹豫了下:“可是,高飞如果知道我始终在瞒着他,会不会很生气?而且最重要的是,我答应他等我危机解除后,就会把他身世告诉他的。虽说我危机解除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但他肯定会用这个理由来要求我说出来的。” 唉,其实就是高飞替你解决的危机。 苏北山心中叹了口气,嘴上却说:“不会的。” “为什么不会?” “如果他想问你的话,今天就会问你。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肯定告诉了他,说你危机解除了吧?” “是啊,我给他打过电话的,他的反应很平淡,一点也不为我感到开心,真是气死我了。” 望着气鼓鼓的女儿,苏北山笑了:“他既然知道你危机解除了,那他为什么没有要求你说出那些呢?你仔细想一想,他为什么没有向你提出这个要求?” 沈银冰歪着下巴想了想,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其实他根本不愿意,或者说不敢去面对她的亲生父母,所以就假装忘记问我了。他现在心里应该很矛盾。” 苏北山悠悠的说:“其实,他现在也很可怜。” “很可怜?” 沈银冰一愣,忽然明白父亲为什么会说高飞可怜了:孤儿当了那么多年,有机会知道亲生父母是谁了,却又逃避,这不是可怜是什么? 猛然间,沈银冰脑海中忽然浮现上高飞贼兮兮的欠揍样子,但却又从那副嬉皮笑脸下,真切的看到被掩藏着的一层忧伤,是那样的可怜。 也不知道为什么,沈银冰因为危机解除而该有的大好心情,忽然一下子低落了下来。 ―― 就在苏北山和颜红在南部山区为沈银冰庆祝她危机解除时,方小艇回到了市委大院。 作为冀南官场上的第六号实权派人物,方小艇住在大院内的12号别墅,一栋装饰高档的二层小楼。 因为她是女性,而且丈夫儿子都有自己的事业,一个人住着一栋别墅的确有些不太方便,所以组织上给她安排了两个生活保姆,今天值班的叫王嫂。 王嫂来自乡下农村,文化程度不高,但人很憨厚勤快,很对方小艇的胃口。 吃过晚饭草草冲了一个凉后,穿着一身白色睡袍的方小艇,坐在舒适的席梦思上,拿起座机拨通了岭南的长途电话。 方小艇的丈夫叫高健城,比她大15岁,今年58岁,两年前去了岭南省工作。 虽说有个当一号首长的亲哥哥,但高健城却对官场不感兴趣,只是痴迷于研究学问,目前是岭南大学的特级教授。 第203章 不会第二次抛弃你! 手机内嘟嘟的响了几声后,那边很快就传来了高健城儒雅的声音:“小艇,对于新的工作岗位还适应吧?” 方小艇屈膝坐在炕头,右手举着电话,左手捏着秀美的脚趾:“嗯,还可以吧,刚来这边,我又是个女同志,同事们都很照顾,尊重我。” 高健城笑了笑:“呵呵,这就好。哦,对了,小艇,我告诉你一件趣事啊,我带的一个学生,在本年度的专业研讨会上……” 高健城还没有说完,就被方小艇打断了话:“建城,你先听我给你说件大事!” 紧紧抿了抿嘴角,方小艇低声问道:“建城,你还记得我们第一个儿子吗?” 27年前,年仅16岁的高中生方小艇,爱上了她的班主任,比她大15岁的高健城。 31岁的高健城,那时候已经娶了妻子,但夫妻俩人之间没有任何感情可言,他们的结合,算得上是政治联姻,结婚三四年俩人都如同陌路人,也没有孩子。 就是这种情况下,年轻貌美的方小艇,对儒雅稳重的高健城展开了猛烈的爱情进攻,并成功掳获了他,第一次发生那种关系就怀了孕。 在那个年代,师生恋绝对是骇世震俗的,尤其高健城还是出身红色世家。 高健城很清楚这样做的后果,所以一直不敢和家里人说,但却想方设法的争取离婚,再等方小艇成年后娶她为妻子。 不过他却不知道方小艇已经怀孕,而一心要嫁给高健城的方小艇,也没有告诉他说她已经怀孕了,直到她的肚子再也无法遮掩下去,就借口奶奶身体不好需要照顾,回到了老家冀南。 方小艇在老家一呆就是半年,冬天生下了一个儿子。 年仅17岁的方小艇成为一个妈妈后,这才兴奋的给高健城打电话,和他说了这件事。 高健城听到这个消息后,当场就被震的不行不行的了。 痴迷于研究学问的高健城,完全就是一社交白痴,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女学生为她生子这件事,惶恐茫然下只好告诉了时任中央七号首长的父亲。 得知次子竟然骗女学生为他生儿子后,高老是勃然大怒――要不是高老夫人护着,相信高健城那天肯定会被打死。 一般来说,越是痴迷研究学问的人,就越是倔犟。 既然方小艇已经为自己生了儿子,高健城索性对父亲提出,说他要离婚,要娶自己的女学生。 对于高健城的这个要求,高老当然不会同意,因为这对红色世家来说,绝对是个丑闻。 倔犟的高健城开始以绝食,向高老作斗争。 眼看着儿子才短短两天工就迅速憔悴下去,高老夫人心疼他,三番五次的劝说高老。 其实高老何尝不心疼儿子?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也很清楚儿子结婚后,婚姻一直不幸福。 但这却不是儿子迎娶他女学生的理由。 于是,深谋老算的高老在经过长时间思考后,最终做出了明面上的让步:先考察方小艇的两年,两年内如果她经得住考验,那么再让她成为高家儿媳妇也不晚,但是在这两年内,高健城不得和她见面! 虽说父亲的要求有些苛刻,但高健城也知道这是父亲最大的让步了,欣然同意,并按照高老的要求,远赴南疆做为期两年的义务教育。 他却不知道,他前脚刚离开京华,后脚就有人找到了方小艇,扔给她十万块钱,警告她永远也不要再纠缠高健城,要不然她一家人都会出意外的―― 痴心妄想成为高健城妻子的方小艇,受到警告后心如死灰,一时想不开,就抱着刚满月没多久的儿子来到了河边,准备投河自尽。 方小艇抱着儿子,在河边徘徊时,一个女孩子出现了,听她倾诉了伤心事后,苦口婆心的劝她说:孩子是无辜的,他还这样小,还没有来得及认识这个世界就死亡,这对他来说是太残酷了。 同样舍不得儿子死的方小艇痛哭一场后,幡然醒悟,于是就把儿子交给了女孩子,天亮后拿着那十万块钱,一个人去了京华,她誓死要等到高健城―― 到了京华后,从伤心中清醒过来的方小艇就后悔了:万万不该把儿子交给陌生人的,这可是她和高健城的爱情结晶,应该把他交给奶奶抚养。 于是,她当晚又返回了冀南,但去哪儿找女孩子? 在等候高健城回来的那两年中,方小艇几乎每晚都会抱着枕头哭泣,后悔失去了儿子。 不过,她却是化悲痛为力量――重新走进了校园,经过艰苦努力,次年考上了华清大学。 就在那一年,高健城从南疆归来,找到了方小艇。 俩人一见面,方小艇就扑到在他怀里,痛哭着把失去儿子的事情说了一遍。 高健城这才知道自己被父亲欺骗了,狂怒之下和原配离了婚,又直言对高老说要离开高家…… 实际上,在派人威胁方小艇离开高健城的第二天,高老就后悔了:那个女学生诚然没资格成为他儿媳妇,但她儿子身上却流淌着高家的血脉。 于是,在方小艇赶往京华的当天,高老派的人就赶到了冀南,要把孙子接回去。 但可惜的是,孙子已经被方小艇送给了一个陌生人―― 这件事,成为高老心中永远的痛,也愧疚,所以在高健城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时,做出了适当的让步:让他迎娶方小艇为妻,反正他都和原配离婚了。 方小艇成为高家媳妇的第二年,也就是她19岁那年,她又为高健城生下了第二个儿子,就是高雅。 因为第一个儿子的原因,方小艇两口子特别溺爱高雅。 但是,在这些年中,高健城夫妻无论在哪儿,都从没有放弃调寻找儿子的下落,这也是方小艇每年都会来冀南的主要原因。 随着岁月的流逝,26年眨眼间过去了,高健城对找到长子已经彻底失望。 但是今晚,妻子却打电话问他,还记得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吗? 高健城一愣,随即忽地涌起强烈的激动,颤声问道:“小艇,你有儿子的消息了?” 方小艇点了点头时,泪水顺着洁白的脸颊滚落,哽咽着说:“嗯,我相信,他肯定就是我的儿子,肯定是!” 高健城连声安慰:“小艇,别哭,你快点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方小艇擦了擦泪水,就把遇到高飞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末了说:“建城,虽然我不知道他脚底板上有没有像你那样的三颗红痣,可我却知道他就是我的儿子!因为他和你长的有七分相似,不像小雅向我。而且,最重要的是那种感觉,很直接,也很强烈。” 高健城却冷静了下来:“小艇,虽说感觉很管用,而姓氏、年龄甚至长相也是很重要的,但包括他脚掌心有没有三颗红痣,这都不能确保他就是咱们儿子……” 听高健城这样说后,方小艇就像一只受伤的母兽那样,忽地尖叫道:“建城,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想认儿子吗!?” 高健城苦笑:“小艇,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呢?我的意思是――嗨,在电话里说不清楚,你等我,我连夜赶去冀南,咱们见面再说。” 方小艇也意识到刚才自己失态了,声音放缓:“嗯,建城,那你路上注意安全,等你到了给我打电话,好的,我会好好休息的,再见。” 扣掉电话后,方小艇满脸疲惫的闭上眼,平躺在了炕上,喃喃的说:“高飞,不要怕,就算这个世上所有人都不要你,妈妈也不会第二次抛弃你。” ―― 一个下午就搞定别人几个月都不一定办完的开业证件,这让高飞很得意。 尤其是看到老王和李德才嘴巴张的好像鹅蛋那样大时,他费了老大力气,才忍住向里面吐口水:“怎么样,你们现在相信奇迹这个词,是的确存在的了吧?” “高总,你牛,你是一级牛!” 老王抚着那摞证件,赞叹之情溢于言表。 “嘿,这算什么,等咱们开业那天,我会让你们看到更多的惊喜,但现在不能说,要不然就没意思了。” 显摆够了后,高飞才问:“德国那边有消息吗?” 根据和詹姆斯夫妇约定的,今天将会有十几个受过专业培训的餐厅服务生、调酒师、大厨来冀南,熟悉场地,为三天后的开业做准备。 老王有些茫然的摇头:“这些事都是你一直在忙,我和德才根本不知道呀。” “哦,那我打个电话问问。” 高飞拿出手机,拨通了詹姆斯的号码。 现在华夏是中午时分,德国那边却是夜晚,詹姆斯正在陪着妻子看电视。 詹姆斯的回答很干脆:一个多小时之前,餐厅服务组就已经去机场了,只要不是遇到恐怖分子劫持飞机,肯定会在当天抵达华夏冀南。 骂了句詹姆斯是乌鸦嘴后,高飞扣掉电话,就盯着老王和李德才看,边看还边摇头,啧啧有声。 俩人被看的发毛,李德才小心翼翼的问:“飞哥,你这是干啥呢?” 扭了扭鼻子,高飞遗憾的说:“你们俩虽说是我信得过的,可说句实在话,你们在某方面的能力有所欠缺啊,比方招呼客人――唉,就你们俩这幅尊荣,去和客人搭讪,估计人家想下次来吃饭的,也会因为你们不想来了。你们别伤心,我说的都是实话,可不是故意打击你们。” 老王和李德才相视苦笑:“我们知道我们不是大堂经理的料,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高飞懒洋洋的说:“还能怎么办,自然得招聘一有能力的美女来担任大堂经理了。” 李德才说:“眼看就要开业了,去哪儿找美女呢?” “这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美女了。” 高飞刚说到这儿,就看到李德才双眼放光的看着他身后门口,喃喃的说:“说着美女,就来了一个。” 第204章 我会代替那个人的! 那天被沈银冰冷冷瞥了一眼后,连雪就知道她在北山集团总部呆不了多久了。 果然,今天早上刚上班,她就接到了人力资源部苏小梅的电话,要她去办公室一趟。 连雪去了办公室后,苏小梅直截了当的告诉她说:“鉴于你近期的工作状态不佳,公司已经决定单方面解雇你,这是解除合同,你看一下,如果没问题的话,就签字吧。” 连雪没有说话,甚至脸色都没有一丝惊诧神色,神态自若的拿过合同,根本没看那些所谓的条款,直接在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对连雪的镇定自若,苏小梅感到很惊讶,站起身和她握了握手:“很抱歉,你现在就可以去财务处支取三个月的薪水,其中两个月算是公司赔偿你的违约金。我相信,凭着你的工作能力,在两个月内肯定能找到更加合适你的工作,祝你好运。” “谢谢。” 连雪莞尔一笑,忽然问道:“苏处长,开除我是沈总特别指示的吧?” 苏小梅眼神闪烁了一下,但却没有说什么,这也变相承认了连雪说的对。 连雪嘴角翘起一丝讥讽,淡淡的说:“苏处长,麻烦你告诉沈总,其实用这种方式来守住她想要的人很难。最后我再给各位留下一句忠告,以后女孩子千万别对高飞有任何好感,我就是前车之鉴。” 说完这些,连雪转身走向了办公室门口,却看到目光阴沉的沈银冰,就站在门口。 资源部的十几个工作人员,都听到连雪那些话,也都明白她这些话中的意思,更看出沈总此时肯定是恼羞成怒,所以没有谁敢说话,甚至连呼吸都得小心翼翼的。 连雪却不在意,反倒是笑了笑:“沈总,其实你根本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北山集团总部上班。以后,你就会知道的,再见。” 望着扬长而去的连雪,沈银冰狠狠咬了下嘴唇,接着转身走了。 收拾自己东西离开北山集团总部后,连雪感到了浑身的轻松,上了一辆出租车后,就拨通了苏北山的电话:“苏董,我已经被沈总辞掉了,请问您有什么指示?” 苏北山倒没有什么惊讶,只是淡淡的说:“具体的你自己安排就是了。” 连雪笑了:“真的?那这样的话,我可要去高飞的餐厅工作了,我相信他现在急需我这样的人才。” “你自己好自为之,如果让小冰伤心,你知道会是一种什么后果。” 苏北山冷冷说完这句话,就扣掉了电话。 盯着电话,连雪无声冷笑一声,喃喃的说:“好自为之?大不了一死了之。反正从走上这条道上那天开始,我就再也没有了退路。” ―― “怎么,见鬼了还是看到美女了?我猜肯定是后者,因为你哈喇子流下来了。” 高飞抬手点了点李德才,转身看去,看看到身穿无袖大红旗袍,脚踩细高跟黑色皮鞋,一头秀发随意披洒在肩上的连雪,款款走了进来。 “咦,这不是小连吗,你怎么来了?” 这时候,老王也认出了连雪。 冲老王笑了笑,连雪把抱着的杂物箱放在门后,原地转了几个圈,打量着餐厅啧啧赞叹有声:“啧啧,这才是一流的餐厅呢,能够在这儿工作,肯定会身心愉悦的。” 高飞抱着膀子倚在吧台上,懒洋洋的问:“连大美女大驾光临,不知有何贵干?” 连雪双手背在身后,昂着雄膛小鹿那样走到高飞面前:“请问高老板,你这儿应该还缺少一个大堂经理吧?” 上下打量着连雪,高飞嘿嘿笑道:“怎么,你想跳槽来我这儿干大堂经理?” 连雪摇了摇头:“不是我想跳槽,是因为我被某个嫉妒心特强的美女总裁开除了,从此成了一个无业人员。高老板,要不你发发慈悲,赏小女子一口饭吃?” 对连雪讽刺沈银冰的那些话,高飞听而不闻,伸出手:“行,大堂经理,外兼职老板小秘,月薪八千,外加奖金,从现在起就开始上班。” 高飞现在已经知道连雪是苏北山的人,也知道她来这儿,很可能也有苏北山的意思。 但他却不在乎这些,因为他很清楚,不管连雪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她都不会害他。 连雪双手放在左胯,效仿古代女子屈膝来了个万福:“谢谢高老板,您放心,以后我肯定会忠心执行秘书职责,让老板您满意。” 是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吗? 要不是老王和李德才在场,高飞差点就说出这句话。 到目前为止,落日餐厅已经有高飞四个信得过的人,分别是德才姐弟,老王和连雪。 根据高飞的安排,除了大堂经理连雪外,李德才负责餐厅安保工作,德才姐负责餐厅卫生工作,老王则专管餐厅进货等工作。 不过他却很清楚,包括他自内,这五个人没一个人是商场精英,也就是沈银冰那样的商场全面性人才。 不过他不在意,反正当今社会,人才和美女一样都是满街走的,一块板砖从天上掉下来,肯定能砸到三四个,当前最重要的就是先让餐厅开业。 傍晚七点,高飞带着连雪、李德才俩人去了机场,接到了詹姆斯为他专门培训的餐厅全套工作人员。 同时他还打电话给高飞说,在未来两天内,餐厅必备的酒水、鹅肝、鱼子酱等食物,将会空运来到冀南。 这批价值约为上百万的酒水菜肴,就算是詹姆斯庆祝餐厅开业的红包了。 对此,高飞在电话中接连亲了詹姆斯好几口。 接下来的两天,高飞异常忙碌,说是脚后跟磕打后脑勺也不为过。 明天,就是开业大吉的好日子了。 忙到中午时,李德才抽空向高飞提了个建议:“飞哥,你现在孬好不说也是个大老板了,总不能每天出门都打的吧,那样多掉价?” 其实高飞早就想买辆车了,不过有空时他懒得去,直到用车时却又开忙了。 叹了口气,高飞说:“唉,是啊,我也想买辆车来着,不过我就担心吧,买了后会是多余的。” 李德才纳闷:“为什么是多余的呢?” 高飞说:“明天餐厅就要开业了,前来捧场的人中,其中不乏亿万小富婆,她们说不定会送我一辆车做庆贺,你说我买车不就多余的了吗?” “可要是没有人送呢?” “要是有人送呢?” “有人送也得买。” “给个理由。” “咱们餐厅不能只有一辆老板专车吧?工作人员出去办事,也不能总打的吧,那样多浪费?” “哦,我明白你意思了,你就是想让我给你买辆车吧?” 高飞骂道:“曹,有话就直接说,有必要这样拐弯抹角的吗?” 李德才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嘿嘿,这也是王哥的意思。” “看在你们这些日子也够辛苦的份上,那我就发发慈悲,去买辆公车吧,反正老板我也不是没钱。” 高飞想了想,吩咐他:“你去二楼把连秘书喊下来,这就去买车。” 李德才小心的问:“那个啥,高老板,俺和你去不行?” 高飞翻了个白眼:“嚓,谁稀罕带着一大男人四处逛?” 连雪正式成为高老板的秘书后,专门去了一趟形象咨询室,彻底摆开了她当礼仪小姐时养成的穿衣习惯:黑色普拉达套裙,白色小尖领衬衣,水晶色镶钻细高跟皮鞋,十个脚趾头上染着墨绿指甲油――使她看起来性干又端庄,严肃又闷扫,搞得高老板总是想到那句没事干秘书的话。 带着这样一个身材高挑的漂亮妞儿四处逛,的确比带着李德才这种大老粗,心情好许多。 冀南总共有四家汽车城,最大的一家在东郊近郊。 上午十点半时,高飞带着连雪下了出租车,来到了东郊汽车城。 瞥了眼看起来好像比自己还要高一点的连雪,高飞不满的说:“以后和我出来时,别穿太高的高跟鞋,那样显得我没面子?” 连雪咯咯娇笑,紧走了一步伸手挽住了高飞的胳膊,昂起雄膛说:“老板,其实我穿高跟鞋也比你矮不少呢,只是女孩子显高罢了。” 高飞抬手比划了一下:“嗯,的确是这样,你比我短了那么一点点。” 连雪娇嗔道:“是矮,短?多难听!” 高飞哈的笑了一声,忽然问道:“你没有打算离开那个组织吗?” 连雪一楞,眼神迅速黯淡了下来,松开高飞的手,淡淡说道:“有些路,只要一踏上,除非死,才能解脱。” 高飞又问:“你要是退出来的话,苏北山会对你不利?” 连雪摇了摇头:“他还没有这个资格。别看他现在一心要脱离安――但有人却不允许,要不然他也不会遭到刺杀了。” 高飞微微眯起双眼:“你刚才说安、安什么?” 连雪垂下眼帘,语气中带着哀求:“高飞,你别逼我说这些了,你听了对你没好处!” 高飞淡淡的说:“我才没兴趣听这些呢。你知道吗,苏北山曾经告诉我说,如果我能好好照顾沈银冰,他就会把你像礼物那样赠给我的。” 连雪惨然一笑:“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对我来说,绝对是最好的结局了。”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率先走进了汽车城大门。 连雪默默的跟在他身后。 高飞忽然转身问道:“你告诉我,你怎么才能获得自由?” 连雪咬了咬嘴唇:“除非、除非你代替那个人,成为我的命运主宰者。” 高飞也没问那个人是谁,点头说:“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代替那个人的。” 第205章 除非我死了! 自从高老板带着他那闷扫小秘书走了后,几乎每隔十分钟,李德才先生就会来门口张望一下。 嘿嘿,不知道飞哥会给我们买辆什么样的车子呢? 是宝马,还是奔驰,或者是奥迪。 最不济,他也得买辆大众帕萨特,别克之类的吧? 没想到我李德才也会有今天,真是老天爷有眼啊。 当李德才第二十三次来到门口张望时,终于看到一辆崭新的豪华轿车,缓缓停在了大厅门前的台阶下。 从落下的窗口看进去,开车的正是高老板。 车子,是李德才最喜欢的品牌:奔驰。 不过,他在看到这辆车时,脸上的喜悦却僵住了。 车子是奔驰不假,但却不是李德才心目中的奔驰,而是一辆奔驰迷你smart,就是那种可以开到电梯内的型号。 高老板让我开这车? 李德才傻冒似的大张着嘴巴,满脸都是不信,眼前出现了幻觉:当他来着这辆车回老家时,村里的大人孩子都哈哈大笑,说他李德才竟然开这种车,一点爷们气概也没有,还不干脆找根电线杆子撞死拉倒…… “怎么样,德才,这车还可以吧。” 就在李德才发呆时,高飞走上台阶,把钥匙扔在他怀里,拍了拍他肩膀说:“从此之后,这辆车就归你和老王了,你们要像对待自己心爱女人那样爱护它,明白吧?” 李德才喃喃的说:“我、我看我以后还是自己买辆摩托车吧。” 高飞脸色一遍,冷笑着问:“怎么,你这么不给面子?” 李德才可怜兮兮的说:“飞哥,你就放过我吧,打死我,我也不会开这车出门的!” “丫的,你想的倒是美,就算你想要,我还得给你啊。” 高飞用力抽了李德才后脑勺一下时,背后传来了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 李德才抬头一看,一辆端庄大气的黑色雪佛兰大越野停在了奔驰车后面,车门打开,戴着大墨镜的连雪从上面走了下来。 猛地,李德才终于明白了:“啊,我知道了,那辆奔驰是给连秘书买的!” “笨蛋,你这才知道。” 高飞笑着骂了一句,拿过他手里的奔驰车钥匙:“去吧,试试车子怎么样。” “飞哥万岁!” 李德才欢呼一声,一个箭步跳下了台阶。 走出大厅的老王,看着孩子般的李德才,呵呵笑了笑,抬头看了看天,有些担忧的说:“高飞,刚才我看天气预报了,说今晚到明天,华东局部有暴风雨,真怕明天开业会刮大风下大雨。” 高飞无所谓的说:“那又有什么呢,反正咱们也管不了老天爷。” ―― 咔嚓! 一道刺眼的闪电划破漆黑的夜空后,接着就是一声炸雷,整个大地仿佛都颤抖了几下。 正闭眼睡觉的苏北山被这声惊雷惊醒,霍然睁开眼,飞快的瞥了眼窗口那边,身子一翻下了地,赤脚快步走到了衣柜前。 轰隆隆――雷声远去之后,远处又是一道闪电劈下,再次把卧室内照的雪亮。 当这道闪电隐入黑暗中后,苏北山卧室的房门暗锁,发出了一声轻微咔嚓声响,随即静止。 呼――狂风吹得别墅后面树林吼吼作响。 也许有一棵树遭到蚂蚁蛀空,所以当狂风挤过树洞时,发出了好像厉鬼在夜嚎的凄厉声:“噢――” 厉叫声中,卧室房门慢慢的被推开了一道缝隙。 接着,当远处天边被落下一道闪电时,一个黑影鬼魅一般的飘了进来。 黑影在门后站了片刻,才悄无声息的走到了炕前,右手缓缓的举了起来。 这是一把非常锋利的刀子,在夜色中都闪着森寒的光芒。 黑影弯腰,伸手揪住盖在一团身体上的毛毯,猛地向后一扯,右手中的刀子电闪般刺下! 咔嚓――又是一身炸雷,几乎和闪电同时咆哮,把卧室内照的一片雪白! 雪白刺眼的闪电光芒中,黑影右手中的刀子已经电闪刺下,但几乎是在同一时刻,一道白色鬼影忽然发出一声尖叫,从被掀起的被单下攸地弹起,灵巧的避开刀子,双爪腾地伸出,向黑影咽喉、双眼伸去! 不用问,这个白色鬼影就是曾经把高飞吓破胆的狒狒――摘桃,苏北山最为忠实的贴身保镖。 高先生号称鬼舞,出生入死那么多次,见过各种大场面,但依旧差点被摘桃吓死,更何况这个黑影呢? 这个黑影绝对躲不开摘桃的猝然暗袭――如果高飞看到这一幕的话,肯定会这样想,因为他觉得别人不可能比他更强。 但假如高飞真在场的话,肯定会大吃一惊! 因为在摘桃双爪抓向黑影时,黑影竟然猛地一拧身,在间不容发间躲开它的袭击,右手中的寒芒,由下至上电闪般划了出去,一下就捅进摘桃的小肚子里。 “吱――” 摘桃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在半空中翻了个跟头,砰的一声跌落在了挂衣柜前的地上。 黑影一刀刺伤摘桃后,不等它从地上爬起来,右手一甩,刀子发出刺破空气时发出的咻咻轻啸声,一闪而没,狠狠刺进摘桃的嘴里,刀尖从它后脑传出! “呼呼,呵!” 嘴里插着一把刀子的摘桃,在地上急促的翻滚了几下,就再也不动了。 黑影站在原地,侧耳细听了片刻,沉声喝道:“苏北山,出来吧,你还能藏一辈子?” 黑影的声音很脆,是个女孩子的声音。 房间内没有任何动静,但摘桃临死前的惨叫声,却惊动了外面的安保人员,他们开始大呼小叫着,冲进了客厅,沿着楼梯蹬蹬的跑了上来。 黑影右手一翻,多了一把手枪,抬手对着挂衣柜接连扣下扳机:咻,咻――噗! 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发出轻咻声,在挂衣柜上打了十几个眼。 “苏董,你没事吧?” 这时候,安保队长率先跑到了卧室门前,但他们却没有马上冲进来,因为苏北山曾经严令他们,没有他的亲口允许,任何人都不许擅自闯进他卧室,就算是天塌下来也不行。 黑影却不知道这些保安不能随便闯入卧室,在安保队长大嚷时,已经一个箭步蹿到了后窗前,拉开窗户狸猫般的钻了出去。 她刚钻出窗口,负责别墅后面安全的两个安保人员,就大喊起来:“这边,这边――啊,跑了,去竹林那边!” 等前面的保安冲到别墅后面时,那个黑影早就翻墙而过,迅速消失在暴风雨中。 保安头目李队长,仍然带着两个弟兄在卧室门前喊叫:“苏董,你没事吧?我们是不是可以进去了?” “不用,我没事。” 卧室门开了,穿着一身黑色睡袍的苏北山开门走了出来,脸色在走廊灯光下看起来有些苍白,但却没有受伤。 李队长松了口气,刚要说什么时,苏北山却摆了摆手:“没事了,你们都去吧,老童留下。” “哦。” 李队长答应了一声,看着趿拉着拖鞋跑上二楼的海伯,带着人匆匆走下了楼梯。 苏北山转身走进卧室:“老童,你进来。” 海伯脸色平静的点了点头,跟着苏北山走进了卧室,打开了照明。 苏北山站在门后,愣愣的看着死去的摘桃,眼睛里流露出失去亲人的伤悲。 这只狒狒已经跟了他十几年,就像亲人那样每晚陪伴着他,他们在一起的时间,都超过和沈银冰在一起的日子。 苏北山早就把它当作了亲人。 可今晚它却死了,在那个黑影面前,没有丝毫反击的余地。 看着慢慢走过去弯腰抱起摘桃的苏北山,海伯垂下眼帘沉声说:“如果摘桃前些日子没有被高飞打伤,它行动大打折扣,那个人绝杀不了它。” 苏北山声音嘶哑的说:“这是它的命。” 打量着挂衣柜上的弹孔,海伯问:“那个人会是谁?” 苏北山抱着摘桃,走到炕前,把尸体放在被单上,慢慢的把它身子卷了起来,动作很温柔,就像母亲在侍弄睡熟的婴儿那样。 捏住摘桃嘴里的刀子,苏北山轻轻抽了出来。 那把刀子长约十三厘米,宽最多一厘米,是用精钢锻造打制,看起来就像手术刀那样,但却比手术刀厚了很多,刀身上有一层暗纹,就像人的手印那样。 望着这把刀子,苏北山无声的冷笑一声:“这是秦家的无影飞刀。” 海伯脸色一变:“是西宫秦六甲!” 苏北山摇头:“不是秦六甲,如果今晚来的是秦六甲,我绝不能躲过这一劫,来的是个女人,很年轻。” 海伯看着那把在灯光下闪着寒芒的刀子,用力咽了口吐沫:“那,会是谁?” 苏北山拉过被单,盖住了摘桃的脸,用力攥紧了刀子,喃喃的说:“不管她是谁,她都不会罢休的――我担心,她会对小冰下手。” 海伯紧张的问道:“那怎么办?” 苏北山抬头看着窗外的暴风雨,语气阴森:“我不会让他们得逞的,除非我死了。” ―― 黑影翻过苏家别墅墙头后,几个起落就冲进了树林中。 树林中的雨点小了很多,但却更加泥泞,黑影才走了十几米就低声咒骂了一句,抬脚甩了下鞋子上的泥巴。 这时候,负责保护苏北山的那些安保人员,已经打开后门冲了出来,在李队长的大声喝令下,三个年轻的保安拎着橡胶辊向树林这边跑了过来。 “找死!” 黑影冷哼一声,举起手枪正要扣下扳机,却又放了下来,加快速度冲出了树林,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雨雾中。 凭着她的本领,她要干掉这些保安是易如反掌。 不过也许她不想滥杀无辜,所以在临开枪时选择了离开。 咔嚓! 一声炸雷在李队长上空炸响,大地瞬间雪白。 闪电一闪而没,却映清了狂奔的黑影的脸。 这是一张很可怕的脸,好像刚从地狱内逃出来的厉鬼。 第206章 楼兰安归经! 深夜,狂风,暴雨,长发飘飘的黑影,青红色的鬼脸。 如果有胆小者在此时看到这个鬼脸黑影,肯定会被吓死。 黑影就像一道轻烟那样,在草地上向前急速飘荡,很快就穿过了一条公路,来到了一条小河边,嘎然站住。 黑影缓缓转身,看着空无一人的背后黑夜,冷冷的说:“叶心伤,你可以出来了。” 黑影的话音刚落,黑夜中传来一声轻轻的叹息,又是一个黑影从河边垂柳下缓缓走了出来:“紫阳,今晚,你真不该来的。” 叫紫阳的黑影冷笑:“呵呵,我秦紫阳要去哪儿,想做什么,还用得着你来管?叶心伤,别以为你喜欢我就想多管我的闲事,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以后千万不要再跟着我,要不然我非得杀了你!” 远方有一道闪电划过苍穹,大地瞬间白了一下,映出了叶心伤的面孔。 这是一个年约二十七八岁的年轻男人,有着刀削斧刻般的冷峻面孔,紧紧抿着的嘴唇中透着倔犟,用个过时的形容词来形容他外形的话,那就是酷呆了。 不过,叶心伤看着秦紫阳的眼神,却像水那样的温柔。 对她声色俱厉的警告,更是听而不闻,缓步走到秦紫阳面前,柔声说:“紫阳,收手吧,上面早就开始注意你们的行踪了,现在差的就是证据。幸好,今晚来的人是我,如果换成其他人的话,你肯定就会有麻烦了。””你说什么,我不懂。我今晚来这儿,只是私人恩怨,和所谓的上面有什么关系?” 秦紫阳无声冷笑,转身看着雨水砸在河面上,淡淡的说:“叶心伤,我不想承你的情。如果你找到了把我绳之以法的证据,那你现在就可以把我逮捕,何必假惺惺的在这儿规劝我?” 不等叶心伤说什么,秦紫阳霍地转身,接着说:“但我告诉你,就算你拿到了可以逮捕我的证据,我还是不会束手就擒的,我会和你血战到底!” 叶心伤眼里闪过一抹茫然,低声说:“紫阳,你为什么要这样固执?我刚才就说过了,上面早就开始注意你们了,如果不是我主动承接这次任务,别人能允许你从容离开苏家别墅?你以为,我们不知道安归的存在?” 咔嚓――一声炸雷响起,秦紫阳的身子猛地一颤,尖声叫道:“你、你说什么!?” 叶心伤向前走了一步,抬手抓住秦紫阳冰冷的手:“我看过军情九处的一号柜中的零一号绝密文件,这份文件是从民国时就存档了,是当时民国军统处长戴笠设置的。文件中说,早在1600多年前的隋唐帝国前期,中原就出现了一个叫安归的组织。” 秦紫阳猛地甩开叶心伤的手,后退了两步。 狂风夹杂着暴雨,狠狠砸在她身上,好像要把她砸进河里,把她的声音也砸成了碎片:“你、你说什么,我、我不懂!” “你懂得。” 叶心伤说道:“安归,是西域楼兰开国之君的名字。楼兰即将神秘消失时,最后一任君主的儿子携带大量财富和人才潜入中原,创建了安归教。安归组织的首领,就叫安归王。安归王下辖三宫六院,十八路。安归存在的意义,就是以重新创建楼兰王国为宗旨。为此,他们在随后的1600年内,无时无刻不再盼望中原大乱,那样他们才有机会――” 秦紫阳厉声叫道:“你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 “你必须得听,因为我不想你毁掉!” 叶心伤也猛地大吼一声,把秦紫阳震得向后踉跄退了一步。 他眼神明亮,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像锤子那样砸在她心口:“秦紫阳,你醒醒吧,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现在人民安居乐业,是华夏盛世!就算你们再努力,有谁肯跟放弃大好日子不过,随你们兴风作浪?” 喘了口气,叶心伤声音放缓:“上面早就知道,安归王手下的西宫宫主,在历朝历代都是掌控军权的――紫阳,要知道在这个世上,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近期你们的频繁活动,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难道说,你们想让秦家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秦紫阳狠狠咬着嘴唇,死死盯着叶心伤,动也不动。 叶心伤叹了口气,再次牵起她的手:“紫阳,收手吧,在你们还没有做出危害国家利益之前,秦家凭借在三年内战、抗美援朝、对越自卫还击站中的铁血表现,仍然能为国家所重用。但你们如果执迷不悟,肯定会被国家铁拳砸的粉身碎骨!” 再次用力甩开叶心伤的手,秦紫阳嘎声道:“你告诉我,上面早就知道我爸是安归的西宫宫主?” 叶心伤张了张嘴,很想说是,但最终却摇了摇头。 秦紫阳明显松了口气,低声问:“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叶心伤抬头,看着已经变小的雨丝,缓缓的说:“还记得十五年前,我在你们家玩耍时,我们曾经偷偷流进你爸的书房,看到的那本线装本《楼兰安归经》吗?” “你、你知道线装本《楼兰安归经》?” “后来我看到零一号绝密文件后,才知道世界上总共有四部线装本《楼兰安归经》,分别被安归王,和他手下的三大宫主手中。至于经书的内容,文件中没有提到,却明白说明了,四本经书分四种颜色。安归王的是白色,东宫的是红色,西宫的青色,而中宫的则是黑色。” 顿了顿,叶心伤说:“我清楚的记得,你父亲书房内的那本《楼兰安归经》是青色,我就猜到他可能是西宫宫主。不过,在你没有南下时,我还不敢确定。现在我知道了,那是真的。” 秦紫阳的呼吸又开始急促起来:“还有谁知道,我爸有《楼兰安归经》?” 叶心伤缓缓的摇了摇头:“除了我之外,就再也没有知道了。” 秦紫阳长长的松了口气,喃喃的说:“这就好,这就好――这样说来的话,只要我杀你灭口,就再也没有谁知道我爸的真实身份了?” 叶心伤抬手擦了擦脸上的雨水:“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可惜,你杀不了我。” 秦紫阳冷笑:“你就这样有自信?哼哼,是,我们光明正大的过招,我也许不是你对手,但你能躲过我的背后暗算?” 叶心伤也笑了:“如果你真打算要背后暗算我的话,那么你就不会说出来。” “你别以为我知道你喜欢我,我就不敢那样对你!” 秦紫阳声音一冷,接着问:“刚才你说,上面已经注意我们了,这是什么意思?” 叶心伤摇头:“这是国家机密,我无权告诉你。但我可以提醒你,在前些年的轮轮功闹事开始,相关部门就已经察觉到这股力量的不安分,早就暗中派出大批人手追查蛛丝马迹。而冀南苏北山父女名字出现在of刺客平台,更是引起了上面注意,继而展开了全方位的调查。” 顿了顿,叶心伤说:“我们预测,这件事很可能和安归王有关,因为苏北山在二十三年前,就在楼兰古国遗址呆过两年,回来后他妻子就发生了意外。” 秦紫阳冷笑:“每天都会有人发生意外,你们凭什么会单单注意苏北山的妻子?” 叶心伤回答:“因为她妻子的死因很可疑,是中毒而死,中毒后的反应与绝密文件中记载的楼兰宫廷毒药‘天堂’相符,中毒者死后尸体呈半透明状态,且尸身不腐,栩栩如生――你知道吗,她的尸体,至今被相关部门秘密保存着。” 秦紫阳装出来的镇定,被叶心伤这番话所摧毁:“你们、你们还保存着那个女人的尸体――你们在二十多年前,就开始关注苏北山了,对不对?” 不等叶心伤说什么,秦紫阳又声音急促的说:“但这二十多年来,你们却始终没有行动。” 叶心伤点头:“对,那是因为苏北山并没有做任何有损国家利益的事情。” 秦紫阳接道:“可当他被挂上of刺客平台后,你们马上就意识到安归也终于沉不住气了,对不对?” 叶心伤缓缓的说:“我们早就知道,在这二十多年内,苏北山根本没有树立任何仇人。但为什么会有人忽然拿出那么一笔钱来刺杀他呢?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当年残害他妻子的人,也就是说拥有‘天堂’的人又出现了。以此推断,这个人要刺杀苏北山,就是因为他手中掌握着安归的某个秘密。” 秦紫阳愣了半晌,才惨然笑道:“所以,你们就开始暗中加大了对苏北山的监视。所以,你在得知我要来冀南的消息后,这才主动尾随而来,因为你知道我爸和安归有关,继而推断出我来冀南就是要刺杀苏北山!” 叶心伤坦然承认:“不知道你爸拥有《楼兰安归经》的人,也许无法把你们联系起来,但是我可以――本来,今晚负责监视苏家别墅的人是铁屠,我在猜测你有可能会来苏家别墅后,就提前和他换了班。紫阳,你仔细想一想,今晚要是铁屠在场的话,你还能全身而退吗?” “铁屠?” 秦紫阳喃喃的说:“就是和你一起从‘风豹大队’中入选‘九龙王’之一的铁屠?” 叶心伤点头:“他的身手,不在我之下,但下手更狠,一旦出手,手下几乎从不留活口的。所以,你很幸运。” 秦紫阳呆了很久,忽然嫣然一笑:“是啊,有你,我真的很幸运。心伤,你真的爱我,对不对?” 叶心伤眼神明亮,用力点了点头。 此时,暴风雨已经停歇,月亮从乌云中探出笑脸,洒在叶心伤坚毅的脸庞上,让秦紫阳能清晰看到他脸上的真诚。 第207章 安心做你妻子! 秦紫阳向前一步,抓住叶心伤的手,柔声说:“如果你真的爱我,那就帮我杀掉苏北山,拿回我要的东西。” 叶心伤摇头:“不行,我只能阻拦你别走向绝路,绝不会助纣为虐。” “你把我比作商纣王?嘿嘿,想象力也真够丰富的。” 秦紫阳冷笑松开他的手,狠狠盯着他的眼睛:“叶心伤,就算你不帮我,我也能拿到我想要的东西,达到我的目的。” 叶心伤沉默片刻,才问:“你想要的东西,是不是《楼兰安归经》?” 秦紫阳犹豫了片刻,淡淡的说:“你既然已经知道安归的存在,那我也不瞒你了。不错,我们找他,就是要让他拿出经书。” 叶心伤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哦,原来苏北山也是安归三大宫主之一。” 秦紫阳冷笑道:“他算个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成为三大宫主之一?” 叶心伤有些纳闷:“那他怎么会有你想要的东西?” 秦紫阳淡淡的回答:“那是因为他在机缘巧合下,得到了东宫失落的安归经,并据为己有。” “原来是这样。” 叶心伤这才明白,试着问:“紫阳,你能不能告诉我,安归经内究竟藏有什么秘密,会被你们这么重视?” 秦紫阳没有回答叶心伤的问题,反问道:“那你能不能告诉我,追查我们的除了你之外,还有什么人?” 叶心伤摇头:“这是机密,我无权说。” 秦紫阳晒笑:“那我也无权告诉你。” 叶心伤这才明白秦紫阳为什么要反问他这个问题,低低的叹了口气:“紫阳,我记得小时候,你总是整天跟在我屁股后面,我说什么你就听什么,可你现在――” 秦紫阳打断他的话:“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叶心伤沉默,秦紫阳也没有说话,俩人就这样面对面的站着。 过了很久,秦紫阳才柔声说:“心伤,如果你真爱我的话,那就不要再管我的事。我向你保证,等我拿到那本安归经,我就再也不管安归的事,我会嫁给你,安心给你做老婆,好么?” 叶心伤眼睛一亮,但接着就黯淡了下来:“紫阳,我要告诉你两件事。第一,我爱的只是你,除了你之外,我不会再娶别的女人。第二,你必须收手,因为你根本没有成功的可能。” “胡说!” 秦紫阳尖叫一声:“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成功的可能?” 叶心伤淡淡的说:“因为你杀不了苏北山。” “就因为你们的人在暗中保护他?” “没有,因为你不知道苏北山――才是真正的一流高手。” 秦紫阳一愣:“你骗我!” “紫阳,从小到大,我骗过你吗?” “没有。他真是……” 秦紫阳矛盾的闭了下眼睛,喃喃的说:“可他就算是一流高手,难道他女儿也是?” 叶心伤皱眉:“你要动她女儿?” 秦紫阳淡淡的回答:“这有什么稀奇的?” “我知道了,前几天沈银冰出现在of刺客平台,就是你们做的。” “她命很好,of平台竟然不顾信誉的把她名字下架了。” “可是――” “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别吞吞吐吐的。” “唉。” 叶心伤叹了口气,负手看着河对面,淡淡的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我只想你明白,其实沈银冰相比起她父亲来说,更加动不得的。” 秦紫阳眼光一凝:“为什么?你们的人在暗中保护她?” 叶心伤摇了摇头。 秦紫阳又问:“难道她也是超一流高手?” “她手无缚鸡之力。” “那我为什么动不得她?” “因为她身边有个人。” 叶心伤认真的说:“紫阳,我警告你,千万别去招惹沈银冰,一旦把她身边那个人卷进这件事中,你们将会有天大的麻烦。” 秦紫阳冷哼一声:“危言耸听,我又不是吓大的!” 叶心伤抿了下嘴角,问:“你应该知道前些天发生的马航航班被东土分子劫持一事吧?” 秦紫阳眼神闪烁了一下,才说:“这是震惊世界的事,我怎么会不知道?” 叶心伤点头:“那我再问你,参加那次恐怖行动的东土分子,落到了什么样的下场?” 秦紫阳回答:“我听我爸说,除了一个女匪首失踪外,其他一百二十四名东土分子都死了。” “你们是不是以为,那一百多名恐怖分子是死在华夏特种小分队手中吧?” 不等秦紫阳说什么,叶心伤就接着说:“不是!” 秦紫阳一呆:“不是?” “不是。” 叶心伤语气肯定的说:“他们是死在一个神秘佣兵小分队手中。那个神秘佣兵小分队之所以插手这件事,就是因为沈银冰就那次航班上!为了拯救她一个人,那些佣兵不惜大开杀戒――紫阳,你现在应该明白,我为什么不许你去动沈银冰了吧?” “原来是这样――呵呵,我知道了。不过,就算她身边有不可招惹的人存在,我还是会去招惹她!叶心伤,你应该知道我性格的。”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倔犟了?” “我本来就是这样――叶心伤,如果我真死在你说的那个人手中,你赶紧娶个好女子吧,免得我在地下不安,呵,嘿嘿!” 呵呵冷笑几声,秦紫阳拧身,顺着河沿急奔而去,眨眼间就不见了踪影。 望着秦紫阳消失的方向,叶心伤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 昨晚一场暴风雨过后,第二天却是一个晴天,艳阳高照,冀南空气质量绝佳。 清晨五点多,高飞就带着连雪,开着刚买的雪佛兰大越野去了机场,接到了从德国远道而来的詹姆斯和白板。 本来,猴子,老头,大猩猩和卡特里娜他们也计划赶来冀南,给高飞餐厅开业捧场的。 不过,卡特里娜因为家族的一个临时紧急会议,只好取消了本次华夏之行。 而猴子和大猩猩,老头三人,则因为远在南非执行任务没有赶回,只能委托詹姆斯把哥们的一番心意带来。 当詹姆斯解释猴子三人无法赶来时,高飞很没人性的问道:“他们来不来的无所谓,红包带来了没有?” 詹姆斯长叹一声:“唉,认钱不认人,真替猴子他们感到悲哀,交友不慎啊!” 高飞撇嘴:“少扯这些没用的,哥们只是比较现实一点罢了。有的话赶紧拿出来,免得哥们着急,没有的话呢,嘿嘿,暗牧扫瑞,你们先替他们垫上!” “晒特!” 詹姆斯骂了一声,从衬衣口袋中掏出一张银行卡,摔在了开车的高飞怀中。 “我就说嘛,他们不会这么无情的――对了,查询密码是多少?” “236,756。” “小雪,电话查一下,免得这厮拿着一张空卡来蒙人。” 高飞把银行卡,递给了一直含笑不语的连雪。 连雪很乖的点了点头,用手机输入账户和密码,打开了手机免提。 这张银行卡是华夏银行的,看来詹姆斯也早就做好了送礼的准备。 手机内,传来清晰的机械女声:“您的余额为五十万元整。” “五十万元?靠,还不是美元,这是打发叫花子呢?你们这些家伙,简直是太吝啬了,郁闷。” 高飞骂了一句,也没接连雪递过来的银行卡:“这张卡就送你了,算是给你买化妆品的钱。” “高总,我――” 连雪一楞,正要推辞时,白板却趴在椅背上,笑嘻嘻的说:“美女,高飞让你拿着,你就拿着,何必推辞呢?你要是不要,我不介意再收回来。哎,对了,美女,你有男朋友了没有?如果没有的话,可不可以考虑一下英俊潇洒的我?” 连雪脸儿一红,高飞就开骂了:“滚蛋,挖墙脚挖到我这儿来了,你还想不想看到明天的太阳?” 白板不满的怪叫一声:“高飞,你不是有个沈银冰吗?你到底是想霸占多少?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却让兄弟在旁干瞪着,这也太不厚道了吧?” 高飞冷笑:“厚道?哼哼,你还有脸和我说厚道。如果你真厚道的话,三年前就不会背着你在巴黎的未婚妻,在伦敦养个――喂,拿开你的赃手,这么臭!” 打打闹闹间,车子驶进了市区,来到了一家五星级酒店:詹姆斯和白板坐了大半夜的飞机,得先好好休息一下,反正餐厅正式开业时间得到上午十一点38分。 安顿好了詹姆斯俩人后,高飞才回到了餐厅。 这时候,穿着一新的老王、李德才,正在指挥人在餐厅门口竖彩虹桥。 卡特里娜为落日餐厅培训的服务生、礼仪小姐,都换上了华夏传统的旗袍,做着开业前最后的准备工作。 还别说,个头高挑的外国妞穿上高开叉的旗袍后,还真是别有风味,尤其是一走路时露出几乎整条的白花花的腿子,以及被旗袍紧紧束缚着的波澜壮阔,更是惹得李德才频频偷看,行人纷纷驻足。 看到高飞下车后,穿着西装、扎着领带、皮鞋擦的铮亮的老王,飞快的迎了上来:“高总,该准备的都已经基本准备完毕了,后厨也准备了大约三百人的餐饮,我们餐厅能不能一炮打响,就看今天了。” “呵呵,老王,你是不是担心今天没多少人来捧场?” 看出兴奋的老王眼里带着一丝担忧后,高飞拍了拍他肩膀:“其实我也担心,但却没办法,毕竟我们是第一天开业,就算没有人来用餐,也是很正常的。” 第208章 开业大吉! “那可是足够三百人食用的餐饮啊,酒水倒是没问题,喝多少开多少,关键是已经调好的鱼子酱、鹅肝、蜗牛等贵重食品,一旦滞销就会造成浪费,那可是价值十几万啊。” 老王苦笑,指着斜对面的皇家西餐厅:“而那边,从一个礼拜前,就已经开始大幅度优惠活动了。我曾经找人暗中调查过,相同的一道菜,他们的价格比我们这边的优惠价还要低一成。看来,他们是准备和我们打价格战了。” 高飞扭头看了一眼,嗤笑一声:“切,只有傻瓜才会打价格战。他们再怎么搞就怎么搞,哪怕是让客人白吃白喝,我们也不管。大不了,我们把没卖出去的送到孤儿院或者敬老院,这也算是做善事了。” 老王点点头:“也只能这样了。高总,你看看还该准备什么?” “该准备的我们昨晚就准备好了,没啥好准备的了。哦,对了,你和德才搬出一张桌子放在那边,预备收红包,别忘了顺便拿个大箱子,以免红包太多拿不了。” “恩佐哥,你来了,想喝点什么?” 看到焦恩佐进来后,正和林世美在办公室嘀咕的莉莉姐,赶紧热情的站起来打招呼。 焦恩佐笑着摆摆手:“刚吃过早餐没多久,不渴。” 林世美指着沙发:“恩佐哥,请坐。” 焦恩佐却没坐下,而是走到了窗前,拉开了窗帘,看向斜对面:“他们终于要开业了,你们做好关门的准备了吗?” 焦恩佐这句话说的很不吉利,很无情,让莉莉姐脸上的笑容僵在脸上,林世美也尴尬了起来。 焦恩佐却不在意,仍然直白的说:“我听小冰说起过,高飞这家餐厅是由西餐王者德国日耳曼之光集团静心量身打造,一切模式和管理,甚至大厨、服务生都是德国那边提供的,就算不是华夏最好的西餐厅,但也是超一流的。你们,根本没法和他竞争的。” 莉莉姐忍不住说:“我们也早就知道这些,可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林世美也说:“我们为此提前一周就开始搞活动,几乎是亏本大甩卖了,希望能和他打价格战!还有最重要的就是拼回头客,我还不信了,我们餐厅开了这么久,会输给一家新开的,更何况” 焦恩佐转身:“更何况,你已经安排人今天要给他捣乱吧?” 林世美冷哼一声:“这是战术,利益驱使。” 焦恩佐摇头:“小打小闹的白搭,就像上次那样,找些小混混去闹事,更是拿不上台面。” 莉莉姐抢先说道:“我们可不是找小混混闹事,我们,嘿嘿,有我们的计划。” 焦恩佐很看不惯莉莉姐这种蠢女人,对她所说的计划也只是淡然一笑,不再说什么,心里却在想着另外一件事: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秦紫阳的要求呢? 日头越来越高,眨眼间就到了十点半。 在酒店休息几个小时后的詹姆斯和白板,穿着他们自认为很酷的行头,乘坐出租车来到了落日餐厅。 看着这俩人擦的铮亮的皮鞋,高飞眼珠一转:“两位,我觉得你们站在礼仪小姐身边,替我招呼每一个前来捧场的客人,那我这餐厅形象肯定会更加辉煌!” 詹姆斯俩人双手一摊,夸张的大叫:“什么?就哥们这般潇洒冷酷的俊男,给你充当门童?你脑子没有进水吧!?” 高飞冷冷的说:“要是真兄弟,那就按照我说的去做!我开业,你们不尽心尽力的奉献一切,还真把自己当客人看待啊?” 叭嗒了几下嘴巴,詹姆斯愤愤的说:“早知道这样就不来了,就算是来,也该穿的邋遢点,看你还打不打这个主意。” 还别说,当个头威猛,形象超霸,西装革履的俩外国猛人,和那两个具有异域风情的礼仪小姐在门口一站后,这行人的驻足率有了明显的增加,女孩子居多,有开朗些的,甚至跑过来要求和他们合影。 女孩子们的要求,多少弥补了一下詹姆斯俩人受伤的心灵。 按照原计划,餐厅会在中午十一点38分正式开业,前来捧场的几个客人,应该像詹姆斯俩人那样,至少提前一个小时到场。 但眼看就要十一点了,高飞撒出去的那几张请柬主人,却一个也没有到来。 这让老王心里忐忑不安,走到高飞面前低声问:“高总,是不是再打电话催一催?” 高飞苦笑:“给谁?” 老王回答:“你给北山集团的沈总撒请柬了吧?” “撒了啊,但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来。” “你和她关系那么熟,最好是打个电话问问。” 老王顿了顿,才压低声音说:“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让她从总部带些人来,也不用太多,百十号人就行,可以免费进餐,那样也不至于冷场。” “啥啊,花钱请人来捧场?” 高飞嗤笑一声:“我可丢不起那人再说了,今天是周日,总部哪儿会有人上班?” 老王头疼的挠了挠头:“也是,那我们该怎么办?” 李德才在旁边献策:“飞哥,要不这样吧,我在海运公司认识几十个装卸工,我打电话请他们来?” “去!” 高飞摆手骂道:“你脑袋被驴踢了咋的?我倒不是看不起你那帮兄弟,最关键的问题是,咱这儿是吃顿饭就能花去工薪阶层一个月薪水的西餐厅!如果别人看到一帮农民兄弟在这儿大吃二喝的,那心里会怎么想?以为我这是开烤串店?” 叹了口气,高飞懒洋洋的说:“再等等吧,不是时间还没有到嘛。” 高飞的话音未落,就听老王说:“哟,来人了!”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戴着头盔,墨镜的裙装女郎,骑着踏板电动车,缓缓停在了餐厅台阶前。 电动车前面的筐子里,放着一张大红请柬。 正是看到这张大红请柬,老王才知道踏板女郎是餐厅邀请的客人。 虽说这个客人不是开豪车,而是骑电动车来的,和李德才那帮装卸工兄弟的档次差不多,但胜在人家有请柬,又是女孩子,所以盼客人都盼疯了的老王俩人,连忙快步跑下台阶,热情招待:“您好,欢迎光临落日餐厅开业典礼!” 老王俩人的热情,把女孩子给吓了一跳,连忙摘下头盔和墨镜:“王师傅,我是小张啊,你不认识我了?可别对我这样客气。” “小张?” 老王一楞,随即恍然大悟:“啊,我认出你来了,你是和连雪一起在北山集团总部礼仪部的小张啊。” “对,对。” 小张连连点头,笑嘻嘻的说:“连雪呢这位大哥,麻烦你替我推车了啊,我去找连雪。哇噻,连雪今天穿的好有品位哦,我好羡慕哦。” 搞了半天,原来是个蹭饭的,真没劲。 看到来者是北山集团总部看大门的妞儿后,高飞耸耸肩,有些无聊的点燃了一颗烟。 在那儿站了一个多小时,腿子都站酸了詹姆斯不愿意了:“高飞,你不是吹嘘说今天会高朋满座,还要给我介绍几个极品美女,我怎么没有看到有人来呢?靠,哥们不管了。白板,走,我们进去先喝一杯。” 詹姆斯和白板骂骂咧咧的,也不管高飞,径自走进了餐厅内,拍着桌子大呼小叫的点菜要酒。 餐厅内服务生当然认识詹姆斯,知道这是卡特里娜的‘王妃’,自然不敢怠慢,赶紧走过去招呼。 当时间走到11点一刻时,高飞的镇定终于不见了,开始后悔当初真不该搞什么开业典礼这下好了,一个捧场的都没有(小张是来蹭饭,不算)要多么丢人,就多么没面子。 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高飞脸色阴沉的吩咐老王:“再等五分钟,要是还没有人来的话,先把拱形门撤掉,开业仪式取消,直接改为营业状态。” 老王也知道,餐厅还没有举行开业典礼,从宣传彩页和报纸上看到消息的众多消费者,就算想来消费也不好进餐厅,所以只好点了点头,转身和李德才商量去了。 11点20,还是没有应邀贵宾到场,高飞果断的一摆手:“老王,撤掉拱形门,直接开业!” 老王看了下手表:“高总,你的时间是不是不准啊,现在才11点17分,还有三分钟呢,再等等吧。” “不用等了,撤!” 高飞知道,他的时间很准,老王这样说就是想拖延一下时间。 滴滴! 随着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响,一辆七成新的红色小qq轿车,停在了餐厅门前的停车场内。 看到这辆红色小qq后,高飞心里松了口气:还好,总算来了一个。 车门打开,妆扮清新的张雯雯从副驾驶上跳了下来,脆生生的喊道:“高叔叔,祝您开业大吉!有红包打赏没有?” 看到张雯雯后,高飞心情一下好了许多:“我开业,哪有给你红包的道理?” “这孩子就爱胡说八道。” 身穿黑色无袖旗袍,脚踩细高跟黑色皮凉鞋的解红颜,手里拿着红色小包包,从车上款款的走了下来:“高飞,祝你开业大吉。” 第一美女就是第一美女,哪怕女儿都快生孩子了,但解红颜出现后,一些感觉这家餐厅不靠谱的潜在消费者,马上就停住脚步,重新围了上来。 斜对面皇家西餐厅办公室窗内的焦恩佐,看到解红颜后,眼角剧烈抽搐了几下,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 看着仅靠走路姿势就能让男人想入非非的解红颜,高先生笑着快步迎了上去,伸出右手:“老板娘,我代表落日餐厅全体工作人员,欢迎您的到来!” 解红颜双眸微微一转,压低声音说:“你最好是叫我的名字,或者喊姐姐,千万别叫老板娘,要不然人家会以为我是这家餐厅的咯咯。” 嗅着解红颜身上散发出的幽香,握着她柔弱无骨的小手,高飞心中一荡,装作没有听懂她的调侃,苦笑着说:“你知道吗,你再晚来一步,我就取消开业典礼了。唉,眼看就要到点了,还没有人来,咱丢不起这人啊。” 解红颜微微一笑,说道:“高飞,你别太心急了,我保证会有人来的,最起码北山集团的沈总会来。” 高飞问道:“你怎么会这样肯定?” 解红颜嘴角带着似笑非笑:“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邀请的人都是女宾吧?” 高飞实话实说:“我在冀南除了去英国出差的梁明外,根本不认识几个男的。” “呵呵,这就是了。” 解红颜舌尖轻轻扫了下嘴唇:“我是女人,当然能理解女人。每一个能收到你请柬的女人,不管和你是什么关系,但都希望能成为你最看重的。而一般来说,就像是演出,最后一个出场的才是压轴的。所以我猜测,她们不是不来,只是想成为最后那个才出场的人。” “女人的心眼真多……” 高飞刚说到这儿,就看到一辆白色的雪佛兰轿车,停在了解红颜车子旁边。 看着这辆车子,高飞眼神有些复杂,吩咐连雪:“小雪,先替我招呼老板娘。” “老板娘?餐厅的老板娘吗?哇噻,我们来招呼吧,这可是我们的职责!” 连雪点头还没有说什么,躲在餐厅内的詹姆斯和白板,就一阵风似的冲了出来,抢先招呼解红颜:“漂亮的女士,请跟我来哇噻,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士了,请问您的联系方式是什么?” 面对两位热情的国际友人,解红颜却只是笑了笑,却没有随他们进去,而是站在连雪身边,看向了那辆白色雪佛兰轿车。 车门打开,秦城城从车内走了下来。 与解红颜的成熟装束不同的是,秦城城的穿着看起来很普通,普通的米色套裙,最常见的细高跟黑色皮凉鞋,满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黑色渔网袜,紧紧裹着她那双修长的腿,甚至连笑容看起来都那样普通。 穿着很普通的花信少妇,但在举手投足间,却带着无法让人忽视的知性美。 秦城城下车后,冲高飞微微一笑,却没有走过去,而是等西装革履的刘国华下来后,才挽着他的手臂,恩爱非常的一起走了过去。 她虽然打心眼里鄙视、讨厌刘国华,可在外人面前,却懂得该怎么掩饰。 “恭喜你,高飞。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刘国华,是城城的丈夫。” 刘国华主动伸出右手,脸上带着成功人士常见的职业微笑:“在家里时,就经常听城城说起过你,说你很有几分江湖侠客风采,路见不平就会拔刀相助呵呵,为此我一直想认识你一下,看看被我家城城称赞的年轻俊才。今天总算是如愿了,幸会,幸会。” 是啊,你干那事不行,满足不了你老婆,我这才勉为其难的帮你伺候她,这也算是侠客行为吗?如果算的话,哥们倒不介意多做几次这样的侠客。 高飞心中嗤笑,也装作不认识他的样子,客气的说道:“承蒙刘先生抬举,高某人惭愧,惭愧啊。” “高飞,恭喜你美梦终于成真,祝你以后财源广进。” 秦城城一脸淡然笑容,和高飞握了握手。 “多谢秦老师的吉言,还请以后常来照顾。” 高飞和秦城城握手时,明显感觉到她小手指在自己掌心轻轻挠了几下。 调戏我? 高飞稍微用力,还没有等到秦城城吃痛就松开了手,转身吩咐连雪招呼刘国华两口子。 解红颜母女和刘国华夫妇按照惯例,都走到了桌子前,掏出了红包。 虽说经济条件不怎么样,但解红颜为了感谢高飞替她照顾女儿,红包内包了整整一万元这也让张雯雯感到很得意,斜着眼的瞅着秦城城,那意思是要看看她能拿多少钱。 秦城城当然感觉到了张雯雯的挑衅,嘴角微微翘了下,从小包内掏出个大红包,放在了连雪面前的桌子上,淡淡的说:“六万块。” 我靠,这个不要脸的娘们为了追求高叔叔,可真是下了血本,竟然拿了六万块! 张雯雯盯着那个厚厚的红包,在心中骂了一句,挽住母亲的胳膊低声说:“妈,你带着银行卡了对不对?” 女儿想做什么,解红颜心中当然清楚,微微摇头:“雯雯,卡里那十万块钱,是供你上大学用的。” “上学以后再说,你先给我卡。” 张雯雯看着秦城城,咬牙切齿:“钱是王八蛋,没了咱再赚,但面子不能丢妈,你听我说,你既然想追求高叔叔就得下血本,光凭长的漂亮白搭。今天这个场合,是最能表达心意的时候了。你看那娘们,为了和你竞争,守着老公都不惜血本了,我们还在乎那点小钱?” 解红颜黛眉皱起:“雯雯,你胡说八道什么呢?别忘了秦老师可是帮你圆了大学梦。而且人家也有丈夫了,她那样做是因为和你高叔叔是朋友,哪有你想的那样龌龊。” 张雯雯着急道:“什么啊,妈,难道你没有从她看高飞的眼神中看出来,那叫一个满腔情谊!哼,这种女人表面正经,实则内心闷扫,守着她丈夫还这样,由此可以看出她的决心了。你要是不信的话,我帮你问问!” “唉,雯雯,你回来!” 解红颜伸手去拉张雯雯,却没有拉住。 张雯雯走到刘国华夫妇面前,甜甜的笑着先鞠躬问好:“这位叔叔好,我想和秦老师单独聊聊,有关师范学院的问题。” 当前是公众场合,再加上张雯雯又是一穿着清纯的少女,刘国华自然不会拒绝,含笑点头。 淡淡扫了眼旁边的解红颜,秦城城拎着小包,跟着张雯雯来到了餐厅最远的一个窗前:“张雯雯,你想和我说什么?” 张雯雯脸上的笑容消失:“秦老师,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是不是喜欢高飞?” 秦城城双眸微微眯起:“我喜欢不喜欢高飞,和你有什么关系?” 张雯雯冷哼道:“哼,当然和我有关系!因为我想让他给我当继父,所以绝不会允许有别的女人破坏他们的好事。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已经有丈夫了,难道就不顾忌他的感受?” 秦城城的脸色也冷了下来,淡淡的说:“张雯雯,我实话告诉你,我和我丈夫已经离婚了。” 张雯雯脸色一变:“就是为了追求高飞?” “是又怎么样?” 秦城城悠悠的说:“张雯雯,你还小,还不懂的男女之间那些事。我奉劝你少管高飞的事情。你呀,最好考虑一下你母亲的自身条件。” 自从高飞帮张雯雯解决危机后,她就意识到如果有这样一个能打,长的帅,还有钱的继父,绝对是笔划算的买卖,所以一心想促成他和母亲好事。 不过她也知道,年龄是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解红颜虽说风采不减当年,但她终究带了个已经年满十八岁的女儿了,和二十六七岁的秦城城相比,无疑是处在绝对劣势的。 张雯雯冷笑:“你是说我妈年龄比你大?” 秦城城伸手扶了下眼镜:“这是个不争的事实。而且最重要的是,还有你这个拖油瓶。” 张雯雯大怒:“你才是拖油瓶!” 秦城城笑了,很阴险:“这也是个事实,你无法逃避。当然了,如果你和你母亲俩人一起服侍高飞的话,我想他肯定会考虑你们的。” “你,你” 张雯雯脸儿腾地通红,气的说不出话来了。 “张雯雯,你太年轻,你母亲太老,除了母女共侍一夫外,你们凭什么和我竞争?唉,无知者是最可怜的了。” 秦城城得意的叹了口气,抱着膀子向餐厅门口走去。 “你给我站住!” 张雯雯低声喝一声,恶狠狠的说:“秦城城,我决定了,为了让我妈下半生生活的幸福,我们就母女共侍一夫了!” “呵呵,那是你们的事,和我没关系。” 秦城城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双手一摊,转身走了。 望着秦城城左右摇摆的翘豚,张雯雯下意识按了按自己扁平的小屁屁,有些沮丧的低下头骂道:“表面正经的骚狐狸,不要脸!” 解红颜母女和秦城城夫妻俩到来后,就再也没有人出现了,就连答应好要来开业典礼剪彩的方小艇,也没有出现。 因为这几个人的到来,尤其是解红颜那番话,让高飞深信女人都是要面子的,沈银冰她们迟迟没有出现,就是想以可笑的压轴身份最后来到罢了。 不过压轴也不能压的太晚了啊,现在已经超过预订开业时间二十分钟了,马上就十二点了,但高飞所熟悉的那辆白色宝马车还没有出现。 老王也沉不住气了,悄声说:“高飞,我们不等了吧,11点58分开业正好,再拖,就不吉利了。” “行,你来负责开业吧。” 高飞表面淡然的笑了笑,转身快步走上了台阶。 别人店铺开业,那可是高朋满座的,但高先生这么大个餐厅开业,摆出这么大的排场,到目前为止,加上詹姆斯俩人,来蹭饭的小张和解红颜母女、刘国华夫妻外,总共有七个人,说起来也够寒碜的,他实在没脸主持什么开业典礼,索性让老王去做得了。 既然老板不讲话,也没什么嘉宾,更没有剪彩等仪式,老王只好站在台阶上,冲着围观群众大喊了一嗓子:“落日餐厅今日开业德才,放炮!” 候在旁边的李德才,马上点燃了彩炮。 砰,砰砰! 随着几声闷响,五颜六色的彩色纸屑随风飘扬,算是带来了一丝喜庆气氛。 第209章 沈银冰送来的惊喜! 高飞坐在诺大的餐厅角落里,脸带微笑的看着空荡荡的餐厅。 因为开业场面非常惨淡,那些看到广告想来餐厅用餐的人,也都开始怀疑这家餐厅不怎么靠谱了,尽管有人想进来,可看到里面空荡荡的后,哪怕是外国礼仪小姐用熟练的汉语热情招呼,也都笑着摇摇头的退了回去。 “来,大家去二楼雅座,人少了吃饭清净。” 高飞又吩咐李德才:“让后厨捡着最好的上,我们先过过瘾。” 大家知道高飞心情不好,也没再说什么,跟着去了三楼的包厢雅座。 等大家都团团坐下后,高飞对李德才说:“德才,把在后面帮忙的德才姐和小壮都喊来。” “好的,好的,我这就去喊她们。” 李德才答应了一声,匆匆走出了房间。 不大的工夫,脸带拘谨的德才姐和王小壮,也都坐在了圆桌前。 等大家都坐下后,高飞端起高脚酒杯站了起来,态度诚恳的说:“首先,我要在这儿谢谢大家。在餐厅装修的这段日子里,老王、德才姐你们辛苦了――咳,那个啥,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先独自干三杯,以表示谢意!” 解红颜、詹姆斯、刘国华等人喝的是红酒,王小壮和德才姐是饮料,高飞却给他和李德才满上了高度茅台。 大半杯的高度茅台,足有三两多,高飞一扬下巴,一饮而尽。 接着,不等别人说什么,他就给自己满上,再次喝干。 当他一口闷下第二杯时,挨着他的张雯雯拉了拉他的衣袖,低声说:“高叔叔,少喝点吧,喝多了会吐的。” “没事,叔叔酒量大,今天又这么高兴,醉不了的。” 高飞笑了笑,把酒瓶子里剩下的酒,都倒进了杯子里。 看到高飞又要干透后,解红颜和秦城城同时张了张嘴,却又同时闭上了:她们真不想高飞以酒解酲,可守着这么多人,却又不好意思说什么。 把一瓶六十多度的高度茅台都喝下去后,高飞双颊浮上了明显的红晕,嚷着:“德才,开酒,开酒,今天我们要不醉不休!” “嚓,我也要喝白酒,今天实在是特么的太高兴了!” 詹姆斯端起杯中红酒,一饮而尽后,夺过了李德才手中的白酒瓶子。 白板也嚷道:“我也喝白的!” 老王一咬牙:“我也来!” 秦城城看了眼身边的刘国华,低声道:“白酒好喝。” 解红颜那边接着搭腔:“舒筋活血。” 连雪和张雯雯同时叫道:“大家都喝白酒,我们凭什么喝红酒呀,这不是歧视女性?” ―― “哈哈,早知道这样的话,我又何必费那么大劲,找人暗算他?” 看到落日餐厅门前人不少,但却没有进去后,林世美高兴的哈哈大笑,随即吩咐莉莉姐:“快,找几个服务员去街上做广告,就说皇家西餐厅这边大优惠!那些围观者,可都是想给落日餐厅捧场的,咱们拉过来正好。” “得令!” 莉莉姐得意的答应了一声,扭着皮股急匆匆的走出了办公室。 站在窗口另外一侧的焦恩佐,却淡淡的说:“世美,我劝你最好是别得意的太早了。” 林世美冷笑着问:“恩佐,你觉得落日餐厅还有希望一炮走红?” 焦恩佐吐出一口烟雾:“该出现的人,还没有出现呢。” “你说的是谁?” “小冰。” “小冰?” 林世美一呆:“不可能吧?咱们和小冰是什么关系啊,她怎么可能会去给高飞捧场!” 焦恩佐淡然笑道:“你什么时候见过女人按规矩做事了?我告诉你,前几天高飞去过北山集团总部,好像委托小冰替她做什么。为了高飞,她在烈日下站了一个钟头在那儿打电话――你觉得,小冰会不会给他捧场?” 林世美愣了片刻才说:“我觉得不可能,咱们毕竟是亲戚。” “一切皆有可能。” 焦恩佐抬手,指着窗下对面人行道说:“世美,你看那边。” 林世美向那边看去,就看到几十号人顺着人行道,三三两两凑在一起向落日餐厅那边走去。 ―― 接连喝下一整瓶的高度茅台酒后,高飞有了明显的醉意,用手指点着李德才的鼻子说:“德才,你、你别担心没人捧场。哥们实话告诉你,就算咱们餐厅半年不开张,哥们也照样按照说好的给你开工资。曹,不就是钱吗,哥们多的是!” “飞哥,你喝多了,不能再喝了。” 李德才讪笑着站起来,正要说什么时,下去拿餐纸上来的王小壮在门口喊道:“高叔叔,下面来客人了,来了好多好多的客人!” “什么?来客人了?” 高飞一愣时,詹姆斯和白板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我去看看!” 张雯雯跟着嚷道:“我也去!” 高飞却没说什么,撂下杯子就冲出了包厢,好像来的不是吃饭的客人,而是他失散26年的亲妈那样――激动的心情,可以理解。 既然高飞都冲下去了,解红颜等人索性都跟了下来。 高飞飞快的冲到一楼大厅内后,就看到几十个人在礼仪小姐快速的‘欢迎光临落日餐厅’客气话中,走进了餐厅。 走在最前面的,则是北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的处长苏小梅。 她后面跟着高飞很多认识的人,有秘书处的小宋,小车班的小李,安保处的黑子―― 看着这些人,高飞有些发愣。 苏小梅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了过来,抿嘴笑道:“哟,高老板你发什么楞呢,难道不欢迎咱们昔日老同事?” 高飞咽了口吐沫,哑声说:“欢迎,怎么不欢迎?热烈欢迎呢,就是不知道你们吃饭给钱不――” “苏处长,宋秘书,黑子,小李,那个谁,你们坐,随便坐!” 老王瞬间满脸红光,热情的招呼道:“想吃什么,每张桌子上都有食谱,随便点,本店首日开业半价大酬宾的!” 也就几分钟的时间,一楼餐厅的卡座就坐满了人。 看着眼睛发亮的高飞,解红颜微笑道:“这些都是沈银冰的手下吧?” 高飞点头:“是啊,来这么多人,你说是不是把价格恢复到八折?” 解红颜也没理他这句话,说:“还记得我和你说过什么吧?越是重量级的人物,就出场的越晚――咦,我怎么没有看到你昔日的美女老板呢?” 黑子走了过来,拿着一个黑色皮包,揪住包底把几十个红包倒在了吧台上,呵呵笑道:“高飞,恭喜你开业大吉。这些红包是大家的一点心意,不多,也就是每个包里六百块钱。” 高飞一咧嘴:“六百块钱,差不多算是七折价格了――那个啥,是沈银冰让你们来的?” 黑子点头:“是啊。本来今天周日,大家都休班的,可沈总前天下午就下达了通知,让距离步行街近的同事,中午一起来这儿给你捧场。我们一直没有出现,是在街头那边等人凑齐后再给你个惊喜的。” “还真是个惊喜。” 高飞拿起一个红包,问:“这些钱,都是沈银冰掏的吧?嗯,我猜就是,本来耽误大家休息就够不好意思的了,要是再赔钱来这儿吃饭,谁干?嘿嘿,问你,沈总呢?” “不知道,她没有告诉我。” 黑子摇头:“行,你忙着,我先去海吃一顿。” 在华夏最流行的一个习惯,就是跟风了。 本来那些正准备离去的潜在客户,看到这么多人都涌进餐厅后,马上就意识到这家餐厅的西餐是又便宜,又好吃,而且还有外国大洋马(外国服务生)可以养眼,也三三两两的走了进来,很多是拖儿带女的。 高飞还听到一个女儿这样埋怨她爸:“我就说让你早进来,你偏不听。看,没地方坐了吧?” 正在帮着服务生忙活的王小壮,马上接口:“叔叔,阿姨,小妹妹,你们别担心没地方坐,上面还有两层都是供大家用餐的地方,而且环境布置优雅、温馨,四人卡座特别适合一家人用餐的。” “真的?吓,爸,那我们赶紧去楼上。” 小女孩惊喜的叫着,拉着父母的手向二楼楼梯走去。 跟风效应是很明显的,随着苏小梅等人的到来,落日餐厅第一天开业就迎来了就餐狂潮,搞得很多路人都开始怀疑:在这家餐厅吃饭,是不是不要钱了。 此时,连雪联系来的钢琴师,也在餐厅内小舞台上弹响了悠扬的乐曲。 “这下你可放心了吧?” 站在吧台前的解红颜端着酒杯,看着脸蛋红扑扑的高飞:“要不我和雯雯去帮忙?我看服务生忙不过来了呢。” 已经有了七分醉意的高飞,嘿嘿笑道:“别,你可千万别去。” 解红颜不解的问:“为什么呢?” 高飞斜眼看着解红颜溪脖子下面那一抹惊人的雪白,咽了口口水小声说:“我怕客人看到如此美貌的老板娘,就顾着欣赏你的美貌了,就再也品尝不出我餐厅饭菜的独特味道,那我岂不是得不偿失了?” “胡说什么呢你?” 解红颜白了高飞一眼,恰好看到那边的秦城城向这边看来,慌忙抬手拢了下发丝,扭头向餐厅门口那边看去,就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从外面走了进来。 女孩子身穿灰色休闲套装,干净利索的短发,眼睛不算太大但却很狭长,挺翘的小鼻子下面薄薄的嘴唇紧抿着,透着一股子冷酷的倔犟。 按照世人的审美眼神,女孩子除了个头高挑之外,五官其实并不是多出众,根本算不上美女,但却非常精神,耐看,尤其是浑身散发出的那股子若隐若现的凌厉,更容易让男人生出一种把她征服的冲动。 第210章 你最好远离沈银冰 女孩子双手抄在口袋中,进来后站在门口四下里扫了一眼,就走到了角落中的一张卡座上。 因为客流量一下子暴涨,餐厅内的六个女服务生根本忙不过来,詹姆斯和白板、张雯雯和小张自告奋勇,暂时充当服务生,帮着忙了起来。 高飞倒是没有注意到那个女孩子,只是看着餐厅内的盛况,幸福的叹了口气:“唉,我现在真有成就感啊。” 解红颜笑了笑,刚要说什么时,却看到高飞拿出了手机。 “是的,我就是高飞,好的,你稍等――德才,替我招呼秦老师他们去三楼包厢。” 放下电话,高飞对走过来的李德才说了一句,急匆匆的向门口走了过去。 李德才点头答应,招呼解红颜几个:“秦老师,刘老师(刘国华),解老师(他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解红颜,只好也跟着喊老师),我们去上面包厢吧。” 高飞不在场,无论是解红颜还是秦城城,都不想和对方坐在一起,摇了摇头齐声说:“你去忙你的,我们自己照顾自己就好了。” 说完,两个女人对望了一眼,勉强笑了笑,端着酒杯转过了身子。 高飞快步走出餐厅转门,站在台阶上左右看了一眼,随即快步走下台阶,向停车场东边的一辆小型厢式货车走去。 一个身穿黑色套裙,白衬衣的女孩子站在车厢前,正在指挥几个身穿蓝色衬衫的工作人员,从车厢内往下搬东西。 这些东西有摆放在门口的大花篮,有放在大厅角落的摇钱树,还有用木头雕刻可以放在吧台上的吞财貔貅――总之,这些东西都是店铺开业时常见的一些东西。 看到高飞走过来后,女孩子转身:“高飞,恭喜你开业大吉。” 如果高飞没有喝那么多酒的话,绝不会只看着女孩子有些面熟,而想不起对方是谁,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谢谢啊,请问你是……” 长相很清秀的女孩子抿嘴笑了笑,大大方方的伸出右手:“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市纪委方小艇方书记的秘书,我叫王晨。” 听女孩子提到方小艇后,高飞才恍然大悟:“哦,我想起来了,呵呵,怪不得看你眼熟。” 和高飞握了握手后,王晨看了眼生意火爆的餐厅内,微笑着解释道:“本来,方书记计划是今天来给你捧场的,但前天晚上她京华家中出了点事情,就急匆匆赶回去了。今天上午十点时,她给我专门打电话,让我代替她来恭贺你开业大吉,对你说声抱歉。” “不用,不用,方书记也太客气了。” 高飞连连摇手,邀请王晨:“王秘书――” 王晨笑着打断他的话:“你还是叫我名字吧,叫秘书好像太生分。” 高飞点头:“好,王晨,谢谢你啊。走,进去品尝一下正宗的西餐。” 王晨犹豫了一下:“我就不进去了吧,我还有工作要忙。” 高飞笑道:“看你样子,应该是为了替我采购这些东西,还没有吃午饭吧?” 王晨抿嘴一笑:“好啊,那我今天就打着方书记的旗号,在你这儿蹭饭吃。” 招呼王晨进了餐厅,又指挥那几个送货的工作人员把花篮等物品放在该摆放的地方后,感觉脑袋有些发昏的高飞没有进去,就站在大厅门口一旁的台阶上,点燃了一颗烟向斜对面的皇家西餐厅看去。 那边的门口,冷冷清清,门可罗雀,莉莉姐正带着几个服务生,双手掐腰向这边怒视。 对于这种无知浅薄的女人,高飞根本不怎么在意,冲那边吐了个烟圈,又吐了个烟棍――烟棍精准的从烟圈中穿了过去。 “她肯定会骂我留氓,要不然就叫嚣我有本事过去和她真刀实枪的干一场,嘿嘿。” 看到莉莉姐恨恨一跺脚转身走进餐厅后,高飞嘿嘿一笑,成就感更强了。 滴滴! 就在高飞冲皇家西餐厅老板娘挑衅时,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从左边响起。 扭头一看,就看到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轿车,缓缓停在了停车场内。 车门打开,一个身穿白色衬衣、扎着领带的年轻人从里面走了下来。 看到这个年轻人后,高飞眼里闪过一丝温馨的笑意,快步迎了上去。 梁明,这个年轻人正是和高飞一同在孤儿院长大的梁明,也是他在国内唯一的朋友。 梁明向前走了几步,停住脚步夸张的展开了双臂,和高飞紧紧的来了个熊抱。 拍了拍他的肩膀,高飞问道:“你不是在英国出差吗?工作忙完了?” “我兄弟开业,不管我在那儿,我都会赶回来的。” 梁明松开高飞,转身看着车子:“高飞,你看看是谁来了。” 其实根本不用梁明特意提醒,高飞也看到下车的穆天涯了。 穆天涯身穿黑色套裙,一头秀发盘在脑后,两个大大的银耳环吊在双耳下,黑色袜子紧紧包裹着的秀腿看起来弹性十足,黑色细高跟皮鞋散发着让男人心痒的口干舌燥――但下巴却微微仰起带着高傲,好像一个出巡的王妃那样。 看得出,她明显精心妆扮过,高飞却没有走过去,而是淡淡的笑了笑:“来了。” 穆天涯微微颔首,绕过车头:“你喝酒了――心情不好?” 如果非得找出一个全面了解高飞的人,那么这个人只能是穆天涯,就像唯有她带给高飞的痛苦,能够让他一辈子难以忘记那样。 高飞心情不好就喝酒,这个习惯穆天涯知道。 “还行吧,最起码现在不错了。” 高飞敷衍性的笑了下,招呼梁明:“你快进去吧,还愣着干啥?” 梁明还没有回答,穆天涯却说话了:“高飞,我有话要对你说。” “那你们两个先聊,嘿嘿,我先进去。” 梁明嘿嘿一笑,快步走向了餐厅。 高飞掐灭烟头:“有什么话进去再说吧。” “我不进去了,还有事要忙。” 穆天涯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拒绝了,从小包内拿出了一张银行卡,递向高飞:“这是我祝贺你开业大吉的一点心意,收下吧。” 高飞没有接那张银行卡,摇了摇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穆天涯眼里浮上一抹失望,强笑道:“就是一点小意思。” 高飞没说什么,但眼神却告诉穆天涯:他不会要这些钱,因为这些钱很可能是当初把穆天涯泡到英国去的那个老头的。 穆天涯慢慢把手缩了回去,垂下了眼帘低声道:“你、你还是不肯原谅我。” 高飞直言相告:“我不是不肯原谅你,是我自己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那,你在医院里对我说的那句话,还算数吗?” 当初高飞中了摘桃的病毒,躺在医院里奄奄一息时,是穆天涯及时赶到救了他。 当时,高飞说给俩人一年的时间,如果这一年中他能原谅穆天涯的话,那么两人就重新走到一起。 “我说过的话,当然算话。”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说:“可现在距离一年之约还早。” 穆天涯强笑:“嗯,是我太心急了一点。” 高飞嘴角咧了一下:“真不打算进去坐坐了?” “不了,我得去南部山区跑马场,颜红在那边等我。” 穆天涯轻轻叹了口气,把银行卡放在小包内,低声说:“高飞,我有句话要告诉你。” “你说。” “不管你能不能再次接受我,我希望你都能远离沈银冰。” “远离沈银冰?” 高飞眉头皱起:“穆天涯,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穆天涯抬头看了眼天上的太阳,喃喃说道:“现在的沈银冰,就是一个随时都有可能会爆炸的炸弹,我担心你离她太近,会被她炸伤。” 高飞微微歪着下巴:“你是说,沈银冰被挂上of刺客平台的事?” 穆天涯摇头:“不是。” “不是?” 经过中午的烈日一晒后,高飞的酒意更加上涌,用力甩了下脑袋:“穆天涯,你究竟想说啥啊,沈银冰怎么就成炸弹了呢?真是莫名其妙。能不能直说?” 穆天涯抬起右手,两根手指温柔的抚着高飞的嘴唇,眼里带着瞎子也能看出来的柔情:“高飞,以后喝酒要少喝,喝多了会伤身体的。” 说完这句话,穆天涯转身快步上了车子,随着‘轰’的一声轻响,凯迪拉克缓缓驶出了停车场。 伸手抚着被穆天涯碰过的嘴唇,高飞疑惑的说:“她到底要说什么?真是莫名其妙。” 盯着穆天涯车子驶远的方向发了会呆,高飞摇了摇脑袋,快步走上了台阶。 他只考虑穆天涯那句话中的含义,却没有注意到路边不知何时停了一辆崭新的黑色宝马7. 戴着大墨镜的沈银冰,看到了穆天涯轻抚高飞嘴唇的那一幕。 “原来,他们两个早就认识!” 沈银冰咬了咬嘴唇,忽然觉得心里很难受,就像有什么心爱的东西,刚被穆天涯拿走那样。 同时,她也特别痛恨高飞:“既然你们两个早就认识,那为什么在我面前却装做不认识的样子,难道怕我知道你们之间有什么猫腻?你怎么可能会认识她呢?” 沈银冰双手放在方向盘上,表情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这一刻,她不但痛恨高飞,而且也痛恨她自己。 她痛恨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在意高飞。 此刻,她清晰的感受到,哪怕是曾经两次救她于水火之中的神探佐罗,也无法替代高飞的位置! 在不知不觉间,她竟然真的爱上了他。 为了帮他办手续,她使出浑身解术来帮他运作关系。 为了他的餐厅开业,她精心准备了两层惊喜――可是现在,她却忽然发现,高飞和穆天涯竟然是认识的,而且关系还是那样的亲近。 他是一个不久前还穷困潦倒的小混混,一个是英国康奈集团的总裁,怎么可能会有这样亲近的关系? 难道高飞此前的穷困潦倒,只是一种假象? 他到底是什么人? 滴滴滴。 就在沈银冰陷入痛苦的茫然中时,手机响了起来。 第211章 我们要一个说法! 来电显示,是林世美。 看着这个名字,沈银冰呆了很久,就在这一遍铃声将要结束时,终于接通了电话。 深吸了一口气,沈银冰极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很正常:“喂,世美哥,找我有事?” 林世美带着愤怒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小冰,你这是什么意思!?” 沈银冰一楞:“世美哥,我哪有什么意思?” 看了眼坐在沙发上默不作声的焦恩佐,林世美用力攥了下拳头:“我问你,北山集团总部员工去落日餐厅捧场,是不是你安排的?” 沈银冰皱眉:“是,那又怎么样?” “怎么样?” 林世美气愤的质问道:“你明明知道他和我之间,是残酷的竞争对手关系,有我没他,有他没我,可你却去帮他!你、你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表哥?你这样做是胳膊肘往外扭,你懂不懂!你这是在帮着外人来算计我这个表哥,你怎么可以――” 林世美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冷冷打断了他的话:“我怎么就不可以了?我帮他捧场,就怎么不可以了!?” 林世美一愣,才意识到自己没权利质问沈银冰,赶紧把语速放缓:“小冰啊,你听我说――” 沈银冰再次打断林世美的话:“你不用再说了,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你不就是搞不懂我为什么帮他吗?那我来告诉你,我喜欢高飞,所以才帮他!” “什么,你喜欢高飞?” 林世美愕然,刚要再说什么时,手机内却传来了嘟嘟的忙音。 林世美捧着手机,看向脸色阴沉的焦恩佐,吃吃的说:“小冰说,她喜欢高飞。这、这怎么可能呢,他怎么会喜欢高飞?恩佐哥,你不是在追她吗?” 焦恩佐没有吭声,站起来快步走出了林世美的办公室,来到楼梯拐角处时,拿出了手机:“秦紫阳,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了,我不会干涉。” 秦紫阳那冰冷的声音传来:“你不在意沈银冰了?” “在意。” 焦恩佐顿了顿,语气阴森的说:“但我更在意她对我视而不见。” ―― “我们的表兄妹?哼哼,别说不是亲的表兄妹了,就算是亲的,你有什么资格指着我的鼻子大发雷霆,你以为你是谁!” 沈银冰扣掉林世美的电话后,启动了车子,飞快的向东方驶去。 这辆黑色的宝马7,是沈银冰送给高飞的第二层惊喜。 但是,当她亲眼看到穆天涯对高飞一腔温柔的样子后,却马上改变了主意:宁可把这辆车砸烂了,她也不会送给那家伙了。难道,送给他和穆天涯玩车儿震? 想想就让人难受。 ―― 不得不说,落日餐厅正宗的西餐,和低廉实惠的价格,获得了消费者们的一致好评。 高飞告别穆天涯走进餐厅时,已经是午后十二点半多了,可还有顾客纷纷上门,大厅内看起来人满为患。 他刚走进餐厅,就看到黑子在吧台前对他招手。 “怎么了,吃饱了?” 高飞笑呵呵的走了过去,递上了一颗香烟。 黑子没有接香烟,而是指了指吧台后面的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为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进餐环境,请不要在餐厅内吸烟。 高飞讪笑一声,把烟装了起来:“等会儿我就把牌子摘了,别扭。” “呵呵,还是挂着吧。” 黑子笑了笑,看了眼餐厅外面,小声问:“沈总还没有来吗?” 高飞摇头:“没有啊?” 黑子有些纳闷:“咦,奇怪了,按照我们约定的时间,她该在十二点半准时出现啊,怎么还没有来?” 高飞问:“你们约定十二点半?怎么约定的?” 黑子挠了挠后脑勺,说:“嗨,我还是告诉你吧。本来吧,沈总计划是给你惊喜的。她早就算好你们这儿刚开业,暂时不会有顾客进门,所以就让我们过来捧场,籍此起到带头作用,这算是第一层惊喜吧。” “还有第二层惊喜?” “是啊。” 黑子点头:“第二层惊喜呢,就是沈总会在十二点半,驾驶一辆崭新的宝马7,款款出现。那辆车,就是她送给你的开业礼物――可是奇怪了,她怎么没有准时到呢?” “送给我一辆宝马7?嚯嚯,这可太好了。不行,我得打电话问问她。” 高飞大喜,连忙拿出手机,拨通了沈银冰的电话。 电话一接通,高飞借着酒意嚷道:“喂,小冰冰,我的宝马7呢,怎么还没有出现?” 沈银冰冷冰冰的声音传来:“你的宝马7在汽车城,只要拿钱去开就是了,给我打什么电话!” “在汽车城?” 高飞一呆时,沈银冰已经扣掉了电话。 黑子不知趣的凑过来:“怎么了,沈总怎么说?” 高飞傻乎乎的回答:“她说,我的宝马7在汽车城,只要我拿钱去开就是了,干啥给她打电话。” 黑子嘴巴张大:“啊,不会吧?昨天下午时,我就陪沈总把车子提出来了――哦,我知道了,高飞,你是不是又得罪沈总了,这才让她改变了主意?” 高飞叭嗒了一下嘴巴:“我得罪了她?我哪儿得罪她了。” 黑子耸耸肩,表示他也不清楚。 就在这时,高飞忽然听到二楼好像传来了叫嚷声,夹杂着骂声。 “有人在餐厅闹事?” 高飞放下刚端起的一杯苏打水,快步向楼梯那边走了过去。 黑子紧随其后。 高飞刚走进二楼大厅内,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衬衣、扎着领带、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人,正在阻拦一个年轻人:“强子,别激动,有什么事可以协商解决嘛。” 叫强子的年轻人,一脸愤愤的指着连雪骂道:“李哥,不是我不想协商解决,实在是因为这妞儿的态度太恶劣了。曹,她竟然敢诬陷我说,这苍蝇是我带来放在汤里的,真是岂有此理!” 强子的另外一个同伴,却是个穿着很有品位的女人,也就是四十岁左右,一看就知道是公务员、教师之类的职业女性。 职业女性也愤愤的说:“李哥,也不怪强子发脾气,我们是什么人啊,怎么可能会做那种不道德的事儿?不行,李哥,你是在卫生局工作的,这事还得你来处理。” “怎么回事?” 高飞快步走了过去。 因为客人太多,充当服务员的连雪看到高飞过来后,连忙解释道:“高总,是这样的。这几位先生用餐时,说在汤中发现了一只苍蝇――” 不等连雪说完,职业女性站起身,用筷子夹起强子面前碗中的一个苍蝇,沉着脸的说:“小姐,请您睁大您的慧眼看清楚,您可千万别告诉我们说,这是一颗花椒。” 连雪当然能听出职业女性在讽刺她,要是搁在别的场合,她早就反唇相讥了。 不过目前守着这么多客人,如果她要是和客人争吵的话,哪怕就是餐厅占理,也会给广大顾客留下不好的印象,所以只好点了点头:“是,我承认这是一只苍蝇。可我敢拍着雄膛打包票,我们餐厅的餐饮中,绝不会出现这个问题。” 人们经常在书上、电视里看到,有人想吃霸王餐,或者故意闹事的话,就会在餐厅提供的餐饮内放上一两只苍蝇啥的。 这是老掉牙的狗血桥段了,可以说是屡见不爽,但也是绝对管用的。 不过,那些玩这种桥段的人,一般都是头发染成五颜六色、胳膊上雕龙画虎的小混混才做的事。 而眼前这三人,包括爆粗口的强子,穿着都很有品位,高级知识分子模样,还真不像能做出这种事的人。 但正如连雪所说的那样,高飞也确定,餐饮中绝不会出现苍蝇、老鼠屎之类的东西。 因为后厨厨房可是几乎密封的,顾客所点的饭菜,都是用传送带从专门的窗口托运出来,别说是帮厨的德才姐了,就连高飞这个大老板,要是不消毒、不换装戴口罩的话,也不能进去的。 听连雪喊高飞为高总,那个李哥冲强子摆了摆手,这才温言道:“你就是这家餐厅的老板吗?” 高飞点头:“是的,我就是。” “事情是这样的,你先听我和你说。” 讲着一口流利普通话的李哥,首先自我介绍:“我呢,是冀南市卫生局的,我叫李翔云。今天请审计局的这两位朋友来你家餐厅用餐。说实话,刚开始时,贵餐厅不管是用餐环境,还是餐饮质量,都让我们很满意。可惜的是,我们吃到后来时,却从鲜贝汤中发现了一只苍蝇。于是我们就找你们餐厅的人过来看。” 李翔云指着连雪,呵呵一笑:“但这位小姐过来后,却硬说餐厅饭菜质量没问题,绝不会出现这种卫生事件的,反而污蔑是我们把苍蝇放进去的。” “高总,我说的没有这样直白,我只是说我们餐厅不可能出现这种事。至于这只苍蝇,很可能是别有用心的人――” 连雪刚要解释,高飞抬手摆住了她:“李先生,几位好。暂且不管这只苍蝇是怎么来的,在这儿我表个态。首先,这顿餐饮算是餐厅买单,另外我们再送给几位六折贵宾卡,算是餐厅对几位的一个小小补偿,怎么样?” 高飞话音未落,职业女性就冷哼一声:“哼,这位高总,你以为我们是普通小市民吗,是几张贵宾卡和一顿免费午餐就能收买的?” 高飞问道:“那,几位的意思呢?” 职业女性大义凛然:“我们什么都不要,我们只要求相关部门给我们一个说法!” 詹姆斯这时候凑了过来,不耐烦的问:“喂,你到底想怎么样!” 第212章 准备大拳头砸人! 落日餐厅的老板虽说是高飞,但经营模式和餐饮提供等流程,却与德国日耳曼之光餐厅连锁经营店是一模一样的。 而且,为了讨好女财神妮儿,卡特里娜更是不惜血本,别说是餐饮质量绝对靠谱了,就是那十几名国外工作人员,都是本集团的精英。 这样说吧,落日餐厅不管是经营模式,还是餐饮质量和服务态度,都绝对是德国日耳曼之光连锁店的范本。 但全球数百家日耳曼之光连锁餐厅都没有出现的问题,却在落日餐厅出现了,这对詹姆斯来说,绝对是一个耻辱,不次于拿鞋底子狠狠抽他那张大黑脸,他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了。 职业女性看到出现个黑人帅哥后,眼里闪过一丝惊讶,淡淡的说:“我们一不图钱,二不图名,我们只要求餐厅登报,就汤中出现苍蝇一事,向我们道歉。” 詹姆斯怒声喝道:“不可能!” 如果餐厅真按照职业女性的话去做,不但落日餐厅会被停业整顿,就连日耳曼之光西餐厅在全球的数百家连锁店,名誉也会遭到严重打击,詹姆斯当然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 本来一脸柔和的李翔云,这时候也板起脸来:“不可能?那好啊,就让相关部门来替我们裁决吧,我这就马上给卫生局马局长打电话,请他来现场亲自处理此事。” 高飞皱眉,刚要说什么,詹姆斯却拽了他衣袖,小声说:“别管他们,我自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高飞以为詹姆斯要用蛮力来解决问题,摇摇头说:“这儿是华夏,别动粗。” “我知道该怎么做,你就放心吧。嘿嘿,想来这儿闹事,真瞎了他们的狗眼,我这次非得让他们后悔莫及不可!” 詹姆斯嘿嘿冷笑一声,拽着白板急匆匆的走了。 这件事突然发生后,最爱有围观精神的华夏国民,不管是没吃饱的,还是已经吃饱了的,都凑到了二楼餐厅内,翘首以盼事件真相。 解红颜走到高飞身边,低声说:“高飞,我觉得当前最好把他们请到包厢内,私下解决这件事,大不了多给他们一笔封口费。” 双手环抱在雄前的秦城城,冷笑一声:“你看他们的架势,是用金钱可以收买的吗?” 刘国华接口道:“只要钱够多,没有办不了的事。” 张雯雯却嗤笑道:“给他们个屁的钱!依我看,直接把他们拉到包厢内,关上房门狠狠咧(冀南方言,揍的意思)一顿,就啥事也没有了。” 解红颜白了女儿一眼:“雯雯,你胡说什么呢?” 高飞却一直没有说话,索性坐在了卡座前。 他相信詹姆斯肯定能把这件事处理好的,要不然还有什么脸面混下去? 李翔云打完电话没多久,市卫生局的马局长,就带着几个手下急匆匆的出现在了餐厅门口,那速度都比得上110出警了。 远远看到马局长带人走进餐厅内后,站在窗前的林世美,嘴角翘起了一丝冷笑。 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 开始琢磨该怎么打击落日餐厅时,莉莉姐提议找几个小混混来办理此事。 不过却被林世美否决了:小混混做这种事的确是轻车熟路,但却很容易被人看成他们就是来闹事的,那样达不到他想要的结果。 虽说否决了莉莉姐的建议,可林世美却从中受到了启发:计划不变,但‘执行任务’人选,却由小混混换成了公务员。 围观者不一定相信小混混,却有可能相信公务员,毕竟公务员还是很有素质的,谁也不会为了一顿西餐,就自毁社会精英形象的。 为此,林世美不惜付出了高达十万元的代价,而且又在昨晚,专门去了一趟卫生局马局长家―― 大腹便便、官相威严的马局长一马当先,刚走进餐厅,却差点和一个正要出门的女孩子撞在一起。 “怎么搞的你,走路不会向前看?” 马局长及时向旁边一闪,让过了那个正回头看向楼梯的女孩子,语气中带着习惯性的训斥。 身材高挑的女孩子这才扭头,冷冷看了马局长一眼,一言不发的出门扬长而去。 在女孩子冷眼看向马局长时,他心中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女孩子的眼神很犀利,就像是藏了一把刀子那样。 “奇怪,她眼神怎么好像眼镜蛇,看上去那样可怕?” 马局长缩回看向女孩子背影的目光,不解的摇了摇头,带着两个手下向楼梯那边走去。 “马局长!” 看到马局长带人出现后,李翔云连忙打招呼:“马局长,这边!” 马局长倒背着双手,很沉稳的嗯了一声,从迫于他官威、纷纷让开的人群中走到了卡座前。 “马局长,这是我在审计局的两个朋友,这是强子,这是王燕。” 李翔云为两个同伴介绍了马局长。 刚才还一脸高傲神态的强子俩人,尤其是那个王燕,脸上马上就堆满了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的给马局问好。 马局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问:“怎么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我和朋友来餐厅用餐――” 李翔云就把事情经过,详细的解说了一遍,末了指着鲜贝汤中的苍蝇,气愤的说:“他们不但不承认事实,反而诬陷是我们把苍蝇带来的,真是太气人了!” 马局长脸色阴沉的点了点头,到背着双手环顾四周:“谁是这家餐厅的负责人?” 高飞站了出来:“我就是。” 马局上下打量了一眼高飞,淡淡的说:“小伙子,你知道客人在用餐时吃出苍蝇来,是一种什么样的后果吗?” 高飞解释道:“马局长,也许这是一个误会,我们餐厅绝对没有――” 不等高飞解释完,马局就不耐烦的摆手:“我不听你的解释,我只关注事件本身,以及事件后果。” 连雪插嘴道:“可我们餐厅饮食内绝对没有苍蝇的,马局长,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检查一下餐厅的卫生环境。三层餐厅内都没有苍蝇,汤内怎么会出现苍蝇?” 马局长淡淡一笑:“餐厅内到底有没有苍蝇,我没工夫去搜查,我只是接到市民的举报电话,并亲眼看到汤中有苍蝇了,这就足够说明了什么。” 解红颜凑到高飞身边,低声说:“高飞,我怀疑他们是事先算计好了的,故意来踢场子。” 解红颜都能看出的事情,高飞当然也能看出,无声的冷笑一声问马局长:“马局,那依着你的意思,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马局长看了眼高飞身边的解红颜,眼里闪过一抹不加掩饰的贪婪,盯着她脖子下面那一抹惊人的雪白,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接着扭头问李翔云:“李翔云,你来给这位高总说说,按照《卫生条例》,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李翔云口齿伶俐:“按照冀南市政府下发的《餐饮业卫生条例》,当出现类似的情况时,应该按条例第三款第九条,给予餐厅一到三万元的罚款,勒令停业整顿三个月,以观后效。” 马局长点头,问高飞:“这位高总,你听清楚了没有?” “听清楚了,唉。” 高飞轻轻的叹了口气,盯着李翔云问:“几位,你们和皇家西餐厅的老板林世美,应该很熟吧?” “林世美?” 李翔云稍微一楞,脸上闪过一抹不自然,但随即否认:“我知道皇家西餐厅,但却不知道林世美是谁。” “是吗,那我倒是有个办法让你认识他是谁。” 高飞冷笑着,解开了脖子里的领带。 今天是餐厅开业的大好日子,平时不怎么注重表面形象的高总,今天也穿着很正式,黑皮鞋白衬衣外加扎领带的,要是再架上一副眼镜,就是一个斯文败类了。 看到高飞解领带的动作后,李翔云好像认识到了什么,下意识的后退两步:“你、你要干嘛?” “要干嘛?” 高飞笑眯眯的晃了下膀子,眼里却带着不耐烦的犀利:“你很快就知道了。” 在詹姆斯的帮助下,高飞开这家餐厅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让冀南人民品尝到最正宗的西餐,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国家,贡献一个合法公民的微薄力量。 当然了,最主要的就是想挣钱,成为一个李嘉诚那样的大老板―― 但可惜的是,却有那么一小撮卑鄙的人,试图用卑鄙的手段来破坏他这个美好的愿望――现在,他忍无可忍,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如果高飞是原水泥厂宿舍门前小商店老板娘的话,他会掐着水桶腰骂街,把李翔云骂个狗血喷头,大败而逃。 如果他是个解红颜那样的美女,他会施展他迷人的温柔,把这些找事者迷的神魂颠倒,这件事肯定会不了了之。 可惜他既不是三句话不离一个‘吊’的老板娘,更不是祸水解红颜,他只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武夫,所以在利益受到侵犯时,很自然的就想到了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至于揍了眼前这几个孙子后会是一种什么结果,高飞不想去考虑。 做事前怕狼,后怕虎的,那有什么意思? 哥们喜欢的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拳头砸人! 马局长也看出高飞颇有动粗的意思,脸色一板,正要拿出官威来打压他时,却看到一个女孩子急匆匆的走了过来,拉住了高飞的胳膊。 拉住高飞的,是王晨:“高飞,你冷静一下,我来解决这件事情。” 高飞看着王晨,用不确定的语气问:“你?你和马局长是亲戚?” “我哪有这样的亲戚。” 王晨笑了笑,松开高飞看着马局长,淡淡的说:“马局长,我想请你接个电话。” 第213章 一只苍蝇引发的血案! 马局长疑惑的看着王晨:“接电话,谁的电话?” “你稍等,很快就会知道了。” 王晨笑了笑,拿出电话飞快的拨出一个号码,用手捂着话筒,低声说了几句什么,然后把手机递给了马局长:“马局长,有人要和你通电话。” 凭着马局长丰富的官场经验,他也知道电话那边肯定也是官场中人,无非是请他照顾一下落日餐厅罢了。 马局长不想接,因为他担心电话那边会是熟人。 如果是熟人的话,他就抹不开面子,这件事就只能不了了之,那样可就对不起人家林世美送他的那份大礼了。 可要是不接――他却又怕因为得罪同道中人,那可是一份大礼也挽不回来的损失。 想了想,马局长左手接过电话放在耳边,右手掐腰昂着雄膛官气十足的大声说:“喂,我是马永康啊!是,就是市卫生局的马永康!你是哪个?方小艇?方小艇又是――” 马局长刚想说出‘方小艇又是谁,我不认识!’这句话时,脸色突然猛地一变,掐着腰的右手放下,昂起的雄膛也马上弯曲,胖脸上也迅速浮上谄媚的笑容,中气十足的声音,也变成了和风细雨般,但额头上却腾地浮上一层细汗:“呵呵,对不起啊方书记,真对不起,我、我――请问您有什么指示?” 在王晨说她要处理这件事时,高飞就知道她要搬出方小艇这尊大神了。 这位胖乎乎的马局长虽说在商人面前优越感十足,更是市政府的六大直属部门头脑,但他和方小艇这个省会城市核心领导人相比,档次不是差了一点半点。 尤其是方小艇的职业。 纪委书记啊,专门惩治贪官污吏的。 当官的最不能得罪的就是组织部部长,要不然这辈子都别想再前进一步。 但最怕的,绝对是纪委书记――因为纪委就是专门找茬的。 现在当官的皮股下面都是一腚屎,只要纪委想办你,你就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猴子,也别想逃出纪委的五指山。 马局长昨晚刚被林世美在皮股上抹了一腚屎,本来就很心虚,所以在醒悟对方原来是市纪委书记后,白毛汗腾地就冒了出来。 同样,当马局长喊出方小艇的名字后,李翔云三人也想到她是谁了――方小艇?方小艇不就是前些天刚来冀南的纪委书记吗?哎哟,难道这家餐厅后台老板竟然是她?俺的个乖乖哦,这下可踢到石头上了,可被林世美害惨了! “啊,没,没――方书记,您误会了,我只是接到市民的举报电话,来落日餐厅核实情况的――好,好,我一定会秉公办事,绝不辜负领导对我的信任!好,好,方书记,再见,好,再见。” 点头哈腰的扣掉电话后,马局长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直起腰身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恭恭敬敬的把手机还给王晨时,看了眼高飞心中想到:原来这个家伙竟然是方书记夫家的侄子,幸亏还没有做出处罚,要不然这下可就惨了。 有个大领导当靠山,还真是好处多多啊。 高先生在心中感慨的叹了口气,问马局长:“马局长,你看这件事――” 马局长脸色严肃,一副人民公仆的样子:“高总,至于餐饮内到底有没有苍蝇,我会立即带人检查餐厅厨房卫生的。不过,我相信,依着落日餐厅眼前的卫生条件,发生这件事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那只苍蝇……” 说着,马局长扭头看向李翔云三人,眼神凌厉,正要义正词严的说什么时,詹姆斯却走了过来:“那只苍蝇是怎么出现在鲜贝汤中的,我们已经找到了证据。” 詹姆斯啪的打了个响指,招呼白板:“放现场监控录像!” 现在商店、酒店、超市中都安有监控器,这并不是多稀奇的事。 不过,李翔云三人在‘作案’时,也曾经仔细观察过四周,确定没有摄像头存在后,才把苍蝇放进鲜贝汤内的。 但他们却不知道,每一家日耳曼之光连锁餐厅内,都安有最先进的监控摄像头,只是安装位置极为隐蔽、巧妙,不是专业人士,根本差不多有摄像头的存在,玛丽当初带人装修餐厅时,绝不会拉掉这个程序。 詹姆斯作为日耳曼之光的‘老板娘’,当然清楚这些,刚才他带着白板离开,就是去吧台监控中枢查找二楼餐厅的监控录像了。 白板走到东南角的大液晶显示器下面,把光盘放进了电脑光驱中。 现场足有一百多号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显示器。 很快,画面出现了,开始是空荡荡的餐厅,除了两个服务生外没有一个客人。 白板点击了快进键。 画像飞快闪动着,很快就出现了第一位客人。 再往后,就是大批的客人到场。 画面继续快进,就在众人眼花缭乱时,画面恢复了正常。 在‘狙杀’小组中以电子侦察为特长的白板,很轻松就把画面锁定在了2013号卡座上。 2013号卡座上,坐着三个人,两男一女,正是李翔云三人。 白板扭头,对脸色有些发白的李翔云三人呲牙笑了笑,继续快进,然后把画面换成了慢镜头。 画面中,职业女性从小包内拿出了一个卫生纸团,打开,里面包着一只担负着重任的死苍蝇。 职业女性动作优雅的抬起手,把死苍蝇仍在了鲜贝汤中。 强子则拿着勺子,在里面慢慢搅和了几下。 让大家看到这儿后,白板把电话定格,转身耸耸肩摊开双手,用熟练的汉语说:“各位,请问大家还有什么疑问?” 马上,就有顾客气愤的喊道:“太过份了,身为国家公务员,竟然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来败坏餐厅利益,误导消费者!” “就是,就是,这种人可以说是丧心病狂啊!” “通知他们单位,让他们接受单位领导的处罚!” 在人们的纷纷指责下,不久前还一脸不为金钱(高飞答应他们免单,并赠送打折贵宾卡)折腰的李翔云三人,尤其是那个职业女性王燕,都把低着脑袋,向餐厅门口走去。 却被高飞抬手挡住了去路,问詹姆斯:“这次你来,还是我来?” 詹姆斯摇了摇头:“我是绅士,再说这是你的地盘,还是你做主吧。”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高飞说着,忽然猛地一抬手,咣当一声就打在了强子的下巴上! “啊!” 惨叫声中,强子身子向后飞起,重重砸在了2013卡座上,嘴里喷出一口带血的口水,还带着两枚大牙。 高飞突然动手,让在场所有人都愣住。 不等大家明白过来,高飞右脚已经跺在了李翔云的小肚子上。 “哦!” 李翔云倒是没有惨叫,而是发出一声做那种事到了制高点时才会发出的尖叫,仰面摔倒在递上,接着抱着肚子蜷缩成一团,好像个大虾米似的。 “啊!” 同伴先后受到暴力袭击后,职业女性王燕大惊失色,尖叫着转身要跑,却被高飞一把采住了头发。 “别,别打我!” 王燕紧锁着脖子,双手放在下巴间,浑身颤抖的看着高举着拳头的高飞,好像一只落入狼爪的可怜小羊羔。 “你真该庆幸你是个女人。” 从来不把揍女人当回事的高某人,此刻忽然人性回归了,冷笑一声放下右手:“不打你可以,但你得告诉我,是谁指使你们这样做的!” 高飞不但有着纪委书记的后台,而且还有着野蛮的武力值,王燕知道她要是再嘴硬的话,除了被抽几个耳光之外,根本得不到别的好处,颤声嚷道:“我说,我说,是皇家西餐厅的林世美,给了我们一点好处,委托我们来破坏餐厅名誉的!” “皇家西餐厅?” 高飞脸上没有丝毫惊诧,点了点头松开王燕时,詹姆斯说话了:“这次,得交给我这个绅士了。” “行,祝你马到成功。” 在高飞的鼓励下,绅士詹姆斯和白板俩人,整理了一下脖子下面的领带,晃着膀子大踏步的走出了餐厅。 这真是一只苍蝇引发的血案啊! 看着嘴角流血的强子,马局长只感觉腿子有些发软,当高飞看向他时,他连忙强笑一声,正要说什么,却听到高飞说:“马局长是吧,请坐,我有话要和你说。” 不等马局长说什么,高飞拍了拍双手,对围观顾客说:“各位父老乡亲,兄弟姐妹,刚才只是一个小插曲,希望没有影响大家的食欲!我决定,今天所有来此捧场的来宾,餐厅将替你们买单,请大家吃好喝好,别客气!” 听高飞做出这样的承诺后,惜财如命的老王嘴巴一咧:全部免单?靠,这可是十几万的损失!不行,我得抓紧嘱咐吧台,千万不要给客人提供名贵红酒! 白吃一顿西餐,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大好事。 观众同志们当然会踊跃捧场了,有机灵点的还高声叫道:“多谢高总!我们决定了,以后吃西餐就来落日餐厅。那个皇家西餐厅简直是太卑鄙了,企图用这种见不得人的手段来竞争,但他们却不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是能分成真假的……” 李德才带人收拾残局时,高飞把马局长和他的两个手下,请到了他的办公室内。 难道看在我是局长的份上,要给我留点面子,关起门来再收拾我? 马永康战战兢兢的走进去,高飞却递给他了一颗烟:“马局,等会儿还得麻烦你为善良的消费者主持公道啊。” 什么麻烦事? 马局长满头雾水,接过烟憨笑着点了点头:“高总,您放心,只要在我的管辖范围内,我一定会秉公执法的!” 第214章 以牙还牙! 当看到马局长带人走进落日餐厅内后,林世美就知道他的阴谋得逞了。 莉莉姐为他端上一杯红酒,娇笑着说:“世美,我现在才明白你为什么要找李翔云他们――吓,你简直是太聪明了,我都被你倾倒了。” 林世美淡然一笑:“这算什么,对付这种不入流的小子,简直是小菜一碟。” “你呀,说你胖,你就喘。你在这儿慢慢喝,我下去看看。” 莉莉姐抬手,用食指出戳了下丈夫的脑门,转身扭着翘豚哒哒的走出了办公室。 她刚走到餐厅内,就看到两个穿着很有绅士风度的外国男人,气宇轩昂的走了进来,连忙娇笑着迎了上去,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在人家身上轻飘飘的扫了一眼:“两位,欢迎光临皇家西餐厅。” 不用问,这俩人就是詹姆斯和白板。 詹姆斯神情倨傲的点了点头,和白板坐在了一张卡座前,拿起食谱,一口气点了足够四五个人才能吃得下的菜肴,而且每道菜肴都是价格不菲,还又要了两支店里最贵的红酒。 常听别人说,外国人都是很懂得勤俭节约的,但这两位怎么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反而很像钱多人傻的傻鸟――看着詹姆斯和白板,莉莉姐拿过吧台上的计算器,噼里啪啦算了一遍,顿时喜笑颜开。 粗粗一算,莉莉姐能从这两只外国傻鸟身上剥下几近两万的利润,因为那两支单价高达8888的红酒,她总共花了不到三千块钱。 在莉莉姐炙热的目光中,詹姆斯和白板吃相优雅的边谈边聊着什么,偶尔还会冲她笑一笑,她的双眸马上就会放电回去:老娘长这么大,还没有尝过黑人的滋味,要不要―― 就在莉莉姐盯着体格健壮的詹姆斯想入非非时,却看到他同伴忽然啪的一拍桌子,高声叫道:“服务生,过来!” 莉莉姐被白板这声吆喝给惊的一机灵,连忙扭着皮股走了过去:“哟,先生,干嘛生这么大气呀,牛排味道不合口味吗?” “味道还可以。” 詹姆斯绅士般的笑了笑,指着盛放着法国蜗牛的盘子里一个黑点问:“就是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莉莉姐定睛一看,满脸的风情瞬间消散:“啊,苍蝇!?” 白板冷笑:“漂亮的女士,你的眼神还是很不错的,能够认出这是一只让人倒胃口的苍蝇。不过我很纳闷,它是怎么跑到蜗牛中的呢,难道它和蜗牛是亲戚?” 莉莉姐一脸惊诧,连连摇手:“不、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我们餐厅的饭菜质量绝对有保证,绝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白板森然一笑:“事实就摆在眼前,是你眼睛瞎了呢,还是我看错了?” 别看莉莉姐的人品不怎么样,也经常以次充好来蒙骗顾客(主要是在红酒上做手脚),但她确定餐厅卫生搞得很到位,绝不会出现此类事件发生。 “这、这――” 盯着那只黑乎乎的死苍蝇,莉莉姐大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啊,我知道了,这只苍蝇是你们放进去的!” “胡说!” 白板腾地一声站起,瞪眼嚷道:“你饭菜中出现苍蝇,不但不及时对消费者赔礼道歉,反而诬陷我们,简直是不可理喻!” “你们这样做,就是为了吃霸王餐!哼!” 莉莉姐很快就镇定了下来,露出尖酸刻薄的嘴脸,狠狠盯着白板:“你以为你是外国人,就想用这种卑鄙手段来蒙骗我呀?老娘我告诉你,你这种做法,都是老娘扔下不用了的,你却捡起来当宝贝用,啊,我呸,真是瞎了你的狗眼!” 论起斗嘴,白板和詹姆斯俩人捆起来,也不是莉莉姐的对手,在机关炮似的的波声中,他们很快就败下阵来。 在二楼的林世美,听到下面发生争吵后,带着军子等两个保安走了过来,皱眉问道:“怎么回事?” 莉莉姐气呼呼的说:“世美,你来看看,这俩外国佬点了一桌子的名贵菜肴,快吃完了却说我们菜肴里有苍蝇,这摆明了要吃霸王餐。” 詹姆斯冷哼一声:“你的意思是说,这只苍蝇是我们放进去的了?” 莉莉姐马上回答:“绝对是这样!你们给老娘我等着,我们大厅内有监控录像的!” 白板呲牙一笑,看了眼四个墙角,和头顶上方的摄像头:“那好啊,你赶紧查看一下,我们有没有往里面放苍蝇。” 其实,依着林世美的意思,不管这只苍蝇是怎么出现在菜肴中的,都不适合在大厅内解决问题,因为还有许多用餐者者的。 这要是万一从监控录像内查不出什么,那餐厅的名誉岂不是毁于一旦? 可是,莉莉姐已经快步走向了吧台那边,很多消费者都围了上来,他也不好说什么。 看着无声冷笑的詹姆斯俩人,林世美心中忽然一跳,有了种不好的感觉:刚才李翔云他们刚在落日餐厅放苍蝇,眨眼间我餐厅菜肴内就出现了这玩意,难道这俩外国人和那边是一路的? 上午落日餐厅开业时,林世美两口子只顾着看高飞的笑话了,却没有注意到詹姆斯俩人。 再加上詹姆斯俩人现在已经把西装都脱了,白衬衣扎着领带的形象,更是无法让林世美确定,但他却隐隐意识到他们的到来,很可能和落日餐厅的苍蝇事件有关。 想到这儿时,林世美脑子里忽然蹦出了一个成语:以牙还牙! 莉莉姐很快就找到了詹姆斯俩人用餐时的监控录像,但从头至尾看了最少五遍,也没有看到这俩人向菜肴中投放苍蝇的镜头。 看着满脸焦急的莉莉姐,白板心中冷笑:如果你能看到哥们做手脚的话,那哥们也不用活了。 就在莉莉姐额头有香汗冒出,林世美脸色越加阴沉时,白板不耐烦的说:“看到了没有?还要看多久?要不要在显微镜下仔细看看?” “两位,请稍安勿躁。” 林世美无奈的走过来,强笑着说:“也许,这是一个误会,是我们餐厅工作人员不小心造成的。在此,我向两位表示真诚的歉意。围了补偿两位的精神损失,这顿饭菜的单就免了。” 莉莉姐马上着急的喊道:“不能免,那可是两万多块钱啊!” 詹姆斯大白眼珠子向上一翻,淡淡的道:“你就是想免,我们也不会同意的。” 莉莉姐双手掐腰:“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白板嘿嘿笑道:“很简单,我们需要皇家西餐厅就此事登报对我们道歉,再赔偿我们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如若不然,我们可就给相关部门打电话投诉了。而且,有必要的话,我们还会通知我们的驻华大使馆,来保障我们的权益。” 白板的这些要求,和李翔云要求高飞时的差不多,但却更狠,竟然威胁说要把事情捅到本国的驻华大使馆! 莉莉姐一呆,忽然明白了过来,尖声叫道:“啊,我知道了,你们是落日餐厅那边派过来捣乱的,对不对?” 白板一脸的茫然:“落日餐厅派我们来的?发怒的女士,你到底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你会听懂的!” 莉莉姐狞笑一声,吩咐军子:“还愣着做什么,还不把这两个外国杂种给我扔出去!” 军子早就等莉莉姐的命令呢,马上就大吼一声,带着几个手下冲向了詹姆斯俩人。 围观的消费者们,在看到餐饮中出现苍蝇后,就已经对餐厅感到不满了。 此时,又看到餐厅又用武力来解决问题,饶是他们和莉莉姐一样,身上都流淌着华夏人的血脉,应该团结起来把詹姆斯俩人扫出餐厅――但却更加反感餐厅的做法了:连外国人都敢揍,这要是换上我们,还不得直接拿刀子剁了我们? 围观者齐齐发了一声喊,四散而逃,生怕会殃及池鱼。 斗嘴,詹姆斯和白板俩人绑起来也不是莉莉姐的对手。 但要是论起动手――嘿嘿,别说只是军子几个人了,就算把在餐厅内吃饭的消费者都加上,也不是名震天下的‘狙杀’小组成员对手。 看到军子等人扑来后,詹姆斯俩人狞笑一声,也不废话,抡起椅子就砸了过去。 詹姆斯和白板,无疑是打架的大行家,懂得什么是收放自如,知道眼前只是民间斗殴,不是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所以下手都很有分寸,既能把军子等人打疼,打到,还又不能然他们受到本质性的伤害。 眨眼间的工夫,军子等人就横七竖八的躺在了地上,一个个的抱着肚子直哼哼。 拍了拍手,詹姆斯拿出电话,拨通了高飞的手机。 ―― “高总,其实吧,其实正管落日餐厅的相关部门,是区卫生局。” 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马局长低声下气的解释道:“我今天过来,有越权的嫌疑,但这个――” 高飞摆了摆手,打断马局长的话:“马局长,你可别这么说,不管是区,还是市卫生局,都是为人民做事的。打个比方,如果皇家西餐厅内出现类似的事件,你是不是也该为消费者主持公道呢?” 马局长听出高飞不想追究他的意思后,心里松了口气,连连点头:“是的,是的,这和市区分级无关,职责所在。” 高飞的手机,响了起来。 看了眼来电显示,高飞笑眯眯的把手机递给了马局长:“马局长,你刚才说的这句话太对了,工作嘛,和市区分级无关,这则所在,你先接听这个电话再说吧。” 第215章 我是个不祥之人! 呆呆看着市、区两级卫生局下发的停业三个月整顿、罚款三万元的通知书,林世美两口子欲哭无泪。 他们真搞不懂,明明是给马局长送了大好处,请他收拾落日餐厅的,怎么到头来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看着一楼餐厅内的狼籍,马局长在临走前,把一张银行卡放在了吧台上,拍着林世美的肩膀,叹了口气:“唉,林老弟啊,我奉劝你一句,还是把餐厅搬出步行街吧。对面那家餐厅,有后台啊,你惹不起的。” 看在林世美平时很尊重自己的份上,马局长又压低声音规劝道:“实话告诉你啊,不但你惹不起,我惹不起,就连咱们市长,甚至省长都惹不起!” 林世美怵然一惊:“啊,马局长,高飞的后台是谁!?” 看了眼空荡荡的大厅,马局长说:“新来的市纪委方书记!” 虽说身在商场,但林世美却也懂得官场上最起码的等级,疑惑的问道:“一个区区市纪委书记,连省长都惹不起?” 马局长没有再解释什么,只是苦笑着又拍了拍林世美的肩膀,转身脚步蹒跚的走了,他现在真顾不上林世美了,他自己还得想办法保住自己的局长宝座呢。 原来,在处理皇家西餐厅的当口,马局长偷偷给老领导打了个电话,委婉的说清楚了自己得罪了方小艇,请那位顶头上司替他多多美言几句啥的。 那位在省里供职的顶头上司,听说他竟然招惹到了方小艇后,顿时大吃一惊,隐晦的告诉他说,新来的市纪委书记,是当今华夏一号首长的亲弟妹,他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才拿脑袋往铁板上撞? 听领导说出方小艇的背景后,马局长只感觉天都塌下来了,连忙求问该怎么办? 幸好老领导念在马局长跟他这么多年的份上,指点了一条明路:解铃还需系铃人,要想解除你自己的危机,还得落在落日餐厅那位老板身上! 暂且不提马局长冥思苦想该怎么才能和高飞拉上关系,镜头重新回到落日餐厅。 李翔云、强子和王燕等人,早就灰溜溜的离开了餐厅,至于他们会受到单位什么样的处罚,高飞才不关心这个。 一只苍蝇引发的事件,对于落日餐厅来说,只是一个小插曲,不但没有搞臭餐厅,反而因为高飞的大方,取得了很多顾客的好感。 毕竟人这一辈子,没几次能遇到吃西餐免费的事儿不是? 一直忙活到下午两点多,客人才总算是恋恋不舍的去了―― 看着帮着招呼客人忙出一身汗的解红颜等人,高飞又让大厨重新整了一桌子好菜,摆在了包厢内。 第一次大家坐一起时,高飞喝的是闷酒。 但这一次,却是很开心。 情绪会感染人的,解红颜、秦城城等人也一样开心,忍不住多喝了几杯。 最先喝多了的,是秦城城。 秦城城就坐在高飞的对面,眼镜也放在了小包内,根本不管刘国华等人在场,一双妩媚的大眼直勾勾的盯着他,不停的眨呀眨呀的。 这娘们喝多了后开始发扫了。 碍于解红颜严命一直没捞着喝酒的张雯雯,气呼呼的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高,高飞,来,我、我再敬你一杯,祝你开业大吉!” 秦城城端起酒杯,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刘国华连忙也跟着站起来:“城城,你喝多了,别再喝了啊。” “我、我用你管?今儿我高兴,我开心,我要喝酒!” 秦城城一把推开刘国华,端起酒杯刚凑到嘴上,脚下却一软,直接出溜到了椅子底下。 张雯雯默默的叹了口气:唉,这还是大学教授呢,真给教授们丢脸! 看到秦城城出溜到椅子下面后,连雪和小张,连忙帮着刘国华把她扶了起来。 连雪提议:“高总,先让秦老师在你办公室沙发上休息一下再走吧,要不然会晕车倒酒,反而伤了身体。” 对连雪的提议,高飞自然是满口答应。 既然已经喝倒了一个,高飞也就不好再继续喝了,让老王给大家沏了杯浓茶,大家就坐在包厢内聊天。 聊天内容,无非是餐厅以后发展的大趋势。 众人聊了一会儿,小张提出要先走,一再感谢高总的盛情款待,并请他不要远送了,都喝成那样了―― 连雪恰好有事要出去一趟,顺便送她走。 老王父女,德才姐弟因为要帮服务生打扫卫生,过了片刻也出了包厢。 詹姆斯和白板俩人因为昨晚乘坐飞机没休息好,也被高飞撵走回酒店休息了。 最后,包厢内只剩下高飞,刘国华和解红颜母女四人。 “高飞,看你也喝的不少了,去休息一下吧,估计晚上客人会更多。” 解红颜站起来,给捧着一杯果汁在那儿仔细品尝的张雯雯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该闪人了。 高飞喝得的确有些大,舌头都不打弯了:“好,好――老板娘,那你路上开车慢点,不行就让雯雯开好了。” 张雯雯马上回答:“我不到能开车的法定年龄,要是让交警叔叔逮住了会罚款的。” 高飞左手捂着额头:“哦,那、那你把车子放这儿,你们打的,等我酒醒了后再给你们送去。” 喝多了的高飞,完全忘记了当初张雯雯和他飙车时的彪悍――这丫头开着孟菲的现代小跑和人飙车,啥时候怕被交警叔叔逮住罚款了? 解红颜可没喝多,知道女儿心里是怎么想的,黛眉一皱,拉起她的手:“雯雯,走,你高叔叔得休息呢。” “是啊,是啊,你高叔叔得休息呢。” 今天也喝了不少酒的刘国华,嘿嘿傻笑了几声,趴在桌子上很快就响起了鼾声。 高飞打了个哈欠,摆摆手说:“走、走吧,老板娘,我就不送了,一路顺风,拜拜。” 张雯雯还想再说什么,却被解红颜拉着手走出了包厢。 等母女俩走出餐厅,来到小qq轿车前时,张雯雯用力甩开解红颜的手,埋怨道:“妈,你着急走什么呀你?难道你没看到秦城城借着醉酒赖在那儿不走了?” 解红颜低低的叹了口气:“唉,雯雯,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但妈妈今天告诉你,我和高飞是不可能的。” 张雯雯问道:“为什么不可能?你看不上他?” 解红颜拉开车门,淡淡的说:“不是你说的这样简单,也不是我自夸,只要我解红颜想找男人,凭着我的相貌身材,想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你知道,妈妈这些年来为什么要带着你过日子?” 张雯雯沉默了片刻,低声说:“我知道,你是怕给我找个继父,会对我不好,怕我受委屈――可我能看得出,高飞是真心呵护我的,所以你没必要担心他会对我不好,或者打我的主意。” 解红颜看着道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喃喃的说:“拍别的男人对你不好,或者打你的主意,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而已。最主要的是、是……唉,上车吧。” 张雯雯追问:“妈,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你告诉我呢!” 解红颜双眸中闪过一丝痛苦,声音有些沙哑的说:“因为、因为妈妈是个不祥之人。” “不祥之人?” 张雯雯愣住:“这是什么意思?” 解红颜抬脚,上了车。 张雯雯马上也钻了进去,挽住她的胳膊追问:“妈,你快告诉我,你为什么是不祥之人?” 抬手抚着女儿的发丝,解红颜笑了笑:“雯雯,在你刚出生不久,因为某些原因,我就带你来到了冀南。那时候,我举目无亲,真渴望找个老师男人嫁了,哪怕他是个捡破烂的,只要他能对你好。也许,老天爷可怜我们孤儿寡母的不容易,就让我遇到了一个这样的男人。他就是我们现在所住的这栋房子的主人,是我们的房东。” 解红颜眼神空洞,声音轻灵,彻底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中:“那个男人叫祥子,是个菜农,比我大六岁,他是真心的对你好,像亲生父亲那样呵护你――” 张雯雯还是第一次听母亲说起往事,插嘴问道:“那你喜欢他吗?” “不喜欢,我解红颜是什么样的人?当初在京华时,走到哪儿都会有一群青年俊才跟在身后,我都看不上眼,怎么可能会喜欢一个老实巴交的菜农?” 张雯雯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哦,我知道了,你接受那个祥子,就是因为他真心对我好。” 解红颜笑了笑,继续说:“说实话,当初因为接受不接受祥子,我也考虑了很久。其实,其实我很后悔,该在他第一次鼓足勇气对我表明心思时,答应他男人的正常要求――但是我的内心,却让我拒绝了他。” 张雯雯又问:“他生气了?所以就离开了。” 解红颜摇头:“遭到我的拒绝后,他没有生气,也没有离开,还是向以往那样对你好――我就在矛盾中,又过了三个月。” 低低的叹了口气,解红颜双眸中浮上一层迷蒙:“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是个夏天,他去地里收拾芹菜,我在家照顾你,看到他中午为你做好的绿豆汤时,我的心动了,准备等晚上他回家后,把身心都交给他。” 忽然,解红颜笑了笑:“那天下午你睡着后,我一个人在镜子面前打扮了很久,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要给他一个惊喜――我记得很清楚,你在炕上睡觉,我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美女在等候,等候那个男人。我等啊,等,等到天完全黑了时,他也没有出现。” 张雯雯已经猜到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但还是问道:“他、他怎么了?” “他怎么了?” 解红颜喃喃的说:“我就抱着你,去了菜地,看到他平躺在一丛芹菜下,眼睛瞪得很大,愣愣的望着天空一动不动,在他的眉心,有一个弹孔。” 第216章 解红颜的辛酸史! 虽说早就猜到祥子出现了意外,可当张雯雯听妈妈说他眉心有个弹孔,死在芹菜地里后,小脸还是刷的雪白,抬手捂住了嘴巴。 解红颜倒是一脸的从容,但这从容中却掩饰着内疚和痛苦:“发现他被枪杀在菜地里后,我就报了案。警察为破这件案子,足足调查了大半年,但却没有一点证据,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解红颜说着,垂下眼帘,从车子后座拿过一盒烟,点燃了一颗。 透过袅袅的青烟,张雯雯忽然发现母亲的面孔,就像声音那样一点也不真实:“他也是个可怜人,父母早亡,一直没有找上媳妇,也没有什么兄弟姐妹。那时候,清河村(解红颜现在所住的村名)村委以为我早就和他是夫妻了,所以并没有收回房子,就过继到了我的名下。” 缓缓的吐出一口青烟,解红颜继续说道:“因为他是个好人,所以我让你跟他姓。” 张雯雯很想问问母亲,她的亲生父亲是谁,她本来该姓什么,母亲是不是很清楚祥子为什么被枪杀,但最终却没有问。 她知道,如果母亲想和她说,总会说的。 如果不想说,就算她再要求,也不会告诉她的。 因为张雯雯从懂事那一天开始,就知道自己老妈是个迷一样的人物。 用怜惜的眼神看了看女儿,解红颜狠狠吸了一口烟:“祥子因我而死后,我就知道一个人带着你过日子,才是我不变的命运,所以在接下来的两年中,我先后推辞了村妇女主任给我介绍的几个对象。” 张雯雯咽了口口水:“可是,你一个人带着我生活,会很累的!” “是啊,我在生你之前,就是五谷不分的娇女,自己都不能照顾自己,而且还这样年轻,怎么可能会熬过许多孤独的夜晚?” 解红颜自嘲的笑了笑:“于是,我咬牙拉扯你到四岁那年时,终于耐不住生活的艰辛,又试着接触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也是个好人。” 说到这儿,解红颜就只吸烟,不说话了。 等母亲把烟头掐灭后,张雯雯才低声说:“就在你准备接受他时,他是不是也死了?” 解红颜脸色平静:“嗯,他是被一辆卡车撞死的。” “那随后呢?” “随后的几年,在你上小学之前――呵呵。” 解红颜咬着嘴唇的笑了笑:“我也许真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明知道自己是个不祥之人,已经有两个无辜男人因我而死,可我还是又先后认识了两个男人。” 张雯雯紧紧攥起右手:“他、他们后来都遭到不测了?” 解红颜缓缓点头:“是。当得知第四个男人死在为我买生日礼物的路上时,我才终于幡然醒悟,知道从此独身一人才是我的最终命运。从那之后,我就死了找男人的这条心。三村五庄的人,也知道我是个命中客夫的百虎星,再也没有谁敢来追我了。” 张雯雯望着母亲的脸,过了很久才问:“可我听人说,后来又有一个大有来头的人追过你。” “大有来头?呵,你是说当今的冀南市长彭云木吗?他也算是大有来头?” 解红颜冷笑一声:“不错,他比起祥子他们几个来说,的确是大有来头。他在原配妻子去世后,也的确追过我。但就在很多人以为他终于把我克住时,他却自己退却了,再也不敢见我一面。” 张雯雯问:“那些人,威胁他了?” 解红颜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自顾自的说:“虽说他主动退却了,但所有认识我的人却都以为,我已经成了他的女人,他是把我玩腻了才扔掉的――我也懒得解释,但没想到因为他的出现,村里对我却更加照顾了,还帮我们翻盖了屋子。” 张雯雯听到这儿后,神情有了些轻松:“呵呵,他们以为你是市长清人呢。” 解红颜懒洋洋的伸了个腰:“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反正我已经不在乎了。” “嗯,只要有好处的事,我也不在乎的。” 张雯雯深以为然,忽然问道:“妈,是谁不许你接触别的男人?” 解红颜根本没有看女儿,淡淡的说:“你最好别知道这些,没什么好处的。” “哦。” 张雯雯乖乖的哦了一声,又问道:“就是因为那个人的存在,所以你才不敢答应高飞,对吧?” 不等解红颜回答什么,张雯雯继续说:“可你知道吗,高飞打架很厉害的,以前在冀南黄河北郊混得老牛比的花豹,就是被他几下子就打残了的!” “花豹?” 解红颜嗤笑一声:“那只是小混混而已,花豹和那个人相比起来,连渣也不是,只要那个人动动手指头,别说是一个花豹了,就是一百个,也能在瞬间悄没声的死去,肯定不会泛起半点波澜。” 张雯雯呆呆的望着母亲,终于明白她为什么不敢接受高飞了。 因为她怕高飞也会遭到那个人的毒手。 她不是不想找个像高飞这样的帅哥陪伴,她也许在看到高飞的第一眼,就有了想和人家上炕的冲动――可是她却不敢,在高飞对她有所表白时,她毅然拒绝。 她怕,因为她很清楚,那个人就像是个魔鬼那样,站在深黑的云层上,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她。 也许,现在那个人就已经开始注意高飞了。 只要她稍微流露出要和高飞双宿双飞的意思,恐怕高先生也会像祥子他们那样,忽然在一个平静的下午,不平静的死去。 她是一个不祥之人,尽管有着倾国倾城的美貌,却只能在浴室内对着镜子自赏,这是她以后几十年都无法改变的命运。 看着目视前方发呆的解红颜,张雯雯也在发呆:母亲的皮肤依然那样光滑有弹性,上身依旧亭拔丝毫没有下垂,腰直纤细皮股厅翘,爽腿修长(因为某些字眼有污大众视觉,只能用错别字来代替,请谅解)带着蛇儿般的妖魅――她仿佛就是上帝刻成的一尊雕像,岁月的流逝只能赐予她更加的成熟,但却无法让她衰老。 美女,绝对的美女。 盯着母亲看了很久,张雯雯好像第一次发现,母亲原来是个绝对的美女。 可惜的是,这个本该成为祸水的美女,却让男人敬而远之。 美女没有男人欣赏、呵护,这就一个人没有灵魂那样悲哀。 在这一刻,张雯雯觉得解红颜好可怜,好可怜。 不行,我绝不能让妈妈在这样活下去,我要让她快快乐乐的享受她该享受到的一切――看着发呆的母亲,张雯雯慢慢的推开车门,走下了车子。 解红颜已经完全陷入了昔日痛苦的回忆中,根本没有察觉到女儿已经下车,快步走向了落日餐厅。 ―― 解红颜母女走后,包厢内只剩下了高飞和刘国华俩人。 刘国华趴在圆桌上,发出了均匀沉重的呼吸声,酒精在麻醉他神经时,也使他忘记了某些痛苦,也许在睡梦中,他才能找回昔日的自己吧? “起,起来,起来陪我喝酒。” 高飞打了个酒嗝,晃晃悠悠的站起来,走到刘国华面前,去拍他肩膀时脚下一软,噗通一声坐在了地上,但却把刘国华也拉下了椅子。 脑袋砸到地板上后,刘国华醒了过来,勉强睁开眼嘻嘻笑道:“高飞,你、你要干嘛?” “喝、喝酒!” 高飞身子左右摇摆,拍打着他的肩膀。 “好,喝、喝酒,酒杯呢,酒杯哪儿去了?” 刘国华双手在地上摩索着,抓住自己的鞋子脱下,捧在嘴边做出喝酒状。 “你、你不能总喝酒却不吃菜,那样会伤身体的。菜,菜呢?” 高飞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原地转了几个圈,走到放着一盆蜜桔的窗前,扯下一根花枝,转身递给了刘国华:“吃点菜,好酒配好菜,美人配英雄!” “好,好酒。” 捧着自己鞋子‘喝’了几口好酒的刘国华,接过高飞递过来的花枝,放在嘴里大嚼起来,含含糊糊的说:“好菜,好菜,好酒配好菜,美人配英雄――高飞,你是英雄,我媳妇秦城城是美人,你配她,是最合适的。” 高飞双手撑着桌子,不停的点头:“嗯,秦城城的确是美女,在炕上发扫时更是绝品美女,我配她,正、正好,我喜欢她。” 刘国华左手拿着鞋子,右手拿着花枝,倚在桌子腿上,喃喃的说:“那、你赶紧去配她,别、别耽误我喝酒吃菜。” “好――那我去了,我保证让你媳妇爽到天的。呃,说实在的,你这种把自己老婆像别的男人怀里推的男人,我是第一次听说并遇到了,好人,好人啊。” 高飞接连打了个几个酒嗝后,扶着桌子摇摇晃晃的走出了包厢。 正在包厢外面餐厅打扫卫生的德才姐,看到高总扶着门摇摇晃晃的走出来后,连忙放下手中的拖把走了过来,扶着他埋怨道:“哎呀,高飞,你喝这么多酒干啥啊。” 高飞翻了个白眼,问:“你、你是谁?” “你真喝多了,我是德才姐啊。” “哦,原来你是德才姐啊,德才姐是哪位?” “唉,高飞,你真喝多了呢,走吧,我扶你去办公室休息会。” 德才姐叹了口气,扶着高飞走出了三楼餐厅。 幸好德才姐不是城市里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她平时可是操劳惯了的,身体素质不次于男人,几乎是半抗着高飞,扶他来到了二楼的办公室。 德才姐推开高总的办公室房门后,才发现在里面沙发上还躺着个女人――秦城城,这才想起她早就被扶到这儿来休息了。 第217章 你真不是男人! 虽说他们俩人都喝多了,不可能发生什么意外,但让他们在一间屋子里不好吧? 德才姐想到这儿,正琢磨着是不是把他搀到后厨那边的员工休息室去时,高飞却挣开她扶着门走进了办公室:“好,好了,那个谁,你去忙吧,我自己进去就行。” “高飞,我看我还是带你去――” 德才姐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把房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高飞!” 德才姐伸手刚想推门,却又放下手,转身走了时自嘲的笑了笑:“呵,他都喝成这样了,能出什么事,我真是瞎想。” 老天爷可以作证,德才姐扶着高飞时,他以为这是酒店的服务生。 进了办公室后,他以为这是他所居住的酒店客房。 一不小心变成富翁后,高飞这个败家孩子做的第一件事就从解红颜那儿搬出来,住进了五星级酒店中。 在这段日子里,他把酒店客房当作了他的家。 老天爷曰:一个人在自己家里,是最自由的了,就算脱光了衣服跳艳舞,也没有谁会干涉的。 所以,高飞关上房门后,就倚在门上,闭眼开始脱衣服――喝了这么多酒,简直是太热了,衣服都贴在身上了,湿漉漉的很难受。 三下五除二,高飞就把自己脱了个干净,然后眯缝着惺松的醉眼走向了沙发。 如果高飞此时能洗个澡的话,也许还能清醒。 可有几个喝大醉了的人在睡前洗澡的? 高飞来到沙发前,一皮股就坐了下去。 “哎哟!” 抱着沙发抱枕睡得正香的秦城城,忽然被一个人坐在身上后,当即惊叫一声醒来:“你是谁,出去――高、高飞!” 看到一个浑身赤果的家伙坐在自己身上后,秦城城吓了老大一跳,醉意腾地就消失了大半。 但随后,等她看到这个男人原来是高飞后,刚被吓跑的大半醉意,就重新呼啸着杀了回来,使她重新陷入了恐怖的兴奋中,再也不说什么,伸手就搂住了他的膀子。 高飞也是被吓了一跳,他这才看到沙发上还躺着个女人。 古人常说,酒为色之媒。 一对都喝大了男女,尤其是此前就已经有过不纯洁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什么,恐怕就是天塌下来也无法阻止他们剩下该做的某件事了。 被秦城城搂住脖子拉在她怀中后,高飞也许还没有认出她是谁,但右手却已经熟门熟路的伸进了她的套裙里面。 ―― 拎着一塑料袋垃圾的德才姐,走到一楼餐厅门口时,恰好碰到快步走进门的张雯雯,就有些惊讶的问:“咦,雯雯,你怎么又来了,我以为你走了呢。” 张雯雯虽然眼界颇高,很看不惯除了解红颜之外的所有女人。 不过,对于老实巴交的德才姐,她还是很尊重的:“德才姐,我忽然想到有件事忘记和高叔叔说了。” 德才姐点了点头,随口说:“哦,原来是这样啊,你高叔叔喝大了,正在办公室休息呢,恐怕无法听你说什么。” “没事,只要用冷水给他洗洗脸,他一会儿就能清醒的,嘿嘿。” 张雯雯笑了笑,快步走向了楼梯那边。 “他都喝成那样了,就算把他扔进凉水池子里,俺看也够呛清醒。” 德才姐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拎着了垃圾袋走出了餐厅。 张雯雯快步来到二楼餐厅时,这儿一个人也没有,但卫生却已经打扫过了,很干净,也喷了薄荷味的空气清新剂,让人精神一振。 “我一定要让我妈成为这家餐厅的老板娘,到时候,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嘿!” 张雯雯在心中发了句超狠的誓言,走到办公室门前,抬手敲了敲房门。 她等了片刻,也没有等到有人来开门,试着推了一下。 房门并没有反锁,只是虚掩着的,张雯雯稍微一推,门就缓缓打开了一道缝隙。 “我真傻呢,德才姐都告诉我高飞喝大了,他这时候恐怕在做美梦呢,怎么可能会听到我的敲门声?” 张雯雯自嘲的笑了笑,正要推门进去时,却忽然听到了一种奇异的声音,从门缝中飘了出来。 不得不说,日耳曼人绝对是世上做事最严谨的一个民族,不管是在什么地方,为谁工作,只要是由他们来做的,他们就会兢兢业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来做。 就比方当初给落日餐厅装修吧,在装修高飞的总经理办公室时,因为考虑到餐厅环境和办公室存在的意义(单独存在的空间),玛丽就要求手下毋需做好办公室的隔音工作,就是房门一关,外面的听不到里面的动静,里面的听不到外面的。 所以刚才房门关着时,在门口的张雯雯并没有听到里面有任何动静。 但当她推开了房门时,里面的动静就清晰的击响了她的耳膜。 张雯雯成年还有大半年的时间,但这不代表着她不懂男女之间那些龌龊事。 想当初,人家孩子在和高飞飙车时,可是被迫亮出了她雄前那对小鸽子,才反败为胜的――一个随意和人飙车,跟本地黑道老大女儿混在一起,曾经交过一个小痞子男友的女孩子,会听不出这种声音,是怎么发出来的? 骗鬼去吧! 当秦城城的愉悦的尖叫声,与皮肉相撞时发出的清脆啪声传出后,张雯雯痛苦的闭了下眼睛:“麻痹的,还是来晚了一步,让这个骚狐狸抢先占领阵地了!” 张雯雯转身,刚要离开,却又停住脚步,慢慢的把门缝再次推大了一些。 她非常希望,办公室内正让秦城城发扫的那个男人,是刘国华。 虽说两口子在朋友的办公室内苟合,是一件让人不齿的事儿,但这终究要比高飞和她做要强上一万倍吧? 带着希望,张雯雯从门缝向里面看去。 然后,她就看到秦城城正狗儿一样的跪在沙发上,两只木瓜般的雪白,随着身子的动弹前后甩动着,却没忘记扭头看着搂住她腰直,从背后狠狠鞭哒她的男人,一声声天鹅般的愉悦叫声,响彻大地,整个宇宙―― 那个男人,正是张雯雯希望成为她继父的高飞。 她发誓她没有看错,哪怕只是看了一眼,就咣当一声关上了房门。 “不要脸的臭女人,不要脸的臭高飞,我饶不了你们两个!” 倚在强上,张雯雯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声,快步向三楼餐厅包厢跑去。 她和解红颜坐在车上谈话时,并没有看到刘国华离开,这就证明那个帽子变绿了的男人,还在包厢内呼呼大睡。 张雯雯没有猜错,等她风一般的冲进三楼包厢内时,刘国华正坐在地上,倚在桌子腿上,左手拿着鞋子,右手拿着花枝,嘴里还塞着花叶,一个劲的赞叹:“好酒,好菜!” “特么的,这都什么人啊,他老婆正在被别的男人狂干,他却在这儿好酒好菜的犯晕,真是活该!” 张雯雯恨吱吱的骂了一声,走过去拿起桌子上的一瓶冷饮,对着他脑袋劈头倒了下去。 “哎哟!” 被冰冷的液体一浇,刘国华浑身打了个机灵,猛地睁大了眼睛。 看着张雯雯,刘国华茫然的问:“雯雯――你、你这是在干嘛呢。” 张雯雯重重放下冷饮,气哼哼的说:“我还要问你在干嘛呢,你吃的什么?” “吃的什么?好菜啊。” 刘国华抬手从嘴里揪出一片花叶,愣了下才苦笑着说:“呵呵,我真是喝大了啊,把花叶当作好菜了,怪不得这么难嚼。” 张雯雯拍了下桌子:“我问你,你老婆秦城城呢?” 擦了一把脸,刘国华扶着桌子坐在了椅子上:“城城?城城去哪儿了――哦,我想起来了,她不是喝多了吗,被扶到办公室内休息去了。” 张雯雯咬牙笑了笑:“她休息?哼,她没休息!” 刘国华皱眉:“她没休息?” “你跟我去看看,就知道她在做什么了!” 张雯雯不再和刘国华说什么,转身就像门口走去。 她以为,凭着刘国华的精明,应该能从她此时的态度上看出什么,肯定会跟她走的。 但出乎她意料的是,刘国华却没有动:“我不去,无论她正在做什么,我都不去。” 张雯雯霍然转身:“你――真不去!?” 刘国华点头,不再说什么,拿起酒瓶子,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别喝了你!” 张雯雯冲过来,一把夺过酒杯,压低声音恶狠狠的说:“我告诉你,你老婆秦城城,正在下面和人做那种肮脏事!” 张雯雯这句话说的够直白了,刘国华当然能听懂。 雯雯以为,他会楞一下后,然后就像一头受伤的野兽那样,狂吼着站起来冲出去。 但再次出乎雯雯意料的是,刘国华却是波澜不惊,眼神就像一潭死水那样,淡淡的说:“她在办公室内,和高飞做那种肮脏事?” 张雯雯有些被打败了,她真搞不懂这个男人为什么能这样沉住气:“是!” “哦,我知道了。” 刘国华笑了笑,端起酒杯慢悠悠的品尝起了优质红酒。 张雯雯愕然:“你、你不管?” 刘国华眼皮子都没有抬:“我管什么?我和秦城城其实早就离婚了,她和任何男人做任何事,都是她的自由,和我没关系的。” “原来她真的离婚了,可你――哼,你真不是个男人!” 张雯雯攥拳在桌子上擂了一下,转身气哼哼的走了出去。 “我本来就不再是个男人了,还用得着你来提醒吗?” 刘国华望着雯雯的背影,脸上浮现出一层神秘的讥讽。 第218章 苦恼的沈银冰! “明天,我才不去上学呢!” 张雯雯上车后,恨恨说出了这句话。 解红颜惊讶的问道:“怎么了――雯雯,你刚才进去找高飞了?” 张雯雯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说:“妈,你猜我刚才看到了什么?” 正所谓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解红颜对张雯雯那是相当了解的,仅仅从她恨恨的语气,和不想去上学中就能听出了什么。 眼角急促的跳动了两下,解红颜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问:“我又没有跟你进去,我怎么知道你看到了什么。” 用手指紧紧搅动着裙裾,张雯雯从牙齿缝中挤出了一句话:“我亲眼看到秦城城那个骚狐狸,正在和高飞那个臭男人,在他办公室内做那种苟合之事!” 心儿猛地跳了一下,让解红颜俏脸有些发白:“雯雯,你真――你干嘛要去看这些?故老相传,亲眼看到这种事是不吉利的。” “狗屁的不吉利,谁信!” 张雯雯骂了一声,又愤愤的说:“最可气的是,我跑去告诉了那个骚狐狸的丈夫刘国华,你猜他说什么?” 解红颜只觉得全身酸软无力,懒懒的靠在靠背上,梦呓似的问:“他说什么了?” “他告诉我说,他和秦城城已经离婚了,那个臭女人做什么都是她的权利!” 张雯雯骂道:“曹,我这没想到,这对在公众场合人模狗样儿的男女,竟然是这种人,一个不要脸,一个没有脸,真是气死了。” “其实,他说的不错,这是他们的权利,别人管不着的。” 抬头看了眼餐厅二楼办公室的方向,解红颜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启动了车子:“雯雯,不管秦老师和高飞怎么样,你都没权利管,你都应该尊重他们,以后不许你叫他 们臭男人,骚狐狸什么的。” “为什么?” “因为你能去省师范学院上学,多亏了他们的。” “我刚才就说了,我不会去的!” 张雯雯腮帮子一鼓一鼓的,正要再说什么时,解红颜却低喝一声:“雯雯,都这么大了,能不能别让妈妈再替你操心!” 张雯雯一呆:“我、我怎么了?我不就是不想上学吗?以前你也曾安慰我说,大多数成功者的学历并不是很高,关键是要看自身的努力拼搏啊。” 解红颜没有回答女儿的问题,只是冷冷的说:“明天,你必须去上学。还有,以后看到秦城城后,一定得喊她阿姨,就像你一定要喊高飞叔叔那样。” “我不――” 张雯雯刚吐出这俩字,解红颜忽然抬手,狠狠抽了她一记耳光! 啪! 耳光声清脆,悦耳。 张雯雯伸手捂着左脸,望着解红颜,呆了。 解红颜用力咬着嘴唇,因为太过用力,有血渍溢出,顺着光洁的下巴落在黑色旗袍上,眨眼间就消失不见,但她的声音中却带着泣血般的痛苦,沙哑:“雯雯,你一定要 听妈妈的话,明白吗?不管你现在有多么恨妈妈,但你一定要按照我说的去做!” 从小没被解红颜动过一根手指头的张雯雯,一下被抽懵了。 等她清醒过来时,第一反应就是要推门跳车。 但解红颜的话,却又让她愣在当场,一股不好的感觉,从心底腾地腾起,颤声问道:“妈,是不是要、要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解红颜长长的眼睫毛,好像蝴蝶翅膀那样忽闪了一下:“有些事,不管你怎么躲避,终究是躲不过去的,该发生还是会发生。雯雯,你不要问,不许知道这些,你现在最 主要做的,就是要安安稳稳的上学。高飞已经答应我,在我不在的日子里,会替我照顾你――” 张雯雯彻底的慌了,伸手抱住解红颜的右臂:“妈,到底是怎么了,你要去哪儿!?” 解红颜双眸中满是痛苦的摇了摇头,喃喃的说:“命运是注定的,无法改变的,更是无法逃避的,以后,你就会知道的――唉,其实,我现在已经很满足了。” 张雯雯呆呆的问:“你、你很满足?” 解红颜忽然笑了笑,眼里全是柔情的抬手,摩梭着女儿的脸颊:“雯雯,我真的很满足,因为终于有个不会伤害你的男人,答应要保护你了。相信妈妈的话,因为我能看 出,高飞对你并没有任何龌龊思想。这样,我就可以放心的迎接属于我的命运了。” 看着前方,解红颜微微仰起下巴,喃喃的说:“你会幸福的,我保证,不管我在哪儿,我都会祝福你,祝福高飞。” ―― 高飞醒来时,天已经黑了。 不管是李德才还是老王,都很识趣,虽说都隐隐猜出他和秦城城在办公室内,孤男寡女的会发生些什么,但却没有人来打搅,直到一个来用餐的小孩,调皮的用脚踹门时 ,他才睁开了眼。 屋子里没开灯,但并不是太黑,因为窗外的街灯已经亮起,柔和的光洒进屋子里,平添了一种如梦如幻的浪漫。 借着窗外洒进来的灯光,高飞看到了秦城城。 秦城城好像八爪鱼那样,紧紧缠绕在他身上,他们身体的某个部位,还保持着紧密结合的状态,屋子里飘荡着那种事才会酝酿出的气息。 这个身体和思想双重沦陷的女人,俏脸上带着满足的红晕,睡的正香。 一个酒醉后醒来的人,最先的反应就是:我现在哪儿,我怎么和她这样了? 高飞一动不动的看着趴在他肩膀上的秦城城,使劲的想啊想啊,想了老半天,脑袋瓜子都疼了,也没有想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无可否认的是,他知道自己在办公室内,和秦城城发生了那种让光棍骂娘的关系。 “唉,真是酒后乱性啊。” 高飞低低叹了口气时,就听到秦城城在耳边蚊蝇般的说:“这应该不算乱,是自然的结合。” “你醒了?” “在你心跳加速时,我醒了。” “那你还不赶紧起来?” “可我能感觉到你的又大了,撑的难受。” 秦城城说着,猛地坐起,蛇儿般的腰直急速摆动了起来。 看着发丝狂甩的秦城城,高飞不客气的说:“我看你现在,就是个狐狸精。” 秦城城运动着,吐字不清:“随便你――叫我什么,叫我表子也行,但我只是你一个人的!” ―― 天边的星星一眨一眨的,好像顽皮儿童的眼睛。 随着冀南的工业蓬勃发展,和私家车辆、人口的急促增多,空气质量也越来越糟糕,以至于很多70后的人,会经常望着夜空感叹:“在我小时候时,星星特别繁密,一颗 挨着一颗。但现在,就算能看到几十颗,也没有以前那样亮了。” 也许是昨晚那场暴风雨的缘故,冀南今天的空气质量格外好,星星格外多,也格外亮,夜色迷人。 沈银冰端着一杯红酒,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着窗外的星星,已经很久了,都没有动一下。 整整一个下午外加晚上这段时间,她都在胡思乱想。 她想神探佐罗,想颜红,想穆天涯,想苏北山,想焦恩佐,也想高飞。 无疑,高飞占据了她的绝大多数思想。 沈银冰现在很困惑,也很痛苦。 因为她发现她真爱上了那个混蛋,要不然绝不会在看到穆天涯对他做出轻柔动作时,会有刀子扎心的疼痛。 但是她却又不明白:我凭什么会爱上他!? 从南越脱险归来后,沈银冰就以为她开始喜欢神探佐罗了,为此,还不惜在半夜跑去燕子山广场和人家越会。 虽说那次约会是失败的,恐怖的,但佐罗在最关键时刻的出现,让沈总对他的好感更盛,也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某个信念。 可是,就在沈总强迫自己必须接受神探佐罗时,某个男人的一个电话,却让她鬼使神差般的撇下焦恩佐,在太阳下爆晒一个小时,为他的事情操心。 更是在他餐厅开业时,精心替他准备了两层惊喜。 这一切的一切,包括看到穆天涯轻柔的对待高飞,沈总心中醋意大发,都证明她无可救药的爱上了那个家伙! “我怎么会爱上他呢,那个花心臭男人!” 沈银冰把杯中酒一饮而尽,拿起了手机,打开了求求。 在点开求求的瞬间,沈银冰做出了最终决定:从今晚起,不再关注高飞,他是死活和自己无干,开始全力追求神探佐罗! 神探佐罗,才是一个英雄。 高飞,充其量也就是个会三脚猫招式,说话没品位的小痞子罢了,她对他的好感,只是因为和那个家伙在一起,心里赶到特轻松而已! 自古以来,美女就是配英雄的。 沈总是个美女,佐罗是个英雄,他们才是天作之合的一对儿不是? 神探佐罗的求求在线。 沈银冰吐出心中的一口浊气,编辑了一条信息:“你在干嘛?我现在很烦躁,能不能陪我说说话?” 手机中传来叮当一声响时,秦城城即将攀登到快乐的尖峰,放肆的尖叫着,筛动着。 高飞却像是个死尸那样,嘴角叼着一根烟,一动不动的平躺在地毯上,任由那个思想沦陷了的女人自己玩儿。 拿起手机,看到了沈银冰发来的信息。 沈银冰的网名,就叫沈银冰,也只有她这种骄傲无知的女孩子,才会用真名当作网名的。 看了眼疯狂的秦城城,高飞懒洋洋的打了一行字回去:“我啊,正在享受美女赐予的特殊服务呢。怎么,有事?” 切,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怎么和高飞那混蛋一个德行! 沈银冰在心中骂了一句时,才怵然发觉:尽管她一再强迫自己不去想高飞那个家伙,可还是不自觉的会想到他,哪怕是正在和佐罗聊天。 “我不想,不想,再也不会想了!” 沈银冰闭眼叫了一声,才回复信息:“我想找你聊聊天,你有空吗?” 第219章 我喜欢你! 神探佐罗很快就回复了信息:“找我聊天?好呀,陪聊费就打七折吧。” 单纯的沈总撇了撇嘴,回复道:“好啊,随便你。” “说吧,想和我聊什么?” 神探佐罗打字叹了口气:“唉,我身上这个美女真是太疯狂了,简直是让我感到可怕,好像要把我吃了那样。” 沈银冰黛眉一皱,回复:“你能不能认真点,不说这种没素质的话。” “好啊,那我就认真点。说吧,你要和聊什么。” “我吧,我有心事,很烦躁,也很迷茫。” 沈银冰本来想打上‘我能不能见你’这句话的,刚才还发誓绝不会再想到姓高的那个臭家伙,但最终却还是鬼使神差般的说出了这些。 幸好,双方网聊是不用见面的,这让沈总没有丝毫压力,决心把佐罗当作她苦闷的垃圾箱,盛放她的负面情绪。 “迷茫,迷茫个茄子啊你,我才迷茫呢,你说好送我一辆宝马7的,但事到临头又改变主意了。” 高飞伸出左手,抓住一只悬在半空的雪白半球,轻柔的捏着,右手打字:“美女,因为什么事而感到迷茫呢?” 沈银冰稍微犹豫了下,才快速的打字:“我发现,我爱上了一个男人。” 高飞一愣,在心里骂道:“麻痹的,那个男人是谁,是焦恩佐,还是彭远航?曹,还想不想活了!” 看到沈银冰说她爱上一个男人而迷茫后,高飞缩回左手,飞快的打字:“那个男人是谁,他又是做什么的?你既然爱上了他,为什么会感到迷茫?” 确定自己爱上高飞后,沈银冰不愿意告诉别人,哪怕是万分呵护疼爱她的颜红,但现在却告诉了虚渺的神探佐罗:“那个家伙就是个混蛋,毫无任何优点可寻,最近只是 走了狗屎运,才经营了一个小买卖。” “经营了一个小买卖?” 看到沈银冰这样回复后,高飞就知道那个人不是焦恩佐,更不是彭远航了,因为这俩人都没有做什么小买卖。 倒是他老人家,正如沈银冰所说的那样,走了狗屎运,开了一家很牛比的西餐厅。 不过,高先生可没有觉得自己餐厅是个小买卖,毕竟花费一千多万呢。 “哦,那你继续说,那个人究竟是谁,要不要我帮你出口气,敢让你迷茫,他是不是活腻歪了?” 高飞郁闷的想着,秦城城疯狂的动着,俩人各忙各的事,他打字时,秦老师仰起脖子,浑身颤抖着,发出了一声直冲九霄云外的叫声,然后缓缓瘫倒在了他身上,汗水沿 着他们的身子,淌在了地板上。 沈银冰看着佐罗回复的信息,犹豫了片刻才打字回复:“他叫高飞,以前在我公司给我开车来着。” 如果高先生和沈总是面对面的,听她说出这句话后,肯定会被惊的蹦起来大叫:“我擦!不会吧,你爱的那个混蛋,竟然是我?你怎么可以这样呢,怎么可以这样有眼光?真是羡慕你啊,一万个羡慕!” 但双方现在是网聊,而且高先生身上还趴着个美女,他要是这样得意忘形的话,肯定会伤害秦城城那一番热情,这可是不道德的。 强忍着大喊大叫的冲动,高飞打字回复:“哦,你既然爱上那个高飞了,那你就爱呗,这有什么郁闷的?难道说,他不爱你?” 沈银冰发了个郁闷的表情:“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不过我能感觉到他应该是很在乎我的。” 高飞无声的傻笑一声,打字:“那你为什么不向他吐露心思,说你爱他呢?” 沈银冰叹了口气,回复:“本来,今天是他餐厅开业,我给他买了一辆车子,打算找机会和他说明白的。可是――” “可是怎么了?” “可是,在我驾车赶去他餐厅时,却发现他和我一个商业上的美女伙伴,在停车场内柔情蜜意的。我亲眼看到我那个商业美女伙伴,用手指去碰他的嘴。但在此之前,他 们两个在我面前时,却都装作不认识的样子。我感觉我受到了欺骗,所以也没见他,就开车走了。” 沈银冰一口气打出这么多字后,觉得心里轻松了很多:“我从中午回来后,就一直坐在这儿,想那个混蛋为什么要骗我,这样的人到底该不该值得我去付出。” 靠,原来你看到我和穆天涯在停车场内了,我说你怎么没有露面呢,原来是吃醋闪人了――高飞心中骂了一句,回复道:“我觉得吧,他们两个也不是故意要骗你,也许 是有难言之隐呢,对吧?” 沈银冰回答:“嗯,也许是吧。” 高飞问:“那你现在决定怎么办呢?” 沈银冰紧紧抿了下嘴唇,才慢慢的打出一行字:“我想,我和他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要忘记他,去寻找该属于我的那个男人。” 高飞有些着急,连忙打字问:“你心中,有别的男人了?” 沈银冰在那边沉默很久,才回复了一个‘嗯’字。 “那个人是谁?” 高飞打出这个问题时,呼吸回复了平静的秦城城,抬起头来问道:“在玩什么呢?你――你还没有缴枪投降?” 高飞搂住她脖子,在她嘴上亲了一下笑道:“没什么,我在查看有关西餐厅的知识。嘿,我谁啊啊,号称一晚七次狼的,不可能这么快就缴械投降的。你要是还有力气, 那你自己继续玩。” 秦城城娇嗔的扭了扭腰直:“不了,累死我了,我去里面洗澡――你也进来吧,我想你给我洗。” 秦城城在起身时,空气中发出了一声拔掉暖瓶塞子的‘波’声。 她却没有半点害羞,还低头在那个东西上亲了一口,才走向了浴室:“我等你啊。” 高飞随意摆了摆手,眼睛却盯着手机屏幕。 女孩子,尤其是像沈总这样高傲矜持的女孩子,是很难向一个男人亲口说,她喜欢他的。 幸好,现在是网聊,就算沈总面子再薄,有些话还是敢说的:“我、我喜欢的是你!” “喜欢的是我?” 高飞一下子愣住,翻身从地毯上坐了起来,靠在沙发上稍微琢磨了一下,才明白沈银冰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她喜欢的是他的化身,神探佐罗。 其实,在沈银冰加了高飞的求求,提出要见面时,高先生就觉得很可能会上演一出美女爱英雄,情愿以身相许的狗血桥段了。 当然了,所谓的神探佐罗,就是高飞自己。 不过,对于沈银冰来说,高飞和神探佐罗却是有区别的,要不然她也不会决定放弃高飞,去追求佐罗了。 “马蒂,就因为你看到我和穆天涯是认识的,你就不惜抛弃我,去追求一个你从没有见过面的佐罗,真是水性杨花,哼!” 虽说高飞和佐罗是一个人,可在看到沈总袒露心迹要放弃他而追佐罗时,他心里还是很不开心,好像自己老婆被人抢走了那样。 就在高先生心中很生气时,沈银冰又发来了一条信息:“你为什么不说话?” 高飞想了想,回复:“你的表白太突然了,我得仔细想一想。” “把你吓着了吗?” “我不知道什么叫害怕,我之所以想想是因为我要对你的这份感情负责。” 高飞飞快的回复:“诚然,被你这样一个漂亮女孩子喜欢,那是让每一个男人都自豪的事情。不过,我必须告诉你一个事实,那就是我曾经有过女人,而且很多。” 很多是什么意思? 沈银冰看着神探佐罗回复的信息,慢慢明白了这句话:他说的很多,就是身边像她这样追求佐罗的女人,毕竟人家是英雄,会有许多美女喜欢是很正常的。 在某个方面,一向以‘小气’而著称的女人和男人相比起来,是很大度的。 打个比方,一个男人在真爱上一个女人之前,曾经和无数个女人上过炕,最终因这份真爱而浪子回头,在家相‘妇’教子――这是很多男人女人都希望看到的。 而假如把男女对换呢――就是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之前,曾经和无数个男人上过炕,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 恐怕也只能是黯然消失,因为世人能接受一个走过弯路的男人,却绝不会宽容一个犯过错的女人。 相同的事情,但意义却大不一样。 沈银冰也存在着这种想法,尽管她在得知佐罗身边有无数女孩子后,心里很不舒服,但却在沉默了很久,还是回复了信息:“那我问你,你能为我而放弃那些女人吗?” 高飞笑了笑,回复:“我怎么可能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整片森林?” 这句话,可是高先生的心里话。 他也不在乎会伤到沈银冰,因为他本心就不想沈银冰爱上佐罗。 依旧爱高飞――不好吗? 盯着那条信息,沈银冰眼神黯淡了下来,随即关掉了求求。 看到沈银冰下线后,高飞有些惆怅的叹了口气,站起身走向了浴室。 望着窗外的黑夜,沈银冰忽然很想喝酒,喝得酩酊大醉,等一觉醒来后,什么高飞、佐罗的,都统统的边上玩儿去吧! 她走到酒柜前,才发现里面已经没有酒了。 一个人想在喝酒时却没有酒,就像烟瘾犯了却没有烟抽那样烦躁。 沈银冰抓起案几上的小包,穿上鞋子快步走出了房间。 来到单元门口时,恰好碰到四楼的李大哥两口子。 李大嫂热情的招呼道:“小妹,这是要出去吗?” “是啊,朋友约我呢。” 沈银冰笑着随着找了个理由,和他们摆手告别,快步走向了她的白色宝马车。 等她的车子徐徐驶出小区大门时,停在路边阴影处的一辆黑色轿车马上跟了上去。 街灯光洒在黑色轿车里面,映照出一张吓人的脸。 满是青红色的血污,好像一个逃出地狱的厉鬼。 第220章 你们两个,滚蛋! 沈银冰所住的小区门口附近,就有一个环境很浪漫的小酒吧。 不过她不想在这儿喝酒,毕竟她在这个小区内已经住一年多了,就算她不屑去随便认识别人,可别人还是会认识她的。 在小区人眼中以高傲矜持形象而存在的沈总,可不想让认识她的人们看到她喝闷酒的样子,那样人家肯定会笑话她,猜测她可能是被男人甩了。 一个像沈总这样优秀的女孩子,被男人甩了无疑是最痛苦,也是最没面子的事,所以她绝不会在小区附近喝酒,更不会回苏家别墅。 她要找个谁也不认识自己,而且还有档次的酒店。 于是,她想起了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她是那儿的紫金卡会员。 稻花香大酒店的楼层并不是太高,也就是十七八层的样子。 沈银冰以前应付客户时,曾经去过那个酒店几次,知道酒店顶层天台有个露天酒吧。 坐在高楼天台上,看着漫天的繁星,喝着可以美容养颜的红酒,享受着清人手儿一般的夜风,仿佛已经远离了闹事的喧嚣,这绝对能稀释心中的苦闷。 沈银冰来到稻花香大酒店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半多了,酒店前停满了豪华车子。 进了酒店大厅后,沈银冰从包里拿出了一张酒店紫金贵宾卡,告诉迎上来的服务生:\"我要一支92年的拉菲,一桶爆米花――一盒大中华香烟,给我送到天台。\" 沈银冰从来没有吸过烟,但今晚她想尝试一下吸烟的感觉。 她点名要大中华,是因为她看到高飞总是抽这个牌子的香烟,只是一种心理反应而已,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 \"好的,沈银冰小姐,我马上通知天台,给您准备您点的东西,请。\" 服务生拿过紫金卡,看了眼又还给了她,客气的点头微笑,抬手指着电梯,做了个请的手势。 稻花香大酒店的露天酒吧,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上去的,得需要贵宾卡,紫金贵宾卡,这样才能够让那些有钱人有自豪感,心甘情愿的缴纳每年不菲的入会费。 当沈银冰刚走进电梯内,服务生正要走去吧台,有人却在背后喊出了她:\"请等一下!\" 服务生转身,就看到一个身材高,身穿黑色靠背体恤、马裤、脚踏单网黑色耐克运动鞋,短发,眼睛狭长散发出一丝冷厉,但长相却异常俊美的女孩子。 她长的好有型,好迷人,如果眼神不是这样明亮不敢让人对视的话,相信女孩子也愿意和她交朋友的! 服务生在心中赞了一个,连忙微笑着问道:\"这位小姐,您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女孩子看了一眼电梯,淡淡的说:\"我一个朋友约我来这儿喝酒。\" 服务生问:\"您朋友在哪个房间?\" 女孩子摇了摇头:\"具体的我也不怎么清楚,她叫沈银冰。\" 服务生刚才看过沈银冰的贵宾卡,所以还记得她名字,连忙说:\"哦,原来您是沈小姐的朋友,她去天台酒吧了。\" \"好的,谢谢。\" 女孩子点头致谢后,快步走向了电梯。 服务生抬手,刚想提醒她,没有紫金会员卡是没资格去天台的,但一琢磨人家是紫金卡主人的朋友,也就没阻拦。 女孩子走进电梯后,就从口袋中拿出了一张薄如蝉翼的面具―― 沈银冰来到天台露天酒吧时,这儿已经聚集了大约十七八个有钱人。 有男有女,基本都是年轻人,有成双成对的,也有单身的。 站在天台边上往南看去,就能看到水波荡漾的大明湖,更能看到城市中的灯光与远处的星光连为一体,让人有种不知天上人间的错觉。 夜风吹来,吹起了沈银冰的长发,使她的心情好了很多。 天台服务生给她端过了一个银托盘,放在天台边的白色桌子上,低声恭请她慢用后,悄没声的退了下去。 托盘中,放着沈银冰点的烟酒,爆米花,高脚杯,还有一个装了细沙的烟灰缸,以及一叠餐巾。 坐在椅子上,先给自己倒了半杯红酒,轻轻摇晃着抿了一口后,沈银冰拿起了香烟,犹豫了片刻后又放下了。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一个常识,对美女的杀伤力尤其的大。 不过,她的手刚离开香烟,却又马上抓了起来,笨拙的撕开封口,拿起一颗学着高飞的样子,叼在了嘴上,用火机点燃。 不会吸烟的人,就像不会喝酒的人一样,在第一次接触这玩意时,根本不懂的深浅,就像沈总吧,在点燃香烟后,脸带惬意的样子,狠狠的吸了一口。 她正要学着高飞吸烟的样子,从小鼻子里把烟雾喷出来时,肺部却骤然收缩,猛烈的咳嗽了起来。 沈银冰的猛烈咳嗽声,引起了两个年轻俊才的注意。 王哥看了眼弯腰猛咳的沈银冰,对张弟眨巴了一下眼睛。 俩人会心的一笑,站起身向沈银冰走了过去。 依着王哥和张弟俩人丰富的泡妞经验,一眼就从沈总的表现中看出她失恋了。 美女在失恋,企图用烟酒来解脱自己时,警惕性是最弱的时候,很容易产生自暴自弃的思想,继而被王哥张弟这种人乘虚而入,得逞好事。 马的,以后再也不吸烟了,这哪儿是享受,简直是要人命啊。 咳嗽了足有两分钟才终于止住的沈总,脸儿通红的抬起头,拿起一张纸巾擦了擦嘴时,就看到两个男人坐在了她对面。 王哥一脸关怀的模样:\"美女,不要紧吧?\" \"没、没事,就是不小心呛了一下。\" 沈银冰根本不喜欢有人来打搅她,但看在人家是关心她的份上,也不好说什么,把烟卷放在烟灰缸内,摆了摆手。 张弟接着说:\"美女,是不是遇到什么烦心事了?能不能和哥们说说,倾诉一下,也许心情就会好多了。\" 沈银冰看也没看张弟,扭头看向天台下面的湖面,淡淡的说:\"如果你们现在离我远点,我心情就会好些了。\" 沈总虽说在某方面的思想幼稚,但她却不傻,知道这俩人就是无事献殷勤的主,不坏好意,所以很干脆的就拒绝了。 王哥张弟俩人并没有在意沈总的拒绝,根据他们的丰富经验,知道女孩子在自甘堕落之前,总是装模作样一番的,于是笑得更加温柔了:\"呵呵,美女,别这样说嘛,古人 云,前世百年才修的同船渡,咱们今天可是坐一块了,估计最少也得修行了几百年――\" 王哥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银冰还没有摆手让他们走人,要不然就叫服务生时,一个冷峭的声音从旁边响起:\"你们两个,滚蛋!\" \"特么的,这是谁啊,敢对哥们这样说话!\" 王哥张弟俩人勃然大怒,霍然抬头向左边看去,正要拍桌子破口大骂时,却骤然愣在当场――他们看到了一张非常可怕的脸,满是青红色的血污,就像逃出地狱的厉鬼。 如果是别人看到这张脸,在一愣之后肯定会被吓得尖叫一声扭头就跑,或者干脆吓昏过去。 但王哥张弟俩人可是社会精英人士,以前没少参加万圣节鬼面舞会此类的场合,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鬼,眼前这人只是戴了一张面具罢了。 \"曹,你以为你戴着一张鬼脸,哥们就怕了你啊!\" 张弟嘴里骂着,站起身抬手就向那张鬼脸抓去:\"来,让哥们看看你的真面目――哎哟!\" 张弟话还没有说完,鬼脸就抓住他伸过去的手,猛地向身后一扯! 然后,张弟那重达70公斤的身子,就像风筝那样嗖的飞了出去,重重落在了天台山,好一个标准的狗啃屎动作! 张弟的惨叫声未落,王哥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就觉得眼前白光一闪,耳光的清脆啪声,就在耳边响起,脑袋猛地扭向了右边,差点把脖子扭断。 \"我擦,你敢随便打人!\" 王哥暴怒,忽地一拍桌子站起来时,一把黝黑冰冷的手枪,顶在了他的面门上。 鬼脸语气阴森,仿佛真是从地狱中逃出来的厉鬼:\"不想死的话,那就赶紧滚。\" 见多识广的王哥,可从来没有被人拿枪顶着脑袋。 望着那把灯光下闪着黑色光泽的手枪,他忽然有了再也忍不住的强烈尿意,双腿打着哆嗦:\"我、我滚,现在马上就滚。\" 鬼脸的枪,缓缓跟着走向天台中央的王哥,对准了其他看向这边的客人,和三个服务生,冷冷的说:\"都滚,最后一个把门关上。\" 呼啦一下,天台山加上服务生在内的二十来人,全部蜂拥冲向天台门口。 跑在最后的个穿着超短裙、细高跟皮凉鞋,露出大半截光滑粉嫩腿子的美女,因为鞋跟太高,跑路根本不方便,甚至连摔掉几颗牙齿的张弟都跟不上,跑到门口时一下子 趴倒在了地上。 极度的恐惧,让女孩子忘记了站起来,只是抬手尖叫:\"达令,快来拉我一把!\" 她那个达令,早就冲向了楼梯那边――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更何况他们还不是夫妻呢。 鬼脸看着那个趴在地上哭叫的女孩子,快步走了过去。 \"别、别杀我,我、我走,我会走的!\" 看到鬼脸走过来后,女孩子吓得连哭都忘记了,挣扎着向门口爬去。 鬼脸根本不管女孩子的苦苦哀求,弯腰伸手采住她的头发,就像拖着个破麻袋包那样,把她拖到门口,随手扔了出去,然后重重关上了防盗门,咔嚓一声反锁。 鬼脸转身,看着不知所措站在天台边的沈银冰,眼里闪过一抹冷笑,左手一翻,从身后拿出了一盘尼龙绳。 第221章 你不要伤害她! 佐罗! 看到鬼脸把张弟随手扔出去时,沈银冰黯淡的双眸,马上就让天上最亮的星星也失去了颜色。 在南越草甸、在南部盘龙山时,在沈银冰走投无路感到绝望时,佐罗都是以鬼脸形象出现的。 所以呢,在王哥俩人看到鬼脸的第一眼而发愣时,沈总却没这种反应,有的只是兴奋。 他终于来了! 他怎么知道我会来这儿? 他把这些人赶下天台,难道要在这儿对我表明心迹,要和我――我答应吗? 不,我才不答应呢,我又不是随便的人! 越想,沈总的思想越不纯洁,继而想到佐罗要把她在天台山就地正法啥的了。 但是,当春心荡漾的沈总,看到鬼脸拿出一盘尼龙绳,迈着一双常腿,腰直自然摇摆,走路姿势中带有女性特有的美感时,手足,一下子冰凉。 鬼脸是个女人,她不是佐罗! 她把所有人都赶下天台,又拿出绳子,这是要仔细的收拾我啊。 搞清楚这些后,刚才还花痴似的沈银冰彻底傻掉,慢慢后退,直到被天台护栏挡住退路后,才双手按着护栏,身子好像打摆子似的问:\"你、你是谁?你要干嘛?\" 鬼脸女人没有吭声,快步走到沈总面前,抬手就抓住了她的胳膊。 沈银冰尖叫,挣扎:\"你放开我,放开我――来人呀,救命啊!\" 鬼脸根本不在意沈银冰的喊叫,抱住她腰,把她横放在桌子上。 看到沈总很不配合的挣扎后,鬼脸有些不耐烦,抬手就在她脖子上砍了一掌。 然后,沈总的叫声就嘎然而止,整个世界变得漆黑一片―― 自从摘桃死了后,本来就不怎么爱说话的苏北山,变得更加沉默了。 每晚,他都会站在后窗前,拉开窗帘对着别墅后面那片树林看很久,就连海伯,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 今晚,就像往常那样,苏北山一个人站在没有开灯的卧室后窗前,到背着双手看着外面。 今晚的风很轻,吹在他的脸上,就像沈若萱的手,那么温柔。 想到沈若萱后,苏北山的心猛地疼了一下,有血滴落――那是一个多么温柔善良的女人啊,一辈子都没有做过任何一件伤害别人的事情,但却被暗杀了。 沈若萱死后的样子,就像永远刻画在苏北山的脑子里。 他敢发誓,就算是死,他也不会忘记沈若萱全身雪白几近透明、面貌却栩栩如生,永远不腐烂变形的模样。 她就像是睡着了,正在做一个噩梦,要不然嘴角也不会带出痛苦才会有的动作。 \"唉,若萱,都是我害了你,你一个人在那边还好吧?我想,我很快就能去见你了。\" 苏北山低低的叹了口气时,放在柜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能够打通苏北山这个电话的人,只有三个人。 一个是海伯,一个是沈银冰,一个――就是远在天国的沈若萱。 这个电话,是沈若萱临死前一个月送给老苏的生日礼物,是一款当时算是非常高档的诺基亚手机。 这款手机早就被淘汰掉,市场上根本看不到了。 但是苏北山却拥有两百个这种型号的手机――在沈若萱遇难去世后,苏北山就买了两百个同一型号的手机,就是预防沈若萱送给他的手机坏掉,没地方买配件。 事实上到现在为止,这个手机在接近二十年中,已经坏过好几次了,每次苏北山都能用最快的速度,给它换上配件。 苏北山敢保证,世界上没有谁比他更加了解这款手机,哪怕是这款手机的研制者。 因为在无数个夜晚中,他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把练习拆解、组合手机,目的就是准备沈若萱给他买的那个手机坏掉后,他能用最快的速度换上配件! 海伯现在别墅中,沈若萱在天国,这时候给苏北山打电话的,也唯有女儿沈银冰了。 苏北山走到柜子前拿起手机一看,果然是女儿的号码。 每当看到女儿的电话号码时,苏北山都会感到一丝温馨,笑意会情不自禁的浮上:\"喂,小冰,这么晚了还没有休息吗?呵呵,你怎么不说话――你、你是谁!?\" 苏北山脸上的笑容,腾地消失。 手机那边传来一个阴森的女人声:\"我是谁?苏北山,相信你该知道我是谁,也知道我最需要的是什么。如果你还想再见到你宝贝女儿的话,那你最好在一个小时内,把我 要的东西放到我指定的地点。要不然的话,你就等着替你女儿收尸吧!\" 沈银冰陷入黑暗的时间并不长,因为她就算是在昏迷中,仍然能感到强烈的不舒服,整个人都处于一种不安全的失重中。 沈银冰睁开眼,首先看到的是繁星,和灯光。 看到繁星和灯光,这没啥稀奇的。 但关键问题是,她惊讶的发现,这些繁星和灯光,竟然在她身下! 她身下数十米的出,水波荡漾,映着天上的繁星,和地上的灯光。 沈总非常困难的翘起头向双脚部位看去,然后就看到了那个鬼脸女人。 鬼脸女人站在天台的护栏上,拿着手机打电话,脚下踩着一根绳子。 那根绳子,绑住了沈银冰的双脚,把她吊在了天台外面。 绳子的另一头,却被鬼脸女人踩在脚下――只要人家一抬脚,沈总就会以秒速超过三十秒的速度,呈自由落体状,重重摔向下面的大明湖。 人从高处掉进足够深的水里,一般来说是摔不死人的。 但关键问题是,沈银冰看到自己腰间好像被捆上一个什么东西,那个东西上有个小红点,一闪一闪的,好像天上最调皮的那颗星。 看过无数个警匪电影的沈银冰,马上就猜到这是啥玩意了:炸弹,绝对是定时炸弹! 打电话的鬼脸女人好像冷笑了一声,然后蹲下,把手机凑到沈银冰的双脚位置,淡淡的说:\"你爸不相信你就在我手中,你要不要主动替我证实一下?\" 沈银冰牙齿咯咯作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不说就算了,我有办法让你说的。\" 鬼脸女人冷笑一声,左脚一抬――沈银冰的身子急速向下坠落,使她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声尖叫:\"啊――\" 尖叫声未落,鬼脸女人踩住了绳子,沈银冰的身子,贴着酒店侧面墙壁,在高空中来回的游荡,就像是一只纸鸢。 这时候,下面街道上,响起了凄厉的警笛声―― \"你不要伤害她!要不然我和你们玉石俱焚,你休想再得到想要的东西!\" 听到女儿发出的惊恐尖叫声后,苏北山对着手机低吼了一声,声音尖锐,好像厉鬼夜嚎。 电话中,传来女人得意的冷笑声:\"你把我要的东西带到北郊黄河边路段26-27公里处,那儿听了一辆黑色桑塔纳。我确定收到东西后,你女儿就安全了。苏北山,我最后 一次警告你,你只有两个小时。两个小时内,我得不到那件东西,你就等着替你女儿收尸吧!\" \"你――\" 苏北山正要再说什么时,手机那边却传来了嘟嘟的忙音。 他颓然的坐在炕上,愣了有十几秒钟,然后猛地蹦起,冲向了卧室东南角。 东南角上有个三角橱柜,柜子上供着一个灵位,上面写着\''爱妻沈若萱之灵位\''。 住在下面客房内的海伯,听到楼上仿佛响起一声尖叫后,鞋子也顾不得穿,就开门冲了出来。 等他用最快的速度冲上苏北山的卧室门前时,门开了。 苏北山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不等海伯问什么,就声音嘶哑的说:\"给我接高飞的电话!\"―― 网路上盛传,越是表明正经的女人,那方面的需求就越厉害,这就是传说中的闷扫。 闷扫女人一旦撕下正经的面具,就会彻底变成一个银娃,完全忘记了尊严、女性矜持什么东西。 就像秦城城。 在广大师生面前,秦城城刻意收敛了她的美,留给大家一个有些古板的印象。 可当她在彻底沦陷后,她的疯狂却让高飞都感到惊讶。 高飞刚走进浴室,身材堪称魔鬼的秦老师,就跳着动感十足的探戈,秀美的脚尖点地,好像一条不安分的蛇儿那样,扭着腰直,晃着上身迎了上来。 右腿和双手缠住高飞时,秦老师只说了一句话:\"狠狠的干吧,我的少年!\" 然后,已经不再是少年的高先生,就像狼人那样,动作粗鲁的一把抱起了她,重重碰在了墙上。 水在流,哗啦啦。 人在叫,嗯啊哦。 外面高飞的手机在爆响,叮叮当当―― \"高飞的电话没有人接,看来他今天喝多了,在睡觉。\" 海伯扣掉了手机,问:\"发生什么事了?\" \"小冰,出事了。你马上给颜红打电话,让她速度赶到步行街,去找高飞!\" 苏北山狠狠咬了下嘴,拿着塑料袋急匆匆的走下了楼梯。 海伯连忙跟上:\"你要出去?\" 苏北山头也不回:\"是!\" \"可、可外面危险,你不能去!\" \"我非去不可!\" \"不行!\" 海伯快步追上苏北山,拉住他的胳膊,声音里带着哀求:\"我知道你很担心小冰的安全,可你要是出去,外面的杀手就会――\" 不等海伯说完,苏北山就打断了他的话:\"老童,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我就是听了你的话没有出去,结果若萱死了。二十年后,我还要听你的话?\" 海伯颓然垂下了头。 苏北山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说:\"老童,我知道你和我一样,都疼爱小冰,早就把她当作了亲生女儿。你――你能眼睁睁看着女儿死去,却龟缩在这里?\" \"不能!\" 海伯霍然抬头:\"我和你一起去!\" 第222章 谁是谁的玩物! 几辆警车,拉着凄厉的警笛声,从落日餐厅门前公路上迅即驶过,向东而去。 正在打扫门前卫生的德才姐,看着警车远去的方向摇了摇头:\"这是哪儿又出事了?唉,幸亏德才就在餐厅里,不用为他担心。\" 德才姐刚说完这句话,就看到一辆火红色的跑车,呼啸着好像一枚火箭那样,超过一辆正常行驶的黑色轿车后,却猛然来了个九十度的直角拐弯。 吓得黑色轿车司机,赶紧一踩刹车! 火红色火箭擦着黑色轿车车头,嗖地一下就飞进了落日餐厅的停车场内。 幸好,这是步行街(步行街虽说叫步行街,但后来因为发展经济等原因,也开始允许轿车驶入,要不然的话,那些出门就坐豪车的大老板,阔太太,谁有闲心步行来这儿 刺激消费?)的夜晚,街上的车辆不是很多,黑色轿车在紧急刹车后,并没有引起恶劣的追尾事件。 但司机却从车窗内探出脑袋,对那辆火红色轿车破口大骂。 这是一辆限量版的法拉利,从敞开着的天窗内可以看到,开车的是个身材娇小的美少妇。 美少妇穿着一身红色的睡袍,头发还湿漉漉的,一看就是刚洗完澡,准备休息的。 火红色法拉利呼啸着冲到餐厅台阶前,又是一个急转弯,随着一个相当漂亮的飘移动作,停在了台阶前。 车门打开,光着雪白小脚丫的颜红,从车上跳了下来,双手拎着睡袍快步跑上了台阶。 \"女士,请问您找谁?\" 看到这个身材娇小却动感十足的美少妇如此的急吼吼,德才姐连忙拦住了她。 颜红急声道:\"我找高飞,高飞在哪儿,快带我去见他!\" 德才姐问:\"你是谁――\" 她的话音未落,颜红就像一只发怒的母豹那样,低声吼道:\"少特么的废话,高飞在哪儿!?\" 尽管红姐很无礼,但德才姐也能看出她现在好像有十万火急的大事,也不和她计较了:\"高飞就在二楼办公室内,他――哎,你给我站住!\" 在德才姐的嚷声中,正在一楼大厅用餐的客人们就看到,一个杏干十足的小女人,光着雪白的小脚丫,风一样的冲向了二楼楼梯。 因为她奔跑速度过快,风吹起了她的睡袍裙裾,一些眼神好的家伙,竟然惊讶的发现:这个小美少妇的睡袍下,竟然是真空的! 哎哟我的个娘哎,哥们刚才干嘛要眨眼啊! 颜红现在根本顾不得走光不走光的了,母豹般的跳跃着,奔上二楼餐厅,左右看了一眼,飞快的跑到挂有\''总经理办公室\''牌子的门前,抬脚一脚踹开,高声叫道:\"高飞, 你快出来!\" 满大厅的客人和服务生,顿时石化,瞪大眼睛张大嘴巴的看着那边。 这个是谁啊,难道是飞哥的老相好,知道他和秦老师在里面乱搞,特意前来闹事了――负责餐厅安保工作的李德才,看到红姐来意不善的跑上二楼后,紧随其后的追了上 来,还没有等他喝止,颜红就跺开门冲了进去。 别看李德才文化程度不高,但想象力却非常的丰富,在听到红姐喊出高飞的名字后,马上就想到这是飞哥的老相好了,赶紧停住了脚步。 颜红可以硬闯高飞的办公室,但李德才却不敢――要是万一碰到飞哥的某些暧昧场面,那他还不得被削死? “高飞,你在哪儿?” 颜红闯进办公室后,左右一看没有看到高飞的人,但却看到地上有一堆衣服。 而且,浴室内也有水流声哗啦啦的响,这就证明人在浴室内。 颜红根本没有多加考虑,跑到浴室门前再次飞脚踢开了房门,然后愣住:里面有对身无寸缕的男女,正在墙边做那种让光棍愤怒的美事。 秦城城爽腿缠在高飞的腰间,双手搂着他的脖子,后背靠在墙上,看到浴室门被人踹开后,马上停止了嘹亮的尖叫声。 托着秦城城美豚用力的高飞,也扭头傻乎乎的看着门口。 一时间,三个人都愣在当场。 高飞不愧是男人,最先反应了过来,尴尬的笑笑:“红、红姐,你怎么来了?” 看着秦城城,颜红狠狠咬了下牙关,嘶声道:“高飞,快,快去大明湖边上的稻花香大酒店,小冰被人挟持了!” 秦城城自从堕落后,就把自己定性为了他的女人,解红颜是她唯一的情敌。 她要打败解红颜,除了年轻外,最主要的就是在和他做那种事时,要肆无忌惮! 女人都是自私的,秦老师以为凭借他出色的表现,和倾情的付出,此时就算天塌下来,高飞也得照顾她才对。 门口那个衣衫不整的小女人是谁? 小女人嘴里所说的小冰,又是何方神圣? 高飞就算是为了那个小冰去做事,但肯定得先训斥一下那个‘私闯民宅’的小女人,好好安慰她一下后,再去做事才对。 可让秦城城赶到无比惊讶、羞辱和伤心的是,高飞在听小女人喊完那句话后,马上就把她推开,根本不管她脚下一滑摔倒在了冰冷的地板上,光着身子一个箭步就蹿到了 门口,劈手抓住那个小女人的睡袍,低声喝道:“你说她在哪儿!?” 颜红在亲眼目睹高飞和别的女人做那种事时,心里也是难受的要命。 她以为,乐不思蜀的高飞也许根本不会理睬她,说不定还会训斥她,就算要去看沈银冰,恐怕也得安慰一下那个女人才对。 但是,当高飞推开那个女人采住她睡袍时,她才知道她错了:原来,高飞这样在意沈银冰! 一股子暖流,让颜红感到了丝丝幸福,嘎声道:“她是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被人挟持了,警察已经向那边赶去,我和苏北山都给你打电话,你却没有接――” 颜红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推开她冲了出去,几下就穿好了衣服,冲出了办公室。 颜红正要跟着冲出去,却又停步转身,看着蹲坐在浴室内地上的秦城城,嘴角挑起一抹邪恶的笑意:“哟,这不是秦老师吗?真没想到你会和高飞做这种事,而且还这么 投入。不过我告诉你,不管你再怎么讨好他,他也不会改变在乎小冰的态度。也许,你在他心里,只是一个免费的玩物而已。” 颜红认出秦城城时,秦老师也认出了她。 对红姐的刻薄打击,秦老师俏脸红黑不定,咬牙从地上爬了起来,声音有些嘶哑的说:“呵呵,颜副总,你说我是高飞的玩物。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恐怕早就成为他的 玩物了吧?而且,他可能已经抛弃了你。” 颜副总嘴角的笑意消散,冷笑:“哼哼,只要他能对小冰好,别说是做他的玩物了,就算是被他送给别人当玩物,我也心甘情愿的!” 秦城城也没问那个小冰是谁,事实上她也懒得问,骄傲的昂着雄膛走出了浴室:“你不用拿这种话来打击我,因为我很明白,我和他做那种事时,需求和感受都是共同的 ,没必要分谁是谁的玩物。正如你所说,我喜欢,他愿意,而且我们都是单身的,谁有权利管?” 颜红看着慢条斯理穿衣服的秦城城,冷冷的说:“以后,你要是敢再纠缠高飞,我就把你那个地方撕烂了!” 秦城城冷笑:“少和我放这种狠话,我连脸都不要了,我还在乎什么?” 就在两个女人为高飞斗嘴时,当事人已经冲出了餐厅大门。 他刚跑下台阶,詹姆斯和白板俩人,巧合并肩走到台阶下:“哎,白板,你说咱们把这蓝牙无线耳机放在高飞办公室内,能听到什么?” “喝酒时据我观察,那个秦城城老师对他是一往情深啊,俩人绝对会有奸情。咱们把耳机放在他办公室的花坛里,肯定能――” 白板手里抛着一个蓝牙耳机,刚说到这儿就看到高飞兔子般的跳下台阶,惊讶的喊道:“咦,你火烧皮股了?” 高飞纵身一跃,跳进了颜红那辆落下天窗的法拉利中,大喝一声:“上车!” 詹姆斯俩人和高飞并肩作战那么多次,早就有了极为默契的配合,马上就知道发生了特大要事,根本不问什么,在高飞发动车子向他们急驰而来时,左右一分! 然后,在德才姐等人那惊诧的目光中,俩人一左一右跳上了车子,呼啸着冲出了停车场,眨眼间就消失在了东方。 就在德才姐等人猜测高飞要去做什么时,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从树影下走了出来。 男人看起来和高飞差不多年龄,但体格要比他魁梧的多,看起来好像一只随时都会蓄势待发的豹子那样,浑身充斥着野性的暴力。 望着高飞三人消失的地方,男人轻轻的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沉声说:“叶心伤,赤龙已经赶去现场了,你最好保护好你的秦紫阳。我有种感觉,他比和 我们在一起时更加强大――我为你做的,就只能是这些了。” 叶心伤在那边沉默了片刻,才低声道谢:“铁屠,谢谢你。” “唉。叶心伤,其实我觉得那个女人,不值得你这样做。” 铁屠又叹了口气,然后扣掉了电话,钻进了一辆车子里。 ―― “到底是怎么回事!” 詹姆斯紧紧抓着前面的靠椅靠背,问已经把车速提到一百四的高飞。 高飞今天喝得酒的确很多,但在睡了一个下午,又和秦城城鏖战三场后,再加上被冷风一吹,酒意早就荡然无存,眼神更加犀利,冰冷。 微微眯着眼,请打方向盘从外侧超过一辆车子后,高飞才淡淡的说:“有人劫持了沈银冰。” 白板骂道:“沃曹,又是她!喂,我说哥们,你这个妞儿到底得罪了什么人呀,怎么总是这么点背,名字刚从of平台上下架,却又马上遭到挟持了。” 高飞没有理睬白板,却吩咐詹姆斯:“看看后面有没有女人穿的斯袜,或者别的东西。” 第223章 希望你能活着回来! 从来不以本来面目外出执行任务,已经是狙杀小组成员的一个死规定,这也算是一种自我保护吧,他们其实不怕被人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但却怕麻烦不断。 因为事发突然,詹姆斯等人根本没有携带油彩,所以高飞才让詹姆斯看看,车里有没有女人穿的斯袜,那样可以套在头上的。 詹姆斯低头捣鼓了片刻后,从车座下拿出几根黑色斯袜,呵呵笑道:“运气不错,恰好三只――奇怪,怎么只有三只呢?”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口袋中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出手机一看,是个陌生号码。 高飞却没有犹豫,马上接通了电话:“我是高飞,你是谁?” “我是苏北山。” 电话那边,传来苏北山疲惫的声音:“我现在大明湖北门移动通讯大楼大厅前,你先来,我有事要吩咐你。” “好的,你等我。” 高飞也没废话,直接扣掉了电话。 颜红这款限量版法拉利,虽说没有经过改装,但最快车速依旧能提到两百迈。 在市区内,尽管此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但路上车辆还是不少,尤其是通往大明湖的这条路上,正常行驶的车子最快也就是六十迈车。 但高飞却把车速放到了极限! 火红色的法拉利,在街灯照耀下化成了一道红影,很多开车的哥们在听到低沉有力的呼啸声时,还没有来得及扭头去看,就觉得眼前一花,一道红色影子已经飞向前方。 高飞才不管什么红灯绿灯,只要前面没有一座大山当着,凭着他的车技,不管遇到什么意外情况,都能有惊无险的飞驰而过。 期间,还超过了几辆正赶向事发现场的警车。 至于路口上方的摄像头,根本无法捕捉到法拉利的车牌。 ―― 坐在车里的苏北山,抬头看了眼前面不远处的稻花香大酒店,又低头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然后吩咐海伯:“老童,你下车去等吧,估计高飞很快就能来到了。” “步行街距离这边,最少也得有十五公里吧,他不可能这么块就赶过来的。” 海伯的话音未落,就看到一片红色的影子,忽地从奔驰轿车旁飞掠而过,接着却又嘎然停顿,车子还没有来得及晃悠两下,就飞快的向后倒车。 看到从车上跳下来的高飞,苏北山欣慰的笑了笑。 他这辈子做过的错事太多,也认错了很多人,但唯一做对了的事,就是把沈银冰托付给了高飞,唯一没认错的人,就是高飞。 “上车说话。” 苏北山从落下的车窗内说了一句。 高飞知道,苏北山现在处于危险中,随时都会有杀手出现,要不是沈银冰遭到劫持,他绝不会离开苏家别墅的。 等高飞跳上车子,还没有等他开口说话,苏北山就把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递给了他。 高飞接过来,打开一看,是本厚约五六厘米的线装本书。 苏北山说话了:“那些人要杀我,挟持小冰,就是为了这本书。” 高飞问:“这是一本什么书?里面有藏宝图?” 苏北山淡淡的说:“至于书的秘密,都在书里面,以后你仔细看看,就会明白的。” 高飞又问:“既然那些人要这本书,那为什么不拿这本书去救沈银冰?” 苏北山摇头:“不能给――如果为了救小冰,我把这本书交出去的话,会死很多人的,其中就包括连雪。” 不等高飞说什么,苏北山继续说:“那个人挟持了小冰后,给我打电话说,让我把这本书送到北郊黄河边上,那边的人收到这本书后,才会放掉小冰。可我知道,他们在 收到书后,绝不会放过小冰的,因为那个人必须得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高飞静静的听着,没有说话。 苏北山又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也装着一本书,还有一个早就淘汰了的诺基亚手机。 拿出那个手机,苏北山说:“高飞,等我打完电话后,把这个手机交给小冰吧,她知道这代表着什么。至于这本书,则是那本书的盗版,我精心制作的。你去救小冰,我 和老童去那边送书。” 交代完了这些后,苏北山拨通了女儿的手机号。 那边马上就有人接听了,一个冷冰冰的女人声音:“东西送去那边了吗?” 苏北山脸色平静的说:“我正在送东西的路上――我不管你是谁,我警告你,如果你敢伤害我女儿,我就会让那本书彻底消失,你们永远都别想得到想要的那些东西!” “苏北山,现在你已经没有了选择的权利,还有一个多小时,你得抓紧了。” 那个女人说完这些后,扣掉了电话。 苏北山把手机交给了高飞,眼里全是‘深情’的说:“高飞,我这次去送书,回不来的可能性极大,希望你别忘记我的嘱托,好好对待小冰。” 正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苏北山虽说不一定会翘了,可他现在说话的语气中,却带着浓浓的哀伤,以及真挚:“小冰从小就没受过什么苦,性格比较任性,但她其 实心地很善良的,我也能看出她非常的在意你。” 叹了口气,望着远处的稻花香大酒店,苏北山喃喃的说:“我知道,你身边其实有很多女人,我若是要求你抛弃那些女人,专心对小冰好,那是一种奢侈的妄想。所以我 只希望,你能像对待别的女人那样对待小冰,在她最需要人帮助时帮她一把,我就心满意足了。” 高飞把手机放进塑料袋中,看着苏北山:“我答应你,更希望你能活着回来。” 说完,不等苏北山说什么,高飞就跳下了车子。 他实在受不了和一个不是男人的老男人,在车子里长时间的卿卿我我。 在高飞表示他答应时,苏北山的眼睛开始发亮,对开门上车的海伯说:“老童,你跟高飞去吧,我自己去黄河那边就行。” 海伯身子一顿,断然拒绝:“不行!要么我和你一起去,要么我去,你留下!” “童海,你想抗命吗!?” 苏北山低喝一声,接着语气松缓了下来,恢复了他尖锐的本声:“老童,其实你应该明白,在若萱被杀,我挥刀自宫的那一刻,我的人生就已经走到了尽头。我能活到现 在,就是为了小冰,希望能在我死之前抱上孙子,那样我才觉得无愧于若萱。” 苏北山推开海伯抓着车门的手,从副驾驶上坐到了驾驶座上:“可是,因为安归经在我手中的消息已经泄露,我随时都有可能被杀手猎杀,就算今天不发生这件事,依着 西宫的狠毒和决绝,我除了连累小冰外,就只能龟缩在家里了。” 笑了笑,苏北山脸上带有解脱的神情:“老童,我不止一次的说过,你已经把小冰当作了亲生女儿――正是因为有你和高飞,所以我才能放心的离开。老童,你难道希望 小冰一下子失去两个父亲?” 童海老泪纵横,抓着车门嘶声道:“可我……” “你想我永远都龟缩在家里?以前还有摘桃陪伴我,现在还有谁能在漫漫长夜,听我思念若萱?呵呵,老童,等小冰有了孩子后,别忘了抱着去我坟前,让我看看。” 苏北山说完,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启动车子,忽地一下蹿了出去。 “我答应你,就算是死,也要保护好小冰!” 海伯看着飞驰而去的车子,朝天嘶吼一声,双手捂着脸,噗通一声的跪倒在了地上。 ―― 冀南,自从建国开始,就是国内治安最为稳定的城市之一。 冀南警方(交警),更是在上世纪受到一号首长的高度称赞。 虽说冀南还远远达不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境界,可冀南人的豪爽和淳朴,以及齐鲁好汉骨子里特有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精神,正是杜绝治安恶劣事件发生的最 基本原因。 但在今天,在号称‘自由天堂’的冀南,却出现了歹徒挟持人质的重大恶劣事件。 事件发生后,最先赶到现场的不是警方,而是各大媒体记者。 相比起警方来说,媒体记者对意外事件的反应更加敏捷,在王哥等人被鬼脸女人轰下天台没多久,《泉城晚报》的记者就拍马赶到了,这还得得益于王哥,因为他一个朋 友就在晚报当记者。 随后,接到酒店报警电话的警方才迅速赶到。 等市局局长刘昌明驾车赶来现场指挥大局时,已经最少有七八家的报纸、电视台记者到场了。 刘昌明赶来现场时,广场分局的干警早已经设立了警戒线,杜绝记者和围观者靠近现场,分局副局长梁娇娇,正在紧张指挥手下抢占有利地形,以及筛选精通水性的干警。 梁娇娇虽说只是副局长,不过今天也凑巧,分局局长和常务副局长,今天下午才赶去京华学习,所以她就是现在分局的最高领导。 别看梁娇娇是副局长,可她以前还从没有应付过眼下这种场面,幸好刘昌明能及时赶到。 看了眼那些端着摄像器材的记者,刘昌明黑着脸快步走进了警戒线内。 刘昌明此时很是郁闷,他此前的那些任局长,虽说也有磕磕绊绊的时候,但却从没有遇到过像眼前这样影响恶劣的重大事件。 之所以说影响恶劣,是因为稻花香大酒店所处的位置就在市中心,而受害人更是冀南本地最大民企北山集团的总裁。 现在,沈美女总裁正像个苹果似的被人吊在高楼上,随时都能一命呜呼,他感到压力那是空前的大。 第224章 直播现场报导! 摘下帽子,松开领口的扣子,刘昌明脸色阴沉的昂首,看着被吊在高楼天台下的沈银冰,问梁娇娇:“人质现在的情况怎么样,歹徒有没有提出什么条件?” 梁娇娇摇头:“我们到现在还没有取得和歹徒的联络,不过根据从天台上逃下来的目击证人说,歹徒只有一个,是鬼脸女人――小何,把证人请过来!” 一个刑警答应了声,带着两个人弯腰穿过警戒线,来到了刘昌明面前。 这俩目击证人不是别人,正是被鬼脸女人撵着滚蛋的王哥和张弟。 王哥和张弟俩人,是典型的富二代,他们父辈和刘昌明的关系都还算不错,所以俩人也认识,过来后就毕恭毕敬的问好:“刘叔叔好。” “哦,原来是小王和小张。” 看了眼嘴唇肿的老高的张弟,刘昌明也来不及慰问,直截了当的说:“当时是什么情况?” “是这样的――” 王哥和张弟,就把鬼脸女人出现,撵走天台露天酒吧的事儿详细说了一遍。 当然了,他们是不会说出要打沈银冰主意的,直说就是想认识一下,交个朋友的。 “这么说,歹徒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女人,她这次的主要目标,就是沈银冰了。” 刘昌明听完后,皱眉略微思索了一下,随即摇头:“不对,歹徒决不可能只有一个人,酒店内应该还有她安排的暗桩存在。” 这时候,一个警察带着一个年轻的武警上尉跑了过来,啪的一个立正:“报告刘局,我是武警总队某分队上尉李自然,我所带的六名狙击手已经到场,正在抢占有利地形 ,估计三分钟后就能全部到位,请刘局指示!” 刘昌明得到这边有恐怖事件的消息后,马上就通知了冀南武警总队,请求他们派遣最优秀的狙击手赶来现场,协助破案。 刘昌明挥手还礼:“好,请李上尉等我命令。” 暂且不管酒店内还有没有歹徒同伙,但既然天台山只有一个,而且人质下面就是大明湖,那么完全可以让狙击手击毙歹徒,而不必担心沈银冰会落在水里,反正现在已经 有最少四名精通水性的干警下水了。 从目前情况看来,击毙歹徒、再从水中救出沈银冰,对于警方来说,好像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但刘昌明却总觉得不对头:歹徒不会傻到以为警方不会用狙击手对付她吧? “局长!” 正在端着望远镜观察高楼平台情况的梁娇娇,此时忽然发出一声惊呼:“人质身上有炸弹!” “什么!?” 刘昌明怵然一惊,抢过望远镜向上看去,不断的拧动焦距,终于发现倒吊着的沈银冰腰间,果然有个红点在不停的闪烁。 刘昌明的心沉了下来,根据他丰富的刑侦经验,自然能断定这个红点是定时炸弹,而不是手机信号灯啥的。 呼的放下望远镜,刘昌明转身喝道:“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许轻举妄动!梁娇娇,马上想办法和歹徒取得联系,我要和她对话!” 梁娇娇还没有回答,分局刑侦科的小彭就冲了过来:“梁局,歹徒打通了我们的报警电话,说要和我们对话。” 刘昌明和梁娇娇转身,向那边的警车跑去。 抢先抓起一个刑警递过来的电话,刘昌明捂着话筒,低声说:“立即调查来电的号码信息!” 吩咐完了后,刘昌明才松开手,对着话筒沉声说:“我是冀南市局局长刘昌明。” 一个女人的笑声,从话筒中清晰的传出:“呵呵,刘局,你好。碍于某些原因,我就不向你做自我介绍了,你就称呼我鬼脸吧。” 刘昌明点头:“好,鬼脸,我劝你最好是无条件释放人质!看在你还没有犯下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的份上,我们将从轻处理。我……” 刘昌明正要对鬼脸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时,却被鬼脸冷冷的打断:“少说这些没用的,再说,我就会扣掉电话。” 刘昌明赶紧说:“啊――别,别,那你说,你到底要怎么样?” 鬼脸淡淡的回答:“我要求不高,不要钱,不要你们给我直升飞机帮我脱险,更不会随意伤害她,就是希望我离开时的半小时内,你们不要追杀我。要不然的话,沈总可 就轰的一声变成碎片了。” 顿了顿,她继续说:“至于我为什么要绑架沈总,我想冀南警方还没有权利知道这些。实际上,你们也不会在意的,对吧?好了,随时等我电话,千万不要做傻事,企图 用狙击手来对付我,因为我在临死之前,有足够的时间引爆她身上的炸弹。” 鬼脸说完,就扣掉了电话,把吊着沈银冰的绳子绑在天台护栏上,好整以暇的坐在天台边缘,展开双臂仰起下巴,做出了一副惬意享受冀南美景的姿势。 “混蛋!” 刘昌明放下电话,低声骂出这俩字时,刑侦的小彭报告道:“报告刘局、梁局,现在我们已经查出歹徒所用的通讯工具号码。这个号码的主人,正是受害者沈银冰!” 这个结果,并没有出乎刘昌明的意料,他拿起望远镜再次向天台山看去,喃喃的说:“她既然不是来杀沈银冰的杀手,那她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刘昌明身后的不远处,传来一阵骚乱,有人在喊:“小李,东子,你们两个准备!白鸽,立即进入直播状态!” 听到白鸽这个名字后,刘昌明的眉头皱了一下。 白鸽,是冀南电视台新闻频道最给力的记者,今年29岁,曾经参加过全国形象小姐选美比赛,最终获得了亚军。 就在很多人以为她将走进演艺圈内时,她却出人意料的回到了冀南,成为了电视台的记者。 传言,白鸽和市宣传部的某位领导,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 当然了,这些都是捕风捉影的事儿,当不得真。 但刘昌明却知道,这个白鸽在电视台很是跋扈嚣张,除了由市宣传部副部长兼职的台长之外,其他几个副台长,都没有被她看在眼里。 对于这种不懂得低调的女人,刘昌明一向是没什么好感的,可绝不会为了她而得罪宣传部那位领导,所以在听到她在后面搞现场直播后,马上就阻止要去干涉的梁娇娇, 淡淡的说:“随他们去吧,反正市民也有权利得知本次恐怖案的真相。” ―― 高飞开来颜红的那辆法拉利,就放在移动大楼门口,和詹姆斯俩人步行穿过公路,来到了稻花香大酒店的西侧人群后。 远远的看去,他们能看到被倒吊着的沈银冰,因为那妞儿穿着一身白衣。 他们也看到了武警狙击手迅速抢占有利地形,做好随时狙击歹徒的准备。 不过,三个人却没有妄动。 尤其是高飞,别看在来时的路上,不要命似的狂奔,但来到事发现场后,他却是异常的冷静。 着急,愤怒,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会让头脑发热,造成更坏的结果。 詹姆斯摘下了腰间的钥匙,上面挂着一个微型单通红外线夜视望远镜。 观察了片刻,把望远镜递给了高飞:“人质身上有定时炸弹,歹徒是个鬼脸,看她游荡着的那两条腿子,应该是个女人,身材不错,这要是按在炕上从后面干一晚上,哥 们宁愿少活三年。” “卡特里娜知道你有这个想法后,肯定会拿剪子把你那玩意给咔嚓了。” 高飞冷冷的说了一句,举起了望远镜。 就在这时,他听到身边有个普通话说的非常标准的女声响起:“各位观众,我是冀南新闻频道的记者白鸽,我现在北园路大明湖畔稻花香大酒店,为您做现场直播。根据 我们目前掌握的消息,已经确定受害人是冀南当地最大民企北山集团的总裁,沈银冰――不过,我们暂时还无法为您带来最详细的报道。但应该等不了多久,因为我台的 直升机已经在路上了,到时候,我将在空中,为您播放最为真实的一幕。现在,我将去采访警方最高领导人,市局的刘昌明局长。” 对这些记者,高飞三人一向不感兴趣,也没有多加留意。 收回望远镜,高飞率先走到了对面公路的阴影处。 詹姆斯问道:“怎么做?” 白板说道:“可以肯定的是,绑架者绝不只有那个鬼脸,酒店内还会有她的同伴。” 高飞抿了抿嘴角:“苏北山曾经告诉我说,无论鬼脸得到、得不到她要的东西,沈银冰都会有丧命的危险。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去天台,夺走鬼脸女人手中的引 爆器。” “别罗嗦了,那就去酒店!” 詹姆斯说着转身向酒店正门跑去:“反正这边有警察看着,就算你那妞儿掉进水里,也不会有大碍的。” 警方赶到事发现场后,第一件事就封锁酒店正门,任何人只能出不能进。 酒店正门的警戒线外,同样站满了围观者,大部分都是酒店工作人员。 被刘昌明派到酒店正门的梁娇娇,正在询问酒店经理,问他里面还有没有酒店工作人员。 大腹便便的经理,哭丧着脸的说:“酒店工作人员倒是都退出来了,但却不保证会有客人在里面。” 梁娇娇黛眉皱起:“事发后,酒店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客人撤出酒店?” 经理愧疚的低下头:“当时大家都慌了,一窝蜂似的往外跑,根本不清楚到底还有没有客人――” 他的话音未落,一个小服务生就战战兢兢的走过来,低声说:“我、我确定有客人在里面。” 梁娇娇连忙问:“你确定?” 小服务生用力点头:“我是最后一个跑出酒店的,我在12层工作。当时我跑下来时,恰好看到几个人正向上跑。而且,在1208包厢内,还有一对夫妻在用餐。” 梁娇娇又问:“那对夫妻是做什么的?长什么样子?” 小服务生想了想,说:“好像是当官的,因为我听到男的对女的开玩笑,叫她方书记。” 第225章 有炸弹! 当听小服务生说有几个人在得知事发后,不向外逃走反而向顶层冲去时,梁娇娇就意识到这几个人,很可能是沈银冰的朋友,或者说是歹徒的同谋。 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选择。 她关心那对在1208号包厢用餐的夫妻,也是怀疑他们是歹徒的同伴。 但是,当小服务生说那对夫妻开玩笑,说男的喊女的叫什么方书记时,她就意识到事情严重了。 如果那个方书记两口子是歹徒,他们绝不会守着服务生暴露自己身份。 只能说,这个方书记是某单位的领导。 酒店内还有其他人质,这个问题很重要,梁娇娇必须得马上向刘昌明汇报。 她刚拿出手机,又一个服务生走了过来:“警、警察同志,我可以确定人质是一个人来的,最多、最多是两个人。” 梁娇娇放下手机,问:“你怎么确定?为什么又说最多两个人?” 女服务生说:“因为人质来时,是一个人,我看了她的紫金会员卡。但她刚走进电梯,又有一个身材高挑,身穿黑色靠背体恤、马裤、运动鞋的短发女孩子走了进来,说 她是人质的朋友。” “黑色体恤――” 梁娇娇猛地想到从望远镜看到的那个鬼脸,就是这身穿着。 这样推断的话,沈银冰绝对是一个人来的,鬼脸是跟踪而来,欺骗了服务生。 而那几个事发后冲向顶层的男人,肯定是鬼脸的同谋。 梁娇娇迅速推断出这些后,刚要给刘昌明打电话通知,手机却抢先响了起来。 手机内,传来刘昌明那沮丧而沉重的声音:“梁局,现在马上带人清除酒店正门方圆三百米内的所有人,任何人不许接近这个范围。 梁娇娇下意识的问道:“又发生什么新情况了?” 刘昌明叹了口气:“唉,歹徒刚给我打过电话,市纪委的方小艇方书记,和她的爱人,已经被歹徒控制住了。你现在马上疏散围观群众,以免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 “市纪委的方小艇方书记!?” 听到这个消息后,梁娇娇就感觉脑子里轰的一声响,第一反应就是:这件事,大了。 一个正厅级的省会城市实权高层,被歹徒挟持,只能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 梁娇娇可以断定,消息证实后,不但冀南市委会发毛,就连省委也会惊慌的。 根本没有多加考虑,梁娇娇马上就嘶声命令手下:“快,快,尽快疏散围观群众!” 其他警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事,连忙去疏散人群。 可这件事闹的太大了,而且现在还是现场直播,最少得有上万人围在酒店三面(一面环水),凭着梁娇娇手下这十几号人,要想在短时间内疏散他们,可以说是难于上青 天! 而且,围观是国人的天性,这么多人都在围观,有谁舍得远离啊? 所以呢,梁娇娇等人累出一身大汗,也没起到丝毫效果,很多人都是被推远了,但很快就会重新围上来。 “这可怎么办,这些人怎么就不懂事呢?” 梁娇娇见状,急得满头大汗,但却没有丝毫的办法。 就在这时,她忽然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人群中飞起,重重砸在了矗立在路边的酒店广告灯箱上。 灯箱啪的一声就碎了,接着一个凄厉的声音大喊:“啊,不好,有炸弹,快跑呀!” 有人马上相应:“快跑呀,有炸弹!” “炸弹,炸弹!” “炸弹!” 炸弹这两个字,就像是瘟疫那样,以不可置信的速度在人群中传播。 人群马上就起了最明显的反应:就像一阵狂风席卷过河面那样,如潮的人群水波一样的向四周扩散,尖叫着,推搡着,哭泣着…… 围观者在受害人不是自己时,总会怀着看戏的心态,津津有味的围观,赶也赶不走。 但当真实的危险就在身边时,他们这种心态瞬间消失殆尽,立马撤退――围观的确好,但生命价更高! 成千上万的人匆忙撤退的场面,的确称得上是壮观之极,幸好这边没什么门啊窗户的,路段开阔,所以才没有发生严重的踩踏事件。 但饶是如此,等人群潮水般的撤退后,地上还是留下了数百只各式各样的男女鞋子。 期间,更有无数良家妇女的皮股、上身、腿子、甚至正中央位置,都遭到了咸猪手的偷袭。 至于丢失的金银首饰、小包、透明小内――啥的,更是不计其数。 但不管怎么说,没有人出现被踩伤的事件。 梁娇娇目瞪口呆的看着一地鞋子,懊悔的想: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个方法――咦,这边还有三个人没走呢? 看到有三个人留在灯箱下,而且脑袋上还戴着黑色的女士斯袜,梁娇娇下意识的把枪口对准了他们。 这时候,其中一人却说话了:“梁娇娇,是我,我们要进酒店。” “啊,你是、是高飞?” 梁娇娇一楞,随即明白了过来,放下手枪:“刚才,就是你喊有炸弹的?” 詹姆斯恨恨的骂道:“曹,他脱下了我的鞋子!” 别人说要进酒店,梁娇娇肯定不会答应。 但这个人既然是高飞,那么她绝对会答应。 因为她曾经亲眼看到高飞在盘龙山为救沈银冰,凶残的把三个歹徒搞成了两死一重伤。 事后,高飞却把那份功劳送给了她,说算是给她来冀南的见面礼。 实际上,也正是通过被封锁的盘龙山绑架案,梁娇娇才迅速在分局内竖起了威信。 现在梁娇娇对高飞的态度,又恨又复杂,连她自己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 犹豫了下,梁娇美点头:“好,我可以放你进去,但你要小心,酒店内还有别的歹徒。而且,最主要的是,在12层的1208包厢内,还有市纪委的方小艇方书记。如果有可 能的话,请替我们警方解救方书记!” 高飞一愣:“方小艇也在这酒店里?” 梁娇娇并没有注意到高飞在提到方小艇时,那熟悉和惊讶的神态,点头回答:“嗯,是刚得到的消息,歹徒已经控制了他们。” “好的,我知道了。你先帮我拿着手机。” 高飞把手机递给梁娇娇时,后者扔过了一把枪:“拿着!” 上次在盘龙山时,梁娇娇并没有携带枪械,但却把短匕给了他。 这次,她带了手枪。 高飞反手一抓,啪的抓住了手枪,对詹姆斯俩人点了点头:“梁娇娇,不管你看到了什么,我都希望你装看不到。” “什么?” 梁娇娇还没有明白高飞这样说的意思,就看到他身边那俩同伴忽然抬手,对酒店正门附近所有的照明灯接连点去。 咻、咻咻――啪,随着十几声轻微的咻声,所有照明灯全部变黑。 他们有手枪! 梁娇娇怵然一惊,再低头看向高飞时,却发现他和他的两个同伴已经不见了。 梁娇娇当然明白,高飞等人打碎所有照明灯,就是为了掩护他们冲入酒店。 “我真笨,为什么没有早点想到这一点?” 梁娇娇有些懊悔的跺了跺脚,抬头看着酒店顶层,喃喃的说:“他究竟,是什么人?” 趁着灯光骤灭,所有人视线都没有反应过来之前,高飞三人冲进了大厅内。 大厅内倒是灯火通明,但门口那俩摄像头,却被白板在冲过来之前,就挥枪打碎了。 高飞三人贴在大厅内的死角,看着一地凌乱的大厅,抬起右手对白板比划了一下。 白板点头,双手攥枪,微微弯腰抬头看着大厅上方。 他在狙杀小分队内,专职电子侦察和枪械,就算他闭着眼,酒店的监控系统也发现不了他。 高飞刚才给他比划,就是要求他在前面带路,躲过那些监控头,摸去监控室,关闭所有的监控设备,那样敌人就看不到他们了。 稻花香大酒店的监控室在二楼,白板很快就带着高飞俩人找到了。 三人分左右贴在走廊墙边上,相互使了个眼色,詹姆斯纵身一跃,横向飞过门口时,右脚猛地跺在了门上。 房门根本不堪詹姆斯的大力猛踹,咣当一声向后飞去。 在门板被踹开的一秒钟后,高飞和白板齐地一个翻滚,滚进了监控室内。 他们之所以等房门被踹开后一秒钟才滚进去,就是要造成一个时间差。 一般来说,监控室内要是有歹徒存在的话,看到房门被猛地踹开,第一反应绝对是对门口开枪。 假如这时候高飞俩人扑进来,就成了靶子。 所以他们在沉了一秒钟。 一秒钟的时间,恰好是第一次扣下扳机,却看到没人出现,下意识的发愣的时间,这时候才是他们扑进去的最佳时机。 三个人的配合,可谓是精彩到了极点,默契到了极点。 但让他们赶到失望的是,监控室内竟然空荡荡的每一个人,白白浪费了他们的精彩表演。 “曹,这些家伙可真够狂妄的,犯罪都不屑占据监控室,看来他们根本不惧怕你们华夏警察。” 白板悻悻的骂了一句,收起枪械走到了主控电脑前。 高飞对监控室内没人而感到高兴,这样最起码能省略一部分麻烦。 飞哥可是个不喜欢麻烦的人。 “白板,快点找到天台的监控器!” “稍等。” 白板答应了一声,坐在主控电脑前,拉过键盘噼里啪啦的打了几下,左边那台只看到一片桌椅的显示器上,马上出现了一个人。 白板刚才远程操纵了摄像头,让它改变了方向,对准了天台边缘。 高飞清晰的看到,在天台边缘的水泥护栏上面,坐着个身穿短袖体恤的背影。 这个背影很苗条,应该是个女人。 第226章 一群小蟊贼而已! 白板飞快的敲打着键盘,天台四角的四个监控摄像头缓缓移动。 诺大的露天天台山,除了那个看起来很孤独的背影外,就再也看不到其他人了。 高飞看了片刻,吩咐白板:“我看看十二楼的情况。” 白板点头,又是片刻快速的操作,很快就锁定了十二层的走廊。 走廊两侧的窗口,有两个身穿黑衣的人,因为距离关系看起来有些模糊,白板锁定其中一个的面孔放大,做了清晰处理。 这是一张看起来很恐怖的脸,好像厉鬼那样,肯定是戴了仿人皮面具,但一双眼睛却很亮,透着凶狠的犀利,一看就知道不是善类。 高飞还发现,画中人的左耳中戴着蓝牙通讯耳麦,看来和天台山的鬼脸女人始终在保持着联络。 不用高飞吩咐,白板又把摄像头锁定了1208房间门口。 房间的门是关着的,门外没有人,无法确定里面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加上天台山那个鬼脸女人,高飞他们已经搜到了三个鬼脸。 经过几分钟的快速搜索,白板又在第六层,第九层,各发现了两名同样戴着鬼脸面具的人,其他楼层倒是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 无论是天台上的鬼脸女人,还是六、九、十二层楼的留个鬼面人,看上去都是那样洒脱,仿佛不是在犯罪,而是在捉迷藏似的,看起来压根就没把这回事当作事。 这些人如此狂妄,视下面上百警察、武警如无物,如果不是傻瓜,就是自持本领大。 很明显,这些人绝不是傻瓜,而是他们吃定了只要沈银冰等人质在手,警方人再多,也不敢把他们怎么样。 更何况,现在他们又在1208包厢内挟持了一位打大人物――市纪委书记方小艇。 这样一来,外面的警方更不敢轻举妄动了,刘昌明也打消了派遣特警冲进酒店的行动。 其实,这些鬼面人根本就不在乎警方会冲入酒店。 因为鬼脸女人曾经明确警告刘昌明,她的人一旦受到丝毫惊吓,她可不敢保证沈银冰和方书记的安全…… 投鼠忌器,就是这个意思。 “现场情况就这样了。” 白板仔细搜寻完整栋酒店大楼后,对高飞说道:“现在我们最起码有三个困难。第一,该怎么才能悄没声的除掉六、九、十二层走廊上的鬼面人。第二,在除掉他们时, 还得防止他们随时给天台上的鬼脸女人发出警告。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即便是能悄没声的干掉下面六个人,天台山的鬼脸女人得不到警报,那我们该怎么才能夺 过她手中的引爆器。” 高飞手里拧着黑色斯袜,沉吟道:“还有第四个困难,那就是得救出1028包厢内的两口子。” 詹姆斯有些纳闷的说:“他们的死活,和我们什么关系?” 高飞回答:“他们帮过我,我不能见死不救。” 詹姆斯耸耸肩:“那好吧,老规矩,你来制定作战计划,我们给予细节补充。” 看了眼墙上的电子钟,距离鬼脸女人给苏北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如果她知道苏北山带去的只是一本假书,很有可能会在恼羞成怒下伤害沈银冰。 反正现在他们手中又多了方小艇两口子为人质,他们的安危在警方眼里,要比沈银冰重很多。 “可惜,我们没有随时联络的通讯器。” 高飞刚说完这句话,却见白板笑嘻嘻的抬起了手。 在他手心中,有几个当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无线蓝牙通讯耳麦。 高飞眼睛一亮,抬手砸了白板肩膀一下:“曹,你小子到哪儿也带这些东西。” 这几个耳麦,可是白板打算偷放在高飞办公室内,窃听他奸情的。 不过他是不会说出实话的,和詹姆斯对望了一眼,得意的说:“哥们随身携带电子侦察仪器,就像詹姆斯上厕所也得携带枪械那样,已经是我的职业病了。” 高飞这才知道,白板俩人冲进酒店时所用的手枪,原来是詹姆斯的。 “有了它就不是问题了。” 高飞和詹姆斯各自拿了一个耳麦戴在耳朵上打开,捂着嘴巴相互试了一下,一切正常。 “好,白板你坐镇主控室,必要时可以用控制照明来配合我们的行动,我和詹姆斯走楼梯,咱们去了五楼时,翻出窗口――” 高飞简单的说了下行动计划,又弯腰拉出主控台下的工具箱,从里面取出两把螺丝刀,扔给詹姆斯一把后举起了右手。 白板和詹姆斯一起举手,三只手掌轻轻拍了一下,齐声嗨了一声,高飞俩人闪身出了主控室。 “一群小蟊贼,有必要这样郑重其事?” 关上房门后,白板坐在主控台前的转椅上,双脚搁在台子上,状态悠闲。 酒店内这几个连设防都不屑设的小蟊贼,白板还真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 ―― “里面的情况怎么样了?” 徐春名书记在一帮人的簇拥下,脚步匆匆的走过来后,忽视了刘昌明的抬手敬礼,直接询问里面的情况怎么样。 面对这位齐鲁省的一哥,刘昌明不敢有丝毫怠慢:“报告徐书记、王省长(齐鲁省省长),陈厅(齐鲁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厅长),孙书记(冀南市委书记),董― ―” 还没有等刘昌明向各位领导一一问好,徐春名就不耐烦的抬手打断了他的话:“我问你,里面的情况怎么样了!?” 有歹徒在稻花香大酒店挟持冀南民企总裁沈银冰事件刚一发生,正在陪某国际大亨吃饭的徐春名就得到了消息,他立即向有关部门做了指示,要求他们不惜任何代价,也 要保证人质的生命安全。 不过,徐春名重视这件事归重视,但沈银冰的身份,还没有资格让他亲临现场指挥。 但是,当省厅陈放告诉他说,冀南市纪委的方小艇方书记和爱人,也在稻花香大酒店被歹徒挟持后,徐春名就再也坐不住了,马上就告辞了外国友人,急匆匆的赶来了现 场。 本来,方小艇这个省会城市正厅级实权高层遭遇这事就够徐春名愤怒的了,更何况还有她爱人高健城。 高健城虽说只是岭南大学的一名特级教授,可他却是当今一号首长的亲兄弟。 如果他在这儿有个什么闪失,就算徐春名不用以命抵命,可他这省委书记的乌纱帽是别想戴了,政治前途就此打住――你说他能不着急吗? 偏偏刘昌明还在这儿罗里罗嗦的问好。 陈放赶紧给刘昌明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别废话了,赶紧说正事。 “徐书记,是这样的。” 刘昌明赶紧把现场实际情况简单的说了一遍,末了才说:“酒店内具体情况,我们还不知道,因为我们暂时不敢派人进酒店,以免会造成歹徒紧张,伤害方书记和人质。” “千万别让人擅自进酒店,绝不能进去!” 徐春名用力一挥手,厉声命令道:“立即给我联系歹徒,我要亲自和他们对话!” 徐春名已经打定主意,只要歹徒能放过方小艇夫妇和人质,就算他们提出天大的要求,他也会一口答应的。 “好,小彭,你马上给天台歹徒联系――” 刘昌明刚要下达命令,就听到西边不远处的夜空上方,传来了巨大的轰鸣声响,接着,一束强光从天上扫射向了这边的人群。 “直升机,歹徒还有同伙!” 刘昌明惊叫一声,拔枪在手快步跳到徐春名身边厉声喝道:“快,保护首长!” 忽然出现一架直升机后,刘昌明潜意识中就以为,这是歹徒的同伴来了。 现场有徐书记这样的大领导,如果被歹徒误伤,刘昌明的责任可就更大了。 马上,其他把注意力集中在稻花香大酒店的干警、武警们,都纷纷调转了枪口,对准了直升机。 “徐书记,上车!” 省厅陈放低喝一声,挽住徐春名的胳膊就向一辆警车那儿拉。 “放手!” 徐春名大喝一声,挣开陈放的手:“我倒要看看,这些人敢把我怎么样!” 哎哟,我的个娘哎,在我们眼里你是神一般存在的省老大,可在歹徒心中,你可是最重的筹码了啊,这时候还逞什么英雄好汉啊――陈放心中暗暗叫苦,正在考虑是不是 用强把徐春名架上车子时,却听到头顶响起了非常劲爆的音乐声:当、当当、当! 就在大家为忽然响起的劲爆音乐而发懵时,一个悦耳的女声从直升机扩音喇叭中响起:“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我是冀南新闻频道的实地采访记者白鸽,我现在稻花香 大酒店歹徒挟持人质现场为您做报导,现在,我们将飞临酒店平台上空,为大家――” 曹,原来是电视台的采访直升机! 很多人心中都恨恨的骂了道:可把老子给吓死了。 讪讪的松开徐春名,陈放仰头看着飞向酒店天台上空的直升机,心想:这个白鸽以后别想在新闻界混了,电视台的台长也得受处分,嚓,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就敢 整这种调调,吓唬徐书记。 陈放等人以为,此时徐春名肯定会怒气冲天,指不定会马上让人给省委宣传部打电话,让部长把把冀南电视台的部长给撤了。 但是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徐春名却没有发脾气,而是摇了摇头。 精明如刘昌明者,甚至从徐春名眼神里看到一丝溺爱的无奈,心中一动:难道,这个白鸽和徐书记关系不一般?传说她和市宣传部副部长那些事都是假的? “嘘――快看!” 就在刘昌明心里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时,忽然就听到身边围观者忽然发出了嘘声,有人抬手向前面上方指着什么,他赶紧抬头向前看去,冷汗唰的一下就淌了出来。 第227章 九龙王! 为了确保沈银冰和方小艇夫妇的安全,刘昌明下了严令,任何人不许进入大酒店。 他真怕有不懂事的警察冲进去,不但救不了人质反而激怒了歹徒,那样的后果他可承受不起。 所以,他宁可和歹徒谈条件,也不会派人擅自行动。 而徐春名,也是这个意思。 与大领导的意见不谋而合,这让刘昌明心中暗赞自己处事果然果断英决。 只是,还没有他仔细享受这种得意,却在围观者的嘘声中看到,有一个黑影从酒店五楼的走廊窗口翻出,就像一只狸猫那样,身子轻轻一跃,就扑上了悬挂在墙上的空调 外机上,接着抓住通向地面的流水管道,几下就来到了六楼走廊窗口旁边。 有人在展开营救行动! 这个人是谁? 他为什么不听从我的命令! 看到这个人后,刘昌明的第一反应就是生气,非常生气,跑到警用通讯车前,抓起话筒就拨通了梁娇娇的手机,厉声吼道:“梁娇娇,是谁让你派人擅自行动的!?” 别看现场高层很多,其中更是有刘昌明直接的顶头上司陈放,但整个营救行动却是以他为主的。 换句话说就是,他全权负责营救人质计划。 只要他不下达命令,任何人都不许轻举妄动,而现场除了刘昌明之外,唯一有‘自主行动权’的,就只有广场区分局的最高长官梁娇娇了。 所以,他就想当然的以为,那个从窗口翻出的黑影,是梁娇娇的手下。 梁娇娇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带着清晰的委屈:“报告刘局,那个人不是我的手下,更不是我派去的,很可能是一直隐藏在酒店内的。” 其实梁娇娇基本确定,这个人就是高飞了,因为她非常熟悉他的身材―― 听梁娇娇这样回答后,刘昌明才知道冤枉了她,语气马上松缓了下来:“梁局,现在省委徐书记亲自到场了,你必须看好你手下人,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以免刺激到歹徒 而伤害到方书记夫妇。” 说完后,刘昌明用力扣掉电话,快步走到徐春名面前,摇了摇头:“徐书记,那个人不是我们的人――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无法判断他的目的是什么。” 徐春名看着那个贴附在六楼走廊窗口旁边的黑影,没有说什么,只是缓缓点了点头。 酒店的六楼,要比民宅住户六层楼高很多,相当于八层楼左右的高度。 现在,那个黑影在万千围观者的注视下,正在努力尝试着接近走廊窗口,看样子是要从窗口翻进去。 虽说流水管道距离窗口不是太远,也就是两米的样子,但别忘了这可是在贴着光滑磁砖的墙体上,这要是一旦失手,从六楼摔倒下面的水泥地上,当场摔不死就算他是个 命大的。 陈放捧着望远镜向六楼看去,边看边向徐春名汇报情况:“徐书记,在六楼走廊窗口里面,站着一个人。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人就是天台歹徒的同伴了。外面这个人, 整试图从窗外突进去袭击他,可惜,他根本无法逃过敌人的眼睛。” 陈放的话音未落,忽然就看到外面那个人松开流水管,猛地扑向了六楼窗口,就像一只蝙蝠那样,身子完全离开了墙体,处在了高空中! “啊!” 陈放下意识的,和很多围观者一起低叫出声,接着就看到六楼走廊窗口一黑。 ―― 高飞和詹姆斯顺着楼梯飞快的跑上了五楼,相互竖起了下大拇指,按照计划好的分头向东西两个走廊窗口跑去。 既然六楼有敌人在走廊两端窗口守候,那么他们就不能再走楼梯。 当然了,就算他们从楼梯上冲上去,凭着他们的把握,也能在敌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用手枪把敌人击毙。 但这样一来的话,带着无线蓝牙通讯耳麦的歹徒,在临死前肯定会发出惨叫声。 这可不是高飞所希望看到的,那样势必会惊到其他楼层的歹徒,从而导致整个计划失败。 所以,他们只能选择分头从窗口近距离袭击敌人,避免他们在临死前发出警告。 高飞翻出五楼窗口时,冀南电视台的直升飞机,也已经飞抵到了酒店大楼上空,王牌记者白鸽正在报导现场情况。 刘昌明等人,很反感白鸽的这种做法,觉得她的出现,给警方造成了没必要的分心。 但对高飞和詹姆斯来说,直升机的出现,却对他们的行动有着很大的益处:直升机的巨大轰鸣声,吸引了守着窗口歹徒的注意力,使他更加贴近窗口,而且打开了窗户向 外看,不但有效遮掩了歹徒临死前发出的惨叫声,也避免了高飞扑碎玻璃发出的脆响声。 “真是天助我也!” 抬头看了眼直升机,做好飞跃准备后,高飞捂着左耳问:“准备好了吗?” 詹姆斯和白板的声音,马上从耳麦中传来:“ok!” “开始!” 高飞低喝一声中,松开流水管,右脚猛地一蹬墙体,就像一只捕捉蚊子的蝙蝠那样,飞快的向窗口扑去! 与此同时,坐镇酒店主控室的白板,也及时灭掉了六楼走廊中的所有照明! 走廊中的所有照明忽然灭掉后,守在西边窗口抬头看天上直升机的那个歹徒,本能的一楞,还没有从视线一下陷入盲点中反应过来,就觉得劲风扑面,接着咽喉猛地一疼 ,还没有来得及发出惨叫声,一只手就捂住了他的嘴巴。 鬼脸歹徒身子急促抽搐了片刻,掐着高飞胳膊的双手,缓缓的松开。 高飞仍然捂着他的嘴巴,在黑夜中等了片刻,白板的声音在耳麦中响起:“ok?” 詹姆斯率先回答:“ok。” “一切正常!” 高飞说完这句话,眼前一亮,照明恢复了正常。 确定歹徒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后,高飞这才松开了捂住她嘴巴的手。 歹徒平躺在地上,眼睛睁的大大的,喉头插着一把螺丝刀,鲜血顺着螺丝刀刀身咕噔咕噔的向外冒。 向对面窗口的詹姆斯翘了下大拇指后,高飞撕下了鬼面人脸上的仿人皮面具。 面具下,是一张惨白泛着死灰色的脸,很年轻,看起来也就是和高飞差不多,面庞刚毅,冷峻。 揪下套在头上的斯袜,高飞把鬼脸面具贴在了自己脸上。 这是一款非常精致的面具,贴在脸上后就像人们戴口罩那样,没有丝毫不舒服感。 随后,高飞又取下了死尸耳边的蓝牙耳麦,关掉了白板的无线蓝牙耳麦。 再接下来,在白板的监视中,高飞和詹姆斯飞快的换上了两具死尸的衣服。 现在,他们摇身变成了歹徒,接下来就能正大光明的走楼梯了。 高飞在站起来时,忽然拿起死尸的左臂,撸起衣袖看了眼上面的刺青。 这是一个类似于狮子的狻猊图案(狻猊,形似狮子,在龙的九个儿子中排行第五,平生喜静不喜动,好坐,又喜欢烟火,因此佛座上和香炉上的脚部装饰就是它的雕像) ,很传神,也很诡异。 “难道,苏北山所说的那个邪教中,人人胳膊上都会有这种刺青?” 高飞不解的摇了摇头,把死尸拖进了旁边一个房间内,与走过来的詹姆斯轻轻拍了一掌,走上了楼梯。 有了这身伪装后,高飞俩人接下来的任务就相对轻松,再也不用冒险攀爬窗口了。 同时,为了避免天台山的歹徒听到和白板的谈话,就暂时关掉了和他的联系。 确定高飞俩人关闭无线耳麦后,坐在椅子上的白板,这才伸展双臂,伸了个舒服的懒腰,喃喃的说:“哥们这次来华夏,本来是想见识一下号称世界最美丽的东方美女的 ,谁特么的想到却卷入了这样一场无聊的游戏中。” 在白板看来,依着他们狙杀小组的武力值,和战无不胜的丰富经验,除掉歹徒救下沈银冰,那就是小菜一碟,压根就提不起神来。 白板决定,最好是先眯眼休息一会儿,到时候等高飞俩人办完事后,再叫醒他好了。 白板刚要闭眼,却忽然猛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就像皮股下面着了火的猴子那样,一下子就蹿到了主控台上,迅速转身抬起手中的枪,对准了门口。 门口,站着一个年轻男人。 男人相貌很英俊。 这儿所说的英俊,不是像那些南韩奶油小生那样的英俊,而是真男人的英俊,套用老掉牙的话来说就是,眼前这人有着一张刀削斧刻般的坚毅面庞,鼻梁挺直,紧紧抿着 的嘴角带着孑然的傲气,但那双很明亮的眼睛中,却透着让女孩子心碎的柔情。 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白板就想到了高飞。 高飞也许不如眼前这人英俊,有些偏重于奶油小生,但两者的眼神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仿佛他们就是亲兄弟两个那样。 只是,高飞眼神中多了一抹邪意。 男人站在门口,双手到背在后面,淡然的看着白板一言不发。 白板右手食指慢慢压了下扳机,森然道:“你是谁?” “我姓叶,树叶的叶,叫叶心伤,心伤碎了的心伤。” 男人淡淡的说着,迈步走进了监控室,视白板的手枪如无物。 “叶心伤?” 白板枪口对准了他的眉心,咯咯笑道:“没听说过――我劝你最好双手报头的蹲在墙角,因为我不想滥杀无辜。” “九龙王中的人,永远都不会双手抱头任人宰割的,以前不会,现在也不会。” 叶心伤并没有挺直前行的脚步,更没有住嘴:“高飞不会,叶心伤,也不会。” “九龙王!?” 白板的双眼瞳孔,猛地一缩。 在七年前,那时候他就在外籍军团闯出了一点名号,也耳闻了世界各国的军事武力人才。 他曾经听说过,在世界十大特种部队中排名第六的华夏西南蓝盾特种部队,有一支非常牛比的大队,叫风豹大队。 风豹大队中,又有九个精锐中的精锐,号称九龙王! 第228章 叶心伤太厉害了! 法国外籍佣兵集团a军中流传,华夏九龙王个个都是牛比的不得了的人物,传言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如果来到外籍军团王牌a军的话,都将是王者一样的存在! 当初听到这个传说时,不管是大猩猩还是白板,都对这个传说是嗤之以鼻,说东方人就爱自夸,并说如果有机会的话,将教训一下那些不知好歹的东方少年。 只是他们一直没机会,因为华夏不需要佣兵。 后来,高飞加入了a军佣兵军团。 白板等人就问他,有没有听说过华夏九龙王。 当时高飞反问:九龙王是做什么的?我只听说过四大龙王,就是神话传说中的东海龙王、西海龙王啥的,但从没有听说过什么九龙王。 既然连高飞这个华夏人都不知道九龙王了,白板等人也对九龙王的传说失去了兴趣,并逐渐遗忘了。 但在今天,白板却遇到了一个叫叶心伤的男人,自称是九龙王之一。 白板的瞳孔,骤然一缩,好像针尖那样:“九龙王?你为什么要提到高飞?” 叶心伤淡淡的说:“因为高飞就是九龙王之一,他是赤龙。” “高飞是九龙王中的赤龙?” 白板一呆,下意识的问:“我怎么不知道,也从没有听他说起过。” 叶心伤叹了口气:“唉,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多。我劝你最好是摘下头上的斯袜,放下手中的枪,我们好好聊一下,怎么样?” “好啊。” 白板笑了笑,垂下了枪口。 如果有人在旁边看着的话,肯定会以为白板这是被九龙王大名给震住了,要缴械投降了――但如果那个人真这样想的话,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白板在枪口下垂时的下一个 瞬间,却像复活的眼镜蛇那样猛地昂起头,对叶心伤扣下了扳机! 白板在狙杀小组中,打架干不过高飞,疗伤不如老头,实地侦查不如猴子,詹姆斯会37种语言,其中包括四种快要消失了的南非土著语,大猩猩号称百年难得一见的铁金 刚,最辉煌的纪录就是一个人把一辆轿车从河中拖了上来。 但是,白板却有着自己的长处,要不然也不会成为狙杀小组一员:他除了是个电子侦察高手,枪械专家外,枪法也最出色,闭着眼都能用子弹把一只在天上飞的公苍蝇阉 了―― 白板枪法精准,从没有失过手。 这次面对叶心伤,他同样是信心百倍:干你个蛋的,我管你是什么九龙王,直接一枪撂倒再说! 扣下扳机的瞬间,白板好像已经提前看到叶心伤眉心中弹、红白色脑浆迸溅的惨状。 但事实上――却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不但没有出现红白脑浆四溅的一幕,就连叶心伤的人都不见了,他打出去的子弹击在门外走廊墙壁上,溅起一串暗红色的火花后,又狠狠反弹在了地上。 “啊,这是怎么回事!?” 白板大惊,丰富的实地作战经验,使他做出了最为迅速的动作,马上从主控台上调向了屋角,他要背靠屋角后再搜寻忽然消失了的叶心伤。 但是,他的右脚刚落地,还没有来得及弹起,就觉得握枪的右手一麻,手枪竟然被人夺走了! “不好!” 白板心中狂吼一声,反手伸向后腰:那儿,还有一把手枪。 白板的近身格斗武力值很一般(只是相对高飞来说),所以平时都会掖着一把可以逃避安检的塑料手枪(以色列机场安检军方专用),在遇到危险时,他能用最快的反应 ,扳回劣势。 可惜的是,白板的右手刚碰到后腰枪柄,一个冷冰冰的枪口,就抵在了他的额头上。 叶心伤右手食指压着扳机,淡淡的说:“你是高飞的朋友,我不想伤害你,所以你最好别做无谓的反抗,要不然我会杀人的。” 在这一刻,白板是心灰意冷,终于相信以前听过的那些传闻,原来都是真的了。 “唉。” 白板是个聪明人,他可没有以为叶心伤的威胁只是开玩笑,低低的叹了口气问:“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 叶心伤把白板腰间的备用手枪也拿走,这才放下抵着他脑门的枪口:“很简单,你跟我走一趟。无论如何,看在高飞的面子上,我不会伤害你,也不会暴露你的真实身份。你信得过我吗?” 白板苦笑:“我可以选择不信吗――问你个事儿,你和酒店中的歹徒是一伙人吗?” 叶心伤眼里闪过一丝迷茫的痛苦,低声说:“我认识她,也很在意她。我虽然不会陪她一起犯罪,但我绝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抱歉,等这边的事完了后,我会和高飞亲 自解释的。” 大名鼎鼎的狙杀小组成员之一白板,遇敌后都没有撑过一招,就被光荣的俘虏了,这对他来说不但是个耻辱,而且还不可信。 但事实,就是如此。 只能说,叶心伤太厉害了。 ―― 高飞和詹姆斯并肩走到八楼楼梯拐角处时,一个清冷的女人声音从耳麦中响起:“下面情况怎么样,各单位给我汇报一下。” 马上,有人开始说话:“我是一号,和二号在1208包厢内,这儿一切正常。” “我是三号,和四号在十二层走廊窗口,一切正常。” “我是六号,和五号在九层,一切正常。” “我是七号,和八号在六层,一切正常。” 等前面的人回答后,高飞跟着用模糊不清的声音汇报正常。 高飞的声音落下后,就再也没人说话。 幸好那些人的汇报很有规律,从一号派过来的,这也算是给高飞解决了一个接头暗号的麻烦,也让他们得知酒店中,总共只有九名歹徒。 呆了片刻,女人才说:“嗯,我这儿也很正常。一号,看稳了咱们包厢内尊贵的人质,我们能否顺利脱身,就寄托在他们身上了。” 一号的声音清晰可闻:“明白。” 女人又嘱咐道:“看住二号,别让他在这么关键的时刻犯老错误。” “明白。” 一号迟疑了下刚说出这两个字,高飞就听到耳麦中传来一个女人的尖叫:“拿开你的手,滚开!” 这个声音,高飞不是很熟悉,但却能听出是方小艇发出来的。 同时,他也明白女人为什么那样嘱咐一号了:那个二号,是个色棍,而方小艇虽说已经年过四十,可她却像个三十多岁的美少妇一样迷人。 方小艇的尖叫声未落,一个男人就怒声喝道:“你们这些败类,欺负女人算什么!?” 那个二号要非礼方小艇! 高飞眼里突地闪过一抹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杀机,加快了脚步。 他真没有意识到,在听到方小艇的尖叫声时,为什么会这样着急,生气,杀气毕露! 看出高飞脚步加快后,詹姆斯赶紧抓住他的手,用力攥了一下,接着摇了摇头,示意他最好是冷静下来。 詹姆斯的这个动作,就像一盆冷水,一下子浇灭了高飞心中的狂躁。 用感激的目光看了眼詹姆斯,高飞的脚步重新变得从容了起来。 这时候,耳麦中传来女人的厉声呵斥声:“二号,你是不是要做死!?” 那个二号呵呵讪笑两声,没有回答,但方小艇和她丈夫,也没有再怒叱他,看来天台女人生气后,二号怕了。 接着,耳麦中又传来了轻缓的歌声。 歌词大意是:我尊贵的王啊,你永远都在那片金黄沙漠上,骑着一头白色骆驼,挥起皮鞭,指点着你的江山―― 曲子却带有异域韵味,听起来给人一种新鲜感。 “小姐这首歌唱的越来越好听了。” 有人开始品评女人的歌声:“是啊,我每次听小姐唱起这首《永远的安归王》,都会热血澎湃,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我想喝酒。” “我想吸烟。” “九楼、十二楼的四个兄弟都吸烟,老二你去要,我看着他们。” “不用了,还是忍忍吧。” “八号,我也想吸烟,你那儿还有没有?” 高飞忽然问詹姆斯。 詹姆斯马上用遗憾的声音说:“很不巧,我刚吸完最后一颗,去上面和他们要吧。” “ok。” 高飞和詹姆斯互相点了一下头,停在了八楼楼梯拐角处:他们不能很快就出现在九楼,那样会引起歹徒的怀疑。 从刚才众歹徒的聊天内容,以及鬼脸女人不曾停下的轻缓歌声来看,他们真没有把本次行动当回事,也充分反应了他们是多么的自信。 “怎么,你们的烟吸完了,却跑来和我们要,哼,一百块钱一颗,不要免谈。” 守在九楼走廊西边窗口的歹徒,看到高飞走过来后,不满的撇了撇嘴。 他却没有注意到,高飞和詹姆斯俩人分别走向窗口时,所迈出的脚步幅度是一样大,也就是说他们能在相同的时间,同时分头走到东西两个走廊窗口前。 轰轰――冀南电视台的直升机,飞掠过窗口,螺旋桨发出的轰鸣声,在这一刻仿佛遮掩了世间一切声音,也包括两名歹徒在被螺丝刀捅进心脏时,发出的短促惨叫声。 ―― 从落日餐厅回来后,解红颜就把自己关在了房间内,一个下午都没有出来。 张雯雯知道母亲心情不好,也前所未有的乖,自个儿做了晚饭。 做好晚饭后,张雯雯敲门走进了母亲的房间,看到她正用毛毯蒙着脸,躺在炕上一动不动。 张雯雯走到炕前坐下,右手放在解红颜身上,低声说:“妈,现在已经快十点了,你是不是起来吃点饭?” 解红颜没有吭声,更没有起来,看来是睡着了。 张雯雯却叹了口气:“唉,妈,我知道你现在心里特难受。你有许多不能对人说的秘密――我虽然年龄小,但我也是女性,我知道女人心里如果有秘密却不能说出来,这 对女人来说绝对是一种折磨。” 第229章 一声凄厉的惨叫! 解红颜长这么大,从没有渡过如此一个漫长的半天。 在这大半天中,她大脑中明明一片空白,可偏偏有无数事物在她眼前晃来晃去。 有早就死了的祥子,有高飞,有女儿,有她的青春年少时,还有那两扇朱红色的大门。 从那俩男人来找她的那天开始,解红颜就知道她枯燥、平凡的日子结束了。 实际上,她是一个相当不安分的女人,要不然也不会那么早就生孩子。 她渴望刺激,不平凡的生活,但张雯雯的存在,却像是一根线,拴住了她,使她无法自由的翱翔。 解红颜不知道,她的明天会发生些什么。 心中既紧张,又害怕,还有浓浓不舍,以及小小的期待。 她舍不得女儿,真的很渴望找个高飞那样的男人,晚上滚炕,白天工作,傍晚一家三口外出溜达,偶尔的再来个婚外恋啥的…… 可惜的是,人不老心也不老的解红颜,现在随时都有可能被迫独自离开冀南,离开她相依为命接近十八年的女儿。 路,在何方? 解红颜忽然想到这句话时,张雯雯走了进来,和她说了那些话。 听出女儿声音中的浓浓关心后,解红颜掀开了毛毯,那张倾国倾城的脸上,带着心疼的强笑:“傻孩子,你还小,为什么会想这么多?” “我也不想想啊,可你――” “好了,妈妈不想了,打开电视,陪我看会儿,随便聊聊。” “嗯,好的。” 张雯雯点头,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电视中,正在播放电视直销,看着就让人头疼。 “曹,得到什么时候,电视中才会直销限量版的帅哥?那样我就给老妈买上一打,随便她怎么用。” 张雯雯低声骂了句,跳转了台。 看着女儿在那儿不停的换台,解红颜坐了起来,抱膝说:“雯雯,去拿瓶酒来吧,陪妈妈喝一杯。” “哦。” 张雯雯又摁了下遥控器,正要扔下站起来去拿酒时,眼睛却一亮:“咦,这儿发生什么事了?” 解红颜下意识的看向了电视,就看到一个不住晃悠的画面。 画面上,是一栋矗立在湖边的高楼,高楼下面是乌压乌压的人群,还有数十辆打着爆闪的警车,有女人的画外音响起:“各位观众大家好,冀南电视台新闻频道的记者白 鸽,现在正对您现场报导稻花香大酒店人质被挟持一案。” 看到这个画面后,张雯雯坐了下来:“咦,稻花香大酒店?从咱家向西十公里就到了,以前我和菲菲去过那儿,是哪个倒霉孩子被歹徒挟持了?” 解红颜也凝神细听白鸽的介绍:“根据我们最新得到的消息,歹徒不但挟持了北山集团总裁沈银冰,而且还在1208包厢内,挟持了一对来此用餐的夫妇――这对夫妇的不 幸,不但为歹徒增加了筹码,而且还加大了警方的营救难处……” “沈银冰被绑架了?” 解红颜眉头一皱,忽然想起了什么,吩咐女儿:“快,给我拿手机过来。” “哦。” 张雯雯答应了一声,从外面案几上拿过了她的手机。 找到高飞的手机号,解红颜拨打了过去。 到目前为止,解红颜还不清楚高飞和沈银冰之间,是什么关系。 但却从北山集团今天下午前去落日餐厅捧场中,看出俩人关系不浅。 这样推断下去的话,沈银冰有难,高飞没理由不去现场。 别看解红颜并不在案发现场,但她却很清楚,沈银冰为什么会遭到绑架。 她给高飞打电话,也是要提醒他:千万别掺和在这件事中! 很快,高飞的手机就拨通了,不等他说什么,解红颜就抢先问道:“高飞,你现在哪儿呢!” 手机中,却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你是谁?” 解红颜一愣:“啊,你不是高飞,你是、是秦城城秦老师?” 那边的女孩子的回答:“我不是什么秦老师,我是广场分局的梁娇娇副局长,请问你找高飞有什么事吗?” “哦,原来是梁副局长。” 解红颜有些纳闷的哦了一声,又问:“高飞呢,他去哪儿了?” 梁娇娇果断的回答:“对不起,是他让我代管电话的,具体他去了哪儿,我也不知道,抱歉,我要扣掉电话了。” “哎,你慢点!” 解红颜刚说出这句话,手机中就传来了嘟嘟的忙音。 高飞的手机却在分局副局长手中,沈银冰正被歹徒挟持――解红颜稍微一思考,就判断出高飞肯定参与到了这件事中。 说不定,他和沈银冰一起,都被挟持了! 这样一想后,解红颜再也坐不住了,腾地从炕上跳了下来:“雯雯,快,跟我去大明湖那边!” 张雯雯赶紧问道:“怎么了?” 解红颜飞快的穿上鞋子,头也不抬的说:“高飞有麻烦了。” ―― 要说那些鬼脸歹徒的确太大意了,让高飞和詹姆斯两个,凭着要烟抽的借口,先后干净利索的干掉了九楼、十二楼的四名歹徒。 期间,直升机一直在酒店上空盘旋,而鬼脸女人的歌声却一直没断,翻来覆去的唱着那首《永远的安归王》。 “唱吧,唱吧,再不抓紧唱两遍,你以后都没有机会唱歌了。” 高飞心中冷笑,但却和詹姆斯一起,和着女人的歌声轻哼起来,就像那些参加明星演唱会的粉丝那样。 鬼脸女人哼的遍数够多,高飞俩人也基本记住了歌曲的旋律,这样恰好能够给她造成一种她手下都在的错觉。 哼哼着歌,高飞俩人来到了1208号包厢门前。 高飞俩人分头解决九、十二层的四个歹徒,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但却不能用同样的办法对付包厢内的一号和二号,如果下手不果断的话,肯定能引起鬼脸女人的警觉,那 样就算救下方小艇夫妇,却无法安然营救沈银冰。 来到门前,高飞对詹姆斯使了个眼色。 詹姆斯会意,抬手敲了敲房门。 里面有人问道:“什么事?” 詹姆斯用标准的华夏普通话回答:“里面有冷饮吗?外面的客房中没有。” “哦,这儿有冰啤。” 房间里的人并没有怀疑什么,懒洋洋的说道:“自己进来拿吧。” “好的。” 詹姆斯答应了一声,推开了房门。 1208号包厢,是稻花香大酒店档次最高的包厢之一,装修奢华,却又上档次,房间三面摆放着真皮沙发,正中央却是一张不算太大的圆桌,圆桌上放着几个精致的菜肴, 还有一瓶红酒。 冲着门的椅子上坐着一对中年男女。 男的大约五十多岁,戴着一副深度近视眼镜,长发,面貌清廉俊秀,尽管年龄有些大了,可浑身散发出的浓郁书卷味,却对少妇有着致命的魅力。 男人左手搂着一个美少妇,正是方小艇,她紧紧搂着丈夫,因为心中极度恐惧而全身发抖。 不用问,这个男人就是方小艇的丈夫,高健城。 看到詹姆斯和高飞走进来后,高健城夫妇下意识的向这边看来。 在看到高健城的第一眼,詹姆斯忽然有了种奇怪的感觉,觉得他看人时的眼神,竟然和高飞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尽管俩人的面貌并不是太相像,只是一种直觉而已。 在詹姆斯产生这个直觉时,跟在他后面的高飞脚步顿了一下,但因为脸上戴着仿人皮面具,看不出什么神色变化。 高健城身边坐着一个鬼面男人,桌子上放着一把手枪,正在仔细的品尝红酒。 另外一个鬼面男人则站在冰箱前,正从里面向外拿冷饮。 看到‘同伴’进来后,品酒的男人放下酒杯,懒洋洋的问:“别的包厢内没有冷饮?” 詹姆斯边走边说:“我看过,冰箱内都是空的,看来应该是有客人的包厢内才会放冷饮――马的,这鬼天气真够热的,现场直播的直升机也够吵,还是包厢内舒服。” 拿着两瓶冷饮的鬼面男人,嘿嘿阴笑道:“你们两个谁来和我换换?我一点也不愿意呆在这破包厢内!” 他说着看向方小艇,喉结动了一下,眼里带着羞恼的不甘。 詹姆斯心中冷笑:不用问,这个就是二号了,他眼馋这美少妇却不能动手动脚,所以才提出要和外面的人换换,这叫眼不见心不烦。 高飞接过二号扔过来的冷饮,借着喝水含糊不清的说:“好啊,我和你换,你出去,我留下。” “ok,去外面透透气正好,在包厢内闷死了。” 二号耸耸肩,和詹姆斯并肩走了出去。 走在后面的詹姆斯在关上门时,和高飞使了个眼色。 高飞很自然的点了点头,拧开饮料仰起下巴喝了一口时,一号问话了:“外面情况怎么样?” 高飞走到圆桌前,眼睛盯着一号右手旁那把手枪,淡淡的说:“还能怎么样,看热闹的人山人海,上百的警察没有一个人敢随便冲进来。” 端着酒杯正要和酒的一号,放下了酒杯点了点头说:“是啊,他们担心我们手中的人质安全呢。” 一号说出的这句话最后那个‘呢’还在舌尖打转,右手却迅即的抄起了手枪,抬手就要对高飞扣下扳机! 一号的枪口刚抬起,高飞左手却猛地一甩! 已经刺死两个鬼面男人的螺丝刀,就像一道闪电那样,嗖的一声穿破空气,狠狠刺进一号张开的嘴中! “呃!” 一号张大嘴巴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拿着枪的右手去捂嘴巴,看样子是要拿出嘴里的螺丝刀,但却忘记放下了手枪。 不等一号右手碰到螺丝刀,高飞已经扑了过去,左手抱住一号的脑袋,右手攥拳,狠狠捶打在了螺丝刀的把柄上。 刺――的一声响,尖锐的螺丝刀从一号后脑刺出,鲜血从嘴里向外狂喷! “啊!” 看到眼前的惨状后,方小艇本能的发出了一声凄厉惨叫。 第230章 倒悬之苦中的沈银冰! 高飞俩人在进了包厢后,始终都是詹姆斯在说话。 前面已经说过了,詹姆斯最大的长处,就是会说三十多个国家的语言,其中还包括几种南非土著语。 一个在语言上有着天赋的人,在学别人说话时也有相当强的模仿能力。 詹姆斯曾经和四号要烟吸,听到了他说话时的腔调,所以在和一号、二号俩人说话时,都是仿冒四号在说话。 一号俩人根本没有想到外面的同伴已经被杀,再加上詹姆斯学的惟妙惟肖,所以他们根本没有怀疑。 不过,高飞却没有这个本事。 当詹姆斯和二号出去了,高飞留在包厢内内,一号在从和他的对话声音中,听出了明显的破绽,继而起了疑心,本打算用枪指着他盘问时,高飞却先下手为强,一螺丝刀 刺杀了他! 在一号发出短促的惨叫声时,高飞心里就是一揪。 别忘了,天台山还有一个女人,若是惊动了她,那这次行动可就功亏一篑了。 本来高飞就够担心会被鬼脸女人看出破绽了,方小艇却因为亲眼目睹一号被杀而发出了惨叫声――这一下,高飞心中哀叹一声:唉,完了! 果然,耳麦中鬼脸女人的歌声停顿,继而紧张的问道:“怎么了!?” 高飞还没有想到该怎么办,却听到已经死在怀中的一号声音,在耳麦中响起,很愤怒的样子:“二号,你要是再敢不听小姐的话,打这个女人的主意,我可对你不客气了!” 接着,二号那讪讪的骂声响起:“曹,不就是捏了她一把嘛,至于搞得这样紧张?” 二号的话音未落,一个粗鲁的笑声响起:“呵,呵呵。” 高飞在听到一号怒叱二号的声音后,马上就明白这是詹姆斯在说话了,连忙跟着呵呵笑了几声,边笑,边对方小艇打手式,意思是你别叫了啊。 听说是二号老毛病又犯了后,鬼脸女人疑心顿去,冷冷的说:“二号,你来天台!这儿夜风比较凉爽,可以让你的头脑清醒一下。” 二号那带着惧意的喃喃声响起:“好吧,小姐。” “哼!” 鬼脸女人冷哼了一声,随即又低声唱起了那首《永远的安归王》。 警报解除。 高飞心里松了口气,这才松开了死去的一号。 别看高健城乃一文人,武力值在一号等人面前可以忽略不计,但他终究是保护妻子安全的男人,始终用最强硬的态度来保护方小艇,就算亲眼看到高飞刺杀一号这一幕时 ,脸上也只露出强烈的惊讶,但却没有惊叫,尚能保持着该有的冷静。 这时候,方小艇也醒悟高飞是来救他们的人了,以为他是警方派进来的,长长松了口气。 高健城看着高飞,正要道谢说什么时,却见他摆了摆手,指了指耳朵上的耳麦,接着把手指头伸进一号喝酒的酒杯内,蘸着红酒,在桌子上写了几个字:千万别说话,要 不然外面歹徒就能察觉。 高健城夫妇看着那行字,用力点了点头。 高飞这才快步走到门口,打开了房门。 已经干掉二号的詹姆斯从外面闪身走了进来。 你带他们先走,我去上面天台――高飞用手比划了几下。 詹姆斯也比划:让他们自己下去吧,我和你一起去天台。 高飞摇头:不行,上面的我自己就能搞定,他们的安全对于我来说很重要,你护送他们下去。 詹姆斯无奈,只好圈起手指,做了个‘那你自己小心’的手势,又对方小艇俩人做出个‘跟我走’的动作,当先出了包厢。 高健城不再犹豫,搀扶着妻子跟了出去。 高飞走在最后,一行四人来到楼梯口时,高健城忽然转身看着高飞,用手比划了一下,意思是说我能不能看看救命恩人的样子,以图日后报答。 詹姆斯眉头一皱,正要替高飞拒绝时,却见高飞对方小艇笑了笑,伸手揪下了脸上的面具。 接着,方小艇就呆住,张嘴刚要说什么,却被高飞及时抬手捂住了嘴巴,又摇了摇头,意思是千万别说话,又对詹姆斯打了个手势。 詹姆斯会意:我明白,出去后,我会嘱咐他们别泄露你身份的。 我儿子,原来是我儿子救了我! 方小艇做梦也想不到,救他们夫妻的人原来是高飞,此时激动万分,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表达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疼爱之情。 搂着方小艇肩膀的高健城,明显察觉出妻子心中的异样,继而明白了什么,深深的看了高飞一眼,抬手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下,然后拉着妻子转身跟着詹姆斯走下了楼梯。 不管眼前这孩子是不是他儿子,高健城都知道当前不是相认的时候。 方小艇却不愿意走,她想拉着高飞一起走――她当然能看出,高飞要去天台救沈银冰。 虽说高飞在她面前秀了一手超残酷的杀人技巧,她也看出儿子可能是传说中的高手高高手――但天底下又有几个母亲,愿意让自己儿子冒险的? 只是,等她挣开丈夫的手,再转身看向走廊时,高飞却已经奔上了前往天台的楼梯。 ―― 在刚走进1208包厢内时,高飞还考虑救下方小艇后,该用什么借口才能走上天台接近那个鬼脸女人。 他却没想到好色的二号帮了他的忙,惹鬼脸女人生气了,要让他去天台吹吹风,清醒一下头脑。 嘿嘿,这可是你让我上来吹风的。 高飞心中得意的笑了笑,大摇大摆的走上了天台。 天台上空几十米的高处,一架直升飞机在不停的盘旋。 现场直播的白鸽,看到又一个鬼面人出现在天台山后,马上把镜头锁定了他:“各位观众请注意,各位观众请注意,现在又有一个鬼面人出现在了天台上,他的出现目的 是什么,在这栋大楼中,到底还藏匿着多少鬼面歹徒?” 娘的,这娘们倒是很敬业,大有去做战场记者的潜力。 高飞心里骂了一句,握着手枪的右手抬起,作势要开枪。 吓得趴在直升机舱门口的白鸽尖叫一声,赶紧一缩身子躲进了飞机内时,鬼脸女人却说话了:“二号,别吓唬他们!” 高飞耸耸肩,放下了手枪,大步走向了天台边缘。 坐在平台护栏上的鬼脸女人,叫二号上来本想训斥他一番,不该在这种紧要关头犯老毛病的,但转念一想他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也不容易,再看到他很听话的上了天台, 只是冷冷的横了他一眼,也就没说什么,仍然在哼着那首《永远的安归王》。 鬼脸女人既然不说话,高飞自然更不会说话了,倚在护栏上探头向下看去。 好像一只白天睡觉时的白色蝙蝠那样,沈银冰被倒吊在高空中,已经超过了一个半小时。 倒吊的滋味很不好受,全身的血液都涌向了头顶,沈银冰的下半身,尤其是被绳子捆住的双脚已经麻木,没有了直觉。 看着远处那些闪烁的警灯,黑压压的人群,被夜风吹起层层涟漪的湖面,湖面上不停跳跃的星光、灯火,沈银冰的就很想哭,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 实际上,她的泪水一直没有停止。 她真的搞不懂,她只想做个高傲如雪莲花,吃喝不愁,没事对高飞撒撒气的小女人而已,可老天爷干嘛这样折磨她? 从mh456次航班被劫,到南部山区的盘龙山,再到今天,在短短的十几天内,她竟然接连遭到了三次挟持! 她到底做错了什么? 或者说,难道上辈子是个谋杀亲夫和马夫私奔的跑进来之类的荡货,所以才在今世受到这种报应? 沈银冰敢发誓,她凭着这些‘光辉史’,绝对能申请频频遭到绑架的吉尼斯世界纪录。 但不管怎么说,前两次再怎么可怕,最终却都有惊无险的过来了。 这次呢? 她是否还能保持着好运气。 前两次,都是神探佐罗及时出现。 那么这次呢? 他是否仍然会神兵天将般的出现在她面前,把她从倒悬之苦(这才是真正的倒悬之苦)中解救出来? 夜风吹来,沈总的身子随风摆动,乌黑的青丝四下里飞扬,遮住了她的双眸,扫去了她的泪水,浑身赶到了从没有过的冷。 ―― 詹姆斯带着方小艇夫妻俩,顺着楼梯向下疾走。 他们不敢乘坐电梯,因为怕电梯运行时发出的叮当声,会引起鬼脸女人的警觉。 方小艇也明白这个道理,尽管连续下楼七八层累得不行不行的,可仍然咬牙坚持,最后索性除掉了脚上的高跟鞋,这才感觉好多了。 很快,詹姆斯就带着高健城夫妇来到了二楼。 詹姆斯关掉歹徒的蓝牙耳麦,松了口气:“好了,现在你们安全了,稍等,我去主控室看看,那儿有我的同伴。” 高健城夫妇没有说话,只是相偎着点了点头。 詹姆斯大踏步的走到主控室门前,推开门:“白板,我们已经救出两个人质,鬼舞已经上了天――白板?” 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话的詹姆斯才发现,白板根本不在主控室内。 “马的,这小子跑哪儿去了?他没理由离开工作岗位啊,难道去撒尿了――” 詹姆斯疑惑的四下里看着,刚说到这儿瞳孔却骤然一缩:东南角的角落地上,放着一把手枪! 这把手枪,詹姆斯很熟悉,因为是他随身携带的,在闯进大酒店时借给白板用的。 可是现在,白板不见了,这把枪却在。 这证明了什么? 詹姆斯来不及多想,马上就转身向外跑去。 既然白板出事了,这就证明大酒店中,还有别的歹徒存在,高健城两口子可在外面呢,他必须得先把他们送出去再说。 他刚跑到门口,主控台上的电话却叮铃铃的响了起来。 第231章 又见那轮红月! “你们两个,过来!” 詹姆斯冲方小艇夫妇喊了一嗓子,转身又跑回了屋子里,一把抓起了电话:“喂,找谁!?” 电话中,传来一个陌生的男人声音:“找的就是你,你的同伴在我手上。” 麻痹的,白板这家伙怎么搞的啊,我们来这儿是来解救人质的,不是被人家抓走当人质的好不好——詹姆斯嘴角剧烈抽搐了一下,强压着骂人的冲动,淡淡的说:“你是 谁,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那边的男人轻笑了一声:“哦,看来是我找错人了,对不起,打搅了。” 听出对方有扣掉电话的意思后,詹姆斯连忙叫道:“慢点!” 那个男人说道:“如果这个身穿白衬衣扎领带的外国人是你朋友,如果你认识高飞的话,那我就不会扣掉电话。” “你认识高飞?” 詹姆斯一楞,随即点头回答:“不错,我是那两个家伙的朋友。唉,你告诉我,我那个在主控室内的朋友怎么样了?” “他很安全,最起码现在很安全。” “我要听他说话。” “好,你叫什么名字?詹姆斯,嗯——你朋友要找对你说话。” 话筒中,很快就传来了白板那不甘的叫声:“詹姆斯,这次我们碰到硬茬了!你一定得按照他说的去做,要不然哥们这条小命就保不住了,曹!” 詹姆斯也骂道:“曹,你这种没用的家伙,死了也是活该,真给我们丢脸!” 白板在那边大骂:“老黑,你特么的知道个毛啊,你知道这哥们是谁吗?” “他还能是谁?上帝,耶稣阿拉主?” “他是华夏九龙王中的人!” 白板在那边重重叹了口气,重复道:“他们是九龙王中的人。” 就像白板对华夏九龙王的印象一样,詹姆斯也不相信九龙王的存在,就算存在,也只是华夏人自吹自擂而已。 但现在,当白板被人家俘走后,詹姆斯终于相信九龙王的存在了。 看了眼站在门口的高健城夫妇,詹姆斯压低声音说:“你把电话交给他,我有话和他说——你真是九龙王中的人?” 那个男人淡淡的回答:“这个问题好像已经不重要了。” 詹姆斯冷笑:“哼哼,少给我扯淡了吧啊,我早就听说华夏九龙王是你们国家利器,怎么可能和绑架人质的歹徒一路?难道你不怕我会告诉华夏当局?” 那个男人毫不为意:“我当然不怕,我可以不承认,反正也没有证据证明我曾经出现过。再说了,你同伴现在我手中,而且我也没有伤害他的意思,我只想和你们合作一 次。” 詹姆斯悻悻的说:“好吧,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合作?” 那个男人镇定的说:“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协助你们救下天台山的沈银冰,你们把那个鬼脸女人交给我,这事就两清了。” 詹姆斯还没有回答,白板在那边哀嚎道:“詹姆斯,哦,我亲爱的詹姆斯,你一定要答应啊,我发誓,我这次脱险后,肯定会陪你找世界上最漂亮的黑人美妞!” “晒特,闭上你的臭嘴!” 詹姆斯骂了一声,说:“好吧,成交——但我现在就必须看到我同伴。” 男人很干脆的说:“行,你现在可以来酒店后厨了。” 扣掉电话,詹姆斯转身看着方小艇俩人,叹了口气:“唉,为了救你们,我的一个同伴落入了歹徒的魔爪——你们不用表达歉疚和感激之情,我想这只是我们该做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你们出去后,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今晚高飞参与了救援行动,因为他喜欢当一个做好事不留名的活雷锋,不希望因为当前这种小事,而影响了他当前平 静的生活。我这样说,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 方小艇重重点头,接着又说:“其实,其实我认识高飞。” “我能看得出,要不然他也不会撕下面具给你看了。” 詹姆斯把手枪收好,走向门口:“行了,下面是安全的,你们可以出去了。记住我说的话,无论什么人问你,都不要说出高飞,更不要让警方随便冲进酒店,那样会干涉 我们的营救计划。” —— 看着在天上盘旋的直升飞机,梁娇娇紧攥着高飞的手机,心中没来由的越来越紧张:他到底怎么样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动静?他们能成功救出方书记夫妇吗? 女孩子的心,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安分的,比奔流的水还要让人难以琢磨。 前一分钟,她也许会非常痛恨一个男人,以为那个家伙用非常粗暴的方式夺走了她的第一次。 但在下一刻,她却又开始为那个男人的安全担心,希望他能平安归来。 女孩子为什么会有如此复杂的思想,别说是人了,就连神,就连梁娇娇自己,也搞不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正如她托人调到冀南,本想找‘花丛小蜜蜂彭远航’报仇雪恨 的,可在看到高飞后,这种想法却莫名其妙的淡薄了许多。 如果非得找个理由来解释的话,那只能这样说:高飞是梁娇娇的第一个男人,而且长的也不是太让人讨厌,再加上他有非常牛比的身手,与传说中的‘英雄’有些接近, 以至于她对他的恨,慢慢转变成了一种顺其自然—— 也许,他得到她的第一次,是命运安排的吧。 “有人出来了,有人出来了!” 就在梁娇娇胡思乱想时,身后人群呱噪了起来。 她赶紧抬头向酒店门口看去,就看到两个人相互搀扶着,快步走出了酒店大厅。 下意识的,所有警察都举起了枪,几辆汽车灯也骤然亮起,对准了那俩人。 “别乱动,是自己人!” 看到那俩抬手挡着脸的人中有个是身穿套裙的女人后,梁娇娇马上就意识到这是谁了,连忙大喝一声,带着几个警员就冲了上去! “方书记,您是方书记吗?” 梁娇娇率先冲上台阶,一把搀住了方小艇。 方小艇脸色苍白的笑了笑,低声说:“我是方小艇。” “耶,太好了!快保护方书记!” 梁娇娇兴奋的挥手虚空砸了一拳,拿出手机拨通了刘昌明的手机号:“刘局,好消息,好消息,方书记夫妇脱险了,安然无恙!” “一定要加派人手保护方书记,我马上就向领导汇报!” 听梁娇娇喊出这句话后,刘昌明兴奋的全身开始发抖,来不及扣掉电话,转身向徐春名大声喊道:“报告领导,方书记夫妇已经脱险,现在酒店正门那边!” “好!好样的!我过去看看,你继续在这边负责监视歹徒,一有异样情况,马上打电话向我汇报!” 徐春名长长的松了口气,拍了拍刘昌明的肩膀,在一帮高层的簇拥下,急匆匆走向了酒店正门那边。 方小艇夫妇成功脱险,让徐春名心中最大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至于他们是怎么脱险的,沈银冰能不能安然被救出——徐春名现在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只要方小艇夫妇安全,接下来无论发生什么意外,他的责任都已经降到了最低。 —— “呀,这么多人,我们去哪儿找高飞?” 勉强把车子开到移动大楼下面后,就再也无法向前开了,急匆匆赶来的解红颜,只好把车子停在了路边一辆法拉利轿车前,张雯雯推门跳下车,就有些犯愁该怎么找到高 飞了。 解红颜也皱眉走了下来,正要试着再拨打一下高飞的手机时,却听到旁边有个苍老的声音问道:“你们要找高飞?” 解红颜扭头,就看到原来有个老男人站在法拉利旁,一脸的落寞,和悲伤。 解红颜一楞,点头:“是啊——你认识高飞?” 所有男人在看到解红颜的第一眼,哪怕他是性无能者,是个将死的九十老叟,那玩意也会下意识的动一下。 这就是绝顶美女的魅力,专治各类男科疾病。 可眼前这老男人,最多也就是五十多岁,但在看到解红颜时,那双眼里却没有浮上该有的激情,就像是个瞎子那样。 最为关键的是,他竟然认识解红颜:“解红颜——安归东宫的宫主。” 解红颜的姣美面孔,猛地一变,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两部,眼里带着见了鬼的恐惧,颤声说:“你、你说什么,什么宫主不宫主的,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老男人看了眼垫着脚尖向稻花香大酒店那边张望的张雯雯,叹了口气走过来说:“我怎么会看错呢?很多年前在京华时我就认识你了。你还记得十八年前的初秋,那个有 着一轮妖异红月的晚上吗?那晚的月亮很红,就像一个红灯笼,也像被鲜血涂抹过。” “那个有一轮红月的晚上?” 解红颜喃喃的重复了一遍,忽然猛地抬手抓住老男人的衣领,嘶声叫道:“我知道了,是你,是你拿走了我的《安归经》,害我这么多年来不得不隐居到冀南,原来是你!” 解红颜嘶声喊出这句话时,人群中忽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有人出来了,有人出来了!” 正是这些欢呼声,掩盖了解红颜的声音,就连垫着脚尖向那边看的张雯雯,也没有注意到。 看着绝美面孔有些扭曲的解红颜,老男人不以为意的笑了笑:“也可以说是我拿的,也可以说是不是。” 解红颜丰满的雄膛剧烈起伏着,嘎声问道:“为什么要这样说?” “我看到了那本经书,但我却没拿。” 老男人说到这儿,抬头看着东方的呀夜空,脸上忽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喃喃的说:“红月,红月,又见红月,大凶之兆啊。” 解红颜怵然一惊,霍地扭头向东方看去,就看到在半空中悬挂着一轮红月。 月亮血红,好像一个大红灯笼,透着瘆人的诡异,正如十八年前那个初秋的晚上。 第232章 飞回去,飞回去! 其实,在初秋季节,也就是玉米即将成熟的时候,晚上有时候就会出现红色的月亮。 因为它的眼色好像涂满了鲜血,所以也叫血月。 血月的形成,从科学角度来解释的话,这个现象是跟折射有关,多数见于发生月食的时候会出现的。 这是因为浓厚的大气层把紫、蓝、绿、黄光都吸收掉了,只剩下红色光可以穿透过来,大气层将红色光折射到月球表面上,所以我们仍然能看到在地影里,红红的月亮挂 在天空中。 但在民间传说,当月亮变红的这晚,就是鬼门关开启的时候,要吸收大量的鬼魂进入阴间,所以每当月亮变红的当晚,就会有很多人意外死亡。 按说,解红颜做为一个现代人,不该信那些很有趣的民间传说。 但她却不敢忘记,在十八年前那个有着一轮红月的夜晚,死了很多人! 祥子死的那个晚上,天上也有一轮血月。 后来因她而死的那几个男人死时的晚上,血月也都出现过! 最让解红颜感到恐惧的是,《安归经》上记载,当年拥有上百万人口的楼兰灭亡当晚,天上的血月红的吓人。 血月,红月,每当它出现时,都会有和解红颜有着一定关系的人死亡,她能不恐惧,她凭什么相信这只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现象? 那轮高高悬挂在东方夜空中的血月,就像魔王的一只眼睛,冷冷盯着解红颜,带着诡异的笑,和不屑的残忍。 这让她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赶紧扭头抓住老男人嘶声问道:“你、你究竟是谁!?” 老男人回答:“我姓童,我叫童海。你肯定不认识我,但你肯定会认识苏北山吧?” “苏北山?” 解红颜猛然醒悟:“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十八年前偷走《安归经》的人,是苏北山!” “对不对!?” 解红颜猛烈摇晃着童海,忽然明白了很多事:“今晚沈银冰被绑架,也和那本经书有关。是西宫的人,还是中宫的人?苏北山呢,他现在哪儿?” 童海淡淡的说:“他是黄河边26-27公里的路段了。” “他去哪儿做什么?” 解红颜刚问出这个问题,就明白了:“绑架沈银冰人的,让他把经书送到那边去,对不对?” 海伯笑了笑:“夫人,你说的很对。” 解红颜松开海伯的肩膀,转身就跑向了车子,却在即将打开车门时停住,转身看着他,声音带着从没有过的平静:“我知道,你留在这儿是要照看沈银冰。所以我想求你 件事情。” 海伯走过来:“说,只要我能做到。” 解红颜看了眼已经跑到人群中的女儿,从腰间拿出了一个碧玉手镯,递给了海伯:“如果今晚我回不来的话,麻烦你把它交给高飞,让他好好照顾我女儿,就像父亲那样。” 海伯缓缓接过了碧玉手镯:“你确定你要去?” 解红颜语气坚定的说:“我必须要去,因为那本经书已经困惑了我十八年。在这十八年中,天下第一美女,安归东宫夫人被迫隐居冀南十八年,我付出的代价已经足够。 不管今晚会发生什么,我都必须要去!” 海伯点头,收好碧玉手镯:“好,那我祝你好运。” “谢谢了。” 解红颜抬头看着女儿挤进人群的方向,轻轻咬了下嘴唇,开门上了车,迅速调转车头呼啸而去。 望着那辆红色小qq轿车的后尾灯,海伯低低的叹了口气:“唉,就算你去了,也一样拿不到经书的,因为经书在高飞手中。” ―― 高飞倚在天台栏杆上,嘴角捏着烟卷,眼角却看着鬼脸女人手中的炸弹遥控器。 在上了天台后,他就一直在琢磨,该怎么办才能夺过遥控器。 依着高飞的眼力,他当然能看出鬼脸女人是个高手,要不然也不会好整以暇的坐在天台边缘,一脸悠哉悠哉的样子了。 女人双手撑在护栏上,双脚随意游荡着,嘴里始终哼着那首《永远的安归王》,模样像极了在等恋人的痴情小女生。 高飞向她慢慢的移动,以不被人察觉的速度:我只要再前进三十厘米,就能有把握一把抓住她的右手,夺过或者把遥控器打落下天台了,只要三十厘米! 眼看高飞的计划就要成功,马上就要接近陶醉在歌声中的鬼脸女人时,她手里的手机却爆响了起来。 女人歌声停止,高飞的挪动也停止,装作漫不经心样子的向沈银冰看去,却是竖起耳朵倾听她打电话。 女人看了眼沈银冰的手机来电显示,接通后淡淡的问道:“那边事情怎么样了――嗯,已经顺利拿到东西了?好,很好,按照原计划,送苏北山回老家吧。” 女人说话的声音不低,倒吊在天台下面的沈银冰也听到了。 尽管经过长时间的倒悬后,沈银冰脑子里已经乱成了一团,陷入了昏昏欲睡的混沌状态,可女人的这句话,却像是一盆冷水泼在她的身上,使她一下子清醒了过来,继而 尖叫道:“不要,不要杀我爸!” “你爸早就该死了!” 鬼脸女人冷笑着,又拨通了一个手机号,淡淡的说:“还有你!来年的今日,就是你们父女的祭日。不过你放心,在我没有脱险之前,你是不会有事的――警察同志你好 ,我要释放人质了,我不需要任何的要求,只希望你们在我走出酒店时,不要轻举妄动,要不然人质就会轰的一声成为碎片的,咯咯,你们好自为之吧。” 通知警察后,鬼脸女人扣掉电话,随手仍在了天台桌子上,转身跳下护栏,对高飞点头:“我们走!” “哦。” 高飞答应了一声时,却忽然抬手指着天上那轮血月,语气里充满了极大的惊诧:“咦,那是什么!?” 女人下意识的扭头一看,淡然笑道:“呵呵,只是一轮红色的月亮而――” 她还没有说完这句话,就听到一声暴喝声传来,接着握着遥控器的右手猛地一疼,遥控器嗖的一声飞向了天台外面,急速向大明湖水面上落去。 “你不是二号!” 要说鬼脸女人的反应也真够快的,遭到突然袭击、遥控器被一脚踢飞后,马上就做出了最为迅速的反应,左手拔枪对着高飞甩手就是一枪! 砰――清脆的枪声穿透了天上直升机的轰鸣声,响彻四野。 尽管高飞早就看出鬼脸女人不是一般人了,但对方的速度反应,还是出乎了他的意料,前扑的身子猛地后仰,子弹擦着他的鼻尖,咻的一声就飞了出去,恰好击打在了冀 南电视台那辆空中采访直升机上。 幸好,这只是一颗普通手枪子弹而不是穿甲弹,更不是可以直接把直升机轰掉的火箭弹,顶多也就是打在飞机舱门附近,蹦起了一溜暗红色的火花。 但饶是这样,还是把开飞机的吓了一大跳,慌忙一拉操作杆,飞机迅速拔高,调头就要飞走。 白鸽却大喊道:“别走,飞回去,飞回去!” 开飞机的和摄影的都苦着脸喊:“我的个白大记者啊,你没看到子弹都打到咱们飞机上了吗,这可是在玩命啊!” 白鸽兴奋的大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们要想取得更大名头,就看眼前这一次了,飞回去,快!” 飞行员没办法,只好再次降低高度,磨蹭着飞向了天台。 白鸽看着在下面打成一团的俩人,声音高亢的喊道:“各位观众请注意,各位观众请注意!历时已经长达接近两个小时的歹徒绑架人质案有了新进展,让人激动而不解的 变化,两个鬼面歹徒忽然火并――看,一脚踢飞炸弹遥控器的鬼面人,又再次大展神威,把鬼脸女人的手枪踢飞!啊,她没枪了,也没有了威胁人质的遥控器,我们的警 察在哪儿,我们的狙击手何在!?” 其实根本不用白鸽提醒,占领酒店三面制高点的狙击手,早就从瞄准镜内看到了这一幕,但他们却不敢随意开枪,怕误伤鬼面人(高飞),只能紧急请示本次行动的最高 指挥官刘昌明。 在得知方小艇夫妇安然脱险后,刘昌明就大大松了口气,现在听说歹徒忽然火并后,马上就意识到其中一个是神秘的救援人员,赶紧厉声命令各狙击手,在没有绝对把握 之前,断断不可随便开枪,以免误伤那个救援人员。 随后,刘局长大手一挥,数十米全副武装的特警,飞快的冲进了酒店中。 连续躲开鬼脸女人的三次开枪射击后,高飞终于再次踢飞了她的手枪。 但是,鬼脸女人身手也愣是了得,竟然在同时也踢飞了高飞的手枪,这样俩人都是赤手空拳――哦,错了,鬼脸女人手枪被踢飞后,马上就从右腿拿出了一把军刀,寒光 四射的那种,切人头肯定就像切豆腐。 高飞最大的长处就是近身格斗,哪怕敌人手中有把刀子,但他依然凭借其强悍的格斗本领,公多守少,把敌人逼的节节败退。 眼看成功在握,却忽然出现个强悍的敌人,鬼脸女人气愤之极时也马上意识到,她留在酒店中的那些手下,百分百是翘了个比的了,那对中年夫妇也肯定被人救走,现在 正有大批警察正向天台冲来。 她手里有炸弹遥控器和人质时,自然不会惧怕那些警察。 可现在,遥控器和人质都已经失去,警察还会顾忌她? 她相信,子弹绝对会不花钱那样送给她。 她当前最需要做的两件事,就是干掉眼前这个冒充二号的家伙,再杀掉沈银冰后跳水逃之夭夭! 可惜的是,她第一个愿望好像没法实现,因为敌人在赤手空拳下,依然能把她逼的节节败退,向天台门口那边逼,迫使她远离沈银冰,和湖面。 第233章 绝对的英雄! 鬼脸女人当然明白高飞把她逼向天台门口的意图:因为很快就会有大批警察从那边出现,她要想逃生,只能从吊着沈银冰的地方跳向湖面,唯有这样,才能有一丝生机。 “她要拼命了!看她手中的刀子嚯嚯有声,招招不离神秘人的要害,逼得神秘人――呀,小心刀子!啊,好险,幸亏神秘人及时一个凤点头,躲过了歹徒这志在必得的一 刀!但是,歹徒也达到了她的目的,她冲破了神秘人的封锁,向天台护栏狂奔而去!” 几乎探出大半个身子的白鸽,绝对是一个天才解说员,如果让她去解说2014世界杯的话,相信名气绝不会比黄健翔小,那声音,那口才,那表达语言的动感,把一场恶战 解说的是生动淋漓。 正所谓一‘妇’拼命,一‘夫’难敌,在鬼脸女人拼命的强大气场下,高飞只能选择暂避其锋锐,同时也惊讶于这女人的确彪悍。 白鸽满脸的激动,好像真在解说一场精彩纷呈的球赛那样,不时的大呼小叫:“哇噻,神秘人又追了上去,他这是要全力拖住歹徒,等候警察的到来――哦耶,买嘎的, 第一个警察已经出现了,是拿着微冲的武警战士!神秘人,你要托住歹徒,再坚持十秒钟,仅仅十秒钟,武警战士就能冲过来的!” 在白鸽现场解说时,鬼脸女人也同样看到了冲上天台的武警,心中更是大急,厉喝连连,使出浑身的解数连劈三刀,迫使高飞不得不后退一步时,一跃而起,纵身上了天 台。 其实说真的,高飞诚然是被鬼脸女人逼退,不过这只是因为他没有用全力而已。 假如,假如鬼脸女人现在已经杀害了沈银冰,就算她再凶猛一万倍,高飞肯定也会拼着受伤把她击毙! 不过现在沈银冰还好好的,下面又有大批的警察,就算女人跳水,也不一定能躲过下面警察的追捕。 既然这样,高飞又何必冒险击毙鬼脸女人呢? 她愿走就走吧,反正她怎么着也逃不出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所以高飞才让她冲上了天台护栏。 白鸽惊叫声响起:“啊,歹徒已经冲上了天台护栏,神秘人仍然紧追不舍――他能否阻拦歹徒跳水?啊,歹徒跃下了天台,从数十米的高空跃下,对着湖面!唉!真可惜 ,神秘人的右手只差一厘米,我敢说,最多只差一厘米就能抓住她的脚腕了,可惜!” “可惜!” 在白鸽说出可惜时,高飞也大叫了一声可惜。 “可惜――哎哟,不好,跃下水面的歹徒,竟然在半空中用刀割断了吊着沈银冰的绳子!” 白鸽声音猛地急促:“不好!沈银冰就要垂直摔下――啊,神秘人也纵身跃下了天台!小王(飞机驾驶员),快跟着下降,下降!” 鬼脸女人在跃下天台的瞬间,右手一挥,割断了吊着沈银冰的绳子,她自己右脚却猛地一点墙体,身子忽地向湖面中央蹿了一下,划出一道弧形,在很多围观者的惊呼声 中,落向了了水面。 但是,沈银冰却是垂直下降的。 诚然,稻花香大酒店西边下面就是湖面,可大楼的跟脚毕竟距离水面两三米,为了预防湖水侵袭墙体,这两三米是用钢筋混凝土打制的水泥台子。 而头下脚上的沈银冰,恰恰冲着台子落下。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如果沈银冰直直摔落在台子上的话,她就算是有九条命,这下也得交代在这儿。 当然了,如果她有鬼脸女人那样的彪悍身手,她完全可以在坠落的过程中,用双脚或者双手去推墙体,让的坠落线路改变,落向深达几米的湖中,那样她就能保住小命了。 可惜的是,她不是鬼脸女人,她只是一个习惯穿着品牌时装,把自己打扮的好像女王般高高在上,对手下人吆五喝六、杀鸡都玩不来的美女总裁,怎么可能会在这关键时 刻,做出这种改变命运的自救动作? 身体呈自由落体那样向下坠落后,沈银冰感受到死神正狞笑着向她伸出魔爪,掐住了她的脖子,在下一刻,就会把她的喉结掐断! 真实的死亡感受,让沈银冰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双手双脚乱舞着,嘴里发出了一声凄厉的,长长的惨叫:“啊――” “啊!” 在看到沈银冰头下脚上的向下急坠后,酒店西侧路边的围观群众中,也有无数人在跟着尖叫。 在这一刻,人性是善良的,哪怕是最愤世嫉俗、渴望世界末日来临的疯子,也不忍眼睁睁看着有人活活摔死在楼下。 “啊――嗨!” 人群中发出的惊叫声,忽然随着高飞猛地纵身跃下天台,婉转的上挑,变成了惊讶的嗨声:那个人,试图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抓住坠楼者?这、这怎么可能? 就在高飞以一个跳水运动员入水的标准动作,急速往下扎去时,冀南电视台的采访直升机,也在白鸽的指挥下,以最快的速度下降。 在这一刻,负责搞摄影的那哥们,忽然有了种强烈的成就感:他要用手中的摄影机子,真实纪录下这壮观,悲惨的一幕,以供他在日后对亲朋好友痛心疾首的说:当时, 我亲眼看到那位英雄,奋不顾身的从天台上扎下,企图救助那个女孩子,但结果他们却双双摔死在水泥地上,做了一对同命鸳鸯…… 两块板砖同时从高空坠落,其中一块就是板砖,干干净净的板砖。 而另外一块,则被包了一层乱七八糟的塑料袋。 请问,那块板砖会先落地?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干干净净的板砖首先落地,包着塑料袋的板砖后落地,因为它身上包着的塑料袋,会产生一定的空气阻力。 手脚乱舞,套裙飘飘的沈银冰,就是那块包了塑料袋的板砖。 而以标准入水动作扎下来的高飞,就是那块干干净净的板砖。 所以,别看沈银冰率先向楼下坠去,但她的手脚乱舞,和飘飘的套裙,却增加了空气阻力,致使她下坠的速度,有了稍微的减缓。 虽说只是稍微的减缓,但却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这才让急速扎下的高飞,有机会‘追上’了她。 其实,高飞追上沈银冰时,她的身子已经坠落到了四层楼下面,毕竟她下坠的速度超过了每秒三十米,顶多再过不到零点三秒的时间,她就会重重落在水泥台子上,香消 玉损。 但就是这关键的零点三秒,沈银冰垂死时看似无用的挣扎动作,替她赢得了生的希望――高飞大喝声中,一把抓住了她的右脚脚踝! 高速下坠的沈银冰,就像一枚强有力飞行的炮弹,拖着高飞向水泥台子上急坠。 “啊!” 远处围观的人群中,再次齐声发出惊呼,有胆小者已经闭上了眼,不忍再看,看接下来那血花四溅极为悲惨的一幕。 也有人睁眼看着,比方刘昌明,梁娇娇,和那些警察。 但他们只能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幕,因为距离太远,中间还隔着一片湖水,他们纵有如火焚般的着急,又能怎么样? 唯有等片刻后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而已。 睁眼看着的,还有一棵树下的焦恩佐,只是他嘴角却带着残忍的兴奋:我得不到的,唯有毁掉! 距离焦恩佐不远的地方,则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北方汉子,眼神清澈冰冷却又淡然,根本没有因为高飞和沈银冰即将同赴黄泉而有丝毫的波动:别说高飞会摔死了,如果他 连沈银冰也救不了的话,那么他也不会有资格成为九龙王中的赤龙! 华夏九龙王,其实指的是九个人。 多年前,华夏两百三十万军人经过层层选拔,数百名优秀军人集结在一起,组成了世界特种部队排名第七的西南军区蓝盾特种部队。 其中,又有两百三十人,脱离蓝顿部队,组成了风豹大队――后来,又有九个人从两百三十人中脱颖而出,创建了‘九龙王’特别小组。 九龙王,以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种颜色命名,高飞就是其中的赤龙,叶心伤是紫龙,铁屠,则是青龙。 九龙王从两百三十万军人中选拔,概率为恐怖的二十五万分之一,其精锐程度那绝对是可想而知了。 这样怪不得铁屠在看到高飞跟着扎下天台时,眼里没有一丝的慌乱。 因为他很清楚,高飞绝对能做到他要做的事情! 果然,就在很多人失声尖叫,很多人闭眼时,高飞又是一声大喝,抓住沈银冰右脚脚腕的右手猛地向外一甩! 沈银冰就像一条跃上岸边的金鱼那样,窈窕的身子猛地翻了个花,转向跃入了三米之外的湖面。 围观群众的尖叫声未落,沈银冰已经斜斜的摔入了湖水中,噗通一声溅起一片白色水花。 用力甩出沈银冰后,因为力量的横向转移,高飞的身子在低空中稍稍凝滞了一下,才继续坠落。 但就在这时候,高飞左脚已经狠狠在大楼墙体上跺了一下。 而这时候,他的脑袋距离水泥台子,已经不足半米。 眼看脑袋就要重重撞在水泥台子上,来个千树万树桃花开――他的整个人,却因为那狠狠一跺墙体,就像被狂风吹起的一片树叶那样,嗖的一声平平飞出,几乎是横着刺入了几米外的水面。 就像水平最高的跳水运动员那样,高飞几乎没有溅起一点水花,就悄无声息的消失在了水下。 “啊,奇迹,这是一个奇迹!” 趴在直升机舱门口的白鸽,亲眼目睹这不真实的一幕后,激动的满脸通红,竟然失态的大喊道:“英雄,绝对的英雄!我发誓,我必须要用我生命的全部来追求他,成为他的女人!” 第234章 高飞,真的是你吗? 难道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 当全身被带有一丝暖意的湖水包围后,沈银冰眼前一片漆黑,手脚下意识的挣扎着,企图想站住时,身子却不停的下沉,缓缓的下沉。 忽然间,沈银冰停止了挣扎,任由身子缓缓下沉,因为她蓦然发现,原来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就像胎儿在母亲腹中可以安然入睡那样,没有立足点,却又舒适无比。 早知道死亡原来是这样宁静,那何必又活在那个充满了尔虞我诈、尾气污染地沟油黑胶囊横行的邪恶世界中――沈银冰睁大眼睛,呆呆望着朦胧的上方,心中无比的安逸 ,不但忘记了挣扎,而且忘记了呼吸,惬意的想闭眼睡过去。 也许,等再次睁开眼时,我已经去了天堂吧? 那儿有如春的四季,有飞舞的蝴蝶,有毯子一样的草坪,还有――母亲! 想到这些后,沈银冰嘴角翘起一丝笑意,正要闭上眼时,却看到一个黑影猛地出现在她上方,就像一条劈开波浪的蛟龙那样,在下一个瞬间就到了她身边,一把抓住了她 的手。 “你是谁,松开――” 沈银冰大惊,张嘴正要喝令那人松开她时,湖水灌入了她的嘴中。 “啊――呜!” 急促灌入嘴中的湖水,挤走了沈银冰肺部的空气,挤走了她清晰的思维,使她从镇定变为了一个溺水之人,张大嘴巴胡乱挥舞着手脚,全然忘记了她水性其实很不错的, 这时候最主要的就是赶紧闭上嘴巴,浮出水面。 怎么会这样? 湖水灌入腹中后,沈银冰的眼睛依然瞪大,但却没有了刚入水时的镇定,有的只是不解和慌乱,接着,她就看到一张人脸迅速贴近,近到她无法躲闪,嘴巴和那个人的嘴 巴连在了一起。 在下一刻,沈银冰那种几乎要窒息的难受,蓦然消失,只觉得一股带着烟草味的气息渡入了口腔。 然后,她就看到了一双眼睛,很熟悉,也很明亮,像高飞、像神探佐罗的眼睛,看上去是那样的熟悉,亲密无间。 他是谁――沈银冰刚恢复清醒的思维,刚闪过这个念头,就听到‘呼啦’一声水希响,接着眼前出现了星光,灯光,修到了熟悉的汽车尾气味道,听到了人们的欢呼声! 她重新回到了这个世界! 这个被她在瞬间以为是肮脏,没有任何留恋的世界。 这种重新回到肮脏世界的不甘,让沈银冰下意识的挣扎起来,推开那个人,就要低头钻进水下――但却马上停住了。 因为她听到了下面那个世界没有的声音:带着关切和喜悦的欢呼声:“太好了,他们上来了!” “你要干什么,别乱动,抓住我腰间的衣服!” 就在沈银冰不知道该呆在这个世界,还是该重新进入下面那个温馨世界时,一个带着恼怒的声音在她耳边,炸雷般的响起。 沈银冰一呆,下意识的抓住了那个‘人’的衣服。 是的,这个把她从温馨世界拖上来的,是个人,一个鬼面人。 看着那张恐怖的面孔,沈银冰的思维就像撞破大堤的洪水那样,轰然怒吼着一泻千里,她入水前经历的那漫长的一幕,就像电影倒带那样,飞快而清晰的瞬间还原。 原来,是他救了我,在我即将摔死在楼下时,他抓住我脚腕,把我甩进了湖水中――你,是神探佐罗吗?可是,我刚才为什么会听到高飞的声音? 沈银冰呆呆看着鬼面人,双手紧紧抓着他的衣服,任由他揽着自己的腰肢,游向了岸边的水泥台子。 这时候,早就候在水中的四个警察,也已经从水中冲了过来,七手八脚的帮着鬼面人,把沈银冰拽上了水泥台子。 高飞右手一按台子,就像一条出水的剑鱼那样,叭嗒一声落在了台子上,扭头向湖面上看去。 他在一头扎下高楼平台时,那个鬼脸女人率先跃下了湖面,相信她入水的速度和沈银冰几乎在同一时刻,只是高飞那时候根本没有空闲去观察她。 高飞向湖面上看去,湖面上除了一层层的涟漪外,根本没有任何东西。 但他可以肯定,鬼脸女人就在水下,只是她为了躲避警察的追捕,暂时不敢浮上水面而已。 轰隆隆――湖面上的直升机,螺旋桨产生的风力吹皱了湖水,但却掩不住白鸽那兴奋的嘶哑叫声:“各位观众,我亲爱的各位观众,现在您和我一起,亲眼看到人质被成 功营救上岸,警方正在紧张的给她拆解炸弹――亲爱的观众们,你们相信刚才那一幕是奇迹吗?不管你信不信,我是信了!哦,我们的这位英雄,他到底是谁呢?买嘎的 ,英雄,能否让我看看你的庐山真面目!?” 就在白鸽倾情抒发她激动的心情,渴望看到英雄的庐山真面目时,那位英雄却忽然一个鱼跃,重新跃入了水中。 大功既然告成,高飞也没必要再留下来接受众人的膜拜――就像詹姆斯告诉方小艇的那样,他只想做个平凡的普通人,喝喝酒、抽抽烟,有自己的小事业,不缺钱、不缺 吃穿,身边有大把的良家妇女…… 如果一旦成为‘明星’,这种好日子也就破灭了。 所以,他才选择了离开。 高飞在众警察的惊诧目光中重新跃入水中的刹那,忽然听到沈银冰尖声叫道:“高飞,是你吗!?” 噗通――高飞用溅起的浪花声,回答了沈银冰。 望着一圈一圈迅速向四周扩散的涟漪,沈银冰喃喃的自言自语:“高飞,真的是你吗?” 她在被高飞救上水面时,因为留恋下面的那个世界,企图挣开他重新回去时,高飞曾经冲她大吼了一嗓子。 当时她的意识虽然仍处于混沌中,但却能听出那个声音是高飞的,不过当时她却来不及思考这些,等她被救上岸,终于清醒要问高飞时,他却已经投入了水下。 “英雄,英雄再次下水了!他要去做什么,是要捉拿那个鬼脸女人吗?各位亲爱的观众朋友们,请你们随着镜头去寻找答案吧!” 看到高飞重新下水后,白鸽也是愣了下,以为他是要去捉拿鬼脸女人,所以赶紧命令驾驶员小王用探照灯搜索水面。 在高飞三人先后落水后,四个早就下水的警察都把救人放在了第一位,没有谁去追拿那个鬼脸女人(实际上,这几个警察也担心自己不是鬼脸女人的对手,别追上去后先 把小命给送了),反正岸边早就准备好了汽船,汽船上大把的警察。 七八艘汽船呼啸,载着二十多名手持微冲的武警,对湖面展开了大范围的搜索。 虽说鬼脸女人始终隐身于水下,但她终究不是鱼,总有上来换气的一刻。 果然,就在高飞重新跃入水下没多久,鬼脸女人终于从远离稻花香大酒店两百米的湖面上,探出了脑袋,张大嘴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正要重新钻进水下时,却听到至少 有七八个声音在怒喝:“别动,动就打爆你的头!” 鬼脸女人拍水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几道强光,包括直升机上的大功率探照灯,精准的锁定了她,至少有十几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她。 如果她这时候再试图下水的话,那么这些武警战士绝不会留情,肯定会第一时间开枪。 到时候,就算她变成一条鱼,也逃不过被枪杀的命运。 鬼脸女人沉默了片刻,缓缓举起了双手。 事已至此,她除了举手投降外,根本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看到三名武警把鬼脸女人拽上船,马上戴上手铐后,白鸽的声音再次响起:“亲爱的观众朋友们,本次稻花香大酒店歹徒挟持人质案,到目前已经圆满结束!在我警方和 神秘人的默契配合下,三名人质已经安然获救!至于歹徒伤亡情况如何,又是出于什么目的绑架人质,相信警方会调查清楚的……” 鬼脸女人在被戴上手铐,被两个武警用力按在汽船上时,却倔犟的抬着头,眼神冰冷,就像冬天寒夜中最亮的那两颗星。 虽说高飞是自己主动跳水,貌似不想别人知道他是谁,但其它几艘汽船,却依然在湖面上搜索,希望能找到那位英雄。 “终于搞定了!” 看到载着鬼脸女人的汽船向岸边驶来后,刘昌明长长的松了口气,开始指挥手下疏散交通,开过警车来准备把鬼脸女人带走。 就在这时候,他身后忽然传来一声长长的汽车喇叭声,接着围观群众纷纷抱怨着四散开来。 刘昌明扭头一看,就看到两辆草绿色的军用勇士车,呼啸着向这边驶来,眨眼间就穿过了警方设置的警戒线,停在了他身边。 车门打开,七八个头戴钢盔,手持95式自动突击步枪的军人,矫健的跳下车子。 带头的人却是个身穿笔挺中校军服的年轻人。 年轻人长相很英俊,大步走到刘昌明面前啪的立正,抬手敬礼。 刘昌明有些纳闷,下意识的抬手还礼,刚要问什么,年轻人却递过来了一个红色证件。 借着汽车灯光,刘昌明打开证件只看了一眼,就肃然起敬,双手把证件递还给了年轻人,再次立正敬礼:“我是冀南市局局长刘昌明,请问首长有什么指示!” 刘昌明是省会城市的市局局长,还兼职市政法委副书记,属于绝对的正厅级高层,这要是放在部队上,按照地方要比军队高一级的惯例,他最少也得是大校级军官。 但现在,他却向一个中校行礼,而且态度还很端正,这让站在他旁边的众手下,感到有些莫名其妙:这个中校是干嘛的,这么牛,竟然让我们局长给他敬礼! 第235章 我记住你的名字了! 其实,自古以来职位高并不代表了权利高。 就像老百姓常说的那句话:宰相门房七品官。 一个小小的门房,没有任何的官衔,仅仅因为他是宰相的近人,那些三四品的高层见到他时,还得给他作揖施礼,这本身就证明了职务的高低,真对普通老百姓管用,但 在官场上,却有着相当大的浮动水分。 眼前这个中校,自然不是宰相的门房,他是华夏九龙王之一的紫龙叶心伤。 打个比喻,假如现在是大明帝国时期,把拱卫京师的36军比作是御林军,把首长身边的保镖比作是大内高手,那么华夏九龙王,就是接受‘皇上’垂直领导的西厂番子, 他们官衔不高,但却有着泼天大的权利,其中就包括调查贪官污吏,有着先斩后奏的特权。 刘昌明做为在官场沉浮数十年的老官场,招子(眼睛)自然非常管用:别说是他得高看叶心伤了,就是徐春名这个正儿八经的封疆大吏,也不会傻到在叶心伤面前摆架子 的。 对刘昌明的恭敬态度,叶心伤感到非常满意,挥手还礼后指着被押上岸的那个鬼脸女人,淡淡的说:“刘局,我这次来冀南,主要是缉拿她归案。” 啥,我们好不容易才把她抓住,还没有问出一句话,你就要把她带走? 这,这也太过份了吧? 刘昌明愣了一下,眼里浮上了不满的神色:你就算是超牛的九龙王中人,可你也不能和我们地方上争功啊。 看出刘昌明的不满后,叶心伤笑了笑,凑在他耳边低声说道:“她是军委二号首长指明要特殊对待的嫌犯,事关国家超级机密,要不刘局亲自押解她去京华向军委二号首 长请功?” 叶心伤的声音不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柔――但听在刘昌明的耳朵里,却像是响起了一个炸雷,浑身一哆嗦:哎哟,妈呀,我这是鬼迷心窍了啊,我哪敢干涉军委二号首 长点名要的嫌犯啊,这本纯粹麦糠擦屁股,找着不利索? 相通了这一点后,刘昌明根本不敢再犹豫,马上转身命令道:“把嫌犯交给军方同志,大家马上仔细搜查稻花香大酒店,避免有漏网之鱼的存在!” 那些警察根本不知道咋回事,但却都严格执行了刘昌明的命令,把鬼脸女人交给了叶心伤。 叶心伤伸出手,和刘昌明握了握:“谢谢刘局,等我回去后,肯定会如实向首长汇报这边的情况,为你请功,再见。” 听叶心伤这样说后,刘昌明心中的失落是一扫而空,马上笑呵呵的点头哈腰:“叶中校,您太客气了,再见,再见。” 等叶心伤的车子调头飞快的离开现场后,刘昌明才威严的指挥手下:“第一、第三小组去酒店,第二、第四、第五小组疏散现场观众。王副局,请和我一起找徐书记汇报 最新情况―― ―― 很快,两辆勇士军车就驶离了稻花香大酒店,向西急驰而去。 来到冀南长途汽车站附近时,前面的车子停下,开车的叶心伤落下了车窗。 另外一辆车里跑下了一个少校,来到车前啪的敬礼:“请问首长,有什么指示!” 叶心伤抬手还礼,笑着说:”你们请回去吧,回去后告诉万司令员,就说日后他要是去了京华,我会请他回家喝酒的。” “是!” 少校并没有太多的废话,招呼坐在叶心伤车子上的几个战友下车,六个人都上了那辆勇士车,急促调头向南急奔而去。 与此同时,叶心伤重新启动了车子,顺着大桥路向北驶去。 坐在后排座椅上的鬼脸女人,始终一言不发,扭头看着车窗外。 车子来到小清河大桥上时,叶心伤停下了车子,转身伸手拿着手铐钥匙,柔声说:“紫阳,来,我给你打开手铐。” 鬼脸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叶心伤从小就倍加呵护的秦紫阳。 秦紫阳默不作声的抬起双手,让叶心伤替她打开了手铐,接着撕下了脸上的鬼脸面具,随手装进了口袋中。 叶心伤问道:“怎么样,伤到哪儿没有?” 秦紫阳仍然看着窗外,还是没有说话。 “唉,我曾经警告过你的,千万不要去招惹沈银冰,因为她身边有――” 叶心伤叹了口气,刚说到这儿,秦紫阳终于说话了,带着湖水的清冷:“那个救走沈银冰,残杀我八名手下的人是谁?” 叶心伤沉默,片刻后才摇了摇头:“我不能告诉你,他是谁。” “为什么!?” 秦紫阳猛地一声尖叫,双手抓住叶心伤的右手,狭长的眼眸中带着浓浓的杀意:“叶心伤,你说,还是不说!?” 对秦紫阳的发飙,叶心伤视而不见,仍旧淡淡的说:“我不告诉你他是谁,那是为了你好。” “为了我好?哈,哈哈。” 秦紫阳仰面狂笑:“叶心伤,我明白你这样说的意思,你是在提醒我千万不要找他报仇,要不然就再也没有今晚的好运气了,对不对?” 叶心伤坦然的点头:“我的确是这个意思,因为你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在相等的情况下,他杀你不说是易如反掌的话,但绝不会费太多的力气。” 顿了顿,叶心伤缓缓挣开秦紫阳的手:“紫阳,你就听我的不好吗?这件事过去就过去了,就当没发生过――” “我呸!” 秦紫阳狠狠的呸了一声,咬牙切齿的说:“他杀了我八个属下,你说算了就算了,凭什么?就凭我打不过他?” 叶心伤微微皱眉:“紫阳,到现在你为什么依然执迷不悟?你只看到他杀了你的八个手下,那你为什么不想想,他为什么要杀他们?难道说,就因为他们是你的人,就该 去杀别人,而不能被别人杀?” 秦紫阳愣了一下,腮帮子用力鼓了鼓。 就在叶心伤以为她要大发雷霆,甚至要下车跑路时,她却笑了。 那笑很美,很纯真,就像她第一次笑着喊他心伤哥时的样子,让他心中一荡,情不自禁的抬手,抚着那张精致的面孔,喃喃的说:“紫阳,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 子。” “心伤哥。” 秦紫阳垂下长长的眼睫毛,低声说:“心伤哥,你告诉我那个人是谁,我可以对你发誓,我绝不会去找他报仇。我、我只想知道他是谁,这就好比一个人被杀,但总该有 权是死在谁的手中。” 叶心伤抚着秦紫阳的手顿了一下。 他当然知道,秦紫阳此时做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就是想哄他说出高飞的名字,并不是真心悔过。 但就算他明明知道秦紫阳在欺骗他,可对她的深沉爱意,却使他强迫忘记这些,一字一顿的说出了高飞的名字:“他叫,高飞。” 纯洁美丽的笑容依然挂在秦紫阳的脸上,但她的眼神却刷的冰冷。 望着东方腾起的那轮血月,秦紫阳双眸微微眯起,喃喃的说:“高飞?高飞,我记住你名字了。” ―― 高飞入水后,在水下憋着一口气向东游去,足足游出了几百米后,才慢慢的探出脑袋,深吸了一口气,重新回到了水下。 十几分钟后,高飞从大明湖东岸上了岸。 撕下脸上的鬼面,随手仍在了草丛中,左右看了一眼,双手抄在口袋中,吹着口哨向北边走去。 他知道,詹姆斯和白板肯定会在移动大楼下的法拉利车前等他。 而这时候,经过数百警察的疏散,围观的上万名群众,也已逐渐散去。 高飞绕了个大弯来到稻花香大酒店前方公路上时,这儿已经恢复了正常交通,但酒店门口却有大批警察,看来他们正在搜索酒店。 高飞当然不会再参与这些事。 至于梁娇娇给他的那把手枪,被鬼脸女人踢在了天台上,相信她自己会找个很好的借口拿回来的。 也许是在救下沈银冰之前,和秦老师接连鏖战,消耗了他大部分体力,他在横过马路时,感到了从没有过的疲倦,很想找个地方美美的睡一觉。 “嗨,雯雯小姐,你别着急啊――look,你高叔叔过来了,你去问他吧。” 高飞刚走到大楼下面的人行道,就看到詹姆斯和白板俩人,正围着张雯雯解释什么。 “高飞!” 张雯雯看来真着急了,竟然直呼高飞大名,跑过来一把抓住他的手,焦急的问道:“你去哪儿了,你看到我妈妈了没有?” 高飞一愣:“你也来了?咦,你母亲?我没有看到啊。” 张雯雯焦急的跺脚:“我和我妈在家看电视时,看到这边出事了。我妈说,沈银冰出事,你肯定会来现场的,她打你电话打不通,担心你会有危险,所以才赶来这边的。 可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却不见了。哎哟,急死我了,今晚这么多人,她会不会被色棍给偷偷劫走了啊?” “你瞎说什么呢,还色棍劫持她。” 高飞抬手,很自然的给了张雯雯一个暴栗:“你没有给她打电话吗?” 张雯雯叫道:“我能不打嘛,可她的手机关机了呢!” “别胡思乱想,也许她手机没电了,又被人群挤到别的地方去了,只要你在这儿等就好了,她肯定会回来的。” 高飞说到这儿时,詹姆斯把他的手机递了过来:“那个美女警察托我交给你的。” “哦。” 高飞随意的点了点头,接过手机问詹姆斯:“没人认出你们吧?” “当然没有,也不想想咱们是什么人。” 白板刚要吹嘘,詹姆斯却冷冷的说:“你还能是谁?还不是被人家当袜子似的搞定,害的哥们只好答应那人的条件,去救你?” 白板老脸一红,挺着脖子吼道:“你答应过我不说的,靠,说话不算话!你有救过我吗?你说,你都是做什么了!” 詹姆斯冷笑:“如果我缠住叶心伤的话,他会从容救走那个鬼脸女人?” 第236章 解红颜的衣服! 张雯雯在旁着急的找妈妈,詹姆斯和白板在这儿喋喋不休的斗嘴,搞得高飞是烦不胜烦。 但当听詹姆斯说出叶心伤的名字后,他所有的疲倦顿时烟消云散,一把抓住詹姆斯,急声问道:“等等,你刚才说什么,叶心伤?” 詹姆斯看了眼跑向别处找妈妈的张雯雯,耸耸肩说:“是啊,那个家伙说他叫叶心伤,是华夏九龙王中的人。他还说,你也是九龙王中的赤龙,就是他把白板这小子给搞 定了的。” “曹!” 白板恼羞成怒,恨恨的骂道:“你刚才还答应我说,不对人说出这些的,怎么现在又说了?真是出尔反尔,娘们一个!” 詹姆斯针锋相对:“曹,我答应你的事多了去了,也没见兑现几件——” 高飞被这俩货吵得头晕脑胀,猛地大喝一声:“都特么的别吵了,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我先说!” “我先说!” “唉,还是我先说吧。” 就在詹姆斯俩人争着要先说时,有人却叹息了一声,走了过来。 高飞三人看去,就看到海伯从阴影中走了出来,步伐蹒跚,仿佛来一阵大风就能把他刮跑了那样。 看到海伯后,高飞才猛地想起了一个人:苏北山。 今晚发生的事情太多,沈银冰、方小艇夫妇遭到绑架,高飞倾尽全力才把沈总拉出鬼门关,刚上岸吧,张雯雯就缠着她说老娘丢了,接着就是詹姆斯和白板在这儿斗嘴, 一时间搞得他脑袋有三个大,全然忘记了还有一苏北山。 “让这俩家伙在这儿叨叨个比的,我们去那边说。” 高飞鄙夷了詹姆斯俩人一眼,换来了两根竖起的中指,却毫不介意,快步走到了移动大厅放下的卷帘门门口。 海伯跟了过来:“高飞,我先和你说解红颜的事情吧。” “解红颜?好吧。” 高飞坐在台阶上,伸手摸出烟,才发现已经湿透了,懊恼的仍在了路边。 “吸我的吧,你抽着不一定习惯,但总胜过没烟抽。” 海伯递过一盒泰山软包,在高飞点燃烟卷时缓缓的说:“你冲进酒店中不久,解红颜就和她女儿来了,恰好把车子停在这边——”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海伯就把和解红颜所说的那些话,详细的和高飞说了一遍,最后递给他一个碧玉手镯:“这个东西是她临走前,托付我交给你的,具体是为什么,她 没有说,我也没有问,你拿着吧。” 高飞接过碧玉手镯,放在脸前看了几眼。 手镯沉甸甸的,冰凉凉的,不像是玉,倒像是铁,里面仿佛刻着一些花纹,但因为光线原因却看不清。 盯着那个手镯,海伯用悲凉的语调说:“我估计她这一走,也许就远远不再回来了。高飞,有句话,我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高飞把手镯放进了口袋,闷闷的说:“你说。” 海伯压低声音:“我知道,是个男人就对解红颜这种顶级美女感兴趣,这其中也包括你。我更看出,解红颜对你有着一定的好感。但我想告诉你的是,她这种女人最好不 要沾,一旦沾上就等于麻烦。而且最重要的是,她不会像普通女人那样,以男人为中心,围着男人转。她有着非常活跃的心思。” 顿了顿,海伯又说:“怎么说呢,她就是属于那种不甘寂寞,或者说永远不满足平静生活,不满足只有一个男人的女人。根据我所了解的解红颜,其实就是一个瘟疫,或 者说是不祥之人。任何和她,或者说想和她有染的男人,都会遭到意外,从张雯雯的亲生父亲,到后来她接触的几个男人,没有一个得到善终。”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后,海伯看起来格外疲倦,望着已经升到半空,但犹如血染似的月亮,喃喃的说:“十八年前那个夜晚,也是这样一轮血月,死了很多人。十八年后 的今晚,又是这样一轮血月,谁有会即将死去?” 高飞也抬头看着血红色的月亮,忽然觉得它和解红颜翘臀上那两扇朱红色的大门很相似,带着深入骨子里的魅惑,和妖异——忽然间,又变成了解红颜的红唇,滴着鲜血。 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高飞垂下了眼帘:“苏北山呢,他怎么样了?” 海伯站了起来,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哑声说:“我想,你该去黄河边看看,我就不去了,我得去陪小冰了——高飞,好好珍惜他给你的那本经书,好好对待小冰,我想他 就算是死了,也会瞑目的。” 看着脚步蹒跚离去的海伯,高飞觉得他比实际年龄要老了很多,也很可怜。 —— 黄河防汛大堤26-27公里处,是冀南境内河段的一段河堤,正处于黄河的一个慢弯道处。 大堤下面,是一片郁郁葱葱的防汛柳树林,这儿距离最近的镇子,最少也得有十几公里左右,算得上是比较荒凉的了。 根据《冀南府志》记载,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末期,冀南地区的民兵大队,与岛国佐藤军团曾经在这儿打响过一场惨烈的战争,最终,大约七百多名民兵全部壮烈牺牲于此 ,他们的尸体就被埋葬在这儿,日夜与黄河为伴。 慢慢的,这个地方就成了河南岸附近几个村子的‘公墓’。 后来,为了防汛,这儿栽种了成片的柳树。 传说,当年栽种这片防汛林挖树坑时,就会挖到累累白骨。 传说更玄乎的是,有人在挖坑时,竟然看到有腥臭的血水,从地下冒出—— 谁也不知道这些传说是真是假,不过因为这地方埋着太多的死人,所以哪怕是在艳阳高照的白天,这儿也会有种阴森的感觉,再加上河水发出的呜咽声,总会让人情不自 禁升起一种毛骨悚然感。 头顶血红色的月亮,一望无垠的大堤公路上几乎没有一辆车,葱葱郁郁的柳树林,夜风吹来,树叶发出刷刷声,好像有人在暗中垫着脚尖走路——在当前这种情况下钻进 黑黝黝的柳树林,绝对不是一种好的享受。 “咕咕咕咕——嘎!” 高飞和詹姆斯白板俩人走下大堤进了柳树林时,树林深处传来猫头鹰的怪笑声。 白板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低声骂道:“曹,这玩意为什么不把嘴巴闭上,叫的这样瘆人。” 其实,以前白板经历过许多比这更为瘆人的场景,如果他愿意,他完全可以随便找个地方躺下,一觉睡到天明。 他表现出怕怕的样子,就是觉得眼下气氛有些沉重,故意找点话题来聊。 果然,詹姆斯接过了话题:“它是看到同类来了,心里高兴,欢迎你呢。” “滚你的蛋吧,你才是猫头鹰呢,你们全家都是——” 白板撇嘴刚要反唇相讥时,走在前面的高飞忽然停步摆手,向前面看去。 下意识的,白板俩人顺着他看去的方向看去,就看到十几米外的地方,有个人形的影子,但飘飘渺渺的,好像随时都会御风而行那样。 “咦,那是什么东西?” 如果是别人在这种环境下看到这个东西,就算不尖叫着转身就跑,也会感觉头皮发炸的,但白板却是眼睛一亮,反手拿出了手枪。 “那是一件衣服,挂在树杈上了——有没有嗅到血腥味道?” 高飞轻轻吸了一下鼻子,快步走了过去。 詹姆斯拿出钥匙扣,紧跟着他来到那东西面前,打开了上面的小手电筒。 手电筒虽小,但却是强光手电,照在了那个东西上。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这是一件衣服,黑色的无袖旗袍,挂在树杈上,远远的看去好像一个人在左右摇摆身子。 看到这件无袖黑色旗袍后,高飞瞳孔一缩,隐隐猜到了什么,慢慢伸手捧起衣服,凑在鼻尖下嗅了嗅,低声道:“这是解红颜穿过的旗袍。” 他和解红颜之间的关系虽说是清白的,可却非常熟悉她的体香。 “这些东西呢,也是她穿过的吗?” 詹姆斯手电下移,照向了荒草丛生的地面,然后就看到一条黑色的丁字内,一个黑色的雷斯小罩罩,一个乳白色的小包,旁边还放着一双红色的细高跟皮凉鞋。 这三样东西端端正正的摆放在那儿,好像它们的主人就在远处河里洗澡,一会儿就会上来穿衣那样。 海伯曾经说过,解红颜独自来到了这儿。 而且高飞也肯定,这身旗袍和鞋子,就是解红颜白天穿着去庆祝他餐厅开业的那身行头,至于小包和两件贴身内衣,应该也是她的,说明她的确来过这儿。 一个号称第一美女的熟妇,在不久前独自来到这个充满鬼气阴森的地方,现在她的人不见了,可是衣服鞋子等物品,却好端端的留在这儿,这说明了什么? 难道说,她大老远的跑这儿来,就是为了扔下这些东西,光着身子去了别的地方? 这算什么? 古怪? 诡异? 高飞弯腰拿起解红颜的小包,打开看了看,里面有手机,有钥匙,还有七八张面额不一的钞票,皱眉看了看时,一阵夜风吹过,在吹的树叶刷刷作响时,血腥的味道更浓 了。 刚进树林的时候,高飞就嗅到了有血腥气息,不过因为看到解红颜这些东西后,还没有来得及去搜寻血腥是从哪儿来的。 “那边!” 詹姆斯手电筒向西北方向一晃时,握着手枪的白板,已经擦着树身向那边奔了过去。 高飞则迅速原地转了一个身,扫视周围有没有异样情况。 身处这种阴森诡异的地方,再加上解红颜留下这些东西,他们自然得小心一些才行,指不定会忽然有个青面獠牙的厉鬼扑出来呢。 “你们快来,这边有死人!” 白板的声音,从远处传了过来。 第237章 异形! 听到白板的呼声后,高飞和詹姆斯快步跑了过去。 詹姆斯手电向草丛中照去,就看到一棵树下的草丛中,横七竖八的躺着四具尸体,每一个人都是背朝天,脸朝上,浓郁的血腥气息,就是从他们身下散出来的。 白板弯腰伸手,在其中一具尸体的脖子上抚了一下,低声说:“尸体还没有完全僵化,应该不超过两个小时。” 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硬化,9小时-12小时完全僵硬,30小时后软化,70小时后恢复原样。 现在这具尸体刚刚僵化,只能说明死亡时间不超过俩小时。 白板抓住尸体的肩膀,稍微一用力,就把尸体翻了过来,然后浑身一哆嗦。 在场的三个家伙,都是那种在死人堆里睡过觉的主,死人对于他们来说,和花花草草的没啥两样,根本谈不上什么害怕不害怕的。 但这次,当白板翻过这具尸体后,却被吓得一哆嗦。 其实,何止是他被吓了一跳,就连高飞和詹姆斯,在看到尸体前面时,也是觉得心里发毛—— 吓人的是尸体的脸。 倒不是说尸体的脸上仅仅全是血迹,而是因为它的五官全部被撕烂! 就像有什么东西爬在尸体脸上,把鼻子嘴巴都啃咬了一遍那样,两颗眼珠子都已经不见,只剩下两个大大的眼窝,比厉鬼还要可怕十倍。 “马的,用这方式杀人,也太残忍了些吧?” 詹姆斯左手捂着口鼻骂了一句,抬脚伸进一具尸体下面,稍微用力一挑,尸体就翻了过来。 和第一具尸体一样,这具尸体的五官同样被毁的惨不忍睹。 看到这两具尸体后,三人不用再翻看其它两具,也知道它们肯定也是这样子的。 杀人对于高飞三人来说,就像普通人看岛国小电影那地方有感觉后,用左手狠狠撸了一次那样正常,简单。 可他们却从没有用这样残忍的方式杀过人,由此看出,杀这四个人的人,已经把虐杀当作是一种享受,或者干脆说是没有人性。 詹姆斯蹲下身子,用手电照在死尸脸上仔细观察着,还用手在血污上蘸了下,放在鼻尖轻轻嗅着,片刻后才说:“看这抓痕,和血污中残留的气味,这应该不是人为的, 应该是某种动物啃咬的,比方疯狗就能啃出这个样子。” 白板皱眉:“动物啃咬的?如果是动物啃咬的,他们四个大活人会不反抗?而且看他们的体格健壮,肯定是练家子的,别说是疯狗了,就算出现几只野猪,他们也不可能 没有一点反抗,等着被啃咬。” “他们是死后,或者昏迷后才被东西啃咬的。” 高飞说着,拉起尸体僵化了的左臂,撸起了他的衣袖。 果然,正如高飞所预料的那样,上面刺着一只狻猊。 放下尸体的手臂,高飞皱眉说道:“这四个人,和在稻花香大酒店中那八个被我们干掉的歹徒,是一伙人。根据他们肌肉的健壮度来看,他们应该是接受过严格训练的军 人,或者佣兵之类的人。不过,他们怎么会悄无声息的死在这儿?” 詹姆斯和白板都没有说话,却有一阵比较强劲的夜风吹过,树叶哗啦作响中夹杂着沉闷的‘咚咚’声,好像有人用手指肚敲鼓那样。 这个声音还没有随风飘远,高飞三人身子齐刷刷的一闪,对更西北的方向蹿了过去! 既然是河堤防汛林,就注定林子的长度够长,但纵深度却不大,也就是最多几百米。 而高飞所处的地方向西北走百十米,就已经出了防护林,来到了黄河岸边。 白板跑在最前面,最先看到了明晃晃的河水,再跑十几米,就能跑出防护林了,他却停住了脚步,右手一翻,手枪对准了正西方向。 与此同时,詹姆斯也迅速的闪在一棵树后,手电光照相了白板用枪指着的地方。 然后,高飞就看到了一个紧贴树身站立的人——苏北山。 苏北山紧紧贴在一棵碗口粗细的柳树上,他的五官倒是没有遭到什么东西啃咬,这才让高飞一眼认出了他,但他的脖子里却系着一根绳子。 这根绳子,紧紧刹住了他的脖子。 绳子刹的够紧,几乎完全陷入了肉中,使他的舌头伸出老长,眼珠凸出。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活着的话,那么只能证明他是大罗神仙了。 苏北山紧贴着树身站立,全身没有一缕衣服,干瘪的雄膛,松弛而略微鼓起的肚子,残缺不全的下身,苍白而瘦削的双腿,就这样赤果果的暴露在手电光下。 又是一个死人,干干净净的死人,身边的地上却没有任何衣服,就像美国的自由女神像那样,孤零零的竖在哪儿,明显凸出的眼珠中,竟然还带着一丝笑意,诡异的笑意。 在赶来之前,海伯就曾经告诉高飞,说苏北山很可能再也回不去了。 但他却没有想到,苏北山会以这种方式死去。 临死前,苏北山最大的秘密(不是男人的秘密),都被曝光了。 世上最恐怖的笑容,绝对是来自尸体的眼中。 但高飞三人,却没有被苏北山眼中的诡异笑容所吸引,而是都看着他的肚子。 因为那种好像有人用手指肚敲鼓的声音,就是来自他的肚子里。 而且,三人都明显的看出,他肚子在缓缓的蠕动,偶尔还会猛地凸起一块,又很快消失。 红色的月亮已经升到了头顶,惨淡的月光,透过稀疏的柳叶洒在苏北山的尸体上,替他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神秘。 河水呜咽,夜风洒洒,‘鼓声’咚咚,月色血红。 这一切,都是拍摄恐怖片的最好题材,实际上这也的确是最为恐怖的,饶是高飞三人胆大包天,可此时都觉得脖子后面冒凉气,仿佛只要一转眼,就能看到一个没有眼睛 鼻子,只有嘴巴和一头长发的女鬼,就在他们身后对着脖子吹凉气那样。 看着苏北山那鼓起的肚子,白板下意识的攥了下手枪,慢慢后退着,嘎声说出了两个字:“异——形!” 在上世纪时,美国曾经向世界人民贡献了几部新概念的恐怖大片《异形》。 电影中,那些外星生物就是把人体当作了它们的宿主,等时机成熟后,再破膛而出……几乎所有看电影的人,都看过这几部片子,也都记住了异形破膛而出的画面。 而眼下这一幕,和《异形》中的那个恐怖镜头,有着惊人的相像,这也难怪白板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玩意。 咚、咚咚——苏北山肚子里传来的闷响声,并没有因为高飞三人出现而停止,反而变得急促了起来,好像里面的异形已经‘修炼’够了,着急要冲出来那样。 白板慢慢扭头看向高飞,眼神里带着询问:怎么办,要不要冲他肚子上来一枪? 高飞摇了摇头,对詹姆斯伸出了手:“借你的刀子用一下。” 受到卡特里娜青睐的詹姆斯,绝对是当今世界上最珍惜自己老命的人。 正如白板所说的那样,他就是在蹲马桶时,也会携带两支以上的手枪,以备不时之需。 就这种把自己安全看的比天塌下来都重要的黑人哥们,身上当然会带着刀子。 高飞一伸手,詹姆斯就知道他要刀子干嘛了,弯腰从右脚脚踝出拿出一把瑞士手工军刀,不舍的扔给了高飞:“唉,这可是我专门从瑞士订做的,用它来剖死尸肚子,绝 对是暴殄天物啊。” “以后有机会,我会还你一把更好的。” 高飞随意笑了笑,反握着军刀横向慢慢走进了苏北山。 詹姆斯和白板,则迅速向两旁躲避,免得会被溅上一身污血。 咚、咚咚——仿佛是觉出有人走进那样,苏北山肚子里那个神秘的东西,更加急躁了起来,开始用力撞击他的肚皮,最高时可以凸出七八厘米。 “老苏,你好好的去吧。” 高飞冷冷看着苏北山的肚皮,左手抬起,替他捂住了眼睛。 其实,死人怎么可能会怕自己的肚子被剖开? 高飞这样做,只是出于对苏北山的一种尊敬罢了,看在老苏这样信任他的份上。 咚——的又是一声急促的闷响,苏北山左边小肚子忽地凸起最少十厘米,好像那个东西在下一个瞬间就冲出来那样!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高飞高举起的军刀,电闪般滑落,从苏北山心口下方,沿着中心线,精准的刺了下去! 污血四溅! 腥臭气息更浓! 一声清晰的‘吱吱’厉叫声响起,一个长长的东西,从老苏被剖开的肚子里,箭一般的蹿了出来。 东西最前端,有两个黄豆大小的红点。 既像红宝石,又像天上缩小了的血月,红的妖异,红的瘆人! 这个东西扑出来的速度很快,快到那两个红点在夜色中摇拽出两道飘渺的痕迹,就像哈雷彗星掠过地球那样。 这个东西很快,但高飞挥下的刀子更快! 快到肉眼根本无法捕捉,就已经从那个长长东西的中上方切下。 一刀两断! “吱!” 那个长长的东西发出一声凄厉的吱叫声,后半截已经向地面落去,但它的上半截却匪夷所思的在空中猛地转向,对着高飞嘴巴电射而来! “啊,小心!” 正要开枪打烂这个东西的白板和詹姆斯,齐声惊呼。 高飞脑袋迅速左摆的同时,右手中的瑞士军刀已经停在了他嘴巴该在的地方。 于是,那个张着大嘴的东西,一下就扑在了刀子上。 锋利的刀子,从它嘴里刺进,从它嘴巴上方刺出。 高飞右手一甩,刀子电射而出,嘟的一声,钉在了右前方的一棵树上。 那个东西,也随着刀子挂在了书上,半截身子仍然迅速扭动着,几下就缠住了刀子。 第238章 这不是蛇! 那个东西好像根本没意识到它身子已经断成两半,嘴巴被刀穿,被钉在树上那样,仍然用半截身子缠住刀身,用力的缠。 高飞三人看着那个东西做无谓的徒劳,等它缠绕的动作停止,两点猩红光芒也逐渐灭掉后,詹姆斯才拿着手电走了过去:“曹,我以为是什么吓人的东西,原来是一条蛇。不过这玩意也真的邪门,眼睛太吓人了。” “这不是一条蛇,最起码不是我们所见过的蛇。” 高飞抓住刀柄,从书上拔了下来,借着手电光芒仔细观察这个应该叫做蛇的东西:“看到没有,它的额头有两个蜗牛那样的角,嘴边还有两条鲶鱼般的须,身子光滑无鳞――这绝对不是蛇。” 白板也凑过来:“嗯,这不是蛇,可这玩意是什么东西啊,以前怎么没听说过呢,难道是现代科学刚培育出来的新物种?” 高飞用力一甩刀子,把那个东西甩到了地上,把刀子递给了詹姆斯:“在草里擦一下吧,脏不了。” “我才不要呢,我这刀子以前是用来割牛排的!” 詹姆斯厌恶的摇摇头,正要说什么时,俩大白眼珠子忽然睁大,好像见了鬼那样看着刀子,嘎声说:“高飞,你们看!” “看什么?” 白板纳闷的凑过来。 詹姆斯手电照着刀子,缓缓的说:“刀身!” “刀身,刀身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多了一点血?” 白板不屑的撇撇嘴时,眼睛也忽然瞪大,再也说不出什么了。 在手电强光的照射下,高飞三人能够清晰的看到,刀身上竟然腾起了隐隐的青烟,而且开始出现黑色的斑点。 做个实验:把强硫酸滴落在薄铁皮上,铁皮就会冒青烟,出现黑色的斑点,很快就能被腐蚀出一个窟窿,就像眼前这把质地优良的瑞士军刀那样。 可关键问题是,那是强硫酸啊! 而这把刀子刚才接触的,只是苏北山或者酷似蛇的东西的鲜血。 那为什么刀身却开始腐蚀,并很快就出现了一个蚕豆大小的窟窿!? 白板说话了,声音中带着他自己察觉不到的颤抖:“异形,这绝对是个异形!原来,那四具尸体的脸是被这东西给啃的。” 美国科幻大片《异形》中,异形的血液可以腐蚀钢板。 从科学角度上来解释,那就是异形的血液内含有强酸。 但那可是科幻出来的啊,现实中,怎么可能会有血液中含有强酸的物种? 高飞也懵了,呆呆的望着军刀,真不知道到底遇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这时候,却听到詹姆斯低声说:“高飞,你看看你的衣服。” 高飞下意识的低头,才发现自己衬衣上出现了数十个大如黄豆,小似芝麻的小孔。 幸好,衬衣是扎在腰里,虚鼓起的,如果挨着肚皮,天知道他的肚皮会不会也出现小孔? 高飞随手把刀子仍在草丛中,慌忙脱下了衬衣。 高先生不怕死,但却怕肚子上忽然多几个小孔向外流脓,那样也太不雅观了,会让秦老师感到怕怕的…… 高飞在赶来之前,就做好了为苏北山和解红颜俩人收尸的思想准备。 但现实和他所想的却大不相同:解红颜的衣服鞋子包包啥的都在,光着的人却不见了,苏北山倒是在,肚子里却出现了一个好像异形的怪物,还有四个和稻花香大酒店歹徒一伙的人尸。 诡异,不可思议。 这是高飞现在真切的感受。 “怎么办?我们是不是先离开这鬼地方,让警察来处理?” 一向自诩胆大包天的白板,这时候萌生了退一身。 没办法,他是顶级佣兵不假,胆子也够大,可以往面对的是人,哪怕是狠人,但无论有多狠,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却都在人类能接受的思想范畴内。 眼前这一切,却实在无法让他接受。 詹姆斯也说话了:“高飞,我们还是先走吧。” 高飞始终没有提出闪人,并不是说他不怕眼前这诡异的一幕,他也是正常人他母亲生的,就算本事再大,可也是个人。 “走!” 高飞吐出这个字正要转身走人,却又猛地抓住了詹姆斯手中的手电,低声喝道:“又有东西来了!” 因为那条怪蛇的出现,他都不敢把人或者蛇称为人或者蛇了,而是直接说东西。 其实根本不用高飞提醒,詹姆斯俩人也听到有急促的脚步,喘息声,从西方快速而来。 而且,还伴随着细雨打在树叶上的刷刷声。 白板闪身藏在一棵树后,低声说:“来者是人!” 高飞接着道:“两个人!” 詹姆斯紧握着手枪:“奔跑的速度超快,预计在我说完这句话时,就能出现!” 詹姆斯说出的这个‘现’字还在舌尖打转,两条人影就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高飞一眼,就看出这俩人一个身材单薄,一个身材魁梧,脸上都戴着鬼脸面具。 马力隔壁的,现在鬼脸面具啥时候这么流行了――高飞心中骂了一句时,身子已经从树身后面闪出,低喝一声向身材魁梧的那个人扑去! 既然来者是人,哪怕是戴着鬼脸面具,高飞也不会怕。 他主动出击,就是因为对方脸上戴着让他憎厌的鬼脸面具,很自然的就把他们当作了鬼脸女人一伙。 那俩向这边快速狂奔的人,真没想到会有人忽然向他们扑击,身材魁梧之人一个猝不及防,就被高飞一脚跺在了右肩上,重重撞在了一棵树上。 与此同时,詹姆斯和白板和大喝一声,齐刷刷的扑向了那个身材单薄的人! 依着高飞、詹姆斯和白板三人的武力值,就算白板近身格斗的本领拿不出手,可世间能够抵御他们三人偷袭的人,还真不多。 高飞三人的本意,是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俩人格杀,或者制伏,从他们嘴里掏出想知道的答案,所以出手没有半点的留情。 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那俩受到突然袭击,上来就吃了大亏的人,竟然及时躲过了三人的第二波攻击,大喝声中不但没有反身撤退,反而悍不畏死的冲了上来。 俩鬼面人的反应,大大出乎了高飞三人的意料,同时也让他们感到欣慰――只要你们不逃走,那我们就有足够的把握干掉你们! 眨眼间,五个人分成两拨,在荒草丛生的树林中拼杀起来。 在和身材魁梧的人第二次照面交手后,高飞心中一惊:这个人,好厉害! 从参军加入华夏九龙王,到去了外籍军团创下‘鬼舞’的名头,这些年中,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高飞都没有能打败他的人。 无形之中,高飞就有了中傲气,尽管他从不把这种傲气表达出来,可潜意识中却以为敌人绝对挡不住他十招。 但事实上却非常让他吃惊,因为不管他出拳的速度有多快,力道有多足,角度有多刁钻,那个人竟然一一接了下来,甚至还主动攻击,根本不落半点下风。 反观詹姆斯那边,他们借着出其不意的攻击,和人多的优势,在开始时还能占到一点上风,但随着几人交手,他们竟然被身材看起来相对单薄的人,逼得连连后退。 嚓,这是哪儿出现的两个高手!? 当白板被人家一脚跺翻在地上后,高飞真有些胆战心惊了。 他胆战心惊倒不是说怕了对方,他也有把握成为胜利者,但詹姆斯和白板呢? 如果以那俩人的安全;来换取他的胜利,那还有什么意思,他以后哪有脸去见卡特里娜,见大猩猩他们几个? 不行,得抓紧闪人,近身格斗不是白板的长项,再这样纠缠下去,他非得吃大亏不可――高飞主意打定后,忽地暴喝一声,身子猛地腾起,右脚电闪般对着敌人脑袋,连续踢出了三脚! 他要把敌人逼退,先去照顾白板。 敌人果然被高飞逼得后退两步,但就在他转身要向白板那边冲去时,敌人却忽然低声喝道:“高飞!?” 身在半空的高飞一愣,右手攀住一棵树,身子打了个盘旋落在地上:“你是――你是铁屠!” “我就是铁屠!” 那个魁梧汉子大喜,连忙招呼同伴:“叶心伤,住手,都是自己人!” 其实根本不用铁屠提醒,在他和高飞向后喊出对方名字时,叶心伤就已经迅速闪到了一旁。 “叶心伤?靠,原来是你!你眼瞎了啊,竟然不认识我?” 白板气愤的骂着,但声音里却透着喜悦。 他是很生气叶心伤竟然没有认出他,还把他踹了几个跟头,但他更开心眼前这非常牛比拉洪的人原来是熟人,这下可太好了。 叶心伤苦笑:“我眼睛没瞎,是这儿太黑了,而且你们也忽然偷袭我,我怎么可能知道是什么几个?” “铁屠,你们怎么来这儿了?刚才跑的什么,好像有鬼在追那样。” 看着昔日的队友,高飞瞬间感慨万千:老子要不是为了那女人被开除军队的话,现在也肯定和他们一样大有作为了,唉,这就是特么的命啊,无法反抗,只能劈开双腿等着挨曹。 高飞不问还不要紧,一问这个问题,铁屠猛地想到他们为什么跑了,厉声喝道:“快,快跑!” “跑?晚了。” 叶心伤那边苦笑一声,迅速向后退了一步。 白板心情大好下,没有看出叶心伤俩人的异样,抬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嘿,你跳什么呢,兔子一样――” 白板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就见叶心伤猛地一挥手! 一道冷森的寒光,冲着白板脑袋就刺了下去。 第239章 点火驱蛇! “啊,你要干什么!?” 守在白板身边的詹姆斯,看到叶心伤忽然挥刀斩向白板脑袋后,大吃一惊,抬起刚才没有用上的手枪,就要扣动扳机,,却被高飞喝住:“慢点!” 詹姆斯一愣,叶心伤已经缩回了手。 被吓了一大跳的白板,还是好好的站在那儿,毫发无伤,可他左边的肩膀上,却落下了半截柔软的蛇身。 原来,刚才白板在和叶心伤说话时,根本没有看到一条蛇正从书上垂下身子,冲他露出了獠牙,但和他面对面的叶心伤却看到了,却已经来不及解释,所以才及时挥刀,斩断了那条蛇。 詹姆斯拿手电筒照向了白板的肩膀,半截蛇身顺着他胳膊滚落了下来。 看到那半截蛇身后,白板的脸真变成了白板。 他当然无法忘记刚才被高飞斩杀的那条怪蛇,身上溅出的液体竟然能把瑞士军刀腐蚀掉,就以为这是一只同样的东西了,当即怪叫一声,疯了似的开始脱衣服。 叶心伤拉着他急促后退了两步,用纳闷的语气问道:“你脱衣服干嘛?” 白板心急火燎的吼道:“干嘛?不脱衣服我就会被腐蚀了的啊!你松开我,别抓着我!” 叶心伤更纳闷:“腐蚀?哦,你是说这条蛇的血液,能腐蚀你身体?嗨,有你说的那样夸张吗?这只是一条普通的竹叶青毒蛇而已,它的毒在牙中,血液中哪有。” 白板一楞,再加上肩部也没出现任何的疼痛,停止了脱衣服的动作问:“这真是一条普通的毒蛇?” 叶心伤死死盯着草丛中,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这不是一条,而是成千上万条!” 好像是配合叶心伤的话那样,几个人在刚才打斗中忽略了的‘沙沙’声再次响起,眼前的荒草也开始摇晃起来,慢慢竖起了无数的三角脑袋,和无数点碧油油的亮点。 蛇。 成千上万条蛇爬在草丛中,已经把高飞等人围了起来。 蛇这个东西,别看表面看起来很吓人,其实就是一普通的冷血爬行动物而已,看到人后最先反应就是逃之夭夭。 白板才不怕蛇,在南非热带雨林中时,他还缠着高飞教给他该怎么做,才能让蛇肉更加可口。 但是,当蛇的数量多到让他数也数不过来时,他却吓得连头发丝都是冰凉的了。 望着周围那些碧油油的亮点,高飞终于明白铁屠俩人不要命的狂奔了,原来他们是被蛇群给追的。 高飞抬手折下一截树枝,当作武器在眼前轻轻挥动着,和铁屠慢慢向后退去:“你们到底做了什么亏心事,结果却招来了这么多东西。” 铁屠也扯断一根柳条枝子,苦笑着说:“我和心伤前几天来冀南公干,今晚恰好碰到稻花香大酒店事件――当时我就猜到,那个把沈银冰救走的人是你。后来,我们打听到你们来到了黄河边,就跟着来了,结果没找到你们,却碰到了这些东西。” 鞭打着草丛,高飞问道:“那个挟持沈银冰的鬼脸女人是谁?” “我能不能不说?” “如果我说不能呢?” “那你去问叶心伤。不过我劝你最好别问,如果你还把他当做兄弟的话。” “那好,我不问。” 高飞沉默了片刻,叉开了话题:“你说,我们眼下该怎么离开这儿?” 铁屠淡淡的说:“如果你们当时没有挡住我们的话,我们已经逃走了。” “说这些有个屁用!” 高飞骂道:“当时你们在逃跑时,为什么不上公路上跑?” 铁屠反问道:“如果这些东西跟着我们去了公路,再跟进市区,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你的觉悟真崇高,哥们是甘拜下风。” 高飞说出这句话时,后背已经和詹姆斯等人靠在一起了。 随着他们的撤退,蛇群慢慢围了上来,把他们困在了方圆两米的地方,无数条吐着信子的毒蛇,昂首嘶嘶轻叫着。 “我看这些蛇好像很有秩序,把我们围起来后,却没有急于进攻,看来再等蛇王的命令。叶心伤,你是不是强女干了蛇王的女儿,惹起蛇民的愤慨了?” 虽说面前有毒蛇上万条,但白板却宁肯面对它们,也不去面对那条被高飞斩杀的异形。 再说了,现在是他们五个人都处在同样环境下,要死――大家一起死,有做伴的陪着,黄泉路上不寂寞啊。 叶心伤挥舞着柳条,淡淡的说:“别扯这些没用的,还是想想该怎么逃出去吧。” 叶心伤的话音刚落,在他们几十米之外右前方的上空(应该是树上),忽然响起一个阴森森的声音,分不出男女,但却带着冰凉彻骨的恨意:“你们――逃不出去的。” 詹姆斯大声喝问:“你是谁!我们和你无怨无仇的,为什么要放蛇害我们?” “咯咯。” 那个声音咯咯一笑,就像猫头鹰那样:“今晚血月升起,是鬼门关大开的日子。这些蛇儿,每一条都是一个冤魂,它们今晚出来,就是替阎王爷搜罗子民的。你们的运气很不错,被选中了。” 看着瞬间把苏北山等五具尸体覆盖的蛇群,高飞冷笑:“你就扯淡吧,鬼才信你说的那些鬼话。你以为,我们真拿这些毒蛇无可奈何了?” 那个声音再次笑笑:“你既然有办法,那你为什么不冲出来试试――” 那个人还没有说完这句话,高飞突然夺过白板手中的手枪,劈手就向声音来源方向扣下了扳机。 砰! 枪声清脆,击穿无数柳叶,消失在黑暗中。 高飞此前曾经受过严格的训练,就像武侠小说中所说的那样,会听声辨行――蒙着眼睛也能用枪打中发出声响的东西,最好的纪录是三十二发子弹,中了三十一发,几乎是百发百中。 所以,虽说他根本看不清那个人藏在哪里,但凭借声音仍能精准的捕捉到他(她)的方位,这才猝然开枪。 枪声还没有完全在空气中炸响,那个让人讨厌的笑声,被一声包含着痛苦的闷哼所代替。 高飞一枪,就击中了自以为躲藏很隐蔽的目标。 一枪击中目标后,高飞再次连续开枪! 但这次他开枪的方向却不是同一方向,而是向下靠近了最少三米。 原来,那个藏在树上的人被他一枪打伤后,从树上跌了下来。 高飞绝对没有判断错误,第二枪就是对着那个人落下的方位。 但这次,那个人却没有发出中弹后下意识的闷哼、或者惨叫,而是有‘笃笃’声传来。 铁屠眉头一皱,喃喃的说:“可惜,子弹打在树身上了,那个人很狡猾。” 铁屠的话音未落,忽然有一声尖利的哨子声,从那边响起。 哨声凄厉,忽长忽短,忽高忽低,听在耳朵里很难受。 高飞几人心中一沉――他们就算是再笨,也能猜到这哨声是指挥蛇群进攻他们的命令。 果然,哨声响起后,沙沙声大作,无数条毒蛇昂起头,吐着猩红的信子,快速蜿蜒爬来。 白板飞快的挥舞着手中的柳枝,拼命抽打着箭一般扑上来的毒蛇,嘶声叫道:“怎么办,快特么的想办法,老子可不想死在这鬼地方!” 如果这些毒蛇是虎狼的话,高飞等人可以爬到树上躲避。 但这些是毒蛇,论起上树的本领比他们还要麻利。 “怎么办,怎么办?” 高飞当前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拼命抽打着柳枝条,阻挡群蛇的扑击。 五个人围城一个圆形,飞速的抽打,无数条蛇儿被抽出去,但又有更多的蛇儿扑上来,就算他们手中的枝条再厉害,但架不住毒蛇太多,只要哨声不停,终有被毒蛇啃碎的那一刻。 铁屠反身捏住一条胳膊粗细的蛇,当做鞭子狠狠甩出去,一鞭抽到了最少六七条毒蛇,咆哮着喊道:“高飞,叶心伤,你们两个快想办法,那个人存心要把我们累死,他(她)在捉弄我们,就像猫逮住老鼠那样!” 铁屠猜的不错,驱蛇之人存心就是要把他们玩死,要不然的话,也不会让群蛇‘有秩序’的扑击。 如果他(她)命令群蛇全部进攻的话,就算高飞他们有天大的本事,也很快就会被群蛇淹没,葬身蛇口,眨眼间就会成为一副白骨的。 在九龙王中,高飞和叶心伤可以说是最聪明的了――或者说,铁屠此时让他们想办法,仅仅只是一种为了抗拒恐惧的自然反应。 面对数万条杀之不尽的毒蛇,高飞和叶心伤能有个屁的办法? 但正所谓急中生智,就在叶心伤吼着‘你怎么不想办法’时,高飞还真想出了一个办法,马上大喝:“你们四个守住四个方向,护住我!” 此时别说高飞让他们守住四方护住他了,就算让他们啃自己脚丫子,说是这样能逼退群蛇,他们也会当机立断照做的。 叶心伤等人身形一转,填补了推进核心的高飞闪下的缺口。 白板大叫:“你要干什么?最好是快点!” 高飞来不及理睬他,捡起刚扔到地上的衬衣,拿出火机点燃。 看到火苗腾起后,白板等人恍然大悟:“曹,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么简单的办法!?” 高飞的办法很简单,那就是点火! 现场有着太多的荒草,和枯叶,遇火既燃,此时又是西北风渐强,风助火威,很快就能把整片柳树林变成一片火海。 虽说那些毒蛇受到哨声驱使后如醉如痴不要命的上前冲,但它们却有野兽怕火的天性,火势一起,就算驱蛇人再牛比,这些蛇儿也会四处逃窜的。 当然了,大火腾起后,高飞等人也有被烧成烤猪的可能。 不过,这只是可能而已,总比葬身蛇腹要强很多倍。 第240章 那是赶尸? 高飞把衬衣点燃后,马上就抓起一把枯草引燃后,从白板的身侧扔了出去。 他虽然看出用火攻是对付群蛇的唯一办法,但绝不会傻到在死人背后放火。 要是那样的话,不等把群蛇驱走,他们五个人就会先变成烤猪的。 火攻群蛇说起来简单,但当人们真正身处于群蛇中时,极大的惶恐早就干扰了大脑思维,恐怕没有谁会想到这一点的,只能徒劳的挣扎,最后悲惨的死去。 幸好,高飞始终保持着一点点的清醒。 ‘火把’扔出去后,面对白板攻击的群蛇,马上就纷纷闪到了一旁,让火把落在了荒草、枯叶上。 西北风吹过,火势轰的一下就起来了,迅速向四周蔓延开去。 群蛇受惊,纷纷嘶嘶叫着向后退缩。 高飞此时大喝一声:“跟着火势走!” 白板没有丝毫犹豫,大吼一声跳进了火舌后面。 在西北风劲吹下的火舌,就像魔鬼那样,噼里啪啦的叫着,向东南方向扑去,高飞等人紧随其后。 幸亏,地上的荒草和枯叶很快就会烧成灰烬,这才让高飞等人免于烧伤。 但处在西北方向的那些毒蛇,却不敢跟随,因为它们同样害怕还有火星的灰烬。 这时候,驱蛇之人才意识到玩过火了,开始悔恨刚才为什么不驱使群蛇一拥而上,于是哨声更加的凄厉,急促,试图指挥群蛇群起攻击高飞等人。 但可惜的是,蛇儿天性怕火,尽管哨声越加急促,但群蛇却纷纷调头冲向林外。 火势,越来越大,树枝也开始燃烧了起来,发出噼啪声响―― 终于,那个让高飞等人痛恨万分的哨声停止,所有的毒蛇就像它们莫名出现那样,莫名的消失在了远处的草丛中。 火势汹涌,黑烟滚滚,从老远的地方就能看到这边。 负责看护防护林的河段工作人员,马上拨打了火警电话。 黄河几千里的两岸边都是防汛林,当初栽种这些树林时,已经考虑到了万一失火等意外,所以在市区附近的到路段,每隔一公里就会有一个管道灭火点,只要值班人员打开水泵,拖出水枪就可以灭火了。 就在值班人员开始灭火时,高飞等人悄悄的从西北方向撤走了。 在快速跑上公路后,高飞扭头看着浓烟滚滚的地方,轻轻的叹了口气。 如果没有那些蛇出现的话,他会看在苏北山特别信任他的份上,把他的尸体带回来。 不过这样也好,反正带回去也是要火化的,和这样被烧成灰烬也没啥区别。 到现在为止,高飞对苏北山已经没有丝毫憎厌了,甚至觉得这个老太监,其实要比很多人值得尊敬的多:明知道过来是死,但为了女儿,他还是一个人来了。 至于解红颜―― 不知道为什么,高飞对她有了一点反感,但同时很好奇:她脱光衣服后跑到哪儿了? “我讨厌华夏!” 就在高飞盯着远处的火场发呆时,好像灶王爷那样的白板,忽然双拳挥舞着,尖声叫出了这句话。 坐在路边歇息的铁屠和叶心伤,齐刷刷的扭头看向了他,眼里带着愤怒。 “我、我讨厌柳树林!” 也许是被这俩人看的心里有些发毛,白板连忙改口道:“我更讨厌蛇!高飞,我现在就想离开这儿,因为刚才的经历简直是太恐怖了!” 高飞头也不回,看着河边淡淡的说:“也许,你还没有发现更恐怖的事情。” “什么?还有什么比群蛇围绕更恐怖的?” 白板问出这句话时,耳边又听到了尖锐的哨声。 这次的哨声与他们此前听到过的哨声相比,轻柔了许多,也没有那么凄厉,甚至有些婉转,但却带着勾人魂魄的冷栗。 “那个人还没有走?” 铁屠和叶心伤也站了起来,顺着高飞看去的方向看去,眼里蓦地浮上了清晰的惊恐。 他们看到,有五个浑身着火的人,竟然从柳树林中走向了河边。 那五个人身子晃晃悠悠,脚步蹒跚,动作僵硬,好像随时都能摔倒在地上,但却始终能保持着站立,每迈出一步,都和哨声相配合,仿佛哨声牵着他们前行那样。 在场的五个人,都是那种出生入死惯了的主,他们所遇到的古怪、危险,是普通人根本无法想象的,所以他们的神经也相对坚韧很多,就算遇到死人复活这种逆天的事儿,也不会大惊小怪―― 但他们从没有见过眼下这种恐怖的一幕:五个浑身着火的人,晃晃悠悠的鱼贯走出树林,走向了河面,就像河面是康庄大道那样,慢慢的走了进去。 当最后一个人消失在水面上后,哨声停止,远处传来了消防车的叫声。 白板紧紧握着双拳,艰难的咽了扣吐沫,声音嘶哑的说:“那、那是什么人?” 高飞的脸色也不是很高看,低声回答:“应该是我们看到的那五个死人。” 詹姆斯慢慢摇头:“不可能,死人,死人怎么可能会走路?” “可你觉得,除了他们之外,还有谁在那边的树林中?哎哟。” 白板有气无力的哼哼了一声:“华夏简直是太神秘了,不但有异形,而且还有《生化危机》中的僵尸,我讨厌华夏……” 铁屠紧紧的抿了下嘴角:“湘西!” 叶心伤接道:“赶尸人!” 白板连忙追问:“什么湘西,什么赶尸人?” 高飞转身:“你最好不要知道这些,免得以后会做恶梦。走吧,再不走就会被人发现是我们纵火了。” 说起赶尸的起源,民间有书记载。 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蚩尤对身边的军师说:“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 军师说:“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于是军师装扮成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死难之弟兄们,这不是该埋葬你们的地方。你们的娇妻幼子正盼你们回家,你们的魂魄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 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往回走―― 从那之后,每当一场大战役发生后,军师都会用相同的方式,赶着尸体回家。 后来,军师收了许多徒弟,专门从事赶尸行业。 因为军师和他所收的那些徒弟都是湘西人,并代代相传,以至于赶尸和‘张家界’一起,成为了世界的两大神秘事。 传说,近代曾经有人见到过赶尸。 赶尸人在前面边走边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它们都带着高筒毡帽,额上压着几张画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就那样肢体僵硬的在黑暗中默默前行。 就像刚才那五个走进黄河中的‘火人’一样。 不过,传说中的赶尸是有人在前面领路的,但高飞他们刚才所看到的,则是用哨声来指挥尸体,而且尸体上也没有贴着符纸什么的,由此看来,经过多年的进化后,赶尸技术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其实,高飞等人根本不敢确定刚才那一幕是赶尸。 可除了这个外,他们实在找不到更加合适的理由来解释,刚才所看到的那一幕了。 ―― 颜红看了一下腕表,现在已经是九月一号凌晨三点了。 病床上的沈银冰还在沉睡,但就算是在睡梦中,她也会偶尔发出一声低低的尖叫,双眉紧皱,嘴唇不经意间就会哆嗦一下。 唉,这孩子也太可怜了,本该是人人羡慕的美女总裁,备受世人的羡慕极度恨,可却从小丧母,又在近期接连三次遭到绑架,精神上遭到重大的打击。 在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后,颜红揪起毛毯,替沈银冰盖了一下。 坐在窗口椅子上的海伯,神色木然的看着这一切,一动不动,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在来到医院后,海伯除了询问沈银冰的情况后,就再也没说一句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颜红对这个老头,有着一种天生的恐惧感,每次和目光相对,总有种被他看透了的心虚,仿佛在他面前啥衣服也没穿那样,很不自在。 所以,只要海伯不说话,颜红也不开口,就这样静静的陪在沈银冰旁边。 其实,她很想问问苏北山去哪儿了,高飞又去哪儿了,但每次看到海伯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她就飞快的缩回目光,看沈银冰。 也许是受到太大的惊吓,又在湖水中泡了一段时间,沈银冰被送到医院不久就发起了高烧,已经昏迷了四个多小时了。 颜红接到苏北山的电话,去找高飞时,刚洗过澡,急吼吼中穿着一身睡袍就冲出了家门,风驰电掣般跑到了落日餐厅,后来又来到了医院。 结果,她也受凉了,等护士又给沈银冰换上一瓶盐水后,她终于支持不住了,用手抚着额头,盯着脚尖说:“老童,我感觉有些不舒服,我去值班医生那边拿点药。” 海伯点头,淡淡的说:“你去吧。” 颜红又看了眼沈银冰,才站起来快步走出了病房。 等她把房门关上后,海伯站了起来,站在窗前向外看去。 外面的夜色像以前那样,宁静,温馨,让人很容易就想到‘幸福的港湾’这个词。 而已经西垂的月亮,这时候也已经变成了正常的银色,散发着柔柔的光辉。 一切,看起来是那样的正常。 但不知道为什么,海伯却有了中强烈的不安,仿佛正被一个躲在暗中的魔鬼偷窥那样。 第241章 他不是个人! 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海伯用力攥着右拳,心想:这是怎么了,难道又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要不要通知下面的警察上来看着小冰? 警方把沈银冰送到医院后,为了避免再次发生意外,广场分局的副局长梁娇娇,亲自带着两个干警驻守在医院中,他们就在住院部下面的大厅内,海伯一个电话,他们就会迅速赶来。 海伯走到病床前一侧的柜子前,拿起了电话时,却听到沈银冰喃喃的说:“爸,爸,你、你怎么了?” 海伯怵然一惊,抬头看去,就看到沈银冰长长的眼睫毛正在剧烈抖动,但她的双眼却没有睁开,看来是又做恶梦了。 看到沈银冰无助的样子后,海伯心里一疼,放下电话,坐在了颜红刚坐过的椅子上,捧起她的左手,低声说:“小冰,不要怕,海伯在这儿,没有谁能再伤害你!” 吱呀一声的开门声传来,海伯回头一看,眼睛就亮了起来:一脸疲惫的高飞出现在了门口。 直到现在为止,海伯都不知道高先生到底是什么来历。 但他却知道,如果不是高飞的话,沈银冰在这半个多月中,最少已经死过三次了。 这是一个猛人,有他在,所有的危险,都不再叫危险。 有些人,天生就能给人一种极大的安全感,最起码高飞就给了海伯这样的感觉。 所以,当看到高飞出现后,海伯心中的焦虑不安,全部化为乌有,站起来笑着说道:“高飞,你来――” 海伯还没有说完,却看到高飞竖起右手食指放在自己嘴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指了指沈银冰,又指了指门外。 海伯会意,知道高飞怕惊醒沈银冰,连忙走向了门口。 海伯和高飞走出病房门时,沈银冰睁开了眼睛。 她在被送到医院后,就开始发高烧。 在高烧的这段时间内,她做了很多梦。 恶梦,每一个都是恶梦。 她梦到了死去的母亲,全身透明,从皮肤外面都能看到五脏六腑的脉络。 她梦到了父亲,看到他被人用一根绳子吊死在了树上,高飞竟然用一把刀子剖开了他的肚子,一个蛇神异形尖叫着扑了出来。 她还梦到,梦到高飞在剖开她父亲的肚子后,又反手一刀,割断了海伯的咽喉―― 恶梦做到这儿时,沈银冰仿佛听到很遥远的地方,海伯的声音在叫高飞的名字,于是就睁开了眼,恰好看到高飞和海伯走出了病房门口。 原来,高飞是真的来了。 透过窗户玻璃,沈银冰痴痴望着走廊中的那个男人,脑海中又回想起她在湖面上时,听到的那声断喝:“你要干什么,别乱动,抓住我腰间的衣服!” 沈银冰可以发誓,就算当时她处于混沌中,可依然能听出那个鬼面人发出的断喝声,就是高飞的。 只是,他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大的本事,为了救她敢从天台山跃下,并在千钧一发之际把她甩到了湖水中? 如果真是他救了她,那他为什么后来又下水了? 看着窗外走廊中正和海伯说什么的高飞,沈银冰双眸中浮上了迷茫,不解的闭了下眼睛。 随即,她再次睁开眼睛,然后就看到窗外走廊中的高飞,忽然猛地一挥手! 接着,海伯就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沈银冰的双眸蓦地睁大! 她看到鲜红的血,猝然喷洒在了病房对面的走廊墙壁上,和高飞的脸上! 鲜红的血,喷在雪白的墙壁上,就像雪地中蓦然盛开了数朵腊梅那样,红的鲜艳,那么刺眼! “他、他要杀海伯!?” 沈银冰大张着嘴巴,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了这句话,但却没有发出丝毫的声音! 亲眼目睹了海伯咽喉鲜血迸溅的一幕后,沈银冰竟然失声了。 海伯咽喉被利刃划断后,竟然没有马上倒地,而是左手捂住咽喉,猛地起脚,重重跺在高飞的左跨上。 也许是海伯临死前迸发出了身体内所有的潜力,这一脚直接把高飞跺到了对面墙壁上! 一脚跺飞高飞后,海伯并没有趁势追击,而是迅速后退,一肩撞开病房门,摔进了病房内。 高飞可能也没想到,海伯咽喉被划断后,竟然能爆发出如此恐怖的武力值,等他翻身跃起正要继续追杀海伯时,在医生值班室内拿药的颜红,和两个医护人员,听到惨叫声后跑了出来。 高飞看到有人跑出来后,再也来不及冲进病房,只得冷哼了一声,转身飞快的跑向了走廊窗口,一个鱼跃,就冲破了二楼走廊的窗户玻璃,消失在了窗外。 “海伯,海伯!” 沈银冰张嘴大喊着从床上翻身滚了下来,张开双手伸向扑到在地上向这边爬来的海伯――她发誓她是用尽全身力气来呼喊海伯,可海伯却什么也听不到,只是左手捂着脖子,右手急促在地上撑着身子爬行。 沈银冰连滚带爬的,爬到了海伯身边,双手把他抱在怀里,泪如雨下:“海伯,海伯!” 从沈银冰记事起,就认识了海伯。 这二十多年来,海伯就像苏北山那样,一直把她当做亲生女儿呵护。 不过,沈银冰以前根本没有注意,她只是把海伯当成了一个忠心耿耿的老家人。 但当她亲眼看到海伯被高飞划断咽喉,仍然挣扎着冲进来保护她时,她才发现:其实,在海伯把她当做女儿时,她就把海伯也当做了父亲,只是以前没有意识到而已。 海伯躺在沈银冰怀中,左手用力掐着自己的咽喉。 可咽喉早就被利刃划断,冒着血泡的血,顺着海伯的手指缝淌出,洒落,把沈银冰的病号服染红。 “海伯,海伯――来人呀,来人,呜呜!” 如果让沈银冰凭空想象一下,让她抱着一个咽喉被划断的将死之人,她宁可去死――也不敢抱的。 但是现在,她却没有一丝的恐惧,心中只有失去亲人的伤痛,和对那个凶手的痛恨,紧紧拥着海伯,嘶声喊叫着,泪水噼里啪啦的砸在海伯满是血污的脸上。 “小、小冰!” 海伯张大嘴巴,紧攥着的右手抬起,左手却用力捏着自己的咽喉,虽说无法阻止血的大量流出,但却能勉强呼吸,吐出了几个不怎么清晰的音符。 看着鲜血从海伯嘴里冒出,但他仍然固执的张大嘴巴样子,沈银冰就知道他有话要说,连连点头:“海伯,你说,你说,我在听着!” “高、高飞――他、他不是……咳、咳!” 海伯大张着嘴巴,急促的喘息着,很想说出他最想说的话。 但血液这时候已经淌进了肺气管,使他再也无法说出一个字,用力咳嗽了几下后,抬起好像要表达什么的右手,无力的垂落下来,双眼中的神光蓦然消失,瞳孔攸地扩散,但却带着强烈的不甘。 他没有说出他最想说的话,死不瞑目! “海伯,海伯!” 沈银冰嘶声喊叫着,痛哭着,深深的低下头,额头对着海伯的额头,疯了似的狂喊:“我知道,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要告诉我,告诉我高飞他不是个人,他是个凶手,凶手!” 最后一个‘手’字喊出来后,沈银冰眼前一黑,身子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昏了过去。 “小冰,海伯!” 带着两个医护人员冲进来的颜红,扑过来一把抱住了沈银冰,哭着喊道:“报警,报警啊!快去下面喊警察!” 那两个站在门口吓呆了的医护人员,这才如梦初醒,转身就向楼梯那边冲去。 ―― 当沈银冰再次醒来时,已经是九月一号中午十二点了。 因为凌晨发生了海伯被杀的血案,院方马上就为她换了房间,警方也由梁娇娇带着两个女警对她贴身保护。 她睁开眼后,呆呆望着雪白的天花板,过了很久后,才从不知是真实还是恶梦中艰难挣扎了出来。 缓缓的扭头,然后她就看到了颜红。 颜红还没有醒来,伏在她自己的胳膊上,趴在病床上,面色憔悴,发丝凌乱,嘴唇有了干裂时才会出现的血口,仅仅七八个小时的时间,她的双眸就深深的陷了下去,好像苍老了好几岁。 倒是站在窗前的梁娇娇,偶一回头才看到沈银冰已经醒来,眼里闪过一抹惊喜:“沈总,你终于醒来了!” 梁娇娇的声音,惊醒了颜红,她睁开眼,马上抬起头:“小冰!” 沈银冰能听出,颜红这短短两个字中包含着的关心,勉强笑了笑,低声回答:“红姐。” 颜红伸手,在沈银冰额头上抚了一下,松了口气:“呼,你的额头终于不那么烫了,太好了,你等着,我去给你端点水喝。” 沈银冰摇头,抓住了颜红的手,喃喃问道:“红姐,海、海伯呢?” 颜红眼神黯淡了下来,低声回答:“他已经被送到医院太平间了。” 沈银冰沉默了片刻,又问:“我、我爸呢,他已经知道这件事了吧?” 颜红嘴巴动了动,最终却扭头看向了梁娇娇。 梁娇娇会意,走到床前:“按说,在沈总你这种身体状态下,我不该告诉你这些。” 沈银冰的嘴唇哆嗦了起来,但眼神却很倔犟,意思是让梁娇娇说。 梁娇娇垂下眼帘,低声说:“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苏董在昨晚你遭到挟持后,就已经离开了别墅,但到现在为止,我们一直没有他的消息。不过――” 沈银冰问道:“不过什么?梁局,你说,再怀的结果,我也能承受得住。” 梁娇娇深吸了一口气:“好吧,那我告诉你,我们在黄河大堤26-27公里处南侧的树林中,发现了苏董的奔驰轿车,但他的人却没找到。” 第242章 他要畏罪潜逃! “我爸,他、他怎么会去黄河边?” 沈银冰一脸的不信:“他现在正身处无数杀手的窥探之下,就算是出来别墅,也该是因为我,怎么可能会跑去黄河边?” 梁娇娇摇头:“具体苏董为什么会在半夜跑去那边,我也不知道。但事实上的确如此,警方在大堤南侧树林中发现了他的车子。最重要的是,就在苏董车子对面的北岸,防汛林发生了大面积的火灾。” 沈银冰刚有了点血色的脸庞,刷的惨白,颤声问道:“你是说,说我爸有可能葬身在这场大火中?” 梁娇娇否认:“火灾被控制住后,警方曾经进入树林观察,发现里面除了有很多蛇尸,以及几把刀子、枪支外,根本没有任何人类尸体――说实在的,警方已经确定昨晚至少有十几个人出现在防汛林中,但还没有搞清楚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的蛇。” 顿了顿,梁娇娇才继续说道:“不过,因为那场大火早就把所有的蜘丝马迹全部销毁,所以警方也无法断定昨晚树林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根据现场遗留的刀枪,警方只能猜测昨晚有人在防汛林中发生过冲突,也排除了有人葬身火海的可能。” 其实,梁娇娇所知道的还不止是这些,比方防汛值班人员还曾经听到过一种奇异的尖锐哨声,亲眼看到有五个火人走进了黄河。 不过,这些都被警方严密封锁了起来,并初步断定,那五个走进黄河中的火人中,有一个可能就是苏北山。 但关键问题是,那种奇异的哨声是从何处来,着火的人,怎么可能会那样镇定的走进水中――昨晚,哪儿到底发生了什么诡异的事情? 在还没有调查出真相之前,警方是绝不会向外界透露半点消息的。 沈银冰缓缓的点头:“哦,这样说,我爸他并没有、有死,只是失踪了。” 梁娇娇嗯了一声:“嗯,是的,这是一个相对比较还算不错的消息。” 沈银冰明白梁娇娇为什么要这样说:相比起被杀,苏北山失踪仍然有丝活着的希望。 疲倦的闭上眼,沈银冰才问出了她最想知道的问题:“他、高飞呢?” 亲眼目睹高飞残杀海伯那一幕后,沈银冰对他只剩下了强烈的仇恨,和不解:他为什么要杀海伯! 梁娇娇苦笑一声:“高飞,也失踪了。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发现他的下落。” 她这句话刚说完,一个手下就推开病房门,手里拿着手机,急吼吼的说:“报告梁局,我们已经发现了高飞的行踪!” 梁娇娇霍然转身:“他现在哪儿!?” “冀南国际机场!” “他这是要畏罪潜逃!” ―― 离开黄河大堤后,铁屠和叶心伤就告别了高飞。 其实,高飞真想找个地方,好好和他们喝一杯,毕竟大家是兄弟,多年不见唯有用杜康来相诉离别之苦――顺便问一些他想知道的问题。 不过,看叶心伤俩人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后,高飞就知道就算是问,他们也不会说出来,所以也就任由他们离去了,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也不怕没机会搞清楚那些事。 目送铁屠俩人离开后,高飞三人就驾车回到了詹姆斯他们居住的酒店。 他们回到酒店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反正高飞现在自己也是住酒店,索性就在詹姆斯他们下榻的酒店开了个房间,匆匆洗了个澡后就睡了过去。 在刚过去的这二十四个小时当中,高飞操心过,郁闷过,开心过,爽过,搏斗过,怕过,庆幸过――就算是神仙,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经历过这么多事,也会累个半死的。 所以高飞躺下后,就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上午十点。 起来后,他想打个电话给颜红,问问沈银冰怎么样了,手机却没电了,而白板又嚷着要马上离开冀南,因为这次华夏之行,给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他是一刻也不愿意留在这儿了。 詹姆斯倒是没说的这样直白,可他的眼神却出卖了他。 对此,高飞感到很愧疚:本想让哥们来冀南捧场的,谁知道差点把小命仍这儿。 所以高飞也没好意思埋怨白板抱怨华夏个恐怖的国度,陪他们在酒店餐厅草草吃过一顿‘饯别’餐后,就驾驶着颜红那辆法拉利,把他们送到了机场。 “哥们,临走之前,我能和你说句实话吗?” 快要走进登机口时,白板转身握住了高飞的手。 高飞骂道:“有屁快放。” 白板一脸的真诚:“我希望你能长命百岁。” “滚你的蛋!” 高飞抬手,在白板肩膀上狠狠砸了一拳。 詹姆斯走过来,轻轻拍了拍他胳膊,眼里满是深情的说:“高飞,如果在华夏混不下去的话,那就去德国找我,我敢用我身体最强壮的部位发誓,只要你去了德国,我就会给你一个天大的惊喜!” “以后你别恶心我,就是给我最大的惊喜了!” 高飞做了个呕吐的样子,随即抬起了右手:“一路平安!” “保重!” “我们以后还会再见的,对吧,一个电话。” 三人轻轻击了一下手掌后,詹姆斯俩人转身快步走进了登机口,再也没有回头。 “唉。” 等俩人的背影消失后,高飞轻轻叹了口气,神情有些落魄的转身走出了候机大厅。 其实,他真的非常向往和白板他们在一起的感觉,无拘无束,满世界的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玩各种肤色的美女―― 就在高飞回想他以前那些逍遥生活时,一阵警笛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机场内有警车驶进,这是正常现象,没啥值得大惊小怪的。 不过,当几辆警车停在你身边,从上面跳下来的十几个警察用枪对准你,喝令你双手抱头蹲在地上时,你就算不大惊小怪,也得郁闷的要死,就像当前的高飞这样。 看着一脸紧张,眼神复杂的梁娇娇,高飞为了避免这些菜鸟误伤到自己,只好举手抱头:“梁局,你这是什么意思?” 本以为高飞会拘捕的梁娇娇,看到他乖乖抱住脑袋后,心里松了口气,给旁边的手下使了个眼色。 俩手下会意,如狼似虎般的扑上去,干净利索的给高飞凡戴上了手铐。 如果现在是国外,敢有人给鬼舞戴手铐,高先生才不管是因为什么理由,早就把这些警察干倒在地,再扬长而去了。 不过现在是华夏,这些警察是他的同胞,而且最重要的是梁娇娇带队,所以高飞才这么乖,任由俩警察把他推进了车里。 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高飞自问从没有做过危害华夏利益的事,实在没必做什么反抗,先搞清楚警方为什么会这样做再说。 梁娇娇亲自开车,后面坐着被两个警察看押在中间的高飞,很快就驶出了机场,沿着机场路高速向市区驶去。 高飞看看左边的警察,又看看右边那个,才盯着后视镜内的梁娇娇:“喂,我说梁娇娇,你是不是有病啊,无缘无故的把我铐起来算什么?” 看押高飞的那俩警察,根本不知道某人的厉害。 其中一个听高飞用不敬的口气和梁局说话后,职业性的习惯,促使他抬手对高飞后脑勺狠狠抽了过去,嘴里骂道:“你特么的给我放老实点,说什么话――吆喝,你小子敢躲我?” 抽了一个空的警察大怒,左手一把抓住高飞的肩膀,再次抬手骂道:“曹,这次我看你还能不能躲开!” 梁娇娇此时低喝一声:“大刘,住手!” 梁娇娇的话音未落,大刘住手了。 但却不是他自己愿意住手的,而是因为他的右手手腕,被高飞抓住了。 盯着高飞那只没有手铐的手,大刘的眼睛一下子瞪大:咦,他不是被反戴着手铐吗,怎么可能会脱出来呢? 他下意识的挣扎了几下,但无论怎么用力,也无法挣开高飞的手。 那只手,就像一只老虎钳子那样,紧紧锁住了他。 大刘的同伴看到高飞竟然挣脱手铐后,顿时大吃一惊,反手拔出了手枪,正要顶在高飞脑门上,命令他松开大刘时,梁娇娇却又再次喝道:“大刘,小王,我让你们住手,没听到,还是耳朵聋了!?” 大刘咽了口吐沫,吃吃的说:“梁、梁局,他要反抗!” 高飞松开大刘的手,淡淡的说:“我要是反抗的话,你早就从车子里摔出去了……我警告你,最好别对我动枪,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大刘和小王俩人,也是分局的老警察了,平时和各种各样的犯罪嫌疑人打过交道,但却从没有遇到过这样嚣张的家伙,竟然敢威胁他们! 而且,梁局对他的威胁,竟然是郑重对待,一边靠边停车,一边解释道:“高飞,你先别冲动,先听我解释。” “你说,但我不会戴着这玩意听你说。” 高飞一甩手,把手铐扔在了前面副驾驶坐上。 盯着那副手铐,大刘和小王是一脸的不信:他是怎么打开手铐的? 梁娇娇停下车子,扭头吩咐两个手下:“大刘,你们两个先下去吧。” 大刘摇头:“不行,梁局,这人邪门,我怕你会――” 梁娇娇打断他的话:“如果他想伤害我的话,就算你们在场也起不到任何作用的。” 梁娇娇这句话虽然很伤人自尊,但大刘俩人却没有半点脾气:从高飞挣开手铐,抓住大刘的手就能看出,人家孩子是相当牛比的,他们最好是敬而远之。 等大刘俩人下车后,高飞点上了一颗烟,靠在靠背上:“说吧,为什么要抓我?” 梁娇娇却摇摇头:“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今天凌晨三点左右时,你在哪儿?” “在酒店睡觉。” “你撒谎!” 梁娇娇冷冷的说。 第243章 杀人的人是谁! “我撒谎?” 高飞就像看痴呆那样看着梁娇娇,吐出一口烟:“我有必要对你撒谎吗?” 梁娇娇死死盯着高飞的双眼:“凌晨三点左右时,你去了中心医院!” 高飞有些纳闷了:“我在那个时间段去了中心医院?我去那儿做什么?” 梁娇娇冷笑:“你去那儿做什么,你自己心中当然清楚,我怎么知道?可我却知道,你杀了人!” 高飞一呆:“什么,你说我杀了人?” 梁娇娇拿起手机,点开一段视频,扔了过来:“高飞,你仔细看看,这是我从医院住院部监控室,复制下的一段录像,你自己应该看明白。” 高飞接过手机,开始观看那段视频。 因为监控录像的质量等原因,这段视频的清晰度很一般,但却能看清楚里面人的相貌。 时间显示,是今天凌晨的三点零五分。 空荡荡的住院部大厅内东侧的椅子上,坐着几个身穿警服的警察,靠近门口的那个,正是没戴警帽的梁娇娇。 视频中的梁娇娇三人,正靠在椅背上打盹。 这时候,门口走进来了一个人。 仿佛生怕别人看不清他是谁那样,那个人进门后特意看了眼监控头。 看到这儿后,高飞的瞳孔猛地一缩:这个人,竟然是他! 那个高飞看了眼监控头后,梁娇娇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这时候,真实的梁娇娇说话了:“当时,我正奉刘局(刘昌明)之命在医院保护沈银冰,打盹时觉出有人进来后就醒了,一看却是你。当时我问,你怎么来了,你回答我说,是来看望沈银冰的。我也没多想什么,就把沈银冰的病房号告诉了你。” 高飞没有吭声,继续观看视频。 视频中的高飞,来到了二楼的一个病房前,开门冲里面比划了一下手势。 不大的工夫,海伯从里面走了出来。 然后,两个人就在病房门口说话。 说着说着,海伯忽然抬手,好像正要说什么时,那个高飞却猛地挥手! 一把尖刀,飞快的划断了海伯的咽喉,鲜红的血喷洒在了对面墙上。 受到重创的海伯,抬手在高飞手上挠了一下,奋起一脚把他踢在了墙壁上,然后转身摔进了病房中。 接着,颜红和两个医护人员从值班室内跑了出来。 那个高飞见状不妙,飞快的跑到走廊窗口前,破窗而出。 视频到了这儿后,定格,播放完毕。 “马的,是谁冒充我的样子,跑去医院刺杀海伯?” 高飞把手机还给了梁娇娇,心中却在想:他干掉海伯,就是为了嫁祸给我,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这个人会是谁呢? 按照正常的思维,高飞最先怀疑的人就是鬼脸女人。 可问题时,鬼脸女人他们根本没有见过高飞的样子,怎么可能会假扮成他? 而且最重要的,那个冒充他的人不但在相貌上骗过了梁娇娇,还在声音上学了个惟妙惟肖。 要不然的话,依着梁娇娇的职业警惕性,没理由在听出高飞声音不对劲后,还仍然放他去见沈银冰。 以上的疑点,只能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冒充高飞的这个人,就算对他不怎么熟悉,最前面也得和他面对面的说过话。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就在高飞琢磨到底是谁冒充他杀了海伯时,梁娇娇说话了:“高飞,你现在还有什么话可说?” 高飞淡然回答:“我没什么可说的了。” 梁娇娇双眸眯起:“这样说的话,童海就是你杀的了?” 高飞反问:“你觉得呢?” 梁娇娇回答:“从理论上来说,你没理由杀童海,更没必要故意先和我说话后,再去杀他。而且,你有人亲眼见你杀人逃跑后,你没有马上潜逃到外地,这一系列的疑点,都说明你没有杀海伯。” 高飞低声回答:“还有就是,我没有杀他的理由。” 梁娇娇叹了口气:“唉,可这只是理论上的推测,我也不相信是你杀了童海,但问题是,监控录像中却真实纪录了你犯案的过程。你也知道,现在警方办案最看重的就是证据。所以理论上的推测对于你来说,并没有多大的作用。” 高飞问:“那你想怎么办?” 梁娇娇干脆的回答:“很简单,抓捕你归案!” 高飞冷笑:“抓捕我归案?就凭你们?” 梁娇娇眉头皱起:“你要拒捕?” “你明知道海伯不是我杀的!” “但我们有证据!” “证据是假的。” “就算是假的,你现在也得跟我回警局,因为你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梁娇娇语气严厉的说:“你放心,我们的办案宗旨是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你是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经过我们的努力,最终能有真相大白的时候!” 高飞面带讥讽:“那你说,到底是在什么时候?” 梁娇娇一楞:“我不知道。” 高飞又问:“是不是你们找不到真正的杀人凶手,就会把我关押到死?” “可――” 梁娇娇口结,垂下眼帘说道:“高飞,你要想证明你不是凶手,你可以找出你今早凌晨三点不在场的证人,只要有充分的证据,我们就没必要抓捕你的。” 高飞想了想,摇头:“我没有证人,因为那时候我正在房间里睡觉。” 梁娇娇叹了口气:“那我没办法了,看来你只能先跟我回警局了。” 高飞拒绝:“我现在很忙,不会跟你回去的。” 的确,高飞的餐厅刚开业,还有大批的事情等着他去处理,他怎么可能去蹲局子。 梁娇娇声音生硬:“你必须跟我回去――高飞,你不要瞪眼,如果你拒捕的话,你会马上成为通缉犯。到时候,你再也无法自由的出现在任何地方。也许,这才是那个人最终的目的。” 高飞看着梁娇娇,过了半晌,才松开握着的拳头,有些丧气的说:“好吧,我跟你回去。但你也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梁娇娇听高飞肯跟她走,连忙说:“你说,什么条件?” 高飞闭上眼睛,脑袋靠在座椅后背上:“我要看海伯的尸体。” 梁娇美点头同意:“这个好办,等你跟我回局里后,我随后就会安排你去太平间看他。” ―― 梁娇娇把高飞带回分局后,并没有把他送到审讯室,而是让他呆在了自己的办公室。 也没有给他戴手铐,因为她很清楚,如果高飞想逃走的话,除非把他的腿子给砍断,手铐和铁窗,是关不住他的。 给高飞端了一杯水,梁娇娇说:“你先等着,我得先向市局汇报一下。” 高飞端起杯子点了点头,示意她随便,反正他现在就是一任人宰割的嫌疑犯。 安置好高飞后,梁娇娇马上向市局局长刘昌明打电话汇报,说她已经将嫌疑人高飞带来了分局,不过高飞有个要求,那就是要见到海伯的尸体。 在苏家别墅,刘昌明曾经和高飞见过一面,但早就把他是谁给忘了。 当听梁娇娇说已经抓捕嫌疑人归案后,马上就说要严加看管,他很快就会过来,亲自审讯这次医院凶杀案。 在警方的保护下,犯罪嫌疑人还能嚣张的杀人,这的确让刘昌明感到很恼火。 本来,梁娇娇向刘昌明汇报这件事,只是出于一种行使而已,具体审讯、调查本案,应该是由分局来操作的,但她没想到刘昌明要过来,只好在扣掉电话后,又委婉的告诉高飞:“看来你得去审讯室呆着了,因为刘局长要过来,如果让他看到我这样有待于你,肯定会恼怒我感情用事的。” “感情用事?嘿嘿,咱们俩有什么感情?” 高飞笑了笑,正要再说什么时,却发现梁娇娇的脸色阴沉了下来,这才想到他们之间还真有‘感情’存在:在京华皇冠洗浴城时,他粗暴的夺取了人家的第一次。 梁娇娇能调来冀南工作,最重要的目的也是要找他报仇。 不过,后来因为某些事情的发生,梁娇娇对他的仇恨已经有所改变。 而高飞的潜意识中,也把她当做了一个朋友,完全忘记了当初那件事。 此时,梁娇娇因为他的贫嘴而有些羞恼时,他才猛然想起那件事。 看到高飞的笑容僵在脸上后,梁娇娇才松开了紧咬着的嘴唇,寒声说:“高飞,别以为你帮了我,就能让我忘记你带给我的痛苦!我发誓,等这些事都处理完了后,就是咱们两个彻底清算的时候!” 高飞有些不爽的说:“清算?清算什么啊,当初要不是你去刺杀我,我会那样对你?” “我不想和你在这时候谈论那件事,你跟我来!” 梁娇娇低声呵斥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高飞站起身,耸耸肩跟着走出了办公室。 刘昌明来的很慢,接近一个半小时后,他那辆奥迪警车才驶进了分局大院内。 在他车子后面,还跟着一辆白色的宝马。 刘昌明还没有下车,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就从后面的宝马车上走了下来,正是北山集团的总裁沈银冰。 随后下车的,还有颜红,和黑子。 看到沈银冰也来到后,梁娇娇黛眉微微皱了起来。 她当然清楚沈银冰来这儿是为了什么,同时也有些不满刘昌明,在海伯被杀一案还没有定性之前,就带死者‘亲属’来见高飞。 随后下车的刘昌明,看出梁娇娇脸上闪过的不满后,低声解释道:“梁局,我和沈总的父亲苏北山是老交情了,沈银冰这点小小的要求,我必须得答应,希望你能理解。” 刘昌明贵为市局局长,能够‘低声下气’的向梁娇娇解释,这也算是给足了她面子,她当然不敢再有丝毫不满,笑了笑说:“好吧,请刘局跟我去审讯室。” 第244章 干脆都死了干净! 就在刘昌明带着沈银冰去广场分局见高飞时,方小艇夫妇联袂来到了市局。 按照正常手续来走的话,他们夫妇做为稻花香大酒店绑架案的受害者,在被解救出来后,最起码得去市局说道说道一下才行。 不过,鉴于他们特殊的身份,再加上方小艇的确受到了点惊吓,所以在获救后,就由徐春名书记亲自‘护送’回到了市委大院,警方也放弃了找他们做笔录的计划,就当他们没有出现在昨晚案发现场那样。 可今天午后两点,方小艇夫妇却主动去了市局,说是要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条例,来接受警方的询问。 方小艇这个纪委书记大驾光临后,留守市局的王副局长赶紧热情招待,把他们请进了自己办公室,好茶好烟的伺候着,并说马上给刘局长打电话,让他回来。 “呵呵,王局,别忙,我们今天就是来按照相关规定做笔录的,可没必要为此打搅刘局的正常工作。” 方小艇笑呵呵的摇了摇头,又随口问道:“刘局呢,忙什么去了?” 王副局长恭恭敬敬的回答:“报告方书记,刘局去广场分局了,听说分局的梁娇娇副局长,刚成功抓获了今天凌晨发生医院凶杀案的嫌疑人,刘局亲自过去审讯了。” 方小艇黛眉一皱:“哦,凌晨还有别的案子发生了?冀南的治安一向是最好的,怎么忽然迎来了多事之秋?” 王副局长苦笑:“谁知道呢?不过凌晨这件案子与稻花香大酒店绑架案有牵扯――说起来,北山集团那个美女总裁也够倒霉的,刚逃出生天去了医院,她很亲近的一个人,就被她一个认识的人给刺杀了,唉。” “又是沈银冰?” 方小艇愕然一楞,下意识的和丈夫对望了一眼:“这次,遇刺的是她什么人?” 别看沈银冰是冀南地区很有名的美女总裁,但她本身远远没有值得被方小艇关注的资格。 方小艇之所以关注她,就是看出她和高飞有着不同的关系。 换句话说就是,在方小艇心目中,沈银冰依然是她大儿媳妇的人选了。 当婆婆的,能不关心儿媳妇的事儿? 严格说起来,海伯遇刺这件事,警方没必要和人说的。 不过这个人既然是纪委书记,这就自当别论了。 王副局长叹了口气,说:“遇刺的叫童海,算是沈银冰父亲苏北山的一个老家人了吧。说起来也够让人费解的,杀童海的这个人,竟然是曾经和沈银冰交过一段男女朋友的――” 王副局长还没有说完,方小艇的脸色就变了:“什么?你、你说的那个人,是叫高飞吧!?” 王副局长楞了下点头:“是啊,就是高飞。怎么,方书记也认识高飞?” 方小艇没有回答王副局长的话,而是忽地站了起来,反问道:“王局,警方已经抓到了高飞?” 王副局长回答:“应该是这样――哎,方书记,你这是要去哪儿?” 方小艇拉着丈夫的手,转身就走:“我们去广场分局。” “王局,抱歉啊,我们还有点急事,等以后再和你解释,再见。” 看到王副局长满脸愕然的样子,高健城抱歉的笑了笑,跟着妻子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小飞怎么可能会杀人,他们有没有搞错!” 走出办公室后,方小艇的脸色很难看。 高健城劝道:“小艇,你先别着急,这件事得看警方拿到了什么证据……” 高健城还没有说完,方小艇就转身尖叫着嚷道:“我不管警方拿到了什么证据!我绝不允许他们动小飞!” 一向温文尔雅的方小艇,此时忽然变成了一种护犊子的母豹,杀气腾腾的把高健城吓了一跳,连忙劝她:“小艇,你别着急……” 方小艇再次打断丈夫的话,眼圈通红:“我怎么能不着急?你也亲眼看到了,昨晚小飞才把我们,把沈银冰救出来,他怎么可能会去当凶手呢?” 高健城劝道:“可你着急也没用啊,关键是得看警方拿到了什么证据。虽说小飞昨晚救了我们,但我们也不敢保证他做错事。” 听丈夫这样说后,方小艇猛地甩开他的手,冷冷的说:“高健城,你是不是也怀疑儿子杀人了?” “我、我没这么说,我只是说凡事要靠证据。” 高健城躲开妻子的凌厉眼神,心里却在想:小艇哪一点都好,就是对儿子太溺爱了,高雅做了那么多坏事,她都竭尽全力的去抹平,唉。 仿佛看出丈夫心里在想什么那样,方小艇竟然流下泪来,转身颜面疾走:“高健城,我就知道,你根本不想找到小飞,不想认这个儿子,怕他这个私生子的出现,会给你们高家丢脸!要不然的话,上次你来冀南后,也不会不见他就着急回京华了。” “小艇,你这是怎么说话呢?上次我本来想见他来着,可不是恰好爸的身体不好,咱们才连夜回了京华吗?唉,我和你解释很多次了,你怎么就是不信我呢――你等我,我和你一起去!” 高健城急得一跺脚,重重叹了口气,连忙跟了上去。 ―― 从昨晚就一直高烧的沈银冰,今天中午才好了许多,但身子还是很虚弱,走路时脚步轻飘飘的。 跟在刘昌明和梁娇娇的后面,来到审讯室门口时,她忽然说道:“刘叔叔,梁局,我想单独先见见他,可以吗?” 梁娇娇没有回答,而是看向了刘昌明。 刘昌明犹豫了一下,点头:“好吧,但时间不要过长,如果有什么意外的话,就大声喊,我们就在门外。” “谢谢刘叔叔。” 沈银冰勉强笑了笑,扭头示意颜红和黑子在外面等,推门走进了审讯室内。 审讯室内没有窗口,只有一扇铁门,在室内东墙下放着一张长条桌子,桌子上摆着一个强光台灯,桌子后面放着几把椅子,是专门供审讯人员坐的。 审讯室的正中央位置,还有一把四根腿都固定在地上的铁椅子。 不用问,这就是被接受审讯人员的‘专座’了。 高飞就坐在椅子上,椅子冰凉铁硬,隔的他皮股生疼。 沈银冰推门进来时,高飞正在翘着二郎腿的吸烟。 按照规矩,他左手手铐铐在了椅子上,避免他暴起伤人。 审讯室内的光线非常暗,铁门打开后,让高飞下意识的眯起了双眼。 接着,随着铁门的关闭,外面的天光被隔绝。 然后,高飞就影影绰绰看到一个人走到了长条桌后面,推了一下台灯的扭距,打开了台灯。 随着啪的一声轻响,足有一百五十瓦的强光,对准了高飞的脸,迫使他只好抬手挡住了眼睛,不满的嘟囔道:“麻烦你把灯光移开行不行,有必要搞得这样郑重其事?” 坐在灯光背后的沈银冰没有吭声,但盯着他的那双眸子里,却几乎喷出火来。 看着那个一脸吊儿郎当的家伙,沈银冰心中泛起了浓浓的悲哀:这就是我全心帮助,被我爸寄予厚望,希望他能来照顾我的人吗? 想到高飞残忍划断海伯咽喉的那一幕,想到海伯临死前那带着浓浓不甘的眼神,沈银冰很想哭,哭着用力捶打高飞,用牙齿狠狠的撕咬他,问他为什么要那样残忍,怎么可以忍心伤害她! 沈银冰怒目看着高飞,过了足有五分钟,都没有说一句话,但牙齿却经常发出磨牙声―― “这房间里有老鼠吗?” 等了很久都没有听到问话的高飞,皱眉放下了挡住眼睛的右手,但因为强光过于刺眼,他只能垂着眼帘:“有什么话就抓紧问,有必要在那儿磨牙发狠?”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听到了两个从牙缝中挤出来的字眼:“高――飞!” “是我。” 高飞点头,接着醒悟:“沈银冰?” 沈银冰反手擦了擦不知道啥时候留下的泪水,长长松了口气:“不错,我就是沈银冰。” “你怎么来了?” 高飞忽然醒悟:“哦,我知道了,你来,是要问我,为什么要杀海伯吧?” 沈银冰在进来审讯室之前,本以为她就算不扑上去用牙齿把那个杀人凶手撕碎,可也会拍着桌子歇斯底里的骂他,为什么要杀海伯。 但事实上,她张嘴刚要怒叱,却哭出了声,就像一个被小朋友欺负了一个下午,终于见到妈妈的小女孩那样:“高飞――你、你混蛋,你为什么要杀、杀海伯,你为什么呀你!” 听到沈银冰呜咽哭声后,高飞的心忽然一疼,所有的不满全部烟消云散,默不作声的等她止住哭声后,才用低沉的声音说:“他不是我杀的。” 情绪刚刚平静了一点的沈银冰,闻言啪的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拿起手机就对高飞砸了过去:“事到如今,你还狡辩,有意思吗?你看看上面那段视频!” 高飞抬手接住手机,却没有点开里面的视频,淡淡的说:“那段视频我看过。” 沈银冰转过桌子,咬牙切齿的喊道:“那你还敢说,你没有杀他!” 高飞捏着手机说:“你先把灯扭到一边去,我不得劲。” “你,哼!” 沈银冰冷哼一声,下意识的却把灯调了一下。 高飞这才抬起眼帘,看着胸脯急剧起伏的沈银冰:“我再告诉你一遍,我没有杀海伯。” “你、你狡辩,你混蛋,我亲眼看到你用刀子划断了他的咽喉,他就死在我怀里!他在临死前,还要对我说你不是个人,你怎么还不敢承认呢你!” 沈银冰越说越激动,快步走到高飞面前,伸手就掐住了他的脖子,双眸中带着疯狂,嘶声喊道:“我掐死你,我掐死你!海伯死了,我爸失踪了,你又背叛了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干脆都死了干净!” 第245章 是,就是我杀的! 依着沈总那点可怜的武力值,高飞只用一个小手指就能把她干倒,根本不可能会任由她掐住自己的脖子。 沈银冰能掐住他脖子,就是他忽然间想用这种‘自虐’的方式,来减轻这个妞儿心中的痛苦,甘心做一次她的撒气筒罢了。 不过,当沈银冰越来越用力,眼神开始疯狂后,抱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崇高思想的高先生却受不了,抬手就把她推了出去,大喝道:“沈银冰,够了!” “不够,不够,远远不够!” 沈银冰状如疯狂的嘶喊着,重新扑上来,抬起右手的纤纤五指,对着他的脸蛋就抓了过来。 高飞一歪头,五根长指甲就滑在了他脖子上,刺啦一下就抓出了五条血痕。 也许是受到了鲜血的刺激,沈银冰更加得寸进尺,竟然重新抬手对着他眼睛抓来。 高先生可以容忍被女人在脖子上抓几道,算是哄她玩儿(被美女抓几道血痕,也是很有意义的嘛),可却真不敢拿着自己眼珠子开玩笑。 同时,他也为沈银冰的不知好歹而生气了,脑袋猛地后仰的同时,抬起右脚跺在了她小肚子上。 “啊!” 沈总长声惨叫着,身子倒飞了出去,重重撞在了审讯长条桌上。 高先生气急败坏下,虽说不会使出杀招,但这一脚跺的也够狠的,几乎把沈银冰跺昏过去。 如果是放在平时,沈银冰遭此重创后,早就爬在地上痛哭流涕了,根本不会咬着牙的爬了起来,再次扑了上来:“你有种连我也打死好了,要不然你不是人!” 高飞眼神腾地凌厉:“你以为,我真不敢把你怎么样!?” “你不敢,你就是不敢,你不敢!” 沈银冰嚷着,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一下就扑到在了高飞身上,左手抓着他肩膀,双腿骑在他身上,右手狠狠砸向他胸膛。 只要不揍脸――高先生还是能允许女孩子撒撒娇的,反正沈总的捶打的力气对于他来说,比挠痒痒重不了多少。 就在沈总发疯似的捶打高飞胸膛时,审讯室的门开了,刘昌明等人冲了进来。 大家在外面听到沈银冰又喊又叫后,真怕她出什么事,高飞会伤害了她。 可等大家看到眼前这一幕后,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咦,刚才我明明听到她惨叫的,怎么眨眼间又骑在人家身上狂扁了?捏捏的,看起来不像是揍人,倒像是打情骂俏啊。 刘昌明看了眼颜红,那意思是咋办? 颜红快步走过去,伸手抓住沈银冰劝道:“小冰,你先冷静一下。” “红姐,你松开我,让我打死他!” 沈银冰甩开颜红,继续捶打。 没有人旁观时,高先生可以勉强享受一下美女的挠痒痒。 但现在他要是再无动于衷的话,那就大有犯贱的嫌疑了――恼羞成怒下抓住沈银冰的头发,猛地向后一推,语气阴森的冷笑道:“哼哼,沈银冰,你不是说我杀了海伯吗?好,那我就告诉你,他就是我杀的!” 高飞话音未落,梁娇娇就喝道:“高飞,千万不要胡说,这房间里有自动录音、摄像设备,可以拿来当做法庭宣判证据的!” 在高飞终于‘承认’就是他杀了海伯后,发狂的沈银冰忽然愣住,呆呆的看着他:“真是你,杀的海伯!?” “是,就是我杀的那老家伙!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所以一刀就割断了他的咽喉!” 高飞根本不理睬梁娇娇的提醒,忽然仰面狂笑了起来:“哈,哈哈,我不但宰了那老家伙,就连你爸苏北山也是我杀的!我先用绳子把他勒死在树上,等他舌头和眼珠子都伸出来后,又一刀剖开了他的肚子,最后才把他扔进了黄河里!” 沈银冰在高烧昏迷时,曾经做过几个恶梦,其中一个就是梦到她老爸苏北山被绳子勒死在了树上,高飞用一把锋利的军刀,一下就剖开了他的肚子。 她醒来后,才知道那是一个恶梦,她老爸只是失踪在黄河边而已。 可是现在,高飞却说出了她梦境中的场景! 一模一样! 沈银冰登时呆住,双眸开始充血,大张着嘴巴:“你、你――” 话还没有说完,就感觉全身的血液轰的一声涌上了头,眼前一黑,软软的趴在了高飞的身上,昏过去了。 高飞却视而不见,只是冷笑:“起来,你不想听了吗?这可是你所希望的,你怎么不听了?” “高飞,你胡说什么呢你!” 梁娇娇看到高飞好像进入了魔障后,心中大急,一个箭步就跳过来,抬手就要给他一耳光,希望他能清醒。 高飞却在此时霍然抬头,冷冷盯着她:“怎么,我坦白从宽了,你还想对我滥用私刑?” 梁娇娇右手僵在半空,片刻后缓缓的落下,叹了口气说:“唉,高飞,我知道你是冤枉的,你根本没有杀童海,也没有杀苏北山,你是――” 高飞冷笑,打断梁娇娇的话:“错。是我杀了童海,是我杀了苏北山!其实最近冀南被杀的那些人,都是我干掉的,因为我看他们不爽。梁娇娇,我警告你,最好别惹我,要不然有一天我也会杀了你!” 梁娇娇身子一颤,后退两步:“你、你疯了吗你?” “哈,哈哈,哈哈哈!” 高飞嘶声狂笑:“是啊,我是疯了!我要是不疯的话,怎么可能会杀那么多和我无怨无仇的人!麻了隔壁的,看到这么多垃圾活着浪费粮食空气,要是不宰了他们,老子睡觉都觉得别扭,吃饭都不香的……” “小飞!” 就在所有人都看出高飞精神开始不正常,眼珠子都开始冒绿光,浑身散发出一股子强烈杀意,好像恶狼般要暴起伤人,刘昌明右手已经抓住枪柄时,门口却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女人的声音不大,但却很温柔,好像在叫还没睡醒的孩子起来吃早餐上学那样,但却偏偏带有很大的穿透力,一下子敲响了高飞的耳膜。 正在发狂的高飞,听到这个声音后,身子猛地一颤,那种让现场所有人都感到窒息的凛然杀意,也在悠忽间烟消云散,整个世界一下子恢复了正常。 幸亏她来了,这是谁呢? 刘昌明等人,扭头向审讯室门口看去,就看到一个中年美妇从外面缓缓走了进来,盯着高飞的眼神中,带着心疼的怜惜。 在中年美妇后面,还跟着一个长相斯文的中年男人。 看到这两个人后,刘昌明赶紧松开了手枪,快步走过去低声说道:“方书记,高先生,你们怎么来这儿了?” 来的这俩人,正是高健城,方小艇夫妇。 “我来看看我、看看高飞。” 方小艇眼神温柔的看着高飞,问刘昌明:“刘局,他到底是犯了什么罪?” 方书记怎么这么关心高飞? 她和高飞是什么关系? 刘昌明看出方小艇双眸中表现出对高飞的浓烈关心后,心思电转间察觉到了什么,赶紧解释道:“事情是这样子的……” 接下来,刘昌明就把高飞涉嫌在今天凌晨三点杀害海伯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末了苦笑着说:“方书记,你批评我吧,因为我擅自带沈银冰来见他――好像,好像刺激到了他。” “没事,沈银冰是高飞的女朋友,她提出这个要求也是很正常的。” 看着趴在高飞怀中的沈银冰,方小艇低低叹了口气:“唉,我能理解这孩子此时的心情。刘局长,警方确定高飞是杀人凶手?” 刘昌明吱吱唔唔的回答:“方书记,那个,那个啥,说实在的,我们真不相信他会是杀人凶手,但我们有视频为证,所以只能先把他羁押到这儿。” “嗯,你们这样做也是正确的。” 方小艇点了点头,提出了自己的请求:“刘局长,我们两口子想单独和高飞谈谈,通融一下?” 刘昌明哪敢说不行,可又不放心方小艇夫妇单独面对一个犯罪嫌疑人,正要说他也留下时,方小艇又说话了:“高飞不会伤害我的,因为我是他、他阿姨。” 原来你是他阿姨,怪不得这样关心他呢。 听方小艇说出这层关系后,刘昌明才疑心尽去,同时也开始琢磨:没想到高飞这小子竟然有这么一个神通广大的阿姨,看来这次他要没事后,得高看他一眼了。 刘昌明点了点头,给梁娇娇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先把昏过去的沈银冰弄走再说。 在颜红的帮助下,梁娇娇把沈银冰架出了审讯室,马上吩咐分局卫生室的大夫过来先给她检查一下。 在方小艇出现后,高飞的精神彻底恢复了正常,甚至在审讯室的门关上后,还笑着和方小艇打招呼:“方那个阿姨,你来了。” 方小艇抬手,轻轻抚着高飞脖子里那几道抓痕,柔声说:“高飞,在这儿我先给你道歉。本来,我答应在你餐厅开业时,去给你捧场的,谁知道京华那边家中出了点意外,我就没能赶回来。” 高飞其实很不习惯被方小艇轻抚,但又不好拒绝,只好装作没看到的样子,笑着摇头:“方阿姨,其实我还是要感谢你的,因为那天你秘书王晨去了。” 方小艇点头:“嗯,我听小王说了,呵呵,那个敢找你麻烦的市卫生局的马局长,现在已经被我双规了。他敢欺负我方小艇的、的侄子,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女人果然都是睚眦必报,不过有这样一个阿姨,貌似也很不错。 高飞苦笑一声,看向了始终没说话的高健城。 第246章 找到洗冤证据! 高健城在进来后,就一直盯着高飞看。 说实在的,在听妻子说高飞就是他失散的大儿子时,哪怕昨晚在稻花香大酒店见过他一次,但高健城也不怎么相信。 毕竟儿子失散那么多年了,仅仅凭借直觉,是不可能确定父子关系的。 更何况,高飞相貌和他们两口子都不怎么相似。 可是现在,高健城却从高飞的眼神中,尤其是他刚才发狂时的样子里,真切感受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那时候,他不也是在听说大儿子被送人后,就这样对高老爷子发狂的? 好像一只受伤的孤狼那样。 高健城走到高飞面前,伸出手:“高飞,正式介绍一下,我叫高健城,方小艇的丈夫,你可以喊我高叔叔,也可以直呼我的名字,都无所谓。” 抬起右手和高健城握了一下,高飞笑道:“你倒是很爽快。不过,我还真不习惯喊人叔叔,也不好直呼你的名字,毕竟你比我大很多,又是方阿姨的丈夫,我看我还是喊你老高吧。” “你这孩子――” 方小艇正要说什么,高健城却用力晃了晃高飞的手:“好,那咱们说定了,以后你就叫我老高!” “行!” 高飞松开手,问:“老高,你们来看我,是感谢我昨晚救了你们吧?我可告诉你啊,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些,因为我会怕名声传出去后,会成为公众人物。” 高健城点头:“这个没问题,我和小艇都理解。” 说着,他脸色严肃了起来:“高飞,我们今天来这儿,就是想问问你,你究竟也没有杀害那个童海。如果不是你做的,谁都别想冤枉你!但如果真是你干的,那你也得和我们说出原因。因为我相信,如果真是你做的,你也有这样做的理由,我们会给你找最好的律师。” 高健城两口子这样关心高飞,当然被他认为这是‘知恩图报’了,也没多想,就摇了摇头缓缓的说:“我没有杀他。” 方小艇接着追问:“那为什么你会出现在杀人现场?” 高飞淡淡的说:“那是有人冒充我。” 高健城问:“可你有证据吗?” 高飞摇头:“在看到海伯的尸体之前,暂时还没有证据证明,杀他的人不是我。” 高健城和方小艇面面相视了片刻:“你为什么要见童海的尸体?你能确定从尸体上,找到有利于你的证据?” 高飞沉默了片刻,还是摇头:“我不是不相信你们,但这件事关系到我的清白,所以在看到海伯的尸体之前,我是不会说给任何人的。” 对高飞的隐瞒,方小艇没有丝毫的不满:“好,那我现在就去安排,你去见童海的尸体。小飞,你告诉我,我还要做什么,只要能证明你的无辜。” 高飞抬起头,缓缓的说:“我要两名资深法医,还要市局的人跟着,带着投影仪。” ―― 看在方小艇夫妇的面子上,警方对高飞的要求自然都一口答应。 更何况,高飞答应跟梁娇娇回警局时,也曾经提出过去见童海尸体的要求。 下午六点,方小艇夫妇、刘昌明等人,带着高飞和法医来到了中心医院的太平间。 提前得到消息的院方,早就派人做好了相应的准备,牛院长亲自接待。 因为方小艇的强烈要求,高飞并没有戴手铐,和他们乘坐一辆车子,在前后两辆警车的‘保护’下,停在了太平间门口。 太平间,可能是天下最安静的一个地方了,除了牛院长和两名工作人员外,就再也没有谁了。 牛院长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的和方小艇握手后,就很知趣的带领大家走进了太平间内。 太平间内喷有浓郁的苏打水,随说干净到了一尘不染,可想到那些大冰柜里装着很多尸体,方小艇就有种反胃的难受。 “小艇,要不你在外面等吧,我进去就行。” 高健城刚提出这个意见,方小艇就拒绝了:“不行,事关小飞的清白,我必须得亲自在场。” 拗不过她,高健城只好挽着她的胳膊,跟随众人来到了太平间里侧的停尸房。 停尸房的左侧,是一排冷柜,在牛院长的指挥下,两个工作人员很快就拉出了海伯的尸体,抬到了一张台子上,拉开了裹尸布,退到了一边。 高飞走到了台前看向了尸体。 停尸房内的冷柜,并不是说要把所有尸体都冻成一根冰棍,这得看情况而来。 海伯尸体所在的冷柜,就是只起到一个‘保鲜’作用,高飞用手指在他脸上按了一下时,仍然能感觉到皮肤稍微有点弹性。 在高飞走到尸体前时,现场所有人都盯着他,看他怎么找出有利于他的证据。 高飞也没墨迹,直接拿起尸体虚攥着的右手,对两个法医说:“他的手指甲里,肯定有血迹,而且,手指甲也因为撕扯用力而折断,你们采样化验一下再说。” 听高飞这样说后,梁娇娇和刘昌明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神中看出了惊讶:他怎么知道童海手指甲内藏有血迹? 两个法医点头,一人用力掰开了尸体的右手,一人用强光手电照去,随即说道:“是的,这里面有凝固了的血迹!” 好像知道梁娇娇等人心中是怎么想的,方小艇问道:“高飞,你怎么知道他手指甲中会有血迹?” “从视频中看到的。” 高飞看向了梁娇娇:“梁局,麻烦你用投影仪,在这儿把视频播放一遍吧。” 听高飞这样说后,梁娇娇好像明白了什么,俏脸一红,知道自己疏忽了什么,却又不好解释,赶紧打开投影仪,把那段海伯被刺的视频录像放了进去。 投影仪直接使用停尸房的背墙,墙是白色的,画像很清晰。 视频不算长,很快就来到了‘高飞’割断童海咽喉,童海临死前奋起反扑的那一段――就在这时,高飞说话了:“停!” 梁娇娇马上按下了暂停键。 高飞走到背墙前,抬手指着海伯临死前反扑的那个画面,看着梁娇娇嘴角带着讥讽:“我不知道警方在观察这段视频时,有没有注意到海伯在一脚踢出凶手时,右手在凶手握刀的手上狠狠挠了一把,以至于用力过度,右手中指手指甲都折起来了。” 梁娇娇呆呆望着海伯手指甲挠过‘高飞’手背的画面,只感觉脸颊开始发烫。 身为一名负责刑侦的副局长,竟然连这点都视而不见,由此可以看出,她的能力相当差劲。 当然了,这也和杀人者是‘高飞’,干扰了梁娇娇的观察有很大关系。 高飞并没有继续难为梁娇娇,而是说:“只要化验出海伯手指甲内藏有的血迹,不是他本人,也不是我的,那么就证明凶手另有其人。大家觉得这算不算证据?” 刘昌明尴尬的笑了笑:“算、啊,不,不是算,而是就是证据。高飞,这样的话,也得化验你的血了。” “我明白。” 高飞挽起袖子,示意法医给他抽血。 一个法医干净利索的在他胳膊上采取了血样,正要去前面的医院化验室化验时,方小艇给高健城使了个眼色:“我们也去,可以督促他们快点。” 刘昌明等人也没在意,吩咐工作人员把海伯的尸体重新放进了冷柜,走出了停尸房,来到了外面的空地上。 刘昌明等人虽说不怕尸体,可也没有谁愿意呆在那里面。 等待化验结果时,高飞始终没有说话,蹲坐在地上闷头吸烟。 方书记既然亲自盯着这件事,院方当然不敢怠慢,还没有用上半小时,结果就出来了:经过严谨的科学化验表明,海伯手指甲中残存的血迹,不是他自己的,也不是高飞的,而是另有其人! 得到这个消息后,高飞长长的松了口气。 虽说这个结果早就在他意料之中,可他也担心会有别的意外发生。 “高飞,很对不起,我对我的鲁莽和粗心,跟你赔礼道歉了!”: 梁娇娇走到高飞面前,弯腰深深的鞠了一躬。 高飞摆手:“别这样,如果换成我,说不定我还不如你。” “谢谢你,高飞!” 梁娇娇转身:“我现在马上回局里,立即联网国家dna样本库,争取用最快的速度,查出真凶是谁。” 随着科技的日益发展,各发达或者发达中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dna基因样本库,现在刚出生的婴儿就会被采血库存起来,被看作是公民无法更改的第二张身份证。 当然了,也不是有了这个基因库就能查出所有人,毕竟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外国人入境,华夏相关部门是无法查到他们的。 既然高飞已经被排除了杀人凶手之外,刘昌明当然也不好再缠着人家不放了,尴尬的和他表示了歉意后,也就打道回府了。 其实,他很想问问高飞:你为什么说你杀了苏北山?苏北山,是不是真死了? 不过,因为方小艇在场,他也没好意思再问,免得惹方书记生气。 高飞抬头望着夕阳,长长的叹了口气。 他并没有因为洗净自己而感到轻松,反而感到了沉重。 他有种预感:警方查不到真正的凶手,那个人在刺杀海伯之前,应该就想到了这点。 最主要的是,那个陷害他的人,应该是认识他的。 那,他到底是谁呢? 就在高飞皱眉把所有认识自己的人逐个排除时,方小艇一个人走了过来:“高飞,我们出去喝一杯?”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不了吧,我还有些事要处理,等有机会吧,我请你和老高。” 高飞拒绝方小艇,是因为真有事。 他不放心张雯雯。 解红颜昨晚离奇失踪后,他担心那丫头会出事,本想送走詹姆斯俩人后就去找张雯雯的,谁知道他自己却遇到了麻烦。 方小艇倒是很通情达理:“好吧,那我等你电话。” 第247章 神秘的书中插图! “哎哟,我的飞哥哦,你怎么现在才来啊,从今早给你打电话也打不通,去你下榻的酒店里也没人,急得我都快要报警了啊!” 高飞刚走进餐厅,李德才就迎了上来。 “曹,还用你报警?我就一直在警局呢。” 看了眼餐厅内的顾客,高飞问:“今天的生意不错嘛。” “何止是不错,简直是火爆啊!” “找我什么事?” “你看。” 李德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飞哥,我找你就是想告诉你,咱们得扩招人手了,现在服务生太少了。根本忙不过来,中午时连大厨都出来帮忙了。喏,你看这才刚八点,上座率就达到了百分之八十,等会儿肯定人更多。” “行,你说的我都记住了,等我找懂行的人咨询一下再说。” 高飞笑眯眯的拍了拍李德才的肩膀,走向了吧台。 长长的吧台后面,连雪手指飞快的敲打着计算机忙着算帐,身边那俩外国帅哥(调酒师)正在变魔术般的玩花,吸引了一群花痴少女,不时的发出一声声的赞叹。 其中一个叫杰克的小伙子,看到老板来了后,连忙点头问好,递过来一杯名叫蓝色火焰的鸡尾酒。 高飞笑着说了声谢谢时,连雪才看到他已经来了。 在抬头看到高飞的瞬间,连雪双眸中明显掠过一抹惊喜,但随即就恢复了平静:“来了?” “昂,来了。” 左手支在吧台上,高飞抿了一小口酒水:“怎么样,累吧。” “还行,工作要是清闲了,你这个老板会把我们炒鱿鱼的。” 连雪开了个玩笑,张嘴想说什么,却又闭上了嘴。 高飞知道,她很想知道昨晚发生的那些事,尤其是苏北山的消息,毕竟她是苏北山的直属手下,终生幸福都掌握在他手中。 高飞看出周围都是些普通消费者,倒没什么顾忌,放下酒杯淡淡的说:“苏北山死了。” 正要去拿计算机的连雪,动作一僵,垂着眼帘问:“是谁杀了他?” 高飞摇头:“这个我还不知道,他死的很惨,看来是被迫吞下了一个怪物,那个东西长的和蛇几乎一模一样,但头顶有触角,嘴巴两边还有须,全身滑腻没鳞,血液中带有强酸性。我去的时候,就看到他被人用绳子勒死在了树上,那个东西正要破腹而出,结果被我剖开他的肚子,把那玩意一刀两断了――连雪,你怎么了,脸色这样难看?” 连雪抬手用力搓了下脸颊,强笑道:“没什么,可能是有些累吧。” 高飞看着她的眼睛:“连雪,你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对不对?” “杰克,帮我看着点,我、我去趟洗手间。” 连雪并没有回答高飞的问题,而是把计算机推给了杰克,转身急匆匆走向了洗手间那边。 看着连雪窈窕的背影,高飞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端着酒杯走上了二楼。 二楼餐厅内,上座率也已经达到了百分之五十左右。 昨天刚开业的餐厅,今天就这样火爆,除了宣传到位、口味纯正之外,价格低廉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用老王的话来说就是,现在餐厅是赔本赚吆喝,上座率越高,赔的就越多。 但高飞却觉得没什么,做生意嘛,最重要的就是一个信誉。 既然餐厅已经打出广告,会在开业后进行一个月的促销活动,不管赔钱再多,也得撑下这一个月来,唯有这样,才能取信消费者。 当然了,高飞底气这样足,和得到买买提那笔活动资金很有关。 任何人在瑞士银行放有上千万美金时,都不会太在意几十万人民币的得失。 高飞来到二楼时,正在办公室门口打扫卫生的德才姐,连忙走过来问好。 他能从德才姐那纯朴的笑容中看出,这个农村妇女是真心感激他,并用心替他工作的,尽管依着她的穿着很不适合在西餐厅内出现。 看来得找专门的形象设计师,给她和老王几个包装一下了,那样也算是提升餐厅档次吧――和德才姐随意寒暄了几句后,高飞才走进了办公室内。 昨晚高飞急吼吼冲出办公室之前,因为和秦老师鏖战,不但搞得乱糟糟的,就是空气也特别的不好,但现在他再进来时,空气中却漂着淡淡的薄荷香味,收拾的也是一尘不染了。 高飞知道,这肯定德才姐收拾的,因为也只有她这种出身农村的女人,才会有这样的细心。 关上房门,良好的隔音设施,就让高飞进入了一个单独的空间。 站在窗前,他拉开窗帘,向外看了片刻,才拿出手机,找到充电器开始充电。 坐在舒适的大班椅上,高飞从怀里掏出了那本《安归经》。 《安归经》的书面封皮为红色,但却不怎么鲜艳,看起来倒是像在鲜血内泡了一下那样,有些赤红,散发着一种不详的神秘色泽。 安归经这三个字,是又用小篆写的,竖体,在三个字的左边,还有几个好像蝌蚪那样的字体,也不知道是什么文字。 小篆,是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的政策,由宰相李斯负责,在秦国原来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础上,进行简化,取消其他六国的异体字,创制的统一文字汉字书写形式。 一直流行到西汉末年(约公元8年),才逐渐被隶书所取代。但由于其字体优美,始终被书法家所青睐。 说实在的,依着高飞的文化水平,他根本看不懂这几个字。 他之所以知道这三个字是‘安归经’,是因为昨晚海伯曾经和他说起过这本书的名字。 书的封皮很厚,应该是几层硬纸压在一起,给人一种沉重的感觉。 海伯昨晚曾经告诉他说,苏北山给他留下这本书,就是希望他能从中看出一些什么,继而了解到一些他从没有听过的秘密。 不过,当高飞打开书后,却低声骂了句‘曹’。 里面的字,全部是小篆所书写,他除了能勉强看出‘一二三’来,别的就啥也看不懂了。 “马的,这对我来说就是天书啊,郁闷。” 高飞抬手揉了揉鼻子,开始胡乱翻阅起来,希望能看到一些简体字的注解,实在不行哪怕是繁体字也好,那样他也能读半截字看个差不多。 可让他失望的是,整本书没有一点注解,所有的字体,都是这样的小篆。 不过,每隔几张,就会有一张用毛笔画的插图。 高先生不认识小篆,但简单的书画还是能看懂的。 第一副插图,貌似是以俯瞰形势画出来的,下面是一片大沙漠,还有一行长长的骆驼队,蒙着头巾的人坐在上面,向远处而行。 在应该是很远很远的地方,能够看到一个城市的轮廓,有个半圆似的东西(也不知道是太阳还是月亮),就在那片城市的背后。 第二幅画,则来到了城市中。 城市街道两旁有无数的商铺,行人走在街道上,对着商铺指指点点。 这幅画,倒是有些像历史上著名的《清明上河图》,不过画中人物的穿着打扮却明显带有异域色彩,很多人都是用头巾蒙着头。 看来,这幅画应该是描写城市繁华盛况的。 第三幅画,却是一个看上去很辉煌的大殿。 大殿两旁放有十数个案几,案几上都摆着果盘似的东西,一些人坐在后面,都看向大殿最里面那个高台。 高台上,同样放着一张案几,案几上摆着酒樽等东西,一个长着大胡子的人,盘腿坐在后面,看样子正在招呼两旁的人:来,来,哥几个别客气,喝酒! 在大胡子的上方,有两个字。 高飞很开心他能认识这两个字:安归! 不过,他却不明白这俩字出现在这儿是什么意思,于是又向后翻。 看过刚才这三幅画后,高飞大概明白了一点什么:在大沙漠深处,有个城市,这个城市很繁华,城市中的王者,正在大殿中宴请手下。 第四幅画,就更加通俗易懂了,是一副接生图。 画中有一个屏风,屏风外面站着刚才那个请客的大胡子,正焦急的到背着双手来回走动着,屏风里面,则有两个接生婆,正抱着一个婴儿要绕过屏风,她们后面的地上,躺着个妇女,看来是婴儿他母亲了。 第五幅画之后的十几幅画,都是意思相同的接生图,唯一改变的就是在外面等候的男人,一会儿是年轻人,一会儿又是秃顶老头啥的。 看完这些雷同的接生图后,高飞在接下来的画面中,终于看到了一副熟悉的肖像:一位驰马横枪的,身着汉人盔甲的年轻将军。 这位年轻将军高举着铁枪,战马前蹄腾起,枪尖几乎要刺出页面,正在呐喊什么。 在年轻将军背后,是一面大旗。 大旗上同样是个小篆。 不过,这次高飞隐隐能看懂这个字是什么了,因为它和现代字中的‘霍’很相似。 大旗后面,有无数手拿短刀、盾牌的士兵,正在跟随年轻将军呐喊着向前冲锋。 前面,正有很多身穿异域服装的人,表情匆慌的向前跑。 高飞琢磨,这幅画应该是表达,那个城市的军队,被貌似姓‘霍’的年轻汉人将军打败了,正在急吼吼的逃命。 接下来的几幅画,表达意思更加通俗易懂,体现了这个城市中的百姓流离失所的悲惨,所有人的目光中,都带着阴狠的看着那位貌似姓‘霍’的将军。 倒数第四幅画,则是很多人正躲在窗内、屋角和树后,眉开眼笑的拍掌看着街道。 街道上,一些汉人士兵抬着一副担架。 担架上那个人全身被白色布单蒙着,大旗也卷了起来,士兵们好像在哭泣着离开这个城市。 第248章 《安归经》内的楼兰! 倒数第三幅画,则是一个年轻的汉人皇帝,正捶胸顿足的朝天哭泣。 在他下面的台阶下,是一伙身穿盔甲的汉人将军,都双手抱拳,仿佛是在劝说着什么,又像是要立下出征前的军令状。 倒数第二张画,画的比较简单。 一些高举着汉人大旗的士兵,在很多将军的带领下,冲进了那座沙漠城市的城门。 这座城市的主人,则在自己的宫殿内,拿着一把短剑割自己的脖子。 他身后,一个年龄不大的小女孩,正在几个大臣的拉扯下,哭着张开手,看样子要阻止主人自刎。 最后一幅画,和第一幅画差不多,仍然是采用俯览手法:一片一望无垠的大沙漠,一行长长的骆驼队。 但骆驼队前进的方向却是相反的,而且画面上也没有了城市,本该是一个不知道太阳还是月亮的天体也不在了,是一片黑压压的东西,应该是一片黄沙。 高飞粗粗计算了一下,总共是二十四幅插图,除了生孩子的那些插图差不多外,其它的则都表明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故事。 点燃一颗烟,高飞皱眉想了很久,隐隐明白这些插图所讲的是一个什么故事了。 故事大意是,在很久很久之前,有个建立在沙漠上的国家,他们有自己的繁华经济,历代君主代代相传,和他们的子民幸福的生活着。 但在随后某年某月某日,一个貌似姓‘霍’的汉人将军,忽然带人入侵了这个国家。 于是,战争摧毁了这一切,人们再也不能过以往那种好日子了,开始竭力反抗,最终杀死了那位貌似姓霍的汉人将军,把汉人赶出了城市。 姓霍的汉人将军死后,汉人皇帝仰天大哭,他手下大将纷纷请命,出征那个沙漠城市。 最终,在大将们的攻打下,沙漠城市灭亡,君主自杀。 君主的后人,一个小女孩,被大臣救走。 这个沙漠城市,就在某个黄沙漫天的日子,消失了。 想到这儿后,高飞脑海中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消失的王朝名字:楼兰! 据《汉书西域传》记载,早在2世纪以前,楼兰就是西域一个著名的“城廓之国”,它东通敦煌,西北到焉耆、尉犁,西南到若羌、且末。古代“丝绸之路”的南、北两道从楼兰分道。 汉时的楼兰国,有时成为匈奴的耳目,有时归附于汉,玩弄着两面派墙头草的政策,介于汉和匈奴两大势力之间。 自博望侯张骞成功出使西域后,汉武帝听从张骞的建议,想要打通前往大宛等国的路径,楼兰、姑师两国正好挡在汉使出使的路上,他们竟攻击劫掠汉使王恢等,又屡次做匈奴的耳目,通知匈奴派兵阻拦汉使。 楼兰这种墙头草做法,终于惹怒了汉武大帝,于是命从票侯赵破奴,和大将王恢率兵数万出击楼兰和姑师两国,最终破楼兰和姑师,俘虏楼兰王。 匈奴得知楼兰降汉后,就发兵出击楼兰。 楼兰不敢抵敌,只好分遣王子入质西汉与匈奴,向两面称臣。 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李广利征大宛时,楼兰受匈奴指使欲发兵袭取汉军后队,被汉军发觉。 武帝命汉将任文领兵从小道袭取楼兰,擒楼兰王。 汉将奉上命斥责楼兰王,楼兰王回答说:“小国夹在大国间,不两面称臣就无法自安。我愿意举国迁徙入居汉朝。” 汉武帝体谅其处境,放他回国,也派遣使者通知了匈奴,以后匈奴也不甚亲近楼兰了。 上面所说的这些,高飞以前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也知道征伐楼兰的是从票侯赵破奴,和大将王恢。 但《安归经》内插图上所描述的,则是一位姓霍的将军。 人类有史以来,姓霍的大将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匈奴哀唱‘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的冠军候霍去病。 不过,霍去病早在公元前117年就死在西征归来的路上,年仅24岁,他怎么可能会在十几年后还能灭亡楼兰呢? 可如果那个姓霍的将军,不是霍去病的话,那插图上姓霍的将军,又是谁呢? 而且最重要的是,根据《水经注》记载,东汉以后,由于当时塔里木河中游的注滨河改道,导致楼兰严重缺水,这座曾经辉煌五百年的古城,才被废弃了。 当然了,根据现代科学家的研究发现,给予楼兰人最后一击的,是瘟疫。 这是一种可怕的急性传染病,传说中的说法叫‘热窝子病’,一病一村子,一死一家子。 在巨大的灾难面前,楼兰人选择了逃亡――就跟先前的迁徙一样,都是被迫的。 于是,楼兰国瓦解了,人们盲目的逆塔里木河而上,哪里有树有水,就往哪里去,哪里能活命,就往哪里去,能活几个就是几个。 楼兰人欲哭无泪。他们上路的时间,正赶上前所未有的大风沙,是一派埋天葬地的大阵势,天昏地暗,飞沙走石,声如厉鬼,一座城池在混浊模糊中轰然而散…… 至此,辉煌的楼兰古城也就永远地从历史上无声地消逝了。 虽然逃亡的楼兰人,一代接一代地做着复活楼兰的梦,但是,梦只能是梦。 而且,梦到最后,连做梦的人都等不及就消失了。 楼兰,依然是风沙的领地,死亡的王国。 这些资料,都是能从网上查到的,可《安归经》这些插图上,却明确表明汉人灭亡楼兰后,楼兰这才消失的。 其实,楼兰到底是怎么消失的,直到现在仍然是个迷。 正如高飞看到的这些插图那样,上面说霍去病攻打过楼兰,被楼兰人暗算后,引发了汉武大帝的勃然大怒,这才派遣无数大将,把楼兰给灭国了。 到底是现代科学研究,或者说《水经注》上说得对,还是《安归经》上说得对? 高飞真的搞不懂,其实他也不想搞懂,因为楼兰文明早就消失两千多年,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操心的事儿,应该去让那些‘砖家、教兽’去研究。 他所关心的是,这本《安归经》内,到底要说明什么。 或者说,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 要不然的话,苏北山为什么在临死前,还要那样郑重其事的把经书交给他。 而且,那个鬼脸女人绑架沈银冰,目的也是这本书。 更让高飞有些茫然的是,苏北山曾经说,假如他把这本书交出去的话,包括连雪在内的很多人,都要死去。 连雪等人的安危,怎么会和这本破书有牵扯呢? 高飞越想,脑袋越大。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安归经》很重要,重要到苏北山宁可去死,也不交出来。 所以,他必须得好好保存,找一个能看懂小篆的人,把上面的内容读给他听。 想到这儿时,高飞忽然想到了秦城城。 他记得,秦城城曾经告诉过他,说她在大学内的专业就是历史之类的,那么她极有可能会看懂这些小篆。 就算秦城城看不懂,也不要紧,华夏能看懂小篆的人海了去了,大不了花重金雇人来翻译就是了,反正高先生现在又不差钱。 帮,帮帮――就在高飞盯着这本书发呆时,外面有人敲响了房门。 “谁?” 高飞抬头问了一句,把经书重新装进那个黑色塑料袋中,拉开抽屉放了进去。 “高飞,是我,老王。” 老王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 “哦,进来。” 门开了,老王那张笑脸探了进来,还没说话,就对他挤了挤眼睛。 高飞笑了:“怎么,你眼里进沙子了?” “不是。高飞,有人要找你。” 老王笑了笑,闪到了一旁。 他后面,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虽说穿着很朴素,但却无法掩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子让男人心痒痒的魅力。 正是颜红。 对于颜红,高飞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感觉。 这是他来冀南后,第一个被他征服的女人。 这个娇小的女人,在做那种事时所爆发出的疯狂,不经意间就能激起男人骨子里某种最为强烈的欲往,绝对是那方面的最佳伴侣。 而且,高飞也能看出,颜红对他也是真心的。 但就是因为当高飞和沈银冰发生冲突时,颜红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在沈银冰那边,所以他才感到了不爽:哥们那么尽心伺候你,结果你提上裤子就和我反目为仇了―― 就是因为这个不足以向外人道的原因,所以高飞对她的态度逐渐冷淡了下来。 看着颜红,高飞笑了笑:“呵呵,颜副总大驾光临小店,有失远迎啊,请进来坐。” 对高飞言语中的调侃,颜红强笑了一下,踩着高跟鞋走进了办公室。 眼里全是对高飞羡慕嫉妒外加恨的老王,很有眼里价的替他们关上了房门,并正色警告要来偷听的李德才边去。 高飞坐下,点上了一颗烟:“颜副总找我有事?” 不等颜红回答,他马上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你来找我,是要开回你那辆车子去吧。喏,这是钥匙。” 昨晚,高飞急吼吼去救沈银冰时,开的是颜红的法拉利。 同样,他也是开着那辆车,送走了詹姆斯和白板,又被梁娇娇带回了广场分局,今晚直接开到了餐厅门前的停车场内。 “不是,那辆车你想开多久,就开多久,不给我,我也不会和你要的。” 颜红没有接钥匙,走到办公桌前面,双手撑着桌子,微微俯身看着高飞的眼睛,低声说:“高飞,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去医院看看小冰。” 颜红穿着虽然普通,但她在俯身时,高飞仍然能从她领口内,看到那两个饱满雪白的半圆,条件反射般的想到了咬着、吸着这俩东西时的那种满足感。 想到了颜红曾经跪在他面前,用她这俩柔嫩给他‘擦枪’时的邪恶,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 第249章 从国外回来的凶手! 顺着高飞的目光,颜红低下了头,声音也放低:“你想要我的话,随时,随地,我都会尽最大努力的满足你――但我求你,现在跟我去看小冰。” 高飞没有答应颜红的请求,只是似笑非笑的问:“你真会随时随地的,尽最大努力来满足我?那我要是提出在车上呢,开车时做那种事,应该很刺激吧?” 颜红没有说什么,却抬腿,右手伸进了裙下,脱下了黑色小部片,揉成一团装进了包内:“这样方便多了。” 颜红的意思很明显:我提前脱下小布条,就是方便你在开车要我,到时候,我只要坐在你身上就可以了―― 高飞却沉默了,拿起了手机在手里转着花,很久都没有说话。 他当然清楚,颜红为什么来找他。 沈银冰已经知道他不是杀害海伯的凶手,想给他赔礼道歉。 当然了,沈银冰就算有这想法,也不会说出来的,很可能是颜红自作主张来求他去见沈银冰。 “难道在她的生命中,沈银冰就是她的全部?” 就在高飞想到这儿时,颜红走了过来,抓着他的左臂蹲下身子,灵巧的钻到了桌子下面,跪在地上,开始给他解腰带。 颜红的这个动作,让高飞想到了岛国小电影内的那些经典场面:漂亮的女秘书,跪在老板的桌子下面,用嘴,和她的胸来取悦老板。 无疑,在办公室内做这种事,是很刺激的,尤其是对方又是颜红这样一个姣美的小尤物。 但就在颜红的手碰到高飞腰带时,他却站起来,推开椅子淡淡的说:“我还是喜欢在车上做那种事。” ―― 在李德才那羡慕的目光中,高飞和颜红上了那辆火红色的法拉利。 随着引擎发出的低沉有力轰鸣声,车子箭一般的驶出了停车场,向中心医院驶去。 车子刚驶过一个路口,颜红就把右手放在了高飞右腿上,低声说道:“你把座椅后撤一下,那样方便我能坐在你身上。” 高飞没说什么,左手下伸鼓捣了一下,座椅向后滑了出去。 颜红深深的吸了口气,掀起裙子露出白花花的身子,正要坐在他身上时,高飞却说话了:“我向后挪动椅子,是因为我这样开车舒服。” 颜红愣住:“你、你不要我那样了?” 高飞摇头:“要,但不是现在。我喜欢刺激不假,可我更需要两情相悦,不喜欢强迫别人做她当下不愿意做的事情。你把衣服穿好,再给记住,能让我高飞干完一次还想着的女人,都是有尊严的。” 我在你面前,还有什么尊严可谈? 颜红愣了片刻,默默的拿出小布条,重新穿好。 高飞莫名叹了口气,终于提到了沈银冰:“她还好吧?” 颜红摇摇头:“在我来找你之前,她还没有醒来。昨天整个晚上,她经历了太大的打击,没有彻底崩溃就算很不错了。” 高飞又问:“那你怎么来找我?” “因为梁娇娇在那儿,她把一切都告诉了我。” “所以,你就自作主张来找我,让我去看她了?” “嗯。” “看来,你的确很了解她,知道她就算明知道错了,也不会主动认错的。” 高飞笑了笑,笑容中带着不屑的讥讽。 他忽然发现,沈银冰其实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样好,在某些事情上,她甚至不如旁边这个‘不要脸’的小女人。 ―― 沈银冰从昏迷中醒来后,就一直在想高飞说的那些话。 高飞曾经告诉她说,是他用绳子把苏北山勒死在了树上,又一刀剖开了他的肚子。 高飞所说的这些,和沈银冰昏迷时做过的那个梦,是完全一样的,以至于她都开始怀疑,是不是亲眼见证了高飞残杀她老爸的那一幕。 静静的病房内,点滴在缓缓的垂落。 沈银冰醒来后的几分钟,就一直呆呆看着天花板,那双昔日灵动的眸子,却带着让人心疼的呆滞。 病炕前的椅子上坐着一个人:满脸都是关怀的焦恩佐。 病房外面,黑子,小宋俩人正和梁娇娇低声说着什么。 梁娇娇在一个小时之前就赶来了,那时候沈银冰还没有醒来,她就把排除高飞是杀人凶手的那些事,都告诉了颜红。 颜红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这才急匆匆的去找高飞。 她肯定,当沈银冰得知这个真相后,心里会内疚,但却绝不会主动向高飞认错。 既然沈银冰不会向高飞认错,而她又那么在意高飞,那么颜红只能倾尽全力的撮合他们两个了。 “梁局,今晚真麻烦你了。” 扭头看了眼病房内,小宋强笑着低声说:“沈总可能是醒来了,你还进去看看吗?” “呵呵,我今晚来医院的主要目的,就是为沈总解开心结的。好,那我进去看看。” 梁娇娇笑了笑,推门走进了病房内。 守候在沈银冰跟前的焦恩佐,站了起来,正要打招呼,梁娇娇却摆了摆手,走到了病炕前,慢慢的坐在了炕沿上。 沈银冰呆滞的眸子,微微转动了一下,落在了梁娇娇的脸上。 梁娇娇替她腋了下被单,低声说:“沈总,你感觉好些了没有?” 沈银冰呆了片刻,才哑声说:“好、好多了。梁局,我想知道――” 看到沈银冰说话这样费力后,梁娇娇抬手摆了摆:“沈总,我知道你现在最想知道的是什么,但你身体太虚弱了,还是我来说,你听吧。” 沈银冰眼神终于因为有感激的色彩,而灵动了一点:“谢谢。” 梁娇娇张嘴刚要说什么,却看到了旁边的焦恩佐,抱歉的笑了笑:“这位先生,麻烦你先出去一下好吧?因为接下来我和沈总所说的这些,关系到了一些警方机密。” 焦恩佐眉头微微皱了一下,正要说些诸如‘你没看出我和小冰是什么关系,我有权听到关于她的事,并给她出谋划策’的话时,沈银冰却轻飘飘的看了他一眼,微微点了点头。 焦恩佐无所谓的耸耸肩:“那好吧,我先出去――小冰,有事你喊我。” 等焦恩佐走出去关上房门后,梁娇娇很八卦的问道:“他是什么人?” 沈银冰回答:“我的一个远房表哥,对我很关心,我很感激他。” “哦。” 梁娇娇哦了一声,开始说正题:“沈总,其实我知道,你根本不希望杀害童海的凶手会是高飞,尽管有视频可以作证是他杀了人。但经过我们警方的反复调查后,终于找到了他不是凶手的证据。” 在说出这些话时,梁娇娇的脸红了一下:找到高飞不是杀人凶手的不是警方,而是人家高先生自己。 沈银冰的眼神猛地一亮,张嘴正要说什么时,梁娇娇却抬手摆住了她:“沈总,你先听我说完。今天下午你昏倒后,我们马上就来到了医院的停尸房……” 接下来,梁娇娇就把高飞找到证据(当然了,梁娇娇在说出这些时,是说警方终于找到了凶手的破绽),并通过采血化验dna血样的科学做法,最终证明凶手是另有其人,而高飞则是被诬陷的全过程,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她才说:“我下午回到局里后,就联系了国家dna血样库,那边的工作人员也给予了最大的支持。但很遗憾的是,我国现存的血样库中,并没有找到和海伯手指甲内残留血迹吻合的样本。” 叹了口气,梁娇娇又说:“由此可以断定,杀害童海的真凶,是从国外回来的。沈总,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在你和高飞身边,有哪些人是从国外回来的?而且,他还得相当了解高飞,要不然也不会模仿他的声音,连我都骗过了。” “从国外回来的,并且对高飞相当了解?” 沈银冰想了很久,才喃喃的说:“我身边刚从国外回来的人,就是刚才守着我的那个远房表哥,他叫焦恩佐。但他和高飞只是见过一两次,根本谈不上相当了解,只能说是认识罢了。至于高飞身边的人,我倒是知道在他开业时,有几个外国人来到了冀南。” 沈银冰所说的外国人,无非就是詹姆斯和白板。 但梁娇娇却知道,那俩人陷害高飞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她亲眼看到他们帮着高飞去救沈银冰的。 至于那个焦恩佐,梁娇娇也觉得不怎么可能:第一,他在追沈银冰,是她的远房表哥,就算和高飞‘竞争’沈银冰,也不可能用这么极端的方式。 第二,梁娇娇看他文绉绉的,就是一满腹经纶的书呆子,怎么可能会有杀人的胆量和能力。 更何况,他要真是杀人凶手的话,也不可能安然的呆在这儿。 当然了,这些都是梁娇娇的推测,具体的还得靠科学根据来验证。 梁娇娇说着话,趁沈银冰不注意,把一个纸杯装进了口袋中。 她刚才就看到,焦恩佐用这个纸杯喝水的。 虽说她不相信焦恩佐会是凶手,但他的疑点却是相当大,她不能因为焦恩佐长了幅好人面孔,就轻易放过他。 梁娇娇要把纸杯带回去,提取残留在纸杯上的焦恩佐的指纹,和唾液,然后进行dna分析,再和真凶血样内的dna相比较。 不得不说,梁娇娇能够想到这些,就证明她的业务能力加强了许多。 陪着沈银冰分析了几个人后,梁娇娇觉得她是该告辞的时候了。 “沈总,时候也不早了,我得――” 梁娇娇刚说到这儿,病房门开了,她扭头一看,就看到高飞走了进来。 她的眼角,也看到沈银冰的脸色马上尴尬起来,轻轻咬住了嘴唇。 高飞走进来后,就热情的和梁娇娇打招呼:“梁局,你也在呢。 第250章 茫然的梁娇娇! 现在梁娇娇对高飞的恨,已经变得很淡薄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尤其是这几天和高飞有了多次相触后,为此她感到有些茫然,开始怀疑自己来冀南是不是个错误的决定。 别看她出身大城市,却是个思想相当保守的女孩子,很有些古代小姐被马夫看到洗澡后,就得以身相许的‘愚昧’,半夜醒来时,竟然会有‘看来这辈子只能嫁给他’的念头。 只是,通过这几次接触,梁娇娇却发现,高飞对沈银冰有着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关心。 换句话说就是,梁娇娇发现高飞心里只有沈银冰,根本没有因为曾经夺走她的第一次,就对她抱有那种天长地久的想法,仿佛俩人从没发生过那种关系。 所以,梁娇娇感到茫然。 但她却又能真实的感受到,和高飞的每一次见面,都没有那种尴尬的气氛,反而像老朋友见面那样自然。 唉,也许我和他的那次,只是一次邪恶的误会而已,我们终究不是一路人。 梁娇娇心中叹了口气,表面却很正常的微笑:“嗯,我来向沈总说一下案情的发展。好了,我的工作做完了,也该回去了,沈总,再见。” 沈银冰做出一个要相送的动作,被制止后抱歉的说:“再见,梁局。” 梁娇娇走到门口,对高飞点了下头,擦着他的肩膀快步走出了病房。 就在她右脚刚迈出门口时,却听到高飞低声说:“梁娇娇,谢谢你。” 梁娇娇脚下一顿,却没有说什么,右拐走向了电梯那边,根本没有看到小宋和她打招呼,电梯也没做,就急匆匆走下了楼梯。 在走下楼梯台阶时,梁娇娇忽然觉得脸颊有凉意。 她抬手擦了一下,竟然有泪水淌了下来。 “我为什么要哭,我凭什么要哭?我什么时候变得这样脆弱了,因为他的一个谢谢,就心乱如麻!” 梁娇娇狠狠咬了下嘴唇,迈步下楼时,身子竟然踉跄了一下。 “咦,梁局怎么了,脸色看起来有些苍白呢。” 小宋望着楼梯方向,有些莫名其妙…… 站在病房窗口前的焦恩佐,却冷冷的瞥了眼沈银病窗前的柜子。 刚才,他用过的纸杯不见了。 抬手看了下腕表,焦恩佐对来到病房门口就坐在椅子上发呆的颜红,笑了笑低声说:“颜副总,我先回去了,麻烦你等会儿和小冰说一句,我到明天再来看她。” 颜副总垂首盯着自己的脚尖,没有吱声。 她根本没有听到焦恩佐在和她说话。 焦恩佐有些尴尬的笑了下,冲小宋和黑子点了点头,转身快步走向了电梯。 焦恩佐乘坐电梯来到一楼大厅时,梁娇娇还没有下来。 他左右看了一眼,走到了大厅角落的饮水机前。 这个饮水机,是院方供病人家属在休息、等人时准备的,旁边放着一叠新的一次性纸杯,还有一个废纸篓,里面放着许多别人用过的纸杯。 焦恩佐从口袋中拿出一个薄如蝉翼的透明手套带上,从废纸篓内捞起一个纸杯,随即走出了大厅。 沈银冰住在十三层的病房,有些失魂落魄的梁娇娇,用了足有七八分钟,才来到了一楼大厅。 站在大厅门口的台阶上,她抬头望着灰蒙蒙的夜色,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喃喃的说:“梁娇娇,那只是一场梦,梦是没有任何结果的,你该尽快从梦中醒来,开始你自己新的生活!” “嗨!” 梁娇娇抬手,虚空狠狠砸了一拳,仿佛获得新生的病人那样,脚步重新变得轻快了起来。 走向停车场时,梁娇娇从口袋中拿出了焦恩佐用过的纸杯,低头从包里翻出一个专门用来盛证据的塑料袋,正准备放进去时,却觉得前面有股劲风扑来。 梁娇娇心中一惊,下意识的向旁边闪去时,一个人却撞在了她右肩膀上,手里的纸杯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哎哟,对不起,这位警官同志,我老婆生病了,我有些心急去看她,所以走的有些着急――” 那个人说着,连忙弯腰,替梁娇娇把纸杯捡了起来,递给了她。 这是一个戴着黑框眼睛,唇上蓄着小胡须的中年人,很斯文的样子,眼神中带着焦急,看来是在为妻子的病情而担心。 梁娇娇也没在意,接过纸杯摆手道:“没事,你去忙吧。” “谢谢,谢谢。” 中年人又连声道谢后,才脚步匆匆的去了。 扭头看着那个人的背影,梁娇娇摇了摇头,把纸杯放进了塑料袋中。 虽说现在这个纸杯上,有了最少三个人的指纹(梁娇娇,焦恩佐和刚才那个中年人),但指纹对于dna基因验证来说,并不是太重要,只要化验杯子上残留的唾液就可以了。 ―― “怎么样,感觉好些了没有?” 高飞走到病窗前,把手里的一捧鲜花放在了柜子上。 这捧鲜花,是颜红买好放在车上给他准备的,告诉高飞说,沈银冰看到他拿鲜花来看他后,心情会好很多的。 果然,看到鲜花后,沈银冰双眸中多了些感激的神韵。 花钱不多却能惹妞儿开心,真划算,怪不得现在年轻人都爱送鲜花,嗯,对了,以后节假日时,是不是让小壮在餐厅内卖花儿呢,或者干脆开个花店? 眨眼间的工夫,高飞心中就想到了很多,继而惭愧起来:捏捏的,哥们看来大有成为奸商的潜质啊。 “好多了,就是浑身没力气。” 沈银冰双肘撑着床,看样子想靠在床头上。 “别动,我来帮你。” 高飞走上前,动作自然而温柔的抱住沈银冰双肩,把她向上抱了一下,在她脑后放了个枕头,又替她摇起了病窗,脸上带着自然的关心神色:“怎么样,还得劲吗?” 在被高飞抱住肩膀时,沈银冰苍白的脸上浮上一层嫣红,一种好像小时候被父亲抱在怀里的安全感,也油然而生,竟然忘记回答高飞的话。 高飞也没有再问什么,坐在椅子上,从果盘中拿起一个苹果,用水果刀削了起来。 高飞以前从没有削过苹果,更多时候是抓起一个,在袖口上随便擦擦,张嘴就啃。 科学家早就说过了,苹果皮含有丰富的各种人体所需要的营养,比方维生素c,维生素a,功能美容养颜,滋阴壮阳――只有那些傻瓜才会削皮的。 他之前虽然从来没有削过苹果,但削皮的技术却是相当高,刀子在他手中就像有了生命那样,灵巧的飞舞着,削下的果皮薄而不断,宽度几乎是用卡尺量过,眨眼间就把苹果给‘脱光’了。 接过高飞递过来的苹果,沈银冰终于说话了:“你是一个高手。” 高飞眼神闪动了一下,正要说什么时,就听她又说:“削苹果的高手。削的苹果这样好看,我都不忍心吃了。” 高飞笑了笑,直截了当的问:“梁娇娇把调查结果都告诉你了?” 沈银冰没有回答,而是反问:“你需要我给你赔礼道歉吗?” 高飞摇了摇头:“赔礼道歉并不实惠,你最好以后经常来照顾我的餐厅。” 沈银冰嘴角有了笑意:“行,但你得给我一个至少八折的优惠卡。” 高飞犹豫了下,讨价还价:“你是亿万小富婆,就给个八五折的吧。” 沈银冰抬起小手:“就八折!” “好,成交。” 高飞抬手,和她轻轻拍了一下,刚要缩回手时,却被沈银冰五指扣住了五指。 高飞下意识的扭头向窗外看了一眼,见颜红等人并没有向里面看,耸耸肩嘻嘻笑道:“说实在的,我还真不习惯你对我这样好。” “高飞,对不起。” 沈银冰在说出‘对不起’三个字时,语气非常的诚恳。 “没事。” 高飞抿了抿嘴角:“反正我也没损失什么。” 沈银冰紧紧扣着高飞的五指,就像恋人那样,柔声说:“高飞,你能告诉我,我爸他到底怎么样了吗?” 高飞好像很不适应被沈银冰扣着五指,装作耳朵痒痒,缩了回来,用小手指挠了挠耳朵:“你现在最主要的是要好好休息,等明天我再和你说吧。” 沈银冰缓缓的摇了摇头:“你若是我的话,能休息好吗?” “不能。” 高飞沉默了片刻,吐出一口气说:“好吧,那你做好心理准备。” 沈银冰惨然一笑:“这个你不用担心,在这大半个月中我就受到了三次绑架,心理素质有了长足的进步,能接受任何不幸的打击。” “你说的也是。嗯,那我告诉你,如果眼前这一切不是在做梦的话,你爸苏北山,已经去世了。” 高飞顿了顿,主动握住了沈银冰的手,就把那晚他在移动大楼下见到苏北山,在黄河边发现他肚子里有个怪物,最后看到他和其他四个鬼面人,竟然‘死而复生’走进黄河的诡异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 高飞在说这些事时,说的很慢,足足用了半个小时,也是他第一次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来叙说某件事,没有丝毫隐瞒,更没有任何的夸大其词。 当然了,高飞并没有把铁屠、叶心伤俩人在场,解红颜神秘失踪的事情也说出来,那些和沈银冰无关。 当高飞说到,他发现苏北山肚子里有个东西要破腹而出时,沈银冰的脸色异常苍白。 当她听到高飞一刀剖开她父亲的肚子,斩杀那个怪物时,她的牙齿都开始格格作响,被高飞握着的右手小指指甲,竟然深深刺进了他的掌心中。 可是,当高飞说到苏北山和其他四具尸体,竟然‘死而复生’走进黄河内后,她却忽然平静了下来。 就像一个刚听完鬼怪故事,就被爸爸揽在怀里说宝贝别怕的小女孩,除了脸色依旧惨白,脉息都恢复了正常。 第251章 高老要亲自去冀南! 高飞低声说:“事情的真相就是这样,听起来一点也不可信,但的确是这样。” “我信,信你所说的这些。高飞,我累了。想休息。” 沈银冰依旧紧握着高飞的手,盯着他的眼睛:“能不能等我睡着后,你再走?” 高飞笑着抬手拍了拍她的肩膀:“今晚,你会做个好梦。” 沈银冰点头,身子慢慢滑下。 高飞替她盖了盖被单时,她却忽然问:“高飞,昨晚是你救了我,对不对?” 高飞没有马上回答,过了片刻后才看着窗外,低声说:“其实,像你这样的美女,在遇到困难时有人出手相救,是很正常的,何必在意那个人是谁?” “你是个迷,可我真的很享受身在谜团中的感觉。” 沈银冰喃喃的说着,长长的眼睫毛,覆盖住了双眸。 等沈银冰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时,高飞才慢慢缩回了手,站起来转身走出了病房时才发现,走廊中空空如也,颜红、小宋和黑子他们,都已经不在了。 ―― 太阳刚从地平线上冒出,生活秘书小李就走到了正在打太极拳的高老面前,低声说:“高老,二少爷夫妇回来了。” 受上一任生活秘书的影响(高老身边上一任生活秘书,现在已经外放某市为市长了),小李也把高健城成为二少爷。 其实,高老对这种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称呼,并不感兴趣,不过也没刻意要求秘书改口,那样反而有些着相了。 小李刚说完这句话,高健城和方小艇,就走进了月亮门。 高老就像没看到他们出现那样,依旧不急不徐的打着自己的太极拳。 小李对高健城夫妇笑了笑,知趣的退了出去。 等高老双手从头顶缓缓落在丹田下面时,高健城才拿起一块白色毛巾,走过来笑着说:“爸,你身体恢复的很不错啊。从你刚才打的这趟拳就能看出,你身体比以前还要好。” 在前些日子,高老因为身体不适,突然住进了301医院,引起了高家,甚至华夏其他政治派系的高度重视。 幸好,高老只是因为血压过高而晕眩摔倒,在医院调养了两天后,就闹着回到了这栋位于京华西城区的四合院内。 高老住院的那晚,正是高健城从岭南赶到冀南的那个晚上。 这也是方小艇没有如约为高飞餐厅剪彩的原因。 对于儿子的奉承,高老淡然一笑,接过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看了眼现在气质比大家闺秀还要大家闺秀的方小艇,问道:“你们怎么又来京华了?我不是已经和你们说过了,我身体不要紧的,有小李他们照应,你们忙你们自己的工作就是了。” 高健城回答:“爸,我们有件大事要和你说。” “什么大事?” 高老转身走向了客厅:“进屋里说吧。” 高老所居住的这栋四合院,面积不是太大,可要是挂在房屋中介所的话,没有一两个亿,你想都别想。 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你能拿出这么多钱,可你也不一定敢住在这儿。 因为这是‘我大清帝国’有名的铜帽子胡同,那些所谓的亿万富豪要是走进这条胡同内,就算是碰到一条狗,恐怕也得点头哈腰的躲在旁边让道。 没办法,能够住在这儿的人,跺跺脚都有可能会引起地震的。 正厅内的摆设很复古,八仙桌,太师椅,正面墙上挂着一副董其昌的字。 除了两张太师椅之外,屋子里就再也没有任何座椅了。 高老坐在了上首时,方小艇连忙替他倒上了一杯茶。 茶,是小李刚才就提前泡好的。 高老在打完一遍太极拳后,就会喝茶的习惯。 捏着比酒盅大不了多少的红泥茶杯,高老闭眼先用鼻子嗅了嗅,才慢慢的抿了一下。 他喝茶的动作很慢,但方小艇夫妇却没有半点的不耐烦。 因为他们很清楚,就算当今一号首长来到这间屋子里,也只能站在这儿等。 一号,就是老爷子的大儿子,高健城的亲哥哥。 另外那张空着的太师椅,是高家兄弟过世的母亲坐的。 放眼整个华夏,除了过世的高老夫人,没有谁有资格能坐在那张椅子上。 慢悠悠喝完一杯茶后,高老才抬起头,看着小儿子淡然说道:“说吧。” 高健城看了眼妻子,得到她目光的鼓励后,才低声说:“爸,那个、那个孩子有消息了。” “哪个孩子?” 高老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时,放下茶杯的动作忽然僵住,随即沉稳的把茶杯放在了桌子上:“他――姓什么?” 方小艇接过了话:“爸,他姓高。” 高老两道浓白的寿眉,微微舒展开来:“叫什么名字?” 方小艇又回答:“叫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高老笑了:“这名字很俗,但却也算是有点寓意了。当年,我本想给他起名叫高征南的,我喜欢那种名字,铁血,有个性。” 高健城夫妇都笑了笑,却没有说话。 高家有着异常严格的家教,就算是当今一号首长在这儿,如果高老没有问话,他也不敢多说什么的。 慢条斯理的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高老问:“他现在做什么?” 方小艇回答:“在齐鲁省城冀南开了一家西餐厅。” “那他以前是做什么的?” “以前曾经在部队呆过,后来去国外闯荡了几年,两年前刚从国外回来。” 方小艇顿了顿,才小心翼翼的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在国外很可能做干过‘佣兵’之类的工作。” 高老双眼微微眯起:“他干过佣兵之类的工作?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 高健城看了眼妻子,小声说:“爸,前几天你身体大好后,我和小艇就去了冀南。去了冀南的当晚,我们在一家酒店吃饭时,却遭到了意外……” 接下来,高健城就把他们夫妻无意中被人挟持,高飞竟然出现把他们救出来,又救下沈银冰的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说:“爸,守着我和小艇,他杀了那个鬼面歹徒,动作非常干净凶狠。而且,那晚我也看到,和他一起救下我们的人,是个外国黑人,好像叫詹姆斯。所以我们就猜测,他在国外那几年中,不是干了佣兵,就是、是――” 高老接过话问:“就是杀手,或者西方黑道上的打手,对吧?” 高健城点了点头:“是的,但佣兵和杀手的可能性大一些,因为我看他玩枪的动作很娴熟。西方黑道上的打手,是不可能拥有那样高超身手的。” 说到这儿时,高健城又看了一眼妻子。 他们看出了彼此眼中的担心:爸爸他老人家,会不会接纳一个来路不正的孙子? 好像看出方小艇夫妇的担心,高老淡淡的说:“他从小就被抛弃,能够活下来就已经是个幸运了,无论曾经做过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人品怎么样,是不是我高彤辉的嫡孙!” 听高老这样说后,方小艇大喜过望,抢先道:“他人品很好的,我亲眼看到他扶老太太过马路来着――咳,咳,相信我,他是很正派的一个年轻人。” 高老再次问道:“那你们怎么证明,他是我高家的嫡孙?” 高健城拿出了一叠纸:“爸,这是医院的dna亲子鉴定书,我和他的基因相似率高达99%,完全确定他就是我失散26年的儿子。” 高老没有接鉴定书,而是问道:“现在他已经知道,你们是他父母了?” 方小艇神色黯然的摇头:“没有,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这份亲子鉴定,也是我们借着警方调查他涉嫌一桩凶手案时,才借机暗中拿走了他的血样。” 接下来,方小艇就简单把高飞怎么涉嫌杀人,最后却自个儿找到证据洗白自己的过程,说了一遍。 高老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说什么,就那么微微皱着眉头,也不知在想什么。 方小艇夫妇第五次忐忑不安的对望一眼时,他终于说话了:“我要亲自去冀南一趟。” 高健城大惊:“啊,爸,你要亲自去冀南?这、怎么可以!” 如果高彤辉只是一般市民,只要条件允许,别说是去冀南了,就是去南极,当儿子的也不会阻拦的。 但高彤辉是什么人啊,那可是让一号首长也得喊爸爸,当年曾经指挥千军万马,如热水泼雪般荡平南疆小寇的高老。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安全一点也不次于一号首长,甚至更为被注重。 可就这样一个绝对大佬,却说要去冀南。 依着他的身份,别说是远去冀南了,就是去八宝山祭奠一下老战友,也得封锁小半个京城。 如果他真去冀南,恐怕只能用‘兴师动众’这个词来形容了。 高彤辉淡然道:“没什么不可以的。你们放心,我可不是大张旗鼓的去,而是会学岛国鬼子,悄悄的进村――好了,你们不要再说什么了,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吧,反正你们也阻止不了我。” 唉,这下可麻烦大了,大哥肯定会训我们。 方小艇夫妇对望了一眼,无奈的摇摇头,却不敢再说什么,只好同时给老爷子弯腰鞠躬后,退出了正厅。 他们刚退出来,就听到一阵爽朗的笑声响起:“哈,哈哈,老高,你在干什么呢?出来,我老陈又来找你了!” 高健城一看,来者是个身材魁梧的老人,年龄大约在七十岁左右,头发已经雪白,但行走时仍然虎虎生威,一看就是在部队干过的。 第252章 嗨,妞儿,早安! 看到这个老头后,高健城连忙打招呼:“陈叔叔,您来了。” 老头姓陈,叫陈破天,在高彤辉担任中组部部长时,他是军委二号首长。 俩老头又是来自同一个部队,离休后都住在同一条胡同内,没事时经常凑在一起下象棋,可以说是一辈子的交情了。 陈破天仿佛这时候才看到高健城那样:“哦,建城你也在啊,还有小艇。你们的老爹呢?” 高健城笑着回答:“我爸在屋里,陈叔叔请进去吧,刚沏好的大红袍。” 陈破天摇头如拨浪鼓:“不去,不去,进去后又不能坐下,站着和他说话,我可不习惯――老高,你耳朵里塞什么毛了,还没听到我来了?” “你出你们家房门时,我就听到你喘气的声音了,咋呼什么,好像打雷似的。” 高彤辉慢悠悠的走出了屋子,看了眼高健城两口子:“怎么着,昨天输的还不服气,今天要来翻本了?咱先说好了,彩头要加大,从昨天每局的十块钱,涨到二十。要不然,你去找别人。而且,还不许赖帐的!” 原来这俩老头还赌博――听父亲这样说后,高健城苦笑一声,和陈破天告辞。 “你们忙你们的。” 陈破天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时,却忽然又说:“那个啥,小艇,你有没有带钱?先借给我一百块。那个啥,我那点私房钱,被我孙子给偷走了,气死我了。” 方小艇还没说话呢,高彤辉那儿就一瞪眼:“不能借!谁不知道你老陈是赖帐的祖宗,属狗熊的只进不出――你别不服气,老陈,我可提醒你,82年7月9号,你们76团,可是从我29团借走了八十箱弹药,到现在你还没有给呢。” “曹――那个啥,嘴巴有点漏风。我说老高啊,你不借就不借吧,有必要翻人老底,没劲啊,很没劲。你们两个走着,看我怎么把你们老爹赢得捶胸顿足!” 陈破天气哼哼的说着,当先走向了天井那边。 天井那边有个石桌,上面放着一副紫檀象棋。 高彤辉也没打理和他告辞的方小艇两口子,走到石桌前坐下,摆上了车马炮。 俩老头的棋风都是大开大合的路子,摔得象棋是噼里啪啦响,仿佛要把石桌砸碎,总是不停的兑子,没有几分钟的时间,俩人就把棋盘上大部分棋子给拼没了。 也许是受到了嫡孙出现的影响,高彤辉今天的水平发挥有些失常(其实,他们俩人的水平,就是臭棋篓子级别,但也称得上是棋逢对手了,要不然也不会这样上瘾),一个不留神,被陈破天的一个卧槽马逼进了绝境。 陈破天心情大爽,看着举棋不定的高彤辉,喜滋滋的说:“老高,你走哇,倒是快点走哇!没处走了吧?那就乖乖的掏钱!哈,哇哈哈!” “咦,老王,你怎么来了?” 高彤辉忽然一脸惊讶的看向陈破天身后。 陈破天下意识的回头去看,身后唯有秘书小李面带微笑的站在那儿,哪有什么老王? 顿时,他就知道上当了,连忙再回头看时,棋子却已经被高彤辉给扒拉乱了,顿时勃然大怒,抬手就抓住了老高的衣领子,瞪眼骂道:“好你个老高,竟然敢捣鬼!你以为这样你就能赖帐了啊?拿钱,二十块钱,少一个子儿。我今天就不走了!” “我认输,我认输,松手,先松手行不行?” “不行,赶紧交钱,我才会松手!” “钱,我是没有的――你别着急啊,我可以用别的来代替。” “除非是一颗小熊猫,要不然免谈!” 像高、陈这样地位层次的老首长,他们的身体健康可是重中之重的,不但每天吃什么都得听家庭医生的,就是吸烟,也受到了严格的控制。 陈破天每天被允许最多六颗烟,而高彤辉则是五颗。 五六颗烟对于他们这种老烟枪来说,哪儿够啊,所以能够多吸一颗,那可能是今天最幸福的事了。 高彤辉一脸的肉痛:“好,好,就一颗小熊猫。哦,不,是两颗行不行?” “两颗?” 陈破天先是一喜,随即就换成了警惕的神色:“哟,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说吧老高,你又要打我什么主意?” 高彤辉一边示意小李拿烟,一边看似轻描淡写的说:“当然是上次和你提过的那件事了。” “上次和我提过的那件事?” 陈破天点上一颗烟,贪婪的吸了一口,微微皱眉想了想:“你是说,要打秦家闺女的主意?” 高彤辉撇嘴:“老陈,麻烦你说话别这么直白,什么叫我打人家闺女的主意啊?我是想为年轻人撮合好吧?” 陈破天吐出一口烟雾,瞥了眼小李。 小李很知趣:“我去给两位首长泡茶。” 等小李走了后,陈破天才说:“老陈,我好像和你说过了,秦家那闺女根本看不上你家那个纨绔少爷。上次我去秦家时,人家紫阳亲自和我说的,她说就高雅那样的,给她提鞋都不配的。你也知道,那闺女性如烈火,有什么说什么,绝不会因为所谓的政治联姻,就嫁给你们家那个小纨绔。唉,也不是我说你,你老高一世英名,怎么就培养出那样一个――” “这都是他母亲从小娇惯的,为什么我老大生的孙子咋没事?” 高彤辉淡淡的说:“老陈,我今天和你说的,可不是要撮合秦紫阳和高雅。” 陈破天一愣:“那是谁?” 高彤辉抬头望天,缓缓的说:“你还记得26年前,我曾经和你说过一件很后悔的事情吧?” “26年前,一件让你很后悔的事情?” 陈破天想了想,猛地醒悟了过来:“老高,你是说,你那个失踪26年的孙子?” 高彤辉点头:“嗯,已经找到了。” “恭喜啊,恭喜!” 陈破天把石桌上的半盒香烟全部拿走,笑嘻嘻的说:“就算你请客了。” 高彤辉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那,你答应不答应我提出的要求呢?” 陈破天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为难的说:“你确定,你那个孙子要比高雅强?” 高彤辉摇头。 陈破天嗨了一声:“嗨,那还费这个力气干啥?虽说我把秦六甲当做亲侄子看,但人家也不会因为我这张老脸,就把闺女向火坑里推啊?” 高彤辉说道:“我还没有看到那个孩子,所以这件事要稍等,等我从冀南回来后,再决定请不请你去提亲。” 陈破天眼睛猛地一亮:“什么,你要去冀南?怎么去?” 高彤辉狡猾的一笑:“当然是偷偷的去了。” “嘿嘿。” 陈破天‘奸笑’几声,拿手指敲着桌子:“可你要是不带上我的话,你就去不成了。” ―― 仿佛从小都没有睡过这么安稳过那样,早上七点半时,沈银冰才睁开了眼睛。 套用一句经典老话:首先映入她眼帘的是,是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 等她双眸微微滚动时,才看到一个人爬在她身边炕上,发着轻轻的鼾声。 这是个男人。 沈银冰其实根本不用看他的样子,仅仅从他身上散发出的烟草气息,就能断定他姓高,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阳光穿透玻璃洒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辉。 呆呆看着这个家伙,沈银冰又想起了俩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那时候,她是异常讨厌这个家伙,曾经严令黑子找到他后,啥话也不说,先把他腿子打断―― 但现在,她又想起那一幕时,却想到了一个词:温馨。 她不知道,高飞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走进了她心中,生根发芽。 她只是知道,在这个家伙陪伴的这个晚上,她睡的很安心,从没有过,仿佛一闭眼,一睁眼间,一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 就在沈银冰盯着高飞发呆时,他抬起了头,伸了个懒腰,揉着眼睛说:“嗨,妞儿,早安!” “嗨,帅哥,早安。” 沈银冰微微一笑,那纯洁的笑脸,让高飞眼珠子一直。 美女就是美女,哪怕是不讲理的美女。 高飞挪开目光,打了个哈欠问道:“感觉怎么样?” 沈银冰低低的回答:“饿。” “饿?” 高飞下意识的抚了下肚子,笑了:“嗯,你不说,我还没有感觉到饿。说吧,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沈银冰想了想:“我想喝鲜贝汤,想吃八成熟的瑞典小牛排,还想吃正宗的意大利匹萨,如果再抹上一点俄罗斯鱼子酱的话,那就更好了。” “吃这么多,不怕发胖啊?” 高飞也想了想:“我怎么觉得,你想吃的这些,在我西餐厅都有呢?” 沈银冰慢慢的坐起来,认真的说:“我可以付款的,但是得打七折。” “说好了八折的。” “就七折。” “好吧,看在你是美女的份上,七折就七折吧。” 高飞站起身,扭头向外看了眼:“那你等我,我打电话让人送来。” 沈银冰摇头:“不,我要去餐厅吃。” “可医生不会让你出院的。” “他们又没有捆住我的脚。” “说的也是,那咱们悄悄的溜走,打枪的不要?” “一切但凭太君您安排。” “请你不要侮辱我,难道你不知道现在太君就是狗的代名词?” 高飞弯腰,从下面拿起了一双水晶皮凉鞋。 沈银冰掀开被单,放下了双脚。 小脚雪白粉嫩,纤细小巧,卧蚕般的脚趾头紧挨着,指甲上涂着淡红色的指甲油,既干净,又健康。 “如果把这双脚砍下来做成酱猪蹄,放在我餐厅当招牌菜的话,相信生意会更加火爆。” 高飞下意识的伸手,轻轻握住了那双秀美的小脚。 他不是恋足癖,但在看到如此美丽健康的一双小脚后,还是忍不住的握住,并有一种想亲一下的冲动。 沈银冰身子一颤时,病房门开了,焦恩佐拎着一个保鲜饭盒走了进来:“小冰,我给你送来了……” 第253章 他是个君子! 焦恩佐手中拎着个保鲜饭盒,推门走进了病房。 这时候,恰好高飞握住了沈银冰的秀美小脚。 沈银冰脸儿绯红,高飞眼神痴痴。 看到这一幕后,焦恩佐的声音就像被一刀斩断那样,笑容刷的就凝固在了脸上。 “啊,恩佐、恩佐哥,你来了。” 沈银冰慌忙一缩脚,挣开了高飞的手,藏到了被单下面,眼神闪烁不敢去看焦恩佐,只觉得心儿砰砰砰的直跳,赶紧垂下了头,羞得脸脖子都红了。 倒是高飞,一脸的坦然,站起身笑嘻嘻的说:“呵呵,焦先生,来了。” “嗯,来了。” 就像没看到刚从那一幕那样,焦恩佐脸上的笑容重新恢复了生动,拎着保鲜盒走了过来:“我是来给小冰送早点的,她从小就最爱喝的银耳莲子粥,和绿豆小蒸糕――高飞,你来的很早嘛。” 高飞笑了笑:“昨晚我就没走。” 正要把保鲜盒放在柜子上的焦恩佐,动作僵了一下时,高飞又说话了:“焦先生,不要再麻烦了,我已经和小冰说好了,要带她去我餐厅吃牛排。一起去?” 任谁都能听出,高飞邀请焦恩佐一起去,就是客气话,还外带着另外意思:我们要去吃西餐,你就把这东西拿回去吧。 焦恩佐慢慢把保鲜盒放在柜子上,看着沈银冰笑问:“是吗?” 沈银冰好像刚才做了对不起焦恩佐的事情那样,根本不敢看他,但垂着的头却轻轻点了点。 焦恩佐眼里带有了明显的失望,可还是绅士般的笑了笑,重新拿起保鲜盒,转身走向了病房门口:“好吧,那我晚上再来吧。” 高飞马上说道:“你不用来了。” 焦恩佐一楞:“哦?难道小冰晚上也要在餐厅用餐?” 不管她以后在哪儿用餐,我都不希望看到你对她的关心。因为――” 高飞说着,扭头看向了沈银冰:“因为小冰现在是我的女朋友。” 沈银冰的身子,微微一震,眼神却刷的亮了,抬起了头看着高飞。 高飞伸手,轻轻搂住她的肩膀,就像一头维护领土的雄狮,看着焦恩佐的眼神中,带有了明显的敌意:“焦先生,我想如果你是我的话,你也不会希望看到有别的男人来关心她吧?” 焦恩佐没有吭声,但却看向了沈银冰,眼神中带着询问。 你说小冰是你的女朋友,得她承认了才行! 这就是焦恩佐看向沈银冰的用意,高飞心中当然清楚,所以也看向了她,意思不言而喻:我和他之间,你只能选一个! 说实在的,要是单论外表、气质的话,有着书卷气息的焦恩佐,比高飞实际上更讨女孩子喜欢。 而且,他在来到沈银冰身边后,就一直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 亲口拒绝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对每一个女孩子来说,都是一种――一种痛苦吧? 幸亏,这点痛苦对于最近历经磨难的沈银冰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她根本没有任何的犹豫,看着焦恩佐轻声说道:“恩佐,其实在我心中,你还是小时候的恩佐哥。” 沈银冰并没有说她会选择谁,但聋子也能听出,她很干脆的拒绝了焦恩佐。 一般来说,当你追求的一个女孩子说,你更像她的哥哥时,那就证明你没戏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焦恩佐当然明白。 他紧紧抿了下嘴角,却笑了,对高飞伸出了手:“高飞,恭喜你。” 高飞一脸胜利者的虚伪客气嘴脸:“谢谢,我也祝福你,早点找到属于你的那个女孩子。” “呵呵,谢谢。小冰,我提前祝你幸福。” 焦恩佐松开手,看着高飞:“如果有一天,他要是伤了你的心,请你记住,我始终在等你。” 高飞耸耸肩:“你放心吧,我不会伤害她的。” 焦恩佐点了点头,拎起保鲜饭盒,转身走出了病房,步伐从容。 “他是个君子。” 看着消失在门外的焦恩佐,沈银冰低声说:“从我们小时候认识那天开始,他对我就一直这样,从不做违背我的意思的事情,无论我对他发多么大的脾气,他只是对我笑,用实际行动来关怀我。” “在这个世界上,这样的好男人已经不多了,你真该――啧啧,你懂得。” 高飞由衷的叹了口气,酸酸的味道很浓。 沈银冰莞尔:“可是,也许就是因为他对我太好了,好的总是让我渴望有这样一个哥哥,所以反而对他没有那种感觉。” 高飞点头:“嗯,嗯,看来上帝那老家伙还是公平的,在让他得到你拿他当哥哥那样看待时,也剥夺了他成为你男朋友的权利。哈利路亚,感谢主,阿门。看来该属于谁的东西就是谁的,从小献殷勤也白搭的。” 沈银冰黛眉微皱:“我是东西吗?” 高飞连忙说:“你当然不是东西。” 沈银冰怒道:“你才不是东西!” 高飞点头:“啊,那我是什么?” “你、你是个小留氓。” 沈银冰轻轻骂出这句话时,媚眼如丝,看的高飞心中一荡,情不自禁的弯腰,在她光洁的额头轻轻吻了一下。 沈银冰搂住高飞的腰,下巴放在他肩膀上,闭着眼低声说:“我爸走了,海伯没了,恩佐哥退了,除了红姐之外,就再也没有谁能来保护我了。高飞,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全部,千万不要负我。” 嗅着沈银冰身上的处子幽香,高飞轻拍打着她的背:“小冰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要想我离开你,除非你在外面勾拉别的男人。” “除非那个男人叫高飞。” “高飞是谁?” “他是一个小留氓。” “是吗?他有没有牵过你的小手,亲过你的小嘴,在心里默念你是我的心肝宝贝?” “求你别用这种腔调和我说话好不好?我就要吐了。” “那我得提前堵住你的嘴嘴。” 高飞说着,低头吻住了怀里女孩子的红唇―― 穿着一身黑色套裙的颜红,提着几个盒饭急匆匆来到了病房门口,推门正要进去,却愣了一下,随即悄悄的关上门,背靠在走廊墙壁上,仰起下巴闭着眼,轻轻的叹了口气。 亲眼看到沈银冰和高飞忘情的接吻一幕后,颜红心中既欣慰,却又有着一丝莫名的惆怅。 从高飞占有她的那天开始,颜红就把高飞当做了她以后唯一的男人。 当然了,她很清楚,这只是她的一厢情愿。 因为不管她再怎么取悦高飞,她都无法独自拥有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正如他的名字那样,会飞的又高又远,不是她这个小女人能够拴住的。 在颜红心里,最希望的就是高飞能够和沈银冰走到一起。 那样,她心里虽然有些不甘,但却能够经常看到他,偷偷的和他―― 希望自己心爱的男人,和自己疼爱的女孩子走到一起,这对任何女人来说,都算是一种痛苦,就像现在的红姐这样。 “苏北山,你现在可以瞑目了。” 很久后,就在高飞替沈银冰穿上鞋子时,颜红睁开眼,喃喃的说了一句,悄悄的走了。 其实,沈银冰根本不用偷着出院,因为她来住院,本身就没什么大碍,只是因为身心过于疲倦,精神崩溃而昏倒罢了,好好修养一个晚上,又被爱情滋润后,很快就恢复了她昔日的明媚。 所以,高飞在给沈银冰办理出院手续时,医生也没有罗嗦什么,很痛快的就给她办理了。 高飞开车来到落日餐厅门前时,是上午九点多一点,所有餐饮业最为清闲的时候,德才姐正端着水盆嚓大厅门口玻璃。 看到高飞和一个身材高挑的漂亮女孩子从车上下来后,德才姐愣了一下,连忙迎了下去:“高飞,今天你来的好早啊。” 德才姐和高飞说话时,眼睛却盯着沈银冰,毫不掩饰对她的喜欢:“啧啧,高飞,你孩子好漂亮啊,好像仙女那样呢。” 德才姐和高飞交往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但却知道这小子不简单,就在那天开业时,还守着人家的丈夫,把秦老师欺负了大半天。 德才姐是个思想相当传统的乡下女人,虽说秦老师也是女人中的极品,但德才姐总觉得她配不上高飞:一个守着丈夫就敢和别的男人偷欢的女人,能是什么好东西? 因为自己和兄弟被高飞重用,而把他当做‘恩人’来看待的德才姐,不但尽心尽力给他做事,同时也希望他能找一个适合他的女孩子。 现在,当看到好像天山雪莲那样的沈总后,德才姐的第一感觉就是:唯有她,才能配得上高飞。连雪略微次了点,秦老师不行,那个风扫解红颜不行,那晚光着身子跑来的小女人,也不行。 读懂德才姐眼里的祝福后,沈银冰心情更加愉悦起来,小声问高飞:“高飞,这是――” 高飞大大咧咧的说:“你就喊德才姐吧。” 沈银冰笑笑,挣开高飞的手,主动伸向德才姐:“德才姐,你好,我叫沈银冰,你以后就叫我小冰好了。” 德才姐慌忙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刚伸出去却又缩了回来,纯朴的笑着:“啊,叫小冰不好吧,我还是喊你老板娘吧。小冰老板娘好,咱就不握手了,俺手有些脏呢。” 高飞哈的一声笑:“哈,还是德才姐会说话,嗯,老板娘,小冰老板娘,这称呼好,嘿嘿。” 沈银冰脸儿一红,白了高飞一眼时,正在餐厅内摆放桌椅的李德才和老王,这时候也走了出来。 看到沈银冰后,老王一楞:“沈总,您来了?” 李德才傻乎乎的问:“沈总?她是哪个沈总?” 老王反问:“听说过北山集团吗?” 李德才一脸的不服气:“老王,你这是看不起俺呢,在省城混的,有谁不知道北山集团――啊,她、她就是那个传说中的美女总裁沈银冰?” 第254章 餐厅的老板娘! 谁说老实人就不会拍马溜须? 谁要是说不会的话,高飞肯定会一脚踹他个跟头:丫的,你聋了吗,没听到李德才那土鳖,刚才说小冰是传说中的美女总裁?你瞎了吧,没看到小冰在听他说出这句话后,那开心的笑容把树上的鸟儿都陶醉了? 沈银冰敢发誓,她绝对是落日餐厅开业以来,最最受欢迎的一个人了――尽管落日餐厅开业才不到两天。 但是,当高飞告诉大家,说要让美女总裁享受一下正宗的西餐服务时,整个餐厅内的所有人,就像一台机器忽然高速运转那样,呼啦啦的开始忙开了。 尤其是那个叫卡洛斯的大厨,和调酒师杰克,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力争用自己的优异表现,来赢得小冰老板娘的好感。 看全餐厅的人都为自己忙活,沈银冰有些过意不去,把高飞拽到窗前悄悄的说:“没必要这样郑重其事的吧?你就不怕我以后再也不去别的餐厅去吃饭了,总来这儿?” 高飞替沈银冰拉开一把椅子,抬手压在她肩膀上请她坐下后,笑嘻嘻的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这家餐厅的老板娘了。老板娘不在自己餐厅吃饭,难道还要去照顾别人?” 沈银冰妩媚的白了高飞一眼:“这可是你说的啊。” “当然,高先生说话算话。” 高飞坐在沈银冰对面,招呼老王几个人:“老王,德才,你们就别跟着忙了,坐下一起说说话。” “好咧!” 李德才高兴的答应了一声,正要过去时却被德才姐拽住了衣襟。 这土鳖纳闷的问:“姐,咋了,你拽俺干啥?” 德才姐狠狠瞪了兄弟一眼,骂道:“咋了,还咋了!高飞让你过去,你就真过去啊?人家和老板娘吃饭,叫你过去那是客气,你还真想去那儿充什么大灯泡啊?” “哦,哦,俺以为,俺以为飞哥真心请俺过去的,没想到会那么虚伪。” 看了眼偷着笑的老王,李德才转身走向了后面,心里发狠:早晚有一天,俺也找个老板娘那样漂亮的女孩子,带她来这儿吃饭,再装模作样的邀请你们! 看着笑了笑就走开的德才姐等人,沈银冰纳闷的问:“咦,他们怎么不过来呢?” 高飞厚脸皮的说:“他们是不想打搅咱们小两口用餐吧。” “去你的,谁和你是小两口。” 沈银冰嗔怪的啐了高飞一下时,连雪亲自推着餐车走了过来:“沈总,高总,祝你们吃的开心。” 说实在的,看到老王和连雪时,沈总还是有些尴尬的。 当初,可是她为了高飞,把人家给炒了鱿鱼。 谁想到,人家都来餐厅工作了,而且看起来做的比在北山集团时还要开心。 不过,沈总的这点尴尬很快就消失了,毕竟她现在是餐厅未来的老板娘,老王和连雪还是她的下属。 所以,她依然在连雪面前保持着必要的矜持,表面很客气,心里却在想:以后要是发现这丫头和高飞敢眉来眼去的,我就行使老板娘的权利,再次把她给开咯! 眨眼间的工夫,俩人面前的案几上,就摆满了落日餐厅七八道招牌菜,还有一支86年的拉菲红酒。 默算了一下这些菜肴的价格,高飞一脸肉痛的叹了口气:“唉,这些东东加起来,足够普通人家一年的生活费了,有必要搞得这么浪费?” 沈银冰附和道:“是呀,我这个未来老板娘看着都心疼。要把这样吧,咱们一人叫杯苏打水喝好了,这些饭菜都撤下去,供给客人用?” “可别!我要真这样做的话,老板娘肯定会和别人私奔了。” 高飞连忙摆手,拿起酒瓶替沈银冰满了一杯酒。 举起酒杯时,高飞收起了嬉皮笑脸,认真的说:“小冰,从今天开始,我希望你能忘记过去的痛苦,尽快适应由我呵护你的新生活。你放心,我不会让你爸失望,更不会让你受委屈。” 听高飞提到父亲后,沈银冰眼里浮上一层水雾,但仍然无法遮掩开心的笑意:“高飞,我相信你,来,为了我更加美好的明天,干杯!” 俩人轻轻碰了一下杯子,就像喝白酒那样,喝干。 当有些苦涩的红酒消失在嘴中后,沈银冰随即从中品味到了香甜。 窗外,骄阳似火,车流如织。 窗内,凉风习习,佳人在坐。 望着沈银冰那张绝美的俏脸,高飞忽然有了种‘得妻如此,夫复何求’的感慨,抬手啪的打了个响指,早就按照他悄悄吩咐准备好的钢琴师,马上弹响了一曲《月光女神》。 当轻缓温柔的曲子飘荡开来时,沈银冰双眸中的水雾,终于化成泪水,从眼角缓缓的淌落。 有时候,人们一辈子也追不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可有时候,幸福却在不经意间,就敲响了你的房门。 高飞抬手,替沈银冰轻轻擦拭着脸颊,却被她用手抚住,声音有些沙哑的说:“高飞,我爸曾经答应过你,当你替我解除危机后,我会把你的真实身世告诉你。我想,现在应该是时候了――” 高飞摇头,打断了她的话:“现在还不是时候。” 沈银冰一楞:“那、那什么时候,才是时候?难道你不想知道你亲生父母的消息?” 高飞缩回手,又给俩人倒上酒,淡淡的说:“如果你对目前的一切很满意,那你还想不想生活出现别的意外?” 我当然不想! 如果你知道方小艇就是你亲生母亲的话,依着你们高家在华夏的滔天权势,又怎么可能允许我这个商人女儿嫁入豪门? 默默的看着高飞,过了很久,沈银冰才说:“可是,没有谁不想知道自己亲生父母是谁的。你就算现在不知道,那以后总有一天,也得知道吧?” “以后再说以后的事。” 高飞轻轻晃着酒杯,淡淡的说:“其实,从我知道她现在又有了一个儿子,并且过着人上人的生活时,我就不想再知道她是谁了。” 顿了顿,高飞眼中的伤感一闪而逝,笑道:“而且最重要的是,我现在已经有你了,有自己的事业,有很多对我真心的朋友,有适应我的生活方式,这绝对也算是一种人上人的生活。既然大家现在都过着人上人的生活,那我还有什么必要,去打搅别人呢?” 沈银冰也笑了,这次是欣慰的笑:“你说的也对。我答应你,等你什么时候想知道那些,我随时都会告诉你的――” 沈银冰的话音未落,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忽然捧着一束鲜红的玫瑰跑到高飞面前,稚嫩的声音:“叔叔,给,请你送给姐姐,祝她永远像今天这样年轻漂亮!” 高飞一愣抬头,就看到连雪站在门口,笑着远远的看着这边。 ―― 秦六甲,现任拱卫京师安全的79集团军政委。 秦六甲的父亲秦擎天,是曾经的军委二号首长(军委的二号首长,其实就是军方的第一负责人,一号首长是由总书记来担任的)陈破天的老部下。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那场对越自卫还击站中,秦擎天是陈破天76团一营的营长。 在一次决定性战役中,秦擎天率一营冲锋,不幸中弹牺牲。 秦擎天牺牲后,陈破天就把他儿子、同样在76团服役的秦六甲,当做了亲儿子来看待、提携。 也正是陈破天的大力提携,秦六甲才走到了今天的高位上,成为华夏军中少壮派的代表人物。 秦六甲此人生性严肃认真,或者干脆说的古板。 他身边的人都说,很少有看到秦政委露出笑脸的时候。 但正是因为他有着光荣的‘红色底蕴’,再加上他严谨的性格,所以才备受华夏先后两代最高领导人的看好,把他当做军委接班人来培养。 这样一颗有着光辉前途的新星,自然是各大派系极力拉拢的对象。 而政治联姻,则是自古以来拉拢中最给力的一种方式。 所以呢,秦六甲唯一的女儿秦紫阳,也成了高层众多大佬中的香饽饽――谁家孩子能娶到秦紫阳,那无异于得到了未来军方高层的支持。 当然了,很多人同样知道,秦紫阳可不像其他豪门大族中的大家闺秀那样,手无缚鸡之力。 年仅24岁的秦紫阳,曾经三次夺取过京华军区的个人比武季军。 一个女孩子,能够在人才济济的京华军区中取得个人季军,这期间固然有她父亲的面子,但她自身绝对有着不俗的实力。 所以呢,很多想和秦家联姻的大家少爷,一听秦紫阳有那种彪悍身手后,第一印象竟然是这样的:洞房花烛夜,丈夫掀起妻子的红盖头,正要温温柔柔的亲个嘴儿时,却突然觉得小肚子一疼,身子嗖的飞了出去…… 娶个军区大比武的个人季军当老婆? 嚓,有没有搞错,哥们还年轻,大把美好的日子等着享受,可不想就这么早就被虐死! 珍惜生命,远离秦紫阳,成了很多豪门世家公子的共同观念。 不过,对于那些在华夏有着超级地位的家族来说,秦紫阳恐怖的武力值却被忽略了,大家更看重秦六甲的光辉未来,所以这些超级豪门,仍然希望自家孩子能够迎娶秦紫阳。 而高家,就是其中的一个。 前些日子时,受高彤辉委托的陈破天,曾经去过秦家,但结果却很让他尴尬。 秦六甲并没有说别的,但秦紫阳却没有因为他是秦家的恩人就给他面子,毫不客气的说:就那个高雅想当我秦紫阳的男人?切,他给我提鞋都不配的! 这件事,搞得老陈很没面子,足足有好几天没有去找老高下棋。 可现在,高彤辉却又委托他,去为高家另外一个嫡孙提亲。 要不是高彤辉给了他五颗小熊猫,又答应带他偷偷溜到冀南去玩,就是打死陈破天,他也不会再次来到秦家的。 第255章 不杀此獠,誓不为人! 依着高彤辉的意思,俩人先去冀南,暗中‘考察’高飞一番,确定他的确不是又一个高雅后,陈破天再去秦家表明来意,那样最起码心里有底气的。 不过,陈破天却觉得最好是先去趟秦家,先探探口风再说。 如果秦家的确有和高家政治联姻的意思,到时候就算高飞又是一个高雅,秦六甲也会答应的。 如果人家闺女已经有了心上人,就算高飞是全华夏最优秀的爷们,恐怕秦六甲也无法说服独立性极强的秦紫阳。 于是,陈破天就瞒着高彤辉,今天傍晚偷偷来到了秦家。 秦六甲做为拱卫京师安全的集团军政委,在整个华夏军方中,也算是一号举足轻重的人物,所以他可不是随便什么人想见就见得。 但这个人既然是陈破天――全华夏,还没有几个敢不给他面子的。 陈破天刚走下那辆挂着民牌的红旗轿车,早就候在门口的秦六甲,立即就快步迎了上来,立正,啪的一个敬礼,高声喝道:“首长,好!” 面对秦六甲的尊重,陈破天倒是不耐烦的摆摆手:“行了,行了,每次见我,你都是这样,是不是要我老头子也得给你回礼?” “哪、哪敢,陈叔叔。” 秦六甲黑脸上浮上一层尴尬时,秦紫阳走了过来,一把就挽住了陈破天的胳膊,晃着膀子说:“陈爷爷,我爸这人也太没劲了,在哪儿都板着一副黑脸,你得多数量他几次才行。” “丫头!” 秦六甲一瞪眼时,秦紫阳却俏皮的吐了下舌头,藏到了陈破天后面。 陈破天假装生气,呵斥道:“干什么你,有我在这儿,还有你发脾气的份?” “哪敢,陈叔叔,请进。” 秦六甲赶紧弯腰,退到了一边,抬手请陈破天走进了家门。 秦六甲所住的是一栋三层别墅。 因为陈破天来的突然,吃过晚饭就去别人家打桥牌的秦夫人不在,秦紫阳正要给妈妈打电话会时,却被陈破天挡住了:“别,我也不是外人,有必要搞得这么郑重其事的?” “嘿嘿,说的也是,陈爷爷,你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今晚突袭来我家,怀着什么目的呢?” 给陈破天泡上一杯水后,秦紫阳顺势坐在了他身边的沙发上。 别看秦紫阳在别人面前,总是一副冷冰冰高傲的样子,但在陈破天这儿,却是一个总喜欢撒娇、使小性子的乖乖女。 “瞧你说的,你干脆说爷爷是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多痛快?” 陈破天嗔怒的抬手,作势要给秦紫阳一个暴栗,后者却嘻嘻哈哈的不以为意。 放下手,陈破天挡开秦六甲递过来的香烟,苦笑着说:“你陈阿姨说了,如果我回去后被她嗅到烟草味,那我今晚就别想回房间睡觉了,所以啊,你最好也别吸烟,免得连累了我。” “呵呵。” 秦六甲憨笑一声,腰板挺的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陈叔叔,那您可别怪我没有孝敬您。” “我可不是那种倒打一耙的人。” 陈破天很欣赏秦六甲在他面前永远好像一把利刃的样子,欣慰的点了点头,直接说起了正题:“六甲,紫阳丫头,我今晚来呢,还是和上次抱着相同的意思。” 不等秦家父女说什么,陈破天叹了口气:“唉,没办法,谁让我和老高是一辈子的老交情呢?他拜托我的事情,我实在不好拒绝,唯有再厚着脸皮的来一趟。” 秦六甲收起笑容时,黑脸是面无表情的:“陈叔叔,我还是那句话。紫阳的婚姻大事,由她自己做主,我绝不干涉的。” 听明白陈破天的来意后,秦紫阳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陈爷爷,不是我不给你面子,让你辜负别人的委托――我实话告诉你吧,我对那个高雅,的确没有半点的兴趣。如果让我整天守着一个就懂得吃喝玩乐、欺压良善的纨绔,我还不如出家当尼姑呢。” “当尼姑?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们先听我说完。” 陈破天瞪了一眼秦紫阳,说:“这次我来,不是给你提那个高雅,而是另有其人。” 秦六甲眉头一皱:“另有其人?陈叔叔,据我所知,高家除了一号首长早就结婚生子的大公子外,好像就只有高雅了吧?那,这个人又是谁,难道是高家的旁支?” 陈破天摇头:“不是旁支。如果是旁支的话,老高也不会亲自出面了。你们有所不知,其实老高小儿子,就是那个书呆子高健城,年轻时曾经有过一段风流韵事。” 为了取信秦家父女,陈破天就把他所知道的那些,简单说了一遍:“我前几天去找老高下象棋时,恰好碰到书呆子夫妇去给他送什么亲子鉴定书。我这才知道,他们已经找到了他们失散多年的大儿子。” “哦?” 秦紫阳冷笑:“陈爷爷,你见过高老那个孙子?” 陈破天摇头:“还没有呢,不过很快就能见到了――咳,那个啥,我今天来吧,其实是瞒着老高来的。他的意思呢,就是等我们暗中考察过那个家伙后,再决定来不来你家提亲的。不过,你们也知道,我这个人就是个急性子,觉得最好先来和你们打个招呼。如果你们有这个意思的话呢,那等我考察完后,觉得他还算可以,就正式当大媒。如果不行呢,这事就算我没说好了。” 秦六甲和女儿对望了一眼,才说:“陈叔叔,高老那个失散多年的孙子,现在是做什么的?多大了,又叫什么名字?” 陈破天皱眉想了想:“那天我听老高说,他孙子刚出生没多久就失散了,也就是说,今年他26岁,比紫阳大两岁。他吧,现在好像在冀南开了一家什么西餐厅,叫高、高什么来着?” 费力的想了想,陈破天才猛地一拍腿:“对了,我想起来了,叫高飞!” 在陈破天说高老那个孙子现在冀南开了一家西餐厅时,秦紫阳嘴角还带着不屑的神情:就一个开破餐馆的,也想配得上我秦紫阳? 但是,当陈破天说出那个家伙的名字叫高飞后,她的心却猛地跳了一下! 要不是从小就跟着秦六甲练习养气功夫,并有所小成,相信她肯定会腾地站起来,尖声叫道:什么,是高飞!? 如果有人问秦紫阳:你现在最痛恨的人是谁? 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高飞!在冀南开了家西餐厅的那个高飞! 你有多恨他? 我恨不得亲手扒了他的皮,挖出他的心脏炒了吃,再把他的皮囊中填满稻草放在靶场中,每天用突击步枪打上一梭子弹! 你为什么这样恨他呢? 就是他,破坏了我的完美计划,杀了我十二名(稻花香大酒店中八个、黄河边四个)得力手下,让我爸自创的‘狻猊’组织遭到了重创! 为了获悉到底是谁破坏了自己的大事,秦紫阳不惜对叶心伤假以辞色,才套出他的名字。 回京后的这些天中,她几乎每天都要在心底默念这个名字一百遍,发誓要用世上最残酷的酷刑来对付他。 只是,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再加上上面的确开始有人注意‘安归’近期的活动,所以秦六甲严令她最近不许擅自行动,秦紫阳只好呆在京华。 所以,她只好把对高飞的强烈恨意化为动力,每天在训练场加倍锻炼,就是为了要干掉他! 不过秦紫阳很清楚,她不是高飞的对手,哪怕是再刻苦训练,也不是! 为此,她超级烦躁,开始盘算日后该用什么方式,来接近高飞。 如果能干掉高飞,秦紫阳宁愿付出包括她身体的代价。 她发誓:不杀此獠,誓不为人! 可她做梦也没想到,就在她处心积虑盘算该怎么接近高飞时,机会自己却悄悄的来了。 秦紫阳回京后,曾经把在冀南的一切行动,都告诉了秦六甲。 父女两个也都猜测:苏北山手中那本红色《安归经》,百分之八十的就在高飞手中。 所以,秦六甲对这个开餐厅的高飞,也很感兴趣。 现在,当他听陈破天说出这些后,马上就断定:这个高飞,就是那个高飞! 秦六甲双眼微微一眯,表面却依然平静:“陈叔叔,我可以不在意这个高飞是做什么的,但关键还是得过了紫阳这一关才行。” 陈破天还没有说话,秦紫阳忽然幽幽的叹了口气:“唉,爸,我觉得吧,无论这个高飞是做什么的,人品怎么样,我最好是答应下来。因为我很清楚,爸爸你在我的婚姻大事上,给了我充分的自由,使我没有走上很多像我这样的女孩子的覆辙。可我同时也很明白,凡事不能太认真了。” 陈破天眼含希望的看着秦紫阳:“哦,丫头,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啊?” 秦紫阳低声说:“陈叔叔,为了我的事,你已经跑过一次了。我也拒绝过高老一次了。说实话,上次拒绝时,我就担心、担心――你懂得,索性高老像你一样宽宏大量,没有责怪我们,所以这次我不能再驳他的面子了。” 秦紫阳抬起头,看着秦六甲认真的说:“爸,我答应陈爷爷的提亲。” 秦六甲淡淡的说:“这是你自己的权利,我没有逼你。” “我知道的。” 秦紫阳笑了笑,挽住陈破天的胳膊:“陈爷爷,我的事让你操心了呢。” 看到秦紫阳如此懂事,陈破天也老怀大慰:“哈,瞧你个丫头说的,这算什么呢?行,我心里有数了。当然了,如果那个家伙实在不堪的话,我也会替你拒绝的!” 第256章 终止会议的理由! 来秦家的目的达到后,陈破天也没有久留,喝了一杯茶就离开了。 望着远去的车子尾灯,秦六甲淡淡的问:“你做好准备了?” 秦紫阳同样淡淡的回答:“从回来那天,我就时刻准备着。” “那,叶心伤呢?” 秦六甲问出这个问题后,不等秦紫阳回答,转身走进了院子里。 “叶心伤?” 秦紫阳喃喃的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笑了笑:“我知道他很爱我,爱我胜过爱他自己的眼睛。可有些事情,不是爱能做到的。最为关键的是,我对他没有那种感觉,一点也没有。如果三年前那个夜晚,他能趁着酒性要了我的话,也许现在一切都改变了。唉。” “可惜啊,他就算是大醉后,脱光了我的衣服,也没有忘记征求我同意不同意。那样,我能同意吗?叶心伤,你究竟是个真君子呢,还是个大笨蛋呢,难道不知道女人其实都是犯贱、假正经的吗?我曾经给过你一次机会,可你却没有珍惜,这不能怪我。” 轻轻的叹了口气后,秦紫阳才走进了院子里。 灰蒙蒙的月光洒在她背影上,看起来很朦胧,也很孤独。 ―― 失去父亲和海伯的沈银冰,在高飞的关怀下,很快就重新振作了起来。 甚至,颜红还敏锐的观察到:沈总的工作状态,比以前还要好许多。 以至于让她想到了刚成为高飞女人的那些日子,悠悠叹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啊! 苏北山死了或者说失踪后的这些天内,高飞坚持每天下午五点半,就会准时出现在北山集团总部大厅门前,开着一辆黑色的宝马7。 每天早上七点五十,他又准时送沈银冰来公司。 现在整个北山集团的员工都已经知道,美女总裁名花有主了。 不过,这个主人的地位好像不怎么牢靠,因为很多人同样知道,总裁助理焦恩佐,始终在耐心等候沈总回心转意。 本来,依着高飞的意思,是把这个斯文败类给开除拉倒,免得看着他不顺眼。 不过,当沈银冰主动提出这个想法,说要婉转的请焦恩佐离开集团,哪怕是给他一笔资金帮他创业时,高飞却拒绝了。 因为高飞觉得,那样好像也太不男人了,唯有让焦恩佐看到自己和沈银冰一步步的走进结婚殿堂,那才是对情敌最大的打击,让他心悦诚服。 当然了,高先生这个卑鄙的理由是不会说出来的,这却让沈总佩服他心胸宽敞。 沈银冰出院的第二天,就在高飞的陪同下回到了苏家别墅,和那些安保人员清算结帐了:现在被保护人已经不在了,这些保安还留着做什么? 她不但辞退了这些保安,还把苏家别墅挂到了房屋中介所。 苏家别墅,并没有给沈银冰留下美好的回忆,她只要一走进那个家门,就会想到父亲和海伯。 沈银冰也没有再回到她原先所居住的小区,而是和高飞一起,在阳光新城又重新购置了一套精装修的房子。 这是一套两室两厅的房子,面积一百多个,有着大大的落地窗,坐在窗前就能看到不远处的青山。 虽说房子面积不如别墅大,可沈银冰却觉得这才是她的家,也代表着新生活的开始,他们在买下房子的当晚,就住了进去。 沈银冰本以为,表面戴着君子面具的高某人,会在夜晚悄悄潜入她的睡房中,和她那个啥了――而她也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既然爱他,那就给他吧。 不过,出乎沈银冰意料的是,房门一晚上没啥任何动静,搞得沈总都失眠了。 搬入新居后的第一个早上,俩人围着桌子吃狗不理包子时,沈总旁敲侧击的问了一下,才知道这个家伙的真实想法:他不想在苏北山尸骨未寒时,就欺负他的女儿,因为苏北山对他很信任,他不愿意辜负一个死者的信任。 沈总还真没想到,表面看起来放荡不羁的高飞,原来是这样一个有原则的人,从而更加佩服父亲的眼光,觉得必须得好好珍惜这个家伙才行。 所有品尝过爱情滋味的女孩子都清楚,心里有个人和没人牵挂的感觉,完全是两码事,就拿沈总来说吧,哪怕是遇到再棘手的问题,也能静下心来沉着应付。 在公司高层向她汇报工作时,小宋等人就敏锐的捕捉到,貌似倾听下属汇报的沈总,总是在不经意间眉梢眼角就会荡起一丝笑意,艳丽不可方物。 今天是九月五号,礼拜五,明天就是周末了。 下午五点,按照以往惯例,沈总开始召开一个由公司中高层组成的会议。 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这一周的公司业务得失,新的一周工作该怎么展开等问题。 以往在开会时,十几个部门领导要逐个做汇报,时间最少得长达一个半小时,甚至经常超过两小时,大家也都习以为常:明天就是周末了嘛,今天晚走一个小时算什么呢? 所以,大家都做好了晚下班的准备。 仍然是按照惯例,第一个发言的是颜副总。 颜副总最近可是公司的大忙人,主要负责南部跑马场项目。 眼看跑马场开业在即,北山集团大部分的精力,都集中在了那边。 颜红开始就跑马场准备工作进展,开业后的几点设想,向沈总和与会各领导系统说了一遍,随即开始做详细的工作计划。 高达几个亿的项目,尤其这个项目发展前景很好,对于一个民营企业来说,绝对是重中之重,所以在颜副总开始详细讲解工作计划时,所有高层都凝神细听。 可是,负责在旁边纪录的小宋却发现,就在颜副总说到最为关键的几点注意时,沈总却抬手看了下腕表。 小宋下意识的也做出了看表的动作:现在是五点二十六分,距离正点下班还有不到五分钟。 她也没有在意,继续做她该做的工作,但潜意识中却开始偷偷观察沈银冰。 她发现,在接下来的四分钟内,沈总竟然看了六次手表,几乎是不到一分钟就看一次。 不但小宋察觉到了沈银冰这个动作,其他公司高层也同样注意到了。 难道沈总着急要走? 有的高层就相互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这个意思:不对啊,每周最后一次例会,可是沈总最为重视的,每次她都是特别严肃,特别忘我的,可今天是怎么了,好像心不在焉的样子呢。 “各位,根据公司成立的专项小组,和英国康纳集团派遣来的专家小组研究认为,我们跑马场的各项准备工作,都已经完美到位。当然了,还有几个需要注意的事项,比方――” 颜红正面对众高层侃侃而言时,沈银冰却忽然抬手打断了她的话:“颜副总,请稍等一下。” 颜红不明所以,连忙闭嘴,纳闷的看向了沈银冰。 坐在会议桌正中央位置的沈银冰站了起来,简单把面前的资料稍微整理了一下,环顾四周几眼,淡淡的说:“各位,我有要事要先走一步,接下来的会议由颜副总主持。好了,祝大家周末愉快。” 沈银冰说完,拿起旁边椅子上的小包,在大家那‘沈总怎么可能会提前退场’的惊诧目光中,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快步走出了会议室。 唯有坐在她左边的焦恩佐,眼里闪过一抹阴霾。 沈银冰已经走很久了,会议室内竟然没有人说话,大家还惊讶于‘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竟然让沈总提前退场’的惊愕中。 “咳,好了,现在由我主持这次周末例会。” 好像已经知道沈总要去干嘛了的颜红,咳嗽了一声时,向落地窗外看了一眼。 完全是下意识的,所有高层都看向了落地窗。 通过宽大的落地窗,从这儿一眼就能看到楼下的停车场。 于是,大家都看到,脚步轻快的沈总长发飘飘,好像一只小鸟那样欢快的‘飞’向了一辆黑色的轿车。 黑色轿车车马前,站着一个年轻人。 在坐的各位基本都认识这个年轻人是谁――他就是沈总的男朋友,高飞。 沈总提前退场,原来就是因为高飞在那儿等她。 为了高飞,她竟然放弃了还没有做完的工作! 搞清楚沈银冰提前走人的真正原因,竟然是因为她不想让高飞在下面久等后,众高层一时间有些犯傻。 在座的人都知道,别看沈总年轻貌美,总是让男人在看她每一眼时都会想入非非,可她对待工作的态度那是相当严谨,说她是工作狂也不为过。 但是现在,就因为高飞在下面等她,她却不肯等到会议开完,哪怕是多耽搁一分钟,仿佛多停留片刻,就会失去最珍贵的东西那样。 沈总,真的变了。 就在众高层为沈银冰的改变而感慨万千时,高飞牵起了她的小手,拿着纸巾替她擦了擦额头上因为着急走路冒出的细汗,微笑着说:“走这么急干啥,反正你不下来,我就会在这儿一直等的。哦,对了,今天是周五,你应该开周末例会的。” 沈银冰扭头看了眼大楼,咯咯轻笑一声:“我让红姐代我主持会议的。走吧,别站在这儿了啦,我敢打赌,他们都在楼上看着我,并心里纳闷,骄傲的沈总怎么可能会为那个臭小子,而不顾工作呢。” 高飞抬起胳膊,在鼻尖嗅了一下:“咦,还别说,我还真闻到一丝臭味。” 沈银冰一楞:“怎么,你没洗澡?” “不是,这臭味不是来自我身上的。” “那是谁身上臭?” “你。” 高飞说着,忽然在沈银冰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 “滚蛋!” 沈银冰眉目含情,抬手轻轻打了高飞肩膀一下,赶紧取出大墨镜戴在脸上,钻进了车子。 第257章 苏北山的鞋子! “今晚想吃什么?” 高飞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却和沈银冰五指紧扣。 沈银冰歪着下巴想了想,说:“总是吃西餐有些腻了,而且我也不习惯你餐厅员工看我的眼神。要不,咱们今晚去吃烧烤?” “吃烧烤?” 高飞说:“那得喝扎啤才应景的。不过女孩子喝扎啤,会发胖的。你不担心会变成猪?” 沈银冰撇嘴:“你才会变成猪呢,少说的这样危言耸听的,偶尔喝一次扎啤,怎么可能会变胖。” 高飞笑了笑,忽然说:“要不这样吧,咱们自己做烧烤吃。” 沈银冰眨巴了一下大眼睛:“自己做?” “是,自己做。” “你会?” “小看人了吧。我可实话告诉你,这世界上除了生孩子之外,我不会的事情还真不多。” “你就吹吧。” “吹不吹的先别说,咱们来让事实说话。” “好,那我们就自己做烧烤!” 沈银冰兴奋的问道:“去烧烤店,自己烤吗?” 高飞摇头:“去烧烤店?那有什么意思,快乐来自亲手所做中。咱们买羊肉、小鱼小虾,小火炉,找个河边树林啥的,欣赏着大自然的风景,边烧烤边谈情说爱的,那样才有趣味。” “你就会胡说八道,谁和你谈情说爱呢!” 沈银冰嗔怪的飞了高飞个白眼球,接着欢快的嚷道:“别罗嗦了,赶紧去买东西,够,够,够!” 看着好像欢快小女孩那样的沈银冰,高飞忽然有了极强的成就感,觉得能够让这妞儿在以后的岁月中始终这样开心,美丽,才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 现代超市中,除了飞机大炮不卖,可能所有你想到的东西,都会出现在柜台上。 一个多小时后,怀里抱着一箱啤酒,微型烧烤炉的高飞,和拎着串好的羊肉、小虾小鱼的沈银冰,走出了超市。 他们在超市中购买这些东西时,就已经商量好,要去南郊的卧虎山水库那边了。 卧虎山水库,位于青山环绕中,是冀南地区最大的水库,储存的淡水资源有数十亿立方,可以供整个市区几个月的用水。 水库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建成的,为全国最大的321座水库之一。 因为水质好,远远望去好像一面平放在地上的镜子那样,所以水库还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镜儿湖。 据当地居民说,水库最深处可达一百六十多米,有人还曾经在某个深夜,看到一个头如蛇,脖子如长颈鹿,身子如牛的怪物,在水面上遨游―― 当然了,这些捕风捉影的传说是无从考证的,但这儿的确曾经打捞上过一条重达一百多公斤的鲤鱼,老人们说,这是东海龙王的孙子…… 也许正是这些不靠谱的传说,所以近些年来,卧虎山成了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在岸边扎上一个太阳伞,坐在小马扎上听着京剧垂钓,的确是人生一大乐趣。 不过因为卧虎山所处偏僻,晚上除了附近那些偷鱼的调皮孩子外,却几乎没有谁来这儿。 湖边,静悄悄的,天上明月当空,镜子般的水面上偶尔会跃起一条小鱼,荡起几层淡淡的涟漪,夜风吹来,带着枣树花香的甜甜味道。 美景如画,佳人在怀,酒不醉人人自醉。 也许唯有用这句话,才能表达高飞此时的心情。 烧烤路内的炭火,已经变黑,带来的肉串和鱼虾,也已经吃了一半,沈银冰坐在柔软的草地上,倚在高飞的肩膀上,手里晃着扎啤,眼眸亮的好像水面上那轮皎月。 轻轻抿了一口酒,沈银冰的声音就像是在做梦:“高飞,真没想到你的烧烤手艺这么出色,吃第一串时,我几乎连舌头都咬下来了呢。” 高飞低头,下巴抵着怀里女孩子的额头,笑道:“这下你不说我吹了吧――你已经喝三瓶了,别再喝了,再喝可就醉了啊。传说,酒能乱性的,这儿空无一人的,你要是把我强女干了咋办?” “滚你的,嘴里怎么老是吐不出象牙来呢?” “我要是能吐出象牙,我还有必要这么辛苦赚钱养家啊,早就世界各地的搞展览挣钱去了。” “你就跟我贫吧啊。” 沈银冰放下酒杯,抬手勾住了高飞的脖子,凝视着他的眼睛低声说:“高飞,我爱你。” “这么肉麻,都让我起鸡皮疙瘩了,不过我很开心。” 高飞嘻嘻一笑时,沈银冰却凑上了红唇。 “唉,我的贞‘操’今晚也许保不住了。” 高飞幽怨的叹了口气,吻住了那张香甜柔软的红唇。 俩人自从消除误会以来,这不是第一次接吻了,但却是第一次在当前这种环境下接吻,周遭空无一人,皓月当空,凉风习习,草地柔软,美人如玉,散发着淡淡的处子幽香,好像在暗示某个男人,应该做点是男人就该做的事儿了。 于是,高飞的手,顺着沈银冰的衣服下摆,慢慢的爬了进去,沿着缎子一般的肌肤,爬到了一座山峰上面。 那山峰,不是太大,但却柔软滑腻弹性十足,骄傲的矗立着。 当高飞用两根手指夹住那颗红宝石,轻轻一夹时,沈银冰发出了一声心醉的鼻音,全身也开始有了微微的颤栗,修长的右腿条件反射般的抬起,盘住了他的腰身,勾着他脖子的左手却稍微用力,迫使他压在了她身上。 半推半就下,高飞把沈银冰压在了草地上,手开始解她的衣服。 给女孩子脱衣服对于高飞来说,甚至比自己脱衣服还要娴熟――眨眼间的工夫,好像女神一般存在的沈总,就彻底暴露在了月光下。 皓月当空,草地如丝,美人横陈,她轻抿着嘴儿,微闭着眸儿,好像绸缎一样的肌肤,泛起了夜色也挡不住的嫣红,微微颤栗着,小鼻子里却发出奇怪的吟唱,仿佛在催促某人别发愣了,春宵一刻值千金的。 高飞就像抚摸一件稀世珍宝那样,从美人的脸颊上一路滑下,就在即将滑到那个最为神秘的地方时,她却蜷缩起了身子,伏在他怀里,颤声说道:“高飞,我、我忽然好怕。” 有着丰富做事经验的高先生,低声安慰她:“你不是怕,是紧张。别紧张,全身彻底放松,最多也就是疼那么一小下下,整个世界就会彻底充实了。” “那、那你轻点。” 沈银冰深深的吸了口气,重新伸展开了身子。 高飞缓缓的压在她身上,吻着她的额头,正要做他忍耐好几天的那种事时,突然! 突然,距离最多七八米处的树林中,却传出一声阴森的冷笑声! 已经彻底陷入爱河里的男女,神经猛地绷紧。 下意识的,沈银冰马上就推开高飞,拿起衣服挡在了自己胸前,霍然扭头看向那边树林,脸色惨白,带着极度的恐惧。 那声冷笑,竟然像极了苏北山发出来的! 高飞已经和沈银冰详细说过,她父亲已经死了――死的不能再死了。 但是刚才这声冷笑,不但沈银冰听出是老苏发出来的,就连高飞,也能听得出。 高飞不信鬼,他觉得鬼应该信他,因为有时候,他比鬼还要可怕。 现在他却有些发毛,在怵然一惊时,已经飞快的抄起一根竹签,猛地一甩手! 用来串肉串的竹签,就像是一把利箭那样,咻咻厉啸着,电闪般刺向冷笑发出的树林中。 如果是在平常,有人接近高飞七八米时,他早就察觉到了。 但刚才他正处于意乱情迷中,压根就没察觉到丝毫异样,直到冷笑声发出。 他虽然没有提前察觉出有人逼近,但甩出去的竹签,却精准异常的刺向冷笑的地方,力道强劲,凶狠:不管是谁在哪儿冷笑,不管是人还是鬼,胆敢惊扰高先生的好事,就已经激起了他的杀意。 然后,他和沈银冰俩人,都听到了一声轻微的‘笃’声,和夜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高飞甩出竹签后,马上就抱住沈银冰,贴地一个翻滚,滚进了更靠近湖面的草丛中,一动不动。 几只夜鸟,嘎嘎叫着飞向了远方,很快就恢复了不久前的宁静。 侧耳倾听了片刻后,高飞站起身站起身走到刚才的地方,弯腰捡起了沈银冰的衣服,扔了过去,淡淡的说:“那个人,已经走了。” 沈银冰默不作声,飞快的穿好衣服后,才站了起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眼睛里,仍然带着恐惧。 高飞知道,她现在怕的是什么。 其实,他也有些怕,不过惊讶的成分居多,他才不信一个死的不能再死的男人,会出现在这儿。 至于刚才那声冷笑为什么和苏北山一模一样,很有可能是别人冒充他。 “别怕,有我在,跟我来。” 高飞牵起沈银冰的小手,走向冷笑传出的地方。 他能感觉到,沈银冰的小手冰凉,还有汗渍。 高飞牵着沈银冰走进了树林中,借着洒下来的月光四下里看去。 树林不是很茂密,树木之间的间隔距离非常大,所以能看出很远。 树林中,空空如也,鬼影子都看不到一个,但却能看到高飞刚才甩进来的那根竹签。 竹签插在树上,入木三分,由此可以看出高飞甩出时,力道有多么的凶狠。 盯着那个竹签,沈银冰缓缓的向下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双鞋。 这双鞋子摆放的整整齐齐,但鞋尖却是对着树身的,就像人们晚上休息时脱了鞋子,刻意把鞋尖对着炕里那样。 沈银冰慢慢蹲下,看着那双鞋,脸色变得更加惨白,浑身发抖,牙齿咯咯的作响,几乎说不出话:“高、高飞――这、这双鞋子,是、是我爸的!” 第258章 传说中的阴人! 就在沈银冰决定在这个如诗如画的美好夜晚,把她最珍贵的东西交给高飞时,树林中却传来了苏北山的冷笑。 当高飞带着她走进树林时,里面却空无一人,只留下一双鞋子。 沈银冰之所以能一眼认出这双鞋子是苏北山的,就是因为这双鞋子,是苏北山今年三月份过生日时,她亲手从某品牌店给他订制的,全世界只有这一双。 冷笑,鞋子,都证明刚才苏北山来过这儿。 可问题是,高飞曾经信誓旦旦的告诉她说,苏北山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而且最为诡异的是,鞋子的鞋尖是朝里的! 高飞和沈银冰都算是土生土长的冀南人,当然都知道当地的风俗、某些神秘的民间传说。 传说,在阳间生活着一种特殊的人:阴人。 阴人,顾名思义,就是从阴间来的人。 但他们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在阳间,有影子,也不怕太阳,因为他们被阎王爷赋予了一定的法力。 他们来到阳间的主要任务,就是替阎王爷搜罗该死的人。 传说中还说,阴人和正常人最大的区别,就是晚上休息脱了鞋子后,鞋尖是对着炕里的,而且不管在什么地方除下鞋子,鞋尖必定是对着里面。 已经被开膛剖腹,又浑身着火走进黄河内的苏北山,能够忽然在这儿发出冷笑,就已经够瘆人的了,偏偏又留下一双鞋尖朝里的鞋子。 这,说明了什么? 难道说,他死后变成阴人,又重新回到了阳间,要来看看女儿时,却发现某个无良子弟要欺负她,所以才发出冷笑来阻止某件事的发生? 看到鞋尖朝里的鞋子后,沈银冰和高飞都想到了‘阴人’的传说。 当然了,高飞是不信这些的:如果苏北山真变成了阴人,那他为什么不留下来? 可沈银冰却不会这样想,盯着鞋子想到父亲刚才发出的那声冷笑时,惊惧过后腾起的念头竟然是:爸爸他不希望我和高飞发生关系! 高飞也蹲了下来,挨着沈银冰拿起了一只鞋子。 他怀疑,是某个人把苏北山的鞋子拿到这儿来,又模仿老苏的冷笑来装神弄鬼。 不过,当他拿起鞋子后才发现,鞋帮上还有一些湿泥和草屑,这就证明这双鞋子是被人穿过来的。 苏北山生前所用的那些物品,都被沈银冰委托别墅小区物业给处理了,他的鞋子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就算有人装神弄鬼跑来利用民间传说来吓唬沈银冰,那么,这个人又是谁呢? 谁能躲开高飞刺出的竹签? 难道说,苏北山真的复活,变成阴人了? 高飞陪着沈银冰,一直没有吭声。 他知道,现在无论他说什么,都无法解释鞋子和刚才的那声冷笑,倒不如想个办法,好好开导她一下,替她解开心结。 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虽说高飞根本不可能找到苏北山,来解释今晚发生的这诡异事件,可他却想到了另外一种办法。 “小冰,我们走吧,天气凉了。” 高飞揽住沈银冰的腰身,站了起来,低声说:“明天一大早,我陪你去千佛山。餐厅开业时我还曾听梁明说起过,山上来了个云游的高僧,据说能掐会算,断人福祸啥的。也许——也许能请他指点一下。” 沈银冰默默的点了点头,还是没有说什么。 一直到他们回到了新居,她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高飞站在窗前,看着远处被月光蒙上一层白纱的夜色,冷笑一声喃喃的说:“敢装神弄鬼的吓唬老子,那你最好祈祷千万不要被我查出来,要不然我把你祖坟也刨了!” 为了帮助沈银冰从丧父的打击中挣扎出来,高先生可以说是使出了浑身的解数,依着他桀骜不驯的性子,能够坚持每天早晚接送她,这已经是殊为不易了。 正所谓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眼看沈银冰已经因为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而逐步摆脱那些不幸往事缠绕,并在今晚主动要成为他的女人时,却出了这件事。 让谁说,高先生能不生气吗? 不过,就算他再怎么生气,可眼下最重要的是就‘挽救’沈银冰,一个懈怠,就有可能让这妞儿,重新回到她悲伤的岁月。 也许,是时候找连雪好好谈谈了,毕竟那个丫头可是苏北山的手下,可能知道他的一些秘密。 窗外,月色入水,宁静祥和,但却偏偏带着一种看不出的诡异。 —— 第二天是周六,一大早,高飞就起来准备了丰富可口的早餐。 七点半时,沈银冰从她的卧室内走了出来。 仅仅是一个晚上,沈银冰就迅速憔悴了下去。 高飞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笑着解下腰间的围裙:“嗨,妞儿,早安!” 过去的几天内,高飞都会用这句话和沈银冰打招呼。 性格受到他影响,开始变得活泼的沈银冰,这时候就会说:“嗨,帅猪头,早安。” 可是今天,当高飞问好时,她却强笑了一下,随即低头匆匆的走进了洗手间。 “唉。” 高飞低低的叹了口气,把围裙随意搭在了椅背上,坐了下来点上了一颗烟。 十几分钟后,沈银冰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 看得出,她稍微化了一下妆,脸色看起来比刚才要好了许多,但眼神却依旧暗淡无光。 看出沈银冰化了妆后,高飞的心多少安稳了点:她既然别人看到她糟糕的样子,那就说明她仍然向往美好。 嗯,还不到最坏的时候。 高飞笑着给沈银冰递过了一个汤匙:“来,尝尝我亲手做的枸杞瘦肉羹,保你吃了这晚,就会想着下一碗。” 沈银冰笑了笑,还是没有说话,接过了汤匙,轻轻搅拌了几下,垂首喝起了羹。 高飞也没有再说什么,陪着沈银冰默不作声的吃完了早餐。 就在沈银冰拿起碗筷要去洗碗时,高飞抓住了她的手:“不用洗了。” 沈银冰下意识的缩了下手,终于说话了:“我知道你不喜欢干家务的。” “我不做,你也别做。” “那谁来洗碗?” “谁来洗碗?” 高飞笑道:“我以前自己在燕山水泥厂宿舍那边租房住时,从没有洗过碗,都是老鼠在晚上替我洗的。” “你就胡说呢吧啊。” 沈银冰轻笑一声,低声说:“高飞,我知道你担心我,怕我会想不开。你放心吧,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懂得珍惜该珍惜的一切——你先下去吧,我洗碗后换上一件衣服,就去停车场找你。” “好,那我在下面等你。” 高飞松开她的手,等她捧着碗筷走进厨房后,才吐出了一口浊气。 在阳光新城停车场内等了足有一个小时,就在高飞以为沈银冰是不是出啥意外,准备给她打个电话问问时,她终于出现了。 因为昨晚说好今天要去爬山,所以沈银冰戴上了遮阳帽,上身穿白色的宽大短袖体恤,下面是石磨蓝牛仔短裤,一双秀美的腿没穿斯袜,白花花的肌肤晃的人眼疼,脚下穿一双银白色的单网登山运动鞋,整个人看起来清纯,活力十足。 沈银冰开门坐在了副驾驶的座椅上,把小包放在后排座时,问高飞:“你怎么没有刮胡子呢?” 高飞启动车子,面无表情的淡然说道:“我在下来之前刚刮过。” 沈银冰一愣,随即想到了一个笑话。 笑话中说,好不容易化妆完毕的妻子走到客厅,看到丈夫满脸的胡茬后,埋怨他该刮胡子的,丈夫却委屈的说,在她化妆前刚刮过胡子,只是老婆化妆所用的时间太长了,以至胡子又长出来了。 “去你的,就知道胡说八道!” 因为这个笑话,沈银冰心情有些好转,给了他一个白眼,那家伙哈哈笑了起来,接着打开了车载cd。 当初沈银冰在替高飞购买这辆车时,特意让4s店在车上安装了一套进口cd音响设备。 正所谓一分钱一分货,多花钱换来了好享受,几乎没有任何睚眦的劲爆迪厅慢嗨声,马上就在车内疯狂的碰撞起来。 沈银冰性格有些内向,平时根本不听这种迪厅电子舞曲,她觉得这就是一种无法忍受的噪音,皱眉正准备把音量调小时,高飞却握住了她的手,大声说:“看在我姓高,你姓沈的份上,能不能跟我疯狂一次?” “什么你姓高,我姓沈的?” 沈银冰还没有醒悟过高飞这句胡说八道,就看到他的身子,随着劲爆音乐哆嗦了起来。 就像精子无国界——音乐同样无国界,而且感染力更甚。 开始时,沈银冰还是被迫随着高飞慢慢摇着身子,但当车速加快,两旁景色飞一般的瞬间而逝时,她年轻人特有的激情终于被激活,开始轻咬着唇儿随着音乐节奏,主动哆嗦了起来。 不得不说,身材高挑、身段优美的女孩子,肢体表达能力那是相当迷人的,要不是高先生的车技的确够牛,恐怕在沈总接连疯狂的甩动发丝、胸前那对纵起左右乱颤,几乎要挣出体恤衫时,他肯定得驾车冲向护栏下面。 吱嘎——一声刹车声响起,惊醒了陶醉在音乐中的沈总。 她停住动作,茫然的抬头看向了高飞。 高飞指着不远处的一个牌坊大门,关上了音乐:“千佛山,到了。” 沈银冰不信的擦了擦眼睛:“吓,这么快就到了?我怎么觉得才眨眼间的工夫呢?” “好的音乐和心情,总是让人感觉时间短暂的。” 高飞下车,快步绕过车头,替她打开了车门,左手一伸,弯腰,奴才相十足的说:“我尊敬的女王,请下车。” 高飞在向沈银冰献殷勤时,根本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不远处的一辆车内,有双明亮的眼睛,正冷冷的盯着他。 第259章 老实和尚! 千佛山,古称历山。 相传,上古虞舜帝为民时,曾躬耕于历山之下,故亦名舜山或舜耕山。 据史载:隋朝年间,齐鲁佛教盛行,虔诚的教徒依山沿壁镌刻了为数较多的石佛,建千佛寺而得名千佛山。 沿盘道西路登山,途中有一唐槐亭,亭旁古槐一株,相传唐朝名将秦琼曾拴马于此。 半山腰有一彩绘牌坊,即‘齐烟九点’坊。 登上一览亭,凭栏北望,可以看到近处大明湖如镜,远处黄河如带,泉城景色一览无遗――为国家五顶级景观,又因为紧挨冀南市区,所以常年游人如织,尤其是在周末。 沈银冰此前曾经来过几次千佛山,不过她是本地人,没必要找什么导游,来这儿纯粹就是为了散心,根本不怎么了解山的文化。 实际上,所有的名胜古迹,都是三分看,七分听。 故意误导游客当冤大头的导游固然可恶,但他们对景色声情并茂的专业讲解,却足以弥补游客的损失。 现在,高飞就充当着这个角色。 俩人携手登上半山腰后,在沈银冰用纸巾擦汗时,高飞指着东边的方向:“看到那片凹处没有?那就是‘希望孤儿院’,我就是从那里面长大的。不过,自从我长大后,我就再也没回去过,也不知道孤儿院的生活条件有改善了没有。” “会有所改变的。” 沈银冰轻轻捏了一下高飞的手,心想:等周一上班后,我就让红姐为希望孤儿院捐赠一批所需的钱物,以高飞的名义。 高飞不知道沈银冰心里是怎么想的,呵呵笑了笑:“走吧,最多再走五百米,就到万佛洞了,梁明所说的那个得道高僧,就在那儿。” 万佛洞位于千佛山北麓,是山的一大胜景,兴建于1992年。 洞内集敦煌、龙门、麦积山、云冈全国四大石窟的精华于一身,经过艺术家精选、浓缩、重构,用仿造的手法,塑造佛祖、菩萨、弟子、天王近3万尊,可谓是名副其实的万佛洞。 额外交了十块钱的门票后,高飞牵着沈银冰走进了万佛洞内。 一入洞内,就仿佛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外面骄阳似火,热浪冲天,洞内却凉意侵人,禅音低焚,仿似置身世外。 也许是高飞俩人来的比较早,万佛洞内的游人并不多,寥寥几个,倒是不时有穿着米色僧袍的和尚,低眉顺眼的走过。 沈银冰摘下遮阳帽,四下里看了眼问:“那个得道高僧在哪儿?” “我也不知道。” 高飞实话实说:“你在这稍等,我去问问那个打扫卫生的和尚。” “我和你一起去,不喜欢一个人呆在那儿。” 沈银冰跟着高飞走向了正在拖地的和尚。 和尚拿着一个木杆拖把,垂首认真的拖着地,拖地的动作不疾不缓,不愧是当和尚的―― “无量天尊,贫僧好,小纳有礼了。” 高飞单掌竖在胸前,嘴里胡说八道着,向人家微微施礼。 拖地的和尚慢慢抬起了头。 沈银冰本以为,和尚在听高飞胡说八道后,肯定会一脸的惊讶,说些什么‘俺是佛门弟子,讲究是是阿弥陀佛,不是道教的无量天尊’之类的话。 但让她大感意外的是,那位贫僧却没有惊讶。 而且,在贫僧抬起头来后,她才发现这和尚原来是个最少六十岁以上的老衲,白胡子,寿眉低垂,像极了《白娘子传奇》中那个老秃驴法海。 看到被自己打趣的和尚原来这么大年龄后,高先生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道歉:“大师好,刚才是我信口开河了,还请原谅。” “呵呵,施主不用这样客气。” 扫了眼旁边的沈银冰,老和尚微微一笑,单手放在胸前弯腰问高飞:“请问施主,有何贵干?” 按说和尚也该与时俱进,在遇到游客打招呼时,应该这样说:请问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啥?你小兄弟不直立,老婆跟人跑了,要来求佛祖让她回心转意?哇噻,嚓,这是好事啊!六根清净,说明你是有缘人啊,还犹豫什么,赶紧加入我佛座下,和哥们一起共赴极乐吧! 高飞心中恶搞着,表面却非常虔诚的说:“大师,是这样的,我听说千佛山最近来了位能降妖除魔,指点迷津的高僧,所以今天特意来拜访。” “降妖除魔?呵呵,施主说笑了。” 老和尚呵呵笑问:“请问施主,你所说的那位得道高僧,法号是什么?” 高飞想了想,才说:“他好像叫什么,叫什么老实和尚。” 刚听梁明说出老实和尚时,高飞还笑他纯粹是扯淡。 因为老实和尚这个名字可是大名鼎鼎,只要知道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就知道老实和尚是谁。 老实和尚,是武侠小说怪才古龙大师笔下《陆小凤传奇》中的人物。 书里面说,老实和尚一辈子从不说假话,但他也正也邪,从头至尾都没能让读者看出他是好人,还是恶棍。 只是让高飞没想到的是,在他说出这个很响亮的名字后,他面前那个老衲却说:“原来,施主要找的是贫僧。” “我要找的是你?” 高飞愕然,眼睛睁大的看着他:“你、你就是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垂首低眉,高宣一声佛号:“阿弥陀佛,贫僧正是老实和尚。” 嚓,没想到真有叫老实的老和尚,而且这老秃驴看起来长得也很老实。 高飞在不知道面前这和尚是老实和尚时,怎么看都觉得他不像,等他知道后,却怎么看,他怎么像老实和尚了,心里骂了一句,连忙像模像样的合十问好:“大师好,原来你就是我朋友所说的得道高僧。” 老实和尚呵呵一笑:“施主说笑了,贫僧只是一四海为家的佛门子弟,哪敢称得上得道高僧?” “大师谦虚了。” “贫僧是实话实说,老实和尚说老实话。” 老实和尚再三客气一下后,问:“施主,你刚才说要找贫僧,不知道所为何事?” “我吧……” 高飞想了想,觉得自己最好也学老实和尚,实话实说:“我久闻大师能知生死,断阴阳,实属佛门高僧,恰逢我遇到一些困惑,所以这才专程前来求解。” 对高飞那些奉承话,老实和尚只是付诸淡然一笑,左手拎着拖把,右手虚抬:“两位施主,请随我这边来。” 高飞和沈银冰对望了一眼,跟着老实和尚走向了万佛洞洞口的一间耳室。 这间耳室,本是千佛山上那些假和尚换衣服的地方,老实和尚云游来到这儿后,负责人在征求他的意见后,就把他安排在了这儿。 耳室面积不大,也就是十几个平米。 因为有高僧入住,房间内那些衣柜早就搬了出去,空荡荡的地上只有几个蒲团。 光线不是很亮,但却很凉快,却没有那种地窟中该有的阴森感觉,看来得道高僧入住后,连这儿的环境都改变了,那些邪魔鬼祟全部统统跑路了。 老实和尚坐在最靠里的一个蒲团上,高飞俩人分别坐在他的前面。 沈银冰抬头打量了一下耳室,问道:“老实大师,您既然是得道高僧,千佛山管理会按说该把你当做贵客看待,怎么可以安排你住在这儿,还让你打扫卫生呢?” 老实和尚微笑道:“女施主有所不知,管理会对我很好,入住的地方是我挑选的,在这儿可以日夜和佛祖为伴。至于打扫卫生,呵呵,贫僧每到一处,闲暇时都会打扫经堂,寺庙,以示对佛祖的尊崇。” “哦,原来是这样。” 沈银冰恍然点头,高飞却撇了撇嘴心想:你替人家打扫卫生,就是为了混口饭吃吧。 老实和尚看向了高飞,单掌合十问道:“这位施主,在你求解之前,贫僧先问你一个问题。” 高飞点头:“贫僧、大师请问。” 和尚寿眉微微一挑,扫了眼沈银冰,淡淡的说:“两位施主慕名来找贫僧,应该是为了这位女施主。” 和尚说话的口气很肯定,一点也不像是在蒙的样子,看来还有点道行。 高飞心里想着,嘴上却说:“高僧你可判断失误了,今天我来求解,实在是因为我自己的事情。” 老实和尚没有理睬高飞的诈问,垂下眉毛说道:“人之心、性、命、运、气、色、相都密切相关,心决定性叫心性,性决定命叫性命,命决定运叫命运,运决定气叫运气,气决定色叫气色,色决定相叫色相。我观这位女施主相,即可知她心性。” 顿了顿,老实和尚继续说:“刚才我观女施主面相,额头饱满,双眸清明,气象雅燃实乃大富大贵之相。但女施主当下却是印堂灰黑,鼻尖皱折,这分明是大凶之兆,不管是做梦还是现实中,都会有诡异事件发生在身边。” 和尚叹了口气,看着高飞:“而施主你,则是阳气鼎盛,凛然间散出王侯贵胄之气,邪气而不能侵,就算暂时遇到劫难,最终也能遇难呈祥,安然度过。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施主印堂发亮,如果经商则财源滚滚,如果身在官场,则仕途光明,心胸坦荡不容鬼祟疑难,又何必前来垂问贫僧?” 听老实和尚说出这番话后,从来不信邪的高先生,差点来个五体投地,抱住老和尚的脚丫子高喊:高僧啊,高,实在是高! 老实和尚这番话,可以说是讲的有根有据,绝不是瞎蒙的,高飞都快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更何况沈银冰? 沈总看了眼高飞,连忙说道:“大师说的一点也不错,我目前的情况的确如大师所说,梦中和现实中总是遇到一些诡异现象,还请大师破解。” 第260章 老实和尚! 听老实和尚说完这番话后,沈银冰是心悦诚服,从小包内拿出一叠钞票,看样子得七八千,双手恭恭敬敬的放在了老实和尚面前。 高飞没有阻止,心想:这老和尚今天是遇到大生意了,接下来肯定会说的更加吓人,让沈总拿出更多的票票。高僧啊,所谓的高僧,就是能让人心甘情愿的拿出更多钱财。 老实和尚却看也没看那叠钞票,摇了摇头高喧一声佛号:“阿弥陀佛,女施主你着相了,贫僧替人解难并不是为了这些黄白之物。” 高飞忍不住的问道:“那,大师是为了什么?” 如果他敢花言巧语的骗小冰陪他那个啥,老子今天就把他秃驴变成老太监! 在高飞眼中闪过的一丝寒芒时,老实和尚回答说:“佛门专渡有缘人。” 高飞又问:“何谓有缘人,又是怎么个渡法?” 和尚说道:“有缘人,是指一心向善之人。所谓渡,就是尽力指点迷津,与财色无关,施主不必误会。” “哦,原来是这样啊。” 高飞松了口气:“那大师请看,这位漂亮的女施主可是佛门有缘人?” 老和尚再次高喧一声佛号,曰:“女施主乃大富大贵之人,虽说年轻,但此前肯定做了不少,也不小的善事,所以她是有缘人。” 沈银冰怕高飞再胡说八道,连忙说:“还请大师渡我。” 老和尚寿眉微微挑动,盯着沈银冰的面相缓缓说道:“女施主鼻挺唇薄眉梢翘,实乃白户(虎)克至亲之兆。出生四年母丧,十九年后父亡,且父母皆不得安生――” “这话怎么说?” 高飞当然知道沈银冰现在无父无母,但他却不知道什么叫做不得安生,忍不住打断老和尚的话,问出了这个疑点。 老和尚解释道:“红尘世人讲究是入土为安,魂魄踏入轮回之所,不得安生就是身后却不能达成这个心愿。” 沈银冰母亲死后,到底是火葬还是埋了,高飞不知道,但他却亲眼看到死的不能再死的老苏,僵尸般的走进了黄河中,的确算是没有入土为安,于是就看向了沈银冰。 只看了她一眼,高飞就知道老和尚又蒙对了,因为沈总眼眸中带有极大的震惊,和痛苦,喃喃的说:“原来我爸妈的死,和不得安生都和我有关。” 老和尚却摇了摇头:“女施主不必自责,今生所受是,前世所造果。欲知来世果,今生所做事。一饮一啄,早已注定,非人力所能挽回。” 老和尚刚才说的这四句,是来自《大藏经》中的‘名言’,沈银冰以前也曾经听说过,大意就是今生你所遭受的这些磨难,都是上辈子造的孽。要想知道你下辈子是什么命,看看眼下所做的事情就知道了。 沈银冰擦了擦眼角,低声说:“请大师继续指点。” 老和尚点头,说:“你父母双亡不得安生,魂魄也就无法踏上轮回之所。你父亲在世时,你母亲日夜纠缠的是他,使他在这些年内对别的女性没有丝毫兴趣。” 高飞眉毛微微皱了一下,心想:老和尚又说对了,苏北山在老婆死后,就挥刀自宫了,难道真是她纠缠的原因? 老和尚自顾自的说:“你父亲死后,他们夫妻魂魄合在一起后,按说你母亲该了解了心愿,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你父亲却怀有很大的痴怨,前来纠缠你,提醒你早日让他们入土为安――所以,女施主近期会遇到一些诡异之事,继而神情恍惚,痛苦不堪。” 泪水顺着沈银冰脸颊淌下,哽咽道:“大师所言极是,就在昨晚,我和我男朋友野营时,就听到我爸的冷笑,在树林中发现了他生前穿过的鞋子。而且让我做梦都怕的是,那鞋子的鞋尖是朝里放的,难道我爸他、他成了阴人?” 对于沈银冰这个问题,老实和尚倒没有明确回答,而是说:“世间灵异,你信则有,不信则无。” 沈银冰连连点头:“我信,我信!因为我、我亲眼看到这些的!请大师指点,我该怎么做,才能让父母入得到安生?” 老和尚微微闭着眼,抬起左手掐指算了很久,才缓缓的说:“不管是阳世还是阴间,让人鬼不安的唯有挂念。你父亲来纠缠你,只能证明他有未了的心愿,或者放不下的东西。” 苏北山有什么未了的心愿,这一点任何人都无从得知了。 不过,他又有什么让他在那边还惦记着,放不下的东西呢? 沈银冰茫然的看着老和尚,喃喃的说:“父亲生前,就对世间一切财色权势没有兴趣了,他唯一不放心的就是我。除了我之外,我想不出他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老和尚微微叹息一声,伸出了右手,掌心朝上。 沈银冰不解,看向高飞。 高飞也摇头,忍不住的说:“大师,你这是要钱,还是――” 老和尚淡淡的说:“请女施主把右手放在我掌心上,掌心贴着掌心,也许我能让女施主感受到一些什么。” “难道你能带我进入那个世界?” 沈银冰目光一凛,却毫不犹豫的伸出右手,按照老实和尚所说的那样,放在了他掌心中。 当双掌接触后,老实和尚闭眼,嘴里念念有词。 高飞的耳力相当灵敏,能听出老和尚嘟囔什么:“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 高飞就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而孤儿院就挨着千佛山,所以他小时候经常和梁明等人来爬山,听那些和尚念经。 久而久之,耳濡目染下,他对佛经也算得上是熟悉了,能够听出老实和尚此时念得是《金刚经》中的一段。 至于这段经文所代表的意思是什么,他却懒得知道。 下意识的,高飞心里跟着老和尚念着下面的经文,随意看向了沈银冰。 接着,他就大吃一惊! 因为他看到,沈银冰这时候也已经闭上了眼,本来姣美的面孔上,竟然隐隐透出一圈淡金色的荧光,就像传说中的佛光那样。 此时的沈银冰面色平静,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无论是神韵还是本身,都淡然到了极点,让高飞忽然产生一种错觉,觉得她就是观世音菩萨下凡了。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老秃驴给她施了妖术,摄走了她的魂魄?” 因为从小就受千佛山和尚们的影响,高飞比起普通人来说,对某种超自然现象的理解更深一些,有时候没事时也会瞎琢磨,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啊神啊的之类的问题,所以在看到沈银冰当前样子后,第一反应就是她是不是被老实和尚摄走了魂魄。 要不然的话,她怎么可以这样‘宝相威严’? 而沈银冰对面的老实和尚,也是全身散发出一圈淡淡的金光。 慢慢的,他身上的金光,和沈银冰散发出的金光渐渐融合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椭圆形的圆圈,把两个人都圈了进去。 与此同时,他念诵经文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到了后来,甚至隐隐带有了龙吟之声。 白板曾经说过,高飞这家伙的胆子上肯定长毛了,要不然他也不会这样大胆。 虽说白板说出来的话,一向被高飞等人视为屁话,不过这也证明了高飞的胆子的确大,在国外执行任务时,不管遇到多么恐怖、危险的事,他也不知道害怕是什么。 现在,他却有那么一点点的怕了,因为他亲眼看到了不该出现的超自然现象。 当然了,他仅仅是有一点点怕而已,更多的却是好奇心,目不转睛的看着‘佛光’内的老实和尚和沈银冰,开始研究老和尚到底使用了什么手段,才搞出这匪夷所思的一幕。 看着看着,高飞忽然发现刚才还‘宝相威严’的沈银冰,黛眉已经慢慢凝起,红唇也开始有了轻微的颤抖,一层痛苦之色出现在了脸上。 到了最后,随着老实和尚念经的声音越来越高,沈银冰的身子都开始颤抖了起来,摇摇欲坠,甚至已经发出了压抑的抽泣声,要不是右手已经被老实和尚扣住,相信她有可能会一头栽倒在地上。 怎么了,她这是怎么了? 看到沈银冰脸上的痛苦之色越来越浓后,高飞再也顾不得研究某些超自然现象了,霍地站起身,伸手就去抓她的肩膀:“小冰,你怎么了?” 就在这时候,老实和尚忽然舌绽春雷般的大喝一声:“呔!时辰已到,还不归去,更待何时!?” 接着,沈银冰就猛地缩回手,仰面发出了一声尖叫:“啊――爸!” 下一个瞬间,她和老实和尚身上散发出的金色佛光,犹如断电了的灯泡那样,光晕攸地消失不见,耳室内重新恢复了原有的阴暗。 而沈银冰在尖叫一声后,身子就软软的瘫向了一旁,却被高飞及时抱在了怀里。 “小冰,你没事吧,小冰!” 高飞把沈银冰抱在怀中,大叫几声,后者却紧闭着双眼没有丝毫反应,情急之下他霍然抬头,看着老实和尚,语气阴森的问道:“秃驴,你对她做了些什么?” 被高飞当面骂做秃驴,老实和尚却没有丝毫生气,而是双手合十,微微垂首道:“阿弥陀佛,施主稍安勿躁,刚才我只是带这位女施主看了一些东西,她本身是没受到丝毫伤害的,我佛拈花微笑弹指间,她就会醒来的。” 老实和尚的话音未落,高飞就听到怀中的沈银冰,发出了一声幽幽的叹息:“唉。” 第261章 老实和尚忽然变成了张雯雯! 高飞低头看去,就看到沈银冰悠悠睁开了双眼。 眼神平静,但却蕴含着让人心疼的痛苦,看的高飞心中一颤,连忙问:“小冰,你怎么了,没事吧?” “高飞,我没事的。” 沈银冰摇摇头,从高飞怀中坐了起来,双手合十冲他拜了一拜:“多谢大师点化,小女子感激不尽。” “阿弥陀佛我,我佛慈悲。女施主,请牢记相由心生,物有所择,一切皆为天定。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老实和尚高喧两声佛号,缓缓的闭上了眼睛,就此再也不动。 沈银冰慢慢的站了起来,又对老和尚弯腰施了一礼后,这才转身向门口走去。 满头雾水的高飞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很想请教一下老秃驴,刚才那圈佛光是怎么搞出来的,能不能免费传授给他,也算是学了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 不过,看到沈银冰默不作声的转身就走后,他也来不及问了,只好快步跟了出去。 沈银冰走路的速度很快,不等高飞问什么,就走出了万佛洞。 一出万佛洞,就能感受到天上的艳阳,扑天的热浪忽地迎面而来。 以往遇到这种骄阳似火的天气,尤其是在等车时,高飞心里都会骂两声。 但现在,他却觉得这种天气无比的亲切,把在万佛洞中沾染的那些阴气全部扫光,精神都是一振,从而忽然悟出:能够自由自在的享受阳光普照,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出了万佛洞后,沈银冰重新戴上了大墨镜,默不作声的快步顺着来路返回。 看出她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高飞也不想问什么,只好郁闷的跟在她身后。 在经过一个冷饮摊时,高飞买了两瓶矿泉水,追上去递给沈银冰一瓶:“小冰,喝口水吧。” 沈银冰没有拒绝,接过矿泉水站在一棵古槐下,仰起下巴接连喝了几口,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高飞倚在槐树上,随意捏着手中的瓶子,看着经过眼前的游人,却没有说话。 沈银冰却说话了,声音听起来很冷淡:“高飞,我们走吧。” 如果是别人的话,肯定会继续追问沈银冰:那老秃驴刚才说带你看了一些东西,你都是看到了什么?你说呀,说呀,你倒是给我说呀! 高飞却没问,甚至都好像没有听出沈银冰话中的冷淡,没事人似的回答:“好啊,那我们走。你说,还想去哪儿,我陪你去。” 沈银冰把才喝了两口的矿泉水,随手扔进了旁边垃圾箱内,抬腿就走:“我哪儿也不想去,就想回家。” 高飞点了点头,也没说什么,跟着她走下了下山的路。 来到通往山门的主道上时,沈银冰的脚步顿了一下,头也不回的问:“高飞,我能不能求你个事?” 高飞回答:“你说。” “我想自己回家,有些事,我得好好想一想。” 沈银冰说着,向后伸出了手:“给我车钥匙吧。” 高飞犹豫了一下,把车钥匙给了她:“那好吧,路上注意安全。” “知道了,我会的。” 沈银冰接过钥匙,淡淡的说了一句后,就把小包背在了肩膀上,快步向前走去。 望着沈银冰越走越远的背影,高飞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默立片刻后转身,几乎是小跑着的走万佛洞而去。 他得问问那个老实和尚,究竟对沈银冰做了什么,或者说让她看到了什么。 要不然的话,她绝不会对他这样冷淡的。 很快,高飞就重新回到了万佛洞内。 这时候,万佛洞内的游客已经比他刚来时多了很多,其中还有一些国际友人,三三两两的拿着手机,正在拍照。 高飞站在洞口四下里看了一眼,并没有发现老实和尚,径直走向了耳室。 耳室的房门,仍然虚掩着,高飞推门走了进去。 耳室内的光线,依旧昏暗,但却没有了上次进来时的那种焚香味道,空气都有些潮湿,要不是确定就是这间耳室,又看到一个人影影绰绰的坐在蒲团上,高飞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房间了。 反手关上房门,高飞缓步走向了坐在蒲团上的老实和尚,语气阴森的问道:“老秃驴,我有话要问你。” 盘膝坐在蒲团上的老实和尚,身子微微动了一下,但却没有说什么。 “告诉我,你究竟对我女朋友做了什么,又是施展什么邪术,让她看到了什么?” 高飞迈步向前,伸手就捏住老实和尚的下巴,迫使他不得不抬起了头。 当高飞右手捏住老实和尚的下巴时,就感觉到了不对劲。 老实和尚年龄最少六十多岁了,就算这老秃驴驻颜有术,但他的肌肉和皮肤,也绝不可能像高飞当前所感受到的这样,滑腻、光滑有弹性,就像是缎子那样。 “啊,你不是――” 高飞心中一惊,还没有说出要说的话,就蓦然愣在当场。 那个被他捏着下巴被迫抬起头来的人,根本不是老实和尚,而是一个眼睛很亮,嘴角带着冷笑的女孩子。 本该是老实和尚打坐的耳室中,蒲团上坐着的却不是他本人,竟然是高飞的熟人,张雯雯! 这、这是怎么回事? 张雯雯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这儿? 老实和尚又去哪儿了? 张雯雯嘴角冷笑,脸含讥诮,淡淡的说:“高飞,你没事捏我下巴做什么?小心我告你非礼未成年人。” 就像是触电般,高飞慌忙松手后退两步,惊诧的语气:“雯雯,你怎么会在这儿?那个老和尚呢?” “什么老和尚?我没见过。” 张雯雯淡淡的说:“我从早上开始,就一直在这儿打坐的,根本没有离开过屋子。” “你胡说呢。” 高飞骂了一句,接着快步走出了耳室,仔细观察着周围环境。 他可以确定,万佛洞洞口附近,这是一间唯一的耳室,他决没有走错房间。 等高飞重新走进耳室后,里面的壁灯已经亮了。 壁灯的瓦数不高,最多也就是十瓦左右,光线昏暗。 昏暗的光线,更给不大的耳室平添了一丝阴森感,胆小的女孩子在这儿都不一定敢说话,但张雯雯却若无其事的坐在蒲团上,捏着自己的裙角,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张雯雯,你老实告诉我,你怎么会在这儿的!” 高飞再次问话时,语气中已经带有了明显的怒意。 张雯雯无声的冷笑,反问道:“我可就奇了怪了,这又不是你家,我来这儿是交了门票的,我怎么就不能在这儿了?从什么时候开始,高总这样关心我在哪儿了?我和你,很熟吗?” 张雯雯的这番冷言冷语,让高飞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同时,他也敏锐的察觉到,张雯雯看着他的眼神中,竟然闪动着怨恨的亮光。 这让他下意识的愣了一下,猛地想到了什么。 已经被暗杀的海伯,在沈银冰被鬼脸女人绑架那晚,曾经告诉告诉高飞,解红颜说她很信任高飞,所以在临走前拜他转告高飞,请高飞好好照顾张雯雯的。 当时高飞忙苏北山的事,就随口答应了下来,就急匆匆赶向了黄河边。 不过,接下来就发生了一连串的诡异事儿。 等高飞忙完这些事,送走詹姆斯和白板后,又被梁娇娇当做杀害海伯的嫌疑犯带回了分局。 当然了,最终高飞协助警方找到了洗白自己的证据,可接着颜红又找他,请他去医院看望沈银冰。 好不容易安抚住沈银冰后,高飞马上就陷入了爱河,和沈总在阳光新城那边双宿双飞了――全然忘记了还有一个张雯雯。 老天爷可以作证,这段日子中,高飞真彻底忘记了世上还有张雯雯这么一号人,直到她忽然出现在了老实和尚的耳室中。 现在,面对张雯雯的质问,高飞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只是喃喃的说:“雯雯,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纳闷,你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这儿,那个本来该在的老和尚哪儿去了?” 张雯雯冷笑了一声,却没有说什么,站起身快步走出了耳室。 “雯雯,你等等我!” 高飞连忙追了上去。 张雯雯根本不等高飞,很快就出了万佛洞,向东边走去。 万佛洞的东边,是一片树林。 据说,树林中原来有一些塔林的,是历代在千佛山修行的高僧圆寂地。 不过后来在上世纪那场十年浩劫中,塔林被红小兵给破坏了,所以现在只是一片树林。 张雯雯根本不顾高飞的喊声,最后飞快的跑了起来,钻进了树林中。 如果不是担心会被其他游人误以为是要非礼少女,高飞早就追上去抓住张雯雯了。 幸亏,树林不是很大,游人也没几个。 进了树林后,高飞不再顾忌什么,飞快的追上张雯雯,一把抓住她的右腕,稍微用力向怀里一拉,低声喝道:“张雯雯,你听我说!” “说,说,说什么呀说!?” 张雯雯猛地抬腿,恨恨看着高飞,双眸中迅速浮上水雾,咬牙切齿的说:“高飞,你还有脸来见我吗?” 高飞一呆:“我怎么了我?我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了?” 紧紧咬了一下嘴唇,张雯雯的声音哽咽了起来:“那晚,我和妈妈从电视里看到沈银冰被绑架,猜到你肯定会去救她后,我们就担心你的安全,赶去了大明湖那边。可、可我妈,就在那晚不知道去哪儿了!” 用力挣开高飞的手,张雯雯反手擦了把泪水,才继续说:“后来,我看到你后,以为你会陪我找妈妈的。可等我返回移动大楼下面时,那个叫童海的老头才告诉我说,你已经和朋友们办事去了。他还告诉我说,让我安心回家等待,因为我妈已经委托他告诉你,让你以后好好照顾我。他说,当时你答应了的。” 第262章:一记耳光! “其实我早就知道我妈妈身上有很多谜团,她却不肯说。而且她在失踪前两天,就告诉我说,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让我不要担惊受怕,她会委托你照顾我的。” 说到这儿时,张雯雯双手捂住了脸,靠在了一棵树身上,抽泣道:“那晚、那晚童海告诉我那些后,我就知道她终于离开了我。那晚,那晚我没有哭,也没有怕,乖乖的回到了家。因为我坚信,你会来照顾我的。” 听张雯雯这样说后,高飞对她的怨气,烟消云散,随即浮上了深深的愧疚。 张雯雯低声哭道:“高飞,你知道那个晚上,我是怎么过来的吗?那晚回家后,我才感觉到了怕,怕得要死!我总是感觉有人走上了楼梯,楼梯哒哒作响,仿佛在闭眼间,就会有个拿刀的蒙面人出现在我面前。” 用了擦了一下鼻子,张雯雯止住了哭声:“后来,我大着胆子走了出去,把楼上楼下所有的照明都打开,就抱着枕头坐在客厅沙发上,但却不敢睡觉,就这样愣愣的呆坐到天亮。” 紧紧抿了下嘴角,张雯雯的情绪看起来稍好了点:“我等到天亮,你也没有出现,却等来了菲菲。因为那天是九月一号,菲菲答应我,要亲自送我去师范学院上学的。在离开家时,我还想,你可能是遇到了什么大事要处理,所以我没怪你。” 高飞低声道:“是的,那晚的确遇到了一些事情。” 轻轻叹了口气,张雯雯才说:“第一天放学后,我就打电话给菲菲托她打听你的消息。她很尽责,通过各方关系打探到,你第二天被带进了广场区分局,听说你涉嫌谋害童海。当时,我很为你担心,要不是秦城城拦着我,劝我说你自己能处理好这些,我肯定会跑出学校去找你了。” 高飞又说:“是啊,我自己能处理好的,你去了,也帮不上我什么忙。” 张雯雯根本没有打理他,自顾自的说:“在随后的这些天内,我一直在等你,等你来找我,告诉我,我妈妈到底去哪儿了,等你来照顾我――可我等啊等啊,一直没有把你等来,又等来了菲菲。” 张雯雯抬起头时,眼里,嘴角,又带上了嘲讽的冷笑:“菲菲告诉我说,你早就洗清自己的冤屈了,你现在正陪着沈银冰!你们在阳光新城购置了一套房产,双宿双飞的,每天快乐的似神仙,根本就没有想到还有一个我!” 高飞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张雯雯,垂下了眼帘。 严格的说起来,高飞并没有照顾张雯雯的义务。 他又不是她老妈的相好,大家相识就是因为曾经是房东和租客,说的关系再深一些,也就是朋友罢了。 高飞能够替张雯雯操心,让她去了师范学校上学,这就已经很够哥们了。 不过这些话他却说不出口,因为他能看出,在解红颜神秘失踪后,张雯雯已经把他当做了唯一的亲人。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依着张雯雯的脾气性格,她有必要这样怨恨高飞吗? 那眼神,就向离异儿童看撇下她的父亲那样,让人心疼。 看出高飞内疚后,张雯雯忽然笑了:“咯、咯咯,我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就想,这就是我一心想撮合他成为我继父的人吗?这就是我妈临走前,委托照顾我的高飞吗?那一刻,我无比的恨你,但却又无比的痛苦,茫然,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的明天,会是什么样子。” 高飞沉默,掏出一颗烟点燃时,张雯雯的声音,变得飘忽了起来:“后来菲菲打电话劝我说,要振作起来,因为我马上就成年了,她会帮我渡过当前的难关。我也是这样劝自己的。可我自己却很明白,我终究解不开这个心结。” “唉。” 张雯雯低低的叹了口气,说:“昨天下午时,我无意中听同样家住冀南的同学说,千佛山的万佛洞内,来了一位很牛差的得道高僧,善于点化苦闷大众。于是,今天我就来到了千佛山,想找那位大事开导一下。” 看着树林外,张雯雯喃喃的说:“我刚下了公交车,恰好看到你从一辆黑色宝马车上下来,动作殷勤的替沈银冰打开了车门――于是,我就远远的跟在你后面,跟着你们来到了万佛洞内。” 依着高飞的警惕性,要是放在平时,有人远远吊着他的话,他早就发觉了。 不过,他和沈总在一起时,所有心思都放在了她身上,压根就没留意有人跟着他们。 张雯雯继续说:“你们两个跟那个老和尚进入耳室时,我就在外面洞中看那些佛像。当你和沈银冰俩人走出耳室后不久,我就进去了。” ―― 张雯雯走进耳室后,等眼睛稍微适应了一下光线后,才客气的问道:“请问这位大师,你就是老实和尚吗?” 老实和尚寿眉微微一挑,点了点头不等张雯雯说明来意,就微笑着说:“小施主,你特意来找贫僧,是为了情感一事。” 张雯雯一楞:“什么情感?我、我还是学生呢,可没有谈恋爱――以前,在社会上交的那些异性朋友,早就散了。” 老实和尚也没有和她争辩,淡然一笑:“小施主,你现在内心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个人。甚至,你现在已经分不清,你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他了。不过,要想解开你心中的疑惑,也不是难事。” 张雯雯眨巴着眼睛,问:“你说的不对,我对他根本不喜欢,我迷茫是因为他和我妈――你怎么知道这不是难事?”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小施主要想解开心中疑团,只需坐在贫僧坐过的蒲团上等候就是了,那个人很快就会出现,到时候小施主有什么疑问,亲自问他就是了。我和小施主今日一见,以后便永无再会之时。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老秃驴高喧了几声佛号,飘飘然的站起来,拍了拍皮股,大袖飘飘的走了。 “这老家伙胡说八道什么呢,怎么会说我对高飞――高飞,他真的会回来?” 在耳室中愣了片刻,张雯雯鬼使神差般的坐在了蒲团上。 “我在那儿等了最多十五分钟,然后你就真的进来了。” 张雯雯咬了咬嘴唇,看着高飞嗤笑一声:“看来那个老和尚的确有些道行,我当时真该留住他问问,我妈妈到底去哪儿了。可惜的是,他说我和他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看来,这也早就在他意料之中。” 张雯雯说完了老大一会儿,高飞都没有说话,只是闷头吸烟。 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从张雯雯刚才的直白叙述中,他能听出这孩子不但把他当做了唯一的亲人,而且还对他产生了不该产生的情愫。 高先生和张雯雯相熟,目标是她那个倾国倾城的老妈。 对张雯雯这种身材还没有长成的柴火妞,他是一点兴趣也没有的。 可是现在,他却不能说出这些话,因为他怕张雯雯真会做出什么傻事,比方以后找机会向饭菜里放包耗子药,和他一起同归极乐,做对阴间夫妻――那,他可就亏大了不是? 张雯雯抱着膀子倚在树上,等了很久都没有看到高飞有所表示后,才冷笑一声:“怎么,无话可说了,还是在担心我会缠上你,破坏你和美女总裁那伟大的爱情?你放心,我张雯雯就算是再贱,也不会贱到和别的女人抢一个老男人的地步。” 高飞委屈的想:俺老吗?才26岁而已! 张雯雯吐出一口气,甩动了一下双手,向树林外走去,边走边说:“不怕你笑话,以前我是真心想撮合你和我妈的。你能打,年轻,我妈虽说年龄大了点,但仍有倾国倾城的美貌。我觉得你们在一起很般配的。那时候,我私下里为了打击秦城城,还告诉她说,为了打败她,必要时我会和我妈一起伺候你――” 笑了笑,张雯雯继续说:“嘿嘿,其实这都是扯淡,我妈都不知道哪儿去了,我还和她抢什么?如果早知道你心里只有一个沈银冰的话,我才不会傻到和秦城城为敌。现在我才知道,秦城城其实也很可怜呢。” 高飞装作没听到她说的这些话,跟着她问:“你要去哪儿?” 张雯雯撇嘴,扭头:“我爱去哪儿,就去哪儿,你管得着?” 高飞说:“你要是回家,或者回学校的话,我当然不会管。但你不许再去和社会上那些人鬼混。” 张雯雯双眼微微眯起,淡淡的说:“我再次重申一遍。你是我什么人,你凭什么管我?” “我也许不是你什么人。” 高飞回答:“可解红颜曾经委托我,让我照顾你,所以我就有权利管你。” 张雯雯骂道:“狗屁,少在我面前提我妈!高飞,你给姑奶奶记住,我以后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就算找上十个小混混和他们鬼混,你特么的也管不着!” “张雯雯,你嘴里给我放干净点!” 高飞生气了,忽地抬起右手,恶狠狠的说:“你要是再敢和我说脏话,说些混帐话,瞧我不打死你!” 张雯雯冷笑,仰起下巴:“怎么?想打姑奶奶?切,你特么的谁啊你?姓高的,今天你要是敢动姑奶奶一根手指头,我特么的找人废了你!哟,举的巴掌这么高干嘛呀,想打人?来,来,你打姑奶奶试试,你要是不敢,你就是狗熊养的――” 张雯雯的骂声未完,就觉得眼前白光一闪,接着就听到了一声清脆的耳光:啪! 第263章:张雯雯的感情! 高飞一直以为自己的修养就很不错了,尤其是面对张雯雯这种叛逆孩子时,压根就没必要和她动气。 可张雯雯今天也不知道吃错什么药了,最后竟然和他爆粗口,一口一个姑奶奶、特么的的什么的,而且还威胁他说,要是他不敢抽他,就是狗熊养的。 这一下,高飞是真怒了,抬手就狠狠给了她一记耳光。 把张雯雯给抽的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好不容易才站住脚步,左手捂着脸颊,愣愣的看着高飞,傻了。 抽完张雯雯后,高飞就有些后悔:我有必要和这种没妈的可怜孩子一般见识?不过她实在不该骂我是狗熊养的,狗熊那么丑,怎么可能会养出我这样的帅哥……哟,不会把她给抽傻了吧?这么久都没啥反应。 就在高飞开始担心张雯雯会不会被抽傻时,那孩子动了。 就像一只受伤的母豹那样,张雯雯低吼着扑了过来:“高飞,你敢打我,我和你拼了!” 高飞只要一抬脚,有十足把握能把这孩子踹出老远。 但他没有这样做:刚才抽她一耳光就怪后悔的了,怎么可能继续虐她? 张雯雯一下扑到高飞怀中,伸手就向他脸上抓去,哭着,骂着。 高飞不愿意再动手,但却不代表着可以任她在自己脸上乱挠,一把就抓住了她双手的手腕,低声喝道:“张雯雯,你给我冷静点!” “我冷静,我冷静个屁!你松开我,松开我呀!” 张雯雯剧烈挣扎着,撕咬着,却无法伤到高先生分毫,同样也挣不开。 “唉,张雯雯,你给我冷静点,行不行?” 高飞叹了口气时,松开了她的双手,心想:看在辜负了解红颜委托的面上,就让她拿回一点本钱去吧,不过我的保护好这张脸。 就在高飞下定决心要‘以身饲虎’时,张雯雯却没有还击,而是扑在他怀里,嚎啕大哭起来,边哭边嚷:“我妈不要我了,你也不要我了,没有谁要我了,我现在根本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思――高飞,你打我吧,最好是打死我,那样我才算是解脱了!” 听张雯雯这样喊叫后,高飞登时呆立当场。 他说什么也没想到,他在这丫头心中的地位,竟然与她老妈解红颜一样重要。 她刚才爆粗口,撒泼,纯粹就是小孩受到委屈后,和长辈呕气。 或者干脆说,是小情人之间的那种心态作怪。 但不管是被张雯雯看做是和母亲一样至亲的长辈也好,还是被她当成那个人也罢,总之,高飞在她心中,绝对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人之一。 一个把你看做无比重要的女孩子,因为你无视了她而对你撒泼,你有什么资格对她发脾气? 你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呵护她? 高飞举起的右手慢慢落下,落在了张雯雯的脑袋上,动作轻柔的抚着她的发丝,任由她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在怀里痛哭。 等她哭声小了些后,才柔声说:“雯雯,别哭了,都是我不好,是我不该忘记你。你放心,我绝不会辜负你母亲的嘱托,我会把你当做、当做――” 张雯雯哽咽着,抬起红肿的眼睛问道:“你、你以后要把我当做什么?” 高飞笑了:“我把你当做朋友或者妹妹,那我以后看到你妈妈,岂不是得喊她阿姨?所以呢,我只能把你当做侄女,保护你。” 张雯雯眼里闪过一丝失落,强笑道:“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要履行你当叔叔的责任,不许无视我,在我不开心时要逗我开心,在我开心时要陪我高兴。我不喜欢的人,你一定要讨厌她!” 呃,这好像是对待女朋友的级别吧? 唉,丫头,别以为哥们、哦,不,是叔叔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你现在暗恋叔叔,那是因为你从小没有父亲的缘故,就像很多男生特有的恋母情节。 其实等你长大后,你就会发现真正属于你的男生绝不是我。 不过,目前我是不会和你说这些话的,总有一天你自己会明白。 高飞心中苦笑了一声,抬手给她擦了擦泪:“行,只要你别哭,以后就按照你说的这些做。” “我不哭了。” 张雯雯用力吸了一下鼻子,一脸天真的说:“我不喜欢那个沈银冰!” 按照刚才张雯雯所说的那些,她不喜欢的人,高飞必须得讨厌―― 高先生下意识的一呆,正要说什么时,张雯雯却扑哧一笑,伸手扭着高飞的鼻子,娇憨的嚷道:“高叔叔,瞧你这傻样,人家逗你呢!我怎么可能会让你讨厌你的美女总裁?” 高飞叹了口气:“唉,这样的玩笑,以后最好少开或者干脆别开,要不然高叔叔会很为难的。” “知道了啦!” 张雯雯拖着长音答应了一声,低头把满脸的鼻涕泪水都擦在了他衬衣上,然后挣开他的手,双手反背在背后,小鹿般的跳跃着:“高叔叔,我想你陪我爬山,中午请我去吃烧烤,下午陪我逛街,晚上请我去吃西餐,这些要求过份吗?” 高飞无奈的点头:“不过份,不过份,幸亏你还留下晚上的时间,让我自由分配。” “我这人是很通情达理的,走了啦!” 张雯雯娇憨的嚷着,抓住高飞的手,把他拽出了树林。 看着不时凑到路边鲜花上嗅一下,一脸开心笑容的张雯雯,高先生在纳闷女孩子为什么刚才还哭,但转眼间就笑的同时,也感慨自己老了,再也回不到那些年少轻狂的岁月。 不过,也许是受到了张雯雯的感染,在随后的爬山途中,高先生也找回了些许无拘无束的快乐,是那种真实的身心愉悦。 千佛山海拔只有285米,高飞俩人没用多久,就上了山顶。 站在山顶的小亭子里,张雯雯展开双臂做出飞翔状,对着下面远处的城市,高声喊道:“我――今天――太开心了啦!” 高飞倚在亭柱上,点上一颗烟笑吟吟的看着她,忽然想到了刚认识的张雯雯,想到她当时的女阿飞形象,为了赢得赛车,不惜亮出她可怜的小鸽子。 而现在,还是那个叛逆少女,却在他的感染下,成为了一名外表清纯的女大学生。 这绝对是个质的改变。 就在高飞为张雯雯的改变而颇有成就感时,却听这孩子的呼声中,忽然带有了悲凉:“妈――妈,你在哪儿,你可知道,我现在有多想你?妈――妈!” 身为一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孤儿人士,高飞比一般人更能理解没有父母的孩子的心情,所以听到张雯雯的呐喊声后,心中悸动了一下,走到她身后,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张雯雯身子颤了一下,转身时高飞才看到,她原来又哭了。 也顾不得叔叔侄女了,高飞轻轻把她揽在怀里,坐在了亭子四周的木板上,岔开话题:“雯雯,你也不小了,也该有承受意外的心理能力了,我要和你说一下你母亲的事情。” 张雯雯用力吸了一下鼻子:“叔叔,你说,不管怎么样,我都能承受得住。” “嗯,我相信你。” 高飞把烟头顺手弹下山谷,就把那晚在黄河边看到的事情,挑着和解红颜有关的那些,详细的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皱眉说:“雯雯,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待你妈妈的,但我却觉得她很神秘,好像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不过,我实在搞不懂,她究竟去了哪儿。还有就是,她在失踪前,为什么会把身外之物都留下。” 张雯雯愣愣的看着远方,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低声说:“叔叔,其实我早就看出我妈不是普通人了。不过,她却从不和我说她的过去,每次我问时,她不是冷淡,就是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后来,我就不问了。” 不等高飞说话,张雯雯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好了,叔叔,咱们不说我妈了,我相信她现在已经过上了她要过的那种生活。” 高飞点头:“对,你只要能这样想,我就放心了。其实咱们两个相比起来,你已经比我幸福太多了,毕竟在你上学前,还有她陪伴你。” 张雯雯抬头,看着高飞喃喃的说:“叔叔,你才是最可怜的。” “我可怜?” 高飞耸耸肩,笑的很爽朗:“你看我,现在哪儿有半点可怜?我敢说,有很多人都在羡慕我呢。” “现在当然有很多人羡慕你了啦,我说的是以前。” 张雯雯揉了揉小鼻子,忽然问道:“叔叔,你说那个老实和尚,是不是真能掐会算?” 提到老实和尚后,高飞才想到今天所发生的那些事,眼神明显黯淡了一下,笑道:“具体他能不能真能掐会算,我还搞不清。不过他装神弄鬼的本事的确不小,能把沈、能把你唬住,也算不错了。好了,不说这些了,眼看中午了,咱们得下山,我请你吃烧烤,下午陪你逛街,晚上咱去落日餐厅吃西餐。” “哦耶,走喽,走喽,卡姆,勾,贝贝!” 张雯雯开心的大叫着,拉着高飞跑出了亭子。 老天爷可以作证,高飞这是第一次陪张雯雯逛街。 他老人家还说,男人和女人最大的区别,就是在逛街时。 逛街时,不管身子骨多么较弱的女孩子,都不知道累是什么。 而男人呢? 哪怕他是身体素质超好的高飞先生,也会在下午六点四时,哀求张大小姐,说他的两条腿都溜细了,而且手中拎着的购物袋啥的,也足够多了。 最让他感到不公的,整个下午,都是他在买单,搞得很多服务生看他的眼神都带着异样:嚓,这么个老男人了,包这么个年轻的女孩子,难道不怕遭雷劈? 第264章:卧室遭贼了! 累得腿子几乎都断了的高先生,晚上九点后,才把张雯雯送回了学校。 开始高飞还担心,张雯雯一个人回家住会不会感到怕,正考虑是不是让连雪过去陪她时,她才说回学校去睡,反正那儿有宿舍,依着她爽朗的性格,短短几天工就和舍友打成一片了。 在张雯雯下车前,高飞给了她一张银行卡。 他很清楚,别看解红颜‘贵为’华夏第一美女,其实手里根本没有几个钱,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对外租房子了。 张雯雯在接过银行卡时,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收下了,并和高飞开玩笑说,作为补偿,有机会的话会把他介绍给舍友,里面可是有两个小美女,到时候包了做情人也不错的。 对于张雯雯的疯言疯语,高飞唯有苦笑,又嘱咐她有什么事要记得给自己打电话后,才驾车赶回了餐厅。 回到餐厅时,里面的客人已经不多了,李德才正倚在吧台上,老脸笑的和狗尾巴花似的,讨好连雪。 高飞看得出,这土鳖并不是说眼馋连雪的美貌,想对她有非分之想,他只是单纯的犯贱讨女孩子欢心而已。 话说李德才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连雪和飞哥的关系不一般,他要是有那种意思的话,首先饶不了他的就是德才姐。 看到高飞进来后,李德才打了个招呼,就兔子般的跑开了。 “今天收益怎么样?” 高飞坐上无背高脚椅,接过连雪递过来的一杯绿茶。 “今天是周末,相比起前几天来说是相当火爆,就连小壮都帮忙了。” 连雪甩了一下累得有些发酸的右手:“我估计明天的生意比今天还要好,我已经给小张(北山集团的礼仪小姐)打招呼了,请她明后天过来帮忙,算是钟点工把。” “嗯,人是少了点,看来真得招聘工作人员了。大厨、调酒师等我问问德国那边再说,至于服务生,我看还是从国内招吧。” 高飞喝了口水,右手弯曲的食指随意敲打着吧台,刚说到这儿却听连雪说:“高、高总,餐厅要是招服务生的话,我倒是有几个不错的人选。” 高飞放下杯子:“哦,你的朋友?” 连雪犹豫了下,才点点头低声说:“高总,你还记得那晚你去苏家别墅后面树林中,遭到白色狒狒和我们袭击的事儿吧?” 高飞第一次刺杀苏北山时,要不是穆天涯及时出现的话,相信他已经被白色狒狒身上都被传染病毒给整死了。 康复后不久,高飞就打算第二次夜入苏家别墅,要搞清楚那白色狒狒到底是啥玩意。 就是在那晚,他‘如愿以偿’看到了‘摘桃’的真面目,并遭到了连雪三人的偷袭。 这件事过去的时间并不是很长,所以在连雪提到白色狒狒后,高飞马上就想了起来,同时也明白了她的意思:“你是说,你想让你那几个姐妹,来餐厅干服务生?” 连雪低声回答:“自从苏北山死后,她们几个不像我能跟着你,整天出于彷徨的茫然中,不知道该怎么办。” 听连雪这样说后,高飞忽然想到苏北山临死前的那晚,曾经告诉他说,千万不要把那本经书交出去,要不然包括连雪在内的很多人都会死。 说实在的,高飞对苏北山身处的那个邪教没啥兴趣,也不想去了解老苏手下到底有多少人,都是干什么的。 如果可以的话,高飞希望一辈子也别和那些人打交道,因为他对现状很满足,实在没必要惹些麻烦上身。 不过,既然连雪提到了她几个比较亲近的同伴,而且恰好餐厅内的确需要人手帮忙,所以他也没多想,点头同意了:“那好,你抽空让她们来餐厅,我见一面。如果真想做良家,就留下当服务生和你做伴。嘿嘿,哦,对了,她们总共几个人?” 连雪回答:“加上我在内,总共是十二个。” “啥?” 高飞一愣:“十二个,这、这好像有些多了吧?” 他本以为也就是三两个,没想到原来那么多。 餐厅是缺少优秀的服务生,可关键是一下子招进十二个来,好像大部分只能当做花瓶摆设,高先生虽说不缺支付这些人薪水的那点小钱,但也不愿意把钱向外扔。 毕竟,钱再多,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连雪眼神黯淡了一下:“多吗?如果你嫌多的话,那就――” 高飞看出连雪的眼神变化后,才知道自己不该这样小气,连忙摇手打断她的话:“你误会了啊,我可不是不舍的花钱招人,我的意思吧,就是觉得咱们餐厅一下子多这么些服务生,会不会有点太那个啥了。” “高总来了,太好了!” 连雪还没有说什么,老王急匆匆的从外面走了进来:“有人要找你。” “谁?” 高飞问出这个字时,就看到是谁要找他了。 一个满脸憔悴的男人,走到了吧台这边,正是斜对面皇家西餐厅的老板,林世美。 对林世美,高飞可没半点好感:“哟,林老板,外出吹得这是什么风啊,怎么把你给吹来了?” “高老板,您说笑了。” 要说林世美也算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物,面对高飞的讥讽,仍然能挤出一脸最真诚的笑:“我今天过来,是有事想和您商量。” 看在林世美态度还算端正的份上,高飞给他递了一根烟:“说吧,啥事?” 用羡慕的眼神看了看餐厅大厅内,林世美叹了口气说:“唉,高老板,以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您,这才落得了今天这个下场。那个、那个啥,我吧――” 等林世美吞吞吐吐的说了老半天后,高飞才明白了他的来意。 原来,林世美当初派人来落日餐厅砸场子失败后,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结果被卫生局勒令无限期停业整改。 谁都明白这个无限期的意思,林世美知道最终结果就是退出步行街,把苦心经营多年的皇家西餐厅盘出去。 不过,他找了好几个买主,哪怕转让价格超级优惠,可人家都纷纷摇头说no。 只要神经正常的人,都能从落日餐厅火爆的生意中看出,只有傻瓜才会接手,和高飞唱对台戏。 无奈之下,林世美两口子盘算良久,才决定来找高飞,问问他有没有接手皇家西餐厅的意思。 高飞的心动了。 他去过皇家西餐厅,虽说那边的装饰格局档次啥的不如他这边,但相比起冀南地区其它地方的西餐厅来说,还算是不错的了。 而且,餐厅存在这么多年,也有很多回头客,再加上有全套的设施,收过来后稍微一装修,完全可以变成落日餐厅的分店嘛。 “林老板,请跟我去办公室详谈吧。” 高飞犹豫了一下,邀请林世美去二楼办公室。 半个小时后,林世美终于成功‘说服’了高飞,双方达成了转让的初步协议,并专门约了一个日子,来详细商讨此事。 对于高飞的友好态度,林世美还是很满意的,临走前竟然握着高老板的手,差点当场掉下泪来…… “这小子假惺惺的,不去当演员真是可惜了。” 等林世美客气的告辞后,高飞笑着骂了一句,有人敲响了房门。 进来的是连雪、老王两个。 老王一脸的兴奋:“高总,怎么样?” 林世美来找高飞,先找的老王,所以他知道这件事。 高飞点头:“还行,算是和他达成了初步协议,过几天后,再找个律师,和他签署正儿八经的转让书。老王,找律师的事就交给你了。” 老王啪的一拍腿子:“没问题,我以前在北山集团时就认识几个知名律师,到时候请他们来帮咱们,保证吃不了亏。嘿嘿,我还有事,你们接着聊。” 老王意味深长的看了眼连雪,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连雪替高飞接了一杯水时,他说话了:“你约个时间,把你那些姐妹叫来我看看。现在餐厅既然有开分店的准备,那她们的人也就不算多了。” “嗯。好的,我今晚就会通知她们,让她们明天过来,怎么样?” “行,就明天晚上吧,在我们餐厅。” 高飞想了想说:“至于薪水嘛,肯定得比你,比那些外国服务生少,但也不会少多少,这点你和她们讲明白,我倒不是不舍的花钱,我是怕给你们开一样高的薪水,会挫伤别人的积极性,毕竟她们都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 “这点我明白,其实她们也不是在意钱多钱少,最重要的是要找到组织,心里有个寄托――嘻嘻,高老板,我先走了。” 连雪调皮的笑了笑,转身正要走,却听到高飞问道:“你们在苏北山的组织里,算是什么部门?” 连雪犹豫了一下,才低声回答:“我们是青瓷十二钗。” “青瓷十二钗?名字很浪漫嘛,行,我知道了,就明晚吧。” 高飞笑了笑,示意她可以出去了。 等连雪关好房门走出去后,高飞走进了洗手间内,从浴霸后面拿出了一个塑料袋。 里面装着的,就是苏北山留给他的《安归经》。 刚才,高飞很想问问她,有没有听说过这本经书。 不过转念一想又算了,觉得她也未必清楚这本经书的存在。 “看来有空得找秦城城,问问她能不能看懂小篆了。” 拿着经书想了片刻,高飞重新放在了浴霸上面,走出了办公室。 接近午夜十二点时,高飞回到了他和沈银冰同居的阳光新城。 客厅里亮着灯,但却没有人,看来心情不好的沈总已经休息了。 想到今天沈银冰的反常表现,高飞叹了口气,也没洗澡就走进了自己的卧室内。 今天陪着张雯雯疯了一天,他也真累了。 他刚推开卧室房门,就大吃一惊:“啊,遭贼了!?” 第265章:我,已经不再信任你! 如果非得用一个词来形容单身男人的住所,相信大部分人都会想到‘猪窝’。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单身哥们的居所内,肯定是臭袜子随地扔,到处都是吃完的来一桶方便面空碗,墙皮上还画着地图―― 确实,高飞此前的住所,基本就是这个样子的。 不过,自从他和沈银冰搬到阳光新城后,虽说沈总从没有给他地扫过房间,但美女在侧还是给了他一些压力,迫使他每天都会拿出几分钟的时间来收拾一下屋子。 所以他的卧室内,就算比不上在部队时那样干净,但完全可以算得上是整洁的。 可现在,当他推开卧室房门后却发现一片狼藉,到处都是乱糟糟的,抽屉、衣柜,甚至床下的鞋盒子都被翻了出来,一看就知道曾经有‘神偷’光顾过。 房间里遭贼也不是多稀奇的事,反正高飞卧室内也没什么金银首饰,太多的现金,要是搁在平时,他最多也就是骂几句拉倒。 不过别忘了,现在他可不是一个人住,旁边的卧室内还住着个沈银冰。 东西没了可以再买,可要是人受伤害了,那就大了。 高飞来不及仔细查看丢了什么,连忙跑到沈银冰的卧室门口,也没敲门就用力一推――门开了。 卧室内,仍然穿着今天爬山那身行头的沈银冰,好端端的在里面,双手抱膝坐在地板上,背靠着床,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却没有说什么,就垂下了眼帘。 看到沈银冰好端端在卧室内后,高飞这才松了口气,倚在门口问:“你、你没事吧?” 沈银冰冷冷的回答:“没事。” 听出沈银冰的语气一点也不友好后,高飞皱了下眉头又问:“你从千佛山回来后,一直没出去?” 沈银冰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高飞再次问道:“那,你有没有看到别人来过家里?” 沈银冰还是没有说话,摇了摇头。 高飞的眉头皱得更紧:“可我的房间内,好像招了贼――” 他的话音未落,沈银冰终于说话了:“那不是贼给你翻的,是我。” 高飞愣住:“什么,是你?你给我翻成那样的?” 沈银冰淡淡的说:“是的,是我。” 看着沈银冰,高飞忽然觉得她好陌生,声音也生硬了起来:“你为什么要翻我房间,是不是要找什么东西?” 沈银冰看着高飞的眼睛,缓缓的说:“一本书,经书。” 高飞心中一动,表面却没有丝毫惊讶:“经书?什么经书?我又不是和尚,也不信佛,我怎么可能会有那玩意?” 沈银冰没有说话,双眼微微眯起,冷冷的说:“高飞,你装什么糊涂呢?” 在沈银冰说出‘经书’时,高飞就猜到了什么。 上午在千佛山的万佛洞,沈银冰请老实和尚点化她时,曾经和他手掌心接触,身上散发出‘佛光’,好像和她死去的父亲见面了啥的。 高飞再联想到那个老秃驴曾经告诉沈银冰说,她之所以被苏北山的‘鬼魂’纠缠,就是因为苏北山有放不下的东西。 回家后,沈银冰又坦然承认她在寻找一本经书――这几点串联起来后,高飞就意识到,他们陷入了一个精心布置的阴谋中。 阴谋的主要主角,就是那个老实和尚。 阴谋的开始,就是让沈银冰听到苏北山的冷笑声,然后再看到他那双鞋尖朝里的鞋子,从而怀疑老苏变成了‘阴人’。 正常人遇到这种邪事后,首先想到的不是报警,而是寻找得道高人来指点迷津。 而那时候,高飞恰好曾经听梁明说起过,千佛山来了位得道高僧。 于是想当然的,他就带着沈银冰找到了那位高僧,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一直在千佛山,也许就是为了等待沈银冰。 见到她后,老实和尚一语道破了她心中的困惑,让她心悦诚服。 至于老和尚是怎么让沈银冰全身散发佛光,并看到苏北山的,高飞肯定想不明白,但他却知道民间藏有很多科学无法解释的超自然现象。 利用这种特殊本领,老实和尚成功让沈银冰‘见到了’苏北山。 苏北山告诉女儿,说他不能入土为安,来纠缠她,就是因为有件东西放不下。 那件东西,就是一本经书。 现在经书就在高飞手中。 也许,老苏曾经告诉沈银冰,劝她别告诉任何人关于经书的问题,就连高飞也不能告诉,只能暗中寻找,找到那本经书后送到某个地方,然后他就能安息了等等。 所以,在千佛山上时,沈银冰才没有说出这些。 同时,她心里也开始对高飞不满了:正是你拿了我爸的东西,所以才让他无法安生! 接下来,沈银冰独自回家后,就开始翻高飞的卧室,想要找到那本经书,试图悄悄完成老苏未了的心愿…… 几乎是电光火石间,高飞就想通了这些。 同时也佩服老实和尚:人家早就猜到他会重返万佛洞,所以就把恰好去那儿的张雯雯安排在那儿等候高飞,从而显得他更加能掐会算,法力无边了。 这是一个阴谋,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高飞手中的经书,说穿了也许一文不值,但安排的却相当巧妙。 而且最重要的是,老实和尚用某种类似于‘摄魂大法’的邪术,让沈银冰看到了苏北山,并使她相信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她父亲之所以不得安生,就是因为高飞拿走了老苏的东西,从而对他有了敌意,开始冷淡他。 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后,高飞走到沈银冰面前,盘腿坐在了地上,抬手压在她肩膀上,柔声说:“小冰,你现在还信任我吗?” 沈银冰眼神复杂的沉默片刻,才低声说:“你、你先说说。” “好吧,那你仔细听。” 高飞吐出一口气,坦然道:“你说的不错,我手里的确有本经书,叫《安归经》。那本书,也是你爸那晚亲手交给我的――” 高飞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就抓住他的手,哑声道:“书呢?在哪儿?你快给我!” 高飞摇头:“我不会把书给你的。” “为什么!?” 沈银冰腾地尖叫起来,抓着高飞的手摇晃着:“你自己刚才也说了,那本书本来就是我爸的,你凭什么不给我!” 高飞淡淡的说:“就因为那本书是你爸给我的,所以我才不能给你。” 沈银冰呆了下,喃喃的问道:“难道,那本书里有藏宝图?” 不等高飞说话,她笑了,笑的很疯狂,歇斯底里:“哈,哈哈,要不然的话,你怎么会据为己有!” 高飞没有阻止沈银冰狂笑,就这样看着她,等她笑声慢慢低了下来后,才说:“沈银冰,你觉得我高飞是那种贪财的人?” 沈银冰高耸的胸脯剧烈起伏着,冷笑道:“呵,呵呵,你不贪财,你一点也不贪财。当初我们刚认识时,你就讹走了我好几百的,还有脸说你自己不贪财!” 有着斑斑劣迹过往的高飞,听沈银冰这样说后老脸一红,喃喃的说:“那是以前,可我现在绝不是你所想象的这――” 沈银冰打开他的手,面无表情的问道:“高飞,我不想听你说这些,你就告诉我,能不能把经书交给我吧!” 高飞坚定的摇头:“不能。” 沈银冰咬了下银牙,低声问:“给我个理由。” 高飞叹了口气:“唉,这本书关系到很多人的命运。沈银冰,你先别激动,听我说。你知道那个鬼脸女人为什么要绑架你吗?就是因为这本书!” 为了让沈银冰相信自己,高飞只好把苏北山告诉他的那些,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我说的这些,海伯也知道,可惜他已经死了。当初你爸亲口告诉我说,千万不能把这本书交出去,要不然会死很多人。” 顿了顿,高飞才问有些发呆的沈银冰:“这下你明白了吧?那些人为了得到这本书,才精心设计了一个圈套,目的就是让你拿出经书。” 沈银冰咬了下嘴唇,淡淡的说:“我不明白。” 高飞着急的问:“我说的都这样清楚了,你怎么还不明白?” 沈银冰点头:“你说这是一个阴谋,那好,你给我解释一下。那晚我们在卧虎山水库,为什么会听到我爸的笑声,和他穿过的鞋子?为什么我能在万佛洞里时,亲眼看到我爸?高飞,你不用告诉我说,这些都是别人使用的障眼法,我沈银冰虽傻,可这点判断能力还是有的,在老实和尚的帮助下,我的确在另外一个世界看到了我爸。” 见沈银冰这样固执后,高飞知道再说什么也白搭了,只好说:“沈银冰,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会把经书交出去。而且,我也希望你能够保守这个秘密,不要让别人知道经书在我手中,要不然我的麻烦就大了。他们设计这个圈套,其实并不敢肯定经书在我手中,试探的成分居多。” 沈银冰好像根本没有在意高飞说了些什么,自顾自的问:“高飞,你就告诉我,你给不给我那本经书?” 高飞没有回答,但眼神中却带着明显的拒绝。 沈银冰点头:“好,好,你真的很好――说,那本书内藏有什么秘密?” 高飞回答:“我也不知道,其实上面的字,我根本看不懂。但我可以确定,你母亲的死,和这本书也有关系。而且们,你爸是某个邪教中的人。” “我爸是邪教中人?呵,呵呵,你才是邪教中人,你们全家都是!” 沈银冰扶着床沿,慢慢的站起来:“高飞,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 高飞跟着站了起来:“就为了那本书,你就忘记你前些天曾经和我说过的那些话?” 沈银冰扭头看着窗外,声音冷的吓人:“我,已经不再信任你。” 第266章:陪哥们一醉方休! 当沈银冰说出那句绝情的话后,高飞的心――差十万八千里就碎了。 高先生可以拍着心口对天发誓:打小,他从没有对任何人像对沈银冰这样好过! 为了这个妞儿,他不惜重组‘狙杀’小组,远赴南越芒蓝草甸。 为了她,他不惜从稻花香大酒店的天台山跃下,并在当晚还差点丧身在蛇吻下。 还是为了她,高飞忘记了解红颜,忘记了秦城城,忘记了颜红,忽视了张雯雯,一心一意把她当做女朋友供奉着。 老天爷也可以为高飞作证,他为沈银冰已经付出了很多―― 可结果呢,却换来了她的一句话:我,已经不再信任你。 沈银冰说出这句话时的声音不高,但却像一把锤子,狠狠砸在高飞的心口,让他的脸色猛地白了一下,但很快就回复了正常。 在这一刻,他真想拿出那本破书,狠狠砸在沈银冰身上,对她大吼:拿去,后悔别找我! 但一想到老苏临死前的眼神,连雪等人的安危,他还是忍住了:沈银冰可以为了一本书和他翻脸,可以弱智,但他却不能,最多也就是对她失望罢了。 他得留下那本书,研究出里面的秘密,保住连雪等人的安全,才算是对得起老苏的临死之托。 “唉,老子这是第二次被女人甩了。” 高飞心里叹了口气,转身向卧室门口走去。 他很希望,在他出门时,沈银冰能喊住他,抱着他像张雯雯那样的痛哭流涕,说她根本离不开他,她刚才只是耍小性子。 高飞很希望沈银冰能这样做,因为后者在他心中,就像八年前的穆天涯,让他无法忘记。 可惜的是,就算他走出客厅,沈银冰都没有出声。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为什么要这样做的。” 望着黑洞洞的走廊,高飞紧攥了下双拳,走向了电梯。 听到客厅门关上的声音穿来后,沈银冰无力的瘫倒在了床上。 她当然能看出高飞现在是多么在乎她,她也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那个家伙,很享受俩人同居的这些天,尽管没发生任何的亲热关系。 但是,她却已经不再信任高飞了。 “那本经书内,藏了什么东西,为什么我爸从来都没有和我说起过?爸,爸,你真放不下那本书,所以才来要?我该不该信高飞――谁能告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沈银冰喃喃的说着,双手插在头发里,用力的挠着,痛苦的垂下了头。 她不知道那本书内究竟藏有什么秘密,也无法确定看到另外一个世界的老苏,是不是真如高飞所说的那样,是中了老实和尚的邪术。 她只是知道,在高飞走出家门的那一刻,他们之间可能就这样算了。 委屈,痛苦,不甘和怨恨,让她狠狠抓着自己的头发,慢慢的呜咽了起来。 很远很远的地方,仿佛穿来一声汽车笛声,又像是一声叹息,孤独,苍凉。 ―― 街灯把高飞的影子拉的很长,有时候却又很短,正如他近期的心情,起伏不定。 被沈银冰撵出家后,高飞倒也没觉得怎么悲苦,就是有些生气。 他觉得他没有错,坚信那个弱智妞儿早晚会后悔的。 甚至,他还幻想,等沈银冰最终得知真相后,肯定会跑到他面前,痛哭流涕的劝他回去,为了能够让他回心转意,说不定会以身相许―― 想到这儿时,高飞笑了。 他笑自己现在真的成熟了,在被甩了后,竟然没有当年被甩了的那种痛苦。 有的只是无聊,那种想什么事都觉得没劲的无聊。 同时,他还猛地想起,他为沈银冰做了那么多,除了亲亲她小嘴外,好像也没占到多大的便宜,这让他有些不甘。 于是,高先生的思想渐渐邪恶起来:外表冷傲端庄的沈银冰,和男人那样时,会不会像秦城城那样疯狂不要脸?如果真是这样,那她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 慢慢的,他又不甘起来:也不知道哪头猪,会有这样的艳福。 滴滴――就在高飞叼着一颗没点燃的烟,顺着路边漫无目的的前行时,一声短促的汽车笛声在身边响起。 高飞停步转身一看,就看到一辆帕萨特警车,慢慢的停在了他面前。 车门打开,一身警服的梁娇娇走了下来:“嗨,老远我就看着像你,原来果然是你。大半夜的你不去睡觉,在公路上瞎溜达啥呢?” “也没啥,就是忽然感慨人生苦短,不该把有限的时间浪费在睡觉中。古人云,生前何必贪睡,死后必定长眠。就是提醒我们在活着时,应该少睡觉,多享受一下,就像眼前美丽的夜景,你要是睡着了就看不到了。” 高飞胡说八道了一番,又问:“看你穿着很整齐的样子,今晚值班?” 梁娇娇耸耸肩,倚在车头上:“也不是值班,是刚下班,在局里研究一个案子来着。” “哦,当警察的可真不容易。那啥,你赶紧回家去休息吧,天不早了。” “昂,好的――你呢,还要逛?” “是啊,随便走走,让大自然净化一下我蒙尘的心灵。” “呵呵,别装的这么高雅了,听着别扭。” 梁娇娇笑了笑,打开车门:“找地方喝一杯?有没有兴趣?” “好吧,对别人的邀请,我很少拒绝的。” 高飞想了想说:“去大排挡吃烤串?” “行,上车,今晚我请客,算是补偿那天把你带回分局的错误行为。” 梁娇娇啪的打了个响指,跳上了车子。 大排档不比别的地方,就算是在午夜,也有很多人在喝着啤酒,讨论着国家大事。 找了家客人较少的摊位,高飞先要了一打啤酒,才吩咐老板娘随便烤点可口的。 等老板娘送上烤串时,高飞已经喝下了三瓶啤酒。 梁娇娇拿着酒杯,好奇的望着他:“高飞,你有心事?” 高飞拿起一根烤串,笑了笑问:“你怎么知道我有心事?” 梁娇娇没有回答,而是语气笃定的说:“你失恋了。” 高飞一楞,接着失笑出声:“哈,我会失恋?梁娇娇,你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就我这样的年轻俊才,周围优秀女人一大堆,会失恋?” 梁娇娇喝了口酒:“我是当警察的。” “我知道你是警察,你身上穿着警服呢,可这又怎么样?” “一般来说,当警察的眼光都有些毒。” “就你这眼神?” 高飞撇了撇嘴,不屑的说:“切,最多也就是比睁眼瞎强那么一点点,也有脸好意思说你目光如炬。” 想到自己竟然合理的使用了‘目光如炬’这个成语来挖苦梁娇娇,高先生感到有些骄傲,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好了,今晚不扯别的,喝酒,喝酒!” 梁娇娇也没计较他的挖苦,和他碰了一个。 又抓起一个烤串时,高飞随口问道:“怎么样,海伯那件案子有眉目了没?” 梁娇娇摇了摇头,苦恼的说:“没有。唉,通过各种各样的隐蔽手段,我调查了所有认识你的人,但就是没找到符合凶手条件的嫌疑人,看来,那个人隐藏的很深。” 高飞淡淡的说:“就算那个人隐藏的再深,也有出头的那一天。哦,对了,问你个事,你听说过老实和尚这个人没有?” “什么老实和尚?没听说过。” 梁娇娇摇头,问道:“这个人是做什么的,你怎么会关注他?” “没啥,就是随便问问。” 高飞打了个哈欠,又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酒,也没和梁娇娇碰杯,端起来就咕咚咕咚的喝透了。 梁娇娇没有再喝,拿着一串烤鱼,慢条斯理的吃着。 不到半小时的时间,高飞就喝下了十瓶啤酒。 放在平常,十瓶啤酒对于高飞来说,还算不上太多,再喝个三五瓶的不在话下。 但今晚,他在伸手去拿下一瓶啤酒时,却把几个空酒瓶子给碰到了地上。 啪的一声脆响声后,高飞愣了一下,随即抬头对梁娇娇笑道:“呵呵,不好意思啊,我可能是因为很久没有这样痛快的喝了,心里有些激动。你也知道,这个人一激动后,动作就会变形――你要干嘛?” 梁娇娇抓着高飞的手,态度诚恳的劝道:“高飞,你不能再喝了,再喝,你就醉了。” 高飞皱起眉头:“梁娇娇,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讽刺我不能喝酒?” 梁娇娇连忙摇头:“不是,我就是看――” 高飞打断她的话,抢过一瓶啤酒:“什么不是?你就是这个意思。你放心,我酒量大着呢,再喝这么多也没问题的。老板,上酒!” 看到高飞这样固执后,梁娇娇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低低的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又喝了几瓶,高飞觉得舌头都不转弯了,才打了个酒嗝,嘻嘻笑着说:“梁、梁娇娇,问你个问题啊,如果、如果你是我的话,你对一个女人是真心的好,但她却不信任你,你、你会怎么办?” 梁娇娇紧紧抿了下嘴唇,低声说:“我就说你失恋了,你还不承认。是沈银冰不信任你了吧?” “是!是又怎么样?” 高飞冷笑着,举起酒瓶仰起脖子,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下了大半瓶,一小半的酒倒是顺着下巴淌在了胸前,可他根本不在意。 重重的把酒瓶放在桌子上,高飞冷笑着骂道:“沃曹特么的,老子对她怎么样,相信你也看到了。可特么的,她为了一个老秃驴,就特么的不信老子,老子是为她好,她狗咬吕洞宾,有她后悔的时候――酒,酒呢?” 高飞在说这些话时,语无伦次,没有丝毫逻辑性可言,梁娇娇也听不懂,但为了安慰他,也只能频频点头说是。 “还是你通、通情达理。” 高飞傻笑着,晃晃悠悠的拿着酒瓶,眼睛迷成了一条缝,喃喃的说:“来,小娇娇,陪、陪哥们一醉方休吧!” 第267章:慢工出巧匠! 高飞不知道喝了多少酒,也不知道最后怎么离开大排档的。 甚至,他都忘记了和谁在一起喝酒。 他只是知道,有人好像把他扶上了车,然后他就睡着了。 等他醒来时,车子已经停下了,一个身子很柔软的女孩子,把他半扶半抱的从车里拽了出来,然后他就是一阵狂吐。 再然后,他就幸福的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也许是睡了一个世纪,也许只睡了几分钟,反正等他再睁开眼时,他已经躺在一张沙发上了。 同时,他脑袋疼的要命,好像要裂开好几瓣那样,浑身也感觉湿漉漉的,很难受。 低低的哼了声后,高飞半闭着眼睛稍稍转动了一下脑袋,然后就看到了一个窈窕的身影。 这个身影穿着一件淡蓝色的睡袍,扎着个小小的马尾,露着半截光滑晶莹的小腿,光着脚丫走过他身边,带来一阵自然体香。 正是这淡淡的自然体香,让精神出于绝对恍惚中的高某人心中一荡,下意识的伸手,拽住了那个女孩子的睡袍一角。 高飞虽然喝大了,接近人事不省,可他的力气却大的吓人,一把就将女孩子拉了个趔趄。 毫无防备的女孩子好像发出一声惊呼,摔倒在了他身上。 然后,高飞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沈银冰。 看着这张让他又恨又忘不了脸,看着好像在说着什么的小嘴,高飞楞了片刻,正要松手时,心底忽然腾起一股子邪恶的火焰:你不信我?老子为你做了那么多,你却不信我!曹,老子实在受够了,就算以后不摆你了,我也得收回点利息! 在酒精的刺激下,高飞忽然摇身变成了一只狼,双眼充血,低吼一声就把沈银冰给推了出去,重重摔在了沙发前的案几上。 不等她惊叫着站起身,高飞已经扑了上去,伸手扯住她的睡袍,用力向外一撕! 一具完美,没有任何衣物的身子,就暴露在了他眼下。 “高飞,你、你要干什么!?” 沈银冰惊恐的刚喊出这句话,高飞就已经抓住了她的头发,粗鲁的把她按到在了案几上,左手抄住她的腰肢猛地向上一托,使她那雪白、浑圆的美豚高高的撅了起来,然后左腿伸在她左右腿间,稍微向两边一分,不等她做出任何反应,身下长枪已经恶狠狠的刺了下去。 ―― 说实在的,在看到高飞一瓶接着一瓶喝得酩酊大醉时,梁娇娇开始时还有点开心。 任何女人看到自己以前痛恨的男人,因为某种痛苦而借酒解忧时,都会有种幸灾乐祸感。 渐渐的,梁娇娇就没有了这种感觉,而是有了淡淡的心伤:他夺走了我的第一次,但他却不是为了我才借酒消愁。 唉,也许那是我前辈子欠他的,其实他人还是不错的。 看到高飞最后歪倒在了桌子上后,梁娇娇心里叹了口气,买单后在烧烤摊伙计的帮助下,把他扶进了车子里。 刚启动车子时,梁娇娇想随便找个酒店把他扔下算。 可却又不放心他,怕他会出什么事,索性决定把他带回自己家,凑合一宿拉倒。 在路上时,梁娇娇还担心这家伙会倒酒,把车子弄脏。 幸好,一直到她小区单元门洞口,高飞都没有吐,这让她大呼侥幸――但当她刚把这厮费力的抱出来,某人就像恩泽世间的东海龙王那样,大嘴一张。 于是,整个世界里都弥漫着难闻的呕吐气息,甚至连她脖子里都是呕吐物。 梁娇娇骂了一句,真想把这家伙扔在外面不管,最终却只好把他拦腰抱起走进了单元门洞。 幸好,梁娇娇是京华警官学校的高材生,身体素质硬是要的,抱着个一百多斤的大男人和玩儿似的,很轻松的就把他抱到了自己家里。 梁娇娇的家不大,一室一厅,但却带着专门的浴室。 把高飞放在沙发上后,梁娇娇捂着口鼻替他脱了衣服。 反正俩人之前曾经发生过那种关系,现在又是特殊情况,她倒也没避讳什么。 给高飞简单的擦洗了一下后,梁娇娇才匆匆洗了个澡,随便披上一件睡袍,正准备去厨房给他熬点醒酒汤时,那家伙却忽然一把抓住了她的睡袍一角。 毫无防备下,梁娇娇歪倒在了高飞的身上。 “啊,高飞,你要干嘛?” 梁娇娇惊呼一声,看着眼珠子瞪着他发直的高飞,忽然有了种不好的感觉。 现在高飞的眼神中,充斥着茫然的暴戾,就像西方传说中每逢月圆时就会变身的狼人那样,看起来凶野,可怕。 “高飞,你、你怎么了?” 梁娇娇说着,正要挣扎着站起身来时,却被高飞重重推倒在了案几上。 梁娇娇的额头,重重砸在案几上,眼冒金星中嘶声质问那个家伙要做什么时,某人却蛮横的扯烂她的睡袍,抄起她的身子,迫使她做出一个羞人的动作,随即凶狠的刺入了她的身体。 根本没有一点爱抚就开始的冲动,让梁娇娇因为干涩的疼而惨叫:“高飞,你混蛋!” “嚯嚯,我混蛋?是,我一直都是个混蛋!” 高飞狞笑着,左手抓住梁娇娇的头发,猛地向上一提,迫使她的头高高抬起时,右手却重重抽了她右边那个雪白的浑圆上:啪! 梁娇娇雪白的浑圆上,马上就出现了五个鲜红的手指印,疼的她泪水哗的一下就淌了下来:“高飞,你不是人,你混蛋!” 啪、啪! 高飞用力拽着梁娇娇的头发,下面大力冲刺着,右手毫不留情的用力抽打着。 邪恶,暴力,粗鲁,蛮横! 在一男一女做那种事时,这些词汇只能给予男人更多的勇猛,使他骄傲的以为,他就是一个纵马横枪的大将军,任何人和任何事,都无法阻止他勇往直前。 梁娇娇挣扎,奋力的反抗。 她的脖子几乎被拉断,她的臀瓣几乎被抽烂,她觉得再不反抗很可能会在下一刻死去――但就在她反手扣住高飞的咽喉,准备用力捏下迫使他松开自己时,体内却忽然腾起一股子强烈的、似曾相识的快乐。 那股快乐哞哞叫着,好像一头打了鸡血的疯牛那样,从那个地方奔腾而出,瞬间就把她的反抗和力道,全部践踏在了蹄下,使她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声天鹅般的婉鸣,松开了高飞的咽喉。 啪、啪,噗、噗的声音,成了整个世界的主旋律,淹没了高飞的粗重喘息,但却无法挡住梁娇娇那高昂的鸣叫。 世界,充斥着暴力的淫靡,男的粗暴,女的疯狂,整个世界沦陷了。 就像火能助风威,风能助火势那样,酒精不但有乱性的优点,还有能增加时间长度的功效,说白了,就是酒精麻痹了男人的某个神经,使他不知疲倦。 也幸亏梁娇娇的身体素质超好,而且也已经有过类似的经验,所以才能承受高某人恶狼一般的蹂躏。 如果换上颜红、或者秦城城的话,她们肯定早就翻着白眼昏厥过去了,根本不可能撑到高飞猛地大吼一声时,才会和他一起瘫软在了地毯上。 呼,终于完事了!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后,梁娇娇疲倦的闭上了眼睛,什么也不想,就想睡觉。 可就在这时候,她却听到高飞喃喃的说:“沈、沈银冰,这下你知道老子的厉害了吧?要是再不服气,下次直接把你干、干死。” “沈银冰!?原来,原来你把我当做了沈银冰!” 梁娇娇的身子一颤,霍然扭头看向高飞时,后者却趴在了她肩膀上,沉沉睡了过去。 “你把我折磨大半天,原来以为干的是沈银冰!混蛋,真是个混蛋,我饶不了你!” 梁娇娇愣了半晌,咬牙切齿的抬起身子,正要撵这个家伙滚蛋时,他却又抱住了她。 “你松开我,去找你的沈银冰,松开呀!” 梁娇娇奋力挣扎了一下时,却又赶紧停止了动作。 因为她能清楚的感受到,留在她身体深处的某个动作,因为她的挣扎,竟然有逐渐变大的趋势,如果她再敢挣扎扭动身子,刺激到那家伙苏醒,肯定又会迎来新一轮的狂风暴雨。 梁娇娇没有一点把握,自己能活过下一轮的狂风暴雨,所以只能被迫顺从的躺了下来,带着羞耻的喃喃说道:“牲口,这是一头绝对的牲口。” ―― 狠狠惩罚了沈银冰一个多小时后,满足到骄傲的高先生,在接下来的时间内睡得很香甜。 在梦中,他仍然能明确感受到沈银冰好像猫儿那样,蜷缩在他怀里。 无数次,他想睁开看看这个白痴女孩子,不过因为实在太累了,始终不愿意睁眼,反而在紧紧搂了她一下时,才察觉出还在她身体里。 于是,高先生的某个部位,在休息七八个小时后,再次骄傲的复苏了。 不过这次,他的动作比前之前的那次,要温柔了太多,太多,以至于怀里的女孩子有些不适应,竟然本能的采取了主动。 正所谓慢工出巧匠――又是一个多小时,高先生终于舒舒服服的卸了货,这才恋恋不舍的睁开了眼。 天光大亮,窗外隐隐有汽车喇叭声传进来。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雪白但却有几处抓痕和咬痕的背。 一丝愧疚,从高先生心底腾起:沈银冰虽说是弱智了些,也该接受人民群众的惩罚,但不管怎么说,她都是未经人事的女孩子,现在却被他伤成这样,内心有愧啊! 轻轻抚着那些伤痕,高先生喃喃的说:“沈、沈银冰,对不起啊,我、我昨晚喝多了。” “没事,反正我又不是让你值得怜惜的沈妹妹。” 怀里女孩子淡淡的说着,扭过了头。 高飞的眼珠子,差点蹦出眼眶,失声叫道:“啊,梁娇娇,是你!?” 第268章 谁占了谁的便宜! “世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在被男人强迫时,却被误认为是另外一个女人。” 梁娇娇冷笑着,看着高飞的眼神中带着鄙夷:“很荣幸,我眼下就正享受着这种痛苦。” “怎么会这样?我、我以为你是沈、沈的。” 高飞愣了老半天,才垂下眼帘愧疚的说:“对不起啊梁娇娇,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梁娇娇语气平淡的说:“那我帮你回忆一下。今天凌晨我下班时,看到你一个人在路上转悠,就请你起喝酒。你喝多了,然后我只好暂时把你带回我家。谁知道你却兽性大发,把我强女干了,而且还是暴力强女干,两次,事情就是这样。” “刚、刚才这次,我动作应该是很温柔的吧?” 高飞尴尬的说着抬起身,摁着沙发从地毯上站了起来。 在俩人分开的时候,某个部位发出了一声暖瓶塞子被拿掉时,才会发出的‘波’声,梁娇娇的小脸蓦然一红,一把就把高飞推倒在沙发上,爬起来就冲进了浴室,脚步踉跄,在进浴室时,肩膀还重重撞在了门框上。 “特么的,搞了半天,原来是搞错人了。” 在梁娇娇冲进浴室内时,高飞看到了人家红肿的右边臀瓣,抱歉感更浓,不过马上就给自己开脱:“反正那个啥,她也舒服了,这要是去找只鸭子,就我这个级别的,恐怕没有五千块搞不定……” 误会既然再一次发生,高先生也就顺其自然了,光着身子躺在沙发上,双脚搁在案几上,点燃了一颗烟。 烟是大中华,就在案几下面,也不知道是梁娇娇自己吸烟,还是用来待客的。 不大的工夫,梁娇娇裹着一块浴巾走了出来,看到高飞那恬不知耻的形象后,赶紧挪开了目光,生硬的问道:“怎么,还要等我给你洗澡?” “如果免费的话,我可以考虑一下。” “滚蛋!” “唉,别害羞嘛,反正木已成舟,我也不在乎被你占便宜了。” 高飞晃着某个东西,大大咧咧的走到梁娇娇面前,挑起了她的下巴,不要脸的笑道:“妞儿,来,给爷笑一个。” 梁娇娇笑了,却是冷笑:“爷,请你拿开你的爪子。” “爷要说no呢?” “那爷你等着。” 梁娇娇转身,快步走到柜子前打开抽屉,拿出了一把剪子冲了过来。 吓得某位爷赶紧双手捂住裆部,嗷嗷叫着冲进了浴室。 “瞧我不把你咔嚓了!混蛋,那玩意怎么还那么大?” 梁娇娇不解的摇了摇头,走进了卧室内。 等高飞舒舒服服的洗完澡走出浴室时,梁娇娇已经穿戴整齐了,警服。 沙发上,放着他的衣服,看样子已经洗过了,叠放的很整齐。 看了眼高飞身下那玩意,梁娇娇淡淡的说:“我已经做好饭了,你自己吃吧,我得去上班。” 高飞走到沙发上前,边穿衣服边问:“你不吃?” “不吃了,不饿。” “哦,看来你已经吃饱了。” 某人不要脸的拨拉着他的某个身体部位说。 梁娇娇没有说话,却看向了柜子上的那本剪刀,吓得高飞慌忙提上了裤子。 “算了,反正已经迟到了,那就请半天假吧。” 看了眼墙上的电子钟,梁娇娇摘下了警帽,走向了餐桌。 可能是考虑到某人因为付出太多的体力劳动后,需要大量卡路里,梁娇娇下了四大碗面,八个荷包蛋。 虽说只是很普通的面,不过闻起来却是香喷喷的。 “行呀,手艺不错,有成为贤妻良母的潜质。” 高飞端起一捥,拿起筷子开始狼吞虎咽。 梁娇娇慢条斯理的吃着:“在警官学校时,经常自己做饭吃的。不过,我就会下面,别的就不会了。” “其实女人做饭,就像做那种事一样,基本上都是无师自通的” 刚说到这儿,高飞看到梁娇娇又拉下脸后,连忙改变了话题:“那个啥,梁娇娇,对不起啊,我现在正是向你道歉。” 梁娇娇放下筷子,问:“道歉?道什么歉?就因为欺负了我?” 高飞点头:“是啊,毕竟我真占了你便宜的。” 梁娇娇懒洋洋的说:“你怎么确定占了我的便宜,而不是我占了你的?” 高飞愣住,还没说什么,梁娇娇就凑过来,抬手挑起他的下巴,在他嘴上轻轻亲了一下,接着大咧咧的说:“妞儿,告诉爷,这是爷在占你便宜,还是你在占爷的便宜?” “好像是爷占了便宜哥们还真不知道了。” 高飞揉了揉鼻子,苦笑时心里却在得意:肯定是哥们占你便宜了! “其实只要看开了,男女之间这点破事,谁也说不清谁占了谁的便宜。不过,唯一肯定的是,咱们两个之间的关系不一般了,以后我要对你负责。你放心,爷现在是人民警察,以后谁敢欺负你,告诉爷,爷去修理他!” 梁娇娇说完,昂着下巴好像一只骄傲的小天鹅那样,拿着警帽大踏步的走出了客厅。 “马的,现在女人和男人一样,都变得不要脸了。” 高飞傻瓜似的愣了半晌时,才发现餐桌上还有一把防盗门的钥匙,喃喃苦笑道:“看来这妞还有占哥们便宜的念头啊。罢罢罢,看在她孤身一人在冀南不容易的份上,哥们就暂时充当一下活雷锋,满足她这点小小的心愿吧。” 老王也许没有经商天赋,可他却能以勤补拙,对高飞吩咐下来的任务,每次都是兢兢业业的力争做到最好。 就拿收购皇家西餐厅这事来说吧,高飞吩咐下来的第四天,他就找来了最专业,价格却最公道的律师,接手了餐厅。 凭良心来说,皇家西餐厅耗费了林世美的大量心血,如果是正常盘出去的话,他最少也得要三百万。 可现在,他却只能以一百二十万的超低价,转让给了高飞。 餐厅盘下来后,近期越来越发现自己原来是这么能干的李德才,马上就跑到近郊的民工市场上,招来了一帮大嫂,把餐厅仔细打扫了若干遍。 “吆,高老板,您来了,请里面坐!” 看到高飞走进来后,李德才很狗腿的跑了过来,大献殷勤:“高老板,您看看卫生整理的怎么样?如果哪儿不满意,俺马上让人再干。” “行啊,不错,给人一种耳目一新感嘛。” 夸奖了李德才一句,高飞对老王说:“老王,从现在起,你就是落日餐厅第一家分店的总经理了。薪水嘛,就在原基础上增加一倍。” 老王慌忙摇手拒绝:“高、高总,我很荣幸成为分餐厅的总经理,但你可别再给我加薪水了,我现在已经很满意了。” 看了眼满脸都是期待的李德才,高飞笑了笑:“别和我客气,你和德才现在都是我的心腹,我绝不能亏待了你们,就这样吧。你是分餐厅的经理,德才是两家餐厅的保安队长。” 李德才讪笑道:“飞哥,可俺现在好像光杆司令一个呢。” 高飞说道:“这个好办,下午你去分局找梁娇娇梁副局长,请她给你推荐一家安保公司,暂时先招六个保安过来吧。” 李德才精神一振:“得令!” “少给我来这套,去忙你的吧。” 高飞笑着骂了李德才一句时,却听这家伙小声说:“飞哥,俺有事要和你商量。” “什么事?说。” “能不能去外面说?” 看了眼老王,李德才眼神古怪。 “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还得出去说。” 高飞骂了句什么,走出了餐厅。 “飞哥,是这样的。” 李德才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就是老王,俺姐,那个啥,那个啥呗。” 高飞不耐烦的问道:“怎么,你便秘?什么德才姐老王的?” “唉,是这样的!” 李德才叹了口气:“俺发现,老王对俺姐有那意思!” 高飞一愣,随即失笑出声:“啥?真的?” 李德才郁闷的说:“可不咋的,老王这家伙不厚道。” 高飞知道老王为了拉扯王小壮,一直单身,但他却不知道德才姐的婚姻状况,于是问:“那,德才姐是个情况?” 李德才喃喃的说:“俺姐,俺姐在四年前就离婚了,是男方嫌弃她不能生养,这些年来,就为了这个,她也一直没脸回家,就在城里打工的。” 高飞点了点:“哦,原来是这样啊,那我问你,德才姐知道老王的心思吗?” 李德才不确定的说:“应该知道吧,不过她不好意思表现出来。” “行,这就好办了,这事交给我,嘿嘿,古人云,牵成一桩婚,可胜过修成十座庙。” 高飞这下放心了,笑着拍了拍李德才的肩膀时,无意中扭头,就看到十个多个身材窈窕的女人,从对面人行道上经过,走向了落日餐厅那边。 看着那些脚步轻快,穿着严谨的女人,高飞心中一动:“你在这儿忙着,我有事去那边。” “城阳姐,你们来了。” 看到一帮女人走进餐厅后,吧台后面的连雪,连忙迎了上去。 这帮女人总共十一个,年龄最大的也就在二十七八岁左右,最小的比连雪还得小一岁,都穿着一水的灰色运动系列服装,长相清秀,眼神中却带着凛冽。 现在是上午十点,餐厅内还没有客人。 叫城阳的女人是这伙人中最大的一个,在连雪迎上来后,冲她点了点头,就开始扫视餐厅的装潢,淡淡的问:“七妹,他呢?” 连雪还没有说什么,就听到门口有人接过了话:“找我的吧?” 众女子转身,就看到高飞从外面施施然的走了进来。 其中两个女子,看到高飞后,右手下意识的做出了要掏家伙的动作。 高飞淡淡的笑了笑:“你们最好是别对我抱有敌意,要不然都给我滚蛋,我绝不挽留。” 第269章 不见棺材不落泪! 看到一帮女人走向落日餐厅后,高飞就猜到这些人是谁了。 她们肯定是连雪那些‘青瓷十二钗’中的姐妹。 当初高飞看到落日餐厅服务生不够,要招聘服务生时,连雪就推荐了她那十一个姐妹。 说实在的,高飞对这些身在组织里的女人没啥好感:女孩子就算不当个朝九晚五的小白领,但做个在家相夫教子、铺被滚炕的全职老婆总可以了吧,好端端的跑出来混什么社会? 现在好了,苏北山一命呜呼了,她们就如同没了爹妈的孩子,不知道该去哪儿了。 要不是看在连雪的份上,他绝不会答应让她们来餐厅混口饭吃。 话说飞哥现在是纳税良民,开餐厅可不是为了收容邪教中人。 高飞刚走进餐厅时,恰好听到城阳向连雪打听他。 高先生以为,他答应连雪收容所谓的青瓷十二钗,完全就是学雷锋做好事,给这些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这些人应该不管是在当面还是背后,都该尊敬他,就像岛国人民提到他们的天皇那样。 可惜让高飞失望的是,城阳向连雪打听他时,一点恭敬的意思也没有,让人觉得她们来落日餐厅,就是很给高某人面子那样,再加上其中两个还做出要和他对掐的动作,他当时就烦了。 听高飞竟然威胁大家,说要撵着大家滚蛋后,久在江湖飘的城阳等人大怒,呼啦一下就把他围了起来。 连雪见状,赶紧劝道:“城阳姐,别乱来” 城阳却抬手,打断了她的话,看着高飞冷冷的说:“七妹,你要是当我还是姐的话,那就别管。” 沃曹,这些女人还真够嚣张的,想跟着我混饭吃还,还敢和老板摆架子,傻瓜吗? 高飞冷笑一声,抱着膀子正要说什么时,却听到门口有人大吼:“干什么,谁敢在落日餐厅惹事!?” 高飞扭头,就看到李德才挽着袖子从门外冲了进来。 其中一个女人压根没看得起李德才,抬手横在他面前冷冷的说:“你谁?边去!” “他是我餐厅的保安队长。” 高飞晒笑一声,对李德才说:“李队长,现在是你履行职责的时候了。” “飞哥你就瞧好吧,我等这一刻已经很久了!” 李德才这样说倒是实话。 他和老王一样,都非常感激高飞,恨不得以身相许刚才,李德才看到老王被委以重任后,就有种失落感:飞哥既然也给他开不菲的薪水,可自从开业后,还没有谁敢来餐厅闹事,这让德才哥颇有些‘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无奈感。 现在,好不容易有人来闹事了,飞哥也指示他要履行保安队长的责任,而且最重要的是对方是一群不错的妞儿,李队长当然不会放过这个表现自己的机会,虎躯一晃就冲了上去。 看到李德才冲上来后,城阳双眸微微眯起,透出了不屑:姐们可是青瓷院中的十二钗,闯荡江湖很多年,每个人手里都沾了血腥,岂会在意这种土包子? 根本不用城阳吩咐,其中两女冷笑声中,脚下一错迎向了李德才。 “城阳姐,唉,唉!” 看到姐妹们和李德才交手后,连雪急得连连顿足,正要冲过去时,却被城阳一把挡住:“七妹,你放心,三妹她们是不会伤人的,只是让某些人明白,我们姐妹不是任人呵斥的下人。” “城阳姐,你、你怎么这样想啊,唉!” 连雪左右为难,看向高飞,希望他别生气。 在李德才和那俩女人动手后,高飞坐在了一张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一副悠然看戏的样子。 李德才刚冲上来时,三妹俩人根本没有把他放在眼里,觉得他就是仗着自己是男人有点蛮力而已,根本不足为惧,三两下就能把这家伙干倒在地。 可事实上,她们却小看了李德才。 李德才在两个女人的左右夹攻下,丝毫不惧,左踢右挡,根本不采取守势,一味的进攻。 说实话,要是大家手里都拿着家伙以命相搏的话,别看三妹俩人是女人,可都是见过血的,平时没事就琢磨该怎么才能用最利索的方式杀人,李德才还真不一定是对手。 不过现在可不是拼命,而是想让某人不敢小看自己,所以三妹俩人当然不能使用那些杀招,在李德才的横冲直闯下,只能接连后退。 高飞冷笑,淡淡的说:“青瓷十二钗,不过如此尔尔。” 听高飞敢讥讽自己姐妹不过尔尔还有,城阳脸色一变,低声喝道:“六妹,八妹,你们也上,力度大点不要紧!” 城阳话音未落,又有两个女人扑了上去。 连雪阻挠无效,急得只是跺脚。 幸好,此时还不到来客人的时候,餐厅工作人员都围了过来,兴致勃勃的围观倒是德才姐,有些担心兄弟会惹事,一个劲的吆喝:“德才,千万别伤了人家孩子啊!” 德才姐的好意,被城阳听到后反而觉得是在讥讽她们不行,脸色越加难看了起来,对出手始终留情的三妹微微点了点头。 连雪的脸色大变:“城阳姐!” 城阳淡然说道:“我说过,不会伤人的。” 三妹等人在得到城阳的指令后,再出手时拳脚已经带有了劲风,招数也开始狠辣起来,四个人的拳脚专门对李德才的胯间、眼珠子等地方招呼。 三妹等人使出杀招后,刚才还大杀四方的李德才,马上就感到了不一样的压力,被迫采取了守势。 但饶是这样,李德才还是被几个女人在腿上、皮股上甚至脸上等不要紧的部位,狠狠抽打了几下,一时间狼狈起来。 “城阳姐,行了!” 偷眼看到高飞脸色越来越难看后,连雪就知道事情要遭,连忙劝城阳住手。 城阳却只是嗤笑一声:“呵呵,七妹,我已经说过两次了,不会伤人的,只是让某人知道我们姐妹不是那种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下人!” “不论你们做什么,你们就是一些下人,这个结果不会改变。” 高飞冷声说出这句话时,就像一根椅子上安了弹簧那样,忽地弹起,直接冲向了围攻李德才的那四个女人。 看到高飞跳起来后,城阳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从这小子蹦起来的麻利劲可以看出,他的确比那个土鳖要厉害很多。 高飞那晚夜探苏家别墅时,曾经和连雪三人交过手。 所以,除了连雪知道这厮功夫相当不错外,城阳也从其他两个姐妹嘴里得知他会几手了:能够打跑摘桃、逼退青瓷十二钗中三人的家伙,肯定也不是一般人。 不过,城阳就算知道这些,也亲眼看到高飞冲上去时的麻利动作,可她还是以为这小子绝不是众姐妹的对手。 毕竟青瓷十二钗不但人多,而且个个打斗经验丰富,十几个人要是再干不过他一个,那还有脸混吗? 同样,看到高飞冲过来后,十二钗中的其他人,也不等城阳吩咐,马上就有两个人娇叱一声,抬手飞脚的挡住了他的去路。 “米粒之珠,也放光华!” 高飞冷笑着说出这句话时,忽然觉得,自己很像武侠小说宗师梁羽生《云海玉弓缘》中的大魔头孟神通。 孟神通和人对掐时,就经常冷笑着说这句话,然后用阴煞修罗掌把对方打残。 高飞当然不是孟神通,更不会阴煞修罗掌,可堂堂的兵王鬼舞,对付一帮狂妄自大的女人,不说易如反掌的话,应该还是很轻松的。 当然了,这帮弱智女人再怎么狂妄无礼,高飞也不会伤了她们。 毕竟她们是连雪的姐妹,苏北山的手下,正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让她们知道某人的厉害,吃点苦头也就罢了。 高飞冷笑声未落,腰身忽然一拧,右肩下沉的同时,右手已经电闪般的上伸,一把扣住了一个女人劈面打过来的右拳脉门,低吼声中用力一抡! 那个女人惊呼一声,身子好像一个风筝那样,嗖的就飞了起来,向同伴中砸了过去。 谁也没有想到高飞出手竟然这样彪悍,仅仅一个照面,就把人给摔了出去。 众女人齐声惊呼,但却没有闪避,其中两个女人纵身跃起,张开双臂迎向了变成‘飞人’的姐妹。 在自己姐妹被高飞抡起时,城阳的瞳孔也是猛地一缩,直到那俩姐妹顺利接住‘飞人’后,才算是松了口气。 不过,不等她提起的心落下,就听到高飞森然一笑,如影随形般紧跟在‘飞人’后面,在两个姐妹接住‘飞人’刚一落地时,身子一矮,右脚伸出贴地横扫,一个漂亮的扫堂腿,刚接住‘飞人’的那两个姐妹,就哎哟一声的摔倒在了地上。 看到高飞轻松放倒三个姐妹后,城阳终于有些相信连雪的话了:这小子,不好惹! “城阳姐,快让大家住手,你们打不过高飞的!” 围观的连雪,看到城阳挽起袖子要冲上去后,连忙拉住了她胳膊。 “七妹,你松开!” 城阳霍然转身,厉声喝道:“我就不信,他能把我们这些人全部打倒!” 连雪哪敢松手,反而双手抱住她的胳膊,苦苦哀求她千万别冲动。 城阳做为十二钗的老大,平时真像大姐那样照顾下面这些姐妹。 现在,她的姐妹正在和高飞鏖战,她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我再说最后一次,你要是再不松开,从此我们姐妹就恩断义绝!” 怎么挣也挣不开连雪的城阳,最后真怒了,瞪眼大喝。 她的话音刚落,却听到背后有人淡淡的说:“连雪,你松开她。对于这种不见棺材不落泪的,唯有把她打服了气,她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第270章 飞哥万岁! 猛地一甩右手,城阳终于挣开了连雪的搂抱,霍然转身,却又立即愣在当场。 就在城阳和连雪争执的这短短时间内,她那十个小妹,此时竟然都躺在了地上,一个个呆若木鸡的看着高飞,茫然的眼神中带着明显的恐惧。 怎么了,三妹她们这是怎么了!? 看到众姐妹都躺在地上后,城阳怀疑自己眼神不管用了,赶紧抬手用力揉了揉双眼,再睁眼看时,众姐妹依然全部躺在那儿,高飞却气定神闲的站在她面前,眼里带着明显的鄙夷。 城阳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吃吃的说:“你、你会妖术!” “哥们的是孙悟空转世,专门降妖伏魔的,怎么可能会妖术?” 高飞笑了,他很享受让女人吃惊的感觉。 当然了,让城阳这种还算有几分姿色的女人吃‘精’也不错 就像见了鬼那样,城阳连连摇头,喃喃的说:“这不是真的,这绝对不是真的哎哟!”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已经迅疾的挥手,一掌砍在了她的脖子上。 城阳嘴里发出一声闷哼,双眼翻白,缓缓的瘫倒在了地上。 直到被高飞打倒,城阳也不相信他一个人,会在短短几分钟内把十个姐妹都打倒在地。 别忘了,青瓷十二钗可是青瓷院三路中的‘斩路’,主要职责就是打打杀杀,比起国家那些王牌特种兵来,丝毫不逊色的。 要想把她们全部放倒在地上,除非是神仙,凡人就算功夫再牛叉,也绝做不到的。 可是,高飞却做到了。 他是鬼,不是人! 这是城阳在倒下去时,脑海中迅速闪过的一个念头。 高飞当然不是鬼,他是个人。 说实在话,如果双方是在空旷场地以命相薄的话,高飞就算最终能把十个女人全部放倒,他自身也得付出受伤、长达半小时以上的代价。 不过,当下不是在空旷的场地中,而是在餐厅大厅内,周围还有许多桌椅、围观者,因为场地不够开阔,又怕误伤围观者,所以在无形中就束缚了青瓷十二钗的战斗力,让她们做不出更加犀利的配合。 而且在来时,城阳也曾经嘱咐大家,只需让某人知道她们的厉害就行,千万别动真格的,以免惊动了警察,让七妹连雪失去立足之地。 所以,尽管城阳等人人数众多,对掐经验丰富,但限于以上的约束,在面对近身格斗本领出超一流的高飞时,短时间内就被摆平,也不是多稀奇的事了。 看着被砍倒在地上的城阳,高飞晒然一笑,不等连雪说什么,就到背着双手走向了楼梯,边走边淡淡的说:“连雪,看在你的面子上,你问问她们到底想不想跟我混。如果不想的话,那就直接滚蛋。如果想的话,那以后给哥们老老实实的低调做人,别拽的和二五八万那样,让人看着别扭。” 在城阳等人不知好歹的动手后,连雪还以为高飞再也不会收留她们了,正绞尽脑汁的琢磨该怎么替她们求情时,高飞却说出了这番话。 连雪顿时大喜,也来不及问众姐妹的意见,赶紧说道:“我保证,她们愿意留下来的!” 高飞扭头冲连雪笑了笑,这才施施然的走上了楼梯,留给大家一个伟岸的背影。 “好!高总万岁!” 目瞪口呆的老王,率先从惊讶中醒来,用力鼓掌:马丹的,有这样一个打架超牛比的老板罩着,以后谁还敢欺负老王?削死他! 而餐厅那些外国工作人员,更是一些骨子里崇拜强者的战争贩子,纷纷跟着老王鼓起掌来,其中那几个礼仪小姐和女服务生,蓝眼睛里更是放出了爱的火花,啪啪作响。 “沃曹,这才是高手啊,老李俺以前还自命不凡,以为凭着这点本事,肯定能让飞哥刮目相看,谁想到唉!” 李德才既羡慕,又羞愧的叹了口气。 掌声落下时,城阳悠悠的睁开了眼。 其实,刚才高飞砍在她脖子上的那一掌,并不是太重,她完全可以不用昏过去的。 不过,有时候昏过去,要比清醒着好受许多。 人家高老板眨眼间就摆平十个姐妹的彪悍,让城阳感到无地自容。 她在率领众姐妹来时,曾经很骄傲的说:就算留在落日餐厅打工,但也得让姓高的家伙知道姐们的厉害,免得他垂涎大家美色 但城阳等人却做梦也没想到,不但没有给高老板一个下马威,反而被人家一人干倒全部姐妹! 最重要的是,那家伙面对紫色出众的青瓷十二钗,那眼神,竟然像看待一群混不下去的叫花子! 高飞的轻蔑,极大创伤了城阳的自尊心,她才借着被高飞一掌砍倒时,假装昏了过去。 同样,她也听到高飞临走前的那番话了,更加觉得无地自容。 所以睁眼后马上就爬起来,一言不发的向门口走去。 “城阳姐!” 连雪赶紧追上去,抱住了她的胳膊:“城阳姐,你要去哪儿?” 城阳很想冷着脸的说几句诸如‘姐们天涯海角随便去,哪怕是去街头打把式卖艺,也不会留在这儿看他那副嘴脸!’的话。 但事实上,这些话到了嘴边时,却变成了苦笑:“七妹,你觉得我们还有脸留下来吗?” 连雪连忙说:“城阳姐,你们为什么不能留下来?别看高飞话说的那样刻薄,实际上他人很好的。要不然的话” 接下来,连雪压低了声音:“掌院在临死前,也不会把他女儿托付给他了。而且,据我猜测,掌院也把那本书交给了他。” 城阳身子一颤:“什么?那本书?你、你是说安七妹,掌院真得到了那本书?” 连雪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用哀求的语气劝道:“城阳姐,留下来吧,我们姐妹在一起,也互相有个照应不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们走了,以后姐妹们怎么办?” 城阳紧紧的抿着嘴角,愣了半晌,才低声说道:“好,那我就听你的,我们留下来!” “太好了,城阳姐,你们稍等,我去告诉他!” 连雪大喜,转身就冲上了楼梯,来到了二楼的总经理办公室门前。 办公室的房门是虚掩着的,连雪抬手轻轻敲了几下,高飞的声音传来:“进来。” 正在翻阅报表的高飞,抬头看了眼连雪,笑道:“来了,坐下吧。” “不、不坐了。” 连雪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低声说:“高飞,城阳姐她们答应留下来了。” 这个结果,早就在高飞的意料之中:现在苏北山死了,她们成了一群没人管的孩子,如果在社会上游荡,早晚会出事。那个城阳如果有点脑子的话,就会选择留下。 不过,基于她们刚才嚣张的表现,高飞当然得她们付出点小小的代价,于是淡淡说道:“行,你去告诉你那个城阳姐,让她亲自来找我谈。” 连雪一呆,喃喃的说:“高飞,你不会要、要教训她吧?我知道,她那个人很傲的,脾气有些强硬,也许无法接受。” 高飞冷笑:“哼哼,那就让她们滚蛋就好了,反正我也不稀罕她们。凭着餐厅更加美好的明天,我想招收服务生,那还不是简单的要命?” 顿了顿,高飞语气放缓:“连雪,刚才你也看到了,她们是多么的嚣张。她们以为她们是谁呢,不过是一群走投无路的女阿飞!我收容她们,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她们如果不为刚才的愚蠢表现接受教训,那就让她们走人。我这儿,不伺候这群自以为是的奶奶。” “好,那我去告诉城阳姐。” 连雪呆了片刻,觉得人家高飞说的很在谱,只好点头退了出去。 房门刚关上,一声清脆的‘叮当’声,就从手机内传了出来。 高飞拿起手机一看,是条求求信息:“佐罗,在吗?” 不用问,这条信息是沈银冰发来的,因为除了那个神经妞之外,别的网友绝不会主动打理高先生的。 盯着那条信息,高飞低低叹了口气,回复:“在。” “你做什么呢?” “我啊,没事看电视呢。你呢?” “我在发呆。” “发呆?” 高飞耸耸肩,问:“发呆好啊,女孩子发呆,总比发骚要好得多。” 以前在和沈银冰聊天时,高飞从不会和她说这种没素质的话。 不过,现在他已经被沈银冰甩了,要是再和她客气,那爷们面子往哪儿放啊? 那边的沈银冰明显没想到高飞会这样和她说话,愣了片刻才装作没看到这句话的样子,岔开了话题:“佐罗,我现在心里很烦,真的,特烦!” 高飞马上回复:“这是吃饱了撑的。” 沈银冰仍然没有介意高飞的态度,用可怜兮兮的语气说:“佐罗,我心里憋了很多话,不知道该谁说,我能不能告诉你呢?” 高飞懒洋洋的回到:“随便。” 这时候,办公室的房门被人敲响,高飞头也不抬的说道:“进来。” 进来的人,是城阳。 她的脸上带着笑,一看就是挤出来的就像犯了错的小孩子那样,双手放在小腹前走到办公桌前,低声说:“高、高总,我来了。” 高飞点了点头,用手指头在手机屏幕上点化着:“你爱说就说吧,反正我闲着也没啥事。” 沈银冰先发来了一个‘嗯’字,接着才说:“我吧,最近家里发生了两件大事,我父亲被人谋杀了,有一个人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帮了我。本来,我很感激他,并和他重新置办了一套房子,同居了……” 看到高飞自顾自的玩手机,根本不搭理自己后,城阳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变得难看了起来。 第271章 欺人太甚! 第271章欺人太甚! 为了姐妹们能够有碗饭吃,城阳厚着脸皮的来向高飞承认错误。 她本以为,只要她放低姿态,稍微说几句软话,高飞一大老爷们儿,肯定不会和女人一般见识,最多也就是教训她一顿,这事儿也就这样过了。 可谁知道,她站在桌子前半天,高飞却像是没看到她那样,自顾自的玩手机。 马上,城阳就感到了羞辱,粉面冷冽了下来,提高声音说道:“高总,我来了!” 只是让她更加生气的是,高飞依旧头也不抬,目光一直盯着手机,淡淡的哦了一声:“哦,来了就来了吧,随便坐。” 高飞办公室内,还有一套真皮沙发,沈银冰遭秦紫阳绑架的那晚,他就和秦老师在这下面鏖战了几个回合的。 城阳看了眼那张沙发,却没有坐下,而是气鼓鼓的看着高飞,也不说话,心想:我倒要看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 还别说,高飞真没有故意不理她,因为他在看沈银冰的信息。 沈银冰就像一个受了父母委屈、向好朋友诉苦的小女孩那样,把她和那个人(高飞)之间的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 也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在手机上打字的,速度快的吓人,就像和高飞面对面的说话那样:“佐罗,本来我以为我很了解他,也很感激他,打定主意要陪他一辈子!可是,他却昧下了我父亲的一本经书。如果那本经书是一笔财产的话,他不还给我还有情可原。可那只是一本书啊,就算是稀世珍本,能值多少钱?能换取北山集团和我沈银冰吗?” “唉。” 沈银冰先发了个叹气,又打字道:“但他就是不肯交给我,帮我让父亲在那边得到安生,甚至还危言耸听的说什么,如果他把那本书交出来的话,会死很多人!” 看到这儿,高飞忍不住的回到:“也许,他说的很对呢?看你刚才所说的,那个人也不是贪婪小人,为了救你更是不惜从上百米的高楼平台上跃下。就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会为了一本书,就不惜失去你?所以我猜测,他说的也许很对,你真有可能会落入了别人的圈套中。如果你逼他拿出那本书,真会有很多人死去的。” 高飞在手机上所说的这些,依着沈银冰的聪明,当然能想到。 只是,她真的不能接受高飞宁可让老苏不得安生,也不把书交出来的做法。 女人犯倔,就爱钻牛角尖,认死理的。 如果高飞当面和她说这些道理,沈总肯定听不进去。 可高飞用佐罗的口气和她说,她却在随后几分钟一直没回信息,看来是在思考。 等了差不多有五分钟的样子,就在高飞以为沈银冰不会再回复时,她的信息来了:“佐罗,也许你说的很对。这件事我受到外界条件影响后,思维受到了干扰。佐罗,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说服他拿出那本书来呢?” 高飞很干脆的说:“不知道。” 沈银冰回复:“嗯,也是,毕竟你不认识他。” 没有比我更认识他的了高飞吧嗒了一下嘴巴,忽然问道:“如果他死活不给你那本书的话,你会怎么样?” 沈银冰回答:“我不知道,也许,也许我们以后再也无法走到一起了吧?爱人之间,应该是坦诚相见的。暂且不管那本书有多重要,有一万个不能交给我的理由,他都该和我讲明白的。可是,他却选择了隐瞒和欺骗,让我无法再相信他。” 高飞冷笑,打字问道:“如果他始终不给你那本书,你是不是就永远无法原谅他?” 不等沈银冰回答,高飞又问:“你是不是再去找别的男人,做男朋友?” “我不知道。” 沈银冰在那边沉默了良久,才回复了这四个字,然后下线了。 特么的,要不是为了连雪她们的安全,老子才懒得留着那本破书! 在心里骂了一句后,高飞把手机随手放在了桌子上,抬起头来时才看到,城阳脸色很不好看的站在他面前,直挺挺的好像一支标枪那样。 心里想事的高飞,已经忘了刚才城阳的存在了,此时看到她后,一脸诧异的问道:“咦,你什么时候来的?” 我什么时候来的? 听高飞问出这句话后,城阳气的差点吐血:我在这儿站了都大半个小时了,你竟然装模作样的说没看到我,这不是故意给我难堪? 看到城阳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好像有暴走的趋势后,高飞才猛地想起人家早就来了,只是自己忙着和沈银冰聊天,忘了她这号人的存在。 错在自己,高先生却不会认错,因为他看出城阳很生气后,就知道这女人虽说被迫前来道歉,却没有任何诚意,心里根本不尊重他这个当老板的。 既然是这样,高老板又何必向她说抱歉? 天底下,哪有老板受员工气的? 拜托,他才是她的衣食父母好不好? 她又不是他亲妈亲妹亲老婆,就是一个走投无路来混饭吃的,她有什么资格给高先生脸色看? 这女的不是狂妄惯了,就是智商有点问题,很可能是后者多点高飞轻蔑的瞥了城阳一眼,懒得再问她什么,又拿起报表看了起来。 哟呵,他又当我不存在了啊! 城阳用力咬了一下嘴唇,正要发作时,却又颓丧的松开了握紧了的双拳:刚才那么多姐妹都被人家放倒在地上了,她一个人又怎么可能是高飞的对手? 更何况,她这次上来可不是和高飞打架的,而是求人家收容众姐妹的。 想通了这个道理后,城阳垂下了眼帘,低声说:“高总,在半小时前,我就已经来到你办公室了。” 高飞懒洋洋的问道:“哦,你找我有事?” 城阳点了点头。 “什么事,说吧?抓紧时间,我还有工作要做。” “是这样的。” 城阳抬起头,低声说:“我想问问高总,能不能招聘我们姐妹十一个,做落日餐厅的员工。” 高飞放下报表,看着城阳淡淡的说:“说实话,因为餐厅生意很不错,我的确招聘服务生的打算。虽说你们姐妹外形、气质都很一般,不怎么适合做这个工作,不过看在连雪的面子上,只要你们再静下心来好好接受培训,我还是可以招聘你们的。” 什么叫我们的外形、气质都很一般啊? 我们青瓷十二钗,可是青瓷院众多教众中有数的美女,无论外貌气质还是身手,都是上乘,怎么到你嘴里就一文不值了呢? 城阳强忍着怒气,点头喃喃的说:“是,是,多谢高总招聘我们。你放心,我们绝不会辜负你的希望,肯定会静下心来好好接受培训的。” “嗯,你能这样认为,那我就放心了。” 高飞点点头,拿起电话:“喂,连雪吗?嗯,你告诉玛丽娜(餐厅服务生领班),让她做好培训新员工的准备。对,就是你那些姐妹。嗯,不用谢。哦,对了,还有,告诉玛丽娜,不管用什么方式培训,必须在分餐厅开业之前,把这些人培训出来,我会给她额外奖励的,好,就这样。” 扣掉电话后,高飞就像轰苍蝇那样,对城阳摆了摆手:“好了,去找连雪吧,她会安排你们的。” “谢谢高总。” 城阳双手放在小腹前,弯腰对高飞微微鞠躬,转身向门口走去。 虽说她真看不惯眼前这张嘴脸,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为了众姐妹能够有口饭吃(促使她决定留下来的主要原因,却是连雪告诉她说,那本书很可能在高飞手中),城阳只能委曲求全。 要想出今天这口恶气人生漫漫,有的是机会不是? 城阳刚走到门口,却听高飞说道:“站住。” 她转身,问:“高总,你还有什么吩咐?” 高飞拿着签字笔,淡淡的说:“刚才你们在下面闹事时,打坏了餐厅几把桌椅,这是一种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的不理智行为。为了让你们记住这个深刻的教训,餐厅决定扣发你们第一个月的薪水,听明白了吗?” 听高飞这样说后,城阳的脸猛地通红,胸脯急剧起伏了起来:嚓,什么狗屁桌椅那么贵啊,竟然要我们姐妹十一人一个月的薪水?这不是摆明要赤果果的剥削、为难我们?我们不干了!哪怕是饿死,被仇家追杀,去红番区做那种事,也不留下看你脸色了! 就在城阳再也忍耐不住要发作时,高飞斜着眼的说道:“如果你觉得我这个要求有些过份,不想接受处罚的话,你也别生气,我会看在连雪的面子上,送你们这些人维系几天的盘缠,你们爱到哪儿去混,爱做什么,都和我无关。” 高飞的这番话,就像一瓢冷水,哗的一声浇在了城阳脑袋上,使她马上冷静了下来:不能冲动,千万不能冲动!如果是我个人的话,我就是去要饭,做专职杀手,我也不会留下来受他压迫。但十二妹几个人还小,我不能因为我的不理智,让她们去过那种提心吊胆的日子。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城阳咬着牙的笑了笑:“好、好的,高总。” 高飞挥手:“那就行,你可以走了。” 山不转水转,咱们走着瞧! 城阳又‘深情’的看了眼高飞,这才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望着那扇关上的房门,高飞冷笑:“嚯嚯,想和我斗,你还嫩了点!” 第272章 未来的美女保安!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城阳等人留下,不留下,对于他来说都无所谓。 要不是看在连雪的份上,城阳她们早就被扔到大街上自生自灭了。 “唉,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仁慈了些。” 高飞叹了口气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梁娇娇打来的电话:“高飞,你现在哪儿?” 高飞回答:“我在餐厅啊,怎么了?” “哦,没什么。” 梁娇娇说:“我以为你还在家里看电影的,本想让你帮我送一份文件来区分局的。” 被沈银冰轰出阳光新城后的这些天内,高飞一直都住在梁娇娇家里,过上了真正的同居生活。 话说高飞住进梁娇娇家里,绝对是阴差阳错的,那晚他们要是没有碰到并喝酒,高飞现在肯定是住在酒店的。 但就是因为那晚他在醉酒后,把梁娇娇当做是沈银冰,狠狠‘惩罚’了一次后,俩人的关系有了更加微妙的变化:梁娇娇没有撵高飞滚蛋,后者也没提出要走,反正俩人有事就各忙各的,晚上就在一张床上打滚。 没有谁强迫谁,很正常,很自然,仿佛他们是没有任何过节,谈了很久后开始回归平淡的男女朋友那样,就像现在梁娇娇给高飞打电话,想让他帮忙送文件,随意,自然,没有丝毫做作。 看了时间,高飞问:“你着急要用吗?我这给你送去?” “算了,你既然已经来餐厅了,还是我自己去拿吧。” 梁娇娇在扣掉电话之前,问:“哎,对了,今晚你想吃什么,我下班后去超市买。” 高飞想了想:“红烧排骨吧,我觉得你做得味道很不错。” “那行,今晚就吃红烧排骨,挂了,拜拜。” “世事还真是让人无法猜测啊,本来我和她是苦大仇深的仇人,谁能想到现在却一起搭伙过日子了。看来,这都是因为我的感染力太强了。嗯,能改变一个人,也很让人骄傲的。” 点上一颗烟,惬意的喷出个烟圈后,高飞又拿起了报表。 尽管高总对报表上那些枯燥的数字没啥兴趣,觉得一点也不如岛国小电影有影响力,可他终究是餐厅的老板,必须得关注这些。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就在高飞看的眼睛发涩时,德才姐敲响了房门。 放下报表,高飞站起来笑着问:“德才姐,有事找我?” 德才姐站在门口,态度恭敬而随和的说:“高总,已经中午了,你想吃什么,我让后厨给你做,俺给你端上来。” “中午了吗?时间过的这么快。” 高飞看了下时间,笑道:“不用搞什么特殊化,以后我就和你们一样的伙食好了。你也不用给我端上来,我去下面吃。” 高飞洗了把脸来到下面时,大厅内早就把那些损坏了桌椅收拾干净了,城阳等人也不在场,也不知道被连雪打发到哪儿去了。 此时已经是午饭时间,三三两两的客人,正来到餐厅内。 那些亲眼看到高总大发神威的餐厅工作人员,看到他下来后,再看向他的眼神中,依然带有了敬畏的神色。 这些外国人的心态改变,让高飞很满意,随便坐在了靠窗的一张桌前,看着窗外吹着口哨,悠然自得的很。 虽说高飞明确吩咐过德才姐,他要和大家一起吃工作餐。 但实在却不愚昧的德才姐,却不会真按照他所说的那样去做,高飞等了几分钟,她就端上了一盘牛排、一个蛋炒饭,还有两瓶开胃啤酒。 “德才姐,谢了。如果这也算工作餐的话,那也未免太奢侈了点。” 和德才姐道谢后,高飞也没再说什么,拿起刀叉开始吃饭。 他刚喝完一杯啤酒,拿起酒瓶正要再满上时,却看到四个人坐在了他前面的桌子上。 这四个人,有两个是头发眉毛都花白了的老头,另外两个却是年轻人。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看到这俩老头时,高飞明显感觉到了一种叫做‘威严’的东西。 而陪伴这俩老头的年轻人,在坐下之前,就眼神警惕的向四周扫射了一圈,确定餐厅内一切正常后,才垂下了眼帘。 高飞心中一动:这两个老家伙来历不简单啊,来餐厅吃个饭还带着保镖,看来不是亿万富翁,就是离退休的体制中人。 虽说看出这俩老头不简单,高飞也没有在意:只要人家吃饭给钱,管他们是什么来历呢。 “飞哥。” 这时候,李德才笑嘻嘻的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了他对面。 高飞懒洋洋的说:“有什么话就说,别笑得这样谄媚,好像摇尾巴的狗儿那样。” “嘿嘿,飞哥就是飞哥,连我笑的这样谄媚都能看得出。” 李德才拍了记不怎么高明的马屁,腆着脸的说:“那啥,飞哥,俺想和你商量个事,是这样的。上午你还说,要扩充餐厅的安保人员吗?” “对,我是说过,你和老王商量一下,找家靠谱的安保公司,捡着长相顺眼的保安要几个就是了。” “俺有个不成熟的想法,想请飞哥考虑考虑。” 李德才顿了顿,笑容更加甜美:“俺听小雪说,你已经答应让她那些姐妹在餐厅工作――你看啊,那些妞儿虽说狂妄自大了些,不过打架的本领倒是不错,再练个三五年的,说不定就能跟上俺了……” “屁,李德才你少在自己脑门上贴金。什么叫再练个三五年的?现在那个叫城阳的收拾你,绝对没问题。” 高飞低骂了一声,说:“你是不是看到人家会打架,又是漂亮妞儿,所以想让她们干保安,成为你的直属手下?” “飞哥高明!” 李德才一脸惊诧,佩服的不行不行的样子:“飞哥,为啥俺心里想什么,你都能看得出呢?” 高飞一脸鄙夷的骂道:“少给老子在这儿灌迷魂汤。说吧,是不是看到这么多美女,你那玩意开始动歪脑筋了?” 李德才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嘿嘿,算是吧。不过俺也想过了,如果那些妞儿能穿上保安制服,肯定能成为一道靓丽的风、风景线。对,就是风景线!飞哥,咱们餐厅要是用女保安,而且个个都长的这样水灵,又能打架,肯定会吸引更多消费者眼球的。她们所创造的价值,也会比服务生更高。” “咦,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点呢?美女保安,这倒是一个嚎头,恐怕是连雪想出来的吧?又蛊惑你来找我商量。” 高飞捏着下巴想了想,说:“看来连雪也不忍心让她这些姐妹伺候人。嗯,也行,反正这些女人也不是安分的主,干安保倒是很适合她们。” 李德才也没辩解是谁想出来的主意,只是看到高飞答应后,欢喜的连小眼睛都看不到了:阿拉耶稣玛利亚,无论是哪个爷们,带着十多个美女保安在餐厅内转悠,也是很拉风的事儿不是? “行了,老子同意了,你是不是该滚蛋了?” 高飞笑骂:“没出息的家伙,我可警告你啊,那帮女人可不好惹,别吃不到鱼反而搞一身腥。” “嘿嘿,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飞哥!飞哥,您慢用,俺就不打搅了。” 李德才很奴才的给高飞弯腰接连行礼后,这才兴奋的转身闪人了。 如果李德才能和其中一个妞儿王八砍绿豆对眼了,那也是件不错的喜事。不过,那些女人个个拽儿吧唧的,就他这土鳖样子不一定追上人家,看来哥们还得嘱咐连雪,尽量帮他创造机会。 看着李德才兴冲冲走开的背影,高飞刚想到这儿,却听有人说:“喂,年轻人,你是这家餐厅的老板吗?” 高飞扭头看去,才知道问他话的是前面桌前的其中一个老头。 这老头四方脸,浓眉大眼,仪表堂堂――如果再年轻个二十岁,肯定是个标准的少妇杀手,尤其是他身上还散发出大多数男人都没有的铁血气质,相信更能博得少妇青睐。 可惜就是年龄大了点,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提得起枪,上得了马? 高飞点头笑着回答:“是的,这位大叔,我就是这家餐厅的老板,请问有什么事吗?” 刚才李德才曾经来找高飞商量事,看来老头听到了他们的谈话,知道高飞是老板了。 “没啥事,就是看你小子还算顺眼,想和你喝两杯。” 老头大咧咧的说着,端着空酒杯酒杯走了过来。 在老头站起身时,高飞发现正面对着他的那个老头,好像皱了一下眉头,但却没有阻拦这老头过来。 那个老头的相貌倒是很儒雅,和这个老头截然相反。 如果是别人,在听老头称呼自己小子,又说看自己顺眼才想过来喝两杯,也许会生气:滚你的蛋,你特么谁啊,哥们稀罕和你一起喝酒? 其实高飞也不满老头这样说,但看出这几个人来历不凡后,存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再加上老头年龄也的确大的可以做他爷爷,就算喊他个小子,好像也很正常的。 毕竟高先生,在某些时候,还是个尊老爱幼的好青年,十七岁那年还扶老太太过马路来着――所以,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满,倒是呵呵笑道:“好啊,那我就陪你喝一杯。德才,给我来瓶白酒!” 马上,李德才就颠颠的送来了一瓶白酒,又殷勤的给他满上后,这才傻笑着退了下去。 高飞拿起酒瓶子,笑道:“老爷子,我给你满上?” “不满上怎么喝酒!” 老头说着端起了被子,高飞刚要倒酒,跟着老头一起过来的那个年轻人,却及时抓住了他的手腕,沉声道:“我来满酒!” 力道很大,这是个高手! 在被年轻人抓住手腕时,高飞就察觉出这年轻人绝对是个行家,因为他不但手劲大,而且看似随意的一抓,就抓住了高飞的脉门,稍微一用力。 年轻人一直对自己的武力值很自信,依着他的想法,只要稍微用力,高飞就得被迫松开手。 但让年轻人大吃一惊的是,高飞却像没事人那样,根本没有松手,反而在笑了笑时,左手电闪般扣住了他的右手手腕脉门:“这位兄弟,还是我来满酒吧。” 第273章 大丈夫何患无妻! 年轻人叫周恒,隶属中央警卫局老干部安全保卫处。 所谓的中央警卫局警卫员,其实就是老百姓常说的中南海保镖。 就像凡事都分一二三等那样,警卫局的警卫员也分几个档次。 级别最低的,负责中南海外围的保卫工作,有点类似于大公司的保安。 稍高一点的,则会外出为那些封疆大吏(按照华夏惯例,所有封疆大吏都有资格配备一到两名中央警卫员)做司机(保镖)。 级别再高一点的,是负责在首都工作的那些副国级首长安全,像什么国务院副总.理,政治.局候补委员、离退休的重要老干部。 而警卫局那些真正的精英,又分为两拨。 一拨跟随在当局最高层核心首长身边,另外一拨,却是陪伴地位卓然、却已经离退休的重要老首长。 周恒,就是中南海保镖中的精英,他负责保护的对象,就是主动找高飞喝酒的陈破天。 不用问,另外那个长相儒雅的老头,就是方小艇的老公公,高彤辉。 陈破天在探明秦紫阳有那方面的意思后,也没有告诉高彤辉:秦紫阳虽说答应了,可他还没有看到那个叫高飞的家伙。 虽说他和老高的关系很铁,但也不想被他看做是侄孙女的秦紫阳,嫁给一个高雅那样的纨绔,所以他得亲自考察好了再作打算。 俩老头暗中筹备了几天后,终于在一个风花雪月的好日子,各自带着一名警卫员,偷偷来到了冀南。 因为方小艇两口子说的很清楚,高飞的餐厅就在泉城步行街上,叫落日餐厅。 所以俩老头根本没费多大力气,就找到这儿来了。 无巧不巧的是,他们刚走进餐厅,就通过李德才和高飞的对话中,确定了他们要找的人是谁了。 在得知对面那个年轻人,就是自己失踪26年的嫡孙后,高彤辉心尖儿颤了一下,凝神打量起了高飞:嗯,长的不错,一表人才,很有几分建成年轻时的样子。尤其是那看人时的眼神,带着散漫、却又倔犟,和建成就像一个人。就是不知道他人品怎么样。 接着,陈破天就走了过去,嚷着要和高飞喝一杯。 实际上,高彤辉想多观察高飞一段时间,然后再和他见面。 不过,陈破天却抢先过去搭讪了――这也是高彤辉有些皱眉的原因:这老东西,就是沉不住气! 暂且不管高彤辉心里想什么,单说高飞那边。 其实,周恒扣住高飞的脉门,并没有什么敌意,而是出于一种职业责任。 身为警卫局的精英,他当然知道老首长私自离京后的安全性,必须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对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意外。 比方高飞要给陈破天满酒,这在别人看来没啥不对的,甚至还也可能称赞这厮彬彬有礼。 但周恒却不这样想:他担心酒水中会有什么猫腻,在陈破天喝酒之前,他必须得检查一下,确定酒水没任何问题才行。 周恒本以为,只要他稍微用力,高飞就得松手的。 但让他大吃一惊的是,高飞不但没有松手,反而一把也扣住了他的脉门! 接着,周恒就感觉手腕一疼,右边半截身子都在瞬间变为酸软,不得不松开了手。 不好,这个人是个高手! 周恒被迫松手后,第一反应就是去掏枪,却被陈破天看似随意的抓住了手,呵呵笑道:“小老板,那就让你来给我满酒吧。” 看来他这是担心我会对老家伙不利,这才要夺走酒瓶的。 高飞扫了眼周恒,装作啥事也没发生过的样子,笑呵呵的给陈破天满上了一杯酒:“老爷子,听你口音,应该不是本地人吧?” 陈破天也没否认,很干脆的说:“嗯,我老家是蜀中的,后来几十年一直住在首都――来,干一个!” “我干了,你年龄大,随意点吧。” 高飞举着酒杯和陈破天晃了一下,一口闷。 “哈哈,爽快,我才不沾你年轻人的便宜,我也干了!” 陈破天哈哈笑了一声,也举起酒杯喝干了杯中酒,随即对周恒说:“小周,你去别处坐吧,别耽误我和这小老板喝酒。” 陈破天做为曾经的军委二号首长,那眼神是相当的毒辣,把高飞和周恒刚才的暗斗,都看在眼里。 陈破天当然知道周恒的本事,所以在看出他竟然在高飞手中吃亏后,倒是没有吃惊太大,反而相信方小艇夫妻所说的那些了:就是他干掉了那些鬼面人,救下了方小艇夫妇。 陈破天是那种‘敢爱敢恨’的爽快人,最欣赏的就是有本事、还有尊敬他的年轻人了――而眼前的高飞,无疑是很符合他的口味,这才破天荒的和他干了一杯,心想:嗯,单从这两点来看,这小子倒是能配得上紫阳,不过还得我老人家再细致考察一番才行。 把周恒撵走后,陈破天举杯让高飞给他满上,装作很随意的样子:“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呢?” 高飞边给自己倒酒,边说:“我啊,我叫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行,这名字虽说有些俗气,但却带着大气,勉强可以吧。” 就像聊家常那样,陈破天又问:“那个啥,你今年多大了?” “26了。” “哦,正当年啊。想当年我和你这么大时,还在部队里练拼刺刀呢。那个啥,你有女朋友了没有?” 陈破天刚认识高飞,就问人家这些话,说起来有些唐突。 不过,他就这样的直爽脾气,再加上高飞觉得这老头很顺眼,所以也没隐瞒什么:“嘿嘿,算是有吧。” 其实,高飞和沈银冰之间那些事,方小艇早就告诉了高彤辉,但陈破天却不知道。 陈破天放下酒杯:“哦?高飞,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啊,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什么算是有啊?” 高飞拿起刀叉,割了点牛肉说:“不瞒老爷子你,我现在和女朋友闹别扭呢,很有被甩到的可能,但又没完全断绝关系,所以才说算是有吧。” “哈,原来是这样啊,那就是没有了!” 陈破天哈的一声笑:“小子,说实在的,我老人家生平最看不起的,就是被女人踹了后还又死皮赖脸贴上去的。我呸!大丈夫志在四方,当以雄图霸业为重,儿女情长为轻。只要事业上取得成功,还怕没有老婆?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叫大丈夫何患、何患――” “大丈夫何患无妻!” 能够说出别人说不出来的俗语,高先生很开心,举杯痛饮贺! “对,对,就是这句话,大丈夫何患无妻?” 陈破天也抿了口酒,喋喋不休的说道:“小子,我看你印堂发亮,双目有神,非池中物,未来肯定能做出一番更大的事业,不会仅仅局限于只开一家餐厅吧?” 高飞摇头:“我的人生理想,当然不是只开一家餐厅!” 陈破天赶紧追问:“哦,那你最大的理想是什么?” 高飞伸出五个手指头,郑重其事的说:“我的最大理想,就是要在全世界,最少得开五百家餐厅!” “五百家餐厅?” 陈破天一愣,爆了粗口:“靠,搞了半天,还是开餐厅啊,这也算得上你最大的理想?” 高飞有些纳闷:“是啊,难道这个理想不够远大吗?五百家啊,想想就让人兴奋――老爷子,看你拉着个脸不满意的样子,那你告诉我,我最大的理想该去做什么?” 陈破天冷冷的说:“身为一个男人,要志向远大。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大汉帝国冠军侯霍去病曾经说过的几句话,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不求连城璧,但求杀人剑!这才是真正男人所向往的境界。” 冷哼了一声后,陈破天看着高飞的眼里带着恨铁不成钢:“可你,堂堂七尺男儿,最大的理想竟然是当个满身铜臭味的餐厅老板,真是让我老人家看不起。” 陈破天说完,不等高飞有什么反应,站起身就坐回了高彤辉那边。 高飞呆呆的看着陈破天,心想:曹,这老头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劝我去学霍去病!不过他说的也不错,清醒时找两个不顺眼的削一下,喝醉后躺在美女身上的生活,也的确是很让人向往。 “高总,请你过来一下!” 就在高飞看着陈破天等人有些好笑时,连雪在吧台那边喊他。 “哦,来了。” 高飞答应了一声,走到吧台前问道:“什么事?” 连雪回答:“刚才杰克说,酒柜里的红酒不多了,是不是得进一批了?” “该进货就得进货,你自己拿主意就行――啊,我还得签字啊?行,谁让我是老板来着。” 高飞拿过进货单,粗粗看了一遍应该采购的酒水数量,和类别后,在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签好字后,高飞把单子一推,说道:“连雪,下午你和你那些姐妹商量一下,问问她们愿不愿意做餐厅保安。如果不愿意干的话,那就只能做服务生了。” 连雪眼睛一亮:“让城阳姐她们做保安?好啊,这个工作适合她们。等忙完这一阵后,我马上告诉她们。” “嗯,她们要是答应了,你就告诉我。” 高飞点了点头,转身再看向窗口那边时,却发现那个很有些来历的老头等人,已经走了。 “奇怪,那个老头来这儿,就好像专门找我那样。” 高飞不不解的摇了摇头,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 第274章 可怕的梦境!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这句诗词出自李白的《将进酒》,气势磅礴,让黄河的雄壮跃然于纸上。 沈银冰平时感到胸闷,或者有什么难题时,就习惯性的来到河边,坐在草地上遥望黄河之水,心情就会有良好的回转。 这是一个秋阳高照的中午,大堤公路上很少有车辆行使,四周都是静悄悄的,唯有初秋的微风吹动树叶,发出了莎啦啦的声响。 沈银冰再次来到了河边,左右看了看,顺着游人踏出来的小道走进了防汛林中。 防汛林长不见头,但宽度也就是一两百米,枝叶茂盛挡住了太阳,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很快,沈银冰就将穿过树林,走到河边。 可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前面不远处的一棵柳树上,好像有人贴着树身站着。 沈银冰下意识的停住脚步,抬头看去。 那个人垂着头,看不清他长的是什么样子,但鬓角已经有了灰白色的头发。 “咦,这个人怎么会一个人站在这儿?” 沈银冰心里刚涌上这个念头,忽然全身就像过电那样,突地一震! 她没有看到那个人长什么模样,但却感觉他穿的那身衣服格外眼熟。 那身衣服,她父亲苏北山生前经常穿的。 当然了,现实中有很多人都穿同样的衣服,谁也不能凭借一身衣服,就能断定那个人就是某个人。 但是,当那个人慢慢的抬起头来时,沈银冰苍白的脸色,刷的死灰,汗水就像喷泉那样忽地涌出:爸,这个人,竟然真的是我爸! 沈银冰没有看错,那个人正是她的亲生父亲苏北山。 可是,她却又不敢相信这个人,就是她亲爸。 因为,苏北山的脖子里勒着一根小绳子,勒的很深,几乎把喉结都要勒断,让他不得不大张着嘴巴,吐出了舌头。 舌头呈灰白色,伸出很长,就像他凸出眼眶的两个眼球! 明明是个死的不能再死的人了,却自己抬起了头,两个完全凸出眼眶的眼球,稍稍动了下,看向了沈银冰。 整个世界仿佛凝固在眼前这恐怖的一刻,沈银冰只觉得脑海中嗡嗡作响,却又偏偏能听到父亲发出的声音! 苏北山的声音,带着温柔的阴森:“小冰,我的乖宝宝,你来了啊,爸爸我好想你。” 沈银冰全身都在颤抖,就像是打摆子那样。 虽说苏北山是她的亲生父亲,无论变成什么模样,她都不该害怕。 可是现在,她却怕得要死,唯一的意识就是转身就跑,跑的越远越好,永远都不再回到这片防汛林。 但是,无论她多么想跑,可她的双脚却像被钉子钉在地上那样,根本无法动弹分毫。 就在沈银冰觉得心脏几乎都从胸腔中跳出来时,苏北山却笑了,舌头在外面,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笑容? 那笑声——就是夜猫子叫,也比他发出的笑声好听一百倍! 但他的确笑了:“咯咯,小冰,别怕,爸爸不会害你的。我来见你,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从高飞那儿拿到那本经书?经书的颜色是褐红色的,上面用小篆写着《安归经》三个字,大约有五六厘米厚的样子。小冰,那本书是高飞骗去的,你一定要给我拿来,要不然我死都不得安生啊。小冰,小冰!” 爸,爸,我一定能够把经书给你要回来,一定让你得到安生! 沈银冰在心中嘶声大叫着,双拳紧紧的攥着。 “可我不相信啊,因为你太在乎高飞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绝不会把经书给你的。因为那本经书内藏着一个秘密,谁能得到那本经书,谁就会拥有大量的人力物力。” 苏北山说着,忽然对沈银冰伸出双手,剧烈挣扎起来,看样子要挣开那道绳索走过来。 不过,那根绳子看起来很细,却不知道是用什么东西制成的,韧劲十足,无论苏北山怎么挣扎,却只能向他脖子里更深的地方勒去。 甚至,已经有褐红色的血,从苏北山的脖子里淌了出来。 而且最让沈银冰感到恐怖的是,她竟然看到父亲的肚子胀了起来,好像有个什么东西在里面不停的冲撞,迫切的要破腹而出那样。 沈银冰以前也看过鬼片,可眼前这情景,却比鬼片恐怖一百倍! 最最重要的是,看鬼片看到害怕时,可以闭上眼睛,或者关掉电视。 但现在,沈银冰不但整个人都僵在这儿,甚至连眼睛都无法闭上,只能眼睁睁看着苏北山剧烈挣扎,他的肚子越胀越大! “小冰,小冰!” 苏北山厉声惨叫着,双手乱舞,挣的那棵柳树都晃了起来,树叶纷纷落下。 剧烈的挣扎下,苏北山好像要把脑袋挣下来(细绳子已经勒进了大半个脖子),肚子里的那个东西活动的也越来越疯狂,沈银冰却只能呆在原地,让极度恐惧把她紧紧包围。 “不、不要过来,爸,爸,我求求你了,千万不要过来,我怕,我怕!” 沈银冰终于能发出声音了,不停的哀求着。 但苏北山却不管她的哀求,仍然更加用力的挣扎! “爸,我求求你了!” 眼看苏北山就要挣开绳索扑过来,沈银冰吓得全身都酥软时,忽然有个人从天上跳了下来。 看到这个人后,沈银冰狂喜! 这个人的手里,拿着一把很奇形怪状的利剑。 那把利剑是褐红色的,剑身不长但却优美的弯曲着,就像一条从地上正要腾起来的金色小蛇。 就算是再没有兵器常识,沈银冰也知道这是一把蛇形剑。 沈银冰狂喜,不是因为看到了这把剑,而是因为拿这把剑的人——高飞! “高飞!” 沈银冰狂喜着大叫一声时,苏北山终于挣断了那根绳子,面目狰狞的抬起双手向高飞扑去,她顿时就被吓得惊呼:“高飞,小心!” 面对如厉鬼般的苏北山,高飞竟然有空暇扭头冲沈银冰笑了笑。 那笑容,犹如初春的阳光,带着勃勃的生机,竟然让沈银冰痴了。 但是马上,她就看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高飞,竟然用他手中的蛇形剑,一下刺入了苏北山的肚子里,然后猛地向上一挑! 然后,沈银冰就亲眼看到她父亲的肚子被剖开! “啊,高飞,不要!” 亲眼看到父亲肚子被剖开后,血浓于水的亲情,让她瞬间忘记了刚才自己是多么的怕他,刚嘶声喊出这句话,却又蓦然呆立当场:苏北山被剖开的肚子里,竟然攸地窜出一条蛇形怪物,吱吱尖叫着,弩箭那样的扑向高飞。 高飞脚下横向一滑的同时,右手中的蛇形剑已经电闪般削下,把那个怪物一斩两段。 被斩成两段的怪物,下半身已经跌落在了草丛中,上半身却依然大张着嘴巴电一般的射向高飞。 高飞举手,蛇形剑的剑尖对准了蛇形怪物大张着的嘴巴。 呲——的一声轻响,锋利的剑尖从蛇形怪物的后身穿出。 高飞右手一抖,蛇形剑咻的脱手,带着那怪物的半截身子,笃的一声钉在了一棵树上。 那半截怪物身子疯狂扭动了片刻后,才垂了下来,再也不动一下。 是谁用绳子把我爸勒在树上的? 他肚子里的怪物又是什么东西?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银冰傻了般的站在当场,看着砰然倒地的苏北山,头痛欲裂。 忽然,树林纵向深处传来了一声凄厉而短促的哨音:吱! 然后,沈银冰就看到刚仰面躺在地上的苏北山,竟然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根本不顾被剖开的肚子里还想外淌着血水,双手抬起转身,就像僵尸般的一跳一跳的跳出了树林,对着宽阔的河面而去。 “高飞,我爸他、他——高飞,高飞,你去哪儿了!?” 沈银冰正要问问高飞时,却蓦然发现他竟然不见了。 顿时,一股巨大的惶恐,从心底蓦地腾起,促使沈银冰疯狂的喊叫着高飞的名字。 可是,沈银冰没有看到高飞,却看到了一个头发花白,脸色也苍白如鬼的女人,就在防汛林深处的某棵树下狠狠的看着她。 那个女人的眼睛,就像一条隐藏在黑暗中的毒蛇,更像刚从鬼门关偷跑出来要寻找猎物的厉鬼,眼神阴森邪恶,让人不寒而栗! “高飞,高飞,你去哪儿了?” 被那个女人看的浑身发毛的沈银冰,脚步踉跄的后退着,在被一棵树挡住退路时,惊恐的看到那个女人,竟然双脚离开了地面,就这么轻飘飘的飞了过来。 女人凌空飞行中,拿出了一个黑色竹哨,放在嘴里吹了起来。 哨音时长时短,时高时低,尖细刺耳,带着说不出的诡异。 随着哨音的响起,沈银冰忽然看到四周的草丛中,忽然多了成千上万的毒蛇。 毒蛇们昂着身子,吐着猩红色的信子,嘴里发出瘆人的嘶嘶声,向沈银冰蜿蜒而来,急促,迅速,眨眼间就围在了她身边。 吱——又是一声尖锐的哨音,不等极度惶恐的沈银冰做出反应,至少有三十条以上的毒蛇,猛地从地上飞起,缠在了她身上。 “啊!” 沈银冰发出了一声歇斯底里的惨叫,双手下意识的去抓那些毒蛇时——一个带着关怀的女人声音,却从云彩深处传来:“小冰,小冰,快醒醒,醒醒,你是不是又做恶梦了?” 这个声音,就像佛祖发出的焚音那样,让所有的毒蛇、有着一双可怕眼睛的白发女人悠忽不见,却有一声清脆的带有生机的汽车喇叭声,从外面传来。 沈银冰猛地睁眼抬头,然后就看到了一张满是关心的面孔:颜红。 第275章 像母亲那样的红姐! 看着脸色苍白,额头汗如雨下的沈银冰,颜红的眼里全是母性的怜惜:“小冰,是不是又做恶梦了?” “红、红姐——” 沈银冰声音嘶哑的说出这几个字,一下扑倒在了她怀里,全身都在瑟瑟发抖。 在醒来的那一刹那,沈银冰已经确定刚才那一幕,是个诡异的恶梦。 其实,她身边并没有已经死去的父亲,也没有头发花白的诡异女人,更没有成千上万的毒蛇,这所有的一切,只是一个不存在的恶梦而已。 可是,就算她清醒了,回到了现实中,但依旧无法忘记梦中那可怕的一幕,仿佛在下一刻,她就会重新身处万蛇包围中,所以这才像个受惊的小孩子那样,下意识的扑进了颜红温暖的怀抱,寻求庇护。 以前的时候,沈银冰根本看不起颜红。 这个身材娇小、外形放荡,性格泼辣、没有品位的小女人,在她眼里只是一个母亲的代名词。 如果是不是看出她真心疼爱自己,沈银冰恐怕早就把她赶出北山集团,去找个阴凉地方呆着去了。 但是现在,当苏北山神秘死亡,尤其是沈银冰不再信任高飞后,颜红在她心中的地位,悍然飙升到了至亲的层次上。 如果不是脸皮太薄,沈银冰真想抱着她,深情的喊一声:妈! 颜红左手轻拍着沈银冰的后背,右手扶着她的发丝,柔声安慰道:“小冰,别怕,有红姐在,没有谁能伤害你。别怕,啊。” 颜红的安抚,就像一道清凉的溪水,把沈银冰灵魂内的恐惧慢慢稀释,使她的脸色逐渐恢复了正常,使她猛地发现,原来这个平时对自己奴颜婢膝的小女人,竟然能带给自己如此强烈的安全感。 “红姐,我,我没事了。” 沈银冰轻轻挣出颜红的怀抱,从桌上的抽纸盒中拿出几张纸巾,轻轻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渍时,扭头向落地窗外看去。 明亮的落地窗外面,秋阳高照,远处青山如黛,路上车辆川流不息,到处充满了勃勃的生机。 这,才是沈银冰的现实生活。 刚才那可怕的一幕,只是她午休时间趴在办公桌上所做的一个恶梦而已。 无论梦有多么可怕,但它终究不是现实,就像人生所面临的困难,不管有多大,都终有被解决的时候那样。 颜红给沈银冰接了一杯白开水,放在了桌子上:“唉,小冰,这是你在这个礼拜中,第三次做恶梦了吧?恶梦的内容,是不是和前两次一样?” 沈银冰前两次做恶梦时,也都曾经发出瘆人的惨叫声,惊动了外面的秘书小宋。 看出沈总这几天状态相当差劲的小宋,马上就把这件事打电话告诉了颜红。 颜红这些天,一直在南部山区忙着跑马场的工程,忙的是焦头烂额。 不过,她在听说沈银冰接连在中午做恶梦后,马上就调整了工作作息时间,尽量在中午午休时分赶回北山集团总部。 今天是颜红第二次中午赶回总部,在听说沈银冰又趴在办公桌上睡着后,就担心她会做恶梦,这才轻手轻脚的进来了。 果然,就在沈银冰在猛地哭泣时,颜红及时喊醒了她。 沈银冰沉默了片刻,才说:“嗯,内容都差不多吧。” “小冰,要不这样吧。” 颜红试着问道:“中午呢,你最好是少休息,或者干脆不休息。实在不行的话呢,去我办公室内休息,那样我能陪着你。” 沈银冰笑了笑,缓缓摇头:“红姐,其实我也不想午休的,可每当吃过午饭后,哪怕我使出最大的毅力迫使自己不休息,但最多坚持十分钟,就会不知不觉的睡过去。” 低低叹了口气,沈银冰好像梦呓似的说:“说起来也很奇怪,我一个人晚上在家里时,却从来都不做这种恶梦,甚至什么梦也不会做,就这样一觉到天亮。” 颜红黛眉皱起,打量着办公室内:“难道说,这办公室内的风水改变了?” 华夏建国后,当局就提倡无神论,抨击一切和风水、相术、占卜等有关的传统文化,并‘美名其曰’此乃封建思想。 经过数十年的思想教育,现在国民没有几个会信风水那一套。 不过,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在西方科技高度发达的国家,到现在始终都信仰上帝是真实存在的,不管他们是总统,还是流浪汉,都坚信上帝会与他同在。 也许,上帝的确不存在,坚信他老人家的存在,只是一个信仰。 可就是这种信仰,却往往能赐予深陷危境中的人勇气。 很多次,我们都能在电视上看到,那些骄傲无比的美国陆战队队员,在战斗开始之前,都会在额头、心口虔诚的画着十字,希望上帝能够给予他好运,和勇气。 科技发达的美国人,为什么会信奉应该不存在的上帝? 这就是一个信仰,就如在华夏封建社会时,皇帝也会信佛,信道那样。 而现在呢,正如外国人所说的那样,华夏是一个没有信仰的国家。 其实,那些说这种话的外国人错了。 就拿风水来说吧,普通老百姓也许把风水看作是封建糟粕东西,但那些号称国内顶级精英的官员、商业总裁,却比谁都信这些东西的存在! 举个例子,当某官员上任来到新的办公室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重新布置桌椅、改变房间装修布局。 当官的一方面教育老百姓不要信那些封建思想,一方面他自己却又虔诚的求教某些相术大师——这种奇怪的现象,也只有在天朝才会出现。 善良纯朴的百姓不信,当官的信,经商的,更信。 因为这些真正的精英人士,才懂得华夏五千年流传下来的传统文化,才懂得该怎么布局,才能对他们自己有利。 沈银冰和颜红不是愚昧无知的普通百姓,她们都算是商场精英,所以她们信。 有些东西,你也许坚定的不信,但你绝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在这儿举个例子。 据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们说,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唐山大地震的爆发前的夜晚,曾经有人亲眼看到,有数百辆大卡车,从唐山事情里开出来。 卡车上面,运载的是一车车的人头,向飘荡着白雾的西南方向而去…… 这个诡异的事件肯定不会出现在官方资料中,但却在民间广为流传。 (跑题了啊,兄弟大有撒播封建迷信的嫌疑,其实这些事,也是听村中老人所说的,还请个位毋喷,接下来书归正传)。 沈银冰四下里看了一眼,茫然的摇头:“没什么改变啊,所有的摆设还是以前的老样子,既没减少什么东西,也没增加什么。” “那你为什么总是在中午,阳气最为充足的时候做恶梦呢?” 颜红不解的四处打量着:“小冰,这样吧,我听人说千佛山最近来了个得到高僧,好像叫什么老实和尚,我请他来看看办公室的布局吧?” “老实和尚?” 沈银冰愣了下,飞快的摇头:“算了,我、我才不信这些——红姐,你去忙吧,我没事了。” “哦,那我走了,跑马场那边的启动工程的确很紧张。” 颜红哦了一声,转身向门口走去,刚走出几步,却又听到沈银冰说:“红姐。” 颜红停步转身,笑着问:“怎么了,小冰,还有事?” 沈银冰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走过来递给了她:“这是我在阳光新城刚购买的房间钥匙,是22号楼1单元602房间。晚上的时候,你能不能也去那儿休息?” 颜红没有丝毫犹豫的接过钥匙:“好啊,今晚我就搬过去,咱们也互相有个照应。小冰,你现在的气色好多了。” “会越来越好的。” 沈银冰低低笑了一声:“红姐,谢谢你。” 颜红的鼻子一酸,强笑道:“谢我?哈,谢我什么呢?别忘了,我可是你的、的红姐。呵,呵呵。” 笑了几声后,这个小女人扭着性感的腰肢,哒哒的走出了办公室。 一走出总部大厅后,颜红就拿出电话,拨通了高飞的手机。 手机响了老大一会儿后,高飞懒洋洋的声音才从那边传来:“哈欠——喂,找我做什么?” 颜红低声说:“小冰她中午又做恶梦了。” 那边的高飞沉默了片刻,才说:“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颜红咬了咬嘴唇,语气有些严厉:“高飞,你明明知道小冰是最在乎你的!” 高飞冷笑:“最在乎我?她要真在乎我的话,会在我全心全意照料她时,会说不信任我?” “那是你做了让她失望的事。” 颜红深吸了一口气,问道:“你现在哪儿?我要找你当面聊聊。” “我在餐厅办公室,你爱来就来吧。” 高飞说完这句话,就扣掉了电话。 听着手机内传来的嘟嘟断线声,颜红愣了片刻,这才走向了她那辆红色法拉利。 颜红刚上车,一个人就从大厅一侧走了出来,盯着她的眼神像条毒蛇。 但随后,这个人就垂下了头,转身快步走进了大厅内。 刚才,开车的颜红仿佛向这边看了一眼,好像还笑了笑。 那笑容中,满是不屑的讥讽。 总裁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到颜红那辆红色法拉利驶向北边后,沈银冰轻咬了下嘴唇,垂下了眼帘。 颜红刚才说要去南部山区跑马场,应该开车往南才对,但现在她却去了相反的方向——沈银冰根本不用太费力,也能猜到她去做什么了。 “唉,你去,他就会把书给你吗?” 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时,发了会楞,就听到有人敲响了房门。 “进来。” 沈银冰的话音刚落,焦恩佐就推门走了进来。 看到焦恩佐后,沈银冰嘴角不经意的翘起了一丝温馨的笑意。 第276章 餐厅有了美女保安! 早在几岁时,沈银冰就认识了焦恩佐。 从认识沈银冰时,焦恩佐就一直把她当妹妹小心呵护着。 如果不是沈银冰的母亲意外身亡,而焦恩佐后来出国读书,相信他们这对被老人们看好的金童玉女,早就成为幸福的一对了。 也许,在国外闯荡多年的焦恩佐,一直没有忘记沈银冰,所以在回国后,就来到了她身边,用他自己的方式,对她展开了追求。 可惜的是,焦恩佐的运气貌似不怎么好,因为有个叫高飞的家伙,抢先一步走进了沈总的心中,并迫使她在医院内,当众做出了他认为很正确的选择。 沈银冰选择了高飞,并亲口告诉焦恩佐,说会把他永远当做哥哥看待。 不得不说,遭到拒绝的焦恩佐也很光棍,当着高飞的面就对沈银冰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得不离开高飞,那么请给我一个重新追求你的机会。 当时,高飞还在心中耻笑人家做白日梦。 可没过了多少天,他老人家却很狼狈的搬出了阳光新城。 于是,焦恩佐的机会来了。 在沈银冰不再信任高飞的这些天内,焦恩佐总是会在工作之余,来她办公室陪她说会儿话,逗她开心。 “恩佐,你来了,坐,想喝什么自己去冰箱拿吧。” 沈银冰坐在大班椅上,很随意的样子充分证明,她已经开始慢慢接受焦恩佐了。 “刚才在办公室内喝过一罐饮料了,不渴。” 焦恩佐坐在沙发上,一脸关切的看着沈银冰,柔声说:“小冰,我看你脸色不怎么正常,是不是今天中午又做恶梦了?” 沈银冰这几天总是做恶梦的事儿,她比较亲近的几个人都知道。 沈银冰点了点头:“嗯,今天的梦境相比起上两次,更加的可怕――我还看到了一个白发女人,她吹着一个黑色的哨子,指挥上万条毒蛇攻击我。” 焦恩佐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色彩,却没有说话。 叹了口气,沈银冰喃喃的说:“幸亏红姐把我叫醒了,要不然我非得吓死不可。她说,我办公室的风水好像出问题了,我也不知道真假。” 焦恩佐儒雅的笑了笑:“风水?呵呵,小冰你也是文化人了,怎么会相信风水这种虚无的东西?根据生理学上所说,人做梦和大脑皮层活跃有关。你醒着时总是想某件事,那么你在睡着时,大脑皮层细胞却不一定进入休眠状态,很有可能一直在继续思考某个问题,然后就产生了梦觉。” 沈银冰点了点头:“嗯,你说的这些我也知道,可我无法阻止自己去想那些事――唉,他太让我失望了。” 焦恩佐随意的问道:“小冰,你确定伯父真把那样一本书留给了高飞?” 沈银冰点头:“他自己亲口承认了的。” 焦恩佐皱起眉头:“既然他亲口承认了,那他就该把书还给你,让伯父在天之灵早点安生。可他怎么要昧下那本书呢?难道说,那本书里面有诸如藏宝图之类的秘密存在?” 沈银冰摇头:“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因为那本书是爸爸临死前那晚亲手交给他的,这一点海伯活着时曾经和我说起过。所以,我也很纳闷,既然爸爸生前把书交给他,那为什么又在死后放不下那本书呢?” 沈银冰都不知道的事情,焦恩佐当然也不知道。 俩人默默相视了片刻,当沈银冰从焦恩佐眼神里看出某种情愫时,下意识的挪开了目光,没话找话的说:“也许,他会告诉红姐,把书给她吧?刚才红姐去找他了。” 焦恩佐目光再次闪动:“呵,我可不认为红姐能要出那本书。而且,依着红姐的泼辣性格,也许有可能会和他当场翻脸。” 沈银冰貌似笑了笑,低声说:“嗯,红姐已经不是第一次和他翻脸了。” 焦恩佐忽然问道:“小冰,那你不怕他会恼羞成怒,暗中报复红姐?” 沈银冰愕然:“不会吧?高飞虽说人品不怎么样,但他不可能用那种卑鄙手段对红姐的。” “呵呵,我只是随口问问。” 焦恩佐抬手看了下腕表,从沙发上站起来:“小冰,一点半了,上班时间到了,我得回去工作了,有什么事需要我去做,随时打电话给我。” 沈银冰从椅子上站起来:“好的,我会的。” 焦恩佐点了点头,走出了总裁办公室后,从口袋中掏出了手机。 ―― 颜红驾车来到落日餐厅门前停车场时,高飞就站在大厅门口的台阶上,叼着一根烟卷倚在门框上,很感兴趣的望着那排身穿保安制服的女人,嘴角带着促狭的得意笑容。 现在已经是午后一点半多了,餐厅内已经没有了食客,工作人员正在打扫卫生。 餐厅门前的停车场内,横向站着十一个身材、姿色都算上乘的妞儿。 这些妞儿,个个头戴红色贝雷帽,大红色的制服套裙,套裙长度在膝盖之上,下面却是黑色的高腰马靴,腰里还扎着白色的武装带,衣领子上挂着无线耳麦,腰后别着无线通讯器…… 猛地一看,这些妞儿的妆扮好像女子特种兵那样,实则她们仅仅是落日餐厅的保安。 那天受到连雪和李德才的启发后,高飞就打消了去安保公司聘请保安的主意,而是让老王从某制服厂,按照国庆阅兵仪式上那些女兵所穿军装的样子,高薪订制了一批服装。 正所谓钱多好办事,大把的银子砸出去后没几天,制服厂就送来了十一套新式保安制服。 还别说,当城阳等人穿上这些制服,无论是自身魅力还是形象,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更加证明了‘女人在两种情况下会更加出色’那句话:一种是身穿泳装时,一种,就是身穿制服时。 要不然的话,岛国人民也不会那么欣赏女人穿制服了。 刚开始穿上这身行头时,城阳等人心中还是有些小得意的,毕竟没有哪一个女孩子不喜欢被男人关注。 但是,她们并没有得意多久,心理肯定不正常的高老板,就让她们尝到了以前没尝到的苦头:从上午九点半开始,她们就得像木桩子那样排列成一列纵队,面向公路站在餐厅门口,除了吃饭、上厕所之外,必须得一动不动的站到晚上九点半! 而且,不管天上的太阳有多毒,她们都得保持绝对标准的军人站姿。 为此,高飞还聘请了区分局的梁娇娇副局长,有空就来做专门的训练教官。 如果谁因为受不了这种很平常的训练(高飞语),稍微动弹一下,哪怕是抬手擦汗――对不起,就在旁边太阳伞下面喝大茶的李德才李处长,马上就会记录在案,做为扣罚下月奖金的凭证。 对高飞这种变着花折磨人的恶趣味,城阳等人自然是深恶痛绝:姐们是江湖女侠好不好,不是站在这儿替你招揽客户的卖萌女! 有好几次,城阳都想摘下贝雷帽,狠狠砸在捏着下巴看她好像看傻瓜那样的高飞脑袋上,但一想到十二妹她们以后的安定生活,以及连雪近乎哀求的样子,她只能强忍住,暗中咬牙切齿:不就是强化训练一个月吗?姐们豁出去了!山不转水转,以后有的是‘报答’您的机会! 正是凭着这股子狠劲,城阳等人才咬牙坚持了下来。 实际上,如果把城阳等人换做普通女孩子的话,别说是每天必须站够十二个小时了,就是连中午最热的那几个小时也熬不下来的。 话说泉城‘秋老虎’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 汗水,早就塌透了城阳等人的制服,甚至连高腰马靴在烈日下都有化了的趋势,她们本来白嫩的肌肤,早就不复存在,短短五天工夫,她们就成功改变为了非洲人。 不过,城阳等人毕竟是青瓷院斩路数得着的‘好汉’,身体素质那是相当要的,在这些天的强化训练中,没有谁出现中暑等意外情况,所有人心里都度着一口气,为了美好的明天,咬牙坚持着。 有了这群美女保安后,咱们餐厅的知名度、消费群体,都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高总,你能想到这个办法,绝对是天才啊――想到老王恭维自己的这些话后,高飞就感到更加得意了,开始考虑是不是把美女保安,当做落日餐厅的一个特色。 轰,轰! 就在高飞盯着那些妞儿神游天外时,法拉利强劲的马达声把他拽回了现实中。 颜红推开车门走了下来,眼里带着欣赏的扫了眼城阳等人,这才左手拎着小包,右手拿着大墨镜,踩着细高跟黑色皮凉鞋,扭着性感的小腰肢,哒哒的走上了餐厅门前的台阶上。 吐出一口烟雾,高飞笑嘻嘻的说:“哟,红姐,你来的不慢啊,路上没堵车?” “还行,距离也不是太远。” 颜红把墨镜放在小包内,直截了当的说:“高飞,去你办公室吧,我有话要对你说。” “有什么话就在这儿说不行?” 盯着颜红脖子下面那一抹惊人的雪白,高飞咽了口吐沫,没正形的说:“咱们孤男寡女的去我办公室,别人还以为我们会在里面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呢。” “本来我们就做了很多次见不得人的事了,还怕别人乱嚼舌根?” 颜红甜甜的一笑,率先走进了餐厅内:“别罗嗦了,快点来,我下午还有工作要忙呢。” 高飞耸耸肩,转身跟着她走进餐厅时,就发现李德才正冲他龌龊的笑,于是骂道:“嚓,再笑得这样猥琐,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扣下来当玻璃泡踩?” 第277章 情况不对劲!、 这是颜红第二次来落日餐厅,但包括德才姐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却都记住了她。 在沈银冰遭到绑架的那个晚上,就是这个开着红色法拉利的小女人,光着身子小母豹一般的跑进了餐厅,打搅了高飞和秦老师的好事,也给所有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看到她和高飞一前一后走进餐厅后,很多工作人员互相对视一眼,会心的一笑:咱们老板的艳福,还真够可以的啊。 难道我们脑门上标着‘奸夫荡货’的牌子吗? 要不然的话,这些家伙为什么会用这种眼神看我们? 察觉出大家看过来的眼神不对劲后,高飞有些害羞的加快了上楼的脚步。 反倒是颜红,一脸悠然自得的模样,好像餐厅老板娘那样,对吧台前的老王和连雪矜持的点了点头,这才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上了楼梯。 颜红走进办公室后,刚要随手带上门,高飞却说话了:“别,还是敞着门吧,那样可以避嫌,省的别人以为我们俩在里面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颜红却根本不听,咣的一声把房门关上,随意把高跟鞋甩了出去,光着两只秀美的小脚丫走到沙发上,重重的坐下来后,又把双脚隔在了案几上。 柔顺的裙子垂了下来,露出大半截光滑白嫩的美腿。 微微晃动着脚尖,颜红淡淡的说:“我一个女人家都不怕这些了,你大老爷们儿的怕什么?再说了,你也不是干了我一次了,还怕别人知道我们之间有奸情?” 对红姐带有荡妇风格的回答,高飞唯有苦笑:“行,随便你怎么说――你这次来找我,是不是为了沈银冰?” “有火吗?” 颜红没有回答高飞的话,而是从小包内掏出一根女士香烟,叼在了红艳艳的唇上,动作看起来很是娴熟。 高飞拿起火机,正要扔过去时,她又说话了:“给我点上。” 高飞眉头皱起,颜红却又淡淡的说:“以往你干完我时,每次都是让我用嘴给你打扫卫生,现在我让你给点烟,你觉得委屈了吗?” “没有,就是觉得有些不习惯。” 颜红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高飞当然不能再说不,只好走过来挨着她坐下,给她点燃了香烟。 惬意的吸了一口后,颜红半张着小嘴,把烟雾徐徐喷在了高飞的脸上。 高飞没有闪避,可眼神中却带有了不耐烦:红姐这动作,太过轻佻了,让他不适应。 颜红却不管这些,装作看不出他的不满,又狠狠吸了一口烟后,才点头说:“是的,我找你,好像除了小冰的事情外,根本没有别的理由了。你现在身边不缺少女人,既有大学教授,还有美女警官。呵呵,我一个没素质没文化的小女人,就算把一切都给了你,可没有你的召唤,我也不敢随意来找你的。” 高飞沉默,沉默很久后才说:“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你心里其实也该明白。我也从没说过不许你来找我。你不来找我,是为了沈银冰,你怕她发现我们两个人的关系后,会受到伤害。同样,你来找我,还是为了她。红姐,你现在心里好像只有一个她了。” 颜红眼神黯淡了下来,轻轻点头:“嗯,我都是为了她,我已经把她当做了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嗯,她是幸运的。” 顿了顿,高飞才问道:“你这次来找我,是不是要替她要回那本书?” “是的,为了拿回书,她已经连续做恶梦,梦到苏北山和她要书了。” 把刚吸了几口的烟,随意放在烟灰缸内,颜红看着高飞,神色诚挚:“高飞,你能不能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让我相信你不给她那本书,全是为了她好?” “好,那我就给你一个理由。” 高飞站起身走进洗手间,从浴霸上面拿出了黑色塑料袋,扔在了颜红面前的桌子上,冷冷的说:“那晚,苏北山把这本书交给我时,我曾经问他,既然那些人要这本书,那为什么不拿这本书去救沈银冰?” 颜红从塑料袋中拿出那本书,问道:“他为什么不把书交出去?” 高飞回答说:“当时苏北山告诉我说,如果为了救她就交出这本书的话,会死很多人的,其中就包括连雪。而且他还一再嘱咐我,如果那些人得到这本书后,绝不会放过沈银冰的,他们必须得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高飞就把苏北山那晚告诉他的那些话,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 也许是努力回想当时苏北山到底在说了些什么,高飞根本没有注意到颜红在拿起那本书时,眼睛里散出的狂热! 那是老光棍在荒山内看到光着皮股的小寡妇,是三年没喝酒的酒鬼捡到了一瓶极品茅台时,才会发出的狂热。 不过,等高飞说完这些话,颜红再抬起头来时,眼神已经恢复了平静。 高飞从那个黑色塑料袋中,又拿出了一个老式诺基亚手机:“当时,苏北山还委托我把这个手机交给沈银冰。不过,后来因为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我暂时忘记了这件事。” 吐出一口长气,高飞坐回到了办公桌后面,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子上,看着颜红说:“本来,我就不想替苏北山保存这本书。我之所以不把它还给沈银冰,就是怕会在无意中害死很多人――我不想知道她是怎么鼓动你来找我的,可你既然来了,那你就拿走吧,顺便告诉她,再梦到她父亲时,替我转告苏北山,就说我没有完成他委托我的事,替我说声抱歉。” 颜红看似随意的摩挲着书,沉默了会才问:“难道,小冰不知道这些吗?” 高飞反问道:“你觉得,我会不告诉她吗?” “她不信你说的这些?” “她要是信的话,就不会说不再信任我了。” 高飞晒笑了一声,脑袋向后仰起:“好了,你可以拿走这本书了。至于以后会不会像苏北山所说的那样,连雪等人会倒霉,那就拭目以待吧。” 颜红攥着书本的双手,慢慢用力,嗓音有点沙哑:“你、你放心让我把这本书拿走?” 高飞有些奇怪的问道:“我有什么不放心的?难道你会昧下这本书?” “也许,也许真有这个可能。” “哈,你要它干啥,你能看懂书的内容?” “看不懂。” “那你昧下它有什么用?” “一般来说,很多人争抢的东西,都是好东西的。这本书应该也是这样。” 颜红把书端端正正的摆在桌子上,缓缓摇了摇头:“这本书,我不能带走。” 高飞诧异:“你来,不是为了要拿回这本书吗?” “是,可我觉得,还是你亲手把书交给小冰最好。” 颜红拿起黑色塑料袋,和那部老式诺基亚手机,沉吟了片刻才说:“哦,对了,你给我一本别的书。” “别的书?” 高飞愣了下,随即明白:“哦,我知道了,你想用一本假书来替代真品?” 颜红却没有解释,只是说:“你别管了,给我找一本厚度差不多的书。” 既然颜红不说为什么,高飞也不再问了,就给她找了本和《安归经》厚度相当的书。 当初老王在替高飞装修办公室时,为了彰显高总的文化底蕴,特意在他办公桌上放了一些大头书。 不过高飞却觉得这样很有装比嫌疑,后来就把那些书随手扔在了桌子下面。 把那本书和诺基亚手机都装进黑色塑料袋后,颜红站了起来:“好了,高飞,我得走了。至于这本书――你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千万不要被人夺走。” 高飞看着颜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红姐,你是不是了解这本书?” “不了解,我也是第一次见――不说了,我走了。” “嗯,那我送送你。” “不用。” 颜红拒绝,走到门口伸手拉住门把时,忽然转身说:“高飞,求你个事。” “什么事?” 看颜红一脸的凝重后,高飞隐隐有了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 颜红垂下眼帘,低声说:“小冰是个好女孩,不管现在她对你有什么误会,其实她都是很在乎你的,你以后要好好待她,那样我……那样他爸在那边才会放心。” 说完这些,不等高飞说什么,颜红就开门快步走了出去。 高飞站在窗前,看着那辆红色的法拉利驶出停车场,很快就消失在了车流中。 颜红在临走前说的那些话,高飞听着总是有些不对劲,但却想不到哪儿不对劲。 “难道是我多想了?还是早就习惯了红姐的泼辣性子,猛地听到她用好像遗言似的口气和我说话,就感觉――遗言?啊,不对!” 高飞刚自言自语的说到这儿,脑子里攸地闪过一道灵光,忽然明白了什么,接着一个箭步就蹿到办公桌前抓起手机,开始飞快拨打颜红的手机。 手机中,传来了嘟嘟声。 高飞紧抓着手机,在屋子里来回的走动着,焦急的喝道:“接电话,快接电话啊,快!” 高飞不催还不要紧,一催,电话中的嘟嘟声,变成了机械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不方便接听电话,请稍后再打――” “特么的,她怎么不接电话呢?曹!” 狠狠的骂了一句,高飞扣掉电话,再次拨打。 这次仍然传来了机械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混蛋!” 高飞举着手机在半空中狠狠砸了一下,随即飞快的冲出了办公室。 正走上二楼,想让高飞签字的老王,看到他冲出办公室后,刚要说什么,却被他一把推在了旁边,兔子般的蹦跳着跑下了楼梯。 “高总,你怎么了?” 老王愣了片刻,接着冲下了楼梯。 等他跑出餐厅大厅时,高飞已经跳上了黑色的宝马7,呼啸着冲出了停车场。 第278章 颜红出事了! 红姐本来就是个活泼张扬的性子,开车时恨不得把车子安上一对翅膀让它飞起来,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差点撞飞翻跃跨栏的高飞了。 再加上此时她有意躲避高飞,所以车子驶出停车场后,很快就加足马力呼啸着跑远了,等高飞开着车子驶出步行街后,根本不知道她到底是向南,还是向北去了。 来到路口后,高飞脚尖点了一下刹车,随即一打方向盘,车子向南追了下去。 他早就知道,现在颜红正负责北山集团的南部山区跑马场工程,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她应该是向南去了。 现在是午后两点多,车上的车辆并不是很多,所以高飞的车速很快。 不过,他能将车子开的很快,红姐也一样,再说那小女人开的又是一辆法拉利跑车,就算高飞能判断对了方向,也不一定能及时追上她。 偏偏,前面又是红灯,前面的车子刚停下,就有两个交警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话筒’,这是要查醉驾。 看到前面司机乖乖探出脑袋吹话筒后,高飞等的不耐烦了,脚下一踩油门,车子擦着前面车子右侧,呼啸着冲向了路口。 那俩正在查醉驾的交警哥们,看到一辆黑色轿车违规冲向路口后,第一反应就是开车的这家伙肯定喝酒了,害怕被吊销驾照要逃跑! 马上,两个交警也顾不得查别的车子了,立即大呼小叫着斜刺里冲过去,摆手示意高飞停车。 高飞根本不理会交警的命令,不但没停下,反而加快了车速冲着他们就撞了过去。 吓得那俩交警赶紧向旁边闪避,其中一个马上拿出报话机吆喝:“喂,喂喂,总部吗,一辆黑色宝马轿车为躲避正常醉驾检察,现正从顺华路路口闯红灯向南方逃逸 ,车牌号为鲁a99――” 他正要呼叫总部,派人在前方拦住那辆逃逸车辆时,同伴却一把抓住了他的报话机。 这哥们一楞,问道:“老牛,怎么了?” 那个老牛四下里看了眼,低声说:“老李,这事咱得装看不见。” “为什么?” “你还记得昨天中午咱们去区分局办事时,分局的梁副局长,是从一辆黑色宝马轿车上下来那件事吧?当时还是你先看到的呢,难道你忘记那辆车的车牌号了?” 当交警的,基本都有个职业性习惯,那就是在看到一辆车子时,就会下意识的去看车牌,老牛和老王也不例外。 昨天中午时,梁娇娇去步行街‘训导’城阳等人时,在餐厅喝了几杯红酒,怕被人看到酒后驾车影响不好,所以高飞就让李德才开着黑色宝马7,把她送回了分局,恰 好被去分局办事的老李俩人看到了,并习惯性的记住了车牌号。 听老李这样说后,老牛恍然大悟,马上关上了报话机:开玩笑,如果查醉驾查到分局副局长身边亲近人的身上,这不是麦糠擦屁股,自找不利索吗? 现在心急如焚的高飞,才不管硬闯后会是什么结果,趁着午后路上车辆不多,也不管随后路口是红灯,还是绿灯,飞一般的向南方驶去。 很快,车子就上了外环高速,顺着高速前行大约十几公里后,高飞才在最近的一个路口下了高速。 前往跑马场的路途中,得经过苏家别墅那块地,所以高飞对这边的路况还算很熟悉,也肯定颜红如果南行的话,就必须走这条路。 下了外环高速后,这边就属于近郊了,车辆明显少了很多,而且那些让人心烦的红绿灯也大大减少,再加上路况宽敞平整,跑个一百多迈车是完全没问题的。 很快,时速达到一百六的黑色宝马7,就驶过了通向原苏家别墅的那个路口,向群山方向进发。 不过,不管高飞开的车子有多块,却都没有看到那辆熟悉的红色法拉利。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根本不知道跑马场的具体方位,前面恰好又出现了一个十字路口。 吱嘎一声,高飞把车子停在了路边:不能再这样一味的追了,得找人问问跑马场在哪儿才行。 完全是种本能反应,高飞没有给也知道跑马场具体位置的老王打电话,而是拨通了沈银冰的手机号。 那边的沈银冰,肯定没想到高飞会给他打电话,在犹豫了片刻后才接通,淡淡的问道:“你找我有事?” 高飞来不及在意她说话的口气,劈头就问:“颜红有没有去你那儿!” 听出高飞声音很着急后,沈银冰愣了下,回答:“没有啊,她一点多钟时就出去了,说是要找你的――” 不等沈银冰说完,高飞就烦躁的打断了她的话:“是,她是来找过我,为了你那些破事来的。可她在听完我的解释后马上就走了。她走之前,说了些很奇怪的话,我 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再给她打电话时,她却关机了,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听高飞这样说后,沈银冰也感到有些意外和心急,赶紧问道:“她没有去南部山区的跑马场吗?” 高飞回答:“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猜测她可能来这边了,所以我就追来了。但我却不知道跑马场的具体位置在哪儿。你快告诉我,跑马场能不能在导航上搜到?” 沈银冰连忙说:“跑马场还没有开业,当前还无法在导航上看到,不过却能搜到冀南泰山将军足球队在那边的训练场。跑马场,就在训练场的对过!” “好,我知道了。” 高飞不等沈银冰再说什么,就扣掉电话打开了导航,很快就找到了足球队在南部山区的训练场地,随即重新启动车子,飞快的向南驶去。 泰山将军足球队的训练场,翻过前面的燕子山向南的余脉不远就是,地处平缓,周围群山环绕,树木葱郁,空气清新,端的是一个好地方,也难怪沈银冰会把跑马场 建在这儿。 接下来,不到十分钟,高飞就驾车驶上了燕子山余脉的某座不知名山头上。 这儿的公路依旧平坦宽阔,不过地势起伏不定,前面竟然是个接近50度左右的大坡,一辆重型斯特尔卡车,正呼啸着从上面冲下来。 大斜坡的公路两边,更是深达上百米的山谷,从上面看下去,能看到下面有村落,屋顶汽车那样大。 爬上这个最大的斜坡后再往南,就是一溜大下坡,轻载车辆在刹车正常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熄火滑下去,等车子需要重新启动时,不远处就是泰山将军足球队的训练 场,也是北山集团的跑马场了。 很快,高飞的车子就爬到了斜坡的制高点,正要油门不减的往下疾冲时,他却猛地一踩刹车! 高飞猛踩刹车,是因为他在爬上高坡时,发现前面地上竟然有车辆紧急刹车时,轮胎在地上搓出的痕迹。 而且,右边路边的十几棵绿化树,也都横七竖八的折断,好像有什么大东西从这儿冲下山谷那样。 看到这一幕后,高飞的心砰然一跳,连忙推开车门跳下车,快步绕过车头跑到了路边,向山谷下一看,双拳就猛地攥紧,眼睛开始充血发红―― 在深达一百多米的山谷半途中,一辆红色的轿车,被两棵长在一起的老槐树架在了半山腰。 还有两个身穿黑色背心的男人,正趴在驾驶室窗口前鼓捣着什么。 “颜红!” 高飞目眦欲裂,低吼声中飞快的跳跃着冲了下去:不用问,那俩穿黑背心的男人,就是让颜红法拉利坠入山谷的罪魁祸首,看样子他们正在车里找什么东西。 如果是放在平地上,高飞要是死命狂奔的话,不到一百米的距离也就是五六秒钟的事儿,就算飞人刘易斯也得甘拜下风。 可关键问题时,现在是根本没有道路,全是低矮树丛、乱石的山谷斜坡,别说是狂奔了,恐怕一个不小心也得失足滚落下去,要不然老百姓也不会常说上山容易下山 难了。 知道颜红凶多吉少的高飞,生怕她会遭到那俩人的毒手,所以隔着老远就大喝一声:“都特么的给我住手!” 那俩打不开车门(车门摔得变形),正试图爬进车窗内的两个男人,听到高飞大喝声后怵然抬头向上看了一眼,其中一个已经从车内拿出一个黑色塑料袋,对同伴打 了个呼哨,绕过车子向山谷下面跑去。 等高飞用最快的速度来到法拉利车前时,那俩男人已经到了山谷下的乡间小道上,飞快的向南跑去了。 在当前不知道颜红死活的情况下,高飞当然顾不上追赶那俩人了。 “颜红,你怎么样了你!?” 一下扑到车身上的高飞,因为用力过猛,被两颗槐树架住了的法拉利,发出了几声吱嘎,竟然有向山谷最深处滑落的迹象,吓得他赶紧按住了翘起来的车头,才算稳 住了车子。 车窗内,系着安全带的颜红垂着头一动不动,长发掩住了她小半个苍白的脸颊,一缕血丝从嘴角滑落。 别说是颜红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女人了,就是换上高飞,开车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也得来个头破血流昏迷不醒啥的。 高飞当然很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实际上他在看到颜红系着安全带时,就稍微放了点心:系着安全带,就算车子颠簸的再厉害,只要车子没有当场爆炸,颜红应该问 题不大的,最多也就是被撞昏过去拉倒。 当下,高飞也顾不得试图叫醒她,连忙伸手替她松开了安全带,双手抱住她的腰肢正要把她从车窗里抱出来时,瞳孔却猛地一缩:颜红的心口,竟然插着一把军用短 刀! 第279章 时间,就是生命! 高飞此前有六年是在部队中呆着的,尤其是在法国外籍军团中的那四年,认识白板后,对世界上最为先进的冷、热兵器都有了长足的认识。 所以他一眼就能看出,插在颜红心口的这把军刀,正是华夏特种部队现役所使用的d-80虎牙格斗军刀。 d-80虎牙格斗军刀为合金钢特制,不但刀身轻捷而且锐利够足,上面的锯齿能轻松锯断三千伏高压电线(刀柄那边是绝缘的),要是锯人身子,那可是轻而易举的事 。 刀刃长40毫米的军刀,大部分都已经刺进颜红体内,不过因为高飞来的及时,那来人来不及取走刀子,再加上颜红本身肌体的自然反应,肌肉夹住了刀身,所以倒没 有太多鲜血溢出。 颜红失血多少,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就算这一刀下去后一点鲜血也没淌出,颜红也基本死定了。 因为刀子正中她的心脏部位,依着高飞杀人专家的目光来看,刺了颜红一刀的这个人,也是此中的行家,知道该从什么位置下刀,才能一击致命。 高飞望着那把刀子,全身僵硬,目光呆滞:颜红,这个对老子说她就是不要脸,就是喜欢被老子从后面狂干,表面上说不在乎,其实比谁都在乎我的小女人,就这样 死了? 茫然中,高飞想到了他和红姐的第一次见面,想到了和她第一次在她办公室做,想到了守着苏北山父女在苏家别墅餐厅内玩暧昧,也想到了她为了沈银冰和他翻脸― ―等等,这些就像放电影那样,从他脑海中飞快的闪现。 说实话,颜红留给高飞最大的印象,就是她在做那种事时,特别的疯狂,投入,能让男人充分享受到征服她就像征服整个世界的愉悦。 为了颜红庇护沈银冰,高飞还很生气,有意的躲避她。 而她也很知趣,在遭到冷落后,要不是因为沈银冰的事,恐怕她根本不会主动去找他。 也许,也许他会再也想不到,还曾经拥有过这样一个小女人。 她在他心里,只是,只是一个不花钱的炮友而已! 但现在,当看到她心口插着一把军刀,脸色惨白的一动不动后,高飞才猛地觉出:原来,他竟然是在乎她的,只是以前没有发现而已,就像她也很在乎他那样! 滴滴――一声汽车喇叭声,从头上方的公路上传来,汽车马达声响呼啸而过,把高飞从茫然中惊醒,随即疯了般的从车窗内把她抱了出来,大声吼道:“颜红,颜红 !能不能听到我说话!?” 横躺在他怀中的颜红,脸色惨白,双目紧闭,就像一个脸蛋精致却没有生命的布娃娃那样,四肢无力的下垂着,一双没穿丝袜的小脚却依旧俏生生的翘着,给人一种 凄迷的另类美。 “你、你不会就这样死了吧?你会心甘吗?不、不,你绝不!我知道,其实你能听到我在和你说话,你只是懒得睁开眼,懒得和我说话,你想睡觉,对吗?我告诉你 ,你千万不能睡觉,绝对不能睡过去!因为,你一旦睡着了,那你永远不会再醒来,永远没有机会让我好好的陪你!我答应你,颜红,只要你能醒来,我会永远的陪着你 ,就像疼爱自己的老婆那样,呵护你,逗你开心!所以,你绝对不能死,也不能睡,知道了吗!?” 高飞横抱着颜红,大虾一样的弓着身子,尽力向上攀登,边跑便喊。 高飞喊到后来时,声音中已经带有了哭腔,汗水顺着额头滴滴答答的落下,砸在颜红那张精致的脸上,又从她眼角滚落,就像她流下的泪水,飘落在乱草丛中,转瞬 不见。 刚开始把颜红从车内抱出来时,高飞也曾经想过向下,去坐落在山谷内的那个村落,毕竟再往下几十米就是公路,而且地势也稍微平缓了点。 可关键问题时,就算高飞抱着颜红去了小村落,那又怎么样? 难道你还指望在这种自然村中,会隐居着一位华佗那样的外科圣手,可以替颜红取出军刀,让她起死回生? 那是不可能的,最主要的是,等高飞从小村落内找到车子,再去医院所浪费的时间绝对要比他抱着颜红爬上公路的时间,要长耽误很多。 时间,就是生命。 这句话,在这一刻是被诠释的淋漓尽致。 其实根据高飞老道的眼光来看,就算现在把颜红放进医院手术室,她被救活的希望也不是很大――因为那把刀,刺的太深了,而且正是致命处! 但高飞却没有丝毫要放弃的意思,拼出全身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向上攀登。 短短六十七米,把高飞累得老牛般的粗喘着,脑门两侧的青筋都蹦了起来。 眼看再爬三五米,就能来到公路时,高飞脚下被一根隐藏在荒草中的树根绊了下,身子一个踉跄就向地上趴去。 如果怀中没有颜红,如果她好好的,高飞完全可以伸出一只手撑在地上。 但他现在双手横抱着颜红,正在竭力维持平稳,避免使她受到震动而加重伤势,所以他根本不敢伸手,甚至不敢用膝盖跪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的趴下去。 眼看高飞就要前趴在地上,砸到怀中的颜红――他的脑袋却猛地向前一伸! 他竟然在即将趴在地上时,用额头硬硬的支在了一块高出来的石头上。 砰的一声闷响,高飞额头鲜血四溅,但怀中的颜红,却没有动一下。 “好险。” 额头大力碰在石头上后,就算高某人功夫很牛比,可他的额头终究不是石头,一下撞出了一个三角口子。 不过对这种小儿科似的皮外伤,高飞根本不在意,忽地抬起头,迈开大步继续攀登。 鲜血,混合着汗水,洒在了颜红的嘴唇上,使她苍白的唇,终于多了几点生命的鲜艳。 短短六七十米的距离,高飞竟然爬了十几分钟,这还是他尽最大努力的情况下,毕竟斜坡太陡了,几近七十度,要是平常人的话,一个不小心就能摔下去,更何况他 怀里还抱着个生死未卜的颜红。 打开宝马车的后车门,高飞小心翼翼的把颜红放了进去,让她平躺在了后座上,双脚隔在了副驾驶座椅的靠背上。 从把颜红从完全报废了的法拉利内抱出来到现在,高飞都没有去测试她还有没有生命迹象。 他不敢,真怕一试她的脉门,却发现再也没有脉息了。 现在,他仍然不敢,可就在准备关上车门时,却飞快的把右手食中两指,放在了颜红脖子里一侧的大动脉上。 当俩人肌肤相触的那一刻,高飞紧张的连心跳声仿佛都已经停止,但却能敏锐的察觉到了颜红那微软的脉息,从手指传来。 高飞心中狂喜,嘶声叫道:“颜红,你一定能坚持下去的!” ―― 接到高飞的电话后,沈银冰就有了种强烈的不安,马上回拨他的电话,但那边却始终没有人接听。 颜红今天去做什么了,沈银冰当然知道。 事实上,颜红去找高飞,正是她所期盼的。 因为她现在发现,因为某些原因,她已经无法在面对高飞时,和他心平气和的谈话了,所以就迫切希望能有个人代替她找高飞,对那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乖乖 的把那本破书拿出来,好让她送给父亲。 而颜红,无疑是最佳人选,她也很知趣的去找高飞了。 至于颜红能不能从高飞那儿要回那本书,沈银冰没有一点点的把握。 可她却知道,颜红肯定能尽力帮她完成这个任务。 因为颜红就像一个母亲那样,随时随地的小心呵护着沈银冰,甘心为她去做任何事。 接下来她所做的,就是等,等颜红给她消息。 可是,沈银冰没有等到颜红,却等来了高飞的电话。 “难道红姐出事了?” 握着手机呆了片刻,沈银冰就冲出了办公室,恰好看到正在带人巡查公司大楼安全隐患的黑子,叫道:“黑子,快,跟我走!” 黑子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敢问,连忙跑到了高层专用电梯前,打开了电梯。 沈银冰根本不知道,等她乘坐着黑子驾驶的白色宝马驶出停车场时,十三层的某个窗口前,正有一双满含得意的眼睛望着她。 驶出停车场的瞬间,黑子问道:“沈总,去哪儿?” “去、去跑马场那边!” 沈银冰在回答黑子的话时,才发现她的声音竟然是颤抖着的。 在这一刻,她忽然无比的害怕起来,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感在心头环绕。 以前她也曾经有过两次这种感觉,一次是她父亲死亡,一次是海伯被杀。 这是第三次。 难道说,这次红姐要出事了吗? 如果红姐再出事――这就证明她原先身边最疼爱她的三个人,都相继遭到了毒手。 不,不!红姐,你千万不能出事,我已经没有了爸爸没有了海伯,现在只剩下了你,你要是再有个三长两短的,那我以后还怎么过! 沈银冰紧握着双拳,一个劲的催促:“黑子,再快点,快点,别管红灯!” 在沈银冰的不停催促下,黑子也发狠了,根本不管红灯绿灯的,玩命狂奔。 要说黑子的车技也是够硬的,在穿过若干红灯后,很快就来到了燕子山余脉那个最大的斜坡前。 老远的,一直在伸着脖子向前看的沈银冰,就看到了前面高处路边停着的那辆黑色轿车了,等车子来到斜坡下后,她看清楚了车牌:正是她为高飞买的那辆黑色宝马7 。 这时候,黑子也看出来了,头也不回的喊道:“沈总,这是高飞的车子!” “我知道,快点过去!” 沈银冰的话音未落,车子就呼呼吼叫着冲上了最高点,吱嘎一声的停在了那辆车后面。 第280章 把书还给你! 高飞刚诊出颜红还有微弱的脉息,就看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了车后。 接着,车门打开,身穿白色普拉达套裙的沈银冰,就从车上跳了下来:“高飞,红姐呢――你的脸,怎么破了?” 沈银冰喊着跑到了车门前,向车里一看,陡然愣住:她看到了红姐,也看到那把插在她心口的军刀! “红、红姐!” 沈银冰猛地抬手,捂住了嘴巴,泪水哗的一下淌了下来,双脚一软就要瘫倒在地上。 高飞及时伸手,抓住了她的胳膊。 沈银冰牙齿打颤:“高、高飞,是谁杀了红姐!?” “她还没有死,现在先去医院。” 高飞冷冷的说了一句,松开沈银冰快步绕过车头,上了车子。 听说红姐还没有死后,沈银冰也清醒了点,也顾不得擦眼泪,慌忙打开副驾驶这边的车门,砰的关上了车门。 高飞也没看他,启动车子迅速掉头,箭一般的向斜坡下冲去。 刚下车的黑子,也连忙上了车,尾随其后。 华夏地势是南高北低,尤其是在冀南的南部山区,从那边向北来,就是一溜下坡,车速要比来时快五分之一不止。 也许是担心红姐,也许是因为高飞的脸色很不好看,所以在接下来的几分钟内,沈银冰都没敢说话,只是扭头呆看着后座的红姐。 高飞拿出了手机,找到了梁娇娇的手机号,拨打了过去:“我是高飞,你现在哪儿?嗯,我现在南部山区燕子山余脉,正向市区赶。我现在车上有名身受重伤的伤者 ,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感到南边最近的医院!” 听到高飞打电话后,沈银冰的眸子才转动了一下,下意识的听了起来。 高飞说话的语速很快:“最近的医院是千佛山医院吗?好,我知道了。我现在有事要让你去做。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你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让我车子所过的路口, 全部是绿灯!我不听你的解释,你必须得按照我说的去做,要不然出现重大车祸,你要负全责!” 沈银冰心想:听他和梁娇娇说话的口气,难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有了实质性的发展? 想到这儿后,沈银冰忽然觉得心里很疼,也很累,无力的靠在了座椅上。 高飞还是没有看她,仍然在给梁娇娇下命令:“还有,你立即通知千佛山医院,让他们准备最好的外科专家,必须得把人给我救过来!要不然的话,他们就等着倒霉 吧!” 高飞说完,也不等梁娇娇说什么,就直接掐断了电话。 “靠,他这是怎么说话呢,以为他是谁呀?” 听着手机内传来的嘟嘟忙音,梁娇娇愣了片刻,随即大声喊道:“小刘,你马上给我进来一下!” 二十多分钟后,高飞的车子驶进了千佛山医院。 这辆车刚才所过的路口,全部都是一路绿灯。 车子刚停下,已经提前几分钟赶来的梁娇娇,马上带领一群医护人员迎了上来。 等高飞推开车门下车时,业务熟练的两个护士,已经把担架放在了车子后门。 ―― 不得不说,现代医学是相当发达的,只要伤者没有当场死亡,能及时送到医院的成活率,还是很高的。 网络上曾经报导过几件和医疗有关的奇迹,其中一个是说,在某工地,一个建筑工人被从高空自由坠落的钢管,从胸口直接贯穿胸口,活生生的钉在了地上,最后竟 然也奇迹般的被救活了。 其实高飞此前也曾经亲眼见到过这类医疗界的奇迹:他在法国外籍军团中的一个战友,在某次行动时,被一颗子弹击中了脑袋,子弹钻进他大脑和小脑中间的间隔点 ――因为抢救及时,那家伙到现在仍然活蹦乱跳的,唯一的遗憾就是经常头疼,因为子弹无法取出来。 相比起前面所说的两个例子,颜红心口中刀,好像就有些小儿科了。 可也只是好像而已,谁知道她能不能度过这一关? 在把颜红送进手术室后,梁娇娇就带着警察赶向了案发现场。 说起来,梁娇娇来到冀南后也够倒霉的,所管的辖区内,接二连三出现恶劣事件,其中闹的最大的一场,就是沈银冰被绑架那次。 当然了,颜红被刺这件案子,并不是她所管辖的辖区,可她却是第一个知道那边出事了的警察,协助兄弟单位赶赴案发现场,是她应尽的义务,责无旁贷。 手术室门前的走廊中,静悄悄的,只有两个人。 坐在北面椅子上的是高飞,他正在闷头吸烟。 南边窗口前站着的是沈银冰,她正望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抓着窗户的右手却有青筋绷起。 黑子是聪明的,知道这时候最好别来凑热闹,免得听到不该听到的,看到不该看到的。 太阳,逐渐西斜,淡金色的阳光照在某栋楼上的窗户玻璃上,又反射到了沈银冰的下巴间,使她无形中多了层类似于神秘的美。 到现在为止,颜红已经在手术室内呆了两个多小时。 期间,偶尔会有护士急匆匆的出入。 每次,沈银冰都想问问人家怎么样了,但那些护士却冷冰冰的摆摆手,话也不说一句的走开了。 高飞倒是没有着急问什么,可他面前地上那一地的烟头,却证明了他现在心里也很紧张。 叮当。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手术室门前那盏不停闪烁的红灯,随着一声轻响,终于变成了绿灯。 手术中,灯是红的。 手术后,灯是绿的。 在人们的印象中,绿色代表着生命,所以手术后亮起绿灯,也象征着里面病人会获得新生。 不过,实际上有很多人,都是在绿灯亮起时,才被宣告死亡的…… 所以,看到绿灯亮起后,不管是沈银冰还是高飞,都紧张的来到了门口。 手术室的门开了,一个外科医生当先走了出来,摘下了蒙着的口罩,露出了一张疲惫的脸。 这位外科医生姓刘,是冀南地区数得着的外科专家,人称刘一刀! “大、大夫,她、她怎么样了?” 沈银冰连忙追问,问过后却又担心刘一刀会轻轻摇摇头的闪人――那样,就证明颜红小命呜呼了。 幸好,刘一刀没有做出让沈银冰最怕的摇头动作,而是点了点头:“手术还算顺利,因为伤者能被及时送来接受手术,已经暂时脱离了危险。不过,伤者现在情况很 不妙,不排除随时可能突然死亡。” 说完这些后,刘一刀就擦着俩人的身子走了。 接着,颜红就被几个医护人员推出了手术室,旁边还有给她举着吊瓶的。 “红姐,红姐!” 沈银冰赶紧走过去,抓住病床刚要说什么,却被护士有礼貌的推开,低声说:“对不起,病人需要立马进入观察室,以免发生随时意外。” 沈银冰无力的后退了几步,看着颜红被众人推走。 她就这样呆呆的站在原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到她双腿都开始发麻后,才慢吞吞走到走廊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双手捂着脸,小声的哽咽着:“怎么会,怎么 会这样?” 低声哭腔了片刻后,沈银冰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下意识的抬头看去时,就发现高飞从楼梯那边走了过来。 还有两个穿着漂亮红制服的女孩子,就站在那边,遥遥的向这边看着。 走过来的高飞手中,手里拿着一个用报纸包着的东西,好像是一本书。 沈银冰站了起来,张嘴刚要说什么,高飞抬起了手,把东西递给她,淡淡的说:“这就是你想要的书,你现在可以拿去了。” 原来,在看到颜红手术成功被推出手术室后,高飞就返回了落日餐厅。 反正这儿距离餐厅也就是几公里的事儿,开车几分钟就能走个来回的。 高飞回到餐厅后,拿了那本《安归经》,又从十一个美女保安中挑了两个性格比较内秀的妞儿,重新回到了千佛山医院。 他带两个美女保安过来,就是让她们日夜保护颜红的安危,以免再出现什么意外。 毕竟他是一个大男人,又是红姐名义上的小辈,当然不能像照顾沈银冰那样,总是守着她。 沈银冰下意识的接过了经书,随口问道:“这是什么?” 高飞笑了,笑容中满是讥诮:“这就是你爸临死前交给我,让我妥善保管的那本书。本来,我想遵照他的遗言好好保存的,谁知道你却为了这本破书,不惜和我翻脸 ,又唆使红姐去我哪儿,才有了今天这事。” 顿了顿,高飞继续说:“说实在话,我对这本书根本没有丝毫的兴趣,我不交给你,只是因为答应过你爸――你爸当初曾经郑重的告诉我说,如果他把这本书交出去 的话,不但你会遭到意外,还会连累很多人。可……算了,我和你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以后,你自己好自为之吧,再见。” 高飞说完,也不等沈银冰说什么,转身就走。 “高飞!” 沈银冰向前追了两步。 不知道为什么,在今天以前,她对高飞很不满,不满他瞒着他昧下父亲的东西,让老苏死后都无法安生,为此还不惜把他赶出了‘家门’。 那时候,她做梦都想拿到这本书。 可现在,当高飞把书交给她后,她虽然手里拿到了书,但心里却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更重要的东西,这才喊住了高飞。 高飞停步,头也不回的问道:“你还有事?” 沈银冰张了张嘴巴,却不知道说什么。 “没事的话,我就走了。哦,那俩女孩子,是我派来保护、照顾红姐的。如果红姐发生什么意外,她们会在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的。” 高飞说这些话时,声音中没有夹带丝毫感情,就像沈银冰是个陌生人。 第281章 那个人是谁! 望着走向楼梯口那边的高飞,沈银冰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她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明明做梦也想拿到书,可当真拿到手后,却没有‘宿愿得偿’的喜悦,唯有更浓的苦涩。 高飞来到楼梯口,又嘱咐了那俩女孩子几句,让她们毋需照顾好红姐后,刚要下楼梯,却看到梁娇娇和一个警察急匆匆的走了上来。 “高飞!” 梁娇娇快步走到了走廊中,看了眼手术室那边低声问:“颜红怎么样了?” 高飞回答:“手术很成功,已经暂时脱离了危险,但还没有度过24小时的危险期。” “哦,这样啊,结果还不是太坏。” 梁娇娇松了口气,指着身边那个警察说:“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立山区区分局王学东局长。王局,这是高飞。” 王学东,看上去也就是三十七八岁,国字脸,皮肤黝黑,但两只眼睛里却非常亮光,一看就是那种非常精明强干的人。 等高飞和王学东互相了握了握手后,梁娇娇才说:“高飞,本次案发现场是王局的辖区,所以他要请你这个现场目击证人,回分局询问一下当时的情况。” 王学东看了眼呆立在走廊正中的沈银冰,笑了笑说:“来时我听梁局说,还有北山集团的沈总,还得请她一起去分局。” 光天化日之下,颜红遭到刺杀,这个案子的性质很恶劣,警方要想破案,当然得仔细讯问每一位现场目击证人。 所以,高飞俩人也没说什么,等梁娇娇去了手术室,拿出那把凶器后,就跟随王学东去了立山区分局。 事关重大,王学东在他的办公室内,亲自向高飞俩人询问颜红遭刺的详细情况。 询问的内容,无非就是颜红出事之前去了哪儿,和什么人见了面,说了些什么。 在她出事后,又是谁第一个赶到了案发现场,在现场看到了什么等等。 无论是沈银冰,还是高飞,当然不会把颜红去找高飞,就是为了拿回那本书这件事说出来。 暂且不管高、沈俩人以后怎么处,但《安归经》的事情,还是不能让别人得知的。 负责纪录的记录员,把高飞和沈银冰所说的话,都录制了下来。 半个多小时后,王学东站起来主动和高飞俩人握了握手,感谢他们的配合。 俩人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该怎么破案,就是警方的事儿了。 告别王学东后,高飞俩人一前一后的走出了区分局大楼大厅。 高飞正要走向他的车子时,沈银冰却说:“高飞,我想和你仔细聊聊,可以吗?”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说:“好吧,去门口那家咖啡厅内吧。” 咖啡厅内,回荡着优雅的钢琴曲,高飞和沈银冰俩人坐在角落的一张卡座上,俩人都看着外面,谁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已经过去十几分钟了。 窗外,已经华灯初上,车流如梭,人行道上的行人脚步匆匆。 用汤匙搅动了几下咖啡,沈银冰终于率先打破了沉默:“高飞,红姐找到你后,你们究竟说了些什么?” 沈银冰当然知道,高飞和她一样,在区分局接受询问时,都隐瞒了某些事情,所以才问他。 高飞这才侧脸,淡淡的说:“她还能说什么?当然是和我要书。” 沈银冰低声说道:“我想知道的具体点。” 高飞点了点头,就把他和颜红在落日餐厅所说的那些,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才说:“等我把书给她拿出来后,她却不要了,说要让我好好替你父亲保存。也许,她早就预料到一直有人在暗中监视她,知道她去找我,很有可能会拿到书。 所以,她在临走时,用塑料袋包了一本和经书差不多样子的书。” 沈银冰一楞:“有人在暗中监视她?那个人是、是谁?” “我怎么知道。” 喝了口咖啡,高飞声音低沉:“临走前,她又告诉我说,说你是个好女孩,不管现在你对我有什么误会,其实你都是在乎我的,让我以后要好好待你,那样你爸爸在 那边才会放心。” 听高飞说出这些后,沈银冰心中一疼,紧咬了嘴唇哑声说:“我明白了,其实红姐可能早就预料到某些事情会发生,也不想让你把书交出来,所以才拿了一本假货书 ,来吸引藏在暗中的那些人――等她出事后,就能变相提醒我,我绝对不可以动那本书,要不然她的今天,就是我的明天!” 高飞无声冷笑了声:“你总算是明白了,可惜太迟了。” 沈银冰脸上的羞愧之意更浓,双手插在满头秀发中,用力揪着发丝,低声哽咽道:“是、是我害了红姐,是我害了她……” 看着最后趴在桌子上,双肩剧烈抖动的沈银冰,高飞眼神中的冰冷稍稍柔和了些:虽说这女孩子有时候挺弱智的,因为一个老秃驴的归伎俩就把他赶出了家门,自毁 长城―― 但不管怎么说,她只是一个刚失去父亲的普通女孩子而已,在复杂的江湖风波中,全然就是个不谙世事的菜鸟。 高飞垂下眼帘,慢慢品尝着咖啡,等服务生再次给他端上一杯时,沈银冰才慢慢的抬起了头,她的双眼通红,脸上也带有凄凄之色:“高飞,我现在该怎么办?” 高飞声音平静的说:“书,我给你了。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和我没什么关系了。” 沈银冰身子一颤,脱口问道:“你真不管我了?” 说完这句话后,她才意识到依着俩人目前的关系,她已经没有理由,或者说没有资格说这句话了,慌忙垂下了头。 说实在的,高飞现在特别讨厌那本破书。 正是这本破书,让他和沈银冰关系破裂,让颜红遭到暗杀。 他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也有李德才这样的‘优秀’下属,更有方小艇这样的高层罩着,以后他在冀南横着走,只要不是故意向汽车下面钻,相信没有谁敢找他麻烦 。 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不想再掺和到别人的麻烦当中,所以今天才干脆的把书交出来,就是打算彻底离开和书有关的麻烦漩涡。 当然了,老苏临死前的那个晚上,曾经亲口告诉他说,如果这本书要是落在别人手中,会死很多人,其中就包括连雪,和沈银冰。 可他有什么办法? 有些人非得自个儿找死,他拦又拦不住,那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大不了,他以后尽力保护连雪,或者说保护青瓷十二钗,至于沈银冰的死活――路是自己选择的,一旦踏上去,就算是爬,也得自个儿爬完! 于是,高飞这才一狠心,把书交了出来:她的死活,和我无关!反正天底下又不是你一个女人,大不了哥们以后娶梁娇娇做老婆啊,话说那妞儿最近表现很乖,大有 贤妻良母的潜质…… 但是,当高飞以为他真的可以不再关心沈银冰的死活时,这妞儿脱口说出的这句话,却像是一把锤子那样,把他心中坚硬的冷漠,砸了个粉碎! 让他猛地意识到:他所谓的不管她的死活,原来是自欺欺人,沈银冰在他心中,有着无法替代的地位,别说是梁娇娇了,就是把她解红颜、秦城城等人捆起来,也不 行。 为什么会这样? 她哪儿比梁娇娇等人更优秀? 就是因为她是个神经病,还是因为老苏临死前的那些话,还是――高飞愣愣的看着沈银冰,这一刻,忽然心乱如麻。 垂头等了片刻,始终没有听到高飞说话的沈银冰,有些纳闷的抬起了头。 在俩人目光相碰的瞬间,沈银冰看到了他眼里的迷茫。 “我、我得回去了。” 沈银冰飞快的看向了一边,接着站起身,拿起桌子上的小包,向咖啡厅门口走去:有些事根本不需要明确的答案,她就已经知道结果是什么了,高飞对她已经失望了 。 可就在这时,高飞却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沈银冰的身子一颤,霍然回头,双眸中已经浮上了水雾。 高飞终于说话了:“最起码,我们还是朋友,对吧?”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他又说:“为朋友的事情操心,这也是很正常的,对吧?” “是、是,我们最起码还是朋友,朋友。” 泪水顺着洁白的脸颊淌下,沈银冰仰起下巴紧紧的闭了下眼,再次重复道:“我们是朋友,朋友。” 高飞松开了她的手腕:“其实从海伯遇刺时,我就知道你身边有个人,在随时监视着我们。要不然的话,那个人也不会知道红姐去我那儿,又提前在跑马场那边等她 。” 沈银冰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低声问:“你觉得,那个人是谁?” 高飞反问:“平时,谁接触你的机会比较多?” “焦恩佐!” 沈银冰脱口说出这个名字后,却接着摇了摇头:“不会的,不会是他。我从小就认识他,那时候他就一直呵护我,帮我对付总是欺负我的世美哥。这次他回国后,就 表示出了要追求我的意思――你也知道的。他既然要追求我,又怎么可能会害我?而且,他和小宋和我一起,在南越遭到了那次磨难。” “他小时候对你也许是真好,可他在出国那么多年,谁知道他会不会改变?” 不等沈银冰再解释什么,高飞又说:“那么你告诉我,除了他之外,还能有谁对你这样了解?是黑子,小宋?” 沈银冰摇头:“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每个人对我都很好,我不敢相信他们会害我的。” 高飞点了点头,不再说话,端起杯子慢慢品尝起了咖啡。 沈银冰就这么站着,过了很久才问:“高飞,我们该怎么办?” 第282章 运气不佳的假护士! 千佛山医院。 宝马车停下后,开车的黑子快步下车,打开了车子后门。 沈银冰从上面走了下来,左手拎着小包,右肋下架着一本被报纸包着的书。 沈银冰左右看了一眼,才说:“黑子,你开车回去吧,我今晚要在这儿陪颜副总。” 黑子摇了摇头:“沈总,我今晚还是留下吧,就在下面大厅内,你有什么需要,直接给我打电话好了。” 黑子以前曾经在某军区的特种部队干过,退役后就被苏北山招聘进了北山集团,委任为安保处的处长。 几年中,凭着他的忠心和出色表现,逐渐被苏北山父女视为心腹手下。 近期沈家大事频出,黑子很为自己没能起到作用而羞愧。 今天,颜副总又遭到了暗杀,沈银冰要在医院里陪她,黑子担心会再发生什么意外,所以这才主动要求留下来照应她们。 沈银冰却拒绝了:“不用了,高飞已经安排了两个女性保安。再说了,你是男人,多少有些不方便的。”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黑子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点了点头,又拿出手机晃了晃,这才上了车。 “唉。” 目送黑子开车驶去后,沈银冰低低的叹了口气,这才转身走进了门诊大厅内。 因为颜红刚脱离了危险,还没有熬过24小时的安全期,所以她只能呆在重病监护室内。 监护室外面走廊中靠墙的椅子上,坐着两个身穿红色安保制服的女孩子。 这俩女孩子,在青瓷十二钗中的小四,和小九。 看到沈银冰出现在走廊中后,小四俩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刚才,高总给她们俩人打过电话了,和她们说明了沈银冰的身份。 “沈总,你来了。” 小四俩人在亿万小富婆面前,表现的不卑不亢。 这俩人是青瓷院的十二钗,隶属苏北山的直属手下,按说沈银冰就是她们的大小姐。 不过,苏北山在活着时,却不想女儿再和安归教有丝毫牵扯,就严禁手下人接触沈银冰,而现在青瓷十二钗又归高飞统帅,所以她们和沈银冰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大 家完全可以像陌生人那样。 沈银冰也根本不知道她们的身份,客气的点了点头:“嗯,你们吃过晚饭了没有?” “刚才就吃过了。” “嗯,红姐她没事吧?” “没事,护士刚检察过。” “嗯,麻烦你们了。” 沈银冰走到窗前,透过玻璃向里面看去。 里面的病床上,穿着蓝白条相间病号服,口鼻上戴着氧气罩的颜红躺在上面,一动不动,可能是脑袋在摔下深谷时碰破了,所以上面缠了一层白色纱布。 看到那个平时娇俏的小女人,此时动也不动的躺在里面,再想到她当时心口被很插一刀的样子,沈银冰就感觉非常的难过,站在窗口看了很久都没有动,直到一个护 士走过来,低声问道:“请问,哪一位是病人家属?” 沈银冰转身,连忙说:“啊,我就是。” 护士打量了她一眼:“那好,请你跟我到值班室去一趟,需要办理下入住病房手续。” 沈银冰赶紧点头:“好的――请问,今晚就要去病房吗?” 护士回答:“是的。刘教授(刘一刀)说了,病人的恢复情况要比预料中的好很多,基本完全脱离了生命危险,完全没必要再留在重症监护室内,可以去特护病房了 。” 听护士这样说后,沈银冰大喜:“好,好,那我马上跟你去签字。” ―― 深夜十一点时,颜红被安排在了住院部的第十一层,1103号特护病房。 小四俩人依旧坐在外面走廊中的椅子上,低声说着什么,沈银冰则在病房内,坐在病床前双手握着颜红的左手,看着她愣愣的发呆。 窗外,已经升到头顶的月亮,别一片乌云遮住。 很远很远的地方,隐隐传来了雷声。 天气预报中说,今晚华东地区局部会有雷阵雨,而根据今天下午的闷热天气判断,冀南的夜间,也会下雨。 果然,当时间一分一秒的走到凌晨三点时,窗外狂风大作,不是又雪白刺眼的闪电划破黑黝黝的云层,在轰隆隆的雷声振动下,雨点黄豆般的砸了下来。 外面是狂风暴雨,住院部大楼里面却依旧安静如初。 拿起手机看了下时间后,负责警戒的小四揉了揉发涩的眼睛(她和小九俩人每人轮流警戒俩小时),从窗口向里看去,就看到沈银冰已经伏在了病床上,看样子已经 睡着了。 “九妹,九妹,你醒一醒。” 小四推了一下伏在椅背上睡觉的小九。 小九醒来:“四姐,怎么了?” 小四指了指走廊尽头那边的洗手间:“我去趟洗手间,你先坚持一会儿。” 抬手揉了揉鼻子:“哦,你去吧。” 小四站起身,伸了个舒服的懒腰,走向了洗手间。 她刚走进洗手间,三个身穿白大褂、戴着口罩的医护人员,就从电梯内走了出来。 正如小九俩人轮流警戒那样,医院晚上值班医护人员,也是两小时查一回房。 其中一个个子高大的,明显是个男性医师,走出电梯后看了眼向他们看去的小四,走进了1101号病房。 小九也没在意,拿出手机开始点开电子书看了起来。 最多也就是三分钟,高个子医师带着两名护士,走出了1101号病房。 小九知道,接下来就该去颜红所在的病房了,马上就收起手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在过去的大半个夜里,每当有医生查房时,她和小四就会密切关注着这些人,以 防发生什么意外。 “大夫,请你们稍等一下,我进去和沈总说一句。” 小九看了眼医师,转身走向门前,正准备去病房内喊醒沈银冰时,却猛地停步霍然转身:“不对,你们不是――” 各大医院中,对于护士的穿着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白大褂,白帽子那是必须的,最主要的就是鞋子。 千佛山医院对护士在上班期间穿什么样的鞋子,都有明确的规定,不管是白颜色还是别的颜色的皮鞋,都必须是平跟的,不许穿诸如马靴、高跟鞋之类的性感鞋子, 以免会破坏医院庄严肃穆的气氛,让病人和家属反感。 可小九在转身的顺眼,却发现左边那个护士,竟然穿着一双棕色的短靴,很性感的那种,这才起了疑心,转身刚要说什么时,右边的那个护士却抢先挥手,一掌狠狠 砍在她的脖子上! 猝不及防下,小九连哼声都没有来得及发出一声,就瘫软在了地上,昏了过去。 右边的护士向穿短靴的护士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立即快步走向了走廊尽头的洗手间。 而剩下的这俩人,则推开了1103的病房门,悄无声息的走了进去。 病房内,头上包着纱布的颜红已经躺在病床上,嘴巴上扣着氧气罩。 沈银冰仍然伏在床头上,根本没有察觉外面已经发生了意外。 在沈银冰右手上方,颜红的枕头边上,放着一个本被报纸包着的书,正是今天下午高飞给她的那本《安归经》。 看到这本书后,护士眼睛一亮,抢步上前,一把就抓起了那本书,拆开报纸后,瞳孔却骤然一缩:咦,不是! 里面,是本《毛选》。 还没有等护士从惊诧中反应过来,躺在床上的颜红,忽然噌的一声翻身跃起,一把就抓住了她的手腕! 在干净利索的打昏外面的小九后,护士压根就没有把颜红、沈银冰俩人放在眼里。 别说颜红现在身受重伤下根本不能动一下了,就算她好好的,充其量也就是个只懂得用那种方式来取悦男人的小女人罢了,又怎么可能会是假护士的对手? 但假护士做梦也没想到,颜红这时候却能突然暴起,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假护士大惊,下意识的发出一声尖叫:“啊,你不是颜红!” “嘿嘿,说对了,我当然不是颜红,就如你不是护士!” 颜红嘿嘿一笑,却发出男人的声音,身形一晃就跳在了地上。 颜红穿上七寸高的高跟鞋才勉强够一米六,但这个‘颜红’光脚站在地上,也比她高了近二十厘米,如果是真的颜红才怪。 这是个男人,不折不扣的爷们:女人,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大一双脚丫子,而且上面还长着毛毛――如果女人也有这样一双脚丫子,恶心死了。 “你去死吧!” 假护士被扣住手腕尖叫出声后的第二反应就是反抗,嘴里低喝一声,猛地提起右膝冲着假颜红的身下,就狠狠顶了上去,力道十足,看样子要把这家伙给变成太监。 不过,假护士的右膝刚提起,假颜红左手一抄,电闪般的攥住了她的脚腕:女人都是爱美的,除了那些不在意自己身材的大婶外,脚腕一般都不会太粗。 假颜红一手扣着假护士的右手手腕,一手攥着她的右脚脚腕,嘴里发出一声大喝,猛地拧身用力,向外一甩! 假护士就像是一只;破麻袋包那样,被狠狠甩了出去,重重砸在了墙上! “啊!” 假护士只来得发出一声惨叫,竟然挂在了墙上,身子急速抽搐着,鲜血却顺着墙壁从她脑后哗哗的流了下来。 原来,这个假护士的运气实在不怎么样,在被假颜红用力砸在墙上时,后脑恰好重重砸在墙上的一个不锈钢橛上(这个不锈钢橛是用来挂氧气袋之类的东西的)。 锐利的不锈钢橛,当即刺入了她的后脑,把她挂在了墙上。 “曹,真是关门掩着几把,凑巧――你最好别看,免得晚上做恶梦。” 假颜红也没想到会发生这事,但他却没有丝毫停顿,拽起一床被单,盖在了醒来后被吓呆了沈银冰头上,看向了门口那边。 第283章 真不是我杀的人! 既然护士是假的,颜红也是假的,那么医师,肯定也是假的。 在假颜红跳下来扣住假护士的手腕时,假医师就察觉到了不好。 但他却没有去帮假护士对付假颜红,更没有试图去挟持沈银冰,而是转身就跑:他希望,能趁着假护士缠住假颜红时,赶紧逃之夭夭――哥们,从没有来过。 可惜的是,假医师刚跑到门口,却被一个人挡住了:小九。 假医师的眼里全是不信:捏捏的,你刚才不是被人打昏了吗? “呵呵,那是假的。” 小九好像知道假医师心里在想什么,柔柔的笑了笑时,右手却电闪般抬起,一把就掐住了他的脖子! 就在这时候,假护士光荣牺牲在了墙上:如果她爸得知她死亡的噩耗后,肯定会捶胸顿足的说,早知道你会死在墙上的话,还不如在二十多年前我就把你直接射在墙 上呢,那样也剩下老子抚养你这么多年! 说实话,小九也被假护士死去的惨状给吓了一跳,但人家姑娘终究是在江湖上飘的女侠,打打杀杀流血流泪的见得多了,倒也没吓瘫在地上。 反倒是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沈银冰,此时仍然在毛毯下瑟瑟发抖。 个头比小九高出足有十五厘米的假医师,在她手里却像是小鸡那样,没有丝毫的反抗余力,只懂得用手去掰那只锁着脖子的手,脚下被迫向后退,一直退到了被挂在 墙上的假护士尸体面前。 然后,假医师就看到假颜红揪下了他自己的头发扔到了一边,露出了他的庐山真面目,于是就艰难的吐出了一个音节:“高――高……” 假扮颜红的人,正是高飞高先生。 “哦?没想到你却认识我。” 高飞走过来,对小九摆了摆手:“你去看看小四。” 小九点了点头,松开假医师,转身快步走出了特护病房。 刚才看到假医师转身就跑,却不帮着假护士对付他时,就看出这人不过是个普通人了,但真没想到他却认识自己。 高飞抬手,摘下了假医师脸上的口罩,随即笑了:“嚯嚯,我说你怎么认识我呢,原来大家都是老熟人啊。” 这个假扮医师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初要追求沈银冰,有个当市长老爸的彭远航,彭大公子。 彭远航,绝对属于被高飞所遗忘的那类人,尽管他曾经答应人家孩子,并收了人家的百万订金,去追求沈银冰挤走焦恩佐。 可他万万没想到,会在今晚,会在这种情况下见面。 时间倒流到天刚擦黑后,不忍丢下沈银冰不管的高飞,和她仔细商量了一番后,定下了一条‘引蛇出洞’的计策。 计策很简单:沈银冰怒气冲冲的走出咖啡厅,手里拿着一本被报纸包着的书,高飞则懒洋洋的跟在后面,俩人一起进了立山区分局大院。 随后不久,黑子就驾车把沈银冰送到了千佛山医院,而高飞则直接回到了他和梁娇娇的小家。 等夜彻底静下来后,高飞却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了千佛山医院,换上了一身病号服,头上戴着假发装扮成了颜红的样子,躺在了病床上。 真正的颜红,已经被他安排在了别的房间,由和他一起来到医院的梁娇娇亲自守候。 沈银冰睡去之前,还曾经偷偷问过高飞,那个暗中关注她的人会不会上当。 当时高飞说他自己也没把握,不过那人上当的可能性比较大。 结果,那个人真上当了,真趁着夜深人静时,假扮成医护人员来到了病房。 只是高飞却没想到,这个人竟然是彭远航,而不是他暗中怀疑的焦恩佐。 彭远航脸色苍白,嘴唇不停地哆嗦。 他倒不是怕高飞也会杀他,他只是不习惯和一个被挂在墙上的死人挨在一起。 扭头看了眼被毛毯蒙着头的沈银冰,高飞点上了一颗烟问:“彭大少,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听高飞说出彭大少这三个字后,沈银冰掀起毛毯一角,偷偷向这边看来。 然后,她就勃然大怒,再也顾不得墙上还挂着个死人了,把毛毯甩到一边,快步走过来,抬手狠狠给了他一记耳光:“彭远航,没想到是你害了我爸、红姐和海伯他 们!” 沈总虽说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可此时含怒抽的这一巴掌,可谓是超水平发挥了,声音响亮而力道凶狠,一下子就把彭远航的腮帮子抽肿了。 那股狠辣劲,连高飞都暗暗的打了个机灵,觉得腮帮子有些发酸。 彭远航也彻底被抽懵了,捂着脸颊喃喃的说:“小冰,你……” 沈银冰咬牙切齿:“别叫我的名字!彭远航,你个败类,我做梦也没想到,会是你在暗中害我!是你杀了我爸,杀了海伯,又要杀红姐的吧!” 彭远航慌忙摇头:“我、我没有杀人,我真没有杀人――哦!” 彭公子还没有说完,就发出了一声爽到极点时才会发出的高叫声。 原来,沈银冰抬脚狠狠踢在了他的裆下,疼的他双手捂着裤裆,就蜷缩到了地上。 “我让你害我们,你这个败类!你以为你老爸是市长,你就可以躲过法律的制裁了啊!” 沈银冰嘴里说着,脚下却没闲着,冲着彭远航没头没脸的乱踹,疼的他在地上嗷嗷叫:“别打了,别打了――真、真不是我杀的人,救命啊!” “我打死你,打死――高飞,你别拦我!” 沈银冰正要恶狠狠踹向彭远航脑门时,高飞拉住了她:“别打了,他不是杀你爸和海伯的凶手。” 沈银冰一楞:“什么?你、你怎么知道他不是?他要不是的话,怎么可能会在今晚冒充医护人员来夺走我的书?” 高飞没有回答沈银冰这一连串的问题,弯腰伸手把他从地上拽起来,好像拎小鸡一样放在了椅子上。 接着,高飞抓起床上的毛毯,向后一扬,就把被挂在墙上的那个假护士盖住了,这才说道::“彭远航,你要是不想承担杀人罪名的话,那你就最好说实话,要不然 谁也救不了你。” 彭远航脸色苍白,用力点头:“我、我说,我什么都说!” 以前的时候,沈银冰冷淡彭远航,完全是因为他老爸和颜红不清不楚的,实际上对他本人倒是没有多少恶感。 甚至,那时候她还曾经以为,要是单论外表、气质和身世的话,他比高飞要强很多,高飞和他相比,就是一小流氓。 可是现在,她却越看彭远航,越觉得不顺眼,恨不得把他当场踢死心里才舒服。 此时的彭远航,全身畏缩的样子,哪能和一身正义凛然的高飞相比? “先抽支烟,冷静一下。” 高飞拿出一颗烟塞在他嘴上,替他点燃。 彭远航战战兢兢的点了点头,用力吸了一口,就剧烈咳嗽了起来,足足咳嗽了一分钟,这才慢慢的停止,精神也稳定了许多。 高飞这才问话,指着墙上那具尸体说:“这个女人是什么人?” 彭远航摇头:“我也不知道,我不认识她――” “放、胡说八道,你怎么会不认识她?” 沈银冰骂道:“你要是不认识她的话,怎么可能会和她们一起来医院?” 彭远航猛烈摇头:“我、我真不认识她是谁,我没有撒谎。” 沈银冰还想再说什么,却被高飞抬手挡住:“好,我先相信你说的话,那我再问你,你既然不认识她,又怎么可能会她们一起来医院?” “她们两个是,是――” 彭远航吞吞吐吐的说出这三个字后,忽然放声大哭起来:“我不能说,真的不能说!你们就不要再逼我了……呜,呜呜,你们、你们还是把我送到公安机关吧!” 高飞俩人真没想到彭远航会像个女人那样嚎啕大哭,竟然有些发愣。 彭远航吐出嘴里的香烟,从椅子上出溜到了地上,双手捂着脸哭道:“我要是说出她们是谁,我爸也会受到牵连的。但我可以向你们发誓,我既没有杀害苏董,也没 有杀海伯,更没有暗害颜红。” 就在这时,病房门开了,梁娇娇走了进来:“高飞――他是谁?” 高飞回答:“我们彭市长的公子,红姐那边怎么样了?” “你餐厅那俩女保安在守着她,她没事。” 梁娇娇有些吃惊的看着彭远航,问:“他是彭市长的儿子?吓,他怎么可能会和在洗手间内服毒自尽的女人一伙呢?” 原来,彭远航和被挂在墙上的那个女人进病房前,另外一个假护士去了洗手间,准备对付小四。 结果,那个假护士暗算小四不成,却被小四反制住,正要逼问她时,她却咬破了嘴里的毒胶囊自杀了。 然后,小九也赶了过去,和小四简单的说了一下后,俩人就去了颜红的病房,把这边的事情告诉了她,她这才赶来了这边。 梁娇娇问出这个问题,才发现墙上还挂着个人,鲜血顺着墙壁已经淌到了地上,立马就明白那是另外一个假护士了。 听说另外那个假护士在行动失败后,竟然当即服毒自尽,高飞眉头紧皱: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竟然有这样严格的纪律,宁可选择死来保守秘密。 这时候,沈银冰才意识到已经有两个人死了,下意识的靠近高飞,低声问:“怎么办?我们要是再逼问彭远航的话,他会不会也自杀?” “彭远航?” 高飞摇头,忽然反问道:“彭远航不是彭市长的公子吗?你怎么会提到他?难道他来过?” 沈银冰一呆,指着瘫坐在地上的彭远航,吃吃的说:“他不就在这儿吗?” 高飞就像个睁眼瞎那样,左看右看的:“他在哪儿?梁局,这病房内除了我们三个,和那个想不开上吊的假护士外,还有第五个人吗?” 第284章 故事的开始! 在高飞睁眼瞎那样看不到彭远航时,梁娇娇也愣了。 不过,她很快就明白高飞为什么这样说了,马上配合的左看右看,藏在背后的左手,却指着门口对彭远航连连摆动:“是啊,房间内除了我们几个外,我没有看到其 他人啊。” 沈银冰真有些急了,正要再说什么时,高飞却揽住她的腰肢走向了窗口:“啊,看外面的雨下的好大,这时候欣赏狂风暴雨,也是一种享受啊。” 傻比那样的彭远航,这时候就算是再傻,也终于明白高飞这是有意放他一马了,赶紧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的跑出了病房,飞一般的闪人了。 “高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嘛,你为什么要让他走!” 看到彭远航跑出病房后,沈银冰急得一把就推开了他。 不等高飞回答,沈银冰脸色一变,接着又说:“我知道了,我知道你为什么要故意放他走了。” “哦,那你说说,我为什么要故意放他走?” “因为他是冀南市长的儿子!” “你总算是开窍了……” 高飞笑着刚说到这儿,却听沈银冰用失望的语气说:“你怕得罪了彭云木,继而祸极到你的餐厅,那样你以后无法再在冀南混了,所以你就放掉他!” “嗯,你说的不错,我真的很怕被一个市长记恨。” 高飞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到背着双手走了出去。 “高飞,你给我站住!” 沈银冰轻轻一跺脚,追了出来,但高飞却脚步不停的直接走进了电梯内。 沈银冰站在门口,呆呆望着电梯那边,终于觉得事情好像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了。 这时候,身后传来了梁娇娇的叹息:“唉,沈总,你可错怪高飞了。” 沈银冰转身,不解的问道:“我怎么错怪他了?” 梁娇娇反问道:“沈总,你觉得彭远航是杀害童海的凶手吗?” 沈银冰想了想,摇头:“不是,我虽然不懂得打打杀杀,但我却能看出假扮高飞的那个人很厉害,而且那眼神格外凶狠,彭远航根本没法和他相比。” 梁娇美点了点头:“不错,沈总你说的不错,高飞正是看出这点,才确定他不是凶手的。至于彭远航为什么会和那俩假护士出现在这儿,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 不能说,而我们也不能问。” 不等沈银冰问什么,她又说道:“因为这件事,关系到了一个副省级的高层,也就是彭云木。如果刚才我把彭远航带走,你觉得彭云木会善罢甘休吗?” 沈银冰冷冷的说:“就算他不善罢甘休,那又怎么样?他不就是一个市长吗?在古代还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说法呢。难道说,就因为彭远航是他的儿子,就可以 为非作歹吗?” 梁娇娇苦笑:“沈总,我承认在商场上,你是个精英的存在。但你根本不了解当前的华夏官场。我和你明说吧。如果我们把彭远航带走,彭云木第一个记恨的不是高 飞,而是你沈总,你的北山集团。你觉得,依着你的实力,会是他和他身后那个庞大派系的对手吗?” 沈银冰满脸茫然的摇了摇头:“可是――” 梁娇娇抬手,打断她的话:“没什么可是。在看出彭远航不是杀人凶手后,当前只能放他走。这样一来,彭家父子也许会绝对愧对于你,继而变相的补偿你。至于彭 远航今晚为什么来医院,和他一起来的那俩假护士又是什么来历,相信彭家父子会给个说法,高飞也会在暗中调查的。” 叹了口气,梁娇娇说:“沈总,有些话,我只能点到为止,具体的,还得你自己去悟。但不管怎么说,高飞都是为你好。你要是觉得他怕彭云木这个高层,那你可就 大错特错看了。当初你在京华遇到高雅的刁难时,高雅那是什么样的来历,他不也是替你摆平了?” “沈总,你去颜红病房好好想想吧,我要打电话让警察来了。” 扔下这句话,梁娇娇转身走向了护士值班室(11层值班的护士,早就得到了梁娇娇的嘱咐,说今晚会有行动,不管外面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要出来,所以到现在也没 人露面。) “我怎么就想不通?难道说,我真的很笨?” 沈银冰茫然的喃喃说出这句话,无意中看到被挂在墙上的那具死尸,看到地上那摊开始凝固的血迹,吓的浑身打了个冷颤,赶紧走向了楼梯。 ―― 高飞走出住院部大厅时,已经是凌晨四点半左右了,东方的天空已经发白,初秋的夜相比起夏季来说,要懒了一个多小时。 站在车前,高飞展开双臂深吸了一口气。 清新的空气中,带有医院特殊的苏打水味道,闻起来怪怪的。 揉了揉有些发涩的眼睛,高飞也没开车,信步走出了医院,来到了公路边。 有些事,他需要好好想一想。 此时路上几乎看不到车辆,显得路面很是宽阔,也有些空荡荡。 那两个假护士究竟是什么来历? 她们和彭远航又是什么关系? 这件事,和彭云木这个市长,有没有关系? 脑海中想着这些问题,高飞到背着双手,沿着人行道向东走去。 他走了也就是一百多米吧,前面不远的路边,却忽然亮起了两道雪白的灯光。 那是轿车的车灯。 高飞眯着眼睛向前看去,就看到有两个人站在车前,好像在等人的样子。 他脚下不停,按照正常速度向前走着,在距离车子还有七八米时,就听到有人问道:“高飞?” 高飞停步:“你是谁?” 车灯灭了,接着曙光,高飞看清了车头左边的那个人。 这是一个年约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材不是很高大,也就是一米七五的样子,梳着很有派头的大背头,白衬衣外面披着一件黑色的风衣。 看到那个人的脸上时,高飞心中一动,想到了一个人:“你是彭云木市长。” 中年男人笑了笑:“不错,我就是彭云木。呵呵,高飞你好记性,我们此前只见了一面,你就记住我了。” 高飞和彭云木,曾经在苏家别墅内见过面,那时候是高飞身中白色狒狒的传染病毒之后,第二次去苏家。 高飞也笑了,向前走了两步:“彭市长,你不会是在专门等我吧?” “我就是在专门等你。” 彭云木侧脸,对站在旁边的司机低声说了句什么。 司机答应了一声,转身上了车。 彭云木抬手,指着不远处路边的一个小花坛:“高飞,去那边聊聊?” 高飞点头答应:“好啊,我正想找个人说说话呢。” 两个人慢悠悠的走到了小花坛前,站定。 高飞抬头看着南方的夜空,喃喃的说:“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城市,干净,清新有朝气,且又有着几千年的文化,能够在这座城市安然生活,绝对是一种幸福。” 高飞绝不是那些触景生情而感慨的文人骚客,他说这些,含有敲打彭云木的意思:你身为冀南市长,却参与了某件见不得人的阴谋中,不感觉心中有愧吗? 彭云木却像是没听出来,也看着南方的夜空叹了口气:“唉,是啊,这的确是一座美丽的城市,是史前文化‘龙山文化’的发祥地,在两千多年前的汉代,君王正式 命名这座城市为济南。汉灵帝时,曹操还曾经任济南相,政绩颇著。” 高飞笑了:“看来你和曹丞相很有些相似之处。” “年轻人,你不要影射我有曹操那样的野心。其实,很多事,我也是不由自主的。” 彭云木苦笑了一声,问:“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个故事?” 高飞说:“我这个人,最爱听故事了。” “这个故事,还得从汉武大帝说起。” 彭云木接过高飞递过来的烟,点燃后深吸了一口,缓缓的说:“汉武大帝在国人心中,是和秦始皇一样最有作为的皇帝了。就是在他当政时期,击退了北方的匈奴, 收复了西域。不过,故事的主角,却不是汉武帝,也不是汉朝,而是来自西域楼兰古国。” 听彭云木说出楼兰后,脱口说道:“西域楼兰古国?又是楼兰!” 彭云木看着高飞:“看来,那本《安归经》真的在你手中,要不然你也不会有这样大的反应了。” “你也知道《安归经》?” 高飞双眼微微眯起:“我知道了,你和苏北山,都是某个组织中的人,这才企图拿走那本经书,对不对?” 彭云木没有回答高飞的问题,而是开始讲故事:“教科书上记载,楼兰是在1600多年前消失的,其实不然,早在公元前100年,真正的楼兰就已经不存在了,现代教科 书所说的楼兰消失时间,那是史学家根据出头的文物判断出来的罢了。” 随着彭云木那低沉而带有磁性的声音,高飞听到了一个从没有过的关于楼兰的传说…… 公元前117年,当时楼兰的君王叫尤还。 楼兰当时国力虽说强盛,但国土面积小,人口不过数十万,物质资源更是匮乏,所依仗的不外乎地位重要,算是丝绸之路的一个中转站,但却夹在大汉帝国和匈奴之 间。 为保证楼兰的利益,各代君主都被迫做了墙头草,就是也不得罪大汉帝国,也不与匈奴为敌――说白了,就是见风使舵,两边装好人。 公元前118年,被匈奴残余势力胁迫的尤还,伏击了大汉派遣西域诸国的使臣,导致使臣团伤亡惨重,让汉武帝勃然大怒,遂命大将军霍去病征伐楼兰。 说到这儿时,彭云木低低的叹了口气:“唉,这就是故事的开始。” 第285章 故事的发展! 霍去病做为神州历史上最出色的将领之一,在公元前121年,就曾经把凶悍的匈奴人打的哀唱: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那么强大的匈奴都在霍去病率领的铁骑下灰飞烟灭,更何况一个小小的楼兰? 霍去病只带八千精锐,仅用半个月就马塌楼兰,掳获了楼兰君王尤还,及其王室成员。 霍去病横扫楼兰后,根据汉武大帝的意思,开始在这儿开府建衙,准备把这儿化为大汉帝国的一个州郡。 当时霍去病攻破楼兰后,本想把包括尤还在内的146名王室成员全部杀死,斩草除根以免后患,不过他手下一个副将却劝他说,最好先不要大开杀戒,避免激起楼兰人 的激烈反抗,毕竟楼兰有数十万人,而汉军则只有八千。 霍去病听从了副将的建议,只把尤还等王室成员,软禁在了他的王宫内,就派人返回朝廷,要求派遣文官武将来建州郡。 可惜霍去病不知道,尤还还有一个叫‘凌玉’的小女儿,从小就在祁连山中跟一个萨满学艺。 萨满是北方民族的原始信仰,起源甚早,在母系制度的社会里已经非常发达与成熟了。萨满差不多都是氏族领袖,被中原神化了的西王母,就是萨满兼酋长。 传说,萨满可以与神人通话,也能让凡人看到已经死去的亲人,更会各种各样的诅咒,与凡人想象不到的巫术,而传播瘟疫,就是萨满的一种本领。 于是,一些非常老套,狗血的事情就发生了:凌玉得知楼兰被霍去病攻破,父王被掳获软禁在王宫中后,就下了祁连山,潜伏进了楼兰。 在贴身侍卫的帮助下,凌玉混进了霍去病所住的府衙中,并在他引用的水中,下了一种非常厉害的毒药。 当天晚上,引用了含有瘟疫病毒水的霍去病,暴病身亡,年仅23岁。 霍去病死后,汉军一片大乱,凌玉趁机带人冲进王府,救出了父亲尤还,又组织军队攻打汉军军营。 无双战神霍去病的暴卒,彻底摧垮了汉军的信心和勇气,他们很快就丢盔弃甲的被赶出了楼兰,伤亡过半。 残剩的汉军抬着霍去病的尸体,一路嚎哭着向东逃去。 不过,凌玉所下的毒药实在厉害,霍去病死后不久,全身就呈雪白液体状,不但毛细血管看的清清楚楚,就连五脏六腑也能看到,就算用布匹裹起来,也能变成粘稠 液体淌出,根本无法运回大汉。 无奈之下,他的手下只好把他葬在了楼兰以东的沙漠中,只带着他的衣物,匆匆逃回了大汉。 当得知自己最为器重的大将军霍去病,竟然死在楼兰后,汉武大帝站在宫殿门口,仰面朝天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去病战死,朕大汉长城大毁矣!朕宁可少活三十年, 只要去病复活! 汉武帝御前众多大将,也都悲痛难忍,纷纷请命要兵发楼兰,不灭楼兰誓不还! 公元前116年,汉武帝派遣大将从票侯赵破奴,及王恢率兵数万攻打楼兰。 气势如虹的汉军,四面攻打楼兰,历时九天,就攻陷了楼兰全境。 在汉军攻入王宫之前,尤还就知道大势已去:霍去病的死,彻底惹怒了汉武大帝,这次汉军绝不会放过楼兰王室,惊恐之下竟然在汉军攻打楼兰王宫时,挥剑自杀了 。 尤还一死,楼兰军队彻底放弃了反抗,纷纷逃窜。 赵破奴和王恢攻破王宫后,根本不需要任何俘虏,喝令手下:不管男女老少,一概斩杀勿论! 于是乎,上到七十老头,下到三岁孩子,都遭到了血腥杀戮。 唯有尤还最小的女儿凌玉,在王宫被汉军攻破之前,被几个贴身侍卫护送着从暗道中逃了出去――她,也是安归王血统的唯一子孙。 汉军没有找到暗算霍去病的罪魁祸首凌玉,把怨气撒在了王公大臣、平民百姓身上――那一天,楼兰城内近十数万人遭到了屠杀。 侥幸逃出楼兰城的那些人,呜咽着逃向了大漠深处。 存在两百多年的楼兰,就这样灭国了。 血洗楼兰后,大将赵破奴当然不会就此撤军,那样逃走的楼兰人肯定会重返家园,再创楼兰,遂名手下偏将王定,率精兵三千留守,创建府衙,更名为‘霍郡’,让 楼兰成为了一个彻底的军事要塞。 赵破奴和王恢率领数万汉军班师回朝后,王定就成了楼兰(霍郡)的最高长官,开始派人四处拘捕楼兰原土著人,以供奴役使用。 就这样,在随后的一个月内,大约有七万楼兰人,被拘捕进了楼兰城,成了汉军的奴役。 更为可惜的是,在本次战役中立下汗马功劳的王定,重蹈了霍去病的死亡之路――凌玉重新混入了楼兰城。 为了给父王报仇,已经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凌玉,完全丧失了理智,竟然不顾七万多子民的安危,重施故技,在城内73口水井内,都下了可以让人咳嗽不止、直至咳 死的瘟疫病毒。 于是,一场大规模的瘟疫暴发了。 一夜之间,包括王定所率的三千汉军、七万楼兰军民在内的所有人,全部死在了本次瘟疫中。 那场可怕的瘟疫,比两千多年后的俄罗斯切尔诺贝利核电厂泄露事故,几十年来都没有人敢靠近,就连前来觅食的鸟儿,也都统统暴毙,来往于丝绸之路的商队,老 远就会绕道行走。 从此,楼兰就成为了一座死城。 随着岁月的流失,和自然环境的改变,没有了居民居住的楼兰,渐渐被黄沙逐步掩埋在了地下。 但已经痛恨整个世界的凌玉,却在楼兰变成死城之前,从城中搜刮了富可敌国的财物,潜入了大汉帝国,试图让大汉朝也变成荒无人烟之地。 她潜伏进大汉境内后,依靠强大的财力,和身边数百忠心的侍卫,以楼兰第一任君王‘安归’的名字,创建了安归教,自称安归王! 安归教存在的宗旨,就是灭掉汉朝,重现楼兰盛世! 经过几年的暗中发展后,安归教吸纳了数千对大汉不满的汉人,开始筹划要用瘟疫毁灭大汉朝。 不过,也许凌玉的杀戮太重,惊怒了上苍,在她准备展开灭亡大汉行动的前一个晚上,却无缘无故的暴毙了。 凌玉虽然死了,而且也把她那些能驱使瘟疫这个魔鬼的本领也带到了阴曹地府,但她所创建的安归教,和庞大的财物,却存留了下来,被她的数百死忠所继承。 没有了凌玉可以让数千万大汉子民暴毙的可怕瘟疫,死忠们唯有潜伏下来,等待机会,等待天下大乱。 死忠们重新推选了新的安归王,又仿照大汉皇宫分别设立了三宫六院。 安归教中的三宫六院,可不是那些娘娘嫔妃啥的,而是一些部门。 其中,三宫分东宫、西宫和中宫,每宫都有一个宫主。 三宫,又分六院,每宫下面又管着两院。 每院,又设立一个掌院。 六院分别东宫管辖的玫红院(里面是清一色的女人,擅媚术),和春飞院(擅长以阴谋诡计刺杀)。 西宫管辖的西光院(武力刺杀),和庙堂院(混迹官场)。 中宫,则管着青瓷院(擅长药物,比方瘟疫),和神相院(擅长阴阳八卦,奇门遁甲)。 而六院,又分为十八路,每院管三路―― 这个庞大的地下组织存在充足的财力支持下,发展迅速,短短几十年的工夫,就渗透了各自的领域,耐心等待天下大乱,重建楼兰的机会。 不过,也许上苍彻底抛弃了楼兰,在那么多次的神州大乱、改朝换代中,安归教都没有得逞。 后来,随着斗转星移,沧海变桑田,安归教进入了21世纪。 天下,彻底告别了动不动就数十万人在战场上拼杀的时代,华夏也迎来了久违的盛世。 新的安归王,在高科技发展的今天,终于意识到光复楼兰只是一个笑话,再也无心搞什么光复大业,放任手下三宫六院十八路,自谋出路。 安归王的心灰意冷,使绝大多数安归教教众也失去了信心,开始享受来之不易的安定生活。 不过,西宫这个被凌玉最为看重、也掌控着安归教武力和权利的部门,却始终没有放弃这个夙愿,扔在兢兢业业的寻找、制造一切光复楼兰的机会。 但是,西宫要想挑起‘光复楼兰’的重担,必须得得到人员和财力的支持。 可要想动用第一任安归王(凌玉)留下的人力和物力,必须得拿到她遗留下的四本经书:《安归经》。 这四本《安归经》,分别在安归王、东宫、西宫。和中宫宫主的手中。 只有拿到四本《安归经》,才能从里面谜一样的暗示中,找到当年凌玉埋藏在神州某地的庞大宝藏,才能命令三大宫主,勒令他们拿出手下教众的名单,为我所用… … “你都听明白了吧?这下你总该知道,为什么会有人那么想要你手中那本《安归经》了吧?” 讲到这儿后,彭云木低低的叹了口气,看向了东方。 东方的远处上空,已经有了红的色彩,原来,彭云木讲完这个故事,用了足足一个半小时,而听的入迷的高飞,竟然没有察觉到天已经亮了。 “听明白了,也没听明白。” 高飞觉得脑袋有三个大,苦笑着问道:“你所讲的这个故事中,时间不对头。因为根据史料记载,汉武大帝兵发楼兰时,大概是在公元前100年左右。而霍去病,早就 在公元前117年死了,他怎么可能会在十七年后再去攻打楼兰呢?” 第286章 故事还没有结局! 不等彭云木说什么,高飞又说:“而且最重要的是,楼兰亡国应该是在公元五百多年后。尤还也是楼兰的第五位君主。可在你的故事里,楼兰是霍去病死后就灭国了 ,那么史料上记载的其他楼兰王,和随后几百年的历史,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听高飞提出这个疑问后,彭云木笑了:“呵呵,没想到你倒是很了解楼兰兴亡的历史。” 高飞也没隐瞒:“我在得到那本书后,就在网上仔细查阅过。” 彭云木点了点头:“嗯――你说的不错,资料上和历史记载中,的确是这样的,和我所说的故事发展年限根本不对路。可你却不知道,真正的楼兰的确是在霍去病死 后灭亡的。历史记载中的楼兰,根本不是真正的楼兰。” 高飞一楞:“根本不是真正的楼兰?那、那这个楼兰是什么?” “是冠军候霍去病的陵园。” 彭云木解释道:“刚才我已经在故事中说过了,霍去病中了歹毒异常的毒药,全身都呈透明的液体状,根本无法带回大汉朝,所以他那些残存的手下,只能把他葬在 了楼兰以东的沙漠中。” 顿了顿,彭云木才说:“楼兰亡国后,汉武大帝曾派人去沙漠中寻找霍去病的尸首。但等挖开埋葬他的地方后,才发现尸首,或者说那些液体,早就渗透了裹尸的麻 布,渗入了沙漠中,无迹可寻。” 轻轻揉了揉脑门,彭云木继续说:“汉武帝无奈之下,只好下旨在那个地方修建陵园,让霍去病第三个妻子所生的儿子家眷士兵看守。久而久之,那地方就成了西域 路上的一个转折点。再因为古人非常计较名号,不愿意对人说中途是在陵园休整的,于是就把陵园成为楼兰,霍去病的小儿子称为楼兰王。” 笑了笑,彭云木说:“因为霍去病的第三个妻子,是在攻打匈奴时掳获的单于女儿,所以当她就按照西域风俗给儿子起名,叫做童格罗迦,也就是史书上记载的第六 任楼兰君王。” 高飞满脸都是不信,喃喃的说:“不会吧?既然这个什么童格罗迦是霍去病的儿子,那后来汉朝为什么又出兵攻打他呢?” 彭云木淡淡的说:“这有什么奇怪的?人都是有野心的。童格罗迦的母亲本来就是匈奴单于的公主,而汉武帝又让他单独带兵在外,默认了他楼兰王的身份,他在匈 奴残余势力的挑拨下,当然想自立为君了。” 高飞接着说:“不过,碍于这个童格罗迦是功臣之后,汉朝皇帝就有意放他们一马,所以才让他们传承了几百年。” 彭云木点头:“对,就是这样。后来,大汉朝没落,三国崛起,更无暇管他们了,他们索性就正式立国,称为楼兰。后来,世人也就把此楼兰,当做彼楼兰了。而真 正的楼兰古国,则在这个楼兰西方至少几十公里外的沙漠下。” 说到这儿,彭云木嘴角翘起了一丝讥讽:“呵呵,那些所谓的考古学家,探险者,在发现了这个楼兰后,就以为找到了历史上的楼兰。其实他们哪儿知道,真正的楼 兰直到现在,还没有被发现。” 就像是听天方夜谭那样,接下来高飞很久都没有说话,直到一辆车子驶过后,才忽然问道:“刚才你所说的那四本《安归经》中,是不是隐藏着可以找到真正的楼兰 的大秘密?” 彭云木眼光一闪,犹豫了片刻才说:“不错,应该是这样的。我说是应该,是因为我也不敢确定。但我却知道,真正的楼兰内,有着数不清的宝藏。” “寻宝,真是一个无聊透顶的老套故事。” 高飞无所谓的耸耸肩,斜着眼看着彭云木:“彭市长,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在安归教中担任什么职务?你不会就是安归王吧?” 如果是别人问彭云木,他肯定会勃然大怒:我是市长耶,你怎么可以说我是安归教中的人呢?你才是安归教的,你们全家都是安归教的! 可问这个问题的却是高飞,彭云木刚给人家讲了个天方夜谭般的故事。 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就能从这个故事中听出,彭云木肯定是安归教中的人,而且肯定还是重量级的人物,要不然他怎么会知道的这样详细? 更何况,他儿子在不久前,还假扮医生要夺走《安归经》的。 果然,彭云木轻轻点了点头:“是,我是安归教中的人――最起码,在数十年前,我就加入了安归教。如果没有安归教,就没有我的今天。” 高飞一愣,随即明白:“我知道了,你是西宫的宫主!因为你故事里说,西宫掌握着可以做官的庙堂院!” 这次彭云木否认了:“我哪儿有资格当西宫宫主?高飞,你不要再问了,再问,我也不会告诉你了,因为我说的已经太多。” 高飞晒笑了一声:“其实,我也没多大兴趣知道这些。不过我现在有点明白了,你儿子彭远航假扮大夫去偷书,应该是受到你的指派。但他行动失败后,我却没有为 难他,所以你就感激我,才在这儿等我,告诉了我这些秘密。” 彭云木仰望着东方,叹了口气:“唉,高飞,你的确很聪明。” 高飞淡然一笑:“我一直都是很聪明的。” 彭云木转身看着他,缓缓的说:“高飞,这次你放过了远航,我呈你的一个情。所以我不但不会再打那本经书的主意,还要实话告诉你,暗杀苏北山、童海,以及颜 红的,绝不是我。还有,跟随远航去医院的那俩女人,也不是我的人。” 高飞追问:“那是谁的人!” “我不能说。今晚我已经说的太多了。” 彭云木摇了摇头,接着语气诚恳的说:“高飞,我送你一句忠告,你以后要想过安稳日子的话,最好把那本书交出去。” 高飞没有回答,而是问道:“我要是把书交出去,是不是就要死很多人,其中也包括沈银冰?” 彭云木犹豫了下,才说:“别人死,总比自己死要好得多。” 高飞淡淡的说:“别人死,总比自己死呀好得多――这句话倒是很合我胃口。可你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善,不忍心看到这么多人因为一本破书而死 去。” “那你好自为之吧,我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天亮了,我也该走了,希望咱们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 彭云木盯着他看了片刻,才转身向车子走去。 高飞却追了上来:“彭市长,最后一个问题。” 彭云木眉头皱了一下,但还是说:“问。” 高飞说:“苏北山在安归教中,是什么职务?” “他归西宫管辖,是青瓷院的掌院。” 说完这句话,彭云木就加快了脚步,走到车前,钻了进去。 车子,很快就启动。 望着逐渐远去的奥迪轿车,高飞有些头疼的挠了挠后脑勺,喃喃的说:“原来苏北山是中宫辖下擅长用药物害人的青瓷院。怪不得连雪等人叫青瓷十二钗,怪不得他 那只白色狒狒能传染疾病。不过,他既然只是掌院,那怎么可能会拥有一本宫主有权管的《安归经》呢?” “特么的,不想了,头疼,还是回家睡觉去吧。” 想了老半天,越想越头疼的高飞骂了一句,快步走向了千佛山医院。 他的脑袋虽然疼,可却清醒的意识到,他好像已经卷入了一场本该和他无关的阴谋中。 而这一切,都因为在那个炎热的下午,他在天桥下面睡觉时,绊倒了一个妞儿,并很恰到好处的看到了人家裙底的风光。 \"哎哟--你看什么,混蛋!\" ―― 华夏首都京华,还是哪栋四合院内。 高健城和方小艇夫妻,小心翼翼的走到了天井里。 天井的那棵石榴树下,两个老头正在下棋。 他们刚走过去,背对着他们的那个老头,就拿起一枚棋子,猛地摔在了棋盘上,接着就是得意的大笑:“哈,哇哈哈,老高,你又输了!快,别罗嗦,拿烟,拿烟! ” 高彤辉撇了撇嘴,从烟盒内恋恋不舍的拿出一根小熊猫,扔了过去:“不就是一根烟吗?瞧你高兴的样子,看来你这辈子也就这点出息了。” 陈破天才不管高彤辉的讽刺,也就哈哈大笑:“嚯嚯,你还真说对了,老陈我就这点出息,能够在棋盘上杀你个屁滚尿流,这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懒得理你。” 高彤辉这才抬头,看向自己的儿子、儿媳妇,淡淡的说:“来了?自己找凳子坐吧。” 高健城还没有说什么,方小艇就抢先说道:“我去拿。” 既然他们夫妻来了,陈破天俩人也就不再下棋了,高老的秘书小李,把象棋收拾了,摆上了茶壶茶碗。 高彤辉俩人仍旧坐在石桌前,高健城夫妻坐在一张厚重的长板凳上,正襟危坐的,好像老师课堂上的小学生那样。 实际上,他们心里也的确紧张,因为今天的谈话会关系到他们大儿子的未来。 现在高健城两口子已经知道,前些天高彤辉和陈破天去冀南‘考察’高飞的事儿了,这让他们心里很忐忑,总是担心儿子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会给这俩老头留下恶劣 的印象。 好像看出夫妻俩人心中很紧张,高彤辉在端起茶杯喝了口,说:“我对那个孩子的第一印象,还算可以。” 听高彤辉说出这句话后,高健城两口子齐齐的松了一口气。 高彤辉那是什么人啊,那可是站在华夏权力巅峰上的,能够被他夸赞的人没几个,所以能够说出‘还算可以’这四个字,高健城两口子就很满意了。 不过,不等方小艇露出笑容,却看到陈破天摇着脑袋说:“不行,不行,我看不行!” 方小艇的心里一沉,赶紧问道:“陈、陈叔叔,高飞他、他怎么就不行了?” 第287章 给高飞介绍女朋友! 别看陈破天不是高家的人,但他的意见也很重要。 所以在看到他摇着脑袋的说高飞不行时,方小艇立马又紧张了起来,心里想:难道高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说错了话,做错了事? 高彤辉俩人去了冀南,却是陈破天找机会和高飞聊了片刻的事情,方小艇夫妻已经知道了,也知道这老家伙的意见能影响到父亲,所以才担心。 陈破天吐出一口烟,慢悠悠的说:“那个小子的理想不行,没有一个男子汉该有的气魄。你们猜,那家伙最大的理想是什么?” 不等方小艇说什么,陈破天就一瞪眼:“他竟然亲口告诉我说,他最大的理想就是开餐厅,至少在世界上开五百家餐厅!切,身为堂堂七尺男儿,老高家的嫡孙,不 去思量着去创建雄图霸业,却想做个老板,真是岂有此理!” 听陈破天这样说后,方小艇的心才重新放了下去,抿嘴娇笑一声:“陈叔叔,您说到的很对,高飞只想做个餐厅老板的梦想,是没出息了些。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现在可是和平年代,也没什么战争,他能脚踏实地的做生意,为国家经济建设创造更多的利润,就像开满全球的肯德基、麦当劳那样,不也是一种霸业吗?” “那算什么球的霸业――” 陈破天刚说出这句话,才猛地醒悟方小艇是晚辈女性,赶紧装成被烟呛了一下,咳嗽了起来。 方小艇却彻底放心了,知道儿子其实没让这老头失望,于是就看向了高老。 高老却没有说话,只是端着茶杯微微垂着眼帘,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陈破天咳嗽停止后,也没有再说什么,学着老高的样子默不作声。 方小艇两口子又紧张了起来:虽说刚才高老说儿子还算可以,但究竟能不能让他回到高家? 就在方小艇被当前这种压抑气氛给憋得难受时,高彤辉终于说话了:“找个合适的契机,让他来这儿见我吧。” “呼!” 方小艇忍不住长松了一口气:抓住丈夫的手,紧紧的握了一下。 高健城也很高兴,连忙点头:“好的,爸,我会尽快去做这件事。” “嗯,具体你们该怎么和他相认,我就不管了。” 高彤辉嗯了一声,接着淡淡的说道:“不过,等他回到高家后,我会给他介绍个女朋友。” 高健城两口子一楞,齐声问道:“什么,爸,你要给高飞介绍个女朋友?” “是的。” “爸,能不能告诉我们,那个女孩子是谁家的?女孩子怎么样,是做什么的?” 高健城刚小心翼翼的问出这句话,老陈那儿就笑了起来:“嘿,嘿嘿,你的这些问题,得问我。” 高健城夫妇一脸纳闷的看向陈破天:怎么我儿子找媳妇,反而要问你呢? 陈破天反手指着鼻子,得意的说:“因为他那个未来的老婆,就是我老陈介绍的!” 老陈为高雅介绍对象的事儿,高健城夫妇都知道,但羞于说出口,毕竟自己儿子被人家姑娘耻笑为纨绔子弟,连提鞋也不配,是很没面子的一件事。 所以,这次听老陈说他又要给高飞做媒后,夫妇俩人没来由的一阵心慌:“陈叔叔,你想把哪个优秀的女孩子介绍给高飞?” 身为名门望族中人,高健城夫妇当然清楚,既然是这俩老头商量着要给高飞找个老婆,那么那个女孩子肯定也是某大家族中的人,最不济,她的家里人也得有支值得 高家结交的‘潜力股’。 就像陈破天上次给高雅所说的秦紫阳,她爸秦六甲,就是华夏军方未来最亮的一颗星,很有希望能走到老陈当年的高度。 陈破天老神在在的说:“其实那个女孩子你们都听说过。” “到底是谁呀?” “秦紫阳。” “秦紫阳!?” 高健城夫妇一楞,齐声脱口问道:“就是您给高雅曾经牵过线的秦紫阳?” 高健城夫妻真没想到,俩老头要给高飞介绍的那个女孩子,竟然是那个看不起高雅的秦紫阳。 说实在话,别看方小艇平时很溺爱高雅,但她可不是那种不知道自己有多高的蠢女人,很明白自己小儿子就是个被宠坏了的小纨绔,秦紫阳在老陈上门提亲时,说出 那样的话,也是很正常的。 方小艇除了感觉面子上有些不好看之外,倒也没有因此而记恨秦紫阳。 方小艇也曾经多方面打探过,知道秦紫阳是军中最优秀的第二代之一,如果她能和高飞走到一起,方小艇这个当妈妈,也该很高兴。 可关键问题是:秦紫阳已经拒绝过高雅,她一旦和高飞走到一起,那么高雅会是一种什么心情? 肯定会觉得,他不如他哥哥高飞优秀! 这样,反而会让兄弟俩人心里产生隔阂。 最最重要的是,方小艇知道高飞心里已经有个叫沈银冰的女孩子了。 现在,老陈要让牵线他和秦紫阳,高飞会愿意吗? 看到夫妻俩人露出诧异的神色后,高彤辉不悦的问道:“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高健城看了眼妻子,喃喃的说:“爸,我、我觉得高飞和秦紫阳不怎么合适……”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陈破天就冷哼一声打断了他:“哼,你怎么知道他们俩人不合适?我知道,你们之所以觉得他们俩人不合适,无非就是觉得紫阳曾经拒绝过你们 那个不成器的小儿子高雅。如果他们一旦走到一起,高雅会觉得面子上抹不开。可这又能怪谁?谁让他不学好了?” 如果陈破天是别人,敢当着方小艇的面大肆批评高雅的话,相信方小艇肯定会蹦起来,指着他鼻子骂:老东西,你谁呀你?你凭什么说我儿子不成器! 但这个人是陈破天,是华夏德高望重的几位老人之一,别说方小艇只是高家的媳妇了,就是高健城,也不敢这样放肆。 可方小艇真不想让高飞和秦紫阳走到一起,连忙陪着笑的说:“陈叔叔,我可不是这个意思。我呢,我就是觉的吧,我们家小雅已经让人家孩子失望过一次了,这次 万一再让她――那个啥,您面子上就不好看了吧。” 陈破天一摆手:“没事,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我保证紫阳会同意!” 他在和高彤辉去冀南之前,曾经先去找过秦紫阳问过意见,已经确定她有和高家联姻的意思,所以才说的这样笃定。 方小艇可不知道陈破天的信心是哪儿来的,在愣了下又结结巴巴的说:“可,可高飞现在已经有了他喜欢的女孩子了。” 高彤辉和陈破天同时一楞:“哦?高飞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了?她是谁,又是做什么的?” 方小艇回答:“那个女孩子叫沈银冰,是冀南民企北山集团的总裁。我见过,很漂亮能干的女孩子,和高飞很般配的。” “般配?哼。只是一个在乡下做小买卖的而已,有什么资格和我高彤辉的孙子谈般配?这件事你们就不要管了,一切交给老陈。你们两个,只负责把他带到这儿来就可以了。” 高彤辉冷冷的哼了一声,不再理会别人,站起身到背着双手,慢悠悠的走进了正厅内。 老陈挠了挠后脑勺,嘻嘻一笑:“看,你们老爸生气了,还不赶紧按照他所说的去做?唉,这个老高,现在身居高位,竟然看不起劳动人民了,把人家一公司总裁, 竟然说成是做小买卖的,真真是岂有此理啊。” ―― 既然高彤辉这样表态了,高健城夫妇自然不敢再说什么,只好讪讪的离开了四合院,向他们在近郊的别墅赶去。 高健城夫妇所住的别墅,在京华西北郊某风景区附近,要是放在市场上来说,这栋别墅最少也得值个几千万。 夫妻俩人到了半路上都没有说话,各自想着心事。 当车子驶上通往别墅的那条路上后,高健城才打破了沉默:“小艇,你给小雅打个电话,让他回家。” 方小艇知道,丈夫这是要和儿子先透漏一下消息,毕竟他也是这个家庭的一员,有权知道还有个在外面的哥哥。 “好的。” 方小艇答应了一声,拿出手机开始拨打高雅的手机。 手机倒是通了,但响了很久都没有人接,方小艇只好重拨了一遍,但那边依旧没有人接听。 她偷眼一看,高健城的脸色沉了下来:“哼,这个不学无术的东西,又到哪儿鬼混去了?” 高健城为人比较古板,固执,很看不上高雅那种纨绔行为,平时每次见他,都没有好脸色,经常埋怨都是妻子惯坏了他。 而高雅呢,也很怕他这个老子。 不过,因为工作关系,高健城这两年去了岭南工作,高彤辉又不怎么插手第三代的教育,所以高雅这两年可谓是龙归大海虎归山,蜜蜂飞入百花园,左手美女,右手 捞钱,玩的是不亦乐乎。 高雅平时所做的那些破事,方小艇都给他捂着,也有能力摆平,但这不代表高健城不知道他平时那些斑斑劣迹。 看到丈夫生气后,方小艇也不敢说什么,唯有在心中叹了口气,收起手机强笑着说:“建成,你也别把小雅想的太不堪了,也许他在忙正经事呢?” 高健城撇了撇嘴,没有再说什么。 十几分钟后,车子来到了他们所住的别墅前面。 距离别墅还有一百多米,高健城忽然低声骂道:“就他,会做正经事?” 方小艇一愣,抬头看去,才看到别墅门前,停了七八辆各种款式的豪车,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坏了,小雅这是又带他那帮狐朋狗友来家里乱了! 第288章 你们都给我滚! 看到有好多辆豪车停在别墅门口后,方小艇心里就咯噔一下。 去年夏天时的某个周末,高健城忽然从岭南回家,进了别墅后,竟然发现高雅正和一帮狐朋狗友在开贴面‘无遮’大会,顿时被气的大发雷霆。 要不是方小艇护着,又苦苦哀求,相信高健城就算不当场把他腿子打断,也得告诉高彤辉把他逐出家门…… 现在,看到这熟悉的一幕后,方小艇就觉得不好,但却又不敢说什么,唯有在心里祈祷,高雅千万别再做那种伤风败俗的事。 ―― 高家别墅客厅内,回荡着震耳欲聋的劲爆舞曲,宽大的液晶等离子电视上,正播放着欧美最为劲爆的无码爱情‘动作’片,二十多个衣衫不整的年轻人,有的端着酒 杯,有的互相搂抱着,在客厅内疯狂的摇动着,屋角还有几对男女,正在当众做那种最原始的事儿。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高雅经常在一起混的这些,都是一些有背景的纨绔二代。 至于那些年轻的,作风放荡的女子,则是当前娱乐圈中的一些女明星,其中一个个头高挑的,还曾经在戛纳国际电影节拿过什么铜棕榈奖。 现在,这位获奖得主,正被高雅按在沙发上,雪白丰满的皮股高高撅起,头发被他狠狠向后拽着,在他的大力猛刺下,正忘情的发出一声声欢愉到极点的嘹亮尖叫。 如此荒诞的一幕,那些跳舞的年轻男女就像看不见那样,或者说干脆说是见怪不怪了,只是趁着药性,在那儿疯狂的随着音乐摇摆。 “哦!哦!高少,你用力啊,弄死我得了――哦!” 女明星疯狂的晒动着腰肢,最后发出的这声尖叫,就像一支利箭那样直钻向其他男女的耳膜,让他们猛地停住了各自的动作,茫然的抬起了头:咦,音乐呢,怎么没有了呢? 不但音乐声没有了,就连液晶等离子电视也黑了,大厅内除了皮肉相撞,和女人的尖叫声外,再也没有别的动静了。 “曹,停电了!?” 一个嗨性正浓的年轻人刚骂出这句话,挂着窗帘的客厅房门,被人猛地一脚踹开,一对中年夫妇出现在了门口,男的手中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子,胸脯气的剧烈起伏着 ,女人则一脸惶恐的抓着他胳膊。 不用问,这对中年夫妻,正是高健城两口子。 从外面窗帘缝隙内就看到这荒诞一幕的高健城,在踹开房门后猛地甩手,把手中的矿泉水砸到了大大的液晶等离子电视上,嘶声吼道:“你们这群畜生,都特么的给我滚!!” 高健城可是真正的知识分子,平时不管和人生多大气,都不会爆粗口的。 但今天,他在自己家里看到这荒诞的一幕后,终于憋不住的骂人了,一张本来很儒雅的面孔,也扭曲的吓人,身子更是瑟瑟发抖。 幸亏液晶电视质量相当好,并没有被矿泉水瓶子砸碎,但里面的水却迸溅了出来,瓶子在强有力的反弹下,砸在了一个女孩子的脸上,疼的她啊的一声惨叫。 右手正伸进她衣服里面乱捏的一个小年轻,看到女友忽然被高健城扔出去的矿泉水瓶子,砸的惨叫出声后,顿时勃然大怒,一个箭步就冲向了门口,采住高健城的衣领子,劈手就是一记冲天炮,嘴里骂道:“曹,你特么的敢砸我马子!” 众哥们姐们嗨的正欢时忽然停电,本来就很生气了,没想到高健城又拿瓶子砸人,还骂大家为畜生――这些平时嚣张惯了的家伙,啥时候受过这种气,纷纷叫骂着涌了上去,对着高健城就开始拳打脚踢:“哪儿来的沙比,敢坏哥们的好事!” 高健城本来就是一高级知识分子,让他站在讲台上和人玩玩嘴皮子还可以,平时抱着个大西瓜上二楼都喘的厉害,怎么可能是这么多年轻人的对手? 一眨眼间,他就被淹没在了愤怒的拳脚中,只是本能的双手抱着脑袋,尽量的蜷缩着身子,接连发出闷声惨哼。 站在一旁的方小艇,在丈夫踹开房门时,就被里面这荒诞的场面给震呆了,直到丈夫被众好汉侠女打倒在地上后,这才猛地醒悟了过来,立马尖叫着扑了上去,抓住 一个小年轻的头发,右手的五指就狠狠挠了上去:“都放开,都放开!” 那个小年轻猝不及防下,被方小艇在脸上狠狠抓了一把,感觉到了火辣辣的疼,马上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反手一把抓住了她的头发,狞笑着一脚就跺在了她小肚子上:“臭娘们,你敢打老子――哟呵,看起来很熟的样子啊,上身不小,说不得,哥们今天得好好受用一下你!” 小年轻说着,不顾方小艇受疼惨叫,一把就把她拉在自己怀里,右手向她胸部抓去。 就在小年轻的右手即将抓到方小艇的胸时,忽然就听到‘砰’的一声响,接着眼前金星乱冒,身子晃了几晃,双眼翻白软软的载到在了地上。 正围着高健城乱揍的其他小年轻,听到酒瓶子爆响声后,都愣住,向这边看来,就看到衣衫不整的高雅面目狰狞,手里高高举着一个满是利茬的酒瓶子,嘶声吼叫: “都特么的给老子住手!” 站在高雅身边的一个侠女,脑子可能有些短路,看到高雅竟然打自己人后,很不满的叫道:“高雅,你这是怎么个意思,干嘛帮着这俩沙比对付自己人――啊!” 侠女还没有说完,高雅就猛地转身,闪着寒光的酒瓶子,狠狠戳在了她的小肚子上,顿时血光四溅! 高雅先砸昏一个哥们,又刺伤一个姐们的疯狂举动,让大家彻底的傻了。 尤其是那位肚子上被戳了一下的侠女,虽说这一下不会致命,可看到鲜血顺着指缝向外冒后,所有人都被吓住了,喃喃的问:“高雅,你这是啥意思?” 高雅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呢,大家就看到那个很成熟很有味的花信少妇,忽然一巴掌就抽在了他脸上,嘶声叫道:“畜生,你真是太让爸妈失望了!” 狠狠抽了儿子一巴掌后,方小艇哭着扑到高健城身上:“老高,老高。你没事吧,呜呜呜,这些该死的畜生,该死的!” 这些纨绔衙门就算是再傻,这时候也看出这对中年夫妇,就是高雅的父母,当今一号首长的兄弟、弟妹了。 马上,所有人都呆愣当场,就连被高雅打伤的那对男女,哪怕是疼的厉害,也都不敢出声了,脑子里轰轰的叫:惹祸了,这下惹大了,竟然揍了高雅的父母! 别看这些纨绔平时嚣张跋扈,眼高于顶的样子,可没有谁是傻瓜,他们当然清楚高雅父母是什么身份:那可是来自华夏第一家庭,先别说那个被称为华夏红色硕果的高老爷子了,最关键的是这对夫妻有个当一号首长的亲哥哥! 可现在,他们却把一号首长的亲弟弟给揍趴下了,要是不害怕才奇怪。 接连打伤两个人后,高雅挥舞着酒瓶子,大声喝骂:“滚,都给我滚!” 那些好汉侠女,巴不得现在被撵着滚呢,滚的越快越好,所以不等高雅怒吼出第二遍,二十多个人都急吼吼的冲出了高家别墅,车子马达声响起,一溜烟的去了。 “爸,爸,你、你没事吧?” 撵走那些狐朋狗友后,高雅慌忙扔掉酒瓶子,跑到了高健城身边。 别看高雅从小就被高健城宠着,可他却非常害怕高健城这个父亲。 现在,他看到高健城不但发现他带人在家里淫乱,而且还被他那些朋友打伤,当然会被吓得心里发毛,赶紧帮着方小艇把高健城扶了起来。 其实高健城倒没有受多大的伤,就是被揍了个鼻青脸肿,俩眼肿的好像大熊猫那样,眼镜也都被踩碎了。 “哎哟,哎哟。” 高健城呲牙咧嘴的被扶起来后,看着一脸彷徨的高雅,猛地举起了右手! 完全是下意识的,方小艇一把就抱住了他的胳膊:“老高,别打儿子!” 方小艇这个动作,仅仅是种条件反射,以往每当高雅惹祸了,高健城要揍他时,她就会这样做,已经养成了习惯。 可当她抱住高健城胳膊后,才觉得儿子真是该打:他那些狐朋狗友,竟然想把她也非礼了! 所以她马上就松开了手,捂着嘴的哭了起来。 “你、你这个畜生,给我滚,滚的远远的,永远都不要再回家!” 方小艇松手后,高健城却没有再体罚儿子,只是气的浑身哆嗦着,喝令他滚蛋。 高雅垂头,低声告饶:“爸,爸,我错了,你就别生气了,气坏了身子怎么办?” 高雅虽说从小就被方小艇溺爱,长大后又变成一‘合格’纨绔,没有不敢做的混帐事,可他却有一件好处,那就是还算懂得孝顺父母。 也正是因为他这点优点,所以高健城才能容忍他到现在,要不然凭着他的书呆子脾气,早就把他给逐出家门了。 果然,听高雅这样说后,高健城心中的怒气忽然一下平静下来,脸色潮红颓然叹了口气,喃喃的说:“我高健城究竟做了什么孽,竟然养了你这么个儿子。” 方小艇连忙劝道:“老高,你、你别生气了,小雅说的对,你要是气坏了身子咋办?他还小,等年纪再大大,就懂得――” 高健城冷冷打断妻子的话:“哼,他还小?他今年都二十多岁了,你还说他小!那你告诉我,他究竟到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方小艇张嘴结舌:“我……” 高健城再次冷哼,抚着生疼的肩膀,一瘸一拐的走进了客厅。 第289章 我儿子终于长大了! 高健城刚走进客厅,却又马上转身走了出来。 跟在他身后的方小艇一楞:“老高,怎么了?” 高健城脸色阴沉,却没有说什么,一瘸一拐的走到西边的葡萄架下,坐在了石桌前的石凳上。 方小艇有些纳闷的走进客厅,还没有来得及看清屋里面乱成什么样,就嗅到了一股子混杂着84消毒液、烟酒和汗臭的怪味,连忙伸手捂住嘴巴,扭头跑了出来。 高雅倒是不用进去,也知道屋子里是什么味道,低着头走到了石桌前,再次用诚恳的语气道歉:“爸,对不起,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这样胡闹了。” “你去年时,就已经发过一次誓了。” 高健城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声音稍稍放缓:“你坐下来,我有话要和你说。” 虽说高健城怒其不争,但终究高雅是他儿子,俩人身上流淌着相同的血脉。 高雅在看到父母时,就知道他们肯定有事要找自己,要不然的话,也不可能一起回这个一年也住不了几天的家。 等高家父子坐下后,方小艇已经端来了一盆清水,一块白毛巾。 粗粗的抹了把脸后,高健城情绪已经完全正常,只是声音依旧冷淡:“小雅,我和妈妈这次来找你,是因为你是这个家庭的一员,有权利知道一件对我们家意义重大 的事情。” 高雅乖乖的点头:“爸,你说,我听着呢。” 高健城又接过方小艇递过来的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才说:“你还记得我们曾经告诉过你,你有一个比你大两岁、但却失踪了的哥哥吧?” 高雅虽说是个典型的纨绔,可他脑子却不笨,马上就抬头问道:“爸,是不是有他、有我那个哥哥的消息了!?” 提到大儿子后,高健城脸色好看了许多:“嗯,26年后,我们终于找到了他。” 高雅眼中飞快的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但表面上却欣喜异常:“啊,太好了!爸、妈,你们快点告诉我,我那个哥哥在哪儿?他什么时候才能回到我们家?你们不知 道啊,我在知道我还有个哥哥后,日夜都盼着他能回来,和我一起孝顺你们两个!” 我儿子虽说不成器,可心地却是非常善良,懂大局――方小艇欣慰的和高健城对望了一眼后,才柔声说:“小雅,其实说起来,你已经和你哥哥见过面了。” 高雅一愣:“什么?我已经和我哥哥见过面了?在哪儿,又是什么时候?” 方小艇说:“你还记得两个月前,你想收购冀南北山集团跑马场项目那件事吧?那个集团的总裁,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叫沈银冰。” “收购跑马场,漂亮的女孩子沈银冰――哦,我想起来了。对,这件事得有两个多月了吧。不过后来却失败了,人家不卖。” 高雅想了想,很快就想到了,但接着狐疑的问道:“可这件事和我那个失踪的哥哥,有什么关系呢?难道说,我哥哥就在那个民企中上班?” 方小艇点头:“是的,以前你哥哥就是在沈银冰的公司内上班的。那次,你哥哥就是跟随她来到京华,参与了和你们的谈判。” “参与了和我们的谈判?难道说是、是彭远航?” 高雅眉头一皱,首先想到了彭远航,但接着摇头:“不对啊,我认识彭远航的,知道他是冀南市长的儿子,怎么可能是我哥?” “你哥当然不是彭远航。” 方小艇提示道:“你仔细想一想,除了彭远航之外,还有哪个男人跟着沈银冰来到了京华?” 两个多月前,跟随沈银冰来京华谈判的男人,除了彭远航之外,就只有黑子和高飞了。 黑子外形长的虽说很魁梧,很有男人气质,但给高雅留下深刻印象的,则是高飞。 所以,一经方小艇提示后,高雅马上就想到了他:“啊,我知道是谁了,高飞!你们不会要告诉我,那个高飞,就是我失踪26年的亲哥哥!” 当初高飞帮沈银冰威胁方小艇,祸害梁娇娇时,报的都是‘花丛小蜜蜂彭远航’的大名。 但高雅却知道他绝不是彭远航――因为真正的彭远航,正和他合伙坑蒙沈银冰呢,他也是从彭公子那儿知道了高飞的名字。 那时候,高雅对高飞恨的是牙痒痒,不过因为方小艇的约束,他没有跑去冀南找高飞的麻烦,但这件事却一直记在心里,时刻准备着要好好教训他一顿。 高雅却做梦也没想到,那个被他痛恨的家伙,竟然很可能是他失踪26年的亲哥哥! 高健城不知道高雅曾经算计过沈银冰,此时听媳妇和儿子说到这儿后,疑惑的插嘴问道:“高飞,他以前曾经和小雅见过面?” 听高健城这样说后,高雅终于确定高飞,就是他失踪多年的亲哥哥了,喃喃的说:“原来,原来他就是我那个哥哥啊。” 方小艇当然不会把高雅做过的那件混帐事说出来,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后,就点了点头:“是的,小雅,高飞就是你失踪多年的亲哥哥。” 高雅用力咽了口吐沫,又问:“你、你怎么这样确定?” 方小艇回答:“因为在医院做过亲子鉴定的。” 高雅眼角飞快的抽搐了下,表面却依然是欢喜的神色:“那么,高飞,啊,不,我大哥,他已经知道是咱们家的一员了?” 方小艇摇头:“他暂时还不知道呢,亲子鉴定是我们找机会暗中做的。而你爷爷为此专门跑去冀南见过他了,也同意让他回到我们家。” 原来他还不知道! 嗯,这就好,这件事还有回旋的余地! 高雅双眼微微眯起,有些激动的问道:“爸,妈,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让他回家?” 想到失踪26年的大儿子马上就要回家了,方小艇彻底忘记了刚才的愤怒,欢快的说:“很快了,就在这几天内吧,我们很快就回冀南,和他说明真相,然后带他来京 华去见你爷爷――老高,我一想到我们以后有两个儿子承欢膝下,心里就感觉特别激动。” 高雅也笑道:“是啊,我也很激动,相信我大哥他也很激动的。” 受到妻子情绪感染的高健城,这时候也满脸的欣慰,点了点头后说:“嗯,这是我们高家的大事,我得专门找大哥说一句。不过,这件事唯一的麻烦,就是那个沈银 冰。” 方小艇黛眉一皱:“老高,你的意思是说,高飞很可能放不下沈银冰,按照爸的吩咐去做?” 高健城叹了口气:“唉,是啊。我们高家骨子里都非常的固执,我真担心高飞会因为家里给他包办婚姻这件事,而起波折。当年,我和你就是因为――” 想当年,高健城认识方小艇时,就已经是有夫之妇了,也是一桩由父母包办的政治婚姻。 可最终的结果,高健城因为和原配的感情相当差劲,这才被方小艇‘乘虚而入’。 为了迎娶方小艇,高健城可以说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都没有获得高彤辉的同意,要不是后来方小艇生了个儿子,相信他们根本不可能走到一起。 当年,高健城能为了方小艇和家里人闹翻,那么高飞也很可能会因为沈银冰,拒绝秦紫阳,或者说拒绝和高家相认。 有高健城这个前车之鉴在,这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果然,想到自己的当年波折后,方小艇的眼神黯淡了下来:“是啊,我都听说高飞已经和沈银冰同居了,每天都接送她上下班。如果让他放弃沈银冰、而迎娶秦紫阳 ――” 她刚说到这儿,却被高雅打断:“什么,什么?妈,你说高飞要迎娶秦紫阳?” “昂,这是你爷爷的意思,高飞回来后,就要迎娶秦紫阳,而且女方那边也已经答应了。” 随口说出这些话后,方小艇才意识到不该和小儿说这些,因为去年陈破天曾经替他和秦紫阳撮合过,结果人家闺女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还着实的讽刺了高雅一顿。 陈破天在给秦紫阳介绍高雅时,那妞儿说高雅连给她提鞋都不配! 这句话,高雅一直记在心里,并看做是他人生中最大的耻辱。 但现在,方小艇却告诉高雅,说秦紫阳已经答应会嫁给高飞。 这代表了什么? 代表了高飞要比他兄弟高雅,要强过无数倍! 高雅这么傲气的人,能受得了吗? 换句话说就是:秦紫阳可以嫁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但就是不能嫁给高飞! 这也是高健城两口子在听陈破天说要撮合高飞、秦紫阳俩人时,反对的主要原因。 他们坚信,小儿子高雅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肯定会―― 会怎么样? 方小艇有些担心的看着高雅,正要解释什么时,却看他一脸的喜色,啪的一拍桌子:“太好了!” 方小艇一楞:“太好了?小雅,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太好,就是我很高兴的意思啊。” “你、你也赞成你大哥迎娶秦紫阳?” “是啊,我全力赞成。” 高雅重重点了点头。 方小艇和丈夫对望了一眼:“可你,可你――” 不等方小艇说完,高雅就呵呵笑道:“爸、妈,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你们不就是担心,当初看不起我的秦紫阳,嫁给我大哥后,会变相表明我不成器,心里会难受吗 ?” 方小艇下意识的点了点头:“难道,你会甘心?” “说实话,我当然不甘心,因为这表明我和大哥相比就是一个渣。” 高雅眼里满是诚恳:“如果高飞是别人的话,我当然会嫉妒、嫉恨他。但高飞是我亲哥啊,是你们的亲儿子。秦紫阳曾经羞辱过你们的小儿子,但却被你们大儿子拿 了下来,我这个当儿子,当兄弟的,应该为你们感到骄傲的!” 听高雅说出这番话后,方小艇激动的把他抱在怀里,拍着他的肩膀哽咽着说:“我的小雅,终于长大了!” 第290章 钓鱼和养鱼! 又是一个周末,高飞开车来到了齐鲁师范学院门口。 上个周末时,因为颜红被暗算一事,他没能遵照诺言,陪张雯雯过周末,引起了那丫头的强烈不满,并在电话中一再要求他这周不能爽约,得来学校门口亲自接她。 高飞自然得一口答应。 说实话,现在的张雯雯,真被高飞看做侄女了,尽管他能明显感受到,那丫头在看他时的目光中,好像带有别的意思,但他只能假装看不到。 因为是周末的原因,大学门口两边的停车位上,停满了接人的车子,其中也包括很多前来揽生意的出租车,大多数开车的都像高飞这样,倚在车头上望着门口。 随着放学时间的到来,三五成群的学生们开始从校门口涌了出来。 一时间,门口热闹非凡,喊声此起彼伏,交通陷入了拥挤。 高飞这还是第一次经历‘接孩子放学’,嘴里叼着一根牙签,饶有兴趣的看着门口,每当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孩子钻进一辆豪车内后,都会恶意的想:那妞儿不会是被 大款包了吧? 以前高飞就曾经听说过,许多漂亮的女大学生,都做了有钱人的‘二奶’,并美名其曰:勤工俭学。 如果放在古时候,这就是一种不要脸行为,会被装在猪笼中沉江的。 但放在当代的经济社会,却是很平常的,甚至在高中学校都会有这种现象出现。 “哥们这车子虽说不是兰博基尼,法拉利之类的晃眼豪车,但百十万的价格,再配上哥们这玉树临风的样子,肯定也会引起许多漂亮妞儿的关注吧?” 高某人洋洋自得的抬手,梳了下油光铮亮的头发,那颗历经沧桑的心,忽然澎湃了起来,觉得自己至少年轻了五岁! 就在高先生自我感觉良好时,就听到身边有个娇嗲嗲的声音响起:“哟,帅哥,你这车是出租呢,还是专门来钓鱼的?” 高飞扭头,就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轻咬着唇儿的看着他。 女孩子身高大约在一米六七的样子,和张雯雯差不多,但身材要比张雯雯棒很多,长相也很不错,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宽大体恤背心,背心上带着个骷髅头,因为背 心太大,遮住了她下面穿的牛仔短裤,再加上她果露着一双长腿,猛地看去给人一种她只穿着一件背心的错觉。 单论长相和身材,女孩子绝对是中上之姿,不过那双眼里,多了一股子狐媚的意思,一看就知道是某方面的老手。 高飞笑了,肆无忌惮的看着她那双腿子:“你觉得,我开这车子,像是干出租的吗?” 女孩子踩着粉红色的高跟凉鞋,扭着腰肢来到车前,轻轻抚着车顶:“那你就是来钓鱼的了?” 高飞早就听梁明说起过,所谓的钓鱼,就是有钱人想包个漂亮女孩子过一晚上的意思。 如果是包二奶的话,那不叫钓鱼,而叫养鱼。 钓鱼是一锤子买卖,而养鱼则是长久性的。 高飞点上一颗烟,就像钓鱼老手那样淡淡的说:“钓鱼价格是多少?” 女孩子伸出一根手指头:“一千,一晚上。” “那要是养鱼呢?” “包月,还是包年?” 女孩子又说:“要是包月呢,每个月是两万,而且你要提供上档次的食宿,我会在周末或者节假日,随叫随到。如果是包年呢,相同的服务和待遇,但价格却少很多 ,半年也就是十万,一年十八万。” “哦,原来是这样啊,这价格倒也公道。” 高飞似笑非笑的问:“假如我选择了包月,那么在这一个月内,你这条鱼是不是就不能被别人养了?” 女孩子吃吃一笑:“帅哥,话可不能这样说。就算你包月了,可你也不能在这一个月内,时时刻刻的养鱼吧?怎么着得给鱼儿一点挣外快的机会。不过我保证,就算 我外出挣外快,也得在你‘疲软’时。” 高飞晒笑:“哈,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还不如包夜呢。” 女孩子耸耸肩:“随你了啦。走吧,包夜就包夜,一千块钱,外加最低三星级酒店的待遇。” 看着这个‘业务水平熟练’的女孩子,高飞心中感慨:唉,这就是祖国的花朵吗? 就在这时候,又有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在旁边响起:“大叔,我包夜只要五十块钱的,你考虑一下?” 听到这个声音后,高飞苦笑了一声:这丫头啥时候过来的? 他不用看,也知道张雯雯来了,并听到了他和女孩子的这番谈话。 “哟,你谁呀你,还懂不懂规矩,要不要脸?五十块钱你就干,你以为自己是街头野鸡呢!” 自以为即将谈成一笔业务的女孩子,闻言大怒,扭头上下打量着张雯雯,眉梢眼角全是讥讽:“啧啧,你个头倒是还可以,就是身材太差劲了,孩子干粮(乳.房)更 是瘪的要命,倒是蛮对得起你五十块钱的价格。” 胸脯瘪,一直都是张雯雯的逆鳞,她最恨别人说她那儿小了,当即一瞪眼,太妹脾气暴发,一把就抓住女孩子的背心骂道:“曹,沙比娘们敢笑话姑奶奶,想特么的 找抽不是?” 张雯雯以前可是在社会上混惯了的,装淑女没几天,这一瞪眼,自然流露出了社会青年特有的跋扈气势,吓得千元小姐花容失色:“光天化日之下,你、你想干什么 ?” “干什么,干你娘!” 张雯雯反手,狠狠抽了女孩子一耳光,又抬脚把她踹了个趔趄,正要不顾周围有那么大人看着扑上去痛殴千元小姐一顿时,高飞及时抓住了她。 “叔叔,你松开我!” 张雯雯奋力挣扎着,指着千元小姐骂道:“嚓你个比的,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就你这小比样,也敢来勾搭我叔叔,真是马不知脸长。” 谁也没有想到,妆扮特别清纯可爱的张雯雯,竟然这样彪悍,吓得那位千元小姐转身就跑,围观众人目瞪口呆。 高飞连忙捂住她的嘴:“气质,气质,咱一定要注意淑女气质!” “哼,我特么的――哎哟,叔叔,你别抓着人家不放了啦,大廷广众之下的,男女授受不亲滴。” 就像是一条变色龙那样,被提醒很多人在看着自己后,张雯雯摇身一变,成了撒娇的乖乖女,用手指点着高飞的心口,害羞的说:“你真讨厌呢,不知道人家女孩子 脸皮薄吗?” 每一个女人都是出色的演员。 看到张雯雯瞬间改变太妹形象后,高飞忽然想到了这句话。 张雯雯嘻嘻笑问:“叔叔,你是不是真想包一个女大学生当二奶?如果真有这心思,我可以给你介绍啊,保证货源质量好,价格公道――哎哟,你干嘛敲我脑袋?人 家已经够笨的了,你还想把我敲成脑震荡啊?” “再敢胡说八道,以后我再也不来接你了。” “我哪胡说八道了?刚才你还――” “刚才我是闲的无聊,谁让你这么久都不出来了?” “嗨,我不是打扫卫生了吗?托你老朋友秦大教授的青睐有加,赏赐给了我一个生活委员的宝座,每周五下学后得打扫卫生的。” 张雯雯撇了撇嘴,正要再说什么时,有五六个人走了过来,其中一个女孩子叫道:“雯雯,原来你在这儿呀,让我们一通好找!”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两个女孩子,和两个男孩子快步走了过来。 “那俩妞儿是我宿舍的,怎么样,东边那个还算不错吧?有没有兴趣,我给你介绍一下。” 张雯雯嘻嘻一笑,高飞翻了个白眼,没有理她。 张雯雯却不介意,抬手向那边挥了挥手,斜着眼说:“look,看到最西边那个家伙了没?他有个大明星的名字,叫姜文。” “你给我介绍他干啥?别说他不是大明星了,就算是大明星,我对男人也不感兴趣。” “嘻嘻,他在追我呢。” “追你?” “是啊,人家老子可是大官,听说他老子是什么局的一把手呢。” 看着那个姜文,高飞问:“那你喜欢他?嗯,看外表倒是风度翩翩的,和你也算得上郎才女貌。” “狗屁!” 张雯雯低声骂了句时,几个年轻男女已经走了过来。 喊她的那个长的也不错,就是身材有些对不起那张脸,目测最少也得有一百三十斤左右,先看了下车子,这才上下打量着高飞,笑嘻嘻的低声问张雯雯:“哎,雯雯 ,介绍一下,这位帅哥和你啥关系?” 高飞生怕被这群人误会,连忙解释:“我是她叔……”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张雯雯却一把抱住了他的胳膊,亲热的说:“他呀,是我一个远房表哥,叫高飞。” 什么,我怎么成你表哥了,好好的给降了一辈――高飞一楞时,却听张雯雯小声说:“叔叔,配合一下嘛。” 恰好这时候,高飞从姜文眼神中看出了敌意,心想:哦,你这是要把我当挡箭牌来用,拒绝那个姜文啊。 既然张雯雯这样说了,高飞也不好再否认什么,只好任由她挽着自己胳膊,笑着说:“呵呵,雯雯,这些都是你的好朋友?” “是啊,表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张雯雯点头,指着胖女孩说:“这是燕子。” 第291章 情敌! 高飞潜意识内,叫‘燕子’的女孩子,一般都是那种身材显瘦的。 所以,当张雯雯介绍这位吨位近七十公斤的女孩子叫燕子时,他明显愣了一下,但接着就恢复了正常,笑着伸出手:“燕子,你好。” 燕子和他笑眯眯的握手:“帅哥好。” 张雯雯又介绍另外那个女孩子:“这是小鱼,周小鱼。” 这个周小鱼倒是人如其名,很文静内秀的样子――出于男人爱美的天性,高飞对性格内秀的周小鱼印象还算不错。 “这是李军――这是姜文。” 站在客观角度上来说,这个姜文绝对算得上个帅哥,不但人长的英俊潇洒,而且体格也很健壮,就是太傲气,因为某种原因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带有明显的敌意。 姜文松开手,淡淡的问:“不知道高先生目前在哪儿高就?” 曹,这小屁孩现在就开始挑衅我了。 高飞心里骂了一句,也懒得和他多说什么,随口说:“哦,也没什么高就低就的,就是开了家小餐厅。” 燕子夸张的张大嘴巴:“哇噻,开个小餐厅,就敢开宝马7啊,你牛!” 高飞笑了笑:“反正就是要面子呗。” 姜文嘴角,却翘起一丝讥讽,和李军对望了眼,微微摇了摇头。 倒是周小鱼,始终用好奇的眼神,躲躲闪闪的打量着高飞。 这小姑娘对哥们倒是有点好感,不过哥们现在可没有摧残花朵的癖好。 高飞松开张雯雯,说:“咱们走吧。” “去哪儿呀?” 张雯雯还没有说话,燕子就抢先说道:“雯雯,今天咱们可是说好了,今晚要聚聚的。而且,人家姜文也说了,要请大家去撮一顿的。” 李军也说:“是啊,是啊,雯雯你可是答应了的。” “这――” 张雯雯犹豫的看向了高飞。 高飞耸耸肩:“既然这样,那你们去好了,我明天再来学校接你。” 李军却忽然说:“别呀!高先生,既然咱们认识了,那就一起坐坐呗。” 燕子也说:“是啊,反正今天是周末。” “我……” 看出张雯雯眼里带着渴望神色后,高飞只好说:“你们聚会,我一个社会人士参与,好像不方便吧?” 李军大大咧咧的说:“嗨,没啥不方便的。是吧,文哥?” 姜文点头:“嗯,李军说得对,反正大家年龄也不是相差太大。” 姜文在说到最后这句话时,把‘年龄’这俩字咬得特别重,其中的意思是不言而喻。 高飞当然能听得出:“呵呵,那行。这样吧,今晚我请客,谁让我是老大来着。” 别人还没有说什么呢,燕子首先反对:“你请客?不行,不行!要是你请客的话,肯定是把我们带去你那家小餐厅,那样多没意思?还是让姜文请客吧,他可说好要 带我们去一个最有档次的地方!” 高飞问道:“什么叫最有档次?是五星级酒店吗?” 李军嗤笑一声:“切,现在谁还会去五星级酒店吃饭?” “那是哪儿?” “你有没有听说过,咱们冀南刚开了一家落日餐厅?” “落日餐厅?” 高飞一愣:“就是在步行街上的那个落日餐厅吗?” 燕子重重点头:“当然是那个落日餐厅了!我早就听说,那家餐厅可是冀南地区最正点的西餐厅,早就想去见识一下了,可惜囊中羞涩啊――怎么样,帅哥,一起去 吧,反正姜文请客,你也是干餐饮业的,指不定能从里面学到什么东西呢。” 高飞还真没想到,落日餐厅的影响力竟然这样大,连在校大学生都知道了。 本来,高飞看在他们是雯雯同学的面子上,请他们去自己餐厅海吃一顿的,谁知道人家却以为他只是小餐厅老板,生怕被带去那种不入流的地方。 高飞苦笑下,刚要说什么时,张雯雯却抢先说道:“好呀,好呀,既然姜文要请客,那我们就去落日餐厅见识一下!” 这丫头,摆着要玩她的追求者啊。 高飞无奈的摇了摇头:“行,那就去落日餐厅吧――咱们一辆车?” 宝马7内的空间够大,搭乘五个人是绰绰有余的。 可姜文却摇了摇头,看着张雯雯说:“我有车,就在那边,但比不上高先生的车,是辆奥迪a6。” 奥迪a6市价也就是几十万,当然不如宝马7了。 但姜文在说这些话时,不但没有丝毫的没面子,反而仰起下巴一脸的傲然。 李军适时的讨好道:“呵呵,文哥,你那辆车虽说只是a8,但可是挂着政府车牌呢,还有专车司机!” 姜文矜持的笑了笑,没有吭声,只是看着张雯雯。 张雯雯却说:“行,那你和李军一起,我们几个坐表哥的车子!” 她的话音未落,燕子就嚷道:“我去那边,我也要享受一下高层的坐骑!” “随你了啦,小鱼,我们上车。” 张雯雯嘻嘻一笑,拉着周小鱼的手刚要上车,黛眉却猛地皱了起来,看向了车后。 高飞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普拉达套裙,细高跟黑色皮凉鞋,全身一水的黑,但显得两条没穿丝袜的美腿格外白嫩的女人,哒哒的走了过来。 秦城城。 这个走路时腰肢扭动,让男人情不自禁盯着她那两瓣翘起的胖屁股,和两条修长的雪腿就能想入非非的女人,正是和高飞有着‘深入’关系的秦城城。 姜文等热人不知道秦城城和高飞的关系,但张雯雯却很清楚。 实际上,在她内心深处,已经把秦老师当做了情敌,不管是母亲的,还是她自己的,所以看到秦老师走过来后,才下意识的皱起了眉头。 倒是周小鱼几个,看到秦老师后,连忙恭敬的问好:“秦老师!” 秦城城点头对几个学生笑了笑,看了眼高飞问:“你们这是要出去玩?” 燕子快人快语的说:“秦老师,今晚姜文请客,去落日餐厅呢!你也去呀?” 姜文也笑着邀请:“是呀,秦老师,周末了,和我们当学生的一起坐坐?” 张雯雯却撇嘴:“秦老师哪儿像咱们,人家很忙的。” 秦城城笑着摇了摇头:“我不忙啊,反正是周末――这样吧,既然大家要聚一聚,那我请大家去落日餐厅,怎么样?” 姜文连忙说:“秦老师,你可别这样说,你是老师呢,哪有让老师请学生的道理,还是我请吧。” 李军和燕子也附和道:“是呀,是呀,秦老师,还是让姜文请客吧。” 秦城城也没再拒绝:“行,那我下次再请――我去那边开车,你们先走着。” “好,秦老师,我们等你。” 姜文点头。 他之所以对秦城城这样热情,一则秦老师是他们班的主要负责老师,而来则是因为她很有味道――男人,不管大小,对有味道的女人,总是有好感的,哪怕明知道不 可能得到。 “骚狐狸。” 上了车后,张雯雯低声骂了句。 从头至尾,秦城城都没有和高飞说句话,看来是要装作不认识他的样子了。 高飞也没点破,等随后上车的周小鱼关上车门后,就启动了车子。 在去落日餐厅的路上,张雯雯拿出电话,拨给了李德才,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高飞不用问,也知道她要做什么,无语的笑了笑,也没在意。 很快,三辆车,六个人就来到了落日餐厅门前。 车子刚一停下,一个身穿红色安保制服,外表飒惹人的美女保安,就替高飞拉开了车子,正是城阳。 城阳看着高飞的眼神淡然,但笑容却很亲切:“欢迎各位来到落日餐厅。” 高飞点头下了车,把车钥匙随手抛给了她。 城阳抬手接住,低声说了声类似于‘德行’的话,就上车去泊车了。 从没有来过落日餐厅的燕子,满脸都是幸福状:“哇噻,不愧是冀南地区最有名的西餐厅,就连泊车小弟都是美女耶。” 姜文看了眼高飞,和秦城城,得意的说:“那是,别说是冀南地区了,就是全国,也只有这么一家。我爸他们以前来过,都说这家餐厅的老板背景深厚,很可能是来 自京华红色世家的子弟。” 哥们啥时候成红色世家子弟了? 高飞心中暗笑,跟在姜文身后走进了餐厅。 接到张雯雯的提前通知后,餐厅工作服务人员都装作不认识高飞的样子,就像招待其他客人那样,热情招待。 不过因为他们没有预订包厢,所以只能在二楼大厅内。 等大家都坐下后,姜文非常潇洒的打了个响指,吩咐服务生拿过菜谱,眼角扫着高飞淡淡的说:“秦老师,雯雯,你们想吃什么,随便点。” “好啊,那我来点菜。” 张雯雯嘻嘻一笑,拿过了菜谱。 第292章 那是市长公子! 通过点餐来‘算计’人,可是张雯雯的拿手好戏。 当初在校皇家西餐厅,秦老师说她请客时,张雯雯可是点了一大桌子的,什么正宗法国蜗牛、俄罗斯鱼子酱、西班牙小牛排的,总之什么贵,她就点什么。 这次,为了让姜文这个追求者知难而退,更恼怒他竟然看不起高叔叔,张雯雯重施故技,一口气就点了十几道餐厅的招牌菜,把周小鱼、燕子和李军三人,给震的不行不行的:呀,这个张雯雯看来经常吃西餐啊,要不然,她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么多菜名! 高飞暗中叹了口气:唉,这丫头又要胡闹了。 姜文的脑门上,则冒出了细汗。 为了追上张雯雯,为了彰显自己的品位,姜文这次请客可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不但央求他老子把专车借给他用用,更是把当月生活费、以前的私房钱全部拿了过来,大约一万块钱左右。 每当张雯雯点一道菜,姜文就会在心中默算价格:还好,还好,还在一万块的范围内。 但是,当张雯雯问服务生,有没有82年的拉菲红酒时,姜文彻底的晕了。 82年的拉菲,可能是近代史上最贵的红酒了,官方价格一瓶大约在3万左右,黑市则要五万元以上,收藏价格远远高过食用价格。 服务生点头:“有的,我们保证是正品,是从国外专门空运过来的,不过价格比较昂贵,而且得我们总经理亲自批准。您确定要点82年的拉菲吗?” 那几支82年拉菲,可是我好不容易才从詹姆斯手里讹来的,被你们喝了纯粹就是一种浪费――高飞心中嘀咕了声,抬手说:“我们不要82年的,就来86年的吧。” 听高飞这样说后,姜文向他投去了感激的一瞥。 其实86年的正品拉菲,价格也是不菲,西餐厅内卖到一瓶五千块钱的高价,不过比起82年的来说,却是少了很多。 张雯雯有些失望的点了点头:“哦,既然高叔、表哥这样说了,那就先来两支86年的吧,没有了再要。” 两支,还是先拿两支! 刚松了口气的姜文,心儿又绷紧了,可却又不好说什么,装作随意的样子摆了摆手:“好吧,就先拿两支过来,不够再要――服务生,你这儿的洗手间在什么地方?” “先生,从这儿向南,那边角落就是了。” “谢谢。” 姜文抱歉的向秦城城等人笑了笑,急匆匆的走向了洗手间。 刚把洗手间门关上,姜文就掏出了手机。 姜文人傲了点归傲了点,可他却不傻,焉能看不出张雯雯是故意点那么菜,要那么贵的酒? 可问题是,他既然非常喜欢张雯雯,又存心在人家面前摆阔,暂且不管俩人以后能不能走到一起,他都不能把今天这场子给丢了,赶紧打电话给在下面等候的司机(他老子的专车司机),让他火速回家再拿一万块钱来。 等姜文走了后,心直的燕子有些担心的问:“雯雯,你这样是不是有些过份了些?不管怎么说,姜文对你都是一腔爱――” 张雯雯一摆手:“打住,我才不稀罕他那一腔爱意呢。今天我们来这儿,就是吃饭的,捡着好的、贵的吃,吃个舒服才是正道。” 高飞笑着点了点头:“呵呵,是啊,雯雯说的不错,吃饭嘛,讲究的就是吃个舒服。” 燕子一撇嘴:“切,你这是站着说话不害腰疼呢,合着你不拿钱呀。” 就连对高飞很有好感的周小鱼,也微微皱着眉头看了他一眼,小声说:“雯雯,要不别要那么多菜了,反正也吃不下。” 张雯雯大咧咧的一摆手:“吃不了,我们可以打包拿回宿舍去吃呀。” 听她这样说后,周小鱼只好笑了笑,也不说什么了。 落日餐厅的服务质量,上菜速度,那是没得说,等姜文从洗手间内回来后,桌子上已经摆上了七八道菜了,服务生也把启开的两瓶红酒放在了桌子上。 高飞也没客气,先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端起酒杯:“来,为了祝福我们更加美好的明天,干杯!” 燕子翻了个白眼,心说:土鳖,就不知道用点新鲜的词吗? 在高飞的提议下,七个人同时举杯,轻轻碰了一下。 “满上,满上。” 大家刚放下杯子,高飞又给自己倒上,再次举杯:“第二杯,为我们大家能认识贺!” 靠,这家伙以为喝白酒呢,一口闷! 燕子等人心里更加不爽,如果不是因为他是张雯雯的表哥,秦老师在场的话,相信她早就一拍桌子站起来,怒叱那个家伙不懂得情调了。 找了三个老掉牙的理由,接连干掉三杯后,高飞就变成了双枪陆文龙:左手刀子右手叉,吃的是不亦乐乎。 和这种人在一起吃西餐,真是辱没了我们的身份! 看到高飞露出他‘资深吃货’的本来面目后,姜文无奈的吧嗒了下嘴巴,用手捂住了额头,希望那些向这边看来的其他消费者,千万别看到他。 眼看着高飞风卷残云般的,把价格不菲的法国蜗牛当黄豆吃,姜文就有了种要拍桌子骂娘的冲动:你这个吃法,张雯雯点的菜根本不够啊! 这还不算,埋头大吃足有五分钟后的高表哥,把红酒当做漱口水喝了一杯后,又扭头冲二楼餐厅中央的两个小提琴手(艺术学院来‘卖艺’的女学生),打了个风骚无比的响指,叫道:“来一曲《酒醉的探戈》!演奏的好有小费的!” 马丹的,我真受不了他了! 姜文一咬牙,正要站起身来时,却看到张雯雯,和秦城城俩人,都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心中一动,随即冷静了下来,强笑着点了点头。 那俩女孩子听说有小费后,精神大振,施展出全身的本领,把一曲《酒醉的探戈》演奏的是风情并茂,绕梁三日而不绝。 “好,为此天籁之音干杯!” 高飞痛饮一杯酒后,问姜文:“姜文,她们演奏的怎么样?” 姜文点头:“说实话,很不错。” “那就随便给个三五百的小费,怎么样?” “三五百――还叫随便?” 姜文眼珠子一瞪时,燕子不愿意了:“高表哥,你是不是太过份了?” “过份?这话怎么说?你觉得,这俩同学的倾情演出,不值这个小费价格?” 高飞一愣,从口袋中拿出几张大钞,递给了一个小提琴手。 小提琴手赶紧弯腰道谢:“先生,接下来我们再免费送您一曲《步步高》,祝您今晚过的愉快。” 燕子呆住:“啊,你、原来是你自己掏钱?” 高飞笑道:“当然是我自己拿钱了――咦,服务生,来酒。” 接下来的半小时内,高飞用他的实际行动,向大家淋漓诠释了什么叫真正的‘酒囊饭袋’,他自己一个人,吃下了别人三个人也吃不完的佳肴,喝了整整两支红酒。 姜文是心疼如焚,急得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李军和燕子是目瞪口呆。 周小鱼却以为他是故意的糟蹋粮食。 而秦城城和张雯雯俩人,则一脸的正常。 “好了,饱了。” 打了个酒嗝,又把第四支红酒瓶子里最后一杯喝下去后,高飞才摇摇晃晃的站起来:“酒足饭饱,今天的聚会,是不是到此为止?” 易南山心里顿时长长的松了口气:呼――你总算是吃够了,贱人! 张雯雯则懒洋洋的说:“凑合吧,服务生,买单!” 服务生很快就报出了价格:“总共是两万四千五百块,就收两万四千吧。” “两万四千块!?” 周小鱼几个,都被吓了一跳。 服务生点头:“是的,仅仅是四支红酒,就接近两万了,这还是优惠活动期间。” 姜文已经接到了司机紧急送来的一万块,加上他卡上原有的一万块,总共是两万块,但和两万九还是差四千块,闻言掏钱的动作僵了一下。 张雯雯笑了:“呵呵,姜文,是不是钱不够了?” 姜文眼皮子跳了一下:“是、是有点不凑手。” 张雯雯慢悠悠的又说:“哦,那还差多少,我们来凑一凑吧。” 燕子和李军、周小鱼三人,都是普通人家出身,平时生活费不到一千,要是拿出个三五百,这个月还真没啥着落了,可也不好意思不同意,都纷纷点头,却用厌恶的眼神看着高飞:要不是这人像猪那样的吃喝,我们至于向外掏钱? 姜文可是要面子的人,既然他请大家来吃的,自然不能让大家掏钱,一咬牙:“别,我自己能解决的,你们稍等片刻,我让司机送钱来――哎,那不是彭哥吗?彭哥,彭哥,这边!” 大家顺着姜文的目光看向门口,就看到几个年轻人走上了二楼餐厅。 那个彭哥听到有人和他打招呼后,一看是姜文,低声和同伴说了句什么,就走了过来。 看到彭哥很给面子的走过来后,姜文脸冒红光,一扫尴尬,看着张雯雯得意的小声说:“嗨,燕子,李军,你们知道这个彭哥是谁吗?” 燕子摇头:“不认识呢。” “那你们总该听说过冀南市长彭市长吧?” “啊,他、他就是彭市长、彭市长的公子!?” 燕子、李军和周小鱼三人,顿时醒悟了过来,赶紧站起了身。 冀南市长,在普通市民眼中,那是绝对的高层。 市长公子,也是超一流的衙内,能够认识他,如果再能相互握一下手,那绝对是三生有幸了。 “呵呵,对了,他就是彭远航,彭少。” 姜文斜着眼的看了眼高飞,冲走过来的彭远航伸出双手:“彭哥,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您,真是好巧呢。” 就在姜文准备享受大家看到他和彭少握手时的羡慕目光时,却看到彭远航竟然微微弯腰,脸上带着谦恭的笑容对高飞说:“高总,咱们又见面了,我今儿带朋友来你餐厅吃饭,还请你照顾一下哦。” 第293章 秦老师,留一下! 彭远航那是什么人? 那可是冀南市长的公子! 冀南是齐鲁省的省会,又是副省级城市,市长都是高配副部级领导,和副省长同级,在整个齐鲁省甚至全国来说,也算得上是实权绝对高层。 有个高层老爸的彭远航,绝对是冀南地区数得着的衙内。 别看周小鱼等人都号称为‘天之骄子’,但他们最多也就是一些高级知识分子,毕业后找不到好工作真有可能去卖猪肉。 一个市长公子在他们眼里,那是绝对需要仰视的,所以在彭远航走过来时,都下意识的站了起来。 就连秦老师的脸上,都情不自禁带出略微殷勤的笑容。 没办法,在官本位制度下的华夏,任何人任何事面对绝对权利时,都不再是事,不再是人――其中也包括有着市直属局长老爸的姜文。 当着老师,同学的面,尤其是当着高飞这个土鳖,能够和市长公子握握手,热情的说几句,再借点钱出来,那么他的面子可海了去了。 相信事后燕子等人肯定会羡慕的说:哇噻,没想到姜文你和市长公子也能说上话啊! 可是,就在姜文脸带近乎谄媚的笑,向彭远航热情的伸出双手准备问好时,后者却没有理睬他,而是来到高飞面前,微微弯腰,脸上带着谦恭的说:“高总,咱们又见面了,我今儿带朋友来你餐厅吃饭,还请你照顾一下哦。” 姜文一下子愣住:彭少对高飞怎么这样客气!? 燕子、李军和周小鱼三人也愣住:高总?他的餐厅?原来他就是这家餐厅的老板! 就连秦城城老师,也惊诧的睁大了她那双水灵灵的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高飞:这小子究竟是什么人呀,市长公子看到他,都这样客客气气的好像小弟那样! 唯独张雯雯,仍然一脸淡然的神色,仿佛觉得市长公子主动讨好高叔叔,那是理所当然的事――真不知道她这份自信,是从哪儿来的。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高飞稳坐在椅子上,也没站起来,只是笑了笑说:“彭少这样说可就客气了啊,你能来我餐厅捧场,那可是我的荣幸,如果我不照顾你,那我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啊。这样吧,今天彭少的单我买了。” 彭远航也没客气:“好,高飞既然你这样说了,那我可就做一次‘白吃’了,呵呵。” 讨好别人的方式有很多种,故意占人点小便宜,却是其中的上等方法,能够极大满足对方的虚荣心,还能拉近俩人的关系。 和高飞热情的寒暄了几句后,彭远航这才看向了姜文,目光闪动了一下:“哟,姜文,原来你和高总认识?” 姜文现在仍然没从彭远航讨好高飞的这一幕中完全清醒过来,喃喃的说:“我和高、高总也是今天傍晚刚认识的。” 听姜文这样说后,彭远航脸上笑容的真挚少了几分,多了两分矜持,点点头淡然说道:“哦,原来是这样啊。你刚才叫我,有什么事吗?” 姜文的老爸姜宏斌,是冀南市六大直属部门(六大部门分别为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等等)其中的一个局长,在李军这种小市民面前,那绝对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存在,不过在市长大人面前,却得把下属的架子拿捏的十足。 在纨绔圈内,衙内的地位是建立在老爸的官衔上面,姜宏斌既然是彭云木的直接下属,那么姜文在彭远航面前,就是一个小弟的存在了。 所以姜文讨好彭远航,彭远航对他一定的矜持,这也是很正常的。 别人看出彭远航对姜文的态度转变后,都觉得怪怪的(这人怎么可以这样啊,在高飞面前点头哈腰的好像哈巴狗那样,转过脸来,就把姜文当哈巴狗看了),可姜文却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脸儿稍微一红,喃喃的说:“彭、彭少,我今天请大家吃饭,带的钱有些、有些――” 曹,你特么的有没有搞错,在高飞的餐厅内请他吃饭? 彭远航有些惊讶的看了眼高飞,正要说什么时,高飞却笑着站了起来:“姜文,今天既然是我餐厅用餐,怎么可以让你请呢?这次是我请,等下次有机会你再请回去吧。” 在甩开腮帮子猛吃时,高飞就已经打定了主意,由他来请大家。 虽说姜文在高飞面前,始终带有一种可笑的优越感,但他的表现尚在高飞能接受的范围内,所以也没打算让他难堪。 姜文的脸,马上就涨成了猪肝色:“这、这怎么好意思的?” 张雯雯不耐烦的说:“嗨,姜文,你要是觉得真不好意思的话,那你就买单好了。” 姜文的马上就垂下了脑袋,不说话了:刚才他真想和彭远航借钱来着,不过,在看到彭少和高总很熟的样子后,他怎么好意思的再张嘴? “行了,雯雯,我都说这次是我请同学们了,你就别多说话了。” 高飞伸手,很随意的在张雯雯后脑拍了一下,对彭远航说:“彭少,你去忙你的,咱们有机会再喝一杯。” “好的,那我走了。” 彭远航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笑着和秦城城等人点了点头后,转身走了。 前些天的那个晚上,彭远航还曾经冒充医师去颜红病房偷书,被假扮成颜红的高飞差点整死,后来出于某种原因故意放了他一马。 接着,彭远航的老爸就亲自出马,给高飞讲了一个类似于天方夜谭的故事。 正因为高飞放过了彭远航,彭云木才感激他,不但给他讲了《安归经》的来历,还特意嘱咐儿子以后要多多和高飞亲近。 要说彭远航也算是识时务者,虚心接受了父亲的建议,这才有了今天来落日餐厅捧场的一幕。 高飞当然明白彭远航为什么来,实际上也暗中佩服彭家父子能屈能伸,会做人。 而他本身也非常希望这样,毕竟谁也不希望有个当市长的敌人。 彭远航走后的几分钟内,姜文等人都没有说话,直到张雯雯嚷着吃的有些太饱了,是不是出去随便溜达溜达消化一下时,燕子等人才如梦初醒,再和高飞说话时,语气中已经带有了敬意。 反倒是姜文,倒是一直没说话。 高飞也没理他,对张雯雯说:“你们自己去玩吧,我还有点事得请教一下秦老师。” “有事请教秦老师?嘿嘿,哪方面的事?” 张雯雯嘴角噙着冷笑,在秦老师那双果露着的白腿上扫了几眼。 靠,这小丫头好像知道我和秦城城在办公室内那个啥的事了,这才开始怀疑我们又要去偷情――高飞心中骂了一句,脸色一沉:“雯雯,我找秦老师是有正经事,你小孩子家的别乱打听。” “不打听就不打听,反正我心里也明白。” 张雯雯站起身,伸手挽住周小鱼的胳膊:“燕子,我们去逛街吧?” 丫的,这下子究竟是什么来历,好像和我们学院赫赫有名的教授一枝花,关系也很不一般呀――燕子等人若有所思的看了眼秦城城,都站了起来:“秦老师,那我们走了。” 秦城城丝毫不在乎学生是怎么看她的,点点头:“嗯,那你们记得在晚上十点半之前回校,要不然会关门的。” “这还要你管?” 张雯雯小声嘀咕了句,正要走时却忽然对高飞伸出手:“来几个零花钱用用。” 高飞回答:“想拿多少自己去吧台,找连雪要去,就说是我许可的。” “我要拿十万!” 张雯雯气鼓鼓的说着,左手拉着周小鱼,右手拽着燕子走了。 脸色尴尬的和高飞点了下头,这才和李军同时离开。 晃着脚尖,秦城城端起酒杯,幽幽的叹了口气:“唉,那个张雯雯,对我的意见很大啊。” “她就一不成熟的小孩子,别管她。你跟我来办公室,我有事要请教你。” 高飞不在意的笑了笑,点上了一颗烟。 等高飞进了办公室后,秦城城才姿态优雅的喝完杯中酒,拿起小包,扭着腰肢,在角落老王的龌龊目光注视下,走向了办公室。 高飞单独留下秦城城,是觉得她可能看懂《安归经》上那些小篆,想请她帮着翻译一下,倒真没有什么龌龊想法。 但秦老师却和张雯雯的想法不谋而合,刚走进办公室关上房门后,就倚在门板上,随手把小包扔了出去,仰起下巴,双手放在脑后,昂起丰满的胸,向后抬起右脚反踏在门板上,对从洗手间走出来的高飞喃喃的说:“臭小子,什么时候这样讲卫生了,事前竟然记得要洗漱。” 手里拿着《安归经》的高飞,见状一楞,咽了口吐沫说:“那个啥,我想……” 秦城城咬着唇儿,轻轻扭动了一下腰肢,双眸中的春水几乎要溢出来,微微喘息道:“我知道你想做什么,还不赶紧过来,更待何时?” 曹,过去就过去,既然你主动发骚,我要是再装什么正人君子,未免让人看不起。至于解读经书,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 高飞心中骂了一句,把经书随时扔在沙发上,反手脱下衬衣,弯腰褪下裤子,昂着金枪快步走到门后,一把抱住秦城城,低头就吻了下去。 “小淫贼,姐姐这些天可想死你了。” 秦城城吃吃的笑着,躲开高飞的嘴巴,右手一抄抓住了那根火热,蛇儿般的扭着身子,屈膝蹲在了地方,昂起头张开了性感的小嘴巴。 “小荡妇,你是越来越不要脸了呢。” 看到秦老师做出这个准备姿势后,高飞右手采住她头发,猛地向怀中一拉,某个东西立马被一团湿润所包围,兴奋的他身子一颤。 第294章 我是高飞的女朋友! 从颜红被暗算到现在,眨眼间已经过去四天了。 这四天中,红酒始终躺在特护病房内,那双灵动的眼眸始终没有睁开,就像正沉浸在一个美梦中,舍不得醒来那样。 经过千佛山医院的专家确诊,红姐当初在被撞下山谷后,最大的伤害不是心口被刺的那一刀,而是她的脑袋受了猛烈碰撞后,产生了一个小血块,压迫到了大脑神经,才使她进入了无期限的休眠期。 无期限的休眠期,和所谓的植物人不一样。 植物人醒来的概率,只有万分之一。 红姐当前的情况,要比植物人好很多,但谁也不敢保证她何时才能醒来。 当得知红姐脑袋里有个小血块后,沈银冰的第一反应就是给她动手术,却被院方制止了:因为这种血块不是脑瘤,如果身体本身技能好的话,完全可以自己消失。假如做开颅手术,反而会有可能误伤脑干上的神经。 既然专家这样提议了,沈银冰也就不再勉强,每天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就会来到医院守着她。 其实,颜红现在已经渡过了危险期,除了没有睁眼外,脸色已经恢复了红润,看起来和睡着的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而高飞派来的小四、小九俩人,也日夜守护在她身边,沈银冰完全可以不用来,回家好好休息的。 但她却选择了来医院,因为她有种错觉:这儿才是她的家。 所谓家,是指有亲人存在的地方。 如果没有亲人,哪怕是皇宫,也不能给人家的感觉。 就像五星级酒店要比家里干净、舒适很多,可再有钱的人,也喜欢在自己家里。 颜红受伤昏迷不醒后,她原先负责的南部山区跑马场工作,就只能由沈银冰亲自来抓了。 本来,要处理集团其他业务,沈银冰就已经够忙的了,颜红这一倒下,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了她身上,使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累。 她累,并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累,最重要的还是精神。 现在她已经知道,她错怪了高飞,她亲手把关心她的人,推了出去。 虽说高飞好像根本没有责怪她,也派人前来守护颜红,但沈银冰能明确感受到,高飞和她已经很疏远了。 这,就是所谓的身心疲惫,沈银冰的身体和精神上,都已经被压弯,随时都有可能会崩溃。 无奈之下,沈银冰只好大力培养焦恩佐,让他负责跑马场那边的工作,毕竟他是她的表哥,还算是她信任的人。 夜色,随着街灯的亮起,已经慢慢来临,在外面小饭店内草草吃过饭的沈银冰,出现在了病房中。 正守候着颜红的小四,小九俩人,看到她进来后,都站了起来。 经过几天的接触,沈银冰和她们算是比较熟悉了。 “沈总,你来了。” 小四笑着打了个招呼。 沈银冰嗯了一声,看向了颜红,低声问:“红姐今天有什么特别表现没有?” 沈银冰所说的特别表现,就是渴望颜红的手指能动一下,或者来个大喘气什么的,这都是昏迷不醒的人即将醒来的预兆。 小四摇了摇头。 她也希望红姐能早点醒来,没有谁愿意总呆在医院伺候人的。 “哦,我知道了,那你们先去吃饭吧。” 虽说这个结果早就在沈银冰的预料之中,但她脸上还是闪过了一丝失望。 小四俩人都明白沈银冰现在心中的感受,互相对望了一眼走了出去。 坐在病床前的椅子上,沈银冰拿起了颜红被单外面的右手。 颜红的右手,依然那样滑腻、红润,但却有些凉,仿佛在下一刻就会冰凉那样。 “唉,红姐,你什么时候才能醒来?” 沈银冰握着颜红的手,低低的叹了口气:“你可知道,我现在心里很怕,真的很怕你就这样走了。爸走了,海伯走了……高飞,也被我亲手推开了,你现在是我唯一的亲人……你知道吗,我很孤独,有很多话想对人说,但却不知道去找谁说。” 笑了笑,沈银冰继续自言自语:“其实,这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当初我实在不该那样对高飞的。我能看得出,他是那样的在乎我,可我却狠狠伤害了他。红姐,如果你能好好的,你肯定能帮我去找他,让他重新回来,对吗?” 把颜红的手放在被单下,沈银冰又发了会楞后,泪水悄悄的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喃喃的说:“可你,什么时候才能醒来呢?” 就在沈银冰对颜红诉说心中的苦衷时,一个身材高挑,短发,穿着一身灰色卫衣的年轻女孩子,手里拎着一袋水果,从电梯内走了出来。 女孩子个头和沈银冰差不多,都在一米七三左右,猛地一看,长的并不是太漂亮,可仔细一审,却能被她身上一股独特的魅力所吸引。 简单的来说,这个女孩子就是那种越看越顺眼的人,尤其是她那双狭长的眼睛,明明不该符合美女的标准,但偏偏却成为了她身上最出色的部位。 守在门口的小四(小九去食堂餐厅打饭了),下意识的向她看去,随即瞳孔猛地一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小四做为在江湖上闯荡很久的侠女,还是有几分眼力的,从女孩子走路脚尖先着地的姿势中就断定,这是一个近身格斗好手。 因为走路时脚尖先着地,就像正从暗处慢慢走向老鼠的猫,把所有的力量都积蓄在了脚尖,随时都有可能电闪般扑出! 有着一双狭长眼睛的女孩子,好像看出小四已经对她心生警惕,脚下顿了顿,再走路时,脚步已经恢复了正常人的步行姿势。 小四刚才浑身散发出的凌厉,也随即消失,重新坐在了椅子上:9层内有几十个病号房,谁知道这女孩子找谁的? 女孩子很快就从小四身边经过,向前走去。 小四仍然保持着微微垂首的坐姿,可她实际上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暴起准备。 看到女孩子脚步不停的走过去后,小四心里松了口气,抬起头来看向她时,女孩子却忽然停住了脚步,转身向颜红的病房门走来。 小四马上就站了起来,右手垂下时,藏在袖中的短剑已经滑落在了手中。 女孩子却抢先说话了:“别误会,我没有恶意,请问,颜红是住在这间病房内吗?” 小四没有回答,而是反问:“你是谁?” 女孩子笑了笑:“我是高飞的朋友。” “高飞的朋友?” 小四黛眉微微皱起:“我怎么不知道高飞有你这样一个朋友?” 女孩子犹豫了一下,才说:“我姓秦,叫秦紫阳,是从京华过来的,你不认识我也是正常的,但你总该认识梁娇娇吧?” 小四可以不认识高飞,可她必须得认识梁娇娇。 因为青瓷十二钗在成为落日餐厅中的一员后,就是梁娇娇负责训练她们,让她们在太阳底下一动不动的暴晒十几个小时,把她们晒成了非洲友人…… 女孩子都是爱美的,谁敢糟蹋她们的美丽,谁就是她们的敌人,所以梁娇娇就是小四等人的敌人,刻骨铭心的那种。 听这个叫秦紫阳的女孩子是京华来的,而且又说出梁娇娇的名字后,小四对她的敌意消失了大半,装作抬手抚发丝的样子,把袖剑收了回去:“我当然认识梁娇娇,可我却不认识你。” 对小四的不客气,秦紫阳也没有在意,只是淡淡的说:“梁娇娇很快就会上来,她去停车了。” 她的话音未落,身穿警服的梁娇娇,就从电梯内走了出来。 看到梁娇娇后,小四彻底的放心了,点了点头后重新坐回了椅子上。 梁娇娇快步走了过来,给小四低声解释道:“这是秦紫阳,京华来的,高飞的朋友,前来找沈总的。” 别看梁娇娇贵为分局的副局长,训练小四等人时也是铁面无私的,但平时她却没什么架子,现在也从高飞的话中,隐隐知道小四等人的来历不简单。 小四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开始玩手机。 梁娇娇笑了笑,抬头眼神复杂的看了眼秦紫阳,在房门上轻轻的敲了几下,接着推开了房门,当先走了进去。 “梁局,你来了。” 沈银冰飞快的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强笑了下后,有些纳闷的看向了秦紫阳:“这位是……” 梁娇娇向旁边走了一步,介绍道:“沈总,这是秦紫阳,从京华来的,高飞的朋友。秦紫阳,这就是北山集团的沈银冰沈总。” “高飞的朋友?高飞在京华有朋友吗?” 沈银冰眉头轻轻皱了起来。 秦紫阳走了过来,把水果放在了柜子上后,才对沈银冰伸出了右手,淡淡的说:“确切的说,我是高飞的女朋友。” 正要伸出手的沈银冰,动作猛地一僵,失声说道:“你、你是高飞的女朋友!?” ―― 在刘国华不幸出车祸的随后几年中,刚结婚没多久的秦城城,凭着对丈夫的一腔爱意,并没有做出任何对不起他的事情。 以至于秦城城那时候自己都怀疑,她是不是性冷淡,要不然在几年内,都会有那样平静的心态,除了半夜醒来时偶尔有骚动的感觉,平时根本不会想到和人做那种事。 但后来,随着她被尊敬的副校长大人下了药,刘国华又强迫她和高飞当面发生关系后,被她死死压制住的请欲,就像冲出潘多拉盒子里的魔鬼那样,无时无刻的不再蛊惑着她,找那个男人,美美的爽一下! 魔鬼,把秦城城这个良家妇女,彻底变成了荡妇。 高飞一个人的荡妇。 在和高飞单独在一起时,秦城城就像苏醒了的蛇儿那样,把所有的尊严啊、矜持啊等东西,全部抛开,为所欲为做着她以前想想都脸红的事。 比方现在,她就双手搂着高飞的脖子,要求他双手托着她结实的美臀,在房间里绕圈,每走一步,她都会狠狠的往下坐去。 第295章 安归经内的秘密! 套用早就过时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姐们不是疯狂的那种人,但疯狂起来就不是人了…… 平时在大廷广众面前以优雅、高傲甚至古板形象存在的秦教授,在这一刻摇身变成了一个‘叫兽’,就是那种因为爽到极点,而像母兽那样嗷嗷尖叫的教授。 幸亏,高飞这间办公室的隔音效果非常好,而且老王等人在看到他和秦老师进来后,也隐隐猜到他们要做什么事,所以根本没有谁来打搅。 这是属于秦城城的世界,她一个人的。 此时高飞在她眼中,已经变成了享乐的工具,她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要多舒服,就能有多舒服,这可是丈夫以前身体正常时,也无法给予她的。 秦城城很迷恋这种享受,恨不得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哪怕直到死去。 终于,在下一刻,秦城城‘死去’了――高某人用他强悍的体质告诉了她一个事实:地,也有被老牛犁坏了的时候! 等她再悠悠‘活转’过来时,已经是在洗手间的淋浴下面了。 她被高飞横抱在怀中,稍微有些凉意的水洒落在她身上,带着清爽,冲走了淫靡,却留下了心满意足。 “唉,高飞,你越来越厉害了。” 秦城城幽幽的叹了口气,用手指在高飞心口画着圈,星眸微闭,小嘴半张,任由水洒在她嘴里,然后又被她调皮的喷在高飞的脸上。 “不是我越来越厉害了,是你越来越不行了,你的兴奋点有了明显的下降,我真担心你会一命呜呼了。” 高某人骄傲的说着,横抱着她大踏步的走了出去:“还能坚持不?我还没有完事。” “啊,你、你还没有完事!?” 秦城城惊叫一声,赶紧从他怀中跳出来,双手捂住美豚,连连后退着,目光落在某个昂起的狰狞上时,浑身打了个哆嗦:“吓,你真没有完事……这该怎么办?” 看出秦老师真是一副承受不了的样子后,高飞也不好再强迫她了,就这样坐在沙发上:“算了,那就先忍忍吧,等会儿它自己就会消停的。” 秦城城摇头:“那可不好,长时间的充血得不到释放,会引发前列腺炎的。” “那你说怎么办?” “你、你这儿有冰块吧?” 秦城城咬了咬嘴唇,快步走到了冰箱前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块冰块,转身媚笑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冰火两重天?” 冰火两重天,本来个形容词,表示短时间内遇到两种反差很大的状况,却能让你在这两种反差很大的情况下抵达极点。 但现在,却成为了某业界的一种专用服务名词:女方嘴里含着冰块,用来取悦男方―― 不得不说,冰火两重天的滋味很爽,如果秦老师的‘口技’要是再娴熟点的话,那就堪称完美了。 但饶是这样,秦老师也足足用了半个小时,直到腮帮子都酸了,才被某男抱住脑袋,把他的一腔浓热洒进了她咽喉深处。 “咳、咳――你、你是不是想呛死我?” 挣开高飞的手,秦城城剧烈咳嗽一阵后,才伸手在他腰间软肉上狠狠扭了一下,随即站起来走进了洗手间。 等秦老师温柔的替高飞打扫完卫生,俩人穿上衣服变成君子、良家后,她才打开窗户问道:“说吧,你把我留下,不会是单纯的享受我吧?” “享受你,占主要原因。” 高飞从沙发上拿起那本褐红色封皮的《安归经》,举起来扬了扬:“顺便,我想请你给我翻译一下这本书。” 秦城城接过书,坐在高飞身边:“是英文,还是法文?” “都不是,是小篆。” “小篆,你看这种书做什么?” 秦城城好奇的打开书,欣赏着里面的插页。 高飞有些担心的问:“喂,你能不能看懂这些写的是什么?” “咯咯,如果我连小篆都看不懂的话,那我可白读了四年的大学了。” 秦城城咯咯一笑,指着封面上那三个字说:“这三个字,叫安归经,这里面讲述的是……” 不等她说完,高飞抬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秦城城吓了一跳:“啊,怎么了?” 高飞一脸的凝重:“城城,你确定你能看懂这本书?” 秦城城虽说不明白高飞为什么这样认真,但她能隐隐感觉到什么,也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是的,我真能看懂。” 高飞又说:“那,在你仔细看这本书之前,你必须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只要我能做到。” 秦城城柔声说:“我现在是你的人了,你就算是让我去死,我都有可能会答应的。” 高飞摇头,语气严肃了起来:“我不会让你去死,但你必须得答应我,把这本书上的内容告诉我后,以后绝不能告诉任何人,更不能说是在我这儿、在这本书上看到的,要不然就会给你带来杀身之祸!” 秦城城星眸圆睁,一脸的不信:“哈,不会吧?不就是一本书吗?有你说的这样邪乎?难道这里面有个人人都想找到的藏宝图?” 高飞看她无所谓的样子,皱眉说:“你既然不信我说的话,那你就别看了。” 秦城城忙说:“我信,我信还不行吗?以后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信!” 高飞也懒得再解释什么,索性直接说:“你应该听说过,沈银冰身边的亲人最近陆续死亡,被伤,她本人在稻花香大酒店被挟持的事吧?实话告诉你,她和她身边人遭到这些意外,就是因为别人要夺取这本书。” “啊,不会吧!?” 秦城城猛地张大嘴巴,终于意识到高飞不是在开玩笑了。 高飞握着她的手,诚恳的说:“我没骗你。说实话,替我翻译这本书是有危险的,可我不敢去找信不过的人去替我翻译,只能找你。但我得和你说清楚,读了这本书的坏处,同时你自己也可以选择,看,还是不看。” “你信任我,这就足够了。” 秦城城沉默片刻,抬手在高飞脸颊上抚了下:“我答应你,绝不会告诉任何人!” 高飞这才放心:“那好,你现在可以给我读了。” 不得不说,秦老师的专业水准,和她疯狂时的表现是成正比的,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丝毫不差的替高飞翻译出了这本书。 《安归经》其实不是一本经书,而是一个类似于天方夜谭的故事。 故事的大意,和彭云木告诉高飞的那些差不多,整本书描述了楼兰的兴起,和灭亡。 唯一不同的是,书的末尾还提到,世上总共有四本《安归经》,分别是安归王本人手中的白色封皮、东宫的是红色封皮,西宫的青色封皮,和中宫的黑色封皮。 经书刚出现时,是集中在安归王一个人手中的。 四本经书,分别代表了权利、财力、武力、谋略。 安归王中的白色经书,代表了人力。 东宫的褐红色经书,代表了财力。 西宫的青色经书,代表了武力。 而中宫的黑色经书,则代表了谋略。 任何人只要能得到这四本经书,就能从中找到一个大秘密。 这个大秘密中,隐藏着数以万计的安归教众(名单),取之不尽的财富――任何人,根据上面所说的去做,都能指挥这股庞大的力量,做任何事! 但第十二代安归王时,安归教内负责武力的西宫宫主,企图篡位谋杀安归王,得到全部的四本经书,成就他一个人的大业,结果却失败被诛。 西宫那次的叛乱虽说被平息,可也给安归王敲响了警钟:有无数人,在暗中窥探这四本经书。 于是,安归王经过深思熟虑后,只把记载所有安归教教众名字的白色《安归教》留在身边,却把另外三本,分给了三宫。 这样一来,任何想打这本书主意的人,都必须得从四个人手中拿到,困难呈几何形式上翻,也减少了安归王自身的危险。 高飞所持有的这本经书,是褐红色封皮,那么就代表着这是东宫的《安归经》,掌管着安归教的财力…… 把这本书详细解读了一遍后,秦城城满脸不信的摇头:“太荒诞了,绝对是太荒诞了,这上面记载的楼兰古国,和史书上所记载的完全不同――最可笑的是,竟然和大汉名将霍去病扯上了关系。” 高飞拿过经书,摇头:“这一点也不可笑,因为要是可笑的事情,绝不会死人的。” 秦城城愣了片刻,接着脸上露出狂喜的神色:“啊,高飞,如果真如经书上所说的那样,你这本书关系到财力,那么你就有可能会得到取之不尽的财富了啦!” 高飞晒笑一声:“那我问你,你可从中看出去哪儿找这笔财富了?” 秦城城笑容凝固:“没有,上面只说,得把四本经书集齐了,才能找到想要的东西。” “对,就是这样。” 高飞说:“这也是苏北山临死前嘱咐我,千万别把书交出去的原因。看来,想拿到这本书的人,有心要篡位,然后在安归教中讨伐异己――曹,想想这些事就头疼。城城,你说,我是不是该把这本书毁掉?只要能毁掉,其他三本书也就废了。” “毁掉?这、这也太可惜了吧?毕竟这本书里面还包藏着那么多的、的秘密。千百年来,它都没有毁掉,如果就此毁在你手里,那岂不是一种犯罪呢?” 秦城城摇头。 高飞笑道:“你是舍不得里面的宝藏吧?” 秦城城倒没有否认,眼角含春的瞄着高飞:“帅哥、金钱,都是我所欲也。” “少乱抛媚眼,你久旱之下绝不是我对手的。” 高飞拿起那本书:“既然你舍不得毁掉这本书,那我就好好保存着它。但你千万要记住我说过的话,绝不能对任何人说。” “这个我明白的。” 秦城城恋恋不舍的看了眼那本书,忽然问道:“你会把这些告诉沈银冰吗?” 第296章 你不配做他的女朋友! 沈银冰自问,除了不知道高飞肚子里有几根花花肠子外,对他可谓是非常的了解,尤其是他在国内的社交关系。 而且,苏北山活着时,为了女儿的终生幸福,也曾经暗中派人把他的社会关系查了个底朝天,知道这小子就是一孤儿,国内唯一的朋友就是梁明,和他不清不楚的女人,也就解红颜和秦城城,与梁娇娇了。 可现在,却跑来一个英姿飒爽的美女,说是从京华来的,是高飞的女朋友! 沈银冰的第一反应就是不信:不可能!要说梁娇娇自称是高飞的女朋友,我还相信,毕竟这对不要脸的已经发生过那种关系了。但你是哪根葱啊,凭什么跑来说你是他女朋友? 沈银冰的惊讶,早就在秦紫阳的意料之中,淡然点头:“是的,我就是高飞的女朋友。” “你是从京华来的?” 沈银冰下意识的重复着这个问题,看向了秦紫阳身边的梁娇娇。 沈银冰基本可以确定,除了梁娇娇外,高飞在京华没有丁点的人际关系。 梁娇娇没有说什么,只是目光复杂的眨巴了下眼睛,就看向了别处。 套用一句无厘头的话来说就是,梁娇娇此时心里也苦哇:好好的一警校高材生,在阴差阳错下竟然被高某人给强办了――事后为了洗刷这奇耻大辱,她不惜放弃京华那优越的条件,来冀南寻找那个夺走她清白的家伙,要把他斩为十七八段。 可结果呢? 人倒是找到了,但梁娇娇却没有把他斩为十七八段,反而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最后和他光明正大的同居了。 当然了,和高飞同居,并不代表着梁娇娇非得嫁给他,也许只是出于一种身体上的需要,大家只是做一对合作愉快的炮友呢。 但话又说回来了,经过这些天的同居后,尽管梁娇娇从没有想过要和高飞结婚,可她却无法再接受其他男人了,正如她不愿意看到其他女人成为高飞的女朋友。 只是今天,当高高在上的秦紫阳出现在梁娇娇面前,说她是高飞的正牌女朋友后,梁局心中的不甘,却不敢有丝毫的表露。 因为她在京华时,早就听说过秦紫阳的大名了,知道她和她父亲秦六甲,都是潜力无限的华夏军方新星。 她一个开发司副司长的女儿,根本无法和人家相抗衡。 更何况,她和高飞之间的关系从没有明朗化,俩人根本算不上是情侣,所以她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去排斥秦紫阳的。 而且梁娇娇也确定,秦紫阳之所以来到冀南就找到了她,并坦言相告说是高飞的正牌女友――哦,是未婚妻,相信秦紫阳已经知道了她和高飞的那些恩怨,是用这种方式来暗示她:梁娇娇,你以后最好离高飞远点,要不然有你后悔的! 梁娇娇不怕秦紫阳,大不了以死相拼而已,为了男人去轰轰烈烈的死,胜过男人被抢走后窝窝囊囊的活着。 可她不能不考虑她的父亲,不能不考虑高飞真实的身份。 在秦紫阳坦言说出高飞的真实身份后,梁娇娇彻底退却了:她一个小小副司长的女儿,有什么资格和秦紫阳争,有什么资格嫁入当今一号豪门? 所以,在盛气凌人的秦紫阳,和高飞那吓人的真实身份面前,梁娇娇只能选择退却,把和高飞所发生的那一切,当作是一场荒唐的梦。 现在,梦醒来了,出于各种原因,梁娇娇只能配合秦紫阳,装作没看到沈银冰那询问的目光,看向了一旁的颜红。 同时,心里也在为沈银冰所惋惜:沈总,你知道你亲手推出去的那家伙是谁吗?他可是冀南市纪委书记方小艇的亲生儿子,当今一号首长的亲侄子,高老爷子的嫡孙啊。唉,如果你们能走到一起,那你以后别说是在冀南了,就是在全华夏,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啊! 秦紫阳并没有再次回答沈银冰的话,而是扭头对梁娇娇说:“梁局,我想和沈总单独聊聊。” 秦紫阳说出的字眼很客气,但语气中却带着‘你先出去一下’的生硬。 梁娇娇黛眉一皱,但却没说什么,默不作声的转身快步走出了病房。 在沈银冰目光的注视下,秦紫阳随意走到窗前一张椅子上坐下。 她就算是坐着,腰板也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看起来就像是一杆标枪那样,让人不敢逼视。 沈银冰却敢:这女人来抢她在乎的那个家伙,她有什么理由退缩呢?别忘了她可是冀南地区有名的美女总裁,要模样有模样,要钱有钱,怕谁啊? 秦紫阳也没有说话,动也不动的和她对视着。 在接下来的三分钟内,两个妞儿就这样四目相对,谁也不肯退缩。 这是一场无声、无形的较量,谁若是先挪开目光,谁就会在接下来的谈话中,处于劣势,所以就算是眼睛越来越生涩,眼皮子越来越沉,但俩人却都咬牙硬撑。 要是论起武力值来,十个沈银冰也不是一个秦紫阳的对手。 不过,就算她拳脚功夫再厉害,但她好像也练不到眼皮子上去,所以俩人这才斗了个旗鼓相当。 就在俩人都将忍受不住,仿佛在下一刻就要崩溃时,一只小鸟替她们解了围。 那只小鸟可能是近视眼,竟然没有看到病房落地窗上的玻璃,直直的飞过来撞在了上面,发出了‘砰’的一声闷响,随即惨叫一声‘我草泥马,谁在这儿竖了块玻璃,害的老子差点撞死!’,旋即翻了个跟头,嗖嗖的跑了。 借着这只愤怒的小鸟的出现,沈银冰和秦紫阳俩人,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了窗外,借机快速的眨着眼,心地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俩人再次看向对方时,已经没有了挑衅的意思,都恢复了本来的冷静。 秦紫阳率先说话:“沈总,请允许我再次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姓秦,大秦帝国的秦,紫阳是紫色太阳的紫阳,秦紫阳。” 沈银冰淡然道:“哦,很好听的名字。不过据我所知,除了梁局外,高飞好像不认识京华的任何人了。而且,我以前也从没有听他说起过秦小姐这个名字。” 秦紫阳微微一笑:“沈总,你说的不错。此前我和高飞并不认识,甚至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见过他的样子,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我的男朋友。” 沈银冰也笑了,带着讥讽:“呵呵,秦小姐,你越说,我越糊涂了。你既然不认识高飞,到现在还没有见过他本人,那你怎么好意思说,你是他女朋友?” 秦紫阳抬手,拢了下头上的短发:“很简单,因为是他家人委托人向我家提亲的……” 秦紫阳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银冰的脸色就是一变:“什么?他家人――秦紫阳,你开什么玩笑,难道你不知道他从小就是在孤儿院内长大的吗?哪儿来的什么家人!” 沈银冰当然知道高飞的真实身份,但她敢保证,在这个世界上,只要她不说,谁都不知道高飞竟然是那个家庭中人。 但现在,秦紫阳却告诉她说,是高飞家人,跑去秦家提亲了。 这怎么可能? 难道除了我之外,还有人知道高飞的身世? 沈银冰脸色变幻,阴晴不定时,秦紫阳说话了:“沈总你有所不知,高飞虽说是在孤儿院内长大,其实他并不是孤儿。他小时候被送到孤儿院,完全是因为他母亲当年太年轻。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和你说一下。” 沈银冰木然的回答:“我在听着。” “好。” 秦紫阳深吸了一口气,就把她所知道的那些(这些都是陈破天告诉她的),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末了才微笑着说:“沈总,我知道你现在感到特别的惊讶,你根本没有想到,高飞竟然有这么深厚的背景。而高家老爷子,出于政治上的考虑,这才委托人去我家提亲。同样,为了我秦家的未来,我在没有见过高飞的情况下,毅然答应了下来。” “是的,我是感到很惊讶。” 沈银冰嘴里说着她很惊讶,脸上也带着震惊的表情,可她绝不是为高飞的真实身份惊讶,而是为老天爷如此安排,为高飞竟然是那个家庭中人才惊讶。 谁能想到,方小艇第一次看到高飞就有了好感,从而开始关注他。 正是因为方小艇的关注,和巧妙的‘盗取’高飞的血样,通过dnd亲子鉴定的先进手段,才确认了高飞就是她的大儿子。 沈银冰看着侃侃而谈的秦紫阳,心中苦笑:原来,就算是我不说,方小艇也能找到她儿子。原来,高飞竟然是那个家庭中的人。这,绝对是老天爷特意安排的。 详细解释了一遍后,秦紫阳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沈总,相信你平时在书上也能看到,像我和高飞这种身份的人,感情都是不由自主的,政治联姻是个不变的俗套。所以,尽管我从没见过高飞本人,但我也只能答应。” 沈银冰此时心乱如麻,根本没听到秦紫阳在说什么,只是一个劲的缓缓点头。 秦紫阳站了起来:“沈总,我今天来见你,是因为我在答应做高飞的未婚妻后,马上详细调查了他在冀南的社交关系,知道你和他在处男女朋友,所以才亲自来找你,目的就是希望你能知难而退,以后不要再和她来往。” 沈银冰仍旧木然的点了点头。 “呵呵,沈总,做为女人,我非常了解你此时的心理感受,知道你需要独自冷静一下。好了,就这样吧,我走了,希望我们以后不会因为高飞,而产生不必要的冲突。” 秦紫阳缓步走到门后,在开门的瞬间,忽然扭头笑着说:“沈总,我要是你的话,就会离开他。你只是一个商人,根本不配做他的女朋友。” 第297章 你们全家都在发烧呢! 你只是一个商人,根本不配做他的女朋友! 秦紫阳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就像是一道惊雷,在沈银冰脑海中不停的轰响着。 “呵,呵呵,她说的不错,我只是一个商人。这要是放在古代,商人是最为卑贱的一种人,怎么可能配成为高飞这种皇亲国戚的女朋友?呵呵。” 沈银冰低声呢喃着,笑着,泪水却顺着脸颊哗哗的淌下,最终趴在了颜红的身上,肩膀不停的耸动,呜咽出声:“是,依我浑身充满铜臭气息的商人身份,的确配不上忽然成为豪门大家公子哥的高飞!可、可是在他以前只是个小混混时,我为什么从没有想过他配不上我呢?为什么?” 病房外面的小四、小九俩人根本听不到,而病房内,只有一个已经深度昏迷很久的颜红,再加上沈银冰的哭声很压抑,所以她以为根本没谁知道她在哭。 但是她却没看到,一滴泪水从红姐眼角缓缓淌下,被沈银冰压在身下的左手小指,轻轻颤动了一下。 ―― 秦紫阳来找沈银冰,绝不是只是因为向她示威,让她离开高飞,警告她别打高飞的主意,还有就是想借机搜寻一下病房内,有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因为根据她所掌握的情报,听过在颜红遭到暗算住院后,曾经有人假扮护士来到医院找那个东西,结果却中了高飞的诡计,那两个假扮护士的人被杀。 “看来那本经书还在高飞手中,只要能把他拴住,再好好的‘调教’一番,呵呵,他背后的高家,就能为我所用了。至于沈银冰,只是一个可怜孩子而已,在经书还没有到手之前,先让她多活几天吧。” 走出住院部的大楼后,秦紫阳仰望着星空,觉得冀南的星星,要比京华的清晰很多,心情舒畅的展开双臂,做了个深呼吸后,这才大踏步的走向了院门口。 很快,秦紫阳就走出了医院,站在路边向左边看去,恰好看到一辆空着的出租车驶来,连忙抬手摆住。 车子刚住下,秦紫阳就钻到了后座,对的哥说:“去泉城宾馆。” 秦紫阳来到冀南后,就下榻在了泉城宾馆。 的哥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就启动了车子。 出租车刚驶出几百米时,一辆黑色的宝马7,徐徐驶进了千佛山医院内。 经过秦城城的仔细翻译后,高飞现在基本了解了《安归经》,也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争夺这本书。 高飞可以肯定,如果把书还给沈银冰的话,也许不出几天,书就会被抢走,她本人也会遭到毒手,所以经书暂时是不能给她的。 给她,就是害了她。 不过,高飞却觉得她有权利知道这本书存在的秘密,毕竟这是人家父亲苏北山的东西。 所以在把有心要留下陪寝的秦城城打发走了后,高飞直接来到了医院。 他要把《安归经》的真相告诉她。 正在病房门口守护的小四俩人,看到高飞走出电梯后,连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高总,你来了。” 经过那天设计算计假护士一事后,小四亲眼见证了高飞冷酷杀人的一面,对他情不自禁产生了一种畏惧感,所以现在才对他这样客气。 高飞倒是始终保持着和以前一样的态度,笑着点了点头:“嗯,红姐的病情还算稳定吧?沈总是不是在里面?” “伤者病情还是那样,沈总就在里面。” 回答完高飞这两个问题后,小四接着低声说道:“高总,还有件事。” 正要推门的高飞,缩回右手:“什么事?是不是觉得总呆在这种地方有些腻歪,想让人来替换一下?” 小四摇头:“不是的。刚才梁局来过,还带来了一个女孩子。” 梁娇娇来医院看望颜红,这不是啥奇怪的事。 奇怪的是,她竟然会带来了一个女孩子。 高飞微微皱眉,从窗户里向病房内看了一眼,只看到了沈银冰,却没有看到梁娇娇,和小四所说的那个女孩子,就问道:“她们呢?” “她们刚走没多久。” “哦,那个女孩子是谁?” “梁局说,她是你的朋友。” “我的朋友?” 高飞有些纳闷的问:“她长什么样子?” 小四简单回答:“身材很高挑,短发,双眼狭长,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她应该是个打架高手。” “身材高挑,短发,双眼狭长,还是个打架高手?我怎么不知道我有这样一个朋友?” 高飞略微沉吟了片刻,推门走进了病房内。 正趴在颜红身上低声呜咽的沈银冰,听到开门声后,慌忙直起腰身,飞快的反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扭头看向了门口。 其实刚才在外面,高飞就通过窗户玻璃看到沈银冰在哭泣了。 但是他没在意,他以为沈银冰是心伤颜红:换做任何一个女孩子,在亲人遭到这种不幸后,也会偷着哭泣的。 装作没看到沈银冰擦眼泪的样子,高飞走到病床前,看了眼旁边那些显示红姐身体状况的仪器,问道:“一切还都正常吧?” 轻轻吸了一下鼻子,沈银冰淡然回答:“还是老样子,深度昏迷不醒。” “唉,别着急,慢慢来,指不定她什么时候就能醒来了。” 高飞叹了口气,走到秦紫阳刚坐过的那张椅子前坐下:“我今天来,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本来,我是不想和你说的,但仔细琢磨了一下后,觉得你有权利知道事情的真相。” 高飞所说的这件事,就是事关《安归经》内的秘密。 但沈银冰却以为,事关秦紫阳,于是就冷笑了一声,淡淡的说:“我都知道了。” 高飞一愣:“什么,你都知道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沈银冰紧紧抿了下嘴角,忽然笑了笑:“呵呵,刚才人家都找上门来,当面警告我以后必须远离你高少了,我能不知道吗?” “谁刚才找上门来,警告你远离我?什么高少?” 高飞却是一头的雾水。 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脸上浮现出了讨厌神色:“高飞,我知道你现在是越过龙门的鲤鱼,我沈银冰这个商人根本配不上你,我也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会纠缠你。但你有必要装出一副什么事也不知道的样子吗?你可知道你现在的模样,多让我反胃?” “曹!” 根本不知道咋回事的高飞,低低骂了一句:“什么乱七八糟的?沈银冰,你没发烧吧,胡说什么呢,一会儿我是高少,一会儿我是鲤鱼的。有什么话痛痛快快的说,搞什么故作深沉!” 高飞的无辜样子,让沈银冰更加生气,蹭地一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大声道:“好,那我告诉你!高少,就在刚才,你那个来自京华豪门大家的未婚妻,已经来过了!她当面警告我说,我沈银冰一个小小的商人,根本配不上你!这下你明白了吧,我高高在上的高少!” 就像塞了个鸭蛋那样,高飞大张着嘴巴过了很久,才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什么,我什么未婚妻?你从哪儿给我变出个未婚妻来,还京华豪门大家的。靠,沈银冰,你确定你没有发烧?” 沈银冰恶狠狠的说:“你才发烧,你们全家都在发烧!” “闭嘴!特么的!” 高飞低吼一声,就像看一个白痴那样的看着她:“沈银冰,你给老子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特么的!” 沈银冰毫不客气的回骂一句后,看到高飞好像有扑过来狠狠抽她一巴掌的趋势,连忙坐到病床上,语速很快的说:“好,那你听我跟你说!刚才,梁娇娇带来了一个叫秦紫阳的女人,她说她是……” 口齿伶俐的沈银冰,用了短短几分钟,就把秦紫阳来过、都是说了些什么的话,仔细说了一遍。 末了,她看着好像白痴那样满脸不信的高飞,冷笑中着说:“呵呵,怪不得以前我想把你的真实身世告诉你,你拒绝听呢,原来你早就知道方小艇是你亲生母亲,好像神一样存在的一号首长是你亲大伯了。那时候,我是那么感激你,觉得你拒绝听这些,是要专心对我好。搞了半天,原来你只是假惺惺的玩弄我而已!” 高飞一副好像见了鬼的模样,呆愣当场足有十分钟,一动不动像尊雕塑那样。 看到他这样子后,沈银冰隐隐觉出有些不对劲:难道说,他真不知道这一切? 终于,高飞的眼睛眨巴了一下,‘活转’了过来,一步一步的走向了沈银冰,身子竟然有些发颤。 “你、你要做什么?” 沈银冰很想躲开,可她已经是坐在病床上了,还能躲到哪儿去? 高飞缓缓伸手,抓住了沈银冰的肩膀,一字一顿的问道:“你在开我的玩笑。” 沈银冰快速摇头:“我、我没有开玩笑,我说的都是真的!” 就像没听到沈银冰说什么那样,高飞又问:“你说方小艇,就是我的亲生母亲?” 沈银冰用力点头:“是的!我以前就想告诉你来着,可你却拒绝知道这些的。” “她会是我妈,我亲妈,亲生的妈?” 就像个痴呆那样,高飞喃喃的重复了很多遍时,眼力露出了几近疯狂的神色,抓着沈银冰肩膀的右手,不知不觉的用上了力气。 “你、你弄疼我了,松开我,松开我呀!” 沈银冰疼的尖声大叫,挣扎着。 但她怎么可能挣开高飞的手? 而病房外面的小四俩人,也是视而不见,根本不愿意管他们这些破事。 “你骗我,对不对?你肯定是在骗我。” 高飞忽然呲牙一笑,就像要啃人的野兽那样,面目都扭曲了起来,很吓人的样子。 “我没有骗你,我真的没有骗你――呜,呜呜,你松开我啊,我好痛,你的样子好可怕!” 沈银冰挣扎着,惊恐中顺手拿起床头柜上的一个花瓶,狠狠砸在了高飞的头上:砰! 第298章 把我忘记吧! 泉城宾馆,是冀南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位于市区,在千佛山医院的东北方向,两地之间的直线距离大概有十几公里,乘坐出租车大概需要四十分钟左右,这还是在没有堵车的前提下。 上了出租车后,秦紫阳就闭上了眼,双手抱在胸前开始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做。 陈破天亲自前来冀南‘考察’高飞合格后,热心的老头回到京华后,马上就再次去了秦家,对秦家父女拍着胸膛的下保证,说他可以保证那家伙,是个让秦紫阳托付的男人。如果她不信的话,大可以自己去冀南,亲自去考察一番。 别看老陈在高健城夫妇面前,鄙视高飞没啥远大理想,但他在秦家父女面前,却把这家伙夸成了一朵花,好像联合国要是不给高飞颁发个‘最佳好男人’奖,那就是对不起天地那样。 唉,热心肠的老陈哪儿知道,被他视为子辈的秦家父女心中是怎么想的:就算他不夸赞高飞,秦紫阳也会答应的,因为她现在基本确定,那本褐红色封皮的《安归经》就在高飞手中。 为了得到那本《安归经》成就某项大业,就算高飞是个瘸子、瞎子外加满脸的大麻子,秦紫阳也会同意,并顺水推舟的答应跑来冀南考察他。 昨天就来到冀南的秦紫阳,并没有找任何人,而是躲在酒店中,根据自己所掌控的情报,详细分析了一下,这才在今天正式展开了行动。 打击沈银冰,让她不要在纠缠,或者说依靠高飞,是秦紫阳的第一步计划。 对第一步计划,秦紫阳很满意,因为沈银冰目光中的绝望表情,正是她最需要的结果。 “唉,相信最迟明天晚上,高飞就能知道他真实的身份了。呵呵,不知道他会不会激动的疯了?就像范进中举那样。毕竟能成为京华高老爷子的嫡孙,成为我秦紫阳的丈夫,这可是全天下绝大多数男人梦寐以求的。” 秦紫阳惬意的叹了口气后,睁开眼睛随意向车窗外看去。 车窗外,夜色宁静,远处的灯光影影绰绰,就像天上眨眼间的星星那样,温馨,浪漫。 “没想到冀南的夜色会是这样美。” 秦紫阳凑到窗前,正准备静心享受这他乡夜景时,却怵然一惊,猛地回头冲出租车司机低喝道:“停车!” 原来,秦紫阳忽然发现,她所看到的夜景,根本不是市区的夜景,而是在郊区。 她在上车后,就已经告诉出租车司机,她要去在市中心位置的泉城宾馆了,可为什么要来郊区呢? 难道说,这个出租车司机看她是一个单身女孩子,趁她闭目养神的机会,把她带来郊区要对她图谋不轨? 发觉情况不对劲后,秦紫阳的确是惊了一下。 但她却没有害怕:一个敢在大廷广众下就绑架人质的女人,会害怕一个出租车司机的不轨? 如果出租车司机真有这想法,那么秦紫阳敢保证,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周年忌日! 随着秦紫阳的这声厉喝,出租车缓缓的停在了路边。 车子刚停下,秦紫阳就推门跳下车,一把拉开驾驶室的门,伸手就把司机从里面拽了下来,冷笑着举手正要狠狠给他一耳光时,高举起的右手,却蓦然僵在了半空。 星光下,秦紫阳看到了一张脸,熟悉的脸:叶心伤。 这个胆敢把秦紫阳带来郊区的出租车司机,竟然是苦苦追求她二十多年的叶心伤! 此时,叶心伤看着秦紫阳的双眼中,带着茫然的痛苦。 秦紫阳高举着右手,叶心伤就这样看着她,俩人在接下来的一分钟内,谁都没有动一下。 慢慢的,秦紫阳松开了叶心伤的衣领,放下了举起的右手,垂下长长的眼睫毛,低声说:“叶心伤,你这是什么意思?” 叶心伤嘴巴动了动,声音苦涩:“我、我听说,你要嫁、嫁给高飞?” 秦紫阳盯着车子轮胎:“是、是谁告诉你这个消息的?” 叶心伤没有回答,固执的问道:“你真要嫁给高飞?” “是,我要嫁给高飞了。” 秦紫阳后退一步抬起头,看着叶心伤:“我嫁给他,又怎么样?” “咳、咳咳!” 叶心伤咳嗽了几声,微微喘息着说:“你嫁给高飞,是有目的的,对不对?” “是!” 秦紫阳用力点头,大声道:“高飞是京华高家老爷子的嫡孙,而且本身也算是个优秀的男人,难道我这么优秀的女孩子,不该嫁给这样一个男人?难道,你希望我嫁给你?” 叶心伤再次咳嗽了几声,低声说:“我真希望,你能嫁给我――” 不等叶心伤说完,秦紫阳就打断他的话:“不可能!叶心伤,我知道你很喜欢我。但你应该很清楚,喜欢一个人,并不代表那个人也会喜欢你!当然了,我之所以选择高飞,并不是因为我和他互相喜欢,而是因为他是高家老爷子看重的嫡孙,能对我父亲日后的事业有很大帮助。你说,为了我们秦家,为了我父亲,我该不该嫁给他?” 叶心伤愣愣的望着秦紫阳,嘴唇剧烈哆嗦着,却说不出一个字。 秦紫阳眼里闪过一丝不忍,但很快就冷冷的说:“叶心伤,不是我以利益为重,但我必须得说实话。如果你也拥有高飞这样的背景,就算你不追我,我也要反过来去追你。可惜的是――你不是,你只是一个父母早亡,依靠父辈战友抚养长大的孤儿。你除了自身很优秀外,但却没有任何能帮我秦家、我父亲飞黄腾达的能力。” 叶心伤痛苦的摇头:“你骗我,你骗我,你嫁给高飞,绝不是因为他是高家的嫡孙。因为去年时,你就曾经拒绝了同为高家嫡孙的高雅。” 秦紫阳冷笑:“呵呵,高雅是个什么东西?我秦紫阳就算再为秦家牺牲,也绝不会嫁给那样一个下三滥。” 叶心伤右手颤抖着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却因为手抖的厉害,火机掉在了地上。 他刚想弯腰去拾,秦紫阳却抢先一步拿起了火机,啪的一声打着了火。 叶心伤犹豫了一下,凑过烟卷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后,整个人不再颤抖。 秦紫阳把火机递给叶心伤,低声说:“以后情绪激动时,那就吸颗烟。” 叶心伤默默的点了点头,接过火机时忽然说道:“其实我知道,就算高飞还不如高雅,你也会嫁给他的。” 秦紫阳眉毛一挑:“叶心伤,你这是什么意思?” 叶心伤扭头,看着远处的大山轮廓,缓缓的说:“紫阳,你嫁给高飞,是因为他手中有你想要的东西吧?” “你怎么知道!?” 秦紫阳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说漏嘴了,下意识的做出了警戒动作。 叶心伤却没有在意,仍然望着远处的大山,好像笑了笑:“紫阳,如果你真抱着这个想法去接近高飞的话,那么你会后悔的。因为,你根本不知道高飞有多么的厉害,心狠。” 秦紫阳慢慢收起摆出的警戒动作,目光闪动:“叶心伤,你能不能把话说清楚一些?我听不懂。” 叶心伤扭头看着她:“该说的,在你绑架沈银冰那晚我就说了――现在,我最想说的就是,你真想以嫁给高飞来维系高家和秦家的联盟,那你可以去做。但如果你想用这种方式来接近他,达到你不可告人目的的话,最终结果很可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秦紫阳眼里闪过一丝寒芒,却没有说什么。 叹了口气,叶心伤用近乎于哀求的语气说:“紫阳,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的,就听我的话,收手吧,趁着还没有和高飞见面的时候。” 秦紫阳还是没有说话,就在叶心伤又要说什么时,却坚定的摇了摇头:“叶心伤,你不用再劝我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我选择的路,我就算是爬,也会爬完的。” 说完,秦紫阳转身就向市区方向走去。 这儿距离市区已经很远了,可秦紫阳却没有让叶心伤载她回去的打算。 望着秦紫阳的倔犟的背景,叶心伤眼里全是痛苦。 他爱这个女人,从小时候就爱,这些年来始终都没有改变这份爱,不管身在什么地方,无论她做错了什么,他都会尽力帮她挽回。 但是,秦紫阳却从来都没有答应过他,或者说根本不在意他对她的爱,就像现在,她宁可步行回市区,也不肯坐她的车子。 望着秦紫阳渐行渐远的背影,叶心伤忽然觉得很累,从没有过的累。 他很清楚,从此之后,他和秦紫阳就彻底断绝了关系,她将嫁入豪门,成为他人妇。 世上没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爱的女人,成为别人新娘更痛苦的事了,尤其是等待她的命运注定是个悲剧,可他却无能为力。 叶心伤慢慢的转身,拉开了车门。 他要离开这儿,主动向上面要求前往非洲的任务,离这个国家越远越好,在外面呆的时间越长越好,希望能通过危险的环境,和时间,来忘记这份守候二十多年的爱。 “叶心伤!” 就在叶心伤抬腿要上车时,已经走出很远的秦紫阳忽然转身喊了他的名字。 叶心伤的身子一震,霍然转身,眼眸在夜色中闪闪发光,快步向她走去,激动的喊道:“紫阳,你是不是已经改变了主意!?” 秦紫阳远远的看着叶心伤,脚下却在慢慢的后退:“叶心伤,把我忘记吧,无论我最终是个什么样的下场,我都不希望你为我难过。我相信,你能找到适合你的那个女孩子,会和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秦紫阳的话,就像是一根钉子,把叶心伤牢牢的钉在原地,让他再也无法前进一步。 始终在倒退着的秦紫阳,展开双臂做了个拥抱状,随即转身顺着路边,向来时的方向狂奔而去。 眨眼间,她那窈窕的身影,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第299章 鬼脸女人的背影! 砰的一声,玻璃花瓶狠狠砸在了高飞的脑袋上。 高飞双眼一翻白,身子晃了晃,这才缓缓的瘫软在了地上。 沈银冰举着半截碎了的花瓶,呆愣当场。 她说什么也没想到,自己能一花瓶砸倒高飞:这家伙不是很厉害的嘛,怎么这么不经砸? 刚才高飞抓着沈银冰的身子乱晃时,病房外面的小四俩人没心情管他们这些破事。 但当沈总干净利索的一花瓶把高总放倒在地上后,这俩人可不能再装作透明人了,毕竟高飞是他们的老板不是? 俩人急吼吼的推开门冲了进来,刚要说什么,却看到沈银冰把手里的花瓶一扔,尖声叫了起来:“啊,我杀了他!我、我不是故意的!快、快去叫医生!” 小九一把拽住转身就向外跑的沈银冰,皱眉说:“他没有死,你慌什么慌?” 沈银冰一怔:“他、他没有死?” “如果你能一花瓶把他砸死的话,那我们也没必要给他打工,看他脸色了。” 小四弯腰,右手向高飞鼻子下伸去,刚要查看一下他的呼吸,躺在地上的高某人,却忽然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把她吓了一跳。 高飞睁开眼,松开了小四的手,从地上坐了起来,沉声道:“你们两个先出去。” “就知道你没事,早知道这样的话,懒得进来。” 小四低声嘀咕了声,和小九气鼓鼓的走出了病房。 “高、高飞,你、你没事吧?” 沈银冰看脸色很吓人的高飞站起来后,浑身哆嗦着后退,再次坐在了床上,生怕他又要动粗,连忙强力挤出一个谄媚的笑容:“我、我就说嘛,你这么厉害,怎么可能会被我一花瓶打死,肯定是毫发无伤,对吧?” 抬手摸了摸有血迹渗出的脑门,高飞看向床头柜上另外一个花瓶,冷冷的说:“要不要我砸你一下子,让你真切感受一下刚才那种感觉?” 沈银冰连忙摇手:“还是,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是你,我皮特薄,保证一花瓶下去就会一命呜呼的。” 冷哼一声,高飞说:“下次如果还敢再拿东西砸我,我饶不了你!” 沈银冰怯怯的说:“那你以后也不许抓着我,吓唬我。” 她刚说完这句话,俩人忽然同时噗哧一笑,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活跃了起来,在外面密切关注里面的小九,撇了撇嘴说:“又打又笑的,一对神经病!” 笑过后,沈银冰眼里满是担心的看着高飞脑门:“你没事吧,要不要让医生来给你包扎一下?” 高飞没好气的说:“哥们丢不起那人!” “我不是故意的。” “你肯定是故意的。” “不是。” “就是!” “我――唉。” 沈银冰忽然幽幽的叹了口气,垂下眼帘说:“高飞,谢谢你。” 高飞用衣袖擦了擦脑门:“谢我什么?谢我让你狠狠砸了一花瓶?” 沈银冰摇头:“不是的,我谢谢你这些日子来的照顾。你这人有时候虽说很可恶,但总体来说是个好人。如果老天爷能让我回到过去的话,我还是会选择遇上你。但现在――” 说着,沈银冰伸出手,一脸的诚恳:“我祝福你,祝福你在新的生活中,更加幸福,也祝福你和秦紫阳白头偕老,恩爱有加。” 高飞对沈银冰伸出的手视而不见,转身就向门口走去:“你这些祝福还是送给别人吧,我不需要。” 看着被高飞关上的房门,沈银冰发了会楞,心情忽然一下子好了起来,因为她看得出,高飞好像对高家,对那个秦紫阳一点也不感兴趣。 轻轻叹了口气,沈银冰喃喃的说:“我多么希望你只是一个孤儿。” ―― 高飞走出住院部大楼后,才想起还没有把有关《安归经》的秘密告诉沈银冰。 但他也懒得再回去,他现在最迫切的就是一个人静一静,把沈银冰告诉他的那些,仔细想想。 他已经当了26年的孤儿,早就习惯了当前这种生活,为所欲为,没有任何的负担。 可一旦有个家庭,而且还是高家那样的家庭…… 高飞从来都不关心政治上的事情,但这不代表着他不知道京华高家。 高家,从高老爷的父辈,那个开国功臣算起,就开始被华夏人民所瞩目,后来又经过两代人的努力后,终于走到了华夏的权力巅峰,成为第一家庭。 华夏第一家庭啊,想想就让人心情澎湃。 如果高飞真是来自于高家,是高老爷子的嫡孙,那么他就是华夏顶级衙内,具备了呼风唤雨的资格,就算是放个屁,恐怕都会有人说是香的。 任何一个人,尤其这个人还是个孤儿,在忽然得知自己原来是出自那个家庭后,会是一种怎么样的心情? 激动,不信,还是觉得自己在做梦? 别人也许会有这样的心情,但高飞却没有。 他现在有的,只是从没有过的平静。 他相信沈银冰所说的那一切都是真的,他更相信方小艇就是他亲生母亲,因为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就有了种怪怪的熟悉感。 相信方小艇也是这样,要不然的话,堂堂一市纪委书记,凭什么对他这样热情? 看来,方小艇已经用他不知道的方式,确定他就是她儿子了,要不然的话,今晚也不会有个叫秦紫阳的女人跑来医院,警告沈银冰远离高飞。 “唉,没想到只有在故事里才会出现的狗血桥段,竟然发生在了哥们身上,简直是让人不敢相信啊。” 高飞也没有开车,而是步行走出了医院,顺着人行道漫无目的的向西走去,他得仔细梳理一下杂乱的心情,考虑该怎么面对这件事。 说实话,在得知自己很可能是京华高家后人后,高飞还是很激动的。 毕竟他也是人他母亲生的,也希望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不过这并不代表着,他能如方家现在所运作的那样,华丽丽的回归高家。 因为高飞从懂事那一天开始,就异常痛恨自己的父母,痛恨他们当初狠心把他扔掉,无数次在梦中幻想:假如有一天,他们出现在他的面前,哭着说他是他们的孩子,要求他跟他们回家,他就会狠狠的在他们脸上吐口吐沫,然后转身闪人。 你们以为自己是谁,又把自己当做什么人了? 想把我扔了就扔了,想让我回去,我就回去呀? 做人得有点原则,ok? 在那些有关自己身世的梦中,高飞几乎每次都会有这样的想法。 梦醒来后,就会自嘲的笑笑:我真特么的傻,那么多年过去了,也没见他们出现,说不定早就把我忘记了,或者死了。 但现在,梦却变成真的了:方小艇竟然是他的亲生母亲,还没有等到正式相认,就已经给他找了个叫秦紫阳的做老婆。 如果秦紫阳没有出现的话,高飞也许在方小艇痛哭流涕的哀求下,勉强喊她一声妈,随随便便的喊某个男人一声爸,再勉为其难的答应他们,以后会常回家看看…… 可结果呢? 方小艇还没有哭着向高先生忏悔,忏悔当年她不该扔掉这可怜的娃,就先给他安排了个老婆! 这算什么呢? 在我人生的前26年中,你们没有尽过一天当父母长辈的义务,凭什么来替我安排我以后的生活? 秦紫阳? 呵呵,秦紫阳又是何方神圣,哥们凭什么要娶这样一个女人做老婆,就因为她也是出身豪门,嫁到高家可以对高、秦两家利益有利吗? 那,只是你们的一厢情愿而已! 我的人生,我做主! 高飞双手抄在口袋中,脑子里胡思乱想着,沿人行道向西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慢慢理清了头绪:他不会回归高家的,更不会接受那个什么秦紫阳当老婆,哪怕高家是华夏当今的一号家庭,哪怕那个姓秦的女人也出身豪门。 高飞做出这样的决定,诚然有点赌气的成分在内,但更多的却是一种态度:他希望按照自己所喜欢的规划生活。 现在,他有了自己的事业(餐厅),瑞士银行又有上千万的美金,身边不缺漂亮女人,完全可以随心所欲的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实在没必要让所谓的豪门大家,来主宰他的命运。 更何况,高飞当初在帮沈银冰时,曾经得罪过高雅,也就是他可能的亲兄弟。 依着他对人性的理解,他能看出高雅是个睚眦必报的人。 他羞于和那样的小人称兄道弟! “我是不会回去的,绝不会!” 重重吐出窝在心口的那口浊气后,高飞感觉浑身轻松了许多,抬起头向天上看去。 璀璨的星空中,一轮弯月斜斜的挂在东南方,散发着淡淡的光晕,和宁静。 “我喜欢这座城市,喜欢这座城市中的人,我绝不会回去的。” 再一次拿定主意后,高飞觉得有必要重新返回医院,把《安归经》上的秘密说出来,顺便告诉她自己的决定。 高飞转身,向来时的路走去。 就在他转身的瞬间,却在无意中看到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有个人也正步行向东走去。 有人在夜间的人行道上行走,这是很正常的事,就像渴了想喝水那样。 不过,这个身材高挑的人影,确切的说是背影,却引起了高飞的注意:看上去似曾相识,好像在哪儿见过,而且印象深刻。 盯着那个背影皱起眉头,高飞脚步略微一停顿时,猛地记起在哪儿看过这个背影了:稻花香大酒店的天台山,就是沈银冰被绑架的那次,高飞在冒充老二走上天台时,曾经仔细审视过这个背影。 曾经绑架沈银冰的鬼脸女人! 这个背影,就是那个鬼脸女人的背影! 第300章 我就是你老婆! 当初在稻花香大酒店,高飞从鬼脸女人手下救下沈银冰后,就急匆匆赶去了黄河边,然后就遇到了一系列诡异的事件。 事后第二天,和叶心伤做过交易的詹姆斯和白板俩人,就像两只惊弓之鸟那样,急吼吼的离开了这个神秘的国家。 再然后,高飞又陷入了被杀害海伯的阴谋中,忙的焦头烂额,彻底忘记了鬼脸女人这号人。 但今天的此时,高飞却又看到了这个熟悉的背影,马上就兴奋了起来:哈哈,当初为了救那个神经病,和办理苏北山的后事,哥们没空去理睬你,没想到你今天又出现了,这可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 高飞对鬼脸女人感兴趣,除了她曾经绑架过沈银冰、他名义上的父母外,最重要的就是因为,这个女人对《安归经》感兴趣。 正是为了得到苏北山手中的《安归经》,她才绑架了沈银冰。 高飞隐隐觉得,这个女人应该也是安归教中的人,只要能抓住这个女人,说不定就能解开解红颜神秘失踪、苏北山神秘死亡后又走入黄河、海伯被杀等一系列的谜团。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在有能力解开自己心中谜团的情况下,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 狂奔了大约四十多分钟后,秦紫阳才算来到了市区,来到了乘坐出租车的原点,随即放缓了脚步,顺着人行道向东走去。 如果秦紫阳要打车的话,在几分钟前就能坐车赶回泉城宾馆了。 可她却没有这样做,因为她需要独自静一静,想一想心事。 叶心伤被她拒绝后,会有多么的悲痛欲绝――秦紫阳不去考虑:做大事的人,从不会被儿女情长的感情缠绕。 她现在所想的,就是叶心伤为什么要一再警告她,最好别对高飞起怀心思。 这个高飞,究竟是什么人呢,竟然让孤傲的叶心伤如此推崇。 秦紫阳黛眉紧皱,左手托着右肘,右手食指轻点着下巴,缓步向东行走。 她不了解高飞到底是什么人,但却非常了解叶心伤,知道他是华夏最为出色的特种组织‘九龙王’之一的紫龙,过去八年间执行不下七十八次任务,但却没有一次任务失败,成功率为百分百,可以说是当世有数的顶级特工。 就这样一个牛比到天上去的人物,却在每次提到高飞时,眼里都会流露出真挚的推崇神色,这足以证明高飞就算强不过叶心伤,但也不会在他之下。 “高飞,高飞,你简直是一个谜样的人物啊,连叶心伤都这么看重你。可惜他却不肯把你的秘密告诉我,看来以后得凭我自己的能力去探索你了。” 秦紫阳喃喃的说完这句话时,脚下忽然停住,随即霍然转身向后看去! 在十几秒钟前,秦紫阳就察觉到背后有人在跟着。 开始时,她并没有在意,毕竟这人行道也不是她家的,她能走的,别人也能走的。 但问题是,跟在她身后的这个人的步伐,竟然是和她一般快,就像一个不散的阴魂那样,总是不急不徐的跟着她。 如果把秦紫阳换做是别的女孩子,在察觉出自己背后有人跟踪后,肯定会被吓得不行不行的,毕竟现在可是深夜了,正是色狼出没的时候。 可秦紫阳是谁啊,别说是色狼了,就是一只色老虎,她也能把他揍扁! 秦紫阳霍然转身,看向跟着她的那个人,眼神犀利,双拳慢慢的攥紧。 那个人并没有因为秦紫阳的转身就站住,而是仍然不急不徐的往前走,好像根本没有看到她那样。 难道我猜错了,他真是一个赶路的人――秦紫阳想到这儿时,那个人已经走到了她前面两米的地方,这才停住了脚步。 借着街灯的柔和光芒,秦紫阳看清了这个人的样子:这是一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的男人,个头不是太高,也就一米七五左右,但身材协胖瘦比例很不错,长的也可以,要是再戴上一副眼镜的话,标准的斯文败类形象。 这家伙的眼睛很亮啊。 秦紫阳微微皱眉看着年轻人,淡淡的问道:“你是谁,为什么总跟着我?” 年轻人笑了笑,却没有回答秦紫阳的话,而是拽了句文:“呵呵,咱们很久不见了,别来无恙否?” “你究竟是谁?我们认识吗?” 秦紫阳语气越加的冰冷。 年轻人的笑容收起:“咱们当然认识,要不然我是不会和你打招呼的。姐们,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吗?” 皇上,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自从《还珠格格》热播后,这句话也成了经典台词,现实社会中无处不见类似的句子,比方:萨达姆,你在那边还记得沙漠风暴中的老布什吗? “呵呵,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啊,我知道你是谁了!” 对年轻人这句无厘头似的问话,秦紫阳报之冷笑,正要抬脚冲他身下狠狠来一脚,再告诉他‘哥们,希望你能记住这个星光璀璨的夜晚’时,却猛地想到这个人是谁了:高飞,他就是当初坏我好事、现在却有可能成为我老公的高飞! 秦紫阳没有想错,这个人正是飞得又高又远的高飞! “嚯嚯,知道我是谁就行!姐们,今日长夜漫漫,哥哥我却无心睡眠,能够在这儿碰到你,真是打发无聊时间的最好方式啊!” 高飞怪笑一声,不等秦紫阳做出下一个反应,猛地飞起右脚,冲着她脖子左侧就狠狠鞭打了过来! 如果叶心伤没有告诉秦紫阳,告诉她残杀她八名手下,又冒充老二把沈银冰救走的神秘人就是高飞,相信她此时肯定会眼睛通红的和他拼命。 可现在秦紫阳却没有了这份心思。 一来,是她知道自己不是高飞的对手(这一点,俩人当初在稻花香大酒店的天台山就已经印证过了)。 二来,她已经决定嫁给高飞,利用他背后强大的高家来做某件大事了,自然不会再和他发生没必要的争执。 所以,在高飞猛地起脚向她进攻时,秦紫阳却没有做出任何反抗动作,甚至都没有躲避,好像一根木头那样直愣愣的竖在那儿。 高飞那只挂着劲风的右脚,电闪般扫到了秦紫阳左侧脖子一边,然后就像有人拿着遥控器摁了‘暂停键’那样,骤然停顿。 他的脚,距离秦紫阳的脖子,最多也就是零点零零一毫米左右,就此不动。 秦紫阳眼里闪过一丝得意:我就知道,在我不反抗的情况下,他绝不会冒然动手的。呵呵,男人嘛,都是这德行,总是自以为是。 高飞身子微微倾斜,高高抬起的右脚却纹丝不动,架势很拉风,看着秦紫阳的眼神里却带着惊讶:难道这女人被我吓傻了? 被高飞以为吓傻了的秦紫阳,这时候却伸出手,把那只裹着一团咸鱼味的脚轻轻推开,嘴角带着似笑非笑的神色:“高飞,以后你最好都不要再对我做出类似的动作。” 高飞有些郁闷的放下右脚,斜着眼的问道:“怎么,你以为你不动手,我就会放过你了?” “呵呵,你可没有那样宽敞的胸怀。” 秦紫阳笑了笑,双手抱着膀子向前走了两步:“不过,我向你保证,如果你想动手的话,我绝不会还手的。” 俩人本来就只相隔不到两米,秦紫阳向前走时,高飞又没有退缩,所以俩人现在几乎是鼻子蹭着鼻子面对面了。 一股子处妞的淡淡幽香,钻进了高飞的鼻子里,使他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皱眉道:“你是不是有受虐倾向?还是脑袋被驴子踢了?” 秦紫阳向前逼进一步,慢悠悠的说:“高飞,问你个问题。” 刚才还急吼吼的追过来要收拾人家的高先生,下意识的再次后退:“什么问题――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秦紫阳继续向前走,眼神柔和:“等会儿,你就知道我为什么会知道你的名字了。现在,我先问你个问题。如果你结婚了,你会因为以前的一些矛盾,而殴打你老婆吗?” 高飞一步一步的后退着,嗤笑一声:“切,打老婆的男人还算人吗?” “这个问题回答的好,我非常欣赏,也很喜欢。” 秦紫阳继续步步紧逼,把高飞逼到了一根街灯杆子上,才慢悠悠的说:“而我,就是你老婆。所以,就算你对我动手动脚,我也不会还手的。古人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才是做一个好妻子的准则。幸好,你不是那种喜欢打老婆的男儿人。” 被逼到街灯杆子上,退无可退的高飞,俩眼珠子睁得好像鸭蛋似的那样大,吃吃的说:“啥,啥?你说你是我老婆?开什么国际玩笑?” 秦紫阳举起双手,扶住了街灯杆子,从远处看去,好像她把高飞揽在怀里那样,把艳红的嘴唇凑到某人耳边,低声说:“相信你已经见过沈银冰了,也相信她告诉你了一切。而我呢,就是秦紫阳。” 高飞今晚打算把《安归经》的秘密告诉沈银冰时,却从她那儿听说:他现在已经被高家肯定是失踪26年的儿子了,而且还为他做主找了个豪门大家的妞儿做老婆,这个妞儿的名字就叫秦紫阳! 所以,当秦紫阳说出她自己的名字后,高飞猛地就明白过来,这妞儿,为什么口口声声说是他老婆了。 原来,她就是秦紫阳,她就是高家为我选择的那个女人! 看着目瞪口呆的高飞,秦紫阳轻轻一笑:“高飞,你现在总算是明白了吧?” 高飞大张着嘴巴,没有反应。 “唉,傻老公,你肯定是欢喜傻了。” 秦紫阳幽幽的叹了口气,忽然垂首,在高飞的嘴巴上轻轻吻了一下。 第301章 这是我的初吻! 远处一辆出租车内的叶心伤,看到秦紫阳主动轻吻高飞后,就觉得心中有个东西,哗啦一声的碎了,割出了无数道血口,鲜血淋漓。 当秦紫阳转身狂奔而去后,叶心伤愣了很久,脑海中明明回荡着一个‘走吧,走吧,走的远远的,永远都不要再见她’的声音。 可他却在上车后,鬼使神差般的开车又追了上去。 他放不下她,哪怕她亲口说她不爱他,一点都不爱他。 他放不下二十多年的感情,不想这段感情就这样结束。 但是,当他看到秦紫阳主动去亲吻高飞,亲吻他昔日的兄弟时,叶心伤终于明白: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换取她的回头,不能阻止她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没有谁比叶心伤更了解高飞的性格,那时候在部队时,高飞就曾经说过他那段心伤的初恋,说这辈子最最痛恨的就是被女人当傻瓜玩! 而现在,秦紫阳就是在把高飞当傻瓜玩。 她这是在玩火。 但叶心伤却没有丝毫的办法,只能躲在暗中,任由心中鲜血横流。 他无法责怪秦紫阳,因为这是她的选择。 他更无法责怪高飞抢走了他所喜欢的女孩子的初吻,因为人家是被动的。 叶心伤当前所做的,只能有两条路。 一条,就是彻底的离开秦紫阳,忘记她。 另外一条,就是等候:等她被高飞伤害后,再站出来安慰她。 叶心伤不知道该选择哪一条,当前他只能调转车头,沿着路边向西漫无目的的驶去。 车子刚刚驶出几百米,一个人却挡在了车前。 叶心伤踩住了刹车,任由那个人拉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的座椅上。 那个人没有说话,递给了叶心伤一颗烟。 叶心伤木然的接过来,凑到那个人递过来的火机上点燃,轻轻吸了一口才说:“铁屠,你什么都不要说,我请你去喝酒。” 铁屠却说:“我现在不想喝酒,就是想和你聊聊。” 叶心伤没有吭声,只是眼神茫然的望着前方。 他知道,无论铁屠说出来的话有多么不合他心意,但绝对是心里话。 铁屠并没有上来就规劝叶心伤,而是从四年前的某件事说起:“心伤,你还记得黄龙牺牲时,最终前说的那句话吗?” 叶心伤的眼眸转动了一下,低沉的声音:“他说,如果是被感情问题所困惑,那就申请退役吧。要不然失去的不仅仅是相爱的女孩子,还有自己。” 铁屠笑了笑:“你还记得,真好。” 叶心伤也笑了:“我当然记得,一辈子都忘不了。” “那你现在呢,该怎么办?” “喝酒!” 叶心伤吐出一口浊气:“现在我就想喝酒!” 铁屠眼里闪过一抹失望之色,轻声说:“你还把高飞当兄弟吗?” “你说呢?” “我不知道,所以才问你。” “他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所以我一直把他当兄弟看!” “很好。” 铁屠点了点头:“那我们现在去喝酒。我陪你,不醉不归!” ―― 被秦紫阳蜻蜓点水般的吻了一下后,高飞却像被电了一下那样,抬手就推开了她。 秦紫阳顺势抓住了他的手,柔柔的笑道:“这是我的初吻。” “这也是我的初吻,今天晚上的初吻!” 高飞用力擦了擦嘴唇,挣开她的手:“秦紫阳,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接近我的目的,更别以为这样讨好我,我就不会把你做的那些破事说出去。” 秦紫阳一脸的无所谓:“你是不是要告诉方小艇――哦,对不起,我不该直呼婆婆的名字。你是不是要告诉她,说当初就是我在稻花香大酒店绑架了她?” 高飞冷笑:“你以为我不敢?” 秦紫阳针锋相对:“你以为婆婆她会相信?” “你别这么不要脸,我还没有答应你做我老婆!” “你答应不答应的无所谓,关键是高老爷子只要答应了,这件事就成了事实。” 秦紫阳嘴角带着淡淡的讥讽:“我敢保证,就算你把当初的那一切说出去,你们高家也不会把我怎么样的,毕竟他们绝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就得罪我们秦家。” 顿了顿,秦紫阳又说:“最重要的是,如果你敢把这些说出去,我就会把你身边那些女人,全部杀光!” 高飞冷冷的问道:“你这是在威胁我?” 秦紫阳慢悠悠的说:“我觉得,威胁别人是世上最爽的事儿。” “比这种感觉还爽吗?” 高飞这句话的话音未落,猛地伸手抓住秦紫阳的头发,用力按下去的同时,右膝已经电闪般提起,重重顶在了她的小腹上。 毫无防备下的秦紫阳,发出一声短促的短呼,随即双手抱着肚子躺在了地上,蜷缩成了一团,冷汗刷的冒了出来。 高飞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眼里带着不屑。 狠狠的咬了下牙关,秦紫阳嘶声道:“高飞,你、你真敢打我!?” “对于你这种犯贱的女人,我向来都没有怜香惜玉心情的。” 高飞说着,抬起右脚,直接踏在秦紫阳那高耸的胸膛上,用力碾了几下狞笑道:“秦紫阳,奉劝你一句,千万别把我当傻瓜看,因为你不配。千万别以为你能用你的姿色来迷惑我,因为我身边的女人,哪一个都要比你更优秀。你在我眼里,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狂妄自大外加心理变态的沙比女人而已。” 高飞右脚碾动的这几下,没有丝毫留情,疼的秦紫阳俏脸都几乎变形,但却又没力气反抗,只能恨恨的看着他,双眸中好像要喷出火来。 “看在你好像有个牛比家世,和你刚才不要脸亲吻我的动作上,我这次可以放过你。如果下次再让我看到你,我肯定会把你脱光衣服,掉在街灯杆子上,让冀南市民都来欣赏所谓的大家闺秀的果体,相信应该很受他们欢迎的。” 高飞抬脚,从秦紫阳身上跨过去,步伐潇洒的向东走去,头也不回的说:“还有三件事。第一,我不会认高家的。第二,我已经知道了那本红色封皮《安归经》内的秘密,并把那本书毁掉了。第三,如果你敢动我身边的人,我会让你秦家身败名裂!” 高飞已经走出很远了,秦紫阳才慢慢的坐了起来,左手捂着胸膛,紧咬着嘴唇望着东边,因为太过用力,有鲜血从嘴角淌了下来。 “哟,妹妹,大半夜的一个人坐在这儿干嘛呢?古人云,女人三十如狼,四十似虎,五十坐地吸土――可哥哥看你,最多也就是二十郎当岁的,却学五十岁女人的样子发骚。嘿嘿,倒不如让哥哥来陪你吸一下啊?” 就在秦紫阳恨不得把银牙咬碎时,两个喝得走路都站不住的小混混,笑嘻嘻的蹲在了她身边。 秦紫阳双眸猛地一缩,脸上却露出了妩媚的笑,柔声说:“哥哥,你们真的要陪我么?我可警告你们哦,我很厉害的。” 看到秦紫阳柔柔一笑后,那俩小混混的骨头都酥了:“哟,就算你再厉害,能把哥们吸干,哥们也豁出去了,谁让咱们乐于助人呢――哼!” 那个小混混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秦紫阳一拳打碎了鼻子。 另外一个大惊,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坐在地上的秦紫阳猛地抬脚,狠狠撩在了他的胯间,这哥们惨哼都没有来得及发出一声,就昏倒在了地上。 “你们以为自己是高飞么?” 秦紫阳冷笑着站起身,拍了拍双手,看向了高飞走去的方向,咬着牙声音阴冷的说:“高飞,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为今晚的行为付出代价!” ―― 狠狠把秦紫阳踩了一顿后,高飞感觉舒服了很多,但却不是那种拉肚子好不容易才找到茅厕的畅快淋漓的感觉,还是有些说不出来的烦躁。 其实他很清楚,这种烦躁来自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根据沈银冰和秦紫阳俩人所说的这些,他现在可以基本确定,他的亲生母亲就是方小艇了。 按说,能有这样一个高层母亲,有京华高家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他该高兴才对,因为只要被高家收进门墙,他就是货真价实的衙内了。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非常反感高家。 尤其是在得知高家还没有征求他的同意,就给他胡乱找个老婆后。 凭良心说,秦紫阳绝对是那种顶级另类美女,仅凭她那双修长的腿子,就能迷倒绝大多数男人,相信要是架在肩膀上――肯定会很有成就感,和他还是很相配的。 不过,正如高飞讨厌自以为是的高家那样,他也很讨厌秦紫阳:那个女人漂亮是漂亮了,但却很阴险,接近他是有目的的。 高先生不喜欢阴险的女人,他更欣赏秦城城这样的闷骚娘们,更喜欢沈银冰这样的白痴,和她们在一起时,心理不用设防。 他敢肯定,如果不是看在秦紫阳似的高家替他选好的媳妇,就凭她曾经绑架过沈银冰,高飞也绝饶不了她。 他看在高家的面子上暂时放过秦紫阳,那是因为不管他再怎么反感高家,可他身上毕竟流淌着高家的血。 现在高飞心里很乱,很烦,烦秦紫阳,烦方小艇,烦沈银冰,烦所有所有认识的人! 而且他也肯定,一些让他更加心烦的事情,很快就要接踵而来。 高飞也没有回医院取车子,就沿着人行道前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直到来到一个小区门口后,才忽然觉得这地方很眼熟:阳光新城小区。 站在小区门口,高飞下意识的向某栋楼房的中层看去。 那儿,是沈银冰刚购置的新房,他曾经在里面住过一段时间。 但现在,他却已经没有了那个房间的钥匙。 他成了路人。 第302章 咱们回家吧! 看着那栋楼,仿佛间,高飞又听到某个妞儿的娇憨声:“大懒虫,起床吃饭了呢!” “高各革,你睡着了没有?要不我给你讲故事听?” “高飞,快给本总拿遥控器来!” 这些声音,就像魔音那样,在高飞耳边来回的飘荡。 “假的,这是假的。” 用力晃了晃脑袋,高飞把这些幻觉甩出脑外,自嘲的笑了笑说:“呵呵,我怎么会来到这个地方呢?” 阳光新城小区,距离千佛山医院那边大约是十几公里,高飞在不知不觉间竟然来到了这儿。 自嘲的摇了摇头,高飞转身正要离开时,却发现在身后不远的路边,停着一辆白色的宝马7。 一个身穿白色套裙的女孩子,静静的站在车前看着他。 夜风吹来,女孩子脑后的青丝随风轻轻扬起,看起来是那样的飘逸,出尘。 沈银冰。 高飞慢慢放下抬起的右脚,静静的看着她。 沈银冰也没说话,俩人就这样相聚十几米,无声的对视着。 过了大约三四分钟后,沈银冰双手背在身后,迈着优雅的步子走了过来,一直走到高飞对面一米左右的地方,这才停住脚步柔声问道:“来了?” “昂。” 高飞随口答应了一声,挪开目光找了个蹩脚的理由:“那个啥,我今晚吃的有些饱,所以就沿街散步,谁知道就走到这儿来了――咳,那个啥,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再见。” 笑了笑后,高飞擦着沈银冰的肩膀走过时,她却一抬手抓住了他的衣襟:“夜这么深了,就别走了,回家休息吧。”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听沈银冰说出‘回家’两个字眼时,高飞觉得很温馨,但嘴上却说:“还是算了吧,要是被人看到了,那影响多不……” “是不是要我求你,你才肯回家?” 沈银冰打断高飞的话:“好,那我就求你。高飞,我求求你,别走了,跟我回家,因为我一个人在家会怕。” “真的?唉,我这人就是心软,最爱助人为乐,既然这样……” 高飞慢慢的转身,看着沈银冰,发现她眼里有水光浮现,心中莫名的一疼,情不自禁的张开双臂,把她紧紧搂在了怀中。 怀中女孩子的身子,微微的颤栗着,就像是一只受伤的小鹿。 滴滴――一辆晚归的车子,因为他们挡住了小区门口,轻轻的摁了下喇叭。 沈银冰慌忙从高飞怀中挣出,飞快的擦了擦眼角,走到了路边。 这是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轿车,开车的是一个年约二十郎当岁的小青年。 车子在缓缓驶过高飞俩人身边时,他忽然从车窗内探出脑袋,笑着说:“嗨,哥们,好好珍惜你的妞儿,祝你们在以后的日子里天天开心!” 高飞笑了,笑容很灿烂:“谢谢。” ―― “这么晚了,你怎么忽然回家了,是不是有什么事?” 坐在沙发上后,高飞先喝了大半瓶啤酒,凉飕飕的感觉很舒服。 换上一双绣花塑料拖鞋的沈银冰,走到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这些天我一直在医院,休息不好,工作时总是走神。而且红姐伤势也基本稳定了,所以我才要回来好好休息一晚上。” 把酒瓶子放在桌子上,高飞看似随意的说:“以后再这么晚回家时,记得让小四或者小九陪你,不安全。” “嗯,知道了。” 沈银冰样子很乖的点了点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发了会呆,才说:“休息吧――在你走了后,你的房间我就没动。” 高飞点头:“好啊。不过我还不是很困,你先去吧。” “哦。” 沈银冰低低的哦了一声,却没有站起来,而是双手抱着膀子,把双腿蜷缩在身子下面,倚在了沙发帮上,盯着茶几上那个花瓶:“你的头,还疼吗?” “就像被蚊子盯了一口而已,不碍事。” “你这是在讽刺我是蚊子吗?” “你比蚊子可漂亮多了。” “那你比蚊子丑咯?” “我才不是蚊子,就算我是,我也是最帅的那只。” 接下来,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谁也没有提起秦紫阳,也没有提起高家,更没有提起高飞以后该怎么面对,就这样信口说着,直到沈银冰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自从高飞离开这个家之后,沈银冰就从没有睡过这样安稳的觉。 甚至她都没有做梦,仿佛只是闭了一下眼,等她再睁开时,天已经亮了。 客厅内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动静,餐桌那边却传来了早点的香气。 沈银冰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的左臂,揉着眼睛坐了起来才发现,身上还盖着一床毛毯。 高飞已经不在了,但却把早点给她做好了,就像他们同居的那几天。 他走了吗? 以后,还会不会回来? 沈银冰呆呆望着餐桌上的早点,过了很久后才慢慢站起身,走到了餐桌前,发现在上面还有一张便条。 上面写着一行字:我已经把挂在墙上的钥匙拿走了。今天是周六,我做饭,明天早上该你做了。 一抹发自内心的笑意,就像被投入一颗小石子的湖面那样,从沈银冰的俏脸上荡漾开来,喃喃的说:“人长的不俊,字却更丑。” ―― “高总,那边的餐厅基本都收拾好了,现在就缺餐厅服务人员了,我们是不是在门口写个招聘广告?” 高飞刚走进落日餐厅二楼的办公室,老王就走了进来。 现在的老王相比起在北山集团上班时,可谓是意气风发,不管是精神上还是穿着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颇有几分职业经理人的模样。 “招聘广告?” 高飞摇了摇头:“我觉得最好还是去人才市场办个展台,只有那些不入流的小餐厅,才会在门口竖个招聘工作人员的牌子,我们落日餐厅的目标可是要成为世界知名品牌餐厅,得像那些大公司一样去人才市场。” “行,高总就是高总,眼光不是一般的高啊!” 老王竖起大拇指,一脸谄媚的奴才样。 高飞笑骂:“老王,你啥时候把德才的狗腿样学了个十足?” “哈,都说近墨者黑嘛。行,那我马上就办理招聘的事儿。” 老王嘿嘿笑了笑,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唉,没想到我也有招聘别人的时候,想想当初应聘时那些考官吹毛求疵的嘴脸,真是让人心寒啊。不行,我得亲自去招聘,也让别人尝尝那些滋味。” 由衷的叹了口气后,高飞刚拿起昨天的业绩报表,房门却被人敲响了。 他以为是老王又回来了,于是头也没抬的说道:“进来吧。以后我自己在办公室时,直接进来就可以了,没必要这样客气。” 门开了,有人走了进来,却不是老王,而是个女孩子,身材高挑的女孩子,身上带着一股子淡淡的处妞幽香。 轻轻嗅了下鼻子,高飞抬起头,眼神就变的冷冽了起来――进来的人,赫然是昨晚被他狠狠羞辱过一顿的秦紫阳。 秦紫阳今天换了一身休闲装,黑色的宽大短袖背心,石磨蓝的牛仔短裤,两条没有丝毫睚眦的长腿白嫩光滑没穿丝袜,脚下踏着一双白色的高跟鞋,整个人看起来朝气蓬勃,靓丽的让人心动。 就像昨晚俩人根本没有发生那些不愉快的事一样,也不等高飞说什么,秦紫阳自己就坐在了沙发上,修长的右腿搭在左腿膝盖上,白色高跟鞋垂下,却被脚尖挂住,露出大半个完美的小脚。 有人说,女孩子的脚是她的第二张脸,甚至比她的脸还要让男人感兴趣。 而秦紫阳这只小脚,无疑是很惹男人感兴趣的,纤巧,白嫩,性感,在不经意间就吸引了高飞的目光。 高飞非常讨厌秦紫阳这个人,但却不代表他不欣赏这只美丽的小脚。 看到高飞直愣愣的盯着自己右脚看后,秦紫阳得意的笑了笑,却故意把脚藏进了茶几下面:好东西不能总给人看,得懂得适当保留才行。 秦紫阳的藏脚动作,让高飞意识到他刚才又邪恶了,讪讪的咳嗽一声,板着脸冷冷的问:“你怎么又来了?难道很怀念昨晚被揍的那种滋味?” 秦紫阳随手拿起案几上的一个烟灰缸,笑吟吟的说:“我来是因为你是我老公,我这个当老婆的有权利来我老公的办公场所。至于昨晚你欺负我,那根本算不了什么。如果你还想欺负我的话――现在随便你怎样欺负我,我都不会反抗的。唉,谁让你是我未来儿子的爸爸呢?” “你真这样想的?” “你觉得我是在撒谎吗?” “不像。” 高飞说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绕过桌子来到了秦紫阳面前,问道:“无论我怎么欺负你,你都不会反抗?” 秦紫阳眼里飞速闪过一抹寒光,右小腿肚上的肌肉绷了一下,随即松弛,强笑道:“我秦紫阳向来都不会撒谎的。不过我觉得吧,就算你欺负我,也不会在这儿,毕竟这儿是办公地点,这地方可不适合男女……” 秦紫阳还没有说完,高飞忽然抬腿坐在了她身上,掀起她宽大的黑色背心,就蒙在了她的脑袋上。 眼睛被蒙住后,秦紫阳下意识的抬手――却被高飞抓住了手腕:“你自己刚才还说,无论我怎么欺负你,你都不会反抗的。” 秦紫阳沉默了片刻,吃吃笑道:“是,我不会反抗的。” “真好,真乖。” 高飞无声冷笑一声,揪住那个黑色的小罩罩猛地一拽。 随着‘绷’的一声轻响,一对雪白浑圆弹性十足的半球,就这样颤巍巍的暴露在了他的眼前。 第303章 我不会离开他的! 今天是周六,沈银冰不用去集团上班,吃过高飞做的早餐后,就来到了千佛山医院。 病房外面走廊中的椅子上,仍旧坐着两个身穿红色保安制服的女孩子,但却已经不再是小四俩人了。 看到沈银冰出现后,年龄比较大一些的那个站了起来,语气淡然的问道:“你就是沈银冰,沈总吧?” 上下打量了这俩女孩子一眼,沈银冰点头:“对,我就是沈银冰,你们是――” “我姓城,叫城阳,是落日餐厅的高总安排来的。” 城阳说道:“小四她们两个晚上就会过来,沈总你要是有什么吩咐,可以直接找我就行了。” 高飞也不知道从哪儿找了些女保安,一个个拽不啦唧的,不像是打工的,倒像是出义工,看来以后我得多传授高飞一些企业管理知识了,免得他没有老总的威信,不好管理下属了。 沈银冰目光挑剔的看着城阳点了点头,也没再说什么,推门走进了病房内。 颜红仍然闭眼躺在病床上,就像前些天那样一动不动,但脸色要红润了许多。 沈银冰站在床前盯着她看了片刻,低低的叹了口气,转身走到了窗前,坐在了椅子上,把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打开。 虽说今天是周六,沈银冰不用去公司上班,但有些工作还是得做,比方南部山区跑马场工程。 颜红还没有遭到暗算时,跑马场就已经进入了开业的倒计时,将会在电视台、报纸上,进行为期半月的狂轰滥炸时广告,确定在九月26号正式开业。 颜红虽说遭到了暗算,但跑马场的开业日期却不会改变,因为早在一个月之前,她就已经代表北山集团与各大媒体签好了广告合约,预知了部分广告费。 所以,就算颜红遭到了暗算,但跑马场仍然会如期开业。 而且,那边已经调集了北山集团的数百员工,英国康纳集团和重金从香港聘来的技师也都到位,所有人都在为9月26号那天的开业积极做着最后的工作。 在颜红受伤住院后,沈银冰这个集团总裁只能亲自坐镇跑马场,但总部却又离不开她,所以她只好派焦恩佐过去主持那边的工作。 开始时,沈银冰还担心焦恩佐能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但后来才发现她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焦恩佐也许天生就是个商业管理天才,在最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一切必须所掌握的东西,每天都会通过网络向沈银冰汇报那边的工作。 打开笔记本后,沈银冰很快就进入了工作状态,仔细而专注,丝毫没有感觉到时间的飞逝,于监控颜红身体健康的仪器数字,发生了较大的变动,直到有人轻轻敲响了房门,才抬起头,揉了揉眼睛:“进来。” 门开了,穿着一身浅灰色西装的焦恩佐走了进来。 沈银冰放下笔记本电脑,站了起来笑着打招呼:“恩佐,你来了。” 焦恩佐点了点头,走到病床前低声问道:“颜副总还好吧?” 沈银冰眼神黯淡了下来:“还行,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醒来。” 叹了口气,焦恩佐走到窗前:“唉,小冰,别担心,颜副总会好起来的。关于颜副总被暗算一案,警方现在还没有消息吗?” 沈银冰摇了摇头:“前天我还去区分局见过王学东局长,他说暂时还没有查到任何的蜘丝马迹,让我耐心等待。” 焦恩佐嗤笑一声,低声说:“这明显是敷衍话,华夏警方相比起美国警察来说,无论是业务水平还是素质,都差了不止一个档次。同样是花费纳税人的钱,华夏警察花的心安理得,美国警察却是如履薄冰。” 沈银冰虽说也希望警方能够尽早破案,但她也知道破案可不是随地大小便,解开腰带就能办事,所以从来没有抱怨过警方。 实际上,也唯有那些从国外,尤其是从美国、岛国这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回来的精英们,才总会对华夏某些体制指手画脚,籍此来彰显他们不是落后的下里巴人。 “其实,他们也尽力了,一直没有放弃调查……” 沈银冰下意识的替警方辩解了一句时,调成静音的手机,在窗台上振动了起来。 “我接个电话。” 沈银冰弯腰拿起手机,看了下陌生的座机来电,犹豫了下接通:“喂,你好,我是沈银冰――啊,方书记,您好,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吗?嗯,好的,请稍等。” 沈银冰用手捂住电话,抱歉的对焦恩佐笑了笑:“恩佐,市纪委方书记的电话,我出去一下,你先坐着。” 焦恩佐点头:“好的,你去吧。” 沈银冰捧着手机,快步走出了病房,向走廊尽头的窗口走了过去。 等沈银冰走出病房后,焦恩佐慢吞吞走到了病床前,居高临下看着颜红,脸上的儒雅笑容渐渐的消失,继而浮起了一抹阴狠的冷笑,低声呢喃道:“臭表子,你倒是命大。” ―― “方书记,现在我说话方便了,您可以说了。” 来到西边走廊尽头的窗口后,沈银冰放开了捂着话筒的右手。 方小艇那带着特有矜持和威严的声音,从话筒那边传来:“沈总,其实我觉得,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要打电话给你吧?” 沈银冰愣了下,随即笑道:“呵呵,还请方书记明示。” 方小艇好像笑了笑,才问:“沈总,有没有一个叫秦紫阳的女孩子,去找过你?” 沈银冰紧紧抿了下嘴角:“嗯,昨晚她来过。” “她都是和你说了些什么?” “方书记,她和我说了些什么,我觉得您应该能猜得出。” “是的,我能猜得出。” 方小艇在那边沉默片刻,才低低的叹了口气说:“唉,沈总,我跟你说实话,其实我很欣赏你的。尽管你曾经和我的小儿子发生过一次不愉快,但我在看到你和高飞在一起时,还是觉得你们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双。” 沈银冰嘴角翘起一丝讥讽的弧度,淡淡的说:“方书记,谢谢你能这样高看我一个商人。” 方小艇在那边说道:“我没有讽刺你的意思,我是真心希望你能和高飞走到一起的。不过,相信你现在也知道,高飞是出自哪个家庭了。在这种顶级家庭内,你可以得到很多人得不到的东西。但同样,也有着普通家庭的无奈,比方后背的婚姻问题――” 听到这儿后,沈银冰打断了方小艇的话:“方书记,你不用再说了,你无非是要劝我离开高飞,成全他和秦紫阳,对吧?” 方小艇很干脆的回答:“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就是这个意思。当然了,我也对拆散你和高飞而深表遗憾。但我不会让你吃亏的,我会尽力给你可能的补偿。” 沈银冰也很痛快的说:“可我不要补偿。” 方小艇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快:“沈总,那你的意思是?” 沈银冰一字一顿的说:“我不会离开高飞。” 不等方小艇说什么,沈银冰又说:“也没有谁能拆散我和高飞!方书记,如果是在昨晚之前你给我打电话,我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你。但是今天,我却改变了主意,因为我清楚的认识到,他才是我最值得珍惜的那个男人。” 方小艇的声音变冷:“沈银冰,我以高飞母亲的名义告诉你,我绝不同意你和我儿子在一起!你就死了这条心吧!高家,可是华夏顶级家族,不是你这种小商人妄想攀上的,希望你能仔细的考虑一下,免得受到无谓的伤害!” 沈银冰笑了,笑容很轻蔑:“呵呵,方书记,我承认你是高飞的亲生母亲,也承认我攀不上高高在上的高家。可你别忘记了,在26年前,你把刚出生还没几天的高飞交给我妈妈沈若萱时,你那时候的地位还不如我呢!” “什么!?” 那边的方小艇,失声叫道:“你、你是……” “我就是当年你把高飞托付给一个好心女人的女儿,我妈妈叫沈若萱,我叫沈银冰。” 沈银冰说完后,直接扣掉了电话,就像刚打了个一场胜利的小母鸡那样,昂着胸膛快步走向了病房。 坐在走廊椅子上的城阳俩人,看也没看她一眼。 沈银冰也不在意,推门走进了病房内。 焦恩佐站在窗前,微笑着问道:“那个方书记找你,有事?” “也没什么,工作上的事情。” “哦,小冰,我今天来,是要当面和你汇报一下跑马场的情况。” 焦恩佐从黑色公文包内拿出一叠资料:“后天下午三点,英国康纳集团将把最后七匹专业赛马空运来冀南,这是他们刚刚发过来的传真。上面记载了每一匹赛马的详细资料。” “嗯,我知道了,后天下午我会去跑马场的。” 沈银冰接过资料,随口说了一句后就坐在椅子上,低头看了起来。 在英国,一匹普通的专业赛马大约在五千英镑左右,好的赛马却高达数十万英镑,而且饲养一匹纯种英国赛马的年费用,也大概和赛马本身价值差不多。 所以,赛马又被人称之为烧钱项目。 但无可否认的是,赛马所创造的利润也很可观,据专业人士预测,北山集团跑马场如果步入正轨的话,最多用三年时间,就能收回所有的投资,毕竟这玩意是个稀有项目,很受人关注的。 跑马场项目,是沈银冰接管北山集团后做出的第一个,也是集团从创建以来投资最大的项目,如果失败,集团将面临崩溃的危险。 但如果成功,北山集团就有可能会成为上市公司,吸引更多的资金。 看沈银冰微微拧着眉头一副专注的样子后,焦恩佐等了片刻就提出了告辞。 沈银冰也没挽留他,放下文件把他送出了病房。 焦恩佐刚走出病房,躺在床上的颜红,缓缓的睁开了眼。 第304章 颜红醒了! 出于礼貌,沈银冰把焦恩佐送出了病房。 看着焦恩佐的背影,沈银冰心中轻轻叹了口气:你的确很优秀,也很照顾我,但可惜的是,我现在心中只有一个高飞。恩佐哥,希望你能理解我。 在门口站了片刻,沈银冰重新返回了病房,正要向窗口那边走去时,身子却猛地一僵,呆愣当场。 病床上的颜红,睁开了眼睛,正默默的看着她。 “红、红、红姐,你、你终于醒来了!” 结结巴巴说出这句话时,泪水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从沈银冰双眸中哗的淌出,让她再也无法看清眼前的一切。 但她却知道自己在笑,今天第二次真正的开心的笑! 第一次,是看到高飞给她留下的那张便条。 人生中,如果能在上午真正开心的笑两次,那么这个人无疑是感到幸福的,最起码今天是幸福的! 因为那一刀差点要了颜红的命,所以她的身子还是很虚弱,可她那双眸子,也同样是亮晶晶的,光彩照人。 站在原地,任由泪水肆意的流淌,打湿了胸前的衣服,却浇灌了动人的笑容。 以前,沈银冰从没有尊重,或者说看得起颜红。 但现在,颜红却是她高飞除外的唯一的亲人。 实际上,这个泼辣的小女人在这些年来,始终兢兢业业扮演着老妈子的角色,只要沈银冰吩咐下来的事情,不管对错,她都会尽最大努力的完成。 在她心里,沈银冰就是她的亲生女儿。 颜红嘴巴动了动,发出了微弱的声音:“小、小冰,不要哭。” “我不哭,红姐,我不哭!” 沈银冰飞快的擦着泪水,但怎么擦,也擦不干净,最后索性快步走到病床前,直接跪在了地上,把脸埋在了颜红的左手中。 真切感受到沈银冰的亲近后,颜红觉得她这次受伤没有白疼了。 可不知道为什么,她在看着沈银冰的目光中,却带着一抹深深的担忧。 无声的痛哭片刻后,沈银冰用力吸了下鼻子,抬起头来笑着说:“红姐,我、我现在马上给高飞打电话,相信他听了后,肯定也会很开心!” ―― 如果有一个像秦紫阳这样的美女,坐在沙发上果露着两根白腻的腿子,看着你的眼里带着‘有本事你来搞我啊?’的诱惑,你会怎么做? 估计肯定会像高飞这样,毫不客气的坐在她身上,掀起背心蒙住她的脑袋,一把拽下她的黑色小罩罩,然后抓住一团雪白,狠狠的一攥! “啊!” 秦紫阳胸前遭袭后,发出一声尖叫,也来不及揪下蒙住头的背心,靠着直觉伸手就抓向了高飞的脸,五指纤长,指甲尖锐,好像五把刀片,这要是划在脸上,估计直接就能破相。 不过,秦紫阳的反应早就在高飞意料中,人家孩子脑袋一低,躲开了她的右手。 秦紫阳一把抓空后,顺势采住了高飞的头发,下意识的向怀里猛地一带――于是,高先生就趴在了她那两个雪白半圆上,恰到好处的张嘴,咬住了一颗颤巍巍的樱桃,一用力! 秦紫阳的身子就猛地一颤,发出一声低低的痛哼:“啊――放开我,混蛋,放开我!” 她嘴里低声骂着,右手抓着高飞头发的右手狠狠向外推去。 但是,她用的力气越大,高飞咬的也越狠,一点也不担心会把那颗红樱桃摘下来。 根据权威专家认证:人类的头发可以承担相当的重量,曾经有人用头发把自己吊在空中半小时却毫发无伤,但女性乳.头却最多承受十七八公斤,一旦超过这个公斤数,就会有受伤休克的危险,谨劝各位女性千万别做雷同的试验。 终于,就在高飞嘴里感觉到有血腥的味道时,秦紫阳终于松开了他的头发,一把拉下蒙在头上的背心,哭着哀求道:“疼、好疼!高飞,求求你放开我,我真的好疼!” 老天爷可以保证,此时的高飞就是个畜生! 要不然的话,他怎么会对美女的哀求无动于衷,继而把左手伸进了秦紫阳的短裤内,两根手指准确的捏到了她最为隐私的部位? 随着高某人这个卑鄙到家的动作,秦紫阳的哭声嘎然而止,身子再次猛颤,全身的神经都霍然绷紧,所有的力气却退潮般的消失,唯有牙齿在咯咯作响。 高某人的两根手指轻轻捏了起来,一股子她从没有感觉到的电流,迅速从下面那个神秘部位腾起,瞬间麻痹了全身的每一根神经末梢,胸前被咬的疼痛,也奇迹般的消失,变成了麻酥酥,让她的人好像变成了一堆烂泥,软软的平躺在了沙发上。 秦紫阳既然不再反抗,高飞也没必要再狠命的咬人家了,那样也太不男人了…… 真正的男人,这时候是不能动牙齿的,而是用舌尖。 从没有过男女经验的秦紫阳,在花丛老手高飞的撩拨下,彻底的败了,败得是一塌糊涂,只知道双眼茫然的盯着屋顶,嘴里发出好像是在哭,又像是在叫的低哼声。 说实话,要不是秦紫阳自以为是的来撩拨高飞,高总现在还真没兴趣这么用心的伺候她。 唉,谁让高总是个助人为‘乐’的好男人了?既然秦紫阳现在看起来很欢乐,那么他不介意让她更欢乐一些。 于是,高飞舌尖在灵巧的缠绕着秦紫阳那两颗红樱桃时,右手已经解开了她牛仔短裤上的纽扣,褪到了双腿膝盖弯处。 这时候,秦紫阳才意识到她已经被剥成了一只大白羊,女孩子最为也隐私、神秘的部位,就这么赤果果的暴露在了人家面前。 但她偏偏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纤细的腰肢,随着高飞两根手指灵巧的撩拨,而本能的扭动了起来,眼神,也越来越茫然,最后终于迷失在了那种奇异的渴望中。 看到秦紫阳雪白的身躯开始泛起诱人的桃红后,高飞就知道她已经彻底丧失了抵抗的意志,这才缩回有些酸软的舌头,慢条斯理的把她短裤脱了下来。 秦紫阳双手抱着胸膛,蜷缩着身子,眼神无助的看着高飞慢慢变成了‘光’人,又看着他好整以暇的把自己两根长腿架在他肩膀上,然后左手拿着他那个丑陋的东西,慢慢放在了她双股间坟起的部位。 接下来要发生什么,秦紫阳心里很明白。 她不想这样,因为这不是她想要的。 她想要的,只是高飞手中的《安归经》,和高家那庞大的政治力量。 但我佛却曰: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想得到这些,就得失去那些,阿弥陀佛。 秦紫阳双眼茫然的睁大,亲眼看到那根丑陋的东西,带着火烫的温度,慢慢挤进了她身体最深处。 当一阵被撕裂的刺痛传来时,秦紫阳身子猛地一挺,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惨呼:“啊!” 从此之后,她彻底告别了‘女孩子’这三个字,成了一个女人。 鲜血,顺着她洁白的双股,淌落在了地毯上,但转眼间就消失不见。 也许是出于人道主义,高飞在秦紫阳身子猛地一挺,发出惨呼时,动作稍微顿了顿,但并没有给她太多的喘息机会,就猛地陷了进去。 秦紫阳的双眼一翻白,竟然昏了过去。 昏过去之前,她竟然听到某个畜生埋怨说:“真没意思,这和搞块猪肉有什么区别?” 我要杀了他,我发誓,我一定要杀了他,等我达到我想达到的目的后,我会用世上最残忍的方式杀掉他,我发誓! 昏迷中,这个念头在秦紫阳脑海中不停的游荡,开始支配她幻想各种各样最残酷的手段。 不过,还没有等她想清楚该用那种手段来折磨高飞时,就被一阵清脆的皮肉相撞声惊醒。 同时,一种更加奇异的感觉,就如涨潮的钱塘江洪峰那样,一下子就把身体被撕裂的疼痛淹没,激活了她身体里所有的快感神经,让它们不安分的跳动着,换来了她情不自禁的娇吟。 清楚的听到自己的娇哼声后,秦紫阳怵然一惊:吓,我怎么可以这样呢,在这个畜生糟蹋我时,我竟然会有了享受的感觉!不行,我绝对不可以! 秦紫阳猛地咬住嘴唇,强迫自己不要再发出任何舒服的音节。 话说,忍,是一种很痛苦的煎熬。 秦紫阳可以忍住不再娇哼,但在那股子奇异的快感如潮般的袭击下,她的身子却做出了本能的反应:纤巧的腰肢开始扭动,被架在某个人肩膀上的双腿紧紧勾在了一起。 最让她痛恨自己的是,她竟然在那个男人抽回某个东西时,下身却可耻的向前迎合,一点也不愿意他离开。 我怎么会这样了,我怎么会这样了! 秦紫阳心中狂吼着,紧咬着的嘴唇间有血渍淌下,随着泪水。 就在这时候,那个恶魔般的畜生却说话了:“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你既然无法反抗,那你为什么不闭着眼的享受呢?” 秦紫阳敢发誓,高飞肯定是被恶魔上身了,要不然的话,他的声音也绝不会带有让她无法抵抗的魔力,使她瞬间就放弃了抵抗,尖叫一声猛地从沙发上仰起双手,一把抱住了他的脖子,用红唇堵住了他的嘴巴,拼命的筛动起了腰肢。 沦陷,堕落。 当前,唯有用这两个词来形容秦紫阳。 就人性本身来说,女人的疯狂因子要远远大过男人,她们平时之所以保持着矜持,那只是因为没有撕下伪装来罢了。 就像现在的秦紫阳,当彻底放开后,所爆发出的疯狂让高飞这个花丛老手都胆寒,觉得她比秦老师更加难缠。 没办法,谁让人家腿长、身体素质好呢? 沙发上、案几上,办公桌上,甚至窗台上,都成了他们抵死缠绵的战场。 就在高飞考虑着是不是把她抱进洗手间内时,被扫落在地板上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第305章 高飞在和人打架! 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来,正在鏖战的高飞下意识的停住动作,扭头向地上看去。 已经彻底迷失在那种世界中的秦紫阳,伸手在他胸膛上狠狠抓了一把,喘息着低声吼道:“快、快干,你做什么呢你!?” “我的来电话了,等会儿再说。” 高飞把她从身上推开,快步走到案几前弯腰去拿电话。 高飞的手机平时几乎不响,但每次响起都代表着有事情发生,所以尽管他正陷入温柔乡内,也不敢大意,准备先看看是谁来的电话再说。 来电显示是沈银冰。 高飞昨晚刚和沈银冰合好,这时候她就来电话,看来她有急事。 高飞弯腰捡起手机,刚按下接听键,还没有来得及说话,秦紫阳却像是一只捕食的母豹那样,低吼一声猛地扑到他的背上,张嘴一口就咬住了他的肩膀。 “哎哟,特么的,你发什么神经呢,快滚开!” 疼的高飞一咧嘴,手机飞出落在了沙发上,随即反手抱住她的腰猛地向外摔出,但秦紫阳修长的右腿却及时缠住了他的身子,围着他转了半圈,就像一只蝙蝠那样盘旋回来,借着惯性把他扑倒在了地上,抬腿骑在了他身上。 “你先闪开,我要接电话!” 高飞抬手去推她,但却被她张嘴咬住,然后抓住他胯间那根东西,狠狠的坐了下去,随即伸长脖子,发出了一声愉悦的倒吸冷气声:“哦――啊!” “特么的,看来真是欠干了,第一次就欢成这样,那我就成全你吧!” 看着一脸享受的秦紫阳,高飞一发狠,也不管接电话了,翻身就把她推在案几上,采取最经典的‘老汉推车’姿势,吭哧吭哧的干了起来。 ―― 沈银冰满心激动的拨通了高飞的电话。 她相信,不管高飞有多忙,如果听到红姐醒来的消息后,肯定也会激动万分,用最快的速度赶来医院。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但还没有等沈银冰说话,那边却传来一个女人的低叫,接着高飞的骂声就响了起来,再接着,就是一阵清脆的皮肉相撞声。 高飞在和人打架! 听到电话中传来的声音后,沈银冰的第一反应就是高飞在和人打架,立马紧张了起来,张嘴刚要问他怎么了时,却又听到一阵奇异的女人声音传来。 迄今为止,沈总还是黄花大闺女一个,根本没有经历过男女之间那种破事。 不过老百姓常说,没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吗? 以前也曾经偷看过岛国爱情动作片的沈总,对这方面也不是太无知,很快就从里面传来的女人愉悦叫声中,推断出高飞在做什么了。 原来,他在和别的女人做那种不要脸的事! 搞清楚这一点后,沈银冰的脸色刷的苍白,握着手机的右手开始颤抖了起来。 病床上的颜红,看到沈银冰脸色不怎么对劲后,低声问道:“小冰,怎么了?” “啊,没、没什么,高飞那边发生了点紧急情况,正在处理。等会儿我再给他打电话好了。” 沈银冰急匆匆的说了一句,扣掉了电话,马上就转移了话题,强笑道:“红姐,你现在有没有感觉到饿?” 其实,刚才颜红就隐隐听到电话中传来的女人叫声了。 红姐可是过来人了,她当然清楚女人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发出这样的叫声。 不过,她却只能假装不知道,因为她很清楚,沈银冰现在心里特别难受。 所以,她借着沈银冰的话题忽略了这件事,笑着摇了摇头:“不用了,现在我什么也吃不下――小冰,我到底是遇到了什么意外?我在昏迷之前,只看到一辆重卡冲过来,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听颜红问起这件事后,沈银冰暂时忘记了烦心事,低声说:“那天,你从高飞那儿离开后,他觉得你有些怪怪的,就驾车追了出来……” 用了大约十几分钟,沈银冰才把那天颜红遭到暗算,和他们俩人在昨晚终于重归于好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末了才说:“庆幸的是,因为高飞及时把你送到了医院,做了手术――红姐,你还能记得开车撞你的人,是什么样子吗?” 颜红微微摇头:“记不得了,我只看到那辆重卡撞来后,当时就吓懵了。” 沈银冰低低的嗯了一声,从果盘中拿起了一个苹果。 看着沈银冰心不在焉的削苹果,颜红忽然问道:“小冰,高飞现在是不是已经知道他的身世了?” 沈银冰削苹果的动作一僵,问道:“红姐,你都听到了?” 颜红回答:“当时我虽然没有醒来,可你们的谈话,我基本都能听得到。” “哦。” 沈银冰咬了咬嘴唇,又开始削苹果:“是的,昨天来了个叫秦紫阳的女人,她自称是高飞的未婚妻。她说,京华高家已经确定高飞,就是方小艇在26年前抛掉的儿子了,现在准备相认,让他回归高家,并提前给他‘预订’了一个未婚妻,呵呵。” 讥讽的笑了笑后,沈银冰继续说道:“就在你醒来之前,方小艇也给我打过电话了,她说,我只是一个小商人,根本不配做高飞女朋友的,劝我离开他。” 颜红皱眉,尽管是在病床上一点也不能动,但还是低声骂道:“靠,她凭什么呀?就因为她是高飞的亲生母亲?这时候知道来干涉高飞的事了,这么多年早干嘛去了?哼哼,如果她敢守着我说这些话,我早就打耳光抽她了。” 因为刚刚醒来的缘故,颜红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后,有些气喘。 沈银冰连忙说:“红姐,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养伤,等你伤好后再操心我的事。” 颜红微微喘息着说:“我没事――你是怎么回答那女人的?” 沈银冰略略仰起下巴:“我说,我绝不离开高飞!” 颜红赞许的赞道:“对,就该这样回答!她以为她是谁啊,就因为是高飞的亲生母亲,就能随便拆散别人吗?小冰,你别担心,等红姐伤好了后,我替你去会会她!” “还是算了吧。” 沈银冰强笑一声,喃喃的说:“也许,我真的不配做他的女朋友。” 她的话音刚落,手机却忽然震动了起来。 沈银冰飞快的拿起电话,刚要接通,却又慢慢的放在了柜子上,呆呆望着手机默不作声。 颜红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轻声问道:“是高飞的电话吧?” 沈银冰默默的点了点头。 颜红没有劝她接电话,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陪着她发愣。 手机响了一阵后,停止。 几秒钟后,却再次响起。 沈银冰还是没有拿电话,只是看着它发呆。 ―― 把一腔怒火都倾洒在秦紫阳的身体最深处后,高飞才搂着她缓缓躺在了案几上。 秦紫阳闭着眼睛,剧烈的喘息着,身子无节制的颤栗着,双手在高飞的后背上轻轻抚摸着,两条紧紧缠着他腰身的腿,无力的垂到了地上。 几分钟后,高飞站了起来,也没有理她,拿起电话开始拨打沈银冰的手机。 第一遍,没有人接。 第二遍,还是没有人接。 第三编,又是没有人接。 这时候,秦紫阳翻身从案几上坐了起来,轻柔着被咬破的乳.头,淡淡的问:“刚才是谁的电话?” “你管得着吗?” 高飞冷冷回了一句,抓起手机走进了洗手间内。 秦紫阳轻轻咬了下牙关,垂首向下面看去。 那个地方,已经红肿。 说起来也奇怪,在和高飞连在一起时,她只感到了在天上飞的舒服,但现在终于感觉到了火辣辣的疼。 望着沾满污渍的雪白腿根,想到刚才自己的疯狂,秦紫阳又羞又恨,羞得是自己刚才为什么会那样放荡,竟然主动索爱,这可是她此前连想都不敢想的。 恨,则是因为高飞的态度:那个混蛋要了她,事后却一副带答不理的样子,好像是他吃了多大的亏那样。 不过,秦紫阳内心深处,还隐藏着一丝得逞的喜悦:我和他既然这样了,总算是踏出了成为高家媳妇最坚实的一步,这对以后利用高家庞大的政治力量,有着相当大的好处。 “嗯,算起来还不是太吃亏,反正要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和日后所图相比起来,这点伤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更何况,是个女人早晚都会走这一步,大不了等大事实现后,找机会把高飞干掉以洗刷今天的耻辱罢了。” 这样想后,秦紫阳心中好受了许多,重新躺在案几上,盯着天花板,开始考虑下一步的计划。 因为高飞认出了她就是绑架方小艇的那个鬼脸女人,所以秦紫阳的计划必须得有所改变:她得找个合适的借口,来向方小艇解释,当初为什么要绑架沈银冰她们。 对于搞定方小艇,秦紫阳还是很有信心的。 想着想着,秦紫阳闭上了眼,幽幽的叹了口气时,眼前却猛地浮现出了一个人:叶心伤。 瞬间,那丝的得逞的喜悦,就像在艳阳下的薄雪那样,攸地融化,随即就是一股彻骨的疼。 心疼。 秦紫阳一直以为,她根本不爱叶心伤,把他对她的那些关心和呵护,都当做是一种烦心事来随手打发掉了。 但是,当她被高飞粗暴的占有后,她才猛然发觉:原来,叶心伤在她心中的地位是那样的重。 重的她有些喘不过气来,赶紧翻身从案几上下来,顺势出溜到了沙发上,抱起一个抱枕挡在胸前,就像是一条离开岸的金鱼那样,大张着嘴巴拼命呼吸着。 这时候,穿好衣服的高飞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看她一脸难受的样子后,淡淡的问:“怎么了,你有哮喘病?” 第306章 该怎么哄女人! 秦紫阳霍然抬头,冷冷盯着高飞,张嘴刚要怒骂什么,但最终却颓丧的垂下头,嘶声说:“我没、没有。” “没有就是心里反悔了,难受了。这也正常,不过你也别太把这事当回事,反正说起来就是那样,出来进去的只是戳破了一层膜,流了一些血,却换来了你从前都没有享受过的感觉,也不是太亏,就当是刚做了一场美梦,现在梦醒了,大家该干嘛就干嘛去吧。” 高飞漫不经心的点燃一颗烟,向门口走去:“出去的时候,别忘了给我关门,要是饿了,自己去吧台要东西,我会嘱咐那边给你免费的,以后要是再想这事了,随时可由来找我,我是高举双手欢迎的,毕竟你这方面的功夫还是可以的,大有潜力可……”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脑后传来劲风,伸手一抄,抓住了一个烟灰缸,扭头看去,就看到秦紫阳脸色苍白,双眼却发红,就像一只受伤的母兽,嘶声道:“畜生,你这是人说话吗?你就是个畜生!” 被人当面骂做畜生,高先生倒不怎么介意,反正他已经习惯了。 弯腰把烟灰缸放在地上后,高飞笑了笑:“正常的女人一般都不会嫁给畜生的。既然你觉得我是个畜生,那你就别再想嫁给我的那件事了。我很危险的,不适合你,再见。最后,祝你以后生活的愉快。” 说完这些,高飞开门走了出去。 在关上房门的瞬间,他听到了秦紫阳猛地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声,但他心中却没有半点同情心:切,这时候知道哭了,这可是你自找的,谁也不能怪。你现在感觉受伤了?狗屁!你只是被哥们狠狠干了一顿,破了一层膜而已。但你在绑架别人时,却是想要别人的命,那时候你怎么没有哭?所以说你才是最残忍的,根本不值得同情! 第一次强迫了女人,却没有丝毫愧疚感的高飞,随意和跑过来献殷勤的李德才甩了个响指,昂首挺胸的走出了餐厅,钻进了他的宝马7内。 他不放心呢沈银冰,那个妞儿始终没接他的电话,他得去医院看看。 至于秦紫阳,她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大不了一怒之下把餐厅给烧了,那又咋了? 反正高先生现在手里也不差这点钱,最多也就是重新装修一下拉倒。 再说了,有连雪李德才他们在,秦紫阳也不敢这样做,哭一顿就走了。 女人嘛,一般都这样子的,不管她多吊,还能逃得过被男人欺负的命运? 高飞驾车来到千佛山医院时,已经快中午十二点了。 考虑到沈银冰、和城阳她们不一定吃午饭后,高飞在路边一家小诸葛川菜馆内要了几个菜,打包后这才来到了住院部大楼前。 高飞刚走出电梯,坐在门口的城阳,和她的小伙伴就站了起来,眼神淡然,丝毫没有看到老总后该献殷勤的觉悟。 幸好高先生大人大量,根本不会计较这些,反而把左手中的食品袋放在了椅子上:“你们还没有吃饭吧?这是我为你们特意下厨做的宫爆鸡丁,和辣炒香菇,尝尝味道怎么样。” 城阳看了眼食品袋上印着的‘小诸葛川菜馆’的字样,冷笑一声说:“哦,没想到高总现在又去小诸葛川菜馆当大厨了。” 谎言被揭穿后,高飞也没脸红:“嘿嘿,我这个人有个毛病,那就是不吹牛会死的……” 城阳打断他的话:“谢谢高总的美意了,我们是女孩子,平时不吃辣椒的。” 一般来说,尤其是北方女孩子,都不怎么吃辣椒,怕脸上会长小痘痘,影响美貌,而城阳俩人就是典型的北方妞,腿长脸白皮股大。 “无所谓了,其实你吃不吃辣椒,都对你以后能不能嫁出去没啥影响的。” 高飞不以为然的耸耸肩,说完这句话后,抢在城阳明白过他话中意思之前,推门进了病房内。 病房内,颜红依然躺在床上,纹丝不动的装死。 沈银冰背对着门口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抱着膀子看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就连高飞推门进来也没有发觉。 气氛多少的有点不对劲,空气中好像弥漫着泪水的咸味道,看来有人在屋子里哭过? 轻轻嗅了下鼻子,高飞轻手轻脚的走到窗前,很温和的说:“小冰,你还没有吃饭吧?look,这是我亲手为你做的油焖大虾,和鱼香肉丝,很清淡,很适合你的口味。” 沈银冰眼眸微微一动,瞥了眼食品袋上的广告,淡淡的说:“我不饿,还不想吃。” 高飞劝道:“不想吃饭怎么可以?老祖宗都说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就饿得慌。来,吃点,别浪费了我的一番苦心――咳,那个啥,我知道你肯定因为我没接你电话而生气。其实是这样的,当初我不是正在厨房给你忙活午餐吗?为了给你个惊喜,我就没接电话。” 沈银冰霍然抬头,尖声叫道:“你发誓!” 高飞愕然:“我发誓?发什么誓?” 沈银冰几乎是一字一顿:“你发誓,我在给你打电话时,你在给我下厨做饭,而不是在和别的女人鬼混!” 欧野,买嘎的,我怎么忘记那时候我已经接了她电话了? 高飞心中暗叫一声苦,但表面却没有表露出来,而是坐在沈银冰旁边的椅子上,目光深沉的拿出了一颗烟,也没点燃,就这样愣愣的看着窗外,一言不发。 詹姆斯曾经告诉他:如果你不幸惹心爱的女人生气,她要是冲你发脾气时,最佳的解决办法不是忙着解释,更不是恼羞成怒的和她大喊大叫,而是要装作一脸痛苦无奈的样子玩深沉。 这样一来,女人的好奇心就会被激发,想搞清楚你到底为什么这种反应,那样她的怒气就会被逐渐转移。而这时候,恰好是你快速寻找借口的时候。 以前听老詹这么说时,高飞还是嗤之以鼻的:真男人,特立独行,为所欲为,何必看女人的脸子行事?只有那些没出息的家伙,才会变着法的讨好女人。 不过,现在高先生承认他是没出息的男人,因为他正用老詹交给他的那些,来应付沈银冰。 果不其然,看到高飞好像下神那样,眼里带着悲痛的沉默后,沈银冰就开始纳闷了,紧拧着的黛眉微微松缓,尽管语气还是那样的冷:“怎么,你不敢发誓?” 高飞喉结滚动了一下:“我不敢。” 沈银冰冷笑:“那你承认你在对我撒谎了?” 高飞回答:“是,我承认对你撒谎了。” 沈银冰冷哼一一声:“哼,其实你没必要向我撒谎的,因为我们现在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你无论做什么都是你的权利,没必要在意我是什么感受。我生气,是因为我不愿意被你当做一个傻瓜那样骗,你明白了吗?” 女人的脸皮一向比男人更虚伪,因为她们总是表面不屑一顾的样子,其实心里却很在乎――高飞脑海中闪过詹姆斯的这句经验之谈时,忍不住暗赞了一个,并迅速找到了应付沈银冰的方式。 不顾沈银冰的反抗,高飞把她右手紧紧握在手中,每一个音节都带着认真:“小冰,你在给我打电话时,秦紫阳就在我的办公室内。” “秦紫阳在你办公室内?原来你是和她――” 一听高飞这样说后,沈银冰勃然大怒,奋力挣扎着:“松开我,松开!不许你的赃手碰我!” 高飞眼里带着心碎的茫然:“你、你为什么不听我说完?” 高飞这次敢发誓,沈银冰肯定是被他的眼神所欺骗了,要不然也不会停止了挣扎,重重点头:“好,你说,我听!” 如果你真在乎那个女人,那就在谎言被揭穿后,和她坦白。 确定当时詹姆斯是这样说的后,高飞一狠心,就把秦紫阳怎么去找他,她又是如何不要脸的非得缠着他,最终惹怒了他后又干了她的经过,详细而简单(谈话是详细,做那种事时是简单的)的说了一遍。 说完经过后,高飞松开沈银冰的手,吐出一口气,一脸如释重负的样子:“我承认,我这样的做法是偏激了些,可我当时真是被气疯了。至于你怎么看我,我也不在乎了,反正我就是个流氓,骗子。” 暗中观察着沈银冰的脸色变化,就在她即将开口说话时,高飞及时站了起来,声音低沉的说:“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我也该走了。你千万不要为我而生气,气坏了身子不值当,就当是从来没有认识我吧,祝你以后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说完这些,不等沈银冰说什么,高飞转身就走,昂首挺胸,步伐坚毅。 一,二,三,拉住我――高飞在心中默念这句话时,甩到身后的左手手腕,被一只柔软的小手抓住,沈银冰低声说道:“别走。” 得意的一笑,高飞却没回头:“我骗了你,又和她做了那种不要脸的事,没脸再见你了。” 沈银冰没有说什么,就这样沉默着。 高飞心中大叫:千万不要松开我的手啊! 终于,就在高飞开始以为自己的表演失败时,沈银冰说话了:“我相信你说的这些,你那样对待秦紫阳,就是为了打击她。” 高飞霍然转身,一脸的激动:“小冰,你真这样认为的?” 沈银冰缓缓的点了点头。 高先生很想流下两行清泪,籍此来衬托他此时的激动心情,但努力了半天也没点水雾,只好磕磕巴巴的说:“你能如此信任我,绝对是我此生中最开心的事情!” 沈银冰笑了:“最开心的事,不是我信任你。” 高飞惊讶的问道:“那是什么?” 沈银冰看着病床上睁开眼的颜红:“而是,红姐醒来了。” 第307章 安归教是神秘可怕的! 其实,高飞在推门进来时,颜红就是假装闭着眼睛的。 一个昏睡了好多天的人,一旦醒来后,就再也不想睡觉了。 她之所以装作睡着,就是不想参与高飞和沈银冰之间的误会解释,这种事,最好由当事人自己去解决的好,她一个外人还是旁观者清吧。 开始时,颜红还担心高飞搞不定沈银冰,因为她非常理解沈总的脾气性格:这孩子相当的孤傲,属于那种牙齿被打落后和血吞的主,特要面子。 假如颜红醒着的话,就别想沈银冰会原谅高飞。 她也觉得高飞做的太过份了,竟然让沈银冰从电话里听到了他鬼混,真是可杀不可留…… 幸好,就在颜红担心俩人最终会闹翻时,高飞用他的精彩表演,打动了沈银冰。 沈银冰这个智商颇高、情商却相当差劲的妞儿能被高飞骗过,但他却骗不了颜红。 话说颜副总除了文化水平有些低之外,本人绝对属于那种屁股上插个尾巴就比猴子精的人,焉能看不出高飞玩的那些小花样? 如果是放在别的事上,高飞这样欺骗沈银冰,颜红早就义无反顾的站出来拆穿他了。 可是现在,当她看到沈银冰主动拉住高飞的手后,却犹如心中放下了块大石头,恰到好处的睁开了眼,以便让高飞俩人迅速转移那个尴尬的问题。 “红姐――醒来了!?” 这一次,是高飞真的惊讶,或者说是惊喜,赶紧转身看去,就看到颜红正睁着一双小风骚的眼眸,冲他柔柔的笑着。 张爱玲曾经说过那样一句明言,说女人被男人征服是通过那个啥。 其实她好像还少说了一层意思:男人在通过这种方式来征服女人时,俩人也会产生一种‘先结婚,后恋爱’的感情,就像当前的颜红和高飞。 如果没有这种感情,当初在颜红被暗算时,高飞也不会那样着急的。 同样,在看到颜红醒来后,高飞的惊喜之情,绝对不输给沈银冰。 要不是碍于沈银冰在场,高飞肯定会扑过去,把颜红紧紧抱在怀中亲吻一番:他承认,在看到这小女人心口中刀的时候,就觉得不能没有她了。 高飞快步走到病床前,伸向颜红脸庞的右手,随着那个小女人的及时眨眼间,缓缓的缩了回来,讪笑着说:“红姐,你能够醒来,简直是太好了,老天有眼啊!” 颜红嘴角微微翘起,低声道谢:“我都听小冰说过了,谢谢你那天救了我。” “别这么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因为高兴,高飞有些激动的不知该说什么:“你饿了没,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医生刚才就嘱咐过了,红姐当前只能吃点流食(小米粥之类的),别的不能吃。” 沈银冰把话接了过去,正要再说什么时,手机又震动了起来。 她一看来电显示,黛眉就微微皱了下,接着随意的说:“高飞,麻烦你帮我先照顾着红姐,我去外面打个电话,是公司业务的事。” 高飞也没在意,点头:“好,你去忙就是了。” 沈银冰看了颜红一眼,拿着手机快步走出了病房。 沈总的身形刚从窗口消失,高飞就飞快的低头,在颜红略微有些苍白,但柔软依旧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 无情未必大丈夫。 那些对待女人或者任何事都板着个脸装酷的型男,看起来的确是酷到了极点,但不一定在听说在乎的女人被绑架后,不顾一切的冒死相救,他们只是善于装比而已。 真正的男人,和真正的女人一样,敢爱敢恨,根本不会在意世俗的目光,就像高飞。 这个小男人情不自禁下表现出的真情,让颜红的脸颊蹭地浮上一层嫣红,眼神也陡然明亮了起来,心跳骤然加速却带动了伤口,疼地她黛眉猛皱,双颊的血色迅速消退。 看到颜红脸色变幻后,高飞才猛地想起现在她不能有太大的激动,赶紧握住她的手低声说:“对不起,是我太冲动了。你慢慢的深呼吸……对,就是这样,放缓,再放缓,深呼吸。” 按照高飞所说的,接连几次缓慢的深呼吸后,颜红的脸色才逐渐好看了些。 反手轻轻抓住高飞的手,颜红柔声说:“傻瓜,以后无论做什么,都不要和我说对不起――刚才,我很开心的。” 泼辣女人疯狂时让人心惊,但在温柔时,却又化成一池春水,柔柔的把你包围,让你真切体会到生活的美好。 高飞轻攥着颜红的手,不敢再做什么让她激动的动作,就这样傻傻的看着她。 颜红好像受不了他的眼神,慢慢的挪开眼神,轻笑道:“高飞,你以前对我可是拽拽的,很臭屁的样子。这乍一对我好,我还感觉心里发毛呢。你说,我这是不是一种犯贱思维呢?” “等你彻底复原后,我希望你天天对我犯贱。”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着天花板:“你能够活过来,老天有眼。” 颜红刚要说什么时,高飞却又抢先问道:“你有没有感到累?我知道,你有很多话要对我说,但却不急于一时的。” “不累,这些天我仿佛把一辈子的觉都睡下了。” 颜红低声说:“我知道,你想问我,那天我在离开你之前,为什么要说那些话,让你觉得我好像在对你交代后事。” 高飞点头:“你现在能说吗?” 颜红回答:“当然可以,我能和你说上三天三夜也不累――高飞,我和你说实话后,希望你别生气。” 高飞举起右手,三根手指朝天:“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生气的,我向老天爷发誓。” 颜红轻轻抿了下嘴唇,低声说:“你早就知道苏北山是某个邪教中人了,其实、其实――” 高飞接过话:“其实,你也是安归教中的人,对不对?” 颜红一楞,下意识的脱口问道:“你怎么知道?你、你知道安归教!?” 高飞笑道:“以前不知道,现在我却知道了。红姐,你既然是安归教中的人,那你是东宫的,还是西宫的,或者是中宫的?” 颜红盯着高飞,喃喃的说:“这些,这些你也知道?” 高飞反问:“难道你忘了,我手里有本《安归经》?” “《安归经》?” 颜红眼神一凝:“《安归经》内,明确记载了这些吗?我、我从没有见过《安归经》里的内容,也看不懂那些文字。” 高飞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低声说:“你是安归教哪个宫的人,那天你又是为什么预感到有人对你不利,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希望你以后能脱离安归教,安安分分帮着沈银冰打理公司,不好吗?” 颜红苦笑:“高飞,相信你也该听说过,有些教会一旦加入,就再也没有退出来的机会,除非是死了。” 高飞冷笑:“呵呵,这个简单,那我就把安归教给灭掉!” 颜红又笑了,但笑容却带着那种母亲看到儿子调皮时的无奈:“高飞,你现在虽说依靠那本《安归经》多少了解了安归教,可你根本无法想像安归教有多么的强大,神秘。历经两千年到现在,它仍然存活在世上,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最重要的是,你现在还没有接触到安归教那些高手。苏北山死的那晚,你说你在黄河边看到了群蛇、怪蛇,他们又在死后走入黄河的一幕――那些,只是他们略微展现神秘的一角而已。这个世上,除了安归王之外,就再也没有谁能毁灭安归教了。” 高飞沉默,良久后才松开颜红的手,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外面半空中的烈阳,缓缓的说:“那,如果我要是成了安归王呢?” 颜红一惊:“什么――你、你要加入安归教!?” 高飞的声音倒是波澜不惊:“我现在有安归教东宫的《安归经》,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好像能代表东宫宫主。宫主是安归教三大宫之一,距离安归王仅有一步之遥。如果有一天我能成为安归王,好像也不是没可能的事。” 颜红愣住,半晌后才喃喃的说:“高飞,真的,你永远不知道安归教有多庞大,蕴藏着多神秘、诡异的力量。而且,我就是死,也不想你加入安归教。一入安归教,四是楼兰人。所有安归教的教众,如果背叛圣教,不出半年就会全身溃烂而死。” 高飞转身,皱眉问道:“怎么,加入安归教,还需要服用某种毒药?就像金庸大师武侠小说《笑傲江湖》中的日月神教那样,教众要服食‘三尸脑神丹’?” 颜红说:“我没看《笑傲江湖》,我也不知道什么日月神教,可安归教中管束教众的法子,和你说的差不多。我们每隔半年,就会得到上层的一颗解药,如果没有解药,那会死的苦不堪言。所以说,你绝不能加入安归教。要不然,你这辈子就算完了。” 高飞抬手擦了擦鼻子,转移了话题:“红姐,那你属于安归教中的哪一个宫,或者说哪一个院派?” “这――” 颜红垂下了眼帘。 高飞接着说:“你也可以不用说,我就是好奇,想问问。” 颜红轻轻的叹了口气:“我属于西宫辖下的西光院。西光院在安归教内的职能,主管武力刺杀。前些日子那些绑架小冰的东土分子,应该就是西光院中的人。” “原来东土分子也属于安归教?有意思。” 高飞喃喃的说着,随口问:“那你知道你的掌院是谁吗?” “是――” 颜红刚吐出这个字,却又说:“我、我现在想每天都能看到你。” 颜红这句话的意思很明了:我要是说出掌院是谁,那我就得死,就再也看不到了你啊! “我也希望每天看到你。” 高飞有看向窗外,淡淡的说:“一辈子。” 第308章 你也会讨厌秦紫阳的! 沈银冰对高飞和颜红俩人说,她出去打电话是因为公司业务上的事情。 其实不然,她在出了病房后,马上就乘坐电梯来到了住院部大厅,又快步走出了住院部,直接来到了千佛山医院门口。 医院门口的左侧人行道旁边,停了一辆普通的白色大众菠萝。 车窗落下,露出一张戴着墨镜的精致女人的脸,对沈银冰挥了挥手。 沈银冰扭头四下里看了一眼,对看似漫不经心走出来的城阳微微摇了摇头,来到了车前,对那个有着一张精致脸庞的女人淡淡说道:“方书记,你找我?” 这个女人,正是冀南市纪委书记,京华高家的儿媳妇,高飞的亲生母亲方小艇。 “沈总,上车吧,我觉得我们必须去个僻静的地方仔细聊聊。” 方小艇扶了下脸上的墨镜,又说:“当然了,你也可以选择不去。” “我跟你去,因为我也想和你聊聊。” 沈银冰不再犹豫,拉开后车门上了车。 方小艇随即启动车子,顺着路边向动行驶了几百米后,就转向了通向南部山区的一条小道。 渐渐的,车子离开了喧闹的市区,来到了树木郁葱的南部山区一座小山下。 把车子停在一个小树林旁后,身穿灰色职业套装的方小艇,率先推门走下了车子,指着树林里说:“那里面是个躲避秋老虎的好地方。” “是啊,青草就像毛毯那样柔软,空气清新的让人不忍呼吸。” 嘴里说着不忍,沈银冰却展开双臂,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走向了小树林。 这是一片人工种植的杨树林,行距很宽,所以才让地上的野草长的很茂盛,最高处可以打到人的膝盖处,坐在上面真如坐在地毯上那样,鼻尖嗅着野花、青草的独特气息,让人真实感受到了活着的幸福。 看了眼屈起双膝坐在对面草地上的沈银冰,方小艇掐下了一朵小野花,在鼻尖下轻轻嗅了嗅说:“沈总,今天我约你出来,相信你知道为什么。” 沈银冰双手抱膝,回答说:“无非就是三件事。第一,你想知道我妈妈的情况。第二,你要对我陈说厉害,劝我离开高飞。第三,很可能是要给我什么承诺。” 方小艇看着沈银冰的目光内,带着欣赏:“沈总,你的确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一下子就猜对我的全部心事。其实说实在的,我本人非常欣赏你,觉得你和高飞是珠联璧合的一对,如果你能做我儿媳妇,我想我肯定很开心的。可惜的是,我在我们家老爷子,也就是高飞的爷爷面前,为你尽力争取过了,但却没有成功。” “高老爷子对于我来说,是神话般的存在,他不许他的嫡孙找个小商人为妻,这也是很正常的,所以才有了秦紫阳的出现。” 沈银冰笑了笑,笑容中带着讥讽:“不过,高老爷子的态度和想法,不是我这种小商人能妄自猜测的。倒是面对方书记,我觉得还能说得上几句话。” 不等方小艇说什么,沈银冰垂下眼帘继续说:“方书记,我现在可以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妈妈的情况。我妈妈姓沈,我是随我妈妈姓的,她叫沈若萱。” 方小艇静静的洗耳恭听。 沈银冰声音中带着淡淡的哀伤:“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因为一次意外去世了。我知道高飞的真实身份,是听我爸说的。因为当初我把高飞带回家后,我爸担心我误交坏人,所以就暗中调查了他的来历。这一调查才知道,他就是我妈妈当年在河边接到的那个婴儿……” 接下来,沈银冰就把苏北山告诉她的那些,原原本本的给方小艇讲了一遍。 末了,她才苦笑着说:“呵呵,当时我也没想到的,他竟然是你的儿子。而且,我们在前些日子,就已经和你小儿子高雅,发生过矛盾了。” 方小艇点了点头:“是啊,我也没想到――沈总,在此,请允许我对你去世的母亲,默哀三分钟。” 方小艇说着站了起来,垂首对着西南方向,静静的默哀。 方小艇是冀南人,在冀南民间,有人死会通过西南大道前往天国的说法,所以凭空祭奠人时,都是面对西南方向的。 沈银冰却安坐在地上没动,呆呆盯着一朵随风摇拽的小黄花:这些年来,她想母亲的次数已经够多了,实在没必要用这种方式来寄托她浓浓的哀思之情。 三分钟后,方小艇重新坐在了沈银冰面前:“沈总,我们现在是不是该讨论第二件事了?” 沈银冰抬起头:“在讨论第二件事之前,我想先告诉沈书记你一件事。” 方小艇黛眉轻轻一皱,她很不习惯这样被动的谈话:“你说。” 沈银冰重新盯着那朵小黄花:“你上午给我打电话时,秦紫阳去了高飞的落日餐厅。” 方小艇呵呵轻笑:“那孩子我见过,一个急性子,她肯定是在听说你和高飞的关系后,想对高飞陈说其中的利害关系。” 沈银冰轻声说道:“不是你说的这样。” “哦,是哪样?” “高飞,非常讨厌秦紫阳。” “这有什么?” 方小艇淡淡的说:“当初,我和高飞他爸走到一起时,除了他之外,高家所有人都很讨厌我。可结果,我现在不也是高家的儿媳妇了?” 沈银冰嘴角微微一翘:“那是你和你丈夫。但高飞和秦紫阳却和你们不一样。” 方小艇问道:“有什么不一样的?我能理解高飞此时的心情,他肯定不愿意离开你,去重新结纳一个陌生的女孩子……” 沈银冰打断方小艇的话:“他已经结纳了,用他自己的方式。” 方小艇一愣:“他自己的方式?他自己的什么方式?” 沈银冰轻轻的说:“高飞,强、强女干了秦紫阳,就在你给我打电话时,在落日餐厅的办公室内。” “什么!?” 方小艇一惊,勃然大怒,抬手狠狠把身边的一棵草砸到,骂道:“这臭小子,怎么可以这样沉不住气!?就算他很喜欢秦紫阳,可也该等到合适的机会,等到俩人关系确定,等到……” 沈银冰第二次打断方小艇的话,淡淡的说:“这次你可错怪高飞了,方书记,你一点都不了解你自己的儿子,凭什么就随意下结论,说他强女干秦紫阳,是因为很喜欢她?” 方小艇愣住:“难、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高飞强女干她,是因为非常讨厌她。” 沈银冰冷笑道:“而且,我敢发誓,在你知道一个真相后,你肯定也会讨厌秦紫阳的。” 方小艇眉头紧皱:“什么事?” 沈银冰笑了笑,套用了一句经典台词:“方书记,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 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的经历,是方小艇此生中最为害怕的两次经历之一。 第一次,自然是担心不被高家接受,要抱着儿子跳河自杀时。 和第一次相比,方小艇虽说有丈夫的陪同,可那种恐惧感却很直接,让她没齿难忘,要不是因为军方插手那件案子,而高健城也需要低调行事,她说什么也得彻查歹徒分子来历,把她们一网打尽的。 这种刻骨铭心的经历,方小艇怎么可能会忘记,眼神当即就冰冷了下来:“沈总,我知道当初我们算得上是难友,也都被我儿子高飞所救,但这和我可能会讨厌秦紫阳有什么关系?难道秦紫阳就是那个鬼脸……” 随口说到这儿后,方小艇的脸色猛地一变。 沈银冰笑了,胜利的笑容:“方书记不愧是官场精英。我稍微你提醒,你就看到了事情的真相,佩服,佩服。” 方小艇脸色苍白,喃喃的说:“你、你胡说,秦紫阳怎么可能是个鬼脸女人,她是堂堂秦家中人,自身有着远大前程,怎么可能会做那种事!” “我没有胡说。如果方书记非得说我是胡说八道的话,那只能说是你儿子胡说,因为这一切,都是他告诉我的。他也是为了这个原因,才非常讨厌秦紫阳,耐不住他的纠缠,强女干了她。你要是不信的话,你随时都可以去问你儿子。好了,方书记,等你把这件事搞清楚后,咱们再坐下来谈谈你给我什么补偿承诺吧。” 沈银冰站起来,轻轻扑打了一下裙子上的草屑,指着外面说:“方书记,接我的人(城阳不放心沈银冰出来,随后打了一辆出租车跟了过来)来了,我先走着,你自己在这儿多想想吧,再见。” 方小艇就像没听到沈银冰在说什么,也没看到她离开那样,就这样呆坐在草地上,脑子里乱哄哄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被一只匆匆跑过面前的野兔惊醒。 “不可能,怎么会这样?秦家的女儿,不可能做那种事的,沈银冰一定是在骗我!” 喃喃的说着,方小艇从地上站了起来。 因为在地上坐了太长的时间,她的双腿血脉运通不畅,差点摔倒在地上,赶紧扶住一棵树,弯腰轻轻捶打了片刻后,这才脚步蹒跚的走出了小树林。 方小艇先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低着头走到路上车前时,没看到一个人从南边大袖飘飘的走了过来。 “阿弥陀佛,女施主,请留步。” 方小艇正要打开车门上车时,就听到背后传来一声清朗的佛号,扭头一看,就看到一个老和尚。 老和尚身穿灰色僧袍,有着两条雪白寿眉、长胡子,好像《新白娘子传奇》中那个贼秃法海大师,猛地一看,颇有十足得道高僧的样子。 方小艇虽说不信佛,不过在看到这样一位得道高僧后,还是被他身上所散发出的‘我佛慈悲’光辉而折服,客气的问道:“请问大师,有何指教?” 第309章 修罗带冰,飞不能升! 慈眉善目的老和尚,单掌竖在胸前,微微弯腰和声道:“女施主客气了,大师不敢当,老衲法号老实和尚,女施主就叫我法号可以了。” “老实和尚?” 方小艇眼睛一亮:“大师你就是原来千佛山,在万佛洞弘扬佛法的老实和尚?” 前些天千佛山上万佛洞内来了位叫‘老实和尚’高僧的事儿,在冀南民间传的是沸沸扬扬,很多善男信女都去拜访过,其中就包括高飞和沈银冰。 方小艇也听说过,她虽然不信佛,但却也是女人,从小就在农村长大,自然而然的也受到老一辈人的影响,因为老一辈人动不动就拿佛祖来说事。 所以,她也想找机会‘微服’去参拜一下老实和尚,问一些有关她儿子的事情。 不过,后来等她去了千佛山后,才知道老实和尚早就云游别处去了。 为此,她还懊恼了两天,埋怨自己去的太晚了。 但她却没想到,今天会在心情很不好时,遇到了传说中的高僧,自然是欣喜非常了。 老实和尚弯腰再次施礼:“善哉,善哉,女施主过奖了,老实和尚只是区区一老僧而已,远远没有弘扬佛法的本事,阿弥陀佛。” 老实和尚有没有弘扬佛法的本事,方小艇才不会去管,她只是考虑她自己的事情:“大师,请问你喊住我,有什么赐教?” “赐教不敢当。” 老实和尚好像始终都是谦恭样子:“老衲这次刚从泰山云游回来,准备北上荆门,无意中路遇女施主,看你鼻挺额圆,耳垂圆润厚实,双眸有神,气度不凡,实乃当今一品诰命贵妇人之相。是老衲生平在现实中,所见的唯一一位拥有吉相的女施主。” 说到这儿,老实和尚顿了顿才说:“不过,就在老衲为今日能偶遇贵人而欣喜时,却又发现女施主眉梢眼角带有哀愁之色,神光涣散,这才忍不住的打搅女施主,还请莫怪。” 方小艇贵为冀南市纪委书记,这要是放在大明帝国那时候,也就是个五品官员。 不过,人家老公厉害啊,大伯哥更是当今一号首长,这要是放在古代,那可是君临天下的皇上。 皇上的弟弟,那可是亲王级别。 亲王的老婆,就是王妃,一品诰命夫人又算什么?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方小艇虽说自身、婆家的地位显赫,但她平时几乎从不以这两种显赫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所以根本没人知道她是谁。 可这个偶过此地的老实和尚,却一眼看出她乃一品诰命贵妇相,还说她是他此生现实中所见过的唯一一个如此大富大贵的女施主,又说她眉梢眼角含愁,神光涣散。 呀,看来传说中的果然没错,老实和尚肯定是得到高僧,要不然的话,怎么可能认出我是大富大贵之人,有怎么可能看出我此时心事重重? 方小艇此时对老实和尚佩服的是五体投地,但在官场上历练这么多年后,早就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也不点破自己的身份,淡淡一笑问道:“请问大师,我该如何化解当前所遇的烦心事?” 老实和尚稍微一沉吟,左手五指并拢,掐指默算,嘴里念念有词了大约三分钟后,才寿眉一挑曰:“女施主之所以心中含忧,却和你本身仕途、寿限、吉凶无关,而是为了后人之事所操心尔。” 方小艇没说什么,但眼神中已经流露出了钦佩之色。 老实和尚再次掐指算来:“女施主,请赎老衲直言相告。” 方小艇客气的微微躬身:“还请大师细说。” 老和尚眼神忽然一凝,变的凌厉了起来:“女施主,就在一个时辰之前,你曾经单独会晤了一个女子!” 方小艇约沈银冰出来时,是午后一点左右,现在已经是四点了(她独自是树林中发呆了很久),所以在老实和尚说她在一个时辰(一个时辰是两个小时)前,曾经单独会晤一个女子后,下意识点了点头:“对,我们就在那边树林中说了会话。” 老实和尚缓缓的说:“女施主,你可知道,那个女子是何来历?” 方小艇不明白老和尚为什么要这样问,本心也不想在背后议论别人,但心中好奇,只好如实相告:“她是一个商人,我儿子自己谈的女朋友。” 老实和尚寿眉一挑,眼里突地闪过一道寒光:“女施主,你确定她是一个商人?” 方小艇被老和尚看的心里打了个突:“大师,你为什么这样说呢?” 老实和尚缓缓的说:“也许,她在你眼里是个商人,而且表面很单纯,美貌,其实不然,她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就像从炎炎夏季一下子调入冰窟后,方小艇听老实和尚这样说后,浑身打了个冷颤:“大、大师,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她本来不属于这个世界?” 老实和尚单手竖在胸前,侧脸向西看着西边的太阳:“我们的世界分为三界六道,三界是指欲界、色界、无色界。我们暂且不提三界,单说六道。六道分别为天道、修罗道、人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顾名思义,天道是神之所在,而我们正常人为人道,畜生道又为苍生道,专指除人之外的动物。饿鬼道、地狱道都为阴间供奉所在。但唯有修罗道,却不在五行中,游走三界内。她们都是女子,表面和正常人一样,也可以行走在阳光下,日行夜宿,吃喝拉撒睡样样无异,但她们之所以能够生活下去,则是因为她们靠吸取正常人的精华为生。” 方小艇呆望着老实和尚,吃吃的说:“大、大师,你说沈银冰是、是修罗道中的人?” 老实和尚微微一声叹息:“唉,我不知道那个女子叫什么,也不知道她到底是做什么生意。但我却能从女施主的相貌上看出,你在一个时辰之前,曾经和修罗道的人,在背阴处单独呆过一段时间,她借机吸收了你身上的精华。” 方小艇使劲眨巴了一下眼睛,喃喃的说:“不可能,沈银冰怎么可能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 虽说现在方小艇对沈银冰没啥好感,可心底深处还是很欣赏这个女子的,要是让她凭着这老秃驴的一番话,就以为沈银冰‘不是人’,她肯定不会相信的。 老实和尚垂首,低声念了一句佛号:“阿弥陀佛,女施主,你虽有大富大贵之相,一品诰命富人之尊,但你终究是个凡人,不相信老衲所说的话也是正常。不过,老衲绝非是信口雌黄之辈――女施主,请你请按一下你右肋第三根肋骨下,是不是会有针刺般的疼痛。” “右肋第三根肋骨下?” 方小艇嘴里说着,右手下意识的放到那个地方,轻轻一按,就觉得好像被针扎了一下那样,疼的一咧嘴:“哎哟,还真是疼!” 老实和尚微微眯眼,缓缓的说道:“女施主,你贵为一品,平时每年应该至少检察身体,身体是不是一直很健康?” 方小艇重重点头:“是啊,我一直很健康的,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老实和尚回答:“古人是以左右来看世界的,看待人体也是。古人把肝脏称为‘左肝’,因为肝气主生发,应的是东方之象。肺气主陈降,应的是西方之象,所以说‘右肺’。所谓的修罗道,就是来自西方,修罗道侵犯人体,都是从右边肺气入侵。而女施主刚才和那个人单独待在背阴之处,已经被她吸收了身体气息精华,所以才会感到‘右肺’刺痛,继而影响了你的感官,从面向上带了出来,所以老衲才敢断言,你刚才是不是和个年轻女子呆在一起。” “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 方小艇花容失色,喃喃自语。 开始老实和尚说沈银冰是修罗道中人时,她还不信的。 但当她按照老实和尚所说的,用手指去压右肋下感觉刺痛会有,潜意识中,就已经信了他的话。 老实和尚双手合十,垂首道:“女施主,今日老衲和你相见,就算有缘,看你大富大贵之相受到邪气侵染后于心不忍,所以才点化你一番。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都在你一念之间,阿弥陀佛。” 不等方小艇说什么,老实和尚又说:“如果女施主心中还有疑惑的话,那你以后有机会的话,可以暗中观察一下那女子的身子,看她右肋,也就是你刚才有刺痛的这个部位,是不是有块铜钱大小的红色胎记。那个红色胎记,就是修罗道中人吸取人精华的气门。如果有,女施主以后就少接近那女子,如果没有,就当老衲胡说八道,哈哈一笑过去就是。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高喧一声佛号后,老实和尚大袖飘飘,绕过车头直接走向了一条旱路口,念了一句八字谒语:“修罗带冰,飞不能升。” “修罗带冰,飞不能升。” 方小艇低声重复着这八个字,抬头看着老实和尚的背影高声问道:“大师,如果男孩子总是和那个修罗道中人在一起,会有什么结果?” “寿不过三十,死后身体发黑――阿弥陀佛,我佛慈悲,善哉,善哉。” 佛号高喧中,老实和尚大袖飘飘,眨眼间就走的不见了。 “寿不过三十,死后身体发黑――修罗带冰,飞不能升!” 方小艇站在车前呆了很久,才猛地一咬牙,低声道:“沈银冰,就算没有老和尚的这番话,我也不会允许你和我儿子来往的!你的右肋下,千万不要有那个铜钱大小的红色胎记,要不然……” 第310章 秦紫阳的耻辱! 沈银冰回到医院病房时,颜红已经睡着了。 本来,颜副总是不想休息的。 用她的话说就是,她睡得时间已经够久了,实在不想再睡了。 不过,她身体毕竟是刚复原,精神头还不足,说了一个多小时的话后,就感到了疲倦,这才在高飞的劝说下,不情不愿的睡着了。 看到沈银冰进来后,正在玩手机的高飞站了起来,刚要说什么,却见她摆了摆手,示意去外面说话。 跟着沈银冰来到走廊尽头的窗口后,高飞问她:“你去哪儿接电话了,去了这么久。怎么,公司里是不是出什么意外了?” 沈银冰看着窗外摇头:“公司没事,我刚才也不是打电话,是和人出去了一趟。” 高飞没有问她,是和谁出去的,因为他知道沈银冰肯定会自己说的。 果然,沈银冰半转身看着他,缓缓的说:“我是和方小艇一起出去的,去了南边一个小树林,在里面聊了一会儿。” 高飞现在已经知道了,方小艇曾经给沈银冰打过电话,劝她离开自己,也知道沈银冰当时很生硬的回复方小艇,说她绝不会离开高飞。 同时,他也猜到,方小艇绝不会这样善罢甘休。 不过高飞却没想到,方小艇会这样沉不住气,上午刚给沈银冰打过电话,下午就亲自找她了。 看到高飞默不作声后,沈银冰就把在树林中,她和方小艇所说的那些话,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末了才说:“高飞,我擅自把秦紫阳的事儿告诉方、你母亲,你不会责怪我乱说话吧?” 高飞笑了,淡淡的说:“我怎么会责怪你?就算你不和方小艇说,我也会和她说的。” 听高飞直呼方小艇的名字,沈银冰心里又踏实了一些,知道他还没有接受这个忽然出现的母亲,点了点头低声说:“嗯,高飞,我问你,你打算怎么面对方小艇?” 沈银冰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就是:你是不是要回归京华高家? 高飞点上一颗烟,深深的吸了一口说:“我喜欢现在的生活。” 沈银冰接着追问:“可你觉得,他们会让你过现在这种生活?” 高飞笑了笑,眼里带着调侃表情:“沈总,我已经是成年人了,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你放心吧,我是不会离开你的,你这么漂亮,又这么有钱,还又温柔又体贴,偶尔发发小神经还能平添一下生活的乐趣,要是真没有了你,那生活该是多么枯燥啊。” 沈银冰脸儿一红,抬手在他肩膀上轻轻捶了一下,嗔怪道:“德性,就知道拿我开涮!” 高飞借势抓住她的手,飞快的吻了吻:“以后我不但要拿你开涮,而且还要拿你当――” “闭嘴!” 沈银冰俏脸更红,用力缩回手正要再说什么时,却看到一个人从电梯内走了出来。 高飞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就看到了一身西装,很有浊世公子风采的焦恩佐。 焦恩佐走出电梯时,恰好看到高飞轻吻沈银冰的小手,后者嗔怪却满脸幸福的这一幕,眼神当即闪过一丝阴冷,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快步走了过来。 看到焦恩佐后,高飞皱起了眉头:“沈总,说起来可就奇怪了,我就看你这表哥不顺眼,总想采住他头发狠狠来一下,把他揍成太监,让他再也再也无法对你有非分之想!” “你瞎说什么呢?红姐受伤的这些日子,可是多亏了他呢。” 沈银冰低声埋怨了一句,抬手拢了下垂到耳边的发丝,笑道:“恩佐哥,你来了。” “嗯。” 走过来的焦恩佐点了点头,看着高飞笑道:“高飞,你也在啊。” 高飞懒洋洋的样子:“我一直都在的,小冰是我女朋友,我得时刻陪着她,免得别人趁我不在对她大献殷勤。虽说我坚信小冰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但却不能不防某些人在恼羞成怒下使用下三滥的手段。” 焦恩佐就算是傻瓜,也能听出高飞话中的意思,脸色刷的一下就沉了下来。 不过,出于某种原因,他没有为此和高飞直接发生争执,而是看向了沈银冰。 他觉得沈银冰肯定会替他,好好数量一下高飞,然后他再淡淡然的表示无所谓,那样就能用他绅士般的风度,来突出高某人的痞子嘴脸了。 焦恩佐看向了沈银冰。 沈银冰也果然看向了高飞,但说出来的话,却不是焦恩佐所想象的那样:“傻瓜,恩佐是我表哥,也就是你的表哥,他只会祝福我们两个的,怎么可能会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呢?好了啦,你快去病房陪红姐吧,我和恩佐哥谈谈工作上的事儿。” 贱人,他有什么好的,竟然让你这样痴迷! 焦恩佐心中狠狠骂了一句,表面却云淡风轻的笑了笑,从肋下公文包内拿出一叠资料:“沈总,英国方面最后一批纯种赛马已经……” 既然沈银冰说要和焦恩佐谈工作,高飞自然不会再留在这儿,他也看出沈总在轻描淡写中,就向焦恩佐表示了她不会和高飞分开的意思。 对沈总的表现,高飞感觉很满意,点了点头后走向了病房。 病房内的病床上,颜红还没有醒来,高飞就坐在窗前的椅子上,对着外面想心事。 他当然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为下一顿饭该去哪儿混而发愁。 他在考虑秦紫阳和方小艇,以及京华高家的反应。 秦紫阳被他干了后,凭着那女人的阴狠,接下来会做些什么,高飞还不清楚,他只是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最好有时间就陪着沈银冰,避免秦紫阳再打她的主意。 方小艇呢? 沈银冰说过,她们两个不久前还详聊过,相信她也从沈银冰的那番话中听出,高飞对回归高家没啥兴趣,或者说根本不想认她这个母亲。 那么,方小艇接下来又会做什么? 是不是也会像秦紫阳那样,把‘一腔怨气’,都发泄在沈银冰身上? 至于京华高家――那些人是大人物,距离高飞太遥远了,他还不想考虑。 正所谓火烧眉毛,切顾眼前,京华高家那边暂且放放再说。 高飞琢磨着,如果他没猜错的话,接下来方小艇肯定会正式约见他了。 就在高飞皱眉想这些烦心事时,沈银冰走了进来。 等她坐在身边的椅子上后,高飞才淡淡的问:“焦恩佐走了?” 沈银冰点了点头:“嗯,他来就是汇报工作的。高飞,其实你没必要把恩佐哥说的那样不堪。我和他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最了解他这个人了。他特别的傲气,自信,自尊心又强――但不管他有多么优秀,我对他都没有那种意思,这点我可以和你保证。” “呵呵,我总觉的每次见他,都有种怪怪的感觉,觉得他就像一条……” 高飞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就抬手轻轻堵住了他的嘴巴,然后靠在他肩膀上,闭上眼低声说:“我现在很累,借你肩膀用一下。” 高飞低头,嗅着女孩子发丝中的清香,小声说:“只要是我的东西,你随便用。” ―― 秦紫阳并没有像高飞所说的那样,在他走了后发狂,把他的餐厅砸个稀巴烂,再放把火烧了,而是在嘶声痛哭了很久后,默默的走进了浴室内。 诚然,秦紫阳是那种不输给须眉的巾帼,而且绝对是心狠手辣,心机深沉。 但话又说回来了,她再怎么牛叉,她终究是个女人。 事后高飞所说的那番话,远远大过对秦紫阳身体上的伤害,透着不屑、无情和冷血,让她仿佛觉得自己就是个小丑,甘心付出一切却什么也得不到的贱人。 这种深刻到骨子里的耻辱,让秦紫阳羞愤嗨死,独自趴在沙发上哭了个昏天黑地。 身体上第一次遭到高飞的粗暴侵犯,又和他鏖战了一个多小时,秦紫阳本来就很累了,再加上精神上又受到了羞辱,可谓是身心疲惫,哭着哭着,在不知不觉中就睡了过去。 而餐厅中的老王等人,也都是些懂事的,尽管高总早就甩着膀子闪人了,但那个身材高挑的妞儿却没有出来,所以他们也不敢冒然进去。 没有人管的秦紫阳,趴在沙发上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等她悠悠睁开眼时,窗外的天色已经黑了。 休息这么久后,秦紫阳仍然感觉下面火辣辣的疼,咬着牙的站起来,一瘸一拐的走进了浴室内,打开水龙头,冲刷了很久,仿佛要把所遭到的耻辱洗刷干净。 直到把皮都恨不得搓下三层来后,秦紫阳才出了浴室,捡起被抛的到处都是的衣服穿好,打开办公室的房门走了出去。 正在二楼餐厅忙活的德才姐,看到她走出来后,赶紧迎上来,笑着小声问道:“姑娘,你饿了吧?想吃点什么,我吩咐后厨给你做。” 虽说德才姐很看不惯高总在办公室内就这样乱,而且还不是和一个女人乱,但不管怎么说,她却知道高飞对她姐弟俩人很不错,所以才对高飞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这样客气。 面对德才姐殷勤的招待,秦紫阳没有吭声,只是冷冷的看了她一眼,就一言不发的走向了楼梯。 “唉,真搞不懂现在的女孩子为什么这样随便。” 望着秦紫阳有些蹒跚的背影,德才姐不解的摇了摇头,去做她自己的事了。 刚经人事的秦紫阳,在走平地时都能感觉到那部位的疼,这一下楼,下面更是疼的要命,迫使她不得不双手扶着楼梯,就像八十岁的小脚老太太那样,一步一步的挪到了大厅内。 大厅内,有十几桌的客人用餐,没有谁关注秦紫阳。 这正是秦紫阳所希望的,毕竟没有谁喜欢让别人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于是就加快脚步,正要走出这个伤心之地时,心中却一动,下意识的扭头向餐厅东北角看了过去。 第311章 我不能哭! 秦紫阳扭头向餐厅东北角看去。 她向那边看去,是因为忽然有了种直觉:那边有个人,正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 然后,她就看到了两个男人:叶心伤,和一个面孔刚毅的彪形大汉。 叶心伤正怔怔的望着她,旁边那个彪形大汉却没有理她,而是在胡吃海塞,把西餐当做东北乱炖、把红酒当做白开水,吃喝的是不亦乐乎。 在和叶心伤四目相对的那一刻,秦紫阳的心猛地揪了一下。 她能从他目光中看出,他现在的心是多么的疼,还带着一股子被狠狠压制住的疯狂,以及恨意。 以前秦紫阳在和叶心伤四目相对时,每次都能把他看的先挪开目光。 叶心伤性格很是内向,平时在人前都是不言不语的很少说话,再加上他面目清秀,从来都不会发火,让人觉得他好像是个大姑娘。 正是因为他这种沉稳的性格,才成就了今天的叶心伤,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能坦然面对。 但是今天,秦紫阳却从他眼神中,读出了疯狂的恨意。 他从我走路的姿势上,看出我被那个混蛋给糟蹋了――几乎是在一瞬间,秦紫阳就明白了叶心伤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眼神,心中慌乱,再也顾不得身体不适,伸手推开一个刚进来的顾客,几乎是逃命般的跑出了餐厅。 她现在没脸去面对叶心伤,因为这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 而且她也能想到,叶心伤肯定以为她和高飞发生那种关系是自愿(送货上门)的,因为凭着她的身手,高飞要在餐厅内强迫她,就算最终会得逞,也不可能这般静悄悄的。 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在遭到高某人的侵犯时,秦紫阳真心要抵抗来着,但那个畜生,却用他男人的方式,化解了她身上的力道,使她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根火热丑陋,强硬的钻进她的身体。 可是,如果秦紫阳向人这样解释,又有谁会相信呢? 恐怕,就连她自己也不会信吧。 所以她根本没脸面对叶心伤,逃也似的离开了落日餐厅。 看到秦紫阳脚步踉跄的跑出餐厅后,叶心伤忽地一声站起来,拔腿跟了上去,因为走的太急,不小心碰到了一个陪女朋友来此用餐的黄头发年轻人身上。 黄毛大哥可是广场附近有名的好汉,纠合了一帮兄弟搞了个民间贷款,因为打架凶悍不要命,所向披靡,无人敢惹,所以人从外号黄天霸。 黄天霸今天来陪女朋友吃西餐,正在那儿吹嘘着日后挣了钱,他也要开一家西餐厅,把这家餐厅挤出步行街呢,谁想到肩膀却被人撞了一下,而那个人因为着急离开,连对不起都没有说一声。 顿时,黄天霸就怒了,抬手就抓住那个人的胳膊,怒声喝道:“沃曹,你特么着急去投胎呀?碰了哥们,屁都不放一个就要走!” 叶心伤此时眼里只有秦紫阳一个人,压根就没意识到刚才自己撞了人,甚至都没在意胳膊被人抓住,只是随意一抬手,就把黄天霸给甩了出去,脚步飞快的冲出了餐厅门口。 “哎哟喂,敢和哥们耍横,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被甩了个趔趄的黄天霸恼羞成怒,抓起桌子上的酒瓶子,瞪眼就要追过去。 但他右脚刚抬起,却像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那样,身体猛地失去了平衡,嘴里哎哟着就向地上摔去。 眼看他就要来个漂亮的饿狗啃食,一只手却及时抓住了他的肩膀,就像是拎小鸡那样把他提了起来。 遇到高手了――黄天霸心中一凛,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脸庞坚毅的年轻人,松开了他的肩膀,淡淡的说:“朋友,走路小心些,别摔跟头。” 黄天霸经常在社会上混,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基本一眼就能看出那些人能惹,就算把他老婆霸占了,他也不会放个屁。而那些人不能惹,哪怕是说句粗话,嘴里牙齿也能飞出几颗。 无疑,这个脸庞坚毅的年轻人,就在黄天霸‘不能惹’的范畴内,同时他也想起这个人和刚才撞了他一下的人,是一伙的了。 马上,黄天霸的怒气就像薄雪遇到了艳阳,眨眼间就消失了,谄媚的笑了笑:“嘿,嘿嘿,多谢先生提醒,多谢。请问先生尊姓大名,有没有兴趣和兄弟喝两杯?我请客!喝酒后咱们去红灯――” 黄天霸在这儿唧唧歪歪时,年轻人双眼微微眯起的看了他一眼。 他马上感觉到一抹寒芒,好像刀子那样让他不敢鄙视,赶紧闭上了嘴。 年轻人接着从口袋中拿出一叠钱,红彤彤的全是大额,足有好几千的样子,放在桌子上,冲吧台那边打了个响指,步伐从容的走向了餐厅门口。 抬手擦了擦脑门上的汗,黄天霸重新坐在了椅子上,心里嘀咕:这人是做什么的呢,那眼神,老特么的犀利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杀意? 秦紫阳离开落日餐厅后,也没有摆手打车,沿着人行道飞快的向东走去。 出了步行街东边的路口,就是冀南的护城河公园,河两边有很多吃过晚饭的市民,正顺着花砖铺就的河堤散步,惬意非常。 秦紫阳刚走到河边,叶心伤就追了上来,声音嘶哑的喊道:“紫阳!” 秦紫阳没有停步,反而加快了脚步。 “紫阳,你站住,我有话要和你说!” 叶心伤紧走两步,超过秦紫阳展开双臂挡住了她的去路。 秦紫阳扭头,看着在霓虹灯下缓缓向北流去的河水,冷冷的说:“说吧,我听着呢,最好是快点,我有急事。” 叶心伤慢慢放下双臂,清秀的面孔多少有些扭曲:“他、他欺负了你?” 秦紫阳无声的冷笑:“这管你什么事吗?” 叶心伤喉结飞快的滚动了一下,再次问道:“紫阳,你是被迫的,对不对?” “错!” 秦紫阳忽然尖声喊道:“是我自愿的!叶心伤,你给我听好了,他没有欺负我,是我自愿被他欺负的,因为他是我未来的老公!” 叶心伤满眼都是痛苦,颤声道:“紫阳――” 秦紫阳打断叶心伤的话,冷冷的说:“叶心伤,我最后再说一遍,你给我听好了。我是自愿和高飞发生那种关系的,因为他是我未来的老公!还有,你最多只能算是我的一个朋友,根本没有任何权利,来管我和我未来老公睡觉!明白了吗!?” 叶心伤身子晃了一下,伸手扶助河边一棵垂柳:“我、我明白了。” “那你以后就不要再纠缠我,免得我被人当成是水性杨花的贱人。” 秦紫阳淡然说出这句话,擦着叶心伤的肩膀向南走去。 秦紫阳一直以为,她遭到高飞羞辱痛哭一场后,以后都不会再掉眼泪了。 但她在和叶心伤擦肩而过时,那可恶的泪水,却不争气的从脸颊滑落,随风飘落在叶心伤扶着垂柳的手背上。 我不能哭,我绝对不能哭,那样会让人看不起的! 秦紫阳心中呐喊着,飞快的抬手擦了把泪水,急匆匆的去了。 叶心伤痴痴的望着手背。 手背上那一滴泪水在街灯下,反射出晶莹的光芒,就像是一颗珍珠,但随着他手的颤抖,珍珠一下子碎裂,沿着手背滚落进了护城河内,消失不见。 铁屠站在不远的地方,坐在护栏上看着叶心伤,左手紧紧抓着石制护栏,手背上的青筋绷起老高,一看就是蕴藏着无穷的力道,仿佛一下就能把汽车砸扁,但眼神里却透着无奈。 叶心伤是他的好兄弟,俩人在这些年来,已经成为了华夏顶级特工中配合最默契的搭档,在无数次面对危险时,都能靠他的勇猛,和叶心伤的冷静来排除万难。 他们是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对方的好兄弟,为了对方可以毫不犹豫的赴汤蹈火。 但现在,当叶心伤痛苦无限时,铁屠却只能躲在旁边看着。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感情这问题可不是打打杀杀就能解决的。 更让铁屠感到郁闷的是,叶心伤喜欢的女人,竟然主动去追求他昔日的战友高飞。 如果高飞不是高飞,而是别人,哪怕他背景有天那么深厚,铁屠也许会用自己的方式,让这个家伙从世界上彻底的消失:人都死了个比的了,我看你秦紫阳还去追求谁! 但可惜的是,这个人偏偏是高飞。 高飞在部队时,就在‘九龙王’中排名位列首位,他在退役后加入了外籍军团,所经受的淬炼,可不是铁屠等人所能比拟的,因为傻瓜也知道,雇佣军所面临的危险,是世界危险业中最高的。 高飞既然能在雇佣军中博得‘鬼舞’的称号,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换句通俗的话说就是:铁屠再猛,就算是倾尽全力,也不一定能搏杀高飞。 最为重要的是,高飞同样是铁屠过命的兄弟,手心手背都是肉,他不可能帮着叶心伤去对付高飞。 更何况,人家高飞根本没有主动抢叶心伤的女人,是秦紫阳自个儿犯贱追他,这能怪人家么? 铁屠此时内心纠结万分,他性格刚硬,最见不得的就是看自己兄弟受苦了。 所以,他必须得想个办法解决此事。 因为他很清楚,依着叶心伤的性格,绝不会为了女人去找高飞。 “麻了隔壁的,老子真是够了!” 接连吸了几颗烟,想了很久后,铁屠把烟卷狠狠吐在护城河内,转身来到路边,拦住了一辆出租车:“去千佛山医院!” 车子呼啸着离去时,叶心伤抬起了头,嘴角噙着一丝苦笑,喃喃的说:“铁屠,这件事你帮不了我的。” 第312章 你爱不爱秦紫阳! 沈银冰醒来时,天色已经漆黑了。 高飞很佩服这妞儿,竟然能靠在他肩膀上睡这么久。 当然了,沈银冰在睡觉时,高飞也小眯了会,醒来后就和随后醒来的颜红,在那儿偷偷的眉目传情――话说,守着女朋友,和女朋友的风骚小继母偷情,这种感觉还是很刺激,让人流连忘返的。 其实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骨子深处都有种此类的邪恶情节,越是偷偷摸摸的,就感觉越好玩。 如果不是秦紫阳、高家相认这两件事缠着,相信高飞玩起来会更爽的。 “天黑了吗?” 就在高先生用左手食指对红姐做出一个下流的‘插’动作时,沈银冰睁开了眼睛。 马上,高飞就恢复了他的正经:“嗯,现在已经晚上八点半多了。你睡了足有三个半小时。怎么样,饿了没有?” “还行吧,也不是太饿。” 沈银冰抬手捂着嘴巴,轻轻打了个呵欠,直起身子看向病床:“红姐呢,醒来没有?” 看了眼眯着眼装睡的颜红,高飞说:“半小时前醒过一次,医生刚来给她检查过,一切正常的。” “哦。” 沈银冰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高飞,你回去吧,我今晚留下陪红姐。”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就低声说:“红姐今天刚醒来,我怕她今晚会感到孤独。” 高飞想了想也是,就说:“好吧,那你想吃什么,我让人给你送来。” “我想吃八成熟的小牛排,很久没有吃了呢。” 沈银冰幸福的叹了口气:“唉,有个开餐厅的男朋友,就是幸福呢,想吃什么就有什么。” 高飞捏了捏她的小鼻子:“别这样说,显得我开餐厅就是专门伺候你似的。俺是想把餐厅搞成肯德基那样的全球大品牌,不是专门为某小富婆开的好不好?” 沈银冰笑了笑:“高飞,从你对餐厅装修的精致来看,我知道你想在餐饮业做大。不过,不知道你想过没有,其实你不适合把梦想寄托在餐厅身上。” 高飞眉头一皱:“哦,为什么要这样说?难道你觉得,我不是经商的那块料?” 沈银冰沉吟了一下才说:“说实话,不是我打击你,你的确不是经商的那块料。你自己仔细想一想,餐厅从装修到现在,你在餐厅里呆过多久?又问过几次有关餐厅经营的业务?真正的市场需求、以及消费者层次的接受能力,你有没有调查过?” 高飞做了个擦汗的动作,正要说‘真正的老板,用不着事必躬亲’的话时,沈银冰却又说道:“但这些,都不是约束你发展的因素。” 高飞承认,如果谈起生意经,沈银冰得甩他十七八条街,所以也就不懂装懂了,而是‘不耻下问’:“沈总,那你说,什么才是约束我发展的因素?” “品牌,自主品牌!” 沈银冰说道:“高飞,不管你日后能在世界各地开多少家落日餐厅分餐厅,但餐厅的底蕴却不是你自己的,而是你借鉴了德国的日耳曼之光餐厅连锁店。你自己应该也清楚,不管是餐厅装修,还是经营模式,包括管理方式,都是和日耳曼之光完全相同的,对不对?” 高飞点了点头:“对,这是事实。当初那个负责装修的玛丽,还曾经暗中议论我说,把餐厅改名为落日餐厅,实际上就是侵犯了日耳曼之光的权益呢。不过我不在乎,反正詹姆斯夫妇答应过了的,我完全可以借鉴这种模式,他们不会干涉的。” “错。” 沈银冰淡淡的说:“詹姆斯夫妇答应你,只是暂时的。你开一家、两家,甚至十家二十家,他们也许还不会在意这点市场。但如果你超过这个数字,落日餐厅能形成对日耳曼之光餐厅的威胁,那么他们绝不会坐视餐厅的壮大发展。” 顿了顿,沈银冰冷静的分析到:“商人逐利,这是一个真理。也许你和詹姆斯的感情很深,但他终究不是卡特里娜,更不能代表德国科特万家族。如果你对整个科特万家族产业形成了威胁,他们绝不会坐视不理的。到时候,恐怕会告你侵权,或者干脆收购你的餐厅。而你,因为经营模式完全仿照日耳曼之光餐厅来运作,就算把官司打到联合国,你也是输定了的。” 说实在的,高飞此前还真没有想过这件事。 当然了,这和他的经商才能有关。 但现在,经过沈银冰的提醒后,他才意识到自己以前所想的的确太简单了。 沉吟良久后,高飞才问:“那,依着你的意思,我该怎么做?难道就只在步行街开这两家餐厅?” 沈银冰苦笑:“暂时我也说不出来,我今天只是给你提个醒,具体你以后要做什么,那还得看你能不能把握住不一样的商机。” “商机?什么是商机?我只懂得谁敢触犯我利益,我就老拳相向,哪儿懂得什么狗屁商机。” 高飞苦笑了声,站起身说:“算了,这件事也急不得,暂时先这么干着吧,也许明天就会遇到什么新的商机也说不定。好了,我先走了。回去后,我会加派两个人来你这儿。” 沈银冰点了点头,跟着站起身:“嗯,那你路上小心点。” “我一大老爷们儿的,有啥可小心的?” 看了眼闭着眼的颜红,高飞压低声音说:“那我走了,别惊动红姐。” 走到门口时,高飞转身对送到屋子中央的沈银冰摆了摆手,却看到颜红正偷偷对他吐舌头,心中一荡骂道:这小娘们真是欠那个啥,在病床上也没忘记勾搭哥们。 高飞走出病房时,小四和小九俩人已经接替了城阳俩人,看在他是老板的面子上,都很客气的站了起来。 高飞很想拍拍她们的肩膀,勉励一下她们好好工作,但想了想这样做有可能会惹人家反感,也就算了。 “商机,什么是商机?是挣钱的鸡吗?娘西皮的,除了抄袭詹姆斯那德国老婆的,哥们去哪儿找什么鸡!” 走出住院部大楼来到停车场时,高飞还在想这个问题。 车子是昨天开来的,昨晚他并没有开回去。 来到车前,高飞刚拿出钥匙,却看到有个人倚在车头上吸烟。 因为这边的光线比较暗,高飞看不清他的脸,但能确定是个男人,因为他嘴上有暗红色的烟头一闪一闪的。 女人也有很多吸烟的,可没有谁会嚣张到倚在别人车头上吸烟的。 高飞脚步顿了一下,接着慢悠悠的走了过去,看清了那个人是谁,眼里马上浮上了笑意:“铁屠,你怎么会在这儿?” 虽说高飞已经离开西北军区特种小分队好几年了,可他始终把‘九龙王’中的其他成员,当做兄弟看待,但却从没有主动找过他们,哪怕是在他最为穷困潦倒的时候。 铁屠吸了口烟,淡淡的说:“我在等你。” “等我?好啊,咱们找地方好好喝两杯。” 看出铁屠好像很冷淡的样子后,高飞也没在意,因为在部队时,铁屠就是终年不笑一笑,显得非常酷酷。 铁屠却拒绝了:“今晚找你有事,不喝了,随便找个人少的地方。” 高飞微微愣了下,接着干脆的说:“行,上车。” 很快,车子就驶出了千佛山医院。 按照铁屠的要求,高飞出门右转向东前行几百米后,就拐向了向南的一条小路。 一路上,高飞几次想说话,但铁屠却始终闭着眼。 这条小路,白天沈银冰和方小艇也曾经去过。 不过他们却没有赶到方小艇俩人进去的那片小树林旁,刚出了市区,高飞就把车子停在了路边,推门下了车。 傍晚的近郊,凉风习习,远处灯火点点,和天上的皓月相映成辉,一片安逸景色。 高飞倚在车头上,掏出烟递了过去:“到底什么事?是不是需要我帮忙?” 铁屠接过烟,却没有点燃,缓缓的说:“是,是需要你帮忙。” 高飞笑了笑:“呵呵,老铁,到底有什么事你直接说,别整的阴阳怪气的,看着不得劲。你以前可不是这样子的。” 铁屠把烟卷慢慢的揉成碎末,仍然用低沉的声音:“我今晚约你出来,是想问问你,你到底爱,还是不爱秦紫阳。” “秦紫阳?” 高飞眉头皱起:“老铁,你也认识秦紫阳?” 铁屠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说:“你不用管,你就说,你到底爱不爱她吧。” 虽说和铁屠有着过命的交情,可他总是这样冷冰冰的,高飞也有些烦了:“老铁,我爱不爱秦紫阳,那是我的事情,我好像没权利告诉你。” 铁屠好像冷哼了一声:“但你今晚必须得告诉我,你爱,还是不爱她。” 铁屠不可理喻的固执,也让高飞烦了,啪的把烟头扔掉:“曹,我要是不说呢,你能把我怎么样!?” “你不说,我就――揍你!” 铁屠说出最后两个字时,嘴里发出一声低吼,就像是一只猎豹那样腾空而起,狠狠一脚对高飞的面门踢了过来。 “沃曹,你敢和我玩真的!?” 高飞怪叫一声,身子猛地后仰,上半身完全贴在了车头上,铁屠的右脚几乎是擦着他的鼻尖,挂着风声就扫了过去。 铁屠一脚撩空后,不等招数变老,左脚电闪般跟上,这次是冲着高飞的心口而来,看那恶狠狠的样子,好像要把他一脚踢死个比的拉倒。 就算是泥人也有个土性,铁屠的不可理喻真激怒高飞了,嘴里又骂了句什么,迅速一个翻滚。 咣当一声! 铁屠的左脚狠狠踏在了宝马车的车头上,当即就把铁皮踹出了一个窝子。 “我干你老婆的,你敢坏我的车子!” 高飞大骂声中,矮身躲开铁屠向后猛捣的左肘,贴地一个扫堂腿,冲他刚落地的右脚脚踝就扫了过去。 第313章 我欺负了兄弟的女人! 在部队时,铁屠就以打架凶狠,作风强硬冷酷而著称,就像他的名字。 哪怕是在训练时,他也会这样认真,搞得那些和他对练的战友,都很头疼。 铁屠的特点,高飞当然也清楚。 所以在眨眼间受到他连续三次攻击后,高飞还手时也没留情,可以说是全力以赴。 铁屠可不是法国外籍军团中那些仗着体格健壮,就知道硬碰硬的欧美青年,比方大猩猩和詹姆斯等人。 用当年教官的话来说就是,铁屠集合了恶狼的凶残,猎豹的灵敏,以及野猪的蛮力为一体,任何人在和他近身格斗时,都会有性命之忧的。 不过高飞却没觉得太头疼,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格斗本领,就算铁屠超水平发挥,也不一定打败他,最多也就是拼个两败俱伤拉倒。 其实,当年教官也有一段话来评价高飞:这就是一条长着两只魔爪的毒龙,有着超常的快速反应,和捕捉战机的独特目光,以及非人的柔韧性,属于那种打不死却能累死别人的小强。 现在,时隔多年,被教官亲口称赞过的两个西南军区最为出色的特种兵,在这个晚上开练了,刚一交手,他们就使出了浑身的本领。 老天爷可以保证,不管是高飞还是铁屠,都没有伤害对方的意思,但如果谁敢大意,谁就会遭到致命打击。 所以俩人不得不全部打起精神,把对方当做是平生劲敌,全力以赴。 就在高飞莫名其妙和铁屠战成一团时,叶心伤站在几百米的一棵树下,正痴痴的望着这边。 那边,有两个人在生死搏斗(无论在谁眼里,都能看出他们是在以命相搏),而起因,就是因为高飞动了他的女人,铁屠要替他讨还公道。 叶心伤并没有盼着铁屠能把高飞揍的满地找牙,因为他知道,这件事根本不怪高飞。 要怪,就只能怪他太爱秦紫阳。 如果非得怪高飞的话,那只能怪他不知道秦紫阳,是叶心伤爱的女孩子。 他肯定,假如高飞知道他苦恋秦紫阳那么多年的话,就算秦紫阳脱光了跪在地上求着高飞上她,高飞也不会答应的。 因为高飞把叶心伤当做了兄弟,怎么可能欺负自己兄弟的女人? 也正是叶心伤从没有对高飞说起过他和秦紫阳的恋情(那时候他不说,就是担心高飞会笑话他,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人家军区大首长,怎么可能会把女儿嫁给一个毫无背景的大头兵?),所以高飞才不知道,所以才有了今天的这场误会。 就在叶心伤满腔苦水的胡思乱想时,那边高飞和铁屠的激战已经达到了白热化,俩人都杀出了真火,不但都全力以赴,而且出手都用上了最致命的杀招,低喝连连。 “不好!” 叶心伤怵然一惊,身形一晃向那边电闪般蹿去。 不管那俩人谁伤了谁,或者是两败俱伤,都不是他愿意看到的,因为这件事本来就是他的麻烦,绝不能因此而连累铁屠和高飞。 叶心伤没有看错,高飞和铁屠现在出手都使用了杀招。 如果对手换成别人,可能早就受伤甚至一命呜呼了。 “嗨!” 高飞迅速起脚横撩,与同样抬脚侧踢的铁屠右脚一碰,不等两强相撞产生的痛感传来,他身子已经突地跃起,半转身屈起右肘,狠狠捣向铁屠的脸! 高飞起跳要比铁屠快了半个瞬间,铁屠这时根本来不及同样跃起抵挡,更因为右脚还没有收回无法躲避,眼看就要伤在高飞右肘下,也是一声暴喝,竟然不再躲闪,左拳由下而上,电闪般击向高飞下巴:“哈!” 此时,叶心伤已经扑倒近前,大喝道:“住手!” 几乎是叶心伤暴喝的同一瞬间,高飞的右肘,和铁屠的左拳,都狠狠的、准确的命中了目标:砰――砰! “沃曹!” “特么的!” 随着两声闷响,高飞和铁屠齐声大骂,就像两块拥有同样磁场的磁铁那样,攸地向两旁分开,各自向后退出了足有七米。 铁屠的右眼,已经被高飞右肘捣成了熊猫眼。 而高飞,双手扳住下巴,猛地一用力――咔吧一声,脱臼的下巴重新安上,接着吐出了一口血水,与铁屠同时骂道:“草泥马的,你敢揍我嘴巴(眼睛)!” 骂声未落,俩人齐声低吼,就像两头打了鸡血的疯牛那样,向对方凶猛的扑去! “我说了,都住手!” 叶心伤及时站在俩人中央,抬手猛地大喝。 “叶心伤,你滚开,让我废了这王八蛋!” 高飞和铁屠又是齐声大骂,但却没有绕开叶心伤去攻击对方,而是眼睛血红的瞪着对方,杀意凛然。 叶心伤淡淡的说:“谁要是先动手,我就帮着谁废了另外一个。” 他不说谁先动手,就帮着另外一个对付这个家伙,却反其道而行之,那是因为他非常了解这俩鸟人:如果他真要那么说的话,这俩家伙肯定会狂傲的拍着胸脯,说些诸如‘来呀,看老子是如何双拳敌四手’的话。 他偏偏这样说,就肯定这俩人绝不屑和他联手,去欺负另外一个。 果然,听叶心伤这样说后,高飞和铁屠俩人都狠狠对地上吐了口吐沫,指着对方的鼻子骂道:“小笔,今天先放你一马,总有一天我会把你打垮掰下来,敢打我下巴(眼睛)!” 明确感受到那种凌厉的杀意瞬间消散后,叶心伤才松了口气,拿出烟分给俩人。 刚才打斗中,高飞的火机不知道掉到哪儿去了,刚点完烟的铁屠伸手过来,啪的一声给他点燃。 吸了口烟,高飞说道:“不谢!” 铁屠冷冷的说:“不用你谢。” “但你得给我修车,麻痹的,我刚买的车子好不好?” 高飞骂了一句,走到车前摸着车头上那个大窝子,扭头看向叶心伤:“心伤,你告诉哥们,这野猪为什么冲我发疯?我是骗他妹子了,还是干他老婆了?” 叶心伤还没说什么,铁屠就闷闷的说:“我没有妹子,更没有老婆,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叶心伤苦笑一声,走到路边坐下:“高飞,这件事都怪我,你先听我和你解释一下。” 高飞和铁屠对望了一眼,走到叶心伤身边,分坐在他身边。 叶心伤还没有说话,就先叹了口气:“唉,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 铁屠不耐烦的打断他的话:“曹!这有什么不好说的?不就是他不顾兄弟之情,上了你苦恋二十多年的女人!?” “什么?老铁,你放的什么屁?” 高飞怪叫一声:“我啥时候动心伤的女人了?你今晚必须得和老子说清楚!别以为咱们关系好,老子急了同样告你诽谤!” 铁屠冷笑,不顾叶心伤的阻拦,反问道:“还记得我们开练之前,我问你爱,还是不爱秦紫阳那个问题吧?” “是,你是问过!可秦紫阳那沙比娘们和心伤的女人有什么……” 高飞骂骂咧咧的刚说到这儿,忽然愣住,眼珠子瞪的老大,看着叶心伤,就像见了鬼那样。 叶心伤这时候倒是很平静,苦涩的笑了笑:“不错,秦紫阳就是我苦恋二十多年的女孩子。这些年来,我一直在追她的。” “你、你――沃曹!” 高飞说着,猛地想到一件事,顿时懊悔的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光:“打死你这沙比,你怎么没想到那件事!?” 当初在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沈银冰遭到鬼脸女人挟持后,叶心伤曾经插手此间,挟持白板要和詹姆斯做交易,救走鬼脸女人。 事后,詹姆斯俩人曾经和高飞说起过。 那时候,高飞就怀疑叶心伤和鬼脸女人之间的关系,肯定不一般,并决定等以后见面了,非得好好问问他不可。 不过,那晚高飞就见到了叶心伤和铁屠,但他却没有机会问,因为黄河岸边那诡异的一幕,早就让他忘记了这件事。 事后,‘日理万机’的高总,也就彻底把这事给抛在脑后了,哪怕是在认出秦紫阳就是鬼脸女人后,但却没有想到她和叶心伤的关系。 现在,当叶心伤告诉他,说秦紫阳就是他苦恋二十多年的那个妞后,他才猛地想到这件事,从而确定了俩人的关系。 想到自己竟然很耀武扬威的把兄弟的女朋友给强女干了,高飞就觉得自己简直太不是人了,这才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光。 抽了自己一耳光后,高飞还不解气,正要反手再抽回来时,却被叶心伤拦住了:“高飞,别这样,这件事根本不怪你。” 高飞双眼一翻,冷冷的问道:“不怪我怪谁,难道怪你!?” 叶心伤垂下眼帘,沉声道:“你说的不错,这件事的确怪我的。怪我不自量力的苦恋她,怪我没有把她早点介绍给你认识,怪我在得知她为了家族利益和高家结盟后,仍然不甘心的想追到她。” 高飞狠狠吸了一口烟:“原来,你早就知道我的真实出身了?” 叶心伤摇摇头:“也是刚知道不久,就在紫阳来冀南的前夕。唉,说实话,你和紫阳无论是相貌,还是家世,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本该为你们祝福,不该妄想再得到她的。” 高飞冷笑:“这些都是屁话,说什么也晚了。叶心伤,我现在问你一件事,你必须老实回答,要不然我们兄弟就没得做了。” 叶心伤语气中带着诚恳:“你问,知道的,我一定会说。” 高飞缓缓的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安归教’这个名字?” “安归教?” 叶心伤双眼微微眯起:“我听说过,而且我还知道有本经书,叫《安归经》。” 第314章 23年前的那件悬案! 高飞现在已经确定,秦紫阳就是安归教中的人。 至于她是东宫、还是西宫或者中宫的辖下,甚至她是不是安归王,高飞就不知道了。 他以为,叶心伤既然苦恋秦紫阳那么多年,那么就该知道她是安归教中的人。 果然,叶心伤不但听说过安归教的名字,还知道有本经书叫做《安归经》。 高飞心中一动,也来不及问别的问题了,赶紧问道:“你是从哪儿见过那本《安归经》的?经书的封皮是什么颜色!” 叶心伤有些奇怪,反问道:“你也见过这本经书?” 高飞有些着急的说:“你先别管这些,回答我的问题,这对我,对你来说,都很重要的!” 看高飞很着急的样子后,叶心伤也不废话:“那本经书是青色封皮,是我小时候去紫阳家玩时,在她父亲的书房内看到那本书的。那时候,我根本不认识书上三个字叫什么,还是紫阳告诉我说的。但是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那本书。” 高飞沉吟半晌,才说:“青色封皮的经书?原来,原来秦家是安归教西宫的人,甚至是那个宫主!” 在高飞提到安归教、安归经时,叶心伤和铁屠俩人都没有感觉意外。 因为他们都知道,高飞正和身为安归教中人苏北山的女儿谈恋爱,那晚还曾经赶到黄河边试图援救苏北山,知道这些没啥奇怪的。 但他们却没想到,高飞竟然能根据经书封皮的颜色,说出秦家和安归教中西宫有关的话来,马上就大吃一惊。 要知道,从大汉帝国到现在,各朝各代都在秘密调查安归教的事,但从没有哪个朝代的掌权人,见过真正的《安归经》,更不知道经书封皮颜色还有着深刻的意义。 一直到了当代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冀南发生了一起诡异的谋杀案,这才促使当局用派遣最为出色的特工,深入调查此事,从而获悉了《安归经》内一些最基本的秘密。 而叶心伤和铁屠俩人,近期得到的任务,就是暗中调查《安归经》一事。 不过,因为叶心伤苦恋的女人,和这个邪教有着紧密的关系,他也隐隐猜到秦家的不一般,但就是因为‘爱情’这个东东在作怪,所以叶心伤一再对秦紫阳忍让,希望她能悬崖勒马,千万不要试图和国家对着干。 同时,他心里也存着侥幸:秦家(秦紫阳)之所以企图得到苏北山手中的经书,很可能是因为经书内藏着一个宝藏。而她本人,则和安归教没啥牵扯的。 但现在看来,叶心伤的愿望落空了,因为高飞竟然知道经书颜色所代表着什么,这足以说明苏北山手中那本经书,真落在了高飞手中。 秦紫阳接近高飞,不惜被他欺负,就是为了这本安归经! 想到心爱的女孩子,竟然为达到目的,而甘心被自己兄弟欺负,叶心伤就心如刀割,不小心喘差了一口气,接着就开始剧烈咳嗽了起来。 叶心伤的剧烈咳嗽,打断了高飞的沉思。 铁屠轻轻的叹了口气,抬手在叶心伤背上轻轻拍打着,看着高飞缓缓的说:“高飞,现在好像也没啥可瞒你的了。我和心伤,正奉了上面的命令,暗地里追查安归教,希望能在今年秋分之前,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要不然就只能等到来年秋分了。” 高飞看着铁屠,等叶心伤的咳嗽渐渐止住后才问道:“为什么是秋分?你们到底还知道一些什么,能不能告诉我?” 铁屠抱歉的摇摇头:“对不起,这是国家机密,你现在已经离开了九龙王,没权利知道这些事……” 铁屠还没有说完,擦了擦嘴角的叶心伤忽然说:“我觉得,该让高飞知道这些。” 铁屠眉头微微一皱,随即松缓:“好吧,也许你说的不错。那你来说吧,我做补充。” 叶心伤点了点头,又点上一颗烟后才说:“自从大汉帝国末年开始,安归教就像东晋出现的白莲教一样,成了各朝各代统治者的心头大患,因为它以祸乱天下、光复楼兰古国为宗旨。根据国家零一号绝密文件记载,世界上总共有四部线装本《安归经》,分别被安归王,和他手下的三大宫主手中。至于经书的内容,文件中没有提到,却明确说明了,四本经书分四种颜色。安归王的是白色,东宫的是红色,西宫的青色,而中宫的则是黑色。” 高飞点了点头,却没有说什么。 叶心伤继续说:“我小时候在秦家见过的那本《安归经》,封皮是青色,现在我才猜到她父亲很可能是西宫宫主。不过,这件事在没有找到确定的证据之前,我是不会乱说的,因为秦家凭借在三年内战、抗美援朝、对越自卫还击站中的铁血表现,一直被国家所重用。但近期他们的一些诡异行动,却引起了国家重视,继而开始派人暗中调查。但当局却没有把秦家和安归教相连――知道秦家很可能是安归教中的人的秘密,唯有我们三个知道。” 高飞这才说话:“呵呵,就算你知道,可你也不会说的,对吗?” 叶心伤沉吟片刻,才缓缓的摇了摇头,涩声道:“我不能说。” “既然你不说,老铁不说,那我也不会说。” 高飞淡淡的说:“好了,你继续说,国家为什么开始注意安归教了?” 叶心伤坦然道:“因为苏北山父女的名字,都曾经出现在过of刺客平台上。” 高飞皱眉,不解的问道:“每年都有可能有华夏人名字出现在杀手平台。像这种小事,当局相关部门也会注意?” 铁屠这时候插话了:“我们注意苏北山父女,是因为他们和23年前的一桩悬案有关。” 高飞很自然的问道:“什么悬案?” 铁屠淡淡的说:“二十三年前,苏北山曾经在楼兰古国遗址呆过两年,回来后他妻子就发生了意外。” 高飞更加不解:“每天都会有人发生意外,你们凭什么会单单注意苏北山的妻子?” 叶心伤接过来回答:“因为她妻子的死因很可疑,是中毒而死,中毒后的反应与绝密文件中记载的楼兰宫廷毒药‘天堂’相符,中毒者死后尸体呈半透明状态,且尸身不腐,栩栩如生,至今被相关部门秘密保存着。” 高飞愣住:“什么,沈银冰的母亲,是中毒死亡?” “是的,机密文件里就是这样说的。” 叶心伤解释道:“正因为苏北山的妻子死的很诡异,牵扯到了安归教,所以国家早在23年前,就开始秘密关注他了。不过,在这23年中,他一直没做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所以相关部门也始终没有动作,知道他的名字出现在杀手平台上后,相关部门才意识到安归教中人沉不住气了,生怕苏北山掌控安归教中某个秘密泄露,这才决定要下杀手。相关部门在获悉这些后,才派遣我和铁屠来到了冀南。” 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唇,叶心伤继续说:“但我们说什么也没想到,不等我们彻底掌控苏北山,他却莫名其妙死在了黄河边上。我们回去后,马上就把那晚的情况,详细向上级领导汇报,引起了上面的高度重视。这次,不但我和铁屠来到了冀南,就连白龙也参与了进来,但现在我还没有看到她。” 现在高飞仍然沉浸在沈银冰母亲的神秘死亡中,考虑着是不是该把这件事告诉她。 同时,他也敏锐的意识到,就像惊蛰后的虫子那样,安归教现在正蠢蠢欲动,而秦紫阳夺取《安归经》,只是其中一个小插曲。 直等到烟头烫手还有,高飞才从沉思中清醒过来,再次问道:“那,刚才老铁为什么会说,要赶在秋分之前,必须得掌握一些安归教中的秘密?这和季节,有什么关系?” 铁屠和叶心伤对望了一眼,才缓缓说道:“根据零一号文件中的记载,秋分这天下午五点,也就是当太阳即将陷入黑暗时,沙漠中就会出现一座古城,真正的楼兰古城!传说,楼兰古城的地下王宫中,藏有大批的财富,与一些很重要的文字记载。要想进入古城,必须得依靠《安归经》。” 高飞张大嘴巴:“不会吧,说的这样神乎其神。” 叶心伤点点头说:“很可能说的是真的。而且根据相关专家在文件中的推测,23年前,也就是苏北山在楼兰遗址呆的那两年,很可能进入过楼兰古城。至于他在楼兰古城中看到了什么,我们不清楚。” 高飞满脸都是不信:“专家的话你们也信?如果苏北山真去过真正的楼兰古城,那他为什么没有拿点东西回来呢?” 叶心伤回答:“这个问题除了他本人外,谁也不清楚。我们猜测他可能进去过楼兰古城,那是因为他回来后,妻子就中了唯有楼兰王庭才拥有的‘天堂’剧毒。” 高飞甩了甩脑袋,低声骂道:“曹,搞得我有些头晕脑胀了――你们谁都别说话!我问你们,你们在察觉出秦紫阳来冀南,就是为了寻找苏北山那本《安归经》后,是不是一直躲在暗中密切观察,准备等她拿到经书后,才玩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把戏,抢走《安归经》,然后再根据上面的提示,抢在秋分之前赶去楼兰,去寻找传说中的楼兰古城?” 铁屠眼中闪过一丝惭愧之色:“我们不知道经书的具体下落,只能这样做了。我曾经和心伤仔细商量过,这样做虽说会让秦紫阳不开心,但却算是变相救她。只要我们能找到四本经书中的一本,再根据书上的提示去沙漠碰碰运气,也许能得到一些什么。” 第315章 我也要去楼兰古城! 高飞问:“你确定只凭着一本书,就能看到传说中的楼兰古城?” “不确定,要不然的话,很可能拥有一本《安归经》的秦家,也没必要找苏北山来要经书了。” 铁屠淡淡的道:“不过,我们说什么也没想到,秦紫阳为了得到经书,会――咳,高飞,问你,你真有一本《安归经》吗?” “有。” 高飞点头:“如果你们想要,我随时都可以给你。” 铁屠眼里飞快的浮上一层喜色:“真的!?” 高飞晒笑一声:“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铁屠狠狠一拍手掌:“那太好了,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高飞给他泼凉水:“先别高兴,因为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他肯定要加入其中。” 叶心伤替高飞回答。 铁屠一愣,看向高飞,后者缓缓点头:“不错,想我拿出经书的条件,就是必须得带我去楼兰古城那边。” 铁屠不解的问:“你去那边做什么?你现在身边有大把的女人――咳,我的意思是说,你现在已经很幸福了,有必要去跟我们冒险?” 叶心伤又替高飞回答:“他去,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到楼兰古国中的宝藏。某些人最大的缺点,就是花钱太大手,一两家小小的餐厅,不足以支撑他的开销。” 高飞讪笑一声:“嘿嘿,生我者――那个谁也,知我者,叶心伤是也。丑话说在前面,如果你们不想让我去的话,我有权不交出《安归经》,因为这也不是我的东西。假如你们非得以国家大义这种大帽子来压我,惹急了我,我就交给那个千方百计求书的人。” 不等脸色一变的叶心伤说什么,高飞就直截了当的说:“心伤,说句实在话,我真的很反感被秦紫阳缠着。今天还想过,既然她纠缠我,只是垂涎我手中的经书,那我何不干脆把书交给她拉倒?只要她答应不会伤害一些人,我才懒得管她拿去经书做什么呢。” 高飞继续说:“更何况,今天已经是18号了,距离秋分好像没几天工夫了吧?再加上有了我这个强援的加入,你们本次的楼兰之行,安全系数岂不是大大提高?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 “今年的秋分是9月23号,距离现在还有四天。” 铁屠算了一下日子,和叶心伤对望了一眼,才伸出手:“好,我们答应你。如果真找到了楼兰古城,你可以拿一些宝藏,但记住不要太贪――我们答应你加入,并不是因为马上就秋分了,这次不去就得等来年。因为上级领导并没有让我们必须今年秋分去,只是我们自己觉得,越早去越好。” 叶心伤也伸手,放在铁屠的手背上:“从明天开始,我们就将准备本次之行的所有备用品,并在21号之前赶到西域地区。” 高飞右手重重拍在叶心伤的手背上:“那就一言为定!你们现在就可以走了,到时候通知我,我会带着《安归经》找你们会合。” “再见,铁屠,我那边有车。” 叶心伤站起来,和铁屠说了一句,当先向远处走去。 从他和高飞约定好了21号之前动身,到他驾车离开,就再也没有提到秦紫阳。 高飞也没有提,因为有些事已经发生了,就像一盆水泼在沙漠里,再也无法收回来。 “那样功利性极强的女人,根本就配不上你的。心伤,你最好是忘记她。要不然的话,以后每当我想到她,心里就会别扭。” 望着远去的车子后尾灯,高飞喃喃的说着,抬手摸了摸下巴又骂道:“铁屠这个沙比,揍得哥们好疼!” ―― 9月19号,下午两点,方小艇走上了纪委大楼。 那些科室成员看到方书记脸色阴郁的样子后,老远就躲在了一旁,弯腰低声问好。 领导心情不爽时,聪明人都知道闪一边去的,免得遭到无妄之灾。 方小艇踩着半高跟鞋,哒哒的步行走到了三楼的走廊中。 她的办公室,就在三楼最东边的房间。 方书记的办公室是由四个房间组成的。 最外面一间,是摆放着两张沙发的小型休息室,这是供前来找领导汇报工作的人休息所用,屋角有饮水机。 第二间,则是秘书办公室。 第三间,才是方书记的办公室。 第四间,则是一个朝阳的小套间,那是供方书记休息所用。 方小艇穿过外间的小休息室,来到秘书办公室时,秘书王晨站了起来,低声说:“方书记,有人在您办公室内等您。” 听王晨这样说后,方小艇黛眉微微一皱,眼神里带着责怪。 有人找她,完全可以坐在外面的小休息室,由王晨陪着等方书记嘛,干嘛要让那人去她办公室内呢?这要是如果看到了不该看到的文件,后果谁来负责?王晨也不是第一天干秘书了,怎么可能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看出方小艇很不高兴后,王晨连忙低声解释:“方书记,客人是个从京华来的女孩子,姓秦,她说她是您未来的儿媳妇,所以我就……” 哦,原来是秦紫阳呀。 听王晨这样说后,方小艇的脸色马上就变得好看了,点点头说:“嗯,我知道了。你守在门口,如果有人来找我的话,就说我现在正接待一位非常重要的客人。” 王晨答应道:“好的,我知道了方书记。” 方小艇推门走进了办公室内。 办公桌左侧靠墙的沙发上,坐着个身穿黑色套装,身材高挑,穿着很是利索的短发女孩子,看到方小艇进来后,连忙站了起来:“方阿姨,您好,打搅您的工作了,我是秦紫阳。” 以前陈破天曾经给高雅撮合过秦紫阳,方小艇早就听说过这个名字,也知道她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子,不过却从没有见过她。 今天方书记终于看到了那个蔑视自己小儿子,却被大儿子强迫,还曾经绑架过她的女孩子了。 说实话,方小艇很欣赏秦紫阳干净利索的外表,与那股子巾帼不让须眉的气质。 不过,一想到她曾经绑架过自己,这些好感顿时就烟消云散了,继而点了点头,淡淡的嗯了一声,就走向了办公桌后面。 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秦紫阳的家世的确很吓人,可在方小艇心中,却也算不了什么。 人家大伯哥就是当今华夏的一号首长,区区一个将军的女儿――哼,要不是看在陈破天的份上,方小艇也许根本不会正眼瞧她一眼。 秦紫阳看来很清楚方小艇为什么要冷淡她,也没有在意,仍然微笑着站在那儿。 方小艇摘下遮住她大半个沉鱼落雁之貌的眼镜,放在桌子上,又端起王晨早就给她准备好的茉莉花茶,轻轻抿了一口后,这才淡淡的说:“坐下说话吧。” “谢谢方阿姨。” 秦紫阳低声道谢后,才慢慢坐了下来,双膝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腰板挺得笔直,一看这坐姿,就让人感觉很受尊重,心里很舒服。 唉,她和沈银冰一样,都是女孩子中的极品,哪一个也能配得上我儿子高飞。 可惜的是,沈银冰是修罗道中人,而她,却是存着不良居心来接近我儿子,又曾经绑架过我。 真是搞不懂,老天爷到底是想玩什么,为什么让我看中的两个女孩子,都不能跟随我儿子呢? 方小艇心中轻轻的叹了口气,脸上终于浮现了一丝笑意:“紫阳,你现在住在哪儿呢?” “方阿姨,我就住在泉城宾馆。” 秦紫阳干脆的回答后,不等方小艇再问什么,就主动说:“方阿姨,我今天来,第一是想见见您,第二,是想和您解释一下当初在稻花香大酒店的误会,第三,而是向您作保证。” 方小艇嘴角微微一翘:“现在你已经见到我了。” 你的第一个愿望已经实现了,那就别罗嗦了,干脆说剩下的两件事吧。 听出方小艇话中的意思后,秦紫阳微微垂下眼帘:“方阿姨,当初在稻花香大酒店时,我的确不知道您和高叔叔就在里面。我知道,您肯定很反感,或者说怀疑我为什么那样做。其实,我很想详细的向您解释一下,但这里面牵扯到国家机密,所以我只能简单的说一下。” 方小艇端起茶杯,示意秦紫阳可以解释了。 “在我简单的说一下之前,还请方阿姨不要随意对别人说出这些,其中也包括高飞,因为这事关国家军方的高度机密,别人知道后,是有害无益的。” 秦紫阳再次请求方小艇保密时,语气中带有了哀求的意思。 难道当初她真是在执行军方的高度机密任务,我和建成只是运气不好才遭到绑架的――方小艇心中这样想着,表面却依然淡淡的说:“关于保密这一点,你大可以放心,因为我本身就是纪委书记,当然懂得国家相关部门的保密条例。” “谢谢方阿姨的理解。” 再次道谢后,秦紫阳才说:“早在23年前,冀南曾经发生过一起诡异的谋杀案,死者就是苏北山的妻子,沈若萱。” 正端着茶杯,很有风度品茶的方小艇,听秦紫阳说出沈若萱的名字后,双手一抖,差点把茶杯扔掉,失声叫道:“什么,沈若萱是被谋杀的!?” 经过和沈银冰的一番长谈后,方小艇已经知道26年前救下儿子的好心人,就是苏北山的妻子沈若萱了。 而且,沈银冰也曾经告诉方小艇,说她母亲是意外去世。 但现在秦紫阳却说,沈若萱是被谋杀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很诡异的谋杀! 这也不能怪她不吃惊。 方小艇如此吃惊的表现,当然会被秦紫阳看到,于是就惊讶的问道:“方阿姨,您不会认识沈若萱吧?” 方小艇深深的吸了口气,缓缓的说:“苏北山的妻子沈若萱,就是26年前,救下高飞的那个人,我能不认识她么?” 第316章 不许在门缝里偷看我! 听方小艇这样说后,秦紫阳呆了。 她说什么也没想到,沈银冰的母亲,竟然是当年救下高飞的那个人。 马上,她就自以为想到了一些事:怪不得陈爷爷(陈破天)说,方小艇很中意沈银冰呢,原来她是高飞恩人的女儿! 其实秦紫阳根本不知道,方小艇也是昨天才知晓沈银冰的母亲,就是26年前救下高飞的人。 要不然的话,当初在京华高家时,方小艇就会把这些告诉高老爷子。 方小艇相信,依着高老爷子的脾气,在知道这个消息后,肯定会选择让高飞和沈银冰交往,籍此算是报恩了。 但可惜的是,方小艇还没有来得及把这个消息告诉京华那边,却又从某位得道高僧哪儿得知,沈银冰竟然是六道中修罗道中人。 就算方小艇再怎么感激沈若萱,可也绝不会让儿子和一个修罗道中人处朋友的,相信天下所有的母亲,都会这样做的。 方小艇认识沈银冰老娘这事,大大出乎了秦紫阳的意料,这让她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在接下来还能不能按照自己的计划,来打消方小艇对她的怀疑。 幸好,就在秦紫阳踌躇不决时,方小艇却淡淡的说道:“虽说我很感激沈若萱,但这并不代表着我看好沈银冰。如果你能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我还是会劝高飞选择你的。” 方小艇说到最后这句话时,傲气的‘嘴脸’显露无遗。 如果放在以前,秦紫阳早就冷笑着扭头闪人了:你狂什么呀你,姐们可不吃你这一套! 但现在,秦紫阳却没觉得受到什么轻蔑,而是心中一喜,赶紧继续说道:“按说,一件普通的谋杀案,不应该引起国家相关单位的注意。但因为沈若萱被害的方式很独特,或者说很诡异,与历朝历代当权政府所铲除的邪教有关,所以才――” 方小艇一是出于好奇,而是因为被害人是她的恩人,所以很关心沈若萱之死有多诡异,就打断她的话:“她是怎么被害的?又怎么和邪教有关了呢?” 恰到好处的露出一点为难之色,就在方小艇刚要说‘如果这牵扯到国家机密,你可以不说’时,秦紫阳说了:“她是中毒死的,死后尸体呈半透明状态,且尸身不腐,栩栩如生……” 接下来秦紫阳所说的这些,与叶心伤、铁屠俩人告诉高飞的那些,基本上大同小异。 区别就是她取代了叶心伤、铁屠的地位,奉军方之命,秘密调查某个邪教,并查出沈银冰之父苏北山手中,有本事关重大的经书。 为了得到这本经书,秦紫阳曾经率军区内的高手,暗中找过苏北山,但都遭到了神秘的杀害,有的是七窍流血而死,有的却是忽然疯癫了。 为了确定苏北山是邪教中人,掌握了一定的邪术,秦紫阳还举了个例子:“方阿姨,也许你曾经听说过,在几个月前,冀南曾经有过一次‘防非典传染病’的实地演习。其实,那次并不是演习,而是真有人中了类似于非典的病毒。而病原体,就是来自苏北山别墅卧室中一只白色的狒狒。” 冀南曾经有过一次‘防非典传染病’演习的真相,方小艇曾经听说过,后来也知道其中的主角,竟然是她亲亲的宝贝儿子高飞。 当时在得到这个消息后,方小艇第一反应就是庆幸,庆幸儿子能吉人天相,逃过一劫。 只是她说什么也没想到,秦紫阳竟然告诉她说,那次的传染源,竟然是来自苏北山卧室中的一只白色狒狒。 马上,方小艇就追问:“你见过那只白色狒狒?” 秦紫阳点头:“嗯,我最后一次刺杀苏北山时,杀死了那只白色狒狒。” 方小艇若有所思的点头:“哦,原来是这样。你继续说。” “最后那次刺杀苏北山,虽说我干掉了白色狒狒,但险些落进了他静心设计的陷阱中。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机会接近他了。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年他做事很小心,官方根本没有抓捕他的证据――被逼无奈之下,我只得出此下策,绑架他女儿沈银冰,借此来要挟苏北山拿出那本经书。可我真的没想到,那晚方阿姨您和高叔叔,竟然也会在……” 说到这儿后,秦紫阳轻轻咬了下嘴唇,垂下了眼帘。 虽说她没有像林妹妹那样受到委屈后就会掉泪,但此时的样子,比掉泪还让人感到心疼。 方小艇叹了口气,脸色和蔼了很多:“原来是这样,看来阿姨我误会你了。你放心,阿姨自己心中有数,有关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我是绝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秦紫阳低声回答:“谢谢阿姨的理解。” 方小艇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案几后面,挨着秦紫阳坐下,轻轻揽住她的肩膀问道:“不过,我听说你和高飞,好像发生了一点误会,他、他欺负你了?” 听方小艇问出这个问题后,秦紫阳的眼圈一红,刚才努力很久都没有营造出的悲伤情绪,刷的一下就被泪水所突破。 “方、方阿姨!” 秦紫阳低低的叫了一声,双手捂住脸歪倒在了方小艇的怀中,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低声呜咽了起来。 她在遭到高飞的羞辱痛哭一场后,曾经发誓绝不会再哭。 但最终,她在叶心伤面前掉泪了,今天又在方小艇怀中,无声的痛哭着,泪水肆意挥洒,打湿了方小艇的衣服。 方小艇当然能看得出,秦紫阳是真伤心了。 如果你儿子欺负了人家闺女,人家受到委屈后趴在你怀里哭,恐怕你也得像方小艇这样,轻拍着她的肩膀,柔声安慰她:“孩子,别哭,等我去找那个臭小子,狠狠教训他一顿为你出气!” 秦紫阳用力吸了一下鼻子,慌忙说:“别,别,方阿姨,您可千万别为此责怪高飞,因为他本来就对我有很大成见,以为我接近他,就是为了谋取苏北山留下的那本经书了。如果您再为这事训他,他肯定会更加记恨我的。” 方小艇恨恨的说:“可那小子欺负你了啊。” 秦紫阳擦了擦泪水,低声说:“不要紧的,反正、反正我早晚都会嫁给他的,我们早晚会发生那、那种关系,这也算不得什么欺负。只要方阿姨您能理解我的苦衷,不再误会我,我就心满意足了。至于高飞,我相信,只要我凡事都依着他,尽一个做妻子的本分,他早晚会接受我的。” 听秦紫阳这样说后,方小艇心中感动:这是多好的一个孩子啊。别说沈银冰可能是修罗道中人了,就算她不是,我也得撮合紫阳和儿子在一起! 一个半小时后,秦紫阳从方书记的办公室内走了出来。 方小艇亲自送到了门口,俩人又握着手的说了会悄悄话,秦紫阳才对王晨笑着点了点头,步伐优雅的走向了楼梯。 “王晨,你觉得这个女孩子怎么样?” 方小艇若有所思的看着楼梯拐角,忽然问王晨。 王晨连忙回答:“方书记,这女孩子气质不俗,一看就是大家闺秀吧?” 方小艇笑了:“嗯,这是我为高飞挑选的未婚妻。” 王晨一楞:“您为高飞挑选的未婚妻?” 方小艇说出这句话后,才意识自己说漏嘴了。 不过,王晨是她从京华带过来的心腹,百分百的信任,于是就简单的说道:“呵呵,王晨,相信你也曾经耳闻过,我在26年前,曾经失踪过一个儿子的事吧?” “26年前――” 王晨心中一动,马上鞠躬道贺:“恭喜方书记,母子分别那么多年后,还能重逢,这绝对是您以往的善行感动了上苍,所以才让您母子相认的!” “呵呵。先别声张,我还没有正式和那小子相认呢。” 方小艇开心的笑了笑,转身走进了办公室内。 “原来,高飞真是方书记失踪的大儿子。没想到,这么快就给他找了未婚妻……” 王晨喃喃的说着,眼里浮上了一抹失落。 ―― 9月20号,早上七点,阳光新城的某套公寓内。 高飞从柔软的床上爬起来,光着身子眯着眼走进了洗手间内。 因为颜红醒来,这两晚上沈银冰始终在医院陪她,高飞只好一个人在这儿居住,尽管就算沈银冰在家,他也不可能和娇滴滴的沈总同床共枕。 很多人都说男人是拔鸟无情的家伙――这句话放在高飞身上,那可是很应景的了。 想当初,他老人家被沈银冰赶出去时,是人家梁娇娇接受了他,每晚都对给予他无微不至的‘关怀’。 可这家伙,在沈银冰重新对他展开温暖的怀抱后,却马上忘记梁娇娇这个人了,宁可一个人‘独守空房’,都不知道去安慰一下人家。 高飞洗漱完毕后,又冲了个凉水澡,这才推开洗手间的门,哼着小调走了出来。 但随即,这家伙就像被踩了尾巴的兔子那样,噌的一声退回了洗手间内,半掩着房门,露出半张脸看着客厅内,颤声道:“你、你是啥时候进来的?大白天的私闯民宅,可是要对良家妇男图谋不轨?” 客厅内,满脸通红的沈银冰背对着洗手间这边,没好气的骂道:“臭流氓,就算你一个人在家,也没必要光着身子四处跑呀?” 高飞狡辩道:“我哪有四处跑,我就是从卧室跑来洗澡罢了,谁知道却被你看光了。不行,你得补偿我损失!” “是不是我也脱、脱光了,让你看回来?” “美女就是美女,不但漂亮风骚,而且还聪明。” “滚蛋,你才风骚呢你!” “哎,哎,你别走,麻烦你替我把衣服拿过来,我还有话要对你说。” 看到沈银冰要去她卧室后,高飞连忙喊住了她。 “你自己拿!” 沈银冰说着走进了自己卧室。 “那你不许在门缝里偷看我!” 高飞这个义正词严的要求,自然又换来了一句臭流氓。 第317章 高飞要远行! 高飞越来越享受当前这种平淡的生活了。 不缺吃不缺穿,白天在外面虚度一天后,晚上回家调戏一下沈银冰,然后相拥着在沙发上看鬼片,看那些南韩肥皂剧,陪着沈美人夸张的大叫,或者假惺惺的擦眼泪,然后俩人轻轻拥抱一下说晚安,各自会各自房间睡大觉。 其实这种生活加起来,他也只不过享受了一周时间,但却感觉好像过了一辈子,温馨而平淡,却又让他很向往。 和商场上的精英、生活上的弱智沈美人生活在一起,高先生觉得自己思想肯定得到了升华,要不然也不会守着如玉美人,却不想那些龌龊事。 他很享受这种生活,或者说很珍惜,所以很多次都会想,一定要守住这份幸福,这个女孩子。 就像现在,虽说一再被沈美人骂为臭流氓,可高先生却很得意,吹着小曲昂着他兄弟,大摇大摆的穿过客厅,回到了他的房间。 等他穿好衣服走出来时,沈银冰已经把从外面带回来的早餐摆在了案几上。 早餐是荤素两种锅贴,和豆浆,都是俩人比较喜欢吃的。 沈银冰穿了一件白色长裙,半低胸的那种,露出两段雪白晶莹的肩头,胸口上方却有一抹深蓝色的蕾丝,看起来很是显眼,却又透着明快的色彩。 看到高飞双眼直勾勾盯着自己胸口,摆好早点的沈银冰脸儿微微一红,下意识的向上拽了下领口,嗔怪道:“看什么呢,好像恶狼那样。” “我是在欣赏你长裙上的蓝色蕾丝,你说,这是什么材料织就的,看起来咋这么柔软呢,就是不知道手感如何。” 高飞说着,伸手就向沈银冰胸口摸来。 沈银冰飞快的在他手背上拍了一巴掌:“拿开你的爪子,乖乖吃饭,要不然不理你了!” “喳,我尊敬的女王陛下!” 高飞奴气十足的答应了一声,顺手捏起一个锅贴填在了嘴里,夸张的大嚼起来说:“看着美女吃锅贴,才是真正的色香味俱全,绝对是人生一大享受也!” 沈银冰噗嗤一声轻笑,翻了个白眼:“你就贫吧你――你有什么事要和我说。” 拿起纸杯用吸管喝了口豆浆,高飞轻描淡写的说:“哦,是这样的,我要出趟远门,今晚就得出发,最初估计在外面要呆个三五天,具体的说不定。” 正拿起一个三鲜锅贴要向嘴里送的沈银冰,闻言一楞,慢慢的放下低声问:“你要去哪儿?做什么去?” 和铁屠叶心伤俩人去西域沙漠那边的事,高飞当然不会告诉沈银冰,一来是怕她担心,再者她知道这种事也没啥好处,所以早就准备好了说辞:“哦,前天在医院里,你不是告诉我说,经商要想做大,得有自己的自主品牌吗?我这次出去,就是和昔日两个朋友却外地考察一个项目。嘿嘿,到底是什么项目,暂且保密,到时候说不定会给你一个惊喜的。” 听高飞这样说后,沈银冰心中松了口气,很仔细的把手里的锅贴吃完,才说:“既然你不愿意说那就算了,不过我想告诉你的是,在商场上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尔虞我诈,所以你必须得多长两个心眼,免得被人骗了,还在帮着别人数钱。如果拿不定主意的话,你可以给我打电话。再怎么说,我也比你更了解商场上那些勾当。” 高飞点头:“嗯,嗯,到时候少麻烦不了沈总您的。” 沈银冰也没理他的调侃,慢条斯理的又吃了个锅贴后,才盯着盛着豆浆的纸杯说:“我知道你自尊心很强的,不过我还是想告诉你,其实你没必要非得自己搞什么自主品牌,你完全可以去公司帮我,反正我早晚都是你、你的人,北山集团也是你的产业。虽说企业不是很大,可比你重新创业总是简单了不少。” 高飞伸出手,放在沈银冰的手背上,轻轻摩挲着轻笑道:“你说的这些,我早就想到了,而且我也早就做好了人财两得的心理准备――哎哟,你慢点掐,会疼的!那个啥,说正事。正是因为有你这个强大的后盾,所以我才不用像其他人创业时有所顾忌,才能放开手的拼搏一下,说不定还真成功了,最终成为华夏的比尔?盖茨呢。” 沈银冰五指和高飞的手紧扣着:“昂,行,那你就是放心大胆的去做。具体你要什么时候走?” 高飞回答说:“今晚,十点的飞机。” 沈银冰黛眉微微一皱:“还要坐飞机?” “是啊,时间就是金钱嘛,反正我有个亿万小富婆做老婆,不在乎坐飞机的那点小钱。” “死样,谁是你老婆了呢,你给我闭嘴吧!” 沈银冰俏脸一板,拿起个锅贴填进了他的嘴里。 看着高飞在那儿大嚼,沈美人再次风情万种的一笑,低声说:“晚上,我去机场送你?” 高飞摇头:“不用了,我的那俩朋友来接我,你就在医院陪着红姐吧。哦,对了,我会嘱咐餐厅那边的安保,我不在的日子里,城阳会做你的专职司机,对你提供24小时的贴身保护,以免在我远行时,有些狂蜂浪蝶的前来勾搭你。” 这一次,沈银冰没有嗔怪他,而是微微皱着眉头,默不作声的用吸管喝豆浆。 吃过早餐,俩人又说了会很甜蜜的话,高飞就驾车把沈银冰送到了北山集团总部大楼,这才去了落日餐厅。 他能看出,沈银冰好像已经感觉到他这次远行不是考察项目那样简单了,只是没有问他而已。 那个妞儿很聪明,知道就算是问,高飞也不会和她说实话的,倒不如不问。 在来餐厅的路上,高飞买了一盘强力胶带。 去了办公室后,高飞取出那本《安归经》,直接用胶带站在了肋下,外面又套上了一个背心。 他预感到,本次的西域之行,绝不会风平浪静:铁屠俩人既然知道每年秋分时期,楼兰古国会重现人间,那么别人肯定也会知道。 自古以来,神秘的楼兰古国就是很多人的向往之地,除了有官方背景的考古团之外,肯定还有一些摸金校尉之类的高人,到时候也许会发生有必要的争执,从而大动干戈,所以高飞觉得最好把经书贴身收藏最佳。 (在这儿简单的解释一下摸金校尉,因为后面会有这种角色出场。 摸金校尉这个名词,常见于盗墓小说中,是古代一个盗墓者的门派。 据史书记载,摸金校尉起源于东汉末年三国时期,当时魏军的领袖曹操为了弥补军饷的不足,设立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军衔,专司盗墓取财,贴补军用。 摸金校尉盗墓主要依靠观风水、辨气象,以《易经》为宗旨,以定位古墓的穴位。 摸金校尉次进坟墓,都要带黑驴蹄子,用来对付可能出现的僵尸。 根据规矩,摸金校尉每个冢只能进去一次,并且只能在晚上盗墓,有鸡鸣不摸金的说法。 他们在进墓时,每个人都佩戴着用穿山甲的爪子做成的护身符,凡是掘开大墓,在墓室地宫里都要点上一只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棺摸金。 摸金校尉在开馆工作时,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的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者留下一两样宝物,在此之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物原样放回,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头,按原路退回去。 要不然,就很可能会出现鬼吹灯,鬼打墙,甚至诈尸等灵异事件,危及生命。) 至于前往西域大沙漠,要携带那些必需品,高飞是不用操心的。 他相信,铁屠和叶心伤俩人,肯定会准备妥当,他所做的就是等着上路就是了。 准备好这一切后,高飞又把老王,李德才和城阳三人叫进了办公室,无非就是说自己要外出几天,他不在的日子里,大家要一如既往的该干嘛就干嘛。 李德才和老王也没有多问什么,唯有满口答应。 最后,高飞对城阳说:“城阳,你留一下,我有话要单独对你说。” 高飞刚说完这句话,就看到李德才和老王的脸上,都露出了玩味的表情。 而城阳则是一楞,随即眼里浮出了恼怒的神色,冷冰冰的说:“有什么话,你现在就说吧!” 咦,这几个土鳖咋这幅表情,啥意思? 高飞也是愣了一下,但也没多想,就解释道:“是这样的,你也知道最近很多人预谋对沈银冰不轨,所以我要你在我的不在的这些天内,要对她进行24小时的贴身保护。这是党和人民交给你的光荣任务,你一定要坚定不移的执行,不能出任何差错。在执行任务期间,不要怕得罪人,出什么事我给你顶着!” 听高飞这样说后,城阳的眼神缓和了下来,随口说道:“哦,原来是这样啊。” “那你以为我要哪样呢?” 话刚出口,高飞猛地明白过来,刚才他说要单独留下城阳时,人家为什么恼怒,李德才和老王为什么表情玩味了。 原来,这几个土鳖都以为思想高尚的高总,单独留下城阳是为了要非礼她。 话说,落日餐厅开业没几天,但高先生在这间办公室内,可是和两个女人做过几次那种见不得人的事了,也不怪人家会这样想她。 “曹,你们这群思想卑鄙的家伙,都给我滚出去吧!” 想清楚了这点后,高飞感觉很受伤,恼羞成怒。 李德才和老王俩人,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跑了出去,不过城阳在走到门口时,却忽然停住脚步扭头说:“高总,每年的冬至,和夏至,是我们需要灵丹的时刻,还请你到时候别忘记。” 第318章 人家喜欢喊你哥哥嘛! “灵丹?” 高飞愕然:“什么灵丹?” 城阳淡淡的解释道:“灵丹就是能解除我们体内毒素的解药。高总你既然接管苏掌院的青瓷院,那你就该知道,每年的冬至、夏至两天,就是向下属发放解药的日子。” 听城阳这样一说后,高飞猛然想起颜红曾经和他说过的那些了。 颜红告诉他说,她之所以不敢叛教,就是因为当初在加入安归教时,服用了类似于《笑傲江湖》中日月神教给教众发放的‘三尸脑神丹’,必须得每半年服用一次解药,要不然就会七窍流血而死。 高飞那时候根本没想到,颜红和城阳等人既然都是安归教中的人,那么她们就该都服食了某种毒药。 所以,当城阳此时说出这些后,高飞一时间没明白过来。 等他明白过来后,张嘴就说:“可我没什么灵丹啊!” 城阳的脸色,攸地一变,厉声道:“你、你真没有灵丹,或者配方!?” 高飞摇头:“没有。” 城阳木立当场,紧握着的双手慢慢松开,眼神涣散,喃喃的说:“你既然没有灵丹解药,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听从你的号令?” 高飞淡淡的说:“其实那时候我根本没打算收留你们,你们对于我来说,作用也不是很大。如果你因为我没有所谓的灵丹妙药,那你们随时可以离开,我保证不阻拦的。” 城阳的身子晃了一下,抬手扶住房门,失魂落魄的样子:“我们、我们离开?苏掌院已经不在了,连雪说你可能有那个东西――你、你让我们去哪儿?” 看城阳这般失望后,高飞多少有些不忍,就说道:“反正现在距离冬至还早,也不必惊惶。你先安心在这儿做事,也许到时候我就能找到你们需要的灵丹呢。” 城阳在门后木然半晌,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开门走了出去。 “以前我咋没想到这点呢,无缘无故中又多了一份责任。唉,许下的承诺,欠下的债啊。看来得问问叶心伤他们,有没有听说过灵丹这回事了。” 高飞有些心烦的叹了口气,隐隐意识到,好像还有一件事没做。 “到底是什么事呢?” 在办公室内来回走了几步,高飞眼睛忽然一亮,快步走到办公桌前拿起手机,拨通了铁屠的电话。 很快,铁屠那冷漠的声音就传了过来:“有事?” “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是这样的。” 高飞抬腿,顺势坐在了桌子上说:“你和叶心伤,谁认识小篆?” 铁屠有些奇怪的问:“小篆?你是说古代的小篆字体吗?” “对,就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全国发行的统一文字,小篆。” “你等等,我问问心伤――喂,他也不认识。” “曹,你们两个都不认识?”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们又不是古文字专家,有必要非得认识小篆吗?” “娘西皮的,幸亏哥们及时想到这点了。” 高飞说:“《安归经》就是用小篆写的,我估计,我们万一进入楼兰古国,里面绝对也是这种字体。我们三个都不认识这种小篆,那还查阅个屁的文献!” 铁屠俩人也明显没考虑到这点,经过高飞提醒后这才恍然道:“哎哟,我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这点?那你说,该怎么办?” 高飞没好气的说:“怎么办?当然是你向祖组织上求救,要求派遣这方面的翻译人员随行了。” 铁屠为难的说:“好像不行。因为这次任务是军方绝对保密的,如果一旦与地方上交涉,未免会泄露行踪,引起某些人的注意。” 高飞皱眉:“那你说怎么办?” 铁屠反问道:“那你当初是怎么读懂那本经书的?” “我是找了一大学教授――” 高飞说到这儿后,顿了顿说:“我们总不能带着那个教授一起去西域吧?” 铁屠马上说道:“如果他肯去的话,我保证确保他的安全,并在事后上报领导,给他记功!” 高飞嗤笑一声:“切,不行。在荒无人烟的大沙漠中,随时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危险发生,到时候恐怕你自己都顾不过来,拿什么去保护别人?” 铁屠淡淡的说:“我就不信,我们三个人,会保护不了一个人。” 铁屠的声音不高,语气也不是多肯定,但却带着一股子强烈的自信。 这份自信感染了高飞:“好,那我现在就去找那个大学教授,力争请她出山和我们一起去,到时候给你打电话。” ―― 今天不是周末,齐鲁师范学院的门口并没有多少车子停留。 高飞按照门口传达保安的吩咐,在门口做了详细的纪录后,才被放进了校园。 他在餐厅时,曾经给秦城城打过电话,但却没有人接听,估计是在上课,所以索性直接杀来了学校。 现在高总和秦教授的关系都那样密切了,却仍然不知道人家在哪个系教书。 不过这难不倒他,反正张雯雯在这儿读书,那时候也曾经抱怨说,那个对她特别照顾的秦教授,还安排她做了卫生委员…… 张雯雯是在中文系读书,那么秦城城肯定也是在中文系了。 向保安打听好去中文系大楼的方向后,高飞就沿着干净的水泥路,向大学东南角走去。 师范学院的校园很大,高飞在路上又问了几个同学后,才找到了中文系大楼。 这是一栋老式建筑,虽说不如那些现代化大楼时尚,但却带着一个字庄重的古朴,毕竟身处象牙塔内,常年接受文化的侵染,连大楼都有了文化气息。 来到大楼前的花坛前时,下课铃声恰好响起。 眨眼间的工夫,本来还算幽静的校园内,就开始变得嘈杂了起来,三五成群的学生出了大楼,尽情享受着教室外面自由的阳光。 好像孙悟空那样手搭凉棚的看了几分钟,高飞也没有看到张雯雯,拿出手机正要呼叫她时,却听到身边有个怯怯的女孩子声音响起:“咦,你是、是高叔叔吗?” 高叔叔,哥们有这么老吗? 高飞有些不悦的转身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文化衫,下面黑色拽地长裙,穿着一双亮蓝色凉鞋,相貌清秀的女孩儿,正双手捏着裙角的看着他,眼里带着惊喜。 “你是――看着很眼熟啊。” 高飞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啊,我想起来了,你是周小鱼!嘿嘿,我真是好记性啊!” 这个女孩子,正是张雯雯的舍友周小鱼,前几天曾经去过落日餐厅的。 在高飞没认出自己时,周小鱼眼里的笑容明显凝固了一下,但看他终于想到自己是谁后,一双眼睛却马上变成了弯月亮:“咯咯,是啊,高叔叔,我就是周小鱼呢。” 高飞有些郁闷:“看起来我也大不了你几岁,你还是叫我高哥,或者飞哥,再不就叫高飞也行。可千万别随着张雯雯喊叔叔了,那样会喊老的。” 周小鱼黛眉一仰:“好呀,那我就叫你飞哥吧。飞哥,你是来找雯雯的吧――嗨,雯雯,这边!” 周小鱼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扬手冲中文系大楼那边使劲摇晃。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身穿一身运动装、平底板鞋的张雯雯,正和那个够吨数的燕子走出大厅。 他能一眼认出燕子,实在是因为这胖妞的名字,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听到周小鱼的喊声后,正不耐烦和一个男生说什么的张雯雯向这边看来,看到高飞后,马上就把一张信纸似的东西扔给那个男生,迈开两条修长的腿子,雀跃着向这边;跑了过来。 “雯雯――” 高飞笑着刚说出她的名字,张雯雯就纵身一跃,扑进了他的怀里,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双腿缠住他的腰,娇嗲嗲的喊道:“高哥革,你怎么才来呀,不知道人家想你了啦!” “喊叔叔!没大没小的成何体统,快下来!” 被张雯雯撒娇给搞出一身鸡皮疙瘩的高飞,哭笑不得,又不方便用手推她下来,只能板着脸的装长辈。 “切,人家就喜欢喊你哥哥嘛。” 张雯雯撇嘴,扭头看了眼那个捏着情书不知所措的男生,眨了一下眼睛后才从高飞身上跳了下来,嚷道:“叔叔,我都不愿意上学了,真烦死了,这些小屁孩不好好学习,整天就知道给人写情书,约人家看电影,无聊透顶啊!” 高飞看着那个男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长的这样祸国殃民,有人追你也是很正常嘛。连带着我这个当叔叔的,脸上都增光不少啊。你把那小子给我喊过来,我替你把把关!” “得了吧,谁稀罕呢。” 张雯雯撅起嘴巴,挽住高飞的胳膊催促道:“走,走,我们去那边小树林――叔叔,你这次怎么有空来找我了?是不是又想我了呢?” 张雯雯挽着高飞胳膊走时,根本没有理睬旁边的周小鱼。 女孩子都是最敏感的,也是最自私的,张雯雯潜意识中察觉到周小鱼对高飞有那种意思后,所以才故意冷落她,尽管俩人是学校里最铁的朋友。 高飞被张雯雯拉着走时,扭头冲周小鱼抱歉的笑了笑时,从她眼中察觉出了明显的失望。 唉,哥们总是在不经意间,就能惹女孩子相思,真是罪过――高飞很不习惯被张雯雯在校园里挽着胳膊,借着吸烟的机会,挣开了她的手。 张雯雯却没有发觉,仍在追问:“叔叔,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你是不是想我,才来找我的?” 高飞吸了口烟,随口说:“周末刚陪你玩耍过,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想你了呢?我这次来学校,是为了找秦老师的。” “哦,原来你是来找秦城城的。” 张雯雯脸上的笑容,刷的一下就消失了,也停住了脚步。 第319章 秦老师,严肃点! 随口说出自己来学校,就是为了找秦城城的话后,高飞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话了,正要再解释什么时,张雯雯却转身就走。 他连忙追上几步:“哎,雯雯,你等一下!” 张雯雯头也不回,脚步却加快了:“你既然是来找秦老师的,干嘛还让我等!” 高飞苦笑:“那个啥,我不是不知道她在哪儿办公,这才想让你带我――” “不知道!” 高飞话还没有说完,张雯雯就打断他的话,接着飞跑了起来。 别看张雯雯穿着运动装,跑起来很利索的样子,但高飞就算是一只脚也能追上她。 不过这可是在校园里,依着那丫头古灵精怪的脾气,高飞基本肯定,假如他真追上去的话,她会大叫救命,来人抓流氓啥的。 那样,高总可就丢人丢到家了。 望着张雯雯迅速跑进中文系大楼里的背影,高飞无奈的耸耸肩喃喃说道:“这孩子被我宠的好像有些过头了,看来以后得加强对她的思想教育了。” 就在高飞为张雯雯感到头疼时,周小鱼走了过来,仍旧是怯怯的声音:“飞哥,要不要我再去帮你把雯雯喊出来?” 高飞连忙摇头:“哦,不用。周小鱼同学……” “你就叫我小鱼吧,我在老家的哥哥就这样叫我的。” “好,小鱼,我能不能拜托你一件事,带我去找秦城城秦老师。” “秦老师啊,她刚才是在四班上课,现在应该回去办公室了。” 周小鱼欢快的点点头:“飞哥,请跟我来。” 这小姑娘脾气性格可比雯雯好多了――高飞点了点头,跟着周小鱼向另外一栋教学楼走去,却没有注意到中文系大楼的三楼走廊窗口处,张雯雯正恨恨的对他呲牙咧嘴。 步行来到教学楼四楼走廊,左拐向东来到走廊尽头的一间办公室门前,周小鱼抬手轻轻敲了敲房门,里面马上传来一个好听的女人声音:“请进。” 周小鱼闪到一旁,低声说:“飞哥,秦老师在里面呢,你自个儿进去吧,我就不陪你了。” “行,那我可真谢谢你了,周末没事时,和雯雯一起去我餐厅,我请客。” 高飞笑着道谢,正要推门时却忽然又说道:“哦,对了,你回去告诉雯雯,我今晚要出趟远门,周末可能回不来了,让她自己找地方玩就是。” “嗯,我知道了,飞哥,再见。” 模样很乖的周小鱼摆了摆手,捏着裙角踩着凉鞋快步去了。 一个人在办公室内看资料的秦城城,听到敲门声后都说了请进了,但却一直没看到有人进来,正纳闷时,房门开了,然后她眼里的纳闷迅速就变成了惊喜,蹭地一声站起来:“呀,高飞,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想你了,所以就来找你了。” 高飞笑嘻嘻的刚关上房门,穿着严谨的秦老师就跑了过来,一把抱住他,重重吻在了他嘴上。 “嘘,嘘嘘,这地方可是我理想中的天堂,不可亵渎的圣地,咱们最好是放尊重点。” 使劲在秦老师胸膛上捏了一把后,高飞推开了她。 “死样,你想不想在这文化圣地,和我大战三百合?” 秦老师双目含春,毫不吃亏的在他裆下抓了一把,还又伸出舌尖在上唇轻轻舔了一圈,风骚无限,让某男心儿一动,骂道:“我看你是越来越欠那个啥了,人面兽心啊。去,别胡闹了,我来找你可是有正经事的。” 别看秦城城表面上说的很随便,其实她可不敢在学校办公室内做那种事。 毕竟这地方可不是高飞的办公室,隔音效果那是相当不错。 暂且不管随时会有其他老师进来,就说秦老师在疯狂时的叫声吧,恐怕得传遍整栋大楼,那她干脆去死得了。 “嘻嘻,没办法,谁让人家一看到你,那雌性荷尔蒙就剧烈分泌呢。” 秦城城嘻嘻一笑,扭着腰肢走到办公桌前,拿起自己用的杯子,给高飞泡上了一杯茶,才坐在了他对面的椅子上,双手放在桌面上,正襟危坐的样子,下面的右脚却从高跟鞋内伸了出来,慢慢撩到了某人的裤裆里去了。 高飞抬手,在那只柔软的小脚上拍了一下,正色道:“别闹,我有很严肃的事情,要征求你的同意。” 见高飞这样郑重其事的样子后,秦城城也意识到他真有事了,也把心中的火焰收了起来:“什么事,只要我能做到,对你有利,我尽力而为。” 高飞沉吟了一下,才说:“具体的,还得从那本《安归经》上说起。因为这本书涉及到了国家机密,现在已经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进来了,所以我不能和你透漏太多信息,你只需明白你知道的越少,对你就越有好处就可以了。事情是这样的……” 接下来,高飞就把他要和国家某部门工作人员去西域,但却缺少一个能读懂小篆的人,就想让她一起去的事情,详细解释了一遍。 末了,他才说:“当然了,你也可以选择不去,毕竟本次西域之行,说不定得发生不可预知的危险。如果你去的话,不管结果怎么样,相关部门都会给予你丰厚的回报。所以呢,我才来找你,征求一下你的意见。” 秦城城想都没想,就说:“我去。” 高飞劝道:“你最好是仔细考虑一下,因为真有可能会发生无法预知的危险。” 秦城城眉梢眼角的荡意,此时已经被无言的悲哀所代替,淡淡的说:“我做人做到这份上,活着和死了,其实没啥区别了。相信你现在应该能看出,我现在唯一感兴趣的就是和你在一起。平时工作,回家,都是一种打发时间的方式罢了。如果我能为了你死在西域,那我肯定能安心离去的,最起码,我又找回了一丁点我的人生价值。” 高飞皱起了眉头:“秦城城,你这样说,我心里一点也不高兴。因为你给我一种感觉,好像你只是我的玩物而已。” 秦城城摇头,轻声说:“高飞,相信我,我并没有这方面的意思,我就是觉得现在自己已经彻底堕落了。如果能够为国家做点贡献,也许我还能找回一点自我,或者说做人的尊严。我知道,我这样说你肯定不高兴。可我得明白的告诉你,你现在征服的不仅仅是我的身体,还有我的心,我宁愿为你做任何事,无怨无悔,你明白吗?” 高飞愣了片刻:“不明白――但你现在可以向领导请假了,暂且请一周的假期吧,今晚九点左右,我去你家门口接你。” ―― 初秋的下午五点半左右,太阳仿佛仍旧挂在头顶明晃晃的,晒得行人昏昏欲睡。 这个时间段,是餐厅内最为清闲的时刻了,餐厅工作人员,正在打扫卫生。 看到身材高挑,短发,有着一双狭长双眸,浑身上下都透着另类美的美女,和一个美貌少妇走进餐厅后,正坐在吧台前和连雪聊天的老王心中一动,对她使了个眼色后,赶紧从高脚无背椅上下来,快步迎了上去:“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秦紫阳第一次来餐厅时,曾经对人家老王等人说,她是高总的女朋友。 可结果,最终她却一瘸一拐的哭着离开了餐厅。 对于高总那些破事,老王当然没权参与,也不知道这位美女是何方神圣,但他却知道,必须得招待好高总的每一个女人,哪怕她是来自红番区的。 不用问,来者正是秦紫阳。 她身边这位美貌少妇,则是方小艇。 方小艇进来后,就拿捏出一副老板娘的架势,四下里张望着,不时的缓缓点头,看来她很满意餐厅的布局和装修。 看了眼方小艇,秦紫阳微笑着说:“王经理(上次她来时,就知道老王是餐厅的经理了),我是来找高飞的。” 高飞的品位也太生猛了些,不但身边有张雯雯那样的小丫头片子,就连这三十七八岁的少妇也不放过,唉,真是禽兽,真是让人羡慕啊! 老王扫了一眼方小艇,抱歉的说:“姑娘,你来的真不凑巧,我们高总刚出去没多久。” 秦紫阳笑着摇头:“哦,没关系的,那我们能不能去他办公室等他?” “恐怕得让姑娘你失望了。” 老王解释道:“高总晚上不会回来了。” 秦紫阳微微皱眉:“他晚上不回餐厅吃饭吗?难道又去了千佛山医院那边?” 老王摇头:“不是的。我们高总出远门了。” 方小艇把话接了过去:“出远门?他要去哪儿?” 老王笑了笑:“高总具体去哪儿,我也不知道啊。不过他走前就吩咐过了,说他很可能得在外面呆好几天。” 秦紫阳就追问:“那么,他是和谁一起走的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 老王抱歉的摇头,在秦紫阳拿出电话准备给高飞打电话时,却又忽然说道:“哦,对了,高总临走前曾经接过一个电话。在电话中,好像提到了大沙漠,还笑着问对方,有没有准备好辟邪的东西。” 大沙漠――辟邪? 秦紫阳微微眯起的双眸中,精光一闪而过,随即恢复了正常,遗憾的说:“唉,方阿姨,我们来的真不巧。看来,高飞这是要和朋友一起去哪儿探险呢。” 方小艇不满的说:“探险?吃饱了没事干呢,紫阳,你打电话给他,让他马上取消外出,就说我在这儿等他呢!” 秦紫阳连忙劝道:“方阿姨,还是算了吧。看来高飞也是想出去散散心呢,这样更好,也许回来后,他就想开了。” “嗯,也是,那好吧,先让这小子在外面逍遥几天,等他回来再说吧。” 说完这句话,方小艇也没打理老王,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望着方小艇的背影,老王是若有所思:这少妇说话的语气很大啊,好像把她自己当做了高飞的老妈。 第320章 一丝不好的感觉! 晚上九点,高飞乘坐的出租车来到了秦城城所住的小区门口。 老远,高飞就看到秦城城站在门口的路边,向四下里张望。 因为本次要去西域大沙漠,而且还有可能会遭到危险,所以秦老师的穿着和平时完全不一样:秀发扎成了利索的马尾巴,穿了身纯棉的黑色耐克运动装,脚下是捂的很严实的爬山鞋,背上背着个不大的行囊。 高飞曾经告诉她说,这次外出,除了一些女人所用的必需品,像啥卫生巾之类的,别的啥都不用带,因为有人早就准备好了。 不过秦城城还是带了个行囊,里面有身换洗的衣服,和相机。 去了大沙漠,有可能会看到神秘的楼兰古国,如果不能把所见所闻拍下来当做纪念,那该是多遗憾的事? 其实,何止是秦城城带了行囊,就连高飞他自己,也是从下午五点离开餐厅后,满城的转悠着,买了一些他自己认为有用的东西。 滴滴――在高飞的示意下,的哥按了下汽车喇叭。 秦城城马上就向这边走来,弯腰从后面看到高飞后,开门上了车。 “哥们,现在我们可以去机场了。” 高飞接过秦城城的行囊,帮她放在了后面。 的哥答应了一声,缓缓的掉转了车头,向东方驶去。 身为大学教授,当今社会高收入人群的一员,每年又有着年假、暑假、国庆等长达几个月的公休假期,秦城城自然会在节假日外出游玩的,甚至有一次还跑去了美国的阿拉斯加,也算是业余的旅行党了。 不过,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地方的秦城城,这次外出却非常的激动。 因为这次,她是和高飞一起出门的。 有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和相爱的人在一起,哪怕身处穷山恶水间,也会把那儿当做天堂。 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秦城城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情。 虽说就算守着丈夫,秦老师也敢和高总做那种最舒服的活塞运动,但总的来说,却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因为她很清楚自己在高飞心中的地位,更多时候是个优秀的床伴。 这个男人,心中好像只有一个叫沈银冰的女孩子。 不过现在,当高飞主动邀请她外出,哪怕前途未卜,可秦城城还是很激动――她觉得,和高飞外出的这段时间内,这个男人才是真正属于她一个人的。 所以,刚上了出租车,秦城城就挽住高飞的胳膊,螓首靠在他怀里,望着车窗外飞速闪过的霓虹灯,喃喃的说:“高飞,我从来没有发现,冀南的夜色原来是这样的美。” 高飞好像很明白秦老师当前的感受,用手抚着她柔顺的发丝说:“嗯,今晚格外美。” 秦城城痴痴的望着车窗外,当车子驶上前往机场的绕城高速时,她忽然低声说:“如果,我们再也回不了冀南,该多好!” 在冀南民俗中,有人在出远门时,最忌讳的就是此类的话语。 高飞从小就在冀南长大,耳濡目染下,也多少信这些风俗。 这倒不是说迷信,而是类似于开业大吉时放鞭炮,寓意讨个彩头。 还没有正式上路,就听秦城城说出了这种不吉利的话,高飞的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但却没有发脾气。 他能听懂秦城城这句话中的意思:我多想和你永远的呆在一起,哪怕是死! 可这却不是高飞想要的,假如秦城城看不懂小篆的话,他绝不会带她一起去。 沉默了片刻,高飞才说:“城城,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不过你最好暗中祈祷我们能安然归来,因为有人需要我。” 我必须得再回冀南,因为有人需要我! 这句话的含义很明了,冀南,有他高飞放不下的人,那个人绝不是秦城城,因为她就在他身边。 高飞这句话,看似很平常,也很正常,但秦城城听到后,身子却猛地一颤,眼神顿时黯淡了下来,有个声音在心底最深处狂喊:无论我怎样取悦这个男人,我都无法拴住他的心!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吧!? 感觉到秦城城身子有些僵硬后,高飞轻轻叹了口气,用力搂了她一下:“唉,城城,别再胡思乱想了,我向你保证,如果你遇到什么危险,我就是命不要了,我也会去救你的。明白吗?” 秦城城没有说话,只是轻笑了一声,把高飞没注意到的眼神中的冰冷掩饰住,点了点头。 搂着怀里美貌少妇的身躯,高飞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也许,带她一起去西域是种错误。 他很想让的哥停车,让秦城城下去。 可却又不能这样做,因为现在来不及找到第二个能看懂古文的人了。 但愿我的直觉是错误的,她只是一个非常依赖我的女人而已,善良,温柔。 高飞心里这样开导着自己,很快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别的事情上。 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内,两个人都没有说话,趴在高飞怀中的秦城城好像睡着了,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接近九点四十时,出租车来到了位于东北郊的冀南国际机场。 车子刚停在候机大厅台阶前,秦城城就睁开了眼睛。 她的双眸,在有些黑的车厢内闪闪发光,看上去很精神:“到了么?” “嗯,到了,该下车了。” 高飞点点头,从后面把两个行囊拎起来,开门下了车。 候机大厅门口的左侧,有两个人正站在那儿吸烟,正是叶心伤和铁屠两个。 他们都穿着没有肩章的迷彩服,脚下蹬着大兵靴,浑身上下都透着股子彪悍的利索劲。 看到高飞后,铁屠右手一弹,半截烟卷在灯光下划出一道暗红色的弧线,砸落在地上溅起一簇火星。 高飞牵着秦城城的手,迈步走上台阶:“随地扔烟头就像个随地大小便那样,小心机场保洁人员逮住你罚款。” 铁屠没有搭理他,目光冷淡的看向了秦城城,目光先是一凝,随即眉头皱起,转身走进了候机大厅内。 铁屠看过来时,秦城城也在打量他。 俩人四目相对的瞬间,秦城城就有了种赶紧挪开目光的冲动:这个人的眼神也太冷漠,或者说太酷了吧,看上去好吓人。 靠,他干嘛要皱眉头啊,难道本教授长的很吓人吗――看到铁屠有皱眉的动作后,秦城城感到了一丝不快,感到自己被人轻视了。 尤其是铁屠那冷淡目光中带有的不屑神色,更让习惯了男人在她面前会色迷迷样而有优越感的秦城城感到很不爽 与铁屠不一样,叶心伤无论在谁面前,看起来都那样彬彬有礼,最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尤其是在面对浑身散发着知性、成熟美的秦老师时,虽说眼里也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就笑了笑,主动伸出了右手:“你好,我姓叶,叶心伤,高飞的朋友。” “我姓秦,秦城城,也是高飞的朋友。” 秦城城矜持的微笑着,伸出雪白滑腻的小手,和叶心伤轻轻搭了一下,随即松开。 高飞在旁边介绍道:“秦老师是师范大学的教授,能熟读甲骨文、小篆、隶书等古文,相信她肯定能给予我们最大的帮助。” “能够和秦老师合作,是我的荣幸。秦老师,请。” 叶心伤左手虚抬,做了个请的手势。 “谢谢。” 秦城城反手拖了下后背上轻巧的行囊,扭着成熟的腰肢,轻快的走进了候机大厅。 跟在后面的叶心伤,用眼神询问高飞:这个,也是你马子吗? 学着老美的样子,高飞耸耸肩,双手摊开,做出了一个无可奉告的姿势。 按照叶心伤俩人本次西域之行的计划,要在今年秋分,也就是9月23号下午五点之前,赶到官方记载的楼兰遗址附近。 因为根据西域地区的民间传说,每年的春分、秋分两个季节的酉时(下午5点到七点)左右,在广阔无垠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上,就会出现一座美丽的城市。 传说中,那是一座与天边接壤的城市,城市的正南方有一座连绵起伏的黑色山脉,围绕着大半个城市。 城门上方的女墙上,有穿着棉甲,头戴插着野鸡翎,手执刀枪的卫兵,雕像般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进入城门后,道路宽阔,两旁房屋建筑整齐而规划有制,随处可见头上捂着毛巾的商人,牵着成串的骆驼,骆驼的背上载满了货物走在街道上。 也有一些很有身份的贵族,骑着白色的高头大马,挥舞着马鞭,惬意的笑着。 更多的却是身穿各式各样西域民族服装的百姓,有挑着担子的,有推着车子的,熙熙攘攘,就像华夏有名的那卷《清明上河图》。 在街道的最尽头,则是一座上圆下方的巨型宫殿,门口同样有手执刀枪的卫士把手,不过这些卫士却是穿着红色的棉甲,头盔上插着五颜六色的孔雀翎。 远远的望去,这座繁华的城市仿佛就在前面不远处。 但无论你用多快的速度,跑多远的路程,那座城市却像和你一起在奔跑那样,始终和你保持着同样的距离。 而且,等西边的太阳吝啬的收起它最后一丝光晕时,整个繁华的城市,都会随着夜色的到来,慢慢消失,终至不见,直等到下一次春分或者秋分,才会出现。 在以前那个科技不发达的年代,当地人管这种奇异的现象,叫做鬼城。 鬼城,是一座根本不存在,但却能在特定的日子出现的城市。 后来,人们开始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海市蜃楼。 随着科技的发展,有了照相机、录像机等先进器材。 传说,曾经有当地居民在鬼城(海市蜃楼)再次出现时,就企图用设备把这一些纪录下来。 但当太阳落山,鬼城消失后,相机所记载的那一切,也神秘的消失了,照片上只有空洞的无数黑白点。 第321章 楼兰女王的传说! 9月21号凌晨两点左右时,飞机降落在了距离塔克拉玛干沙漠最近的一座机场,巴音蒙古族自治州机场。 在走出机场时,铁屠打了个电话,然后带着大家来到了一家叫做‘梦回楼兰’的小旅店。 虽说现在是凌晨两点了,但却有十几个人坐在几张桌前,围着那个大胡子旅店老板,看他在那儿手舞足蹈的讲述相关方面的传说。 这十几个人大部分都是男人,也有三五个头上带着口罩、棒球帽的女人。 看到高飞四人进来后,这些人眼神警惕的看了他们一眼,就不再理他们了,继续听大胡子老板吐沫横飞的讲述。 高飞牵着同样戴着口罩、棒球帽的秦城城的手,粗粗扫了这些人一眼,目光落在了他们脚下的行囊上,随即走到东南角一张桌前,擦了擦凳子上的沙尘,坐了下来。 铁屠和叶心伤坐在他们对面,把鼓囊囊的背包放在脚下,接过了高飞递过来的香烟,这才半转着身子看向了大胡子老板。 看到又有四个人进来后,大胡子老板并没有过来招呼,而是继续在那儿卖弄他的专业知识:“各位,咱们脚下这地方,已经算是大汉帝国时期的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的辖地了,从此向西一百三十公里,就是号称世界第九大沙漠,世界上最大的流动沙漠的塔克拉玛干沙漠!” ―― 在维吾尔语中,塔克拉玛干沙漠就是‘进去、出不来的地方’的意思。 整个沙漠东西长约1000公里,南北宽约400公里,面积达33万平方公里。平均年降水不超过100毫米,最低只有四五毫米;而平均蒸发量高达2500―3400毫米。这里,金字塔形的沙丘屹立于平原以上300米。狂风能将沙墙吹起,高度可达其3倍。沙漠里沙丘绵延,受风的影响,沙丘时常移动。 因此,人们又把塔克拉玛干沙漠称为死亡之海,或者是生命禁区。 哪怕是到了科技发达的今天,也没有谁依仗着先进的现代装备轻易进入沙漠。 因为一旦进入广阔无垠的大沙漠中深处,所有仪器都有可能失灵,哪怕就是飞机,也经常在沙漠深处的上空神秘失踪。 正所谓越是神秘、危险的东西,吸引力就越大。 现代社会最不缺的,就是那种钱多的花不了,感觉生活很无聊的高等人。 于是,几乎每年都会有这样一群人,开着价值百万的进口悍马车,带着可以野外生存长达几个月的装备进入沙漠探险,企图能够找到传说中的楼兰古国,见到传说中美丽的楼兰女王。 (上世纪80年,著名考古学家穆舜英在楼兰遗址附近发掘出一具女性干尸。 经过科学坚定,这具干尸距今约有三千八百年的历史,科学测定该女子死时为三十五岁左右,生前身高1.57米,身着粗质毛织物和羊皮,足蹬粗线缝制的毛皮靴。 相关专家把干尸颅骨x光片扫描进电脑,然后根据绘画中的‘三庭五眼’理论,用4横5纵的9条直线确定五官位置和大小,终于还原出了一个美女:发长一尺有余,呈黄棕色,卷压在尖顶毡帽内,帽插数支翎,肤色红褐色富有弹性,眼大窝深,鼻梁高而窄,下巴尖翘,具有鲜明的欧罗巴人种特征。 这具干尸复原后,在相关业内引起了极大反响,官方称这具干尸为楼兰美女,而民间,则把她称为是楼兰女王,甚至还断言,在那个人们还没有发现的城市中,真有一位活生生的楼兰女王存在!) 不过,那群渴望找到传说中的楼兰女王,与她春风一度的探险富人,往往在深入沙漠几天后,就会因为重重困难而放弃此行。 假如有人非得咬紧牙关继续走下去,哪怕身边的装备再齐全,不缺吃不缺喝,也会因为某些诡异的现象,从而造成精神崩溃。 当地民间传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曾经有一位身价数十亿的煤老板,为了找到传说中的楼兰女王,曾经带着九辆悍马组成的车队,由十七个从特种部队退役的高手保护,曾经进入了那个被黑色山脉环绕的城市。 在那座神秘的城市内,他们受到了当地居民的热情招待,美赛天仙的楼兰女王也亲自款待了他们――可第二天的早上,当已经和他们失去联络的外围接应人员,察觉出异样后,及时动用了北疆军区的特种军队,才在沙漠的一个沙丘上面,发现了这十八个神智糊涂的探险者。 回来后,这十八个人没有活过一个月,就先后莫名其妙的死去。 他们都是在凌晨时间死亡的,死前脸上都带着幸福的、却又诡异的笑容,半张着嘴巴,仿佛在和谁笑着说话。 因为煤老板等人的遭遇,已经完全脱离了科学能解释的范畴,和当局推崇的无神论完全相反,所以官方对他们的死亡秘而不宣。 不过,正所谓纸包不住火,煤老板等人的诡异遭遇,最终还是在当地民间慢慢流传了开来。 从那之后到现在的二十年内,再也没有哪位有钱人,有过煤老板的壮举了:大家虽说活的无聊了些,但好死不如赖活着,实在没必要为了一见楼兰女王的真面目,就把自己的身家性命赔上。 而官方,因为宗教信仰等原因,也没有动用大型考古团来深究此事。 于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地区,楼兰古国仍然存在、里面有个美赛天仙女王的传说,就越来越神秘,越来越真实了。 国家不向塔克拉玛干沙漠深处派遣探险队、考古团,但这不代表着民间仍然有人垂涎楼兰――据巴音机场附近旅店的老板说,每年都会有数不清的小团体(三五人),甚至单身旅人,在每年的春分、秋分季节进入沙漠。 其中,不乏有经验丰富的摸金校尉(职业盗墓者)。 不过,这些进入沙漠中的人,到底有没有进过鬼城,有没有见过楼兰王,最终有没有活着回来,旅店老板就不知道了,他只关心这些人能开多高的价格,从他这儿购买工兵铲、防身猎枪等探险装备…… 虽说大胡子老板在讲述这些时,虽说带有当地口腔的普通话很不标准,而且为了烘托紧张气氛,还经常夹杂一些‘沃曹,麻辣八字’等粗话,大部分都是胡吹八扯,但包括秦城城在内的在场众人,还是听的津津有味。 吐沫星子乱飞的说了老半天后,大胡子老板端起奶茶咕噔咕噔喝了几口,把杯子望桌子上猛地一放,接着就从下面拿出一个包袱。 在大家的注视下,大胡子打开了包袱:里面除了两支自制的单管猎枪之外,还有几把质量还算可以的工兵铲,以及盗墓专用的旋风铲、探阴爪等必备工具。 甚至,还有几个干瘪了的黑驴蹄子(在摸金校尉眼里,黑驴蹄子是专门克制僵尸的),以及糯米(糯米是用来对付诈尸的)等东西。 “各位,咱们明人不说暗话,兄弟我就敞开怀的说了。” 大胡子拍了拍胸膛,很豪气的说:“兄弟知道,很多人来沙漠玩儿就是为了寻个刺激。但也有人想在玩儿的同时,希冀能够找到传说中的三十六国古城,顺手牵羊的发个小财。不过,兄弟也知道,各位老板千里迢迢的赶来这儿,恐怕不能把这些东西带全,所以呢,兄弟就提前为各位老板精心准备了这些东西。” 擦了擦嘴角,大胡子吆喝道:“兄弟我敢拿我的人品来作担保,我所提供的这些东西,是整个大沙漠边缘地区最好的了,质量绝对可靠,而且价格公道合理。如果您要是有什么需要的话,那么可以现在就掏钱购物了。另外,对所有照顾兄弟生意的人,兄弟还可以免费替你们联络进沙漠的专车,以及大漠深处必须用的骆驼。” 大胡子说完这些后,就双目炯炯有神的看着一屋子人。 一屋子的人,却没有谁开口说话。 大胡子也没有着急,因为他很清楚,这些人都在等、等第一个人开口问价后,马上就会围上来。 果然,大胡子老板在等了两分钟后,有人从角落里站起来,指着一把工兵铲说:“老板,那铲子多少钱一把?” 大胡子老板眼睛一亮,拿起两把铲子,用力互撞了一下。 看起来钢性不错的铲子,发出了悦耳的清脆响声。 大胡子老板一脸的慷慨,举着铲子说:“那位老板,你既然是第一个想照顾兄弟生意的人,兄弟当然要给你打个折扣,就八折吧,这把铲子要你三千块钱好了!” 站起来问价钱的不是别人,正是高飞。 秦城城虽说平时在象牙塔内上班,属于那种不知道白菜多少钱一斤的‘生活白痴’,不过,在大胡子说那把折叠小铲子竟然要三千块钱一把时,还是忍不住的说:“哎哟,就这样一把铲子就要三千啊?这也太贵了吧?老板,你以为你在卖古董呢?” 大胡子嘿嘿一笑,仍然看着高飞:“这位老板娘,你有所不知,你平时在野外用具专卖店看到的那些铲子,最贵的好像也只有几百块钱左右,可那些铲子,怎么可能和我这些铲子相比呢?” 高飞淡淡一笑,问道;“你这铲子,有什么不同呢?” 大胡子神情严肃了起来,摸着铲子就像摸着他老婆那诱人的娇躯:“我这把铲子,是被胡大祝福过的。唯有被胡大祝福过的东西,在沙漠中遇到危险时,才会发挥它真正的作用。” 胡大,是西北地区穆斯林对安拉的称呼,也把胡大当做是沙漠的主宰。 就像出海的拜妈祖那样,在沙漠中讨生活的都信奉胡大。 高飞点了点头:“哦,原来是这样。那行,你给我拿三把这样的工兵铲吧。” 第322章 即将出发! 见高飞要被当做冤大头,花三千块钱买把破铲子,而且一要就是三把,出于小女人意识,秦城城连忙拉住他的手,刚要说什么时,高飞却摆了摆手,示意她别管。 说实话,大胡子老板自个儿也承认,他这铲子是六十块钱一把,从批发市场批发来的,在他的忽悠下,能够卖上五百块钱一把,那就是相当不错。 他张嘴就要三千,还是打八折,完全就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只是他没想到,会遇到高飞这样一个冤大头,竟然不还价,就一下子买了他三把。 顿时,可把大胡子给乐坏了,连忙双手捧了三把工兵铲,又摸了个黑驴蹄子,屁颠屁颠的跑到高飞面前,弯的腰好像大虾米那样,满脸谄媚的说:“这位尊敬的老板,铲子我给您拿来了,顺便赠送您一个驱邪用的黑驴蹄子――总共是九千块钱。碍于本店小本经营,不赊不欠不打白条的宗旨,请您交现金吧。” “好的,没问题,谢了啊。” 高飞示意大胡子把东西放在桌子上,对叶心伤点了点头。 叶心伤从口袋里拿出一摞没开封的百元大钞,淡淡的说:“多余的这一千块钱,麻烦你给我们准备两间上房,明天再联络个靠谱的骆驼队。” “没,没问题!一切包在我身上!” 大胡子老板把胸膛拍的山响,一把抢过叶心伤手中那叠钞票,扯开嗓子的喊道:“阿纳利斯,死哪儿去了!快出来招呼客人,给四位老板准备两间上房!” “来了,掌柜的!” 一个四十多岁的少数民族打扮的女人,扭着水桶粗细的腰,从木制楼梯上款款的走了下来,每走一步,楼梯都会发出不堪重负的嘎吱声,真让人担心她会把楼梯压塌了:“几位老板,请随我来吧!” 高飞等人拿起各自的行囊,对大胡子老板笑了笑,相继走上了楼梯。 有冤大头高飞在前面挨宰,随后那些人也就不在乎了,纷纷涌上去,尽可能的和大胡子老板谈价。 就在大胡子老板‘挥泪大甩卖’时,坐在西南角上的一个人(戴着大口罩,棒球帽)的女子,则静静的看着走上楼梯的高飞等人。 而门口附近的一个男人,却拿出了电话,站起身快步走出了旅店。 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在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西北地区,有人一出手就砸出一万块钱的现金,这绝对得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 要不是秦城城受不了老板娘屋里那股子奶腥味,热情的老板娘肯定得让她和高飞住在里面,而不是连声说着抱歉,把他们带到了一间装饰粗燥的客房。 这,还是旅店最好的客房了,要是放在内地城市,连三线城市火车站附近那些五十块钱一宿的房间也不如。 打发走了那个直冲高飞抛媚眼的老板娘后,秦城城把行囊放在床上,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唉,就这种条件,还是上房呢。我一看到被单上那些孬油,我就恶心。” 高飞却若无其事的直接躺在了上面,拿手挡住眼淡淡的说:“我倒是想带你去市区(自治区市里)住酒店,可酒店那边不会向你提供进入沙漠的车子,和骆驼队。将就些吧,这条件虽说次了些,但总比在沙漠中睡沙子要好得多。我敢保证,也许明天晚上,你就会怀念这儿了。” “真的?那好,我听你的。” 秦城城半信半疑的走到床前,挨着高飞躺了下来,左手放在他身上问:“你是故意花高价买那几把破铲子的吧?目的就是希望老板能为你找到最好的向导(这儿的向导,是指进入沙漠中的车子,和骆驼)吧?” 高飞喃喃的说:“好的向导,往往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秦城城点了点头说:“嗯,你说的没错。让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那一万块钱花的值了,怪不得你那朋友掏钱时,没有丝毫犹豫呢。哎,对了,你那俩朋友到底是什么来历哦,看上去好像当兵的。” 高飞仍然没有保持着手臂压着眼睛的动作:“往往,知道的越少,就越有好处的。” “哦,不说就算了,其实我还不想知道呢。” 秦城城撅起性感的小嘴,瞪大眼睛望着脏兮兮的屋顶发了会呆,又问:“高飞啊,你说刚才那些在下面听故事的人中,是不是盗墓贼呢,企图去楼兰古国碰碰运气。” 好像睡着了的高飞,在过了片刻后才说:“不止是下面听故事的人中有盗墓者,这家旅店的房间内、附近旅店内,肯定还有更多。毕竟很快就是秋分了,是传说中鬼城显现的时刻,各地所有想发大财的人都来这儿,也是很正常的――唉,睡吧,明天一早还要赶路,希望能在23号下午五点之前赶到楼兰古国遗址附近吧。” “人家睡不着呢,明天路上再睡不好吗?” 秦城城抬起修长的左腿,搭在高飞的腰上,就像一个初次跟着家长外出游玩的小女孩那样,眼里全是好奇:“高飞啊,我问你呢,你说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深处,是不是真有楼兰女王呢?” 高飞懒洋洋的回答:“你不是号称业余考古专家,专门研究历史的嘛。到底有没有楼兰女王存在,你该知道出才对。” 秦城城修长的腿子,在高飞胯间轻巧磨蹭着:“我对历史是很感兴趣,以前也曾经专门查阅过很多关于楼兰古城的资料。可问题是,那些官方资料,往往都是以学术角度来存在的。根本没有刚才老板所说的那些,也没那么神秘。” 右手把秦城城的腿子推开,高飞说:“一般来说,真理和事实,都是隐藏在民间的。” 秦城城重新把腿放在了她最喜欢挨着的地方,眼睛一亮:“那你的意思是说,你相信老板所说的那些话了?” “我可没说。而且你也看过《安归经》了,里面好像也没有楼兰女王的记载。我们这次来,可不是去官方所说的楼兰遗址,而是去它正北几十公里处,也就是经书上所说的真正的楼兰古国。也许,我们真能看到楼兰女王呢……” 高飞说到后来,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彻底没了动静。 “臭小子,就知道睡。” 秦城城抬起身子,红唇在他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后,也闭上了眼睛。 ――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还是朝霞满天呢,大胡子老板就亲自叩开了高飞的房间:“老板,老板娘,该起床上路了。今早有朝霞,看来今天天气不咋样,所以去沙漠中转站的车队要提前走呢。” 民俗中,有朝霞没好天,晚霞行万里的说法,而所有的民俗,基本上都是经过千年验证了的真理,不像现在那些所谓的专家,拿个放大镜蹲在一块石头面前看半天,就敢说这是当年女娲补天时遗落到人间的五彩石子。 睡了几个小时的高飞,起来后很精神。 反倒是秦城城,戴着俩黑眼圈,打哈欠流泪的,幸亏戴着口罩,和棒球帽,倒不怕别人看出她严重的睡眠不足。 在旅店吃过‘精美’的早餐后,高飞四人在大胡子的亲自带领下,来到了旅店后面的停车场。 停车场内,停着几辆半新的大巴,还有十几辆草绿色的无敞篷吉普车,也没啥车牌。 高飞来到停车场时,这边已经聚集了几十号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不过为数不多的七八个女人,都戴着大口罩,棒球帽,让人看不出是谁。 大部分的男人,也都和高飞等人一个打扮,穿着迷彩服,脚踏大兵鞋。 “各位老板请注意!” 大胡子老板用力拍了拍巴掌,走到一辆公共汽车前,面对众人说:“各位老板,本店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一日游活动,现在正式开始。下面,兄弟简单的给大家说几句――我们的最终目的地,是距离这边两百公里的三棵柳(大沙漠边缘的一个民间命名的地名)。在那儿,您将观赏到真正的,浩瀚的沙漠……” 大胡子老板的口才的确要的,三言两语间就把想说的意思表达了出来:如果谁想单纯的去沙漠观光,本次费用是三百块钱(含午餐)。 如果有人想去沙漠深处探险,司机会带领大家找到专业骆驼队,租金不菲,价格面议,和他就没啥关系了,他最多也就是按人头抽取每人一百块钱的好处费罢了。 等大胡子老板一说完,水桶老板娘马上开始卖票:上车的人,每人三百块钱,另外还附赠一瓶‘黄金海岸’矿泉水。 叶心伤是四人中的财务会计,马上支出了一千两百块钱,领取了四瓶矿泉水,占了公交车的一个好座位。 至于那些敞篷吉普车,则是专门为客人们运载大型行李箱的。 四人当然不会把行礼放在那车上,都放在了各自脚下。 很快,这辆容纳四十个人的客车,就坐满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大家除了和同伴低声说话外,谁都没有和陌生人搭讪的意思。 等车子启动后,高飞扭头向后看了一眼,又冲坐在过道那边的叶心伤俩人使了个眼色。 铁屠俩人缓缓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在车子最后面,坐着五六个年轻男人。 根据高飞等人的眼光,一眼就能看出他们都是练家子,或者说是退役军人。 还有几个,则是年龄在五十岁左右的老男人,都是身子精瘦,眼神混浊,精神不济看起来随时都会呜呼了的那种,同样引起了高飞等人的注意。 高飞用鼻子轻轻嗅了下,就嗅到了一股子特殊的土腥味道。 这几个老男人,应该就是秦城城嘴里的‘盗墓贼’,高飞等人所说的‘摸金校尉’,准备趁着秋分季节,前去楼兰遗址碰碰运气的。 第323章 与摸金校尉同行! 在自治区市区内时,道路情况还是很不错的,路面宽阔,车子也不是很多,这和地处西北、人烟相对稀少有很大的关系。 半个多少时后,车子就进入了自治区的远郊,向正西方向失去。 来到远郊后,道路两旁别说是看到楼房了,就连低矮的平房都很少见,更多的都是防沙林,一片接一片的,风吹过后荡起层层绿波。 既然这辆车是沙漠一日游,车上当然有导游。 根据那个说话时一口娘娘腔的男导游介绍说,这些防沙林都是政府花大价钱栽种的,在这儿,谁要是敢私自砍伐树木,会负刑事责任的。 正是因为政府的努力,所以大家才能看到这成片的防沙林。 防沙林的前面,还有一条小水沟,里面长满了荒草,随着车子急速向前行驶,偶尔能从草丛中看到有水光闪现。 导游虽说是一口娘娘腔,不过口才愣是要的,随手一指远处的某个地段,就能讲出一段典故,比方请大家看那边一棵枯死的老柏树,相传那是大汉帝国时期,奉汉武大帝之命出使西域的张骞曾经避暑的地方,等等。 总之,只要道路两旁景色稍微有点不一样,就有可能和历史上某位名人有关。 其中,也不乏有大汉冠军候霍去病的传说。 这种景色,对于大部分内地人来说,没啥可值得欣赏的,大家倒是很向往早点看到大沙漠。 很快,随着车子一直向西疾驰,道路变得坑洼,两旁树林也变得稀少了起来,偶尔还会看到有当地居民牵着骆驼走过,自然又引起那些真正来旅游的游客大呼小叫。 慢慢的,随着车子速度越来越慢,两旁的防沙林再也看不到,路两旁都是土黄色的沙砾,偶尔有两棵生命力极强的胡柳,也能让人们眼睛一亮。 传说中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就在前面。 这儿,已经算是沙漠的边缘地带了。 那些上车就闭眼休息的旅客,这时候也睁开了眼,好奇的望着外面,有的还拿着相机拍照。 导游说话了:“各位尊敬的旅客,再过一个小时,我们就将抵达此行的目的地,三棵柳,也可以说正式进入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之中。虽说我们从市区到那边,仅用三个小时的时间,可这要是放在古代的话,要骑着骆驼走好几天――” 听导游在那儿侃侃而谈,秦城城撇了撇嘴小声说:“这导游糊弄人呢,西北地区某文献上记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出时,这儿还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只是后来因为环境恶劣而沙化,怎么可能说这地方就是大沙漠呢。” 高飞笑了笑,不以为然的说:“导游说的话,大部分都是传说而已,当不得真的。不过,他说的也没错,我们现在的确是在沙漠中了。” 秦城城抬头向前方看去,就看到在极为遥远的地方,金黄略微带点红的沙漠,连绵起伏的向天边延伸,沙砾在阳光下,不时的会泛起一抹金光。 人们常说,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星球上,有几个地方是让人心潮澎湃的:大海,草原、森林,和沙漠。 这几个地方会给人一种尽头连着天的神秘,人在它们的面前,是那么的渺小。 相比较而言,草原和森林是相对安全点,而天气很不错时,大海和沙漠也是温柔的让人为它的雄伟而感到赞叹。 但当风起时,滔天的海浪,和漫天的黄沙,却又可怕的吓人,仿佛要把整个世界所吞没。 高飞在欣赏波澜壮阔的沙漠风光时,眼角偶尔会扫视一下他所注意的几个人。 坐在后面的那五个年轻人,上车后就开始玩手机,全神贯注的,仿佛来这儿就是为了玩手机。 而那三个五十多岁的干瘦男人,身子则一直随着车身而微微摇晃,都闭着眼,仿佛睡熟了那样。 “尊敬的各位旅客,本次沙漠一日游的终点站到了,这就是三棵柳。在这儿,你们可以租用四驱沙漠车,尽情的在大沙漠中驰骋――当然了,沙漠车是按小时收费的,而且时间也限制在下午五点之前。最重要的是,还请各位游客不要私自进入沙漠深处,以免会发生意外。” 在导游独具特色生意的介绍下,车子缓缓停了下来。 秦城城向四下里看去,就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排低矮的砖房,砖房的西面,有三颗粗壮的胡柳,看来这就是地名的来源了。 在矮房的前面,停着数十辆四驱沙漠车,还有一些老式吉普车。 房子后面的木桩上,则拴着几十头骆驼。 前来沙漠游玩的,不止是这一辆大巴车的人,在此之前就已经有七八辆大巴停在别处了,三五成群的游人们,正围着骆驼、车子、以及几个专卖冷饮的小商店。 不远处,不时响起四驱沙漠车的呼啸声,以及游客们开心的笑声。 “几位老板,你们好。” 高飞和秦城城刚下车,娘娘腔导游就笑着走了过来:“在来之前,‘梦回楼兰’的老板胡子哥曾经告诉我说,几位要去沙漠深处,需要好的骆驼,对吧?” 高飞点了点头:“是的,我们想去沙漠深处耍耍――那些骆驼就是吗?” 导游扭头看了那些骆驼一眼,笑道:“那些啊,那些不是。那些都是一些年老体弱的,最多也就是这些附近转转,让游客拍照的。” 秦城城有些纳闷的问:“那,健康的骆驼在哪儿?” “请随我来。” 导游抬手摆了摆,当先向矮房那边走了过去。 高飞四人拎着行囊,慢吞吞的跟在了后面。 他们在走到矮房西面时,高飞假装系鞋带,向后看了一眼,就看到和他们同车的那三个干瘦老男人跟了过来,却没有看到那五个身体强壮的年轻人。 转到房子西边后,秦城城才发现前面不远处,还有几间屋子,屋子旁边有十几头体格健壮的骆驼,一个脑袋上包着白布的老人蹲在一头骆驼前,慢悠悠的抽着旱烟。 导游走了过去,高声叫道:“哈利老爹,我给你带客人来了,这几位尊敬的客人,将会租用你的骆驼。” 那个哈利老爹,就像是瞎子、聋子那样,没看到娘娘腔导游,也没听到他说话,犹自在那儿卟哒卟哒的吸烟。 娘娘腔导游脸上闪过一丝尴尬,讪笑着对秦城城解释道:“这就是哈利老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倒是有一大半都在沙漠中穿行。年龄虽说大了点,耳朵不好用,可他带路的本领,就像他饲养的这些骆驼那样,都是顶呱呱的。” 就在娘娘腔解释哈利不搭理他,是因为这老家伙耳朵不好用时,哈利却站了起来,抬脚在鞋底磕了磕烟袋锅。 “瞧,他这才看到我。” 娘娘腔导游脸带得意的冲秦城城笑了笑,正要和哈利说什么时,却见那老铁冲他身后说:“眼看就要秋分了,我估摸着你们也该来了。” 谁该来了? 娘娘腔导游,高飞几人扭头看去,就看到那三个干瘦男人走了过来。 原来,老哈利是在和他们几个说话。 三个干瘦中为首的那个老刘,眼神警惕的看了眼高飞,随即笑道:“哈利,最近半年的生意怎么样?” 老哈利无精打采的说:“就那样,半死不活的――废话也不多说了,你是老主顾,还是按照老规矩,每头骆驼的押金一万块,租金两百,我的导游费四百。” 老刘也没废话,从包里掏出一摞被报纸包着的钞票,扔给了安利:“早就按你的规矩准备好了,什么时候出发?” 老哈利接过钞票,在手里掂了掂:“午饭后正式开拔,你们去那边准备一下。” 老刘几个人也没再说什么,直接走进了用篱笆圈起来的院子里。 秦城城看着娘娘腔导游:“导游先生,老哈利好像眼睛、耳朵都很好用啊。” 娘娘腔导游讪笑:“黑,呵呵,他就偶尔的――咳,哈利老爹,哈利老爹!” 已经蹲下正准备吸烟的老哈利,这时才仿佛看到了娘娘腔导游,淡淡的说:“谁要出塞?” 沙漠中人,故老相传把进入沙漠称之为出塞。 娘娘腔导游殷勤的笑道:“是这几位老板,总共四位。” 看了眼高飞四人,老哈利才说:“去哪儿?” 高飞也没隐瞒,指着篱笆院内的老刘几个人:“应该是和他们去一个地方,楼兰遗址。我们就是希望能在秋分那天,看到传说中的鬼城。” 老哈利点了点头,又问:“要几头骆驼?” 娘娘腔导游冲老哈利伸出四根手指:“四头。” 老哈利看也没看他,就说:“四头骆驼押金四万,我和四头骆驼的租金每天一千块,交钱付款,午后出发。” 秦城城一楞:“老爹,你搞错了吧?别人租你骆驼每天才两百,加上你的导游费才六百,你怎么可以算我们一千呢?” 老哈利慢条斯理的说:“我就是这个价格,你不愿意的话可以去找别人。” 秦老师绝不是那种拿着三五百当钱的人,只是不愿意被人当做冤大头而已,而老哈利无疑就是把她当做了冤大头,凭空多收每人四百。 “哼,找别人就找别人!” 气的秦城城冷哼一声,扭头要走时,高飞却拦住了他,又对叶心伤点了点下巴。 叶心伤会意,走到老头面前,从包内掏出几捆钞票:“老爹,这是五万块,我们租四头骆驼,剩下的一万算是你们的费用。” 老哈利接过钞票也没数,就揣在怀里淡淡的说:“你们去准备一下,午饭后出发。” 跟着高飞走向篱笆内时,秦城城不忿的低声嘟囔:“那老头简直是太欺负人了,以为我们离了他还去不成了?” 高飞不以为然的笑笑,也没说什么,看向了早就进来的老刘等人,心想:没想到这次会和几个摸金校尉同行,有趣。 第324章 沙漠风暴前夕! 日头,渐渐升到了头顶,正午到了。 缠着高飞四处转了一圈的秦城城,来到了盘膝坐在屋子阴影处的铁屠、叶心伤俩人面前,看了眼正捧着干粮就着咸菜用餐的老刘几个,问:“我们午餐吃什么?” 铁屠好像对秦城城有什么成见,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搭理她。 倒是叶心伤,始终很和气的样子:“秦老师,我们刚才吃过了,背包里有水果、鱼罐头,还有火腿与矿泉水。” “哦,那可谢谢了啊。” 秦城城笑着道谢,学着他们的样子走过去,盘膝坐在了地上,伸手抓过了一个背包。 这个背包,是铁屠一直背着的,很大,能装很多东西。 秦城城盘腿坐下后,铁屠却站了起来,闷闷的说:“我去那边抽支烟。” “我陪你去吧。” 叶心伤跟着站了起来,对高飞点了点头,跟在铁屠后面走了。 “那个叫铁屠的,好像对我很有成见啊。真是奇怪,我有没有得罪过他犯什么神经呢?” 秦城城低声抱怨着,拉开背包锁链,随手把压在罐头上的两个长形油纸包拿了出来。 这两个纸包沉甸甸的,好像是铁器之类,秦老师心中恼怒铁屠对她的冷淡,也没有在意这些,随手就放在了地上。 纸包并没有包紧,被放在地上后就展开了,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正向外拿食品的秦老师却没有发现,犹自在那儿抱怨时,却听到一声轻微的‘咦’声,从不远处传来。 秦城城下意识的抬头,向那边看去,却看到老刘几个人,盯着她旁边地上的目光中,带着惊讶,还有羡慕和贪婪。 她有些奇怪的低头看去,才发现刚才拿出来的那两个纸包内,原来包着的是两件制式兵器:一把还没有组装好的05式微声冲锋枪,一把却是带鞘的短三菱军刺。 老刘几个人可是在江湖上跑惯了的,因为职业关系和危险度,除了摸金校尉惯用的探阴爪、旋风铲之外,还花大价钱从黑市上买来了枪械。 但他们那些枪械,也就是制工粗糙的仿六四式手枪(南越那边的产品),与铁屠行囊中这把05式微声冲锋枪一比,就是彻底的垃圾,这也怪不得他们看到冲锋枪后,会眼馋了。 摸金校尉在地下,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出其不意的危险,如果能够拥有一把这样的冲锋枪,那安全系数可就大大增加了。 这把冲锋枪,和三菱军刺,是铁屠为高飞所准备的。 正在吸烟的高飞,看到秦城城不小心‘露白’,引来老刘等人的贪婪目光后,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却没有做出什么动作:几个小小的摸金校尉,还没有被他看在眼里。 倒是秦城城,慌忙把这两件东西重新放进了背包内。 她也看出老刘等人看这兵器时的目光了,心里有些忐忑的看向了高飞。 高飞却微微摇了摇头,淡淡的说:“吃饭吧,很快就要正午了。” 草草吃过午饭后,高飞就看到老哈利双手捧着一床脏兮兮的摊子,面对西方,脸上带着恭敬无比的神色,把摊子扑在了地上,然后跪了上去。 老哈利此时的跪拜动作,绝对是标准的五体投地。 秦城城等人知道,老哈利这是在出行前的祈祷,祈祷胡大(真主安拉)给予保护。 老哈利足足祈祷了十分钟,念完了一大段的《古兰经》,这才爬起来,把摊子重新卷好,放在了一头骆驼的背上,然后猛地一甩手中的鞭子,仰天用苍凉的声音喊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走了!”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诗词出自唐代诗人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属于千古名句,寓意深刻,现在却成了老哈利临走前的动员词。 酒是没有的,但喝水还是总可以的。 效仿老刘几人拿起皮囊(水壶)喝了口清水后,高飞搀扶着秦城城爬上了一头骆驼。 驼铃响起,一行八人、十头骆驼(其中两头是专门托运清水、食物的),离开三棵柳向西,走进了一望无垠的沙漠中。 老哈利骑着头驼,和两头驮载清水的骆驼(这两头骆驼除了担负载运食物、清水之外,还有一项最大的用途,那就是在人遭到意外,没有食物和清水时,就会被宰掉充饥)走在最前面,老刘三人紧随其后。 铁屠和叶心伤在中间,高飞和秦城城却是落在最后。 走出三棵柳一个多小时后,把本次探险当做是‘蜜月旅行’的秦老师,也不管铁屠俩人会怎么看她,愣是找了个借口说‘晕船’,要和高飞同乘一头骆驼。 自从来到西北后就很少说话的高飞,也没拒绝,就让她坐在前面,双手把她揽在怀里。 虽说这头骆驼不如铁屠骑着的那头健壮,但背上加了个不到一百斤的少妇后,也没觉得有什么不满和吃力,仍旧昂着头,按照原先的步伐前进。 话说,怀里抱着个香喷喷的美少妇,骑着骆驼走在满地都是金黄的大沙漠中,好像也有点诗情画意的浪漫。 秦城城姿态慵懒的靠在高飞怀中,眼眸里却带着幸福的神色,拿着相机不停的拍照。 偶尔,铁屠也会扭头看一眼,眼神冷漠。 因为昨晚没有休息好,再加上高飞也不怎么说话,慢慢的,秦城城就感到了疲倦,于是双手抱着他的胳膊,在单调的驼铃声中睡了过去。 秦城城这一觉睡得特别香甜,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才轻轻打了个哈欠睁开了眼睛:太阳,已经西斜,在很远的天际,有条若隐若现的黑线,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 秦城城仰起下巴,看了眼高飞,懒洋洋的问:“现在几点了?” 高飞回答:“下午五点半,走了整整五个小时,你睡了三个多小时了。” “哦,原来我睡了这样久。” 秦城城轻轻吸了下小鼻子,又问:“现在到孔雀河的古河道了没有?” 孔雀河发源于天山山脉,流经博斯滕湖后流向罗布荒原,是罗布泊的主要供水水系,正是它的存在,才孕育了举世闻名的楼兰古国。 现在官方记载的孔雀河,却不是两千多年前的孔雀河。 而高飞等人这次深入大漠,则是要顺着早就变成沙漠的古河道,向东南前进。 那边很远的地方,就是他们此行的终点站,楼兰。 根据原本计划好的行程,21号正午乘坐骆驼离开三棵柳后,抓紧时间在沙漠中跋涉两天多后,差不多能在23号酉时(下午五点)左右赶到楼兰遗址附近,看到传说中的‘鬼城现象’。 不过,他们这个计划可能要搁浅了。 因为秦城城刚醒来不久,就听到最前面的老哈利,忽然发出了一声声急促的哟呵声:“哎――哟、哟哟!” “那老头在发什么神经?” 秦城城有些不解的刚问出这句话,骑着的这头骆驼,忽然就像受惊的野马那样猛地向前一蹿,吓得她哎哟一声惊叫,和高飞的身子也猛地向后仰去。 幸好,这头骆驼是双峰的,而且高飞的反应也够敏捷,当即一手环抱住她的腰身,一手揪住捆在驼峰上行礼的身子,几乎是平躺在了骆驼上。 “这骆驼是不是和老头一样,也发神经了?” 秦城城双手紧紧抱住高飞的胳膊,低声埋怨着坐起了身子向前看去,就看到前面那些骆驼,都像疯了那样,跟在老哈利的后面,向东南急奔。 别看骆驼平时走路慢吞吞的,好像迈着四方步,但它们一旦急奔起来,竟然丝毫不输给快马,十头骆驼排成一溜线的向前狂奔,四蹄踢起的黄沙,就像卷起了一条黄龙那样。 秦城城搞不懂,这些骆驼为什么忽然狂奔起来,正要扭头问高飞时,却听他低声喝道:“别说话,快戴上口罩,还有风镜!” 高飞说着,飞快的从口袋中掏出口罩捂在嘴上,又拿出个风镜戴在了头上。 现代人在沙漠中行走,口罩和风镜虽说没有清水那样重要,但也算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们可以在风沙袭来后,保护人的呼吸,和视线。 听高飞这样说后,秦城城终于明白了过来,赶紧手忙脚乱的戴上口罩和风镜,这才向天上看去。 他们头顶的天空,依然是烈日当空,朵朵白云,但很远的地方,也就是秦城城刚醒来时,看到有条细细黑线的那边,却忽然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乌云。 黑云很慢,离这儿也仿佛有十万八千里那样遥远,可老哈利却知道,最多半个时辰,铺天盖地足能把整座城市都能掩埋的沙漠大风暴,就要来到了。 号称沙漠之舟的骆驼,对沙漠大风暴的预测比人类更加敏锐,所以根本不用人们驱赶,就拼尽全力的向前狂奔。 老哈利等人,都尽量把身子伏在驼峰上,籍此来减少骆驼奔跑时的阻力。 秦城城被高飞紧紧的压在驼峰上,胸前那对让她骄傲的丰满,几乎被压成了饼子,喘气都变得艰难起来,忍不住的叫道:“高飞,你要把我压死了呢!” 高飞还没有回答,走在倒数第二位的铁屠,这时候猛地转身对他们狂吼:“高飞,快把这女人弄到另外一头骆驼上,要不然你们会掉队的!” 骆驼在沙漠‘漫步’时,驮着高飞和秦城城俩人,看上去速度丝毫不受影响。 可一旦狂奔起来,而且还是这种歇斯底里的狂奔,时间一长,驮着两个人的这头骆驼,要想继续紧随前面的骆驼,那可就很难了,肯定会掉队的。 在沙漠大风暴来临后,就算两个常年行走在沙漠中的人,一旦脱离驼队,也是件很危险的事情,更何况高飞和秦城城俩人,很少涉足沙漠? 所以,恐怕他们掉队的铁屠,喝令高飞和秦城城分开。 高飞还没有反应,就听秦城城尖叫道:“不,我不要一个人骑骆驼!” 第325章 谁该去死! 如果没有危险的话,秦老师不介意一个人骑在骆驼上,和某帅哥眉来眼去的调情,尽情享受本次的‘蜜月旅行’。 可眼下,就在恐怖的沙漠大风暴即将来临时,谁要是让秦老师一个人骑着疯了似的骆驼,她铁定要和谁急:俺一个娇嗲嗲的小妇女,怎么可能驾驭疯骆驼,这不是诚心要俺的命么? 所以,在铁屠喝令高飞和她分开时,她就抢先尖叫着不要一个人骑骆驼。 其实,在骆驼开始疯跑时,高飞就有了要和秦城城分开的想法,因为他也很清楚,俩人共骑一头骆驼,时间一长肯定会掉队的。 在沙漠大风暴中,掉队就意识着死亡。 不过,当铁屠大声吼叫着让他弄走秦城城时,高飞却不想这样做了。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如果真让秦城城单独骑乘一头骆驼――别看她在床上时那样勇猛,可傻瓜也能猜到,跑不了多久,她就能被狂奔的骆驼颠下来,然后被黄沙彻底掩埋,数百乃至上千年后,后人也许就会从这儿挖掘出一具美丽的沙漠干尸了。 高飞略微抬起身子,正要对铁屠喊什么时,却听到怀中的秦城城哭道:“高飞,你说过的,你说过如果我有危险,你就是命不要了,也会来救我的!你说过的――呜呜呜!” “傻瓜,你胡思乱想什么,我怎么可能会把你抛弃?” 高飞用力搂了一下秦城城的腰肢,抬手对铁屠摆了摆,向他示意自己是不会让秦城城单独骑乘一头骆驼的。 铁屠怒声喝道:“你特么疯了吗?快,快把她弄走!” 铁屠的怒喝声未落,本来平静的就像镜面那样的沙漠中,忽然有一缕缕的细沙仰起,最前面的老哈利,发出了老狼那样的嚎叫:“信风来了,信风来了,胡大要生气了啊!因为有女人啊,女人让胡大要生气了啊!” 沙漠大风暴来临之前,信风来的越快,就证明本次风暴的规模越大。 本来,经验丰富的老哈利在看出天色不妙时,沙漠大风暴还得半个时辰才能来到,他完全可以提前十几分钟,把驼队带到前面古河道的一处破败的神庙内,那样就能安然渡过本次大风暴了。 可是他却没想到,信风会来的这样快,比他预计的要提前了十几分钟! 这样一来,就算他们能及时赶到‘避风港’,也来不及做出避风准备了。 哀嚎了一声后,老哈利半转身看了后面一眼,随即从身下行囊中掏出一把短匕,高高举起,嘴里吆喝着什么,猛地一刀刺进了骆驼的皮股中。 头驼吃痛受惊,发出一声惊人的狂哞,突然像惊马那样人立而起,两根有力的后腿猛地一蹬地面,就像一支金色的利箭那样,嗖的一声就飞了出去,比刚才狂奔时的速度,最少得快了一倍! 头驼的舍命狂奔,带动了后面的骆驼。 众骆驼齐齐发出了一声哀鸣,扬起四蹄拼命追赶。 这时候,所有的骆驼已经都无法控制,心急如焚的铁屠,唯有扭头大骂了一声什么,随即俯身趴在骆驼上,紧紧的抓住绳子再也不敢乱动。 秦城城虽说当前很怕,但她也听到了老哈利的那句话。 然后,她忽然明白老哈利为什么要多收他们的钱。 同时,也猛地明白铁屠为什么在一开始,就对她抱有敌意了。 原来,在沙漠中有个说法,或者说古老的迷信:胡大是不喜欢外地女人进入他老人家的领地,如果有外地女人进入沙漠深处,他就会生气,会刮大风。 女人,因为身体的原始特征(事关大姨妈),被沙漠中人视为‘污秽’。 当地女子也就罢了,她们是胡大的子民,就犹如爹妈的女儿,就算女儿再不咋样,当父母的也能原谅她们的。 但外地女子却不行了,她们很少有信奉胡大的,进入沙漠深处后,就相当于亵渎了胡大,他老人家才有可能会生气,用大风暴来消灭异教徒…… 要说秦城城也够聪明的,从老哈利的话中猜到了这些,也隐隐察觉出,铁屠就算不是土生土长的沙漠居民,可最起码也非常了解这些规矩。 可惜的是,高飞却不知道,要不然的话,他说什么也不会把秦城城带来沙漠的。 等他也明白了这个道理时,却已经晚了,十头骆驼都在玩命狂奔,前面骆驼踢起的黄沙,被风吹在了果露着的肌肤上,生疼。 沙漠大风暴,来了。 刚才贼亮贼亮的太阳,这时候也变成了昏黄的颜色。 但是没用了多久,阳光就越加的朦胧了,看似很远的那条黑线,就像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那样,咆哮着迅速来到驼队的上空,张嘴就把发着惨淡光芒的太阳一口吞下。 天,忽然就这样毫无征兆的黑了下来,数以亿吨的黄沙,在胡大的指挥下,咆哮着狂扫整个大沙漠。 风头所至,有时候连整座巨大的沙丘,都像长了脚那样四散奔逃。 在内地,如果风速能达到九级左右,就会造成极大的破坏性,民房瓦片被刮走,水桶粗细的树木有可能会被刮断。 但九级大风放在沙漠中――用具无厘头的话来说就是,也太小儿科了,见惯了大风的老哈利和骆驼,也许会把九级风当做胡大赐予的‘凉爽’来看待。 这场能够让老哈利玩命狂奔的风速,已经达到了风速的极限,十二级! 狂风呼啸,几乎把沙漠上所有的黄沙都卷起,带着无坚不摧的力量向西北卷去,卷走了日光,卷走了沙漠,更卷走了高飞前面所有的骆驼影子。 秦城城脸上戴着风镜,如果她愿意,就能‘欣赏’这内地人一辈子也看不到的十二级大风,可她现在却紧闭着双眼,双手紧紧抱着高飞的胳膊,低声的哭泣着。 很多时候,秦老师都觉得她是一具行尸走肉,因为一个阴差阳错的机会,她被迫当着丈夫的面,和现在护着她的男人做…… 那种耻辱,让她彻底的堕落,使她深深迷上了被这个男人充实的感觉,仿佛觉得世界上除了被他干之外,就再也没有值得她珍惜的事情了。 包括,她自己的生命。 她不止一次的幻想,也许死了比活着更好! 因为她深深迷恋的这个男人,却有他自己深爱的女人。 也许只有死,才能洗刷她身上的耻辱,才能让她记得她还是一个有尊严的人。 可是,当死亡这么真实的降临时,她却无比的恐惧。 她发现,不管是再怎么舒适的死法,也不如活着。 最起码,在这一刻,她能感受到高飞是在意她的。 要不然的话,高飞为什么会把她抱的这样紧,生怕她会被骆驼颠下去? 正是高飞胳膊上传来的力道,慢慢赶走了秦城城内心的恐惧,使她平静了下来,接着就是一种莫名的兴奋:我不是渴望和他永远在一起吗?既然活着时无法实现这个愿望,那么如果同时死在这场风暴中,也是个很不错的结局呀! 这个想法,让秦城城从兴奋,变为疯狂,继而失去了理智,扭头看向压在后背上的高飞。 因为高飞脸上戴着口罩和风镜,头上还戴着帽子,秦城城根本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也看不清他的眼神,却能从他有力的胳膊中体会到,这个男人正在凭着他一股子坚强的韧劲,咬牙抬手用皮鞭狠狠抽打骆驼,竭力让自己不掉队。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高飞始终在狠力鞭策骆驼,所以才暂时没有掉队。 但相信用不了多久,驮着俩人的这头骆驼,就会被同伴逐渐甩开,独自迷失在茫茫黄沙中。 高飞也很明白这些,知道要想不掉队,要么把秦城城推下去,要么他自己下去。 一直以来,高飞都把秦城城定位在了床伴侣的位置上,也可以为了她而赴汤蹈火,但这并不代表着他爱她。 爱,是一种很奇怪的东东。 有时候,一个女人哪怕对一个男人付出她的所有,也不一定能得到男人的心,就像秦城城和高飞。 而有时候,哪怕一个女人什么都不做,反而总是给男人惹麻烦,可男人还是忘不了她,从而甘心为她做任何事,就像高飞和沈银冰。 高飞承认,他不爱秦城城,只是把她当做了配合默契的床伴侣。 依着高老板现在的身价,和他自身还算不错的小白脸形象,要想找个上乘的床伴侣,那可以说是易如反掌的。 你会为一个不爱,只是享受和她在床上一起疯狂时的女人,去死吗? 相信很多男人都会竖起一根中指,摇摇说:不! 高飞以为,他也是这种男人。 但是,就在眼下他必须把秦城城推下去才能活命的当口,他最终却莫名其妙的选择了――他要跳下骆驼,为秦城城争取活命的机会! 心中腾起这个念头时,高飞心中还在嘟囔:哥们这样犯傻,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是我把她带出来的,那么就得让人家安然回去,这是负责,哥们做人的原则。 心中打定主意后,高飞张嘴深吸了一口气,正要趴在秦城城耳边,大声告诉她要抓紧骆驼,他要跳下去徒步追赶前面的骆驼(秦城城原先骑的那头骆驼,现在已经身轻如燕的跑到老哈利那边了)时,却忽然觉得被她抱着的胳膊上猛地一疼! 秦城城摘下口罩,在他胳膊上狠狠咬了一口。 一口,见血。 胳膊受疼后,高飞下意识的猛地缩回,还没有来得及怒声喝问什么,秦城城却忽然一头向骆驼下面摔去,同时尖声叫道:“高飞,不要管我,也不要忘记我,快跑!!” 第326章 他没有抛弃我! 高飞说什么也没想到,秦城城突然咬了他一口,迫使他缩回胳膊,就是为了让他松开她,她好摔下骆驼,籍此来减轻骆驼的负担,让他追上驼队。 这一刻,高飞感动了,鼻子猛地一酸:她凭什么要这样为我牺牲,我除了在身体上给予她快乐外,还给了她什么? 我堂堂一大老爷们儿,把人家老婆带出来,凭什么为了活命,却眼睁睁看着她为我牺牲? 如果我就此抛下她不管,独自逃命,那我老高还是爹妈生的吗? 不,我宁可和她一起埋葬在茫茫大漠中,也不能苟且偷生。 要不然,我下半辈子睡觉都无法安宁的! 在秦城城摔下骆驼的瞬间,高飞脑海中电闪般浮上了这些念头。 等他猛回头看向后面时,秦城城那具娇俏的身子,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那样,被夹杂着黄沙的狂风吹出老远。 高飞再也没有丝毫犹豫,纵身一跃,借着猛烈的风力,对着秦城城就扑了过去:要死,那就让我们一起死吧! ―― 他会不会下来找我? 他会不会就此一个人骑着骆驼逆风而去? 如果他根本不管我,而是一个人逃命,那我是不是死的太冤了? 他如果敢一个人逃命,那我就算是化成厉鬼,也要缠着他,缠他一辈子! 秦城城在摔下骆驼后,被狂风吹得好像纸鸢那样翻滚着像西北而去时,脑子里却是无比的清醒。 在这一刻,她忽然有点后悔,后悔不该就这样死去。 也有了深深的怨恨,对那个有可能独自逃生的男人的怨恨! 可不管怎么样,她现在都已经主动摔下了骆驼,把生的希望留给了那个男人。 秦城城的身子随风翻滚,脑袋狠狠砸在黄沙上,还没有等痛感传来,身子又再次翻起,向着更远的地方飘去。 我,要死了! 猛然间,秦城城所有的负面想法全部消失,包括高飞会独自逃生后的怨恨,心中又无比平静下来:人们常说,如果真爱一个人,那就祝他生活幸福,我既然那么爱高飞,让他独自逃生不是最正确的选择吗,干嘛要恨他呢? 高飞,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要等你,做你的老婆! 一抹笑容,在她身子被卷起时,自秦城城嘴角翘起(口罩已经被她偷偷摘掉),幸福而祥和,哪怕漫天的黄沙,都无法遮掩这善良而纯洁的笑。 不过,这笑却很快就凝固在了秦城城的嘴角,因为她看到,一个黑影犹如矫健的飞鹰那样,冲破漫天的黄沙,猛地扑到了她面前,大喝声中一把抓住了她的头发。 然后,两个人一下子滚落在了地上,顺着沙丘滚出老远。 滚动中,秦城城一直睁着眼,看着那个紧紧抱着他的男人,泪水哗的一下就涌了上来,使她再也看不清一切。 高飞,是高飞! 他没有抛弃我,他真回来救我了! 傻瓜,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你爱我!? 秦城城狠狠咬着嘴唇,在尝到新鲜的血腥滋味时,尖声大叫着:“傻瓜,傻瓜!你为什么要来,为什么要回来!你可知道,我是故意摔下骆驼的,目的就是要拉着你一起……” 秦城城还没有喊完这段话,一大片黄澄澄的沙砾,就把她和高飞埋住了。 漫天风沙,整个世界,所有的爱恨情仇,在这一刻全部蓦然消失,只留下黑暗,和窒息至死前的心跳加剧声,也能感觉到紧紧搂着她的那个男人。 最终还是和他死在一起,这辈子,都知足了,唉! 秦城城内心幸福的叹了口气,准备接受窒息死亡时,却忽然觉得头发一疼,身子情不自禁的站了起来。 然后,漫天的飞沙再次出现在她世界中,接着就听到高飞狂吼道:“抱住我的腰,千万不要松手!” 原来,在被黄沙埋住后,高飞马上就挺身冲破沙层,采住秦城城的头发,把她从下面拽了出来。 秦老师倒是把和高飞同生共死当做是此生最好的归宿,但高飞却不这样想:他不能死,他要活着回去,因为他身上有太多的牵挂! 下意识的,秦城城双手用力抱住了高飞的腰,嘶哑的声音在狂风中断断续续:“高――飞,我们――逃不过去的,真的,我、我看不到路,什么都看不到!” 高飞背对着东南方向,右手抱着秦城城,双腿分开,强力让自己不再摔倒,背后催来的黄沙,狠狠击打在他后背,脖子里,生疼,就像子弹那样。 其实秦城城说的没错,在这种情况下,高飞就算本事再大,也支撑不了多久了,很快就会被狂风刮走,然后埋在深达几十米的黄沙下,就此一命呜呼。 不过,求生的强烈欲望,让他做着最后的努力,哪怕是徒劳的。 砰――一块被狂风吹起的石子,足有小孩拳头那样大,狠狠击打在了高飞的后脑勺上,使他眼前一黑,身子踉跄了几下,差点摔倒在地上。 我还能坚持多久,难道就这样死在这儿? 曹! 就在高飞疼的眼前发黑,再也忍不住的要放弃抵抗,任由狂风吹走时,耳边却传来了清脆的驼铃声! 清脆的驼铃声,犹如劈开乌云的闪电,一下子把已经用双手掐住高飞咽喉的死神惊走,使他猛地清醒了过来:我怎么可以忘记我的兄弟!? 驼铃声响中,三头骆驼在两个人的拼命驾驭下,用比狂风还要快的速度,猛地冲到高飞俩人的面前,随即陡然转身,大喝道:“快,上骆驼!” 喊话的是铁屠。 原来,高飞和秦城城先后摔下骆驼后,那头骆驼顿时就像逃出五指山的孙猴子那样,嗷嗷叫着向前狂奔,片刻间就追上了铁屠。 铁屠半转身,看到空空如也的骆驼后,心中大惊,狂吼着对叶心伤喊道:“高飞不见了!” 正在‘策马’狂奔中的叶心伤,也始终在关注最后面的高飞俩人,也看到了他们相继滚下骆驼,在铁屠狂吼时,猛地一勒缰绳,迫使骆驼迅速转身,然后伸手就抓住了那头狂奔的骆驼,效仿老哈利,拔出小腿上的短刀,狠狠刺在了它屁股上。 骆驼吃痛,在叶心伤的牵引下,嗷嗷叫着向来路奔了过去。 恰好,在高飞难以支撑时及时赶到。 铁屠大喝一声后,身子暴起,向高飞俩人乘坐的那头骆驼飞去。 尽管他差点被狂风吹走,但仍然能及时抓住了骆驼的尾巴,一用力,身子陡然翻起,精准的落在了两个驼峰中间。 铁屠因为身材魁梧,他所骑乘的这头骆驼,是十头骆驼中体格最大的一头。 再加上他始终处于到处第二的位置断后,一直没有鞭打骆驼,所以骆驼还保持着一定的体力。 他这才把自己的骆驼让给高飞和秦城城。 看到铁屠跳上骆驼后,叶心伤马上拨转‘马头’,高声喝道:“快跑!” 叶心伤的话音未落,高飞已经抱着秦城城,翻身跳上了骆驼,双脚脚尖猛地一踹骆驼肚子,骆驼吃痛,对着东南方向逆风狂奔了过去。 虽说高飞和秦城城仍然是共骑一头骆驼,速度上还是会落后,但这头骆驼却是最强壮的,体力也最好,就算追不上其他骆驼,但也不会落后太多。 而且最主要的是,现在铁屠和叶心伤都已经回来了,高飞不再是一人照看秦城城,完全可以等身下骆驼体力不支时,把她抛到另外俩人的骆驼上。 这样一来,三头骆驼轮流驮着俩人,负担就轻了很多。 ‘策马’狂奔中,高飞紧搂着秦城城的腰肢,也顾不得她胸前那俩骄傲会被压成饼子了,狠狠压在她后背上,高声喝道:“不许再咬我的胳膊!” 漫天的狂沙,末日般的气氛,在这一刻仿佛都失去了它们的可怕,让她的声音中,竟然带有了娇媚的味道:“飞哥,我不会了。” 秦城城比高飞大五岁,平时都是直呼他名字的。 高飞也听惯了。 现在,她忽然娇嗲嗲的喊飞哥,这种感觉,就像把她搞舒服了胡言乱语那样――搞得飞哥在这种生死一线的恶劣环境下,也忍不住的心中一荡,骂了句狐狸精。 在媚眼如丝的秦老师暗中观察下,铁屠无疑是驾驭骆驼的好手,而且好像对道路也很熟悉,不停高声吆喝突前的叶心伤稍微改变奔跑方向,这让她感到很奇怪,有心想问问高飞:那个装酷的帅哥,难道是土生土长的沙漠人士? 闲话少说,在高飞三人的齐心协力下,三头骆驼在狂奔十几分钟后,终于追上了老哈利等人。 老哈利已经率先跑下了一个沙丘。 沙丘下面,就是孔雀河古河道的一个渡口,一个类似于面包那样的石头屋顶,突兀的出现在了茫茫大漠中。 原来,在很多年前,这儿是当地居民信奉胡大而建立的神庙。 西域文明消失后,这栋孤零零的神庙,大半截都被黄沙掩埋,只露出一人多高的屋顶。 这儿,就是老哈利赖以躲避大风暴的圣地。 他们赶到这儿时,已经有几只反应更加迅速的沙狼提前来到了这儿,看到这么多人和骆驼冲过来后,躲在屋顶一侧的沙狼们,呜咽着哀鸣了几声,却没有逃走。 老哈利也没有管这些,翻身滚下骆驼,连滚带爬的扑向了屋顶那边。 紧随其后的老刘等人,也都抓着自己的行囊,纷纷跳下骆驼,跟着冲了过去。 “这儿,这儿!” 老哈利扑到屋顶前后,跪在地上,双手迅速的拔着黄沙。 老刘三人,也跟着下手――四个人就像是土拨鼠那样,飞快的拔着黄沙。 等高飞四人也下了骆驼跌跌撞撞的跑过来时,老哈利已经在黄沙下挖出了一个窗口,接着纵身钻了进去。 第327章 沙漠之夜! 这座神庙虽说年代久远,但却没有太大的考古价值。 因为在它还没有被沙漠掩埋住大半截时,里面的雕塑、壁画等一切东西,就被‘考古专家们’给拿走了,现在就一空荡荡的石头屋子。 当然了,也不能说是空荡荡的,最起码里面还装着几百吨的黄沙。 神庙上方的面积并不是很大,也就是几十个平米左右,黄沙已经填到了窗口附近,老哈利纵身钻进去后,顺着窗口堆积的黄沙,叽里咕噜的滚到了下面后墙下。 接着,就是老刘三人,随后是叶心伤、秦城城和高飞,铁屠最后一个钻了进来。 高飞一滚下来后,就觉得整个世界一下子清净了。 漫天飞舞的狂沙被隔绝在了外面,静得甚至能听到老哈利等人的心跳声。 不过,光线却很暗,几乎看不到贴在墙根那边的人。 最后一个爬进窗口的铁屠,却没有顺着黄沙溜下来,而是把双脚插在黄沙中,从大背囊中拿出一个手提型手电,打开了开关。 马上,秦城城眼前的世界,就有了光明,随即赶紧缩回了脚。 因为她这才看到,她的右脚就搁在叶心伤的大腿上。 对秦城城这个下意识的动作,叶心伤只是淡淡的笑了笑,就抬头观察起了周边环境。 几十个平米的空间,被黄沙占了一大半,显得下面有些挤,但还不至于挤到身体接触的地步,却能让秦城城嗅到老刘身上那恶心的劣质烟草味,使她情不自禁的向高飞怀里靠了靠。 这时候,老哈利说话了,是对守在窗口的铁屠说的:“那位老板,麻烦你先看守着窗口,避免有野兽进来。” 他们一行人在爬进窗口时,外面就已经聚集了几匹沙狼,相信随后还会有更多沙狼啊、沙狐啥的动物赶来这儿避难。 这要是让它们也钻进来,那未免不美……但为了呼吸,又不能把窗口封死,所以只能派人守在窗口警戒。 对老哈利的提议,铁屠并没有说什么,点了点头后也没啥估计,就从背包内掏出了05式微声冲锋枪,只几下,就组装好,装上弹夹,拉开保险对准了窗外。 这地方虽说拥挤,外面也有野兽守候着,随时都有可能扑进来把人们撕碎了,但相比起外面的大风暴来说,这儿无疑是生命的天堂。 吩咐完天堂后,盘腿坐着的老哈利倚在墙壁上,闭上了眼睛,嘴里默默念叨着什么,看来在祈求胡大的保护。 老刘三人,看来也有过类似的经验,所以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偷偷打量着铁屠,和秦城城。 他们看铁屠时,是眼馋他手中的05式微声冲锋枪。 看秦城城时,却带着明显的厌恶之色,还有阴狠,仿佛正是因为她的存在,才惹胡大生气,害的大家差一点就命丧沙海。 目光无意中和老刘碰撞了一下后,秦城城下意识的再次向高飞怀中缩了缩。 高飞连眼皮子也没抬起,淡淡说道:“别怕,谁敢打你的主意,我会把他的皮给扒了。” 高飞的声音不高,却恰好让神庙内所有人都能听到,语气中带有了一股明显的杀意,就连闭着眼的老哈利都能感觉到,眉头微微皱了一下,没说什么。 老刘三人,更是马上垂下了眼帘,再也不敢看秦城城一眼。 秦城城心底,却有一种幸福的安全感油然而生。 接下来的大半个小时内,谁都没有说话,外面的风暴还在继续,但那些沙狼啥的却没有出现在窗口,看来它们也知道守住窗口的铁屠不好惹。 经过这一通玩命狂奔,体力又逐渐恢复过来后,有人肚子里就发出了咕噜的叫声。 这时候,老哈利睁开了眼,缓缓的说:“各位老板,看来风暴今晚都不会停下来,我们要在这地方呆一宿了。为了防止野兽入侵,咱们八个人分为四拨,每拨守候三小时,轮流值守,其他人休息,怎么样?” 老刘声音嘶哑的点了点头:“好的,老哈利,我们两个算一拨,接替上面那位兄弟。” 老哈利这个建议很合理,大家自然都表示同意。 分派好值夜人员后,老哈利就从背囊中取出皮囊,几张厚饼和几块咸菜,也没和大家客气什么,径自吃了起来。 在老刘三人也开始进餐时,守在窗口的铁屠,把背包扔了下来。 高飞从中拿出罐头、火腿和矿泉水,分给叶心伤和秦城城俩人。 秦城城摇了摇头,低声说:“我还不怎么饿,不想吃。” 高飞知道她刚才受惊吓过度,也没勉强她:“那好,你先休息会儿,我们两个一拨值夜,到时候我叫你好了。” “嗯,别忘记叫我。” 秦城城低低的嗯了一声,身子蜷缩在高飞怀中,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老刘吃饱饭后,就和老哈利一起替下了铁屠。 他们在替换铁屠时,老刘看向了05式微声冲锋枪,看样子是想借用一下,毕竟这玩意火力强大,是对付沙狼等野兽的绝佳武器。 但铁屠却没有理他,把枪跨在肩膀上,顺着黄沙滑了下来,也没要叶心伤递过的食物,仰面躺在沙堆上,闭上了眼睛。 高飞和叶心伤肩膀挨着肩膀的斜倚在沙堆上,点上了一颗烟,低声交谈了起来。 “老铁以前来过这片沙漠?” 高飞在谈起铁屠时,也没啥顾忌:“以前我在北非时,也曾经几次进过沙漠,但都没有不许女人进去的习俗。” 叶心伤淡淡的回答:“我们这是第三次来这片沙漠了,但都没有遇到过大风暴。” “也是为了那件事来的?” “嗯。” “那你们既然知道这样的习俗,为什么在内地时,不告诉我一声?” 低头看了眼怀中的秦城城,高飞说:“我要是知道的话,说什么也不会让她跟着来的。” 叶心伤苦笑:“在你说找个能看懂那些的人选时,我们也没想到你会找秦老师,还一直以为你会找个男人。等你们到了机场后,我们才知道秦老师是女的,但那时候已经来不及换人了。再说了,我们也不怎么相信女人来到这沙漠上,会真遇到这种事。嘿,真是凑巧了。” 高飞点了点头,点上一颗烟,过了很久才说:“心伤,无论发生什么意外,我都必须得把她安然带回去,你明白吗?” 叶心伤眉头稍微一挑,淡淡的说:“老铁好像说过,假如我们三人都不能保护她的安全,那我们干脆撒泡尿淹死自己算了。” 高飞晒笑:“呵呵,还没有遇到大风暴时,我也是这想法。但现在看来,如果不是老哈利能及时找到这儿,我们三个人也逃不过这场风暴的。” 叶心伤回答:“就算没有老哈利,老铁也能带我们来这儿的,因为此前我们都是在这儿过夜的――你也知道,老铁找路的本领可是我们中最出色的。” “嗯,怪不得在外面逃命时,老铁总能告诉你往哪儿跑。” “那不是逃命,只是暂时避难,别说的这样难听好不好?” “这有什么难听的?反正就是夹着尾巴的跑。” “算了,不和你抬杠了,睡觉。” 叶心伤打了个哈欠,看了眼老刘那俩同伴。 高飞知道,他这是担心四个人都睡着后,那些人会对他们不利,于是就笑了笑说:“你先睡吧,我还不困。” “一个小时后叫我。” 叶心伤说完,翻身背对着高飞闭上了眼。 高飞吐了个烟圈,看向了老刘那俩同伴。 因为老刘正在窗口值夜,所以他这俩同伴倒不担心什么,早就闭眼休息了。 吸完了一颗烟后,高飞忽然低声说:“心伤,我真不知道秦紫阳会是你喜欢的女孩子。” 叶心伤的身子微微一颤,但却没有说话。 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风暴,不但来的够迅速,而且时间也够长,直到凌晨三点左右,才逐渐减弱了。 风沙刚一减弱,藏在神庙屋顶四周的野兽们,就四散而去,仿佛知道再在这儿逗留,指不定会被藏在里面的人给宰了。 高飞和秦城城,负责值守最后一班岗。 虽说老哈利、老刘和铁屠等人都不待见秦城城,但她终究是个女人,吃苦也是排在最后,等铁屠和叶心伤俩人值守完毕后,秦城城恰好睡醒,喊醒了高飞。 高飞接过铁屠手中的枪,拉着秦城城钻出了窗口。 也许是胡大玩腻了沙暴游戏,清晨四点时,沙漠重新恢复了平静。 说起来也怪,风头刚刹住,天空就重新变得清凉了起来,无数颗亮闪闪的星星,在上空眨着眼睛,天空蔚蓝,东方也隐隐泛起了鱼肚白,空气也变得异常清新。 望着漫天的星斗,秦城城感慨的叹了口气:“唉,这儿的夜空,可真美。” “再美,也得吃点饭,要不然明天没力气赶路。” 高飞从背包中拿出一个水果罐头,递给了秦城城。 吃完水果罐头后,秦城城低声说:“高飞,我、我想方便一下呢。” “就在这儿吧。” 高飞笑道。 秦城城脸儿一红:“不行,会、会臭到里面的人。我、我去别处吧。” “我陪你去?” “不用,你在,我、我那个啥……” “哈,那好,我送你过去,免得遇到野兽。” 高飞笑了笑。 “嗯。” 秦城城低着头答应了一声,跟着高飞走上了沙丘。 站在沙丘上向四处望去,周围一片寂静。 “你、你走远些呢。” 秦城城看来有些憋不住了,开始解腰带。 “唉,都老夫老妻的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高飞不以为然的耸耸肩,转身走下了沙丘。 清晨时分,是沙漠温度最适合的时候,凉风吹拂在脸上,就别提有多舒服了。 “唉,如果沙漠总是这样子,该多好?” 高飞刚叹了口气,忽然就听到沙丘上面传来秦城城的一声尖叫:“啊!” 第328章 不怕子弹的神秘黑衣人! 听到秦城城传来的尖叫声后,高飞抱着枪蹭地就跳了起来,疾步向上跑去。 刚才高飞陪秦城城走上沙丘时,四周几公里内都是静悄悄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仿佛所有的生命都在大风暴停歇后,躲在某个地方修生养息。 正因为这样,高飞才放心的让秦老师一个人在那边方便。 可现在,她却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叫声。 声音短促,却带着极大的惶恐,就像胆小之人忽然碰到厉鬼那样,刚叫了一声就被掐住了喉咙。 难道她碰到野兽等东西了? 高飞心里这样想着,脚下却没有丝毫的停顿,就像是一枚火箭那样,在流沙上迅疾的飘上了沙丘。 然后,他就看到了两个人。 一个是刚方便完了的秦城城。 另外一个,则是一个黑衣人。 这个人不但身穿黑衣,而且整个脑袋也被黑布裹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猛地看去就像一个幽灵那样,动也不动的站在秦城城身边,一只黝黑的手搭在秦城城的肩膀上。 一个娇嗲嗲的小娘们,在充满苍凉、神秘的大沙漠中刚提上裤子时,却忽然出现这样一个幽灵似的人物,没有当场被吓昏过去,这就算是不错了。 哗啦一声,急奔上来的高飞举起怀中的微声冲锋枪,枪口对准那个黑衣人,低声喝道:“干什么?放开她!” 高飞的及时出现,让秦城城心里踏实了不少,颤声说道:“高、高飞!” “别怕,他不敢把你怎么样的!” 高飞双手端着冲锋枪,身子微微侧着,双脚横向慢慢向那边走了过去。 别看黑衣人好像控制住了秦城城,但高飞在冲上沙丘后,有足够的把握在第一时间内击毙他。 话说,鬼舞的枪法可不是吹的,一百米之内能用子弹把公苍蝇给阉割了…… 不过,在还没有搞清这黑衣人是谁,有没有同伙,刚才藏在哪儿之前,高飞不想轻易杀人,这让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善良了。 神秘出现的黑衣人看到高飞端着枪逼过来后,却没有半点的惊惶,只是抓着秦城城的肩膀,慢慢向后退。 人们在走路时,因为要抬膝,随着双腿的交替,双肩必然会有左右下沉的条件反射动作(抬左脚,右肩就会下沉),哪怕是控制的再好,也逃不过格斗好手高飞的目光。 但这个黑衣人在拽着秦城城后腿时,他的双肩却纹丝不动。 甚至,高飞竟然没有看到他双膝打弯,完全是贴着沙丘,水平的向后滑动! 这是怎么回事!? 敏锐捕捉到这点的高飞,双眸骤然一缩,再也没有丝毫犹豫,压着扳机的右手食指迅速向下一压――05式微声冲锋枪枪口微微一颤,子弹以肉眼看不出的速度,咻咻厉啸着电射而去! 秦城城被黑衣人扣住肩膀后,第一反应自然是挣扎。 但无论她怎么挣扎,用多大的力气,黑衣人那只黑黝黝的右手,却像是磁铁那样粘在她身上,让她无法脱离。 而且最重要的是,只穿着一件运动服的秦城城,能敏锐感受到一股子阴森的凉意,从黑衣人的手上传来,仿佛那不是一只手,而是一根冰棍那样。 秦城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黑衣人不是人,而是来自阴间的鬼。 要不然,他的手为什么会这样冰凉,身上也散发出一股看不到的阴森? 心中极度惶恐的秦城城,在高飞出现后,只来得及喊出他的名字,就觉得全身冰冷,牙齿打颤,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只能被动的被黑衣人拖着后退。 秦城城虽然没法说话,可她却仍然能看到高飞枪口亮光一闪,接着就感觉到一道热浪闪过脸颊,身后一声钉子刺进肉中才会发出的轻‘噗’声,也能感受到黑衣人扣着她肩膀的右手,猛地震动了一下。 再接着,她就觉得有液体迸溅在了脖子上。 可是,这绝不是正常人中弹后该迸溅出的鲜血。 因为鲜血是热的,但溅在她脖子里的液体,却是冰凉的! 这是怎么回事――秦城城脑子里轰的一声大响:难道他不是人,是个鬼!? 在发觉不对劲后,高飞马上就果断的扣下了扳机,子弹擦着秦城城的脸颊,准确击中了黑衣人的右肩。 在还没有搞清楚这个黑衣人是谁,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要侵犯秦城城之前,高飞还不想击毙他,所以才打中了他的右肩,目的就是为了让他松开秦城城。 高飞一枪命中! 但出乎他意料,或者说让他也感到惊讶的是,黑衣人肩膀中弹后,身子只是微微颤了一下,却没有松开秦城城,反而迅速贴在了她后背上,左手一翻,露出五根尖细的长指甲。 长指甲闪着妖异的光芒,横架在了秦城城的咽喉上,继续平行的缓缓后退。 他竟然不怕子弹!? 高飞心中大骇,因为黑衣人贴在了秦城城背后,枪口马上下意识的下移,再次扣下了扳机:砰! 又是一声轻微的脆响,摇拽着幽蓝弹道的子弹,准确的从秦城城双腿之间闪过,打在了黑衣人的左腿腿肚子上。 这一次,高飞看的更清楚,那颗子弹的确钻进了黑衣人的腿肚子里,但他却只像被蚊子咬了一口那样,基本不受任何影响,继续后退。 对子弹‘免疫’的黑衣人恼怒高飞一再拿子弹干他,虽说没有用指甲去割秦城城的咽喉,嘴里却发出了一声奇怪的声音:“呷呷!” 这声音,既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哭,还像鸭子叫――但不管像什么,都不像是人类发出的声音。 高飞惊了,他是真的惊了。 任谁在遇到一个这样用子弹都打不死的怪物,都会惊。 冷汗,刷的一下从高飞额头冒出,他紧咬着牙关,正要再开一枪试试时,却听到后面有人惊惶的大喝:“别动!” 高飞迅速回头,就看到几个人从下面爬上了沙丘。 最前面的是铁屠和叶心伤,他们后面跟着老哈利。 让高飞别动手的,是老哈利。 原来,在秦城城发出尖叫声时,老哈利也正钻出窗口,准备找地方解决一下个人卫生。 听到秦城城发出的尖叫声后,老哈利抬头就看到高飞正迅速的冲上沙丘,马上就意识到发生意外了,当即也向沙丘上爬去。 他在爬上沙丘时,高飞已经两次扣动扳机。 这时候,在神庙内休息的铁屠俩人,也听到了秦城城的叫声,随即飞快的冲了出来。 他们的速度可比老哈利快多了,几乎是眨眼间就追了上来,抢先一步爬上了沙丘。 看到有黑衣人挟持秦城城后,叶心伤俩人也是大吃一惊,正要冲过去时,老哈利这时候突然大喝了一声。 下意识的,铁屠和叶心伤的身形一顿,扭头看向老哈利。 借着天上的晨光,铁屠俩人就看到老哈利双眼中全是惶恐、不安。 他认识这黑衣人――高飞三人心中都这样想时,就看到老哈利快步向前跑了几步,然后取下背后的毯子,平平整整的铺在地上,然后跪在上面,额头压在毯子上,双手却高高举起,手掌掌心朝天,用奇怪的语调高呼:“阿拉莫哈努奥,萨麦斯堪惜……” 眼看秦城城被人用貌似带毒的指甲抵着咽喉,老哈利却不许别人救她,反而一脸虔诚的跪在地上,喊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 他这是在干什么,祈祷? 高飞和叶心伤相互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不解。 老哈利的祈祷声,越来快,到后来快到几乎要脱力的样子,脑袋前方也隐隐有白气腾起,这应该是汗水在蒸发。 就在高飞搞不懂老哈利这是在做什么时,老刘三人也爬上了沙丘。 看到那个黑衣人后,老刘三人也是脸色大变。 这时候,老哈利终于抬起头来,拧身对老刘喊叫了一声什么。 老刘飞快的打开背囊,从里面取出了一个白色的东西,扔到了老哈利面前。 高飞这下看的清楚,这是一只已经死了的白色鸽子。 老哈利双手捧着这只白鸽,低着头,双膝当腿用,在沙地上拖出一道划痕,慢慢‘走到’了秦城城面前,把白鸽高高举起,苍凉的声音喊道:“伽路马牙槎,黑摩玛斯――” 然后,高飞就看到,那个黑衣人的右手猛地一闪,轻巧的挑起了白鸽,举在面前看了片刻,右手一翻,白鸽不见了,长指甲也不见了,他的右手离开了秦城城的肩膀。 黑衣人的右手一拿开,双腿发软的秦城城,马上就瘫软在了老哈利面前。 老哈利却视而不见,仍旧双手掌心朝天,大声念着那些奇怪的话语。 黑衣人缓缓抬头看向高飞,默立片刻,忽然发出了一声类似于笑的声音,然后转身,双膝根本不打弯,就像脚下踏着滑板车那样,沿着沙丘迅速平行而去,眨眼间就消失在了茫茫沙漠中。 对着黑衣人离去的方向,老哈利做了三个五体投地的动作后,才从毯子上爬了起来。 高飞把枪递给叶心伤,冲过来一把抱起了秦城城。 经过刚才这恐怖的一幕后,秦城城就像是一只受伤的小猫,躲在高飞怀中瑟瑟发抖。 虽说昨晚那场大风暴,让天地都变了颜色,更让人绝望。 但在秦城城眼里,那场风暴一点也不如刚才那个黑衣人可怕――那种冰凉的感觉,相信她一辈子都忘不了的。 冷冷看了眼高飞俩人,老哈利叹了口气,卷起毯子走到一旁又盘膝坐在了地上。 始终沉默的铁屠,这时候却走到了老刘面前,双手捧着自己的05式微声冲锋枪递了过去:“这是给你的。” 老刘一愣,随即狂喜,赶紧接过冲锋枪,紧紧的抱在怀里,声音嘶哑的连声道谢。 第329章 修罗道中的灵蜥! 铁屠把枪送给老刘,是感谢他及时拿出了那只白鸽。 虽说他搞不懂神秘黑衣人为什么拿了白鸽就走了,但他却知道,如果人家老刘没有及时拿出白鸽的话,相信事情不会这样轻松的解决。 05式微声冲锋枪可是国家利器,像老刘这种人一辈子也许都没机会摸一下,就别提能拥有一把了,但在铁屠眼里,区区一把枪还算不了什么。 铁屠以前来过几次沙漠深处,也知道一些有关沙漠的传说,但他却真不知道刚才那个黑衣人是什么来历,或者说是什么东西。 昨晚在神庙内时,高飞曾经因为老刘敌视秦城城,不耐烦的威胁过人家。 现在,他也很感激老刘。 因为他比铁屠更清楚,刚才那个神秘黑衣人有多么的诡异,所以也来不及安慰秦城城,就抱着她来到了老刘面前,直接问道:“老刘,那个黑衣人到底是做什么的?” 那个神秘黑衣人到底是什么东西,老哈利肯定也知道。 不过,高飞看他走的远远的后,就知道人家不想说,所以只好来问老刘。 老刘看了眼闭目养神的老哈利,又看了看怀中的冲锋枪,先叹了口气,才低声说:“唉,那个黑衣人根本不是人,它叫‘灵蜥’,是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中专门驱除污秽的千年幽灵,生性洁癖――” 传说,在西域三十六国的繁华时期,塔克拉玛干沙漠中还没有灵蜥的存在。 那时候,不管是本地女人,还是外地女人,都可以自由的出入沙漠深处,根本没有这么多的忌讳。 不过到了后来,一场可怕的大瘟疫席卷西域三十六国之中最为繁华的精绝国,在短短几天间,就死亡上万人,剩余的人们被迫逃离了家园。 无家可归的精绝人民,在离开家园时推举他们的大祭司哭着跪拜胡大,请求真主指点,他们到底是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遭到这么大的报应。 在人们祈祷的当夜,胡大显灵了,让所有逃亡的人都做了一个梦。 梦中,仁慈的胡大告诉大家说,这场瘟疫的罪魁祸首,来自于一个汉人女子。 瘟疫开始的那天,是春分,精绝国最为重视的节日。 在精绝国的传统民俗中,死去的先祖会在春分这天夜晚,从阴间返回家园看望子孙,享受子孙的供奉。 这一天,是精绝国的斋戒日,所有公民都不能吃饭,只能喝清水,但却要做一桌最为精美的食物,供奉在先祖的灵前。 就是在这一天,有个好吃懒做的汉人女子,随着商队来到了在精绝国。 常年在丝绸之路上来往的商人们,都熟悉精绝国的风俗,知道今天是人家最为重要的节日,所以大家也就按照‘入乡随俗’的老传统,所有人都不吃饭,只喝清水。 不过,那个好吃懒做的女子,却憋不住了,于是就在夜色来临时,偷偷溜进了客栈老板的正堂中,偷吃了老板供奉给先祖的美食。 也许是饿的狠了,也许老板做的菜太好吃了,反正这个女子把所有供奉都吃没了。 一个本来肚量不大的女子,猛地吃下这么多好吃的后,当然会引起消化不良。 是夜,商人们被热情的精绝国公民邀请到湖边,参观他们民族盛大的春礼(一种仪式,有请先祖保佑他们,让湖水永远不干的意思)。 观礼中,那位偷吃别人供奉的汉人女子就觉得肚子疼,于是就走到没人的草丛中解手。 因为消化不良,汉人女子拉下的那个啥,几乎都是嚼烂了的供奉。 而且当时,她刚来完月事,在大解完事后,就把那东西随手扔在了一旁,提上裤子走了。 但是她却没有想到,她拉出来的那些东西,吸引了一些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这玩意好像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把那些没有消化好的供奉,包括那个月经带,都哄抢了个稀巴烂。 民间风俗中,女子用过的月经带,为天下最为污秽的东西,那些邪魔鬼祟要是得到这玩意,就会法力大增―― 不过,那些孤魂野鬼吃了这东西后,也会闹肚子的……闹肚子的孤魂野鬼们非常愤怒,觉得这供奉太特么的坑爹了,大家得去教训一下供奉的原主人。 恰在此时,客栈老板死去的先人板板,因为供奉被偷,嗅着味儿就找到了湖边。 于是乎,众孤魂野鬼们就一拥而上,痛扁了客栈老板的先人板板一顿。 遭受无妄之灾的客栈老板先人,就把这腔怒火洒在了汉人女子身上:哦,你偷吃了我的美餐,还拉出来、丢下月经带让其他鬼吃了闹肚子,又惹得大家痛扁我,此仇不报,妄为鬼也! 于是,愤怒的客栈老板先人,就捡起了一片残余的卫生带,钻进了一只老鼠体内,顺着卫生带上的气味,在人群中找到了她,狠狠咬了她一口。 因为先人板板遭受无妄之灾后,怨恨大增,又是借助老鼠来报复汉人女子,让本来牙齿就带有病菌的老鼠毒气更胜,形成了一种可怕的瘟疫病。 汉人女子被咬了后,不出一炷香的工夫,就七窍流血而死,挨着她的那些人,也在随后不久,得了相同的病,很快死去。 就这样,一场瘟疫发生了,在短短几天内,本来有着数十万人口的精绝国,公民就死了一大半,剩下的人只能仓皇逃命…… 搞清楚这一切原来是来自一个外地女子后,精绝国的大祭司愤怒异常,发誓要报复所有胆敢擅入沙漠的外地女子,于是就念起咒语,让几只沙漠大蜥蜴变成了人形,专门在沙漠上巡查,对付那些外地女子。 这些专门对付不洁净的外地女子的大蜥蜴,被人称之为灵蜥。 灵蜥平时最爱吃的就是污秽之物,所以它们专门对付在沙漠随地大小便的女人。 几年后,施法的大祭司老死,这些灵蜥就成了无主之物,为了能够吃到一顿丰富的‘美餐’,它们四处搜寻女人,甚至还主动入侵当地民宅。 这样一来,沙漠国家中的女子可就遭殃了。 被迫无奈,其他国家就推选当时势力最为强大的乌孙国,请国主能派出法力无边的大祭司,来对付这些灵蜥。 不过,因为当年下咒的精绝国大祭司已死,没有谁能解开这些灵蜥身上的咒语,乌孙大祭司只好阳神(人体的魂魄)脱壳去了天庭,见到了天帝他老人家,把民间疾苦说了一遍。 天帝他老人家怜惜世人,于是就派修罗王下凡来收灵蜥。 沙漠传说中,修罗王被称为恶神,女性,极美,在天帝的帮助下创建修罗道,不完全属于天界,能生活得有如天人般享福,但却没有天人的德性。 因此,修罗王是一种非神、非鬼、非人,界于神、鬼、人之间的怪物。 修罗王下凡后,很快就收复了几只灵蜥,把它们收入了修罗道,并严厉警告它们要遵守当年精绝国大祭司为它们定下的规矩,只能对付那些身带污秽的外地女子,不得招惹本地女子,要不然就会把它们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的外地女子都该死,总得给那些随地大小便的姐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于是,修罗王又立下规矩,灵蜥在执行公务遇到身带污秽的女子时,如果对方能拿出天下最为洁净的白鸽,当放她一马…… “说实话,兄弟出入沙漠很多次了,还从没有遇到过传说中的灵蜥,但却担心会碰到,这才带了一只白鸽以防万一(其实,老刘带白鸽,绝不是为了对付灵蜥,而是盗墓所用)。谁知道,今天竟然真遇到了。” 详细把那神秘黑衣人的来历解释一遍后,老刘苦笑着说:“这个故事听起来荒诞不堪,可在沙漠中,你最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看了眼已经从高飞怀中下来的秦城城,老刘再次苦笑:“几位老板,相信你们现在已经猜到兄弟几人是做什么的了。不错,我们就是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是盗墓者的自称,曹大丞相授予的官职,但民间就叫他们盗墓贼。 老刘又说:“我们做这行的,对这些民俗是最为看重的,哪怕现在是二十一世纪。所以呢,和笃信沙漠传说的老哈利一样,在看到这位女士要随行后,就对她有了敌意,但却没有――唉,不说了,反正事情已经这样了,神秘的灵蜥也出现了,这就预示着我们不能再去楼兰那边了,要不然会碰到更邪门的东西,相信老哈利也不会再去的。” 铁屠却冷冷的说:“我们必须得去那边。” 老刘看向他,眼里闪过一丝异样:“这位老板,恕我眼拙,请问你是中郎将,还是道人,或者力士?” 老刘所说的这三样,加上他的校尉,就是自古流传的四大盗墓门派: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和卸岭力士。 铁屠依旧冷冷的说:“我什么都不是,你也不要再问了,这对你没什么好处。” “哦,哦,多谢老板提醒。” 想到铁屠随手就把盗墓者梦寐以求的微声冲锋枪送给自己,老刘连忙躬身作揖,再也不敢多说什么,转身给同伴使了个眼色要走时,高飞却说话了:“老刘,再问你一个问题。” 老刘停步:“老板请说。” 高飞在秦城城脖子上擦了擦,看似漫不经心的问道:“传说中的灵蜥,都是有哪些与众不同的特点?” 老刘沉吟了片刻才说:“传说中,灵蜥隶属修罗道,是凡人打不死的,在沙漠上飘而不是走。它们因为常年居住在地下,所以血液冰冷,眼色红中带黄,就像铁锈那样……至于其它的,我也不怎么清楚了。” “嗯,多谢了。” 高飞低声道谢后,把擦过秦城城脖子的右手放在眼前看去,就看到红色的血液中,夹杂着黄的颜色。 第330章 痞子高飞! 秦城城脖子上的这些血迹,是高飞开枪打中黑衣人肩膀时,溅上去的。 当时他就看出血液有些异常,所以才问老刘,传说中的灵蜥有什么特点。 他敢保证老刘决没有看到秦城城的脖子上有血迹,但人家所说的,却和他看到的一模一样。 马上,一股子寒意就从高飞心中腾起:难道,这世界上真有这么邪门的东西存在?要不然的话,那个黑衣人为什么不怕子弹,走路时腿不打弯,血液红中带黄? 一个人的本事再大,但他终究是个人类而已,在遇到无法理解的邪魔外道时,本能的会有一种畏惧感。 在此之前,高飞也曾经遭遇过几次不可解释的现象,比方在苏北山死的那晚,还有和沈银冰在卧虎山水库乘凉的那晚,以及在千佛山万佛洞中的那个老实和尚。 先前遇到那些现象时,高飞还没有太当做一回事。 比方赶尸吧,这可是在历史上都一直存在的真是现象,和用哨子驱蛇、和尚能看出人近期的福祸那样,都只是一门谋生的手艺而已。 可是高飞真的无法解释刚才遇到的这一幕,黑衣人不怕子弹,走路时膝盖不打弯,血中带黄。 难道,传说中的灵蜥,是真实存在的? 高飞看向了铁屠。 老刘在铁屠坚持要去楼兰古城那边时,猜测他可能是同道中人。 老刘并没有猜对,但猜的也差不多了。 高飞和叶心伤俩人都知道,铁屠的爷爷的爸爸,就是号称东陵大盗孙殿英手下‘集资团’的团长。 军阀头子孙殿英,为了筹集军饷壮大自己的实力,于是就效仿曹操在全国招募盗墓者,组成了‘集资团’,打开了清太后慈禧的东陵,盗取了无数的金银财宝。 老祖宗是干这一行的专家,到了铁屠这一辈时,就算他不再去做那个勾当,但对这玩意却绝不会陌生,所以老刘才觉得他也是同道中人。 就因为铁屠是知名盗墓者的后人,知道很多官方禁止的事儿,所以高飞在遇到这种很难解释的现象时,才会想到他。 “别看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看到高飞看向自己后,铁屠冷冷的皱了下眉头,转身走向了老哈利。 铁屠对高飞的冷淡,让叶心伤很担心,等他走向老哈利那边后,就小声对高飞说:“你也知道,他就这脾气,对谁也是一副待理不理的样子,别介意……” 高飞摆手:“没事,大家都是自己兄弟,我还能不了解他那副德性?惹急了老子,真扁他一顿。” 叶心伤苦笑了声,不再说什么了,盘腿坐在沙漠上,望着内地方向出神。 “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去那边看看。” 高飞指了指叶心伤的旁边,对秦城城说了一句,就走向了老哈利那边。 正如老刘所说的那样,老哈利在灵蜥出现后,拒绝继续向沙漠深处前进。 铁屠虽说来过几次沙漠,识路的本领更是一流,但怎么着也比不上常年在沙漠中混生活的老哈利。 塔克拉玛干沙漠号称世界上第二大流动沙漠,几乎每次大风暴过后,面貌就会换一个样子――越是接近沙漠腹地,变化就越大,铁屠要想凭着记忆再次找到楼兰附近,很难。 要不然的话,当初他们也没必要请老哈利来当向导,早就买几头骆驼自个儿杀进来了。 高飞走过去时,老哈利正把脑袋摇的好像拨浪鼓那样,说什么也不肯向前走了,免得再遇到灵蜥,连身家性命都搭上。 铁屠本来就不善言辞,耐着性子劝了几句后,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皱眉看着走过来的高飞,缓缓摇了摇头。 高飞无声的冷笑一声,拿出烟点上吸了一口,忽然快步走到老哈利面前,伸手抓住他的肩膀,就像拎小鸡那样把他提了起来。 老哈利身为沙漠中的‘金牌’向导,虽说国家没有给他颁发什么证书之类的,可凭着他自己的真本事,也算闯出了不小的名头,在巴音自治区那边也算是个名人,很受各大沙漠旅行社,与盗墓者们的尊敬,这才养成了他说一不二的性格。 在沙漠向导界有着诺大威名的老哈利,啥时候被顾客好像抓小鸡似的抓起来过? 顿时,他老人家大惊,大怒,奋力挣扎着嚷道:“你要干什么,放开我!” 看到高飞竟然要对老哈利无礼后,老刘等人则大吃一惊,哗啦一下就围了上来,正要劝解什么时,却见高飞抬手在老哈利的腮帮子上,狠狠抽了一耳光:啪! 耳光声清脆,在清晨的沙漠中传出老远。 这一巴掌,不但把老哈利给打愣了,也把老刘等人给看傻了:哎哟我的个乖乖啊,你胆敢用这种野蛮方法威胁老哈利!难道你就不怕他报复你,把你带入陷沙(流沙区域)中? “老东西,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高飞嘴角斜斜的叼着烟,狞笑着左手一翻,一把三菱短刺就抵在了老哈利的咽喉上,语气阴森的说:“你要是再敢说半个不字,我马上就在你脖子上捅个窟窿!骂那个比的,老百姓常说当狗的就得有吃屎的觉悟,你既然在三棵柳那边收了我们的钱,就得履行向导的职责,把我们带到我们想去的地方。” 就像个欺负孤寡老人的流氓那样,高飞一脸痞子模样,羞愧的叶心伤都垂下了脑袋,心中默念‘我不认识他’。 高飞却不管不顾,看着被气的浑身都哆嗦的老哈利,冷笑连连:“这都走到半道了,你说不去就不去,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实话告诉你,你这次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说完这些话,高飞松手,把老哈利惯在地上,拿出卫星电话,放在耳边淡淡的说:“我是高飞,以后每24小时我都会给你打一次电话报平安。如果超过24小时还没有动静,那你们就去三棵柳,把哈利老头的一家五口人,都给我宰了。” 打完电话后,高飞斜着眼看着老哈利,轻蔑的语气:“老不死的,你去,还是不去?” 老哈利在沙漠上混了一辈子,什么穷凶极恶的人都见过,可就是没遇到过高飞这样的,竟然在遇到灵蜥后,还威胁他带路去沙漠深处,要不然就会干掉他全家。 萎顿在地上的老哈利,好像痴呆般的看着高飞,愣了老大一会儿,才忽然翻身跪倒在沙漠上,面对着西北方向,五体投地,嘶哑的声音喊道:“阿马亚丁大莱达莱卡,哈普维摩论个哈……” 表情冷酷的铁屠,眼里慢慢浮上了一丝笑意,缓缓的说:“高飞,他在诅咒你,诅咒你在沙漠中会遇到修罗道,把你变成干尸。” 高飞有些诧异的问道:“你能听懂这老头在胡说什么?” “猜的――好了,天亮了,拾掇一下骆驼该出发了。” 铁屠转身向沙丘下面走去,走出几米后才回头,淡淡的说:“虽然老哈利答应要带我们继续前进,但你最好看紧你的女人,别再给大家惹麻烦。” “沃曹,当初要不是为了帮你,我能让人家远离舒适窝,跑这儿来提心吊胆?” 高飞不高兴的骂了一句,抬手对秦城城摆了摆:“你给我过来!” 秦城城不知道啥事,有些犹豫的走了过来:“高飞,什么……” 秦城城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搂住她的腰肢,低头在她嘴上狠狠亲了一下,然后大声说:“以后,谁要是再敢对我的女人横眉冷目,小心老子割了他的鸟蛋!” “痴呆!” 铁屠嘴角抽搐了几下,低声骂了句,快步去了。 昨天傍晚那场大风暴过后,今天天气出奇的好,如果不是阳光太毒,晒得骆驼都昏昏欲睡的,喝着冰凉的扎啤坐在太阳伞下搂着个小妇女看凤姐跳艳舞,绝对是种不错的享受。 相比起昨天,遭到高飞威胁的老哈利,变得更加沉默了起来。 其实,他也猜到高飞打的那个电话,恐吓他的成分居多。 但他却不敢冒这个险,只能心底祈祷能顺利做完这笔业务,然后就金盆洗手去内地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享福去,反正这些年挣的钱也够多了。 同时,老哈利也诅咒高飞遇到修罗王。 沙漠传说中,修罗王是个表面非常迷人的恶鬼,最擅长的就是采阳补阴,最喜欢高飞这样的小白脸了,希望她能听到诅咒,把这家伙吸成人干。 当然了,这一切都得发生在走出沙漠后才行。 在高飞疯狗似的威胁过大家不许横眉冷对秦城城后,包括铁屠在内的人,再看向那小娘们时,目光就柔和了许多。 同时,大家也隐隐感觉到,高飞竟然成了这支小队伍的头。 每当看到秦城城腻在高飞怀中,和他肆无忌惮的亲热时,叶心伤就忍不住的苦笑。 然后,就是心猛地一疼:紫阳和他在一起时,会不会也是这样? 进入沙漠的第二天,也就是9月22号这天,行程很顺利,没有风沙,没有再遇到灵蜥之类的东西,速度比老哈利计划的要快了一个小时,直到夜晚十点半时,他们才来到一个沙丘的阳面,安营扎寨。 这一晚,星星很亮,沙漠中的能见度很高,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这边燃起的篝火。 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年轻人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打开卫星电话:“他们的运气很不错,躲过了昨晚那场大风暴,所有人都安然无恙。” 一个冷冷的女人声音,从手机内传出:“继续跟踪他们,小心不要暴露行踪。” “好的。” 年轻人答应了一声,接着说道:“哦,对了,今天清晨时,他们遇到了灵蜥。” “灵蜥!?啊,那玩意真的存在?嗯,我知道了。” 女人说完,扣掉了电话。 第331章 鬼沙那边! 9月23号,星期五,农历八月十七,晴转多云,局部地区有雷雨,宜结婚、出行、祭祀、安葬,忌开工,赴任。 从昨天清晨高飞露出痞子嘴脸到现在,他们一路上都很顺利,下午三点半左右时爬上了一个沙丘,然后就看到前面很远的地方,出现了一片古铜色的废墟。 这,就是官方记载、并承认的楼兰遗址。 算是顺利的抵达目的地后,老哈利长长的松了口气,从骆驼上跳下来,又铺开毛毯,五体投地的跪在上面,哈利路亚的念了几分钟,看来是感谢胡大能庇护他们一行人安全来到。 秦城城此前在电视、网络上看过这些遗址,但却没有眼下这种看到实物后的震撼:一望无垠的金色黄沙上,那片曾经孕育过五百年之多的文明古国废墟,像一只受伤的洪荒巨兽那样,默默无言的矗立在阳光下,老远就能感受到它身上散发出的千年悲苍气息,给他一种难以描述的震撼,情不自禁的就会想到当年的繁华,继而哀叹世事无常,桑田变沧海…… 愣愣的看了几分钟后,秦城城从行囊中拿出相机,飞快的按着快门,一边还深情的低呼:“楼兰,我看到,我来了!” 某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家伙,却无情的泼了一盆冷水:“行了,别在这儿感慨了,这可不是我们要来的地方,赶紧上来,准备赶路!” 刚从毯子上爬起来的老哈利,闻言一楞,吃吃的说:“老、老板,这儿就是楼兰遗址啊。” “我知道这就是楼兰遗址。” 骑在骆驼上的高飞,看向楼兰遗址的西南方向,淡淡的说:“但我却不是去那边。” 下意识的,老哈利扭头,顺着高飞看去的方向,双眼瞳仁就骤然一缩,沙尘都无法掩饰他脸色上苍白:“老板,你、你不会是还要向西南走吧!?” 高飞扭头,看了眼也骑在骆驼上的老刘三人,慢悠悠的说:“我相信不止我们四个要去那边吧。” 老哈利一愣,随即快步走到老刘的骆驼面前,沉声说道:“老刘,你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也要去鬼沙那边?” 因为炒作,楼兰遗址现在成了沙漠旅行中最大的热门,靠沙漠吃沙漠的老哈利,也因此挣下了一大笔银子,几十年中,他无数次带着游客、盗墓者来过这儿,又把他们安全的带回内地,所以才挣下了‘金牌沙漠向导’的称号。 可是,在这几十年中,他却从没有带人进入过楼兰遗址西南十公里之外,就算去楼兰西南的且末(西域三十六国之一,楼兰是去那边的必经之路――其实现实中不是这样,一切都是以小说情节为重点,所以还请行家别喷,拜谢了),他也会带人正直向南走上一天,绕个大弯绕过楼兰西南三十公里之外的那片沙海。 因为老哈利知道,那片沙漠被称为‘死亡之海’,或者叫‘鬼沙’。 传说,那片方圆几十公里的沙漠内,潜藏着修罗王,和一些个远古恶煞,除了那个带领十几个退役特种兵的煤老板、和搜救他们的部队外,所有以私人形式进入那片沙漠的人,从没有谁能活着回来。 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所以,那片沙漠被沙漠人称为禁地。 如果一开始高飞等人告诉老哈利,说是去鬼沙那边的话,就算是拿刀子刮了他,他也不会接这趟业务的――传说,死在鬼沙中的人,不但会死的苦不堪言,而且一辈子只能做个孤魂野鬼,再也无法投胎转世。 老刘以前曾经无数次出入沙漠,都是老哈利带路的,所以俩人已经很熟悉,勉强算得上朋友。 不过,老刘此前进入沙漠时,却从没有要求老哈利带他去鬼沙那边,就在四周打转转,听他说说鬼沙的传说。 但这次,高飞却说他也要去鬼沙那边,也难怪老哈利吃惊了。 老刘和俩同伴对望了一眼,才缓缓的点了点头:“是的,那位老板说的没错,我们这次来沙漠,就是为了去鬼沙那边。” 老哈利满脸不信:“老刘,难道你忘记我和你说的那些话了吗?” 老刘轻声说:“没有忘记,我知道那边是鬼沙,几十年来,进去的人除了那个煤老板和救援部队外,从来没有谁活着走出来。” 老哈利一脸的激动:“你既然知道,那你为什么还要进去?你可知道,这是一片被修罗王诅咒过的沙漠,里面有灵蜥等可怕的东西,进去只能是死!” 老刘悠悠的说:“老朋友,以前我不敢进去,那是因为我还年轻,还不想那么快的死去。但现在我老了,已经见惯了世态炎凉,活着对于我来说,也没有太大的吸引力了。如果能在临死前进入鬼沙,哪怕是死在里面,也能瞑目了。老朋友,我知道你是不敢进去的,但这不要紧,我不要你带路了――哈利,愿胡大保佑你。” 老刘说完,不等老哈利说什么,就猛地一拉缰绳,皮鞭在骆驼身上狠狠抽了一鞭子,嘴里打着响亮的呼哨,呼呼的跑下沙丘,向鬼沙那边跑去。 老刘的两个同伴随后紧跟了上去,三头骆驼奔跑,扬起一条滚滚黄龙。 “回来,你们都回来!你们这些可恶的汉人!” 老哈利浑身颤抖着向前追了几步,噗通一声的跪在地上,双手高举仰天喊道:“你们会遭到胡大报应的,你们将会遇到灵蜥,被吸成人干!你们的灵魂,将永远在荒漠上飘荡,再也无法走出鬼沙半步!你们将会遭到割舌……” 高飞驱动骆驼,走到老哈利面前皱眉说:“他们愿意去就去呗,不管死活好像都和你无关吧,你为啥这样激动?” 老哈利没有理睬高飞,仍旧双手朝天,嘴角带着白沫,嘶声喊道:“你们这些可恶的汉人,私自进入鬼沙,会触怒修罗王,和鬼沙中无数的恶煞,给沙漠人民带来瘟疫的灾难!你们这群被胡大抛弃了的恶人,这是要连累我们啊!” 嘶声喊到这儿后,老哈利忽然从地上一跃而起,连滚带爬的爬上骆驼,也不理睬高飞等人,驱动骆驼飞一般的向来路冲去。 眨眼间,老哈利一人一驼,去的远了。 那两头托运清水、食物的骆驼,本想跟着老哈利去的,却被铁屠和叶心伤及时拉住。 望着老哈利的背影,叶心伤说:“他这是怕触怒那边的可怕东西,会遭到报应,所以才急吼吼逃走的。看来,他回到三棵柳那边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家人迁入内地,躲避所谓的报应。” 秦城城皱眉:“可他一个人,没有带补给,能回到三棵柳那边吗?” 高飞接过话来:“不用担心,那老家伙在沙漠中就像大海中的鱼儿,不可能会淹死的。反倒是我们,少了他这个向导,多少有些不方便了。” 高飞担心不方便,并不是没人带路去鬼沙那边。 反正鬼沙就在楼兰遗址西北几十公里外,只要不迷失方向,就算闭着眼睛也能走进去的。 他担心的是,大家从鬼沙中出来后,没人带他们返回三棵柳。 秦城城看了眼已经变成三个小黑点的老刘三人,喃喃的问:“这里面,真有恶煞的存在吗?” “只有进去看看才知道。走吧,我们四个人,六头骆驼,大批的食物好的清水,可以把这次探险当做是一种旅游嘛。” 高飞一拽骆驼的缰绳,缓缓向北走去。 秦城城其实很想去官方承认的楼兰遗址那边看看,可她刚想提出这个要求,铁屠却追了上来,高飞随口问道:“老铁,你说老刘三人,以前来过这么多次沙漠,为什么会这次才下决心进入鬼沙中呢?” 铁屠淡淡的回答:“他们三个都是盗墓门中的摸金校尉,他们以前来这儿,听从老哈利的话不进入鬼沙,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看透其中的秘密。” 秦城城忍不住的问道:“什么秘密?” 铁屠犹豫了一下,才说:“摸金校尉盗墓主要依靠观风水、辨气象,以《易经》为宗旨,来定位古墓的穴位。老刘他们此前无数次来沙漠,之所以不进入鬼沙,就是还没有找到某个地方的具体穴位,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这次,他们是有备而来,看来是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古墓的穴位?难道这下面有……” 秦城城刚说到这儿,忽然想到从高飞那本《安归经》内看到的东西了,失声叫道:“啊,我知道了,他们找的不是古墓,而是真正的楼兰古城!” 高飞慢悠悠的说:“看来,知道这个秘密的,绝不是只有我们。难道说,老刘三人也看过《安归经》,或者干脆就是安归教中的人?” 铁屠正要说什么,脸色却微微一变,抬手挡在额头向西北看去:“好像要变天了。” 高飞等人都像那边看去,就看到西北天际极为遥远的地方,出现了一道隐隐的黑线,就像前天下午那场大风暴来临前夕那样,很快就变成了粗粗的一条。 “难道鬼沙中传说的恶煞们,知道有人要侵犯它们,这才大怒,准备要用风暴来惩罚我们?” 高飞勒住骆驼,扭头问铁屠:“老铁,我们该怎么办?” 铁屠吐出两个字:“回去。” “去哪儿?” “去楼兰遗址,等风暴过后再谈其它的!” 铁屠说完,马上就拨转骆驼,向楼兰遗址那边呼啦啦的狂奔而去。 想到前晚那场大风暴的威力,高飞当然不会傻到继续前行,当即掉头,和叶心伤一起追向了铁屠。 两地之间距离大约有三五里路左右,骆驼狂奔起来,也就是十几分钟的事儿。 好像也感受到大风暴即将来临,六头骆驼根本不用催促,就撒开四蹄跑下了沙丘。 等叶心伤赶着驮带补给的骆驼最后来到楼兰遗址前时,大风暴的信风到了。 第332章 暴风雨后的鬼城! 如果是在内地的话,像楼兰遗址这样的名胜古迹,早就周围圈上围墙,摆张桌子在门口售票了,相信应该会日进斗金的。 不过,这遗址地处荒凉的沙漠深处,任何人来这儿参观,好像都必须得冒着生命的危险,所以除了那些闲的淡疼的有钱人,和一些考察人士之外,一般小市民几乎从不来这儿。 大家还没有活够,犯不着跑这儿来聆听胡大他老人家的教诲――所以,这地方很是荒凉,再加上气象台早就预报这边局部地区有暴风雨,四方放眼望去看不到一个人影,也是很正常的。 楼兰遗址名头天大,远处看上去宏伟壮观,其实到了跟前才发现,也就是一些残缺不全的废墟罢了,几座破破烂烂的石头废墟,前面竖着政府立下的石碑,上面雕刻着‘楼兰故城遗址’等字样。 不过,这地方虽说是废墟一片,但矗立着的废墟,足够抵挡昨晚那样的大风暴了。 高飞等人刚驾驭着骆驼来到那块政府竖起的石碑前,信风就到了。 昨晚那场大风暴之前,信风卷带着细细的黄沙。 但这次,沙粒却是有些黑黄,而且空气中也多了潮湿的味道,看来不但是风暴,还有可能夹杂着暴雨。 老哈利不在了,铁屠就是四人在沙漠中的主心骨,他安排大家把骆驼拴在果露在地面的石头桩子上后,当先钻进了废墟的一个门口内。 门口那边,仍然能看到天――这只是一面风化严重的石墙而已,门外、门里都能看到天,不过门里却能阻挡西北方向来的风暴,而且上面也有一块突出的岩板,能有效的遮风挡雨。 叶心伤从背囊中取出几件军用雨衣,分发给了大家。 高飞帮着秦城城刚穿上雨衣,已经变的黑压压的上空中,就有雨点落了下来。 下雨了,暴雨,特大暴雨,狂风夹杂着暴雨,无情的狠狠砸在任何它们想砸到的地方! 高飞四人蜷缩在断壁一角,因为上方有那块石板,所以倒不担心被雨淋,而且还能看到黄豆大小的雨点砸落在沙面上。 这场雨非常大,就算是在湖泊密布的国内江南,也不一定会下这样大的雨。 鬼才知道老天爷今天是怎么了,怎么舍得今天给这片视水比黄金贵的沙漠中,降下了如此大的暴雨。 断壁外面的世界里,狂风怒吼着,把黄豆大小的雨滴吹碎,变成了一片白茫茫的水雾,威力甚是吓人。 不过,因为下雨的原因,沙尘被雨水侵湿,倒没有昨晚那场大风暴来临时的目不见物。 雨,越下越大。 风,越刮越猛,仿佛整个世界都被笼罩在了狂风暴雨中。 这样规模的暴风雨,如果放在内地,危害性是相当大的,肯定会造成城市排水系统瘫痪,让汽车变成小船,城市变为海洋。 但放在一望无垠的沙漠内,就算这雨水再大十倍,不停的下上一个月,也绝对不会造成水灾:干涸了数万年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啥时候被水淹过? 这场暴风雨,足足下了有两个小时,接近下午五点一刻时,才慢慢的停歇。 雨住了,风止了,天又亮了起来,太阳重新出现在了西方的上空,好像镜子一样湛蓝的天空中,飘荡着朵朵白云,如果这时候再有鲜花盛开,绿树成荫,小鸟欢唱,那么这个地方,就是天堂。 “真是邪门了,沙漠中竟然会下这么大的雨,这绝对是比岛国沉没更让人不解的怪现象。” 铁屠脱下身上的雨衣,随手扔在了地上。 他们准备雨衣,可不是为了避雨的,而是为了深入到某个地方时,用来隔潮的,却没想到此时会派上了用场。 高飞把帽子摘下来,跟着铁屠走出了门,抬脚在地上用力跺了跺。 以前在沙漠上跺脚,肯定会激起尘土,把鞋底子陷下去。 但现在,脚既没有下陷,也没有跺起尘土――沙地遇水后,反而变得坚实起来,如果以后每天来这么一场大雨,相信用不了几年,塔克拉玛干沙漠就会变成土地肥沃的大草原。 秦城城是最后一个走出门来的,她仰起下巴贪婪的呼吸着雨后带有些许腥味的清新气息,正准备拉住高飞随便逛逛时,却忽然发现在西北方向的天空中,隐隐出现了一些东西。 在开始时,那些东西还是影影绰绰的,只是一个轮廓。 但随后,就慢慢的清晰了起来:那是一座城市,有着雄伟的城墙,城门上面的女墙上面,站着数十个身穿黑色棉甲,头戴插着黑色羽毛头盔的战士,手里握着刀枪剑戟,一言不发的矗立在上面,盯着下面出入城门的人们。 在士兵后面的城内街道上,两旁房屋建筑整齐而规划有制,随处可见头上捂着毛巾的商人,牵着成串的骆驼,骆驼的背上载满了货物走在街道上。 也有一些很有身份的贵族,骑着白色的高头大马,挥舞着马鞭,惬意的笑着。 更多的却是身穿各式各样西域民族服装的百姓,有挑着担子的,有推着车子的,熙熙攘攘,就像华夏有名的那卷《清明上河图》。 在街道的最尽头,则是一座上圆下方的巨型宫殿,门口同样有手执刀枪的卫士把手,不过这些卫士却是穿着红色的棉甲,头盔上插着五颜六色的孔雀翎…… 秦城城敢发誓,她现在不是在做梦,而是真实的看到了这一切! 唯一不真实的,就是她所看到的这一切,不管是连绵到天边的城墙,还是威武的士兵,和庄严肃穆的王宫,都有些飘荡,好像是从水中看过去的那样。 海市蜃楼! 这,就是沙漠传说中的海市蜃楼,或者说是鬼城! 海市蜃楼,从科学的角斗上来解释,就是一种反常的折射现象,它是光线在垂直方向密度不同的大气层中传播,经过折射造成的结果。 简单点说,就是在一场暴雨后,停留在半空中的那些水分子,在阳光的照射造成的反复折射下,把很远地方的一个景象,虚拟的挂在了半天空。 海市蜃楼中,可以从中看到里面的人们正常行走,甚至树叶的飘动。 但话又说回来了,就算秦城城看到的是海市蜃楼,是光的一种反常的折射现象,把世界上其它地方的景物虚拟的挂在了半空中,可里面为什么会有那么壮观的城墙,那么多身穿古代服装的人? 难道说,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还有人们不知道的古国? 诡异,却又真实存在着。 这种诡异的、科学无法解释的真实现象,让学识渊博的秦教授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直到叶心伤低低说出了两个字:“鬼城。” 那边,是鬼沙,上面,是鬼城。 秦城城身子猛地打了个机灵,忽然觉得除了用‘鬼城’这两个字来形容这种现象外,她根本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汇来代替。 高飞仰望着这一壮观的景象,喃喃的说:“原来,这世上真有鬼城的存在……” 他的话音未落,悬挂在半空中的鬼城忽然不见,凭空消失,就像被人拿什么东西一下子遮住了那样。 就在高飞感到奇怪时,悬挂鬼城的地方,忽然又出现了影影绰绰的景象。 慢慢的,这个景象越来越清晰。 这一次,上面显示的不是鬼城,而是一个人。 一个身穿白色古代衣服,脸上戴着一张狰狞的青铜面具的人。 那张青铜面具两侧,有着一对长耳朵,就像漫画中的精灵耳朵那样,却是虎目、牛鼻、狮口,上面还刻着一些奇怪的花纹,看起来古色十足,也甚是吓人。 戴着青铜面具的这个人,有着一头如云般的秀发,应该是个女子,年轻的女子。 仿佛是电影中的近镜头那样,图像慢慢的聚在了女子的脸上。 那张戴着狰狞青铜面具的脸,如果放在地上,最少得有一个城镇那么大,所以尽管距离这边很远,高飞等人还是看的很清楚。 鬼城怎么会忽然变成了一张鬼面具? 就在高飞等人默不作声的盯着那副青铜面具时,一只手出现在了画面中。 这只是,五指修长,手背白嫩,无名指上戴着一个同样是青铜铸成的兽形戒指,小指微微翘起,很自然优美的兰花指样子。 那只手的拇指和食指,轻轻捏住了青铜面具的最下沿,然后慢慢的掀了上去,露出了一张脸。 看到这张脸后,包括秦城城在内的四个人,都觉得心儿猛地一跳:世间,竟然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以前高飞看到解红颜时,就被红颜姐的美貌而倾倒,觉得她是当之无愧的华夏第一美女。 可是,当看到这张脸时,高飞却忽然觉得,解红颜和这个女子相比起来,黯然失色了很多,最多也就是配做她的丫鬟。 他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形容词,来描述这个女子的美丽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女子太美丽,才让人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大小,仿佛是二八佳人,却又像三十少妇――总而言之,这个女子的美貌,和那种说不出的独特气质,足可以压过天底下所有的美女! 也许,她只需一个轻轻的眼神,就能让很多男人为她赴汤蹈火。 只需一个眼神――那个女子,眼眸轻轻流动,居高临下的竟然看向了这边,和高飞四目相对,双眸微微眯起,绽放出一股子无法描述的魅力,或者说是笑意。 咕噔一声,高飞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心底最深处,莫名其妙腾起一股子炙热的火焰,促使他想把身上所有的衣衫都撕碎,疯狂的呐喊着冲向半天空! 第333章 半天空中的美貌女子! 地上四个人,甚至还有几头骆驼,都目不转睛望着悬挂在半天空中的那个女子。 可那个女子,却极其邪门的看向了高飞,四目相对后,使他心底腾起一股子炙热,忍不住的要撕碎所有衣衫,跑向那边。 就在高飞几欲疯狂,要撕碎衣衫时,丹田中却迅速腾起一股凉意,把那股炙热稍微压了下去。 高飞杀过人,很多人――杀人杀多了,心神中就会存在一丝冷戾气息。 也正是这丝冷戾气息,使他脑子猛地恢复了一点清明,意识到当前这只是一个诡异的幻觉,狠劲咬了一下舌尖,剧痛把心底那股炙热彻底压了下去。 太特么的邪门了,我怎么觉得她独独在看我? 高飞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正准备垂下眼帘(他再也不敢看那女子了)时,那女子,却忽然微微半启朱唇,对着他好像说了个来(高飞精通唇语的),那双深邃的双眸,也抛出了世俗小姐惯用的媚眼。 心台刚刚恢复的清明的高飞,就像被闪电劈了一下那样,瞬间就陷入了忘我的警戒,喉咙里发出野兽受伤后的低吼,脸色涨红变得极度狰狞,飞身向那个女子扑去! 来呀,来呀,来呀――那个女子,伸出一根好像葱白那样的手指,对高飞缓缓勾动,半启的小嘴不停重复着那个字眼,脚下也缓缓后退,好像要带着高飞去她的绣楼闺房,和他春风一度。 高飞体内所有的雄性荷尔蒙,全部被激发了出来,好像一头打了鸡血的公牛那样,嘴里嚯嚯乱吼着,向前狂奔,恨不得马上就扑在那个女子的怀中。 同样被这幅画给震惊的叶心伤等人,正在出神时,却听到高飞嚯嚯叫着向前冲去,顿时大惊。 秦城城尖叫:“高飞,你怎么了,要去哪儿!?” 叶心伤也愣住,正要喊高飞时,铁屠脸色却是猛地一变,低喝道:“不好,他心智被迷失了!” 低喝声中,铁屠身形暴起,追向高飞。 不过,铁屠相比起高飞来说,轻身功夫略微差了点,再加上高飞此时心智已失,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跑到那个女子那边,又是抢先启动,所以就算铁屠全力追赶,在眨眼间就被他拉下老大一截。 叶心伤大惊,正要随后追上时,却又担心秦城城会发生什么意外,这时候也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了,抓住她的手腕,就追了出去。 眼看高飞越跑越快,俩人之间的距离已经被拉大到了十米之外,铁屠再也不敢犹豫,伸手从口袋中掏出卫星电话,狠狠砸了过去! 啪嗒一声,沉重的卫星电话,狠狠砸在了高飞后脑上。 如果是放在以前,有暗器袭来时,高飞根本不用回头看,就能反手接住。 但他现在心智已然迷失,双眼只顾着盯着半空中那个女子,其他事情根本不闻不问,压根就没有察觉到有暗器袭来,这才被砸中了脑袋。 铁屠这一下砸的够狠,一下子就把高飞砸昏了过去,噗通一下摔倒在了沙漠中,就此不动。 看到高飞被自己砸昏后,铁屠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几个箭步蹿到高飞身边,盘膝坐在地上,把他抱在了怀里,对随后跑过来的叶心伤俩人喝道:“快去拿水来!” “哦!” 叶心伤答应了一声,松开秦城城,转身折返了回去。 “高飞,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秦城城被吓得花容失色,双眸微红,连滚带爬的冲到了高飞身边,把他从铁屠腿上抢了过来,紧紧抱在怀里,就像一个母亲那样,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脸颊蹭着他的脸颊,柔声说:“别怕,我在这儿,我在这儿。” 秦城城对高飞的真心毕露后,铁屠看向她的目光,又柔和了很多,左手一撑地,就站了起来,转身再次向西北天空看去时,那个女子,却不见了。 仿佛,那个女子从没有出现过那样,天空只有一个明晃晃的太阳。 望着太阳,铁屠皱眉若有所思:我们大家都看那个女子,为什么唯有高飞忽然迷失了本性,难道说,这和他身上带有的《安归经》有关?可这也不可能啊,那只是个虚拟的人物,怎么可能会看到我们?吓,不会是我们也被光线折射到了远方,形成了海市蜃楼现象吧? 就在铁屠胡思乱想,秦老师抱着高飞连连呼唤他名字时,叶心伤风一般的拿着矿泉水跑了过来,也没说什么,拧开盖子就把清水洒在了高飞脸上。 清水只洒了一半,高飞就打了个喷嚏,睁开了眼睛,茫然的看着大家。 秦城城喜极而泣:“高飞,你醒来了,你、你刚才真是吓死我了?” “我、我刚才怎么了?” 高飞挣开秦城城的怀抱,翻身坐起,摸着后脑勺那个大包,脸色茫然。 秦城城看了眼铁屠,才低声说:“刚才,我们大家再看海市蜃楼时,你忽然发疯、迷失了心智,怎么喊也不听的向这边跑来,铁屠只好把你打昏制止你。” “我迷失了心智?” 高飞慢慢的放下手,终于想了起来,霍然抬头向西北天空看去:那边,除了太阳外,却已经空空如也。 铁屠淡淡的说:“那个鬼女人在你被打昏后,就忽然不见了――心伤,我觉得高飞忽然心智迷失,有两种可能。第一,就是因为他身上带有《安归经》,第二,则是我们也成了海市蜃楼现象,恰好让高飞和那个鬼女人对眼了……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也说不明白。” 叶心伤沉吟了片刻,才说:“第二种现象是不可能的,但第一种现象却又没有丝毫道理可言。正如你所说,我们好像都明白,但却说不出来。” 秦城城忽然道:“我建议,我们还是放弃进入鬼沙吧!我忽然有种直觉,那个戴青铜面具的女子,就在鬼沙里面等着我们去!” 铁屠却没有理睬秦城城的建议,只是喃喃的说:“女子在等我们去,等我们去――难道,刚才我们看到的那个女子,就是老刘他们所说的修罗道中的修罗王?” 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传说中,修罗道中的修罗王,是个外表极其美丽的女子,但却又是个恶煞,往往以美貌来迷惑男人,最终却会把男人残忍的杀害。 老哈利之所以死也不肯去鬼沙内,除了那边有灵蜥等恶煞外,最重要的就是修罗王很可能就在那里面,随时惩罚所有敢冒险进入鬼沙的人。 可是,如果刚才那个美丽女子真是传说中的修罗王,那她为什么会出现在鬼城中? 那个鬼城,是不是真正的楼兰? 如果鬼城就是真正的楼兰,那它究竟存在哪儿呢? 不可能会隐藏在黄沙下吧? 还有,那个极其美丽的女子,是不是传说中的楼兰女王? 这一连串的问题,让铁屠等人迷惑不解。 高飞这时候却说话了:“我们不能走,我们来这儿的最终目的就是进入鬼沙,寻找真正的楼兰古城,怎么可能在鬼沙边缘,就半途而废呢?” 秦城城急忙劝说:“高飞,可我担心你会再遇到那个女子呀!” 高飞摇头:“没事的,刚才只是一种诡异的巧合,也许就算我看到真人,也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了――城城,难道你不想搞清楚,沙漠上方为什么会出项鬼城,和一个美貌女子?” 秦城城喃喃的说:“我、我当然想,可我更怕你会被她迷、迷住。” “我没事的,你放心。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去鬼沙看看,看看能不能再看到真实的修罗王!” 高飞拍了拍秦城城的肩膀,突地从地上站起来,深吸了一口气说:“我们该出发了!” 既然高飞执意要进入鬼沙,秦城城也不好再说什么,却和高飞要了把短刀藏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历经过一场特大暴风雨后,沙漠的地面坚硬了很多,骆驼走在上面的脚步有了明显的轻快,很快就把官方记载的楼兰遗址抛在了后面,进入了沙漠人心目中的禁地:鬼沙。 也许是因为鬼沙内几乎很少有人进来,鬼沙内的沙子与外面的沙子多少有些不同,颜色略微有些发乌,在阳光发射下,不是很耀眼。 因为已经进入了禁地鬼沙,再加上刚才高飞突然被虚拟的女人迷失心智,四个人心情都有些沉重,在太阳缓缓沉下西边之前,没有人说话。 高飞等人这次来沙漠,并不赶时间,尤其是在进入禁地鬼沙内后,四个人都多加小心,所以也没有催促骆驼,就任由它们这样慢悠悠的向西北而去。 走在最前面的铁屠,从背囊中拿出了一个黄铜打制,看起来古气十足的罗盘。 高飞和叶心伤俩人都知道,铁屠已经拿出了他祖传的摸金校尉本领,利用罗盘来分金定位,寻找这片沙漠中最适宜人类居住、或者安葬的地方。 分金定位,是摸金校尉根据风水寻找古墓的术语:阴宅的坐向分为内分金与外分金,内分金是棺木的向,称为线位,此乃古籍中所说的‘分金差一线,富贵便不见’的线。 同样,摸金校尉也能用这个本领,为民宅看风水。 在官方看来,铁屠现在所施展的这一套,就是大迷信,但实际上,这才是华夏五千年来最正统的传统文化,可惜现在唯有香港和宝岛那边保留,大陆却已经几乎绝迹了。 铁屠边走边看,就在阳光彻底消失在西方时,他忽然勒住了骆驼。 在他旁边的叶心伤低声问道:“怎么了?” 看着黑黝黝的西北方,铁屠声音低沉的说:“我们最多再走三四公里,就会抵达一处龙脉了。” 第334章 华夏的龙脉! 龙脉,是指如龙般妖娇翔,飘忽隘显的地脉。 地脉以山川走向为其标志,故风水家称之为龙脉,即是随山川行走的气脉。 在古代风水术中,首推‘地理五诀’,就是龙、穴、砂、水、向。 相应的活动呢,则是‘觅龙、察砂、观水、点穴、立向’。 龙就是山的脉络,土是龙的肉、石是龙的骨、草木是龙的毛发。 寻龙首先应该先寻祖宗父母山脉,审气脉别生气,分阴阳。 华夏究竟有多少条龙脉,这从有多少个朝代就能大致看出来。 华夏上下五千年,从黄帝算起到清朝,大致是24个朝代,暗合了24节气、24星宿的大自然规律,可谓是神秘之极。 传说,黄帝做为华夏人的始祖,他的龙脉最为浩然磅礴,就是华夏第一大河,黄河。 滚滚黄河犹如天上来,滔滔不绝犹如一条黄龙片刻不停的直奔东海,这份惊天动地的气势,除了黄帝之外,任何各朝君主都配不上的。 而大禹的龙脉在四川汶川县的九龙山,商汤的龙脉在黄河流域,周朝的龙脉在岐山,秦朝的龙脉在咸阳,汉朝的龙脉在沛县,西晋的龙脉在河内,隋朝的龙脉在弘农,唐朝的龙脉在长安、陇西、太原,宋朝的龙脉在开封、巩义、洛阳一带,元朝的龙脉在内蒙古草原,明朝的龙脉在安徽凤阳,清朝的龙脉在东北。 按照风水师的分析认为:华夏的大龙脉正在西进和东出的状态中,西进方向的是黄河流域,华山地区是大龙喝水和出口处,东进方向的是长江流域,黄山地区是大龙喝水和出口处。这两个区域以后会形成华夏新的大龙脉。 天下龙脉的始祖源自昆仑山。 昆仑山的左边(西北边)是天山山脉、祁连山山脉、阴山山脉。北边有阿尔泰山,伴它行的还有贺兰山、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昆仑山的右边(西北、西南边)有唐古拉山、喜马拉雅山、横断山等山脉。 昆仑山龙脉夹在上述南北山脉中间,不断向东施展辉煌灿烂的舞姿。 龙的主脉落在古都长安,,然后东出中原,同时展开北向、南向、东向、西向分支,形成井体的昆仑山脉体系。 昆仑山到了中原以后,向东有六盘山、秦岭;偏北又有太行山;偏南有巫山、雪峰山、武夷山;向南是南岭;加上五岳:北岳恒山、东岳泰山、西岳华山、中岳嵩山、南岳衡山。还有东边的黄山和台湾的玉山(海拔4000米),西南的峨眉山。这些举世闻名、举世无双的大大小小山脉--大大小小的龙脉,构成了一幅中华巨龙图,是大龙、中小龙混杂的卧龙图。 因而,就有西方个别敏感的政治家,称华夏是一条沉睡的巨龙。 西方的这种观点,从政治上来讲是对的,但从风水学上来讲却不对的。 因为它不是一条,而是一群大小不等的卧龙。40多年前,它们睡的迷迷糊糊,中华民族才从先进走向落后的。 但现在,华夏群龙已经苏醒,华夏民族必然要复兴,从落后走向强盛,无人可挡! 风水学上讲究,山是龙的势,水是龙的血,因而,龙脉离不开山与水。自古以来,山环水抱之地都是风水宝地。 可是现在,祖上是摸金校尉的铁屠,却告诉高飞等人,说前面三四公里的地方,就有一条龙脉。 和铁屠呆的久了,叶心伤多多少少一懂了点风水,马上就提出了异议:“这地方竟然会有龙脉?不会吧?这儿既没有山,也没有水,有的只是一望无垠的黄沙,怎么可能会是一条龙脉?” 铁屠淡淡的解释道:“在两千多年前,前面肯定有清澈的湖泊,和蜿蜒的山脉。这些山脉不用太高,只需高出最高的沙丘,就能形成龙脉。不过,随着后来环境变恶劣,这些不高的山脉,都已经被深埋在黄沙下。我们现在是看不到,可那地方和天上星宿相互辉映,绝对是一条上好的龙脉,但因为某些不可抗拒的条件,龙脉才没有发挥它的作用,导致了楼兰的灭亡。” 如果是在内地,秦城城听到有人和她谈这些后,早就嗤笑着反驳了:她才不信什么龙脉不龙脉的。 不过现在大沙漠中,刚才又亲眼目睹了高飞心智被一个虚幻女子所迷失,秦老师终于明白,华夏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其实并不是糟粕,更不是迷信,只是我们愚蠢的把它们抛弃了而已。 高飞眼睛发亮的看着前面,缓缓的说:“老铁,你是说我们再走几公里,就能来到真正的楼兰古国了?” 铁屠点头:“最起码,下面肯定会隐藏着一座城市。” 秦城城终于忍不住的反驳道:“你都能看出下面有座城市了,那国家不可能看不出来吧?不可能任由它埋在黄沙下吧!” 铁屠也懒得和她解释什么,只是冷冷的说:“国家早就勘测到了秦始皇陵,可到现在也没有挖掘。” 世人都知道秦始皇陵在临潼以东的骊山脚下,那边也出土了震惊世界的兵马俑。 兵马俑一号坑的面积,就有五个国际足球场那样大,但十个兵马俑一号坑才有是地宫的十分之一。 地宫,才是秦始皇陵的核心部分。 据司马迁的《史记》记载:始皇帝地宫中有水银灌制而成的江河湖泊,珍珠缀成的日月星辰,始皇帝睡在一座铜棺内,在水银上面飘来飘去…… 秦始皇陵,在还没有挖开地宫时,就被世人称之为世界第八大奇迹。 如果挖开――那该引起怎么样的震惊? 可就这样一个震惊世界的奇迹,到现在为止却仍然静静的埋在地下,因为依着当前的技术,在挖开陵墓后,根本无法保证里面的东西完好如初。 就像上世纪五十年代时,国家挖开了明十三陵,固然出土了24箱、三千多件珍宝,可还有很多东西,都在陵墓被掘开时,化为了灰烬,造成了惨重的损失。 所以,国家在技术不成熟时,是拒绝挖掘秦始皇陵的。 铁屠提到秦始皇陵,就是告诉秦城城:国家不是不知道鬼沙下面埋藏着一座故城,但因为各种技术还不成熟,所以宁愿让它们在黄沙下沉睡,也不会擅自挖掘的。 对于铁屠拿秦始皇陵来反驳自己,秦城城是哑口无言,只能噘起嘴巴,用手轻扯着骆驼毛来表示心中的不满。 对于秦老师这种类似于小女孩样的表现,高飞笑着摇了摇头,趴在她耳边低声说:“算了,别和铁屠辩论了,他说前面黄沙下面是条龙脉,埋葬着一座古城,那么下面肯定就有龙脉,有古城,因为他爷爷的爸爸,就是东陵大盗孙殿英组建的‘集资团’团长,那个时期最为出色的摸金校尉。” “哼,他爷爷会的,他不一定会,他又不是他爷爷。” 秦城城不服气的低声冷哼一声时,忽然就觉得身子有些发冷,下意识的向高飞怀中躲了躲。 其实,不止是秦城城感觉到了冷意,高飞三人也同样有这样的感觉。 这种冷意,和雨后空气变凉完全不同,那是一种让人可以感受到的阴冷,就像在炎炎夏日的深夜,走进一片荒坟中那样,让人不寒而栗。 “大家是不是感觉到一股子阴森的冷意了?这就是龙脉发出的气息,我们距离古城越来越近了,看来先前进来的老刘等人,差不多已经到了古城上方,并开始挖掘了。” 铁屠低声解释了一下冷意的缘由后,从背包中拿出了备用的05式微声冲锋枪,咔嚓一下打开了保险。 也许是深受盗墓门的影响,在接近阴气最重的地方时,铁屠本能的做出了防御反应。 看到铁屠如临大敌的样子后,高飞和叶心伤俩人不以为然的笑了笑,仍旧坐在骆驼上懒洋洋的:哥们纵横天下那么久了,啥风浪没有见过,比这危险的处境都历经无数次了,有必要为了一条龙脉散发出的阴气所忌惮? “唉,老铁这小子越混越胆小了。” 高飞打了个哈欠时,轻轻抽打了一下骆驼,全然忘记了就在不久前,他老人家被半空中那个虚拟美女给迷失心智的事了,这就是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痛。 本来漫步黄沙的骆驼,被高飞抽了一下后,精神一震疾步向前,很快就超过了走在前面的铁屠。 高飞抽骆驼,只是无意识的一个动作而已,倒不是真想抢了铁屠‘先锋’的风头。 正四下里看的铁屠,眉头微微皱了一下,正要挥鞭驱赶骆驼追上高飞时,却猛地顿住了缰绳。 “高飞呀,我觉得这地方有些邪门,要不咱们还是跟在后面吧。” 望着前方黑黝黝的沙漠,秦城城身子轻轻打了个机灵,提醒高飞最好是跟在后面。 “嗯,也是,反正我也不会驱鬼那一套。” 高飞点了点头,抬手正要拉起缰绳时,身下的骆驼忽然停住了脚步,昂起硕大的脑袋看向前方,粗大的鼻孔猛地打了个响鼻,随即开始慢慢后退。 “咦,怎么了――架!” 看到骆驼忽然自个儿站住后,高飞有些纳闷,下意识的挥舞了一下鞭子,驱使它前行。 “哞!” 那头体格最为健壮的骆驼,受到鞭策后不但没有向前,反而低叫一声,径自扭头,转身就向来路跑去。 不但是这头骆驼,铁屠、叶心伤俩人骑着的,与其它三头骆驼,都不约而同的转身,低低的哞叫着向回跑。 “吁,吁!” 高飞双手拉住缰绳,猛地向上一提,想让它停下。 但身下骆驼却不管不顾,脑袋被勒的高高昂起,撒开四蹄向回狂奔。 高飞见控制不住,只得放开缰绳,大声问紧追上来的铁屠:“这是怎么回事?” 铁屠冷声回答:“前面有邪魔鬼祟!” 第335章 牲口的阴眼! 民间传说,像牛马这样的食草动物,都有着人类没有的阴眼。 所谓的阴眼,就是能够看到人类看不到的一些脏东西。 在这儿,请允许兄弟罗嗦一下,别喷。 我七八岁那年,家里养了一匹枣红小马,用它来耕地、拉庄稼、进城卖农产品(那是在上世纪的八十年代中期,城里还没有禁止牲口车入内,乡下人会用牛马拉着自家田地里产的大白菜、西瓜啥的进城去卖)。 那年的夏天,我和父亲俩人赶着马车,拉着一车西瓜,晚上九点左右向城里赶(从乡下到城里,大约要走七八个小时左右,这还是在顺利的时候)。 那个时代,家里能有辆马车的就算不错了,大部分人都是用人拉着板车,下午六七点就从家里出发的。 在凌晨一点左右时,我们在半路上遇到了几个同一条街的邻居,他们就是夫妻或者兄妹两个拉着板车进城卖西瓜的,因为那天行程还算顺利,所以父亲也没急着赶路,就放缓了速度,和他们说说笑笑的同行。 现在想想那时候,简直是觉得不可思议,很多人竟然徒步拉着一千多斤重的西瓜,连夜赶路五十公里左右,再回家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傍晚了,人们仍然能为每斤西瓜多卖一分钱而欣喜欢舞。 虽说我们家有马车,不过车载也重,父亲又是个爱惜牲口的人,就算腿不怎么方便,可始终是抱着鞭子步行,倒是我年龄太小,走了几个小时后就累得不行了,爬上了西瓜车,仰躺在上面翘着腿的看星星。 那时候的空气质量真没说的,看天上的星星格外清楚,一眨一眨的真像女孩儿的眼眸。 追上邻居们后,父亲就在下面和他们一起走,高声谈论着今年西瓜的收成,明天能不能卖个好价钱的话。 我百般无聊中,就趴在了西瓜堆上,倾听他们谈话。 那时候的道路很窄,只要不是村落,道路两边根本看不到现在能看到的商品房啥的,只有大片大片的树木,和庄稼地,四周都是黑漆漆的,没有一点灯火。 父亲他们走着走着,我就感觉有些困,不知不觉中闭上了眼睛刚要睡觉,忽然就觉得车子停住了,然后我们家那匹小枣红马,就猛地打了个大大的响鼻。 正在说话的父亲有些纳闷,拉着缰绳喊道:“架!” 昔日脾气温顺,视父亲指令为圣旨的枣红马,这次却没有听他的话,高昂着脑袋,蓝色的双眼中带着恐惧警惕的望着前方,使劲打着响鼻,前蹄用力踏着路面,竟然连连后退。 这时候,一个上了年纪的本家大爷忽然说:“啊,不好,我们遇到脏东西了!” 我们这边有传说,马牛等牲口都有阴眼,能看到人类看不到的脏东西,比方传说中的孤魂野鬼、黄鼠狼精之类的。 这些东西总是在晚上出来吓唬人,所以被老百姓称为脏东西,也就是书面上所说的邪魔鬼祟。 父亲等人也知道这个说法,更听说过邻村某某兄弟俩拉着板车上集卖菜,结果半路上遇到脏东西,拉着围着坟堆转了一晚上的怪事——人类是看不到那些东西的,像那种情况就是老人所说的‘鬼打墙’。 如果那晚没有我们家那匹枣红马的话,我们这行人说不定也会拉着板车,围着某个地方转一晚,直到金鸡报晓时才能脱困。 顿时,父亲他们就惊惶起来,还是那个有年纪的大爷有经验,连忙招呼众人都拿出手电筒打开,没有手电筒的点上旱烟。 民间传说中,任何脏东西都怕光和火的。 于是,四五辆板车十几个人,除了我们两个小孩子外,其他人不管男女,都亮起了手电筒,点上了旱烟。 几个年轻胆大的小伙子,就左手拿着手电,右手拎着棍子(棍子是卖西瓜时用来抬称的,也用来防身,很结实,很顺手),按照大爷的吩咐顺着路中间向前慢慢搜索。 民间传说中,人间的道路就是阴间的河,孤魂野鬼只能在河两岸(就是道路两旁),根本不敢下河,它们要想过河,得去十字路口才行(十字路口为阴阳互动处,也是阴间的桥,早时候很多人在会清明等和鬼神有关的节日这天,会在十字路口烧纸,给那些无家可归的野鬼布施,算是积阴德,但绝不会留下自家的名字和家宅住址,以免遇到那些贪婪的野鬼,会经常去骚扰)。 所以,那个本家大爷才告诉小伙子们,要走路中间,为的就是不被河两边的鬼怪拉走。 小伙子们正值年轻气盛阳气充足,再加上人又多,手里还有家伙,所以也根本不怕,都骂骂咧咧的拎着棍子,边走边挥舞的走出大约一百多米后,除了在一颗歪脖子树下看到一堆烧纸的灰烬外,啥也没看到。 说来也怪,等小伙子们亮起手电拿着棍子走了一圈后,我家那匹枣红马就不再惊惶了,重新变得顺从了起来,被父亲拉着缰绳很快就走过了这条路段。 本家那个有年纪的大爷,好像懂得一些什么,在临走前拿出了三颗纸烟(是六分钱一包的大众,那时候在乡下就算是高档烟了,要不是出门啥的,在家都舍不得抽的)点燃,竖在那棵歪脖子树下,又念叨了几句什么,才离开。 此后,我们一行人一路顺风,在天亮之前赶到了城里的农贸市场。 清楚的记得,那天我们一行人的西瓜,卖的价格最高,也最快,不到下午三点,各家的西瓜都卖光了,大家开开心心的提前了三个小时到家。 后来,偶然的一个机会,我们才听说,在我家枣红马忽然受惊的路段,一个不堪忍受儿媳妇欺负的老太太,傍晚时分在那棵歪脖子树上吊死了。 民俗中,吊死、淹死等不正常的死亡,都算是横死,不能进入阴间的轮回,只能做一个孤魂野鬼,不得享受阴间的‘福利待遇’,所以那些东西才会心有不甘,半夜跑出来吓唬人。 幸亏那个本家大爷懂得某些规矩,临走前给老太太上了三炷‘上等’香火。 她老人家一高兴,不但放过了我们,而去还保佑我们‘生意兴隆’。 由此看来,行善积德,这个成语是很有道理。 呃,扯的有些多远,有些多了,别怪。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无聊透顶的闲话,的确是兄弟年少时的亲身经历,虽说回想起来也挺瘆人的,但比起现代那些胡说八道的鬼故事,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温馨。 闲话少说,书归正传! 高飞用力勒住骆驼,转身望着黑黝黝的鬼沙那边,好奇的问铁屠:“邪魔鬼祟?什么邪魔鬼祟,我怎么没有看到?” 铁屠也勒住了骆驼,冷冷的说:“如果你能变成一头驴子,你肯定会有一双阴眼,也能看到人类看不到的脏东西了。” “曹,你怎么不去变成驴子?” 高飞骂了一声,但却不再怀疑铁屠的话,因为他小时候在孤儿院中时,也曾经听梁明的奶奶讲过牲口有阴眼、能看到脏东西的传说,而骆驼,也是牲口的一种,能看到人类看不到的脏东西,这好像也很正常的。 刚才骆驼调头这通狂奔,最起码得跑出两三公里,个个都鼻孔大长着的喘着粗气,惊魂未定的样子。 高飞问铁屠:“那我们怎么办?” 铁屠紧紧抿了下嘴角,淡淡的说:“我们再回去。” 叶心伤纳闷:“再回去?骆驼愿意吗?” 铁屠回答:“等到了骆驼不敢前进的地方,我们步行过去,反正距离龙脉那地方也不是太远了。其实,我有些纳闷,老刘他们几个是怎么驱除骆驼过去的呢?” 秦城城小心的提议:“他们是不是用布片捂住了骆驼的眼睛?” 铁屠摇头:“白搭的,牲口的阴眼是捂不住的。看来,他们搞不好也是步行进去,把骆驼安置了某个地方。好了,不多说了,我们走。” 一场特大暴雨过后,先后出现鬼城、鬼女人、高飞心智迷失,和骆驼示警这一连串的怪事后,四个人再也不敢大意,纷纷抓紧了武器,迫使骆驼重新回转。 骆驼们不情不愿的,在鞭子的威胁下,只好再次踏上了前往龙脉的地段。 在返回的路途中,突前的铁屠用具有夜视功能的红外线望远镜,仔细搜索前方。 不过,四周除了黑黝黝的沙丘外,就再也看不到别的了,倒是夜风越来越大,吹动沙丘高处的一些流沙,发出了哗啦啦的轻响,就像有人在蹑手蹑脚的走路那样。 很快,四个人,六头骆驼再次来到了骆驼受惊的地段。 这一次,骆驼们再次向人们展示了它们不可思议的预警,铁屠身下那头骆驼刚一打了个响鼻,就开始连连后退。 “吁!” 铁屠低喝一声,抬腿飞身从骆驼上跳了下来,牵着它向回走了十几米后,才沉声说道:“大家把缰绳系在一起,再把每头骆驼的一个蹄子绑住,连在一起,这样它们哪儿也去不了,只能在这儿老老实实的等我们。” 秦城城担心的问:“我们把骆驼捆住,要是来了沙狼等野兽,岂不是害了它们?” 铁屠摇头:“不要紧的,沙漠传说中,野兽都不会来鬼沙区域的。” 很快,高飞三人就按照铁屠所说的,把骆驼的缰绳拴在了一起,又用绳子把它们的一根蹄子连在了一起。 秦城城拍了拍一头骆驼,柔声说:“骆驼,骆驼你别怕,我们很快就会回来,让你们重获自由的。” 那头骆驼仿佛听懂了秦城城的话,昂起脖子响亮的叫了一声。 既然骆驼不肯前行,高飞四人只好把所需的一些物品,都装进了行囊中背在身上,跟在手持黄铜罗盘的铁屠后面,向那个让骆驼止步的区域步行而去。 第336章 又一个死人! 正所谓无知者无畏,就因为没有牲口的阴眼,看不到那些邪魔鬼祟,再加上高飞三个男的都是胆大包天之辈,很快就走出了一公里左右,来到了一个大大的沙丘面前。 这个沙丘与别的沙丘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 星光下,这座沙丘不但比别的沙丘更高,而且还很长,分别向西、向东蜿蜒出去,足有好几里路,东边高,西边矮,蜿蜒流转,猛地一看就像一条奔腾着向东的巨龙,随时都有可能腾空而起。 铁屠停住了脚步,拿着黄铜罗盘横向来回走了几分钟后,才指着这座沙丘说:“这就是突出地面的龙脉,东边是龙头,西边是龙尾,与昆仑大龙脉蜿蜒动向入海完全相同。唯一有些不好的是……” 铁屠说到这儿,指着沙丘的最东边,问高飞:“你从那儿能看出什么?” 高飞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望远镜,仔细看了片刻才说:“除了看出那边沙丘最东边的坡度太陡峭外,也没什么不一样的,都是黄沙。” 铁屠难得的笑了一下:“呵呵,这座古城之所以消失,就和你看到的那个陡坡有关。摸金校尉中相传,当年霍去病奉汉武大帝之命追杀匈奴时,曾经攻打过一个城邦。这个城邦依山而建,大半个城市被一座黑色山脉包围,甚是易守难攻,造成汉军死伤惨重。不过,霍去病就是霍去病,乃是华夏千百年来历史上最厉害的将军,在付出一定的代价后,终于攻克了这座城邦。” 铁屠顿了顿,才继续说道:“霍去病攻克这座城邦后,恼怒依山而建的城门给汉军造成了重大伤亡,于是就下令士兵押着那些被虏的敌军七八万,历时一个月,终于把城门那边的山脉凿平,让他们再也无险可守――当然了,依着那时候的技术,在一个月内把山头削平,肯定是夸大其词了,但故老相传就是这样说的。” 秦城城忽然道:“啊,我明白了,你是不是要告诉我们,霍去病当年攻打的就是这座城邦,这条蜿蜒向东的龙脉最东边之所以有个陡峭的斜坡,就是被他下令凿出来的。他这个泄愤的举动,却破坏了这座城邦的龙脉,这才造成这座城邦从那之后逐渐消失了?” 铁屠缓缓点头:“是的,本来按照龙脉走向,最东边最起码要比现在我们所看到的,还要高出很多,形成龙头昂起的模样,可现在,那边却仅仅比西边高一点,这就寓意龙头被削去了一截。一个脑袋没了半边的龙,怎么可能会腾飞呢?龙脉关系到这个城邦的国运,它随后就慢慢没落下来,也是迎合了龙脉风水之说。” “原来楼兰古国是这样败落的。” 秦城城将信将疑,却又觉得无比新鲜,对华夏传统的某些文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觉得比她以前所学的那些可有趣,也深奥多了。 高飞对此也感兴趣,但大家来这儿可不是讨论这条被损坏的龙脉,问铁屠:“那我们该怎么办,才能找到被黄沙掩住的鬼城?” 铁屠抬头看着沙丘,抬手指着西边有些平缓的地方说:“要想进入残龙的腹地,只能走它的肚脐眼处,相信老刘他们也会这样想――这条龙脉的肚脐眼,应该就在沙丘那边的北面。” “那就走,别墨迹了。” 高飞不耐烦的抓住秦城城的手腕,当先爬向了沙丘。 秦城城裹了下衣服,低声问高飞:“高飞,你有没有感觉那种阴冷的感觉越来越浓烈了?仿佛有什么不吉祥的东西,正在暗中看着我们那样。” 其实高飞等人也有她这样的感觉,不过却没有在意。 众好汉枪林弹雨中经历的多了去了,绝不会因为一些阴冷之气,就放弃了本次的探险之旅。 所以,高飞故作轻松的笑笑:“嘿,啥啊,那只是你的心理在作怪罢了。别怕,由我们三个在,就是阴曹地府也可以闯一闯的!” 听高飞这样说,再加上右手边有铁屠,叶心伤在后面,秦城城也就不怎么怕了,奋力攀登沙丘。 幸亏下午时下过一场暴雨,雨水把黄沙凝固,再也不用走一步都得陷进去,大大加快了四个人的攀登速度。 很快,在高飞的帮助下,秦城城第一个踏上了沙丘的制高点。 站在上面向四周放眼望去,借着淡淡的星光,能清晰的看到周围几百米的地方。 然后,秦城城就看到在沙丘背面两百多模的地方,好像躺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下意识的抬手指着那边叫道:“快看,那是什么!?” 铁屠和叶心伤马上就单膝跪地,举起了手中的05式微声冲锋枪:在诡异现象频出的鬼沙中,小心一些总没有错的。 高飞则举起望远镜向那边看去,接着就放下了,沉声说道:“那边是个人!” “是个人?” 秦城城一愣时,手腕又被高飞抓住,四个人慢慢的向那个黑乎乎的人走去。 在来到那个趴在沙丘一侧的那个人面前七八米时,铁屠双手举着枪,抢先快步走了过去,枪口对着那个人,慢慢的蹲下身子,用枪管把那个人翻了过来,这才打开枪管上的强光手电。 借着强光手电雪亮的光芒,秦城城看清了那个人的脸,接着抬手捂住了嘴巴,颤声道:“是、是他――天呀,太、太可怕了!” 这个人身材干瘦,年龄大约在五十岁左右,正是老刘两个同伴中的一个。 这个人已经死了,死的不能再死了,因为他的两个眼珠子已经凸出了眼眶,嘴巴长的大大,干枯的脸上带着极度恐惧,大张着的嘴巴中,却――没有舌头,只是一个黑洞洞的窟窿。 他的右手中,还紧紧抓着一把顶端是尖利爪形的兵器,正是摸金校尉惯用的探阴爪,那只手手背上青筋凸起,看得出他抓得是多么用力。 高飞三人都是历经生死的人物,不但杀过人,更加过无数惨死的死人样,所以别看这位老兄死状甚惨,但却没有害怕,只有好奇,或者说是惊讶。 因为他们能看出,死尸嘴里的舌头不是被割掉的,而是好像被什么东西硬生生的拽了出来,或者一口咬掉,鲜血早就凝固在了下巴间。 铁屠慢慢伸出带着黑色绝缘手套的左手,在死尸脖子上轻轻摁了下,说道:“他已经死了三个多小时了,身子还不是太僵硬。” 铁屠左手飞快的死尸的几大致命之处搜了一遍,又说:“他身体表面并没有什么致命伤,但下面肛门处却是肿大的,好像被一头驴子爆了――咳,你们懂得我的意思。” 守着秦城城这个美女教授在,铁屠不好意思说这具死尸,好像是被驴子爆了菊花,这才赶紧咳嗽了两声,遮掩了过去。 盯着死尸那黑洞洞的嘴巴看了片刻,高飞心中一动,走过去重新检察了死尸的下面,才沉声说:“他的舌头是被一种蛇一样的东西咬掉的,我们姑且把那个东西称之为蛇。那条蛇趁他张嘴喊叫什么时,暴起钻进了他的嘴里,咬掉了他的舌头,然后又钻进了他的肚子,最后从他下面钻了出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的五脏六腑也已经烂了,肚子里满是瘀血。” 不等别人说什么,高飞就抬起头看向叶心伤:“心伤,你们两个还记得苏北山死的那晚,我们在黄河边遇到的群蛇吗?那时候,我就曾经告诉你们,有一条血液可以腐蚀金属的怪蛇,钻进了苏北山的肚子里,最后又破膛而出,被我一刀劈成了两半。” 叶心伤点头缓缓说道:“当然记得,刚才我也想到你说的那件事了。看来,他和苏北山的死法差不多,都是死在你说的那种怪蛇下。” 塔克拉玛干沙漠距离冀南的黄河岸边,足有数千里路,但这相隔千里的两地,却都出现了那种可以钻进人肚子里的怪蛇。 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苏北山的死,和这片鬼沙有着直接的联系。 包括那个能用哨子驱蛇、赶尸的女人。 或者干脆说,这些诡异的人和事,都和安归教、《安归经》有关。 想到这儿后,高飞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腰间的那本《安归经》。 几个人看着那具尸体,沉了片刻,都在想即将面临的,到底是怎样的危险。 “唉,虽说他只是一个盗墓贼,但他终究是个人,死的已经惨不堪言了,我们不能让他死后还暴尸于此,还是把他埋了吧。” 铁屠轻轻叹了口气,把冲锋枪放下,从腰间摘下了折叠工兵铲,开始挖坑。 铁屠虽说是国家利器,华夏的顶尖特工,不过因为祖宗是摸金校尉的原故,心中已经把死尸当做了同行。 高飞俩人帮着铁屠,很快就在松缓的沙地上挖出了个大坑,把死尸推了进去,埋好。 秦城城是信仰上帝的,在死尸被埋好后,还装模作样的在胸前化了个十字,念了几句圣经。 高飞也没在意,只是望着龙脉肚脐眼的方向,淡淡的说:“今晚,我们恐怕还得挖坑埋人。” 高飞这样说很有道理,他们虽然还没有看到老刘和他另外一个同伴,但相信他们也逃不过这种怪蛇的袭击,很可能早就死在别处了。 “不管怎么样,我们既然来到了这个地方,那就得把一些事情搞明白!” 铁屠冷冷说了一句,弯腰拿起冲锋枪,随手抗在了肩膀上,大步流星的向西走去:“我在前面,高飞跟着看南方,秦老师拍在第三位看北方,心伤负责断后。大家都小心一些,这地方很邪门的!” 铁屠这样安排,高飞三人自然没什么异议。 四人排成一线,快速前行大约一公里左右后,就看到前面又出现了一个横卧在地上的黑乎乎东西。 又一个死人! 第337章 鬼魅般的敌踪! 看到又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横卧在前方不远处时,这时候已经快接近龙脉的‘肚脐眼’处了。 不用问,那个黑乎乎的东西,肯定是个死人,老刘,或者是他最后一个同伴。 因为刚才就看到过一个死人,所以再看到第二个时,大家心中都做好了准备:不管他死的多惨,也都成了很正常的事。 不过,就算秦城城心中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身边又有三个异常彪悍的男人,可是当铁屠打开强光手电照向那个死尸时,她还是被吓了老大一跳,胃部剧烈收缩,赶紧用手捂住了嘴巴,抬头看向了天空。 这个人,是老刘的另外一个同伴。 如果仅仅是看他的脸,倒是没有他同伴那样吓人,因为他嘴巴是紧闭着的,眼珠子也瞪出了眼眶,整张脸都扭曲着,好像在紧咬着牙关抵抗难以忍受的痛苦。 这个人的脸上看不出有什么致命伤,可他的肚子上,却多了一个不规则的血窟窿,好像有什么东西从里面硬生生的破膛而出,撕裂的窟窿中,都能看到他的肠子…… 这个人的死法,更加证明了高飞的推断,因为当初在冀南的黄河边,他就曾经亲眼看到一条怪蛇,从苏北山的肚子里破膛而出的。 同样,这个结果也早在铁屠和叶心伤俩人的意料之中,但他们所关心的,则不是死尸上那个可怕的血窟窿,而是地上的弹壳。 金色弹壳,在灯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有三四个就在死尸旁边,随着铁屠手电的移动,能隐隐看到有一溜的子弹壳,向西蜿蜒而去。 到了没有任何资源可以借助的沙漠中,尤其是还没有找到最想去的地方,像子弹、手电和清水这种资源,是必须得节省的,关键时刻可以拿来救命,所以才只有铁屠打开手电。 高飞弯腰,捡起一枚弹壳:“这是05冲锋枪的子弹壳,看来是老刘开枪的。” 叶心伤接过话来说:“肯定是老刘看到怪蛇,或者其它什么敌人,这才边开枪边追了上去。不过,像他这种浪费子弹,是不可能逃过这一劫的。” 像铁屠这种受过严格训练的军人,在子弹资源无法补充的沙漠中,就算拿枪追杀敌人,也只会采取冷静的点射,而不是子弹壳落一地的扫射。 更何况,当初铁屠送给老刘那只05式冲锋枪时,只是给了他两个没压满子弹的弹夹,最多也就是五十多发子弹。 铁屠倒是没说什么,只是在沉默了片刻后,又拿起工兵铲。 这次,高飞却没有帮忙,而是表面看上去很悠闲的点了一颗烟,抱着冲锋枪用手电照着地上。 很快,一个半米深左右的沙坑就挖好了,就在铁屠和叶心伤俩人合力,要用工兵铲把尸体拨拉到沙坑内、秦城城又开始在胸前画着十字念圣经时,一双妖异的,夜色中有些蓝汪汪的眼睛,从他们西边几十米外的沙地中出现了。 这时候,高飞刚好喷出一口烟雾,铁屠俩人把尸体拨拉到了沙坑内,秦城城的十字已经画完――突然,正用冲锋枪上的强光手电照明的高飞,枪口猛地抬起转向,对准那双蓝色的眼睛就扣下了扳机! 哒、哒哒! 在轻微的枪声响起的同时,背对着西方弯腰埋人的铁屠和叶心伤,忽然一起蹲在了地上,恰好让子弹穿过他们刚才站立的地方,呼啸着电射而去! 默契,这绝对是一种心灵相通的默契。 高飞在蓦然开枪之前,根本没有发出任何的提醒。 而铁屠和叶心伤俩人,也没有在他开枪之前做出埋人之外的任何动作。 但是,就在高飞霍然开枪的瞬间,俩人却像早就预料到那样蹲下了身子。 枪声短促的响了三声后,秦城城刚来得及睁开眼,就看到高飞还像一只沙狐那样,贴着沙地电闪般向那边掠去。 与此同时,铁屠也已经抓起地上的微冲,腾空而起,斜刺里冲了出去。 而叶心伤,则保持着单膝跪地动作,嘴里低喝一声‘蹲下!’,双手举着微冲,枪口迅速在东、南、北三个方向虚点了一下:他背后是西方,他的两个兄弟已经冲了上去,那么他就必须得留下来保护秦城城,负责其它三个方向的警戒。 高飞三个点射后,那双蓝汪汪的眼睛,就悠忽不见了。 看来是闭上了眼。 高飞自问轻身功夫能派进当世前十行列,暴起的速度不可谓不快,除非对方是鬼,要不然不可能在几十米的距离内躲过他的追杀。 更何况,铁屠也已经斜刺里包抄过去,那个人就算本事再大,也不可能挡得住九龙王中的赤龙和青龙俩人联手进攻。 秦城城望着电闪般射向那边的高飞,瞪大的眼睛里,全是不可思议。 秦老师以前就知道,她的小情夫打架的本事很高。 可她做梦也没想到,高飞的本领竟然会这么高,完全和武侠小说里那些高手有的一拼,一时间瞧得竟然有些痴了,觉得自家这辈子总算没白活,竟然泡到了一个极品男人。 暂且不管在那儿窃喜的秦老师,单说高飞。 几乎是在眨眼间的工夫,高飞就蹿到了那双蓝眼睛亮起的地方,却又猛地停住脚步,愕然愣在当场:那个地方,空空如也,别说是人了,就连人毛也没有一根。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刚才我眼花了,根本没有那双眼睛存在――高飞平端着05式微冲,原地迅速转了一个圈。 高飞在惊愕的转圈时,铁屠也做着同样的动作。 他同样没有发觉有人从他眼皮子低下溜走――可蹊跷的是,那个地方是空的。 俩人自问,依着他们冲过来的速度,天底下没有谁可以这样鬼魅般的消失不见,难道说,那个人根本不是个人,而是个鬼? 高飞和铁屠对望了一眼,忽然一起压低枪口,对着脚下方圆七八米的地方,就是一个十字花式的交叉长射点。 子弹打在沙丘上,发出沉闷的噗噗声,却没有别的动静。 同时停止射击后,高飞单膝跪地,耳朵伏在了沙丘上。 这叫伏地听声,如果是在坚硬的地面上,能听到几百米之外有人在走动的声音。 不过,现在可是沙丘上,伏地听声的功效就大打折扣了。 徒劳的听了片刻,高飞才抬起头,低声说:“没有别的动静。” 铁屠打开冲锋枪上的强光手电,走到那双眼睛曾经亮起过的地方,弯腰仔细观察了片刻,伸手抓起了一把沙子。 高飞凑过去一看,本该该是暗黄颜色的沙粒上,沾了一些褐红色的粘液,就像鲜血那样,但红中却带着黄的颜色。 “灵蜥!” 盯着铁屠手中的带血沙砾,高飞低声喊出了这个字眼。 昨天清晨秦城城方便时,曾经被一个走路腿不打弯、不怕子弹的黑衣人挟持过,这件事铁屠也是目击者,也曾经听老刘说起过灵蜥的特征。 不过,他却没见过灵蜥被高飞开枪打中肩膀后,溅在秦城城脖子上的血。 所以,在高飞说出这个怪物的名字后,铁屠眉头一皱,沉声问道:“你见过灵蜥的血?” 高飞点了点头,忽然从腰间摘下折叠工兵铲,在地上飞快的挖了起来。 当初在‘梦回楼兰’旅店时,高飞花九千块钱,买了大胡子老板三把工兵铲,没想到却真派上了用场,不但可以用来挖坑埋死人,还能用来搜寻黄沙下的敌踪。 他在铁屠抓起沙子的地方,飞快的挖了个小坑,用铲尖在松软的沙子内四下乱戳了片刻,才直起腰身:“看来那双眼睛,也许是沙狐,或者沙鼠之类的动物,中弹后就从沙下潜逃了。” 高飞嘴上虽然这样说,但心中却不这样认为。 他这样说,只是不想承认有人能在他和铁屠的联合包围下,还能从容潜逃罢了。 铁屠也没提出异议,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和高飞一起回到了秦城城俩人身边。 俩人走回来后,叶心伤也没问什么,只是飞快的把那具尸体埋好,抬脚在上面塌了几脚。 “敌人很可能会沙遁,大家要小心些,要特别注意脚下的动静,避免沙地里忽然伸出一只手,或者别的东西来攻击我们。” 铁屠淡淡的说了一句,打开强光手电,顺着散落在地上的子弹壳,继续向西搜寻。 黑夜,星空,沙丘,凉风,周围死一般的寂静,以至于秦城城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尤其是想到铁屠说要小心脚下,沙地里也许会忽然伸出一只手后,从没有过的恐惧,使她紧紧拽着高飞的后衣襟,不敢松手。 高飞仍然负责南方的警戒,左手回伸,握住秦城城的小手,稍微用力捏了一下。 秦城城绷紧的神经,顿时就放松了下来:有他在,我干嘛还要害怕? 顺着洒落在地上的子弹壳,四人一言不发的默默前行,在走出两百多米后,前面就再也没有子弹壳了。 走在前面的铁屠停住了脚步,头也不回的看着前面的沙地,沉声说:“我给了老刘两个弹夹,总共是58发子弹(05式微声冲锋枪一个弹夹,标准是50发子弹,不过铁屠在送给他时,两个弹夹都没有压满子弹)。我和高飞刚才总共用了26发子弹,一路上我已经数过了,地上总共是84发子弹。也就是说,来到这儿时,老刘的子弹已经用光了。” 追赶杀害同伴凶手的老刘,在子弹打光后,是不是又继续追下去了? 毕竟他手中还有自身携带的64式手枪。 那种南越产的枪械质量虽说差劲,但仍然能打死人的。 可是,四人找到这儿后,却再也没有看到任何的弹壳。 高飞慢慢蹲下身子,捏起一撮沙砾,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又抬起头,猎犬似的抽了几下鼻子,然后看向了沙丘的北方。 第338章 心伤的沙漠! 在部队时,铁屠等人就知道高飞的嗅觉异常灵敏,闭眼也能嗅出十几种混合在一起的微弱化学气体,被别人戏称为‘啸天犬’。 现在无迹可寻的沙漠上,他的鼻子就派上了用场。 等在旁边的铁屠,看到高飞向沙丘北方看去后,没有任何的犹豫,当先向那边快步走了过去。 果然,铁屠前行了五六十米后,就看到了一个黄铜弹壳:64式手枪子弹的弹壳。 然后,前方几十米内,又发现了六个子弹壳。 64手枪,一次的容量为7颗子弹。 七个弹壳,就代表着老刘已经把64式手枪内的子弹也打光了。 可是,当铁屠找到第七个弹壳后,就再也没有发现什么东西。 没有弹壳,没有没有了子弹的05式微声冲锋枪,也没有64式手枪――就算高飞蹲在地上用力推动鼻子,也没有再嗅出任何的味道。 老刘,和那两把枪,仿佛就在这儿凭空消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塔克拉玛干沙漠号称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沙子随时都在流动,所以在这儿根本无法找到任何的脚印,要想找到一个失踪的人,比登天都难。 如果是单纯的找人,高飞四人完全可以分成三拨(高飞和秦城城一拨,铁屠、叶心伤单独行动),散开去寻找。 但他们冒着危险来鬼沙腹地,可不是来找人的,是找龙脉的肚脐眼,或者说地下古城的入口。 高飞站起身,撒掉手里的沙子,有些沮丧的摇了摇头,示意他再也查不出任何踪迹了。 高飞这样用心去搜寻老刘的踪迹,除了想通过他要查到潜伏在鬼沙内的危险外,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则是因为在关键时刻,人家曾经拿出过白鸽,解救过秦城城。 “算了,我们也算是仁至义尽了,他的生死只能看他自己造化了。” 铁屠抬头看着南边的沙丘某处,指了指说:“那个地方,就是这条龙脉腹地的中心位置,方圆不会超过一百米。” 在方圆一百米的地方,寻找一个入口,听起来好像很简单的样子,所以叶心伤精神一振,抱着枪当先冲了过去。 四个人很快就来到了铁屠指定的位置,开始用工兵铲等工具,仔细搜索可能被沙子掩埋的入口。 如果是放在平地上,四个人要想在方圆一百米的地方寻找入口,只要找的仔细些,再加上铁屠有专业的工具(从老刘同伴身上拿来的旋风铲,有着类似于钻头那样的功能,可以钻到地下,取出下面一两米的土,藉此来观察土质,从而确定下面有没有夯土),只要多费些工夫就能做到的。 但这儿是沙漠,旋风铲倒是很轻易就钻入沙下几米深,可提上来的沙子,却和表层上的沙子没啥两样――沙漠中三天一阵小风,七天一阵大风,大风来临时,整个沙丘都能移动,又怎么可能分辨出下面沙子的不同? 更何况,沙子不是泥土,用工兵铲好不容易挖出个坑,但很快就会有流沙淌下,重新埋住――就这样,虽说高飞等人确信铁屠没有看错,龙脉的肚脐眼就在这方圆一百米内,但他们就是无法找到,反倒是累得心烦意乱。 四人在找入口时,倒没什么东西来捣乱,四周都静悄悄的,直到东方发白,旭日东升,他们也没找到想找到的那个入口。 “曹,不找了,累死老子了。” 高飞扔掉手中的矿泉水瓶,四仰八叉的仰面躺在沙子上,再也不想动一动。 一整夜,他们都在不停的找那个该死的入口,但现在却什么发现也没有,要不是很相信铁屠那祖传的‘分金定穴’本领,高飞肯定早就烦了。 高飞这一泄气,也让其他三个人放弃了徒劳的寻找。 从旁边背包内拿出一个罐头,秦城城走到高飞身边,双膝跪在地上柔声说:“高飞,先吃点东西再休息吧。” 秦城城虽说是个娇嗲嗲的小妇女,但在昨夜寻找入口时,她也拿了把铲子,像高飞三人那样劳动了一夜,早就累得不行了,但却始终咬牙坚持着,直到高飞丧气的躺下,她却又像个贤妻那样,顾不得自己休息跑来照顾高飞了。 秦老师通过这一夜的辛苦劳动,大大改变了铁屠俩人对她的看法,谁也没想到这个女人能如此的吃苦,继而开始羡慕某人:这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竟然泡上这样一个极品。 高飞抬手,挡开秦城城递过来的罐头,喃喃的说:“不吃了,我要睡觉。” “嗯,那你先睡觉,等休息好再吃。” 秦城城乖巧的放下罐头,盘膝坐在地上,把高飞的脑袋搬到自己腿上,摘掉手套,开始给他轻柔的按摩头部。 很快,高飞就在秦老师的精心伺候下,发出了均匀的鼾声。 睡个觉都有美女伺候,真是人比人得死――不远处的铁屠和叶心伤俩人,眼里带着羡慕嫉妒恨的,也都相继的睡了过去。 别看高飞三人都睡着了,其实他们并没有睡死,方圆五十米内就算爬过一条蜥蜴,他们也会马上醒来。 秦城城却不知道这三个男人的本事,所以她不敢睡觉,生怕四个人都睡着后,要是万一再出现个灵蜥啥的怪物,那岂不是把大家一锅端了? 所以,就算她困得上眼皮和下眼皮不停的打架,但却仍然强撑着。 后来实在困的受不了了,索性轻声哼起了歌儿:“我是一只爱了千年的狐,千年爱恋,千年孤独,长夜里你可知我的红妆为谁补,红尘中你可知我的秀发为谁梳――” 秦城城的嗓音本来就有些发嗲,此时在这充满着诡异的荒漠上唱这首《白狐》,不但把一只白狐思念某书呆的心情都唱了出来,而且还平添了些许惆怅,和浓浓的忧伤,以至于有一滴泪水,从叶心伤眼角缓缓淌下。 叶心伤是九龙王中的紫龙,在某些时候,就是索命无常的代号,心比钢硬――可他骨子里却是个崇尚浪漫的书呆,之所以去参军,能够取得今天的诺大名头,都是因为而是秦紫阳小时候的一句无心之话:心伤哥哥,我喜欢的那人,是那种醒掌杀人剑,醉卧美人膝的真男人。 为了做一个秦紫阳喜欢的真男人,叶心伤这才放弃了他做一个科学家的梦想,考取了军校,最后去了部队,通过努力成为了九龙王之一。 现在,叶心伤已经尽量做到了最好,但他所爱的那个女孩子,却为了一个不纯洁的目的,却被他的兄弟――他却偏偏无法去责怪高飞,因为这一切都是秦紫阳自愿的。 秦城城唱起这首婉转哀怨的白狐后,让他马上想到了那个女孩子,想到了所有的努力都成为了泡影,想到了人生百年匆匆过,可他以后却注定只能活在惆怅中,于是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无声无息的淌下了伤心的泪水。 叶心伤,心伤。 慢慢的,太阳已经变得炙热,一望无垠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上却没有一丝风,没有一点活动的物体,唯有金色的沙砾,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芒。 慢慢的,秦城城的歌声消失在黄沙深处,正如叶心伤脸颊淌下的伤心的泪。 整个世界,都陷入了让人压抑的沉寂中。 时间在这一刻,也仿佛静止。 但距离高飞等人三百多米的东方,却有一片沙砾动了一下。 也不知过了多久,高飞才慢慢睁开了眼睛,把他抱在怀里的那个那人,此时已经坐着睡着了,漂亮的螓首垂在肩头,那双在低叫时可以勾走男人魂儿的眸子微微的闭着,白玉般的脸颊,被一层细细的灰尘所覆盖,但却不能遮掩她迷人的容颜。 这个女人在人前时,端庄典雅,在床上时,是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狐狸精,可在睡着时,却像高飞六岁时,暗中喜欢的那个比他大一岁的姐姐。 情不自禁的,高飞慢慢抬起手,在秦城城脸颊上轻轻抚着,眼神里带着从没有过的温柔。 从俩人守着秦城城的丈夫做那件事开始,高飞就把她定位在了床伴侣,也唯有和她在一起时,才会感觉他是一个纵马驰骋的勇士。 这个女人,仿佛天生就是让高飞骑的――这才让高飞忽视了,她对他的感情。 在秦城城婴儿般的睡着时,高飞终于发现:原来,这个女人就像沈银冰、颜红那样,已经成为了他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高飞小心的坐起,把秦城城反搂在怀中,静静的望着沙丘远方,很久都没有动一下,直到彻底恢复精力的铁屠和叶心伤先后醒来。 这时候,太阳已经到了天空正中央,周围还是一如既往的静,静得吓人。 随后,秦城城也睁开了眼睛。 再随后,草草吃过午饭的四个人,在铁屠的引导下,又开始寻找也许根本不存在的龙脉入口。 在枯燥、单调的四处挖沙时,时间过的很慢,可太阳却缓缓落下了西山,塔克拉玛干沙漠,又迎来了它的黑夜。 黑夜降临后,整个世界仿佛活了过来,因为有了风的声音,在极远的地方,甚至还顺风传来一只沙狼的嚎叫。 沙漠,也许本来就属于阴间的世界,因为很多事情都是在晚上发生的,晚上清凉的气温,也能让人会在某个瞬间,忽然灵光一现。 比方铁屠。 在他突然‘啊’的大叫时,就把正在挖坑的高飞给吓了一跳:“曹,你鬼叫什么呢你!” “我知道了,我知道入口在哪儿了!我们找错地方了!” 一贯沉稳的铁屠,这时候变得异常激动起来,抓起工兵铲飞快的向东方跑去。 高飞三人面面相觑了片刻,这才跟了上去:“喂,你不是号称摸金校尉的嫡系传人,精通分金定穴之法,怎么可能会找错地方?” 铁屠霍然止步,指着最东边大声喊:“因为龙脉的龙头!” 第339章 终于找到了入口! 摸金校尉中故老相传,当年大汉冠军候霍去病在攻下某个城邦后,因为痛恨城门那边的山头,给他的士兵造成了重大伤亡,于是一怒之下,就命七万俘虏历时一个月,把那座傲视东方的山头给铲平了,截断。 霍去病的这个泄愤举止,彻底把一条龙脉的龙头给劈去了半截,从而风水破坏,导致这个城邦渐渐消失在了荒漠下。 铁屠爷爷的爸爸,乃是那个时代最有名的摸金校尉,他传下来的分金定穴之术,铁屠坚信绝对没有错,所以在发现这条龙脉后,很快就根据龙脉的长度,精准计算出了龙脉肚脐眼的地位。 可惜的是,铁屠却忘记,现在龙脉的龙头,已经在两千多年前,被霍去病硬生生截断了――龙脉因此就短了几百米,可他在计算龙脉时,却是把被截断的那块也计算上了,这才出现了几百米的误差,导致了四人劳碌了一天一夜,都没有找到那该死的入口。 简单把自己犯错的原因讲述一遍后,铁屠兴奋的指着脚下喊道:“我们要找的,就在这片沙下!” 高飞松开秦城城的手,盯着铁屠脚下一个坟起的沙堆,缓缓的说:“这就是埋葬那个舌头被咬掉的摸金校尉之处。” 铁屠愣了一下,忽然明白了过来,喃喃的说:“我知道了,原来老刘他们就是找到了入口,这才招致了杀身之祸!” 因为专业的关系,铁屠忽视了被霍去病截断的那块龙脉,但老刘却没有忽视,利用他丰富的分金定穴手段,准确的找到了龙脉的入口,但在挖掘时,却遇到了怪蛇,或者还有别的东西,这才导致同伴的惨遭毒手。 弯腰抓起细沙洒下,借着星光查看了一下风向,叶心伤说:“既然终于锁定了,那就开始干活吧。现在是西南风,秦老师就在西南位置吧,免得会被吹一身的沙尘。” 对叶心伤的关照,秦城城有些感动的说了句谢谢。 当下,在铁屠的安排下,四个人分四个方向,以那个‘坟堆’为中心点,开始挖沙。 虽说四个人分四个方向干活,但他们彼此相隔的并不是太远,也就是十几米的距离。 这样短的距离,就是为了万一遇到什么意外,依着高飞三人的身手,完全可以在眨眼间相互接应。 实际上,三人都在干活之余,都会不时的看一下秦城城,因为她是四人中,唯一一个需要关心照顾的,假如躲藏在暗中的那些东西出现,估计也会首先找她的麻烦,所以三人不能不多加小心些。 无疑,被三个英俊、魁梧、儒雅的优秀男人关心,是每一个小妇女最开心的事。 人在开心时,精神就会振奋,精神振奋了,浑身就会有用不完的力气,就像现在的秦老师这样,一把工兵铲上下飞舞,丝毫不介意沙尘落在她如云的秀发,和脖子里,可劲儿的往下挖,力争成为第一个找到入口的人。 也许,秦老师的努力感动了上天,就在她挖出一个直径达七八米的浅坑时,工兵铲的铲尖,碰到了一块石头。 当啷一声脆响,精钢打制的铲尖碰到石头上后,溅起一簇暗红色的火花,然秦城城一楞,下意识的后退着,接着兴奋的喊叫:“我挖到了石头,你们都过来看,我挖到了――啊!” 秦城城的话音未落,脚下忽然一松,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尖叫,整个人就猛地从沙坑内消失。 “城城!” 距离秦城城最近的高飞,听到她的喊叫后,正要跑过来时,却看到她张开双手尖叫一声,接着就好像被什么东西拉扯那样,瞬间消失在视线中,顿时大惊失色,飞身跃上他挖的那个沙坑,电射般掠了过来。 与此同时,铁屠和叶心伤也都相继冲了过来。 高飞率先跳下浅坑,就看到在秦城城消失的地方,竟然有个直上直下、直径大约一米左右的洞口。 洞口在黑夜中,竟然冒出袅袅的白气,看来下面气温很低。 这个洞口下面到底有什么东西,为什么直上直下的却没有被黄沙灌满,如果冒然跳下去会不会――高飞现在已经无暇去靠拢那么多了,低喝一声纵身跃了下去。 铁屠和叶心伤几乎同时赶到,但铁屠却抬手拉住了叶心伤,沉声道:“这就是龙脉的入口。心伤,不要惊惶,我们不能就这样空手下去,去拿装备!” “好!” 叶心伤答应一声,飞身冲到中央的坟堆处,抓起地上的几个背包,用力扔了过来。 ―― 今天是秋分,沈银冰从央视的天气预报中看到,今天西域省是少云转晴,西南风三到四级,气温在36摄氏度左右。 这个天气,算得上是风和日丽了,比起昨天局部有暴风雨来说,要好了很多。 以前,沈银冰是从来不看天气预报的,反正不管是刮风下雨,她都不会遭到风吹雨淋。 但在高飞出门后,她就开始关注那边的天气预报了。 虽说高飞临走前,虽说告诉她是去某个地方考察投资项目,可沈银冰却能多少猜出一些,知道他很可能去了父亲23年前去过的那个地方。 高飞走后的这几天,一直都没有给她打电话回来,她给他打电话,那边已经提示关机了。 沈银冰根本不知道,高飞在下了飞机后,马上就配备了铁屠拿去的军用卫星电话(军用卫星电话,不管环境是多么的恶劣,都能正常使用的),手机就寄放在机场内,她当然打不通。 等待一个人的滋味很不好受,尤其这个人又杳无音信,尤其白天中午又开始做恶梦后。 连续两天,沈银冰中午又开始做恶梦了。 不过,这两次她都没有再梦到她父亲苏北山,而是梦到了高飞。 在梦中,高飞好像进了一个神秘的古城内。 在那座地下古城内,到处都是那种可以钻进人体内的怪蛇,一些眼神阴冷的黑衣人,还有――还有一个她从没有想过,世上竟然会有这么漂亮的女子。 沈银冰梦到,高飞根本不怕那些怪蛇,不怕那些黑衣人,但最后却被那个天仙般的女人,张嘴一口吞了下去。 那个女人,有着让人无法想象的美貌,有着两座好像挺拔入云的山峰,有着一双让人见了就忍不住想亲吻的双手,有着纤细而结实的腰肢,有着让男人流鼻血的丰满美豚――但却没有女孩子该有的修长美腿。 她的下半身,竟然是一条蛇身! 整个人,就像山谷传说中的女娲娘娘那样。 传说,用五彩石子补天的女娲娘娘,就是上半身是美女,下半身是蛇。 人头蛇身的美女,一口吞下了高飞――她的腹部高高的隆起,看得出高飞正在她肚子里挣扎。 但无论高飞怎么挣扎,却都冲不出来。 蛇形美女咯咯娇笑着,长长的身子缠在古堡大殿中粗大的立柱上,开始用力挤压,就像吞吃一个鸡蛋,最后只能借靠缠绕树木来消化的蛇那样。 很快,高飞就没了动静。 蛇形美女慢慢从柱子上爬了下来,好看白嫩的右手轻轻拍打着肚子,微微闭眼仰起下巴,嘴角带着满足的惬意…… 当梦做到这儿时,沈银冰就醒来了,然后就会发现自己已经满头淋漓大汗,心口开始发疼,右肋第三根肋骨下,却隐隐有痒的感觉。 沈银冰感觉很奇怪,走进套间除下衣衫一看,就看到在自己右肋下那个红色的胎记,好像变得比以前更红了。 这块胎记,沈银冰出生时就有。 胎记不大,好像铜钱那样,仔细一看,像极了一张人脸,一张女人的脸。 好好的胎记,怎么会忽然感觉到痒痒了? 而且最主要的,胎记比以前更加红,那张女人脸也更加清晰。 对此,沈银冰感到很奇怪,不过却没有在意,因为从小每到秋天,她就会皮肤过敏,身上会生出红疹,直到长大成人后,这种症状才逐渐消失。 她以为,胎记发痒很可能就是过敏,反正也不疼,等有空去医院拿点药膏就好了。 今天整整一个下午,沈银冰都为接连两次做那个恶梦而忧心忡忡,没有等到下班,就离开了公司,感到了千佛山医院。 在病房中,沈银冰就把这个恶梦的内容,详细告诉了红姐。 红姐在听完后,也有了些担忧,但还是安慰她,说高飞心细胆大不要脸外加打架本事超高,肯定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让她不要担心。 别说,经过红姐开导后,沈银冰心中的忐忑少了很多。 红姐苏醒后的这些个晚上,不管她怎么劝说,沈银冰都会在医院陪她。 看完央视晚上新闻的天气预报后,沈银冰正考虑是不是把高飞很可能去了西域的消息告诉红姐时,手机却震动了起来。 拿起电话看了眼来电显示,沈银冰的眼神里就带有了阴霾。 颜红看似漫不经心的问道:“小冰,下班了,谁还给你打电话呢?” 沈银冰犹豫了下,才说:“是方小艇。” 方小艇是高飞的亲生母亲,高飞背后竟然矗立着京华高家这个庞然大物,还有一个叫秦紫阳的妞儿,前来和沈银冰抢高飞这些事,颜红已经都知道了。 所以,听沈银冰说是方小艇的来电后,她马上就气愤的说:“哼,不用问,肯定那个老娘们要劝你离开高飞!骂了个――咳,我现在也就是不能起床,要不然我非得找她,把她骂个体无完肤!她是高家儿媳妇咋了?她是高飞的亲生母亲又咋了?当初她把高飞扔给你母亲时,做什么去了?哦,现在高飞有能耐了,她这个当妈的出现了,还要干涉……” 看红姐越说越激动,沈银冰担心她会触动伤口,连忙阻止:“红姐,别生气,我先接电话,听她说什么。” 第340章 可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在沈银冰的柔声劝说下,颜红才止住了她对方小艇的口诛笔伐。 虽说也不满方小艇,但她毕竟是市级实权高层,是高飞的亲生母亲,所以沈银冰表面上得对她客气才行。 在颜红的要求下,沈银冰就在病床前,打开手机扩音器接听了方小艇的电话:“喂,您好,方书记。” 方小艇那优雅好听的声音,从手机内清晰的传了过来:“沈总好,冒然给你打电话,没有打搅到你吧?” “呵呵,方书记给我主动打电话,是我的荣幸,怎么可能是打搅呢?” 沈银冰呵呵轻笑一声,也懒得和她假客气:“方书记,不知道您有何指教?” “谈不上什么指教不指教的。” 方小艇在那边说:“我给沈总打电话,就是想邀请沈总出来谈谈。” 沈银冰微微皱眉:“方书记,我想我们已经谈过一次了,该说的我都说了,好像我们没什么好说的了吧?而且,我现在医院照顾病人呢。” 如果是在以前,方小艇这个正厅级的实权高层给沈银冰打电话邀请她谈谈,就算沈总有天大的事儿,也得放下,很荣幸的去赴约。 可现在,因为高飞的关系,方书记在沈银冰心中,也就那么一回事罢了,没啥值得好巴结的。 对于沈银冰直截了当的拒绝,好像早就在方小艇的预料之中,她也没生气,只是呵呵笑道:“沈总,我想你最好出来一次,因为这次的谈话,对于我,对于你,对于高飞我们三个人来说,都很重要的。好了,我就在医院门口等你,见面细谈。”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方小艇就就扣掉了电话。 听着手机中传来的嘟嘟忙音,沈银冰愣了片刻,才问颜红:“红姐,你看……” 颜红冷笑:“小冰,你尽管去,听她说什么!” 沈银冰也是这样想的,就点了点头:“那好吧,红姐,我去见她,很快就会回来的。” 颜红嘱咐道:“别忘了带着城阳去,免得那女人耍什么花样。” “我知道了。红姐你放心,我是不会有事的。” 沈银冰笑了笑,拿着手机快步走出了病房。 外面的走廊中,城阳正在和负责保护颜红的小四俩人低声说话,看到沈银冰出来后,都闭上了嘴。 “城阳,麻烦你跟我出去见一个人。” 沈银冰很客气的和城阳说了一句,当先走向了电梯。 在城阳的跟随下,沈银冰很快就来到了医院门口。 院门口的左侧路边,停着方小艇上次来找沈银冰谈话时开的那辆车子。 沈银冰缓步走到车前,双手抱着膀子微微弯腰,居高临下看着从车窗内探出脸来的方小艇,淡淡的说:“方书记,您有什么事要告诉我?” 对沈银冰这种不礼貌的态度,方小艇微微皱眉,但随即就舒展开,笑道:“沈总,这儿不是谈话之所,能不能随我去个地方?” 沈银冰犹豫了下,点头;“好吧,但我不能在外面太长时间,因为我得照顾病人。话说,一向和平的冀南,近期总是发生恶劣事件,让我们纳税人无法正常工作,方书记您这主要市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啊。” 自从你来到冀南后,就总出事,但你们却没办法解决,你这种当官的,有什么脸面在我们纳税人面前趾高气扬的――这就是沈银冰这段话中的意思。 对沈银冰的讽刺,方小艇很恼怒,笑容也收敛了起来:“沈总的提议,找机会我一定会向市领导汇报的。沈总,上车吧。” 沈银冰摇头,淡然说道:“我自己有车,方书记,你在前,我在后。” 看了眼站在沈银冰后面的城阳,方小艇目光阴沉的点了点头,缓缓启动了车子。 距离千佛山医院不远的地方,有个泡温泉的高级场所,叫‘温文尔雅女子会所’。 以前沈银冰曾经来过几次,对这地方人的环境、服务都很满意,在这儿泡个温泉,能有效的消除疲劳,实在是女人休闲谈话的最佳场所。 像方小艇这种实权高层,刚来冀南赴任没多久,就收到了会所的钻石金卡。 钻石金卡,在会所内可以免费享受所有的服务。 只要不接受实质性的馈赠,就算不上贪污受贿,这在官场已经是个潜规则了,所以当初会所委托人送去这张钻石金卡时,方书记就欣然笑纳了。 温文尔雅既然是女子会所,顾名思义,能够进去的自然是女性。 会所大厅和别的行业大厅不同,最中央是个宽大的水池,水池上方冒着袅袅热气,无数雪臂、粉腿、白腰肢在池中时隐时现,煞是香艳,如果男人能够进来,站在池边看着一池子女人戏水,肯定会鼻血狂流的。 话说敢在大厅集体温泉内戏水的妞儿,暂且不管长的怎么样,最起码身材愣是要的,如果要长了水桶腰,谁好意思的来这儿丢人现眼? 看到又有三位身材曼妙的美女进来后,身穿红色旗袍的服务生赶紧迎上去问好。 方小艇也没废话,直接就从包内拿出钻石金卡:“给我安排个单间。” 服务生接过会员卡,一看竟然是钻石金卡,顿时吓了一跳,知道来大人物了,当然是殷勤的招待,把她们三人带到了一间高级会员专用的单间内。 单间内的衣橱里,有各种型号、款式的泳衣。 当然了,就算啥也不穿,在这儿也可以的,反正是单间嘛。 “呵呵,我自作主张替沈总挑了件泳衣,你看看还喜欢不?” 方小艇从衣橱内拿出一套黑色的三点式泳衣,递给了沈银冰,眼神里带着挑衅。 切,想借此考察一下我的身材啊?好,那本总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做魔鬼身材――沈银冰心中嗤笑一声,接过泳衣淡淡的说:“既然方书记亲自给挑选的,那我说什么也得穿它才行。” 在沈银冰换衣服时,城阳却拒绝了方小艇递过去的泳衣,声音里毫无感情:“对不起,我来,是为了保护沈总的安全,不是来洗澡的。” 城阳的冷淡,方小艇也没介意,她是什么人物啊,怎么可能会和一个小跟班一般见识? 等方小艇找到自己喜欢的款式时,沈银冰已经穿着三点式从纱帘后面走了出来。 顿时,方小艇和城阳俩人就觉得眼前一亮,心中暗赞:啧啧,好身材!就说这双腿子,最起码得有一米一五长吧?怪不得高飞舍不得她! 对方小艇俩人笑了笑,沈银冰惦着脚尖,当先走进了温泉池中。 说是温泉,其实就是热水,不过里面放上了很多对人体有益的中草药,和花瓣,也能起到天然温泉的作用。 当方小艇穿着一身略微保守,但仍然能展现她傲人身材的泳装下了池子时,沈银冰也是暗中赞了一个。 虽说方小艇的身材不如沈银冰,但别忘了人家多大年龄了? 儿子都二十好几了的女人了,胸部依然那样挺拔,腰间没有一丝赘肉,这就相当了不起了。 最重要的是,方小艇身上散发着一股子花信少妇的成熟,这可不是青涩的沈银冰能相比的。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相距两三米斜斜躺在温池中的台阶上,开始交谈了起来。 话题,无非就是从高飞说起。 方小艇一脸诚恳的样子,先说了高家老爷子对高飞,是多么多么的器重,打算让他进军官场,所以必须得按照家族的意思,和秦家联姻…… 为了弥补沈银冰的‘损失’,高家愿意拿出最大诚意,帮助沈银冰,把北山集团打造成华东地区最大的民营企业。 不得不说,方小艇这番话说的很直白,诚恳,对经商者来说很有诱惑:华东地区最大的民企啊,只要高家肯帮,沈银冰就能实现这个目标。 在说话时,方小艇的眼光,总是看似漫不经心的在沈银冰右肋下打转。 不过,因为沈银冰除了一颗螓首是露在水面之外,其他部位都是在水下的,而且水面上偏偏漂着一些花瓣啥的,所以方小艇根本看不到她的右肋。 这让她有些心急,恨不得抓住沈银冰的胳膊,把她从温泉内拎出来仔细看看。 对于方小艇抛出的好处,沈银冰始终只保持着淡然的笑,说着一些没营养的敷衍话。 小半个小时后,方小艇有些不耐烦了,皱眉问道:“沈总,我说的口水都干了,你到底是怎么个意思呢?” “方书记问我什么意思啊?那好,我就告诉你我的意思。” 沈银冰站起身,侧脸看着方小艇,淡淡的说:“只要高飞不主动离开我,你就是给我天大的好处,我也不会答应你的。好了,方书记,我还要回去照顾病人,就不陪你了,再见――哦,谢谢你请我泡澡。” 沈银冰说完,优雅的迈着长腿,上了池子。 沈银冰自以为她的表现,肯定会很让方小艇生气,说不定会在一怒之下说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话。 但出乎她意料的是,等她换上衣服走出单间时,方小艇都没再说一个字,只是看着她的眼神里,带有莫名的惊讶,或者说是惊惧! 她拿这样的眼神看我,是怎么个意思?真是莫名其妙。 沈银冰微微耸肩,带着城阳出门后扬长而去。 “原来,原来她的右肋下,果然有个铜钱大小的红色胎记!难道,那个老和尚说的都是真的,她竟然是修罗道中的人!?” 沈银冰走很久后,方小艇才慢慢的走上温池,喃喃的说:“老和尚曾经告诉我说,修罗带冰,飞不能升。我绝不能让她再接近高飞!” 说着,方小艇急匆匆的擦干身子,从衣橱内拿出了手机:“沈银冰,你既然非得缠着我家高飞,那,可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第341章 焦掌院! “那个女人找你去做什么了?” 沈银冰刚走进病房,颜红就迫不及待的问她。 把手中的小包放在床头柜上,沈银冰晒笑一声:“呵呵,她找我能做什么,无非就是让我离开高飞,她说如果我答应她的条件,她就能帮我把北山集团打造成华东地区最大的民营企业。我相信,她的确有这个本事,可我却对此不感兴趣。反正我已经有了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就算钱再多,企业再大,那又有什么意思,能代替高飞在我心目中的位置?” “对,我们绝不是那种为了金钱利益就抛弃感情的人!小冰,你做的很对,我支持你。” 颜红立即表示,她会坚定不移的支持沈银冰这样做,因为她也不想高飞离开,因为那个家伙在她那头身受重伤时,曾经抱着她,喊她为亲亲的老婆――有几个老婆,愿意离开一个小白脸丈夫? 不过,随后颜红就表示了她的担忧:“小冰,你说方小艇会不会为了让你离开高飞,暗中做什么手脚?比方跑马场那边,现在马上就要开业了,她要是暗中捣鬼,到时候迫使你去求她,趁机让你离开高飞怎么办?” 沈银冰沉吟了片刻,才缓缓的说:“红姐,你说的这些,这两天我早就想过了,也特意吩咐恩佐哥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要在这紧要关头出什么意外。” 听沈银冰提到焦恩佐后,颜红一愣,张嘴就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 沈银冰有些奇怪的问:“红姐,你想说什么?” 颜红强笑着摇了摇头:“没什么――哦,对了,你曾经和我说过,你上次在南越遇到危险时,一个叫神探佐罗的人救了你,而且他也是冀南的。你们两个,最近还联系吗?” 曾几何时,沈银冰把神探佐罗当做了她可以依赖的靠山,为此也几次做好了献身的准备――不过,后来随着和高飞的和好,她已经完全忘记了那个人。 现在,听颜红提到神探佐罗后,沈银冰才想起他:“吓,红姐,你不说我都忘记有这样号人了。怎么,你不会是让我找他,向他求助吧?” 颜红也没否认,坦然道:“是的,既然那个神探佐罗那样厉害,你为什么不和他正大光明的交朋友?如果你们能经常来往,在高飞不在时,如果万一遇到什么事,他也能帮你的,对吧?” 颜红蛊惑沈银冰和神探佐罗交朋友,自然有她的用意,因为只有她知道一些秘密,沈银冰身边有条蛇,时刻在偷窥着她,如果有神探佐罗那样大有本领的人在她身边,相信那条蛇会有所忌惮的。 可沈银冰却笑了笑:“呵呵,还是算了吧,你也知道高飞那小子心眼比针尖还小,如果让他知道我和别的男人亲密来往,指不定会怎么生气呢。” 不等颜红说什么,沈银冰就替她盖了下毛毯:“红姐,早点休息吧,我还有点工作要做。” 颜红无声的叹了口气:“好吧,你忙就是。” 沈银冰点头,转身走到窗前椅子上坐下,把笔记本电脑放在了膝盖上,开始做白天没有完成的那些工作。 眼睛盯着笔记本的屏幕,沈银冰心中却在想那些烦心事,越想越烦,索性合上笔记本,抬头望着窗外的夜空:高飞,你现在哪儿呢,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沈银冰不知道,就在她想高飞时,红姐也在想:高飞,你快点回来吧,我能察觉到那个人要动手了! ―― 就在沈银冰和颜红各怀心事,想念高飞快点回来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亭山高档小区4号楼的门口。 车门打开,一个身穿黑色职业套装,头发拢在脑后,嘴上戴着个大口罩的女子,从车上走了下来。 抬头看了看三楼的某个窗口,女子双手抄在口袋中,快步向单元门口走去。 这时候,出租车司机却喊住了她:“喂,这位小姐,你还没有付费呢!” 女子一楞,这才想起还没有交钱,转身走了回来,从肩膀上的小包内掏出一张钞票递了过去,冷冷的说:“不用找了,剩下的算小费。” “谢了。” 出租车司机道了一声谢,把车头调过来正准备加大油门时,却恰好看到已经走进门口的女子,好像从小包内拿出一把寒芒闪闪的短刀,藏到了衣袖中,顿时心中一凛,赶紧提速闪人了。 因为女子这次去的是三楼,也不值当的坐电梯了,就步行走上了楼梯。 不过,她在上楼梯时,走的很慢,动作明显有些僵硬,看起来好像身体哪儿不方便那样。 女子来到了三楼a室门前,摁响了墙壁上的门铃开关,然后飞快的缩回右手,后退两步抄进了口袋中。 等了片刻,女子也没看到有人来开门,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再次摁了下门铃。 还是没有人开门。 “他没有在家,还是门铃坏了?” 女子有些纳闷的喃喃自语着,抬手在门板上拍了几下。 房门还是紧闭,没开。 女子有些不耐烦了,再次拍了几下,加大了力气。 这次门开了,但却不是女子想进去的那扇门,而是她背后的一扇门。 一个戴着眼镜,好像退休老师那样的老太太,问扭头向回看的女子:“姑娘,你找谁?” 女子看出老太太没啥而已,就指着那边房门说:“我找住在这个房间的人,他叫焦恩佐――他是不是住在这儿?” 听说是找焦恩佐的后,老太太马上热情了起来:“哦,原来你找焦先生啊。不错,焦先生就是住在这儿。咦,他没在家吗?看来是下去散步了?呵呵,姑娘,你是焦先生的什么人呀?” 女子没想到老太太竟然是个话唠,眉头皱起有些不耐烦,但还是回答说:“我是他的朋友。” “是女朋友吧?呵呵,姑娘,你可真是找了个好小伙啊,在咱们这栋楼上,谁都知道焦先生为人最热情的了,经常陪我们这些老头老脑的说话聊天,一点大公司高企的架子也没有。” 老太太热情的说:“姑娘,要不你先来我家坐会儿,也许用不了多久,焦先生就会回――哟,那不是焦先生吗?说着说着就回来了。焦先生,你去哪儿了啊?” 女子转身看去,就看到身穿白衬衣,银灰色裤子,扎着领带风度翩翩的焦恩佐,从楼梯上走进了走廊中。 焦恩佐在看到戴口罩的女子时,脸上也没露出惊讶、不解的神色,只是笑着走了过来,对老太太说:“王老师,我刚才去下面商店买了块香皂。这是我的一个朋友,外地来的。王老师,你去我那屋子一起坐坐?” “不,不用了,我就不打搅你们年轻人了。” 老太太笑呵呵的摇头拒绝,又说了几句好听的话后,这才回到了自己房间。 老太太那边的房门刚一关上,焦恩佐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拿出钥匙打开了房门,当先走了进去。 女子在门口稍微犹豫了下后,才缓缓走进了房间,关上门后,却站在门后,右手一直抄在口袋中。 焦恩佐进屋后,换上拖鞋,在解下脖子上的领带时,淡淡的说道:“阿斯朵丽,你没必要对我严加防范的,放心,我让你来内地,不是为了杀你。” 叫阿斯朵丽的女子愣了下,右手慢慢拿出了口袋,缓缓走到沙发前坐下,摘下口罩,露出了她的庐山真面目:“我不是防范你,我这样做只是一种潜意识的自我保护。” 焦恩佐转身,看着阿斯朵丽,似笑非笑的说:“阿斯朵丽,其实在南越时,你脸上是涂着油彩的,那些人质就算站在你面前,也不会认出你来的。” 这个阿斯朵丽,正是为了让华夏当当局放掉东土分子买买提,而挟持大马国456航班的匪首。 当初在南越芒蓝草甸时,阿斯朵丽为掩护买买提逃跑,被高飞打成了重伤,装死逃过了那一劫。 她在装死时,听到了高飞(那时候,高飞自称是神探佐罗)和买买提的对话,并亲眼看到她舍命追随的偶像,原来只是一个贪生怕死之辈,那一刻,她的心都碎了。 虽说买买提伤透了阿斯朵丽的心,可她却念念不忘要为牺牲在芒蓝草甸的兄弟报仇,发誓要找到那个神探佐罗,把他千刀万剐,灭满门! 不过,阿斯朵丽除了知道神探佐罗是个华夏人外,其他的却一概不知。 可就在她养精蓄锐时,焦恩佐却给她传去了一条信息,说神探佐罗就在华夏冀南。 得到这个消息后,阿斯朵丽顾不得伤势还没有完全康复,马上动身孤身来到了冀南,伺机暗杀神探佐罗。 她提防焦恩佐,是因为买买提伤透了她的心(她听到了买买提临死前对高飞说出的那些话),她除了相信自己外,根本不再相信任何人了。 阿斯朵丽长的很漂亮,尤其是那双褐色的眼睛,更是透着异域风情,不过脸色有些苍白,这和她伤势没有好利索很有关系。 阿斯朵丽接过焦恩佐递过来的一杯饮料,既没有道谢,也没有喝,只是冷冷的说:“焦掌院,请你告诉我,神探佐罗到底是谁,家又住在哪儿,有多少家人。” 焦恩佐对阿斯朵丽冷淡的态度很不满,拿着一罐啤酒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皱眉说:“阿斯朵丽,你既然知道我是西光院的掌院,你这个做下属的,在我面前就该有做下属的觉悟,为什么要装酷呢?” 阿斯朵丽双眸微微眯起,无声的冷笑道:“焦掌院,我承认我是你的下属,该对你绝对尊敬。但我不明白的是,你也是亲眼看到一百多个兄弟死在草甸中的,可你在知道我们的仇人就在冀南后,为什么不杀了他,为兄弟们报仇呢?” 第342章 就像滑向地狱! 听出阿斯朵丽话中极大的不满后,焦恩佐的眼神阴沉了下来:“一百多个兄弟惨死在南越,你以为我不心疼?那可是我们多年培养的心血,就这一股脑的葬送了。可我想问问你,他们为什么会死在那儿?” “他们是……” 阿斯朵丽刚说到这儿,却又闭上了嘴巴。 焦恩佐的声音严厉了起来:“他们是为了你执意要就救买买提!阿斯朵丽,就因为你的一时冲动,在计划还没有完善时,就擅自行动!你这样鲁莽的做法,不但葬送了一百多兄弟姐妹,而且买买提所掌握的四千万美金的活动经费,也都化为了泡影!这就是冲动的代价!你仔细想想,在你执意要这样做时,我有没有阻止你?” 焦恩佐说着,从沙发上站起来:“可我无论怎么和你陈说这样做的弊端,你都不听!我知道,你胆敢违抗我这个掌院的命令,就是因为我刚接任西光院,还没有买买提做掌院时的威信。不但你没有把我当回事,你那些手下也同样是这样想的。所以,你们才孤注一掷,给我们西光院在人力、财力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焦恩佐走到阿斯朵丽面前,面孔已经变得有些狰狞,语气中更带着凛然的杀意:“如果不是因为你对安归教一直忠心耿耿,为了惩罚你犯下的过错,我绝不会给你解药,会让你遭受万蛇啃咬之苦,悲惨异常的死去!你铸成了大错,不但不知悔改,还胆敢指责我没有刺杀神探佐罗为众兄弟报仇。呵呵,阿斯朵丽,我看你脑子是被驴踢了,以为我也是你这种有勇无谋之辈!” 焦恩佐说到后来时,阿斯朵丽已经痛苦的用双手捂住了脸,泪水顺着她的指缝缓缓淌下。 这些日子里,只要她一闭上眼睛,就仿佛看到惨死在南越草甸的那一百多兄弟,在她脸前乱晃悠,哭着求她为他们报仇。 巨大的仇恨,使她忘记了当初焦恩佐的百般阻止,和严厉警告,继而埋怨他没有干掉神探佐罗为兄弟们报仇。 现在,经过焦恩佐的‘当头棒喝’后,她才知道自己想的是多么幼稚,错误,唯有呜咽着说:“焦掌院,对――对不起。” 对阿斯朵丽的道歉,焦恩佐只是无声冷笑:“哼哼,当初我就知道,你肯定不顾我的劝阻,擅自行动,所以才借着和沈银冰出差的机会,去了大马国,就是想阻止你的愚蠢行为。可遗憾的是,我在大马几次召呼叫你,你都没有应答,直到我坐上了回国的航班,看到你手下杀人劫机,这才暗中帮助你。你以为,凭着你那几个愚蠢的手下,真能劫下那驾航班?当初要不是我把那个便衣空警干掉,你们……哼!” 冷哼一声后,焦恩佐喃喃的说:“现在想想,我真有些后悔,后悔不该暗杀那个便衣空警的。如果我没有杀他,那么你们行动就有可能会失败。但失败,也只是损失劫机的那几个人罢了,也不至于会连累那么多兄弟。” “别说了,求求你,别说了――呜呜,别说了!” 阿斯朵丽终于痛哭失声,呜咽着跪倒在了地上,额头触地:“都是我的错,是我的鲁莽造成一百多兄弟的无谓牺牲――我、我愿意接受掌院的处罚!” 看到阿斯朵丽终于心悦诚服的拜倒在自己脚下后,焦恩佐眼里闪过一丝得意。 说实在的,死在南越草甸的那一百多东土分子,对于安归教西宫门下西光院来说,的确是个巨大的损失。 不过,这还没有被焦恩佐放在心里。 甚至,他对这个结果还很满意。 因为在原西光院掌院买买提被华夏当局抓捕、他被任命为掌院的这一年中,阿斯朵丽等人根本不服气他,对他的命令是阳奉阴违。 既然这些人不听话,活着,还不如死了好呢,反正西光院做为安归教三宫六院中人数最多的一个院派,麾下人才济济,亡命者无数,死个百八十人的算什么? 更何况,他们的死,还能换取焦恩佐的威信,他们也算是死的有价值了。 焦恩佐重新坐回了沙发,等阿斯朵丽的哭声小了些后,才淡淡的说:“你起来吧,看在你忠心安归教的份上,我暂时不会惩罚你的。不过,如果你胆敢再像以前那样对我阳奉阴违,那休怪我无情,我会把你们这一路(三宫六院十八路,西光院辖下有三路,阿斯朵丽只是其中的一路人马)彻底的铲除!” “谢谢掌院的宽恕,我以后必当以掌院唯马首是瞻。” 阿斯朵丽抬起头,擦了擦眼泪,这才重新坐在了沙发上。 焦恩佐又把饮料递了过去。 这次,阿斯朵丽小声道谢,喝饮料。 等阿斯朵丽的情绪彻底平静下来后,焦恩佐才说:“我知道神探佐罗就在冀南,但却从没有见过他,而且,我也不知道他是谁。” 阿斯朵丽声音沙哑的问道:“那你、那掌院你是怎么知道神探佐罗就在冀南的?” 焦恩佐悠悠的说:“是通过沈银冰,你不知道,当日在被你们挟持的飞机上,不但有我,还有中宫辖下青瓷院掌院的女儿。” 阿斯朵丽一楞:“啊――她是谁?” 焦恩佐倒没有隐瞒:“她就是我现在的老板,北山集团的总裁,也是我的远方表亲,沈银冰。现在我虽然不敢肯定,神探佐罗之所以插手此事,就是为了救沈银冰,可我却听我那个表妹无意中说漏过,她和神探佐罗成为了qq好友。为此,我趁她不注意,偷看了她的手机。的确,在她的手机qq上,神探佐罗是她的好友,俩人在上面也曾经详细聊过南越的事前。但可惜的是,那个神探佐罗很精明,根本没有以真面目见过沈银冰。” 阿斯朵丽紧紧抿了下嘴角,却没有说什么。 焦恩佐继续说:“正是因为查到了神探佐罗的下落,所以我才给你打电话,通知你来冀南。只要我们时刻暗中注意沈银冰,早晚有一天会查出神探佐罗到底是何方神圣的。当然了,我让你来冀南,不只是为了这件事。” 阿斯朵丽忍不住的问道:“那,还有什么事,比为兄弟们报仇更重要?” “夺取东宫的《安归经》!” 焦恩佐声音低沉:“现在我已经确定,东宫上代宫主遗失的那本安归经,原来是被青瓷院掌院,也就是沈银冰的父亲苏北山得到。现在他已经死了,那本经书就在沈银冰的男朋友手中。” 阿斯朵丽马上追问:“沈银冰的男朋友,是谁?” “他,叫高飞。” 焦恩佐在说出高飞的名字时,眼里闪过一丝怨毒的狠戾之色。 阿斯朵丽注意到了,却没有在意,只是问道:“掌院,那你是怎么计划的?” 焦恩佐淡淡的说:“现在我备受表妹的信赖,正全权负责一个重大的项目。而我让你来到冀南,就是打算把你招聘进北山集团,在我的手下做事。这样一来,我们就有机会接近高飞――我也不瞒你了,在你还没有来之前,我已经几次出手要夺取那本经书,但都失败了。” “哦,我明白了。” 阿斯朵丽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又问:“那么,那个高飞呢,他现在哪儿?” “我听表妹说,他好像去外地考察什么投资项目了,却不知道――啊,我明白了!” 焦恩佐刚说到这儿,忽然一下子从沙发上蹦了起来,把阿斯朵丽吓了一跳,连忙问道:“掌院,你知道什么了?” “昨天是秋分,是塔克拉玛干沙漠每年出现两次鬼城的日子!而高飞已经拥有了一本《安归经》,那么就能凭借经书封皮上隐藏着的花纹,找到鬼城内的一些秘密……” 说到这儿后,焦恩佐又缓缓摇头:“不可能,他就算找到鬼城,可凭借一本《安归经》也探索不出太多东西,就像23年前的苏北山,在鬼城里呆了那么久,不也是无功而返?” 焦恩佐缓缓走到窗前,望着西北的夜空,喃喃的说:“高飞,我现在倒是希望你真去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找到了鬼城――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就死定了。因为你根本不是安归教中的人,擅入鬼城唯有一死。” 焦恩佐自言自语着,忽然笑了:“高飞,你放心的去吧,我一定会帮你好好照顾小冰的。你现在,是不是,已经进了鬼城?” 焦恩佐猜的不错,就在他预测到高飞是不是已经进入鬼城时,高先生正好纵身跃下了那个直上直下的黑洞。 在跃下冒着冷气的黑洞的瞬间,高飞才发现洞口一侧还垂着一块铁板。 原来,黄沙之所以没有把洞口掩埋,都是这块铁板挡住了。 而且,洞口这边的沙子,好像和别处的也不一样,里面很可能是掺杂了水泥等东西,可以把黄沙稍稍凝固,不至于塌陷,怪不得秦城城挖的坑最深呢。 但这些小事,高飞已经来不及考虑,因为在他纵身跃下的瞬间,就仿佛跳进了地狱――耳中能听到秦城城的尖叫声,他的身子却在下落两三米后,又忽然变为斜刺里滑下。 怎么说呢,高飞现在的感觉,就像幼儿园的小朋友在坐那种螺旋式的滑梯。 不过,这个滑梯的长度也太长了些,而且他双手能明显感觉到,滑梯四周有膛线那样的纹络,好像方便攀登死的。 从纵身跃下黑洞的那一刻,高飞就失去了重心,好像一条蛇那样随着黑洞的弯曲,飞速的向下滑去。 说实话,只要高飞想停下来,只需岔开双脚蹬住洞壁就行。 但他却不敢停下,因为秦城城没有停下,她始终在高声尖叫着飞速下滑,那叫声就像在床上那样嘹亮,却带着深深的恐惧。 眼前漆黑一片,身子越滑越块,温度也越来越低,就像滑向地狱。 第343章 深不见底的水潭! 眼前什么也看不到,除了秦城城那随着弯道时高时低的叫声,什么也听不到,但高飞却能感觉出,这个黑洞正在蜿蜒着一路向下。 而且好像还没有尽头,温度越来越低,就像会一直滑到地狱中去那样。 高飞双手紧贴在自己大腿两侧,双脚并拢,尽量减少身子和洞壁的摩擦,希望加快速度能追上秦城城。 他可以肯定,铁屠和叶心伤俩人,这时候也已经跃下了这个洞口,就在他上面,或者说是后面,拼命追赶他们。 为了让秦城城不要害怕,高飞大声高喊:“城城,城城!别怕,我就在你后面,千万别怕!你听我说,试着能不能用手撑住洞壁,试试!” 因为秦城城是率先掉进黑洞中的,高飞冲过去的速度虽然够快,但还是比她晚了几秒钟。 再说高飞在跃下黑洞后,身体本能的做出了防御动作,曾经岔开双脚迫使身子停顿了片刻,所以直到现在,他也没追上秦城城,真能希望她能用双手双脚撑住洞壁。 但话刚说出口,高飞就知道自己错了,因为他在喊这些话时,双手本能的做出了要撑住洞壁的动作,可伸出去的双手,却没有碰到任何东西! 这只能证明,这个黑洞是越来越粗,粗到他根本无法撑住洞壁,只能任由身子自由滑落。 下面是什么? 是坚硬的地面,还是水面? 这个洞,距离水面或者地面,到底有没有距离? 如果有距离的话,也不用太高,只需十几米,下面假如是坚硬的地面,就能把高飞摔个腿断胳膊折。 但愿下面是水面――就在高飞默默祈祷最终能落入水中时,秦城城的尖叫声,忽然一下子消失了。 高飞大惊,慌忙喊道:“城城,秦城城!你怎么样了,去哪儿了!?” 没有人回答,仿佛秦城城从急速下滑的黑洞中,忽然被一个魔鬼张嘴吞了那样。 高飞心中大急,正要试图停住身子时,脚下去猛地一空,接着眼前一亮,还没有等他看清什么,身子就从空中直线下降。 到了洞底了,下面怎么会有亮光? 这个疑问刚在浮上脑海,高飞双手双脚下意识的落扑棱时,他已经落入了一潭水中,砸起老大一个水花:噗! 接着,冰凉刺骨的凉水,就把他彻底淹没,身子急速向水底下坠,头顶那一抹亮光随着身子坠入深潭,攸地变黑。 原来这下面竟然是个水潭,运气还算不错的! 高飞暗呼一声侥幸,平心静气等候脚底落到水潭下面,然后再用力一蹬,窜出水面。 但让他感到恐惧的是,他已经在水下急速下坠十几秒钟了,可双脚还没有碰到水底。 沃曹,这潭子究竟有多深!? 高飞心中大惊,再也不敢放任身子下坠,连忙张开双手用力拍打起来。 他这一动起来,下坠力度马上变缓,稍微停留了片刻,就开始快速上升。 高飞不知道秦城城是不是也坠入了深潭,更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下坠,他只知道,秦老师的水性不错,肯定也会像他这样发觉碰不到潭底后,会凫水向上。 再说了,就算高飞继续下潜,可下面这么黑,又是在水中,他根本无法看到秦城城,所以当前唯有先浮上水面,再作打算。 高飞上浮十几米后,头顶有了点亮光,可以让他隐隐看到有好几个黑影正急速下沉,他连忙向旁边躲了一下,飞快的浮向水面。 在距离水面还有一两米的距离时,高飞看清楚了一个黑色物体:那可能是装有装备的背包,看来刚才下沉的那几个黑影中,就是铁屠和叶心伤俩人,他们在追来时,还没有忘记带着装备。 高飞伸手,一把就抓住了那个浮力很大的背包,猛地钻出了水面,张大嘴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随即抬手抹了一把脸,这才睁开了眼睛。 然后,高飞就看到了一群星星。 那群星星,大概有几十颗左右,分布在头顶上方,排列的好像很有规则,发着淡淡的荧光。 高飞从黑洞中摔到水潭时,看到的那一抹亮光,应该就是这些星星发出来的了。 不过,黑洞下面,怎么可能会有星星的存在? 高飞再次抹了一把脸,定睛看去,才发现这些发光的东西,根本不是星星,但也不是灯泡,而是好像一些有棱有角的石头。 石头怎么可能会发光? 高飞呆呆望着头顶那些石头,脑子一时半会的转不过弯来:难道老子眼花了? 就在这时,高飞就觉得水下剧烈晃动起来,扭头看去,就看到两个人,先后飞快的钻出了水面,张大嘴巴深吸了一口气:“嘶――哈!” 这俩人不是别人,正是随后追下来的铁屠和叶心伤。 他们在睁开眼后,首先也被那些类似于星星的石头给迷住了,脸上带着不可思议的惊讶。 高飞说话了:“这些难道是夜明珠之类的宝石?” 铁屠吐出一口水,喃喃的说:“肯定是,要不然它们不可能发光的。” “奇怪,这地方怎么可能会有这些东西……哎哟,不好!” 高飞刚说到这儿,忽然想到了秦城城,连忙向水面上看去,问:“你们两个看到秦城城了吗?” “秦城城?” 脑子被摔得有些轻微脑震荡的铁屠俩人,闻言呆了片刻,这才猛然醒悟:“啊,没有啊,你不是紧随其后追下来的吗?怎么,你没有看到她?” “没有!” 高飞说着,也来不及观察周围环境了,一把拉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防水强光手电。 叶心伤着急的问:“秦老师会凫水吗?” “她以前和我说起过,她水性很不错的。你们两个在这儿等,我下去看看!” 高飞缩腿,用手检察插在左腿小腿肚的短三棱军刺还在,低头弯腰,猛地钻进了水下。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秦城城肯定是当先掉进这个深潭的。 只是,依着她的水性,在铁屠和叶心伤俩人浮起来之前,她就该浮上水面的,那么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上来,难道说,在落水时因为角度不对,直接把她给摔晕了? 高飞心中胡思乱想着,一手拿着三棱军刺,一手拿着强光手电,好像一条鱼那样,飞快的向下潜去,很快就下潜到了水下二十多米的地方。 下面虽然很黑,但高飞拿的这个强光手电,可是军队上秘密研制的,如果在黑夜中拿它猛晃人的眼睛,差不多能直接把人眼刺瞎。 所以,水下就算再黑,高飞仍然能看清方圆十几米的地方。 水,很清,水中也有一些奇形怪状的小鱼。 有鱼,就证明这是一谭活水,有出水口,也有进水口。 看来,这个直径最多三十多米的深潭,应该是和沙漠下面的地下河相连接。 高飞越向下潜,就越感觉冷,冻得他双腿都几乎抽筋了,因为下潜深度太深,水压也使他的肺部开始抽搐起来,脑子因为呼吸跟不上开始产生晕眩感,但却还没有看到秦城城,更没有潜到深潭的底。 这个深潭直上直下的,就像一口特大号水井,连接的好像不是地下河,而是地狱! 勉强继续下潜了七八米后,高飞还是没有看到秦城城,也没有看到深潭的入水口。 但他却肯定了,秦城城绝对没有落在水底深处,因为这个深度,已经是人类的极限了,在不借助氧气罩的情况下,就算是个死人,也无法潜到这个深度的。 那,秦城城到底去了哪儿? 心里这样想着,高飞猛地一个转身,开始飞快的拍水,剑鱼般的向上蹿去。 等他哗啦一声窜出水面时,因为潭水温度过低,水压过大造成大脑缺氧等原因,他的嘴唇已经变紫,脸色灰白,牙齿不住地咯咯作响。 已经爬到岸边的铁屠俩人,连忙把他拽了上来,掀起他的衣服,双手在他心口位置快速摩擦起来。 高某人虽说号称九龙王中的赤龙,但他终究不是真的龙王,撑破天只是一个打架厉害的鸟人而已,在水下连一条鱼都比不上的。 幸亏岸边有铁屠和叶心伤俩人接应,俩人都懂得该怎么救人,要不然的话,依着他此时的状态,说不定连岸也爬不上来,就会被冻死在水中。 由此可见,为了找到秦城城,高先生的确是豁出去了。 等高飞心口有了温度后,叶心伤从湿漉漉的背包内,拿出了一瓶高度二锅头。 探险中,高度二锅头是必不可少的:喝了它,能减少人的恐惧,让人镇定,继而豪气冲天。还能取暖,甚至在关键时刻喝一口。拿着打火机喷个大火球,来吓唬某些东西。 给高飞接连灌下大半瓶高度二锅头后,纯粮食酒马上就发挥了它的功效,一股子轰然暖意从高飞丹田腾起,瞬间就激活了几乎被冻僵了血脉,继而开始正常运转,让高飞的脸色慢慢红润起来。 “不、不喝了,再喝就醉了。” 高飞推开叶心伤拿着酒瓶子的手,从地上翻身站了起来,好像沙比似的,原地蹦了几个高,伸展着双臂。 等最后一丝寒冷被驱出出身体后,高飞才停止了运动,喘息着说:“秦城城没有在下面,下面深不见底,越往下越冷,也不知道最终会通向什么地方。” 秦城城怎么就没有落在水潭中呢,那么她到底去了哪儿? 铁屠沉默了片刻,拎着枪说:“我觉得秦老师在即将滑出洞口时,就被人弄到别的地方去了,因为我是听到她声音是嘎然而止的。” 叶心伤点头附和:“我也听到了。” 高飞也知道,现在着急秦城城的安全也白搭,当下得必须搞清楚大家到了什么地方,于是就扭头四下里打探起了身边的环境。 第344章 一条神秘的山洞! 这是一个溶洞。 溶洞,是指由雨水或地下水溶解侵蚀石灰岩层所形成的空洞,又称钟乳洞,石灰岩洞。 华夏‘盛产’溶洞最多的地方,是在西南边陲地区,就是号称山水甲天下的那块。 溶洞的形成,大约是在十万年之前,当前所知最深的溶洞,是贵州水城吴家大洞,深达430米。 因为一路上是弯弯曲曲滑下来的,所以高飞等人根本不知道这个溶洞有多深,但根据下面的气温估计,最少也得在一两百米之下。 这个溶洞的面积不是很大,看起来最多也就一千多平米的样子(须知道最大的溶洞面积,足有数十万平米的),但也是怪石林立,各种各样的钟乳石下垂,在那些能发光的石头映辉下,散发出各种淡淡的颜色。 这个水潭,就在溶洞的正中央,潭边有很多黑色的石头,看上去很是光滑没有棱角。 不过,高飞等人并没有注意这些石头,他们三个分别背上一个背包,手里紧握着05式微声冲锋枪,呈背靠背的三角阵形,缓缓走到了溶洞的最高处:一块很平整的黑色石头,长方形的,一看就是人工凿出来的。 在跃下黑洞时,三人都发现了洞口拖着黄沙的铁板。 从那块铁板上,不难猜出那是人安装在上面的――大自然就算再神奇,也不可能铸造一块铁板来封住洞口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黑洞,就是铁屠所说的龙脉的肚脐眼,也是地下古城的通气孔。 但让三人很不解的是,既然这儿是龙脉的肚脐眼,为什么这儿不是古城,或者干脆是古墓,而是一个溶洞呢? 就在高飞想到这个问题时,却听到铁屠沉声道:“这个溶洞肯定还有能通向古城的洞口,我们仔细找找就好了……” 铁屠的话音未落,负责搜寻东南方向的叶心伤,忽然大声喝道:“是秦老师吗!?” 高飞、铁屠俩人飞快扭头向那个方向看去,就看到在东南角落中,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黑影。 黑影好像是贴墙站立,却默不作声。 “城城,是你吗?” 因为担心强光手电会刺伤秦城城的眼睛,所以三人都没有敢开手电,所以高飞飞快的打开了枪管上的手电(安装在枪管上的枪管手电,有个很霸道的名字,叫狼眼),向那边照去。 但紧接着,他就发现那个黑影绝不是秦城城了:黑影有双蓝汪汪的眼睛! “灵蜥!” 铁屠低吼一声,扣下了扳机! 随着微声冲锋枪悦耳的‘哒哒’声,子弹在荧光下摇拽出幽蓝色的弹道,咻咻厉啸着电射而去。 “咯咯!” 一声阴恻恻的笑声过后,铁屠打出的子弹,都打在了洞壁上,溅起一溜暗红色的火花,黑色的石屑四溅,但那个黑影却忽然消失了。 高飞三人都是那种胆大包天、历经生死的主,当然不会被黑影的一声阴笑,和它的忽然消失而吓到,几乎是在同一时刻,三人就已经飞身跃下石块,扑向黑影刚才站立的地方。 黑影刚才站立的地方,是个洞口。 洞口呈不规则状,大概有一米半宽,两米多高,洞内黑黝黝的,深不见底。 看来,在铁屠开枪之前,那个黑影就做好了逃走的准备,藏进了这个洞内。 铁屠正要冲进洞内,却被高飞拉住:“别冲动,我们先检察一下,还有没有别的洞口再说!” 如果三人都冲进洞内追杀那个黑影,要是有别的东西再从别的洞口出来,拿走他们放在石块下面的装备怎么办? 更何况,他们现在还不知道洞内的情况,如果冲进去一旦迷路了,那可就不妙了。 铁屠当即停住脚步,再次和高飞三人组成三角防御阵形,高度警惕着缓缓退向了大石那边。 来到大石头上后,这次三人没有再顾忌什么,都拿出了强光手电,开始仔细搜索起了这个溶洞,看看还有没有其它洞口。 经过仔细的搜索,高飞三人确定溶洞中,就只有那一个通向深处的洞口,再就是头顶十几米处的龙脉肚脐眼了。 从那个弯弯曲曲的肚脐眼来倒是很好来,就像是坐滑梯似的,中间都不带滞留的,就来到了溶洞中。 但要是想从这儿出去的话,那可就相当难了。 当然了,高飞等人既然已经进来了,就没有打算出去,毕竟这是他们苦苦寻找的,而且秦城城到现在还杳无音信呢。 溶洞中除了这个水潭,就是这个山洞,而高飞就紧跟在秦城城身后,她不可能有时间进入山洞,更没有掉入水潭,那么她去哪儿了呢? 抬头看着高处,高飞一摆微冲就要向洞口那边去时,却听叶心伤说:“咦,这上面有字!” 高飞转身,就看到叶心伤正用手电,照着那块长方形的大石头。 这是一块黑色的石头,就像一张小床的样子,上面刻满了弯弯曲曲的字。 三个人瞅着石头上的那些字看了会儿,都大眼瞪小眼,除了能认出简单的‘一、天、上’等字,别的都不认识了。 不过高飞看着这些字很熟悉,因为和他那本《安归经》上的字体差不多,应该秦汉时期最为盛行的小篆。 可惜的是,四人中唯一能认出小篆的秦城城,却又神秘失踪了。 发现大石头上刻有小篆(古篆)后,高飞三人这才发现,溶洞中地上那些碎石头上,都刻有相同的文字,只是残缺不全了。 有得黑色石头上,还画着简单的人、兽等符号,看来应该是甲骨文。 至于头顶那些能发光的石头,高飞三人自然是没心情去理会,再次看向了那个黑洞洞的洞口。 紧盯着洞口,铁屠缓缓的说:“刚才那个黑影出现,应该就是吸引我们进入洞里面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在我们滑下来的那根通道内,一定安装着机关,把即将滑出出口的秦老师,‘截留’到了某个地方。” 高飞冷冷的说:“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得进去看看。” 说着,高飞抢先走到洞口,身形一闪钻了进去。 叶心伤随后跟上,铁屠断后。 因为现在资源有限,所以只有突前的高飞一个人亮着手电,铁屠俩人在端着枪,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意外。 山洞的巷道要比洞门稍微宽阔点,可以让两个人从容的转身,而且脚下也很平缓,不过潮气很大,湿漉漉的,偶尔还能听到水滴在地上的轻响。 高飞三人走的很慢,他贴在右边的洞壁,铁屠俩人则贴着左边,半拧着身子横向前行。 三个人可以感觉到,山洞内的路是平缓向下的,而且也是弯弯曲曲的,不过倒是没什么岔道口,可以让人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三个人全神贯注的走了大约七八分钟,估计已经在洞内穿行了几百米,那个有着一双蓝汪汪鬼眼的黑影,始终没有出现。 看来铁屠说的没错,他出现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三人进洞。 同时也说明了,洞深处的敌人,也做好了某种准备,就等着他们三人上钩呢。 也正是因为进洞后一直很顺利,高飞三人反而觉得有些不妙,走的更加慢了,同时也注意到了洞壁上,好像也雕刻着一些字画。 字体,仍然是三人不认识的甲骨文,或者小篆。 由此看来,这条山洞在甲骨文时代就被开凿了出来,后人为了翻译洞壁上的甲骨文,又在下面刻上了小篆。 但不管是小篆,还是甲骨文,三人都不认识,只能去看那些雕画。 雕刻在墙壁上的画面很抽象,也很简单。 举例说明,一个圆圈几根粗线条,就代表着一个人,或者动物。 画面简单,但却一目了然,能让人一眼就猜出个差不多。 这些雕画中,出现的最多的一个人,就是一个身材明显比别人高,头上还戴着王冠东西的人,胸部也可以高出了一点,看来,这是一个女人,或者说是女王。 女王正带领她的子民,追杀一些四肢着地的黑线条(野兽),手里都举着类似于长毛的东西,看来这是在狩猎。 除了女王狩猎外,还有开会的、进餐的、休息的,甚至行军打仗的,看来他们的生活很是丰富多彩。 三个人各自揣摩着雕画中的意思,又缓慢前行了几百米后,看到了一副女王率领她的子民拜祭的画。 女王不是在祭天,也不是在祭祖,而是在拜祭一条好像盘绕在高处的蛇。 那条蛇,蛇神,人头,还有两根胳膊。 看来,这应该是条蛇神,或者说是女王国家的图腾。 就像是看漫画书那样,洞壁上的雕画情节,随着三人的缓慢前行而逐渐展开:女王在拜祭蛇神时,她手下的士兵押着几个身材矮小的人(有得胸前鼓起,有得就是一根粗线,看来这代表了童男童女),走向山顶。 士兵押着几个童男童女走到山顶后,就把手中的长矛横放在地上,做出了五体投地状。 然后,蛇神就用尾巴卷起其中一个童男童女,张开了嘴巴…… 看到这儿时,高飞忽然觉得视线有些模糊,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擦眼睛,再继续看去时,却发现雕画更加模糊了,而且脑子也开始昏沉起来。 就在这时,铁屠忽然低声叫道:“不好,这山洞中有毒气,这些雕画就是为了吸引我们的注意力,让我们在仔细琢磨画中的意思时,却在不知不觉中中了毒!” 经过铁屠的提醒后,高飞俩人怵然一惊,随即抬手捂住了口鼻。 他们的背包中,都带有最先进的防毒面具(防毒面具,也是盗墓者必备的工具之一,主要是为了墓中的毒气,和尸气),但他们在进洞时,却忘记了这一点。 叶心伤刚要掏出防毒面具,却听到远处洞深处传来阴森的笑声:“咯、咯咯!” 第345章 会变的山洞! 听到忽然有阴笑声从前方传来后,高飞做出的第一反应就是抬起枪口,对着那边就是一个点射:砰! 子弹在昏黑的山洞内划出一道幽蓝色的弹道,砰的一声击在了某处石壁上,溅起一撮暗红色的火花,随即猛地消失不见,连同那个阴笑声。 抬手对山洞深处开枪时,高飞就把手电关掉了。 在黑暗的环境下,只有傻瓜才会亮着灯,给藏在暗中的敌人当靶子。 枪声响起的同时,铁屠和叶心伤俩人,立即就半蹲下了身子,一个枪口对着前方,一个对着后方,做好了随时射击的准备。 枪声在山洞中回荡了很久,才渐渐的散去。 贴在洞壁上的高飞,听到这枪声回荡的声音后,心中一紧:通过枪声回荡的声音,他可以判断出这条山洞很深,几乎好像没有尽头。 开过一枪后,高飞三人再也没有动一下,都保持着绝对沉默,注意着前后两个方向。 三个人在黑暗中平息静气的过了足有三四分钟,也没有再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 这三人都是经历过枪林弹雨之辈,越是在危险复杂的环境下,越能保持绝对的冷静,因为他们很清楚,生死往往决定与一个微小的细节。 所以,尽管三四分钟都没有听到什么异常声音,可三人仍然又保持了几分钟的绝对沉默后,高飞才松了一口气,正要打开手电时,铁屠却忽然低声说:“别开手电!” 高飞一愣,正要问什么时,就听铁屠解释道:“你们现在还感到头昏脑胀吗?” 在那声阴笑响起之前,高飞三人都感到了头昏脑胀,以为山洞中有毒气。 可在黑暗中全神贯注的警戒了六七分钟后,那种感觉却消失了。 叶心伤小声的回答:“咦,奇怪了,我现在感觉没事了。” 高飞随即说道:“我也没事了――老铁,这是怎么回事?” 铁屠缓缓的说:“现在我才明白,山洞里的空气一切正常,倒是洞壁上那些雕画被人做了手脚,看上去很简单的笔画中,却带有让人神志模糊的邪门。” “不会吧,就这些破画还能让我心智迷失?” 高飞有些不信,倔犟的打开手电对准了前面洞壁,瞪大眼睛看去。 这仍然是一副雕刻很简单的壁画,上面画的好像也是一条山洞,里面有三个男人,其中两个半蹲在地上,一个贴墙而立,在他们的远处,还有一个长着尾巴的怪物,正偷偷摸摸的向这边看。 高飞继续向前看去,就看到山洞的出口处,好像是个集市,夜间的集市,因为天上画着星星。 集市上有很多人,正在谈生意。 集市的尽头,却有一座宫殿,那个女王就坐在宫殿最里面,旁边分别坐着十几个男女大臣…… “这是什么意思?” 高飞看到这儿时,有些莫名其妙的刚说出这句话,瞳孔却骤然一缩,霍地转身看向了铁屠和叶心伤:他们两个,始终保持着半蹲的姿势,警戒着前后两个方向。 山洞,三个人,两个半蹲着,一个贴墙而立,远处还有一个怪物隐藏――这幅画,画的不就是他们三个人? “沃曹,我们怎么被雕在壁画上了!?” 忽然搞清楚这一点后,高飞腾地出了一身的白毛汗,接着就感觉脑子开始发昏,莫名其妙的恶心,烦躁,恨不得抱着枪把这些壁画打个稀巴烂! 就在他抬起枪口要扣下扳机时,铁屠却抢先扑过来,用手捂住了他的手电,厉喝一声:“关灯!” 铁屠的这声厉喝,就像当头一棒那样,让高飞猛地打了个机灵,接着就关掉了手电。 眼前重新变黑后,高飞那些烦躁的负面情绪,仿佛都被黑暗吞噬,让他很快就重新恢复了冷静。 抬手擦了擦汗,高飞低声骂道:“沃曹,还真是邪门了,果然是这些雕画在捣鬼。老铁,你刚才有没有看到这幅画,画的是一条山洞,山洞里有三个人,俩蹲着一个站着,还有一个张尾巴的怪物在暗中躲着――这不是画的我们几个?奇怪了,我们怎么会出现在雕画上?” 铁屠缩回捂着手电的手,冷冷的说:“我没有看到。你看到的,只是你眼睛出毛病后的幻觉。” “幻觉?真是幻觉?” 高飞一愣,真想再打开手电看个清楚,但最终却没有敢:没有谁喜欢主动找难受的。 在黑暗中,三人沉默了片刻,叶心伤才低声说:“在这么黑的山洞中,没有光亮怎么行?要不我们打开手电,不看雕画?” 铁屠冷声说:“不行――在摸金校尉中故老相传,很多汉朝古墓墓道中,都会有一种见光才会发挥的迷药。这种迷药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月光女神’。看来,我们现在遇到的就是月光女神了,只要有光,它就能发挥它的作用。” “这不会也是一条墓道吧?” 高飞皱眉:“那我们怎么办?总不能摸黑向前吧?” 铁屠冷笑:“哼哼,除了这样,你还有别的办法吗?” “没有――我突前,心伤在中间,老铁你断后,大家都小心些!” 高飞把强光手电放进背包内,双手端着冲锋枪,贴着洞壁半拧着身子,双脚呈横向迈出,可以说每走一步,都非常的小心。 关掉手电后,在这么黑的山洞中,三个人就成了瞎子,只能默不作声,侧耳倾听前后的动静,所以脚步也都非常的轻。 三个人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就觉得空气中的潮湿度好像越来越小了,这就证明这条山洞快要走到了尽头,心里都多少的有些轻松:只要能离开这该死的,没有一点光明的山洞,哪怕尽头真是地狱,也强过在这里面。 黑暗中,一只手轻轻蹭着洞壁的高飞,明显觉出山洞向右转向了,正要扭头提醒后面的铁屠俩人要拐弯时,却猛地发现前面忽然出现了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在黑暗中,仍然闪烁着妖异蓝色的眼睛,就在他眼前,距离最多也就是十几厘米。 黑暗中忽然出现这么一双诡异的眼睛,哪怕高飞胆子再大,也被吓出一身冷汗,条件反射般的低喝一声,抡起手中的05式微声冲锋枪就砸了过去:“嗨!” 不过,那双眼睛在高飞下意识的抡起冲锋枪砸过去之前,却攸地消失不见。 接着,高飞就听到有急促脚步声在前面响起。 “想跑,你给老子站住吧!” 高飞冷笑一声,黑暗中脚尖猛地一点地,电射般的追了上去。 在黑暗中憋了这么久,高飞几乎要被这黑暗和沉默给折磨的发狂了,当然不会轻易放过那个鬼鬼祟祟的东西,奔跑中凭着感觉,对着前面就扣下了扳机。 借着弹道滑出的幽蓝光芒,高飞可以敏锐的捕捉到,前方不远处有个向前急奔的黑影,向左一闪就消失了。 高飞生怕那个黑影会就此逃走,也怪不得什么月光女神不月光女神的了,打开安装在冲锋枪上的狼眼手电,飞掠到黑影拐弯的地方,根本没有丝毫犹豫就转向追了过去。 他刚转向,就借着狼眼的强光看到那个黑影,抢在他扣下扳机之前,猛地向右转,消失。 “我就不信你能甩得了我!” 高飞发狠,咬牙飞快的追了上去,跟着右转,然后,猛地停住脚步。 借着狼眼手电雪亮的光柱,高飞傻呆呆的看到,黑影转向跑来的地方,根本没有道路,而是黑乎乎的山体,上面还长着青苔似的东西。 高飞满脸都是不信,怀疑这绝对是一堵墙,上面有机关,黑影跑过去后,机关启动,把他隔在了这边。 用枪口在那堵墙上敲了敲,传来了厚实的帮帮声――这证明,这根本不是一堵墙,而是实实在在的山体。 当然了,这上面也许隐藏着一扇暗门,要不然黑影也不会悠忽不见。 只是,那个暗门在哪儿呢? 高飞蹲下身子,用手电照着仔细寻找山头上的那扇暗门,等他慢慢直起腰来时,脑袋又开始有了昏涨的心烦,吓得他赶紧关上了手电,转身叫道:“老铁,心伤,你们都过来!” “你们都过来。都过来,过来,来――” 山洞中响起高飞喊叫铁屠俩人的回音,但却没有听到他们的回音。 “他们没有跟上来?” 高飞心中一惊,再也顾不得寻找那扇山体暗门,也顾不得亮灯会脑袋发昏了,重新打开狼眼手电,贴着墙壁快步向回走,边走便喊:“老铁,心伤!?” 回音,在山洞中回荡,但他却始终没有听到铁屠俩人回答。 高飞可以肯定,在他发现那双诡异的眼睛,并追过来时,铁屠俩人肯定会尾随其后跟过来的。 而且,依着三人的身手,任何一个都是独当一面,就算身处这非常诡异的山洞中,也能保持着最清醒的头脑,应付各种突发事件。 更何况,铁屠是和叶心伤在一起的。 九龙王的中的青龙和紫龙联手,就算遇到再大的危险,也不可能连声音都来不及发出一声。 但事实上的确如此,高飞手电光芒所照过去的地方,除了直通通、深不见头的山洞,连一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老铁,叶心伤!你们特么的跑哪儿去了!?” 高飞再次高声喊了一嗓子后,随即浑身变得冰凉:这山洞,怎么忽然变成直通通的了? 刚才高飞追那个诡异的黑影时,明显转了两个弯道,最后却发现有堵墙挡在了面前。 可是现在,他却发现根本没有任何弯道,整条山洞都变得直通通的了。 山洞,竟然会变! 一阵凉气,从高飞脚底板腾起,瞬间就传遍了全身。 第346章 高飞,救救我! 山洞中的弯道忽然不见,手电光照去的山洞变为直通通,这并不是让高飞心凉的主要原因。 因为他很清楚,山洞中那些弯道忽然消失,很可能有人在暗中发动了机关,调整了山洞走向。 他心底发凉,是因为猛地明白,躲藏在暗中的敌人,只是为了把他们三人一一分开,各个击破。 高飞现在基本可以猜到,在他被那个黑影引到这儿来时,铁屠和叶心伤俩人,差不多也落入了敌人的圈套。 三个人在一起时,凭着他们高超的各人身手,和娴熟的配合,不管遇到多大的危险,都能从容面对,尽可能的解决问题。 敌人好像也看到了这点,这才费尽心机的把他们三人分开了。 单独行动,对于高飞三人来说没啥了不起的,比这个还危险的情况,他们也不是没遭遇过。 但关键问题是,他们现在好像正处于一个非常邪门的地方,和古墓有关。 而铁屠,是三人中唯一一个懂得其间那些道道的人。 现在高飞已经被敌人用诡计和铁屠分开了,他还能不能对付那些诡异的事情? 高飞没有一点把握,但他只能独自面对。 愣了片刻后,高飞关掉了手电,贴着墙壁缓缓的向前摸索了过去。 高飞在黑暗中前进,也不是没头苍蝇似的乱走,而是始终贴着左边的洞壁缓慢前行。 他坚信,只要贴着一面洞壁前行,总有走到山洞尽头的时候――当然了,除非敌人要把他困死在山洞中,让他永远也走不出山洞。 贴着左边的洞壁,高飞越走脚步越快,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肚子里才发出了一声咕噜声:饿了。 幸好,高飞三人每人都背着背包,里面有全套的装备,和还算充足的食物、清水。 摸黑坐在地上,拿出火腿、矿泉水粗粗吃了一些后,高飞继续前行。 在黑暗中,高飞走啊,走啊,也不知道又走了多久,走的脚底板都生疼后,这才坐下倚在洞壁上,又开始吃饭。 这次,高飞吃的很少,因为他不知道究竟能不能走出这个山洞,所以必须得节省才行,尤其是清水。 高飞在落入深潭中时,卫星电话就已经丢失了,所以他现在也无法查看时间,只能倚在洞壁上,闭目休息了片刻,这才站起来继续走。 刚走进山洞时,高飞能确定山洞是缓慢向下的。 但现在,他走了这么久后,却能察觉到自己在一会儿上,一会儿下。 也许,老子只是在人家的操作下,在这鬼地方转圈圈――当高飞的眼睛困得已经睁不开(他可以连续两天两夜不睡觉,但现在却困得不行了,这说明最起码已经在山洞中转了两天以上),背包内的清水越来越少时,他才意识到可能在原地转圈子。 但这有什么办法呢? 又不能开灯,他也不会像铁屠那样懂得奇门遁甲,生门死门啥的,除了靠着一股子韧劲向前走,还能有啥办法? 在这两天的时间内,高飞很希望能再次看到那个黑影。 他发誓,如果再看到那条黑影,他绝不会让黑影再一次逃走! 可惜的是,那条黑影就像完成了任务,再也没有出现过,黝黑的山洞中,除了高飞越来越沉重的脚步,和呼吸声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了。 这条山洞,就像一个坟墓,沉寂了千年的坟墓。 “也许,下去很多年后,后世的探险家,或者盗墓者看到哥们时,哥们已经变成一堆白骨了吧?” 高飞坐在地上倚在洞壁上,自嘲的笑了笑,把05微声冲锋枪横在双膝上,闭上了眼睛。 现在他很累,他需要好好休息一下,恢复恢复体力后,再继续向前摸索:宁可死在前进的路上,也不能坐以待毙。 不过,高飞刚闭上眼,却清晰的听出了一声阴笑声响起,就在他左侧不远的地方。 就像屁股下面安装了弹簧那样,高飞所有的疲惫蓦然消失,腾地一声翻身坐起,抓起冲锋枪就冲了过去! 狂奔中,高飞打开了狼眼手电:这次,他拼着中毒,也得抓住那个鬼鬼祟祟的狗东西! 可是,他很快就停住了脚步。 因为在他的左侧,除了直通通的山洞外,空无一物。 高飞彻底的烦了,对着山洞深处嘶声狂吼:“麻了隔壁的,有种的给老子滚出来!总是躲躲闪闪的,算什么东西!” 嘶吼声在山洞中回荡,却没什么东西出现。 “特么的,一群没种的狗东西!” 高飞悻悻的骂了一句,重新盘膝坐在了地上。 他刚坐下,关掉手电,阴笑声却从他右侧上空响起。 暗中做好随时准备射击的高飞,立即抬起枪口,对着笑声响起的地方就是一个长射点,子弹打在山洞上方,迸溅出一些碎石头和暗红色的火花。 高飞有绝对的把握:如果有东西藏在那地方装神弄鬼,哪怕是一只苍蝇,也休想逃得过他这个长射点! 对自己的枪法,高飞有着绝对的自信。 接着,高飞就打开了手电,但却什么也没看到。 “难道笑声是从头顶传来的?” 高飞一跃而起,端着冲锋枪快步走到被子弹打中的地方,仰面看去:上面就是黑色石头,压根看不出有什么机关存在。 在接下来的大约半小时内,这种情况又出现了六次,每当高飞坐下要休息时,那个冷笑声就会响起,然后他就冲那边开枪。 慢慢的,高飞明白了过来,“哼,这些没种的这是对哥们采取疲劳战术呢,想把哥们活活累死,这是在做尼玛的春秋大梦!” 高飞这次坐下后,打定了主意:除非那个没种的东西跑到他怀里来鬼笑,要不然绝不会理睬他! 果然,在他再次坐下不久,那个阴笑声又响起了。 高飞却动也没动,始终闭眼的默不作声。 对高飞的不理不睬,藏在暗中的东西好像也没感到惊讶,而是继续冷笑。 而且,笑的距离搁着高飞越来越近,后来几乎就到了他触手可及的地方。 但高飞却仍然没有动,只是冷冷的说:“有本事,你跑到我对面来。” 笑声消失。 “没种的沙比!” 高飞得意的骂了一声,身子一歪,顺势躺在了背后的背包上,准备美美的睡一觉先。 “高飞,高飞,救我,救我――啊!” 但高飞刚躺下,他右侧不远处,却忽地响起了秦城城凄厉的求救声。 “城城!” 高飞可以不理睬那个阴笑声,但却不能不在乎秦城城的求救声,当即从地上一跃而起,打开了手电向那边看去。 秦城城凄厉的求救声还在洞内回荡,但高飞手电光所到之处,却是空荡荡的,啥也没有。 原来,藏在暗中的敌人,见阴笑声不足以‘打搅’高飞后,竟然利用上了秦城城。 望着空荡荡的山洞,高飞发了会呆,关掉了手电,贴着洞壁,蹑手蹑脚的向那边走了过去:如果秦城城的呼救声再同一个地方响起,他就会马上打开手电看个究竟。 “高飞,救我,救我,救我啊,呜呜呜――” 秦城城的凄厉求救声再次响起,但这次却出现在了高飞的身后。 等他霍然转身打开手电时,依旧空荡荡的啥也没看到。 到了现在,高飞已经头痛欲裂。 又在无头苍蝇似的瞎忙活了半天后,高飞终于对秦城城的求救声不管不顾了,盘膝坐在地上,心中打定主意再也不会起来。 “啊!” 高飞刚坐下,秦城城的叫声,又响了起来。 高飞嘴角微微翘起,安然不动。 秦城城的声音,从他右侧几十米的地方传来,这次却不是呼救,而是――是和他在床上时,才能发出的那种声音:“啊――哦,我要死了,呜呜呜,你不要这样,你不是高飞,你、你滚开,滚开啊――啊哦!” 如果秦城城一直呼救,高飞可以坦然处之。 可现在她不是呼救,而是在被别的男人―― 只要是个有种的男人,在自己女人遭受别人凌辱时,都不会无动于衷的! 高飞也是这样,哪怕他明白这一切很可能也是个圈套,他已经被折磨的筋疲力尽,可他仍然用最快的速度一跃而起,打开了手电嘶声吼道:“狗东西,给老子滚出来呀!!” 前些次时,高飞只要一打开手电,不管是阴笑声,还是秦城城的呼救声,都会消失。 但这次,秦城城的声音却一直在响:“啊――不、不要,你滚开,滚――哦!” 她的声音中带着惊恐、痛苦,却夹杂着明显的兴奋,和生理上得到满足时控制不住的呻.吟。 “曹!!” 高飞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声音了,双眼顿时充血,抱着枪向声音来源跑去。 秦城城的叫声仍然没有停止,而且越来越嘹亮,这是她在兴奋、满足到极点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这声音,把高飞刺激的那叫一个嗨仙嗨死――鼻孔急促的扩张着,脸色也狰狞了起来,抱着枪飞快的向前跑。 跑动中,愤怒的高飞根本没有注意到,刚才还直通通的山洞,竟然有了个弯道。 而秦城城那嗨仙嗨死的声音,就是在弯道后面传来的。 “秦城城!” 高飞大喝一声,霍地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扇门。 门内,是一间不大的石室,石室内空荡荡,只有在某个角落上摆放着一块大石头。 大石头上方,竟然插着一个火把。 火把的火势很大,把这个石室照的是灯火通明。 一个上身穿着黑衣,下面却什么也没穿的人,背对着石室门口就站在大石头前,在他的左右肩膀上,却架着两根雪白的腿,两只秀气的小脚脚趾绷紧―― 在这个人前面的大石头上,好像躺着个女人,正在痛苦的叫喊:“高飞,救我,救救我――啊,哦!!” 第347章 天上,竟然有七八个太阳! 因为那个只穿着上衣的人挡住了那个女人,高飞看不清那个女人的相貌,但却能看出她是浑身赤果着的,而且她发出的声音,也正是秦城城的! 是个懂事的男人在看到这一幕后,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混蛋!!” 亲眼看到自己的女人受辱后,高飞目呲欲裂,狂吼一声,扣动了扳机! 枪口蓦然吐出暗红色的火焰,愤怒的子弹呼啸着电射而去,精准的打在那个只穿一半衣服的男人脑袋上,溅起一些白花花的东西。 在愤怒和耻辱的双重支配下,高飞彻底的疯狂,直到把这个弹夹几十发子弹都打出去后,才松开了扳机。 接下来,他就木立当场:因为他看到,那个男人仍然站在原地,肩膀上架着两条雪白的长腿,而秦城城也依旧平躺在石头上一动不动,但叫声却消失了。 高飞缓缓的垂下枪口,一步一步的走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了两个纸人。 这两个人,都是纸糊的人,和真人一般大小,不过却没有脸。 站着的那个男人身上所谓的衣服,只是画上去的。 至于躺在石头上的‘秦城城’,连衣服也没有画,就是一个用白纸糊起来的纸人。 这是两个纸人,被扎成正在做那种事的架势,怪不得高飞几十发子弹都打在那人的后脑勺上,他却一动不动,只溅起一些白色的东西:碎纸屑。 纸人怎么会模仿秦城城的声音,叫着高飞的名字喊救命? 高飞觉得,他当前所遇到的这些事,比他在黄河岸边看到苏北山死后走进黄河,更加的诡异,难以理解。 高飞愣愣的看着那俩纸人,也不知道呆了多久,才猛地起脚,把那连在一起的纸人,一脚从大石头上踢飞了出去,然后坐在了上面。 “不行,我不能这样狂躁,我必须得保持冷静,保持绝对的冷静,要不然精神就会崩溃了!” 黑色石头传来的冰凉气息,让高飞,猛地咬了一下舌尖,新鲜的血腥气息,就像一瓢凉水那样,把他心中的狂怒、浮躁等负面情绪,都狠狠压了下去。 “我必须得冷静,必须!”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解下背包,先拿出一个弹夹换上,又找到一瓶风油精,点在自己眼睛、脑门上。 马上,他就感觉精神一震,眼睛被风油精刺激的生疼,泪水长流,但却舒服了很多。 仰起下巴,高飞把风油精对着嘴巴甩了几下,让沙哑的喉咙也变的清凉起来后,这才平平躺在大石头上,双手紧抱着微声冲锋枪。 这儿既然点着火把,那就点着吧,反正高飞现在也不在乎中毒不中毒的了,当前最主要的就是休息。 高飞躺下没有几秒钟,就睡着了。 他以为他已经在山洞中转了两天多,实际上,他已经转了快四天四夜了。 人不吃饭可以熬过半月,不喝水最多一个礼拜,但不睡觉最多五天,就会差不多玩完了。 高飞现在已经完全豁出去了:爱咋就咋吧,哪怕你们把老子活啃了,老子也得睡觉! 正因为抱着这种‘必死’的心态,所以高飞才彻底的放松了下来,很快就睡着了。 尽管是在深度睡眠中,可高飞的第六感,仍然能敏锐察觉到有东西进入了石室,站在不远处冷冷的看着他,只要他一睁眼,就能看到那个东西。 但高飞却没有睁眼,他现在最迫切的就是睡觉! 后来,那个东西好像就走到了石头前――他的第六感告诉他,有张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脸,距离他的脸,绝不会超过十厘米。 可他还是没有睁眼:老子要休息! 老天爷可以保证,现在就算把高飞抬走,放在滚滚热水中来个大炖活人――他老人家也不会睁眼的。 那些鬼鬼祟祟的东西,也许被高先生这种生死不怕的气势给感动了,在随后的十几个小时内,竟然没有打搅他,任由他在这儿呼呼大睡。 终于,高飞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眼前一片漆黑,头顶那个火把早就熄灭了,空气中还残留着松脂的味道。 “呼!” 高飞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翻身坐了起来。 手里紧握着的微声冲锋枪还在,脑袋枕着的背包还在,什么东西都没有丢失。 他打开了枪管上的狼眼手电,手电因为长时间的使用,电力已经不足了,很快就变得昏黄了起来。 高飞卸下手电,随手扔到了地上,从背包中拿出了强光手电,打开。 雪亮刺眼的手电光芒下,高飞看到被他踢到一旁的那俩纸人,已经不见了。 他也没有在意,只是晒笑一声,摸了摸有些扁扁的肚子,从背包内拿出了最后一个水果罐头。 这是他最后一点饮食了。 他也没觉得有多珍惜,用三棱短刺撬开后,连汤带水的吃了个干净。 水果罐头中,有很多糖份,可以快速的补充人的体力。 吃完最后一个罐头后,高飞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舒服,惬意,身子一挺,从大石头上跳了下来。 高飞承认,在他刚才呼呼大睡时,人家要想弄死他,那是易如反掌的。 不过,那些东西既然没有动手,这就说明他还有活着的价值。 或者说,人家不想这么快就把他干掉,就想把他玩死! 想到这儿时,高飞冷笑一声,喃喃的说:“那就玩吧,哥们就陪你们玩到底!如果你们仍然让我在山洞中转圈圈的话,哥们宁可死在这间石室内!但不管怎么样,从此之后你们最好别露面,因为老子绝不会因为你们没有趁机下手,老子就对你们手下留情!” 正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高飞已经把最后一个罐头吃了,就没有打算为下顿饭吃什么而操心:如果一辈子都只能在这黑漆漆的山洞中转圈子,那活着还不如死了舒服呢。 爱咋,就咋吧! 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后,高飞打开手电走出了石室,左右晃了晃才发现只有石室左侧有山洞,右边的已经堵死了。 看来,人家这是逼着高飞向左走。 高先生也没在意,右手抱着冲锋枪(食指就扣着扳机),左手拿着手电,顺着山洞大步流星的前行,还故意向墙上照。 墙上光秃秃的,并没有任何画像。 这次,顺着山洞走了十几分钟后,他都没有发生头昏脑胀的事,也没觉得有啥好庆幸的,索性吹起了口哨,加快了前进的速度。 山洞是蜿蜒向下的,在路上接连转了几个弯,就在高飞以为会永无休止的转下去时,却猛地看到前面远处,竟然隐隐有个亮点。 高飞脚步一停,随即加快,快步向那个亮点跑去。 那个亮点,随着高飞飞奔,变得越来越亮,也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窗口那样大小了。 高飞猛地停住了脚步,眼里浮上了激动:天光,这是天光! 原来,这洞口,只要走出洞口,就能看到蓝天、白云、飞鸟、美女…… “那些东西把哥们困了这么久,就这样轻易的放我离开了?” 高飞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抬手用力擦了擦后,确定那的确是天光后,随即欢呼一声,飞身向前跑去。 窗口,逐渐变大,变成了门,两扇大门那样大! 站在门里面,高飞可以看到外面葱郁的树木,以及站在枝头上唱歌的小鸟,还有人声隐隐传来。 眼看马上就要脱困了,高飞反而冷静了下来,放缓了脚步,眼睛睁得很大:在黑暗中呆久了后,必须得逐步适应外面的天光,如果冒然冲出去后,会被天光刺瞎眼睛的。 尽管高飞也不是处于绝对黑暗中(他打着手电呢),可他还是强迫自己逐渐来适应外面的天光。 同时,也提高了警惕:很多人,都是死在眼看就要胜利的前夕。 如果有人就埋伏在洞口,他刚一出去就被突突死了个比的了,那他岂不是冤枉的很了? 接连几次深呼吸,做好所有该做的准备后,高飞才贴着洞壁,半拧着身子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洞口。 阳光,亲爱的阳光,代表生命的阳光洒在洞口,洒在高飞的脚上。 他再次停步,侧耳倾听:外面有小鸟叫的声音,有很远处人在说话的声音,却没有人埋伏在洞口外面的心跳、喘息声。 慢慢地,几乎是一寸一寸的,高飞走出了洞口。 眼前,随即豁然开朗! 他站在一个山坡的半山腰上,脚下树木葱郁,青草遍野,一条羊肠小道蜿蜒通向下面,轻风吹过,带着花香。山脚下远处的路上,三三两两的人在行走。 更远处,有更多人的,看上去应该是个集市。 “我就这样出来了?毫发无伤的出来了!?” 高飞满脸不信的转身看着洞口,确定自己的确出来了,离开了那个诡异的鬼洞。 他感觉,这一切好像在做梦,一个非常真实的梦。 他在鬼洞里被困了那么久后,竟然毫发无伤的出来了! 这一刻,高飞忽然很想哭,感觉到活着比死了好很多…… 不过,高先生并没有哭,很快就从狂喜中清醒了过来:这是在哪儿?我不是在荒无人烟的大沙漠下面吗,怎么可能会忽然来到了一个鸟语花香的地方? 难道说,这是一个绿洲? 哥们在山洞中走了那么久后,竟然来到了一个绿洲上? 不对呀,因为在来时的路上,铁屠和心伤曾经说过,楼兰遗址四周方圆几百公里,都没什么绿洲的! 最近的绿洲,可能就是三棵柳那边了――可,三棵柳,算什么狗屁绿洲? 瞧这边的景色,应该比巴音自治区那边还要充满绿色生那话儿!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高飞茫然的抬头,向天上看去。 然后,浑身的血液,顿时停止了流动:天上,竟然有七八个太阳! 第348章 如梦如幻! 民间神话中,在远古时代,天上有十个太阳,强烈的日光给凡间百姓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于是天帝就派后羿下凡救助人们摆脱苦难。 最初的时候,后羿想劝说天上的十个太阳,让它们每天轮流出来,但太阳并不听他的劝告,最后羿拿下身上的弓箭,射向太阳,十个太阳被射下九个,人们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后羿射日的故事,在民间是源源流传,高飞在小时候就听过这个故事了,那时候还幻想着他就是后羿,能够拿起弓箭来维护世界的和平。 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高飞每当想起这个故事,那时候的梦想,就会自嘲的笑笑,觉得的小时候怎么就那么天真呢,还真相信天上曾经有过十个太阳。 这个故事,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已经彻底的忘记了,也许得等到他头发白了,胡子一大把时,被小孙子缠着讲故事时,才会想到吧? 只是他没想到,还没有等到他头发胡子都变白,却亲眼看到天上,竟然有七八个明晃晃的太阳! 这,绝不是在做梦,天上真有七八个太阳的! 可是,天上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太阳呢? 这不是在做梦,就是出现了幻觉。 对,肯定哥们被折磨的出现幻觉了――高飞心里这样想着,用力揉了揉眼睛,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下,疼的嘶哈了一声冷气后,再次抬头看去时:天上仍然是那么多的太阳,还有蓝天白云,个个太阳都那样明晃晃的刺人眼。 这一下,高飞彻底的傻了,一屁股坐在了门前的山坡上,傻傻的望着远处,再也不动一下。 任谁在山洞中被困了四五天,折磨的精神即将崩溃时,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却发现天上竟然那么多的太阳后,像高飞这样没有马上疯掉,这说明心理素质已经超强了。 “吱吱!” 一声清脆的小鸟叫声,从高飞头顶响起,他下意识的缓缓回头看去,就看到一只浑身翠绿,嘴巴血红,从没有见过的小鸟,正站在他上方七八米处的一块黑色石头上,外头看着他,好奇的打量着他。 高飞冲那只小鸟摆了摆手,小鸟受惊,吱的一声叫,展翅飞向了远方。 愣愣的看着小鸟曾经站立的地方,高飞又呆了很久,才猛地站起来,抓着微声冲锋枪,手脚并用的向山上爬去。 这座山是座石头山,山体是黝黑色的,好像用力一跺,就能有石油溅出来那样。 山势不是很陡,山上还长着一些高飞不认识的花草,开的那叫一个鲜艳欲滴,香气扑鼻,一些小蜜蜂正在辛勤的劳动着。 不过高飞此时没心情欣赏这些,他要尽快的爬到山顶,登高望远,看看这倒是什么地方! 高飞从没有这样快的爬过山,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但他根本不顾,用了不到十分钟,就连窜带跳的登上了山顶,然后蹦上一块大石头,向四周看去。 山头的西南、正南方向,远远的看去好像是一片绿油油的庄稼,有一些人正在地里除草、施肥啥的。 在东南方向,则是一座雄伟的城池! 那座城池,全部是由黑色石头砌成,一条宽阔的道路通向城里,路上行人络绎不绝,有骑马的,有赶车的,还有步行挑着担子的。 在城门上方,远远看去,上面好像站着许多穿着黑色棉甲,手持刀枪的士兵,他们后面飘荡着一面金边的黑色大旗,上面画着一个好像龙模样的东西。 因为距离有些远,看不清楚,高飞从背包内拿出望远镜,举在眼前向那边看去。 借着望远镜,高飞这次看清楚了――心里,也有冷气冒了上来:他现在看到的这一切,正是在官方记载的楼兰遗址那边,从半空中看到的鬼城! “原来,原来真有一座这样的城池,难道,难道我穿越了,从山洞中穿越到了古代?” 高飞放下望远镜,无力的呻.吟了一声。 以前高飞没事时,也曾经看过几本网络小说,并且特别喜欢看那些穿越的,靠着现代知识跑到古代去卖弄,比方在隋朝吟一首李太白的黄河之水天上来啥的,然后就震惊天下。 看书时,他有时候也会幻想,能够穿越到1937年去,拉起一支人马去杀倭寇…… 但不管他想穿越到哪个年代,这都是幻想而已。 只是他说什么也没想到,这种只存在于想象中的事情,竟然真实的发生了。 而且让他淡疼的是,天上还有七个太阳(现在他数过来了,天上总共七个太阳)。 民间传说中,天上有很多太阳的时代,是远古时代,那么现在是远古时代? 如果是远古时代的话,为什么会有这样雄伟的城池? 在城门上方站岗的士兵们,穿戴的又是那样威武整齐――别忘了,在远古时代,大家可都是只穿一件兽皮的,就连大姑娘也是这样,相信那时候的男人肯定很幸福…… “奇怪,这么多太阳,为什么大地没有被晒焦了?” 痛苦的闭了下眼睛,高飞转身向山后方看去,就看到连绵不绝的森林,在清风下微微摇动,站在山上可以看到偶尔有野兽出没。 在森林的边缘地方,还有一个大约几平方公里的湖泊,一些浑身白色,四肢找地的动物,正在那儿嬉戏。 高飞又举起望远镜,向那些白色动物看去。 他认识这些白色动物,如果刚出来山洞时看到这些白色东东,他肯定会吓一大跳的,不过在见识到了天上那么多太阳、雄伟的城池之后,再看到这些东西时,也就见怪不怪了。 那些白色东西,是狒狒。 高飞敢拍着胸脯的说,这种白色的狒狒,和苏北山身边那只狒狒,是一模一样。 搞不懂自己到底是穿越了,还是死了的高先生,在山头又愣了半天后,才步伐沉重的向山下走去:不管怎么样,他总得去城池那边看看。 他上山时的速度很快,下山时却是慢吞吞的,用了最少半小时,才来到山洞洞口的位置,却发现那个洞口,竟然不见了。 高飞神态默然,看了眼本该有个山洞的山体,也懒得再做出什么惊诧的表情,拖拉着微声冲锋枪,顺着那条羊肠小道走下了山。 在下山的路上,羊肠小道旁边有很多果树,都是高飞不认识的,上面接着一些红彤彤的果子,鲜艳欲滴。 他随手摘下来一个咬了口,只觉得口齿留香,很是香甜。 那些水果罐头与这些果子比起来,就是垃圾。 一脸吃了十几个不花钱的果子后,高飞也解开了心结:管他这是在哪儿呢,只要还活着,就总比死了好! 这样一想后,高飞就感觉轻松了许多,连脚步也变得轻快了起来,很快就来到了道路上。 道路是用夯土铺就的,很平整,很宽阔,也很干净。 把冲锋枪扛在肩膀上,高飞大踏步的向城门那边走去,根本不理睬身边行人,用惊诧的目光看他。 这些行人,都穿着高飞只有在电视中才能看到的胡服,大部分都是粗布缝制,也有几个是绸缎的,看来应该是这些人中的贵族,要不然穿粗布衣裳的,也不会在这些人走过来时,都给人让路。 高飞旁若无人的向前走,超过了前面一辆老马拉着的乌蓬车(所谓的乌蓬车,就是专门拉人的马车,类似于轿子,不过是用车子来拉的)。 赶车的是个长着山羊胡子的老头,半死不活的闭着眼,轻轻晃动着鞭子,根本没有注意到高飞。 倒是坐在乌蓬车里的人,这时候恰好掀起窗帘向外看。 那是一双非常明亮的眼眸,在看到身穿‘奇装异服’的高飞后,轻轻发出了一声‘咦’,听声音,应该是个非常年轻的女孩子。 高飞扭头看去,在四目相对的瞬间,乌蓬车的窗帘落了下来,挡住了那双明眸。 高飞笑了笑,也没理睬,继续前行。 来到距离城门还有几百米处,他基本看清了城门上方站着的士兵模样,这时候就听到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 高飞扭头一看,就看到三匹马奔了过来。 带头的是个男人,身穿绸缎袍子,头发扎着无数根小辫,一嘴巴络腮胡子,骑着神骏的高头大马,从身后不远处挥鞭跑来。 不管是向东的,还是向西的行人,看到这三匹马后,都纷纷躲在了路边。 “架,架――滚开,没长眼吗!?” 那几个人纵马扬鞭,嚣张的大叫着,如果有哪个行人躲避的慢了,当头就是一鞭子。 挨了鞭子的人,根本不敢有丝毫不满,抱着脑袋连滚带爬的躲到了路边。 带头络腮胡壮汉就哈哈大笑,继续在宽阔的路上横冲直闯,而且专门本着路边人多的地方冲,吓得行人发出一连串的惊叫,都跑下了道路。 对于这个络腮胡壮汉的如此霸道行为,高飞并不陌生,因为在外面那个科技发达的世界中,也存在着一些这样的人,号称纨绔。 眨眼间,三个纵马扬鞭的人,就驱马跑到了高飞身后不远处。 高飞在还没有搞清到底是怎么回事时,根本不想惹事,皱眉走下了道路。 马蹄的哒哒声,皮鞭的挥舞声,以及壮汉得意的狂笑,和行人发出的惊叫声,终于惊醒了那个赶车的老头。 老头睁开眼,赶紧从车上跳了下来,牵住老马的缰绳,吆喝着尽量向路边靠去。 可是,不等老头把马车靠到路边,带头壮汉就纵马横撞过来,挥鞭对着老头就是一鞭子:“滚开,老东西!” 皮鞭啪的一声抽在老头脖子里,立即就出现了一道红印,还没有等他发出疼痛的惨叫声,那匹拉车的老马受惊,当即‘稀溜溜’的一声长叫,马头一抬,人立而起。 坐在乌蓬车内的那个人,一下子就从车上摔倒了地上,发出了一声娇呼:“哎哟!” 第349章 放开那姑娘! 坐在乌蓬车内的人,是个女孩子。 女孩子穿着一身细布织就的黑色衣服,腰间却扎了一条白色的带子。 她穿的虽说很朴素,可长的却相当漂亮:如云秀发斜斜的坠在一边,上面还戴着一只白布编织的小花,峨眉如黛,双眸似星,鼻挺口小,唇儿嫣红,惊慌中透着一股子清纯到极点的楚楚可怜――好一个正点的二八佳人! 在拉车老马人立而起,正要挥鞭抽过去的络腮胡壮汉,看到摔出马车的二八佳人后,眼睛一亮,哈哈笑道:“哈,哈哈,好一个漂亮的小娘子!吁!” 络腮胡拉住坐骑,翻身下马走到了女孩子身前,双眼里带着贪婪,双手抱拳拿出彬彬君子的架势,笑嘻嘻的问道:“呀,呀,呀,小娘子,你受惊了么?” 女孩子根本不敢看络腮胡壮汉,连忙抬起衣袖挡住脸,强忍着左脚的疼痛,怯怯的说:“没、没事了――多、多谢小王子的关心,奴、奴家无碍的。” 女孩子嘴里说着无碍,左手却摸着左脚脚踝,身子有些微微发抖。 “这家伙竟然是个小王子?” 在旁边看着这一幕的高飞,开始觉得这个狗屁世界有些意思了,竟然遇到了一个长着一嘴络腮胡的小王子,看起来好像要当街调戏良家妇女耶! “嘿嘿,小娘子,你的小脚是不是受伤了?我来给你看看。” 某王子脸上带着淫邪的笑,弯腰一把抓住了女孩子的左脚。 女孩子大惊,发出一声惊呼:“老哥撒!” 老哥撒,就是给女孩子赶车的那老头。 他好不容易才拉住了受惊的老马,却看到小王子要调戏他家小姐,慌忙跑过来,却不敢动手,只是不住的作揖,苦苦哀求:“小王子,小王子,求求你放了水儿吧,看在水儿的父亲刚去世,看在她父亲曾经是王宫侍卫的份上!” 某王子眼睛一转,嘿嘿冷笑:“哦,这小娘子原来叫做水儿呀,好名字,不知道她父亲叫什么名字?” 老哥撒连忙回答:“水儿的父亲叫马特伽,曾经是王宫守门侍卫,前些天刚刚染病身亡,我今天裴小姐给老爷上坟回来,无意中冒犯了王子殿下,还请殿下看在我家老爷的份上,原谅则个!” “一个死鬼,又有什么面子了?我要是知道你家小姐这样漂亮的话,我早就上门提亲了――不过,现在认识也不是太晚,而且你家小姐刚死了老子,肯定是孤苦无依了。今天遇到我,也算是她的福气,从此之后你们也算有了新的靠山了。哈,哈哈,小娘子,别怕,本王这就带你回家!” 小王子哈哈狂笑几声,弯腰抓住水儿的胳膊,和左腿,也没见他怎么用力,就把她扛在了自己肩膀上。 水儿大惊,也顾不得左脚疼了,用力挣扎着哭泣道:“放开我,小王子,求求你放开我呀!” “王子殿下,王子殿下,求求你放掉我家小姐,我给你磕头了啊!” 老哥撒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用力给小王子叩头,额头碰的道路砰砰直响。 “不知死活的老东西,你给我滚开!” 小王子大怒,抬脚就踹在了老哥撒的胸膛上。 老哥撒惨叫一声,翻到在地上,还没有等他爬起来,小王子那两个凶神恶煞般的跟班就冲了过来,挥起马鞭对着他劈头盖脸的抽了下去:“老不死的,你活腻歪了呢,敢破坏王子殿下的好事!” 在小王子肩膀上挣扎的水儿,看到老家人惨嚎着地上抱着头的乱滚后,更加害怕,着急,用力捶打着小王子的肩膀,哭叫着要跳下来。 但她较弱的身子,比挠痒痒强不了多少的拳头,又怎么可能挣得开? 旁边那些路人,别说是敢怒不敢言了,甚至连看都不敢看一眼,都躲得远远的。 小王子大手在水儿屁股上用力拍了一下,狞笑着说:“小娘子,你还是省省力气,留着到府上的床上用吧,哈,哈哈!” “老哥撒,老哥撒!” 在水儿的痛哭声中,小王子把她扔在了马背上,正要翻身上马时,却听到有人淡淡的说:“放开她。” 小王子一楞。 盖因从他开始懂得欺负人的滋味很爽时,还没有谁敢站出来打抱不平。 没想到今天,竟然有个胆大的,叫嚣着让他放开水儿。 小王子抬头向路边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奇装异服,肩膀上扛着根烧火棍,背后还背着个稀奇古怪行囊的家伙,就在那儿冷冷的看着他。 不用问,这个要伸手管不平事的大虾,正是我们的绝对男主角,米斯特高! 本来,高飞看到小王子强抢民女时,还看的津津有味的,压根就没有打算多管闲事:第一,这儿处处透着诡异,他还没搞清楚这是什么地方,什么年代,到底是不是在地球上。 第二,男人一般都喜欢强抢民女这一狗血桥段――刺激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强抢民女的那个人,必须是男人自己。 如果不是,肯定会义愤填膺,有能力的说不得就得站出来拔刀相助了,就像当前的高飞。 小王子一脸不信的看着走过来的高飞,吃吃的问:“你、你刚才说什么?” 高飞笑了笑,重复道:“刚才我说,让你放开她。” 不但小王子等人吃惊,就连被放在马背上的水儿,也是吃惊不小,一时间望着这个胆敢触犯小王子的家伙,竟然痴了: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小王子莫哥是女王最娇惯的弟弟吗?吓,他、他长的好英俊呢! 论身高,小王子莫哥要比高飞猛一些,身材也更加魁梧。 但要是论长相――外形好比野兽般的小王子,在怀春少女、多情少妇、深闺怨妇心中,又怎么可能会比得上外表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小白脸高飞,高哥革? “哈,哈哈,你竟然敢让我放开她,看来你真活的不耐烦了!” 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但总是带有异域腔调的小王子,愣了片刻随即仰天狂笑,指着高飞看向他两个手下:“笑死我了,哪儿钻出来个没毛的秃驴(高飞是短发,这边所有男人都是长发),真、真――哈希、伦苏,先把这个秃驴的腿子打断!” 拿皮鞭抽老哥撒的哈希俩人,闻言狞笑两声,举起鞭子在半空中一甩,立即发出如鞭炮般的爆响:“是,尊敬的王子殿下!” 高飞看着走过来的哈希俩人,神色不变,仿佛是吓傻了那样,只是盯着他们的腰间:在他们腰间,都挎着一把带鞘的弯刀。 而且高飞刚才就注意到了,他们三人的马背上,还拴着野兔等猎物,与弓箭,看来是打猎刚回来,大家就好死不死的碰到一起了。 “秃驴,敢管王子殿下的闲事,真是活腻歪了!” 哈希俩人眼露凶光,抡起鞭子就抽向高飞的面门,看那狠吱吱的样子,恨不得一下子把他那双狗眼抽瞎! 说实在的,高飞在看到哈希等人腰间的佩刀、马背上的弓箭等东西时,就隐隐觉出自己好像穿越(或者说是来到了某个与外界隔绝的世外桃源)到了冷兵器时代。 话说冷兵器时代,那可是猛人辈出的,像什么闻名天下的九阴白骨爪、降龙十八掌,辟邪剑法之类的,可都是这个年代。 这个年代,盛产一纵数十米,一巴掌能把大石拍碎的猛人――来自后世(或者说是文明社会)的高飞,会是他们的对手吗? 这俩人,又是什么王子的侍卫,差不多是传说中的大内高手了吧? 所以,在决定伸手管这件事时,高飞就打定主意要用微声冲锋枪,让这些野蛮人尝尝子弹的滋味! 不过,当看到哈希俩人晃着膀子走过来时,高飞却觉得根本没必要开枪了。 因为他能从哈希俩人走路的步伐中,看出他们下盘轻浮,没有半点武林高手的样子,如果再用子弹对付他们,那么高先生就明摆着欺负人了,会遭雷劈的! 皮鞭呼啸着抽下,被横放在马背上的水儿,发出了一声担心的惊呼:“小心!” 二八佳人的关怀,就像一针鸡血打在高先生这头牛身上。 再加上这几天他在山洞中备受煎熬,心底早就存了一股子戾气,恰好借这个机会发泄一下。 于是,高先生陡然发出一声清啸,双脚一错,横向电射般滑出半米,一个大弯腰躲开了哈希鞭子的同时,右脚猛地上撩,重重踢在了哈希的裤裆中。 正准备缩回鞭子的哈希,忽然就觉得裤裆好像被大铁锤砸了一下那样,眼前骤然发黑,嗷的一声惨叫,扔掉鞭子双手捂着裤裆,原地蹦起足有两米高,接着直挺挺的摔在地上,竟然昏了过去。 干净利索的放倒哈希后,不等随后扑过来的伦苏有什么动作,高飞左手一抄,把哈希扔出去的鞭子抄在手中,嘴里发出一声低喝,脚尖点地腾空而起,从伦苏头顶跃了过去,反手一甩,鞭子缠住了他的脖子。 高飞握着微声冲锋枪的左手,三根指头精准的抓住了鞭梢,和枪身用力握在一起,猛地一叫劲,身子弓起――然后,围观众人就看到,伦苏被一根鞭子勒住了脖子,双脚离地的被高飞背在了身上。 脖子被勒住后,伦苏本事再大也唯有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吐舌头的份儿,怎么可能还组织有效的反击,只是双手抓住鞭子,双脚乱踢。 “嗨!” 高飞吐气开声,双手再次叫劲,勒住伦苏脖子的鞭子,再次猛地一紧:“别动,动就勒断你的脖子!” “呃,呃――呃!” 伦苏大张着的嘴巴里,发出一连串的挣扎声后,果然乖乖的停止了挣扎。 高飞反手勒着伦苏的脖子,看着目瞪口呆的某王子,语气阴森的说:“我再说一遍,马上放开那姑娘。” 第350章 楼兰王城! 小王子莫哥平时可是嚣张惯了的,除了他那个女王姐姐外,其他人根本没有被他放在眼里,只要他打个喷嚏,就能淹死――哦,错了,就得吓坏很多人。 可现在,却有个小白脸子,三两下就把他的贴身侍卫给办挺了,顿时又惊又怕,脸色惨白,用鞭子指着高飞色厉内茬的吼道:“你、你知道我是谁吗?还不赶快放掉他们,小心我砍了你的脑袋!” 小王子说着,右手抓住腰间的刀柄,正要抽刀出来把高飞碎尸万段时,高飞握着鞭梢的左手松开,右手一甩,牛筋编织的鞭子,好像灵蛇那样,在空中发出一声抽裂空气的爆响,狠狠抽在小王子拔刀的右手手背上。 “哎哟!” 鞭子抽在小王子的手背上后,他就觉得好像被火钳烫了一下那样,嘴里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下意识的连连挥手,却甩出了一溜鲜血。 原来,高飞这一鞭子直接把他手背抽了个皮开肉绽。 “我、我要杀了你,一定要杀了你――你给我等着,有种的别跑!” 小王子暴跳如雷,但却也看出根本不是高飞的对手了,也顾不得手背火辣辣的疼了,翻手抓住马鞍,右脚伸进马蹬中,就要上马。 他要赶回王宫,调集侍卫队,把这个敢当街殴打王子的家伙,碎尸万段! 只是,还没有等他左脚跨上马背,却被高飞抽过来的鞭子卷住,用力向回一拉,随即松开,抬手在马屁股上狠狠抽了鞭子! 那匹黑色骏马吃痛,稀溜溜的长叫着人立而起,被放在马背上的少女水儿,惊呼一声摔下了马背,却被高飞及时接在了怀里。 受惊的骏马落下前蹄还没有落下,两个强劲有力的后蹄一跺地,就像一道黑色闪电那样,嗖的一声向前射出。 而这时候,小王子的右脚还在马蹬中,左脚却在地上。 他根本来不及重新翻上马背,就被受惊的骏马拖到在了地上。 于是,所有人就看到小王子被受惊的骏马拖在地上,一溜烟的跑向了城门那边,眨眼间就去远了。 主子被受惊的骏马拖走,伦苏也顾不得哈希还没有醒来,更不敢和高飞争执了,惊恐万分的大喊大叫着,飞身上了他的马儿,皮鞭狂甩的赶了上去。 望着伦苏的背影,高飞冷笑:“曹,这下看你们以后还敢不敢欺负人。” 他的话音未落,却听到怀中有个娇怯怯的声音响起:“壮、壮士,你能不能,能不能放我下来?” 高飞低头,这才看到还抱着水儿呢,这孩子满脸羞红,眼神闪烁,但眉梢间却含着若隐若现的春情。 “哎哟,对不起啊,我忘记了。” 高飞赶紧松手,水儿噗通一声的就摔倒在了地上,自然又发出一声惊呼。 曹,我怎么忘了这样会摔到她? 高飞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伸手正要把她搀扶起来时,挨了一顿皮鞭的老哥撒及时赶到,把她从地上搀了起来:“小姐,小姐,你没事吧?” “我、我没事,就是左脚有些疼,看来是扭了脚踝。” 水儿咬着牙站起来,虽然左脚疼的厉害,但还是没忘记提醒高飞:“这位壮士,你赶紧离开这儿吧,要不然小王子马上就会带人赶来的。” 这时候,围观群众中也有好心的大爷大娘说道:“是啊,后生,你还是赶紧躲起来吧,那个人可是女王的亲弟弟,平时就嚣张惯了的,这次吃了这么大的亏,肯定会马上带兵来捉拿你的。” 躲起来?哥们去哪儿躲?现在那个山洞也不见了,你们让我去哪儿躲? 高飞心中苦笑,表面却淡淡的说:“不用怕,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的。” 高飞打定主意:如果那小王子敢带人捉拿他,那么他不介意动用文明时代的兵器――至于动手后的结果会怎么样,呵呵,还能糟糕起他在山洞中经历的那些? 大不了一死而已! “小姐,我们赶快走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满脸鲜血的老哥撒看了眼城门那边,搀着水儿就要上马车(老马已经恢复了镇定,正在路边等候)。 “老哥撒,我们不能丢下这位壮士不管呢!” 水儿被拉着刚走了一步,却又疼的哎哟一声叫,蹲下了身子:“老哥撒,我的脚……好疼!” “你的脚可能是脱臼了,来,我帮你复位。” 如果不是水儿说不能丢下高飞不管,高先生绝不会再管她的闲事:哥们是为了你,才招惹那啥王子的好吧? 幸好,表面怯懦的水儿,并没有‘丢下’高飞独自闪人。 得到水儿的提醒后,老哥撒才意识到自己太自私了,老脸一红,猛地一跺脚,就像下了多大决心似的:“这位壮士,麻烦你再帮一下我家小姐,我去赶车过来!” 高飞点头,伸手搀住水儿的胳膊,屈身稍微一用力,就让她坐在了自己左腿膝盖上,右手抄起了她的左脚。 为了维护身子的平衡,水儿下意识的双手抱住了高飞的脖子。 刚才高飞也曾经抱过水儿,不过那时候她正处于惊慌中,根本没心思来体味这种零距离的安全感:话说,高飞可是除了她死去的父亲,和老哥撒之外,唯一碰到她身子的男人。 正处于青春期期间的高先生,身上散发出的雄性荷尔蒙味道,一下子就让水儿迷失了,俏脸羞红,微微眯起的双眸中春水流动,小嘴半张着,发出了轻微的喘息声。 水儿身体上的变化,高飞当然能察觉得到。 如果现在是高飞所熟悉的世界,高先生不介意把水儿带到酒店中,花一夜的时间来为她‘复位’。 但现在,他身处极为诡异的地方,不但没有这样的想法,反而心生警惕:这很可能也是那些东西迷惑我的一种! 这样想后,高飞就觉得水儿的本能反应,也没啥可诱人的了,尽管她被除掉袜子的小脚很秀气,白嫩,带着红艳艳的健康,白生生的诱人,可在高飞眼中,一切都是红粉骷髅罢了。 用眼角扫了眼水儿,高飞心中冷笑一声,趁着她想入非非的时刻,左手拖着的脚掌,猛地向上一掰! 水儿的脚踝,就发出了‘嘎巴’一声脆响。 还有她发出的痛苦叫声:“哎哟!” 冷汗,顿时顺着水儿额头冒了出来,脸色也变得煞白。 高飞替她套上绣花鞋,扶着她的肩膀站了起来,淡淡的说:“好了,你走两步试试,还疼不疼?” 水儿根本没有注意到高飞声音中的冷淡,试着慢慢的放下脚,走了一步停下,接着又走了两步,感觉行动完全自如后,一张小脸绽放出花儿一样的笑:“呀,好了呢,壮士,真的谢谢你呢!” “别客气,没事了就回家吧。本来我是不想管你闲事的,只是看不惯那狗屁王子的嚣张。还有,你最好也别和我耍什么阴谋诡计,要不然哥们会让你后悔的。” 高飞皱眉,冷冷的看了她一眼,也没等水儿说什么,抬脚大步流星的向城门走去。 暂且不管那个小王子会不会带人来报复,也不管当前这一切是不是个阴谋诡计,高飞都必须得进城看看,得搞清楚他到底来到了哪儿。 本来,高飞在出手相救水儿时,是打算向她打听这一切的。 只是,水儿那含情脉脉的眼神,却引起了高飞的警惕,让他人担心这又是一个圈套:这么漂亮的妞儿,凭什么会对我这个穿着奇怪的人心生情愫?哼哼,小看哥们的智商了吧? 高飞的冷淡,大大出乎了水儿的意料,呆愣当场。 默默看着高飞远去的背影,水儿的小脸慢慢变白,双眸中竟然有水雾浮上。 她搞不懂,壮士为什么忽然对她这样冷淡,警告她别耍什么阴谋诡计,那眼神是那样的冰冷,带着厌恶,好像把她当做了一只苍蝇。 “我、我什么时候要对你耍阴谋诡计了?你、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 当泪水顺着水儿的脸颊滑下时,老哥撒走了过来,轻轻的叹了口气:“唉,小姐,我看那个壮士根本不是一般人啊。他可不是你、不是我们能高攀得上的。” 水儿是老哥撒从小看大的,当然能明白小姐的心思: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从不和男人交往的小姐,一下子喜欢上了那个救了她的壮士,但壮士却对她说了一番莫名其妙的话,让她如此的伤心! 水儿轻轻咬了下嘴唇,喃喃的说:“我、我没有打算高攀他呀,我只想,只想感谢他的。” 老哥撒再次叹了口气:“小姐,上车吧,我们该回家了。” 水儿伤心时,高飞已经走到了城门前。 以前高飞曾经去过影视基地,在那儿也见过由现代人建筑的城池。 不过,那些为了拍电影才建起的城池,与眼前这座雄伟的城池相比,可以说是弱爆了。 别的暂且不说,单说这座城池的高度,大概有二十多米高,像外面世界的八层居民楼的高度(影视城的那些城池,最多也就是七八米),全部由黑色的石头砌成,在阳光下闪着妖异绚丽的光芒,站在城门下往上看去,一股雄浑的霸气油然压下。 城门洞,又宽又深,宽约五六米,深达七八米,看来在城墙上跑马那是没问题的。 城门两边,并没有什么士兵站岗,行人可以自由的出入。 城门上方的四五米处,雕刻着四个大字。 这四个字,也全部是小篆书写。 但高飞却能认出其中的两个字,因为当初在请秦城城给他读那本《安归经》时,他特意问过那两个字是楼兰。 而他认识的那两个字,就出现在城门上方。 死死盯着那四个字,高飞喃喃的说:“楼兰,楼兰……楼兰后面那俩字,是什么字呢?” 一个声音,从高飞身边响起:“后面那俩字,叫王城,合起来,就是楼兰王城!” 第351章 楼兰王宫! 高飞站在城门前打量这座雄伟的城池时,过往行人也在看他,有好奇者,还走到他身边,脸上带着跃跃欲试的表情,看样子想问问:这种行囊,你是从哪儿买到的? 不过,这个好奇者还没有问出他的问题,就听高飞自言自语的问楼兰后面那俩字,到底是什么字了。 唉,看这家伙一脸文质彬彬的样子,没想到却是个不识字的! 好奇者心中叹了口气,接过他的话说:“后面那俩字,叫王城,合起来,就是楼兰王城!” “楼兰王城!?” 高飞忽然转身,看着那个好奇者,眼里闪过一丝精芒:“你说,这就是楼兰王城!?” 被高飞样子给吓了一跳的好奇者,赶紧后退两步:“是啊,就是这四个字,这儿就是楼兰王城啊――难道,难道你从没有来过这儿?” “没有,我从没有来过这儿,从没有。” 高飞摇了摇头,失魂落魄般的走进了城门洞,喃喃的说:“原来这就是楼兰王城,可是,它不是已经被埋在沙漠下面了吗,怎么可能会活生生的出现?而且天上还有七个太阳,人们都穿着古时候的衣服?” 高飞缓步走去时,身后传来了别人的悄声议论:“咦,那个人是个傻瓜吗?竟然不知道这就是楼兰王城。” “我觉得他不像是傻瓜,看样子应该是从森林深处的‘神殿’中出来的。你们也许不知道,神殿里面的人,可都是能和蛇神交谈的人,就是咱们的女王去了,也得对他们客气呢。” “吓,不会吧?那我可不能胡说八道了。” 对后面这些议论,高飞根本不以为意,他在考虑他自己的事情。 在刚来塔克拉玛干沙漠之前,他对能找到真正的楼兰古城呈怀疑态度,而且,就算找到楼兰古城,也以为会是一座埋在沙下面的废墟,甚至都比不上那些王侯的古墓。 可事实上,楼兰古城这儿竟然住着人,看城池的规模,最少得有十几万人,人们都穿着只有电视里才能看到的胡服,没有路灯,没有任何现代化的东西,却有森林,湖泊,花草,新鲜的空气――天上还有七个太阳! 他搞不懂,这个确实存在的楼兰古城,到底是在地球上的什么地方。 甚至,他始终在怀疑自己死了。 要不然的话,怎么可能会看到这让任何人都会震惊的一幕? 就算这座城市没有被埋在黄沙下,而是在一个外面文明不知道的世外桃源中,可天上那七个太阳,究竟是怎么回事? 谁能告诉高飞这些答案? 他失魂落魄的顺着街道前行,脑子里轰轰的叫个不听,根本不理会路人看向他时的诧异眼神。 隐隐的,他觉得自己落入了一个别人精心编制好的圈套中,却又偏偏不知道该怎么跳出这个圈套。 甚至,在这一刻,高飞都忘记了自己是谁,当然也想不起铁屠、叶心伤和秦城城,就这样顺着笔直的街道,茫然的前行。 “站住!” 高飞在茫然中,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前面忽然传来一声低喝。 高飞怵然一惊,神游天外的魂魄马上回归了身体,向前看去,才发现几个身穿红色棉甲,头戴插着孔雀翎头盔,手持类似于方天画戟之类兵器的士兵,挡住了他的去路。 高飞一愣,张嘴刚要说什么,眼睛却落在了这几个士兵身后的远处:那边,矗立着一座雄伟的宫殿! 就像外面的城门那样,宫殿也是用黑色石头建成的,远远望去最少也得高出地面十几丈(一丈等于3.333米),比城池都高! 宫殿上方四周,也是黑色的琉璃瓦,雕刻着一些他不认识的神兽。 在宫殿的正前方,是一条用黑色石板铺就,可以并驰十辆马车的石道。 石道中间,是个方圆大约数千米的广场,在广场两车竖着两排黑色的雕像,都有三四丈左右,左边是拿着如意的文臣,右边是挎着宝剑的武将,相互对视着,威严之气滔天。 广场最中央的位置,却是一块高达最少五丈的大石碑,由一个黑色的巨大的乌龟(高飞不认识那个神兽,索性就把它当做乌龟)驮着。 石碑上面,刻着四个鎏金篆字。 这四个字,高飞认识三个字:楼、兰、王―― 最后那个字他虽然不认识,但却也能顺下来,应该是楼兰王宫! 石碑向前大约三百米左右,就到了宫殿的台阶前。 那些台阶,也想当然的是由黑石板铺就,足有一百多个,每一级石阶都有小半米的高度,静静的蜿蜒向上,就像通向天庭那样。 石阶的最尽头,是紧闭着的宫殿大门,大门又高又宽,看起来像是由青铜铸造。 在宫殿大门两侧,还有四个和正常人一样高大的青铜雕像,手里都拿着道士所用的佛尘,看来是太监之类的角色。 就在高飞举目打量远处那座宫殿时,负责值守的几个士兵,好像也对他的穿着,和身上那些东西很感兴趣,相互对望了几眼,再次问道:“你是做什么的?” 高飞答非所问,指着宫殿:“那是楼兰王国的王宫吗?” 如果不是见高飞穿着很是奇怪,这几个士兵早就把他轰走了,而不是回答问题:“不错,这就是楼兰王宫。” 高飞又问:“我能进去看看吗?” “你――哈,哈哈!” 听高飞这样说后,那几个士兵一愣,随即大笑了起来。 高飞有些奇怪:“你们笑什么?进去参观,是不是得买门票?” “买门票?买什么门票?这可是我楼兰女王居住,和诸文武大臣商议国家大事的地方,怎么可能随便让人看?” 可能是也怀疑高飞是从森林神殿中出来的秃驴,为首的士兵耐着性子解释了一下后,语气严厉了起来:“快走,快走!要不然,就会把你当做刺客抓起来了!” “哦,好吧,其实我认识你们的小王子,就是那个长着络腮胡子的人。” 高飞喃喃的说了一句,转身向回走去,边走还边回头,也不知道看什么。 高飞根本没有注意到,在这座宫殿大门左侧,还有一扇小门。 小门虚掩着,两个人站在门后,冷冷的看着高飞。 左边那个身材魁梧的男人,长着一嘴的络腮胡子,看卖相很是雄武,不过全身衣服却擦的破破烂烂,有的地方还露出肉皮,带着擦伤。 这个男人,正是让高飞‘挂念’的小王子,莫哥。 莫哥的对面,是个身穿黑纱宽袍的女子。 黑纱宽袍的前、后和左右双肩上,各有一条用金丝线绣着的金龙,金龙张牙舞爪的形象逼真,仿佛一阵风吹来,就能乘风而去那样。 女子一头乌黑的秀发随意披散在脑后,脸上却戴着个异常狰狞的青铜面具,根本看不清她长的是什么样子,可那双透过面具的眼睛,却像是两颗黑色宝石,闪着冷飕飕的光芒。 看了眼女子青铜面具后露出的粉嫩耳垂,小王子莫哥马上就垂下眼帘,喃喃的说:“王姐,就是那个小子在城门外打了我,把我伤成这样的,你、你为什么不允许我派兵去抓他?” 莫哥嘴里所说的王姐,可不是姓王的姐姐,而是这座城邦的王者,也就是百姓眼中的楼兰女王! 楼兰女王眼神虽然冰冷,可声音却很甜美,甚至还有些娇嗲嗲的味道:“我不让你带兵去抓他,是因为我还不想你死。” 小王子一楞,吃吃的说:“王姐,你、你是说,我会被他打死?” 楼兰女王的声音依旧娇嗲嗲的,仿佛就算死了老娘,她也会用这幅嗓音去哭那样:“你能够活着回来,就已经算你走运了。莫哥,你记住我的话,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许动这个男人,因为他对我来说,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说完,楼兰女王转身,莲步轻移,纤腰扭动向宫殿中走去:“谁要是敢违抗我的命令,那我就会把他送到神殿中祭蛇。” 正琢磨着是不是偷偷带人,把那个穿着奇特的家伙瞧瞧干掉的莫哥,闻言身子打了个机灵,赶紧低低的回答:“是,莫哥记住了。” ―― 被几个士兵轰走后,高飞并没有顺着来时的路返回,而是在走了一里多地后,随意走进了一条小巷中,漫无目的的前行。 进城这么久了,他始终不知道该做什么。 因为他还没有搞清楚,这个楼兰王国到底是在那儿! 高飞就这样随意走着,直到天上那七个太阳慢慢变成昏黄,最终被无数繁星所代替,才随便找了个大门,坐在了台阶上。 高飞发现,太阳并不是像他所接受的那样,从西方落下,而是慢慢的变淡,最后消失在苍穹中。 高飞坐在一户人家的大门口台阶上,就这样仰着下巴痴痴的望着天空,许久都没有动一下:他像看看,这个有着七个太阳的地方,晚上到底有几颗月亮。 是不是也有七颗? 可惜的是,今晚没有月亮,只有数不清的点点繁星。、 咕噜――高飞肚子里叫了一声时,他背后那扇木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一个老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老男人右手拿着一个灯笼,左手提着一个食盒,刚要走下台阶,才发现大门左侧台阶上竟然坐着个人,吓了一跳,问道:“你、你是谁?” “我就借你家的台阶休息一下,很快就会走的。” 高飞说着站起身,扭头看去时,却听那人忽然说道:“咦,原来是、是你!?” “你认识我?” 高飞抬手,挡住灯笼的光芒看过去,笑了:“呵呵,怪不得你认识我,原来是你啊。” 这个老男人不是别人,正是白天时,高飞在城门口救下来的那个二八佳人的家人,老哥撒。 第352章 再见水儿! 认出坐在自家大门上的人,原来是救下本家小姐的家伙后,老哥撒不但没有热情的请他回家,反而眼里带有了警惕之色,后退了一步:“你怎么在我家门口?” 高飞救下水儿后,怀疑那小娘子对他有不纯洁的心思,根本不给她道谢的机会,扭头就走了。 他走了后,老哥撒马上就把水儿扶上车,生怕从西城门进去会遇到小王子等人,于是就故意绕了个圈子,从北城门进了城。 因为担惊受怕,水儿回家后就休息了,昏昏沉沉的睡了很久,直到夜幕降临后才被老哥撒叫醒。 看出小姐情绪不高,一脸病恹恹的样子后,老哥撒就觉得该去外面饭馆买点好吃的,再沽点葡萄酒来给水儿压压惊,这才提着食盒打着灯笼,走出了家门。 一出门,就看到了高飞。 老哥撒以为,高飞是跟踪他们才来到这儿的。 说实在的,老哥撒很感激高飞救下自家小姐,要不然水儿早可能会被小王子糟蹋了。 但话又说回来了,他却更加害怕小王子,担心小王子会把在高飞身上吃的亏,都算在他们主仆头上。 所以,在看到高飞后,第一反应就是警惕,生怕会受到他的‘连累’。 老哥撒有这种想法,也是很正常的,这是低层百姓心中的小农意识在作怪:只要自家能活下去,有些比方‘尊严、感激’的东西,必须得抛弃。 看出老哥撒眼中的排斥和警惕后,高飞眉头皱了下,随即淡淡的说:“我也不知道这就是你家,我只是坐在这儿歇息一下的。” 如果放在以前,高飞遇到这么‘恩将仇报’的人后,早就一脚把他踹个四脚朝天,然后再吐他一脸口水了。 不过现在这诡异的地方,高飞也没心思和老哥撒较真,说完这句话后转身就走。 他刚走了几步,却听到老哥撒忽然低声说:“小姐,你怎么出来了?” 接着,高飞就听到水儿怯怯的声音响起:“这位壮士,请留步!” 高飞扭头看去,就看到换了一身白色粗布麻衣的水儿,就站在门口,左手扶着门框,双眸在夜色中闪烁着惊喜。 高飞救下水儿走之前,曾经狠狠伤了人家的心。 也正是他的无情,才让水儿从回家后就精神不振。 现在,看到高飞忽然出现在自家门前,水儿当然开心的要死了。 看出水儿是真开心后,高飞心中莫名的一暖,呵呵笑道:“小姐,你找我有事?” 水儿向前走了一步,站在大门前的台阶上,低声说:“白天多亏壮士搭救,小女子还没有来得及感谢,壮士就走了。为此,小女子心中甚感彷徨……没想到,竟然能再次见到壮士,所以就想请壮士回家喝口清茶,略表感激。” 高飞还没说什么,老哥撒就着急的小声道:“小姐,他可是被小王……” “老哥撒,你不要再说了,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水儿抬手,打断了老哥撒的话,随即双手放在腰间,弯腰蹲身,学着中原古代女子给高飞来了个万福:“壮士,请。” 高飞目前处于谁也不认识的地方,根本不知道该去哪儿,所以尽管能看出老哥撒很不满,但还是装模作样的沉吟了片刻,才点头说:“好吧,那就打搅了。” “壮士,快请!” 见高飞终于答应要去自家后,水儿大喜,随后连声的催促老哥撒:“老哥撒,快去布菜,拿酒,一切都要好的!” 说着,水儿拿出一块银闪闪的东西(据高飞猜测,那应该是块大约二两左右的白银),塞到了老哥撒手中,小声嘱咐他千万别吝啬花钱,酒菜必须要好的。 老哥撒无奈,低低叹了口气,只好打着灯笼去了。 在水儿的热情相邀下,高飞走进了院子。 院子不大,也就是二三十个平米左右,正冲着大门的,是三间黑色石头砌成的房子,右侧还有单独一间略微矮小些的房子,看来这是老哥撒居住的地方。 打量着院内的一切,高飞呵呵笑道:“嘿嘿,看来老哥撒不怎么欢迎我的到来啊。” 水儿抱歉的说:“对不起了,壮士。老哥撒不是不欢迎你来,是担心……” 高飞把话接了过去:“担心会遭到我的连累吧?” 水儿没有吭声,但沉默就等于是认了。 高飞淡淡的说:“其实你们也没必要这样担心。我揍了那个小王子后,就一直在城里溜达,还瞻仰了一会儿你们的王宫,可也没看到他带人抓我。” 水儿一愣:“什么?你、你跑到王宫哪儿了?” 高飞随口说:“是啊,你们的王宫很雄伟,很有气势,这要是开发出来当景点,肯定会评为国家4顶级分景区。” 水儿不懂得什么叫开发,也不懂得4顶级景点是什么意思,她只是听说高飞去王宫那儿溜达了一圈,却毫发无伤的回来了,心中就有些震惊。 同时,也有些侥幸的欢喜:小王子连壮士都没有抓,又怎么可能来找我们的麻烦,看来老哥撒多虑了。 跟着掀起芦苇编织的门帘走进正屋后,高飞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香案。 正冲着正屋门口的香案上,摆放着两个灵位,灵位下面是个青铜打造的香炉,上面插着三炷香,看来是刚点燃不久。 香案前面的地下,则是一个蒲团。 看到高飞注意到灵位后,水儿垂下眼帘,低声说道:“这是我父母的灵位,父亲在一个多月前刚生病去世,今天是五七,我和老哥撒给他上坟回来,就遇到了、遇到了壮士。” 水儿抬起头,对高飞嫣然一笑:“壮士,请随我这边来。” “你别叫我壮士了,听着有些别扭,你还是喊我的名字吧,我姓高,叫高飞。” “高飞――那不好,我叫你高相公吧。” 还高相公,你还是叫我高衙内得了――高飞心里这样想着,不置可否点了点头,跟着水儿走进了正屋右侧的东厢房。 厢房内布置的很朴素,就摆了一张案几(上面放着几个瓶瓶罐罐,看来是喝水用的),两个蒲团,还有一张低矮的木榻。 木榻旁边,有个长方形的木箱,一盏油灯放在上面。 墙上,还挂着一把带鞘的弯刀。 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高相公,请坐。” 水儿把高飞让到一个蒲团上后,右手捏着衣襟,款款的坐在了他对面,解释道:“这是我父亲生前所居住的屋子,虽说简朴了些,但却很干净――高相公,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以在这儿休息一晚。” 现在高飞最犯愁的就是不知道该去哪儿,所以听水儿这样说后,眼睛一亮连忙说道:“好啊,好啊……不过,会不会打搅你?” 水儿抿嘴轻笑:“怎么会呢?高相公能够住在寒舍,水儿是求之不得的呢。” 我才是求之不得好不好――高飞松了口气,赶紧岔开话题:“姑娘,你的名字叫水儿吗?” 水儿点头:“嗯,我就叫水儿。我这个名字,还是去世的娘亲给起的,她说,她希望我能像水那样,永远保持着柔顺和清洁。” “好,好名字!莲出淤泥而不染,水至清而无鱼,浊可洗脚,清可擦脸――端的是一等上好的好名字!” 高飞双掌一击,连声赞叹,嘴里胡说八道着,心里却在想:那个老哥撒,怎么还没有买饭回来? 水儿搞不懂高飞说了套什么,但却能看出他一脸的赞叹,就非常开心了,掀起身后的箱子,从里面拿出一个纸包,小心翼翼的放在了案几上。 高飞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纸包,心里猜测这是什么宝贝东西。 水儿打开纸包,里面还是纸包,再打开,里面还是―― “这小娘子不会是要把她祖传的宝贝,送给我来报答我的拔刀相助吧?” 高飞眼神迫切的盯着那一层层的纸包,心里猜测:是夜明珠呢,还是玛瑙? 终于,水儿接连剥开七八层纸包后,高飞嗅到了熟悉的味道:捏捏的,原来里面包着的是茶叶! 果然,水儿打开最后一层纸包后,露出了一小簇暗青色的茶叶。 根本不用去品尝,仅仅用嗅觉,高飞也能断定这些茶叶放在他那个世界中,最多也就是三十块钱一斤的低档货,俗称下脚料,只有在乡下小饭馆内才‘有幸’喝到的,可却被水儿当做珍宝一样。 “这是父亲在世时,因他立功而被他上司奖励的,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没舍得喝。” 提到父亲,水儿的眼神黯淡了一下,随即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小心的捏起一撮茶叶,放进了一个茶杯(只是好像茶杯)中:“高相公,你是不知道呢,当时父亲得到这些茶叶时,羡慕的他那些同僚眼睛都红了呢。” 看着水儿搬起那个大一些的陶瓷罐子,从里面淌出的热水砸入器皿中后,高飞一脸受宠若惊的连连点头:“哦,哦,没想到我今日竟然能有幸品尝到这极品茶叶,真是三生有幸,三生有幸啊!” “好东西,自然得留给最尊敬的人,这是父亲一直教我的。” 水儿双手捧起茶杯,低声道:“高相公,请用茶。” 高飞接过茶杯:“你不来一碗?” 水儿柔柔的笑了笑,却没说什么,看来是舍不得喝。 轻轻抿了口在外面那个世界看都不会看一眼的‘香茗’,高飞吧嗒了一下嘴巴,闭着眼,摇头晃脑的感叹道:“好茶,果然是好茶啊!” 水儿开心的道:“那就多喝几杯吧。” “好东西,是不能贪用的。” 高飞摇了摇头,放下茶杯:“水儿,我有几件事要问你,希望你能如实告诉我。” 看到高飞一脸的郑重,水儿也收起了笑意:“高相公,请讲。” 高飞盯着水儿那双清澈的眸子,轻声问道:“现在是哪一年?又是什么朝代?” 第353章 七颗太阳的传说! 高飞基本确定水儿对他的好,不是耍阴谋诡计后,这才问出了心中的疑虑。 “现在是什么年代,又是什么朝代?” 水儿被高飞问的愣了一下。 高飞用力点了点头:“对。我就是想知道,现在是公元多少年!” “公元多少年?公元――是什么意思?” 水儿一脸的茫然,不过很快就懂了。 但她却不明白,高相公怎么可能会问这么简单的问题,而且看他样子不像是在作伪,满脸的求知欲,只好回答:“今年是紫薇女王登基的第三个年头,就是紫薇朝,也是紫薇三年呢。” 在高飞所熟悉的那个世界中,古代封建王朝时期,没有像后世所谓的1998年啊,2012年啥的,都是以帝王的名号为年代,比方大明帝国时期,正德皇帝朱厚照在位时期,就叫正德年间。 而水儿所说的紫薇三年,和正德三年的意义是一样的,根本让他搞不懂到底是公元多少年。 听水儿这样回答后,高飞有些傻眼,但却能看出她不是在撒谎,于是就变着法的问:“水儿,那你平时,有没有听说过你们国家之外的事情?哦,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不是认为,天下只有你们楼兰王国一个国家?” 水儿笑了,双眸弯成了月牙:“世上这么大,怎么可能只有我们一个国家呢?” 高飞精神一震,连忙追问:“那你告诉我,除了你们的国家外,你还知道那些国家?” 水儿想了想,白生生的右手食指,点着左手拇指:“嗯,父亲生前曾经告诉我说,在我们楼兰王国的四周,最少有大大小小的三十多个国家,其中有乌孙国,大宛,精绝国,匈奴等等。在我们国家周围,最最强大的就是匈奴了。不过,相比起东方那个大汉帝国来说,匈奴还是差了一些的!” 高飞的眼睛,猛地瞪大:“啥,啥,啥!?你、你是说,你们楼兰王国的周围,有匈奴,还有大汉帝国!?” 水儿点头:“是呀,父亲就是这样告诉我的嘛。” 高飞喃喃的低声说道:“老天爷,老天爷,你果然是让我穿越了,竟然来到了历史上的大汉帝国时期!难道说,竟然有希望能看到霍去病?乖乖,就是不知道他啥时候打过来。他要是带兵打过来后,哥们要不要来个里应外合,帮他拿下楼兰,再被汉武大帝封个官儿玩玩?那样,肯定能找上十七八个漂漂亮亮的小娘子哦!” 看到高飞忽然目光呆滞的喃喃自语,水儿就有些担心的问:“高相公,你、你没事吧?” “啊,我没事,没事。” 高飞这才如梦初醒,连忙摇头,端起香茗猛喝了一口,把茶杯重重放在案几上后,又问道:“水儿,我问你,你有没有听说过霍去病这个名字?” “霍去病?” 水儿点头:“他可是大汉帝国最厉害的将军,我当然听说过了啦。” 她果然听说过霍去病! 看来,我还是在地球上,只是穿越了―― 高飞刚想到这儿,就听水儿继续说:“不过,他在我们国家却是个大大的坏人。父亲告诉我说,幸亏我们晚生了那么多年,如果是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应该是是我上面第四十八代爷爷吧,那时候他也是当兵的,就曾经追随我们楼兰王抗击过霍去病。虽说最终失败了,我们的国民被屠杀了很多,但最终我们还是用计杀死了他……高相公,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 高飞一脸痴呆样:“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也就是向上推四十八代的爷爷,曾经随楼兰王抗击过霍去病?” 水儿点头:“是啊,这可是我父亲告诉我的呢。” 高飞双手在头发上狠狠抓了一下,申银道:“四十八代,差不多就两千年了。” 水儿接口道:“父亲告诉我说,不管年代再久远,我们楼兰子民,都不能忘记曾经的亡国之恨!” 高飞也懒得和水儿辩驳什么亡国恨,后庭花之类的话题,连声附和:“对,对!不忘国耻,是每一个公民必须拥有的爱国思想。可是我不明白的是,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你怎么以为外面还是大汉帝国时期呢?” 水儿清澈的双眸中,浮上了不解的茫然:“我们楼兰王城这样渺小,都能世代相传,更何况大汉帝国是那样的强大不可战胜,当然会存在了呀。” 不等高飞说什么,水儿怵然一惊,下意识的抓住了高飞的手:“高相公,大汉帝国不会、不会灭亡了吧!?” 大汉王朝早就灭亡快两千年了――高飞刚要说出这句话,却又忽然改嘴说:“没有!就像你所说的那样,楼兰一个弹丸之地都能世代相传,那么强盛的大汉帝国怎么会灭亡呢?” 水儿吐了几口气,很失望的样子:“我就说嘛,大汉帝国那么厉害,怎么会灭亡?我们的楼兰女王也时长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擅自离开楼兰,因为外面有大汉帝国,和匈奴那样的强国。他们国家的人,凶残,嗜杀不讲理,如果不是蛇神用无边的法术为我们画了一块安全地带,那些大坏人早就杀进来,杀光我们的男人,抢走我们的妇女和珠宝了。” 听水儿这样说后,高飞总算是明白了一些:原来,他并没有穿越到古代! 他所看到的雄伟城池,穿古代胡服的人们,以及看不到任何的现代化设施,这都是因为楼兰当朝最高统治者,用谎言蒙蔽了他们。 让他们始终认为,外面有大汉帝国和匈奴那样的强国存在,却因为蛇神的保护,始终打不进来,这才能够安居乐业,就这样世代相传。 可是,这么多年了,外面那些人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个城邦呢? 难道说,楼兰王城周围,真被什么蛇神做了法术,哪怕是最先进的科学仪器,也看不到这个城邦的存在? 对这个疑问,高飞知道水儿肯定解释不了,也就不再问她,而是问出了他最不解的问题:“水儿,那,你父亲有没有告诉你,在楼兰王城的上空,为什么会有七个太阳呢?” 天上为什么会有七个太阳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高飞。 他希望能从水儿这儿得到答案。 可惜水儿是这样回答的:“我父亲告诉我说,在很久很久之前,我们上方只有一个太阳,一个月亮的。每天早上,太阳就会从东方升起,从西边落下。太阳落下后,月亮就会升起,周而复始几万年。” 高飞点头:“是的,是周而复始几万、万万年了。” 水儿没有注意到高飞话中的意思,仍旧耐心的说:“那时候,我们的国民快快乐乐的生活着。但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长久,因为那个凶神转世的大汉将军霍去病,攻破了我们的城池,把楼兰王的子民都驱逐到了沙漠中,我们失去了家园。” 水儿的声音,变得低沉了起来:“从那之后,怒吼的狂风,和漫天的黄沙,就遮蔽了太阳和月亮,我们在外流浪的先祖,只能生活在黑暗中。那时候,他们每天都跪在沙漠上,向昆仑山方向哀求,哀求天帝赐予我们光明的家园。” 高飞知道,水儿所说的这些,也许这些历史上真正发生过,可并不是天上会出现七个太阳的原因,于是就全神贯注的侧耳倾听。 水儿盯着她那双白皙的双手,缓缓的说道:“也不知道哀求了多久,天帝终于被先祖们的诚意感动了,于是就派来了一条巨蛇,蛇神。” 说到蛇神时,水儿的语气欢快了起来:“蛇神降入凡间后,就带领我们的先祖,重新创建了家园。她的嘴巴一张,沙漠上就有了湖泊。她翻身打了个滚,沙漠中就长起了森林。她吐出一口气,沙漠上就有了绿油油的庄稼。她昂首对天点了七点后,天上就出现了七颗太阳,七颗月亮,和漫天的繁星!她的尾巴轻轻扫了一下,就为我们画了一个圈,任何人都不能接近!于是,从那之后,我的先祖们又有了赖以生存的地方!” 水儿的眼神,也开始明亮:“我的先祖们,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先祖们为了感谢伟大的蛇神,就在森林中修建了一座神殿!” 高飞插嘴问道:“就是黑色大山后面那片森林吗?” 水儿点头:“是的,那片森林是我们楼兰王国的禁地,除了每年的春分、秋分季节,我们楼兰国王去那边拜神外,谁都不能擅自接近森林!传说,神殿中除了日夜侍奉蛇神的萨满(类似于我们熟悉的和尚)外,还有来自修罗界的灵蜥,与数不清的毒蛇守护。谁要是擅自进入森林,将会死的苦不堪言,遭到万蛇之噬。” 高飞咽了口吐沫:“那,从没有谁去过那片森林吗?” 水儿摇头:“也不是谁也没去过,我们的楼兰国王,会在每年的春分,秋分两个季节,带着两对童男童女,去森林中祭祀蛇神,恳求她保佑我们的国家风调雨顺――” 水儿刚说到这儿,就听到外面传来了老哥撒的声音:“小姐,你在屋里吗?” “老哥撒终于回来了!” 水儿站起来,欢快的叫道:“老哥撒,把东西提到东厢房来吧。” “好的。” 老哥撒答应了一声,拎着食盒走了进来。 老哥撒走时,对高飞还抱有警惕心,可在回家后再看到高飞时,眼神里却多了一种畏惧的尊敬。 原来,他去订餐时,曾经听饭店的食客们说,今天有个身穿奇装异服的人,来自森林中的神殿,是专门为了惩罚小王子而来的。 要不然的话,小王子吃了那么大亏,到现在为什么却不敢派兵抓他呢? 还有人说,曾经亲眼看到高飞去了王宫,对楼兰女王说了些什么,这才飘然而去,不知所踪了。 第354章 自卑的水儿! 原来,去我家的那个壮士,竟然是从神殿中而来,专门保护我家小姐的! 正是听到这些议论后,老哥撒才改变了对高飞的态度,把食盒放在了案几上:“小姐,这位壮士,你们慢用,我先出去了,有什么事随时吩咐我好了。” 水儿挽留:“老哥撒,这位是高飞高相公――你坐下,一起吃吧?” 看了眼高飞,老哥撒摇头:“不了,我回自己房间吃吧。高相公,小姐,你们慢用。” 高飞可不知道外面的人是怎么议论他的,却看出老哥撒对他的前倨后恭,也懒得考虑这是为什么,只是对他笑了笑。 不大的工夫,水儿就把食盒里的酒菜摆在了案几上。 因为老哥撒把高飞当做了神殿中人,所以在点菜时,自然不敢大意,把二两银子花了个干干净净,这酒菜想当然的丰盛了。 对此,水儿表示很满意,从食盒最下方捧起了一小罐葡萄美酒,替高飞斟满:“高相公,这可是我们平民百姓家最出色的酒菜了,还请你多多包涵。” 高飞进入沙漠后,一直都是靠罐头,火腿来充饥,最后这两天更是一直都在饿肚子,早就饥肠辘辘,别说这些酒菜色香味俱全了,就是半点滋味也没有,也恨不得甩开腮帮子,来个风卷残云。 不过,守着个二八小佳人,高先生自然得保持点适当的绅士风度,矜持的笑了笑,端起酒杯轻轻抿了口,就像称赞水儿的茶叶那样,闭眼赞叹:“好酒,这可是琼浆玉液啊,正是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 说良心话,老哥撒买来的这葡萄酒,的确是好酒,比高飞所在那个世界上用水勾兑的葡萄酒,要好上千百倍也不止! 再次得到高相公的称赞后,水儿更加开心,连忙替他夹了一根鸡腿:“高相公,你再尝尝这菜呢。” 酒是好酒,菜当然是好菜,高飞吃掉第一根鸡腿后,就放弃了所谓的绅士风度,开始变成了双枪陆文龙:老夫卿发少年狂,左手鸡,右手鸭,美女在前,大嘴吃天下! 看着饿死鬼一般的高飞,水儿不但没有丝毫的厌恶,反而眼里的柔情更加浓了几分。 在楼兰王国中,能吃的男人,就像腰粗屁股圆的女人那样,都被当做是对国家有用的人:女人腚大腰圆,生儿不难,可以为增加人口而贡献力量。男人能吃,则代表着孔武有力,能提枪纵马保卫家乡。 而像水儿这种双腿修长,腰肢纤细的女孩子,是最最不被男人待见的――这种女孩子,体质太弱,生的孩子也不好养活的。 所以,别看水儿早就到了该出嫁的年龄(这儿的女孩子15岁就能出嫁,楼兰女王却是除外),可至今却没有男子前来提亲。 今天小王子要强抢她,也只是看中了她的美色,要把她当做玩物来耍,根本没有打算让她给他生孩子的。 于是乎,单纯善良的水儿,在这个世界上很自卑,很自卑…… 现在,忽然有个如此能吃的男人,神兵天将般的救了她,又在夜晚出现在了她家门口――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这一切都是伟大的蛇神安排的:蛇神肯定是听到了她今天在父亲坟前的祈祷,这才派来了高相公给她。 今晚,就是水儿的洞房花烛夜! 哪怕高相公日后仍然要回到蛇神身边效力,俩人永世不得再见,水儿也会心满意足了,因为她自己偷偷占卜过,今晚正是她当月受孕的最佳时刻! 只要有了高相公的孩子,她就再也无所求了,会含辛茹苦的把孩子拉扯大,替她父亲留下香火(话说水儿母亲当年就是个腿长腰细的美人胚子,可身体素质却不怎么样,生了水儿这个女儿后,一直到死,也没有再为她老爸马特伽生别的孩子,这成了老马临死前的疼,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啊!)。 那样,她就是死了,也有面目去见列祖列宗了。 湖吃海塞的高飞却不知道,他已经成为了水儿的‘猎物’,只是对着一桌子的佳肴用力,至于那一小罐葡萄美酒,他都懒得理了:淡淡的好像矿泉水那样,一点酒的滋味也没有,高先生最喜欢高度烈酒好不好? 水儿左手托着下巴,痴痴的看着高飞吃饭,就在他即将把一只鸡,一只鸭,外加两条肥鱼都吃光时,才猛地想起了什么。 于是,她的右手伸到背后,从箱子内偷偷的拿出了一个药丸,借着拿装有美酒的罐子时,瑜伽把药丸放了进去。 这枚药丸,是水儿私下里高价向前街媒婆高价买来的,具有发春功效――在高飞没出现之前,她打算找个顺眼的男人,利用这颗药丸,来和人家春风一度,来个珠胎暗结,为她父亲留下后代。 水儿的这种‘借种’行为,要是放在中原,那绝对是不要脸的。 可在西域这种人烟稀少的地方,却是再也正常不过得了:女人能有个孩子,要胜过一切! 要不然,媒婆也不会有这种药丸的。 轻轻晃了几下,确定药丸彻底融化在酒水中后,水儿才为高飞斟满,柔声说:“高相公,别总是吃菜,也要喝酒啊。” 眼里此时只有鸡鸭的高飞,根本没有注意到水儿的小动作,欣然端起酒杯,一口喝干:“好,好酒!” “既然是好酒,那你就多喝点呢,我陪你。” 水儿说着,给自己也满了一小杯。 美酒、佳肴、美人这三样东西凑在一起,对于男人来说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高飞自然不会拒绝,呵呵笑着,和水儿接连碰杯,还指着几乎都空了的盘子,谦虚的说:“水儿,你也吃菜,别光喝酒,不吃菜啊。” 几杯葡萄美酒下肚后,水儿俏脸羞红欲滴,抿嘴笑道:“相公,我不饿的。” 高飞压根没有听出水儿已经把那个‘高’字去了,点了点头后也没客气,把剩下的那些都吃了个干净。 最后,拍了拍自己的肚皮,高先生仰天长叹:“唉,这可能是我此生中最为幸福的一晚上了!” 原来,原来他、他早就知道今晚要发生什么,所以才说今晚是最幸福的了! 听高飞说出这句话后,水儿芳心怦怦直跳,信心大增,眼眸一转,春水欲嫡,轻声道:“相公,天色已经不早,早点休息了吧。” 忽然有些浑身燥热的高飞,用力眯了下眼睛,喃喃的说:“好,好,早些休息――我、我在哪儿睡觉?” “就在这边。” 水儿指了下那张矮塌,站起身绕过案几,把高飞搀扶了起来:“相公,我替你宽衣吧。” “你、你替我宽衣?呵呵,好,好啊!” 此时感觉浑身燥热难当的高飞,踉踉跄跄的站起身,歪歪斜斜的走到矮榻前,噗通一声的躺在了上面,顺势把水儿也拉在了怀中,双手老实别客气的在人家身上乱摸了起来:“来,来,一起宽衣!” 胸前乳鸽被高飞狠狠抓了一把后,水儿大羞,但却没有丝毫反感,只是轻轻挣开高飞的手,小嘴贴在他耳朵上低声说:“相公稍等,我去沐浴一下,随后就来。” 有些睁不开眼的高飞,随意挥了挥手:“快、快去快回――捏捏的,哥们怎么觉得这样热呢?” 喝了我的发春药酒,你当然会感觉热了! 水儿得意的微微一笑,抬起左手捂着嘴巴,急匆匆的走出了东厢房。 小院内,老哥撒正坐在院子里,抬头盯着夜空的繁星发呆。 水儿强压着丹田内的燥热,缓步走到他身边,低声说:“老哥撒,今晚,今晚我要和高相公……”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老哥撒就叹了口气:“唉,水儿,我们楼兰王国难以出嫁的女子,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习俗,你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去吧,告诉老爷和夫人一声,让他们也高兴一下。” “是。” 水儿低低的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进正屋香案前,屈腿跪倒在了蒲团上,低声祈祷:“父亲大人、母亲大人在上,水儿今晚要和高相公圆房了,请你们一定要保佑女儿,今晚能够为你们留下后代,那样才不至于日后断了香火……” 低声祈祷了几分钟后,水儿才站起身,就在她父母的灵前,开始宽衣解带。 随着黑色粗布衣衫落下,一具雪白窈窕的身子,在油灯下发出了圣洁的光辉。 “相公。我来了。” 轻抚着自己胸前那对乳鸽,水儿幸福的低叫了一声,扭动腰肢走进了东厢房。 ―― 也许是因为秋分那天的大暴雨,彻底把天空彻底洗刷了一遍,所以今晚的繁星看起来,要比以前那些日子更加璀璨。 一个身披轻纱,身材窈窕的女子站在窗前,抬头看着夜空,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沙沙――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从后面响起。 进来的,是个没有胡子的老太监。 他来到女子背后三米处时,手中佛尘一摆,跪倒在了地上,尖着嗓子的低声道:“禀报女王殿下,拓拔大祭司求见。” 这个女子,正是楼兰王城的最高领导者,楼兰女王。 楼兰女王头也不回的淡淡说道:“传他进来。” “是。” 老太监答应了一声,站起身佛尘再次甩动,慢慢的倒退了出去。 片刻后,一个身穿黑色长袍,头戴着黑色帽子,脸上也蒙着黑色轻纱,身材魁梧的黑衣人,龙行虎步的走进了房间,双手抱拳冲楼兰女王道:“拓拔千钧见过女王殿下!” 黑色,在楼兰王国中,就像古代中原皇帝崇尚明黄那样,备受推崇,这很可能与那座黑色山脉,有着直接关系。 “拓拔大祭司,不用客气。” 楼兰女王缓缓转身,脸上的青铜面具,在手臂粗细的蜡烛光照耀下,闪映着狰狞,和神圣不可侵犯! 第355章 告诉我,我该嫁给谁! 拓拔千钧,是楼兰王国的大祭司,也是森林神殿的主人,掌管着万条毒蛇,和出入沙漠的灵蜥杀手。 每年的春分,秋分这两天,就是由他来主持楼兰女王祭神的仪式。 其实他最主要的职责,而是充当着‘顾命大臣’的角色:迄今为止,他已经辅佐过两位楼兰女王,并有决定王室哪位成员成为君主的决策权! 这样说吧,拓拔千钧是楼兰王国中,除了楼兰女王之外的第二实权派人物,就是小王子莫哥见到他后,也得对他恭恭敬敬的。 所以,他每次来见楼兰女王,根本不用下跪,只是象征性的双手抱拳行礼就可以了。 国内有个规矩,楼兰女王去森林神殿,必须是在白天。 而拓拔千钧来王宫,则必须是黑夜。 拓拔千钧向楼兰王见礼后,就站在她身后不远处,也不说话。 楼兰王同样没有说话,仿佛她召见拓拔千钧来,就是为了俩人在这儿默默相对那样。 实际上,俩人却相互盯着对方的眼睛,只是中间隔着一层轻纱,看不出来罢了。 拓拔千钧脸上蒙着黑纱,连双眼也隐藏着黑纱后面,而楼兰王的双眸,则是在面具后面,所以拓拔千钧可以眨眼,但她却不能。 不过,在接下来的四五分钟内,楼兰王那双阴冷且又明亮的眸子,却始终没有眨一下,仿佛那不是眼睛,而是一对可以发光的宝石。 蹭蹭——外面传来巡逻宫殿的侍卫脚步声,打破了当前的沉默。 拓拔千钧微微垂首,缓缓的道:“女王殿下,你真决定那样做了?” 楼兰王这才移开眼神,转身重新看着窗外,淡淡的说:“拓拔大祭司,我问你个问题,从你小时候算起,你经历几代君主了?” 拓拔千钧沉默片刻,才说:“四代君主了。” 楼兰王又问:“你今年多大?” 拓拔千钧回答:“再过九天,就是我三十三岁的生日了。” 楼兰王清冷的声音:“你今年才三十三岁,却经历的四代楼兰君主,如果抛却我在位这两年不算的话,你三十一年就历经了三位君主。按照祖制,每一位君主不满十七岁,是不可以登基的,这样算来的话,前面三位君主,平均寿命只有二十八岁左右。” 顿了顿,楼兰王的声音中带有了哀愁:“二十八岁,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年轻的很——可是,为什么三代君主,只能活到二十八岁?我们暂且不管这三代,先向前推十代君主,她们有谁能活过四十岁?又有哪一个男性能活过二十一!?” 拓拔千钧没有吭声,因为他很清楚楼兰王要说什么。 楼兰王低低的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正是因为知道莫哥的寿命不会超过二十一岁,所以我才百般娇惯他,目的就是想让他在有限的时间内,享受完别人一辈子才能享受到的一切!拓拔千钧,你说,王室的人,为什么只能有这么短的寿命,为什么!?” 拓拔千钧沉默很久,才哑声说道:“那是因为、因为王室只能近亲结婚的原因。” “呵呵,原来大祭司你知道这个原因。” 楼兰王咯咯的笑了笑,转身看着他,双眸变得深邃可怕起来,语音也变得轻飘飘:“如果按照祖制,年后我二十岁大婚时,应该嫁给谁?” 拓拔千钧脸上的黑纱颤了下。却没有说话。 楼兰王声音听起来仍然是那样的娇嗲:“告诉我,我该嫁给谁!?” 就像嘴里含着一块东西那样,拓拔千钧艰难的说:“按照祖制,女王殿下应该在年后春分日,嫁给互耶萨……” 楼兰女王忽然尖声打断拓拔千钧的话:“互耶萨,和我是什么关系?” 这一次,拓拔千钧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在垂首沉默很久后,才缓缓的说:“女王殿下的父亲,和互耶萨的父亲,是亲兄弟两个。女王殿下和互耶萨王子,是堂兄妹。” 就像什么都不懂那样,楼兰女王始终在问话:“除了互耶萨之外,我还能嫁给谁?” 咬了咬牙,拓拔千钧回答:“只能是、是莫哥。因为王室男性成员中,唯有互耶萨和莫哥符合迎娶女王殿下的年龄。” “哦,原来是这样。” 楼兰王好像笑了笑,又问:“那我要是28岁左右登天的话,由谁来掌管楼兰?” 拓拔千钧即可回答:“女王殿下一旦登天,接替你的将是萨利雅,她今年已经七岁。还有五岁的黛丝,四岁的……十八年后,也许你的女儿就会成为新一代女王。” 拓拔千钧一口气说出了四五个王室女孩的名字,看来他心中早就有了详细的计划。 看着拓拔千钧,楼兰王那双面具遮不住的眸子,慢慢浮上疯狂,娇嗲嗲的声音,也开始有了丝嘶哑:“拓拔千钧,王室成员为什么必须要近亲结婚?” 拓拔千钧抬起头,镇定的回答:“这是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是楼兰重生后的第一代王者制定的不可违抗的祖训!也唯有这样,王室女性成员,才能代代保持最为姣美的容颜,才能在登天后进入修罗道,成为长生不老之躯!所以,就算王室成员人间寿限不长,可登天后只要一心行善,却能永生!” 传说中世间有六道,一是天道,二是修罗道,三是人道,四是畜生道,五是饿鬼道,六是地狱道。 此中上三道,为三善道,因其作业(善恶二业,即因果)较优良故。 下三道为三恶道,因其作业较惨重故一切沉沦于分段生死的众生,其轮回的途径,不出六道。 传说,修罗道中男的极丑,女的极美,他们的福报很大,与天界众生相去不远,几乎可以长生不老。而生于此道中的众生,于过往生中的善业力极大,却因其瞋恨的习气,而并未能生于天界中,只能以这种似天而非天的生命形式投生。 传说,修罗道的众生瞋心及妒忌心极重,常常与天界之众生作战,但往往大败而返,被打至遍体鳞伤。 传说,这一道的众生虽然福报、寿元及智力俱大,但却因其瞋恨心而并不快乐幸福。 传说,男修罗于各道中,常常兴风做浪,好勇斗狠,于诸天中,不时攻打天王,以谋夺位,而女修罗貌美,时常迷惑众生,使难修行。 故此男女修罗虽然不用受苦,但死后堕落三恶道机会甚大(畜生,饿鬼,地狱,为三恶道)。 “登天升入修罗道,成为长生不老之躯?” 楼兰王喃喃重复了一遍拓拔千钧的这句话,忽而发出一声咯咯轻笑,伸手摘下了脸上面具。 在她发出咯咯轻笑时,拓拔千钧身子就颤了一下,赶紧垂下了头。 楼兰王摘下面具后,整座空荡荡的大殿,仿佛都因为她那绝美的容颜而亮了一下,甚至连窗外的繁星,都失去了光辉! 这是一副什么样的容颜? 哪怕用世间所有描述美丽的词汇,也无法描述这张脸的万一! 美,美到极致的那种美,美到她只需轻轻一个眼波流动,就能让天底下所有男人,都心甘情愿的跪伏在她的裙下。 魅惑众生! 所以,就连整日住在森林神殿,与万蛇为伍的拓拔千钧,都不敢看一眼。 但楼兰王却说话了:“拓拔千钧,你抬起脸来。” 拓拔千钧并没有抬头,反而脑袋垂得更低了:“女王殿下,拓拔千钧——不敢!” 楼兰王微微冷笑,腰肢轻摆中走到了他面前,伸出右手,用那根修长白嫩的食指,轻轻挑起了他的下巴。 “女王殿下!” 拓拔千钧喉头有些发堵,正要抬起右手推开那只手时,楼兰王的左手却按在了他肩膀上——然后,他全身的力气都消失,被迫抬起了头。 楼兰王眼波流动,笑吟吟的轻声道:“拓拔千钧,如果我现在告诉你,我不想在死后升入修罗道,我只想像我楼兰其他女子那样,找个称心如意的丈夫,为他生儿育女——你,信不信?” 拓拔千钧盯着楼兰王,眼神呆滞:“女王殿下,我、我信——可是,你一旦决定要嫁给王室之外的男人,你就会受到世俗的污染,不但死后无法再升入修罗道,而且你将死的苦不堪言……” 楼兰王的眼神,一下子冷了下来,淡淡的说:“就像29年离开楼兰,嫁给苏北山的沈若萱吗?我听说,她死后全身雪白,整个身体呈雪白的透明状,模样就像中了‘天堂’毒药,灵魂被禁锢在肉身内,随着肉身的消失,而消失?” “是,是这样的。” 拓拔千钧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不过,女王殿下你可能也知道,当年原名卓玛的沈若萱在放弃成为楼兰王、离开楼兰之前,还要在森林神殿内,遭受七天七夜的磨难——在这七天七夜中,她不是凡间的美貌、她脱俗的玉女神功,都将被留在神殿最中央的‘忏悔柱’中,变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只和凡间女子一般美丽的女子。女王殿下,美丽,对于一个女子来说,是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事。为了所谓的爱情,就放弃登天后的永生、放弃脱俗的神功,放弃……” 楼兰王松开拓拔千钧的下巴,娇嗲嗲的声音中,带有冰冷:“我只问你,沈若萱和苏北山所生的女儿,能活多少岁?” 随着楼兰王手指的拿开,拓拔千钧就像卸去了千斤重担那样,长松了一口气:“苏北山乃是凡人,与卓玛结合后所生的孩子,除了身体上带有修罗道的某些特征后,其他的和凡人无异。依照那边的医疗条件,可以活到八十岁左右。” “八十岁,八十岁?” 楼兰王重复了几遍后,忽而又笑了:“如果我的孩子能活八十岁,无论让我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的。” 第356章 可以改变命运的《安归经》! 重复了几句后,楼兰王重新戴上了狰狞的青铜面具,遮住了她那可以让繁星失去颜色的容颜:“拓拔千钧,你懂不懂,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其实不是权利,不是脱俗的神功,更不是比话花失色的美丽脸蛋――而是,孩子!” 楼兰王转身,缓缓走到窗前,仰起下巴凝视着天上的繁星,淡淡的说:“只要我的孩子能快快乐乐的生活,不用我和我的祖先那样,从懂事起就开始计算距离死亡还有多少天,我就心满意足了。更何况,有谁敢确定,王室中人在死后的确升入了修罗道?” 拓拔千钧腰杆,猛地挺直,语气开始严肃了起来:“女王殿下,你这是在怀疑蛇神吗!?” 楼兰王淡淡的说:“不错,我就是怀疑蛇神。凭什么,那个我从没有见过的蛇神,要诱惑、逼迫我的祖先立下祖训,我们王室成员无法去追求自己所喜欢的人,只能内部‘消化’?” 拓拔千钧忽然大喝:“呔!女王殿下,你说这话是大逆不道!” 楼兰王霍然转身,娇嗲嗲的声音变得异常严厉:“不错,我就是大逆不道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拓拔千钧迫于楼兰王瞬间爆发出的凛然杀意,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两步,声音放缓:“女王殿下你现在还拥有玉女神功,世间没有谁能是你的对手,我也是一样。” 楼兰王冷哼一声:“哼,你明白这些就好!” 不等拓拔千钧说什么,楼兰王的语气也放缓了,低低的叹了口气:“唉,拓拔千钧,你也许根本不知道,自从我懂事以来,我除了想让我的孩子长寿之外,考虑最多的问题,就是想到要和莫哥,或者堂弟互耶萨成婚――呵呵,我全身都会起一层鸡皮疙瘩。他们,他们是我的亲人呀!拓拔千钧,如果你是我,幻想一下和自己的堂弟甚至亲弟弟同房,你会是一种怎么样的感受?” “我、我无法想像。” 拓拔千钧咽了口口水,声音嘶哑的说:“可唯有这样,你才能保持孩子的纯正血统,才能保持你的绝世容颜和神功,登天后才能升入修罗道的。”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 楼兰王幽幽的说:“可是,我今天召你来见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已经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我,不想嫁给自己的亲人,我要尝试一下当年沈若萱宁肯失去一切,也要追求爱情的滋味!那样,我觉得我这辈子,才没有白活。” 笑了笑,楼兰王又说:“至于死后怎么样――谁能确定?拓拔千钧,我知道神殿的某处,一直冰冻着我的上百位祖先的遗体,可谁敢肯定,他们肯定升入了修罗道,死的要比沈若萱开心?” 拓拔千钧沉默,很久后才说:“女王殿下,我尊重你的决定。” 楼兰王眼眸闪动,低声道谢:“谢谢你,拓拔千钧。” 拓拔千钧苦笑了一声:“你中意的那个人,就是那个高飞吧?” “是的,就是他。要不然的话,我凭什么让他进入楼兰?” 楼兰王抬手,扶着窗户说:“也许,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男人,要不然,在秋分那天时,我也不会通过‘玄幻宝镜’一眼就认准了他。” “唉。” 拓拔千钧低低的叹了口气,道:“女王殿下,既然你已经做出了决定,那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他已经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楼兰王淡淡的说:“他喜欢上别的女孩子,那是因为我还没有出现。” 楼兰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要是她看中了一个男人,凭着她的无上魅力,那个男人就会因为她,而放弃原先的女孩子! 拓拔千钧向前踏了一步:“可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却是沈若萱的女儿。” “这个我早就知道了。要是论辈分说起来,我还是沈银冰的小姨呢。” 楼兰王不置可否:“不过,人都是自私的,为了我孩子的幸福,就算我是她的小姨,我一样要抢她的男人。” 拓拔千钧没有说话,动也不动的站在那儿,好像在考虑什么。 楼兰王也没吭声。 两个人就这样默立很久后,拓拔千钧才说:“女王殿下,其实这次进入神山隧道的,还有另外三个男人。那个姓刘的盗墓贼暂且不管,高飞那两个叫铁屠、叶心伤的同伴,其实都不错的。而且最重要的是,高飞感情上好像很浪荡,女人众多。” 楼兰王淡淡的说:“不管他有千般不好,我都已经决定是他了。” 听出楼兰王语气中的坚定后,拓拔千钧也不好再说什么了:“那好,女王殿下既然已经决定了,那从现在起,你就该做准备了。” 楼兰王点头:“我知道的,我会在结束我的女王生涯之前,把玉女神功传给大祭司你挑选的女王接班人――我知道,我这半途退出,留下了十年的空档,那些年内,大祭司你可要多多劳神了。” 楼兰王所说的空档,就是指她退位后,有资格接替她做女王的候选人,今年才七岁,所以必须得等十年。 对这个问题,拓拔千钧倒不怎么在意:“这个是我应该做的,还请女王殿下放心。” 楼兰王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 该说的,她都已经说了,就像人之将死前留下遗言那样。 拓拔千钧对她双手抱拳,深施一礼后,转身走向了大殿门口。 在他左脚刚迈出大殿时,却听到楼兰王又低声道谢,语气真挚:“谢谢你,拓拔千钧。” 拓拔千钧脚步一顿,双拳猛地握紧,霍然转身,嘎声道:“女王殿下,其实、其实不管你嫁不嫁给王室成员,只要能找到几本经书,你一样能根据上面的指引,找到一种解决你们短寿的法子!” 转身看着窗外的楼兰王,呆了片刻霍然转身,如云秀发水雾般飞扬,打在青铜面具上,缓缓落在肩膀,胸前。语气发颤的问道:“是、是什么经书!?” 拓拔千钧一字一顿的说:“安――归――经!” 不等楼兰王说什么,拓拔千钧语气飞快的说道:“相传,《安归经》是楼兰王国被大汉将军霍去病亡国后,历史上最后一代楼兰王的小女儿,所遗留下来的经书。经书总共是四本。这本经书内记载了楼兰王朝的盛衰史。但其中却隐藏着许多大秘密。除了可以根据它来找到历史上的楼兰王朝留下的惊天财富,还能找到可以解决世间一切疾病的巫术。” 拓拔千钧越说越激动:“因为末代楼兰王的小女儿,是和昆仑山中最后一个萨满女巫学法的。也正是她用瘟疫除掉了霍去病。后来在楼兰王亡国后,她就潜入中原,创建了‘安归教’,企图用瘟疫把那个强盛的帝国摧垮,但却触犯了天怒,在瘟疫即将横行的前夜,离奇死亡。她虽然死了,可她那些让人谈虎色变的巫术,却都隐藏在了四本《安归经》内。” 楼兰王的呼吸,也开始急促了起来。 别看她为了后代而不顾自己的生死,也早就做好了短寿的心理准备,但在看到继续活下去的希望时,却依然会像普通人那样激动。 拓拔千钧继续说:“她创建安归教的宗旨,就是重新建立楼兰。她死后继承她那份伟业的人,就叫安归王!” 楼兰王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娇嗲嗲的声音开始变得沙哑:“可是,可是我们已经把楼兰复国了,安归教中的人,不知道么?” 拓拔千钧回答:“他们当然知道!但这也是近代才知道的。但就算他们知道,却也无法进入楼兰,因为没有我们的指点,任何人都无法进入楼兰。不过,如果有人能从四本《安归经》,参悟透了里面隐藏的‘奇门遁甲道’,找到进入楼兰的通道。” 楼兰王紧张的又问:“那、那他们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出现?” 拓拔千钧缓缓的说:“那是因为,民国时期,安归教中曾经发生过一起篡位事件。当时的安归王痛定思痛,留下了代表人力的那本经书,把其它三本赐给了手下三宫的三位宫主――后来,因为后来的安归王开始满足于他们的现代生活,再加上华夏当前社会稳定,他们也就不再奢望重回楼兰,所以慢慢的,除了安归王本人外,别人也就不知道其它三本经书到底在什么人手中。” “这样一来,那些人要想找到进入楼兰的通道,就必须得先找到那四本经书。” 因为一口气说了太多的话,拓拔千钧的声音变得越加沙哑:“我听上代大祭司曾经说起过,在23年前,曾经有一本《安归经》出世,持有者,就是沈若萱的丈夫苏北山。苏北山借着来西域考察项目的借口,曾经企图找到通往楼兰的通道。他想进入楼兰,那是因为他深信,能够挽救他妻子沈若萱长命百岁的灵丹妙药,就在楼兰古城中!可惜的是,他苦苦寻找两年后,始终没有找到通道。而且,就算他能进入楼兰,也不可能根据一本《安归经》,就能找到治愈她妻子的灵丹妙药。最后,他黯然离去。接着,沈若萱死亡。” “《安归经》,安归教,安归王!” 楼兰王喃喃重复着这三个词汇,抓着窗口的右手,不知不觉间用上了力气。 咔嚓――一声闷响,由紫檀打制,坚硬如钢铁的窗户,竟然被她在不知不觉间捏下了一块。 但她却恍若未闻,直到把手里的木头缓缓攥成了粉末,才低声说:“拓拔千钧,你说苏北山手中有本《安归经》,那么现在他已经死了,那你说,那本经书会在谁的手中?” 不等拓拔千钧说什么,楼兰王声音铿锵的说:“如果这是真的,我,一定要找到所有的四本《安归经》!” 第357章 前来下聘礼的! 高飞以前偶尔也会做个很莫名的梦。 比方在梦中,他就总看到一个很漂亮的少妇,对他展开双臂,欢笑着对他说:“来呀,宝宝,来妈妈这儿呀,妈妈抱。” 于是,在醒来后,他就会觉得这个梦也太荒唐了:他高飞,怎么可能会有那样一个漂亮的妈妈,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气质风度,都像电视新闻中的高层夫人! 以往每次做了这么莫名的梦后,高飞醒来总会琢磨半天,动也不动的。 不过现在,就算做个天忽然塌下来的梦,高飞醒来后,都懒得去琢磨,因为这些天,他所经历的怪事太多,多到他都懒得去想了,又何必为在梦中把那个娇滴滴的小水儿给干了而奇怪? 不过话说,昨晚那场梦的确很真实的。 梦中,高飞看到最多只有十七岁,外表清纯的好像邻家小妹那样的水儿,竟然脱光了衣服走了进来。 虽说是在半醒半睡的梦中,高飞同样能清晰的看出,不穿衣服的水儿,就像一朵含苞欲放的小花朵,羞怯的垂着小脑袋,双手抱在胸前,挡住了那对娇挺的小乳鸽,一双修长的腿紧闭着,走路步伐怪异的来到他窗前,脸儿羞红的替他宽衣解带。 再接下来,一切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高飞在梦中,上了这个身体、思想还都没有完全成熟的小女孩。 不过,这家伙却没有丝毫的负罪感。 话说,做梦了不是? 在梦中,就算你把某炫富的那个女人抓来,用牧羊犬来折磨她,好像也不用有半点愧疚吧? 脸上带着稚气的水儿,在和高飞成为一个人时,疼的她黛眉紧皱,珠泪盈盈,但很快就放松了下来,按照高相公的一些银当动作,羞涩的摆出各种姿势,任由他在她身上肆意的驰骋,一直到外面好像有鸡叫声传来后,他才痛痛快快的把攒了老多天的精华,都大度的赏赐给了这个女孩子。 回想起水儿在自己身下,娇怯怯的喊叫样子,还没有睁开眼的高相公,嘴角就浮上了一丝得意的笑容,直到水儿那柔柔的声音,在头顶上方响起:“相公,该吃来用膳了呢。” “哦。” 高飞懒洋洋的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了水儿那张花儿般的脸,随即愣了一下,呆望着人家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今天换了一身大红胡服的水儿,看起来是那样的明媚照人――尤其是那张昨天还带着青涩的小脸,此时眉梢眼角竟然犹如万朵桃花,忽如一夜全部绽放那样,成熟。 被高飞盯着看的水儿,心中羞涩,垂下眼帘蚊子哼哼似的问:“相公,你、你看什么呢?” 高飞眨巴了一下眼睛,讪笑一声说:“那个啥,那个,我觉得你今天好像忽然漂亮很多。哦,我这样说可没有你昨天不漂亮的意思,就是觉得你今天比昨天更加漂亮,水灵,还真是奇怪了。” “我还是我,昨天,今天和以后,我都是水儿,永远都不会改变的。相公,起来吧,我去外面给你准备洗脸水。” 水儿低低的说了一句,转身快步走出了东厢房。 “奇怪,她的脚步怎么踉跄了起来,好像崴了脚的样子,难道说,昨天我没有给她的脚踝复好位?” 高飞等水儿快步走出门口后,不解的挠了挠头,随即掀开盖在身上的一床薄被,翻身坐起――然后,愣住:捏捏的,哥们怎么是浑身光光的呢? 发现自己竟然是光光的后,高飞慌忙把被子重新盖在身上,用力闭了下眼睛,自言自语的说:“难道是水儿替我脱的衣服?咦,不对呀,我好像看到床单上有、有落红呢?” 高飞说着,重新把被子慢慢的掀起来,然后那一抹红的颜色,就刺痛了他的双眼:白色的被单上面,盛开着一朵红色的梅花,被单上,还残留着女孩子的处子幽香。 高飞一下子傻眼:昨晚欺负水儿的那一切,原来是真实的,根本不是梦! 他,竟然在人家盛情款待他之后,畜生般的强迫了人家! 水儿,那是一个多么娇羞怯怯的可怜小女孩啊,还没有成年吧,却被她收留的恶棍,借着酒意凶残的夺去了清白! “我、我真是个畜生哦,愿上帝宽恕我!” 高飞猛地抬手,轻轻抽了自己一嘴巴,颓然的仰躺了下来。 现在,他根本没有脸去见人家水儿,没脸去见那个忠心的老家人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水儿捧着一叠整齐的衣服,再次走进了房间:“相公,这是你穿的衣服,我已经给你浆洗干净,并晒干了,你这就穿上起床吧。” 在楼兰王国中,最不缺的就是热量。 在七个太阳的照射下,把刚洗过的衣服铺在黑色石头上,很快就能以肉眼看得到的速度干了。 高飞根本没脸看人家水儿,扯过被子盖在头上,闷声说:“水儿,那个啥――我、我对不起你,我有罪,我该死,你想怎么惩罚我,我都认了。” 水儿羞涩的笑了笑,捧着衣服来到矮榻前,坐在了边上,柔声说:“相公,这件事其实不怪你。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请你能原谅我呢。” 高飞忽地掀起被子,惊讶的问道:“啥?我把你、把你那个啥了,你不怪我,反而还要感谢我?这、这怎么可能呢。” “相公,你仔细听我说,就会明白了。” 水儿垂下眼帘,就把她所面临的‘没人要’困境、以及被迫出此下策来找高飞借种的事儿,详细的诉说了一遍。 末了,她才脸色有些苍白的说:“相公,我知道我这样做,你非常的生气,因为老哥撒听人说,你是来自神殿中的使者――我、我的确配不上和你借种,但、但我没办法,为了父亲,我只能这样做,还请你能饶恕我。你放心,我绝不会纠缠你的,真的!” “沃曹,还有这种好事?欺负未成年女孩,不但不接受道德的制裁,反而还算吃亏。欧野买嘎的,老天爷,能不能让哥们一辈子都留在这儿?哥们发誓,三十年内,我就能让所有在地上跑的娃,都是我的子孙后代!” 高相公心中如此龌龊的想着,眼神露出了狼一般的贪婪,吓得水儿赶紧站起来,接着噗通一声的跪倒在地上,声音中带着呜咽的说:“相公,我知道我错了,请你看在我父母双亡的份上,就饶恕我吧,千万不要让我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 “饶、饶恕你?” 高飞扯着被子,坐了起来,纳闷的问:“你怎么确定,你昨晚受孕了呢?” 水儿低声回答:“我们这边家家户户都种着一种草。女子和男人同房后的第二天早上,把那种草放在便盆中,如果草的颜色变红,就证明已经怀孕了。” 她说的这是测孕试纸吗? 嚓,哥们的枪法真这么准啊,一次就让她中弹了! 高飞通过水儿的诚惶诚恐,已经确定这孩子不是在撒谎了,心里的负罪感刷的烟消云散,但表面却非常镇定的淡淡道:“好,看在你这番孝心的份上,我就不和你计较你暗算我的这件事了。你起来吧。” 得到高相公的宽恕后,激动的水儿是泫然欲涕,连声道谢:“谢谢相公,谢谢相公!”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就听到外面老哥撒叫道:“哎、哎,你们这些当兵的,这是要做什么!?” 坏了,肯定是小王子派人来找老子的晦气了! 听老哥撒喊出这句话后,高飞再也怪不得和水儿墨迹什么了,夺过衣服飞快的穿了起来:他不怕那些当兵的,可他却怕那些当兵的看到他兄弟。 他的兄弟,只是留给美女看的好不好? 正在负荆请罪的水儿也被吓的赶紧站起来,抓起衣服就帮着高飞穿:“相公,你快先穿好衣服,在屋里躲一躲,我看看能不能支走那些士兵!” 说着,水儿也来不及给高飞穿衣服了,转身拎着裙裾跑了出去。 高飞侧耳倾听着外面的动静,飞快的穿好衣服,拿起05式微声冲锋枪,就冲出了东厢房,来到了正屋中。 从屋里向外面看去,就看到几十个身穿红色棉甲,头戴插着孔雀翎头盔的士兵,都挤进了不大的院落中。 不过,这些人不像是来抓人的,因为他们俩人一伙的都抬着盒子。 有得盒子已经放到了地上,士兵已经把盒盖给掀开了。 水儿和老哥撒俩人,正目瞪口呆的望着那些盒子。 盒子里,有得放着精致的瓷器,有得放着绫罗绸缎,有得却是摆放着一盘黄澄澄的金子,和白花花的银子,还有的是整片的猪肉,和鸡鸭。 “这是特么的咋回事?” 看到这一幕后,高飞不着急出去了,就站在窗前向外看。 慢慢的,他明白了:哦,我知道了,这肯定是那个小王子玩的把戏。昨天他强抢水儿被哥们揍跑后,心有不甘,于是今天就抬着这些聘礼上门了――沃曹,话说这小王子还真舍得下本钱,竟然拿出这么多真金白银的,这要是放在外面,最少得值个百八十万的吧? “马的,不过就算聘礼再丰厚,如果水儿不愿意,哥们也绝不会让你强娶了她!毕竟她是老子的女人了。小王子,你怎么还没有露面呢?我等的可是有些不耐烦了!” 低低的冷哼了一声,高飞把微声冲锋枪放在了门后,拿出三棱军刺,做好了随时冲出去厮杀的准备。 同样,本以为这些士兵是来抓高飞的水儿,看到他们抬来这么多东西后,也是有些晕,等最后一个盛着红色锦袍的盒子被放下后,她才缓过神来,怯怯的问:“你们、你们这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是奉女王殿下之命,前来下聘礼的!” 一个当官的朗声说着,从大门外走了进来。 第358章 楼兰女王的驸马! 高飞,水儿和老哥撒都以为,这些士兵之所以抬来这些东西,就是小王子为了强娶水儿而抬来的聘礼。 果然,水儿刚问这些士兵这样做,是什么意思,一个身穿红色胡服官袍的中年男人,就从门外走了进来,声称是奉了女王殿下之命,前来下聘礼的。 水儿和老哥撒俩人,同时愣住:什么,难道女王殿下竟然允许小王子娶我了?这、这怎么可能呢?因为根据王室规定,王室成员绝不可以和外人成婚,更不能生孩子的! 藏在屋子里的高飞,倒是松了口气:嗯,只要这啥女王能真心对待水儿,我倒也勉强同意她嫁给那个小王子。 高飞很清楚,别看他昨晚已经和水儿同房了,可俩人实际上没啥感情――高先生以前在国外玩的欧美女人多了去了,总不能因为和某个女人睡一宿,就得霸占住人家,不许人家嫁人吧? 如果他真那样做的话,会遭雷劈的。 虽说水儿不是欧美那样的女人,高飞现在还自身难保,绝不会为了男人骨子里的自私,就不顾人家水儿的死活――他要是敢阻拦,那岂不是连累了水儿? 暂且不管在那儿给自己找借口不管水儿的高相公,单说院内。 听那个官员说,他们是奉了女王殿下之命来下聘礼的后,老哥撒愣了半晌,才小心翼翼的问:“这位大人,小王子同意迎娶我家小姐了?” 红袍官员眉头一皱:“你说什么?老丈,我看你是不是老糊涂了,小王子怎么可能会迎娶你家小姐为妻呢?” 还别说,老哥撒还真糊涂了,指着那些聘礼:“那,这些东西是送给谁的呢?” 红袍官员向正屋这边看了一眼,才淡淡的说:“昨晚,你家中是不是住了一位姓高,大名叫高飞的相公?” 水儿茫然的点头:“是啊,高相公就在我家――啊,你、你这些聘礼,不会是下给他的吧!?” 躲在屋子里的高飞,听水儿这样说后,忍不住的低声骂道:“草,什么叫这些聘礼是下给我的啊?哥们是男人好不好――” 高飞的话还没有嘟囔完呢,就看到那红袍官员用力点了点头:“不错,这些聘礼,正是下给高相公的――高相公呢?还不赶紧有请高相公!” “怎么个东东?这些聘礼,真是下给我的?” 高飞此时彻底迷糊了,也没拿放在窗台上的05式微声冲锋枪,晃晃悠悠的就走了出来。 看到一个男人走出正屋后,红袍官员抢步向前,双手抱拳客气的问道:“请问,你是高飞高相公吗?” 高飞深吸一口气,晃着膀子低声喝道:“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某家正是高飞高相公是也!就是我打了你家小王子,有什么阴谋诡计直接冲我来好了,休要连累他人!” 高先生此时觉得,他这番低喝,绝对是正义凛然,发人深省,能够让邪魔鬼祟退避三舍的――只是他却没想到,红袍官员根本没有理睬他这番义正辞严,而是带领满院子的红甲士兵,全部单膝跪地,双手抱拳,齐声喝道:“下官(属下)某某某,参见驸马!” 高飞呆住:“驸马?驸马――是什么东西?” 相传,楚汉相争时期,刘邦在与项羽转战疆场的岁月里,都是坐在一辆由两人驾驶的马车里,冲锋陷阵,指挥战斗。 马车上共有三个座位,前面设两个座位,为车夫所坐,后面为刘邦所坐,驾驶马车的车夫分为‘正马’与‘副马’,一正一副,轮流驾驶马车。 有一日,刘邦与项羽在徐州丰县与沛县搭界处鏖战,激战三天三夜,最后,刘邦大败,落荒而逃。项羽乘胜追击,穷追不放。此时,刘邦左右只剩下了一个车夫和十几名将士,眼看项羽的兵马就要追赶上。 这时,正马不幸被乱箭射中,当场阵亡,副马随即顶替了正马的位子,驾驶马车继续向前奔跑,在这危急关头,副马顿生一计,他把自己的红袍脱下,与刘邦的黄袍对换了一下,马车行至一条拐弯处时,刘邦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副马继续挥舞马鞭,向前方奔去。 项羽一直把穿黄袍的当作刘邦,拼命追赶,当赶上马车时,车上已空无一人,只留下了一件黄袍。副马在另一处拐弯的地方也跳车逃跑了。 后来,刘邦做了皇帝,为了报答副马的救命之恩,到处张贴皇榜寻找副马。 副马找到后,官封都尉,刘邦将小女儿许配于他,人称‘副马都尉’。 因副马这名字不雅,人们便唤成驸马都尉。 后来,人们把“都尉”二字也去掉了,简称驸马。 自此,驸马便成了历代皇婿的代称了。 其实高飞以前就知道驸马,就是皇帝老儿的闺女女婿,只存活于大明帝国之前,到了大清帝国时期,就更名为‘额驸’了。 只是他说啥也没想到,今天竟然有人向他大礼参拜,称呼他为驸马。 就在高驸马被震惊的魂不附体时,旁边的水儿和老哥撒,这时候却清醒了过来,赶紧也跪在了地上。 水儿垂着头,用眼角看着高飞,心里酸酸的:原来,他是王室的驸马爷。 接着,她就开始纳闷:王室不是不允许和外人通婚的――哦,我知道了,老哥撒说高相公是森林神殿中来的,看来这一切都是蛇神的安排。只是,不知道他要成为哪一位小公主的驸马呢? 在楼兰王国这个弹丸大小的地方,楼兰王室内有几位王子,几位公主,平民百姓是知道的清清楚楚。 所以,水儿才纳闷:除了女王殿下之外,王室女性成员最大的就是七岁的萨利雅了。 虽说楼兰王国中的女子,有十一二岁就嫁人的先例,可萨利雅才七岁啊,楼兰王怎么可能会这么着急的给她找相公? 对高飞问驸马是什么东西的疑问,红袍官员只当是没听到,只是抬手命令手下:“快,给驸马呈上官衣!” 马上,就有两个士兵从最后那个盒子里捧出了红色锦衣,无翅插翎乌纱帽,镶玉腰带,和黑面粉底状元靴,走到高飞面前,举到头顶,弯腰齐声说道:“请驸马更衣!” 高飞小时候曾经看过黄梅戏《陈世美和秦香莲》,戏里面的陈世美在考中状元后,所穿的衣服和这身就差不多。 不过,戏台子上那身状元服和这身行头相比起来,那绝对是有天壤之别的:仅仅乌纱帽上的那块美玉,要是放在苏黎世拍卖行,估计有得拍个几百万美金。 愣愣的看着这身行头,看着眼前这些人,高飞使劲甩了甩脑袋,让自己变得清醒一些,才吃吃的问道:“你们、你们这是给我准备的衣服?” 红袍官员恭敬的回答:“是,驸马,请你更衣。” 高飞又问:“你叫我驸马?” 不等红袍官员回答,高飞又问:“我是哪个公主的驸马?” 红袍官员双手抱拳,腰身弯下说道:“驸马要嫁(驸马娶老婆不能叫娶,得说嫁)的不是公主,而是我楼兰王国的王者!” “楼兰王国的王者?” 高飞还没有搞清楚咋回事,水儿却在旁失声叫道:“啊,你是说,迎娶高相公的是楼兰女王!?” 红袍官员声音清朗的回答:“然也,正是我楼兰女王!” “女王殿下要娶他?” 水儿呆呆的望着高飞,眼里全是不信,喃喃的道:“自古以来,别说是女王了,就是任何的王室成员,不都是绝不娶嫁王室之外的人么,更何况是楼兰王!这是怎么回事呀?” 红袍官员当然不屑和水儿解释什么,只是再三请呆了的高驸马更衣,说外面八抬大轿正在等候,千万不要误了进宫的吉时良辰。 至于这些聘礼,则是送给水儿的,因为高飞是在她家住的,算是‘娘家人’。 想清楚这一点的老哥撒,看着那些金银器皿,激动的浑身都开始发抖,第一次真心觉得高飞是这样可爱。 慢慢的,高飞清醒了过来,伸手推开捧到眼前的行头,淡淡的说:“回去告诉你们的女王,就说我高飞没兴趣做什么驸马。还有,替我给她待句话,就说没必要对我施展这些阴谋诡计,想做什么,光明正大的来就是了!” 对高飞所说的这些冒犯女王的话,红袍官员听而不闻,只是说:“还请驸马更衣。” 高飞双眼朝天,冷笑道:“哼哼,我要是不更衣呢?” 高飞的软硬不吃,早就在红袍官员的意料之中,他左右看了两眼,走到高飞身边,低声说:“下官在来时,女王殿下曾经嘱咐我,如果驸马你不配合的话,那么驸马的几个朋友,可能就会有危险了――还请驸马三思。” 高飞认定那劳什子女王让他给她当驸马,肯定隐藏着不可告人的阴谋,所以说什么也不会跟这些人去王宫,也做好了这些人用强,就会武力抵抗的准备。 只是却没想到,那个女王,却用他的朋友来威胁他。 高飞的朋友是谁? 自然是失散在山洞中的秦城城、铁屠和叶心伤三人。 高飞可以不顾自己而拒绝当这什么驸马,但他却不能不为铁屠三人考虑。 看来,楼兰王早就算到他不会乖乖的做这个驸马,所以才让红袍官员说这番话。 听人家抬出铁屠三人后,高飞立即觉得心里发苦,没啥脾气了,愣了半晌才涩声道:“行,那你们稍等,我让水儿帮我更衣。” “驸马请快些,我们就在门外等候。” 红袍官员再次深施一礼,带着几十个手下鱼贯退出了院子。 “没想到,老子糊里糊涂竟然成了驸马。” 高飞抬手用力搓了搓脸颊,对傻楞在不远处的水儿说:“水儿,你来帮我更衣吧,我有话要问你。” 第359章 替女王教训你! 高相公来塔克拉玛干沙漠,本意想跟铁屠、叶心伤俩人见识一下真正的楼兰古城,寻找一些《安归经》内所说的秘密,顺便发笔小财来养家糊口的。 为此,他还专门把秦城城给拉了进来。 在他想来,有他和铁屠、叶心伤三人在,天下之大就没有去不得地方。 可现实却狠狠抽了高相公一耳光:经历无数次枪林弹雨的九龙王中的三条龙,竟然栽在了这上面。 听那个红袍官员的意思,平时酷的不行不行的铁屠,和号称心细如发的叶心伤,还有秦城城都已经成了人家楼兰人的俘虏。 而他,这条不久前还自以为侥幸逃脱的漏网之鱼,却要被迫给人家当驸马了! 高飞现在才明白过来,他之所以能最终逃离那条山洞,只是人家想放他一马而已,如果想干掉他,也不用费多大力气,困,就能把他困死在那里面。 想通了这一点后,高飞所有的自信都轰然倒塌:如果不是为了铁屠三人,他就算是战死,也不会屈服于那啥楼兰女王的! 那个楼兰女王长的咋样? 今年多大了? 嗯,是不是和英国的伊丽莎白二世差不多,鹤发童颜满脸的褶子,要想办事得先把屁股抽肿了才能找到弹性的感觉? 想到竟然要屈身于一个老娘们的裙下,高飞的心,就碎了:罢了,罢了,为了铁屠他们三个,老子暂时就委屈一下,等他们安然离开后,再和那老娘们要个几万两黄金当青春损失费。如果她不同意,再拼个鱼死网破就是了! 终于给自己找了个静下心来的理由后,高飞才掀起轿帘向外看去。 这是一台由八个侍卫抬着的八抬大轿,轿内宽敞松缓,有案几,案几上摆着一张古琴,后面还放着几坛泥封的美酒,银杯,不知名的瓜果……总之,这顶八抬大轿就像外面那个世界的加长房车,可以在上面吃饭睡觉,没事了弹弹古琴装一下比。 轿内的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子若有若无的香味儿,很好闻。 八抬大轿前面,是十二个侍卫分成两排,左手压在腰间刀把上,右手里举着上面写有‘肃静、回避’字样的红牌子,最起码却是两面铜锣开道,气场很是牛叉。 道路两旁,占满了看热闹的百姓,正冲着轿子指指点点:“哟,这是女王殿下的镶金龙纹八抬大轿吧?” “是啊,咱们楼兰除了女王殿下外,别人可没资格乘坐这顶轿子了。” “可是,轿子里坐的好像不是女王啊,要不然为什么没有大内侍卫两大统领随行呢?吓,那会又是谁呢?” 哦,原来这轿子是那老娘们的‘专车’啊,也算是本驸马一点薄面了――听到百姓的议论声,又看了看后面那十几个带刀侍卫,高飞受伤的小心灵,多少得到了一些安慰。 在上轿之前,高飞本打算问问水儿,楼兰女王长什么样子,年龄又是多大等问题的,可转念一想:就算知道了,那又怎么样?反正这个驸马是当定了的。 “王轿所到之处,行人闪避呐!” 前面开道的两个士兵,咣咣的敲着铜锣,驱赶着道路上的百姓,也打断了高飞的思路,索性落下轿帘,躺在了矮几后面,顺手抓起一个不知名的果子啃了起来。 稳稳当当的八抬大轿,在路上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吧,才慢慢的落了地。 高飞随即坐了起来。 他刚坐起,轿帘就被掀开了,那个红袍官员双手揽着轿帘,弯腰恭敬的说道:“驸马,到王宫了,请下轿吧。” “昂。” 高飞打了个哈欠,又伸了个懒腰后,这才慢吞吞的迈步走下了轿子。 他刚走出轿子,就被眼前所看到的给吓了一跳。 轿子落下的地方,正是昨天他远远看过的地方――那座雄伟宫殿前面的广场中央,最少得有上千个身穿红色、黑色棉甲的士兵,在各自长官的带领下都单膝跪在地上,看到他下轿后,齐声大喝:“恭迎驸马!” 上千人在广场上齐声大喝一句话,声势肯定浩大的,甚至震得宫殿最上方那口铜钟都嗡嗡作响,让高驸马豪气顿生,情不自禁的挺了一下腰板:君临天下、俯视苍生的感觉真是爽,怪不得人人都想当皇帝,由此可以猜出,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这些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君王,当年的排场肯定比这个还要大。 也没有谁教给高飞,他在深吸了一口气后,抬手缓缓的说:“各位――爱卿,平身。” 刚说完这句话,高飞就想给自己狠狠来一耳光:你特么眼看就跳进火坑了,还有心思在这儿装比! “谢驸马!” 千人侍卫迎亲团,齐声道谢后,哗啦一下同时起身,动作整齐划一,手中斧钺寒芒闪烁,端的是气势凛然。 等众侍卫起身后,高飞就听到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喊道:“驸马驾到!” 高飞向东边看去,就看到每隔三十米左右,就是一个身穿黑袍、怀里抱着佛尘、应该是太监的家伙,从这儿一直排上高高的台阶,大约有十几个。 第一个太监喊声未落,第二个接着高喊:“驸马驾到!” 就像是传声筒那样,一个太监一个太监的喊了下去。 当最后那俩太监齐声喊出这四个字后,那扇看起来厚重无比的青铜大门,缓缓的开启,发出咯沉重的吱嘎、吱嘎声。 “驸马,请!” 距离轿子最近的太监,一甩佛尘,微微弯腰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外,当先迈步走向了宫殿那边。 事到如今,为了秦城城三人的安危,高飞已经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索性放开一切,学着在电视中看到的那些,双手抓着腰间的玉带,迈着四方步跟着太监走向了台阶。 他每走到一个太监面前,那个太监都会弯腰行礼,等他走过去后,再默默的跟在身后。 等他走完九十九级台阶来到王宫大殿门口时,身后已经跟了十多个太监。 “驸马,请。” 守在大殿门口的那俩太监,左右一摆佛尘,跟在高飞后面的那些太监,全都停住脚步,分列在了门口两侧。 外面看起来很是巍峨的大殿,内里空间面积也是大的惊人,最少也得有数千平米。 大殿是立柱建筑结构,每走十米就会有两根粗大的黑色立柱,立柱两人多高的地方伸出一个托盘,里面盛放着香油,火苗无风自动,闪烁出一种神秘。 高飞走进大殿内后,抬头向前看去,竟然看到大殿最深处,竟然有条横向淌过的小河,小河上面有三架黑色石头搭建的小桥,小桥后面,则又是数个台阶,台阶最上面是一个十平米左右的石台。 石台上,放着一个宽大的矮几,一个身穿黑色龙袍,头上戴着垂珠王冕的人,盘膝坐在矮几后,藏在黑袍中的双手,随意的放在几面上。 这个人头上戴着垂珠王冕,脸上还蒙着一块黑纱,仿佛整个人都被黑色包裹,让人根本看不清他(她)究竟是男是女,更别说是年龄了。 看来,这个人应该就是所谓的楼兰女王,也是本驸马的新婚妻子了――遥遥看了眼那个故作神秘的楼兰女王后,高飞嘴角闪过一丝讥讽,在两个太监的小声催促下,迈步向那边走去。 高飞还看到,在黑色小桥的这边两侧,还站着十几个人。 左边的都穿着一水的黑色袍服,头戴无翅乌纱帽,看来是文臣。 右边的那些,却是身穿红色官袍,一个个身材魁梧,站在那儿很有些不怒自威的风采,应该是楼兰王国中的武将了。 如果不是一再提醒眼前所看到的这些都是真实的,高飞肯定会以往这是在拍电影,或者就是穿越到了古代某个王朝。 就在高飞胡思乱想中,已经来到了黑色小桥面前。 前面带路的那俩太监,双膝跪地,齐声说道:“启禀女王殿下,驸马驾到!” 矮几后面的女王殿下,随意的抬了下右手,缓缓的说:“平身吧。” “谢女王殿下!” 俩太监磕了一个头后,才站了起来。 这女王的声音倒是很娇嫩,听起来很有几分娇嗲嗲的样子――高飞凝神正在仔细审视楼兰女王时,就听到身边一个太监小声说:“驸马,还不快跪下给女王殿下行礼?” “跪下行礼?” 高飞一楞,抬手指着坐在高处的楼兰女王,很惊诧的样子:“你说,要让我给她跪下行礼?” 那个太监没想到高飞竟然是这样态度,眼里闪过一丝惊惶之色(他暗骂那些迎亲的人,为什么不把觐见女王殿下的规矩告诉驸马),点头说:“是的。” 高飞淡淡的说:“我上跪天,下跪地,除此之外,没有谁值得我跪拜他。” 顿了顿,高飞加重了语气:“谁也不行!” 本来,高飞所说上跪天,下跪地时,还有一句中跪父母的。 不过,高飞可没觉得他父母有资格受他一跪,所以就自动省略了。 太监一楞,正要说什么时,却听背后有人大声喝道:“大胆!”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站在右边的武将中最前面的那个人,向前踏出一步,指着高飞厉声喝道:“你敢对女王无礼!” 这个人年约四十左右,身高最少得有一米八五,黑脸膛,额下三屡黑色长须,腰胯古玉弯刀,配上他红色的锦衣战袍,端的是威风凛凛,卖相极佳。 上下打量了这个人一眼,高飞笑了:“你是谁?” 那人沉声回答:“我乃女王殿下第一勇士户和善于。” “哦,原来是第一勇士户和善于将军,久仰久仰。” 高飞懒懒的抬手抱拳,接着说:“我就是对那女王无礼了,你敢把我怎么样?” “你!” 户和善于抬头看了眼高处的女王,见她并没有阻止的意思,语气阴森的说道:“那我就要替女王教训你!” 第360章 谁敢再和我一战! 户和善于刚才看向高高在上的楼兰女王,就是想从她哪儿得到一些什么暗示。 如果楼兰王微微摇头,他就会说几句诸如‘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话,来教导高飞:一定要摆清楚自己的位置,就算你是女王的驸马,可你还是一个臣子而已,该跪下行礼还是得跪下! 可女王却是微微点了点头,户和善于马上就明白了:女王这是要借着我的手,来给这狂生一个教训,让他懂得什么是尊卑! 其实他哪儿知道,楼兰王默许他教训高飞,就是想借此看一下高飞真正的打架实力,然后再斟酌的打击他,击垮他的信心,让他彻底的屈服。 听户和善于说要教训自己后,高飞傲然一笑:“行,你打算用什么方式来教训我?是动拳头还是刀枪剑戟?这样和你说吧,除了我不能和比生孩子外,无论你想比什么,化出来道来就是,哥们一定奉陪!” 自从进入山洞后,高飞就憋了一肚子的火,深感英雄无用武之地,尤其是被迫要嫁给女王那个老娘们当驸马后,他心中那股子怨气更盛,恨不得找个不顺眼的来痛扁一顿出出气呢,结果这啥第一勇士就站出来,要替女王教训他了。 高飞自然欣然应允。 对高飞的狂妄,户和善于勃然大怒,嚯的一下反手脱下身上的红袍锦衣,露出了利索的胡服紧身衣:“既然驸马这样说,那我们就比拳脚吧,刀枪无眼!” 户和善于这样说的意思很明了:要是比刀枪,我怕伤了你,会让女王不高兴!不管怎么说,你都是女王钦定的驸马。 “行,行行,那就比拳头吧。” 高飞抬手摘下戴着的乌纱帽,撩起锦袍下摆塞在腰间,向后退了两步。 站在他后面的那排文臣,赶紧散开,免得殃及池鱼。 同时,大家的眼里都带着兴奋:多少年了,各位大臣的日子就像一口古井那样,没有一点波澜,每天来这儿早朝啥的,也都是例行公事般,处理一下东边没了一只鸡、西边的花狗又被谁家的公狗拐跑了…… 总之,在这些大臣的印象中,他们这些有着经天纬地之才的臣子,在这儿没有一点用武之地,净干些以前小衙役才会干的琐事了。 没办法,多少代了,楼兰王国都处于与世隔绝的桃源中,这儿没有外敌侵略,没有天灾人祸,可以说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些大臣的存在,也就是一个形式而已。 形式,存在太长时间了,就会让人感到无聊,在当前这个丢失一只鸡都算是特大新闻的环境内,有些人甚至都觉得失去了活着的意义,混吃等死。 当然了,他们也不是没事干,因为在每年秋分的第七天午时,就是他们最为担心的时刻。 在六十多年前的秋分第七天,楼兰王国就曾经发生过一起差点亡国的大事件,幸亏蛇神显灵,赶走了那个外敌。 有人说,那个外敌就是做梦都想夺回楼兰的安归王。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除了历代大祭司和第一武将会担心这事之外,别人才懒得却想,他们渴望――特么的,让生活来点激情吧! 看到高飞亮开架势后,户和善于深吸了一口气,双眼死死盯着他,横向缓缓走了两步,忽地大喝一声,身形暴起向高飞扑去:“驸马,得罪了!” “尽管来!” 几乎是在户和善于暴起的同一时刻,高飞也大喝一声,脚尖点地扑了上去。 俩人一个是常年生活在极度空虚中,空有一身本事而无处施展,一个则是肚子里憋了老大一股怨气,迫切需要找个出气筒来泄泻火,所以俩人在对掐一开始,都选择了硬碰硬,就像鸡毛竖起的斗鸡那样,嗷嗷叫着狠狠撞在了一起! 砰――的一声闷响,高飞和户和善于肩膀狠狠撞在了一起。 随即,俩人攸地分开:户和善于接连后退三步,身子晃了晃才稳住了身形:哟呵,没想到这小子还真有两手,竟然能经得住我八成力气的横撞!看来要想让他知道厉害,接下来就不能再留情了! 而高飞,则向后退了最少七八步,才借着猛地一个旋身,站住了脚步:沃曹,好大的力气,看来不能和他硬碰硬了! 俩人的第一次碰撞,就算那些每天闭着眼之乎者也的文臣也能看出:驸马爷处在了下风,因为他比人家户和善于多退了老多步。 想想也是,身高最少一米八五,体重最少八十公斤的户和善于,就像一台人肉坦克,体格明显单薄的高飞和他硬碰硬,肯定会吃亏的。 第一次交锋占得上风后,户和善于乘胜追击,再次大喝一声暴跳而起,抡起钵大的拳头扑向了高飞。 刚一照面吃了个小亏的高飞,怎么可能会再和户和善于硬碰硬,见他全力扑来后,无声冷笑一声,脚下横向一划,斜斜的窜出半米,将将躲过他左拳的同时,脚下忽然后退,左肘屈起,狠狠捣向了对手的肋下! 砰――砰! 又是两声闷响,在高飞狠狠捣在户和善于左肋下时,人家的右拳也重重砸在了他右肩上。 高飞被砸的一个趔趄,身子攸地后仰,借势一个利索的后空翻,卸掉了这一拳大部分的力道,轻飘飘的站在了户和善于身后三米之外。 这一次,却是户和善于吃亏了,高飞捣在他肋下的那一肘,疼的他脸色一白,猛地发出一声暴喝,疯牛般的转身,张开双臂向高飞扑去! 户和善于继承了祖先身体强壮的优势,也学会了古代西域部落最为得心应手的摔跤。 第二个照面过后,户和善于就看出高飞不想和他硬碰硬,要仗着灵活的步伐来和他缠斗,伺机找机会进攻他了。 做为楼兰王国的第一勇士,户和善于自然不会允许鼻子被人牵着走,看透高飞的意图后,马上就拿出了相应的对略,要用摔跤对付他。 依着户和善于的体格,和娴熟的摔跤技巧,只要能抓住高飞,就算这小子再怎么灵活,他也是输定了! 户和善于打的好主意,高飞当然能看得出,根本不给他再次贴身肉搏的机会,展开身形,利用脚步灵巧的优势,就像一只蝴蝶那样,围着他飞快的转了起来,不时的还来一个腾空,双脚电闪般的踢向对手脑袋。 但在户和善于拼着被踢一脚也要抓住他时,高飞却又及时的退回了。 眨眼间的工夫,俩人就对掐了三四分钟,大殿内不时响起户和善于的怒吼声,但高飞围着他快速游斗的速度,却没有丝毫减弱,反而越来越快。 到了最后,大家只看到一道红色影子,围着户和善于不停的绕圈,看的大家眼花缭乱,甚至还有点轻微的恶心感。 在高飞以快制重,缠的户和善于心烦意乱,怒吼连连时,高坐在矮几后面的楼兰女王,却像是一顿雕像那样,动也不动,仿佛高飞和户和善于不是在比武,而是俩小孩子在玩耍。 要是这样打下去,户和善于肯定得败在驸马手下――就在有眼光高的武将皱眉想到这儿时,就听到户和善于蓦地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吼,然后大家就看到一个红色影子鬼魅般的弹起,直直飞到了七米开外,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飞出去的是高飞,他在落地后,就迅速摆出了一个负手而立的超酷架势,脸上带着冷笑的望着户和善于。 户和善于双手做出飞龙抓(西域古代摔跤中的一个经典动作)的姿势,站在当场愣了几秒钟后,双眼一翻白,噗通一声的摔倒在了地上。 众大臣大吃一惊! 他们不知道户和善于怎么就忽然摔倒了。 原来,越打越心烦的户和善于,再也受不了高飞和他游斗了,暴喝声中准备拼着被他在脑门上狠捶一下的代价,也要抓住他,把他按在地上用摔跤术来对付时,高飞却用借此机会,使出一招类似于‘双峰贯耳’的招式,双拳狠狠砸在了户和善于的两侧脑门上。 也幸亏户和善于他老阿妈把他生的皮糙肉厚抗摔打,这要是换成别人,就算不被高飞直接砸死,也得砸出个脑震荡来。 户和善于摔倒在地上后,众大臣都目瞪口呆,一时间没谁说话,就这样傻愣愣的看着他:我楼兰王第一勇士,竟然被驸马爷给干倒在地上了? 片刻后,脑子不再轰轰叫的户和善于从地上翻身跪了起来,面对楼兰王垂首羞愧的说:“启禀女王殿下,户和善于――败给驸马了,还请女王殿下再给我一次机会。” 楼兰王身子微微动了下,还没有说什么,却听高飞淡淡的说:“你不是我对手,再上来也知道挨揍的份,还是换个人吧。” 高飞说着,看向那般武将,脸上带着十足的傲气:“你们哪一个还想替女王殿下来教训我?你?你?还是你?” 高飞每看到一个人,就会问一句,语气中带有轻蔑。 当时,就有受不了的人想出来和他决一死战――可一想到第一勇士户和善于都被打到了,自己再出去不也是自找羞辱罢了,所以没有谁敢应和高飞,都垂下了眼帘。 看到再也没谁敢站出来教训自己后,高驸马仰天狂笑:“哈,哈哈!你们要是觉得单打独斗不是我对手的话,那就一起上来吧!” “驸马,你也太狂妄了!” 正所谓大丈夫可杀而不可辱,众武将在受到高飞的如此羞辱后,都是羞愤欲望死,当即有三个人站出来,双手抱拳冲女王喝道:“女王殿下,请允许臣某某,与驸马一战!” 楼兰王却没有说什么,沉默了片刻才缓缓的说:“算了,各位爱卿,你们都退下去吧。” 第361章 打赌! 谁敢再和我一战!? 高飞的狂妄,彻底激怒了善良而热爱和平的楼兰王朝众大臣,甚至有两个七十多岁的文臣,胡子都一大把了,还颤巍巍的站出来,表示要为了楼兰王朝的名誉,与驸马爷切磋一下,就算是被打死,也省的再看到这家伙那张得意的嘴脸。 不过,楼兰王却拒绝了一班大臣的请命,让他们退下去。 女王的话音刚落,一个黑袍太监就甩动佛尘,尖声高叫道:“退朝了啦!” “女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众大臣无奈,只好躬身行礼,慢慢的后退几步后,这才转身走出了宫殿。 当最后的两个太监也退出大殿后,那两扇看起来至少得有数千斤重的青铜巨门,也不知道是谁启动了机关,就自动缓缓的关闭,把外面的天光一下子隔绝,大殿内的光线猛地暗了下来,空气温度也低了好几度。 借着立柱上面油灯发出的光芒,高飞抬头看向了小桥后面的楼兰女王,觉得她就是一个幽灵,仿佛在灯光闪烁的下一个瞬间,就会蓦然消失。 本来,数千平米的宫殿在天光被隔绝在外面后,殿内在那些油灯光芒的闪烁下,就显得很是阴气森森了,再加上那个身穿黑色龙袍,默不作声许久都不动一下的楼兰王,搞得宫殿内的气氛更加诡异,让人不寒而栗,很不舒服。 但总的来说,要比在那个山洞中好许多。 最起码,高飞有绝对把握,在最短的时间内,制住这个楼兰王,胁迫她放掉铁屠三人,临走时再敲诈几万两真金白银的离开这鬼地方,重新回到那花花世界。 所以呢,就算暂时感到不舒服,可高驸马还是面带和蔼笑容,缓步走向了小桥那边:不是楼兰王犯傻,就是那些大臣脑子被驴踢了,怎么可以让本驸马和她单独在一起呢,这不是给哥们创造机会?哇哈哈,看来不用等到洞房花烛夜再行动,就能提前离开这鬼地方了! 高飞心里得意的盘算着,右脚刚踏上小桥,楼兰王却说话了:“高飞,你给我站住。” 高飞下意识的停住脚步,仍旧到背着双手,一双眼睛在灯火中闪着精光,笑吟吟的道:“我尊敬的女王殿下,不知道您有何吩咐?” 楼兰王双手一摆,从案几后站了起来,娇嗲嗲的声音却不带有一丝感情:“高飞,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你是不是要借此机会挟持我,然后威胁我放掉你,和你的同伴?” 高飞摇了摇头,轻声说:“错。” 楼兰王轻声问道:“哦?那你现在想什么呢?” 高飞咧嘴一笑:“我在想,我离开这个鬼地方时,应该和你要多少好处,才能让我觉得不虚此行。” “咯咯。” 楼兰王看似呆了一下,随即就发出了一声娇笑。 那笑声,嗲嗲的,腻腻的,听起来骚不啦唧的,但却偏偏带着一股子让高飞不舒服的轻蔑,于是目光一冷,缓声问道:“你笑什么?是不是觉得我要求有些过了?” “唉。” 楼兰王幽幽的叹了口气,淡然回答:“说起来也不算过。我笑,主要是因为你太天真了,很可爱。” 天真可爱这个词,用在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身上,绝对是个褒义词。 但高驸马可是个大老爷们儿,就算他是傻瓜,也能听出楼兰王是在讽刺他了。 只是他却没有发怒,而是静静的看着楼兰王,因为他知道,这声音很好听的老娘们,肯定会给他一个解释的:哥们哪儿就天真可爱了呢? 果然,楼兰王绕过矮几后,开始说了:“我说你天真可爱,是因为你根本不懂得,你能嫁给我,实在是你做梦都求不到的福气,这就犹如一童子忽然发现一处宝藏,却不懂得该怎么用。我说你天真可爱,是因为你太自以为是了――驸马,你觉得,你能趁机挟持我吗?” 高飞反问:“我不能吗?” 不等楼兰王说什么,高飞又说:“难道你没有眼睛,看到贵国所谓的第一勇士,是怎么被我打趴下的吗?” 对高飞的无礼,楼兰王倒是没怎么介意,只是缓缓的说:“户和善于,只是我手下的第一勇士,但却不代表他就是楼兰王国的第一勇士。” 高飞眉头一挑:“哦,尊敬的女王殿下,您不会是要告诉我,您才是这鬼地方最厉害的那个人吧?” 楼兰王点了点头:“不但是在这鬼地方,就是放眼全世界,如果我承认我是第二,就没有谁敢称自己是第一。” “哈,哈哈!” 高飞愣了片刻,忽而仰面狂笑起来,声震屋瓦。 他忽然发现,楼兰王这个老娘们还真搞笑,竟然说她是全世界第一高手! 恐怕是在床上的第一高手吧? 话说,王室中人对于床第之欢,都有着深刻研究的。 楼兰王仍然静静的站在那儿,看着高飞狂笑,也不阻止。 等他终于笑得没了力气后,才问:“你笑够了吗?” 高捂着肚子,上气不接下气的摆摆手说:“没,没有,我觉得我一辈子都笑不够的,因为你太能搞笑了。沃曹,你竟然会是天大第一高手!” 楼兰女王嗲嗲的声音中,终于带有了一丝冷意:“驸马,你有胆量和我打个赌吗?” “有什么不敢!?” 高飞挺直腰板,傲然道:“说吧,除了比生孩子,你想和我赌什么,我都乐意奉陪的!” “我不和你赌生孩子,因为没有你的配合,我自己也生不出孩子来的。” 楼兰王淡淡的说:“我就和你比打架。” “和我比打架?” 高飞伸手挠了挠耳朵:“你要和我比打架?尊敬的女王殿下,哥们没有听错吧?” 楼兰王根本不理睬高飞的调侃,只是说:“我和你赌,在一炷香的时间内,你能看到我的庐山真面目,就算你赢了。到时候,我不但会把你和你的同伴放走,而且还会给你几辈子都花不完的好处,比方无数的真金白银夜明珠。” 挟持楼兰王,救出铁屠他们再顺便搞点好处走人――这可是高飞梦寐以求的,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但是他没想到,楼兰王却主动说了出来:只要你能在一炷香内看到我的庐山真面目,我就会答应你的全部条件! 听楼兰王这样说后,高飞的第一反应不是狂喜,而是,迅速冷静了下来。 高飞虽然狂妄,可他却不傻。 他也看得出,楼兰王也不像是傻瓜――傻瓜,能成为王者吗? 可她既然不傻,为什么还要和他打赌? 也许她真会两手三脚猫的功夫,可她最多只是个老娘们,不是峨嵋派的灭绝师太,她应该看到刚才高驸马放倒户和善于那一幕了。 但是,她为什么会这样有信心? 难道,她真是个打架的绝顶高手? 就在高飞呆立当场,心思电转的思考这些问题时,楼兰王已经走到了小桥上,悠悠的问道:“怎么,你不敢打赌吗?” “不敢?傻瓜才不不敢!” 高飞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深吸了一口气:“你说的是真的?” “王者,金口玉言。” “一炷香内,我只需看到你的样子,不管我用什么样的方式,都算你输了?” “对,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式。” “好,那我赌了!” 高飞冷笑道:“那就开始点香吧!” 楼兰王却摇了摇头:“慢点。” “怎么,你要反悔?” “不是我要反悔,我只是要和你说明白。我们刚才商量的,只是我输了后我该承诺的条件。可还没有说,你输了后,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我会输给你?” 高飞冷笑:“如果我要是输给你,那我也没脸活在这世上了。别说是让我给你当驸马了,就是当牛做马,我也在所不辞的。” “我不会让你死的,因为我舍不得……” 楼兰王好像笑了笑,随即转身走回矮几那边,从下面拿出三根檀香,插在了矮几旁边的香炉上,用火折子点燃:“可以开始了。” 高飞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缓步退到了宫殿中央。 楼兰王走路时,好像膝盖不打弯,就是在地上飘动那样,行云流水般来到了他面前:“你可以动手了。” “你先动手,看在你是女人的份上。” 高驸马很有风度的刚说完这句话,就觉得眼前蓦然飘起一片黑云,楼兰王那娇嗲嗲的声音穿透而来:“好,那你要小心了!” 那片黑云,是楼兰王的黑色龙袍的袍袖。 轻纱制成的袍袖,此时被楼兰王挥出来后,竟然夹杂了隐隐的风雷声! 高飞顿时大吃一惊,匆忙间不知道该怎么挡住这片黑云,唯有身子猛地后仰,一个后空翻翻了出去。 他的右脚脚尖刚落到地上,眼角余光却看到那片黑云,竟然如影随形般的跟来,就像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夹杂着风雷狂啸而来,根本不给他半点喘息的机会。 甚至,高飞都来不及再做出后空翻的动作,只能极为狼狈的一个贴地翻滚,才将将躲开砸下的黑色袍袖。 黑色袍袖砸在地上,竟然带有了皮鞭狠狠抽在地上才会发出的闷响声! 高飞急速滚动中,心一下子沉了下来。 在楼兰王要和他打赌时,他已经预料到这个老娘们很可能是个对掐高手,说不定比那个户和善于还要厉害,为此他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楼兰王竟然厉害到了这种地步,把轻纱也似的袍袖变成了一根皮鞭。 内功! 这就是武侠小说中传说的内功吗? 不等高飞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楼兰王攸地发出一声飞龙在天的清啸,身形一展,犹如腾空的巨龙,又像是从高空捕杀野兔的苍鹰,袍袖飞舞,向着刚跪起的高飞砸了下来。 第362章 天下第一高手! 曹,不管你有多牛比,今天老子非得看到你的样子! 楼兰王的步步紧逼,彻底激起了高飞骨子里的傲气,他猛地一咬牙,大喝一声,不再闪避,低头像楼兰王怀中撞了过去! 看出高飞要贴身搏斗,避开自己袍袖的战术后,楼兰王心中冷笑,双袍袖左右一分,竟然靠着袍袖分开的空气阻力,身子猛地向后一撤,一只绣着小黄花的红色绣花鞋,却从黑袍下电射而出,直直踹向了高飞的胯间。 这时候,高飞右手已经抓向她脸上的黑纱。 可如果他仍然去抓人家的蒙面黑纱,那么他身下的小兄弟就会有危险了。 高驸马尽管很想抓下楼兰王的蒙面黑纱,可他更想保护自己兄弟不能受伤,所以只能抬脚挡住那只绣花鞋。 就在高飞挡住那只绣花鞋时,楼兰王却借机再次后退,袍袖黑龙般的冲着高飞面门就抽了过去。 身下兄弟,和英俊的面皮,都是高飞赖以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不能缺少的行头,宁死也不会让这两样东西受损,所以他只能先护住自己最重要的两件东西,再伺机进攻楼兰王。 可惜的是,楼兰王好像看穿了他的想法,大袖飘飘、莲足飞扬,招招对着他脸蛋和下面进攻不到片刻的工夫,就把高飞忙的满头大汗了。 空荡荡的大殿内,两道人影缠绕成了一团,他们争斗时激起的劲风,竟然让高处的油灯火焰都忽闪欲灭。 挡开楼兰王砸过来的一记袍袖后,高飞百忙中看了眼矮几旁上的三根香。 三根香,已经燃烧了一大半,可在这段时间内,他竟然没有给楼兰王造成一次威胁,他始终都在为躲避而疲于奔命。 终于,高飞发现了一个他不愿意承认的现实:这个楼兰王,要比他厉害很多! 如果两个人是以命相搏的话,高飞可能早就被废掉了。 他之所以还能坚持,就是因为楼兰王其实暗中手下留情。 这种情况,就像一个壮汉在逗一个小孩子,表面上哼哼哈哈的打的挺热闹,实际上壮汉只要一抬手,就能把小朋友踩到在地上。 搞清楚这一点后,不久前还斗志昂扬,要用高超的身手挟持楼兰王的高驸马,顿时心灰意冷:他可以悲壮的死去,却不想自己被人当做猴儿耍! 高飞昔日那双放荡不羁的眼睛,开始充血,变得异常冷厉,还带有一丝毁灭的疯狂! “嗨!” 争斗中,高飞突地暴喝一声,根本不管楼兰王左右夹击的黑色袍袖,纵身向她怀中扑去:这个动作,是他在最为冷静时所考虑到的,其后果,他已经想到了。 果然,看到高飞‘垂死挣扎’后,楼兰王好像又发出了一声轻笑,裙底绣花鞋电射撩向他胯间时,双袖猛地加快的速度,就像两根黑色皮鞭那样,狠狠抽向高飞的左肋,和后背! 楼兰王已经算到,高飞能挡住她的绣花鞋,但唯有身子迅速后退,才能躲过她的双袖夹击。 那样一来,高飞的这次进攻,又只能无功而返了。 那边的檀香,已经接近了尽头。 正如楼兰王所预料的那样,高飞抬脚挡住了她的绣花鞋,但是但是,他却没有管那两根灌注着内劲的袍袖,仍然固执的扑向楼兰王的怀中,右手电闪般的抓下了蒙在她脸上的黑纱! 就在高飞抓住楼兰王的黑纱,猛地向后一扯的同时,那两根黑龙般的袍袖,已经重重击打在了他的左肋,和后背,发出了骨骼断裂时,才会发出的轻微‘喀嚓’声! 楼兰王的袍袖,抽断了高飞的一根肋骨。 高飞,拼着肋骨被抽断的代价,扯下了楼兰王脸上的黑纱。 然后,两个人的动作,都在这一刻停顿。 在袍袖抽到高飞身上时,根本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楼兰王,失声惊叫:“啊,你怎么不躲!?” “我、我为什么要躲!?” 高飞得意的哈哈大笑着,甩动着手中的黑纱:“你输……” 你输了高飞还没有说出这三个字,就呆愣当场。 因为他看到,在黑纱下面,根本不是楼兰王的真面目,而是一张狰狞的青铜面具! 他费尽心机,拼着肋骨被抽断的代价,在檀香即将熄灭前的最后一刻,终于扯下了这个武功深不可测的楼兰王脸上的黑纱,可结果,却只是看到了一张青铜面具! 黑纱下面,竟然还有一张面具。 只要有这张面具,高飞就不算看到了人家的庐山真面目。 而这时候,那三根檀香,已经全部熄灭:他在规定的时间内,却没有看到楼兰王的真面目,所以输的不是人家,而是他高飞。 死死盯着那张青铜面具,那张面具后的闪亮双眸,高飞手里紧攥着那块黑纱,全然忘记了肋骨的疼痛,踉踉跄跄的后退了两步,脸色雪白,声音嘶哑的说:“是我输了。” 楼兰王眼里闪过一丝奇异的色彩,淡然道:“不错,的确是你输了。如果我想杀你,你根本坚持不了这么久。” 高飞木然的点头:“是的,你说的不错,你的确是天下第一高手,我从没有遇到过像你这样厉害的人。” “我本来就是天下第一高手。” 楼兰王淡淡的说:“高飞,你既然输了,那你就得履行你的承诺,嫁给我。要不然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杀掉你那些朋友!” 高飞只是点头:“行,我嫁给你,你放我那些朋友走。” “还有。” 楼兰王顿了顿,才说:“今天你既然在打赌中输了,没有看到我的样子,那么,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让你一辈子都看不到我的样子。” 高飞愣愣的第三次点头后,忽然笑了:“女王殿下,你说一辈子都不让我见你的样子,那我想知道的是,咱们两个在床上时,你也戴着这张面具?” 对高飞这个很不尊敬的问题,楼兰王淡淡的回答:“你应该知道,戴着面具,也不会妨碍做其他事情。” 高飞捂着左肋,咳嗽了两声:“咳,咳,你是不是很丑,很老,根本不敢见人,所以你才戴上了这个东西?” “随你怎么想,我都不在乎,你跟我来。” 楼兰王一挥袍袖,转身向小桥那边走去。 正所谓愿赌服输别看高先生的人品不咋样,可他却是极为守信用的人:既然打赌打输了,那就该实现曾经的诺言,给人家当牛做马,毫无怨言。 所以,高飞也没什么好犹豫的,马上就捂着肋骨,快步跟了上去。 只是,他的眼神中,为什么带着浓浓的悲哀? 楼兰王穿过小桥后,并没有去矮几那边的小高台,而是右转,顺着那条小河走到大殿的东墙下,然后推开了一扇不易被人发现的小门。 小门内,别有洞天:小河蜿蜒着流向别处,河边却有一个旋转的楼梯。 楼梯也是黑色石块砌成的,在灯光下闪着幽幽的光芒。 高飞现在也没什么心情欣赏这些,行尸走肉般的跟在楼兰王身后,走到了三层楼高度的一个走廊中。 走廊中站了四个身穿红色棉甲的侍卫,看到俩人进来后,都弯腰低声问好。 楼兰王只是点了点头,带着高飞走进了一间屋子。 走进屋子后,高飞才觉得眼前一亮,看到了窗外明媚的阳光。 天上,有七个太阳,在朵朵白云的围绕下,散发着明媚。 这间屋子,足有几百平米大小,里面摆放着木制桌椅,还有一些在古代皇宫中才能看到的饰品,比方挂在门后的那副草书,上面就盖着张旭的印章。 楼兰王走到窗前,转身淡淡的说:“这就是我的寝宫,所摆放的这些古玩玉器,书画,都是真品。任何一件拿到外面,都能卖出天价。” 看着几排木架上摆放着的那些古玩玉器,高飞点了点头说:“嗯,我相信你说的都是真的不过,你晚上休息睡在哪儿呢,我怎么没有看到床?” 楼兰王没说什么,却走到一个摆放着古玩玉器的木架前,伸手在某个地方拍了一下。 然后,高飞就看到西边墙壁缓缓裂开一扇门,里面又是一个不小的空间,里面有一张打造精美的矮榻,上面垂着一床黑色轻纱,矮榻的里面,还放着很多黑色的瓶瓶罐罐,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你跟我来。” 楼兰王走进了她休息的地方。 高飞慢慢的跟了进去。 他一进去,就嗅到了一股子清香的味道,很好闻,比外面那个世界上最昂贵的香水还要好闻。 这间大概有一百平米左右的卧室内,除了那张矮榻,和很多瓶瓶罐罐外,就再也没啥东西了,显得很是空荡荡,墙上都没有悬挂什么。 楼兰王走到矮榻前,扭头对高飞说:“你现在可以脱掉衣服了。” 正打量那些瓶瓶罐罐的高飞,一下子愣住:“啥?你让我脱衣服?” 楼兰王点头:“对,脱衣服后,躺在矮榻上。” 咕噔一下,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 在很光棍的承认输了后,高驸马就做好了向一个鹤发童颜老娘们‘献身’的思想准备。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楼兰王竟然这样急不可耐,在他肋骨刚断裂的时候,就要他脱衣服,尽他当驸马的‘义务’。 看出高飞犹豫后,楼兰王语气里带有了不满:“怎么,你没听到我说的话?” “听到了。” 高飞回答:“可我现在身上还有伤,恐怕不能……” 不等他说完,楼兰王就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就因为你身上有伤,所以我才让你这样做!” 麻了隔壁的,这绝对是个变态! 高飞心里骂了句,冷冷的说:“我要是不脱呢?” 第363章 高飞败得心服口服! 高飞真没想到,他刚刚输给楼兰王,还没有来得及查看一下肋下伤势,那老娘们就迫不及待的让他脱衣服上床了。 高飞承认自己的人品超好,愿赌服输,尤其是铁屠三人还在人家手中。 如果没受伤的话,高驸马说不定就‘犹抱琵琶半遮面’半推半就的从了她了。 可现在,他肋骨疼的厉害,再加上心情不好,当然不想听从楼兰女王的吩咐了。 楼兰王对高飞的强硬,也懒得和他解释什么,攸地扑到他面前,抬手就抓住了他的脉门。 在决定反抗之前,高飞就做好了楼兰王对他用强的准备。 只是他没想到,这个老娘们的速度竟然这样快,快到他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觉得右手脉门一疼,浑身的力气瞬间消失了。 “看在你是驸马的面子上,那就有劳我来给你脱了。” 楼兰王咯咯娇笑中,左手袍袖一甩,在高飞胸口抚过,就松开了他的手腕。 脉门被松开后,高飞下意识的就要抬手反抗——但他却惊恐的发现:他却动不了了,整个身子都麻酥酥的,就像一根木头那样竖在那儿,呆呆的望着人家。 楼兰王双手一甩,黑色龙袍轻飘飘的飞起,准确的落在了门后的衣架上,再伸手摘下了头上的垂珠王冕,露出了一张狰狞的青铜面具,和被一身红色紧身胡服包裹着的窈窕身躯。 楼兰王身高约在一米七左右,双腿修长,细腰,胸前那对半圆——幸亏紧身胡服的料子看起来很结实,要不然肯定能撑破。 如果单看这具曼妙的身躯,一万个男人见了都得说这是魔鬼身材,然后再狐疑的问道:女王殿下,你胸前衬了什么东西,怎么可以这样鼓呢? 不过,她戴着那副狰狞的青铜面具,却破坏了这种美,让人感觉不寒而栗。 9月23号那天,高飞四人曾经在官方认可的楼兰遗址,观看过一副神奇的海市蜃楼。 在海市蜃楼中,也出现过一个戴着青铜面具的女子。 不过,那个女子戴的那个青铜面具,可比不上楼兰王戴着的这个瘆人。 更何况,海市蜃楼中的那个女子,在摘下面具后露出的那张脸,足可以迷倒全世界的男人,根本不是楼兰王所相比的。 高飞虽说全身酥麻,可嘴巴却能说话,当即冷笑一声:“呵呵,怎么,你要对老子玩霸王硬上弓?” 又是一声咯咯的娇笑声,从青铜面具下传来:“怎么,只许你们男人那样做么?” 想到在受伤的情况下,要被一个老女人逆推——高傲的高驸马羞愤嗨死,低声喝道:“你这个不要脸的老女人,快把老子放了,我要和你决一死战!” 楼兰王娇嗲嗲的声音:“驸马,我就算再放掉你,你仍然不是我对手的。” “你放开我!” “好,那我就给你一次机会。不过,机会只有一次!” 楼兰王冷哼一声,伸出带有黑色手套的右手,迅疾的在高飞胸前点了几下。 马上,高飞就觉得失去的力量,重新回归,当即大喝一声,也顾不得左肋疼痛了,飞起右脚冲着楼兰王心口踹去,快如闪电,力顶千钧。 “你不行的,咯咯!” 面对高飞的倾力一击,楼兰王咯咯娇笑,左手一抄猛地拖住了高飞右脚,不等他做出下一个反击动作,右手已经点在了他的右肋下。 然后,高驸马就觉得身子再次变得酥麻起来,就保持着高抬脚的动作,呆立当场,再也无法动一下,眼珠子倒是瞪的很大:“有本事,你别用邪术!” 楼兰王松开高飞的右脚,顺势一抬手,高驸马就斜斜的躺在了矮榻上。 居高临下的看着高飞,楼兰王淡淡的说:“驸马,你既然不懂就别乱说什么邪术,传出去会丢人的。” 高飞固执的反问:“这不是邪术,是什么?” “点穴。” 楼兰王傲然道:“你应该听说过点穴吧?” “点、点穴?” 高飞愣住:“你、你会点穴?世界上,真有这门神奇功夫存在?” 点穴,又称打穴,它的理论基础是中医的经络学说,中医学认为人体有十二经脉、奇经八脉,其上遍布穴位,常用者大约有360多个。 点穴有七种:斫、戳、拍、擒、拿、撞、闭。 点穴法中以指点啄为最常见,又有一指点、二指点,撮指点等等——只要看过武侠小说的人,都知道‘点穴’这个名词:某侠客低喝一声,伸手在坏人肋下等部位一点,坏蛋就会像高飞这样呆若木鸡无法动弹了。 不过,高飞却清楚,电视上那些大侠,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现实中根本没有人能做到,他闯荡江湖那么多年,也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高手。 可是,今天他遇到了。 听高飞问出这个问题后,楼兰王语气轻蔑的说:“点穴始终存在,只是你孤陋寡闻没遇到过罢了——怎么,驸马,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再给你解释一下。等解释清楚了,我可就要脱你的衣服了。” 高飞愣愣的望着那张狰狞的青铜面具,渭然长叹,闭上了眼:“唉,我没什么可问的了,你动手吧。” “看到你这样,我真有成就感呢,咯咯。驸马,只要你乖乖的,我会对你好的!” 楼兰王嗲嗲的一声娇笑,缓缓的坐在了矮榻上,戴着黑色手套的手指,轻巧的解开了高飞的衣服…… 窗外,有一片乌云飘来,把七个太阳同时挡住,光线一下子就暗了下来,仿佛也不忍心看到即将开始的残忍一幕。 —— 随着哗啦的铁皮摩擦声响,一束火把的亮光,从铁门上那个小窗口上透了进来。 接着,一个托盘就伸了过来,有人冷冷的说:“吃饭了。” 这是一间囚室,分内外两间。 外面的比较大点,约有十平米左右,地上铺了一些稻草似的东西。 里间空间小,也就四五个平米,除了角落中放有一个木桶外,就再也没啥东西了——哦,也不能说没别的东西,最起码还有一阵阵的臭味从木桶中传来。 外面是客厅兼卧室,里面就是卫生间。 披头散发的秦城城,蜷缩在东边的角落中,双眼紧闭,俏脸发红,呼吸有些沉重,身子偶尔还会轻颤一下。 像秦老师这样迷人的小少妇,出现这种状态一般都是在床上,好像在等待男人爱抚那样。 她身边的确有男人,而且还是两个男人,铁屠和叶心伤。 铁屠俩人盘膝坐在西边的角落中,背靠着墙壁,腰板挺得笔直。 看到托盘把三碗稀粥、三个干硬的黑馒头送进来后,铁屠长身而起,走到门后从小窗口看着外面那个黑衣人,淡淡的说:“我们需要一点退烧的药。” 秦老师当前有那种迷人的状态,不是发、发春,而是在发烧。 她发烧好几天了,开始是低烧,今天已经逐渐发展成了高烧,相信再拖延半天,就该说胡话了。 铁门外面那个黑衣人,对铁屠的要求听而不闻,只是盯着托盘上那的食物。 “唉,没有药的话,那来几碗清水,总可以吧?” 铁屠轻轻的叹了口气,把要求降低了。 清水虽然不是退烧药,但对于发烧的人,多少也起点作用的。 对铁屠的这个要求,外面的黑衣人倒没有拒绝,转身离开,不大一会儿,就用一个铁盆端来了一盆清水,上面还放了块还算干净的毛巾。 “谢谢了。” 铁屠道了一声谢,刚端下铁盆,托盘就缩了回去,接着咣当一声响,小窗口关闭了,囚室内重新恢复了黑暗。 铁屠端着水盆,默立不动的站了会,等眼睛适应了黑暗后,才走到东边角落前,蹲身把水放在了秦城城面前,低声道:“秦老师,你先醒醒。” 连续叫了好几声后,秦城城的身子才动了一下,张开了星眸,喃喃的问道:“高、高飞?” 铁屠抿了下嘴角,低声说:“秦老师,我是铁屠,不是高飞。” 想到高飞,铁屠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今天,是和高飞分开的第几天了?他是活着,还是已经—— 铁屠不确定高飞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他只能确定,高飞决没有逃出那个诡异的山洞。 时光倒流,那天在高飞忽然发现一个黑影,并大呼小叫着追上去后,紧随其后的铁屠和叶心伤俩人,也随后跟上了。 不过,因为担心后面会再出现敌人,所以铁屠俩人边追边注意身后,等他们追到高飞拐弯的那个地方时,却惊恐的发现——他们面前再也没有路了,而是一堵墙! 高飞,和那个黑影,都被那堵厚重的石墙隔在了另外的空间。 铁屠和叶心伤俩人,用枪用力敲打着石墙,高声喊叫着高飞的名字,但他们的喊声只在深邃的山洞中回荡,却始终没有听到高飞的回复声。 铁屠俩人当然知道,这堵墙其实就是一个机关,已经把他们和高飞隔开了。 无奈之下,俩人只好在山洞中快速奔跑,渴望能找到和高飞会合的道路。 可让他们失望的是,在他们没头苍蝇那样转了不知道多久后,不但没有找到高飞,俩人反而也失落入了别人的圈套,被互相隔离在了黑漆漆的山洞中。 接下来的几天内,铁屠和叶心伤俩人的遭遇,就和高飞差不多了:他们空有一身叱诧风云的本事,但却施展不出来,被那些飘渺的阴笑、秦城城的救命声,给耍的团团乱转,在连续几天的不眠不休后,只好放弃了抵抗。 再然后,他们就被人相继扔进了这间囚室,看到了早几天‘落户’在这儿的秦城城。 虽说铁屠俩人都为目前的处境担心,可在看到秦城城还算是安然无恙后,多少也有些放心了:那些人既然没有杀他们,这就表示他们还有利用的价值。 第364章 通天神殿! 铁屠和叶心伤这么牛叉的人,都被人家差点困死这些山洞内,最后只能失手被擒,就别说手无缚鸡之力的秦城城了。 那天秦老师掉进龙脉的出气口,就像坐滑梯那样滑下通道后,在即将摔入那个深潭时,却忽然又漏到了另外一股岔道中。 等她尖叫着滑倒在地上后,已经有两个黑衣人在恭候她大驾了。 接下来的结果根本没有丝毫悬念,娇嗲嗲的秦老师就像小鸡那样,被人家提到了一间囚室内,咣的一声关上房门,任由她喊破了喉咙,也没有人打理她。 别看秦老师成婚后的遭遇不咋样,可她一直生活在比较优越的环境内,啥时候遇到过当前的处境? 开始的那两天,秦城城不吃也不喝,只是一个劲的哭,每当人家给她送饭时,都会扑过去,哀求人家放掉她,她愿意拿出所有的积蓄来换取自由…… 对于秦老师开出的条件,人家自然是理也不理。 慢慢的,秦老师陷入了绝望中。 就在她以为很可能就这样死去时,铁屠和叶心伤来了。 当时秦城城正处在低烧的半睡半醒中,看到铁屠俩人后激动的差点脱光光了大跳艳舞――她以为这俩人是来救她的。 可是,当铁门再次无情的关上后,秦老师才知道这俩看起来很牛的哥们,也落到了和她一样的下场:成了人家的俘虏。 虽说自身安全仍然没有得到保障,但不管怎么说,秦老师总算有人陪伴了,再也不是一个人孤身面对黑暗了。 铁屠三人都以为,高飞也许很快就会被扔进来:他这个略通奇门遁甲之术的都没有逃出山洞,高飞凭什么能躲过这一劫? 不过,高飞却迟迟的没有被扔进来。 也正是因为高飞始终没有出现,所以铁屠三人心中才始终保留着最后一丝希望:只要不是全军覆没,只要高飞能活着逃出去,那么他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前来营救他们,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是兄弟之间相互的信任! 这点飘渺的希望,成了三人的精神支柱。 可惜的是,经过连番的惊吓,秦城城的低烧逐渐转为了高烧,而外面那些黑衣人,却又不给她提供药物,所以铁屠只好退而求其次,要来了一盆清水。 喊醒了秦城城,听她问起高飞后,铁屠心中发苦,说他不是高飞。 秦城城刚睁开眼时,眼眸在黑暗中曾经泛起一丝亮光。 但在得知眼前的人不是高飞后,这丝亮光又迅速消失了,声音嘶哑的问道:“铁屠,还、还没有高飞的消息吗?” 铁屠摇了摇头时,走过来的叶心伤说话了:“秦老师,有时候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所谓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这句话,秦城城很明白:这证明高飞还没有被抓住,他肯定是在想方设法的营救大家。而那些人只关着他们却不做理会,相信也是用他们来牵制高飞的。 “是啊,他肯定会来救我们的。” 秦城城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呼出的气息都带着炙热,加重了语气:“肯定会!” “对,他肯定会的。秦老师,先擦把脸吧,你得坚持下去,一定得坚持。” 叶心伤把毛巾在水中涮了几下,拧了一把,搭在了秦城城的额头上。 清凉的毛巾,让秦城城精神稍微一振,低声说了句谢谢。 铁屠端来了一碗稀粥。 别看他刚见到秦城城时,对她就带有一种反感,但当大家落到如此处境内后,他却完全改变了对她的态度,连说话的声音都是那么的柔和:“秦老师,喝点稀粥吧,要不然你没法抵抗高烧的。” “我、我真的不想喝,什么也不想。” 秦城城缓缓摇了摇头后,忽然低声哭泣了起来:“铁屠,叶心伤,我、我想高飞,我想家了。” 正要再劝说秦城城吃饭的铁屠,身子猛地一震,一种从没有过的羞辱,使他几乎把钢牙咬碎。 秦城城的这句话,就如一把钢刀,狠狠刺在他心口,把他男人的尊严践踏的体无完肤! 身为九龙王中自负的青龙,竟然在和赤龙、紫龙联手的情况下,都保护不了这个女人――这,肯定是他此生中遭受的最大耻辱! 铁屠没有再劝秦城城吃饭,呆立半晌后,忽然猛地一甩手,把那碗稀粥连同黑色瓷碗,都狠狠砸在了铁门上。 咣的一声大响中,铁屠快步走到了铁门后,右手攥拳,狠狠击打在了铁门上,嘶声吼叫:“来人,来人!” 就像一头咆哮的雄狮那样,铁屠用力捶打着铁门,丝毫不顾手指关节被铁门撞的鲜血淋漓,只是大吼来人。 哗啦一声,那个只供一个瓷碗出入的小窗口,别人打开。 一张背光的脸上,那对蓝汪汪的眼睛死死盯着铁屠,阴声道:“你要做什么?” 铁屠霍然转身,嘶声吼道:“放那个女人走!我可以为你们做任何事!!” “我也是,只要你们能让她安全回到内地。” 叶心伤,也走了过来,说话的声音虽然不高,可却带着无比的坚定。 外面那个黑影;冷冷的望着他们,片刻后哗啦一声拉上了窗口。 铁屠抬脚,重重踹在铁门上,暴喝道:“回来,你特么的给我回来!!” 接着,就是连续的用拳头捶打,空气中的血腥气息,越来越浓厚。 “回来!” 当铁屠聚集全身力道,狠狠一拳砸在铁门上时,叶心伤抓住了他的胳膊,哑声道:“老铁,先冷静一下,我们千万不能暴躁,那样秦老师会感觉更加无助的。” 铁屠呆了一下,沉重的点了点头。 叶心伤说的没错,现在他们俩人就是秦城城的依靠,如果他们丧失理智的话,她就会感到彻底的绝望。 铁屠松开鲜血淋漓的右手,转身刚要走到角落中去,就听到身后铁门外面传来了喀嚓一声轻响。 铁屠霍然转身,就看到铁门被拉开,火把的亮光马上挤了进来。 因为长时间处在黑暗中,铁屠三人在火把下眼睛都本能的迷了起来。 等铁屠双眼适应了当前的光线后,才放下挡在眼前的左手,然后就看到门外站了好几个黑衣人,最中央的那个身材魁梧,脑袋上戴着高高的帽子,脸上蒙着黑纱,黑纱连眼睛也遮住了。 一群见不得人的东西! 铁屠心中暗骂了一声,对叶心伤使了个眼色,双拳紧攥着,一步一步的走出了囚室。 囚室的外面,是个不算太长的通道。 通道就像内地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所挖的防空洞,两侧洞壁上都插着火把,顺着一些黑石台阶蜿蜒通向别处。 铁屠在给叶心伤使眼色时,就打定主意让他好好保护秦城城,他要把这几个黑衣人干掉――说什么也得干掉这些黑衣人,哪怕是死,也强过守着一个哭泣的女人坐牢。 为首的黑衣人好像知道铁屠心中是怎么想的,在他即将暴起之前,抢先说道:“我有高飞的消息!” 如果把此时的铁屠比作是个气球,那么黑衣人的这句话,就是一根银针,一下子刺穿了气球,让铁屠刚提起的那口丹田气息给泄了,急声问道:“他在哪儿!?” “你们跟我来。” 为首黑衣人却没有回答铁屠,而是转身就走。 扭头和搀扶着秦城城的叶心伤对望了一眼,铁屠没有丝毫犹豫,大踏步的跟了上去:哪怕这个黑衣人是在骗他,骗他跟着去地狱,他也觉得要比呆在囚室中面对秦城城好很多! 在另外几个黑衣人的押送下,铁屠和叶心伤左右搀扶着秦城城,跟着为首黑衣人,顺着黑石台阶蜿蜒向上,走了足有十几分钟后,才来到了一扇门前。 “跟我来。” 黑衣人脚步顿了顿,扭头又说了一句,当先走进了门里面。 事到如今,铁屠三人也没啥可选择的余地,毫不停留的走进了那扇门,然后愣住。 这是一座无比宽敞的大殿。 确切的说,是一座有黑色巨石砌成的神殿! 神殿至少得有三十米的高度,采取的是华夏最传统的上圆下方建筑风格。 所谓的上圆下方,那是古代建筑的标准风格。 古人以为,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屋顶代表着苍穹,地基代表着大地。 这座神殿也是这样,足有数千米的神殿中,总共有十二根粗大的黑色立柱支撑,那十二根立柱上,分别刻着老鼠、老牛和老虎等,就是十二生肖。 神殿的最北方,是一座高大的黑色巨石雕像,几乎和屋顶一样高。 雕像不是人,最起码下半身不是人,而是一个人头蛇身的怪物。 按照世俗眼光来看,这是一条美女蛇:她的身子盘旋着,呈不规则的螺旋状蜿蜒向上,腰身之上却逐渐变成人形,高耸丰满的胸膛,修长的脖子,那张美到极致的脸面正俯视着下面,一双眼睛却发出了红殷殷的光芒,随着火把火焰的闪烁而跳跃,仿佛是活了那样。 美女蛇的嘴角,戴着一股子神秘的笑,给人一种无论在躲在哪个角度,她都在看着你的错觉。 在这尊巨大的雕像前面,还有许多真人大小的小雕塑,期间有人类,也有动物,和飞禽,怕不是得有数十个之多,围绕在雕像底座前,神态各异,跃跃如生。 再向下,则是一张巨大的长香案,最中央位置摆着一个大香炉,里面插着三炷通天紫檀香。 至于神殿的四周,则是一幅幅突出来的浮雕,其中有盘古开天、夸父追日等画面,线条流利,气势磅礴,一看就知道出自雕刻大家。 置身于这座大殿中,铁屠三人都觉得自己很渺小。 尤其是在和蛇形美女眼睛对视时,他们竟然有了种要跪下来膜拜的心神恍惚。 铁屠用力一攥拳,指关节上传来的疼痛,让他精舍一振,沉声问那个背对着他的黑衣人:“高飞呢?” 第365章 一夜到天明! 黑衣人缓缓转身,答非所问:“这,就是我楼兰王国的通天神殿。我,就是这座神殿的大祭司,我叫拓拔千钧。” 看着拓拔千钧脸上的黑色轻纱,铁屠再次沉声问道:“高飞呢?” 拓拔千钧淡淡的说:“他现在已经不再是单纯的高飞了。” 叶心伤眉头皱起:“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拓拔千钧声音冷淡的回答:“没什么意思,我想告诉你们的,从此之后,我们就不再是敌人了。” 铁屠向前跨了一步时,叶心伤也相应的走了一步,俩人隐隐对拓拔千钧形成了两面夹击形式后,铁屠才问:“究竟是什么意思?” 对铁屠俩人所表现出的敌意,拓拔千钧毫不在意,只是按照他的说话节奏说:“高飞,已经成为我楼兰王国女王殿下的驸马了。” “高飞成为楼兰女王的驸马了?” 铁屠,叶心伤,包括脑子有些昏沉的秦城城,听拓拔千钧说出这句话后,全部木楞当场,眼睛睁得老大。 拓拔千钧点了点头:“是的,在几个时辰前,高飞已经嫁给了女王殿下,成了本国的驸马……”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秦城城忽然尖声打断了他:“不、我才不相信,他怎么会当你们女王的驸马?他心中早就有心仪的女孩子了,怎么可能――” “秦老师,你先冷静一下。” 铁屠抬手,拉住要冲向拓拔千钧的秦城城,沉声说道:“是不是唯有高飞做你们女王的驸马,你们才肯放掉我们三个?” 拓拔千钧更正道:“是你们四个。” “我们四个?” 铁屠一愣时,就看到有两个黑衣人,抬着一个担架从大殿后方走了出来。 担架上,躺着个干瘦的老头,左腿和右臂,甚至脑袋上,都打着绷带,正是抢先一步进入鬼沙的老刘。 在还没有找到入口时,铁屠等人在外面发现了老刘那俩死状凄惨的同伴,和他留下的那一地子弹壳,本以为他肯定也遭到毒手了,没想到竟然在这儿看到了他。 虽说铁屠三人和老刘之间没啥交情,但大家毕竟都是来自外面的世界,更何况当场在秦城城遇到打不死的灵蜥时,还曾经献出白鸽来着。 所以呢,当看到活着的老刘后,铁屠三人眼里都闪过了一丝意外的惊喜。 同样,看到铁屠他们后,老刘也是激动万分,挣扎着从担架上抬起脑袋,嘶声道:“嗨,我们又见面了,真好!” “本来,根据楼兰王国的祖制,任何擅自闯进王国的人,都将遭受万蛇吞噬之苦,但你们的运气比较不错,我们的女王殿下喜欢上了高飞,要娶他为本王国的驸马――” 等抬着老刘的担架被放在地上后,拓拔千钧用淡然的语气,简单把事情的经过叙说了一遍,末了才说:“就是因为高飞成了女王的驸马,而你们都是他的朋友,所以你们才没有遭遇那种悲惨的命运。” 拓拔千钧说完后,铁屠三人很久都没有吭声。 他们真没想到,此行的最终结果竟然会是这样:就在大家以为要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丧命时,高飞竟然摇身一变成了楼兰王国的驸马爷了! 这个结果,让铁屠三人感觉像是在做梦。 甚至,就连做梦也没想到,最终竟然会是这个结果。 唯有老刘,好像明白了什么,眼里浮上了激动的欣喜。 很久后,秦城城才喃喃的问道:“高飞、高飞是被迫做驸马的吧?只是为了救我们几个。” 拓拔千钧低低冷哼一声:“哼,什么叫被迫?他能够获得女王青睐,成为本朝的驸马爷,那是他几辈子才修来的缘分――但不管是被迫还是别的,总之你们的小命是保住了。” 这时候,老刘急促的问道:“那,什么时候才能放我们离开?” “最迟在明天午后,因为楼兰王要在明天渡过一个劫――算了,和你们说了也不懂。” 拓拔千钧到这儿时,眼神中有了明显的担忧,随即抬起右手挥了一下。 马上,某根黑色立柱下面,就闪出了俩个黑衣人。 拓拔千钧吩咐道:“给他们重新安排客房,再让郎中来一下,为这位夫人看病。” 顿了顿,他看向了铁屠三人,冷冷的说:“几位,我希望你们安心在客房中修养,千万不要随便走动,因为每隔两个时辰,万蛇就会遍布整个神殿,希望你们不要害了自己。” 铁屠张嘴,刚要说什么,就看到又有两个黑衣人,从神殿后方抬着一个担架走了过来。 这俩人和看守铁屠三人的黑衣人不同,是两个光头和尚,只是穿着黑色僧袍。 这俩人是不是和尚,铁屠根本不关心。 他关心的是,这俩和尚抬着的担架上,不是人,而是一堆――白色的人骨! 这人骨,是新鲜的,上面还带着丝丝肉末和血腥。 看到这些东西后,秦城城赶紧闭眼垂首。 两个黑袍僧人看到拓拔千钧在场后,赶紧快步走了两步,放下担架合掌施礼:“启禀大祭司,这五个人已经在万蛇窟中受刑完毕,我们正准备把他们扔在外面沙漠中,警告那些胆敢擅自进入鬼沙区域的人。” 拓拔千钧微微点了点头:“嗯,他们临死前,都说了些什么?” 一个和尚回答:“他们嘴硬的很,在被放进万蛇窟后,仍然不肯说出来历,直到其中俩人三人丧命后,其中一个才说他们是奉命前来追踪几个人的,没想到只是误入圣地。” 拓拔千钧又问:“他们要追踪的人,应该是驸马一行人吧?” 和尚回答:“是。” 追踪我们的人――铁屠和叶心伤相互对望了一眼,忽然明白这五个已经变成白骨的人是谁了。 当初在从巴音自治区坐大巴前往三棵柳时,铁屠等人都敏锐察觉到,坐在大巴车最后面的那五个年轻人,应该不是一般人。 不过,自从铁屠他们从三棵柳跟着老安利乘坐骆驼进入沙漠后,就再也没看到这五个人。 后来,更因为一系列的危险,他们也就彻底忘记了这五个人。 但他们说什么也没想到,会在这儿看到这五个人――的白骨。 看来,他们始终在暗中追踪铁屠等人,在高飞他们先后进去通道后,他们也跟了进来。 只是,铁屠等人,包括老刘的运气还算不错,到现在还活着。 看了眼铁屠等人,拓拔千钧又问:“他们是奉了谁的命令?” 和尚回答:“说是一个叫秦紫阳的女人。” 听和尚这样说后,叶心伤蓦然一惊,失声叫道:“秦紫阳?他们是紫阳的人!?” “唉。” 铁屠微微叹了口气,拍了拍叶心伤的肩膀。 他知道,叶心伤在得到这个消息后,对秦紫阳的做法更加伤心,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导他。 拓拔千钧才不理会叶心伤,只是吩咐俩和尚:“后天,你们一定要守好入口――但愿,那天不会出现六十年前的情况。” 铁屠的眉头微微皱起:后天是什么日子?六十年前,又发生过什么情况? ―― 高飞在水儿家换衣服时,只是在外面套上了红色锦袍,穿上了粉底踏云状元靴,其实里面还是他那身迷彩服。 迷彩服也很干净,水儿曾经仔细替他浆洗过一遍了。 楼兰王咯咯娇笑中,戴着黑色轻纱手套的手指,灵巧的翻动着,不一会就把高飞的红色锦袍,里面的迷彩服上衣,蓝色背心都脱了下来,露出了高驸马那身不胖,但肌肉却很结实的上身。 “哟,没想到你表面看起来干巴巴的,身上还是有点货色的嘛。” 楼兰王轻佻的用手指,在高飞胸膛上画着圈圈,那双面具下的明眸中,闪烁着‘见猎心喜’的光彩。 高飞觉得,楼兰王的手指就是一条蛇在他身上爬,让他很不舒服,但却偏偏无法动弹,索性不再理会,笑嘻嘻的说:“嘿嘿,其实我最大的货色,藏在裤裆里呢,希望你看到后,会露出惊讶或者恐惧的狂喜,那样我才会有成就感的。” “我可不能狂喜,因为我有个习惯,太喜欢的东西就会据为己有。” 楼兰王右手轻轻抚过高飞胯间,声音娇嗲嗲的让他觉得反胃:“我怕,我会用刀子把它割下来,日夜都随身携带的。” “曹!” 高飞骂了一声,很光棍的嚷道:“别尼玛的墨迹了,想要什么赶紧的,省的让哥们在这儿苦等!卡姆,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对高飞的胡说八道,楼兰王只是咯咯娇笑。 就在高驸马以为这变态老女人要解开他腰带时,却看到她站起身走到了矮榻后面。 因为穴道被点住,高飞脖子根本不能扭动,看不到她在捣鼓什么,但却能听出,她好像在摆弄那些坛坛罐罐。 接着,一股子带有薄荷气味的药香,就钻进了他鼻孔中。 工夫不大,就看到楼兰王捧着一盘黑色的药膏,出现在了矮榻前。 望着楼兰王手中的黑色药膏,高飞忍不住的问:“这是什么东西啊,气味这么好闻。” 楼兰王缓缓坐在矮榻上,用手指挑起一点黑色药膏,声音腻的好像要钻进人的骨子里:“这就是古代西域三十六国王室药品中,最有名的‘一夜到天明’。” “一夜到天明?” 高飞愣住:“这名字怪怪的,到底是啥意思――啊,我、我明白了,这是春药!” 一夜到天明,这几个字听起来很浪漫,就好比某首古诗中的那句‘一夜东风人万里’,形象,在不知不觉中就能把人引导进了某个高雅的境界。 但当这个名字代表着某种春药后,意思就完全改变了,只能代表某人被迫抹上这种药膏后,只能趴在某个老女人的身上,无休无止的做着那最为快乐的活塞运动,不到天明不停歇! 沃曹,这绝对是那种药中的极品,色界业人士最为渴望的灵丹啊! 搞清楚这个药名所代表的含义后,高驸马的小脸刷的惨白,震惊的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第366章 我要《安归经》! 为了拯救落入魔窟的铁屠、叶心伤和秦城城三人,高飞在打赌赌输了的情况下,可以履行他的诺言,嫁给眼前这个有着少女声音的老女人。 甚至,在很可能被迫逆推时,他也做好了思想准备:就当是被狗子咬了一口罢了,奈何? 但是他说啥也没想到,楼兰王不但要对他玩霸王硬上弓,而且为了尽兴,还拿出了一夜到天明这种绝品来给他用! 这,这摆明了要让他精尽人亡啊! 瞬间,万丈怒火平地起,高驸马那张英俊的小白脸都扭曲了,嘶声骂道:“臭女人,不要脸的老娘们,你敢对老子用这种东西,我特么的弄死你!” 楼兰王根本不理睬高飞的破口大骂,只是娇笑着说道:“有本事你现在弄,你要是弄不死我,那你就不是男人。” “我……” 高飞哑口无言:是啊,现在就算他怒火万丈,恨不得把眼前这个老女人活刮了,可这有什么用处,他连脚趾头都没法动一下的。 “驸马,你还是乖乖躺着享受吧,别生气,生气伤肝,我会心疼的。” 楼兰王娇嗲嗲的说着,用把挑着药膏的那根手指,放在了高飞肋下受伤的地方,轻轻涂抹了起来。 咦,她怎么在我这儿抹药? 难道这一夜到天明和别的春药用法不同,是根据某个穴位来传递能量的? 就在高飞为楼兰王的动作感到莫名其妙时,一阵凉飕飕的舒适感,从受伤的肋下传来,疼痛感瞬间就消失了一大半。 猛地,高飞终于明白了过来:这根本不是春药,而是疗伤圣药,是专门治疗骨折的! 原来,是我误会了这老女人。 高飞看着给他仔细涂抹药膏的楼兰王,多少有了点羞愧的意思。 尤其是想到刚才自己怕怕的样子,脸蛋都有些发红了。 这时候,楼兰王说话了,淡淡的声音:“是不是感觉好多了?” “嗯。” 高飞回答:“不是好多了,是好的太多了,一点都不疼了――这究竟是什么药膏,药效这样快。” 楼兰王倒是没有隐瞒什么,坦言相告:“这是楼兰王室自古相传的黑玉断续膏……” 高飞啊的一声,打断了她的话:“啥,这就是黑玉断续膏?” 楼兰王动作一楞:“咦,你知道这种外伤圣药?” 高飞喃喃的说:“算是知道吧,以前在书上见到过。” 楼兰王眼神猛地一闪,沉声问道:“什么书!?” 黑玉断续膏,乃是楼兰王室珍藏的不传之秘,除了楼兰王本人外,就连其他王室成员都无权知道的,可高飞却知道,还说是从书上看到的。 马上,楼兰王就联想到了《安归经》。 可高飞的回答,却大大出乎了她的预料:“是一本武侠小说,名字叫做《倚天屠龙记》,你看过没有?” 《倚天屠龙记》,是金庸大侠的代表作之一,在世界华人圈内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书中就有黑玉断续膏:话说武当派开山祖师张三丰的一个徒弟,得到屠龙宝刀后向武当山赶去时,却被敌人捏碎了四肢关节,成了一个废人。 张三丰费尽心机,也没有成功接上徒弟被捏碎的骨头――后来,本书的主人公张无忌,才在偶然的机会中得知,要想师叔康复,只能从蒙古郡主赵敏那儿,求得一种外科疗伤圣药。 这种药的名字,就叫黑玉断续膏。 高飞以前是就是金庸迷,对金大侠每本书中的主要故事情节都透彻的很,所以在楼兰王说出黑玉断续膏的名字后,马上就想到了《倚天屠龙记》。 “《倚天屠龙记》?” 楼兰王一愣,摇头说道:“我没有看过。你和我仔细说说,里面是怎么描述这种药膏的。” 高飞也许会忘记老师教给他的‘1+1=?’,可绝不会忘记那些经典武侠小说中的故事情节,于是就把从书上看到的那些,简单说了一遍。 “咯咯,原来是这样啊,倒是把我吓了一跳,我还以为王室圣药流传出了呢。” 搞清楚这一切后,楼兰王抬手捂住了青铜面具的嘴部,发出了咯咯的娇笑声。 看着这张可怕的面具,听着这银铃般的娇笑声,高飞忽然问道:“你是不是很年轻?” 楼兰王笑声骤然顿住,接着淡淡的说:“我今年已经七十一岁了,年龄大的可以当你老奶奶,你说我年轻还是不年轻?” 也许是因为楼兰王给自己疗伤,心中多少有些感激她,所以高飞的语气也柔和了许多:“你别扯淡了,如果你真这么大的话,为什么你的头发还这样黑呢?” 楼兰王冷笑:“哼哼,王室内既然有疗伤圣药黑玉断续膏,为什么就没有让头发变黑的秘方呢?” 高飞想了想,同意道:“嗯,你说的也很有道理。毕竟你是女王,一国君主毕竟得由德高望重的老人来承当――哎,对了,我能不能看看你的真实相貌?” 楼兰王断然摇头:“不可以,因为你在打赌打输了时,我就曾经告诉过你,你是没机会看到我庐山真面目的。至于你把我想成是老太婆,还是小女孩,我都不在意,反正我只要能看到你就是了。” “我靠,你这样做也太霸道了……” 高飞很生气,正要对她晓之以理时,楼兰王左手一晃,在他脖子上点了一下。 然后,高驸马就觉得眼皮子一沉,缓缓闭上了眼,沉沉的睡了过去。 点了高飞的睡穴后,楼兰王盯着他看了很久,才微微叹了口气,摘下了脸上的青铜面具,露出了她那张根本不是人的极美脸庞。 轻轻抚摸着高飞的面颊,楼兰王轻声说:“高飞,如果找不到全套的《安归经》,我会在我临死那天,才能让你看到我的样子――其实,在秋分那天,你已经见过了的。” 高飞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了,窗外的天上,依旧挂着七个明晃晃的太阳,已经换上一身白色长袍的楼兰王,正坐在矮榻前面不远处的一个蒲团上,双手捏着个奇怪的决,放在盘起的双腿上,一动不动,就像一尊雕像。 高飞试着活动了一下身子,他可以自由的活动了。 而且,如果不是刻意的去感受,他竟然忘记了左肋下的疼痛。 这让他很吃惊:没想到黑玉断续膏这样管事,这才睡了一觉的时候,断了的肋骨好像就好了!如果要是成批量的生产―― 想到这儿后,高飞忽然激动了起来:看楼兰王这里有这么多瓶瓶罐罐,相信不止只有黑玉断续膏这一种妙药,如果能够知道这些药的配方,再批量生产,那想不发财都不行啊! 就在高飞琢磨着,该用什么办法才能打动楼兰王,让她心甘情愿的拿出这些妙药的配方时,却听到她淡淡的问:“你醒了?” “昂,醒了。” 高飞慢慢坐了起来,试着活动了一下左臂,胳膊刚抬起,就牵动了断了的肋骨,隐隐有疼痛传来,但不是很疼。 楼兰王好像知道高飞在检验伤势的恢复程度,再次淡淡的说:“黑玉断续膏虽说神奇,可也得需要一定的时间,你的伤势才能彻底复原。” 高飞问道:“那得需要多久?” 楼兰王回答:“根据你的体质,再有两天就差不多了。但要完全康复,还得需要七天以上。” 在民间,有‘伤筋动骨一百天’的说法。 可楼兰王却说,只需七天,高飞断了的肋骨,就能康复如初始了。 如果是以前,高飞肯定会笑骂:扯淡,真以为这是神药呢? 但现在,他却不能不信了,因为这是他的亲身感受。 “哦,我知道了。” 高飞抬腿走下了矮榻,来到那些瓶瓶罐罐前,好奇的掀开盖子,试着挨个的闻。 楼兰王也没有管他,仍然保持着静坐的姿态。 这些药罐内装着的药物,气味有得清香,有得辛辣,还有的是恶臭,差点把高飞熏个跟头。 但不管是哪一种,高飞都知道这些药膏足够珍贵,和神奇,于是就指着一个罐子问:“这里面的药膏是做什么的?” 楼兰王回答:“那是修补疤痕的。” “这个呢?” “那是去皱纹的。” “这些药丸呢?” “这个是天堂,第一奇毒。” “吓,那你可别拿错了――这些红色面面呢?” “补血的。” 在数十个坛坛罐罐前,高飞充分发挥了他的不耻下问,逐个问这些药物的效用。 楼兰王倒是耐心的一一回答:“这些药物中,大部分都是美容的。” “美容的?” 高飞眼珠一转,问道:“效果怎么样?” 楼兰王没有回答效果怎么样,却问道:“你是不是想从我这儿得到配方,到外面去卖?” 高飞被说中心事后,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却坦然说道:“不错,我的确有这个想法,毕竟外面最好挣的钱,就是女人的钱……” 他还没有说完,楼兰王就打断他的话:“你觉得,我会把配方告诉你吗?” “我觉得吧……” 高飞正琢磨着该怎么说服楼兰王时,却听她又淡淡的问:“就算我告诉你,可你这辈子还能离开这儿吗?” 听她这样问后,高飞愣住,很久后才兴趣缺缺的走到矮榻前坐下,低声说:“嗯,你说的也对,你绝不会放我走的。毕竟我这样的青年才俊,可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任何一个女人都想独霸。” 楼兰王能听出,高飞虽说是在自吹自擂,但语气中的确透着绝望。 尤其是看他眼神黯淡后,心中忽然有点不忍,忍不住的说:“其实,只要你肯答应我做一件事,我不但会把这些配方告诉你,而且还会放你走的。” 腾地一声,高飞就从矮榻上蹦了起来,急迫的问道:“你说,需要我做什么!?” 楼兰王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我要四本《安归经》。” 第367章 高飞的阴谋诡计! 被人家举手间点了睡穴呼呼大睡一觉后,高飞想通了一个道理:在这个逆天的楼兰王面前,他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倒不如潇洒面对现实,免得被人家看扁了。 高驸马可以允许别人打到他,却不想被人看不起。 所以他在醒来后很快就调整好了状态,装作大家是朋友的样子,一脸的轻松,直到楼兰王忽然告诉他说,只要他答应她一件事,她就会放他走,带着这些灵药的配方。 能够离开好像神秘的楼兰王,离开这个有着七颗太阳的诡异地方,绝对是此生中最大的愿望,于是他一脸激动的问人家,需要他做什么。 楼兰王回答的很简单,她要《安归经》,四本《安归经》。 高飞一下子呆住,喃喃的说:“《安归经》,你、你也要《安归经》?” 因为一本《安归经》,就已经让很多人死去,让秦紫阳主动跑来投怀送抱,让――让很多很多人的人生轨迹,都发生了变化。 一本《安归经》就闹出这么多事儿了,更何况是全套的四本? 而无所不能、富有天下、神秘诡异的楼兰王,竟然也要《安归经》! 那四本《安归经》内,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楼兰王轻轻颔首:“是的。只要你答应我,能够为我找到四本《安归经》,我就会放你走。你走时――包括我,还有那个水儿在内,你想带走什么,就带走什么。” “你知道我和水儿的事了?” 高飞心中一惊,正要说什么时,却又忽然用手拍向了腰间。 在来塔克拉玛干沙漠之前,高飞曾经把那本褐红色封皮的《安归经》,用胶带紧紧缠在自己身上的,可谓是最为贴身的携带。 不过,自从进入鬼沙区域到现在,他遭遇到了太多事情,以至于忘记自己还携带一本书了,等楼兰王提到需要四本《安归经》时,他才想起这事。 高飞的手拍到右肋下:那边很平整,经书早就不在了。 昨晚高飞‘睡觉’之前,是楼兰王给他脱的衣服。 当时,他正羞愤难当――压根就没想到经书的事。 现在才想起来,经书却已经不见了。 “是你拿走了吧?” 高飞一摸肋下发现书没有了后,刚说出这句话,就看到楼兰王从身下拿出了那本书,扬了扬:“书在我这儿。” “还我!” 高飞的第一反应,就冲上去夺那本书,速度很快,一般人根本躲不开。 可惜楼兰王不是一般人,在扑过来的高飞右手即将碰到经书时,手一晃,就让他扑了个空,一下子栽倒在了她怀中。 一股子好闻的幽香气息,马上就钻进了高飞的鼻孔。 同时,他也真切感受到,楼兰王的胸部那叫一个弹性十足,根本不像老太太。 高飞一楞,正要做出下一个反应时,却觉得肋下一麻,全身的力气就像退潮那样,刷的散去,身子软软的瘫在她腿上,再有无法动弹一下。 他知道,在不知不觉间有着了楼兰王的道,被他点穴了。 说实在的,傲入高驸马这样的奇男子,接二连三被一个老女人制伏,这绝对是让他宁死也不愿意接受的现实。 可现实就是现实,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无法改变这个现实。 难道我真的无法挣开她的魔掌? 高飞死死盯着黑色地板,仿佛再一次心灰意冷,可他的眼珠子却在飞快转动着。 这时候,楼兰王说话了,轻轻的叹了口气,用苍老的声音说:“唉,傻孩子,在我面前,你最好要学会冷静。如果你一旦惹恼了我,你的那几个朋友,呵呵,很可能就会有危险了。” 高飞默不作声。 楼兰王又说:“我知道,你这样看重这本经书,无非是因为它能引导你找到楼兰,找到藏在里面的惊天宝藏――可是你想过没有,你现在已经来到楼兰了,并且成为了驸马,无论想要什么,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又何必再和我争夺这本书呢?” 高飞还是默不作声。 楼兰王轻轻咳嗽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要这四本经书,是因为别人能从这四本经书内找到能颠覆楼兰、夺取楼兰的办法,所以为了我的十数万子民着想,我绝不会再让别人看到这四本经书――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高飞仍然是默不作声。 楼兰王有些奇怪了,声音重新恢复了娇嗲嗲的样子:“驸马,你怎么不说话?哦,我知道了,你这是在责怪我不该点你的穴道,伤害你男人的自尊心。抱歉了,我的小驸马,是我欠考虑,我向你道歉。” 楼兰王说着,在高飞身上点了一下。 高飞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从她身上爬了起来,也没有看她,径自回到矮榻前躺下,蜷缩着身子背对着她说:“有两件事我要告诉你,第一,我根本不知道其它三本经书在哪儿,就算知道,我也没把握能为你拿到。第二,你什么时候才能放我朋友走?” 就像在看一个闹情绪的孩子那样,楼兰王眼里闪过一抹笑意,回答:“第一,我不是让你自己去拿那本书,适当的时候,我会帮你。第二,等你伤势稍微好一点后,我就会带你去见你的朋友,放他们走。” “哦,我知道了――我困了,要睡觉。我在睡觉时,不喜欢别人看着我。” 高飞淡淡的说完后,就扯过毯子,蒙住了自己的脑袋。 盯着他看了片刻,楼兰王就像被一根绳子拽着那样,攸地就长身而起:“好吧,那你先休息,我去让人准备早膳,就在这儿用膳吧。” 高飞没吭声,就像睡着了那样。 楼兰王眼神中带有好玩笑意的摇了摇头,袍袖一摆,转身走了出去。 楼兰王出门后轻怕了一下手掌,一个太监就鬼魅般的出现了:“女王殿下,早朝时间到了。” “嗯,吩咐御膳房,做几个精致的菜肴,送到寝宫来。” 楼兰王嘴里淡淡的说着,片刻不停的走向了楼梯。 估计楼兰王走远了后,高飞才掀起脑袋上的毛毯,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屋顶,脑子里却在飞快的转动着:该用什么样的办法,才能搞定楼兰王,胁迫她放掉自己呢? 高飞从来都不觉得他是个君子,因为真正的君子都是沙比,最大的缺点就是不管做任何事,都讲究个光明磊落。 高飞却觉得,只要能达成自己的目的,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可以,只要内心无愧就行了,没必要为了所谓的光明磊落,就再这儿吃瘪。 所以,在确定自己动武根本不是楼兰王那老娘们的对手后,高驸马就不再考虑硬来了,决定要智取。 也唯有智取! “该怎么办呢,用美男计?还是苦肉计?” 就在高飞苦苦思索三十六计中,哪一条计策最为管用时,就听外面寝宫内传来太监的低语声:“女王殿下说了,把早膳放在这儿就行――都小心些,别惊动了驸马。” 听到这儿后,高飞眼睛忽然一亮:有了! 不大的工夫,几个负责送膳的太监轻轻的退了出去。 等他们一退出去,高飞腾地从矮榻上翻身坐起,也顾不得肋下有伤了,一个箭步就蹿到了那些瓶瓶罐罐面前。 楼兰王‘闺房’内的坛坛罐罐中,大部分都是美容的,养身的,但也有几种,却是毒药。 高飞记得很清楚,最靠近窗口的那个小坛子里,装得就是楼兰王国第一奇毒:天堂! 高飞搞不懂楼兰王为什么要把毒药也放在这里,不过现在他才不会关心这个问题,只是觉得这是冥冥之中,老天爷在帮他。 小心翼翼的,高飞从那个坛子中拿出几粒药丸,放在鼻尖轻轻嗅了一下。 就像有毒的蘑菇大部分都艳丽非常那样,这所谓的第一奇毒也带有香气,就像爆豆的香气,让人忍不住想抓一把塞进嘴里。 “四颗够不够?还是再来三颗吧。” 又拿了几颗天堂药丸后,高飞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寝宫内。 寝宫的门已经关上了,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高飞施施然的坐在了矮几面前,打量上面的几个菜。 菜肴不多,总共三个,其中一个是汤,看来楼兰王很节俭,不像书上所说的那些古代帝王一样,吃顿饭就够老百姓混好几辈子的了。 三个菜中,有一盘是鸭舌、一盘牛筋,第三个盘子里,却摆放着一条高飞叫不出名字来的鱼,模样虽然丑陋,但肉质却很细腻。 那盆汤的表面上,漂浮着银耳、枸杞、莲子等东西:这应该是很受女孩子喜欢的银耳莲子汤了,具有排毒养颜的功效,楼兰王虽说是个老女人了,可同样会喜欢。 “就是你了。” 看着这盆银耳莲子粥,高飞得意的笑了笑,把手里捏着的七颗天堂药丸,都放了进去,又拿起象牙筷子搅了起来。 就像往常那样,楼兰王的早朝时间很短,也就大半个时辰吧,就回到了寝宫内。 看了眼摆在矮几上的早膳,楼兰王眼里闪过一丝笑意:三个盘子里的鸭舌、牛筋和怪鱼,已经没有了一大半,莲子粥也剩下了不到半盆,看来高飞已经用过了。 现在,他就像个赌气的孩子那样,重新躺回在了矮榻上,用毛毯捂住了脑袋。 按说,楼兰王还没有用膳,高飞就抢先用了,这绝对是个无礼的举止,不过她却没有在意,暗地里笑了笑后,背对着套间房门盘腿坐在了矮几前,拿起汤中的大调羹,给自己舀了一小碗粥后,抬手摘下了青铜面具,放在了矮几上,慢条斯理的喝了起来。 平时,楼兰王最多喝一小碗莲子粥,但今天却觉得这汤的味道格外鲜美,忍不住又盛了一碗。 当她喝到一半时,肚子里却猛地一疼,就像里面有只手,抓住她的五脏六腑狠力一拉扯那样。 第368章 汤中有毒! 肚子里忽然传来的彻骨疼痛,让楼兰王那张异常姣美的面庞,猛地扭曲,手里拿着的汤匙,也啪的一声落在了矮几上,摔成了两半! “哼!” 楼兰王左手猛地捂住小腹,右手抓住了面具,迅速戴在了脸上:汤中有毒! 马上,楼兰王就想到了高飞,想到是他趁自己不备,在汤中下了毒。 一抹凛然的杀意,从面具后面那双明眸中射出,她刚要站起来,就听背后传来高飞淡淡的声音:“尊敬的女王殿下,今天的莲子粥味道还可以吧?” 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尽管高飞亲眼看到楼兰王喝下了毒汤,也看出她捂住小腹后,身子在剧烈颤抖,瞬间就发出了粗重的呼吸声,可他还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书上说,坏人在临死前的拼命一击,是最为有力的。 汗如雨下,顷刻之间,楼兰王就疼的汗如雨下,身子就像打摆子那样,颤个不停。 一缕有些发黑的鲜血,更是从面具下面,缓缓滴落了下来。 天堂,乃是楼兰王国故老相传的第一奇毒,一颗就能毒死一头大象,更何况高飞在莲子粥内一下子放了七颗,就算楼兰王武功超绝,能用内功暂时把毒性闭住,可她还是受不了。 “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楼兰王嘶声问出这个问题后,左手捂着小腹,缓缓的趴在了矮几上,面具后面的那双眸子,带着不可思议,带着悔恨,更多的却是愤怒。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嘿嘿,那我问你,你为什么非得逼迫我做你的驸马?” 高飞冷笑一声,全神贯注的做好了楼兰王暴起的准备,缓步走到了打开着的窗前,看到一缕黑色的鲜血从她面具下淌下,淌在桌子上后,脸上带有了一丝愧疚,轻声说:“对不起,我只想离开你,离开这个鬼地方。” 楼兰王好像已经承受不住剧毒的攻击,双手捂着小腹,缓缓躺在了黑色地板上,喘息着说道:“你、你以为,你以为毒死我后,你、你就能安然离开这儿?” 高飞来到窗前,就是预防楼兰王在临死前会和他拼命:如果她一旦暴起,他马上就会从窗户里跳出去。 向窗外看了一眼,高飞笑了:“我相信,没有你的命令,我肯定无法离开这鬼地方,所以我决定,等你死了后,我就会穿上你的衣服,戴上你的面具,装做你的样子――幸亏你平时总戴着个面具装神弄鬼的,估计别人不会怀疑我吧。” 楼兰王狠狠盯着高飞的眼眸,逐渐的黯淡了下来,就如她越来越低的声音:“高飞,我、我知道你对我很不满。可不管怎么说,我都没有害你的心,我只想你留在我身边的。而且,今天早朝时,我已经嘱咐人去好生款待你的朋友们,准备等你伤势有所好转后,就会带你去见他们的。你、你不该这样对我的,你会、会后悔的。” 刚看到楼兰王中招时,高飞很激动,很想欢呼雀跃:凭借他的聪明才智,他终于击垮了这个神秘可怕的老女人,尽管手段有些卑鄙,但他却不在乎! 世间卑鄙的人那么多,不差他一个。 但是,当看到楼兰王的眼神逐渐黯淡下去,黑色的鲜血顺着青铜面具越淌越多后,他却有些不忍了,竟然还有了丝伤感,不忍再看那双眼睛,于是就垂下眼帘低声说:“对不起,其实我不想害你的,我只想离开。你放心,你死后,我绝不会拿走这个国家的一点东西。” 楼兰王的身子,开始急促抽搐了起来,也更加用力的咳嗽,黑色鲜血越来越多:“高、高飞――咳――高飞,你会、会后悔的!”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站在窗前,目光很复杂的看着那双眼睛。 “你、你肯定会后悔的……” 剧烈咳嗽的楼兰王,在说到这儿后,身子忽然猛地一挺,眼眸中的神光骤然凝滞,再也不动一下。 高飞也没有动,就站在那儿静静的看着她。 一个人,一具尸体,一个站着,一个躺着,就这样相互对视着。 高飞偶尔会眨一下眼睛,楼兰王却不会,她再也不会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楼兰王咳出来的黑色鲜血已经凝固了后,高飞才低低的叹了口气,缓步走到了尸体面前,慢慢的蹲下了身子,右手轻轻抚摸着她柔顺的发丝,声音轻柔的就像怕惊醒熟睡中婴儿的母亲:“真对不起了,希望你别太怨恨我。” “我说过,我是不会带走你任何东西的,可你这张面具,我却得借用一下――这,也算是我本次来楼兰的一个纪念吧。” 高飞缓缓的说着,右手伸向了那张狰狞可怕的青铜面具。 青铜面具,触手冰凉,带着一股来自远古的荒凉,让高飞的手指颤了一下。 ―― 到现在为止,狻猊三队小组五个成员,已经失踪整整一周了。 幕后策划本次跟踪行动的秦紫阳,在他们失踪的第一天上午,几乎是不间断的给他们打卫星电话,当太阳升到头顶时,她才被迫接受了一个现实:如果不发生奇迹的话,她的五个下属很可能已经遇害了。 手下失去联系的第七天,秦紫阳带着一列由勇士军车组成的小队,来到了官方记载的楼兰遗址附近。 随行的,总共是七辆勇士军车,十九名西北军区的现役特种战士(这些都是秦六甲指派的)。 这次他们是有备而来,车上携带着大批自救生存设备,还有数十名每隔半小时就会联系一次的后续支援部队。 秦紫阳双手捧着望远镜,向传闻中的鬼沙方向看去时,一个身穿迷彩服的中尉,从信号搜寻车上跳了下来,快步跑到她面前,啪的一个立正,大声汇报:“报告秦少校,么洞两九拐加密频率信号最后一次和军事卫星联络,就在西北前方三十公里处,请指示!” “知道了,告诉战士们,原地待命吧。” 秦紫阳放下望远镜,挥手还了一个礼。 “是!” 中尉军官再次敬礼,脚后个一转,蹭地转身跑回了信号搜寻车。 抬头看了眼天上明晃晃的太阳,秦紫阳默立半晌,快步走到她乘坐的勇士车前,吩咐开车的战士:“小王,你先下来,与李中尉他们原地待命。” “是!” 开车的小王跳下车,挥手敬礼后忍不住的问:“秦少校,您这是要去鬼沙内吗?” 秦紫阳开门上车:“嗯,我得去看看。” 小王连忙又问:“您是一个人去?” 正要关门的秦紫阳,看出小王眼里的关切神情后,笑了笑:“别担心,就几十公里的事儿,最多一个小时我就能抵达的。如果发生什么意外,我随时都会和你们联络的。呵呵,这车子也带有定位系统吧,你们从信号车上就能看到我的。” 小王点了点头:“我知道,可我听别人说,再向前就是让沙漠土著人都害怕的鬼沙区域了,大家都说这么多年来,所有进去的人,几乎――” 说到这儿后,小王闭嘴不语了。 “几乎没有谁能出来过吧?你放心,我一定能回来的。谢谢你的关心!” 秦紫阳拿出大墨镜戴在脸上,把一把冲锋枪横在双腿上,对小王笑了笑后,才砰地关上车门,启动车子,呼啸着冲向了鬼沙那边。 其实,秦紫阳此前早就听说过鬼沙的传说,也知道这些传说是有根据的。 在鬼沙区域内,很可能会发生所有让人也想不到的危险。 可她还是不能带那些战士去,因为她不想别人知道她的秘密。 当然了,她之所以敢独身深入鬼沙区域,这和背后有强大的支援有关:万一遇到什么危险,最多十几分钟,支援部队就能赶来,必要时可以出动军区武装直升机。 鬼沙内除了地上的沙砾颜色,和别处略微有些不同之外,其它的倒也看不出什么,也是一个太阳,一望无垠的沙丘。 不过,秦紫阳并没有因为这些正常就放松了警惕。 危险,一般都是隐藏在正常下面:假如这地方真正常的话,她那五个身手卓绝的手下,为什么会平白无故的失踪,连求救的信号都发不出来呢? 这只能证明,在这片看似平静的沙漠下,隐藏着极度的危险。 如果不是所求事情太重要,秦紫阳也不想独自来这片沙漠的。 车子开的飞快,在绵软的沙漠上荡起一条长龙,滚滚向西而去。 不大的工夫,秦紫阳的车子就来到了五个手下失踪的地段。 她停住了车子,开门下车,拿着望眼镜跳上了车头,向四下搜寻不安全因素。 四周静悄悄的,除了连绵起伏的沙丘之外,什么也看不到。 扶了扶背上的冲锋枪,秦紫阳跳下来从车内拿出了车载卫星电话,开始呼叫后援部队。 信号很正常,那边的传来的声音也很清晰:“报告秦少校,您所在的位置,就是么洞两九拐加密频率信号最后一次和军事卫星联络的地方,精准坐标为纬度38……” 从后援部队那边确定地方没错后,秦紫阳嗯了一声:“嗯,我知道了,这边情况一切正常。在随后每隔十分钟,你们那边就呼叫我一次,明白?” “明白!” “ok。” 秦紫阳扣下电话,把军方最为先进的蓝牙耳麦戴在耳朵上,双手端着冲锋枪,向不远处那个东西纵深的沙丘走去。 她所携带的蓝牙耳麦,乃是军方最新研制成功的,可以在远离主机(车载电话)的情况下,自动接听来电,并清晰的对话。 她现在所攀登的沙丘,正是被铁屠确认的那条大龙脉。 铁屠能够确定这下面很可能埋葬着一座古城,秦紫阳没理由不知道,华夏当局更不可能不知道! 但这么久来,不管是华夏当局,还是秦紫阳等人,都没有擅自寻找那座古城。 这是为什么? 第369章 跟我来吧! 国家没有打开秦始皇陵的地宫,那是因为目前的技术达不到,一旦打开地宫,里面的东西就会在接触空气的瞬间氧化,成为世界性的损失,考古界永远的疼。 而当局始终没有挖掘鬼沙下可能存在的古城,其原因和不能挖掘秦始皇陵地宫差不多,更怀疑下面会埋葬着可以在短时间内就能要人性命的瘟疫。 根据某些绝密文件记载,两千多年前楼兰王国被霍去病灭国后,第四代楼兰王的小女儿,为了复仇,不顾国内十数万子民的安全,在水井内下了瘟疫病毒。 正是因为这场大瘟疫,楼兰王国才变成了一座鬼城。 缺少管理的鬼城,慢慢被黄沙掩埋了。 可是,当年那场一夜之间就让半数以上子民丧命的瘟疫病毒,却很有可能一直存活,就像一个魔鬼,深深隐藏在黄沙下面的古城中。 这座曾经辉煌的古城内,到底有没有神秘瘟疫病毒的存在――官方某秘密部门始终不确定。 但瘟疫不是别的,如果一旦冒然打开古城,它就能在最短时间内蔓延,这可是国家某秘密部门不敢承担的风险。 所以对于楼兰古城内可能存在不死瘟疫病毒这件事,国家某秘密部门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是不会擅自打开这个潘多拉魔盒的。 而所谓的绝对把握,就是要集齐传说中的四本《安归经》,从中找到可以破解瘟疫、并正确进入地下古城的办法。 上述所说的这些,自明末清初开始,就被当权政府视为一级机密,并组织专门部门在暗中秘密搜查四本《安归经》的下落。 只是,四本《安归经》就像在大宋末年失踪的传国玉玺那样,再也没有露面,所以这些年来,真正的楼兰古城,始终静静的被埋藏在黄沙下。 做为安归教当代西宫宫主的女儿,安归教西宫下一代宫主,秦紫阳要比别人更了解这些,所以她才不择手段的要得到另外三本《安归经》,希望能从中找到正确的进入楼兰古城的途径,避开那些很可能存在的瘟疫病毒。 只是她没想到,高飞、铁屠和叶心伤这三个胆大包天的家伙,仅凭一本《安归经》,就敢擅自进入鬼沙,妄想进入楼兰古城。 秦紫阳很清楚,历史上有很多懂得分金定穴的摸金校尉,都曾经冒险进入过鬼沙――但他们的结果,却无一例外的神秘失踪和死亡。 那么,高飞三人呢,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 秦紫阳对此很感兴趣,同时又担心这几个家伙会成功进入地下古城,所以才派出五个精干手下,秘密跟踪他们。 高飞等人遭遇沙漠大风暴的第二天,秦紫阳就曾经得到手下的汇报,说是高飞等人遇到了传说中的灵蜥。 通过某些途径,秦紫阳知道这是一种什么东西――传说,那是楼兰王国灭亡后,由冤魂附在蜥蜴身上而变成的魔鬼,职责就是守护楼兰古城。 在得知高飞等人遇到灵蜥后,秦紫阳就基本确定高飞等人的本次行动,绝对会以失败而告终了。 当时,她其实很想召回五个手下的,但最终却存着一丝侥幸心理,让他们继续暗中跟踪高飞等人。 可现在,她的五个手下却已经神秘失踪,高飞等人也杳无音信,她这才亲自赶来了塔克拉玛干沙漠。 秦紫阳亲自赶来塔克拉玛干沙漠,并不是为了搜寻五个手下。 五个手下,甚至高飞等人是死是活(尽管这些人中,有深爱着她的叶心伤),秦紫阳都没有放在心上――她来这儿,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到这些人的尸体,找到那本《安归经》。 奔向沙丘高处的途中,秦紫阳警惕的注意着前后左右,手指始终没有离开冲锋枪的扳机,做好了遭遇意外就及时开枪的充分准备。 秦紫阳并没有遇到任何意外,平安攀上了沙丘的最高点,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望眼镜,四下里搜索:放眼看去,除了一望无垠的黄沙外,就是黄沙,除此之外,什么东西都看不到。 仔细搜索了三遍,确定没发现什么异常后,秦紫阳盘膝坐在了沙丘上,摘下了腰间的水壶,仰起下巴美美的喝了几口清水。 随着清水顺着喉咙淌下,一股子清新的凉意让她精神一振,拧好水壶盖子正要翻身坐起时,右手按着沙丘的动作,却蓦然停顿: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抵住了她的后脑。 刚喝下去的清水,化成冷汗忽地从额头冒了出来,秦紫阳惊恐交加:背后是谁?传说中的灵蜥吗!? 这时候,背后一个清脆的女孩子声传来:“把弹夹卸下,双手抱头慢慢站起来。” 听到是人的声音,而且还是女孩子声音后,秦紫阳暗中大大松了口气,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把冲锋枪的弹夹退了出来,然后双手抱头缓缓的站了起来:只要是人,不是那些传说中的鬼东西,一切都好说。 秦紫阳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身材不高,也就是一米六左右,身穿和沙漠颜色差不多的沙漠作训服,头上戴着同颜色的棒球帽,一副大墨镜几乎遮住了半截小脸,小嘴却在不停的嚼着(可能是吃着口香糖),一副胜券在握的轻松样子。 就像要做仰卧起坐那样,秦紫阳双手抱着后脑勺,俯视着这个比她矮了一头的女孩子问:“你是谁?” 女孩子大嚼着口香糖,淡淡的说:“我是谁并不重要,我却知道你是谁――秦紫阳,你来这儿做什么?” 秦紫阳一惊:“你认识我?” 女孩子懒得回答秦紫阳这个问题,再次问道:“你来这儿做什么?” 秦紫阳眼珠微微一转,回答说:“我来这儿是找人的。” “找谁?” “找――找我的未婚夫。” “你未婚夫是谁?” “高飞。” 秦紫阳问道:“你认识高飞吗?” “高飞是你未婚夫?” 女孩子明显愣了一下,问道:“叶心伤不是一直在追你吗,高飞怎么就成了你未婚夫了?” “高飞是我未婚夫,和叶心伤追我有什么关系?” 秦紫阳淡淡一笑,正要再说什么时,狭长的眼睛却忽然睁大,看着女孩子背后惊喜的叫道:“啊,高飞!” 女孩子下意识的扭头去看。 当她看到身后空空如也,只是一片沙漠后,马上就察觉到自己上当了,身子随即猛地后仰――秦紫阳电闪般提出的右脚,狠狠踢在她右手的手枪上,擦着她的下巴带着劲风扫了过去。 女孩子手中的手枪,被秦紫阳一脚踢飞,飞出老远。 一脚踢飞女孩子的手枪后,秦紫阳再也没有丝毫犹豫,不等右脚落地,身子已经腾空跃起,左脚狠狠蹬向女孩子左肋下。 女孩子的反应也够快的,手枪在被踢飞后,后仰的身子继续向后摔去,恰好躲开秦紫阳踢向她左肋的左脚同时,借势一个漂亮的后空翻,向后跃出至少三米。 不等女孩子站稳,一鼓作气的秦紫阳,如影随形般的扑了上来,右脚挂着风声横扫她的脖子。 女孩子抬手,看似轻巧的在她脚踝上托了一下,身子却滴溜溜的一转,右腿刷的贴地横扫了下去,冷笑道:“嘿嘿,没想到你还有两下子哦。” “何止是两下子!” 秦紫阳阴笑一声,右手在快速缩回的右脚处蹭了一下,就多了一把寒光四射的军刀,劈手就像女孩子心口刺了过来。 “可惜,你这两下子还是不够瞧的。” 面对攻势犀利的秦紫阳,女孩子语气中依旧从容,拧身躲开她的军刀后,手里已经多了一条亮闪闪的银鞭。 这条银鞭平时被女孩子缠在腰间,是由精钢打制的,长约一米左右,鞭头坠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金龙,金龙的嘴巴和尾巴,锋利无比带有倒钩,如果抽在人身上,肯定能抓下一块碎肉,端的是毁容的好家伙。 女孩子银鞭卷动,刷的一声就抽向了秦紫阳,快死电闪。 看到女孩子亮出银鞭后,秦紫阳大吃一惊,脚尖点地嗖的后退,躲开银鞭后大喝一声:“住手!” 女孩子笑了,咯咯娇笑:“你让我住手,我就住手么?” “慢着!” 秦紫阳再次躲开女孩子的银鞭,低喝道:“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九龙王中的黄龙!” 华夏九龙王,是以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种颜色来命名的,他们在六年之前,就曾经被誉为当世最出色的国家特工组织。 秦紫阳说出女孩子的真实身份后,黄龙收回鞭子,兴趣缺缺的叹了口气:“唉,认识就认识我吧,干嘛要说出来,这下连架也打不成了不是?” 秦紫阳目光闪烁,冷哼一声:“如果你想打架,我以后随时都会奉陪,但我现在却没心情和你对掐,我得找人。” 黄龙随意的游荡着链子,慢悠悠的说:“你真是来找高飞的?” 秦紫阳看着黄龙那张被大墨镜遮住半截的小脸,犹豫了一下才淡淡的回答:“你以为呢?” 黄龙走到手枪面前,弯腰捡起时说道:“我以为,你来是找那五个一周前进入沙漠地下古城的家伙呢。” 秦紫阳脸色微微一变:“你见过他们?” 黄龙回答:“一周前见过他们,昨晚,也见过他们。” 秦紫阳马上追问:“他们在哪儿!?” 黄龙淡淡的问:“你怎么这样关心他们?和他们是什么关系?” 秦紫阳咬了下嘴唇,声音低沉的说:“他们是我派来暗中接应高飞的,我担心高飞会出事,所以――” “所以,你还是别撒谎了,听着别扭。” 黄龙神秘的笑了笑,抬脚向西北走去:“想见他们,跟我来吧。” “他们在哪儿?” 看了眼荒无人烟的沙漠,秦紫阳有些纳闷,但还是跟了上去。 第370章 死而复生的楼兰王! 太阳已经升到了天空正中央,这是沙漠上气温最高的时候。 秦紫阳跟着黄龙,顺着沙丘的最高处向前快步疾走,边走边四下里看,却始终没看到有人的影子,于是就停住脚步,冷冷的问:“他们究竟在哪儿,你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 黄龙头也不回,脚步也没停止:“你爱来就来,不来就算了――秦紫阳,看你耳朵上戴着耳麦,应该和人时刻联系着吧?怎么,还怕我会趁机害你?” “哼,我会怕?” 秦紫阳冷哼一声,再次快步跟了上去。 俩人一言不发的走了大约五六分钟,就在秦紫阳耳麦中传来李中尉的声音时,黄龙终于停住了脚步,指着一个稍稍突起的沙堆说:“喏,你的人就在这儿。” “一切正常。” 低声对李中尉那边说了句后,秦紫阳一脸警惕,慢慢走到了沙滩面前:“他们――死了?是你埋葬了他们?” 自从五个手下失去联系后,秦紫阳就知道他们很可能遭到意外了。 不过,听黄龙说他们都在这沙堆下面后,秦紫阳眼里还是闪过一丝黯然。 “是我埋葬了他们,他们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有水吗?借来喝两口。” 黄龙说着,盘膝坐在了沙丘上。 秦紫阳摘下腰间的水壶,扔了过去,接着来到那个小沙堆前,用冲锋枪的枪管开始刨沙。 黄龙‘好心’的警告道:“我劝你最好是做好心理准备,因为他们死的很吓人……”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秦紫阳的枪管就挑出了一块东西,接着就‘啊’的一声惊叫,慌忙后退两步,把枪管上的东西甩了出去! 这是半具新鲜的白骨,上面隐隐残留着血迹,但却没有一丝肌肉,比用剔骨刀剔的还要干净! 秦紫阳可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家闺秀,她也杀过人,心如钢硬――可是,女孩子的天性中,却存留着看到白骨的恐惧。 沙堆下面,是一大团乱七八糟摆放着的白骨,每一根骨头,都是那样的干净。 惊叫一声后,秦紫阳很快就恢复了冷静,走过来慢慢的蹲下,看着那堆白骨低声问道:“你怎么确定,这就是我的手下?” 黄龙一扬手,几块亮晶晶的东西飞了过来。 秦紫阳抬手接住,就看到这是几块钢牌:她手下随身携带的钢牌,上面刻着主人在部队上的番号,以及各人信息。 黄龙说话了:“昨晚我正躺在沙丘上看星星――其实你有机会也该试试,把大半个身子埋在沙里看星星的感觉,很不错的。话说,当时我正在看星星,就看到两个脑袋贼亮的黑影,忽然从沙下钻了出来,在把这些东西抛下后,很快就不见了。” 又喝了一口水,黄龙才继续说:“等他们消失后,我才慢慢的钻出沙子,走过去才发现这是一堆白骨。我看了里面的铭牌,才猜测出他们是你的手下。唉,他们死的可真惨啊。不过幸好,不是高飞他们。秦紫阳,你猜猜,他们是怎么死的?” 左手紧紧的攥着,秦紫阳声音开始嘶哑:“他们,他们应该是被某种东西啃咬的,要不然,骨头上不会这样干净。” 拍了下双手,黄龙赞道:“不错,我也是这样想的。我想,这肯定是一种喜欢钻进人肚子里的鬼东西,因为在那边,还有高飞他们埋了的盗墓贼尸体,我仔细检察过,最终得出结论,这是一种我们从没有见过的怪蛇。” 到底是什么鬼东西把自己手下啃成这样,秦紫阳并没有继续探讨,而是问黄龙:“高飞他们呢,是不是也遭到了同样的毒手?” 黄龙摇头:“不知道。也许是,也许不是,这也是我一直逗留在这儿替他们收尸的主要原因。” 秦紫阳用枪管,慢慢划拉着黄沙,问道:“你曾经亲眼看到两个黑影曾经钻出来抛这些白骨,那你为什么没有趁机追上去呢?” “追上去?哈,我才不傻。” 黄龙晒笑一声:“高飞、铁屠和叶心伤三人合伙,钻到地下都生死未卜,我一个小小的弱女子,有必要去送死吗?秦紫阳,如果你有这份勇气的话,我可以指点你一下,告诉你可以从哪儿去追踪他们。” 对于黄龙的讥讽,秦紫阳并没有在意,走过来坐在她旁边,换了个话题:“你说,这下面的古城中,会有什么东西呢?” 黄龙看着远处的一块白云,缓缓的摇头:“我不知道。但我却知道,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是绝不能进入下面的。因为最起码,下面得有很多能让人变成一具白骨的怪物。我现在还年轻,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我还不想为了好奇就去送死。” 秦紫阳沉默,很久后才再次问道:“你确定高飞他们也遭到同样的毒手了?” “不确定。” 黄龙忽然笑了:“就算高飞已经遭到毒手,但他在临死前,也肯定会让那边的人感到很头疼。因为那个家伙,本来就是一个让鬼神都头疼的主。” 秦紫阳无声的冷笑:“可惜不管怎么样,他好像都没有活着回来的希望。” 刚才还不确定高飞生死的黄龙,悠悠的说:“也许下一刻,那个家伙就会趾高气扬的从沙堆下冒出来呢?” 秦紫阳撇了撇嘴,刚要说什么时,却惊讶的看到,在她们左前方很远的地方,有一道白影风一样飘了过来。 ―― 她被毒死的样子,肯定会很吓人吧? 高飞手指触到楼兰王脸上的青铜面具时,心中浮上了这个念头。 不过,不等他摘下这个面具,一只手,一只冰凉的手,却忽然掐住了他的咽喉,让他的身子猛地一僵,血液都停止了流动! 那只手,是楼兰王的。 高飞可以拍着胸脯向老天爷发誓,他确定楼兰王已经一命呜呼了,因为她的眼眸已经定格,在十几分钟的时间内,都没有转动一下。 活着的人,怎么可能会做到这一点? 可是,就是这个已经死去十几分钟的楼兰王,却在高飞要摘下她脸上的面具时,一把掐住了他的咽喉,就像是被死神锁住那样,全身的力气刷的消散。 “你――” 高飞刚吐出这个音节,就看到楼兰王那双本来凝固的眼神,忽然灵动了起来,带着蓬勃的朝气。 就像被一根绳子悬空提着那样,侧躺在地上的楼兰王,一点一点的被拽了起来,这种情况很诡异,但却真实存在着,就像她阴森的语气:“高飞,我真心真意的待你,可你却用卑鄙的手段暗杀我。” 随着楼兰王冰冷的五指逐渐合拢,高驸马的嘴巴被迫慢慢张开,好像在下一刻,他咽喉就会发出‘喀嚓’轻响,被捏碎,却偏偏没有一点力气来挣扎反抗,只是眼里带着巨大的不信:“你、你没有死!” 阴森的声音,从狰狞的青铜面具下发出:“我已经死了,可是阎王爷却觉得我死的太惨,这才大发慈悲放我回来报仇,要我带着你一起去地狱――啊,高飞,你活着是我的驸马,死了也是我的男人,这是你逃不掉的宿命,还是跟我走吧,嘶哈!” 好像毒蛇在吐信子的嘶哈声,从青铜面具下发出,带着阴冷。 草,难道真有这事? 高飞被楼兰王掐的快要窒息,随时都要去阎王爷那边报道时,却觉得那五根冰凉的手指猛地一松,接着耳边就传来了咯咯的娇笑声:“驸马,你是不是被吓坏了?” 高飞双手捂着脖子,连声的咳嗽着,大口大口的喘息着,根本说不出话来。 “我的乖乖小驸马,刚才我是吓唬你的呢。哦,别怕,我怎么可能舍得杀你呢?” 楼兰王轻轻拍打着高飞的脊背,声音又嗲又腻,让剧烈咳嗽中的高飞,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同时,绝望也蔓延了他的全身:看来,这是一个杀不死的老妖怪! “傻孩子,以后可别这样对我了呀,那样人家会伤心的。” 楼兰王袍袖轻轻一甩,从地上站了起来,咯咯笑着说:“虽然我没有被你害死,可你还是害的我用装死才骗过你。咯咯,其实吧,刚才你看到我吐血时,如果上来给我两刀,我就死定了。因为那时候我刚用内功把天堂毒药逼出体外,是最为虚弱的时候。” 高飞也跟着站了起来,再次咳嗽两声后,才没事人似笑着说:“嘿嘿,我记住了,以后再有这样的机会,绝不会拖泥带水。” 楼兰王眼里的笑意,忽然变成冰冷,就像她的声音:“你敢这样说,不怕我现在就杀了你?” “我怕,怎么不怕?我怕得要死呢!” 高飞嘿嘿笑着,忽然张开双臂对着她就扑了过来。 楼兰王袍袖一甩,就缠住了高飞的左手:“你要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要和你做夫妻之间那种事了。刚才你自己也说了,我活着是你的驸马,死了也是你的男人,对吧?” 高飞仍然笑着,右手伸向了楼兰王。 楼兰王袍袖一抖,正要把他摔出去时,却听他哈哈大笑:“你敢拒绝我,我就死给你看!” 楼兰王冷笑,把他甩了出去:“那你现在就去死吧!” 踉踉跄跄被甩出好几米后,高飞还是笑着,身手从一旁的架子上,拿下一个西瓜大小的青铜鼎,双手高举着对着自己脑门,用尽全身力气的砸了下去! 沉重的青铜鼎如果真砸在高飞脑袋上,肯定会来个万朵桃花开。 楼兰王说什么也没想到,高飞竟然真的要寻死,慌忙挥起袍袖缠住青铜鼎,猛地向旁边一甩,厉声喝道:“你疯了吗!?” 高飞霍然转头,面目变得狰狞起来:“对,老子是疯了!草泥马的老妖怪,自遇到了你,我总算懂得了什么叫生不如死!” 第371章 子午钟敲响了! 一般来说,从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都会自卑,倔犟,自尊心极强,爱走极端。 高飞一样有这样的性格,只是后来长大成人后,因为取得了一点小成绩,把那些自卑、爱走极端的负面情绪都很好的掩盖了起来。 但是,当他遇到实在无法破解的难题时,这些负面情绪就会毒蛇般的复活,使他丧失理智,就像当前。 自从成为九龙王之一后,让高飞最为自豪的就是打架了。 尤其是成为一名职业雇佣兵后,枪林弹雨不但磨练了他的意志,还给予了他无比的自信,让他觉得只要他出马,天底下就没有办不到的事! 事实上,在来到这个天上有着七颗太阳的国家之前,他算得上是顺风顺水,几乎没有用拳头解决不了的事儿,可以说是谈笑间游戏人间。 可惜的是,他来到了这儿,遇到了楼兰王。 在楼兰王面前,他就像个小孩子,根本没有丝毫的抵抗之力,无论他多么努力,最终失败的都是他。 尤其是楼兰王眼神中流露出的不屑,深深刺痛了他,激活了他的负面的极端性格:既然我不是你对手,那我就去死好了,也比被你玩弄要强很多! 面对破口大骂的高飞,楼兰王眼神呆滞了一下,喃喃的说:“你、你真这样讨厌我?” 高飞狠狠的点头:“对,我恨不得把你碎尸万段!” 当,当,当――几声沉闷的钟声,从窗外上方传来。 高飞在进入王宫之前,就曾经看到宫殿最上方,有一口青铜大钟。 看来,不知道是谁因为什么事,敲响了那个大钟。 但是他却没有在意,因为现在他心里只有极端的愤怒。 随着钟声响起,楼兰王的身子颤了几下,随即踉踉跄跄的后退,慢慢的坐在了矮几前的一个蒲团上,娇嗲嗲的声音开始变得沙哑:“如果,如果你真这样想的话,那你现在可以杀了我了。” “你以为我不敢?有本事你别还手!” 高飞狞笑着,双手攥拳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 “我不会还手的,因为就算我还手,我现在也不是你的对手。” 楼兰王轻轻的说着,闭上了眼睛,头顶却仿佛有热气冒出。 “狗屁,鬼才信你说的话!” 高飞嘴里骂着,抬脚狠狠踹向楼兰王的肩膀。 他以为,楼兰王这是又在逗他玩儿。 不过,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高驸马,现在已经不在乎这些了。 他只渴望,能够痛痛快快的和这个老妖怪打一架,哪怕是被打死,也强过受这种被女人欺负的折磨。 不过,也正是抱着必死之心,高飞这一脚别看用的力气很大,但却不是必杀招:在鬼魅般的楼兰王面前,必杀招又有个屁用? 可事实上却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他一脚狠狠踹过去后,楼兰王却没有躲开,被他重重一叫踹翻在了地上,嘴里发出了一声疼痛的闷哼。 高飞愣住:“你、你不还手?” 楼兰王慢慢的爬了起来――在她爬起时,高飞注意到她头顶的热气更浓,但却好像没有任何力气的样子。 楼兰王重新做好,淡淡的说:“你要想杀我的话,那就快点动手。要不然的话,等钟声停下后,你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听着当当的缓慢而悠长的钟声,高飞有些发傻:“为什么?” 楼兰王低声说:“这叫子午钟,只在每年秋分七天后的午时响起,会连续不断的响半个时辰。每年的这半个时辰,都是我功力全部消失的时刻。在这半个时辰中,我就是一个平凡人,依着你的身手,可以杀我三百次。好了,这次我没有骗你,你要动手的话那就快点,要不然等钟声停止,我的功力不但会恢复,而且还会更胜从前,到时候,你再想杀我,可就没机会了。” “真是这样?你没骗我吧。” 高飞满脸的不信,走到她面前伸手抄起了她右手,三根指头搭在上面,稍微一试脉,接着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果然是这样!看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楼兰王,你也有被人收拾的时候!” 就在这时候,高飞就听到外面走廊中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响,有人在厉声喝道:“保护女王殿下!” 接着,门被推开,身穿红色劲装的户和善于出现在了门口。 在他身后,是无数个手持兵器的侍卫,一个个脸色凝重。 户和善于看到高飞抓着楼兰王的右手后,脸色一变,正要说什么,楼兰王却抢先说话了:“户和善于,你们退下去!” “女王殿下,现在子午钟已经敲响,你……” 户和善于的话还没有说完,楼兰王就冷哼了一声:“哼,我让你速速退下,没听到吗!?” 户和善于还没有说什么,就隐隐听到窗外好像传来了一片惊呼声。 高飞好奇,抢到窗前往下看去,就看到外面的广场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聚集了数百个红甲侍卫,他们高举着兵器,正向一个白影扑去。 那道白影,就像一个鬼魅,更像另外一个楼兰王,袍袖挥舞间,那些侍卫就像是个纸糊的那样,惨叫着飞了出去。 我靠,这是谁啊,这么厉害――就在高飞盯着那个白影目瞪口呆时,就听到户和善于声音颤抖着喃喃说道:“出现了,真出现了!六十年,六十年前的那一幕又出现了!” 高飞扭头,就看到户和善于连嘴皮子都在哆嗦,眼里带着巨大的恐惧。 他正要想问什么时,就看到户和善于转身,声音凄厉的大声命令:“快,快通知大祭司,就说六十年前的那个人出现了!!” 拓拔千钧的话音未落,刚才还慢悠悠的钟声,忽然急促了起来:当、当当! 急促的钟声响起后,高飞忽然有了种从没有过的紧张,觉得连阳光都黯淡了下来。 这时候,户和善于已经大声吆喝着,转身飞快的冲出了寝宫门,看来是要调兵遣将,阻挡下面那个神秘的白衣人。 平时那些安祥惯了的侍卫,这时候也都毛了手脚,个个大呼小叫着,没头苍蝇般的跟着户和善于跑出了寝宫。 眨眼间的工夫,寝宫内就只剩下楼兰王和高飞了。 我要是有那个人的本事,早就干掉楼兰王了,捏捏的,这特么的到底是鬼还是人啊――看着在众侍卫围攻下,犹如虎入羊群般横冲直闯的白衣人,高飞是又羡慕,又惊讶。 的确,那些侍卫在白衣人面前,就像纸糊的那样,绝对的不堪一击。 不过,他们却有着一股子宁死也不后退的韧劲,高声呐喊着前仆后继。 远处,还有许多身穿红色、黑色棉甲的侍卫,正向这儿狂奔。 接着,高飞就看到户和善于出现在了大殿门口,吩咐数十个手下弯弓搭箭,看来是要防止白衣人从空中袭击。 就在高飞看的‘心旷神怡’时,他背后的楼兰王说话了:“驸马,你现在还有机会做两件事。” 高飞转身:“哪两件事?” 楼兰王盘膝坐在地上,左右手捏着一个奇怪的决:“第一,你可以杀我,来平息你心中的怒气。第二,趁那个人还没有打上来之前,赶紧离开宫殿,去森林中的神殿,带着你的同伴离开。要不然,他看到你在这儿,是不会放过你的。你,根本不是他对手。” “我当然不是他对手,他和你一样,都是变态。” 高飞不屑的耸耸肩,问道:“那个人是谁?” 楼兰王回答:“我也不知道是谁。” 高飞不信:“你也不知道?你会不知道?我刚才还听户和善于说什么,六十年前的那个人又来了――他都知道,你会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他们也没有告诉过我。可现在我已经知道,这个人很清楚我什么时候最为虚弱,所以才趁机赶来。” 楼兰王缓缓摇头,低声说:“驸马,别犹豫了,你要不杀我,那就赶紧走。晚了,就来不及了。” 就在不久前,高飞还想方设法的要离开这儿,或者干掉楼兰王。 可现在,他却不想这样做了――其实男人和女人一样,心思都很难琢磨的。 高飞慢吞吞走到楼兰王前,说:“我不会杀你的,但我也不会离开。” 楼兰王眼神一凝:“那你要干什么?” 高飞蹲下,抬手抚摸着楼兰王脸上的青铜面具:“我这个人吧,其实有时候就是属驴的,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越是让我杀你,我越不杀,你越是让我走,我就越不走。我要留下来,看一场精彩的大戏。人活着嘛,不管活多久,其实都是一眨眼的工夫。如果我为了多活个百八十年,就错过看一场精彩大戏,那我以后肯定吃饭都不会香的。” 楼兰王没有说什么,只是愣愣的盯着高飞,眼神困惑。 拍了拍楼兰王的青铜面具,高飞叹了口气:“唉,傻孩子,看你傻不啦唧的样子,就知道你根本不了解哥们。那我实话告诉你吧,假如你刚才没有说那些话,我这会儿肯定早就逃之夭夭了。说实在的,就是你那一番话感动了我,让我忽然想到,假如我帮你渡过难关的话,那你肯定得加倍报答我吧?” 就像个老娘们那样,高飞唧唧歪歪个没完:“正所谓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哥们此次冒险来楼兰,就是为了发财的。目前有这么好的机会在眼前,我为什么不赌一把呢?” 楼兰王的眼睛,开始放光:“你赌,你能挡住那个人?” 高飞坦然道:“是的。” 楼兰王嗤笑一声:“我虽然没有看到那个人,可我从我侍卫的惨叫声中就能听出,那个人就算不如我,也很厉害!你,凭什么能挡住他?” 高飞淡淡的说:“我还没做,你怎么知道?” 楼兰王问:“你想怎么做?” “扮成你的样子,来个出其不意。” 高飞笑眯眯的,伸手摘下了楼兰王脸上的青铜面具。 第372章 因为我不爱你! 老天爷可以作证,高驸马是个很有性格的家伙。 别人拿他不当人,他就会把那个人当狗屎一样的踩,哪怕有时候明知道是个死,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就像刚才发狠要用自杀来对抗楼兰王那样,沙比的很。 如果别人对他好,他就会把心掏给人家,哪怕有时候明知道是个死,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就像现在要做的这样,沙比的很――刚才,他从楼兰王的话中,听出了真切的关怀。 所以,这一刻他宁愿去做个沙比,也要帮楼兰王。 至于这样做最终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他才不去考虑。 人活着,图的就是一个率性而为! 当然了,高驸马也不会傻乎乎的俯首被杀,他有他自己的计划:他要扮作楼兰王的样子,在对方以为他没有丝毫反抗力时,借机给敌人以致命一击! 所以他才要戴上楼兰王的面具,穿上她的黑色龙袍。 高飞说着,伸手摘下了楼兰王脸上的青铜面具。 然后,他就蓦然呆立当场! 在刚得知楼兰王国是个女王后,高飞很自然的就想到了外面的英国女王,以为这女王就是个不甘心给老公洗衣做饭的老娘们。 而楼兰王呢,也曾经说她今年已经七十一岁了,还不时的叫他‘我的小驸马’。 所以,楼兰王就是个老妖怪这个概念,就深深烙在了高飞的意识中。 但是,当他除下楼兰王的青铜面具后,却看到一张年轻的,极美的脸! 这张脸,有点苍白的脸,通过高飞的视觉神经,向他大脑中提供了一个真实的信息:这是一张年轻的女孩子脸庞,最多也就是二十岁左右,皮肤吹弹可破,就像剥了皮的熟鸡蛋那样, 盯着这张极美的面孔,高飞心跳、呼吸仿佛都骤然停止,一个声音在脑海中蛟龙般的回荡:嚓,嚓,嚓,老子眼睛没瞎吧,她怎么可以这样漂亮!? 高飞敢发誓,被称为华夏第一美女的解红颜,和她一比,就会蜕变成一个伺候主子更衣的小丫鬟――没办法,就算是再漂亮的女孩子,和楼兰王相比起来,也缺少了一股子气质:是身居高位的王者之风。 就在高飞目瞪口呆的盯着这张极美的脸庞时,楼兰王笑了,低低的声音:“是不是感到吃惊了?” 高飞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在那么狰狞的面具下,却藏着这样一张极美的脸,他不能不吃惊啊。 楼兰王又说话了:“其实我们以前曾经见过一面――” 高飞再次点头:“是,是见过一面,在海市蜃楼中。” 楼兰王淡淡的一笑:“如果你早知道我这样漂亮,那你会不会心甘情愿做我的驸马?” 高飞缓缓的摇了摇头:“不会。” 楼兰王眼神一呆:“为什么?”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很简单,因为我不爱你。” 楼兰王的笑容,掺杂了苦涩:“那、那你为什么还要帮我、” “因为我是个男人。男人是有义务,也有责任来帮助对他还算不错的女人。” 高飞淡淡的说着,弯腰伸手,把楼兰王抱在了怀中,大踏步的走向了寝室。 楼兰王的身子很轻,被他抱在怀中,就像一只无助的小猫,一丝羞红浮上她苍白的脸颊,使她看起来更加迷人,也许是因为从没有被男人抱过,她很不适应,可却无力挣脱,只能微微闭上了双眸,就像一个含羞带怯的小女孩,哪儿还有半点杀伐果断君主的风采? 看着怀中这个比仙子还特么像仙子的女人,高飞暗中说出了他的心里话:我不爱你,也不会娶你,但我得想方设法把你变成我的女人。如果不这样,我以后每当想到别的男人会和你在一起,心里肯定会痛的,阿弥陀佛。 就在高驸马为螳臂当车做准备时,大殿前面广场中的厮杀,也已经进入了白热化。 以户和善于为首的七八个武将,带领各自手下士兵,前仆后继的扑向那个白衣人。 户和善于身为楼兰王国当今的第一勇士,更是身先士卒,一张黑脸因为恐惧和气愤而涨的通红,高举着弯刀对手下嘶声吼叫:“半个时辰!我们只需抵挡半个时辰,就能度过当前难关!杀,杀,杀!誓死保护女王殿下!” 那些身穿红黑两色棉甲的士兵们,虽说和白衣人一照面就损失惨重,没有谁能架得住那人的一招,不是腿断就是胳膊折――可在户和善于等将领的指挥下,还是玩命的向前猛冲,前仆后继。 那个白衣人个头不是很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的样子,不但衣服是白色的,就连鞋子也是白色,头上也戴着个白色头套――整个人,除了那双充斥着凛然杀意的眼睛外,其他部位都被白色仅仅包裹着,根本分不清男女老少。 白衣人的身材很单薄,但他举手投足间却带着一股子锐不可挡的威势,上千个侍卫都没有拦住他杀到大殿门口。 “半个时辰,我们只需半个时辰!” 户和善于嘶声狂吼着,纵身从台阶上一跃而起,高举着的弯刀化作一道闪电,狠狠劈向仿佛乘风而来的白衣人。 看到楼兰王国的第一勇士终于亲自出手后,那些侍卫精神齐刷刷的大振,马上就在各自首领指挥下,迅速抢占有利地形,在白衣人周围圈了一个大圆圈。 侍卫们以为户和善于出手后,就算挡不住这个鬼魅般的白衣人,但大家齐心协力,还是应该能支撑半个时辰的。 至于为什么要支撑最少半个时辰,侍卫心里都清楚怎么回事:传说,历代楼兰君主每逢秋分第七天的午时,就是子午钟敲响后,神功就会神秘消失半个时辰。 在这半个时辰中,楼兰王连普通人都不如,是最为脆弱的时刻。 但是,一旦过了这半个时辰,楼兰王就会马上恢复元气,而且神功将会更上一层楼。 这种神秘的现象,在武学中称之为‘神蜕’,就像一条蛇要想突破一个层次,就得蜕一层皮那样。 本来,这事是楼兰王国最为顶级的秘密,除了几个大臣外,其他人根本不知道,但在六十年前的今天此时此刻,却有一个神秘的白衣人忽然出现…… 传说,那一战,足有上百个武将、侍卫殉职,但仍然没有挡住白衣人冲入王宫刺杀楼兰王。 后来,要不是森林神殿中的大祭司请来了蛇神驱走白衣人,相信楼兰将会迎来历史上的第二次亡国。 所以自从那年之后,所有的侍卫在今天谁都不可以休息,全部都围拢在王宫前,拱卫女王殿下的安全。 不过,六十年过去了,当初参与抵抗白衣人的那些侍卫,也早就仙去,那个被蛇神驱走的白衣人,却始终没有再出现。 也许那个人后继无人,也许那个人知道楼兰有蛇神保护,再也不敢让后人来冒犯了,所以这六十年就这样很平静的过来了,很多侍卫都已经忽视了这个传说。 但今天,白衣人终于出现了! 白衣人一出现,就给予了这些侍卫沉重的打击,如果不是几个为首武将悍死不退的话,相信他们早就被杀的溃不成军,四散而逃了。 一个人单挑上千名侍卫――这种事,只能在神话中才会出现吧? 号称楼兰第一勇士的户和善于,能不能挡住他? 所有侍卫都死死盯着户和善于,眼里带着最后的希望。 户和善于本人也知道,他已经成为所有武将、侍卫崩溃前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他能挡住白衣人,哪怕只是拖延一炷香的时间,也能让这些胆丧的侍卫重新焕发战意。 可如果不能――他们将会一哄而散。 所以,户和善于在出手后,就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他决心要用自己的生命,来捍卫楼兰女王的安全,和唤起手下侍卫的斗志! 户和善于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挥刀扑向白衣人时,根本没有半点的防御动作,上来就是两败俱伤的打法:“吼!” 面对不要命般扑上来的户和善于,白衣人鼻子里发出一声清晰的嗤笑,白色袍袖一挥,一把金色的,样式奇特的短剑亮了出来。 这把短剑,剑身弯弯曲曲就像一条蛇。 实际上,这就是一把蛇形剑,剑尖分岔,就像毒蛇的毒舌,闪着金色的光芒迎上了户和善于的弯刀:当! 当的一声脆响中,不等众侍卫看清楚,白衣人手中的金蛇怪剑,已经擦着户和善于弯刀的刀刃,迅捷无比的滑下,在滑倒弯刀的护手时,轻巧的一撩,直直切向了他的右手手腕!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在手腕面临被怪剑切断时,户和善于的第一反应就是缩手,或者干脆抛刀。 可他却没有这样做,就像根本没有看到那把金蛇怪剑要在下一刻,就能切断他手腕那样,蓦地虎吼一声,左手攥拳对着白衣人心口狠狠捣了过去。 户和善于的左手中指上有一个戒指,戒指上镶嵌着一根银针,银针在阳光照耀下,发出了诡异的蓝汪汪的光芒:戒指上的银针是淬了见血封喉的剧毒,如果白衣人一定要斩断户和善于的手腕,那么心口就有可能会被银针刺中。 当然了,区区一根淬了剧毒的银针,也许要不了白衣人的命,但却会使他的功力大打折扣。 那样一来,就算他废了户和善于,可在受伤后还能不能挡得住其他侍卫,这可是两说的了。 他不能冒险,也不敢,这也是户和善于敢于和他玩两败俱伤的主要原因。 正如户和善于所希望的那样,白衣人在看到他的左拳捣过来后,根本来不及再切他的手腕,只能身子猛地后仰,就像一只刚沾到水面的蜻蜓那样,攸地向后飞出足有四米! 第373章 宁死不退! 迫于户和善于的两败俱伤打法,白衣人只好暂时后退。 正所谓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白衣人瞅准机会忽然闯入楼兰,所谋甚大,可不是为了来和户和善于拼命的,所以在他使出两败俱伤的打法后,就算拼着受点轻伤也能趁机切断他手腕,但白衣人却不愿意付出这个代价,所以只能后退。 白衣人后退,户和善于却连声吼叫着,如影随形般的扑了上去。 从白衣人一出现,上千侍卫都没有挡住他前进的脚步,却已经死伤无数。 可户和善于却一招逼的他后退四米――这个小小的胜利,极大鼓舞了众侍卫的勇气,纷纷吼叫着,用力跺着脚,拍着兵器,为户和善于加油助威。 同样,户和善于本人也是信心大增:你只要怕受伤,那就好办! 就在户和善于以两败俱伤打法死命缠住白衣人时,一群人骑马从长街那边飞快赶来。 有眼神好的人,在看到跑在最前面的人后,立即欣喜的大叫:“大祭司,森林神殿的大祭司来支援了!”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楼兰大祭司拓拔千钧。 跟随拓拔千钧而来的,还有七个脑门铮亮的和尚,手里都拿着齐眉棍,骑在马上大袖飘飘,如御风而行。 另外,还有两个身穿现代迷彩服的男人,混在这群和尚之中。 根据楼兰王国的祖制,拓拔千钧来楼兰王宫时,只能在夜晚来。 但当前楼兰正面临神秘强敌的威胁,拓拔千钧也顾不得祖制不祖制了,带着人就赶了过来。 他所带领的这七个和尚,既是他的传人,也是森林神殿的使者,职责是侍奉蛇神,在楼兰王国中有着不一般的身份。 在听到大殿上方的子午钟急切轰鸣后,拓拔千钧的第一反应就是:六十年前的那一幕,又出现了,楼兰的国运,又将遭到一次严峻的考验。 蛇神保佑,但愿户和善于能挡住敌人,给我的及时赶到赢取时间! 一路上,拓拔千钧心里就这样祈祷着。 也许蛇神真的显灵了,拓拔千钧赶到王宫广场前时,一眼就看到户和善于疯了般的主动进攻一个白衣人! 尽管广场上,已经躺下了数十个王宫侍卫,可看到进犯敌人被户和善于拼命挡住后,拓拔千钧还是松了一口气,随即对和尚们厉声喝道:“去,布阵!” 六十年前的森林神殿大祭司,亲身经历那次惨重教训后,为避免类似的的惨痛发生,于是就和楼兰王共同研制出了一套阵法:北斗七星索命阵。 这个阵法最大的威力不是杀人,而是缠,缠斗。 说白了就是拖延时间。 为此,负责布阵的人才手持齐眉木棍。 木,在五行中代表着绿色的盎然生机,属生门,寓意生命迹象源源不息之意。 七个和尚轰然答应一声,大鸟般的从马背上跃下,挥舞着棍子冲向了白衣人。 和尚刚冲到白衣人面前,就听到户和善于发出一声惨呼,身子直直的向后飞去,重重砸在台阶上,嘴中鲜血狂喷! 马上,就有三五个侍卫扑上去护住了他。 户和善于面如金纸,根本不顾自己的伤势,只是颤巍巍指着白衣人,嘶声高叫:“不要管我,拦住他!” 呼呼呼――七个森林神殿使者论起的木棍,发出了呼呼的风声,挡住了白衣人的去路。 白衣人静静的站在场中央,微微垂首就像没看到这些和尚那样,动也不动。 他不动,那些和尚也不主动进攻,只是挥舞着木棍,围着他按照北斗七星的方位,踏生门,进乾门,出坤门――风车般的游动:这套阵法的最大威力,不是进攻,而是缠斗,既然白衣人不动,也恰好遂了和尚们的意思。 跟随拓拔千钧来的那俩身穿现代服装的人,自然是铁屠和叶心伤了。 本来,他们是没必要来淌这趟浑水的,可他们却担心高飞的安全,所以才要求跟着来。 拓拔千钧心急如焚下,也没多想什么,一口就答应了。 铁屠俩人跟着拓拔千钧出了森林后,首先被天上的七颗太阳,楼兰王国的繁华而震惊,就像高飞一样,他们做梦都没想到,这儿的天上会有那么多的太阳,这儿竟然会有这么多的人在居住。 他们很想知道这是怎么个回事,但拓拔千钧等人根本没空和他们解释这些,只是用最快的速度骑马向这边狂奔。 等铁屠俩人看到巍峨的宫殿,上千身穿古代战袍的侍卫后,彻底的呆了,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或者穿越到了古代――直到被七个和尚围住的白衣人,嘴里发出一声响彻九霄云外的长啸时,才回到了现实中。 看着鹰击长空般扑向和尚们的白衣人,一向自负的铁屠和叶心伤俩人,只觉得手掌心有些冰凉:世上,竟然有这等的格斗高手!? 应该和那个大祭司要回05式冲锋枪的,就算这白衣人功夫再高,好像也躲不过子弹吧――叶心伤望着躺了一地的侍卫,有些纳闷的想:难道神殿中人,不知道现代武器的可怕? 暂且不停心中疑惑,好像在做梦般的铁屠和叶心伤俩人,单说七个和尚和白衣人。 要说这北斗七星索命阵还真是神奇,在白衣人终于发动进攻后,七人移动的脚步陡然加快,不停的腾挪闪跃,根本不和他正面抵抗,七根棍子化成一片棍影,形成一道棍墙,无论他冲到哪个方位,都能将他成功的拦截下来。 当,当――急促的子午钟,在七个和尚组成北斗七星索命阵后,重新变得低沉而缓慢。 这时候,楼兰王身体最为虚弱的时刻,已经过去了一半。 但白衣人却没有因此而烦躁、心急,看来他有足够的信心,能够在接下来的时间内,破掉这个阵法,冲进宫殿干掉楼兰女王! 那些侍卫,看到神殿使者布阵挡住白衣人后,脸上都露出了欣喜神色,觉得和尚们挡住敌人半个时辰,应该是很有把握的。 可脸上蒙着一层黑纱的拓拔千钧,却心惊胆颤――因为他已经看出,现在表面上看起来对北斗七星索命阵无奈的白衣人,此时和棍墙一碰就躲闪的举动,只是试探而已! 等他试探出七星阵的虚实后,很快就会发出致命进攻的! 拓拔千钧猜的没错,就在所有侍卫都松了一口气时,白衣人忽然再次发出一声长啸,猛地拔地而起,身子就像陀螺那样在空中迅疾转动,仿佛一下就能跃出七星阵之外。 下意识的,七个和尚也齐声暴喝,高举着棍子腾身跃起――这时候,拓拔千钧却大喝一声:“快落地!” 拓拔千钧的喝声还没落下,白衣人依然发出一声清朗的狂笑,白色袍袖猛地一甩,就像一道白色匹练那样,狠狠砸在了一个和尚的心口。 “啊!” 那个和尚发出一声惨叫,嘴里鲜血狂喷,木棍松手,直直的飞到了黑色台阶上,咚的发出一身大响,眼看就不活了。 白衣人在和七个和尚缠斗片刻后,就看出了他们的弱点,借着他们跟着他身子拔高冲天、阵型开始涣散时,及时出手,打飞了一个和尚。 北斗七星,必须得七个人才能催动阵法,一人空位,整个阵势就破了,剩下的六个和尚,和那些普通侍卫没啥区别,眨眼间就能被白衣人干掉。 看到一个手下被打飞后,拓拔千钧狂吼一声,从马背上飞身跃起,扑向了战团。 他希望,能抢在第二个手下遭到毒手之前,能及时补位,重新催动阵法。 可惜的是,白衣人根本不给拓拔千钧机会,长啸声中,犹如阳光下不真实的鬼魅那样,左右迅疾的晃动着,再次打飞了两个和尚。 北斗七星索命阵,在三人被打飞后,就算拓拔千钧能及时赶到,也已经无力回天,无法重组战阵了。 “哈,哈哈!” 一举打飞三个和尚后,白衣人仰天又是一阵清朗大笑,声音铿锵,犹如金属摩擦:“阵法以破,想活命者,滚!” “宁死不退!” 拓拔千钧大喝一声,率领几个弟子,疯了般的扑向白衣人。 可惜的是,白衣人武功太高,就算不如楼兰王,但收拾几个小和尚,还是手到擒来的。 白衣人暂且避开拓拔千钧的锋芒,身形快速移动,几乎是在瞬间,就把其他四个和尚给揍飞了,最后只剩下拓拔千钧一人。 那些侍卫,亲眼看到来自森林神殿中的使者,还没有坚持多久就被人打残后,就知道大势已去了,今天说什么也挡不住白衣人了。 就连受伤的户和善于也是这样想。 面对超强的敌人时,人一旦没了斗志,剩下的就只能是任人宰割了。 “你也滚!” 白衣人声音铿锵的低喝一声,两根白色袍袖就像两根巨大的软鞭那样,夹杂着劲风砸向拓拔千钧。 “宁死不退――啊!” 拓拔千钧再次大喝,固执的扑向白衣人,但话音未落,胸口左肋就被一根袍袖狠狠击中,随着他的惨叫声,身子到飞着砸向台阶。 拓拔千钧虽说贵为森林神殿的主持,楼兰王国的大祭司,但武功却不是他的长项,甚至不如他的七个弟子,所以根本无法抵挡白衣人的致命一击! “啊!” 眼看在下一刻,拓拔千钧后脑就要重重摔倒在台阶上,来个万朵桃花开,户和善于等人齐声惊呼,却来不及出手相救。 就在这时,却有一人豹子般的蹿了过去,抢在拓拔千钧后脑碰到台阶之前,一把扣住他右脚脚腕,猛地向后一甩! 拓拔千钧那重达一百70公斤的身子,就像一枚炮弹那样,嗖的向后飞了出去。 不等户和善于反应过来,又是一道人影冲天而起,一把抱住拓拔千钧,空中几个快速的连续翻身,卸掉了他砸过去的力道,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第374章 楼兰王现身! 说起来话长,其实发生的时间并不长。 白衣人在冲到王宫前的广场后,遭遇到以拓拔千钧、户和善于等人为首的抵抗。 在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内,白衣人就打退了所有阻拦他的人,也试出以户和善于功夫最高,其他人――一群蝼蚁而已,根本挡不住他的脚步。 想到在下一刻,很快就能实现多少代人的夙愿,白衣人也开始激动了起来,正准备踏着拓拔千钧的尸体闯进王宫,把全身半点力气也没有的楼兰王干掉时,却有人再次冲了出来! 而且,凭着白衣人的眼光,一眼就能看出,把拓拔千钧从鬼门关拉回来的这俩人,要比户和善于还要棘手,下意识的,嘴里发出了一声惊诧:“咦?” 合力救下拓拔千钧的俩人,正是铁屠和叶心伤。 虽说哥俩对拓拔千钧没啥好感,不过却也明白一个道理:如果白衣人闯进王宫的话,那么高驸马可能会有危险了,所以这才果断出手救下了拓拔千钧。 白衣人停步转身,看着铁屠和叶心伤俩人,眼神闪烁:“你们两个,是外面的人。” 铁屠傲然道:“不错,我们就是从外面来的!” 白衣人双手慢慢放在背后,声音一如金属摩擦,刺人耳膜:“我不想随意杀外面的人。这儿没你们俩的什么事,你们休要多管闲事。” 叶心伤淡淡的说:“如果你能杀了我们,我们就没办法多管闲事了。” “哼,螳臂当车,不自量力!” 白衣人也懒得再和铁屠俩人废什么话,身形一闪就向王宫大殿门前的台阶上冲去。 铁屠身形一晃,挡住了他的去路,同样懒得和他解释什么,飞脚就踹向他的心口。 与此同时,叶心伤已经从后面扑上。 如果在外面那个世界,铁屠和叶心伤俩人绝不会合力对付一个人:他们可是华夏九龙王,被人知道合力对付一个人,那会很没面子的。 但现在,他们却不得不这样做。 就算是傻瓜,也能从白衣人独自轻松放倒那么多侍卫中看出,这是一个妖孽的存在,假如铁屠俩人再不联手,而是独自征战,那纯粹是老寿星吃砒霜,活的不耐烦了。 在铁屠和叶心伤俩人一前一后进攻后,白衣人眼里闪过不耐烦的怒意。 他有把握能打败这俩人,但前提是,要耗费一些时间。 而时间,对于白衣人来说,则是最重要的,眼看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时辰,如果再耽搁下去,楼兰王就会重新拥有――哦,错了,是拥有更强的功力,到时候他别说是杀人了,就是逃走,也不是很容易了。 所以,在铁屠和叶心伤前后扑上来后,白衣人却没有和他们纠缠,而是猛地掀起头套,露出小半截雪白的下巴,嘴里大喝一声,张嘴喷出一口血雾! 传说,在几千年前的昆仑山中,有个可以行走阴阳之间,召集四方孤魂野鬼的女萨满,她不但能救人,而且更精通害人邪术,比方喷血害人。 传说,她喷出的血雾,是咬破了自己的舌尖,运功逼出的鲜血中,含有可以让人瞬间晕眩的魔力。 不过,这种邪术只能一天用一次,要不然就会精血受损,有走火入魔的危险…… 这是传说。 但很多传说,都是以事实为基本的,就像这个白衣人,在喷出一口血雾后,正要凝神奋战的铁屠,就觉得头晕目眩,双脚一软,噗通一声的瘫倒在了地上。 白衣人接着袍袖一甩,就把铁屠脖子卷住扯到了自己身前,转身挡开叶心伤踢出的一脚,声音铿锵的说道:“如果想他死的话,你大可以动手。” 叶心伤举起的右拳,一下子僵在半空,再也不敢随意动手。 “哼哼,又不是你的事,何苦为别人卖命呢?” 已经放下头套的白衣人,冷笑一声双袖一展,犹如一只大鸟那样,飞向了台阶,心里却在侥幸:幸亏那个人忌惮同伴安慰,如果他坚决纠缠的话,那可是个大麻烦了,我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解决他,更不可能再施展喷血大法。 看着大鸟般飞向王宫大殿门口的白衣人,拓拔千钧嘶声喊道:“拦住他,绝不能让他进入大殿!” 守在宫殿门口的,是十几个太监。 这些太监早就吓呆了,可在听到命令后,还是奋起精神,嗷嗷尖叫着挡住了白衣人的路。 他们不敢奢望能挡住白衣人,只希望能稍微阻止他片刻,哪怕是是瞬间也行啊,因为拓拔千钧已经率领数十个侍卫冲过来了。 不过,白衣人连这点小小的要求也不满足他们,别说是片刻了,就是瞬间也不给,只是看似轻轻的一挥手,几个太监就惨叫着飞了出去,其中一个脑袋恰好碰在黑色立柱上,顿时就来了个万朵桃花开,吓得其他太监,呆立当场,再也无法动一下。 这时候,大殿上方的子午钟,急促的敲响,几乎没有间隔,就像拓拔千钧的心跳:完了,完了,再也挡不住他了! “女王殿下!” 身受重伤的户和善于,噗通一声的跪倒在地上,双手仰天,看着明晃晃的太阳,却仿佛坠入了冰窟中:“求求伟大的蛇神,显灵救救女王殿下吧!” “求蛇神显灵,救救女王殿下!” 数百来不及阻止白衣人闯进王宫的侍卫,全都跪倒在地上,嘴里发出了绝望的哀求声。 叶心伤抱着昏迷不醒的铁屠,无奈的笑了笑,喃喃的说:“蛇神会显灵吗?” 叶心伤最后一个‘吗’字还在舌尖打转,忽然就看到已经冲到大殿门口的白衣人,猛地呆愣在当场。 与此同时,所有侍卫的哀求声,就像被一把刀子切断那样,鸦雀无声! 继而,就是如雷般的欢呼:“女王殿下,女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在欢呼声中,守在门口的几个太监,都跪在了地上,放声大哭了起来。 哭声中,一个身穿黑色龙袍,脸上戴着一张狰狞的青铜面具,头戴垂珠王冕的人,缓缓走出了大殿门口。 这,就是被楼兰子民奉为神祗一般的楼兰王! 楼兰女王! 看到楼兰王竟然走出大殿后,还有最后一级台阶就走完的白衣人,眼里流露出了不信的恐惧:距离她恢复功力还有至少五分钟的时间,她怎么会有力气出现在这儿?难道她已经把《玉女神功》修炼到了极致,可以缩短‘蜕功’的时间?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自古以来,就没有谁能把玉女神功修炼到极致,她这是在唬我,最多就是勉强支持走出来,想把我吓跑而已!哈,我会上你的当么!?” 白衣人低声呢喃着,眼里的恐惧瞬间被兴奋所代替,双肩一晃,全身都发出了好像爆豆似的骨骼声响,抬脚走上了最后一节台阶。 冷笑一声,白衣人声音铿锵的说道:“楼兰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这是在故弄玄虚么?呵呵,你真实太幼稚了。好,既然你自己出来了,那也省下我去找你――从此之后,楼兰要换主人了!” 确定楼兰王只是虚张声势后,白衣人不再犹豫,大喝声中身形暴起,袍袖犹如白色匹练,狠狠抽向了楼兰王。 在看到楼兰王出现后,拓拔千钧也是大喜过望。 但随后,他的心就再次变得冰凉:子午钟还在敲响,就证明女王殿下蜕功时间不到,她怎么可以走出来? 接着,一个念头犹如闪电般从他脑海划过:他不是楼兰王,他是――高飞! 拓拔千钧并没有猜错,这个身穿楼兰王标准行头的人,正是驸马先生高飞。 按照高飞的原计划,在装扮成楼兰王的样子后,他会盘膝坐在寝宫内的蒲团上,等白衣人闯进来掀开他面具时,才出其不意的偷袭。 可是,当高飞在窗口看到拓拔千钧等人一败涂地,铁屠和叶心伤出手,铁屠却忽然栽倒在地上后,心里就烦了:楼兰王的手下都死绝了,他也不会介意,但那个天杀的白衣人竟然敢伤他兄弟,那么他说什么也不能在这儿干坐着了。 当然了,亲眼看到白衣人身手的高飞,基本确定他不是人家对手了――那个白衣人,就算不是楼兰王的对手,但杀他高驸马,好像还是绰绰有余的。 想到这次来塔克拉玛干沙漠,竟然遇到两个杀自己就像撒尿那样简单的人物……高先生的心都碎了,也萌生了从此退隐江湖的心思,实在不好意思再出来丢人现眼了啊! 其实,高飞根本不知道,楼兰王和这个白衣人,乃是两个逆天的存在,找遍全世界,也只有她们俩人,才能根据祖先遗传的特殊身体基因,修炼《玉女神功》。 所以,高驸马实在没必要自卑的。 闲话少说,书归正传。 白衣人左袖如匹练般抽下的同时,右手中的金蛇怪剑,借着袍袖的掩护,也悄无声息的从下方迅速上撩! 白衣人在出手时,就已经做好了两种准备:一,如果楼兰王能轻易接下她这记绝杀,那么她什么都不要再做了,马上转身就跑。 依着她目前的本事,虽说不是楼兰王的对手(要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在楼兰王‘蜕功’时间段来惹事了),可双方实力相差也不是太多,逃走还是很有把握的。 至于那条进城的通道,在她眼里就像小孩子玩的滑梯:只要她愿意,她完全可以闭着眼的倒退着走,也不会像某些人那样,在里面会变成无头苍蝇。 第二,如果楼兰王只是故弄玄虚……没得说,只能被她一招击毙了。 所以,无论怎么看,白衣人都有动手的必要。 一出手,就是必杀招! 第375章 谁敢伤我的驸马! 他不是女王殿下,他是高飞! 就在拓拔千钧想到眼前的楼兰王可能是高飞,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下一个反应时,白衣人左手上的袍袖,就狠狠抽在了他心口! 与此同时,右手中的金蛇怪剑,也接着袍袖的掩护,一剑刺在了他的小腹中! 砰――噗! 两声略微有些分别的声响,证明白衣人的这记必杀招已经取得了成功,尤其是剑尖刺进肉身后那熟悉的‘噗’声,更让白衣人狂喜:楼兰王是故弄玄虚,她根本没有能力躲开我的进攻! 不过,白衣人在狂喜之余,也有些纳闷:为什么抽中她心口后,声音不像是击在身体上,倒像是打在木头上呢? 台阶下面的上千人,在白衣人动手时,除了感觉不对劲的拓拔千钧,和不知所措的叶心伤之外,其他侍卫都没有丝毫担心,反而欣喜雀跃。 他们以为,马上就能看到楼兰王的犀利反击! 最不济,也得把这个该死的白衣人打伤,打跑! 可是让他们欢呼声嘎然停止的是:在白衣人动手后,楼兰王并没有反击,而是像木头人那样站在那儿,任由白衣人的袍袖击打在了他心口,金蛇怪剑刺入她的小腹。 这是怎么回事? 女王殿下为什么没有动手!? 大家伙都张大嘴巴,双眼瞪大的看着台阶高处,满脸的不可思议,全场瞬间鸦雀无声,显得白衣人得意的怪笑更加刺耳,嚣张:“哈,哈哈,原来你果然是在故弄玄虚,这下你死定了!” 看着身子剧烈摇晃了一下,却因为背后靠着门框而没有飞出去的楼兰王,白衣人眼神变得更加炙热,正要抽回金蛇怪剑,狠狠在楼兰王心口来一下,彻底结果她时,楼兰王终于有所动作了。 或者说是高飞,终于有所动作了:藏在黑色袍子里的左手,一把抓住了刺入他小腹内的金蛇怪剑,藏着一把短匕的右手,用此生中最快的速度,猛地向前一送――重重打在了白衣人的小腹上! 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高飞要想用短匕刺入白衣人的小腹,不说是痴心妄想的话,那也得说是难于上青天。 可高飞早就算好,白衣人在看到他后,肯定会把他当做是楼兰王,上来就会对他使出必杀技。 至于人家会用什么招式对付他,高飞不想去猜,就算要猜也猜不到,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希望自己能硬捱过这一必杀技,然后伺机反扑。 这个计划说起来很简单,可却又很凶险,因为高飞不知道他能不能捱过白衣人的必杀一击。 如果捱不过的话,高驸马肯定会一命呜呼了拉倒。 但如果能捱过来,那么高飞就能顺利实施他的计划了。 天可怜见,高飞咬牙挺了过来,并在白衣人欣喜若狂,警惕心最弱时,一击成功! 正准备抽回金蛇怪剑,一举把楼兰王干掉的白衣人,在抽回金蛇怪剑受阻时,稍微愣了下,但随后就觉得肚子一疼,嘴里发出一声怪叫,松开怪剑捂着小腹,踉踉跄跄的后退了几步。 低头一看,鲜血已经顺着袍袖淌了出来:她刺了楼兰王一剑,楼兰王给了她一刀! 白衣人怪叫着退出后,高飞却再也憋不住了,伸手掀起脸上的面具(面具上的嘴巴不透气),张嘴就喷出了一口鲜血。 就算他做了完美的准备,在胸前放了好几本书,可还是不能把白衣人抽向他心口的所有力道都卸掉,就像被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顿时气血翻涌,再也忍不住的吐出了一口血。 高飞在掀起面具后,广场中所有目瞪口呆的侍卫,这时候都情不自禁的高叫:“啊,他不是女王殿下,是、是驸马!” 大家虽说很少有人见过楼兰王的庐山真面目,可男女总是能分得清的,而且也都见过高飞。 叶心伤这时候也看出高飞了,惊叫道:“高飞,高飞!?” 虽说肚子上被狠狠刺了一剑,可高飞却觉得那根本不算啥,区区外伤而已,以前在国外执行任务时,他也被子弹在肚子上钻了个洞,到现在还不是活蹦乱跳的? 真正让高飞受不了的,则是白衣人狠狠抽在他胸口的这一下。 就算他及时喷出了鲜血,可眼前还是金星乱冒,阵阵发黑,抬手扶助了门框,张大嘴巴用力呼吸着,就像一条离了水的鱼。 大意之下中刀受伤,捂着伤口踉跄后退的白衣人,在高飞掀起面具喷出一口鲜血后,才知道他根本不是楼兰王,只是一个冒牌货! 她,上千侍卫都挡不住的无敌存在,竟然被一个冒牌货给刺伤了。 怒火,就像火山那样蓦然爆发,白衣人左手捂着伤口,右手指着高飞,厉声叫道:“你、你不是楼兰王!你、你是谁!?” 高飞抬手擦了擦嘴角的献血时,脸色已经苍白,可仍然嘿嘿笑道:“废话,我当然不是楼兰王,我是爷们,咳,咳,我是个爷们!” “你敢骗我,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白衣人嘶声怒吼着,左手捂着伤口,右手袍袖一摆,犹如一只大鹏鸟那样,呼啸着扑向高飞。 高飞却仍然靠在门框上一动不动,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冲过来的叶心伤。 看到受伤的楼兰王原来是高飞后,叶心伤暂时也顾不得昏过去的铁屠了,把他随手交给一个和尚,从地上抄起一把短刀,用最快的速度扑上了台阶,恰好赶到白衣人要扑向高飞的当口。 “住手!” 叶心伤人还没到,手中的弯刀却如飞机螺旋桨那样,呼啸着飞向白衣人的后背! 已经扑向高飞的白衣人,砸向高飞的袍袖,被迫迅速转向,一卷就卷住了那把弯刀,随手抛了回去,速度比叶心伤甩过来时,还要快上几分。 吓得叶心伤赶紧低头,弯刀擦着他的头顶,呼啸着刺进了他身后不远处的一个太监心口,那个太监发出一声长长的惨叫,顺着石阶叽里咕噜的滚了下去。 躲开白衣人的反击后,叶心伤两个起落,就跳到了高飞面前,脚尖在地上一挑,又挑起了一把弯刀。 幸好,大殿门前的地上不缺少这玩意。 弯刀在手后,叶心伤没像电视里所演的那样,一脸关心的问高飞:兄弟,你不要紧吧?能不能支持?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啊,帮你照顾老婆啊,好呀好呀,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你老婆当做我老婆来对待的! 他知道,这些话以后有的是机会说,眼下必须得挡住白衣人才行。 叶心伤嘴里发出一声轻叱,挥刀主动向白衣人扑了过去。 本以为大功告成,原来是遭到了别人戏弄的白衣人,此时双眸已经发红,甩起袍袖对着叶心伤就砸了过来。 相比起楼兰王国第一勇士户和善于,叶心伤也许在蛮力上不如他,可却胜在速度够快,身法轻盈,更是在无数次的实战中吸取了众多宝贵的作战经验,根本不会傻到和白衣人应聘,嘴里发出一声清啸,弯刀一摆隔开白衣人的袍袖,身子一晃已经转到了她背后,对着她后脑勺就劈了下去! 白衣人也没想到叶心伤会这样滑溜,同时也更加愤怒,再也不顾受伤的小腹了,双手袍袖蛟龙般的飞舞,夹带着嘶嘶破空声,狠狠抽向了他。 狂怒就像炙热的爱那样,同样会赐予人们无限的力量――就像当前的白衣人,因为大意而受伤后,此时就像一只暴怒的狮子,倾尽全力要用最快的速度,把叶心伤毙了! 不得不承认,叶心伤根本不是全力以赴的白衣人的对手,才短短几个照面,就险象环生,一个不留神,脚下被一具太监尸体绊了一下,身子踉跄了一下,还没有等他迅速调整好,一根匹练般的袍袖就抽到了眼前。 “哎哟,不好!” 叶心伤下意识的身子后仰,条件反射般的一个后空翻,向背后的台阶上落去。 白衣人逼退叶心伤后,根本没有再对他穷追不舍:她不关心叶心伤会怎么样,但她必须得把那个敢暗伤她的家伙弄死! 白衣人迅速转身,脚尖在地上猛地一踢――一把弯刀就像离弦之箭那样,咻咻厉啸着刺向高飞的面门。 高飞及时歪头,那把弯刀擦着他的耳朵,笃的一声大响,钉在了坚硬的门框上,剧烈颤抖的刀身发出嗡嗡的龙吟唱,由此可见白衣人这一脚的力道,有多么恐怖! “有本事你再躲一个给我看看!” 白衣人冷笑声中,双脚接连踢起两把弯刀,电闪般飞向高飞。 草,这下老子得死翘翘了! 高飞大骇。 如果身上没有受伤的话,凭着他的本事,当然能躲得开这两把弯刀。 可关键为题是,现在他丹田气息仍旧翻涌,四肢仿佛都已经不听使唤,能够躲开刚才那把弯刀,已经是他尽最大可能了,又怎么能躲得开这两把弯刀? 落在台阶上的叶心伤,看到这一幕后被吓得嘶声大叫:“高――飞!” 可是,他现在距离高飞太远了,已经来不及替他挡住那两把弯刀了。 而拓拔千钧等人,更是鞭长莫及,唯有大张着嘴巴发呆的份儿。 弯刀呼啸,带着死神的阴森气息,以超过每秒三百米的速度,呼啸着飞到了高飞面前。 完了! 就在高飞脑海中腾起这俩字,叶心伤等人动作蓦然停顿时,一条黑色的丝带,却忽然从大殿门里飞出,就像一条扑出草丛的毒蛇那样,灵巧的卷住了那两把弯刀! 毒蛇卷住弯刀,猛地仰身,就把两把刀子甩了出去,刺在黑色立柱上,溅起一簇簇暗红色的火花。 接着,有个听起来很是娇嗲嗲的声音,就像从半空中响起那样,让所有人都听的那么清楚:“是谁这样大胆,敢伤我的驸马?” 第376章 高飞又被人记住了! 包括高飞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在白衣人飞快的踢起两把弯刀时,都以为他这次是死定了。 可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条黑纱毒蛇般的从大殿内飞了出来,卷住两把弯刀抛了出去。 紧接着,一个声音响起:“是谁这样大胆,敢伤我的驸马?” 就在这时,王宫大殿上方的子午钟,也停止了撞击,所有的声音,在这个娇嗲嗲的声音响起后,都变得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大殿的门口。 一个身穿黑色轻纱龙袍,脸上戴着青铜面具的人,从大殿内缓缓走了出来。 她的腰身是那样的挺直,步伐是那样的从容,气质是那样的高贵仿佛全身也散发出了一圈莹白的光晕,就像佛光那样,有种让人见了就想跪倒膜拜的冲动。 “女王殿下,这次真是女王殿下,子午钟停止了!” 也不知道是谁,小声说出这句话后,噗通一声的跪倒在了地上,张开双臂仰天叫道:“女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女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刚站起不久的上千侍卫,包括受伤的户和善于,再次跪倒在了地上,齐声高呼女王殿下万岁。 “千岁,千千岁!” 户和善于喃喃的说着,泪水噼里啪啦的滚落了下来。 在刚过去的这半个时辰中,大约有十数个侍卫、太监殉职,更多的人受伤,就连来自森林神殿中的使者,都死伤好几个。 上千个侍卫竟然挡不住一个人,如果不是驸马和他同伴的及时出现,现场任何人,谁都挡不住白衣人,势必会让她在最后时刻伤害楼兰王。 想到如果不是高飞等人及时出手,就会面临的不堪后果,户和善于就浑身发抖,再看向那个家伙时,眼里已经全是感激。 在弯刀被甩出,楼兰王现身的刹那,白衣人眼里就浮上一层明显的恐惧,和巨大的失望,还有恨意。 她怕,是因为看出这次出来的楼兰王,绝不是冒牌货了。 她失望,是因为头顶上的子午钟已经停止了敲响,楼兰王‘蜕功’的时刻已过,她在最后那声钟声回荡在天地之间的同时,已经恢复了功力,甚至更上层楼。 她恨,是恨高飞,恨这个来自外界的男人,在最为关键的时刻拖延住了她,破坏了她的好事! 她怕,她恨,她不甘可她却不慌。 白衣人很清楚,如果这时候慌张的话,那她就再也休想活着离开这儿。 她必须得保持绝对的冷静,见机行事。 楼兰王跨出大殿门口,看向了高飞。 尽管她脸上仍然戴着一副青铜面具,但高飞却能从她看向自己的眼神中,找到了包括感激、柔情在内的异样色彩。 高飞知道,这次他赌赢了,所付出的代价,还算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 捂着还在流血的肚子,高飞贴着门框缓缓出溜到了地上,轻咳了几声笑着说:“咳,咳,还算你有良心,能够在我最危险的时刻赶到。” 楼兰王没有说什么,缓步走到高飞面前,弯腰伸手,在高飞小腹四周疾点了几下,从伤口向外淌的血,奇迹般的停止了。 楼兰王在直起腰身时,轻轻吐出了几个字:“谢谢你,驸马。” 高飞笑着擦了擦嘴角的献血:“你要是真想谢我的话,那就多给我一点好处吧,我觉得那个比口头上的感谢更加实惠些。” 楼兰王眼眸中浮上一丝笑意时,那个白衣人忽然发出一声清朗的长啸,身形一晃,闪到一个躲在立柱后面的太监面前,伸手抓住他,就像女孩子丢沙包那样轻松自如,嗖的一下砸向了楼兰王! 与此同时,她已经跃上了石阶两旁的栏杆,就像外面那个世界中的滑板少年那样,顺着四十五度角的栏杆,急速下滑,快如劲风! 在亲眼目睹楼兰王仅用一根黑纱,就卷走自己踢出去的两把弯刀后,白衣人就知道她根本不是楼兰王的对手,更何况,现在她已经受伤了,尽管这伤势并不是很严重,但却使她的功力大打折扣,所有她只能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等待逃走的最佳时机。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看到楼兰王和高驸马在那儿脉脉含情后,白衣人立即抓住了这个机会,先抓起一个太监砸向楼兰王,也不管有没有起到作用,飞身跃上栏杆向下疾滑而去。 下面广场中虽说有上千手持刀枪的侍卫,可他们在楼兰王眼中根本不是阻挡她逃走的困难,而是协助她离开的依仗:只要楼兰王敢追杀她,那么她就会大开杀戒,就算最终被楼兰王击毙,她也得拉着足够多的人垫背! 刚才高飞在赌,现在白衣人也在赌:她赌楼兰王绝不会为了追杀她,就不顾众手下的生死。 被白衣人抛出去的太监,腾云驾雾般的砸向楼兰王,被吓得哇哇大叫。 对白衣人的暴起发难,楼兰王眼里闪过一丝冷笑,袍袖轻甩,缠住了他的腰身,再一抖,那个以为这次要被摔死的太监,就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脸色惨白,目光呆滞他已经被吓傻了。 楼兰王挥手救下太监时,白衣人已经顺着栏杆向下滑了十几米,速度快如闪电,眼看就要抢在挥刀扑过来的叶心伤前面滑下去,楼兰王左脚脚尖在地上一踢! 一把弯刀,以比白衣人刚才踢向高飞那把弯刀时更快的速度,咻咻厉啸着刺向她的背心! 叶心伤恨白衣人接连伤害铁屠和高飞,此时看她要逃走后,自然不甘心就这样放她走,当即大喝一声,挥舞着弯刀对她拦腰砍来。 论起真实的功夫,在外面那个世界堪称格斗高手的叶心伤,根本不是白衣人的对手,他这一刀也没被白衣人放在眼里,她只需加快下滑速度,或者干脆起脚,就能把他的刀子踢开。 “米粒之珠,也放光华!” 白衣人冷笑一声,也恼怒叶心伤不识抬举,索性决定要在逃走之前给他一个教训,下滑的速度骤然放缓的瞬间,起脚她要抢在叶心伤刀子横扫之前,抢先踢碎他的右手手腕,让他这辈子都无法再用刀,算是对他的一个惩罚。 可就在这时,一阵犀利的破空声从被背后呼啸着传来,仿佛是在心念闪动间就已经到了她的背后。 白衣人大吃一惊,再也顾不得去踢叶心伤的手腕了,略微停顿的身子猛地向左一拧,那把快速旋转的弯刀,擦着她的右肋呼啸着飞过,荡起一丝血花! 白衣人的反应够快,但仍然没快过楼兰王踢过来的弯刀,还是被刀尖在右肋下划了一刀血口。 几乎是在同一瞬间,叶心伤横扫的弯刀,也电闪般到了她面前。 “杀死他!” 带人扑上台阶的拓拔千钧,看到这一幕后兴奋的狂吼着,仿佛已经看到白衣人已经被叶心伤拦腰砍成两半了。 好一个白衣人,就在绝大多数人都以为她这次在劫难逃时,腰肢却像一根面条那样,忽地诡异的向左一扭,形成了一个侧翻的‘凹’字,叶心伤的那一记本来十拿九稳能拦腰斩断她的刀子,从凹字中间呼啸着划过,只斩断了她白色长袍的一块袍角。 叶心伤大惊,迅速收刀,正要反手继续进攻时,却见白衣人猛地一闪,就像一支离弦之箭那样,攸地就滑到了栏杆尽头,长啸声中踏在一个持刀侍卫的头上,轻轻一点,又飞向了另外一个侍卫。 “拦住她!” 户和善于看到白衣人要夺路而逃后,再也顾不得身受重伤,强打着精神的站起来,指挥手下堵截敌人。 但就在这时,站在大殿门口的楼兰王,却轻声说:“放她走吧。” 楼兰王说话的声音不高,可广场上千人却听的清清楚楚。 “女王殿下!” 户和善于等人一楞神的功夫,全力逃命的白衣人,已经踏着下意识放弃拦截的侍卫脑袋,就像弹球那样不停跳跃着,眨眼间去的远了,却留下了一阵凄厉的长笑:“哈,哈哈,我还会再回来的!高飞,我记住你的名字了,高飞” 最后一个‘飞’字传来时,白衣人已经变成一抹白点,一闪,就不见了。 眼看白衣人已经受伤,楼兰王又成功捱过了半个时辰,这时候如果追杀白衣人,相信她是插翅难飞! 所有户和善于不明白楼兰王为什么要放她走,正要再说什么时,却猛地明白了楼兰王的意思:别看白衣人已经受伤,如果楼兰王狠心要把她留下时,她也没机会逃走,但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深陷绝境的白衣人绝不会就这样束手就擒,在临死前肯定会疯狂的杀人。 这儿,可不是一望无垠的大漠,可以让楼兰王和她尽情的对掐。 现场可是有上千名侍卫,这些人不但不能帮楼兰王拦住白衣人,而且还会成为楼兰王诛杀她的累赘,到时候肯定会死伤惨重的。 正是顾忌手下的伤亡,所以楼兰王不得不放白衣人离开。 白衣人已经消失很久,可她临走前的那声凄厉的喊叫,却仿佛始终在半空中回荡:高飞,我记住你了,记住你了! 看着静静望着远方的楼兰王,高飞轻咳一声:“咳,嘿嘿,那个人说,她记住我了,真荣幸。” 楼兰王垂首,低声说:“放心,我是不会让她伤害你的。” 高飞笑了笑,不置可否。 楼兰王弯腰,伸手把高飞从地上搀扶起来,柔声说:“感觉怎么样?” “还行吧。” 高飞望着肚子上的那把金蛇怪剑,得意的笑道:“虽然我被那个人搞了一下,但却昧下了她的剑。嚯嚯,说起来还是我赚了。” 看了眼那把剑,楼兰王目光闪动:“是啊,她肯定会心疼的不得了。” 第377章 你就是我的祁连山! “那是一个什么东西!?” 看到一条白影,以肉眼几乎难以锁定的速度激射而来后,黄龙和秦紫阳俩人都大吃一惊,攥紧了手中的武器。 这就是鬼沙传说中的灵蜥吗? 秦紫阳心中闪过这个念头时,那道白影已经电射到她们面前几十米出,骤然停住。 不等秦紫阳看清这个浑身雪白的是人还是别的东西时,就看到那边忽然暴起一团黄沙,就像沙地上忽然出现一股小旋风那样,带着黄沙旋转着移向别处。 秦紫阳俩人下意识的后退几步,再定睛看去时,那团飞扬的黄沙已经缓缓下降,十几秒钟后全部落在了沙地上,恢复了最初的平静。 但那道白影却不见了,仿佛凭空消失那样。 秦紫阳俩人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惊讶,和淡淡的恐惧:她们都搞不懂,刚才看到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仰起一片黄沙,接着又不见了呢? 俩人呆愣了片刻,不约而同的拿着自己的武器,慢慢向那边走了过去。 虽说这地方看起来,和刚才没啥不一样的地方,可俩人还是看出白影消失的地方,出现了一个脸盆大小的浅窝。 “刚才,那是个人。” 黄龙忽然说话了。 秦紫阳摇头:“不会吧,人,怎么可能会有那样快的速度?而且,如果那是个人的话,他现在又去了哪儿?” 黄龙死死盯着那个浅浅的窝子,一字一顿的说:“在这下面,应该有个通道口。昨晚,你那几个手下的骸骨,就是被人从这儿扔出来的刚才那个白影,就钻进了下面的通道口。” 秦紫阳没有再说什么,却把冲锋枪扔到了一盘,跪在那个浅窝前,双手飞快的向下扒去。 下面的沙子很松缓,就像炒熟了的沙土那样,很快就被秦紫阳扒出了个一米左右的坑,然后她的手就碰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反手抽出小腿间的军刀,秦紫阳用刀柄轻轻敲了敲,传来了金属相击时的脆响:下面,是块铁板。 秦紫阳动作顿了顿,随即双手稍微用力,试着向左右搓了一下,然后那块铁板就落了下去,出现了一个冒着冷气的黑色洞口。 抓起一个粗大的沙砾,秦紫阳撒了下去,随即侧耳细听:下面传来沙砾急速滚动的声响,越滚越快,直至慢慢消失。 通过沙砾滚动传来的声音,秦紫阳确定这个黑洞深不可测。 她慢慢的顿起身子,仰面看着黄龙:“这应该就是通往地下古城的入口了。” 黄龙点头:“嗯你是不是要下去?” 秦紫阳笑了:“我才不会那么傻。在高飞他们没出来之前,我绝不会下去的。” 黄龙又问:“那,如果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出来呢?” 秦紫阳淡淡的说:“那我就在这儿一直等下去,无论多久。” “没想到你还挺痴情。嘿嘿,反正我现在也没事可干,那就陪你在这儿等吧。” 黄龙盘膝坐在洞口不远的地方,擦了擦嘴角说:“哦,对了,能不能让你手下送点食物上来?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过一顿饱餐了。” “这不是问题,你稍等。” 秦紫阳也没拒绝,等到李中尉再次和她怜惜时,就吩咐他们送点吃的过来。 五十多分钟后,李中尉带着三名战士,背着一些补给来到了沙丘上。 看到还有个身材娇小的女子在场后,李中尉多少有些惊讶,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吩咐手下把行囊放下后,正要请示秦紫阳还有什么指令时,一个战士却指着极远处的西北方向,急声说道:“看那边!” 秦紫阳等人抬头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一条黑线,正在迅速的变粗,变的更黑。 李中尉的脸色一变:“啊,沙漠风暴!” 那个战士迅速的弯腰抓起一把沙子,猛地仰在了半空中。 刚才秦紫阳在飞快的扒沙时,扒起的沙尘四处弥漫这证明了没有一点风向。 但现在,被那个战士仰在半空中的沙尘,却明显向沙丘下面飘去,战士的脸色一变:“报告秦少校,李中尉,风暴是对我们这边过来的!信风已经出现,相信用不了几分钟,大风暴就会来临的!” 李中尉等人就是西北军区的,必须熟悉沙漠环境,是他们的任务之一,所以他们才能像老安利那样,在最短时间内,就能判断出沙漠的变化。 战士的话音未落,众人就觉得有微风拂面,很舒服。 来得好快可李中尉的心头却是一紧,啪的给秦紫阳立正:“报告秦少校,我建议立即撤离鬼沙地带!” 秦紫阳扭头看了眼瞬间又变粗了的天边黑线,不甘心的说:“必须得走吗?” 李中尉还没有说话,黄龙却弯腰抄起一个补给包,快步向沙丘下面跑去:“你要是不愿走,那你可以留下!” 呼秦紫阳刚要说话,就觉得一股劲风扑面,夹杂着的沙砾打在脸上,隐隐作痛,她赶紧转身背对着风向。 “秦少校,快走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看到秦紫阳还在犹豫,李中尉心中着急,要不是看在她是个女孩子面上,他说不定会一把拉住她的手,拖着她闪人了。 “好,那我们暂时先撤退!” 秦紫阳又犹豫了片刻,终于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马上,李中尉转身一屁股蹲在了地上,飞快的向下滑去,嘴里却嘶声喝道:“快,通知那边的弟兄,随时做好救援准备!” 有必要这么夸张吗? 从没有见识过沙漠风暴威力的秦紫阳,嘴角刚翘起一个讥讽的笑意,就听到耳边风声骤然响了起来:呼!呼呼!! 秦紫阳怵然一惊,扭头看去,就看到几分钟前还是一条细细的黑线,此时竟然变成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正以让人胆战心惊的速度,翻滚着向这边扑来。 靠,这么凶猛! 秦紫阳心中骂了一句,再也不敢犹豫,正要学着李中尉的样子,蹲坐在地上滑下沙丘时,却看到一条白色影子,从她刚才扒开的那个坑中冲天而起! 秦紫阳一呆:吓,这不是一个小时前看到的那个白影吗? 她脑海中刚腾起这个念头,就看到那道白影电射般冲她扑了过来。 完全是下意识的,秦紫阳抬起挎在肩膀上的冲锋枪,正要用枪口瞄准时,那道白影却擦着她的身子,嗖的飞了过去,就像在水面上疾奔的摩托艇那样,顺着沙丘就超过最前面的一个战士,眨眼间就到了一辆车前,纵身跃进了车子里。 “它要干什么啊,拦住他!” 秦紫阳刚反应过来那个白影要做什么,就看到她开来的那辆勇士战车,呼的启动,迅速掉头对东南方向狂奔而去了。 “它、它会开车,那是个什么东西!?” 秦紫阳目瞪口呆时,黄龙抓着她的胳膊猛地向前一推:“那是个人快走!” 呼的一阵狂风吹来,夹杂着的漫天的黄沙,淹没了黄龙的声音。 虽说有接近二十名的侍卫、太监和神殿使者殉职,更有包括户和善于在内的数十人受伤,但那个白衣人最终却狼狈逃窜。 刚才过去的这半个时辰,对于现场所有人来说,绝对是个梦魇般的存在。 如果不是户和善于带领侍卫抵死抵抗,如果不是铁屠和叶心伤的及时赶到,如果不是高飞假扮成楼兰王的样子相信此时白衣人已经得手了。 想到刚才那极其惨烈的一幕,有几个后怕不已的侍卫,竟然痛哭失声。 哭声,感染了其他侍卫。 看到十数个早上还在一起说话的同伴,此时竟然变成了冷冰冰的尸体,更多的侍卫加入了哭泣声中。 瞬间,哭声一片,仿佛也感染了老天爷,一层色的乌云遮住了天上的七颗太阳,光线骤然暗了下来。 户和善于左手捂着心口,站在台阶上嘶声喝道:“都哭什么?我们是楼兰王国最勇敢的勇士,我们可以流血流汗,但绝不能流泪!都给我闭嘴!!” 户和善于的大吼,起到了令行禁止的作用,所有的哭声都嘎然停止。 “我们不该哭,我们应该欢呼,因为我们众志成城,打败了强大的敌人!” 户和善于在台阶上来回走动着,给手下打气:“我们相信,我们死去的同胞鲜血不会白流,女王殿下会为他们报仇的!” 户和善于话音未落,楼兰王那轻柔,但能让所有人都听到的声音响起:“在这儿,我莫邪征东向列祖列宗、森林神殿中的蛇神宣誓,一定会找到敌人,用她的鲜血来祭奠我勇士的亡灵!” “谢女王殿下,谢女王殿下!” 户和善于马上就配合的跪倒在台阶上,高呼起来。 上千侍卫,也都齐刷刷的跪在地上,高呼女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楼兰王缓步向前,站在台阶边缘,双手平伸,沉声说道:“今晚,我们将在广场中点起耀眼的篝火!今晚,我楼兰王国如花般的女子,将在篝火前,和我勇敢的士兵跳起欢快的舞蹈!今晚,让我们用最崇高的敬意,来正式欢迎远方来客!” 刚才还哭戚戚的侍卫,听到这儿后齐声欢唱了起来:“哦,生我的长生天啊,养我的祁连山啊,我愿用红色花儿鲜美的牛羊,来款待来自远方的客人呀……我们漂亮的姑娘,勇敢的武士,跳起欢快的舞蹈,感谢生我的长生天,养我的祁连山……” 看着扔掉兵器,在广场上开始手舞足蹈的侍卫,高飞很不屑的撇了撇嘴,低声说对楼兰王的背影说:“没想到这妞儿还是一个煽情高手哎,你要做什么?放下我,我自己能走的!” 不顾高飞的挣扎,楼兰王把他抱在怀中,声音重新变得娇嗲嗲了起来:“我亲爱的驸马啊,无论我是什么高手,在你面前,我都是一只小绵羊那样的女子。你就是我的长生天,你就是我的祁连山。” 第378章 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我的朋友们怎么样了?” 赤果着上身,躺在矮榻上的高飞,问手里拿着那把金蛇怪剑仔细端详的楼兰王。 楼兰王已经摘下了脸上的面具,那张让高飞无法形容的极美脸蛋,在面对他包含着的龌龊目光前,很平静。 白衣人刺进高飞肚子里的那把金蛇怪剑,已经被取出,伤口也被包扎好,凉飕飕的药膏覆在伤口上,让他很是舒服。 不过,高飞的胸口仍然感觉烦闷:白衣人狠狠砸在他心口的那一记,给他造成了严重的内伤,使他稍微用力喘气,就会感觉恶心。 幸亏,楼兰王这儿有天下最好的疗伤圣药,而她本人又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内功高手,只要等他伤口稍微愈合一下,就可以用内力把他体内受伤后产生的瘀血逼出来,再仔细将养两天,就能恢复如出的。 “等会我就会让他们来看你。” 楼兰王回答说:“那个叫铁屠的,中了白衣人的喷血大法,不过不要紧,拓拔千钧就能替他治疗的。” “什么叫喷血大法?” “那是一种传说中来自昆仑山女萨满的巫术,可以让人在瞬间昏迷,受人摆布。” “你也会那种邪门功夫?” “只要世上有得功夫,我基本都会。” 楼兰王说出这句话时,脸上很自然浮现出了傲然的神色。 高飞眼珠一转,问道:“那,你会不会还我漂漂拳?” 楼兰王愕然:“什么叫还我漂漂拳?” 还我漂漂拳,是当代喜剧大师周星驰主演的《唐伯虎点秋香》中的一种拳法,话说秋香遭到宁王痛扁后,一张国色天香的脸蛋变成了猪头,唐伯虎被迫使出了还我漂漂拳对着她一顿暴打,秋香就重新变得漂亮无比了。 高飞这样问楼兰王,纯粹是看不惯她在那儿自吹自擂,特意作弄她的:“嘿嘿,刚才你还大吹法螺呢,原来你也有不会的。好吧,那我就告诉你,什么叫还我漂漂拳我还是简单的说一下吧,太深奥了你也听不懂。所谓的还我漂漂拳,就是看谁长的丑,只要对她脸上一通狂扁,那个人就会变得美若天仙了。” 瞪着一双灵动的眸子,楼兰王呆了片刻才问:“世上,竟然有这种不以杀人为目的的神奇拳法?” 高飞郑重点头:“有的!而且,我就是此间高手!你要是不相信的话,那你把脑袋伸过来,让我痛扁一下试试就知道了。” “真的” 楼兰王忽而弯眉一笑,弯腰看着高飞的眼睛,吐气若兰,喃喃的说:“你就骗我我,幸好你现在是我驸马了,不用承担欺君之罪。” 她虽然从没有经历过世间的尔虞我诈,可人却不傻,稍微一琢磨就听出高飞在胡说八道了。 看着眼前这张美到极致的脸,高驸马只觉得心神一荡,本能的伸手去摸这张脸时,却忽然觉得肋下、脖子两个地方一麻,无边的困意和黑暗,就像洪水猛兽那样呼啸而来。 但他却偏偏能听得清楼兰王的话:“驸马,你先安心静养,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听完后,你就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楼兰王所讲的故事背景,也是在大汉帝国时期。 公元前117年,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的楼兰国主,叫尤还。 尤还有个小女儿,叫凌玉,几年前就被尤还送到了祁连山深处,跟一个女萨满学艺。 传说,那个女萨满不但能洞晓阴阳之事,会各种各样的巫术,邪术,而且还精通世间所有武功,可以说是无所不能,无所不会可以说是介于半人半神半鬼之间,如果不是碍于天机约束,她要是出山兴风作浪的话,整个世界都会为之变色的。 萨满的理念其实和佛家差不多,都坚信世间一切烟尘风雨都是天注定,就算萨满能看到某些人的未来,也不能擅自出手改变命运。 要不然,那就是逆天而行,会遭到天帝惩罚的。 谨遵规矩的女萨满,一生中从没有出过祁连山,更没有插手世间任何事,但她却收了两个徒弟,其中一个就是楼兰君主尤还的小女儿凌玉,另外一个也是个女孩子,叫莫邪宁荣。 公元前117年,大汉将军霍去病攻破楼兰,俘虏了所有王室成员。 尤还小女儿凌玉得知此事后,不顾女萨满的劝阻,偷跑下山,用萨满所传的巫术散播了瘟疫,害死了霍去病。 时隔一年后,愤怒的大汉帝国皇帝汉武帝,派派遣大将从票侯赵破奴,及王恢率兵数万攻打楼兰。 气势如虹的汉军,四面攻打楼兰,历时九天,就攻陷了楼兰全境。 在汉军攻入王宫之前,尤还就知道大势已去:霍去病的死,彻底惹怒了汉武大帝,这次汉军绝不会放过楼兰王室,惊恐之下竟然在汉军攻打楼兰王宫时,挥剑自杀了。 尤还一死,楼兰军队彻底放弃了反抗,纷纷逃窜。 赵破奴和王恢攻破王宫后,根本不需要任何俘虏,喝令手下:不管男女老少,一概斩杀勿论! 于是乎,上到七十老头,下到三岁孩子,都遭到了血腥杀戮。 唯有尤还最小的女儿凌玉,在王宫被汉军攻破之前,被几个贴身侍卫护送着从暗道中逃了出去她,也是安归王血统的唯一子孙。 汉军没有找到暗算霍去病的罪魁祸首凌玉,把怨气撒在了王公大臣、平民百姓身上那一天,楼兰城内近十数万人遭到了屠杀。 侥幸逃出楼兰城的那些人,呜咽着逃向了大漠深处。 从此,尤还最小的女儿凌玉,也失去了踪迹,直到一个月后的某个夜晚,驻扎在楼兰城内,包括王定所率的三千汉军、几万楼兰军民在内的很多人,全部死在了一次瘟疫中。 那场瘟疫过后,楼兰就成为了一座死城。 随着岁月的流失,和自然环境的改变,没有了居民居住的楼兰,渐渐被黄沙逐步掩埋在了地下。 远在祁连山上的女萨满,得到这个消息后,在山巅默立了一晚上,陪伴她就是莫邪宁荣。 女萨满告诉莫邪宁荣,说她现在已经算到凌玉逃去了中原,准备撒播一场更大的瘟疫,要把那个当世最强大的国家彻底消灭。 莫邪宁荣听后大惊,连忙问女萨满,难道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万千生灵涂炭? 女萨满苦涩的摇摇头,回答说这是天意,她就算知道这一切即将发生,也不能出山阻止。 莫邪宁荣就自告奋勇,说她愿意代替萨满,去中原寻找师姐,劝她悬崖勒马,改邪归正。 可女萨满再次拒绝,告诉小徒弟:你来到这个世界,来到我身边,都是天帝安排好的。你的职责不是去规劝凌玉,而是要经过世代的努力,重新恢复楼兰的盛况。 莫邪宁荣不懂师傅为什么这样说,但女萨满却不再解释。 几年后,就在女萨满即将归天的那个夜晚,天上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暴雨倾盆,莫邪宁荣守在奄奄一息的师傅榻前精心伺候。 将近天亮时,女萨满安然升天。 不过,萨满却在临死前告诉莫邪宁荣,说天帝已经派天兵天将收走了凌玉,让她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女萨满还嘱咐莫邪宁荣:等我归天后,你就去塔克拉玛干沙漠,用你毕生的经历,和时代子孙的努力,来消除被埋在地下的楼兰城中的瘟疫,带领那些侥幸逃生的原楼兰子民安心建设家园吧。 女萨满归天后,莫邪宁荣就遵照她的遗言下山,来到沙漠中四处寻找那些逃出楼兰的原居民,并开始寻找进入楼兰的道路。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莫邪宁荣终于带人进入了被掩埋的楼兰城中。 也不知道过了几代,莫邪宁荣的后人,终于把楼兰城中的黄沙运到了地面。 也不知道过了几十代,莫邪宁荣的后人,终于古城上方,安装了七块巨大的银镜。 这七块巨大的银镜,角度与数十面‘幻象宝镜’的相连接:这数十面宝镜,是根据合理的光学理论设计而成,其中一块在地面,把外界的阳光反射到地下的一面宝镜上,那面宝镜再反射到下一面宝镜上 就这样,经过数十面宝镜的反复折射,最终把明媚的阳光反射到了森林神殿的那七面幻象宝镜上,然后再通过它反射到楼兰城上方的七块巨大银镜上。 于是,这七块巨大的银镜上,就会出现七颗太阳、蓝天白云、无数的繁星。 充足的阳光,才得以让地下人类、树木成活。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少代,地下楼兰古城内的人口越来越多,树木也变成了森林,人们在森林中修建了一座神殿,神殿中就供奉着莫邪宁荣的神像:一个被神化了的蛇身美女。 莫邪宁荣的后人,也就成了楼兰王国的各代君主。 不过,当年那代楼兰王在炼制那七面巨大的银镜时,因为常年的接触水银,造成了严重的汞中毒,基因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从而导致所生的孩子没有一个能活过九岁。 那代楼兰王经过数年的研究后,终于找到了一个暂时让后人生命延续的办法:出生后,必须修炼先祖莫邪宁荣遗传下来的一门高深武功,这样可以活到14岁左右。 不过,因为体质的关系,男孩子修炼神功后,只能保持普通人的体质。 而女孩子,则能成为一个武功卓绝的高手。 但活到十四岁,距离人类正常寿限还有很多年在那代楼兰王即将仙去前期,他终于找到了可以让后人活过20岁的办法:那就是王室成员之间相互成婚,靠他们自身修炼的神功,互相阴阳互补。 这样一来,男孩子可以活到21岁,女孩子则能活到30岁左右。 如果王室成员迎娶、嫁给外人,男子会在新婚之夜七窍流血而死,女子在28岁左右时,身体逐渐变成透明的白色,死前遭受无尽的痛苦…… 第379章 如梦如幻! 高飞就像是醒着,又像是在做梦。 但不管他是哪种状态,却都能听清楚楼兰王的话,并下意识的反问道:“既然你和王室成员之外的男人成婚,就会在30岁左右时死的苦不堪言,那你为什么还要找我呢?” 楼兰王沉默了片刻,才幽幽的说:“我嫁给王室成员,在30岁左右时仍然会死去,但不用遭受那种痛苦,就像人类的正常死亡那样可是,我宁愿遭受再大的痛苦,也不想嫁给自己的亲人。最为最重要的是,我生的孩子,就能活到普通人那样的年龄。为了我的孩子,我宁愿付出一切代价!” 似睡似醒间的高飞,沉默很久后才问:“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改变这一切了吗?” 楼兰王轻轻抚着高飞的脸颊,低声说:“以前是没办法的但那天,大祭司却告诉我说,也不是不能改变我们活不过三十的命运。不过,要改变这个命运,必须得找到四本《安归经》。” 高飞诧异:“《安归经》?哦,怪不得你答应我离开的条件,是找到那四本《安归经》呢。可是,他怎么确定找到那四本经书后,就能改变你们的命运。” 楼兰王缓缓的说:“这是大祭司告诉我的,《安归经》是楼兰王小女儿凌玉公主所著。《安归经》中的安归,就是楼兰的开国君主。所以凌玉公主才用他的名字命名这本经书。当年,凌玉和莫邪宁荣都在祁连山跟女萨满学艺,她学到了女萨满的大部分巫术,并把这些巫术的所在隐藏在书中。大祭司说,只要从书中找到那些巫术的藏所,就能解开我们王室成员世代悲苦的命运。” 高飞问道:“你确信?” 楼兰王回答:“不确信,但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得全力以赴的去争取!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后代。” “嗯,你说得不错。” 高飞顿了顿,又问:“你就是当年跟着女萨满学艺的那个莫邪宁荣的后人吧?” 楼兰王低声说道:“是的,那是我们的先祖。她和精通巫术的凌玉公主不同,她当时只痴迷于武功,所以她传下来的功夫,足可以横扫天下。也正是她的努力,所以当年在沙漠上流浪的楼兰人,才重新建立了新的家园” 高飞忽然打断她的话:“那个白衣人呢,她又是什么来历?为什么会知道你每年的秋分七天后,会遭遇半小时的‘蜕功’期?” 楼兰王紧紧抿了下嘴角,缓缓的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白衣人就是凌玉公主的传人,也就是安归教的教主。也唯有凌玉公主的后人,才能能知道我这个最大的秘密。她今天来这儿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要杀死我,然后夺回本该属于她的楼兰王之位。” 楼兰王冷笑:“不错,我承认这楼兰王国本来是凌玉家的。可别忘了,当年她可是为了给她父亲报仇,就狠心连自己的子民也伤害,这才造成楼兰彻底的荒废而我的先祖们,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后,才把国家治理成这样,她们凭什么就要抢夺我们的胜利果实?” 高飞附和道:“对,你说的不错,这种人最可气了那个啥,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 “你问吧,我知道的一定会告诉你。” “你的子民们,知道外面的世界吗?” “除了我,和神殿的有限几个人外,别人都不知道。” 楼兰王沉默了片刻才回答:“我们不想子民知道外面那个世界,因为这儿就是世外桃源,人民能安居乐业。” “嗯,这是个善意的谎言,我支持你们这样做。”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 “那个海市蜃楼,是由你控制的,对不对?” “对,是利用了幻象宝镜的光折射原理。” “那你是怎么能对我笑的?难道你能看到我?” “当然看不到。” 楼兰王声音中有些得意的说:“但是,我能猜到你看到我。” 高飞低声说道:“哦,原来是这样啊最后最后的一个问题。” 不等楼兰王说什么,他就问:“我帮你渡过了这么大一个难关,你是不是得多送我一些好处?” 滴滴! 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响过,秦城城那覆盖着双眸的长长眼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后,缓缓睁开了眼睛。 自从9月20号随高飞踏上前往西北的旅程后,在随后的十天内,秦城城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尤其被人关进黑洞洞的囚室后,那种无法言传的恐惧,使她只要一闭上眼,就会做一些特别恐怖的恶梦,一会儿是被很多黑色毒蛇围住,一会儿又被几个身穿黑衣的男人这些恶梦和现实中的遭遇,让秦城城的精神完全崩溃。 直到铁屠和叶心伤俩人出现,高飞做了楼兰王的驸马,她才得以从那间黑洞洞的囚室内脱身,被安排在了森林神殿中的一间客房内。 森林神殿的客房条件,虽说根本无法和外面的星级酒店客房相比,不过还算干净,整洁,而且她也喝了可以退烧的药。 最重要的是,这儿有灯光。 灯光,是驱除人类感到恐惧的最有效办法。 喝了药的秦城城,在灯光下再次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次,她睡得很安静,很香甜,仿佛没有人叫她,她就可以永远睡下去。 睡梦中,秦城城离开了那个让她感到恐惧的地下古城,来到了她所熟悉的文明世界:这儿虽说充满了尔虞我诈,可这儿的天上有阳光,街上有警察,有尊敬她的学生,还有汽车喇叭声响。 “汽车喇叭声响?呵呵,我这是在做梦呢,地下古城中,怎么可能会有汽车喇叭声响呢?” 秦城城睁眼望着屋顶,呆了很久后才晒然笑了笑,刚要翻身坐起来时,浑身却猛地一颤,双眸攸地睁大,望着上方雪白的天花板,和精美的吸顶灯。 秦城城清晰的记得,她在喝过一碗又苦又涩的草药休息前,森林神殿的客房内,只有一张矮榻,和一个放着油灯的矮柜,屋顶和四周墙壁都是黑黝黝的,带着让人心悸的死气沉沉。 但是现在,屋顶怎么会变白,而且还有现代世界中才有的吸顶灯? “我这是在做梦,肯定是在做梦!” 秦城城死死盯着那个吸顶灯,过了很久后才眨巴了一下眼睛,随即伸手在大腿上用力掐了一下:她要把自己掐醒,尽快面对现实。 “哎哟!” 大腿上传来真实的疼痛,让秦城城发出一声轻吟,也让她的思维更加清晰:“这不是在做梦,不是在做梦!” 说到最后一个字后,秦城城忽地翻身坐起,向四周打量:这是一间充满现代气息的屋子,白色是主调,白色的墙壁,乳白色的新潮家具,除了墙上挂着的等离子电视之外,甚至连地上的毛毯,都是干净到让人温馨的白色。 大大的落地窗前,象牙白色的窗帘被一缕微风吹起,一缕阳光趁机钻了进来,只来得及在地上蹭了一下,就再次被窗帘隔在了外面。 “这是怎么回事,我这是在哪儿?” 秦城城望着落地窗,开始竭力回忆睡前的那一幕。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刚想到森林神殿客房中那盏忽闪的油灯,脑子里却忽然哄得一声大响,所有记忆就像被塞进碎纸机的文件,一下子变得支离破碎起来,赶紧下意识的抱住了头。 秦城城双手抱着脑袋,强迫自己尽快镇定下来。 慢慢的,秦城城终于镇定了下来,但那些曾经经历过的磨难,却像被大风吹走的碎纸屑那样,飘飘荡荡的刮向远方,不管她任何拼命的回忆,竟然想不起一个真实的片段。 “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秦城城抬脚下床,脚步有些踉跄的走到落地窗前,抓住窗帘猛地向旁边一扯:带有勃勃生机的太阳,就在她的正前方! 对面,高楼林立。 窗下的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 人行道上,一个身穿短裙的女孩儿,正在娇嗔的跳上男朋友的背,把他当做大洋马骑。 斜对面的不远处,是个学校,秦城城很熟悉的学校:齐鲁师范学院…… 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秦城城在现代文明社会,她现在正身处于工作单位斜对面的子豪酒店。 “我我不是在沙漠下的古城中吗,怎么可能会忽然在这儿了?” 秦城城站在窗前愣了很久,都没有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我隐隐记住的那些,只是个梦,我只是做了一个恶梦,根本没有与高飞去过塔克拉玛干沙漠,更没有去过地下古城?” “wheniwasyoungi\''dlistentotheradio,waitingformyfavoritesongs” 就在秦城城如梦如幻时,一阵熟悉的《昨日重现》手机铃声,从背后床头柜上响起。 她放下窗帘,几乎是用冲的速度,跑到柜子前,一把抓起了她的手机,看也没看来电显示,就接通了电话,急急的问道:“喂,您好,我是秦城城!” 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好听的女孩子声音,淡淡的,带有一点从容:“秦老师,您好,我是沈银冰。” 秦城城一楞:“沈银冰?” “是的,我就是沈银冰。” 沈银冰在那边问道:“秦老师,你现在有没有时间?我有事情想和你聊聊,你要是有空的话,能来落日餐厅吗?” “落日餐厅?” 秦城城用力咽了口吐沫,点了点头:“好,那你等我,我马上过去。” 十分钟后,穿戴整齐的秦城城,拿着她的小包,走出了子豪酒店的客房。 她刚出门,恰好有个男人从对面的客房内走出来,她下意识的看去,随即愣住,喃喃的说:“咦?你是我怎么看着你这么面熟呢?” 第380章 和我要你的男朋友? 从对面房间走出来的这个男人,身材魁梧却不臃肿,眼神冷冽,面颊犹如刀削斧刻,尤其是那双斜刺入鬓的浓浓剑眉,和紧抿着的嘴唇,更给人一种无法复制的酷。 秦城城敢发誓,她应该认识这个酷哥,绝对认识但,却忘记人家叫什么名字,俩人又是在什么地方认识的了。 对面那酷哥,在秦城城说看着他面熟时,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色彩,但随即垂下了眼帘,一声不吭的抬脚向电梯那边走去。 “老铁,你的剃须刀忘记拿了。” 就在秦城城盯着酷哥的背影发呆时,又一个男人从对面房间内走了出来,背上也背着一个大大的行囊,手里拿着一个剃须刀。 论长相和气质,这个男人和刚才那个酷哥相比起来,可以说是截然相反的两类人:他身材有些单薄,长相很是俊雅,绝对符合奶油小生的标准,只是那双眼睛里,却带着一抹若有若无的忧伤。 他又是谁? 为什么我看着也这么眼熟? 老铁老铁,这个称呼咋也这么耳熟呢? 秦城城看着相貌俊雅的年轻人,眼睛眨也不眨,就像那些追星族的花痴那样。 年轻人此时也看到了秦城城,同样愣了一下,但随即就抱歉的笑了笑,快步追向了同伴:“老铁,你慢点,还要不要你的剃须刀?” 看着那俩年轻人先后走进电梯后,秦城城茫然的转身向那边走廊尽头看了一眼,喃喃的说:“我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看着别人眼熟,奇怪。” 子豪酒店大厅门左边不远处的一棵树下,老铁两个年轻人看秦城城拦住一辆出租车离开后,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老铁扔掉手中的烟卷,用脚狠狠的碾灭,对相貌清秀的年轻人说:“心伤,你看秦老师没问题吧?” 心伤不确定的点了点头:“应该问题不大,拓拔千钧说她喝的那副草药,可以让她选择性的,把某段时间内所发生的彻底遗忘,再也无法回忆起来呵呵,她刚才和我们对面,已经认不出我们了,看来药效起作用了。” “嗯,她能忘掉最好了。” 老铁舔了舔嘴唇,忽然转移了话题:“心伤,经过这次的西北之行,你对她还没有死心吗?” 心伤当然知道老铁所说的那个她是谁,没有马上回答,抬头看着斜对面的学校门口,沉默片刻才缓缓的说:“老铁,有些事,有些人,是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 “你该忘记的,我相信高飞也是这样希望的。” 老铁说完这句话,拎起地上的行囊,抬手摆住了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缓缓停在了落日餐厅门前的停车场内,秦城城推门走了下来。 刚碰到老铁俩人时,秦城城还觉得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那俩人。 但当车子停在落日餐厅的门口时,她心里去自嘲的笑了笑:秦城城啊秦城城,你犯什么花痴呀,怎么可能会有那种感觉呢,难道就因为人家长的帅吗? 摇了摇头,秦城城拖了一下肩膀上的小挎包,踩着细高跟皮凉鞋,嘎巴嘎巴的走进了餐厅。 现在是上午九点左右,餐厅内除了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外,一个顾客也没有。 正到背着双手,好像一个在巡视阵地的将军那样,在大厅内来回走动的李德才,看到秦城城进来后,马上就腆着笑脸的迎了上来:“哟,这不是秦老师嘛,你可是有阵子没来了呢。” 李德才心中很清楚,别看秦老师在人前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很受人尊敬,其实这只是假象,她和高总可是很有一套的。 当然了,别说秦老师只针对高飞一个人出轨,就算她是大街上跑的‘公交车’,可李德才也不敢对她有丝毫的不敬。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李德才已经把秦老师当做了‘主母’,自然要对她客气有加了。 “呵呵,也不是太久。” 秦城城笑了笑,四下里望了一眼问:“北山集团的沈总在不在?” 李德才马上回答:“在,沈总就在三楼的308房间呢,我带你过去?” “不用了,你忙吧,我自己过去就行。” 秦城城笑着摇了摇头,走上了楼梯。 “唉,在高总外出考察项目的时候,这俩人可千万别搞出什么火星撞地球的麻烦。” 李德才摇着头的刚叹了口气时,就看到老王从外面走了进来,连忙迎上去:“老王,和报社谈的怎么样了?” 原先的‘皇家西餐厅’被高飞盘下来后,老王就成为了那边的主要负责人了,原计划本月中旬左右就会开业,所以他正在和报社商谈宣传等事儿。 “嗯,已经和《冀南时报》广告部的李部长谈好了,明天的报纸上,就会出现咱们分店开业的消息。” 随口说了一句,老王向楼梯那边呶了下嘴巴,悄声问:“高总不在,秦老师怎么来了?” “是北山集团的沈总约了她。” 李德才笑了笑,压低声音说:“老王,你说咱们是不是得时刻准备着,她们会火并呢?” 老王抬手,轻轻抽了李德才后脑勺一下:“火并你个大头鬼啊,人家沈总和秦老师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你以为是争地盘的黑道老大啊!” “切,越是高级知识分子,才越会玩狠的。” 李德才不屑的撇了撇嘴时,就看到身穿黑色职业套裙的城阳从后面走了过来,连忙屁颠屁颠的迎了上去:“城阳,啥时候有空呢,我请你去吃西餐啊。我听说文化东路那边刚开了家西餐厅,口碑很不错哦。” 听李德才用这种方式老讨好城阳后,老王恨铁不成钢的翻了个白眼,叹了口气。 就在李德才拿着热脸去贴人家城阳的热屁股时,秦城城推开了308的包厢门。 空间不大,但装修却很典雅精致的包厢内,坐着个同样精致的女孩子,正是北山集团的沈总沈银冰。 看到秦城城进来后,坐在椅子上的沈银冰,微微欠了下腰身,淡然笑道:“秦老师来了,请坐。” 沈银冰和高飞是什么关系,秦城城心中自然清楚的很,更知道不管自己多么倾情的付出,也都赶不上这个女孩子在那个男人心中的地位。 每当想到这一点,秦老师心里会涌上一股子酸水。 尤其是在和高飞做那种事时,她更为自己而感到不公,于是就把这些酸水,化作更加疯狂的索要 不过,就算心里再怎么羡慕沈银冰,秦城城却不会表达出来,也尽量让自己在她面前,显得不卑不亢。 “让沈总久等了。” 秦城城也淡然笑了笑,把小包放在桌子上,款款坐在了沈银冰对面,身子微微侧着,姿态优雅的翘起了一根二郎腿,神情自然:“沈总,你约我来这儿,有事吗?” 把一杯早就给秦城城点好的鸡尾酒推了过去后,沈银冰开门见山的说:“秦老师,我今天约你来这儿,是想问问你,高飞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高飞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秦城城去拿鸡尾酒的动作,顿了一下,眼神诧异的反问道:“沈总,高飞去哪儿了?” 沈银冰黛眉微微皱起,缓缓的说:“高飞去哪儿了,秦老师你会不知道?” 缩回刚碰到高脚杯的右手,秦城城轻笑一声:“沈总,你这样说可就有点不对了。你是高飞的女朋友,我只是他的一个普通朋友。他男朋友去哪儿了,你却来问我,这好像有点,有点呵呵。” 看着眼里带着讥讽笑意的秦城城,沈银冰的语气一下子冷了下来,开门见山的说:“秦老师,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问你,上个月9月20号晚上十点,你是不是和高飞一起去了冀南国际机场?” 不等秦城城说什么,沈银冰继续说道:“抱歉,我并没有刻意跟踪你们的意思,我之所以知道这些,那是因为我们集团秘书处的苏处长,那晚恰好从首都办事回来,在机场门口看到了你们。” “9月20号晚上十点?” 秦城城一楞,问道:“现在是几号?” 沈银冰眉头皱的更紧,可还是如实回答:“昨天是国庆节。” “今天是10月2号!?” 秦城城猛地睁大眼睛,手忙脚乱的从小包内拿出手机。 盯着上面的日期,秦城城愣了老大一会儿,才喃喃的说:“今天果然是10月2号!这、这怎么可能呢?现在不是九月份吗,怎么可能会是十月份了呢?” 沈银冰望着秦城城的眼里,已经带有了鄙夷的色泽:“秦老师,你千万不要告诉我说,你已经失忆了呵呵,如果不是张雯雯告诉我说,昨晚九点左右,亲眼看到你下榻师范学院对面的子豪酒店,我还真不知道你已经回来了。” 秦城城慢慢放下二郎腿,白痴般的看着沈银冰问道:“你说我是昨晚才回来的?” 沈银冰点头,声音加重:“是,张雯雯就是这样说的!” 秦城城根本在意沈银冰的态度,再次急急的问道:“那她有没有告诉你,我昨晚之前去哪儿了?” 沈银冰盯着秦城城的眼神,开始变得奇怪了起来:“秦老师,你自己在昨晚之前去了哪儿,你会不知道?” “我、我” 秦城城紧紧咬了下嘴唇,忽然扔掉手机,双手抱着头一脸痛苦的说:“我、我真不知道昨晚之前我去哪儿了!我更不知道从9月20号到现在,我都做了些什么仿佛一睁眼,我就从9月20号,一下子来到了今天。但其中发生了一些什么,我却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想不起来!” 死死盯着秦城城,看她脸上的痛苦不像是在作伪后,沈银冰收起了她的鄙夷,认真的问道:“秦老师,你真记不起,在这段时间内你做什么了?” 第381章 火,火,火! 秦城城用力摇头,声音中已然带有了呜咽:“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记得了!是,我早上我刚醒来时,我觉得自己做了个很恐怖的梦,可我现在却不记得这个梦了。” 泪水顺着脸颊秦城城的脸颊滑落,让她更加痛苦:“沈总,请你相信我,我现在不但记不起这些天发生了什么,就连9月20号之前发生的事情,我也不记得了。” 秦城城这一掉泪,反而把沈银冰搞得不知所措了,赶紧拿出一叠纸巾递了过去,柔声说:“秦老师,你别着急。你试着再想一想,看看能不能会想到什么呢。” 接过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泪痕,秦城城用力摇头:“我想不到,什么都想不到!沈总,我没有骗你,我真不记得曾经和高飞外出过,我、我我到底是怎么了嘛!” “唉,要不,你去医院检查一下?” 沈银冰愣了很久,才轻轻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小包,走向了门口。 在打开包厢门时,沈银冰又扭头看去,秦城城依然在坐在那儿,肩膀一耸一耸的。 “沈总,中午不在这儿用餐了?” 看到沈银冰独自一人走下楼梯后,正在打电话的老王,赶紧扣下电话迎了过来。 当初老王被沈银冰开除后,差点失去生存下去的信心,但他现在可不敢对沈总有半点怨言,指不定哪天就得改口叫老板娘了。 “不了老王,你找人照顾下秦老师,她的情绪不怎么稳定。” 沈银冰笑了笑,也没等老王说什么,就走出了餐厅。 上了车子,她正要发动车子,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拿出手机给张雯雯编辑了一条短信:什么时候下课了,麻烦你给我回个电话。 高飞在出门远行之前,曾经去师范学院找过秦城城的事儿,秦城城昨晚入住酒店这两件事,都是张雯雯特意打电话告诉沈银冰的。 张雯雯暗恨高飞去师范学院不是为了找她,而是找秦老师所以在郁闷了好几天后,就决然的向沈银冰告密了:她要利用沈银冰,来狠狠打击一下秦城城和高飞那对狗男女! 沈银冰发完信息,驾车刚驶出停车场,手机就响了起来:张雯雯回电话了。 她刚接通手机,张雯雯就兴奋的问道:“沈总,昨晚有没有去子豪酒店捉奸?” 听这孩子说出‘捉奸’这个词后,沈银冰眉头就下意识的皱了下,也没理睬,淡淡的说道:“就在刚才,我和秦老师谈过了。” 张雯雯马上就问:“那个为师不尊的秦老师,是怎么和你解释的?” “她说,她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想不起高飞曾经去找过她,更想不到从那天开始到现在,她究竟做了些什么。” “什么?”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张雯雯怪叫一声:“她说她想不起来了?靠,这理由也太特么蹩脚了吧?你信吗?” “不信可也没别的办法。好了,雯雯,我有电话打进来了,先挂掉,等有空再聊。” 掐断和张雯雯的电话后,沈银冰接通了来电:是焦恩佐的电话。 焦恩佐在电话中告诉她:跑马场开业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准备完毕,完全可以在本月16号准时向外营业。不过,随着跑马场开业时间临近,却又出现了一些客观的小问题,得请她抽空亲自去一趟。 现在即将正式开业的跑马场,可是沈银冰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哪怕是一点客观的小原因,她也是亲历而为。 所以,在接道焦恩佐的电话后,沈银冰就回复说马上就赶往跑马场。 就在沈银冰扣掉电话准备从前面路口左拐,前往南部山区跑马场时,却没有发现在远处一辆黑色别克轿车内,却有一双厌恶的眼睛正在盯着她,带着狠戾。 已经是深秋了,白天越来越短,不到七点,星星就在天上眨起了眼睛。 凌晨时分时,路边的荒草上,已经有了轻微的霜白。 夜风也拥有了刺骨的冷意秋高气爽,正是好风时节。 凌晨的风,不是很大,大概有五级风的样子,吹过树林,催下一片片发黄的树叶,仿佛连街灯发出的昏黄光芒都开始摇荡起来。 南部山区仍然葱郁茂密,宽阔的道路上,很长时间都没有一辆车驶过。 和夏日的白天相比,此时的南部山区多少显得有些荒凉。 呼呼越来越大的风势,卷着几片树叶飘过北山集团跑马场的围墙,落在了看守马廊的老李脸上。 老李是跑马场的一个安保小队长,在北山集团已经工作四年了,算得上是被沈总信任的人,所以才被抽调到了这边工作。 今晚,老李值班。 包括他在内,今晚总共有八个保安,分为四拨,分别巡视跑马场的四个方向。 “麻痹的,这才啥时候,风就这样冷了。” 穿着大衣的老李,抬手打开飞到眼前的树叶,转身对跟在身后半眯着眼的小王说:“小子,有烟没有?我的吸完了。” “李队,这儿是草料场啊,你老人家要吸烟,还是去南边吧。” 小王打了个哈欠,从口袋中拿出一盒将军,扔了过去。 “切,这点最起码的常识,还用你来告诉我?” 老李接过香烟,撇了撇拿出一颗叼在嘴上,却没有点燃:小王说的不错,这是草料场。如果在这儿发生火灾的话,凭着今晚这场东北风,肯定能把火种刮到西南那边的马廊。 那边马廊中,可养着三十二匹纯种英国赛马。 老李听焦副总(焦恩佐)说过,千万别小看了这几十匹赛马,它们可是价值几千万,比人都金贵呢。 小王笑了笑,无意中扭头时,瞳孔就猛地睁大,全身冰凉。 “小王啊,我听大老刘说,你昨天回家相亲了?你那妞儿怎么样,比得上咱们马廊中那匹大洋马不?哈,哈哈。” 老李猥琐的笑着,转身问小王:“喂,你小子在看什么啊,啊!” 老李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一簇明晃晃的火苗,从草料场东北方向,忽地蹿了起来,就像一条张牙舞爪的毒蛇那样! 这时候,小王才从极大的震撼中清醒过来,尖声叫道:“火!失火了,失火了!!” 与此同时,老李拿起挂在脖子上的哨子,用力吹了起来。 哨声凄厉,刺人耳膜…… 凌晨一点半左右,千佛山医院的特护病房内,一阵急促的铃声,惊醒了陪护床上的沈银冰。 就像有什么预感那样,在手机刚响起时,沈银冰就腾地翻身坐起,抓起了手机。 正在另外一张陪护床上休息的城阳,霍地睁开了眼睛。 沈银冰飞快的接通了电话,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就听到那边传来了人喊马嘶的慌乱声,一个几乎是哭泣的声音,绝望的嘶吼着:“沈总,沈总,跑马场失火了赛马、马廊那边被大火围住了!” 啪的一声,手机从沈银冰手中滑落,重重摔在了地板上,变成了好几瓣。 城阳马上从床上一跃而下:“沈总,怎么了?” 沈银冰脸色惨白,全身都在剧烈颤抖着,望着城阳闪亮的眸子,喃喃的说:“火,火,火!!” 火光冲天。 无数的年轻男女,穿着宽大的胡服,手挽手的在广场上纵情欢舞,围着篝火。 数十堆篝火上面,都架着牛腿、羊腿甚至整只羊。 在篝火的熏烤下,羊腿向外淌着金黄的油脂,每被转动一下,油脂就会滴落在火中,让火焰猛地一高,接着就有洁白的盐巴洒在上面,诱人的香味,随着歌声在广场上空飘扬。 在大殿台阶不远的地方,横向摆放着十几张舒适的藤椅。 每一张藤椅两侧,都站着两个女孩子:一人手中托着一个银盘,上面放着瓜果。另外一个却拿着酒壶,醇香的酒气和肉香混合在一起,给人一种幸福的浑浑欲醉。 藤椅上坐着的不全是王室成员,还有拓拔千钧、和受伤的户和善于等几个武将。 在正冲着大殿门口的一张藤椅上,懒洋洋的坐着个年轻人,他身上盖着一床雪白的羊毛毯,双脚踏在前面一张矮榻上,只要他嘴巴一张,旁边的侍女不是给他一颗葡萄,就是会给他端过酒杯。 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本次抵抗外敌最大的功臣:楼兰王国的驸马,高飞。 而这次已经连续举办两天的篝火晚会,就是为他所举办的。 楼兰王要让驸马见识一下,楼兰人民的热情。 看着欢快的人群,高驸马幸福的叹了口气:眼前这些青年男女的舞蹈,虽说没有现代舞那样热情奔放,吸引人的眼球,但却胜在纯朴自然。 他幸福,也不只是为了能够欣赏到原汁原味的沙漠舞蹈,最重要的是,秦城城、铁屠和叶心伤三人,还有那个摸金校尉老刘,都已经在昨晚安然离开了楼兰。 高驸马再也不用为兄弟、女人的安危操心,可以尽情的享受楼兰人民的热情,当然会感到幸福了。 坐在高飞左侧的那张藤椅上的,是楼兰王。 她脸上依然带着一张模样狰狞的青铜面具,不过那双隐藏在后面的明眸,却不时的看高飞一眼。 楼兰王的左边,坐着的则是小王子莫哥。 现在小王子可根本不敢对高驸马有半点成见,他虽然跋扈,可他却更怕他姐姐:楼兰王的看上的男人,可不是他能招惹的起的。 “生我的长生天啊,养我的祁连山,我愿用鲜花” 在欢快的歌声中,两个楼兰勇士抬着一头烤好的羊羔,来到了楼兰王面前,单膝跪地唱起了歌:“我尊敬的女王殿下啊,请你享受子民供奉的最美味的羔羊,按照长生天的旨意,带领我们过上更加红火的日子。” 第382章 曾经拥有过,就是幸福! 楼兰王缓缓从藤椅上站起来,接过侍女递过来的一把尖刀,割下了羊羔的耳朵,然后高高举了起来。 根据楼兰习俗,第一头烤好的羊羔,必须得献给楼兰王。 楼兰王则要割下羊羔身上最美味的左耳自用,然后再把羔羊分给最为看重的人,象征着王者的恩赐。 马上,纵情欢呼的青年男女们,就像疯了那样齐声呼喊:“女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楼兰王高举着羊耳,缓缓向她的子民做了个下压的动作。 马上,聚集了至少上万人的广场上,声音就嘎然而止,只剩下烤肉被烤的吱吱声响,所有人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们的王,聆听圣音。 楼兰王说话了,声音不高,但却能现场所有人听得到:“我勤劳纯朴的子民们,今天我要问你们一个问题。” 顿了顿,楼兰王高声问道:“在外敌入侵时,除了我悍不畏死的楼兰勇士外,还有谁参与了这场战争,用他的勇气和鲜血,挡住了敌人?” 嚯嚯,这是要当众表扬本驸马么?这也太矫情,让人觉得不好意思了吧听楼兰王这样说后,躺在椅子上的高驸马,连忙正襟危坐,准备用最正面的形象,接受楼兰人民的欢呼。 不过让他有些失望的是,楼兰王的余音已经散去,可现场还是一片寂静,这让他感到很不爽:靠,不会吧,你们竟然敢无视我做出的贡献? 就在这时,他就听到楼兰王再次提高声音,娇声喝道:“告诉我,他是谁!?” 就像一瓢冷水,忽然倒进沸腾的油锅中那样,雷鸣般的声音整齐的喝道:“是驸马,驸马,驸马,驸马!!” 看着满脸激动的楼兰人民高呼驸马的样子,高驸马的眼睛有些湿润了我何德何能,让人民这样拥戴? 楼兰王双手再次向下一压,等现场欢呼声停止后,才缓缓的说:“不错,就是驸马。为了感谢驸马做出的巨大贡献,今晚我要把这只羊耳,赐给你们勇敢的驸马!我雄鹰般的勇士,花儿般的姑娘们,还不尽情的欢呼,更待何时!?” “哦,哦,哦!” 楼兰王的话音未落,现场上万人,再次跳起了欢快的舞蹈,更有数十个长相俊美的姑娘,手持着飘舞的彩带,好像小鹿那样,边舞边唱着来到了高飞面前,把他团团围了起来,看着他的每一个人眼里,都带着似水般的柔情。 高驸马,马上就陶醉在了花儿的海洋中,除了嘿嘿的傻笑之外,根本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欢快的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就在高飞越来越享受众多娇滴滴小娘子围绕时,篝火晚会很扫兴的结束了,他被两个身材魁梧的侍卫,连人带椅子抬进了楼兰王的寝宫内。 被美酒、美色给熏得有些醉的高驸马,进入王宫大殿门口的瞬间,总感觉有双哀怨的眼睛在盯着他看,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女孩子的身影迅速一闪,掩藏在了人群中。 虽说没有看清那个女孩子,可高飞却知道她是水儿。 水儿从昨晚就来广场参加篝火晚会了,不过她始终在暗中默默关注着那个男人。 她知道,凭着她自身的条件,是根本配不上如此优秀的男人,能够和他春风一度,珠胎暗结,这对她来说,就已经是个天大的福气了。 而她也没奢望以后能经常的陪伴在他身边,她只需在以后的日子里,偶尔能像今晚这样远远的看他一次,那就心满意足了。 有些东西有些人,也许只能有幸拥有过一次,但这对平凡的人生来说,却已足够。 欢呼声已经沉寂,火光已经熄灭,刚才所发生的一切,不管是幸福的,还是悲痛的,在这一刻和将来,都已经成为永远无法复制的过去。 高飞仍然坐在藤椅上,抬头看着天上那七颗皎洁的月亮,任由凉风吹在他的脸上,许久都没有动一下,直到身后传来薄荷的清香。 “天,快要亮了。” 高飞在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楼兰王也说出了相同的几个字。 然后,俩人相视一笑,有了种‘知心’的默契。 从昨晚开始,楼兰王和高飞独处时,就已经不再戴着那张恐怖的面具了。 就像有的人习惯事后一颗烟那样,楼兰王除了吃饭时都会戴上面具的行为,也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高飞却希望俩人独处时,她最好不要戴面具:任何人在面对绝世美人时,心情都会好的,而一个良好的心情,会有助于伤势的恢复。 对于高驸马的这通歪理,楼兰王沉吟片刻后就答应了他。 望着楼兰王那张绝美的容颜,高飞抬手在上面轻轻摸了一下。 楼兰王黛眉一皱,正要用委婉的话语,来提醒高飞以后别做出类似的轻浮动作时,他却及时缩了回去,淡淡的说:“别反感,我以后不会再摸你了。” 楼兰王眼神一凝,随即吃吃娇笑了起来,看着窗外的月亮:“咯咯,你是我的驸马,就像你是我的那样,我整个人也是你的,你又何出此言?” 高飞没有再和她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问道:“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儿?” 楼兰王的眼神,再次凝了一下,笑容从嘴角消失,低声说:“你想家了?” 高飞坦然道:“嗯,想家了。以前从没有过的感觉。” 楼兰王又问:“就算我整日陪伴在你身边,你也想外面那个世界?或者外面那个人?” 高飞侧脸,看着这张无暇的脸庞:“对于很多人来说,你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而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无法融入你的生活,就像你无法走进我的世界。” 楼兰王沉默,很久后才淡淡的说:“你没试过,你怎么不知道我无法走进你的世界?” “有些事,是根本不用去尝试的。” 高飞笑了笑,很快就转移了话题:“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楼兰王抬手,捻着一缕湿漉漉的秀发:“我祖先叫莫邪宁荣,我叫莫邪征东,年号紫薇,现在是紫薇三年。” 高飞一呆:“莫邪征东?嚯嚯,好霸气的名字!” “名字没什么,只是一个代号,母亲怀我几个月后,就给起好的,那时候她以为我是一个男孩子的。” “哦,原来是这样。那你弟弟呢,我听别人叫他莫哥。” “莫哥是他的乳名,他大名不说也罢,反正他很快就会被所有人忘记的。” “扫瑞啊,就是抱歉的意思。” 看到楼兰王有些伤感后,高飞抱歉的笑了笑:“那,你希望我怎么称呼你?” 楼兰王笑笑:“你叫我什么都可以,楼兰王,女王殿下,莫邪征东,征东,东东,东儿,妹子,小娘子,甚至亲爱的,都可以。” “亲爱的?” 高飞失笑出声:“没想到你还知道这个,那我就叫你宝贝吧。” “我以为你要叫我亲爱的呢。” 楼兰王嫣然一笑,右手一翻,多了把金黄的兵器。 这是那个白衣人刺入高飞肚子里的金蛇怪剑。 高飞拿过那把剑,在手里掂量着,若有所思的说:“我在被你困在山洞里时,好像梦到过这把剑对了,这把剑是什么质料制成的,为什么会这么冷。” 楼兰王摇头:“我也不知道,应该是一种特殊的陨石吧?不但锋利无比,削铁如泥,而且不管在烈火中冶炼多久,它都不会变形,几乎是在被拿出来的瞬间重新变为冰冷。这是个宝贝,很适合你用。” 高飞摇了摇头:“算了,还是你留着吧。这玩意再厉害,可也是冷兵器,在外面起不到太大的作用……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 楼兰王的眼角跳动了一下,缓缓的说:“最多再过十天,你的伤势就恢复的差不多了。” 高飞又问:“这十天内,我能做些什么?” “你想做什么?” “我想……” 盯着楼兰王那窈窕的身子,高飞咽了口口水,嘻嘻一笑:“你懂得哦。” 楼兰王翻了个白眼,吃吃笑道:“随时,随地。” 高飞眼睛一亮:“今晚行不行?” “不行。” 楼兰王说着,却缓缓站起身,抬手解开了腰间的丝带。 黑色的轻纱,缓缓的滑落,露出了一具仿佛是透着荧光的美丽娇躯。 轻纱龙袍下,竟然是真空的。 高飞的眼神,猛地凝住,呼吸一下子急促了起来:这仿佛是世间手艺最高的雕刻大师,用白玉雕塑成的一具雕像,就算用世间所有的形容词,都无法来形容这具身躯的万一! 绝对的完美! 让高驸马觉得唯有用色狼的眼光,才能略微描述一二:上身够大,腰肢够细,屁股够圆,腿子够长如果推倒在窗口上,把那双修长的腿架在肩膀上纵身而入,哪怕是事后遭雷劈,也会心甘情愿的! 高飞心跳如鼓,情不自禁的伸手,正要去感受一下这具美丽身体时,胸口却咚的一声大响,气血瞬间翻涌,张嘴就要把一口发甜的东西喷出来时,楼兰王却飞快的挥手,在他胸口迅疾的点了几下。 随着楼兰王电闪般的挥手,高飞翻涌的气息瞬间平息了下来,眼前一黑,瘫倒在了椅子上。 在瘫倒的瞬间,高飞注意到楼兰王的右肋下,有个铜钱大小的红色胎记。 那个红色胎记,不仅仅是个胎记,而是一张女人的脸,看上去很诡异,很真实。 “怎么会这样呢?我只是看了一眼而已。” 等喘息也逐渐恢复了平静,高飞再看向楼兰王时,那具绝美的身躯,已经被黑色轻纱所覆盖。 系好腰间的丝带,楼兰王解释说:“那是因为我的身体,本身就是一种能迷惑人神智的功夫。” 第383章 楼兰王室传奇! “身体本身也是一种功夫,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高飞一愣,随即明白了:“啊,我知道了,你的身体,就像那边山洞洞壁上的雕画那样,通过视觉来干扰人的思维神经。可是,我看山洞中那些雕画时,是在看了很久后才产生这种情况的,刚才可只是惊鸿一瞥。” “你应该知道什么叫‘活色生香’吧?” 楼兰王悠悠的回答:“山洞中的雕画是死的,而我的身体是活的,两者所起到的效果能相比吗?” “活色生香,果然是这样。” 高飞盯着楼兰王,喃喃的问:“要不,再让我看一次?” “你不怕会吐血?” “古人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吐血算什么。” “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想我的驸马这么早就死。” 楼兰王咯咯一笑,蹲在藤椅前,双手扶着椅子,仰起下巴看着高飞,轻声说:“驸马,以后有的是机会看到我身子。我告诉你,其实我的身子被破了后,这种功夫也就消失了。第一次时只要熄灯,那你就不会有这种感受了。” 想到以后有机会可以把这具完美的身子压在身下,高驸马就觉得口干舌燥,却满脸遗憾的说:“唉,都说第一次是最好的,可我却不能看到,还真是让人、让人心疼啊哦,对了,刚才我看到你右肋下,好像有个圆形红色胎记吧?” 很多人身上都有一辈子也磨灭不了的胎记,颜色有黑色、青色和红色等颜色,这些高飞都很清楚,但他却从没有听说过,有的胎记竟然很像一张女人脸。 听高飞提起自己身上的胎记后,楼兰王长长的眼睫毛忽闪了一下,轻声说:“是的,那是个红色胎记。胎记的形状是一张美女脸,这是遗传的,每一个莫邪家族的成员,右肋下都会有这样一个胎记。” 顿了顿,楼兰王才说:“关于莫邪家族的这个胎记,还有个来自古老的传说。” 高飞饶有兴趣的问道:“什么传说?” “你知道所谓的三界六道吗?” 楼兰王望着外面开始逐渐发白的天空,不等高飞说什么,就解释道:“所谓的三界六道,是佛家的一种说法,三界是指欲界、色界、无色界。六道是指: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其实,三界和六道所指的范围是相同的,三界是按照境界的不同区分的,六道是按照众生种类,或者说叫业力,或者叫果报的不同区分的。” 楼兰王的声音很空灵,仿佛是从远古的洪荒漠野外传来:“六道中,最为尊贵的就是天道,次之是人道,随后就是阿修罗道,以此类推,地狱道为最次,顾名思义,天道就是传说中的神仙。” 说到这儿后,楼兰王笑了笑才说:“传说,我的先祖莫邪宁荣,前身就是天道中的一个神仙,只是犯了错误被天帝贬到了人间,也就是来到了人道中,遭受各种磨练和挫折,希望她能在大彻大悟后,重返天道。唉,可惜的是” 高飞连忙问:“可惜什么?” “神仙是不能有那种男女之间的感情,尤其先祖这种犯错后遭受磨练的。” 楼兰王淡淡的说:“可我的先祖,却在重建楼兰时认识了一个叫阿莫洛熙的年轻人,并和他一见钟情。” 高飞忍不住插嘴道:“就像我们内地所传说的牛郎织女?他们相亲相爱,最终却被王母娘娘给分开了。” 楼兰王点头:“尽管不完全相同,但意思却差不多的。先祖和阿莫洛熙相爱后,生下了孩子,天帝大怒,严令先祖永世不得重返天道……传说,世间所有生灵,都有前世因果,先祖和凡人结合所生的后代,根本不属于人道之中,所以只能死后进入修罗道。” 微微叹了口气,楼兰王说:“佛家所说的修罗道,是介于半神半人之间的一种境界,或者空间。传说,阿修罗道中的女人极美,男人却很丑,他们可以活很多年,但死后却不会在此道转世,而是沦为饿鬼道、地狱道。” 就像在听神话故事的高飞,忍不住的插嘴问道:“那你就是修罗道中人了?” “呵呵,应该算是吧。” “那你们莫邪王室的成员,寿命为什么这样短?难道就因为当初做镜子时,汞中毒吗?” “传说和这个有关,但也不全是。” 楼兰王沉吟了一下才说:“其实,我也不确定我们短寿是因为祖先的汞中毒。因为在那位祖先之前的祖先,是否像正常人那样可以活到六十岁以上,谁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在王室中,始终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那就是我们根本不属于人道,不该享受人所享受的寿限。我们只有死后进入修罗道,才能活很多年。” 高飞皱眉沉吟了一下,才问道:“你所讲的这些,和你右肋下这个红色胎记,究竟有什么关系呢?” 楼兰王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高飞,淡淡的说:“这个红色美女脸的胎记,就是修罗道中人最大的特征。故老相传,莫邪家族根本不属于人道,能在凡间存在这些年,则要通过吸取凡人的阳气生存。而这个红色胎记,就是吸取凡人阳气的导入口。” “吸取人的阳气?” 高飞下意识的缩了一下脖子,问:“你、你在吸取我的阳气吗?” 楼兰王笑了,笑容明媚,但却很诡异,声音空灵:“是的,只要我们面对面的说话,我就能吸取你的阳气。” 高飞呆住,喃喃的说:“你吸取了我的阳气,那我最后会怎么样?” 楼兰王的笑容,阴森了起来:“你最后会变成人干!” 浑身打了个机灵,高飞问:“真的?” 楼兰王慢慢抬起双手,半张着红唇,露出玉石一般白森森的牙齿,就像马上扑过来咬住高飞脖子的吸血鬼那样森然道:“你觉得呢?” 高飞眼里闪过一丝恐惧,再次缩脖子。 “来吧,驸马,让我把你吸成人干吧。” 楼兰王纤纤十指前伸,身子慢慢俯了下来,那双灵动的眸子里,也浮上了诡异的残忍,咯咯怪笑着,嘴巴渐渐张大:“驸马,你逃不了的,你逃不了的!” 高飞脸色开始变得愈加苍白,后缩的身子已经探出藤椅半截,眼看再也无法后退,楼兰王的双手就要掐在他咽喉上,那张闪着森白利齿的嘴巴越来越近时,他忽然抬手,一把抓住了楼兰王胸前的一个高耸,狠狠的捏着骂道:“草,你以为真能把哥们给吓住啊!” “哦你、你松手,疼,疼死了!” 刚才还厉鬼一般的楼兰王,立即疼的尖叫出声,因为身体最为敏感的地方被狠狠抓住,全身的力气仿佛瞬间消失,再也站立不住,娇呼声中瘫倒在了高飞的怀里。 狠狠摆弄着那弹性十足的饱满,高飞狞笑:“哼哼,如果下次再敢和我装神弄鬼,我就算被你吸成人干,也会把你就地正法!” 趴在高飞的怀中,莫邪征东刚才还满是戾气的眼眸中,此时全是滚动的春水,娇柔不堪的喘息道:“驸、驸马,快、快松手呢。我、我下次再也不敢了呢!” 当一个被十数万子民膜拜、凛然威风的女王,忽然化作一个娇滴滴的小女人后,给男人所造成的巨大成就感,笔墨难以形容,而且还把他骨子里的征服玉望彻底激发出来。 就像当前的高驸马这样,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身上有伤,腰身变成一只双眼通红的野兽,喘着粗气一把就撕开了楼兰王的黑纱龙袍,大半个雪白的身子露了出来。 “驸马,你、你闭眼。” 在衣服被扯开时,楼兰王下意识的做了个要反抗的动作,但最终却抬手捂住了高飞的眼睛。 幸好,有些事根本不用睁眼也能做于是,高飞就闭上了眼睛,正要做出更进一步的动作时,却觉得怀里的女人忽然变成了一条蛇,一下子就从怀中溜走了。 高飞一愣,睁开眼时,楼兰王已经把衣服穿好,迅速取过挂在旁边的青铜面具,戴在了脸上,负手而立淡淡的问道:“什么事?” 明显是太监的声音,从寝宫外面传来:“启禀女王殿下,飞龙部的人在外求见。” “飞龙部?哦,知道了,告诉他们稍后,我马上就会出去。” 楼兰王再次整理了一下衣服,快步走向门口,走到半途中才转身低声说:“飞龙部,就是专门在外界打探消息的部门驸马,好好养伤,不要再胡思乱想,该是你的东西,是不会飞走的。” 不等高飞说什么,楼兰王掀起面具冲他妩媚一笑后,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在外面那个太监的引领下,楼兰王很快就来到了一楼大殿中的矮几后面,盘膝坐定。 一个身材魁梧,早就等在大殿中的男人,快步走到黑色小桥前,单膝跪地双手抱拳大声道:“哈罗赤参见女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楼兰王左手袍袖微微仰了一下,淡淡的说:“免礼平身。” “谢女王殿下!” 哈罗赤站起身,垂首说道:“外界飞龙刚刚传来的消息,昨夜辰时,冀南北山集团在南部山区的跑马场,突发大火灾,从英国引进的32匹纯种赛马,全部葬身火海,整个跑马场,都被烧成了一片废墟!” 此前,冀南北山集团根本不会被楼兰飞龙部所注意。 在决定要把高先生收为驸马、听拓拔千钧提起二十多年前抛弃王位嫁给苏北山的沈若萱后,楼兰王很快就命令在外界活动的飞龙部,开始密切关注北山集团(或者说是沈银冰)的动向了。 楼兰王眼眸一凝:“知道是什么人做的吗?” 哈罗赤回答:“不知道!” 楼兰王沉默,很久后才挥手:“我知道了,你退下吧。” 第384章 神秘的纵火现场! 京华,西北郊的长城脚下,有几栋从远处看去被绿树几乎完全掩盖住的三层小楼。 很多路过此地的人,都以为这是一个度假村之类的所在。 其实这根本不是一个度假村,而是华夏军方设立的一个秘密部门所在地。 正中央的那栋小楼的三楼会议室内的长条桌前,围坐着七八个年龄不一的男人,坐在会议桌最中央的那位,年龄最大,大约在五十七八岁左右。 他的年龄虽说不是很大,但却已经是满头银发。 这满头的银发,不但没有让人觉得他过早的衰老,反而给人一种刚猛,再加上他红润的脸庞,和冷厉的眼神,更是平添了几分不怒自威。 尤其是他那身笔挺的军装肩膀上,赫然带着三颗金星! 一颗金星是少将,两颗是中将,三颗就是上将! 全华夏只有一百多位上将,平时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但今天却有一位上将,出现在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小会议室内。 如果高飞能来到这个小会议室,他最少得认识三个人:坐在上将右手边的那个年轻人曾经为解救马航456航班人质,而去过南越芒蓝草甸的高云华,此时他已经佩戴大校军衔。 其他两个高飞所认识的人,则是他的好兄弟,华夏九龙王中的青龙铁屠,和紫龙叶心伤。 他们两个是最年轻的,军衔也是最低的,只是上尉而已。 但在上将和一群大校、上校面前,这俩人除了像别人那样都正襟危坐外,脸上却没有丝毫自卑、或者谄媚,神色坦然的望着上将同志:杨凯华。 杨凯华上将左手夹着的香烟,已经燃烧到了尽头,长长的雪白烟灰微微下垂,已经没有了温度,但他却像没发现似的,雪白的眉毛微微拧着,一动不动。 杨凯华,与比他年轻几岁的少将秦六甲,号称华夏军方对外态度最为强硬的两大鹰派人物,以胆大心细,作风狠辣,治军严厉而出名,一直都被西方某些资本主义国家所关注。 小会议室内很静,几乎都能听到手表秒针的蹦蹦声响,所有人都平心静气的看着杨凯华,默不作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皱眉沉思的杨凯华左手才动了一下,雪白的烟灰掉在桌面时,看着坐在靠近房门位置的铁屠俩人说话了:“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中心区域鬼沙下面,真有那样一个神秘古城的存在?” 铁屠和叶心伤相互对望了一眼,齐声回答:“是的,亲身经历!” 却像不信任铁屠俩人那样,杨凯华依旧沉声问道:“下面,有十数万人居住?” “是的,亲眼所见!” “还有一个脸上戴着青铜面具的楼兰王?” “是的!” “你们确定那不是幻觉?” “我们敢用生命作担保,那一切都是货真价实!” 铁屠和叶心伤的回答,铿锵有力。 “不可能呀。” 就像刚听完一个神话故事那样,高云华微微皱眉分析道:“就算那下面有十数万人民,有城池、有森林湖泊,有巍峨的宫殿,有根据光反射原理制造出来的七颗太阳,和我们从没有见过的巨大银镜可我想说的是,暂且不管别的,那七面巨大的银镜,是怎么镶嵌到古城上方天空的?” 不等铁屠俩人回答,高云华继续分析道:“别忘了,这座古城是在松软的沙子下面数十、甚至上百米,那七面银镜是怎么可能吊在上面,这完全不合理嘛。” 铁屠和叶心伤对望了一眼,后者解释道:“高大校,具体是怎么回事,楼兰王并没有和我们解释。我们私下里猜测,这个古城很可能在一个中空的大山中。而这座大山,可能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只是随着地壳的运动,逐渐沉入了地下。” 杨凯华右边的一个大校,这时候插嘴道:“如果真是在中空的大山内,那么两千年的楼兰,为什么会是在地上呢?” 这个大校的话音未落,他旁边的一个戴着眼镜的文职大校说话了:“李大校,他们说古城在地下数十米下,也有这种可能。因为根据上世纪六十年代在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的乌孙国古城,出土的《乌孙国志》中,曾经简单记载过,在公元111年,塔克拉玛干沙漠中曾经发生过一次超大地震。” 抬手扶了一下脸上的眼镜,文职大校说:“从理论上推断,超强地震过后,地壳表面就会发生某些变化,比方有新的山势崛起,有的大山却下沉我们可以设想一下,真正的楼兰古城本来是在地上的,是建立在一片坚实的山脉之上,但经过那次大地震后,搭载着古城的那一面山脉沉入了地下,另外一座山脉倾倒,压在了它的上面,这样,就会形成一个中空。” 笑了笑,文职大校才说:“当然了,可能发生这样的机率,也就是亿万分之一。但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在地下数十米深处,为什么要有一座雄壮的城池了。” 李大校沉吟了片刻,才喃喃说道:“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你是说,在鬼沙区域下面不深的地方,就是坚硬的山体,就像我们用石板蓬住废弃的水井那样,下面有个独立的空间。” 文职大校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看向了杨凯华上将。 杨凯华上将看着铁屠俩人,目光闪动:“你们还能找到那个进入古城的入口吗?” “能。” 铁屠毫不犹豫的说:“可我觉得最好不要打搅那里面的人。” 杨凯华白眉一挑:“为什么?” 叶心伤接过了话题,声音很轻:“我们在离开哪儿时,他们的大祭司曾经委婉的告诉我们,以后都不要擅自进入古城,更不要奢望带领大批人员进入。因为他们会在入口通道布置一些瘟疫病毒,那些瘟疫病毒,是我们外界技术解不开的。现在的楼兰古城,就是一个潘多拉魔盒,里面的确有着让全世界震惊的文化、财富,和生活在古代的人群,但却有着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就能蔓延整个世界的致命瘟疫。” 铁屠随后说道:“他们的大祭司还说,在我们出来后,整个鬼沙方圆几十公里的沙漠中,将到处隐藏着一种可以钻进人体内的黑色怪蛇。我亲眼见过这种怪蛇,一刀把它们劈成两半后,他们仍然能攻击人类。” 杨凯华再次点上一颗烟,沉默很久后,才缓缓的说道:“既然这个地下古城,与我们所关注的‘安归教’是敌非友,那就不要再去打搅人家的太平了这件事,就这样封档吧。” 高云华赞同的点了点头,合上笔记本时,眼角却无意中看到旁边的同伴,嘴角闪过一丝讥诮之色。 眉头微微皱了一下,高云华若无其事的看了同伴一眼:这是个和他年龄差不多的年轻人,是上校,叫韩泽楷,京华四大政治豪门中韩家第三代领军人物。 与高云华刚调进这个秘密部门不同,韩泽楷早就参与《零零一档案计划》了,不过他属于幕后指挥人员,平时根本不显山露水的。 他为什么要那样笑呢就在高云华琢磨这个问题时,就听会议室的房门被人敲响,杨凯华沉声道:“进来。” 推门进来的,是杨凯华的机要秘书小周,一个上尉军官。 小周快步走到杨凯华面前,弯腰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在小周向领导汇报工作时,大家都装做没看到的样子,实则眼角余光都在注意着那边。 大家看到,杨凯华的脸色微微一变,随即挥手,让小周退下。 小周把手中的一份资料放在杨凯华面前,转身快步走出了会议室。 杨凯华拿起那份资料,看了足有十几分钟后,才抬起头缓缓的说:“备受《零零一档案计划》所关注的女主沈若萱之女沈银冰,她在冀南南部山区所创建的跑马场,在今天凌晨时失火暂时还没有人员伤亡报道,但跑马场的32匹价值数千万的英国纯种赛马,以及整个跑马场,都被大火焚烧殆尽。” 放下资料后,杨凯华继续说:“众所周知,北山集团费时费力创建的这座跑马场,防火系统那是绝对先进的。可这场大火在如此先进的灭火设备前,不但没有被扑灭,而且在极短的时间内,那马廊的钢条都融化这让我想到了四年前,发生在岛国北海道的那场大火。” 四年前的某个深夜,华夏新闻社在北海道的分部失火。 因为分部所在地就在北海道市中心最为繁华的地方,所以消防车赶去的很及时。 但那场大火,在十数辆消防车十几条高压水龙的压制下,仍然倔犟的,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整座报社分部烧成了废墟事后,岛国相关部门经过慎密的调查,终于在火场下的下水道中,发现了一些漂浮在水面上的黑色液体。 这种黑色液体,燃点比石油要低好几倍,和白磷差不多。 提纯后,见风既然,水对它来说根本没有任何作用,反而能造成‘火上浇油’的境界。 不过在事后,不管是岛国方面,还是华夏方面,都没有搞清楚这种液体是怎么冶炼出来的,因为那些被放在真空瓶内的液体,在运往实验室的途中,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消失了,没有一丝残存。 随着这种神秘液体的神秘发挥,那次火灾案也就成了一桩无头案,只能被华夏某个秘密部门纪录在顶级机密档案中。 对于四年前的那桩奇怪的火灾案,高云华等人都曾经在资料上见过,所以在杨凯华提到这件事后,他马上就问道:“上将,您怀疑跑马场火灾案,与北海道那次火灾有牵连?” 杨凯华没有回答高云华的问题,而是盯着他说:“高大校,我想让你去一趟冀南。” 第385章 谁是纵火者! 虽说现在已经是深秋季节,但正午的阳光还是像火一样烘烤着大地,把吹过来的微风都变得热滚滚的。 可沈银冰却感觉不到丝毫温度,心里甚至身体,一片冰凉。 从凌晨接到那个电话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沈银冰就在她的车前地上,坐了多少个小时,一动不动就像是尊雕像那样。 平时对沈总从不奴颜婢膝的城阳,这时候看着沈银冰的目光中,怜悯已经代替了以往的生硬,就这样静静的陪在她身边,默不作声。 北山集团那群平时在人前颇有风度的高层,全都像叫花子那样,席地而坐在路边,男的闷头吸烟,女的则不时的抹一下眼泪。 在他们前方几十米的地方,是在昨晚还充满现代化气息、朝气蓬勃的跑马场,可现在却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 真正的废墟! 诺大的跑马场内,除了水泥、红砖等土性制品外,就连马廊门上的锁头,都已经变成了一滩凝固了的铁水。 至于那32匹价值数千万的英国纯种赛马,则是连骨头都不剩下一根了。 这是怎么样的一次火灾啊,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跑马场化作了灰烬,就像神话故事中的三味真火,等消防车用最快的速度赶来后,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了。 沈银冰为了筹建这座跑马场,暂且不提所动用的关系,和操了多大的心,单说投进去的资金吧,加上后期运作就几近三个亿。 跑马场工程,几乎把整个北山集团的资金占尽可是,这些却在一场奇异的大火中消失的干干净净。 就是最底层的公司职员,也在得知跑马场变为灰烬后,猜出北山集团的走向:破产。 诚然,除了南部山区跑马场之外,北山集团还有几家子公司。 但关键问题是,那些子公司之所以生存,也都得建立在有充足的资金链上面。 如今,一场大火,把北山集团从搜刮到的所有资金,全部烧了个干干净净,别说是维护其它子公司正常运转了,相信银行马上就会扣押、封闭那些子公司来偿还债务…… 不管怎么说,北山集团破产,是唯一的出入了。 当然了,不幸中之大幸的是,跑马场值夜班的三十九名职员,全部在这场奇异的大火中毫发无伤的生还,这绝对是沈银冰唯一的幸运。 做为接替红姐来负责跑马场全面工作的焦恩佐,此时也坐在路边,望着废墟的脸上一片茫然:他搞不懂,这场大火是怎么烧起来的! 根据他和阿斯朵丽的计划,要好好经营跑马场,把这边建设成一棵摇钱树,等时机成熟时,再精心运作来个雀占鸠巢,让这边成为东土基地活动资金的来源。 可以说,焦恩佐对跑马场付出的心血,一点也不比颜红少。 但现在,这一切都成了过眼烟云,沈银冰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丝毫利用价值了,他心中现在没有半点同情,有的只是不甘:怎么能会这样呢!? 仿佛知道北山集团众高层此时的痛苦感受,市局的警员,把赶来热闹闹的附近村民,都远远的拦在了警戒线外面,从各分局抽调的十数名刑侦高手,正脸上戴着口罩,在火灾现场仔细搜索任何一个疑点。 慢慢的,太阳已经开始逐渐西斜,沈银冰仍然一动不动,但身子却已经佝偻了下去,脸色惨白的犹如一张银纸。 接过小宋递过来的一罐纯奶,城阳缓缓蹲下低声说:“沈总,你在这儿枯坐了十几个小时了,水米未进,再这样靠下去,身体会垮掉的。” 就像根本没有看到城阳在做什么,听到她说什么那样,沈银冰仍旧眼神呆滞的望着废墟现场,动也不动。 低低的叹了口气,城阳站起身把牛奶还给了小宋时,市局的刘昌明局长,带着梁娇娇等几个分局局长走了过来。 价值数亿的跑马场,忽然遭到这样一场奇异的大火,冀南、甚至齐鲁各级主管政府,自然都很关心,而做为市局的局长,刘昌明更是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刘、刘叔叔……” 看到刘昌明过来后,沈银冰的眼珠在活动了一下,用手扶着车子轮胎,正要站起来时,却没有成功:她的双腿早就酸麻的毫无知觉了。 “小冰,你别起来了,坐着就成!” 在火场现场忙碌了20多个小时的刘昌明,这时候也熬的嘴唇干裂了,可在看到沈银冰如此状态后,还是赶紧按住她的肩膀,接着慢慢的蹲了下来,吩咐梁娇娇:“梁局,快去拿瓶水来!” 梁娇娇还没有答应,旁边的小宋就递过来了两罐牛奶。 刘昌明拿起一罐牛奶,放在沈银冰手中,轻声道:“小冰,我能感觉你此时心中的感受,但不管怎么说,不幸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得以身体为重。别忘了你现在可是集团的带头人,如果你再累到了,那北山集团,你父亲的心血,可就彻底完了。” 刘昌明刚说到这儿,就听梁娇娇低声说:“刘局,彭市长来了。” 火灾一发生后,市、区,甚至省内的主管领导都来过,毕竟北山集团是冀南地区最大的民营实体企业,为社会提供了上千个工作岗位,如果北山集团挺不过这次灾难的话,那么这些失业人数,就有可能会政府增加负担。 而冀南市长彭云木,则在外地开会,下午才回到冀南,马上就赶来了现场。 刘昌明站了起来,对被几个人簇拥着过来的彭云木挥手敬礼:“彭市长!” 彭云木点了点头,也没和刘昌明说什么,站在那儿望着火灾现场愣了片刻,才低低的叹了口气,对被城阳搀扶起来的沈银冰说:“小冰啊,具体的,基本我都知道了。我也知道,有些话也没必要再说了,只能对你说,你还年轻,要好好保重身体,争取早日东山再起!” “彭、彭市长,我知道” 沈银冰笑了笑刚说到这儿,眼前就是一黑,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10月4号,星期四,天气晴转多云,西北风三道四级,最高气温33゜。 方小艇坐在舒适的真皮座椅中,办公桌上放着一份《冀南时报》。 今天时报报纸的头版头条,赫然是一行粗大的黑字,尤其是后面那三个感叹号,看上去是那么的触目惊心:价值数亿的冀南北山集团南部跑马场,一夜之间为废墟!!! 报道中,记者以他自己的视角,计算了一下这场火灾带给北山集团,甚至对市、区两级政府,已经上千员工的巨大恶劣影像。 报道中说,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火,不但击倒了号称华东地区第一美女总裁的沈银冰,而且还直接造成上千员工的失业,减少了冀南市区两级政府的税收,毕竟北山集团是冀南民企纳税的王者。这场火灾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计的…… 报道中最后说,到现在为止,冀南警方仍然没有找到火灾的起源原因,据悉,省厅已经插手此事但最终能否查出失火原因,还未可知。 报道下面,就是火灾现场的大幅插图,已经沈银冰茫然蹲坐在车前呆若木鸡的样子。 望着这两幅插图,方小艇看了很久,才面无表情的把报纸合上,随手放在了一边,抓起水杯轻轻的抿了一口。 别看方小艇表面很镇定,但她此时心中却犹如惊涛拍岸。 因为没有谁比她更清楚,本次火灾的始作俑者是谁了:就是她,曾经很欣赏沈银冰的方小艇! 在确定沈银冰和儿子没希望走到一起去后,方小艇曾经试想着好好和她聊聊,希望她能有自知之明,离开高飞,借助高家对她的愧疚,把企业做的更大,寻找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只是方小艇没想到,沈银冰竟然会是那样倔犟,死活的不愿意离开高飞,而且还搬出早就死去的母亲,来对她冷嘲热讽。 这让方小艇感觉很不爽。 不过,那时候方小艇并没有想到要把沈银冰打到万劫不复之地。 促使她决定要用极端手段对沈银冰下手的主要原因,当然是因为那位得道高僧的一番话,那句‘修罗带冰,飞不能升’的八字揭语,以及沈银冰右肋下那个带有美女脸图案的红色胎记。 当然了,虽说老实和尚那些话彻底打动了方小艇,使她怀疑沈银冰真是修罗道中人,可她终究是党的高级干部,绝不会因为一个老秃驴的几句话,就确定一个外表清纯的女孩子,是个妖孽。 在确定沈银冰右肋下的确有个诡异的红色胎记后,第二天方小艇就飞回了京华,去了白云观,以高家小儿媳妇的身份,见到了白云观的闲云道长。 闲云道长,是白云观第二十八代观主杜道长的嫡系传人,今年已经九十高龄。 对于白云观的杜道长的传说,最为出名的则是他曾经给本朝开国太祖算过一次。 相传,1948年,太祖还未进京执掌天下,应邀去了白云观,和杜道长促膝长谈了一番,兴犹未尽离开之前,杜道长送给了太祖一个四数字真言:8341. 当时太祖不清楚这个所谓的8341是什么意思,而杜道长也笑而不答,只说天机不可泄露。 后来太祖进京后,组建了一支警卫部队,番号就是8341。 不过,当时人们都搞不懂这个数字代表着什么,直到太祖大行仙去后,才终于搞明白这组数字所代表的含义:所谓的8341,就是暗指太祖寿长83年,执政41年。 从那之后,白云观一举名闻天下。 当然了,像白云观观主这种神仙般存在的人物,可不是随便给人泄露天机的,那得因人而异。 而方小艇这个高家的小儿媳妇,就够观主亲自接见的资格了。 在白云观,方小艇得到了她想得到的答案。 第386章 你必须得远离高飞! 方小艇可以不信老实和尚那番话,却不能不信白云观观主。 人家老师曾经给太祖算的那样准,更何况沈银冰这样的小人物? 其实,方小艇也没有直截了当的请观主算沈银冰,而是委婉的向他请教:何所谓修罗道?当今社会中,是否真有修罗道的存在?如果真存在的话,那么此道中人最大的特征是什么?又会对所亲近的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对于方小艇这几个问题,观主回答的很清楚:修罗道为六道之一,根据三界五行的自然规律,当今社会应该有修罗道人存在,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女性极美,男性特丑,而且右肋下会有一个美女脸的红色胎记,相传能克亲近之人。 在解释道最后一个问题时,观主用隐晦的词语打了个比喻:修罗道中人之所以克亲近之人,那是因为他们的男人是青龙,女人是下面不长毛的白虎…… 自古以来,华夏就有青龙伤妻,白虎克夫的说法,方小艇当然知道这些。 至于道士为什么懂得佛家文化,这个却好解释:自古以来,佛道一家。 从白云观归来后,方小艇终于痛下决心,要把沈银冰打倒万劫不复之地:你不是死活不肯离开我儿子吗?那好,我只能让你消失了! 开始的时候,方小艇还打算找人秘密处置了沈银冰,反正依着她的身份,幕后主使人干掉沈银冰,也是轻而易举的。 可是真等到她这样布置时,却又不想做的这样决绝了:不管怎么样,沈银冰的母亲沈若萱,当年终究对高家有恩,如果为了儿子就把她干掉方小艇还真担心会遭到报应。 正是因为这层顾忌,所以方小艇才退而求其次:她要把沈银冰击垮,再施展一系列的手段,让她远离高飞。 虽说这样做要比找人干掉沈银冰麻烦的多,而且也带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可方小艇看在沈若萱的面子上,最终决定采取了这种比较‘温和’的计划。 计划的第一步,就是毁掉沈银冰的跑马场! 方小艇精心计算过,只要毁掉沈银冰的跑马场,把全部资金都砸在这上面的北山集团,势必会造成资金链断裂,最终走向破产,当初的亿万小富婆,一夜之间就会变成穷光蛋。 事情到了这一步,如果沈银冰还不知进退,死缠着高飞不放的话那,就暗牧扫瑞了,她的小命也别要了,这就叫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 3号凌晨的那场大火,代表着方小艇的第一步计划顺利实施成功。 只是有些出乎她意料的是,她真没想到这场大火会这样凶猛,短短一个多小时内,就把跑马场变为了废墟。 看来,这一百万的酬金,花的物有所值啊,到底是杀人放火的专家。 想到报纸上的沈银冰那绝望的眼神,方小艇嘴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冷笑,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手机号码。 马上,手机那边就传来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方阿姨吗?” “呵呵,我就是。” 方小艇笑了笑,用漫不经心的语气说:“小六子,你找的那些人做事很利索,方阿姨对你说声谢谢了。今天下午三点之前,剩下的六十万将会打到你的户头。另外,看你做事干净利索的份上,我准备额外付出二十万,算是对你” 方小艇刚说到这儿,就听到门外传来秘书王晨的急声劝阻声:“喂,喂,你不能乱闯方书记的办公室!” “好了,我这儿来人了,稍后再打给你。” 方小艇眉头一皱,对手机低声说了一句,也不等小六子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她刚扣掉电话,办公室房门就被推开了,一个身穿白色套裙,面色憔悴的女孩子冲了进来,秘书王晨在后面拉着她的胳膊:“喂,你站住方书记,我拦不住她!” 这个胆敢私闯纪委方书记办公室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北山集团总裁沈银冰。 说实话,沈银冰刚闯进来时,方小艇愣是没有把她认出来。 虽说方书记对沈总现在抱有很大的成见,但客观的说,她还是很欣赏这妞儿的:脸蛋够漂亮,条子够正,皮肤够白皙,真是该平坦的地方就平坦,该鼓起来的部位就可劲儿的挺拔,说话思路清晰有致,再加上长时间担任总裁,早就养成了一股子‘颐指气使’的威严,绝对是一个出得厅堂,上的大床的现代优秀女性。 可这才过了短短的一天多时间,沈银冰就憔悴成了这幅模样:发丝凌乱,脸色苍白,一双明眸深深的陷了下去,昔日红嘟嘟的唇儿也干裂了要不是她看着方小艇的双眸中带有歇斯底里的仇恨,相信方书记绝不会敢认她。 “你松开我!” 沈银冰抬手猛地把王晨甩开,高耸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就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饿了十几天的母豹,死死盯着肥美的猎物方小艇,声音嘶哑。 面对沈银冰此时爆发出的巨大仇恨,方小艇脸色只是稍微变了一下,就淡淡的说:“王晨,你先出去吧。没有我的吩咐,任何人都不许进来。” “好的。” 王晨担心的看了眼沈银冰,真怕这妞儿身上揣着家伙,会给方书记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同时也很纳闷这是为什么。 等王晨悄悄的关上门后,方小艇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抬手指着沙发:“小冰,坐”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就声音嘶哑的打断了她:“别叫我小冰!” “好,沈总,请坐。” 方小艇也没在意,绕过桌子接了一杯白开水,端到了沈银冰面前的案几上,率先坐在了沙发上。 沈银冰咬了咬嘴唇,慢慢坐在了她对面。 “喝水。” 方小艇翘起右脚,双手十指交叉放在小腹前,一副从容淡定的样子:“我已经看过报纸了,知道你的跑马场遭到了火灾,对此,我深表遗憾。不过,我不清楚的是,沈总不在集团处理跑马场后事,为什么要来找我?” 沈银冰端起水杯,仰起下巴一口喝干后,激动的情绪多少稳定了些,声音也不是那么嘶哑了:“方小艇,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问你,昨天凌晨那场大火,是不是和你有关?” 方小艇秀眉微微皱起,淡淡的说:“沈总,别以为你和我儿子正在处朋友,但我一样会告你诽谤。” 沈银冰冷笑,眼神凶狠的盯着方小艇,却没有说什么。 对沈银冰释放出的巨大恨意,方小艇视而不见:“沈总,我承认在你和我儿子交朋友这件事上,对你的表现很不满。可你觉得,就算我再不满你死皮赖脸的行为,我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国家的正厅级高层,会以这种影响恶劣的刑事手段,来对付你一个小商人?”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方小艇放下右脚,左脚又优雅的搁在了膝盖上:“说实话,依着我的能力,我想拆散你和高飞,最少得有三百六十五种手段。可我绝不会采取放火这种极端的做法,毕竟你是沈若萱的女儿,高飞喜欢的女孩子,而且你和高飞在一起,也是真心相爱的,我这个做母亲的,会为了儿女感情小事,对你下这种毒手?” 从昏迷中醒来后,沈银冰脑海中只回荡着一个声音:到底是谁烧了我的跑马场!? 沈银冰自认在商场上,为了生意也得罪过许多同行。 但不管怎么说,做生意的都讲究和气生财,根本没有谁会为一时的受挫折,就采取如此极端的手段来对付她。 想来想去,沈银冰就想到了方小艇。 当方小艇这个名字蹦到了沈银冰的脑海中后,就像是恶魔那样挥之不去,使她再也无法冷静的思考,从床上蹦起来后,就拿了一把水果刀:既然方小艇毁了她的全部心血,她就和这个忘恩负义的恶毒女人同归于尽! 可是,当方小艇神色从容的和她说出这些话后,沈银冰却像哑了的大炮那样,尽管心中有着滔天的恨意和讨伐之词,却只是死死盯着她半张着嘴巴,说不出一句话来。 想和我斗,你还嫩了点,你以为老娘在官场上的这些年是白混的么? 看到沈银冰呆若木鸡的样子,方小艇就知道她方寸大乱了,眼神中浮上一丝冷笑,语气中却带着假惺惺的关心:“小冰,我对你遭到如此不幸深感遗憾,在你来之前,我也曾经仔细考虑过。我想过了,虽说我无法再送你一个跑马场,可我却能帮你东山再起。”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沈银冰下意识的问道:“你、你帮我?你怎么帮我?” 方小艇傲然道:“你别忘了我是谁,我背后又是谁!” 方小艇是京华四大名门高家的小儿媳妇,她大伯哥就是当今一号首长,虽说限于身份她不能经商,也不可能明里甩出几千万来支援‘灾区’,但她却拥有着滔天的资源! 依着高家的个方面资源,别说是让一家小民企东山再起了,只要他们愿意,完全可以让那些员工上万、市值几百亿的大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飞黄腾达的。 沈银冰当然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在方小艇说要帮她时,黯淡的眼神陡然亮起,张嘴正要说什么时,方小艇却抢先说道:“我可以帮你做这些,但是我有个条件。” 沈银冰一愣,问道:“什么条件?” 方小艇放下翘起的左脚,腰板挺直缓缓的说:“那就是你必须得离开高飞,永远不许再纠缠他!” 正所谓图穷匕现,让沈银冰远离高飞,永远不许再缠着他,这才是方小艇不惜一把火烧掉跑马场的最终目的。 第387章 我要和你同归于尽! 只要你离开高飞,我就会用高家所掌控的资源,来帮你东山再起! 方小艇的这句话,就像是一道惊雷那样,把沈银冰震撼当场。 如果苏北山还在世的话,沈银冰现在的痛苦也许还能轻一些。 但现在老苏已经不在了,北山集团是他,或者说是和沈若萱的心血所在,那么沈银冰就绝不会让集团倒闭:为了让父母的心血延续下去,她宁愿付出任何的代价! 哪怕是离开高飞。 沈银冰愣愣的看着方小艇,过了很久才哑声问道:“你、你说的是真的?” 方小艇笑了,那是一种胜利者的姿态:“沈总你要是信不过我的话,咱们可以签订合约。实话告诉你,区区市值几个亿的北山集团,还没有被我放在眼力,我小儿子高雅的皮包公司,就抵得上十几个北山集团了。” 沈银冰双手用力的攥着,嘴唇哆嗦着过了片刻,才低声说:“好,我、我答应你。” “识时务者为俊杰,沈总你不愧是被高飞所看重的女孩子。” 方小艇身子微微后仰,一副居高临下的模样:“沈总,你先回去吧,好好休息一下。最多三天,我就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争取在半年内,让北山集团重现昨日的辉煌。” 沈银冰没有动,只是说:“我需要一份按着你手印的保证书。” 方小艇回答的很干脆:“我能做到。” “行,那多谢方书记。” 沈银冰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看着走向门口的沈银冰,方小艇忍不住的又说:“沈总,我劝你以后做人最好不要这样固执,要圆滑些,这是一个大集团总裁必须拥有的宽大胸怀。” 沈银冰的脚步顿住,扭头声音平静的道谢:“多谢方书记教诲既然咱们已经达成了协议,我还有个问题想请教方书记。我的跑马场失火,是不是你一手策划的?” 方小艇就算是再傻,再嚣张,也不会坦然承认是她找人放火的,那样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过她却想沈银冰明白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和我顶着干,要不然你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在沈银冰那求知欲很大的眼神注视下,方小艇沉默了片刻才淡淡的笑道:“沈总,人这一辈子偶尔遭遇点挫折,其实根本算不了什么。最重要的就是,要从中吸取教训,免得犯同样的错误。” 方小艇这样说,算是隐晦的承认了某件事,但却不会被人抓住把柄。 沈银冰眼眸中陡然闪过一道寒光,随即笑了,笑得是那样开心,妩媚。 她双手到背在身后,缓缓走向了方小艇,轻声说:“方小艇,方书记,方阿姨,您的教诲我一定会铭记在心,永世不忘!” 方小艇呵呵一笑:“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佛家常说做人要懂得舍得,只有大度的舍得,才能得到更多,其实我……” 方小艇刚说到这儿,沈银冰忽然猛地扑了过来,藏在背后的右手中已经多了一把寒光四射的水果刀,一下就把方小艇扑倒在沙发上,雪亮的刀尖对准了她的咽喉! 方小艇大骇,张嘴刚要大喊,沈银冰右手却猛地一顿,冷声说道:“别嚷,要不然我割断你咽喉,我不是在开玩笑,相信方书记您能看得出。” 此时的沈银冰,已经没有了才来时的颓废,更没有了昔日的温文尔雅,有的只是让人不寒而栗的疯狂。 在尖刀的威胁下,方小艇再也没有了那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淡定,面如土色,全身哆嗦着,颤声道:“你、你别乱来,这、这是要违法的!” “违法?咯咯,方书记原来你也知道这是违法的啊,那你放火烧掉我跑马场时,算不算是违法?” 沈银冰肯定是受了刁民高飞的影响,要不然接下来的话语也不会这样无礼,低级:“说你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好听了些,其实你就本身就是一个表子,可你还偏偏让人给你立个贞节牌坊。” 方小艇俏媚的脸蛋,攸地变成了猪肝色:“你、你” “我说的很正确,对不对?” 沈银冰悠悠一笑,不等笑容完全绽放,脸上就浮出了狠毒之色,嘶声道:“方小艇,你太过分了!我宁可让我爸妈在九泉之下心伤,我也要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我,要和你,同归于尽!” 说出‘同归于尽’这四个字后,沈银冰的眼神中浮上一股子凌厉杀意,左手掐住方小艇的脖子,高高举起了右手中的水果刀,猛地向她心脏部位刺了下去! “你自己也说过,外面世界上最挣钱的生意,除了抢银行之外,就是挣女人的钱了。” 一袭黑纱的楼兰王坐在蒲团上,看着躺在矮榻上,把一串葡萄放在嘴巴前,一颗一颗往下吃的高飞:“所以我专门为你挑选了几种针对女人美容的药物配方,分别是祛皱纹的,美白的,还有减肥的。这些,都是用楼兰国内森林中的特殊草药为原料的,所以你根本不比怕被人模仿。” 看着慢条斯理吃葡萄的高飞,楼兰王轻轻叹了口气:“唉,我和你说话呢,你有没有再听呢?” 高飞囫囵着咽下一颗葡萄,含糊不清的说:“有没有丰胸、提臀的?我需要的是一系列的美容药膏。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以后怎么获取生产这些药膏的原料。总不能每次都来你这儿采摘吧,那也太费劲了。” 楼兰王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发丝,笑道:“这点你不用担心,我已经准备了一些所需草药的种子。这些种子在外界环境下,很容易就能成活,而且都是一年两熟的草本植物,只要你大面积种植,好好管理就行。” 高飞吧嗒了一下嘴巴:“还得种草?这么麻烦。好吧,看在你一心一意帮我发财的份上,我就勉强接受了吧。哦,对了,你这儿有适合男人的药物没有?就是那种不举、举而不坚,坚而不久,久而不出、出而不活……” 楼兰王娇面一红,赶紧打断高飞的话:“行了,别说了,我知道你想要什么,这个也很简单你们男人啊,总是最关心这方面的事儿。” 高飞更正道:“错,其实你们女人比我们男人更加关心这个,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你们的享受质量。” “小淫贼,不和你说了!” 楼兰王娇嗔的白了高飞一眼,就在这家伙再次胡说八道之前,改变了话题:“有件事,我考虑了很久,决定还是提前告诉你。” 高飞放下葡萄,侧脸看着楼兰王,淡淡问道:“什么事?” 楼兰王缓缓的说:“沈银冰的跑马场,在昨天凌晨,被人一把火烧干净了,血本无归。” 高飞一呆,抬腿从矮榻上坐了起来,眼中寒芒一闪:“你怎么知道的?” 楼兰王回答:“我们有个专门搜集外界情报的部门,叫飞龙部。我注意沈银冰,是因为你的缘故,听说她是在外面的女朋友。” 几十匹骏马,和数亿外面的资金,对于拥有骏马上千匹、随便拿出一件王室宝贝就能在外面拍出天价的楼兰王来说,绝对是小菜一碟,所以在提到这个消息时,语气依旧平淡从容。 可高飞却很清楚,那个跑马场对于沈银冰来说,却是北山集团强大的根本所在,他在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沈银冰肯定会精神崩溃了。 看出高飞心里在想什么的楼兰王,眼中浮上一丝黯淡,随即笑道:“不过我却不知道这是谁下的手。而且据我的手下说,这场大火和普通大火不同,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把整个跑马场烧成废墟,钢条都炼成了铁水。”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重新拿起一串葡萄,吃了几颗后淡淡的说道:“我想提前出去。” 高飞的反应,也在楼兰王的意料之中,她从蒲团上站起来,戴上面具,走到寝室门口双手拍了一下,一个太监马上就出现在了门口:“女王殿下。” 楼兰王缓缓的说:“吩咐下去,驸马要去森林神殿。” “是,老奴这就去办。” 那个太监弯腰低声答应着,倒退着走了出去。 楼兰王为什么要带自己去森林神殿,高飞知道她有这样做的理由,所以也没多问什么,任由两个侍卫把他小心的搀扶着走出了王宫大殿门口。 外面台阶的广场中,已经多了一台四人小轿,数十米手持斧钺、回避牌的红衣棉甲侍卫,还有一匹神骏的白马。 “女王殿下起驾!” 随着太监的一声高喊,被搀进轿子里的高飞,就看到楼兰王轻飘飘的飞上了那匹白色的骏马,黑色袍袖微微一甩,那匹马儿稀溜溜的一声低嘶,迈开四蹄哒哒的向前跑去。 看着前后簇拥的数十米侍卫,纷纷驻足在接道两旁行礼的百姓,骑着白马的楼兰王,想到她那非人的极美容颜,高驸马有些痴了:如果能在外面摆出这排场,肯定会震死一批人吧? 在高驸马的幻想中,队伍很快就出了城池,来到了森林边缘。 早就得到消息的拓拔千钧,已经带着几个身穿黑衣的人,亲自在森林边恭候楼兰王王架了。 坐在轿子中的高飞看的很清楚,跟随在拓拔千钧身边的那些黑衣人,与他刚进入沙漠时看到的灵蜥差不多,下意识的想到:抽空得问问拓拔千钧,他这些手下为什么不怕子弹,在白衣人入侵那天,这些所谓的灵蜥,又去哪儿了。 进了森林后,高飞在两旁看到了很多外界没有的奇花异草,看来这就是那些神秘药膏的原料了。 第388章 是高飞要害你! 森林神殿位于森林正中央位置,从外面看去,气派上一点也不输给楼兰王的王宫,同样是黑色石头建成,风格有些类似于希腊的雅典神殿。 神殿的正殿大门早就打开了,几个和尚,以及神殿中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已经分列两旁,恭迎楼兰王的王驾。 高飞在两个侍卫的搀扶下,下了轿子,与楼兰王缓步走进了森林神殿中。 就像刚来到神殿中的铁屠那样,当高飞看到那个高达几十米的蛇身人头美女后,第一反应也是震撼,仿佛觉得她那双红幽幽的眼睛是活的那样,无论他从什么角度看去,就感觉她在俯视着自己。 “这就是协助先祖莫邪宁荣建设楼兰的蛇神,她是整个楼兰的唯一信仰。” 低声和高飞解释了一句,楼兰王挽起了他胳膊:“跟我去给蛇神上一炷香吧。” 其实高飞很想告诉楼兰王,说他根本不信什么蛇神不蛇神的,他的信仰就是钞票不过,看在她一副郑重其事的份上,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委委屈屈的跟着楼兰王,跪倒在了神像前的蒲团上,手里像模像样的捧着一炷香,虚点了几下脑袋。 他听到楼兰王正在低声祈祷着什么,不过却没听懂,因为她用的是古楼兰语。 但最后一句是汉语,高飞听懂了:“愿蛇神保佑我们莫邪家族,能够永远繁盛昌隆。” 切,世上哪有永远的繁盛昌隆?所有事物都像昼有暮色,花有谢时那样没有永恒的高飞心中嗤之以鼻时,就觉得眼前一黑,大殿内的所有火把,全部熄灭了,整个神殿内瞬间就变得漆黑了起来,唯有高达几十米处,有两点红幽幽的光点。 高飞知道,那是神像的两颗眼睛。 一阵红色的雾气,忽然从神像底座上方腾起,显得这漆黑多了几分诡异的色彩。 接着,一阵轻微的嘎嘎声响起,潮湿、混合着淡淡腥气的冷空气,从高飞正前方飘了过来,他正要仔细看时,楼兰王却右手抓住了他的右臂,左手搂住了他的腰。 “你要干啥?” 高飞刚问出这句话,就觉得身子忽地飞了起来,就像蝴蝶那样,轻飘飘的向前飞去,飞进了那个潮湿阴冷的所在。 这是一个黑不见物的洞,那些潮湿阴冷带有腥气的空气,就是从洞中传来的。 高飞左右看去,却什么也看不到,只能感觉出正被楼兰王半搂半抱的向下疾走。 嘶,嘶嘶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就在高飞实在受不了这种黑暗和沉默,要说话时,就听到了一阵轻微的嘶嘶声,从前面传来。 这种嘶嘶声响,就像有数百人在远处倒吸冷气那样,期间还夹杂着沙沙声,仿佛春蚕正在啃树叶那样。 “这是什么声音?” 高飞有些纳闷的刚问出这句话,然后就看到了一片光点。 蓝汪汪、红幽幽的光点,比花生米大不了多少,足有万千计,就像传说中地狱中的鬼火那样,忽明忽暗,摇摆不定。 楼兰王没有回答高飞话,行走的速度更加的快了,很快就来到了那些活动着的光点前。 然后,借着那些光点所发出的亮光,高飞就看到了他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一幕:无数条昂着脑袋,吐着信子的毒蛇,层层重叠着,不停的缠绕着,来回扭动着,嘴里发出了嘶嘶声,鳞片摩擦发出了沙沙声,偶尔还会露出一些白色的东西。 高飞敢发誓,他绝对没有看错,那些白色的东西都是白骨! 这些白骨,也许是动物,但肯定有人的,因为一个骷髅头,随着群蛇的不停的环绕,被挤了出来,然后又被群蛇淹没。 身为一个很牛的大老爷们儿,高飞不怕蛇,甚至在非洲热带雨林执行任务时,还经常拿这玩意来果腹。 但当蛇的数量多到一个让人恐怖的数量,而且这些蛇都是他见过一次的黑色怪蛇时高驸马的心跳声,差点砰然停止:这不是当初从苏北山肚子里钻出来的那玩意吗!? 当初一条黑色的毒蛇,就已经让高先生大吃一惊了,更何况现在有数以万千计? 别的不说,单说这些毒蛇张嘴时喷出的那些腥气吧,就让高飞头昏欲呕,第一反应就是:靠,莫邪征东带我来这儿,不会是看出我急着要走,恼羞成怒下准备把我喂蛇吧? 心中飞快的转上这个念头后,高飞也顾不上有伤在身了,奋力挣开她的手,大喝道:“喂,你要做什么!?” “做什么?咯咯,当然是要把你喂蛇了!” 楼兰王咯咯一声嗲嗲的娇笑,袍袖一挥,卷住了高飞的腰身,猛地一甩,就像丢沙包那样的把他抛向了群蛇! “我草泥马的” 高飞大惊,只来得及骂出这几个字,就重重砸在了群蛇堆上。 瞬间,不等他挣扎着跳起来,就被黑色的毒蛇淹没。 方小艇说什么也没想到,平时那样温文尔雅的沈银冰,在猜出她就是跑马场纵火案的幕后主使人后,竟然把她扑倒在沙发上,挥刀扎了下来。 方小艇魂飞魄散,极度恐惧下反应也超级迅速,竟然一把攥住了她的手腕,尖声叫道:“别是高飞放火的!” 要说人家方小艇不愧是在官场上历练那么久,挺过无数次大风大浪,反应能力超快的智慧猛人,在阻止沈银冰刺杀她的瞬间,没有求饶,也没有辩解,而是直接抛出了杀手锏:高飞! 方小艇在危机时刻使出的这一招,立马收到了奇效:沈银冰听她喊出高飞的名字后,试图挣开她的右手骤然僵住,浑身一颤。 方小艇即刻趁机说道:“沈银冰,不是我想放火烧你的跑马场,是高飞干的!” “高飞,高飞?” 沈银冰闪烁的眼神中,迅速浮上一丝迷茫的痛苦:“你、你说,放火烧掉我跑马场的人,是高、高飞!?” 方小艇用力点头:“是,就是他,就是他!” “呵,呵呵,我不信。” 沈银冰愣了片刻,忽然笑了,笑容中全是讥讽:“任何人都有可能放火烧掉我的跑马场,但唯独高飞不会!因为我知道,他喜欢我!不管他身边有多少女人围绕,可他绝不会害我,绝不会!方小艇,你撒谎,你撒谎!” “我没有撒谎,我真的没有!沈银冰,你能不能冷静一下,听我和你仔细说说!?” 方小艇眼珠飞快的转动着,努力试图让沈银冰冷静下来,同时她心里也在后悔:早知道她这样危险的话,我说什么也不会让王晨出去,并嘱咐她没有我的吩咐,任何人不许进来的。相信她现在应该刻意离开了秘书办公室,要不然早就进来看看了。 方小艇猜的不错,在她说出那些话后,王晨就聪明的意识到:老板和沈总有机密要事要谈,她最好躲得远一些,免得听到不该听到的,让方书记不满。 高飞这个名字,就像是灭火器那样,逐渐把沈银冰冲动的怒火扑灭,尽管她依然压在方小艇身上,手里攥着刀子,可眼神中却没有了那种疯狂:“你说,我在听。” 方小艇根本不敢要求沈银冰先放掉她,她生怕沈银冰能从她的要求,中看出什么破绽,那样可就弄巧成拙了,于是连忙说:“事情是这样的!你现在也知道高飞是我失踪多年的亲儿子了。” 沈银冰冷静的点头:“这不是什么秘密,在高飞不知道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 “对,你也知道,高飞好像很反感我这个妈妈,和高家。” 方小艇脑海里飞快的组织着语言,眼里却浮上了很自然的黯然之色:“我很理解他此时的感受,所以和他单独聊过……” 沈银冰打断方小艇的话:“什么?你和他单独聊过几次了,我怎么不知道?” 方小艇苦笑:“我觉得,这件事我和他单独谈最好。” 沈银冰点了点头:“嗯,也是,你继续说。” 方小艇此时已经彻底冷静了下来,脸上的表情也更加丰富:“开始时,他非常的反感,反感我这个母亲,反感高家,反感高家给他介绍的秦紫阳。不过,你也知道,他身上毕竟流淌着高家的血脉,总有一天他终究会接受他是高家嫡系第三代的事实。” 听方小艇说到这儿后,沈银冰的脸上,露出了明显的痛苦之色:是啊,她坚信高飞很在乎她,为了他也能拒绝秦紫阳。可关键问题是,他是高家的嫡系子孙,不管他有多么憎恨抛弃他的高家,血浓于水的事实却改变不了,终究就回归高家的。 毕竟高家是华夏顶尖的家族,高飞重回高家后,那就成了在全华夏横着走都没人敢管的太子党。 太子党最不缺的,好像就是女人了,比金钱还要不缺。 她沈银冰在冀南被人称为第一美女总裁,可放眼天下呢? 肯定会有比沈银冰还要更加优秀的女孩子! 别人不说,单说那个秦紫阳,比起她沈银冰来说,好像也逊色不了多少,但人家背后却有着强大的背景。 综上所述,高飞最终回归高家后,离开沈银冰是早晚的事儿。 所谓的爱情,在某些东西面前,其实是不堪一击的。 察觉出沈银冰内心的痛苦后,方小艇暗喜,连忙趁热打铁:“经过我的再三劝说后,高飞终于动心了,但他却有最后一个顾忌,那就是怕放不下你。因为你和他在一起的态度,是那样的坚决,让他左右为难!” 沈银冰身子轻轻颤抖着,嘶声说道:“就因为我想和他在一起的决心,让他左右为难,所以你就出主意,要尽可能的伤害我,迫使我自己离开,那样他心里就不会有愧疚了,对不对!?” 方小艇轻轻点了点头:“对,大体就是这样的。” 第389章 背黑锅的方小艇! 沈银冰闭了下眼睛,痛苦的说:“不可能,高飞绝不会这样做,我知道他不会这样做,你这是在骗我,骗我!” 方小艇马上回答:“他当然不会这样做,可却默许了我这样做!” 沈银冰手中的刀子,终于无力的垂落在了地板上:方小艇说的没错,高飞肯定不会对她这样做,但却能默许方小艇这样做! 只要跑马场被烧,高飞和沈银冰就再也没有了在一起的可能,他们俩人之间就有了深深的裂痕,也有了放下对方的理由。 只是,这种分手的方式,却是建立在沈银冰的痛苦之上,让她从亿万小富婆,一夜之间就有可能变成穷光蛋。 沈银冰脑子里乱哄哄的,她搞不懂高飞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抛弃她,难道俩人就不能坐在一起,平静的谈一下再分手吗? 反正俩人还没有到了那种生死不相离的地步,有必要采取这种残忍的方式? 就在沈银冰脑子里昏沉沉的不知所措时,方小艇慢慢的坐了起来。 现在,方小艇确定已经掌控了沈银冰,接下来所做的,就是让她憎恨高飞,彻底杜绝死灰复燃的希望,于是就低声问道:“沈总,事情就是这样子的,要不然高飞离开冀南这么多天,也不会不告诉你去了哪儿,为什么还不回来。” 听方小艇这样说后,沈银冰马上想到了秦城城:是啊,他外出宁可带着秦城城,都不告诉我这个正牌女友去了哪儿,这摆明是要借机离开冀南,让方小艇来对付我。 呵,呵呵,高飞,你有必要用这种手段吗? 暗中冷笑几声后,沈银冰内心那扇感情的大门,咣当一声的关闭,只留下了吓人的冷静,或者说冷漠:“方书记,你不用再说了,我也不想再听了。现在我最关心的就是,你该怎么弥补我的损失!” 沈银冰的迅速冷静,也让方小艇心中暗暗佩服,马上正色道:“有两个解决方案。” 沈银冰淡淡的问:“第一呢?” 方小艇回答:“第一,是高家为你提供各方面的资源,让你的北山集团,在短短几年内成为大集团,跨省、甚至跨国” 不等方小艇说完,沈银冰就打断她的话:“说第二个,我没有那么久的时间。” “好,第二个呢,是一次性的。” 方小艇点了点头:“我会让高雅所代表的公司,来找你谈判。以高出跑马场原先市值两个百分点的代价,收购那片废墟。我相信,凭借这笔钱,沈总完全可以大展宏图。” 她的话音刚落,沈银冰就决然说到:“我选择第二个。方书记,我实话告诉你,到目前为止,跑马场已经投入了全资金大约三个亿,但其中包括地皮,和一些远在英国、土耳其的不可退货,所以你只需给我两个亿,跑马场地盘却还是我的,咱们之间就算钱债两清了。” 方小艇沉吟片刻:“好吧,明天上午八点,高雅就会准时出现在你面前。” “希望别让我失望。” 沈银冰抬手拢了下发丝,整理了一下套裙,站起来向门口走去。 望着地上那把水果刀,方小艇长长松了口气时,却看到沈银冰转身问道:“方书记,我很纳闷,为了让我离开高飞,你有必要下这么大的本钱?” “如果当初你听劝,就算是要二十亿,看在你母亲的面子上,我也会答应你的。” 方小艇淡然一笑时,已经恢复了她高层的风采。 “我真没想到,你是这样不想我和高飞在一起,唉。” 沈银冰愣了片刻,重重叹了口气时,从口袋中拿出手机,露出了一个戚戚的笑:“呵呵,方书记,希望你能遵守你的承诺,千万不要反悔,要不然刚才我们所说的那些话,都会成为我告你坐牢的呈堂证供。” 方小艇嘴角推动了几下,缓缓的说:“沈总请放心,两个亿,还不至于让我方小艇为难的。” “我也希望永远不要用到这份证据。” 沈银冰轻轻的说了一句,快步走到门口开门,扬长而去。 方小艇的脸,马上就沉了下来。 她当然能听出沈银冰临走前所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就算你赔偿我两个亿,但以后要是再敢给我穿小鞋,我一样会告你的! 被人捏住软肋的滋味一点也不好受,尤其是方小艇这种心机深沉的女人。 “哼哼,沈银冰,你真该感谢你母亲的!” 方小艇冷哼一声,抚着被掐的生疼的手腕站起身时,办公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方小艇眉头微微皱着,快步走了过去,抓起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随即接通,语气平静的说:“小六子,有什么事吗?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很快就会给你把款子打过去的。” 小六子在那边苦笑一声,道:“方阿姨,我给你打电话也是为了那件事,但却不是和你要钱的,而是要告诉你一个真相。” 方小艇坐在椅子上,淡淡的问:“什么真相?” 小六子在那边沉声说道:“方阿姨,其实3号凌晨那场大火,根本不是我找的那些人放的!” “不是你找的那些人什么!?” 方小艇怵然一惊,腾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急声道:“小六子,你刚才说什么?你再给我说一遍!” 小六子重复道:“北山集团那场大火,根本不是我找的人放的。放火的,另有其人。” 方小艇促声问道:“是谁!?” 小六子回答:“不知道是谁,只知道他们绝对是放火的专家。2号深夜,我带人赶到了跑马场那边,等到凌晨一点左右时,正准备悄悄潜伏过去动手时,却意外的发现跑马场内大伙冲天了!” 顿了顿,小六子继续说:“我现在想起那场大火,仍然心有余悸,因为我从没有想到,火势会那样凶猛,说句形象的话,那就是火势好像煤气炉上的火,蓝汪汪的,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整个跑马场烧为灰烬了。” 方小艇的心,彻底乱了,用手压着话筒,厉声问道:“既然不是你们干的,那你为什么没有马上告诉我呢!?” 小六子在那边苦笑:“没有来得及啊方阿姨,你也该知道做贼心虚吧?虽说那场大火不是我们放的,可我们却有这样的动机,也到了火场现场我们担心会引起警方注意,所以在仓皇之间,就逃进了南部山区内,不敢开手机,直到今天……” 听小六子详细解释了一下后,方小艇很久之后才叹了口气:“唉,我知道了。小六子,钱,我会给你正点打过去的。但你得保证,你的嘴巴必须要严实。要不然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后果,你自己清楚。” 方小艇的声音虽然不高,可带着股子让小六子心寒的压力,赶紧保证:“方阿姨,您多想了!我跟着小雅哥(高雅)混了那么久,早就把他当做亲大哥对待了,怎么可能会胡说对您、对他不利的话呢?” “你知道就好,就这样吧。” 扣下电话后,方小艇猛地一挥手,把水杯狠狠扫在了地上。 她做梦也没想到,放火烧掉沈银冰的跑马场的,原来不是她,而是另有其人。 可是,她却要为那些人买单! 而且,刚才还差点被沈银冰给递了刀子方小艇越想,越生气。 这也不能怪她:精明如斯的方书记,竟然主动替别人别黑锅。 其实,方小艇要是冷静一下,也会主动背黑锅的,因为唯有这样,才能让沈银冰离开高飞,对他产生敌意。 假如让沈银冰知道,烧毁她跑马场是别人后,她当然不会恨高飞,而高飞也势必会千方百计的帮她,这种结果,却不是方小艇所希望看到的。 所以她必须得背这口黑锅,而且还得心甘情愿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想让方书记背黑锅,又岂是这样好背的?她怎么着也得督促警方,把真凶找出来,然后绳之以法才行! 方小艇抓起话筒,迅速拨号:“我是市纪委的方小艇,我找刘昌明局长!” 在从空中落到万千张大嘴巴的黑色怪蛇堆上时,高驸马的悲苦是直冲九霄云外:就算是再给他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他也没想到楼兰王会把他喂蛇! 自从舍命帮了那个女人后,在俩人单独相处的时间内,楼兰王完全放下了她女王的架子,让高驸马品尝到了异族少女的柔情。 可就在高先生以为他魅力鬼神都挡不住时,却被人家亲手丢进了毒蛇堆中。 神啊,鬼啊,各所中小学的校长、爱炫富的美眉们啊,你们给评评理,高驸马冤不冤!? 可是高先生已经来不及听到众神给出的答案了,他已经重重落在了蛇堆上。 “吱吱!” 那些没事就缠绕在一起造小孩的黑色怪蛇们,被高飞砸的吱吱尖叫着,出于本能的要张嘴啃了这个敢打搅众蛇性生活的家伙时,却都触电般的闪到了一旁,露出了一个黑色的水池。 于是,高驸马就擦着众蛇的身子,重重落在了水池中。 黑色、冰凉、带着毒蛇腥味的水,水花四溅! 正在池子里遨游的那些蛇儿,也在一愣神后,纷纷逃命般的蹿上了池子。 这个池子呈不规则的长方形状,长五六米,宽约三米左右,看起来好像是自然形成的。 池子不大,但水却很深。 高飞摔入池子里后,本能的要挥舞双臂凫水上来,可让他异常恐惧的是:他的双手,双脚,根本不能动! 原来,在楼兰王把他甩出时,就已经点了他的穴道。 “我草泥马!” 就像一根木桩那样,高驸马只能无奈的下沉,下沉,就像沉下了地狱。 四周漆黑,水冰凉,饶是高飞水性惊人,肺活量超级大,可在几分钟后,还是被迫张开了嘴巴:咕噔…… 第390章 有损男人尊严的玩笑! 高飞搞不懂楼兰王为什么要害他,也搞不懂群蛇下面怎么会有这么深的一个水池,但他却知道,如果四肢还无法活动的话,他就得被淹死在水中。 至于这池水一直在泡着群蛇,里面掺杂了群蛇的毒液,甚至爱爱时的精华这种让人反胃的小事,在他强烈的求生欲望下,已经顾不得了。 当前,他必须得离开这深不见底的水潭,要不然等他溺水而亡后,就会成为群蛇的美餐。 想到刚才看到的那个被群蛇滚在一起的骷髅头,高飞觉得那就是他的下场:这么俊俏的一个小郎君,变成一具白骨后,那该有多可惜? 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所以他必须得努力,在溺水而亡之前。 只是无论他怎么努力,那平时没事就抽筋似乱动的四肢,却像别人的手脚那样,根本不听他的使唤,他只能被动的下沉,下沉。 越往下沉,水就越冷,几乎把血液都冻僵了。 超低的温度,导致大脑的缺氧,就算高飞再怎么坚持,可还是忍不住的张开了嘴,咕噔喝了一口水。 水是那样的冰凉彻骨,可却带着股子腥味。 这里面肯定有蛇儿的屎尿和那个啥,我草特么的楼兰王! 张嘴喝了一口不纯洁的水后,高驸马想到这水中所含的某些物质,真是悲痛欲绝,赶紧抬手去捂嘴巴他刚一捂住嘴巴,猛地意识到了一个现实:咦,我不是不能动吗,怎么能捂住嘴巴呢? 心念至此,高飞猛地挥动双手。 天可怜见,就在高飞即将沉入无底深潭最深处时,手脚终于能活动了,他用上了全身的力气,以最快的速度,剑鱼般的向水面冲去! 就在他几乎窒息而死,再也无法坚持只能张大嘴巴的瞬间,终于箭一般的蹿出了水面:“呼哈!” 带着腥味的空气,顺着高飞的气管迅速滑下,把他的肺子充满,使他在获得新生的刹那间觉得,世上最清新的空气莫过于此了。 接连狠狠吸了几口气后,高飞抬手在脸上抹了一把,睁开了眼睛:刚才还黑漆漆的洞内,已经点燃了一支火把,熊熊的火光下,万千黑色怪蛇围在水池四周,对他嘶嘶的吐着信子,眼神凶狠的盯着他,好像很不满打搅了他们的家伙。 身穿一身黑色龙袍的楼兰王,静静的站在火影下,几乎和黑色洞壁融为一体,那双眸子却显得愈发晶亮,好像两颗夏日夜空中最亮的晨星。 看着动也不动的楼兰王,高飞几乎连灵魂都被燃烧了起来,当下也顾不得周围有那么多黑色怪蛇对他虎视眈眈了,左手伸出在池边岩石上一搭,身子犹如出水蛟龙那样,就从水池中激射而出,对着楼兰王扑了过去! 高飞的双眼在喷火,他要把这个恶毒的女人掐死尽管他不是她的对手,但就算是死,他也得掐死她。 脸色狰狞的高飞箭一般的扑向了楼兰王,在距离她还有一米左右时,楼兰王的黑袍迎面卷了过来,带着她的吃吃娇笑:“驸马,先别冲动好不好?” 一把扯住黑色袍袖,高飞猛地向怀中一拉,暴喝道:“滚尼玛的!” 高飞抓住楼兰王的袍袖往怀里拉,这只是一种下意识的动作,其实他很清楚,依着楼兰王的本事,他根本不可能把这个女人拉过来。 可事实却偏偏出乎了他的意料,那个堪称天下第一高手的楼兰王,竟然被他一把扯到了怀中,几乎没啥反抗的力道。 高飞压根就没有来得及想这是咋回事,左手电闪般的掐住了她的脖子,五指猛地一缩,钢爪般的扣下:他要把这个女人的咽喉捏碎。 捏碎一个人的咽喉,对于高飞来说,那比解开腰带撒尿还要简单,只要能让他扣住被杀之人的咽喉而现在,他就扣住了楼兰王的咽喉。 楼兰王咽喉上的肌肤,润滑如脂,给人一种软玉的舒服感,可这却不是高飞舍不得下手的原因:她既然要淹死他,那他就实在没必要再必要再顾夫妻情分了…… 可是当高飞右手猛地缩紧时,楼兰王的喉结部位,却仿佛化成了蛇身,只是轻轻一扭,就从他五指中滑了开去,接着咯咯娇笑道:“驸马,你不会是想和我来真的吧?” “废话,你以为我在和你开玩笑呢!?” 高驸马双目尽赤,右手如影随形继续向她咽喉抓去,却被楼兰王用袍袖缠住:“驸马,暂息雷霆之怒,先听我解释喂,喂,都说要你息怒了,怎么还不依不饶的?” 接连挣了几下都没成功后,高飞有些沮丧的停止了动作,沉着脸说:“你说!” 楼兰王松开袍袖,淡淡的说:“驸马,你仔细想想,我要是想杀你的话,你觉得我有必要费这么大周折?你觉得你能从‘圣潭’中上来吗?” 楼兰王的这番话,就像水池中的冷水那样,一下子就把高飞心中的万丈怒火浇灭,使他恢复了冷静,可依然冷冰冰的说:“是,我承认你想杀我,比捏死一只蚂蚁难不了多少,但我” 楼兰王根本没有注意到高飞眼神中的厌恶,噗哧一笑娇嗲嗲的说:“我的个傻驸马哟,我把你推进圣潭内,就是为了让你身上的伤势尽早的恢复。” 圣潭,是森林神殿内最为神圣的地方。 这儿生活的万千条黑色怪蛇,被看做是蛇神的子孙后代,它们用来洗澡、喝水的水池,被称为圣潭。 经过上千年的时间,圣潭中的水有黑色怪蛇的尸体、毒素甚至精耶就像世人用毒蛇泡酒那样,酒水会变成补药。 早在二千多年前的《神农本草经》中就有记载:蛇肉有活血驱风、滋阴补阳、除痰祛湿、补中益气等作用。 而在现代社会,蛇毒价格比黄金还贵十倍,是国际市场上十分紧缺的药源,故有‘天赐良药’之美称,蛇酒更被誉为‘酒中之珍品。 但没有哪一种酒水,能够像圣潭的水这样,上千年来泡过那么多的毒蛇,所以这潭池水对人体的好处,要比世间任何蛇酒都强大无数倍。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这个为万千毒蛇提供上千年安乐场所的潭子,才被视为圣潭,仅供王室成员,和森林神殿‘工作人员’自用,如果不是楼兰王亲自带高飞来这儿,就算他求爷爷,告奶奶,也别想在这儿泡一下,喝一口‘琼浆玉液’。 简单的把圣潭水的功效说了一遍后,楼兰王抬手在高飞脑门上点了一下,得意的吃吃娇笑道:“我的个傻驸马,这下你总该明白本王的一片苦心了吧?你可知道,为了让你来这儿泡一下,我可是和拓拔千钧费了老大口舌的。” 高飞愣愣的看着这个女人,始终都没有说话。 渐渐的,楼兰王终于察觉出了不对劲,收起了笑声问道:“怎么了,你有没有听懂我说的这些?” “听懂了,你这是一番好意。” 高飞点了点头,抬腿就向原路走去,淡淡的说:“我要回家,就是现在。” 楼兰王眼神一凝,声音变冷:“高飞,你这是什么意思?” 高飞头也不回的说:“没什么意思,就是要回家。” 楼兰王缓步跟上,冷冷的说:“你生气了?就因为我和你开了个玩笑,就生气了。” 高飞停步,坦然道:“对,我就是生气了。” “你生气?哈!” 楼兰王冷笑一声:“我话说的都这样明白了,你还生气?” “我是一个男人,一个有点小尊严的男人,我不喜欢像傻瓜一样的被女人耍,哪怕你是为了我好。” 高飞的语气很平静:“我还能感觉出,你在和我解释完为什么要把我推下圣潭后,心中还期待着我对你说谢谢。” 楼兰王双眸微微眯起:“是又怎么样?难道你不该那样做?” “你虽然也感激我在危机时刻帮了你,可你内心中,你始终都是高高在上的女王,我只是你的一个附属品。说实话,我一点也不习惯你这幅骄傲的嘴脸。” 高飞没有答复该不该那样做,而是说出了他自己的亲身感受:“你是他们的女王,却不是我的好了,我说完了,我要回家了,至于你会怎么办,那是你自己的事。” 说完这些,高飞抬手扶着右边的洞壁,大踏步的向上走去。 楼兰王没有马上跟上来,而是站在当地漠然不动,很快就被群蛇包围在了中间,但却没有一条蛇敢冒犯她。 在黑暗中走了足有十分钟后,高飞才从那尊巨大的蛇神美女像下面走了出来。 在看到神殿火把后,高飞长长的松了口气。 带领手下在旁边恭候多时的拓拔千钧,赶紧迎了上来:“驸马,女王殿下呢?”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说:“我不是你们的驸马,也不希望以后有人再这样称呼我。” 拓拔千钧愣住:“驸马,你” 高飞打断他的话:“我说过了,我不是什么狗屁驸马!拓拔大祭司,我要回家,就是现在,你能送我离开这儿吗?” 拓拔千钧对高飞尊敬,除了他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楼兰外,最大的原因还是他是莫邪征东的驸马。 但现在,高飞却说出了这样的话,马上就猜出他和楼兰王可能翻脸了,语气也冷了下来:“对不起,没有楼兰王的命令,任何人不许擅自离开这儿。” 拓拔千钧的话音未落,蛇神底座的洞中,就传来了楼兰王清冷的声音:“让他走,就是现在!” “是。” 拓拔千钧冲洞口那边微微弯腰,用请示的语气问道:“还要他喝孟婆汤吗?” 第391章 一个时辰内让他离开! 孟婆汤,传说是一种喝了可以忘记所有烦恼、所有爱恨情仇的东西,当人离开这个世界去到另一个地方的时候,它被端在孟婆手里,奈何桥前。人生在世,多苦多难,这一碗下去,是种释然,彻彻底底地与前世做个了断…… 拓拔千钧所说的孟婆汤,却是一种能导致选择性失忆的草药,秦城城就是喝了孟婆汤,才想不起在这些天内经历了什么。 还没有等走出洞口的楼兰王说什么,高飞就抢先说:“我喝!” 这两个字,就像一把大锤那样,狠狠砸在楼兰王的心口! 高飞抢着要喝孟婆汤,就是要忘记来楼兰的这一切,忘记她! 她说什么也没想到,就因为她和高飞开了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却深深伤害了这个男人的自尊心,使他要不顾一切的忘记这些天所经历的那一切。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就因为我比他强大,给了他很大的压力,使他觉得在我面前抬不起腰么? 可你为什么不想想,在你受伤的这些天内,我是怎么放下女王的尊贵,像侍女那样服侍你的? 你却这样对我,就因为我和你开了个玩笑,让你感觉到了你自己的渺小,可你不知道,我有多么享受逗你玩时的开心楼兰王心中滴血,歇斯底里的狂笑,但表面却异常的镇定:“那就给他喝。一个时辰内,把他送出楼兰!” 说完,楼兰王再也不看高飞一眼,快步走出了神殿,飞身上了白马,猛地一挥袍袖,那匹骏马就稀溜溜的一声长嘶,人立而起,猛地向前一蹿,化为一道白色的闪电,眨眼间就消失在了森林中。 冀南,北山集团的会议室内,数十个公司中高层主管正襟危坐在会议桌两盘,腰板挺直,很多人脸上都带着深深的忧虑。 3号凌晨的那场大火,对于北山集团上千员工来说,绝对是一场改变命运的大火。 正是这场大火,在把北山集团烧的轰然倒塌的同时,也让他们不得不面临失业。 傻瓜也能看出,做为承担着北山集团脊梁骨的跑马场被大火焚烧殆尽后,集团的资金链已经断裂,集团破产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了,这也代表着大家从此之后就再也没必要来这儿工作了。 相对于别的企业来说,北山集团的薪水、福利待遇那可是很优厚的,大多数公司高管都舍不得离开,可不离开又不行。 就在大多数高层为自己的明天而愁眉不展时,也有人是云淡风轻的模样:负责销售的副总康子卯。 康子卯今年四十一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最佳年龄段。 按说,北山集团即将面临破产,他这个副总应该比别人更加难受才对,毕竟他的薪水可是排在集团前三高的。 可他却没有一点沮丧,因为在昨晚,他已经找到了出路:将要去一家刚进驻冀南的外企担任销售副总,待遇要比在北山集团还要好。 不过,那家外企给康子卯开出这样丰厚的待遇,可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他必须带着在北山集团的整个销售团队。 如果北山集团现在仍然好好的,康子卯可没把握带走苏北山、沈银冰父女悉心培养的销售团队,但现在不一样了,眼看北山集团就要轰然倒塌了,还会有谁留下来等死? 挨着康子卯的是销售科的科长李光明。 以前,李光明最大的心愿,就是把主管销售的康子卯给顶下去,取而代之,俩人之间的矛盾在集团内也不是秘密,平时这俩人见面后,也就是皮笑肉不笑的打个招呼而已, 但现在,李光明看向康子卯的眼神中,却带着看向小情人的温柔:昨晚深夜,他接到了康子卯的电话,问他愿不愿帮着康子卯带领整个销售团队,一起去那家外企大展手脚。 康子卯的电话,就像是妈妈那温柔的手,让因为即将失业的李光明那颗焦躁的心,瞬间;平静了下来,当即就在电话中大表忠心。 有奶就是娘,这句话在任何时候,都有着它一定的市场。 用眼角扫了下李光明,康子卯嘴角翘起一个得意的微笑,从口袋中拿出了一颗烟,叼在了嘴上。 不等他掏出打火机,一个精致的火机就凑了过来,啪的一声的点燃。 李光明的火机,还有他那张满是谄媚笑容的脸。 北山集团有个明文规定,在开会时任何人都不许吸烟,身为销售副总的康子卯,当然知道这条规定,在此之前也始终遵守这个规定。 现在他却旁若无人的吸烟了。 清脆的打火机声音,打破了会议室内死一般的沉寂,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康子卯身上。 康子卯旁若无人,神色自若的吐出了个烟圈,幸福的叹了口气:“唉,现在才知道,在会议室内吸烟,原来是这种感觉。” 他的话音刚落,坐在他对过的苏小梅,就皱眉说道:“康副总,根据公司规定,任何人都不许在会议室内吸烟的!” 康子卯点了点头:“我知道。但那是以前。” 苏小梅一呆,问道:“康副总,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 康子卯还没有说话,李光明就抢先说道:“嘿嘿,康副总的意思,相信苏处长你该明白呀。哦,还不明白呀,那我就给你解释、哦,错了,给大家隆重介绍一下。” 李光明站起来,左手下摆昂首说道:“各位,这位就是‘新阳’集团的销售副总康副总!日后大家有什么需要和新阳集团打交道的地方,可以找康副总。当然了,也可以找我。我保证,看在大家同事一场的份上,肯定会尽可能的帮助大家。” 苏小梅蹭地就站了起来:“什么,新阳集团的副总康副总,你要辞职,去新阳集团做销售副总了?” 李光明得意的笑笑:“呵呵,不但康副总要辞职,而且我,和我的团队,也要一起过去了。” 康子卯还是没有说话,但那一脸的从容笑意,却证明李光明没有说错。 “什么,你、你们不但自己辞职,而且还要把整个销售团队带走!?” 苏小梅脸上的惊讶,逐渐转变成了愤怒:“康副总,李科长,你们这样做也太不厚道了吧?虽说集团现在遇到了困难,可当前正是沈总需要我们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渡过难关的关键时刻,你们怎么能辞职,而且还要带着整个销售团队离开,这、这不是忘恩负义吗!?” 面对苏小梅的指责,康子卯的脸沉了下来,淡淡的说:“苏处长,你这样说好像有些过份了吧?我承认,集团一直待我不薄,可我在集团的这些年内,也立下了汗马功劳。说起来。也就是两不相欠罢了。现在,集团眼看就要破产了,我们这些打工仔为自己提前谋个出路,有什么不对吗?” 李光明马上附和道:“就是,就是,常言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现在集团已经没有了希望,我们凭什么要和它一起沦陷?嘿嘿,苏处长,麻烦你醒醒吧,别再用这种义正辞严的来指责我们了,其实你和我们一样,都是集团的打工仔而已,你还真把集团当做自己的家,以为集团能东山再起了啊?” 如果是放在平时,敢有人在会议室内大放厥词,众高层早就站起来对其围攻指责了。 可现在,除了苏小梅之外,却没有谁站出来,大家都保持着尴尬的沉默。 虽说大家在心中很是鄙视康子卯俩人的做法,但不管怎么说,人家说的好像也没错:大家毕竟是北山集团的打工仔,而不是股东,在这儿打拼就是为了养家糊口而已,没有和集团一起沦陷的义务。 可话又说回来了,就算不陪着集团沦陷,但也得等开完这次紧急会议后,再另谋出路啊,没必要当下露出这幅嘴脸来吧? 几个和苏小梅关系不错的中高层人员,嘴巴张了张,却没有说什么。 “你们、你们简直是忘恩负义,亏沈总凭什么那么看重你们!” 苏小梅俏脸涨红,着急下双眼中竟然有水花浮上。 “我们忘恩负义?苏处长,饭可以乱吃,但话可别乱说哦。” 康子卯冷哼一声,正要再说什么时,就听会议室门口有人淡淡的说:“苏处长,不要再说了,康副总这样做也没什么错。” 听到这个声音后,康子卯的第一反应就是要掐灭烟卷,但手指刚动了一下,随即收回了这个动作:呵呵,我怕个鸟啊,反正以后也不在这儿干了,有必要再遵守她那些规定? 会议室内所有人,都看向了门口,就看到身穿一身黑色套装的集团总裁沈银冰,踩着细高跟镶钻银色皮凉鞋,哒哒的走了进来。 在她身后,是抱着一个文件夹的秘书科科长小宋。 小宋身边是焦恩佐,他们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年轻人。 焦恩佐,那个年轻人和小宋,都被众高层主动忽视了,大家的目光都对准了沈银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李光明也跟着站了起来,但在看到康子卯仍然稳坐钓鱼台后,赶紧又坐下了。 沈银冰快步走到会议桌的正中央位置坐定,小宋则引着那个年轻人坐在了她的左手位置。 年轻人年约二十出头,长相倒是很俊秀,只是眼窝深陷,围着沈银冰脸蛋、胸脯乱转的眼睛透着精明,嘴角带着不置可否的淡笑,白衬衣也没有扎领带,从敞开着的衣领里望进去,可以看到嶙峋的胸骨一看,就是酒色过度所致。 看到这个年轻人后,苏小梅愣了:他怎么来了? 沈银冰也没有介绍这个年轻人是谁,示意大家坐下后,就看向了康子卯,声音平静的说:“康副总,你刚才说的那番话我都听到了。” 第392章 春树集团的高董! 虽说已经决定了要离开集团,可康子卯在面对在北山集团有着极大威信的沈银冰时,还是被她看的心里有些发慌,挪开了和她对视的眼神。 沈银冰继续淡淡的说:“康副总,其实你说的不错,你在北山集团只是打工一族,有和企业同甘的权利,却没有共苦的义务。在此,我同意你,和李科长的辞职。” 康子卯讪笑了一声,说道:“沈总,其实我” 沈银冰抬手,挡住了康子卯接下来的话,淡淡说道:“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康副总,我不管你和李科长为什么要辞职,也不管你要去哪儿担任副总。但有一点我必须得和你们说清楚。你们走可以,却不能带走我北山集团这么多年来苦心培养的销售团队!” 靠,我不带走集团的销售团队,新阳集团那边怎么可能会让我做销售副总,又怎么能会给我开那么丰厚的薪水?再说了,你不让我带走那些人,我就不能带走了啊?这些工作我昨晚就做好了呢! 康子卯心中冷笑一声,表面却无所谓的说:“沈总,您放心,我绝不会做这种对不起北山集团的事。不过,如果销售科的弟兄们自己主动辞职,那可就不是我的责任了。” “这个我明白。” 沈银冰嘴角泛起一丝讥讽,缓缓扫视着众高层:“还有谁要提出主动辞职?我绝不会为难的。” 众人沉默,很久后一个头顶秃了半截的中年男人站了起来,低着头说:“沈、沈总,我老家的妹夫开了一家小公司,邀请我去帮忙。” 这个人,是广告部的一个副部长,平时和康子卯的关系很不错。 沈银冰点头:“哦,连部长,我知道了小宋,你记一下。” 等小宋点了点头后,沈银冰抬起手腕看了下腕表:“我再给大家五分钟的考虑时间,五分钟后,谁在提出辞职,会得不到集团的补偿工资。” 五分钟的时间很长,也很短。 在这五分钟内,先后又有四个高层主管站了起来。 这几个人,昨晚都和康子卯联系过。 “好,时间到。” 沈银冰等五分钟过后,问小宋:“小宋,你来向大家汇报一下,都是有谁提出辞职。” “主动提出辞职的,总共是七人,有销售部门的康子卯副总,李光明科长” 小宋站起来,口齿清晰的说出了这七个人的名字,和在集团内的职务。 “嗯,我知道了,你可以去人事处做备案了。” 沈银冰淡淡的吩咐了一句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双手按着桌子,微微俯视着大家沉声道:“虽说康副总在这一刻已经不再是我北山集团的员工,但看在他们为集团辛苦工作那么久的份上,我想他们有权利最后一次参加集团中高层会议。” 沈银冰在说话时,很多人都注意到,现在的沈总和以前相比起来,好像多了股子说不出的气势。 以前沈银冰在集团内的威信也很高,但大家内心只是把她当做老板的女儿来看待。 可是现在,大家却敏锐的察觉到她变了,她不再是以前那个外表酷酷实则内心善良的沈总了,而是骨子里都透着冷漠的女强人! 是的,就是女强人。 经过一场毁灭性的大火后,那些能让沈总变成水一般女人的某些东西,都已经被她狠狠压在了心底深处,只留下一副冷漠的躯体。 顿了一下,沈银冰才抬起头,左手指着那个一脸玩世不恭的年轻人:“现在,请允许我为大家介绍一位尊贵的客人,京华春树集团的董事长高雅先生!” 今天聚集在会议室内的,都是北山集团的精英人士,大家可以不知道岛国的首相是谁,可却没有谁不知道春树集团的。 打个比喻来说,北山集团如果是一间一百平米的两室两厅,那么春树集团就是一片小区两者之间根本不存在任何的可比性,春树集团就是商场上的一艘航母,只需轻轻一撞,北山集团这艘小船就能倾覆了。 听沈银冰介绍这个年轻人竟然是春树集团的大老板后,会议室内,立即想起了一片倒吸冷气声,随即开始热烈的鼓掌。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人们总是能自发的献出自己的尊敬。 从懂事开始,高雅就知道他是什么人,他什么东西也不缺,尤其是恭维和掌声:这些东西都是不用花钱的,但却有可能是冲着你口袋中的钱来的。 所以,在数十个高管鼓掌后,高雅仍然表现出一副和他年龄很不相符的镇定,懒洋洋的站起来,抬起双手对大家挥了挥手,一个字也没说就坐下了。 掌声停止,但在做诸人的疑心却升了起来:他怎么会来我们集团了,难道 就在聪明人想到什么时,沈银冰又说话了:“在这儿,我要宣布一件对集团,对各位都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春树集团的高董,已经决定和我们北山集团合作,出资两个亿共同开发某个大有前途的项目!” 沈银冰说完后,会议室内是鸦雀无声。 她也没有说什么,她知道,得留点时间给众高层消化。 片刻后,开始有人喃喃的说:“什么,春树集团要和我们合作,出资两个亿?” “天呀,那、那就代表着我们集团有了充足的资金来源了?” “有了这两个亿的资金,我们完全再重建跑马场啊!” 听着越来越高,越来越兴奋的议论声,高雅不耐烦的打了个哈欠,抬手敲了敲桌子。 马上,所有的议论声都消失了,所有的目光都看向了高雅。 高雅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后,才懒洋洋的说:“各位,你们沈总太谦虚了,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我们春树集团这次投资两个亿来北山集团,并不占有任何的股份说白了,就是可怜你们北山集团遭此大难,随便送两个亿的流动资金,帮你们度过眼前的难关。” 就像一块石头扔到湖面上那样,会议室内马上就沸腾了起来:“啥?白送我们集团两个亿的流动资金?” “哦,老天爷,他不是在骗我们吧?” “他不是在骗我们,就是说瞎话逗我们玩” 某个高层刚说到这儿,高雅就心烦的拍了拍桌子,站起来看着沈银冰说:“沈总,我中午还有事要做,咱们先签约吧。” 沈银冰冷冷的看着高雅,轻声说:“小宋。” 小宋会意,马上就把怀里抱着的资料放在桌子上,一份摆在沈银冰面前,一份摆在了高雅那儿。 对于这份‘捐款’协议,高雅早就看过了,所以也懒得再看什么,直接拿起签字笔,在下面蹭蹭的写上了大名。 在所有包含着惊讶目光的注视下,沈银冰和高雅相互在某份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随后,高雅从口袋中拿出几张支票,甩在了沈银冰面前:“沈总,麻烦你看一下,这是四大国有银行的现金支票,金额为两个亿,随时可以提现。” 沈银冰抬手,把支票按住,却没有看,只是说:“我相信高董。” “嘿嘿,其实我自己也相信我自己的。” 高雅嘿嘿笑了笑,拉开椅子:“事情既然办完了,那我也该走了。哦,对了,沈总,我得嘱咐你一件事。在你接到这两个亿的支票后,你要遵守你的诺言,千万不要再缠着我哥了,明白?” 沈银冰的瞳孔,猛地一缩,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请高夫人放心,沈银冰说到做到,言出必行。高董,我也提醒你一句,千万别忘记一周后,邀请我们北山集团去京华参加那个商业合作酒会,这样是高夫人在电话中承诺的。” 高雅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咦,你不是拒绝了吗?” “我现在又想去了,毕竟那个酒会对我们集团来说,可是更上一层楼的台阶。” 沈银冰坐下,淡淡的说:“小宋,替我送送高董。” “嘿嘿,我不会忘记的,不用送。沈总,咱们京华再见。” 高雅嘴角抽了一下,拉开椅子旁若无人的走了出去。 虽说高雅说不用送,可小宋还是客气的把他送出了集团总部大厅。 说实话,小宋对高雅可没有半点好感,到现在都没忘记在京华的那一幕。 不过现在高雅是来雪中送炭的,正是人家间接保住了她的工作,她怎么着也得客气一下。 至于高雅,早就忘了小宋是何许人了,对她随意挥了挥手后,快步走下了台阶。 马上,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静悄悄的滑了过来,一个身穿黑色背心的年轻人下车,替他打开了车门。 “去冀南市委大院那边。” 等车子启动后,高雅随口吩咐了一句,就拿出了手机,找到一个号码拨了过去,等那边电话一接通后,就淡淡问道:“怎么样了,有没有查到他去哪儿了?” “只知道去了西北?西北哪个地方?草,你们是做什么吃的!” 高雅声音猛地拔高,也不知道那边的人说了几句什么,脸色才好看了一些,随即语气阴森的说:“嗯,我再次和你说一遍,我不想那个人回来,我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不等那边说什么,高雅就扣掉了电话,看着车窗外喃喃的说:“你还没有回到高家,就已经让我损失了两个亿,如果呵呵,其实说起来,这两个亿对于我来说也算不了什么,就算是心疼,可看在咱们关系的份上,就当是给你买烧纸用了吧。你放心去吧,你的女人,我会替你照顾的,嘿,嘿嘿!” 看了眼前面开车的年轻人,高雅忽然问道:“欧阳,你说如果有个人忽然威胁到了你的地位,你会怎么办呢?” 开车的欧阳,头也不回的冷声说道:“很简单,那就让他消失!” 第393章 猫儿眼,美人泪! 对欧阳的回答,高雅很满意,又问:“如果,那个人是你失散多年的兄弟呢?” 欧阳大墨镜下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诧,但随即消失:“李世民能登基当皇帝,那是因为他发动了玄武门之变。” “玄武门之变,呵呵,这比喻有意思,呵呵。” 高雅双眼微微眯起,呵呵轻笑了几声,不再说话了。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市委大院。 奔驰车径自离去,高雅一个人来到了市委大院的九号别墅。 他刚一进门,专门在家等他的方小艇就站了起来,关心的问道:“小雅,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此时的高雅,已经没有了在欧阳面前时的阴森,就像个孩子似的,搂住方小艇的肩膀,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妈,你这是怎么说呢?高家大、哦,不,是高家二少都亲自出马了,还有办不好的事?” 方小艇抬手,在儿子脑袋上轻轻拍了一下:“都这么大个人了,还和孩子似的偎着妈妈,不怕别人看到笑话呀?去去去,给我坐好。” 今天方小艇没有去上班,就是为了在家等消息。 因为是在自己家里,所以方小艇穿非常随意,一件蓝色的碎花束腰无袖连衣裙,果露着半截光滑细腻的小腿,雪白的脚丫下趿拉着一双拖鞋,染着红色指甲油的脚趾,就像卧蚕那样可爱一句话,她虽然早就过了不惑之年,却依然保持着华信少妇的魅力。 高雅搂着母亲那结实、有弹性的腰肢,眼角下意识的盯着她的小脚,心中猛地一荡,赶紧松开了手,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下心里骂道:畜生,这可是你亲妈呢! 根本没有注意到儿子异样的方小艇,给他从茶几果盘上拿过一个橘子:“来,和妈说说当时的情况。” 带着清凉的橘汁,彻底把高雅内心深处的那头怪兽压了下去,含糊不清的说:“嗨,还能有什么情况啊?不过说起来我这次可帮沈银冰长脸了……” 高雅把所看到的那些,仔细的说了一遍。 方小艇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嗯,那个什么康副总这样做,也是人之常情的,毕竟他们得为养家糊口所考虑。” “还有啊,妈,我在临走前,沈银冰又说别让我忘记,下周邀请她去京华参加那个酒会。” 高雅说:“昨晚她明明在电话中拒绝了你的,可今天又主动去了,这女人,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方小艇松了口气:“看来她是彻底想开,要放弃你哥了,要不然也不会提出这个要求。” 高雅不置可否点了点头,说:“不过,我觉得沈银冰长得还不错,又有经商的天赋,如果她能来我的春树集团” 高雅刚说到这儿,方小艇忽然厉声道:“小雅,我警告你,你绝不能打沈银冰的主意!” 高雅愕然:“妈,你是怕我哥的脸上不好看?” 高雅以为,方小艇不让他打沈银冰的主意,就是因为她曾经是高飞的女朋友。 他哪儿知道,方小艇是因为沈银冰是修罗道中人。 她既然死活都要拆散沈银冰和高飞了,自然不会允许沈银冰再去祸害小儿子。 “不嗯,你说的不错,毕竟她是你哥曾经的女朋友,她母亲又是你哥当年的恩人,就算我拆散他们,可我和你哥每次见到她,心里肯定会有所愧疚的。唉,要不然的话,我也不会把两个亿白扔给她了,这也算是报恩了吧。” 方小艇轻轻叹了口气,伸手抚着儿子的头发,柔声说:“小雅,你一定要记住妈妈的话,千万不要去招惹沈银冰,知道了吗?” “知道了,不就是一个女人么,也不是多么大不了的事。” 高雅耸耸肩,把半截橘子都塞进嘴里去时,心里却在想:哼哼,就因为她是他的女朋友,所以我才必须得到她! 想到沈银冰那窈窕的身躯,那憔悴都挡不住的魅力容颜,高雅心中重新腾起一团烈焰,借着扔橘子皮的机会,重新搂住了方小艇的腰,某个方面的渴望,前所未有的大:沈银冰,你跑不了的! 高雅已经离开老大一会儿了,可会议室内还是没有人说话,出奇的静,但大家的目光却都看着坐在会议桌中央的那个女孩子,大部分是震撼,有狂喜,还有不可思议的沮丧。 包括焦恩佐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就在北山集团这艘船要在一把大火后沉没时,沈银冰这个船长却凭空变出了两个亿! 两个亿是什么概念? 如果换算成崭新的百元钞票,那也得重达2.4吨左右,得用小型箱货才能运走。 如果用来开公司,除了飞机大炮不能造之外,相信很少有玩不转的项目。 就是傻瓜也能看出,本来就有着深厚底蕴的北山集团,在有了这两个亿的流动资金后,前途将是一片光明! 大家都愣愣的看着神色淡然的沈银冰,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想起了低低的抽泣声苏小梅喜极而泣。 接着,就是一片欢呼,那些这几天都在为命运而担心的中高层们,用力的拍起了巴掌,唯有康子卯、李光明等提出辞职的七个人,脸色尴尬、沮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早知今日,悔不当初! 在场的都是商场经营,当然能看出,随着这笔庞大资金的投入,北山集团重新焕发勃勃生机后,那些苦心培养多年的销售人员等人,自然不会再追随康子卯离开了。 而没有整套销售班底做后盾的康子卯,还会受到新阳集团的重视吗? 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不会。 康子卯七人在北山集团中,本来有着让人羡慕的职务和薪水,可就是因为他们只能同甘而不能共苦,在遭到人们鄙夷的同时,也失去了辛苦多年才打拼来的一切。 沈银冰没有看他们,只是随着大家轻轻的拍着巴掌。 没有谁注意他们,他们就像一群得了瘟疫的鸭子那样,灰溜溜的走出了会议室:身后热烈的掌声,绝不是在欢送他们,而是在讽刺。 沈银冰看着奋力鼓掌的下属们,嘴角慢慢翘起一丝冷漠的笑。 她很清楚,现在大家都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但她却不会说出来,因为这两个亿,是她的爱情价格。 深吸了一口气,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心中狂喊:高飞,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懂得什么是后悔! “我会后悔?嚓,我这人可以不要脸,可以脑袋一热用屁股决定事情,但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后悔的!” 这句铿锵有力的话,是高飞在端着拓拔千钧递过来的‘孟婆汤’时,回答大祭司的,脸色决然,目光坚定不屈。 他以为,他在喝下那碗孟婆汤昏睡过去再醒来后,会彻底的忘记这句话,忘记沙漠下面那个古城,忘记巍峨宫殿中的那个极美的女人甚至,忘记塔克拉玛干沙漠! 可是,等他醒来后,却依旧记得这句话,记得那座古城,记得宫殿中那个娇嗲嗲喊他驸马的女子,记得塔克拉玛干沙漠记得所有发生过的一切! 高飞醒来很久了,始终静静的躺在床上,直愣愣的望着灰不啦唧的天花板,和墙上那副已经变黄了的‘大漠孤烟直’的画。 眼前这一切很熟悉,因为在十几天之前,他曾经和秦城城在这儿凑合过一晚。 这儿,是华夏西北巴音自治区机场附近的‘梦回楼兰’旅馆。 这家旅馆的老板是个大胡子,老板娘有比水桶还要粗壮的腰肢,这儿有单价三千块一把的工兵铲,这儿是梦回楼兰旅社,是高飞十几天前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首站。 十几天的时间眨眼既过,就像做了一场梦那样,高飞又回到了起点。 他不想考虑为什么醒来后会出现在这儿,在他昏睡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只是纳闷:为什么在喝了孟婆汤后,仍然能清晰的记得这一切。 也不知道呆了多久,高飞才从床上翻身坐起。 现在他依旧穿着那身进入沙漠时的迷彩服,衣服干净中透着一股子淡淡的香气,他的大兵靴就在床前,鞋尖朝里。 淡淡的看了眼鞋子,高飞的目光又落在了床头柜上的背包上。 这个鼓鼓的背包,是铁屠为他准备的,里面有05式微声冲锋枪,有军用三棱军刺,有强光手电、饮食等探险所用的必需品。 高飞拿过背包,鼓囊囊的背包依然那样沉重,好像那些必需品仍然在里面。 不过,凭着手感,高飞就确定这里面装的绝不是原来那些东西。 高飞拉开了拉链,最上面的是本书,下面是个用黑色油纸包着东西的小包。 拿起那本书,高飞随意翻了几页:书是用毛笔字写的,字迹娟秀,一看就是女人所写,字体是他所熟悉的简体字,上面全是‘补天草,在恒温33゜情况下,成熟期为四十天’的字样,就像一个账本。 盯着那些娟秀的毛笔字,高飞愣了片刻,才打开了那个油纸包。 油纸包内,又有七八个小的油纸包,每个包内都装着大约三斤左右的种子,散发着浓郁的药香味道。 就像个老人那样,高飞动作缓慢的把包重新包好,放在了一边,又拿出了一个鹿皮缝制的百宝囊。 这个百宝囊很是坠手,稍微一动就传来玻璃球互相碰撞的哗啦声。 高飞打开系着口的细麻绳,从里面拿出了一串东西:十二颗鹌鹑蛋大小、乳白颜色的石头,每一颗石头都圆润光滑,散发着柔和的荧光。 高飞再次伸手,这次拿出的是颗好像鸡蛋大小的玉石,沉甸甸的,颜色血红,外型就像一颗放大了无数倍的泪滴。 猫儿眼,美人泪。 第394章 金风玉露一相逢! 鹿皮缝制的百宝囊内,装着大大小小的数十颗宝石。 高飞敢肯定,每一颗宝石要是放在拍卖会上,都会拍出天价。 因为这些宝石久远的年代,可不是现代加工的那些宝石所能比拟的,单说那颗美人泪似的猫儿眼吧,要是拿到苏黎世拍卖会上,肯定能震惊世界的。 这些宝石仿佛有千斤重,重的让高飞再也拿不住,只好放在了床上。 接下来,高飞从背包内拿出一把剑:金蛇怪剑。 这把剑,是高飞当初在替楼兰王阻挡白衣人时,从她那儿‘夺来’的,淡金色的剑身,在灯光下闪着虚幻的光芒,微微一抖动,仿佛有一条蛇在剑身上不停的流动。 金蛇怪剑是装在一个豹纹皮制作的软鞘内,很方便贴身携带,尤其是绑在小腿处。 始终默不作声的高飞,放下金蛇怪剑,又从背包内拿出了一个精巧的面具:狰狞的青铜面具,外表看起来厚重,可实际上没有多少斤两。 望着这个面色狰狞的青铜面具,高飞脑海中立马浮现上了一个身穿黑色龙袍的女子,负手静静的站在不远处,既像个鬼魅,又像个仙子。 “唉。”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第六次把手伸进了背包内。 这次他拿出的也是一块玉石,比古人佩戴的玉佩大一点,上面拴着一根红色丝线,看来能挂在脖子上。 这虽然是块玉石,却不是发光的、圆形玉石,而是一面由黑色玉石刻成的牌牌,应该是块令牌。 令牌的正面,刻着三个小篆,高飞不认识。 等他翻过令牌后,就知道是什么了:令牌反面,刻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 同时,他回想起了楼兰王曾经说过的话:喏,看到这面黑玉令牌没有?这就是楼兰设在外面世界的部门,飞龙部的信物,它能调动外界三千四百一十二名飞龙部成员。 当时,高飞还开玩笑说,让楼兰王把这面令牌送给他。 楼兰王很果断的拒绝了,并说这相当于女王在外面世界的兵权令符,是绝不会轻易给任何人的…… 高飞没想到,在他翻脸后,楼兰王却把令牌放进了他的背包内。 背包内,有黑色的玉石令牌,有狰狞的青铜面具,有金蛇怪剑,有鹿皮宝石囊,有二十多斤草药种子,和一本书。 除了这六样东西外,还有一样东西,就在背包的最底层。 这是一副卷轴画像,是用上好宣纸做成。 高飞缓缓打开,一个面容极美、身穿黑色轻纱的女子,徐徐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楼兰王,莫邪征东。 楼兰王的绣像旁边,写有一行娟秀的小楷,高飞差不多能顺着念下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高飞看着卷轴上的女子,卷轴上的女子也仿佛在看着他,两个人四目相对很久,直到房门被轻轻敲响,也没有谁说话。 “谁?” 高飞淡淡的问了一句,把卷轴收好,拉过床单盖住了那些东西,抬腿下床穿上靴子,走到了门口。 门外,站在梦回楼兰的大胡子老板,在高飞打开房门后,那张粗糙的脸笑得好像狗尾巴花那样:“老板,天已经亮了。昨晚你喝醉后送你来的朋友曾经嘱咐我说,今天早点喊你起床,别耽误了回内地的航班。” “哦。” 高飞抬手打了个哈欠,慢吞吞的问道:“我那个朋友什么样子?” 大胡子老板嘿嘿笑道:“嘿嘿,老板看来你真喝多了啊,都不记得是你哪个朋友来送你的了,咳,他呀,大约三十来岁吧,好像从来都不会笑那样。不过出手很大方,嘿嘿。” 看着大胡子那谄媚的笑脸,高飞就知道他肯定得了不少好处,更知道再问他什么,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就点了点头:“嗯,今天最早回内地的航班是几点?” 大胡子恭敬的回答:“是上午十一点的。老板,至于代购机票的事儿,您就不用操心了,我会给您办妥的,这也是您朋友嘱咐的,至于费用,嘿嘿,他已经提前付了。我现在叫您起床,就是请您吃饭,再顺便溜达溜达散散心。”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这么细心。我很快就会下去用餐的。” 对大胡子老板点了点头,高飞关上了房门。 在关上门的瞬间,高飞已经明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楼兰王根本没有给他喝下孟婆汤。 这绝对是楼兰王的意思,要不然的话,别人根本不可能会送给高飞那些东西,更不可能把那副卷轴也送给他。 楼兰王为什么要送给高飞这些东西,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绣像也给他就算是个白痴,也能明白她这样做的含义: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她和他相逢的时间虽然短暂,却胜过人间无数的抵死缠绵。 高飞那样厌恶她,她却用实际行动来表示,她是那么在意他。 这种被一个神奇女人所牵挂的感觉很奇妙,让高飞有种虚幻的不真实感,可那些东西却真实的存在着。 “也许,这只是一个梦,随着时间的流失就能逐渐忘记的。” 在窗前呆立半晌后,高飞才故作轻松的耸耸肩,晒然一笑走到床前,拿起令牌戴在了脖子上,又把那把金蛇怪剑绑在了小腿上,把那些东西装进包里,用被单盖住后,这才走出了房间。 老板娘看到高飞下来后,连忙扭着水桶粗细的腰肢,眉开眼笑的迎了上去:“哎哟,老板呀,你怎么才下来呢,我一大早就给你准备早点了唉哟!” 老板娘迈着猫步走过来时,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不知道谁扔在地上的香蕉皮上,惊呼声中庞大的身子猛地后仰,却在高飞以为她要摔个狠的时,悬空的右脚却攸地向后跨了一步,身子踉跄了一下就站稳了。 老板娘拍着自己硕大的胸脯,一脸的受惊样子:“他捏捏的,谁没事乱扔果皮呀,差点把老娘摔倒嘿嘿,老板啊,让你见笑了,我可不是骂你。” “呵呵,我知道的。” 高飞笑了笑,扶着扶手走下了木制楼梯,神色自然的坐在了一张椅子上。 马上,旁老板娘就端上了她精心准备的早点,又絮絮叨叨的说了市区一些风景,劝高飞在飞机起飞前外出溜达溜达,再次体验一下西北的大好河山云云。 老板娘怎么说的,高飞就怎么做的,吃饱喝足后一抹嘴,走出了旅店,根本不担心房间中那些价值连城的东西会遭窃,因为他已经隐隐猜出这家旅店,肯定和楼兰有关系了。 这儿,也许就是楼兰王设在外面的一个点,只要拿出飞龙令,相信他们会遵照高飞任何吩咐去办事的。 不过,高飞却没有这样做:他不反对楼兰王送给他这么多好处,可的确不想和那个骄傲的女子再发生任何的牵扯。 站在旅店门口两旁看了看,高飞信步向东走去。 距离梦回楼兰不远的地方,是条小河,小河边上是个公园,公园内树木葱郁,鲜花盛开,小桥流水,竟然有几分江南园林的味道,只是游客太少了,再加上是清晨,显得格外幽静,这倒是个考虑问题的好地方。 高飞下意识的伸进了口袋中掏烟,还真拿出了一盒烟,一个打火机。 看来,替楼兰王做事的那些人彻底了解了高飞,不但给他放上了香烟,就连他寄放在机场的手机也放了进去,不过却是没电。 高飞信步走进了公园深处,坐在了一张长椅上,望着碧绿色的河水出神。 这儿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书上的小鸟,在唧唧的叫着,仿佛很纳闷:这家伙大清早的来这儿发呆,莫非是个半吊吗? “既然已经决定忘记那个人了,也许就该把她送的那些东西都放下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些玩意可是值老鼻子钱了,如果为了面子就扔下的话,好像太可惜了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高飞把早就熄灭了的烟头弹出,笑着摇了摇头正要站起来时,却又猛地侧躺在了长椅上! 咻一颗子弹,从高飞脑袋刚才停留的地方呼啸而过,击正中小河对面的一棵花树,随着笃的一声闷响,树身颤动,落下三两片花瓣。 高飞侧身躺在长椅上后,根本没有丝毫的停顿,直接摔落在了草地上。 啪! 第二发子弹,准确击中了长椅,溅起数片碎木屑。 在木屑溅起时,高飞已经飞快的滚进了草丛中。 “麻痹的,这小子倒是很狡猾!” 看到高飞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竟然连续躲开俩人的子弹,一个瘦高条男人低声骂了一句,拎着手枪从不远处的树林中冲了出来。 与此同时,一个身材矮胖的胖子,也从一棵花树上跳了下来。 别看他胖的好像球那样,可行动却非常的敏捷,几乎和瘦高条在同一时间抢到了草丛前,双手攥着手枪,和同伴背靠着背,仔细搜索河边的的草丛。 经过当地政府的大力治理后,河边现在可以说是芳草萋萋,青草足有半米高,藏个人是没问题的。 “怎么办?” 胖子在原地迅速转了几个圈后,低声问同伴。 瘦高条语气阴森的说道:“必须得干掉他,要不然以后就没机会了,他跑不远的,分头寻找,要小心些,点子有些扎手。” 点子扎手这四个字,在某些时候就是‘敌人很厉害’的意思。 其实不用瘦高条提醒,胖子也能看出点子扎手,要不然的话,目标绝对躲不开他们刚才的偷袭。 瘦高条说完后,迈开细长的腿,顺着河边向南走去。 胖子深吸了一口气,瞪大眼睛向被走去。 他走的很小心,仿佛一个下面没穿衣服的美女,走在可能会有蛇儿出没的河边。 第395章 一条淡金色的蛇! 滴滴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从公园外面的公路上传来,胖子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时,就听到背后不远处传来一声熟悉的闷哼。 双手握着手枪的胖子,霍然转身看去:同伴,那个瘦高条,已经不见了。 胖子和瘦高条已经愉快合作很多年了,当然很熟悉他:心够狠,手够快,杀人不眨眼,斩草除根是他的行事准则,绝对是他们这伙人中的佼佼者,要不然也不会被指派来执行这件很重要的任务了。 可是现在,过去出马三十六次都没有出现纰漏的瘦高条,却在发出一声闷哼就不见了,就像被隐藏在荒草中的巨蟒,一口吞了下去。 胖子之所以能被派来和瘦高条一起执行这个重要任务,当然也是某个组织中的佼佼者,有着丰富的临场作战经验,在察觉不好后,根本没有片刻的犹豫,当即一个箭步向那边扑去。 胖子人在空中,但手指却在压着扳机,枪口始终锁定了瘦高条消失的那片草丛。 他有绝对的把握:就算是一只蚊子从那片草丛中飞出来,他也能在第一时间,把这支可怜的蚊子打个对穿。 胖子几个箭步,就兔子般的蹿了过去。 就在他第四个箭步落下,右脚脚尖还没有碰到草地时,前面不远处的草丛中,真扑出了一条蛇! 一条在阳光下泛着淡金色的蛇,昂首箭一般的对他蹿了过来。 果然有蛇! 胖子脑海中电闪般浮上这个念头的同时,右手食指已经扣下了扳机! 不得不说胖子的枪法绝对够好,一枪就打在了那条金蛇的蛇头上,发出了一声清脆的撞击声,眼前金光一闪,金蛇变向落入草丛。 这蛇真特么的奇怪,子弹打上去后竟然发出了金属撞击声胖子脑海中刚出现这个疑问,就看到前方草丛中忽然伸出一只手。 那只手上握着一把带有消音器的手枪,一颗子弹从黑洞洞的枪口中呼啸而出,高速旋转! “啊!” 胖子啊的一声惊呼,手腕猛地一疼,紧握着的手枪落向了草丛。 我手腕中弹了! 胖子意识到自己手腕中枪后,第一反应就是迅疾的向草丛中扑去:他也要利用荒草,来躲过敌人的下一次猎杀。 可惜的是,他的右肩刚重重撞在草地上,左右两根腿子,却像被大号牛虻盯了一下那样,麻酥酥的一疼,就有鲜血溅了起来。 再接着,那只可恶的牛虻,又在他的左手肩膀上狠狠咬了两下,使他再也无法做出翻滚动作,唯有张大嘴巴大喘着气,眼神恐惧的望着从草丛中站起来的目标。 高飞一脸的平静,掂了几下手枪后,随手一甩,就把那把带有他指纹的手枪扔到了河中,弯腰捡起了落在草丛中的金蛇怪剑。 被高速运转的子弹打了一记的剑身,上面的那稀奇古怪的花纹依旧完整,丝毫看不出有任何被抨击的样子。 “真是一把好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冶炼的。” 高飞赞了一个后,闲庭信步般的走到了胖子面前,缓缓的蹲了下来,剑尖抵在他心脏部位,淡淡的说:“我数一二三,你选择说或者不说。” 不等胖子说什么,高飞就开始报数:“一,二” 他的‘三’字还没有出口,胖子就抢先说道:“我说!” 高飞没吭声,就这样看着他。 胖子毫无惧色的和高飞对视着,嘴角翘起一丝诡异的笑:“我会在黄泉路上等你,我相信你、你用不了多久就会去找、找我的” 说到最后一个字时,胖子的嘴角淌出了一缕黑色的小蛇:黑色的血迹,他嘴里藏有咬碎就能致命的毒药。 瞳孔,随着他身子猛地推动一下后,骤然扩散,定格在了天空的某个深处。 死士,这就是传说中的死士,在任务失败后,宁可服毒自杀,也不会泄露半个字。 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眼前服毒自杀后,高飞脸上的神色没有丝毫变化,只是用剑尖挑开了他的上衣,查看了一下他的左右臂膀。 胖子的左胳膊上,刺着一个海绵宝宝却不是高飞以为的狻猊刺青。 高飞昨晚才出来塔克拉玛干沙漠,今天一早就有人蓄意刺杀他,这证明有人等他多时了。 高飞现在可以肯定,这俩人不是秦紫阳的人,更不可能是楼兰王派来的,那么他们会是谁的人呢? 高飞看着胖子那双睁大的眼睛,提起了金蛇怪剑:随着现代侦察科技的发展,警方能从死者的瞳孔中提出临死前所看到的那一幕镜像。 高飞不想被警方麻烦,所以只能把死了的胖子眼睛刺瞎。 做完该做的事情后,高飞笑了笑,站起身点了一颗烟,双手抄在口袋中,慢悠悠的走向了公园门口。 十一点整,一架银色的客机呼啸着飞上了天空。 “城阳,你怎么回来了?高总不是让你照顾沈总的吗,是沈总放你假了?” 看到身穿黑色套裙,内穿白衬衣,带着瓦蓝色领带,黑丝长腿高跟鞋的城阳走进餐厅后,李德才赶紧屁颠屁颠的迎了上去,老脸笑成了包子。 对李德才的殷勤,城阳就像没看到那样,淡淡反问道:“你有权利管我做什么?” 对城阳的冷淡,李德才毫不介意,搓着双手嘿嘿笑道:“瞧你说的,看来你忘记俺是安保科长这事儿了吧?” 当初城阳等人效忠高飞时,高总把她们编入了李德才手下,成了一名光荣的安保人员,所以李德才拿这句话来回答她,她还真无话可说,只好说:“沈总已经不需要我伺候了,就连在医院的小四和小九,也被打发回来了。” 李德才一呆:“什么?这、这是为啥?” “我怎么知道这是为啥,有本事你自己去问,反正我早就把她的手机号告诉你了。” 城阳冷冷回了一句,抬腿走向了吧台那边。 “沈总这是怎么了?” 李德才不解的挠了挠后脑勺,拿出手机开始拨打高飞的手机:身为高飞的‘第一心腹手下’,城阳等人被沈银冰赶走这种大事,他必须得第一时间向高总汇报,尽管在这十几天内,他从没有拨通过高总的手机。 这次像往常那样,手机内仍然传来嘟嘟的忙音。 扭头看了眼正在和连雪说什么的城阳,李德才快步走出了餐厅。 外面,已经花灯初上,前来用餐的客人三三两两,低声说笑着走上了台阶,有个熟客和李德才打了个招呼:“李总,晚上好啊。” “张总,晚上好,嘿嘿,您先进去,我打个电话。” 和那个张总笑了笑后,李德才走到停车场内,上了他那辆帕萨特专车,犹豫了一下后,才拨通了一个从没有拨通过的手机号码。 这个手机没有关机,传来了悦耳的嘟嘟声。 听着这嘟嘟声,李德才忽然有些紧张起来,开始觉得自己好像没资格,和那个傲气的女子直接通话,又担心她会质问自己,为什么会知道她的手机号。 要不还是算了吧,等飞哥回来再说李德才想到这儿,正要把手机从耳边拿开时,那把却传来一个不带有丝毫感情的女声:“喂,您好,我是北山集团的沈银冰。” 李德才下意识的赶紧回答:“啊,沈、沈总啊,俺、俺是李德才啊!” “李德才?请问,我认识你吗?” 虽然隔着电话,但李德才仍然能听出那份据人千里之外的冷漠,赶紧咽了口吐沫,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很沉稳,带有磁性:“俺是落日餐厅的李德才啊,以前你和高总来时,俺还给您端过盘子的。” 沈银冰这才想到李德才是何许人,淡淡的说:“哦,原来是李科长。请问,李科长找我有什么事吗?” “俺冒昧给沈总打电话,可没别的意思,就是想问问沈总,飞哥给您派去的” 李德才小心翼翼说到这儿时,就听到一个很嚣张跋扈的声音说:“草,千佛山医院门口连个像样的吃饭地点都没有,王大少,我看我们还是……” 听到这儿时,沈银冰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李科长,我知道你想和我说什么。对不起,这件事我不想和你解释什么,就这样吧。” 沈银冰的冷淡,早就在李德才意料之中,所以他也没觉得有多难堪,笑了笑正要说什么时,就听到电话那边的那个嚣张声音惊讶的喊道:“哟,沃曹,没想到这破地方有这么靓丽的妞儿,看来哥们本次的冀南之行不虚啊!” 接着,李德才就听沈银冰怒声问道:“你们要干什么!?” “当然是想干你了,嘿嘿,妹子。” “你、你们走开,我报警了!” “随便了啦,别说你报警了,就是直接给省厅打电话,相信也没人敢管咱们哥们的闲事,嘿,嘿嘿!” “你、你们拿开手,闪开啊!” 这是李德才从手机内听到沈银冰说出的最后一句话,然后就是嘟嘟的忙音。 “沃曹,有人在欺负沈总!” 李德才大吃一惊,也顾不得回餐厅叫人了,当即启动车子,呼啸着冲出了停车场。 就在李德才以最快的速度赶来千佛山医院这边时,沈银冰正一脸愤怒的怒视着几个年轻人:“你们这是在犯罪!” 她的手机,已经被那个叫嚣的年轻人打在了地上。 面对沈银冰的质问,盯着她胸膛看的年轻人嘿嘿一笑,满脸都是轻蔑的神色:“狗屁,哥们平时在首都玩妞儿,都没人敢说哥们是犯罪,怎么来到冀南这种破地方,就成了犯罪了呢?” “哥几个,哥几个,看在兄弟面子上,别为难这位小姐了。” 大排档的小老板,看到几个年轻人逼住沈银冰后,连忙陪着笑的走过来劝解:“哥几个高抬贵手,今晚在兄弟这儿的单就免哎哟!” 第396章 在逃的女通缉犯! 老百姓常说,手里有粮,心中不慌。 这句话用在沈银冰身上也很形象:别说是她了,就算任何人手中在攥了两个亿后,都能把腰板挺直,用高高在上的态度,目送康子卯等人的离开。 通过这件事后,沈银冰在北山集团的威望,又抵达了一个新的高度。 同时,因为这两个亿的资金加入,北山集团的员工也都个个热血沸腾,摩拳擦掌的准备大干一番。 集团能够绝处逢生,小宋等几个沈银冰的贴身心腹自然比谁都高兴。 但她们却在随后发现,沈总变得好像陌生了些。 说是陌生,并不是单说她对待谁时都是态度冷淡,几乎不笑,而是因为她眼里的冷漠,就像她心中装了一口寒谭,无论看谁都存着警惕。 沈银冰也知道自己改变了,她也不想这样做,可在那个寄托了她一腔深情的男人背叛了她后,她觉得世间除了躺在病床上的颜红,谁都不再值得信任了。 傍晚时分,沈银冰才离开了集团,来到了千佛山医院。 来到院门口时,她才想到还没有吃晚饭,于是就把车子停好后,随便找了个大排档坐了下来。 在医院门口的这种大排档,是昼伏夜出的,只有天黑后才会出现。 放在以前时,沈银冰不管心情怎么样,无论和谁一起,都不会来这种地方吃饭的。 但现在她却觉得无所谓了,而且觉得这边的饭菜其实比酒店的也差不了多少,但更有人气。 就在沈银冰拿着一串烤鸡翅细嚼慢咽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李德才打来的。 听对方自报家门说,他是落日餐厅的安保科长后,被沈银冰狠狠压制在心底深处的怒火,藤地一声就蹿了上来:你不就是他手下一个破保安头头吗,有什么资格直接给我打电话谈话? 沈银冰心中冷笑着准备扣掉电话时,几个走路时晃着膀子的年轻人走了过来,其中一个在看到她后,眼里顿时露出狼一般的贪婪,根本不顾她的厉声质问,邪邪的笑着就来拉她。 大排档的小老板,肯定是个热心肠,要不就是看不得漂亮妞儿受欺负,所以这才勇敢的站出来,陪着笑说让人家看在他面子上,放过沈银冰。 “你特么的算什么东西,也敢在哥们面前提面子!” 小老板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个一巴掌打飞沈银冰手机的年轻人,反手对着他的笑脸,咣的就是一记狠狠的耳光,把那自以为很有面子的哥们,扇的原地转了几个圈后,才噗通一声的爬到在了小矮桌上。 小老板还没有爬起来,其他几个年轻人就扑了上去,乌黑铮亮的皮鞋狠狠踹在了身上,疼的他发出杀猪一样的叫。 看到为自己出头的小老板挨揍后,沈银冰连忙去拉扯那些人:“你们不要再打他了,不要再打了!” 可她不但没有喝止住那几个明显喝多了的年轻人,反而被人家一把抓住了胳膊,就抱进了怀中,吓得她尖声大叫起来:“来人呀,救命!” 这一刻,沈银冰很后悔,后悔不该把城阳撵走,更后悔否决了黑子要送她来医院的提议,要不然的话,现在她也不至于遭到别人欺负。 “干什么的,住手!” 就在沈银冰奋力挣扎时,两个巡警恰好来到院门口,看到几个年轻人在大廷广众下就欺负女同胞后,马上就停车跑了过来。 一般坏孩子做坏事时看到警察出现后,第一反应应该就是撒腿就跑。 但这几个年轻人却没有跑,就像根本没有看到警察那样,依旧我行我素。 “住手!” 其中一个警察厉喝一声,抬手去拉那个可劲踢人的年轻人,手刚碰到人家的衣襟,就觉得耳边风声响起,接着脑门就‘咣’的一声大响,身子向后飞了出去。 原来,其中一个年轻人抬脚,狠狠踢在了他左脸上。 “啊,你们竟然敢袭警!?” 另外那个警察,看到同伴被踢飞后,大吃一惊,但他却很聪明,没有再自不量力的冲上来,而是飞快的对报话机求救:“总部,总部,我是警员695xx2,在千佛山医院门口遭到袭击,请立即给予支援!” 那几个年轻人见状,根本不在意,其中那个抓住沈银冰的甚至哈哈大笑:“哈,哈哈,王少,看到了没有,这孙子叫救兵呢。” 再次狠狠踢了小老板一脚的王少,这时候才意犹未尽的缩回脚,挑过一个马扎来坐下,淡淡的说:“亮子,你给陈厅长打电话。我还不信了,我们收拾欺负我表妹的小混混,还犯法了。” “嘿嘿,就是,就是,警察来了又能咋样?” 叫亮子的年轻人嘿嘿笑着,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喂,陈厅吗?我是京华来的韩家亮啊,呵呵,陈叔叔,打搅了啊,是这么个事儿,我们这次来冀南,是跟王东立王上尉执行任务,缉拿在逃的815在逃女通缉犯的,我们在千佛山医院门口已经…” 什么负案在逃的女通缉犯? 啊,他们说的不会是我吧? 听到这儿后,沈银冰忽然意识到大势不妙了了,刚要挣扎着反驳,抓着她右手的年轻人,马上就嘿嘿奸笑着凑上了过来:“哼哼,妹妹,你要说什么?” 那张嘴巴里喷出的酒气,熏的她赶紧闭上了嘴,心想:现在犯不着和他们较劲,等会儿警察就会来了。 想到这儿时,远处传来了警笛的呼啸声。 打完电话的亮子,冷笑一声说:“冀南警方出警的速度还不慢嘛,这才几分钟先来人了。” 来的是一辆在附近出警的110警车,车子刚一停下,三个民警就从上面跳了下来,分开围观者的群众:“闪开,都闪开!” 打电话求救的警察,认识赶来的三人,啪的一个立正,对为首之人说:“万队长,那几个人不但当街打架,还袭警!” “好大的胆子,竟然敢袭警!” 听说有人敢袭警,万队长顿时大怒,摘下腰间的手铐厉声喝道:“把他们带回去!” “谁敢?” 万队长的话音未落,坐着吸烟的王少就阴声说道:“亮子,把你的工作证给他们看看。” 韩家亮冷笑着,掏出一个红色小本本,扔到了万队长的怀中,轻蔑的说:“孙子,把你的狗眼给睁大了,别晃了眼!” 万队长下意识的接住本子,打开一看顿时勃然变色:“国安九局!?” 几乎每一个警员都知道,华夏国安总局中有个六处,专门执行某些神秘任务,性质和英国的军情六处那样,拥有先斩后奏的特权。 “算你识货!” 韩家亮一把将工作证抢了回来,傲然道:“这儿没你们的什么事了,都滚吧。今天这件事,你们省厅的陈厅长会给你们一个说法的。” 韩家亮说话虽然难听,自己兄弟虽然在捂着腮帮子唉哟,可万队长却不敢说什么,因为他很清楚,别说是他这个小小的巡警队长了,就是冀南市局的老大刘昌明来这儿,面对国安九局这些人,也得客客气气的。 不过,假如就这样走了,万队长也不甘心,于是强笑着问道:“韩少尉(韩家亮在国安九局的职务),请问那位姑娘……” 他抬手刚指向沈银冰,韩家亮的脸色就是一沉:“嗯?你敢随便打听九局的事?” 万队长慌忙摇手:“啊,不敢,不敢,我就是” 韩家亮眼睛一瞪:“滚!” 万队长狠狠咬了下腮帮子,霍然转身:“我们,走!” 好不容易盼到警察到场的沈银冰,看到万队长要收队闪人,赶紧嚷道:“警察同志,你们别走,别走,我根本不认识他们呀!” 万队长等人脚步一顿。 虽说他们惹不起国安九局的人,可总不能眼睁睁听到市民求救置之不理吧? “小孙,你马上给局里打电话,让局长来一趟!” 万队长低声吩咐一个手下。 看到小孙拿出手机打电话后,坐在马扎上的王东立目光一闪,站了起来,淡淡说道:“亮子,祥子,既然已经抓到了嫌疑人,那我们也该回了。” “好咧!” 祥子和另外的同伴一人抓着沈银冰的一根胳膊,不由分说架着她向人群外走去:“闪开,闪开,警方办案,闲杂人员闪避!” “放开我,你们放开我,我才不是通缉犯,你们这是执行血口喷人!” 沈银冰挣扎的大喊大叫,但她怎么能挣开两个小伙子,片刻就被架着挤出了人群,向不远处的一辆奔驰轿车走去。 沈银冰很清楚,这群人是有背景的流氓如果被他们打着缉拿要犯的旗号拖上车,那么等待她的将是不堪回首的结果,所以拼命蹬踏着双脚,连声大喊救命。 可是,围观群众看到警察都袖手旁观后,自然不敢随意出头了。 眼看沈银冰被架到车前,就要塞进汽车里,忽然有辆黑色的轿车,喇叭狂响着冲了过来,吓得围观群众纷纷惊叫着闪避。 这是一辆帕萨特,好像疯了那样,在围观者的惊叫声中,直直冲到奔驰车面前,才猛地一个急刹车! 急速旋转的轮胎骤然停止,在地上搓出一道长长的黑色轮胎印,余势为衰的撞在了奔驰轿车的车头上,发出了一声瘆人的咣当巨响。 王东立等人,也被吓得慌忙后退。 帕萨特刚停下,车门就打开,一个身穿安保黑色制服的年轻人,从里面跳了下来,冲王东立等人瞋目大喝:“麻了隔壁的,放开沈总!” 来者,李德才。 就在不久前,沈银冰还嘲笑李德才这个土鳖,根本没有和她对话的资格。 但是现在,她却觉得李德才就是她的亲人惊恐之下忍不住热泪长流,尖声叫道:“李德才,救我!” 第397章 给我狠狠揍这孙子! 沈银冰为什么要把城阳等人赶走,李德才不管。 他给人家打电话,沈总对他冷淡不不耐烦,他也不在意。 他只需知道,沈银冰是高飞最在意的女人,这就足够! 李德才文化水平不高,人也有些二,有时候还像农村娘们那样贪图点小便宜,可他却很清楚如果没有高飞的话,他和他姐绝不会过上当前的好日子,所以从那一天开始,他就时刻准备着为高总献身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在电话中听出沈银冰遇到麻烦后,李德才甚至都来不及给城阳等人打电话说一句,就用最快的速度赶来了千佛山医院。 隔着老远,他就看到沈银冰正被几个男人向车上拖,而旁边的围观者甚至几个警察,都在那儿袖手旁观。 警察为什么在沈银冰遭到‘绑架’时,袖手旁观? 李德才不管,他只懂得绝不允许高飞在意的妹子受委屈,于是就狂按着喇叭,气势汹汹的撞了上去。 在车头狠狠顶在奔驰车上时,一种从没有过的自豪和骄傲,在李德才心底蓦然升起:麻痹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好像是虽千万人,吾往矣吧? 看到李德才神兵天将般出现后,沈银冰热泪长流,娇声高喊:“李德才,救我!” “麻了隔壁的,放开沈总!” 随着沈总的娇喊,李德才体内的雄性荷尔蒙骤然急促分泌,大骂声中扑了上来,一把揪住那个叫祥子的人衣领,猛地向怀中一拉,紧攥着的右拳狠狠砸在了他鼻子上。 “啊!” 祥子猝不及防下,鼻梁骨当即被砸断,鼻血狂喷中发出一声惨呼,双手捂着面门蹲在了地上。 一拳放倒祥子后,李德才不再犹豫,双手抓住另外一个人的双肩,用力下摁的同时,右膝已经电闪般抬起,狠狠顶在了那人的小腹上。 那哥们,这次连惨呼都没有来得及发出,就抱着肚子在地上打起了滚。 眨眼间放倒两个抓着沈银冰的人后,李德才迅速把沈银冰拉在了背后:“沈总,你先上车,这儿交给我了!” 李德才的话音未落,已经飞起一脚,冲着韩家亮的胸膛就踹了过去。 沈总那声‘德才,救我’,彻底点燃了李德才骨子里的凶悍,让他懒得问那些人为什么要‘强抢民女’,一心要把这些家伙放倒再说其它的。 李德才疯虎般的放倒祥子俩人时,万队长等人就在旁边看着。 按说,他们是警察,肩负着维护治安的责任,碰到这种街头斗殴的事情,自然得挺身而出制止才对。 不过,韩家亮等人的嚣张,极大刺激了万队长等人的自尊:嚓,活该!你们是国安九局的又怎么了,我们当警察的怵头你们,可市民却不鸟你们! 看到祥子等人的惨状后,万队长等人心中颇为解气,表面上高叫着不许打架,可谁也没有动,都盼着李德才再狠狠教训一下韩家亮。 可惜的是,万队长好像忘了韩家亮等人是国安九局的人了。 国安做为华夏最为出色的强力部门之一,其‘职员’自然不是熊包之辈,刚才祥子俩人之所以被李德才干净利索的放倒,那是因为喝多了的他们都没有想到,敢有人对他们动手。 直到李德才再次抬脚踹向韩家亮时,后者才醒悟了过来,赶紧迅速后退,抬手挡开了李德才这石破天惊的一脚。 话说李德才在老家时,就跟着村里某个神秘老头练把式,打架的功夫那也是相当出色的,只是一直没机会找人实践罢了。 此时,他好不容易逮住一个可以大施拳脚的机会,自然兴奋不已,右脚刚被挡开,左脚就猛地点地,身子暴起,右脚迅速回缩的同时,左脚已经对韩家亮脑袋狠狠鞭了过去。 “好身手!” 韩家亮大喝一声,身子猛地后仰,躲过李德才这一脚后,顺势双手撑地,右脚猛地弹出,对着身在空中的李德才胯间狠狠撩了过去! 韩家亮的迅速反应,也让李德才吃了一惊:咦,这家伙会几下啊。 对韩家亮的快速反应,李德才吃惊归吃惊,但他也没怎么在意,冷笑声中一个潇洒的后空翻,轻飘飘的正要落地时,却听沈银冰尖声叫道:“小心后面!” 李德才心念电闪,本能的向旁猛地蹿去一只乌黑铮亮的皮鞋,擦着他的左肋狠狠扫了过去。 王东立出手了。 一脚踢空后,王东立左手拦住了正要扑上去的韩家亮,右手一翻,一把黑黝黝的手枪对准了李德才,冷森森的笑道:“小子,你敢再动一下!” 正要扑上来的李德才,就像被施了定身法那样,骤然停步,望着手枪的瞳孔猛地一缩,嘎声道:“你们有枪!?” 李德才文化水平虽说不高,也算个半个法盲,可他却很清楚在华夏,手枪这玩意可不是随便能搞到的。 现在,人家亮出了手枪,这就证明这些人的身份很不一般。 “你还认识这是枪,看来你眼还没有瞎呀!” 韩家亮也掏出一把手枪,快步走过来顶在李德才的脑门上,狞笑声中对着他小肚子就狠狠一拳。 在两把手枪的威胁下,李德才根本不敢有半点反抗,踉踉跄跄的后退几步倚在了帕萨特车身上,嘶声道:“你们、你们是谁?” 看到控制住场面后,王东立收起了手枪,看着万队长淡淡的说:“我们是谁,还是让这位警官来介绍吧,这样才有说服力。” 李德才看向了万队长。 万队长无奈,走到他面前低声说:“这几位来自国安。” 随着手机的普及,电子书也以恐怖的速度迅速被国民所接受,尤其是那些现代都市yy小说,更是深得‘愤青们’的喜爱,李德才就是其中的一名,也正是从这些书中,知道了国安是个什么样的部门。 国安,要是放在放在大明帝国时期,差不多就是锦衣卫了,有着相当大的权势。 别看李德才有时候天不怕,地不怕的,可他终究从小长在红旗下,忠于国家的信念已经深深烙在了脑海中。 而在他看来,国安和警察一样,都代表着国家,甚至比警察更能代表。 李德才说啥也没想到,自己今天竟然揍了国安的人。 从小就接受‘官本位’思想教育的李德才,搞清楚对方身份后,华夏农民骨子里那种‘惧官’思想瞬间无限放大,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意气风发,脸色苍白的说:“我、我没想到你们是国安的人,我、我” “你没想到,你没想到你麻了隔壁啊!” 韩家亮不等李德才说完,抬手就狠狠给了他一嘴巴,不等他反应过来,手枪又顶在了他额头上,狞笑着说:“小子,你竟然敢阻碍我们执行任务,现在我怀疑你就是815案件的在逃嫌疑人之一,我特么的毙了你……” 哗啦一声,韩家亮打开了手枪保险。 李德才的双腿,顿时就发软了。 “亮子,慢着。” 就在韩家亮要扣下扳机,把李德才当场击毙时,王东立却出声制止了他。 虽说王东立也很想把李德才毙了拉倒,不过他却很清楚,目前他们绝不是在执行任务,而是在酒后强抢民女如果为此事闹出人命来,那处理起来未免有些麻烦。 韩家亮扭头和王东立对望了一眼,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倒转手枪用枪柄在李德才脑袋上狠狠砸了一下。 顿时,李德才的脑袋上鲜血长流,顺着额头淌在了脸上,可他却不敢用手擦一下,因为他面对的这些人,代表着他的祖国。 看出李德才眼里的恐惧后,韩家亮心情好了许多,冷冷的喝道:“滚开!” 李德才默默的闪到了一旁。 韩家亮嘴角翘起一丝得意的讥讽,伸手就去抓呆在当场的沈银冰。 在李德才大展神威一口气干倒两个人时,沈银冰虽然还是紧张,可却不是刚才那么怕的要命了,好像李德才就是她的主心骨。 可是,当她看到王东立拿出手枪,亮出身份,李德才马上就像射了的小鸟那样后,立马感觉到了不好,抬手打开韩家亮伸过来的手,尖声叫道:“李德才!” 沈银冰的尖叫声,就像一根针猛地刺在李德才的心上,使他霍然抬头,眼神凶狠的盯着韩家亮,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满脸鲜血的模样很是吓人。 韩家亮心中打了个突,接着就笑了,伸手拍着李德才满是鲜血的脸:“嘿嘿,怎么,你还特么的要逞英雄啊?” 李德才狠狠咬了下牙关,缓缓的说:“我,不许你们,动她!” “哟,你特么的想对抗国家?” 韩家亮狞笑着,把李德才的脸拍的噼啪作响:“小子,你知道你这是在做什么吧,活的不耐烦了?怎么,看你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你是不是要打我啊?” 更加用力拍着李德才的脸,韩家亮的笑容更加狰狞,得意:“你要是不怕死,不怕没人给你爹妈养老送终,那你就打我。打我啊?哈,你怎么不敢呢?” 我没有爹妈,我只有一个姐姐! 如果我没有姐姐的话,我肯定会弄死你个比养的! 李德才几乎把牙齿咬碎,脸上肌肉不停的抽搐,真想不顾一切的掐住韩家亮的脖子,把他掐死! 可是他不敢,因为他还有个从小到大都把他当儿子养的姐姐。 如果他要是死在这儿,谁来照顾他的姐姐? 就算高飞或者沈银冰能照顾姐姐一辈子,可姐姐在得知他死去的消息后,会是一种什么感受? 肯定会急得疯了! 可是我本能眼睁睁看着飞哥的女朋友受欺负吧,那我该怎么办就在李德才因为艰难的抉择,而全身都颤抖起来时,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旁边淡淡的响起:“德才,给我狠狠揍这孙子!” 第398章 你没资格知道我是谁! 有一种声音叫姐姐,从李德才懂事那天开始,就知道他是由姐姐含辛茹苦把他带大的长姐如母。 有一种声音叫飞哥,在李德才最走投无路时,是高飞为他提供了在这个城市幸福生活下去的条件,把他当一个小农民当兄弟看士为知己者死。 在李德才心中,高飞和他姐姐差不多一样重。 现在,就在李德才在姐姐和有可能对抗‘国家’而艰难抉择时,听到了高飞的声音:给我狠狠揍这孙子! 高飞这句话的声音不高,可在李德才听来却像是劈散满天乌云的闪电,一下子把他心中所有的顾忌劈了个稀巴烂,让他根本不加任何考虑,就虎吼一声,伸手抓住韩家亮拍着他脸颊的左手,猛地向下一掰! 喀嚓随着一声清脆的骨折声,瞬间满血复活的李德才,一下就把毫无防备的韩家亮左手四根手指折断。 “啊!!” 韩家亮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呼。 但惨呼声未落,就被李德才狠狠砸在他下巴上的拳头砸了回去,咣当一声摔在地上,双眼翻白的昏了过去。 就在李德才悍然动手时,沈银冰却像遭到电击那样,身子猛地打了个机灵,霍然转身,然后就看到背着一个大背包,穿着迷彩服的高飞,脸上带着淡然冷笑,从人群外走了过来。 看到高飞的那一刻,沈银冰的第一反应就是扑上去,用力砸着他的胸口,哭着问他:你为什么才来,你可知道我刚才有多怕! 可是她的脚下刚动了一下,眼前却攸地浮现出一场冲天大火,方小艇那看着她的讥讽样子,把她看到高飞后的激动狠狠砸了下去,激动的心瞬间变得冰冷。 看到围观者越来越多后,王东立就有些后悔,后悔不该凭着一时酒意就想掳走沈银冰,所以就想让韩家亮赶紧把李德才打发了,赶紧离开这儿再说。 只是还没有等他开口说话,他就听到有人命令李德才狠狠揍韩家亮。 于是,王东立就亲眼看到韩家亮被人掰断手指,被揍昏过去了。 还敢有人在明知道我们是国安的人后,对我们耍横的!? 王东立大吃一惊,本能的掏出手枪对准了李德才,就要扣下扳机:事到如今,除了当场击毙这个疯子外,已经没有别的办法来维护国安的威严了。 尽管当场击毙这个疯子,会把事情闹大,上面肯定会来这儿调查事件真相,但王东立觉得依着他的背景,完全有能力把这件事摆平,所以当前必须得击毙李德才! 王东立右手食指扣下了扳机的一刹那,就觉得右手手腕猛地一疼,接着就看到了一张脸。 这是一张带着邪恶冷笑的脸,很有小白脸的潜质。 不过现在王东立肯定没空去看这张脸了,因为他的右手手腕已经被人家掐住。 再随后,他就觉得下巴猛地一疼,身子后仰狠狠砸在了奔驰车车头上。 还没有等王东立反应过来咋回事,一把手枪就狠狠塞进了他的嘴里,把他的上膛顶是鲜血直流,一个冷森森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孙子,到了那边后记住,不管是做人还是做鬼,都要懂得低调!”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沈银冰已经成为了高飞的逆鳞。 龙有逆鳞,触之必怒! 已经从围观群众中听了个大概的高飞,得知王东立等人利用他们的特殊身份,要强行把沈银冰带走,并狂妄的侮辱李德才后,顿时杀心顿起。 李德才和万队长等人也许怵头王东立等人的身份,但高飞却不在乎:谁敢动他的逆鳞,他就杀谁! 高飞很清楚,在杀了王东立后,也许会招来这样那样的麻烦,使他成为商场大富豪的美梦就此破灭,可他还是要这样做。 因为在当下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有些东西必须得坚持,哪怕是用一生的幸福,和生命为代价! 高飞说完,正要扣下扳机时,却听到沈银冰高声喊道:“慢着!” 高飞双眼微微眯起,扭头看向了沈银冰,淡然一笑:“小冰,你别管,这事就交给我来做”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就冷冷的说:“别叫我小冰,我也不是你的小冰。” 高飞愣住,他搞不懂沈银冰为什么忽然这样。 “这件事和你没什么关系,我也不想你因为我惹上麻烦,那样我可就没法对方书记交代了。” 沈银冰躲开高飞的目光,推开挡在面前的李德才,快步走到她吃饭的矮桌前,拿起小包,从里面拿出一叠钱,怕不得有几千块,塞给了坐在地上的小老板手中,给了他一个抱歉的笑后,转身快步走出了人群。 看着快步离去的沈银冰,高飞满脸的茫然,转身看向了李德才:这特么的怎么回事? 李德才擦了擦脸上的鲜血,笑了笑:“飞哥,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这位同志,请你先放手,好吗?” 看到高飞出现就狠狠挫败了王东立等人后,万队长心中感觉万分的爽。 但他却清楚王东立等人是绝不能轻易招惹的,站在为高飞着想的立场上,赶紧走了过来低声说:“这些人是国安九局的人,他们可能是在执行某项命令。” “国安九局的人?” 高飞稍微一沉吟,冷笑着看着王东立,淡淡的问:“你是郝连偃月的手下?” 常年在江湖上混的高飞,有时候也必须得掌握一些信息,比方英国军情六处的老大叫史蒂夫,美国cia的头子和摇滚巨星迈克尔?杰克逊同名,华夏国安最有权势部门九局的领导人叫郝连偃月等等。 他从没有见过郝连偃月,甚至不知道这是个男人还是个女人。 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王东立在他一口说出九局局长的名字后,恐惧夹杂着恨意的眼里,马上就浮现出一抹惊诧:难道他认识郝连局长? 高飞慢慢缩回手,手指稍微一抖,弹夹就从手枪内掉在了地上。 把手枪放在王东立的上衣口袋内后,高飞用捉摸不定的语气淡然道:“这次我放过你,你回去告诉郝连偃月,就说我早晚会和他找个说法的。” 王东立咽了口带血的吐沫,嘎声问道:“你、你是郝连局长的什么人?” “你还没资格知道。” 高飞冷冷的说了一句,抬手拍了拍王东立的脸蛋,就不再理他,转身问李德才:“怎么样,要不要去医院包扎一下?” 李德才憨笑一声:“不用,这算不了什么。” “嗯,那我们回去。” 高飞旁若无人的说着,打开帕萨特的车门坐了上去。 万队长同样不认识高飞,也想知道这是何方神圣,不过他可是听到高飞轻蔑回答王东立的那句话了:你没资格知道。 王东立都没资格知道了,他一个小小的巡警队长,又怎么敢多说话? 用崇拜的眼神看着高飞启动车子,迅速驶上公路后,李德才再也憋不住了:“飞哥,你真认识国安九局的局长?” 高飞双手把着方向盘,嗤笑一声:“切,谁特么的认识那种鸟人,刚才是唬那些沙比青年的行了,你也别瞠目结舌一副傻呆呆样子了,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沈银冰为什么忽然那样冷淡我?” 目送高飞驾车远去后,万队长抬手对众多围观者喊道:“都散了,都散了!” 围观群众看到主角已经走了,而且那几个横二八三的年轻人都吃了亏,真怕他们会把怒气撒在自己身上,随着警察的驱赶,大部分人都轰然而散了。 “万队,我们怎么办?” 一个巡警偷偷问万队长。 万队长看了眼正弯腰吐血水的王东立,冷冷的说:“这是人家强力部门的事情,咱们小警察没资格参与的。收队,走人!” “呸,呸呸!” 用力吐了几口血水后,王东立也没看受伤的韩家亮,拉过一个马扎掏出了电话,正要拨号时,却听有人冷冷的说:“我要是你的话,这时候就该赶紧滚出冀南,而不是找人收拾高飞。” 王东立霍然站起身,扭头看去,看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套裙、身材高挑,双眼狭长浑身散发着英武之气的女孩子,正双手抱肩,用不屑的眼神看着他。 “你是” 王东立嘴角抽搐的刚说出这俩字,忽然认出这个女孩子是谁了。 马上,他就不顾嘴里有多疼,赶紧露出一个谄媚的笑:“原来是秦大小姐,你、您怎么在这儿?” 王东立在京华,勉强算得上是一流纨绔了,不过比起敢说高雅连给她提鞋都不配的秦紫阳来说,那就是大巫面前的小巫了。 秦紫阳也没回答王东立的问题,冷笑一声说:“王东立,我知道你想找人收拾刚才那个人。不过你知道他是谁吗?” 在高飞说出郝连明珠的名字时,王东立就知道他不是一般人了,可还是没把他放到绝对不能招惹的高度,所以这才打电话,准备动用背后的力量,把这个场子找回来。 但听秦紫阳这样说后,王东立心里就是一跳,下意识的问道:“他是谁?” “他叫高飞。” 秦紫阳双手抱着膀子向前走了一步,缓缓的说:“是我秦紫阳的未婚夫。” “啊,他、他是您的未婚夫!?” 王东立眼珠子登时瞪大:他虽然自信王家在华夏有些能量,可比起华夏军方最耀眼的新星秦六甲来说,不能说屁都不算,但绝对会黯然失色的。 没想到我竟然招惹了秦紫阳的未婚夫,沃曹,这下可怎么办,依着这女人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脾气,肯定不会放过我的! 就在王东立心里忐忑时,秦紫阳又说话了:“他还是当今一号首长的亲侄子,你能惹得起吗?” “他是高家的人!?” 王东立这次更加震惊,可眼里却闪过一丝疑惑:既然这样,那高雅为什么 第399章 你去乡下种地吧! 外出考察项目的高总回来后,正在分店那边忙活的老王,也屁颠屁颠的赶了过来,当看到脑袋流血的李德才后,自然会吓一跳。 按照高飞的吩咐,李德才随便找了个‘急刹车没系安全带’的借口,被德才姐骂了一顿后,撵着去附近门诊包扎了。 坐在宽大办公桌后面,高总听取了老王、连雪等人的汇报后,先夸奖了他们几句,就让连雪把城阳喊进来,说有话要问她。 连雪知道,因为城阳这些天内一直在沈银冰旁边,对于跑马场失火一事多少了解一些,所以高飞才要找他专门谈谈。 不大一会儿,脸色冷淡的城阳走进了办公室内。 “坐。” 高飞点上一颗烟,脑袋靠在大班椅上看着城阳:“给你提个意见,以后在对人时,能不能别总扳着一副脸装酷?好像别人都欠你钱似的。” 对高飞的冷嘲热讽,城阳神色不变,也没有坐下,只是淡淡的说:“你要是看我不顺眼,那就开了我。” “说这些就没劲了,你别以为我不敢。” 高飞用手指敲了敲桌面:“说吧,把你知道的那些都说给我听。最主要的就是,沈银冰为什么要把你们撵回来。” “她为什么撵我们回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得去问她。” 城阳沉吟了一下,终于坐在了沙发上:“那场大火很奇怪,我想应该和安归教有关。” 至于那场大火的事,高飞已经从李德才嘴里知道的差不多了。 此时听城阳提到‘安归教’后,他眉头顿时一皱,坐直了身子沉声问道:“你从哪儿看出,这场大火和安归教有关?” 城阳想了想,说:“四年前,在岛国北海道也曾经发生过一场大火。那场大火和跑马场这边差不多,都是在极短的时间内,连房门锁头都烧熔化了。当时我记得,苏掌院(苏北山)在无意中说,除了教中的‘火龙油’外,没什么能造成这种诡异现象了。” “火龙油?” 高飞问道:“什么是火龙油?这个火龙油,又是哪个宫主主管的?” 城阳的回答很让高飞失望:“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其它的一概不知。” “哦,我知道了没想到一场大火竟然和安归教扯上了关系。” 高飞说到这儿时,就觉得脑海中闪过一丝灵光,可他正要抓住这丝灵光时,它却又不见了,任他咬着烟头的冥思苦想很久,也没找到一点线索。 偶尔抬眼,高飞才发现城阳仍然坐在沙发上,等着他问话,于是就挥了挥手说:“行了,我都知道了,你先出去吧。” 城阳闷声不吭的站起身,走到门口时,高飞却又忽然说:“你等一下。” 城阳眉头皱起,头也不回的淡淡说道:“你还有事?” 高飞的语气中也带有了不耐烦:“没啥事,就是看不惯你总是板着脸装酷的样子,所以我决定给你调换一下工作。” 城阳问:“让我去后面洗盘子?” 高飞笑了笑:“洗盘子那是受人尊敬的人才能做的工作,你还不够格,我决定让你去乡下种地,和李德才一起。” 方小艇正盘着腿在沙发上看电视时,保姆刘嫂走了进来轻声说:“方书记,外面有个叫秦紫阳的女孩子,说是要见您。” 听到秦紫阳的名字后,正在旁边玩手机的高雅,动作一顿站起身就向楼梯那边走去。 对于骄傲的高大少来说,秦紫阳就是他此生中最多的羞辱,要不是顾忌她老爸,和她自身的出色能力,相信他早就让人把她贩卖到非洲黑矿,白送给那些黑哥们乐和乐和了:妈的,敢说我连给你提鞋都不配! 高雅刚走到楼梯口,方小艇却喊住了他:“小雅,你去把紫阳带进来。” 高雅一愣,扭头道:“妈,你……” 方小艇打断儿子的话,淡淡说道:“她是你未来的大嫂,你早晚要和她搞好关系的,这是我和你爸最希望看到的。” 听方小艇抬出父亲后,满心不愿意的高雅只好低声嘟囔了几声,把手机扔在沙发上,不情不愿的走了出去。 “唉,这孩子,怎么就不让我省心呢?” 望着高雅的背影,方小艇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高雅来到院门口,借着灯光看了眼秦紫阳,阴阳怪气的说:“秦大小姐,我妈有请。” 秦紫阳微微一笑:“小雅,你该喊我大嫂的。” 高雅冷笑:“大嫂?切,等你成了我高家的媳妇再说也不迟!” “可我觉得你最好现在就喊我大嫂。” “我没那个心情。” “也许王东立会有,可惜他不在场。” 秦紫阳说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后,就不再搭理高雅,闲庭信步般的走向了客厅那边。 高雅身子一僵,快步追上秦紫阳后,脸上已经堆起了笑:“大、大嫂,你见过王东立?” “小雅,我以大嫂的身份送给你一个忠告,在高飞还没有和沈银冰完全闹翻时,你最好不要擅自招惹她,要不然会取得相反的效果,难道你不懂得女孩子是最容易受感动的吗?” 秦紫阳微微撇了撇嘴,低声说:“高飞今晚回来了,恰好遇到王东立欺负沈银冰我要是你的话,就赶紧去嘱咐那几个傻呆呆,让他们赶紧滚回京华。冀南,是很危险的。” 说完这些,秦紫阳抬手在高雅脑袋上摸了一下,就像如母长嫂那样,动作自然。 高雅下意识的躲开,涩声道:“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你明白的。” 秦紫阳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就不再理他,快步走向了客厅。 看到秦紫阳进来后,方小艇笑着站了起来:“紫阳来了,吃饭了没?没吃的话,我让刘嫂给你准备。” “谢谢方阿姨,我吃过了。” 秦紫阳笑吟吟的走到方小艇对面沙发上,坐下后开门见山的说:“今晚我看到高飞了,而且,他恰好遇到有人在欺负沈银冰” 秦紫阳把王东立等人欺负沈银冰,却差点被高飞干掉的经过,简单的说了一遍后,就闭上了嘴巴。 这是一个聪明的女子,她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王东立?” 方小艇黛眉紧皱,脸色阴沉的看向了门外:“小雅呢?” 秦紫阳能从王东立身上猜出什么,方小艇自然也能猜得到。 方小艇真没想到,小儿子竟然对她阳奉阴违,派人用这么恶劣的手段去对付沈银冰,而且还恰好被高飞看到。 对此,她对高雅很失望,同时也像秦紫阳那样,担心沈银冰和高飞俩人,会因为这件事重归于好,那可不是她愿意看到的。 “小雅已经出去了,我相信他能做好该做的事情,您就不要再数量他了,他毕竟还是太年轻,有些事情考虑不周到,这也是很正常的。” 秦紫阳替高雅开脱了几句,直接转入了正题:“方阿姨,我觉得已经到了您和高飞相认的时候了,要是再拖下去,恐怕” 恐怕什么,秦紫阳没有再说。 但方小艇却明白她的意思,沉吟很久后才点了点头说:“紫阳,后天就是周末了,我想你高叔叔也该从南方回来了,你能不能替我邀请高飞,大家在一起坐坐?” 秦紫阳站了起来:“好,这件事就交给我吧。” 方小艇欣慰的笑了笑,跟着站起来:“要说还是紫阳你懂事,高飞能娶到你这样的妻子,是他三生修来的福份呢。” 今天天气很不错,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小麻雀在柳枝上来回蹦跳着歌唱,就像某些人的心情。 高飞驾驶着黑色的宝马7,停在红灯面前时看了眼树梢上那只小麻雀,忽然有了种找把弹弓把它敲下来的冲动。 他知道,自己有这样的无聊心理,那是因为良好的睡眠和好心情在捣鬼。 任何人在离开楼兰那个不真实的地方,回到自己所熟悉的世界后,都会更加珍惜当前的一切。 虽说昨晚沈银冰的冷淡很让他纳闷,不过事后他却没有去医院找她,听她好好解释一下。 他不想守着受伤的颜红讨论这件事,他需要好好休息一晚上,让自己的精神状态达到最好后,再处理这些微不足道的意外。 沈银冰心情不好,肯定是因为方小艇趁着我不在的日子,又找她说什么了,再加上跑马场出事后,她就把这股子怨气撒到哥们脑袋上了。唉,这妞儿,啥时候才能真正成熟起来呢? 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后,高飞启动了车子,七八分钟后来到了北山集团总部的停车场内。 北山集团总部大楼仍然高耸威严,早上上班的职员依旧脚步匆匆,门口那俩礼仪小姐红色旗袍下的大腿,还是一如既往的雪白刺发人眼疼。 高飞开门下车时,一辆棕色的别克轿车,停在了他旁边的停车位上。 高飞也没在意,关上车门点了颗烟再看去时,就看到一对男女从车上走了下来:焦恩佐,和一个身穿白衬衣、黑套裙、黑丝高跟鞋的年轻女孩子。 高飞看到他们时,他们也看到了高飞。 那个很有几分少数民族风情的女孩子,看到高飞后眼神陡然一变时,焦恩佐恰到好处的向前踏出一步,挡在了她面前,脸上带着奇怪的惊讶:“高飞?” 对于沈银冰这个远方表哥,高先生可没多少好感,碍于大家都算是成功人士,他只得懒洋洋的笑了笑:“焦助理,上班呢?” 不等焦恩佐说什么,高飞又看向了他身后那个垂下头的女孩子,打趣道:“嚯嚯,焦助理这是配上秘书了吗?” “哪有,高飞你说笑了。这是业务部新来的职员,在路上恰好遇到她在等车高飞,你这是要去见小冰吗?” 焦恩佐淡淡一笑,岔开了话题。 第400章 姓高的和乞丐不得入内! 高飞觉得焦恩佐脑子肯定有点毛病,要不然为什么会问出这么没水平的话? 他来北山集团总部,除了找沈银冰外,还能有什么业务?”昂,我找她。“ 吸了口烟,看着低声对焦恩佐说了句什么就快步离去的女孩子背影,高先生嘿嘿一笑,随口问道:“话说这妞儿的身材不错呀,她叫什么名字,能不能为我介绍一下?” 焦恩佐眼里闪过一抹亮色,好像没听出高飞语气中的调戏味道那样,认真的点了点头:“可以啊,她叫朱丽,回族人,今年23岁,未婚,前几天刚应聘来集团工作,如果高先生有意的话,我可以为你们引荐一下。” “哈,还是算了吧,咱现在可是名花有主了,不能像以前那样肆意妄为了,倒是焦助理你,年少多金,可以趁着自由身时四处沾花惹草。” 高飞打了个哈哈,脸上的笑容陡然消失,扭头就走。 焦恩佐愕然,不明白高飞怎么说着说着就变脸了。 用‘变脸’绝技小小耍了焦恩佐一下后,高飞心情愉快的踏上了大厅台阶。 大厅门前,除了有俩身穿大红旗袍的礼仪小姐外,还多了一张桌子,上面放着来客登记所用的本子,和笔。 高飞也没在意,吹着口哨走过来,正要进大厅时,一只白生生的小手却挡住了他的去路,礼仪小姐那甜美的声音响起:“先生,请留步。” 高飞一愣,笑问:“怎么,美女,有事?” 高飞敢肯定,今天值班的这俩礼仪小姐是新来的,要不然也不会把总裁男朋友挡在外面。 礼仪小姐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声音柔媚好听:“请问先生是本集团的职员吗?要是的话,请您戴上工作证,如果您是来办理业务,或者是有其它要事,请登记后再进去。抱歉,这是本集团的新规定,还请先生您配合。” “哦,我不是员工,我是来找人的。” 听人家这样说后,高飞也没在意,来到桌前拿起笔,按照上面的提示,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看来纵火案发生后,沈银冰对总部也加强了安全管理。 写好后,高飞把笔一扔,笑嘻嘻对拿起登记本的礼仪小姐说:“妹子,你这皮肤真好,又白又嫩,咋保养的啊?下班后有空没有,我请你去吃西餐啊。” 就在高飞对人家口花花时,那个礼仪小姐脸色却稍微一变,对他深施一礼抱歉的说:“对不起,高飞高先生,您不能进入本集团总部。” 高飞眉头皱起:“哦?为什么。” 至于高飞为什么不能进入集团总部,礼仪小姐有些难以启齿,后退了两步指着旁边低声说:“高先生,您自己看吧。” 看什么? 高飞顺着礼仪小姐的手看过去,就看到了一块白底红字的牌子。 一人多高的牌子上,写着一句话:姓高的和乞丐,不得入内! 自从很多年前某个欺软怕硬的民族,发明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句话后,随后又衍生了很多类似的句子,比方某婚姻介绍所门口就张贴上‘天皇和驴不得相亲’的搞笑广告。 但高飞却从没有想到,在他女朋友的集团门口,竟然会出现这么一块牌子。 姓高的,和乞丐不得入内! 虽说没有把姓高的和那个、那个见人就摇头摆尾的动物相提并论,而是选择了乞丐,但所起到的讽刺效果却差不多。 直到现在,高飞仍然拒绝认祖归宗,但他是高家子弟的事实却无法改变。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这块牌子,就是冲着他来的! 昨晚,就在昨晚,高飞和他忠实的手下,还为沈银冰解决了一桩麻烦,可今天就在这儿看到了这样一块牌子。 一直以来,高飞都觉得他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善良,勤劳有爱心尤其是在沈银冰面前时,他充分提现了一个男人该有的绅士风度,甚至表现的都有些窝囊。 可是,高飞付出这么多的结果是什么被人家当做乞丐而相提并论! 高飞很清楚,别看他和沈银冰正式交往的时间并不是太长,可北山集团总部大多数人都知道他的存在,毕竟曾经有一段时间,他每天都接送沈银冰上下班的。 那么,所有知道他和沈银冰关系的人,在看到这块牌子后,自然会清楚她要做什么了沈银冰就是用这种方式,来拒绝高飞! 男人追女孩子被拒绝,就像海鲜吃多了会便秘那样自然,几乎所有男人都遭遇过这种情况,高飞自然也不会例外。 既然这种现象普遍的存在着,说起来也不是丢人的事,最多被人暗中嘲讽是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罢了,高飞也可以不介意。 但沈银冰万万不该,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伤害一个对她满腔爱意的真诚青年! 望着那个一人多高的牌子,笑容仍然挂在高飞的脸上,但他的眼里却闪烁着愤怒的光芒,以至于那个礼仪小姐感受到了某种压力,下意识的后退了好几步。 如果你真不想和我在一起,那你可以找个理由来拒绝我,哪怕是因为我长得太帅了,但你万万不该用这种方式来羞辱我高飞深吸了一口气,仍然笑着扭过了头,就看到焦恩佐正站在他身后,眼里带着怜悯的神色望着他。 是的,就是怜悯。 焦恩佐的目光,就像是一根针,狠狠刺在高飞的心尖尖上,让他平静的声音中带有了一丝颤抖:“这个牌子,是谁的主意?” 焦恩佐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这些天我一直在跑马场那边。” “哦。” 高飞淡淡的哦了一声,走到牌子前伸手拿了起来,掂量了一下笑着说:“牌子的质量还是不错嘛,不锈钢架子,真是有些浪费。” 浪费的‘费’字还在高飞舌尖打转,他猛地举起牌子,对着集团大厅的巨大茶色玻璃窗,狠狠砸了过去! “啊!” 随着礼仪小姐的一声惊叫,巨大的玻璃窗发出哗啦一声响,就像雪峰雪崩那样,碎玻璃四溅,迸出老远,把在大厅内等候办理业务的顾客们,都吓了一大跳。 高飞紧咬着嘴唇,默不作声的再次举起牌子,对另外一面玻璃砸了过去。 忽然有人砸玻璃后,大厅前内的两个安保人员,都在第一时间冲了过来,客服前台也赶紧打电话到保卫处,通知了黑子。 高飞发疯似的砸玻璃后,俩礼仪小姐被吓得花容失色,闪避不迭,但焦恩佐身为集团总裁助理(或者说是副总),当然不能袖手旁观,尽管他恨不得高飞放火把整个北山集团总部大楼都烧了,可表面上仍然大声吆喝着,拉住了高飞的胳膊:“高飞,你冷静一下!” “冷静个屁,你给我滚开!” 高飞猛地一甩膀子,就把焦恩佐给摔出老远,顺着台阶叽里咕噜的滚了下去,样子狼狈不堪。 “谁敢在这儿闹事,给我住手!” 就在高飞拎着牌子又砸向第四面玻璃时,手里拎着橡胶棍的黑子,带着几个保安气势汹汹的冲了出来:马蒂,敢来北山集团惹事! 高飞就像没看到黑子等人冲过来那样,仍然高举着牌子狠狠的砸玻璃,仿佛要把在楼兰古城内受的那些窝囊气都发泄出来。 “草泥马的,没听到啊!” 一个保安,看到高飞根本不理,顿时大怒正要冲上去时却被黑子抬手挡住:“慢着。” 保安一愣,就听黑子沉声说:“你们都在这儿等着,没有我的吩咐谁都不许过去。” 黑子认出了这个疯狂砸玻璃的家伙竟然受的高飞后,心中的怒火蓦地消散,重重的叹了口气,把橡胶棍一扔快步走了过去。 说实话,黑子对高飞的印象很不错,觉得这哥们尽管脸皮白了点,但某些做法却非常的爷们,也盼着他能和沈总走到一起。 所以,当初沈银冰在吩咐人在门口竖起这块牌子时,黑子还是持反对意见的,不过沈银冰却不听他的劝阻,执意要这样做。 “高飞,我是黑子,你能不能冷静一下?” 黑子快步走到高飞面前,伸开双手挡住了他,一脸诚恳的说:“说实话,我也不希望沈总能竖起这样一块牌子,也非常理解你此时的感受,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和你一起砸但我终究是沈总的保安处长,阻拦别人用暴力破坏公司财物,是我的职责。所以,我必须得阻拦你这种不理智的行为。” “黑子,谢谢你能够理解我,你最好是闪开,我不想连你也砸了。” 高飞双手紧紧抓着牌子,语气冰冷。 黑子坚决的摇了摇头,继续好言相劝:“高飞,我觉得你最好和沈总面谈一下。” 高飞没有迎合黑子这个要求,只是冷冷的问:“你闪开,还是不闪开?” “不,我是不会闪” 黑子的话还没有说完,一个清冷的声音从背后响起:“黑子,你闪开,让他砸。” 黑子一楞,扭头看去,就看到身穿一身米色套裙、白衬衣黑丝高跟鞋的沈银冰,就静静的站在大厅前的台阶上,脸色平静,没有丝毫波澜。 “沈总!” “你不要再说什么了,去给这位先生拿把大锤来,无论他想砸哪儿,任何人都不许阻拦,要不然就去人事处报道吧。” 沈银冰轻飘飘的看了高飞一眼,随即看向了黑子。 “是,沈总。” 黑子愣了片刻,低声答应着闪到了一旁。 沈银冰如此光棍的态度,黑子觉得非常吃惊,但高飞却不以为然,笑了笑后举起牌子,沿着大厅外面那一扇扇玻璃,挨个狠狠砸了过去。 喀嚓,喀嚓的玻璃脆响声不绝于耳,不大的工夫,高飞就把数十个平米的玻璃窗砸了个粉碎,末了扔掉那块牌子,才晃了晃肩膀走到了沈银冰面前。 第401章 梁娇娇,我们结婚吧! 站在台阶边缘的沈银冰,在高飞走过来后毫无惧色的昂首挺胸,和他对视着。 开始时,她眼神中还夹杂着痛苦之色,但当高飞走到她面前时,那眼神却像两口结了冰的潭,冰冷,不带有任何感情。 看着这个骨子里都透着冷漠的女孩子,高飞笑了,笑得很开心:“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沈银冰神色不变:“我喜欢。” “哦。” 高飞哦了一声,点上一颗烟,在数十个围观者的目睹下,狠狠吸了一口,然后把烟喷在了沈银冰的脸上。 当着沈银冰这么多下属,向她脸上喷烟,这绝对是一种赤果果的羞辱。 一个刚来集团没多久的热血青年,看到这一幕后义愤填膺,正要挺身为沈总伸张正义时,同伴却拉住了他的手,低声骂道:“草,你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啊,想出头管这事!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那可是沈总的男朋友!现在人家小两口闹别扭,你掺和个鸟啊。哥们敢保证,如果你要是真出头了,暂且别管沈总现在会不会给你难看,下班前你肯定能接到人事处的解聘通知书!” 面对高飞的羞辱,沈银冰只是皱了皱眉头,不退反而向前走了一步,鼻子几乎碰到了高飞的鼻子,再次用斩钉截铁的声音说:“我喜欢!有本事,你把我也砸了!” 高飞再次笑了笑,没有吭声。 沈银冰得寸进尺,冷笑道:“怎么,你不敢吗?呵呵,你既然能把我的跑马场一把火烧掉,为什么不敢把我也砸了?” 高飞双眼瞳孔猛地一缩,淡淡问道:“谁告诉你,是我烧了你的跑马场?” “谁告诉我?哈,哈哈!” 沈银冰忽然笑了起来,笑得是那么歇斯底里,花枝乱颤,最后竟然有泪水淌了下来,可她一直在笑,仿佛坚持笑下去,就能让她父母复活那样。 高飞静静的看着她,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 也不知道笑了多久,沈银冰终于止住了笑容,气喘吁吁的问:“到现在了,你、你还不承认吗?” “我承认?呵呵,好啊,那我就承认。” 高飞忽然猛大笑着后退一步,伸开双手对数十个聚集在大厅门口的北山集团职员,傲然喝道:“不错,就是我放火烧了南部跑马场!那又怎么样!?” “你、你终于承认了么,呵呵,你这个混蛋,我哪点对不起你,让你这样狠心对我!” 沈银冰咬牙,眼里带出了疯狂神色,抬手对着高飞的脸颊就抽了过去! 啪! 一声清脆的耳光声响,从高飞左脸脸颊响起高飞没有躲开沈银冰的巴掌。 狠狠抽了高飞一耳光后,沈银冰愣在当场,正要下意识的问他为什么不躲时,却觉得眼前黑影一闪,接着耳边传来一声巨响,身子一个踉跄,歪倒在了身后小宋的怀中。 她抽了他一耳光,他没有躲。 接着他也抽了她一耳光,她躲不开。 看着苍白脸颊上带着五个红手印的沈银冰,高飞甩了甩右手淡淡的说:“你给记住,从今之后,你怎么对我,我就会怎么对你,而且还是加倍的,希望你能记住这句话。” 捂着火辣辣的腮帮子,沈银冰推开小宋,骄傲的昂着下巴,从牙缝中挤出了一句话:“好,我记住了!” “那就好。” 高飞淡淡的看了她一眼,从裤子口袋中掏出一把钥匙,扔在了她面前,随即走下了台阶。 沈银冰没有回头去看高飞,而是愣愣望着那串宝马7轿车的钥匙,低声说:“高飞,你还没有把我爸的东西还我。” 只是她的声音太低,高飞根本没有听到,很快就去的远了。 其实在沈银冰说是高飞烧了他的跑马场时,他完全可以解释一下,说他那不是他做的。 可话到嘴边,他忽然想到了什么,这才淡然承认就是他放的火。 高飞主动把黑锅背在自己身上,就是因为他隐隐猜到,对沈银冰采取这种极端手段的人,很可能是方小艇。 方小艇这样做,无非就是威胁沈银冰主动离开高飞,成全他和秦紫阳。 而且从那块牌子上,高飞也看出沈银冰已经知道是谁放火烧了她的跑马场,并得到了一定的补偿。 到现在为止,高飞也没打算和方小艇相认。 但不管怎么说,方小艇终究是他的亲生母亲,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她做的这件事,就代表了高飞。 所以,他不想再解释什么,傲然承认这把火就是他放的。 可没有谁知道,高飞在飘然而去时,心里是多么的、多么的想笑,放声狂笑:她为什么这样不信任我呢?接二连三的不信任我! 两个人交往,最重要的就是信任。 沈银冰已经怀疑过高飞一次,那次他原谅了她。 这次他却不打算再原谅她了,因为任何人的机会只能有一次。 所有的爱恨情仇,都随着高飞狠狠抽出的那一记耳光,已经变得烟消云散。 现在他有了种从没有过的轻松,很想酩酊大醉一场,然后找个女人痛快淋漓的发泄发泄,籍此来庆祝一下。 信念所动下,高飞拿出电话找到了一个很久没有打过的号码,拨了过去。 开始时,那边没人接,但就在高飞即将扣掉电话要重拨时,电话通了,一个慵懒的声音响起:“喂,是谁?” 高飞看了眼手机屏幕上拨出去的电话号码,才说道:“我是高飞,你那边不显示我的名字吗?” “哦,没看。昨晚我值班,刚才在睡觉。” 那边的女孩子轻轻打了个哈欠,有气无力的问道:“有事吗?” 高飞舔了舔嘴唇:“你在家?好,我现在就去你那儿,你等着。” 不等那边的女孩子说什么,高飞就扣掉了电话,挥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说了一个小区的名字。 二十多分钟后,出租车驶进了小区某栋单元楼下。 几乎是迫不及待的,高飞冲上了楼梯,来到四楼,抬手刚要按门铃,房门就开了,已经洗漱完毕穿着一身白色睡袍的梁娇娇,出现在了门后:“高飞,你找我做” 梁娇娇还没有说完,高飞就上前一步搂住了她的脖子,嘴唇狠狠压了下去。 “呜……” 梁娇娇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呜声,就被高飞横抱在了怀中,左脚向后一撩,砰的一声踢上了房门,随即就冲击了卧室内,把她重重的扔在了床上。 “高飞,你怎么了你?” 梁娇娇下意识的翻身坐起,看着飞快脱光衣服的高飞,怒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你?我不喜欢你这样,请你出去!” 高飞用一个鱼跃回答了梁娇娇,伸手掀起她的睡袍盖在她头上,不顾她的反抗和挣扎,一把扯掉了她的黑色小布片,然后狠狠压了上去! 毫无前奏的进入,疼的梁娇娇娇呼一声,伸手抓住高飞的胳膊,用力掐了起来但慢慢的,随着高飞动作的加大,加快,梁娇娇掐人的动作改为了抚摸,骂声也被夹杂着水渍四溅的轻唱所代替。 现在的梁娇娇,就像一颗汁液饱满的水蜜桃,只要插上一根吸管,就会有香甜的汁液淌出,很快就让某个男人迷失在了飞翔的幻象中。 空调嘶嘶的响着,高飞的背上已经有了数道抓痕,和晶莹的汗滴。 梁娇娇此时心中的不满和耻辱,早就随着过山车似的高峰消散,娴熟的配合着高飞的动作,终于在半个小时后,让这个男人发出了一声愉悦的低吼声。 然后,两个人就像八爪鱼那样互相缠绕着,一动不动。 呼吸,心跳,终于慢慢恢复了正常,空气中的淫靡气息,却愈加的浓厚,带着暧昧。 梁娇娇蝴蝶翅膀似的眼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低声问道:“你怎么了你?” 把脑袋趴在她两个雪白半球之中的高飞,闷声说道:“梁娇娇,我们结婚吧。” 自从被高飞糟蹋、报仇无望后,梁娇娇很多次都在幻想能嫁给他。 因为在和高飞处过一段日子后,虽说俩人并没有谈情说爱的,可梁娇娇心中却再也容不下别的男人:他的粗暴,和他在床上时那种如鱼得水的默契,以及他还算是个成功人士的现实,都深深吸引了她。 不过梁娇娇却很清楚,他不可能娶她的,因为他心中有一个沈银冰。 因为被强女干而爱上了一个男人,可这个男人却不爱自己这种感觉让梁娇娇很迷茫,也很自卑,导致她在面对高飞时,总是做出无所谓的样子。 可是就在梁娇娇确定俩人根本不可能时,高飞却在今天找到了她,并亲口向她求婚。 梁娇娇的第一反应,就是狂喜,有种修成正果的狂喜。 但随后,就是一阵辛酸,淡淡的说:“你和沈银冰吵架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高飞在梁娇娇这儿时,总会感觉特别放松,从她身上滚了下来,坦然道:“是的,她抽了我,我也抽了她。” 接下来,高飞就把他去北山集团总部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末了才用轻松的语气说:“我现在是知道了,有些人就算你对她再好,她也会在你触动她利益时,和你翻脸的。我想,我是不会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的。” “你觉得我不是这样的人?” “你不是。” “我为什么不是?” “因为我已经触动过你的利益,但你还是宽恕了我。我觉得,你就是个贤妻良母,就想和你结婚。” 高飞侧脸看着蜷缩着身子躺在身边的梁娇娇,伸手挑起了她的下巴,低声说:“我承认,我向你求婚有些仓促,而且还带有一些把你当做替代品的赌气成分。所以你可以拒绝” 梁娇娇伸手,堵住了高飞的嘴巴,淡淡的说:“我为什么要拒绝?” 高飞推开她的手,问道:“这么说,你是答应了?” 梁娇娇翻身坐起:“你敢不敢,现在就和我去领结婚证?” 第402章 梁司长遭到打击了! 冀南国际机场,一辆挂着民牌的别克轿车,缓缓驶上了通往市区的高速。 开车的是方小艇,脸上戴着个大墨镜,穿着一身白色的小西装,乌黑的秀发披散了脑后,敞开着的领口能看到一抹黑色抹胸,浑身上下都洋溢着熟妇风情。 不过方小艇那个书呆子丈夫高健城却对此视而不见,随意看着路边远处的风景,问道:“你真打算明天和高飞正式相认?” 方小艇点了点头:“我觉得是时候了,这段日子他考虑的也差不多了,再拖下去对我们大家都没有好处。” “嗯。你说的也对。” 高健城稍微沉吟了一下,才问道:“高雅呢,他也来冀南了不是?他的态度怎么样?” 提到小儿子高雅后,方小艇嘴角露出一丝欣慰的笑意:“他比以前懂事多了。本来他还告诉我说,明天他也会去见高飞,并因京华那事向他哥当面赔礼道歉的,不过昨晚他在京华那边的生意出了点问题,他只能连夜返回京华了。” “哦,他能这样想,也算懂事多了。” 高健城点了点头,看着妻子问道:“沈银冰呢?你打算怎么办?” 方小艇墨镜后面的黛眉微微一皱:“她也同意离开高飞了。” “她是心甘情愿的吗?” “不心甘情愿又能怎么样?” 方小艇轻蔑的笑了笑:“再说了,有老爷子的话在那儿摆着,谁能改变她必须得离开高飞的现实?” “我觉得对她也有些不公平。” 高健城低低叹了口气:“小艇,我想和沈银冰当面亲自谈谈。” 方小艇一愣:“你和她当面谈?” 高健城回答:“是的,毕竟她不仅仅是高飞喜欢的女孩子,还是我们的恩人女儿。当初要不是她父母的话,你和高飞恐怕” 方小艇轻轻咬了咬嘴唇:“好吧,等回到市区后,我给她打电话,约她出来谈谈。” “嗯。” 高健城这时候仿佛才看到妻子比以前更加迷人了,左手情不自禁放在她的腿上,柔声说:“小艇,来冀南后,是不是比在京华广播总局时要开心多了?” “是呀,别看同样是正厅级干部,但在地方上的感觉,可比在首都时爽了很多。再加上领导和同事们,都知道我的来历,所以平时很尊重我。” 方小艇右手轻轻压在丈夫的手背上,笑了笑说:“呵呵,不过据我所知,这种受人尊敬的日子没多久了,因为有人马上就跑来和我分享这些了。” 高健城一愣:“哦,京里谁又下放到地方了?” “那个人比较年轻,你还记得老韩家的二小子吗?” 方小艇提示道:“就是那个叫韩泽楷的,以前在部队发展。不过昨晚我得到消息说,他很快就会来冀南,担任统战部部长了。” 高健城眉头微微皱起:“老韩家的韩泽楷?我怎么没印象呢?他既然在国安发展,怎么又转业到地方上来了?” 方小艇回答说:“你还记得四年前,一个年轻人曾经带着新婚妻子到大哥家拜年那事不?那时候,大嫂还夸赞他妻子漂亮。不过说起来,他妻子的确漂亮。” 说到这儿时,方小艇的语气里多了些嫉妒的酸味。 她一向自负是京华某个圈内的美女了,不过也知道比起韩泽楷的妻子来说,还是稍微差了那么一点点。 高健城恍然大悟:“哦,我想起来了,韩泽楷那个妻子好像是少数民族的,叫、叫郝、郝什么来者?” “郝连偃月。现任国安九局的局长,很强势的一个女人。” 方小艇朱唇轻轻吐出了这个名字,随即解释道:“昨晚我听京华那边的人说,韩泽楷之所以转业到地方,就是因为他和郝连偃月都在军方系统发展,老韩家想让他走的更远一些,所以才让他转业到地方上。” “嗯,老韩家这也算是未雨绸缪了。” 高健城点了点头,也没在意,伸手打开了车上的cd,一曲轻缓的钢琴曲流水般的从车内四个角落淌了出来。 当着数十个职员的面,被高飞狠狠抽了一耳光后,沈银冰没事人似的擦了擦嘴角溢出的血丝,依旧昂着胸膛走向了大厅。 那些职员,纷纷让开了一条道路。 无比镇定的沈总走到门口后,忽然停住脚步,对后勤部的一个领导人淡淡说道:“张部长,你马上打电话让人来安上玻璃。另外,把那个写有‘姓高的和乞丐不得入内’的牌子,换成条幅挂在门前。” “沈总,我觉得” 张部长大着胆子正要说什么时,沈银冰却迈着优雅的步伐,哒哒的走进了大厅内,只得对随后走过来的小宋苦笑道:“宋秘书,你看这?” “唉,就按照沈总所说的去做吧。” 小宋低低的叹了口气,抱着一叠资料快步走了进去。 大厅内,很静,空气也很压抑,仿佛谁要是不小心放个屁,也能点燃一蓬烈焰那样直到沈总走进领导专用电梯后,大家伙才长长松了一口气。 沈总脾气肯定不好,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没有谁敢在这时候向她跟前凑,但有些工作必须得需要她来做决断,所以大家只好都来到了秘书处。 现在小宋已经成为了沈总的专职秘书,地位在公司内直线上升,那些副总和部长见了她,也会首先客客气气的打招呼。 既然大家都找到了自己门下,小宋也没啥办法,只好请大家把报告放在她这儿,等沈总情绪好转后再说。 午后,两点,估摸着沈总差不多情绪好转后,小宋才抱着那些报告,小心翼翼敲响了总裁办公室房门。 “进来。” 沈银冰那略微有些沙哑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小宋轻轻推开门板,刚走进去差点被扑面而来的烟雾给呛昏过去,赶紧抬手捂住了口鼻,弯腰咳嗽了几声。 小宋抬头看去,就看到沈银冰坐在沙发上,脱了鞋的双脚搁在案几上,左手托着右肘,右手中夹着一根细长的烟卷。 在她面前的案几上,放着一个玻璃烟灰缸,里面堆满了烧到尽头的烟蒂,足有几十个之多。 小宋大惊,连忙敞开门,快步走到对面,打开了两扇窗户。 清新的空气忽地倒灌了进来,卷着满屋子的烟雾,飞快的冲进了走廊中。 把烟灰缸内的烟蒂倒进废纸篓后,小宋才关上房门,站在案几前低声道:“沈总,我知道您现在心中很难受。但别管怎么说,无论什么困难都有过去的那一刻,可身体健康却不会那么如意恢复,所以我觉得您应该保重身体,千万不要自己折磨自己了。” 沈银冰并没有回答小宋的话,幽幽的叹了口气,转动着手中的烟卷说:“以前我从没有想过,原来吸烟的感觉是这样好,可以缓解人的压力小宋,你放心,我才不会为了那种人就搞垮自己身体的。” “这样就好。沈总,这是各部门的报告” 小宋刚说到这儿,沈银冰放在案几上的手机就震动了起来,她马上就闭上了嘴巴。 沈银冰斜着眼看了眼来电显示,冷笑一声拿起了手机,淡淡的道:“方书记,您有何贵干?什么,约我出去谈谈?呵呵,我日理万机的好吧,在哪儿?嗯,我知道了,马上就过去。” 扣掉电话后,沈银冰把双脚从案几上拿了下来,吩咐小宋:“告诉焦助理,让他陪我出去见个人。” 啪的一声,梁娇娇把数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等东西,摔在了正在埋头吃面的高飞面前:“咱们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我单位开的介绍信,都在这儿了。高飞,现在我再给你一次反悔的机会,只要你说个不字,我马上把这些东西烧了。” 高飞嘴里嚼着面条,伸手抓起那张介绍信看了看,含糊不清的说:“既然都弄好了,干啥还要烧了。你等等,等我吃饱后咱们就去。” “唉,高飞,你最好别赌气。” 梁娇娇坐在了高飞面前的椅子上,趴在胳膊上看着他:“我知道,你现在受了严重的刺激,你这是在和她赌气” 高飞一抹嘴:“我赌气?我赌个屁的气,行了,不吃了,走,咱们去民政局。是去青龙桥那边的民政局吗?” “去哪儿也行,只要是民政局就能搞定。” 梁娇娇刚说到这儿,手机响了起来。 “是我妈。” 看了眼来电显示后,梁娇娇接通了电话,柔声说道:“妈,你怎么……什么,你说什么?我爸让人打了!?” 在梁娇娇说出是她母亲来电话时,高飞眼前马上浮现出了一个胖娘们的样子,更想到当初他还很不要脸的说,他最喜欢的就是屁股有肉的胖娘们了。 如果她老妈看到是和她宝贝女儿结婚后,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就在高飞刚想到这儿时,却看到梁娇娇脸色一变。 “他们也太欺负人了吧?好了,妈,你先别哭了,先把我爸弄回家,我尽量在近期内赶回去。妈,你也开导一下爸,不就是一个破副司长职务吗?咱犯不着为此喝药上吊的。” 安慰了母亲几句后,梁娇娇这才扣掉电话,耸耸肩苦笑着对高飞说:“我爸和别人争夺司长位子,听说不但没争上,反而有可能遭到对手的打击,就连开发司也呆不下去了呢。” 对官场上那些事不怎么懂得高飞,晒然一笑:“嘿,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你爸也是,有必要这么认真吗?他要是真混不下去了,你让他来冀南,我给他一个餐厅部长当当,嘿嘿。” “你说的轻巧,那是你没有尝到权利的滋味。” 梁娇娇叹了口气:“行了,走吧。” 第403章 我是个骄傲的女孩子! 下午两点半过五分时,梁娇娇那辆警车来到了区民政局的所在地青龙桥。 这地方之所以叫青龙桥,盖因相传在很久很久之前,一条小泥鳅从这条河中修炼成了一条青龙,最后破空而去,后人从这地方修建了一座小桥,就叫青龙桥。 故老相传的那座青龙桥就像那条升天的青龙一样,早就不知去什么地方了,现在变成了一座用水泥混凝土建筑的桥梁,但名字却没有改变,而且桥头还煞有其事的竖着一块碑,上面刻有: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条小泥鳅…… 暂且不管这个传说的真假,不过这地方的风景着实不错:河中碧波荡漾,浮萍随波轻轻飘荡,偶尔会有一条小鱼蹦出水面,在河岸两旁分别是宽阔整齐的路面,东边是一座座充满现代化气息的商铺,西边却是广场区的各行政部门。 车子停下后,梁娇娇没有马上下车,而是双手压在方向盘上看着高飞。 坐在副驾驶上的高飞,正要推门下车看到梁娇娇盯着自己看后,就有些纳闷的问道:“怎么了?” 梁娇娇轻声说:“高飞,我是个骄傲的女孩子。” 就像不认识梁娇娇那样,高飞盯着她眨巴了几下眼:“我能看得出,其实我也是个高昂的男、爷们。” 不理高飞的调侃,梁娇娇认真的说:“我第三次提醒你再仔细考虑一下,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如果你我一旦走进大厅的玻璃门,那你必须得和我登记,要不然我会死的。” 高飞没有吭声,只是推门跳下车,绕过车头打开这边的车门,把梁娇娇从车上拽了下来,快步向民政局大厅那边走去。 有些时候,行动比发誓更能表达什么。 一丝笑意从梁娇娇嘴角绽放,是那样的青翠欲滴,仿似河面上微微颤动的浮萍。 梁娇娇身为广场区分局的副局长,虽说来冀南的时间并不是太长,可凭着其扎实的工作作风,以及良好的人缘,也算是在区官场上混了个脸熟。 正在民政局大厅内巡查工作的某个局领导,看到一身便装的梁娇娇被一个年轻人拉进来后,先是一愣,随即笑着快步迎了上去:“哎呀呀,这不是梁局吗,什么风把你吹这儿来了?” 公安局做为政府部门辖下的主要六大部门之一,重要性一直都位列榜首,这也导致了其部门领导和兄弟部门相比起来,无形中高了半个档次,所以别看这位领导和梁娇娇一样,同样是副局,但权利却有着云泥之别,所以见面后这样热情也是很正常了。 “呵呵,原来是莫局长。” 梁娇娇松开被高飞拉着的右手,和那位莫局长热情的握了握手,看着业务柜台那边,轻飘飘的说:“我来这儿,自然是来领取结婚证的了。” “领取结婚证?” 莫局长一愣,下意识的看了眼高飞:“怎么,梁局你要结婚了?” 梁娇美点头:“嗯,我已经过了法定结婚年龄了。” 问出这句话后就感觉不妥的莫局长,闻言连忙恭喜:“哎呀呀,那我可提前恭喜两位能白头到老,早生贵子梁局,这位先生,请允许我亲自为你们办理结婚手续!” 看了眼始终微笑不语的高飞,梁娇娇客气的道谢:“那可多谢莫局了。” 有莫局长这个民政局领导亲自坐镇,本来就不需要太繁琐手续的领证过程,自然是更加的顺畅了。 坐在柜台前的梁娇娇,看到莫局把贴好照片的结婚证,慢慢伸向砸钢印的机子去后,忽然说道:“莫局,先等等!” 莫局长一楞,接着呵呵笑道:“梁局,你现在是不是有些紧张?嗯,这种心情很理解,因为很多年轻人来到这一刻时,都会有你这样的心态。毕竟从钢印砸上去的这一刻起,你个高先生就是法定夫妻了,要为对方,和家庭负责的。” 梁娇娇抱歉的笑笑,看向了高飞:“高飞” “你是个骄傲的女孩子。” 高飞低声说了一句,对莫局长说:“莫局,我们已经考虑好了。” “好咧,那我就再次恭喜二位了!等你们大婚的日子,可得给我撒张请柬,哈,哈哈。” 在莫局长那爽朗的笑声中,钢印咔嗒一声出现在了结婚证上。 梁娇娇从没有发现,机械的咔嗒声会是这样的悦耳。 这声咔嗒声又仿佛是开门的声音,门一打开,梦幻般的幸福就扑面而来,给了她一种不真实的想哭的感觉,双眸也浮上了水雾,手儿有些颤抖的接过一本结婚证,看了又看后才紧紧搂在怀里,低声呐喊着:“我,我结婚了!” 青龙桥的西边,是广场区的那些行政部门所在地。 东边,则是一排排的现代化商铺。 这边有银行、超市、高级品牌时装店,也有咖啡厅。 ‘赏月’咖啡厅,就坐落在这条街上,内里环境一流,窗明几净,古筝的轻缓流淌声,洗净了窗外红尘的铅华,给人一种神清气爽的淡然。 沈银冰走进咖啡厅后,下意识的左边窗口那边看去,就看到了身穿白色小西装的方小艇,也看到了和她并排坐在一起的高健城。 方小艇优雅的抬手摆了一下,高健城却站了起来。 沈银冰从没有见过高健城,却能猜出他的身份,同时也从他的面相中,能看出一些高飞的影子。 高飞比较像他父亲一些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高健城的第一面,沈银冰就有了这个感觉,随即就觉得好笑:他长得像他父亲那又怎么样了,管我什么事! 方小艇一脸的热情,给高健城介绍道:“建成,这位就是冀南北山集团的沈银冰沈总。沈总,这是我丈夫,高健城。” 浑身洋溢着一股书卷气息的高健城,主动伸出手,低沉的声音中带着磁性:“沈总,你好。” 沈银冰伸手和高健城轻轻搭了一下,随即松开:“高先生,你好。” 感觉出沈银冰言辞中的明显冷淡后,高健城有些拘谨的笑了笑:“请坐服务生,请给这位姑娘来杯拿铁。” “谢谢,我不喝咖啡,来杯苏打水吧。” 沈银冰把小包放在桌子上,款款坐在了方小艇俩人的对面,侧脸向窗外看去:这个窗口正冲着民政局的大厅门口,从这儿可以清楚的看到出入的人。 看着对面挂着的那块‘结婚登记处’字样的牌子,沈银冰忽然想到:我这辈子,还有希望走进这里面吗? 沈银冰坐下后就看向外面的冷淡举止,让方小艇感到很不爽,不过守着丈夫她却又不好发脾气,只好闷闷的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咖啡,低声说了句谢谢。 “谢谢。” 对服务生说了声谢谢后,沈银冰看向了方小艇夫妻,淡淡的道:“方书记,贤伉俪招我来这儿,有何贵干?还请你们开门见山,因为我现在很忙,毕竟我的跑马场被人烧了后,大批的工作等着我去做呢。” 北山集团跑马场被烧的事儿,高健城不知道,也不明白沈银冰为什么会在这儿提到这件事。 但方小艇却很清楚沈银冰为什么要这样说。 看着沈银冰那张淡漠的脸,她真想站起来,冲她大喊:你的跑马场,不是老娘烧的,我只是个背黑锅的,好不好!? 可是她又偏偏不能这样说,只能干笑一声说:“沈总,今天约你出来,是因为我丈夫要和你谈谈。” 沈银冰点了点头,看向高健城:“高先生,你请说。” 高健城双手转动着咖啡杯,沉吟着组织了一下言语后,才说:“沈总,我知道你和高飞的感情很不错,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银冰打断:“那是以前,都过去了,请高先生不要再提了。” 方小艇黛眉一皱,正要发火时,高健城却用手拍了拍她的胳膊,笑着说:“好,既然都过去了,那我就不说了。我今天只想和沈总说两件事。首先” 说着,高健城再次站起身,给沈银冰深深的鞠了一躬:“再次感谢你父母当年能救下我妻子,和儿子。” 对高健城这个鞠躬,沈银冰坦然接受:“嗯,我替他们说声不用客气。反正当年他们也没做什么,事后就把那个可怜孩子送去了孤儿院,并没有付出太多的爱心,所以你没必要太感谢他们了。” 高健城缓缓的坐下:“沈总,话虽然这样说,但当年要不是你母亲规劝小艇的话,那么现在他们母子恐怕早就不在人世了。说实话,我和妻子一样,在得知高飞就是我们的儿子,他和你交往后,心里都很满意的,也期盼你们能走到一起。” 顿了顿,高健城苦笑了一声:“可惜的是,有些事情我们做晚辈的也是无能为力,所以还请你原谅我们不能让高飞和你……” “高先生,如果你让我来,就是想告诉我这些话的话,那还是免了吧,因为方书记已经和我说过很多次了,她的口才比你可好多了。” 沈银冰打断高健城的话,抓起小包站了起来,就像一个骄傲的女王那样,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方小艇夫妇:“你接下来所说的,是不是要给予我一定的补偿吧?呵呵,不用了,我不需要了,方书记给我的补偿,已经足够了,我可不是贪心的那种人。” “再见,高先生,希望你们一家和睦。” 不等高健城俩人说什么,沈银冰拉开椅子转身就走。 就在她转身的出刹那间,目光看向窗外的河对面,落在了从民政局大厅内走出来的两个年轻人身上。 是高飞和梁娇娇? 他们怎么会来那地方? 沈银冰一呆时,双眸瞳孔猛地一缩,定在了他们怀中抱着的红色结婚证上。 那红色,是那么的刺眼,让她感觉热血上涌,有了晕眩的感觉! 第404章 我后悔了! “你有没有感到后悔?如果有的话,那咱们再进去,也免得离婚时再专门跑一趟。” 感觉就像做梦那样的梁娇娇,紧紧抱着那本结婚证,看着身边高飞的双眸中,带有不真实的迷茫。 直到现在,她仍然不相信已经和高飞结婚了,从此她就是这个家伙的法定妻子,可以和他生孩子,看到他在外面和别的女人鬼混时,可以拿出‘正宫娘娘’的权利,去撕咬那个小不要脸的…… 高飞看着这个外表泼辣,不在乎,实则内心非常脆弱的女孩子,沉吟片刻才低声说:“我后悔了。” 梁娇娇的身子,犹如电击那样猛地一颤,蝴蝶翅膀般的眼睫毛忽闪了一下,低头咬住了嘴唇,颤声说道:“那、那我们”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就伸手揽住了她的肩膀,在她耳边柔声说:“我后悔为什么没有早点和你结婚,让你成为我的老婆。娇娇,咱们是不是该找个地方痛饮一场,来庆祝这终生难忘的日子?” 笑容,就像冲破乌云的阳光那样,刷的从梁娇娇小脸上绽放,使她看起来是那样的明艳动人,抬手狠狠砸向高飞的心口,但落在上面时,却像是在给他挠痒痒,语气中带着沉重的鼻音:“你、你这个家伙,是不是要把本局长吓死才肯罢休?” 高飞嘿嘿一笑时,梁娇娇却又像花痴那样,问出了个非常愚蠢的问题:“高飞,你爱我吗?” 高飞没有正面回答梁娇娇这个问题,而是看着河对面的那家咖啡厅说:“我听梁明的老妈说过,梁明姥姥在嫁给他姥爷之前,俩人根本没有见过面,但他们在结婚后,却相濡以沫了数十年。你说,他们是不是互相爱着” 说到这儿时,高飞的脸色猛地一变,声音嘎然而止。 “怎么了?” 梁娇娇纳闷的问了一句,下意识顺着高飞的目光向河对面看去,就看到对面那家咖啡厅门口,走出来一个女孩子。 沈银冰。 他和梁娇娇结婚了!? 隔窗看着高飞和梁娇娇怀中的结婚证,沈银冰的脸刷的苍白,就觉得心口好像被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脑子里一阵晕眩,脚下一个踉跄,赶紧扶住了桌子,这才没有栽倒在地上。 她以为,在接下高雅两个亿的现金支票,在让人竖起那块‘姓高的和乞丐不得入内’的牌子,在狠狠抽了高飞一记耳光后,她和那个男人之间,就已经彻底结束了,她根本不爱他,她以前对他的依赖和感情,那只是建立在她孤独的基础上。 从此之后,高郎从此是路人他们就是两个世界中的,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来。 但是,当亲眼看到高飞和别的女人领了结婚证后,她心底最深处却有一只猛虎咆哮着冲了出来,在她身体每一个脆弱的地方,都狠狠的撕咬,鲜血淋漓,痛不欲生。 原来,就算她恨死了那个男人,但始终无法结束他和别的女人结婚的事实。 看出沈银冰好像不对劲后,高健城连忙站起来,关心的问道:“沈总,怎么了?” “没,没什么。” 脑子里乱哄哄的沈银冰,低声说了一句后,抓着小包急匆匆走向了门口。 忽然之间,她这是怎么了? 方小艇和丈夫对望了一眼,正要为什么时,嘴巴却忽然张大,抬手指向了窗外。 高健城纳闷的扭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对幸福的年轻人:他们正搂抱在一起,怀里抱着两个红色的小本本。 高健城再怎么不懂世事,可也知道在民政局门口的一对男女,手中拿着俩红本本,不是要进去办理离婚手续,就是刚领取了结婚证。 看着自己那个失散26年的儿子,满脸不信的高健城喃喃的说:“高飞,和人,结婚了?小艇小艇,你要去做什么?” 方小艇根本不管高健城在叫她,几乎是小跑着冲向了门口。 此时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绝不允许高飞和秦紫阳之外的任何女孩子结婚,绝不允许! 她跑到门口时,却被站在那儿的沈银冰挡住了路。 沈银冰承认,她在看到高飞和别人结婚后,心里的确很疼,这充分证明了她其实还很爱那个家伙但不管怎么说,她都不会再在意他,无论他和谁结婚,都已经和她无关了,他们只是陌生人。 可是,当她走出咖啡厅门口,和那个男人隔着一条小河遥遥相视时,她的双脚却像被钉子钉在地上那样,再也无法动弹分毫,直到后来冲出来的方小艇把她推开,冲着河对面厉声喝道:“高飞,你给我过来!” 这条小河水面宽最多七八米,加上两旁的公路,从咖啡厅到民政局的直线距离,最多也就是数十米,从河这边大声叫喊,对面会听的清清楚楚,也能看清对面是谁。 满腔柔情的梁娇娇,顺着高飞的目光看到沈银冰后,几分钟内第二次品尝到了被冷水浇灌的滋味。 第一次,是高飞说他后悔了,其实那是在开玩笑。 这次,却不是开玩笑,沈银冰是真实的出现在对面,和高飞隔着一条河遥遥相望,谁也没有说话,谁也没有动,但梁娇娇却从他们的遥遥相望中,感觉到了一堵看不到的墙,把她无情的隔在了外面,使她心中腾起一股子苦涩:他们还是忘不了对方! 不过,还没有等梁娇娇从这股苦涩中清醒过来,接着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小西装的花信少妇,出现在了沈银冰身边,高声大叫着高飞过去。 她是谁梁娇娇心底刚有了这个念头,就认出这个女人是谁了,情不自禁的失声叫道:“吓,这、这不是市纪委的方书记么!?” 在冀南,像梁娇娇这样的副处级官员,不说是一抓一大把,但也差不多看了,可认识方小艇,并知道她深厚背景的人,却不多。 而梁娇娇,恰好是其中的一个。 此时,她亲眼看到京华高家的小儿媳妇,当今一号首长的亲弟妹,竟然像在家门口喊儿子回家吃饭的母亲那样,让高飞给她过去。 梁娇娇懵了,看向高飞,喃喃的说:“高飞,这是怎么回事啊,你、你认识方书记吗?” “算是认识吧。” 高飞垂下眼帘,搂着梁娇娇肩膀的胳膊稍微用了一下力,低声说:“不用管她,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庆祝一下吧。” “哦。” 梁娇娇哦了一声,顺从的被高飞搂着肩膀,迈步走下了台阶,走向了停在河边的警车。 看出高飞要上车后,方小艇急了,很想过去,但桥却在左边数百米处,等她过去后,高飞可能早就走了,所以在着急下,她几步就冲到了河边,抓着一棵柳树喊道:“高飞,你听到我说的话了没有?你给我过来,你爸也在这儿呢!” 如果方小艇只是让高飞过去,也许梁娇娇不会干涉他们的事儿:你是纪委书记咋了,你是京华高家的小儿媳妇咋了,但你也不能这么对我丈夫大吼小叫的啊,大不了我这个副局长不干,也不能让我丈夫没面子! 可是,当她听方小艇喊到,说高飞的爸爸也在那边后,她正要打开车门的手,却在僵了一下后,慢慢抓住了高飞的胳膊,低声说:“高飞,你、你不是一个孤儿么?” 高飞抬起头,看着从对面咖啡厅内走出来的高健城,淡淡的说:“孤儿,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你当然不是从石头缝里” 梁娇娇说到这儿,脑海中灵光一闪,嘎声叫道:“我知道了,方书记是你、是你……” 梁娇娇本来就就是刑侦警察出身,推断能力那是相当出色的。 而方小艇那副好像吆喝孩子回家吃饭的口气,以及提到高飞爸爸在那儿的焦急,马上就让梁娇娇推出了一个炸雷般的事实:难道高飞,是方书记的、的儿子!? 本想带着梁娇娇一走了之的高飞,看她猜出怎么回事后,就知道这件事无论如何也无法躲避了,倒不如干脆和方小艇把事儿挑明了,反正他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梁娇娇已经是他法律上的妻子,就算方小艇再怎么干涉,只要他咬定青山不松口,谁都没办法的。 更何况,沈银冰也在对面。 他忽然有了股不成熟的冲动,要让沈银冰近距离看到,他高飞,已经和梁娇娇结婚了! 本来,我是一心想娶你做老婆的,但你的不可理喻却改变了这一切,哈,你是不是心里很难受,很后悔?哈,活该! 一种报复的快感,促使着高飞打开车门,把梁娇娇推上了车,然后飞快的跳上了车子。 隔河看到高飞跳上车子后,方小艇急得就要从河面上凫水过去却被高健城抓住了胳膊:“小艇,你冷静一下!” “我、我冷静什么呀我,他都和别的女人结婚了,这让我们怎么和老爷子交代!?” 方小艇用力甩开高健城,却又被他伸手抱住了腰肢:“小艇,有些事就算你再着急,也得慢慢来解决对不对?如果他诚心躲你,你以为你能追上他吗?” 高健城的话,让方小艇冷静了下来,收回了跳河的可笑想法,接着掏出手机开始拨打高飞的手机号。 在方小艇大喊大叫时,沈银冰始终呆立当场,动也不动的看着河对面那对男女,直到他们的车子启动后,才轻轻吸了一下鼻子,感觉脸颊上有些冷,下意识的抬手抹了一下,原来是泪水。 望着指尖上的泪滴,沈银冰忽然笑了,喃喃的说:“沈银冰,你个傻瓜妞,他和别人结婚,你哭什么?难道你忘了,他是怎么对你的吗?” 就在这时,安慰妻子的高健城忽然说:“他们过来了!” 第405章 你有什么资格来做我母亲! “你说,你是方书记的儿、她的家人?” 在高飞启动车子后,梁娇娇仍然无法从巨大的震撼中清醒过来。 高飞神色如常的回答:“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我想她就是抛弃我26年之久的母亲。” 不等梁娇娇说什么,高飞就故作潇洒的耸耸肩:“嘿嘿,你是不是感觉很不可思议,像我这种从小就在底层社会打滚的人,竟然有可能会有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母亲?” “不是不可思议,是无法相信。” 梁娇娇抬手,用力搓了搓有些麻木的脸,很想继续问下一个问题,但嘴巴张开后,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不久前那颗滚烫的心,正以惊人的速度冷却下去。 别看梁娇娇出身并不是太尊贵,职务也不是太高,可她终究是开发司某副司长的女儿,从小就生活在京华,比很多人都懂得‘京华高家嫡系子孙’所代表的含义。 更知道这些政治豪门的嫡系子孙,也许拥有‘想什么就有什么’的优越条件,但唯有一点却是他们无法自主的那就是婚姻。 政治豪门大家的嫡系子弟,婚姻不再是单纯的个人事情,而是和整个家族紧紧相连的,他们最注重的就是‘门当户对’,也就是传说中的那种政治婚姻。 可梁娇娇这个副司长的女儿,有什么资格能和京华高家门当户对? 她在人家眼里,只是一个小蝼蚁罢了! 那么,高家凭什么会让她嫁入豪门呢? 就算她现在已经和高飞有了夫妻之实,也领取了具有法律效应的结婚证这些,在高家这个庞然大物的利益面前,又能算得了什么? 瞬间想明白了这些的梁娇娇,骚动的心迅速冷却了下来,看着高飞几次张嘴,却没有说出一个字:有些事,她只能听天由命,根本没有反抗的资本! 她只是一个小人物,有着自己的悲哀。 就在梁娇娇胡思乱想时,车子停在了‘赏月’咖啡厅的对面河边,高飞打开车门,扭头对她柔声说:“娇娇,下车吧?” 梁娇娇懵懵懂懂的点了点头,正要开门下车时,却又忽然缩回了手,蜷缩在了座椅上低声说:“高飞,我觉得,我们还是回、回民政局吧。” 梁娇娇提议再返回民政局,自然是要和高飞办理离婚手续。 在车子停下后,她才忽然觉得,她根本没有勇气去面对方小艇。 尤其是方小艇在呼唤高飞时带出的生气,使她清楚意识到:方书记是多么的不满! 浓浓的自卑,使内心本来就很脆弱的梁娇娇,变成了一只受伤的小麻雀。 看着这个眼里全是恐惧的女孩子,高飞的心忽然疼了一下。 他承认,在受到某些没必要的伤害后,他和梁娇娇领取结婚证的做法,除了和沈银冰赌气外,就是向京华高家宣战:我不需要你们来对我的终身大事指手画脚,我有自己选择谁来做我老婆的权利! 他更承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梁娇娇只是他向沈银冰,向京华高家宣战的道具他可能,真的不爱她。 但是现在,当高飞看到梁娇娇这幅受惊吓的样子后,才知道他是多么的自私,和残忍,让他在蓦然愧疚的同时,也猛地发现:原来这个女孩子是这么在意他!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握住了梁娇娇的手,低声说:“请相信我。” 高飞没有对梁娇娇发誓,说他是多么多么的爱她,更没有说‘哪怕山无棱,海无角,乃敢与君决’,只是请她相信他,相信他绝不会抛弃他,他会对她负责到底,就像所有呵护妻子的丈夫那样。 高飞这四个字,就像一股暖阳,瞬间就把梁娇娇的寒冷,黑暗驱赶干净,使她的眼神猛地一亮,燃烧起了璀璨的火花,重重点了点头,推开了车门。 当双脚落地后,面对沈银冰、高健城夫妻的梁娇娇,挺起了胸膛,昂起了下巴,脸上带着骄傲的淡然,就像毕业那年,她站在学校门口,拒绝那个追了她三年的男同学。 身为正厅级的实权高干,梁娇娇这种副处级干部,当然不会受到方小艇的重视。 不过,在梁娇娇下车后,她和高健城还是一眼都认出了她:在稻花香大酒店之夜,在高飞洗冤海伯被杀等事件中,他们都和这个小女警打过交道。 只是方小艇却没想到,被她寄予了厚望的儿子,竟然和这样一个小女警领了结婚证! 你一个小警察,有什么资格嫁给我儿子,而且还敢在我面前这样拽不啦唧的! 方小艇狠狠瞪着梁娇娇,虽说只是在眨眼间的工夫,但她却想到了九种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小女警后悔的方法。 一个正厅级实权高层,一个背后矗立着高家这样庞然大物的心思慎密的女人,要想收拾一个小警察嘿嘿,捏捏的,那还不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儿!? 在被梁娇娇恶狠狠的盯住后,梁娇娇有了种被毒蛇盯住的错觉,浑身都感觉寒沙沙的,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所有的自信和骄傲,都被打碎,正要低头后退时,一只有力的手,却搂住了她的腰肢,使她要塌下来的身子,立马挺直起来。 高飞下车后,看也没看沈银冰一眼,就走到梁娇娇身边搂住了她的腰肢,用非常平淡的声音问方小艇:“方书记,你喊我过来有什么事吗?” 他不但没有看沈银冰,更没有看高健城,把他们都当做了陌生人。 他有理由这样做,因为他没有对不起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 高飞的话,就像一把锤子,把方小艇看着梁娇娇目光中的阴冷,砸了个粉碎,使她猛地意识到:她把高飞当做了儿子,可高飞却没有承认她这个母亲! “我、我” 昔日伶牙俐齿的方小艇,面对高飞这声带着质问的平淡,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你、你刚才去干嘛了?” 高飞笑了笑,把梁娇娇往怀里搂了下后才说:“我们刚才从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领了结婚证?” 就像猛地从梦中醒来那样,方小艇被‘结婚证’这三个字刺激的瞬间满血复活,尖声问道:“你和她,领了结婚证?你要和她结婚!?” 高飞皱眉:“方书记,你说错了,我不是要和她结婚,而是已经结婚了,她现在就是我的妻子怎么,方书记,看你一脸吃惊的样子,好像我们结婚有什么不对啊。” 方小艇马上说道:“不对,当然不对,你绝不能和她结婚!高飞,你快点和她去民政局,再办理离婚手续,快!” 方小艇说着,就去抓高飞的手,却被他轻轻推开:“方书记,你以为你是高层,就能阻挠我们小市民正常结婚吗,你好像也太霸道了一些。” 方小艇再去抓高飞的手:“高飞,我知道你心里恨我,可你真不能和她结婚!” 高飞再次推开她的手,冷冷的问道:“为什么?” “因为我不同意!” 方小艇大声说:“高家老爷子也不会同意!你只能和秦紫阳结婚!你” 不等方小艇说完,高飞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凭什么不同意,你有什么资格这样说?你嘴里所说的那个高老爷子,又是何方神圣?” 方小艇猛地一呆,喃喃的说:“我、我是你母亲啊。” “你是我母亲?” 高飞用看傻瓜似的目光看着方小艇,耸耸肩晒笑道:“你是我母亲?呵呵,方书记,你可太会开玩笑了,你怎么可能会是我母亲呢?” 不等方小艇说什么,高飞脸上笑容一收,冷冷的说:“我是一个孤儿,从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被人抛在孤儿院的孤儿。在我三岁独自面对电闪雷鸣的黑夜瑟瑟发抖,在我六岁被比我大的孩子揍的鼻血直流,在我十二岁被社会小混混像踹死狗那样的猛揍时,除了孤儿院的院长外,从没有哪个女人出现在我面前,把我搂在怀中给予我该有的温暖,说她就是我妈妈,她会保护我!” 高飞说着,松开了梁娇娇,向前踏了一步,死死盯着方小艇的眼睛,恨声说道:“在我最需要母亲的时候,你没有出现!在我好不容易挣扎到现在,终于找到一个可以无条件接受我的女孩子时,你却跳出来,以母亲这个伟大的身份跳出来,阻止我不能和她结婚!”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后,高飞深深吸了口气,才淡淡的说:“方书记,你不觉得你现在的做法,是很可笑吗?方书记,你是高层,我只是一个混迹社会的小痞子,我们之间有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我玩不起你们这些社会高层人士玩的游戏。所以,请你不要再和我开玩笑了,更不要再侮辱母亲这个伟大的字眼。” 面对眼中闪烁着愤怒、嗤笑光芒的高飞,方小艇就像一棵被严霜打了的茄子,在他凌厉的质问中连连后退,脸色煞白,嘴唇剧烈哆嗦着,却说不出一句话。 而站在旁边的沈银冰,在听到他说‘终于找到一个可以无条件接受我的女孩子’这句话时,就觉的心头被一把刀子狠狠刺了一下。 同时,她也猛地意识到了什么:既然高飞这样质问他的亲生母亲,那他怎么可能会和方小艇一起来算计我?难道,这一切都是方小艇的圈套,一个让我伤害高飞,离开高飞的圈套!? 沈银冰终于意识到了什么,猜出事实上并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 同时,她也明白了,高飞之所以和梁娇娇急匆匆的领取结婚证,很可能就是受到了她的刺激! 沈银冰在看到这一幕后,才醒悟了过来。 可是已经晚了,那个那么在意她,她那么在意的男人,却成了别人的丈夫。 一向以聪明过人自负的她,酿下了一杯苦酒,却无人可诉说,只能独自品尝,一辈子。 第406章 我要做一名女子! “不好意思,刚才有些失态了,还请方书记原谅。” 把积攒在心中多年的怨气发泄出来后,高飞觉得心中轻松了许多,很客气的和方小艇抱歉后,牵起了梁娇娇的手,低声说:“走吧,我们去餐厅,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所有人,让他们和我一起分享。” “都依你。” 梁娇娇柔柔的点了点头,任由高飞挽着她的胳膊走到了车前。 “高飞,高飞!” 看到高飞俩人上了车后,方小艇脚步踉跄的向前走了两步,却被高健城拉住了手腕。 “建城,高飞他,他” 说到这儿,泪水从方小艇脸上噼里啪啦的砸落。 望着迅速离去的车子,高健城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唉,小艇,有些事是急不来的。不过,有些事也是改变不了的,他是你儿子,就是你儿子,无论怎么反抗,这都是不变的事实。” 方小艇抬手擦了擦脸颊,抽噎道:“可是,可是高飞已经和梁娇娇结婚了,我们该怎么和老爷子交代?” 高健城苦笑:“事情得一步步的来,对吧?” 方小艇还没有说什么,就听沈银冰用带着恨意的声音问道:“方书记,其实你纵火烧我跑马场一事,和高飞没有任何关系,这只是你一手导演的,对不对!?” 本来一腔怨气的方小艇正没处发泄呢,此时又听沈银冰来质问她,顿时就找到了宣泄口,双手掐腰就像一只要和敌人决一死战的斗鸡那样,尖声叫道:“是,就是我派人烧了你的跑马场,这一切和高飞没有丝毫关系!我这样做,就是让你离开我儿子,因为我觉得你根本不配和他在一起,那又怎么样!?” 自己的推测得到证实后,沈银冰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想也没想,抬手冲着凑过来的方小艇脸蛋,狠狠就是一记耳光:啪! 清楚的耳光响过后,三个人一起愣在当场。 方小艇慢慢抬手,捂着腮帮子,满脸的不信:“你、你敢打我!?” “你该打!” 沈银冰咬牙切齿的说着,脖子向前一伸,脸上露出了凄苦的笑容:“我也该打!你也可以狠狠的抽我,我绝不还手。” “好,那我” 方小艇猛地抬手,就要狠狠抽沈银冰一记耳光时,高健城却及时抓住了她的手腕,大喝一声:“够了,都别闹了,难道不怕别人笑话吗!?” 方小艇一愣,这才发现身边已经围了几个看热闹的,连忙低下了头,转身走进了咖啡厅内。 虽说她不忿被沈银冰当众抽耳光,可她的地位却绝不允许她,在公众面前像个泼妇似的和人吵架,那样她的仕途势必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看到妻子急匆匆走进咖啡厅后,高健城松了口气,低声对沈银冰说:“沈总,我想这中间可能有些误会,以后有机会再给你解释。” 虽说高健城只是一介书生,但他终究是个男人,是当今一号首长的亲弟弟,任谁敢当着他的面揍他老婆,他都该站出来把那人玩死。 不过这个人既然是沈银冰,那就得另当别论了。 毕竟沈银冰的母亲,当年救了方小艇和儿子。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刚才从沈银冰俩人的对话中,好像听到什么纵火案之类的,隐隐猜出妻子为了迫使沈银冰离开,应该是干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手脚。 综上所述,高健城才不能对沈银冰怎么样。 “不用解释了,因为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高先生,替我向尊夫人说声对不起。” 沈银冰愣了半晌,才身心疲惫的说出这句话。 不等高健城说什么,她就快步走向了不远处的车子。 目送沈银冰远去后,高健城才轻叹一声,快步走进了咖啡厅。 方小艇正坐在一个角落中,不停的擦眼泪。 和服务生重新要了几杯咖啡后,高健城坐在她身边,握住她的手低声说:“小艇,这么多年,那么多事,我们都走过来了,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我希望你能和我说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我告诉你,其实,开始时,我的确想用某些手段,威胁沈银冰离开高飞的。” 吸了下鼻子后,沈银冰就把当时她心里怎么想的,可真正纵火烧掉跑马场的人却不是她,为了破坏沈银冰和高飞,她就把这事揽在自己身上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她才哭着说:“建城,我真没想到,在沈银冰拒绝高飞后,他会和梁娇娇结婚。” “他可能是在赌气,可他却不知道,这样会伤害那个女孩子。” 拍着妻子的后背,压根没把跑马场纵火一事放在心上的高健城,沉吟良久后才说:“也许我们从一开始就错了,不该听从老爷子的话,千方百计的要把高飞和沈银冰拆散” 方小艇猛地摇头,打断高健城的话:“必须得拆散他们,因为、因为沈银冰是个害人精!” 高飞牵着梁娇娇的手刚走进落日餐厅的大厅内,正在吧台那边和人诉苦的李德才,马上就迎了上来,一脸的哭丧表情:“高总,高哥,高大爷,兄弟哪儿做错了,您直接批评,实在不行拿拳头捶俺也行,俺只求您千万别把俺撵到乡下去种地!俺、俺离不开您啊!” 当李德才听连雪告诉他说,高飞要派他和城阳一起离开餐厅,去乡下种地后,就觉得天塌下来了。 李德才倒不是说适应不了乡下环境,也不是说不会种地,他本来就是从乡下来的泥腿子,那些在城里人看起来过不了的日子,对他来说没啥了不起的。 可关键问题是,李德才在成为高总的心腹手下后,已经适应了在落日餐厅、或者说在市区生活的角色,这要是再重新回到那个天一擦黑就没处玩去的环境中,他就觉得还不如被高总一拳捶死呢。 有句话不是这样说来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从苦日子向甜蜜蜜过渡是很幸福的,但过惯了好日子再回到苦哈哈,那种感觉可不咋样。 “草,你的事等会儿再说!” 高飞骂了一句,抬手推在李德才的脸上,把这忘本的家伙推到了一边,对正围在吧台面前聊天的员工们拍了拍手:“大家注意了,现在我有个重大的好消息要宣布!” 备受打击,却有足够把握能说服高飞不让他回乡下种地的李德才,马上就恢复了他的英雄本色,拉过一把椅子放在高飞面前,态度坚定的说:“高总,您说!只要是您的命令,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抬手再次把李德才推出去后,高飞迈步上了椅子,看着几十个手下,意气风发的说:“我今天,已经和梁娇娇梁警官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成了夫妻!为庆祝这伟大而不平凡的日子,本总决定,今天为每个人都发一个大大的红包,以示庆祝!” “高总和梁警官领了结婚证?” 大厅内众人愣了片刻,接着有人就开始鼓掌。 尤其是那老外,听说有红包可拿后,都是俩眼珠子放光,几乎是跳着脚的拍巴掌。 高飞则双手上下摇晃着,做出一副‘我欲快乐飞翔’的快乐样。 如雷掌声中,梁娇娇站在椅子旁边,静静的看着那个男人,忽然想到了一句话:我要做一名女子,既不倾城也不倾国,没有亿万的身价,也没有滔天的权势,只需能成为这个男人在受伤时佯装欢笑的港湾,这就足够! 不过,如雷般的掌声,却压不住一个女孩的尖叫声:“什么,你和梁娇娇结婚了!?” 欢快的掌声中,这个尖叫声显得很突兀,大家不约而同停止了鼓掌,向声音的来源处看去。 那边有两个女子,一个少妇,一个少女。 少女身穿灰色戴帽体恤,蓝色牛仔裤,白色旅游鞋,如云秀发随意披散在脑后,年纪很轻就已经释放出美人的味道。 少妇却是一身黑,黑色的无袖蝙蝠背心,黑色的轻纱长裙,黑色的细高跟皮凉鞋,犹如凝滞般的脖子里挂着一根红线,吊坠垂到鼓囊囊的双峰中间,就像一枚汁液饱满的水蜜桃,妩媚中还透着娇艳的矜持。 少女叫张雯雯。 少妇是秦城城。 秦城城看着梁娇娇,眼里闪烁着羡慕嫉妒恨。 张雯雯盯着高飞,一脸失望的不可思议。 一直以来,张雯雯都坚信两件事。 第一,她母亲解红颜会回来。 第二,高飞会成为她的继父。 有道是少女情怀总是诗,在某个时光飞逝的时刻,她才蓦然发现,她竟然爱上了一个曾经垂涎母亲的男人。 但她却没有说出来,只是拿着撮合他和母亲的借口,来接近这个男人。 甚至,她都做过母女共侍一夫的荒唐梦。 在张雯雯看来,要想‘拥有’高飞的道路上,只需铲除秦城城这块绊脚石就可以,所以只要有机会,她就会施展出浑身解数,尽可能的攻击秦老师。 今天周末,她早就猜到秦城城这只骚狐狸会来落日餐厅找高飞,所以午饭后就推辞了好友一起逛街的邀请,急吼吼的赶来了餐厅。 果然,张雯雯在这儿看到了秦城城,正‘衷心’的称赞秦老师穿着很有品位,眼珠乱转该怎么打击她时,高飞进来了,然后宣布了那个重大消息。 马上,张雯雯就呆了:怎么会这样呢,他怎么会和一个警官结婚了呢? 察觉到四周的目光都看向这边后,秦城城收起了她的嫉妒,垂下眼帘在张雯雯耳边低声说:“张雯雯,现在你该明白,你以往的想法有多可笑了吧?” 张雯雯没有理睬秦城城的冷嘲热讽,只是死死盯着高飞,再次问道:“你和她结婚了?” 高飞脸上笑容不变,点头说:“是啊。” 张雯雯用力咬着嘴唇,低声问:“那我、那我妈妈怎么办?” 第407章 你这个负心汉! 高飞承认,他的确很垂涎解红颜的美貌。 如果有可能,让高飞从楼兰王和解红颜之间选一个人做床伴,他肯定会选择前者:楼兰王美是美到了极点,就像一块美玉,没有一丝瑕疵。但解红颜却是一个汁液饱满的水蜜桃,只需轻轻一掐会有香甜的汁液淌出,尤其是那两扇朱红色的大门,总是能激发起男人骨子里最原始的冲动。 美玉虽好,可终究只能把玩,却不能像水蜜桃那样能吃。 但不管解红颜多有熟女的味道,自身有多么的香甜,高飞却从没有升起过娶她的念头:他不介意开启那两扇朱红色的大门,从中寻找身为男人的骄傲,却不想和一个没啥感情的女人漫步夕阳下。 所以在张雯雯守着这么多人问他这个问题时,高飞下意识的愣了一下:“什么你妈妈怎么办?” “你和别人结婚了,那我妈妈怎么办?我早就告诉过你,让你做我继父的,你怎么可以和别人结婚!?” 张雯雯嚷出这句话后,把手中的果汁猛地向地上一摔,然后推开挡在前面的人,飞快的冲向了餐厅门口。 “雯雯!” 在张雯雯冲过身边时,高飞从椅子上跳了下来,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还没有来得及再说什么,她却狠狠一甩他的手,竟然是在哭着叫道:“松开我,不要管我,你这个负心汉!” “我是负心汉?” 高飞一愣时,张雯雯已经冲出了餐厅门口。 高飞担心她会出什么事,刚想追出去时,却看到了梁娇娇,脚步顿住急急吩咐李德才:“德才,快去看看!” “还是我去吧!” 秦城城抢在李德才回答之前,快步走了过来,看了眼梁娇娇,笑着说:“没事的,我猜她可能会回学校的。” 秦城城看梁娇娇这一眼的意思,高飞当然明白,却只能假装不知道,苦笑着说:“那好,麻烦秦老师了,等找到她后,给我打个电话。” “我会的祝你们新婚愉快。” 秦城城点头笑了笑,双手拎着裙裾,急匆匆的走出了餐厅。 一对幸福的年轻人刚领了结婚证,本来是一件挺好的事,该接受众人祝福的,但谁想到却闹出了这么一出。 而且,就是瞎子也能通过张雯雯激烈的反应看出,她最为在意的,绝不是高飞没能成为她的继父,而是因为他没有娶她。 “唉,飞哥真是太卑鄙了,连张雯雯这种未成年人都不放过!” 李德才在心中鄙视着高飞,对那些目瞪口呆的酒店工作人员使了个眼色。 众人这才恍然醒悟,赶紧散开去忙活去了。 抬手擦了擦鼻子,高飞看向梁娇娇,不好意思的说:“嘿嘿,那个啥,其实我和张雯雯之间没啥的,你也知道,我这人魅力着实大了一点,平时说话又不怎么注意,所以有时候吧,就会让别人产生一点小误会啥的。” 梁娇娇看着快步走入后面的连雪,淡淡一笑说道:“是啊,你的魅力的确大了些,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仇视我了。不过我不介意,毕竟遭人嫉妒,总比去嫉妒别人要好许多。” “嗯,嗯,你这话说的在理,很有哲学味道。” 高飞牵起梁娇娇的手,刚要向楼梯那边走去,她口袋中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我接个电话。” 梁娇娇挣开高飞的手,拿出电话一看,黛眉就皱了起来:“又是我妈打来的。” 不等高飞说什么,梁娇娇拿着手机快步走出了餐厅,来到门外后才接通,还没有说什么,就听到里面传来她老妈的嚎啕大哭声:“这些天杀的哦,还让我们过不过哦!” 如果别人的母亲打电话时在那边嚎啕大哭,接电话的人可能早就慌了,但梁娇娇却没有,因为她很清楚她老妈是个什么样的人:受点委屈就恨不得让全世界知道她是多么的冤枉。 对此,梁娇娇很有些无奈,很想甩手不管,随便她闹腾。 可话又说回来了,梁母终究是她老妈,所以只能耐着性子的问:“妈,又怎么了啊?” 那边的梁母,听到女儿问话后才用力吸了下鼻子,哭道:“娇娇啊,你快点回来吧,你爸爸、你爸自杀了啊!” 本来不以为然的梁娇娇,顿时吓了一跳:“啊,妈,你、你说什么,我爸他自杀了!?” “是啊,喝药自杀了!” 梁母在那边又是嚎啕大哭。 “这、这怎么可能呢?” 梁娇娇身子踉跄了一下,赶紧伸手扶住了窗户,嘴唇剧烈颤抖着要说什么时,又听她老妈说道:“不过现在已经救过来了这个老不死的,竟然一下子吃了我一个月才能吃得下的减肥药,说是要让他自己拉肚子拉死!唉哟喂,这是咋说呢!” 梁娇娇眨巴了一下眼睛,喃喃的问道:“妈,你说,你说我爸喝药自杀,是吃了减肥药?” 梁母哽咽道:“可不是嘛,这个老不死的,遇到委屈就想不开闹什么自杀,他要是真死了,撇下咱孤儿寡母的可咋办哦。” 就像一个被针尖刺了一下的气球那样,梁娇娇长长松了一口气,倚在窗口上,拖长了声音说道:“妈!你能不能别这样大惊小怪的行不行?幸亏你女儿我心脏好,要不然非得给你吓死!好了,好了,你别哭了,先好好守着我爸,我很快就会回家的。行了,先挂了。” 不等梁母再罗嗦什么,梁娇娇就扣掉了电话。 别看梁娇娇在电话中一副无所谓,甚至觉得这是闹剧,可她心里却很清楚她老爸是个什么样的人。 梁明青身为土生土长的京华人士,像很多市民那样在外来人(外来京华普通人员)面前都有着说不出的优越感,其实骨子里,他就一欺软怕硬,特别能忍的主。 每当想到梁司长的性格时,梁娇娇都暗自庆幸:幸亏她只是长相随父亲。 如果不是被人欺负的狠了,梁司长绝不会闹腾着要自杀啥的。 就在梁娇娇倚在窗口,望着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发呆时,高飞走了过来:“娇娇,怎么了?” 梁娇娇扭头,强笑了一声说:“哦,没什么,就是家里出了点事情,我得回去一趟。” 高飞又问:“不要紧吧?” 梁娇娇摇头:“没事,就是一点小事情高飞,不好意思啊,我们今天刚领证,本来我想好好陪你一下的,可……” “嘿嘿,我们以后有的是时间,对吧?” 高飞笑着抬手,替梁娇娇拢了下发丝,又问:“真没事?” 就算是有事,你也帮不上忙的,又何必让你跟着担心呢? 梁娇娇嘴角翘了翘,摇摇头说:“真没事。高飞,我、我得先回单位一趟请假,今天就得赶回京华。” 高飞点头:“行,那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坐动车走就是了,俩小时就能到家的。高飞……我先走了。” 梁娇娇紧紧抿了下嘴角,欲言又止,笑着抬起手,就像招财猫那样对高飞摆了摆手,随即转身大步流星的走向了车子那边。 其实梁娇娇很想让高飞陪着她一起回京华,但转念想到方小艇夫妻后,她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梁娇娇是怎么想的,高飞很清楚,望着那个外表刚强的女警背影,他忽然有了种想跑过去把她搂在怀中,轻轻拍着她肩膀低声说‘一切有我’的冲动,最终却只是抬手喊道:“到了那边后,别忘了给我打电话!” 梁娇娇头也不回,抬手做了个ok的手势,打开车门上了车,急速掉头冲上了公路。 “飞哥,梁、老板娘怎么走了?” 李德才轻手轻脚的走了过来,递给高飞一颗烟,又给他点燃。 高飞随口回答:“她家里出了点事,得回家去看看。” “哦。” 李德才没有再说什么,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时,高飞骂道:“草,你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 李德才谄媚的笑道:“高总慧眼如炬,洞察人心,一眼就能看穿小的那点小心思,果然不是一般两般的人啊!” “少拍老子的屁股。” 高飞点着李德才的胸膛:“你小子是不是求我,别让你回乡下种地?” 李德才苦着脸说:“飞哥,俺不想离开你,俺只想时刻伺候在你左右,为你牵马坠镫死而后已,那样俺才觉得能报答你对俺的大恩大德!” “说什么屁话呢?” 高飞对李德才那张老脸上喷了口烟雾,淡淡的说:“李德才,你以为我没事就让你回乡下种地啊?你可知道,这件事除了你之外,就只有老王了,交给别人我还真不放心。嗯,既然你不愿意去那就算了,从此之后你顶替老王负责分店那边,我让他回乡下去。不过咱先说好了,到时候老王成了厂长后,你可别后悔。” 李德才那双小眼,腾地就亮了起来:“飞哥,您这是怎么说呢?俺李德才自打跟了您那天开始,就发誓生为您的人,死为您的鬼您只管说,让俺做什么吧,是不是种大烟(罂粟,违禁品)?就是种大烟,俺也认了!至于什么厂长不厂长的,俺不在乎!” “你跟我来。” 很鄙夷的看了李德才一眼,高飞走进了餐厅内。 说实话,别看李德才没多少文化,还有着严重的小农思想,但他对高飞却是相当的忠心,达到了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境界,有他和老王在餐厅这边,高飞的确省了不少的心,要不是种植的那些草药太重要,高飞也不想把他派到乡下去的。 天,渐渐的黑下来时,高飞才打发走了李德才,站在窗口,看向了正北方。 正北方,是华夏帝国的首都京华方向,那是他刚结婚的妻子的老家,是他必须要尽快赶去的地方。 第408章 郝连偃月! 京华,距离市区十三公里的东北近郊,有一片高档次的别墅区。 居住在这儿的人,大部分都是所谓的商场成功人士,有老板,也有外企高管这样说吧,手里没有个千八百万以上的存款,就别想来这儿买房子,单看停在里面那些豪车,月薪几千的上班族挣一年,也不一定能买到一个轮子。 一辆黑色的玛莎拉蒂驶进了小区,停在了22号别墅楼门前。 就像蝴蝶翅膀那样,左边的汽车门子向上升起,一个身穿高腰马靴,黑色短裙,戴着变色眼镜的女人,从车上款款的走了下来。 正巡逻的两个保安看着摇摆着翘臀走进别墅的女人,本能的都咽了口吐沫,然后相视一笑,从对方眼里看出了‘如果能和22号楼女主人睡一宿,就算是立马死了也值了’的龌龊。 脸上戴着眼镜,脖子里围着淡紫轻纱围巾的22号女主人,扭着风情的美豚嘎噔嘎噔的走进了客厅中,弯腰脱下高腰马靴,露出一双雪白的小脚,趿拉上绣花小拖鞋,拿着小包直接走进了卫生间内。 关上卫生间的房门后,女主人摘下了大大的茶色眼镜,向镜子里看去:里面是一个年约二十七八岁的女子,如果是把五官分开看的话,她的眼睛略微有点小,嘴巴略微有点大,颧骨稍微高一点,鼻子也不是太挺直。 但如果把这些看起来都不是完美的器官组合在一起,却是一张很美,或者说很有特色的脸,尤其是那双眼眸,随便轻轻一转,就能让人响起远古荒山中的某口深潭,或者南极上空的两颗星。 她的眼眸略微带点蓝色,一看就知道不是汉人。 女人的身材很高挑,双肩很宽,腰肢很细,到了腰胯那地方时,却又夸张的凸了出来,正如侧面看她挺拔的胸她的身材,绝对是完美的s型,那双长达一米一六的腿,使她的身材把‘魔鬼’这两个字,诠释到了淋漓尽致。 总之,正如那俩保安所说的那样,如果能抱着这个女子睡一宿,就算是立即死了也值了。 在单位中,相信绝大对数男人都会这样想,可却没有谁敢流露出来。 因为这个女人有着让单位所有男人都毕恭毕敬的身份她就是国安九局的局长,郝连偃月,也是京华韩家大少韩泽楷的妻子。 这两重身份,无论是哪一种,都能让那些男人望而却步。 外表的冷漠,骨子里的狂野,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杀伐果断的性格,高高在上的气质,组合成了一个女人:郝连偃月。 对着镜子里的女人看了片刻,郝连偃月慢慢脱下了黑色上衣,被黑色黑丝罩罩紧紧束缚着的两个半圆,随着她的动作一颤一颤,闪着白瓷色泽的上身,徐徐暴露在空气中。 不过,缠在腰间的那圈白色纱布,却让这具完美的上半身,多了一些瑕疵。 看着镜子里的那圈白色纱布,郝连偃月轻轻吐出了一口气,伸手把白色纱布慢慢的解开几层纱布的最下面,是一个刀口。 随着包敷着刀口的白色纱布被解开,淡黄颜色的液体立马就从伤口内缓缓溢了出来泛着红色的刀口,极大破坏了这具身躯的美,就像一只苍蝇被拍死在了白纸上。 看着这个伤口,郝连偃月的双眸渐渐眯了起来,飞快的闪过一丝戾气,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打开小包,从里面拿出一包药面,小心撒在伤口上,又用新的面纱包扎了起来。 做好这一切后,郝连偃月才重新穿上黑色背心,把用过的面纱随手抛在垃圾箱内,拎着小包走到了客厅内。 她进来时,并没有开灯。 她出来后,客厅上方的琉璃灯已经亮了,一个身材魁梧修长,留着板寸头的年轻男人,正坐在沙发上吸烟看电视。 郝连偃月是这个家的女主人,这个男人就是这个家的男主人,他叫韩泽楷。 不过,郝连偃月在看向韩泽楷时,却没有一个妻子看丈夫时该有的柔情,而是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王者风范,话都不说一句,直接走向了楼梯。 她刚走到楼梯上,韩泽楷说话了:“你的伤,怎么样了?” 郝连偃月脚步停顿了一下,淡淡说道:“不该你管的事,就不要多问。” 对女主人的冷淡,韩泽楷眼里闪过一丝和他俊朗形象不符的阴狠,但随即就消失了,淡淡笑道:“不管怎么说,咱们都是名义上的夫妻,我这个做丈夫的关心你一下,也是很正常的……”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郝连偃月就霍然转身,微微眯起的双眼,像两把刀子那样的盯着他,把他接下来的话都截断,把他看的慢慢低下了头后,才冷冷的说:“韩泽楷,我不希望再次听到你说这样的话,更不想和你重复第三遍我曾经说过的那句,世间没有哪个男人,可以配做我郝连偃月丈夫的话。” 韩泽楷看着自己的脚尖,喃喃的说:“我、我知道了其实今晚我想告诉你,我月底就要去冀南,担任统战部长了。” 说着,韩泽楷抬起头:“另外,上面已经派高云华去冀南,秘密调查北山集团跑马场失火一案,他们已经开始怀疑这次火灾,和四年前北海道发生的那次火灾有相连了……你有什么吩咐的吗?” “没什么,让他们调查就是了。” 郝连偃月淡淡的说了一句,转身就要走向楼梯时,忽然又想起了什么:“对了,你帮我留意一下,沈银冰那个叫高飞的男朋友,有没有回到冀南。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要动他,因为他是我的。” 当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和自己的丈夫说这句话时,当丈夫的心中肯定不是滋味。 韩泽楷却没有这种感觉,反而希望这个女人能离开他,不管是和哪个男人在一起都行,一辈子都别出现在他面前。 同样,韩泽楷也不明白,郝连偃月为什么对那个叫高飞的如此感兴趣,只是他不敢问,点了点头说:“好的,我记住了。” 郝连偃月没有再说什么,迈着一双长腿,款款走上了楼梯。 等一身轻轻的关门声响起后,韩泽楷才抬起头来,长长吐出一口气,站起身快步走进了大厅东边的一间客房内。 他是22号别墅的男主人,结婚几年来,却从没有敢上过二楼,每晚都睡在客房中。 结婚几年竟然没有机会和自己媳妇同房,这对每一个男人来说不但是耻辱,更是一种难言的煎熬。 不过韩泽楷却没有这种心情,因为他不喜欢和一条随时都能咬死他的美女蛇呆在一起,他喜欢睡在客房中:客房中别有洞天,是郝连偃月给他安排的。 韩泽楷随手带上门,来到床前抓住床头柜上的一个闹钟,稍微用力一拧那张大床,就无声无息的分成了两半,露出了一条向下的通道。 通道不是太长,也就是十几个台阶,就出现了一扇铁门。 韩泽楷从腰间摘下钥匙,打开了暗锁。 门开了,一抹亮光从里面透了出来,同时还夹杂着女孩子的欢笑声。 如果有人跟着韩泽楷走进门内,肯定会大吃一惊:这是一个面积足有数百平米的空间,三面都布置着最高档的家具、家用电器。 东边,是一张宽大无比的床,差不多能够十五个人在上面打滚。 最南边则是个大约八十平米的水池,水池和四周,有七八个身穿泳衣的漂亮女孩子,正在欢快的戏水。 看到韩泽楷进来后,这些女孩子就欢呼着跑了过来,把他包围在了粉臂雪腿高峰中,七手八脚的,片刻就把他身上的衣服扒了个精光。 任由这些女孩子轻轻调笑着抚摸着他,韩泽楷伸开手搂住两个,走向了东边的床:“今晚,该由谁来伺候本公子了?” 一对双胞胎姐妹,马上娇滴滴的回答:“今晚该我们姐妹了,韩少,你做好准备了吗?” 看着相貌完全相同的姐妹俩,韩泽楷用力在其中一个胸部拧了一把,笑道:“本少从来都不打无把握之仗!说吧,你们准备了什么节目?” 双胞胎姐姐咯咯娇笑一声,双手掐腰娇喊道:“姐妹们,动起来哦!” 随着女孩子的喊声,头顶上的吸顶灯、墙上的壁灯和家具上的台灯,马上就熄灭了,韩泽楷陷入了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 但不等他目光适应这种黑暗,一种好像轻唱似的音乐声,从四个角落响起。 随着音乐声响起,两只火把在南北两个屋角忽地燃烧,驱走了大部分的黑暗,但却无法把所有事物照亮,使得看上去有些朦胧。 韩泽楷坐在大床上,身边的女孩子们趁着刚才的黑暗,都离开了他。 他盘腿坐在床上,笑吟吟的看着最为黑暗的东南角。 慢慢的,音乐声开始大了起来,激昂的电子乐声压过了好像临死前的轻唱,但却有更加粗重的喘息声,随着音乐一声高过一声的从音箱中流淌了出来,还有狗的叫声。 “汪,汪汪!” 两个身无寸缕的女孩子,四肢着地从东南角爬了过来,她们脖子里都戴着项圈,一根黑色的细绳子被后面的同伴拽起,刻意高高撅起的翘臀上,拖拉着一只狐狸尾巴,嘴里发出狗儿的叫声。 音乐忽然一变,电子舞曲、喘息轻唱声全部消失,换成了低沉的敲鼓声:砰,砰砰,砰! 随着鼓点,被几个同伴当做狗儿一样牵着的双胞胎姐妹花,扭着腰肢爬到了大床面前,其中一个伸出鲜红的舌尖,在韩泽楷的某个部位轻轻舔了起来。 “啊,哈,哈哈哈!” 韩泽楷身子一哆嗦,嘴里发出了几声狂笑,伸手夺过一个女孩子手中的皮鞭,对着那对姐妹花浑圆的美豚就抽了过去。 鼓声,更急! 第409章 为了幸福,不要脸! 冀南,千佛山医院。 当太阳再一次掠过头顶,向西边滑落时,沈银冰来到了颜红的病房前。 把小四、小九赶走后,沈银冰马上联系了和她曾经在南越共同患难过的女保镖阿霞,让她派来了两个职业女保镖。 看到沈银冰过来后,两个女保镖一起站了起来,微微弯腰行礼:“沈总。” “嗯,红姐在休息还是” 沈银冰说着,抬头从窗口向里看去,就看到红姐正斜斜的倚在床上,膝盖上放着笔记本电脑。 虽说红姐当初受伤很严重,若是送医院稍微晚一点儿就会翘了,不过她的身体素质却是不错,一个多月后就能不用人搀扶,进行简单的活动了。 看到红姐没休息后,沈银冰笑着对俩保镖点了点头,推门走了进去。 正皱眉看着集团本月业务表的颜红,听到门响后抬头,随即笑了,低声道:“小冰,你来了。” “红姐,你得多休息,养伤期间别再为公司的事情操心了,一切有我。” 沈银冰走过来坐在床沿上,从柜子上拿起一个苹果,开始削皮。 放在以前时,别说让沈银冰给颜红削苹果了,就算能给她倒杯水,这小女人也得高兴的不得了。 但现在,沈银冰所有的关心动作,都这样自然。 颜红知道,这和沈银冰把她当做唯一的亲人有关。 想到最近发生的那些事,颜红情不自禁的低低叹了口气:“唉。” 颜红的叹气声,让沈银冰削皮的动作顿住,盯着水果刀愣了片刻,才轻声说:“红姐,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颜红抬手,轻轻抚着沈银冰的肩膀,柔声说:“小冰,其实红姐心里很清楚,你现在也已经知道误会了高飞,也、也已经后悔了,对吧?” 沈银冰没有吭声,很久后才摇了摇头。 颜红很明白,沈银冰摇头并不是表示她不后悔,而是表示已经晚了:高飞已经和梁娇娇领取了结婚证,事实上无论她再做什么,都已经晚了,这就叫覆水难收,只留下无尽的伤心,和自责。 颜红眼珠转了转:“其实,你和他也不是没希望”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就霍然抬头,急声问道:“红姐,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话刚出口,沈银冰才意识到她丢弃了一个女孩子最该保持的矜持。 幸好,颜红不是外人,一心一意想让她幸福:“小冰,昨晚我就想了一夜,高飞之所以和梁娇娇着急结婚,就是因为你刺激了他。其实,他可能根本不爱梁娇娇,他这样做只是在和你赌气。” 沈银冰咬了咬嘴唇:“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可,可人家都已经领证结婚了。” 颜红淡然一笑:“领结婚证了又能怎么样?结婚生孩子后离婚的还不是比比皆是?小冰,认定了的幸福是要努力去争取的,坐等只能距离越来越远。” 沈银冰的眼睛慢慢开始发亮,喃喃的说:“你是说,我该去找高飞?” 颜红握住她的手:“对,就是去找高飞,不管守着什么人,守着多少人,都要对他大声说出那三个字!只要你有勇气喊出那三个字,红姐我敢保证,他还是会回到你身边!” 沈银冰脸儿一红:“哪、哪三个字?是、是我错了?还是合好吧?” 颜红眼里荡漾着笑意,拍着她的手背:“小冰,你知道那三个字的,对不对?我知道,让你对他说你爱他,这对你来说是很没面子的事,但你想过没有,是面子重要,还是终生幸福重要?” 为了蛊惑沈银冰,红姐绞尽脑汁的开始引经据典:“当初韩信忍受了身下之辱,最后才成就了一番霸业。而项羽就是顾忌面子,在还有实力反扑的情况下,宁死不过江东,最终只能自刎而死。由此看来,面子这个东西其实是最害人的,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面子,就放弃一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你明白了吧?” 沈银冰嘴角浮上笑意:“我想,我是明白了。” 颜红轻轻推了他一下:“既然明白了,那为什么还不行动?这种事越早越好哦。而且我敢保证,高飞也肯定盼着你去找他呢!” 沈银冰放下手中的苹果和刀子,站了起来,宣誓般的说道:“好,等我们吃过晚饭后就去找他,不管守着多少人,都会大声喊出那三个字!” 颜红攥拳:“小冰,我支持你!” “我会做到的,为了幸福,不要脸!” 沈银冰喊完这句话,和颜红同时咯咯大笑起来,所有的愁云在这一刻散去,就连窗外的夕阳仿佛都亮了很多。 花灯初上,高飞站在落日餐厅的门前,目送李德才和城阳那辆黑色帕萨特离去后,转身正要走上台阶时,才发现连雪正抱着膀子的站在他身边。 自从得知高飞和梁娇娇领了结婚证后,连雪对高飞的态度明显冷淡了不少。 她心里是怎么想的,高飞心中很清楚。 说实话,高飞对她也很有好感,不过却总觉得俩人之间隔着一层什么东西,让他在面对她时,甚至都觉得不如和城阳在一起自然。 正是这种说不出的隔阂,让高飞把她当做了一个妹妹。 话说有这样一个妹妹也不错的,不对吗? “高总,你让城阳姐跟李德才一起走,是不是要想撮合他们两个?” 连雪在问出这句话时,嘴角带着一丝讥讽神色。 高飞笑了笑,坦然说道:“我觉得德才这小子还是不错的。” 连雪撇了撇嘴:“什么不错啊,一个土鳖而已,城阳姐能看上他才怪。” 高飞耸耸肩:“你这样说就错了吧?” “我哪儿说错了?” “如果城阳对德才没啥好感,你觉得她会答应跟他一起回乡下种地?” “她只是服从你的命令而已。” “她不仅仅只是为了服从我的命令。” 高飞点上一颗烟:“我觉得她已经厌倦了以前的生活,想找个靠谱的男人,来好好享受一下本该属于她的青春。” 连续抿了抿嘴角,看向了高飞,忽然问道:“你,也是一个靠谱的男人吗?” 不等高飞说什么,连雪转身走进了餐厅内。 高飞没有动,也没有扭头去看她,因为他现在很清楚,他不能给她任何的保证。 随着和梁娇娇领了那个红本本后,高飞就得像天下所有得为老婆负责的男人那样,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招惹别的女孩子。 不过想到连雪那幽怨的目光后,他心里就有了丝丝不爽。 吸完一颗烟后,高飞扭头看了眼人来人往的餐厅,顺着人行道向东随意的走去。 从这儿向东走一公里左右,就是护城河公园,无论是春夏秋冬,那边都会有很多晚饭后散步的市民。 半个小时后,高飞来到了河边,倚在栏杆上望着缓缓流淌的河面。 河两边高楼大厦上的轮廓灯,映在河面上就像一簇簇慢镜头中跳动的火焰。 眼神迷离下,那一簇簇的火焰渐渐变成了一片火海。 过往车辆发出的低低喇叭声,仿佛似在火海中惨嘶的骏马叫声,极力想逃出火海,但最终却渐渐化成了灰烬 跑马场的那场大火,奇怪的大火,方小艇指使人放的大火,和四年前岛国北海道那场大火有着相同之处,安归教,火龙油! 这一连串的概念,在高飞的沉思中慢慢串成了一条线:方小艇,他那个现实的母亲,怎么可能会和安归教有关呢? 就在高飞皱眉想到这儿时,就听到远处传来一片救护车的声响,叫声凄厉:完啦,完啦…… 下意识的,高飞眨巴了一下眼睛,河面上的那片火海,重新变成了点点灯光。 他转身看去,就看到一辆救护车从南向北,贴着他站的这边呼啸着冲了过来。 高飞所站的地方,要比公路高出接近一米,所以在救护车贴着路边飞驰而过时,他恰好从车窗内看到里面的情况。 仅仅是一眼,高飞就看到了车里的人:沈银冰! 救护车内的沈银冰,怀中紧紧抱着一个人,那个人倚在她怀中,满脸的鲜血,染红了她胸口的衬衣。 那个人是谁,沈银冰怎么能会在救护车内? 高飞一楞神的工夫,救护车已经飞快的远去了。 下意识的,高飞冲下了台阶,正向左边搜寻出租车,打算跟着救护车去医院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时,口袋中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出手机一看,高飞马上就扣掉了电话。 电话,是方小艇打来的。 他不想接,不接也知道方小艇要和他说什么。 不过,他刚扣掉电话,电话却又固执的响了起来。 叹了口气,高飞一边等出租车,一边接听了电话,淡淡的问:“方书记,你找我有事吗?” “高飞,你在哪儿!?” 方小艇着急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时,一辆出租车缓缓驶到了他前面。 高飞摆手拦住出租车,拉开车门坐了上去后才说:“我在我该呆着的地方,怎么了?” 他在冷冷问出这句话时,的哥也问他:“嗨,哥们,去哪儿?” 高飞还没有回答,方小艇带着哭腔的声音传来:“高飞,你快来大明湖东门这边,你爸被人撞了!” 本来高飞正要告诉的哥去中心医院的,可在听到方小艇说出这句话后,马上就说道:“去大明湖东门!” 他虽然拒绝承认方小艇夫妇是他的亲生父母,但不管怎么说,他终究是他们的儿子,他是方小艇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他身上流淌着高健城的血。 在得知高健城被人撞了的消息后,内心那种带有叛逆的固执,马上就烟消云散,着急的冲手机喊道:“你别慌,我马上就赶过去的!” 高飞乘坐的出租车刚加入疾奔的车流中,化名为朱丽的阿斯朵丽,就从一棵柳树后面闪了出来,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 第410章 拿开你的爪子! 吃晚饭时,沈银冰仿佛是要去战场打仗的士兵,一直都很兴奋,更多的却是紧张,以至于拿起餐纸吃进了嘴里都不知道,还一个劲的问颜红:“红姐,你说如果他不搭理我,那我该咋办?如果我喊出那三个字后,他再守着那么多人说我神经病,或者奚落我,那我是不是、是不是找个汽车撞上去?” 颜红扑哧一笑,把沈银冰嘴角的餐纸拽了下来,眼里带着怜惜:“傻孩子,相信红姐的眼光,只要你能说出那三个字,我保证高飞会回心转意的。当然了,他也许会闹点小情绪,但你得原谅他,毕竟你那个牌子深深刺伤了他的自尊心。” 沈银冰眉头皱起,正要询问解决方法时,颜红又说了:“其实吧,每一个男人都是孩子,是孩子就有孩子气,唯一解决的方法,就是用女性的温柔,或者干脆叫母爱去感化他。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只要你确定你无法离开他,那你就追下去。小冰,我们人活一辈子图的是个什么呀?还不就是能和相亲相爱的人过一辈子,到老了也没遗憾?” “我懂了。红姐,等我好消息!” 被颜红鼓动的斗志昂扬的沈总,饭也不吃了,抓起小包站起身,狠狠在半空虚砸了一下,转身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出了病房。 望着关上的房门,颜红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喃喃的说:“如果我再年轻十岁,如果我不是你继母,那我就是你最大的情敌。” 沈银冰走出住院部大厅,来到她的白色宝马车前正要上车时,才发现一个车胎瘪了。 “唉,人们常说关键时刻掉链子,我这是关键时刻车胎没气。” 望着车胎,沈银冰无奈的耸耸肩,只好步行走出了医院,站在路边准备拦截出租车。 大多数时候,当人们闲来无事在路上溜达着玩时,那出租车一辆接着一辆的从你身边停下,问你要不要坐车。 可当你真有急事用车时,却是左等右等也等不来一辆人们把这种奇怪的现象,称之为出租车现象。 现在沈银冰就遇到了出租车现象,她顺着路边边向东走边回头看,没有迎来一辆空着的出租车,却在回头时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的怀里。 沈银冰承认,她在扭头盼出租车时,是没有注意到前面有人过来,所以撞了人家后第一反应就是道歉:“啊,这位先生,对不起啊,是我不小心。” 被沈银冰撞了一下的,是个男性农民工,最起码外表穿着上就是农民工打扮,穿着一身蓝色的卡工作服,敞着怀露出黑黝黝的胸毛,头上还戴着个黄色安全帽。 “没事对不起?嘿嘿,你撞了人,一句对不起就行了啊?哎呀呀,我的肋骨,心口咋这么疼?” 就在沈银冰道歉后闪在一旁,准备给这几个农民工让道时,那个被她撞了一下的男人,忽然捂着心口,嘴里嗨吆着蹲在了地上。 他那几个手里拿着铁锨等工具的同伴见状,赶紧围了上来:“陈哥,陈哥,你怎么样了?” 陈哥一屁股坐在地上,弯着腰哈着气,断断续续的轻唱道:“疼,疼,心口疼。” “坏了,陈哥这是被她撞得心脏病复发了!” “快打电话叫救护车!” 马上,陈哥那几个同伴就大嚷了起来,其中一个还站在沈银冰身边,看着她的眼神里闪烁着贪婪的色泽,伸手就抓住了她的手腕:“你别跑,得去给陈哥看病!” “你、你松开我!” 此时,沈银冰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这几个人要讹她了,用力一甩那个男人的手,厉声道:“你别动手动脚的,你们到底想做什么,大家心里都清楚。说吧,要多少钱?” 沈银冰以为,她碰到‘碰瓷’的后,这几个农民工也就是勒索她几个钱罢了。 虽说她很鄙视几个男人这种败坏农民工兄弟的做法,可也没放心里去身价上亿的沈总,三五千的根本放不了眼里,就当是支援灾区了。 “嘿嘿,美女,没想到你还挺聪明哦。”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捂着心口的陈哥站了起来,奸笑一声说:“既然你这样大方,那哥哥我也痛快点,多了也不和你要,给五万块钱,这事就算过去了!” 沈银冰是有钱,也不在乎花个三五千解决麻烦,但陈哥张嘴就是五万块,这让她怒了:“什么,五万块?切,你们怎么不去抢呢!?” “我们是守法公民,抢是要犯法的。别罗嗦,给不给?” 陈哥脸上笑容一收时,抬手就向她胸口抓来。 “你滚开!” 沈银冰大惊,向后快速退去,却碰在了刚才抓着她手腕的农民工怀中。 那个人趁机一把抓住她胳膊,嘿嘿笑着正要说什么时,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这时候却吱嘎一声停在路边,车门打开,一个身穿白衬衣,扎着领带的男人跳了下来,厉声道:“你们要干什么!?” 沈银冰抬头一看,大喜:“恩佐!” 及时出现的这男人,正是沈总的助理焦恩佐。 “草,谁家大姑娘裤裆没扎紧,把你给露出来了?” 陈哥眼看好事被焦恩佐破坏,恼羞成怒,双手猛地一推他:“你给老子滚开!” 推出焦恩佐后,陈哥抬手就来抓沈银冰:“美女,你” “拿开你的爪子!” 被陈哥推出去的焦恩佐,低吼一声就冲了上来,用肩膀把他猛地撞了个跟头。 撞开陈哥后,焦恩佐一把牵住沈银冰的手,转身就跑:“小冰,我们快跑!” “跑?我草泥马的,往哪儿跑!?” 被推了个跟头的陈哥勃然大怒,腾地跳起从同伴手中夺过一把铁锨,冲着沈银冰后背就狠狠砸了过去! 沈银冰恰好回头看,顿时就被吓得魂飞魄散,吓得尖叫一声闭上了眼。 就在沈银冰以为那把铁锨将会砸在她身上时,却觉得有人猛地拉了她一把,接着就听到‘喀嚓’的一声脆响,焦恩佐发出了一声闷哼:“啊!” 下意识的,沈银冰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焦恩佐双手捂着脑袋慢慢瘫倒在了地上,鲜血从他手缝中淌了出来,陈哥愣愣的站在他面前,手中高举着的铁锨,把柄已经断成了两半截。 原来,关键时刻是恩佐哥替我挡住了铁锨! 沈银冰呆愣了片刻,随即醒悟了过来,赶紧蹲下抱住了焦恩佐,嘶声叫道:“恩佐哥!” “快跑啊!” 沈银冰这声尖叫惊醒了发愣的陈哥,他随手扔掉手中半截铁锨,转身就跑。 眨眼间,陈哥和几个同伴就跑的不见人影了。 “恩佐哥,恩佐哥,你没事吧!?” 沈银冰坐在地上,扒开焦恩佐捂着脑袋的双手,就看到鲜血正流水般的从他发丝内向外淌,双眼却紧闭着一动不动,吓得她赶紧去捂:“恩佐哥,恩佐哥!” 被吓得六神无主的沈银冰根本没有发现,焦恩佐耷拉在地上的左手,悄悄把一个盛着血浆的塑料袋,扔到了一旁。 这时候,有人围了上来,提议道:“姑娘,快点打电话叫救护车啊,要不然你男朋友可就危险了。唉,还是我给你打吧。喂,中心医院吗,我这儿有个受伤者……” 好心人好像忘记了现在距离千佛山医院也就几百米的路程,反而拨打了中心医院的救护车,而沈银冰惊慌之下,也早就忘记了这一点,还哭着和人家道谢。 不长的时间,救护车来了,在几个好心人和医院护士的帮助下,大家七手八脚的把焦恩佐抬上了救护车,一个小护士提醒道:“谁是伤者的家属?为避免伤者头部再受到震荡,最好是把他抱在怀里。” 沈银冰这时候已忘记了去向高飞表达的事了,马上就跟着上了车,按照护士的嘱咐,把焦恩佐抱在怀里。 很快,车子就向中心医院方向驶去。 沈银冰愣愣望着怀中双目紧闭的焦恩佐,忽然升起了一种愧疚:恩佐哥对我这样好,可我却总是忽视他,忘不了那个人难道说,因为我的执著,而忽略了身边的真正幸福? 想到这儿时,沈银冰茫然的抬起头向车窗外看去。 也许是眼花了,也许是别的原因,反正沈银冰刚抬起头,就看到了路边高处站着的那个人了:高飞。 真是他吗? 沈银冰一愣时,高飞的身影迅速闪了过去。 下意识的,她正要翘头从救护车后窗看看那个人是不是高飞时,怀中的焦恩佐,却发出了一声低低的轻唱,含糊不清的说道:“小冰快跑!” 极大的愧疚和感动,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哗的一下就把沈银冰脑海中另外一个男人的影子冲跑了:恩佐哥在昏迷中仍然牵挂着我,可我却在想着别人……别人的丈夫! 大明湖东门距离高飞所在的地方,并不是太远,出租车十几分钟后就到了。 远远的,高飞就看到在十字路口那边停着三辆车子,一辆黑色的别克,另外那个却是一辆黄白相间的出租车,还有一辆是闪着蓝白光芒的救护车。 黑色的别克和出租车,车头已经顶在了一起。 两个迅速赶到的交警,正在帮着医护人员把一个人小心的抬上车。 “好了,停车!” 高飞喊了一声,的哥马上就把车子靠边。 随手扔给的哥一张钞票后,高飞打开车门就跳了下去,快步跑到了事发现场。 正嘱咐医护人员小心些的方小艇,看到高飞跑过来后,先是一喜,接着就哽咽道:“高飞,你爸、你爸他” 高飞很想告诉方小艇,受伤的高健城不是他爸。 可这句话在嘴边打了个转后,却又被他咽了回去:不管怎么说,身为人子,在这个时候都不该说这么无情的话。 第411章 沈银冰的新男友! 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但在交警眼中遭到车祸的人,却不是这样。 当得知受伤的人原来是市纪委书记方小艇的丈夫后,那俩闻讯赶来的交警,马上就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并请方小艇上车,用警车给救护车开道,风驰电掣般的向中心医院而去。 搭乘出租车赶来的高飞,自然得随着方小艇坐在了警车上。 在前往中心医院的途中,方小艇和高飞讲述了高健城遭遇车祸的过程。 原来,高健城驾车载着方小艇,来到大明湖东门的路口时,恰好是红灯变绿,所以他只是稍微减了减速,就要通过路口。 但谁也没想到,高健城的车子刚驶到路口中央,一辆出租车就像是发疯的公牛那样,呼呼的从左边路口直冲了过来。 开车的高健城大惊,在方小艇的尖叫声中,下意识的紧急刹车,但仍然没避免那辆出租车重重撞在了他们的车上。 咣当一声巨响过后,开车的高健城脑袋重重碰到了车窗上,当场昏了过去…… 说到这儿后,方小艇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哽咽着说:“我、我和你爸本想去落日餐厅找你的,谁知道却在路上遇到了这件事。车祸发生后,那个出租车司机就跑了,我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报警,又给你打电话。” 方小艇说完这些后,警车已经停在了中心医院的门诊部大楼,开车的交警回头客气的提醒:“方书记,已经到了。” “谢谢了啊。” 方小艇随口说了声谢谢,推开车门急匆匆下了车。 高飞也推门下了车,跟着走到了救护车前。 在来时的路上,院方就已经接到电话,说是市纪委方书记的丈夫出了车祸,要来这儿就诊,已经下了班的院长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赶了回来,组织了医院最强大的抢救队伍,候在门诊大楼前面。 等救护车刚一停下,白衣天使们就呼啦一下围了上来,在院长一连声的嘱咐声中,把高健城从车上抬了下来,用最快的速度推着奔向了急诊室。 “方书记,我是医院院长杨道明,我已经安排了医院最强大的医护力量,相信、相信伤者会转危为安的!” 医院院长这才快步走到方小艇面前,弯着腰的伸出了双手。 因为杨道明不知道方书记老公姓什么,只好含含糊糊的以伤者称呼。 现在方小艇担心丈夫安全,可没心情和杨道明寒暄什么,随意和他握了握手正要喊着高飞去门诊大楼内时,一个去过车祸现场的医生凑了过来,脸上带着讨好神色的对杨道明说:“院长,经过初步诊断,伤者没什么大碍的,就是遭到突然冲撞后,头部碰到了车窗造成暂时的昏迷。” 听高健城并没什么大碍后,杨道明暗中松了口气,陪着笑对方小艇说:“方书记,这是我们医院最权威的外科医生之一王医师,他说您爱人没什么问题,一般就没什么问题了。当然了,我们绝不会有半点的松懈,一定会尽最大努力,把,把……” “好了,杨院长,只要他没事就好,我先进去看看。” 同样,方小艇也松了口气,摆手打断喋喋不休想趁机给领导留个好印象的杨院长,脚步匆匆的走上了台阶。 杨院长等人,马上就跟了上去。 高飞犹豫了一下,正要跟上去看看时,一辆墨绿色的霸道越野车吱嘎停在了身边。 车门打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从车上跳了下来,一眼就看到了他:“咦高飞!” 高飞扭头,然后就看到了秦紫阳。 穿着一身黑色运动夏装,脚踏红色白底运动鞋的秦紫阳,看上去很是英姿飒爽,不过高飞却对她没什么好感,只是点了点头。 秦紫阳好像没看出高飞对他的冷淡,砰的关上车门后快步走了过来:“高飞,高叔叔怎么样了,不要紧吧?” 就算再不愿意搭理秦紫阳,也不想承认‘高叔叔’就是自己老子,高飞还是在犹豫了一下才说:“刚才医生说了,不要紧的。” “哦,那我们先去看看,走呀,愣着干嘛呢?” 秦紫阳伸手挎住高飞的胳膊,就向门诊大楼台阶那边走。 高飞挣扎了一下,皱眉道:“你能不能松开?我自己会走。” 秦紫阳愣了下,随即笑道:“我当然知道你会走,可你不会吝啬到不让你的女人挽着你胳膊吧?” 你的女人这五个字,让高飞有点不适应,张嘴刚想反驳什么,却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高飞踌躇间,秦紫阳已经挎着他的胳膊,快步走进了门诊大楼内,边走还边问:“是谁撞了高叔叔的车子?没想到你也会来这儿,方阿姨肯定很欣慰的,对吧?” 对秦紫阳的问题,高飞也懒得回答,正要挣开她时,却听她说:“咦,那不是沈银冰吗?她怎么也会在这儿?”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身穿一身白色小西装的沈银冰,正排在缴款处,胸口的血迹在灯光下看起来很刺眼,正一脸焦急的惦着脚尖向队伍前面看去。 好像听到了秦紫阳的说话声,沈银冰扭头向门口看去,一眼就看到了高飞,也看到了他和秦紫阳跨在一起的亲密样子,先是呆了一下,随即就装做没看到那样,重新扭回了头。 秦紫阳眼珠一转,扫了眼高飞,拉着他快步走到了沈银冰面前,一脸惊诧、关心的表情:“吓,这不是沈总吗?你、你身上怎么会有血迹?是你什么人受伤了?” 秦紫阳问的这几个问题,正是高飞想问的。 如果我不是想找他,和他大声说出那三个字,我就不会碰到那些可恶的民工,恩佐哥也不会为了救我而受伤!呵,呵呵,红姐说的倒是很在理,说既然喜欢一个人,那就是宁可脸不要也要追上他。可是,他值得我不要脸的去追吗?刚和梁娇娇领取了结婚证,却又和秦紫阳勾搭在了一起! 沈银冰心中冷笑一声,就像压根没看到高飞那样,淡淡的说道:“原来是秦小姐。我身上的血迹是、是我男朋友为了救我时淌上去的。” 就像个好奇宝宝那样,秦紫阳一脸夸张的惊讶:“你男朋友?沈总,请问,你男朋友是哪个?” “焦恩佐。秦小姐,对不起,我得去缴款了,有空再聊。” 沈银冰紧紧抿了下嘴角,跟着向前移动的队伍走了两步。 “没想到沈总这么快就有了男朋友,真是不可思议。” 看了眼嘴角猛地推动了一下的高飞,秦紫阳呵呵一笑:“好的,沈总,那你忙着,咱们有空再聊。高飞,走吧。” “我都说了,我自己能走!” 高飞有些心烦的甩开秦紫阳,转身快步走出了大厅。 看着高飞走出去的背影,秦紫阳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和焦恩佐变成男女朋友了! 哼,她刚才说焦恩佐救了她? 麻了隔壁的,亏我还想到这儿时,高飞忽然愣住:亏我怎么样?亏我还念着她吗?我现在已经和梁娇娇领了结婚证,干嘛还要念着她?难道说,我不想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 就在高飞想到这儿时,秦紫阳走了过来:“高飞,你是不是不想沈银冰和别的男人在一起?” 高飞轻飘飘的看了她一眼,走到了门诊部大楼前面的花坛前,坦然道:“是,那又怎么样?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 秦紫阳双手抱着膀子,嘴角带着笑意:“因为你是我未婚夫啊。缠着我未婚夫的女人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爱的男人,我这个当未婚妻的自然得高兴了。” 高飞也笑了:“秦紫阳,我不想再和你说什么,我只告诉你一个事实,我昨天下午,就和别的女孩子领了结婚证,很快就会举办婚礼,希望你到时候能赶来捧场。” 高飞以为,在他说出这个消息后,秦紫阳肯定会满脸震惊,再追问那个女人是谁!?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秦紫阳却神色不变的耸耸肩,无所谓的样子:“你是说梁娇娇吗?” “你怎么知道?” 高飞刚问出这个问题,就觉得自己有些傻了:这肯定是方小艇告诉她的。 果然,秦紫阳幽幽的说:“当然是方阿姨告诉我的了高飞,我本以为,你和沈银冰闹翻后,也许会考虑一下我的,没想到你却选择了梁娇娇。” 高飞冷冷的说:“我选择梁娇娇,是因为她比较单纯,不像你接近我,是带着目的。” 秦紫阳嗤笑一声,在高飞面前来回走动着:“高飞,你觉得梁娇娇能守得住你吗?” 她的话音未落,高飞就忽然伸手抓住了她的衣襟,眼神中闪烁着戾气,阴声说:“秦紫阳,我警告你,如果你敢打梁娇娇的主意,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秦紫阳紧紧抿了下嘴角,傲然道:“她不是你妻子的最佳人选!” “你是?” 高飞冷笑:“要不是看在叶心伤的份上,我早就把你的真实身份捅出来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安归教中的人?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接近我,就是为了我手中的那本《安归经》?秦紫阳,老子不管你是什么人,又有什么远大的目标,只要你别惹我,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可你一旦不知死活,那就休怪我无情了!” 面对高飞的威胁,秦紫阳毫不退缩:“是谁告诉你我是安归教中的人?你有什么证据?高飞,别看现在咱们是未婚夫妻,可你要是敢诬陷我,我同样会告你诽谤的!” 睁大眼睛瞪了秦紫阳片刻,高飞才松开了她,骂道:“敢做不敢为,没种的东西。” 秦紫阳咯咯一笑,故意嗲嗲的说:“高飞,你总算是说对了一句话,我的确没种,可我有能让种子生根发芽的土地呀。” 第412章 生米煮成熟饭了! 当一个女人长得很漂亮,拳脚功夫一流,自身有着深厚的背景,还又特别不要脸时,那么这个女人几乎就是天下无敌的了。 而秦紫阳,就是这样的女人,当她挺着高耸了不少的胸部,在高飞胳膊上蹭来蹭去时,高先生真想拿出金蛇怪剑,在她身上狠狠捅个透明窟窿。 但他又不敢。 他不敢,不是因为秦紫阳有多大的背景,而是他得顾忌叶心伤。 叶心伤是他的兄弟,那个痴情的家伙一直苦苦爱着秦紫阳。 在此之前,高飞就已经伤害过叶心伤(脑袋瓜子一热强女干秦紫阳一事)了,他不想再一次伤害叶心伤。 所以,就算秦紫阳拿捏出这幅貌似轻浮的嘴脸后,高飞只能厌恶的挣开被她抱着的左手,后退一步说道:“秦紫阳,你这样做时,有没有想过叶心伤的感受?” 听高飞提到叶心伤的名字后,秦紫阳眼中闪过一丝连她自己也没察觉到的黯然,随即就不在乎的撇撇嘴:“叶心伤的感受?嘿嘿,如果是在以前,也许我会去想,但现在嘛我们两个都生米煮成熟饭了,而且还是你主动的,我还顾忌他的感受做什么?” “强迫你,可能是我犯下的最大错误之一,在这儿,我真挚的向你说声对不起。” 高飞抢在秦紫阳反唇相讥之前,抢先道:“但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秦紫阳脸上笑容慢慢收敛:“说吧,我在听。” 高飞沉声说:“我承认,苏北山临死前,的确给了我一本《安归经》,但现在那本书,已经不在我手中了。” 高飞在说出《安归经》时,秦紫阳就觉得呼吸有些急促,有种尿急了终于找到厕所的快意。 她知道,高飞终于被她给缠的不耐烦了。 但是,高飞接下来的话就像是一把剪刀,把她这种快意一下子剪断,继而腾起了一股子无名之火,抬手就抓住了他的衣领,急声问道:“你说什么,经书不在你手中了?你、你给谁了!?” 秦紫阳之所以答应陈破天要嫁给高飞,不惜在被高飞强迫后还厚着脸皮的纠缠他,就是为了那本《安归经》。 正所谓做大事者不拘小节。 可现在,高飞却告诉她说,那本经书已经不在他手中了,她能不着急吗,这代表着她所付出的牺牲,有可能会付之东流。 “找个地方,仔细聊聊吧。” 高飞慢慢掰开秦紫阳的手,转身向停车场那边走去。 秦紫阳愣了一下,跟了上来:“你不去见你父母?” 高飞头也不回的回答:“他们还不是我父母再说了,医生刚才就说过了,也没什么大事。” 当高飞跨上秦紫阳开来的那辆霸道越野车时,已经缴款了的沈银冰,狠狠咬了自己嘴唇一下,随即猛地一甩头,大踏步的走向了楼梯那边。 一家外表不怎么起眼的茶室内一角,高飞点上第三颗烟时,已经把在楼兰古城所经历的那些,捡着他认为该说的,简单的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看着发愣的秦紫阳,笑了笑说:“我知道,我所说的这些对于你来说,就像是天方夜谭。你要是不相信的话,你可以去问叶心伤,我觉得他肯定会把所见到的那些都告诉你。” “不用去问他,我也信,因为我相信你现在没理由来欺骗我。” 秦紫阳呆了很久,才说:“那个所谓的楼兰王,真的也要追查这四本经书的下落?” 高飞点头,苦笑着说:“是的,她说可以从这四本经书内,找到改变楼兰王室成员基因,或直干脆说是打破短命诅咒的巫术。而我呢,恰好傻乎乎的带着其中一本去了,她要是不留下,好像也太对不起我的一番苦心了。” 秦紫阳没有理睬高飞的自嘲,追问道:“你在楼兰王‘蜕功’期时,真看到了一个来自外界的白衣人?并猜测那就是安归教的教主?” 秦紫阳虽说是安归教中人,但她从没有见过安归教教主,更不知道安归教教主是谁,当然也猜不到安归教教主竟然想夺回楼兰。 高飞没有说什么,弯腰从小腿上拿出了那把金蛇怪剑,放在了桌子上。 淡金色的怪剑,在灯光下闪烁着妖异的光芒,刺的秦紫阳瞳孔猛地一缩,伸手抓起了那把剑,颤声道:“原来,原来世间真有这把‘金蛟’宝剑!” “金蛟?这把剑的名字叫金蛟吗?我还以为这就是一条蛇呢。” 高飞歪着下巴问:“你以前见过这把剑?” 秦紫阳重重点了点头。 高飞马上追问:“在哪儿看到的!?” 虽说高飞早就看透了生死,不过那个打架功夫相当牛比的白衣人,还是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当初在楼兰古城时,如果不是他施展苦肉计,凭着他的本事,根本挡不住那个白衣人。 同样,别看他算计了白衣人,还夺下了人家的金蛇怪剑,可那个白衣人临走时说的那句话,却像是一个鬼影那样,每天都在他身边环绕:高飞,我记住你了! 高飞当然明白白衣人这句话的意思,人家记住他,可不是佩服他的机智和勇猛,而是把他当做了仇人,随手都会出现,夺走他的小命。 话说,被一个功夫那么牛比的敌人给记住了,可不是一件好事。 更为重要的是,他根本不知道白衣人的本来面目,人家就算现在和他走个迎碰头,也认不出对方,这让他防备都没处防备的。 知道这个白衣人是谁,尽可能的先下手为强干掉她,就成了高飞最大的心事之一。 所以,在秦紫阳说她见过这把金蛟宝剑后,高飞就激动了:只要知道是谁拥有过这把剑,基本就能顺着这个线索找到白衣人了。哥们自己干不过她,大可以广邀好手,用现代化的武器把她轰成喳喳嘛! 不过秦紫阳的回答却让他很失望:“我是在一本书上看到的。” 高飞一呆:“原来是一本书什么书?” 犹豫了片刻,秦紫阳才说:“《安归经》。” “《安归经》?我怎么没从上面看到?” “《安归经》并不是一本,每本的内容都不相同。” 秦紫阳把玩着那把剑,喃喃的说:“我看过的那本经书上说,这把剑是祁连山上一口深潭中的一条金蛟化成,所以才叫金蛟剑。当初古楼兰王尤还的小女儿凌玉,下山时带走了这把剑。这把剑,后来也就成了历代安归王权势的象征。没想到,它却落在了你手中。” “你确定这把剑就是你在经书上看到的那把剑?” “是,一模一样。” “凭借它,能不能号令安归教教众?” “不能。” “那你在见了这把剑后,激动个屁?” “最起码我知道了,安归王从没有放弃要夺回楼兰。” 对高飞的粗口,秦紫阳没有在意,把那把剑放在桌子上,看着高飞的眼神中带着幸灾乐祸:“也知道你距离死亡已经不长久了,你敢暗算安归王,夺走象征着她权势的金蛟剑我实在想不出,她有什么可能饶恕你的理由。” “该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我倒是没把自己这条老命看的有多重要。” 高飞一脸的满不在乎:“你真不知道这把剑的原主人是谁?” 秦紫阳摇了摇头:“除了神和鬼,谁也不知道安归王究竟是谁,她也许是个漂亮的模特,也许是个在菜市场上卖菜的大妈。总而言之,在她主动找到你之前,你是绝对找不到她的。” “要不,我把这把剑送给你?” “除非我活的不耐烦了,才会接受这把剑。” “嗯,也是。” 高飞收起金蛟剑,又问:“那你现在总该相信,我手中已经没有《安归经》了吧?” “基本相信了。” “这就好。” 高飞松了口气:“这下你总不会再缠着我了吧?” 秦紫阳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悠悠的说:“以前怎么样,以后我还会怎么样。” 高飞眉头皱起:“不会吧,秦紫阳,《安归经》现在已经不在我手中了,你再缠着我,还有什么意义呢?难道说你真想做我老婆?” 秦紫阳淡淡的说:“我们已经有了夫妻之实,反正我早晚都要嫁人的,为什么不嫁给你呢?再怎么说,我们也算是门当户对,男才女貌的,对吧?” 高飞的脸冷了下来:“可我已经结婚了。” 秦城城嘴角微微翘了下:“夫妻两个有了孩子后离婚的比比皆是,更何况你们还没有举办婚礼?” 高飞很想骂她为什么这么不要脸,比他还不要脸,最终却生硬的说:“可我不会离婚的。” “梁娇娇会。”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看着眼神开始犀利的高飞,秦紫阳笑了笑:“你放心,我是不会威胁梁娇娇离开你的,但有人会。而且我也敢保证,梁娇娇最终会心甘情愿的和你离婚。因为无论你回不回高家,你是高家嫡系的事实都不会改变。依着梁娇娇的背景,她肯定承受不了这样的巨大压力,所以我断定她很快就会主动离开你。” 这次,高飞没有吭声,因为他很清楚秦紫阳说的这些很有道理:梁娇娇不是沈银冰,沈银冰现在无父无母,光棍一个,只要咬定青山不松口,别人还真不好奈何她。 但梁娇娇却不同了,她有个为了争个小官就寻死觅活的老爸只要高家稍微施加点压力,或者给点好处,梁家就得乖乖的照办。 就在高飞刚想到梁娇娇时,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正是梁娇娇。 看了眼秦紫阳,高飞接通了电话,语气特别温柔的说:“喂,娇娇,家里的事办的怎么样了?” 梁娇娇没有吭声,就在高飞要重新问一遍时,她才涩声道:“高飞,我好累。” 第413章 说,那个男人是谁! 京华今天的空气质量有些糟,本该是秋高气爽的日子,推开窗户看去,却是雾霾一片,就像梁娇娇此时的心情。 身在开发司供职的梁副司长寻死觅活的,说起来也不是为了什么大事,就是和另外一个副司长,竞争司长一职时失败,又遭到了对手打击,一时想不开这才要自杀。 有很多人都误认为开发司像发改委那样牛气哄哄,其实不然,开发司分很多等级部门,比方西部开发司,沿海开发司等等,像这种开发司的司长,那是绝对牛比的。 而梁明青竞争的这个司长,就是国家某部委辖下的一个科室部门,级别还算凑合,副处级,主要是起着为领导递条子的功能,说白了就是个秘书,或者门房性质。 但就是这样一个岗位,也足够让梁明青使出浑身解数去争取了别忘了,他能够在京华近郊拥有移动别墅,可都是指望当了副司长后的灰色收入。 (说到这儿多少有点涉政嫌疑,点到为止吧,另外这儿所说的开发司,只是为了故事情节制定,还请懂得官场职务的各位大侠别喷)。 就在梁娇娇看着窗外发呆时,下面客厅中又传来老梁夫妻俩人的争吵,还伴随着摔东西的声音,接着就是梁母的河东狮吼:“梁明青,别动不动拿自杀来吓唬老娘,有本事你真去死呀!争不过别人就算了,在家给老娘甩脸子算什么?” 梁明青那歇斯底里的声音传来:“我怎么就争不过他了?凭着我梁明青的业务能力,能输给他?哼,还不就是指望他女儿?当初,要不是你哼!头发长,见识短!” 听父亲说出这些话后,梁娇娇就觉得头疼。 几年前,她还在警校时,梁明青的顶头上司刘主任的儿子,在一个偶然机会看到她后,就喜欢上了她,想和她处朋友。 梁明青当时是极力赞同的,可梁娇娇却不喜欢刘主任的儿子。 从小就娇惯女儿的梁母,也护着梁娇娇,最后以学业为重拒绝了刘主任的好意。 当时刘主任倒是一脸笑模样,还打着哈哈夸赞了梁娇娇几句,可梁明青却知道,从那之后,他和刘主任中间就多了根刺。 后来,刘主任的儿子和梁明青一个下属科员的女儿谈起了恋爱,听说很快就要结婚了。 从那之后,他那个下属就官运亨通了先是被提拔成和梁明青一样级别的副司长,又在本次竞争司长职务时,把老梁斩落马下。 梁明青自以为精通业务,做好了十足十准备,四处托人求脸钱花了不少,最终却败北后,受不了这沉重打击,竟然昏头昏脑的找上了竞争者,指着人家鼻子说,人家能上位,就是指望卖女儿 要说那位大爷也够嚣张的,堂而皇之的说就是指望女儿怎么了,有本事老梁也指望一下试试! 对手一句话把老梁堵的无话可说后,还不解气,又添油加醋的说:你现在指望也晚了,就算把女儿送给主任,也只能当个妾了。 老梁当即就勃然大怒,抬手就采住人家头发,狠狠给了人家鼻子一拳。 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老梁受到了单位处分,暂时停岗在家等候处理。 老梁竞争主任没竞争上,反而被停岗,甚至有可能被当做部里的反派典型被开除老梁实在受不了这个下场,这才喝下了老婆一瓶减肥药。 闹剧,这在梁娇娇看来,绝对是个不能外传的闹剧。 当然,她也为父亲的前途而担心。 可担心又能有什么办法? 当年挺拔梁明青的老领导,现在早就退休回地方上去了,谁还能在这时候为了他得罪刘主任? 而她只是一个在外地上班的小女警,就这还是老梁求爷爷,告奶奶才给办好的。 本来就为自己那些事发愁的梁娇娇,听父亲提到当年那事后,顿时就烦了,快步走出卧室,双手扶着栏杆喊道:“爸,咱能不能不说过去那些破事?不就是一个司长吗?不就是一个工作吗?你被开除了,还有我呢,我养你和我妈还不行吗?” 被女儿吼的一愣的老梁夫妻,闻言都抬头看来。 老梁愣了片刻,才冷哼一声说:“哼,你每个月才多点工资?再说了,老李那个混蛋唉,算了,娇娇,没你什么事,你去休息吧。” 老梁很想告诉女儿,他那个竞争对手老李被揍了后,曾经发狠说,要把他远在冀南当区分副局长的女儿也整下来,看他还狂不狂! 听人家这样说后,老梁当时就傻眼了。 因为他很清楚,老李也许没这个本事,但刘主任肯定有。 现在他揍了刘主任的亲家,还真怕人家会拿他女儿开刀。 不过,这件事他一直没敢和老婆、女儿说。 根本不知道父亲心中有所顾忌的梁娇娇,深吸了一口气大声说:“爸,我知道我的工资不算高,可、可我丈夫还是有些积蓄的!” 和高飞闪婚的事儿,梁娇娇回来后也没说,因为她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不能告诉这老两口子:你们的闺女女婿,就是当初冲进咱家里,号称花丛小蜜蜂的那家伙…… 梁娇娇觉得,她要是真说出来,父母肯定会疯了:啥,你和那家伙结婚了?哎哟俺的个娘哎,你应该知道那家伙当初是怎么羞辱咱们一家人的吧?你这个死丫头,丢人都丢到冥王星去了啊! 如果老梁没有说她挣钱少,梁娇娇还不会说出来的。 她这句话一出口,老梁两口子就像同时被施了定身法那样,愣了老半晌相互对望了一眼:我刚才是不是听错了,女儿说她丈夫? 还是梁母率先反应了过来:“娇娇,你能不能把刚才说的那句话,再给妈说一遍?” 其实,梁娇娇在说出自己已经有丈夫后,也后悔了。 不过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再说这件事也瞒不了多久,所以只能低声说道:“我、我刚才说,我丈夫他还有些积蓄,足够赡养你们两位了。” 梁娇娇说到后来,声音越来越低,几乎就像是蚊子哼哼。 可听在老梁两口子耳中,却像是响起了个霹雳那样。 老梁夫妻都是过来人了,当然理解‘男朋友’和‘丈夫’这俩字眼的区别。 像梁娇娇这样的优秀女孩子,到了这个年龄谈个男朋友,哪怕是同居在一起,老梁夫妻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可是丈夫只有结了婚的女人,才会称呼自己的男人。 梁母仰面看着女儿,抬手用力擦了擦脸后,才吃吃的问:“娇娇,你、你结婚了?” 梁娇娇紧抿着嘴唇,点了点头。 就像傻瓜那样,梁母再次重复:“你结婚了?” 梁娇娇只好再次点头:“是,我结婚了。” “你结婚了,你结婚了!” 梁母忽然大叫一声,左手掐腰蹦了起来,右手指着梁娇娇骂道:“你个熊孩子,和别人结婚竟然不告诉爸妈,你眼里还有没有我们当父母的!?” 在说出自己结婚的消息后,梁娇娇就预料到肯定会迎来暴风雨般的训斥,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站在那儿扶着栏杆低着头,默不作声,任由她老妈在那儿暴跳如雷。 在梁母看来,梁娇娇结婚却不告诉她,要比老梁要自杀还要让她难以接受:我是你老妈啊,我把你辛辛苦苦的拉扯大,我容易吗我?可你和别人结婚都不告诉我一声,这证明眼里根本没有我这个老妈啊! 反倒是老梁,这时候却出奇的冷静,用力拉住举着一个鸡毛掸子就要冲上楼狠狠收拾女儿一顿的老婆,拿出了在单位副司长的威严,低喝一声:“干什么,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解决,非得动手!?” 老梁的训斥,让梁母下意识的霍然扭头看向了他。 老梁被老婆那犀利眼神给盯的双腿发软,赶紧强笑一声:“嘿,嘿嘿,孩子她妈啊,你先暂息雷霆之怒,且听我给你慢慢道来……” 就在老梁以为老婆要把满腔怒气撒到他头上,吓得赶紧说好话时,梁母却忽然把鸡毛掸子一扔,双膝一软盘腿坐到了地上,双手拍打着地板仰天嚎啕大哭:“哎哟俺的个娘哦,俺这是做了什么孽哦,男人熊呆呆一个就知道在家寻死觅活,养个女儿结婚都不带搭理俺的,俺活着还有个毛的用哦,老天爷你发发慈悲来个雷子,把俺整死个比的算咯……” 梁母是东北人,这一哭着唱起来要是去了中央电视台走秀栏目,那绝对得一炮走红,哭的那叫一个惊天动地,唱的是那叫一个抑扬顿挫,可以称得上是绕梁三日而不绝啊。 梁娇娇从小最怵头的就是她老妈嚎丧了,也顾不得别的了,赶紧快步走到客厅中,蹲在梁母身边抱着她的肩膀求饶:“妈,妈,你先别嚷嚷,这要是让邻居听到了该多不好啊?” “我那个没了六年八个月零七天的娘哦,你咋不把你闺女一起带走啊,非得让俺留在这个世界上遭苦受难哦!” 梁母上气不接下气的哭嚎到这儿时,哭声忽地嘎然而止,双目炯炯有神的看着梁娇娇,一字一顿的说:“说,那个男人是谁!?” 不等梁娇娇反应过来,她又开机关枪似的接连追问:“他是做什么的?今年多大?长得怎么样?哪儿人?兄弟几个?家里有没有女老的?每个月能挣多少大洋?说,说,你给我说!!” 被老妈一连串问题给砸的晕头转向的梁娇娇,瞪大一双眼睛不知所措了。 老梁心疼的说:“翠花呀,你问孩子话时,语气能不能和气点?” “和气你个头啊,你这老不死的熊呆呆,要不是你平时惯着她,她能做出这种目无尊长的事来?” 梁母把矛头对准老梁时,门铃响了:叮当! 第414章 让你那个便宜丈夫来! 忽然响起的门铃声,对于面对梁母强大压力的梁娇娇父女来说,绝对是救命的仙乐。 “有人来了,我去开门!” 梁明青和梁娇娇父女俩,同时蹦了起来,抢着向客厅外冲去。 到底是梁娇娇年轻了些,又是做警察的,老梁和她抢东西的结果只能是甘拜下风。 望着一骑绝尘而去的女儿,老梁心里叹了口气再转身时,脸上已经带上了几近谄媚的殷勤笑容:“翠花啊,毛老人家曾经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觉得这件事吧,咱们得搞清楚了再发脾气也不晚啊。” 面对梁母那冷冰冰的样子,老梁下意识把脑袋垂的更低:“唉,我知道,她瞒着咱们结婚的事,绝对是种破坏组织信任,破坏家庭团结,无法饶恕的错误,但不管怎么说,娇娇终究是你亲生女儿啊,是你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是你一把屎、一把尿把她喂大、哦,不,是养大的,无论犯了多大的错误,咱们都得给她个改正的机会,对不对?” “你少在这儿给我贫嘴,等会儿我再收拾你!” 梁母抬手揪住老梁的耳朵,正要发怒时,却看到一个中年人跟着梁娇娇,从大门那边走了过来。 “翠花,你手下留情!” 老梁歪着脑袋,向门外看去,脸色一变:“咦,他怎么来了?” 跟着梁娇娇走进来的这个中年人,正是老梁在开发司的同事老马,和他平时不怎么对付,也是这次竞争司长的对手之一,不过很快就退出了竞争。 梁母也认识老马,更知道他和丈夫之间的矛盾,只是却猜不到他忽然‘光临寒舍’有何用意,两根粗眉毛皱了一下后,松开老梁扭着水桶腰迎了出去:“哎呀呀,今天这是刮得什么风啊,竟然把老马兄弟给刮来了?来,快请进,娇娇,去给你马叔叔泡茶,记得要泡好茶啊!” 梁娇娇赶紧答应了一声,去忙活了。 “嘿嘿,嫂子,您可别这么客气了,反正我也不是外人,您说对吧,梁司长。” 老马冲梁母点头哈腰的说了句客气话后,就看向了老梁,一脸的讥讽笑容,把‘梁司长’三个字说的很重。 老梁在官场上泡了那么久了,自然能听出老马话中的语气,老脸刷的涨红,正要发脾气时,梁母却抢先说道:“哎呀呀,老马兄弟,请坐请坐,快请坐,来,先吸烟。” “嫂子,我不吸了。我这次来呢,就是受刘主任所托,请梁司长一家人参加他少爷和李司长(其实老李还没有成为司长)千斤的婚礼。在我来时,刘主任可是一再嘱咐,务必请梁司长一家人都到场这是请柬,地点呢,就在咱们单位对面的醉仙楼,时间呢,就是明天上午十一点三十八分,还请梁司长大驾光临啊。” 老马说完这些话,把大红色请柬放在茶几上,不顾梁母的盛情挽留喝口水,毅然决然的转身轻轻的走了,挥一挥衣袖,没带走一丝云彩。 看着那个大红请柬,老梁嘴角不住推动。 他当然清楚,刘主任儿子结婚,特意让人来给他送请柬,这里面肯定有老李捣鬼,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他更加丢人。 当然了,老梁可以选择不去但关键问题是,现在他正处于一个非常敏感的时期,如果不去参加主任儿子的婚礼,那就算在明面上把主任给得罪了,他工作上的事情更不好说。 去,还是不去? 望着那个大红请柬,老梁脸色阴晴不定的过了半晌,猛地一咬牙! 就在梁娇娇以为老爸要一拍桌子,豪情万丈的说‘老子就是不去了,咋的吧!’这句话时,梁明青却轻声问老婆:“翠花,你说咱去,还是不去?” 梁母冷笑一声:“老梁,我问你,不管你去不去,你是不是都得随礼?” 老梁重重点头:“这是肯定的,毕竟刘主任是领导,在一起工作那么多年了,我要是不随礼,别人肯定说我小气的。” “既然要随礼,那我们为什么不去?” 梁母猛地一桌子,豪情万丈:“不但去,而且还得挺着胸膛的去!他姥姥那个日本骡子美国比的,不就是结个婚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想看我刘翠花的好看,他还嫩了点!” 老梁被老婆的万丈豪情,给鼓动的浑身热血沸腾,也高举着拳头,喊口号似的:“对,去就去!有道是粉身碎骨浑不怕,留得青白在人间!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人的巢穴,待俺赶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翠花,我们俩去,让娇娇在家坐镇,等候我们的凯旋!” 梁母却冷笑道:“哼哼,娇娇也要去!人家刚才都说了,是邀请咱们一家人。娇娇不在还倒罢了,既然在要是不去的话,人家还以为娇娇后悔当年没有和老刘女儿谈对象呢。” 梁娇娇一听,赶紧说:“妈,我还是不去了,犯不着和那种人斗气。” 梁母脸色一沉:“不行,你必须去。不但你要去,而且还得让你那个便宜丈夫一起去!” 梁娇娇傻了:“啊,让高、让我丈夫一起去?” 梁母重重点头,咬牙切齿的说:“对!” “可,可他现在冀南啊。” “让他十万火急赶来京华,反正坐动车也就两个小时。” “可他” 不等梁娇娇说完,梁母胖手一挥:“咋的,娇娇,我还没有追究你们私奔的事儿,就让你那个丈夫来捧捧场,咋就这么难呢?我可告诉你,娇娇,这件事没商量!你那个丈夫不是还有点积蓄吗?你告诉他给我穿的上档次点,千万被给我丢脸了,要不然我非得让你们分道扬镳!” 迫于母亲的淫威,梁娇娇只好傻呆呆的点了点头:“我这就给他打电话,让他明天十一点之前,必须出现在你们面前,不过到时候你可别生气。” 梁娇娇没有在电话里说什么,只是问高飞,明天上午十一点之前,能不能出现在她面前,如果不能的话呢,那就算了。 高飞很想知道她为什么这样着急去京华,不过梁娇娇既然不说,他也没有问,没有一丝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那个女子现在是他妻子,对他提出的要求不高,所以他有责任,也有义务听老婆的话。 扣掉梁娇娇的电话后,高飞猜测这是老梁要见他了。 在梁娇娇急匆匆赶回京华时,高飞就想到了这儿,正所谓丑媳妇难免要见公婆的,他这个便宜女婿一样得去见老丈人。 至于老梁夫妻俩在见了高飞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震惊表情,他不想多想:能够让人震惊,这本身就证明了自身的与众不同,对吧? 更何况,高飞因为很多事,心里一直乱糟糟的,能够暂时离开冀南,摆脱那些纠缠,说起来也算是眼不见,心不烦了。 高飞嘴里咬着一颗没点燃的眼,盯着办公桌发了会呆后,拿起电话打去了前台:“连雪吗,来我办公室一趟。” 在扣掉电话时,高总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不管怎么说,咱现在也算老总,有自己的办公室,还有一个电话就能让人来的优越,做人做到这份上,也算勉强可以了。 不大的工夫,连雪敲了敲房门,推门走了进来。 身穿一身黑色职业套装的连雪,双手放在小腹前,脸上带着职业性的微笑:“高总,您找我有什么吩咐?” 从当众宣布和梁娇娇领取了结婚证后,连雪对高飞的态度就是敬而远之。 是的,就是敬而远之,若即若离。 高飞装做没看出来的样子,笑着指了指沙发:“连雪,咱们什么关系啊,还用得着这样客气?坐,坐下说话吧。” “我们现在是老板和职员的关系,我还是站着比较合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连雪不冷不热的给高飞碰了个软钉子。 高飞微微皱了皱眉头:“哦,我让你来就是想你替我买动车票,去京华的,今天下午就走。” “哦,好的,我这就去办理。” 连雪微微点了点头:“高总,您还有别的事吗?没有的话,那我就去了。” 高飞本想问问连雪,去见老丈人买什么礼物最好的,不过看她一脸的怨妇样子,也懒得问了,摆摆手说:“没别的事了,去吧。” 连雪嗯了一声,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高飞有些郁闷的拿起火机,正要点燃时,房门又被敲响。 “进来。” 随着高飞的声音落下,门开了,德才姐那纯朴的笑脸出现在了视线中。 对尽心尽力操持餐厅卫生的德才姐,高飞还是很满意的,也很尊重她,毕竟她有可能会和老王终成眷侣的,从大班椅上站了起来,笑道:“德才姐,进来说话。” “高总,有人找你。” 德才姐笑着摇了摇头,闪到了一旁。 高飞向门外看去,就看到了方小艇夫妇,脸上的笑容稍微凝滞了一下后,随即恢复了自然:“好的,德才姐,你去忙吧。” 对德才姐礼貌性的笑了笑,方小艇率先走进了办公室内。 跟着进来的高健城,随手带上了房门,习惯性的观察起了室内的摆设。 昨天晚上发生车祸后,高健城其实也没什么大碍,去了医院后很快就清醒了过来。 虽说方小艇,和院方都让他住院观察一段时间,但高健城却坚持出院,理由是他受不了医院内的这种气味。 方小艇无奈之下,只好按照他的意思,当晚就离开了医院。 现实中的亲生父母来了后,高飞就算再不想待见他们,可也不能大咧咧的坐在桌子后面装大爷,只能缓步走了出来,淡淡的说:“高先生,方书记,请坐。喝咖啡,还是喝茶?” 第415章 高飞,请回头看看! 对于高飞的冷淡,方小艇就像没察觉出来那样,呵呵笑道:“高飞呀,咱们也不是外人,说话没必要这样客气,喝白开水就可以了。” 高飞没有吭声,拿了两个纸杯,从饮水机上接了两杯白开水,放在了茶几上。 “建城啊,你站着干嘛呢,来儿子这儿你还拘束呀,坐下,快坐下。” 方小艇拉了拉站在那儿的高健城,坐在了沙发上。 高飞终于忍不住了,更正道:“方书记,我想提醒您一句,我不是你们的儿子,你们也不是我的父母。我对您客气,是因为我这个人对谁都是一视同仁的。” 高健城嘴巴一张,还没有说什么,就被方小艇拉在了沙发上,抢先说道:“高飞,我知道你心里恨我们,恨我们当初把你抛弃” 高飞坐在他们对面沙发上,冷冷打断了方小艇的话:“方书记,您又说错了,我没有恨你们,真的没有。” 方小艇看着脸色冰冷的儿子,眼圈一红,颤声道:“高飞,你、你能不能先听我把话说完?” 高飞垂下眼帘,低声说:“你说,但我等会儿得出去一趟。” 方小艇当然能听出高飞这样说的意思,可她不能有任何的不满,抓住了高健城的手,放在案几上轻声说:“27年前,我还是在京华上学的高中生,那时候你爸他是我的班主任,他对待工作非常上心,而我学习成绩又很好,所以他很照顾我……” 接下来,方小艇就讲了一个‘师生恋’的老套故事,不外乎已经结了婚的男老师,用他成熟的男人魅力,征服了单纯漂亮的女学生,然后俩人双双陷入了爱河,最终偷吃了禁果。 春风一度后,女学生却发现自己已经珠胎暗结了,大为惶恐,也没敢和男老师说,就独自回到了冀南老家。 男老师在宝贝心肝尖尖忽然失踪后,吓得四处寻找,正要赶来她在冀南的老家寻她时,却被家里人发现了,并采取强硬手段,把他送到了南方。 一个人在老家的女学生,天天盼着男老师能出现在她面前,牵着她的手对她说‘阿尔拉我有,俺会和你一生一世腻在一起,哪怕是山无棱海无角也不分离’。 可惜的是,女学生盼啊盼,盼星星,盼月亮,却始终没有盼来英俊潇洒的男老师,却盼来了十月怀胎的儿子。 抱着儿子,想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爱人,女学生的心碎了,也意识到他们不可能在一起,于是就在一个北风呼啸,天寒地冻的黄昏,抱着儿子来到了河边,准备以极端的方式,来结束这段感天动地的爱情。 可就在女学生要抱着儿子跳河时,一个正在等车的漂亮女青年出现了,苦口婆心的劝她曰:老天爷让你和你儿子来到这个世界上,自有他的安排,不是让你们母子寻死的,你该振作起来,去完成你未完成的学业,寻找你的真爱,那样才不枉来世间走一遭! 女学生动心了,可同时又犯愁:我总不能抱着儿子去上学吧? 经过一番认真的考虑后,女学生最终狠心把刚出生的儿子托付给了女青年,并告诉她这孩子姓高然后,女学生就义无反顾的返回了京华,重新开始了她的学业。 在京华,女学生遭遇些许坎坷后,终于又和男老师勾搭上了。 当男老师听女学生说,他们已经有了爱情结晶后,顿时欣喜若狂,不顾一切的牵着她的手儿,带到了那个受亿万人尊敬的老家伙面前,哭着说:俺要离婚,俺要和小艇结婚,俺要找回你的孙子俺的儿子,俺要不答应,俺就去跳大楼! 其实,在男老师和女学生跪倒在高家老头面前之前,老头早就得知女学生已经为高家生了个崽不过等他派人赶去冀南时,那个可怜的娃已经没下落了。 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了,再加上高老头也知道小儿子和他的原配妻子没啥感情,晚上都不在一个床上打滚,这样的婚姻还要个毛啊? 于是就力主男老师和原配离婚,娶了女学生。 不过,因为男老师的这个污点,也注定了他以后不能涉足官场,只能一心做学问。 只要能和心爱的女学生在一起,只要能找到那可怜的娃,男老师别的啥也不在乎了。 可是无论他们随后怎么努力,也没找到被女学生托付的那个妞儿儿子,他们的儿子,就这样消失在了世间。 悲恸不已的男老师和女学生,化悲痛为力量,在重逢不久后,就再次产下了他们的第二个儿子,高雅。 虽说有了小儿子,可女学生却不忘大儿子,每年都得来冀南好几次,扫听大儿子的下落。 这一扫听,就是26年过去了,直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已经高居冀南纪委书记的女学生,在某家超市吸烟室,遇到了一个叫高飞的家伙。 于是,这个事关师生恋的老套故事,就一步一步的发展到了现在。 “高飞,请你原谅妈妈,毕竟那时候妈妈太年轻,太不懂事,又处于极度彷徨的无助之中,所以才发昏的把你交给了别人。” 方小艇接过高健城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哽咽道:“你不知道,这26年来,妈妈心里有多难过天可怜见,终于让我遇到了你。高飞,不管你有多恨我,我都不会再放弃你的,我一定会用我的全部,哪怕是生命,去补偿欠你的!” 从懂事那天开始,高飞就恨他的生身父母,恨他们既然要抛弃自己,那为什么要把他带来这个世界上,从小就品尝正常家庭中孩子受不了的苦难。 他恨,但这不代表着他不想找到他的父母。 没有谁不想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除非他是孙悟空。 现在,他的亲生父母就在眼前,他的母亲正哭着讲述那段褪色的往事,祈求他的原谅高飞的双手,用力攥着,手背青筋高高蹦起,但表面却依然冷淡:“方书记,我能看得出你所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可是,我想告诉你的是,我已经适应了当前的生活。如果你真想补偿我的话,那就以后都不要骚扰我。” 高飞说着,站起身向门口走去:“我姓高,但却不是你们那个高家的孩子。对不起,我还有事,得去忙了。” 方小艇见状,赶紧站起来,期期艾艾的叫道:“高飞,你站住!” 高飞脚步丝毫不停,走到了门口,伸手去抓门把时,高健城那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高飞,请回头看看。” 高飞心里一颤,猛地回头,就看到高健城,他那个亲生父亲,对他深深弯腰鞠了一躬后,慢慢的跪倒在了地上。 高健城的这个动作,就像是一把刀子,狠狠刺在高飞的心上! 他可以拒绝承认高健城是他父亲,他可以用他的骄傲,用他的实力来证明,没有京华高家,他照样能混得风声云起! 但他却无法面对他的亲生父亲,对他下跪认错! 父母错再大,但他们终究是把你带来这个世界上的人。 你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你身上流淌着父亲的血脉,你是父母生命的延续,父母就像你相濡以沫的妻子那样,是此生中最需要尽心照顾的那个人! 你无权,也没脸更没有资格,面对父亲对你下跪时,仍然能无动于衷! 砰的一声,高飞直挺挺的跪倒在了地上,声音嘶哑的说:“你们,究竟想让我怎么样?” 方小艇慢慢的走过来,蹲下,搂住他的肩膀,把他抱在怀里,轻轻拍着他的后背,柔声说:“你是我们的儿子,我们是你的爸,和妈。” 窗外很远很远的地方,响起了一声汽车喇叭的鸣叫声,悠长,深远,仿佛来自远古巨人的呐喊,叩开了生冷的心扉。 焦恩佐那晚替沈银冰挨了一铁锨后,当场流了很多血,就像怀孕五个月不小心小产那样,把沈总给吓得不行不行的。 不过,也许焦助理的身体素质非常棒,来到医院被医生及时包扎后,很快就止住了血,像个不小心早产的婴儿那样,在沈银冰那关怀的目光中,甜甜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放心不下的沈总,给焦恩佐做了个全方位的检察:很万幸,他脑袋只是被砸出了一道口子,颅内并没有留下什么瘀血之类的东东,最多也就是有点脑震荡。 检察结果出来后,沈银冰长长的松了口气,连声对大夫说了好几个谢谢后,才拎着小宋送来的午餐,走进了病房。 病房内的床上,焦恩佐正在玩手机,看到她进来后,就把手机放在了一边,儒雅的一笑:“小冰,检查结果出来了没有?” “出来了,一切良好,只要休息两天就可以了。” 沈银冰笑着走到床前,把午餐放在柜子上,坐在了椅子上,看着脸色仍然有些苍白的焦恩佐:“恩佐哥,先吃饭吧。” 说着,沈银冰打开饭盒,拿起一次性筷子,夹起了一块红烧茄子,递到了焦恩佐嘴边:“我记得你小时候最不喜欢吃红烧肉了,可你昨晚失血过多,说什么也得多吃点补补,可不许说不想吃哦。” 听着沈银冰略带娇憨的柔声细语,看着眼前女孩子那娇俏的红颜,焦恩佐眼里飞快的闪过一丝得意,却故意愁眉苦脸的说:“我还真不想吃肉不过,既然小冰有令,恩佐哥莫敢不从啊。” 沈银冰笑了笑,刚把一块红烧肉放进焦恩佐嘴里,手机响了起来。 她有些抱歉的说:“恩佐哥,我先接个电话。” 焦恩佐耸耸肩,做了个潇洒的随意姿势。 “是首都那边的电话。” 沈银冰拿起电话,看了眼陌生的来电显示,正要扣掉时,却又想起了什么。 第416章 她还是不信任我! “喂,您好,我是沈银冰,请问您是哪位?” 沈银冰接电话时的脸色虽然很清淡,但声音却很好听。 电话中,传来一个年轻人嚣张的笑声:“嚯嚯,沈总你好,我是春树集团的高雅啊!” “高雅?” 沈银冰眉头马上皱了起来。 她当然知道高雅是谁,也对这个高雅没什么好印象确切的说,是对高雅,甚至所有姓高的都没啥好印象。 高雅在那边说:“怎么,沈总,你不会是不想接到我这个电话吧?嘿嘿,不过无所谓,反正我给你打电话就是通知你一句,明天晚上八点,京华‘精英会所’将举办一场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业大亨酒会,你要是有兴趣来的话呢,我会给你留一张请柬,不来就算了。” 当初方小艇在答应沈银冰离开高飞的条件时,就曾经告诉她说,会帮她参加这样一个酒会,认识一些商业大亨。 才开始时,沈银冰是一口拒绝了的,但后来却又同意了,所以高雅才给她打电话。 既然现在已经决定要忘掉那个人,和奋不顾身救她的恩佐哥好好相处,再加上沈银冰现在手头有两个亿的现金支票,她当然希望能参加这样一次酒会,从中找到合作者,在商场上大展宏图。 像沈银冰这样的商业精英,如果手里有两个亿,却找不到好的投资项目,那绝对是一种耻辱。 所以,高雅的话音刚落,沈银冰就淡淡的说:“多谢高董,我会在明天中午之前准时赶到京华的,到时候再联系,再见。” 不等高雅说什么,沈银冰径自扣掉了电话。 在她打电话时,焦恩佐始终含笑看着她,那样子就像欣赏一块爱到骨子里的美玉,眼神中充满着爱怜,这让沈银冰忽然觉得很不适,心儿毫无来由的猛地一跳,下意识的扭过头看向窗外,喃喃的说:“恩佐哥,按说这时候我该呆在你身边陪着你,可” 沈银冰要去京华参加那样的一个酒会的事儿,焦恩佐此前就已经知道了,虽说他真不想她这时候离开自己,却不能不以站在北山集团发展的大角度上说:“呵呵,小冰,你什么也不要说了,我知道这次酒会对于你和集团的发展来说很重要,所以你必须得去。” 晃动了一下肩膀,焦恩佐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你看,我现在也没多大碍。放心吧,你不再的这几天内,我会替你看好家的。” 沈银冰眼眸中闪过感激之色,右手抬起,看样子想去抓焦恩佐的手,说上几句知心话儿,最终却拢了一下垂到耳边的发丝,柔声说:“恩佐哥,你在医院里好好养伤,我不想你在这种情况下还替我操心。你放心吧,工作我会交代给李副总他们几个。” 焦恩佐笑着点了点头:“那好吧,一切都听你的。” “嗯,吃饭吧,等你吃过饭后,我就去安排一下。” 沈银冰说着,重新端起了饭盒。 半个小时后,沈银冰拿着小包哒哒的走出了病房。 等她的车子一启动,站在某个窗口的阿斯朵丽,很快就来到了焦恩佐的病房中。 看了眼柜子上没吃完的午餐,阿斯朵丽眼里闪过一丝讥诮,淡淡的问:“怎么样,老陈拍的你那一铁锨,力道、角度拿捏的还算可以吧?” 焦恩佐眉头一皱,不悦的说:“朱丽,我提醒过你多少次了,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伪装,任何情况下都得防备隔墙有耳,这样才能最大可能的杜绝失败的发生。” “是,焦助理,您的教诲我记住了。” 阿斯朵丽嘴角微微一撇:“接下来,是不是还要按计划行事?” “之所以制定详细的计划,就是用来实践的。” 焦恩佐淡淡的说:“你告诉京华那边的人,让他们必须得保护好沈银冰的安全,我不想她在这时候出什么意外。” “她要去京华?” “是的,参加一个很有分量的酒会。” “去多少天?” “不清楚。” “那我们的机会来了,你可以在她不在北山集团时,趁机试着掌控一下试试。” 阿斯朵丽眼睛发亮:“虽说藤建民他们顶替康子卯没多久,不过我相信他们都能很快适应新的角色,毕竟是海归嘛。” “不行。” 焦恩佐摇了摇头时,脸上闪过一丝无奈的愤怒,轻声说:“刚才我提议替她主持工作,她拒绝了。看来,她对我还是有些不信任。” 阿斯朵丽的眼神冷了下来:“你都为她头破血流了,她还不信任你,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我看不如早点下手,用别的办法胁迫她交出集团,再让她从世界上消失!” 焦恩佐看着阿斯朵丽冷笑:“哼哼,你是不是跟着买买提在边陲地区太久了,脑子都秀逗了?如果事情说的像你这样容易,那我还有没有费这么大力气?更何况,她身边还有个精明似鬼的颜红,别看她一直躺在医院中,可我确定现在她已经暗中有所作为了。” 阿斯朵丽冷冷的说:“那就把她也干掉!” 焦恩佐这下真生气了,霍地坐起身,语气阴森的说:“阿斯朵丽,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你就是一只呲着牙的疯狗,逮谁就想咬谁,最终却只能落下被人砸死的下场。如果你以后还是这种状态,那你最好滚回去,免得坏了我的大事!” 就在焦恩佐嘲讽阿斯朵丽是一条没脑子的疯狗时,沈银冰来到了千佛山医院。 昨天晚上,沈银冰就已经在电话里把焦恩佐为了救她,被人打伤住院的事告诉了颜红,所以在看到她进来后,红姐就笑着问道:“焦助理的伤势,不要紧吧?” 昨晚没有休息好的沈银冰,一脸疲倦的摇了摇头,坐在床沿上轻声说:“他没事的,只是有些轻微脑震荡。” 颜红眼里闪过一抹亮光,看似随意的问道:“小冰,昨晚你给我打电话说,你遇到那几个坏人就在这边医院门口,焦恩佐为你受伤后,却被中心医院的救护车接走了是谁打电话叫救护车的,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呢,你有没有考虑过?” 不经红姐提醒,沈银冰到现在也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愣了一下说:“也许,打电话叫救护车的,可能不知道这边有医院吧?” “是有这种可能。” 颜红若有所思的接着问:“小冰,昨晚你去了中心医院后,这一路上,或者在医院内,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事,或者遇到让你注意的人?” 我在路上,在医院内,都看到高飞了,也看到了秦紫阳! 沈银冰张嘴就想说出这些话,话到嘴边却摇了摇头:“没有啊。昨晚我就担心恩佐哥的伤势了,也没注意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红姐,是不是有哪儿不对劲?” 在焦恩佐奋不顾身的救自己,在看到秦紫阳挽着高飞的胳膊出现在眼前后,沈银冰就决定忘记这个人,开始尝试着去接受恩佐哥那深沉的迷恋。 颜红眉头皱起,随即又松开,坦然笑道:“没什么,我就是随便问问。小冰,看你一脸的疲倦,昨晚没休息好吧?我看你还是休息会儿吧。” “不了,我还得回公司一趟,交代李副总他们一下,因为我想三点坐动车去京华,参加明天傍晚的一个酒会。” 沈银冰摇了摇头,就把高雅给她打电话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我决定今天傍晚走,就是想找找关系,看看能不能打探出到底有那些重量级的人物,会出现在明天的酒会上。” “可惜我还不能陪你去,也不能替你主持这边的工作。” 颜红有些遗憾的说:“这样吧,你带着黑子和小宋去,有个事也方便照应一下。” 其实,红姐很想问问沈银冰,她在决定去京华时,焦恩佐有没有自告奋勇说要替她主持工作,但琢磨了一下,还是忍住了。 她担心沈银冰会从她的话中,听出什么。 沈银冰毕竟年轻,如果一旦对焦恩佐有了什么怀疑,肯定会从神色中流露出来,从而造成焦恩佐的提前动手。 这不是颜红想看到的,她得按照自己的计划来保护沈银冰。 沈银冰淡淡一笑:“我和小宋俩人去就行了,黑子跟着去参加这种场合,不方便。再说了,我估计方小艇也不想我这时候出事的。” 颜红也笑了:“嗯,那你去忙吧,有什么事别忘了给我打电话。” 高健城两口子离开落日餐厅时,脸上都带着如释重负的笑容。 虽说高飞没有当面喊他们爸妈,也一再强调不希望高家管他的私事(指高老爷子替他介绍秦紫阳),更不希望让餐厅员工知道他是他们的儿子,可他们还是觉得很满意。 依着俩人犀利的目光,又怎么能看不出高飞其实已经开始慢慢接受他们了呢? 更何况,高飞还和他们主动提了梁娇娇的事,说今天下午就会坐动车去京华这对方小艇来说,可是一个促进母子感情的好机会,她得好好准备一下。 凡事,都得循规蹈矩的一步步来: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站在窗前的高飞,目送他们的车子缓缓驶上公路后,才放下窗帘,回到了桌子后面坐了下来。 望着那排黑色的真皮沙发,高飞又想到了高健城那‘石破天惊’的一跪。 任他心中坚壳再硬,但也承受不住亲生父亲的那一跪,最终的接过就是很有尊严的投降:积攒了26年的怨恨,在那一刻烟消云散。 也不知道为什么,高飞以为他很没原则的‘投降’后,事后肯定会很难受,甚至觉得很丢人,但实际上却没有这种感觉,反而有了种说不出的心安。 没有谁,喜欢总是没有爹娘。 就在高飞发呆时,门被敲响:帮,帮帮。 第417章 愿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 进来的是连雪,手里拿着一张动车机票:“高总,机票我给您拿来了,四点半正式发车您还有什么吩咐没有?没有的话,那我就出去了。” 接过连雪递过来的车票,随便看了一眼,高飞抬头看着她:“连雪,其实我想告诉你,如果你觉得在这儿不开心了,那就没必要勉强。” 连雪双眼微微一眯,声音僵硬的说:“高总,您这是在提醒我主动辞职吗?” 高飞沉默,片刻后才说:“你知道我不是这意思。” “我明白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连雪咬了咬嘴唇,转身快步走到门口,即将拉开门时忽然转身说:“高总,你别忘了对城阳她们的承诺。” 高飞随口问道:“什么承诺?” 连雪低声说:“半年一次的解药。” 当初高飞在前往楼兰之前,他就曾经答应人家城阳,说肯定会给她找到解药的。 可他从楼兰回来后,却已经忘记了这件事,此时听连雪再一次提醒后,才猛地想起这事,心里骂道:草,我该和谁去要解药? 心里这样想归这样想,但高飞却不能这样说,故作淡然的点了点头:“你放心,我答应的事情肯定能办到。” “那就行。” 连雪强笑了一下,正要开门走出去时,高飞却突然说道:“我很想有个妹妹,我很想尝试一个哥哥是怎么呵护妹妹的感觉。” 连雪的眼睛猛地亮起,笑了,轻声说:“我忽然想起了一句话。” “什么话?” “愿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 不等高飞说什么,连雪开门就走了出去,脚步比起进来时,要明显轻快了很多。 “愿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嘿嘿,这丫头怎么会这样想。” 高飞喃喃重复了一句,看了下时间后摸起电话:“老王,送我去车站!” “高总,还是我送你去吧,反正京华又不远,开车也就几小时的工夫,但是比坐动车要舒服多了。” 把高飞送到火车站时,老王还想开车把他送到京华。 高飞能看出,老王说这话时绝不是在客气,不过他真不想让人送,更不想自己开车去,几个小时的路程,开车是有点累。 拍了拍老王的肩膀,高飞笑着说:“行了,我明白你是为我好,我也想让你送我去,可现在德才已经回了乡下,我就指望你和连雪在这儿给我看场子呢。回吧,我进去了,现在车站可是拒绝送站的。” 告别老王后,高飞走进了候车大厅内。 现在差十分钟就四点了,距离动车出发还有四十分钟时间。 “早知道今天路上这样畅通,就该晚来半小时了。” 望着‘座无虚席’的候车大厅,高飞四下里扫视着,希望能找个空座位。 “各位旅客,前往津门的d46812次列车,马上就要到站了,请前往津门的各位旅客做好登车的准备” 就在高飞四处找空座时,大厅内传来车站工作人员那甜美的声音。 马上,就有几十个旅客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检票口走去,座位空出来一大片。 “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嘿嘿。” 高飞得意的笑了笑,左手抄在口袋中向最近的一个座位走去。 他走到距离座椅也就三两米时,就觉得身后有急促的声音响起。 有情况! 高飞下意识的向旁边一闪,霍然扭头看去,就看到一对背着大背包的小情侣,急吼吼的冲了过来,那个男的一屁股坐在高飞想坐下的座椅上,顺手把小情人搂在怀中,放在了大腿上。 “沃曹,不会吧,有必要像抢公交车那样吗?” 看着压根就没有看自己一眼的小情侣,高飞鄙夷的撇了撇嘴,只好向另外一个座椅走去但他的目光刚看到那个空位,一个心宽体胖的大嫂,就风一般的坐在了上面,舒舒服服的松了口气:“唉!” 就在眨眼间的工夫,d46812次列车到站空出来的座椅,很快就被更多人的疯狂抢占,搞得第一次装绅士风度的高总,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他一楞神的工夫,刚被空出来的几十个座椅,立即就被抢占完毕。 “特么的,现在人们的素质怎么这么差呢?看那老家伙,最多也就是六十四五吧,看到哥们在这玉树临风的站着,都不知道起来让座!” 高飞一脸痛惜的暗骂着,随意扭头间眼睛猛地一亮,就看到在大厅东南角,竟然有个家伙横躺在两个椅子上,脸上盖着一张报纸,好像挺尸似的。 “捏捏的,我说座椅怎么不够坐的,都是因为有你这种没素质的存在,说不得,今儿哥们非得代表人民给你上一堂生动的思想品德课!” 高飞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双手抄在口袋中,抬脚踢了踢椅子腿:“哎,哥们,醒醒,天黑了,外面下雪了!” 高飞本以为,这哥们肯定会腾地一下坐起来,连带惊慌的问几点了那样,高先生就会趁机坐下,然后笑嘻嘻的告诉他说,哥们这是在开玩笑呢。 可实际上却不是这样,那哥们倒是把脸上的报纸拿下来了,不过却没有起来,一双不大的眼睛狠狠瞪了高飞一眼,懒洋洋的说:“哥们,别和我刘小龙玩这套!你耍的这点小把戏,是我在蹲着撒尿时就不玩了的。” 这家伙的年龄和高飞差不多,个头差不多,胖瘦差不多,英俊指数也差不多,就是印堂发暗,眼窝深陷,一看就是那种纵情过度的家伙。 听自称刘小龙的家伙这样说后,高飞脸色沉了下来,语气中带着痛惜:“同志,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呢?你还是不是长在红旗下,接受过党的高等教育的合法公民?难道你不晓得,一个屁股却占着两个茅坑的行为,是很可耻的吗?” “次奥,丫的口才不错呀,敢来教训你刘爷!” 撇着一口骄傲京腔的刘小龙,眼睛一瞪:“少在这儿装比,送您俩字滚蛋!” 刘小龙骂出滚蛋的最后一个字还在他舌尖打转,高飞突然伸手,一把揪住他的左脚裤脚,向旁边一甩,‘刘爷’就哎哟了一声坐了起来,双脚落在了地上。 高飞弯腰从地上捡起盖在刘小龙脸上的报纸,铺在他身边的座椅上,施施然的坐了下来,翘起了二郎腿。 “次奥,你丫挺的敢拿刘爷盖脸的报纸,放在屁股下面?我看你是不想活了吧!?” 刘小龙大怒,伸手就去抓高飞的衣领子。 “丫挺的,你特么老实点,要不然我掰断你爪子。” 高飞随意一抬手,就捏住了刘小龙几根手指,稍微一用力,刘爷就哎哟哎哟的弯下了腰:“次奥,丫的快松手!你可明白你现在招惹的是谁吗!别让刘爷发怒,后果会不堪设想的!” 高飞手上加力,似笑非笑的说:“刘爷,您老人家发怒试试,我看这天能不能塌下来呢。” “哎哟松手,哥们,有话好好说,不就是一个座位嘛,咱们哥们相逢就是缘分,何必为了区区一个座椅,就伤了这份来之不易的缘分呢?” 挣扎几下没挣开后,刘小龙口风一转,开始说好话了。 “次奥,我和你有个屁的缘分。” 高飞嗤笑一声,松开了刘小龙。 对刘爷这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高总也懒得搭理,从老王给他准备的背包内拿出一根金华火腿,一瓶矿泉水,准备吃点东西。 因为方小艇夫妻的出现,搞得高飞午饭都没有来得及吃,现在还真有些饿了。 人在饿了时,吃什么东西都觉得特别香,尤其高飞是那种从不在吃饭上挑剔的人。 只几口,高飞就吃下了一半的火腿,拿起矿泉水咕噔喝了一口后,眼角余光才看到刘小龙,竟然一直盯着他手里的火腿,正做着咽吐沫的动作。 这小子不会想和我要吃的吧高飞心中刚想到这儿时,就听刘小龙小声说:“嗨,哥们,请教你个问题。” 高飞也没看他,慢条斯理的说道:“什么问题?” “你、你吃的这是什么东西?” “草,你不会连火腿一不认识吧?” “我当然认识,我、我就是想问问,这是什么牌子的火腿。” “是三条腿牌的。” “三条腿牌的?没听过味道怎么样?” “还可以吧。” 高飞看着他,举着手里的那半根火腿,笑眯眯的说:“咋的,哥们,你是不是想品尝一下?” 刘小龙脸色一正,认真的说:“兄弟,实话和你说,我是京华最大的火腿生产基地的工程师。这次下地方的主要目的,就是来考察全国各地的火腿质量,以及口味,希望能从中找到最适合人类食用” “行了,你别牛比了,饿了想要根火腿吃直接说,有必要说这些堂而皇之的话吗?” 高飞打断刘小龙的话,把手里的半根火腿递了过去:“想不想吃?” “廉者不吃嗟来之食不过我觉得这句话很不对,得视情况而定,人在饿肚子时如果还保持着这份清廉,那就是傻呆呆一个了,须知道人之体肤受之父母,绝不能为了一时的颜面,就置身体而不顾,那可是对父母的一种大不敬!” 刘小龙嘴里慷慨陈词的说着,手却伸了过来。 就在他的手即将碰到火腿时,高飞却缩了回去。 刘小龙的眼里,耍的闪过一抹羞恼,正要说什么时,却见高飞从背包内拿出了一根新的火腿,和一瓶矿泉水,扔在了他身上,淡淡的说:“虽说你的嘴和老娘们比似的不值钱,但哥们却不能用半根火腿来羞辱你仅存的尊严。” “我嘴里有牙,不是那个啥。” 刘小龙拿着火腿和矿泉水,反驳了一句后,才拆开包装,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第418章 我不想再见到你! 看着风卷残云般就把一根火腿吃下去的刘小龙,高飞摇了摇头心中叹息:唉,看样子这哥们也饿的狠了,一根火腿还真塞不住他那有牙的嘴。 不等刘小龙把嘴里最后一口火腿咽下去,高飞又拿出一根递给了他:“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管够。” 刘小龙也没客气,点了点头,不到一分钟,又把这根300克的火腿吃了下去,咕噔咕噔的喝完整瓶矿泉水后,才拍了拍肚皮,惬意的叹了口气:“唉,吃饱的滋味真特么的爽啊哥们,有烟没有?” “这儿是候机大厅,不许吸烟的。” “哦,那就算了,饭后没有烟,就像过河没有船,真特么的别扭。” 刘小龙遗憾的耸耸肩,伸出右手,认真的说:“哥们,今日受你滴水之恩,他日定当涌泉相报,如果你再能给我买张到京华的动车票,那哥们就认你这个兄弟了!” “我一直以为我脸皮很厚的,没想到今天得见高手,哦,是高脸了。” 高飞很是惊讶的打开刘小龙伸过去的手,拿出两张百元钞票:“得见高脸,哥们真是三生有幸,这钱就当是交瞻仰费了。” “次奥,大家都是兄弟了,说话时有必要夹枪带棒嘛,那多没劲!” 刘小龙一把抓过钞票,站起身急匆匆的跑向了售票口。 花点小钱,就让别人对自己感恩戴德这种事,高总还是很乐意而为之的,所以对这个刘小龙,他也没多大反感,摇摇头后就把这事抛在脑后,拿出手机玩了起来。 距离高飞所乘坐的动车到站还有十分钟时。刘小龙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一屁股坐在了他身边,双手捧着机票动情的吻了一下:“哥们流浪在这儿等了足足二十个小时了,终于等到你了,iloveyou,哥们,还没请教你尊姓大名。” “我姓高,叫高飞。” “我叫刘小龙!” “你刚才就说过了。” “现在我是正式的向你介绍我自己。” 刘小龙望着高飞,眼圈一红:“高飞,兄弟,你知道哥们这些天是怎么过来的吗?”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没人拦着你。” “以前谁要是敢这样和我说话,我非得抽死他!” 刘小龙挥舞了一下手,接着说:“不过现在咱们是兄弟,这就无所谓了,哪怕你抢我的女人,哥们也认了。” “草,老子没兴趣抢别人的马子。” “那是因为你没遇到真正的美女。哎,高飞,问你个问题,你能猜出我是谁吗?” 刘小龙凑过来,一脸神秘兮兮说到这儿时,大厅内又响起了车站工作人员的甜美提示声:“各位尊敬的旅客,前往京华西站的d36871次列车,马上就要到站了,请各位旅客拿好行礼” 拿起背包,高飞站了起来:“我猜你啊,很可能是那个院中的资深人士。” 刘小龙也站起来,跟着高飞快步走向检票口:“哪个院中?是科学院吗?” 高飞头也不回的摆摆手:“是精神病院。” “次奥!这话说的,真伤人自尊。” 刘小龙一呲牙,又锲而不舍的问道:“高飞,你是哪个车厢?” “六号,6013.” “哦,我是十一号车厢,要不我和别人换座,咱们坐一起吧,这样在路上也有个说话的。” “算了,我可没兴趣和你聊天。” 高飞摆了摆手时,走过了检票口。 就像跟屁虫似的,刘小龙紧跟着他,试图说服他:“有道是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今儿哥们遇到你,绝对是缘分哎,我说高飞,咱们就算是有缘分,可你没必要把你行礼也送给我吧?这、这该让我怎么感谢你才好呢?” “把行礼送给你?草,你想的倒是美,我就让你替我拿着,哥们去那边放水。” 高飞把背包扔在刘小龙怀中,急匆匆走向了站台旁边的洗手间。 “靠,把哥们当差役用?真是莫名其妙,你要是知道哥们的身份了,恐怕得吓死你,捏捏的,懒驴上套,不拉就尿。” 刘小龙冲高飞的背影伸了个中指,拎着背包倚在了一根立柱上,四处扫着某些女旅客的美腿,一会儿摇头叹息,一会儿又点头称赞。 咕不远处,传来一声汽笛声,前往京华西站的动车到站了。 “娘的,他怎么还没有来,难道掉茅坑里了?” 刘小龙扭头望着厕所方向骂了一句时,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小西装,细高跟黑色皮鞋的女孩子,急匆匆的从检票口那边走了过来。 其实,出来检票口的是俩女孩子,不过因为前面这个女孩子相貌太出色,就让刘小龙直接忽视了跟在她后面的那个了:“挖槽,极品耶,没想到刘爷本次下江南没看到想象中的绝色,竟然在这儿遇到了!” 哭哭哭动车缓缓停在了站台前,围在各个站台的旅客,纷纷提着行礼开始上车。 刘小龙也忘记他在这儿是干啥的了,直勾勾的看着那个美女快步走向了六号车厢那边,腿子不听话的跟了上去,直到美女后面那个女孩子说话,他才看到美女不是一个人:“沈总,上车后咱们再调整一下座位吧,买票时售票员听差了,结果给了咱们两张一前一后的座椅。” “没事的,反正都在一节车厢,就俩小时,很快就过去了。” 那个被称为沈总的美女,扭头淡淡的说了一句时,恰好看到直勾勾盯着她的刘小龙,黛眉顿时一皱,随即扭头加快脚步。 下意识的,跟着美女的那个女孩子,也回头看来。 当看到刘小龙竟然色狼般的盯着她上司后,毫不客气的低声训道:“看什么呢,小心眼珠子掉地上!” “啊,那个啥,我、我看看还犯法吗?” 刘小龙这才如梦初醒,擦了擦眼睛正要说什么时,美女俩人已经急匆匆上了六号车厢。 “娘的,高飞怎么还没有来?唉,可惜啊,不能和这美女一个车厢,真是遗憾啊。” 望着很快就走没人的站台,刘小龙着急的向厕所方面看去:“再不来,就来不及了嚓,他终于在最关键时刻赶来了!” “没想到放个水还得排队,搞得哥们都没放利索。” 老远看到刘小龙拎着背包,还苦苦等在站台上后,高飞对这家伙的好感多了几分,一溜小跑的冲过来,抢过背包跑向动车:“你傻了啊,还不赶紧上车!” “妈的,我不是在等你吗?” 刘小龙骂了一句时,高飞已经跳上了列车。 列车内乱糟糟的,旅客们正在向头顶上方放行礼,站满了通道,搞得过不来过不去的,直到列车缓缓发动后,高飞才拿着票走向了自己的座位。 连雪为高飞买的动车票座位,是靠窗的,两人座。 瞪大眼珠子按照车厢壁上的编号,高飞来到了他的座位前。 在他座位的外面座位上,坐着个身穿白色小西装的女子,高飞走过来时,她正低着头看手机,垂下来的脑袋,恰好挡住了他进去。 高飞本能的说道:“美女,请抬一下您美丽的螓首,闪一下您动人的娇躯,让俺过去行不?” 女孩子一楞抬头然后,和高飞同时脱口说出了两个字:“是你!?” 这个挡住高飞进去路的西装美女,竟然是他女朋友、哦,错了,是前女友,沈银冰! 接着,俩人又问出了同一句话:“你怎么会在这儿!?”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脸色一沉,用轻蔑的语气冷笑道:“哼哼,高飞,你这样做也太没劲了吧?” 高飞皱眉:“什么太没劲,我怎么就没劲了?” 沈银冰双手环抱在胸前,目视前方:“你自己心里清楚!” “我清楚?我清楚什么?啊,我知道了,你不会是在怀疑,我这是故意和你乘坐一辆列车,又故意和你坐在一起的吧?” 高飞忽然,明白沈银冰为什么说他心里清楚了。 沈银冰的脸色,几乎冷的要滴下水来:“难道不是?” 明确感受到沈银冰的冷意,再想到她自称是焦恩佐女朋友那些事,高飞就有些烦了:“我会故意做这些无聊的事?靠,沈银冰,你也太自以为是了吧?你以为你是谁呢?” “我不是谁,我只是一个小商人而已,自然放不了你高大少的眼里。” 沈银冰紧紧抿了下嘴唇,淡淡的说:“高飞,我现在郑重告诉你,我和你之间已经彻底玩完了,我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还请你以后不要再来骚扰我,和你的梁妹妹,秦妹妹恩爱去吧。” “妈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你嘴里给我放干净点!我的意思就是你现在马上给我消失,我不想看到你!” “我也不想看到你,可我的座椅就在这儿。” 高飞冷冷的说:“请你把贵腿抬一下,或者劈一下,我要进去。” “流氓,你、你占我便宜?” 沈银冰小脸一红,挺身而起时,看到对面的几个旅客都向这边看了过来,只好恨恨的一咬牙,拎着小包哒哒的走向了车厢前面:她要和小宋换个位置。 “神经病,真是莫名其妙。” 看着她的背影,高飞低低骂了一声,走进去坐了下来。 高飞可以拍着胸膛向老天爷发誓,他真没想到会在这次列车上碰到沈银冰,更没想到俩人的座位会在一起,这一切可能就是天注定的。 但老天爷,也注定让她说那些自以为是的屁话吗? 你以为,天底下就只有你一个女人了啊,自恋的神经病! 高飞在心中狠狠骂了几句,心烦意乱的看向了车窗外,但眼角却偏偏无法控制的看向远处的沈银冰。 和高飞一样,小宋的座位也是靠窗的。 在刚坐下时,她心里还蛮高兴的,毕竟靠窗可以欣赏外面的风景。 第419章 算你狠! 不过,当一个足有两百斤,却只有一米六高的胖男人坐在小宋外边时,这种好心情立即丧失殆。 尤其这个胖男人还总是偷偷看她果露在裙下的小腿时,她都觉得快要吐了可她偏偏没办法,毕竟人家可没调戏她,而且人家也有权利坐在她外面。 所以,她只能强压着心中的不满,试着和人家商量:“这位先生,能不能和你商量个事?” 那位先生马上就笑呵呵的说:“小姐,您请说,是不是饿了,或者渴了?我上面有食物。” 胖男人说着,就要站起来去拿他那个好不容易才塞进去的旅行包。 小宋赶紧摇手:“啊,不是,你误会了,我的意思就是想请你和我的同伴换一下座位,还请你能配合一下。” 听小宋这样一说后,胖男人脸色就有些阴沉,但仍然笑着说:“对不起啊,小姐,我不想换座位,要换还是你换吧,因为我这行礼实在不好向外拿。” 我换?切,估计没人喜欢和你坐在一起。 小宋翻了个白眼,只好放弃了换座椅的希望,拿出蓝牙耳机正准备听音乐时,却看到沈银冰快步走了过来,赶紧站起来,笑着问道:“沈总,有什么事吗?” “我” 沈银冰看了看小宋旁边的胖男人,勉强挤出一丝笑脸:“先生,我想和你换个座位,请你去后面那边坐着,可以吗?” 看到一个比里面美女还要靓丽几分的美女过来后,胖男人就觉得呼吸都有些加重,却很干脆的拒绝:“对不起,小姐,让你失望了,我不想和任何人换座位。” 嗯,估计也没有谁愿意和你挨着沈银冰抿了抿嘴角,强笑道:“那就算了,打搅了。小宋,没事了,你坐下吧。” 在沈银冰过来要求换座位时,小宋就下意识的看向了她座椅那边,一眼就看到了高飞。 小宋现在知道沈总已经和高飞分手了,而且俩人分手的方式还那样轰轰烈烈:守着那么多人,各自抽了对方一耳光。 可小宋却以为,高飞是最适合沈总的,甚至都比焦助理要强。 因为小宋每次在看到焦恩佐时,总有种不舒服的怪怪感觉,所以内心就盼着沈总能和高飞重新走到一起。 刚看到高飞时,小宋在吃惊之余的想法,和沈银冰差不多,以为这厮是厚着脸皮的故意追沈总呢。 这样一来,小宋自然得为高飞创造机会了,就算胖男人同意换座位,她也得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迫使’沈总重新回到她的座位上,和高飞在一起。 佛曰:成就别人好事,可是大大的积德啊。 小宋迅速收回看向高飞的目光,一脸无奈的说:“好的,沈总,等到站后我过去喊着你。” 沈银冰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只好重新走回到了她原先的座椅前,看也不看高飞一眼,把小包放在俩人中间,坐了下来。 高飞有心想问问沈银冰:你不是去换座位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但在看到她那阴沉着脸的模样后,却又懒得问了,索性身子往下一滑,脑袋耷拉了下来,闭眼装做睡觉的样子。 从楼兰回来的这些天内,高飞还真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不是这事就是那事,搞得他有些身心疲惫,尤其是昨晚昨晚听到沈银冰,坦然承认焦恩佐是她男朋友后,回去后翻来覆去的一晚上都没睡好。 他本想做出睡觉的样子,来证明自己不愿意搭理沈银冰的,没想到十几分钟后,他还真睡着了,脑袋慢慢歪向了沈总的肩膀。 沈总正眼观鼻,鼻观心,心里乱糟糟,想某个家伙到底要做什么时,就觉得右肩一沉,一颗熟悉的脑袋,缓缓压了上来。 下意识的,沈总抬手就把那颗脑袋推了出去! 刚睡着的高大少,顿时被吓了一大跳,连忙睁眼,低声喝道:“喂,你什么意思你,干啥要推我?” 沈银冰霍然侧脸,明眸和他针锋相对:“谁让你把脑袋放我肩膀上了!?” “我有吗?切,神经病,我会靠在你肩膀上?真是开玩笑。” 高飞冷笑一声,不等沈银冰说什么,又闭上了眼。 “你哼,不要脸。” 沈银冰气呼呼的哼了一声,不再看他。 “捏捏的,我会靠你的肩膀,你以为你谁啊,切。” 高飞心里嘟囔着,随着高速奔驰的列车发出的轻颤,又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想用这种老掉牙的方式,来重新获得我的青睐吗?切,晚了!就算全世界只有你一个男人,我也不会摆你的!” 沈银冰心中发着狠,忽然开始幻想起当世界上只剩下高飞一个男人,她一个女人时,俩人该怎么相处的白日梦。 那时候,他肯定会像一条跟脚狗那样,整天追在我后面,哀求我原谅他,并发誓永远不会惹我生气,甚至还会跪在地上向我服软。 哼,可就是那样,我也不会摆他的,我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每天都换一身衣服,甚至不穿衣服,但就是不理他,馋死他……就在沈总想到这儿时,嘴角总算是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却觉得肩膀又被一个东西压住了。 沈银冰扭头一看,高飞的脑袋,又不知不觉的靠在了他肩膀上。 “这人怎么这样不要脸呢,赶都赶不走!” 正幻想着该怎么折磨高飞的沈总,勃然大怒,根本没有意识到现在是很多乘客的车厢内,抬手就抓住高飞的耳朵,来了个‘沈氏三百六十度全旋’! “啊哦!” 正在睡梦中的高飞,遭此突袭后张嘴就是一声凄厉的惨叫,把刚整列昏昏欲睡的乘客都惊醒了,甚至还把几个小朋友给吓得哇哇大哭起来,所有人都看向了这边,看到一个漂亮妞儿,正满脸凶神恶煞般的拧着一个男人的耳朵。 有个男人,打了个哆嗦:哇噻,看这小妞儿贼漂亮的,没想到对待自己男人竟然这样很,哥们,同情你,你是新时代的模范好男人啊! 有个女人,打了个哆嗦:哇噻,看这姐妹冰清玉洁的样子,没想到对男人这么下茬,根本不管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就敢上演‘三娘教子’,姐们,支持你,是你为我们女人挣得了荣誉! 在这一刻,车厢内所有的男人,女人,都愣在了当场,包括两个当事人。 “特么的,这下丢人丢大了!” 最先明白过来的高总,脸皮腾地变成了一张大红布,恼羞成怒下抬手就抓住了沈银冰的手腕,仰起右手正要给这妞儿一嘴巴时,坐在他前面的一个中年妇女,戴着幅黑色框架眼镜,看样子是个老师,此时却大喝一声:“干什么,放下你的手!” 高飞一愣,看着那女老师:“管你啥事?” 女老师蹭地站起,义愤填膺,指着高飞鼻子痛心疾首的说:“你女朋友这是多漂亮的一人啊,就因为她和你开玩笑,和你撒娇扭你耳朵,你就要举起专政的铁拳来打击她,你还是个男人吗?昂,一个合格的男人,一个合格的男朋友,要懂得该怎么去呵护女朋友,在她不开心时哄她开心,在她开心时陪她开心,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心时,要千方百计的创造机会让她开心!” 高飞连忙分辨:“我才不是她男” 高飞还没有解释清楚和沈银冰的关系,就被女老师厉声打断:“小伙子,看你穿的穿着也有几分品位,可你的人品怎么这样差劲呢?敢做不敢为,做了不敢承认,这还是一个男人该有的表现吗?根据最新的权益法,身为半边天的妇女同志们,也” 面对喋喋不休的女老师,高飞总算明白《西游记》的孙悟空,为什么处心积虑要干掉唐僧了:换谁,谁能受得了啊? 而沈银冰呢,在一愣之后也反应了过来,马上就双手捂着脸,垂下头,双肩剧烈的抖动着,好像哭的痛不欲生样子。 随着女老师的挺身而出,先后又有四个妇女同志,加入了对高飞讨伐的队列中。 有人说,一个妇女顶五百只鸭子,现在有最少两千五百只鸭子在对高飞呱呱不休,搞得高飞真想无助耳朵跪在地上,痛哭求饶:恩人啊,你们就发发慈悲放过俺吧,小僧再也不敢偷看妇女洗澡了啊。 那几个妇女,越说越带劲,直到把高先生说的脑袋几乎钻进裤裆内,出的气多咽的气少了后,这才恋恋不舍的闭上了嘴。 车厢内,终于再次恢复了平静。 “咯咯!” 一声极度压抑的轻笑声,从高飞左侧上方响起,他侧脸一看,就看到低着头的沈银冰,此时笑得好像花儿那样美,让他心中一荡,看的呆了。 多少天了,从跑马场被大火烧光后,沈总就忘记了什么是开心的笑。 现在她总算又找到这久违的感觉了,看着高飞吃瘪的样子,就像吃了一堆的人参果那样,浑身十万八千个汗毛孔都忽地张开呐喊:爽啊! 她忘记了和这个男人之间的恩怨,更忘记了她现在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她和他之间只是陌路,尽情享受着飞翔一般的开心。 偷笑的肚子都疼了的沈总,被高飞发觉后,马上就收敛了笑容,捧起手机装模作样的玩手机。 “臭丫头,害的老子丢人现眼!” 高飞低声骂了一句,目光落在了沈银冰翘起的左小腿上,伸手就拧住一块肉,刚要用力掐及时发现不好的沈总,马上用力咳嗽了一下:“咳!” 刷的一声,又有无数道目光向这边看了过来。 “算你狠!” 高先生讪讪的松开手,狠狠瞪了沈银冰一眼,十分郁闷的抬起头看向了窗外。 有道是,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男子汉大丈夫,何必和女人一般见识呢? 第420章 借你肩膀用一下! 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但关键为题是要看你在做什么。 如果你是和一帮漂亮女孩子泡在温泉中,肆意畅谈生命的起源,那这一个半小时可以说是眨眼就过去了。 但当你穿越到上世纪四十年代,成为一名被军统特务押进刑房的地下党,在面对红烙铁、辣椒水等东西时,这一个半小时绝对比一个世纪还要长久。 时间,是不会改变的,改变的只能是人的处境。 再也不敢睡觉的高飞,就觉得接下来的这一个半小时,是那么的漫长:只要他稍微活动一下,沈总那儿就会发出一声警告十足的咳嗽声,然后就会有无数道目光,熟门熟路的投了过来,搞得他连个屁都不敢放。 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人站在群众的对立面,下场都是惨不忍睹的。 最后,真不敢犯众怒的高先生,就像僵尸那样,紧紧贴在窗口,看着外面一动不动,心里默算着到站的时间。 又是半个多小时过去了,大家终于没有谁再关注这边了,高飞总算是松了口气,正要站起身去洗手间透一下气时,却觉得一股淡淡的处子幽香钻进了鼻孔,一个绵软的身子,慢慢的靠在了他身上。 沈银冰,睡着了。 竟然在她最不该睡着的时候,无比轻松的睡着了,偎在了高飞身上。 “哦,我睡着时不小心靠在你身上,你又是推我又是拧我耳朵的,我凭什么为你提供坚实的肩膀呢!” 高飞心中冷笑一声,抬手就要把沈银冰推出去,然后大声说给所有人听:小姐,请您自重,我的肩膀只给我老婆一个人靠的! 可是,当他的手即将碰到沈银冰的身子时,却又缩了回来,愣愣的看着这个女孩子,心里慢慢的涌上一丝压抑不住的怜惜:她仍然像以前那样美丽,只是憔悴了很多,眼窝有些下陷,下巴有些发尖,脸色也有些苍白。 睡熟中的沈银冰,就像一棵在雪地内绽放的红梅,迎着冷风倔犟的展示着她的美丽。 却更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猫,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避风的地方,蜷缩着身子一动不动,等待未知的命运。 就在高飞痴痴盯着这张美丽的面庞看时,沈银冰那双好像黑蝴蝶翅膀般的眼睫毛,忽然猛地抖动了几下,一滴泪水竟然顺着眼角缓缓滑落。 看着这滴晶莹的泪水,顺着洁白的脸颊缓缓滑落,高飞的心里莫名疼了一下,情不自禁的抬手,把她拥入了怀中,动作自然,就像此前已经做过无数遍。 沈银冰做了一个梦,她又回到了三岁那年。 那年,她父母双全,苏北山和沈若萱带着她,一家三人去郊外踏青。 天是那么的高,云是那么的白,风儿是那么的轻柔,就像母亲抚过脸颊的手,让她沉浸在无边的安祥中。 “妈妈,我要!” 梦中,沈银冰搂着母亲的脖子,撒娇的指着天上一个风筝时,一个来自现实的声音,却无情的把她拉了回来:“各位亲爱的旅客,京华西站马上就要到站了,请各位旅客收拾好自己的行礼,准备” 蓦地,沈银冰睁开了眼。 父亲不见,母亲不见,蓝天白云轻风都不见了,她只看到一双近在咫尺的眼睛,正一动不动的望着她,带着复杂的神色。 “高飞?” 沈银冰轻轻吐出这个名字时,才猛地发现竟然被他搂在怀里,顿时就像触电那样弹了起来,张嘴要说什么时,一只手却及时捂住了她的嘴。 “我不是故意占你便宜的,是你睡着后自动靠在我身上的,你现在做的不是要质问我,而是该感谢我大人大量,没有像你那样在我睡着时那样对我。好了,我是爷们,不会和你一般见识,更不会在乎你的感谢,就这样吧。” 高飞慢慢的松开手,看向了车窗外,不再理她。 我、我竟然在他怀中睡了那么久! 天呀,这怎么可能! 小宋肯定看到了吧? 想到这儿后,沈银冰下意识的抬头向小宋看去,恰好看到她抬手向这边示意,看样子在祝福沈总和高总和好如初。 “我,我” 忽然很留恋被高飞抱在怀中那种感觉的沈总,在接下来的几分钟内,竟然不知道该把右脚放在左边,还是放在右边才得劲了,更不敢去看高飞一眼,等列车刚一停下,就拎起小包跳了起来,几乎是用跑的速度冲向了列车门口。 “不就是趴在我怀里睡了一觉吗,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有必要搞得好像做了亏心事那样?” 看着已经跑到列车门口的沈银冰,高飞揉了揉已经麻木了的左边身子,闭上了眼睛。 那个女孩子已经不在了,他怀中却仍然残存着一丝淡淡的处女幽香,竟然舍不得站起来,生怕一起来就能赶走这丝香气。 听说,这种天然幽香对于安神起着很好的作用。 特么的,我这人是不是心理不正常,有点犯贱嫌疑呢,要不然的话,为什么被人家那样狠狠羞辱一顿后,还没脸没皮的让人家靠着睡了一路,心里还喜滋滋的呢? 就在高飞意识到自己有些犯贱嫌疑,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做时,就听到有个女孩子的声音在头顶响起:“高飞。” 高飞睁眼,就看到了笑吟吟的小宋。 “加油,高飞,我看好你哦。” 小宋伸出小手,眼里带着真诚的祝福。 “看好我?看好我什么?” 高飞一愣,随即明白小宋看好他,是看好他会和沈银冰‘破镜重圆’了,笑了笑伸手和她轻轻握了一下,低声说:“小宋,谢谢你的祝福,但我和她已经没可能了,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不管距离有多近,都不可能走到一起的。” “一切皆有可能的,因为我能看出,沈总心中只有一个你,加油!” 小宋握拳轻轻挥舞了一下,才笑着转身走向了列车门口。 当高飞从京华西站走出来时,已经是傍晚七点了。 现在已经是十月中旬,深秋季节,下午六点半左右天就开始变黑,再加上京华今天的天气不怎么样,所以高飞走出车站时,外面早就夜灯通明了。 下了车后,高飞就没有再看到沈银冰和小宋俩人,他也没刻意去找,更没有心思打探人家为什么要来京华,反正大家现在只是熟悉的陌生人,也实在没必要关心对方。 顺着人流走出火车站候车大厅后,高飞就看到两边路旁,全是亮着灯光的小摊点。 这些摊点在白天是看不到的,勇猛的城管对于他们来说,绝对是天敌的存在。 不过等到了晚上,那些城管大爷都收兵回营后,这儿就成了他们的天下:路边摆上桌子,放上小马扎,一箱箱的啤酒、白酒摆在那儿,各式各样的小吃让人目不暇接。 当然了,虽说晚上没有了城管老爷干涉,这些小摊点的老板也不是无组织无纪律的,本地车站派出所的民警,就是他们新的领导人,每个月都得向所里缴纳相当可观的治安费。 看着很多人出来车站后,就走向这些小摊点,高飞也跟着走了过去:现在肚子又有些饿了,正好在这儿凑合一顿。 “老板,吃碗拉面吧,正宗的清真拉面,味道香醇鲜辣,包你吃了这一次,还想着下一次啊!” 一个脑袋上扣着顶白帽子,身材魁梧的男人,一脸憨厚笑容的招呼高飞:“还有免费的小菜可以享用呢,您老就照顾一下呗。” 别看这男人脑袋大脖子粗,长得很像黑社会,可他却给了高飞一种他乡遇故知的亲切感:“好,那就来碗拉面,再加两瓶啤酒。” “好咧,老板您那边做,稍等哦!” 老板拖长腔喊道:“顺子,三号桌客人一位,啤酒两瓶啦!” “来啦” 一个正在和某个客人说什么的伙计,同样拖着长声的回了一句,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拽下搭在肩膀上的毛巾,在本来就很干净的小方桌上扑打了一下:“老板,您请坐,啤酒,免费的花生米很快就来!” “唉,到底是在天子脚下混的,这素质就是高啊。” 高飞望着忙活的伙计,钦佩的点了点头,随意四处打量。 他后面不远处,就是这个小摊点的广告牌,上面写着‘一刀拉面’的字样,并标着一目了然的价格:像大碗拉面后面,写着个醒目的‘8’字,啤酒后面写了个‘5’字。 高飞在冀南‘待业’时,就经常吃拉面,那边的大碗的价格是七块钱一碗。 这边虽然贵一块钱,面也很可能会少一点,但不管怎么说,这儿都是首都啊:首都高贵的不仅仅是人民,还有一切消费品,更何况人家还有免费的花生米享用。 不大的工夫,顺子就端来了一盘花生米,和两瓶启开的啤酒:“老板,您慢用!” “谢了。” 高飞捏起一个花生米填进嘴里,直接拿着酒瓶子,仰头咕噔咕噔一口气喝下大半瓶后,这才惬意的吐出一口气,旅途的疲劳仿佛一下子都消散了。 还别说,那胖老板的手艺真不错,面也够实惠,倒上一些老醋加上一些辣椒,让高飞觉得这碗面吃的是舒服无比,暗呼物有所值。 十几分钟后,高飞抬手打了个响指:“伙计,结帐!” “来啦。” 顺子脚下就像安了风火轮那样,笑容满面的跑了过来,口齿清晰的说:“老板,花生米是免费的,啤酒两瓶,一碗拉面,总共是180块钱整!” “哦,180啊” 高飞正要掏腰包,却是一愣:“什么,180?” 顺子笑眯眯的点头:“是,老板,总共是180。” 高飞的脸沉了下来,淡淡的说:“兄弟,你有没有搞错?你那儿明明写着拉面一碗是八块,啤酒五块一瓶,算起来该是十八块钱,怎么变成180了?” 第421章 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兄弟! 高飞以前生活窘迫时,也偶尔会昧着良心诈骗那些有钱人。 可人家的做法那是很科学的,是让上当者心甘情愿的,就像他第一次认识沈银冰时那样。 可是现在,却有人用类不次于抢劫的手法来讹诈他,这让他在生气的同时,也很鄙视顺子。 “嘿嘿,老板,看您长得挺精神的,没想到却是个二五眼。” 顺子依旧笑眯眯的,走到那个简易广告牌前,一拉扯:“老板,请您看仔细了价格再和兄弟辩驳,ok?” 高飞双眼微微一眯,才发现广告牌上竟然藏着猫腻:在明码标价的大碗拉面后面,的确用阿拉伯数字写了个大大的8,可在8的后面,还有一个不怎么清晰的蛋,因为光线的原因,让人一眼只看到这个8,而忽视了后面那个蛋。 这种宰客方式并不稀奇,不过却很管用。 高飞在心情不错时,别说是180了。就是一千八,一万八,他也会眉头不皱一下的甩出去:钱就是王八蛋,挣了就是来买舒心的,而不是紧攥着手里让它抱窝的。 可他要是心情不好时,别说一百八了,就是一块钱,他也不愿意拿出来。 无疑,现在高先生的心情就不咋样,没从小马扎上站起来,也没看顺子和那个从案板下面抽出一把刀的胖老板,慢条斯理的点上一颗烟后才说:“我要是不给呢?” “不给?嘿嘿,老板,您这么做可就不地道了,哥们只是小本生意,对老熟人都是不赊不欠的了,更何况您老和我们不熟悉呢。” 顺子和胖老板使了个眼色,笑容更加亲热了,好言相劝:“老板,听您口音应该是外地人吧?嗯,也是,要不然您也不能不知道,首都正在开展积极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对这个活动,我们可是举双手来称赞的,可是您这种做法,嘿嘿,对不起,我们只能稍微违背一下政府的意愿了!” 顺子说到最后这个字时,胖老板已经走了过来,举起手中的刀子,狠狠扎在了高飞面前的桌子上,那脸的憨厚笑容早就不见了,就像屠夫那样恶狠狠的说:“小子,要想在首都玩的愉快,可不是180块钱就能买到的!” 胖老板亮出刀子后,附近吃饭的、行人都看向了这边,有人意识到有热闹可看后,都纷纷围了上来。 高飞盯着那把在灯光下闪着寒光的刀子,不屑的摇了摇头,抓起脚边的背包,站起来就向路边走去。 对这种不入流的小混混,高先生懒得和他们解释什么,准备等他们扑上来来时,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就拉倒了。 看到高飞一言不发转身就走后,顺子是勃然大怒,扑到高飞后面伸手就去抓他的肩膀:“小子,想吃霸王餐啊,门都没有!” 顺子正要抓住高飞肩,好好教训这个来自外地的乡巴佬时,忽然就觉得自己后背被人狠狠擂了一拳:“草,敢欺负你刘爷我的兄弟!?” 顺子脚下一个踉跄,腾地转身,就看到一个相貌清秀的年轻人,正呲牙咧嘴一副凶神恶煞样子的,挥起拳头冲他面门狠狠捣了过来。 “草泥马的,孙子敢偷袭老子!揍死你丫挺的!” 顺子勃然大怒,匆忙向旁边一闪,躲过年轻人砸过来的一拳,接着一记冲天炮,就重重打在那年轻人的鼻子上。 自称刘爷的年轻人,别看长得玉树临风好像小潘安似的,可脚下轻浮,手里无力,反应迟钝,一拳就被人家顺子砸在了鼻子上,当即是鼻血长流。 “哎哟,麻痹的,你敢揍刘爷的鼻子,刘爷今儿和你没完!” 明显不是顺子对手的年轻人挨了重重一下后,气急败坏下再次扑向顺子,却被一旁的胖老板一把抓住肩膀,狠狠推向了旁边。 哗啦,喀嚓随着几声玻璃、木头碎折的响声,自称刘爷的年轻人趴倒在了一张桌子上。 “你个小比养的,敢来管咱们的闲事,弄死你!” 胖老板嘴里骂着,挽起袖子就冲了过去,抬脚正准备照着刘爷后腰狠狠跺一下时,却觉得脚腕一紧,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整个人就咣当一声砸倒在了地上。 顺子一看,是吃饭不给钱的那家伙出手了。 “麻了隔壁的,吃霸王餐还敢打人,我弄死你个比养的!” 顺子嘴里大骂着,从一旁桌子上拔出那把尖刀,冲着高飞就扑了过来。 此时高飞正弯腰去拉那个自称刘爷的家伙,仿佛没有看到举着刀子扑过来的顺子,吓得旁边看热闹的人,都齐声惊呼了一声:“小心!” 抱着膀子看别人在街头打架,这本来就是国人最热衷的事,可在看到有人动刀子、很可能会出命案后,大家却慌了,下意识的偏向了弱者。 弱者高飞先生,在围观者的惊呼声中,头也不回,电闪般的撩起一脚,正中顺子的小腹。 “啊!” 随着顺子哥的一声惨呼,整个人就像风筝那样,到飞着飞出老远,重重撞在了案板上,上面的海碗哗啦啦落下,一个恰好砸在他额头上,划出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草,这个人会功夫,咱们今天碰到硬茬了! 顺子抬手擦了擦流下来的鲜血,和刚爬起来的胖老板相视一眼,随即同时狞笑了一声:小子,这可是你逼我们出绝招的,要不把你屎整出来,哥们以后也别在这儿混了! 要说顺子也够牙硬的,顾不得额头热血直流,抬手随意擦了一下,摸出手机飞快的拨打了一个号码,大声吼道:“喂,王所长吗,我是顺子,我们这儿有人吃霸王餐,还打了人!” 就在顺子呼叫救兵时,高飞拉起了鼻血直淌的刘爷。 这位刘爷,正是高飞在冀南候车大厅内认识的刘小龙。 刘小龙刚才亲眼看到高飞举手投足间,就把胖老板和顺子放倒在地上,尤其踹飞顺子的那一脚,更是把他给震的不行不行的。 高飞拉起用不可置信眼神望着自己的刘小龙,呵呵笑道:“没想到咱们又见面了啊,虽说你没起到任何作用,但哥们还是谢谢你刚才的做法。” “草,什么叫没起到任何作用,听着这么别扭。” 刘小龙站起身后甩开高飞的手,擦了擦鼻子上的血,走到啤酒箱前打开一瓶,咕噔咕噔喝了小半瓶,一屁股坐在马扎上,随手抓过别人没吃完的一盘花生,吃了起来:“高飞,我知道你小子凭着有两下子,就看不起哥们。” 高飞笑了笑,看了眼打完电话的顺子:“别这样说,我刚才只是说了句实话而已,说真的,我还是很感激你刚才为我出头的。” “这又有什么,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兄弟,眼看到你要吃亏,我这个做兄弟的要是不替你遮风挡雨,那还算屁的兄弟?” 刘小龙又喝了一口啤酒,指着高飞身边桌子上的一盘烤鸡:“喂,拿过来,哥们有些饿了。” 揍了人后不抓紧逃离现场,还敢在这儿要吃要喝的,这小子比我还要狂高飞撇了撇嘴,劝道:“要吃饭咱们还是去别处吧,再等下去,就会等来麻烦的。” “屁的麻烦!对哥们来说,只要是在京华,就没有麻烦这一说。” 刘小龙毫不在乎,自己走过来拿起一个烤鸡腿,大吃起来。 既然刘小龙这样的都不怕了,高飞要是执意要走,那未免会被人看不起,索性也坐了下来,拿起一瓶啤酒喝了起来。 围观众人看到这来大爷在人家报警后,还敢留在这儿大吃大喝的,就觉得这俩人脑子有毛病,有好心人就想劝他们还是快点走,但在看到顺子那凶恶的眼神后,就闭上了嘴巴:反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是了,别人犯傻,自个儿没必要陪着犯傻的。 “怎么回事,谁在这儿闹事了!?” 就在刘小龙刚吃完一根鸡腿时,几个民警急匆匆的走了过来,驱赶看热闹的人:“都闪开了,有什么好看的!” “王所长,您可得给兄弟做主啊!” 看到王所长等人来了后,顺子就像看到亲妈那样,冲了过来。 看到顺子一脸鲜血的模样,王所是大吃一惊。 顺子口才相当不错,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说清楚了,末了请求政府一定要严惩这两个吃霸王餐的败类,还合法市民一个朗朗乾坤。 顺子等人晚上在这儿出摊,遇到操着外地口音的就宰,这种事可不是干了一天两天了,王所等人心里都清楚,更清楚顺子每宰一个外地乡巴佬,他都会从中得到一定的好处。 所以,当听说有人吃饭不给钱,还把顺子俩人给打了后,王所顿时大怒,猛地一摆手喝令两个手下:“来啊,把这两个人给我带回所里,我倒要看看他们是指望什么,敢这么横行霸道!” 看王所长凭顺子的一面之词,就要把自己带走,高飞就知道这里面有猫腻,站起身说:“慢着,警察同志,你们总得听我说说吧?” “你说!” 要不是顾忌周围有这么多人围观,王所长早就狠狠一个耳光抽过去了:听你说,听你说个头啊! 顺子的口才不错,高飞的口才也不赖,同样很快就把事情说了一遍:“警察同志,一碗拉面要八十,一瓶啤酒要五十,这不是宰人吗?” 王所长阴笑一声:“这怎么能叫宰人呢?人家明码标价写在这儿,你愿意吃又能怪谁?行了,别在这儿罗嗦了,跟我去所里!”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刘小龙那儿接话了:“哥们要是不去呢?” “不去?嘿嘿,你以为你不去,我们为市民伸张正义的警察,就拿你没办法了吗?小子,你太狂妄了。给我带走!” 王所冷笑着一摆手,正要命令手下带走高飞俩人时,刘小龙却淡淡的道:“是李成工让你这样办事的?” 第422章 自己酿的苦酒,自己喝! 高飞不知道李成工是谁,但王所长却很熟悉。 首都分十六个区,两个县,分别是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等几个区,而西城区,更是排名靠前的区县,最为繁华的地区之一。 李成工。就是西城区分局的一把手,车站派出所的绝对顶头大上司。 听刘小龙张嘴说出李成工的名字后,王所楞了一下,脱口问道:“你认识李局?” 刘小龙没说话,只是来了个高深莫测的笑容,又抓起了一根鸡翅膀。 看到王所被刘小龙说出来的一个人名给震住后,顺子烦了,小声说:“王所,我也知道李局的大号,但这并不能说明李局就认识这小比养的啊!” 正在琢磨刘小龙和李成工是不是有啥关系的王所长,听顺子这样说后,眼睛一亮:“对呀,现在这年头最不缺的就是扯着虎皮当大旗耍的主,想凭借李局的大号就想逃脱治安条例的制裁,真是天真的可笑啊!来人,把这俩人给我带回去!” “慢着!” 刘小龙啪的一拍桌子,冷冷的说:“为了不让你后悔,能不能让我打个电话?” “打尼玛的电话啊,小子,别特么在这儿装比!王所,还和他罗嗦个鸟啊,弄到所里再说!” 顺子张嘴骂了一句,再给王所长提建议时,才发现所在大人脸色有些黑,连忙陪着笑的说:“王所,您” “派出所是国家执法机关,不是任何人都能有资格指挥的。” 冷冷教训了顺子一句后,王所长黑着脸的对刘小龙说:“你打。” “那你等着瞧好吧!” 刘小龙哼了一声,摸出手机刚打开,却又放在了一旁,笑着对高飞说:“高飞,借你手机用用,我的没话费了。” 草,连手机费都充不起,还敢有脸说认识李局!行,等你牛皮吹破了后,看我怎么收拾你王所长的脸,越来越阴沉了。 高飞也怀疑这小子在装比,不过让他打个电话也不是多大的事,就把手机扔给了他。 看了眼自己手机电话簿后,刘小龙打通了一个手机号,等那边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后,才笑呵呵的说:“是李叔叔吗?我小龙啊哪个小龙?” “娘哪个比的,吹破了吧?” 王所长狞笑一声,拿着手铐就走向了刘小龙,准备亲自动手把这家伙带走。 可他刚走到刘小龙身边,就听他又说:“哎呀呀,李叔叔,我是和你家小宝经常一起玩儿的那个刘小龙哈,哈哈,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吧?好,好,我爸的身体好着呢,行,我一定把您的话带到。李叔叔啊,我给你打电话吧,就是为了和你反应个事情。我不是刚从江南考察项目回来嘛,在西站这边下的车……” 几分钟的时间,刘小龙就把这边的事儿,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末了很委屈的说:“李叔叔,你们西城区的派出手下所长很牛比啊,不由分说的要把我带走。唉,我这就跟他走了,但麻烦李叔叔你得告诉我妈一句,就说我以后可能没机会在她面前尽孝了啥?哦,你要王长贵接电话啊?好,好。” 刘小龙说着,举起手机冲王所长大喊:“哎,王所长,哪个孙子叫王长贵?李成工李局要和他通电话!” 其实,在李成工说出王长贵的名字时,刘小龙就知道王所长就是了,却故意当着他的面,骂他孙子。 在还没有搞清楚咋回事的情况下,王所长也不敢把刘小龙怎么着,狠狠瞪了他一眼后,接过手机客气的说道:“喂,我是车站派出所的所长王长贵啊,请问您是哪位?” 王长贵的话音未落,一阵劈头盖脸的骂声,就从顺着电波钻进了他耳朵里:“草尼玛的王长贵,我是李成工!你特么的是不是活腻歪了,敢充当街头小痞子的保护伞,鱼肉百姓!你特么的给我等着,我马上过去!” 本来还笑着的王所长,一下子呆愣当场,汗水哗哗的就从额头淌了下来。 他身为西城区的派出所所长之一,当然很熟悉自己顶头老大的声音,现在已经万分确定在电话中骂他的人,就是李成工了。 “哎哟我的娘哎,你说我今晚值班在所里和他们打牌就是了,干嘛非得没事亲自出来给顺子这狗逼撑腰呢,这下好了,踢到铁板上了!” 王所长心里大骂着自己,双腿一软,竟然向地上坐去,幸亏他的一个手下及时搀扶住了他:“王所,您怎么了?” “我、我没事,没事。” 脚步踉跄的推开手下,王长贵用力挤出了个笑脸,双手捧着手机走到刘小龙面前,结结巴巴的说:“这位兄弟、哦,不,是公子,公子,我有眼不识泰山,还请您原谅!” “我无所谓,也不和你这种没素质的人一般见识,但你老大会不会原谅你,嘿嘿,那可就不是我说了算的了。” 刘小龙嘿嘿笑着,拿过手机还给了高飞:“来,高飞,咱们继续喝!” 没想到这小子还有几分实力,看不出来啊高飞深深看了刘小龙一眼,举起了酒瓶。 刘小龙本以为,在他虎躯一震后,高飞肯定会被他的王八之气所倾倒,继而追问他的来历,开始变着法的讨好他。 可他没想到的是,高飞竟然不闻不问,这让他有些不爽,但心里却更加高看高飞一眼了: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才是老爸常说的值得交往的人吧? 其实刘小龙根本不知道,如果他也有个当一号首长的亲大伯,打个电话吓唬一个小派出所所长,算个毛的本事? 在王所长战战兢兢的不知道说什么,高飞和刘小龙每人又喝下两瓶啤酒后,警笛声响起,两辆车从远处风驰电掣而来,前面是一辆奥迪。 奥迪车吱嘎一下停住后,身穿警服的李成工快步下车,直接就本着刘小龙走了过来。 看到老大真的亲临现场后,王所长的腿子抖的更厉害,强打着精神迎了过来:“李局” 李成工根本看都没看他一眼,就擦着他身子走到刘小龙面前,哈哈笑着说:“小龙,果然是你啊。哈,哈哈,你可终于回来了,要不然非得把刘书记急死吓,你的鼻子怎么了!?” 刘书记?区里面的领导,哪有姓刘的书记?难道是政府部门辖下的书记? 王长贵心念电转:不对,就算区政府部门中有姓刘的书记,可李局也没必要这样献殷勤啊。那,难道这个刘书记是市里的领导? 想到这儿时,王长贵猛地想到了一个人:难道是他!? 想到刘小龙有可能是那个人的孩子后,王长贵就觉得眼前一黑,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我鼻子可能断了,就是被那孙子揍的,李叔叔你可得为我做主。” 刘小龙随意指了指此时面如土色的顺子,又指着高飞说:“李局,这是我一个兄弟,叫高飞,和我一起回来的,路上很照顾我的。” 李成工虽说不认识高飞,也看出高飞不像二代人士,但碍于他是刘小龙的朋友,还是和他笑着握了握手,很快就把重心转到了刘小龙这边:“小龙,你放心,我绝不会放过这些危害治安的败类!咱们还是去医院,这儿我会处理妥当的!” 刘小龙欣然答应:“行,那我就听李叔叔您的。高飞,你和我一起去吧。” “呵呵,算了,我还有事要做,就不打搅了。”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就要告辞。 想到不能让高飞见识一下自己在京华的能量,刘小龙就有些遗憾,但守着李成工等人也不好说什么,只好点头说:“也行,你先去忙你的,等明天我再联系你。哦,对了,把你手机号给我留下。” 给刘小龙留下手机号,又冲李成工笑了笑后,高飞拎着背包走到了路边,挥手摆住了一辆出租车。 至于王所长会是什么命运,刘小龙究竟是谁的二代,高飞才不感兴趣,现在他麻烦就够多的了,可不想操心别人的事。 按照梁娇娇所说的地址,高飞和司机说了一下:“就到那边找个酒店吧。” 的哥应了一声,启动了车子。 也许是梁司长的心情感染了天气,今天的天气仍然灰蒙蒙的,没有一丝生机,尽管他身上穿着最贵的一套西装,头发也打了发蜡,苍蝇落上去肯定会滑倒。 其实梁司长不想打扮的这样‘成功’,可梁母却坚持他必须得这样穿,并美名其曰输人不输阵! 是,咱这次去参加婚礼,就是给人捧场的,就是让人看笑话的,就是预祝你的对手要成为你上司的但不管怎么说,咱们也得做出一个样子给他们看看,就算老梁不在开发司干了,也照样精神百倍! 看着不住催促女儿必须得打扮得靓丽一些的老婆,梁明青低低的叹了口气,多希望眼前这一切从没有发生过,就为了争夺一个小司长,却落到了这一地步。 可世间什么药都有,唯独没有后悔药,自己酿的苦酒,得自己喝啊! “哎哟我的个宝贝啊,我不是让你换上那身红色礼服吗?就是你爸去巴黎出差时给你买来的那身,你咋整得好像一清纯大学生似的呢?” 看到上穿蕾丝白衬衣,下面穿着青色牛仔裤,脚踏黑色白底运动鞋的女儿走下楼梯后,把自己打扮的好像一品贵妇人那样的梁母,马上就扔掉手中的化妆镜,从沙发上蹦了起来。 “妈,我就想这样穿!” 梁娇娇烦躁的一摆手:“不就是参加个婚礼呀,又不是接见外宾,更不是你女儿我结婚,有必要这样费神吗?行了,行了,你别说了,我就这样了,要不然我不去了!” “唉,你这孩子咋这么倔呢?算了,就穿这个吧!” 梁母无奈的重新坐下,问道:“你那便宜丈夫,来京华了没?” 第423章 新女婿上门! 我那个便宜丈夫? 哼,如果你们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还不知道会有多惊讶呢! 在心里反驳了一句后,梁娇娇拿出手机懒洋洋的说:“估计应该到了吧,我打个电话问问。” “嗯,你可得嘱咐他,一定得穿的正式点。还有,别忘了告诉他,等会儿去了醉仙楼后,千万别大惊小怪的,好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那样,会被人笑话,给我丢脸的。哦,对了,你最好告诉他,千万别守着别人,就说已经和你结婚了。” 梁母一边给自己画着眉毛,一边叮嘱女儿。 梁娇娇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放下手机说:“妈,既然你这样看不起他,那还是别让他来了,免得给你丢人现眼。” “哎哟,可别!我的个姑奶奶,事儿到这一地步了,他必须得给老娘出现!” 梁母一瞪眼,看着墙角的座钟:“现在是九点半,到时候去了醉仙楼,他要是还不出现,那可就别怪我” 梁母的话还没有说完,别墅大门的门铃就响了起来:叮咚。 “谁啊?” 梁母有些不满的嘟囔了一句,指使梁明青:“去,看看谁来了。” 人家刚闹完自杀,左邻右舍的都知道,你就让我去开门,要是看到我穿的这样子,那多没面子梁明青心里虽说很不满,可又不敢违抗老婆的命令,只好闷声点了点头,走出了客厅。 而梁娇娇,则坐在沙发上摆弄着手机,一副‘不关我事’的样子。 “我一定得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向左邻右舍证明我并没有就此颓丧下去。” 梁明青来到门后,抬手拢了拢铮亮的发丝,自我感觉很不错后才走到门后,从猫眼里向外看去,没看到人,却看到了一捧鲜花。 鲜花,恰好把猫眼堵住,让他看不到后面的人。 “送花的?没送错人家吧?” 梁明青有些纳闷的打开大门,露出半截脑袋问道:“找谁?” “请问梁娇娇在家吗?” 鲜花后面闪出一张脸,笑盈盈的还带着一丝谄媚。 是的,就是谄媚。 话说,高先生第一次正式摆放便宜老丈人,要是不把态度摆正点,那就是不给梁娇娇的面子。 “哦,她在家,你是她的什么” 梁明青随口说到这儿,眼珠子忽然猛地睁大,指着高飞结结巴巴的说:“你、你是是,花丛小蜜蜂彭远航!” 如果上帝非得让梁明青找出两个他最为痛恨的人来,排在第二位的,自然是他在工作上的竞争对手老李。 而当初那个闯进他家里,把他们一家人狠狠羞辱一顿后才扬长而去的彭远航,则是当仁不让的第一个。 如果有可能,梁明青宁愿与他同归于尽,在所不辞! 可惜的是,从那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和彭远航见过面。 但是,就在他几乎已经忘记这个家伙时,他却又阴魂不散的出现在了自己大门前。 认出来者竟然是彭远航后,梁明青的第一反应就是震惊,随即大怒,但很快就转变成了怕怕,下意识的接连后退好几步,颤声道:“你、你怎么又来了,我可没有招惹你啊!” 看到梁明青被自己吓得这样后,高先生并没有觉得有啥意外,只是为当初自己那样无礼对待丈人丈母娘而自责,赶紧陪着笑脸的向前走了两步:“梁、咳,梁叔叔,那个啥,你可能误会我意思了,我今天来可不是找你麻烦的。” “你别过来,我警告你,你可千万别过来,我可和你拼命啊翠花,娇娇,你们快跑,敌人来啦!” 慢慢后退着的梁明青,忽然抄起门后一根棍子,对着高飞脑袋就砸了下来,同时疾呼娘子和女儿快点闪人! “哎,老梁,你别激动,先听我说!” 高飞也没想到梁明青的反应会这样激烈,抬手抓住砸下来的棍子,正要顺手把老梁甩出去时,才意识到现在大家是亲戚了,断断不可鲁莽行事。 梁明青用力拽着棍子,高声疾呼:“翠花,娇娇,快跑,快跑!” 正在沙发上抹胭脂描眉的梁母,听到丈夫示警后,腾地就蹿了起来,随手抄起果盘中的一把不锈钢水果刀,高喊一声‘小贼休要猖狂,老娘来啦’,就呼呼的杀了出去。 “妈,你慢点,让我来!” 坐在客厅最里面沙发上的梁娇娇,虽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用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超过母亲向大门那边狂奔过去:“放开我爸!” 梁娇娇大喝一声后,前扑的身子骤然停住:“啊,高飞,是你!?” 按照梁娇娇的意思,原本打算让高飞在醉仙楼附近等着。 她这样安排,就是考虑到父母不接受高飞,但守着外人就算是发脾气,也得憋着点。 只是她没想到,高飞竟然没有按照计划来,直接找到家里来了,这才引起梁家的恐慌。 “翠花,娇娇,快走,不要管我,只要你们幸福,我就算是万死也在所不辞!” 梁司长一脸的英勇,拼命想夺回棍子,却如同蜻蜓撼大树,纹丝不动。 看到梁娇娇冲出来后,高飞点了点头:“啊,对啊,是我,我” 他还没有说完,梁娇娇就赶紧嘱咐道:“你赶紧松手哇!” “哦,我松手。” 高飞嘴里答应着,赶紧松开了手正在用力往回夺的梁司长,一下子被诓倒在了地上,来了个仰八叉。 “吓,爸,你不要紧吧?” 梁娇娇大惊,正要扶起老梁时,梁母却虎吼一声,高举着水果刀就要冲向高飞,吓得她赶紧抱住老娘,喊道:“妈、妈,冷静!” “你松开我,让我和这小流氓拼了,老娘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梁母大力挣扎时,梁娇娇赶紧喊道:“妈,你冷静,他就是我的丈夫啊!” “我知道她是你啥,你说什么,他、他就是你那便宜丈夫!?” 梁母闻言,犹如晴天挨了个霹雳,一下子呆愣当场,望着女儿喃喃的说:“娇娇,你、你竟然嫁给彭远航这个小流氓当老婆了?” 看了眼很是尴尬的高飞,梁娇娇垂下眼帘低声说:“爸,妈,他不叫彭远航,他姓高,叫高飞。” “什么高飞低爬的,你松开我,让我弄死他!” 梁母挣开女儿的手,正要冲过去时,却见梁娇娇转身就向客厅那边走去:“你要是不怕你女儿当寡妇,你就弄死他吧你!” 别看梁母嘴里喊得够响,可她真怕高飞,再加上梁娇娇说出这句话,她也就借坡下驴了,急匆匆的追上女儿:“娇娇啊娇娇,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回客厅里说不好呀?高飞,你跟我过来。” 梁娇娇转身,冲高飞摆了摆手。 打定主意要给梁娇娇面子的高先生,连忙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 和坐在地上的老梁大眼瞪小眼的愣了片刻,梁母这才冷着脸的走向了客厅。 等父母都走进来后,梁娇娇就把她早就想好的一套措辞,简单的说了一遍。 末了,她才幽幽的看了眼憨笑的高飞:“爸,妈,事情就是这样子的。你们也知道,当初我去冀南工作,就是想找这个家伙雪耻,才知道他根本不叫彭远航,而是叫高飞。经过几次接触后,我发现,我们竟然,竟然有了那种感情后来就难舍难分了,所以在一时冲动之下就结婚了。” 听女儿说完后,老梁两口子又愣了老半晌,才总算明白了过来。 看来娇娇已经和这家伙生米煮成熟饭了,反正也领了结婚证了,我们总不能逼着她离婚吧?那样娇娇可就吃老鼻子亏了。不行,我得替娇娇出头,让这家伙知道我们老梁家不是好惹的! 心中飞快的想到这儿后,梁母说话了:“高飞,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希望你能老实回答,要不然别想得到我女儿!” 高先生马上恭恭敬敬的弯腰:“伯母,您请说,我一定有会老实回答的!” 看着当初那么嚣张的一家伙,现在自己面前好像孝子贤孙那样乖,这让梁母悠然生出一股‘还是生女儿好啊’的优越感,矜持的点了点头:“好,你听好了,第一个问题,你爱娇娇吗?” 在梁母说问几个问题时,高飞就猜到她肯定会问这个狗血问题了,心中早就做好了准备,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响亮的回答:“爱,非常非常的爱!” 梁母冷笑:“哼,回答的这样干脆,快速,一看就是没有诚意。” 高飞一愣,随即讪笑,正要说什么时,梁母却一摆手:“第二个问题,你有多少存款?又有多少不动产?” 梁娇娇为了劝阻父母吵嘴,曾经说过她丈夫有点积蓄的事儿,不过却没有说这家伙到底能拿出多少钱。 为了女儿和他离婚后能多分点财产,梁母必须得搞清楚高飞有多少钱尽管梁母不盼着女儿离婚,可她还是得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因为当今社会上负心汉太多了啊! 对这个问题,高飞倒没有放心里去,他最不在乎的就是钱了,在不缺钱的时候。 高飞稍微想了想,才回答说:“先说不动产吧。我在冀南最繁华的地段开了两家西餐厅,目前总投资大约是两千万人民币左右。至于银行存款,我没有仔细查过,估计得有一千五百万左右吧。” 听高飞说有不动产两千万,还有一千五百万的存款后,梁母心中狂喜:哇靠,没想到这家伙这么有钱啊,娇娇,了不起,竟然钓了个金龟婿! 梁母心中虽说狂喜,但表面上却是淡淡然:“嗯,一千五百万的存款,虽说不少,可你还得赡养你父母,和我们两口子也不是多有钱,多少有些高攀我们家娇娇,但也算勉强马马虎虎可以了。” 高飞谦虚的点头:“伯母您说的对。不过,这一千五百万是美金。” 第424章 这家伙是个亿万富翁? 在来时的路上,高飞就琢磨该怎么哄梁娇娇的父母高兴。 当他实事求是说出自己身价多少时,就从梁母眼中看到了那一闪即逝的狂喜,随即心中一动,找到了拉近关系的方法。 做为一个从下就从底层社会挣扎的人,高飞比别人更知道金钱的魅力,和作用,所以在梁母强压着狂喜的说一千五百万的存款勉强可以时,才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更正说是美金。 “美金?你、你是说,你那一千五百万的存款,是美金,而不是人民币!?” 梁母的眼睛猛地睁大,再也无法故作淡然。 高飞被梁母眼中迸发出的异样色彩给吓到了,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是的,就是美金,我有一千五百万美金的存款。” 一千五百万人民币就够让梁母对高先生刮目相看的了,更何况这些钱又变成美金了呢? 按照当前的汇率,这一千五百万美金,可就是一个多亿的人民币啊! 这家伙竟然是个亿万富翁? 靠,靠,靠,这下发达了啊,真没想到女儿的眼光这样高! 一脸激动看着高飞的梁母,看在这些钱的份上,对他的不满早就扔到九天云外去了,真想抱住这家伙狠狠的亲一口:姑爷哎,我的好姑爷,你咋不早生三十年呢,那样你有可能就是俺的了 看到老娘好像要干嘛的梁娇娇,这时候赶紧拉住她的手,娇嗔的道:“妈,快坐下吧,站着多累?” “站着累吗?哦,是累点。” 梁母猛地醒悟过来知道自己失态了,赶紧一屁股蹲坐在了沙发上,胖胖的脸上带着亲和的笑容,张嘴刚要说什么时,心里却是猛地一动:不对,就算这家伙是亿万小富翁,我也不能给他好脸色看,话说男人都是些喜新厌旧的东西,尤其这些有钱人。如果我这时候把他当事儿一样的看,肯定能助长他的骄气,所以我必须得随时敲打他,让他明白能娶到娇娇,是他三生有幸! 心里打定主意后,梁母脸色很快就晴转少云,用语重心长的语气说:“高飞,虽说你还算有点小存款,但也不能因此就骄傲自大了,得再接再厉,争取创造新的辉煌。我相信,在娇娇的大力协助下,你肯定能做到这一点的。不过,你必须得记住老祖宗说的一句至理名言,那就是家和万事兴。你明白我意思吗?” 这是警告我别辜负娇娇呢,嘿嘿,不愧是嫁了个当官的,这冠冕堂皇的话张嘴就来啊高飞心中暗笑,表面却是一副受教的认真模样,连声说是。 “行了,妈,你说的这些高飞都明白,就别说了高飞,你跟我来,我有话要和你说。” 看到母亲还要敲打高飞后,梁娇娇连忙站起来,不由分说的拉着高飞上了楼梯。 “这孩子,我这样还不是为了你好呀?” 目送女儿拉着高飞进了她的卧室后,梁母才不满的嘟囔了一声时,梁明青却低声说道:“翠花,你觉得高飞是不是真那么有钱?” 梁母一楞:“怎么,你怀疑这小子在骗我们?” 梁明青拿捏出他在单位时故作高深的嘴脸,缓缓的说:“有时候你听到的,并不一定是真的,真相,永远都是隐藏在动听的谎言下” 梁明青正要抒发他的高见时,梁母不耐烦的摆摆手:“行了,你别卖弄你的本事了,你就告诉老娘,该用什么法子,才能确定这小子有没有在骗人吧。唉,他要是骗我,老娘也就忍了,可我说什么也不许他骗娇娇,要不然我非得弄死他!” 醉仙楼,是某单位附近最有名气的一家饭店,四星级标准。 别看只是四星级标准,但别忘了这可是在高消费的首都,能够在这儿举办一场像样的婚宴,没有几十万可是别想拿下来的。 从上午十点半左右,前来参加刘主任儿子和老李女儿婚宴的客人,陆续到来。 要说婚宴现场最高兴的,除了刘主任一家外,就得数老李了:能够和单位实权派刘主任成为儿女亲家,这好处是路人皆知啊。 别的不说,单说前几天竞争司长吧,老李能够把最大的竞争对手梁明青斩于马下,这绝对是托了刘主任的福气,尽管司长任命书还没下来,可谁都知道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儿了。 想到老梁失败后的那副恼羞成怒的样子,表面笑成一朵狗尾巴花的老李,心中暗暗冷笑:捏捏的,敢说我是指望卖女儿上位,看我以后会怎么收拾你! 尤其是想到梁明青要来参加婚宴,老李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能够让‘敌人’见识到自己的辉煌,这比脱了裤子放屁还要让人感觉爽啊! 梁明青,你可千万一定要来哦,要不然我会失望的! 老李想到这儿时,单位的老马走了进来,先冲坐在主位上的他笑了笑后,才低声对作陪的刘主任说了句什么。 别看刘主任在单位是老李的上级领导,可按照华夏的传统,老李这个娘家人,才是今天最尊贵的客人,刘主任也得把主位让给他。 “哦?是吗,我知道了!” 听老马说完后,刘主任脸色一喜,蹭地站了起来,抬腿正要向外走时,才忽然想到老李等人,连忙转身笑呵呵的说:“老李,各位,尹部长的秘书刚打来电话,说尹部长马上就要过来参加婚宴,我们还是去酒店门口恭候大驾吧!” 尹部长,是老李单位的头头之一,虽说只是个副部长(再次重申一下,这儿的部长可不是国家财政部、公安部这样大部门的领导人,就是对某个单位领导的尊称,一切为了方便故事情节,还请懂行者别怪),可也是手握实权,最值得下属巴结的人之一。 听说尹部长要大驾光临后,老李等人立马都站了起来,齐声说好,大家快步走出了贵宾包厢,走向了酒店门口。 此时,婚礼已经举行完毕,就等着来宾齐全后,开席畅饮了、 大厅内,人来人往,高朋满座,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看到刘主任等人出来后,众人无不含笑点头致意,同时也纳闷:到底是谁要来啊,还值得刘主任亲自去迎接。 不过很快,尹部长要大驾光临的消息,就在大厅内传了开来。 今天来参加婚礼的,除了男女双方的亲朋好友外,其他都是单位上的人。 此时,听说单位大头头之一要亲临后,就像风吹过湖面那样,议论声此起彼伏:“吓,没想到尹部长要亲自来参加婚礼,这下刘主任可老有面子了。” “嘿,谁说不是啊,不但刘主任高兴,老李更高兴,肯定会借这个场合和尹部长好好喝几杯。” “唉,人家老李算是走运了。可笑的是,前些天老梁还和他闹呢!他也不想想,凭着老李和刘主任的关系,他怎么可能会成功呢?” “对了,我还听说,老梁今天要来参加婚宴呢!” “不会吧,闹出那么一出后,他还有脸来呀?” “他敢不来么?别忘了这是刘主任嘿嘿,大家猜,老梁来了后会是一种什么脸色?” 听着背后大厅内的议论声,站在刘主任身板的老李,嘴角挑起了一丝得意,心想:老梁啊老梁,今儿你可一定得来啊,要不然今天这婚宴可就失色了。 正所谓说曹操,曹操就到了,就在刘主任一行人站在酒店门口,恭迎即将到来的尹部长大驾时,一辆帕萨特缓缓驶进了停车场。 单位中熟悉梁明青的人,都能认出这辆车就是他的坐骑。 老李的眼睛一亮:嘿嘿,老梁啊老梁,你果然没让我失望啊! 而刘主任,嘴角也挑起了一丝得意:虽说为了亲家,他不得不打击梁明青,可他也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是那种任人唯亲,没有肚量的领导,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特意派人去请老梁,目的就是希望别人能看到,他是多么的宽宏大量。 在一行人的注视下,帕萨特的车门打开,盛装的老梁夫妻,从车后门走了下来,神色坦然。 看到他们后,有人就在暗中佩服:老梁不愧是在副司长位置上坐过那么久的,深谙官场‘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是英雄’的道理,这就叫输人不输阵啊! 就在大家都看向老梁夫妻时,又看到一对年轻男女从车上走了下来:女的穿着清纯靓丽,英姿飒爽,男的穿着一般,但也玉树临风。 看着梁娇娇,马上有人小声议论了起来:“哟,这不是老梁的女儿吗?听说前年小勇(刘主任的儿子)还追过她,结果人家不愿意。没想到她也会来参加婚礼啊!” 有人接道:“是吗?嘿,还别说,老梁的女儿可比老李女儿漂咳,今天嗓子怎么老痒痒呢?” 刚看到老梁夫妻时,刘主任还是很开心的。 但当他看到梁娇娇后,这份开心就打了个折扣:说实话,他还是比较欣赏梁娇娇的,觉得这孩子比老李那个就知道攀比、爱慕虚荣的女儿要强很多。可惜 同样,老李心里也有些不舒服,但随后就释然了:老梁,就算你女儿比我女儿强,那又怎么样?刘主任的儿子,还不是成了我的女婿? 就在某些人心中胡思乱想时,梁明青快步走上了台阶,老远就对刘主任伸出了双手,一连纯洁的祝福笑容:“刘主任,恭喜,恭喜啊!” 瞥了眼跟在梁娇娇身边的那个年轻人,刘主任淡淡一笑,伸出手:“老梁,谢谢你能来捧场。呵呵,娇娇也来了,很好这位先生是?” 顺着刘主任的目光,老梁转身介绍道:“刘主任,这是我女婿,叫高飞。高飞,娇娇,你们快来见过你刘叔叔!” 第425章 高飞的朋友! 娘的,来混顿饭吃,还得赔上一声叔叔。 看着一脸矜持笑意的刘主任,高飞心里骂了一句,但想到来时梁娇娇的嘱咐,还是和她一起含含糊糊的喊了句叔叔,又说了几句祝福的话。 高飞在来之前,就已经给自己定位:洒家今天来,就是给娇娇撑场面,混顿酒菜的,要尽量做到少喝酒多吃菜,够不着就站起来,吃足喝饱抹嘴闪人。 所以,他在跟着应付了几句后,就要和梁娇娇走进大厅。 但就在这时候,刘主任却忽然说话了,笑吟吟的一副长辈样子:“小高,娇娇可是个优秀的女孩子,你能得到她的青睐,那你可得好好珍惜她呀。” 这还用你来提醒? 高飞暗中晒笑一声,嘴上客气的说道:“是,我肯定会的。” “嗯。” 刘主任点了点头,话锋一转:“小高,你是哪里人呢?” 刘主任一直以为,凭着自己儿子的优秀,和梁娇娇绝对是金童玉女般的一对,梁家绝对是高攀自家的,谁成想人家却拒绝了儿子,这就让他心中很不爽。 此时,看到梁娇娇把高飞带来后,刘主任的第一反应就是想知道,高飞到底比自家儿子好在哪儿,所以才忽然问出了这句话。 刘主任话中的意思,老梁夫妻当然能听得出来,脸色都是一变,梁母正要说话时,高飞却淡淡一笑:“哦,我是齐鲁冀南人。” 哼,梁娇娇拒绝我儿子,最后竟然找了个乡下来的! 听高飞说他是来自冀南的后,刘主任的优越感顿时上升了几个百分点,下巴仰起的角度更高了:“哦,那你是做什么的呢?” 正要和梁娇娇一起走进大厅的高飞,笑嘻嘻的回答:“啊,我啊,我就是做点小生意,在冀南开了两家小餐厅。” 靠,梁娇娇找的乘龙快婿,不但是个乡下人,而且还是个做小生意的! 刘主任心中冷笑,笑得越发开心了,拿捏出和属下说话的姿态,缓缓点头:“嗯,做生意好啊,做生意好。其实无论做什么,都是为了给我们国家建设增砖添瓦嘛。老梁,恭喜你得一佳婿啊。” 老李也在一旁,皮笑肉不笑的说:“是啊,现代社会最吃香的,可就是生意人了,有钱嘛。唉,不像我们这些吃公家饭的,每天朝九晚五的挣不了几个钱梁司长,我也恭喜了啊,等有空咱老哥俩好好喝一杯哦。” 老梁当然能听出老李话中的讥讽,偷偷攥了一下要发火的妻子的手,讪笑一声正要说什么时,却见刘主任目光一凝,接着快步走下了台阶。 老梁扭头一看,就看到一辆黑色的奥迪,缓缓驶了过来。 看到那个车牌号时,老梁脸色一变,低声对妻子说:“翠花,今天一定要冷静,单位的尹副部长来了!你在这儿等着,我得去跟着迎接一下!” 别看梁明青现在闹的这样狼狈,可他真不想被单位扫地出门,而这个尹部长,正是他上司的上司,就算明知道当下过去迎接也不一定会引起尹部长的注意,但要是搬过去的话,肯定会被领导记住的。 梁母当然明白这点,也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站在大厅前面,高飞看到刚才还对他一脸傲然的刘主任,走路时甚至都比小年轻的轻快,几乎是一溜小跑的跑到了车前,抢在司机前面拉开了车门。 一个身穿灰色西装,年约五十左右的男人走下了车,这就是尹部长了。 双目威严的扫了眼前来迎接的众人,尹部长爽朗的笑着伸出手:“老刘啊,我今天来和你的喜酒,没有给你们添麻烦吧?” 刘主任双手握住尹部长的手,激动的连连摇晃:“尹部长,您能够在百忙之中,大驾光临犬子婚宴,我们全家人都觉得三生有幸啊,怎么是给我们添麻烦?” “你个老刘啊,就是会说话。” 尹部长缩回手,用右手食指虚点了刘主任一下,笑着打了个哈哈。 “我说的都是实话,尹部长,您请!” 刘主任满脸红光,弯腰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在众人犹如众星捧月般的簇拥下,尹部长走进了大厅。 尹部长的到来,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再也没有谁去搭理梁明青一家人了。 这也让老梁心中松了口气,跟在大家后面进了酒店大厅。 如果是放在以前,依着老梁在单位的地位,就算不被安排在主席上陪客人,也得去包厢内。 可现在,人人都能看出他已经‘深陷困境’,怎么可能会再把他当做重量级人物看待呢,所以负责酒宴的老马压根就没理睬他。 不过这也算是遂了老梁的意思,就算是请他去包厢,他也不会坐在那儿丢人现眼的,于是就带着老婆女儿女婿,来到了一个起眼的角落中,来个闷声发大财。 梁母虽说有些不愿意,可看到尹部长来了后,也就灭了心中要闹事的意思。 尹部长坐下后,酒宴正式开始。 仿佛大家都知道梁司长地位岌岌可危那样,单位中竟然没有一个人肯和他坐在一起,而别人又不认识他,所以等酒宴开始后,诺大的桌子上,只坐了他们四个人。 看着丰盛的酒菜,老梁自嘲的笑了笑,拿起筷子说:“这样更好,咱们一家人也不用和别人客气。来,高飞,吃,喝!” 对老梁这个提议,高飞倒是举双手赞成:“对,梁叔叔你说的很对,这样多轻松呢。” 慢慢的,随着一瓶瓶酒水下肚,整个大厅内的气氛热烈了起来,开始有人端着酒杯四处找人喝酒了。 老梁看了看包厢那边,低声对梁母说:“翠花,现在吃的差不多了,要不然我们就走吧?” 手里拿着一个大闸蟹的梁母,冷笑一声淡淡的说:“既来之,则安之,你要是现在就走,等会儿刘主任、新郎新娘来敬酒找不到你了,你觉得他会不会和尹部长说呢?” 经梁母提醒后,梁明青脸色一变:“嗯,你说得对,现在我们还不能走,要不然肯定会被尹部长误以为我对他不尊重,那样就不好了。” 梁明青的话音未落,大厅四周的音箱内,就传来了主持人的声音:“各位亲爱的来宾,现在我们又迎来了一个颇为重要的环节,那就是新娘新郎,以及双方家长,要给各位来宾敬酒” 随着喊声,刘主任夫妻俩,老李夫妇带着新郎新娘,出现在了大厅内。 望着喜笑颜开的老李,梁明青脸色又是一变,他知道,凭着老李的性格,绝不会放弃当众打击他的机会,但却又因为估计尹部长在,又不能提前离席。 就在梁明青如坐针毡时,高飞口袋中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拿出手机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地区就是京华本地的。 “谁的电话?” 坐在他身边的梁娇娇,装做漠不关心样子的问道。 “不知道,可能是打错了的吧?” 高飞摇了摇头,直接扣掉了电话,刚拿起酒杯,手机又响了起来。 高飞一看,还是刚才那个号码,他正要再扣掉时,梁娇娇说话了:“嗨,反正接电话也不拿钱,你就接一个呗。” “嗯,你说的也对。” 高飞笑了笑,接通了电话:“喂,你哪位,找谁呢?” 因为大厅内乱糟糟的,所以高飞在接电话时就使用了免提功能,一个嚣张的声音,从里面清晰的传来:“靠,高飞,你竟然敢扣哥们的电话,真是胆儿肥了啊!” 高飞眉头皱起:“草、那个啥,你谁啊你?” “老天爷,你也太没良心了吧,咱们这才分别一个晚上,你先听不出哥们的声音了,这简直是太让我上心了!” 电话那边的人喊了一嗓子后,才说:“我是刘小龙!” “刘小龙?” 高飞笑了:“哦,原来是你啊,我还真没听出你的声音。怎么,找我有事?” “当然有事了,没事我给你打电话,吃饱了撑的啊?你在哪儿呢?哥们要请你吃饭!” “请我吃饭还是算了吧,我当下就在酒店中吃饭呢,等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什么有机会啊,现在就是机会,告诉哥们,你在哪个酒店呢,我马上就找你!” “你还是别过来了好像是在醉仙楼吧,就是五里牌坊这儿。” “哦,原来就是那个小饭馆啊,你等着,哥们十分钟内就到,恰好在不远处溜达呢,嘿嘿。” 不等高飞说什么,刘小龙那边就扣掉了电话。 “这小子。” 高飞摇了摇头时,梁娇娇问道:“这个刘小龙是谁啊,你在京华的朋友?” 高飞擦了下嘴巴,无所谓的说:“也算是个朋友吧,在来京华的路上认识的,一个小二代。” “哦,原来是这样。那好吧,等你朋友来了后,不行咱们几个先走着。” “行,反正吃的也差不多了。” 高飞对此倒没什么意见,又拿起了筷子。 因为心情不好的原因,老梁夫妻俩坐下后,基本就没怎么说话,梁明青更是不时的看看敬酒的那群人,心里盼着他们最好别过来。 大厅内数十桌酒席,敬酒还真得大半个小时。 随着敬酒的人离自己越来越近,老梁越发的坐立不安,几次想站起来提前闪人,却都被梁母制止住了。 “翠花,我真有点” 老梁第七次鼓起勇气要提前离席时,忽然就看到一个相貌不错就是眼圈发黑的年轻人,快步走到高飞身边,抬手在他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大咧咧的说:“嗨,哥们,你丫的怎么呆在这角落中啊,让哥们好一通的找。” 不等高飞说什么,这家伙就一屁股坐在了他身边,大惊小怪的说:“嘿,这么大桌子,怎么就只有你们这两对公母呢?” 第426章 我就是诚心故意的! 心情本来就不好的梁母,听年轻人这样口无遮拦后,脸色顿时一沉,正要反唇相讥时,梁娇娇偷偷拉了她胳膊一下,低声说:“妈,他是高飞的朋友。” 看到便宜丈母娘脸色不对劲后,高飞抬手,在刘小龙脑袋上轻抽了一下:“嚓,你小子怎么说话呢,不懂礼貌?” “嘿嘿,我就是和大家开个玩笑啊。” 刘小龙嘿嘿一笑,双脚一抬蹲坐在了椅子上:“各位,请多多包涵啊,我这人随便惯了,别介意。高飞,给哥们介绍一下,这位美女是谁?” 看在高飞的面子上,梁娇娇站起身,大大方方的伸出手:“你好,我叫梁娇娇,是高飞的妻子。这是我父母。” “高飞的妻子?哎哟,原来您是大嫂啊!” 刘小龙赶紧从椅子上蹦下来,双手在看起来脏兮兮的t恤上擦了擦,握住了梁娇娇的手,轻轻晃了晃就松开,认真的说:“大嫂,伯父,伯母,不好意思啊,刚才我说错话了,还请各位海涵。我叫刘小龙,是高飞的兄弟。今天能认识各位,很荣幸。” 虽说这家伙平时吊儿郎当的,可他和梁娇娇握手时的动作,以及道歉时的语气都很正派,让高飞对他又多了一丝好感。 梁明青此时可没心情,和高飞的兄弟结交,只是强笑了一声说:“呵呵,没事,年轻人嘛,都是喜欢开玩笑的。” “谢谢伯父的体谅。” 刘小龙道谢后才坐了下来,这次却是正儿八经的坐着了。 一个小时没怎么说话的高飞,有些气闷,拿起酒瓶给刘小龙满了个酒:“来,咱们喝一个。” “嘿,你来京华原来是参加别人婚礼的啊,也好,咱们就在这儿喝个痛快,等晚上我再给你接风。” 对于喝酒,刘小龙却是毫不犹豫,当即就和高飞碰了一个。 放下酒杯后,刘小龙有些纳闷的低声问道:“高飞,怎么这一桌只有你们四个人呢?” 看了眼梁明青夫妇,高飞淡淡的说:“喝你的酒,问这么多干嘛。”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依着刘小龙的背景和脾气,别人要是这样说他的话,他早就翻脸了,但却对高飞没有一点意见,只是嘿嘿笑了笑,眼珠子乱转的看向了敬酒的那些人。 慢慢的,在宴会主持人老马的带领下,刘主任、老李夫妇,带着新郎新娘来到了这一桌面前。 所有知道他们之间那些事事的人,都看向了这边,带着幸灾乐祸看好戏的表情。 刘主任倒是神色如常,举着酒杯走到了站起身的梁明青面前,不顾他的退让,亲自给他满了一杯酒,才笑呵呵的说:“明青啊,今天作为主人,我可得好好敬你一个酒,感谢你能来捧场啊。” “刘主任,您太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这杯酒我透了!” 梁明青也强作镇定,和刘主任轻轻碰了一杯后,仰起下巴喝干了杯中酒。 “好酒量,不减当年少年时啊。” 刘主任轻轻抿了一下,拍了拍梁明青的肩膀,转身对儿子,儿媳妇使了个眼色:“来,小勇,小丽,你们再给你梁叔叔倒杯酒。” 刘主任的儿子小勇,倒是个实诚孩子,偷偷瞥了眼更比过去妩媚的梁娇娇一眼,替梁明青倒了一杯酒,很客气的说:“梁叔叔,我敬您。” 唉,本来你该是我的女婿来着看着小勇,梁明青心中叹了口气,也没说什么,再次把杯中酒喝透了。 新郎小勇敬酒完毕后,就把酒瓶递给了新娘小丽,低声说:“小丽,给梁叔叔倒个酒吧。” 新娘小丽当然知道男朋友以前曾经追过梁娇娇,更知道父亲和老梁之间的恩怨,早就打算借着敬酒时挖苦一下老梁了。 现在,当她看到身穿一身便装的梁娇娇,竟然比盛装的自己还要漂亮后,本来就不高兴了,再加上刚才恰好看到小勇偷看梁娇娇时的眼神,心中更是嫉恨交加,表面上却带着甜甜的笑容,拿起酒瓶倒向梁明青双手端着的酒杯中:“梁叔叔,今天你可得吃好,喝好哎哟,对不起了啦!” 在给梁明青倒了半杯时,小丽的手故意一偏,倒出来的酒水,就撒在了老梁的身上,恰好,正撒在他的裆部,看上去好像尿了裤子那样。 老梁的老脸,腾地通红,刚要说什么,老李却及时走了过来,从餐桌上拿起一张用过了的餐纸,就擦了过去,嘴里还装做埋怨女儿:“小丽,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都把你梁叔叔的衣服弄脏了。” 马上,老梁那身价格不菲的西装被酒水洒过的地方,就变得格外不一样了。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老李父女这是在暗算梁明青了。 有苦说不出的老梁,从通红攸地变为铁青,可守着笑眯眯的刘主任,以及众多来宾,却又不能发作,毕竟人家说的不小心才给你洒上了酒,新娘的父亲又是好心好意的给你擦,你要是再发脾气的话,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平时在家里毫不吃亏,大有胖手一挥就能占领某处气质的刘翠花,这时候也焉了,她终究是个女人,在刘主任这种差不多能决定她老公前途的人物面前,根本没有任何的底气,反倒是害怕老梁忍不住,还及时抓住他的手,暗示他别冲动。 老梁两口子的忍气吞声,让老李父女更得意了,小丽望着老梁被搓的不成样子的西装,伸手捂着猩红的小嘴咯咯娇笑,正要再讽刺他时,梁娇娇沉声说话了:“刘承勇(新郎),你们这样做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 新郎也看出小丽太过分了,只是他性格有些木呐,不善于表达,嘴巴动了动却没说出什么,只是看向了小丽。 小丽却是毫不在乎,笑容一收,拖长了强调说:“哟,这位是梁叔叔家的女儿梁娇娇吧?我只是不小心才洒了一点酒,我爸好心好意给梁叔叔擦,怎么就成了太过分了?难道我爸装作看不见就对了?嘻嘻,我以前听人说过,娇娇你多么多么的通情达理,今天一见也不过如此嘛,怪不得我家小勇看不上你”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坐在梁娇娇身边的那个年轻人,忽然端起桌子上一杯凉茶,抬手就向她泼了过来。 “哎哟!” 小丽惊叫一声下意识的躲闪,但却没有躲开,小半个雪白的婚纱被染成了暗红色,青绿色的茶叶挂在果露在婚纱外面的半截胸膛上,样子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身为今天的绝对主角,全场最漂亮的新娘,守着数百亲朋好友,竟然被人用茶叶泼了一身,小丽当即是勃然大怒,张嘴就要大骂时,却看到那个泼了她一身的家伙,拿起一张餐纸就伸了过来,嘴里还说着:“哎呀呀,对不起啊,真是不好意思,本想喝茶来着,没想到洒你身上去了,抱歉,抱歉啊,让我给你擦擦!” “你、你滚开!” 小丽恼羞成怒,抬手打开年轻人伸过来的手,张嘴就骂:“你特么诚心故意的是吧!?” 端起茶杯泼了小丽一身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高飞。 碍于刘主任的面子,老梁夫妻可以忍,高飞也可以忍,反正他也不想掺和老梁单位的恩怨。 不过,当小丽羞辱梁娇娇时,他却不能忍了,抄起一杯茶就泼了过去。 听新娘爆粗口骂人后,高飞也没生气,笑嘻嘻的说:“你特么说对了,我就是特么的诚心故意的,又能怎么样?” 看到高飞出头泼了小丽一身后,梁娇娇当然感觉很爽,可却又担心老爸,赶紧拉住高飞低声劝道:“高飞,算了,咱不和他一般见识爸,妈,我们走吧。” 事情闹到这一步,老梁自然没脸再呆下去了,也没敢看脸色铁青的刘主任,喃喃说了一句什么,转身就要走,却被老李拉住:“慢着,老梁,你就想这样走了!?” 女儿大喜的日子,守着数百亲朋好友,却被人泼了一身茶,就算刘主任顾忌自己身份不好当场发作,可老李却不能看着女儿吃瘪,拦住老梁就要讨个说法。 虽说被老李父女羞辱在先,但在高飞泼了新娘一身后,老梁也觉得高飞有些过份了,抬手挠了挠脑袋喃喃的说:“老李,不好意思啊,真不好意思,我代表我女婿向你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赔礼道歉就算了吗?” 老李鼻子几乎都气歪了,同时心中也埋怨女婿太木呐了,看着新婚妻子受辱却不出头,猛地一拍桌子指着高飞,正要大吼什么时,却听有人在后面淡淡问道:“怎么回事呢?” 老李回头,就看到尹部长不知啥时候走了过来,当下也顾不得教训高飞了,赶紧推起满脸的笑,看向了刘主任:他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没资格和尹部长对话,所以才让刘主任来讲。 尹部长的突然出现,让现场剑拔弩张的气氛一下子缓和了下来,刘主任陪着笑,低声说起了事情经过。 在刘主任毫不留情的给老梁上眼药时,刘小龙却看的暗呼过瘾:草,在人家婚礼上,敢拿茶水泼人家新娘子,我这个哥们还真不是一般人啊! “哥们,你行,有种,等会儿再来一次?这次哥们和你一起!麻痹的,这个胖猪敢讽刺我大嫂,真是不知道死字是咋写的!” 刘小龙本来就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货,现在后悔刚才为什么没有和高飞一起对新娘子泼茶了,开始低声蛊惑高飞再来一次。 高飞自然不会理他。 听完刘主任的叙述后,尹部长也觉得老梁他们太过份了,竟然破坏婚宴的喜庆气氛,沉着脸的看向了高飞。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尹部长要为新娘伸张正义时,看向高飞那边的脸色却猛地一变,随即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第427章 梁明青的大逆转! 完了,完了,这次是完了,尹部长虽说不会当众训我,最多轻描淡写的说我两句,可我给他的印象彻底完了。 当尹部长向这边看过来后,老梁心里叫苦不迭,正在彷徨时却看到尹部长脸色猛地一变,就像满天乌云瞬间散去露出明媚的阳光那样,笑容是那样的灿烂。 我是不是眼花了――梁明青一愣,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擦眼睛时,却见尹部长大踏步的走了过来,笑道:“哈,哈哈,这是小龙吧?” 小龙,什么小龙? 梁明青纳罕的扭头,就看到和自家女婿坐在一起的年轻人,竟然笑眯眯的站了起来:“是啊,我是刘小龙,那个、那个谁,你也来这儿喝酒了呢?” “哈,原来你真是小龙,我说看着怎么这样眼熟呢。我是华北地区开发的尹均享啊,咱们有些日子没见了吧?” 尹部长神色自若的笑声中,已经巧妙的把自己身份说了出来。 尹均享,什么部长,这是哪头,还咱们有些日子没见了?靠,我怎么不记得我在哪儿见过你呢――刘小龙明明不记得这位尹部长,但表面却连连点头:“是啊,是啊,是有些日子没见了。” “小龙,刘书记身体还好吧?” 尹部长脸色严肃了起来:“我可是听人说了,刘书记为了工作,经常加班加到深夜,这样可不好,工作可不是一天就能干完的,保重身体比干好工作更重要啊。小龙,你可得经常劝说一下刘书记,让他注意身体啊。” “哦,我会的,会的,多谢尹、尹叔叔的关心。” 刘小龙敷衍性的点了点头时,心里基本明白了:这位尹叔叔,肯定不知道在什么场合知道刘爷身份了,这才借此机会贴了上来。不过这样也好,哥们正好借你来给高飞长长脸。 听刘小龙喊自己叔叔后,尹部长笑容更加灿烂,就像一个慈善长辈那样,拍了拍他肩膀,试探性的问道:“小龙,没想到你和刘主任也认识呢。” 不等刘小龙说什么,尹部长就转身,抬手指着刘主任,故作生气的说:“好你个老刘啊,隐藏的可够深的,我竟然不知道你和小龙也认识。” 这个小龙是谁啊,我怎么没印象呢? 刘主任眼里带着茫然,但他终究是在老官场了,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马上就打了个哈哈:“啊,哈哈,尹部长,这是朋友,一个朋友,哈,哈哈。” “朋友,你和小龙是朋友?” 尹部长双眼一眯,问出这句话时,却听刘小龙嗤笑一声:“切,谁和他是朋友,我哪认识他是哪根葱!” 随着刘小龙的这句话,刘主任脸上的笑容蓦然凝固。 身为今天婚宴的主人,却被一个毛头小伙子当众落面子,刘主任心中不是一般的生气,尴尬,可他却不敢对这家伙有所表示,因为他眼睛不瞎,能看出尹部长正在巴结人家呢。 尹部长都得腆着笑脸巴结的人物,岂是他刘主任能惹得起的? 刘主任脸色忽青忽白,尹部长心中却松了口气,不再搭理他,看着刘小龙笑问:“呵呵,小龙,那你怎么会来这儿――” 刘小龙指着高飞:“我来是找我哥们的,可不是认识这些人。尹叔叔,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高飞,我最好的哥们。” 尹部长早就听人说起过,这个刘小龙在京华就是一害,顶尖的纨绔太子,目中无人,走路都得横着走的货,如今他竟然说高飞是他最好的哥们,这只能证明这个高飞来历也不简单,属于竭力结交之类。 瞬间想通了这个道理后,尹部长马上对高飞伸出了手:“高先生,今天能够认识你,我感到非常高兴啊。什么时候有空,叫上小龙去我们单位招待所,单独喝一杯。” 从昨晚刘小龙一个电话喊来西城区区分局后,高飞就知道这小子身份不一般了,现在看到尹部长也这样巴结他,更加确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不过,刘小龙就算有天大的背景,高飞也不怎么在乎,但他却想借着尹部长巴结刘小龙时,趁机解决一下老梁的心事,反正不用这种关系白不用。 “呵呵,我可记住尹部长的话了,以后肯定会和小龙去找你的。” 高飞笑呵呵的和尹部长握了握手,接着话锋一转:“不过,很遗憾的是,最近我想我是没空去叨扰尹部长了。” 尹部长在官场沉浮了那么多年,早就练出了一双火眼金睛,察言观色的本事绝对是一流的,听出高飞话中带话的意思后,语气变得严肃认真了起来:“高先生,你是不是在京华遇到什么困难了?就是不知道我能不能帮上忙。” 看了眼梁明青,高飞面带为难之色,欲言又止:“尹部长,这件事说起来你也许还真能帮上忙――不过,我觉得还是不麻烦你了,毕竟我们也不是太熟悉,就这样冒然给你添麻烦,好像太不好意思了。” 尹均享脸色一沉,故作生气的样子:“哎,高老弟,我托大叫你一声老弟,你没意见吧?” 高飞笑道:“尹部长,老哥,你喊我老弟,我有些受宠若惊啊。” 听高飞承认自己这个老哥后,尹部长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却依旧绷着脸说:“老弟,既然我是你老哥,你在京华遇到什么困难,要是不告诉老哥,那就是看不起老哥我了。虽说老哥没多大本事,但胜在朋友众多,老哥我办不了的事,朋友们也许就能帮上忙啊!” 看在尹部长一副‘你不让我帮忙,咱们哥俩就绝交’的诚意上,高飞犹豫了一下才为难的说:“老哥,事情是这样的,我这次来京华就是看望泰山大人的。哦,我的泰山叫梁明青,就在你单位工作。唉,老哥,相信你也听说过一些风声吧?啊?呵呵,你说,在泰山大人现在最犯愁时,我能放下他老人家去和老哥你喝酒吗?” 身为华北开发部门的高级领导之一,单位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儿,尹部长当然都有所耳闻,更何况梁明青和人竞争司长失败后要自杀这种大事呢。 不过,以往在听说这件事后,尹部长除了不屑的笑笑之外,根本没有放心里去。 在尹部长心里,梁明青只是一个小人物而已,远远达不到让他老人家操心的资格。 可是现在却不一样了,梁明青的乘龙快婿,竟然和刘书记的独生子是好朋友! 刘书记那是什么人呀,可是京华市委书记,绝对算是坐在华夏帝国顶尖位置的高级领导之一,哪怕就是打个喷嚏,也能把尹部长这种层次的人喷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如果高飞因为梁明青的事儿,通过刘小龙让刘书记知道了――想到这儿后,尹部长的背后,蹭地就冒出了冷汗,再也不敢往下想了。 不过随后,尹部长就兴奋了起来:如果我能把这件事办妥了,让刘小龙呈我的一个情分,再找机会向刘书记靠拢,想不发达都不行了啊。 正所谓巨大的危险后面,都藏着天大的利益,尹部长瞬间搞清楚这一点后,激动的心尖都发颤,表面却依旧严肃认真:“啊,老弟,原来是这件事啊。” 尹部长说着,故意犹豫了一下才说:“高老弟,老哥早就知道这位同志工作踏实,业务水平够硬,本打算给他加加担子,让他站在合适的位置上,有利于发挥他特长的,但因为一些别的事情耽误了,没想到却发生了那件事。唉,这件事说起来都怪老哥我啊,是我工作没到位,这才让梁司长受了委屈,在这儿我得自我批评一下,并对梁司长郑重承诺,组织绝不会让一个有实力的同志蒙尘!” 在官场上说话,讲究的是云山雾罩,说话留三分,但尹部长这番话说的却很直白,就算说的傻瓜也能听出是啥意思:梁明青,就要被提拔了! 傻瓜都能听出来的意思,高飞自然也明白,脸上马上浮上激动神色,握住尹部长的右手用力摇晃了一下,低声说:“那就麻烦老哥了。这样吧,等我有空,肯定会和小龙一起去叨扰老哥。我和小龙一定把刀子磨得快快的,到时候老哥可千万别肉痛啊。” “哈,哈哈,就算是再肉痛,老哥也认了,谁让我们是老哥老弟呢!” 尹部长开心的哈哈大笑着,左手拍了拍高飞的肩膀,一脸亲兄弟的模样。 站在旁边的刘主任,老刘俩人,做梦也没想到,事情会发生到这一步! 本来,尹部长的到来是捧场的,尤其是老李,更想趁这个机会和他多亲近亲近,争取快点笃定司长的宝座,可现实却狠狠抽了他一耳光:眼看已经吃进肚子的肥肉,竟然被老梁硬生生的给拽了出去! 刘主任这时也是彻底的傻眼了:我没事干嘛要把老梁邀请来呀,这不是自己找不痛快吗?恐怕这件事后,尹部长对我也有看法了啊。草特么的,谁能想到梁明青这个女婿的本事这么大! 至于梁明青,这时候却是欢喜傻了。 如果可以,他真想抱住高飞好好亲几口:哎哟,我的贤婿哎,你可真是我的命中福星啊。 扫了眼面色灰白的老李,呆若木鸡的新娘等人,高飞再次用力握了握尹部长的手,说:“老哥,小龙找我有点事情要做,我就不在这儿陪你了,等过两天,咱们几个再好好叙叙。” 尹部长笑着点头:“好,你们先忙你们的,老哥我随时恭候大驾!” 高飞松开手,对刘小龙使了个眼色。 刘爷马上就走过来,笑嘻嘻的和尹部长说了几句客气话,这才和高飞等人一起告辞。 尹部长更是把他们一行人送出了的客厅,直等到他们的车子驶出停车场后,还站在台阶上不停的挥手。 第428章 我要是不离开他呢? 梁明青这几天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那样,大悲大喜。 眼看司长宝座无缘,就要被人从给他带来所有荣誉的单位扫地出门了,却因为便宜女婿的出现,所有的阴霾瞬间消散,出现了一条金光大道。 用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都不能表达老梁这番遭遇了,得用一个成语,那就是绝处逢生,绝对的绝处逢生! 从离开醉仙楼开始,梁明青脸上就带着白痴般的笑,一直到了他家门口,梁娇娇担心的喊他爸爸后,这才猛地推开车门,蹦下来张开双臂,好像小鸟那样快乐的飞翔了起来,可把梁娇娇母女给吓坏了。 “哥们,没想到丫的还是狐假虎威的高手!” 刘小龙抬手在高飞肩膀上重重捶了一下,一脸的似笑非笑。 高飞淡淡的笑了笑说:“我可什么也没说。” “嗯,你的确什么也没说,不过那番话却改变了最少两个人的命运。” 对于高飞利用自己帮助他丈人这件事,刘小龙其实根本不在意。 相反,如果高飞没有这样做,他才会觉得高飞没有把他当做自己人,嘿嘿笑了下后,就转移了话题:“哥们,本来我打算请你好好吃一顿,带你去一个好地方玩玩的,不过现在看来,我觉得还是晚上再说吧。” 扭头看了眼老梁等人,高飞回答:“嗯,看来是得等等了,不过咱们以后有的是机会,倒也不怕。” “对,以后有的是机会。好了,就这样吧,我还是早点闪人吧,免得打搅你们一家人庆祝。哎,对了,你忙完后,别忘了一定得给我打电话。” “行,肯定会给你打电话的。” “那好,我就不过去告辞了,你和嫂子说一句吧,拜拜了您呢.” 刘小龙打了个响指,钻进了开来的跑车中,原地一个掉头,呼呼的去了。 这小子虽说半吊了一些,不过却也有值得交往的地方,这也算是本次京华之行的一个小收获了吧。就是不知道他老子是什么书记――就在高飞盯着刘小龙远去的地方,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时,梁娇娇走了过来:“高飞,你朋友走了?” “嗯,他走了。” “你、你没有问他,到底是什么来历?” “我中意的他这个人,他是什么来历对我来说都无所谓的。” 高飞淡淡的说了一句,就岔开了话题:“你父亲这下高兴了吧?” 梁娇娇还没有回答呢,就听她老子在那儿嚷道:“娇娇,你去外面买点好菜来,让你老妈给咱下厨露一手,今天我要喝个一醉方休!” 梁娇娇叹了口气:“唉,他就这样,你别见怪。” “如果换做是我的话,我也会这样的。” 高飞摇了摇头:“我和你一起去吧。” “别,你现在可是老梁的坐上嘉宾,他肯定会有很多话要单独问你,我还是自己去得了。高飞,无论你怎么回答我爸的问题,我都会支持你的。好了,去吧,我很快就回来。” 梁娇娇嫣然一笑,轻轻推了高飞一把,快步走上了车子。 车子一启动,梁娇娇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消散了。 这几天她一直在考虑和高飞的事情,在得知方小艇竟然是他亲生母亲后,梁娇娇在震惊过后,就不得不开始思考一个现实问题了。 从小就在京华长大,也勉强算是生活在官宦之家的梁娇娇,对于有些事,看的比一般人都深:虽说她现在已经和高飞领取了结婚证,成了法律承认的合法夫妻,而且高飞也当着她的面,拒绝了方小艇,但她绝不会天真的以为,在华夏有着特殊地位的高家,就会允许高飞这个嫡系子孙,会和一个小女警结婚。 梁娇娇有种预感,高家很快就会找她谈话了。 谈话的唯一目的,就是让她主动离开高飞。 这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了,高家也绝不会让她白白离开高飞的,肯定会给予她很大的好处。 想到这儿后,梁娇娇嘴角露出一抹讥讽的笑意:“呵呵,他们会给我什么好处呢?高层?还是厚禄?高飞对此又是什么反应?会不会――” 梁娇娇自言自语的说到这儿时,忽然想到了一些从不敢深想的问题:高飞真的爱我吗?或者说,我真的爱他吗,没有他,我是不是就没法过下去了? 这一连串的问题,就像缠在她脖子上的绳索,又像是一把刺在她心头的尖刀,越来越紧,越来越疼,让她感觉呼吸都有些困难,脸色也变得苍白了起来。 距离梁娇娇所在别墅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大型超市。 用了大半个小时的时间,梁娇娇购买的东西几乎把购物车都装满了。 在购买这些东西时,她只是凭借对高飞不多的了解,挑选他有可能喜欢的。 买单结帐后,梁娇娇推着购物车来到了地下停车场,把东西装进后尾箱内,刚落下后车盖,就听到背后有个清淡的声音响起:“嗨。” 终于来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梁娇娇明明还没有看到是谁喊自己,可她却有种预感:她最担心,最不想面对的一些事,就这样毫无征兆的来到了。 慢慢的,梁娇娇转过了身子,然后就看到了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穿了一身黑,黑色的背心,黑色的小夹克,下面是黑色的紧身皮裤,脚踏黑色的半腰高跟皮靴。 她的小夹克敞开着,露出黑色的背心,高高耸起的两座山上面,是一小片惊人的雪白。 尤其是那双被黑色紧身皮裤紧紧包裹着的长腿,使她整个人都流露出一种狂野、和另类的性感。 就算梁娇娇是个女孩子,而且还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可在看到对方时,还是有了种男人才会腾起的‘要把这个女人征服’的冲动。 上下打量着这个女孩子,梁娇娇后退了一步,双手抱胸倚在了后车盖上,淡淡的问道:“你认识我?” 女孩子那双狭长的眼睛,好像笑了笑,向前走了过来:“你是高飞法律上的妻子,梁娇娇。” 梁娇娇缓缓点头:“不错,我就是梁娇娇,你是谁?” “我姓秦,叫秦紫阳。” 秦紫阳缓缓走到梁娇娇面前,淡淡的笑着:“相信你应该听说过我的名字。” “原来你就是秦紫阳,在高飞和我说起过你之前,我好像就已经听说过你的名字了。” 梁娇娇站直了身子,微微仰起下巴看着这个比自己高半头的女子:“你找我,是为了高飞吧?” 秦紫阳伸出舌尖,轻轻舔了舔嘴唇,笑道:“如果不是为了他的话,我想我们一辈子都不会认识的,你说对吗?” 梁娇娇坦然承认:“对。我们之间有着太大的差距。” 秦紫阳的笑容,更加轻松了:“那你也该知道,我找你是为了什么了。” 梁娇娇也笑了,轻轻的说:“让我离开高飞,主动的离开。” 秦紫阳缓缓点头:“不错,看来梁小姐的确够聪明。我知道,其实你和高飞领取结婚证,只是一时冲动,或者说,那时候你根本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身份。所以猜测,你们之间根本没有爱。” 梁娇娇努力让自己身躯挺直,盯着秦紫阳的眼睛:“也许你说的没错,但我想知道的是,你和他有爱吗?” 秦紫阳摇头:“没有,甚至他还特别讨厌我。” 梁娇娇嘴角翘起一丝讥讽:“哦,真不幸。” 秦紫阳却毫不在意:“不过,他却必须得和我结婚,因为这是他的宿命。梁娇娇,你先别说话,听我先说完。说实在的,你能够和高飞成为短暂的夫妻,这对你来说绝对是个天大的好事,因为这段短暂的婚姻,会给你带来数不清的好处,甚至可以改变你一生的命运。梁小姐,我这样说你不反对吧?” “你说的很有道理。” 梁娇娇沉默了片刻,才一字一顿的说:“但,我要是不离开他呢?” 秦紫阳轻轻的笑了:“你的命运也会被改变,还有你那个刚获得单位领导青睐的父亲,以及只想安心过好下半辈子的母亲。” 梁娇娇的脸色蓦地一变,声音变冷:“秦紫阳,你这是在威胁我吧?威胁我要是不离开高飞,你就会对我爸妈做手脚!” 秦紫阳摇了摇头:“你错了。暂且把这些当做是威胁,可也不是我在威胁你。” 梁娇娇紧紧咬了下嘴唇:“那、那是谁?” 秦紫阳转身,扭着修长的腰肢,迈着长腿向她的车子走去:“梁小姐,我觉得你该知道那个人是谁,我更能断定,你现在肯定会跟着我去见那个人。”、 真正要见梁娇娇的,是方小艇。 京华某处的某处咖啡厅内,环境优雅,四周回想着轻缓的钢琴曲声,身穿黑色套裙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的方小艇,安安静静的坐在卡座上,就像一个都市白领女老总。 “梁警官,你来了,请坐。” 看到梁娇娇过来后,方小艇微微欠了下身子,又对秦紫阳说:“紫阳,为梁警官点杯咖啡。” 梁娇娇也没客气,默不作声的坐在了方小艇对面。 很快,服务生就端来了咖啡。 而秦紫阳,则识趣的坐在了另外一个卡座上,看来不想参与这边的事。 “梁警官,大家都是聪明人,我想你该明白我为什么请你来。” 方小艇右手捏着汤匙,轻轻搅动着咖啡,翘起的小指带着雍容的优雅。 梁娇娇没有吭声,端起被子小小的抿了口咖啡,随即放下低声说:“好苦。” “那是因为没放糖。” 方小艇笑着,拿起糖罐里的小勺子,为梁娇娇添了两块冰糖,悠悠的说:“咖啡没糖就会苦,但糖多了呢,也不好喝了,这就像我们的生活,很平凡了无趣,但很精彩了,却会让人觉得心力交瘁。” 第429章 离开,是因为爱你! 对方小艇的谈话方式,梁娇娇很不习惯,搅动着咖啡低声说:“方书记,有什么话,您就直接说吧。” “好,钟不敲不响,话不说不明,那我就开门见山了。” 方小艇点了点头,从桌子上的小包内拿出一张支票,轻轻的推在了梁娇娇面前:“离开高飞,这些就是你的。” 梁娇娇拿起支票,看着上面那一连串的零,真有些晕眩的感觉:“呵呵,方书记,看来你真是下本钱了,为了达到目的,付出这样的代价。” 方小艇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搅动着咖啡,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梁娇娇放下支票,抬头正要说什么时,方小艇却又抢先说道:“除了这些,还有京华西城区分局副局长的职务。我想,梁警官的父母年龄也大了,得需要你就近照顾。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呵呵,如果梁警官执意要在冀南工作,你父母万一发生点意外,你可能会后悔终生的。” 梁娇娇拿着咖啡杯的左手,手背上的青筋猛地突起,声音变冷:“方书记,你这是在以我父母的安全,来威胁我吗?” “呵呵,如果梁警官以为这也算是威胁的话,那就算是威胁吧,反正我是没这样认为。” 方小艇云淡风轻的笑着,看起来就像一个和蔼的大姐,在和小姐妹谈心:“不知道梁警官有没有听佛家说过这样一句话,叫舍得,只有能舍得,才能得到更多,假如你只是攥紧手中现有的东西,那么你再也无法抓住更美好的,对吧?” 梁娇娇沉默,很久都没有说话。 但方小艇却没有催她,只是笑吟吟的看着她。 她有十足的把握,相信梁娇娇会选择最正确的。 直到咖啡杯内的咖啡彻底凉透后,梁娇娇才慢慢咽了口口水,声音干涩的说:“方书记,我能不能问你个问题?” 方小艇摘下鼻梁上的眼镜,对上面轻轻哈了口气才说:“只要我能回答,我肯定会给你最完美的答案。” 梁娇娇看着她的眼睛,轻轻的问:“27年前,是不是也有人坐在你的位置上,对你说过这番道理?” 方小艇脸上的笑容,登时凝固在了脸上,眼眸中也迅疾闪过一抹厉色,正要说什么时,梁娇娇却已经把支票推了过来:“方书记,你不用回答了,我想我已经知道我想要的答案了。这张支票你收回去,我不会要的。” 方小艇声音变冷:“梁警官,你真要一条道走到黑吗?” 梁娇娇站了起来,拿起自己的包,居高临下的望着方小艇:“方书记,我承认我没有你当年的勇气,但我却不想走你走过的路,因为我怕在若干年后,会伤害另外一个无辜的女孩子。你放心,我会离开高飞的。另外,我听说南方的风景很好,如果我能在那边多待两年的话,心情会好很多。当然了,前提是我不能为父母操心。” 方小艇眼里的冰块,慢慢的融化:“梁警官,你放心,你不会为父母操心的。” “希望方书记记住你今天所说的话。” 梁娇娇笑了笑,抬脚向咖啡厅门口走去时,方小艇却又忽然说:“娇娇,谢谢你。” 梁娇娇脚步顿了一下,却没有停留。 ―― 老梁敢发誓,今天绝对是他活这么大以来,最为开心的一天。 尤其是想到老李那张苦瓜脸,他就有种用美酒把自己灌死的兴奋,以至于还没有等梁娇娇上完菜,就拿着酒杯出溜到了沙发下面。 相比起梁明青,高飞稍微好点,但也好不了哪儿去,也仰躺在沙发上,冲着屋顶嘿嘿傻乐。 “唉,这俩人真是的。娇娇,帮我把你爸扶进客房。” 同样心情不错的梁母,解开腰间的围裙,弯腰一把就将老梁抓了起来,就像抗麻袋包似的把他扛在了肩膀上,惊的梁娇娇嘴巴张得老大:“哇噻,老妈,就你这力气,还要我帮你吗?” “人逢喜事精神爽嘛,嘿嘿。” 梁母嘿嘿一笑,对女儿抛了个你懂得的眼神,大踏步的走进了客房内。 “人逢喜事精神爽?呵呵。” 重复了一遍母亲的话,梁娇娇费力的把高飞搀扶了起来,半搂半抱的把他拖进了自己卧室,刚把门关上,刚才醉的好像死蛇一样的高飞,却猛地搂住了她的腰,弯腰把她抱进了怀中。 “啊,高飞,你――” 梁娇娇大惊,正要说什么,高飞却迅速低头,堵住了她的嘴巴。 马上,带着酒气的男人气息,就刺骨寒风似的传遍了梁娇娇全身,却又在片刻后,使她好像置身在温水中,接着很快就飞翔了起来。 刚开始时,因为现在是白天,再加上现在自己家里,梁娇娇还是紧闭着嘴巴,只能用实际行动来抒发她当前是多么欢愉的。 但到了后来,在高飞一阵猛过一阵的冲击中,她彻底的沦陷了,全然忘记了身在何处,伸长优美白嫩的脖子,发出了一声声天鹅般的嘹亮叫声。 在这个雾气笼罩的下午,京华的空气中,充斥了一丝丝的暧昧气息。 夜,很快就慢慢的降临了下来。 沈银冰坐在酒店中落地窗面前,手里拿着一张大红请柬,望着远处好似恒古不变的灯火,久久的都没有动一下。 酒会,就在她所住的这家酒店的对过,一家顶尖的会所,就算是步行,三分钟内她也能到达。 今天中午时,在小宋的陪伴下,沈银冰见到了高雅。 和以往不同,这次高雅看着沈银冰的眼神中,更多了一层好像恶狗看到骨头的贪婪,让她有种扭头就跑的冲动。 高雅心里在想什么,沈银冰隐隐猜得到,但她却没办法:总不能因为人家这龌龊的眼神,就告人家非礼吧? 整整一个下午了,沈银冰仿佛都觉得在半天空中,挂着高雅那双眼睛,使她无法镇定下来,考虑她自己该考虑的事情。 不过,在某个时刻,她的心会突然静下来:在想到高飞的时候。 “唉,我现在都已经把恩佐哥当做男朋友看了,为什么还要想他?” 沈银冰有些烦躁的摇了摇头,强迫再也不去想那个人时,身上裹着一块浴巾的小宋,从洗浴间走了出来:“沈总,还有一个小时,酒会就差不多开始了,你是不是简单冲洗一下?” “嗯,好的。” 沈银冰强笑了一下,站起身时,小宋却又忽然说道:“沈总,我觉得还是高飞适合你。” 沈银冰身子一僵,看向小宋时,人家却已经快步走进了套间内。 ―― “天快黑了,你得起来了。” 趴在高飞怀中的梁娇娇,睁开惺松的睡眼,刮了一下高飞的鼻子。 高飞右腿搭在梁娇娇纤细的腰肢上,眼睛却没睁开:“黑了天就接着睡呗,反正也没别得事。” 高飞说着,右手又不老实的在梁娇娇身上游走了起来。 梁娇娇赶紧推开他:“别闹了,我、我有些受不了了。” 高飞睁开眼,得意的笑着说:“受不了?嘿嘿,受不了也得受,谁让你今天下午这样疯狂了?吓,说实话,我还真没想到你在这方面,会有这么大的潜力。要不是你没有尾巴,我肯定以为你是一只狐狸精。” “滚蛋,你才狐狸精呢。” 梁娇娇玉面一红,抬手去推高飞时,那只手却抓住了她胸前的一个雪白,用力一攥,就让她情不自禁的叫了一声,媚眼如丝。 双手抱着梁娇娇,把她托在了自己身上,当某人的火热再次被一圈润湿包围后,梁娇娇情不自禁的筛动起了腰肢,双手按在他胸膛上,垂下来的那对白花花的弹球,左右乱颤着。 高飞仰起脖子,张嘴咬住了一颗红色,啧啧有声。 梁娇娇轻咬着唇儿,慢慢昂起脖子,喘息着说:“高、高飞,我有话要对你说,说!” 高飞含糊不清的回答:“什么?” 梁娇娇忽然停住动作,双手捧着高飞的脸颊,低声说:“你信不信,我会忽然从你眼前消失?” 高飞体内熊熊燃烧的火焰,随着梁娇娇这句话,缓缓的熄灭,抬手摸索着她的脸颊,低声问道:“他们,找你了?” 梁娇娇慢慢抬头,看着已经变黑的窗外,轻声说:“我已经决定了,我要到南方去生活。南方,呵呵,想想南方的小桥流水,斜风细雨,我就有种不虚此生的期待。” 高飞坐起身,把她搂在怀中,淡淡的说:“但我不会让你走的。” 梁娇娇嘴角绽放出一丝涩涩的笑,梦呓似的说:“我不走,那我父母就会走。身为人女,如果以父母做为自己幸福的代价,那未免太自私了,一辈子都无法心安的。” “你放心,我有办法会解决这件事的。” 高飞冷笑,把梁娇娇从自己身上抱了下来,抬腿就要下床,却被梁娇娇一把抱住。 梁娇娇脸颊贴在高飞背上,低声说:“高飞,我相信你能解决这件事,可我却不能让你去。” “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 泪水,从梁娇娇眼角迸出,顺着高飞后背淌下,声音空灵:“开始时,哪怕和你领了结婚证后,我都以为我根本不爱你,我和你结婚,只是不想再适应另外一个陌生男人的感觉。但我现在才发现,你已经不知不觉走进了我心中,无论怎么赶,都赶不走。” “那你为什么还要制止我?” “还是因为我爱你。” 梁娇娇任由泪水横流:“我不想你因为我和你父母彻底反目,我只想你好好的,只要你能开心,我就会开――” “你就会开心,对吧?” 高飞打断梁娇娇的话:“这是狗屁!” “狗屁是没爱情的。” 梁娇娇擦了擦泪水,跪起来,轻轻咬住了高飞的耳朵:“高飞,我想过了,方书记是那种杀伐果断的人,她奈何不了你,可、可我却不能不为父母考虑。” 第430章 改变一生的电话!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为爱放弃天长地久,我们相守若让你付出所有,让真爱带我走,为爱结束天长地久,我的离去若让你拥有所有――” 梁娇娇的手机中,反复播放着这首《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带着忧伤的歌声,在梁娇娇提出要为她父母考虑后就响了起来。 也许,她和高飞的感情,还远远达不到这首歌想表达的境界,但毫无疑问的是,就在她刚爱上这个男人时,却必须得和他分手。 她不能不分,尽管现在的高飞不是当年迫于家族压力的高健城,他也有为了梁娇娇和高家对抗的决心,但方小艇却不是27年前的高家老人。 这个历经过一次类似遭遇的女人,有一颗冰冷的心。 梁娇娇相信,如果她坚持和高飞在一起,最终结果只能是后悔。 同样,高飞也很清楚这一点,更清楚27年前高家之所以对方小艇低头,那是因为她为高家生了儿子,而高健城又是那种宁肯用死来抗争的愤青。 高飞会为了梁娇娇,以死来抗衡高家吗? 根本不用费心的去考虑,高飞也知道自己做不到――因为他不是高健城,高健城心中只有一个方小艇,可他呢? 听着忧伤的音乐,感受到身后女子泪水的流淌,高飞觉得自己一点都不男人,以往让他引以为豪的‘游戏人间’态度,在这一刻都统统见鬼去了,使他的腰身慢慢弯了下来。 当第六遍歌曲唱到尾声时,梁娇娇说话了:“高飞,你相信,我这辈子除了你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男人了吗?尽管当初是你强迫的我。” 高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心中却是一动:她要给我当一辈子的情人? 梁娇娇搂着他脖子,趴在他背上笑着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你要对我有信心,好吧?” 人们常说女人是自私的,其实最自私的应该是男人:男人出轨,大多数女人都可以原谅,但所有男人却绝不允许自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动! 在男女方面,男人除了自私外,还有强大的占有欲,这是无可否认的。 所以,当梁娇娇表明态度,说会做他一辈子情人时,高先生心动了,尽管有很大的愧疚感,张嘴正要假惺惺的解释什么时,梁娇娇却捂住了他的嘴巴。 梁娇娇的眼睛,在黑暗中亮闪闪的,就像青藏高原上空最亮的星:“高飞,你是一个很出色的男人。没有哪一个女人,哪怕是再出色的女人,能独霸一个出色的男人。而我,恰好又不是出色的女人――与其以后提心吊胆想方设法要讨好你,倒不如现在就主动放手。唯有这样,才能让你永远不会嫌弃我。” “那、那你怎么和你爸妈说?” 高飞说出这句话时,才知道自己原来是这么虚伪,真的不想这辈子只有梁娇娇一个女人。 梁娇娇的眼神,黯淡了一下,随即恢复了正常:“高飞,你不用管,这件事我会解决的。不过,你今晚最好回避一下。” 梁娇娇的话音未落,高飞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刘小龙打来的电话。 很多年后,高飞仍然记得这个电话,并习惯性的琢磨,如果当初没有接这个电话,他过的是不是另外一阵生活。 正是刘小龙的这个电话,改变了高飞以后的人生。 实际上,人生的转折点,都是从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上改变的,比方那些宁抢一秒、也不停留三分的交通肇事者们。 看着高飞拿起手机,梁娇娇问道:“是谁的电话?” 高飞笑了笑:“就是那刘小龙的,看来他要请我去喝酒。” 梁娇娇也笑了:“那个人虽说有些痞子气息,但对你好像不错。” “物以类聚?嘿嘿。” 高飞笑了笑时,梁娇娇替他拿过了衣服,柔声说:“去吧,不用担心我,我会好好的。” 不用担心我,我会好好的。 这十个字在很多年后,都一直回荡在了高飞的脑海中,使他马上就联想到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电话。 梁家的客厅内静悄悄的,很是有些空旷,看来老梁夫妻俩也察觉到了梁娇娇的疯狂,很识趣的躲起来了。 走到客厅门口时,高飞扭头向二楼那个卧室门口看去,就看到穿着一身素白睡袍的梁娇娇,正倚在门框上,脸上带着‘大爷,欢迎您下次早点来’的媚笑,对他轻轻摆了摆手,就消失在了门后面。 盯着那扇房门愣了片刻,高飞走出了客厅。 院中,晚上的凉风吹过,让高飞精神一振,从一种莫名的忧伤内拔了出来。 梁家别墅门外,停着一辆深蓝色的兰博基尼跑车,大晚上的,刘小龙很装比的戴着一副墨镜,看到高飞出来后,抬手挥了挥:“嗨,哥们,这边。” 高飞点上一颗烟,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走到车前问:“有什么事?” “今晚带你去开开眼,上车。” 刘小龙朝旁边座椅撇了撇嘴。 “你去那边,我来开车。” “行,那就让你过过瘾,看你一脸如饥似渴的样子,好像三十年没有爬过娘们的小白脸。” 摘下墨镜,刘小龙打开车门跳下车,对路边走过来的至少有四十五岁的大婶抛了个媚眼后,绕过车头坐在了副驾驶上。 高飞上了车,启动车子,轻轻一踩油门,马力十足的发动机,就像被柳下惠狠狠弄了一下子的老尼姑那样,立马发出了一声欢愉的低吼:呜呜! “去哪儿?” “皇朝会所。” 刘小龙指着自动导航仪上那个闪烁的红点,刚说出这个名字,就觉得身子猛地向后一顿,一种失重的晕眩使他马上就闭上了嘴巴。 深蓝色的兰博基尼在街灯下就像一道蓝色的幽灵,不等快步跑出别墅的梁娇娇再看高飞最后一眼,已经风一样的远去了。 “挖槽,哥们,你特么的能不能慢点――哎哟,小心!” 双手紧紧抓住把柄的刘小龙,眼看到车子马上就要狠狠顶在前面一辆车的车尾上,吓得尖叫一声闭上了眼,随即就觉得身子好像飞了一下,那声预料中的撞击声却没有响起。 几秒钟后,刘小龙才睁开眼向后看去,那辆刚才差点被追尾的红色车子,已经被甩在了后面上百米了。 “挖槽,哥们,你开车技术比刘爷还要猛哦。” 刘小龙根本不敢再看向两边飞快后退的参照物,俩眼珠子瞪的大大的,拍着心口看向了仪表盘,发现时速已经超过了两百三,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喃喃的说:“我的个姥姥,你丫的是不是受到什么刺激了,这样玩命?” 高飞默不作声,双手紧握着方向盘,木然的看着前方。 其实刘小龙说的不错,他的确受到了刺激,在离开梁娇娇卧室的瞬间,他才知道他原来是那样的自私,借着刘小龙找他的借口,抛下了那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 梁娇娇,娇娇。 一个很俗,却又很让人感到温馨的名字,随着高飞车速的逐渐加快,变得更加清晰了起来,让他根本无法甩掉。 经历了最初的惶恐后,刘小龙才发现高飞竟然是个飞车高手,不,是大师,绝对的大师,这辆兰博基尼的速度,就像一匹烈马,在高飞这个最优秀的驯马师身下,变得是那样通晓人意,做到了人车合一,把兰博基尼的性能彻底发挥了出来。 发现这一点后,刘小龙恐惧之心进去,继而变得兴奋了起来,仰起右手深情的嚎叫了起来:“我在这欢笑,我们在这哭泣,我在这活着也在这死去,我在这祈祷,我在这迷惘,我在这寻找――” 皇朝会所,是京华超一流的会所,传说会所的幕后老板,是某位华夏国内某位大佬孀居的儿媳所建。 会所从创建那天开始,就成了京华顶级人物聚会的集中地。 传说,会所的会员费最低是一百万一年,最高级的紫金会员卡年费,达到了恐怖的三百六十万,凭着紫金卡,随时都能在前台提取五百万以内的现金。 皇朝会所,在京华内就像它的幕后老板那样,是一个神秘的传奇。 今晚,来自世界三十六个国家的数百名商业集团大亨,会聚集在这儿,举行一次每年才召开一次的全球商业经营汇聚酒会。 也许,唯有比烧钱还要费钱的皇朝会所,才有资格成为这些商场宠儿的聚集地。 传说,早在本次酒会召开的三百六十四天前,就有人绞尽脑汁的想得到一张酒会请柬――由此可以看出,能够得到这样一张请柬,是多么的不容易。 这次酒会中,蕴藏着无尽的商机,也许一个不起眼的老头,就是宝马公司的执行总裁。 这样一场顶级的酒会,华夏官方虽说没有参与,但负责‘检票入场’,和安保工作的,却不是保安,而是荷枪实弹的军人,来自京华卫戍部队第三警卫团。 有这些职业军人在场,任何人都不敢升起在这次聚会上闹事的心思,哪怕这个人是京华市委书记的儿子刘爷刘小龙。 皇朝会所停车场的入口,就是一队脸色严肃的军人在把守,他们就像机器人那样,根本不看来的是什么车子,车上坐着的什么人,只看那张加了防伪标记的大红请柬。 “到了,就从那边进去。” 刘小龙最后一个‘去’字,还在舌尖打转,兰博基尼就稳稳停在了前面一辆火红色限量版法拉利后面,让他脑袋随着惯性猛地向前撞去,却被安全带狠狠拽了回来。 揉着被勒的生疼的肩膀,刘小龙用力拍了拍高飞的肩膀,无比佩服的骂道:“草,哥们,你丫的也太吊了,刘爷我纵横江湖十数年,还是第一次坐这样的快车,过瘾,过瘾啊,哈,哈哈!” 第431章 商业世界杯! 看了眼前面正在排队接受检查的车子,高飞笑了笑没有继续刘小龙感兴趣的话题,而是问道:“今晚来这儿做什么?” 同样,刘小龙也没回答高飞的问题,却指着停车场后面那个高耸的建筑问:“你知道这是哪儿吗?” 高飞看了一眼大楼上那四个闪烁的大字,淡淡的说:“我小时候学习虽然不行,但也能认出这是皇朝会所。” 刘小龙哈的一声笑,又问:“那你知道皇朝会所是什么地方吗?” 会所,通常指以所在物业业主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综合性高级康体娱乐服务设施,在十七世纪的欧洲,世界上第一家会员制俱乐部,就诞生在英国的一个咖啡馆里。 会所具备的软硬件条件,应该包括泳池、网球或羽毛球场、高尔夫练习馆、保龄球馆、健身房等娱乐健身场所,中西餐厅、酒吧、咖啡厅等餐饮与待客的社交场所,还应具有网吧、阅览室等其他服务设施。 不过随着时代的进步,会所又多了一个新的功能,那就是举办大型酒会。 高飞轻踩油门,跟着前面车子挪动了一下说:“不就是一个供有钱人在这儿娱乐的地方吗,这又不是什么秘密军事基地,有什么好研究的。” 刘小龙得意的撇撇嘴:“秘密军事基地?军事基地怎么可能和皇朝会所相比?皇朝会所这四个字,在很多人心中,就是天堂的代名词。你想想呀,有谁不想进天堂……” 高飞抬手,打断刘小龙的侃侃而谈:“行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了,你就说今晚我们要做什么吧。” 正要和高飞显摆一番的刘小龙,话题被打断后有些扫兴:“嗨,和你这种人真没啥共同语言。今晚,我们要在这儿参加一个酒会。” 高飞嗤笑:“次奥,你穿了这么多裤子,脱光后原来就是一场酒会,我还以为进去能看到上帝耶稣主呢。” 刘小龙翻了个白眼:“说这个你就不懂了吧?你以为皇朝会所是一般的会所啊,你以为在这儿举办的酒会,是一般的酒会啊?” 看着那些严格检查车辆的军人,高飞若有所思的说:“看样子这是些现役职业军人,能够搬动军人来当保安,这会所很牛比啊。” 看到高飞终于露出惊诧的意思后,刘小龙立马兴奋起来:“你这才知道很牛比啊,嘿嘿,等你进去后,你就感到更牛比了,暂且不说你进去后会有一种去了天堂的感觉,单说你随便遇到一个人,都有可能是世界知名财团的总裁。所有参加这个酒会的人,都是世界商场上的精英。据不完全统计,每一界酒会上达成的合作、投资意向,高达上千亿!我还听说,在去年在纽约举行的酒会上,比尔?盖茨和巴菲特都亲临现场了。” 刘小龙喋喋不休,就像个碎嘴的娘们:“你想想啊,巴菲特他们是什么人?世界数一数二的大富翁啊。正所谓乞丐的朋友是要饭的,富婆的朋友是富翁,在酒会上,假如你能获得巴菲特的青睐,那代表着什么?嘿嘿,想想就让人兽血澎湃啊……” 高飞抬手擦了擦被喷在脸上的吐沫星子,问:“这酒会每年举办一次,是不是在不同的地方?” 刘小龙重重点头:“当然得在不同的国家了。你总该知道足球世界杯吧?这酒会就像世界杯,虽说只有一个晚上,但争取承办酒会的人,可以说是得打破头啊。也就是皇朝会所这种全华夏最出名的会所,要是换做别的地方来申请主办这次酒会,门都没有的,所以呢,这个酒会又有一个别名,叫商业世界杯。” “你懂得不少啊。” “那是,刘爷我是什么人啊?” 拍打着一张大红请柬,刘小龙得意的说:“你知道在咱们华夏,有多少人梦寐以求都想搞到这样一张‘门票’吗?你光有钱还不行,你还得有政治利用价值。正所谓官商一家嘛,也多亏了咱有个牛比的老爷子,要不然也搞不到它。” 高飞漫不经心的说:“既然这是一场商业酒会,往来都是世界大总裁,你刘爷又算什么总裁了?火腿肠总裁?” “草,你少来挖苦我!” 刘小龙骂了一声说:“刘爷现在虽说浑身上下没几个大钱,可这不想利用这次机会,今晚来这儿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得到某小富婆的青睐,来个一飞冲天吗?高飞,你说哥们够意思吧?一张请柬只能带一个人来,刘爷就把你叫来了,说不定你也有机会认识某个小富婆哦。” 在刘小龙喋喋不休中,高飞的车子来到了停车场入口。 身后跟着两个士官的中尉,脸色冷漠的伸出了手。 刘小龙马上闭嘴,把请柬交了上去。 那个中尉接过请柬,弯腰低头在车内看了看,确定只有两个人后,才挥手放行。 把车子停好后,高飞推门下车,习惯性的抬头向四周巡视,就看到诺大的停车场内,停满了各种品牌的高级轿车,从车上下来的人,三三两两的向会所大厅走去。 刘小龙叹了口气:“唉,今晚让你过来,好像有些失策啊。” 高飞随口问道:“为什么?” “look。” 刘小龙指着经过身边的一对外国男女,眼睛盯着那个大洋马果露的后背,羡慕的说:“人家基本都是带着女伴来的,唯独我带了个大老爷们儿,而且穿的还这样土鳖,真是让刘爷情何以堪啊,哈哈。” 高飞点上一颗烟,吸了一口说:“要不,你抓紧去打扮一下?你扮成女子的样子虽说丑了一些,但也勉强凑合了。” “滚蛋,刘爷是脑袋顶天,鸡把立地的好汉,谁特么稀罕扮女人!” 刘小龙刚说完这句话,一个头戴白色贝雷帽,白色制服,白色高腰马靴的年轻女子,走着猫步的来到高飞面前,微微弯腰,双手捧上了一个玻璃烟灰缸,柔声说道:“先生,为了我们的蓝天更美,请不要吸烟。” 高飞一愣,随即笑着说了声对不起,把刚吸了一口的香烟放在了烟灰缸内。 白衣制服美女娇声说了句谢谢,上下打量了高飞俩人一眼,眼里露出一丝丝的不屑神色,表面上却柔声说道:“两位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比方带领你们去登记处做好入场准备。” 刘小龙看着白衣制服美女那鼓囊囊的胸,狠狠咽了口吐沫,问道:“什么登记?” 白衣制服美女笑了笑,解释道:“按照历届商业酒会的规矩,每张请柬的主人,都要在一份专门的登记表上,记下所在集团的名称、主要产品和业务的特征,以及求合作等意向。登记完毕后,那份表会被酒会组委精心制作,放在酒会大屏幕上。” 刘小龙这次脑袋转的不慢:“哦,就是招商广告啊。” 美女笑着回答:“差不多就是这意思了――冒昧的问一句,二位是从事那个行业的呢?” “从事什么行业?” 刘小龙一下子傻眼,心想:刘爷我最想从事的行业,就是搜罗你这样的天下美女,开一个大妓院―― 高飞看了看刘小龙,镇定的说:“火腿肠,三条腿牌火腿肠。” 看着白衣制服美女含笑转身走出临时登记室后,刘小龙抬手在高飞肩膀上砸了一拳,哈哈笑道:“挖槽,三条腿牌火腿肠!哈,刘爷敢和你打赌,那美女在听到这个品牌后,第一反应肯定会想到你裤裆里那家伙!哈,三条腿,这名字太特么有个性了。” 高飞笑了笑也没理他,拿起笔扯过了一张登记表,仔细看了起来。 刘小龙笑够了后,见高飞在那儿认真的填表,就凑了过去:“丫的不会是真想写上你在从事火腿肠业务吧?要我说啊,咱们干脆就是说自个儿是马云的副总――咦,你写的什么,姹紫嫣红化妆品系列?嗯,嗯,这个姹紫嫣红可比三条腿要好听多了。不过可惜也是个假的。唉,要我说啊,咱们还真该去搞化妆品,现在这世道,女人的钱最好挣了。” 高飞奋笔疾书,头也不抬的说道:“谁说这是假的了?” 刘小龙愣住:“啥,哥们,你真想搞化妆品?” 高飞想了想,又继续写了起来:“你有没有兴趣?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我可以让你参股。看在咱们还算是投缘的份上,你拿一千万,我给你百分之五的股份好了。” 刘小龙撇嘴:“草,你这是蒙刘爷呢,我要是有一千万,我会落到和你要火腿肠吃的地步啊?一千万拿不出,但三五千还是可以的。” “你可以向家里申请支援,实在不行就把你那车子卖了,我勉强给你百分之三。” 高飞扔下签字笔,把登记表递给刘小龙:“看看我写的怎么样?” “哇噻,没想到你长得不咋样,但这字体嘛,倒是大闺女的月经,一笔好写(血),姹紫嫣红,分外不同,我听着好像怎么这么耳熟呢?” 刘小龙琢磨这句话在哪儿听过时,却看到一个外穿黑色风衣,内套黑色短裙,渔网黑丝、绑腿高跟鞋的性感女美女,在一个外国男人的陪同下走了进来。 女人身材不但火爆,而且脸蛋也很精致,大眼睛高鼻梁,不大不小的嘴巴红艳艳,堪称是个尤物。 刘小龙做为花丛老手,审视女人的眼光可谓是很挑剔,但在看到这个黑丝女人后,还是眼睛猛地一亮,盯着人家那左右摇摆的美臀,咕噔咽了口吐沫,心想要是和这女人睡一宿,就算半年不吃肉也值得。 不过刘小龙却很清楚,能够来这儿登记的,可都是些有钱人,属于那种只能译音,却不能付诸行动的行列。 唉,可惜不能搭讪啊。 刘小龙遗憾的叹了口气时,却猛地发现,黑丝美女竟然冲着他笑了! 第432章 白瓷夫人! 刘小龙身为京华顶级纨绔,最大的优点就是看到漂亮女人就会穷追猛打,得不到手不死心了。 靠着他老子,和他自身的小白脸本钱,这厮平时也没少祸害良家妇女。 不过在今天这场合他却不敢造次,因为他很清楚,能够出现在这儿的美女,个个都是有背景的,尤其是眼前这个黑丝美女这样的,跟班都是人高马大的外国男人,依着刘爷的魅力值,好像还没资格去搭讪人家。 就在刘小龙为不能和美女搭讪而感到遗憾时,却惊诧的发现,那个遥不可及的黑丝美女,竟然冲她笑着走了过来! 挖槽,难道哥们人品大爆发,就这么随随便便的一站,竟然把这美女给倾倒了? 刘小龙在这山花烂漫般的笑容下,只觉得胯间猛地一热,浑身打了个哆嗦,赶紧拿捏出最为出色的笑容,伸出了右手:“这位美丽的女士,请问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吗?” 因为过于激动,好像做梦般的刘小龙,说话的声音都有些低沉沙哑了,但这丝毫不能影响他伸出手去的速度―― 可是,就在刘小龙做梦都想握住黑丝美女那只温软小手时,人家却擦着他走了过去,好像鸟儿在叫似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高飞,没想到你也会在这儿呢。” “高飞?高飞!?这黑丝美女竟然认识高飞,她刚才是对高飞笑的?次奥!怪不得那么谄媚,没品位,马蒂!” 就像被一盆冷水从头上浇灌下来那样,刘小龙浑身冰凉,但内心却腾起了炙热的嫉妒火焰,霍地转身,看着一脸淡然笑容的高飞,在心里呐喊:丫挺的,刘爷哪儿不如你?如此美女竟然对你献殷勤!唉,既生瑜,又何生亮啊! 高飞压根就没注意悲愤欲绝的刘小龙,在黑丝美女主动伸出小手后,才轻轻和她搭了一下,淡淡的说:“我就是来陪朋友玩儿的,随便看看,一会儿就走。” 很想和高飞多握会儿手的黑丝美女,眼里明显闪过一抹失望,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笑吟吟的问道:“哪个是你朋友?” 这间登记室,只是皇朝会所为本次酒会专门开辟的数间登记室之一,室内至少有十七八个人,大部分都是成双成对的‘老夫少妻’,所以黑丝美女说话时,就看向了一个单身贵妇。 “我给你介绍一下。” 高飞指着刘小龙说:“他是我朋友――小龙,你过来。” 听高飞把自己介绍给黑丝美女后,刘小龙对他的嫉妒登时消散,赶紧上前走了两步,很绅士的伸出了右手:“鄙人姓刘,大名刘小龙!” 黑丝美女脸上依旧带着明媚的笑容,和刘小龙握了一下就缩了回来:“刘先生你好,我叫穆天涯。” “穆天涯?哎哟,这名字好啊,有个性,有特色。我记得以前在某本杂志上,就看到过这个名字,好像是英国的康纳集团董事长,也叫穆天涯的。” 刘小龙说到这儿时,笑容忽然古怪了起来:“嘿,嘿嘿,美女,你不会就是那个穆天涯吧?” 这时候,跟在穆天涯身边的那个外国男人,傲然说道:“这位就是英国康纳集团的董事长。” 咕噔一下,刘小龙又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原来真的是你,这次刘、小刘我总算是看到真人了。” 穆天涯笑了笑,对高飞低声介绍同伴:“他叫康斯尼佛,集团新任亚洲区老总。” 看了眼看着自己的眼神里带有敌意的康斯尼佛,高飞心中莫名腾起了一丝不舒服:“看样子他对穆董你很有好感啊。” 虽说穆天涯当年曾经深深伤害过高飞,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致使他被高飞列为最讨厌的人之一。 但不管怎么说,穆天涯终究是他的初恋情人,在他感染病毒时,又是人家救了他,俩人之间更有了个一年之约的约会――尽管高飞从没有想过会和她从头开始,但内心深处,早就把她当做自己的女人了。 所以呢,在看出这个康斯尼佛对她有意思后,高飞就感觉很不爽了。 高飞的不舒服,穆天涯很高兴,但却不敢表露出来,只是低声说:“我和他,只是业务上的关系――” 不等穆天涯解释完,高飞就摆手打断了她,拿起那张登记表向门口走去:“穆董,等有时间再聊吧,再见。” “高――哦,好的,再见。” 看着拉着刘小龙快步走出去的高飞,穆天涯紧紧咬了下嘴唇,花儿般的脸竟然变得有些苍白。 “穆董,你认识他吗?” 好死不死的,那个康斯尼佛凑了过来,丝毫不掩饰他对高飞的嫉妒。 外国男人嘛,就像街上发情的公狗那样,从不掩饰敢爱敢恨的性格。 看也没看他一眼,穆天涯轻轻的说:“如果这世上只剩下一个女人,我希望能够被他所拥有。” 康斯尼佛脸色猛地一变,霍地扭头再看向门口时,高飞已经不见了。 “高飞,你要是够哥们的话,那就该把我介绍给那位穆董,让刘爷我来个财色双收!” 刘小龙挣开被高飞拉着的手,一脸的不满:“反正我看你对她也没啥意思,干嘛要急匆匆的离开呢?” 高飞冷笑:“你再说这样的一句屁话,小心我和你翻脸。” 刘小龙不以为然,嘿嘿笑道:“呵呵,只是说说而已。哎,对了,给哥们说说你和那美女的故事呗?” “她,是我玩不起的。” 沉默片刻后,高飞才说出了这句话。 根据本次酒会组委会制定的规矩,前来参会的来宾,在进入酒会现场时,得把登记表交给门口的组委会成员,再由组委会把表上的资料简单制作一下,放在大厅四周的数个大屏幕上。 这样,前来参加酒会的人,就能从中看到自己感兴趣的业务,继而私下里联系了。 在进入皇朝会所大厅时,刘小龙不止一次的说这儿装潢多么多么牛比,但当高飞走进大厅后,才知道刘小龙所说的一点也不假。 会所大厅的装饰,布局,何止是一个牛比了得? 足有数千平米的大厅内,有假山,有瀑布,甚至有百花争艳的小公园,望着那些看似随意栽种的翠竹,再加上大厅内回荡着的民族音乐,使人感觉来到了烟雨江南。 华夏北方,也有很多不逊烟雨江南的景点,但那是在野外,这儿却是在大厅内,那些托着银盘来往的女使者,也个个都穿着古代袍服,走路都是迈着小碎步,给人一种穿越到明朝时期的错觉。 而前来参加酒会的客人,尤其是那些外国客人,对皇朝会所这种布局都是大加赞赏,很多人都坐在看似白玉雕成的石凳上,一脸的稀奇。 这样说吧:皇朝会所的老板,把大厅内布置成了一个古代的世外桃源,虽说限于整体面积的约束,这个桃源压根没法和真正的野外相比,却让人感觉不到空间的局促。 这个会所的老板,是个人才,能够在闹市中整出这么一出,也怪不得让刘小龙之类的纨绔向往,心甘情愿每年上交那么多的会费――高飞看着所看到的这一切,赞许的连连点头。 “怎么样,哥们,现在你知道刘爷我没有撒谎了吧?你睁大铁合金狗眼看看,这些侍女哪一个不是绝色啊?虽说不如那位穆董,但却是别有一番清纯风味,这才是把古代和现代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刘小龙尽管来过几次这儿了,可每一次来,都是一副被震惊的傻呆呆样子。 “这老板的创意真是牛比,变着法的让你们掏钱呢。” 高飞摸了摸肚子,说:“走,去那边吃点东西,饿了。” 大厅四周,有一圈看似红木打造的吧台,上面摆放着各类美食,美酒。 来到四周时,古代气息就淡薄了很多,因为那些调酒师要是穿着袍服在这儿调酒,那就未免不伦不类了,更何况他们后面的墙壁上,还有无数个液晶大屏幕。 来到东南角的角落里,高飞端起一杯蓝汪汪的鸡尾酒,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后,拿起了一块绿豆糕糕点。 刘小龙看着吧台上那些糕点,水果,遗憾的叹了口气:“唉,可惜这儿没有鸡腿啥的。看来我得给会所老板提个意见,最好是参考一下自助餐模式。” 高飞笑了笑,又拿起一块糕点,随口问道:“酒会几点正式开始?” “现在已经开始了啊,从你进来的这一刻。” “那几点结束?” “晚上八点,到清晨七点。” “靠,一个通宵?” “很多人还嫌时间短呢。” 刘小龙吧嗒了一下嘴巴,喃喃的说:“最好和足球世界杯似的,搞上半月。” 高飞也懒得和他讨论这个问题,左肘撑在吧台上,扭头看着好像穿梭在公园内的来宾,又问:“会所老板又是谁?” 刘小龙没有马上回答,沉吟半晌后才说:“我也不知道是谁,不过我听说是个女的。我还听说,这个女人的老公,是开国功臣家的小儿媳妇,不过她老公在前几年的一次科研任务中牺牲了,但她却一直没有再改嫁,而是利用老公家的人脉,开创了这家会所。也正是因为她老公的原因,所以上面那些人对她很照顾。再加上她的会所走的是精品路线,不像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会所,这品位也就逐步提上来了。” “那你该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吧?” “白瓷。” “什么白瓷?” 高飞有些纳闷。 刘小龙轻声说:“老板的名字就叫白瓷,也有人称她为白瓷夫人。据说,白瓷的肌肤就像白瓷那样,没有一丝瑕疵,触之如暖玉,真正的吹弹得破――高飞,你可以幻想一下,当一个肌肤如白瓷那样的女人,被你搂在怀中,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第433章 谁才是现场最牛的人? “全身犹如白瓷一样的女人,被我搂在怀中后会是一种感觉?” 高飞想了想,轻轻说出一句话:“最终的结果,可能是精尽人亡吧?” “嘿,我也是这样想的,英雄之间略同!不过,刘爷我只有这个贼心,可没有这个贼胆,想象一下而已,嘿嘿,但就算这样,也值得痛饮一杯了!” 刘小龙低声笑着,举起酒杯和高飞碰了一下。 抿了口酒后,高飞看着来往的各种肤色宾客,又问道:“那这个白瓷夫人长得怎么样?” “不知道,没见过。” 刘小龙很干脆的摇了摇头,接着说:“传说,白瓷是来自深山,在嫁给那个短命鬼后,就深居简出,很少出现在公众面前。尤其是她丈夫死了后,就算不得不出现,她脸上也会蒙着一层黑纱,让人根本看不清她的模样,只能看到她果露在外面手的肌肤。” “哦,也算是个遵守妇道之人了,不过她越是这样神秘,也更让人对她向往。常言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看不到的才是最美的嘛。” 高飞很龌龊的笑了笑时,就觉得眼前猛地一亮――挂在大厅四周的无数个液晶显示器,全部亮了起来。 按说,在这个桃源般的仙境中,出现这些现代化的东西,未免会大大破坏了意境。 但实际上,会所早就考虑到了这点:显示器在亮起来后,首先就是高高的蓝天白云,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或者森林,羽毛艳丽的鸟儿在飞翔,灵巧的山羊在草地上蹦跃――不但没有破坏大厅的桃源意境,反而让人觉得胸怀一宽,仿佛真来到了野外。 那些三三两两凑在一起的来宾们,马上就停止了交谈,向大厅正中的假山上看了过去。 刘小龙也放下酒杯,低声说:“看来酒会正式开始了。我听人说,酒会正式开始后,外面的军队就会把整个会所封锁,任何人都不许出入,直到第二天早上七点。这期间,来宾若是累了,可以去二三四三个楼层休息,上面有客房,有娱乐室,还有供来宾细谈的雅室。” 看来刘小龙为了来参加这次酒会,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尽管他来这儿的目的,只想吊个小富婆―― 听着刘小龙的介绍,高飞就看到大厅正中的假山最上方,慢慢出现了一个人。 这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无袖旗袍,有风吹过,袍角仰起,两根白花花的腿子那叫一个扣人心弦。 高飞微微眯着眼睛,望着这个从假山上慢慢冒出的女人,问道:“这就是白瓷夫人么?” 刘小龙嗤笑一声:“切,白瓷夫人会穿这种衣服吗?她只是本次酒会的主持人而已。” 旗袍美女从假山中全部升出来后,抬起穿着捆绑式高跟鞋的右脚,款款走下了一个小圆台子,站在假山顶上的一颗桂花树前,举起了右手中的话筒,轻启朱唇:“亲爱的先生们,女士们,大家晚上好,我是本次酒会的主持人萧萧――” 这个萧萧的主持业务很是娴熟,每当说一句汉语,就会再用英文重复一遍,相互搭配却不生涩,用了大约五六分钟的时间,就把酒会的来历、功能等意义叙说了一遍。 末了,萧萧轻摆着腰肢,重新走回到了那个小圆台上,启齿一笑道:“各位来宾,第三十六届全球商业精英酒会,正式开始。” 她在说到最后一个字时,身子已经缓缓下降到了假山内。 与此同时,四周墙上的显示器内,以野外的蓝天白云为背景,多了一些字体。 每行字体,都是汉语和英文,正是高飞曾经填写在登记表上的信息。 酒会正式开始后,那些在来自世界各地的大亨们,纷纷走向了大厅四周的墙壁前,开始搜寻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咱们走吧,这叫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反正我们来就是开开眼界的,嘿嘿。” 刘小龙拉了高飞一下,俩人端着酒杯向大厅中央走去:“我说高飞啊,你觉得会不会有人,瞎了眼的要和你一起开发那啥姹紫嫣红化妆品呢?” 高飞坐在一个白玉凳子上,淡淡的说:“这玩意可说不定,也许真有人是睁眼瞎呢。” 刘小龙坐在高飞身边,低声说:“嗨,我在家听那个给老爷子送请柬的家伙说,只要是华夏籍的商人,只要在本次商业酒会上能够吸引外国人投资达到一亿美金以上的,就会有幸和会所老板白瓷夫人一块吃夜宵,并获得她亲手赐予的会所紫金卡。” 高飞懒懒的说:“一亿美金?说起来也不多啊,我以前就听说,地方政府吸引外资,动不动就十个十几个美金的投资,一亿美金又算什么呢?” 刘小龙撇嘴:“草,你说的那是地方政府引资好不好?我说的是私人投资!打个比喻啊,假如有人看中了你的化妆品项目,给你投资一个亿,就有幸能和白瓷夫人共进夜宵了啊。唉,可惜,这只是白日梦而已。就算那个对你很有好感的穆董,会给私人投资一个亿吗?” 高飞笑了笑,没有吭声,反正他这次来就是跟着刘小龙玩儿的――或者说,就是为了躲开梁娇娇,也没打算吸引啥外资。而且就算有人想投资,他也会拒绝的:他可不想别人来分享他手里的蛋糕。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想到梁娇娇时,高飞的心里就是一疼,多少有些喘不过气来,正要喝口酒来压压时,刘小龙却猛地一拽他,低声道:“挖槽,我认识那个女人!” 高飞顺着刘小龙指着的方向看去,就看到一个满头银发、却气质不凡的外国老太太,昂首从他们眼前走过,身后还跟着几个笑得好像哈巴狗一样的男女,看样子正在追着人家说话。 望着那个外国老太太,高飞问道:“她谁啊她?你既然认识她,为什么不过去和她打招呼?” 刘小龙眼里带着崇拜之色,喃喃的说:“哥们,我认识她,她却不认识我,因为我是从电视中见过她的。你不会不知道香奈儿吧?” 香奈儿出现在1913年的法国巴黎,品种类繁多,有服装、珠宝饰品及其配件、化妆品、香水,每一种产品都闻名遐迩,特别是她的香水与时装,永远有着高雅、简洁、精美的风格,现在已经开始出现概念跑车。 香奈儿这种世界闻名的品牌,高飞当然知道,顿时对那个走到远处的老太太肃然起敬:“哦,她是香奈儿集团的董事长吗?” “对了,那就是玛格丽太太,听说是被英国女王封过伯爵的,真没想到她也会来这儿了。” 刘小龙满脸的不可思议,接着又做梦似的说:“哥们,和你说个事啊,我觉得你如果真想你的化妆品出名,那最好是和这位伯爵大人扯上关系,只要她能给你投资,或者说是双方合作,你就等着数钱数到手抽筋吧。” 高飞很认真的说:“嗯,你说的很有道理,那我们该怎么才能说服这位伯爵呢?” 刘小龙一脸的严肃:“最好,也是最直接的办法,当然就是以身相许了!哥们敢说,只要你能狠心去泰国做次手术,把下面那玩意换成骡子的,玛格丽太太肯定会为你倾倒的――” “你特么的欠抽呢你。” 高飞笑着抬手做了个抽人的动作时,刘小龙那双不大的眼睛,又忽然猛地瞪大,望着他背后轻轻的说:“哇噻,高飞,看你身后九点钟方向!” 高飞扭头,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外国男人,左手揽着一个外国美女的腰肢,右手端着酒杯,正和几个人说笑着走向大屏幕。 这个男人个子不高,比他怀中那个美女都矮一大截,头顶中央已经变得光秃秃了,更有着一张精瘦的刀把子脸,但在众人面前却是谈笑自若,一副拿破仑三世的样子,他身边有的人甚至都微微弯着腰。 高飞问道:“这又是谁?” 刘小龙喃喃的说:“你总该吸过万宝路吧?他就是首席总裁。” 据某杂志上刊登,美国经济权威部门曾经做过调查,万宝路这个品牌的价值,大约在230亿美金左右,其首席总裁甚至说:就算全球所有万宝路烟厂被烧坏,可仅仅是凭借这个品牌,就能东山再起,再铸辉煌! 望着那个身材瘦小的男人,高飞脸上也有了羡慕嫉妒恨:“哇噻,连万宝路的老板都来了,这种商业酒会真不愧是世界杯啊。” 接下来的半小时内,刘小龙先后为高飞‘隆重介绍’了许多大老板,有宝马集团的老总,苹果手机的大当家,伟大的哥哥生产商辉瑞集团老大等等。 总之,这个酒会囊括了抛却贩毒、走私、赌博等违法生意之外百分之七十的挣钱项目,虽说传说中的股神巴菲特、微软的老比等超级富豪并没有到场,可万宝路、宝马、香奈儿等世界知名企业的老总亲临现场,有力证明了这种酒会的影响力有多强大。 当刘小龙双眼冒光的为高飞介绍可口可乐的亚洲区总裁时,高飞忍不住问道:“你平时很关注这些人吗?” 刘小龙点头:“那是!我无时无刻不再关心他们,就是因为我有个梦想,梦想有一条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好,小伙子理想远大,不是一般人!” 高飞酒杯和他碰了一下,又问:“那你说,今晚到场的大老板中,哪个最为牛比?” 刘小龙摇头:“这个我可说不准,不过我估计也就刚才给你着重介绍的那几位了,别人嘛,虽说也很牛比,可都是些小牛比。” 高飞转着酒杯问:“那,咱们那位白瓷夫人呢,她算不算是――” 他刚说到这儿,玩味的表情忽然猛地凝固在了脸上,直愣愣的看向了一个人。 第434章 高飞的前女友! \"沈总你快看,那位应该是范思哲首席执行官吉安卡洛吧?\" 自从来到酒会现场后,小宋就觉得眼神用不过来了,随便碰到一个人,可能就是商场的一段传奇,这让她又激动,又兴奋,同时还暗暗懊悔:真不该像沈总一样,穿的这样普通了。 其实,别说是小宋被现场这些商业大亨给惊呆了,就连沈银冰本人也有了一种做梦的不真实感:我真见到这些传奇人物了? 虽说沈总在北山集团,那绝对是女王般高高在上的,更是被贩菜的乡下小伙视为神一般的存在,她本人平时也怀揣着很大的优越感,但处身于这群人之间后,她才知道她的渺小,最多是汪洋大海中的一只小虾米。 在登记时,手里攥有两个亿的沈总,填写的是公司主打品牌:荷柳牌榨汁机。 当年苏北山创建北山集团时,就是以榨汁机为主打的,经过这么多年的辛苦努力,总算是在冀南地区创出了不小的名头。 沈银冰\"登基\"后,之所以要投资跑马场,就是因为公司生产的榨汁机面临外来知名品牌的冲撞,生存环境一再缩小,市场开始出现饱和――这才投资别的项目,准备以两条腿走路。 谁知道,结果却是差点血本无归。 这次教训,给予了沈银冰沉重的打击,也使她意识到要想做大,并不一定非得再投资别的项目,只需能引起世界先进技术,打开外面的销售渠道,他们一样能做大。 所以在登记时,沈总就希望能够世界上那些大亨,能够对她的公司感兴趣,继而双方合作,把北山集团的榨汁机推向全国,甚至全世界! 反正现在她手中攥有两个亿,不管和任何人合作,都应该是理直气壮的。 但是现在,她的信心却彻底被摧垮了:在这些动不动就以数十亿美金来计算的世界商业大亨面前,她为有两个亿人民币而感到自卑。 甚至,要不是因为在明天早上之前禁止出入会所,她肯定早就拉着小宋逃一般的离开了:还是回冀南,脚踏实地的闷头发展吧,别再这儿丢人了呢。 顺着小宋指去的方向看了一眼,沈银冰意兴阑珊的说:\"嗯,就是他。\" 小宋这才发觉沈总兴趣不高,连忙小心翼翼的问:\"沈总,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些不舒服啊?\" 沈银冰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觉得我们不该来。\" \"为什么我们不该来呢?\" 小宋问出这句话后,才猛地明白了期间的意思,随即安慰她:\"沈总,虽说我们北山集团在这些商业大财团面前有些小,可说不定会引起某个集团的注意也说不定啊。\" \"呵呵,算了,你别安慰我了。走吧,咱们还是去大厅中央吧,反正在这儿看简介也没啥用处,干瞪眼呢,人家动不动就要求至少几亿美金的合作资金。\" 沈银冰苦笑了一声,捏着酒杯走向了大厅中央。 小宋真想逐个显示器看看,就算压根没机会和人家合作,但开开眼界也是好的吧? 可沈银冰已经走过去了,她也只好跟上:\"沈总,我们是不是再去那边转转?我还不信了,难道今天来的,都是我们高不可攀--哎哟!\" 小宋扭头向那边张望着,没注意前面的沈银冰忽然停住了脚步,哎哟一声撞在了她身上,赶紧道歉:\"对不起啊,沈总,我不小心……咦,高飞?高飞,你怎么会在这儿呢?\" 问出这句话时,小宋下意识的看向了沈银冰,随即悄悄后退了两步,继续用崇拜的目光去追随那些心中偶像了:沈总的私事,她一个做下属的最好少参与。 \"这个世界真小,我来京华时在动车上遇到了她,没想到又在这儿再次相遇了。哦,我说她怎么会忽然来京华呢,原来是专门参加这次酒会的。\" 看着脸上先是愕然,随即很快恢复木然的沈银冰,出于礼貌,高飞冲她点头笑了笑,正要说什么时,他身边的刘小龙,却蹭的一声站了起来。 刘爷盯着沈银冰的双眼冒光,几步就走了过去,左手搭在后背上,腰身微微弯着伸出右手,很绅士的样子:“正所谓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这位漂亮的女士,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看来真是有缘啊。” 要说刘小龙这厮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他的记忆力超强,只要被他看过一次的,就算是下去三年再遇到,他也能一眼认出来。 当然了,能够被刘爷牢记住的对象,得是沈银冰这样的大美女才行。 沈银冰却对刘小龙没啥印象,毕竟昨天在冀南火车站时,她只是急匆匆的扭头看了一眼,再加上刘小龙现在一身光鲜行头,和那时候的落魄样可有着云泥之别。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 看也没看刘小龙伸出来的手,沈银冰淡淡的说了一句,转身就走。 “沈总――” 一直偷眼观察这边情况的小宋,看到沈总压根就没有理睬高飞后,正要说两句‘他乡遇故知,大家该把酒言欢’的话时,却被沈总冷冷的撇了一眼,马上就闭嘴,乖乖的跟着走了。 “挖槽,这美女也太有个性了吧,竟然敢忽视刘爷,真是岂有此理!” 刘小龙有些气愤的缩回手,扭头看去时,恰好看到高飞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老脸一红咳嗽了下:“咳,那个啥,我在冀南时曾经遇到过这位美女,没想到又在这儿看到她了,所以就过来打个招呼,谁知道她竟然对潇洒如潘安的刘爷毫无印象了。” 说到这儿,刘小龙忽然想起来了:“哎哟,对了,刚才美女旁边的那个妞儿,好像喊了你名字的……次奥,你可千万别说,你认识那位美女!” 高飞一脸的沉痛:“很抱歉,那是哥们的前女友。” 刘小龙双手一捂脸,哀嚎道:“靠,老天爷怎么不发发慈悲,来个霹雳打在你头上呢?这样的妞儿你都敢甩,要不遭雷劈又怎么能消我辈惜香怜玉之人的心头之恨!” 对刘小龙的话,高飞直接当个屁给放了,想了想后,端着酒杯向显示器那边走去。 刘小龙跟了上来:“喂,你要干嘛去?” “你跟我过来,我有话要问你。” “次奥,你敢用这种吩咐的口气和我说话?” 刘小龙嘴里抱怨着,却颠颠的跟了过来。 高飞停住脚步,问道:“你觉得咱俩关系怎么样?” 刘小龙一楞,收起了脸上的玩世不恭,淡淡的说:“在你给我买车票的那一刻起,我就把你当做是哥们了。” “很好,我也是这样觉得。” 高飞沉吟了一下,才说:“小龙,虽说我们没有问对方的出身来历,但我却能看出你老爷子在京华这边很有能力,所以我想让你帮我做件事。” 刘小龙目光一闪:“什么事?” “刚才那个女孩子姓沈,叫沈银冰。虽说我不知道她怎么搞到一张来这儿的请柬,但我却知道她来这儿是为什么,所以我就向委托你,能不能给她找个靠谱的合作伙伴,帮她一把。” 高飞斟酌着说到这儿,不等刘小龙有什么反应,又说:“但我却不想她知道,我在背后帮她。” 刘小龙明显松了口气,笑道:“嘿嘿,就这点小破事?嚓,还不让她知道你在帮她,你这是在学雷锋呢。” 高飞幽幽的说:“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做好事不留名。” “唉,怪不得最近乡下那么多驴子怀了孕,却找不到肇事者呢。” 刘小龙仰天长叹一声,抢在高飞发怒之前,笑嘻嘻的说:“行,这件事就交给我了,只要刘爷我出面,办不到的事情还真不多。不过,你也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那个啥,我就想吧,反正那位沈总也是你的前女友了,你肯定有了更好的目标,那你能不能帮我牵牵线?我是认真的,我非常喜欢这种好像女王一样冷傲的女子,她越是对我不理不睬,我就越觉得她有味道,越想把她征服――哎,哎,哥们,你丫的听我说完啊。” 看到高飞扭头就走后,刘小龙赶紧追了上去。 高飞霍然转身,脸色平静的说:“刘小龙,如果下次你再对我说这种话,别怪我不认你这哥们了。” 虽说高飞说话的声音不高,可刘小龙还是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压力,情不自禁的缩了缩脖子,嘿嘿笑道:“行,哥们明白你的心情,这次是我错了,下不为例。那个啥,咱们去看看你前女友留在这儿的信息,我心里也好有数。” ―― 他怎么会来这儿? 他是怎么进来的? 他来这儿,是不是因为我来这儿了? 还是――还是跑来看我笑话的? 离开高飞后,沈银冰心乱如麻,快步向西北角那边走去,只想离那个人尽量的远一些。 沈银冰以为,在焦恩佐为她受伤,在亲眼看到高飞和秦紫阳亲热的一起时,她已经和这个男人再也没有了任何可能。 她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做的,下定决心从那之后把焦恩佐当做男朋友,再也不想那个家伙。 可是从踏上列车,靠在他怀中熟睡的那一刻开始,沈银冰才知道她发誓要对焦恩佐好、彻底忘记高飞的决心,原来只是自欺欺人。 有些事,有些人,不管你走多远,渡过多少春秋,你都无法忘记的。 “沈总?” 就在沈银冰情绪黯然,只想到角落里好好喝几杯时,一个身穿黑衣的女人出现在了她面前。 沈银冰抬头一看,瞬间就把那些莫名的哀伤掩藏了起来,花儿绽放般的笑道:“穆董,你好,很高兴能在这儿看到你。” 本想和沈总联手大干一场的穆天涯,在跑马场离奇失火后,却再也没有露面,所有和北山集团的业务,都是由她的副总康斯尼佛来处理的。 第435章 白瓷夫人出场了! 对于穆天涯的这种做法,沈银冰心知肚明,也暗暗感激她,知道她这是在照顾自己。 毕竟根据双方当初的合约,穆天涯这个大老总要是亲自出面和北山集团会面的话,有些事就会麻烦很多,影响也会更坏,毕竟这桩生意以如此方式落幕,对穆天涯在英国康纳集团的威信来说,是一种打击。 “我也是,呵呵,沈总,你有没有找到合适的合作人?” 穆天涯漫不经心的向高飞那边看了一眼,举起高脚杯和沈银冰轻轻碰了一下。 沈银冰苦笑,实话实说:“如果我要是知道是这种情况,我是不会来的。” 穆天涯很理解沈银冰此时‘叫花子进了富人圈’的窘迫,稍微沉吟片刻才说:“沈总,你还要投资跑马场项目吗?” 沈银冰缓缓摇头,眼里浮上痛苦之色:“我虽然是个做生意的,但我无法接受那些活蹦乱跳的精灵葬身火海的事实……我想,我这辈子都无法面对任何一匹马儿了。” 同样,穆天涯也为那么多优质纯种马葬身火海而惋惜:“嗯,沈总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那你这次来,准备的是什么项目?” “榨汁机。” 沈银冰平静的说:“我认真考虑过了,我要一心发展公司的拳头产品。” “嗯,其实只要走精品路线,任何产品都有可能取得成功。” 穆天涯缓缓转动着酒杯,说:“沈总,如果你觉得我们康纳集团――” 沈银冰摇头,打断了穆天涯的话:“谢谢穆董,我知道你想拉我一把,可我却不想再麻烦你了。” 穆天涯想拉沈银冰一把,除了认可她的人品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某个人:她想用这种方式来告诉那个人,她是多么的关心他,以及他关心的人。 沈银冰的断然拒绝,并没有出乎穆天涯的意料,她也早就有了打算:“呵呵,沈总,我们结交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我却非常认可你的人品,所以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嗯,是这样的,我有个在京华的朋友叫张耀明,他以前是做风投的,最近想进军实业,今晚也来了酒会。我觉得,这对他,和对你来说,都是一个机会。” 沈银冰眼睛一亮:“哦?可,人家不会嫌我们北山集团的规模小吧?” 穆天涯寻思片刻才说:“这不是问题,因为张少也是尝试着进军实业,才开始手笔不会太大,但这恰好和贵集团的条件吻合,所以只要他对贵集团的项目感兴趣,问题应该不大。” 沈银冰大喜,下意识的给穆天涯鞠了一躬:“那太感谢穆董了!” “不用谢,我们是朋友,对吧?呵呵,沈总,你先稍候片刻,等待我的好消息。” 穆天涯呵呵一笑,对康斯尼佛使了个颜色,缓步向前走去。 望着穆天涯的背影,小宋喃喃的说:“穆董还真是够朋友呢。” 沈银冰深以为然,强压着心中的喜悦,走到了西北角,换了一杯鸡尾酒后,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向前面看去。 小宋以为,沈总这是在寻找穆天涯,但顺着她目光看去,才发现她竟然是在看那个男人。 ―― 随着酒会的进行,终于产生了第一笔业务。 在大厅正前方那个巨大的液晶显示器上,闪现出了一行汉、英两种文字:热烈祝贺南韩三星电子,与墨西哥彼得航空合作成功,意向金额为九亿美金。 “次奥,九亿美金,折合人民币六十个亿左右啊,捏捏的,鬼子们真是有钱。” 看着大屏幕上的那条信息,刘小龙一脸的羡慕:“哥们,你要是能获得彼得航空的青睐就好了,那样我们现在就能和白瓷夫人共进晚餐了。” “我是化妆品,和人家的业务不对口的。” 高飞倒是一脸的无所谓,摇晃着杯子问道:“看来这两家企业的负责人,也要和白瓷夫人吃夜宵了?不过我觉得,那些鬼子不一定摆她啊,她也不是英国女王。” “哼,在我们心目中,英国女王怎么能和白瓷夫人相比?” 刘小龙冷哼了一声,接着说道:“白瓷夫人的这个承诺,只限于咱们大陆客商。”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今晚来了多少大陆客商?” “我听给老爷子送请柬的说,大概有三百多人吧?” 扫了眼足有上千来宾的大厅内,刘小龙说:“不过,其中有三分之一,都是像我这样的,靠着老爷子的面子才来这儿的。大陆真正的商业精英,也就是一百出头。而能够有幸和白瓷夫人一起吃宵夜的,也就从这些人中出现了。” “那可说不定,也许是我呢?” 高飞慢悠悠的抿了口酒时,一个身穿黑西装,看起来很有绅士风度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看到他过来后,刘小龙脸上的笑容,刷的就收了起来,但接着又露出来了,只是有些皮笑肉不笑。 那个年轻人左手挽着一个身穿红色晚礼服、脸色明媚的美女,笑吟吟的走了过来:“哟,这不是刘少嘛,多日不见,你风采更胜从前啊。怎么着,我听说前段时间刘少去了江南,那边美女肯定晃花你那双挑剔的慧眼吧?说不定再过几年,就会有小娃娃跑来喊你爹地了,哈,哈哈。” 刘小龙前些时候被他老爷子狠训了一顿后,一怒之下下了江南,在那边混了半个月,最终却灰溜溜跑回来的事儿,在京华纨绔圈内一夜就传遍了。 这个年轻人说的虽然好听,但傻瓜也能看出他这是在讽刺刘小龙。 依着刘小龙的背景,如果别人敢对他这样冷嘲热讽,他早就老拳招呼了,可对这个年轻人,他只是冷笑了一声:“嘿嘿,希望能像张少所说的那样。张少,你今晚来这儿,肯定是瞄准了万宝路、苹果公司这种老牌企业了吧?我相信,只要张少你出马,这些不可一世的大公司,肯定会哭着喊着和你合作,求你照顾的,毕竟张少的‘明日集团’,可是咱们华夏最出色的风投公司,随手搞几个批文,就能挣个盘满盆满的。” 张少打了个哈哈:“啊哈哈,刘少说的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唉,没办法,哥们现在也就指望老头子挣点小钱了。不过,就算我再有钱,相比起刘少这种两袖清风的大少,那在档次上可就低了不止一星半点了。唉,其实我也很想尝试一下几天不吃饭的滋味,可咱钱多啊,没机会。” 听张少一再说自己下江南的丑事,刘小龙额头青筋就乱蹦,正要发怒时,张少却拉着身边美女,慢悠悠的说:“童童,我们还是去别处看看吧,免得耽误刘少在这儿守株待大富豪,呵呵。” “麻了隔壁的,不就是指望你老头子挣了一些钱吗,我呸!” 望着张少走去的背影,刘小龙狠狠呸了一声。 高飞也看着张少:“他谁?” 刘小龙阴着脸的回答:“张效忠的儿子,张耀明。这家伙指望有个在发改委当副主任的老子,倒腾批文发了大财,现在号称京华第一王老五。据他自己说,他这辈子最大的目标,就玩够一千个美女!麻了隔壁的,要不是老头子一再嘱咐我别惹他,我早就把这小比的鸡把割下来喂狗了。” 发改委是什么部门,就是高飞这个不关心政治的人也知道,那可是国务院辖下最牛比的部门之一,发改委的副主任到了地方上,就连省委书记也得好好伺候着。 不过他对张耀明和刘小龙之间的矛盾却没啥兴趣,这只是纨绔圈子里的事儿,距离他很遥远的,于是就笑了笑:“行了,别在这儿叫花子咬牙穷发狠了,咱们去找一下有我商业信息的屏幕,来个守株待兔,也许真有人瞎了眼的找咱合资。” “估计那可是做梦也遇不到的好事。” 一腔愤怒的刘小龙,给高飞泼了一瓢冷水后,心情好了很多。 虽说组委会一再强调,所有来宾商业信息的展览位置,都是以公平方式来摆设的,但像万宝路、苹果、三星电子这种世界知名品牌的电子展示信息,却是在最显眼的位置。 而像北山集团此类,以及高总那啥的‘姹紫嫣红’化妆品系列,则在最不起眼的角落中,根本没有多少人关顾,最起码在酒会进行到现在,那边还是冷冷清清的。 也许,这些小企业要想获得青睐,得等到那些商业大鳄实在无聊时,才会过来看一眼吧。 刘小龙闷闷的跟在高飞后面,一个显示器一个显示器的搜寻过去,直到快来到大厅最角落的立柱前时,还没有找到。 “娘的,组委会不会没给你搞上吧?哥们转的累了,先休息会。” 刘小龙骂了一句,倚在吧台上,随手端过一杯叫不出名字的鸡尾酒,扬起下巴一口喝干。 冰凉的液体顺着喉管滑下去后,刘小龙心中的怨气稍微小了点,随意向人最多的地方看去时,就看到他所‘认识’的几个商场大鳄,像什么奔驰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之类的,正急匆匆的向会所大厅的电梯方向走去。 他们这是干嘛呢,好像恶狗抢食般的。 刘小龙伸长脖子看去,就看到电梯门缓缓打开,几个女人走了出来。 走在前面左边的那个女人,身高也就是一米六五左右,穿着一身和酒会气氛不相称、比较古板的黑色礼服,头顶着一个黑色纱帽,纱帽上有黑色沙曼垂下,遮住了她的脸,却使她果露在外面的小半截肩膀,显得更加莹白,好像白瓷那样。 白瓷! 皇朝会所的大老板,白瓷夫人出场了! 看到这个女人后,刘小龙心底忽然腾起一股热血沸腾的感觉,马上就猜出了这个女人的身份。 第436章 妮儿出现在了! 严格的说起来,因为这家皇朝会所的存在,白瓷夫人也是商场中的一员。 不过,除了这家会所外,别人就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产业了,再加上平时她相当低调,所以说她不是商场中人,估计也没人会反对。 可很多人都知道,这满大厅的商业精英,根本没有谁能放在白瓷夫人的眼中,除非向巴菲特、老比那样的商场传奇人物,要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始终没有露面。 白瓷有资格,把这满大厅的商业精英放不到眼里,因为她是白瓷,因为丈夫的原因,她背后有一股可以让华夏、甚至全世界都变色的能量:商人在绝对权利面前,哪怕是国外的大总裁,也只是一个用针尖一刺,就会瘪了的气球而已。 就在现场听说过白瓷夫人大名的人,以为她今晚不会出现时,她却出现了。 到底是谁,值得白瓷夫人露面呢? 下意识的,刘小龙看向了和白瓷夫人并肩而行的那个女人,然后――所有来自张耀明的怒气,瞬间化为云烟,只剩下赤果果的贪婪:次奥,这娘们的身材,真够味! 白瓷夫人身边的这个女人,是个外国洋妞,身高足有一米八三左右,穿着一身淡蓝色的露肩晚礼服,脖子里系着一根看似很普通的红绳,红绳上垂下来的那个东西,藏在了鼓囊囊的双峰中央。 根据刘小龙目测,这个外国洋妞胸前这对半球,就像一个篮球被剖成两半后再扣上去那样,看起来只要稍微一活动,就能把礼服撑开! 大胸,却偏偏又是蜂腰翘臀,那双肯定修长的美腿尽管被晚礼服遮住,但却遮不住那性格的曲线,脚下的细高跟蓝色镶钻皮凉鞋中,盛着一双堪称完美的天足。 刘小龙敢发誓,天下任何男人在看到这个外国洋妞的第一眼,肯定会被她火爆身材而吸引,继而忘记了审视她的脸蛋。 因为他现在就是这样。 但愿不要是魔鬼的身材,魔鬼的脸啊,那样哥们非得遗憾死啊! 刘小龙小心翼翼的,看向了外国洋妞的脸,也做好了失望的准备。 一般来说,身材特别高大的人,在拥有出色身体的同时,也会让他们的面部比较粗大,看起来有种生硬感。 尤其是身材高大的女人,尽管有着比普通女人更加火爆的身材,可她们的五官往往会惨不忍睹――很多女篮球队员就是这样。 所以,刘小龙担心接下来看到的那张脸,会让他失望。 但事实却是,当刘小龙看向那张脸时的第一反应,就是庆幸:老天爷这次总算做了一件好事!不但给了这洋妞一副好身材,还给了她一张绝对漂亮的脸蛋。 也许把这个外国洋妞的五官,与普通女人的五官从大小的角度上来比较,这妞儿的五官肯定大了一些,但大的却非常合理,和她的火爆身材堪称是绝配。 美女,正道的美女! 她是谁? 刘爷我为什么不知道!? 刘小龙下意识的向那边走了过去,却被更多急匆匆走过去的人围在了外面。 “草,一群乱哄哄的苍蝇!” 刘小龙暗中骂了一句,正考虑是不是放弃他的绅士风度挤进去,来个近距离观看美女时,却听一个胖胖的外国老头说:“这、这就是离子基金乔治.妮儿吗?听说她马上就要接替她祖父索拉斯,正式执掌离子基金了!” 听到这句话后,刘小龙果断停住了脚步。 做梦都想成为一代商业大亨,创造另外一段商业传奇的刘小龙,当然知道‘离子基金’这个名字所代表的含义。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是离子基金的乔治。索拉斯,引发了席卷亚洲的金融风暴,如果不是祖国大陆给香港那边足够的支持,相信香港的经济早就崩溃了。 对于亚洲、尤其是东南亚来说,‘离子基金’这个名字,就代表着亡国――可以这样说,离子基金比微软、可口可乐等巨无霸式的企业,更加能让人铭记于心。 毕竟能够让人到死不忘的,就是痛苦了。 只是刘小龙说什么也没想到,这个让他看了第一眼就想和人家那个啥的外国洋妞,竟然是索拉斯的孙女,离子基金未来的掌舵人。 怪不得有白瓷夫人亲自陪同呢。 怪不得这些商业大亨都狗抢食那样的往那边拥呢,原来是世界金融女王驾到,马哥比的,刘爷还是别过去了,这种人压根不是咱能招惹的。 想到这儿后,很有自知之明的刘小龙,转身走向了倚在立柱后面看屏幕的高飞,一脸兴奋的说:“嗨,哥们,你躲在这儿干嘛呢?快,我带你去看一个你做梦也想不到的大人物――咦,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抬手擦了擦脸,高飞笑的很不自然:“那个啥,可能是喝酒喝多了吧?嘿嘿,你又看到什么大人物了,把你兴奋成这模样。” “你看那边,看那边,那边!看到了没有?” 刘小龙指着电梯门口,激动的说:“那个戴着黑纱帽的就是白瓷夫人,不过她可不是重点,因为你看不到她的庐山真面目。我让你看的,是她身边那个大洋妞!你知道她谁吗?你猜,猜对了哥们给你个香吻!” 我怎么不知道她会是谁?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之外,还有谁能那样了解她,知道她身体和思想的每一处! 高飞眼角微微抽搐着,向那边看了一眼,随即就举杯笑道:“一个美女,可以打满分的美女,不过她脸上可没有写着名字,我还真不知道她是谁。看来我是无缘接受你的香吻了,真遗憾。” 刘小龙得意洋洋的打了个响指,说:“我就知道你不知道她谁,还是我来告诉你吧,你可要站稳了。你知道上世纪大出风头的离子基金吧?她,就是离子基金未来的总裁,乔治.妮儿!” 刘小龙说出这些话后,看等着欣赏高飞那惊诧的表情了,但让他感到失望的是,高飞别说是惊诧了,就是眉毛都没有动一下。 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的刘小龙,用力擦了擦眼睛再仔细审视了高飞两秒钟,才喃喃的问道:“你、你怎么没有吃惊呢?” 高飞盯着酒杯,淡淡的说:“吃惊?我为什么要吃惊?” “以为那是离子基金的未来总裁,可以说是世界金融女王啊!” “那又怎么样?就算她是整个宇宙的金融女王,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高飞不屑的笑了笑,问:“你觉得,那个女王会投资我的项目吧?” “不会,就算太阳从东边升起,也不会。” “既然不会,那我为什么在见了她之后,还要吃惊呢?” 拍了拍刘小龙的肩膀,高飞语重心长的说:“哥们,咱们和人家的距离太特么遥远了,遥不可及,有必要再因此放弃最后一点可怜的尊严,用仰视的目光去崇拜人家?” “丫的,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啊。” 擦了擦好像有些生硬的脸,刘小龙说:“我真是小看你了,你很有内涵嘛。” “真正优秀的男人,是绝不会张扬的。” 高飞看向电梯那边,故意忽视了正和万宝路集团总裁含笑低谈什么的妮儿,看着电梯门口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那个妞儿又是谁,你认识不?” 高飞注意这个女人,除了那个所谓的传说中的白瓷夫人被黑衣服包着看不到外,最重要的就是,他从这个女人的身上,看出了一种特殊的气质。 这种气质,秦紫阳化身为鬼脸女人时有过,更有些像君临地下的楼兰女王。 “哪个女人?” 刘小龙抬头看去,只看了一眼,就低声叫道:“哇噻,这也是个大人物啊。哥们,幸亏你问的是我,要是别人,还真不一定会认识她。” “他谁?” “国安九局的局长,郝连偃月。年前时,我曾经在老头子办公室内见过她,那是为了南疆那边的事儿。这个女人很漂亮,更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属于最让男人感兴趣把她征服的那种,可惜没有谁敢有这个念头,听说几年前有个不长眼的小衙内,酒醉后在大街上摸了她屁股一下,结果那只手当场就被废了。事后,小衙内的家人还得给她道歉。因为这女人不但自身实力牛比,而且嫁的那人也牛比……” 刘小龙仿佛对‘牛比’这个词情有独钟,在介绍郝连偃月时,最少用了七八个牛比。 郝连偃月? 原来她就是国安九局的老大郝连偃月,号称世界佣兵必须注意的几个人之一。 只是没想到原来是个漂亮女人。 出于某种兴趣,高飞正要仔细观察这个女人时,郝连偃月却转身走进了电梯内。 跟她一起进去的,还有那个白瓷夫人。 不过,那些围上去的商业精英却不在乎她们是否离开,而是众星捧月般的把妞儿围在了中央,抢先自我介绍着。 高飞慢慢的举起酒杯,正要喝酒时,却忽然发现妞儿好像向这边看了过来,他赶紧低下了头,看向了好像解说员似的还在介绍郝连偃月的刘小龙。 不知道为什么,高飞在转过身后,却有一种错觉,仿佛妮儿正看着他,下一刻就会走过来那样。 不行,我得藏起来――心中闪过这个念头后,高飞拉住刘小龙的手:“走吧,咱们去那边。哦,对了,问你个事儿。” 正倾情卖弄懂得多的刘小龙,被打断介绍后很不爽,正要发脾气又听到高飞问他问题,心里总算好受了点:“什么事?” 望着一溜儿的大屏幕,高飞说:“你有没有办法,把我填写的那些资料,从屏幕上消失?” 刘小龙乐了:“怎么,你终于为你的姹紫嫣红出现在这种大场合,而脸红了?” 第437章 狗屁的绅士风度! 每一个来宾留在登记表上,最后被酒店组委会放在大屏幕上的商业资料上,都有本公司的名字,主打产品以及特征,和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因为这是全球成功商人心目中最高的省会,所以每一个来宾都是最认真的,就算没有谁去核实这些信息,但真实率几乎达到百分百。 别看高飞来这儿是抱着玩儿,长见识的目的,可他留下的资料也是真实的,只要有人认真去看,就能找到他的名字,公司住址以及联系方式。 开始时,高飞恨不得现场所有的商业大亨,都能看到他的商业资料,然后腆着脸、摇着尾巴跑到他面前:高总,高哥哥,高叔叔,高大爷,求求您给俺个和你合作的机会吧,俺只给您砸钱投资,根本不管你生产什么滴―― 可现在,高飞却希望谁也不要注意他,尤其是那个被众大亨好像众星捧月般的金融女王妮儿。 话说,高飞两年前黯然回国,就是为了躲避她,就算后来联系上了詹姆斯等人,也一再嘱咐他们,千万不要泄露他的行踪。 可他不知道詹姆斯已经出卖了他,要不然的话,他也不用这样紧张,而是问刘小龙能不能把那些商业资料屏蔽了。 “脸红?脸红是什么东西?” 高飞瞪了刘小龙一眼,骂道:“屁,别和哥们说这种屁话,你就说能不能让这些资料消失吧。” 刘小龙认真思考了片刻,才一脸严肃的说:“不能。” “次奥,那你装什么深沉。” 高飞骂了一句时,忽然听到有个清亮的女孩子声音响起:“这位先生,请您放尊重点,我们沈总不喜欢和您合作的!” 现场虽说有数千人,但除了高飞、刘小龙这种整天把‘次奥’挂在嘴上的人,其他的可都是高素质的,尤其是在这种郑重的场合,没有谁会大声说话,所以这个女孩子愤怒的声音,显得异常突兀,一下子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 “张少,刚才那位穆董和你是什么关系啊?” 今天陪同张耀明来到酒会现场的女伴,在模特界很是有点小名气,叫童童,自从两周前被张少包养后,更是凭借其柔软的腰肢,和两条长腿迷住了他,算是张少目前交往时间最长的女人之一。 抱上张少的大腿后,童童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有权,有钱,有听话的人,这才是真正的生活。 尝到甜头的童童有个梦想,那就是要嫁入豪门。 所以,她对每一个接近张耀明的优秀女人,都抱有深深的敌意。 今天也是如此,在那个叫穆董的女人找上张耀明时,尽管童童看出穆董对张少好像没啥意思,而人家也可能是某家公司的大老板,但童童却从张少看向穆董的眼神中,看出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了。 尤其是在那个穆董,拜托张耀明照顾下一个来自冀南乡下的沈总时,张少那‘为你办事,是我的荣幸’的爽快,更是让童童感到了危机,所以才用撒娇的口吻,追问这个问题。 “呵呵,我和那位穆董嘛,只是在业务上有过几次来往,算是感情不错的朋友吧。” 张耀明呵呵轻笑了一声,也没做太详细的回答。 他当然清楚童童为什么这样问,心中暗暗嗤笑:臭表子,你只是老子花钱买来的玩具而已,还真把自己当做我女朋友了,真是好傻好天真。 “哦,原来只是朋友呀,我怎么发觉她看你的眼神中,好像带有那种意思呢?” 童童右手挽着张耀明的胳膊,又不放心的问了一句。 张耀明眉头一皱,淡淡的说:“童童,穆董可是英国康纳集团的董事长,身价上百亿――如果听到你在背后这样议论她,她会不高兴的。” 无知的童童才不管那位穆董高兴不高兴,她只是看到张耀明不高兴了后,就连忙小心翼翼起来:“咯咯,我只是随便问问呢――那边穿白色西装的,就是穆董要给你介绍的沈总吗?” 顺着童童的目光看去,张耀明看到了沈银冰,眼神登时一亮,嘴角翘起一丝让女孩子着迷的成熟笑容,从童童手中抽出左手,快步走了过去。 正在和小宋羡慕妮儿的沈银冰,看到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走过来后,下意识的挺了一下腰板时,张耀明含笑伸出了右手:“请问,您是冀南北山集团的沈总吗?我是张耀明,是康纳集团穆董的朋友。” 一听来人自报家门说是穆董的朋友后,沈银冰心中顿时升起对穆天涯的感激之情,连忙伸出小手和他握在了一起,客气的说:“您好,张先生,我就是沈银冰。” 握着沈银冰那柔弱无骨的小手,张耀明心中一荡,眼里突地射出一抹贪婪,暗道:没想到沈银冰如此漂亮,而且还是个老总,可比童童那些花瓶要强百倍了。如果能找这样一个能干事的妞儿做老婆,倒是也凑合着。 沈银冰本身长得就漂亮,而且气质有些冷傲,再加上最近祸事频发,说她眉宇间带有一抹淡淡的忧伤。 正是这种睡觉时也挥之不去的忧伤,使沈银冰多了一层让张少见了,就忍不住要呵护她的怜惜,紧紧握着她的手,舍不得松开:“我听穆董说,沈总你要寻找合作伙伴,恰好我也想从风投方面进军实业,咱们算得上是一拍即合了,呵呵。” 能够有人来和自己谈合作,沈银冰自然求之不得。 而且这个人还是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就像男人都欣赏美女一样,其实女人也都喜欢和帅哥打交道的。 不过,这个张耀明好像也太热情了些,紧抓着沈银冰的小手不放,这让沈总脸儿有些发红,心里徒增反感,但也不好用强抽回手,只能装做没看到那样,笑吟吟的问道:“请问张先生,您是什么企业呢?” 有些人嚣张惯了,根本不会在意任何场合,就像张耀明,在看到沈银冰的第一眼,就已经决定要把她搞到手了,所以始终握着沈总的手,开始卖弄他的资本:“不知道沈总有没有听说过京华明日集团?” “京华明日集团?哦,原来你就是明日集团的张总。” 沈银冰身为北山集团的老总,最关心的就是行业内动态了,当然知道听说过明日集团,也知道这是一家实力雄厚的风投公司。 如果有这样一家实力雄厚的风投公司,真心真意和北山集团合作的话,沈总肯定会拿出最真挚的态度来对待。 但如果张耀明不分场合,刚一见面就握着她的手不放,那双眼睛更是在她胸前叽里咕噜乱转的话,沈银冰绝不会和这种人合作,右手用力向回一缩,淡淡的道:“张总,我想――你是不是该松手了?” 沈银冰用力向回缩手,不但没有成功,反而把张耀明一下子拉进了自己怀中。 “沈总,这是酒会,可不是舞会,呵呵。” 借着沈银冰这一拉之力,张耀明凑到了沈银冰面前,左手就向她腰肢上搂去。 沈银冰大羞,赶紧后退一步,小脸涨红,低声喝道:“张总,请你放尊重点,我想我们没有必要再谈什么合作了!” 张耀明可是狂惯了的主,凭着他雄厚的家族背景,这些年来想做什么,尤其是女孩子方面,根本没有失败过。 而眼下,这个来自乡下的沈总,竟然在张少第一次有了要娶她当老婆的念头时,拒绝他――这,这让张少情何以堪呐? 左手依旧向沈银冰搂去,张耀明刚才那优雅的笑容瞬间阴森了起来:“嘿嘿,只有我拒绝别人,就没有人能拒绝我!沈总,你合作也得合作,不合作也得合作!” “张耀明,你……” 沈银冰再次后退时,一旁的小宋猛地向前一步,双手狠狠推在了他心口,大声喊道:“这位先生,请您放尊重点,我们沈总不喜欢和您合作的!” 毫无防备下的张耀明,被小宋推了个趔趄,终于松开了沈银冰的手。 麻了隔壁的,这小表子敢推我!? 张耀明勃然大怒,跨前一步抬手对着小宋的脸,狠狠就是一记耳光! 刚才小宋在推开张耀明时,说话的声音就已经惊动了现场众人,大家都向这边看来,恰好就看到张少狠狠抽了小宋一耳光:啪! 掌声清脆,响彻全场。 小宋乃是一娇滴滴的弱女子,怎么可能受得了张耀明这一耳光,当即就被打的原地转了两圈,瘫坐在了地上。 张耀明此时纨绔大少的嘴脸,彻底显露无遗,接着抬脚,狠狠冲她胸口蹬了过去:“小表子,你敢推我,我弄不死你!” “你干什么你!?” 关键时刻,沈银冰也顾不得了,伸手去推张耀明,那一脚才没有踢到小宋胸口,但却蹬在了她肋下,疼的她发出一声低低的惨呼。 “干什么,我要弄死她!” 张耀明邪邪的一笑,伸手就去抓沈银冰的肩膀时,旁边一个外国商人看不下去了,抢前一步挡在了沈银冰面前,用英语大声说:“先生,请保持你的绅士风度,打女人是可耻的行为!” 这个外国客商,来历好像也不小,但在张少眼里,终究只是个商人而已,有什么资格敢在他的地盘上,阻挡他想做的事? “狗屁的绅士风度,给老子滚开!” 张耀明狞笑一声,顺势抓住外国客商的肩膀,向外摔了出去。 张少此前练过几年的柔道,也算有几下子了,一下就把外国客商摔倒在了地上。 他看也没看,正要去抓沈银冰时,酒店保安及时出现了,啪的抓住了张耀明的手腕,沉声说道:“先生,请您明白这是在皇朝会所!” 好像一头发怒狮子那样的张耀明,听到‘皇朝会所’后,瞬间冷静了下来。 第438章 又是一记耳光! 张耀明发疯时,从来不考虑对手是谁,是什么场合。 因为他有极端的自信,不管对手是谁,又是什么场合,惹出多大的乱子,最终他也能轻松摆平。 事实上,他这份自信就是从过去无数次‘斗争’中得来的经验:他不但有一个在发改委掌控实权的老子,而且还有一个早就离休不问世事的爷爷。 别人也许不会惧怕他老子,可对他的爷爷――那是一个传奇般的存在,虽说现在已经退隐了,可只要他有一口气活着,就没有谁敢忽视他。 而张耀明,正是这位老爷子最为疼爱的孙子。 正是那位传奇老爷子的溺爱,所以张耀明这些年来才一直吃得开,就没有趟不平的事儿,连刘小龙这个市委书记的宝贝儿子都不在乎的人,会在乎一些经商的? 所以张耀明狂怒之下,非得当场弄死敢推他一个趔趄的小宋,哪怕外国客商阻拦也不罢休,但当保安及时过来阻拦,点出这儿是皇朝会所时,他猛地冷静了下来。 依着张耀明的能力,要想摆平区区一个保安,那绝对是易如反掌――不过当这个保安代表了皇朝会所,代表了白瓷夫人时,他就得认真对待了。 也许白瓷夫人的婆家势力不如张家大,再加上她婆家除了几个小辈年轻人外,上面已经没有男人在华夏政治中枢任职了,看起来好像是个纨绔就能踩上一脚。 但张耀明却明白不是这么一回事。 是,张家现在是没有长辈男人存在了,可谁都知道,张家上溯三代男人,都是烈士! 烈士,什么是烈士? 烈士,是对为正义事业牺牲生命者的荣誉称号,指为了别人的生命而自愿牺牲自己生命的人。自古以来,不少忠肝义胆的人为了正义,为了民族,为了国家,舍身取义,他们的义举也永远留存在人民的心中,流芳百世。 白瓷夫人家三代烈士,这在华夏政坛是绝无仅有的,他们用生命换来了华夏对他们的尊重――谁若干欺负他们家,就会成为整个华夏的敌人。 张耀明再狂妄,就算他有个被视为泰山北斗的爷爷,可也不敢背负欺负三代烈士之后的骂名,绝对不敢! 所以,当张耀明想起现在是皇朝会所,要是在这儿惹事就是挑战白瓷夫人后,他马上就冷静了下来,充满暴戾的脸上,很快就浮上亲和的笑容,对那个保安微微点头:“对不起,我多喝了几杯,失态了。” 看到张耀明当众道歉后,那个保安也松了口气,低声说了句什么,很快就退了下去。 张耀明慢慢转身,看着把小宋搀扶起来的沈银冰,脸上仍然带着温和的笑容,可声音中却带着让人不寒而栗的阴森:“沈总,对不起了。我劝你还是去上面休息一下吧,因为这儿没有人和你合作的。” 说完这句话,张耀明抬头仰天,无声的狂笑了几声,王八之气四射。 张耀明没有说出威胁的话语,可谁都能听得出他这句话的意思:谁敢和沈银冰合作,那就是我张耀明的敌人! 现场众人都是商场上的精英,屁股上插根尾巴比猴子还精,当然能听出张耀明话中的这层意思,也能猜出这家伙是不好惹的,自然不会因为沈银冰而和他对敌了。 商人嘛,生意再大的商人,讲究的都是和气生财。 望着相互搀扶着偎在一起的沈银冰和小宋,不远处的穆天涯脸色铁青。 她说什么也没想到,好心替沈银冰拉关系,最终却落得了这个结果。 她很想走过去拉住沈银冰的手,大声说:我们合作! 但脚步抬起后,却又缩了回来:尽管她很想帮沈银冰渡过当前的难堪,可她却不能不为自己考虑,康纳集团要想按照计划在华夏发展,得罪张耀明这样的人,无疑是不明智的。 可是,我就这样看着她受欺负吗? 穆天涯紧紧抿了抿嘴角,看向了东南角落方向。 那边,高飞正端着酒杯,懒洋洋的望着这边,根本没有过来的意思,好像在看热闹(对于高飞和沈银冰的矛盾,穆天涯现在已经了解很清楚了)。 只是,很熟悉他的穆天涯,却能感觉到有一种阴狠的戾气,好像正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尽管这么远的距离,她还是能感觉得到! 感觉到高飞的这种变化后,穆天涯心中一黯:没想到他这样在乎沈银冰,就算已经分手了,也不许别人欺负他。呵呵,张耀明这个大少,这次要吃亏了。 就在穆天涯心中很不是滋味,沈银冰面对张耀明只能敢怒不敢言,感到深深的无助时,却听到有人用柔和的声音说道:“请问,你就是冀南北山集团的沈银冰,沈总么?” 张耀明王八之气四射时,整个会场都受到了感染,大家都用复杂的眼神看着这边,却没有谁说话,所以现场非常静,这才衬托的这个声音听起来很清晰。 下意识的,所有人都看向了声音的来源。 内心极度彷徨的沈银冰,听人说出自己名字后,先是愕然,随即抬头看去,就看到挨着电梯那边的人群,慢慢的散开了一条路,一个好像大洋马般的外国妞儿,高傲的昂着下巴,双手抓住礼服裙裾,步伐优雅的走了过来。 这个外国妞,正是今天整个会场的重心,离子基金未来的大老板,乔治.妮儿。 妮儿在白瓷夫人的陪同下出场时,沈银冰当然也注意到了她。 不过,很有自知之明的沈总,才不会腆着脸的过去献殷勤,她很清楚依着北山集团的规模,在妮儿眼中连小虾米都不是的。 在金融女王的眼中,北山集团的老总,应该和餐厅服务生没啥区别吧? 可是,就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般的存在,却在沈银冰很怕,很无助时,却像仙子那样,脚踏七彩祥云般的缓缓走了过来。 这让沈银冰有种做梦般的错觉,下意识的抬手揉了揉眼睛。 在上千人的注视下,妮儿缓步来到了沈银冰面前,主动伸出了右手,轻声说:“沈总,今天能够遇到你,很荣幸。” 沈银冰根本不知道她已经下意识的伸手,和妮儿轻轻的握在了一起,只是一脸茫然的喃喃说道:“妮、您――我该怎么称呼您?” 妮儿笑了,那笑容是那样的明媚,一下子把张耀明‘营造’出的紧张空气全部驱走,让沈银冰感觉如沐春风:“你就叫我妮儿好了,我的好朋友都是这样称呼我的。” “你的好朋友?我是你的好朋友?” 沈银冰就像是做梦那样,把心里想的这些,喃喃的说了出来。 妮儿轻轻点头:“是的,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我坚信。沈总,在上面时,我就曾经看过的商业简介了,我对贵公司生产的榨汁机很感兴趣,有意投资贵公司,和沈总成为商场上的合作伙伴,不知道沈总你意下如何?” 听妮儿这样说后,沈银冰忽然有了种要昏过去的幸福,内心有个声音在狂喊:离子基金要和我合作,这怎么可能!? 须知道,当沈总来到酒会现场,发现北山集团只是其中的一只小虾米后,就已经没有了有人和她合作的希望,所以才盼着第二天早点到来,好让她第一个离开这个不属于她呆的地方。 但是她说什么也没想到,除了关心她的穆天涯,和对她另有所图的张耀明外,竟然真有人要和她合作了,而且这个人还是所有大财团老板眼中的女王! 这怎么可能呢!? 就在这句话狠狠的在沈银冰脑子里乱撞时,现场其他商场精英也都傻眼了:那个啥,不会吧,妮儿会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商人合作!? 别看万宝路、三星电子这些大集团很牛逼,但他们却很清楚,如果能够和基金女王成功合作的话,他们的股票第二天就会有大幅度上扬。 毕竟,离子基金就是代表了用之不竭的资金――一个企业没有了资金不足的后顾之忧,那就证明这个企业的前途无限光明了啊。 就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这些大老板,才在妮儿出现后,苍蝇见了蛋糕那样嗡的围了上去,但谁能想到,妮儿视各大财阀于不顾,竟然把命运女神之手,伸向了一个小集团的老总。 这个沈银冰,这个北山集团,到底是什么来历!? 在这一刻,冀南北山集团这个从没被现场大老板关注的小企业,地位瞬间有了质的飞跃,哦,是升华。 同样,在现场所有人都惊诧妮儿会青睐沈银冰上,站在她们旁边不远处的张耀明,比谁都看的清楚,听的清楚,所以感受也是最深刻的! 张耀明很狂,就算股神巴菲特来了,要是惹怒了他,他也敢一个巴掌抽过去:丫挺的,敢在华夏管老子的事,我看你特么的想做死啊! 可是对妮儿――他却不敢。 妮儿是做什么的? 那可是曾经掀起亚洲金融风暴的离子基金老大! 而张耀明的明日集团,恰好又是一个风投公司。 他的风投公司,在离子基金眼中,就是一小虾米,人家想吃掉他,那绝对是分分秒秒的事儿,他可不想这么多年的努力,因为一个沈银冰就付之东流。 所以就算他心里再恨,也只能把这份恨意深埋在心中,不敢表露出半点。 妮儿的出现,就像一个巴掌,狠狠抽在了张耀明的脸上:你不是说没有谁敢和沈银冰合作么?我来了,有本事你说一个‘不’字试试! 张耀明不敢说不,所以他只好尴尬的愣了片刻后,脸上挤出一丝微笑冲妮儿点了点头,随即快步走向了电梯那边。 纵横京华从没吃过亏的张少,被妮儿狠狠‘抽了’一记耳光后,还有脸呆在大厅中,接受别人的嘲讽目光吗? 第439章 这下可发大财了! “张少,等等我!” 当张耀明快步走进电梯内后,他的女伴童童才清醒了过来,连忙追了上去。 随着童童跑上楼梯,酒会现场的气氛,重新恢复了正常,人们才开始继续他们的事情,谈笑自若,好像刚才啥事也没发生那样,但很多人都在关注那个叫沈银冰的女孩子。 妮儿就像不知道正被很多人关注那样,依旧一脸温和的笑容:“沈总,在很久之前的一个偶尔机会中,我知道了贵集团,也看到了贵集团生产的荷柳牌榨汁机――” 沈银冰就像雕像那样,呆呆望着妮儿,却没有漏掉她说的每一句话。 妮儿在说起北山集团的拳头产品时,如数家珍,一看就知道她的确认真研究过。 最后,妮儿才笑着说:“经过我们专业部门的研究决定,贵集团是一家很有发展前途的公司。不过,因为某些客观原因,我们一直没能联系贵集团。呵呵,没想到却在这儿碰到了,这说明上帝安排我们最终会成为合作伙伴。沈总,在这儿我暂时表个态,我代表离子基金承诺,会向贵集团分三批投资一点一亿美金,以及一只高水平的转业团队,还望沈总能对我真挚的说一句合作愉快。” 一点一亿美金,折合人民币就是七个多亿! 离子基金竟然真要和我合作! 做梦般的沈银冰,在小宋的暗示下,终于醒悟了过来,用力咬了下嘴唇,脸上露出明艳的笑容,低声说:“妮儿,合作愉快!” 也不知道是谁,在沈银冰说出这句话时,轻轻鼓起了手掌。 受这个人的感染,所有人都鼓起了手掌。 当然了,这掌声绝不是雷鸣般的那种,象征的意义大一些,可却充满着羡慕和温馨,让人心里觉得暖暖的。 到此为止,沈银冰无疑是现场仅次于东道主、妮儿之后最受关注的那个人了。 任何人都意识到,从这一刻开始,一个叫北山集团的小企业,将被世界所注意。 能给北山集团带来如此大变化的原因,就是因为离子基金,因为基金女王妮儿! 到现在为止,除了某个人外,谁也不知道妮儿为什么会青睐沈银冰。 “沈总,具体事意,还请你去三楼的307室和我的团队详谈,我就不打搅了。” 妮儿低声说了一句后,微笑着松开了手,目光看似随意的向某个角落扫去――但那个朝思暮想的人,此时却不见了,这让她心中升起一片黯然:高飞,你为什么一直要躲着我? ―― 和那些震惊于妮儿青睐一个华夏小民企不同,刘小龙最关注的则是张耀明。 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刘小龙忌惮张耀明,就是因为他有一个被称为‘泰山北斗’的爷爷,却不是因为张耀明比刘爷更牛比。 可就是因为人家有那样一个传奇般的老爷子,所以刘小龙才不敢招惹他,只能把对张耀明的满腔恨意压在心底。 可是现在,当看到高傲的基金女王狠狠给了张耀明一记耳光后,刘小龙就觉得好像和十八位当今世界上最著名的女影星在床上滚了一晚上那样,要多么爽,就有多么爽! 如果环境允许,他肯定会倒在地上,痛痛快快的打上三百六十九个滚,然后再大笑上三天三夜:张耀明,你特么的再狂啊?你以为我们忌惮你家老爷子不敢把你怎么样,可别人呢?你怎么不把妮儿也抢走啊,那可是个上一次就能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超级大洋马!你咋斗败了癞皮狗那样,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跑了?哈,哈哈! 人在开心到极点却不能笑出声来,那比推倒某范爷后,却发现她来好事了还要让人难以忍耐的感觉,但偏偏得忍着,这滋味,真特么的难受啊。 刘小龙喜欢这种难受,渴望这种难受! 他只能用畅饮,来压制这种难受! 接连喝了两大杯冰水后,刘小龙才感觉好了些,抬手擦了擦眼角的开心泪水,看向了高飞,因为压抑声音有些奇怪,就像是鸭子叫:“嘎嘎,哥们,太特么爽了,我都高潮了啊!你刚才看到张耀明那好像吃了屎的样子了没?你可知道他为什么不敢招惹那匹大洋马不?你可――次奥,你怎么仍然保持着一副气定神闲的装比模样?就算你不关心你的前女友,你就不能配合一下刘爷?” “我去撒尿,你继续喝。” 高飞懒得和刘小龙说什么,把手里的杯子放在吧台上,快步向楼梯那比走了过去。 “次奥,丫的撒尿就撒尿吧,干嘛还要和刘爷说,难道还想刘爷陪你啊――丫的,这是故意耍我呢。算了,看在你看到你前女友走了好运,心里肯定会后悔的份上,刘爷宽宏大量就不和你一般见识了,祝你憋出前列腺炎!” 望着高飞快步离去的背影,刘小龙潇洒的伸了个中指,又端起一杯冰水,慢悠悠的挨个屏幕看了过去。 他在找悬挂着高飞商业资料的那个屏幕。 虽说刘爷表面对高飞不屑一顾的样子,可实际上已经把他当做了哥们。 真正的哥们,不管嘴上再损,也不会让哥们丢人显眼的,刘小龙希望能够找到高飞的商业资料,再找人运作一下,看看能不能把他的商业信息屏蔽了。 一个屏幕一个屏幕的找过去,找了足足五分钟,刘小龙才在整个大厅最不起眼的角落中,找到了和高飞有关的那个屏幕。 “姹紫嫣红,其实这名字比美宝莲、雅诗啥的好听多了。” 刘小龙抬头望着大屏幕,吧嗒了一下嘴巴掏出手机,正准备找熟人运作一下时,却听到身后有个好听的声音,喃喃说道:“姹紫嫣红化妆品系列……冀南落日集团出产――” 次奥,还真有人关注咱哥们这东西了? 下意识的,刘小龙扭头看去,然后眼珠子就瞪的和嘴巴一样大了,一个声音在心中狂吼:丫的,丫的!妮儿,这是号称基金女王的妮儿吗!?没错,就是她,本次酒会最为耀眼的那个妞!她竟然关注高飞的东东了!哦,老天爷,您赶紧打个霹雳,那那个正在撒尿的家伙的小鸡给切了吧,这厮太特么的好运了! 就像女神般那样的妞儿,端着一杯红酒,站在刘小龙身后对大屏幕看了片刻,才冲他嫣然一笑,柔声说道:“这位先生,你也对这个项目很关注吗?” 平时游戏人间的刘爷,近距离面对妞儿后,那伶俐劲儿也不知道去哪儿了,傻瓜似的点头,喃喃的说:“是啊,我是很关注这个项目,没有谁比我更关注这个项目了,我只关注这一个项目。” 妮儿好像已经习惯了别人在她面前失魂落魄的样子,所以对刘爷丢人的表现也没觉得有啥奇怪,微微低头看着他说:“唉,真是遗憾,我本以为我是第一个看中这项目的人呢。呵呵,先生,打搅了,再见。” 说完,妮儿单手抓着裙裾,沿着长长的吧台继续向前走去。 咦,她不是很关注这个项目吗,怎么走了呢? 人家妮儿走出好几米远了,刘小龙才猛地醒悟了过来:“啊,妮儿小姐,请留步!” 听到刘小龙终于出声后,一丝得意的笑从妮儿好看的嘴角翘起,但她转过身来时,脸上却带着一丝莫名的表情:“这位先生,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就像小鸡啄米那样,刘小龙连连点头:“是,是,我就是叫你,妮儿小姐,请留步,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你既然看好了这个项目,那你为什么又要走呢?” 妮儿脸上带着遗憾,解释道:“我也不想走,可我又不想夺人之美,和你竞争这个大有前途的项目,所以只能寻找下一个可合作项目了。” “你、你是说,你离开是因为我也看中了这个项目?” 刘小龙眨巴了一下眼睛,这才明白了过来,连忙解释道:“呵呵,妮儿小姐,是我的失误了,刚才回答你问题时,心里有些激动――呵呵,其实是这样的,这个姹紫嫣红化妆品的项目呢,是我的一、嗯,是我和一个朋友合作研制出的产品。当然了,我只占其中的百分之五股份,但也算是合作者了啊。” 听刘小龙这样说后,妮儿才恍然大悟的样子:“哦,原来是这样啊,呵呵,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可以投资这个项目了?” 刘小龙微微弯腰,左手背在后腰上,绅士十足的说:“我和我的朋友,都万分迫切的希望能和您合作。” 妮儿那双深蓝色的眸子一转,问道:“你那个合作伙伴呢,我怎么没看到?” “他去方便一下了,很快就会回来的。” “哦,那请问,你能做主接受我们离子基金的投资吗?你也知道,我时间紧迫,恐怕没功夫等到你朋友回来。” “当然可以,我就是我朋友,我朋友就是我!” 刘小龙胸脯拍得啪啪响,心里却在骄傲的想到:丫的高飞,你最好先别回来,等刘爷帮你搞定这大洋马后,看不把你美死! 只是,刘小龙却没有注意到妮儿眼中的笑意,几乎没有半点犹豫,就当场拍板了:“行,那我初步决定给你们投资一个亿的美金,你现在可以去三楼的307房间了,我的专业团队会和你搞定合作意向的。” “一个亿――没问题,我这就去,走了!” 刘小龙啪的一拍大腿,放下水杯向电梯那边跑去,就像被打了一针管子鸡血的公牛。 “高飞,我知道你在躲避我,但这下,你可躲不了了。” 望着刘小龙疾奔而去的背影,妮儿幽幽的笑了下,倚在吧台上,左手捏着左耳垂下来的那粒珠子,淡淡的说:“马上会有人去你们那边,签订436号(高飞的商业信息号)项目名单,不用和他谈什么,直接签订一个亿的无偿投资合同就好了。” 第440章 谢谢你给我杀你的理由! 皇朝会所为举办本次商业世界杯,特意把二楼临时布置成了休息室,专为各位来宾暂时休息所用。 在大厅内颜面扫进的张耀明,灰溜溜的来到二楼某间休息室内后,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拿起案几上的玻璃杯,狠狠砸在了地毯上。 张耀明纵横京华这么多年,啥时候吃过这种亏啊,尤其是守着这么多人,而且对方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民企小老板,和一个外国大洋马。 想到自己被妮儿给狠狠‘抽了’一记耳光的难堪样,周围宾客看着他的不屑眼神,就有种一把火烧了这个会所,再把妮儿拉来先奸后杀的冲动! 可他不敢这样做,因为无论是皇朝会所,还是妮儿,都是他惹不起的存在,尤其是后者,如果一旦瞄准了他的风投公司,相信一个回合下来,他就能输得吊蛋精光。 当年横扫整个亚欧大陆的离子基金,又怎么可能是他张耀明能抗衡得了的? “我发誓,等老子从风投成功转为实业后,我一定会让你为今天的举动付出惨重的代价,一定!至于那个沈银冰,嘿嘿,你就瞧好吧。” 就在张耀明咬牙切齿的发恨时,门悄无声息的被推开了,有着一双长腿的童童走了进来。 童童一进门,就看到张耀明脸色狰狞的样子了,心中一颤,赶紧垂下了眼帘,弯腰把那个被砸在地毯上却毫发无伤的烟灰缸拿了起来,稍微迟疑了一下,才扭着蛇儿一般的腰肢走了过去。 把烟灰缸放在茶几上后,童童擦着张耀明的身子,坐在了他身边,张开猩红的小嘴,伸出舌尖轻轻舔着他的耳垂,娇嗲嗲的说:“张少,有必要和一个大洋马生气吗?要是气坏了身子,你让我以后怎么过呀?” “你可以去找只大狼狗,或者找个驴子,相信它们会让你更爽的!” 因为愤怒正处于爆发边缘的张耀明,嘴里恶狠狠的说着,抬手就抓住了她的头发,正要用力推出去时,却从她弯下的领口内,看到了那对颤巍巍的大白兔,心中立马一荡,右手伸了进去,一把就抓住了一个,狠狠一捏! “哎哟――哦!” 童童吃痛,刚要反抗却猛地想到了什么,最后的这声叫声中,迅速充斥了一种荡意,借势趴在他的小腹上,嘴巴在他裤裆中拱起来的同时,腰肢开始蛇儿般的扭动,翘起来的浑圆美豚,也筛动了起来。 “表子,欠次奥的表子,是不是很爽啊?” 张耀明看着这具生动的身躯,所有的不满暂时消散,左手顺着旗袍摸到了童童下面,手指刺溜一下就钻进了一个温暖湿润的地方,不大的工夫,那地方就水灾泛滥了。 张耀明宠幸童童两个礼拜之久,并不是因为她身材相貌要比过去玩的那些更优秀,只因这女人天生有个让男人动心的地方:那地方,只要稍微一碰就会溪水潺潺,如果大力冲刺的话,就有可能会山洪暴发,实在是女人中的极品。 “张少,人家受不了,真受不了呢,人家――要嘛!” 此时的童童脸色绯红,呼吸急促,随着水势泛滥,腰肢扭动的更急,一副真实的迫不及待模样,让张耀明很有成就感,所有的烦闷顿时烟消云散,哈哈邪笑了两声,猛地把她推倒在沙发上,掀起她的礼服要爽一番时,却猛地想到这是在皇朝会所,不是在他家的客厅内。 想到这是在皇朝会所,是白瓷夫人的地盘,这地方也许会藏着摄像头后,张耀明心中的烈火,就像被一盆冷水泼了一下那样,就算没有彻底熄灭,可也半死不活的了。 “算了,等回去后再收拾你个表子。” 张耀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根本不管已经来了兴致的童童望着他眼神中的热切渴望,大踏步的走了出去:捏捏的,还是去会所后面的温泉内泡个澡,放松一下吧。 张耀明关上房门,熟门熟路的向走廊尽头走去:那边还有一个小门,可以直接通到会所后面。 那扇小门的对面,也有一扇小门,里面盛放着一些吸尘器等打扫卫生的用品。 刚才撩拨了童童一番后,张耀明的心情好了很多,走到小门前时,彻底恢复了他潇洒公子的风度:男人能屈能伸才是一条龙,能大能小才是真英雄,暂时的受辱和以后更大的成就相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的。 张耀明来到通往外面那扇小门前时,看到一个年轻人从对面盛放卫生杂具的小屋内走了出来,以为是会所工作人员,也没有介意,抬手就去抓那个门把。 张耀明的手眼看就抓到门把了,忽然――一只手抢先抓住了他的手腕,不等他反应过来,又有一只手捂住了他的嘴巴! “呜……” 张耀明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呜声,就像一只小鸡那样被人勒住脖子,快速的拖进了盛着卫生工具的小屋内。 看不到后面的张耀明,只能看到一只脚抬起,把房门快速的关上,接着他的人就飞了起来,重重砸在了墙上,然后咣当一声摔在了光滑的地面砖上,疼的他眼前金星直冒,张嘴真要惨叫时,一只皮鞋,却及时踏在了他的嘴巴上,稍微一用力,把他的惨叫声给堵进了肚子里。 他挣扎,用尽全力的挣扎,可结果却换来了狠狠的一脚。 这一脚,踢在了他的左肋下,巨疼使他无法呼吸,挣扎的力量也瞬间消失,同时也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最好别挣扎,要不然还得尝到这种剧痛的滋味。 死狗那样,张耀明动也不动的过了足有一分钟后,视线才慢慢的恢复了正常,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右脚踏在张耀明的嘴上,他嘴上却叼着一颗烟,居高临下望着他的眼睛里,带着不屑一顾的冷笑。 张耀明敢拍着胸脯的向老天爷发誓,他绝不认识这个年轻人,从没有见过。 那么,他为什么要搞咱? 仿佛知道张耀明心中在想什么,年轻人吐出一个烟圈后,淡淡的问:“你是不是很纳闷,我为什么要找你麻烦吧?” 嘴上堵着一只皮鞋的张耀明,根本无法说话,也无法点头,只能用眨眼来表达心中的意思:是啊,是啊。 “因为你惹了一个不该惹的人。” 年轻人说着,松开了脚,看来觉得用眨眼这种方式来交流太费劲了。 他的脚刚拿开,张耀明就破口大骂:“我草泥马的!你谁啊你――嗷!” 张耀明一句话还没有骂完,年轻人一脚就踢在了他腮帮子上,牙根迸出鲜血。 要说张少牙口也够硬的,就算遭到重击后,却仍然倔犟的嘶声吼叫:“我草泥马,你有本事就弄死我,要不然我杀你全家!” 正要再踹他一脚的年轻人,听张耀明这样说后,反倒是放下了右脚,笑了:“行,沙比,你还算是有点骨气,我最喜欢折磨有骨气的人了,因为这样会让我有种草泥马的快感。” 笑吟吟的年轻人蹲下,拿起张耀明的右手,不等他搞清楚要干嘛,扭住他的小指,猛地向上一掰! 喀嚓――的一声脆响,张耀明的小指被年轻人硬生生的扭断! 正所谓十指连心,手指被掰断后,张耀明张嘴就要发出惨叫时,却被年轻人抓起他的左手,飞快的塞进了他嘴巴里。 嘴里咬着自己的左手,肚子被年轻人右膝用力摁在地上,张耀明既叫不出来,更无法反抗,偏偏还昏不过去,只能瞪大眼珠子硬生生的捱着,脸色焦黄,冷汗喷泉般的向外冒。 就像再美好的回忆也会随着时间变淡那样,再疼的痛苦,也会慢慢平息下来的。 几分钟后,感觉从地狱内走了一遭的张耀明,慢慢恢复了理智,只是用狠狠瞪着年轻人,目光怨毒。 年轻人却毫不在意,伸手在他脸上拍了拍,说:“假如我是你的话,我就不会沙比到吃眼前亏。” 慢慢的把左手从嘴巴里拿出来,张耀明剧烈喘息了几下,终于不敢骂了:“你、你是谁?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年轻人随手拽过一个盛着棉纱的塑料盒子,坐了上去,翘起二郎腿淡淡的说:“刚才我就告诉你了,我收拾你,是因为你惹了不该惹的人。” 张耀明狠狠咬了下牙关,嘶声问道:“是谁!?” “是谁?你心里应该很清楚。” “到底是――” 张耀明说到这儿时,猛地醒悟了过来:“我知道了,你、你是沈银冰的保镖!” 不等年轻人说什么,张耀明就咬牙切齿的说:“你别以为你替你老板出了口气,但我告诉你,你除非现在就杀了我,要不然你老板会被你害死的!” 张耀明的话还没有说完,年轻人右手忽然一伸,扣住了他的咽喉,阴森森的一笑:“还别说,我真没想到这样做的后果,看来我得多谢谢你提醒了我。” “你、你要杀我?你、你知道我是谁吗?你、你――” 随着年轻人右手五指用力,恐怖的窒息感台风般袭来,让张耀明再也顾不得右手断指的疼痛了,竭力抓着年轻的手,要掰开。 只是,无论他怎么用力,年轻人的右手却像是一把钳子,狠狠锁住了他,纹丝不动,只是均匀的用力。 很快,舌头就从张耀明嘴里伸了出来,双眼也开始翻白,意识逐渐模糊了起来,还夹杂着一阵悲伤的悔恨:我真是个沙比,为什么要嘴硬呢?这下好了,人家不能不杀我了! 张耀明整条舌头几乎都吐出嘴外时,仿佛听到年轻人又说话了:“张少,你错了,我不是沈银冰的保镖,我是她的男朋友,我叫高飞,希望你到了那边后,没事常来找我玩玩,因为我现在很少碰到你这样的沙比了。” 这个年轻人,正是高飞。 第441章 跟我走一趟吧! 现在高飞已经和沈银冰分手了,可他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 就像自己孩子再怎么不成器,可也不想让别人来管教那样,高飞承认很想打击那不知好歹的妞儿,但也只能由他自己来。 张耀明算是个什么东西,也敢守着那么多人羞辱她,让他心里很不爽? 在刘小龙等人的眼里,凭着有个传奇般的爷爷,张耀明狂到绝对无法让人忽视,但对于高飞来说,这却算不了什么。 高先生做事一向是率性而为,在他眼里根本没有法律和权贵这一说,只要是让他觉得该死的人,他就不会手软! 本来,高飞只打算好好教训一下这小子就算了,反正他也没把沈银冰怎么着,更没打算和他说出自己的名字。 做好事不留名,是高先生行事的一项原则。 只是他没想到,张耀明还真狂妄到骨子里去了,竟然嚷着要干掉他全家! 哪怕把他小手指都掰断了,高飞仍然能从他眼神里看出恶毒之色,就知道这沙比青年平时骄横惯了,根本不知道害怕是什么,如果就这样放掉他的话,反而会被他认为自己怕了他。 呵呵,笑话,老子做事怕过谁? 好啊,你不是叫嚣着有本事干掉你吗,那哥们就成全你,反正你这是自找的! 张耀明的狂妄,彻底激怒了高飞,这才猛地掐住他脖子,准备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反正杀个把人对高先生来说又算不了什么,他有至少四十八种手段可以在杀人后让警方无处追寻。 张耀明伸出舌头,眼睛翻白时,高飞终于从他身上感觉出了什么叫做害怕。 但事已至此,杀心已起的高飞是绝不会罢手了。 出于人道主义想法,高飞决定发发慈悲,让这沙比青年临死前明白他是死在谁手中的,免得去了那边惹阎王生气,所有才和他说出了自己的来历。 “你放心的去吧,一路顺风。” 看着脸色已经变紫的张耀明,高飞冷笑一声,右手五指正要加把劲,把这孩子的喉管捏碎时,这间杂物室的房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下意识的,高飞掐着张耀明咽喉的右手稍微一松,看似平淡的抬头向门口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套裙,打扮得好像职业白领模样的女子。 如果是一般女人,在看到满嘴鲜血的张耀明要被高飞掐死后,肯定会被吓得尖叫出声。 但这个女子,却只是双手抱着膀子,冷冷的站在那儿。 在看到这个女子模样后,高飞心中微微一震,随即松开了张耀明,没事人似的拍了拍手,站起身拿下了嘴上的香烟,吐出了一个烟圈。 这个女子,正是陪着白瓷夫人露过一面的郝连偃月,国安九局的老大,世间仅有几个被佣兵界所注意的人之一,绝对的危险人物。 郝连偃月在看着高飞,高飞也在看着她,俩人四目相对,郝连偃月的眼神冰冷,冷漠,高飞的眼神淡然,从容。 俩人默不作声似的对视了足有两分钟后,郝连偃月才慢慢的走进了杂物室内,随手掩上了门,语气平淡没有一丝感情:“你叫高飞?” 听郝连偃月说出自己的名字后,高飞就知道她刚才在外面听到了自己和张耀明所说的那些话,心里骂了自己一句后,点了点头:“是,我就是高飞。” 郝连偃月又向前跨了一步,又问:“你是沈银冰的男朋友?” 高飞坦然道:“是,也不是。” “为什么要这样说?” “以前是她的男朋友。” “哦,原来是这样。” 郝连偃月面无表情,走到了高飞面前两米的地方,站住了脚步,垂下眼帘看了看已经昏过去的张耀明,继续问道:“你要杀人?” 不等高飞说什么,郝连偃月又问:“就为了她在下面要非礼你的前女友?” 高飞微微皱了皱眉头:“是的,这个理由足够了。哦,对了,你还想知道什么,能不能一起问出来?我这人怕麻烦不喜欢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回答别人。” 郝连偃月却说:“我已经没有问题可问的了,你跟我走一趟吧。” 高飞开始问了:“去哪儿?” “去了你就知道了。” “我为什么要跟你走?” “因为你要杀人。” “你看到我杀人了吗?” “没有。” 郝连偃月稍微沉默了片刻,才说:“但我如果出现的稍微晚一些,你就把他杀了。” 高飞淡淡的说:“你说的不错,可我毕竟没有真把他杀了,所以没必要跟你走。” 郝连偃月右手手背上青筋猛地突起,轻轻的说:“可你已经对他造成了伤害,所以――” 高飞抬手,打断了郝连偃月的话:“你既然知道我为什么要收拾他,那就应该知道他要对沈银冰做什么。他对沈银冰也造成了伤害,那我怎么没有看到郝连局长当时站出来,义正辞严的把这纨绔给带走,却在我收拾他时及时出现了,难道你认为他只是和沈银冰开玩笑,还是大名鼎鼎的九局局长,只想通过这件事来讨好他?” 郝连偃月的眉梢轻轻一动,低声说:“他没资格值得我去讨好。高飞,你的嘴巴很厉害,胆子更大,明明知道我的身份,还敢这样和我说话。” 高飞轻蔑的笑了笑,学着鬼子模样耸耸肩:“多谢郝连局长夸奖,反正我只是做了别人做了后却没什么责任的事,为什么要害怕你?” 高飞最后一个‘你’字还在舌尖打转,郝连偃月忽然动了,就像一只蓄势很久要抓麻雀的猫儿那样,攸地就蹿了过来,右手迅疾的锁向了高飞的咽喉! 在和这个女人说话时,高飞就做好了应付她暴起发难的准备。 果然,郝连偃月出手了,而且出手的速度很快,快到竟然让高飞做不成反应,那只手就伸向了他的下巴间。 对于自己的身手,郝连偃月一向很自信,尽管她早就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不简单,可她还是有绝对把握在这么近的情况下一招制敌。 她很自信,天下没有几个人能在她暴起发难后能躲开,在高飞脑袋迅速后仰时,她的手已经感受到了他身体上的温度,只需再有三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她就能掐住高飞的咽喉,让他束手就擒! 只需三十分之一秒,比弹指都短促的时间! 仿佛,郝连偃月已经看到了高飞双手掰着自己右手,翻着白眼徒劳挣扎的样子。 想到这样一个牛叉的家伙在自己手中挣扎,郝连偃月瞬间腾起了一种异样的快感。 这种快感让她更加兴奋,眼神发亮,竟然有了种某处麻酥酥的尿意。 可是,就在郝连偃月右手三指(拇指,食指、中指)开始电闪般扣拢时,眼看根本来不及躲避的高飞,竟然猛地一低头,张开了嘴巴―― 于是,郝连偃月迅疾扣下的三根手指头,理所当然的伸进了高飞的嘴里。 再于是,高飞用秒速超过八百米的速度,猛地合上了嘴巴,那样子就像郝连偃月特意把三根手指伸进他嘴里让他咬那样。 高先生早就说过,他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好青年,别人对他有所求,只要他力所能及,他很少有拒绝的时候,比方陪一个美女在床上渡过漫漫长夜,在郝连偃月把手指伸进他嘴里让他咬时――他义不容辞的照办了,咬的那叫一个狠! “啊!” 本以为胜券在握的郝连偃月,说什么也没想到高飞的反应竟然比她还要快,没等她明白过怎么回事来,手指已经被他狠狠咬住了,就像老鼠夹子夹住老鼠那样,使她本能的发出一声痛呼。 但郝连偃月终究是郝连偃月,手指被大力咬住后,虽痛却不乱,猛地一个转身,撞向高飞怀中的同时,屈起的左肘狠狠捣向他的左肋。 如果说郝连偃月刚才出手时还留了点情分的话,那么这次绝对是全力以赴了。 手指上传来的剧痛,使她恼羞成怒,这雷霆般的一击要是捣实在了,相信高先生的肋骨最少得被捣断三根以上,甚至断了的肋骨还有可能会刺穿肺叶,引发生命危险。 但现在郝连偃月却顾不得这些了,她发誓要把这个敢咬她那么好看小手的混蛋,最好一下子捣死! 郝连偃月的反应速度很快,想法也很合理,如果高先生不是高飞的话,肯定会被这一记重创夺走半条命。 可惜的是,高飞就是高飞,在郝连偃月转身屈肘时,他就判断出这女人要做什么了――几乎是在她屈肘后撞的同时,左手已经托住了她的肘部,右手却迅速抱住了她柔软的腰肢,猛地用力,右脚也没闲着,很不要脸的从郝连局长的双腿伸了过去,迅速回绕,用右脚缠住了她的右腿! 郝连偃月的右手被高飞咬在嘴里,左肘被他左手托住,右腿又被他用右脚锁住,唯有左脚用来支撑平衡。 在这种大大出乎她意料的情况下,她别说是反攻了,就是维持身体平衡也很难。 贴身肉搏,这绝对是贴身肉搏,只是有些不公平,因为高飞比郝连偃月多了一件武器,那就是牙齿。 全身受制后,郝连偃月大惊失色,腰间发力准备拼命扭转败势时,小腹间却猛地剧痛,那个创口崩裂,撕心裂肺般的疼痛让她眼前一黑,全身的力气瞬间消失。 而这时候,全面占优的高飞乘胜追击,嘴里发出一声低喝,搂着她腰肢的右手猛地一甩,就像把张耀明摔到墙上那样,砰的一声把她砸了在墙上,又重重的落在了地上。 郝连偃月的身子刚落地,高飞随即一个饿虎扑食,狠狠扑在了她身上,身子压在她小腹上,抓起她左脚脚腕猛地向上一拧! 这一招,在摔跤比赛中有个名头,叫‘盘龙手’。 第442章 这只是一个靠脸蛋上位的女人! 摔跤中的盘龙手,就是靠自身力量把对手压在地上,双手扳住对手一只脚,用力向上拧,致使对手上半身只能被迫侧转,瞬间丧失抵抗力。 这一招,就像警察在抓小偷时,抓住一根胳膊用力后拧,迫使小偷低头那样,就算小偷本事再大也无法反抗了,唯一的不同就是把胳膊换成了腿,凶残程度却更给力,哪怕她是威名赫赫的郝连偃月,在高飞拧着她右脚抬起时,她所做的只能是尽量侧转身子,面对着墙壁发出了一声痛哼声。 把郝连偃月的左脚扛在自己肩头,高飞看着脸色惨白,紧咬着牙关,却把眼睛瞪大的郝连偃月,冷笑一声:“哼哼,久闻郝连偃月为国安九局成立以来最出色的领导人,今日一见不过如此。不但不能公正执法,而且打架的本事更是丢人。唯一能让人值得称赞的,应该就是这具身体,和这张脸蛋了。嚯嚯,我现在总算明白,郝连局长您是怎么爬到局长高位上的了。” 高飞这番话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讽刺郝连偃月能够坐在九局局长的宝座上,纯粹是靠着身体上位而已。 郝连偃月当然能听得出,张嘴刚要反驳,眼前却又是一阵发黑,赶紧狠狠用力咬住了牙关。 郝连偃月没有辩驳,更让高飞以为他说中了,看着她的眼神里更是不屑,松开她的左脚,身子一弹站起来的瞬间,右手在她胸前狠狠摸了一把,淫笑道:“嘿嘿,果然是好本钱啊。郝连局长,送你一句忠告,你最大的优势是在床上,而不是和人打架。这次遇到我是算你幸运,要是别人,说不定会把你先奸后杀。” 胸前被狠狠摸了一把后,郝连偃月羞恼交加,再也无法压制心中的怒气,只觉得喉咙一甜,竟然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猛地喷在了墙上,就像一朵朵艳丽的梅花。 郝连偃月羞恼之下竟然吐血,这可把高飞给吓了一跳:“沃曹,你的承受能力竟然这样脆弱?嗯,水货,绝对是水货,靠身体上位的终究是差点劲啊。唉,也不知道怎么闯下这么大名头的。” 一口鲜血喷出去后,郝连偃月心里好受了许多,但她却没有起来,仍然侧躺在地上,呆呆望着墙上那一朵朵艳丽的梅花,惨白的脸色竟然慢慢变为了潮红,看起来很像回光返照的样子,这更让高飞担心。 对于张耀明那样的沙比青年,高飞根本不在意,弄死也就弄死了,反正只是一不知好歹的纨绔子弟罢了,就算是死上一万个,也不会对当局造成太大影响的。 可郝连偃月就不一样了,尽管这女人很可能是靠着脸蛋和屁股上位的,可她的身份决定如果她真死在这儿,那绝对是个引起最高层震惊的大事,这可不是高飞所希望看到的。 所以在察觉到郝连偃月情况不妙后,高飞赶紧弯腰伸手放在了她的嘴唇上面,要查看一下她的呼吸情况。 郝连偃月一动不动,目光凝固在了墙上,任由高飞试探她的呼吸。 察觉出郝连偃月还有微弱的呼吸后,高飞多少有些放心了,轻轻拍了拍她脸颊,关心的问道:“喂,你没事――” 高飞还没有说完,郝连偃月却猛地张开嘴,向他手腕咬了过去。 吓得高飞连忙缩手:“草,原来是装死!” 好心查看别人,却差点被咬着,这让高飞很不爽,站起来后抬脚冲着她屁股上就是大力一脚:“马的,国安的面子可被你给丢光了,草……你敢对我动枪,想玩真的?” 郝连偃月紧咬着牙关,从没有遭受过的奇耻大辱,使她全身在剧烈颤抖的,但唯独握着枪的右手,却稳如磐石,眼里也射出吓人的寒芒。 高先生平时很自信,或者说很自恋,可他还没有傻到以为自己能在这么短距离内能躲开子弹的地步,嘴上虽然说的轻松,但眼睛却死死盯着郝连偃月握枪的右手。 他敢发誓,如果这女人右手手背上那根牵动食指的青筋有凸起的迹象(这就证明她要扣下扳机),他宁可拼着挨一枪,也绝不会给她开第二枪的准备,用最快的速度把她结果掉。 高飞有这个把握,绝对的把握。 郝连偃月慢慢的从地上坐起,可她右手中的手枪,却始终固定在那个角度,枪口对着他的心口。 高飞闭上了嘴巴:他可不是张耀明那样的沙比,在不该说话时乱放屁,最后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郝连偃月伸出左手,扶着墙壁慢慢的站了起来,低声问道:“你怎么你说话了?” 高飞没有吭声,右手攥起,也看着她的右手。 郝连偃月眼睛重新变得亮晶晶,闪着狠毒的光泽,深吸了一口气时,气色好了很多,用双手握住了手枪,再次问道:“回答我呀,你怎么不说话了?” 高飞终于说话了:“我怕会激怒你。” 郝连偃月双眸微微眯起,残忍的笑意在嘴角翘起;“你怕死了?” “是,我怕死。” 就在上帝都以为郝连偃月在下一刻很可能开枪时,高飞却忽然全身放松,就像郝连偃月已经把手枪收起来那样,无所谓的耸耸肩:“但我觉得你更怕我会和你同归于尽。郝连局长,咱们一无仇,二无冤的,何必为了一个张耀明就冒险呢?我要是你的话,就会装做什么事也没发生,毕竟这事也没有太多人知道,还不会影响到你郝连大局长的威名,对吧?” “而且,我可以对你保证,很快就会忘记这件事,忘记你这个人的。” 高飞笑了笑,不等郝连偃月说什么,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尽管有只手枪在对着他的后脑勺,尽管他看出某个女人眼里闪着恶毒的光芒,但他肯定这个女人,绝不会做那种对大家都没有好处的事。 望着高飞的背影,死死盯着他的后脑勺,就算不闭着眼也能把他脑袋打爆了的郝连偃月,嘴角剧烈推动了几下,最终却眼睁睁的望着他走了出去。 她不是不想开枪,是因为她看到高飞右手一直紧紧的攥着,手背青筋凸起,是那样的用力――她没有丝毫把握,在开枪的同时,依现在的体能能躲开高飞临死前的致命反击,所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离开。 “哦――哦。” 就在郝连偃月慢慢放下枪,用手捂住小腹闭眼露出痛苦之色时,一声轻唱响起,使她刚刚弯下的腰板,陡然停止,飞快的擦了擦嘴角的鲜血,扭头冷冷的向张耀明看去。 被掐昏过去的张耀明,这时候慢悠悠的醒了过来。 在看到眼前站着个人后,张耀明本能的一缩身子,尖声叫道:“你大人大量绕了我吧,我再也不敢――” 喊到这儿,张耀明才看出站在眼前的,不再是那个该死一万遍的高飞了,而是一个女人,一个站住那儿就像标枪那样挺直的女人。 愣了一下,张耀明脸上闪过一丝狂喜:“郝、郝连局长,是你!” 郝连偃月此时已经变得无比从容,尽管这一切都是装出来的,淡淡的说:“是我。” “那个人呢,叫高飞的呢?” “你很希望看到他?” “我很希望?” 张耀明脸上刷的浮上惊恐之色,连连摇头。 “他已经走了。张耀明,以后最好收敛一下,别以为你凭着老首长就能横行天下。以前没人敢怎么着你,那是你没碰到狠人。如果你仍然执迷不悟的话,那你距离死也不远了。” 郝连偃月收起手枪,大踏步的走向了门口,在拉开门时,却又转身,冷冷的说:“还有,好好搞你的批文,尽量别做做那些找死的事,要不然一旦泄露,老首长也保不了你的。你现在钱,已经够多了。” 郝连偃月和张耀明到底是什么关系,她所说的那些事又是什么事,别人不知道,但张耀明却很清楚,他只是笑了笑,等郝连偃月走出去后,才狠狠朝地上吐了口吐沫,低声骂道:“草,我的事要你管!马隔壁的,当初要不是我们张家,你能坐上今天的位置吗?现在却敢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草!” 狠狠骂了两句后,张耀明扶着那个塑料盒子慢慢站了起来,反手抚着好像要断了的后背,盯着地上带血的吐沫,嘴里发出毒蛇吐信那样的嘶嘶声:“高飞,沈银冰,我记住你们了!” 被那个曾经杀入楼兰王国的白衣人记住,高飞的确很担心。 但被张耀明这种弱智纨绔记住,他却毫不在乎,甚至也不在乎得罪郝连偃月:那个女人,只是凭借身体上位的花瓶而已,根本不在话下。 走到最后一个楼梯时,高飞把攥在右手中的火机装进了口袋,又整理了一下衣服,这才施施然的走进了大厅内。 大厅内,依旧像他离开时那样人来人往,不过气氛却更加热烈了些,尽管此前因为张耀明这颗老鼠屎的出现,有些让各位来宾扫兴,但大家来这儿可是发财的,没必要总是把那垃圾记在心里。 站在楼梯门口,高飞四下里扫视了几圈,没有看到那个身材高大的大洋马后,心中轻轻松了口气,却又缓缓升起了一丝莫名的失落,使他感觉到了一丝丝疲惫,随意倚在了扶手上,从经过眼前的一个古装侍女手中,接过了一杯鸡尾酒。 高飞不但没有看到妮儿,也没有看到沈银冰,甚至都没有看到刘小龙。 他喜欢这种没有熟人的感觉,这样他会觉得轻松。 可是,就在他刚感到一丝轻松时,一个轻柔的女音,却在他身后的楼梯上响起:“高飞,你刚才去哪儿了?” 高飞慢慢的转身,就看到了穆天涯。 穆天涯站在一楼的拐角处,左手抚着楼梯,脸色平静。 看来,她已经在这儿站了有段时间了。 第443章 大漠孤烟直! 抬头看着穆天涯,高飞笑了笑,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的那个康斯什么夫呢,怎么没有守候在你身边?” 穆天涯眼睛一亮,同样没有回答高飞的话,而是笑吟吟的问:“你是不是吃醋了?” 高飞脸上的笑容一凝,冷哼一声:“哼,我会因为你而吃醋?” “那你为什么这样关心康斯尼佛?” “我就是看不惯外国小白脸罢了。穆天涯,虽说我答应了你的一年之约,可我在这儿重新表态,如果你看上了别的男人,那一年之约就作废了,你大可以投入别人的怀抱,我保证连个屁也不会放。” 高飞说完,把酒杯放在了吧台上,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时,旁边的电梯开了,几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最先走出来的是个年轻男人,看样子年龄要比高飞大那么一两岁,个头也稍微高点,脸上戴着一款无框架近视镜,身上穿着的西装笔挺,那皮鞋亮的都能照出人。 这个年轻男人走出电梯时,正在和同伴低声谈笑着什么,偶尔抬头看到了一只脚站在楼梯上的高飞。 俩人谁也不认识谁,出于礼貌,这个男人冲高飞笑着点了下头,随即重新和同伴交谈了起来。 虽说高飞只是第一次见这个男人,可这个男人却在瞬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家伙好有男人味儿,浑身散发着书卷气息,长相儒雅却又透着雄性的阳刚,端的是一等一的美男。 就像故意验证高飞的想法那样,这个男人一出现在大厅内,最少有七八个古装侍女围了过来,争相把银托盘递了过去,娇滴滴的说:“莫公子,喝一杯?” 备受同伴关注的莫公子,面对这些‘低层’服务生时,不但没有表现出丝毫的高傲,态度反而更加亲和了,甚至因为围过来的女孩子太多,英俊的面庞上还泛起一丝羞涩的红,有些拘谨的笑着摇手:“多谢各位,我、我还不想喝。” 莫公子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磁石,一出现就把现场所有女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甚至有十数个外国女友人,也都眼睛发亮的向这边走了过来。 就像两个漂亮的女人天生是敌人那样,深受女同胞欢迎的莫公子出现后,让高某人竟然有了种莫名的被忽视的感觉,促使他不屑撇了撇嘴,低声骂了句什么。 穆天涯扶着栏杆,盯着走向大厅中央的莫公子,轻声问道:“你知道这位莫公子是谁么?” 高飞随口回答:“肯定又是一个像张耀明那样,身后有着强大背景的衙内吧?” 穆天涯悠悠的回答:“他在京华,的确算得上一等一的衙内,但他的名声,却是张耀明那种人拍马也赶不上的。他虽说年少多金,但却最热衷慈善事业,平时对任何人都是礼貌有加,好评如潮。他叫莫孤烟,与何家的那位落日大少一起,被好事者称为华夏双骏。” 顿了顿,穆天涯又解释道:“还有人说,华夏双骏之所以会这样优秀,是天意,因为在一千多年前,唐代诗人王维在他的名诗《使至塞上》中,就提到了两个人的名字。” “哦,那首诗中是怎么说的?”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高飞淡淡的说:“扯特么的几把蛋,明明是他们的名字是借鉴了人家的诗词,那些人却非得说诗人早就提到了他们的名字,可真够会拍马的。” 穆天涯笑了笑:“但不管怎么说,他们现在已经是整个华夏青年才俊的代表了。” 高飞看着被越来越多女人围起来的莫孤烟,看似随意的问道:“你怎么没有凑过去,给那位莫公子留个好印象呢?” 穆天涯回答:“你该知道,我心里只有你的。”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低声说:“如果放在八年前时,我会信你这句话。” 穆天涯也沉默,很久后才说:“我知道我当初走错了一步,可我现在正尽最大努力的改正。” “有些事就像碎了的古瓷器,无论你修补的手艺有多高,但终究达不到没碎时了。” 说完这些话,高飞又端起酒杯,向东南角角落走去时,穆天涯却颤声说道:“高飞,你、你答应过我,要给我一年时间的。” “我没有忘记,也在试图努力说服自己,重新接受你,可我真的做不到。现在就算是失眠,我也不会想起你了,对不起。” 高飞头也不回的说完这句话,快步走向了远处。 穆天涯浑身无力的倚在栏杆上,看着高飞走进了人群中,一闪就不见了,泪水从眼角慢慢淌下,低声说道:“高飞,你可知道,我当初宁死,也不愿意离开你的――但我不走,他们就会杀了你的。你知道吗?我多想告诉你这些,多想!” 可惜高飞早就走得远了,根本听不到穆天涯的这些话。 黯然神伤了片刻后,穆天涯掏出一块丝帕,轻轻擦拭了一下眼角,转身走上了楼梯。 来到四楼的一个房间内后,穆天涯关好门,甩掉了脚上的高跟鞋,赤脚缓缓走到沙发前,重重的坐在了上面。 沙发前面的茶几上,放着一瓶外国洋酒,一个高脚杯,还有香烟、打火机和烟灰缸。 她抽出一根烟叼在嘴上,拿起火机正要点燃时,却又直接吐在了烟灰缸内,拿起白酒倒了满满一杯子,仰起下巴咕咚咕咚的喝了下去。 满满一杯的高度白酒下肚后,穆天涯的脸颊猛地腾起病态的潮红,捂着嘴剧烈的咳嗽起来。 咳嗽很久,才喘息着瘫倒在了沙发上,双眼无神的望着天花板,再也一动不动,直到手机铃声响起。 穆天涯却像没有听到那样,根本不管。 响过一遍后,铃声落下,但随后又再次响起,大有一副她不接电话,就会一直响下去的趋势。 直到第三遍铃声响起后,穆天涯才懒懒的拿起手机,也没看来电显示,直接接通,声音慵懒的问道:“喂,我是康纳集团的穆天涯。” 一个非常轻柔好听的女人声音,从电波中传了过来:“为什么不接电话?” 这七个字中,并没有带有丁点的责怪之意,相反还带着一丝关心,但穆天涯却像是被钉子在屁股上狠狠扎了一下那样,腾地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脸色也刷的苍白,赶紧解释道:“我、我多喝了几杯,没听到……” 那边的女人根本没有和穆天涯计较什么,只是问道:“我嘱咐你的事情,你做了没有?” 紧紧抿了下嘴角,穆天涯才说:“我刚才,刚才邀请他了,他却不肯来。” 那个女人说:“哦,看来他对你一点旧情分也没有了吧?” 穆天涯赶紧摇头:“不,不,有的,有的!我能看得出,他其实还是很在乎我的!不过肯定怨恨我当年背叛他,固执的不肯原谅我。” 那边的女人沉默了片刻,才问:“你能不能做成这件事?” 穆天涯用力点头:“我一定会做到,只要他身上带着那个东西!” 那边的女人没有再说什么,但穆天涯却不敢挂电话,就这样平心静气的等待。 很久之后,手机中传来了嘟嘟的忙音,穆天涯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抬手摸了摸额头上的汗水,无力的瘫软在了沙发上,但却接着就蹦了起来,飞快的跑进了套间,呆了片刻后又跑了出来,穿上鞋子,急匆匆的走向了楼梯。 ―― 顺着吧台在大厅内转了一圈,高飞也没看到刘小龙。 开始时,他还以为这个家伙可能去放水了。 不过等了十几分钟也没看到后,高飞就怀疑他可能去休息了,于是就拿出手机,开始拨打他电话。 手机内,传来嘟嘟的正常连接声,但却一直没有人接。 “难道这家伙掉马桶里,被水冲走了?” 低声骂了一句后,高飞就放弃了给他打电话,倚在吧台上看着被很多人围绕的莫孤烟,不屑的撇了撇嘴,觉得自己还是去上面找个房间好好睡一觉,等天亮后再打电话给梁娇娇,问她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 高飞放下酒杯,随时捏起一块糕点填进了嘴里,正要走向楼梯那边时,手机却响了。 是刘小龙打来的。 高飞接通手机,懒洋洋的问道:“你不会真被冲进粪沟里了吧?” 刘小龙兴奋的声音从那边传来:“丫挺的,你才掉马桶里了呢,别罗嗦,快来三楼的307室,刘爷有好事要告诉你!” 不等高飞说什么,刘小龙咔嚓一下扣掉了通话。 三楼和四五六楼,是皇朝会所特意为一些重量级来宾安排的签约处,每个房间的门上,都挂了一块小牌子,上面写着某某集团接待处的字样。 按照刘小龙所说的,高飞来到了307室门前,看了眼那块小牌子后,正要推门的右手,却顿住了,后退两步重新打量起了那块牌子。 牌子上面有汉,英两种文字,写的很简单,只有四个字:离子基金。 离子基金? 刘小龙在这里面? 他怎么会去这里面了? 肯定是她安排的吧? 看到这块牌子的同时,高飞就想到了什么,拿出手机正要拨打刘小龙的手机,让他速速的滚出来时,房门开了,一个女孩子走了出来。 沈银冰。 走出来的这个女孩子,正是高飞的前女友,沈银冰。 她身后跟着小宋,俩人都是一脸的激动和兴奋,手里紧紧攥着一份合同似的东西。 “小宋,这次我们来京华,可谓是不虚此行――” 正和小宋兴奋说着什么的沈银冰,猛地看到高飞站在门前后,脸上的笑容先是一僵,随即重新绽放开来,但却不如刚才的自然了:“你、你找我?” 她以为,高飞等在门口,就是要找她。 所以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又飞快的说:“对不起,我现在很忙,不想和你说什么了。” 第444章 一个自以为是的傻瓜! 沈银冰为什么会出现在‘离子基金’接待处,又为什么一脸‘咱发了’的开心,高飞隐隐能猜的出来,在他去找张耀明麻烦之前,就看到妮儿和她交涉了。 说实话,妮儿在沈银冰遭到打击时能够‘仗义出手’,高飞心里还是很满意的,尽管他现在暂时不想见到那个痴情洋妞,可绝不会干扰她去帮助沈银冰。 只是他没想到,在这儿碰到沈银冰后,会被误以为他是来找她的。 “切,你怎么知道我来这儿是找你的,你也太自恋了吧,以前我怎么没有发现!” 听出沈银冰说话时夹杂着的不耐烦后,高飞心中很不爽,双眼一翻冷冷嗤笑了下,抬腿就向接待室内走去。 本来高飞担心看到妮儿,不想进去的,但现在沈银冰既然误会他是来找她的,那么他只有用进去来证明自己根本不是找她的。 “你” 沈银冰被高飞这些话给呛的小脸发红,正要赌气的跺脚快速闪人时,却又心念一转,抬手抓住了他手腕,不由分说的拽着走向了走廊窗口:“你跟我过来一趟,我有话要和你说!” 沈银冰忽然改变注意,拖着高飞就走,就是担心这家伙会在恼羞成怒下,去和离子基金的接待人员胡说八道一番,那样对她可没啥好处的,说不定会影响双方的合作。 沈总很看重这份合作,尤其是在目前的环境下,所以她绝不允许任何不利因素存在。 “哎,你松开我,我不想和你说什么!” 高飞嘴里叫着,看起来就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妞儿,被沈银冰强拉硬拽的走向了窗口,让跟在后面的小宋先是一楞,随即掩嘴偷笑,很有眼色的跑到另外一侧窗口去了。 沈银冰才不管高飞的反抗,气鼓鼓的拽着他来到窗前,这才松开手,一脸严肃的表情:“高飞,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现在我郑重的告诉你,我们两个之间已经完了,再也没有重新合好的可能了,希望你能明白这个现实!” 就像机关枪那样,沈银冰根本不容高飞反驳:“你现在已经和别人结婚了,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你是有妇之夫,没资格再去骚扰别的女性。如果你执意要这样做的话,那就是你对婚姻不忠,会遭报应的!另外,我现在也已经有男朋友了总之,我们之间根本没有再合好的可能了,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来纠缠我,ok!?” 一口气说出这些话后,沈银冰转身就走,再也不看他一眼。 在转身时,沈总忽然有了中巨爽的感觉,觉得她这次转身是那样的华丽丽,不带有一丝尘世间的烟火气息。 不过,她好像听到高飞说道:“真是个自以为是的傻瓜。” 你才是傻瓜,你们全家都是傻瓜! 沈银冰心里狠狠的骂着,脚步更急,腰肢扭动,风度翩翩。 看到沈总这么快就走回来后,小宋有些惊诧的迎了上来,小声问:“沈总,你们这是” 沈银冰潇洒的一摆手:“不用管他,一个不要脸的小人而已!” 她的话音刚落,高飞的声音就在她背后响起,带着愤怒:“喂,沈银冰,你说谁是不要脸的小人!?” 沈银冰根本没想到高飞竟然跟在她身后,吓了一跳赶紧转身,就看到某男一脸愤怒的看着她:“别以为我们俩人曾经同居过一段时间,你就可以乱说话,惹急了我,同样告你诽谤!” 沈总小脸腾地又红了,霍地抬手指着高飞的鼻子,气急败坏的说:“你、你,谁和你同居了?你就是个不要脸的小人!要不然,你为什么存心要破坏我的好事!” 高飞抬手打开沈银冰的手,有些奇怪的问:“我怎么就存心破坏你好事了?” “你自己心里清楚,哼!” 沈银冰冷哼一声,说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去人家的接待室,就是为了要说我坏话,破坏我们的合作?” 高飞撇嘴骂道:“狗屁,我进去是因为要找人。” “哈,找人?” 沈银冰哈的一声笑,眼神中全是不屑的看着高飞,双手抱着膀子好像个女恶棍,冷冷的问:“高飞,你知道能够出入这间接待室的人,都是些什么人吗?就你这样的,会认识里面的人?请你别在这儿胡说八道好不好?传出去可是很丢人的!” “靠,我会……” 高飞大怒,一瞪眼还没说什么,307接待室的房门却开了,刘小龙从里面走了出来,看到高飞后兴奋的叫道:“嗨,哥们,丫的快进来,有好事,大好事啊!” 刘小龙一出现,高飞和沈银冰同时闭上了嘴巴。 接着,高飞就笑了,抱着膀子看着发愣的沈银冰,阴阳怪气的说:“沈总,这位是我朋友,你应该认识吧?” 沈银冰当然认识刘小龙,她真没想到高飞说的竟然是真的,人家进去就是找人的,想到刚才她所说的那些话,顿时就觉得脸庞火辣辣的,心里懊悔不已:哎呀,刚才在接待室内时,我怎么没有看到这个家伙也在里面呢? 在离子基金接待室内时,沈银冰没有看到刘小龙也是很正常的。 因为离子基金在国际商场上的地位,那绝对是大鳄般的存在,皇朝会所给他们安排的接待室,是个总面积足有三百,分为四个独立空间的复合型房间,她和小宋在签约时,人家刘小龙就在别的房间内,没看到也是很正常的。 但却引起了她对高飞的误会。 不知道发生什么情况的刘小龙,看了俩人一眼,纳闷的问道:“咋回事?” 不等高飞回答,处在兴奋中的刘小龙一把抓住了高飞:“嗨,哥们,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我们一起开发的姹紫嫣红化妆品系列,已经成功和离子基金合作了!人家投资一亿美金!哈,怎么样,哥们牛比吧,在你不在场的情况下,独自担纲的搞定了这件事。说吧,你要怎么感谢我?我看这样吧,我投资一千万,你给我百分之十的股份,我呢,就在推辞再三后,最终笑纳了。” 刘小龙在兴奋下,说话有些颠三倒四,但沈银冰却听清了,满脸不信的失声问道:“什么,离子基金要和你们合作,投资一亿美金?” 刘爷觉得,这辈子最享受的事儿,就是让美女‘吃惊’了,此时沈银冰的表现,大大满足了他的爱好,双手掐腰,仰着下巴傲然道:“你没有听错。” 沈银冰看了眼高飞,又问:“你、你是说,你和他,和高飞合作开发的项目,被离子基金看中了,所以才给你们投资?” 刘小龙一晃脑袋,拖长了声音:“然也。” 沈银冰用力吧嗒了下嘴巴,喃喃的说:“这、这怎么可能,他什么时候开发产品了?” 刘小龙嘿嘿一笑:“嘿嘿,这可是我们新研制的化妆品,号称纯天然,无污染,老少皆宜、妇女之友哎,高飞,你慢点,别把合同撕了,咱指望它发财呢!” 高飞拿过合同来看了一眼,真把合同一把撕了,转身就走。 看着被撕成两半扔在地上的合同,不但刘小龙惊了,就连沈银冰和小宋,也被惊呆了:那可是和离子基金合作的合同啊,他就这样撕了!?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刘小龙,就像老婆被高飞抢走那样,低吼了一声扑向了高飞,一下跳在他后背上,双腿缠在他腰间,双手使劲去撕扯他的头发,嘴里骂道:“沃曹,你特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嘛!” 高飞抬手,一把就把刘小龙从身上扯了下来,重重推在了走廊墙壁上:“我当然知道我在做什么,我不想和离子基金合作!” 刘小龙双眼发红,吼道:“为什么!?” 高飞冷冷的说:“就因为我才是那个项目的研制人,和谁合作,我说了算。” 刘小龙一下子愣住,呆呆望了高飞半晌,才痛心疾首的指着高飞:“行,高飞,你行!我还把你当做哥们来看待,没想到你压根没把刘爷放在眼里,竟然说出这样的屁话!不错,你说的很对,这个项目是你搞出来的,和我没啥关系,合同撕了就撕了吧。刘爷我从此和你,特么的一刀两断!” 要说刚才沈银冰还对高飞能搞出项目,竟然能获得离子基金青睐而有所怀疑的话,那么她现在已经确信这是真的了,再看向高飞的眼神中,已经带有了震惊:这怎么可能呢,就凭他,怎么可能会搞出让离子基金都看上眼的项目? 对刘小龙的大喊大叫,高飞才懒得解释什么,只是冷冷看了他一眼,转身就走。 就在这时候,一个穿着很有品位的外国男人,从接待室内走了出来,看到刘小龙后面露喜色,用不规范的汉语说道:“刘先生,你还没走呀,太好了,我们总裁要亲自和你谈话,请你跟我来一趟。” 外国男人的这番话,更让沈银冰受惊她签约时,只是妮儿手下办理的,但刘小龙,或者说高飞那个项目,竟然会获得基金女王的亲自谈话。 “他到底搞得什么化妆品项目,竟然这样受重视!” 就在沈银冰很震惊时,刘小龙却满脸沮丧的耸耸肩,指着被高飞撕碎了扔在地上的合同说:“杰克先生,我想我没必要和你总裁谈话了,因为合同被撕坏了。” 杰克低头看了眼被撕成两半的合同,却不以为然的笑笑:“撕了正好,我们总裁说,本来要和你重新商议一下投资金额的。我们总裁说,要加大和你投资的金额。请你跟我来一趟吧。” “要加大和我的投资金额,这份合同不算数了?” 刘小龙眼睛一亮,马上喜笑颜开:“好,好,太好了!” 高飞却冷冷的说:“我才是这个项目的持有者,我不会同意的!” 第445章 劝你以后别再自恋了! “我才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只要我同意就行了!” 刘小龙狠狠瞪了高飞一眼,扭头看向杰克时,脸上已经满是笑容:“走吧,走吧,我们进去重新坚定合同好了。” 杰克却没有动,有些为难的说:“刘先生,请问你真的能做主吗?” 刘小龙一挺胸:“当然,刚才那份文件,不就是我和你签订的吗?” 杰克回答:“可这次,我们老总想具体了解一下你们的项目,刘先生你能达到我们的要求吗?” 听杰克这样说后,刘小龙登时傻眼。 他只知道高飞搞得那化妆品项目叫姹紫嫣红,但却不知道产品的配方等事情,当然无法回答妮儿提出的问题了。 杰克满脸遗憾,抱歉的说:“刘先生,对不起,看来你不能在这个项目上做主。如果这位高先生不想签约的话,那我们只能忍痛放弃这个项目了,抱歉。” 杰克说完转身就走,却被刘小龙一把拉住:“等等,就一分钟!” 接着,刘小龙满脸笑容的走到高飞面前,做贼似的把他拉倒一边小声说:“高哥,高大爷,高祖宗,你也知道我现在别人眼里,就一不务正业的社会渣滓,其实不然,兄弟我也有着远大的抱负,想凭借自己的努力做一番大事业!” 刘小龙说着,脸上露出了凄凄的表情:“可是,我有心无力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寻找实现自我的机会,但一次一次的却以失败而告终,更加被别人看不起了。就张耀明那样的二比青年都嘲笑我,我特么的真想一头碰死在墙上啊!但我不能死,因为我是老刘家的独根苗,我还寄托着为老刘家传宗接代的伟大任务,所以我必须在有生之年,做出一番事业来让那些瞧不起我的人看看,我刘小龙并不是社会渣滓,我一样会成为一个对党、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 刘小龙越说越激动,眼里都泛起了水光:“为了这个伟大的目标,我忍辱负重,几次独身下江南考察市场,但结果唉,就在我心如死灰时,哥们你出现了。你的出现,给我灰暗的生命中带来佛光般的亮彩,使我重新焕发了对生命的热爱!你就是我的偶像,我的亲人,只要你给我一个创业的机会,我叫你亲哥,还不行吗?” 刘小龙说着,双手抓住高飞的胳膊,看样子就要下跪。 “行了,你别在这儿演戏了。” 事到如今,高飞知道再躲避妮儿不行了,人家看来早就瞄准他了,要不然也不会出手帮助沈银冰,更不会买他的项目,他要是再躲闪的话,那也未免太不爷们了。 抬手在刘小龙脑袋上抽了一下,高飞没好气的骂道:“就按照咱们先前说好的,给你百分之五的股份,你出十万块钱吧。你可别告诉我说,你连十万块钱也拿不出来。” 开始高飞说和刘小龙合伙时,是让他拿一千万的,不过那是在开玩笑,因为他也看出这厮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毕竟这家伙有个好像很牛比的老子,本人又是游手好闲的不像张耀明那样开公司,如果拿出一千万,肯定会他老子不利的。 高飞之所以和刘小龙合伙,除了和这家伙还算投脾气外,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凭借他的人脉,在官方搞定那些手续。 毕竟要生产一个新产品,必须得经过质检等部门的,相信刘小龙能轻松搞定,所以这才让他象征性的拿出十万块,占百分之五的股份。 别的暂且不说,单说离子基金要投资一亿美金,这百分之五就是五百万美金,折合人民币三千多万了,这对刘小龙来说绝对是个天大的馅饼,尽管他很希望能拥有百分之十的股份…… 终于把高飞说服后,刘小龙脸上的悲戚之色顿时消散,兴奋的一拍高飞肩膀:“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丢下哥们不管,行,就这么定了,天亮后我就回家找老妈要十万块!” 站在旁边的杰克,这时候喜笑颜开,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时,想到了老总和他说的那句话:如果你不能把那个叫高飞的带来,那你明天就可以打包走人了。 杰克爬到总裁助理这个地位,可谓是付出了九年的辛苦劳动,他可不想因为这件事,而被妮儿开除,心中早就暗下决心:如果刘小龙不能求动高飞,他就算是头碰地,也得把那家伙拉到总裁那儿去! 生怕高飞会改变主意,刘小龙拉着高飞就向接待室里走,杰克也在旁边弯腰做出了个请的姿势,脸上带着老鸨看到熟客时的谄媚笑容。 高飞走到门口,忽然停住脚步,就在刘小龙以为他又改变主意时,却扭头对目瞪口呆的沈银冰说:“沈总,给你个忠告,其实女人太自恋了也不好。” 沈银冰的脸,刷的绯红,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能冷冷的哼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开了。 “哼!” 学着沈银冰的样子,高飞扭着屁股走进了接待室,心里很爽。 杰克走在最前面,对那些主动和他微笑示好的手下工作人员,保持着他老总助理的骄傲,只用鼻孔淡淡的嗯了两声,但在看向高飞时,那笑容却又那么真挚。 快步来到最里面的套间房门前时,杰克轻轻的敲了敲房门,然后慢慢推开一道缝,把脑袋伸进去说了句什么,随即含笑缩了回来,就向乌龟那样麻利:“高先生,我们总裁就在里面等您。” “那我们就进去呗。” 刘小龙刚要去推房门,却被杰克拦住了,一脸抱歉的说:“刘先生,我们总裁想单独和高先生聊聊,您看” 马蒂,狗眼看人低! 刘小龙心中暗骂了一句,但也知道现在不是耍脾气的时候,装做没事人那样笑笑:“好啊,那我就在外面等。高飞,我可告诉你,你一定不能让妮儿总裁失望,要不然我和你没完!” “刘先生,请跟我来,我那儿有顶级雀巢,想请您品尝一下。” 杰克拉着好像大老板一样的刘小龙,走向了他所在的办公室。 高飞也没理睬装比的刘小龙,站在那扇门前沉默半晌后,才轻轻敲了敲房门。 想到马上就要和分别两年多的她正面相见,高飞的心就有些不争气的剧烈跳动起来,思维也悠忽回到了三年之前。 那时候,高飞所在的狙杀小组,接到了组队以来酬金最多的一次任务:前往印度刺杀一对在那边渡假的祖孙,酬金为恐怖的八千万美金。 狙杀小组之前所接到的任务,最多才三千万美金,那次是以往最高酬金的接近三倍,大家在兴奋之余,也意识到这对祖孙的身份不同凡响了。 猴子在狙杀小组中担任侦查任务,同样也善于搜集所有可能影响到小组的消息,经过他几番努力后,终于摸清了被刺杀目标的身份,和到底是什么人要刺杀他们。 原来,这对佣金高达八千万美金的祖孙中的祖父,竟然是上世纪在东南亚掀起金融风暴的离子基金老大,乔治.索拉斯。 提到索拉斯,东南亚几个国家对他是又恨又怕,风暴平息后就一直派人监视着他的行踪,准备用最极端的方式来报复他。 当然了,东南亚那几个国家也很清楚索拉斯一旦被刺杀,在国际上将会引发什么样的影响,他们才不会傻到派遣国内特工执行那次任务,于是只能花大价钱,雇佣世界上最出色的佣兵办理此事。 所以,狙杀小组才迎来了组队以来酬金最高的任务。 在包括东南亚几个国家领导人很多人的眼中,索拉斯是个了不起的存在,但对于狙杀小组来说,只是一个价值八千万美金的目标而已,同样是两个肩膀抗着个脑袋,一颗子弹就能撂倒的普通人罢了。 接到任务后,狙杀小组全体成员,很快就赶去了印度,并在索拉斯离开那边的最后一晚上,按计划开始了刺杀任务。 索拉斯昨晚祸害东南亚的首恶,当然很清楚在得到天大利益时,同时也树立了数不清的敌人,每次出行,尤其是来亚洲这边,他身边的保护力量,绝不逊色于美国总统。 而狙杀小组又是当世最出色的佣兵集团于是,一场恶战,在印度某处打响了。 那一次,索拉斯身边的保镖几乎全部殉职,而藏在暗中计划周密的狙杀小组,也有两人当场挂掉,包括白板、猴子在内的人也都挂彩了。 幸亏,得到消息的印度军方,在索拉斯最为危险的时刻派来了成编制的特种部队。 要不然,索拉斯现在绝没有机会龟缩在拉斯维加斯的庄园中,早就去和上帝耶稣下象棋去了。 那次任务对于狙杀小组来说,绝对是组队以来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任务,如果不是高飞挟持了索拉斯最为钟爱的孙女妮儿,相信他们没有谁能逃过数千印度特种兵的围剿。 损失惨重的狙杀小组狼狈撤退后,大猩猩等人就把两个战友牺牲的怒火,发泄在了妮儿身上,提议要把她轮女干,再杀掉,为那两个死去的战友报仇! 大猩猩的提议,得到了包括高飞在内的极力赞成。 这些视人命为草芥的家伙们,才不会因为答应索拉斯在安全撤离后就会释放人质,而放掉妮儿,他们那时候一心要为死去的战友复仇。 按照谁在本次任务中的功劳最大,谁先拔头筹的规矩,高飞第一个淫笑着走向了妮儿 于是,一段非常狗血,非常老套的故事发生了:被挟持的年轻貌美的女人质,在被英俊潇洒的歹徒强女干过程中,竟然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再于是,拔了头筹的歹徒,不顾同伙的反抗,放走了女人质,并在随后的半年中,一直和她偷偷的幽会,直到被索拉斯发现。 第446章 你可知道我有多想你? 当索拉斯发现被他堵在孙女卧室中的那个家伙,竟然是半年前差点要了他老命的狙杀小组成员后,其愤怒是可想而知的,当场暴跳如雷,命令手下要用最残忍的手段,让这个家伙快快乐乐的死去。 高先生的确很牛比,可就算他再怎么牛比,也可不能从数十名全副武装的保镖包围中杀出去。 唯一能做的,就是希望在临战死前,多拉几个垫背的。 就在以寡敌众的某个桥段即将上演时,已经彻底被高飞征服了的妮儿,这时候却跪在了祖父面前,手里拿着一把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说了十一个字:“我爱他,我要嫁给他,放他走。” 看着被当做离子基金未来总裁悉心培养二十多年的孙女,索拉斯的心都碎了。 他很清楚,别看孙女的神色平静,但她的眼神中却带着和高飞同生共死的决绝。 他毫不怀疑,只要自己一下令剿杀高飞,妮儿就会率先血溅当场。 妮儿的杀伐果断性格,正是索拉斯最为欣赏的地方,也是一个成功领导人最具备的条件。 无奈之下,索拉斯只好让步,答应了妮儿的两个要求:放他走,允许她嫁给他。 不过,老谋深算的索拉斯,在答应孙女的这俩条件时,也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高飞要想迎娶他的孙女,在两年内不许杀人,靠他自己的努力成为一个百亿富翁(rmb)。 在高飞实现这个目标之前,不能和妮儿相见,妮儿也不能给予他任何帮助,要不然的话,他宁可失去这个孙女。 两年内,高飞如果达不到索拉斯的要求,妮儿必须按照乔治家族的意愿,嫁给能帮助乔治家族发扬光大的青年才俊。 让一个整天就知道在枪林弹雨中打拼,靠美酒和美女打发日子的家伙,在短短两年内积攒百亿身家,这绝对是痴人说梦,对任何人来说,也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过,不论妮儿怎么哀求,索拉斯都不同意把时间放宽。 无奈之下,为了让情郎安全的拍拍屁股走人,妮儿在主的面前立下了誓言,答应了索拉斯的要求。 同时,她也委婉的警告祖父,在这两年中不许他暗中对付高飞,要不然她会陪他一起死 于是,黯然离开的高飞,这才退出了江湖,回到了国内。 回国的这两年内,高飞遵从和索拉斯的约定,没有再杀一个人,更是找了数十个工作。 但没有哪一个工作,能够让他在短短两年内,成为百亿富翁。 深感无力无望的高飞,只好强迫自己放下妮儿,重新开始他的新生活。 而且他也不敢断定,在这两年中,妮儿是不是已经像他忘记她那样,也忘记了他。 也许,和妮儿在一起,只是一个梦而已。 很多时候,高飞都是这样想,更把这段感情当做最大的秘密,牢牢压在心底,准备等老的没牙时,才拿出来和孙子显摆:你爷爷我啊,年轻时曾经被一个女人爱过……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终于成功蜕变成了一个陈世美,忘记了妮儿,接受了沈银冰,却又糊里糊涂的和梁娇娇结婚了。 可是,就在他已经准备开始新的生活时,妮儿却又出现了。 看着那扇静悄悄的房门,往事犹如放电影那样,飞快的在高飞脑海中闪过:妮儿的娇笑,妮儿的娇嗔,妮儿那天使般的容颜,魔鬼般的身材,妮儿可能已经和别人结婚了吧? 毕竟已经过了两年期限,要不然她绝不会违抗索拉斯的意思来见我,来帮我。 想到这儿时,高飞的心猛地揪了一下,放下要敲门的右手,转身就走。 他不想听到他的女人亲口对他说,她已经结婚了,现在生活的很幸福,这次帮他,就是看在以往的情谊上,希望他能找到属于他自己的幸福。 他不想听这些,因为他觉得这些话就是一把刀,会把他的伤疤刮开,露出鲜红的血肉,所以他要离开。 高飞转身就走,快要走到杰克的办公房间时,传来了刘小龙的得意笑声:“嗨,杰克,我可告诉你啊,我哥们研制的那款化妆品,绝对是跨世纪的,会引领化妆品界走上一条全新的道路,到时候,我们的落日集团,将会像可口可乐、万宝路、耐克那样,世界知名……” 听到刘小龙在那儿大吹法螺后,高飞苦笑一声,转身走了回来:不管怎么样,逃避并不是最好的办法,他已经让妮儿失望了,又何必再让刘小龙尝到这种滋味? “爱咋就咋吧,反正哥们就这样了!” 站在门前,高飞深吸了一口气后,终于再次抬手敲响了房门。 房门后面,还是没有人吭声。 高飞眉头皱了一下,推开了房门。 这是一间被独立出来的办公室,面积不是很大,也就三十多平米左右,但装潢却很上档次,红木办公桌,真皮大班椅和半圈的真皮沙发,南墙下面还有一个小酒柜,上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名酒。 办公桌上放着一个烟灰缸,里面有几个雪白的烟蒂,但早就不冒烟了。 屋里没有人,空荡荡的。 她可能是去洗手间了吧? 心里带着这个疑问,高飞走进了办公室。 他刚走进办公室,房门就猛地关上,接着一个温暖的身子就贴在了他后背上,他的腰被一双手紧紧搂住,一声低低的呢喃声,从耳边响起:“高飞……” 高飞身子一僵,正要扭头看去时,却觉得脖子一凉,好像露珠一样的泪水,从脖子上淌了下来。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感觉,却有些陌生的人,让高飞呆立当场,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你可知道,我有多想你?” 妮儿低声呢喃着,慢慢的走到了高飞面前,深蓝色的眸子里,全是熟悉的爱怜。 高飞抬头,望着那双好像深潭一样的双眸,久久的都没有说出一句话,但整个人,却慢慢的陷入了深潭中,感受到了妮儿那颗火热的心。 “高飞。” 当妮儿再次轻声吐出这个名字时,高飞飞快的一弯腰,左手搂住她纤细的腰肢,右手抄在了她腿弯中,把她横抱在了怀中。 “高飞!” 妮儿那有些忧伤的眼神,猛地亮了起来,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凑上了香唇。 当四片嘴唇紧紧的粘合在一起,两根舌头好像蛇儿那样相互纠缠时,高飞抱着妮儿倒在了沙发上……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他们一边用力的亲吻着对方,一边疯狂的脱着对方的衣服。 很快,俩人就从沙发上滚落到了厚厚的地毯上,衣服扔的四处都是。 气喘咻咻中,当男人的长度狠狠刺进女人的深处时他们的灵魂,升华了(因为受大气候影响,此处省略五千字)。 喝了三本顶级咖啡,上了两次卫生间后,刘小龙终于忍不住了,问杰克:“老兄,那边怎么还没有动静呢,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吧?” 杰克笑嘻嘻的说:“我们老总说了,不管发生什么意外,哪怕是房子着了火,在没有她的允许下,也不许任何人去她的办公室。” 对杰克的话,刘小龙表示怀疑:“老兄,不会这么夸张吧?难道你就不怕我哥们,在你那美貌如仙女的总裁面前,会流露出他人性阴暗的一面?” “那是总裁该面对的事情,我只要负责遵守她的指令做事就好了。” 杰克毫不介意的说:“刘先生,再喝一杯咖啡?” “不喝了,我得去看看我哥们,不放心啊,我下半生可就寄托在他身上了呢。” 刘小龙摆摆手,正要去套间时,却被杰克拽住了。 杰克一脸‘你懂得’的贱笑:“刘先生,我觉得你现在最好别去打搅他们,反正高先生也吃不了亏,对吧?” 刘小龙大吃一惊:“晒特,你不会是想告诉我说,你们总裁之所以投资这个项目,就是看中我哥们的人了吧!?” 杰克摇头:“我什么也没说,你也别再问我了。” “次奥,原来是这样,你们外国娘们就是开放马隔壁的,那家伙在里面享乐,却让刘爷在这儿等,真是岂有此理。” 慢慢想到一些事的刘小龙,恨恨的骂了一句后,抬腿走出了离子基金的接待室,心里还抱怨命运的不公:不管是凭长相还是论家世,刘爷都比高飞优秀无数倍, 尤其是伺候女人的功夫上,刘爷更是花丛高手,可那个妮儿总裁,怎么可能会瞎了眼去贴乎高飞呢? 真是让人不可理喻,嗯,她肯定是瞎了眼了。 心中不忿的刘小龙,这时候最希望就是喝杯烈酒,用酒精来麻醉自己这份不甘。 快步来到酒会现场后,刘小龙发现下面的气氛更加热烈了,很多客商都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正在三五成群的端着酒杯在那儿细谈,他们旁边那些穿着风骚的娘们儿,也个个凑趣的低声谈笑着。 望着一个搂着漂亮妞儿的外国老头,刘小龙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刘爷一手抱着一个,次奥! 不过,当他想到就算他能拥有再多的女人,但这些女人加起来也不如一个离子基金的妮儿后,他又开始黯然了起来,端着一杯酒来到角落中,随意向不远处的一对青年男女看去。 在看到那个青年男子时,刘小龙的眼珠子一直:哟,这不是莫孤烟吗,他也来参加这个酒会了啊! 身为京华资深纨绔之一,刘小龙不可能不知道莫孤烟,也比穆天涯更了解他:今年28岁的莫孤烟,是莫家第三代年轻一辈中最为出色的领军人物,目前在财政部任职,他未婚妻却是江南‘大桥集团’的总裁。 刘小龙猜测,莫孤烟今晚出现在这儿,肯定是以白瓷夫人朋友身份来的,顺便替他未婚妻参加本次商业酒会。 第447章 相谈甚欢的那对男女! 要是让刘小龙来评价莫孤烟,五个字就足够了:羡慕,嫉妒,恨。 你说大家都是身份差不多的衙内,就因为你年龄比刘爷大了几岁,可你为什么会这样出色呢? 不但小伙模样长得英俊儒雅,气质不凡,就连事业也是那样遭人恨,年轻轻的就在财政部成了实权副厅级干部,找个老婆吧,还是江南大族,大桥集团的未来继承人。 真真是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什么就有什么,春风得意马蹄疾啊,这能怪刘爷羡慕他,嫉妒他,恨他吗? 尤其是别人提起刘小龙来,最多说他是京华市委书记的儿子。 可人们在提到莫孤烟时,却会称之为华夏双骏之一。 次奥,凭什么你是骏马,刘爷就是儿子了? 这还有天理吗! 看到比自己优秀的同龄人,刘小龙的第一反应就跑过去,狠狠在那家伙鼻子揍一拳:让你比刘爷牛叉。 不过,他只是这样想想而已,说起来也够悲哀的。 看着一脸淡定从容,儒雅含笑的莫孤烟,刘小龙悄悄竖了个中指后,看向了和他说话的那个女子。 说来也巧了,和莫孤烟说话的女子,刘小龙也认识,竟然是高飞的前女友,沈银冰。 “嘿嘿,这妞儿本领不小啊,竟然勾搭上莫孤烟了,怪不得不满意我哥们呢。次奥,你不满意高飞,这不就是对刘爷的耻辱吗?不行,我绝不能让这浅薄女子给高飞丢脸!” 刘小龙暗中冷笑一声,端着酒杯慢悠悠的走了过去。 从小地方出来的沈银冰,根本不知道正在和她交谈的莫先生,竟然是华夏双骏之一。 他们交谈,纯粹是一点小误会:就在沈总低着头想高飞那些破事时,不小心撞了莫孤烟的肩膀,然后俩人就开始互相说对不起。 再然后,两个看对方欣赏对方有些脱俗的人,就互相自我介绍,以本次酒会的影响为主题,畅谈了起来。 说实话,莫孤烟能和沈银冰聊在一起,最主要的就是因为她不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莫孤烟。 所有认识莫孤烟的年轻人,不管是商界,还是政界,在他面前都会客客气气的,说一些恭维的话,这让他心中有些反感,但表面却不会表露出来,不管对谁,都客客气气的,让人说不出他半点不好。 所以很多人都说莫孤烟是个君子,但却没有人知道他很累,每天戴着‘谦恭儒雅’的面具来面对每一个人。 只有当回到他自己的独立空间时,才敢展现自我。 其实莫孤烟也不想活的这样累,他也很想像其他有背景的纨绔那样,做他想做的事情,说他想说的话。 但他不能那样做,因为他身上寄托了整个莫家第三代的希望,从他懂事那天起,就被莫家老爷子树立成了莫家子弟的楷模,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他都必须得做到最好这是他的使命。 就像今晚,其实莫孤烟根本不想来的,但莫家为了给白瓷夫人捧场,还是让他以私人身份来了。 既然来到这儿,那么莫孤烟就得尽量展现他莫家子弟的风采,尽管对那些围上去不花钱似的恭维、讨好的人很烦,可只能彬彬有礼的对待每一个人,力争不让一个人说出半点不好。 莫孤烟很累,在上千个戴着各式各样的虚伪人中间,他感觉很孤独,他希望别人都不认识他,把他当做一个路人,不要刻意关注他,那样他就没必要应付每一个讨好他的人了。 可惜他的愿望没有实现,因为在他刚出现后,那些认识他的人就围了上去,那些不认识他的人,就从那些认识他的人嘴里,知道了他的身份。 然后,每个人在和他碰到一起时,不管心里愿意不愿意,都得看在莫家的面子上,和他打招呼。 而他呢,不管想不想和人说话,都得戴着儒雅的面具对待每一个人。 他很累,也很孤独,却只能这样坚持下去。 好不容易摆脱几个对他暗送秋波的女人后,莫孤烟总算是松了口气,转身正准备找个没人的角落,放松一下已经笑僵了的脸时,沈银冰却不小心碰到了他肩膀。 下意识的,莫孤烟刚有所松懈的笑容,再次挂在脸上,在沈银冰抱歉的说对不起时,就做好了迎接含有惊喜(啊,你是莫公子吧?),讨好(莫公子,可不可以请我喝一杯?)的准备,然后他就会温文尔雅的和对方碰一杯酒,再随便聊几句。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碰了他一下的女孩子,在道歉后,根本没有想和他聊天的意思,只是脸儿通红的笑了笑,转身就要走。 很多年后,莫孤烟都没有忘记沈银冰的这个笑容。 那个女孩子羞涩、率真而含着歉意的笑容,就像一股轻风,瞬间就把他的烦躁吹到了九霄云外,使他感到了无比的清凉,继而对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第一次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脱口说道:“小姐,请慢走。” 沈银冰一愣,停住脚步看着俊雅的莫孤烟,双眸带有了明显的警惕,轻声说道:“先生,我已经和你说过对不起了。” 莫孤烟出现在酒会现场,和众人寒暄时,沈银冰正在离子基金接待室内。 等她下来时,那些围绕着莫孤烟的人,已经散开了,所以她不知道眼前这位风度翩翩的男人,就是华夏双骏之一的莫孤烟。 她不认识我。 莫孤烟心中一动,呵呵轻笑,柔声说:“是,你已经和我道歉了。我请你慢走,就是想、想和你聊聊。” 沈银冰眼里的警惕更浓,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聊什么?” 沈银冰的这个本能动作,反而引起了莫孤烟的好感,使他脸上带有了真正的笑:“呵呵,小姐,请不要误会,我对你没有歹意。就是,就是,就是想和你聊聊。” 不知道怎么回事,对任何人一向都洒脱的莫孤烟,在沈银冰面前说话竟然结巴了起来。 这种反常,让莫孤烟有些心慌,但更多的却是莫名的激动,好像终于找到了真实的自我。 也许看出了莫孤烟的窘迫,沈银冰放松了对他的警惕,轻笑一声,大大方方的伸出手:“你好,我叫沈银冰,三点沈,银色的冰。” “沈小姐你好,我叫莫孤烟,莫愁的莫,大漠孤烟的孤烟。” 下意识的,莫孤烟学着沈银冰的自我介绍方式,和沈银冰轻轻握了下手。 在感觉她小手异常温软时,他却又飞快的缩了回来,随即意识到这样做有多么的不礼貌,赶紧局促的解释:“沈小姐,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觉得,觉得” 他很想和沈银冰解释说,他这么快的缩回手,不是嫌弃沈银冰,而是因为觉得怕握手时间稍微一长,会造成她的误会。 但不知道为什么,平日面对许多重量级人物都谈笑自若的莫孤烟,却变得嘴拙了起来,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 沈银冰以前为了工作,也曾经和公司属下握过手,那些感觉受到沈总青睐的属下,就会是这样一副局促表情。 可眼前这个男人,无论是穿着还是气质,都不是北山集团那些员工所能比拟的,他怎么也会这样局促呢? 莫孤烟的紧张,让沈银冰对他有了好感的同时,也让她有了点小骄傲,更忽然把他和某个男人相比起了起来:哼,这才是有素质,有品位的男人,哪像那个混蛋,不但敢抽我耳光,还讥笑我自恋,同样是男人,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抬手拢了下耳边发丝,沈银冰顺势把那个家伙从脑海中赶走,笑着说:“莫先生,请问你在哪个公司工作呢?” “我在哪个公司?” 莫孤烟稍微迟疑了一下,随即笑着回答:“啊,我是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今晚来参加这次商业酒会,就是跟着朋友来玩的。沈小姐,你是哪个公司?” 沈银冰眼波微微一转,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嗯,我的公司是小公司,冀南北山集团呵呵,莫先生肯定没听说过。” “冀南北山集团,听着这么耳熟呢?” 莫孤烟眉头微微一皱,忽然想了起来:“啊,我想起来了,在几个月前,报纸和网络上,都曾经报道过北山集团的事儿。” 莫孤烟所说的那件事,就是沈银冰为了拿跑马场的批文,被高雅设计陷害,最终在高飞的帮助下,方小艇被迫登报给沈银冰道歉的事。 听莫孤烟提到那件事后,沈银冰更加不自然,强笑着说:“对。” “抱歉,沈总,我不是故意提起这件事的。” 看出沈银冰的不自然后,莫孤烟赶紧道歉。 沈银冰洒脱的一笑:“呵呵,反正都过去了,跑马场业务也不做了,也没什么。” 至于沈银冰为什么不做跑马场业务了,莫孤烟当然不会问,而是迅速转移了话题:“沈总,这次来参加酒会,有没有收获?如果不尽人意的话,我在这边还有些关系,也许能够帮上你的。” “谢谢莫先生,不用了,因为我已经和离子基金签订了合同对于合同,我很满意。” 想到本次来京华,虽说遇到了张耀明那样的无聊纨绔,但却因此而获得了离子基金的青睐,总之利大于弊,沈银冰对这个结果感到很满意,所以在说起这件事时,语气中就带有了一种自豪感。 “哦,那我可得恭喜沈总了,能够和离子基金合作,这可是许多国际大公司梦寐以求的事情。” 莫孤烟眼里飞快的闪过一丝惊讶,随即真诚的道喜。 “谢谢。” 沈银冰笑着点头道谢时,却听旁边响起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哟,沈总,这么快就和莫大少相谈甚欢了?” 第448章 所谓的移情别恋! 有道是两个漂亮女人天生就是敌人,其实两个同样优秀的男人,也是这样,所谓的‘惺惺惜惺惺’情况,只存在于书本上。 自认为比莫孤烟很优秀的刘小龙,比他更早认识沈银冰,但却因为某种原因,沈总压根就没有正眼看他一眼,这让他很郁闷。 所以在看到她和莫孤烟相谈甚欢后,刘小龙就感觉男人的尊严受到了伤害,也顾不得得罪莫孤烟,走过来张嘴就说出了这么一句。 沈银冰一愣转身,当看到说风凉话的人,竟然是跟高飞称兄道弟的刘小龙后,刚才还笑吟吟的脸色,刷的就沉了下来,淡淡的道:“刘小龙,我和谁相谈甚欢,和你有什么关系吗?” 同为京华衙内圈的一员,莫孤烟当然认识刘小龙,但他却不明白刘爷和沈银冰是什么关系,所以在沈银冰说话后,只是含笑看着他们。 沈银冰的冷淡态度,让刘小龙感觉更不爽:“哼,当然有关系,沈总,你是我好哥们的女朋友,虽说你们现在暂时闹了点矛盾,可你也不该这么快的移情别恋,那样让我哥们的面子往哪儿搁?” 听刘小龙说出‘移情别恋’这四个字后,莫孤烟的眉头一皱,正要解释什么时,沈银冰却生气的反驳道:“你胡说什么呢?谁移情别恋了咳,就算我移情别恋,那又管你什么事!别忘了我已经和高飞分手了,就算他也没有资格和我这样说话的!” 高飞都没有资格和我这样说话,你又算是哪根葱? 这就是沈银冰想表达的意思。 刘小龙当然能听得出,但他却没有反驳,只是看着莫孤烟嘿嘿笑了笑:“莫大少,我相信依着你的人品,应该不会夺人之美吧?” 说完,刘小龙也不等莫孤烟俩人说什么,扭头就快步走了。 “你,你真是不可理喻!” 望着刘小龙的背影,沈银冰的俏脸被气的有些发白,继而把这股怒气,都转移到了高飞身上,心想:我们都已经分手了,你干嘛还要阴魂不散的缠着我?好,你朋友不是说我移情别恋吗,那我就给你移情别恋试试,哼! 看到沈银冰俏脸忽晴忽阴后,莫孤烟有些抱歉的说:“沈总,我想我可能给你造成某种误会了,对不起,我” 沈银冰举杯,打断了莫孤烟的话,笑容中带着强烈的自信:“莫先生,你不会因为别人的一番话,就对我有什么看法了吧?” 莫孤烟连忙摇头:“怎么可能呢?我只是担心会让人误会你。” “管别人做什么,反正他已经和别人结干嘛还要来干扰我交朋友?” 沈银冰眼中闪过一丝黯淡,随即恢复了正常,语气很轻,却很坚决的说:“莫先生,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莫孤烟一呆:“和我交朋友?” “算了,我就是说着玩儿,可不敢引起莫先生的、的爱人误会,再见,莫先生,认识你很高兴。” 沈银冰垂下眼帘,低低的说了一句,转身就向不远处的小宋走去。 看着沈银冰略显单薄的背影,莫孤烟忽然有了种熟悉的孤独感,使他脑子一热,张嘴说道:“沈总慢走,我、我没有爱人的!” 喘息声,慢慢的平静了下来,妮儿光滑后背上的汗水,干涸后接成了细微的盐粒,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显得她皮肤更加白腻,却偏偏有泛着一丝微红,看上去好像被一层荧光笼罩着。 侧躺在她身后的高飞,两只胳膊环抱着她,两只手捂着那对丰满的雪白,左脚搭在她腰肢上,两个人就这样一动不动,仿佛睡着了那样。 很久之后,妮儿才微微扭动了一下腰肢,梦呓似的说:“高飞。” 高飞没有睁眼,用鼻子应了一声:“嗯?” “高飞。” “嗯?” “高飞。” “嗯嗯?” 他这才睁开眼,打了个哈欠,下巴在女人光滑的背上蹭了蹭,懒洋洋的问道:“怎么了,有什么话要说?” “没有。” 妮儿抬手反抱着高飞的脑袋,轻声说:“我就是想叫你的名字,听到你的应声,感觉到你的确真实的存在。” 高飞动了一下身子,很流氓的笑道:“你应该始终感受到我的存在呀。” 随着高飞耸动身子,妮儿马上就感觉正被一种涨大飞快的撑起,下意识配合着缓缓扭动起了身子:“可我总觉得这是一场梦,两年来做的最多的那个梦。” 温柔的动着身子,高飞趴在她肩膀上,张嘴咬着细嫩的皮肉,含糊不清的说:“这不是梦,是真实的。” 虽说俩人的动作很慢很温柔,可愉悦的感觉重新让他们的眼神飞扬了起来,呼吸也越来越沉重,妮儿甚至比刚才还要享受,雪白的身躯微微颤抖着,声音里带有了哭腔:“可是,可是我怕这一切醒来后却是一场梦。”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 这时候,他觉得无论说什么都是没用的,还不如用动作来代替。 两个人这次很温柔,没有激烈的动作,和疯狂的叫声,只像两条蛇那样,紧紧缠绵在一起,在厚厚的地毯上来回滚动着,不知道过了多久,妮儿才伸长脖子发出了一声委婉的叫声,然后房间内再次平静了下来。 妮儿双手抱着高飞的后背,侧脸看向窗帘上方的一道缝隙,喃喃的说:“天亮了。” 昨晚高飞进来时,才是晚上十点多点,现在却已经天亮了,他们竟然断断续续的做了一晚上,却丝毫没有感觉到身体上的疲倦,只是盼着就这样永远下去。 “是啊,天亮了。” 高飞趴在妮儿那两个丰满之间,含糊不清的问道:“你这两年,过的还好吧?” 青葱白一样的右手食指,在高飞后背上画着圈,妮儿反问道:“你觉得呢?” 高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沉默片刻后才讪笑一声,看似随意的转变了话题:“那个啥,你祖宗,有没有强迫你,强迫你找男朋友?” 按照和索拉斯的约定,两年内高飞如果成不了百亿富翁的话,那么妮儿就得遵守约定,按照他的意思,找一个能帮助乔治家族发扬光大的男人。 两年之约,在今年七月份结束,现在已经快十一月份了,超过约定四个月,依着索拉斯的意思,恐怕早就迫不及待的给妮儿找男人了。 所以高飞在问出这句话时,心里很紧张,生怕妮儿会轻轻点头。 妮儿没有说话,几分钟过去了都没有说话,高飞的心慢慢沉了下去,抬起头,脸上带着强笑问道:“是不是,已经……” 妮儿轻轻点了点头。 高飞眼角猛地跳动了下,又问:“那,你们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谈婚论嫁。” 妮儿低低说出了这四个字。 看着脸色平静的妮儿,高飞就觉得浑身的血液,好像一下子变冷,凝固,下意识的问道:“什么时候,一起走进教堂?” 妮儿抿了抿嘴角:“圣诞节的前一天。” 每年12月25日,是基督徒庆祝耶稣基督诞生的庆祝日,也就是圣诞节。 现在是十月下旬,距离妮儿和别人走进教堂的日子,还有两个月。 “圣诞节的前一天,前一天。” 喃喃重复了这个日子一遍后,高飞笑了,又问:“你未来的丈夫,叫什么名字,他又是做什么的?” 听高飞提起自己的未婚夫后,妮儿的眼神亮了起来,抬手摸索着高飞的脸颊缓缓说道:“他是一个有着英国王室贵族血统的后裔,名字和英超曼联的球星鲁尼同名,他有一张坚毅的脸庞,挺直的鼻子,不是很大的眼睛却有神,性格有些狂放不羁,但在睡着时,却像一个高雅的绅士,或者说是纯洁的婴儿” 赤果果的和自己相爱的女人在一起,尤其是俩人的身体还在紧密相连,但女人却对着她的情人,动情描述她未婚夫的优点,这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好像都是很残忍的。 最起码高飞觉得是这样。 随着妮儿的描述,高飞心中对她的无限爱怜,慢慢变的坚硬,冰凉,就像是石头那样,使他再也没有了征服美女的自豪和骄傲,有的只是心灰意冷的羞辱。 自己深爱的女人,马上就要成为别人的新娘,这已经是够让人心碎的了,偏偏俩人在做这种事后,女人还要对男人描述她未婚夫的优点…… 高飞不知道该怎么办,本能的从她身上滚落了下来,坐在地毯上看着窗帘强笑道:“呵呵,那我提前祝福你们新婚快乐。” 现在高飞恨不得掐住妮儿的脖子,大声质问她为什么要移情别恋只是他却没有这样的理由,因为人家曾经给过他一次机会,而且时间还长达两年。 但在那两年中,他却一事无成。 所以人家妮儿就算背叛俩人的爱情,重新寻找属于她的那个最合适的,高飞也只能眼巴巴的祝福人家。 “谢谢你的祝福,我会转告给他的,他肯定也会接受。” 看着高飞的后背,妮儿也坐了起来,眼里闪过一丝奇异的亮彩,搂住他的腰,低声说:“等我结婚那天,我希望你能参加我们的婚礼。” 曾经那么深爱高飞的女人,为了自己宁可拿手枪胁迫疼爱她的祖父,但仅仅两年多的时间,她却告诉他,希望他能参加她的婚礼这对高飞来说,会是一种什么感受? 愤怒? 嫉妒? 还是恨? 高飞说不清,只是觉得心里非常烦躁,但却偏偏没法发脾气,只是干笑着说:“好啊,到时候如果有空的话,我肯定会去的。” “你一定是我们婚礼上最尊贵的嘉宾。” “差不多吧,嘿嘿。” 高飞吸了下鼻子,慢慢掰开妮儿搂着他的手,轻飘飘的问:“你既然就要快结婚了,那你为什么还要和我这样呢?” 第449章 你是我的情人! 在两年期限满了后,高飞心中就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毕竟他没有完成人家索拉斯的要求,是个失败者,根本没理由去阻挡妮儿去嫁给别的男人。 不过,当妮儿说出她有了未婚夫,并邀请他去参加婚礼时,他心里还是有种把整个世界砸烂了的狂躁,和妮儿尽情缠绵时的满足,好像也变成了一种折磨,这才问她既然有了未婚夫,那为什么还要和他做那样的事。 妮儿重新搂住高飞,轻笑一声:“就算我和他结婚了,我还是愿意和你一起做,因为你可以做我情人呀。对于一个成功的女人来说,不但要拥有一个优秀的丈夫,同样也该有一个出色的情人。” “做你的情人?” 高飞愣了片刻,用力掰开妮儿的手,翻身站了起来,抓起衣服走进了独立的洗浴间。 如果对他说这番话的人不是妮儿,而是沈银冰的话,相信高先生早就一个大嘴巴抽过去,然后恶狠狠的骂道:你还知道什么叫脸吗!? 但妮儿不是沈银冰,是对男欢女爱问题很看得开的外国人,所以高飞也懒得再问什么。 听着里面哗啦啦的流水声,妮儿笑了,笑得很开心,也从地上爬了起来,走到酒柜前,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端坐着沙发慢慢品尝了起来。 高飞匆匆洗漱完毕穿好衣服走出来时,就看到一丝不挂的妮儿,翘着二郎腿的坐在沙发上喝酒,形象很不雅,但却有种让他扑上去把她就地正法的冲动,尽管他已经冲动了整整一个晚上了。 “天亮了,我走了,我答应你,我尽量去参加你的婚礼。” 看起来很正常的高飞,深吸了一口气,不等妮儿说什么,快步走向门口。 在经过一堆衣服时,高飞右脚脚尖一挑,衣服轻飘飘的盖在了妮儿身上,他却头也没回,打开了房门时,妮儿却忽然说道:“圣诞节前夕,我必须得举行婚礼,不管发生什么样的意外,这是我对祖父的承诺。” “哦。” 高飞淡淡的哦了一声,也没说什么,开门走了出去。 妮儿仍旧端坐着沙发上,慢悠悠的把大半杯红酒喝完后,才站起身拿着衣服走进了洗浴间,等她光彩照人的走出来时,已经是半小时以后了。 妮儿打开窗户,早上七点的清新空气马上倒灌了进来,打着旋的带走了迷漫在屋子里的淫靡气息,使她精神一振。 这时候,有人轻轻敲响了房门。 妮儿也没转身,淡淡的说:“进来。” 门开了,杰克走了进来:“总裁,会所的白瓷夫人邀请您共进早餐。” 尽管妮儿是背对着门口的,杰克也嗅到了残留在空气中的某些气息,但他从进来后,就一直盯着自己的皮鞋,仿佛上面忽然盛开了一朵鲜花那样。 妮儿的声音传来:“不去了。替我转告白瓷夫人,就说我谢谢她的好意了。” “是。” 杰克答应了一声,等了片刻才问道:“总裁,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我要坐今天最早的班机回国。” 按照原计划,妮儿本次来华夏,最少也要逗留四到五天,但她现在却说马上回国,杰克不敢多嘴问这是为什么,只是乖乖的回答:“我马上安排人去订机票。” 就在他转身要走时,妮儿又说话了:“这次我和菲林克(离子基金别的工作人员)一起走,你带领第一小组留下,全权处理两起签约事宜。” 顿了顿,妮儿又说:“对于这两笔生意,尤其是和落日集团,你要无条件的遵从高飞,不管是金钱,还是别的方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杰克马上回答:“无论高先生做什么,需要什么,我的任务就是无条件配合,力争做到最好。” 妮儿点了点头,低声说:“去吧,等你完成这边的业务,回总部后,我会给你加薪。” “谢谢总裁。” 杰克弯腰微微鞠了躬,眼角瞥见妮儿好像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离去时,这才慢慢转身打开了房门。 他刚要迈步出去,却又忽然想起了什么:“总裁。” 妮儿问道:“还有事?” 杰克抬起头,看着屋子中央的案几,低声说:“鲁尼先生在早上六点时,曾经打过一次电话,说等您醒来后,希望您能给他回个电话。” 妮儿的双眸微微眯起,淡淡的说:“嗯,我知道了你告诉他,让他按照合约做好自己的事情,我亏待不了他的,前往别自以为是,以免让我不高兴。” 妮儿在说出最后三个字时,声音虽说依旧淡然,可杰克却听出了什么,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态度更加的恭敬:“总裁请放心,我会完美传达您的意思。” 一夜风流过后,妮儿看起来比昨天更加的明媚照人,但滋润她的高先生,却像是一朵秋后的狗尾巴花,精神很萎靡。 在走出离子基金的接待室时,他明显看到那些工作人员偷看他时的异样眼神,但他却不在意。 现在他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用一场昏天黑地的大睡,来和他的第二份真挚爱情告别。 妮儿要和什么鲁尼结婚,高飞没意见,他除了假惺惺的祝福外,根本没有别的办法,因为他根本没有达到索拉斯的要求。 正所谓愿赌服输,他既然输了,而人家妮儿也看开了,那么他就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来向过去告别。 想到这儿后,高飞自嘲的笑了笑。 在他不算太长的26年中,竟然经历了三次真正的爱情,或者说是爱上了三个女人。 第一个是穆天涯,就在他以为拥有整个世界时,却被甩了。 第二个是妮儿,虽说他们的恋情富含着传奇色彩,可结果却以一夜风流来结束。 第三个是沈银冰,不管双方的分开是因为某些误会,他们现在已经彻底翻脸,这却是个不争的事实。 他认真的爱了三个女人,结果都是一样的无疾而终。 高飞搞不懂这是为什么,他现在只是觉得心烦,只想找到地方好好的睡一觉,然后速速的返回冀南,做他自己该做的事情。 以往高飞下楼梯时,四楼的高度根本算不了什么,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在四秒钟内做到,现在他觉得这些楼梯是那样的漫长,仿佛走不到头,都一分半钟了,才走到二楼拐角处。 两个外国人,一个胖大一个身材矮小的外国人,急匆匆的走了上来。 高飞停住了脚步,礼貌的让他们先上楼。 胖大的外国人含笑道谢后,急匆匆的脚步却没有丝毫停留,在迈步走上四五个台阶时,用英语严厉的训斥瘦小的属下:“你立即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总部,如果今天下午三点你本能准时出现在伦敦的签字仪式上,那你的位置,将会被欧洲总部的史密斯所代替!” 瘦小的属下连忙解释道:“可我刚才打电话问过航空那边,最早的航班也要上午十点,请您宽限一小时!” “不行,这次签约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你不能按时出现在该出现的场合,那你是自己工作安排失误,我不管这些,我只是在意今天下午的签字仪式必须成功!” 胖大的老总厉声说着,根本不顾属下的苦苦哀求,很快就走进了三楼走廊中。 “只在意今天下午的签字仪式必须成功仪式,必须成功?” 正要下楼的高飞若有所思的重复着这句话,忽然猛地明白了什么,脸上的颓丧攸地消失不见,霍然转身要跑上楼梯时,却又停住了脚步,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低声自言自语道:“今天下午三点之前到伦敦,嘿嘿,那位老兄惨了。” 高飞走下了最后一个楼梯,来到了酒会大厅内。 一夜过后,大厅内仍然像他离开时那样,上千人在里面晃来晃去的。 一夜未眠,好像根本没有影响到他们的精神头。 不过,各人脸上的神色却不同,有喜笑颜开的,有遗憾的,很少有淡然的。 “嗨,高飞,你也太没人性了吧?一个人在温柔乡里,却让哥们在外面等了你一晚上,真是岂有此理!” 就在高飞很有兴趣的打量现场人脸上的表情时,有人在他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 高飞转身,就看到了眼角还残留着眼屎的刘小龙。 虽说这家伙此时的样子很让人倒胃口,但那双小眼里却散发着璀璨的光芒,笑得是那样猥琐:“哎,告诉刘爷,骑着大洋马驰骋的感觉怎么样?” 高飞眉头一皱:“你不想要那百分之五的股份了,对吧?” 刘小龙一楞:“次奥,我当然得要,那可是咱们说好了的,你不能反悔!” “那你就别再让我听到你放屁。” “你说话才叫放” 看到高飞瞪眼后,刘小龙把那个‘屁’只好咽了下去,凑过来低声说:“哎,说起来你得感谢我,为了你,我昨晚可一夜没睡觉啊。” 高飞没有理他,走到吧台前端起一杯冰水喝了下去,就觉得精神一振。 刘小龙一脸讨好的表情:“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不睡觉?” “你睡不睡觉的,管我屁事?” “好你个没良心的,我不跟你说了!” 刘小龙骂了一声,摸起一杯果汁,看向了别处,但没过几秒钟就憋不住了,扭头说:“从昨晚十点开始,我就帮你盯着沈银冰。” 高飞有些奇怪:“你盯着她做什么?” 刘小龙冷笑:“哼哼,当然是不想你戴上绿帽子!你知道吗?你去和那大洋马见面没多久,你那个前女友就和别的男人相谈甚欢了。” 高飞嘴角微微动了下,很想装做无所谓的样子嗤笑一声,说她和别人相谈甚欢管他什么事,但最终却淡淡问道:“她和谁?” “莫孤烟。” “莫孤烟?就是那个华夏双骏之一的莫孤烟?” 第450章 你敢抽他一耳光吗? 高飞竟然认识莫孤烟,刘小龙有些惊讶:“咦,你也听说过他的名字?” 高飞认识莫孤烟,是穆天涯给他介绍的,但仅仅限于知道他是个很牛比的青年才俊而已,具体的却不怎么清楚,听说他和沈银冰相谈甚欢后,心里很不爽,却没有再说什么。 说男人要比女人更自私,这可不是冤枉男人。 高飞和妮儿躲在密室内折腾了一晚上,他也没觉得哪儿不对,可在听说已经分手的沈银冰和莫孤烟相谈甚欢后,却吃味了。 不过他很快就在心中晒笑一声:切,就算她和莫孤烟相谈甚欢那又怎么样?人家还当面和我说,焦恩佐是她男朋友了呢。 这样一想后,高飞好受了很多,淡淡的说:“她和别人怎么样,和我没关系,反正她只是我的前女友。” 刘小龙当即反驳:“次奥,话是这样说,可我心里却不爽。” “你不爽,那是因为你没有和她相谈甚欢?” “哪有,我就是觉得她有些过份,就算已经和你分手了,但也不能在你最好的朋友刘爷面前,故意和被人秀恩爱,这不是故意和你示威吗?” “那你说,该怎么办?” “假如我是你的话,我就会给莫孤烟一耳光,警告他说,在没有刘爷的允许下,谁都不能讨好她,要不然后果会很严重的!” “你希望我这样做?” 高飞斜着眼的问。 刘小龙郑重的点头,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兄弟,我觉得唯有这样,才能像个男人你看,他们俩人过来了。” 顺着刘小龙的手指,高飞向西北那边看去,就看到沈银冰和莫孤烟俩人,每人手中端着一杯红酒,就像遛马路那样,沿着吧台边走边聊。 俩人神采奕奕,丝毫不像一晚上没休息的样子,而小宋却不知道去哪儿了,看来早就找地方休息去了。 高飞的眼神慢慢变冷,又重复问道:“你真希望我去给他一耳光,让他远离沈银冰?” “你不愿意或者不敢,那就算了,何必在这儿浪费口水。” 刘小龙打了个哈欠时,却看到高飞端着水杯,快步走向了那边,顿时精神一震,低声骂道:“次奥,这家伙不会被刘爷蛊惑的真去做那傻事了吧?天呀,他可别真犯傻,刘爷说着玩的。” 他正要追上去,却又懒洋洋的倚在了吧台上,一脸不屑的说:“这厮要是敢在知道那个人是莫孤烟的情况下,还敢抽他一耳光,那么刘爷我就……” 如果高飞真敢无缘无故的抽莫孤烟一耳光,刘爷就做什么? 刘小龙还没有说出来,嘴巴就猛地张大:高飞快步走到莫孤烟面前,左手一仰,把冰水泼在了他脸上,右手随即仰起,清脆脆的给了他一记耳光。 莫孤烟觉得,他从懂事开始,就从没有像今晚这样放松过,竟然端着一杯酒,和沈银冰在大厅内不停走动了整整一晚上,却没有感到丝毫的疲倦。 而身边这个女孩子,也是这样,一张小脸上洋溢着开心。 他们两个人谈了整整一晚上,话题始终围绕着生意来谈,从没有牵涉到私人感情:他没有问她为什么和前男友分手,她也没问他这么优秀,为什么还没有女朋友。 两个人就像最知心的异性闺蜜,有着说不完的话。 身为国家财政部实权派一员,莫孤烟对于商业理解的层次,肯定要比沈银冰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也正是莫孤烟深厚的商业理论,才深深吸引了沈银冰,使她茅塞顿开,尤其是一些不为人知的商业操纵手段,更是让她对莫孤烟有了一种相见恨晚感。 跑马场项目,尽管已经折戟沉沙成为她心中永远的疼,可这个项目无疑是她最为得意的,但在莫孤烟站在高屋建瓴的高度,从华夏当前大环境下给她仔细分析了一下后,沈银冰才知道当初她想的多么天真。 就算跑马场没出意外,成功开业经营,那么所产生的效益,也根本达不到她所期盼的水准,最多也就是搞个收支平衡,还很可能会被人利用,牵涉到一些类似于赌球的非法案件中。 到了后来,沈银冰再看向莫孤烟的眼神中,已经带有了崇拜的色彩:“莫先生,请你再为我分析一下目前榨汁机的国际市场,我非常希望能听到你的建议。” “好,至于榨汁机,虽说我不怎么了解它的工艺技术,可我知道,随着人民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那么对这种小商品的要求,也会从质优价廉转向精品” 莫孤烟稍微沉吟了片刻,正要说出自己对榨汁机市场的见解时,却看到一个年轻人快步走了过来。 下意识的,莫孤烟停住了脚步,冲来人礼貌的点头笑了笑,正要等这家伙过去后再继续他的话题时,却看到对方竟然左手一仰! 一杯冷水泼在了他脸上,使他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时,接着耳边就响起了一声耳光:啪! 耳光清脆,响彻整个大厅,所有精神的,遗憾的人,都像这边看了过来,随即愣住:除了昨晚那个没素质的张耀明张大少外,还有人在这儿打人? 被泼了一脸水,挨了一耳光的莫孤烟,也懵了,抬手摘下脸上的眼镜,擦了擦脸上的水时,就听到身边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沈银冰尖声叫道:“高飞,你这是什么意思!?” 高飞甩了甩手,脸上带着轻蔑的看了眼莫孤烟,淡淡的说:“没什么,就是看他不爽,要抽他一耳光。” 沈银冰小脸被气的通红:“你凭什么看别人不爽,你凭什么打人!?” 高飞双眼一翻:“你耳朵不好用吗?我就是看他不爽。” “你、你混蛋!你是故意的,你这是看他和我在一起,所以才这样没素质!” 沈银冰好像终于明白高飞为什么要看莫孤烟不爽了,猛地仰起左手时,高飞却冷冷的说:“你敢抽我一下,我保证会给你加上利息。” 高飞的这句话,一下子让沈银冰想到了在冀南时,她抽了他一耳光,他接着就抽还了回来,而且力道更狠抬起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冷笑一声,高飞不再理她,用手指指着莫孤烟的胸膛,淡淡的说:“小子,你给我记住,我打你,就是看你不爽,以后看到你一次,我就会打你一次。” 莫孤烟身为华夏双骏之一,不但本人被誉为青年才俊,而且背后又有着深厚背景,以往不管走到哪儿,都被人客客气气的恭维着,啥时候遇到这种事? 那一记耳光已经过去好几分钟了,他还没有从莫名的震惊中清醒过来,被高飞用手指戳着接连后退几步,倚在了吧台上。 “记住我的话。” 高飞扔下这五个字,转身扬长而去,在上千人的惊诧目光中。 这个人是谁? 竟然敢当众抽莫大少的耳光,事后还没事人似的走了。 他为什么要抽莫大少耳光? 他究竟有什么深厚的背景,支撑着他敢招惹莫孤烟? 活的不耐烦了? 这一连串的问题,在所有人脑海中飞快的旋转着。 大家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可当事人却已经飘然走到了一个角落中,端起了一杯红酒,就像啥事也没做过那样。 慢慢的,大家又把目光看向了莫孤烟。 就在很多人以为莫孤烟会恼羞成怒,快步离开大厅,找人去收拾那个狂妄的家伙时,他却拿起几张纸巾,仔细擦了擦眼镜戴在脸上,重新露出了儒雅的笑容。 咦? 他不会就这样忍了吧?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莫孤烟那是什么人啊,那可是华夏双骏之一,不去欺负别人就算很有教养了,怎么可能在当众挨了一耳光后,忍气吞声了? 决不可能,他暂时的平静,只是为了维护他在大廷广众之下的形象,事后绝对轻饶不了那小子很多人想通了这个问题后,都赶紧把目光挪开,生怕会让莫大少看到他们在看笑话,从而迁怒自己。 沈银冰也是这样想的,她真想这时候逃也似的离开现场,可是她不能,因为发神经似的那个家伙,是她的前男友。 尽管不是她指使高飞来招惹莫孤烟的,她也必须得承担着一定的连带责任。 正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 狠狠咬了下嘴唇后,沈银冰才收回了看向高飞的目光,大脑中飞快转动着,考虑该怎么和莫孤烟解释时,却听他轻声问道:“那个人,就是你的前男友吗?” 本能的,沈银冰点了点头。 莫孤烟又问:“他,叫高飞?” “是,他叫高飞。” “高飞?” 莫孤烟眉头微微皱起,随即松开,好像懂得了什么。 但沈银冰却猛地清醒了过来,脱口问道:“莫先生,你、你和我打听他,是不是要、要报复哦,不,是找回公道?” 沈银冰敢发誓,如果把她换成是莫孤烟的话,肯定会在事后报复高飞。 没有谁会在无缘无故被人抽了一耳光后,还能装做毫不介意。 莫孤烟望着脸色阴晴不定的沈银冰,似笑非笑的问道:“你觉得我该不该找回公道?” “该!” 沈银冰用力点了下头,可接着就垂下眼帘,低声说:“莫先生,我知道你心里很生气。换做我,我也会这样,可我想、想求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说出这些话后,沈银冰深吸了一口气,语气诚恳的说:“他就是个混蛋,经常做些混蛋事,可、可他终究是我爱过的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我和他已经分手了,不管我再怎么对他不满,但我仍然希望他能好好的。莫先生,请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行么?” 莫孤烟眼里的奇怪笑意越来越浓,低声道:“其实,你还爱他,对吗?” 第451章 天机不可泄露! “不,我再也不爱他了,因为他,已经有了爱的人。” 莫孤烟的这句话,让沈银冰心里猛地一疼,随即用力摇头:“我不再爱他了,他是他,我是我!” 莫孤烟没有再说什么,看向了远处角落中的高飞,片刻后才缓缓说道:“看来,我注定是个牺牲品了。行,我答应你,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 沈银冰替高飞求情,纯粹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就像看到自己孩子做错事的母亲那样,嘴里骂着自己孩子,却希望能得到别人的原谅。 那些话说出去后,她也知道这个要求有些过份了,毕竟高飞所做的事情,比她的要求更加过份:凭什么抽人家一耳光,人家又没抢你老婆! 但是,就在沈银冰心思电转寻找更合适的理由时,莫孤烟却忽然答应了她。 沈银冰愣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时,莫孤烟儒雅的笑了笑:“沈总,我有些累了,想去休息一下,以后有机会再聊,很高兴能认识你。” 就像做梦那样,和莫孤烟握了握手,看到他潇洒的转身走向电梯那边后,沈银冰才慢慢清醒了过来,喃喃的自言自语:“我这是怎么了,干嘛要为那个混蛋求情?难道说,我其实还是在乎他的吗,这怎么可能?” 沈银冰茫然的转身向高飞那边看去,却发现那个家伙已经不在原地了。 刘小龙说什么也没想到,在他的蛊惑下,高飞就像发神经那样,真跑过去把莫孤烟抽了一耳光,点着鼻子骂了一顿后,又施施然的回来了,好像没事人那样。 那一刻,他比在场所有人都感觉震惊,清醒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事大了。 莫孤烟那是什么人啊,可是华夏双骏之一,有着深厚的背景,仅仅凭借他自己在政坛的力量,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 可今天竟然当着这么多有头有脸的,被高飞抽了耳光。 这事大了,莫孤烟断断没有罢休的理由,别看他现在笑眯眯的走了,可就是个傻瓜也知道,莫大少会是那种挨了耳光不还手的人。 退一步说,就算他看在沈银冰的面上,不追究这件事,但拿着面子比一切都重要的莫家,会善罢甘休?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绝不会! 到时候,在胖大的莫家面前,高飞有什么反抗能力? 还不是乖乖的说出背后指使者是刘小龙蛊惑他这样做的。 哎哟哟,这样以来,莫家就会把矛头对准刘爷! 诚然,刘小龙是京华市委书记的独根苗,无论到哪儿也得被人高看一眼,可莫家会因此而忌惮啊? 肯定不会,如果刘小龙的老子不付出一定的代价,那就会势必引发两大潜在的政治集团大碰撞,会有无数官员因此落马,妻离子散…… 而这一切,都因为高飞的一个耳光,是刘小龙蛊惑他的。 想到这儿后,刘小龙浑身打了个机灵,第一反应竟然要把高飞灭口:唯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刘爷和刘爷的爸爸才能远离这场风暴。 但关键问题时,刘小龙敢吗? 高飞可是他哥们,天底下又为了自身利益,就把哥们灭口的哥们吗? “大了,大了,这事儿大了。” 看着不远处的高飞,刘小龙恨不得给自己狠狠来一耳光,举起手来后,却只是用力揪了揪头发,趁着大家都关注着莫孤烟那边,快步走过去,拉住他的手,不由分说的拽着就走。 高飞摔开他的手:“有什么事说,别这样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刘小龙黑着脸,也不说话,固执的拉着高飞快步走进电梯里后,才猛地在电梯壁上踹了一脚,疼的呲牙叫了一声:“沃曹,你特么的傻了啊,你知道刚才做什么了?” 高飞眨巴了一下眼睛:“做什么了?不就是按照你的意思,赏了莫孤烟一耳光吗?” 刘小龙猛地凑到高飞面前,鼻子对着他鼻子,嘶声吼道:“按照我的意思!?” “你吃大蒜了?嘴里这么臭。” 高飞后退一步,抬手扇了扇:“刘小龙,你不会不承认了吧?” “我、我唉。是,不错,是我鼓动你去抽他耳光的,可你也不能真抽啊。这事大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和我老头子交代。” 刘小龙双手抱着脑袋,沮丧的蹲了下来。 听刘小龙这样说后,高飞眼里闪过一抹笑意,淡淡的说:“不用你向家里人交代,因为根本没有你的事。” 刘小龙猛地抬头,一脸的不信:“什么,你说没有我的事?” 高飞倚在电梯上,看着不停闪烁的数字:“不错,抽他的人是我,又不是你,干你屁事?就算你没有蛊惑我,我也会给他一耳光的,没有当场再吐他一口口水,就是看在大家都是同胞的面子了。什么狗屁双骏之一,敢对我喜欢的女人犯贱,就是找抽。” 听高飞这样说后,刘小龙觉得轻松了许多,站起身时却又担心的问:“可你惹打大了,人家会放过你吗?哥们,你听我一句劝,现在就去找莫孤烟,不管是磕头也好,还是干别的,只要他能原谅你就成,要不然,你就别想离开京华了!” “我给他磕头求饶?切,笑话。” 高飞冷笑一声,打了个哈欠说:“你别特么的瞎吊几把操心了,我敢说没事的。” 刘小龙追问:“你凭什么说没事?” “就凭我是高飞。” 高飞淡淡的回答。 “我好怕怕啊,原来你是高飞高大爷!嚓,这名字很吊吗?” 刘小龙做了个怕怕的表情时,电梯传来了叮当一声响,停在了顶层。 俩人都没有说话,一前一后的出了电梯,不约而同的顺着一扇小门来到了天台上。 这时候,太阳已经从东方升起,红彤彤的,带着朝霞,清凉的风吹来,让人精神一振。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万里,看来今天得有雨啊。” 高飞来到天台边上,拿出烟和刘小龙一人点上一颗,狠狠的吸了一口,满脸的惬意。 趴在天台上,望着下面公路上好像甲壳虫似的汽车,高飞忽然说:“刘小龙,你是不是想把我从天台上推下去?” 刘小龙一楞,随即大怒,抬手狠狠在高飞肩膀上砸了一拳,骂道:“草,你把刘爷想成什么人了?是,我是怕会被你牵连,但刘爷绝不会为了这事,就把自己哥们灭口。” 看着激动的刘小龙,高飞笑了笑也没在意:“我说过没事,就是没事。你要是不信的话,咱们可以打赌。赌注嘛,就你开来的那辆兰博基尼吧。” 刘小龙撇嘴:“想得美,那可是我借来震慑你这土鳖的。你告诉刘爷,为什么会这样有信心?” “天机不可泄露。” 高飞反身,靠在天台水泥栏杆上,岔开了话题:“现在几点了?” 刘小龙抬手看了看腕表,闷闷不乐的说:“还有十几分钟,就是七点半,可以自由出入会所了。” 接着,他又说:“不过我估计,我们能安然离开的希望不大。” 仿佛是在验证刘小龙的话,他的话音还没有落下,就有两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大汉,从小门中出现在了天台上,快步走了过来。 “唉,眼前报,来得很快。” 刘小龙叹了口气时,两个大汉已经快步走了过来,其中一个沉声问道:“请问,哪一位是高飞高先生?” 高飞把烟卷随手扔在楼下,回答说:“我就是高飞。” 那个大汉微微弯腰:“高先生,我们老板请你过去。” “哦,那就走吧。” 高飞也没在意,点了点头,刘小龙却问道:“没有说叫我吗?我可是和他一伙的!” 俩人都以为,皇朝会所的老板,要居中处理高飞打人事件了。 按说,这时候刘小龙不该参与,但他却主动说是和高飞一伙的,大有一副和他同甘共苦的样子,让高先生心中有了点小小的感激。 那个大汉疑惑的看着刘小龙,问:“请问,你也是落日集团的合伙人?” 刘小龙一愣,和高飞对望了一眼,正要说什么时,大汉又说:“我们老板要请落日集团的高总共进早餐,如果这位先生”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刘小龙打断:“什么,你找高飞,是因为你们老板要请他共进早餐?不是为了,为了他那个啥?” 大汉笑了笑:“我们只是来请高先生和了;我们老板共进早餐的,别的事一概不知。” 听说不是为了追究莫孤烟被打一事后,刘小龙暗中松了口气,笑着问道:“哥们,你们老板为什么要请高、首先声明,我也是落日集团的董事之一。为什么要请我们共进早餐呢?” 大汉简单的回答:“因为落日集团和外商签订了价值一个亿美金的业务。本来,我们老板原计划是请所有签单达到一个亿美金的客商吃夜宵的,不过因为昨晚大家都很忙,所以就把夜宵改为了早餐。两位,请吧。” 原来是为了这事才找我们。 高飞和刘小龙再次互相对视了一眼,跟着俩人走下了天台。 在电梯内,两个大汉都没有说话,但脸上却带着恭敬的神色。 电梯下降到十七层时,叮当一声的停住了,在电梯门缓缓打开时,俩人对高飞他们伸手做了个清的姿势,其中一人当先走了出去。 十七层的走廊,相比起下面的走廊来说,看起来好像更加宽阔一些,装潢也更加奢侈,两边墙上挂着一些当代画家的油画,脚下厚厚的羊毛地毯,让人感觉好像是踩在云彩里。 在靠近东边的两扇门前,站住两个身穿古装服侍的侍女,对高飞俩人微微屈膝,做了个万福。 大汉抬手敲了下房门,随即推开了其中一扇:“两位,请进。” 高飞点了点头,当先走了进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 第452章 我有些不自在 莫孤烟告辞走人后,沈银冰才从急匆匆赶来的小宋嘴里,得知了他的真实身份。 当听说和自己把酒聊了整整一个晚上的那位莫大少,来历竟然这样显赫后,沈银冰没有像一般女孩子被豪门大少青睐后的惊喜,而是一种莫名的心慌,和害怕。 她害怕莫孤烟会对付高飞。 尽管她恨那个姓高的恨的不行不行的,可就是为他担心这种莫名的担心,让她心烦意乱,几次想去找高飞,劝他去给莫孤烟负荆请罪,要不赶紧就流浪天涯去吧,要不然等待他的,将是最残酷的报复。 心慌之下,沈银冰完全忘记了高飞,背后好像还站着京华高家。 在她的潜意识中,她总是把这家伙当做一社会痞子,并本能的想替他排忧解难。 沈银冰也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关心那个无情无义的家伙。 虽说和莫孤烟聊了一个晚上后,莫大少给沈总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一点也不像张耀明那样无知跋扈,可她更清楚,这种出身豪门的大少,就算暂时忍了下来,但绝不会罢休的! 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才能帮那个混蛋,要不我再去找莫孤烟,求他无论如何也别和高飞一般见识? 想到这儿后,沈银冰拿出手机,找到了莫孤烟留给她的联系方式,咬了咬牙后走到角落拨通了。 电话中,传来嘟嘟的声响。 听到这个马上就接通的嘟嘟声响后,沈银冰觉得更加紧张了:我该怎么说?是不是开门见山的求他,只要放过高飞,我宁愿答应他任何事可,可他假如要求我做他女人呢那,那我会不会答应?高飞,你个混蛋,你个死人,惹祸后你倒是拍拍屁股闪人了,却把这个烂摊子交给我,你还是个男人吗? “嘟,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请稍候再拨。” 就在沈银冰心乱如麻时,手机那边传来了生硬的机械女声. 莫孤烟没有接她的电话。 放下手机后,沈银冰长长的松了口气,觉得莫孤烟不接她的电话更好,那样她就不用再低三下四的去求他了。 不过,这一丝庆幸马上就被更大的担心所覆盖:莫孤烟不接我电话,是不是猜到我会替高飞求情,这才故意不接电话,目的就是要好好收拾他?吓,肯定是这样,我该怎么办?不行,我得去找人问问他去哪儿了,我必须得找到他,哪怕是丢再大的脸,也得为那个混蛋解决本次危机。我发誓,这次过后,就算那家伙把天捅个窟窿,也休想我再帮他了! 心里这样想着,沈银冰抬头正准备喊小宋时,却看到一个黑西装男人走了过来,态度恭敬的问道:“请问,您是冀南北山集团的沈总吗?” 沈银冰一楞:“是,我就是沈银冰,请问您是?” “沈总您好,我是会所的工作人员,我们老板要和您共进早餐。” 黑西装男人面无表情的解释道:“本来我们老板承诺,只要国内客商能与外商敲定一亿美金以上的合约,就会陪谁吃夜宵的。沈总您很荣幸,获得了这个资格。不过,因为昨晚大家都很忙,所以就把夜宵改为了早餐。” 沈银冰这才想起,昨晚酒会开始之前,好像听人说起过这件事。 但因为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她早就忘记这件事了。 所以当黑西装男人解释完毕后,她才恍然大悟:“啊,谢谢你们老板的好心。不过,我还有事” 沈银冰也很清楚,能够获得和会所那个神秘老板共进早餐的机会很宝贵,可她现在真没心思去和谁吃饭,因为高飞那件事就像一块大石头压在她心头,让她对别的事没半点兴趣。 只是她委婉拒绝的话还没有说完,黑西装男人就冷冷的说:“沈总,我想您必须去。因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谁敢拒绝我们老板的主动邀请。” 黑西装男人说的这句话很生硬,看着沈银冰的眼神中,更是带着‘你不去就会怎么样怎么样’的凌厉。 他的强硬态度,让沈总感到很不爽,倔犟的淡然道:“如果我不去呢,你们老板能把我怎么样?我听说过有强买强卖的,但却没碰到过强拉着去吃饭的。对不起,我还有要事要办,没心情去吃早餐,替我谢谢你们老板。” 黑西装的脸色大变,冷笑一声正要说什么时,旁边的小宋赶紧说道:“先生,对不起,我们沈总的心情有些不好,等我劝劝她沈总,我觉得您该去,说不定会所老板和莫公子熟悉呢?” 对呀,我怎么忘记了,莫孤烟曾经告诉我说,他来会所就是给白瓷捧场的。现在白瓷邀请我吃早餐,那我正好可以和她解释一下,请她居中调节啊。 小宋最后那句话提醒了沈银冰,她点头低声对黑西装说了句抱歉。 “没事的,沈总,请跟我来。” 黑西装不以为然的摇摇头,带着沈银冰来到了会所的十七层。 在刚走进那两扇门后时,沈银冰以为这里面肯定会装饰的好像皇宫那样,毕竟这是会所老板白瓷夫人会客的地方。 不过等她走进来后,却愣住了。 黑。 这间屋子给沈银冰的第一印象,就是黑,只有看起来很不真实的烛光,没有天光,没有现代化的照明灯光。 大。 屋子的空间很大,足有几百个平米,但没有沈银冰想象的那样豪华,甚至还寒酸到家了:屋子中央放着一张长条桌,和十几把椅子,除此之外,就什么家具也没有了。 白。 白色的地板砖,白色的墙壁,墙壁上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白色的窗帘把早上的阳光挡在了外面。 整间屋子,就像一间特大号的病房,放眼望去一水的白色,桌椅也是白色的,那张长条桌样式古朴,就像从电视内看到的那些中世纪欧洲贵族用餐的餐桌那样,上面摆着蜡烛,烛光无风飘动,却带着一股子莫名的阴森。 沈银冰愣在当场,怀疑是不是进了太平间,如果不是长条桌上有蜡烛十几个支燃烧着的蜡烛,长条桌冲门的位置上坐着一个黑衣女人,她说不定会转身逃出去。 沈银冰的视力很不错,一眼就看出坐在长条桌正中央位置的黑衣女人,就是昨晚陪同妮儿出现过一次的白瓷夫人了。 “早知道这地方这么阴森,我真该把小宋带来的。” 沈银冰深吸了一口气,把那种阴森感觉深深压下去,正要走到那张长条桌前时,却听到背后传来敲门声。 她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黑西装推开一扇门,对外面说了句:“两位,请进。” 两位,一下子来了两个人,太好了! 听黑西装这样说后,沈银冰顿时就觉得心里一松:她真不想在这种环境下,独自面对那个神秘的白瓷夫人,不管来的这俩人是谁,都给了她一种奇怪的‘同舟共济’感。 随着黑西装的话音落下,一个人当先走了进来。 视线已经适应房间内光线的沈银冰,一眼就看出这个人是谁了。 顿时,她心中涌起一种带着安全的狂喜,下意识的脱口说道:“咦,是你?你怎么来了!?” 高飞刚进门后,也被这屋子的大、黑、白和空荡荡给搞得一愣,不过还没有等他来得及仔细观察,就听沈银冰问他话了。 马上,一股子不舒服从高飞心中升起,边打量着屋子,边淡淡的回答:“你既然能来这儿,我为什么不能来?” 高飞这句话,把沈银冰给堵的哑口无言:“你” 刘小龙也走了进来。 刘爷可不像高飞俩人那样镇定,进来后就嚷道:“沃曹,这是来哪儿了?不会是到了十八层地狱了吧?” 一个柔和,带有十足亲切力,却又很好听的女人声音响了起来:“刘小龙,你再胡说八道,小心我去告诉你父亲。” 刘小龙一怔,这才看到长条桌后面的白瓷夫人,赶紧讪笑一声:“嘿嘿,那个啥,白老板,我这人就是心直口快,嘴特臭,您别和我一般见识。咳,咳,我觉得这屋子好有品位和内涵啊,比装饰成金碧辉煌的皇宫还要让人赞叹,让人发自内心的反省……那个白老板,等我以后做大后,我也会仿照您的风格,来设计自己的办公室,到时候还请您别告我侵权,嘿嘿。” 刘小龙不愧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高手,讪笑中就被白瓷夫人戴了一顶大帽子。 对于刘小龙这种小把戏,白瓷根本不在意,好像笑了笑,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柔声说道:“沈总,高总,请随便坐。” 白瓷夫人嘴里说着随便坐,其实高飞早就看到出他们三人该坐哪儿了,因为长达七八米的桌子上,只摆放着四套餐具。 其中一套就在白瓷面前,其他三套分列桌子两旁(左边两套,右边与一套)距离白瓷夫人最少得五米远。 “谢谢白老板。” 刘小龙毕竟是京华衙内,也算‘土著人’了,当先走到白瓷的右边坐了下来。 下意识的,沈银冰走到了他身边坐下。 高飞只好坐在了他们的对面。 刘小龙用眼角看了眼沈银冰,心想:按说刘爷该发挥一下助人为乐精神,让高飞和他前女友坐在一起…… 他这个想法刚升起,却见沈银冰把面前盛着餐具的银盘推到了对面,然后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了高飞身边,坐了下来。 沈银冰明显的亲疏做法,让刘小龙很不爽:次奥,你们已经分手了,还凑的那么近乎干嘛? 看到沈银冰特意坐在自己身边后,高飞眉梢轻轻挑了一下,正想说句刻薄的话,来报复在他进门时沈银冰说的那句话时,却听她小声说:“我有些不自在。” 第453章 酒中有鬼 别说是沈银冰了,换做任何一个女孩子,在这种可以说是很诡异的地方用餐,都会有种寒森森的不舒服感。 高飞很理解,知道沈银冰这样做就是婉转的告诉他,想从他这儿寻找一点安全感。 同时,沈总这句话,也打消了他打击她的心思,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看向了白瓷夫人。 如同昨晚那样,白瓷夫人依旧把自己裹在黑色中。 黑色的衣服,黑色的帽子,帽檐上垂下的黑色纱幔,再加上黑色的光线,使她给人一种她可能是个幽灵的错觉。 不过,她那双放在桌子上的手,却在暗色中白的刺眼,就像两件瓷器,在烛光下闪烁着诡异的荧光。 其实别说是沈银冰了,只要是个正常人,就不想在这种环境下吃饭的。 高飞慢慢收回目光时,白瓷夫人说话了:“几位,我知道你们可能不适应这种用餐环境,可自从我丈夫牺牲后,我觉得唯有在这种气氛下,才能感受到他的存在,还请你们原谅一个失去丈夫的女人刻意营造的古怪环境,在这儿,我说声抱歉了。” 摸了摸有些发麻的头皮,刘小龙一脸的理解:“白老板,你这样说就是见外了,我觉得这种环境气氛很不错啊,最起码我觉得心里特清凉。” 白瓷夫人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抬起她那双好像白瓷般的手掌,轻轻拍了几下。 马上,南面那堵昏白色的墙壁,就悄无声息的裂开了一扇门,四个身穿古代服侍的女孩子,每人托着一个银盘,就像御风而行那样,迈着小碎步走了过来。 在下面大厅时,刘小龙还很欣赏这些古装侍女,觉得她们个顶个的都是美女,如果换上比基尼来个左拥右抱的话,感觉肯定会很爽。 但是现在他在看这几个侍女时,却觉得她们面目古板,眼神呆滞,就像来自地狱中的女鬼那样,指不定一张嘴就能吐出一根长长的红舌头,惜香怜玉的心思攸地灰飞烟灭。 每个银色托盘上,都有三个小黑瓷罐,一个白色汤盘。 瓷罐和汤盘上面都有盖子,让人看不到里面盛的是什么美味佳肴。 给四人摆好银盘后,一个侍女从长条桌下抱出了一个大大的玻璃瓶,打开盖子,把里面的液体,小心倒在了四人面前高脚杯中。 这应该是红酒,只是瓶子有些大了点。 土里土气的黑瓷罐,却是配玻璃高脚杯,暗红色的液体在里面轻轻晃动着,好像鲜血那样,让人觉得有些不伦不类。 满酒的侍女给四人满完酒后,也不等白瓷夫人说什么,就和同伴快步走向了南墙边,墙壁却用零点几秒的时间合上了。 “几位。” 白瓷夫人端起了酒杯,声音平和的说:“本来我以为这次酒会,国内客商会取得很大成绩,为了鼓励大家,所以我才承诺款待每一家能拉来上亿美金外资的老总。不过可惜的是,我的想法很乐观,但现实却很残酷,除了北山集团和落日集团这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外,其他国内大企业竟然没有一家当场拍板的。对此,我深表遗憾,证明了华夏客商在国际商业中的地位但不管怎么说,这个结果比去年的纽约商业酒会要好很多,最起码有你们,也算是为我这个主办商挽回了一点颜面,所以在这儿,我要好好敬几位一杯酒。” 高飞才不相信这么大酒会,只有他和沈银冰两家公司和老外签订了上亿美金投资项目。 不过白瓷夫人既然这样说了,他身为被款待的客人,自然不会追究她的话是真是假,所以只是笑了笑,就端起了酒杯,和白瓷夫人遥遥碰了一下。 清凉的液体和舌尖味蕾一接触后,高飞马上就断定,这是82年的拉菲红酒。 虽说白瓷夫人搞得宴会现场这样阴森诡异,不过拿出来的红酒却是好玩意。 也不知道是心态的原因还是别的,高飞觉得他这次喝得拉菲,要比过去喝过的82年拉菲,味道更加的香唇,绝对的口齿留香。 就在高飞细细品位拉菲那特殊的香醇时,却觉得小腿被人碰了一下,接着就听到沈银冰小声说:“高飞,你仔细看看那个盛酒的玻璃瓶,我怎么看里面好像有个东西?” 那个最少得盛三升红酒的特制玻璃瓶,就在高飞右手不远处。 听沈银冰说出这句话后,高飞下意识的抬头看去果然,他看到暗红色的液体底部,好像很有个盘旋着的东西,就像蛇那样,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清。 用蛇来泡酒,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高飞却从没有听说过有人在红酒里放蛇! 这时候,刘小龙也发现了酒瓶中的异样,他纳闷的看向了白瓷夫人,刚要说什么,却听她淡然说道:“你们是不是很纳闷,红酒中为什么会泡着一条蛇?” 里面是蛇!? 沈银冰一听,就觉得胃部剧烈翻腾了起来。 蛇酒虽说是大补之物,尤其是白瓷夫人用来招待贵宾的蛇酒,肯定是更加珍贵的,但大多数女孩子,却对蛇这玩意有着一种天生的恐惧。 想到自己竟然喝了一口蛇酒,沈银冰就想呕吐,赶紧抬手捂住了嘴巴,心中发誓再也不会喝一口了。 刘小龙和高飞对望了一眼,也没客气:“嘿嘿,白老板,你真是一猜一个准啊,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红酒里也可以泡蛇呢。这里面有什么典故没有?” “没什么典故,就是喝了用这种蛇泡的酒,会对人有很大的好处。” 白瓷夫人放下酒杯,说道:“酒瓶内的那条蛇,并不是普通的蛇,而是一种很少见的黑蛇。这种蛇生活在昼热夜寒的西北,有个很不错的名字,叫黑龙。” 给了刘小龙三人一个不完整的答案后,白瓷夫人站了起来,用抱歉的语气说:“几位,你们慢慢享用,我有事先走一步了,在这儿,我提前祝你们生意兴隆。” 不等三人说什么,白瓷夫人微微点了点头,双手放在小腹间,就像一个行走在烛光中的幽灵那样,飘飘渺渺的走到了南墙边,走进了那扇重新出现的小门内。 她把我们请来,只喝了一杯酒,就这样走了? 看着白瓷夫人的背影,高飞眉头慢慢皱了起来,目光闪动,好像想到了什么。 沈银冰没有看白瓷夫人,只是不安的扫视着屋子四周:奇特的用餐环境,泡在红酒内的黑龙蛇,还没有打开盖子的黑色瓷罐这所有的一切,都透着让人难以理解的诡异。 沈银冰向高飞身边靠了一下,低声说:“高飞,我觉得我们还是走吧,我觉得这地方很不对劲。” 看了眼语音有些发颤的沈银冰,高飞问刘小龙:“你对这个白瓷夫人了解多少?” 刘小龙苦笑:“只是耳闻,从没有深交过,不过能够被她看上眼的,都视为一种荣幸。实际上你们也看出来了,她昨晚露面时,除了妮儿外,也就国安九局的郝连偃月在她身边了,就连莫孤烟这种青年才俊,都没资格让她陪着亮相。说实话,在被邀请来用餐时,我还真有些受宠若惊的。不过现在我觉得还是听沈总的,咱们走吧。” “但在临走之前,我得看看白瓷夫人为我们准备了什么可口的东西。” 刘小龙说着,掀开了一个黑瓷罐子,拿起一双象牙筷子从里面一捞,夹起了一个圆形的东西,凑在蜡烛前疑惑的问道:“咦,这是什么玩意儿啊!” “啊!” 和刘小龙一起发出惊呼的,是沈银冰,因为她看到,被刘小龙从黑瓷罐子里夹出来的东西,竟然是一只眼睛! 那是一只和人眼睛一样大小的眼睛,或者干脆说就是一只人眼睛。 看到竟然从里面夹出一只眼睛后,刘小龙吓得猛地甩手,就把那只眼睛甩了出去的同时,右肘却不小心碰到了其他两个黑瓷罐子。 随着清脆的陶罐歪倒声,里面的东西淌在了桌子上,赫然是一些耳朵,鼻子,还有舌头! 这黑瓷罐子里装着的,竟然都是人身上的器官! 看着淌了一桌子的眼睛、舌头啥的,刚才就觉得恶心沈银冰,左手捂住嘴巴,一把拉住高飞含糊不清的嚷道:“高飞,我们快走!” 她想用最快的速度,掏出这间诡异的屋子。 只是她才迈出一步,却觉得眼前一黑,所有的意识腾地消失,身子晃了几下,瘫软在了地上。 在沈银冰瘫软在地上时,刘小龙也已经趴在了桌子上。 酒中有鬼! 看到沈银冰俩人都昏过去后,高飞大惊,张嘴刚要喊什么,却噗通一下的坐在了椅子上,仰着脸的再也不动一下。 诺大的房间内,随着三个人的昏倒,变得寂静无声。 几分钟后,传来了轻微的滴答声。 被刘小龙碰倒在桌子上的那些罐子里,淌出的那些粘稠的汤汁,慢慢的淌到了桌沿边,一滴滴的砸落在地上,在寂静的房间内清晰可闻。 当浓香的气息,慢慢迷漫在整个屋子里时,南墙再次裂开一扇小门,刚刚走进去没多久的白瓷夫人,缓步走了出来。 白瓷夫人缓步走到长条桌前,看着三人沉默了几分钟后,径自走到了高飞的椅子后面。 看着脑袋靠在椅背上,却一动不动的高飞,白瓷夫人默立半晌,才慢慢的抬手,向高飞的脸摸去。 白瓷夫人那雪白的手指,已经碰到了高飞的脸颊但就在这时,本来已经昏迷过去的高飞,却猛地睁开了眼。 毫无防备的白瓷夫人动作猛地一僵,随即迅疾后退,侧身拧腰,左脚电闪般的扫向了高飞面门。 “嗨!” 高飞嘴里发出一声低喝,抓起椅子挡在了脸前。 啪的一声响,那把看起来很坚固的椅子,被白瓷夫人一脚踹散了架。 第454章 又见到朱红色大门! 沈银冰和刘小龙昏过去,并不是因为喝了泡有毒蛇的红酒,而是因为吸了屋子里的空气。 长条桌上燃烧着的那十几支蜡烛中,都掺有‘鸡鸣断魂香’,随着蜡烛的燃烧,药物就会充斥在空气中,正常人在吸进这种致昏气体后,最多十分钟就会昏迷不醒。 白瓷夫人做梦也没想到,高飞竟然是装做昏过去的样子,等她准备做事时,才忽然暴起发难。 当然了,现在白瓷夫人已经没空去考虑高飞为什么没有昏迷了,抢在他发难之前,抬脚踢碎了他举起来的椅子。 那么坚固的椅子,被她一脚踹散了架。 一脚把椅子踹散了架后,白瓷夫人根本没有继续向高飞进攻,反而转身就向南墙那边飞掠过去。 “想走?门都没有的!” 高飞冷笑声中,身子犹如一只大鸟般腾起,攸地扑到了白瓷夫人身后,右手一抄,就抓住了她的衣服,大喝一声猛地向怀中一拽:“你给我回来吧!” 正向前冲的白瓷夫人,被高飞拽的身子一个趔趄,却借势在原地滴溜溜一转,身子一缩,迅速后退,从黑色袍服中脱了出来。 这一招有个名堂,叫做金蝉脱壳。 烛光中,被拽下黑色袍服的白瓷夫人,露出了她曼妙的身躯,不过里面却仍然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衣裤。 高飞一把抓空后,随手就把黑色袍服甩到了一边,脚尖点地继续向白瓷夫人扑去。 白瓷夫人身形再转,手中已经多了一把短刀。 短刀的刀刃,在烛光下闪动着森寒的光芒,劈手就对着高飞胸膛扎了过来。 人在低空中的高飞身子一拧,躲开呼啸而至的短刀的同时,左脚电闪般弹出,准确踢在了白瓷夫人的手腕上。 “啊!” 随着白瓷夫人一声惊呼,短刀划出一道光芒,攸地飞向了屋顶,撞到天花板后反弹在了地上,当啷一声脆响。 一脚踢飞白瓷夫人的短刀后,高飞根本没有给她半点反应的机会,左手由下而上,一把抓住了她的裤子,冷笑道:“有本事你再给我脱一个看看!” 这才白瓷夫人当不可能再施展‘金蝉脱壳’的绝技,只能拼力向前一挣! 刺啦一声响,被高飞抓在手中的裤子,架不住白瓷夫人猛力前冲,竟然被撕成两半,露出了她小半个白花花的下半身。 虽说白瓷夫人这次的金蝉脱壳有些狼狈,可总算是暂时挣出了高飞的‘魔爪’。 “嘿嘿,果然有几分脱衣服的本事!” 高飞嘲笑声中,身子忽地一矮,右脚紧贴着地面就是一个扫堂腿,把光着半截屁股的白瓷夫人,狠狠扫倒在了地上。 然后,高飞猛地长身而起,屈起左肘正要扑下去时,却猛地呆愣当场:借着烛光,他看到在白瓷夫人那半截屁股上,竟然刺着一扇朱红色的大门。 朗朗恶狗高飞在解红颜家租房时,曾经通过挂衣柜上的小孔,看到过两扇朱红色的大门,被刺在两瓣完美的屁股上。 不过后来,随着解红颜在黄河岸边的神秘失踪,那两扇还没有被高飞抚摸过的大门,也就随即消失不见了,这成了他心底不小的疑惑。 可今天,他却在皇朝会所老板白瓷夫人的屁股上,再次看到了朱红色的大门。 高飞死死盯着那扇朱红色的大门,下意识的脱口叫道:“你是解红颜!?” 一个身穿白色唐装,须发皆白的老人站在窗前,望着四合院内天井中的那棵石榴树,左手中握着两枚铁胆,随着缓缓转动,发出了轻微的摩擦声。 莫孤烟站在老人身后两米的地方,左边的脸颊上还带着五条清晰的掌印,但他却看不出有丝毫的沮丧,或者愤怒,脸色坦然,就像这个掌印是别人脸上那样。 在莫孤烟旁边,还有一个中年人,同样是默不作声。 除了唐装老人手中那两枚铁胆外,三个人都没有任何动作,更没有说话,仿佛是三尊雕像。 一只麻雀,忽地飞到了石榴树上,警惕的向四周看了几眼,就展开翅膀,扑棱棱的飞走了。 唐装老人终于动了,缓缓抬头望着麻雀消失的地方,淡淡的问道:“这一耳光,你真打算忍了?” 眼睛盯着前面一米处的莫孤烟,闻言抬起头来笑道:“爷爷,如果重来一次,我倒是希望他多抽我几下。” 唐装老人眼里浮起了笑意,转身望着莫孤烟,欣慰的笑道:“孤烟,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悉心培养你,希望你能成为莫家第三代的领军人物。不错,你没有让我失望。” 莫孤烟恭敬的回答:“这都是爷爷您教导有方。” “呵呵,最关键的还是你头脑转的够快,如果换个人的话,也不一定在那种场合,那个时候想这么深。” 唐装老人在窗前来回的走动了几步,不停的点头:“嗯,姓高的那小子肯定想不到,他抽你的这一耳光,会让高老头付出一定的代价。” 莫孤烟笑容一凝,正要说什么时,他旁边的中年人却说话了:“爸,现在我才想到,孤烟在挨了那小子耳光后,为什么没有发脾气。” 这个中年人叫莫中堂,是莫孤烟的父亲。 依着莫老爷子的话来说就是,莫中堂是个诚实的君子,性格纯朴善良,适合做学问,不适合在官场、商场打磨,所以现在他只是京华大学的教授,也是莫家第二代中资质最为‘愚笨’的一个。 莫中堂虽说本身不出色,但他却有个出色的儿子,就是莫孤烟。 莫老爷子心情大好之下,微笑着问:“哦,中堂,那你仔细说说呢。” 看了儿子一眼,莫中堂说:“前些日子我也曾听人说过,老高家的高健城找到了失散26年之久的儿子,他儿子叫高飞,目前在冀南开一家餐厅。当时,这件事我还是听孤烟说起过的。” 莫孤烟点了点头,意思父亲说的很对。 莫中堂继续说:“这次孤烟在酒会上碰到高飞后,就猜到他可能就是高健城失散的儿子,所以才在挨了一耳光后,忍气吞声了。” 莫老爷子眼神轻飘飘的,笑道:“孤烟为什么要忍气吞声?” 莫中堂抬手推了推鼻子上的眼镜:“虽说在外人看来,孤烟忍气吞声很是有些窝囊,但实际上孤烟这是接着这一巴掌,来告诉高家,他们欠了我们一个人情。别忘了现场有那么多人都亲眼看到高飞动手打孤烟了,如果事后高家没有表示的话,那我们莫家绝不会就这样算了呵呵,为了保住高飞,高家势必在某些方面,比方姐夫的上位,就得给出一定的支持。” 莫中堂的姐夫,在铁道部工作,目前正准备向常务副部长宝座发起冲击。 不过,看中那个位置的不仅仅是他各人,其他‘选手’照样有着坚实的后盾,莫中堂的姐夫最终能否坐上那个位子,老高家的态度至关重要。 这次,老高家的嫡系孙子高飞,大廷广众之下抽了人家莫孤烟一个耳光,要想保住那家伙不被莫家追究,那么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而莫家,就会顺势把话题提到莫家姑爷上位这件事上,相信老高家会做出明智的选择,毕竟莫家姑爷能否上位,和他们的本身利益并不发生实质性的冲突,只是在适当的时候说句话而已。 莫孤烟正是在挨揍后想到了这点,所以才忍气吞声放过了高飞,才会对莫老爷子说,如果重新来一次的话,他还是会心甘情愿的挨揍,被揍的越重越好。 高飞下手越重,高家付出的代价就越大。 看到一心搞学问的儿子也想到这点后,莫老爷子表示很欣慰,不过却在点了点头后,看向了此时若有所思的莫孤烟:“孤烟,你是不是又想到了别的?” 莫孤烟苦笑了一声:“是现在我才忽然想到,聪明的人不止我一个。” 莫中堂有些纳闷的问:“孤烟,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莫老爷子似笑非笑:“孤烟,你给你爸解释一下。” 莫孤烟看着他爸,认真的说:“爸,现在我才明白,高飞在动手之前,就已经想到了这点,利用了我。” 莫中堂更纳闷了:“你说,高飞动手之前就想到了这点,所以才利用你?” “是的。爸,你还记得当初我和你说起高飞这件事时,曾经说他拒绝回归高家?嗯,他现在也是拒绝回归高家。昨晚,他正是利用无故抽我的举止,来故意给高家惹麻烦,让高家觉得他本身就是大麻烦,从而拒绝和他相认,以此达到他不想回归的目的。” 莫孤烟解释清楚后,苦笑着摇了摇头:“我一直以为自己最会善于把握时机,没想到还是落在了高飞后面,他比我看的还要长远。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这个人做事,猛地一看让人觉得他鲁莽无知,实际上他做是经过仔细考虑,谋定而后动。如果他要在官场发展,走的路要比我远。” 听完儿子的解释后,莫中堂一脸的匪夷所思:“吓,他、他的心机原来这样深沉?” 莫老爷子说话了:“孤烟,虽说最终你还是被那小子算计了,但你也不必内疚,毕竟这件事中,我们占了很大的便宜嗯,有意思,看来有机会,我也得看看这小子了,年轻轻的就这番心机,真是后生可畏啊。” 听父亲说出这句话后,莫中堂的脸色又是一变。 他可知道,莫老爷子很少夸赞一个人的。 “难道那个高飞,比孤烟更优秀吗?” 就在莫中堂想到这儿时,就听莫老爷子缓缓的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此时高家也该有反应了。” 他的话音还没有落下,莫孤烟就从窗口看到,老爷子的生活秘书王叔,急匆匆的从大门外走了进来。 第455章 忽然消失的十七楼 “呵呵,张总,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 随着一个带有喜悦的男人声音,响起了清脆的碰杯声。 沈银冰慢慢睁开了眼睛,首先映入她眼帘的,是一个光线明亮的大厅。 大厅内,摆着七八桌酒席,几十个穿着体面的男男女女分坐在桌前,人人脸上都带着矜持的喜色,三三两两的低声谈笑着。 沈银冰有些茫然的侧脸,就看到秘书小宋,正坐在自己右边,左手托着下巴在那儿闭眼打盹。 这张桌子旁,是几个昨晚出现在酒会上的客商,没有一个外国人。 也许是看到小宋正在打盹,那些人说话的声音很轻,看到沈银冰抬起头来后,其中一个还举起手中的杯子,轻轻打了个招呼:“沈总。” 那个人的问候声,惊醒了小宋。 “啊,沈总,你醒来了。” 小宋抬手擦了擦嘴角,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沈银冰揉了揉眼睛:“嗯我、我睡着了?” 小宋给沈银冰倒了一杯开水,放在她面前嘻嘻笑道:“是呀,你昨晚一夜没睡呢,刚坐下没多久就睡着了。不过沈总你别觉得不好意思啊,很多人都和你一样,毕竟昨晚大家都没有休息好,有几个实在熬不过的,还提前离席去休息了呢。” “哦。” 沈银冰接过杯子,刚递到嘴边,脑海中忽然电光一闪,猛地打了个机灵:“高飞呢!?” 在这一刻,她忽然想到了醒来之前发生的那些事:她被白瓷夫人的手下,带到了十七层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里。 在那儿,她遇到了高飞和刘小龙。白瓷夫人为他们庆祝合作成功,她喝了一口蛇酒,还在刘小龙打翻了黑瓷罐后,看到许多吓人的眼睛、鼻子、耳朵…… 再然后,她就忽然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后,却身处在很多人的大厅内了。 想到那间诡异的屋子,恶心的红酒,吓人的人体器官,甚至是十七楼,沈银冰就觉得胃部急促收缩,赶紧抬手捂住了嘴巴。 看到沈银冰脸色忽然变得苍白,小宋吓了一跳,连忙扶住她胳膊:“沈总,你怎么了,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沈银冰摇了摇头,拿开手深吸了一口气,四下扫视了一圈,确定自己现在不是在那间恐怖的房间里,桌子上也没有那些吓人的眼睛、鼻子,而是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后,剧烈跳动的心,才慢慢平静了下来,再次问道:“高飞呢?” 小宋回答:“我没有看到他呀,我只看到了那个刘小龙,但他刚才已经走了。” “没看到他?” 沈银冰双手抱着头,低声问道:“那,我是怎么来这儿的?我明明记得,今天早上时,被会所老板带到十七层一间屋子里,在那儿我看到了我怎么会在这儿的?” 小宋一脸的惊诧,小心翼翼的说:“沈总,你、你没事吧?你说的这些,我不明白啊。早上七点时,会所老板的确请你去吃早餐了,我就在下面等。在你走了后,还有几十个、哦,就是咱们看到的人,都被人请走了。我在大厅内等了不到一个小时,就被人请到了这儿。我来时,你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服务生说,你可能是太累了,刚坐下没多久就睡着了,所以才让我来照顾你。” “你、你来这儿时,我就睡着了,趴在桌子上?” 沈银冰的双眸中,攸地浮上了巨大的恐惧。 她明明记得,她被请到了十七层的一间屋子里,遇到了那吓人的一幕,可醒来后怎么成了出现在这儿了? 小宋茫然的点头:“是啊,我来这儿时,你就睡着了。” 这怎么可能? 我明明记得我是在那间屋子里的! 沈银冰用力摇了摇头,问道:“这、这是不是第十七楼?” 小宋还没有回答,一个经过她们身边的服务生,却惊诧的咦了一声:“咦,这位女士,你刚才说,这是第十七楼吗?” 沈银冰霍然转身,看着那个男服务生:“我不知道”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四下里张望了一眼的服务生,弯腰小声说道:“这位女士,也许我将要说出来的话会让你感觉不舒服,但我还是要对你说。” 沈银冰点头:“你说。” 服务生的声音更低:“在皇朝会所,千万不要提到十七楼这三个字,因为在我们会所就根本没有十七楼,或者说,这栋大楼才开始建时,的确有十七楼,但后来我们老板就把通往十七楼的所有通到,都用水泥封闭了,因为十七楼的所有房间内,都盛着我们老板已经牺牲的丈夫、遗物,其中就有他生前喜爱的跑车,和几匹阿拉伯马,但谁都进不去,已经三年了……这样说吧,十七楼在皇朝会所,就是一个坟墓,专为老板的先生特制的坟墓。任何人在会所提到十七楼,都会被视为不欢迎的客人。” 仿佛觉得自己说的话太多了,服务生说完后,抱歉的向沈银冰笑了笑,随即就快步的离去了。 什么,皇朝会所的十七楼,原来是一个专门盛放某个死者遗物的坟墓? 任何人都无法进去。 这样的情况已经存在三年了。 这、这怎么可能呢!? 沈银冰睁大的双眸中,带着无言的恐惧:难道我昨晚,就是在坟墓中度过的? 看到沈银冰脸色苍白,双眼满是恐惧的样子,小宋心中非常怕,赶紧抓住她的左手,柔声说:“沈总,你、你没事吧?” “我?我、我没事,没事。” 沈银冰浑身打了个机灵,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快步向电梯那边走去。 小宋赶紧追了上去:“沈总,你去哪儿?” “怎么可能会没有十七层呢?我昨晚明明去过的,明明看到走廊墙壁上涂有十七层的字样,怎么会没有呢?” 沈银冰也不管小宋,快步走进了电梯内,在手指指向电梯按键时,却愣住了:上面,根本没有‘17’这个数字。 可她明明记得,昨晚那个请她去十七楼的黑西装男人,就是按了17的,现在却没有了。 “沈总!” 就在沈银冰盯着那些按键发呆时,小宋及时冲进了电梯内。 她也没有看小宋,飞快的按下了‘16’的按键,低声说:“我必须得搞清楚一些事情,你不要再说什么了。”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小宋只能闭嘴。 叮当一声,电梯门缓缓的关闭,隔断了外面的嘈杂声。 小宋每天都得乘坐电梯无数次,但从没有一次,向当前这样让她感到压抑,甚至恐惧。 那种看不到,摸不着却又真实存在的恐惧,使她轻咬着嘴唇,看着沈银冰一言不发。 在小宋印象中,外表冷傲的沈总其实内心很脆弱,一年前的夏天她们去爬山时,沈总甚至被草丛中经过的一条蛇而吓哭了。 尤其是苏老董事长去世后,沈银冰更经常一个人哭泣。 脆弱,这个词在小宋看来,已经成为了沈总的代名词。 但是现在,在人家会所服务生明明告诉她,说十七楼只是一个没有通道的坟墓时,沈总却执意要去寻找十七楼。 沈总昨晚离去的那一小时内,到底见到了什么? 就在小宋胡思乱想时,电梯发出叮当一声响,停在了16楼。 电梯门缓缓打开时,小宋看到沈总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快步走了出去,她连忙跟上。 因为昨晚那场号称商业世界杯酒会的原因,会所在前天下午到今天上午这段时间内,取消了对外营业,所以走廊内空荡荡的,连个人影也没有,只有俩人的高跟鞋鞋跟踏在地面上,发出的清脆哒哒声。 这声音听起来很悦耳,但却又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出了电梯后,沈银冰直接右拐,走向了安全通道(也就是楼梯)。 来到楼梯口时,沈银冰扭头看向了背后的走廊墙壁上。 小宋也跟着看去:墙壁一人多高的地方,涂着一个好像篮球那样大的绿色数字:16。 看了一眼,沈银冰扶着不锈钢扶手,哒哒的快步走上了楼梯。 很快,俩人就经过拐角,来到了应该是十七楼走廊口。 像小宋见过的跟多楼梯出入口那样,十七楼的走廊口也有两扇推拉门。 这两扇推拉门上面,都悬挂着白色的窗帘,让人无法看到那边是什么样子。 小宋快步走过去,伸手打开了房门时,还强笑着说:“沈总,那个服务生开玩笑的吧,这儿明明有……” 小宋的话还没有说完,脸上就猛地浮上不可思议的表情,眼睛睁的很大! 在那两扇推拉门后面,她没有看到走廊,而是看到了一堵刷了黑漆的水泥墙,墙上用红色油漆刷了两个大字:安息。 门后面,是一堵水泥墙。 盯着那两个红字,沈银冰嘴角剧烈推动了下,缓步上前,抬手在上面敲了敲。 墙体,传来噗噗的沉闷声,一听就是实心的。 小宋看着那两个大字,忽然觉得这俩字很像一双眼睛,正冷冷的看着她,甚至还带着一丝丝的诡异笑意,让她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喃喃的说:“沈、沈总,果然没有出路,我们,我们还是回去吧。” “你在这儿等我,我去去就来!” 沈银冰死死盯着那俩字,沉吟片刻随即抓住扶手,哒哒的快步冲向了十八楼。 随着现代人对数字的理解,每栋高楼的第八层,第十八层,被列为了最不喜欢的楼层。 八楼,寓意着七上八下。 十八楼,更好理解,十八层地狱嘛。 正因为这个可笑的原因,很多小区的开发商在出售这两个楼层时,价格都相对便宜一些。 沈银冰急匆匆的跑上十八楼,只是想去另外一个楼梯通道看看,十七楼走廊的出入口,是不是也被堵着的。 “沈总,你等等我哎哟。” 小宋可不放心沈银冰一个人跑上去,赶紧追上去时,却不小心崴了一下脚,疼的她赶紧蹲了下来,用手揉起了脚踝。 第456章 屋子里有一口棺材 幸好,小宋崴的脚并不是很严重,只是稍微扭了一下,并没有伤到筋骨,她略作休息后,就快步爬到了十八层,来到了走廊中。 和十六层的走廊一样,长长的走廊中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左右尽头两个窗口能看到天光,看起来却给人一种非常遥远的感觉。 “沈总,你等等我!” 左右看了一眼,小宋蓦地腾起一股子莫名的寒意,赶紧向对面楼梯口那边跑去。 好像后面有个看不到的东西在追赶那样,小宋用最快的速度,冲出了走廊,来到了楼梯上。 扭头看着那两扇微微晃动的门,小宋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然后抓着楼梯跑了上去。 也许是那种莫名的恐惧让小宋很心慌,她本来该从十八路向下走的,但却爬向了十九层的楼梯,直到来到十九楼走廊那两扇门前,看到上面标着的‘19’字样后,才愣在了当场。 通往十九层的那两扇门上,系着一根链子锁,还悬挂着一个小牌:因装修,请绕行。 “门是锁着的。” 小宋自嘲的笑了笑后,也没在意,转身快步走下了楼梯,压根没有在十八层那边停留,直接冲向了下一层。 很快,小宋就来到了十七层的楼梯口。 这边那两扇推拉门上,也挂着白色的窗帘。 看着那两扇门,小宋犹豫了一下,才慢慢走过去,轻轻拉开了一扇门。 门后面,和小宋所想象的一模一样,照样是染成黑色的水泥墙,墙上涂着‘安息’字样的红字。 也不知道为什么,小宋现在根本不敢多看这俩红字一眼,赶紧关上了门,转身走下了楼梯。 “王姐,昨晚我听说莫大少被人抽了一耳光,却没做出什么反应,真是这样吗?” 小宋刚来到通往十六楼的拐角处,就听到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下面响起。 她向下一看,就看到两个身穿蓝色工作服的中年妇女,正拎着小桶,拿着抹布在擦扶手。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我是听小丽说” 那个王姐刚说到这儿,就看到了小宋,连忙闭上了嘴,笑得有些讨好的说:“你好,请问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助的吗?” “哦,谢谢。” 小宋走下最后一个楼梯台阶,看向通往走廊的那两扇门,随口问道:“请问,刚才那位从上面下来的小姐,是去走廊中了,还是顺着楼梯下去了?” “从上面下来的小姐?” 王姐看了同伴一眼,脸色疑惑的说:“小姐,我和小严一直都在这打扫卫生,没看到有什么小姐从上面下来啊。” 已经走到走廊门口的小宋,闻言猛地转身:“什么!你、你们没有看到有人下来?” 看到小宋脸色大变后,王姐更加奇怪了,用力点了点头:“是啊,我们在这儿半小时了,除了你之外,从没有看到有人下来啊。” “不可能!” 小宋猛地摇头,大声问道:“这是不是十六楼?” 不等人家说什么,她又问:“上面,是不是第十七楼?” 听小宋提到十七楼这三个字后,王姐和小严脸色也都变了,但还是点了点头:“是,这就是十六楼。” “你、你们没有看到有人下来,一直没有看到?” 小宋在说出这句话时,只觉得自己声音发颤。 她在从十八路冲向十九楼时,最多用了几十秒钟,而且只是一层楼,就算沈银冰没找到十七层的出入口,返回十八楼的话,她也该听到脚步声。 但是,小宋却没有听到任何的脚步声,而十九楼的两扇门又是锁着的,那么就只能证明沈银冰顺着楼梯经过十七层,来到了十六层。 可是,这俩在这儿工作了半小时的清洁工人却告诉她说,从没有看到过有人从上面下来过! 那么,沈银冰呢? 她去哪儿了!? 小宋的心,忽然砰砰跳的厉害,随即猛地转身,用最快的速度跑上了楼梯。 她要重新跑回十八层,也许沈总趁着她去十九楼时,又回去了,只是她可能因为某些紧张,没有听到沈总的脚步声罢了。 小宋在跑上通往十七楼的拐角处时,仿佛听到那个王姐小声说:“这个姑娘也太大胆了,敢在这儿提到十七楼” “十七楼绝不会就这样无声无息消失了的,我没有记错!” 沈银冰快步跑出十八层走廊,来到楼梯前向上看了一眼,顺着楼梯走了下来。 她在来到十七楼那两扇门前时,向下看了一眼,就看到有两个身穿蓝色制服的清洁女工,正在那儿打扫卫生,还小声说着什么。 不过她也没有介意,而是在深吸了一口气后,慢慢走到那两扇挂着白色窗帘的门前,伸手拉开然后,她看到了十七楼的走廊。 “果然有十七楼,那个服务生这是在吓唬我呢。” 望着走廊,沈银冰不屑的冷笑了一声,随即快步走了进去。 十七楼的走廊,和十六楼是一模一样的,不过光线看起来好像黑了一点,也更静了一些,高跟鞋鞋跟走在地板上发出的声音,格外的响。 扭头看了眼不远处透着天光的走廊窗口,沈银冰高声问了一句:“这儿有人吗?” 有人吗……人吗,吗、吗的回音,很快就从走廊对面尽头翻了回来。 “没人吗?抱歉,我就是来看看,并没有别的意图。” 说出这句话时,沈银冰已经来到了昨晚她来过的那两扇门前。 昨晚她清晰的记得,那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就是把她带到了这两扇门前,当时门口还站着两个年轻漂亮的侍女。 现在却没人,只有两扇紧闭着的房门。 沈银冰犹豫了下,抬手在门板上敲了敲,低声说道:“请问,里面有人吗?” 没有人回答她。 她稍等了片刻,再次敲了一遍,还是没有回应,这才试着慢慢的推了一下门。 左边那扇门,竟然慢慢的开了,发出一声轻微的吱呀声。 吱呀声,在绝对安静空间内,显得格外刺耳,让沈银冰的全身神经都猛地一缩。 门开了,沈银冰走进了昨晚她来过的那个房间。 房间,还是那个房间,白色的墙壁,白色的窗帘,窗帘外隐隐有阳光透进来。 不过,因为屋子过大,而又没有灯光,所以屋子里还是有些看不清。 早上沈银冰被请来吃饭时,这里面还长着十几支蜡烛的,现在却没有。 她在门前犹豫了片刻,掏出了手机。 手机上,都有手电筒,虽说那点光亮不可能起到太大作用,但总能起到作用的。 沈银冰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举了起来向屋子内看去。 她没有看到早上看到的那张长条桌,却在该摆放着长条桌的位置,看到了 看到了一口黑色的,敦实的棺材! 棺材被放在一个大约半米的小平台上,棺材的头部对着门口,前面好像有一个小香炉,里面的香灰已经堆满,看样子很久都没有清扫一下了。 棺材的上面,也好像有一层薄薄的灰尘。 一个看到蛇从脚下爬过都有可能吓哭了的女孩子,忽然从门后看到一口巨大的棺材后,会是一种什么反应? 看看现在的沈银冰就知道了。 在看出这是一口棺材后,沈银冰的所有思维,攸地全部停顿,竟然让她忘记了什么叫做害怕,眼神空洞的向棺材左边看去。 棺材的左边,摆着四五辆款式不同的跑车,每辆车的驾驶座上,好像都有个人。 只是好像而已,实际上那些是和真人大小一样的纸人,个个栩栩如生,黑晶晶的眼睛望着沈银冰,带着阴森的笑意。 传说,在民间扎花圈的手艺人,在扎完纸人后,从不给纸人点上眼睛。 因为在行内有个规矩,一旦给纸人点上眼睛,这个纸人就有了魂魄,就开始,开始闹鬼,有可能会吓唬未亡人,也有可能反噬手艺人,总想找个替身,托生为真正的人…… 沈银冰小时候在姥姥家玩儿时,经常听姥姥她们这样说,所以才知道扎花圈的这些忌讳。 但现在她亲眼看到,那些坐在真正跑车上的纸人们,都有黑晶晶的眼睛。 一种麻酥酥的恐怖,终于从沈银冰脚底腾起,攸地传到了她的大脑,使她慌忙看向了别处。 棺材的右边,是几堆被木架固定好的白骨。 看那白骨的样子,应该是高头大马。 不是很黑,但也不明亮的大屋子里,有一个黑漆漆的棺材,棺材的左边价值上千万的跑车,上面有点了眼睛的纸人。 右边,却是几堆早就化成白骨的骏马。 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滴答一声水珠落在地板上的声音,打破了这死一般的沉寂,也惊醒了深陷无边恐惧中的沈银冰! 然后,她双手放在下巴前,张大嘴巴,用尽全身的力气,发出了一声只有她自己才能听到的凄厉惨叫声:“啊!!” 在无声的凄厉惨叫声中,沈银冰竟然看到坐在跑车内的几个纸人,竟然动了起来,好像马上就要发出阴森冷笑,然后就扑过来,把她也变成一个纸人,共同来守护这间屋子。 沈银冰很想昏过去,希望醒来后,这一切都不见了。 以后,就是打死她,他也不会再来皇朝会所,不会再寻找消失了的十七层! 可惜的是,彻骨的恐惧不但没有让她昏过去,反而使她更加的清醒,促使她猛地转身,就要扑出门外。 但是,当她转身后才发现,被她推开的房门,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关上了。 沈银冰却像没看到一样,重重扑在了房门上,压根没有感觉额头撞到门上后的疼痛,抓住门把猛地向回拽。 那扇应该轻轻一拉就能打开的房门,却像生铁铸就那样,纹丝不动。 “放我走!!” 沈银冰终于喊出了声音,拼力去拽房门时,却觉得有个东西在她肩膀上拍了一下。 第457章 再唱你是我的天涯 拍了沈银冰肩膀一下的那个东西,可能是一只手。 这只手拍她肩膀的力度不大,但却像压到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那样,终于让沈银冰的精神全部崩溃,大张着嘴巴刚要发出一声惨叫,却双眼一翻,就要昏过去。 相信很多人在遇到眼前这一切时,都希望能昏过去。 至于醒来后会遇到什么情况,谁也顾不得了,总之就算真到了十八层地狱,也要比现在强百倍! 沈总终于精神崩溃,迎来了她最希望的后果:昏过去。 可惜的是,就在她即将昏过去时,一根手指却在她左肋下飞快的点了一下。 人的肋下,隐藏着一个穴道。 平时假如不小心碰到这儿,就会很疼,疼的几乎无法呼吸。 正是这种让人无法呼吸的疼痛,又把即将‘解脱’的沈银冰,硬生生的拉回到了现实中。 不过,还没有等沈总瞬间恢复清醒后做出任何反应,一只手就捂住了她的嘴巴,接着她就被抱在了一个温暖的怀中,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她耳边响起:“我是高飞。” 我是高飞! 我是高飞!! 这四个字,此时就像民间用来防鬼的‘泰山石敢当’那样,化成一把大锤,把沈银冰心头所有的恐惧,狠狠砸了个粉碎! 下意识,沈银冰伸手,紧紧搂住了那具温暖的身子,仰起头来看着昏暗中那张熟悉的面孔,泪如雨下:“高飞,高飞!” 时光倒转! 高飞一把扯碎了白瓷夫人的半截裤子后,狞笑着屈肘对着她狠狠砸了下去! 高先生对这个装神弄鬼的白瓷夫人印象很不好,屈肘砸下去时,就打算把她肋骨砸断几根,然后再说别的。 凭着高飞屈肘砸下的力道,就算是五厘米后的青石板,也得被他砸成两瓣,更何况要砸断几根肋骨? 可是,就在这时候,他却猛地看到,被他一个扫堂腿扫在地上的白瓷夫人,露出的半截屁股上,竟然刺着一扇朱红色的大门! 下意识的,他就停住了动作,惊叫道:“你是解红颜!?” 在高飞的意识中,也唯有解红颜的屁股上,才刺着这诱人的朱红色大门。 他做梦也没想到,在黄河岸边神秘消失的解红颜,竟然摇身变成了皇朝会所的老板白瓷夫人。 这是怎么回事? 就在高飞一愣,硬生生的停住动作时,摔倒在地上的白瓷夫人,光溜溜的左腿猛地对他胯间狠狠撩了过来。 高飞迅速抬起右膝,砰的一声挡住了她的脚。 白瓷夫人一击失败后,根本没有丝毫犹豫,借着左脚的反弹力,就像一条跃出水面的剑鱼那样,攸地飞向了南墙的那扇门。 几乎就是电光火石般的瞬间,白瓷夫人已经成功扑入了门内。 在右膝落地,身子急促向前滚出去后,她总算是松了口气:只要扑进这扇门内,就安全了,因为这扇门在她扑进来后,就会以零点几秒的时间关闭。 到时候,就算高飞本事再大,也别想突破这扇门的。 因为白瓷夫人扑进来的惯性太大,以至于她贴地翻滚了好几个跟头后,才单膝跪在了地上,深吸了一口气,正要站起来时,却听到头顶有个淡淡的声音响起:“你应该继续向前翻滚的。” 听到这个声音后,白瓷夫人只觉得浑身的血液,攸地变冷:高飞竟然在瞬间,跟了进来! 接着,这种冰冷的感觉,刺激的她双眸瞳孔猛地一缩:他怎么可以跟着进来呢,这里面的空气中有毒的! 高飞居高临下的望着这个女人,在黑暗中,他的双眼闪着狼一般的戾色,却又含着一丝失望,缓缓的说:“我该叫你白瓷夫人呢,还是该叫你解红颜?” 白瓷夫人身子猛地一顿,忽地转身抱住了高飞的双腿,腾地站了起来。 高飞这次没有动作,只是冷冷的看着她。 “高飞,张嘴!” 白瓷夫人忽然尖叫一声,接着抬手摘掉了头上的黑色纱帽,搂住了他的脖子,张嘴压向了高飞的嘴巴。 下意识的,高飞迅疾抬手,捏着了白瓷夫人的下巴。 然后,他就看到,好像有个玻璃球那样大小的东西,从白瓷夫人嘴里甩了出来,骨碌碌的滚进了黑暗中。 正要把嘴里含着的‘化毒丹’,用亲吻的方式塞进高飞嘴里的白瓷夫人,猛地愣住,凄声叫道:“高飞,那是解毒的药丸,这空气中含有剧毒,快去找回来,要不然三十秒内就会破坏你的呼吸器官!” 白瓷夫人在喊出这句话时,声音忽然变了,不再是那个柔和的白瓷夫人的声音,也不是解红颜那含着媚意的声音,而是…… 而是高飞很熟悉的穆天涯的声音! 原来,白瓷夫人不是解红颜,而是穆天涯! 高飞就像被雷劈了那样,身子猛地一颤,嘎声叫道:“你是穆天涯!” 穆天涯的身子突地一晃,凄声叫道:“我是穆天涯,快,快找回那颗化毒丹!” 瞬间,高飞什么都明白了:这扇门后暗道的空气中,应该有生化毒气,穆天涯能够出入暗道,是因为她嘴里含着化毒丹之类的解药。她刚才让高飞张嘴,就是发现他追进来后,要不顾一切的把解药给他。 但是,高飞却把那颗化毒丹,打飞了。 黑色的药丸,滚落到了黑暗中。 要想在三十秒内找到那颗药丸,很难。 下意识的,高飞迅速摸出了打火机,正要打动时,却被穆天涯抓住了手,喘息着说:“不要,不要有火,要不然马上就会发生爆炸的高飞,别、别管我,快去找解药,快去!” 穆天涯说到最后两个字时,高飞就隐隐看到,她的鼻孔内淌出了东西。 那,应该是鲜血吧? 高飞的心,就像一块被大锤狠狠砸了一下的玻璃那样,腾地一声碎裂,碎成千万片。 他呆呆望着身子开始瘫软的穆天涯,知道就算这时候把药丸再塞回她嘴里,也已经晚了。 穆天涯的身子,忽然就像没有了骨头那样,软绵绵的从高飞怀中出溜下去,嘴里却一直喃喃的说着:“快去,快去呀。” 完全傻掉的高飞,随着穆天涯慢慢的蹲在了地上,把她紧紧抱在怀中,左手轻轻抚着她的头发,泪水从眼角猛地迸出,顺着脸颊滑落,滴落在了穆天涯的脸上。 曾几何时,他是这么的恨这个女人。 恨他无法离开她时,却又决然的为了金钱,跑去英国嫁给了一个老头,这也使他改变了一生。 高飞恨穆天涯,时隔八年后,以康纳集团董事长的身份,再次出现在了他面前,不要脸的求他重新来过。 他恨她,恨她摇身变成白瓷夫人来暗算他。 他恨她但无论高飞有多么恨穆天涯,可她却在只有一颗化毒丹的情况下,要把解药给他! 所有的恨,都被穆天涯那个发自真心的动作面前,灰飞烟灭,只剩下浓浓的悲伤:是我害死了她,如果我不追进来的话,她就不会死。 一滴泪水,滚到了穆天涯的嘴角,和她的泪水混合在了一起,使她在黑暗中的眼眸,忽地一亮,艰难的抬起手,抚着她的脸颊,笑了。 穆天涯的笑容,就像黑夜中的昙花那样,尽管只是在瞬间,但却注定是永恒! 随着穆天涯笑容的绽放,鲜血就像小蛇那样,从她嘴角钻了出来。 她也清醒的认识到,现在就算再拿回那颗化毒丹,也无法解救她迅速流逝的生命,她只希望在彻底没有意识之前,对高飞说出隐藏在她心中八年的秘密。 高飞不知道他现在为什么还没有流血,他只知道这个为了自己甘心去死的女人,要和他说最后的分手了。 高飞抬手,轻轻抚着穆天涯开始变冷的手,低声道:“天涯,别怕,有我在。” “高、高飞,我、我不行了。” 穆天涯艰难的呼吸着,每一次呼吸,都会有血从口鼻中流出,但她依然固执的说着她想要说的话:“我没有背叛你,八年前没有,现在也没有……在我离开你的这八年中,除了你之外,我没有让第二个男人碰过我……你、你信吗?” 高飞轻轻点头,泪水随着他点头的动作,噼里啪啦的落在穆天涯脸上:“我信,你说什么,我都信!” 穆天涯的目光,开始慢慢的黯淡,但口鼻中的血却开始凝固,声音也变得流畅了起来:“小飞,别哭,你是男人……小飞,不要为我伤心,因为在我懂事起,我就已经猜到了今天的结果。” 深吸了一口气,穆天涯打起最后的精神:“我知道,你在追查安归教。小飞,我就是安归教中的人,从一出生那天开始,我就是,这是我的宿命。小飞,你记住我的话,如果你还能活下去的话,放弃追查安归教吧它,是你惹不起的。答应我,好吗?” 高飞泣不成声,唯有用力点头。 “你一定要记住我的话,好好的活下去小飞,你可知道,我是多么,多么的爱你?” 穆天涯的眼睛,慢慢的合上,声音越来越低:“小飞,我忽然想听你唱歌。” 高飞用力抽了下鼻子,轻声问道:“什么歌?” “天涯你是我的天涯。” 不等高飞说什么,穆天涯又睁开眼,笑着说:“小飞,还是我来唱吧,你的嗓子难听死了风到这里就停,雨到这里无声,它也在笑我多情,悲伤在雨中等候,漂泊去找河的源头,什么歌可以唱不休,谁把月缺变成月圆,我用未来换你我的缘……我只要你的一个承诺……那就是好好活下去!” 穆天涯的微弱歌声,在黑暗中久久回荡,当她吐出最后一个‘去’字时,整个黑暗的世界,马上就陷入了远古的沉寂中。 一种冰凉彻骨的寒冷,把高飞的思维冻僵。 第458章 安归教,我记住你了 整个世界,是那样的静悄悄。 高飞的思维,也已经停止了运转,却偏偏能看到一个穿着蓝色牛仔裤,白色广告衫的女孩子,在他前面不远处,就像蝴蝶那样飞翔。 秀发,被风荡起,飘逸的让人心疼。 天涯,你是我的天涯。 我只要你的一个承诺,那就是好好活下去! 泪水,终于不再流淌,黑暗,却始终存在。 高飞终于动了一下,慢慢的低下头,在怀里女人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把她轻轻放在了地上。 他放下的动作很慢,好像穆天涯是个熟睡着的婴儿,稍微动一下就会醒来那样。 此时高飞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当前的黑暗,他能清楚的看到,穆天涯嘴角翘起的那一抹真实的笑容,恬静,无邪,就像盛开着的睡莲花。 高飞脱下身上的西装,慢慢的把这张笑脸,盖上。 当穆天涯的笑脸被西装蒙住后,高飞猛地振臂狂喊:“啊啊!!” 就像雄狮那样的咆哮喊声,在看似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来回的振荡,却苦于找不到宣泄点,只能更加用力抨击着高飞的耳膜。 但他却毫不在乎,仍然用尽全身力气咆哮着。 咆哮声中,泪水再次飞溅。 现在高飞多么希望,他能和穆天涯一起死去。 她是他的天涯,永远的天涯! 当初她的离开,是被迫的,分手这八年来,她从没有接触过任何一个男人,她固执的守候着她心中永远的天涯。 回国后,穆天涯希望能够和高飞破镜重圆,但他决绝的拒绝了她。 在高飞看来,像穆天涯这种不要脸的女人,根本配不上他的爱情。 可是现在他才知道,原来是他配不上她,他被一个女人当做天涯,苦苦守候了八年,在他遇到危险时,毫不犹豫的用她自己的生命,来挽救他。 他是她的天涯,永远的天涯。 她现在也是他的天涯,永远再也看不到的天涯! 咆哮声,渐渐转化成痛哭,男人的痛哭。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高飞哭着哭着,忽然又狂笑了起来,歇斯底里的狂笑。 他不明白,为什么没有早点看出穆天涯是那么的爱他。 为什么沈银冰、刘小龙都昏了过去,他却偏偏是清醒着的。 为什么穆天涯吐出嘴里的化毒丹后,会中毒而死,他到现在却仍然能又哭又笑。 高飞不明白,他搞不懂这是为什么。 但现实就是这样,他没有死,所以只能跪在那个深爱着的女人面前,又哭又笑。 高飞哭,高飞笑,高飞咆哮,黑暗依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黑暗重新恢复了它平静的吓人的本色。 高飞也慢慢站了起来,看着黑暗中,喃喃说:“安归教,我记住你了!” 很多人都对高飞说过‘我记住你了’这句话。 高飞总是把这句话当做是一个屁,放过就完了。 现在他却终于对人,或者说对某股力量,说出了这句话。 他说的不是屁,是话,实话。 猛地一甩头,高飞不再看穆天涯,转身大踏步的走到了那扇门前,伸手在上面摸了一遍后,摘下了领带上的胸针,捅进了暗锁中,平心静气的拨了一分多钟后,里面发出了喀嚓一声轻响。 门,开了,缓缓的,无声无息的裂开。 然后,高飞就看到了昏暗色的光,看到了外面屋子中央,那张摆着十几支蜡烛的长条桌已经不见了,趴在上面的沈银冰和刘小龙,自然也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则是多了一口大棺材,还有几辆跑车,与几堆白骨。 看到这些东西后,高飞嘴角剧烈推动了几下,接着就看到屋门口那边,忽然亮起一束光。 尽管那一束光不是太耀眼,但还是让高飞看不清光后面的事物。 事实上,就算高飞现在看到,也暂时不会理睬的。 他只是扫了一眼这间神秘莫测的屋子,就从拿出了打火机,啪哒一声的点燃,在双脚迈出小门,小门用不可思议的速度合上时,把燃烧着的打火机扔了进去。 穆天涯在临死之前,曾经不让高飞点燃打火机,因为暗道中的气体一遇到明火,就会产生爆炸。 现在穆天涯已经死了,高飞也走出了暗道,无论是留在暗道中的人,还是站在门外的人,都已经不再怕会发生爆炸。 事实上,高飞却希望爆炸的威力越大越好,最好是把整栋皇朝会所都炸塌,让包括他在内的所有人,都给穆天涯陪葬。 在小门电闪般合上的瞬间,高飞看到一团火焰,就像原子弹爆炸后的蘑菇云那样,攸地绽开,但随即就被小门隔断。 一丝轻微的颤动,也从高飞脚下传来,但力道却微乎其微,如果不是仔细观察,根本察觉不到这丝颤动。 看来,这栋大楼的防震措施很过硬,要不就是那条暗道周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很牛比,区区一条暗道内发生爆炸,还不足以牵扯整个楼层。 看着那扇小门,高飞闭上了眼睛,但接着就被剧烈的喘息声所吸引。 他睁眼扭头向门口看去,就看到一个人在门板上紧张的摸索着,隐隐有熟悉的哭泣声传来。 “沈银冰?她怎么还在这儿?” 高飞心中一惊,转身快步走到她身后,轻轻拍了拍她肩膀。 正处于极度恐惧中的沈银冰,被高飞拍了一下后,惊得浑身血液瞬间凝固,张嘴就要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时,高飞及时捂住了她的嘴巴,低声说:“我是高飞!” 我是高飞! 这四个字,此时就像民间用来防鬼的‘泰山石敢当’那样,化成一把大锤,把沈银冰心头所有的恐惧,狠狠砸了个粉碎! 下意识,沈银冰伸手,紧紧搂住了那具温暖的身子,仰起头来看着昏暗中那张熟悉的面孔,泪如雨下:“高飞,高飞!” “别怕,有我在。” 高飞下意识的说出这句话时,眼前却猛地闪过穆天涯的影子,痛感神经攸地收缩:是啊,有他在,穆天涯临死前,他就在,可结果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死去。 这种揪心般的疼痛,使高飞下意识搂紧了怀中的女孩子,低声安慰道:“别怕,只要我在,我永远都不会让你受伤害!” 高飞不知道,他在说出这句话时,是对穆天涯说的,还是对沈银冰说的。 但这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绝不会让沈银冰在这种环境下受到丁点的伤害! 高飞温暖的怀抱,有力的臂膀,就像一针镇定剂,让沈银冰瞬间镇定了下来,慢慢睁开了眼,恰好看到那几辆跑车。 坐在跑车中的那几个纸人,仍然安安静静的坐在上面,根本没有站起来。 看来,刚才她看到纸人动了,那只是在极度恐惧中产生的幻觉。 轻轻吐出一口长气,沈银冰感到了从没有过的慵懒,闭上眼喃喃的说:“这可是你说的,永远都不会让我受到伤害。” 高飞身子一僵,好像忽然醒悟了:他抱着的,不是穆天涯,而是沈银冰。 但他还是轻轻拍着她的后背,点了点头:“走吧,我们先离开这儿。” 沈银冰很纳闷,为什么现在她的双腿没有一丝力气,但双手上的力气却大的吓人,在高飞很轻松打开房门走出去时,她竟然是挂在他身上,被他拖出去的。 她就像一个树袋熊。 “其实房门根本没有锁上,你只要抓住门把向下一扭,就好了。” 高飞搂着沈银冰的腰走出那间屋子后,并没有走向电梯或者楼梯,而是来到了走廊尽头的窗口,拉开了窗户。 随着窗口被打开,一阵清新的空气,攸地就倒卷了进来,把沈银冰心中最后一丝阴霾也刮了个干干净净。 高飞没有说话,倚在窗口看着楼下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下意识的叼上了一颗烟,却没有找到打火机。 那个带着他体温的打火机,已经永远的留在了穆天涯身边。 深深吸了一口气后,沈银冰才发现还偎在高飞怀中,苍白的脸色顿时一红,本能的挣出他的怀抱,用抬手拢发丝的动作,掩饰了一下瞬间流露出来的娇羞,低声问道:“你怎么会在那间屋子里?” “我一直都在。” 高飞手指一弹,没点燃的香烟被弹出了窗外,很快就被风刮向了远方,再也看不到了。 沈银冰一愣:“你一直都在?那、那我刚进屋时,怎么没有看到你?” 不等高飞回答,沈银冰又追问道:“我是不是昏过去一次了?我清楚的记得,我们和刘小龙三人在那间屋子里吃饭的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我醒来后,却已经是在下面大厅内了……到底,哪个才是真的?” 高飞怔怔的望着窗外,沉声说:“你所看到的,都是真的。早上时,我们和刘小龙的确在那间屋子里用餐。不过,有人在我们用餐时捣了鬼,你和刘小龙都昏了过去。” 沈银冰急急的问道:“那你呢,是不是也昏过去了?”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沈银冰又问:“你为什么没有昏过去?别忘了我们都喝了红酒的(沈银冰一直以为,她昏过去是因为喝了红酒)。” 高飞再次摇头:“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有昏过去……其实,现在我更希望当时我也昏过去了,那样该多好?” 如果高飞当时也昏过去的话,那么他就没法追杀穆天涯,就不会追到那条暗道中,穆天涯就不会为了救他而死去。 至于他昏过去后,那些人会把他怎么样,高飞都不会在乎。 他只在乎,穆天涯能好好的活着! 如果她能活着,高飞发誓会把她当做眼睛一样珍惜,用生命去保护她。 可是,前提得建立在他得知道穆天涯的秘密。 沈银冰不明白高飞为什么会这样说,沉默片刻后才问道:“你,都看到了什么?” 第459章 一声带着惆怅的叹息 高飞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白瓷夫人屁股上那扇朱红色的大门,怀疑是失踪的解红颜。 等他追着解红颜跑进暗道后,才知道那个人是穆天涯。 然后,他就眼睁睁的看着穆天涯,死在了他的面前,他却无能为力。 沈银冰的这个问题,就像一把刀子狠狠刺在高飞心尖,使他脸色猛地扭曲了起来,眼里浮上了浓浓的痛苦之色。 正准备听他回答问题的沈银冰,被高飞这副样子给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时,他的脸色却很快恢复了正常,淡淡的说:“我跟着白瓷夫人去了那条暗道,里面黑咕隆咚的,我什么都没看到。被困在里面后,费了老大力气才走了出来,然后接下来你就知道了。” 沈银冰可以肯定,高飞这番话不是真话,但也明白他不愿意把看到的真相告诉自己。 也许,他是担心说出来后会吓着我吧? 想到刚才高飞脸上的表情,沈银冰瞟了他一眼,很快就转移了话题:“我们走吧。” “嗯,我们走,再等等,我要打个电话。” 高飞答应了一声,拿出手机拨出了一个号码,不等那边说什么,就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我要你在一个小时内,送些花圈到皇朝会所,越多越好。” 说完这句没头没脑的话,高飞就扣掉了手机,转身向电梯那边走去。 沈银冰赶紧跟了上去,生怕走的慢了就会看不到他了。 叮当一声,电梯门开了。 沈银冰走进去后,第一反应就是看按键。 她清楚的看到,按键上的有‘17’这个数字存在,瞳孔攸地缩了一下,喃喃的道:“我和小宋上来时,怎么没有找到这个按键呢?” 看着缓缓关闭的电梯门,高飞问道:“什么?” “我醒来后,发现自己在大厅内餐桌上趴着睡觉,就感觉不对劲……” 沈银冰一旦远离恐惧后,口齿重新变得伶俐了起来,在电梯来到大厅一楼时,已经把她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屋子里的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高飞抿了抿嘴角,在电梯门缓缓打开时才说:“既然能在那屋子里看到棺材,在电梯内找不到‘17’的按键,这又算什么呢?” “嗯,也是,只要有人通过电脑来控制按键就可以了。” 沈银冰跟着高飞走出了电梯,看着大厅内来来往往的人们,终于忍不住的问道:“高飞,你为什么要那么多花圈?” 高飞轻轻咬了下嘴唇,低声说:“穆天涯死了。” “穆天涯死了?穆天涯是穆董吗!?” 明白过穆天涯就是康纳集团的穆董后,沈银冰嘴巴一下子张大,正要说什么时,就听到有人用兴奋到哽咽的声音叫道:“沈总!” 沈银冰扭头看去,就看到小宋从不远处跑了过来。 “沈总,能够看到你,真是太好了!” 当小宋对沈银冰说出这句话时,在她头顶上方的十七楼,某个静悄悄的房间内,忽然响起了一阵轻微的摩擦声:呲,呲呲。 如果有人在的话,肯定会把眼珠子给吓得掉下来:屋子中央那口布满灰尘的棺材盖子,竟然缓缓的向棺材下方滑了过去,一个光滑如蛋白,好像散发着荧光的白色身躯,从棺材中缓缓坐了起来。 这是一个没穿衣服的人。 从她犹如瀑布般的发丝,和胸前那对高高的耸起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女人,应该是处在最美年龄段的女人。 “唉。” 她低低发出了一声叹息,张开双臂做了个扩胸动作,好像两个半截篮球般的高耸,颤巍巍的抖动了起来。 那声包含着‘春梦醒来,带着些许淡淡惆怅和忧伤’的叹息声,从门缝中钻了出去,在空荡荡的走廊中回荡了几下,就被从敞着的窗户吹进来的轻风,吹散,却带着袅袅的余音。 十三陵,是大明朝十三个皇帝的陵墓,现在也被开辟成了风景区。 不过,相比起长城,故宫和北戴河这种旅游胜地来说,十三陵的客流量明显要差劲很多,毕竟很多游人都不怎么喜欢陵墓这儿那种庄严肃穆(说难听点就是死气沉沉)的气氛。 传说是大明守墓人后代的刘发贵,就住在十三陵风景区。 要是搁在封建社会,刘发贵这种守墓人的社会地位,差不多处在最底层,不被人待见。 幸好,现在是新社会了,他守墓人后代的身份,变成了尊贵的首都市民,他爸爸的爸爸在世时,家里还分了二亩果园,老婆在闹市区那边打工,他本人则开了一个和殡葬有关的小店,就是专门扎花圈,扎纸人。 在十三陵这块儿扎花圈,倒是很符合气氛的。 刘发贵扎花圈的手艺很不错,扎的那纸人更上栩栩如生,被业内人士称之为刘一手,传言他扎的纸人只要点上眼睛,就能轰着纸扎的老黄牛下地耕地…… 当然了,这些都是传说,但刘发贵这个花圈店,却成了他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 不过,就像股票有牛市也有熊市那样,进入下半年来,刘发贵的生意就不怎么起色,那间专门盛放花圈的小仓库,堆得满满的。 扎花圈生意不好,当然不能像玩股票碰到熊市那样,跳着脚的大骂埋怨,这年头死的人咋这么少呢? 刘发贵如果真这样做,相信会被人暗中拍板砖的。 所以,他只能把生意不好的郁闷,深深压在心底,整天坐在店门口的躺椅上,遥望着龙虎山(十三陵就在龙虎山中间,号称为左青龙,右白虎,这风水是大大的牛叉),听着收音机,嘴里哼着‘我看那前方黑洞洞,定是那贼人的巢穴,待俺杀上……’的调子,在这儿悠然自得。 “发贵,很悠闲呢您!” 一个在外面做生意发了财的发小,开着一辆豪华奔驰停在了刘发贵面前,胖脸从车窗内伸了出来,笑嘻嘻的说:“嘿嘿,这也不能怪您,要说怪得怪这社会主义。要不是社会安定,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这人能活这么久嘛。您说,对吧?” 不等刘发贵说什么,那发小哈哈大小了几声,一踩油门走了。 “子系中山狼,得志变猖狂,等你那个被你扔到窝棚里住的老娘归天了,来买花圈时,老子非得狠狠宰你你一刀!” 望着远去的轿车,刘发贵狠狠竖了一下中指,正要重新躺在躺椅上时,就看到两辆车,从那边呼呼的开了过来。 老刘也没在意,闭上了眼,再次哼唱起来:“看前方黑洞洞,定是那贼人的巢穴,待俺杀上前” 吱嘎一声刹车声,打断了刘发贵的好心情,使他有些恼怒的睁开眼,就看到那两辆车停在了他店门口:一辆跑车,一辆箱货。 一个穿着看起来很有品位的小青年,从跑车上蹦了下来,摘下脸上的大墨镜,叫道:“爷们儿,你这里有花圈没?” 看这家伙眼圈发黑,印堂发暗,很懂一些相面的刘发贵,先是眉头一皱,随即喜笑颜开,赶紧从躺椅上站起来,笑着问道:“这位爷,要说我这儿别的没有,但就是不缺花圈。” 根据刘发贵的观察,对面这家伙虽说眼圈发黑,一副倒霉样子,可人家面相中却带着一股子煞神都挡不住的富贵,绝对是一等人啊。 干老刘这行的有个规矩,就是碰到客人来买东西时,绝不会过于热情了,要不然会被人误以为幸灾乐祸,要折寿的。 所以老刘绝不会像普通生意老板那样,问来人要多少,多了的话可以按批发价啥的。 不过他没想到的话,年轻人却在看了看各类花圈的价格表后,说话了:“我把你这儿所有的花圈都包圆了,给个批发价!” 刘发贵一听,眼里闪过一丝诧异:“这位爷,我观你面相,那可是富贵逼人啊,没必在这方面做二倒手,挣这点小钱吧?” “废话,刘爷我自然富贵逼人,这还用你说啊?” 刘小龙不耐烦的一摆手,从兜里拿出一叠厚厚的钞票,随手砸在了躺椅上,问道:“这些钱买你所有的花圈,够不够?不够你再说,刘爷这儿还有!” 看着那足有上万的钞票,刘发贵一哆嗦,连声说:“刘爷,够了,足够” 刘小龙打断他的话:“够了就别说话了,赶紧给刘爷往车上搬花圈,动作要速速的,耽误刘爷的大事,可那你试问!” “好,哥几个跟我来!” 刘发贵虽说不明白刘小龙要这么多花圈做什么,但也不敢多问,速度很快的抓起那些钱,对几个从箱货上下来的年轻人喊了一嗓子,带着他们急匆匆跑向了仓库。 有道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体格看起来病恹恹的刘发贵,一个人抗了十几个花圈,来到了箱货后面。 就在他准备把花圈扔上车厢内时,才惊讶的发现:里面已经有大半车花圈了。 这人要这么多花圈做什么,不会是要……想到这儿后,刘发贵看向了打电话的刘小龙,有心想问问,却又聪明的闭上了嘴:多嘴最爱惹是非,倒不如闷声发大财啊。 “刘爷,刚才我粗粗算了一下,咱们车上的花圈已经有三百多个了,几乎把这一带的花圈都扫荡干净了,还要不要去东郊那边?我三姨她小叔子的堂弟的街坊妹夫,也是干这行的,他那儿的货应该更多。” 一个年轻人屁颠屁颠的跑到刘小龙面前,一脸的谄媚笑容:能够为刘书记的公子爷做事,绝对是我的荣幸,以后要是王麻子再敢和我争烤地瓜摊位,老子就把刘大少的牌子抬出来,肯定得吓死那小比养的! “三百多个?差不多了,我们走,时间紧迫啊!” 刘小龙摆了摆手,当先坐上了车子。 年轻人赶紧追上去又问:“刘爷,这些东西送哪儿?” 刘小龙冷笑,吐出了四个字:“皇朝会所!” 第460章 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刘小龙要比沈银冰提前醒来十分钟。 就像沈银冰那样,刘小龙刚醒来时,也有这样那样的疑惑,也想重新去17楼看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别看刘小龙平时不务正业,但他的社会经验,可比沈银冰丰富多了,在察觉出事情不对劲后,第一反应就是装做没事人那样,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皇朝会所。 相比起沈银冰,刘小龙对皇朝会所的背景更为了解:别说是他了,就算把他换成他那个当市委书记的老子,也不敢冒犯白瓷夫人的。 尽管他从早上发生的这件事中,看到了白瓷夫人不为人知的一面,也猜出白瓷夫人既然这样做了,就不会留下让人找不到任何证据的蜘丝马迹。 如果刘小龙非得犟着会所里有问题――谁会相信他一个游手好闲公子哥的话? 别忘了他是和三代烈士的遗孀pk。 所以,刘小龙搞清楚这一点后,马上就选择了离开,迅速拨打高飞的电话。 只是可惜的是,不管他怎么拨打,手机内总是传来‘您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的提示声。 打不通高飞手机后,刘小龙的第一反应就是他出事了。 第二反应就是去找他的老子――但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就算找到刘书记,和他说出这些,那个看他不顺眼的老家伙,会信他所说的这些? 退一步讲,就算刘书记信了刘小龙的话,会为了他的一个狐朋狗友,就冒然得罪白瓷夫人吗? 刘小龙很清楚这个答案,所以很快就放弃了和他老子汇报这件事的想法,坐在车里开始仔细回忆今早所发生的一切:白瓷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想的脑袋都疼了的刘小龙,想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但却总结出了一条:以后就算白瓷夫人脱光了衣服跪在他面前求他,他也不会再踏进皇朝会所半步了! 那个传说中的女人太诡异了,根本就不是他这种档次的能招惹的,最聪明的办法就是,假装这一切根本没有发生过。 就在刘小龙想到这儿时,他的手机响了。 看到来电显示是高飞后,刘小龙腾地就从座椅上蹦了起来,脑袋重重撞在了车顶上,疼的他是呲牙咧嘴,但他却顾不上这些了,用最快的速度接通了电话。 可还没有等他张嘴,高飞就对他下达了一条奇怪的‘指令’,接着就扣掉了电话。 对高飞敢用命令的口吻和自己说话,刘小龙很生气。 不过看在那百分之五的股份,和大家是哥们的份上,刘小龙还是忍了。 更何况,在会所内被人摆了一道,却连个屁也不敢放这件事,让刘小龙感到更生气,想到可以用那种方式来恶心一下那个寡妇,他就觉得有种强女干她的快感,马上就打电话招呼人,用最快的速度去收购花圈了。 “白瓷,你能做初一,刘爷就能做十五!” 刘小龙开着兰博基尼,一马当先的冲进会所停车场内时,小脸上浮起了一丝狞笑! ―― 现在已经是深秋季节,但上午十点的太阳,依旧有些明晃晃的刺眼,晒得树叶子都有些无精打采的。 昨晚为皇朝会所负责安全工作的军队,已经在两个小时之前就撤离了。 停车场内数百辆品牌不一的豪车,也开始逐渐减少,很多参加酒会的各国客商们,正说说笑笑的从大厅内走了出来。 虽说昨晚一夜几乎没有睡觉,但这些人的精神却不错,纷纷亲切的互相道别。 军队撤退后,会所的保安队长王晓春,就带着几十个兄弟顶了上来,正在停车场内指挥向外开走的车子。 “马隔壁的,等老子有钱了,也买辆玛莎拉蒂,再带着个露出半截上身的外国洋妞,围着俺那小村转上半天,让陈二狗那自以为是大老板的狗草的见识见识!” 王队刚发下宏愿,就看到一辆跑车呼呼的开了过来,后面还跟着一辆白色的厢式货车。 马上,王队又把羡慕的目光投向了那辆兰博基尼跑车,心想:等俺有钱了…… 王队并没有在意那辆停在大厅门口的厢式货车,因为他见惯了这些来会所送货的车子。 这些箱货来皇朝会所,基本都送菜啊、油啊啥的。 正在大厅门口寒暄的那些各国客商,也没有谁注意这辆厢式货车,更没有理睬指挥着几个年轻人打开箱货的那个家伙。 俺要是有钱了,肯定也会像那位爷似的,单手掐腰的指挥几个小弟干这,干那――就在王晓春用羡慕的目光看向刘小龙时,却发现一个年轻人从箱货里面扛出了一些东西,迈开大步的就走向了台阶。 天上的太阳明晃晃,阳光照在那个年轻人抗着的东西上,明晃晃的很刺眼。 可是王晓春却没有因为那些东西刺眼,就闭上眼,而是把眼珠子瞪的好像铃铛那样大,哎哟一声叫:“哎哟,沃曹,这是要干啥!?” 那个年轻人肩膀上抗着的,竟然是几个花圈! 就在王晓春愣神时,站在大厅门口的那些各国客商,也都看到了这一幕,都停止了交谈,惊讶的看着那些花圈。 虽说大厅门口多数是外国人,但这些人基本都知道一些华夏的传统风俗,知道这些手工制作的花儿,所代表的含义。 就在大家一愣神的工夫,几个年轻人在刘小龙的指挥下,已经快速的把花圈摆在了大厅门口。 还有一个穿着蓝衬衣的家伙,更是在大厅旁边悬挂上了一个黑底、写有白字的条幅。 条幅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天涯,一路走好! “沃曹特么的,敢有人在皇朝会所闹事,这不是老寿星吃砒霜,活得不耐烦了吗?” 愣了半晌的王晓春,终于清醒了过来,摘下腰间的橡胶棍,对着几个手下吼了一嗓子,带头冲向了大厅那边:“嗨,嗨,我说你们要干什――哎哟,妈呀!” 他刚跑到箱货面前,正要去抓一个抗着花圈的年轻人时,身子却猛地向前栽倒,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脸色冷峻的高飞,伸腿把王晓春绊了个狗啃食后,对抗着花圈不知道该咋办的年轻人说:“快点干活,干完了走你们的人!” 年轻人一听这个,赶紧对两个同伴吆喝了一嗓子,纵身跃上箱货,把里面的花圈都扔了下来。 被高飞绊倒在地上后,王晓春的第一反应就是爬起来。 可是他刚抬起头来,脑袋却被一只脚踏在了地上。 高飞手里拿了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抵在了王晓春的眼皮上,对那些呼啦一声围上来的保安说:“你们不想他变成独眼龙的话,那就冲上来吧。” 那些保安还没说话呢,王晓春就尖声嚷了起来:“都别动,千万别动!二小啊,快去找我表妹萧萧,请她过来处理一下!” 叫二小的年轻保安立即答应了一声,冲向了大厅台阶。 高飞也没理睬他,只是对扛花圈的年轻人摆了摆手手。 刘小龙找来的那几个年轻人,这时候终于搞清楚‘皇朝会所’这四个字的含义了,再也不敢墨迹,急吼吼把几百个花圈都堆放在大厅门口后,齐声发了一声喊,都爬上车子,一溜烟的去了。 “这是干什么,是谁这样干的!?” 身穿黑色套裙的会所副总经理萧萧,也不怕被九寸高的高跟鞋崴了脚,就像踩了风火轮那样,急吼吼的从大厅内冲了出来,看到那一大堆花圈后,脸色刷的就变成了苍白。 因为白瓷夫人的特殊身份,皇朝会所在开业以来,就备受各方的照顾,就算嚣张如张耀明那样的纨绔,也不敢在会所惹事。 这些年的顺风顺水,也给了萧萧一种站在权力中心的错觉,平时在那些大少面前,也能谈笑自若。 但现在,竟然有人来闹事了,守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大客商,用花圈把会所大厅门给封了! 这件事如果处理不好,皇朝会所在首都的地位,就会一落千丈。 想到这件事的后果,萧萧是又气又怕,绕过成堆的花圈,也顾不得保持她的淑女风度了,指着下面那几十号保安就吼道:“都愣着干什么呢,还不赶紧把这些东西都我搬开!你们,你们还想不想在这儿干了!?” 在皇朝会所,萧萧基本就是白瓷夫人的代言人,会所那些各部门经理在她面前,个个都点头哈腰的,就别说这些保安了。 平时她说一句话,都是被保安当做圣旨来看待的,但今天,却没有作出反应。 “你们怎么了,是不是没听到我说的话?王晓春呢?你给我出来!” 萧萧大怒,快步走下台阶时,却发现所有的保安,都把目光看向了一个人。 顺着大家的目光看去,萧萧就看到她要找的王晓春,正被一个人踩在地上,眼皮子上还有一把明晃晃的刀子。 萧萧的脸色大变:“你、你是谁?快放开他!” 高飞握刀的手用力攥了攥,淡淡的回答:“我叫高飞。我会放开他的,不过得等会儿。” “高飞?” 萧萧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时,脑海中飞快搜索起了京华、甚至华夏那些著名的纨绔,不过却没搜到这个高飞。 她正要再说什么,却听高飞问道:“你们老板白瓷呢?她没有出来?” “我们老板岂能是你能见就见到的?高飞,现在我警告你,你立即放开王晓春,要不然后果自负!” 萧萧厉声道:“李二小,还不打电话报警,在这儿愣着干嘛呢!?” “放开他?好啊。” 高飞冷笑,伸手掐住王晓春的脖子,单手就把他从地上揪了起来,明晃晃的刀子却搁在了他脖子上,快步走上了台阶。 来到那堆花圈面前,高飞从王晓春口袋中拿出火机,啪的一声点燃,抬头望了望17楼的地方,抬手就把火机扔在了花圈上。 第461章 这是人家的家务事! 花圈的用途就是用来烧给那边世界的人,所以不管是制材还是纸张,都特别易燃,可以说落上个火星就能燃烧起来。 突突向外冒着火的火机,落在花圈上后还没有滚落下来,火焰腾地就冒了起来,几乎是在眨眼间的工夫,火头就腾起三米多高了。 一阵风吹来,腾起的火焰仿佛有了生命力那样,张牙舞爪的舞动了起来,发出啪啪的的声响。 大火烧起来后,高飞就放开了王晓春。 这哥们连滚带爬的跑下了台阶后,这才发现衣服都被冷汗湿透了,蹲坐在地上张大嘴的用力喘息着。 王晓春能在皇朝会所做保安,可不是因为他有多大的本事,而是因为他是萧萧的一个远房表哥。 要不然的话,就依着他三脚猫的本事,和如鼠的胆量,又怎么可能力压那些退伍兵,成为会所的保安队长? 当然了,王晓春能在队长这个宝座上稳坐几年,除了萧萧的关系外,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从没有谁敢不长眼的来会所闹事。 但今天他遇到了,立马显现出了他的‘英雄本色’,在明晃晃的刀子逼迫下,小脸吓得焦黄。 看到大火腾空而起,火舌几乎已经舔到三楼窗口后,萧萧也被吓坏了,赶紧跑下台阶,指着高飞大叫:“快,抓住他,抓住他!” 萧萧的尖叫声,惊醒了怕怕中的王晓春,干净一骨碌爬起来,冲几十个手足无措的手下骂道:“都特么的傻愣着干啥呢,还不赶紧把那纵火犯给我抓起来!?” 受到呵斥的众保安,这才如梦初醒,纷纷挥起手中的橡胶棍,冲上了台阶,向高飞扑去。 “高飞,小心!” 就在刘小龙刚要喊出这句话时,一个女孩子的尖叫声从旁边响起。 刘小龙扭头向那边看去,就看到高某人的前女友,正从人群中冲出来,看样子要帮着高飞挡住那些保安,却被小宋给拉住了:“沈总,冷静一下!” 本来,看到这么多保安冲向高飞后,刘小龙做出的第一反应就是后退,免得被当做纵火犯同谋,被那些保安痛扁一顿。 只是当他看到沈银冰都不顾小宋的拉扯,都要冲过去和高飞‘并肩作战’时,内心的骄傲顿时就被狠狠刺了一下:草,刘爷怎么可以连个女人都不如,就想撇下自己哥们溜之大吉呢? “高飞,别慌,我来了!” 心念至此,刘小龙大吼一声,挥舞着双拳正要冲过去,就看到最先跑到高飞身后的那个保安,刚来得及举起橡胶棍,就被高飞猛地一个后踹,踹在了小肚子上,攸地向后飞去,比扑过去的速度还要快! “吓,比刘爷我还能打!” 已经在机场门口见识过高飞动过手的刘小龙,马上就停住了脚步,看着头也不回的高飞再次起脚,又一个保安哥们大喊着飞了出去! 呼呼,呼――这是花圈尽情燃烧时的火焰声。 砰砰,砰――这是高飞起脚踹出保安队员的闷响。 啪啪,啪――则是火舌舔到铝合金门窗上,玻璃发出的碎裂声。 自然,还有被踹飞的保安队员的痛呼声,旁观众人的惊讶声,以及有人碰到车子惹起的警报声。 一时间,数种声音同时响起,但面对火堆的高飞却始终站在原地,丝毫不顾火焰会把他头发烤焦,就那样标枪般的站在那儿,看似随意的每次出脚,就会有一个保安飞出去。 火势越来越大,几块玻璃从上面落了下来,摔在了火堆中。 人们的惊呼声,慢慢的停止,再也没有一个保安不知死活的冲过去,萧萧也大张着嘴巴木立当场――加上不远处道路上的行人,足有上千人,都愣愣的看着高飞。 慢慢的,高飞屈膝跪在了地上。 呼――一阵劲风吹来,火焰嘶吼着,扭曲着,冲向了大厅内,但一触随即缩回。 远远的望去,那火焰就像一条不住扭动的蛇,却更像被风吹起的女孩子的秀发,看起来是那样的飘逸,诡异。 人群最前面的沈银冰,望着跪在那儿的高飞,仿佛明白了什么。 所有人都愣愣的看着高飞,没有一个人说话,直到远处有救火车、警车的警笛声传来,大家才如梦初醒,纷纷跑向了四周。 ―― “什么,有人敢在皇朝会所惹事!?” 东城区某派出所所长杨志广得到报警后,几乎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身为这一片的派出所所长,他比谁都清楚皇朝会所的背景,更知道从会所成立以来,不管是那些纨绔公子,还是道上混得,都把那地方当做了禁区,从来不敢招惹。 但现在,却有人打电话报警说,有人竟然在会所大厅门口烧花圈! 确定这个消息后,杨志广就像被烧了屁股的猴子那样,腾地就从椅子上蹦了起来,高声吆喝着属下,用最快的速度赶往皇朝会所。 在路上,杨志广火急火燎的给上级领导打了个电话。 皇朝会所发生这么大的事,他一个派出所所长的肩膀有点窄,根本承担不下来。 警车一路呼啸,很快就来到了出事地点。 远远的,坐在车内的杨志广,就看到在大厅门口熊熊燃烧的大火了,顿时吓得差点昏过去。 杨所在京华,大小也算个人物了,可在皇朝会所面前,却有可能连会所保安都不如,如果不能完美的处理好这件事,那么他这个所长也就别想做了。 恰在此时,前面又堵车了,尽管警笛拉的震天响,可车子根本过不去。 根本不用下车,杨志广也知道这儿堵车,是大家看热闹呢。 开车的小彭也知道会所出事,对杨所是啥意义,所以急得拿着话筒,不停的朝前面大喊:“前面车辆靠边,靠边!” 前面的车子倒是想靠边来着,可堵的严严实实的,车子根本没法移动。 小彭急得扭头问道:“杨所,怎么办?” “下车,跑步前进!” 杨志广吼了一嗓子,打开车门刚要跳下去时,手机却疯狂的叫了起来。 ―― 东城区分局局长李道森接到杨志广打来的电话之前,正在会议室内召开局党委会议:“经过我们多方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宣传,我们东城区犯罪率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来,要下降了七个百分点,这是一个非常让市局领导耀眼的成绩!市局黄局长为此专门打电话来说,要给予我们分局嘉奖,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绝不懈怠,做出让上级领导高兴的成绩……对不起,我先接个电话。” 李局正在侃侃而谈时,却被手机铃声打断,脸上明显闪过一丝不快。 但他也知道,能够拨响他这部手机的,都是家人和心腹。 看到是杨志广的名字后,李道森心儿就是一颤,一种不好的感觉油然而生,表面却非常镇定的接通电话:“喂,我是李道森――什么?什么!?你再说一遍!” 会议室内,正因为受到上级领导嘉奖而开心的其他同志,看到局老大忽然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冲着手机大声质问后,都赶紧收起了笑容,正襟危坐。 “好,我知道了,你必须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绝不能放跑那个胆大妄为者!” 扣掉手机后,李道森黑着脸的说:“刚接到新华派出所杨志广的电话,说有人在皇朝会所闹事,不但纵火,还打伤了很多保安!” 什么,什么,有人敢去皇朝会所闹事,还纵火,打伤了保安? 我的个乖乖,那人是谁啊,这么牛比,找死吗? 找死去找根绳子上吊啊,干嘛要拉上这些大爷给你垫背? 听李道森这样说后,其他参会同志都呼啦一下全站了起来。 事出紧急,李道森来不得多问什么,马上就下达了指令,命令分管刑事的牛局长,立即召集在家的全部兄弟,用最快的速度杀到皇朝会所。 一时间,会议室内拉椅子的声音响成了一片。 李道森抢先走出会议室,大步流星跑向楼梯时,手机又响了。 一看来电显示,李道森马上就停住了脚步,迅速接通了电话,阴沉着的脸上挤出了一丝笑容,温和的声音:“您好,我是东城区区分局的李道森。是,您好,您好,我们正准备……什么?您说什么?哦,好的,好的,我知道了,好,再见。” 跟在李道森后面的那些同志,看到他这副模样后,就猜到肯定是上级领导打来的电话――不过,皇朝会所那边出了这么大事,局老大好像没挨训啊,只是一脸的古怪。 就在众人心中乱猜时,刚才还火急火燎的李道森,长长松了口气,慢条斯理的说:“电话是皇朝会所的白瓷夫人亲自打来的。” 说到这儿时,李道森故意停顿了下,查看众属下脸上的神色。 果然,他看到众人都是一脸的惊诧:沃曹,白瓷夫人亲自给咱们老大打电话,老大你好威武,好大的面子哦! 心里得意了一个后,李道森神色更加淡定,缓缓的说:“白瓷夫人说了,这次在会所闹事的,是她老家一个堂弟,因为某件事和她赌气,耍性子呢。白瓷夫人委婉的请求我们,暂时放她那个堂弟一马,日后她请大家去会所坐坐。” 沃曹,原来是白瓷夫人的家事,倒是把我们给吓了一跳! 众人齐齐松了一口气时,牛局长笑着说:“李局,是不是给杨志广那边打个电话?我怕那小子现在正担惊受怕,火烧屁股似的向那边赶呢。” ―― “李局好!” 看来电显示是分局老大后,杨志广下意识的双腿一并,立正说道:“我们快要赶到会所了,请李局放心,我们一定会――什么,什么?现在收队回家?呃,这只是人家的家务事,只是虚惊一场?好的,好的,我马上照办!” “杨所?” 小彭跳下车,张嘴刚要说什么,杨志广大手一挥:“收队,任务完成!” 第462章 我陪你! 远远的看到警车被堵在路上后,萧萧急得跳脚,冲她表哥王晓春喊道:“快,你过去告诉警察,让他们跑步过来!” 王晓春大声答应了一声,摆手拿出一副‘兄弟们,跟我上啊!’的架势,正要跑步前进迎接援军时,二小却忽然指着那边喊道:“哎哟,你们快看,那些警车怎么都调头回走了?” 萧萧抬头看去,可不是嘛,那几辆警车,现在纷纷调头,逆向行驶,拉着警笛一溜烟的跑远了。 “这是怎么回事呀?他们怎么又走了呢,这些警察是怎么搞的!?” 远远看到警察收队后,萧萧大急,掏出手机正要直接拨打区分局领导电话时,手机抢先一步振动了起来。 看到来电显示后,萧萧赶紧走到一辆车后面,接通后脸上带着恭敬的低声说:“夫人,我正在下面。” 淡淡的,柔柔的,好听的女人声从手机内响起:“萧萧,不要管那个人,随他做什么。” “什么?夫人――” 萧萧一楞,正要问个究竟时,那边却扣掉了电话。 “随他做什么,都不能阻拦他?他,到底是什么人啊,竟然让夫人这样对待?” 望着跪在台阶上的高飞,萧萧不解的摇了摇头,却毫不迟疑的遵照夫人的命令行事:“王晓春,你让你的人都去会所内,协助服务生查找火灾隐患,外面的事,就不用管了。” 王晓春愣住:“啊,不用管了?那么他――” 萧萧不耐烦的说:“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多问这么多干嘛?” 虽说萧萧是自己表妹,可王晓春还真怕她,此时见她发脾气,赶紧身子一挺,大声说一个是,带着他的手下,从大厅一边跑了进去。 警察眼看就要到地方了,却又忽然调头闪人了。 会所的几十个保安,也都在几分钟内撤了个干干净净,仿佛根本没有看到那个纵火者那样。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这个烧花圈的,是个大有来头的人,来头大到让白瓷夫人都忌惮? 一些知道白瓷夫人在京华是什么地位的人,都用诧异的眼神看着高飞,猜测他是何方神圣。 一直没机会‘大显身手’的刘小龙也不明白,他可没有狂妄到以为正是他的存在,才让那些警察收队,才让皇朝会所撤掉保安的。 “难道这家伙征服了白瓷夫人?可他到底是给谁烧花圈呢?搞得这样郑重其事的。” 望着高飞,刘小龙不解的摇了摇头时,手机响了起来。 给他打电话的,是他老子,这座城市的市委书记。 他刚接通手机,他老子那阴沉的声音就传了过来:“给你四十分钟,立即回家!” 不等刘小龙说什么,他老子就扣掉了电话。 “老头子怎么了?这么急吼吼的让我回家,难道他猜到我掺和在这件事上了?” 刘小龙犹豫了下,有心想违抗他老子的命令,但一想到他老子那张大黑脸,还是赶紧钻进了车里:先把老子那一关过了再说,至于高飞,兄弟俩天长地久的,以后有的是时间不是? 数百个花圈燃烧起的火焰虽然很大,但这玩意终究是纸做的,根本不经烧,十几分钟后,好像小山一般的花圈堆,就慢慢变成了一堆纸灰。 风吹来,刮起纸灰飞扬在半空中,远远看去就像有无数只黑色的蝴蝶在飞舞。 “高飞,起来吧。” 沈银冰慢慢走到高飞身边,低声说道:“离子基金的杰克他们,还在那边等着你。” 从高飞把她搂在怀里的那一刻起,她对这个男人的恨意,就像被刚才那场大火烧干净一样,只为他眼里流露出的悲伤而心疼。 高飞没有说什么,按照乡下的风俗习惯,双手拱拳,对着那堆纸灰接连拜了三拜,这才挺身站了起来,看着那堆纸灰过了片刻,才慢慢的转身走下了台阶。 就像没有看到沈银冰,也没看到周围那么多人那样,高飞走下台阶后,直接走出了停车场,沿着路边向东走去。 沈银冰站在台阶下面,看着高飞远去的背影,眼神复杂,几次想抬脚,却没有动。 小宋走了过来,低声说道:“沈总,我们是不是先回酒店?” 沈银冰下榻的酒店,就在皇朝会所的斜对面,几分钟就能走过去的。 “嗯――小宋,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事要做。” 嗯了一声后,沈银冰终于拿定了主意,不等小宋说什么就快步追向了高飞。 “沈总!” 小宋跟着走了几步,但看到沈银冰越走越快后,好像明白了什么,停住了脚步。 历经数次枪林弹雨,见惯了生死的高飞,一直认为自己在面对死亡时,能够从容面对,对此他毫不怀疑。 事实上的确如此,不管是在南越芒蓝草甸,还是在地下楼兰古国,高飞在死亡面前,始终能保持着他绝对的镇定。 该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这句有些粗俗的话,可能就是高飞对生命的态度了。 不过当眼睁睁的看着穆天涯死在怀中后,高飞才知道他在面对死亡时,根本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样坚强,曾经有那么几个瞬间,他都差一点跟着穆天涯而去。 他误会了那个女人,没有看出她心里的苦,没有在她笑颜如花时对她说,其实他还是爱着她的――这些遗憾,就像一把剪刀,把高飞某根坚强的神经剪断,使他几近于崩溃。 “如果时间真能重新来过,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穆天涯,哪怕是为了她而加入安归教,只要能和她在一起,什么都不是问题。可惜,老天爷却不会给我这个机会。” 高飞顺着路边,见路口就向右拐,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下去,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直到感觉累了,这才坐在了一家商铺前的台阶上,抬头看向了天空。 今天京华的天气格外好,苍穹泛着耀眼的蓝,几朵白云在远处的天边,慢慢变幻着,最终组成了一张模糊的笑脸。 滴滴! 一声短促的汽车喇叭声响,惊醒了对着天空发呆的高飞,他下意识的向左边路上看去时,才发现一个女孩子就静静站在他身边,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小腹前,眼里带着心疼神色的看着他。 在四目相对时,高飞忽然笑了,轻声说:“来了?” 女孩子点了点头:“来了。” 就像自个正坐在意大利真皮沙发上那样,高飞拍了拍身边的水泥台阶,客气的说:“请坐。” 穿着一身名牌套裙的沈银冰,没有片刻犹豫,款款坐在了他身边,双膝逗在一起,双手放在膝盖上,望着前面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柔声说:“高飞,能不能给我讲个故事?”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侧脸看着他,神色平静:“我始终认为,不管结局是多么让人遗憾的故事,过程中应该都会有让人感到温馨的片段。” 高飞看着那张干净的脸,沉默了片刻才说:“有一个孩子,从小就在孤儿院内长大,在他十七岁那年的元宵节,他和最好的朋友晚上去广场看灯。灯会上,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子。女孩子比他大一岁,当时女孩子正被几个地痞无赖纠缠……” 高飞平时调戏花姑娘时,口才那是相当不错,不过他在讲这个故事时,用词却是干巴巴的,就像在说一本‘1+1=2’的流水帐,从他认识穆天涯开始,说到他们分手,再说到八年后俩人相逢,最后说到在皇朝会所暗道中发生的那一切。 高飞在讲故事的过程中,他和沈银冰俩人的手机,都响过无数次。 不过,俩人都没有接,就像没听到那样,一个在那儿摆着手的说,一个双手抱腿,下巴放在膝盖上在那儿听,两个人都沉浸在这个结局是悲哀的故事中。 “直到她死在那个男人的怀中时,那个自以为是的男人才知道,她爱他是爱的那样苦,失去她,是男人这辈子最大的痛。” 说到这儿后,高飞抿了抿有些干涸的嘴唇,轻轻笑道:“这个故事一点都不好听,对吧?那个男人应该遭到报应,对吧?” 沈银冰摇了摇头:“这是我听过的最让我感动的故事,只是结局有些悲惨。至于那个男人――我想,死去的女孩子,最大的希望就是他能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遭到报应。” 沈银冰说着,右手轻轻抓起了高飞的左手,认真的说:“高飞,我知道你现在心里很苦,相信在冥冥之中的穆董,也知道这些。但她之所以甘心赴死,就是想你能好好活下去,那样她死的才有价值――不过,我觉得这个故事最大的意义就是,让人们珍惜他们现在眼前的一切,不要等失去后才后悔不迭,你说对吧?” 沈银冰最后这句话的意思,高飞心里很明白,他没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忽然说:“我想喝酒。” “我陪你。” “我要喝白酒。” “我陪你。” “我想喝醉。” “我陪你。” “我想――” “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陪你。” ―― 坐在车里的秦紫阳,远远看到高飞和沈银冰俩人就像恋人那样,手牵手的走远后,脸色阴沉的几乎要滴下水来。 她有些后悔,后悔没有在高飞最需要人安慰时,出现在他面前,所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和沈银冰走远。 看了眼已经滑向西方的日头,秦紫阳才猛地醒悟了过来:她竟然坐在车上大半天,就这样像个花痴那样远远望着高飞,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秦紫阳紧紧抓着方向盘,再也看不到高飞俩人的影子后,才狠狠咬了下嘴唇,喃喃的说:“沈银冰,你为什么一直阴魂不散的缠着他呢?” 叮咚,叮咚――蓦然响起的手机铃声,回答了秦紫阳这个问题。 她抓起放在旁边座椅上的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后,放在了耳边。 第463章 从此不再相见! 手机那边,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打你好多遍电话了,你都没有接,你在做什么?” 打我电话好多遍了?我怎么没听到? 秦紫阳一楞,随即淡淡的回答:“哦,手机在充电,我刚从外面回来。” 那边的人没有问她去做什么了,只是说:“皇朝会所发生的事情,你知道了没有?” 秦紫阳点了点头:“知道了。” 那边的人没有再说什么,沉默片刻后就扣掉了电话,仿佛他给秦紫阳打电话,就是问这个问题。 秦紫阳也没感觉有什么不对,神色如常的放下手机,启动了车子,向西郊机场那边驶去。 等她驾车来到西郊机场时,已经是傍晚六点多了。 秦紫阳快步走进候机大厅后,四下里看了几眼,走向了西南角落。 最角落的椅子上,坐着个身穿灰色运动装的短发女孩子,在候机大厅内,脸上还戴着大大的墨镜,就像那些有点名气就担心会被粉丝认出来的娱乐明星那样。 秦紫阳快步走过来,坐在了她身边的椅子上,看了眼上方那巨大的液晶显示屏,淡淡的说:“还有不到十分钟,今天最后一次航班就要起飞了。” 女孩子放下捧着的手机,淡淡的说:“我知道。” 秦紫阳微微叹了口气:“梁娇娇,他不会再来了。” 梁娇娇仍旧淡淡的说:“我也知道。” “你给他打过很多次电话了吧?” 不等梁娇娇说什么,秦紫阳就讥讽的笑道:“不过我觉得他肯定没有接,因为从上午十点多,他就一直和沈银冰在一起。” 因为梁娇娇脸上戴着大墨镜,所以秦紫阳根本看不出她眼中的表情,但却能猜出她现在心中很痛苦,一种莫名的开心从心底油然而生,故作悲悯的说:“梁娇娇,你知道吗?我真有些替你打抱不平。你是他法律上的新婚妻子,可他在你要远离这个城市时,却在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唉,如果我是你的话,我肯定会――” 梁娇娇打断秦紫阳的话,声音依旧平淡:“你不是我,所以你永远不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的,所以我能成为他一段时期的法定妻子,而你秦紫阳,却不一定会有这个机会,所以请你不要用这种怜悯的口气和我说话,你该找个没人的地方,用被子捂着头大哭一场,反思一下他为什么那样不待见你,而不是在这儿像个嘴碎娘们那样,自以为是的开导别人,其实却希望看到别人痛苦。” 秦紫阳脸色猛地沉了下来,张嘴要说什么时,梁娇娇却站了起来:“好了,我该走了,希望能很快听到你结婚的消息。不过,我已经做好了下次见你,开导你一定要想开的准备。” 秦紫阳的脸色更加阴沉。 梁娇娇对她柔柔的笑了下,拉着拉杆箱走向了登机口。 秦紫阳忽地站起:“站住!” 梁娇娇站住,头也不回的问:“还有事?” 秦紫阳从口袋中拿出一个红色小本本,扔了过去:“这是你的那一本。” 梁娇娇依旧头也不回,抬手接住了那个小本本。 离婚证,这是一本离婚证,高飞和梁娇娇的离婚证。 秦紫阳淡淡的说:“方阿姨已经帮你和他办了离婚证,这本你就留着做纪念吧。” 按照《婚姻法》规定,法定夫妻要离婚的话,必须得夫妻双方在场办理手续。 不过,这种在普通人看来无法办到的事情,在方小艇眼里来说,绝对是小事一桩,她只是打了个电话,民政局的局长就亲自给她送来了离婚证,还是屁颠屁颠的。 梁娇娇慢慢打开那本离婚证,看着上面她和高飞的照片,默默的看了片刻,低声道谢:“谢谢。” 秦紫阳很轻松的语气:“别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梁娇娇双肩微微颤了一下,随即合上离婚证,拉着行李箱快步走进了登机口。 望着梁娇娇的背影消失在登机口后面后,秦紫阳忽然感觉很烦躁,正要坐下,动作却又顿住,保持着弓身站起的姿势,眼睛死死盯着候机大厅那光滑的地板。 从这个角度里看过去,她发现在梁娇娇走过的路线上,每隔几米就是一点小小的水渍,在夕阳照射下发出微弱的璀璨光芒,就像一棵棵摔碎了露珠。 “原来你是哭着走的。” 秦紫阳忽然笑了,心情有了说不出的舒畅,慢悠悠坐在了椅子上,有了种放下千斤重担的轻松。 想到梁娇娇刚才原来只是表面云淡风轻,实则内心痛苦万分后,秦紫阳就有了种战胜了她的得意:哼哼,我还以为你真能放得下那个家伙呢,搞了半天是在我面前装坚强,其实你比我在他心里的地位高不了哪儿去,嘿嘿。 无声的得意笑了几声后,秦紫阳忽然又蓦然呆立当场:我怎么会有这种强烈的攀比心理? 秦紫阳一直以为,她之所以忍辱负重的纠缠高飞,开始是为了他身上那本《安归经》,后来则是为了能成为高家的孙媳妇,也好利用高家,根本没有想过她会真正在乎那个男人。 可是现在,她才忽然感觉到,原来她和梁娇娇一样,竟然都是那么在乎高飞对自己的态度。 梁娇娇为高飞不接她电话,而哭着离开京华,那是因为她真的在乎他。 秦紫阳呢? 她又是为什么看到梁娇娇被高飞‘不待见’后,而感到幸灾乐祸呢? 难道说,她其实也是很在乎,高飞对她是什么态度? 或者干脆说,她――她竟然像梁娇娇那样,爱上了高飞? “不可能,我怎么会爱上那样一个没品位的男人!如果他没有利用价值了,我会在第一时间干掉他,让他为曾经粗暴的侵犯过我而付出代价,我才不会爱上他,绝不会!” 秦紫阳紧握着双拳,深深吸了口气,随即快速站起身,大踏步的走出了候机大厅。 轰轰――一阵飞机起飞时发出的巨大轰鸣声,从跑道处传来,一架飞往南方的客机,慢慢的冲天而起,银色的机身在夕阳下,被度了一层淡淡的金色,显得是那样神秘,高贵,带着某种尊严。 秦紫阳站在车前,仰头看着这架客机渐渐消失在天际后,才如释重负般的松了口气,垂下眼帘转身正要开门上车时,一辆蓝白色的出租车,吱嘎一声停在了她身边。 秦紫阳下意识的看去,就看到一个年轻人推开车门,急匆匆的跳下了车。 秦紫阳先是一楞,随即笑了,轻声对那个要跑向候机大厅那边的年轻人说:“真遗憾,你来的稍微晚了那么一点点,她乘坐的航班已经起飞了。” 年轻人脚步停下,慢慢转身看了过来。 高飞,这个年轻人是高飞。 高飞的手里攥着手机,手机上有条短信:飞,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飞,我知道你可能很忙,所以才没有接我电话。也许,你不接我电话,是因为已经知道我和方书记已经做了交易,这才生气。对不起,我愧对你对我的好了,请原谅我,也请你不要责怪方书记。也许,我这样离开,对你,对我都是最好的选择。飞,我走了,请保重,我会想你的,永远的想你――娇娇。 高飞看向秦紫阳时,刚下车的沈银冰也看到了她。 秦紫阳笑着和沈银冰打了个招呼:“沈总,你好。” 沈银冰迟疑了下,才说:“你好。” 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后,秦紫阳看向了高飞,很自然的说:“本来,梁娇娇该乘坐今天中午的航班,可能她想在临走前最后见你一面,而你又很忙,一直没有过来,所以她换成了六点半的航班。可惜的是,你还是没有过来。不过,我已经代替你送她了,并和她说了会悄悄话。她走的很坦然,或者说很满足。” 高飞紧紧抿了下嘴角,问道:“她去了哪儿?” 秦紫阳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高飞向前跨了一步:“你会不知道?” 秦紫阳后退了一步:“我知道。” 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又快速的说:“但就算我告诉你了,你明天赶过去了,她也不会再见你。” “为什么?” “因为她得为她的父母负责。” “你威胁她?” “不是威胁,这是她父亲升官,并能安安稳稳在京华过下去的条件。而且,这个条件也不是我和她谈成的,是方阿姨,我今天来,就是想代替她送送你,顺便把离婚证送给她。” 秦紫阳叹了口气,接着说:“高飞,你是个聪明人,如果你想梁娇娇过的愉快,那么你就该忘掉她。当然了,最重要的是,你其实并不爱她,对吧?” 高飞冷笑了一声,正要反驳时,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平时高飞撒谎,就像脱了裤子放屁那样简单,但现在他却觉得说假话很难,尤其是守着沈银冰。 他既然不爱梁娇娇,和她结婚只是出于某种赌气,为什么又要撒谎说他爱她呢? 秦紫阳看着沈银冰,悠悠的说:“现在离开你也许会有些痛苦,但暂时的痛苦却能换来下半生的安生生活,所以我觉得她应该主动接受这种痛苦――沈总,你说,我说的对吗?” 秦紫阳这句话中的含义,沈银冰当然明白,沉默片刻后说:“秦小姐,我既然已经答应了别人,就会按照我的承诺去做事,你不用教导我该怎么做。明天一早,我就会返回冀南的。高飞,我先走了,谢谢你给我讲的那个故事。” 沈银冰笑了笑,转身走向了不远处的出租车。 高飞抬手,刚要说什么,秦紫阳却淡淡的说:“她现在是焦恩佐的女朋友,你不会想横刀夺爱吧?” 高飞的手僵在半空,慢慢垂了下来。 沈银冰快步走到那辆出租车前,伸手刚要拉车门,一辆悍马车,却吱嘎一声停在了她身边。 第464章 他就是那个高飞! 赵星辰一直觉得,天底下所有的美女在看到他后,都应该像苍蝇看到臭鸡蛋那样围过来,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不离不弃的追随。 虽说把自己比作是一个臭鸡蛋,很对不起赵星辰那俊朗邪气的潇洒外表,不过他不在乎,因为那些美女不也是被他比作了是苍蝇了? 今天赵星辰是来送一个好朋友离京的,带着几个小跟班,开着他那辆刚买的悍马,停在候机大厅门口时,赚足了羡慕的眼球,有好几个女人看到被跟班簇拥在中间的赵星辰时,都不停的抛着媚眼。 不过赵星辰才不会理睬这些只要他一解开腰带,就会变成发情母狗般跪着爬过来的女人――他是喜欢女人不假,可绝不会把自己有限的精华,大方赏赐给那些庸俗脂粉的。 能够配得上赵大少的自动解开腰带的女人――这机场内他还没有见到过,最起码在看到沈银冰之前,他没有见到过。 坐在副驾驶的赵星辰,嘴上叼着一根烟卷,正和开车的小跟班商量今晚去哪儿耍时,忽然猛地喊道:“停车!” 刚提起车速的小跟班华兴(在赵星辰眼里,他是个小跟班,其实他老子是京华某局的头头),一愣随即猛地跺下了刹车,车子吱嘎一声停在了一辆出租车前。 悍马车还没有停稳,赵星辰就开门跳了下去,抢步就走到出租车前,挡住了沈银冰,脸上带着邪气的笑,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珠子,在沈银冰脸上,胸前来回的转着,就像扫描仪。 沈银冰黛眉一皱,后退了一步说道:“先生,这辆车是我先看到的。” 赵星辰楞了下,随即笑了:“呵,呵呵,美女,你以为我是和你抢出租车?” 开车的华兴,也哈哈大笑起来,指着沈银冰说:“沃曹,这妞儿还真能搞笑,竟然以为咱们赵大少和她抢出租车,这特么的什么眼神啊,二五眼……” 华兴还没有说完,就被赵星辰狠狠瞪了一眼,他赶紧闭上了嘴巴。 把华兴吓得不敢说话后,赵星辰再转过脸看向沈银冰时,脸上又带有了绅士风度,笑眯眯的说:“小姐,别和那人一般见识,他没什么文化。” 沈银冰沉下脸来问:“你到底想干什么?” 赵星辰看了眼落下车窗的出租车司机,尽量让声音变得带有成熟的磁性:“也没什么,就想请小姐别再坐出租车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开出租车的那哥们不愿意了,伸出脑袋嚷道:“喂,哥们,你做什么呢?你不愿意坐车一边去,别耽误我做生意!” 开车的这哥们最后一个字还在舌尖打滚呢,赵星辰猛地转身抓住他的头发,狠狠往下一按,砰的一声,那哥们的额头就碰在了车窗上,鲜血长流。 “麻了隔壁的,你也不看看我是谁,就敢这样和我说话!” 赵星辰左手采着那哥们的头发,右手在他脸蛋上拍了拍:“以后还想回家泡马子的话,说话注意点。” 那哥们遭到如此重击后,才看到那辆悍马车,随即就明白遇到‘大人物’了,再也不敢说什么,甚至都不敢抬手擦脸上的血了,只是满眼恐惧的看着赵星辰。 趁着赵星辰警告司机时,沈银冰转身就向高飞那边走,却被华兴几个人笑嘻嘻的拦住:“美女,别走啊,你能被赵大少看中,那可是你的福份。只要把他伺候好了,让他给你买个跑车,以后去哪儿还用打的吗?” 对华兴的话,赵星辰很满意,故作无所谓的说:“就买那什么,美美炫富时的那款玛莎拉蒂怎么样?” 看了眼走过来的高飞,沈银冰淡淡的说:“对不起,我对你没兴趣,请你让开。” “嚯嚯,真是给脸不要脸,竟然敢说对本少没兴趣。” 赵星辰嘿嘿冷笑,伸手就像沈银冰下巴上摸去:“美女,不管你怎么样,只要本少对你有兴趣就可以了――啊!” 赵星辰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啪的一声响,脚下不由自主的原地转了个圈,噗通一下蹲坐在了地上,眼前金星乱冒,怀疑是天塌下来了。 华兴等人却看到有个年轻人,抬手狠狠给了赵大少一耳光。 一时间,几个人盯着那年轻人,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切是真的,喃喃的说:“有人敢打赵大少?” 狠狠抽了赵星辰一耳光后,高飞抓住沈银冰的手抬腿就走:“京华还真是个奇怪的地方,到处是找抽的大少。” “你特么的打了赵大少就想走!?” 看到高飞要走后,华兴等人才清醒了过来,嗷嗷叫着就扑了上去。 话说众衙内闲来无事时,也会偶尔学个跆拳道啥的,就拿华兴来说吧,嘴里大吼一声,拧身就是一记非常漂亮的侧踢,对着高飞下巴就踹了过去。 不过,不等他踹到高飞,就觉得腿肚子一疼,就像一枚陀螺那样,猛地转身,抬起的右脚狠狠扫在刚爬上来的赵星辰的脸上,直接再次把他放倒在了地上。 不远处的秦紫阳,双手抱着膀子倚在车头上,看着片刻工夫就被高飞放倒在地上的赵星辰等人,怜悯的摇了摇头:“唉,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敢和高飞对掐,脑子肯定是被驴踢过了。” 第二次站起来,还没有来得及站稳就被高飞再次踹倒在地上的华兴,终于看出自己这些人碰到硬茬了,只敢在地上动嘴:“麻痹的,小比养的你别走――警察,警察同志,这儿有人杀人了!” 几个在机场巡逻的民警,老远看到有人在这边打架后,连声厉喝着跑了过来:“住手,都住手!” 看到警察来了后,赵星辰胆气又壮了起来,扶着车子站起来,凄声喊道:“我是西环赵家的赵星辰!你们快把这个打人者抓起来,我要弄死他!” 听赵星辰自报家门说是西环赵家的人后,这几个警察吓了一跳。 西环赵家那可是惹不起的政治豪门,这个赵星辰更是这片区域有名的大少,别说是他们几个小民警了,就是他们西城区分局的老大李成工来了,也得对人家客客气气的。 虽说大家都知道赵星辰就是个仗着家里在外面胡作非为的纨绔,可也是得被几个小民警客气对待的:“大了,这事大了,赵家大少在咱们这地儿挨揍了,这事不好办了啊。” 摄于‘西环赵家’的威名,一个民警抬手就去抓高飞:“相好的,你这次惹大了,赶紧跟我回所里去一趟吧!” 不等他的手碰到高飞,一个老成点的民警就拦住了他,冲他使了个眼色后,一脸严肃的问高飞:“是你动手打人了?” 高飞淡淡的说:“不错,他们就是我打的。” 民警又说:“那对不起了,你得跟我回所里去一趟。” 扶着车子站起来的赵星辰,恨恨的说:“还有那个女的――哎哟!” 赵星辰还没有说完,就被高飞抬脚在肚子上踹了一脚。 “干什么,干什么,当着警察还敢揍人!?” 老成的民警大怒,哗啦一下摘下腰间的铐子,就要去抓高飞。 高飞冷笑:“他再敢让我不爽,我还揍他!谁敢拦着我,我会揍谁!” “你、你敢这样说话,你叫什么名字?” 老成民警再次拦住同伴,心里直犯嘀咕:这家伙在知道赵星辰身份,还又不在乎我们,难道也是个惹不起的大少?马隔壁的,首都哪点都好,就是大少遍地跑,一个不小心就能惹来满身骚。 既然警察问自己名字,高飞也没在意,坦然道:“我叫高飞。” “哦,高飞,对不起,你涉嫌在公众场所打架斗殴,还威胁警方执法人员,我们要请你会所里协助调查――” 高飞的满不在乎,更让警察心里犯嘀咕,说话的语气又客气了许多,正要依法把他带回所里盘问时,同伴却用手捅了他腰眼,他有些纳闷的问:“怎么了?” 刚才还想把高飞直接带走的那警察哥们,看了眼高飞小声说:“王队,他说他叫高飞。” 那个王队一时间没明白过来:“是啊,他叫高飞,我听到了啊,怎么了?” 使劲眨巴了一下眼睛,那个警察又低声提醒道:“王队,皇朝会所,高飞!” “皇朝会所?” 王队猛地打了个机灵,再看向高飞时,眼神已经变了,语气更加客气:“高飞,高先生,你今早是不是去过皇朝会所?” 高飞这名字虽说很土,可希望自己飞得又高又远的人大有人在,就西城区来说,叫这个名字的也得有好几个,不过能够去皇朝会所的,恐怕却没有。 高飞也不明白警察为什么问他这个问题,不耐烦的说:“对,我今早就在皇朝会所。” “啊!” 警察虽说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在得知眼前这高飞,竟然就是今早大闹皇朝会所的那个后,还是被吓了一跳,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赵星辰一看急了:“哎,哎,我说你们特么的咱们做警察的,怎么不声不响的就走了呢,是不是穿腻了这身皮了?” “赵大少,如果你敢像他那样在皇朝会所门口烧花圈的话,哥几个二话不说就把他带走。” 老成的警察扭头冷冰冰的说了一句,带人快步闪人了:笑话,这位高先生今早在皇朝会所门口烧花圈都屁事没有了,我们做警察的哪敢招惹啊? “什么?在皇朝会所门口烧花圈,高飞――你、你就是那个高飞!?” 赵大少这时候才明白了过来,再看向高飞时,眼里已经带有了恐惧神色:西环赵家虽然牛比,可比起皇朝会所来说,那还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高飞只是冷笑,却没有吭声。 “高、高少,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别和我这有眼无珠的一般见识!” 赵大少愣了片刻,忽然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光。 第465章 一夜红遍京城! 要说赵星辰也不完全是草包,在确定眼前这家伙就是大闹皇朝会所的高飞后,当机立断就狠狠抽了自己一耳光。 虽说守着那么多围观者,抽自己耳光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但比起很可能会招惹更大的麻烦相比起来,一个耳光和面子,算得了什么? 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是英雄,惹不起马上服软,这才是保证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的不二法门。 对赵大少自抽耳光的动作,高飞也很纳闷,但还是摆了摆手:“行了,你们几个下次注意,滚蛋吧。” “是,是,高少,我们马上就滚,马上!” 赵星辰点头哈腰的答应了一声,和华兴等人使了个眼色,几个人连滚带爬的爬上悍马,一溜烟的去了。 看了眼走远了的警察,又看了看呼啸着跑远的悍马,沈银冰上下打量着高飞,不信的说道:“高飞,他们为什么会这样怕你?” 高飞摇了摇头,正要说他也不知道时,秦紫阳走了过去:“高少昨晚掌抽莫孤烟,今天上午又大闹皇朝会所,却安然无恙离开的英雄壮举,早就像风一样传遍了。西环赵家在京华虽说有点小能量,但比起莫孤烟和皇朝会所来根本算不了什么,这时候灰溜溜的闪人,是最明智的选择了。” 高飞一脸的茫然:“没你说的这样夸张吧?” 秦紫阳淡淡的说:“这有什么夸张的,现在是信息大爆炸时代,你高大少一夜之间,就成了让京华衙内圈内必须注意的人之一。据说,有人现在就已经把你和华夏双骏并列了,毕竟连他们两个,也不敢在皇朝会所那样放肆的。” 高飞目光闪动,若有所思的问道:“你是不是对白瓷夫人很熟悉?” 穆天涯临死前说她是安归教中人,而她又假扮白瓷夫人,那么白瓷夫人就算不是安归教中人,估计也差不多,所以高飞才怀疑秦紫阳和白瓷夫人有关。 沈银冰不明白高飞为什么这样问,秦紫阳却明白,冷哼了一声说:“别看你大闹皇朝会所,那些尊敬白瓷一家三代烈士的老同志们,能够睁只眼闭只眼的装看不到,但你如果敢说白瓷夫人是安、是那里面的人,那么他们就会拄着拐杖来找你拼命,绝不会允许有人侮辱白瓷的。” 没听懂怎么回事的沈银冰,这时候低声说:“高飞,我先走了,小宋还等着我。” “你――” 高飞伸手正要说什么时,秦紫阳说话了:“沈总,你放心的走吧,我会照顾他的。” 沈银冰强笑着点了点头,伸手摆住一辆出租车。 在上车时,她回头看了高飞一眼,好像叹了口气,随即钻进了车子里。 望着出租车远去后,秦紫阳才说:“行了,她会平安抵达冀南的,我们走吧。” 高飞问道:“我为什么要跟你走?” 秦紫阳回答:“因为你现在是我未婚夫――高飞,我劝你别再拒绝这层关系了,因为你固执的结果,很可能会伤害到梁娇娇,当然还有沈银冰。” 高飞眼睛一眯:“你敢威胁我?” 秦紫阳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我不敢,我也不想威胁你。我之所以提醒你,是替方阿姨转告她的话。你要是不服气,大可以去和她去理论。”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问:“你要带我去哪儿?” 秦紫阳看了眼手机:“方阿姨和我约好,今晚八点带你去一个地方。至于去做什么,等你去了就知道了。” “好吧,那我随你去。” 高飞再次沉默了会,才向秦紫阳开来的车子走去。 “等等我。” 秦紫阳快步跟了上去,动作很自然的挽住了他的胳膊。 高飞甩了下手,冷冷的说:“我不习惯被你挽着。” “可我是你的未婚妻呀,小夫妻手挽手应该很正常吧。” 秦紫阳笑眯眯说出这句话时,笑容一下子凝固在了脸上,停住了脚步向左前方看去。 顺着秦紫阳发愣的眼神看去,高飞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年轻人穿的好像很有品位,高飞肯定以为他是个为了养家糊口来城里打工的农民工:头发乱糟糟的,眼窝深陷,一脸疲惫样子,胡子拉碴的嘴上叼着烟卷,正默默的看着高飞和秦紫阳,眼神中带着浓浓的悲伤。 年轻人给高飞的第一印象,就是很眼熟,但却又想不到他是谁,下意识的看向秦紫阳,正要问她这个人是谁时,却猛地想到了一个人:叶心伤! 这个看起来好像农民工一样的年轻人,竟然是叶心伤! 高飞认识叶心伤那么多年了,给他留下的印象,绝对是一神形俊朗的翩翩浊世公子。 与高飞、铁屠等人的狂放不羁,冷漠呆板相比,叶心伤无疑是九龙王中最讨女孩子喜欢的一个人了,相貌俊雅,文质彬彬,待人温和有礼,对于琴棋书画有着特殊的爱好,如果放下武器加盟某影视公司,稍微训练包装一下,估计就能成为像黎明那样的偶像派影星了。 可就这样一个风度翩翩的人儿,此时却是这样一副落魄的样子,怎么不能让高飞大吃一惊? 挣开秦紫阳的手,高飞快步走了过去,看着他的眼睛轻声问道:“心伤,你搞什么呢,这副样子!” 叶心伤没有吭声,眼睛依旧盯着不远处的秦紫阳,目光变得越来越温柔,安静。 高飞张嘴正要再问什么时,心里忽然明白了过来。 “没什么,就是最近休息不怎么样,感觉有些累。” 这时候叶心伤说话了,声音听起来仍然那样温和:“高飞,我听说你昨晚抽了莫孤烟一耳光,今天上午还在皇朝会所门前烧了花圈?” 高飞舔了舔嘴唇,苦笑:“你也知道了。” “你这两件事,尤其是大闹皇朝会所,可谓是惊天动地,我不想知道都不行啊。” 叶心伤抬手,在高飞肩膀上轻轻拍了拍,笑着说:“不过我坚信,你这样做有你这样做的道理。” 高飞笑了笑,不知道该说什么,接过叶心伤递过来的烟后,说:“我去那边抽颗烟。” 高飞要去别处抽烟,就是想暂时回避一下,他觉得叶心伤肯定有话要对秦紫阳说。 如果有人问,高飞对谁有愧疚的话,那么第一个肯定是今早死去的穆天涯,第二个,就是叶心伤。 他把自己兄弟苦苦追了二十多年的女人,给轻飘飘的强女干了,尽管那时候他根本不知道叶心伤和秦紫阳的关系,事后叶心伤也没有埋怨他,可他还是很愧疚。 可是就在他转身要离开时,叶心伤却叫住了他:“高飞,我有话要对你说。” 高飞问道:“找个小酒店,边喝边聊?” 叶心伤犹豫了下,才说:“不用,还是去我车上吧,很快就能说完的。” “好。” 高飞答应了一声,跟着叶心伤走到了一辆黑色的轿车。 关上副驾驶的车门后,高飞看了眼仍然站在原地的秦紫阳,有心想说什么,最终却在心底叹了口气。 叶心伤上车后,并没有先说话,而是打开了车载cd。 一曲轻柔的钢琴曲,就像流水那样从音箱内淌了出来,瞬间就抚平了人心中的某种浮躁,变得安静了起来。 叶心伤目视前方,轻声说:“高飞,咱们是不是兄弟?” 高飞也看向前方匆匆来往的旅客,简单的回答:“只要你愿意,任何时候我们都是兄弟。” “我猜你就会这样说。” 叶心伤欣慰的笑了笑,扭头看着高飞,声音仍然那样平静:“高飞,你知道吗,在听说你欺负了秦紫阳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找你拼命。” 高飞坦然回答:“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也会这样做。结果说不定我们之间早就有一个死了,根本不可能还坐在一起。” 叶心伤呵呵笑道:“呵呵,幸亏我不是你。” “你这人比较冷静,不管遭遇再大的事情,都能让头脑清醒,三思而后行,这也是你能跻身九龙王的最大原因。” “这是个优点,但很多时候却是个缺点。如果我能像你,或者像铁屠的话,就不会有现在这种痛苦了。” “叶心伤,既然咱们是兄弟,那你直接说找我做什么吧。” 高飞抬手,把烟头弹出了车窗:“我可不信你找我,就是为了找我说这些。” 叶心伤慢慢看向站在不远处的秦紫阳,缓缓的说:“我希望,你以后能好好的待她。其实你不知道,别看紫阳平时脾气火爆,性格又有些残、有些暴戾,其实她是那种外钢内弱的女孩子。记得小时候,她被大孩子欺负了后,当场咬着牙不哭,事后却会找个没人的地方,哭的一塌糊涂……” 高飞没有再插嘴,静静的听着。 “我和你说这些,是希望你能理解她,不要因为她看起来坚强无比,就忽视了她只是一个希望能按照家人意愿行事的、的工具。” 叶心伤低低的叹了口气,才说:“有些事,她不一定愿做,但为了所谓的大局,她却不能不做,而且不管受到多大的委屈,都会强笑着去面对。” 说完这些,叶心伤又递给了高飞一颗烟。 接下来,俩人都没有说话,就这样默默的吸烟。 轰轰――又一架客机从不远处的跑道上呼啸冲向天空时,高飞说话了:“你很理解秦紫阳,或者说,你知道她是什么背景,什么人。只是我不明白的是,依着你叶心伤的政治觉悟,你在得知她家里人和当局利益有冲突时,为什么能为他严守那么多年的秘密?这可不像你叶心伤的所为。” “你,和铁屠一样,都以为我的政治觉悟很高,为了当局利益可以去做任何事。” 叶心伤自嘲的笑笑,低声说:“你们都错了,其实我才不在乎什么当局利益,我那样做,只是为了救赎紫阳做好的准备。” 第466章 我要你活着回来! 叶心伤说,他根本不在乎当局利益。 他那样做,只是为了救赎秦紫阳所做的准备。 这句话的详细意思很明了:他加入九龙王,每次都冒着生命危险完成的上级交代下来的任务,根本不是为了什么国家利益,而是把这些当做了筹码,救赎秦紫阳的筹码。 他预料到秦紫阳真实的身份早晚会暴露,会成为国家公敌,他希望用他这些年拼死累活换来的功劳,来为她换取一条生路。 相信当局看在叶心伤的份上,会对他的妻子网开一面的。 这么多年来,叶心伤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他竭力去完成上级交代下来的每一项任务,从来都不怕牺牲,不讲任何条件,只希望能换取更大的功劳。 他这样做,就是为了给他所爱的女人,换取一条生路。 可惜的是,他苦苦追求秦紫阳这么多年了,秦紫阳却始终没有成为他的妻子,反而有可能成为他兄弟的老婆。 这个残酷而现实的结果,让叶心伤几乎崩溃,也失去了继续奋斗下去的信心。 如果你这么多年来努力所做的一切,都将变得毫无意义,那你还有什么信念继续做下去? 秦紫阳一旦成为高飞的老婆,无论叶心伤立下的功劳有多么大,他都无法给予秦紫阳一点帮助。 搞清楚叶心伤那番话中的意思后,高飞再看向他的眼神中,已经存有了怜悯,和可惜的神色: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痴情,最为悲摧的男人了吧?为了心爱的女人,不但不顾自己的生死,就连国家利益也被他当做了筹码。可结果,却有可能让他所做的这一切,付之东流。 看懂高飞眼神中的真实含义后,叶心伤笑了:“呵呵,你不用可怜我,这是我自己选择的路,我从没有后悔过。如果老天爷让我重活一次,我在无法劝阻紫阳后,还是会选择走这条路。不过,唯一有可能改变的是,我会提前几年把你杀了,那样就再也没谁能伤害她了。” 顿了顿,叶心伤认真的问道:“现在你该明白,我只是个小人了吧?一个为了女人,就不顾国家利益,不顾自己生死兄弟的小人。” 面对叶心伤的坦诚,高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是,站在大义的角度上,叶心伤可能的确是个小人。 但站在人类活着是为了什么这个自古就争论不休的问题上来看,他这样做,好像也没什么不对。 自古以来,爱情就是和江山唯一能比美的东东,有很多历史名人为了美人,宁可舍弃大好江山,既然前有古人,又有谁指责叶心伤这样做,是错误的? 同样,高飞也觉得,如果能换取穆天涯重新活过来,他也许会做任何不愿意做的事! 就在高飞沉默时,叶心伤用力吐出了一口气,语气轻快了许多:“终于把压在心底二十多年的真实想法说出来后,我现在感觉浑身轻松——好了,不说了,高飞,如果你还把我当兄弟看,那你记住我的话,以后好好对待紫阳,尽你最大的可能,去保护她。” 高飞仍然沉默,在很久后才缓缓的说:“叶心伤,在我本人看来,你所谓的爱情的确让我很感动,但请恕我不能答应你。” 叶心伤的眼角,猛地推动了一下,轻轻问道:“为什么?” 高飞干脆的说:“因为我不爱她。如果她敢伤害我,或者伤害我亲近的人,我会毫不犹豫的杀了她!你只是为她着想,那你有没有为那些被她害死的人想过?那些被她害死的,比方她那些手下,是不是也有爱着他们的人?他们又有什么错?为了秦紫阳个人的贪婪,就再也无法和他们相爱的人见面。” 叶心伤双拳紧紧攥起,身子都在发抖。 就在高飞以为他要发怒时,他却又很快冷静了下来,竟然又笑了:“你说的不错,我爱她,并不代表别人也爱她,我没有理由去要求你去替我做我该做的事情。” 高飞垂下眼帘:“叶心伤,你最可怕的地方,就是无论遇到多么复杂的事情,都能迅速冷静下来,权衡得失。” 对此,叶心伤倒是没否认:“你说的不错。我能够跻身九龙王之列,有了今天的成就,唯一能依仗的就是遇事冷静。” 高飞又说:“但这又是你的致命缺点。” “为什么要这样说?” “因为凭着你的本事,如果你能偶尔冲动一下,可能早就把秦紫阳推倒了,那么也不会出现今天的结局。” 高飞说着推开了车门:“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会把你当做兄弟,并答应你,只要秦紫阳不犯太大的错误,我会适当的保护她,照顾她。” 叶心伤眼睛一亮,吐出了两个字:“谢谢。” 高飞却说:“我要的不是谢谢。” 叶心伤回答:“你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得到,拿得出,哪怕是我的性命,我都会毫不犹豫的送给你。” “我要你能活着回来,那样我才能彻底甩开秦紫阳这个包袱。” 高飞说完,不等叶心伤说什么,推门跳下了车子,咣当一声大力关上了车门。 在叶心伤坦露心扉后,高飞就猜到叶心伤这是即将执行任务了,而且还是那种九死一生的任务,要不然的话,他绝不会来找自己说这些话。 高飞没有问叶心伤要去执行什么任务,因为他现在已经不再是国家利器中的一员了,他现在只想做个合法的纳税公民。 看到高飞终于从叶心伤的车子上下来后,秦紫阳打开自己车子的车门,钻了进去。 等高飞上车后,她就启动了车子,迅速调头冲向了机场外面,根本没有回头再看一眼。 高飞也没说话,只是看着窗外发呆。 当车子驶进市区后,高飞终于说话了:“如果你从此之后再也看不到叶心伤的话,那你会是一种什么感受?” 吱嘎——驾车的秦紫阳,手一哆嗦,高速行驶的车子蓦地一个甩尾,差点撞上道路中央的护栏,她本能的踩了一下刹车,很快就稳住了车子。 如果是别人,可能会被刚才这一下给吓得脸色发白,但高飞却什么事都没有,甚至连说话的语气都没有改变:“你会不会很痛苦,很后悔?毕竟他是那样的在乎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秦紫阳忽地嘶声吼道:“别说了!” 高飞冷笑:“怎么,你怕了?真怕叶心伤有可能会死去?秦紫阳,你虽说有些弱智,但我相信你还是有些眼光的,你该从叶心伤忽然找我的动作上猜出,他这是要去执行很可能再也回不来的任务。更知道他之所以这样憔悴,是因为他已经没有了以往那种必胜的信心。以前,你就是他唯一的动力,哪怕是得知你被我办了时,他仍然幻想你能幡然醒悟,认识到谁是对你最好的人。可现在,他肯定意识到你绝不会回头了,所以心中的斗志这才轰然倒塌。” 高飞的话,就像是一把刀子,狠狠戳在秦紫阳心尖上:“你我都知道,叶心伤最大的长处,就是他面对任何危险,都能保持绝对的冷静。可现在他绝望了,心里已经有了死志,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叶心伤了,他真有可能再也回不来了。我要是你的话,就该去找他——” 秦紫阳猛地一拍方向盘,声音里带有了哭腔:“你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说了啊!” “我要说!” 高飞用更高的声音吼道:“你该去找他,告诉他,你也很在乎他,哪怕你不可能和他在一起!” “啊!” 秦紫阳忽然张嘴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啸,狠狠跺下了刹车。 吱、吱——嘎! 速度高达一百二十迈的车子,忽然被紧急制动后,剧烈抖动着,轮胎和地面发出瘆人的摩擦声,车子歪歪扭扭的擦着路面向前滑了几米后,才横在了道路中央。 刚被秦紫阳超越的一辆银色奥迪轿车,幸亏司机车技也很不错,在猝不及防下竟然及时踩下了刹车,车子四个轮胎擦着地面向前飞速滑动,在即将撞到秦紫阳的车上时,这才停住了。 那个脑袋大脖子粗的司机,已经被吓得脸色焦黄,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后,腾地推开车门跳下来,抬脚对着秦紫阳这边的车门,就是狠狠一脚:“我草泥马,你给我滚下来,你想找死去别处啊,干嘛要给老子添麻烦!?” 秦紫阳没有听话的滚下来,却从车窗内伸出了一只手。 手上紧紧攥着一把手枪,她的眼神带着野兽般的亮光,冷森森的看着那哥们。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暴跳如雷的哥们顿时哑火,汗水涌泉般的从额头淌下,下意识的举起了双手,俩腿打颤的说:“那、那啥,我、我——” “对不起,我们不是故意的,只是刹车出现了故障,让你受惊了,你走吧。” 高飞伸手,就像把秦紫阳揽在怀中那样,夺走了她手里的枪。 “谢谢,谢谢啊,谢谢!” 那大脑袋哥们连声道谢,转身连滚带爬的上了车,绕过秦紫阳的车子,用最快的速度跑远了。 秦紫阳泪流满面,低声呜咽:“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这样!?” 不等高飞说什么,秦紫阳就猛地抬起头,重新启动车子,迅速调头,用最快的速度,向来路狂奔而去。 很快,秦紫阳驾车重新来到了机场内,但叶心伤的车子,却已经不见了。 秦紫阳拿出手机,双手哆嗦的开始拨打叶心伤的手机号,那边却传来了机械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就像没听到这个声音那样,秦紫阳扣掉,再次拨打那个记得滚瓜烂熟的号码,但结果却是一样的。 “叶心伤,你为什么不接电话!?” 秦紫阳哭着喊着,抬手就要把手机扔出去,却被高飞攥着了手腕。 第467章 让高老爷子重视的事情! “高飞,他真的会死么?” 秦紫阳嘶声喊叫着,扑在了高飞怀中,嚎啕大哭起来。 高飞没法回答秦紫阳的问题,只能轻轻拍着她的后背。 为什么很多人在失去某个事物后,才懂得该好好珍惜? 不远处的一个街灯后面,叶心伤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他的面孔仍然是那样的憔悴,但他的眼神却渐渐开始发亮,就像机场大厅上方那个高亮度的镁光灯。 他很想跑过去,告诉那个女孩子,说他现在心里有多高兴,告诉她,一定要等他回来。 但他却没有动,因为他很清楚,就算这时候他出现在秦紫阳面前,也无法阻止某些早就注定的结果,因为秦紫阳后面还站着个人。 “走吧,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 站在叶心伤身后的铁屠,轻轻拍了拍他肩膀,转身大踏步的走向候机大厅那边。 ―― 方小艇静静坐在椅子上,双手捧着的茶杯,温度已经变冷,但她却不知道。 她眼睛盯着桌面,脑海中就像演电影那样,回忆着高老爷子和高健城兄弟俩所说的那些话。 在得知高飞无缘无故抽了莫孤烟一耳光的消息后,方小艇一个在某部委工作的堂哥,就连夜拜访了老爷子,并把这件事详细说了一遍。 当时方小艇一家三口都在场。 她清晰的记得,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现在基本已经‘修炼’到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形于色的老爷子,眼里闪过了一丝怒意。 就在方小艇提心吊胆的,准备迎接老爷子的怒火时,他却又冷静了下来,让高健城给当今一号打电话,让他来一趟。 听老爷子这样说后,方小艇差点晕过去:她还是小看了这件事的影响力,没想到连当今一号都得惊动了。 同时她也更为高飞担心,生怕老爷子一怒之下,拒绝让他回归高家。 如果真那样,难道她就眼睁睁的看着吗? 方小艇不敢说话,只能用哀求的眼神看着丈夫,希望高健城能站出来,为儿子求情。 可惜的是,高健城好像根本没有看到她的求助目光,始终沉默不语。 就在方小艇心里大骂丈夫没胆量,要大着胆子站出来为儿子说话时,老爷子的生活秘书却来报告说,一号首长主动过来了。 那一刻,方小艇觉得自己肯定晕过去了:一号首长主动来这儿,肯定是和高老爷子商量,该怎么办,才能平息莫家的怒火。 虽说高家现在贵为华夏第一家族,可莫家也有着强大的势力,两派一旦起了冲突,那将会引发一场政坛大地震,最终鹿死谁手还不知道,毕竟莫家站在了道义的一方。 不过,当看到外形儒雅俊朗的一号首长,在进来后,仍旧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后,方小艇才总算放下了心,赶紧亲自给大家沏茶。 一号首长在接过茶杯后,仍然笑着对她说了句谢谢,这更让方小艇感觉有了主心骨,烦躁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 本来很生气的老爷子,在一号首长坐下后,却像没事人似的,慢悠悠的品起了茶。 而一号首长也只是捡着一些家庭琐事,和风细雨的来聊了起来。 方小艇身在官场拼搏了那么多年,自以为镇定功夫已经到了高层次,但当看到一号首长云淡风轻的样子后,才知道她还差得远。 说了几句孩子的事情后,一号首长终于提到了正题:“爸,我听说那个小家伙,无缘无故的抽了莫家那孩子一耳光?” 老爷子点了点头,沉声说:“嗯,你觉得,他为什么这样做?” 一号首长轻笑一声,看了眼高健城夫妻,淡淡的说:“那小子是个聪明人,他是在用这种方式,来告诉您,他不想回归高家。” 不会吧,就算他不想回归高家,可也没必要这样做啊! 方小艇刚想问出这个问题,一号首长接着解释道:“他想用这种方式来告诉我们,他就是一惹祸精,如果您强迫他回归高家,他以后肯定还会惹出更大的乱子。呵呵,要说这小子还真会找人,竟然找上了莫家,真是让人头疼啊。” 高老爷子目光闪动:“更让人头疼的是,莫家到现在还没有什么动静,仿佛自家孩子被人揍了,压根不关心那样。” 一号首长轻轻的说:“他们是在等,等我们送上大好处,来封住他们的嘴。” 高老爷子沉吟片刻,才问:“我们能给他们什么好处?” 一号首长回答:“现在莫家女婿,正在冲击铁道部的常务副的关键时刻,我想如果我们能出把力气的话,他们肯定会很高兴的,正所谓一笑抿恩仇。” 老天爷,为了平息那小子惹下的祸端,大哥要付出这样大的代价? 方小艇心中轻唱了声,怯怯的插嘴说道:“爸,大哥,如果这件事为难的话,那我、我就不认那个家伙了。” 一号首长笑了,摆了摆手:“也没什么为难的,就是一句话而已。不过,我担心的是,你那小子以后也不安生啊,我还真担心他会惹出别的大麻烦来。” 就像刻意印证一号首长的话那样,他的话音未落,办公厅主任就走了进来,先对高老爷子笑了笑后,才低声对他说了几句什么,随即就悄悄的退了出去。 在办公厅主任和一号首长耳语时,方小艇就偷眼看着他脸色表情,当看到他眉头微微皱起时,就知道出大事了,要不然大哥绝不会有这种表情,心中更加揣揣不安:可千万不要和那个小冤家有关啊! 正所谓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就在方小艇心中祈祷时,一号首长沉声说:“爸,高飞他又惹事了。” 方小艇心中顿时哇凉哇凉的:这小冤家,又怎么了嘛! 高老爷子寿眉一挑,却没说什么。 一号首长叹了口气,说:“就在刚才,高飞弄了几百个花圈,堆在皇朝会所门口,烧了,还打了很多保安。” “什么,他敢招惹皇朝会所!?” 方小艇再也无法镇定了,腾地一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高老爷子马上就用严厉的眼神,狠狠看了她一眼。 方小艇这才知道自己太失态了,赶紧垂头坐了下来,盯着自己脚尖,心乱如麻:小冤家啊小冤家,你这次可真是惹大事了啊,招惹谁不好,竟然去招惹白瓷夫人! 方小艇在京华这么多年,当然也很清楚皇朝会所的背景。 尽管这个会所的老板没啥了不起,可架不住人家是一门三代烈士的遗孀,背后站着整个华夏老一辈呢,谁要是欺负她,就等于和所有老一辈对敌啊! 那些力量,就算当下如日中天的高家,也对付不来啊。 坐在一旁始终默不作声的高雅,眼里却闪过了一丝惊喜。 别看高老爷子嫌方小艇沉不住气,实际上他也认识到了这件事的严重性,也没问高飞为什么要这样做,一针见血的问道:“现在外面是什么反应?” 根据老爷子数十年的政治经验,一下就猜到,高飞会成为‘国家公敌’。 就算高家不承认他是高家子弟,也得站出来给那个寡妇个说法,来平息众怒,所有才问外界是什么反应。 但出乎老爷子意料的是,一号首长却轻轻摇了摇头:“没有任何反应。听说,白瓷不但没有责怪高飞,反而主动打电话给各方面打招呼,平息这件事。” 饶是老爷子见多识广,但在听一号首长这样说后,还是惊诧不已:“你说,白瓷不但不追究,反而帮着高飞平息此事?” 一号首长点头:“的确是这样。”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 老爷子说到这儿时,忽然说:“建城,你和小雅先出去。小艇留下。” 其实很想留下来听听的高家父子,听老爷子这样说了,只好答应了一声,退了出去。 等方小艇再次给倒满水后,老爷子忽然问她:“小艇,你来说说,高飞为什么要在皇朝会所烧花圈?白瓷为什么又忍气吞声了?” 方小艇知道老爷子在考校她,沉吟半晌后才说:“很可能是白瓷,做了对不起高飞的事情,心虚,所以才把这件事轻飘飘的揭了过去。” 老爷子追问:“高飞和白瓷认识?” 方小艇摇头:“不可能吧?高飞和白瓷的身份差距,太大了――可是,他为什么要在会所门前烧花圈?难道,白瓷害死了他亲近的人?那个人,又会是谁呢?” 就在方小艇极力去想高飞那些社会关系时,一号首长却发话了:“小艇,这件事你不用管了,你目前最需要做的,就是促成高飞和秦家女孩子的婚事。记住,无论高飞多么不愿意,你都必须得促成此事。” 看大哥这样郑重其事的,方小艇就觉得原本一件可有可无的事(她早就和老爷子商量过,只要高飞能回归高家,就算不娶秦紫阳,那也由他了,当时老爷子也同意了的,她相信一号首长也肯定知道了,毕竟高家和秦家联姻,对他也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老爷子没理由不告诉他),现在却被拔到了如此高度,这让她觉得很纳闷。 不等她说什么,一号首长却对也有些疑惑的老爷子说:“爸,我要和你单独说件事。” 方小艇听到这儿,就知道她也该退场了―― 想到这儿后,方小艇端起茶杯,喝了口已经凉透了的茶,喃喃的自言自语:“大哥和老爷子,究竟说的什么事?是不是仍然和高飞有关?” 帮帮帮,几声轻轻的敲门声,响了起来。 方小艇抬头,深吸了一口气才说:“请进。” 房门开了,高飞和秦紫阳走了进来。 方小艇根本没有注意到秦紫阳眼睛通红的,她的一颗心都放在了高飞身上,热情的说:“小飞,你来了啊,坐,这边坐!” 第468章 让我弄死他!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天大地大,也不如自己的儿子大。 尤其是这个儿子还是失散26年后,这对方小艇来说,绝对是老天爷的眷顾。 “谢谢,方书记。” 高飞淡淡的道谢,坐在了方小艇对面的椅子上。 秦紫阳默不作声的坐在了他旁边,始终低垂着头。 一声谢谢,一声方书记,让方小艇就像被人狠狠抽了一耳光那样,脸色一变,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就像没听到似的,呵呵笑着对跟进来的服务生说:“现在可以上菜了。” 方小艇选择的这家酒店,并不是五星级。 因为她担心会在那种高档饭店碰到熟人,打搅了他们母子的第一次正式约会。 不过这家酒店也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四星级,环境和饭菜的口味还不错。 很快,几个服务生就把方小艇早就点好的菜,用餐车推了进来。 虽然只有三个人,但上的菜却很多,而且大部分都是鲁菜,看来为了请儿子吃饭,方小艇也是下了一番苦心的。 当服务生用眼神请示方小艇,是启开白酒,还是红酒时,她轻声问道:“小飞,你喝白酒吧?我和紫阳陪你喝点红酒。” 高飞没吭声,只是点了点头。 方小艇却像是打了个胜仗那样,喜笑颜开的连声吩咐服务生赶紧开酒。 酒是十五年的剑南春,味道醇厚,清凉甘冽却又带着烈焰气息。 高飞端过酒杯,一口把整杯酒闷掉后,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就大吃了起来,好像饿死鬼投胎似的。 高飞还真是饿了,从今早到现在,除了和沈银冰找地方喝了一杯啤酒后,就一直没吃东西。 “哎哟,小飞,你慢点吃,小心别噎着――服务生,快把茶壶给我,你们先出去吧。” 打发走了服务生后,方小艇绕过桌子,笑眯眯的坐在高飞身边,替他倒了一杯热茶,还夸张的在嘴上吹了几下热气,小心翼翼的放在了他旁边,又拿起卫生筷,替他夹了很多实惠菜,都放在了他面前的碟子里。 高飞也没客气,甩开腮帮子湖吃海塞,啧啧有声。 从高飞坐下,到他打了个饱嗝放下筷子开始,方小艇就一直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眼神里满是爱怜,根本没有和旁边的秦紫阳说话,就像没看到她那样。 秦紫阳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就坐在那儿,呆望着桌上的菜肴。 “吃饱了。” 高飞推开了面前的碟子。 方小艇马上就端过了茶杯:“来,喝口水漱漱嘴。” 高飞结果温度始终的茶水,在嘴里呼哧呼哧的涮了几下时,方小艇已经把塑料垃圾盒放到了他脚下。 高飞却没有吐出来,把嘴里的茶水咽了下去,这让方小艇眉头一皱,觉得他有些太不讲卫生了,正要说什么时,高飞却淡淡的说:“我在国外时,曾经去过非洲,有一次我们三个人在大草原迷路了,就是靠一壶水,支撑了十五天。” 方小艇一愣,目光黯淡了下来:“小飞,是妈妈让你受苦了,你――” 不等方小艇说完,高飞打断了她的话:“秦紫阳有话要对你说。” 方小艇这才像刚看到秦紫阳在场那样,讪笑一声说:“紫阳,你有什么话要和阿姨说?你的脸色,怎么看起来不好,是不是高飞欺负你了?别担心,告诉阿姨,阿姨为你做主!” 要说方小艇还真会说话,刚才眼里还只有她儿子,现在又开始为秦紫阳主持公道了,让人听了心里暖暖的。 “谢谢阿姨,高飞对我很好。” 秦紫阳强笑了一声,躲开方小艇的目光,轻声说:“阿姨,我想和你说――我想告诉你,我不想和高飞结婚了。” 方小艇一呆:“什么?” 说实在的,方小艇对秦紫阳这个媳妇,还真不怎么满意,毕竟当初她曾经绑架过自己。 不过,因为方小艇根本做不了高老爷子的主,再加上沈银冰又有那样一层可怕的身份,所以她最终才接受了秦紫阳,并竭力促进这桩婚姻。 尤其是她来酒店之前,一号首长曾经郑重其事的告诉她说,必须得促成高飞和秦紫阳的好事。 对自己能不能促成高飞和秦紫阳,方小艇最担心的就是儿子犯倔,为此不惜使出了一系列的手段。 不过她却从没有考虑过秦紫阳会改变主意,毕竟这个身材修长的妞儿,几乎是用倒贴的态度来追求高飞的,再说他们也算是生米煮成熟饭了,只要高飞肯答应,相信秦紫阳会开心的。 只是方小艇做梦也没想到,秦紫阳竟然在这时候,说出了不想和高飞结婚的话。 秦紫阳紧紧抿了下嘴角,看向了方小艇,语气肯定的说:“方阿姨,我说,我不会和高飞结婚了。” 方小艇有些晕,想发脾气,最终却喃喃的问:“为什么?紫阳,我记得你以前……” 秦紫阳低声回答:“以前是以前。我改变主意,是因为我忽然发现,高飞并不是我最爱的那个人。” 方小艇黛眉紧紧的皱起:“可是,可是你爸已经同意了。在我来时,我家老爷子还一再嘱咐我,最好是抓紧给你们把婚事办了。你这忽然改变主意,你让我怎么和老爷子交代呢?” “对不起,方阿姨,我给你添麻烦了。” 秦紫阳站起身,给方小艇深深鞠了一躬,随即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哎,紫阳,你等等我!高飞,你在这儿别走啊,我很快就会回来。” 方小艇抓起桌子上的手机,急匆匆的跟了出去。 如果是放在昨天,秦紫阳反悔就反悔了,方小艇绝不会强迫她和高飞在一起,反正想成为高家少奶奶的名媛多的是。 现在她却不得不追出去,力争做通秦紫阳的工作,因为一号首长可是很郑重给她布置了任务的。 “紫阳,你等等我!” 穿着高跟鞋,一步裙的方书记,顾忌她的身份和风度,自然走不快,等她追上秦紫阳时,已经来到了外面的停车场内。 “方阿姨,我为什么反悔,高飞会和你讲清楚的。” 秦紫阳拉开车门,再次道歉:“真的对不起,让你操心了。” “操心我是应该的,可――” 方小艇话还没有说完,秦紫阳就钻进了车子里,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加大油门冲了出去。 “唉,这是什么事嘛!” 看到秦紫阳闪人后,方小艇急得一跺脚,拿起手机正要给老爷子那边打电话时,却又忽然想到了一个人,赶紧找到他的手机号,拨打了过去。 “我是秦六甲。” 等那边传来醇厚的男低音后,方小艇勉强笑了笑:“秦司令,你好,我是方小艇。呵呵,没有打搅你吧?” 秦六甲的语气,也放缓了:“原来是方书记啊,没,你任何时候给我打电话,都不算打搅,我刚吃完饭看电视呢。” “哦,那就好,那就好。” 方小艇沉吟了一下,才说:“秦司令,我有件事必须得和你通报一下,事情是这样的。” 接下来,方小艇就把秦紫阳忽然改变主意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末了又隐晦的提醒道:“唉,现在的年轻人啊,比起我们那个年代的人来,对待男女关系简直是如同儿戏啊。秦司令,你说紫阳和我家小飞都那个啥了,我这儿准备给他们筹办婚礼了都,他们怎么就闹矛盾了呢?秦司令,对不起啊,我觉得紫阳这样,肯定是高飞做错了什么,我回去后肯定会狠狠教训那小子一顿――但紫阳那边,你是怎么个意思?” 手机那边,很长时间都没有传来秦六甲的声音,但方小艇却能听出他的呼吸加重了,看来很不满他女儿太随便,草率做出了这个决定。 方小艇也没催促他,耐心的等了足有五分钟后,秦六甲那低沉的声音才传来:“方书记,高秦联姻,早就已经不再是他们两个孩子的事了,已经牵扯到了方方面面的关系,最起码我的老领导(陈破天)那边就说不过去。你放心,我会做好紫阳工作的!” 方小艇这才松了口气,笑道:“我觉得也是。但你也不要对紫阳太苛刻了,她毕竟还是个孩子,又是女孩子,耍点小性子也是很正常的。” ―― 方小艇追出去后,高飞就点上了一颗烟,开始考虑接下来的‘谈判’。 等了几分钟还没有等到方小艇后,高飞站起来走出了包厢。 刚才大吃大喝了一顿,得去洗手间给身体减减压了。 从二楼走廊尽头的厕所解决完个人问题后,高飞慢悠悠的走了出来,经过一个包厢时,就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李少,您消消气,我对象脾气就这样,人比较耿直,不怎么会说话――” 这个女人的声音还没有说完,一个听起来醉醺醺的声音就说道:“你不要再说了!我告诉你们,李少现在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这件事咱们算是黄了。麻痹的,李少也就是喝得有点多了,所以才青睐你这种来自乡下的老娘们,要是搁在平时,就算你脱光了像母狗那样求他上,他也不一定稀罕――哎哟!” 那个人的说到这儿,忽然哎哟一声。 接着,一个男人就吼了起来:“张妍你别拉我,让我揍死这狗日的!” “梁明,咱――啊,你们干什么,张总,麻烦你――住手,住手!” 叫张妍的尖声叫了起来,接着就传来盘子,碟子乱摔的声音。 高飞现在心里乱糟糟的,根本不愿意管别人那些破事。 不过,当他听到‘张妍、梁明’这俩名字后,不管却不行了,抬脚咣当一声,就把虚掩着的包厢房门踹开了。 “哎哟,沃曹,这特么的谁啊!” 一个站在门后,防备梁明夫妻夺路而逃的哥们,被门板狠狠撞在了地上。 正在群殴梁明的几个人,也都在一愣之后,停手向门口看了过来。 第469章 小心出人命啊! 梁明这次是跟着公司张副总来首都的,为了和京华一家在京华有背景的企业谈合作,本来这事他只处于陪客地位,无论谈的怎么样,都不用担负责任,所以心情很放松。 也正是没有任何压力,精神上得以放松了,梁明就把老婆张妍一起带来了。 本来,张妍并没有打算出现在今晚的酒宴上,只是那个公司副总听梁明说他媳妇一起来到京华后,出于好心,就让梁明带老婆一起来吃个饭。 反正这次酒宴也不是什么正式酒宴,就是对方联络一下感情。 碍于张副总的好意,梁明这才把张妍带了来,来时的路上还显摆说,带她见一个大人物。 梁明嘴里所说的这个大人物,和某个曾经红极一时的影视明星同名,叫李亚鹏。 不过这个李亚鹏要比演戏的那个可牛比多了,人家老子在国家某部委算得上个实权派人物,而和张副总谈合作的这家企业,他就是幕后老板。 张副总带了梁明夫妻俩,李亚鹏也带来了几个很不错的朋友。 既然大家今晚只是联络感情,也没必要搞得多正式,所以酒宴才开始,气氛还是很友好,很热烈的。 老百姓说的好,酒为色之媒―― 被张副总那连绵不绝的马屁给拍得飘飘嗨仙的李亚鹏,终于喝多了,在张妍给他敬酒时,竟然扯住她的胳膊,非要和她喝个交杯酒。 说实在话,张妍虽说长得有几分姿色,可相比起李大少宠幸的那些女人来说,还是差了一个档次,刚开始时,根本没有把她放在眼里。 不过,李大少在多喝几杯后,再看张妍时,却发现了她的好:这娘们已经是标准的少妇,浑身洋溢着成熟的风采,就像汁液饱满的水蜜桃,尤其是小饮几杯后,更有了点天然的狐媚,让人一看就恨不得推倒在地…… 于是乎,李大少的思想开始滑坡了,这才要和她喝交杯酒。 在李大少要求喝交杯酒时,除了梁明有些不爽外,包括张妍在内的人,也都没拿着当回事,反正酒场上玩的就是一个开心,再加上张妍也是那种性格开朗的主,在张副总等人的轰然鼓动下,很豪爽的和李大少来了个交杯酒。 这事,坏就坏到交杯酒上。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李亚鹏意乱情迷下竟然得寸进尺,左手顺着张妍的衣领就伸了进去――张妍也没含糊,直接一耳光就甩到了他脸上。 当众被一女人抽了耳光,李亚鹏勃然大怒,抬手就采住了张妍的头发,把她按在了桌子上。 一旁早就不爽的梁明,大喝一声就扑了上去。 就这样,一场本来很开心的酒宴,最终演变成了梁明遭到群殴。 看到自己男人被人家按在地上,没头没脑的乱揍后,张妍这才清醒过来想到这是在哪儿,连忙说好话。 可从没有吃过亏的李亚鹏怎么能罢手呢,恼羞成怒下挽起袖子也冲了上去。 就在张妍叫天天不灵,喊地地无声时,房门忽然被踹开。 下意识的,所有人都暂停了手中的动作,向门口看去,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 泪眼婆娑的张妍,看清来人是谁后,喜极而泣:“高、高飞!快来,有些孬种在揍你哥!” “次奥,丫挺的是谁啊,敢撞老子!” 那个被门板撞出去的哥们,最先反应过来,摸起桌子上的一个酒瓶子,虎虎生威的扑了上去。 如果这哥们拿着酒瓶子去砸梁明的话,张妍肯定会吓得早就尖叫起来了。 但他敢去砸高飞――嘿嘿,和高飞一起长大的张妍就乐了,她知道这厮从小就是个打架高手,几乎没有吃亏的时候。 果然,高飞接下来就验证了张妍的猜测,不等那嗷嗷叫的哥们扑到面前,拧身一个侧踢,直接把他高举在半空中的酒瓶子踹了个粉碎,随即再次一脚,重重跺在他小肚子上。 惨叫声中,那哥们就像放风筝那样,攸地到飞而出,重重落在了酒桌上,把那些盘子碟子啥的砸了个遍,浑身油腻,脖子里还蹦上了一只熟了的大虾。 草,这小子这么能打? 李大少等人大惊,但众人乃是京华街面上数得着的好汉,多少都有些背景,怎么可能会被高飞吓倒? 所以,大家在惊愕了片刻后,就抛下梁明,嗷嗷叫着一起扑向了高飞,有搬着椅子的,有拿着盘儿的,声势那叫一个浩大。 高飞承认,和这些人动手,那就是标准的持强凌弱,可这些人非得自个儿招罪受,也不能怪他,更没必要客气,当下起脚出拳,才短短十几秒的时间,就把李大少等人都揍趴在地上了。 当然了,高飞并没有下狠手,最多也就是让这些家伙变成熊猫眼罢了。 在自己地盘上吃了这么大亏,李大少肯定不甘心,坐在地上抬手指着高飞骂道:“小子,你有种,敢揍你李大爷,这次你特么可惹大了!” 弯腰把梁明搀扶起来,高飞笑了,问:“现在京华流行‘惹大了’这个词吗?” 也怪不得高飞好笑,因为这两天他好像听很多人都这样说他了。 李大少一楞:“什么――” 李大少话还没有说完,面目狰狞的梁明跳过去,抬手就是一记狠狠的耳光:“我让你耍流氓!” “你敢打我!?” 李大少大怒,真要瞪眼,梁明反手又是一记耳光。 “好,好,打得好!” 李大少真怒了,在怒气和酒精的支配下,不但没有躲闪,反而又把左脸抬了起来,很有骨气的叫道:“孙子哎,有种在向你李爷这边来一下,狠狠的打,别留情!” 刚才还义愤填膺的梁明,看到李大少竟然这样牙硬后,反而不敢下手了,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梁明后退后,李大少更加嚣张,哈哈笑了起来:“草,孙子哎,原来你是个没种的!有本事就来打你李爷……” 李爷的话还没有说完呢,一只尖尖的高跟鞋鞋跟,就狠狠蹬在了他脸上。 李爷发出一声惨叫,左脸颧骨上被蹬出了一个三角口子,鲜血哗哗的流。 狠狠踢了李亚鹏一脚的张妍,冲他用力吐了口口水:“呸,贱人!” 看着鲜血从李亚鹏手指缝里向外冒,梁明害怕了,拉住妻子的手:“张妍,别冲动了,小心出人命!” 张妍一楞,这才意识到她刚才太猛了些,竟然把人揍得大出血了,吓得赶紧藏在丈夫背后,脸上带着讨好的笑看了眼高飞,小声说:“没事,高飞在呢――高飞,刚才是你踢了那贱人一脚吧?” 从小时候起,三人惹了祸,事后被当做惩罚对象的都是高飞,这已经是三人之间的铁律了,所以张妍在惹大了后才下意识的推出了高飞。 高飞也习惯了替他们背黑锅――翻了个白眼说:“嗯啊,刚才不小心下脚狠了点。” 张妍马上就配合的说:“哦,那你在这儿顶着,姐姐先带着梁明去搬救兵!” 要说李大少也真够牙硬的,看到张妍拉着梁明就要向外走,也顾不得脸上有伤了,爬起来抢步跑到门边,咣当一声把门关上,倚在门板上狞笑道:“臭表子,想走?门都没有的!小斌,给分局张队打电话,今儿老子非得把这表子给轮了!” 李亚鹏的悍不畏死,真把张妍给震住了,连忙拽着梁明藏到高飞背后,急切的嚷道:“高飞,高飞你快想办法带我们杀出去,要不然来年的今日,就是你姐姐嫂子我的失贞蒙羞日啊!” 这女人还真是个极品! 听张妍这样嚷嚷后,李亚鹏、张副总等人,都惊诧的看着她,就像看一个稀有动物。 梁明这时候也脸红了,恨不得把脑袋钻到裤裆里,挣开张妍的手,低声埋怨道:“你能不能被大吼小叫的,让人看笑话?” 张妍急了:“我怎么大吼小叫了?” “你就是大吼小叫,我真后悔带你来,要不是你装大方的和人喝交杯酒,事能闹成这样大吗?你看张副总那脸色,难看的好像死了爹妈那样,摆明了把责任都砸在我头上了,这次我肯定会被公司开除!” “哦,好你个没良心,没骨气,没蛋的家伙,现在却埋怨你老婆了!” “我不埋怨你,难道去埋怨高飞啊?” “我没让你埋怨高飞!” 张妍咬牙切齿的说:“但我相信高飞肯定有办法替我们挡灾避祸!我现在真恨我自己,当初怎么瞎了眼的喜欢上你了!当初我要是喜欢高飞的话,谁特么的敢惹我,我弄死谁!” 张妍吼出这番话后,梁明气势顿消,喃喃的说:“可这是在京华啊,高飞就算能打,能对付得了这些一个电话就能喊来警察的大少?” “吓,我怎么没有想到这儿!” 张妍呆住。 虽说她从小就知道高飞特能打,可平时的对手都是些在街头上混得小痞子之类的,而李大少可是在京华有头有脸的人物,他怎么可能搞定当前这件事呢? 张妍心里乱糟糟的想着,带着哀求的眼神看向了那位张副总,希望他能站出来说帮自己说几句好话,毕竟他和李大少还算有点交情。 不过让她失望的是,那位张副总早就躲到窗口去了,正从电话里向公司老总汇报,声音是慷慨激昂:“郑董,我建议您立即开除销售副总梁明,他这次来京华的表现,简直是太让人失望了,竟然把天汇集团的李亚鹏大少给打成了重伤……” 听张副总这样说后,张妍眼前一黑,喃喃的说:“完了,完了,这次还真惹大了,连你工作也保不住了,你说我的命咋这么苦――早知今日,悔不当初没有嫁给高飞啊……” 梁明懒得再和张妍说什么,叹了口气,正要劝高飞独自杀出去时,却看到捂着脸颊的李大少走了过来,用很小心的语气问高飞:“你、你叫高飞?” 第470章 我们合伙创业吧! 看到李亚鹏用小心翼翼的语气问自己是不是高飞后,高飞心中一动,说道:“不错,我就是高飞。” 李亚鹏咽了口吐沫,变得更加小心了起来:“您认识莫孤烟莫大少吗?” 高飞淡淡的说:“不怎么熟,就是昨晚抽了他一记耳光。” “李少,李少,分局张队的电话!” 一个左眼变黑的年轻人,举着手机跑到李亚鹏身边,看着高飞狞笑道:“孙子哎,你就等着倒尼玛的血霉吧――哎哟!” 熊猫眼年轻人还没说完,李亚鹏抬手就给了他一记耳光,夺过他手机狠狠摔在地上,又用力跺了两脚,把个鸭梨5s给跺了个稀巴烂。 李大少咋了,难道被人踢成脑震荡了? 李亚鹏那些狐朋狗友,看到他这样做后,都傻楞在了当场。 “你给我滚一边去!” 冲熊猫眼骂了一句后,李亚鹏扭头再看向高飞时,已经是满脸谄媚的笑,尽管那笑有些勉强,有些难看,但却是真的笑了:“原来您就是高少啊,这都怪兄弟我有眼不识泰山,还请您能原谅我。” 已经有过一次经历高飞,并没有为李亚鹏的前倨后恭而感到意外,漫不经心摆了摆手:“行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看就这样吧,你们留下几个钱算是我哥们的医药费,然后滚蛋吧。” “好,好,谢谢高少,谢谢高少!” 李亚鹏眼神中都带着惊喜,点头如捣蒜,率先掏出钱包,又对几个朋友吼道:“都还愣着干啥呢,没听到高少说什么吗!?” 那些朋友虽说满头雾水加不甘,可在李亚鹏的‘淫威’下,还是不但不拿出钱包,把里面那些大额钞票都放在了他手上。 其中一个,小声问道:“李少,这是咋整得?” 李亚鹏压低声音:“你们这些孤陋寡闻的孙子,难道没听过今早有人大闹皇朝会所的事儿?” “听说过了啊,好像是一个叫高飞的――啊,高飞,他、他就是高飞!?” 得到李亚鹏的提醒后,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再看向高飞的眼神中,已经有了惊恐:怪不得李大少变得这样快啊,原来这哥们掌抽华夏双骏之一的莫大少、大闹皇朝会所却安然无恙的高飞,高大少啊!我靠,靠,靠,这次还真是有眼无珠了。 虽说李亚鹏等人今天是来吃请的,自己带的现金并不是太多,但四五个人还是凑了一万多块钱。 捧着那叠钱,李亚鹏客气的说:“高少,我们就带这些钱了,您要是觉着不够的话,那我们马上去银行再提。” 高飞伸手拿过那些钱,随手扔在了梁明怀中,漫不经心的说:“算了,凑合着吧――李少,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就先带他们走了?” 李亚鹏赶紧让开门口,弯腰好像奴才那样,腆着笑脸:“高少,您请便,请便!” “嗯,我们走吧。” 和目瞪口呆的梁明夫妻说了句,高飞开门当先走了出去。 看到高飞走出包厢门后,李亚鹏长长的松了口气,竟然有了种虚脱感。 虽说到现在为止,他都不知道这位牛比的高大少到底是什么来历,但他却知道,绝不是他能惹得起的,眼前这结果绝对是最好的了。 懵懵懂懂的来到走廊中后,梁明都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就像看外星人那样的看着高飞,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高飞也没说什么,径自带着他走到了自己包厢内,请他们坐下时,张妍才清醒了过来:“高飞,我不是在做梦吧?” 高飞笑了,扔给梁明一颗烟:“是不是做梦,你拿手在大腿上掐一下,不就知道了?” 张妍傻乎乎的在大腿上用力一掐,疼的她哎哟一声叫后,终于相信这是真的了,随即就是狂喜:“高飞,你、你也太牛了吧?快告诉姐姐嫂子,你是怎么让那个贱人害怕的!?” 替张妍满了杯茶,高飞说:“一言难尽,不过这重要吗?重要的是,只要有我在,就没有谁敢欺负你们就行了,对吧?” “对,对,你说的太太太正确了!” 张妍用力点头,一把夺过梁明手里那些钱,正要都交给高飞时,却又抽回了一半,笑面如花的说:“高飞呀,虽说我们两口子这次出的力气大了些,但总的来说,你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这些钱,咱们得二一添作五――你别和姐姐嫂子客气,要不然就是看不起我和梁明!” 做为一起长起来的‘发小’,高飞很清楚张妍就是那种心地善良,但特别现实,爱嫉妒,还又有点小势利眼……总之,张妍就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 可是,高飞却从来没有觉得她不好,也习惯了她这样,假如有一天张妍变得大义凛然起来,他反而觉得不得劲,会有种失去那些快乐童年记忆的惆怅。 张妍和梁明,在穆天涯出现之前,已经是高飞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亮彩。 “嘿,我还是叫你姐吧,姐姐嫂子这个称呼,也太别扭了些。” 高飞笑着把钱推了过去:“姐,这些钱你先给我存着,等我花钱时再和你要。” 高飞没有直截了当的说不要,而是让张妍给他存着,因为他怕那样说,会刺伤张妍在他面前的优越感,和自尊心。 果然,张妍立马就把钱装进了自己钱包内,一脸的严肃:“行,那我就先给你存着,免得你乱花,虽说你现在大小也是个老板,不一定在乎这点小钱,但姐姐我说什么也得未雨绸缪,为你留条后路,这也有效避免你破产后会去睡街头了。” 对张妍这种假惺惺,梁明很反感,但却也知道她是真心对自己好,所以也不好说什么,只是打定主意等回到冀南后,再用自己的私房钱还给高飞。 当然了,他现在也没心情考虑这些,只是咳嗽了一声,打断了张妍的话,小声问高飞:“高飞啊,我看那个李大少很顾忌你的样子,你能不能让他和我们张副总说说,让张副总替我在公司老总那儿美言两句,别被炒了鱿鱼。” 听梁明这样说后,张妍才猛地想到张副总打电话的事了,也紧张了起来:她虽说很在乎钱,可更在乎丈夫的工作。 “说起来,这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 沉吟了下,高飞才说:“不过,我觉得你最好别去上班了。” 见高飞蛊惑梁明不去上班,张妍急了:“高飞,你这是怎么说话呢你?你可知道梁明熬到今天这位子,付出多大的代价吗?怎么可能为了这点小错误,就主动辞职呢?” 梁明终究是男人,也更相信高飞,知道他这样说,自然会有他的道理,于是瞪了张妍一眼,问高飞:“那你说,我辞职后该去做什么?” 高飞认真的说:“咱们合伙创业!” 张妍一愣,顿时喜笑颜开:“高飞啊,我就知道你啥好事也想着梁明。和你合伙创业啊,我是举双手赞同。反正大家也没外人,我就有什么说什么了。我和梁明奋斗这么多年来,要说也攒了点小钱,不过前年刚买了套房子,最近又准备生个小孩,所以我们最多能拿出三十万。你就说,三十万入股你的落日餐厅,能给我们多少比重的股份?” 张妍早就知道落日餐厅现在生意红火,眼睛都羡慕的发红,要不是梁明拦着,她非得去餐厅找高飞,搞个餐厅经理玩玩。 现在,高飞说是要和梁明合伙创业后,张妍马上就以为是合伙干餐厅了。 高飞却摇了摇头:“不是让你们入股餐厅。” 张妍顿时大失所望:“哦,我还以为――那你说,你想和我们合伙做什么?” 高飞也没卖关子,直截了当的说:“自己办场子,研制和生产化妆品。现在,我已经派人去种植专门的草药……” 高飞还没说完,就被张妍不客气的打断了话:“慢点,慢点,高飞啊,你脑子没有发热吧?自己办厂生产化妆品?你可知道,现在化妆品可是外国那些大牌子的天下了,国产化妆品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很多企业还准备转行呢,你却瞎着眼的往里闯,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高飞从小就被张妍点着脑门骂惯了,才不会和她一般见识,只是说:“可我有信心。” 张妍嗤笑一声:“可我没信心啊!那三十万,我还是留着吧。” 梁明又狠狠瞪了张妍一眼,才脸色严肃的问道:“高飞,你有没有详细的计划书?等回去后我看看。” “没有,我给你说说就是了。” 高飞摇了摇头:“我呢,已经高价收购了一些绝密配方,现在已经开始在乡下租地,种植生产所用的草药。至于生产厂房,我准备放在近郊,初步投资呢,大概为一个亿的rmb,用来建厂房,购进生产设备……” “慢!” 张妍再次打断高飞的话,眼睛瞪的老大:“高飞,你说你初步投资是多少钱?” “一个亿的人民币。” “一个亿?” “嗯,你没有听错。” “你、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张妍浑身激动了起来,但更加不信了。 高飞没有解释,而是从身上拿出和离子基金签订的合作合同,递给了梁明。 他相信,在商场上拼搏这么多年的梁明,肯定看懂这份合同的。 半信半疑的梁明,打开合同后,眼神一下子放光了,颤声说:“是、是离子基金!?” “什么离子基金?是那个当年在亚洲刮起金融风暴的离子基金吗?” 受丈夫的影响,张妍也懂得商场上的很多事,赶紧凑了过来。 梁明仔细把合同看了三遍,这才猛地一拍桌子,站起来喊道:“兄弟,你特么发达了啊!快给哥们说说,你是怎么和离子基金勾搭成奸的!” 第471章 京华谁人不识君? “离子基金给你投资一个亿的美金,那就相当于接近七个亿的人民币,而且合同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你是绝对的股东,我靠,我靠,世界要灭亡了吗?要不然那些外国佬为什么这么疯狂!” 仔细看完合同后,梁明激动的不能自已,拿起白酒瓶子,对嘴狠狠的吹了一口。 看到梁明激动成这样后,张妍就知道高飞没有骗她了。 在震惊、嫉妒、羡慕之余,张妍还没忘记最重要的,快步走到高飞身边,就像小时候高飞惹祸那样,伸手抓住他耳朵,左脚踏在椅子上,喝道:“小子,快告诉姐,我们拿三十万,你给多少股份!?你要是真嫌钱少的话,那你看姐值多少钱,一起卖给你得了!” 熟悉的动作,熟悉的感觉,勾起了高飞对灰色童年不多的那些亮彩的幸福回忆,苦笑着挣开张妍的手,用告饶的口吻说:“我的姐,亲姐,我给你百分之八十,你看行不行?” “哈,哈哈!” 张妍仰天大笑几声,随即笑容一收,大义凛然的说:“怎么,想用厚禄来收买你姐我啊?那是做梦!你姐我可是经得起严酷考验的党员,绝不可能为了几个臭钱就不要贞操了!这样吧,姐我只要百分之五,你要是再敢给姐加码,小心姐去纪委举报你贿赂优秀党员!” 一个亿的美金的百分之五,就是五百万,换算成人民币,那就是三千多万。 张妍用三十万,换取三千多万,绝对是逆天的便宜。 其实她很了解高飞,就算她张嘴要百分之十,高飞也肯定会毫不含糊的点头答应。 只是她却绝不会那样做。 张妍此人爱贪小便宜不假,在高飞刚回国那两年,还因为梁明偷偷给高飞钱打架,但那只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恼怒,绝不会因为利益,而失去高飞,就像高飞把梁明当做唯一的发小那样。 “我还以为你会说只要百分之一呢,没想到你竟然这样贪,就像小时候那样。” 高飞哈哈一笑,举起右手:“成交。” 啪的一声,张妍和高飞击了一掌,这件事就算定了下来。 梁明却觉得不好意思,连连摇头要说什么,高飞抢先说话了:“自己哥们,别搞那些狼闲(狼闲,冀南土话,就是矫情,做作的意思)。我和你合作,除了我们是兄弟之外,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那就是要借用你的商场经验。你要是不同意的话,我只能高薪去聘请职业经理人了。” 张妍也说:“梁明,你死心眼呀?懂不懂什么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 既然高飞和张妍都这样说,梁明也猛地一拍桌子:“好,那就这样定了!回去后老子就辞职。马隔壁的,其实老子早就看不上董事长那副剥削家嘴脸了,我发誓我也要尝尝剥削别人是啥滋味。” 接下来,高飞又和梁明详细讨论了一下未来公司的前景,直到张妍忽然问‘高飞,你怎么会在这儿呢,和谁在这儿吃饭来着?’的时候,他才猛地想到了方小艇。 吓,她出去这么久了,为什么还没有回来? 就在高飞一愣时,包厢门开了,方小艇笑吟吟的走了进来。 原来,在高飞和梁明俩人‘谈条件’之前,方小艇就回来了。 不过她没有进来,而是等在门外,听儿子和他的兄弟在那儿畅谈未来。 不得不说,方小艇是个聪明的女人,从张妍和高飞说话的随意度来看,就能猜出这对夫妻就是高飞唯一的发小了(当初方小艇调查高飞时,知道了梁明和张妍),这次故意给他们留下了单独的空间,直到张妍问起时,才适时的推门走了进来。 张妍今年28岁,比梁明大一岁,比高飞大两岁,因为丈夫算是个成功者,平时也很注重穿着打扮,为自己的小姿色而沾沾自喜。 现在,当她看到穿着好像白领丽人,浑身上下偏偏还弥漫着一股子莫名威严的方小艇后,顿时就有了种自惭形秽感,下意识的挺了下胸膛,喃喃的问高飞:“高飞,这是你、你女朋友呀?” 不等高飞说什么,张妍又说:“哎呀呀,看起来你女朋友比你年龄要大啊!不过这也没什么,我不就是比梁明大一岁嘛,只要她能像我这样通情达理就行了。来,姐姐,这边坐。” 儿子都26岁了,却被人误认为是儿子的女朋友,这绝对是荒唐的事儿,可这也是每一个女人最愿意听到的:天底下,有哪个女人不希望别人夸自己年轻? 高飞却尴尬了起来,正准备说什么时,方小艇却笑吟吟的说:“呵呵,这下你可猜错了,我是高飞的妈妈,不是他的女朋友。” 就像被雷击了那样,张妍两口子登时目瞪口呆,好像见了鬼那样:“什、什么,你是、是高飞的妈妈!?” 他们俩人可是从小和高飞一起长大的,当然很清楚高飞是个孤儿,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也早就忘记了高飞应该有个生他的老娘这个事实。 可现在,却有个看起来比张妍大不了几岁的白领丽人,却自称是高飞的妈妈。 这,怎么不能让梁明夫妻目瞪口呆! 方小艇看着高飞的眼里,带着浓浓的母爱:“是的,我就是高飞的亲生妈妈。” 就像机械舞里的动作,张妍俩人慢慢扭头,看向了高飞。 高飞就算再不满方小艇,但却不能否认他是她儿子的现实,只是淡淡的说:“我是她生出来的,这个基本确定了。” 什么叫你是我生出来的呀?你就不能说,我是你妈妈? 听儿子这样说后,方小艇的心,就攸地一疼,但还是强作笑脸,和梁明俩人打招呼:“来,你们别站着呀,快坐下――服务生!” 就在梁明俩人懵懵懂懂中,服务生已经撤走了那些残羹(其实也就是高飞一个人吃的,很多菜还没有动),重新上了一桌美味大餐。 方小艇的聪明之处在于,她绝不会因为梁明俩人出身低层,就和他们显摆自己的身份,而是把他们当做了子侄辈,拿出长辈的架子来关心他们,让他们有了种宾至如归感。 在谈话技巧非常高超的方小艇热情招待中,梁明和张妍终于相信这是真的了,再看向高飞时,已经带有了真挚的祝福神色。 当然了,张大姐肯定还有嫉妒,毕竟高飞这个妈妈,看起来好像不是一般人。 就在张妍准备拐弯抹角的打探方小艇的来历时,方书记抢先笑呵呵的说:“梁明,张妍啊,你们以后在冀南遇到什么困难,直接来找阿姨就行。你们是高飞的发小,在阿姨眼里就是子侄。虽说阿姨只是一介女流,但总的来说还是有点能量的,我现在担任冀南的市纪委书记。” 对于梁明和张妍这种普通小市民,一个市纪委书记,就已经是让他们仰慕的超级大人物了,方小艇没必要再搬出高家,和一号首长,她真怕会把这两口子给惊出心脏病来。 但饶是这样,梁明两口子也兴奋的找不到北了:哇噻个老天爷,市纪委书记啊,那可是冀南权力巅峰的顶尖人物之一!平时咱们看到个乡长,都得把腰弯成九十度了啊,我、我以后在冀南走路,该先迈哪只脚? 对于方小艇的刻意‘显摆’,高飞倒没有阻止。 因为他同样需要方小艇来替他‘撑门面’,那样梁明才会有更大的信心跟他干。 高飞是真想拉梁明一把,毕竟那是他十八岁之前唯一的发小。 虽说按照高飞现在的身家,完全可以随手给梁明个三五百万,不过他却不想那样做,因为他很清楚,孤儿最大的特点,就是自尊心特别强。 如果高飞真那样做,不管梁明会不会接受,都会被他视作为一种施舍,从而会促使俩人关系生疏,那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他才让张妍以‘无赖’的手段拿走百分之五的股份,用来激励梁明的创业动力――为了自己发小,高飞考虑的可谓是相当全面了。 同样,聪明的方小艇也看了出来,这才适当的显摆了一下,却没有提他们和高飞合作创业的事:那点小钱,方书记还是看不了眼里去的,她随便一张嘴,就能从高雅的春树集团拿出个三五亿。 接下来,高飞的话不是很多,方小艇充分发挥了她擅于控制气氛的长处,半小时后,就把梁明鼓动的站起来举着酒杯,高喊要和阿姨碰一个了。 张妍比较心细,看出高飞和方小艇不是太亲热后,就借口要速速回到冀南办理梁明辞职事宜,提出了告辞。 不管是高飞还是方小艇,都没有再三挽留,毕竟有些事他们不想让梁明知道。 送走走路开始用脚后跟走路的梁明俩人后,高飞再次回到了包厢内,关上门的瞬间,一种无言的尴尬,迅速迷漫在了房间内。 陪着张妍喝了两杯红酒后,方小艇的脸儿红扑扑的,看起来好像三十岁的少妇――这让高飞看着很不舒服:男人嘛,在看到美女后都会有某种想法的,但假如这个陌生的花信少妇是自己老妈时,这种感觉就会怪怪的了。 方小艇笑了笑:“高飞,你坐下,我想我们该认真谈一谈了。” 高飞默不作声的坐在了她对面,点上了一颗烟。 “高飞,我这次约你来这儿,最主要的就要带你回家。” 方小艇刚说到这儿,高飞就冷冷的说:“我不会回你说的那个家。” 高飞的反应,早就在方小艇的意料之中,轻声说:“高飞,无论你回不回家,你都是高家的人了。” 高飞眉头皱起:“为什么?” 方小艇悠悠的说:“现如今,京华谁人不识君?还有谁哪个有头有脸的人,不知道我方小艇的儿子,昨晚掌抽莫孤烟,今早又大闹皇朝会所却安然无恙?” 第472章 你想让妈妈死? 正如莫家老爷子,和高老爷子所说的那样,高飞昨晚抽莫孤烟耳光,就是为了给高家树敌,让高家觉得他就是一惹祸精,不再认他。 不过,今早在皇朝会所门口烧花圈时,他却没想到这一点。 他就想用这种方式,来祭奠穆天涯,让自己记住安归教,寻找每一个机会,来打击安归教,压根就没想靠这个来提升自己的威望。 至于白瓷为什么会放过自己,高飞没有多想:他现在恨不得白瓷派人来找茬,那样他就可以下狠手了。 当然了,他之所以没有马上去找白瓷的麻烦,就是隐隐猜到,白瓷肯定在第一时间,就把穆天涯之死给处理干净了,就像她从没有来过这个世界那样。 高飞如果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非得揪着白瓷闹事,相信会有很多人站出来。 到时候,他不但没法为穆天涯报仇,反而会让自己处于不利的局面,所以他必须忍。 只是他没想到,他大闹皇朝会所这件事,竟然比他无故抽莫孤烟耳光,更让人注意,就连方小艇在说起这件事时,眼里也带着得意的自豪:look,试问天下谁敢骑在白瓷身上兴风作浪?还是我方小艇的儿子呀! 对方小艇的自豪,高飞压根就不在乎,只是冷笑一声说:“就因为很多人通过这件事,知道我是你儿子了,那又怎么样,和我回不回高家,有什么联系吗?” “关联很大。” 方小艇收起笑容:“高飞,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大闹皇朝会所,更不知道白瓷为什么会轻而易举的放过你。但我知道,如果你执意不肯回归高家的话,最起码莫家就会找你的麻烦。” 高飞傲然道:“我不怕。” “我知道你不怕。” 方小艇眼神严肃起来,语气却轻了:“可沈银冰会不会怕?梁明和张妍,会不会怕?你以为,凭借你一个人,就能抵挡得住无处不在的莫家,永远保护他们?你以为,凭着莫家在华夏的能量,若没有高家的妥协,你能实现你的创业梦?” 高飞一愣,眼神变得异常凌厉起来,让方小艇都不敢和他对视:“他们敢伤害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我就会让他们付出十倍、百倍的代价!你信吗?” 方小艇轻轻点头:“我信――可,这就是你活在这个世上的目的吗?” 高飞沉默。 他活着,自然不是眼睁睁看着自己所在乎的人发生意外,再为他们报仇。 他活着,说的大义点,就是要实现活着的人生价值。 说的实在一点,就是为了活的比别人更舒服,有花不完的钱,有泡不完的妞…… 动嘴,高飞远远不是已经变成合格政客的方小艇的对手,几句话下来,他就被堵的哑口无言了,偏偏又不能骂娘。 陪着高飞沉默半晌后,方小艇眼里浮上了浓浓的悲哀,低声说:“高飞,我知道你非常恨我,恨我当初为什么抛弃你。这么多年来,我也一直处于自责中,无时无刻不希望能找到你,补偿我一个当妈妈的责任。你不认我,按说我也无话可说,毕竟我负你太多――但不管怎么说,你终究是我儿子,你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我真心希望你能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而不是在我有能力时,仍然一个人固执的挣扎。” 说着,泪水从方小艇那白玉般的脸颊上滑落:“高飞,你爸已经用下跪来表达我们的愧疚了,你告诉妈妈,我们该怎么做,才能获取你的原谅?是不是――我死了,才能平息你心中的怒气?” 高飞双手紧攥,淡淡的说:“是。” 方小艇的脸,猛地变成惨白色,嘴唇不住的哆嗦,眼神中带着不解、愤怒、悲哀,但更多的却是失望:“你、你想妈妈死?” 看着好像瞬间苍老十岁的方小艇,高飞忽然有了种莫名的快感,弯腰从小腿处抽处那把金蛟剑,当啷一声扔在了桌子上,语气平静的说:“你不必用太大的力气,就能用这把剑轻而易举的刺穿心脏。” 望着那把在灯光下散发着淡淡金色光芒的金蛟剑,方小艇愣了很久,最后泪水不再流,身子也不再颤抖,脸色也恢复了平静,眼神甚至都重新明亮起来,带着一丝决绝,轻声道:“小飞,妈妈死了后,你会不会叫我一声妈?” “一般来说,再大的怨气也会随着某个人的死亡而消失,我想我会看在你生我的份上,会叫你的。不过,方书记,我觉得你最好再想一想,毕竟依着你当前的身份、荣耀,是没必要以死来换取一个总是惹祸的儿子,你说对吗?” 高飞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嘲讽,说完这句话后就站了起来,走到窗前背对着方小艇,看向了窗外。 窗外京华的夜晚,街灯犹如一条长龙那样蜿蜒远去,逐渐演变成了夜空的一溜星辰,轻风出来,荡起车灯的滑光,给人一种仿似天上的错觉。 一颗流星滑破灰蒙蒙的苍穹,坠落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传说,每一颗流星的划过,就代表着世间有个人死亡。 今晚死的,又会是谁呢? 会不会是那个在书面上被称之为‘母亲’的人? 高飞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嘴角已经带有了残忍的讥诮。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渴望亲生父母忽然出现的心,已经死了,或者说已经完全忘记,但为什么在他准备开始新的生活时,那对夫妻又出现在他面前? 如果高健城夫妻仅仅是要让他认祖归宗的话,高飞也许会看在血脉相连的份上喊他们一声妈,和爸,但他们万万不该干涉他的私生活,那么霸道的替他选择了一个未婚妻,并为此逼走沈银冰。 在我最需要呵护,在我整夜整夜都在渴望有个妈妈,在我面临人生最难抉择的时候,你们为什么没有出现,却在我已经适应了这个世界,要和在乎的女孩子一起走下去时,突兀的出现,并拿出长辈的嘴脸,来强迫我按照你们的意图来走? 你们以为你们是谁? 这么多年来,你们都为我做了些什么? 就因为你们是我名义上的长辈? 种有些扭曲的兴奋,让高飞每条神经都在雀跃着欢呼,他此时竟然无比渴望看到方小艇掩面痛哭,狼狈而逃的一幕,那样他肯定会感到很爽,很爽。 想到这儿后,背对着方小艇的高飞,微微侧头,用眼角余光看向了方小艇。 方小艇仍然呆坐在原处,痴痴望着桌子上的那把剑。 高飞心中嗤笑一声,淡淡的说:“方书记,谢谢你今晚的款待。夜深了,我想你也该回去了,路上小心些。” 方小艇没有说什么,仍然痴痴望着那把金蛟剑,仿佛是27年前的她正在看着高健城。 高飞皱了皱眉头,转身正要说什么时,却看到方小艇飞快的抓起那把金蛟剑,对着自己心口狠狠的,狠狠的,刺了下去! ―― 在告别高飞母子后,秦紫阳回到了家。 秦六甲并没有在家,军委有紧急会议要开,他在半个小时之前就走了。 秦紫阳对告诉她这个消息的保姆王嫂点了点头后,径直去了父亲的书房,坐在书桌后面,右手伸进了桌底,摸到左上角一个吐出的小按钮后,轻轻一摁,书桌内就发出啪的一声轻响,一个隐蔽很好的小抽屉,从书桌下缓缓滑了出来。 抽屉内放着一把上了膛的枪,手枪静静的躺在一本书上。 书的书皮是青色的,上面赫然用小篆写着三个字《安归经》。 秦六甲书房内书桌下藏着一本书的秘密,是秦紫阳在六岁那年发现的:那是一个傍晚,她和比她大一岁的叶心伤,在捉迷藏时,无意中发现了这个书桌下的暗格。 当然了,那时候他们并不认识这本经书上的字,也不知道秦六甲为什么会把这本书藏在这儿,只是对那把手枪很好奇,如果不是送秦六甲回家的车子鸣了一声喇叭,估计他们绝不会那么快的放下手枪,飞快的跑出书房。 那是秦紫阳唯一一次和叶心伤进入秦六甲的书房。 后来,秦紫阳慢慢长大了,秦六甲就告诉了她很多秘密,希望她能沿着父辈的路走下去,来协助他未完成的梦想。 也正是这样,秦紫阳就成了安归教西宫的少宫主,一心一意为找到另外三本《安归经》,希望能帮着父亲实现夙愿,为此不惜拒绝站在对立面的叶心伤(叶心伤的工作和身份,以及他的正义和固执,注定了他不会因为深爱着秦紫阳,就做出有损国家利益的事情),跑到冀南去找高飞。 只是结果却大大出乎了秦紫阳的预料:她在被高飞强女干了后,才在叶心伤去执行九死一生的任务之前,幡然醒悟,终于知道她最需要的人是谁了。 她要去找叶心伤,她要告诉叶心伤,她爱他,她要把这本《安归经》送给他,来向他表达: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我会听你的话,劝父亲悬崖勒马! 当然了,秦紫阳同样明白这本经书对于父亲的意义。 她就算用脚趾头去想,秦六甲在这本书丢失后,会是一种什么反应。 可是,如果不偷走这本书,彻底断绝秦六甲心中的奢望,那么他肯定会在那条路上越走越远――最终,也许只能走向覆灭。 “我不能让爸爸去冒险,哪怕他在得知书是被我偷走会杀了我,我也不能让他一条路走到黑!” 摸着青色的书皮,秦紫阳沉默很久后,才决然的把书藏进了怀中,然后把暗格放回原处,坐在了椅子上,开始翻阅那些文件。 因为身份和地位的原因,秦六甲书桌上那些文件,可不是一般人能看到的。 秦紫阳飞快的翻阅的那些文件,很多只是看一眼红色的标题,随即放在一边。 第473章 做人不可太自私了! 终于,秦紫阳在第二叠文件的中间,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这是一份事关军委高层绝对机密的文件,文件的大体内容,其实就是一份任务计划,这个任务的代号,名为:惊天。 秦紫阳没有来得及细看惊天计划的详细内容,只是飞快的翻到了文件的最后一页,去看执行本次任务的人员名单。 本次计划的执行人员很多,足有五十个人,人员名单都是按照规矩,以姓名笔画为序列,逐一列出执行人员的名字。 秦紫阳在名单第九排的中央位置,看到了那个让她心中一跳的名字:叶心伤! 确定叶心伤就在本次计划执行人员的名单之列后,秦紫阳这才仔细的看起了这份计划书。 因为怕父亲随时都会回来,所以秦紫阳看的很快,几乎是一目十行,很快就看完了计划最终的目的,步骤,以及意义。 最让秦紫阳感到触目惊心的,是一行用红色打印出来的字:所有参与人员,无论生死,在安全警报解除之前,都不许暴露真实身份! 这句话看起来很简单,但代表着的意义却相当沉重,意思就是说:执行本次惊天计划的所有人员,在执行任务中就算被俘虏,也不许说出真实身份,而华夏军方,在适当的时候,也会站出来避谣,避免引发触动华夏利益的国际舆论。 惊天计划的最终任务很简单,五十个执行人员,将悄悄的潜入外蒙境内,刺杀两个主要人物。 排在首位的,是卡杨活佛。 做为西北边疆最有影响力的两大活佛之一,卡杨活佛始终靠西方某些国家资助,企图把边疆割裂出去独立,他在那边有着相当崇高的威望,麾下有很大一批渴望独立的狂热分子,近几年活跃异常,经常在内地策划一些恐怖活动。 对于卡杨活佛,虽说秦紫阳并没有见过他本人,但对他并不陌生,毕竟他经常被当做华夏当局谴责的目标,出现在报纸、电视中。 每次看到有关卡杨活佛的新闻时,秦紫阳都会心中嗤笑:现在华夏已然迎来盛世,国家政策合理,五十六个民族空前的团结,你指望什么搞割裂?退一万步说,就算你搞割裂成功,边疆绝大多数已经安居乐业的居民,会追随你的脚步吗? 至于到现在为止,卡杨活佛为什么还小丑般的活跃在政治舞台上,那是因为华夏还不想他早早的死去――或者说,他还有他的利用价值。 就像苍蝇蚊子,世人都很讨厌它们,但无可否认的是,也正是它们的存在,才给很多人提供了就业的饭碗,比方国内最为叫得响的品牌:枪手。 在很大程度上,卡杨活佛的存在,就像为很多人提供就业机会的苍蝇蚊子。 秦紫阳最近因为和高飞的那些破事,一时间没有注意到卡杨活佛到底做了什么,让华夏政府不再对他忍让,这才决定对他痛下杀手。 但当秦紫阳看到第二个名字时,就明白了:孙天扬。 就在三年前还没有去政协之前,孙天扬在华夏还是核心领导人之一,权势可谓是如日中天,经常出现在出访国外、各种会议的新闻中。 不过,孙天扬在从核心位置上退居二线去了政协后,就从公众视线中彻底消失了,好像与其他政协老干部那样,甘心享受晚年。 可他的名字,现在为什么会和卡杨活佛并列在一起了呢? 别说是秦紫阳了,就是普通老百姓也能猜出,孙天扬和卡杨活佛之间,有着别人不知道的亲密关系,而这次都出现在外蒙,更能说明了一切。 看来,也正是卡杨活佛和孙天扬的‘亲密接触’,才惹怒了华夏,这才不惜冒着泄露会遭到西方政客吐沫的危险,决定派遣秘密特工,前往外蒙搞定他们。 滴滴――就在秦紫阳仔细观察整个行动的步骤,和路线时,窗外隐隐传来了一声汽车喇叭声:秦六甲,回来了。 秦紫阳迅速的把文件整理好,按了按腰间的那本经书后,从容不迫的走出了书房,下楼来到了客厅内,坐在了沙发上。 她刚在沙发上坐定,房门就开了,秦六甲带着一身晚秋的凉意,从门外走了进来。 看到坐在沙发上的女儿后,秦六甲黑着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淡淡的问道:“吃过晚饭了没有?” 手里捧着手机的秦紫阳,低低的嗯了一声,仍然在玩她的游戏。 秦紫阳小时候,和又当爹又当妈把她拉扯大的父亲,有着说不完的话,最爱赖在他怀中,说哪个小朋友欺负她,叶心伤那个傻小子为了替她出头,被人家好几个人揍了个鼻青脸肿等等。 那时候,应该是秦紫阳父女最为幸福的时候了。 随着秦紫阳长大成人,父女间的那些亲情,被俩人下意识的藏到了心底最深处,俩人独处时,反倒是不爱说话的秦六甲会率先开口,然后秦紫阳大部分都像现在这样,嗯着,啊着继续做她的事情。 秦六甲也没在意,把外衣军装脱下来,挂在了衣架上,接了一杯白开水后,走到了秦紫阳旁边,坐了下来,温和的问道:“玩的什么游戏?” “斗地主,小游戏。” 秦紫阳说着关了手机,看着父亲问道:“爸,方阿姨,是不是给你打过电话了?” 秦六甲脸上的笑容,慢慢的隐去:“是的,方书记给我打过电话,不过不等我通知你,单位那边就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紫阳,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秦紫阳轻轻抿了抿嘴角,仰起脸看着父亲,低声说:“如果我告诉你,我现在已经知道谁是最爱我的人,我要不顾一切去寻找我爱的人,再也不管什么家族利益,远大的宏业,只想和我爱的人共同面对人生……爸,你会不会对我特别失望,觉得浪费了这么多年对我培养?” 秦六甲的眼角,剧烈抽搐了几下,声音开始变冷:“为了叶心伤?” 秦紫阳坦然点了点头:“是的。以前我一直以为,我为了某些事,哪怕是做出再大的牺牲,也会心甘情愿。可今天我才知道,我错了。我找到了,我为什么要活着的理由,或者说,我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原因。” 秦六甲的声音,变得更加冰冷:“因为――爱?” 秦紫阳没有马上回答,而是笑着反问:“爸,你爱我妈妈吗?” 秦紫阳的母亲,几年前去蜀中出差,却丧生在了那场震惊全世界的大地震中,在得到那个噩耗后,秦六甲一夜之间,头发全白了。 秦六甲眼里闪过一丝痛苦,缓缓的说:“你最该明白的。” 秦紫阳深吸了一口气:“是,其实我最明白,你是那么的爱妈妈。在她活着的那些年中,你对你的伟业好像并不是太上心,最热衷的事情,应该是和我妈妈漫步夕阳下。爸,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在我妈妈去世后,你就开始全力以赴做那件事了呢?” 不等秦六甲说什么,秦紫阳就快速的说:“那是因为,在妈妈去世后,你对这个世界已经不再留恋,就像一个赌光了赌徒,为某件事可以豁出身家性命,就算是身败名裂,也在所不辞!甚至,你内心也许渴望能早点去找妈妈,这也是这些年来,你为什么作风强硬,被西方某些政客称之为鹰派人物,被当局重视的主要原因!” 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话后,秦紫阳的脸庞有些绯红:“爸,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秦六甲右手狠狠的攥了起来,努力控制着被人看穿后的愤怒,淡淡的道:“对,那又怎么样?” 秦紫阳也淡淡的回答:“不怎么样,我只想告诉你,你可以为了妈妈而忍耐你的伟业,那我同样可以为了我爱的人,悬崖勒马,从你的伟业中抽身退出。” 秦六甲的双眼中,射出骇人的冷意:“你要为了叶心伤,放弃一切?” 秦紫阳重重的点了点头:“爸,希望你能理解我。我虽然是你女儿,可我也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你虽然是对我疼爱有加的父亲,可你也没资格去强迫我为你,为你的伟业做出牺牲。” 秦六甲身体僵硬,缓缓的问道:“如果,我一定要让你去按照我的意愿去做事呢?” 秦紫阳针锋相对:“如果,我一定要为我自己活下去呢?” 秦六甲飞快的举起了手――用一记耳光,回答了女儿的问题。 秦紫阳仍然昂着脸,丝毫不顾忌血丝已经从嘴角淌出,但那双狭长的眼里,却浮上了冰冷的失望,就像她的声音:“爸,有人曾经说过一句话,做人不可太自私了。” 打了女儿一耳光后,秦六甲眼中的寒芒,迅速化为了怜惜,下意识的伸出手,想给秦紫阳擦去那一丝鲜血,却被她抬手挡住。 “爸,早点休息吧,我想我们都需要冷静的考虑一下,为了自己。” 秦紫阳慢慢站起身,转身快步走向了楼梯。 秦六甲伸出的右手,就像石化了那样僵在了半空中,直到秦紫阳关上她的卧室房门,才颓然的放了下来。 女儿,从小就被秦六甲视为骄傲、让他感到自豪,在妻子去世后,就成为他当世唯一可以去用命来保护的女儿,刚才被他狠狠抽了一记耳光! 秦六甲看着自己的右手,默然半晌,忽然觉得这个晚秋的夜晚,是那样的冷。 就在秦六甲慢慢缩回手时,已经换了一身服装的秦紫阳,背着一个行囊,快步走下了楼梯,在经过他身边时,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向门外走去。 秦六甲霍然站起:“你要去哪儿?” 秦紫阳回答:“找个地方,独自冷静一下。” 秦六甲沉声说道:“那你最好考虑一下,和高飞的实际性关系。” “我会处理好的。” 秦紫阳脚步顿了一下,随即用最快的速度走出了门外。 第474章 小鸟一样快乐的男人! 高飞一直觉得,女人都是虚伪的动物。 虚伪这个词,在这儿并没有什么褒义,和贬义之分,仅仅是一个形容词,形容所有女人都是表里不一的意思。 在他心里,方小艇也是个虚伪的女人。 并肯定,在他很没人性的逼迫方小艇‘自杀谢罪’时,方小艇会哭着双手捂住脸,然后说一些‘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才遭到这种报复’的话,绝不会拿起金蛟剑,去自杀。 退一步讲,就算方小艇拿起金蛟剑,也肯定是做做样子:像方小艇这样一个有着显赫身世,还算年轻貌美,前途一片光明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因为一个失散26年、没啥深厚感情的儿子,来自杀以换取原谅呢? 想到方小艇绝对算得上是年轻貌美时,高飞对她的恨意,竟然又深了一层:在这26年来,如果你真是无时无刻不再思念我,那你怎么可能会保养的这样惹人! 这一刻,高飞做好了准备,准备欣赏方小艇用精彩表演来打动他的准备,然后他就嗤之以鼻,拂袖而去。 可是,就在高飞刚转身时,却看到方小艇猛地抓起那把金蛟剑,狠狠刺向了她的心口! 正所谓竖有专攻,干什么的了解什么,高飞做为常年在刀尖上舔血的大侠,在看待某些事情的目光,当然会与众不同,一针见血的。 所以,他才看出方小艇刺向自己心口的这一剑,所包含着的力道,是多么的决绝:别说是一把杀人利器了,高飞敢肯定,方小艇此时就算拿着一根木柴,也能把她自己刺个透心凉的,她几乎用上了所有力气,用最快的速度刺向心口。 方小艇,竟然决意要用死,来求的高飞的原谅。 怎么会这样!? 看到方小艇举起金蛟剑的瞬间,高飞忽然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叫,瞬间空白,却偏偏又清晰无比:他笃定的一些想法,原来竟然是错误的,他以为方小艇绝不会那样做,可她却偏偏这样做了。 高飞虽说被方小艇的动作给骇的空白,但他的本能反应却没有丝毫的凝滞:右手一挥,手中的打火机咻的飞起,当啷一声打在了金蛟剑身上。 方小艇闭目等死时,却觉得右手猛地一震,就像触电那样,接着就情不自禁的放开了手,那把金蛟剑被打火机击落了地上,当啷一声滚在了墙角。 方小艇愣愣看着那把剑,过了片刻后才缓缓转头,看向高飞――高飞却已经走到了她面前,双膝一屈,跪在了她面前,低声喊道:“妈。” 方小艇的身子猛地一震,泪水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哗的一下就喷涌而出,笑容刚从嘴角绽放,就猛地抱住了儿子的头,哭着喊道:“小飞!” 高飞从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碰到他的亲生父母。 也没想到,在得知方小艇是他亲生母亲后,他会像现在这样,很丢人的跪在这个抛弃他的女人面前,不由自主的喊出了一声妈。 在被痛哭着的方小艇搂在怀里,嗅着传说中的母亲气息时,高飞有了更大的茫然。 他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他只是知道,他看出方小艇‘赎罪’的决心,不想让这个女人死去。 他希望,方小艇能像天底下所有的母亲那样,能够快快乐乐安享当前的华夏盛世,不再哭泣,不再愧疚,不再――不再有任何的遗憾。 因为她是母亲。 就算她有千万的错,她终究是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的母亲。 没有母亲,就没有当前的繁华世界――没有母亲,哪有今天相当牛比的你? 母亲是伟大的,是不需要像孩子赎罪的,无条件的。 在这一刻,高飞不知道他的思想是不是升华了,还是他终于感受到了什么叫母爱,总之他现在心里特别平静。 那种感觉,就像躺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翘着二郎腿,脸上盖着一个草帽,在轻风下,阳光下酣然入睡那样,从没有过的心安。 这家酒店的对过咖啡厅三楼,手里拿着望眼镜的高健城,泪水根本无法控制,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有种想冲向公路,拦住每一辆过往的车子,疯子似的高喊他儿子回来了的激动。 “先生,您要的咖啡。” 咖啡厅女服务生,端着高健城点的第二杯咖啡,来到他身后,低声提醒到。 女服务生看着高健城后背的目光中,带着深深的鄙夷:这个穿着不凡,好像大学教授一样的男人,坐在这儿大半天了,就点了两杯最廉价的咖啡,而且还每隔几分钟,就拿着望眼镜向对面看! 如果不是因为咖啡厅老板今天不在,服务生肯定会去告诉老板,让他把这个可能有偷窥狂的家伙赶出去。 “哦,谢谢,谢谢,我不喝了。” 高健城这才如梦初醒,飞快的擦了擦眼角,转身就走。 服务生连忙喊住他:“先生,您还没有付款呢!如果您不想付款的话,那我可就……” 服务生还没有说出威胁的话,就看到高健城愣了一下,随即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叠厚厚的钞票,怕不得有一万多,都放在了她的托盘中,兴奋的拍了拍手,对看过来的各位客人叫道:“各位,今晚我买单,祝大家过的愉快!” 客人们一愣,有反应快的客人问道:“是不是有什么喜事?” 高健城举手,虚空狠狠砸了一拳:“我失散26年的儿子回来了,祝福我吧!” 马上,再次愣了一下的客人们,就热情的拍起了巴掌,有个半老徐娘,还举着咖啡杯,很风骚的喊道:“哥哥,敬你!” “嚯嚯,嚯嚯!” 高健城开心的笑着,展开双臂,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那样,盘旋着飞下了楼梯,带走一地惊诧的眼球:原来,年过四十的男人,也可以这样开心。 今晚,注定是个美好的夜晚,就为那个小鸟般的男人。 很多顾客,在高健城‘飞走’很久后,还热情的拍着手掌。 正所谓几家欢喜几家愁,就在高健城变成一只快乐小鸟的时候,咖啡厅旁边的一家游戏厅内,高雅也同样放下了望眼镜。 只是,他的脸色却阴沉的吓人。 站在高雅身后的东子,一动不动。 作为高雅的绝对心腹,东子知道很多事。 不过,他却不明白,主子高雅为什么就不能容忍高飞的存在。 就因为高飞能和高雅争宠,有可能分走他一半的春树集团吗? 在东子看来,金钱等东西,和亲情相比起来,屁都不是的,现在他之所以隐姓埋名追随高雅左右,就是因为当年他杀了欺负他弟妹、让他弟弟喝药自杀的村长一家。 如果弟弟能够活转回来,哪怕让东子一辈子给村长当牛做马,赴汤蹈火,他也会在所不辞的。 东子不理解高雅为什么这样做,但他身为高雅的绝对死士,却只能按照主子的指令,去做任何事,因为他不想让父母的血脉,从他这一代就绝后。 半年前,东子刚在高雅的安排下,娶了一个乡下小媳妇。 那个来自乡下的妹子,也许没有都市女郎的狐媚、气质,但却有着深山俊鸟的清雅,和传统的相夫教子思想,把东子当做了她的天,她的地,她所有的一切。 就在昨天晚上,小媳妇害羞的告诉他,说她有了…… 想到小媳妇那娇羞的脸庞,和眉梢眼角中含着的幸福,东子就觉得他可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了。 而赐予他这些幸福的,就是高雅。 为了高雅,东子可以做任何事,包括去暗算高飞,和他身边的人。 东子的幸福,掌控在高雅手中。 那么,高雅的幸福,又在谁手中呢? 东子望着主子的眼神中,带有茫然的疑惑。 高雅转过了身,英俊的脸庞在灯光下,透着和他年龄不符的狰狞,和阴冷:“事情安排的怎么样了?” 东子微微弯腰回答:“对方已经收下了订金。” 高雅又问:“不会出现纰漏吧?” 东子声音坚决的说:“绝不会。这是我通过一个在国外混的战友联系的。对方是职业佣兵。我听战友说,对方是来自世界上最优秀的‘狙杀小组’,杀个把人就像喝凉水那样简单。迄今为止,狙杀小组成员,还没有过一次失败的案例。也幸亏我那个战友在那边混得不错,要不然也联系不到这种顶级杀手。不过,对方要的价格,要比在各大杀手平台上,高出――” 高雅抬手,打断了东子的话:“花再多的钱,只要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办成这件事,我也心甘情愿的。” 顿了顿,高雅脸色缓和了下来,从口袋中拿出一把钥匙:“东子,这是春江小区36号楼2单元202的房间钥匙。” 东子接过钥匙,疑惑的问道:“高少,我去做什么?” 高雅点上了一颗烟,悠悠的说:“我知道,你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给你家传宗接代。呵呵,虽说你现在已经有个媳妇了,但我觉得男人这一辈子,不能只有一个女人。再说了,你也不能保证小翠(东子的小媳妇)会给你生个儿子吧?所以呢,我为你在202房间内,又准备了一个外来妹。” 东子眼里闪过一丝惊喜和感动,正要再说什么时,高雅却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放心吧,那边我都替你打点好了,那个外来妹心甘情愿为你生儿子,你所做的就是努力耕耘――哈哈!去吧,你是我最信得过的人,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东子激动的脸庞发红,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最终只是深深给高雅鞠了一躬,随即转身快步走出了房间。 东子刚走出房门,高雅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收敛了起来,拿出手机,慢条斯理的编辑了一条短信:明天,我不想再看到东子了。 第475章 今晚不醉不归! 不管是激动,还是悲伤,总会有过去的那一刻。 抱着儿子把积攒了26年的泪水,都痛痛快快的倾洒出来后,方小艇就觉得她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哦,不对,应该说是世上最幸福的母亲。 想到母亲这个字眼后,方小艇潜意识内就有了种从没有过的自豪感。 她的确有自豪的资格:身世显赫,年轻貌美――最重要的是,她有两个特别优秀的儿子! 每一个母亲,都觉得儿子是特别优秀的,尽管她有时候也能看出儿子会有这样那样的小缺点,但人无完人,谁还没有点小缺点,谁还没有做错事的时候,对吧? 方小艇双手捧着高飞的下巴,柔声说:“小飞,起来。” 高飞听话的站了起来。 方小艇又说:“来,坐妈妈这儿。” 高飞坐在了她身边,下意识的掏出一颗烟,叼在了嘴上。 他有些不怎么习惯,被一个叫妈妈的女人,这样近距离的看着。 看着他心里有些发毛,这才借着吸烟,来稀释这种古怪的感觉。 不过,当高飞却摸打火机时,才想到火机在墙角那儿,正要站起身去捡时,方小艇却柔柔的一笑,掏出一个名牌火机,啪的一声的凑到了他嘴边。 “你也吸烟?” 高飞愣了一下,才凑到淡蓝色的火苗上点燃。 “我只有在有心事时,才会吸烟。” 方小艇合上火机,把火机装在了高飞的口袋中,轻声说:“不过以后,我再也不用吸烟了,因为从此没心事。” 高飞笑了笑,表示听懂了方小艇的话。 看着有些拘谨的儿子,方小艇牵起他的手,低声说:“你不介意我给你爸,和你弟弟打个电话吧?”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连妈都认了,有什么理由不见爸爸和兄弟?”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 方小艇开心的拿出手机,拨通了高健城的号码:“你来吧。” 她最后一个‘吧’字还没有落下,房门就开了,快乐的好像一只小鸟般的高健城,脚步轻快的走了进来。 高飞站起身,看着走到对面的高健城,父子俩四目相对,喉结动了好几动,才喊出了一个颇为生涩的字眼:“爸。” “哎!” 高健城重重的答应了一声,抬手用力拍了下高飞的肩膀:“儿子,坐下,咱们爷儿俩今晚得好好喝一杯!小艇,去拿酒,我要喝白酒!” “行,今晚你想喝多少,我都管够!” 方小艇呵呵笑着:“我这就给小雅打电话,让他带两瓶好酒过来。今晚,我们一家人不醉不归!” “对,就是不醉不归,我盼这一天,已经盼了很久,很久。” 高健城咬了咬嘴唇,看着高飞的眼神里,满是浓浓的慈爱:“高飞,今天是个值得永远记住的日子,以后每年的今天,我们都要来个不醉不归,你不反对吧?” 高飞低声回答:“总是喝醉,会伤身体的。” “哈,哈哈,我不怕!” 高健城哈哈大笑着,举起不知道是谁用过的茶杯,把里面的残茶一饮而尽时,泪水从眼角滑落,却被他飞快的擦掉了。 看着偷偷抹眼泪的丈夫,方小艇心里一酸。 虽说她才是劝说高飞回归的最大功臣,但她却明白在咖啡厅内密切观察着这边的丈夫,感受肯定和自己差不多,甚至比自己都要强烈。 有道是男人如山,不像如水的女人那样张扬自己的情绪。 但不管怎么说,现在满天的乌云已经散去,幸福的金光大道就在明天,没必要为这些负面情绪所揪住,该享受属于自己的欢乐时光啦。 方小艇擦了擦脸颊的泪痕,再次让服务生重新摆上酒席。 店家也很奇怪,怎么这个包厢一晚上要了三桌酒菜,而每一桌都要最好的。 不过人家既然少不了店家的钱,酒店老板自然不会多问,服务的态度更加好了,老板还送了一张八折金卡,算做是感谢。 酒席刚摆上,高雅就拿着两瓶酒走进了包厢内。 看到小儿子进来后,坐在高健城左边的方小艇,站了起来:“小雅,快过来见过你哥哥!” 高飞曾经和高雅闹过矛盾的事情,方小艇早就知道了,却没有往心里去,毕竟这是亲兄弟俩,一点小矛盾又算得了什么呢。 正如方小艇所料,高雅整个人都散发着压抑不住的兴奋,快步走到桌前,把手里的酒放在桌子上后,双手垂在大腿两边,对高飞深深鞠了躬,颤声说:“哥,欢迎你回家!” 说实在的,高飞坐下看到高雅时,还是有些不自在的,毕竟那时候俩人之间发生过一件不怎么愉快的事。 但当他看到高飞郑重其事的给自己鞠躬后,还是很感动,连忙抓住高雅双臂,沉声说说:“小雅,咱们是亲兄弟,没必要这样客气的!” 看到小儿子这样懂事后,方小艇也吃吃的娇笑一声:“小雅,你哥说的对,你们是亲兄弟,血浓于水,没必要这样客套的。” 高健城虽然没有说什么,但也是眉开眼笑的,第一次觉得小儿子真长大了。 而高雅的表演,并没有到此结束,被高飞扶起来后,展开双臂和他紧紧抱在了一起,将兄弟之情的动人,发挥到了极致。 接下来,自然是一家人欢欢喜喜的吃家宴,高健城喝得是酩酊大醉,最后只是握着高飞的手,呵呵的傻笑,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方小艇心疼丈夫,对高雅说:“小雅,你先送爸爸回家,我还有话要和小飞说。” 也许是早就预感到父亲会喝大,高雅今晚喝的不多,听到母亲吩咐后,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并嘱咐高飞等会儿,一定得把母亲安全送回家。 高飞对此自然是没有任何疑义。 看着高雅驾车离去后,方小艇裹了一下身上的风衣,对高飞说:“小飞,我们随便走走吧,我有些话要和你说。” 高飞点了点头,叼上了一颗烟。 晚秋的夜风,明显冷了起来,本来走在方小艇右边的高飞,借故看了下手机时间慢了一步,不动声色的走在了方小艇左边,替她挡住了冷风。 常年在官场打拼,早就练就一副慧眼的方小艇,当然能看出高飞为什么要这样做,但却没点破,只是觉得心里一暖,柔声说:“高飞,你今晚和我回家吧?” 高飞犹豫了一下,摇摇头说:“算了,我今晚还是住酒店吧,来时就定好房间的。” 方小艇知道高飞今晚得独自考虑很多事,所以也没勉强他:“好吧,那你告诉妈妈,你订的是哪家酒店,明天一早,妈妈开车过来,接你去见爷爷。” 既然已经相认了方小艇夫妻,那么自然得认高老爷子这个爷爷,高飞对此倒是没啥意见,只是点了点头,听方小艇委婉的告诉他,在见高老爷子时,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 说完明天去高家老宅的事后,方小艇话题一转:“小飞,你知道我为什么反对你和沈银冰在一起吗?” 高飞犹豫了下:“就因为她是普通人家?” 方小艇摇了摇头:“错了,如果仅仅是这个不足的话,妈妈也不会发狠去让人烧了她的跑马场。” 听到这儿后,高飞心中一动,问道:“妈,你请谁做的这件事?” 当初沈银冰的跑马场被焚毁后,高飞曾经听城阳说过那场大火的奇特之处,开始怀疑和安归教有关,所以当方小艇提到这个话题后,马上就追问她请的什么人。 方小艇却苦笑了一声:“唉,说起这件事来,我也够冤屈的,因为跑马场,根本不是我派去的人烧的,而是另有他人――” 接下来,方小艇就把那日和沈银冰谈好条件后,才知道跑马场大火和她没啥关系,她只是替别人背了大黑锅的事,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她再次苦笑着耸耸肩:“幸好,小雅能拿出这些钱来,要不然的话,我说什么也不会背这个黑锅喽。” “哦,原来是这样,说起来你还真够冤的。” 高飞目光闪动,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原来,是别人在暗中对付沈银冰,这个人会是谁呢? 对这件事,方小艇也没怎么在意,只当作是一个小插曲,很快就重新回到了正题上:“小飞,我拒绝你和沈银冰好,纯粹是为了你的安全考虑。” 高飞不以为然的笑了笑,也没说什么。 看出儿子不怎么在乎后,方小艇有些着急:“小飞,你知道沈银冰是什么人吗?” 我当然知道,她是安归教玫红院掌院苏北山的女儿,也算办个安归教中人了――高飞心里这样回答着,嘴上却说:“她能是什么人啊,也就一小商人罢了。” “她不是普通人。” 方小艇停住脚步,仰面看着高飞,态度严肃的说:“严格的说起来,她不属于我们这个世界!” 高飞这下还真愣住了:“什么?妈,你说沈银冰不属于咱们这个世界――她、她是鬼?还是仙子?” “妈妈没有和你开玩笑。” 方小艇说:“现在我已经有绝对把握可以证明,沈银冰是修罗道中人了!” “修罗道?你说沈银冰是修罗道中人!?” 这一下,高飞可真是被震的不行不行的了。 放在还没有去塔克拉玛干沙漠之前,高飞根本不知道啥叫修罗道。 但在很荣幸的成为楼兰女王莫邪征东的驸马后,他才算彻底了解了何为修罗道! 不过,他了解归了解,高飞却不怎么相信,会真存在这个空间,毕竟修罗道只存在于楼兰古城的传说中。 可现在,方小艇却一脸严肃的告诉他说,沈银冰竟然是修罗道中人。 高飞的激烈反应,也让方小艇一愣:“怎么,你知道修罗道的存在?” “以前在网上看到过这方面的东西。” 高飞敷衍了一句,就追问道:“妈,你是怎么肯定沈银冰是修罗道中人?” 第476章 明天你要去自杀? “说起来话长。” 方小艇沉吟片刻,才说:“那是在你出远门时,我还不知道沈银冰会是修罗道中人,约她去了郊外,和她谈心,希望她能知难而退。我们去了南郊的一片小树林中。说实话,开始时我很欣赏沈银冰不惧我的威胁利诱,但在遇到个老和尚后,我对她的态度才有了质的改变。” “老和尚?” 高飞神色一动,问道:“那个老和尚,是不是叫老实和尚?曾经在冀南千佛山宣扬过佛法。” 方小艇有些奇怪:“你也知道老实和尚?” 高飞冷笑一声:“我当然知道,而且还和他见过面。那只是一个装神弄鬼的老秃驴而已……是他告诉你,说沈银冰是修罗道中人吗?” “是的。” “他的话,不可信。” “不能不信,因为他说的很在理。高飞,你先听我给你说,说完后你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方小艇抬手阻止要说什么的高飞,就把当日怎么巧遇老实和尚、她自己半信半疑又去了京华白云观请教了观主,最后找借口请沈银冰去泡澡,结果在她肋下真发现一个朱红色美女脸谱胎记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修罗道中人肋下有个红色美女脸谱胎记,这已经被楼兰女王证实了,高飞也亲眼看到过,但当时他却不怎么相信那些传说,以为楼兰王故作神秘的。 现在,当方小艇说出这些话后,高飞终于意识到这件事,有些靠谱了。 身为长在红旗下的高飞,就像绝大多数同龄人那样,都不信某些灵异事物的存在,但这并不代表着这些东西就真的不存在,所缺少的只是一些亲身经历而已。 “沈银冰怎么可能会是修罗道中人呢,难道她和楼兰王室有关系?” 愣了很久后,高飞才喃喃说出了这句话。 方小艇有些纳闷:“楼兰王室?小飞,什么楼兰王室?” “啊,没什么,我只是以前听过一个传说。” 想的出神的高飞,这才想到方小艇就在眼前,连忙敷衍道:“不过,我以为这只是一个传说,却没想到世间真有这样的人。” “我也没想到,所以我才千方百计的阻止你和沈银冰来往。” 方小艇摇了摇头,柔声劝道:“小飞,妈妈也年轻过,当然能看出沈银冰对你是真心的,可为了你的以后,我却不能不拆散你们,希望你能理解妈妈的一片苦心。” 不等高飞说什么,方小艇话锋一转:“至于那个和你领取了结婚证的梁娇娇――妈妈承认事情做的有些过,但那也是老爷子的意思,我无法拒绝,希望你能原谅妈妈。” 提到梁娇娇后,高飞眼神一黯,强笑道:“只要她能过的开心就行了。” 说实在的,高飞对梁娇娇的不告而别还是有些怨气的。 他当然能理解梁娇娇现在所承受的压力,但他希望梁娇娇能像沈银冰那样,咬定青山不松口,他绝不会置之不理,说不定还会以死来捍卫他们的婚姻―― 可梁娇娇却在暗中和方小艇做了一笔交易,就快快闪人了,这样让高飞有些不爽。 看出高飞心情黯淡下来后,方小艇沉默片刻,才转移了话题:“小飞,我不知道你和紫阳是怎么约定的,她才主动提出了要解除这桩婚约。我只想告诉你,你大伯在百忙中曾经亲口嘱咐我说,无论如何都必须让你迎娶紫阳为妻。” 方小艇叹了口气:“唉,我知道你肯定会反感这件事,可我希望你能用心去考虑一下,你那个每天为天下大事忙的焦头烂额的大伯,为什么会这样郑重其事的要求你们在一起――我,也没猜出他为什么有这样的要求。” 方小艇既然都猜不到了,高飞当然更搞不懂。 看高飞沉默不语后,方小艇就觉得气氛有些压抑,连忙笑了笑说:“高飞,你能告诉妈妈,你今天上午,为什么要大闹皇朝会所吗?” 皇朝会所可能和安归教有关,穆天涯死在里面的事情,高飞不想告诉方小艇,所以只能再次敷衍道:“也没什么,就是皇朝会所的一个经理欺负了我一个朋友,那朋友一时想不开,走了绝路。” 依着方小艇的智慧,当然能看出高飞不想解释这件事,也不好再多问,只是安慰了几句后,抬手看了下腕表:“高飞,你今晚真不跟我回家了?” “不了,明天吧。” 高飞摇了摇头:“你怎么过来的?” “我自己开车过来的,就在酒店门口。” 方小艇转身指着不远处的酒店停车场,问:“你住哪家酒店?我送你过去。” “不用了,我就住在那边的朝阳酒店,步行十几分钟就能到的。” 高飞笑了笑,拒绝了方小艇。 方小艇也没勉强,临走前替高飞整理了一下衣领,就在他感觉很不习惯这种呵护时,方小艇忽然翘起脚尖,飞快的在他脸上吻了一下。 高飞一呆时,方小艇咯咯娇笑着转身就走了:“小飞,妈妈很早就想亲你了呢。” 望着快步离去的方小艇,看着她那窈窕的背影,高飞摸着腮帮子喃喃的说:“有这么一个年轻漂亮的老妈,还真不一定是啥好事。” 远远看着方小艇上了车,缓缓驶上公路后,高飞这才转身,快步向朝阳酒店走去。 一路上,他考虑最多的,不是一号首长为什么嘱咐他必须和秦紫阳走在一起,也不是明天见到高家老爷子后会是一种什么情况,更不是随着自己身份改变,生活会有什么改变,而是想的沈银冰。 她怎么会是修罗道中的人呢? 高飞相信方小艇没有和他撒谎,依着他和沈银冰的感情,邀请她去个游泳顺便看一看她肋下的美人脸胎记,还是很轻松的。 他只是搞不懂,沈银冰怎么可能会和那个神秘的楼兰王室扯上关系。 难道说,沈银冰和楼兰王室,有着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的牵连? 高飞皱眉想着这个问题,不知不觉间来到了酒店的十三楼的4号房。 这个房间,是秦紫阳帮他开的,登记时也是用的她身份证。 “嗨,想不通就不想了,反正以后总有搞清楚的那一天。” 想的脑袋都有些大了的高飞,甩了甩头后拿出了房卡,打开门走了进去。 他刚关上门,就迅疾贴在了门后,右手一抄,就摸到了插在小腿上的金蛟剑剑柄:几乎是在关门的瞬间,高飞的第六感就提醒他,房间的黑暗中,有个人。 屏息等了片刻,高飞并没有察觉到对方有威胁性的进攻意图,这才放下剑柄,抬手打开了灯。 随着啪哒一声轻响,高飞看到了一个人的背影。 那个人身材修长,静静的站在窗前,背对着高飞。 旁边的沙发上,放着一个黑色的背包。 虽说那个人并没有转身,但高飞还是认出她是谁了:“秦紫阳,你怎么在这儿?” 秦紫阳没有说话,也没有转身,仍然愣愣的望着窗外。 高飞走到沙发前坐下,左手搁在沙发帮上,开玩笑道:“你不会又改变主意,下定决心以后要和我在一起,今晚特地来陪我的吧?” 秦紫阳还是没有说话,但却转过了身,看着高飞的目光中,带着某种决然,好像在下一刻就会抱着他一起从13楼跳下去那样。 高飞对这种目光很不适应,正要说什么时,秦紫阳终于说话了:“你希望我今晚留下来陪你?” 不等高飞说什么,秦紫阳就重重点了点头:“好,那我今晚就陪你。” “别,可别,我只是和你开玩笑的。” 高飞连忙摇手时,秦紫阳却反手脱下了外衣,随手扔在了沙发上,快步走到大床前坐下,开始脱鞋,脱裤子―― 看着眨眼间就变成只穿着三点式的秦紫阳,高飞有些傻眼,却因为看到那具凹凸有致的身材小腹攸地腾起一股热气,赶紧挪开眼神,不悦的问道:“你搞什么呢你?” 秦紫阳平躺在床上,双臂平身,看似惬意的叹了口气:“唉,今晚,很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睡这么舒服的床了。” “那你在这儿睡吧,我再重新开个房间。” 高飞从沙发上站起来,快步走向了门口。 一般来说,男人在心情不爽特别烦闷时,都想找个方式发泄一下,而把秦紫阳这种美女狠狠搞一晚上,绝对是最好的方式,没有之一。 一号首长希望高飞能和秦紫阳在一起,而这个女人此时又表现出了发情的迹象,俩人也有过一次巫山云雨了,就算高飞这时候扑上去,好像也是想当然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秦紫阳已经像高飞明确她爱的是叶心伤了,他若是再和她做那种苟且之事,那日后有什么面目去见兄弟? 所以,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高飞闪人。 他刚走到门口,秦紫阳却说话了:“你站住。” 高飞听话的站住,转身问道:“干啥?” “今晚,我们一起睡。” 秦紫阳翻了个身,趴在床上抬起头看着高飞,胸前那对经过一次开发就有了变大趋向的木瓜,大半截白花花的露在了外面。 看着这极其香艳的一幕,高飞却皱起了眉头:“秦紫阳,你是不是有病?” “我很正常。” “你这样,也叫正常?” “你睡觉时不脱衣服吗?你在感到很怕,说不定明天就会死了时,是不是也想找个人陪着,度过这人生中最后一个晚上?” 秦紫阳淡淡的说:“在京华,我现在只相信你,我不找你,我去找谁?” 高飞眉头皱的更紧:“怎么,明天你要去自杀?” 秦紫阳没有理睬高飞的讥讽,伸手拍了拍床单:“你过来,我给你看样东西。” 高飞犹豫了下,走了过去:“什么东西?” 秦紫阳指着行囊:“在里面,打开就能看到了。” 高飞抓过背包,拉开拉链后,就看到了一本青色书皮的书。 第477章 秦紫阳的交易筹码! 看到这本青色书皮的书后,高飞的瞳孔猛地一缩:“《安归经》!?” 如果是放在半年前,别说是看到一本《安归经》了,就算别人送他一火车皮,估计他除了留下两本擦屁股外,其它的也就送去废品收购站换酒喝了。 但后来,他才知道世上总共有四本《安归经》,为了争夺那本经书,苏北山连命都搭上,秦紫阳更是把身子也赔上,楼兰王渴望能够得到圈套《安归经》的眼神,依旧是那样的清晰。 到目前为止,高飞还搞不懂这四本破经书的所有价值。 但他知道,很多人正在为了夺取一本经书,不顾生死。 世人都有这样一个习惯:如果大家都争相争夺一个东西时,那么哪怕这个东西只是一滩狗屎,就会被以为这是一滩吃下去后就能长生不老的狗屎,它的价值会被无限放大,继而引发更多人在争抢,哪怕很多人都不知道它的真实价值。 在高飞看来,《安归经》就是那滩狗屎,以往的经历,使他不得不对这滩狗屎有了极大的兴趣,所以再看到秦紫阳背包中这本经书后,才会如此的震惊。 高飞的震惊,早就在秦紫阳的意料之中。 她淡淡的笑了笑:“不错,这就是《安归经》,安归教西宫宫主的青皮《安归经》。” “你怎么得到这本经书的?” 高飞随意翻了翻经书,发现里面的插图,和他曾经看过的那本红皮《安归经》完全不同,那么就证明里面的内容,也不一样。 秦紫阳仍然是淡淡的语气:“你该猜到我是怎么得到这本书的。” 高飞目光一闪:“你就不怕我把这些告诉当局?那样,你老子就别想再呆在那个位置上了。” 秦紫阳翻身盘膝坐起,左手轻抚着自己细腻的脚丫:“我既然把经书偷来送给你,就不怕你会去告密。” 高飞愣住:“什么,你说要把这本经书送给我?” 秦紫阳垂下眼帘,低声说:“我除了能送给你之外,我实在想不到还能送给谁,才能让我爸免遭劫难了。” “谢谢你这样信任我。” 高飞沉默了片刻,把经书随手放在了包内,坐在床沿上淡淡的说:“不过我可能会让你失望了。” 秦紫阳一惊:“怎么,你不想收下这本书?” 抬头看着屋顶,高飞悠悠的说:“我是个小富即安之人,对目前的生活很满足,不想再招惹没必要的麻烦了。嘿嘿,就算是用屁股,我也能想象出,别人在知道我拥有这样一本经书后,肯定会用无所不能的手段来得到它。既然这样,那我又何必主动招惹麻烦呢,反正我压根没想得到这里面的东西。” 秦紫阳咬了咬嘴唇:“那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这里面隐藏着的东西价值有多大!” 高飞不屑的说:“撑破天,也就是能帮人进入地下楼兰古城,得到那里面所有的财宝,对吧?” 秦紫阳认真的说:“这还不够你为之疯狂?” “远远不够,如果我想,我就不会离开那边了。相信你现在也该知道,我已经去过一次楼兰古城了。” 高飞晒笑着耸耸肩,说:“那边的确很神奇,也很让人流连忘返,可惜我觉得还是这个世界好。” 秦紫阳抬手,扳着高飞的肩膀,沉声说:“高飞,我知道你去过楼兰,也能听出你真不怎么稀罕那里的所有,但我想要告诉你的是,这四本《安归经》内隐藏的秘密,绝不只有一个楼兰王国,而是一股让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庞大势力。如果你能得到圈套的《安归经》,那么你就能号令整个安归教――” 高飞打断秦紫阳的话:“就算我能号令整个安归教,那又怎么样?秦紫阳,你不会是蛊惑我,最好找到全套《安归经》,然后再扯起大旗造反吧?” 高飞脸上带着讥诮:“退一步说,就算扯起大旗造反,那你觉得成功率有多少?从楼兰王国消失到现在,已经两千年了,历代安归教教主,为什么没有成事的?难道他们的本事不如我?还是,你所说的这股庞大势力,其实连狗屁作用都起不了,只能徒劳的送命?” 从被秦六甲做为少宫主培养开始,就给秦紫阳种下了一个深深的念头,那就是全套《安归经》,绝对是天下至宝。 但得到全套经书后,又该怎么才能实现那个宏大理想,她却从没有考虑过。 所以当前在面对高飞这一连串的问题时,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拍了拍她的肩膀,高飞柔声劝道:“好了,妹妹,赶紧回家洗洗睡吧啊,美美睡一觉后,你就发现我们现在的生活其实很美好,实在没必要折腾了。” 秦紫阳的身子一颤,喃喃的说:“我不回家,因为凌晨四点,我就要坐飞机离开这儿了――也许,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 高飞眨巴了一下眼睛,随即醒悟了过来:“你要去找叶心伤?” 秦紫阳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高飞眉头再次皱起:“他这次执行的任务,是不是很危险?” 秦紫阳低低的回答:“我知道,你对叶心伤也许很有信心,觉得世上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但我觉得,他这次能活着回来的希望不是很大。我这次去找他,不是为了协助他完成任务,而是希望能在他危险的时候,救他出来。但我估计,我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才在临走前来找你,把经书送给你,一方面是相信你不会向当局举报我爸,另一方面,则是希望我爸失去这本经书后,能够悬崖勒马,别再做那种蠢事了。” “你的孝心值得钦佩,这才是党的好孩子,你早这么想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人送命了。” 语气轻佻的说完这句话后,高飞又问:“你知道叶心伤要去执行什么任务吗?” “知道,计划的名字叫惊天计划,计划会有五十个优秀特工参与――” 秦紫阳就把从文件上看到的那些,详细的说了一遍。 高飞听到本次任务竟然会出动五十人后,心里一颤。 做为曾经的华夏顶级特工中的一员,高飞当然清楚外出执行任务的人员多少,就决定了任务的凶险性。 不管他在国内当兵,还是在国外当雇佣兵时,高飞所参与的上百次任务,出动人数最多时,也就刺杀乔治.索拉斯的那次。 但那次,包括负责接应的老头等人,总人数才二十三个人。 可这个所谓的惊天计划,却出动了五十个人! 五十个人放在部队中,已经是一个成编制的加强排级别了。 暂且不管被消灭的目标是谁,仅仅从华夏秘密派出这么多的人数上,高飞就能猜出本次任务有多么的凶险,说是九死一生是不虚的,这也怪不得叶心伤在临走前,要跑来看看秦紫阳了。 正是因为叶心伤没有活着回来的把握,所以才在临出发之前,最后看一眼他心爱的姑娘。 叶心伤心爱的姑娘,此时却穿着三点式,成熟的躯体暴露在他以往最信任的兄弟面前――这让高先生情何以堪? 当然了,现在高飞是没心情去考虑这些香艳事情了,只是紧皱着眉头考虑半晌后,才低声说:“秦紫阳,你今晚来找我,拿出《安归经》这么珍贵的礼物送我,甚至也做好了陪我睡觉的准备,是不是希望我也参与这次任务,这样就能力保叶心伤活着回来?” 心事被高飞说穿后,秦紫阳也没否认,坦然点头:“是。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他去执行任务了,我只能希望能给他找个强有力的后援,给他增加生活的希望。而你,绝对是不二人选。高飞,只要你答应和我一起去,就算以后我嫁给他了,如果你有需要,我随时都会出现在你面前,无论你让我做什么。” 当一个美女,对一个男人说‘你啥时候叫我,我啥时候出现,无论你让我干啥,我都毫无意见’时,其中所代表的暧昧,就是傻瓜也能听出来。 高飞自然也能听得出,晒笑一声:“无论我让你做什么?嘿,嘿嘿,秦紫阳,你是不是脑子被门挤了?虽说之前我曾经强迫过你,但你以后要是和心伤走到一起了,就算不要脸的来找我重温旧梦,那你觉得我还能接受你吗?” 不等秦紫阳说什么,高飞忽地就站了起来,沉着脸的说:“你说出这样的话,不但侮辱了我,也侮辱了心伤。你走吧,看在你对心伤还算一片真心的份上,我不和你计较这些!” 秦紫阳从床上跳下来,急急的问道:“那你答应跟我一起走吗?” 高飞没有片刻的犹豫:“我不会去的。因为我早就不再是华夏军人的一员了,也没必要再为国家尽这个义务。” 秦紫阳咬了咬牙:“可是,可是叶心伤是你兄弟啊!” “兄弟?” 高飞嘴角翘起一丝无奈,低声说:“我们是兄弟不假,但走的路却不同。当初心伤在走上这条路时,就该做好随时牺牲的心理准备。” 秦紫阳后退两步,声音苦涩的说:“我都这样了,你还见死不救?”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看着秦紫阳:“今晚,你犯了三个错误。” 秦紫阳颤声问道:“哪三个?” 高飞竖起三根手指头:“第一,你不该把《安归经》和你本人,当做请我帮忙的筹码和我做交易。第二,你也该从当局派出这么多人去执行任务中,看出本次任务的凶险性,推算出就算我们两个人去了,也是白白送命。” 高飞顿了顿,继续说:“第三,你根本不知道,我对现现在的美好生活有多么留恋,我得好好的活着,为在乎我的那些人负责。” 第478章 门口的那两尊狮子! 当一缕阳光映在窗帘上时,高飞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沙发上的秦紫阳已经不见了,屋子里飘荡着她淡淡的体香,以及她用来擦眼泪的纸巾。 昨晚无论秦紫阳说什么,高飞都没有答应要和她乘坐今天凌晨四点的飞机,踏上那条百分之八十回不来的不归路。 人都是自私的,依着高飞当前的身份,和某些小成就,他必须得为身边人负责,不能只因为兄弟遇到危险,就扔下所有一切去涉险。 不过,昨晚好像睡得很好的高飞,内心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无动于衷吗? 老天爷也没看出他真实的内心世界,这厮越来越会装比了。 坐在床上看着窗帘愣了半晌后,高飞才下了床,正要去洗手间内时,手机响了。 是方小艇打来的电话。 兴奋的方小艇,早上六点半就来到了朝阳酒店门前,等候高飞了:“小飞呀,你起床了没有?我在下面停车场内等你呢,带你去吃早餐。” 有妈的孩子就是好。 不知道为什么,高飞脑海中想到了这句话,笑了笑:“嗯,我刚起床,很快就会下去,先挂了啊。” 把手机扔在枕头边上后,高飞赤脚走向门后的洗手间,却在推门时,看到了门后地毯上,放着一个东西:那本青皮的《安归经》。 经书上面,还有一张纸条,字迹看起来很是粗狂,一点也不像是女孩子写的:高飞,我想了很久,我觉得你说的很对,我没有理由让你陪着我去冒险。不过,还请你看在我曾经被你强迫过的份上,替我保留这本书。你放心,我爸绝不会知道我把书给你了。保重,如果有来生,我希望咱们也是兄弟――秦紫阳,绝笔。 捏着那张纸条看了半晌,高飞慢慢的撕成碎片,扔进了门后的废纸篓内,喃喃的说:“这孩子准是平时看电视看多了,要不然也不会写什么绝笔。” ―― 停车场内一辆黑色别克轿车中,方小艇的手机响了起来。 她一看来电显示,赶紧接了起来,语气恭敬的说:“爸,您有什么吩咐?” 电话,是高家老爷子打过来的,老头的声音很平淡:“你带那小子来家里吃早饭。” 老高说完这句话,不等方小艇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老爷子让小飞去吃早点?” 方小艇黛眉微微皱着想了片刻,忽然想到了什么,眉头舒展了开来,竟然有些激动:她从老高让高飞一起吃早饭的这个动作中,看出老爷子很看重高飞。 十几分钟后,拿着一个帆布背包的高飞,从酒店大厅台阶上走了下来。 方小艇伸出胳膊,摇晃着:“小飞,这边!” 高飞快步走过来,打开后面的车门把帆布包扔进去后,说:“方、那个妈,我来开车吧?” “哟,这才过了一晚上,就差点忘记喊我什么了呀?” 方小艇嗔怪着瞪了高飞一眼,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来,坐在妈妈身边,让方书记给你亲自开车,让你尝试一下做领导的滋味。” 高飞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开门坐在了副驾驶座椅上。 “等你以后知道家门了,你就开车。” 方小艇开车的速度不快,特别的稳:“昨晚休息的还好吧?” “还行,这家酒店的服务质量蛮不错的。” 高飞看着窗外,随口问道:“妈,你总是在京里,冀南那边的工作怎么办?” 方小艇得意的笑着说:“妈妈的工作你不用担心,因为官越大,工作就越轻松,平时也就签个字,做个指使什么的。至于纪委的工作,不是还有常务副嘛,我放权,他越高兴的。再说了,就算工作重要,也不如我认儿子重要啊。” 高飞知道方小艇说的这些都是实话,陪着笑了笑,也没说什么。 方小艇嘱咐道:“小飞,等会儿去见你爷爷时,你可千万别紧张啊。” 高飞有些纳闷:“我为什么要紧张呢?” “哎哟,你是不知道啊,有很多正部级领导,就是省长之类的高层,在你爷爷面前,都大气不敢喘一口呢。” “我又不是当官的,自然不会担心会被老爷子撸下帽子。” “嗯,我儿子说的很有道理,嘻嘻,我怎么就没想到这儿呢?” 你不是没想到,你只是不愿意提醒我,让我自己说出来,哄我开心罢了――望着一脸喜色的方小艇,高先生再次品尝到了有妈的孩子就是好这个道理。 可惜的是,他早就过了趴在方小艇怀内撒娇的年龄了,这未免不是个小小的遗憾。 方小艇不愧是调节气氛的高手,车子才驶出不到一公里,就和高飞‘一见如故,无话不谈’了,始终把握着谈话的主方向,既能让高飞感受到母亲的温暖,又能拐弯抹角套出他以前都是怎么过来的。 母子俩低声说笑间,车子来到了一个行人车辆明显清净了许多的胡同口。 胡同口站着十几个看似身穿黑西装的年轻人,一个身穿风衣的哨兵笔直的站在岗亭前,看到方小艇这辆车过来后,夸的一个敬礼,却伸手拦住车子,弯腰向车内看来。 哨兵当然认识方小艇,也知道她和高老的关系,平时对她的到来根本不会阻拦,但今天的情况有些不一样,他不能不小心。 “你大伯也来了。” 方小艇低声说了一句,落下车窗,对跟着哨兵过来的一个中年人笑着打了个招呼:“董主任,您也在呢。” 那个董主任也认识方小艇,笑了笑却没说什么,而是看向了高飞。 董主任表面儒雅,脸上也带着和蔼的笑,可他那双看向高飞的眼里,却像是藏着一把刀子,恨不得把高飞的皮给剥下来,看看他心里想的是什么。 如果是别人被董主任这样看,肯定会畏畏缩缩的挪开眼神,但高飞感到很不舒服,毫不畏惧的对视了回去。 就在这时,方小艇悄声说话了:“董主任,这个就是我大儿子。” 一听方小艇这样说后,董主任的目光一下子柔和了起来,那股子逼人的气势攸地消失,变成了一个和蔼的中年大叔,呵呵笑道:“方书记,首长刚进去没多久。” “谢谢。” 方小艇笑着道谢,缓缓启动了车子。 车子顺着胡同前行了一百多米,实现豁然开朗,眼前出现在了一大块空地。 空地的最里面,是个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的门楼。 大门台阶前面左右,蹲着两只两人多高的狮子。 雄狮脚踩绣球,雌狮轻抚幼狮,怒目圆睁,威风凛凛,平地刮起一阵煞气,再配上那模红色大门,给人一股子说不出的庄严肃穆。 “这两尊狮子是前清荣王府门前蹲着的,当年红卫兵要把它们砸碎时,是老爷子出面阻止了,并把它们运到了这儿,这才得以保全。进入新世纪后,老爷子几次想把它们捐献出去,但每当工作人员动手,不是足够承担数吨重的钢丝绳忽然绷断,就是吊车、平板车出现故障。后来,曾经在天坛工作的老李来了。” 方小艇停好车子,看着那两尊狮子:“传说,老李是大唐相师李淳风的后人,对传统文化很有一套。当时他跑来看了看说,这两尊狮子已经有了灵性,是不会轻易离开老爷子的。呵呵,说起来也挺玄的,当时老李还说,这两尊狮子为了报恩,要格外赐给高家一个男孩。” 高飞推门下了车,打量着那两尊狮子,随口问道:“那后来呢,老李说的话应验了没有?” 正要关上车门的方小艇,听到高飞问出这句话后,脸色蓦然一变,盯着那两尊狮子愣在了当场。 高飞绕过车头,关心的问道:“妈,怎么了?” 就像没看到高飞站在眼前那样,方小艇望着那尊雌狮,梦呓般的说:“应验了,果然应验了。” 高飞满头雾水的也看向那尊狮子,耳边传来方小艇有些空灵的声音:“老李说这句话的那一年,我和你爸刚认识不久。按照当时国家对生育政策的严厉,像高家这种家庭,不管男孩女孩,只能要一个,可我却有两个儿子……没想到,因果却在这儿。” “不会吧?你这样一说,那不就代表着我、我就是那两尊狮子送给高家的礼物?” 高飞呆了片刻,忽然醒悟了方小艇所说的这些话,再看向那两尊狮子时,却没有了刚才那种庄严肃穆的凝重,只有一种被佛光普照的暖洋洋感,心里从没有过的安宁。 “也许,你真是这两尊狮子报恩的结晶……可惜,老李已经去世很十几年了,要不然我非得带你去看看他。” 方小艇发了会楞,这才慢慢恢复了正常,牵起高飞的手向大门台阶上走去:“小飞,不管怎样,你都是妈妈的儿子,对吧?” “好像这个结果无法改变了。” 高飞有些好笑的挠了挠头皮,籍此机会缩回了手,跟着方小艇走进了大门内。 在走进院子里时,他又扭头看了眼门口那两尊狮子,心想:难道真是这两尊狮子,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吗? (请允许兄弟在这儿说个题外事,亲身经历。 媳妇怀着我儿子三个月时,有一晚去妹妹家串门,在出来时,一只还没长出羽毛的小燕子,从她家大门口上方掉下来了,在地上唧唧凄声叫着,大燕子在天上飞来飞去,也叫。 妹妹家的大门很高,燕巢就筑在屋檐下,很高。 那时候夜深了,本来也没打算管这事,以为大燕子会把它孩子叼上去的。 可媳妇却说,燕子这么可怜,最好还是想办法把它放回窝里,算是给孩子积德了…… 我一想也是,于是就让外甥搬出了好几把椅子,就像玩杂技那样,椅子摞椅子,子,摞了四把椅子,才够得着那个燕窝,把燕子放了进去。) 第479章 纪念,那段无法磨灭的经历! (继续题外话,别喷,亲身经历呢。 把小燕子放进去后,当时我也没多想,不过还是很开心的,毕竟做好件力所能及的好事,要比拦路抢劫后心安很多的。 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和媳妇开玩笑说,今晚行善救了一条小生命,你怀着的肯定是个男孩。 说到这儿,兄弟得解释一下:我是来自农村的,在要儿子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了,儿子是偷着超生的,早晚会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过我认罪,愿赌服输――没办法,老爸是那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老封建,在小女儿出生的那五年中,每天都是愁眉苦脸的,特别羡慕那些能带着孙子在外面显摆的老家伙们。 当时媳妇也没在意,一家人说笑着就回家了。 第二天傍晚左右时,邻家一只狗儿生了一窝小狗,五岁的小女儿屁颠屁颠的去看小狗,结果大狗护崽,以为凑到眼前的小女儿要抱走它孩子,也没和我这个当爸爸的商量一下,张嘴就咬了小女儿小腿一下。 登时,在场人大慌,赶紧把哇哇哭叫的小女儿送到了医院,并通知了在超市工作的媳妇。 我媳妇挺疼小女儿的,得到这个消息后,,马上提前半小时下班赶去了医院,结果在上楼梯时,因为走的急了点,在楼梯拐角时,不小心碰到了楼梯栏杆。 她当时只觉得肚子疼了一下,也没在意,三步并作两步的上了医院三楼,刚走进打狂犬疫苗的那注射室内,还没有来得及和我说什么,却忽然蹲在了地上,脸色惨白,有血顺着裤脚淌了下来…… 原来,她在上楼时碰的那一下,动了胎气,本身又算是高龄孕妇,结果造成了大出血。 当时就把我给吓毛了,把那注射的护士也吓得不行不行的,赶紧帮我们把妻子送到了妇产科。 妇产科医生不检查不要紧,检查后的结果差点把我吓昏过去,说依着镇医院的技术条件,根本无法阻止这种大出血,而且医院也没血库,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去大医院,要不然你媳妇就挂定了! 那位很有经验的女大夫告诉我们说,依着媳妇当前的情况,孩子是别想要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因为是妊娠三个月,正在最不能处理的要害处,既不能流产(流产的最多天数在60天左右),又不能引产(引产不能低于110天),当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先给孕妇输血等等。 我毫不怀疑医生是实话实说,因为媳妇躺在检查床上,血仍然顺着床脚往下淌。 那一刻,我真不知道该咋办了(事后才想到这可能是关心则乱),幸亏妹妹、和姑姑都在,妹夫开车,用最快的速度连夜赶向了市里。 那一晚,我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做屋漏偏逢连夜雨了。 在去市区的路上,因为是带着小女儿的,她在半路开始发高烧,我抱着她,就像抱着个火炉那样,都烧的说胡话了,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 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幸好姑姑跟着,她揽着媳妇,尽最大可能的让媳妇能够保持稳定的坐姿,减少出血量。 那一路上,我就像是在做梦那样,紧紧搂着小女儿,坐在副驾驶上,愣愣的看着前方默不作声,感觉好像过了一个世纪后,才走完了六十公里路程,来到了有血库的大医院。 说来也巧了,来到大医院后,媳妇的大出血自个儿停止了,小女儿也在出了一身大汗后,退烧了。 别看咱们摊上这种事时,吓得脚丫子都毛了,但放在人家大医院专业大夫眼里,根本算不了啥事,只轻飘飘的说了句‘暂时住院观察’,就让我们交了押金去病房了。 虽说很不爽医生给的答案,可兄弟也不敢说什么,只能按照人家医生的嘱咐办。 有些事,就像它突兀的来,又突兀的去。 媳妇住院后,也没接受什么治疗,就慢慢安顿了下来,血也不流了。 姑姑去问大夫,媳妇情况怎么样,并一再强调能不能现在做手术,避免大人再出现那种吓人的情况。 可人家医生的回答,和我们镇医院的医生说法,是完全相同的,就说在这个妊娠月份,根本不适合做任何手术,只能住院观察啥的。 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听从医生的。 不过大家都知道,孩子是保不住了,毕竟当时流了那么多血。 可事实总是在给人凶狠打击,让哥们我难受的嗨仙嗨死时,却又从容改变了最不愿意面对的结果:媳妇在那儿住了两天后,病情竟然稳定了下来,孩子仍然健康在他老妈的肚子里,做着他丫的春秋大梦。 就这样,几天后媳妇出院,回家静养了半年多,在龙年的腊月初一的清晨五点左右,做了个梦,梦到了一只小燕子,在两只大燕子的带领下,闯进了她的梦中,叽叽喳喳的飞了半天后,忽然消失―― 然后,媳妇的肚子就开始剧痛起来,羊水破了。 对此,我们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尽管那天是大雾,伸手不见五指,我们赶了不到十五公里的路程,却用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才赶到了镇医院。 那年的腊月初一清晨七点二十,小儿子安然降生在人世间。 媳妇说,在听到儿子哇哇的叫声时,她好像又看到了一只小燕子…… 事后,那些妇产科的医护人员听说这件事后,都来媳妇产房内问这事。 其中一个年龄大的就说,这是好人有好报,本来你儿子不该出现在这世界上,不过因为你们两口子行善,燕子在保护你呢。 我们也不知道真假,就知道傻笑。 后来,我家老头子专门找我商量,说让他孙子叫燕子吧。 题外故事到这儿就结束了,当然说的有些罗嗦有些长,但我觉得这事挺灵异的,尤其是媳妇从手术室出来后,竟然问我有没有看到几只燕子飞过时,我更是茫然不知所措:这都大冬天,天寒地冻的,去哪儿找燕子? 这个题外故事,绝对是兄弟的亲身经历,一辈子难以忘怀的事,所以就把这件事当做一个故事情节写在了书中,一切为了本书剧情,并没有籍此宣扬某些被成为迷信的东西,至于别人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ok,书归正传! 在方小艇的带领下,高飞穿过天井,来到了这栋四合院的正厅门前。 门前挂着芦苇编织的门帘,再加上已经褪色了的屋檐上的琉璃瓦、和窗棂,给人一种穿越回民国之前的错觉,但又那么真实。 方小艇伸手刚要挑开帘子,门帘抢先被屋里的高健城挑起。 看着儿子,眼里带着喜色的高健城点了点头,轻声说:“进来。” “小飞,别紧张,你爷爷和你大伯他们,其实都很平易近人的。” 方小艇低声说了一句,迈步跨过了门槛走了进去。 别看方小艇安慰高飞别紧张,其实她每次见到老爷子和一号首长,心里却是紧张的很,虽说她现在已经是这个家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但她毕竟出身草根,而高家却是红色世家,无形中她在高家长者面前,心底就会有种自卑。 房子虽然算得上古代建筑,但正厅内面积却很大,而且采光也相当不错。 冲门的墙下摆放着一张八仙桌,两边放着雕花太师椅,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双手拄着一个拐杖,腰板挺的笔直,坐在上座。 尽管他就这样随随便便的坐着,却给人一种百万兵马大元帅站在阅兵台上的威风,浑身散发出一股子无形的上位者气息。 老人左首放着一个无背圆凳,被全国人民所熟悉的一号首长,就像一位儒雅的大学教授,看向门口的眼神里,含有淡淡的笑意。 高家老爷子和一号首长俩人坐着,至于包括高健城在内的其他人,不管在外面多么威风,在这儿却只有站着的份,这十几号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是高家的至亲。 方小艇一进门,就乖乖的站在了门后。 进了屋子后,她就知道再也没有主动说话的权利了。 高飞迈步走进正厅后,在门口稍微犹豫了下,就抬起了头。 他第一眼并没有看向太师椅上的老爷子,而是先观察两边的人。 站在桌子两边的那些人,就像古代上早朝的那些文武大臣那样,也都看着高飞,在大家四目相对时,有冲他点头的,也有冲他笑的,当然也有对他待理不理的,比方被某个少妇抱在怀中的那个七八个月的婴儿―― 在高飞打量这些人时,方小艇心中就打鼓,一个劲的念佛,祈祷儿子千万不要怯场,因为当年她就是在这种气氛下,紧张的不知所措的。 她紧张不要紧,不管怎么样都是高家的媳妇。 但如果高飞紧张的话,未免会让别人看不起,他毕竟是高家的嫡孙啊。 高飞并没有让方小艇失望。 实际上,他在看向一号首长时,眼神都不曾波动一下。 这倒不是说高飞的定力有多强,其实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就算一号首长的威风再大,那又怎么样? 反正他又不是当官的,如果在高家,甚至华夏混得不容易,大可以拍拍屁股闪人的,正所谓海阔天空任我行,何必单恋一根葱。 最终,高飞把目光落在了高老头脸上。 高老爷子本来微微眯着的双眼,此时蓦地睁开,好像有一道寒芒闪过那样,直直锁定了高飞的双眼。 偷眼观察的方小艇,看到这儿后心中咚的一跳,真切感受到了高飞此时所面临的压力。 尽管这只是高老爷子的两道目光,可她却很清楚,高飞以后在高家会是一种什么地位,就决定在高老爷子的这一眼中了。 第480章 你以为你是谁? 儿子,顶住,千万不要怯场,更不要手足无措,老妈我是你坚强的后盾! 方小艇暗暗咬了下牙,脑子迅速转动着,希望能尽快想出一个帮高飞解决当前困境的办法。 不过就算她平时机警过人,可在短时间内也找不到能破解当前的好办法,尤其是看到有的人脸上,已经露出了玩味神色时,手心里更是紧张的出汗。 方小艇很清楚,目前对高飞很不利,毕竟满屋子人都在盯着他一个人,而且大部分都是那种在外面跺跺脚,就能让地面发颤的人物,高飞就是一从孤儿院内长大的野孩子,怎么可能会受的了这种威严? 高雅的脸上也带着紧张之色,可心里却开心的要命,仿佛已经看到高飞慢慢垂下头,大汗白流的样子,听到老爷子那声失望的轻叹声了。 哼哼,你以为你身上流淌着高家的血,你就能这样顺利融入高家啊――一丝再也无法压抑住的讥讽,从高雅眼角绽放时,和老高四目相对的高飞,忽然笑了:“老爷子,咱们之前已经见过一次了,我说怎么瞅着你眼熟呢。” 高飞在说出这句话时,脸上神色依旧从容淡定,仿佛端坐在椅子上装酷的老高,就是菜市场上一捡白菜叶子的老头,俩人见面后,压根谈不上有什么压力。 至于旁边站着的那十几号人,他们能有被高飞干掉的那些人在临死前的样子可怕吗? 一个个装模作样的站在那儿不苟言笑的,吓唬谁呢? 听高飞忽然说出这句话后,方小艇的心儿,差点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哎呀呀,我的个儿哦,你怎么可以用这种口气和你爷爷说话呢,难道你看不出你爷爷正在考验你啊?不行,我得出马了! 就在方小艇准备站出来,用训斥儿子怎么不喊爷爷的方式来给他解围时,却惊讶的看到高老爷子忽然也笑了:“呵呵,你还记得我?” 老爷子竟然笑了? 对一个晚辈! 在场包括一号首长在内的所有人,除了比较钟爱的外孙女外,几乎从没有笑过,他给大家留下的印象,就是那种特严厉的老顽固,稍微违逆他的意思,就会招来冷冰冰的哼声。 可是现在,就在左右人觉得高飞那句话也太‘轻浮’了些时,老爷子竟然笑了,而且还是发自内心的笑,带着猫了一冬天出门看到发芽的柳树那样的欣喜。 高飞向前走了两步,坐在了一号首长对面的圆凳上,很自然的样子:“昂,前些时候你好像和另外一个老头,去过我在冀南开的餐厅吧?当时咱爷儿俩没说话。呵呵,那时候如果知道你就是老爷子的话,我说什么也得给你打八折的。” 你爷爷去你餐厅吃饭,你只给他打八折!? 小子哎,你可知道整个华夏的餐厅,都希望你爷爷去他们那儿免费吃饭,最好是吃一辈子才好的,你这是怎么说话呢你? 方小艇刚刚放下的心,再次被提了上来,张嘴要说什么时,高健城却及时握住了她的手,轻轻摇头示意她别乱说话。 老爷子脸上的笑容,攸地消失,看似不悦的问道:“我是你爷爷,去你餐厅吃饭还不能免单?” 高飞淡淡的笑道:“不能。” 本来还微笑着的一号首长,听高飞说出这俩字后,眉头轻轻皱了下。 老爷子的脸色也拉了下来:“为什么?” “给你打八折,是看在你是老爷子的份上。” 高飞就像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在说什么那样,依旧从容的说:“不给你免单,那是因为你这个当长辈的,好像从没有给过我任何好处。我这人做事就这样,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要想我无缘无故对别人好,除非我心情很不错。” 如果说刚才高飞说要给老爷子打折那些话,还带有一种‘哗众取宠’味道的话,那现在他说的这些,在众人心中,可就是大逆不道了。 方小艇直觉的眼前发黑,脸色发白:哎呀呀,我的个乖乖宝贝,你怎么可以这样有个性?竟然对你爷爷说这些话! 不用问,她也能知道,她儿子这番话绝对能招惹众怒,就是一向以待晚辈温和的一号首长,恐怕也会生气。 高飞这番话说完后,房间内很静,甚至可以说是静得吓人。 除了低着头的方小艇两口子外,其他人都用不可思议、愤怒、嘲讽的目光看着高飞:这就是老二家养活出来的儿子?被他们两口子说的多优秀,多优秀,搞了半天原来是个二百五,都和老爷子谈条件,说的还这样理直气壮! 其实别说是众人了,就是老爷子,也真动了真怒,尽管他的脸色比刚才还要平静,但眼神却已经带有了漠然,就这样看着高飞。 高飞就像根本不知道他说的这些话很混帐那样,没事人似的和老高对视着,毫无惧色。 沉默。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仿佛连心跳都停止,时间都凝滞。 更像等待暴风雨来时前夕的平静,在下一刻就会地动山摇。 一号首长轻轻抿了下嘴角,开始琢磨等老爷子发怒后,他该怎么才能给双方一个合理的台阶下。 虽说他对高飞的幼稚,哦,错了,是无知,也很不满,但也知道高飞是二弟夫妻心中26年的痛,绝不能因为这小子无知,就让他们夫妻再有任何遗憾。 他,是大哥。 “咳!” 也不知道是谁,实在受不了当前的压抑气氛,下意识的干咳了一声,但随即就抬手捂住了嘴巴。 这声咳嗽很刺耳,却打破了大厅内的沉默。 老高拄着拐杖的手动了下,淡淡的说:“你觉得,我对你不够好?” 高飞认真的回答:“在我的印象中,你好像从没有尽到过一个当爷爷的责任。” 老爷子目光更加冷漠,甚至都带有了讨厌:“你想我负担什么样的责任?” 高飞从圆凳上站了起来,淡淡的说:“当初如果不是你老人家出手的话,我想我不会在孤儿院中长到15岁,15岁的我,也不会跟着大人去煤矿采煤,更不会在几个月前,我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显赫的爷爷。” 老爷子目光再次一闪,少了讨厌,却多了份严厉:“你这是在责怪我,责怪我对你父母不公?” 高飞无声的笑了下,轻声说:“他们是你的儿子,儿媳,你这个当爸爸的无论怎么对待他们,那都是你的权利,他们身为人子,就算受了天大的委屈,也得忍着,因为你养育了他们。可我,这26年来,却是靠着自己的能力,才侥幸活到现在的。” 不等高老爷子说什么,高飞叹了口气,继续说:“唉,当然了,我也不得不承认,我身上留着高家的血脉。可正是因为这样,你们才该对我负责。长者抚养晚辈,这是责任。晚辈孝道长辈,这是义务。既然你们并没有为我的成长负责,那又凭什么要让我对你们尽孝?” 高老爷子沉默,眼神中的冷漠已经彻底消失,有的只是深思。 旁观众人也都收起了小看高飞的心思,目光中带有了惊讶。 但高飞却没有就此罢休,今天他来,就决定把事情摆在桌面上,爷们儿说个过来过去:“最让我感到不爽的是,在我还没有决定接受不接受你们时,你们就为我定下了一桩政治婚姻。” 再次无声讥笑一下后,高飞轻轻的说:“老爷子,你以为你是谁?” 你以为你是谁? 你以为你是谁!? 或者说,你们以为你们高家,是什么了不起的!? 这六个字,就像晴天霹雳那样,猛地在众人头顶炸响,高健城再也受不了儿子这样大胆妄为,高声喝道:“混帐,你这是怎么说话呢!?” 高飞转身,看着满脸怒气的高健城,和脸色苍白的方小艇,轻轻的叹了口气,走到他们面前,深深弯腰鞠了一躬。 方小艇猛地明白了什么,颤声问道:“小飞,你、你要做什么?” “我是你们的儿子,但我不属于这个家庭。我有我自己的世界,而且我也已经适应了我的生活,我不想让你们,让我自己,都被所谓的血浓于水而束缚,搞得大家都不开心。” 高飞说完这句话,大踏步的向门口走去,没有丝毫的留恋。 “小飞!” 方小艇抬脚正要追去,高健城却抓住了她的手。 在这瞬间,高健城忽然苍老了很多岁,脸上的愤怒,也被无尽的悲伤所替代。 “小飞!” 方小艇泪如雨下,却只能停住脚步。 “站住。” 就在高飞将要踏出门槛时,高老爷子发话了。 高飞这次倒没有倔犟,而是听话的停步转身,看着他淡淡的问:“老爷子,你还有事吗?” 老爷子没有马上回答,沉默了老大会儿才说:“高飞,你的话虽然难听了些,但却是不无道理。做为这个家族最高裁决者,这些年来,他们几乎很少违逆过我的意思。可这也仅仅是针对他们而已,对于你,我没有权利替你决定什么。在这儿,我向你道歉,收回对你的所有不满。” 又是一个晴天霹雳。 包括一号首长在内的人,都傻眼了:老爷子竟然向高飞道歉!? 高飞笑了:“不用道歉,毕竟你是长辈。一般来说,像老子打了儿子后,都不用道歉的,因为那是他的权利。” 老爷子也笑了,笑容中带有欣赏的神色:“你既然来了,那我希望你能留下来,给我一个机会来补偿这些年没有做到当爷爷的责任。” 高飞还是笑:“不用了。第一,我不想当官,第二,我不想要分享高家任何的产业。我所需要的,仅仅是向世人证明,我高飞也是有爹有妈的孩子,并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偶尔的,能让我享受到家庭的温暖,我想这就够了。” 第481章 失敬,失敬! 方小艇做梦也没想到,今天高飞认祖归宗的过程,竟然这样一波三折,搞得她心儿好像坐过山车那样,忽高忽低的。 看着坐在老爷子面前,面带微笑侃侃而谈他‘成长经历’的高飞,方小艇有了一种极大的自豪感,‘雄视’大厅内诸人:喏,看到了没有,这就是我儿子,我方小艇的儿子!你们都站着,老爷子却主动让我儿子坐着,这就说明了一切! 此时一号首长对高飞的不满,已经完全消失,笑吟吟的看着他,心中感慨万千:正所谓无欲则刚,这小子就是因为不怎么在意高家,所以才能做到当前的泰然自若。真是奇怪,他是怎么把荣华富贵看做烟云的? 想到这儿后,一号首长趁着老爷子喝水时,插话了:“高飞,你怎么在部队呆了那么短时间,就退役了?” “不是退役,是强制性复员。” 高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我被部队赶出来,就是因为一次放假去市区放松时,恰好碰到那个市的市长大少欺负一个女孩子。当时我脑袋瓜子一热,冲上去就把他痛扁了一顿。可能是年轻吧,也可能实在看不惯那个大少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当众撕毁了女孩子衣服要在大街上强、那个啥,所以下手就重了些,把他腿子打断了。” “就为这,部队把你开除了?乱弹琴!” 老爷子重重顿了下拐杖,气哼哼的说:“如果换做是我的话,早就掏出枪来崩了他了!只打断那个败类的腿子,真是天大的便宜!高飞,你告诉我,那个市长叫什么名字?你所在的部队首长又是谁?” 虽说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可老爷子这番话,摆明了要秋后算帐。 依着高家当前的实力,要想收拾那个市长,教训那个敢把‘见义勇为者’从部队开除的首长,还是问题不大的。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还是算了吧,说起来我的部队首长还是很照顾我的,他只是把我开除,并没有把我送上法庭,这就是顶住很大压力了啦。” 老爷子一瞪眼:“这也算照顾你?” “绝对是照顾。” 高飞点头,认真的说:“因为当时我一个不小心,把那纨绔大少的子孙囊给打破了,让他变成了一个太监。” “什么?你让他变成太监了?” 高老爷子一楞,随即哈哈大笑:“好,好,高飞啊,你做的很好,太合我的心意了――唉,我刚才怎么就没想到这么好的惩罚方式呢?一枪崩了那个败类,岂不是太便宜了他?” 看着满脸遗憾,不住摇头的老爷子,一号首长嘴角推动了几下,赶紧转移了话题:“高飞,那你退役后,都做什么了?” 高飞沉吟了一下,觉得还是实话实说最好,免得以后再留下什么后遗症:“当时我无路可去,也不想再回冀南了,就去了法国,加入了他们的外籍军团a师,在国外混了四年,两年多之前,才又回国的。” 方小艇也许不明白法国外籍军团a师,是个什么概念。 但身为军委老大的一号首长,却很清楚这代表着什么:法国外籍军团四个师,a师为最精锐部队,几乎囊括了军团对外作战时所有最危险的任务,伤亡率高达89%,别说是四年了,就是在a师呆两年而能全身退却的,也是佣兵中的绝对精英。 可高飞,居然在那里面混了四年! 一号首长想到这儿时瞳孔猛地一缩,轻声说:“我听说,a师有个特别行动小组,叫‘狙杀’,这里面的成员,都是整个军队中兵役最长,最为精锐的。” 高飞真没想到,每天有着做不完国家大事的一号首长,居然知道狙杀小组的存在,这很让他吃惊,下意识的点了点头:“我就是那个小组的队长……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如果是放在三十年前,听高飞坦然承认他就是狙杀小组的队长后,一号首长肯定会大力拍着他肩膀,再竖起个大拇指说俩字:牛比! 一号首长笑了,笑容像孩子般那样纯真,带着从没有过的得意:“我也是军事发烧友呢。” 高飞赶紧大拍马屁:“失敬,失敬!” “你小子,和你大伯都说这个,哈哈。” 一号首长用手指虚点着高飞,表面看起来像是在埋怨,实则很得意。 不过,同时他也终于明白高飞为什么不在乎高家了:一个在四年中历经枪林弹雨的家伙,早就看透了生死,又怎能会在乎所谓的名门望族? 想通了这点后,一号首长的脸上带有了凝重的神色:“高飞,如果你大哥高云华今天在场的话,肯定会和你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他比我还要更向往那种金戈铁马……” “高云华?” 高飞眉头一皱,忽然想到了什么:“大伯,高、我那个大哥,前些日子是不是去过南越芒蓝草甸,参加过营救马航456人质营救行动?” 一号首长呆住,眼里全是不信:“你怎么――高飞,你可千万别告诉我说,你也参加了那次绑架行动!” “我是佣兵出身不假,但我怎么可能绑架别人呢。” 高飞笑了笑,看似随意的说:“相反,我参与了那次的营救行动。” 一号首长眉梢一挑:“你也参与了那次的营救行动?你、你不会是云华和我说过的那个营救小组,他们的领头人叫神探佐罗。” 高飞有些谦虚的说:“神探佐罗,就是我。” “原来你就是神探佐罗,好,好!” 几乎从来都不激动的一号首长,这时候竟然站起身,走到高飞面前用力拍了拍他肩膀,兴奋的说:“我真没想到,在那场举世瞩目的大绑架中,出尽风头的竟然是我的亲侄子。哈,哈哈,爸,高飞不愧是您老人家的孙子啊!” 马航456案,可以说是震惊全世界,妇孺皆知,在场的众人自然都很清楚。 但谁也没想到,高飞竟然会参与了那次营救行动。 而且,单从一号首长那有些‘有失风度’的喜悦中,大家都能看出,高飞在那次营救行动中,绝对有过出色的表现。 很多人想到不久前还自持身份看不起那个家伙,此时心中也都有了愧意:你取得成绩再大,也是建立在你是高家亲属的基础上,又怎么比得上靠自己能力做出那件大事却不留名的高飞呢?唉,怪不得高飞压根没被高家给吓倒,人家不是一般人啊! 其实,依着在场很多人的智慧,都能看出高飞在利用这件事,来刻意‘显摆’没有高家,他一样能过的更好! 唯有高雅,眼里闪过一丝阴狠:怎么就没有让你死在那场大营救中呢?哼哼,你就等着吧,反正很快就会有人来收拾你的! 他刚想到这儿,忽然就觉得手足发冷。 因为他猛地想到,东子好像说过,为了彻底干掉高飞,可是花了大价钱,从国外请来了绝顶高手,好像就是来自什么狙杀佣兵小组的人物―― 狙杀小组? 靠,高飞刚才自己都说他是狙杀小组的头,他的同伴又怎么能刺杀他呢!? 针对高飞的暗算还没有开始,高雅就想到了结果,冷汗也冒了出来:如果请来的人看到被刺杀的目标竟然是高飞后,会不会把知道的都告诉他?再顺藤摸瓜的查到我头上? 但接着,高雅就大呼侥幸:幸亏把东子干掉了,要不然这事非得穿帮! 就在高雅冷汗直冒,忐忑不安时,站在他旁边的一个女孩子,悄悄碰了他一下,问道:“小哥,你怎么了你,脸色这么难看?” 这个女孩子,是高老爷子最小女儿的千斤,叫肖鱼儿,也就是他唯一的表妹。 肖鱼儿的父亲,高家的姑爷,目前正在岭南那边担任常委副省长,正值男人最好年华,可以说是前途一片光明。 高雅愣了下,赶紧抬手擦了擦汗,低声说:“啊,鱼儿,我只是,只是为我哥的经历担心。” “是后怕吧?” 肖鱼儿看着高飞,眼神有些异样的迷离,喃喃的说:“我也是这样,没想到表哥他这样厉害。” 高雅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但心却稳稳落了下来,开始重新考虑再雇佣什么人办那件事了。 对大儿子的奉承,高老爷子也很得意,不过却沉着脸说:“小艇。” 方小艇连忙走过来:“爸,您有什么吩咐?” 老爷子淡淡的说:“你给高飞介绍一下大家。完事后就散了吧,都这么忙。” 方小艇喜滋滋的说:“好的。小飞,你过来,我给你介绍――” 这么多年了,出身草根的方小艇在高家众亲属面前,第一次有了扬眉吐气的感觉,拉着高飞从一号首长开始,郑重其事挨个给高飞介绍了一遍。 大家现在都已经看得出,高飞已经被老爷子另眼相看了,自然不会再对他有任何的优越感,都客气却又不失亲切的和他相认。 肖鱼儿的母亲,更是拉着他的手掉了泪,说孩子,这些年来,你可受苦了,以后谁再敢找你事儿,告诉姑姑,我拿刀砍了他―― 虽说高飞看不出这些亲人是否真这样在意自己,他还是感受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亲情,很自觉的收起了张扬,按照方小艇的暗示,规规矩矩的和每个人见礼。 在和肖鱼儿相认时,这小丫头伸出手,欢快的说:“二哥,以后我要是去你餐厅吃饭,能不能给免单?” 肖鱼儿的明媚感染了高飞,和她握了握手后,认真的说:“可以,而且你还能打包。” 肖鱼儿欢呼:“那可太好了!你别说话不算数!” 坐在椅子上的高老爷子,始终笑眯眯的看着这一切,等差不多后,随意抬手挥了挥。 众人会意,包括方小艇夫妇在内的人,都低声向老爷子告辞,陆续走出了屋子。 很快,屋子里就剩下了老爷子,一号首长和高飞。 第482章 投鼠忌器! 看到大家都很识趣的出去后,高飞就知道接下来的谈话,才算是认亲后的重要部分,要不然一号首长这么忙的人,绝不会留在这儿的。 果然,等走在最后一个的高健城把门关上后,老爷子说话了:“高飞,你知道我为什么单独留下你吗?” 高飞沉吟片刻,才说:“我猜可能是因为两件事。” 一号首长插言道:“哦,那你说说,都是哪两件事?” 高飞回答说:“第一,应该是劝我和秦紫阳结婚,我妈昨晚曾经和我说过,说大伯你特意嘱咐过她的,无论如何都要促成我和她的好事。” 不等一号首长说什么,高飞苦笑了下说:“不过现在晚了。” 老爷子寿眉一挑:“怎么晚了?” 高飞走到桌前,拿起放在桌下的那个老式暖瓶,给老爷子和大伯茶杯中分别添了点热水后才说:“今天凌晨四点,秦紫阳就已经离开了京华。” 一号首长惊诧的问:“她去哪儿了?你为什么没有拦住她?是不是你支持她离开的?高飞,不管你对高家有多大的不满,但我想告诉你的是,让你和秦家那姑娘走到一起,可是具有深刻意义的。更何况,你们两个也很情投意合不是?” 高飞很清楚一号首长所说的‘情投意合’是什么意思,无非就是暗示:你把人家姑娘推倒的事,咱爷们可都知道了! 高飞沉默,很长时间后才说:“我能不能抽颗烟?” “你早说啊。” 老爷子呵呵一笑,好像偷了个鸡的小狐狸那样,得意的看了一号首长一眼,从口袋中摸出一盒特供香烟,拿出一颗熟练的叼在了嘴上。 看着老爷子相当熟练的用火柴点燃,惬意的吸了一口后,眼巴巴想混颗特供抽的高飞有些不爽:“我说那个谁,老爷子,独自吸烟不如大家一起吸烟快乐啊。” 老爷子好像小孩那样翻了个白眼,淡淡的说:“我每天就四颗烟,这可是我的命根子,想抽和你大伯要。” “呃――这么严格。” 高飞看向了一号首长。 一号首长只好拿出大半盒相同的烟,递给了高飞,还一本正经的说:“我的烟也来之不易,你就抽一颗,其余的留着做纪念吧。” “大伯,我知道你这样说,是担心我会拿这烟去贿赂老爷子。按说我该听你的话,不过我实在受不了老爷子那眼巴巴的眼神,只能得罪你了,没办法,谁让老爷子是你爸呢,我得罪不起啊。” 高飞熟练的点上一颗烟,把剩下的大半盒都扔在了桌子上。 马上,高老头就把烟给捂住了。 抢在一号首长规劝老爷子之前,高飞沉声说:“如果你们知道秦紫阳的老爸另外一层身份的话,肯定不会劝我娶她的。” 正要说话的一号首长,和老爷子同时一楞,都静静的看向了高飞。 “本来,我不想把这事抖露出来的,因为那样我觉得对不起秦紫阳对我的信任。但我思前想后,觉得为了国家大义,还是决定把这件事说出来。” 高飞狠狠吸了口烟,就把他所知道的那些有关秦家父女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如释重负的说:“现在,那本青皮《安归经》,就在我妈的车上,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们拿来。” 高飞本以为,他在说出这个秘密时,老爷子父子俩肯定会大吃一惊。 说不定还会勃然大怒,怒叱秦六甲竟然敢辜负组织上对他的信任等等。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老爷子俩人不但没有激动啥的,反而有些失望,相互看着叹了口气。 这俩人的反应,让高飞很纳闷:“怎么?看你们的样子,好像早就知道了?” 一号首长苦笑了下,轻声说:“你都知道了,我能不知道吗?只是我没想到,秦家那丫头会被你蛊惑的良心发现了。唉,看来这个计划要改变了哦。” 高飞更纳闷了:“什么计划?” 一号首长淡淡的说:“如果不是早就察觉到秦六甲怀有异心,我也不会嘱咐小艇务必做好你的工作,让你成为秦六甲的女婿。” “你们早就察觉到秦六甲有异心?” 高飞皱眉想了片刻,忽地醒悟了:“哦,我知道了,你们这是打算利用我!” 不等老爷子俩人说什么,高飞就腾地站起身,愤愤的说:“因为你们苦于抓不到秦六甲的把柄,又摄于他手中的某些力量,不敢冒然行事,所以这才促成我和秦紫阳,目的就是要我去做卧底,查清楚那些事,对不对?” “你说的很正确。” 老爷子淡淡的说:“但我没有参与这件事,是你大伯的意思。” 当面被老爷子出卖后,一号首长难得的红了下脸,很是幽怨的看了眼老头,这才沉声说:“高飞,关于这个计划,也是我听说你要和秦紫阳交朋友后,才临时起意的。虽说这样有利用你的嫌疑,但身为我高家子孙,就该有为国牺牲一切的信念,和责任!我相信,组织上对你所付出的这些……” 看着大伯那快速张合的嘴唇,高飞暗中叹息:到底是大人物啊,就算阴谋败露后,都能说的这样理直气壮。 叹了口气,高飞他大伯说:“只是我没想到,你小子竟然蛊惑那丫头主动离开你了。唉,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啊。” 看着一脸痛心疾首的大伯,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大伯,我问你个事,你知道秦紫阳此前为什么要死皮赖脸的缠着我不?” 一号首长轻松的笑道:“自然是想利用你是高家嫡系的身份,来做他们那些注定失败的事了。” 高飞摇了摇头:“不全是这样。” 一号首长淡淡道:“那就是她为你高大少的绝世风采给倾倒了。” 高飞真没想到,在电视上看起来那么严肃正派的大伯,在私下里会是这样一副‘嘴脸’,不过想到再伟大的人,也是凡人后,他也觉得没啥奇怪的了,苦笑一声:“也不是。” 老爷子有点烦了:“行了,年轻轻的墨迹什么呢,有话快说!” 高飞只好说:“她是为了我手中的《安归经》。” 这一下,老爷子俩人真愣住了:“什么?你手里还有《安归经》!?” 一号首长接着语气凝重的追问:“你那本经书是怎么来的?不会是假的吧?现在哪儿?快拿来给我看看!” 高飞有些奇怪:“咦,刚才我说,秦紫阳昨晚给我一本经书时,你们好像不怎么关注呀?” 一号首长沉声道:“我不用看,也知道那丫头给你的那本经书,是假的。” “假的?” 高飞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不会吧,你怎么知道是假的?” 一号首长犹豫了下,还是说:“因为那本真正的青皮《安归经》,现在已经到了外蒙,就在卡杨活佛手中――看来,秦紫阳没有骗你,就是也被秦六甲给骗了。” “秦紫阳会骗我?” 仔细想了想昨晚秦紫阳的表现,高飞觉得秦紫阳不会骗他:“不会,她应该不是骗我,看来她也是被骗的那一个。大伯,你怎么确定那本青皮《安归经》,已经去了外蒙。” 一号首长眼中闪过一丝黯然,才淡淡的说:“这是用三条生命换来的消息,自然不会假。唉,可惜了那三位同志,在那边隐藏了那么久,却牺牲在这件事上了。” 高飞基本确定,他大伯说的是实话了,忍不住的问:“既然你们早就知道秦六甲脑后有反骨,那你们为什么不直接下手,早早的把他铲除?” 老爷子冷笑道:“哼哼,你以为事情这么容易?搞定一个秦六甲当然简单,但关键为题是,这样却有可能会激发暗中的那些人,从而对首都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一号首长补充道:“军方注意秦六甲,也是这几年的事情。开始发现苗头时,也想迅速把他拿下的。但可惜的是,投鼠忌器啊,秦六甲在军方那么多年,又有老陈家的帮衬,早就自成一系了。如果冒然对他动手,他手下那些很可能掌控着京华安全的死士,要是破釜沉舟怎么办?我们不能不妨啊。” 苦笑着摇了摇头,一号首长说:“要不然的话,我有必要把自己的亲侄子向火坑里推?如果能得到全套的《安归经》,我们就可以顺藤摸瓜,找出所有威胁国家的隐患了。” “原来是这样,看来混到秦六甲这一步,也的确够不容易的。” 高飞愣了半晌,才由衷的说出了这句话。 一号首长意兴阑珊的摆了摆手:“算了――高飞,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你怎么会有一本《安归经》?” “我那本应该是真的,是安归教东宫辖下玫红院掌院给我的,说来话长。” 高飞组织了一下思路,就把怎么得到苏北山的信任,后来又去了楼兰古城,经书被楼兰女王留下的事情,详细解说了一遍。 虽说高老爷子和一号首长,都是很了不起的大人物,但当他们听高飞说起楼兰古城那些事后,还是被震得不行不行的。 当然了,在此之前一号首长也曾经听军方汇报过这件事,知道世间原来真有这样一个地下古城存在。 不过,那些都是通过铁屠和叶心伤才知道的,当然不如高飞这个当事人说起来,更加的详细,也更加的真实。 尤其是当高飞说到莫邪征东要把他留在那儿当驸马时,他们就感到好笑。 当高飞说到红皮《安归经》被留在楼兰古城后,却又觉得可惜。 总之,高飞所讲述的这个几近于神话的故事,让他们听的津津有味,以至于办公厅那位董主任,几次进来小声提醒一号首长该去参加某个会议了,都被他摆手撵了出去。 欲罢不能啊。 高飞讲完很久了,他们爷儿俩还在深思。 第483章 给你们分家! 在铁屠、叶心伤俩人离开地下楼兰古城后,高飞就知道他们肯定会把所看到的一切,都如实上报组织了,这是他们的责任。 当时他也担心外界知道塔克拉玛干沙漠下有这样一个古城,生活着那么多人后,当局政府会升起不纯洁的想法。 毕竟楼兰古城一旦现世,所引起的震惊,那绝对是空前性的,当局说不定会异想天开,把那地方开发出来,当做一个4顶级旅游景区,再多设立一个县城,到时候封莫邪征东一个县长玩玩。 那时候,想到莫邪征东有可能会被人称为莫邪县长,高飞就笑,捂着肚子笑,搞得楼兰王很是纳闷,问他是不是有病了,要不然没事笑什么。 虽说对莫邪征东没多少好感,不过高飞也不想这方地下桃源被打搅,所以就暗示她,让她做好被外界人来打搅的准备。 但莫邪征东却不在意,只是淡淡的说:没有她的允许,任何人都别想进入地下古城。 听她简单解释过后,高飞才知道,因为这下面有可以在一夜之间就爆发大面积死亡的瘟疫,相信外界那些领导不会因为猎奇心理,就置那么多的生命不顾的。 为了群众利益,当局也肯定会严守这个秘密,要不然消息泄露后,肯定会有无数人垂涎这儿,前来探险,结果惹上瘟疫,那就糟了。 听楼兰女王那样说后,高飞才知道国家为什么早就预测到这边地下有动静,但却迟迟没有做出行动的原因,同时他自己也放心了。 就是因为不怕外界会大肆渲染地下楼兰古城的存在,所以高飞才把所经历的这一切详细说了一遍。 重点描述了那边人民的安居乐业,目的就是暗示一号首长:别兴起要开发那边的念头,会打搅别人过日子的。 当然了,高飞说这些也是有选择性的,向和水儿的一夜感情,以及修罗道、楼兰王室成员短寿的那些事,是不会说出来的。 至于那本红皮《安归经》被楼兰王留下,也被他说成是莫邪征东怕外界根据这本书找到进入古城的安全通道,所以才没收的。 虽说一号首长见多识广,满世界的周游,不过他还真没福气去那种地下桃源,见识到生活在古代的那些人。 但他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安归经》,能不能通过经书挖出所有的安归教成员,将他们一网打尽。 可现在,红皮《安归经》已经被楼兰王留在了古城,要想再取回来,这绝不是一件容易事,一号首长的眉头不经意间就皱了起来。 高飞好像猜到他心里在想什么,于是就试着问道:“大伯,你是不是以为,唯有拿到全套的《安归经》,才能挖出秦六甲布在暗中的那些人?” 一号首长眼里带着赞赏,看了眼高飞:“不错。但可惜的是,这四本经书很可能再也无法集齐了。” 高飞笑了:“大伯,如果仅仅是想挖出那些人,其实根本不用四本经书。” 一号首长眼睛一亮:“哦,这话怎么说?” 仔细回忆了彭云木所说的那些后,高飞说:“其实要想挖出这些人,也没必要非得把四本经书集齐,只需要一本就可以了。” 一号首长双眼微微眯起,沉声问道:“哪一本?” 高飞回答:“白色封面《安归经》。据我所知,四本《安归经》各有作用,秦六甲所拥有的青皮经书代表着武力,被楼兰王留下的那本,则代表着财力,中宫的黑皮,很可能和某些瘟疫有关,而最为关键的安归王的白皮经书,却代表着人力!” 顿了顿,高飞才继续说:“只要拿到安归王手中的经书,就能查到其他三位宫主,掌握他们的手下布局。” 一号首长目光闪动:“秦六甲应该是代表武力的西宫宫主吧?” 高飞淡淡的说:“没有任何证据,就算一万个确定他就是西宫宫主,可谁敢轻易动他?唯有从安归王那儿找到他是西宫宫主的证据,才能让他无法抵赖。说不定,还能从安归王哪儿,查出所有安归教教众的名单,毕竟那个人是教主,掌控着最为重要的人力,相当于咱们政府部门的组织部长。” “相当于政府部门的组织部长?呵呵,你这个比喻倒是恰当。” 一号首长苦笑了声,轻声反问:“那你告诉大伯,谁才是安归王?” 高飞很干脆的回答:“不知道。” 叹了口气,一号首长喃喃的说:“是啊,不知道,谁也不知道谁才是安归王。” 沉默了片刻,一号首长笑着转移了话题:“好了,至于谁才是安归王这件事不能着急,毕竟他们存在那么多年了,那么多朝代都没有查出谁是安归王,咱们也不能急于一时……除了这些,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高飞端起茶杯喝了口水:“嗯,那个啥,我想解释一下,我昨天为什么要大闹皇朝会所。” 就在高飞琢磨着要不要他怀疑白瓷夫人和安归教有关时,董主任第三次走进了屋子,轻声说:“首长,会议已经延后半小时了。” 看了眼墙上的老式挂钟,一号首长站了起来,拍了拍高飞的肩膀,不无遗憾的说:“看来只能以后有时间再和你聊了。高飞,你能回到高家,我很高兴。至于你的感情问题,你自己看着办吧。” 一号首长日理万机,每天还不知道有多少大事等着他去处理,自然不会把精力放在一个小小的安归教上,他所做的只是做个指示,让下面人去做就是了。 和老爷子说了一句后,一号首长在董主任的陪同下,大踏步的走出了四合院。 高飞和站在正厅外的方小艇等人,一起送出了门外。 当看到大伯在数十工作人员的前呼后拥下上车后,忽然想到了汉高祖刘邦看到始皇帝出巡时说过的那句话:大丈夫,当如斯也! 不过他也只是想想而已,最起码这辈子是别想走到这个高度了。 ―― 时间,不会因为谁的开心,谁的苦难,就停止它的脚步。 十几个小时过后,天再次被黑暗所笼罩了起来。 在一号首长离开后,高飞就被高健城夫妻带到了他们的家。 对此,高老爷子并没有什么意见,毕竟他习惯了独处,也知道今天对小儿子一家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还是那栋高雅曾经在这开过几次‘无遮大会’的别墅,不过自从那次后,方小艇就重新把别墅装修了一下,少了很多现代气息,更多的是古朴典雅,除了几个卧室内,客厅内那些等离子电视、真皮沙发、以及冰箱空调等东西,都被清除了出去,换成了雕花的红木家具。 装修风格一变,再在这儿开那种大会,好像就有些丧情绪了。 回到家里后,方小艇的母爱毫无保留的‘奉献’了出来,拒绝高雅从外面点菜的建议,让高飞开车在大超市内转了半天,购买了足够十个人吃半月的青菜、鱼肉啥的,回家后把小围裙一围,摇身变成了家庭主妇。 在方小艇亲自烧菜时,高健城和高飞兄弟俩,在客厅内品着清茶,低声说着什么,不时响起一阵会心的低笑声,听在方小艇的耳朵中,感慨万千:我们一家终于团聚了。 都说妈妈做的菜是最好吃的。 以前高飞听到这句话时,还觉得说这句话的人太矫情:既然老娘做的菜是最好吃了,那么大家为什么最喜欢去酒店中呢? 但今晚,他才知道这句话没说错。 吃着方小艇亲手做的晚餐,他能体会到每吃下去的一口,都带着母爱的柔情。 晚餐过后,在高飞父子三人喝茶吸烟时,方小艇动作麻利的收拾了碗筷,又端上了一个果盘。 等方小艇落座后,高健城看了他一眼,把半截香烟掐灭在了烟灰缸内,温声对谈论当前国际形势的高飞、高雅俩人说:“小飞,小雅,爸妈有话要说。” 来了! 高雅心中咯噔一声,表面却微笑着说:“爸,有什么事,您就说。” 高飞也看向了方小艇夫妻俩。 “是这样的――其实爸妈也知道,接下来的这个话题有些敏感,也有些现实,但我们必须得说。” 方小艇犹豫了一下,看着小儿子的眼睛:“我和你爸,打算给你们兄弟俩人分家。” 以前只有一个高雅时,高健城夫妻绝不会提到‘分家’这俩字。 可现在高飞已经回来了,他们有了两个儿子,分家就成了一道迈不过去的坎,毕竟现在高雅所掌控的春树集团,市值已经达到了上百亿,甚至数百。 不可否认的是,春树集团做到今天这样大,可以说是高雅呕心沥血之作……但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没有高家,没有高健城夫妇,就算高雅本事再大,能把集团发展到今天的地步? 所以呢,在高健城夫妻看来,春树集团就是整个高家的产业。 事实上,所有高家直系人员,在春树集团中都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但高雅却是最大头,据保守估计,也得占有一半的股份。 高健城夫妻俩所提出的分家,就是让高雅从他所占有的股份中,拿出一部分给高飞。 当然了,高健城夫妻也知道,相比起普通人来说,高飞现在也是个有钱人了,毕竟能够在冀南最繁华地段能开两家西餐厅,可不是谁想开就能开的。 不过在高健城夫妻看来,大儿子的这点小成绩,相比起小儿子在春树集团的股份来说,那绝对不值一提的,所以才想让高飞从中分一杯羹,免得日后发生什么矛盾。 方小艇说出自己的意思后,就死死盯着高雅的眼睛,生怕他会说出让自己失望的话来。 没有谁,甘心把那么多财富拿出来白白送人的,尽管大家是亲兄弟。 第484章 真的不要? 让方小艇感到欣慰的是,在她说出‘分家’这俩字后,并没有从小儿子眼里看出惊讶、愤怒和不甘等负面情绪。 “好呀,我正要和大家说这个问题呢!” 高雅神色坦然,笑着向高飞伸出手:“哥,咱们是亲兄弟,我的就是你的――如果让我把春树集团内所有的股份都给你,那是兄弟我虚伪。要把属于我的那些股份,拿出一半来给你,我还是心甘情愿的,谁让咱们都是父母的儿子,是亲兄弟呢?嘿嘿,江湖上不是一直传说着这样一句话嘛,叫好兄弟,见面分一半!” 小雅真的长大了呢! 听高雅这样说后,方小艇心中大大松了口气,和高健城对望了一眼时,眼神中浮上了得意的神色。 她知道,丈夫一直怪她太溺爱高雅,很多次都抱怨她‘培养’了一个纨绔。 现在高雅的表现,却狠狠给方小艇长了一次脸,她能不得意吗? 高雅的反应,也大大出乎了高健城的意料,随即真心的笑了:这孩子虽说品行低劣了些,但本质还是好的,这一点,像我,呵呵。 扑面而来的兄弟之情,让高飞也很感动。 但同时也给了他一种不真实感。 高飞并不了解自己这个亲兄弟,不过俩人在第一次见面时,他就看出高雅绝不是那种胸怀开阔之人,百分百是那种睚眦必报的主。 可是现在,高雅却拿捏出了一副高姿态,好像他们之间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别扭,根本不是事,只剩下浓浓的兄弟之情。 高飞心里是怎么想的,却不会说出来,只是用力晃了晃高雅的手,沉声说:“小雅,谢谢!” 谢谢?沃曹,听我说给你一半股份,得意虚伪的嘴脸就露出来了是吧?嘿嘿,谢吧,反正这些东西只是让你保管一下,最后还是会属于我的,包括沈银冰那个贱人拿走的两个亿! 高雅心中冷笑,但表面的表情却更加感人,声音竟然有些哽咽了:“哥,你这是说什么呢?我们兄弟之间还用得着说这两个字吗?你在外面受了那么多苦,就算把所有股份都拿去,我和爸妈也绝不会有半点意见。钱是什么?说白了钱就是王八蛋,怎么可能和亲情相比?哥,明天一早,我就带你去集团总部,给你办理股份交接手续。” 难道我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高雅的精彩表演,让高飞有了瞬间的自责,但很快就摇了摇头:“小雅,我真心感谢你这样看重我们的兄弟情,但我不能要你这些股份。” 装吧,你就可劲儿的给我装! 次奥,你不要? 你心里巴不得的要呢,说这些好听的只是来蒙骗爸妈罢了! 高雅心中冷笑,眼角却有泪水淌了出来:“哥,你是不是嫌一半股份太少?” 方小艇也以为高飞这是在虚让,也给他找台阶下:“小飞,小雅所说的这些,正是我和你爸想说的。诚然,春树集团能够取得今天辉煌的成绩,凝聚着小雅的心血,但不能否认的是,这其中也有高家的原因,我和你爸按说也该是大股东――呵呵。” 笑了笑,方小艇继续劝道:“这辈子,我和你爸唯一的愧疚,就是从小就失去了你。现在你回来了,小雅又这样懂事,你就把小雅的心意,当作是爸妈对你的补偿,好吗?” 高健城也附和道:“高飞,他们说的都没错,这是你应该得到的。” 这下你该借坡下驴,接受股份了吧? 想到高飞就这样轻飘飘的拿走自己一半的股份,一抹带着戾气的寒芒,不经意间从高雅眼底深处一闪而没,握着高飞的手,却更加用力的晃了晃,仿佛在哀求他答应。 高雅眼底闪过的那一抹寒芒,速度虽然极快,可还是被高飞捕捉到了。 “唉,我本来就没有打算要你的股份,你又何必嫉恨与我呢?” 高飞心底轻轻叹了口气,松开了高雅的手,看着方小艇夫妻,认真的说:“爸、妈,小雅,我说不要这些,并不是虚让,而是真的不要。” 方小艇愣住:“真的不要?” 真的不要? 你脑子进水了吧? 高雅眉头微微皱起,却没有说什么。 漫不经心扫了眼高雅,高飞点燃一颗烟,淡淡的说:“我认祖归宗,看重的是亲情,而不是金钱。实话告诉你们,目前我正在自己创业建厂,也许用不了多长时间,我就能拥有另外一个春树集团。所以,我不能要这些股份。” 吹,你就可劲儿的吹啊,你以为做生意是抢银行呢?还用不了多久,就能拥有另外一个春树集团!我看你这是以退为进,让我们再苦劝你收下这些股份吧。 高雅暗中撇了撇嘴时,高健城说话了:“高飞,你不是开餐厅的吗?现在又找到一个好商机?” 高飞点了点头:“嗯。” 方小艇追问:“那你想做什么?” “化妆品,我准备研制、生产自己的化妆品品牌,目前已经开始运作了。” “化妆品?” 方小艇黛眉皱起:“小飞,我知道化妆品的利润非常大,但你知道这个市场竞争有多残酷吗?现在可是国外大品牌的天下,像咱们国家以前最出名‘华夏牙膏’等品牌,现在都已经被外企收购了。放眼国内化妆品市场,国产化妆品只占有百分之几的份额,利润也几乎是业内最低的。你自己研制生产的化妆品,好像无法和外国大品牌抗衡吧?” 方小艇这样说,已经是很委婉了。 如果换成白话就是:假如你真决意进军化妆品市场,那你是有多少钱,就能赔多少钱,欠一屁股外债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知道,方小艇这样劝他,是为了他好。 如果你们亲眼看到那些药膏的神奇,相信你们就不会这样说了―― 高飞笑了笑:“爸,妈,我知道你们这是为我好,但我那个项目已经开始了,我想靠自己来拼搏一下。嗯,这样吧,如果我的生意真赔了,到时候我们再商谈和小雅分家的事,好不好?” “好吧,这件事就依你。” 看到高飞这样坚持,方小艇夫妻也不好再劝了,心里却琢磨:小飞这样做,只是不想白白分享小雅的股份而已。唉,干就干一次吧,反正他那个项目就算了赔,也赔不了多少。他这样推辞,反而能增进兄弟俩的感情。 这样想后,方小艇就不再勉强高飞,随即改变了话题:“小飞,看来你是要决心在冀南发展,不留在京里了。” 高飞笑道:“是啊,我的餐厅都在那边,即将开始的中草药基地也在那边,自然得在那边盯着了。呵呵,不过这也没什么呀,反正你和爸也不是在京里住。说起来,有个当纪委书记的老妈罩着我在那边,我想混不好都不行啊!” 方小艇一愣,随即咯咯笑道:“对呀,我怎么没想到这儿呢?小飞,等我回去后,就给某些部门打招呼,让他们给你广开绿灯!” 对方小艇这样说,高飞倒没有拒绝。 因为他很清楚,对他抱有愧疚的爹妈,当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尽量帮助他。 如果高飞再拒绝的话,会被方小艇夫妻误认为母子之间还存着芥蒂。 敲定这件事后,方小艇拿起一个苹果,看似随意的说道:“小飞,虽说你和紫阳之间很可能没戏了,可你现在也到了结婚的时候。我觉得你必须得慎重考虑一下终身大事了。” 高飞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为难的说:“妈,我现在还真有些怕这件事了。” 方小艇很清楚高飞为什么这样说:他和沈银冰好时,方小艇拆散了他们。他和梁娇娇结婚了,又是她出面干涉,逼的梁娇娇远走南方。 好不容易,就在方小艇以为高飞要和秦紫阳修成正果时,那孩子却又主动放手,寻找她自己的真爱去了。 三次泡妞,却接连遭到三次打击。 这让谁,谁心里也不好受的。 “呵呵,有些事,就算是怕,可你也得去勇敢面对。嗯,这样吧,这件事就交给我了。我保证,这次绝不是强迫你,而是尊重你自己的意愿,怎么样?” “那妈你就多操心了。” 既然方小艇把话说到这儿了,高飞当然不能再说啥了,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 接连两个晚上了,他都没有休息好,现在也真有些倦了。 方小艇见状,连忙放下正在削的苹果:“小飞,是不是累了?那就早点休息吧,有什么话明天再聊。你跟我来,我带你去看看给你布置的房子。哪儿觉着不满意,我再给你弄好了。” ―― 夜,还不算是很深,高健城倚在床头上看书,听到浴室门响声后,抬起了头,就看到浑身只裹着一个大浴巾的方小艇,用毛巾擦着头发,赤脚从里面走了出来。 方小艇平时在冀南时,为了衬托她‘铁面无私’的纪委书记形象,无论是穿着还是打扮,都尽量像成熟、和古板方面靠近。 不过在回到京里后,‘无官一身轻’的方书记,却摇身变成了一成熟的白领丽人。 尤其是洗浴过后,那皮肤白白嫩嫩的,好像汁液饱满的水蜜桃,根本看不出她最大的儿子已经26岁了,倒像是三十四五的花信少妇,只要稍微一掐,就会汁液四溢。 看着走到坐在床沿上的妻子,高健城小腹间腾起一个字热气,伸手拽住浴巾一抽,一具绝美的少妇完美身躯,就羞答答的出现在了他眼前。 “干嘛呢,这么大年龄了,还这样猴急。” 方小艇娇嗔着白了丈夫一眼,半推半就的被他压在了身下时,高健城却忽然问道:“小艇,你说小雅那些话,是真心的吗?” 方书记回应的动作一僵,沉下了脸:“建城,你怎么这样说小雅?” 第485章 让小晨给你当老婆,好不好? 有妈的孩子就是好。 看着穿在身上的名牌西装,高飞第三次想到了这句话。 一大早,方小艇就给高飞送去了这身行头。 根据以往的经验,高飞打眼一看就知道这身行头最少得价值十几万。 虽说高先生在有钱时,根本不拿着十几万当回事,可他还真没有穿过这么一身昂贵的衣服,这让他走路时,都感觉自己动作有些变形了。 正所谓佛靠金装,本来就有些小英俊的高飞,穿上方小艇为他精心准备的这身行头后,站在镜子前的那一刻,竟然差点认不出自己是谁:靠,里面那帅哥是谁呀?眼神那样坚毅,却带着男人少有的温情。鼻梁笔直坚挺,一看就是有担当之人,嘴巴不大不小,吃四方妹妹没问题的。 高先生对着镜子自恋的同时,也看到方小艇脸上带着无比的自豪:“嗯,嗯,这身衣服简直就是给我儿子特意设计的,也唯有我儿子,才能穿出这种风采的。老妈我敢说,如果《非常人贩》的导演看到你了,绝对没有斯坦森的事!” “哦,我说看着怎么这么眼熟呢,原来都是照着《非常人贩》中斯坦森为原型的啊。黑西装,黑皮鞋,白衬衣,黑领带,搞得好像要去接见外宾那样。” 高飞和方小艇开玩笑道:“妈,那个斯坦森是不是你梦中情人呢?” “这话可不能让你爸听到,要不然他会伤心的。” 方小艇咯咯一声娇笑,挽着高飞的胳膊,拉着他就向外走:“今天小雅有事去公司了,你老爸又不爱外出逛街,陪你好好转转这事,就落在妈妈身上了,顺便去拜访几个人,让他们认识一下我的大儿子!” 高飞反对道:“跟你去拜访别人,我倒是不反对。但你能不能别挽着我胳膊?要不你再回去打扮的老一些,穿着这样靓丽逼人,别人要是怀疑高家媳妇养了个小白脸,你丈夫就该找我拼命了!” 方小艇一愣,随即用力砸了高飞肩膀一下,笑骂道:“死小子,这先学会拿好听的话来哄妈妈高兴了?得了,闭嘴吧你,我可不听你的。” 以往遇到漂亮娘们不听话,高飞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抬手给她一耳光:漂亮女人一般都是胸大无脑的,不敲打着点不行。 不过当这个漂亮娘们换成他亲娘后,就算再借给他两个胆子,他也不敢动手动脚的。 话说,和外表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年龄的老娘出去,对于某些男人来说,还真不是多爽的事儿。 显摆。 高飞被他亲妈挽着胳膊来到别墅后面,看到那辆车子后,就想到了这两个字。 那儿停着一辆银灰色的阿斯顿马丁one-77。 据说,阿斯顿马丁one-77自从08年推出来后,每一辆车的售价大约在135万欧元,价值人民币1400万左右。 如果有人觉得这价格还不算是最贵的话,那么全球只有77辆的限量销售,就足以说明有钱不一定能买到这车子。 当然了,这辆车和乔治妮儿乘坐的那辆黑色幻影相比起来,档次上还是差了点,但不管怎么说,能够出现在方小艇的别墅车库内,已经够让他吃惊的了。 看着高飞脸上的惊讶,方小艇得意的问道:“怎么样,是不是出乎你意料了?” 高飞反问:“你还是干纪委工作的呢,就不怕纪委找上门来?” “买这车的钱,是小雅光明正大挣来的,我怕什么?好了,别打击老妈的积极性了,儿子,上车!” 方小艇撇了撇嘴,左手一仰,一把钥匙飞了过去。 高飞抬手接住钥匙,开门上车后熟练的点了个按键问道:“启动密码是多少?” 方小艇一愣:“哟,你还挺门清啊,还知道这些道道。密码很好记――” 说到这儿时,方小艇的眼神黯淡了一下:“1212,那天是你离开妈妈的日子。” “昨天是几号?” 高飞手上动作顿了一下,随即飞快的输入密码,启动了车子:“你可以改一下这车子的密码了。” 昨天是高飞认祖归宗的日子,对于方小艇来说,同样有着特殊的意义。 不过,方小艇却轻轻摇了摇头:“我是不会改了,我要牢牢记住那个日子,时刻来提醒自己再也不要做傻事。” 高飞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驾车缓缓离开了别墅。 出来别墅后,方小艇取出了两个墨镜,给高飞戴了一个。 高飞很想拒绝,因为这是一款某公司出产的情侣眼镜。 他还没张嘴呢,就听方小艇说:“儿子啊,你就别这事那事的了,人家常说,女儿是男人上辈子的情人,其实也可以说成儿子是老妈上辈子的情人,对不对?” 瞥了眼神经好像有些不正常的方小艇,高飞觉得他最好是闭嘴,尽管他知道方书记只是调笑他,那种坏母亲总是‘暗算’儿子哭了,又哄他开心的调笑。 母爱很博大,其中就包括这一种。 按照方小艇做出的计划,今天上午她要带高飞去几个交情相当深的亲朋家,其中就包括陈破天家中。 秉着最重要的放在最后的惯例,方小艇把去陈破天家当做了最后一站。 虽说陈破天和高家并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可他与高老爷子却是多年的搭档了,两家可以说是绝对的世交,要不然当初老陈也不会撮合高雅和秦紫阳。 被拜访的那几家,肯定早就接到了方小艇的‘预约’电话,也知道她今天带高飞来拜访,就是高老爷子的意思,所以当然得郑重对待。 更何况,是方小艇亲自带人来的,所拜访的每一家,几乎都拿出了最高接待规格,那好听、祝福的话就像不要钱似的,铺天盖地的砸向这娘儿俩。 方小艇是真的高兴,一概笑纳。 高飞却有些不怎么适应,但也知道这种拜访的重要性,就算心里不耐烦,可也得尽量让自己笑的好看一些,这才导致几个阿姨对他青睐有加,问他有没有对象,要是没有的话,她可有个未出阁的侄女啥的。 每逢那些阔太太说到这个问题,高飞就很装比的微笑不语,方小艇却郑重其事的答应下来,还提醒人家别忘了,她两个儿子都特么‘待字闺中’呢―― 好不容易,婉拒了某一家非得留下吃过午饭再走的热情,在方小艇的指点下,高飞驾车来到了距离高老爷子住处不远的一个胡同口。 这个胡同口,也有哨兵站岗,一看就知道里面居住着大人物。 “小飞,这是你陈爷爷……” 看到站在天井中的陈破天后,方小艇赶紧介绍,话才说了半句,却被陈破天摆手打断:“呵呵,小艇你不用介绍了,我和你儿子早就认识了。” “陈爷爷好。” 高飞恭恭敬敬的给陈破天弯腰鞠躬见礼后,才说:“是啊,那天你和我家老爷子一起去了冀南考察过我,还为了我最大的志向是开餐厅而生气来着。” “哈哈,亏你小子还记着,坐下吧。” 陈破天哈哈大笑,当先坐在天井石榴树下的石桌旁,会受到:“小晨,出来给你领导满水吧。” 随着陈破天的话音落下,一个女孩子双手缠着老陈夫人,从西厢房内走了出来。 看到这个女孩子后,高飞眼睛一亮:“咦,王晨,是你呀。” 这个女孩子,正是方小艇的秘书王晨,高飞餐厅开业时,她曾经代表方小艇去过。 王晨是陈破天娘家孙女这层关系,方小艇早就知道,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把她带到冀南去做秘书。 不过她也知道,王晨这个陈夫人娘家孙女的家世,和陈家相比起来可是差老粗了,她父母只是中学教师,如果不是老夫人前几年回了一趟家,看到这孩子挺机灵单纯的很喜欢,她这辈子都无缘踏进这个四合院一步的。 此时,看到自己秘书出现在陈家后,方小艇心中一动,看了眼陈破天,好像明白了什么,先和老夫人问好,等高飞喊过奶奶后,才笑着对王晨说:“王晨,我还以为借着这两天假期,你回京北老家了呢,没想到你会在陈叔叔这儿。” “方书记,我本来想回家的,可――” 说到这儿后,王晨脸儿忽然一红,赶紧垂下头时,却飞快的撇了眼高飞,动作麻利而专业的替几个人满上水,随即站在了老夫人身后,再也不敢说一句话。 当看到王晨明显是化过淡妆的样子后,方小艇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却没有点破,神色自若的开始问候起了老夫人的身体健康。 高飞却没察觉出有什么异样,要说非得让他评价一番王晨的话,他只能说:这妞儿虽说没有沈银冰漂亮,不过胜在模样清纯,算得上小家碧玉,尤其是这怯怯的样子,让人觉得她就是一邻家小妹,无形中就会对她产生好感。 和老夫人说笑了几句后,方小艇就看向了王晨:“小晨,没想到你短发的样子很好看哟。” 和高飞第一次见面时,王晨是非常大众化的政府女职员发型,就是头发不长,在脑后绑着个小尾巴,显得很是干练。 现在她却改变了发型,修剪成了民国时那些女学生的发型,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娃娃头,专业发型师称为bob。 王晨的小脸又是一红,竟然不敢看方小艇了,只是喃喃的说:“不怎么好看,让、让方书记见笑了。” 正和高飞说话的陈破天,这时候却摆了摆手:“我觉得挺好看啊。小艇,小晨这发型,是按照我的提议修剪的,你觉得怎么样?” 方小艇神色自若,笑吟吟的说:“嗯,陈叔叔你的眼光不错嘛,我以前和王晨这么久了,怎么没想到这么好的发型呢?看来是我对下属关心不够哇。” 老陈淡然笑笑,忽然问正端着茶杯喝水的高飞:“小子,让小晨给你当老婆,好不好?” 第486章 我不想嫁人了! 一个上午,笑的腮帮子都发酸了的高飞,正借着喝水的工夫来调节面部肌肉呢,忽然听陈破天说出这句话后,刚喝进嘴里的一口茶就僵在了嗓子眼,接着就噗的一声喷了出来,把老陈喷了个满头。 坦率的说,王晨这小姑娘给高飞留下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当初在落日餐厅开业时,林世美找了市卫生局的人去捣乱,就是王晨出头,替他摆平了那件事的。 不过,高飞对王晨的印象,也仅仅是不错,觉得这小姑娘稳重,不像现代那些都市女郎一般招摇,没事就对着帅哥乱抛眉眼――可仅仅是不错而已,却没有更深的了解,要不是今天在这儿遇到她,说不定以后一辈子都想不起她的。 但是现在,陈破天却忽然对他说,要让王晨给他当老婆。 这都哪跟哪儿啊,我除了知道她叫什么,是我妈的秘书外,其他的就一概不知了,怎么忽然要给我当老婆呢? 高飞一口水喷出去后,才发现喷了老陈满头满脸,慌忙站起来,边咳嗽边四处找毛巾:“咳,对不起啊陈爷爷,我那个啥,咳――” “你这个老头子哎,就不能改改你这种突然袭击的毛病呀?这下可好了,遭报应了吧?” 陈老夫人笑着数落了老陈一句,掏出手帕递了出去。 老陈用手帕擦着脸上的水渍,郁闷的说:“这又不是打仗,哪儿来的突然袭击呢?我说小子,你这心理素质也太差了吧?” “那个啥,陈爷爷批评的是,我应对突发意外的心理素质是差了点。不过你刚才那句话,我有些……” 高飞咧了咧嘴,下意识的看了王晨一眼,那小姑娘此时羞得早就转过了身。 同样,方小艇也没想到陈破天会说这句话。 尽管她心里大吃一惊,但表面倒是一脸的淡定,等老陈擦干脸后,笑呵呵的问:“陈叔叔,陈阿姨说的不错,你这就是典型的突然袭击呀,没事开这种玩笑干嘛呢?” 老陈的脸色一沉,不悦的说:“小艇,你觉得陈叔叔是在开玩笑吗?” 方小艇一愣,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说实话,她对王晨还是很欣赏的,这孩子稳重,对她是忠心耿耿,思想单纯却又有眼力会来事,如果嫁给一般人家的男孩子,绝对是那家祖坟上冒青烟了才娶的这么好的媳妇。 可高飞是一般人家的孩子吗? 他的婚姻大事,就连当今一号首长都关注的,就算不能和秦家联姻,但方小艇也能猜出,高老爷子肯定得重新给他寻找一个‘门当户对’的。 而王晨呢? 别看她喊老陈两口子爷爷奶奶的,但终究出身小门小户……说难听点,就是没资格做高家媳妇的,就像当年的方小艇。 如果别人给高飞提这门亲事,方小艇也许懒得解释一下就拒绝了。 不过现在她却不敢:王晨是小门小户家的孩子不假,可她却代表着京华陈家。 或者干脆说,这是陈破天要借着她,来加强和高家的世交关系。 果然,在方小艇不知道说什么时,老陈又说话了:“小艇,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我从你爸那儿也知道了秦紫阳的事,更就此事征求过他的意见,他说只要高飞答应,他没有任何意见。” 顿了顿后,陈破天又说:“其实说实在的,以前我就有两家联姻的想法,不过说起来也邪门了,我那几个不争气的儿子,愣是给我生不出一个孙女来!而比较亲近一些家的姑娘,却没能入得了我法眼。我就是觉得小晨人不错,所以才推了出来。” 说完这些后,陈破天就耷拉下了眼皮子,端起茶杯慢条斯理的喝起了水。 方小艇现在总算明白老陈的意思了:老陈家要和老高家联姻,但陈家亲近的那些姑娘,他却没看上眼,这才把王晨给推了出来。 她更确定,王晨入了陈破天的法眼后,这身份就倍增了,会被他看做亲孙女的。 瞥了眼脸色有些不自然的高飞,方小艇沉吟了下才说:“陈叔叔,说实话,我对王晨是很有好感的。而且如果她真能和小飞情投意合,以后在我身边工作,我更加放心。不过您也知道,我这儿子的性格像他爸那样有些倔犟,凡事爱认他的死理,在您和我爸撮合他和秦紫阳那件事上,就够我们头疼的了。” 笑了笑,方小艇终于说出了她的意见:“原则上,我是非常希望王晨能成为我儿媳妇的。不过,感情这问题我也不敢下决断,一切还得看小飞和王晨两个孩子的意思,您说呢?” “主要是看这两个孩子的意思?哼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这是在委婉拒绝我吗?如果你真这样尊重高飞的意见,那么当初你们极力撮合他和秦紫阳时,怎么不征求他的意见?哦,现在我把小晨介绍给高飞了,你又搬出这个来做挡箭牌了。这分明是嫌弃我家小晨配不上高飞啊。” 听方小艇这样说后,陈破天眼皮子一翻,冷冰冰的说出了这些话。 陈破天年轻时,就被人称为‘大炮’,就没有他不敢说的话,根本不会考虑会不会给别人面子,都这年龄了,还没有改了这心直口快的臭脾气。 如果他能学会‘婉转’的话,离休前的地位肯定比当时还要高。 被戳穿心思后,方小艇的俏脸,刷的一下就红了,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幸亏老夫人及时救场,拿手指在陈破天脑门点了下,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你呀,你怎么可以这样不给小艇面子呢?唉,还亏了你是长辈!” 陈破天不客气的反驳:“正是因为我是长辈,所以我才不想看到晚辈对我玩虚伪!” 方小艇的脸更红,看似随意的瞥了眼王晨,黛眉微微皱了起来,心想:不管这事怎么样,我都不会用她再当秘书了! 王晨同样觉得难看。 尤其是眼角余光看到方小艇皱眉后,她心里就是一凉。 身为方小艇的秘书,在她还是广电总局副局长时,王晨就已经追随她了,自然能读懂她这个皱眉动作所代表的含义,但守着老陈夫妻,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她总不能说,她实际上不稀罕和高飞谈朋友吧? 那样陈破天的面子,往哪儿搁? 就在方小艇、王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陈破天脸色越来越黑时,高飞却笑了:“陈爷爷,我能不能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毕竟我是主要当事人,应该有权利在这件事上发表一下自己的想法吧?” 陈破天淡淡的说:“你说,我又没有堵住你的嘴。” “其实我妈并没有说错,不过有些话她不方便说出来,是怕我这个当儿子的难做。” 高飞笑着看了眼王晨:“我觉得,王晨是个好女孩,善良,大方,稳重,贤惠――总之,她天生就是一个好的妻子,如果在我感情上还是单身的话,就算老爷子你不主动牵线,说不定我还会求着我妈给我们撮合。” 老陈微微皱眉:“你感情上单身?这话是什么意思?” 高飞笑容收敛,沉声问:“老爷子你既然清纯我妈极力撮合我和秦紫阳,最终结果却失败的事,对吧?” 老陈点头:“知道,要不然我也不会把小晨推出来。” “这就是了。” 高飞抿了抿嘴角,缓缓的说:“其实秦紫阳也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要不然当初老爷子您也不会撮合我们了。可我们还是辜负了您老的期望。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一直在抗拒,因为我有我喜欢的女孩子。而且,这一辈子,我想都不会放弃她的。” 顿了顿,高飞才继续说:“为了那个女孩子,我拒绝了秦紫阳……老爷子,我已经伤害了一个,您希望我再伤害王晨吗?您觉得,王晨的抗打击能力,能强过秦紫阳?” 不等陈破天说什么,高飞又笑了,轻声说:“我妈早就和我说过,她很喜欢,也很欣赏王晨,可就是因为这样,她才不希望王晨受伤害,所以才会婉拒您的好意。这件事,您要怪的话,可不能怪我妈,要怪就怪我有眼不识荆山玉,辜负您一片好意了。” 陈破天在运作这件事时,把握还是很足的,也做好了方小艇婉拒时会把高老头抬出来的准备,准备来个霸王硬上弓,先把这事给定下来。 只是他说什么也没想到,在他故意拉下脸来把方小艇堵的无话可说时,高飞竟然站出来,对他说了这番话。 同时,高飞也委婉的表达了他的意思:我既然能拒绝秦紫阳,也能拒绝王晨!我拒绝,不是因为她们两个不好,而是因为我已经有了中意的女孩子! 听高飞这样说后,心里有些忐忑的方小艇,马上就松了口气,看着儿子的眼神中带着得意的欣慰:不愧是我方小艇的儿子,这番话说的有理有据,我看你老陈还怎么好意思硬来! 盯着高飞愣了半晌,陈破天忽然哈哈大笑了一声,看着王晨重重叹了口气:“唉,小晨,看来你们两个真没缘分了哦。不过,你别担心,爷爷肯定再接再励,给你找个比高飞这小子还要优秀的。哼,这天下的男人有没有死绝,何必在他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呢!” “爷爷,您、您就别再我为我的事儿操心了,我、我不想嫁人了!” 低垂着头的王晨,说完这句话后,带着羞愧,失望的泪水,再也止不住的摔落在胸前,随即猛地转身,左手捂着嘴巴冲进了东厢房,重重关上了房门。 “你这个死老头子,这是怎么说话呢,好像我小晨嫁不出去那样!” 老夫人狠狠瞪了眼有些发傻的陈破天,也没和方小艇打招呼,站起身急匆匆的走进了东厢房。 第487章 十里红妆,红妆楼! 依照方小艇今天上午的拜访计划,最后一站才来陈家,然后陪着老陈两口子吃顿午饭,籍此来表示对陈破天的尊重。 只是她说什么也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一步。 虽说方小艇自认谁也没有做错,高飞也适时的站出来,把责任都揽在了他身上,可她却不好再留下来了,在老夫人追进东厢房片刻后,就讪讪的站起来,提出了告辞。 感觉很没面子的陈破天,也没挽留,只是摆了摆手,示意这娘儿俩自己闪人,老子烦着呢…… 当然了,虽说这件事对高、陈两家并不能造成什么裂纹。 但无可否认的是,方小艇母子拨了陈破天的金面,双方之间有了层看不见的隔阂。 为了修复这层隔阂,方小艇在临走前,特意低声说:“陈叔叔,您放心,我还是非常欣赏王晨的。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尽可能用最大的努力,把她培养成人才。” 老陈的老脸这才勉强露出一丝笑容,随口说道:“嗯,我相信你的能力。” 方小艇带着高飞离开时,王晨正站在东厢房内的窗前,透过窗棂玻璃看着高飞。 在老夫人的安慰下,王晨脸上的泪水已经擦干,只是眼睛依然是红色的。 当高飞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时,王晨就像浑身力气都消失了那样,软软的坐在了床头上,双手捻着耳鬓一缕发丝,脑海中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 ―― 因为这件出乎母子俩意料的事发生,方小艇俩人的情绪都不怎么高涨。 上了车后,高飞问:“接下来去哪儿?” 抬眼看了下天上的日头,方小艇懒懒的说:“去找家酒店吃饭吧。我记得从前面右拐,有家‘红妆楼’,那儿的饭菜不错。唉,本来今天打算在你陈爷爷家吃饭来着,谁想到会冒出这件事来,真是扫兴。不过,这也多亏了你站出来提妈妈解围,要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拒绝那犟老头呢。” 高飞启动车子,淡淡的说:“妈,我不是只为你解围,而是我心里本来就是那样想的。” “什么?” 正倚在座椅上的方小艇,一愣挺直了身子:“小飞,你、你可千万别告诉妈妈说,你还没有放下沈银冰!” 高飞稍微点了一下油门,目视前方:“妈,你希望我和你撒谎?” “当然不希望!” 方小艇说出这句话后,才明白过来,苦笑着低声说道:“小飞,你为什么就不能听妈妈一次呢?你绝对不能因为喜欢她,贪图她漂亮,就不管不顾的和她来往――你以后要是真发生点什么意外,不但是会害了自己,同时也是对妈妈不负责呀。” “事实上,也许根本没有你说的那样可怕。妈,你不要再劝我了,因为我知道我需要什么。” 高飞抬手擦了擦鼻子,又说:“我不能因为一些虚无的传说,就眼睁睁看着她嫁给别人。” “唉,你这孩子,怎么这样固执呢?” 方小艇抬手指着高飞,叹了口气,却不知道该怎么劝说他。 “好了,相信你儿子。这么多年来,我什么事没遇到过呀,现在还不是好好的。” 高飞嘻嘻笑着,方向盘轻轻右拐,指着前方右边几百米的地方:“那就是红妆楼吗?” 红妆楼,前身是齐鲁省的驻京办招待所,虽说不是什么星级酒店,但无论是就餐环境还是饭菜质量,那都是一流的,专门负责招待齐鲁来京办事的高级领导们。 不过后来因为齐鲁的某位主要领导觉得这样一栋酒店,就为了招待省市领导,很是有些浪费,就指示酒店对外开张营业。 于是,招待所摇身一变,就成了红妆楼。 红妆楼,十里红妆,名字清雅,且有淡然诗意,很是受人欢迎,方小艇尤其喜欢这名字。 方小艇虽说是齐鲁省会城市的主要领导之一,不过她去冀南的时间并不久,而且业务也和驻京办没多大联系,到现在为止只来过一次,还是跟着某位省领导来的,所以酒店工作人员对她并没有太大的印象。 方小艇却不在意这些。 实际上,她也正是因为那边的人不怎么认识她,所以才来这儿的。 她可不想别人打搅她和儿子在一起吃饭。 就算是这样,当酒店工作人员看到这辆价值不菲的阿斯顿马丁停下后,还是热情到屁颠的迎了上来。 因为来过一次,方小艇随口就点了上次去过的那个房间:秋风阁。 开始高飞倒没说什么,但当他走进秋风阁包厢内,发现装潢、空间比五星级都五星级后,指着那张足可以坐20个人大圆桌,苦笑着说:“妈,就咱们两个人吃饭,没必要搞这么大排场吧?要是让人看到了,肯定会怀疑你收入有问题呢。” 方小艇摘下墨镜,娇笑着说:“切,妈可不在乎这些,反正咱的钱是正大光明赚来的,爱怎么花,谁能管得着?服务生,上一套‘龙凤呈祥’套餐吧。” 红妆楼内套餐数十种,有大型的,小型的和微型套餐,而这个所谓的‘龙凤呈祥’就是微型套餐,典型的四菜一汤。 不过,这四菜一汤和老百姓所想象的那四菜一汤可不一样,套餐价为2399,这还不包括酒水。 高飞还想再说什么,服务生已经开心的答应着扭头走人了。 “来,坐下。” 方小艇拽着高飞胳膊,拉在了在家身边的椅子上,笑眯眯的问:“想喝点什么酒?” “开车,还是不用喝酒了吧?” 高飞摇了摇头,问道:“吃过饭后,我们再去哪儿?” 其实高飞恨不得现在就赶回冀南,去忙活他的生意。 “下午去哪儿?呵呵,保密。” 方小艇神秘的笑了笑,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保证你会吃惊的。” 看方小艇卖关子后,高飞唯有苦笑。 就在方小艇详细了解高飞的生意,给他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时,服务生把四菜一汤端了上来。 高飞开车不能饮酒,方小艇也没有独自喝酒的兴趣,只点了一壶好茶,娘儿俩边吃边聊。 虽说方小艇混迹于官场,但她看待生意上的眼光却很独到,提出了好几个让高飞眼前一亮的好建议。 “妈,我真吃饱了,别再给我夹了,我还真怕会被你喂成个大胖子。” 把方小艇夹在碟子里的鸭舌吃完后,高飞连忙抬手挡住老娘伸出去的筷子,刚说完这句话,秋风阁包厢的门就被人从外撞开,一个穿着黑色套裙的女人,踉踉跄跄的冲了进来。 门外,还有一个穿着红衬衣的胖男人,一脸的严肃。 正竭尽全力增加母子感情的方小艇,看到有人冒然闯进包厢内后,眉头登时皱了起来,站起身正要说什么时,却看到那个胖男人快步走了进来,一把拉住那个女人的胳膊,陪着笑的道歉:“两位,对不起,我同事喝多了点,不小心走错房间了。” 老婆上错别人的床是稀罕事,但在酒店中,却常有人走错房间。 方小艇脸色缓了下来,皱眉淡淡的嗯了一声:“嗯,出去时请把门关上。” “是,谢谢啊,抱歉。” 胖男人再次道歉后,拽着用手捂着嘴巴,低着头的女人向外走,低声劝道:“秦老师,我也知道你不愿意参加这样的酒场,可为了咱学校的前途,你做为一名副主任的有力竞争者,就该忽视这种不快,为学校做出你力所能及的贡献,对吧?” “康主任,我、我真不能再喝了。” 女人弯腰,双肩剧烈抖动着,好像随时都会吐出来:“而且那个张大少,也太过份了吧?守着那么多人对我动手动脚的,我实在受不了他那张流氓嘴脸――你、你去告诉彭校长和宗厅长,就说我不能完成领导交给我的任务了。” “秦老师,你这是怎么说话呢?如果让张大少听到,我们今天所做的努力都白费了呢!” 那个康主任嘴里劝着,用力拽着女人向外走:“秦老师,你再忍忍。唉,其实我也挺腻歪的,你说他怎么就对你……” 康主任刚说到这儿,忽然听人说:“放开他。” 康主任一愣抬头,就看到坐在美少妇身边的那个年轻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看着他的眼神中带着厌恶,还有一丝戾气。 康主任愣了下,喃喃的说:“先生,您说什么?” 高飞重复道:“我说,让你放开她!” 康主任脸色开始不好看了,尽管这是京华,不是他那一亩三分地:“先生,对不起,这是我同事,您好像没什么……” 康主任话还没有说完呢,就看到被他拉着的秦老师,猛地抬起头,一脸不信的看着高飞,喃喃的说:“高――飞,你怎么会在这儿。” 方小艇身为官场中人,对于眼前所发生的这一切并不陌生。 虽说她很反感漂亮女人参加酒场,但却不怀疑漂亮女人在这种场合下的作用,所以在听明白眼前这一切是什么事后,并没有打算干涉。 但高飞却站起来,让康主任松开那个女人。 方小艇眉头微微皱了下,刚要劝儿子别管这些闲事时,却听到那个秦老师,忽然喊出了儿子的名字。 看到那张表面很端庄,但眉梢眼角却透着狐媚的漂亮女人脸蛋,方小艇心中一动,沉声问道:“小飞,你认识她?” 我何止是认识她呀,我还和她上床了呢。 高飞心中回了一句,点头说:“嗯,是我的一个朋友,她叫秦城城。” 这个被康主任拽着的漂亮娘们,不是别人,正是齐鲁师范学院的秦城城。 喝的已经有了八分醉意的秦城城,看到坐在高飞身边的方小艇后,心中涌起一股子嫉意,和莫名的怒气,用力甩开康主任,踉踉跄跄的走到高飞身边,双手抱着高飞的胳膊,瘫坐在椅子上,咯咯笑道:“小、小弟,这位漂亮女士是哪个呀?是你新的相好?” 第488章 冤家路窄啊! 依着方小艇那如炬的慧眼,看到秦城城这样随便而又自然的挽着儿子胳膊,又说出那些酸溜溜的话后,当即就看出她和高飞的关系不一般了。 “这女的年龄应该比小飞还要大,看她满眼里都是狐媚样,就知道是在那方面要求很高的女人。哼,小飞也太没谱了,到处招惹女人!” 方小艇心里这样想着,却又不好说什么,只是看着高飞。 “你胡说什么呢,等会儿再和你说。” 高飞挣开秦城城的手,对走过来的康主任说:“那个康主任是吧?你回去告诉你们领导,就说秦老师喝多了,要在我这儿休息会。” 康主任奉命来找秦城城,自然不会就这样走了:“这位先生,请问您――” 不等他说完,高飞就不耐烦的摆手道:“行了,这事你管不了,让你领导来找我!” 康主任虽说只是大学的主任,可平时也被很多人奉承惯了,除了学校几个主要领导外,谁敢这样和他不耐烦的说话啊? 所以康主任也来脾气了,眼珠子一瞪:“先生,我――” 康主任的话,第二次被打断。 这次是方小艇说话了,她的声音也不是太高:“你没听到他说的话么?” 方小艇在说这句话时,身上自然而然的散出一股子上位者的气息。 一所地方大学的校长就算再牛比,可相比起起省会城市的主要领导人,尤其是专门负责找茬的纪委书记来说,那气势压根就没法比。 见惯了校长大人官威的康主任,情不自禁打了个冷颤,嘴皮子动了下,却没有说什么,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方小艇也没理睬秦城城,拿起筷子慢条斯理的夹了点菜。 喝多了的秦城城,却没有意识到方小艇瞬间散发出的官威,只是抱着高飞的胳膊,吃吃的笑:“小子,你这个相好的很威风啊,一句话就把老康给吓跑了。来,给姐姐介绍一下,这位姐姐是何方神圣,你又是怎么泡到手的……” 高飞再次甩开秦城城的手,皱眉低声喝道:“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这是我妈!” “哈,我还是你姥姥呢,你小子竟然说她是你……” 秦城城刚说到这儿,忽然猛地意识到了什么,眼睛一张,看着脸上已经带有了怒意的方小艇,吃吃的问:“高飞,她、她是你母亲?” 方小艇冷冷的回答:“是的,他是我儿子。秦老师,你比我还年轻,而且我父母也早就去世了,恐怕你当高飞姥姥好像不怎么合适。” 秦老师做为高飞的合格床伴侣,当然很清楚他的身世来历,知道这小子从小就是在孤儿院内长大,心中早就把他看做是一个没爹没妈的孩子来疼了―― 可她说啥也没想到,被她以为是高飞新的相好的女人,竟然是高飞的老娘,而且看样子这是真的,因为依着高飞的脾气,他肯定不会随便去认妈的。 看着方小艇那双带着厌恶,和莫名威严的俏脸,秦老师情不自禁打了个冷颤,出了身汗,酒意去了一大半,赶紧触电般的松开高飞,站起来满脸通红的道歉:“这、高、阿姨,对不起,刚才是我胡说八道了,还请您能原谅我。” 对看起来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方小艇,秦城城喊这个‘阿姨’时,还真有些喊不出口。 可喊不出口也得喊啊,她知道自己刚才的随便,已经惹得‘高妈妈’很不满了,如果高妈妈因此而勒令儿子不许和她来往了,那秦老师以后的日子,肯定会黑暗的让人发疯啊。 秦城城还算识相的道歉,让方小艇的脸色多少好看了下,漫不经心的嗯了声说:“没事,不知者不罪。坐下?” 面对方小艇这毫无诚意的客气话,秦城城有些不知所措。 幸亏高飞拉她坐下了:“我妈让你坐下,你就坐下。哦,对了,你怎么在这儿?” 秦城城咬了咬嘴唇,低声喃喃解释道:“那个啥,是这样的。彭校长觉得我有更上一步的能力,准备提拔我当学校总教导处副主任――这次,彭校长带我跟随教育厅的宗厅长(副职),来首都与教育部的王副主任……” 在秦城城前言不搭后语的解释中,高飞多少明白了些。 原来,秦城城这些年在师范学院的兢兢业业表现,被彭校长看在了眼里,准备提拔她当总教导处的副主任。 为了锻炼她相关方面的业务能力,彭校长这次追随省厅的领导来首都为学院争取建校经费时,就把她给带来了。 他们昨天傍晚就来到了京华,今天宴请的教育部的王副主任。 秦城城做为彭校长大力提拔的人选,再加上她本身是漂亮娘们的优势,所以当仁不让就成了陪酒的首要人选。 要说秦城城的酒量还是不错的,而且说话办事也很有眼力,虽说不能把那位副主任给忽悠傻了,可肯定能起到活跃气氛的作用。 如果不是陪同王主任一起来的那位张大少,对她好像‘青睐有加’,总是色迷迷的看着她,并可劲的灌酒还对她动手动脚,相信秦老师今天优异的表现,肯定会让彭校长满意的。 开始时,秦城城不明白那个副副主任干嘛要带张大少一起来,更不明白在宗厅长面前很有官威的王主任,为什么是对张大少一脸的讨好表情,酒过三巡后才明白,那位张大少的某个长辈,原来是王主任的顶头上司。 王主任邀请张大少来参加本次酒宴,纯粹是偶遇:在红妆楼门口碰到的,张大少开始时还想拒绝王主任,但在看到成熟的好像水蜜桃似的秦城城后,就改变了注意。 于是乎,看出张大少的意图后,那位‘闻弦歌知雅意’的副部长,就特意把他和秦城城安排在了一起,并给予了宗厅长他们一些暗示。 虽说彭校长很不满副主任的做法,但为了学校更加美好的明天,只能装做没看到――这样一来,那位张大少,就借着喝酒的机会,开始骚扰秦城城了。 开始时,秦老师还含羞带怯的忍着,后来在张大少手开始向她裙下伸去时,她这才忍着翻脸的冲动,借口去洗手间跑了出来。 可已经有些上火的张大少,就指示康主任来找她,并嚣张的说:只要秦城城顺着他的意思,他不但让秦城城‘加官进爵’,而且还会协助彭校长争取更多资金啥的。 说实话,彭校长对此是很反感的,但康主任却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反正秦城城又不是他老婆,同时也觉得秦城城能够获得张大少青睐后,得到的好处,要远远大过所失去的,这才忙着要把她重新拽回包厢,没想到秦城城在挣扎时,误打误撞的撞开了秋风阁的门。 说完这些后,秦城城偷眼看了看垂着眼帘没吭声的方小艇,站起来说:“高飞,我、我先过去了,你替我向阿姨再道歉吧。” 虽说秦城城是有妇之夫,俩人的关系是龌龊的,见不得人的,而且又守着自己老娘,可高飞绝不会允许她再回那屋子,淡淡的说:“你给我坐下,这事交给我来做好了。” 秦城城等的就是高飞这句话,顺坡下驴的重新坐下,担心的说:“高飞啊,那个张大少,在京华可是很厉害的呢,就连王副部长都对他客气的很呢。” 秦城城也看出方小艇好像有几分官威,更能从她的穿着、气度上看出她不是一般人。 但秦城城却不相信,方小艇能摆平这件事。 不过,她又真不愿意再回去,所以只能说出自己的担忧,就是希望方小艇能有所反应,比方拿出电话找关系来应付一下啥的。 方小艇当然能听出秦城城的话中意思,无声的冷笑一声,也没说什么。 就在高飞再安慰秦城城时,房门被人敲响了,不等他说什么,房门就被人推开,一个鼻子上还粘着创可贴的年轻人,在几个人的簇拥下,晃着膀子走了进来:“嘿,谁在这屋子里充大瓣蒜啊,敢坏本少的好事?哟,这娘们不错啊!” 年轻人进来后,目光就一直落在秦城城身上,在看到方小艇时,眼睛更是蓦然一亮,直接忽略了高某人,快步走到方小艇身边,笑嘻嘻的抬手就去摸她的脸蛋:“姐们,你长得很风骚嘛,非常合我胃口……” 年轻人刚说到这儿,方小艇蹭的站起,抬手就是一记狠狠的耳光! 耳光声还没有落下,高飞就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子,猛地摁到在了桌子上,砰的一声:暂且不管这人是谁,敢守着高飞就调戏他老娘,这纯粹是找死啊。 年轻人还没有明白过啥事来呢,就挨了一耳光,脑袋重重碰在了桌子上,刚矫正好的鼻梁再次碰歪,鼻血长流差点晕过去。 随着年轻人进来的几个人,那个副部长见状大喝一声:“住手!” 高飞右手一抬,年轻人就像破麻袋似的飞了出去,咣当一声摔倒在地上。 康主任赶紧跑过去,把他扶了起来:“张少,您不要紧吧,要不要报警?” “你给我滚开!” 遭到重击后竟然没有昏过去的张少,被康主任扶起来后,暴跳如雷,抬手就把他狠狠推到一边,指着方小艇恶狠狠的骂道:“臭娘们,你特么的敢抽我耳光!还有你个――” 张少右手迅速指向高飞,正要再骂时,眼珠子却猛地瞪大,就像被雷劈了那样浑身一机灵,吃吃的说:“你、你是高飞!?” “真是冤家路窄啊。” 高飞冷笑了一声,看着张少:“张耀明,看来前天晚上给你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啊。” 看到张耀明遭到重击,正要站出来亮明自己身份的王副主任,听他说出‘高飞’这个名字后,脸色马上就变了,垂下了抬起的右手。 第489章 欢迎你随时来找我麻烦! 从前天开始,一个人就很突兀的成为了某个圈子里的中心人物。 那个家伙,守着上千有身份的人,竟然给了号称华夏双骏之一的莫孤烟,莫大少一大嘴巴,理由竟然是看莫大少不爽。 还是那个家伙,在掌抽莫大少的第二天上午,竟然在皇朝会所门口,焚烧了几百个花圈。 如果说这家伙掌抽莫大少,在皇朝会所大厅门前烧花圈的行为,就够人吃惊的了,但还不是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 更让人搞不懂的是:那个家伙在做了这两件在别人眼中要遭到惨重报复的事儿后,不管是莫孤烟,还是白瓷夫人,竟然都没有追究他的责任! 如果说莫孤烟是彬彬君子,不屑和这疯子一般见识的话,那么在华夏有着不一般影响的白瓷夫人,为什么也忍了这口气? 为什么? 圈内的很多人,都在琢磨这三个字的答案,最终一致认为:那个叫高飞的家伙,肯定有着让莫孤烟、白瓷夫人都不敢招惹的身份! 不管是莫孤烟,还是白瓷夫人,尤其是出身一门三代皆烈士的白瓷夫人,已经是华夏某个圈内的顶尖人物了,还能有谁比他们更牛叉? 没有谁能回答这个问题,可大家却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万万不可招惹那个叫高飞的家伙:能让莫孤烟、白瓷夫人吃亏后都得忍气吞声的主,又岂是他们能惹得起的? 在教育部某办公室中排名最靠后的王副主任,在得知这件事时也是被震的不行不行的,对那个叫高飞的家伙有了浓浓的兴趣。 不过,王副主任却没有把这事太往心里去,毕竟他和那个高飞根本不认识,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碰面,双方压根就没有产生误会的可能。 只是他说什么也没想到,今天竟然碰到了高飞。 王副主任搞不懂张少为什么会认识高飞,他只是看出张耀明看着高飞时的眼中,带有了浓浓的恐惧,刚才的嚣张跋扈,早就灰飞烟灭了。 确定眼前这人是高飞,而且好像还和秦城城是熟人后,王副主任心里的后悔就别提了:哎哟我的个姥姥哎,你说我没事把他叫来作陪干嘛?这下好了,碰到煞星了,但愿高飞别把矛头对准我,阿弥陀佛。 就在王副主任心中念佛时,就惊讶的看到,平时仗着张家在天安门广场上都敢横着走的张耀明,在恶狠狠瞪着高飞看了片刻后,慢慢低下了他那高贵的头颅,低声道歉:“对不起,高、高少,请看在我喝多了的份上,原谅我刚才的无礼举止。” 张耀明虽说跋扈狂妄,但他却不算太傻,知道一个连莫孤烟、白瓷夫人都不敢、或者说不方便招惹的人,根本不是他所能招惹的。 所以,倒不如干脆的认输讨饶,免得给张家招惹没必要的麻烦。 尽管他不知道这麻烦会来自哪里。 张耀明的识时务,让高飞高看了他一眼,也没再接着收拾他的意思了,摆了摆手,就像轰苍蝇那样:“滚吧。” “好的,谢谢高少!” 被人当做狗一样的撵着滚蛋,张耀明却只能忍着,暗中咬了咬牙后转身就要走时,却听有人淡淡的说:“等一下。” 张耀明下意识的停步转身,就看到那个很让他感兴趣的小娘们,走到了他面前,面无表情的递过来了一叠纸巾:“擦一擦脸上的血。” 刚才被高飞狠狠摁在桌子上时,张耀明的鼻子再次被碰歪,鼻血长流,搞成了一个大花脸。 看着方小艇递过来的纸巾,张耀明犹豫了下,接过来擦了擦脸,擦干净后由衷的说了句谢谢。 “不用谢。” 方小艇冷笑声中,忽然再次抬手,在他左脸颊上再次狠狠抽了一记耳光! 谁也没想到,方小艇刚才还‘关心’张耀明,主动给他纸巾擦擦脸上的血来着,现在却又狠狠抽了人家一耳光。 她这是嘛意思吗? 就在包括张耀明本人在内的人有些茫然时,却听她淡淡的说:“让你擦干净脸上的血,是怕会脏了我的手。” 方小艇好心的给张耀明纸巾,让他擦擦脸上的血,竟然是为了抽他耳光时,担心会脏了她的手! 靠,这女人也太欺人太甚了吧? 是,现在老子忌惮高飞不敢动你,可以后我肯定会连本带利的还给你! 张耀明捂着火辣辣的腮帮子,虽说没有吭声,但眼里闪过的戾气,却说明了他此时心里是多么的愤怒。 方小艇却毫不在意,非常嚣张的轻声说:“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欢迎你随时来找我麻烦。我可以告诉你想知道的一些信息。我叫方小艇,高飞是我大儿子,我小儿子叫高雅,春树集团的高雅。” 方小艇在说出她的名字,说出高飞是她大儿子时,张耀明除了有些惊讶高先生会有这么个年轻貌美的老娘外,还是用心记着这些信息,以方便日后找回场子来。 但当听方小艇说出春树集团的高雅是她小儿子时,张耀明就觉得头上忽然打下了个霹雳,猛地想到方小艇是谁了。 他可以不认识方小艇,也不关心高飞到底是不是她儿子,可他却不能忽视高雅:高雅,出身于京华高家,他大伯就是当今一号! 张家虽然牛比,可相比起当今华夏第一家族的高家来说,还是差了一个档次。 更何况,高家在这件事上,又占住了一个‘理’字。 她、她竟然是高家的儿媳妇,高雅的母亲! 高飞,原来是她儿子! 怪不得莫孤烟,白瓷夫人都忍气吞声了呢。 张耀明的脸色,刷的苍白,嘴唇剧烈哆嗦了起来,有种末日来临的恐惧:我刚才,竟然要调戏高家的儿媳妇,爷爷也要是知道了,把我双腿打断都是轻的啊! 张耀明脸上的恐惧,让方小艇有些得意的同时,也更增加了对他的厌恶,皱眉说:“这次高飞既然放过你了,那你就走吧,下次做事记得要带眼睛。” “谢、谢谢方阿姨,谢谢!” 听出方小艇不想和自己一般见识后,张耀明如释重负,竟然激动的连声道谢,随即弯腰深深鞠了一躬,转身快步走出了秋风阁。 怂包。 方小艇心中暗骂了声,看向了此时脸色苍白的王副主任,问道:“你认识教育部的岳部长吗?” 王副主任身为教育部的工作人员,当然认识自己的顶头上司。 他也很清楚方小艇为什么会问他这句话,赶紧向前走了几步,微微弯腰,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原来您就是方书记,我听部长提起过您。” 方小艇淡淡的笑了笑:“哦,没想到王副主任你还认识我。” 王副主任马上回答:“几年前我随领导在广电总局见到过您。不过,您比三年前看起来要年轻了许多,这才导致我一时间没有认出您。” 正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尤其是奉承一个儿子都26了的女人,说她越来越年轻,肯定会取到良好的效果。 果然,方小艇欣然笑纳了王副主任的奉承,微微一笑:“王主任,请坐,我有点事要麻烦你。” “您叫我王冒海就行了,在您面前,我可不是什么副主任。有什么事,方书记您请吩咐。” 王副主任呵呵笑着说出自己名字后,很麻利的坐了下来。 虽说他今天有可能被张耀明连累了,但不管怎么说,这可是个和高家示好的好机会,如果能够能给方小艇留下好印象,得到高家的支持,那他以后在教育部的地位肯定会有所上升。 只要把握住机会,甚至都能把排名第二的张副主任(张耀明的那个长辈)踩在脚下。 王冒海的恭敬,让方小艇更加受用,嫣然一笑,指着秦城城说:“王主任,这位秦老师呢,是我儿子的一个朋友,我刚才听她说这次来京华,是带着任务来的――” 方小艇虽说不怎么喜欢秦城城,可看在儿子好像很在意她的份上,还是有心帮她一把。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王冒海就站了起来,用下属向领导汇报工作的态度,斩钉截铁的说:“方书记,关于秦老师这件事,我们部里早就有了决断。您请放心,我会用最快的速度,办成这件事的!” “嗯,那就麻烦王主任了。” 方小艇坐在椅子上,端起了茶杯。 在官场上,一直流行着‘端茶送客’的说法,王冒海自然看出方小艇这是要送客了,赶紧说道:“方书记,我还有个会议要开,先失陪了。” 方小艇也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王冒海对彭校长俩人使了个眼色后,转身快步走出了包厢。 来到走廊中后,有心叫着秦城城一起走的彭校长,赶紧追上王冒海:“王主任,那位方书记是?” 王冒海快步走到楼梯口,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眼神诧异的看着彭校长俩人:“彭校长,你竟然连你们城市的纪委书记都不认识?” 彭校长一呆:“我们市的纪委书记?啊,我知道了,她、她就是方书记!” 彭校长虽说在冀南很多年了,不过因为职业原因,却很少和纪委那边有什么来往,再加上方小艇刚去冀南没多久,所以当时没认出来也是很正常的。 和彭校长大吃一惊不同的是,康主任却是脸色攸地变白:沃曹,那个竟然是纪委老大,哎呀呀,刚才守着她,我还对秦城城拉拉扯扯的,不会被她记住了吧? 就在康主任擦汗时,大腹便便的宗厅长,从洗手间那边走了过来,老远就笑道:“呵呵,几位在这儿干嘛呢?康主任,你有没有把张少喜欢的那――怎么了,彭校长?” 彭校长边给宗厅长打着噤声的手势,边快步走到他面前,低低的说了几句。 宗厅长那张肥胖的脸上,马上就有汗水淌了下来。 第490章 带你去泡温泉! 在听方小艇说她是高飞的妈妈时,秦城城的酒醒了一半。 但当她看到在宗副厅长面前很有谱的王副主任,都恭恭敬敬的叫方小艇为书记,被揍了一顿的张耀明,屁都不敢放一个的闪人后,酒全醒了。 没想到高飞的妈妈竟然是个当官的! 她是哪儿的书记? 她会不会――秦城城望着端坐在椅子上的方小艇,心里忐忑又茫然,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能用求救的眼神看向高飞。 高飞还没有说话呢,包厢的房门被人敲响了,高飞随口说道:“请进。” 门开了,秦城城就看到宗厅长那胖胖的身子出现在了门前。 对这个宗厅长,秦城城也没啥好感,因为在张耀明对她动手动脚时,身为绝对上级领导的宗厅长不但没有站出来替她说话,反而还推波助澜的说了几个荤段子。 当然了,就算是这样,秦城城也不敢对宗厅长有什么意见,别看他在省厅中只是一个排名靠后的副部长,可在秦老师眼中,却是一个天似的存在。 可是现在,这个天一般存在的宗厅长,从出现在门前开始,那张胖脸就笑成了一个包子,几乎是刚进门,就伸出了双手,快步走到方小艇面前:“哎呀呀,方书记,您好,我是省厅的宗敏,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您。” 论级别,宗敏这个副厅长好像和方小艇差不多,严格的说起来,还算是方小艇的上级部门领导,毕竟他是省里领导,而方小艇只是市级领导。 不过,双方的地位却决定了双方的高下。 宗敏在省厅只是排名靠后的副厅长,说白了就是众厅长中跑腿的角色。 而方小艇却是省会城市手握实权的纪委书记,再加上她深厚的让人窒息的背景,别说宗敏这个副厅长了,就是省厅厅长在她面前,也得恭敬有加的。 因为听秦城城说过事情的来龙去脉,方小艇对这个宗厅长可没多大好感,不过碍于礼貌,她还是站起来和他轻轻握了下手,说了几句客气话。 通过宗厅长对方小艇的恭维,秦城城终于知道她是哪儿的书记了:冀南市的纪委书记,省城十三个最有实权的领导人之一。 搞清楚方小艇的身份后,秦城城瞬间有了种做梦的错觉:高飞的老娘不但这么年轻貌如花,而且还是冀南的实权高层! 虽说秦老师不是很清楚官场上的那些事,可也明白一个道理:依着方小艇的年龄和性别,能够走到这一步,没有深厚背景那是骗人的。 宗厅长也是个很识时务的人,在和方小艇寒暄了片刻后,就找了个理由告辞了。 临走前,还看着秦城城说:“方书记,秦老师的工作能力很不错,刚才我还提议彭校长给秦老师加加担子呢。” 方小艇知道宗厅长这样做是卖好,但也没在意一个大学的破主任,只是矜持的笑着点了点头,以长辈的姿态对秦城城说:“城城,还不赶快谢谢赏识你的领导?” 秦城城赶紧点头道谢:“谢谢宗厅长。” 宗厅长摆了摆手,正要告辞时,却听方小艇说:“城城,本来我想留你在这儿多聊会的,不过也不能耽误你工作――这样吧,等回到冀南后,我们再单独吃饭吧。” 啊,这是在赶我走呢。 秦城城愣了一下,接着明白方小艇啥意思了。 如果没有方小艇在场的话,在这儿遇到高飞,秦老师当然不会走了,说啥也得缠着他四处逛逛,晚上一起去酒店那个啥,第二天肯定会精神焕发了。 可既然方小艇在,就算高飞留她,她也不敢留下的:别的不说,省会城市的主要领导这个牌子,就让秦老师有些喘不过气来。 现在方小艇既然委婉的赶她走了,秦城城不但没有不爽,反而觉得方书记挺通情达理的――连忙说了两句客气话,跟着宗厅长一起出了包厢。 来到走廊中后,秦城城就看到宗厅长长长松了口气,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 接着,她就看到宗厅长看向了她,那眼神中带着说不出的和蔼和关心:“秦老师,刚才在房间时(他们那个包厢),我几次想赶走那个张大少,不过碍于王副主任的颜面,所以我才――” 哼哼,当时你是这样表现的吗? 如果不是看到高飞的老娘,你会这样和我解释吗? 秦城城心里诋毁了两句,但表面上却是一副感激神色:“宗厅长,我看出您是护着我的了,只是有些事是身不由己而已。” “身不由己?哈,就是身不由己。” 宗厅长忽然发现秦城城很适合当官,因为她有着给领导找台阶下的悟性。 如果是放在以前,宗厅长说不定会和蔼的拍拍秦老师的肩膀,勉励几句,再多少流露出点‘和我好,有你好处’的意思,把她发展成一个奶奶…… 不过现在他可不敢有这样的想法:开玩笑,这位骨子里都透着狐媚样的秦老师,可是方书记儿子的好朋友,唯有不想在官场上混了,才会有这想法呢! 眼珠转了转,宗厅长旁敲侧击:“秦老师啊,你和方书记的儿子是同学吗?” 秦城城这时候心思也活泛了起来,故作神秘的扭头看了眼秋风阁包厢那边,低声说:“我们不是同学,是、是姐弟――偶然机会相遇后,他追求我来着。后来得知我已经结婚后,就认我做了干姐姐。” 干姐姐? 哼,恐怕是被他‘干’的姐姐吧? 就方书记那身份,她儿子会追你? 你也太自以为是了! 宗厅长心中鄙夷了秦老师一下,索性直截了当的问:“秦老师,那你应该知道方书记的真实身份吧?” 秦城城淡淡的说:“嗯,以前我就知道她是冀南的纪委书记。但我从没有觉得她对我有什么影响,我只是和她儿子高飞以姐弟关系来往的。” 看着一脸淡然的秦老师,宗厅长有些看不出她内心世界了,沉吟片刻才苦笑着说:“呵呵,因为你不是官场中人,只想做学问,所以你当然不会在意方书记的真实身份。那个啥,我问你,你总该知道当今一号首长是谁吧?” “呵呵,宗厅长您可真会开玩笑,我身为华夏公民,如果不知道谁是当今一号首长,那我可就活的太失败了。” 心中下意识的鄙视了下宗厅长,秦老师心想:你以为我是个白痴呢,不知道一号首长是谁! 但宗厅长接下来的这句话,却让秦城城觉得她还真有点白痴趋向:“你知道吗?方书记丈夫的亲哥哥,就是当今一号首长。” “什么?” 秦城城的眼睛一下子瞪大,吃吃的说:“您、您说方书记丈夫的哥哥,就是高飞的大伯,是当今一号首长!?” “唉,秦老师,我真是羡慕你能有这么一个‘干’弟弟哦。” 宗厅长由衷的叹了口气,终于忍不住伸手在秦城城肩膀上拍了拍:“秦老师,好好‘干’,我看好你哦。” “高飞的大伯,竟然是当今一号首长?这怎么可能呢?” 望着快步走进电梯内的宗厅长,秦城城直觉的头有些晕,赶紧伸手扶住了走廊墙壁。 她说什么也没想到,从孤儿院出来的高飞,竟然有这个天大的背景。 慢慢清醒后,秦老师心中泛起一丝苦涩:看来他也是刚认亲,如果早就知道他自己有这么牛的背景,绝不会勾搭我的。 但接着,秦老师双眸就开始放光了,昂起胸膛给自己打气:“秦城城,别灰心,我相信你的魅力,就算方书记对你不满,可你也有足够把握迷住高飞的,反正你只想做他情人,又不是嫁给他,相信那家伙也不会忘了你的!” 暂且不提心情好像过山车那样的秦老师,再说方小艇母子俩人。 等宗厅长和秦城城出了包厢后,方小艇给儿子倒了杯茶水,漫不经心的问道:“小飞啊,你实话告诉妈妈,你和那个秦老师,关系是不是很不一般?” 秦老师刚进包厢时的表现,就是傻瓜也能猜出她和高飞之间的关系,所以高飞也没打算隐瞒,而是实话实说:“那个啥,她结过婚,现在是单身,我们相处,就是你情我愿的,没啥心理包袱。她对我也没啥要求,很轻松。” “哼,你的私生活可真够乱的,比起你老爸来可是差远了。” 方小艇皱眉冷哼了一声,不过也没在意,毕竟她觉得她儿子这么优秀,养个情人包个二奶啥的,也不是多出格。 高飞倒不怎么在意别人知道他和秦城城之间的关系,不过守着他老妈,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讪笑一声赶紧转移了话题:“妈,那个啥,如果下午没事的话,我想早点回冀南,我得抓紧时间办厂了。” “别急,下午还有事,等明天一早,咱们一起回冀南。” 方小艇拿起纸巾擦了擦手,站起身说:“吃饱了吧?吃饱了咱们就走吧。” 高飞跟着站起来:“去哪儿?” “我上午就说过了,天机不可泄露,你跟我走就是了。” 方小艇掏出眼镜戴在脸上,当先走出了包厢。 “搞得这样神秘,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去搞什么恐怖活动呢。” 高飞无奈的苦笑一声,跟着走了出去。 他们出来包厢后,秦城城他们一行人刚离开酒店。 来到停车场上了车,高飞启动车子:“妈,这次你总该告诉我,要哪儿了吧?” “向东,第三个红绿灯右拐。” 方小艇摘下墨镜,对镜面上哈了口气,笑着说:“刚吃饱饭,带你去个地方泡泡温泉,放松一下。” “哦,原来是泡温泉啊――啊,咱们俩去泡温泉?” 高飞侧脸看着方小艇,一脸的不可思议。 方小艇淡淡的说:“你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当妈的带儿子去泡温泉,又怎么了?” 第491章 我就是来找茬的! “当妈的带儿子去泡温泉,是没啥稀奇的,关键是你这个儿子已经绝对成熟了,而你这个当妈的,看上去又这样年轻貌美,说句很那个啥的话,儿子我感觉亚历山大啊。” 高飞苦笑:“算了,咱们还是找地方喝茶,或者你带我去故宫转转都行。” “咯咯,你小子想哪儿去了,你以为妈妈会和你在一个池子里泡呀?小样。” 方小艇扭着高飞的耳朵,笑骂了一声说:“那地方有男女专用贵宾温泉池的,还有专业的按摩师,最适合放松一下了啦。” “都怪你没说明白,倒是把我吓了一跳。” 高飞擦了擦汗,嘿嘿笑道:“妈,给你提个建议,以后和我一起出来,咱能不能打扮的老气一些,免得再被人误会。” 方小艇一口答应:“行,下次妈妈穿超短裙,黑丝袜!” 高飞翻了个白眼,喃喃的说:“老黄瓜刷绿漆呢。” “小子,你说谁装嫩呢!” 方小艇再次扭住了高飞的耳朵,一脸娇嗔的样子。 被他们超过的一辆长城箱货中,司机哥们看到这一幕后,愤愤不平的骂道:“草,这个世界简直是太不公平了,凭什么老子只配开箱货送货,到现在还光棍一条,那家伙却能泡风骚娘们,开豪车?”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平时还算稳重的方小艇,和高飞单独在一起时,心情出奇的放松,竟然把他当做了三岁小孩看,一路上几次不顾他强烈反对,楞是强制性的亲吻了几下他腮帮子,搞得高先生脸儿通红。 虽说方小艇动作看似轻佻,可高飞却能感觉到,她这样做纯粹就是母亲对儿子的舔犊情深,尽情释放着一个母亲对婴儿时期的儿子的呵爱,压根没别的意思,这让他在害羞之余,心中涌起了深深的幸福感,和感动。 “老妈,下次再亲我,麻烦你先刷牙!” 就在高飞打击方小艇时,却听她说:“右拐,进停车场!” 下意识的,高飞轻打方向盘,银色阿斯顿马丁轻叫着驶进了一个大型停车场。 当高飞看到停车场正面高楼上那四个鎏金大字时,本能的踩了一下刹车。 制动良好的跑车轻轻颤了颤,停在了原地。 高飞盯着那四个鎏金大字,轻声问道:“皇朝会所?” 方小艇指使高飞来泡温泉的地方,竟然是留给他一段永世都无法忘记的悲痛的皇朝会所。 方小艇重新戴上墨镜,淡淡的说:“你要是不敢进去的话,那就调头。” 高飞眼角微微抽搐了下,终于明白方小艇为什么要带他来这儿了。 她要以高家媳妇的身份告诉所有人,高飞是她方小艇的儿子,是高家的嫡孙,任何人要想动他,都得仔细琢磨下,能不能承受住接下来高家狂风暴雨般的打击,哪怕是无人敢惹的白瓷夫人! 假如白瓷夫人没有给儿子造成某种伤害,方小艇是不会来这儿示威的,毕竟白瓷夫人目前是个寡妇,夫家又是三代烈士,她这样做,大有欺负人的嫌疑。 但为了高飞,方小艇却不在意这些。 所以今天她来了,要用自己的方式告诉那些人:高飞,是你们惹不起的存在! 看着方小艇那副平淡的面孔,高飞忽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再一次体验到了有母亲护着的那种幸福感,尽管他现在不需要任何人护着。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松开刹车,轻踩油门,车子低低咆哮着停在了皇朝会所大厅门前的台阶前。 前天高飞曾经在大厅门前烧过花圈,虽说没有引发什么火灾,却把大厅门、二三楼的玻璃都烤碎了。 但现在,会所大厅已经恢复了原样,仍然处处彰显着豪华,和档次,甚至连门口的礼仪小姐,都比高飞那晚来时漂亮了很多。 看到一辆豪车停在大厅门前后,正在和泊车小弟聊天的安保队长王晓春,推了小弟一把:“去,你生意来了。” “哇噻,阿斯顿马丁哦。” 见多了豪车的泊车小弟眼睛一亮,赶紧快步走了过去,替坐在副驾驶上的方小艇打开了车门。 戴着墨镜的方小艇,款款走下了车子,随意拧身向车后看了一眼时,差点把紧盯着这边的王晓春眼珠子晃下来:这娘们的腰肢好柔软,腿子可够长的,就是年龄稍微大了点,不过也很不错了,就是不知道是谁的二奶? 心里这样想着,王晓春就看向了下车的年轻人。 王晓春看到穿着潇洒的高飞后,第一印象就是有些惋惜:哦,原来刚才那个是富婆,这是被她包养的小白脸呢,真是可惜了这张脸了――嗯?我怎么看着有些面熟呢? 在高飞摘下脸上的墨镜后,王晓春终于认出他是谁了:次奥,这不是那天在门前烧花圈的家伙?他怎么又来了呢?又来闹事? 王晓春想到这儿后,转身就飞快的跑进了大厅:对于这个让白瓷夫人亲自下令放行的家伙,他可惹不起,还是抓紧告诉领导吧! “小飞,跟我来。” 戴着墨镜的方小艇在前,踩着半高跟皮凉鞋,哒哒的走上了台阶。 “欢迎两位光临皇朝会所!” 四个身穿大红旗袍的礼仪小姐,齐刷刷的给方小艇母子俩人行礼。 方小艇看也没看她们一眼,昂首挺胸的走进了大厅内。 一楼大堂经理,赶紧迎了上来,客气的问道:“两位,请问有会员卡么?” 根据皇朝会所的规定,不是会员,就算你是美国总统,你也别想在这儿消费。 方小艇从小包内拿出一个皮夹,打开,从里面找到一张会员卡,递了过去。 大堂经理双手接过会员卡,只看了一眼,脸色就变得更加恭敬了:“原来是方女士,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 就像别的会所那样,皇朝会所的会员卡,也分好几个档次。 最为普通的就是白金会员卡,最为尊贵的则是紫金卡。 而方小艇拿出来的这张卡,虽说不是最为尊贵的紫金卡,却是稍逊一级的钻石卡,有着让各部门经理亲自伺候的权利。 这张会员卡,是会所开业时当做小礼物送到广电总局的,几个局长人手一张,不过方小艇却没有用过。 “去温泉――” 方小艇刚说出这句话,就看到大堂经理脸色忽然一变。 那天高飞大闹皇朝会所时,几乎所有会所工作人员都记住了他,像礼仪小姐那样的几层工作人员,在认出高飞后也许还会装做不认识的样子,但大堂经理却不能不做出反应。 皇朝会所创建以来,还没有谁敢在这儿放肆。 可高飞却放肆了,这对所有热爱本职工作,有着很大优越感的会所中高级人员来说,这是一个耻辱,绝对的耻辱! 所以,大堂经理认出高飞后,脸色这才变了,第一反应就是要请他们出去,说这儿不欢迎他们。 不过,还没有等她开口,就听到有急促的脚步声,从楼梯那边传来。 大堂经理扭头一看,就看到会所总经理萧萧,在几个安保人员的陪同下,快步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看到上司来了后,大堂经理松了口气时,方小艇说话了:“我要去泡温泉,带路。” “对不起,方女士,请您稍等。” 大堂经理当然不会答应方小艇的要求。 方小艇皱眉,摘下眼镜冷着脸的问道:“你让我等什么?” 大堂经理没有再回答方小艇的话,而是快步走向了萧萧,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嗯,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接过大堂经理递过来的会员卡,萧萧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走到了方小艇面前:“方女士,您好,我是会所总经理萧萧。请问,您是来会所消费的吗?” 方小艇冷笑一声:“我来你家会所不是消费的,难道是来找茬的?” 恐怕你就是来找茬的! 萧萧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皇朝会所欢迎方女士光临,但……” 方小艇问道:“但什么?” 萧萧看向高飞,冷冷的说:“但这个人,我们却不欢迎。” 方小艇皱眉,反问:“请问萧萧经理,贵所什么时候规定,钻石会员卡会员不能带人来消费了?” 萧萧轻声回答:“我们会所规定并没有修改,不过……” 方小艇打断萧萧的话:“不过什么?既然你们会所没有改变规定,那我就有带人来消费的权利!怎么,贵所难道要出尔反尔,自坏规矩?” 仅凭着一张钻石会员卡,萧萧就能猜出方小艇有着不一般的身份。 不过说实在的,钻石会员卡还没有被萧萧看在眼中,毕竟会所老板在华夏,尤其是在京华,可是个绝大多数人不敢得罪的存在,这张卡还不足以改变萧萧不欢迎高飞的态度。 萧萧暗中一咬牙,从口袋中拿出一本支票,在上面蹭蹭写了几笔后,刺啦撕了下来,递向了方小艇:“方女士,这是三百万的现金支票,也是钻石会员卡一年的年费,您请收下。” 方小艇并没有去接那张支票,只是冷冷的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萧萧回答:“从此之后,您就不是本会所的会员了,所以请您拿着支票离开。” 萧萧的话音刚落,方小艇忽然抬手,狠狠抽了她一记耳光。 站在方小艇身边的高飞,被方小艇这动作给吓了一跳,心想:怪不得哥们爱抽人耳光呢,原来是继承了老娘的基因。 猝不及防下的萧萧,被抽了个正着,啊的一声,捂着腮帮子后退了好几步。 看到方小艇竟然抽了萧萧一个耳光,旁边的王晓春大吃一惊,本能的蹿了过来,高声喝道:“你敢打人!?” 如果是在外面,恐怕王晓春早就带人扑上去,把方小艇很虐一百遍了:敢打我表妹,反了你了! 可现在他不敢,因为方小艇不但是来头很大的钻石卡会员,而且她身边还有个虎视眈眈的高飞。 第492章 让你们知道他是惹不起的! 想到高飞那天上午把十数个哥们当做稻草人一般踹出去的一幕,王队长就觉得腿肚子打哆嗦。 面对王晓春的质问,方小艇双眸一张冷笑:“哼哼,打她?打她还是轻的,再不识抬举,我让她卷铺盖滚蛋!” 在王晓春眼里,本来很有熟妇味道的方小艇,此时身上竟然散发出一股子让他不敢造次的莫名威严,下意识的缩了一下脖子,正要说什么时,却被萧萧拉到了一边。 萧萧不愧是白瓷夫人推出来的会所当家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抽了一耳光后,仍然保持着该有的冷静,拉开王晓春后,擦了擦火辣辣的脸颊:“方女士,对不起,请您拿着支票离开。” 方小艇淡淡的问:“我要是不离开呢?你敢用强?” 萧萧寸步不让:“不敢,但我们却有权利拒绝为您提供服务。” 方小艇冷笑,正要再说什么时,却听到旁边有人说:“咦,这不是方书记吗?” 方小艇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米色西装的中年男人,从围过来的人群中走了进来。 方小艇认识这个人:东城区区政府的二把手,论级别和她一般高的常务副区长韩明新,随即笑了笑,主动伸出了右手:“韩区长,你好。” 如果是放在平时,区区一个常务副区长,方小艇还真没看在眼里。 不过当前她正需要借势‘撒泼’,这个及时出现的韩区长,就很幸运的被她看中了。 韩明新当然知道方小艇的真实身份,在走出来打招呼时,纯粹是存着讨好的心思,也做好了不被待见的准备,毕竟对方是当今一号的亲弟妹,人家有摆谱的资格。 但是让韩区长惊喜的是,方小艇不但待见了他,还主动向他伸出了手。 这一下,让韩区长觉得在几个的党校同学面前,觉得倍有面子,赶紧伸出右手,和方小艇轻轻握了一下,随即松开:“呵呵,方书记,果然是您,刚才我还不敢相认呢,觉得您好像又年轻了些。” “韩区长说笑了。” 方小艇眼眸一转,轻声说道:“韩区长,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韩明新不知道方小艇为什么会问他这个问题,只是如实回答:“我是和几个来自地方上的同学一起来的,当年在党校认识的。” 方小艇轻笑:“那韩区长为什么不把同学带来,介绍一下呢?说不定以后大家就是同事了呢。” 韩明新一呆,随即狂喜:老天爷,方书记今天怎么这样给面子?老王他们肯定会羡慕死啊,哈,哈哈! 极力压抑着狂喜,韩明新连忙从人群中摆手:“老王,你们过来一下!” 几个身穿很有品位的男人,快步走了过来。 在韩明新和方小艇主动打招呼时,老王等人就看出方小艇来历不凡了,正想办法能不能也认识一下时,方小艇就让他们过来了。 按照官场规矩,韩明新先给方小艇介绍老王等人:“这是王大海,在京北省财政厅。这是李四名,南湖市委――” 韩明新介绍老王等人时,方小艇只是笑吟吟的点了点头,却没有伸手。 给方小艇介绍完老王等人后,韩明新这才开始郑重介绍方小艇:“这位是方小艇,方书记,目前在齐鲁冀南,担任纪委书记。” 市纪委书记? 哦,原来只是一个市纪委书记啊,我还以为多大的官呢,你老韩刚才用得着好像见到顶头上司的模样? 老王等人互相看了一眼,脸上的笑容就稀释了几分:虽说这方书记年轻的有些过份,肯定有深厚背景,但哥几个都是厅级干部,又不在冀南当差,犯不着太奴才了。 不过,韩明新接下来一句轻飘飘的话,就让老王等人刚稀释了点的笑容,重现变得浓郁了起来――不,应该说是尽可能的把对方书记的敬仰之情,都用笑容释放了出来:“方书记的大哥,就是当今一号首长。” 别说方小艇本身就是厅级实权高层了,就算她是个村长,或者干脆就是个小老百姓,但只要有个当一号的大哥,那么她的身份就得需要人仰视了。 老王等人都在官场上拼搏多年的老油子了,马上就从韩明新这句话中,意识到方小艇就是一号的亲弟妹了,顿时激动的都双眼放光,不知道说什么好,再看向韩明新时的目光中,已经带有了绝对的羡慕嫉妒恨。 “小飞,来见过你韩叔叔。” 瞥了眼围观的人群,和脸色大变的萧萧,方小艇轻描淡写的给韩明新等人介绍道:“这是我儿子高飞,前两天和皇朝会所发生了点矛盾。” 方小艇这句话,说的可以说是没头没尾,但韩明新和很多人心里都是一突,看向了高飞:啊,这就是那个掌抽莫孤烟,火烧皇朝会所后啥事也没有的高飞啊?乖乖,怪不得这家伙那么嚣张呢,原来人家是一号的侄子啊! 想到连莫家和皇朝会所都忌惮高飞,韩明新等人当然不敢摆出叔叔架子,都很客气的和高飞握手问好。 已经明白方小艇要做什么的高飞,这时候也很有修养的,和韩明新问好。 等高飞和韩明新等人见礼后,方小艇才优雅的伸出了右手,一脸歉意的说:“几位,很抱歉,今天我还有点私事要办理,只能盼着几位日后去冀南指导工作时,再请教几位了。” “方书记,应该说是您指导我们工作。” 老王等人赶紧热情的和她握手,那样子比对待本单位老大还要恭敬,尽管这时候他们也隐隐觉得,自己被方小艇当做参照物给利用了,不过能够被一号的弟妹利用,可是一件大好事,他们不但没有感到不快,反而希望再次被利用一下。 帮着方书记达到目的后,韩明新等人就很有眼力的告辞了。 随着韩明新等人的离开,围观的那些人,也不动声色的散开了:事关一号家事,最好做到不闻不问心中有数就行了。 借人生威、亮明自己身份后,方小艇这才又看向了萧萧,淡淡的问:“你是否还坚持要推掉我的会员卡?” “不、不敢,请方、方书记随意!” 萧萧赶紧垂首,让到了一边,给负责温泉部门的女经理使了个眼色。 虽说皇朝会所自从创建以来,就受到高层的高度关注,无形中给会所披上了一层保护衣,但萧萧却很清楚,那些都是无形的,在真正的权利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就算方小艇今天大闹会所,相信那些支持会所的人,也不会傻到为什么出头和高家作对,毕竟大家首先顾忌的是自身利益,没有谁会为了别人,真敢树立一个强敌。 “做人,最好懂得守规矩,别以为被人高看一眼,就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方小艇冷冷扔下这句话后,迈步向会所后方门口走去(会所后面,有网球场,温泉等地上设施)。 “一定接待好方书记他们。” 看着昂首而去的方小艇母子俩,萧萧紧紧咬了咬嘴唇,低声对大堂经理嘱咐了几句,这才快步走向了电梯。 ―― 其实现代社会,男女朋友在一个池子里泡温泉,根本不是什么事儿。 有些公司甚至把请员工集体泡澡当做了一种福利,数十个男男女女的在一个大池子里,其乐融融的,既能让大家眼珠子过瘾,还能增加感情,可谓是一举两得。 高飞同样也不会在乎这个,在国外时,他都见过陌生男女在一个池子里光着屁股泡澡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今天和他一起泡温泉的是他老娘。 虽说方小艇对他母爱泛滥,有时候还亲吻啥的,但他真不习惯和老娘在一起,毕竟他是血气方刚的男人,而方小艇又是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的美貌少妇――有些话,他当儿子的还真不敢说,甚至都不敢想。 唉,实在不行我就找个借口闪人。 在方小艇嘱咐了几句那个部门经理时,高飞四处乱看找借口时,就听到部门经理说了几声是,然后走到他面前,很客气的说:“先生,请您跟我来。” 高飞随口问道:“去哪儿?” 方小艇笑着回答:“自然是泡澡了。” 隐隐听到老妈只要了一个包厢的高飞,又很傻乎乎的问:“真是咱们两个一起吗?” 方小艇抬手捂着嘴巴,咯咯娇笑:“咯咯,你还真想和老妈一起泡澡啊?真是美死你!” 高飞一下子傻眼:“啊?” 看到儿子傻不拉唧的样子后,方小艇也不好再继续‘调戏’他了,快步走过来,替他整理了一下衣领,柔声说:“儿子,去吧,我已经让经理替你找个好的按摩师,好好放松一下,妈妈去那边喝咖啡,等你。” 方小艇今天带高飞来皇朝会所的主要目的,就是来示威的:高飞是我方小艇的儿子,以后谁想找他事,先掂量一下自己够不够份量! 现在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自然不会再和他开玩笑。 虽说高飞是她亲儿子,可让她和这么大一个儿子一起泡澡,方小艇肯定会不好意思的――官员,比任何人都注重生活作风这方面,如果被有心人宣扬出去,说她和亲儿子之间那个啥,那么她可以去死了。 高飞如释重负:“拜托,看在咱们是亲母子的份上,以后别和我开这种玩笑好吧?” “小样,欠揍呢你。” 方小艇爱怜的轻捶了他胸膛一下,转身向前门那边走去:“完事后给我打个电话,我就在二楼咖啡厅。” “有这样一个爱开玩笑的老娘,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看着方小艇那窈窕的背影,高飞有些头疼的摇了摇头,跟着部门经理走进了温泉部。 得到萧萧郑重嘱咐的部门经理,把高飞带进了一个温泉包厢前:“先生,请您先进去,为您服务的按摩师一会就来。” 第493章 最贵会员所享受的权利! 对于在帝都泡澡,高飞并不陌生,上次跟颜红来京华为沈银冰解决麻烦时,他就在事后去了皇冠洗浴城。 皇冠洗浴城内,也是人造温泉。 皇朝会所内的温泉,同样是人造温泉。 不过两边的环境,却有着云泥之别,如果把皇朝会所的温泉比作是天堂,那么把皇冠洗浴城温泉包厢比作地狱有些过了的话,但最多也就是个狗窝。 饶是高飞见惯了大世面,可在走进这个温泉包厢内后,还是被里面的装潢给吓了一跳:次奥,这是澡堂子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进了阿拉伯王子的寝宫内呢! 这间包厢面积足够一百五十平米,西边是冒着热气的温泉,中间隔着道花玻璃幕墙,东边就是个超豪华的客厅了。 暂且不管头顶上的琉璃吊灯,也不管三面墙壁上悬挂着的外国名人油画,更不必说意大利的真皮沙发,单说沙发前那个案几上面的果盘吧,就是纯金制作的。 这要是偷出去卖给废品收购站,最少也得卖个几十万…… 高飞站在门开打量了一遍,粗粗估计了一下,觉得装修这个包厢,往少里说也得六七百万。 几百万,就装修这么大点地方,不是奢华算是什么? “沃曹,这皇朝会所还真是有钱。” 高飞低声骂了一句,打开玻璃幕墙上的小门。 相比起外面的休息室,温泉这边的装饰稍微‘简陋’了些,但也是相对外面而提的,用这些钱在冀南近郊买座别墅,应该是问题不大了。 其实高飞根本不知道,这个温泉包厢的确有些烧钱了些,但皇朝会所也就只有三间这样的顶级包厢,都是给最昂贵的紫金卡会员专用的。 方小艇手持的虽说只是钻石卡,但她的身份,却不敢让萧萧怠慢,很知趣的给她儿子安排了至尊包厢。 “不过装潢的再好,也就是一澡堂子而已,没啥了不起的。” 就像看到别人过的比自己好,心里就不平衡的嘴碎娘们那样,高飞叨叨着脱下了衣服,随时挂在了屏风后的衣架上,也没用墙边的红木衣橱。 因为是包厢,池子倒不是很大,看起来也就是十几个平米左右,池子好似用温软白玉砌成似的,看起来就很舒服。 水深一米办左右,水质很清澈,热气从下面人造小孔内冒出来,水面上还飘荡着一些中草药,和花瓣,气味很好闻,却给人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当躺在温泉池中设计合理的藤椅上后,高飞惬意的叹了口气,脑袋枕在椅背上慢慢闭上了眼睛。 他刚闭上眼睛,就听到背后有拖沓的脚步声响,本能的回头看去,就看到两个身穿白色丝绸服装,清纯的好像高中生似的女孩子,赤脚走了进来。 一个空着手,另外一个,手里托着个大托盘,上面放着一瓶红酒,一个酒杯,还有几样时令水果。 看来,这就是按摩师了。 高飞脑海中刚升起这个念头,却看到空着手的那个女孩子却走到南墙下面,在墙壁某个地方轻轻按了一下,一把椅子,一架乌黑铮亮的钢琴,就从墙体内缓缓滑了出来。 女孩子款款坐在椅子上,侧脸微笑着轻声问高飞:“先生,请问您有特别喜欢的钢琴曲吗?” 哦,搞了半天,这个原来是钢琴师。 我特别喜欢的钢琴曲? 靠,哥们不喜欢钢琴曲,从不听那玩意,哥们最钟爱的就是十八摸,你们会不会唱? 当然了,这样龌龊没有修养的话,高先生是不屑说出来的,只是故作有内涵的沉吟了片刻,才淡淡的说:“那就来一曲《蓝色多瑙河》吧。” 听高飞点了这首世界名曲后,钢琴女孩明眸中闪过一丝尊敬,轻点了下头抬起双手,慢慢落下,随即就有清脆却又轻柔的钢琴声响起。 钢琴女孩压根就不知道,高先生除了知道这个钢琴曲外,别的就再也不知道了:你还指望一个为钱卖命的佣兵,像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那样,能够经常出入戏剧院和人谈论莫扎特吗? “先生,请享用。” 端着银盘的女孩子,坐在了白玉水池沿上,把盘子里的东西都摆在了上面,又给他倒了半杯红酒,柔声介绍道:“这是我们会所自酿的葡萄酒,采用最正宗的法国波尔多酿酒工艺,虽然年限不是很长,但却能让您体味到那个国家的浪漫――” 在女孩子的柔声细语介绍中,高飞端起酒杯,慢慢的品了一口,闭着眼的咋吧了下:“嗯,很不错,味道很纯正。” 他刚说完,女孩子就把一粒剥好了的葡萄,递到了他嘴边。 高飞张嘴,那颗圆润香甜的果肉滑进嘴里,轻轻一咬,汁液四溅。 泡在最适合人体温度的温水中,聆听着现场版的《蓝色多瑙河》,身边还有一个漂亮女孩子精心伺候着,看她望着高飞眼里的柔情,好像只需高某人一个眼神,她就会毫不犹豫的脱了衣服,变成一条大白鱼和他在水中嬉戏。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根据会所规定,能够进来这个温泉包厢的客人,只要喜欢伺候他的女孩子,完全可以把她们变成女人,自己的女人。 这些女孩子,都是原装货。 她们一旦被某个客人看上,那么就会成为这位客人的‘专属物’,从此之后只伺候他,哪怕他此后再也不会过来――这种专属关系,直到客人不再缴纳会员费开始。 当然了,她们只有在会所温泉包厢内才是属于客人的。 虽说会所这样做看起来有些‘浪费资源’,可只要想想那让人咂舌的天价会费,就知道这样做绝对是物有所值。 更何况,这些专门服务紫金卡会员的女孩子,也都盼着被客人收了:一旦讨得尊贵客人的欢心,她们这辈子就不用再为生计犯愁了。 高飞虽然不知道这些,却能看得出。 实际上,在看到女孩子那满含柔情的眼神时,他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一个大男人,赤身果体的躺在水中,旁边有这样两个漂亮女孩子,如果说他一点想法也没有,那只能说他是个无能,或者是同志。 很自然的,高飞抬手在女孩子下巴上摸了一下,笑眯眯的问道:“你还不下来搓背?” 女孩子柔柔抓住高飞的手,轻笑了下:“先生,有专人为您负责搓背的。” 高飞楞了下,才明白过来:“哦,看来你们分工很明确嘛。问你啊,这样一个包厢内,有几个服务人员?” 女孩子回答:“总共是三个。” “哦,那个搓背按摩师呢,怎么还没有来?” 高飞这句话的话音未落,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轻摇着蛮腰从门外走了进来。 这个女人穿着一身白色轻纱,脸上也戴上白色沙曼,让人看不清她的面目,但透过白色的半透明轻纱,却能隐隐看到她胸前那对轻颤的丰满,柔软的腰肢,以及修长滚圆的双腿。 她同样赤着脚,那双踩在猩红地毯上的小脚雪白柔润,就像白瓷那样莹白,十根卧蚕般的脚趾微微紧扣着,指甲上没有涂抹任何指甲油,透着健康的粉红色。 有经验的哥们都知道:c级色棍只看女人的脸蛋,二级色棍注重她的身材,唯有最高级的色棍,才会特别注重女人的脚。 女人的脚,号称是女人的第二张脸,有一双能够让男人着迷的漂亮小脚的女人,肯定是各方面都非常出色的。 无疑,高先生就是那种高等色棍,在女人一走进来后,目光就盯着她那双小脚,然后顺着小脚向上看。 轻纱下,是真空的。 高飞敢肯定,现在他的目光,就变成了一双手,正顺着女人修长的美腿缓缓上移,轻抚过那翘起的美豚,细柔的腰肢,傲立的双峰,天鹅曲颈般的脖子,最后来到那张戴有轻纱的脸上。 高飞盯着那个女人的脸,却不想拽下面纱,因为他担心这张脸会让他失望,哪怕这张脸上多一个雀斑,都能有损这具完美的躯体。 高先生是个力争追求绝对完美的人,绝不会为了女人那张脸,就做出有可能会损坏当前美感的举止,所以他只是淡淡看了眼轻纱下的那张脸,就看向了她那双眼睛。 女人的眼睛不是很大,但眉毛很好看,眼睫毛也很长,就像一双蝴蝶的翅膀,微微一忽闪,就能把男人的魂魄,扇入那两潭带有神秘色彩的清水中。 看着女人的眼睛,高飞笑了:“你是搓背的?” 说出这句话后,高飞忽然有些后悔,因为他觉得‘搓背的’这三个字,用在这个女人身上,也太没品了,可以说是亵渎了这种美。 女人却没介意,轻声回答:“是。” 女人只说出了一个字,声音低沉,略带一点沙哑。 但这丝沙哑,却给她的声音平添了几分魅力。 有时候,沙哑的嗓音,比银铃般的要更迷人。 盯着女人的眼睛看了片刻,高飞扭过了头,淡淡的说:“哦,那你就下来履行你的职责吧。” 女人没有说什么,只是用手揪住白色轻纱裙摆,抬起一只雪白的长腿,脚尖微微扣着,崩出一道迷人的弧线,慢慢伸入了水中。 女人下了水,但却没有脱下身上的轻纱,就连脸上的沙曼都没有除下。 白色轻纱入水后,很自然的贴在了她丰满的身躯上,变得愈加透明起来,让高飞可以清晰看到她双峰上那两点嫣红,以及小腹下那黑漆漆的丛林。 有人说,欣赏女人身体美的最高境界,就是看不很清才是最美的―― 高飞觉得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盯着女人看了几秒钟后,男人身体上那个唯一能迅速变大的地方,就狰狞的竖了起来。 第494章 充满萧杀的乌利亚台! 守着两个冰清玉洁般的女孩儿,和一个看起来既像女孩子又像女人的白纱美女,高飞的某个地方有了明显的最大化变化。 不过他却没有丝毫羞耻感:假如在这样一副躯体面前,他要是没有反应的话,那么他活着还有和屁的意思? 不管是水中的女人,还是坐在池边的女孩子,对此都没有感到丝毫惊讶,仍然在做着她们该做的工作。 上面的女孩子,细致的为高飞剥着葡萄。 水下的女人,慢慢抬起高飞的右脚,放在了自己胸前,右手慢慢摆弄了起来。 看着女人的右手,慢慢伸向自己胯间,高飞忽然问:“能不能吸烟?” 坐在池边的女孩子没有说话,却站起来走到红木衣橱面前,打开一个小格子,高飞就看到里面摆满了各种高档香烟,用目光看了最上面那一盒,就转过了头。 那是一盒黄鹤楼九五至尊,市场价一百多一盒,很能体现贵宾价值。 女孩子拿过那盒烟,动作有些生涩的撕开,拿出一颗叼在自己嘴上,用火机点燃,轻轻吸了一口后,就放在了高飞嘴上,左手及时递过了一个白玉雕成的烟灰缸。 高飞吸了一口烟时,水中女人的小手,已经抚摸到了他那个能大能小的地方。 高飞微微眯着眼,也没有吭声。 女人好像犹豫了一下,接着就缓缓向前走了一步,小手轻轻套住那个火热的家伙,俯身,用她胸前那对丰满,轻轻的夹住,温柔的摩擦了起来。 白纱遇水后,好像变成了不怎么透明的塑料,很轻易就能让人忽视它的存在――最起码,高飞是这样想的,因为他能感受到女人的体温,和尽可能的柔软。 和塑料布唯一不同的是,白纱多了一点点的阻力。 也正是这种无法忽视的阻力,更大的增加了某些快感。 女人用双峰按摩擎天玉柱的动作,看起来好像有些生涩,不过这也证明了她有可能是‘干净’的,毕竟老手干这种话,那绝对是行云流水般。 耳朵里听着轻柔的钢琴曲,上面有女孩子在轻柔的按摩头部,水中一个女人用她傲人的部位轻摩着那玩意…… 高飞觉得,这绝对是神仙般的待遇,如果不是那地方越来越难受,他几乎要睡过去了。 对享受到这种待遇,高飞没觉得奇怪。 相反,如果这些人不这样伺候他,他才会奇怪。 在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时,高飞吸完了一颗烟,上边的女孩子及时递过了烟灰缸。 高飞吐出烟蒂,睁开了眼,就看到那个站在水池中女人,因为弯着腰,丰满的美豚翘了起来,腰肢也蛇儿般的扭动着――可能是为了增加某种效果,她鼻子里也发出了若有若无的轻唱。 诱惑,绝对的诱惑。 高飞如果还能忍受得了,那他真不是男人了。 吃了一颗葡萄后,高飞伸手抓住了女人的头发,微微用力。 双手托着双峰的女人,被迫抬起了头,但双眸却是闭着的,鼻翼在急促的张合着。 “行了,还是来真刀真枪的吧。” 高飞邪邪的一笑,压根没觉得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有什么不对,右手再次用力,把女人拖到身前,翻身把她压在了水下藤椅上,拽掉她身上的白色轻纱,正要进行下一步动作时,目光却猛地一凝,动作也僵住。 女人被高飞抓着头发压在身下后,就做好了该做的准备。 但她等了片刻,压在她身上的男人却没有动作,有些诧异的睁开眼时,就听到一阵悦耳的铃声,钻透了轻柔的钢琴曲。 “来电话了。” 高飞淡淡的说了一句,从女人身上站了起来,顺手拽过搭在池边的一条白色浴巾围在身上,迈步走出了池子。 女人在高飞走出池子后,轻轻的松了口气,既像是庆幸,还偏偏带着些许的失望。 也许,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被她自己不喜欢的男人上吧,尽管她们可能没有丝毫的反抗力。 听到高飞手机铃声响起后,钢琴女孩知趣的停止了演奏,静静的坐在那儿,纹丝不动。 高飞走到衣架前,从衣服里拿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后,眉头就皱了一下。 ―― 乌利亚台,外蒙南方边境一个小行政区的名字,人口一点三万,放在国内也就是一个乡镇的五分之一人口,其行政面积却是国内乡镇的十数倍。 但乌利亚台却是外蒙在南方边境人数最为密集的地方,因为整个外蒙才不到三百万人口。 与外蒙国内很多沙漠化严重的乡镇相比起来,乌利亚台可能是靠近华夏边境的原因,所以这儿的自然环境还是很不错的,不但有山有水,还有一片保护很好的原始森林。 原始森林的面积不是很大,大约有国内两个普通乡镇的面积,树木也大多以生命力顽强的胡杨、枣树等树木为主。 现今已是晚秋季节,树叶已经发黄,一阵风吹过,就会有无数的叶子随风落下,就像躺在上面的那些失去生命的尸体那样。 因为时间差的缘故,现在是当地时间下午一点左右,要比华夏首都慢了一个小时左右。 不过,今天的天气不怎么好,从清晨开始,就有大片大片的乌云,从西方飘来,把蓝天变成了铅灰色,遮住了明媚的阳光,让森林中的视线很是模糊。 近些年来外蒙的自然环境恶化的厉害,在该降雨、让大片草原复苏的春夏季节,降水量稀罕的要命,但在冬天时,却经常会连续下几天,甚至十几天的白毛雪。 外蒙人称这是白灾,每当白灾来临,会有成千上万的牲口冻死,让他们的人民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每当这种灾难发生,外蒙人就会说这是长生天在发怒,惩罚成吉思汗的子孙,为什么会把中原那富饶的花花世界弄丢? 很多外蒙人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能够让华夏早日回归大蒙古帝国的怀抱―― 这种想法,和很多不明所以的华夏人想法恰恰相反:国人最热衷的就是盼着,外蒙什么时候能回归。 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外蒙人仇视华夏人,就像华夏仇视岛国鬼子那样,总以为是华夏人掠夺了他们如画的中原江山,这才让他们只能‘蜗居’在外蒙这片穷山恶水中。 就是在这种大环境下,外蒙很多地下组织,在当权政府,以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暗中支持下,全力支持卡杨活佛,希望能让盛世华夏得到长生天的谴责。 虽说这种想法是可笑的,可实际上卡杨活佛在外蒙的确很吃得开,这次与某‘弃暗投明’的原华夏高层人物的会晤,就选择在了乌利亚台,这座外蒙边境最为繁华的行政区域。 为了确保本次会晤成功,和保障自身安全(活佛他老人家当然很清楚,他在华夏高层眼中,那就是眼中钉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希望把他铲除),卡杨活佛绞尽脑汁后,才把会晤地点,确定在了原始森林的正中央位置。 这片原始森林,有个非常朝气的名字,叫‘汉德勒’,就是朝阳的意思。 在汉德勒森林中,卡杨活佛还安排了很多一心要成大事的志同道合者,组成了一支直播吉林的特殊部队。 这些人中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都见过血,甚至很多人都在国外佣兵集团,在得到活佛他老人家的召唤后,毫不犹豫的追随了过来,发誓要用鲜血和生命,来捍卫活佛的安全,来惩罚那些企图破坏这次会晤的恶人。 为了增加本次会晤的影响力,卡杨活佛还利用自身影响力,从西方国家邀请来了大批记者―― 他相信,正是因为这些记者的存在,所以想把他杀之而后快的华夏,才不能光明磊落的来破坏这次会晤。 最多,也就是派遣秘密特工,秘密潜入乌利亚台,用见不得人的手段来对付他。 不过,一心要成大事的卡杨活佛却不介意,因为他已经做好了周密的安排:在方圆十几公里的原始森林中,隐藏着他上千名全副武装的追随者,依靠早就研究好的地形,足可以抵挡成编制的数千军队,压根就不在乎华夏那些秘密特工。 本次卡杨活佛与某人的会晤,主要意图就是让他的那些追随者,看到他的实力,以及他手中持有的一个圣物:黑皮《安归经》。 传说,在这本黑皮《安归经》内,隐藏着一个大秘密的四分之一。 只要能找到全套四本《安归经》,就能破解这个大秘密,从而实现他们朝思暮想的大业。 而那位从华夏而来的神秘人物,手中就持有一本青皮《安归经》。 卡杨活佛之所以和那位神秘人物会晤,就是为了双方能够达成友好协议,共谋大业。 得到这个消息的那些追随者,成千上万的追随者,在十几天之前就来到了乌利亚台,准备和他们的精神领袖共享这一伟大时刻。 这么多人入境,外蒙政府却视而不见。 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既然卡杨活佛现在所做的对华夏有害,那对于少数想重新收回中原万里如画江山的外蒙人来说,支持他们又有什么不对呢? 反正这些人的到来,还能有效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晚秋季节,树叶已经发黄,一阵风吹过,就会有无数的叶子随风落下,就像躺在上面的那些失去生命的尸体那样。 方圆几百米内,最少趴着十几具尸体。 这些尸体的脸上,有的带着疯狂的恨意,有的却是安详的吓人,还有的是浓浓的不甘。 但无论这些尸体脸上是什么表情,都有一个共同点:表情,永远凝固在了这一刻,直到尸体被焚毁,或者糜烂。 又是一阵冷风刮来,数不清的树叶飘飘荡荡的落下,试图把尸体掩盖。 第495章 喋血汉德勒森林! 一只从树洞中钻出来的野兔,机警的四处看了看,慢慢把鼻子凑到了最近一具尸体的脸上。 这是一具身材修长的尸体。 尸体穿着一身与其它尸体没什么两样的迷彩服,握着手枪的右手手背苍白,但皮肤却很细腻,与周围尸体的手背明显不同,一看就应该是个女人。 实际上,这的确是个女人,一顶迷彩帽笼住了她的秀发,使她表面看起来和别人没啥区别。 她的脸上同样有血污,血污却掩盖不了她那张姣美、带着飒爽的脸庞。 她薄薄的嘴唇抿成了一线,她的小鼻子挺直俊秀,她微微闭着的眼睛狭长,带着另类的个性,她如黛般的眉毛,却微微皱在了一起…… 死尸的眉毛,怎么会皱起呢? 因为人们都知道,人在死后,就连脸上的皱纹都会放开,怎么可能把眉头皱起。 那只在森林中不知修炼了多少年的野兔,看来何弄清楚这个道理,所以看到这具死尸的眉毛微微皱着后,就有些纳闷的把鼻子凑到了她脸上,看来想搞清这是怎么回事。 野兔刚把鼻子凑到死尸脸上,死尸的眼睛,却霍然一下子睁开,射出一股凌厉的寒芒! 哎哟,不好,老子碰到诈尸了! 野兔大惊,本能的猛地跺地,身子骤然腾空而起,在低空中一个潇洒的转身,箭一般的向反方向冲去。 能够在森林中存活超过两年的野兔,绝对有着超级彪悍的逃跑身手。 无疑,这只野兔就是在危险骤降时,能在电光火石间做出逃跑动作的佼佼者。 它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在它腾空而起后,不知名的危险将会被远拉在身后,然后躲在安全地方,跳着脚的咒骂那个死而复活吓了它一大跳的女人,诅咒她会被她不爱的男人强女干…… 野兔腾空而起,箭一般的像反方向射去,却全然忘记在它身后,是一棵胡杨。 于是,野兔就以一个异常迅疾而又潇洒之极的动作,狠狠撞在了那棵胡杨树上――随着砰的一声闷响,千朵万朵桃花,瞬间绽放。 看着那只自己撞死的野兔,秦紫阳低低吐出一口气,重新闭上了眼睛。 亲眼目睹了这一惨状后,秦紫阳并没有任何的开心,或者悲伤啥的。 因为她觉得,她就是这只主动撞在树上的野兔。 本来,她可以好好的在华夏盛世,安安稳稳过她的少奶奶生活。 但她却偏偏为了一个男人,万里迢迢的跑来了乌利亚台,要面对成千上万的卡杨活佛追随者的追杀。 在这片外围已经被数千狂热份子包围的森林中,就算秦紫阳本事再大,也不能活着出去了。 她这不是自寻死路,是什么? 秦紫阳在重新闭上眼后,眼前又出现了昏迷前的那一幕。 她不知道自己中弹后昏迷多久了,她却清晰的记得,在她闯进这片在外面看起来很平静的森林中时,才发现自己是进了阿修罗地狱。 到处都是死尸,几乎每棵树上都会有弹头。 这些死尸中,很多是穿着简陋迷彩服,手持号称世上最便宜、但威力最大的ak-47步枪的狂热分子,也有装备精良,但面孔却是高鼻深眼窝的佣兵,还有―― 还有肚子被挑开,头颅被割掉,只能经过nan基因验证,才能确定身份的华夏特工。 从得知父亲的伟业以来,华夏所有军人一夜之间全部暴亡,就成了秦紫阳一个可笑的梦想,因为那样他们就可以毫无阻力的恢复楼兰帝国了。 可是,当看到这些年轻的战友,就算是死后都无法被华夏承认身份,只能在国家最高机密档案中占有一页资料的战友,在战死后还被人抛开肚子、割去头颅后,秦紫阳才感觉到她的心,竟然是那样的疼! 疼的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这才知道,这些昔日被她渴望能够一夜暴毙的战友,在她心中的位置原来是那么的重。 原来,她也是属于他们中的一员。 面对这地狱般的一幕后,她才为自己身为盛世华夏中的一员而骄傲,自豪。 也许,她永远都忘不了,那些从草丛、树后嗷嗷叫着扑出来的狂热份子,是那么的丑陋,让她恶心! 但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这些人,就是她未曾谋面的亲密战友。 面对那些丑陋,秦紫阳异常渴望,能够找到叶心伤,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华夏,以后再也不问刀枪,专心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小女人。 她已经习惯,或者说喜欢在盛世华夏时遛弯时遇到陌生人,大家相互友好的点头微笑的生活。 她发誓,她再也不想为了所谓的大业,就把自己的幸福推出去。 秦紫阳,她只想做个安分守己的小女人。 为叶心伤生儿育女,找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周末时可以牵着丈夫、孩子的手,在河边、公园或者马路边散步,看着西边通红的落日,兴致勃勃的谈论某部电视剧的剧情。 她希望,那些年轻的华夏战士,能够用他们结实的肩膀,为她和十数亿人民守护一方净土,能够让她和家人,就这样慢慢的老去,直到牙齿掉了,在国庆大阅兵时,还能相互搀扶着去天安门,看她的战友,她的兄弟,迈着气吞山河的坚定步伐,骄傲的昂着头颅,走过金水桥。 她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实的,这只是一个恶梦,等她睁开眼后,就能看到叶心伤那带有腼腆的笑脸,就能嗅到香甜的牛奶味道,然后慵懒的抱住他的脖子,吃吃娇笑:坏蛋,昨晚你是不是疯了? 秦紫阳希望…… 但乱飞的子弹,和浓郁的血腥气息,以及地下躺着的尸体,却提醒了秦紫阳:这不是恶梦,而是残酷的现实。 慢慢地,她确定所爱的人,和他的49个战友来到这儿后,就一头扎进了人家早就布置好的包围圈。 也许,等几天后,她的头颅也会被那些人拎在手中,面对着镜头兴奋的大吼小叫吧? 秦紫阳不敢确定。 她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拼尽全力的反击,一往无前的冲向森林深处,就算是死,也要找到那个腼腆的男人,告诉他,她爱的是他。 子弹呼啸,惨呼声不时的响起,秦紫阳只觉得她身上所有的兴奋神经,都已经被她调动了起来,面对残酷的现实环境,她的搏杀技巧,和反应能力,都已经到达了巅峰状态。 随着子弹壳一颗一颗的蹦出,随着左手紧握的军刀横扫,竖刺,秦紫阳那些面目狰狞的昔日‘战友’,一个个惨叫着倒在地上。 秦紫阳以前也杀人,在内地杀人,可她从没有过当前这种畅快淋漓的感觉,仿佛杀的不是人,而是一群疯狗。 只是疯狗的数量太多了,多到就算站成一排让她杀,她也杀不完的地步。 而且那些疯狗也像她那样,每看到一个人死去,就会兴奋的嗷嗷叫,不顾死活的冲过来,抱着枪向她狂扫。 秦紫阳不知道她究竟杀了多少人,但当她感到双腿沉重到让她无法轻松奔跑时,她所携带的三枝枪(两把手枪,一把微冲)的子弹,已经全部用光,迫使她不得不扔掉,靠着树木和草丛的掩护,和敌人打白刃战。 杀到后来时,秦紫阳对眼前这一切已经麻木,不但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也不知道受了几处伤,却能隐隐感觉到力气,正随着鲜血外涌而逐渐消失,眼前开始发黑。 终于,当一个从枣树上扑下的狂热分子被她一刀刺中胸膛,却惨叫着抱住她的腰,疯狂的嘶吼同伴活捉了她时,秦紫阳再也没力气把军刀从他身上拔出,也挣不开他的双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两个敌人冲她扑上。 秦紫阳知道,人家没有开枪只是为了要把她活捉:人家要把她带到镜头前折磨她,迫使她说出自己的身份,然后再斩首…… 那样,她的利用价值才会被挖掘到最大。 尤其是像她这样漂亮的女人质,敌人肯定会更感兴趣。 我绝不能被活捉! 未来的恐惧,促使秦紫阳发挥出身体内最后一丝潜力,娇喝声中猛地拔出军刀,望着那两个飞速扑上的狂热份子惨笑一声,反手就向自己脖子上抹去。 在那种情况下,能够死在自己手中,这对秦紫阳来说算是个奢侈的结果了。 万幸的是,她做到了。 可就在那时候,却看到一条娇小的身影,从一棵树后扑了出来,嘴里发着如泣如诉的长啸,向那两个狂热份子扑去。 这个娇小的人手中,挥舞着一条亮晶晶的链子鞭,鞭头坠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金龙,金龙的嘴巴和尾巴,锋利无比带有倒钩,如果抽在人身上,肯定能抓下一块碎肉。 看到这个人后,秦紫阳自刎的动作下意识的停顿,猛地想到了一个人:华夏九龙王中的黄龙! 前些日子秦紫阳追随高飞前往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时,曾经在地下古城的入口处遇到过黄龙,不过后来随着沙漠风暴的骤然袭来,黄龙抢了她的车子抢先一步逃了,搞得她很狼狈的才躲过风暴。 只是她没想到会在最关键的时刻,能在这儿遇到黄龙。 尤其是看到黄龙银鞭接连闪动,鞭头的金龙钩断敌人咽喉时,秦紫阳更有了种绝处逢生的狂喜。 她知道,黄龙能够入选华夏九龙王,绝对是特种精英,一个不次于叶心伤般的存在,在这儿遇到黄龙,生还率就大了不少。 可是,不等秦紫阳喊出黄龙的名字,就看到一颗子弹从远处飞来,无情的钻进了她的小腹内。 中弹后的黄龙,身子只是僵了一下,随即发出更响亮的长啸,猛地一挥银鞭,腾身而起斜刺里冲了出去。 在黄龙斜刺里冲出去时,秦紫阳才发现她身上到处是血,才发现她的左边腰眼处,竟然插着一把把柄――那,应该是短匕,或者军刀的把柄。 第496章 因为你还活着! 看到刺在黄龙腰眼处的那把短匕后,秦紫阳的心,刷的就坠入了冰窟。 所有的希望,也随即破灭:原来,黄龙在冲出来时,就已经身受重伤,根本不敢取出身上的短匕,只是凭着一口气在拼杀。 秦紫阳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就算目前不是在战场上,哪怕是在内地大医院的手术室内,依着她此时所受的致命伤,也不会撑太久。 更何况,刚才秦紫阳亲眼看到,一颗子弹又钻进了她小腹内。 九龙王中的黄龙,就牺牲在这片森林中? 望着黄龙迅速消失的地方,秦紫阳身子晃了晃,被早就气绝身亡的狂热份子压倒在了地上,眼前一黑时,就听到无数叽里呱啦的嘶叫声,从她不远处响起,向黄龙消失的方向追去。 再然后,秦紫阳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直到睁开眼,看到一只兔子蹦起,很潇洒的撞死在眼前。 此时的森林中,已经不再是秦紫阳刚闯进来时,子弹乱飞,狂热份子嘶声吼叫的样子了,而是变得异常的寂静,仿佛连那些小昆虫都被当前浓郁的血腥气息,给吓得不敢随便发出一丝声息。 可是,在这死一般的沉寂中,秦紫阳却能偏偏感受到一种说不出的威胁,就像一个人在午夜的坟墓中偷地瓜,某个墓碑后面藏着一个冤死鬼正注视着他那样。 秦紫阳知道,如果她这时候只要弄出点动静,用不了多久,就能招来无数狂热份子。 同时她更意识到,在这片森林中,肯定还有她的战友存在。 如果五十个战友全部牺牲的话,那些狂热份子早就该来打扫战场了,绝不会允许她在这儿昏迷这么久。 而且,秦紫阳更确定,活下来的战友应该让那些人吃透了苦头,根本不敢正大光明的搜索,只能像蛇那样,靠着草丛和树木的掩护,慢慢搜查战友的存在。 想到‘战友’这个伟大的字眼,一丝讥诮的笑意,从秦紫阳双眸中闪过:曾几何时,她不是还希望这些人一夜暴毙的吗? 骨碌碌——几声轻微的响声,从秦紫阳腹中响起。 这是身体机能需要补充营养的反应,换句直白的话说就是,她饿了。 秦紫阳清晰的记得,在她闯进这片森林时,刚饱餐一顿过(那时候,她就意识到这次很可能是有去无回,所以希望临死前能饱餐一顿),怎么现在就饿了? 随即,秦紫阳就明白了过来:她之所以饿了,就是因为昏迷的时间太久了。 她昏迷多久了? 一天,还是两天? 或者是更长时间? 她不敢确定,却知道当前最重要的,是找个地方躲起来。 要不然的话,等那些狂热份子打扫战场时,肯定会在尸体中找到她,会把她的脑袋割下,肚子剖开的。 秦紫阳不怕死,却不想在死后,被敌人那样糟蹋。 所以她在侧耳凝神细听了片刻后,就慢慢的掀开压在身上的尸体,扶着那棵胡杨树踉踉跄跄的站起来,四处打量了一下,很快就锁定了七点钟方向那片茂盛的灌木丛。 站起身后,她才侥幸的发现:她身上身受了大大小小七八处伤口,除了左肋下那个弹孔有威胁外,其他部位都是轻伤,尤其是两条用来跑路的腿子,只是擦破了一点皮而已。 更让她感到侥幸的是,她身上的急救包等东西还在。 里面的疗伤圣药,以及军用卫星电话,是她赖以脱险的最大依仗。 秦紫阳还知道,也就是她携带了卫星电话,而先前进入汉德勒森林的叶心伤等人,为了彻底掩藏自己身份,是绝对不可以携带任何能追查到华夏头上的物品。 狠狠咬了咬牙后,秦紫阳弯腰从那个死尸胸前拔出军刀,顺手拿起它的ak-47背在肩上,正要站起身时,就看到了那只可怜的死兔子。 秦紫阳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我刚醒来,就看到这只兔子想不开的自杀了,看来是老天爷还不想让我死。 左手抓着军刀,右手拎着兔子,秦紫阳就像一只小猫那样,借着树木的掩护,咬牙忍着伤口的剧痛,很快就钻进了那片茂盛的灌木丛中。 躲进灌木丛深处后,秦紫阳才大大的松了口气,小心翼翼的坐在地上,摘下了挂在腰间的急救包。 她并没有先给自己处理伤口,而是拿出了卫星电话,迅速摁了几个按键。 这个号码,是她父亲秦六甲的。 当她正要点到秦六甲私人手机号最后一个数字时,手指却停住了。 愣了片刻后,秦紫阳果断的把这些数字删除,重新点了一个手机号。 在任何环境下都能保持良好信号的军用卫星手机内,传来了温馨的嘟嘟声。 “接电话,快接电话啊!” 听着有规律的嘟嘟声响,秦紫阳焦急的呢喃着,同时耳朵也更加警惕的捕捉着周围有没有异常动静。 说起来,秦紫阳在拨通高飞手机时响起的嘟嘟声,也就是才响了十几秒,这要是放在平时,是最正常不过的了。 但是秦紫阳却感觉好像过了几个世纪那样漫长,因为她不敢确定,那些狂热份子有没有追查特殊通话频道的设备。 敌人一旦有那个东西,不但能锁定她的藏身处,而且还能监听她的通话内容。 那可是秦紫阳最不愿意看到的。 终于,就在秦紫阳的心越来越下沉时,那边总算是传来了高飞的声音:“喂,我是高飞。” 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高飞说出这句话后,秦紫阳忽然很想哭。 实际上,她也的确哭了,只是她自己没有意识到:“高飞,快来汉德勒森林!快!我们被包围了,损失惨重,我不敢确定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人活着!” —— 在看到陌生的手机号码时,高飞心中就有了种不好的感觉,竟然一下子就想到了秦紫阳。 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她,但的确就是这样。 他马上接听了电话。 果然,秦紫阳那带着哭泣的嘶哑声音,就从花筒内传了出来。 高飞的脸色,猛地一变,随即下意识的捂住话筒,飞快的扭头看了眼那三个女人,接着快步走出了小门,来到了外面的房间的窗前,这才低声问道:“秦紫阳,别慌,冷静些!” 秦紫阳在那边回答:“嗯,嗯,我冷静些,我冷静些!” 高飞长吸了一口气,沉声问道:“你现在什么地方,周围是什么情况?” 也许是受到了高飞的感染,秦紫阳有了明显的镇定:“我现在外蒙乌利亚台的汉德勒森林中,我周围到处是死尸,绝大部分是那边的人……我不知道我昏迷多久了,我只记得在我昏迷之前,看到了身受重伤的黄龙,替我引开了敌人。这应该是个圈套,森林里外到处都是敌人,成千上万。” 高飞静静的听着,双眼迷成了一道细缝,趁着秦紫阳吸了口气时,才问:“你有没有看到叶心伤?” 秦紫阳声音嘶哑的回答:“没有!我进来后不久,就遭遇了敌人,和很多尸体。在我来这儿之前,就已经发生惨烈的战斗了。虽然我不认识那些国内来的人,可我确定那些被斩首、剖腹的尸体,应该是叶心伤的战友……我、我不敢确定,叶心伤会不会就在那些无头尸内。” 高飞嘴角剧烈抽搐了几下,淡淡的说:“不会的,假如叶心伤这样容易的死去,那么他就不是叶心伤了。你放心,我敢保证他还活着……” 高飞刚说到这儿,就被秦紫阳急急的打断:“你怎么确定他还活着?” 高飞沉吟片刻,才缓缓的说:“因为你还活着。” 叶心伤应对战场的经验,要比你丰富一百倍,既然你能活到现在,那么他有什么理由会比你先死? 这,就是高飞这句话中的意思,带着对叶心伤的强烈自信,还有一丝对秦紫阳的轻蔑。 不过,秦紫阳却不在乎这些,只是问:“高飞,我现在该怎么办?” 高飞随口回答:“我怎么知道你该怎么办?” 那边的秦紫阳一下子愣住,片刻后才颤声问:“高、高飞,你、你不来?” 高飞嘴角再次剧烈抽搐,却反问道:“你为什么不给你爸打电话?也许,他有办法能让你安然回来。” 秦紫阳想都没有想,就说:“我不信任他!” 她只信任我! 麻痹的,她为什么要信任我? 这不是故意要把我拖下这潭浑水? 高飞心中低低骂了几句,可偏偏感觉心里暖烘烘的。 被人信任,尤其是被秦紫阳这样的另类女人信任,应该是种骄傲吧? 沉吟了片刻,高飞才再次问道:“你使用的是卫星电话?” 秦紫阳飞快的回答:“是的,是军事卫星频道。但我不敢保证敌人能不能搜查到——” 高飞打断秦紫阳的话:“不用问了,百分百察觉到了。” 秦紫阳着急的问:“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高飞快速回答:“通话完毕后,不要关机,把手机放在原处。以手机为中心,向你认为最安全的地方走三百米,然后潜伏起来,除非我出现,都不许在再动一下!”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过后,秦紫阳应该是在观察周围的地形:“我已经分不清东西南北,只能告诉你,在目前位置九点钟方向几百米外,有一丛可以让我隐身的灌木丛。” 高飞点头:“那就好,你现在马上转移!” 秦紫阳担心的问:“敌人捕捉到我们的通话频率后,会不会破解我们的谈话内容?” 高飞断然回答:“绝不可能。你用的是华夏军事卫星吧?敌人也许能根据你的频率查到手机的地点,但绝不能破解我们的谈话内容,要不然华夏军方那些高科技天才,可以去死了。” 秦紫阳回答:“好,我听你的——可是,敌人如果把手机拿走,再借此来给你设置个圈套呢?” 第497章 有些事,你不能不做! 搜到秦紫阳的求救电话信号后,那些狂热份子会不会趁机给援救者布置圈套,来个‘围魏救赵’这一点,高飞早就想到了。 不过现在他来不及和秦紫阳多解释什么,只是冷笑一声说:“如果他们没有给我布置圈套,才是我最担心的。” “高飞,谢谢你。” 高飞这句话中透着强烈的自信,感染了那边的秦紫阳,使她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安全,低声说了句谢谢后,就扣掉了电话。 高飞慢慢把手机从耳边拿了下来,有些疲惫的搓了下脸颊。 别看他在安慰秦紫阳时,说的那么轻松,实际上他很清楚,这次援救会有多么的凶险,别忘了叶心伤他们五十个人可是华夏特工精英中的佼佼者,损失都那么惨重,甚至有可能全军覆没. 这足以证明敌人是多么强大,或者正如秦紫阳所说的那样,人数众多,且个个都悍不畏死。 上千甚至更多的狂热份子,要是放在华夏国内,绝对不是菜,用不了一天时间就能被成编制特种部队剿灭干净――别忘了华夏陆军,可是号称世界第一。 可惜的是,叶心伤他们不是在华夏本土作战,而是在很多人仇恨华夏的外蒙。 有俄罗斯等国家暗中支持的外蒙,虽说早就没了成吉思汗当年征服欧洲的实力,但他们骨子里还存着见血不要命的血性。 和这样一个光脚的干架,可不是经济正在努力腾飞的华夏所希望的。 正是碍于这些原因,所以卡杨活佛才选择了乌利亚台。 严格的来说,高飞在接到秦紫阳的求救电话后,完全可以拿出上千个理由,置之不理,毕竟这是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他却不能不管,因为不管怎么说,他都无法在秦紫阳、叶心伤等人还有活路时,袖手旁观。 但问题是,他去了,就能肯定救出秦紫阳他们? 别忘了,他将要面对的,是成千的狂热份子,又不能像上次去南越芒蓝草甸营救沈银冰那样,能够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这次,人家很可能早就给他布置好了口袋,就等他去钻了。 就算高飞有天大的信心,也有绝对把握重新集合狙杀小组,只是凭着他们几个人――他真没进去再活着出来的把握。 去,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把握,是死在那儿。 不去,秦紫阳他们是百分百的死在那儿。 那么,到底是去,还是不去? 刚才还精神百倍的高飞,此时觉得格外疲倦,在窗前默立片刻后,猛地一咬牙,转身快步走进了温泉那边。 温泉包厢内,钢琴女孩依然坐在钢琴前。 另外一个女孩站在水池边,水中那个身材丰满的白纱女,仍然静静躺在水下藤椅上,下巴微微仰着,双眸闭着,依旧做着随时被上的姿势。 淡淡看了眼那个白纱女人,高飞嘴角动了动,扯下围在腰间的浴巾,随手扔在地上,走到衣架前开始穿衣服。 “先生,您这是?” 伺候高飞吃水果的女孩,赶紧走过去帮高飞穿衣服。 “有点急事,需要马上去办理。” 高飞随口敷衍着,快速穿好衣服,伸手挡开女孩递过来的黑色领带,笑了笑说:“这领带就留给你做个纪念吧,希望咱们还有再见面的机会。” 说完,高飞推门快步走了出去。 他心里只顾着迅速盘算该怎么行动了,压根就没注意到西装衣领的后面,多了一根毫不起眼的短针。 短针的针鼻上,有颗几乎用肉眼都看不到的光点,每隔五秒钟,就会闪一下微弱的光晕。 走出温泉包厢内后,高飞拨通了方小艇的手机:“妈,你在哪儿呢?” 手机那边,传来方小艇带着调笑,和惊奇的语气:“咦,儿子呀,你这先出来了?这速度也太快了吧,是不是对伺候你的人不怎么满意?” 高飞苦笑:“妈,听你这语气根本不像我妈,哪有蛊惑自己儿子去那种场合乱来的?” 方小艇淡淡的说:“你是男人。再说了,这也不是乱来,是他们应该给予的补偿――哦,对了,妈本以为你会在里面待会的,就抽空出来办点事。是我冀南的一个同事来跑项目,我帮着穿针引线介绍一下。你稍等啊,我和他们说一句就回去。” 高飞赶紧说:“哦,是这样啊,你先忙吧,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方小艇问道:“什么事?” 犹豫了一下,高飞才说:“妈,我现在马上要离开京华,去外地办点事。” 方小艇马上感觉到了什么,急声问道:“去哪儿?做什么事?” 高飞早就想好了借口:“嗯,是这样的,我不是和离子基金那边签约,要开家化妆品公司吗?刚才那边来电话说,要我明天就要赶过去,就引进生产线问题洽谈一下。” 听儿子说是生意上的问题,方小艇放下心来:“哦,原来是这样啊,那好,我送你去……” 高飞打断她的话:“不用,我在冀南的下属已经赶来会所门口接我了,好几个人呢,我们一起去的。嗯,我知道了,我会小心的。好的,你放心,完事后我马上就会返回冀南去见你。白白,就这样吧。” “她怎么总是爱调戏我呢?” 想到临扣掉电话时,方小艇犟着要他亲电话一下,高飞就对这个不正经老娘有些无奈,苦笑声中已经快步走出了会所门口,刚走下台阶,一辆兰博基尼跑车,就低吼着停在了他面前。 刘小龙摘下脸上的墨镜,笑嘻嘻的说:“高少,看到刘爷后,有没有感到吃惊?” “是吃惊,因为你小子也太善解人意了,知道我急需用车。” 高飞拉开车门,就坐在了副驾驶座位上:“去机场。刘爷,平时你拽的和二五八似的,给哥们搞张紧急出行的机票,应该没问题吧?” 高飞基本肯定,现在刘小龙已经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了。 毕竟从早上开始,方小艇就带着他大摇大摆的拜访亲朋好友,再加上她在皇朝会所发威,依着刘小龙他老子的人脉,没理由不知道的。 要不然的话,刘小龙也不会及时出现在会所门前。 高飞猜的没错。 那天刘小龙帮着高飞买花圈,大闹皇朝会所后,他老子就把他叫回家,狠狠训斥了一顿,说他也太特么的不懂事了,竟然为了一个半路朋友,就敢招惹白瓷夫人,这不是给老子惹没必要的麻烦吗? 虽说依着刘书记当前的地位,压根就不怕白瓷夫人。 但话又说回来了,刘书记也不想让别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说他欺负烈士遗孀,所以喊刘小龙回家后,根本不听他解释,直接就把他关进卧室面壁思过去了。 至于高飞是何来历,大闹皇朝会所后又将得到什么样的报复,日理万机的刘书记可没空去理睬这些事。 不过,今天午后刘书记吃午饭时,却得到了一个让他震惊的消息:那个和他儿子一起大闹皇朝会所的家伙,竟然是当今一号的亲侄子! 得到这个消息后,刘书记愣了半晌,才忽地一拍大腿,暗骂:靠,我家那小子这次倒是有眼光,竟然和高家第三代搅在一起了! 虽说刘书记不是高系这条线上的人,可在官场上人脉更加重要,自己儿子能和高飞交好,这对刘小龙来说,绝对是个好事。 所以呢,刘书记马上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妻子放刘小龙出来,并隐晦的告诉妻子:这小子只要和高飞在一起,爱怎么混,就怎么混,最好是闹出天大的事情,让全天下的人知道他和高飞是好朋友,才好呢! 刘夫人的政治觉悟也是相当的高,很快就洞晓了丈夫的意思,放出了刘小龙。 得脱‘鸟笼’的刘小龙,得知自己哥们的背景原来是这样牛比后,惊诧兴奋之余,自然是拍着胸脯的说保证完成老头子的任务,顺便又从他老妈那儿讹了十万块的零花钱,这才驾车喜滋滋的来到了会所。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搞张抬脚就上的飞机票也许是难事,但放在刘小龙眼里,还真不是什么事,一个电话就能搞定。 心里打定主意的刘小龙,也没多问高飞要去那儿,更没有在路上高飞给人打电话时多嘴,只按照他的吩咐,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机场。 来到候机大厅后,机场的一个副总已经候在那儿了:刘书记的大少有召唤,机场敢不小心伺候着? 确定刘小龙就是刘爷后,那位副总赶紧双手拿着两张飞机票,一脸谄媚的笑容:“刘少,您要的前往内蒙的机票,头等舱。” “嗯,谢谢王副总,等以后有机会,咱哥们一起坐坐。” 刘小龙大大咧咧拍了拍王副总的肩膀,接过机票:“几点起飞的航班?” 王副总受宠若惊,摇身弯的更低了:“四十分钟后,飞机正点起飞。” 刘小龙点头,随意挥挥手:“好,辛苦你了,你去忙吧。” “刘少再见。” 王副总笑呵呵的告辞,转身没走出几步,手机又响了起来。 看到来电显示号码后,王副总马上就接通了电话,笑容满面的寒暄道:“呵呵,萧总,有何事吩咐?哦,去内蒙的航班呀?几个人?哦,好的,那你得让你那个朋友赶快了,还有四十分钟就要起飞了。呵呵,不客气,再见。” 等那个王副总走了后,高飞从刘小龙手中拿过一张机票:“谢谢你了,哥们。你先回去吧,等我回来――咦,怎么是两张机票?” 刘小龙很装比的淡然一笑:“当然是两张机票了,因为刘爷决定要跟你一起出去玩玩。” 高飞眼角跳动了几下:“草,你跟我出去玩玩?你知道我是去做什么吗?” 刘小龙翻了个白眼:“难道是去杀人?” 第498章 请君入瓮! 乌金干是个独眼,左眼是在三年前的一次恐怖行动中,被华夏南疆一个警察给弄瞎的。 那次行动过后半年,乌金干为了报这一目之仇,带着几个手下重返南疆,就像隐藏在草丛中的毒蛇那样,苦苦守候了七天,终于找到机会,把那个弄瞎他左眼的警察,全家五口灭了门。 直到现在,乌金干仍然没有忘记,在那次的灭门行动中,他当着奄奄一息的警察面,强女干他妻子的经过。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特别喜欢那次的强女干,觉得守着女人快死的丈夫,把她强女干,看着她无助的在身下挣扎、轻唱,他就有种莫名的兴奋。 三年了,左眼早就不再疼,可那种感觉,却依然强烈存在着,搞得他以后找女人时,都喜欢找有丈夫的女人,还非得让女人的丈夫在旁边看着。 那种感觉,就像被关了三十年的狗,每天只吃肉喝血,放出来后看到一坨屎后,就会兴奋的全身发抖。 可惜这次来乌利亚台的没有夫妻,虽说有两个女人,但其中一个却被她自己引爆的手雷炸成碎片了。 唉,如果现在就冲出去搜捕剩下的那个女人,守着很多男人干她,该是多么的爽?可惜啊,老大却非得留着她,说把她当做诱饵…… 就在乌金干脑海中开始幻想一个东方女人在他身下婉转哀鸣时,他的心腹手下巴金斯,忽然摘下了脑袋上的耳麦,兴奋的说:“老大,我们已经锁定了那部卫星电话的确切位置,就在汉德勒森林南方两千三百米处!” 乌金干精神一震,站起身走到显示器前,看着上面那个微微闪动的红点,阴恻恻的问道:“有没有破解那部电话的通话内容?” 巴金斯脸上闪过一丝惭愧,摇了摇头说:“不能……”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乌金干抬手就对着他后脑狠狠来了一下:“废物!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到,真浪费组织花重金培养你。你特么在哈佛那几年,整天就知道弄欧美大洋马了吧?” 巴金斯根本不敢反抗,喃喃的解释道:“老大,这也不能怪我,因为目标使用的是华夏国防军事卫星加密频道。依着我们当前的监听设备,就算美国白宫红客到场,也无法破解他们的通话记录。” “行了,别特么狡辩了。” 乌金干不耐烦的骂了一句,转身走到门口,一脚把门踹开,高声喊道:“特鲁尔,吩咐下去,让兄弟们都别接近汉德勒森林南方两千米处。嘿嘿,我们要给客人创造营救机会不是?” 舔了舔嘴唇,乌金干望着远处的汉德勒森林,低声说:“就是不知道,这次来的援兵中,有没有女人存在。华夏女人的皮肤,还真嫩,一掐就出水啊。” ―― “首长,军委的常副主席,军情十九局的郑东方局长来了。” 董主任给午睡刚起来不久的一号首长端上茶杯后,低声说了一句。 为了保证每天有大量工作要坐的一号首长身体健康,医护人员建议他每天午饭后,要休息半小时左右。 对待这个好的建议,一号是欣然接受,从而养成了这个午睡习惯。 而下面的人,也都知道一号这个习惯,如果不是太重要的大事,谁也不会在首长刚午睡后来打搅他――话说,人刚午睡后,心情一般都不咋样。 揉了揉有些发涩的眼睛,一号首长拿起案几上的一份文件,轻轻挥了挥手。 董主任会意,轻手轻脚的走了出去。 几秒钟后,房门再次打开,身材魁梧的常副主席,和一个面目黑黝黝的中年男人,快步走了进来。 常副主席今年五十有九,但头发眉毛却已经花白。 不过他却没有染发,而是保持着原样。 实际上,也正是这花白的头发,不但没有让他看上去有丝毫的苍老,反而衬托出了他的威风,和霸气的强干,让第一次见他的人,都会联想到金庸金大侠《倚天屠龙记》中的白眉鹰王殷天正。 军队,也需要这种鹰派气息十足的强势领导人。 常顶山带着郑东方来到办公室的会客区前时,一号已经站了起来。 常顶山和郑东方齐刷刷的一个经历,等一号伸出手后,才伸出了双手:“首长,打搅您午休了!” “今天的午休时间已经过去咯,还真是让人怀念啊,呵呵,东方局长,坐。” 一号儒雅的笑了笑,重新坐了下来。 别看郑东方在属下面前,那绝对是天神一般的存在,可在一号首长面前,他却连被握手的资格也没有。 但能够这样近距离接触到首长,他还是很激动,赶紧坐在沙发上,腰板挺的笔直,双手放在双膝上,目不斜视的看着案几。 董主任亲自给俩人泡上茶后,就再次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 一号知道,如果不是发生了极为重要的事,郑东方也不会拉着在军委排名第三的副主席,一起来见他。 所以,一号也没让俩人久等,在喝了一口水后,就看向了郑东方。 郑东方会意,本来就挺的笔直的腰板,再次挺了一下,声音铿锵的说道:“报告首长,军情十九局有重大消息要向您汇报。” 说实话,能够被郑东方称之为重大消息的消息,绝对是天大的消息。 不过,这还远远达不到让一号首长亲自关注的地步,毕竟军方是相对独立的,很多重大事件,完全可以内部解决的。 但话又说回来了,郑东方能拉着常顶山这个重量级人物来汇报工作,这就说明这件事真是天大,军方内部消化不了。 没听董主任说有什么大事件发生啊,到底出现了什么大事情? 一号眉毛微微皱了下,缓缓点头:“你说。” “在半个月前,我方就得到消息,一直不曾安分的卡杨活佛,会在境外与在国内曾任重要职务的孙天扬见面,关系到邪教安归教――” 郑东方用尽量简洁的话,把‘惊天计划’的出台,和行动步骤说了一遍。 一号首长始终面色淡然的倾听,没有插嘴。 不过,常顶山还是敏锐捕捉到,当郑东方说到暗中派出的50名精锐特工,有可能在乌利亚台的汉德勒森林中全军覆没时,一号首长双眼中飞快的闪过一丝寒芒。 那是愤怒。 但一号首长仍然保持着他该有的镇定,毕竟在‘惊天计划’制订前,华夏方面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其中就包括可能早就意识到这是个圈套,但他们也只能去钻,要不卡杨活佛肯定会更加嚣张,更能获得更多居心不良的国家支持。 理由很简单:既然华夏不在意人家在境外,和原华夏高层会晤了,那就证明了一个心虚的态度。 有时候,态度很重要。 打个比喻,你喜欢上了一个女人,半夜摸进人家家里办了人家,然后又及时跑路了,虽说全村的人都知道是你做的,可只要你不承认,那边也没啥有力证据,警方就不会擅自抓你。 而现在,卡杨活佛就是那个女人,叶心伤等人就是去偷腥的――不管结果怎么样,华夏都不会承认,但却不能派人去,尽管明知道那是个口袋,也得去钻,要不然会被人看不起,说华夏不是爷们。 世间,本来就有很多事,不得已而为之。 “虽说我们已经做好了应付任何突发意外的准备,可还是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在那边安排了那么多人,其中更不乏有来自中东、非洲的职业佣兵。” 郑东方语气沉重的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接到他们有人突围的任何消息,但在一个半个小时前,我们却监听到了有求救电话,从那边传来。” 一号微一楞:“这次派出去的人,携带通讯设备了?” 常顶山抢先回答:“没有,本次任务是绝密的,任何人都不许携带通讯设备,以及能给人留下把柄的证据。” 一号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看向了郑东方。 郑东方深吸了一口气,沉声说:“求救电话的通话频率,是我方军事卫星加密频道。我方很快就确定了打求救电话、接电话两个人的真实身份。” 向一号首长汇报这俩人的身份,才是郑东方和常顶山此次前来的主要目的。 一号内心忽然有了种不安,但表面却依然云淡风轻:“是谁?” 郑东方回答:“打电话的人,叫秦紫阳,是京华卫戍部队司令秦六甲中将的女儿。” 一号再次皱眉:“秦紫阳?原来是她,她怎么会去了那个地方?” 郑东方摇头:“暂时还不清楚。初步估计,应该是她偷看了秦司令的文件。不过,不管怎么样,她这次去那边,应该是为营救执行计划小组成员去的。” 一号点了点头:“嗯,继续说。” 郑东方看了眼常顶山,暗中用力咬了下牙关,垂下眼帘快速的说道:“秦紫阳打电话求职员的对象,是、是高飞!” 如果是放在以前,依着一号首长的地位,肯定不会考虑‘高飞’这个陌生名字会是谁。 但现在他却不能不考虑了,因为他好有个亲侄子,好像也叫高飞的。 一号首长的神色,终于有了明显的惊诧:“什么,是高飞?是、是我家那小子吗?” 常顶山把话接了过去:“是的,正是冀南纪委方书记的儿子高飞。” 一号没有再说什么,脸色重新恢复了平静:“嗯,我知道了。” 在座的三人,除了郑东方外,一号和老常心里都清楚秦六甲的某些事,也隐隐猜出秦紫阳出事后,为什么不给她爸打电话,却给高飞打电话的原因了。 可郑东方却如坐针毡,试着小声问道:“首长,要不要我通知内蒙机场?” 一号明白郑东方为什么这样说:通知那边机场,等高飞下飞机后,立马把他带回来。 他沉吟片刻,才摇了摇头说:“不用了,我相信他。” 第499章 瞎了眼才认识你! 常顶山和郑东方的意思一样:既然高飞乘坐的航班,已经在十几分钟前起飞了,那就该告诉内蒙机场那边,等他下飞机后,把他带回来。 虽说俩人暂时还不清楚,秦紫阳在遇到危险后,为什么会给高飞打电话求救,高飞为什么虎虎的就敢往那边赶(你以为你谁啊,招呼不打一个就向那边跑,这不是明摆着去送死,故意给我们找麻烦呀,我们该怎么和你家大人交代?) 可他们却很清楚,如果首长的亲侄子要是死在那边,制定本次计划的军方,心里肯定会不舒服的,所以再来汇报工作时,都做好了某些准备。 只是让俩人吃惊的是,一号首长却莫名其妙的说,他相信他那个侄子! 你以为你侄子敢抽莫孤烟耳光,敢欺负一个寡妇娘们,就能从那些恶狼嘴里救回秦紫阳等人? 首长,你也太自以为是了吧! 常顶山和郑东方俩人心中都冒出这个念头,但肯定不会傻乎乎的说出来,只是在静坐片刻没有得到新的指使后,都知趣的站了起来,低声告辞。 出来办公室后,俩人对望了一眼,在董主任的相送下快步走下了楼梯。 来到楼梯拐角处时,常顶山低声说道:“东方局长,你一定要时刻监听那边的电话,马上派人秘密赶往那边接应――距离那边最近距离的人中,有什么重量级的人物没有?” 郑东方懂得常顶山所说的重量级人物是什么意思,稍微沉吟了下才说:“没有――这次任务,九龙王中的铁屠、叶心伤和苗青(黄龙)三人加入。其他人有的远在美洲,有的却在非洲,同样执行着重要任务,根本赶不回来的。” “九龙王,三人参与了本次任务?” 常顶山眼里闪过一丝痛惜,深吸了一口气才说:“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务必保证高飞的安全。你要什么,我就提供什么!” ―― 就在常顶山亲自参与营救计划中时,远在德国柏林的妮儿,也放下了詹姆斯的电话。 自从几天前和高先生一夜春宵后,妮儿整个人变得更加神采飞扬了起来,经常会在一个人时发呆,还吃吃的傻笑,幻想圣诞节前夕某个男人吃惊的嘴脸。 可惜,这种良好感觉没过几天,詹姆斯却给她打来了一个电话,说高飞要重新集合‘狙杀’小队,以队长的身份命令所有成员,尽最快的速度,赶到某处和他会合。 当然了,詹姆斯早就退役,不再属于狙杀小组成员了,高飞之所以给他打电话,就是让他――出钱,出某些必需品。 高飞是狙杀小组的头儿不假,可关键问题时,他也早就‘退役’了,现在征集‘现役’的白板、猴子等人,必须得按照严格的‘佣兵规则’来,得给人家参加本次任务开出天价佣金。 大家虽然是兄弟,可也得给钱,正所谓好兄弟,明算帐,没有谁总是白给人帮忙的,尤其是这种卖命的事儿。 而把所有身家都交给梁明去冀南办厂后,高飞目前手头很紧,所以只能拜托有个大款老婆的詹姆斯,先拿出点钱来支援一下。 当然了,高飞在打电话给詹姆斯时,也曾经考虑过妮儿。 不过,想到妮儿很快就成为别人的老婆了,高先生心里就很不爽,直接忽视了她。 在电话中,高飞简单和詹姆斯说了本次任务的凶险性,并一再强调,如果谁不愿意参加这次任务,他绝不会强求:钱是好东西不假,可如果铁定把命搭上,那么就算有再多钱,又有个屁用? 对于佣兵界某些情况,妮儿并不是很懂,她只是在接电话时问道:“能不能阻止高飞去?” 詹姆斯苦笑:“我没有那个本事。” “那,生还率是多少?” “根据他的简单猜测,如果整个狙杀小组成员都聚齐的话,应该可以超过百分之三十,嗯,最多就是百分之三十,因为对方已经设置好口袋,让高飞去钻了。” 詹姆斯之所以说的这样细,就是委婉的告诉妮儿:假如高飞一个人去的话,必死无疑。 “那好,你告诉你那些朋友,本次任务的价格,随便他们要,无论要多少,只要他们答应前往那边,我会在第一时间把钱打进他的账户。” 妮儿说完这句话后,就扣掉了电话,黛眉紧紧的皱起,在阳台上来回走了几步,才飞快的拨打了一个手机号:“坎博斯基吗?我乔治妮儿――嗯,我打电话就是告诉你,离子基金决定支持你在南美的项目。不过,你也得额外答应我一个条件!” ―― 飞机降落在内蒙某个机场的跑道上时,天色依然昏暗,好像随时都会有大雨倾盆。 “刘小龙,我再一次警告你,你绝不能再跟着我了,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高飞脚步匆匆的走出候机大厅,语气中已经带有了急躁的不耐烦。 他说啥也没想到,刘小龙死活都得跟着来。 如果不是刘小龙抢先一步登上了飞机,高飞肯定会一个手刀把他看晕在华夏机场:丫挺的,你以为老子千里迢迢的来这边是为了发财呀,老子有可能会送命的! 在飞机上,被刘小龙给缠着的没办法了,高飞才给他透漏了点真相。 他以为,刘爷在知道真相后,肯定会小脸被吓得焦黄,找个丢人的借口,在内蒙玩几天后就灰溜溜的返回京华了。 谁知道,武力值都比不上卖菜大姐的刘小龙,听说来这儿是为了救人,与某些恐怖分子拼命后,他竟然激动的双眼冒光,拍着瘦骨嶙峋的胸脯,说什么大丈夫自当马革裹尸还,这才不枉世间走一回啥的。 对此,高飞是哭笑不得,只能希望在下了飞机后,赶紧让这孩子滚蛋,该去哪儿玩泥巴就去哪儿玩泥巴。 对高飞的严厉,刘小龙很不满意:“哎我说高飞,你丫的是不是没把我当兄弟啊?你来这儿拼命,却拒绝我的相助,顺便为国争光,你也太小心眼了!” 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后,高飞骤然停步,转身点着刘小龙的胸膛,轻蔑的笑道:“草,拜托你别把自己当回事了,好不好?就你这比赖赖的样子,有什么资格和我称兄道弟?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接近我,是因为看重了我身后的背景,这才拿捏处这幅仗义的嘴脸来接近我。” 刘小龙的小白脸,猛地涨红,鼻孔剧烈扩张着,气咻咻的问道:“高飞,你特么的说什么!?你说刘爷我接近你,就是为了看重你是高家人?” 高飞眯起眼,淡淡的反问:“难道不是?” 刘小龙猛地咬了咬牙,用力挺起脖子,大声骂道:“草,老子看来真是瞎了眼才认识你,草,草,草!” 双手狠狠在高飞胸膛上推了一下后,刘小龙转身就走。 “这小子也挺会演戏的,明明知道我是在故意这样对他,可他却能借坡下驴。唉,聪明人啊。” 望着刘小龙气哼哼走远的背影,高飞苦笑了一声时,一辆土黄色的吉普车,停在了他身边。 车窗落下,一个大胡子当地人问道:“你就是给我打电话的高飞?” “我就是.” “上车吧。” 高飞开门上车,刚关上车门,车子就启动了,顺着公路向北方疾驰而去。 等车子跑的没影了后,刘小龙从一根街灯杆子后面走了出来,得意的笑骂:“草,你以为刘爷我看不出你在演戏啊?真是的,就你这拙劣的演技,也想骗过刘爷,真是自不量力。捏捏的,没有你,刘爷照样能去你说的那地方。” 骂骂咧咧的,刘小龙拿出电话,找到了个手机号拨通。 等那边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后,刘小龙的脸就笑成了狗尾巴花:“喂,李叔叔,我是老刘家的小龙啊――啊,我爸身体挺好的,我就在内蒙呢。那个啥,这次麻烦您,是因为一个在那边做生意的朋友,遇到了点小麻烦,我想过去看看他,不过来的了急了点,有些东西没准备好……” 刘小龙嘴里这个李叔叔,是这边大军分区的参谋长,很是有些能量,要想送他悄悄过境还是很稀松的。 当然了,他也知道这孩子好像爱胡闹,所以到时候肯定会派两个人跟着过去的,反正这也不是搞什么犯罪活动。 载着高飞的吉普车,出了机场后顺着公路一路向北狂奔。 在路上,高飞只是闭目养神,开车的那大胡子仿佛也变成了哑巴,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在路上加了一次汽油后,车子又疾奔了三个小时,等到天完全黑下来时,才右拐下了主干道,顺着坑坑洼洼的土路,来到了一个几十户人家的小村落。 这个村落说起来才几十户,百十口子人,但放在边境线上,已经算是很繁华的大村子了。 随着华夏经济的腾飞,内蒙大多数牧民,早就放弃了追着草场四处安家的习惯,在当地政府的安排下,就像内地那样,也开始形成自己的村落,永世居住了下去。 不过这边的民风,依旧是很彪悍,偶尔遇到几个行人,不管男女,腰间都挂着长刀,让老实人看了后,心里就会突地一下跳。 吉普车在不大的村落里左拐右拐了几下后,停在了一排屋子前。 这排屋子,是村落中唯一的酒店,没什么豪华的装饰,是红砖砌成的那种带屋脊的,空间不算宽敞,里面摆着几张桌子,高飞跟着大胡子进去时,里面有七八个人正在喝酒。 “巴特尔,你小子怎么舍得离开大城市回家了?” 大胡子刚前脚刚走进去,有人就和他打招呼了。 “送个朋友过来有事,等会我们好好喝一杯,我先去找老板娘。” 大胡子闷闷的笑了笑,带着高飞直接走到里间门口,掀开了布质门帘。 第500章 女向导萨拉娜! 门帘后面,就是酒店老板休息的地方。 一个年约三十多岁的女人,正陪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学习,看到巴特尔进来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来了。” 巴特尔身子一闪,示意高飞进来后,依旧闷闷的说:“凌晨一点正式出发,人数不明,两辆车。一切费用都已经支付,时间长短不限。” 说完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后,巴特尔又对高飞说:“你可以抓紧休息了,车子最迟今晚十点抵达。” 高飞也没多问,只是点了点头。 巴特尔掀起帘子,闪身走了出去。 脸上很是有些沧桑之色的老板娘,看了眼依旧咬着铅笔头对作业发愁的儿子,重新坐下时淡淡的说:“饿了床头有吃的,想休息随时睡觉,就在这儿。” 靠近南墙根的床上,放着两床乱哄哄的半旧被窝,还有一些孩子衣服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床尾一张桌子,上面有马奶酒、成塑料桶的清水,和煮熟了的羊腿等事物。 “谢谢。” 对此高飞也没感到有什么奇怪的,低声道谢后坐在床边,拿起一根羊腿啃了起来。 这个村落,是距离外蒙边境最近的一个村落了,再向北走三四公里,就能遇到边境线上的哨岗,还有不时巡逻的小队。 这一切,都是詹姆斯为高飞安排的。 至于詹姆斯走的是哪些关系,高飞不用管,所需要的东西,也都是老詹打电话提前预订的,他只需在凌晨一点上路之前,吃饱了抓紧休息就是了。 啃了整整一根羊腿后,高飞又喝了大半袋马奶,然后向床上一躺,根本不管被窝上散发着浓浓的腥味,扯过来就盖在了头上,很快就发出了均匀的鼾声。 高飞的守规矩,和洒脱,让老板娘眼里闪过一丝惊诧,但随即就重新陪着儿子学习了。 午夜十二点刚过,高飞就像被人叫醒那样,抬手掀起了被子,翻身坐了起来。 外面堂屋喝酒的那些人,包括巴特尔早就走了,四下里一片寂静,这屋子还亮着那盏昏黄色的灯泡,学习的孩子也不见了,不过那个三十多岁的老板娘,就躺在床头位置,也是横着睡觉,脸上蒙着被子。 高飞双手用力搓了搓脸颊时,就听到老板娘的声音,从被子下面传了过来:“床尾柜子后面有清水,可以洗脸。” 看了眼随后坐起来的老板娘,高飞也没因为她和自己在一个床上睡觉就感到诧异,点了点头后下床来到柜子后面,捧着脸盆里的凉水,用力洗了几把脸。 等他站起身时,老板娘又说话了:“还带上点吃的吗?这算是看在你很守规矩的份上,白送给你的,不要钱。” “谢谢。” 高飞沉吟了下,随手用衣袖搓了搓脸,拿起了两根羊腿,和几代马奶,装进了一个尼龙袋子里。 老板娘轻盈的跳下床,借着昏黄的灯光,上下打量了高飞一眼,随即弯腰从床下抽出一个纸箱子,从里面拿出一身迷彩服,扔了过来:“你这身衣服不适合在丛林中行走,换上吧。” 不等接住衣服的高飞说什么,老板娘左肩一沉,穿在身上的传统袍子,就滑落了下来,露出了白花花的胸膛。 蒙古女人的胸膛非常健壮,也没戴什么奶罩,两个足有d罩杯大小的木瓜,在灯光下颤巍巍的,透着野性和健康。 看到老板娘忽然脱掉衣服后,高飞愣了一下:这是什么意思啊?难道还想…… 蒙古女人说话了:“不用胡思乱想,我也要换衣服。” 说着话的工夫,上身赤果的女人弯腰坐在了床上,解开腰带,抬起了左腿,拽下了裤子。 眨眼间,蒙古女人就赤果果的出现在了高飞面前。 虽说这个女人相貌很一般,身材也像内地爷们那样魁梧,不过皮肤却是雪白,有着内地身材魁梧女人没有的曲线感,就是该高的地方高,该翘的地方翘,尤其是那双浑圆的腿子,一看就充满了让人不敢小瞧的爆发力。 高飞早就听人说,蒙古女人特别开放,要是看到喜欢的男人,就可以拉着他进自己的蒙古包,婚姻意识相当淡薄,自个儿都不知道自己孩子父亲是谁。 不过,此前他只是耳闻而已,现在却亲眼看到了――人家守着他脱光光换衣服,就像他根本不存在那样。 蒙古女人甩开脱下来的裤子,站起身背对着高飞,伸开双手做了个伸懒腰的动作,那样子就像一只半夜醒来,准备去捕猎的母豹。 就在高飞下意识盯着人家翘起的美豚时,蒙古女人说话了:“我叫萨拉娜,这次出境的向导,你还有别的疑问吗?” “你是向导?” 高飞真没想到这个蒙古女人萨拉娜,会是本次行动的向导,愣了下随即说道:“哦,没什么疑问了。” “那就抓紧换衣服,如果你对我身体有兴趣的话,可以等回来再探讨。” 萨拉娜淡淡的说着,弯腰拿起迷彩背心套在了头上。 高飞某些心事被拆穿,老脸红了下,也背转过身,很快拖下了西装革履。 等他换好一身干净利索的迷彩服,转过身来时,就看到萨拉娜已经穿好,从床头枕头下面拿出一把牛耳尖刀,插在了后腰,又拿出一顶迷彩帽子,把长发盘在头上,戴了上去。 眨眼间,刚才那个看起来很拖沓的蒙古女人,就变成了一个飒爽的军队战士,显得双眼格外大,闪着某种兴奋的神采。 抬起右脚,用被单擦了擦翻毛皮靴,萨拉娜快步走出了里间。 “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江湖上到处都藏龙卧虎啊。” 高飞感慨了下,拎着那个装着羊腿的尼龙袋,跟着出了房间,来到了外面街道上。 这边人烟稀少,地域辽阔,接道也夸张的宽,并排奔驰四辆前四后八(一种重卡的别名,就是前面四个轮子,后面八个)都没问题的。 和昨晚高飞来时不同,午夜的天空呈现舒服的墨蓝色,乌云早就散去,露出了明亮的星星,但夜风却非常的冷。 两辆深绿色的三菱大越野车,停在萨拉娜酒店的门两边,就像两尊静静蹲着立的怪兽。 萨拉娜走到一辆车前,拉开后门说:“把东西放车上,要是嫌冷的话,我建议你趁空跑两圈热热身,但不要跑的太远,估计用不了多久,你的人就该抵达了。” 高飞摇了摇头:“算了,我不需要热身――有没有香烟?” 萨拉娜弯腰钻进车里,待了片刻跳了下来,手里多了一盒烟,撕开包装后,自己先叼了一颗,点燃后后才扔给高飞。 这是内蒙当地生产的香烟,味道奇差,辛辣还带着股子异味,狠狠吸一口后,会让嗓子感觉火辣辣的,就像里面放了辣椒那样。 不过对于烟瘾大的人来说,总要比没有要好。 萨拉娜倚在车门上,双手抱着膀子上下打量着高飞,一双眼睛在星光下闪着光泽。 高飞很不习惯被一个看起来很野蛮的女人盯着看,不过却又不能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吸烟。 “你叫什么名字?” 萨拉娜嘴上的半截烟卷,上下一颤一颤的,看得出她是个吸烟老手,说话都不用拿下来。 高飞稍微沉吟了片刻,才说:“高飞。” “高飞?嗯,这名字很俗,但却很容易让人记住。” 萨拉娜终于拿下了嘴上的烟卷,用右手两指夹着,遥遥点了点高飞:“你要是有兴趣玩玩的话,能不能保证十五分钟内让我满足?就在车头上好了。” 高飞一楞:“玩什么?” 萨拉娜淡淡的说:“男人和女人在一起,能玩什么?” 高飞这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了,有些哭笑不得,摇了摇头说:“没兴趣――哦,我是说,没心情。” “没心情?那刚才换衣服时,还盯着我发呆。哼,你们汉人就是虚伪,明明心里想,却不敢做,甚至都不敢说出来。” 萨拉娜冷哼一声,不再理他,走到车头前,抬脚坐了上去。 夜风吹来,吹起宽大的迷彩服,发出猎猎的轻响。 看着这个率真,或者说是野蛮的女人,高飞有些不知所措,平时的伶牙俐齿也不知道去哪儿了,最后好不容易才找了个借口:哥们是文明人…… 当高飞点上第二颗烟时,就看到南边很远处的路上,出现了两点微弱的灯光。 萨拉娜双腿游荡着,用皮靴脚后跟踢了踢车胎:“你的人来了。” 高飞拿出手机看了看,现在是午夜十二点半。 当那两点微光,逐渐变成两道车灯时,高飞忽然看着萨拉娜说:“其实,你不用去也可以的――你放心,该给的钱,我还是会照付的。” 萨拉娜从车头上跳了下来,走到高飞面前,几乎和他面对着面:“为什么?” 高飞很不习惯蒙古女人身上的某种气息,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说:“你还有孩子,和这个酒店需要照顾。” 萨拉娜笑了,牙齿在夜色中整齐,而雪白,泛着白瓷的光芒:“我既然收了你们的钱,那就得为你们做该做的事情。我要是死在那边,孩子不用管,因为他已经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 高飞皱眉,问道:“他才几岁?” 萨拉娜轻轻的回答:“小乌里已经八岁了,他就像是一只刚放飞的海东青,完全可以闯出自己的世界。” 八岁的孩子放在内地,正是在父母怀中撒娇,嚷着要变形金刚、芭比娃娃等玩具的年代,可在这儿,却被母亲看做是一条能独立生存的男子汉了。 怪不得当初蒙古人能打下一片那么大的天下,这和他们教育孩子的方式,和残酷的生存环境很有关。 呜,呜呜! 随着强有力的马达声响,一辆小型中巴车,呼啸着冲了过来,来到萨拉娜面前三四米的地方,才一个急刹车。 第501章 冲锋号声吹响! 中巴车门打开,一个身穿迷彩服,肩膀上背着一把xm-8美式突击步枪的男人,从车上跳了下来。 这个男人身材不高,看起来还有些单薄,在后背那把突击步枪的衬托下,显得他更加瘦小,还有些滑稽。 因为他是背着光,萨拉娜看不出他的样子,只能看到他在下来后四下扫了一眼,就快步走到高飞面前,抬手在他肩窝上狠狠砸了一拳。 高飞也没客气,毫不吃亏的也砸了他一拳,然后两个人同时展开双臂,来了个热情的拥抱。 这个人,是狙杀小组中专职负责侦查的猴子。 高飞松开猴子,笑道:“打搅你休假了吧?我记得每年这时候,无论多忙,你都会到夏威夷等海边修身养性一周的。” 猴子扭头看了眼陆续下车的同伴,嘿嘿一笑:“总是去海边有些腻歪了,这次正琢磨着换个地方呢,就接到了老詹的电话。” 高飞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他当然清楚,猴子最讨厌的就是来气候干燥的地区了,这次能够放弃雷打不动的海边休假,完全就是因为他的缘故。 不过,高飞却不会说感谢之类的屁话。 有时候,对一个人说感谢,反而会起到疏远的效果。 第二个来到高飞面前的,是白板,狙杀小组中的武器专家。 和他紧紧拥抱了一下后,高飞认真的说:“下次去冀南吃西餐,我给你打八折!” 白板没吭声,只是对高飞竖起了右手中指,狠狠的。 第三个是大猩猩,在狙杀小组中负责断后,他总是特别喜欢抱着一把重型武器,就像电影《未来战士》中的施瓦辛格那样,无时无刻不在彰显他那身蛮牛般的肌肉。 大猩猩把高飞脑袋抱在腋下,狠狠揉了揉他头发,骂道:“回来后,我要格外加一个俄罗斯娘们。” “俄罗斯娘们好像也受不了你这家伙吧?” 皮肤在星光下都闪着黝黑光泽的詹姆斯,嘴里叼着一根牙签,左手里却拎着把美国开山刀,用刀尖拍了拍大猩猩的屁股,一脸的不屑。 大猩猩呲了龇牙,骂了句脏话走到了一边。 高飞看着詹姆斯,轻声说:“你不该来的。” 詹姆斯和猴子他们不同,现在人家是德国科万特家族的乘龙快婿,有个漂亮的亿万富豪老婆,在德国出行时,身边随时都会有俩保镖跟着―― 世间最牛叉的佣兵之一,出行竟然会有保镖跟着,而且还洋洋自得的样子,也就詹姆斯这种没文化的家伙,才能干的出这种事。 就这样一个极端重视自身安全的家伙,却因为高飞的一个电话,就把那些富贵利禄全抛下,义无反顾的来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本次行动和上次去南越芒蓝草甸不同。 上次是去营救沈银冰,算是营救自己哥们的老婆,詹姆斯这个当兄弟的理应出人出力。 可这次,高飞所做的却是为了接应华夏军人,和他本身利益没啥牵扯,说白了就是自寻烦恼――但詹姆斯还是来了,这大大出乎了高飞的意料。 詹姆斯还没有说什么,就听身后一个慢吞吞的声音说:“他要是不来,我老人家保证每隔三分钟,就会给他拨打一次电话,让他变成神经衰弱。” 高飞抬眼看去,就看到在狙杀小组中专门负责接应的老头,在一个瘦小女孩子的搀扶下,显得有些老态龙钟的走下了车。 那个身材瘦小,和猴子有的一拼的女孩子,正是上次配合高飞等人去南越芒蓝草甸营救沈银冰的芭芭拉,一个不为华夏人所喜的南越妞。 詹姆斯没有说什么,只是眨巴了一下白多黑少的眼睛,摊开双手做了个无奈的动作。 高飞笑了,走到老头前伸出了右手。 于是,萨拉娜就惊讶的看到,那个看起来很老的老家伙,竟然拿起高飞的手,就像在觐见一贵妇人那样,在他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下意识的,萨拉娜喃喃的说:“这老头是不是有病?” 旁边的猴子冷冷的说:“他最喜欢的是男人。” “欢迎你再次加入狙杀小组!” 高飞和芭芭拉握了握手。 芭芭拉和高飞轻轻握了握手,看向了白板,眼神发亮:“我特别喜欢他的枪。” “哈,哈哈。” “嘿嘿,呵呵。” “嘻嘻!” 芭芭拉的话音未落,一阵猥琐的怪笑声就响了起来,大猩猩更是伸手在白板身下抓了一把,随即遗憾的摇着头,一副‘你的,不行’的样子。 黑夜都遮不住白板那张发红的老脸,气急败坏的解释道:“她只是喜欢我改装的狙击枪,明白?” 对白板的解释,某些人直接忽略了,依旧在那儿哈哈大笑,笑声怪异,引起村落中的群狗乱吠,就像一群恶狼。 受到这些人的感染,萨拉娜也正想笑时,却看到北边不远处的夜空中,一朵低空烟花砰然绽放,接着抬手在车头上用力拍了一下:“十分钟后,正式出发!” 随着萨拉娜的这声命令,所有的笑声嘎然而止,都看向了高飞。 高飞看了眼老头,说:“老规矩,我和猴子,萨拉娜第一辆车。詹姆斯,大猩猩,白板和芭芭拉,第二辆车。老头负责接应。” “ok!” 老头竖起手指应了一声,转身走进了中巴车内。 他是这辆中巴车的司机,车里面有全套的急救设备,以及通讯器材,还有几个没资格下车寒暄的医护人员――最起码,他们穿着红十字会的服装,也是老头的私人班底,都是追随他很久的属下。 随着高飞这个昔日组长的一声令下,狙杀小组就像一台迅速启动起来的机器,车上人员熟练的把各种武器,都从车窗递了下来。 在萨拉娜那羡慕惊讶的目光中,仅仅几分钟的时间,高飞等人就已经全副武装了――他们的装备,比美国最牛叉的海军陆战队单兵作战装备都牛比,都是白板一手改装的。 暂且不说武器,和超轻的防弹背心,单说那个用钛合金改造的头盔吧,不但可以阻挡三毫米穿甲弹,还配有能抵挡一般子弹的钢化玻璃面罩,红外线夜视仪、高倍单通望眼镜,以及蜂鸟无线通讯器等东西……绝对是世间任何一个陆军野外作战者,梦寐以求的东西。 “再给我那一套。” 看了看萨拉娜,高飞走到中巴车前,从窗口接过一套相同的单兵作战设备,递给了萨拉娜。 萨拉娜满脸的惊讶,吃吃问道:“这、这是给我的?” “算是换你给我的那写羊腿,和马奶。” 高飞笑了笑,把装备扔给萨拉娜,快步走向了第一辆越野车。 ―― 从萨拉娜所住的这儿向北几公里,就是华夏和外蒙的边界线。 虽说外蒙很多人都希望能收回万里如画的中原江山,但从外蒙建国后,两国边境始终保持着还算友好的状态,所以双方边境的防护,在很多时候也就是走走过场罢了。 而萨拉娜等‘土著’,出境去那边走亲访友,甚至走私面食等日常用品来换取牛羊,也是很正常的事。 说白了,边防军对他们的小打小闹,根本不屑理睬。 刚才的那个烟火,就是提醒萨拉娜:边防军巡逻已经过去了,在未来的半小时内是安全的。 在萨拉娜的指导下,三辆车先后驶出了村落,沿着坑坑洼洼的道路,向边境那边飞驰而去。 虽说边防军对这边居民越境的行为,大多数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可偷越者也不能太嚣张了,比方在接近边境时,夜晚行驶的汽车就得熄灯,毕竟在那边,也有边防军的。 当三辆车趁着两国边防军都不在的空当,顺利驶过那边后,不远处的一座小山上,某地方军区司令,放下了手中的红外线望远镜,接过通讯员递过来的电话,沉声说道:“报告张书记,目标已经迅速通过边境,请指示!” 张书记,就是本地党政一把手,得到司令员的汇报后,稍微沉吟片刻就下达了指使:“一切按照计划进行!” “明白。” 身为本地常委的司令员放下电话,吩咐通讯员:“通知王军长,实地演习开始!” 通讯员马上把首长命令传达了下去,几秒钟后,墨兰的夜空中,就出现了几颗耀眼的信号弹:华夏边境单方面实地演习,在凌晨一点,正式拉开了帷幕。 随着几颗信号弹的徐徐落下,本来异常安静的边境线这边,忽地响起了漫山遍野的冲锋号声响:“嘟嘟,嘟嘟嘟!” 随着现代化战争的演变,冲锋号这种在华夏开国战争史上,具有一定血腥色彩的冲锋号吹起,就代表会有无数战士倒在冲锋道路上)的乐器,已经被逐渐遗忘,这与各国越来越重视单兵作战有关。 毕竟现代战争中,以及几乎不可能出现上万人蜂涌压上的大场面了。 据悉,很多参加某场战争的美国老兵都写了自传,其中对于冲锋号的描写,有着惊人的一致:那种古怪的声音响起后,敌人就像发了疯那样,丝毫不惧我们强大的火力,和他们脆弱的生命,就像从高处滚下来的巨木那样,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向我们压来!我想,他们能这样坦然面对死亡,肯定是受到了冲锋号号音的蛊惑,是那种让人听了就热血沸腾的号角声,让他们忘记了什么是死亡…… 可是今晚,外蒙那些也意识到最近几天不是‘平安夜’的边防军,却听到了这种传说中的冲锋号! 嘟嘟,嘟嘟嘟! 嘹亮,而凄厉的号声,就像从地狱挣扎一万年,终于突出地面的十万那样,张着血盆大口,踏着夜色从四面八方呼啸而来,让这个号段的数百外蒙边防军一下子懵了,衣服都来不及穿,就提着裤子冲出了营房。 第502章 铺天盖地的恐惧! “怎么回事,这是什么声音!?” 听到那几乎近在咫尺的冲锋号声,从整个黑夜中悍然响起后,外蒙第三俄式装备军团第8团的中校长官穆罕戈,用最快的速度冲出了休息室,差点把着急跑来汇报工作的一个参谋撞翻在地上。 参谋身子一个趔趄,及时占住,夸的抬手敬礼大声报告:“报告长官,那是华夏军方冲锋的号角!我方已经迅速做出随时迎战的反应!但目前无法探知敌方有多少部队参入有可能打响的战斗……” “冲锋号,这就是华夏陆军的冲锋号吗?” 穆罕戈来不及听参谋报告完毕,一把推开他,用最快的速度跑进了营地作战室。 作战室内,已经灯火通明,十几个衣衫不整的作战参谋,都捧着电话,疯狂的呼叫某方:“喂,喂喂,我是第三俄式装备第8团,请问——” 看着这乱糟糟的场面,穆罕戈忽然觉得腿肚子有些发软,脸色苍白。 做为本地段的边防军老大,他当然清楚在三十公里外的汉德勒原始森林发生了什么事,更知道在几天前,华夏那边就有增兵的迹象。 不过,上级领导始终没有给他传来做好随时备战的准备,他也就装不知道,只是象征性的吩咐手下,这些天要小心谨慎。 毕竟在华夏建国以来,双方几乎没发生什么有规模的冲突。 穆罕戈也想不到,华夏单方面打响战争的任何理由。 这是个和平世界不是? 那边的华夏,是个礼仪之邦不是? 国防以防御为主、热爱和平的华夏,怎么可能会毫无征兆的挑起一场战争呢? 别忘记,外蒙背后还站着世界第二军事强国,俄罗斯呢! 以往,每当穆罕戈想到强大的俄罗斯,看着部队装配的俄式装备,他就会有种自豪感油然而生。 甚至,他还不止一次的幻想:拉出他的部队,和南边那个越来越强大的邻居干一架! 但是,当对面漫山遍野的冲锋号声响起后,穆罕戈才知道他此前的自豪,和想法,是多么的幼稚! 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看到一个华夏军人,仅仅听到了那嘹亮而凄厉的冲锋号声,他的双腿就开始发软了,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恐惧,抓住一个作战参谋的衣领子,歇斯底里的吼道:“给我立即呼叫乌拉佩尔司令!” 乌拉佩尔司令,是外蒙南方军区的司令长官,手下管辖着三万集团军,被誉为外蒙帝国的王牌部队。 那个参谋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一个参谋就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脸上带着惊惶的喊道:“飞机,飞机,铺天盖地的华夏战斗机群!” “战斗机群!?” 穆罕戈脑子嗡的一声叫,推开那个参谋就跑出了作战室,刚要爬上旁边一辆车向南边眺望,就看到在前面远方的夜空中,突地亮起两道火线,接着,就是一团大大的火球,拔地而起,整个大地,仿佛都在轻唱着颤抖了起来。 借着巨大火球的腾起,穆罕戈绝望的看到,半天空至少有数十架华夏战斗机,正排成一列长长的飞行纵队,从东向西,一架架的战斗机,在星空下从高出俯冲而下,随即攸地腾空而起,地面上就会暴起一个大大的火球。 此时,冲锋号声已经被机群的嗡嗡声湮灭,可那种让穆罕戈和所有外蒙军人几乎窒息的恐惧,却有增无减! 他们看到,数十架战斗机俯冲过后,又迅速回头,仍然排着整齐的纵队,再次俯冲。 但这次,所有的战斗机并没有发射空对地火箭弹,而是启动了更加震慑人心的机载重机枪。 这是一副什么样的场面啊,穆罕戈发誓到他临死那一天,都无法忘记数十架战斗机,一起对地面开火的震撼场景。 这一幕,就像他儿子玩的电脑游戏,却比那个更让人紧张、恐怖一万倍! 他毫不怀疑,那些贴着两国边境,对华夏土地狂轰滥炸的战斗机群,真要是冲过来的话,只需几个俯冲,他这几百人就会连渣渣都不会剩下。 嗷——最后一架战斗机攸地腾空而起后,那种恐怖的声音越来越远处,但嘹亮的冲锋号声,却又隐隐的传了过来。 冲锋号刚响起时,穆罕戈和他的几百个手下,还特别讨厌这种让他们激昂的声音。 但当恐怖的战斗机群突兀出现,又很快消失后,他们却觉得,这种号声是那样的悦耳,相比起战斗机群发出的轰鸣声,可以说是仙乐了。 可惜的是,穆罕戈等人聆听的仙乐声,并没有维持多久,就有一种更让人烦躁,还恐惧的嗡嗡声——就像你半夜进了一个放满了腐烂的尸体,暖烘烘的屋子里,惊起了一群苍蝇,发出的嗡嗡那样。 黝黑色的武装直升机,据目测最少也得有一百架,就排成一字纵队,沿着战斗机群飞过的航线,嗡嗡的横掠过去,却倾洒下了比暴雨还要密集的弹道。 穆罕戈等人已经彻底的目瞪口呆,全然忘记了身在何处,又是身负何职,就像观礼的来宾那样,倾情欣赏着这无比奢华的一幕。 武装直升机一字纵队还没有完全飞过,就像黑夜一下子亮了那样,数百道铮亮的灯光,撕破了浓浓的夜色,数不清的华夏99式主战坦克,就像蝗虫那样,突兀的爬满了那边的地面,履带发出咯吱咯吱的瘆人声响。 冲锋号愈加的嘹亮,坦克炮口缓缓移动,火光一闪,很远很远的南方,就腾起了一个个巨大的火球…… “报告,乌拉佩尔司令来电!” 就在穆罕戈张大的嘴巴肌肉已经僵硬时,一个作战参谋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跑到了他面前,大声的吼叫着报告。 穆罕戈这才如梦初醒,转身用最快的速度,冲进作战室内,抓起参谋递过来的电话,气喘咻咻的吼道:“我是第八团的穆罕戈!” 乌拉佩尔司令的声音,听起来带着明显的愤怒,但更多的却是惊恐过后的无奈:“华夏军方正在举行边境实地演习,你不要慌张,尽最大可能的严防防线——适当时,可以拉着你的队伍西行三十公里。” “演习?原来这只是演习!?” 穆罕戈喊出这句话时,只觉得肚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咚的落了下来,全身的神经攸地放松,一种虚脱的感觉,使他升出一股子叫做耻辱的东西:我是成吉思汗的后代,我是在草原上翱翔的海东青,我是悍不畏死的冰雪勇士!我、我怎么可以怕那些纸老虎? 乌拉佩尔司令并没有回答穆罕戈的话,径自扣掉了电话。 听着话筒中传来的嘟嘟忙音,穆罕戈一屁股蹲坐在了椅子上,对围过来的参谋们无力的挥挥手,耷拉着头说:“别担心了,这只是那边一场没有通知的演习——通知部队,即刻向西急行军三十公里。” “原来只是演习,我还以为……” 众参谋们,也都松了口气,其中一个忽然说道:“华夏军方本次突兀的演习,是不是和汉德勒森林那边有关?” “别管那么多,立即拔营!” 穆罕戈豁然抬头,眼里闪着厌恶的精光。 做为对自己地位、对所拥有一切都满足的穆罕戈中校,打心眼里反感那些在本国境内会晤的渣渣。 虽说那边早就在几天前就开始了有效范围的战斗,他们也早就接到了‘无视’的命令,可以享受一下‘坐山观虎斗’的乐趣,但今晚华夏那边的突兀实地演习,却让众人明白了某个道理,使他们觉得自己是殃及的池鱼。 —— 距离乌利亚台一百公里的地方,有座叫做蒙戈尔的小镇。 传说,在世界历史上都有着举足轻重影响的成吉思汗,他的陵墓,就深藏在这座看起来更像华夏古代江南小镇的下面。 当然了,这只是当地人的传说。 事实上,很多地方都说成吉思汗陵就在他们那儿,但谁也拿不出证据。 一栋温暖,灯光明亮的屋子里,一个身穿中山服,就算坐在那儿都会散发出一股子威严的老男人,正目光炯炯的看着对面的卡杨活佛。 身穿红色袈裟的卡杨活佛,放下了不适合他使用的电话,然后笑眯眯的说:“刚才得到消息,贵方在距离汉德勒森林四十公里的边境线上,忽然举行了一场毫无征兆的军事演习。演习阵容强大,不愧是被誉为正在稳步崛起的大汉帝国啊。” 老男人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用低沉而清朗的声音说:“借用那边本朝开国太宗的一句话就是,这一切都是纸老虎而已,根本不足为虑。我还不信了,他们敢为了几个漏网之鱼,就擅自发动两国战争。” 卡杨活佛寿眉微微垂下,淡淡的说:“他们当然不敢,只是用这种方式来威慑咱们的东家,警告东家屁股不要坐的太歪了,顺便再掩护几个人去汉德勒森林送死罢了。” 老男人眉头皱起:“你觉得,那些人是来送死的?” 卡杨活佛淡然一笑,反问道:“你觉得,那些人能在我上千拥护者眼皮子底下,救走那几条漏网之鱼?” 老男人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沉吟很久,才缓缓的说:“我有种预感,这次来援的人不简单。绝对是华夏最出色的特种精锐,就算你有上千人,也不一定能困住他们。” 卡杨活佛没有和老男人争执,反而配合的点了点头:“嗯,也许你说的不错。可惜的是,他们的人还是太少。而为了掩饰他礼仪之邦的嘴脸,就算明知道我们就在这边,他们也不敢派出更多人来这边。” 老男人神情一松,附和道:“嗯,你说的不错,毕竟他们多派一个人,就多一份暴露身份的危险。那样,他们将处于不利的国际舆论中——唉,我真是替那些人可惜,大好身手,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在这儿,死后都不能恢复身份。” 卡杨活佛端起盛着马奶的杯子,正要抿一口时却忽然问道:“如果,这次来的不是华夏特工呢?” 第503章 今夜,有战事发生! 一滴露水沿着茅草叶子滑下,滴落在了叶心伤的上唇。 不等这滴露水淌下,就被他的舌尖飞速的卷进嘴里。 一滴露水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一般人几乎从来不会考虑这个问题,哪怕是在沙漠上快要渴死的人。 但叶心伤却是精神一震,沉重的眼皮子慢慢掀开:有了露水,就证明他进入汉德勒森林后的第五个白天,就要来临了。 他不知道除了他之外,和他同来的其他49个人,目前是种什么情况。 他只知道,在他后心中弹跌入这个被草丛、枯枝所覆盖的地洞中之前,亲眼看到最少七个战友,都已经倒下。 他还亲眼看到,其中两个战友刚倒下,那些狂热份子就像坟堆里的野狗那样一拥而上,撕成了碎片――是的,就是撕成碎片,头颅被割下,肚子被剖开,他们手里攥着硬生生揪出来的内脏,往脸上、身上抹,把自己涂抹的好像魔鬼那样,手挽手的围成一个圈子,跳起了欢快的冬不拉…… 叶心伤从军以来,尤其是加入九龙王后,历经大小战斗几近百场,见惯了死亡,漠视了生命,可却从没有遇到过像当前情况这样的敌人。 以往,不管是面对多么凶残的敌人,不管是哪方死亡,但死后,活着的都会给对方一个最起码的尊重,绝不会虐尸。 可这些人。 这些人,是人吗? 跌入地洞中后就昏迷过去的叶心伤,在昏迷的那几个小时里,也在想这个问题。 现在,他再一次从昏迷中醒来后,习惯性的开始思考。 除了思考,他已经没有别的事情可做,在他伤势越来越严重,四肢都无力动一下时。 他们刚进入汉德勒森林中时,50个人分成了十个小组,每五个人一个小组,每一个小组有正副小组组长两人,十个小组分散开在方圆几十公里的森林中,以互相防御的尖刀阵型,灵巧的突入了森林中。 开始时,他们进行的很顺利,悄悄摸掉了十几个敌方哨兵,逐渐接近了森林中心,甚至都听到了远方传来的人群欢呼声。 可就在他们不约而同的停住脚步,准备休整一下再准备突兀的发起战争时――枪声,来自四面八方的枪声,却毫无征兆的打响了。 叶心伤等人在接到本次任务时,就意识到这是一次死亡之旅,按照平时的习惯,把任务凶险等级提高到了最为耀眼的红色,预计会在这片森林中,遭遇几百狂热份子。 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森林中的狂热份子,远远超出了他们最严峻的预测,竟然有上千人! 而且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三支职业佣兵! 职业佣兵是种什么概念? 那代表着死亡,和疯狂! 佣兵的最终目的,就是杀人,他们所做的一切准备,都是为了怎么样才能让敌人最快的死去。 就像三十年没有动过女人,终于在荒郊野外碰到个赤身美女的色棍那样,战斗刚一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状态。 无可否认的是,叶心伤等人身为世界上最为精锐的特工之一,遭遇突然危及后的反应,是相当迅速,和正确的:50个人,在经历最初的慌乱,和轻微的伤亡后,马上就打乱了队形,分散在了森林中,依靠树木和草丛,及时对敌人展开了强有力的反击。 在叶心伤等人的及时反扑下,那些嗷嗷叫着扑上来的狂热份子,遭到了重大伤亡,战斗打响十分钟后,就有最少一百具敌人的尸体躺在了地上。 只是让叶心伤等人忌惮的是,那些狂热份子太多了,仿佛怕死神经被麻痹了那样,举着ak-47不要命的向他们扑来。 子弹,就像狂风暴雨,以汉德勒原始森林某个地点为中心,向四周迅速辐射。 同时,在一秒钟内就能会一千到两千发子弹,也从四周向这个中心点聚集。 这,绝对是现代特工根本遇不到的军团作战:不管你身手再怎么矫健,不管你枪法再怎么准,你都没有百分之十的把握,能在下一刻躲开不知道从何处飞来的子弹。 最最让叶心伤担心的是,战斗打响一个多小时后,那些真正的杀人精英――职业佣兵,并没有近身投入战斗。 他们占据着后顾无忧的有利地形,趴在树上制高点,用狙击枪从容点射着。 几乎每一个点射,都会有一名战友牺牲。 遭遇如此危境后,叶心伤等人马上就展开了突围:绝不能再滞留原地,要不然用不了多久,就能全军覆没,因为敌人太多了。 凭着丰富的作战经验,十个小组分成两拨:一拨突围,一拨断后,很快就取得了成效,靠着树木的掩护,突破了敌人的包围圈,把战场带入了混战模式。 这时候,那些磨刀霍霍的职业佣兵,终于动了。 真正的混战开始了。 子弹在呼啸,人影在奔跑,惨叫声此起彼伏,森林中充满了浓郁的血腥气息,这儿成了地狱,人命变得比树叶还要脆弱。 随着战争的越加白热化,所有人几乎都失去了理智:他们只剩下了杀人的本能! 叶心伤就亲眼看到,两个狂热份子在刚一碰面,就对着对方疯狂扫射…… 混战,绝对的混战! 有着上千狂热份子,上百职业佣兵的敌方,和叶心伤等人展开了一场混战。 战斗进行到三个多小时时,叶心伤等人就伤亡过半。 不过敌人死的更多,毕竟他们的人太多,不排除误杀的可能。 唯一让叶心伤有些心寒的是,那三支职业佣兵,在优势占尽的情况下,仍然能保持着绝对的冷静,每支队伍都穿着独特颜色的服装,分成突前、居中和殿后的整齐队形,就像三把尖刀那样,在战场上来回的穿梭。 严格的说起来,这场战争在第一天的前四个小时,就已经结束了。 因为叶心伤等人,几乎都已经打光了子弹,失去了和敌人正面作对的优势,唯有靠着树木、灌木丛的掩护,拼命的躲藏。 是的,就是躲藏。 做为一名骄傲的华夏军人,叶心伤不想用躲藏,或者干脆说是溃败来形容自己。 可事实上就是这样,难道让他们赤手空拳和全副武装的敌人死拼? 到底有多少战友死去,铁屠和黄龙他们怎么样了,叶心伤都已经顾不得。 最起码,在身受十几处枪伤,后心又中弹跌入这个地洞时,他已经顾不得了。 在叶心伤昏迷几小时醒来后,好像爆豆般的枪声,早就停止了,只是偶尔会响起一串长射点,随即就隐隐传来狂热份子的大吼小叫声。 叶心伤跌入的这个地洞,可能是某种动物的巢穴,不到一个平方,在地下三尺,只要他站起身,脑袋就能露出地面。 他几次想站起来,但每当一用力,就会疼的昏过去。 第四次昏过去,又醒来时,叶心伤隐隐看到了天光。 天亮了。 他们进入汉德勒森林的时间,是昨天傍晚。 按照原计划,前来参战的五十个人,都携带了可以野外生存三到五天的食物,和急救包,以及能够打出一千次的子弹。 一千发子弹,在叶心伤跌入地洞时,就干净了。 食物,和急救包,也在混战中丢失,而他现在却只能一动不动的躺在这儿,等――死。 战斗打响后的第二天,仍然有零星的枪声响起,不时有喊着粗话的狂热份子,从地洞不远处急匆匆跑过。 这就证明,仍然有战友活着,在坚持着突围。 第三天,上午没有任何声音,下午时,却忽然响起了密集的枪声。 根据叶心伤的判断,应该是森林最南方那边。 这次枪声响了很久,直到天黑下来后,还会偶尔想一声。 第四天,森林中死一般的沉寂。 第五天的上午,就有几拨狂热份子奔过地洞旁,惊醒了昏迷中的叶心伤。 就像直到叶心伤很关心什么那样,两个狂热份子停住了脚步,靠在旁边的树上点上烟,稍事休息:“听说了吗,昨天闯进森林中的是个华夏妞。” 另外一个连忙追问:“华夏妞儿?嚯嚯,是枪杀了,还是生擒了?” “奶奶的,跑了。” “什么?还给她跑了?” “哼,我听巴金斯说,乌金干要活捉人家,结果让人家给跑了。” 先前那个人说:“不过巴金斯还说,是头儿故意放那个妞儿跑的,目的把那个妞儿当做诱饵,来捕杀更多华人。他还说,为此还留下了‘白鲨军团’,目的就是对付华夏接应人。看来头儿发誓起码要活捉一个才行。” 另外一个人问道:“那么,敌人什么时候能来送死?” “应该是今天夜间吧。” 先前那个人好像吐了口吐沫:“走了,走了,再罗嗦头儿要生气了!” 听到这俩人的脚步声远去后,叶心伤的眼睛慢慢亮了起来:一个女孩子在第三天下午闯了进来?会是谁呢?难道是、是…… 本来已经被饥渴、伤势给折磨的奄奄一息的叶心伤,心情忽然澎湃了起来,隐隐猜到那个华夏妞儿是谁了。 可是,他却又不想那个妞儿,就是他想到的女孩子。 他很想爬出去,不顾一切的找到那个女孩子,和她――死在一起! 只是,稍微一动弹,撕心的疼痛,就会使他眼前发黑。 这种有心无力的状态,让一贯冷静的叶心伤变得急噪不堪,咬着牙的坐了起来,刚站起,却又马上陷入了黑暗中,直到一滴露水落在他的唇上。 就在叶心伤无奈的回想这几天的情况时,距离他大约有四五百米的地方,白鲨佣兵军团的团长史密斯,从防伪帐篷中钻了传来。 负责守夜的佣兵是个岛国人,有着高仓健那样冷峻的面孔,外号叫拳皇。 顾名思义,拳皇就是拳脚功夫相当了得。 拳皇最喜欢的,就是用他的无敌铁拳,把敌人面孔打成稀烂。 第504章 骄傲的拳皇! 这次来汉德勒森林作战,拳皇玩的很不爽。 白鲨佣兵在‘主办方’邀请的三大佣兵集团中,别看人数不是最多(只有18人),但装备是最好的,实力也是最为强劲的。 当初在接到主办方的邀请时,拳皇就对主办方在邀请他们的同时,还邀请了另外两支垃圾佣兵集团(在他眼里,另外两支佣兵就是垃圾)很不满,觉得和那些人一起外出执行任务,是一种耻辱。 不得不说,那个国家的人,除了男人那玩意先天性的短小外,在其它任何领域,都有着超强的优越感。 不过,白鲨佣兵集团的老大却是史密斯。 苏格兰人史密斯相比起拳皇来说,战略眼光要远多了:主办方出那么高的价格,又是绝对的持强凌弱,危险性极低挣钱又多的买卖,只有傻瓜才不接呢。 他才不会在乎白鲨军团在本次任务中,能不能有出色的表现,比方被主办方倚为‘擎天玉柱’。 他只在意钱够不够多,危险性越小,就越好,最好是来当观众的,站在一旁拍拍巴掌最好了。 史密斯带队来到汉德勒森林后,按照主办方的要求,带着他的军团进入了属于他的阵地,静候鱼儿上钩。 战斗没打响时,史密斯就得到了消息:敌人大约在50人左右,根据主办方提供的信息,很可能是华夏精锐特工。 刚得知对方是华夏特工时,史密斯的蓝眼珠还凝滞了一下。 身为纵横非洲的白鲨佣兵老大,史密斯当然听说过华夏特工的犀利。 实际上,他的大部分手下,也都知道这些。 没想到会和华夏特工对敌――史密斯眉头皱起,隐隐觉得这次生意,好像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简单。 不过,当他看到上千名狂热份子,和其它两支云淡风轻表现的佣兵,这种忌惮很快就消失了:就算华夏特工有传说中的那样牛比,那又怎么样?别忘了他们50人要对阵上千人! 果然,正如史密斯所料的那样,在战斗打响后,尽管敌人在遇袭后的瞬间,就做出了最快速的反应,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那些不要命的狂热份子,却像飞蛾扑火那样,前仆后继的压了上去。 虽说至少有七八个狂热分子,才能拼掉一个华夏特工,可在战斗打响半小时后,史密斯就长长的松了口气:战斗,基本结束了。 依着当前狂热份子以命换命打法,除非那50个华夏特工是打不死的变形金刚,要不然早晚会有拼完了的时候。 战斗打响的前一个小时,白鲨军团就像隐藏在草丛中的毒蛇,静静的盘在那儿,等候最佳的出手时机。 无疑,史密斯这个战术是正确的,避免了手下无所谓的伤亡。 唯有拳皇等几个人,满心的抱怨,抱怨不能上阵杀个痛快。 就像华夏人特别仇敌岛国人那样,热爱和平的岛国人民,也很希望能在适当的时刻,给华夏人以致命一击的。 史密斯笑道:“我亲爱的朋友,请你守好你的耐心,养精蓄锐。因为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你大展拳脚的机会了。” 果然,半个多小时后,别重重包围在半平方公里内的敌人,被迫展开了混战。 于是,白鲨军团,和另外两支军团,动了。 一方面,是苦战一个多小时,突破重重包围时都付出些许代价的华夏特工。 而另一方面,则是上百号养精蓄锐的职业佣兵――混战一开始,战场上的形式,就进入了几乎一边倒的状态,在几分钟内,就有七八个华夏特工伏尸当场。 本来就人数众多的狂热份子,在装备精良的职业佣兵加入后,显得更加疯狂,和如鱼得水,大呼小叫着,几乎是十几个人围杀一个敌人。 这样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一群痴呆!” 战斗中特别喜欢近身格斗的拳皇,看到五六个狂热分子,围住一个华夏特工,把敌人脑袋剁下,剖开肚子,围成圈子手拉手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后,低声骂了一句。 但接着,他的眼神一凝,随即飞身冲进灌木丛中,抬手揪住一个身受重伤的华夏特工,怪叫声中,拳头狠狠砸在了他的面门上! 砰――人类坚固的头颅,竟然被拳皇一拳打爆! 万千桃花,惨然绽放。 单手高举起敌人的残尸,就像一头人熊那样,拳皇仰天怒吼:“啊!!” 拳皇的怒吼,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那些围着残尸跳舞的狂热份子,看到这一幕后,个个都被震的目瞪口呆。 而附近拼死突围的两个华夏特工,看到同伴如此惨死后,都目眦欲裂,怒吼着反身向这边冲来――但却被更多的狂热份子围住,很快就消失在了人海中。 “一群病夫!” 拳皇嗤笑一声,右手一甩,重达70公斤的尸体,就被他甩到了旁边一棵树上,接着落在了地上。 浑身被溅了一身鲜血的拳皇,觉得他此时就是整个战场上的战神,所向披靡! 可惜的是,敌人太少了――根本无法让他杀个尽兴,只能双手拍打着胸口,用仰天长啸来抒发心中的不满。 砰! 就在拳皇大猩猩那样拍打着心口长啸时,就觉得脑后劲风袭来,下意识的猛地弯腰,一只脚狠狠跺在了他的肩膀上,让他踉踉跄跄的冲出好几米远。 猝然一个转身,拳皇怒睁的双眼,就看到了一个身材魁梧的亚洲男人。 这个男人,有着一张刀削斧刻般坚毅的面孔,个头比他要高半个头,就像一尊下凡的天神那样。 可他浑身鲜血,就像从血浆中捞出来似的,双眼里带着滔天的仇恨,却保持着吓人的冷静。 这肯定是敌人的带队者! 在看到这个男人的瞬间,拳皇立即就感觉到了他的身份,全身细胞腾地兴奋了起来,霍然抬手挡住那些要扑上来的狂热分子,用骄傲无比的声音喝道:“他的,是我滴!” 大部分狂热份子都听话的停住了脚步,但有几个却直接无视了拳皇的话:捏捏的,凭什么他是你的啊?如果能把这家伙活捉,那可就是天大的功劳啊! 一个身材庞大的狂热份子,扔掉手中的ak-47步枪,拔出短匕,吼叫着当先向那个男人扑上去! “你的,死啦死啦的有!” 拳皇大怒,猛地向前一蹿,抬手就抓住那狂热份子的肩膀,猛地向怀中一拉,左手成爪――竟然硬生生刺入了他的肚子里,抓住他的肝肾肠,猛地拽了出来! 身材庞大的狂热份子,惨叫一声,登时毙命。 “还有谁敢上来!?” 拳皇把尸体狠狠惯在地上,眼神阴冷的看向了其它狂热份子。 那些围剿华夏特工时悍不畏死的狂热份子,齐刷刷的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的向后退去:他们虽然不怕死,可也不想死在拳皇手下。 狂热份子们老鼠见了猫似的战战兢兢,让拳皇很爽,轻蔑的冷哼一声,伸出右手食指,对那个好像站不怎么稳的华夏人,勾了勾,示意他上来! 在众多狂热份子的注视下,最少身受七八处伤,严重失血的华夏人,狠狠咬了下牙,却抬起左手小指冲拳皇勾了勾,随即缓缓的朝下。 侮辱,这是对拳皇赤果果的侮辱,他都伤成这样了,还敢对强大的敌人做出这种侮辱动作,如果不被撕成碎片,又怎么对得起拳皇的一世英名? 拳皇火冒三丈,大吼声中身子腾空而起,斗牛般的砸向了那个男人。 拳皇要把敌人那只小指头硬生生掰下来,把他带着不屑的眼睛抠出来,把他的心肝肺都――撕烂,让他做个残缺不全的死鬼! 在拳皇斗牛般砸过去时,那个身受多处伤,站在原地都摇摇欲坠的男人,也低吼一声,向着拳皇扑了过去。 砰! 好像火星撞地球那样的碰撞中,围观的众多狂热份子,下意识的后退。 拳皇也后退,后退三步。 那个男人,则后退了六七步,接着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傻瓜也能看出,这次碰撞中,拳皇胜了,因为对方比他多退了好几步,而且还吐了血。 但拳皇却没有丝毫的喜悦,反而更加的狂怒:敌人是在身受多处伤的情况下,竟然还能和他硬碰! 这证明了什么? 只能证明这个华夏人如果不是受了那么多的伤,拳皇绝不是对手。 甚至,在俩人狠狠撞在一起的瞬间,人家顺手就能把拳皇的脖子扭断! 一向傲视天下的拳皇,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导致他双目血红,哇呀呀的怪叫着,再次扑了上去。 这次,他拔出了惯用的武士刀。 他要把这个敢比他牛比的敌人,斩成碎片。 那样,才能泄他心头之恨! 只是,就在拳皇双手攥着武士刀,以压倒性的气势扑向敌人时,那个华夏人,却灵巧的一个转身,直接扑进了身后的灌木丛中。 “胆小鬼,废物,支那猪,东亚病夫,有本事就出来和我打呀,跑什么!?” 敌人的不战而逃,差点把拳皇给气疯了,用雪亮的武士刀,狠狠劈向灌木丛。 但那个男人,就像飞入花园的小蜜蜂,游回大海的蛟龙,在扑入灌木丛中后,就莫名的消失了。 拳皇异常愤怒,搜索了大片的灌木丛后,就像被三十个黑人兄弟狠狠轮了一晚上的老太婆那样,喋喋不休的骂着,最后把气撒在了被他一拳打碎脑袋的残尸身上,一刀一刀的劈下,直到把尸体斩成肉酱,还不罢休。 拳皇,从此更加看不起华夏人:打不过就逃,算什么世界最精锐的特工之一? 只是他好像没想到,敌人不但多处受伤,而且他还亮出了武士刀――华夏人退走,只是不想白白牺牲罢了。 “东亚病夫,不要脸的支那人!” 接下来的几天内,拳皇再也没有看到那个男人,他唯有无时不刻的用这两句话,来发泄着他的不满,哪怕是在守夜时。 第505章 让你尝尝脑袋碎了的滋味! “东亚病夫,不要脸的支那人!” 史密斯来到拳皇身边时,就听到他依然在重复这两句话。 史密斯知道,拳皇这种在队内的绝对大牌,之所以主动守夜,就是希望能撞到那个华夏男人,或者说,随便撞到一个华夏人都行,他保证会用最残忍的方式,把敌人干掉,以宣泄他心中的愤怒。 “兄弟,华夏人有句老话,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史密斯笑着拍了拍拳皇的肩膀,递给他一颗烟:“我之所以答应卡杨活佛,把咱们军团单独留下,就是为了给你一个大开杀戒的机会。呵呵,机会现在来了。刚得到消息,那边又有人入境了,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让你夙愿成真的。” 拳皇狠狠吸了一口烟,问道:“会来多少人?” “目前还不清楚,不过我保证,这次战斗打响后,我绝不会让你坐山观虎斗了,一定会让你在第一时间冲上去,杀个痛快。” 史密斯慢悠悠的说:“我的兄弟,我建议你最好去休息下,等会用最佳状态投入战斗。” “我真等不及了。” 拳皇淡淡的说了一句,但还是转身接着腰带,向帐篷边的灌木丛后走去。 望着走进灌木丛后的拳皇,史密斯有些头疼的摇了摇头,喃喃的说:“岛国鬼子什么都好,就是太狂妄了些,怪不得当初被法国外籍a军给开除,他这脾气也够让人受的。” 史密斯倚在树上,端起望远镜向四周看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抬手打了个哈欠,转身正要走进帐篷,提醒下一个人来守夜时,忽然看到九点钟方向的远处,攸地闪过一道幽蓝色的火舌。 不好! 史密斯瞳孔猛地一缩,张嘴正要发出警示,一颗秒速超过九百米的狙击穿甲弹,就像闪电般那样钻进他的嘴里,从脑后劲射而出! 头颅被狙击弹击穿后,史密斯本能的要发出一声惨叫。 可惜,他的音节刚从嗓眼吐出,一只毛茸茸的大手,就及时捂住了他的嘴巴。 鲜血,箭一般的从脑后弹孔钻出,溅了大猩猩一脸。 大猩猩却毫不在意,反而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随即诡异的笑了笑,把史密斯慢慢放在了地上,对冒出幽蓝火舌的地方打了个手势。 随着大猩猩右手落下,几个人好像狸猫那样,从灌木丛中跳了出来。 最先出来的,正是本次任务的向导,萨拉娜。 萨拉娜手里拿着蒙古尖刀,狸猫般的惦着脚尖,青烟般的溜到帐篷边侧耳听,听到里面传来震天响的鼾声后,这才举手做了个安全的手势。 詹姆斯举着xm-8突击步枪,单膝跪地,与那边的大猩猩形成有效防范,白板,猴子和芭芭拉三人,猫着腰快步来到帐篷前。 萨拉娜轻轻的掀起帐篷的门帘,白板和芭芭拉灵巧的钻了进去。 看着芭芭拉抱着的狙击步枪,萨拉娜眼里闪过一丝羡慕:就是芭芭拉在黑夜中,从几十米的远处,精准的点杀了史密斯。 放下门帘后,萨拉娜沿着帐篷快步走向了第二座帐篷。 猴子紧跟其后,大猩猩对詹姆斯打了个手势。 詹姆斯会意,跟在了猴子后面。 而高飞,则迅速经过帐篷,走向了不远处的灌木丛。 刚才他就看到,那个和史密斯说话的佣兵,好像去那边解手了。 话说当萨拉娜带着高飞等人,绕过很可能有埋伏的防线,安全抵达森林深处,找到白鲨军团的休息营地后,高飞才无比的庆幸这个向导,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对此,萨拉娜倒没什么自豪的。 因为在乌利亚台那边,就生活着她的叔叔一家人,她过境来这边森林打猎,采蘑菇啥的,就像内地人走亲访友那样自然,整个汉德勒森林地形图,早就存在了她的脑海中。 萨拉娜来到森林中后,那个邋遢的蒙古女人,好像摇身变成了一只晚上猎食的豹子,一双眼闪着诡异的蓝光,动作堪比受过严格训练的特工。 带着猴子和詹姆斯俩人,迅速来到第二个帐篷门前后,萨拉娜稍微停顿了一下,就掀起了门帘。 这里面休息的佣兵,同样没有任何警觉,都在抱着他们的美元呼呼大睡,根本不知道死神已经悄悄的来到了身边。 猴子闪身走进黑洞洞的帐篷后,借着头盔上的夜视仪,很快就看清了里面人数:不大的帐篷中躺着十个人,左边五个,右边五个,脑袋冲着过道,有得人手中抱着枪支,有的人脸上捂着帽子。 猴子右手一翻,亮出一把锋利的军刀,慢慢蹲下,左手突地捂住那个佣兵的嘴巴,右手电闪般的一挥! 那个正在梦中的佣兵,双腿猛地一蹬,身子弹起老高……但接着,就无力的垂了下去。 血腥的气息,立马在帐篷中迷漫。 拳皇痛痛快快的洒出一泡热热的尿后,想到很快就能大展身手了,郁闷的心情好受了很多,哆嗦了一下右手,正要系上腰带时,身子却猛地一僵。 数十次的血腥厮杀中培养出来的第六感,让他敏锐的察觉到在自己身后不远处,应该有个人,正冷冷的看着他,就像一只野猫正死死盯着一只偷食的老鼠。 拳皇有百分百的把握,可以确定身后是敌人,因为他能感受到那种阴森的目光。 不过,他只是稍微紧张了一下而已,随即就镇定下来,慢慢的转过了身。 然后,拳皇就看到三米之外站着一个人。 这个人,当然就是高飞了。 依着高飞本来的意思,是想悄悄的干掉这家伙。 可惜的是,当他轻手轻脚的绕过灌木丛,正要趁着拳皇撒尿时突下黑手时,却明显感觉到了一种熟悉的危险:拳皇对危险有着一种天生的敏锐感应。 如果高飞冒然动手的话,势必会引发对方的大声厉喝,那样就过早的暴露行踪,对暗杀其他佣兵的詹姆斯等人不利了。 所以,他宁可给对方以充分准备的时间。 而且,丰富的经验也告诉高飞:正是因为他只是静静的站着没有动手,敌人才出于某种习惯反应,保持绝对的沉默(人们在感受到危险后,第一反应绝不是大喊大叫,而是本能的采取沉默。因为人类潜意识中,有一种越安静越安全的错觉。) 果然,拳皇转身后,沉默了足有半分钟后,才轻轻的笑了一声,问道:“华夏人?” 高飞向前缓缓走了一步,点头淡淡的说:“是。” “我等你们很久了,都有些不耐烦了。” 拳皇咧嘴一笑,雪白的牙齿在夜色中闪闪发光,好像野兽那样,晃动了一下脖子,也缓缓前行:“就你一个?” 高飞向前又走了一步后,站住:“我一个人就足够了。” 拳皇抬手,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远远不够。” 高飞双眼眯起,淡淡的问:“什么意思?” “因为不够杀,更不痛快。” 拳皇也停住脚步,高仓健一般的脸上,仍然带着笑:“几天前,我曾经一拳打碎你一个同伴的脑袋,用刀把他斩成了肉酱――唉,估计他就算到了阴间,他祖宗也不会认出他是谁了。” 高飞的眼角,猛地跳动了一下,用非常怪异的声音说:“你想不想知道,你自己的脑袋碎了时,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想,非常想。可惜,却一直没有人成全我。” “今晚,你将如愿以偿。” “希望如此。” 两个人就像久违的朋友那样,低声交谈着。 拳皇说出最后那个‘此’的发音时,突地一声大喝,右手从背后迅速闪出,那把明晃晃的武士刀,被他紧紧攥着,对着高飞右肩,狠狠的横向劈下! 他担心不能尽快的解决高飞,赶不上去残杀其他救援者,所以一上来就用了兵器。 拳皇发誓,要把这个华夏人一刀劈成两半! 在拳皇武士刀当头劈下后,高飞左脚一磕右脚脚后跟,身子忽然变成了一个急速旋转的陀螺,从拳皇还没落下的右边腋窝下,攸地钻了过去。 两个人,一触即分。 然后再也不动一下,保持着当前的动作。 一片迷彩衣的布片,从拳皇劈下后又迅速抬起的武士刀刀刃上,慢悠悠的飘下。 他却没有看这片布片,而是慢慢低头看向了自己的右肋。 他的右肋下,多了个长约三寸长的创口,鲜血正从里面激射而出。 这怎么可能? 拳皇呆呆望着箭一般窜出去的鲜血,眼里全是不信的神色。 他真的不信,那个华夏人在一个照面下,就用某种利器,一下刺穿了他的右肋,刺穿了他的肺叶,使他无法说话,问出这个匪夷所思的问题。 高飞左手一晃,金蛇怪剑贴在了手肘边,转身走到拳皇面前,伸手扶住了他摇摇欲坠的身子,声音很温柔的说:“希望你能托梦给我,告诉我脑袋碎了后,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呃……嘶嘶!” 拳皇武士刀缓缓垂下,他很想说话,可嘴里只发出毒蛇般的嘶嘶声。 他更想彻底看清楚敌人的相貌,于是就慢慢扭过头,看向高飞。 然后,他就看到高飞猛地举起右手,攥拳,狠狠砸向他的天灵盖! 噗――的一声巨响,就像末日来临时,两座大山狠狠撞在一起的声音,成为了拳皇最后听到的声音。 紧接着,他就看到有一蓬白红色的糊糊状东西,飞溅在了敌人脸上。 再接着,他就什么也不必知道了。 看着脑袋被砸成一个烂西瓜那样的拳皇,高飞咬着牙笑了笑,随手把尸体甩了出去,喃喃的说:“不过如此。” “是谁!?” 就在拳皇的尸体砸在一棵树上时,远处传来了敌人的厉喝声。 回答敌人喝问声的,是大猩猩怀中抱着的m1919a4型7.62毫米口径重机枪,愤怒喷出的子弹:哒,哒哒! 第506章 兵败如山倒! “巴金斯,现在几点了?” 一直用夜视望远镜扫视着汉德勒森林南方的乌金干,在边境那边的演习结束后,忽然有了种浓浓的不安。 这种不安的感觉,仿佛他只要一回头,就会有一只科幻电影中才会有的异形,正张大嘴巴的对着他。 巴金斯看了下腕上的夜光表:“差十八分钟,凌晨四点。” “这么晚了?” 乌金干放下望眼镜,独眼尽量睁大看着南方毫无动静的丛林,喃喃的说:“为什么那些人还没有来?那个华夏女人还在原处吗?” 巴金斯对监控车上摆了摆手,一个‘战友’迅速回了个一切正常的手势。 “还在,没有任何移动。” “不对劲啊,难道那些人会从别的方向进入森林?” 乌金干把望眼镜扔在一个属下怀中,转身冲车上喊道:“给我接后方电话,看看那边有什么异常!” 因为基本确定华夏人的援军,会直接奔着那个华夏女人的手机信号而来,所以他把一半的兵力,都布置在了森林南方。 东西两个方向,大概布置了四百人左右,每边两百。 虽说防御最为薄弱的森林北方,只有白鲨雇佣兵团的十八个人。 但那些人才是真正的杀人机器,再加上四个方向在森林中形成了一个四方形,可以相互接应,所以乌金干百分之一万的确定,敌人压根不可能偷偷潜进来。 乌金干莫名的紧张,让巴金斯很有些不以为然,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却听到后方,突然传来急促的枪声! 乌金干的瞳孔,猛地缩成了一个针眼:“不好,敌人去了后方!” 巴金斯也愣了,转身就向监控车那边跑去:“快,快通知弟兄们,立即增援后――啊,老大?” 乌金干一把抓住巴金斯,抬手就给了他一个嘴巴,骂道:“废物,慌什么呢?你怎么不知道这是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等我们都赶到后方后,他们趁机冲过来救走那个娘们怎么办?” 巴金斯捂着腮帮子,吃吃的问:“那、那我们原地等候?” 乌金干听着越来越激烈的枪声,冷冷的说:“怕什么,有白鲨雇佣军团,两翼的四百人,还怕挡不住敌人?” 巴金斯这才明白了过来,脸上带出谄媚的笑容:“老大你说的是――老大就是老大,遇乱不慌,我是拍马也赶不上你啊。” ―― 汉德勒森林后方有枪声响起后,负责东西两侧接应的那些狂热份子,就像乌金干那样以为,有最强大的白鲨雇佣军团在那儿守着,就算抵挡不住,问题也不是很大,大家完全可以慢慢增援,万万不可擅自离开阵地,以免被华夏人趁机潜入。 这样一来,乌金干在前面按兵不动,负责两侧接应的狂热份子,也没有考虑到白鲨雇佣军团已经全军覆没,依旧按照‘一方有难,两方支援’的原计划,徐徐向那边增兵。 很快,狂热份子就为这种慢节奏付出了惨重代价,在大猩猩等人的强大火力下,一个个惨叫着摔倒在了地上。 更为恐怖的是,白鲨雇佣军团虽然覆灭了,可他们却留下了足可以支持一个加强连抵抗半小时的充足弹药,其中不乏有重型机枪,以及火箭筒。 这一些,都便宜了大猩猩等人。 大猩猩索性把重机枪交给了詹姆斯,扛起火箭弹,大声吆喝白板负责专门给他装弹――随着一声声沉闷的砰砰声,带着死神飞翼的火箭弹,流星般的钻进前方丛林,在蜂涌而上的狂热份子中炸响。 只短短五分钟的时间,狂热份子就伤亡过百,再也没有当初围剿叶心伤等人的勇猛,纷纷抱着脑袋向森林南方逃去。 几天前的那场战斗,叶心伤等人是50人,而且个个都是华夏特工精锐,但在上千狂热份子面前,却几乎全军覆没。 虽说那次战斗中,接近三百名狂热份子为伟业英勇牺牲,可目前还有足足八百人。 而高飞这边,加上想到萨拉娜,总共才七个人,比例为悬殊的110:1。 也就是说,高飞他们一个人要对付110个敌人。 但这次的战斗局面,却和叶心伤等人面对的完全不同――叶心伤等人是被人家追着捕杀,可高飞他们却是反过来,以区区七人之力,追着数百狂热份子狂扁。 看起来,好像高飞七人要比叶心伤等50人更加牛叉。 其实不然。 当初叶心伤他们人数虽然多达50个,他们却是一头扎进了上千狂热份子的包围圈内,人家只需对着中央包围圈玩命开枪就是了,他们就算是本事再大,在狂风暴雨般的枪林弹雨中,也只能不甘的倒下。 高飞他们呢,则是占了出其不意的便宜,绝大部分敌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看到同伴们惨叫着向回撤退,压根不知道那边来了多少敌人。 有这么一句话,叫做兵败如山倒。 哪怕本方有雄兵十万,对方只有几百人,可一旦先头部队放弃抵抗,双手抱着脑袋的溃败下来,就会影响后面的阵脚,从而引发莫名的恐慌,后续部队就会随着前面撤下来的溃兵,一起转身逃跑。 尤其是在夜间。 目前,足有四百的狂热份子,就是兵败如山倒,被高飞区区七人,追着杀了过来。 没有丝毫心理准备,再加上又是在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的森林黑夜中,负责东西两侧防御的狂热份子,根本搞不清有多少敌人从后发杀来,绝大部分都随着撤下来的溃兵,玩命的向南方撤退。 随着火箭弹不断在溃兵中炸响,在第一天战斗中有着优异表现的狂热份子,被彻底打傻了,有人更是因为惶恐,端着枪对从后方跑来的溃兵,扣下了扳机。 这样一来,好不容易从后方捡回一条命的那些狂热份子,立即误以为自身陷入了敌人的两面夹击中,精神彻底的崩溃,纷纷举枪对前方同伴,疯狂射击。 乱。 乌金干自以为稳若金汤的防线,终于彻底乱了,数百狂热份子开始自相残杀,不分敌我,只要有人接近他们的安全范围内,第一反应就是开枪…… 敌人的自相残杀,一样让高飞等人感到诧异。 “特么的,真是太过瘾了,这些傻比(傻比一词,还是跟着高飞学的)自相残杀了。快,快给哥们填弹,炸他个人仰马翻!” 搞清楚敌人自相残杀后,大猩猩跳着脚的大喊大吼,让白板抓紧给他填弹,却被高飞阻止住了:“慢着,大家都停止射击!” 大猩猩一愣,不高兴的说:“怎么了?高飞,你不会起了怜悯之心吧?” 高飞冷笑:“哼哼,我会对这些傻比起怜悯之心?” 大猩猩不解的问道:“那你为什么要阻止我们动手?” 不过不等高飞解释什么,他马上就明白了过来:“哦,我知道了。” 在狂热份子自相残杀后,高飞等人顺势掩杀,肯定能更快的增大敌人伤亡,可同时也会被那些见人就杀的敌人所注意,本能的做出向他们开枪的反应。 那样,他们很可能就会出现伤亡,毕竟敌人太多了,运气一旦不够好,指不定就会被一颗子弹击中,挂了个比的,那岂不是倒霉透顶? 但如果他们这时候停火,躲在一旁看热闹,那么处在黑暗中已经乱成一团的敌人,只能自相残杀,不死不休。 看着不远处乱成一团的敌人,芭芭拉问道:“难道我们只在这儿看热闹?” 高飞冷笑,扔掉手中的xm-8步枪,拿出金蛇怪剑:“当然不是,我们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种痛打落水狗的机会?” “你、你们要偷偷掩杀过去,采用暗杀手段,用冷兵器猎杀伤兵?” 向导萨拉娜这时候忽然明白了过来。 “这可能是长生天刻意安排的吧。” 高飞残酷的笑了笑,抬手指了指燃烧着的枯草,猎豹般的蹿进了前面丛林中。 “马蒂,这样虽说不过瘾,不过却是最安全的!” 大猩猩骂了一句,从后背抽初(和谐字眼啊)美国开山刀,紧跟着扑了出去。 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高飞等五个人已经呈扇面,向前冲了过去,借着树木的掩护,对那些受伤没死的狂热份子,痛下杀手! 看着呆愣当场的萨拉娜,芭芭拉微微叹了口气:“唉,你是不是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忍?” 萨拉娜艰难的点了点头:“是,看到这么多人,可能在一夜之间全部死去,我、我怕长生天不会宽恕我,让我下地狱。” “虽然我也不忍看着这么多人死去,可我却知道,他们要是不死,那我们就得死。所以,我觉得还是他们死了最好。走吧,去看看。” 芭芭拉悠悠的说完,拉起她的手,隐入了火光映不到的黑暗中。 ―― “怎么回事,那边的枪声怎么越来越激烈了?” 听出枪声不对劲后,乌金干终于紧张了起来,连声嘶吼:“巴金斯,快特么的问问史密斯,他搞什么鬼呢!” 巴金斯一个箭步跳上监控车,抓起无线通信器,嘶声狂呼:“白鲨,白鲨,我是猎手,我是猎手,听见请回答!” 率领四百兄弟镇守南方的乌金干,代号为猎手。 后方的史密斯,自然就是白鲨了。 东边的叫海东青,西边的是狼头。 每一个代号,都是那样威风凛凛,充满着男子汉气息…… 接连呼叫白鲨三四遍没有听到回答后,巴金斯马上就调换频率,开始呼叫海东青,和狼头。 可是同呼叫白鲨那边一样,巴金斯除了听到越来越激烈的枪声,以及惨叫声后,根本没有人回答。 到底来了多少敌人,竟然让白鲨他们连求援的机会都没有? 巴金斯的心,犹如坠入了冰窟,扔掉通讯器,连滚带爬的跳下车,嘶吼道:“老大,没有回应,三方面除了枪声,根本没有任何回应!” 乌金干的嘴巴,蓦然张大,手里的望眼镜掉在了地上。 第507章 救我,救我! 我们的人来了! 听到激烈的枪声,火箭弹的爆炸声响起后,叶心伤的精神大震,浑身竟然生出一股子力气,支撑着他扶着洞壁,慢慢的站了起来。 他慢慢的探出了头,本能的向枪声最为激烈的地方看去,然后愣住。 借着子弹摇拽时发出的幽蓝光芒,和起了火的枯枝荒草火光,叶心伤看到,几天前还悍不畏死好像恶魔那样的狂热份子,正在疯狂的自相残杀着。 这是怎么了,他们为什么会这样? 子弹不时的在叶心伤头顶掠过,随时都有把他脑袋击穿的可能,但他却像没看到那样,呆呆望着那些狂热份子,边撤退,边向周围同伴疯狂射击。 “啊!” 一个身材魁梧的狂热份子,从叶心伤的北面刚跑过来,右腿的小腿骨,就被一颗流弹射穿,惨叫着摔倒在了地上,手里的步枪摔出老远。 这个狂热份子根本没有去管步枪,只是被求生的本能支撑着,拖着受伤的右腿,在地上好像蛆虫那样向南爬动着。 他的一个同伴,半转着身子向后疯狂扫射着,边开枪边后撤。 “特伦,特伦,救我,救我!” 右腿受伤的狂热份子,恰好认出开枪的这个,正是睡在他上铺的兄弟……连忙大声呼救。 特伦猛地扭头,看到了他。 这个人大声吼叫:“救我,救我,我腿断了!” 特伦好像终于认出他是谁了,迅速转身,枪口朝下,扣下了扳机:哒,哒哒! “特伦!” 那位下铺的兄弟,惨叫一声,身子在地上猛地蹦了几下,随即撒手人寰。 已经彻底陷入疯狂中的特伦,亲手击毙同伴后,嘴里嘶吼着刚跑出一步,一颗子弹却击中了他的小腹。 特伦发出一声惨叫,噗通一声趴在了同伴的身上。 剧烈的疼痛,让特伦清醒了过来,终于意识到现在是种什么样的情况了,面孔因为害怕而变得极度扭曲,双手抱着肚子,向更远处的同伴大声惨叫着:“救我,救我!” 但没有谁来救他,所有的狂热份子,都风一般的向南方撤退,边撤退边向四周开枪。 叶心伤看傻了。 他是真的看傻了。 看着那些在火光中不断惨叫着倒下的狂热份子,他忽然为自己牺牲的那些战友不值:就这样一群毫无组织性可言的垃圾,竟然让他们全军覆没! 叶心伤身子发颤,泪水,顺着脸颊淌下。 在被上千狂热份子包围,随时都可能死去时,叶心伤没有流泪。 可现在,当看到这些垃圾自相残杀后,他却哭了。 为自己那些战友而委屈,为这些狂热份子其实不堪一击而愤怒。 别忘了,他那些战友在战场上,可都是以一当百的精锐,但却糊里糊涂的被这样一群垃圾枪杀几近干净。 渐渐的,枪声,惨叫声逐渐远去,汉德勒森林的北方,仿佛要迅速陷入它原有的安静中,如果没有那些伤者申银(和谐字眼)声的话。 但就在这时,叶心伤却恍惚的看到,有好几个黑影,借着枯枝燃烧的火光,好像从地底冒出来的幽灵那样,迅速移动着扑向那些伤兵,手一挥,申银声嘎然而止! “救我,救我!” 肠子都淌出来的特伦,这时候看到了叶心伤,眼神中带着绝望,用尽全身的力气挣扎着爬了过来。 叶心伤反身狠狠擦了把泪水,冷冷的看着特伦。 “救我,救――我!” 特伦伸出来的右手,已经碰到了叶心伤的脸颊,一条幽灵般的黑影,却忽然飘了过来,一把采住他的头发,右手快速一横! 一股热血,呲的一声,从特伦被割断的动脉中,箭一般的窜出。 他充满渴望的眼神,猛地扩散。 黑影干净利索的割断特伦咽喉后,已看到了露出半颗脑袋的叶心伤。 几乎是在放开特伦头发的同时,黑影左手伸出,一把就抓住了叶心伤的头发,向后一抬,右手那把弯曲的冷兵器猛地横扫! ―― “怎么回事,这特么的到底怎么回事!?” 看到无数同伴,就像被老虎追赶的狗群那样,夹着尾巴从后方急吼吼的退下来,边退还边向四周疯狂的开枪,乌金干彻底的呆了。 巴金斯一双绿豆大的眼睛,此时瞪的好像俩玻璃球:“难道、难道有华夏成编制的部队,偷偷越境去了森林后方?” 别看巴金斯等人围杀叶心伤50人时,一个个豪气大发,悍不畏死好像世上最勇敢的战士那样,不可战胜,可乌金干却很清楚,这些人只是一些无组织无纪律,只能打顺风仗的乌合之众而已。 如果不是占据天时、地利、人和,要想对付叶心伤等50个人,就算是死伤过半,也别想让他们全军覆没。 一旦遇到成编制的部队,别说是一个团了,就是两三百的连队,也能把他们打的屁滚尿流。 只是,几天前的那场几近一边倒的战斗,让巴金斯天真的以为,他们就是世间最勇猛的战士:华夏陆军号称世界第一,其特工更被人称之为特种部队的王者,可结果怎么样,还不是悉数被围杀? 所以,当亲眼看到众好汉疯了似的边退,边自相残杀后,巴金斯的第一反应就是,华夏派出了成编制特种部队,从森林后方展开了偷袭,而且人数比起己方,肯定是只多不少,要不然他的兄弟们,也不会这样狼狈,像夹着尾巴的狗。 巴金斯所想到的,乌金干同样也想到了。 不过他的反应要比巴金斯快很多,就在身边很多人转身就跑时,而是迅速脱掉身上的外套,纵身跑向了灌木丛,向着东南方向而去。 乌金干的丰富经验告诉他:华夏特工遭到重大伤亡后,肯定是恼羞成怒,这才不顾冒着挑起华、蒙两国战争的危险,悍然派遣了成编制部队,要把他们这些人全部消灭在森林中。 乌金干百分百的肯定,看似平静的森林外面,也肯定埋伏着大批的华夏特种兵。 如果这时候他像其他人那样,天真的以为能从南边逃出去的话,肯定会遭到毁灭性的迎头痛击! 依着乌金干的丰富经验,和超人的智商,怎么可能会做那种送货上门的蠢事? 当前,最正确的反应,应该就是向森林东南方方向潜逃,那边有茂密的灌木丛,随便找个地方猫起来,绝对能躲过溃兵的自相残杀,躲过华夏部队的搜索。 虽说这次华夏可能是派遣了几千人的特种部队来围剿他们,乌金干却几乎可以肯定:就算他们人再多,也不能仔细搜索汉德勒森林的每一片灌木丛。 毕竟这儿是外蒙的地盘不是? 那些可怕的华夏人在剿杀大部分‘同志’后,根本不敢在这儿长时间逗留,只能迅速撤军。 只要等到那时候,乌金干就彻底安全了,就可以钻出来,重整旗鼓,收拾旧山河…… 当然了,乌金干在聪明的跑向最安全的东南方向时,完全可以带着巴金斯等心腹。 只是在时间就是生命的当前,他已经顾不上这些了:多耽搁一秒钟,就多了一份被自己人盲目枪杀的危险。 果然,就在乌金干斜刺里冲出几十米时,发现他不见了的巴金斯,扯开喉咙的刚喊了一声‘老大’,有着一头漂亮栗色短发的脑袋,就被一颗子弹打爆! “兄弟,等来生,我们还要一起并肩战斗!” 乌金干眼含热泪,心中狠狠吼叫了一嗓子,窜出去的速度却更加快了,眨眼间就钻进了灌木丛中。 茂密的灌木丛,遮住了乌金干的身影,为他披上了一层安全的外衣。 枪声,随着乌金干快速的向前奔跑,好像越来越远,竟然能够让他听到了自己的大口呼吸声。 前方黑压压的灌木丛,就像一尊尊怪兽,仿佛正张大嘴巴,等着乌金干自己跳进它们的嘴里。 但乌金干宁愿跳进这些怪兽的嘴里,也不愿意再呆在那好像修罗地狱般的战场上。 生命,是可贵的,每个人都有竭力保护自己生命的权力,不是吗? “嚯,嚯嚯!” 乌金干剧烈喘着粗气,脸蛋,手,甚至肚皮,已经被荆棘划破,火辣辣的疼,衣服早就因为快速奔跑,而被荆棘撕成一条条的。 可他根本不在乎这些,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用再快一点的速度,躲进看起来更安静的远处的灌木丛。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枪声好像慢慢消失了下去,双腿就像灌了铅似的那样沉重,呼吸好像拉风箱,嗓子发甜仿佛要喷出鲜血后,乌金干才发出一声解脱了的低吼,拼尽身上的最后一丝力气,一个鱼跃,扑进了一丛更加茂密的灌木丛中。 在身子重重摔在灌木丛中后,乌金干有了种升上天堂的解脱,勉力翻过身,仰躺在植被上,拉风箱似的大口喘息着。 慢慢的,剧烈跳动的心脏,终于恢复了平静,就像乌金干的呼吸那样,他这才疲惫的睁开了眼,正要发出一声长长的惬意申银声,来庆祝成功脱逃大难时,却猛地愣住。 就在他头顶上方半米处,竟然有一双带着不解、狂喜还有仇恨的狭长眼睛,正狠狠的瞪着他! 刚刚消失的汗水,随着乌金干一个机灵,刷的冒了出来。 看着那双狭长的眼睛,乌金干声音苦涩的问道:“你――是谁?” ―― “高飞会不会来?我能不能熬到他的到来?” 和高飞通话完毕后,秦紫阳就拎着那只‘自杀死亡’的野兔,用最快的速度,藏进了这边的灌木丛。 就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猫那样,秦紫阳尽量的蜷缩起身子,藏在灌木丛中,等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危险,做好了拼死一战的最后准备。 让秦紫阳感到庆幸的是,在随后的几十多个小时中,方圆几百米以内,始终都静悄悄的,别说是敌人了,就是动物也没出现一只。 第508章 饶命,饶命! 当太阳升起,又落下时,周围还是毫无动静,仿佛那些狂热份子一下子消失了。 不过秦紫阳却很清楚,当前的安静中,却酝酿着更大的危险。 而弹尽粮绝的她,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 天,再次黑了下来,凌晨时分已经来临,整片森林仿佛回到了远古的洪荒时代,仿佛秦紫阳只要动一下,就会有个怪兽从草丛中品扑出来,把她撕成碎片。 在这几十个小时内,秦紫阳就像过了几十个世纪那样漫长。 当前这份诡异的安静,使她几乎要抓狂。 在某一刻,她甚至都希望,那些狂热份子终于发现了她。 然后她就跳出来,和敌人痛痛快快的拼了。 就算是死,也胜过当前这份痛苦的煎熬。 人类最害怕的不是末日来临,而是孤独的面对无知、无处不在的危险。 这种无助的孤独感,真能让人精神崩溃的。 幸好,每当有那种可怕的念头升起时,秦紫阳都会狠狠的压住,甚至用刀尖刺自己的胳膊,用疼痛来促使提醒自己,必须得等待! 也许长生天早就算到秦紫阳要遭受这份煎熬,早就算到她在藏起来的深夜,就会饿的头昏眼花(长时间,大体力的拼杀过后,要是不饿才怪),所以才派来了一只野兔,自杀在她面前,为她提供了急需的卡路里。 当然了,得生啃。 如果是别的女孩子,让她来生啃一只野兔,也许她宁愿饿死,也不会动嘴。 不过秦紫阳却不在乎这些。 她很清楚,要想在最危急的时刻和敌人死拼,必须得保持着绝对充足的体力。 生啃死兔子的滋味虽说不好受,但总比饿得头昏眼花,有可能被敌人轻易活捉要好得多吧? 也正是靠着这只野兔,秦紫阳才慢慢恢复了体力,甚至还剥下了野兔皮,来包扎腿上的伤口。 等。 等待。 整个汉德勒森林,都陪着秦紫阳默默的等待。 等待那随时都有可能响起的枪声。 当又一个凌晨来临,秦紫阳强迫自己闭眼休息一下时,她所希望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在汉德勒森林的正北方向,传来了枪声。 听到好像爆豆般响起的枪声后,秦紫阳身子猛地一颤,全身神经迅速活跃了起来,一种让她泪流满面的激动,使她低声呜咽了起来:高飞,来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秦紫阳坚信枪声响起,就是和高飞有关。 不过她却强迫自己保持着正确的镇定,继续趴在这儿一动不动。 她仍然得耐心等待,等待高飞的出现。 如果她冒然行动,真有可能会被未知的危险夺去生命。 枪声,越来越激烈,尽管是在很远的地方。 秦紫阳的双眸,也越来越亮:枪声越加激烈,就证明高飞带来的人越多:假如高飞只带了几个人来,会造成四面八方都枪声大作的阵势? 再次吃了一口生兔子肉后,秦紫阳慢慢的蹲了起来,紧握着军刀。 她预感到,高飞距离她应该越来越近了,说不定在下一刻,就会出现在她隐藏的灌木丛外面。 秦紫阳可能真被长生天青睐了,就在她盼着高飞出现时,一个黑影从西北方向跌跌撞撞的狂奔而来。 秦紫阳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人是高飞。 兴奋的她刚要站起,扬手喊到她在这儿时,却忽然听到那个人粗重的呼吸声。 如果这个人是搜寻秦紫阳的高飞,那么他会这么气急败坏的呼吸么? 来者,可能是敌人,也有可能是――高飞:他正被无数狂热份子所追杀。 但不管来者是谁,秦紫阳必须得做好随时准备战斗,尽量的隐藏自己行踪。 就在她盼着这个人是高飞,却又盼着不是高飞(盼着是高飞,是想有个伴。不盼着是他,是不想看到他也被追杀)时,那个人竟然一个鱼跃冲顶,重重扑进了灌木丛中,就趴在她面前,就此一动不动。 这人到底是谁呀? 因为这个人是趴在地上,所以秦紫阳看不清他的脸。 她只做好了随时应付随时下手的准备,全神贯注的等待这个人,能够自己翻过身来,让她看清到底是谁。 随着那个人的呼吸声逐渐平静,他终于如秦紫阳所愿,翻过身,长长吐出了一口轻松的气:“嚯――” 然后,秦紫阳就看清了这个人的样子。 尽管是在黑夜的灌木丛中,但俩人的眼睛早就适应了这种黑暗,再加上又是近距离的对视,想看不清对方都难。 看清对方面目的俩人,齐刷刷的一愣,随即齐声说道:“是你!?” 在那个傍晚,秦紫阳孤身进入汉德勒丛林没多久,就遭到了数十个狂热份子的围剿。 给她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一个左眼上蒙着眼罩的独眼龙:他不停的喝斥手下,一定要活捉秦紫阳!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这个独眼龙是这些人的头目。 所以秦紫阳对乌金干的印象,特别深刻,更知道他为什么要活捉自己。 而乌金干呢,之所以能牢牢记住秦紫阳的样子,除了她是个女人外,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她是一个人。 所以,他们对对方的印象格外深刻。 只是俩人都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又见面了,在当前这种环境下。 那声一起喊出来的‘是你’两个字,语气也截然相反:秦紫阳是意外的狂喜,乌金干却是意外的恐惧。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 秦紫阳脑海中闪过这句话时,右手中的军刀,已经电闪般的压在了乌金干的脖子上。 自以为能随时坦然面对死亡的乌金干,在冰凉的刀刃压在脖子上后,才惊恐的发觉,他根本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样视死如归――下意识的尖声叫道:“饶命!” “饶命?没想到你还会说这两个字,真是稀奇啊!” 秦紫阳咬着牙的冷笑,军刀稍微一拖,一道细细的血痕,就出现在了乌金干的脖子上。 “饶、饶了我,我、我愿意接受你们国家的法律制裁……” 出乎秦紫阳意料的是,乌金干的法律意识竟然非常强。 这一刻,秦紫阳有了种和叶心伤同样的伤感(那么多的精锐,竟然死在这样一堆垃圾的手中),更有了猫戏老鼠的残忍愉悦,手中的军刀一顿,缓缓的问:“还需要我再给你找个律师吗?” 望着秦紫阳那闪烁着仇恨的双眸,乌金干才意识到人家这是在玩他,有心想像个男人那样,大吼‘想杀就杀,婆婆妈妈的干啥,老子要是皱一下眉头,就是表子养的’,可张开的嘴巴,却只是吐出了带有颤音的求饶声:“绕、饶命――” “好,那我就饶了你!” 秦紫阳猛地咬牙,右手顺着乌金干的脖子,快速横向一扫! 鲜血,箭一般的喷射而出! ―― 黑影右手猛地扫向叶心伤的脖子,淡金色的剑身,在周围火光的照耀下,闪着冷森森的光芒。 身受重伤的叶心伤,能够站起来就已经不错了,怎么可能会躲开这个人的割喉? 而且,看黑影抹人脖子的动作那样老练,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叶心伤根本没有半点机会,说出他自己的身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道寒芒,扫向自己的脖子。 飞速划来的寒芒,已经让叶心伤脖子皮肤感到了凉意,眼看他就要被割喉,鲜血箭一般的窜出,所有的思维都骤然僵止时,那道寒芒,却攸地停在了他下巴处。 接着,叶心伤就听到这个面孔背光的黑影,用带着狂喜的惊诧声音,低声喝道:“你是叶心伤!?” 这个声音,就像一道电流,瞬间就传遍了叶心伤每一条神经的末梢,促使他失声叫道:“高飞!” “是,我就是高飞。” 高飞差点喜极而泣,没想到能看到活着的叶心伤,赶紧放下金蛇怪剑,伸手抓住他的肩膀,小心翼翼的把他从地洞中拽了上来,平放在了地上:“你还活着,太好了。” 高飞很想问问叶心伤,除了他之外,铁屠等人在那儿。 可不等他说话,叶心伤双眼一翻,就昏了过去。 身受重伤的叶心伤,苦苦支撑那么多天后,终于看到了高飞。 高飞就像一个安全的港湾,使他绷紧的几乎要断了的神经,猛地松懈,再也支撑不住,这才昏了过去。 叶心伤的昏迷,吓了高飞一跳,赶紧把手放在他脖子大动脉上,察觉到有微弱的跳动后,才松了口气,赶紧转身对随后赶来的芭芭拉喊道:“快,给他包扎伤口,注射葡萄糖!” 在行动开始前,芭芭拉就被赋予了战地军医的使命。 听到高飞招呼后,赶紧跑了过来,在萨拉娜的帮助下,先给叶心伤注射上了葡萄糖。 葡萄糖通过静脉注射,能够很快让人恢复一些体力。 用刀子直接豁开叶心伤的上衣,芭芭拉随口问了一句:“还没有别的伤员?” 高飞神色黯然:“不可能有了。” 叶心伤身为九龙王之一,本次惊天计划中的指挥者,现在都落得如此下场了,除了铁屠之外,高飞真想不到还有哪一个特工精锐,能够侥幸存活下来。 看出高飞眼中的伤感后,萨拉娜站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柔声说:“但不管怎么样,他能支撑到你的到来,这就是一个胜利。更何况,那边好像还有个人,需要你去营救的。” “秦紫阳?对,我得去找她――请一定要照顾好他!” 高飞猛地点头,转身向南方冲了过去。 望着飞速消失在森林中的高飞,萨拉娜忽然轻轻叹了口气。 正在为叶心伤检查伤口的芭芭拉,闻声抬起头看了一眼,随即笑了笑:“你是不是喜欢上高飞了?” 别看芭芭拉是南越人,但她也同样懂得蒙古的一些民俗。 萨拉娜没有否认,点了点头回答:“有哪一个女人,能拒绝他这样的优秀男人?” 第509章 就地枪决,全部! “报告首长,那边的汉德勒森林,一个半小时前发生了激烈枪战!” 警卫员在门口啪的一个敬礼后,大步走到了云上进司令员的办公桌前。 在几个小时前,正是云上进司令,指挥了在两国边境线上的实地演习,展示出的强悍武力,把那边边防军吓得用最快的速度,向西撤防三十公里。 这样一场突兀的实弹演习,对于军分区来说,绝对是建国后的第一次演习,意义非凡,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假如这仅仅是一场实弹演习的话,云上进肯定会为取得这样的成绩而开心。 可现在,他却开心不起来。 因为他很清楚,军分区排出这么大的阵势,对邻国边防军造成极大的震慑,目的却是为了掩护、声援前往汉德勒森林的救援小队。 更让他遗憾的是,这次救援小队,竟然是来自――民间。 而他这个被称为雄狮一样的铁血司令,却在战友最需要援助时,只能在这边来一次实弹演习。 那边会发生激烈枪战,早就在云上进的意料之中。 实际上,他吩咐‘线人’随时观察,并及时汇报那边的情况,就是想知道那些人,能坚持多久,要不要违背上面的命令,索性派出一个加强连,强行越过边境,去搜救那边的战友。 哪怕最终,只抬他们的尸体抬回来,也比从卡塔尔半岛电视台,看到战友被那些狂热份子分尸的录像要好得多。 云上进很想派人过去,让那些无知的狂妄者们懂得,华夏军人不是被他们这群垃圾欺负的! 可惜,他不能这样做。 别说他只是军分区的一个司令员了,哪怕他就是当今一号,也不能派遣成编制部队越境,毕竟那边是外蒙,外蒙背后还站着俄罗斯。 如果他头脑发热,派兵过去被那些人抓住把柄后,势必会引发三个国家的边境纠纷,这可不是目前以发展为中心的华夏所需要的。 前来汇报那边战况的警卫员,看到云司令只是淡淡嗯了声后,就默不作声的闷头吸烟,多少有些不知所措,搞不懂该不该继续汇报。 揉了揉发涩的眼睛,云上进这才抬起头来,轻声问:“那边的战斗,现在结束了没有?” 警卫员再次挺身,大声汇报:“基本结束了!” 云上进嘴角露出一个苦笑,涩声问道:“一个半小时了――那边,有没有活着过来的人?” 警卫员干脆的回答:“有!” “哦?” 云上进精神一震,缓缓问道:“过来了多少人?” 警卫员稍微犹豫了片刻,才用不确定的语气说:“大概得有七八十个人,目前正在统计――” 云上进愣了下,打断警卫员的话:“什么,你说多少人回来了!?” “大概有七八十个人!” 警卫员再次重复了一遍,说:“现在他们都在我军的严密监视下,还请首长指示,该如何处理那些人!” “等等,等等。” 云上进更加的满头雾水:“什么七八十个人,这些人是什么人?” “他们是狂热份子。” 警卫员快速的解释道:“那边战斗打响后,这些狂热份子支撑不住后纷纷逃命,有七八十个人匆忙中,跑过了边境……” 听完警卫员的解释后,云上进愣了老半晌,才一脸不信的问道:“你是说,这些人是狂热份子的溃军?” “应该是这样的。” “他们,足有上千的狂热份子,竟然被区区七八个人,打的屁滚尿流?” “是的,要不然的话,这些人也不会妄想偷越到我们这边来。” “他们区区七八个人,怎么可能会把上千狂热份子杀的大败而逃?” 云上进伸手在腿上,狠狠扭了一下。 钻心的疼痛提醒他,这不是在做梦,而是真的。 好像终于看出首长心里在想什么,警卫员连忙再次解释:“我们曾经审讯过一个狂热份子,问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他也不清楚,他在睡得正香时,忽然枪声大作,从汉德勒森林北面逃回去的溃兵,竟然见人就杀。他根本不知道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为什么要自相残杀,但为了保住性命,他们只能边跑,边向周围人开枪,直到亡命般的越过过境,被我们的人拦住后,才清醒了过来。” “自相残杀?” 云上进的瞳孔猛地一缩,右手狠狠拍在了桌子上,兴奋的吼道:“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们这是发生了比营啸更可怕的乱战!” 据史书记载,在华夏古代战争史上,曾经多次发生过营啸。 所谓的营啸,就是指某个人忽然在深夜时,因为做了恶梦或者别的原因,发出了大声尖叫,制造出的恐怖气氛感染了同伴,让同伴误以为遭到了敌人进攻,从而本能的做出反抗――最终的结果,就是互相残杀,杀掉身边每一个人,从而来确保自己的安全。 营啸,无疑是军队中最恐怖的现象之一。 但如果军官能及时做出反应,比方点亮所有照明,让士兵们看清周围没有敌人,那样就能阻止。 可如果军队在夜间战场上发生乱战的话,那么危害性要比营啸还要可怕更多倍。 因为战场上的士兵,精神已经达到了极度亢奋,血腥能促使人们失去理智,只知道拼杀――当这样一群士兵,发现周围人竟然对他造成伤害后,就会用武器去对付任何人,不死不休。 云上进说什么也没想到,高飞等人竟然引发了上千狂热份子的乱战,导致他们自相残杀。 警卫员也曾经听说过战场乱战,赶紧问道:“首长,那些狂热份子该怎么处理呢?” “怎么处理?” 云上进嘴角闪过一抹残忍,抄起桌子上的手枪:“走,我告诉你该怎么处理!” 看到云上进急匆匆坐车赶来后,负责监视那些狂热份子的一个中校,连忙跑过来敬礼,请首长指示。 看着那些终于清醒过来,人人脸上都带着沮丧的狂热份子,云上进轻轻吐出了六个字:“就地枪决,全部。” 那个中校一下子愣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首长,是、是就地枪决?” 云上进重重点头:“对,全部!” 中校很想问问云上进,我军好像从不虐杀俘虏的,可看到首长眼神猛地严厉下来后,被吓得打了个冷颤,赶紧闭嘴转身,快速跑到持枪对着那些狂热份子的战士面前,厉声高喝:“预备――射击!”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 中校也许会在云上进下了这个不可思议的命令后,会有所怀疑,但下面这些战士却不管这些。 实际上,如果不是领导约束,在这些狂热份子越境投降后,他们早就开枪了。 汉德勒森林南边几天前发生的事,深深惹怒了边防军,恨不得抱着枪冲过去,把那些垃圾扫干净。 现在,司令来了,中校下达了对这些此时看起来很可怜的垃圾开枪,没有一个战士有片刻的犹豫,几乎是在命令声音未落,就迫不及待的扣下了扳机! 哒,哒哒! 爆豆般的枪声,飞跃的弹壳,咻咻厉啸的子弹,以及那些垃圾发出的惨呼声,他们急促打摆子般的颤动――组成了一副可怕的画面。 这些垃圾,好不容易才逃出汉德勒森林,最终却成了数百华夏战士的活靶子。 他们绝望的哀嚎着,颤抖着,不甘的举手望天:这是为什么?我们都已经投降了,干嘛还这样血腥的对待我们? 这一刻,他们好像全然忘记了在几天前,他们是怎么围杀华夏特工,又是怎么虐尸,并制成录像,对着镜头兴高采烈的伸出两根手指,大喊‘耶’的了。 看着那些‘欢快跳舞’的垃圾,一个作战参谋走到云上进身边,轻声提醒:“首长,这样会不会――” 云上进双眼微微眯着,淡淡的反问:“他们手里有枪吗?” 作战参谋看了眼,点头回答:“有,几乎人人手中都有枪。” 云上进再次问道:“那他们为什么没有对我们射击?” 作战参谋回答:“他们的枪里,应该是没子弹了。” 云上进冷笑:“如果他们不是在乱战中打光了子弹,你觉得他们会不会对我们的战士开枪?” “肯定会。” 作战参谋终于明白云上进要表达什么了,马上说:“这些人偷越国境后,杀红了眼,悍然对我边防军开枪。我边防军战士被迫还击,将他们全数歼灭!” “你说的没错,这可是大家都看到的。通知下面,完事后报上至少三十人受伤的报告。” 云上进淡淡扫了眼那些全部倒在地上的垃圾,转身上了车:“走,回司令部!” 半个小时后,华夏军委得到内蒙军分区传来的消息:清晨五点半左右,七十四名不明来历的武装分子,偷越我国境,不顾我边防军的严厉警告,悍然对我军战士开枪。我边防军被迫还击,与对方进行了一场长达二十八分钟的鏖战,最终将全数不明来历武装分子击毙――本次战斗中,我边防军有三十二人受伤,其中十三人重伤,幸好没有造成死亡。目前,我边防军正在彻查这些武装分子身份…… 这天早上八点,华夏外交部发言人,郑重向世界宣布了本次事件。 声明中说:任何企图以任何形式来破坏、割裂华夏和平的恐怖分子,都将得到华夏人民坚决的,铁的反抗。华夏人民,政府,绝不会在这种恶势力面前退缩,哪怕是付出再大的牺牲和代价,也会铸成我们的铁血长城,确保十三亿人民安居乐业,为世界和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声明中最后还说:这次突发事件发生后,华夏迅速派出了以常顶山为首的‘临战小组’,飞往内蒙――常副主席指出,华夏军方已经启动了紧急作战计划,两百三十万华夏军人,磨刀霍霍…… 第510章 他还活着,这就足够! 天,终于亮了。 战斗中燃烧的那些枯枝,荒草的火焰,表面上已经熄灭。 一阵风吹过,却仍然能飘起暗红色的火星。 整个森林中,都弥漫着烤肉的味道。 萨拉娜在生活中,大部分都是以烤肉来做为主食的。 在她看来,烤肉绝对是世界上最为美味的美食。 可是现在,她嗅到这种烤肉的味道后,却几次差点吐出来。 原因很简单:以往她吃的烤肉,都是烤羊腿啥的,但现在烤的却是人肉。 倚在一棵枣树上,萨拉娜望着詹姆斯等人,有着深深的不真实感:就是他们几个人,竟然把几近上千的敌人打败,死亡过半。 他们自己,除了大猩猩被树根绊倒,磕掉一颗门牙外,竟然都毫发无伤! 如果是放在以前,萨拉娜听别人说起这件事后,第一反应肯定会嗤之以鼻。 不过现在她却亲眼见证了这一切。 尽管这次战斗中,高飞等人存在着极大的侥幸,连他们自己都没想到,会引发敌人乱战。 可仔细一想,那些狂热份子落到这种惨烈的下场,仅仅是败在侥幸上吗? 绝不是。 最大的原因,还是这些狂热份子表面看上去凶残,悍不畏死,实则就是一些只会打顺风仗,一旦受挫就会变成惊弓之鸟的乌合之众罢了。 刚看到高飞等人,用冷兵器把一个个受伤的敌人杀死时,萨拉娜还觉得他们的所为,极大违逆了长生天的好生之德。 但当她看到被狂热份子糟蹋成不像样的华夏特工尸体后,才知道高飞等人的做法,可以称得上是仁慈了。 那个男人,看起来清清秀秀的,原来是那样的狠。 萨拉娜眼神有些茫然的看着詹姆斯等人,寻找高飞的踪迹,但却没有看到他。 芭芭拉走了过来,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你是不是在找高飞?” 再次被说中心事后,萨拉娜也没否认:“嗯,我是在找他。” 芭芭拉仍然叹了口气:“唉,我劝你一句啊,你最好是忘了那个男人。” 萨拉娜一脸的疑惑:“为什么?” “以后你就知道了。” 芭芭拉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转身快步向白板那边走去。 萨拉娜不解的望着芭芭拉,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劝告自己。 做为一个生活在边境的蒙古女人,各方面法律知识,尤其是《婚姻法》更是淡薄,压根就不在意所谓的一夫一妻终身制,她们更喜欢像大草原上的母狼那样,追随更加强壮的狼王,来繁衍后代。 开始和高飞见面后,萨拉娜也曾经和他说过要‘玩玩’的,但那只是单纯的玩玩而已,就像你看到某个情节,就会打灰机那样。 不过,当她亲眼看到高飞各方面都比她所接触的男人更加勇猛后,就升起了要追随他,借用他的种子来繁衍后代的想法。 芭芭拉很清楚萨拉娜是怎么想的,所以才隐晦的劝她,提醒她做好心理准备。 不过,碍于女人的尊严,芭芭拉并没有直接告诉萨拉娜:你,高飞是绝对看不上的,因为白板曾经说过,他身边的女人,哪怕是那种春风一度的,都是相当优秀,或者说相当漂亮的。你这样的…… 暂且不提迷茫的萨拉娜,镜头转向另一个女人,秦紫阳。 割断乌金干的咽喉后,秦紫阳重重的吐出了一口气,随即无力的瘫坐在了尸体身。 刚才这一刀,竟然用尽了她全身的力气,让她觉得比和数十名狂热份子鏖战一场还要累。 这是一种被压抑很久后,猛然松懈的轻松,使她坐都坐不稳,软软的瘫倒在了灌木丛上,双眼愣愣的望着夜空。 在发现并割断乌金干的咽喉后,秦紫阳就知道这次战斗彻底结束了,要不然的话,这个狂热份子的大头目,也不会狼狈的跑到这儿来。 接下来,秦紫阳所做的仍然是等待。 虽说现在狂热份子兵败如山倒,可这时候却是最为危险的时候,她要是冒然跑出去,指不定会被‘我方’给当做敌人误杀了,那样岂不亏大了,所以她只能等,反正高飞能确定她的位置。 同样是等待,但心情却完全不同。 以前的神经紧绷着,随时准备着应付突来的危险。 当下却是长途跋涉后的疲惫,完全可以放心的好好休息一下。 秦紫阳很想闭眼,美美睡一觉。 但她却不能,因为她还得做好迎接叶心伤牺牲的噩耗。 想到这儿后,秦紫阳忽然感觉更累:她拼死挣扎着活到现在,结果却是为了亲眼看到叶心伤的尸体――这,算不算是世间最残酷的事情? 慢慢的,秦紫阳想到了一个字眼:珍惜。 想到这个字眼后,就会想到《大话西游》中,至尊宝和紫霞仙子的一段对白: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人生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要在这段感情前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秦紫阳以往看到这番话时,总是觉得有些可笑,觉得周星星太能搞了。 可是现在,她才深深体会到了这番话中的辛酸,和苦楚。 以前叶心伤那么费力的追她,甚至为了她都抛弃该有的原则――但秦紫阳却从来不当回事,哪怕是被高飞欺负过后,也找了足够的理由,来拒绝叶心伤。 可是在叶心伤临来汉德勒森林执行任务的前夕,秦紫阳才忽然蓦地发现,原来他是那样在乎他,潜意识中也早就适应了那个男人无微不至的关怀。 她的生命中,不能没有他。 尽管身为一个女人,秦紫阳最宝贵的东西已经被高飞夺走――可她不在意,就像她不在意叶心伤本次任务结束后,能瞎了,瘸了那样。 只要他还能活着,哪怕成为一个永远都无法醒来的植物人,秦紫阳也发誓要陪伴他一辈子! 这片土地上的长生天,会给秦紫阳这样一个机会吗? 一个在她看来,能够用一生来赎罪的机会。 长生天无言。 沙,沙沙――的一阵踏倒荆棘的脚步声,响了起来。 秦紫阳仍然躺在那儿,就像死尸那样动也不动,直到有人用东西拨开灌木丛,出现在她面前,她的眼珠才微微转动了一下,才发现天已经亮了。 眼里带着血丝的高高飞,看到秦紫阳安然无恙后,这才长长松了口气。 秦紫阳看着高飞,忽然笑了,柔声问道:“来了。” 高飞点头:“嗯,来了。” 秦紫阳又问:“累吗?” 高飞迟疑了下,也笑了:“还好。” “麻烦你了。” “别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你们来了多少人?” “嗯,大概有十来个吧,其中四五个在外面接应。” “他们都是你的朋友?” 高飞没有再回答秦紫阳这个问题,而是说:“心伤,他――” 腾地一声,就像诈尸那样,秦紫阳翻身坐了起来,一把抓住了高飞的衣襟,颤声问道:“心、心伤他、他怎么了?” 看到高飞后,秦紫阳问了那么多‘废话’,却不提她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因为她害怕高飞会告诉她说,叶心伤已经死了。 她需要用这些废话,来让自己做好迎接噩耗的准备。 毕竟她亲眼看到,很多华夏特工,都遭到了狂热份子的凶残毒手,而叶心伤能够逃脱噩运的机会,几乎为零。 尤其是秦紫阳看出叶心伤在来这边之前,就已经抱有了必死之心时。 可尽管她做好了充足的迎接噩耗准备,在高飞说到叶心伤时,她还是忍不住做出了最激烈的反应。 高飞昂起头,看着东方升起的太阳,缓缓的说:“你为什么不亲自看看呢?” “我亲自看看?” 秦紫阳喃喃重复了一遍这句话,好像明白了什么,忽地站了起来,向灌木丛外面看去, 她看到,在两个老外抬着的担架上,一个面目清秀的男人,正闭着眼的静静躺在上面,朝阳斜斜照在他的脸庞上,给他镀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晕。 其中一个老外,手里高高举着一个输液袋,正笑眯眯的看着她。 看到这个输液袋后,秦紫阳只觉得眼前一黑,赶紧伸手扶住了高飞,随即泣不成声:他们既然给叶心伤输液,那就证明他还活着! 只要他还活着,这对秦紫阳来说,就已足够。 ―― 一个身穿西装的男人,急匆匆的走到了门前,看了眼正在和某位神秘人谈话的卡杨活佛,嘴巴张了张,却又闭上了。 这位神秘人,正是本次来外蒙,现身支持卡杨活佛伟业的孙天扬。 孙天扬以他在华夏曾经的辉煌身份,这次光明正大的和卡杨活佛会晤,所起到的影响对于华夏,和某些西方国家来说,可谓是意义重大。 更何况,他这次来外蒙,还带着一本《安归经》。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行踪败露,实在无路可走,孙天扬也不会来这儿找卡杨活佛。 在他看来,不管卡杨活佛再怎么上窜下跳,在华夏高层眼里,只是一些跳梁小丑而已。 如果华夏一旦下决心干掉他,别说他躲在外蒙了,就算躲到南极洲,也逃不掉的。 但现在,他却被迫和卡杨活佛合作了,别看他脸上带着‘伟大友谊’般的笑容,心里却很清楚,他是多么的彷徨,总是幻想在某一刻,会有人出现在他面前,一枪干掉他。 哪怕卡杨活佛安排了十几个‘精英’保护他,更信誓旦旦的说,在境外决没有谁能伤害到他。 从早上起来后,孙天扬内心就有了种不好的感觉。 孙天扬几次想问问卡杨活佛,汉德勒森林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但最终却忍住没有问,怕被卡杨活佛误会对他没信心。 端着马奶的的卡杨活佛,缓缓放下杯子,淡淡的说:“进来说话。” 第511章 大难来时各自飞! 清晨四点半之后,卡杨活佛就再也没有接到汉德勒森林那边的电话,派人主动联系,那边也没有人接。 这让他心里很是惶恐不安,总觉得那边可能发生不好的事了。 凌晨时有华夏的救援进入外蒙的事,卡杨活佛早就知道了。 但他当时很不以为然:这是在外蒙,就算你华夏再厉害,可你总不能派遣成编制部队越境吧?只要没有正规军队过来,凭着几十号人,除了再次来送死之外,还能改变什么? 不过,随着乌金干那边失去联系,卡杨活佛终于坐不住了,接连派出了几批人去那边查看,务必搞清楚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乌金干为什么没有及时向他汇报情况。 卡杨活佛在惶恐的同时,心里又恨乌金干,开始考虑等这件事后,解除他‘司令员’的职务:天底下,有哪一个领导喜欢做事没谱的下属? 尽管心中再怎么惶恐,但卡杨活佛在孙天扬面前,脸上依旧带着从容,对那个穿西装的男人淡淡说道:“进来说话。” 西装男叫博尔乌赤,哈佛大学经济硕士,为人稳重且机灵,是卡杨活佛身边文化程度最高的人,颇受他青睐,在组织内担任他的秘书一职。 领导发话后,博尔乌赤快步走到卡杨活佛身边,微微俯身凑在他耳边,张嘴刚要轻声说什么时,活佛却缓缓抬起右手,看了眼装做喝茶的孙天扬,淡然道:“孙先生不是外人,有什么话就直说。” 博尔乌赤就是因为孙天扬在场,觉得最好不要让他听到自己要说的话,所以才做出一副神秘的样子。 他却没想到卡杨活佛为了安抚孙天扬,让他当面说出来。 “这?” 博尔乌赤愣了下,不自然的看了孙天扬一眼,这才垂下眼帘,轻声说:“乌利亚台那边传来的消息,乌金干所率领的近卫军团,在今天凌晨时兵败,伤亡七八,乌金干本人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消息。” 博尔乌赤这句话出口,刚才还一脸镇定的卡杨活佛,就像被高压电给电了一下那样,全身猛地一哆嗦,杯子落在了地上,啪的摔成了几瓣。 活佛他老人家却像没看到似的,只是霍然抬头,狠狠瞪着博尔乌赤,面孔极度扭曲,再也没有了仙风道骨的模样,嘴唇在那儿颤啊颤的,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博尔乌赤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那样,垂着脑袋默不作声。 心里正感激活佛没把他当作外人的孙天扬,听到这个消息后,虽说没有把手里的杯子扔掉,可脑袋里也是轰的一声响:什么,上千追随者伤亡七八?这,这怎么可能! 相比起卡杨活佛,曾经在华夏担任过高层领导人的孙天扬,当然更清楚华夏特工,是一群怎样恐怖的存在。 自从潜逃出国后,孙天扬始终提心吊胆的,甚至在睡觉时都怕睁开眼后,会看到有华夏特工站在窗(这儿是错别字,那个能休息的家具,是和谐字眼)前,用手枪指着他的脑袋。 不过,在和卡杨活佛会面后,孙天扬心里稳定了很多,因为他看到了追随活佛的上千狂热追随者。 尤其是在几天前,经过卡杨活佛的‘运筹帷幄’,成功歼灭了近50人的华夏特工精锐,孙天扬那颗吊着的心,终于踏实了下来。 这几天,孙天扬的睡眠质量非常好,哪怕听说华夏边防军忽然搞什么实弹演习,又有救援人员越境去了汉德勒森林后,他觉得卡杨活佛也能轻易摆平此事。 只是他做梦也想不到,博尔乌赤现在却告诉他们说,乌金干下落不明,近千活佛的追随者死了个七七八八―― 孙天扬的第一反应是震惊,接着就猛地一拍桌子,蹭的站了起来,看着博尔乌赤厉声说:“胡说,这怎么可能!?” 不得不说,孙天扬的卖相很好,在加上常年担任高层职务,自然就养成了一股子上位者的气势,这一发怒,登时让博尔乌赤感受到了莫名的压力,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喃喃的回答:“事实,就是这样的,我已经看到了逃、哦,不,是撤回来的人。” 孙天扬还没有说什么,终于清醒过来的卡杨活佛,目光闪动间已经重新恢复了镇定,轻轻弹了弹袈裟上的碎瓷片,淡淡的说道:“人呢,在哪儿?” 博尔乌赤赶紧回答:“就在那边的会客室内。” “嗯,带我去看看。” 卡杨活佛缓缓站起身,跟着博尔乌赤向门口走去,走到门口时,却忽然转身,对孙天扬淡然一笑:“孙先生,你先在这儿稍后。” 正琢磨着是不是跟着过去的孙天扬,听卡杨活佛这样说后,只好重新坐了回去:“好的,我等你。” “天,不会塌下来的。” 卡杨活佛双手合十,放在胸前微微躬身,给孙天扬行了一礼后,大袖一摆,衣袂飘飘的去了。 等卡杨活佛身影穿过那道月亮门(他们先在所住的这栋院子,是一栋老式院落,传说是外蒙某位权贵的府上,好像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庭院格局仿照华夏江南古代建筑风格)后,孙天扬的脸色马上阴沉了下来,站起身走到窗前,推开窗户向外边看去。 窗外的院落,就像一个华夏古代小园林,有很多花木。 天气逐渐变冷后,晚秋的风吹来,花木摇拽,几片发黄的落叶轻飘飘的飘落。 孙天扬伸出手,接住了一片落叶。 这片叶子在昨天时,还焕发着勃勃生机,这才过了一个晚上,却已经飘落了。 愣愣的看着这片树叶,孙天扬觉得自己就是这片落叶,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飘落,化为尘埃。 “唉,人生无常啊。” 孙天扬轻轻叹了口气,把叶子随手抛掉,转身正要走回椅子时,脚步却突然停下,再次来到窗前,对外面一招手。 马上,就有两个身穿休闲装的年轻男人,从一丛花木后闪身出来,快步走进了屋子里。 这两个年轻人,长得一模一样,是双胞胎,哥哥叫李道勇,兄弟叫李道森。 李氏兄弟和孙天扬的关系,就是传说中的死士。 李氏兄弟曾经是华夏卫戍部队的特种军人,四年前回家探亲时,与当地一伙小混混发生冲突,兄弟两人一怒之下,把那些不长眼的杀了七八个……被送上了军事法庭,盼了死刑。 恰好,这件事被有心的孙天扬知晓后,就动用关系把他们保了出来(无非就是明面上他们被枪毙,暗中却脱身,有了新的身份),从此就成了他的死士。 这次孙天扬潜逃来外蒙,就带了他们兄弟两人。 “孙老板。” 自从被孙天扬救了后,李氏兄弟就称呼他为老板了。 孙天扬关上窗户,老房子的光线马上就暗了下来,使他的脸色看起来有些阴森,就像是他的声音:“事情有些不对劲,我们得抓紧离开这儿。” 哪儿不对劲,离开这儿后去哪儿,以后还会不会和卡杨活佛合作――这些问题,李氏兄弟是不会多问的,他们只是抬头看着孙天扬:“好的。” 孙天扬说着,反身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随手扔在旁边的一个藤椅上,又快步走进里间。 待了片刻他再出来时,已经换上了一套当地常见的蒙古服装,上唇也多了一撇小胡子,看起来就像个放牧的大叔,与那个不怒自威的孙某人截然不同。 拍了拍有些鼓囊囊的腰间,孙天扬又拿出一副平面眼镜戴在了脸上:“我们走。” 李氏兄弟点头,李道勇抢先走出门外,等孙天扬跟着出去后,李道森才紧随其后,一行三人快步走出到了月亮门前。 他们刚走出月亮门,两个高鼻深目的外族人,却从花木后面闪身出来,手里都抱着ak-47,枪口微微下垂,其中一个冷冷的问李道勇:“干什么去?” 李道勇藏在背后的右手,微微攥拳,淡淡的回答:“出去走走,这儿太闷。” 他的话音未落,另外一个外族人就断然拒绝:“不行!没有活佛的旨意,你们谁也不能擅自外出!” 根据事先制定好的计划,卡杨活佛先放出要在汉德勒森林和孙天扬‘会晤’的风声,却在那边布置重兵,杀光前来捣乱的华夏特工后,才会重返汉德勒森林,召集某些西方记者,正式开展‘会晤’。 在这段时间内,卡杨活佛把孙天扬带到了蒙戈尔的这栋院落。 来到这儿后,因为顾忌自身安全,孙天扬始终都没有踏出过月亮门一步。 直到他感觉到不安,要偷偷闪人时才发现,外面竟然有卡杨活佛的人在监视,或者说在看守他。 李道森扭头,和兄弟飞快的使了个眼色,这才缓缓的说:“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们是活佛最尊贵的客人,应该可以自由行动的。” 那俩外族人冷笑,枪口都抬了起来:“我们刚才说了,没有活佛的命令,你们不许踏出这个门一步!” 原来卡杨活佛果然是在利用我! 孙天扬双眼微微眯起,抬手捂住嘴巴,轻轻咳嗽了一声。 孙天扬的这声咳嗽,就是动手的信号。 咳嗽声未落,李氏兄弟双双仰起右手――两道寒芒,电射一般脱手而出! 噗噗两声轻响,伴随着两个外族人咽喉被飞刀刺穿时,发出的短促惊呼声,身子软软向地上瘫倒。 不等他们瘫倒在地上,李道勇已经抢步上前,劈手夺过他们手中的ak-47,反身丢给了兄弟一把,低声道:“我们走!” 李道森右手抓着枪,左手搀扶着孙天扬,三人迅速走向正门。 “喂,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他们刚走到正门前,一个拎着枪的外族人,就从耳房内走了出来。 看到李氏兄弟手里的枪后,他脸色一变,下意识的刚要抬枪扣扳机,一声枪响,他的眉间就多了一个血洞。 第512章 忽然出现了一把刀! 一枪干掉那个守门人后,李氏兄弟没有丝毫犹豫,搀着孙天扬飞快的向门外跑去。 枪声,惊动了院落中其他的外族人。 很快,就有七八个人拎着枪,出现在了院落中,看到倒在台阶上的同伴尸体后,立即意识到发生了什么,马上举枪示警:“站住,再不站住就开枪了!” 回答他们的,是李氏兄弟手里的ak-47:哒,哒哒! 李氏兄弟在卫戍部队时,就是特种兵,身手那是相当不凡的,对付七八个活佛手下,绝对是游刃有余,抬手间就打出了两个长射点。 “啊!” 惨叫声中,大半的外族人就哆嗦着身子躺在了血泊中,剩余的几个人一看大事不好,赶紧寻找掩体。 等他们借着假山,树木藏好,再探出脑袋时,门口哪儿还有孙天扬三人的影子? “怎么回事?” 听到枪声的博尔乌赤,从别院那边飞步跑来。 看到院落中那几具尸体后,博尔乌赤脸色一变,抬手抓住一个手下的衣襟,大声喝问:“是谁干的!?” 那个手下,战战兢兢的回答:“是、是小院中的三个华夏人,他们跑了!” “混蛋,一群废物!” 这些人不知道孙天扬对卡杨活佛的意义,可身为领导秘书,博尔乌赤当然清楚。 现在听说孙天扬跑人后,顿时勃然大怒,抬手狠狠给了那个手下一耳光,嘶声吼道:“特么的还不赶紧去追?一群废物!快,去追,必须得追上,死活不论!” “这、这就去追!” 那个手下挣开博尔乌赤的手,举起步枪高喊了一声,率领从别处又跑出来的十几个同伴,一窝蜂似的跑出了大门。 “真是一群废物,废物,这么多人,竟然看不住三个人!” 恨恨的骂了两声后,博尔乌赤弯腰捡起一把步枪,跟着冲了出去。 ―― 别院会客室,其实就是处在这栋院落东南角的一所房子,距离正门这儿足有几百米远,门前有一个小鱼塘,周围种满了花草,环境很是优雅。 表面淡定的卡杨活佛,走出月亮门后就加快了脚步,急匆匆来到了会客室。 会客室内的一溜木椅上,坐着七八个衣衫褴褛,满脸血污的狂热追随者。 他们当前的样子,就像一群被恶狗追了半天的乞丐,眼神里带着怕怕。 其中一个还捂着肚子,蜷缩着身子,好像一个大虾米似的半躺在椅子上,有血迹顺着裤管淌下。 这些人,正是侥幸从汉德勒森林逃出来的。 他们的运气很不错,逃到半路时,遇到了个当地牧民开着拖拉机,拉着一车羊正要去蒙戈尔,于是哥几个就把那倒霉的牧民一枪崩了,坐着拖拉机就向这边赶,恰好又遇到卡杨活佛派来的联系人。 被博尔乌赤安排在会客室后,这些人的一颗心总算才放进了肚子里,纷纷破口大骂那些让他们莫名溃败的人。 正骂着过瘾呢,卡杨活佛来了。 大家赶紧噤声,除了那个看起来半死不活的家伙外,都站起来恭恭敬敬的向活佛问好。 卡杨活佛现在没心情和这些坏了他大事的垃圾寒暄什么,甚至都懒得给他们笑脸,语气阴森的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乌金干呢?” 这几个人在战斗打响后,一看大事不好就抢先跑出了森林,只是远远看到同伴们疯狂的自相残杀了,至于乌金干在那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却没有人知道。 看到这群垃圾你看我,我看你,一副傻呆呆的样子后,卡杨活佛脸色更加不好看,抬手就抓住其中一个人的衣领,厉声喝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到昔日和蔼如老爹那样的活佛,此时竟然凶巴巴的向恶鬼,那哥们当即就被吓得双腿打哆嗦,颤声说:“我、我不知道哇。” 天地良心,这哥们真搞不懂那么多兄弟,为毛要自相残杀。 就在刚才,这哥们还庆幸自己能及时离开那人间炼狱呢,现在面对面目阴森的活佛,却为自己没能战死疆场而惭愧了。 “废物!” 卡杨活佛一把推开那哥们,目光森寒的扫视着屋子里的人:“有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站着的众人,齐刷刷的摇头:哥们当时就知道跑了,谁特么的还在意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要是跑慢一步,最不济也得像躺在椅子上的那可怜虫一样,搞个身负重伤。 “妈――” 卡杨活佛铮亮的脑门上青筋直蹦,正要不顾活佛风范爆粗口,然后让人拉出这批垃圾统统死啦死啦的有时,总算有人说话了:“我、我知道怎么回事。” 说话的,是那位受伤很严重的哥们。 这人不但是满脸的血污,而且裤脚还在向下滴血,双手抱着腹部,看上去随时都会一命呜呼,说话时也是有气无力的。 卡杨活佛眼睛一亮,赶紧问道:“那你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哥们挣扎着坐了起来,却仍然垂着脑袋,声音断断续续:“今天、今天凌晨时分,我们大部分人正在睡、睡觉,忽然,忽然――” “忽然怎么了?” 随着那哥们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卡杨活佛下意识的弯腰,把耳朵凑向了他的嘴巴。 那哥们咳嗽了一声,才继续说道:“忽然,忽然出现了一把刀……” “忽然出现了一把刀?什么刀?” 卡杨活佛不解的追问,话音未落,那个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好像随时都翘了的哥们,忽然猛地抬起右手,一把揪住活佛的肩膀,捂着腹部的左手中,也突然多了把短匕,狠狠刺向活佛的心口! 旁观的那些哥们,说啥也没想到这哥们,竟然发疯要刺杀活佛,登时吓傻在当场,齐齐发出一声惊呼:“啊!” 就在这时,会客室外面几百米的院门口,忽然传来一声沉闷的枪声:“砰!” ―― “你不跟我们一起回去?” 秦紫阳慢慢走到了高飞身边,抬头看着东边的朝阳。 现在他们已经走出了汉德勒森林,大猩猩和詹姆斯俩人,用一副担架抬着叶心伤。 负责接应的老头,已经把车子开了过来,他的几个手下快速下车,从詹姆斯俩人手中接过了叶心伤,迅速台上了中巴车,立即开始更专业的救护。 “我还有事要做。你们先走。” 高飞转身看向森林,脸色平静。 森林深处,仍然冒着袅袅的青烟,烤肉的味道,仿佛迷漫了整个世界,让人闻起来就想呕吐。 找到叶心伤和秦紫阳俩人后,高飞等人又匆匆搜索了主战场附近,却再也没有寻到一个活着的同胞,也没有看到铁屠。 做为和铁屠在一起那么长时间的兄弟,就算他脑袋被砍掉,高飞也自问能认出他的尸身,因为他左手肘处,有一个狰狞的大伤疤。 几年前,铁屠在一次任务中,一人独斗十几个敌人,被一个敌人用刀从手肘劈去了老大一块肉,差点就把他胳膊给废了。 伤好了后,就留下了那个大伤疤。 铁屠的尸身既然没有在主战场,更不可能被活捉,那么只能证明他逃了出去。 为了追问铁屠的下落,高飞接连找了十几个受伤的敌人追问。 问到第十三个人时,那个人才说:他亲眼看到,一个大个子华夏人和拳皇曾经打过一架。不过,那个大个子受伤后不是拳皇的对手,吐血后就逃跑了…… 割断那个人的咽喉后,高飞就猜到,铁屠很可能在逃出汉德勒森立后,前往蒙戈尔去找卡杨活佛和孙天扬了。 那么多受伤的狂热份子,高飞要想从他们嘴里掏出卡杨活佛和孙天扬的下落,那是轻而易举的。 想到铁屠受伤逃走后,仍然不甘心的独自去找卡杨活佛俩人,高飞的眼神就黯淡了下来。 秦紫阳也转身,看着森林深处,轻声问:“你要去蒙戈尔?” 高飞点了点头:“铁屠应该去那儿了。” 秦紫阳缓缓的摇头:“但他成功的希望性不大。” 高飞当然很清楚,卡杨活佛做为某些人的精神领袖,自然非常重视自身安全,身边肯定有着大批的狂热追随者,休说铁屠现在已经身受重伤,就算他好好的,也不一定能达到目的。 甚至,铁屠去了蒙戈尔,也不一定找到卡杨活佛。 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去了,因为他不想在付出全军覆没的惨重代价后,就这样灰溜溜的回国――哪怕他这次去找卡杨活佛,最终结果就是个死。 所以,秦紫阳才说他成功的希望不大。 或者干脆说,铁屠一丁点的成功希望都没有。 秦紫阳要表达的意思,高飞当然清楚,他也知道铁屠成功的希望不大,但他必须得去。 生,要找到铁屠的人。 死,要找到铁屠的尸。 高飞不想青龙铁屠,像黄龙那样,以极其惨烈的死法,永远留在了这异国他乡(黄龙是在救下秦紫阳后,力竭抢在被活捉之前,拉响了最后一颗反坦克手雷,把自己和追杀她的三四个狂热份子,都炸成了碎片,只留下了一根银鞭。) 想到黄龙留下的那根银鞭,高飞眼里忽地蒙上一层水雾,语气却异常的平淡:“我知道他的希望不大,但他既然去了,那我就得去。” 秦紫阳默默的点了点头,看向坐在草丛中的詹姆斯等人:“他们和你一起去吗?” 秦紫阳虽说不认识詹姆斯等人,更不知道他们和高飞是什么关系,却能从他们残杀受伤狂热份子的狠毒,以及所使用的高配置武器看出,他们绝不是一般人。 如果他们跟随高飞一起去蒙戈尔的话,就算找不到铁屠,但在遇到危险时,应该能从容撤退,毕竟绝大部分狂热份子都死在了汉德勒森林,卡杨活佛身边不可能有太多人了。 高飞摇了摇头:“不,我自己去。” 第513章 房子南墙是夹墙! “你一个人去?” 听高飞说要一个人去汉德勒援救铁屠后,秦紫阳的脸色终于变了。 她知道,高飞是很厉害。 可他再厉害,能救得了铁屠吗? 高飞笑了,看了眼詹姆斯等人,轻声说:“他们能够跟我来这边,参加这次行动,我就非常感谢他们了。我不能再为了自己的事,把他们拖进未知的危险中。” 不等秦紫阳说什么,高飞转身,看着她的眼睛,笑道:“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这次去蒙戈尔不是和人拼命的,是搜寻铁屠的。你放心,我不会傻到自不量力的一个人去刺杀卡杨活佛,一看情况不妙,我会及时逃跑的。” 高飞在说出‘逃跑’这个字眼时,语气很自然,就像渴了要喝水那样,丝毫没觉得难为情。 秦紫阳紧紧抿了抿嘴角,垂下眼帘:“好,那我随你去。你放心,就算我不如你厉害,可我也不需要你照顾,论起逃跑,也许我比你更在行。” “呵呵,你的意思我明白,但我不能答应你,因为还有人需要你照顾。” 高飞笑着,抬手拍了拍秦紫阳的肩膀。 动作自然,就像哥哥安抚妹妹。 秦紫阳没有再坚持什么,沉吟片刻缓缓点头:“嗯,那你一定要小心。” “我会的,想让我永远留在一个地方的人,好像还没有出生。” 高飞缩回手时,忽然压低声音,认真的说:“秦紫阳,对不起。” 秦紫阳的身子,猛地一颤。 她当然明白高飞为什么忽然对她道歉,他这是为粗暴的夺走了她的第一次,而内疚,同时,也正式认可了她这个人。 秦紫阳垂下眼帘,也认真的说:“谢谢。” 她道谢,是因为她感激高飞能够认可她。 “好好照顾心伤,希望别因为我影响到你们两个人。如果有必要的话,以后――我们就不要再见面了。好了,该说的话我都说了,你们该走了。” 高飞重重吐出一口气,转身向詹姆斯那边走去时,秦紫阳却喊住了他:“高飞!” “还有事么?” 高飞停步转身,看着秦紫阳。 秦紫阳走到他面前,张开双手慢慢搂住了他的脖子。 高飞身子一僵,下意识的要推开她时,却又停住了动作。 秦紫阳微微惦起脚尖,闭上眼,轻轻在高飞嘴上吻了一下,轻声说:“你,永远都是我和心伤最好的朋友。我们两个举行婚礼时,你一定要来当伴郎。要不然,我会让你后悔的。” 不等高飞说什么,秦紫阳就快速转身,疾步走上了那辆中巴车。 “没有谁喜欢后悔,对吧?” 在詹姆斯等人惊诧的眼神中,高飞抬手轻轻摸了下嘴唇,开心的笑了。 十几分钟后,收拾停当的詹姆斯等人,来到高飞面前,齐刷刷的举起了右拳。 高飞也抬手,和他们每人碰了一下,笑道:“詹姆斯,回去后告诉卡特里娜,就说我不会欠她太久的(指的是这次雇佣狙杀小组的佣金)。” 詹姆斯咧嘴笑了笑,不置可否。 高飞意味深长的看了眼芭芭拉,才搂住白板的脑袋,在腋下狠狠揉了几下,低声说:“小子,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懂得珍惜。” “草,我用你来提醒我。” 白板骂骂咧咧的,一把将高飞推到在了大猩猩的怀中。 大猩猩顺势用高飞对待白板的同样动作,咧开缺了一颗牙的大嘴:“哥们,下次再有这样挣钱轻松的好事,千万别忘了我。” “你就等着吧。” 高飞用力挣开大猩猩,对猴子展开了双手。 猴子和高飞楼保在一起,用力拍着他的肩膀,笑眯眯的说:“等你去拉斯维加斯时,我为你介绍几个绝品美女。” “没兴趣,你自己留着慢慢享用吧。” 高飞松开猴子,对萨拉娜伸出右手:“萨拉娜,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萨拉娜和他紧紧握了下手。 “和老头说一句,就说哥们怕他再吻我手,就不和他告辞了,只祝他那方面生活更加愉快吧。走了!” 弯腰拎起早就打好的包裹,高飞向不远处的越野车走去。 詹姆斯追了上去:“高飞,你先等等。” 高飞脚步不停:“有屁就放,都说好告辞了,还罗嗦!” “草,我这是违背某人意愿,向你泄密呢。” 詹姆斯骂了一句,走到高飞身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后,这才耸耸肩停住了脚步。 又欠了妮儿一个人情,次奥! 听詹姆斯说,这次狙杀小组的佣金,以及车子,关系,还有武器装备,都是妮儿提供的后,高飞又烦,又欣慰。 烦的是,这样一个懂事的女人,很快就会成为别人的新娘,以后就算俩人再发生那种关系,也只能说是通那个奸,不能正大光明的了。 欣慰的是,可以不用本次任务掏腰包了。 “也许这样对大家都好吧。” 高飞拎着背包,快步来到越野车前,打开车门扔进了后座时,却看到萨拉娜走了过来,就有些纳闷的问道:“怎么了,你还有话要对我说?” 萨拉娜没吭声,而是拉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座位上。 高飞左手扶着车顶,弯腰对她说:“哎,你要干什么?” 萨拉娜摘下头上的钢盔,轻轻一晃头,让头发披散开来:“搭个顺风车,去蒙戈尔走亲戚。” “走亲戚?” 高飞苦笑:“萨拉娜,谢谢你的一番好心。不过你还是回去吧,你的小乌里,也许正盼着你呢。” 萨拉娜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问道:“你知道去蒙戈尔的路吗?” 高飞实话实说:“不知道。” “我知道。” 萨拉娜说出这三个字,砰的一声就关上了车门。 高飞愣了片刻,抬手挠了挠后脑勺,下意识的转身看去,就看到芭芭拉正对他伸出双手,两个大拇指对着弯了弯。 “唉,算了,这男人要是太优秀了,也不是啥好事。不过我坚决不会让她占我便宜的,大不了事后把这辆车送给她,当做是心灵的补偿罢了。” 高飞无奈的叹了口气,绕过车头钻进了车里。 急速奔驰而去的越野车,在旱道上翻起一条滚滚黄龙,很快就消失在了远方。 秦紫阳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轻轻闭了下眼,扭过头来时,才发现叶心伤正静静的望着她。 秦紫阳和他四目相对,默视片刻后,才说:“他已经走了。” 叶心伤眨巴了一下眼睛,表示他听到了。 秦紫阳继续说道:“他临走前对我道歉了――呵呵,我对他说谢谢了。” 叶心伤声音有些沙哑的说:“你没有告诉他,说我和他是兄弟,兄弟之间不需要道歉,更不要说谢谢吗?” 秦紫阳摇了摇头,说:“我告诉他,如果他敢不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会让他后悔一辈子。” “他会来的,和铁屠一起。” 叶心伤柔柔的笑了下,闭上了眼睛。 秦紫阳双手握住叶心伤的右手,放在脸颊上轻轻摩挲着,梦呓似的说:“如果当初,我没有那样倔犟,多好?” ―― 那把短匕,闪电般刺向卡杨活佛的心口。 看到这一幕的其他狂热份子,全都失声尖叫。 这么近的距离,再加上卡杨活佛毫无防备,受伤的那人绝对能一击成功! 就连铁屠本人也是这样认为。 尽管他身负重伤,竭力刺出的这一短匕,不管是速度还是力道,与平时相比起来都差了很多,但他仍然有绝对把握能把卡杨活佛一刀刺死。 只要刺死卡杨活佛,那么他就算是被其他人剁成肉酱也心甘情愿,可以笑着死去了。 唯有这样,他觉得才有脸去见牺牲的黄龙等战友,才不枉在逃亡蒙戈尔的路上,和其他狂热份子一起大骂华夏人。 为了等到刺杀卡杨活佛的机会,铁屠已经等了太久。 忍辱负重,抛下还在挣扎的战友,被拳皇骂为不要脸的东亚病夫。 他所有的委屈和隐忍,都包含在了这一刀中。 你去死吧! 一刀刺出后,铁屠的眼睛蓦地发亮,再也没有了刚才奄奄一息的样子。 他仿佛已经看到卡杨活佛心脏被刺穿,肮脏的污血溅满他的脸―― 可是,现实中往往存在很多变数。 就像打死卡杨活佛也不相信,他手下近千名狂热追随者,竟然被几个人杀的溃不成军那样,就在铁屠以为这一刀,稳稳会把卡杨活佛扎个透心凉时,那个在众人眼中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活佛,却在电光火石间,猛地攥住了铁屠的手腕! 不好! 手腕被突兀的握住后,铁屠双眼瞳孔猛地一缩,暴喝声中提起右膝,狠狠顶向了卡杨活佛的身下。 与此同时,他的右手,也用最快的速度伸向敌人的咽喉。 别看铁屠身负重伤,刚才蓦然刺杀卡杨活佛时用上了全部力气,但在情况有变,感觉到危险后,自身潜力猛地爆发出来,接下来手脚并用的反击动作,不论是力度还是速度,都和正常时没多大区别。 铁屠的反应很快,可卡杨活佛更快:脑袋猛地向后一仰,间不容发间躲过了他的右手,左脚撩起挡住铁屠右膝的同时,攥着他手腕的右手猛地发力:“嗨!” 随着卡杨活佛的一声低喝,身高超过一米八,体重重达80公斤,身为华夏‘九龙王’之一的铁屠,就像一个稻草人那样,被猛地抡起,狠狠甩了出去。 咚! 在其他狂热追随者的目瞪口呆中,被甩出去的铁屠掠过他们头顶,重重砸在了会客室的南墙上。 这座会客室,是用青砖砌成的。 咚――哗啦! 身子被狠狠砸在墙上后,铁屠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 与他闷哼声同时响起的,还有这所老房子的南墙,哗啦一声被他身子狠狠砸出一个大窟窿。 大窟窿的后面,并不是院落,而是一堵墙。 原来,这座房子的南墙,竟然是一道夹墙。 第514章 传说中的旅游胜地! 两面墙中间相隔大约半米左右,中间出现一个夹道,铁屠在张嘴喷出一口鲜血时,和一些碎青砖一起,落进了这个夹道中。 从铁屠忽然发动袭击,到他被卡杨活佛用力砸在墙上,再到他麻袋般的落进夹道,这段过程说起来很麻烦,其实也就是几秒钟的事。 这时候,会客室外面枪声大作。 不过没有谁关心外面发生什么情况了,有反应快的追随者,抄起脚下的步枪,抢先蹿到夹道前,枪口朝下就扣动了扳机:哒,哒哒! 在这位仁兄看来,铁屠敢趁机袭击活佛他老人家,绝对是天理不容的,应该把他尽快干掉,从而确保活佛的安全,所以才看也没看的,就对着夹道内开枪了。 只是这位仁兄刚开了两枪,才发现铁屠竟然没有在夹道内。 夹道的下面,竟然是个黑黝黝的地洞,或者说是秘道,铁屠身子落下后,就顺着秘道滚了下去。 至于这座房子为什么会有夹墙,夹墙中为什么会有秘道,秘道又是通往哪儿,下面有什么东东――没有谁知道,甚至连这栋古老院落的主人也不知道。 但此时那位仁兄根本来不及考虑这些,只是惊呼道:“吓,下面有条秘道……哎哟!” 这位仁兄的话还没有说完,大袖飘飘的卡杨活佛就到了他身后,一把掐住他的脖子随手甩了出去,纵身跃进了夹墙中间的秘道中。 不管这条秘道为什么存在,下面又是什么东西,卡杨活佛都希望能生擒那个敢暗杀他的人,从他嘴里掏出自己想要的东西。 卡杨活佛跃下秘道后,双肩一缩,身子直直的落了下去。 落下大约两米左右后,卡杨活佛猛地感觉周围的空间大了些,还隐隐听到地下很深的地方,仿佛传来了流水声。 “不好,这下面竟然是条暗河,我这样跳下去,岂不是要跳进河中了?” 卡杨活佛心中叫苦,开始为自己的鲁莽而后悔了,赶紧展开双手,希望能撑住两边的洞壁。 可他双手伸出去后,却碰不到任何的洞壁,身子飞快的向下降落,就像要落进地狱中那样。 “唉,我太孟浪了。” 卡杨活佛心中叹了口气时,忽然觉得脚下一硬,好像是踩到了地上,赶紧猛地一个千斤坠,左脚稳稳踏上了坚实的地面。 稳住身子后,卡杨活佛这才暗呼了一声侥幸,抬头向上看去,就看到上方不远处露出一道亮光,距离他最多也就是四五米的样子。 亮光就是破了的墙壁,正有一个脑袋向下面看。 而流水声,好像就在他右前方的下面,能明显感受到水汽的潮气。 卡杨活佛试着向前挪动了一下左脚,才发现在他前面半米处,竟然有个台阶。 看来,这个台阶正是通往有水流声音传来的地方。 那个胆敢刺杀他的刺客,应该顺着台阶滚下去了。 “呼。”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后,卡杨活佛抬头冲那些探头探脑的属下喝道:“快,给我拿个手电筒来!” 工夫不大,有人飞奔拿来了手电筒,打开扔了下来。 卡杨活佛伸手接住,向脚下照去,就看到一道弯弯曲曲的台阶,蜿蜒通向地下,好像没有尽头那样,压根就看不到水面。 “这条秘道是做什么用的?绝不是为了取水用,看台阶上的青苔,应该有很多年头了。” 就在卡杨活佛仔细打量这条秘道时,上面响起追随者的声音:“活佛,你别慌,我们马上用绳子把你拉上来!” 还有人大喊:“活佛,不好了,那几个华夏人刚才枪杀了我们很多人,逃跑了!” 那几个华夏人,指的就是孙天扬,和死士李氏兄弟。 听到孙天扬他们竟然逃跑后,卡杨活佛顿时勃然大怒:他们得知乌金干兵败汉德勒森林后,竟然怀疑我没有能力保护他们,趁着我来追问究竟的空当逃跑了,真是岂有此理! 孙天扬三人跑去哪儿,卡杨活佛不关心。 他只关心孙天扬手里那本青皮《安归经》,当即怒声喝道:“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赶紧追他们回来!?” 暴怒下的卡杨活佛,这声大喝震得上面人耳朵根子发麻,慌忙答应了一声,缩回脑袋打了个呼哨,拎着家伙冲出了会客室。 “次奥,你们先放下绳子老把我拉上去再走啊,真是一群废物!” 看着一个人也没有的头顶,卡杨活佛恨恨的骂了一声,用手电打量了周围一下,随即苦笑。 周围洞壁不但是直上直下的,而且还长满了滑溜溜的青苔,就算是一只壁虎,也别想从下面爬上去。 “真是一群废物!” 卡杨活佛再次恨恨骂了一声,沉吟片刻打着手电,沿着青石板台阶慢慢向下走去:左右无事,倒不如下去看看,看看下面究竟通到那儿,顺便找到那个胆大的刺客。 ―― 前几天,高飞和詹姆斯等人凌晨偷越国境时,刘小龙已经来到了一个叫庞拉贝尔的小镇。 这个小镇向南五十公里,就是蒙戈尔。 也就是说,刘小龙比高飞更加深入到了外蒙境内,在高飞躺在萨拉娜的窗上时,刘爷已经被他某位叔叔派来的人,送到了庞拉贝尔。 刘小龙可以确定高飞来了这边,但却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又是做什么了,拨打他手机,已经处于了关机状态。 本来,刘小龙打算直接去外蒙首都的。 因为他觉得高飞除了去外蒙首都之外,还能去哪儿? 毕竟外蒙好玩的地方就这几座城市。 不过,在庞拉贝尔过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即将赶路时,护送他刘小龙的那俩人,却接到了一个消息:凌晨三四点左右时,在汉德勒森林发生了激烈的枪战,几天前还很狂妄的狂热份子,竟然几近全军覆没。 护送人员得到这个消息后,并没有瞒着刘小龙。 实际上,他们总以为刘小龙是京里来的阔少,来外蒙就是做点黑买卖啥的,压根就没想到他会和高飞扯上关系。 刘小龙自己也没想到,那场战役会和高飞有关。 正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唏嘘了一阵后,刘小龙决定还是先去外蒙首都,在寻找高飞的同时,完全可以和外蒙美女深入交谈一下人生嘛。 不过,当他们再向北走时,那边的道路却被封锁,有大批的外蒙军人把守,明确说明在近几天内,任何人不许北行。 原来,得知华夏在两国边境来了次实弹演习、卡杨活佛上千狂热追随者,一个凌晨就几乎全军覆没后,外蒙高层某些人登时心虚了,立即考虑到卡杨活佛败退后,会北上寻求政治庇护,那样就会给他们带来大麻烦。 所以他们马上就找了个理由,把北上道路戒严了,目的就是杜绝‘恐怖分子’会潜入首都――总之,刘小龙在戒严解除前,是没法继续北上了。 而这时候,护送他来这边的两个人,也得到了上面的任务,让他们立即带刘小龙赶回国内(本次事件后,两国边境关系蓦地紧张了起来,出于对刘小龙的安全考虑,他那位在军区任职的李叔叔,这才决定让他赶紧回去。) 好不容易才来到外蒙,还没有找到高飞,刘小龙当然不肯回去,就借口说在庞拉贝尔多玩几天,亲近一下无污染的大自然,让两名护送人员自己先开车回去。 至于他的安全――嘿嘿,刘爷几次下江南,都是孤身一人,除了偶尔会饿得站不起来,可曾伤过一根汗毛? 开始时,那俩护送人员坚决不同意刘小龙自己留在外蒙,让他务必跟着一起走。 结果惹怒了刘爷,眼珠子一瞪摆出了纨绔嘴脸,‘丫挺的、你丫的’的粗话,行云流水般的骂了出来,叫嚣着要是敢强制性的带他回去,刘爷发誓要扒了他们身上的皮―― 这样一来,那俩负责护送刘小龙的人也烦了:特么的,既然你小子这么不识抬举,那你就自个儿呆在这儿吧。 于是,护送刘小龙的那俩人,一怒之下撇下他闪人了。 没人管的刘小龙自由了,早上起来后就在小镇上游荡,用挑剔的目光审视外蒙美女。 说实话,外蒙美女的身材固然火爆,其中也不缺乏准祸水级美女,但整体来说比起华夏来,要差了不止一个档次,刘爷瞅了一个上午,都没有看到让他心动的。 再加上高飞的电话始终打不通,刘小龙就有些后悔没有跟那俩护送的回去了,留在这儿,实在是无趣啊。 不过,碍于面子,刘小龙又不好意思给他李叔叔打电话,让人家派人来接他,就决定在庞拉贝尔过一晚后,明天一大早再打电话。 主意打定后,刘小龙就出了旅馆找了辆出租车,直接甩给司机几张大额钞票,双眼朝天的说:“开车随便转转,哪儿好玩去哪儿。” 司机意识到碰到大款了,一张酷似长生天勇士的脸,立即就笑的和肉包子似的了:“先生,按说最好玩的地方当然是首都那边了,不过现在那边戒严,咱们过不去。但你也别愁没地方去,因为从这向南不远,就是南方有名的旅游胜地蒙戈尔。” 刘小龙一撇嘴:“且,昨晚经过那边时,也没看出哪儿好,到处都是光秃秃的小山,还旅游胜地呢――有美女吗?” “美女当然有,不过蒙戈尔之所以出名不是盛产美女,而是因为它特殊的文化气息。” 看在钱的面子上,司机不遗余力的蛊惑:“先生你该知道成吉思汗吧?相传他的陵墓就在蒙戈尔。这么多年来,每年都会有大批人前往那边,渴望能找到他的陵墓――先生,我看你双目有神,说不定能找到传说中的成吉思汗陵,那样你可就发达了,我国政府为了感谢你,也得赏你数不清的财富。” 第515章 倒霉的刘小龙! 别看刘小龙不学无术,但人家孩子终究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再加上儿时总是做梦,幻想有一天能成为为国开疆拓土的大将军,自然知道成吉思汗是谁了。 刘小龙还知道,到现在为止,成吉思汗陵还是个秘密,没有谁知道他葬在华夏,还是外蒙。 如果能找到他老人家安息的地方,那他肯定会扬名世界…… 当然了,刘小龙也知道这司机是在蛊惑他:那么多权威人士都不敢肯定成吉思汗真正陵墓在哪儿,他怎么可能会找到? 至于那个蒙戈尔,会是成吉思汗陵所在地? 嘿嘿,别特么的扯淡了,也就是当地政府为了拉动旅游经济刷出的花招,这种小把戏在华夏国内,早就过时了。 不过心里明白归明白,刘小龙却没有点破司机,反正左右无事,去那边转转也好。 于是乎,一个闲的淡疼,一个想多挣点出租车费用,双方是一拍即合,当即启程向蒙戈尔进发。 昨晚来到庞拉贝尔后,刘小龙一晚上都没休息好,车子启动后,就躺在了后座上,嘱咐司机到了目的地后再喊醒他。 对此,司机肯定会欣然答应:趁着你熟睡时,哥们完全可以绕一个大圈子,多挣点钱嘛。 上午十一点左右时,载着刘小龙的出租车,来到了蒙戈尔的北边。 不到外蒙,可能不知道什么才是人烟稀少。 外蒙国土面积173万平方公里,是华夏的六分之一还多,但却只有两千三百人口,才是华夏齐鲁省的四分之一,而且大部分人口还都居住在北方。 所以别看蒙戈尔是‘旅游胜地’,但这一路上也没遇到几个人。 再加上今天凌晨发生的事件,就显得更加冷清了。 人烟稀少的唯一好处,就是路上不会堵车―― 不过啥事都有着它的两面性,就拿蒙戈尔附近路况来说吧,虽说闭着眼开车,也不一定会撞车,可正因为车辆比人口还稀少,道路肯定好不了哪儿去。 这不,就在刘小龙躺在后面睡得正香时,就觉得砰的一声大响,身子震了起来。 “啊,发生地震了!?” 刘小龙怵然大惊,反身坐起。 开车的哥们扭头苦笑:“什么地震啊,车子进了个大坑内,爆胎了――唉,这一路上都很小心躲坑了,这儿实在躲不过去了。” 刘小龙向外面看了眼坑坑洼洼的公路,打了个哈欠说:“好了,你赶紧去换轮胎,哥们继续睡觉。我说你快点啊,别耽误哥们我寻宝。” “哦,哦,你放心,最多二十分钟就能搞定,绝不会耽误你发财。” 司机笑嘻嘻的推门下车,去换轮胎了。 “次奥,这厮笑的这样狡猾,心里肯定把刘爷当做傻比看了。不过没啥,反正傻比才会拉着人到处跑。” 捂着嘴的嘟囔了几声后,刘小龙重新躺了下去,继续做他的发财大梦。 迷迷糊糊的,刘小龙刚要睡着,就听到车门被打开,接着有人上了车,启动了车子。 刘小龙以为司机换上轮胎上车了,也没在意继续睡。 车子一个颠簸后,驶过了那个大坑,片刻后突然加速,发动机发出了吼吼的低叫声,就像发了疯的野牛那样,在坑洼不平的道路上狂奔,一下子把躺在后座上的刘小龙,颠了下来。 草泥马的,怎么开车呢! 刘小龙大怒,睁眼张嘴刚要大骂,却听到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从前面传来:“道森,你别悲伤,我发誓,等我们离开外蒙去了美国后,一定会找人给道勇报仇的!哼,卡杨活佛这个老秃驴,他以为他身份掩藏的好,就没有谁知道他就是老……” 听出不是外蒙出租车司机说话后,刘小龙就聪明的闭上了嘴巴。 当他听出前面好像是两个人,而且还提到了卡杨活佛后,顿时就明白发生什么事了,心中有十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次奥,这俩人肯定趁着出租车司机换轮胎时偷袭了他,抢了这辆车! 还是那句话,别看刘小龙不务正业,但他终究出身官宦家庭,要比一般人家的孩子更了解某些事,比方在听到前面人提到卡杨活佛时,就想到了那个试图搞割裂的无耻政客了。 虽说刘小龙当前还不明白这俩人的真实身份,更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仇视卡杨活佛,但仅仅从‘报仇’这个字眼,和司机车子被抢这件事上,刘小龙就知道他现在陷入了一个极度危险的处境。 同时,他也暗叫侥幸,幸亏这俩人暂时还没有发现他。 不过,估计这种侥幸过不了多久――人家就有可能把刘爷杀人灭口,尸体扔在道路两旁。 我的个奶奶哦,我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啊,跟那俩人早点回国多好啊,这不是故意找死吗? 刘小龙心中暗暗叫苦时,就听到开车的那个人说:“孙老板,你不要这样说,我们兄弟在被你从监狱中捞出来时,就已经想到了这个结果。呵呵,说实话,这四年我们也是多赚的。” “道森……” 坐在副驾驶上的孙老板,感慨的拍了拍道森,正要说什么时,车子却猛地一振,接着就传来砰的一声大响。 刚换上的轮胎,又爆了。 “麻的!” 开车的道森狠狠拍了下方向盘,只好停下了车子:“孙老板,我们只能下车了,希望能再碰到一辆车,要不然很快就会被那些人追上的――咦,那边来了一辆越野车,太好了。” 事到如今,刘小龙完全确定这俩人速度亡命之徒了,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尽量蜷缩着身子,躲在了前面座椅下面,心中大念阿弥陀佛:幸好这车子爆胎,幸好又来了辆越野车,要不然刘爷肯定在劫难逃。阿弥陀佛,佛祖保佑这俩人赶紧劫了那辆越野车,快点远走高飞吧。 “孙老板,你在车上等着,我去下面拦车。” 叫道森的司机,拿起膝盖上的手枪,推门下了车。 这个孙老板,和道森,正是孙天扬和李氏兄弟中的李道森。 在李氏兄弟的保护下,孙天扬逃出了那座老宅,没命的向镇外狂奔。 如果仅仅是李氏兄弟俩人的话,凭着他们的本事,早就把追兵甩的没影了,说不定还会趁机来个回马枪,把那些追兵全部干掉。 可惜的是,他们得保护孙天扬孙老板。 孙老板平时养尊处优惯了,再加上大腹便便的,啥时候徒步狂奔过? 在李氏兄弟的掩护下,孙天扬好不容易跑出镇子,就累得喘气好像拉风箱那样,上气不接下气,胖脸通红跑不动了。 无奈之下,李道勇只好让兄弟背着孙天扬继续跑,他自己则断后掩护。 这样一来,他们很快就被博尔乌赤带人追上了――双方进行了激烈的枪战,李道勇为掩护老板,身受数枪而死。 但李氏兄弟也不是吃素的,用夺来的ak-47步枪,把追兵击毙了大半,其中就包括博尔乌赤。 死了头目的狂热追随者,被李氏兄弟的凶悍给震住了,剩下的人抱头鼠窜,回去搬救兵了。 李道森趁机背着孙天扬,向北逃窜。 也活该那个忽悠刘小龙的司机倒霉,恰好爆胎,就在换轮胎的工夫,李道森到了他背后,也没客气,直接用手枪把他砸晕了过去,抢了车子就向北跑,却又爆胎了。 下了车后,李道森握着枪的右手藏在背后,抬起左手冲迎面驶来的大越野车摆手。 看到这辆铮新的越野车后,李道森眼里闪过一丝激动: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 ―― 和詹姆斯等人分手后,高飞驾车向蒙戈尔急速驶去。 幸好他们的车子,底盘高,液压避震效果良好,这才能适应外蒙的公路。 一路上,除了萨拉娜指点道路外,俩人并没有说什么,接近十一点时,驶进了蒙戈尔小镇。 本来,高飞打算先找家小旅馆住下,然后再暗中搜查卡杨活佛的下落。 可他刚停下车子,就听到小镇北边不远的地方,传来了密集的枪声,吓得街道上为数不多的居民,纷纷躲进了家里。 枪声,就代表了一切,高飞当即启动车子,迅速向北面驶去。 在路上,他们遇到了被李氏兄弟杀回来的几个狂热份子。 那些被杀没了胆的狂热份子,这时候压根不敢再惹事,老远就躲在了路边。 他们不敢招惹高飞,但高飞却没有打算忽视他们――车子来到最后一个受伤的狂热份子面前时,他猛地刹车,迅速推开车门,就把腿子受伤的那位仁兄撞倒在了地上。 “你要干什么!” 那个被李氏兄弟打怕了的哥们,勃然大怒,挣扎着要爬起来去捡落在不远处的枪,却被高飞一脚踩住了胸膛,拿枪顶住了脑袋。 看着黑洞洞的枪口,那位仁兄马上求饶,说什么凡事好商量,大家都是长生天的子民,没必要以动手来解决问题嘛。 仁兄那些同伴,也看到他被人踩在脚下了,可没有谁敢过来管,反而跑的更快了:同志间的友谊诚然伟大,但比起老命来,好像还差了点。 高飞也没罗嗦,用枪逼着他,问出了想知道的问题。 从那位仁兄嘴里,高飞知道了卡杨活佛的落脚点,也知道了他们为什么这样狼狈,但独独没有铁屠的消息,这让他有些失望。 不过,既然猜出那个逃跑的孙老板就是孙天扬后,高飞肯定不会放过干掉他的机会:对这种吃里扒外的东西,人人得而诛之。 就这样,高飞把受伤的那位仁兄拎上了车,继续向北方追了下去。 没跑出多久,被萨拉娜看着的仁兄,就指着站在前面远处一辆车前的人喊道:“看,他、他就是孙老板的手下!你可千万别停车,他肯定是想劫你车子逃跑!” 看到李道森抬手拦车后,高飞淡淡的说:“他以后都别想再开车了。” 第516章 女侠,饶命! “停车!” 看到那辆越野车来到不远处后,李道森侧身,用左手指了指瘪了的车胎,示意他需要帮忙。 那辆铮新的越野车前挡风玻璃上,贴着茶色车膜,根本看不清里面。 其实,就算李道森不喊停车,那辆车也得停下。 因为这条路太窄了,也就是刚错开两辆车,而李道森那辆出租车就停在路中央,越野车根本过不去。 车子来到他面前十几米远处,停了下来,副驾驶窗口伸出个蒙古女人的脑袋,喊道:“怎么了?” 怎么了,借你车子用用。 李道森心中冷笑,快步向车子走去:如果不是为了节约子弹,他不介意一枪打碎这个女人的脑袋。 只是他没想到:既然刚才有几个败兵跑回去,为什么这辆车还敢向这边驶来? “我的车胎爆了,请你们帮一下。” 李道森说着,已经快步来到车前,握着手枪的右手,从背后猛地伸出来,指着驾驶座上的某人,厉声喝道:“下车!” “啊,你、你要干什么?” 开车的那个家伙,明显被吓到了,在李道森的示意下,哆嗦着打开车门,下了车。 “用你车子,车上的都给我滚下来。” 李道森左手抓住司机,右手中的枪指着副驾驶上的蒙古女人,厉喝声中正要把司机甩出去时,却突然觉得左肋下猛地一疼! 是那种钻心的疼痛,仿佛身体被某种利器直接贯穿。 “呃……你、你!” 李道森身子猛地一哆嗦,满脸不信的缓缓低头,就看到一把淡金色的剑形兵器,深深刺进他左肋下,几乎没柄。 他说什么也没想到,他没死在和卡杨活佛的手下对抗中,眼看就要逃离这儿了,却死在了一个司机手中。 高飞抬手,动作温柔的拿走李道森手中的枪,用手抓住他的衣襟,淡淡的问:“孙天扬在那辆车里吧?” “孙天扬……你、你是华夏人,华夏、华夏特工?” 肺叶被刺穿的李道森,说话时嘴里已经有血丝淌了出来,双手死死抓着高飞的肩膀,脸色死灰,但眼神却平静的狠,思维更是清晰,一下就想到了华夏特工。 高飞没有回答李道森的话,只是对萨拉娜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去那边车上看看。 在萨拉娜下车时,李道森忽然笑了,真心的笑:“是,他就在那辆车上,这下,他跑不掉了――唉,原来死其实不可怕……早知道这样的话,我们兄弟为什么贪生怕死多活这四年,还帮着他做对不起国家的事?” 正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在临死前的刹那,李道森有了深深的悔意。 本来,他们兄弟都是卫戍部队的特种精英,有着远大的前程,可就是因为一时的意气,这才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最终客死他乡。 高飞不认识李道森,但在看出他眼里的悔意后,还是低低的叹了口气,右手猛地一转:“去吧,你们兄弟的事情,我是不会泄露出去的。” “谢,谢谢!” 随着高飞金蛇怪剑的转动,李道森的身子猛地一振,瞳孔迅速扩散,却挣扎着说了句谢谢,脑袋这才慢慢的垂了下来,放在了高飞肩膀上。 严格的来说,跟随孙天扬的李氏兄弟,是死有余辜的。 可不知道为什么,当他死了后,高飞却没有一点开心的意思,心情反而无比的沉重,任凭李道森的头枕在他肩膀上,很久都没有动一下,眼里带着淡淡的悲哀。 他不用问,也能猜出李道森以前可能是特种军人(毕竟孙天扬的身份在那儿摆着,一般人还没有贴身追随他的资格),因为某些客观原因,被迫走上了这条路。 李道森的死,让高飞想到了他自己:当初,他也不是被开除军队的? 不过,他和李氏兄弟不同的是,他成了佣兵,而李氏兄弟却被迫选择了孙天扬。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高飞和李道森都是一路人,所以在他死了后,高飞才有了种兔死狐悲的伤感。 ―― 看到李道森拦住车后,孙天扬就推开了车门,做好了下车的准备。 只是让他惊讶的是,李道森在越野车司机下来后,竟然站在那儿再也不动一下了。 接着,孙天扬就看到一个身穿迷彩服的蒙古女人,从越野车上跳了下来,手里拎着一把吓人的突击步枪,快步向这边走来。 马上,他就意识到出事了,赶紧跳下下车子,也不管李道森那边到底怎么了,转身就向北方跑。 可他没跑了多远,就被萨拉娜追上了,一脚跺翻在了地上,用枪口抵在了他的后脑勺上,厉声喝道:“别动,动就打死你!” “别,别杀我,我和那个人(李道森)不是一伙的,我、我是出租车司机,是他挟持了我的车子。” 被枪抵住后脑勺后,吓到孙天扬魂飞魄散,赶紧举起双手,企图蒙混过关。 “哈,你是司机?孙天扬,你以为你换了蒙古人的衣服,就能改变你的身份?” 萨拉娜冷笑出声,弯腰伸手抓住他的头发,就像是拖死狗那样,把他拖到了出租车前。 萨拉娜隔着车窗向里一看,后排座椅下面还藏着个人,浑身瑟瑟发抖,屁股撅的老高,一看就是吓坏了。 这时候,高飞已经走了过来。 “你看是不是这个人。” 萨拉娜抬手把孙天扬摔倒在高飞面前,打开车门抓住里面那个人的右脚,硬生生的拖了出来:“你给我滚下来吧!” ―― 次奥,不就是劫个车子嘛,这么麻烦。 躲在后面的刘小龙,觉得等了至少一个世纪,坐在副驾驶的那个孙老板,才跳下了车。 “总算是安全了,祝你们旅途愉快啊。麻痹的,老子以后再也不来外蒙了,这儿不安全啊!” 刘小龙长长松了口气,但却没有妄动,甚至都没敢抬起头向外看。 他真怕会被孙老板发现,再特么的一枪把他给崩了,那刘爷岂不是亏大了? 忍得一时,风平浪静嘛。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就在刘小龙觉得安全了,正琢磨着是不是抬头向外看看时,却忽然听到车门被打开,有个女人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次奥,他们又回来了? 这次还多了个女人――刘小龙心中叫苦时,就被一只手抓住,硬生生的拖下了车,坐在了地上。 皮股(和谐字眼)刚落地,刘小龙就举起了双手,脸色发白的求饶:“女侠,别杀我,我不是他们一伙的!” “你不是他们一伙的?哼哼,鬼才信!” 萨拉娜冷笑,枪口直接抵在了刘小龙腮帮子上。 冰凉的枪口,吓得刘小龙几乎都尿裤子了,泪如雨下嚎哭道:“女侠饶命,我真不是他们一伙的,我是来自华夏的……” 他刚嚎哭到这儿,就听到有人说:“咦,刘小龙?” “是啊,我就是刘小龙,您是哪位?” 刘小龙听人叫出他名字后,心中狂喜:只要有认识刘爷的,这条小命算是捞回来了! 反手擦了把眼后,刘小龙抬头看去:“大侠,我――啊,高飞!?” 刘小龙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他小命危在旦夕时,竟然看到了高飞! 而且最重要的是,高飞明显和拿枪对着他的这位女侠,是一伙的。 瞬间,比狂喜还要强烈一万倍的喜悦,让刘小龙有了种高超(和谐字眼)感觉,随即嘶声吼道:“高飞,高大爷,快救哥们!” 不但刘小龙没想到高飞会在这儿,就连高飞也没想到会碰到他,当下也顾不得孙天扬了,连忙说:“萨拉娜,把枪拿开,这是我朋友。” 萨拉娜也很惊讶,赶紧收回了枪。 刘小龙连滚带爬的扑到高飞面前,抱着他双腿是失声痛哭:“我的哥哥唉,你特么的可来了,你可知道刘爷刚才有多害怕啊!” 高飞哭笑不得,可也看出这家伙是真怕了,安慰了他老大一会儿后,才让他平静下来。 “次奥,刘爷感觉像在做梦,又像是在坐过山车哦。” 擦了擦泪水后,刘小龙忌惮的看了眼萨拉娜,又看了看被高飞踩在脚下的孙天扬,问道:“这人是谁?” “我觉得你老子应该认识他,他叫孙天扬。” 高飞笑了笑,把孙天扬从地上拽了起来,随手按在了车头上,开始搜身。 刘小龙脸色一变:“孙天扬?次奥,不会是我知道的那个孙天扬吧?” “应该就是他了。” 高飞面无表情,双手在孙天扬身上仔细的搜着,很快就从他腰间找到了一个油布包裹,打开一看,双眼瞳孔骤然缩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重新包好,放在了自己身上。 虽说高飞绝对信任刘小龙和萨拉娜,但事关《安归经》,他还不想告诉他们。 看到高飞拿走《安归经》后,孙天扬脸色更加死灰,颤声问道:“你、你是华夏特工?” 继续搜索他身上东西的高飞,比拿自己东西还要得心应手,头也不抬的说:“我不是,我只是打酱油的。” “打、打酱油的?” 孙天扬当然知道这个词是啥意思,眼底蓦地腾起一丝希望,连忙说:“兄弟,只要你肯放过我,我会重重感谢你的!” 高飞停止搜身,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你想怎么谢我?” 听高飞问出这句话后,孙天扬深吸了一口气,脸色镇定了很多,甚至还有了点高层领导人的风范,沉声说道:“我会给你一笔钱,一笔你做梦都想不到的财富!”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在撒谎,孙天扬又说道:“我在瑞士银行有无卡秘密帐号,只要随便在网上登录银行,输入帐号和密码,你就能随时转帐,而且毫无后顾之忧。” 又是瑞士银行! 高飞咧嘴笑了,轻声问:“你能给我多少?” 孙天扬眼珠子乱转:“我给你一百、哦,不,是一千万美金,怎么样?” 第517章 传宗接代的好种子! 当孙天扬说他在瑞士银行有存款后,高飞首先想到的就是买买提。 几个月前,为了营救被恐怖分子挟持到南越芒蓝草甸的沈银冰,高飞抓住了东土分子的重要头目买买提。 从可怜的买买提嘴里套出他在瑞士银行的钱后,高先生直接就送他上路了。 所以,当孙天扬又说出‘瑞士银行’后,高飞的第二反应:捏捏的,老子又要发财了。 不过,在听孙天扬只开出一千万美金的价格后,高先生勃然大怒,腾地拿枪压在了他脑门上:“次奥你个老不死的孙女,一千万美金?你这个级别的大人物,也好意思说这个数,这不是特么的羞辱哥们?你以为哥们是叫花子啊,随便给点甜头就能打发走了?” 和高某人的义愤填膺不同,自诩见过大世面的刘小龙,听孙天扬开出一千万美金来赎命后,登时被震的四肢发软,如痴如醉:乖乖,一千万美金,草,这老家伙好特么的大方――慢点,慢点,咋,高飞还不满意?一千万美金啊,你还不满意,还拿枪点着人家,还不赶紧放掉他,去旁边数钱玩儿? 别看刘小龙贵为首都城市老大的独生子,在外人面前开着兰博基尼,一副挥金如土的样子,实则他家里没几个钱,那辆跑车也是别人借给他的。 所以呢,折合接近七千万rmb的一千万美金,绝对是个让他可以把老子卖掉的价格……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高飞翻脸,就是为了索取更多好处了,当即也脸色一板,骂道:“草,一千万够干啥的?还不及刘爷我去拉斯维加斯赌一把的呢!少说,特么的也得两、一千两百万美金!” 瞪了眼不明白‘行情’的刘小龙,高飞骂道:“你丫的闭嘴!” “草,我这不是在帮你敲竹杠吗?” 刘小龙很不爽高飞对他的态度,却忘了刚才他差点被吓尿裤子的怂样了。 孙天扬才不关心刘小龙是谁,只是问道:“那,你开个价。” 高飞冷笑,作势打开保险,淡淡的说:“我要你再把这个价格上翻五十倍!” 一千万,上翻五十倍,就是五个亿。 五个亿的美金,折合rmb大概是三十多个亿。 听高飞报出这个价格后,刘小龙腿肚子一哆嗦,差点出溜到地上,掩面长叹:唉,这才是狠人啊,三十多个亿,特么的他也真敢要价啊! 萨拉娜也是嘴皮子接连抽了好几下,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就连孙天扬也被吓了一跳,哭丧着脸说:“这位兄弟,你干脆杀了我得了。” 难道这老东西连几十个亿都没有? 几年前就听说某省的副省长贪污九十多亿美元,孙天扬做了这么多年的大官,会不如那副省长? 对敲竹杠很有心得的高先生,也没说什么,只是死死盯着孙天扬的双眼,不住冷笑。 孙天扬被他看的头皮发麻,涩声道:“兄弟,我真拿不出那么多钱。” 高飞这才淡淡的说:“说出你在瑞士银行的账户,和密码,我自己取。你放心,我这人也不是赶尽杀绝的那种人,最少得给你留下两百万,供你在国外苟活。” 孙天扬才不信高飞拿走账户、密码后,会放过他,只是咬着牙的说:“兄弟,你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会告诉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扣下了扳机:砰! “啊!” 血花四溅中,孙天扬长声惨呼。 草,你就这样把他杀了? 刘小龙也被吓得一哆嗦,仔细看去才发现,高飞只是把那老东西的左耳朵打穿了。 “闭嘴。” 高飞枪口重新抵在孙天扬脑门上,语气阴森的说:“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可以选择誓死不说,你也可以赌一把,看看我会不会真放你走。” 左耳的疼痛,和高飞双眼中的戾气,都提醒孙天扬:眼前这家伙,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好,但愿你能说话算数!” 犹豫片刻,孙天扬猛地一咬牙。 高飞马上眉开眼笑:“你放心,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除了说话算数外,就是从来不把人往死路上逼。正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间,对吧?” 说完,高飞又问刘小龙:“你手机上有手机银行吧?” 一个纨绔如果没有手机银行,会被人看不起的―― 很快,刘小龙就按照孙天扬的‘教导’,登录了他在瑞士银行的账户,输入密码一查看余额,就眼馋的咽了口吐沫:“次奥,一点七八亿――还是美金。” 高飞点上一颗烟,漫不经心的说:“行了,别流口水了,转帐吧,先转到你在国内的银行户头上。” “好,好,转多少?” 想到这么多钱转到自己户头上,刘小龙就兴奋的发抖,尽管这不是他的钱,可能从他银行卡内多待一天,那利息就很可观了啊。 高飞笑了,掂量着手里的枪:“草,当然是有多少,就转多少。” 刘小龙愣住,看着孙天扬:“啊?你不说要给他留下两百万?” 孙天扬一听也急了,站直了身子,右手虚点着高飞,满脸的严肃:“你这个小同志啊,说话不算话,这种态度要不得嘛,站在人性的高度上,你这是违背了……” 高飞皱眉,忽然指着刘小龙身后:“咦,你怎么来了?” 刘小龙下意识的扭头去看,却什么也没看到,只听到一声沉闷的枪声,赶紧回头一看,就看到孙天扬上半截身子,已经软软的栽进了出租车内,俩腿还在不停的抽着。 高飞欺骗刘小龙那边来人了,就是不想让他看到杀人这血腥的一幕。 刘小龙大张着嘴巴,喃喃的说:“你、你杀了他?” “不杀了他,难道要放他走?” 高飞冷笑。 刘小龙又说:“可你说过要放了他的。” 高飞挠了挠耳朵:“我说过吗?萨拉娜,你听见我说过要放过他?” 此人心黑手辣,英俊不要脸,实在是传宗接代的好种子啊――萨拉娜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带着浓浓的崇拜:“没有啊,我没有听到啊。” “嗯,这就对了。” 高飞不耐烦的摆摆手:“行了,刘小龙,你特么的要想在里面分一杯羹,那就给哥们闭嘴,快点转帐!” “草,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说话了!” 听高飞说要分一杯羹给自己后,刘小龙再次狂喜,赶紧转帐。 几分钟后,当刘小龙查询自己银行中多了接近两个亿的美金后,兴奋的举着手机又蹦又跳:“欧野,买嘎的,刘爷我不是做梦吧?哈,哈哈――高飞,你打算给我多少?” 高飞在孙天扬的尸体上擦了擦溅在手上的血迹,转身向越野车走去:“就给你一百万吧。rmb。” “啥?你、你有没有搞错!” 刘小龙一听急了,飞身追上高飞,气愤的挥舞着双手:“你只给我一百万,还是本国货币?” 高飞翻了个白眼:“那你想要多少?” 咽了口吐沫,刘小龙回答:“都说好兄弟见面得分一半,我不要一半,你给我三分之一――还不愿意?那就五分之一……次奥,十分之一总可以了吧?” “马的,你怎么不去抢呢?你给哥们说说,你凭什么要分走这么多!” “要是没有我。嗯,那个啥,要不是我坐车来这儿,他没有挟持我坐的车子,你能拦住他,并发了这么大一笔财?” “且,要不是哥们,你特么的可能早死了个比的了!” 高飞骂了一句,摆手说:“一百二十万,美金,多一分也没有!还有,不许对任何人说这件事!” “一百二十万美金?次奥,小气鬼,算你狠,成交!” 抬手和高飞拍了一掌后,刘小龙得意洋洋的想:幸亏刘爷我漫天要价,你这才落地还钱。至于和别人说,且,当刘爷我是傻比,不懂得啥叫闷声发大财? 其实刘小龙也知道,高飞敲诈出来的这笔钱,绝对有更重要的作用,要不然高飞也不会急吼吼的跑来外蒙。 至于高飞来外蒙后做了些什么,刘小龙不想去问,更不想参与:像这种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放火的勾当,刘爷自然是不屑参与了。 高飞来到越野车前时,那个腿子受伤的仁兄,赶紧露出一副谄媚的笑脸:“先生,我可没有趁你不在时,偷了你的车子逃跑啊。” “那是因为这辆车是密码锁。” 高飞冷笑一声,开门上车,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仁兄回答:“你就叫我苏拉吧。” “嗯,这名字不错。” 高飞点了点头:“苏拉,带我去找你的活佛,然后我放你一条生路。不过我事先警告你,你要是敢和我玩花样的话,我有八十三种办法,让你生不如死。” 苏拉马上举手对天发誓:“长生天在上,我要是敢欺骗你,就让我家的女人永远生不出孩子,让我家的牛羊死光!” 在游牧民族心中,女人不能生孩子和牲口死光,可以说是最毒的誓言了。 “嗯,我也不愿意让你绝后。” 高飞懒洋洋的点了点头,启动了车子:“说吧,走哪条路?” 高飞可以肯定苏拉没有撒谎了,因为他来到那个院落前时,还看到地上躺着好多尸体,就是死在李氏兄弟枪下的那些人。 看着静悄悄的大门,苏拉舔了舔嘴唇说:“进去后右拐,就能看到一个小湖,岸边有个房子,是我们的会客室。博尔乌赤带我们去追孙老板时,活佛他老、老秃驴就在会客室内。” “我知道了,你可以下车走人了。” 高飞检查了一下枪械,打开了车门。 “你、你不会背后给我一枪吧?” 苏拉在下车前,忽然很担心。 高飞脸色一寒,带着‘你凭什么不信任我啊’的愤怒,冷冷说道:“你还没有达到让我食言的资格,赶紧滚蛋,免得我改变主意。” “我、我这就滚,谢谢啊,谢谢!” 苏拉连声说着谢谢,推门下车如飞般去了,好像腿子没受伤那样。 第518章 你开枪试试! 如果放在内地的话,假如发生枪击事件,有人拿着ak-47满街上追杀,用不了几分钟,大批的警察和防爆武警就会出现,甚至有可能会动用部队,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事情控制住。 可在蒙戈尔,枪击事件发生这么久,人都死了十几个,但街上却是静悄悄的,别说是警察了,就连居民都没一个。 由此可以看出,当地人对自身安全是多么的重视…… 不过,却恰好随了高飞的意思,免得大开杀戒时会误伤别人。 “你们两个在车上等着,要关好车门,一看情况不好,立即开车走人,不用管我,直接从乌利亚台那边出境。” 高飞不由分说,砰的一声关上车门,沿着墙根快步走向了那栋院落。 “我也去。” 萨拉娜却紧接着跳下了车,肩膀上抗着突击步枪。 “我、我――能不能也去?” 看到萨拉娜也下车后,刘小龙就有些怕,他真不敢独自呆在车里,电视里那些警匪片中,可经常演一些好人坐在车里,却被匪徒用火箭筒直接炸上天的桥段。 刘爷今年才二十郎当岁,自然不愿意‘英年早逝’,更何况他现在手里多了一百多万美金,还没有来得及享受万一就翘了个鸟的,那岂不是冤枉的很? 萨拉娜不听话的跟着下车后,高飞皱了皱眉头,正要说什么时,她却擦着他肩膀,端着突击步枪抢先冲进了大门里面。 高飞无奈,只好摆手让刘小龙过来:“地下有枪,会开不?”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酷爱去射击场所玩几把,对枪械并不是太陌生,再加上地上扔着的那些枪,都是‘大众化’的ak-47,对于刘小龙来说还是没问题的。 “那你跟在我身后,别乱跑。” 刘小龙捡起一把带血的ak-47后,眼睛冒着兴奋和激动的光芒,重重点了点头,学着从电视里看来的那些常识,蜷缩着身子好像一只大虾那样,跟着高飞后面快步走进了大门。 刘爷此前的确玩过枪,而且还不是一次。 问题是,以前他都是在射击场馆内玩的,只是娱乐,屁的危险都没有。 但这次却不一样了――如果这也算娱乐的话,那地上的尸体怎么说? 所以呢,刘小龙现在是又激动,还又怕,同时还很自豪:嚓,这一遭走过后,刘爷应该也算上过战场,见过血的狠人了吧? 其实,高飞之所以答应带着刘小龙进去,就是他现在基本确定这里面应该没什么敌人了,要不然先冲进去的萨拉娜,早就弄出动静来了。 通过萨拉娜的表现,高飞总算是见识到了蒙古女人的强悍。 正如高飞所料,萨拉娜抢先冲进院子里后,除了地上那些被李氏兄弟打死的人外,根本没有看到任何敌人。 贴在墙上的萨拉娜,等高飞和刘小龙进来后,用枪管指了指东南角,意思是说那边就是苏拉所说的会客室了。 “嗯,我突前,刘小龙在中间,你来断后。” 高飞四下里扫视了几圈,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后,这才贴着围墙,快速向会客室那边走去。 绕过那个小湖,高飞三人接近了会客室。 藏在窗下,高飞侧耳听了片刻,眉头微微一皱:里面的血腥气很浓。 高飞扭头,举手对刘小龙俩人做了个‘原地等候’的手势,不等他们做出什么反应,就像一只狸猫那样,弯腰冲进了屋子。 在冲进屋子的瞬间,高飞一个翻滚,人已经到了门后,手里的枪口却对准备了东南角,对一个蜷缩在屋角的人低声喝道:“别动!” 刚才在外面窗下时,高飞就听到房间内有个低沉呼吸声,就在东南角位置。 “啊!” 蜷缩在角落中的那个人,忽然看到有人冲进来用枪对准她后,吓得她尖声惊叫,声音清脆,充满了惊恐。 是个女人? 听到这声尖叫后,高飞一楞,枪口下意识的抬了一下,贴着墙壁站了起来,仔细向那人看去,才发现这是个双脚被捆,披头散发看不出样子的女人。 因为她是披头散发的,所以高飞看不出她年龄大小。 不过,从她刚才发出的那声尖叫声却能听出,她的年龄应该不算大。 这间会客室大约五十多平米左右,三面都摆着一些木制椅子,能坐很多人。 不过椅子上却没人,到是地上趴着好几个死尸,有人手里还拿着长长的绳索,地上还有几个手电筒。 这几具尸体的人样,与外面那些死尸样子差不多,只是衣衫很是褴褛,果露在外面的胳膊腿上,还有明显的血痕,看起来好像是被荆棘划破的。 伸手在一具尸体脖子上探了下,根据死尸的体温,高飞确定他们的死亡时间,要比外面那些人要晚很多,刚死了最多七八分钟。 对这些尸体,高飞没啥兴趣,接着看向了会客室的西墙:墙上,有个大窟窿。 听到女人的尖叫后,刘小龙在门口探头探脑,小声问:“没事吧?” 左右只是一个被吓坏了的女人,和几个死尸,当然没什么凶险性可言。 高飞抬头看了看屋顶,确定没有发现什么危险后,这才摆了下手:“没事。” 听说没事后,刘小龙一个箭步就蹿了进来。 如果是在平时,让刘小龙来到着满是死尸的屋子里,他肯定会怕得不得了。 不过现在刘爷也算是见过世面了,外面院子里那些尸体,算是把他给磨练出来了,再见到死人后不会吓得牙齿咯咯打颤了。 冲进屋子后,刘小龙双手端着ak-47,很有些专业的迅速四处扫了一圈,枪口最后对准了那个女人。 看着他那可笑的装比动作,高飞有些无奈。 萨拉娜却没有进来,而是抱着枪站在门口,警惕的望着外边,以免三个人都进了屋子后,会被有可能出现的敌人堵在里面。 萨拉娜的这个防范意识,让高飞又高看了她一眼,觉得她要是再年轻十几岁,严加训练的话,肯定又是一个黄龙。 想到已经粉身碎骨的黄龙,高飞的心情黯淡了许多,冲那个女人点了点下巴说:“去,问问她怎么回事。” 刘小龙的胆子虽说不是很大,可对付女人,尤其是一个双脚被捆着的女人,底气还是很足的,更何况他手里还抱着ak-47这种大杀器,高飞又在一边盯着呢。 学着动电视里看来的那些动作,刘小龙右手食指扣着扳机,微微侧着身子,枪口对着女人,横向缓缓走了过去――这幅小心翼翼的装比样,让高飞恨不得踹他一脚。 刘小龙用枪管撩起女人的头发,厉声喝道:“你地,什么地干活?” 接下来,他的眼神就猛地一亮:次奥,这娘们好漂亮! 刘小龙在撩起遮着女人脸的头发时,高飞也看到了她的样子,蓦然愣了下,升起了和刘小龙一样的感觉。 女人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六七岁左右,高鼻梁,眼窝微微下陷,眼珠瞳孔带有一丝蓝色,看起来和萨拉娜差不多,但长相却要甩萨拉娜几十条街:尽管她的脸色苍白,满是惊恐之色,可依然掩盖不住她的祸水容颜。 随着审美观念的提高,高飞现在已经懒得用词来形容漂亮女人了,潜意识内而是采用了对比方式。 这样说吧,这个女人不但有沈银冰那样的端庄,眉梢眼角也带有解红颜那样淡淡的狐媚,但那双眸子里,却又偏偏含着秦紫阳那样的野性,以及颜红娇媚嗲嗲的小女人气质…… 总之,这个女人是个美女,绝对的祸水级美女。 尤其是她的雄部(和谐字眼),因为惊恐剧烈起伏着,显得格外诱人。 盯着那两团高处狠狠看了片刻,刘小龙才问:“你是谁?说,你还没有同伙?老实交代!我的原则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在刘小龙‘审讯’这个女人时,高飞来到了西墙边。 他也看出这道墙后面有夹道了,从地上捡起手电筒,小心的探进了脑袋,向下面看去。 一阵冷森森的阴风,从下面刮来,高飞双眼微微眯起,看着下面四五米处的台阶,隐隐听到有流水声从下面传来。 是谁发现了地道,下面究竟有什么东西等这些问题,高飞并不关心。 他只关心,卡杨活佛是不是从这儿逃跑了。 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忽然触动了高飞的嗅觉神经,使他鼻子开始发痒,随即转身看去,就看到刘小龙已经把步枪扔在了地上,解开了女人解脚上的绳子,嘴里还小声的安慰着人家别怕。 高飞瞳孔攸地收缩,快步走过去,一把拉开刘小龙,接着就把手枪戳在了女人的脑门上,哗啦一下打开了保险。 刚要被蹲起来的女人,吓得再次蹲坐在了屋角,满脸惊恐的摇手说道:“别、别杀我!” “高飞,你这是干什么啊,她只是个需要我们帮助的弱女子!” 看到高飞以这种粗暴方式来对待一祸水美女后,刘小龙不愿意了,伸手就去抓他的胳膊。 “你给我闪开。” 高飞反手一把扯住刘小龙的手腕,稍微用力就把他摔倒了一具尸体上。 “草,高飞,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刘小龙大怒,翻身正要爬起来时,萨拉娜却快步走了过来,xm-8的枪口,抵在了他脑袋上,冷冷的说:“信不信我敢打死你?” “你开枪试试!” 刘小龙脸色灰白,却强硬的反驳了一句。 萨拉娜无声的冷笑,哗啦一声拉开了保险,枪口向回一缩,作势要开枪。 “ok,ok,我特么的不管还不行吗?” 看出萨拉娜好像不是在开玩笑后,刘小龙赶紧举手投降,但神色间却带着愤愤不平。 萨拉娜垂下枪口,面无表情的说:“我不管你和高飞是什么关系,我只知道假如高飞像你一样愚蠢的话,早就在汉德勒森林时就死了。” 第519章 特殊的体香! 对刘小龙的抱怨,高飞视而不见,只是用枪抵着那个女人,淡淡的说:“我问,你答,不许犹豫,超过三秒钟,我就会开枪。” 女人屈起双膝,双手撑在地上,脸上,眼里全身惊恐,颤声问:“你、你要问什么?” 高飞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在高飞手指做出下压的动作后,才感觉说:“我叫格里斯。” “哪儿人?” “当地人。” “今年多大?” “26岁。” “你父母是做什么的?” 高飞问话的速度越来越快。 也许女人真怕犹豫超过三秒后,高飞就会开枪,所以回答的也越来越快,几乎不假思索:“我爸妈都是商人,就是那种专门贩卖牲口的。” 高飞又问:“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我是被那些人抓来的。” 格里斯说到这儿时,脸上带出了悲苦神色,泪水沿着白玉般的脸颊滑落:“昨晚我正在家里睡觉,凌晨时分有人闯进了我的家,枪杀了我的父母,把我绑到这儿来了――呜呜呜。” 看着格里斯梨花带雨的可怜样子,刘小龙气的直咬牙,低声骂道:“草,还用问吗?一看她就是被歹徒绑来的良家妇女,偏偏你和真事似的唧唧歪歪。” 为了表示自己的不满,刘小龙说到后来时,声音已经像正常说话了。 不过高飞却没有理睬这个低能儿,而是继续追问:“六天前,你在什么地方?” 对于高飞这个跳跃性很大的问题,格里斯愣了下,没有回答。 “说!” 高飞忽然厉喝一声。 格里斯浑身一颤:“我、我一直在家,很少外出!” 高飞嘴角浮起一丝讥讽,声音放缓,又问出了一个让刘小龙都很纳闷的问题:“你平时,是用什么牌子的沐浴露洗澡的?” “我――” 格里斯眼底闪过一丝惊诧,虽说只是瞬间,却被高飞捕捉在了眼中。 而且,高飞还看到了一丝不在乎,和很莫名的讥讽。 “说!” 高飞枪口猛地一点格里斯的脑门。 格里斯身子颤抖的更加厉害,呆呆望着高飞过了两秒钟,忽然双手抱着脑袋,对刘小龙哭着喊道:“大哥,求求你放了我吧,我只是一个良家女子,我不知道你朋友到底要干什么!” “放开她,只要有我在,你别想胡作非为,草!” 看到格里斯一副精神即将崩溃的样子,刘小龙心底腾地浮上要为良家妇女做主的强烈正义感,腾地站起来,一把推开萨拉娜,对高飞怒吼:“高飞,你特么好意思欺负女人――” 刘小龙这个‘人’字还在舌尖打转,高飞却已经悍然扣下了扳机:砰! “沃曹!” 刘小龙下意识的闭上了眼,他真不忍心那么漂亮的良家,就这么被高飞开枪击毙了。 只是,他刚闭上眼睛,却听到萨拉娜尖声叫道:“小心!” 还没有等刘小龙明白过什么,就觉得左腮帮子猛地一疼,整个人咣当一声仰面躺在了地上。 在摔倒的过程中,刘小龙睁开了眼,就看到一个人影忽然从他头上迅疾的掠过,响起一串银铃般的咯咯娇笑声,接着就听到萨拉娜一声闷哼,最后是枪声。 那个自称叫格里斯的女人,在高飞扣下扳机的同时,好像变幻成一只灰色蝙蝠那样,竟然从墙角沿着墙壁攸地飞起,横掠过高飞头顶扑向了刘小龙。 女人人在半空,却能狠狠抽了刘小龙一记耳光,右脚把抬起枪口的萨拉娜踹出去的同时,人向门外飞起。 高飞这时候却抢先一步,用子弹封住了门口。 身在半空中的女人,此时好像真变成了一只蝙蝠,竟然没有撞向前面的子弹(高飞并没开枪直接打她的人,而是提前用子弹封住了她飞出去的路线。如果她继续前飞的话,势必会被子弹打中),身子一个诡异的急转,右脚在门板上一点,攸地化成一只飞箭,扑进了西墙的大窟窿中,闪了一下就不见了。 女人在电光火石间做出的这一切,仰躺在地上的刘小龙,看的是清清楚楚。 他说什么也没想到,那个刚才看起来还可怜兮兮的良家,竟然有这样恐怖的身手! 人在半空,还能躲开提前封闭她道路的子弹。 最后扑向西墙大窟窿的速度,更是恐怖的吓人。 这还是个人吗? 刘小龙呆呆望着西墙上的那个大窟窿,思维被骇的几乎停止了运转。 相比起被吓傻了的刘小龙来说,萨拉娜的反应也强不了哪儿去,大张着嘴巴倚在门板上愣了片刻,忽然扔下枪,双膝跪在地上,额头和双手都扣着地面,嘴里喃喃的祈祷着什么。 三人中唯一能保持着镇定的,也就是高飞了。 不过要是有人仔细看看他的眼睛,就能从他眼中看到一抹恐惧。 高先生的确很牛比,可他终究是个正常人,不但有着一般男人贪财爱色的优良传统,而且在遇到无法把握的危险时,也知道什么叫害怕。 一直以来,高飞都自认为是个超牛比的存在。 事实上,在他加入‘九龙王’,到他成为狙杀小组的组长,期间从没有遇到过对手,这也多少让他有了点‘天下唯我独尊’的骄傲。 可是,自从去过塔克拉玛干沙漠后,高飞不但见识到了现实版的‘天外有天’,更知道了啥叫‘人外有人’,不管是楼兰王莫邪征东,还是那个神秘的安归王,要想捏死他,好像也不是太难的事…… 一个骄傲惯了的男人,忽然遇到这样两个无法战胜的人,尤其是女人,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可想而知的。 而刚才这个飞进夹道中的女人,应该就是安归教的教主安归王,曾经独闯地下楼兰古城的那个神秘白衣人。 她除了是安归王外,高飞想不出还能有谁会有这么牛叉的本领。 一直以来,高飞都在为没见过安归教教主的真面目而‘遗憾’,毕竟不知道敌人长得啥样,就不好提防不是? 现在他看到了,安归王很美,虽说比不上莫邪征东,却丝毫不输给被人称为‘华夏第一美女’的解红颜。 按说,在终于看到安归王的庐山真面目后,高飞得有点最起码的收获感才对。 可事实上他却没有,因为他一点也不确定,安归王就是这幅样子! 高飞为什么这样怀疑? 原因很简单:现在他基本确定这个女人,就是在赶往外蒙来之前,在皇朝会所温泉包厢内给他搓澡的女人。 对于那个女人,高飞有着很深的印象:男人对漂亮女人,总是会有很深的印象不是? 可那个女人的样子,和刚才飞走的这个女人样子,却完全不一样! 在皇朝会所温泉包厢内,为高飞搓澡的女人,极美,却不是高鼻子,蓝眼珠,而是一张很有风情的纯东方面孔。 两个不一样面孔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是一个女人呢? 再怎么高明的易容术,也不可能改变人种吧? 就这样完全不是一个人种的女人,高飞却确定她们是同一个人,因为他刚才从‘格里斯’的身上,嗅到了和皇朝会所温泉包厢内女人身上一样的香味。 那是一种用语言无法描述的奇异香气,就像瘾君子最喜欢的罂粟花香,酒鬼手里的三十年女儿红酒香,特别的独特,不怎么清晰,但却的确真实存在。 高飞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嗅到这种奇异香气,他只是知道,每当嗅到这种香气时,他都会有种要打喷嚏的冲动,就像有人嗅到某种花香就会过敏那样。 最最重要的是,高飞在地下楼兰古城,替莫邪征东挡住安归王时,也从她身上嗅到了这种特异香气(安归王这种独一无二的体香,是辨别她真实身份的重点,本书在设定这个人物时,就已经想到了这儿。抱歉的是,前面安归王几次出现时,却忘记突出这个特点,这是本书大纲的遗漏,所以在这儿向各位说声抱歉)。 正因为高飞对这种特殊的体香,有着非常灵敏的感触,所以才开始怀疑格里斯。 在格里斯变成一只‘蝙蝠’起飞之前,高飞只是怀疑她和安归王、皇朝会所中那个‘搓澡工’有关,这才拿手枪来吓唬她。 其实,就算格里斯不变成蝙蝠飞走,高飞也不会真会把她枪毙,他开的那一枪,只是擦着女人的耳朵――毕竟世界这么大,两个女人有着相同的特异体香,也是很正常的。 可自称是格里斯的女人,却在高飞开枪时,终于露出了破绽。 原来,她就是安归王! 原来,她一直就在暗中注视着我,以各种样子出现。 依着她的本事要想暗算我的话,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可她为什么一直没下手? 高飞紧攥着手枪,愣愣的望着西墙上那个大窟窿,很久都没动一下。 看到人在半空飞翔,以为是‘神祗’而五体投地跪拜的萨拉娜,这时候清醒了过来,走到高飞面前低声问:“高飞,你没事吧?” 高飞这才蓦然清醒了过来,声音嘶哑的说:“我没事。” 刘小龙身子发抖,脸色苍白。 想到自己刚才竟然那样相信那个女人,为此还不惜和高飞差点翻脸,结果那个女人却像个怪物那样,狠狠抽了他一耳光,飞走了―― 冷汗,就像瀑布那样,从他额头淌下,爬起来走到高飞面前,面红耳赤的低声道歉:“高飞,我……” 高飞抬手:“别说了,这不怪你。” “哦。谢了。” 刘小龙擦了擦嘴角淌出来的血丝,问道:“你是怎么看出这个女人不对劲的?” 高飞沉闷片刻,才说:“她身上有股子特殊的体香,你没有嗅到吗?” “特殊的体香?我没有闻到呀。刚才我挨着她那么近,也没闻到有什么香气。” 刘小龙不解的摇摇头,又问萨拉娜:“你呢,你闻到没有?” “没有。” 萨拉娜浓黑的眉毛皱了皱,说:“我小时候跟着爸爸放牧,寻找跑失的马儿时,都是靠气味来追踪它们的下落,从没有出过差错,比牧羊犬都灵敏的。” 第520章 猫玩老鼠吗? 萨拉娜说她鼻子比牧羊犬还要灵敏,可她刚才也没有嗅到高飞所说的那种奇异体香。 难道是我嗅觉出现幻觉? 不可能,我已经连续几次嗅到这种奇异体香了,绝不是幻觉。 但为什么别人嗅不到呢? 高飞摇了摇有些变大的脑袋,决定还是暂且不想这些了。 当下最重要的,就是赶紧闪人,等回到国内后,再从皇朝会所那边打探消息。 别忘了刘小龙和萨拉娜跟着他呢,如果安归王真要对付他们,高飞自付还有跑路的可能,他们俩人铁定会被干掉的。 至于追查卡杨活佛的下落,反而不那样重要了,反正他已经从孙天扬那儿得到了一本《安归经》,和接近两个亿的美金,可以说这次来外蒙收获颇丰,实在没必要为卡杨活佛留在这儿,面对诡异的安归王了。 最让高飞感到纳闷的是,依着安归王恐怖的身手,要想干掉他们三个应该是轻而易举的,可她为什么却在高飞识破她的身份后,飘然远去了呢? 而且,在此之前的皇朝会所中,她还化身为‘搓澡工’,不惜以她的骄傲来取悦高飞――那又算是什么意思? 她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猫儿玩老鼠? 还是被高先生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而倾倒,对他一见钟情了? 高飞觉得后者的希望不大,倒是很像人家在玩弄他。 这一刻,高飞有了种深深的无力感,看了眼西墙上的那个大窟窿,心有余悸的低声说道:“我们先走!” 见识到刚才那异常诡异的一幕后,刘小龙俩人对高飞的提议,自然不会反对。 “要不要放把火,把这房子烧了?” 走出屋子后,刘小龙觉得就这样走了,好像太便宜那个诡异女人了,虽说放火对人家造不成任何伤害,但恶心一下她总是可以的。 “算了,这有什么意思,万一引起大火灾,未免会连累镇上的居民。” 对刘小龙的提议,高飞不置可否,摇摇头拎着枪走出会客室时,却听到西边门后,忽然传来一声低低的申银声。 这声申银不大,但却非常清晰,带着痛苦。 “还有人活着。” 高飞脸色一变,随即迅速转身再次冲进屋里,就看到一个心口中枪的仁兄,正用手捂着雄膛,茫然的睁开了眼。 原来,这个仁兄心口中弹后并没有马上死去,而是昏迷了,这会儿又醒来了。 看到蹲下来看着他的高飞,仁兄的眼里浮上茫然,喃喃的问:“你、你是谁?” 高飞拿开他捂着心口的左手,只看了一眼,就确定他没救了,沉声问道:“我是当地的警察……这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警察?” 仁兄嘴皮子抽了抽,努力瞪大眼睛愣了片刻,才猛地清醒过来,慌忙伸手抱住高飞右腿,嘶声求救:“快救救我,救我,送我去医院!” 他这一激动,鲜血又从伤口流出,高飞连忙给他按住:“你别乱动,救护车马上就会过来。你先告诉我,这些人是谁杀的?你在昏迷之前,又看到了什么?” 听说救护车很快就会到了后,那位仁兄眼神中蓦地多了种希望的色泽,语气竟然畅快了许多:“我们是卡杨活佛的追随者,今天早上,从南边的汉德勒森林败退下来,卡杨活佛接见了我们……” 高飞的谎言,让这个人觉得唯有‘坦白从宽’才能被救助,于是就强打精神,把他怎么躺在这儿的原因简单说了一遍。 原来是个漏网之鱼。 刚听他说是从汉德勒森林那边撤下来的后,高飞嘴角浮起一个不屑的笑意。 但当他说到,有个受重伤的华夏特工,竟然混在他们中间,借着被卡杨活佛接见的机会,突然暴起发难,却被活佛识破,并把他摔出去砸在墙上,砸出了个大窟窿,落下了夹道,活佛也追下去这些事时,高飞登时大惊失色,失声叫道:“铁屠!” 虽说那位仁兄并没有说出铁屠的相貌,和特征啥的,但高飞却基本确定,那个暗算卡杨活佛的华夏特工,就是铁屠。 失血过多的仁兄,喘着粗气的问:“什么铁屠?” 高飞摇头,沉声问道:“没什么,你接着说,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后来活佛也跟着跳了下去,然后让我们拿绳子把他拉上来。” 那位仁兄艰难的喘了几口气后,脸上已经浮上了一层死灰色,他却振作精神说道:“我们赶紧找来了绳子,刚想把绳子垂下去时,却忽然来了一个女人――” 说到这儿,那位仁兄忽然笑了,轻声说:“好漂亮的女人啊,她绝对是我活这么大以来,见到的最漂亮的女人了,就像仙女那样,冲我们微微一笑,我们的魂儿就飞了……” 你们的魂儿不但飞了,而且命也没了。 当仁兄说到这儿时,高飞就知道这一屋子的死人,就是安归王干掉的了。 生命,随着血液的流出,渐渐远离这个年约三十七八的男人,可他却依然沉浸在看到那个绝美女人的一幕中:“她真的好漂亮啊,真的漂亮……咳、咳,救、救护车来了吗?” “来了。你听,仔细听,有救火车的声音传来了,对吧?” 看着这个已经死了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高飞对他参与残杀同胞的恨意,攸地消散,继而浮上了怜悯:他是一个母亲的儿子,一个妻子的丈夫,一个孩子的父亲。 虽说他得到现在的下场,是死有余辜,但他终究是被人蛊惑的,卡杨活佛才是罪魁祸首。 本来,他该好好的呆在家里,守着亲人好好活下去,知道头发变白,牙齿掉光。 “呜啦,呜啦――” 一阵由远而近的救护车笛声,从屋子门口响起。 “来了!警察先生,我伤好了后,绝不会再听那些人的话,离开我妈了……” 这个人的精神一振,刚说出这句话,身子就猛地一僵,瞳孔迅速扩散,举起的左手,无力的垂了下来,但脸上却带着求生成功的喜悦,就这样定格在当前。 这个人,是卡杨活佛的狂热追随者,他也参与了残杀华夏特工的战役,绝对的死有余辜。 但在他笑着死去时,高飞却对他没有一丝恨意,伸手捂住了他的眼睛,替他缓缓的闭上,低声说:“他死了。” 学救护车叫的刘小龙,放下了捂着嘴巴的双手,强笑一声说:“嗯,最起码这样他死的安心些。” “他会感激你的,在地下。” 高飞站起身,从身上拿出一个用油布包着的东西,看样子好像一本书,递给刘小龙:“如果你当我是哥们的话,那就带着这本书,和萨拉娜用最快的速度回国。” 刘小龙下意识接过那本书后,才猛地明白过来:“草,咱们当然是哥们――高飞,你呢,你不跟我们一起回国?” 在没有得到铁屠的下落时,高飞自然会一起走的。 但现在他已经知道铁屠落进了夹墙下的秘道中,而且卡杨活佛,和神秘的安归王都已经下去了,那么他就得下去。 哪怕铁屠可能早就死在里面了,哪怕他下去后再也无法活着上来,他都得下去。 “你一定要拿好这本书,除了你和萨拉娜外,不许让第三个人知道在你手中,要不然会给你引来杀身之祸。” 高飞摇了摇头,垂下眼帘看着那本书说:“假如我以后再也回不去了……你一定要记得把这本书交给我爷爷。至于你手机银行上的那些钱,留下你的那些,再给萨拉娜一百二十万,剩余的和这本书一起,都交给我爷爷,麻烦他打听一下死在汉德勒森林的那些同胞,拿出一部分来接济一下他们的家人吧。” 原来,高飞早就打算,那笔钱除了用来偿还妮儿出的佣金外(他不想欠妮儿的情分),还要拿出一部分做为抚恤金,分给牺牲在汉德勒森林的遇难同胞。 刘小龙鼻子一酸,骂道:“次奥,你这是是说遗嘱呢!你就不能和我们一起走?回国后多带一些人,可以再回来啊!” “再回来就已经晚了。” 高飞拍了拍刘小龙的肩膀,淡淡的说:“如果把你换做我那个哥们,我也会这样做的。” 他的话音刚落,萨拉娜忽然说:“我不要你的钱,我和你一起下去!” “不行,你得保护刘小龙安全回国。他自己走,我不放心。” 高飞断然拒绝:“萨拉娜,谢谢你,但你真不能和我一起下去。再说了,我也不一定会死。嗯,这样吧,我答应你,等我上来后,我肯定会去你酒店里找你。至于钱,那是你应该得到的。好了,别再婆婆妈妈了,我那哥们还等着我去支援他呢。” 高飞说完,从地上捡起绳子和手电,把绳子一头拴在门框上,快步走到了西墙下,把绳子系了下去。 看到高飞执意如此后,萨拉娜不好再说什么,抬手从脖子里摘下一个系着牛骨的吊坠,走到高飞面前,替他挂在了脖子里:“这是我十六岁成年时,祖母从一个老萨满那儿为我求来的护身符,你带着它。” “谢了,有了它,我肯定能平安回去的。” 高飞拿起带着萨拉娜体温的牛骨,在嘴上轻轻吻了一下,笑了笑后抓住绳子,纵身跃进了夹墙中。 刘小龙捡起一个手电,跑到墙窟窿前,向下照去。 顺着绳子,高飞很快就落到了通往地下的那个台阶上,抬头看着刘小龙,晃了晃手电,示意他赶紧闪人。 “高飞,你特么的一定要活着回去找我,要不然,要不然我把那个沈银冰强占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刘小龙忽然很想哭。 于是,他就真的哭了,泪水迅速模糊了双眼,却清晰的看到高飞对他伸出右手中指晃了晃,随即不见了。 第521章 地下河中会发光的鱼! 高飞此前走南闯北的满世界跑,执行任务上百次,曾经在野兽出没的非洲大草原潜伏六天,也曾经趴在西伯利亚的雪堆中,动也不动的过了一天一夜,却从没有去过地底深处。 仿佛老天爷为了弥补他这个遗憾,就让他去了地下楼兰古城。 严格的说起来,高飞的那次‘地下之行’,在别人看来,绝对是一次‘丰收之旅’,不但获得了楼兰女王的青睐,出来后还带出了一袋子价值连城的宝石。 可说实在的,高飞很讨厌去地下办事。 因为――因为上次的地下之行,极大挫伤了他的自尊:连女人都打不过,那多丢人啊? 不过,就在他发誓再也不会去地下时,为了搜查铁屠的下落,他不得不第二次深入地下。 这种感觉,很不爽。 从上面垂下来的绳子很长,大概有几十米,这也方便了高飞走在长满青苔的阶梯上时,可以抓着绳子暂时不用担心会摔倒。 越往下走越黑,流水的声音就越来越清晰,寒气、水汽也越来越重,手电筒的光芒,最多只能照出两米左右,脚下的台阶,更加滑溜了。 等他走到绳子的末尾时,流水声仿佛就在脚下。 这一路上小心翼翼的走下来,高飞没有看到一个人,没看到铁屠,没看到卡杨活佛,更没看到刚近来不久的安归王,这给了他一种‘人下来后就会消失’的错觉。 松开绳子,高飞抬起手电照了照上方,贴着地道的洞壁,小心向下又走了不到三分钟,双脚踏进了冰凉的水中。 有手电缓缓扫视着迷漫着水汽的河面,高飞看到水流很急,至于河面有多宽阔,因为光线的原因看不清。 不过,通过对面传来的水拍洞壁的回声,高飞基本确定这条地下河不是太宽,也就是四五米的样子。 “难道这条藏在夹墙中的秘道,只是为了通往这条地下河?” 高飞灭掉手电,倚在洞壁上沉默了几分钟,确认除了流水声外就再也没别的声音后,这才重新打开手电,右手持枪慢慢走向了河中间。 河水一点也不深,中间的水刚打到他的腰。 关于地下河的知识,高飞知道的不是很多,仅仅知道当前世界上发现的水流最急的地下河,水流速度达到了恐怖的每秒390米。 一般来说,水流越是湍急的河,水的深度都不会太深,最多也就是一米半左右,假如一旦超过这个深度,下面的河水就会因为忽然高起的地势造成漩涡,从而影响了水流的速度。 当然了,发洪水时就另当别论了。 根据高飞的猜测,他脚下这条河的水速,最多也就是在每秒三十米左右,因为超过这个水速,他就无法在水中站立,早就被冲走了。 站在河中间,高飞琢磨着是该顺水走,还是该逆水而行,犹豫着向河对面走了几步时,忽然脚下一空,身子猛地前倾,一下就被冰冷的河水淹没。 暗河中间的水深才一米二三,没想到河对面的水下,竟然隐藏着一条深水沟,而且水流也格外湍急,最少也得有每秒一百多米的样子,根本不给高飞爬到河中间的机会,就把他狠狠冲向了下游。 猝不及防的高飞,一下子被冲向了下游,身子打着漩的露了一下头,接着就沉了下去,然后再被冲出水面,再下去――高飞现在就像开水锅里的饺子那样,一会儿上,一会儿下,在湍急的水流中,根本做不出任何自救动作。 如果高飞是普通人,在遇到这种意外情况后,肯定会发慌,下意识的张嘴乱扑腾,然后就会被河水把肚子灌满,变成一条死鱼…… 幸好他还不算普通人,最起码在应付突发意外时,有着丰富的经验,一沉下去就紧闭嘴巴,手里的枪和手电都没了,双手飞快的在两边乱抓,希望能抓到一个东西,让自己稳住。 可惜的是,河两边突出的石块都是滑不溜手,根本借不上力,他只能被动的随着河水向前飞速前行。 被水流冲着跑的滋味很不好受,幸好水温还不是太冷,要不然用不了多久,高飞就得在水中冻僵。 但饶是这样,他也好几次被水冲的狠狠砸在洞壁突出的石头上,亏了都是撞在肩膀、腰上,疼的他几乎喊出声来。 不过好运并没有陪伴他多久,最后一次――高飞清醒时的最后一次,脑袋重重撞在了洞壁上,随即啥事也不知道了。 湍急的河水可不会因为高某人昏过去,就会停止它向前奔腾,依旧汹涌着冲向它也无法控制的地方――一个大约有十几个足球场大小的深水湖。 湖水很深,比高飞当初在地下楼兰那个水潭,还要深很多,深不见底。 正是这个湖突兀的出现,给激流而至的河水造成了缓冲,迫使水速一下子慢了下来,继而形成不停旋转的漩涡,水里所有的东西都被漩到水下,再狠狠甩出去,有浮力的就会慢慢飘上来,随着水流缓缓淌向了前方。 前方,是一个地下落差极大的瀑布。 瀑布的最边缘,上百根直径三四米的石柱,毫无规则的排列着,就像篦子那样,挡住大于它们这间距离的东西。 高飞就是这个东西――他被篦子般的石柱,挡在了瀑布边缘。 这些石柱,被暗河中水流冲刷了几万年,迎着水面的三面玻璃般的光滑,相信再过几万年后,它们就会被流水慢慢冲刷消失。 落差极大的地下瀑布发出的轰鸣巨响,‘惊醒’了昏迷中的高飞,本能的张嘴,河水马上就倒灌了进来。 “噗!” 接连喝了几口河水的高飞,挣扎着浮出水面,张嘴吐出了嘴里的水,双手尽可能的攀着石柱,扭头向四周看去。 四周一片漆黑,除了偶尔翻起微光的水面,什么都看不到,比地狱更让人感到恐惧――传说,地狱中是有鬼火的,人在害怕时,总希望有光存在。 高飞希望看到光,哪怕是萤火虫那样的光。 西方的上帝曾经说过,要有光,于是这个世界就有了光。 东方的高飞现在渴望,要有光,于是他就真看到了光。 光,来自水底,漩涡的边缘。 那光是活动的,就像地狱中的鬼火,又像天上的星星,忽闪忽闪的绕着漩涡缓缓游动。 看着那些‘鬼火’,高飞忽然想到了一个电视节目《动物世界》。 《动物世界》中说,在华夏沿海海域有一种鱼儿可以发光,被称为光头鱼。 光头鱼的头部背面扁平,全部为一对很大的发光器所盖,好似探照灯,发出的光也十分明亮,在水下距离鱼10多米处潜水员就能见到它。 由于这种鱼的闪光能使潜水员在水底看清手表上的时间,所以潜水员常把它捉住放入透明的塑料袋里,作为水下照明之用。 其实,在水中世界中,有很多可以发光的鱼,想什么电筒鱼,安康鱼等等。 不过,这些鱼基本都是生长在海水的,为什么地下河内也有这种鱼,高飞不清楚,也懒得去想。 重要的是,他必须得捉住几条这样的鱼,用来照明。 虽说这一路冲下来,高飞的手电和手枪都不知道被冲到哪儿去了,但系在他腰间的微型急救包还在,包着纱布的是个质量很不错的塑料袋,只要把那种鱼装进塑料袋中,就相当于制作了一盏灯笼。 取出塑料袋后,高飞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潜入了水中。 水温很不错,竟然稍微比人体温度还要高点,如果这地方能够开发成一个温泉,相信生意肯定差不了…… 高飞没有判断错,在水潭漩涡边缘游动的‘鬼火’,的确是一种发光鱼。 至于这种生长在淡水中的发光鱼,叫什么名字――这和高飞有什么关系? 那些鱼游的很慢,而且好像还有些痴呆:高飞张开塑料袋等在它们前面,它们竟然毫不知情,犹自像迈着四方步的大象那样,慢吞吞游了进去。 这些鱼的个头不是很大,也就是七八厘米的长度,头顶发光,好像探照灯,身子细长就像一条小蛇,尾巴上却突兀的长着个骨球,好像榔头那样。 高飞拿着的那个塑料袋,可以装十几条这样的鱼。 当高飞肺部养气消耗的差不多时,他已经抓到了十几条这样的鱼。 高飞举着塑料袋在水中缓缓转了个圈,发现竟然能照到水下两三米的地方,比起他拿来的手电还要给力。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谁能想到在这黑咕隆咚的地方,竟然会有这种鱼儿?当然了,如果这种鱼能长大点就好了,那样肯定能发出更加明亮的光了。“ 高飞心中稍微有些遗憾的想着,双脚一蹬,身子缓缓向上浮去。 也许,远在九天之外的如来佛祖、上帝耶稣、圣母玛利亚等大神,听到了高先生虔诚的祈祷,于是就给他派来了一条个头比较大的发光鱼。 不过,这条鱼的个头,好像稍微太大了一点,身子足有七八米长…… 或者干脆说,这条发光鱼的个头,是高飞塑料袋中那些鱼儿的一百倍,就像大海中的虎鲸,更像一个急速冲来的火车头,头顶上方‘探照灯’发出的光芒,好像汽车灯。 大个发光鱼的忽然出现,所发出的耀眼光芒,在黑暗中就像电焊闪光那样,闪的高飞竟然在瞬间失明,赶紧闭上了眼睛,心中大呼:沃曹,这是什么东西? 他虽然暂时无法睁眼,但却能感受到周围湖水,正明显震荡着,一种好像草原雄狮发出的低沉咆哮声,正用最快的速度接近他。 高飞彻底被吓坏了,赶紧半转身避开那道耀眼的光芒,双手猛地一拍水,身子攸地向水面浮去。 本来,刚才他已经快接近水面了,这一发力,马上就探出了脑袋,张嘴刚深吸了一口气,却觉得右脚一疼。 第522章 水底坟墓! 就在高飞刚浮上水面,吸了一口气还没有做出第二个动作,只觉得右脚一疼,就像被一只老虎钳卡住那样,攸地把他拽进了水下面。 哪怕高飞是个傻瓜,也知道他右脚被刚才突然出现的巨大东西咬住了。 他的心,随着身子急速下沉,攸地坠入了冰窟。 只要有些常识的人就知道,鱼在水中的力量很大。 就拿钓鱼来说吧,如果钓到一条几十斤的鱼儿,最少得好几个人在岸边溜它多半天,才有可能把它拖上岸。 如果和鱼儿硬生生的对抗,不是鱼线被绷断,就是把钓鱼的人拖进水下。 现在,高先生就是那个钓鱼人,有些遗憾的是,他是在用自己的右脚当诱饵…… 在水中,几十斤的鱼儿就能和成年人对抗了,更何况这条鱼大的吓人,估计得有几千斤,这还是因为身子细长的缘故,如果换成同类的虎鲸,可以重达七八吨。 高飞就算再牛比,也没资格在水中和重达几千斤的大鱼对抗,所以他只能被那条鱼狠狠拖向了水底深处。 那条大鱼好像也知道这次捉住的食物,和平时的不一样,只要能把他拖下深水‘旅游’个十几二十分钟的,这厮就会被淹死,到时候就可以安心享用了。 出于求生的本能,高飞徒劳的挣扎着,希望这条大鱼能够发发慈悲放过哥们,等出去后肯定会给它送面锦旗来,上面写有‘尊老爱幼’四个大字。 高飞的挣扎,对于这条大鱼来说,压根就算不了什么,人家只是兴奋的扭着身子,一个劲的向更深的水下潜去。 随着大鱼下潜的深度越深,水压也越来越大。 但漩涡的范围却越来越小,下潜十几米后,就消失了。 如果高飞能平心静气感觉一下,就能感受到他脑子里嗡嗡作响,肺子就像马上就要爆炸那样。 “完了,完了,没想到老子不但没有救了铁屠,反而成了这鬼鱼的盘中餐。” 高飞尽量弯曲身子,双手掰着大鱼的牙齿,希望能把它嘴巴掰开,尽管他也知道这种动作是徒劳的,可不挣扎一下却又不甘心。 不幸中的万幸,这种鱼的牙齿很少,也就十几颗,牙齿间的排距很大,只是用坚硬的上下牙床夹住了他的右脚。 要不然的话,高飞的这只脚早就断了。 “马的,松开,松开你的狗嘴,草!” 高飞心中狠狠怒骂着,身子随着大鱼的盘旋下潜,来回转动着。 借着大鱼发出的强光,高飞终于看到了湖底。 湖底下面没有水草,只有一些白花花的东西――那是许多白骨。 湖底出现这么多白骨,证明高飞不是第一个被大鱼吃掉的人,此前还有无数前辈,早就成了大鱼的盘中餐。 其中也许就包括铁屠、卡杨活佛,以及那个有着特殊体香的安归王。 看到这些白骨,想到安归王也有可能变成这些白骨后,高先生的心情多少好受了一些:人在摊上无法抗拒的倒霉事时,总是希望能有一起倒霉的,不是吗? 把高飞拖到湖底上方两三米处后,这条大鱼就开始横向迅速游走,看样子是要把他‘溜’死,同时也证明了一个事实:这条鱼的智商很高,从捕杀以前那些可怜人的过程中,得到了丰富的经验。 大鱼不在旋转后,高飞才有机会看清湖底:湖底的白骨,几乎把整个湖底都掩盖住了。 如果把这些白骨还原成活人,没有一万也得有八千。 水底坟墓,现实版的水底坟墓! ―― 传说,在外蒙的蒙戈尔有个院落,院落的东南角有个房子,房子的西墙中有个夹层,夹层下方是条秘道,有着人工砌成的台阶,顺着台阶下行几十或者上百米后,就会看到一条暗河。 坐上漂浮在暗河上的橡皮舟,顺水行驶n时间后,就会看到一个足球场大小的湖。 戴上潜水镜下潜数十米,然后就会看到下面有上万具白骨。 这,就是传说中的水底坟墓。 至于是谁开发了这个水底坟墓,为什么要开发,那上万具白骨生前到底是什么人,他们是哪个朝代的――等等问题,都在迫切需要您来探索。 想知道水底坟墓的真相吗? 请登录落日集团的官方网站,踊跃报名吧,整个旅程只需花费五千块钱! 五千块,五千块,只需五千块,您就可以来到这个水底坟墓,体验并探索它存在的理由。 五千块,只需五千块,您还在等什么!? 五千块――也不知道为什么,在高先生即将失去意识时,脑海中却蹦出一连串的广告词,可笑,可悲,但他的确这样想了。 也许,这就是高飞的死亡观:既然左右是死,那为什么不死的开心些呢? “吼!” 一声低沉的呼啸声,让开始逐渐陷入黑暗的高飞,精神猛地一振,睁眼看去,就看到又一个‘探照灯’,咆哮着向这边冲来。 “操了,临死前还得满足这两个鱼哥们的争抢快干(和谐字眼),非得把老子扯成碎片。” 高飞心中苦笑,准备张嘴喝水,把自己灌死拉倒。 虽说被淹死的滋味的确不好受,但总比被两条大鱼撕成碎片要好的多吧? 可是,就在高飞正要张嘴灌死自己时,咬着他右脚的那条大鱼,却猛地向上冲去,快似离弦之箭。 企图不劳而获的那条大鱼,随后紧追不舍,就像大草原上的狮子,一头逮住猎物后,别的都来争抢那样。 同伴的卑鄙行为,让咬住高飞右脚的这条鱼哥们很不爽,用最快的速度向上冲去。 看起来威力很大的漩涡,对这条鱼竟然形不成任何威胁,很轻松的就被它穿过,在接近湖面时,身子猛地一弹,竟然跃出了水面。 而这时候,恰好是高飞肺内氧气枯竭,本能张嘴呼吸的时候。 “啊――嘶!” 带着温热潮湿的空气,随着高飞这个死人咽气似的动作,迅速就充满了他的肺子,重新为已经缺氧要停止运转的大脑,提供了足够的氧气,一下子激活了高飞的思维神经,包括以前那些偷懒的――草,再不干活帮着主人脱险,以后都没机会了! 大鱼跃出水面的时间不长,也就是几秒钟的事儿,然后就尾巴先落下,重重刺开了水面,后尾上那个大‘榔头’,恰好砸在紧追不舍的那条大鱼脑袋上。 那条希望能分一杯羹的大鱼,肯定没有意识到同伴这样卑鄙,竟然用这种方式来暗算它:就像一个火车头正在全力前奔,对面却忽然狠狠砸过来一个大榔头,结果会怎么样,就是用脚丫子也能想到。 砰――的一声大响,那个希望能分一杯羹的鱼哥们,直接被它同伴用后尾大榔头,敲碎了脑袋,身子蛇儿一样剧烈扭曲着,拍起一层层的浪花。 成功暗杀同伴后,那条大鱼再次穿过漩涡潜下了水,向湖底潜去。 做为大鱼暗杀它同类的‘污点证人’,高先生对鱼类能使出这样的诡计,真有些目瞪口呆,要不是那些有过一次难受经历的神经提醒他,目前最好以脱险为主,相信他又会傻呆呆的被人家拖下深水了。 也许某根神经起到了作用,让高飞猛地想到,在他的右小腿那儿,好像还有一把削铁如泥的金蛇怪剑! 而他此前正努力弓着身子抓着右脚,企图挣开鱼嘴。 所以,当这个念头一下子浮上后,他马上就抓住了剑柄,拔初(和谐)了金蛇怪剑,想也不想,举剑一下子刺向了大鱼额头发光的‘探照灯’。 多少年后,高飞才知道这把金蛇怪剑,之所以被打造成蛇形,就是为了方便在水底刺杀某种东西――弯曲的剑身,相比起常见的剑身,在水中尽可能的把阻力减少到了最小,用最快的速度击中那个东西。 就像当前,在高飞举剑刺向大鱼额头上方的‘探照灯’时,几乎没遇到任何阻力,就蹭地一下,狠狠刺进目标! “吼!” 中剑的大鱼,剧痛之下张嘴发出一声大吼,脑袋一摆,把高飞狠狠甩了出去。 高飞被甩出去时,依旧紧攥着金蛇怪剑,本能的看向那条大鱼,就惊讶的看到:有一条发光的粘稠液体,随着大鱼吃痛后甩脑袋,从‘探照灯’内被甩了出来,飘散在水中,但很快就黯淡了下来。 原来,这种神秘发光鱼额头上方的‘探照灯’内,储存着许多发光细胞。 大鱼的探照灯被高飞一剑戳了个窟窿,那些发光细胞就淌了出来。 大鱼受伤后,狂怒不已,几个翻滚就看到了高飞,张开血盆大口冲他就扑了过来。 “草,是你先招惹我的好不好?行,既然你这样不给面子,那我也没啥好客气的了,还当老子是手无寸铁的弱者?” 知道在水下断断逃不过大鱼追杀的高飞,紧握着金蛇怪剑,在张大嘴巴的大鱼凶猛的扑过来时,迅速吐出肺部的氧气,身子猛地下沉,斜刺里举起了金蛇怪剑。 好像火车头那样直直扑过来的大鱼,扑空后正要扭身继续捕杀那个该死的人类时,却觉得肚子好像很疼,很疼。 接着,他就看到一团血水从里面涌出来,从上身三分之一处到尾巴的肚子上,出现了一道被利器划开的大血口子:马的,老子的肚子怎么了? 借着着大鱼扑过来的势头,轻松用金蛇怪剑替它开膛剖腹后,高飞不敢再做任何停留,迅速冲向了湖面,玩命般的向岸边游去:谁晓得湖里面还有多少条这样的大鱼?如果再钻出个三五条来,高先生可能一辈子都得留在这儿了。 幸好,借着漩涡形成的甩力,高飞很快就来到了湖边,手脚并用的爬上了岸,噗通一声仰面躺在了石头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就像一只离了水的鱼。 第523章 酆都城! 正如高飞所料的那样,在他把那条大鱼剖开肚子几分钟后,又有七八条大鱼,好像从地狱深处钻出来那样,围着它开始撕咬。 那条鱼一时半会的还没有死掉,只能痛苦的在水中挣扎。 但挣扎没多久,就被撕成了好几半截,下场还不如它砸死的同伴:它的同伴,已经被漩涡带动起的水,送到了岸边,就在高飞脚下不远处。 这条鱼被砸碎脑袋后,额头的‘探照灯’奇迹般的没有受到损伤,并没有因为它的死去就灭掉,仍然执著的发着光。 当然了,随着这条鱼的身体技能彻底死亡,这些发光细胞也会逐渐熄灭的。 高飞躺在地上,休息了大约五分钟后,才疲倦的坐起来向湖中看去,就看到下面的大鱼,已经增加到了十几条,正在为一截美味鱼身而争抢,暂时还没有谁注意到湖边还有一条死鱼。 看着死鱼的额头,高飞心中一动,赶紧站起身快步走过去,伸手捂住那个发光的探照灯后,才发现这个所谓的探照灯,只是长在大鱼额头上的一个肉瘤,或者说一只奇怪的眼睛,被一层薄膜包裹着。 “次奥,这不就是一个现成的手电吗?” 高飞猛地醒悟过来,当即手起剑落,割下了那个肉瘤,提在了手中。 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肉瘤被割下来后,仍然发着光,不过光线有了明显的黯淡,看来支持不了多久,也许就会熄灭,毕竟它已经失去了大鱼为它提供养分。 但高飞现在已经顾不得在意这些了,他必须得抢在‘灯光’熄灭之前,找到外出的路。 至于原路返回――他可没有这个实力,能从秒速超过一百米的激流中,逆流而上。 所以当下只能咬着牙的向岸边高出走,希望能找到一条路,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当然了,高飞这次冒险下来,就是为了寻找铁屠。 可如果实在找不到他,高飞也只能先离开,毕竟陪着在这儿送死,没多大意义。 高飞左手拎着‘探照灯’,右手拿着金蛇怪剑,沿着岸边斜坡,快步走了上去。 斜坡的高度并不是太高,也就是十几米的样子,但却很漫长,得有几百米。 十几分钟后,高飞来到了斜坡最高点,举着探照灯向前方看去,竟然发现又是一段下坡路,黑黝黝的深不见底。 “这是什么地形,感觉好像在爬山,难道这是一座地下山脉?” 高飞回头看了看隐隐有光芒透出的湖面,踌躇了片刻,只好小心的向下走去。 走了也就是几十米吧,他发现了人类文明的存在:台阶。 这个有着诡异大鱼的深水湖这边,竟然会有凿出的台阶,蜿蜒向下,深不见底。 “原来,这地方也有人来过。” 望着台阶,高飞愣了片刻才蹲下,把探照灯垂了下来,随即就看到了脚印。 新鲜的脚印,有大有小,总共是三个人的。 铁屠,卡杨活佛,安归王! 几乎是在瞬间,高飞就想到了这三个人:原来他们并没有葬身湖底,而是从这儿下去了。草,难道他们没有碰到那些大鱼吗? 高飞在惊喜的同时,也有些愤愤不平。 他真搞不懂,大家都是人类,为什么别人屁事没有,唯独他碰到了那些大鱼,差点葬身鱼腹――这,也太特么的不公平了吧? 发现这些新鲜的脚印后,高飞就像看到了肉骨头的恶狼,精神一震,拎着探照灯沿着台阶飞快的向下跑去。 台阶宽约十几米,呈螺旋状向下延伸,好像一直走下去,就能从地球那边走出来那样。 不过,老天爷肯定不想让高飞完成这次震惊世界的穿透之旅,在他快步走下大约一千个台阶时,看到了一座不是很高的城池! ―― 在很久很久以前――高飞也曾经在地下看到过一座城池。 那座城池,要比现在所看到的这座,雄伟数倍。 城池的名字叫楼兰古城! 那次‘楼兰之旅’,势必会给高飞留下永生难忘的印象。 现在,他在外蒙的地下,又看到了一座城池,一座不大的城池。 可他现在的感觉,和看到楼兰古城时的感觉,完全两码事:楼兰古城上面有七颗太阳,有蓝天白云,有花红柳绿,有活生生的人。 这儿呢? 没有太阳,没有蓝天白云,没有花红柳绿,更没有人来人往,有得只是一望无际的黑色――哦,错了,也不纯粹都是黑色,因为高飞看到城池的城门,竟然是半启开的,有飘忽不定的红色火光,从城门后面洒了出来。 很深的地下有个地下湖,地下湖一侧很深的地下,有一扇门,门后面,还有火光! 条件反射般的,高飞想到了一个名字:酆都城。 相传,人死后会到阴曹地府,过了鬼门关便上一条路叫黄泉路,路上盛开着只见花,不见叶的彼岸花:花叶生生两不见,相念相惜永相失。 在路的尽头,有一条河叫忘川河,河边有块石头叫三生石,上面记载着某人的前世所做的一切。 在河上有一座桥,叫奈何桥。 走过奈何桥后,就会看到一个土台,叫做望乡台,站在上面就可以看人间最后一眼。 走下望乡台后,就会看到一个叫孟婆亭的小亭子,有个叫孟婆的女人守候在那里,给每个经过的路人递上一碗孟婆汤。 喝过孟婆汤后,前生的事儿就彻底忘干净了,然后就会走进酆都城,从此就彻底变成鬼了,等待重新投胎转世,或者干脆下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看着这座死气沉沉的城池,高飞愣了很久:这儿不会是酆都城吧,难道我已经死了?刚才走过的那段路,就是黄泉路?可我没有看到奈何桥,更没有看到望乡台。 懵懵懂懂中,高飞慢慢走到了那座城池面前,举起手中的探照灯向上看去,就看到城门上方有块竖着的石刻牌匾,上面有两个大字。 两个大字的旁边,还有一些曲里拐弯的小字。 高飞没有看那些小字,只是呆呆望着那俩竖体大字:酆都! 历史上有大秦帝国始,就开始以‘小篆’为官方字体,随着朝代更新代替,到了民国时,小篆逐渐演变成了繁体字。 但无论是小篆,还是繁体字,酆都这两个字,都没有改变。 所以,高飞认出了这两个字。 酆都! 酆都! 这儿竟然是酆都城,难道我真的死了? 死在刚才的深水湖中,现在来到这儿的,只是我的灵魂? 望着这俩大字,高飞傻呆呆的笑了,觉得这次遭遇比上次去楼兰古城还让他感觉有趣。 上次,他只是觉得自己穿越了。 这次,他却看到了阴司中的酆都城。 不用问,进了这道门,从此之后就是鬼了――最起码,搞出这一些的都是装神弄鬼的高人,要不是碰到高先生这种心理素质特好的主,就是没死也得被吓死。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费这么大力气搞出这个酆都城的人,绝对牛比。 就在高飞瞪着这俩字傻笑时,手中的‘探照灯’灭了:在来到有火光的地方后,它主动结束了它的使命。 “既来之,则安之吧,让高先生瞅瞅里面有什么东东。” 扔掉‘探照灯’,高飞走到了门前,向里面望去。 ―― “什么?王局长,您说什么?” 正埋头书写某个方案的梁明,接到王科长的电话后,脸色一下子变了。 电话中王局长的声音,带着公事公办的冷淡:“对不起,梁总,你看中的那块地皮,我们开发区有了新的用途。至于我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意向书,很抱歉,无效了。不过,你可以另外找地方嘛。” 仿佛觉得这番话有些对不起梁明,王局长说到这儿后,压低了声音:“梁总,其实这件事我们开发区也没辙,因为是上面的意思――好了,再见。” 不等梁明说什么,王局长就扣掉了电话。 听着电话中传来的嘟嘟声,梁明的嘴角狠狠抽了几下。 坐在对面沙发上看报纸的张妍,走到他身边坐下,问道:“怎么了?” 重重吐出一口气后,梁明脸色阴沉的说:“开发区王局长刚才打来电话,说我们看中并签了合作意向书的那块地,区里收回去了。” “什么?那块地收回去了?靠,这是怎么回事?” 心直口快的张妍,登时怒了,张嘴骂道:“那个姓王的怎么可以这样,说话还不如放屁呢!当初,是他求着咱们购买那块地的,要不然咱们早就去龙山区了,这特么的不是耍人玩儿吗?” 张妍说的没错,梁明被高飞赋予重任后,当即回到了冀南,第二天就辞掉了原工作,开始张罗办厂的事。 对于办厂,梁明可谓是相当上心:不但因为这个厂子是好兄弟高飞要办的,而且他还在这里面占有股份,相当于给自己忙活,你说他能不上心吗? 辞职的当天下午,梁明就带着原公司一起辞职的两个心腹(自然是许以高层厚禄),开始实地考察办厂地点。 开始时,梁明没有打算在凤山开发区落户,而是直接奔去了冀南临市的某市龙山开发区,因为这边实在不景气。 他们去了龙山开发区后,受到了当地招商局的热情接待。 不过,凤山开发区招商局的王局长,恰好在那边参观学习,当知道梁明竟然是来自冀南的‘投资商’后,马上就心动了,晚上就把他约了出来。 说实在的,临市开发区的成功,让负责凤山开发区招商工作的王局长很没面子,毕竟凤山是省城开发区,级别和框架,都要比龙山开发区高一个档次,但成绩却惨淡的很。 凤山开发区招商成绩惨淡,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因为政策、地理等条件。 相反,这边比起那边,无论是政策,还是地理条件,都要好过不少,但就是没多少人来这儿投资。 第524章 给我狠狠的打! 凤山开发区握有大把优惠政策,更加便利的地理条件等优势,成立一年多了,到现在为止除了七八个千万级别的小企业落户外,压根就没像样的企业。 追其原因,最大的根本还是在于人:开发区刚成立不久,随着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出台,凤山招商局成为了最热的部门。 不过很快,凤山招商局那金子招牌下就变得门可罗雀了,几家本来已经签订办厂合同协议的企业,也都纷纷拍皮股闪人了――没有谁能受的了某些部门的拿捏。 拿捏的原因,不外乎某些人的要求,像啥红包不够大啊,往里塞人不同意啊等等(大环境下,有关里面的猫腻就不细说了,反正大家都明白)。 好好的开发区搞成这样后,上级领导勃然大怒,马上就把首任局长的官帽子撸掉,让他去纪委喝茶了,于是王明星局长这才走马上任。 而同期立项的临市龙山开发区,却在这一年半中,做出了相当耀眼的成绩。 两边一比,更显得凤山这边无能,上级领导这才授意王局长去临市参观学习,这才遇到了梁明。 开始时,王明星还以为梁明也就是那种投资最多千万的小老板,不过有句话说得好啊,蚊子大小都是肉,是肉就该向嘴里塞,肉虽少,但总比没有好吧? 更何况,梁明还是地地道道的省城人,放着家乡不支援,却去外市办厂,那让王局长情何以堪? 可是,当梁明透出办厂要投资大约一个亿的美金后,王明星立马就惊呆了。 严格的说起来,一亿美金的投资放在现在,也不算是太耀眼的,那些国际大集团,现在投资动不动就数十亿美金。 但这一亿美金对于凤山开发区――哦,对于王局长来说,可谓是意义重大。 你想啊,王大局长刚一走马上任,就拉来了一亿美金的投资,这证明了什么? 证明他能力比上任局长厉害,也证明提拔他的人有眼光。 于是乎,王局长马上使出浑身解数,拍着雄膛说会给梁明最优惠的政策,他想要哪块地,就要哪块地,绝无二话! 梁明被王局长的热情给打动了,回来冀南的第三天,就在王局的亲自陪同下,敲定了靠近104国道的三百亩地。 敲定地皮后,梁明马上和招商局签订了合约,并立即着手准备办厂等事宜――这七八天,他几乎没闲着,除了吃饭睡觉外,所有时间都围着这块地转了。 为了合理运用这块地,梁明花还重金从省规划院请来了专家,一起制定了最为合理的运用计划。 可是,梁明中午刚把专家送走,肚子里的米饭还没有消化一半呢,王局长却打电话来说,那块地要收回去了。 梁明能不急吗? 张妍能不骂吗? “不行,我得去找王局长,问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梁明站起身就向门口走。 “我也跟你去。” 张妍跟了上来,一边换鞋,一边骂。 一个半小时后,梁明驾车来到了凤山开发区招商局。 这些天里,梁明来招商局好几次了,局里那些科员都认识他了,知道他是王局的‘好朋友’,看到他后,都会主动笑着给他打招呼。 可这次梁明来局里,这种待遇却消失了,别说是主动打招呼了,就连他主动打招呼,人家都待理不理的。 “麻了隔壁的,一群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小人!” 张妍低低的骂了一句。 “算了,现在就是这社会。” 劝了妻子一句后,梁明脸上忽然露出笑容,快步向走下台阶的一个男人走了过去:“呵呵,李科长,你这是要去哪儿呢?” 这位李科长,就是当初跟着王明星一起,在酒桌上陪梁明的人之一。 看到梁明后,为人还算实在的李科长,尴尬的笑了笑,和他握了握手,敷衍道:“哦,我出去办点事。怎么,梁总来局里有事?” 麻痹的,没事我来找你们吗? 梁明心中骂了一句,表面却笑着问:“嗯,是有点事要找王局协商一下……”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李科长就回答说:“哦,王局长啊,他不在。” 梁明追问:“他去哪儿了?” “他去104国道那边了……呵呵,对不起啊,梁总,我还有事要办,等以后咱们再好好聊。” 不小心透漏出王局行踪的李科长,赶紧转移话题,急匆匆的走了。 “王明星去了104国道?哼!” 梁明一下子想到了什么,脸色阴沉,转身就上了车。 梁明看中的那块地皮,也在104国道边上,可以说是开发区当前地理位置最好的一块地皮了。 出了招商局后,梁明两口子很快就来到了104国道那边,老远就看到,在他相中的那块地边,停着大大小小七八辆车,大腹便便的王局长,正陪着笑的和人说着什么。 “田中先生,您放心,我们开发区必定会全力支持您,给大合集团最优惠的政策。” 王明星一张胖脸,笑成了一个肉包子,眼神却总是有意无意,扫过田中秀则身边的女孩子。 田中秀则,岛国大合集团的总裁,他身边那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则是他妹妹田中秀雅。 先交百分之五的订金,把这块地盘下来,等过两年再一甩手,就能获得几倍利润啊――身穿白衬衣、黑色西装的田中秀则,望着那块地满意的笑了笑,扭头正要说什么时,却看到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快步走了过来:“王局长,原来你在这儿呀。” 王局长抬头,看到是梁明后,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说:“梁总,你有事吗?我现在正陪国际友人。有什么事,等明天咱们再聊好吧?” 王局长的不耐烦,让梁明也烦了,拉下脸来说道:“王局长,我今天来找你,就是要问问这块地究竟怎么回事,为什么本来该给我们的地皮,却又单方面收回去了?” 王局长不耐烦的说:“我在电话里不是和你说了吗?这块地区里另有重用。” 不等梁明说什么,王局长抢先说:“梁总,我这样和你说吧,除了这块地,开发区内所有的地皮,随便你挑,你想要哪块,就要哪块。” “我们就要这块!” 张妍抢了过来,手里拿着那份合同意向书,一脸的气愤:“别的地皮,我们没看中!” 王局长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梁夫人,我想我刚才说的已经很清楚了……” 张妍打断他的话:“你说的是很清楚,可我们投在这块地上的本钱怎么办?敲定这块地后,我们可是专门找了专家做好规划图的,花了好几十万,你说收回就收回了,那我们的损失怎么办?” 田中秀则说话了:“王局长,怎么回事呀?” “呵呵,没事,田中先生您稍等,我很快就会处理好的。” 腆着脸给岛国友人做了个保证后,王局长再回头时,不耐烦之意更浓了:“梁总,这个做生意嘛,本来就是有赔有赚的,损失个几十万,对于上亿美金的投资来说,完全是九牛一毛,可以忽略不计的嘛。你们还是抓紧再去选块地吧,我还要陪――” 听王局长这样说后,张妍大怒:“放尼玛的屁!什么叫损失个几十万是九牛一毛?你这是说人话吗?” “放肆!” 当着国际友人的面,被一个女人大骂,王局长的脸上挂不住了,恶狠狠的说:“你什么素质?昂?守着国际友人这样没礼貌!你不怕丢国人的脸,我还害臊呢!梁总,立即把你媳妇带走,免得让国际友人看笑话。没素质,真不明白你是怎么活这么大的――哎哟!” 张妍从小就是个火爆脾气,不吃亏的主,平时没理还辩三分呢,更何况现在完全占理,被王局长骂没素质后,当即就热血冲脑,冲动下抬手推在了他雄膛上:“你特么的有素质,你是吃屎长大的啊!” 王局长猝不及防下,被张妍推了个趔趄,哎呀一声碰在了田中秀雅身上。 田中秀雅就站在公路最边上,下面就是深达两三米的排水沟,被王局长一下子撞了下去。 说来也巧了,田中秀雅在惊叫着滚下排水沟内时,前额碰在了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当即就出了血。 谁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张妍也愣了。 她虽然恼怒王局长,可没想到会误伤别人,一楞过后正要招呼梁明赶紧下去把人家扶起来时,一个人却猛地把王局长拨拉到一边,抬手狠狠给了她一记耳光:啪! 张妍被这一巴掌直接抽下了排水沟,后脑先落地,咚的一声昏了过去。 这个一巴掌就把张妍抽飞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田中秀则。 抽飞张妍后,田中秀则冲随行人员咆哮:“八嘎,快把秀雅扶上来!” 几个随行人员,也顾不得身穿西装了,赶紧冲下了排水沟。 这时候,梁明才从妻子被打的震惊中清醒过来,登时狂呼一声,向田中秀则扑了过来:“我草泥马的,你敢打我老婆!” 有些发呆的王局长,也清醒了过来,招呼手下:“快,拦住他,千万不要让他伤了田中先生!” 只是,不等招商局那伙人动手,田中秀则蓦地一声怪叫,拧身一个标准的侧踢,重重跺在了梁明雄膛上,直接把他跺翻在地上。 梁明毕竟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曾经和高飞在外面打过无数次的架,骨子里也有着不服输的彪悍,在被跺倒后强忍着疼痛爬起来,再次大吼着扑了上来。 这次,田中秀则还没有动脚,他身边另外两个随行人员挡住了梁明。 这俩人,本身就是负责田中秀则安全的,柔道高手,对付一个梁明绝对是绰绰有余,怪叫声中再次把他打倒在地。 “敢伤害秀雅,给我狠狠的打这个支那猪,往死里打,打死再说!” 田中秀则咆哮着,抢上前去,抬脚狠狠踢在了梁明脑门上。 第525章 冲突升级! 梁明刚抬起头来,就被田中秀则重重一脚踢在了脑门上,当即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凤山开发区的王局长等人真没想到,事情会闹成这样,看着双双昏迷过去的梁明两口子,一时间都傻眼了。 田中秀则却仍不解气,推开两个属下,仍然用皮鞋狠狠踢着梁明,嘴里骂道:“支那猪,世上最劣等的民族,一群该死的家伙!” 王局长等人虽说百般讨好田中秀则,也很不满梁明夫妻的出现,尤其是在被张妍指着鼻子骂时,心里更是恼羞成怒。 但在田中秀则打昏梁明后,仍然对他又踢又骂后,脸色也不好看了。 别忘了他们也是华夏人,而田中秀则在暴怒之下骂的却是全华夏人。 可他们只能把这种不满放在心底,因为田中秀则可是上级领导介绍来的,属于绝对不能得罪的人,所以只能装看不见。 反正田中先生打累了就会停手,也出不了什么人命,何必为了所谓的尊严得罪他?那样对王局长的前程就会有影响了。 于是,在车辆川流不息的104国道边,出现了这样诡异的一幕:一个岛国人,守着一帮华夏人,打骂着一个华夏人,挨揍的同胞却只是脸色尴尬的围观。 在开发区别的企业搞建筑的一群农民工,看到这边打架后,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快速围了上来。 领头的叫陈大彪,是个三十四五的汉子,身材庞大魁梧,皮肤黝黑。 刚开始时,他还以为就是普通的打架。 但接着就觉出不对劲了,因为田中秀则一直用汉语骂,而他身边几个随从,却用岛国语安慰受惊的田中秀雅,这才明白是岛国人在揍华夏同胞。 陈大彪只是附近村子里的农民,小学刚毕业就出来干工地,没啥文化,更能做出一边喝酒一边扣脚丫的没素质的事。 但他在看到岛国鬼子痛殴他的同胞后,登时怒了,上前一把抓住田中秀则的肩膀,猛地就甩到了一旁:“草,挨千刀的鬼子,敢在我们国家揍我们的人!” 田中秀则一个趔趄,幸好王局长及时扶住了他,关心的问:“田中先生,您不要紧……” 王局长还没有说完,田中秀则就推开他,指着陈大彪咆哮道:“八嘎!” 他几个随行人员看到老板受袭后,不等他吩咐就冲了过来,嘴里怪叫着。 和陈大彪一起的二十几个民工,基本都是他那村的。 看到岛国鬼子要动陈大彪后,农民工们才不管这些人是什么狗屁国际友人,该不该讲素质,一窝蜂的冲了过来,手里举着瓦刀、泥板等建筑工具,围着田中秀则等人就揍了起来:“敢在这惹事,揍死这帮狗杂碎!” 田中秀则和他身边随从的俩人,都练过几年柔道,一人对付三两个民工还是不在话下的。 奈何这次扑上来的民工二十多个,而且人人手里都有家伙。 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这些民工又拿出了上世纪三八年打鬼子的气势,挨一脚都不带喊疼的,反而眼珠子开始发红,玩命似的群殴岛国友人―― “住手,都给我住手!” 看到田中先生几人被淹没在愤怒的海洋中后,吓得王明星魂飞魄散,艰难的绷着他肥胖的身子,扯着嗓子大喊。 可惜,那群没素质的农民工没谁在意他的比咧咧,只是摁着岛国友人可劲的狂扁。 “你们,都给我上!” 王局长暴跳如雷,指挥局里人去给田中先生解围,嘴里还嘶吼着:“打电话报警,报警,把这群没素质的泥腿子都抓起来,严惩,必须得严惩――哎哟!” 招商局那些下属,碍于田中先生国际友人的身份,和王局的态度,在梁明挨揍时,就算心里也在痛骂鬼子,但是却没有谁站出来。 同样,在王局跳着让大家上,和那群没素质的农民工开火时,也没有谁动,倒是纷纷拿出手机躲到一边,装做十万火急的样子,打电话报警。 看到属下个个都奸似鬼的表现,王局更加愤怒。 无奈之下,王局只好亲自突前,抓住一个采住田中秀则头发的民工,正要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时,那没素质的农民工,却反手狠狠给了他一瓦刀,砸在了脑门上。 顿时,王局头惨叫一声,脑袋上鲜血直流,一皮股蹲坐在了地上。 看到头儿被揍了后,招商局那帮人――躲的更远了:沃曹,这帮泥腿子连头儿都揍,我们算毛啊? “呜啦,呜啦!” 就在最为混乱时,凄厉的警笛声响起,一辆警车呼啸而来,老远就听到有人用喇叭喊话:“住手,都住手!” 原来,这儿距离开发区派出所不远,也就几百米的样子。 刚才田中秀则殴打梁明时,就有招商局的人看不下去,偷偷报警了。 “警察来了,大家快跑!” 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围着国际友人狂扁的农民工们,呼啦一声就散开,四散奔逃。 要说岛国人的确有几分骨气,田中秀则的一个随行,冒着脑袋被陈大彪用瓦刀砍下来的危险,咬牙愣是抱住了他的腿,让他无法逃跑。 开发区派出所的警务人员,远远看到群殴的场面后,也被吓了一跳。 幸亏,那些没素质的农民工非常怕警察,除了被抱住腿的陈大彪外,其他人都被警察的一嗓子吓跑了。 “刘所长,你可来了,快,快,把那个人抓起来,就是他率人攻击国际友人的!” 看到救星来了后,王局长捂着受伤的脑门,杀猪般的大吼。 正要找人问问怎么回事的刘所长,认出脑门受伤的是区招商局王局,顿时吓了一跳,赶紧把他搀扶了起来,命令手下先控制住那个挣扎着要逃跑的农民工。 十几分钟后,开发区医院的两辆救护车,拉着笛的跑了过来。 ―― “沈总,离子基金的杰克先生来了。” 小宋敲开办公室的房门。 沈银冰正在审察集团开发部提交的某项方案,闻言摘下防辐射眼镜,笑着站了起来:“请杰克先生进来。” 穿着一身黑西装的杰克,脸色有些严峻的走了进来:“沈总。” 别看杰克是世界一流金融集团的高管,但除了工作态度有些严谨外,在沈银冰等人面前却没有丝毫架子,把绅士风度拿捏得极好,平时见谁都笑眯眯的。 现在,他却一脸的严峻,让沈银冰黛眉微皱,意识到发生什么问题了:“杰克先生,请坐。” “谢谢沈总。” 杰克道谢,坐在了沙发上。 “杰克先生,你喝咖啡,还是喝茶?” “谢谢,我不喝。” 杰克摇了摇头,说:“沈总,我这次来是有事需要你帮忙的。” 沈银冰坐了下来,依旧笑着:“请说,看看我能不能帮上。” 杰克随沈银冰来到冀南后,马上就考察了北山集团的榨汁机生产线,并做了大量的市场调查,提出了几个中肯的意见,再加上他也不显摆架子,所以只要提出的要求不是太过分,对他很钦佩的沈银冰,还是希望能帮他解决某些困难的。 “是这样的。” 杰克抿了抿嘴角,认真的说:“沈总你也知道,我这次奉乔治总裁来冀南,除了要和贵集团合作外,还有落日集团那边的业务。” 离子基金投资落日集团的事,沈银冰当然知道,也清楚杰克这两天正在和代表高飞的梁明接触,点了点头,也没说什么。 杰克继续说:“今天下午,我约好要和梁总就某些事要洽谈的,可我给他打电话时,却没人接电话――后来我赶到工地那边后,才知道他已经被警察抓走了,而且还被人打伤。” “什么?” 沈银冰一愣:“梁明被警察抓走了?还被人打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杰克之所以着急梁明,为了他不惜来找沈银冰帮忙,并不是说他和梁明的关系有多深厚,而是因为他必须按照妮儿的意思,在规定的天数内,做好和落日集团合作的工作。 现在梁明被警方抓了,肯定会影响到杰克的工作进程,所以他这才来找沈银冰,希望她能出面帮一下。 “我听那边派出所的人说,梁总是因为地皮的事情,和岛国人发生冲突,打伤了几个岛国人,才被警方抓走的。” 杰克就把自己所知道的那些,和沈银冰详细解释了一遍,末了才说:“本来我也不想麻烦沈总出面,可我现在打不通高飞高先生的电话,所以只能来找你,希望你能出面,把梁总保释出来,能够尽快开展工作。” “为了征地,梁明和招商局翻脸,还纵人打伤了岛国人?” 沈银冰眉头紧紧皱起,沉吟片刻问:“杰克先生,你放心,我马上去凤山开发区那边一趟,力争把梁明保释出来。” “那就好,谢谢沈总,我先告辞了,还有工作要做。” 杰克道谢后,站起来告辞。 “小宋,替我送送杰克先生。” 吩咐小宋去送杰克后,沈银冰正琢磨着是不是给市局那边打个电话,了解一下具体情况时,焦恩佐敲门走了进来。 对于焦恩佐,沈银冰还是很客气的:“恩佐哥,你先坐,我给市局打个电话。” 焦恩佐笑着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嗯,具体的还不清楚,是这样的。” 沈银冰沉吟片刻,就把杰克告诉她的那些,简单说了一遍。 “哦,是这样啊。” 焦恩佐目光闪动,提议道:“小冰,我觉得这事在搞清楚之前,你最好先别露面。毕竟事关岛国人和招商局,一个处理不好,就有被卷进纠纷的危险。我看这样吧,我先去开发区那边的派出所看看,了解一下具体情况,然后你再拿主意。” 沈银冰想了想,觉得焦恩佐说的很有道理:“嗯,那就麻烦你去一趟了。” 第526章 高飞,要死了? 离子基金的投资,让北山集团焕发了从没有过的激庆(得避开那些字眼,很别扭),整个集团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发动机,上到总裁,下到看门保安,都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来工作。 身为北山集团绝对的带头人,沈银冰的工作量自然是最大的,吃饭时都有可能会接到下属打来的请示电话。 所以呢,梁明打架被警方带走这件事,在焦恩佐主动去了解情况后,她也没放心里去,很快就投入了工作中:左右不过是打架嘛,多交点钱,态度好一些就ok了。 一直忙到下午六点时,焦恩佐回来了。 看到焦恩佐进来后,沈银冰才想到了这件事,问道:“怎么个情况?” 焦恩佐苦笑着摇了摇头:“不怎么好办。” 沈银冰一愣:“哦?” “梁明为了和岛国大合集团争夺一块地皮,重金雇佣了几十个社会无业人员,不但把大合集团总裁田中秀则打成重伤,而且还把那边招商局局长打成了脑震荡。我听那边的警方说,梁明在被抓进派出所后,自己把自己‘打’了一顿,搞出受了伤的样子,并威胁警方必须把他送医院……” 说到这儿,焦恩佐再次苦笑摇头,看似随意的说:“唉,我真搞不懂,他这样嚣张靠的是什么,搞得天怒人怨的,听说岛国驻大使馆已经向华方提出了抗议,这件案子将被移交市局处理。” “情况这样严重?” 沈银冰还真没想到,事情惹的这样大,有些不信的问道:“他不会这样没脑子吧?为了一块地皮就闹的这样大。” 焦恩佐淡淡的说:“我还听说,这件事的导火索,就是因为梁明好像很喜欢大合集团总裁的妹妹,一个非常漂亮的岛国女孩子。” 听说这件事竟然上升到要市局出面的档次后,沈银冰还琢磨是不是给市局局长刘昌明打个电话,请他照顾一下梁明的。 但在听说梁明是因为‘喜欢’人家妹妹,才闹出这么大事后,顿时拉下脸来,冷哼一声说道:“哼,真是没素质,高飞这是找的什么代言人呢!” 说出自己该说的话后,焦恩佐就闭上了嘴。 沈银冰端起水杯喝了口水,淡淡的说:“算了,这件事我们就不要插手了。恩佐,麻烦你去告诉杰克一声,说我无能为力。” “好的。” 焦恩佐站起来,转身要走时,却忽然又说:“小冰,我觉得有件事,你得好好考虑一下。” 沈银冰抬头问道:“什么事?” 焦恩佐回答:“杰克先生私下里曾经和我说过,他最多在冀南呆半月,因为他怕在这边呆的时间久了,会影响到他在离子基金总部的地位,毕竟人家是大集团公司高管,不可能为了咱们这边两笔小业务,就长时间滞留不回,给他的竞争对手造成可乘之机。而现在落日集团那边又发生这件事,梁明一时半会的出不来,他肯定会心急如焚的。” 沈银冰想了想,的确是这样,就问:“那依你的意思呢?” 焦恩佐试探着问道:“要不这样,我们北山集团先把落日集团那边这个化妆品项目接手――小冰,你别误会我意思,我并不是要抢夺落日集团和离子基金的这个项目,我就是想帮杰克一把,先把这边工作做好,等梁明事儿完了后,再交给他。这样,既不用耽误杰克的时间,而且、而且高飞回来后,也肯定会感谢你的。” 沈银冰犹豫片刻,才说:“嗯,你说的很有道理。那你和杰克商量一下?反正杰克说高飞的电话也打不通,联系不到他的人。” “好的,那我现在就去和杰克先生商量一下。” 焦恩佐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开门正要走出去时,沈银冰却忽然说:“恩佐哥,谢谢你。” 焦恩佐一楞,温言笑道:“谢我什么?” 沈银冰垂下眼帘:“我知道,高飞一直对你抱着某种成见。可你却始终以君子之礼来待他,所以、所以我该替他谢谢你。” 焦恩佐眼角飞快的抽了下,笑着摇了摇头,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走进自己办公室后,焦恩佐的脸上的笑容,刷的就消失了,重重坐在了大班椅上,阴着脸沉吟很久后,拿起电话,淡淡的说:“你进来一趟。” 门开了,化名为朱丽的阿斯朵丽走了进来:“有事?” 端起凉了的咖啡,轻轻品了一口,焦恩佐缓缓的说:“今晚,你去给我杀一个人。” ―― “老董,那个女人走了?” 小李走了进来,左手拿着一瓶酒,右手拎着几个盒饭。 叫老董的民警,弹了下烟灰,抬头看着墙上的石英钟说:“呵呵,现在半夜十一点了,她再不走,就得让咱俩犯错误了,嘿嘿。” 小李当然明白老董所说的‘犯错误’是啥意思,也很暧昧的笑了:“是啊,她一个单身女人要是在我们办公室靠一晚上,我还真怕会惹出什么传言。” 打开一瓶酒,小李给老董满上:“其实这事说起来,我就特么的生气。招商局那帮孙子,在我们国人被岛国鬼子欺负时干看着。麻了隔壁的,一群崇洋媚外的不要脸,还不如那帮农民工呢。” 老董端起酒杯:“唉,谁说不是啊,咱们刘所也很气愤,但这有什么用?人家是外国友人,就连大使馆都出面干涉了,可招商局那帮孙子还指正那可怜孩子,那叫梁明的不吃亏才怪呢。” “可这也不能不让他去医院啊,他受伤也很重。” “咱们能有什么办法?就连刘所都没辙,听说天亮后,市局就会接手这件案子的。” 老董擦了擦鼻子,拿起酒瓶:“算了,这事可不是咱们这些小人物能插手的,还是干好自己本职工作吧。” 小李郁闷的喝了口酒,问道:“要不,咱们去拘留室开导一下那哥们?反正他一个人也怪孤单的,大家一起喝两口,算是支持他了。” “行,咋不行呢。” 老董拿起站起身,拎着酒瓶走向门口:“别忘了多拿个杯子。” 开发区派出所的拘留室,就在他们值班室的斜对过,一间窗户上都有钢筋防盗网的屋子。 老董刚走出门口,忽然就听到拘留室内有人喊道:“什么人――啊!” 听到这个声音后,老董脸色大变,飞步冲向拘留室门口:“小李,快来!” 小李也听到那声喊叫,以及最后的惨叫声了,拿起警棍就冲了出来。 老董手忙脚乱的用钥匙开拘留室门,但越着急反而找不到锁孔了,足足过了十几秒后,才总算打开了房门,猛地推开后就愣在了当场。 他看到,被关押在拘留室内的梁明,仍然躺在木板窗上,但胸口全是鲜血,身子在急促抽着――拘留室后面那个不钢筋门窗,已经被人用东西硬生生的别开一个大口子。 “快,快打电话通知刘所!” 老董大吼着,扑到了窗前,就看到一个黑影,正灵敏的翻过墙头。 ―― 第二天早上,沈银冰刚上班,焦恩佐就急急的敲响了她办公室门。 看到焦恩佐一脸着急的样子,沈银冰就意识到有什么坏事发生了:“恩佐,怎么了?” 焦恩佐咽了口吐沫,沉声说:“小冰,我昨天不是去开发区派出所那边保释梁明了吗?今天一大早,那边就打电话来告诉我说,说梁明他昨晚被……被暗算了,正在抢救中。” 沈银冰大惊:“什么?梁明遭到暗算了?在派出所!” 焦恩佐点了点头:“嗯,是的。” “是谁干的?抓到凶手没有?” “凶手当场就跑掉了,警方现在正在调查,初步怀疑,可能和那些岛国人有关。” “岛国人?哼,肯定是那些岛国人干的,也唯有他们才能做出这么卑鄙的事情!” 沈银冰恨恨的抬手拍了下桌子,随手抓起小包:“梁明去了哪家医院?我去看看他。” “在第三人民医院。” 焦恩佐跟着沈银冰快步走出房门:“要我和你去吗?” 沈银冰脚步不停,摆手拒绝:“不用了,我自己去――恩佐,梁明出事的消息,你通知杰克先生,多关心一下落日集团那个项目。” “好的,我会的。” 焦恩佐点了点头,等沈银冰走进电梯内后,这才快步走进自己办公室。 阿斯朵丽正坐在沙发上,手里玩着手机。 关上门后,焦恩佐脸色黑了下来:“为什么没有做彻底?” 阿斯朵丽放下手机,淡淡的说:“我觉得让那人受重伤,要比直接干掉更好,因为这样更加会刺激到姓高的,对有意染指落日集团的沈银冰不满,这就最大可能的离间他们俩,方便你谋取北山集团……” 阿斯朵丽还没有说完,就被焦恩佐狠狠甩了一记耳光,骂道:“蠢货,你给我记住,以后千万别对我的命令自作主张,要不然我杀了你!” 阿斯朵丽捂着火辣辣的脸颊,用力咬了下嘴唇,才把眼神中的杀意压了下去。 “怎么,你是不是要杀了我?” 焦恩佐敏锐捕捉到了阿斯朵丽的眼神变化,声音更加阴森。 “我、我没有。” 阿斯朵丽站起身,轻轻摇了摇头。 “哼,希望你没有这份心思,要不然我会让你后悔的。” 焦恩佐语气稍微放缓:“你想杀死的那个人,也许以后就永远消失了。如果你还算聪明的话,那你以后最好全力配合我,等我们掌控北山集团后,你就会有充足的资金,做你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阿斯朵丽霍然抬头,眼睛发亮:“高飞,要死了?” “暂时还不确定,不过有中宫宫主亲自对付他,他活着回来的可能性不大。” 焦恩佐摆了摆手,示意阿斯朵丽出去后,拿起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轻笑一声问道:“高少,在做什么呢?” 第527章 东海鲛人! 城门的后面,是条长长的通道。 金色的通道。 金色的墙砖、地面,在火光的照耀下,闪着金色的光芒。 城门后面的通道,大概有千米,高约四米,宽约五米,地面也是呈金色,每隔十几米,墙壁上就会凸出一根金色的柱子。 远远的看去,金色柱子的前面,好像绑着个黑色的人形状东西,火苗就是从这个人形物体中间燃烧着。 在黑暗中看到这些火苗后,周围那种阴森感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更加浓郁了,仿佛这火光召开了不干净的东西,就在看不到的地方死死盯着高飞,让他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却什么也没看到。 在一栋有着几百年历史的老房夹墙内发现的秘道,经过一条不知道有多长的暗河后,来到了一个深水湖。 深水湖内,有着吓人的发光吃人怪鱼。 逃过怪鱼的捕杀后,又走过一段台阶,发现了一座城池。 城池城门的后面,有一条金碧辉煌的通道,通道两旁有正在燃烧着的油灯。 这些油灯,是谁点燃的? 燃烧了有多久了? 好吧,也许这些油灯,是铁屠、或者卡杨活佛和安归王三人中的一人点燃了。 可问题是,他们就算是点燃,有必要把所有油灯都点燃吗? 深吸了一口气,高飞蹲在了地上,仔细观察金色的地砖,希望能找到有人进去的脚印。 然后,他就发现了一个让他震惊的现实:扑在通道中这些金色的地砖,竟然真是金子制成的,用金蛇怪剑剑尖稍微一蹭,就能刮下一点金屑。 这条通道上千米长,上方,两侧墙壁,和地面,竟然都是由绝对的金块砌成! 得有多少块金砖,才能造就这条通道? 或者说,这条通道的建成,最少得有多少吨? 相信当今任何一个国家的黄金储量,也不够砌成这条通道的。 那么,到底是谁建造了这条黄金通道? 又是谁,有这么大的财力? 这一连串的问题,让高飞兴奋,激动,却又不得不冷静下来,考虑当前的现实问题:该怎么找到铁屠,然后出去。 黄金固然诱人,可如果连小命都保不住,照样没有丝毫价值的。 高飞瞪大眼睛,仔细观察金砖,希望能找到有人进去的脚印。 不过,无论他怎么看,都没有看到脚印,反倒是看到上面,好像印着一层曲里拐弯的字体,微微下凹,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这些字体,与城门上‘酆都’汉字旁边些小字,都是一样的,在高先生不认识的范围内。 原来,这条通道的每一块金砖上,都印有这样的字体。 太多的为什么,已经让高飞对这些文字所代表的含义失去了兴趣——然后,他发现了一滴血。 这滴血已经变成了暗褐色,在红彤彤的火苗下,也闪着金光,要不是高飞仔细的搜索,还真看不到。 从高飞脱险的深水湖那边过来,这一路上虽说都是凿好的台阶,道路算是很好走,但关键问题是那些台阶上都长满了湿漉漉的青苔,肯定会粘在鞋底上,然后蹭在这光滑如镜的金砖上。 可实际上呢,高飞却没有发现该有的脚印,只看到了一滴血。 此后,无论他怎么瞪大眼睛搜索,都没有看到第二滴血。 这是怎么回事? 谁的血? 该有的脚印去哪儿了? 难道说,铁屠他们三人来到这儿后,就被隐藏在暗中的某个怪物给‘叼’走了? 望着这条金碧辉煌的金色通道,高飞侧耳倾听良久,都没有听到丝毫声音。 静。 静得吓人,静得让高飞竟然能听到火苗燃烧空气时的轻微突突声。 除此之外,就是他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声了。 咕噔——一声,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缓缓站起身,攥紧了金蛇怪剑,慢慢向门里迈出了右脚。 也不知为什么,高飞迈出右脚时,脑海中忽然浮上了一句话:一入酆都城,阴阳两相隔! 右脚很轻很轻的落在了第一块金砖上,高飞全身的神经,都已经绷紧:哪怕眼前忽然出现一只苍蝇,也会被他一剑劈成两瓣! 出乎意料,又在意料之中的是,高飞的右脚踏在金砖上后,周围没有丝毫的动静,既没有出现苍蝇,更没有出现比苍蝇更凶猛的怪兽,周围依旧静悄悄的。 顿了几秒钟,高飞又小心翼翼的抬起了左脚。 周围,还是静悄悄的,没有丝毫异样动作。 高飞又慢慢的放下左脚——一般来说,如果有危险,就该这时候出现了。 可危险却没有出现,还是那样静。 “咕噔。” 高飞又听到了自己咽吐沫的声音,接着抬起右脚。 很慢很慢的,高飞走进城门后面接近十米了,已经来到了凸出的金色立柱前,周围还是没有任何异常动静发生。 高飞停止了前行,扭头向后看了看,然后就看到有一溜清晰的脚印,出现在他走过来的金砖上。 看着那些脚印,高飞嘴角狠狠抽了几下,随即扭头看向了凸出墙体的立柱。 无疑,立柱也是金子打造,足有一人多粗,靠着它来承重通道上方的压力。 高飞关心的不是立柱本身,而是看向了好像被绑在立柱上的人形物体上。 走过来的这十米路程中,高飞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脚下,以防备出现什么突然意外,就做出最为迅速的反应,所以只能刻意忽略绑在立柱上的这些东西了。 高飞看向了黑色,好像人形状的东西上——心跳,攸地停止:立柱上面绑着的,竟然真的是人! 黑皮肤的人! 黑皮肤的女人! 赤果着上身,有着高耸雄部的黑皮肤女人! 长发,微微垂着头,一脸的痛苦样子,眼珠微微凸出眼眶,带着无边的恨意。 那燃烧着的火苗,就在黑皮肤女人的肚脐眼位置,可以清晰的看到,火苗就是从她的肚脐眼内冒出来的。 难道是石刻,或者用金子铸成的假人? 可是,未免也太真实了吧? 尤其是她微微凸出的眼球中的恨意,让谁来看都看不出有丝毫假象,那是发自内心的恨意,让人不寒而栗,就算世上最伟大的雕刻家,也无法雕出这样逼真。 下意识的,高飞抬起右手,慢慢伸向了黑皮肤女人的脸颊。 这种意识,不受高飞本人控制,他就想用手感觉一下女人脸上皮肤的弹性,从而来确定这是真人,还是假人。 女人的脸颊,温软,有弹性,就是真实的皮肤,绝不是石刻,和金子铸成的。 当这份真实的感觉,从高飞手指迅速传回他的大脑时,他猛地打了个机灵,身子一颤,快速的缩回了手。 就在他缩回手的瞬间,他才看到了黑皮肤女人的下半身。 肚脐眼内冒着火焰的黑皮肤女人,下半身竟然没有上脚,和腿,而是鱼尾! 美人鱼? 这是最先从高飞脑海中腾起的一个字眼。 不过马上就被另一个名词所代替:东海鲛人! —— 东海有鲛人,可活千年,泣泪成珠,价值连城;膏脂燃灯,万年不灭;所织鲛绡,轻若鸿羽;其鳞,可治百病,延年益寿。其死后,化为云雨,升腾于天,落降于海——《寻古店》。 传说,东海鲛人其性最淫,口顖嗜血,都聚居于海中一座死珊瑚形成的岛屿下,那岛下珊瑚洞,洞穴纵横交错,深不可知,那里就是人鱼的老巢,它们在附近海域放出声色,吸引过往海船客商,遇害者全被吃得骨头也剩不下,有人捉到活的黑鳞鲛人,将其宰杀晾干,灌入它的油膏,制成长生烛,价值金珠三千。 传说,在始皇大帝的地下陵墓中,就有无数这样的东海鲛人,被铁链拴在金柱上,从肚脐眼内把她的肠子拽出来当灯芯点燃,可万年不灭。 —— 以上的这些传说,高飞此前曾经听铁屠这些闲聊时说起过。 不过,他只是把这些当做一个有趣的怪故事来听,压根就不相信世间会有真正的鲛人。 但现在,他信了,因为他亲眼看到了燃烧着的东海鲛人,长发披肩,容貌秀美,人身鱼尾,浑身都是细密的黑色玉麟,被铁索绑在金柱上,无言的燃烧着。 “原来,世间真有鲛人的存在!” 高飞望着鲛人微微凸出的双眼,一时间竟然愣在当场,看着她的眼睛想象到了一副画面:一条鲛人,哭着,喊着,挣扎着,被一群士兵用铁索绑在金柱上,逃出她的肠子,点燃——在点燃的瞬间,鲛人的生命开始燃烧,眼里带着无边恨意,嘶声诅咒着捆绑她的那些人。 慢慢的,高飞自己走进了这幅画面中,被鲛人的极度恐惧所感染,他再也不忍看这双悲观绝望的眼神,下意识的伸出手捂住那双眼,要给她合上,让她安息。 高飞的手,刚碰到鲛人的双眼,脚下的金砖忽然侧翻,裂开一个口子。 毫无防备下,高飞只能往下坠去。 身子在迅速坠下时,高飞才猛地清醒了过来,腾地伸手去抓金砖边缘——可就在这时,通道两旁本来很齐整的墙壁上,却忽然出现射无数利箭,咻咻有声,电射般射向了他。 本能的,高飞只能缩手,身子快速下坠。 下坠过程中,他再次听到,无数声紧绷着的弓弦射出箭簇的崩崩声,从四面八方响起。 “完了!” 听到无数箭簇发出的咻咻声,高飞心中一片冰凉。 纵然他手中有金蛇怪剑,能够拨打开一两支,可这有什么用? 万箭攒心,这是必然结果。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的身子依然在向下坠落。 下面,应该有竖着的尖利矛尖吧? 就算他能躲开这些箭,也得被矛尖插个透心凉。 “完了!” 高飞绝望,放弃了抵抗,准备承受万箭攒心之苦。 可是,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忽然有只手抓住了他的肩膀。 第528章 成吉思汗陵? 绝望,从没有过的绝望,让高飞放弃了反抗,准备等待被万箭攒心,然后再被下面矛尖刺个透心凉的悲惨下场。 但就在这时,无边的黑暗中却忽然伸出一只手,啪的抓住他的肩膀,在速度最快的那支箭射来之前,把他猛地拉到了一个人的怀里,接着迅速一个侧翻,箭簇射在硬物上的砰砰声随即响起。 箭簇射在硬物上的声音,就像是暴雨打窗户玻璃那样,密集,有力,听起来让人牙根都发酸,再也不敢随便动一下。 终于,暴雨骤然停歇,周围又迅速恢复了死一般的宁静。 高飞动也不动的被人压在身下,听觉仿佛完全消失,心跳都几近停止,就这样傻愣愣的等了仿佛有一个世纪那样漫长,才听到呼吸声在耳边响起。 下意识的,高飞就要翻身跃起――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却抢先在他耳边响起:“高飞,别动!” 铁屠? 这个声音虽然很轻,但听在高飞耳中,却像是晴天打了个霹雳: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他的,竟然是铁屠! 铁屠不是在刺杀卡杨活佛失败后,被追杀吗,怎么会在这儿,又在最关键时刻救了他? 就像刚才从没有过的恐惧那样,一种从没有过的狂喜,时高飞心脏骤然狂跳,正要说什么,铁屠却又说话了,声音更加低,要不是附在他耳边,他绝不会听到:“别出声,那边有东西。” 马上,高飞就闭上了嘴巴,慢慢抬头向里面看去,然后就看到无数个绿油油的小光点。 活动的小光点,一种只能用心去感受的沙沙声,就像有无数条毒蛇在相互缠绕那样。 就像知道高飞心中在想什么那样,铁屠又轻声说:“那是毒蛇,嗯,就是你在黄河岸边看到从苏北山肚子里窜出来的那种毒蛇,很多,多不胜数。” 毒蛇,果然是毒蛇! 饶是高飞胆子很大,可在面对无数条那样怪异的黑色毒蛇时,还是觉得头皮发麻。 高飞强忍着不寒而栗,低声问道:“你怎么知道是毒蛇?你看到过了?” 铁屠肯定是在苦笑:“嗯,我看到过。我刚下来时,曾经打开火机看过,那边全是缠绕在一起的黑色毒蛇――这是一个蛇窟。” “蛇窟?” 高飞咽了口吐沫,声音更低:“既然你能看到它们,那么它们也能看到你,那你到现在为什么还好好的,难道、难道它们和你是亲戚?” “我倒是想和它们攀亲,可惜我没有这个本事。” 铁屠难得的幽默了一下,说:“它们当然能看到我,也想吃掉我,可只要它们一过来,我就会钻出洞外,然后它们就再也不敢跟着过来。我猜想,在下面肯定有雄黄之类的东西,让它们不敢接近洞口。当初设计这一切的人,之所以在洞底放雄黄,应该就是担心蛇会触动机关,被箭射死。” “设计这一切的人,为什么要在陷阱下面,单独挖个蛇窟呢?” 高飞不解的问道:“仅仅是那些暗箭就能致人死地,何必再鼓捣这么多毒蛇看守陷阱?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铁屠稍微沉吟片刻,才回答:“古代大草原上有数十个部落,有的部落信奉白天鹅,有的信奉野狼,有的却信奉蛇。当部落中有大人物死去后,就会在墓穴中陪葬部落的图腾物。由此看来,这个古墓的主人,其部落就是以蛇来做为图腾的。” 高飞诧异:“等等――你说,这是一个墓穴?” 铁屠笑了笑,牙齿在黑暗中闪闪发光:“除了墓穴,还能是什么?” “墓穴?次奥,什么大人物的墓穴,竟然这样牛比,可以在地下上百米深处建造一座地下城,还用那么多的黄金……” 高飞喃喃说到这儿时,忽然闭上了嘴。 他想到了一个人。 如果这个人要在地下建一座地下城来作为他的陵墓,别说是用黄金来砌成墓道了,就算用比黄金再贵的东西,也绝不是问题。 因为这个曾经率领当时世上最强大的铁骑,横扫了欧亚大陆。 他子孙打的天下:北到北冰洋,西到额尔齐斯河,南到克什米尔地区以及喜马拉雅山南麓的不丹、锡金等地……他的子孙忽必烈,曾经率领铁骑洗马多瑙河,疆域面积超过了2112万平方公里。 他,就是蒙古的铁木真,成吉思汗! 铁屠轻轻的说:“你想的不错,这儿就是成吉思汗陵。谁也没想到,伟大的成吉思汗陵,就在小镇蒙戈尔的下面。” ―― 在众多古代帝王陵中,如果说秦始皇陵墓的挖掘最为人们所期待的话,那么成吉思汗陵墓可以说是更为人们所魂牵梦绕。 更广泛一点说,在历代帝王陵墓中,只有元代帝王的陵墓,没有谁知道它们的确切位置的,而元代帝王中无疑成吉思汗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那么对于他的陵墓的探寻,也就牵动着世界各国历史爱好者们的目光。 700多年来,带领蒙古铁骑横扫欧亚创建蒙古帝国的成吉思汗究竟埋身何处,成为数百年来考古学上的一大谜团。 传说,在700多年前,成吉思汗率军远征西夏途经伊金霍洛(今鄂尔多斯高原),目睹这里水草丰美,花鹿出没,心里特别高兴,陶醉之际,失手将马鞭掉在了地上。 部将刚要拾起马鞭,却被成吉思汗制止了,并即兴吟诗一首:“梅花幼鹿栖息之所,戴胜鸟儿孵化之乡,衰亡之朝复兴之地,白发吾翁安息之邦。” 所以,鄂尔多斯高原这边,就成了成吉思汗陵最可能存在的地方,可以说是现今世界公认的一座权威的成吉思汗陵墓,虽然此处并没葬有成吉思汗的骸骨,但这里栖息的是成吉思汗的灵魂。 若要搞清楚成吉思汗陵到底在哪儿,《蒙古秘史》是蒙元专家们绕不过的一本奇书。 关于蒙古皇族的殡葬,《蒙古秘史》是这样记载的:蒙古皇族下葬后,先用几百匹战马将墓上的地表踏平,再在上面种草植树,而后派人长期守陵,直到地表不露任何痕迹方可离开,知情者则会遭到杀戮。 在《马可波罗游记》中,马可也波罗写到:可汗或汗的称号,等于我们语言中的皇帝。一切鞑靼人的大汗和成吉思汗――他们的第一个主人死后,按例应葬在一座名叫阿尔泰的山去,无论他们死在什么地方,甚至相距100天的路程,也要把他的灵柩运送到阿尔泰去。在把君主的灵柩运往阿尔泰山的途中,护送的人要将遇到的一切人作为殉葬者。 百年来一直吸引世界各种人来寻找成吉思汗陵墓的另一原因,就是在成吉思汗的陵墓内可能存在大量宝藏。 一位蒙古专家就曾预言:成吉思汗的陵墓里可能埋藏着大量奇珍异宝,里面的工艺品甚至比秦始皇陵出土的兵马俑还要壮观。 这并非危言耸听,因为成吉思汗的陵墓里,可能埋藏着他东征西讨从20多个王国搜刮而来的无价珍宝,这些都成为吸引私人考古队前赴后继的诱人原因。 目前,各国考古专家关于成吉思汗墓地确切位置的圈定,比较认同的有四个地点。一是位于外蒙境内的肯特山(不儿罕山)南,克鲁伦河以北的地方。 二是位于外蒙的杭爱山。 三是位于神州的六盘山。 第四,就是位于内蒙鄂尔多斯鄂托克旗境内的千里山了。 那么,成吉思汗陵到底在哪儿? 当年外蒙总统巴嘎班迪访华时,曾经有记者就这问题提出了提问,外蒙总统是这样回答的:根据成吉思汗传承下来的一个遗嘱,也就是他去世时所说的一段话,他说,让他的陵墓永远不让世人知道。因此,我们遵循成吉思汗的这一遗嘱。我认为,成吉思汗陵墓在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这并不重要……让它永远成为一个谜底似的问题,使那些愿意猜谜底的人继续猜这个谜底吧。 ―― 700多年来,被世人苦苦追寻的成吉思汗陵,竟然就在蒙戈尔下面? 而且,高先生我就在这陵墓中? 听铁屠说这就是成吉思汗陵后,高飞下意识的又问了一句:“这儿真是他的陵墓?” 铁屠反问道:“你觉得,除了他的陵墓外,还有谁能有资格葬在这儿?在地下一百多米处建筑一个城池,数万吨黄金砌成的墓道,东海鲛人用来照明……而这些,仅仅是陵墓的外围皮毛,真正埋葬他的地宫中,还不知道有多少奇珍异宝。就算后来饮马多瑙河的忽必烈,也没胆魄敢用这般奢侈的陵墓,因为那样就代表着他会超过铁木真。” 铁屠舔了舔嘴唇,轻声说:“这个地方是个龙穴,天然形成的龙穴,只适合于被开国君主所葬,因为唯有开国君主的刚烈,才能压得住龙穴中的杀伐之气――如果这地方被普通人所占,那么他的后代,甚至整个家族,都会在三年内全部死光,他本人也会成为一只‘粽子’,千百年不得安生。” 铁屠所说的粽子,并不是人们在端午节时吃的那种‘粽子’,而是指尸体。 摸金校尉就像山里的土匪在交谈时,也不能直接说自己杀人放火,而是用‘肥羊、点子硬、风紧扯乎’等切口。 粽子在盗墓者的切口中,有好几种说法。 如果墓室棺材里发现只剩下皮包骨头的尸体,就称为干粽子。 而如果墓穴中尸体保存完好,而且有毛的,随时可能尸变的,就叫大粽子。 除了干粽子,和大粽子之外,还有肉粽子,就是说尸体身上值钱的东西多。 铁屠的祖上,就是帮着孙殿英打开慈禧太后陵墓的主要‘负责人’,是那个年代最为拔尖的摸金校尉。 因为年代等其它客观原因,他传下来的东西,铁屠只学了点皮毛,但这已经让他足够笑傲‘盗墓界’了。 第529章 被分了龙气的龙穴! 这样说吧,只要铁屠说这儿是个龙穴,那么这地方肯定是个龙穴。 只要他说这儿只适合埋葬开国君主,那么这地方葬着的绝不是一般的王侯贵族。 只要他说这儿是成吉思汗陵――百分之八十的,就是成吉思汗铁木真的葬身之处了。 对这一点,高飞绝不会怀疑,就像正常男人不会怀疑自己不喜欢漂亮女人那样。 听铁屠说这儿就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陵墓,高飞浑身的热血登时澎湃了起来,觉得刚才经历的那些危险,和旁边伺机而动的群蛇,都不算什么了。 能够找到一代天骄的葬身之所,就算是‘死而后已’,这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说不定,还会因为死在这儿,沾点龙穴的光,成为,成为一只大粽子呢! 不过,高飞很快就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老铁,既然你说这地方是个超级龙穴,只适合开国君主葬身,而成吉思汗也绝对是历代开国君主中的牛叉人物,那么他既然葬在这儿,为什么大元帝国只存在了不到一百年(1271年-1368年)呢,难道这超级龙穴徒有其名,根本不能发挥它的作用,让大元帝国万古流长?” 铁屠沉吟很久,才轻声说:“至于铁木真占据这超级龙穴,可元朝年代却不如唐宋、明清等朝代的原因,我曾经在家传的一本书上看到过,嗯,就是我老祖传下来的那本书,上面就这个问题的解答很模糊――等以后再告诉你吧。” 高飞正听的上瘾呢:“哎,别啊,谁知道咱们还能活多久?你要是不说出来,以后就算想说也没机会了,那样我岂不是也会变成个疑问鬼?” “呵呵,你说的也很有道理,反正我们真有可能出不去了,倒不如在这儿唠唠,算是打发时间了。” 铁屠轻笑一声,扭头看了眼那边的群蛇,说:“我看的那本书上说,像这种超级龙穴,在盘古开天辟地时就已经存在了。远在上古时代,世间有十几个比四大贤王(尧舜禹汤)还要早的部落首领,他们死后就会葬在这种超级龙穴中,保障其部落长盛不衰。” 也许是长时间的说话,触动了身上的某处伤口,铁屠深吸了几口气,才继续说:“但几百甚至上千年后,这个超级龙穴又被别人发现,并强占了进来――这样一来,龙穴的气数就被破坏,尽管表面依旧是保障其子孙后代昌盛万年的模样,实则内里却有了质的变化。” 高飞提问道:“或者是说,正因为两个死人互相争夺龙穴的龙气,这才造成龙气涣散?打个比喻,就像是种地瓜。本来这个窝里的养分,只适合一棵地瓜生长,可结果主人却在窝里栽了两棵,就搞出两棵地瓜互相争夺养分,这样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谁也长不大了。” 铁屠的白牙,再次在黑夜中闪了一下:“不错。你的比喻虽说很没档次,可却很形象。我自己估计,在成吉思汗葬进这个龙穴之前,就已经有人在这儿安息了。他进来后和原主人争夺龙气,这才搞得龙穴作用大减,龙脉紊乱,致使当世武力最强的大元帝国,不到一百年就轰然倒塌了。” “探讨这样的事,如果有烟有酒就好了。” 高飞吧嗒了一下嘴巴,又问:“如果你说的这些真能成立,那么我就纳闷了,成吉思汗为什么要抢占别人的龙穴呢?为他挑选龙穴的那些大师,好像没理由看不出这龙穴中已经葬了人啊。依着当时大元帝国的实力,和辽阔疆域,完全可以找到另外一处龙穴嘛。” 不等铁屠回答,高飞就自以为是的说:“我也曾经听人说过,当初本朝毛老人家入京定都时,有人就提示他千万不要把紫禁城当做权力中枢,因为紫禁城的龙气已经被明清两代皇帝用尽,所以最后才选择了中南海,所以我华夏这才越来越强大。可铁木真为什么不这样做,非得抢别人的龙穴?” 对这个问题,铁屠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沉吟很久后才说:“也许,当初为铁木真寻找龙穴的人,不是因为时间过于仓促,找不到更好的龙穴,就是因为他觉得,依着铁木真的霸王之气,完全可以压过原‘主人’,所以才选择了这儿吧?” 高飞笑了:“嘿嘿,我觉得还有第三个原因。” 铁屠惊讶的问道:“哦,第三个原因是什么?” 高飞淡淡的说:“众所周知,从大秦帝国开始,中原就成了花花世界,各种文化蓬勃发展,其中也包括探查龙穴。而在大草原上的铁木真部落,当时只是蛮族而已,他们不可能有这方面的认识。后来,大元帝国凭借其恐怖的武力,消灭了大宋,又不知好歹的把汉人划为最低等人,这样就极大挫伤了汉人的自尊心。” 听高飞说到这儿后,铁屠明白他要说什么了:“你是说,不尊重汉人的蒙古人,在为铁木真寻找龙穴时,只能找汉人。而那个风水师则趁机伺机报复,故意给他寻了这么个有主的龙穴,就是希望铁木真和龙穴原主人互相争抢龙穴,造成龙气或者说国运尽快衰竭,尽早滚回他们的漠北。” 高飞点头:“我就是这样想的,要不然,富有大半个世界的蒙古人,没必要把铁木真葬在这儿的。” 铁屠喃喃的说:“嗯,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以前怎么没想到这儿呢?” 嘿嘿轻笑了一声,高飞说:“那是因为你考虑问题,只是从最专业的角度去想,遇到无法用专业知识解决的问题,就越希望用你的专业知识来寻找答案,结果越走越远,这就像灯下黑。” 叹了口气,高飞改变了话题:“说说吧,你怎么会在这儿的?那个追杀你的卡杨活佛呢?” “卡杨活佛?” 铁屠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回答说:“我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因为不等他追上我,我就自个儿躲进这里来了。” 高飞一愣:“什么,你是自己主动来这儿的?” 铁屠点头:“是的,我要是不主动来这儿,就算不被他追上,也得死在那条长达999米的墓道中。那条墓道,表面看起来金光耀眼的,实则每个十米就会有一道机关……我可没有在把握,在受伤的情况下,能连闯九十九道机关。” 顿了顿,铁屠又说:“所以,我在走进墓道中后,就主动触动了第一个机关。” 高飞连忙说道:“慢点,慢点,我有些疑问需要你解答。是,我承认你也许精通奇门遁甲,世上就没有你看不出的机关。可我不明白的是,你是怎么躲过那些暗箭的?” “连续试了三次,观察暗箭射初时的死角,这才下来的。” 铁屠解释说:“我在走到第一根金柱前时,就看出下面有机关了,机关的触动点,就是鲛人的眼睛――你还记得,我以前曾经和你说起过鲛人的传说吧?嗯,这就好,那我就不用再浪费口水了。因为进来的人,没有谁不会注意到鲛人的眼睛,心神就会被它所迷惑,然后情不自禁的伸手去碰,就会引发机关,脚下金砖会翻开。” 高飞这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你看出这里面的窍门后,自然知道该怎么才能躲过忽然翻转的金砖,和暗箭。所以,你在每次触摸鲛人的眼睛后,就会马上后跃,仔细观察暗箭射初的频率,找机会进来。” 高飞说到这儿时,就听到背后传来了明显的嘶嘶声。 扭头一看,就看到无数小光点向这边慢慢移动。 登时,高飞心中一沉,却当做没看到那样,嘿嘿笑道:“怪不得,我在墓道门口没有发现你的脚印,只看到一滴血呢,搞了半天,金砖是两面的,带有你脚印的那一面,已经翻转朝下了。可那个卡杨活佛他们俩呢?他是怎么过去的?” 铁屠一愣:“卡杨活佛他们俩?除了他之外,还有人进来吗?” 高飞点了点头:“嗯,我就是追着那个人进来的。那个人,应该是安归王。” “安归王!?” 黑暗中,铁屠的瞳孔猛地一缩,急切的问道:“你看到安归王了?” “还不敢确定,但应该就是她了。唉,暂且不管那俩人咋样了。” 叹了口气,高飞继续说:“反正哥们觉得运气也真不错,要不是你提前躲在这儿,哥们早就被万箭射成刺猬了。” 看了眼那些蜿蜒而来的毒蛇,铁屠声音消沉:“其实,被万蛇噬咬的滋味,还不如被万箭攒心呢。” “话是这么说,可谁不想多活会儿呢?再说了,当初你下来时,你也没想到这下面会有个蛇窟吧。好了,聊天完毕,接下来该干活了。你站在我后面,看哥们是怎么对这些家伙大开杀戒的!” 既然群蛇已经蜿蜒而来,高飞也没必要再压着声音说话了,腾地翻身站起,一摆手中的金蛇怪剑:“有灯没?给哥们来点光明,增加点信心!” 高飞的话音刚落,随着啪哒一声响,铁屠打亮了手中的火机。 突地亮起的火苗,把正在前进的群蛇吓了一跳,纷纷本能的抬起身子,昂着脑袋对着火光处吐信子,嘶嘶作响。 借着不怎么明亮的火机灯光,高飞就看到――看到了数不清的毒蛇。 当下情况,好像也唯有用‘数不清’来形容毒蛇的数量了。 因为根本没法数:那种黑色怪蛇,是成堆的,无数条纠缠、摞在一起,足有半米高,就像把地面都铺满的肉团那样。 看着这些暂时停止爬行的毒蛇,高飞咽了口吐沫,只觉得声音发颤:“老铁,你、你说,这些毒蛇是靠什么来生存的?” 铁屠很干脆的回答:“不知道。” “回答,正确。” 高飞慢慢向群蛇逼进一步。 第530章 杀他个干干净净! 高飞紧握着金蛇怪剑,再次向前逼进一步,又问:“那你再说,你是选择饿死,还是趁着有力气时,尽量的多杀一些这玩意拉着垫背?” 扶着洞壁,铁屠站了起来,左手拿着军刀,淡淡的说:“我会选择后者。” “英雄之见略同——那还等什么!” 高飞忽然一声大喝,高举着金蛇怪剑猛地跃到群蛇面前,由左至右对着那些昂着的脑袋,狠狠削了下去! 苏北山死的那个晚上,高飞就曾经在黄河岸边砍断过一条这样的毒蛇,那时候用的只是一般刀子,现在他手中握着的却是削铁如泥的金蛇怪剑。 所以,用金蛇怪剑来削黑色怪蛇的脑袋,肯定会更加轻松。 果然,随着高飞这雷霆般的一剑斜劈而下,十几颗毒蛇的脑袋,攸地飞了起来,发出最为瘆人的嘶嘶惨叫声。 “想吃老子,老子崩掉你们的牙齿!” 高飞大吼声中,金蛇怪剑在火机光的照耀下,化成了一条金龙,上下飞舞,左右盘旋,那些黑色怪蛇就像纸糊的那样,残肢乱飞,几秒钟内就有最少一百条毒蛇,变成了两半。 好像意识到眼前这人不好惹,损失惨重的毒蛇群,并没有‘勃然大怒’,继而不要命的扑过来,钻进高先生的嘴里再从他肚子里飞出来,给他来个开膛破肚——而是纷纷尖叫着,黑色潮水般的向后退去。 高飞见状大喜,勇气大增,怪叫连声:“草,原来你们也知道害怕!老铁,还在犹豫什么?赶紧追随本帅英勇杀敌!哇呀呀,看那前方黑洞洞,定然是那贼人的巢穴,待俺杀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高飞的勇猛,激起了铁屠的好胜心,也振奋精神,右手高举着火机,左手挥舞着军刀,跟在高飞右侧,砍杀来不及撤退的毒蛇:“好,那就杀他个干干净净!” “吱!” 几声尖锐的怪啸,几条被高飞俩人斩断的半截蛇身,却猛地扑向了铁屠。 铁屠连忙挥刀,把半截蛇身横拍了出去。 可是,他刚拍出这些半截蛇身,却有更多的半截蛇身,怪叫着向他扑来。 个个悍不畏死,不钻进铁屠嘴里绝不罢休! “哎哟,不好!” 铁屠大惊,下意识的后退时,却惊讶的发现:那些半截蛇身,竟然只进攻他,而绕过了更加突前的高飞。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这些黑色怪蛇惧怕高飞? 心思电转间,铁屠急忙纵身后跃,放声喊道:“高飞,先撤回来!” 正杀的过瘾的高飞,不知道铁屠为什么要让他撤退,却没有片刻的犹豫,一个原地后空翻,轻飘飘的落在了洞口:“怎么了,有什么新的发现?” 铁屠望着那些在地下挣扎的半截蛇身,缓缓的说:“你有没有发现奇怪的地方?” “奇怪的地方?” 高飞也看向那些残蛇,忽地猛地一拍脑门:“啊,我知道了,我怎么可以忽略这些黑色怪蛇,竟然和地下楼兰古城中的黑色毒蛇一模一样!?” 的确,因为紧张、狂喜和恐惧等原因,高飞还真忘记了一个问题:这些怪蛇,和咬死苏北山、地下楼兰古城中的怪蛇,是一模一样的。 从苏北山肚子里窜出来的毒蛇,还可以用‘它是被安归教中人养大的’这个理由来解释,至于地下楼兰古城中有这样的毒蛇,也可以说那地方就是毒蛇的栖息地。 可这儿,在成吉思汗陵墓内,将近七百年没人来过的陵墓内,怎么会出现这么多黑色毒蛇? 难道说,成吉思汗陵墓,和安归教,和地下楼兰古城,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 铁屠关注的,却不是这个问题,而是说:“奇怪的不是这些,而是它们好像很惧怕你,却不惧怕我。” 高飞一愣:“什么?” 铁屠重复道:“它们只惧怕你——你先别杀它们,走到它们面前看看它们的反应。” “它们只怕我?不会吧?” 高飞眨巴了一下眼睛,用力攥了下金蛇怪剑,试着向那些再次相互纠缠着滚过来的毒蛇走了过去。 “老铁,你可千万别骗哥们啊,要不然要你好看。” 来到群蛇面前两米左右时,高飞下意识的停住了脚步。 铁屠就像忽悠别人买拐的本山大叔那样:“你走两步,试着再走两步。” “么的,你最好别骗我。” 高飞低声骂着,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向前走。 然后,让高先生感到自豪和不解的怪现象发生了——那些目光歹毒的黑色怪蛇,随着他的缓步前行,竟然真的缓缓后退,还发出了‘吱吱’不安的叫声。 “这是咋回事?难道它们是老子的亲戚?” 高飞瞪大眼珠子,瞪着那些毒蛇过了片刻,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当初在他临离开地下楼兰时,莫邪征东曾经带他去过楼兰的‘圣地’,还把他扔进了泡着毒蛇的水池子里……还美名其曰,说圣潭内的水可以治伤。 至于圣潭的水,有没有治伤的作用,高先生忘记了…… 可他现在才忽然想起来,当时他在爬出圣潭后,潭周围那些黑色毒蛇只是干看着他,却没有进攻他。 想到这儿后,高飞蓦地恍然大悟:我知道了,毒蛇不敢侵犯我,很可能就是因为我在那圣潭里泡了个澡,喝了几口圣潭水。 同时,高飞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在京城皇朝会所的秘道中,他没有服用任何的解毒丹,却能抗得住把穆天涯毒杀的毒气。 看来,他能躲过毒气,也很可能有和他喝了圣潭水有关! 最后,高飞才终于明白过来:莫邪征东把他扔进圣潭中,喝那脏兮兮、臭烘烘的水,真是为了他好。 但也是惹怒高飞发怒的主要原因,觉得自尊受到了残酷的摧残,这才和莫邪征东翻脸,然后离开了地下楼兰古城。 眨眼间的工夫,高飞想通了很多事,在大呼侥幸的同时,心中第一次生起了对楼兰女王的愧疚。 就在高飞望着不安的群蛇发呆时,铁屠小心翼翼的走到他背后,轻声问:“怎么了?” “没什么,我想,我们可以安全的走进蛇窟深处,寻找有可能出去的通道了。” 高飞这才如梦初醒,摇了摇头说:“你说的不错,它们真的怕我——具体原因以后再说,你跟在我后面。” “好,稍等。” 铁屠点了点头,灭掉火机,等火机冷却一点后,才重新点亮。 高飞在前,铁屠在后,俩人亦步亦趋的走向了群蛇堆。 就像划破水面的小船那样,随着高飞的缓步前进,群蛇纷纷波浪般的闪避,等他们走过后,却又马上快速的合拢。 如果这地方有摄影机的话,就会拍摄到这样的画面:两个男人,就像恋人那样紧贴着,在黑色的群蛇中缓步前行,所到之处,由黑色群蛇组成的黑色海洋,豁然两旁分开—— 十分钟的时间,高飞俩人走出了大约五十米。 铁屠手中的火机,火苗渐渐的暗了下来。 两个人却都没有关注火机,而是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脚步,群蛇割裂的速度也加快,带着不情愿的吱吱怪叫。 高飞感觉,越向前走,地面就越低,通道两旁的空间也越来越小。 就在他们好像拐了一个弯时,一阵风吹来,铁屠手中的火机灭了。 火机内的气体,终于燃烧殆尽了。 周围,马上就陷入了黑暗,只有无数小点在闪着阴森寒光。 可高飞俩人却没有在意这个,黑暗中的眼睛都闪出了兴奋的光芒:有风! 风,就是流动的空气。 既然有风在流动,那就说明前方不远处有透气,或者说离开蛇窟的地方。 一下子,终于找到生路的高飞俩人,精神大振,加快了前进的脚步。 仿佛群蛇秉着‘送佛上西’的好意,高飞俩人再次加快脚步后,前面闪烁着阴森寒芒的小光点(蛇眼)越来越少,地势也越来越低,空气的潮湿度也越来越大。 终于,顺着那些蛇眼,高飞俩人再次拐了个弯后,眼前猛地豁然开朗! 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平静的湖面。 不过,这个湖面相比起差点让高飞葬身鱼腹的那个湖面,要小了很多,也就是一个篮球场大小吧。 但里面却有成群的发光鱼,都是那种小于几十厘米,没能力攻击人类的。 微风,从小湖对面的高出吹来,还隐隐有暗红色光芒透过。 俩人站在湖边,望着里面游来游去的发光鱼,有了种做梦的错觉。 同时,俩人也明白为什么那么多毒蛇没有饿死了:它们,是靠湖里这些发光鱼来生存的,而这个湖,很可能和那个大湖相连,大湖又和暗河相通,暗河又通往大海——这样一来,根本不用担心湖里的发光鱼会被吃干净。 看来,也只有这种发光鱼,才能生活在地下河内。 看着那些发光鱼,高飞忽然说:“你说,水下有没有白骨?” “肯定有。” 铁屠想都没有想,就回答说:“这些白骨,很可能是当初建造这座陵墓的工人。有累死的,有病死的,但大部分都是在完工后,为了保留陵墓的秘密而杀死的。” “嗯,有道理。” 高飞点了点头,又问:“那你说,我们能不能离开这儿?” 铁屠肯定的说:“只要有活水,我们就能离开这儿——但这个湖,绝不是离开的地方。” “哦,有道理。” 高飞又点了点头,忽然问道:“你在顺着暗河被冲进那个深水湖中时,有没有遇到大鱼来咬你?” “没有,因为我才不会傻到潜水去捉鱼。” 铁屠的回答,让高飞很郁闷:“我刚落下来后,就看到湖底有不正常的光了,当然不会去没事找事,反正我有火机可以照明。” “草。” 高飞低低的骂了句:“合着,就特么的我傻了。” “你要是真的傻,那就别跟着我。” 铁屠悠悠的说着,沿着湖边向对岸走去。 第531章 谁,会是内奸? 这是一个直径大约半米左右的洞口,暗红色的光芒就是从那边洒过来的。 洞口距离湖边有一米多高,岸边的地上,有一层踩上去,就会陷进很深的东西,冒着刺鼻的异味。 铁屠弯腰伸手,抓起一点放在鼻子下面嗅了下,扔掉说:“这些是雄黄,被撒在这儿的作用,就是不许毒蛇从这个洞口钻出去。那些毒蛇,当初就是从这个洞口扔进湖内的。所以,它们只能生活在那个蛇窟中,永远都不敢离开。” “嗯。” 高飞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望着脚下的湖水,忽然问道:“你说,这湖水会不会像大海那样,有潮起潮落的时候?” 铁屠的眼睛,猛地一亮:“如果湖是连接大海的话,肯定会受到潮起潮落的影响。不过,我们却不敢确定,它在潮落时,会不会露出湖底来,毕竟湖水太深了。” “嘿嘿,我就是随便问问。好了,咱们先爬过去看看那边吧。也许,那边就有一条康庄大道,还有美酒佳肴等着我们呢。” 高飞笑了笑,抓住洞口,正要纵身往里钻时,铁屠却拦住了他:“让我先来。假如前面有什么机关,我也能及时发觉。还有,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钻过这个洞,就能到达墓穴中央了。那里面,也许会有成堆的宝贝……” 对铁屠这个提议,高飞倒没有和他争抢,可在铁屠要爬上去时,却抓住了他:“问你个很实际的问题。” 铁屠回头:“什么?” “你饿了吗?” “你有吃的?” “我没有。” 高飞指着湖里那些发光鱼:“但可以吃它们――如果你胃口不错的话,我还可以再去给你抓几条毒蛇来,只是你得生啃。” “我还是吃鱼吧,毕竟吃惯了这玩意。” 铁屠苦笑,缩回手蹲在了地上。 如果是换做别人,在知道钻过这个洞后,就有可能会看到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陵墓的中心,或者能找到出去的路,可能早就迫不及待的钻过去了。 至于那边有没有危险――能比窝在蛇窟里更危险吗? 可高飞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很仔细的脱掉已经半干了的衣服,光着皮股拿着一块纱布下水去捞鱼了,没有丁点身处险境的觉悟,反倒像是在渡假村游耍那样。 而铁屠,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就坐在湖边,借着微弱的光芒开始清洗,包扎伤口。 前面已经说过了,深水湖内的发光鱼非常低能,根本不懂得躲避,高飞张开的纱布就在前面,还像迈着四方步的大象那样,悠哉悠哉的钻进了口袋。 高飞一边抓鱼,一边注意水下,深恐会忽然出现大个发光鱼。 大个头的发光鱼倒是真出现了,不过最多也就是一尺多长,属于肉多、味美的安全范围。 没用多久,高飞就抓了大大小小的十几条鱼,这才爬上了岸。 捡起一条大点的鱼递给铁屠,高飞有些遗憾的说:“如果能生火,再有盐巴和孜然的话,那就完美了。” 铁屠接过那条鱼,在石头上摔了一下,就放在嘴边好像啃生地瓜那样,喀嚓咬下一块肉,用力嚼着含糊不清的说:“最好再来两个漂亮姑娘伺候着。” “哈,你现在也鸟的学会幽默了,这可是个大改变。” 高飞一愣,随即哈的一声笑,直接拿起一条十几厘米的小鱼,就填到了嘴里:“不过叶心伤这小子身边倒是有漂亮姑娘伺候。” 铁屠见到高飞后,一直没提起那些和他一起来外蒙的战友,因为他不敢提:做为本次任务的主要负责人,除了他之外,手下都已伤亡殆尽,只要一想象那些悲惨的画面,心里就疼的要命,又怎么敢主动提起呢? 现在高飞提到了叶心伤――铁屠嚼鱼的动作,明显顿了一下,随即加快。 高飞很明白铁屠此时心中的感受,柔声说:“事情既然发生了,就不要太自责了,毕竟你已经尽力了。” 是的,铁屠已经尽力了,在陷入敌人的天罗地网后,忍辱负重的从拳皇面前逃走,孤身混入溃兵中刺杀卡杨活佛,无论是否成功,他都已经真的尽力了。 换做是别人,铁屠肯定会对那人万分钦佩。 但这个人却是他自己,他却只能把那份自责深深压在心底,不敢正视。 尤其是从溃兵嘴里得知,他们是被区区几个人击败后,铁屠更加觉得自己无用:别人几个人就能击溃上千敌人,他带了49个华夏最精锐的特种精英,最终却只有他一个人逃了出来。 这前后的差异,使他万籁俱灰,要不是人类逃生的本能存在,铁屠在被卡杨活佛识破、摔下秘道后,也绝不会逃到现在。 努力咽下一口鱼肉后,铁屠才声音嘶哑的说:“高飞,谢谢你。可我自己永远都无法原谅我自己……那么多兄弟姐妹,在我的带领下走向了死亡,我、我对不起他们,更对不起组织对我的信任。” 铁屠谢谢高飞,是因为他明白那些溃兵是被高飞带人打败的。 他不原谅自己,是因为高飞带领几个人就能打败上千敌人,他却只能孤身逃出。 高飞沉默。 他当然明白铁屠现在是什么心情,可也不知道该怎么劝他,只是拍了拍铁屠的肩膀:“别难过,如果是我第一次来,我也会落到这个下场,因为你们是一头钻进了别人的包围圈。而我呢,是在他们精神最为松懈时,从后方杀了出来。” 铁屠好像笑了笑,那笑比哭还难看,望着湖水正要说什么时,笑容却忽然僵住,喃喃的说:“包围圈?对,就是包围圈,我们一进入汉德勒森林,就钻进了敌人的口袋,这才蒙受了毁灭性的打击――敌人,是怎么知道我们的具体行动路线,和时间?” 铁屠等人为什么全军覆没的事实,高飞也曾经想过,可他却没有考虑这一点。 此时,听铁屠忽然提出这个问题后,高飞才猛地悟出了什么,双眼瞳孔猛地一缩:“你是说,有人提前向敌人透漏了你们本次行动路线,和时间?” 铁屠狠狠攥起了右手,把手中的鱼硬生生攥成了两半:“绝对是这样,除此之外,根本没有别的解释!” 高飞盯着湖面,愣了片刻才说:“你觉得谁有可能会泄露这次任务?是不是秦六甲?因为秦紫阳去找我时,曾经告诉我说,是从他书房内看到这个任务的。而他的身份,相信你和叶心伤心中都……” 高飞的话还没有说完,铁屠就断然道:“绝不是他!” 高飞反问:“为什么不会是他?” 铁屠再次拿起死鱼,狠狠咬了一口,才说:“秦六甲的确早就知道惊天计划的行动,可越境后该怎么行动,却是我和几个副手临时商议的,包括从哪一方进入森林,几点潜入等等。” 高飞就觉得一股冷气,从脚底升起:“你是说,你带领的那49个人中,有一个人是内奸?” 铁屠语气中带有森寒的杀意:“除了这个理由外,我找不到更好的解释。要不然的话,人家也不会在我们第三次休息时,能及时调遣人手围上来。” 高飞皱眉沉吟片刻,才问:“那你觉得,谁的疑点最大。” 铁屠几乎没有思考,就回答:“我们50个人,谁能从本次行动中活下来,谁就的疑点就最大。” 高飞马上说:“可你活下来了!” 铁屠扭头看着他,双眼闪着寒芒,咬着牙的说:“但我相信,除了我之外,还会有人,最起码会有一个人活下来,哪怕他身受重伤,最终却能安然回到华夏!” “除了你之外,还会有人活下来,哪怕是身受重伤,也能安然回到华夏?” 喃喃的重复着铁屠的这句话,高飞声音干涩,轻声说:“心伤,活下来了,他身受重伤,现在他已经在秦紫阳的照顾下,安然回到了华夏……除了他之外,其他48人都变成了残缺不全的尸体。” “心伤!?” 铁屠的身子,就像被雷劈了一下那样,猛地一颤:“他、他活下来了?” “是的,是我救了他,我看到他时,他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高飞的语气重新恢复了平静,甚至还打了个哈欠:“好了,不说了,当前我们最主要的就是该怎么离开这鬼地方。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是能带走大批财宝。” 说着,高飞饿死鬼般的,一口气接连吃了七八条小鱼,然后赤果果的躺在衣服上,左手挡住了眼睛,很快就穿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不管有没有内奸,内奸是不是叶心伤,高飞都不想在当前环境下去考虑这些。 当前最主要的就是,要吃饱喝足,再美美的睡一觉,养足精神后再钻过那个洞,寻找离开这儿的道路。 越是在深陷危境时,越是得保持足够的冷静,在危险还没出现前,养好精神。 铁屠也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在高飞穿出鼾声后不久,也躺了下来。 汉德勒森林第一枪打响后到现在,已经过去六七天了,可铁屠却几乎没有休息过,神经始终处在紧绷着,随时都会有绷断的危险。 现在高飞来了,可以让他把自己安全交出去的兄弟来了,他终于能够放心的休息一下了,什么也不想。 所以,铁屠躺下后,脑袋几乎刚触到地面,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铁屠睡得很死,睡得时间足够长。 良好的睡眠,加上又饱餐一顿后,铁屠的体力得到了充足的恢复。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直到铁屠被饥饿叫醒后,他才猛地翻身坐了起来。 高飞早就醒了,正在耐心的收拾再次捕捞上来的发光鱼,抠出它们的内脏,淡淡的说:“你足足睡了十几个小时……起来的正好,吃饭。吃过饭后,我们就得去那边拜访未知的危险了。” 第532章 洞口那边是棺材! 铁屠闷闷的嗯了一声,也没说话,接过高飞递过来的鱼,大口吃了起来。 很快,俩人就吃了‘酒足饭饱’,高飞这才穿上衣服,收拾利索后问:“还是你在前面?” 铁屠还是没说话,只点了点头,走到洞口前弯腰钻了进去。 这个洞不是直来直去的,而是有点上斜,那边的火光能隐隐透光来,人却不能看到那边有什么东西。 铁屠纵身钻进洞里后,双肘撑地,快速向上爬去。 高飞紧随其后。 洞的长度大约在七八米左右,就像一道隔开两个空间的墙。 洞里面四周长满了青苔,粘乎乎的,冰凉,就像某种爬行动物的身体,手按上去很不舒服。 七八米的匍匐前进,根本用不了几秒钟,铁屠很快就爬到了那边的洞口处,停止了爬行。 跟在后面的高飞很清楚,铁屠这是在观察那边有什么动静,所以耐心等待。 只是,等了足足五六分钟,铁屠都没有动,也没说什么,保持着动作好像傻了那样。 这让高飞很奇怪,又等了片刻,才悄悄碰了下铁屠的脚,低声问道:“老铁,你看到什么了?” 铁屠的身子微微一颤,声音有些沙哑的说道:“棺材――竟然是棺材!” ―― 梁明的病房门口的椅子上坐着两个警察,看到沈银冰走过来后,站了起来。 沈银冰通过病房门口向里看了眼,很客气的问道:“请问,梁明是不是住在这儿?” 面对沈银冰这样一个大美女,穿着和气质都不凡,说话又很客气,这俩警员对她的第一印象还是不错的:“嗯,他就住在这儿,请问你是谁?” 沈银冰回答:“我是他的朋友,我能进去看看他吗?” 如果是放在昨晚,警方肯定不会允许人随便看梁明:打伤国际友人、招商局长、引起岛国驻华大使的高度关注,绝对属于被严加看管的,可不是任何人想看就看的。 但现在不一样了,人家在派出所的拘留室内,却被人刺杀,要不是运气好,老王和小李反应及时,他可能就一命呜呼了。 人在派出所内被刺杀,差点没命,警方有什么理由不允许人家朋友看他? 再次上下打量了下沈银冰,其中一个警员拿出一个登记表,递给了她:“请你在上面签字,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对警方的要求,沈银冰倒是没觉得不对,也清楚人家这是在忠于职守。 按照警员的提示,沈银冰填好登记表,道谢后走进了病房。 梁明被刺这件事引起了警方重视,他在被送进医院,经过紧急治疗后就被送到了特护房,住院环境还是很不错的。 梁明的病房内,有两个女人,一个年龄大些,一个是二十七八的少妇。 沈银冰进来时,年龄大的正在安慰眼睛都哭红了的少妇,梁明静静的躺在病窗上,脸色惨白,双眼紧闭。 看到有人进来后,两个女人停止了交谈,站了起来。 年老的看着沈银冰,挤出一丝笑容,和声问道:“请问你是?” “我是沈银冰,梁明的朋友。” 沈银冰走过来,把手中的一捧康乃馨递给了张妍:“你就是张妍吧?” 这两个女人,正是梁明的妻子张妍,和他的岳母,希望孤儿院的苏院长。 沈银冰和张妍俩人,都互相听说过对方的名字,但俩人却是第一次见面。 张妍当然知道沈银冰是北山集团的老总,也多少了解一些她和高飞之间,好像有些说不清的关系。 现在看人家一大集团老总亲自来看丈夫,她心下感动,赶紧接过鲜花道谢:“我就是张妍,谢谢沈总能来看望我家梁明。” “别客气,我和梁明是朋友。” 其实并没有见过梁明几次的沈银冰,在说和他是朋友时,神情很自然,来到病窗前看了几眼,低声问道:“伤势怎么样了?” 提到梁明的伤势,张妍眼圈又开始发红:“总算他运气不错,如果再向左偏两寸,心脏就会被刺穿了。” “警方是怎么答复的?” “说还在调查中。” “嗯。” 沈银冰点了点头:“我认识市局的局长,要不要我给他打个招呼?” 张妍还没有回答,苏院长说话了。 因为长期担任孤儿院的院长,苏院长说话时的语气很柔和,但这却不能掩盖她的愤怒:“谢谢沈总,我想没必要和警方打招呼。目前警方的调查报告中称,是我家梁明纵容人打伤外国人,要担负绝对的刑事责任。可我不明白的是,警方为什么没有深入调查一下,查清楚事情发展经过之后再定性,就这样冒然给我们定罪?这是其极不负责的做法,我们绝不会接受。如果有必要,我们不会排除把警方也告上法院的可能。” 别看苏院长只是孤儿院的院长,也就一孩子王,可她在社会上的人脉却相当广泛。 女婿受冤后还差点翘了,这让她很愤怒,在得到消息后,就咨询了有关方面的朋友――算是门儿清吧。 沈银冰笑了笑,善意的提醒道:“张妍,其实我觉得吧,你最好去问问纪委的方书记。” 纪委方小艇是高飞的亲妈,而梁明又是高飞唯一的发小,再加上他是为高飞办厂奔走才受伤,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张妍都该去找方小艇。 放着一尊超级大神,就算张妍不想为梁明讨回公道也不行:田中秀则是岛国友人怎么了? 王明星是招商局的局长,又怎么了? 在华夏当今第一家族面前,屁都不是的! 沈银冰的提醒,张妍当然明白:“我已经打电话告诉过方书记了,她说她会密切关注这件事。不过……在事情还没有彻底调查清楚前,她也不方便插手警方的工作。” 现在张妍、被关押的陈大彪,都一口咬定是岛国人先动手。 而田中秀则和王明星,却说梁明是为了不忿王明星把地皮转给岛国人,这才在恼羞成怒下指使几十号民工,殴打他们。 最关键的是,在警方赶到后,确实亲眼看到陈大彪等人正在痛殴田中秀则等人。 这样一来,双方各有各自的理由,现场除了田中秀则一方,和陈大彪等民工外,也没别的围观者,所以警方还搞不清双方到底是谁先动手。 所以呢,就算方小艇要袒护梁明,可事关国际友人,再加上岛国驻华大使也插手此事,那么在取得绝对有利证据之前,她绝不会冒然出手的。 沈银冰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也很清楚方小艇的苦衷。 当然了,沈银冰更清楚方小艇是怎么想的:如果是她儿子高飞被人揍成这样,她早就蹦着高的找人,把那啥岛国友人给狠削了,不管谁对谁错。 可受伤的是梁明,尽管他是高飞的唯一的发小,又是替高飞受伤,但方小艇也不会为了他,在情况没搞清之前,就擅自调动高家的实力,来插手此事。 沈银冰从张妍的话中,听出了无奈,只得安慰道:“那就先等等,等警方拿出最后的决断――你,没有通知高飞吗?” 张妍摇了摇头:“他的电话打不通,方书记说,她也不知道高飞去哪儿了。” 张妍在说这些时,语气里明显流露出对方小艇的不满:你会不知道你儿子去哪儿? 沈银冰倒是有些相信,因为她也联系不到高飞,更知道这家伙总是神出鬼没的,方小艇不知道也没啥稀奇的。 陪着张妍母女沉默片刻,沈银冰才说:“张妍,苏院长,我有件事要和你们商量一下。是关于你们和离子基金合作的事情。本来,按照原计划,离子基金的杰克先生,要在一周内――” 沈银冰详细把杰克着急回国的原因等事,详细的说了一遍,末了才说:“为了不耽搁你们双方的合作,我擅自接过了落日集团的业务,暂时挂靠在北山集团。不过你放心,等梁明好转,或者高飞回来,我会马上把一系列合约给你们的。” 丈夫为了这件事差点丧命,张妍也看出沈银冰这样做是好心,所以根本没有多想,感激的说:“那就多谢沈总替我们操心了――看情况,梁明一时半会好不了,那边的事情麻烦你先给担着点。” “没问题的。” 沈银冰站了起来,笑道:“苏院长,张妍,我那边还有点事,先回去了,你们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 沈银冰的话还没有说完,病房房门被打开,一个中年人带着两个警察走了进来。 在沈银冰等人诧异的眼光中,中年人走到病房前,面无表情的问道:“这个就是梁明吧,谁是他的家属?” 张妍感到了不好,站出来说:“我是他妻子张妍,你们有事?” “哦,张女士,我们是省公安厅的,我叫周连春,你可以称呼我的职务,省厅对外纠纷调查处处长。” 周连春拿出工作证,在张妍面前晃了一下,淡淡的说:“我们这次来是要带走殴打国际友人的嫌犯梁明,请你们配合我们的工作。” 周连春的话音刚落,张妍就尖声叫道:“什么?你们说我丈夫殴打岛国人,他都这样了还要带走他,有没有搞错!?” “对不起,我们只是奉命行事,至于你丈夫的伤势,你大可以不必担心,因为我们准备了救护车。” 周连春说完,向旁边一闪,吩咐两个手下:“把梁明带走。” “慢着!” 张妍可真急了。 她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丈夫都差点被刺杀,可省厅却对此不闻不问,上来就扣给梁明一个殴打国际友人的大帽子,不顾他刚受重伤就要带走,当然不愿意了,指着周连春的鼻子叫道:“你眼是不是瞎了啊?你没看到他还在昏迷中吗!” 第533章 一切都在掌握中! “请你注意你的言辞!” 周连春被骂做眼瞎后,脸色一板厉声说道:“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们只是奉命行事,而且下面也准备了救护车,你们要是有什么疑问,可以去省厅反映情况!” 怒冲冲的解释了一遍后,周连春懒得再说什么,直接挥手说了句带走,然后就快步走了出去。 两个警察马上就走到病窗前,一个拿下输液袋,一个去推病窗。 “你们要干什么,难道要把人整死呀!” 张妍母女当然不会让警察带走梁明,扑上来阻拦时,门外却又冲进了两个警察,把她们拦住了。 “不许你们动我丈夫,你们放开我,放开我啊――呜呜!” 张妍急得大哭起来,但那俩警察却死死拦住了她们母女,另外两个同事推着梁明就走。 “站住!” 沈银冰看不下去了,上前拦住,厉声说:“你们要带走人可以,但你们有院方提供的证明吗?如果没有,就擅自带走病人,我现在马上就可以去报社,电视台,甚至当地政府反映此事!” 沈银冰的聪明之处就在于,周连春在搬出省厅的牌子后,她们根本拦不住,只能从最起码的院方规定来拿捏他们,争取一点时间也好通知方小艇。 果然,周连春听方小艇这样说后,眉头稍微皱了下,吩咐一个手下:“小王,你去找院长,请院方出示梁明的转院手续。” 小王答应一声,急匆匆的去了,其他两个警察也放开了张妍母女。 张妍马上就跑到病窗前,死死抓住了病窗。 趁着工夫,沈银冰来到窗前,拨通了方小艇的电话。 目前,是时候让方小艇站出来了。 收拾了一下桌子正准备去吃午饭的方小艇,听到自己的私人手机响起后,拿起一看是沈银冰的,眉头稍微皱了下。 现在沈银冰已经和高飞分手了,方小艇更不愿意和她多加接触。 不过,方小艇也知道如果不是什么要紧事,沈银冰也不会打电话来,所以沉吟片刻就接起了电话,问道:“有事?” 听出方小艇语气中的冷淡后,沈银冰也没在意,低声说:“方书记,我现在梁明的病房内,省厅来人要把他带走,说是他是指使人殴打岛国人的嫌犯。” 梁明出事后,张妍马上就打电话通知了方小艇。 方小艇也在第一时间表示了关注,不过也因为事情不明朗,所以她也没着急站出来。 只是她没想到,本来一件市局就能处理的案子,省厅的人竟然插手了,而且还是在梁明刚受到刺杀的第二天。 的确,梁明并不是高飞,可他却代表着高飞。 如果他在重伤下还要被省厅的人带走,这样无疑是抹了方小艇的面子:她堂堂高家儿媳妇,竟然保不住为自己儿子做事的发小,那她以后还怎么有脸去见高飞? 方小艇眉头皱的更紧,沉吟片刻才说:“好了,我知道了,你先等电话。”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方小艇就扣掉了电话,接着拨通了高雅的手机,语气马上柔和了起来:“小雅,你在哪儿?” 高雅懒洋洋的声音传来:“哦,我在家呢,有事啊?” “嗯,是有点事。” 方小艇坐下,说道:“昨晚我吩咐你调查的那件事,就是梁明和岛国人发生冲突的事情,你有没有派人打听清楚?” 昨天下午接到张妍的救助电话后,方小艇并没有直接插手,而是吩咐儿子高雅,找人在暗中调查此事(她很信任儿子冀南的朋友圈,仅仅通过一个彭远航,就能探听到很多消息),准备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才决定怎么插手。 高雅在那边打了个哈欠:“哦――这件事啊,我找人问过了。是梁明仗着我哥在背后撑腰,拿着帮我哥办厂的由头,愣是抢占人家岛国人看好的土地。事出当天上午,双方就有了一次不愉快的谈话。当天下午,梁明纠集了一帮泥腿子民工去了工地,借机爆发了冲突。事后他被带进派出所后,不止一次的叫嚣说,他的后台是你。” 梁明在被带进派出所后,的确搬出了方小艇这尊大佛――如果省厅某主要领导没有发话,说岛国驻华大使也高度关注此事,相信警方还真不敢拘押梁明。 这一点,方小艇也知道,也很理解梁明的做法。 不过,在高雅再一次提到这件事时,她却觉得有些不爽了:“哦,你继续说。” 高雅又说:“我那个朋友派人调查后,才知道岛国人听说梁明是你的人后,马上就收敛了很多,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惜的是,被梁明指使人打伤的那个岛国鬼子,当晚伤势恶化,甚至危及到了生命,所以岛国驻华大使这才出面。至于梁明受刺,应该是岛国人不敢和你正面发生冲突,所以才下了黑手的。” 听说岛国人伤势严重到危及生命后,方小艇眼角就抽了下,下意识的问道:“那你说,我该不该伸手管这件事?” 高雅漫不经心的说:“妈,要我说啊,你最好不要出面,毕竟这事事关外交,我估计会上报,还是让地方上来秉公处理吧。” “嗯,我知道了。” 方小艇扣掉电话,想了片刻,才拨通了沈银冰的手机,语气中没啥表情的说:“沈总,刚才我已经和相关部门协商过了,这件事就放心让省厅的同志去办吧。” 听方小艇这样说后,沈银冰还以为她已经安排好了,也没多想:“好的,我知道了――哦,对了,方书记,还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是事关高飞和离子基金的项目。此前,一直是梁明来负责的,现在他摊上事了,高飞的电话又打不通,所以我暂时替他们和离子基金签约了。” 对于高飞要生产化妆品的事,方小艇压根就没放心里去,再加上梁明出事就是因为办厂,所以在她看来,这就是麻烦。 没有谁喜欢麻烦的。 方小艇直截了当的回答:“那就麻烦沈总了――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可以接手那个项目。” “什么,我接手那个项目?” 沈银冰一楞,想再说什么时,方小艇却扣掉了电话。 听着手机内传来的嘟嘟声,沈银冰明白方小艇为什么要这样做了:省厅和岛国驻华大使插手这件事后,高飞和离子基金合作的这件事,势必会被相关部门得知,那样就有可能会出现‘华夏某高层之子为办厂而和岛国人发生纠纷遭到刺杀’之类的新闻。 这样的新闻,对于高家来说,绝对是个不好的影响。 方小艇宁可不要这个项目,也绝不会让高家陷进这件事中。 尽管高家要解决这件事,根本费不了多大力气。 问题是:梁明只是高飞的发小,高家有必要为他冒险? 搞清楚方小艇话中的意思后,沈银冰心中叹了口气,对眼巴巴看着她的张妍,挤出一丝强笑,低声说:“刚才方书记说,她会关注这件事的。” 张妍的脸色,马上就变了:“什么?她这是默许梁明被带走了?” 沈银冰默默点头。 张妍咬着牙,眼里浮上了恨意:“高飞,你真是梁明的好朋友啊!他在遇到难处时,你电话打不通,你母亲只是关注,呵,呵呵。” 唉,利益对这些豪门大族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他们绝不会为了一个小人物,就把自己置身于麻烦当中―― 沈银冰心中叹了口气,不忍再打击张妍,但却又不能说:“还有一件事,是梁明帮高飞打理办厂一事。方书记的意思……是暂时交给我来做。” 在丈夫重伤后,张妍想的就是这件事:如果不是帮着高飞办厂,梁明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 现在,他人受重伤,方小艇却担心会牵扯到高家,宁可不要这个项目了。 这让张妍再次感受到了某些人的无情,冷冷的说:“沈总,那就麻烦你了。我想,就算我家梁明以后摆开这个麻烦,我也不会让他再和高飞接触了。我们只是小门小户,没资格玩那些高级游戏的。” 沈银冰当然能听出张妍话中的怨恨,却不知道说什么,唯有暗中叹了口气。 回到公司后,沈银冰马上就通知焦恩佐,让他以项目合作人的身份,正式和杰克交涉。 至于离子基金在华方换人后,还会不会再次投资,沈银冰就不管了,反正她也不看好这个化妆品项目。 焦恩佐回到自己办公室后,马上拨通了一个手机号:“呵呵,高少,一切发展都是按照我们的计划来进行。你什么时候来冀南,我们喝一杯做庆祝。” 那边传来高少阴森的声音:“以后等你成为北山集团的总裁后,我们再庆祝也不晚。现在你最该做的事,是‘帮着’北山集团尽快上市,我这边会帮你开绿灯的。” 焦恩佐笑的更加开心:“这点你放心,我已经和我们沈总说过上市的事了,她还在考虑中。相信很快就会成功的。” “嗯,这就好。焦总,我希望咱们的合作一直愉快,各得所需。” 高少那边也传来一声阴笑,随即扣掉了电话。 “各得所需?呵呵,沈银冰落在你手里,还真是暴殄天物。” 望着恢复桌面的手机屏幕,焦恩佐冷笑一声,看向了坐在沙发上的阿斯朵丽,淡淡的说:“田中秀则那边,你都处理好了?” 阿斯朵丽面无表情的回答:“一切都在把握中。” ―― “什么叫那边竟然有棺材啊?大哥,这儿是坟墓好不好,没有棺材,难道会有宇宙飞船?” 听出铁屠声音带有很惊讶的语气后,高飞就感到好笑:“你是不是傻了,在坟墓中看到棺材都这样大惊小怪的。” 铁屠扭头,声音嘶哑的说:“那不是一口普通的棺材。” “金做的,还是玉做的?我看看呢。” 高飞说着,就像蚯蚓那样,贴着铁屠爬到洞口,只看了一眼,眼珠子就瞪到了最大限度。 第534章 必定要自毁的龙穴! 洞口那边,又是一片水。 这片水面,和高飞身后那个深水湖面积差不多,也就是一个半足球场大小。 在深水湖的水面中间,漂浮着一艘游艇――哦,不是游艇,是一个像游艇那样大小的东西:长达几十米,浮出水面约为七八米,黑漆漆的,一头稍微大点,一头稍微小点,正在缓缓飘动。 高飞死死盯着这个东西,过了很久才喃喃的说:“原来,这、这真是一口棺材!” 不错,那个和外面私人游艇大小的东西,就是一口棺材。 巨型棺材! 广阔的水面上,就这‘艘’孤零零的棺材,正缓缓的飘动,好像从没有停止过。 在看起来很是浩瀚的湖面四周,是一条可以供两辆大卡车并排行驶的大道,道路泛着金色的光芒,应该是金砖铺就,最起码表面这一层是金砖。 大道外侧的路边,每隔几十米就是一根金柱。 金柱上面,绑着黑色的东海鲛人,她们的肚脐眼处,有燃烧着的火苗。 数不清的黑色鲛人,数不清的灯火,影影绰绰的围着湖绕了一圈,散发着说不出来的诡异气氛。 水面上,有鲛人燃烧的暗红色火苗,也有荧白的星光――在湖面上方,有着清晰的星座,可以看出哪颗是贪狼,哪颗是北斗。 这些‘星星’,距离地面不是很高,也就是三十多米的样子,所以高飞能看清:它们根本不是星星,而是一颗颗的夜明珠。 天上的‘星光’,和鲛人的灯光相辉映在湖面上,给人一种如梦如幻的错觉,仿佛是来到了天上。 更让高飞脑子短路的是,无论是天上的星光,还是鲛人的灯光,都会随着湖中心那个巨型棺材浮动,而慢慢的转变方向,就像现代舞厅中的聚焦灯那样。 在‘北斗星’的斜下面,距离湖边‘金光大道’几百米的地方,是一座巍峨的宫殿。 宫殿倒不是用金砖砌成的,而是用巨石。 屋顶上的淡金琉璃瓦,承重柱上盘绕着的金龙,大殿门口那两扇朱红色镶金顶大门,以及黑色玉石铺就的九十九层台阶。 黑色台阶的两旁,每隔十米,两边就会有一对高达三丈的珊瑚树。 珊瑚树上,点缀着无数的明珠,在灯光、星光照耀下,闪着宝光。 每棵珊瑚下,都站有一尊白玉雕刻而成的石人,和真人大小比例一样。 从石人的手里拿着的刀枪和佛尘来看,右边的是士兵,左边的是太监。 巍峨的宫殿,紧闭的朱红色大门,默立不动的士兵、太监,在驰道外侧的鲛人,水面上漂浮着的巨型棺材――这些东西组成了一副画面,散发着一种让人窒息的王者气息。 或者干脆说,是一种诡异的死亡气息。 ―― 以前高飞没事上网冲浪时,曾经在上面看到过关于秦始皇陵地宫的资料。 资料中说,始皇陵地宫内的主墓室,大约有一个足球场大,下面有着金山银海:金砖砌成的山,水银灌成的海。 在墓室的上方,是用夜明珠布置而成的二十八星宿。 银海上面,飘荡着一口巨型铜棺,里面盛着千古一帝的尸体。 银海四周的墙壁上,刻着始皇帝一生的‘丰功伟绩’,与在位时的主要大纪实。 墙壁下面,也就是银海的四周,有着无数的奇珍异宝,和用鲛人制成的万年不灭的长明灯――两千多年来,始皇帝的铜棺,始终在银海上荡来荡去,永不停歇。 据说,国家相关部门,一直为什么时候开发始皇陵地宫而争论不休,但最终最高部门做出了决断:经过无数次的细致论证,依着当前的科技技术,还不足以在开发始皇陵时,能够保证下面的宝藏不受损失,所以近期绝不会开发始皇陵。 毕竟在建国后,相关部门擅自打开明十三陵,就已经让数不清的国宝损失,成为永远的痛。 更何况,始皇陵是华夏封建王朝的第一位皇帝,他的陵墓开发,意义重大,并且有着无法解决的难度:一旦开发,密封在地下两千多年的数万吨水银,所产生的毒气,能不能保证一点也不泄露? 始皇陵地宫内,到底有没有金山银海,夜明珠点缀而成的二十八星宿,以及始终在飘来荡去的巨型铜棺――等等问题,只是世人研究历史资料得出的结论。 真相究竟是什么,没人敢确定。 高飞也同样不敢确定。 但他现在却可以确定,有可能是一代天骄的陵墓地宫中,肯定有着让任何人都目瞪口呆的东西。 尽管这儿没有银海,没有金山,没有铜棺,但却有着好像私人游艇大小的巨型木棺,和一座巍峨的宫殿! 仅仅凭借这些,抛却历史意义,这座陵墓的价值,相比起始皇陵地宫来说,并不逊色多少。 别的不说,单说那无法估计的金砖吧,恐怕得占当今世界黄金储量(官方可记载的成品)的十分之一。 至于奇珍异宝,应该在那个游艇般的大棺材里吧? 就在高飞盯着棺材想到这儿时,铁屠说话了:“高飞,现在什么心情?” 高飞马上就回答:“能够看到这一切,就算是死了也值了。当然,最好是能活着出去,走时抱着一块金砖啥的,那样也不枉来这儿走一遭。” 铁屠若有所思:“活着出去也许有可能,可你要想拿走一点东西的机会,基本等于零。” 高飞问道:“为什么?” 铁屠舔了下嘴唇:“这样的超级龙穴,最为特殊的地方就是,自从‘开发使用’后,最多只允许两拨不同年代的人进来,一旦超过这个次数,龙穴就会自动毁灭。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我们就是第三拨。” 高飞大惊:“啊,不会吧,说的这样神!” “差不多吧,世上所有风水好的陵墓都是至阴之处,最为忌讳活人进入。一般的陵墓,只要有人进去一次,至阴就会被破坏,也就是说风水完了。所以只要被盗过的名墓地,墓主后人的运气都会造成一定的损伤。” 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的双臂,铁屠继续说:“你应该在书上看过,有人特别痛恨一个人时,就会去挖人家的祖坟,目的就要破坏风水,给活着的人破运。秦始皇时,项羽干过这活,不过没找到始皇帝的陵墓。” 面对这不可思议的一幕,铁屠忽然有了聊天的兴致。 高飞很清楚,他在用这种方式,来缓解俩人的兴奋,希望能尽快恢复冷静,于是凝神静听:“就是到了近代,被本朝老人家赶去宝岛的委员长,也曾经派人去寻找老人家的祖坟,就是想给他破了风水。” 高飞点了点头:“嗯,这事,我也听说过――左右没事,你给说说?” ―― 传说民国的蒋某人很相信风水,而且素来很有研究,身边常有一班命相家相随。 正因为蒋某人深信风水,开始怀疑老人家的威猛气势,肯定是祖坟风水好,而且自问每见到他,不知什么因由,心里总是砰砰跳动,像下级见上司的紧张,心情很不爽。 有一天,蒋某人兴之所至,邀请几个风水大师,畅谈各人风水命相的种种认识。 兴致勃勃的时候,蒋某人忽然有所感触,向这班大师问当今天下,有谁能和他一比高低? 当时,大师们对他的‘灵龟转世’相貌赞叹不已,认为这是上天注定的真命天子相,只有一个命相家不识趣地说,老人家的男生女相,南人北相,对蒋某人的灵龟转世相貌最是相克,所以能与他争天下的,必是老人家。 蒋某人听后,马上就拉下脸来,一声不吭的拂袖而去。 当晚,他心情顿燥不已,整晚独自踱来踱去,像鱼骨梗在喉咙里,说不出的烦闷,于是就连夜召集亲信,让他们赶往老人家故乡,查出他的祖坟,破坏其中风水。 白崇禧领到了这个任务,马上就带人赶去了毛老人家家乡,寻找他的祖坟。 不过,众大师在那边转悠了很多天,也没看出当地有什么风水奇好的地方。 随着时间流逝,白崇禧急了,就下令把老人家的远近亲戚朋友都抓来问话,希望从中得到老人家祖坟的消息。 可是,不管白崇禧怎么审问,甚至接连杀了二百多人,也没有谁肯说出老人家祖坟的所在地。 无奈之下,白崇禧决定将整个湖南心脉的树林、河流控断,有‘龙脉’状的山势,花草树木也尽量烧毁,生机不留,大肆破坏湖南风水。 果然,他在破脉断河的时候,使老人家祖上名为‘嫦娥奔月’龙穴遭到破坏,使整座龙脉的形势受挫,而且影响颇为巨大。 因为‘嫦娥’受刺激,奔月的速度加快了十倍,起到的变化,直接影响到了老人家的运势,让他气更坚,信心更强,威势更狠,而相克蒋某人的速度也更快。 本来依风水运势,老人家战败蒋某人得需三十年,可白崇禧这次胡来,导致老人家气运加快,内战从三十年变成了三年。 三年后,蒋某人战败,祖国大陆一统。 不过,根据风水原理,老人家应该在三十年内才能克死蒋某人,但因为白崇禧的乱来改变了运势,所以速度锐减为三年。 蒋某人虽然败了,却也算是因祸得福:因为他原本命中注定被老人家克死的,但老人家祖坟风水运势加快,缺乏了后力,这才导致‘灵龟转世’的蒋某人,能够成功逃回形状好像‘龟壳’的宝岛,终老天年。 “其实,从风水角度来看,老人家晚年的大动乱,就是祖坟被白崇禧破坏所致。” 讲完这些后,铁屠笑了笑:“当然了,这些都是传说,至于信不信的随你。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像这种超级龙穴,接二连三被活人打搅后,肯定会自毁的。所以,你现在最需要的不是拿走什么,而是考虑能不能把命带走。 第535章 没有生路的死地! “不管能不能把命带走,哥们都得看看一代天骄的陵墓中会有什么好宝贝,算是死前的补偿了吧。” 高飞嘻嘻笑着,从铁屠身边挤过,好像一条蛇那样爬了下去。 下面就是湖岸,脚下地面平整,是青色石板,往前再走几十米,就能走上那金光闪闪的驰道。 铁屠跟着下来,站在高飞身边,仰起下巴用力抽了几下鼻子,说:“有风。” 高飞握了下手中的金蛇怪剑:“废话,要是没风的话,就没有空气,我们早就憋死了。” 铁屠却没有和高飞争辩什么,而是很专业的说:“一般来说,地下陵墓都是真空的,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殉葬品不被氧化。可你仔细想想,墓道中那些金砖,有没有被氧化的迹象?” 经铁屠这样提醒后,高飞才恍然大悟:“啊,你不说我都没有注意到这些。那你说说,为什么陵墓中有空气流通,东西却不氧化呢?” 铁屠走向驰道:“有流动的空气,东西却不被氧化,这才是这个龙穴的最宝贵之处。” 高飞跟着走过去:“你的意思是说,尸体处在这种情况下,也不会腐烂?” “也有这种可能,我不敢确定。但我觉得,一代天骄的尸体不会变样,因为他嘴里,甚至肛里都会有能保持身体水分不流失的宝物,就像慈禧太后嘴里含着的那个玉蝉。” 铁屠说着时,已经走到了驰道上,蹲下伸手摸了摸冰凉的金砖,说:“至于真相如何,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我们不妨去棺材里看看。” “既然来了,那自然得看看了,要不然一辈子都会遗憾的。” 高飞看着飘荡在湖中心的巨型棺材,就要下水。 铁屠却拉住了他:“你要是嫌命长的话,那你现在就下去。” 高飞扭头,翻了个白眼:“老铁,你这是什么意思?” 铁屠站起身,望着湖面淡淡的说:“你只看到了棺材,却忽视了下面的湖。” “湖有什么奇怪的?大不了里面有会吃人的鱼罢了。” 高飞仔细一看,脸色慢慢变得难看起来。 他看到,在清澈的湖水中,竟然有着无数道横七竖八的黑色细线。 这些黑色细线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制成的,很细,比蚕丝稍微粗点,可看上去很坚韧,仿佛承受着很大的重量,绷的很紧。 发现这些黑色细线后,就算用脚丫子来想,高飞也知道这些细线应该是引信――就像手榴弹的弦,只要碰断一根,就会触动机关,或许会有万箭袭来,或者上方会有大石落下等等。 蹲下盯着一根细线,高飞问道:“这是什么鬼东西?”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天蚕丝了。” 铁屠也蹲了下来,望着那个巨型棺材:“自古传说,天蚕原产自昆仑,以桑叶和毒虫为食,吐出的丝黝黑晶亮,一根就能吊起一头水牛。不过,这玩意很少,所产的天蚕丝更是万金难求。传说,天蚕丝织成的衣服,可以刀枪不入。” “刀枪不入?如果国家能养一批这样的天蚕,用它们的丝制成防弹衣,肯定比现在那些衬了钢板的防弹衣要先进很多倍。” 高飞咧了咧嘴,骂道:“沃曹,有这些东西存在,我们岂不是只能看着棺材干瞪眼了?” 铁屠说道:“也不尽然,难道你不会等到棺材自己飘到岸边时,再想办法爬上去?” 揉了揉鼻子,高飞望着在湖心的棺材,抱怨道:“鬼知道它什么时候才能飘过来。” 铁屠淡淡的说:“如果你的观察力再仔细一些,就能发觉水下天蚕丝的纵横路线,是和咱们上方的星宿运转有牵连了。” “水下细线,和星宿运转有牵连?” 高飞一愣,抬头看着上方的夜明珠点缀而成的星宿,看了老半天才猛地醒悟:“我知道了!水下这些纵横的天蚕丝,其实就是二十八星宿转变的航道!而那口大棺材,也不是漫无目的的漂,而是随着星宿运转的轨迹,顺着天蚕丝化成的航道而行。只要我们在这儿等,等星宿发生变化,总有一个时间段,棺材会有漂到岸边的一刻!” “你说的不错,这个机关有个名堂,叫斗转星移。” 铁屠深吸了一口气,说:“我们都知道,天体运转总共分为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星宿也会随着这四个季节而缓慢的变幻方位……” 他还没说完,高飞就骂道:“草,依着你的说法,我们要想等到棺材漂过来,岂不是要等大半年?” “你先听我说。” 铁屠淡淡的说:“刚才我所说的,是自然界中的天体运转。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却是人造的天体运转,或者说就是一个机关。斗转星移的机关运转,不是按四季来运转的,而是按照时辰。也就是说,十二个时辰内,这些‘天体’就会像自然界天体那样,运转一圈。总有一个时间段,‘天体’的航线,会接触岸边的某个点。” 高飞站起身,问道:“那你块算算,那口大棺材啥时候才能触岸?” 铁屠皱眉:“要想计算天体运行的轨道,可不是1+1+6+2那样简单,就算用大型计算机,也得算老大一会儿,我怎么可能会算出来?” 高飞失望了:“哦,看来我们只能等了。幸好,十二个时辰的时间并不是太长。” 铁屠悠悠的说:“不过,我就怕这个龙穴熬不过十二个时辰,就会自毁。” 挠了挠头皮,高飞悻悻的说:“好吧,我承认在这方面不如你,那你说我们现在该做什么?是不是找出去的路?” 铁屠没有说话,只是半转身看向了远处那座巍峨的宫殿。 高飞明白了,快步向宫殿那边走去:“你的意思是说,出去的路会在宫殿内。” 铁屠紧跟了过来:“我没说。” “那你为什么要看向大殿?” “因为我知道你很想进去看看。” “你不想吗?” “想。” 铁屠追上高飞,和他并肩而行:“想的要命。正如你所说的那样,即来宝地,如果不能进去看看的话,那以后岂不是很遗憾?” “我说过吗?” 高飞嘴里否认着,却笑着点了点头:“嗯,其实你说的也没错。也许,我们能从大殿内找到出去的路呢。” 这次铁屠没有回答,而是慢慢抬起头看向了天上的星宿。 正在快步前行的高飞,忽然停住脚步,看着头发被吹乱了的铁屠,缓声说:“老铁,你可千万别告诉我,大殿内没有出去的路。” 铁屠略微低了下头,昂着下巴,腰板笔直,就像一支骄傲的标枪那样,可声音里却带着苦涩:“还没有爬过那个洞时,我还以为能从这儿找到出口,因为我们在蛇窟内感觉到了有风。但现在我才发现,这儿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出口。” 铁屠这番话,就像一把大锤,狠狠砸在高飞雄膛上,向后退了一步,低声问道:“根本没有任何出口?” 铁屠垂下眼帘:“如果这座陵墓有出口的话,那么深水湖内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死去――严格的说起来,陵墓也有出口,就是我们进来的那条路。而当年那些建造宫殿的工人,应该也知道这条路是唯一的路……” 当年,在建造这座地下陵墓时,元朝皇室广招天下能工巧匠,许以重金,并承诺等完工后,让他们顺着巷道出去。 可是,等他们费时经年,终于完工,把一代天骄葬在这儿要出去,要撤退时,那道巷道却忽然有了水。 高飞被冲进深水湖的那条巷道,其实不是一条自然形成的地下河,而是人工凿就的。 陵墓完工后,外面的人凿通了早就准备好的地下河,引来了水,把正排队准备走出去的工人,全部冲了下去,淹死在了挖好的大坑内。 高飞看到的三个深水湖,其实就是当年工人挖出来的。 他们费时经年挖出的深水湖,最终成为了他们的坟墓。 高飞在湖底看到的那些白骨,就是当年被淹死的数万工匠。 这座陵墓的唯一出口,就是那条水流秒速过百的暗河(巷道)。 而且,当年工匠们在挖掘这条暗河时,采用了奇门遁甲中的某种阵法――也就是说,就算没有那些水,工人也不会走出迷阵,最终只能活生生的饿死。 这条暗道,不但能把人硬生生的困死,其中还包含着巧妙的风学理论,能够利用各种角度,穿过各种小洞口,把真正的暗河中的空气输送到陵墓中,保持陵墓中始终流通着新鲜空气。 与中原的秘葬不同(秘葬,在这儿代表着地下的真空环境),古代蒙古人渴望自己的尸身与空气接触,那样才能被长生天见到。 高飞和铁屠现在深处陵墓的最深处,是整个陵墓的中心,这儿怎么可能会有出路? “开始时,我并没有想到蒙古人这个特殊的下葬风俗,总以为下面有流动的空气,就代表着有外出的途径。但当我感觉到头发飘动后,我才――唉。” 铁屠说到这儿,抬头看向了天上的星宿。 高飞下意识的抬头看去,看了片刻才发现,在每一个星宿旁边,果然有一个小孔。 那些小孔,比小孩拳头大不了多少,带有潮气的风,从这些小孔内吹了下来。 而铁屠,恰好站在‘北斗七星中的贪狼星’的下面,风吹乱了他的头发。 高飞慢慢伸出手,放在铁屠的头上方,明显感受到了一股劲风。 看着默不作声缩回手的高飞,铁屠低声说:“对不起。” 如果铁屠没有被卡杨活佛打入地道,那么高飞就不会为了救他冲进来,继而和他一起永远留在这个超级龙穴中。 铁屠死在这儿,那是因为他带着任务。 可高飞,早就退役了,他本该过自己的舒适生活,但却也陪着铁屠死在这儿。 所以,他才向高飞道歉。 第536章 喇嘛石像后面的小喇嘛! 铁屠觉得是他连累了高飞,所以才对他说对不起。 高飞没吭声。 要说高飞不怕死,不珍惜生命是假的,尤其现在他已经是亿万富翁,身边美女成群,又有了一个非常牛叉的家族。 就算是傻瓜也知道,有了高家罩着的高飞,以后在华夏绝对是个横着走,都没有人敢惹的存在。 他的明天,是美好的。 但现在却为了救铁屠,来到了这个死地。 就算这个超级龙穴不自毁,就算他们可以凭着深水湖的鱼过一辈子――但那样的生活,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铁屠又不是美女,是个大老爷们儿,难道俩人吃饱喝足睡够了后,搞基玩吗? 没有听到高飞回答,铁屠更加愧疚,低下了头。 这时候,高飞却忽然拍了拍他的肩膀:“老铁,如果时光真的可以再重来,我知道你在这儿的话,我还是会进来。” 铁屠猛地昂起头,眼神发亮,却没有再讨论这个问题,而是笑着说道:“如果有下辈子,希望我们还可以做兄弟。” 高飞摇头拒绝:“不,你变女人,那种腿长皮股大,压上去很舒服的女人。” “那你――就当这个女人的公爹吧。” 铁屠说出这句很恶心的话后,笑着快步走上了台阶。 “草,你这话说的也太狠了吧?” 高飞骂了一声,跟着走了上去。 “在华夏文化中,‘九’这个数字是最大的,所以很多地方都能用到。就像我们走到酆都城前的台阶,应该是999个台阶。那条黄金砌成的通道,也应该是这个数字。包括那个漂着棺材的湖,湖边的鲛人数量,和咱们脚下的台阶,都应该和9有关。” 铁屠边说边走:“提到这个9字,也很受咱们开国毛太祖青睐。当年秋收起义,就是1927年的9月9号。太祖正式进京,是1948年的9月9号。太祖驾崩归天,是1976年的9月9号。这三个日子都占了最大单数,绝不是巧合,而是天意所在。” “嗯,我以前也曾经听说过。” 高飞经过一尊白玉雕成的武士石像前,停住了脚步:“老铁,我发现你除了是一名合格的特工,一个懂点风水的半吊摸金校尉外,你还有做导游的潜力。以前我一直觉得你是个闷葫芦,三脚踹不出个屁来,没想到你是表面装酷,实则内心――” 说到这儿,高飞故意闭嘴不语。 铁屠到背着双手,看着前面那两扇朱红色的大门,慢悠悠的说:“实则是内心火热。” 高飞一口否决:“不是,是闷扫――早知道你这样博学多闻,真后悔在一起时没有多听你唠唠。” “现在你的愿望实现了。” 铁屠跨上最后一个台阶,抬头看向了宫殿上方的牌匾。 牌匾上提着四个大字。 高飞认识:大雄宝殿。 在佛教寺院中,大雄宝殿就是正殿,是整座寺院的核心建筑,也是僧众朝暮集中修持的地方,宝殿中供奉本师释迦牟尼佛的佛像。 之所以称之为大雄宝殿,是因为大雄是佛的德号。 大者,是包含万有的意思。 雄者,是摄伏群魔的意思。 因为释迦牟尼佛具足圆觉智慧,能雄镇大千世界,因此佛弟子尊称他为大雄。 宝殿的宝,则是指佛法僧三宝。 在华夏历代皇宫中,没有大雄宝殿这一说。 但在这儿却出现了,由此可以想象出,这个超级龙穴的主人,希望自己能像如来佛祖那样,勇镇大千世界。 大雄宝殿下面,就是那两扇朱红色的大门了。 这两扇大门高约九米左右,宽约六米,门板应该是木制的,刷上了红漆,上面钉有数十个黄金打造的钉子,在高约三分之二门板中央,是两个同样用黄金打制而成的狰狞虎头,有两个金环,穿过虎头的嘴巴垂了下来。 铁屠看着这两扇大门时,高飞忽然说道:“老铁,如果我告诉你,我曾经在女人的皮股上,看到过这样的大门,你会有什么感想?” 某老铁笑了,笑的很猥琐:“我会想,如果用特制‘钥匙’打开那两扇大门,那种滋味肯定无法言表。” “你真够猥琐的。不过当时我也是这样想的。但现在我忽然隐约感觉到,那个女人好像和这个超级龙穴,有着我不知道的牵连。” 高飞骂了一句,很遗憾的说:“可惜的是,这辈子应该没机会打开那两扇大门了了,所以老天爷为了补偿我,才让我看到了真正的大门。你说,咱们推开大门时,会不会有弩箭啊,或者想不到的怪兽飞出来?” “不会。” 铁屠用肯定的语气说:“因为这是大雄宝殿,是让天下所有邪气最为忌惮的地方,所以压根就没必要设计机关。” 高飞又问:“那你说,这里面供着的会是谁?” “按说,应该是释迦牟尼,但不排除――” 铁屠刚说到这儿,高飞就双手压在门上,用力猛地一推:“也许是成吉思汗。” 两扇镶嵌着九九八十一颗金钉的朱红色大门,被高飞缓缓的推开。 推开一道缝后,高飞和铁屠马上就跳到了旁边。 虽说铁屠笃定大门后面不会有机关,但谁能保证里面没有毒气? 可是,大门被推开后,不但没有任何利器飞出来,也没有不健康的空气扑出,反而冒出了火光。 “咦?这里面也有鲛人油灯?” 高飞有些稀奇的轻咦了一声,慢慢探头从缝隙内向里看去,就看到在异常宽大的大殿周遭墙壁下,果然有很多黑色鲛人。 “怪不得现代人再也找不到鲛人了,原来都让蒙古人捉到这儿来当蜡烛用了。” 高飞说着,肩膀抵在左边那扇门上,逐渐加力。 吱嘎嘎――随着一声沉闷而悠长的响声,大门缓缓被打开了一道一米宽的口子,火光更盛。 稍微等了片刻,铁屠当先走了进去,前行四五米后,才停住脚步向四方打量。 这座大殿的空间,足有数千,整个大殿内总共有十八根两人合抱的巨柱,分列在大殿中心轴的两侧。 随着现在国人越发演绎老祖宗那些辉煌岁月,几乎人人都能看到皇帝早朝时的威严一幕:文武百官按照各自等级,分列两旁,大殿最里面,也就是坐北朝南的那位,坐在最北边的龙案后面,身边侍奉着一个随朝太监,和一批守在门口的大汉将军。 (大汉将军,是明代殿廷卫士的称号,但在此前几个朝代,也有类似的武士,不过官职名字不同,非常杂乱,所以在这儿通称为大汉将军,毕竟这个名字和锦衣卫一样,是广为流传的。) 高飞从电视里看到的那一幕,在这儿真实上演了。 朱红色大门后面两侧,各自站着九个手持斧钺的大汉将军,品级最低的文武官员,距离他们也就是到铁屠所站立的地方那么远。 顺着中轴线向前看去,经过文武百官来到‘金水桥’前,则是一个喇嘛。 众所周知,蒙古皇帝主要信奉藏传佛教,即喇嘛教。 如忽必烈在朝廷事务中的主要助手,就是吐蕃喇嘛八思巴,封他为国师。 所以,元朝的国师政治权利非常大,甚至都排在文武百官面前。 而这座大殿内,最为靠近金水桥的左边,就竖着一个喇嘛的石像。 在这尊喇叭的身后,还躬身站着两个小喇嘛,都身披灰色袈裟。 经过这些喇嘛,再走上九级台阶,就是龙案。 龙案后面宽大的御座上,端坐着一位身披金色龙袍,面目威严的老者。 这,就是皇帝了。 十八个大汉将军,是用黑石雕成。 文武百官,则是用白玉。 喇嘛,则是灰色的,看不出是什么制材。 而蹲坐在龙座上的皇帝,则是用黄玉。 但无论是皇帝,文武百官还是武士,都和真人大小比例一样。 一栋异常宽阔的大殿,四周墙下有着一圈的东海鲛人,火苗无风自动,映在石像的脸上,忽明忽暗,平添了一份生气,和诡异,仿佛在下一刻,这些人就会活过来那样。 “现在可以确定了,这就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陵,那尊端坐在龙椅上的,就是那位横扫大半个世界的铁木真了。” 铁屠转身,问高飞:“要不要过去仔细看看?” “既然来了,当然得过去看看了,再说了,那口巨型棺材还没有转到岸边,我们闲着也是闲着不是?” 高飞扭头看了眼大门外面湖中的巨棺,叹了口气:“唉,这时候要是能有烟抽多好。” 俩人身上的烟,早就在暗河中时被冲走了。 “先忍忍吧,反正不吸烟也死不了人。” 铁屠贴着右边的武将,高飞贴着左边的文臣,俩人边走边谈,看似闲庭信步:“老铁,你说这蒙古人也真奇怪,死后还搞个大雄宝殿,难道就不怕释迦牟尼先生怪罪吗?” “自己的信奉而已,也没啥奇怪的。如果你要是铁木真,我估计你在为自己建筑陵墓时,肯定不止是占用大雄宝殿了,说不定直接把玉皇大帝的天庭宝殿拿来,左右是太上老君、四大天王之类的,那岂不是比文武百官更加拉风?” “嘿嘿,你猜错了。我要是皇帝的话,绝不会剽窃别人的东西,来给自己脸上贴金。” 高飞嘿嘿一笑:“我啊,会让在两旁陈列的人,变成来自世界各地的美女――死后能够与数百美女永远陪伴,那才是哥们最大的梦想啊。” 高飞走到文官最前面那尊喇嘛像前,伸手拍了拍它冰冷冷的脸颊,讥笑道:“你说,如果我一低头就看到个喇嘛数在这儿,那该多郁闷?” 铁屠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嗯,你说的没错,其实我看着这喇嘛也很讨厌。” 高飞提议:“既然是讨厌的东西,那就把它砸了吧?” “好。” 铁屠的这个好字刚出口,他和高飞忽然齐声发出一声暴喝,扑向了这尊石像后的一尊小喇嘛。 第537章 红酒不是这样喝的! 距离蒙古皇帝御驾前最近的一尊石像,是被封为国师的某喇嘛。 在某喇嘛的后面,是两尊身披同样眼色的小喇嘛。 这俩小喇嘛,一个手里惦着佛珠,一个捧着类似于度牒似的东西,微微躬身低垂着脸,恭维谨慎的样子好像不存在似的。 但高飞和铁屠,却在齐声暴喝中分左右,一起扑向了那个手惦佛珠的小喇嘛,一出手就是杀招,气势犹如晴天霹雳,势不可挡! 如果端坐在龙椅上的雕像有思维的话,肯定会纳闷:这俩傻孩子干嘛要揍这小喇嘛?难道老婆被小喇嘛给睡了? 如果它真有思维,接下来肯定会更加惊讶:沃曹,陪伴孤的那小喇嘛,啥时候换成真人了!? 不错,在高飞和铁屠一起扑向那个小喇嘛时,本该是石像的小喇嘛却忽然动了,而且还发出一声阴森森的笑声:“咯咯,你们很聪明嘛,竟然能看出我老人家躲在这儿!” 桀桀笑声中,小喇嘛身子攸地一矮,竟然躲开了铁屠的军刀,和高飞的金蛇怪剑,身子就像一条蛇那样,快速扭曲着穿过两尊石像的空隙,向大殿门口那边飞掠而去。 高飞和铁屠,身为华夏九龙王中的人,近身格斗的本领算是佼佼者――在没有遇到楼兰女王和安归王之前,好像还没有谁能从他们的全力合击下,能够如此从容的撤退。 看着利用石像,蛇形穿梭在石像中间的小喇嘛,高飞瞳孔猛然骤缩:难道又是一个楼兰女王或者安归王的存在?这些人都是在哪儿藏着的,以前怎么没有听说过? 高飞俩人之所以发现这个小喇嘛有问题,那是因为他们在走过来时,都注意到了大殿的地砖上,每隔几米就会有一滴暗褐色的血迹。 按说,大殿内靠鲛人的灯光照明,光线不是很好。 不过,高飞俩人发现血迹,却是通过嗅觉。 他们俩人刚才边说边走,看似啥事也不知道的样子,实则在暗中搜寻血腥味最为浓重的地方:最为浓重的地方,自然是血迹的来源体。 高飞贴着左边的文武百官石像,来到了喇嘛国师石像前时,就嗅到了浓郁的血腥味继而用眼角余光发觉:喇嘛国师后面那尊拿着佛珠的小喇嘛,袈裟竟然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微微发颤。 试问,就算雕刻再牛比的石像,衣服怎么可能会微微发颤? 这,摆明了就是有人在冒充石像喇嘛。 或者说,本来喇嘛国师后面只有一个手捧度牒的小喇嘛来着,现在却多了个拿着佛珠的小喇嘛。 不得不说,这个假扮石像的小喇嘛,表演功夫相当牛比的,要不是高飞俩人嗅到血腥气,继而顺着地上的血点查到这儿,恐怕根本看不出会有个真人混在石像中。 就在高飞为小喇嘛的高超武功而震惊时,却听铁屠断喝一声:“他就是卡杨活佛!” 铁屠刺杀卡杨活佛时,竟然被他在毫无防备下一把抓住手腕,继而狠狠砸在墙上的过程,高飞已经听他说起过了。 当时,高飞还不怎么相信,觉得铁屠能吃这么大亏,肯定是因为他受了伤的缘故。 但现在当扮演小喇嘛的卡杨活佛,躲开他们俩人的合力攻击后,高飞才知道他真小看了人家,并沮丧的意识到,就算换成他和卡杨活佛对掐的话,也不一定能打过人家。 可是,这么牛比的卡杨活佛,怎么会受伤了呢? 他又是怎么经过酆都城的黄金通道的? 难道说,卡杨活佛有躲开通道机关的本领,只是在过程中不小心受了伤。 高飞脑子里考虑着这些问题,但动作却没有丝毫的凝滞,右脚脚尖在一尊石像上轻点,就像一只抓小鸡的老鹰那样,再次扑向那个小喇嘛。 卡杨活佛此时恰好拧身绕过一尊石像,扭头看着扑过来的高飞,诡异的一笑,身子迅速藏在了另外一尊石像后面。 虽说俩人对面的时间不到一秒,但高飞却看清了他的模样,随即失声叫道:“沃曹,原来是你!” ―― “方书记,下班吗?” 看到方小艇从办公室内走出来后,秘书办公室办公桌后的王晨,赶紧站了起来。 在陈破天撮合王晨和高飞的好事失败后,方小艇和她的关系,也多少的有些尴尬,觉得有机会得把她调走,但却不能得罪陈破天。 为了这件事,方小艇想了好几天了,最终决定还是过一段时间再说,毕竟现在就操作的话,未免会太着痕迹,会惹怒陈破天。 而王晨呢,好像也很清楚这些,所以在跟着方小艇回到冀南后,明显沉默了很多。 不过,王晨却没有因为这份尴尬而影响工作,相反更加兢兢业业了。 方小艇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都有些不忍调走她了。 当然了,方小艇知道,就算她不调走王晨,陈破天有机会也会调走王晨的。 毕竟他也知道,方小艇和王晨之间,有些尴尬。 “嗯,已经延迟三个多小时了。” 正点下班前开了个突击会议的方小艇,摘下眼镜,有些疲倦的揉了揉眼睛,问道:“小晨,走,随我去个地方。” “好的。” 王晨痛快的答应了一声,接过了方小艇手中的小包,跟着她走出了办公室。 方小艇并没有乘坐单位安排的奥迪,而是让王晨开着她那辆民牌别克。 半个小时后,按照方小艇的指点,车子停在了落日餐厅面前的停车场。 在停车时,方小艇注意到王晨的眼神,明显的一黯,心中叹了口气:唉,我知道你可能很倾慕我儿子,而且我也很认可你,但可惜的是,你不是老陈的亲孙女,这就注定你和高飞之间是没可能的。希望,今晚我能让你明白这个道理。 等王晨快速下车,打开后车门后,方小艇才款款的走了下来。 和上班时的穿着不同,方小艇已经换上了一身白色小西装,少了官员的沉重刻板,多了几分都市少妇的明媚轻松,就算纪委的同事看到她,相信也不会一眼就认出这是单位老大。 “今晚,我请你吃西餐――咱们,是该好好聊聊了,因为我不想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优秀女孩子,因为某些原因就此消沉下去,那样我会有极大的负罪感。” 方小艇下车后,直接说出了此次前来的目的。 王晨的嘴角动了动,强笑道:“方书记,我觉得我能――” 方小艇摆手,打断王晨的话:“小晨,我不但是你的长辈和上司,而且我也是个女人,我明白你心里感受的。” 既然方小艇都这样说了,王晨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轻点了下头,跟着方小艇走进了落日餐厅。 现在是晚上八点半左右,晚餐时间刚过,但餐厅内还是有很多顾客。 “两位,请问有预订吗?” 俩人刚走进餐厅,操着一口流利汉语的外国服务生,就含笑迎了上来。 方小艇抬头看了眼电梯方向,微微皱眉问道:“上面没有包厢了吗?” 服务生含笑道歉:“对不起,今晚有人开生日派对,把上面两层都包了。” “来西餐厅包场开生日派对,可真够烧包的。” 方小艇暗中不屑的笑了笑,无奈的说:“那好吧,我们在下面大厅吧。” 恰好,一对小情侣买单离开,让出了靠近窗口的一个卡座,方小艇俩人走了过去。 方小艇自作主张,给俩人点了相同的菜:两杯长城干红,两份八分熟的牛排,外加两个果盘。 方小艇是落日餐厅老板他娘这事,包括连雪在内的餐厅员工还都不知道,再加上现在店里客人还有很多,所以连雪也没注意到她和王晨。 要不然的话,仅仅凭借王晨在餐厅开业那天的大力相助,连雪就得过来给她们免单。 对此,方小艇并不介意,反正只是想找个地方和王晨好好聊聊,至于去哪儿倒无所谓,当然最好是来儿子开的餐厅内了,就算花钱再多也不在乎,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等服务生端上酒菜后,王晨主动举起酒杯:“方书记……” 方小艇摆手,更正道:“私下里,你可以叫我方阿姨。” 既然方小艇这样说了,王晨也不再客气:“方阿姨,我敬您一杯,感谢这些日子来您对我的照顾。” 王晨说完,仰起下巴,把杯中酒一口喝干,完事后还潇洒的倒过杯子亮了下。 方小艇苦笑,晃着酒杯说:“王晨,红酒不是这样喝的。” “没啥,反正都是酒,总归都要去肚子里,怎么喝倒是无所谓了。” 王晨吸了下鼻子,不在乎的抬手招呼服务生,再来一杯酒。 如果是搁在以往,王晨在方小艇面前绝不会这样放肆。 但现在她觉得无所谓了:反正也没被方小艇认可,都要走的人了,何必再假惺惺的放不开。 王晨心里怎么想的,方小艇当然清楚,微微皱了下眉头,淡淡的说:“小晨,我今晚邀你来吃饭,就是想和你聊一聊那件事。我知道,在陈叔叔家那天我拒绝了你后,你对我就有了看法。” 王晨没有吭声,只是慢慢晃着酒杯,就算默认了。 方小艇看着外表温柔实则内心坚强的王晨,眼里的那点不满渐渐散去,微微叹了口气:“王晨,说实话,我个人很欣赏你的。你聪明,又懂得低调,从不以为我,还有陈叔叔的关系,就在工作中显摆优势――如果没有那件事,我是真不想你离开的。” 王晨说话了:“方阿姨,您不用再说了,我都明白,我也做好了随时离开您的准备。其实,我在您身边这些日子,真是受益匪浅,我也很希望能继续追随您的。” “嗯,你能理解我就行。” 方小艇点头,正要说什么时,忽然听到电梯那边有人高喊:“餐厅老板呢?谁是餐厅老板?过来一下!” 第538章 原来你是老实和尚! 谁都知道,西餐厅和传统酒店的用餐环境,有着质的区别。 在酒店中会餐,要的就是一个热闹,所以才能经常看到有人猜拳,喝得酩酊大醉。 但西餐厅,尤其是上档次的西餐厅,追求的却是一个安静。 西餐厅和酒店的区别,已经逐渐被世人所接受,并约定成俗。 但现在,却有人打破了这份轻柔的宁静,显得异常突兀,在大厅内所有用餐的顾客,都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一个喝的小脸通红的年轻人,正倚在楼梯扶手上,嘴上叼着一颗烟,对着吧台那边指指点点的。 很多人,下意识的皱起了眉头,包括方小艇。 如果是在别的西餐厅用餐,出现这不和谐的一幕后,方小艇最多表现出一点不满,或者买单闪人,绝不会多管闲事。 可这个西餐厅却不是别的,是她儿子的。 现在,有人在这儿咋咋呼呼一副找事的样子,方小艇能不管么? 正在吧台算帐的连雪,闻言站起来走出吧台,快步走到楼梯前,含笑客气的问道:“先生,我是餐厅的经理,请问您有什么事?” 身穿黑色套裙,白衬衣,脖子里扎着根黑领带的连雪,在灯光下好像一朵盛开的鲜花那样,年轻人的眼珠子直立了一下,随即摇手:“经理?切,我找你们老板,把他给我叫来!” 连雪依旧笑容满面:“对不起,先生,我们老板不在。如果您有什么要求,请告诉我。” “哦,这样啊,那好吧,老板不在,找你也一样。” 年轻人抬手打了个响指,头也不回的叫道:“梅梅,你给这位经理小姐说说,咱们找她是为了什么。” 年轻人嘴里所说的梅梅,就是今晚把餐厅二三楼包了,要开生日派对的女主,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浓妆艳抹的不像富家千金,倒像是出来卖的(连雪刚看到梅梅时的第一印象。) 梅梅没有马上下来,却有一个盘子从楼梯上飞了下来,啪哒一声砸在了连雪面前的地上,这才响起她的声音:“靠,你们这破餐厅有没有搞错?本小姐花了这么多钱,你们就是这样伺候本小姐的!?” 盘子被摔下来后,连雪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但仍然有汤汁溅在了她套裙上。 连雪知道,餐厅最重要的就是服务态度,所以尽管眼中闪过一丝寒芒,但仍然保持着该有的笑容,客气的说道:“梅梅小姐,有什么事,咱们能不能好好商量?” “商量尼玛个头啊,吃饭吃出个虫子来,还有什么好商量的!” 随着那个梅梅嚣张的骂声,一群年轻人簇拥着一个女孩子,从楼梯上蜂拥走了下来,叫骂声不觉:“什么狗屁西餐厅,我看和大排档没啥两样嘛。” “今儿派对所用的餐饮,全部让餐厅赔上!” “什么呀,赔上餐饮倒是其次,关键是得格外再给我们补偿!” “光补偿也不行,还得通知卫生局,封了这个垃圾西餐店!” “各位,究竟是怎么回事?” 被一群看起来气势汹汹的年轻男女围起来后,连雪脸上的笑容终于不见了,她意识到碰到来找麻烦的了。 生日派对的主人公梅梅,用脚尖在地上的一盘沙拉中拨拉了几下,怒声喝道:“你特么的眼瞎了啊,看不到里面的虫子?” 连雪低头一看,就看到被梅梅扒拉过的地方,有一只豆虫(豆子地里的虫子),足有三四厘米长,登时就有些烦了,冷笑道:“小姐,请你说话放尊重点!” 梅梅向前一步,掐腰骂道:“草,吃饭吃出个虫子,你特么的还要我和你说话尊重点,你脑子里是不是进水了?” 连雪冷冷看着梅梅,沉声说:“不可能!休说我们餐厅的卫生条件,是本地同行业中最出色的了!小姐,你说我眼瞎没有看到这个大虫子,我看你们是脑残了吧,搞这么大个虫子来诬陷我们,傻瓜也不会相信我们的厨师看不到!” “你特么的骂谁脑残呢?臭麦饭的!” 梅梅顿时勃然大怒,抬手就抽向了连雪的左脸。 连雪是什么人啊? 那可是安归教东宫门下青瓷十二钗之一,当初敢和高飞对掐的主,怎么可能会被一嚣张女打到? 连雪抬手,啪的抓住梅梅的手,冷声道:“我警告你,别动手动脚的,要不然让你好看!” “哟呵,还敢威胁我们顾客,草,揍她!” 和梅梅一起来的那十几个年轻人,呼啦一下子围了上来,就去抓连雪。 这时候,负责餐厅安保工作的小四等人冲过来了,伸手就推开了这些人:“干什么,想找事!?” “草,就是找事,那又怎么样?哥几个,给我砸了这破店!” 梅梅说着,冲到吧台前拿起一个玻璃容器,狠狠砸在了酒柜上。 啪的一声脆响,至少有三瓶酒直接被碎了,吓得那外国调酒师脖子一缩,赶紧躲一边去了。 就算傻瓜也能看出这群年轻人是故意找茬了,连雪大怒,伸手采住梅梅的头发,咣的一声就把她按在了吧台上,扭头喝道:“把这些人都给我看好!今天他们损坏了什么,让他们加倍赔偿!” 连雪等人以前都是在江湖上混的,一言不合就能拔刀相向,这野性还没有收敛多少呢,竟然有人瞎了眼的来闹事――真当青瓷十二钗是好惹的吗? 开玩笑! 梅梅那边的人虽然人多,连雪这边只有五个人值班,可五个人对付他们十几个,完全不在话下,也没见她们怎么动手,那些叫嚣的男女就被踹到在地上了。 “沃曹,敢让老子下跪,还反了你们这群小比了,知道我是谁――哎哟!” 其中一个小年轻抓着吧台站起身,刚骂到这儿,就被小四一个狠狠的耳光,直接抽回了原处。 其他几个正要挣扎着站起来的一看,吓了一跳,不敢动了。 唯有被连雪摁在吧台上的梅梅,不服气的挣扎着大骂:“小比,你赶紧松开姑奶奶。麻了隔壁的,你惹大了,知道不?” 连雪看也没看她,采住头发向上一提,随即猛地按了下去――砰的一声响,梅梅就被撞得眼前发黑,金星乱冒。 连雪却不以为意,冷冷的说:“四姐,你和三姐去上面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被损坏的东西。有的话,让他们加倍赔偿!” 在沙拉中看到那么大个头的虫子后,方小艇也看出梅梅等人是故意来找茬,或者就是来吃霸王餐的,也很生气:敢来我儿子这儿踢场子,真是岂有此理! 不过,当她看到连雪等人,用更强悍的手段对付这些人后,又微微皱眉,觉得这一切好像不是表面看起来那样简单:因为这些来捣乱的年轻人,明显不是一般小混混,其中两个还穿着手工缝制的西装,还有一个更是戴着价值数万的名表。 像这样一群有钱的年轻人,怎么可能会做这么弱智的事? 这,可能是个套吧? 方小艇刚想到这儿,就看到七八个身穿灰蓝色制服的人,从餐厅外冲了进来。 一进来,带头的那个就高声喝道:“怎么呢,都放手,我们是省卫生厅的!” 一般来说,餐饮业发生饭菜质量问题,当地乡镇等卫生部门就能解决得了。 可现在,这群人竟然自称是省厅的! 而且貌似还不是唬人,带头的马上就亮出工作证,吆喝道:“谁是餐厅的负责人?昂?过来说话!” 连雪也没想到,省厅的人竟然会出现了,也意识到这是一个套,松开梅梅走到中年人面前:“我是餐厅的经理,连雪。” 省厅那人办事看来很有水平,并没有依仗省厅的身份,上来就狂妄,而是按照执法流程把工作证递了过去:“连经理,请看一下我的证件,省卫生厅监督三处处长李茂明。” 李茂明? 听到这个名字后,方小艇脸色一变,从钱包内拿出几张钞票,放在了卡座上,站起身向门外走去:“小晨,我们走。” 如果是别人,见方小艇转身就走后,肯定会纳闷:有人砸你儿子的场子,你怎么不管呢? 可王晨却没有多问,跟着方小艇快步走出了餐厅。 上了车后,方小艇这才拿出电话,拨打了一个手机号。 和那边简单寒暄几下后,她才笑着问道:“王厅长,没打搅你吧?呵呵,我就是想打听个事,你们督查三处的李茂明,就是上次我们在京城吃饭时的那个处长吧?哦,原来真是他啊。是这样的,一个开餐厅的朋友,说刚才在步行街落日餐厅看到了省厅的执法人员,带头的自称就是李――” 说到后来,方小艇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眼皮有了明显的跳动:“好了,谢谢王厅。嗯,没事,我就是随便问问,你们该怎么执法,就怎么执法,呵呵,那我们有空再坐坐,好的,再见。” “方、方书记,要不我出面?” 王晨看到方小艇扣掉电话后,一张脸阴沉的好像要滴出水来的样子,就小心提议她出面,帮餐厅解决这件事。 岂料方小艇却摇了摇头,淡淡的说:“不用管了,我们先回吧。” ―― 前段时间,在高飞和沈银冰感情最好时,曾经陪着她去了冀南千佛山,拜见了一位得道高僧,老实和尚。 后来,又听方小艇说,正是老实和尚看破了沈银冰,原来是修罗道中人,这才让方小艇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沈银冰赶走。 对于那个老秃驴,高飞没啥好感。 不过,高飞也没诚心找他麻烦,毕竟从那之后就再也没看到过他。 只是高飞做梦也没想到,那个设圈套坑杀数十名华夏特工,轻易打飞铁屠,受伤后还能躲开他和铁屠合力一击的卡杨活佛,竟然就是他所认识的老实和尚! 第539章 想知道谁是内奸吗? 高飞没有看错,那个‘深藏功与名’,备受华夏当局注意的卡杨活佛,竟然是他在内地千佛山见过的老实和尚! 当然了,以前老实和尚有着一嘴的白胡子,现在卡杨活佛下巴却是光溜溜的,显得他年轻了很多,要不是那副‘和蔼、宽容’的脸没有改变,就是打死高飞,他也不相信这是同一个人。 卡杨活佛无疑已经被华夏相关部门视为‘头号通缉要犯’,为了找到他的行踪,可谓是费尽了心血,付出了庞大的人力物力。 可谁能想到,人家却化身为一得道高僧,就在华夏境内施施然的传法―― 从某个角度来看,这件事充满了戏剧性和讽刺。 “嘿嘿,不错,正是我老人家。小施主,我们又见面了,还真是缘分呐!” 卡杨活佛嘿嘿一笑,脚下动作却不慢,身子一晃躲在了一尊石像后面,避开了高飞斜劈下的一剑:“小施主,故人他乡相见,就是有缘啊,咱们没必要一上来就杀个你死我活吧?老衲提议,倒不如暂时合作一把,等出了这龙穴后,再决一死战如何?” “我和你妈才有缘呢!” 高飞嘴里骂着,进攻动作却没有丝毫停歇。 俩人对话的片刻,高飞已经刺出了十三剑,铁屠也扎了九刀,但都被卡杨活佛借着石像躲了过去。 卡杨活佛现在就像是一只老鼠,贴着石像绕来绕去,脸上带着和蔼的微笑。 但他只要逮住机会,出手却没有丝毫的留情――竟然在躲过高飞一剑时,还抓住机会在铁屠的皮股上狠狠踹了一脚。 在高飞为主、铁屠为辅的猛烈进攻下,卡杨活佛看起来狼狈不堪,有好几次都是险之又险的才躲过去,好像在下一刻就能被俩人干掉,但偏偏总是差那么一点点。 铁屠曾经和高飞说过,卡杨活佛是个高手,在地面上时,不但能躲开他的猝然一击,还能迅疾做出反击,一下就把他抡麻袋般的砸在了墙上。 当时高飞听说后肯定是大吃一惊:虽说铁屠身受重伤,不管出手速度多快,力道多狠,角度再刁钻,可肯定会受到影响――可是别忘了,铁屠是在卡杨活佛毫无防备下偷袭的,竟然能被这老秃驴轻易躲过并做出强有力的反击。 高飞不想承认卡杨活佛要比他牛比,但却又不能不承认,如果把他换成卡杨活佛的话,能躲开铁屠那猝然一击就不错了,更别说做出及时反击了。 但人家卡杨活佛就做到了,把铁屠追得好像兔子般的逃。 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卡杨活佛的本事,比高飞厉害! 高先生在有时候,的确很狂妄,但越是在遇到性命攸关的大事时,却更加冷静,能更好的放平心态,绝不会有丝毫大意。 所以,在发现卡杨活佛后,高飞一出手就是雷霆必杀之势,占据上风后更是得势不饶人,进攻速度越来越快,根本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 不过出乎高飞意料的是,卡杨活佛好像没铁屠说的那样厉害。 如果这老秃驴真那么牛比哄哄的话,完全可以和高飞、受伤后功夫大减的铁屠正面对敌,拼个你死我活,有必要像老鼠那样被打的东躲西藏? 而且,这老秃驴还对高飞俩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携手离开陵墓后再拼杀也不晚。 难道铁屠夸大了这老秃驴的本事? 就在高飞想到这儿时,进攻动作下意识的放缓,却听铁屠大声吼道:“高飞,加把劲,趁着他受伤要他的命!” 趁他受伤,要他的命! 这句话,就像刺破迷雾的一道阳光,猛地让高飞明白了过来,继而想到在地上看到的血滴――原来,卡杨活佛之所以没有大展神威像对付铁屠那样对付高飞,就是因为他受伤了! 是谁伤了卡杨活佛? 是墓道中的机关,还是第三个进入陵墓的安归王? 这两种可能都有,但高飞却没心思去考虑这些了,立即就加快了进攻速度。 同时,他心里也有阵阵寒意冒了出来:老秃驴受伤了,都能挡住我和老铁进攻这么久,那么他要是没受伤的话,哥们肯定不会是他对手。 骂了个八字的,这些比哥们厉害的高手,以前都在地下猫着来吗? 高飞越想越心惊,眼里带着浓浓的杀意,几次竟然使出两败俱伤的打法,使卡杨活佛压力顿增,疲于应付,就被铁屠抓住机会,在胳膊上狠狠割了一刀。 正所谓愣得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高飞这一不要命的开打后,卡杨活佛就算能借着石像的掩护苟延残喘,但最终肯定逃不过被干掉的结果。 三人中,相比起受伤的铁屠和卡杨活佛,高飞是绝对的生力军。 最重要的是,高飞俩人在进来之前,就已经饱餐过一顿,好好休息过了,而卡杨活佛到现在都可能是水米没进的,怎么能够撑得住? “老秃驴,去死吧!” 趁着卡杨活佛竭力挡开铁屠刺过去的一刀,露出破绽的机会,高飞暴喝声中,右脚狠狠踹在他下巴上。 “啊――呜!” 卡杨活佛惨叫一声,身子直直的飞了出去,人在半空中时,就已经张嘴喷出了一口血水,还带着几颗牙齿。 卡杨活佛重重摔倒在地上,还没有来得及爬起来。高飞的金蛇怪剑已经对着他心口刺来,快似闪电,让他根本无法躲避。 眼看金蛇怪剑就要刺进卡杨活佛那干瘪的胸口,却见他忽然大声喝道:“慢着,我有话要说!” 下意识的,高飞手腕一顿,金蛇怪剑的剑尖,刺入卡杨活佛雄口皮肤内后,就停住了。 那边铁屠此时却大声吼道:“高飞,杀了他!” 卡杨活佛接着再次叫道:“我真的有话要说!” 高飞双眼一眯,左脚踏在卡杨活佛的肚子上,冷声道:“给你三秒钟的机会。” “想知道谁是内奸吗?” 卡杨活佛一秒钟内,就说出了两个让高飞不能杀他的理由:“想活着离开这儿吗?” 在惊天计划小组几近于全军覆没在汉德勒森林中后,铁屠就怀疑他们中间出了内奸,通过高飞说出的话,并在心中有了个内奸的大概‘候选人’。 但他却不愿意相信,因为那人是他可以用生命来保护的兄弟。 铁屠希望内奸不是叶心伤。 所以,在卡杨活佛喊出这个问题后,他就知道暂时不能杀这老和尚了。 更何况,卡杨活佛还问他们,想不想活着走出陵墓。 人们拼搏是为了什么呀? 当然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没有谁在出现生的希望时,还愿意去死。 有着美好明天生活的高飞,自然更不愿意,死死盯着卡杨活佛过了片刻,才说:“希望你别骗我,要不然我会让你死的很惨。” 卡杨活佛松了口气,苦笑一声:“我老人家都落到这种地步了,还怎么有胆子骗你?不过我得问问你,我说出谁是内奸后,你会不会放过我?”、 “当然会放过你,因为那个内奸和你相比起来,更加可恶。” 高飞稍微沉吟了片刻,才点点头说:“你说出来,我放过你,咱们合力离开这鬼地方后,大道朝天,各走一边,有什么恩怨,以后再算。 卡杨活佛擦了擦嘴角的血丝,却摇了摇头说:“现在,我不会说的,要说,必须得等到离开这个龙穴,绝对安全后。” 高飞笑了,笑容很和善,但眼里却闪着冷戾:“哦,看来你不相信我啊?” 卡杨活佛很坦诚的说:“是,我的确不相信你,因为在南越芒蓝草甸时,我听说买买提相信你了,但他最终却死了。我不想做第二个买买提。” “草,你敢质疑哥们的人品?” 高飞大怒,左脚一用力,卡杨活佛被踩的放了个屁……但却紧咬着牙关,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幸亏这秃驴不知道我坑杀孙天扬那事,要不然也得拿出来说。 高某人心中汗颜了一个,慢慢蹲身,从口袋里掏了半天,才拿出一颗黑色的药丸,放在卡杨活佛面前晃了晃,慢悠悠的说:“老秃驴,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卡杨活佛眼睛也不眨的回答:“慢性毒药,如果没有你的解药,以后就会死的苦不堪言。” 高飞很惊讶:“靠,这个你也知道。那你吃吗?” 卡杨活佛没有吭声,却张大了带血的嘴巴。 高飞松开夹着药丸的两根手指,药丸准确落入了卡杨活佛的嘴里。 卡杨活佛没有丝毫犹豫,就像吃牛肉干那样,津津有味的吃了下去。 “这老秃驴不是看穿哥们拿出来的这颗药丸不是毒药,就是饿的不行了,要不然不会这么饿死鬼投胎似的吃下去。” 高飞心中郁闷,但人家既然很配合的吃下去了,他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收回剑,缩回了脚:“好了,现在你再说说,该怎么离开这鬼地方。” “我暂时还不知道。” 卡杨活佛却给了高飞这么个答案。 高飞大怒,俩眼一瞪:“麻痹的,你敢忽悠我?” 卡杨活佛慢慢坐起来,解释道:“不过我能找到出去的路。” “你凭什么会说你能找到?” 高飞冷笑,用手拍了拍活佛老人家的腮帮子,一点尊重的意思也没有:“你以为,我没看穿这个陵墓唯一的出口,就是进来的那条暗河吗?” 对高飞的轻蔑动作,卡杨活佛视而不见,盘膝坐好才说:“理论上来说,暗河是这个龙穴的唯一出入口,但凡事都不是绝对的。按照这个龙穴的地脉气运来看,这个龙穴的气数,已经到了……” 高飞不耐烦的打断他的话:“行了,哥们不愿意听那些废话,你只说怎么能离开这儿就行。” 卡杨活佛吐出了一个字:“等。” “等?” 高飞一愣,晒笑道:“等人来救我们?” 第540章 安归教的中宫宫主! “当然不是。” 卡杨活佛摇头:“如果真有人从暗河那边进来,除了落下和我们一样的命运外,压根就没有别的办法。” “行了,你特么的别卖关子了,赶紧给老子说,究竟等什么吧!” 高飞现在心情真不怎么样,态度粗暴。 如果让卡杨活佛那些狂热的追随者看到这一幕,肯定会气疯了:什么,你敢对活佛他老人家,我们的精神领袖自称老子,这是什么态度啊,想死不等到天亮啊! 不过,活佛他老人家直接忽视了高飞的不礼貌态度,解释道:“我说的等,不是等人来救我们,而是等这个龙穴自毁。现在相信你们也看出来了,这个龙穴的主人就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陵墓。可你们未必知道,在他葬进这个龙穴之前,就已经有人占据了这儿……” 接下来,卡杨活佛就说出了一套理论。 高飞这次并没有不耐烦,表面很安静的听活佛叨叨。 但他内心却不像表面这样安静,因为卡杨活佛接下来所说的话,竟然与他和铁屠所推断的那些一模一样:成吉思汗的确受了汉人的蒙蔽,给他找了个表面看起来很牛比,但实际上没多少运势的龙穴(这个龙穴在铁木真‘入住’之前,就已经养了别人很多年了)。 这个超级龙穴在接二连三接受活人打搅后,至阴之气丧失殆尽,用不了多久就会自毁。 可是,龙穴自毁了,高飞他们就能逃出去吗? 别忘了这可是在地下一百多米深处,这儿如果毁掉,他们就算不被砸死,也得被水淹死的。 那么,卡杨活佛为什么会说能出得去呢? 把龙穴要自毁的原因,详细解释一遍后,活佛才说:“你可以不相信我的话,可我的确没有骗你――” 出乎活佛意料的是,高飞却点了点头:“我相信你说的这些,因为我们也早就看出来了。” 卡杨活佛脸色一变:“什么?你们也能看出这些?” 高飞翘起右手大拇指,点了点铁屠,得意的说:“look,知道他谁不?他老祖可是当年跟着孙殿英打开慈禧太后坟墓的主要负责人,那个年代顶儿尖儿的摸金校尉,会看不出这么浅薄的道理?” 高先生表面虽说得意,但心中却不以为然:捏捏的,如果让你知道哥们是从墓道下面进来的,你肯定会后悔不迭,骂你自己傻比,干嘛非得闯那个墓道,结果却搞出一身伤来! “你摸金校尉的后人?” 卡杨活佛惊讶的看着铁屠,客气的问道:“请教尊姓大名?” 铁屠冷冷的说:“我姓铁。” “姓铁,姓铁――哦,我知道了!” 卡杨活佛用力拍了一下光秃秃的脑门,恍然大悟的样子:“你的祖上,是不是清末民初的北派摸金宗师铁中堂?” 铁屠祖上那位很牛差的盗墓老祖,的确叫铁中堂。 但他却不知道祖上竟然是北派摸金的宗师,沉闷的点了点头,却没有吭声。 “怪不得你能安然走过酆都城那条死亡墓道,能看出龙穴必将自毁,原来你是铁中堂的后人。” 卡杨活佛双手合十,对铁屠微微颔首,一副很尊敬的样子。 高飞挠了挠后脑勺,问道:“老铁的老祖很牛比吗?哦,我是想知道,你怎么会知道这些的?” 卡杨活佛没有回答,反而问道:“高先生,你现在已经知道安归教了,也应该看出我是安归教中的人了吧?” 原来这贼秃竟然是安归教中的人! 高飞心中一凛,随即醒悟了过来:卡杨活佛能够和手持青色封皮《安归经》的孙天扬会晤,肯定和安归教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怪不得他闹腾的这么欢呢,看来这次说什么也不能让他活着了! 自从穆天涯死后,高飞就把整个安归教当做了敌人。 只要有铲除安归教教众的机会,他都会不遗余力。 不过,高飞表面却淡然的模样:“嗯,我当然知道你是安归教中的人,那又怎么样?” 卡杨活佛眼里浮上一丝得意:“实不相瞒,我就是安归教的中宫宫主。” “你就是中宫宫主!?” 这一下,高飞真被惊到了:“靠,原来你就是中宫宫主――可这和你认识老铁祖上,有什么牵扯?” 卡杨活佛徐徐的说:“当然有牵扯,而且有着紧密相联的牵扯。你这位朋友的老祖铁中堂,就曾经是我安归教中的中宫宫主。除了被人称之为北派摸金宗师外,他的奇门遁甲、阴阳八卦,也是那个时代的超一流水平。” “放屁!” 卡杨活佛的语音未落,铁屠腾地跨前一步,厉声喝道:“我老祖怎么可能是安归邪教中人,而且还是宫主!?” 面对杀气腾腾的铁屠,卡杨活佛犹如风轻般淡定:“我没有撒谎,如果你老祖真叫铁中堂,又帮着孙殿英打开慈禧太后陵墓的话,那么他就是我安归教曾经的中宫宫主。” “放屁,你这是在放屁!” 铁屠咬牙切齿,双眼暴睁,要不是高飞拦住他,肯定会一刀劈死老和尚:“你说我老祖是安归教的中宫宫主,那我为什么没有看到宫主该有的《安归经》?” 卡杨活佛微微垂首,轻轻的说:“那是因为,当年孙殿英投降汪精卫,在一次与共军的战役中被俘虏,最终病死在狱中。陪他一起被共军抓获的,总共三十三个人。这三十三个人,都死在监狱中,其中一个就是铁中堂。他死后,他的遗物被共军看守随手抛在了乱坟岗,内中就包括黑皮的《安归经》。” 歇了口气,活佛继续说:“不过那时候,并没有谁重视安归教,而且教中也不乏很多抗日英烈,与共军功臣。所以,早就做好准备的教中人,很轻松就从铁中堂遗物中收回了《安归经》。你不知道这些也很正常,因为从你老祖被俘虏后,铁家人生怕会招来祸端,所以就搬出了原籍――铁先生,请问你的祖籍,是不是辽东天岭?” 铁屠此时脸色已经发白,声音发颤:“是,我祖籍就是辽东天岭。” 卡杨活佛微微叹了口气:“唉,真没想到,半个世纪过去了,安归教三大宫主之一的后人,竟然成了灭教先锋,呵呵,真是让我感到不可思议――” 卡杨活佛刚说出这个‘议’字,高飞抬手就狠狠给了他一耳光:“老贼秃,你想蛊惑我兄弟的立场,跟着你干?” 高飞猜得没错,卡杨活佛在得知铁屠竟然是安归教三大宫主之一的后人后,马上就起了这个心思。 只是他没想到,不等他说出更具有蛊惑力的话,却被高飞一眼看穿了。 挨了高飞狠狠一耳光后,卡杨先生当即闭嘴:他老人家虽说很牛比,但终究是年龄大了,一把老骨头能不挨抽就别挨抽,散了架咋办? 抽了卡杨活佛一耳光后,高飞看向了铁屠:“老铁……” 铁屠没有说话,看着卡杨活佛过了很久后,才冷静了下来,淡淡的说:“我没事,就算我和老祖是一个年代,我也不愿意祖国会割裂。所以,我绝不会因为老祖曾经是安归教内重要人物,就对这个邪教有什么好感。这个道理很简单,老祖是摸金校尉,我并不一定也非得干这一行。” “嗯,你能看开这些就行。” 高飞这才松了口气,必须得干掉卡杨活佛的心思更浓了:担心他会向华夏当局泄露这些秘密,那样会对铁屠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正如华夏人永远不会允许岛国人在朝为官那样,哪怕那个岛国人为国家做出了大贡献,这是立场问题。 安慰了一下铁屠,高飞又回到了他关心的问题上:“你接着说我们该怎么离开这儿的计划。” 好像刚才被抽的是别人那样,卡杨活佛没事人似的说:“我老人家在进来后,曾经仔细勘察了陵墓的风水,算出了龙穴自毁的确定时间。” 高飞追问:“陵墓什么时候会自毁?” 卡杨活佛扭头,看着门外远处湖心的巨型棺材,缓缓的说:“那口棺材是按照二十四星宿运行轨迹来漂浮的,不过是缩短到了十二个时辰。在这十二个时辰内,巨型棺材会在某个时间段漂到岸边。这个时间,大概是九次弹指间。九次弹指间过后,龙穴就会开启自毁模式。” 高飞收回看向外面的目光,继续问:“自毁时间大概有多久?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自毁?是陵墓塌陷,还是被水淹?” 面对高飞这一连串的问题,卡杨活佛就像对上司汇报工作的下属,一一解答:“自毁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时辰,会以墓上方塌陷,水淹的模式。到时候,整个龙穴将面目全非,这所有的一切都会被破坏,后人再也不能看到这个世界奇观了。” 铁屠插话了:“那我们该怎么才能离开这儿?” 卡杨活佛说道:“水遁!” 高飞和铁屠,齐声问道:“水遁?” 活佛点头曰:“龙穴最大的特点,就是有流动的空气,流动的水脉。流水,肯定是接通地下河的。陵墓一旦塌陷,下方地脉肯定会有所改变,继而造成地下河改道,我们进来的暗河水干――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沿着暗河河道,从容离开这儿了。” 高飞皱眉沉思片刻,才冷笑着问道:“哼哼,你怎么确定暗河的河道会被改变?如果不改变呢?” 卡杨活佛轻轻叹了口气:“唉,如果暗河没有改道,那我希望、希望在你能立即杀了我,因为我真不想被活生生憋死在这儿。死后能够与一代天骄同穴而眠,这对我来说,绝对是个莫大的缘分了。” 高飞俩人都可以看出,卡杨活佛在说这些话时,是用心说的。 “那――” 高飞正要再问什么,铁屠却抢先问道:“你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第541章 七百年前的安归王! 卡杨活佛如果没受伤的话,高飞俩人绝不会如此轻易的把他制住。 高飞以为,老贼秃受伤,是在穿过酆都城中墓道时被机关伤到的,但始终死盯着他的铁屠,却发现他左手总是抚着左肋下,喘气也有些不畅,开始怀疑他是受了内伤,这才追问。 “难道不是被墓道机关所伤?” 高飞看了眼铁屠,问卡杨活佛。 活佛老人家傲然一笑:“呵呵,我乃安归教中宫宫主,精通奇门遁甲之术,虽说铁木真墓道内的机关犀利无比,但要想伤到我老人家,可没那么容易。” “我看出来了,你很牛比。” 高飞翘起大拇指,赞了一个后问:“那你是怎么受伤的?难道铁木真活过来了,把你揍成了这样?” “当然不是。” 卡杨活佛看着高飞,眼里带着疑惑:“我还以为,你是和那个人一起来的呢。” “那个人?哪个人?” 高飞一愣,猛地想起他说的是谁了:“哦,你是说安归王!” 高飞是第四个闯进来的人,他是追着安归王进来的。 不过,高先生进来后,自身就历经了几次凶险,再加上被成吉思汗陵的奇观所震慑,所以一时间竟然忘了安归王,直到卡杨活佛提起来后,才忽然想到,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看到她呢。 相比起卡杨活佛来说,安归王无疑是最被高飞忌惮的――没办法,骄傲无比的高先生,也自认不是安归王对手的。 这次,轮到卡杨活佛吃惊了:“啊,你认识安归王?” 高飞悻悻的哼了一声:“哼,我当然认识――不过,也不算真的认识,因为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那张脸是真的,只直到她是个女人。” “哦,我知道了,我早该知道你认识她的。” 卡杨活佛看向了高飞手中的金蛇怪剑,毫不掩饰目光中的贪婪神色:“你要是不认识她,你怎么可能会有安归王才能拥有的金蛟剑?可我不解的是,咳!” 看到卡杨活佛欲言又止的样子,高飞不耐烦的说:“你便秘的话,我可以等等。” “我怕伤害你自尊心。” 这一刻,活佛先生再也不是那个蛊惑近千追随者找死、却无动于衷的活佛了,而是一个生怕会伤害年轻人自尊心的长者。 高飞双眼一翻,骂道:“屁的自尊,老子不在乎,你该说就说。” 卡杨活佛点了点头:“好吧,我纳闷的是,依着你的本事,是怎么夺来这把剑,并在和她见过几次面后,还能保存住这把剑的。” “哦,原来是这个问题啊,你想知道答案吗?” “想。” “答案就是――我也不知道。” 高飞淡淡的说:“但我知道,她也来到了这个陵墓中,正躲在某处看着我们。” “你说的不错,她是来到了这儿。” 卡杨活佛叹了口气,按着受伤的左肋,眼神中带着怨毒:“如果不是她打伤了我,哼哼,你以为就凭你们两个毛头小伙,就想制住我老人家?” “什么?” 高飞一呆:“是安归王把你打伤的?” 卡杨活佛重重点头,懒得再说什么,毕竟像他这般骄傲的人物,被人打伤可是很没面子的。 高飞更加奇怪了:“咦,沃曹,她是安归王,你是安归教中的中宫宫主,按说你们该是蛇鼠一窝才对,怎么会相互厮杀起来了?哦,我知道了!” 看高飞抬手指着卡杨活佛,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铁屠忍不住的问道:“你知道什么了?” 高飞语气笃定的说:“老贼秃肯定是看到安归王貌美如花,起了那种心思,再加上当前又在地下,就算做了坏事也没谁知道,所以他就意图非礼人家。可结果呢,这老贼秃却是学艺不精,不但没有达到目的,反而你被人家打伤了,这才吓得躲进大殿中装老鼠,不敢出去了。” 高飞说到一半时,卡杨活佛的脸色就不好看了,几次张嘴要反驳,但高飞说的很快,根本不容他插嘴。 好不容易,等高先生说完后,卡杨活佛才怒气冲冲的说:“胡说八道,我老人家乃是得道高僧,怎么可能会对女子做那种龌龊事!” 毫不客气的,高飞在卡杨活佛光秃秃的脑袋上敲了个爆栗,骂道:“捏捏的,你敢说我老人家污蔑你?那你说,你们既然是一家人,为什么却要狗咬狗?” “你!哼!” 要不是伤势严重,不是高飞的对手,相信活佛先生早就把这厮给揍成肉酱了,绝不会忍气吞声的冷哼一声后,委屈的解释道:“我被她打伤的原因,真不是你所说的这样子。我老人家今年八十二的高寿了,从小就没有碰过女人,怎么可能自损名节?” “哇噻,你还是童子鸡?” 高飞一脸的大惊小怪,急急的问道:“问你个事,你憋不住时,会不会打飞机?能打多远呢?我听人说,老童子那玩意都特别的牛比,能够把大鼓戳破,你有没有这个能耐?” “如果,如果有一天我真圆寂了,绝不是被人杀死的,而是被你给气死的!” 活佛先生被气的脸色铁青,担心高飞再胡说八道,自己心脏承受不住,索性直接了当的说:“你根本不知道,她空有安归王的名头,实际上却没有安归王的权力!她和我动手,就是为了逼迫我交出中宫的《安归经》!” 高飞愣了下,态度认真了起来:“等等,你说什么?什么叫她有安归王的名头,却没有安归王的权力?难道说,那个女人是安归教树立起来的傀儡?” 高飞正儿八经后,卡杨活佛脸色总算好看了点,轻哼一声说:“哼,我问你们,依着你们对我教的理解,应该知道安归教中总共有四本《安归经》吧?” 高飞点头:“对。” “那你也该知道,四本经书分别在安归王和三大宫主的手中吧?” “这个我也知道。” “可是,本该持有四本经书中最具权势的白皮《安归经》的安归王,手中却没有那本经书。” 卡杨活佛这才一语道破天机。 高飞愣住:“啊?安归王手中,竟然没有白皮《安归经》?靠,这就相当于当好皇帝的没了玉玺,无法号令天下啊。” “你说的不错。” 卡杨活佛冷笑道:“所以她才为难我,要我交出中宫的黑皮《安归经》,目的就是为了增大她的势力,帮她找到那本白皮经书!我当然不同意,然后我们就打起来了。哼,没想到她的武功那样高深,我苦练82年的童子功,竟然不是她的对手,所以才被她追得到处躲藏。” 说到这儿时,卡杨活佛脸上也带出了得意之色:“虽说我不是她的对手,她也精通奇门遁甲等旁门左道,但她毕竟太年轻了,论起实战经验,又岂是我老人家的对手?嘿嘿,她虽然差点要了我的命,但我也利用陵墓中的机关,让她吃了个大苦头。我躲起来是不假,可她还不是照样也躲起来了?她啊,同样怕我找到她呢!” 安归王和卡杨活佛对掐,至于谁胜谁败,高飞才不关心这个,如果俩人能同归于尽最好。 他只关心,安归王也受伤了,被卡杨活佛暗算了,而且伤的还不轻,要不然也不会躲起来了! 这,可是一个干掉她,一举解决大麻烦的好机会啊。 压抑住心中的激动,高飞问:“那她藏到哪儿了?” 卡杨活佛摇头:“我怎么知道啊?我躲在这大殿中那么久了,压根就没有敢出去,一心要疗伤的。” 高飞不甘心的再次追问:“那你觉得她能躲到哪儿?” 卡杨活佛嘴角猛烈抽了几下,看样子对高先生的孜孜不倦很有点受不了:“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她也许藏在天边,也许就在你眼前,但我真不知道她藏在哪儿!她除了没有可以调动能量的白皮经书外,其他任何本领都不次于列代安归王。尤其精通奇门遁甲和易容术,甚至连骨骼都能改变――只要她藏起来,世间再也没有谁能找到她!” “哦,那就算了。” 好像也知道自己有些过于黏糊了,高飞羞涩的笑了笑,却又问道:“那你知道她为什么会没有白皮《安归经》吗?” 卡杨活佛先点头,接着又摇了摇头:“安归王手中并没有白皮《安归经》这件事,三大宫主早就知道了,大概有七百多年,十几位安归王都没有见过这本经书了。至于那本经书到底去了哪儿,谁也不知道。” “啥?” 高飞很是诧异:“安归王手中那本《安归经》,早就在七百多年前就丢失了?也就是说,这七百年来的安归王,只是空有一个名头,实际上却根本无力整顿安归教。” “对,就是这样的。” 卡杨活佛垂下眼帘,陷入深思:“而且最让我们不解的是,直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在七百多年前那位手握白皮《安归经》,能动用教中庞大能量的教主是谁,他又带着《安归经》去了什么地方。我们只知道,从那之后的十几代安归王,都希望拿到其它三本《安归经》,借此来重整安归教。可惜的是,从没有一代安归王能完成这项任务,反而因为争夺经书,闹得教内各大势力四分五裂,安归教也越来越衰弱。” 说着,卡杨活佛叹了口气:“唉,正因为这样,安归教内三大宫,才个个互相提防,防备经书被别人夺走。传说――只要能集齐红、黑、青三本《安归经》,就能从中查出白皮《安归经》的下落。四本经书合璧,就能调动天下所有教众,干一番大事业。呵呵,我知道你不信。但这有什么呢,反正我们相信,这就足够了。” 一口气说完这么多话后,卡杨活佛满脸疲倦的闭上眼,喃喃的说:“累了――能不能来点吃的?” 第542章 能吃鱼的石像! 卡杨活佛最后这个要求,并不是太过分。 他追踪铁屠来到地下后,就没吃过任何东西,反而和安归王、高飞铁屠俩人,先后经过了一番鏖战,又受了伤,体能消耗过大,希望能有点吃的也是很正常。 对他这个要求,高飞倒是没拒绝,把身上带着的光头鱼拿出来一条,扔在了他怀里。 正所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好像得道高僧一般的卡杨活佛,见到这条死鱼后,就像看到亲爹亲妈那样,拿起来就啃。 在得知自己老祖有可能是安归教中的中宫宫主后,铁屠的情绪就很低落。 高飞知道,这件事如果摊在他身上,他的反应比铁屠好不了哪儿去,拍了拍铁屠的肩膀:“老铁,我们去那边看看?” 铁屠抬头,看向了端坐在龙椅上的石像,默默点了点头。 现在,曾经被他们恨,也曾经很厉害的卡杨活佛,好像没啥可重要的了,俩人根本不在乎他能不能逃跑――这地方,在龙穴自毁之前,能跑到哪儿去? 至于那老贼秃在补充点能量后,会不会借机反扑,俩人同样不会担心:当人们身处充满诡异、未知的险境中,就会抛弃一切深仇大恨,齐心协力为逃出险境而努力。 “老铁,有些事不用放在心上。这个做人嘛,最主要的就是图个心安。” 高飞走上了那座微型小桥,停住了脚步。 铁屠抬头,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尊石像,点头:“我知道该怎么样放平心态。哦,对了,你给他吃的什么毒药?” 高飞苦笑:“我又不是日月神教中的东方不败,哪儿可能会随身携带毒药?我给他吃的,只是一颗跌打丸罢了。相信那老贼秃也看出来了,要不然他会吃的那样痛快?” 铁屠笑了,扭头看了眼蹲坐在大殿中央舔手指头的卡杨活佛,微微摇头说:“真看不出他今年有八十二岁了。” “我在听他说出年龄后,想到了一句话。” “是老而不死是为贼吗?” “嘿嘿,原来你和我一般聪明。” 高飞嘿嘿一笑,走下桥头来到御座前:“你觉得,他说的这些,有几分可信?” 铁屠沉吟片刻,才说:“我找不到他撒谎的理由。” “嗯,那么他说的都是真的了。” 拿起手中的金蛇怪剑,高飞皱眉说道:“那老贼秃刚才纳闷,依着安归王的身手,她明明可以夺走这把剑……可她为什么没有拿回去呢?难道有什么阴谋?” 铁屠嘴角翘了下,淡淡说道:“也许,她喜欢上你了,甘心把宝剑赐英雄。” “嗨,你可别玷污了‘英雄’这个伟大的字眼,不过你说的很有道理,嘿嘿。” 自恋的笑了笑,高飞收起金蛇怪剑,看着龙案上那些笔墨、卷起的圣旨东西,失望的说:“可惜,这些都是石头雕刻的。如果是真的,那就有价值了。” 铁屠没有吭声,仰起下巴看向了那尊石像。 这尊铁木真的石像,应该是经过美化了的,要不然,儿时历尽艰辛,成年率军转战南北,横扫欧亚大陆的成吉思汗,绝不是石像雕刻的这样面容清秀,看起来不像弯弓射大雕的一代天骄,倒像一位弃笔从戎的儒将。 但无论是谁来看,都知道这就是铁木真。 因为除了他之外,近七百多年来,再也没有哪一位皇帝死后,能把陵墓修建的这样不可思议了。 “一代天骄,只识弯弓射大雕,就算他生前威震欧亚,死后占据这超级龙穴,可结果还不是再也回不到这个世界了?” 高飞走到石像面前,抬手轻轻摩挲着,感受着黄玉传来的温润,和丝丝凉意:“老铁,你觉得这尊石像的玉石,是不是田黄石?” 田黄石,被世人称之为‘软宝石’,是华夏特有的稀奇资源,仅仅在福省一块不到一平方公里的田中出产,因色相普遍泛黄色,又产在田里,故称田黄石。 一块大小同等的田黄石和金子相比,石头要比黄金贵重很多倍。 在国外某次拍卖活动中,一块好像足球大小的田黄石,就拍出了几亿美金的价格,而且这还是有价无市,甚至有关专家都断言,那是世上最大的一块田黄石了。 铁屠学问涉猎颇广,闻言走过去,先伸手敲了敲,再伸出舌尖舔了下,才点头:“百分之八十以上,是田黄石。” 高飞很惊讶:“靠,不会是真的吧?网上不是说,世界上最大的田黄石才像足球大小吗?” 铁屠淡淡的说:“我家里那本书上,也介绍过田黄石。书上说,田黄石是女娲补天时剩下的石料。田黄石最大的特点就是‘无根而生’,好像是从土里长出来的。不过,在明朝之前,田黄石并不被人注意,当地居民还曾经因为犁地犁出田黄石而崩了犁而生气。” 转到石像背后,铁屠继续说:“不过到了明朝时,相传朱元璋在一次受伤后,躺在田黄石上睡了一觉,起来后发现伤势全好了,于是封田黄石为‘御石’。到了‘我大清’时,乾隆皇帝梦见玉皇大帝赐他田黄石,并赐书‘福、寿、田’三字,元旦以田黄祭天,为此,乾隆皇帝大量收藏田黄石,从那之后,田黄石身价就不可收拾了。” 简单讲述了一下田黄石的值钱来历后,铁屠缩回手不置可否的说:“总之,一切无价珍宝,能够让世人如此推崇,无非就是一个炒作而已。其实它们的价值,还不如一条死鱼。人在饿了时,吃条死鱼就能活下去,但是珍宝能吃吗?” 高飞俩人站在龙案前说话时,眼角余光一直盯着门外的那个巨型棺材。 他们在等,等那个巨型棺材靠岸。 卡杨活佛那个老贼秃说过,当棺材靠岸的九个弹指间后,就是龙穴启动自毁模式的开始。 龙穴开启自毁模式后,他们能不能逃出生天,这就不得而知了。 人在面临即将到来的灭顶之灾时,要说不害怕,不紧张是假的,就算看惯了生死的高飞俩人也是这样。 要不然俩人也不会借着研究田黄石,来缓解自己的不安了。 抬腿坐在龙案上,高飞看着铁屠笑道:“没想到你老祖留下的那本书内,涉猎如此之光,难道那本书叫《大千世界》吗?嘿嘿,如果咱们能顺利逃出去,以后借给我看看行不行?” 铁屠摇头拒绝:“不行。” 高飞不满意的问道:“为什么不行,咱们可是哥们。” 铁屠走到龙案前,径自看着门外的巨型棺材,悠悠的说:“我家有个祖训,铁家每代当中,只能有一个人看那本书――现在我是铁家第二个能看那本书的,第三个嘛,只能是我儿子了。” “草,你这是拐着弯的骂我呢。” 高飞骂了一句,忽然问道:“你老祖流传下来的那本书内,有没有特别描写田黄石除了值钱外,还有其它功能?比方像海绵一样能吸水。” 铁屠冷笑,头也不回的说:“扯淡,田黄石号称软宝石不假,但绝不能吸水的。” 高飞声音里透着怪异:“那你回头看看呢。” 铁屠下意识的回头,就看到高飞张嘴对着石像脸上吐了口吐沫。 铁屠皱眉:“高飞,虽说这只是成吉思汗的雕像,但你也不能――” 铁屠的话还没有说完,却惊讶的看到,高飞吐在石像脸上的那口吐沫,竟然飞快的被石像吸收了:“咦,怎么会这样?难道,这不是田黄石?” 高飞从龙案上蹦了下来,拿出一条死鱼按在石像嘴巴上,得意的笑道:“没想到老铁你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嘿嘿……” 高飞用死鱼按在石像上,就是因为死鱼可以挤出水来。 闲的淡疼时,他想看看石像能不能把死鱼的水分都吸干,最好能制成鱼干,那样再吃起来时,腥味就少很多了。 可是,他刚把死鱼按在石像的嘴巴上,双眼瞳孔却骤然收缩,迅速缩手向后疾退一步:那条被按在石像嘴巴上的死鱼,竟然没入了石像中小半截。 刚才俩人在擦拭这尊石像时,已经确定它像一般玉石那样光滑、温润和坚映(和谐字眼),除此之外根本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但是现在,他们却恐怖的看到,石像不但能像海绵那样吸干被吐在上面的吐沫,还能把死鱼吸收,而且速度很快,高飞刚后退一步,那条死鱼就像陷进软软的稀泥中那样,很快就不见了。 石像的面部,却仍然像刚才那样完整,不带有一点缺陷,就像没有‘吃过’那条鱼。 像田黄石这样质地坚映的石材能够吸收水分,就已经是够让人惊讶的了,更何况它竟然吸收了一条死鱼,完事后却依旧保持着原样,就像我们张嘴吃掉一颗葡萄那样自然。 石头竟然能吃鱼,不可怕吗? 铁屠用力揉了揉眼睛,喃喃的问:“我眼花了?” “你没眼花,这是真的。” 高飞的声音忽然有些干涩,再次拿出一条鱼,用力砸在了石像的雄部,然后就瞪大眼睛看。 他们看到,那条死鱼就像它的前辈那样,再次被快速吸收进了石像内,石像表层却没有出现任何的改变。 邪门了,这是怎么回事? 高飞傻呆呆望着死鱼消失的地方,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时,却听铁屠低声叫道:“你看它的眼睛,它的眼睛!” 铁屠的神经,就像他的外表和名字那样,都冷冰冰的酷呆了,平时就算泰山忽然崩在眼前,也许还能保持绝对的镇定―― 但现在,他在喊出这句话时,声音里却带着从没有过的恐惧。 高飞霍然抬头,就看到石像那本来死气沉沉的眼睛,这时竟然有了黑白分明的意思,还平添了只有人类、动物眼珠流转时的光泽! 石像,要活了! 第543章 石像,活了! 眼睛,对于一切――不管是人也好,还是动物也好,被称为心灵的窗口。 从一个人或者动物的眼睛里,就能看出他(它)的内心世界,或开心,或愤怒,或沮丧,或悲伤。 就像现在铁屠和高飞俩人的眼里,就带着浓浓的恐惧。 本来只是一顿用名贵石材雕刻的石像,却在吃了两条死鱼后,它那只是一块石头的眼睛,却忽然有了黑白分明的颜色,有了……眼神。 那眼神中,带着冷笑,带着诡异,带着一切尽在掌握中的歹毒。 换谁,谁能不怕? 石像怎么可能会吃鱼,它的眼睛为什么会忽然变成了活人的眼睛? 接下来,它会不会变成一个活人,或者? 然后从龙椅上跳起来,张开双手扑向铁屠和高飞俩人? 高飞俩人根本没意识去想这些,只是呆呆望着有了清晰的眼珠,眼珠开始转动的石像――傻愣在当场。 慢慢的,他们看到石像那本来是黄玉的脸上,开始变成青色,灰色,白色……越来越接近人类的正常脸。 甚至,石像的鼻翼都开始张合起来,就像我们在呼吸那样。 石像的眉毛,也紧紧的皱起,眼神中诡异的得意等神色,逐渐变成了杀意! 青灰色的颜色,从石像的脸上慢慢向下延伸,经过脖子,双肩,雄部――所经过的地方,胡子开始微微飘动,喉结开始儒动(和谐字眼),雄口开始起伏。 石像,真的活了! 活了的石像,双眼死死盯着高飞,眼神里带着诡异的杀意。 高飞很想挪开目光,但无论他如何努力,目光却像被石像双眼锁定了那样,压根无法挪动一下。 就像眼珠子被使了定身术那样,偏偏大脑异常的清醒,接收到了他身体每一根恐怖神经传来的信号,却无法做出解除这些恐惧的指令,只能被动吸收,被动的膨胀。 恐惧,就像一个气球,在高飞的精神意识中迅速膨胀,越来越大,有的地方开始变薄,在下一刻就能‘砰的一声’爆炸! 恐惧气球爆炸时,就是高飞精神彻底崩溃,人变疯了那一刻。 “啊――呃!” 意识很清醒的高飞,紧咬着牙关,竭力去对抗石像那诡异的恐怖眼神,但无论他怎么努力,最终却只能从嘴里发出老牛临死前才会发出的申银。 这种无以言表的恐惧,让高飞感到是那么的无力,抓狂,只觉得身体内好像有无数气球在膨胀,在下一刻就会把他整个人撑破,迫切需要在身体上刺一个口子,把那些东西放出来! 于是,高飞猛地拔除(和谐字眼)金蛇怪剑,嘴里嘶吼一声,反手就像自己心口狠狠刺了下去! 就在这时,高飞忽然听到有个声音在耳边炸雷般的暴喝:“高飞,闭眼!” 这声暴喝真的像个炸雷,震的高飞浑身一颤,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已经刺穿心口衣服的金蛇怪剑,也骤然停顿。 随着眼睛闭上,他身体里那无数膨胀的气球,攸地全部爆破,一种从没有过的脱力,使他身子踉跄着,摔倒在了龙案上。 就像被大雨淋了那样的冷汗,顺着高飞额头淌下,睁眼向铁屠看去,恰好看到他挥舞着军刀,就像一道白色匹练那样,狠狠斩进石像的心脏部位。 军刀刺进石头上,会发出‘崩’的脆响,扎在人体上,则是‘噗’。 可是,当铁屠的军刀在暴喝声中刺进石像心脏部位后,既没有发出‘崩’,也没有发出‘噗’,就像刺进豆腐中那样,无声无息,不但深没至柄,甚至连铁屠的右手,也深深惯了进去。 下意识的,高飞吼道:“缩手!” 高飞话音刚响起,铁屠已经意识到不好,迅速把右手从石像里缩了回来――他的右手还算完好,刀子却不见了,只留下被他紧攥着的刀柄。 石像被铁屠刺了一刀后,刀刃竟然被吃掉了。 “快走!” 铁屠猛地把刀柄砸向石像,一个后空翻翻过龙案,伸手抓住高飞向后摔去。 就像被小孩投出去的纸飞机那样,高飞在空中划出一道长达七米的弧线,直接落在了小桥上,身子一个踉跄碰在了桥栏杆上。 不等双脚站稳,高飞就抬头向龙案那边看去,就看到铁屠双臂平展,老鹰似的跃过龙案,向这边扑来。 那尊本来坐在椅子上的石像,这时候――也动了:如形随影,紧跟在铁屠身后,右手暴长,速度奇怪的抓向他后脖子。 人在半空的铁屠,眼角余光瞥到石像伸手抓向他脖子后,霍地一个凤点头,将将躲开它右手五指,正要落地时,却觉得右肩一紧,接着就向大殿上方飞了出去。 石像,竟然抓住铁屠右肩,把他抛向了上方,右手如刀,直直冲向开始下跌的铁屠! 铁屠背对着地面,根本看不到下面的情况,只是本能的挥动着四肢,被地心引力迅速吸了下来。 他后心的下方,就是石像高高举起的右手――在下一刻,身体重达70多公斤的铁屠,后心就会落在这只右手上,然后被刺个透心凉。 而他,却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嗨!” 高飞忽然大吼一声,离弦之箭射向石像,人在低空向前暴射,右手已经挥出金蛇怪剑,电闪般的砍向石像的右臂! 高飞没有半点把握能斩下石像的右手,因为刚才他亲眼看到,铁屠刺进石像身体里的军刀,就像冰棍伸进热水中那样消失了。 他的金蛇怪剑,在斩进石像右肩内后,会不会也会消失,起不到任何作用? 高飞不知道。 也许他知道,这样做是无用功。 可他现在除了这样做,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 总不能眼睁睁看着铁屠被石像右手穿透吧。 鲛人油灯发出的昏黄灯光中,金蛇怪剑犹如刺穿浓云的金色闪电,剑光暴涨攸地消失――石像高举起的右手,连带整个右臂,都被金蛇怪剑斩了下来,凭空落下! 能够吃掉铁屠军刀的石像,右臂竟然被高飞的金蛇怪剑斩断了右臂! 石像五官蓦地扭曲,张大嘴巴仰头发出无声的长啸,脚下踉跄着向后退去。 石像,原来会像人类断了胳膊那样会疼? 高飞此时根本没空去考虑这个问题,左手毒蛇吐信般的伸出,一把抓住铁屠的肩膀,奋力向后甩去。 铁屠在空中接连几个翻身,这才安安稳稳的落在了大殿的地上。 断了右臂的石像,眼里带着刻骨的恨意,张大嘴巴火车头般的冲向高飞,须发向后飘扬,带着无边的煞气! 面对石像,高飞不退反进,嘴里发出一声暴喝,斗牛般的撞了上去。 刚站稳双脚的铁屠,看到这一幕后惊呼:“高飞,不要!” 眼看高飞就要和石像狠狠撞在一起,他的身子却忽然斜刺里向左冲去,就像两辆对头相撞的汽车,其中一辆忽然及时左拐避开那样,右手中的金蛇怪剑,却拦腰向石像横扫。 “嚓!” 随着一声轻微的嚓声,石像扑势不停,冲到了小桥上这才站住。 石像猛地回身――动的却只是它的上半身。 石像刚才在和高飞相撞的瞬间,已经被金蛇怪剑拦腰斩断,它继续向前冲,只是靠着惯性,身体才没有分家。 它这迅疾转身,上半身和下半身不再吻合,晃了晃后,上半身落下,砸在了小桥上,发出砰的一声大响,碎成了无数块。 “原来,它真的只是一尊石像。” 望着那堆碎了的石头,高飞只觉得满嘴苦涩,脑子里轰轰作响,满脸的不可思议:明明是石像,它怎么会暴起杀人?它明明能吃掉铁屠的军刀,可为什么却被我拦腰斩断?我所看到的这一切,是真的,还是幻象? “哎哟,你们快来救救我老人家!” 就在高飞和铁屠都盯着那堆碎石,一脸茫然的发呆时,卡杨活佛的嘶哑叫声从远处传来。 高飞怵然一惊,抬头看去――大雄宝殿中的文武百官,和守在门口的十八个大汉将军,这时候竟然全都活转了过来,迈着生涩的脚步,逼向卡杨活佛。 其中几个,正在围攻他。 卡杨活佛受伤后,仍然在和高飞铁屠俩人对掐时吃撑那么久,这足以说明他的本事很牛比。 可卡杨活佛再牛比,让他对付几个应该是石像,却又不是石像的东西,他也彻底没辙了,只能凭借脚下的灵活,在石像中穿绕,向大殿门口冲去。 大殿门口,那十八个大汉将军,却齐整的排在了门口,手中的斧钺平端着,刺向卡杨活佛。 ―― 刚吃完一条光头鱼后,卡杨活佛就盘膝打坐,希望能尽快的恢复体力。 就在他老人家逐渐进入忘我的境界时,却忽然听到铁屠的暴喝声。 然后,他老人家就看到活了八十二岁没有看到的诡异一幕:端坐在龙椅上的石像,竟然活了! 石像怎么会活了? 魂飞魄散。 绝对的魂飞魄散! 这个诡异的现象,就算卡杨活佛见多识广也搞不懂是怎么回事。 不过,他却知道当前最好是逃出大殿。 可是,卡杨活佛刚跑到大殿正中,大殿内所有的石像都活了过来,并拦住了他的去路:有得来掐他的咽喉,有得却试图抱住他,还有的甚至张开嘴巴要咬他。 本能的,卡杨活佛开始反抗。 但无论他使出的招式多么神奇,所用的力量足有开碑裂石般刚烈,但对那些石像却没有丝毫作用,就像打在棉花上那样,有几次还差点被吸进去。 魂飞魄散,外加毛骨悚然。 这就是卡杨活佛当前的真切感受,最终只能被迫使用类似于‘凌波微步’般的灵巧步伐,躲过众多石像的合围,冲到了大殿门口。 可是,那十八个大汉将军却在那边早就等候多时了,看到他冲过来后,就用斧钺对准了他。 卡杨活佛毫不怀疑,这些石像手中的兵器,能把他像串肉串似的穿透。 第544章 棺材,靠岸了! 冲又冲不出去,身后还有上百的石像挤压过来,卡杨活佛边躲,边向高飞那边看去,恰好看到他把石像拦腰斩断,登时心头狂喜,这才放声大叫救命。 其实,就算卡杨活佛不呼救,高飞俩人也得冲过去,毕竟没有谁愿意呆在这极为诡异的大殿内。 而高飞要想冲出去,势必得解决挡在门口的那些大汉将军。 卡杨活佛的呼救声未落,铁屠忽地大喝:“高飞,你的金剑是那些石像的克星!” 是啊,石像能把铁屠的军刀吃掉,但却能被我的金蛇怪剑拦腰斩断,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我还不抓紧冲出去,更待何时? 高飞一摆金蛇怪剑,脚尖点地掠过小桥,大喝道:“老铁,跟在我身后,我们杀出去!” 这时候,最接近御座这边的石像,也都围了过来,好像僵尸那样大张着嘴巴,以恐怖的速度扑向铁屠。 铁屠当然不会和它们硬碰,迅速后撤,等高飞冲下来后,躲在了他背后。 “都去陪你们的主子吧!” 高飞大喝声中,金蛇怪剑化成一道金龙,发着清越的龙吟唱,攸地横扫而过。 金蛇怪剑所到之处,石像纷纷断裂,跌倒在地上变成一堆碎石。 这一下,高飞完全确定手中的金蛇怪剑,就是这些诡异石像的克星了,精神大振,长啸声中挥舞着金剑向大殿门口冲去,左斩右扫,碰者无不肢体断裂,如入无人之境。 “你们能不能快点啊!” 看到高飞大发神威的样子,卡杨活佛又惊又喜,一个不小心,却被一个大汉将军手中的斧钺砸在了后心上,疼的他眼前发黑,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恰好喷在一个扑上来的石像脸上。 然后,更加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那个石像竟然吼出了声:“杀,杀,杀!” 蓦地,一道电光从铁屠脑海中电闪而过,失声叫道:“血魔蛊!” 据铁屠老祖传下的那本‘大千世界’上记载,远在大禹治水时代,岭南一代生活着一种从小靠野人鲜血而长大的蛊婆。 因为这种蛊婆从小就是用鲜血养大的,所以她们还有一个比较形象的名字,就叫血婆婆。 相传,血婆婆可以用自己的鲜血养蛊,这种蛊就叫血魔蛊。 相传,只要被血婆婆下了血魔蛊的人,身体就会变成石头,专门被放置在坟墓中,充当翁仲守墓。 在地下的石人,充分吸收地下阴气,可以石化到天荒地老。 而足够的活人气息,却能让石人再次活转,却不能发声,就像僵尸那样没有智慧,只知道捕杀一切货物。 但如果让石人碰到活人的鲜血,石人马上就会有了活人的特征,能说话,能思想――就算被包含‘天地之精’的神器所伤,也不会变成碎裂的石头,无非就等于活人受伤罢了。 铁屠当年从书上看到这个记载时,还觉得这纯粹是扯淡,或者说是鬼话传说,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想起来过。 但现在,当被卡杨活佛喷了一口鲜血的石人,却忽然能吼叫后,铁屠才猛地想到了血魔蛊! 原来,成吉思汗陵墓中大雄宝殿的这些石头人,竟然都是中了血魔蛊的活人,它们已经在此石化了七百多年,今天接触到足够的活人气息后,再加上龙穴至阴之气已然衰竭,它们就活了过来。 听到铁屠声音发颤的喊出这三个字后,高飞把一个石像劈成两半后问道:“什么是血魔蛊?” “快,快走!卡杨活佛一旦被石人搞出更多的鲜血,就会变成活死人,成为天下至邪之物,刀枪不入,恐怕连你的金剑也无法克制了!” 铁屠急吼吼说出的这句话话音未落,大殿周遭忽然响起了铁索振动时的哗啦声,火光颤抖――被绑在大殿四周金柱上的东海鲛人,这时候竟然也活转了。 它们虽然不能说话,但它们此时脸上的表情,却比世间最可怕的厉鬼还要吓人一万倍,上半身极力扭曲着,长发乱飘,就像吃了摇头丸的样子,奋力挣扎着。 这是修罗地狱吗? 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高飞忽然想到了修罗地狱。 “快来呀,我快支持不住了!” 卡杨活佛的绝望尖叫声,惊醒了思维陷入混乱的高飞,猛地一咬舌尖左手拉着铁屠,右手中的金蛇怪剑舞成了风车,就像一个淡金色的大球那样,迅速冲到了大殿门前。 “啊!” 高飞刚冲到大殿门前,一个石人的拳头,就狠狠砸在了卡杨活佛的后背上。 惨叫声中,卡杨活佛再次喷出一大口鲜血,喷在了前面几个大汉将军的脸上。 于是,那些大汉将军就变成正如铁屠所说的那样,刀枪不入了―― 就算高飞的金蛇怪剑拦腰斩过,它们仍然毫发无伤,其中两个猛地扑了过来,一把抓住铁屠,嘴里嗬嗬怪叫着,露出尖利的牙齿咬下向了他的脖子。 我肯定是在做梦,要不然就是走火入魔,要不然绝不会遇到这些东西。 当高飞升起这个想法时,金蛇怪剑已经被一个血人抱住,不管不顾的扑了过来,张嘴咬向了他的咽喉! 高飞想挥剑,剑在血人的肚子里。 高飞想躲开,至少有三四个石人,围住了他。 高飞想高声大骂――于是,长生天满足了他最后这个愿望:“草泥马的,放开我!” 可惜的是,骂声并不能阻止血人咬下的嘴巴,滴着鲜血的尖牙,是那样的真实,恐怖,闪着死亡的光泽。 “我就这样被咬死了?” 高飞绝望的想到这儿时,眼前金光猛地一闪! 那个即将咬住他咽喉的血人,忽然狂吼一声倒退了出去,就像被一只漫步在街上的母鸡,被一辆时速高达三百迈的法拉利给撞飞那样。 一声穿透血人怒吼、卡杨活佛和铁屠痛叫声、鲛人挥动铁索等杂音的低沉梵音,从高飞下巴间传来。 梵音虽低,却不是所有声音能阻挡的,清晰带有远古的深沉:“赫拉拿魔陀,维萨拿利轰……” 梵音响起,血人、石人、鲛人都不再动,就像瞬间又被石化了那样。 高飞等人也石化,动也不动。 慢慢的,高飞低下了头,然后就看到了一个牛骨吊坠。 这个牛骨吊坠,是他进入秘道之前,萨拉娜给他挂在脖子上的。 萨拉娜还告诉他,这个牛骨制成的护身符,是被萨满祝福(就是开光)过的,有着辟邪护身的作用。 当时,高飞压根不相信这些,只是不想拒绝萨拉娜的好意,这才戴在了脖子上。 可谁又能想到,就在高飞陷入绝境时,牛骨却发出了梵音,震住了眼前所有的邪魔鬼祟。 高飞不敢确定,他是不是真的听到了来自远古的梵音。 他只知道,趁着血人、石人都石化时,慢慢挣开它们的‘怀抱’,从地上拉起浑身是血的铁屠,和卡杨活佛,蹑手蹑脚的绕过那些大汉将军,走出了大雄宝殿。 风,流动的风吹过,吹起高飞的衣角,耳边的梵音好像被风吹走那样,渐渐消失在空灵中。 “不好,那些血人会不会追出来!?” 梵音消失后,高飞心头大震,猛地转身向大雄宝殿内看去――再次石化了个比的了:大雄宝殿内,仍然是文武百官分列左右,那尊成吉思汗石像,依然高高端坐在龙椅上,通往龙案前的通道中,没有一点碎石,就别说缺胳膊少腿成为两半截的石人了。 大雄宝殿内的一切,就像高飞和铁屠从没有进去过那样,肃穆、安静、整洁,压根就没什么血人,周遭被捆在金柱上的鲛人,仍然乖乖的垂着头,看着肚脐眼燃烧着的火苗。 盯着大雄宝殿内看了半晌,高飞才又看向了铁屠:铁屠愣愣的站在那儿,手里握着的军刀,完好无损,衣服也不像刚才被血人撕碎。 卡杨活佛的衣服,也完好无损,可他的嘴角,却依然残留着血渍。 这是怎么回事!? 就在高飞真搞不懂到底发声什么事时,铁屠说话了,声音嘶哑:“刚才,刚才是我们的幻觉!” 卡杨活佛缓缓瘫软在地上,喃喃的接着说:“其实,那些石人根本没有活过来,更没有和我们厮杀。这大殿内,肯定有着能让人进入魔障的东西,也许是燃烧着的灯油,也许是文武百官战列的方位……总之,没有谁和我们厮杀。如果有外人从门口看着的话,就会看到我们三个人在大吼大叫着,做出和空气誓死拼杀的样子。” 铁屠也坐在了地上,疲惫的闭上眼:“可是,就在最危险的时候,我听到过一声低沉的梵音,然后周围那些幻象,就全部消失不见了。” 高飞单手托起萨拉娜送他的护身符,肯定的说:“梵音就是它发出来的,而且我还曾经看到它发出一道金光,送给我的人说,它能辟邪,没想到这是真的。” 卡杨活佛看了眼那块牛骨,心有余悸的说:“它肯定是被萨满祝福过的。” “嗯,送我的那人也说过。” 高飞盘膝坐在地上,问铁屠:“刚才混乱中时,我好像听到你喊过血魔蛊。血魔蛊,又是什么东西?” 铁屠还没有回答,卡杨活佛却抢先说道:“血魔蛊?啊,刚才原来是血魔蛊,我怎么没有想到?” 铁屠斜眼看着他:“你也知道血魔蛊?” 卡杨活佛做出个顺胡子的动作,喃喃的说:“血魔蛊,是安归王从祁连山学回的一种下蛊方法,我身为中宫宫主,有什么理由不知道血魔蛊呢?以前,我也曾了解过血魔蛊,并尝试着养一些。可我后来才发现,所谓的血魔蛊,其实就是一种能让人发狂,神经错乱的魔障手段,现实中根本不存在那种东西……” 卡杨活佛刚说到这儿,盯着大雄宝殿前面的目光忽然一凝,用异常怪异的音调说:“棺材,靠岸了。” 第545章 灾难来临,天崩地裂! 铁屠和卡杨活佛都曾经说过,飘荡在湖心的那口巨大棺材,会按照天上的二十四星宿运行,在十二个时辰内的某个时间段靠岸。 卡杨活佛还说,等巨型棺材一靠岸,九个弹指间的时间后,这个超级龙穴就会启动自毁模式。 到时候,陵墓上方的石头就会砸下,脚下的大地就会裂开,有洪水涌出,把整个陵墓淹没。 他们要想逃出这个陵墓,唯一的办法就是躲在一个巨石砸不到,大水淹不着的地方,等龙穴彻底毁灭后,再顺着河水改道后的暗河河道,走上地面。 逃出生天的方式很简单,可是坐起来却比登天还难:去哪儿躲啊? 大雄宝殿? 是那个养着无数毒蛇的蛇窟? 还是酆都城外那999个台阶最上面? 但无论他们躲到哪儿,都阻挡不了从天而降的巨石,和从地下涌出的滔滔湖水。 巨棺靠岸,九个弹指间后,龙穴就会开始自毁。 九个弹指间的时间,有多少? 弹指间,原为佛教用语,佛教有‘一弹指顷六十刹那’之说。 而一秒钟就有900刹那,一刹那起900念头,人一秒钟会产生810000个念头,所以一弹指间的六十刹那,就是十五分之一秒时间。 十五分之一秒钟的九倍,是多久? 是十五分之九,不到一秒钟,半秒多一点! 半秒钟的时间,能做什么? 就在你刚要思索这个问题时,九个弹指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于是,当高飞和铁屠都看向那个靠岸的巨棺时,只觉得眼前所有的东西都猛地一晃,一个闷雷般的声音,从很远,又很近的地方传来。 真正的,绝对会被称之为世界奇迹的成吉思汗陵,要自毁了,可高飞还不知道该躲在哪儿,才能逃过那场可怕的天崩地裂。 不但高飞不知所措,就连不久前还信誓旦旦,要带着高飞铁屠俩人逃出生天的卡杨活佛,这时候也变傻呆呆了。 感受着来自地下越来越响的闷雷声,脚下越来越明显的颤动,昔日号称看破红尘的活佛先生,脸色变成死灰,双手合十全身打摆子似的哆嗦着,念着刚才从大雄宝殿内听到的咒语::“赫拉拿魔陀,维萨拿利轰……” 可惜的是,那驱魔咒根本不能给他带来丝毫安慰,反而让他在念了几遍后发现毫无用处,竟然猛地站起身,大吼一声抱着脑袋,向大雄宝殿内冲去。 在天崩地裂般的灾难来临之前,人们在极度恐慌后,不是被吓呆,就是会四处疯跑――其实这样死的反而更加快。 如果卡杨活佛躲进大雄宝殿内,暂且不提那些石像还会不会让他进入魔障,单说灾难发生后,这座巍峨的宫殿必将率先崩塌,把他砸成肉泥。 眼看昏了头脑的卡杨活佛就要冲进大雄宝殿,高飞却抢先一把抓住他的肩膀,把他拽了回来。 在天崩地裂之前,卡杨活佛再也没有了半点沉稳,疯了似的挣扎着,尖声叫道:“放开我,放开我,不要拦着我!” 原来,越是上了年纪的人,就越怕死。 看到卡杨活佛双目赤红,疯子般的大喊大叫后,高飞抬手狠狠给了他一耳光,厉声骂道:“老贼秃,给老子清醒些!” 高飞的这声厉喝,不但打醒了卡杨活佛,惊醒了铁屠,更仿佛似加快了龙穴的自毁速度――一块缀着星宿的石头,看起来有篮球那样大,从三十多米的高空坠下,狠狠砸在他们前面不远处,发出咚的一声巨响。 接着,无数个大大小小的碎石,就像下雨那样,从上空落下。 而他们脚下的地面,也开始出现了清晰的裂痕,就像蜘蛛网那样。 青白色的白雾,从裂痕中嘘嘘冒出,好像裂了的热水管道。 卡杨活佛不再挣扎,但却双手朝天,呵呵傻笑道:“完了,完了,这次是完了――哦!” 一块乒乓球大小的石头落下,砸在了他额头上,登时鲜血长流。 按照卡杨活佛‘赛前的推断’,龙穴自毁的时间,大概要历经一个小时左右。 也就是说,这种末日来临似的崩塌,要持续一个小时。 到最后时刻,高空就会坠落磨盘,甚至房间那样大的巨石。 而地下的裂缝,也会越来越宽,有水从下面白龙般的蹿出,和巨石迅速抢占龙穴中的空间。 只是卡杨活佛却没有料到,当龙穴的自毁模式开启后,破坏力明显大过了他的估计。 铁屠抬手打开砸下来的一块石刻,叹了口气,劝道:“高飞,放他进去吧。反正也实在没地方躲了。看他的样子,也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躲过这场灾难。” “我知道,我知道该怎么躲过去,老铁,振作起来,跟我走!” 高飞却嘶声厉喝,右手抓起铁屠,左手拉着卡杨活佛,飞快的冲下大雄宝殿的台阶:“棺材,棺材!” “棺材?” 在灭顶之灾面前也失去冷静的铁屠,听高飞高喊棺材后,下意识的看向了岸边的巨棺,眼睛猛地一亮:“啊,对啊,棺材!我们只要躲在棺材里,就有可能会躲过这次灾难!” 与此同时,卡杨活佛也神经质般的咯咯尖笑起来:“是啦,是啦,那口巨棺乃是金丝楠木所致,其质如钢,最耐腐蚀和抗打砸了,我怎么会忘记这口棺材?咯咯,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 金丝楠木相比起其它树木来说,除了木质更加坚映外,还有着相当明显的三大优点。 第一就是耐腐蚀,可以埋在地下千年而不腐烂。 第二就是抗虫咬,因为木质中存在某种气味,可以让虫子蚂蚁不敢啃咬。 第三就是触之不凉――确切的说,就是有着冬暖夏凉的神奇手感。 所以,千百年来,金丝楠木不但是打造家具的最佳木料,而且还是封建皇室用来做棺材的不二选择。 而成吉思汗这口巨型棺材,就是用金丝楠木造成的,无疑是最佳避难所。 看到求生的希望后,卡杨活佛精神大振,一把甩开高飞的手,拔脚狂奔,快似奔马,竟然超过了高飞俩人,其逃命速度和他的年龄极其不符。 高飞被卡杨活佛所超越,倒不是说跑不过他,实在是因为铁屠重伤未愈,经过刚才在大雄宝殿内那场‘厮杀’后,伤口崩裂,有鲜血顺着裤脚淌了出来。 卡杨活佛一骑绝尘,正在向前狂奔,一块好像小桌面大小的石头,夹着风声从天上坠下,砸向他脑袋,惊的高飞赶紧提醒:“小心上面石头!” “嗷!” 卡杨活佛头也没抬,陡然发出一声厉啸,右手高举托住石头,运起‘四两拨千斤’的神功,竟然顺势把那块大石拨向了后面,直直飞向了高飞俩人。 “混蛋!” 高飞大怒,连忙拽着铁屠斜刺里扑了出去――那块隐隐夹杂着雷声的大石头,擦着铁屠后背,狠狠砸在了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高飞俩人本以为,卡杨活佛这是无意识的,面对从天而降的巨石,做出的本能反应而已。 可他们刚爬起来继续前冲时,却看到卡杨活佛主动跳到一块即将砸下的石头下面,再次一拨一推,石头就像是炮弹那样,呼啸着砸向高飞俩人。 铁屠失声叫道:“他要暗算我们!” 高飞还没有说话,卡杨活佛嘎嘎一声大笑:“不错,本佛爷就是要砸死你们两个,咯咯,姓高的,有本事你撇下姓铁的来追我啊!” “麻痹的,你个老贼秃,搞什么东东?还没有逃离险境就先翻脸了!” 高飞勃然大怒,刚松开铁屠要追上去,却看到铁屠脚下一软,向地上扑去。 原来,汉德勒森林之战后,铁屠就身受重伤,能够坚持到和高飞在大雄宝殿内迎战卡杨活佛,那已经是他鼓起的最后战斗力了。 再加上冲出大雄宝殿之前又陷入了魔障,把他全身的潜力都逼了出来――这样说吧,现在的铁屠,就像一盏随时会灭掉的油灯,一旦高飞抛下他不管,他马上就会扑倒在地上,再也没力气动一下。 高飞见状大惊,赶紧停步飞起一脚,踹飞砸向铁屠的一块石头,把他抱了起来,高声叫道:“老铁,你怎么了你?坚持住,一定要坚持住!” 铁屠面色犹如金纸那样,没有丝毫血色,神情无比的落魄,强笑道:“高飞,别、别管我了,快,快跑!要是巨棺离开岸边,就再也没有逃生的机会……”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高飞厉声喝断:“少放屁!你明知道我不可能把你丢下的――那个老贼秃,是不是又入魔障了?” 被高飞半抱着踉踉跄跄前行,铁屠弯着腰,费力的说道:“他不是入魔障了,而是要阻止我们爬进那口棺材。因为,因为那口棺材内的氧气肯定是有限的,人越多消耗的就越快,我们又不知道能熬多久,才能熬过这次危机,所以他为了能争取最多的氧气,这才阻止我们过去。” 铁屠说的没错,卡杨活佛就是这样想的。 别看那口巨棺空间很大,里面会在棺盖被开启时灌满氧气,可一旦洪水涌上,棺盖合上,里面就再也得不到新鲜氧气的补充了。 有数的氧气,少一个人来呼吸,其余人就能多熬一会儿。 所以卡杨活佛才骤下毒手,要把高飞俩人拒绝在棺材外面。 听铁屠这样说后,高飞这才猛地明白了为什么,看着已经奔到岸边,就要纵身跃上棺材的卡杨活佛,恨的目眦欲裂:“老贼秃,别让我再逮住你,要不然我非得……” 高飞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两块桌面大小的石头,一前一后从高空落下,砸向刚蹦起来的卡杨活佛。 再给活佛先生九个弹指间,就能跃上那口巨棺了,可他真没想到,就在他最关键的时刻,灾难临头了,本能的发出了一声凄厉吼叫:“啊!” 第546章 太极八卦图! 棺材高约七八米,有两层楼那样高,而且表面光滑无比,要想从下面一跃而上,别说是普通人了,就是卡杨活佛要想跳上去,也是无法完成的任务。 不过,在这口巨棺的两个侧面,却都钉着九个木头橛子,每隔一米多一个。 这两排楔在棺材两侧的木头橛子有个名堂,叫做登天梯,寓意着从这儿可以登天的意思。 卡杨活佛刚才一跃而起,就是要利用这九个木头橛子攀上棺材。 可是谁能想到,就在他刚跳起,天上却忽然掉下两块大石头。 一大一小,小的在下面,大的在上面。 看着那两块飞速砸下的石头,卡杨活佛发出一声凄厉的吼叫,却根本来不及躲闪,只能双手猛地上翻,竟然托住了那块石头。 但他上窜的身子,也被石头砸了下来。 双脚一落地,卡杨活佛再次大吼一声,把石头斜刺里摔了出去,同时用最快的速度向旁边翻滚,以期躲开第二快落下的石头。 可惜的是,两块石头落下的时间相隔太短了,不等他滚出半米,那块石头就擦着他身子落在地上,一个翻滚,压住了他的右腿。 第二块石头比第一块要大两倍,足有八仙桌桌面那么大,幸亏没有直接砸在活佛先生身上,要不然肯定会直接把他砸成肉酱,毕竟是从三十多米的高空落下,石头本身加上强大的惯性,足有几吨重,活佛又不是李元霸(隋唐演义中的第一条好汉,力大无穷)转世,当然接不住。 不过,就算卡杨活佛的运气很不错,但被那块大石头压住右腿后,还是疼的他脸色瞬间煞白,发出一声撕心的惨叫。 高先生见状,高兴了。 高飞本来就是那种‘听说你倒霉了,我就开心了’的无节草(和谐字眼)人士,看到恩将仇报的卡杨活佛倒霉后,登时精神一震,几乎是抱着铁屠,冲过‘石头雨’,来到了岸边巨棺下面。 “救我,救――我!” 卡杨活佛双手用力掀着纹丝不动的石头,裂肺般的求救。 “救你?嚯嚯,老子才没病呢!” 高飞幸灾乐祸的嘿嘿一笑,把铁屠举起放在石头上,随即蹭地跳了上去。 本来那块石头就把活佛先生压惨了,现在又有两个大男人站上去,其中一个还故意用脚猛跺了一下,他的惨叫声更大。 还别说,有了这块大石头垫脚后,高飞和棺材上方的距离缩短了不少。 “老铁,你先躲一下,做好准备!” 高飞抬头望着游艇般的棺材上方,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抓住一个木头橛子,用力晃了几下。 楔入棺材里的木头橛子很坚固,纹丝不动。 高飞纵身跃起,凭借九个木头橛子猿猴般的很快就爬上了棺材上沿。 棺材顶部,非常的平整宽阔,就像游艇的甲板,足够占几十个人。 冒着石头雨,高飞观察棺盖的厚度,然后心里就是一沉。 在灭顶之灾降临时,高飞想到了要爬进棺材内躲灾,这无疑是个最佳的藏身之所。 可等他爬上来之后才发现,棺盖的厚度足有几十公分厚,而且都用金钉牢牢钉住,要想启开棺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就算他能启开棺盖,能托起厚达几十公分,大如游艇甲板的棺盖吗? “怎么办,该怎么才能钻进去?” 高飞烦躁的想着,闪身避开一块从天而降的石头,拔除金蛇怪剑,狠狠的斩向了棺盖。 他希望,能利用金蛇怪剑的削铁如泥,把金丝楠木棺盖劈开。 金蛇怪剑的确很锋利,饶是金丝楠木木质钢铁一般的硬,还是被宝剑劈出了一道豁口。 但要想凭借金蛇怪剑把棺盖劈出一个可以钻入的口子,没有一个小时别想成功。 铁屠和卡杨活佛都说过,在龙穴启动自毁模式后,彻底毁灭的时间在一个时辰内,理论上来说,高飞有足够的时间能劈开棺盖。 但话有说回来了,就算高飞能用最快的速度劈开棺盖,及时爬进棺材内,可棺材就再也不是密封的了,湖水能从他劈开的口子里灌进去,到时候他们只能成为一个淹死鬼了。 用剑劈开一个口子――这个钻进棺材的方式,不通。 唯一的办法,就是掀起棺盖爬进。 可是,别说高飞现在脚下不稳了,哪怕是他在地面上,好像也无法把这么一大片棺盖推开吧? 怎么办? 难道,就这样眼睁睁的等死? 只用宝剑劈了一下就停手的高飞,愣愣望着平滑的棺盖,眼里浮上了绝望。 就在这时,卡杨活佛的嘶声从下面传了上来:“高飞,快救我,我有办法打开棺盖!” 高飞霍然低头,喊道:“你有什么办法?” 卡杨活佛却回答:“先救我出来,要不然大家一起死!” 高飞本来就没有打算把卡杨活佛撇下(他要从这老贼秃嘴里掏出谁是内奸),闻言点了点头,正要松手跳下去时,铁屠却及时喊道:“我也知道该怎么打开这棺盖!” “那就太好了,你怎么不早说!” 高飞大喜,翻身跃上棺材,速度奇快的脱下上衣、裤子,撕成布条系在一起,当做绳索垂了下去:“老铁,抓住绳子!” 龙穴刚启动自毁模式时,天崩地裂的吓死人,但这会儿,除了地面微微颤动,闷雷般的轰鸣声依旧,裂缝中喷出的白汽越来越浓之外,天上竟然不再掉石头了,仿佛已经停止了自毁。 高飞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可他从闷雷般的响声越来越有力,白汽越来越浓这些现象可以看成,龙穴其实并没有停止自毁,而是在积蓄力量――就像暴风雨来的前夕那样,安静中却透着更大的破坏。 但不管怎么说,高飞暂时解除了被大石头砸到的危险,可以安全的把铁屠拉上来了。 把铁屠拽上棺材后,高飞喘了口粗气问道:“你既然知道怎么进入棺材,为啥不早说?害的哥们心里冰凉冰凉的。” 铁屠伸手扶着高飞的肩膀,苦笑道:“开始我也不知道,是卡杨活佛提醒了我――这种带有登天梯的巨棺,叫做通天棺,通天棺的棺盖不是被钉子楔死的,而是通过沟槽推上的,就像我们电脑桌的抽屉那样。你看到这圈钉在棺盖上的金钉,只是类似于装饰品,应该总共是九百九十九根,起着降魔的作用。” 要说天底下谁最了解棺材,摸金校尉绝对是首屈一指的,比棺材铺老板都了解――人家是职业盗墓的,什么样的棺材没有见过? 所以,铁屠从他老祖传下来的书上知道这口通天棺,也不是啥稀奇事了。 “等等,这些话以后再说,你赶紧说该怎么才能进棺材里去才是王道!” 借着铁屠喘气的功夫,高飞连忙提醒他现在可不是讲典故的时间。 “书上说,通天棺的西北方向,也就是冲着北斗的下面,会有个隐形的阴阳八卦图,只要找到八卦图,按着用八卦阴阳鱼的鱼眼,左转三下,右转六下,连续三次,通天棺上某处就会出现一个向下的洞口,就像潜水艇上的出入口。” 铁屠搂着高飞的脖子,抬头看了眼上空。 上面的二十四星宿,已经有一小半随着刚才掉下的碎石掉下,但那颗最亮的北斗,却依然在原处闪着璀璨光芒。 “北斗星落,再无生机。” 轻声吐出这八个字后,铁屠向棺盖的西北方向快步走去。 民间传说中,南北二斗两个神仙,南斗穿红,主生,北斗穿白,主死,人在娘胎中时,生命是从南斗走到北斗,所以命中有‘所有祈求,皆向北斗’之说。 所以,铁屠才说北斗星落下后,就再也没有生机了。 高飞不懂什么南斗主生北斗主死的,他现在最希望趁着北斗星没掉下来之前,找到那个隐形的八卦图,打开棺盖躲进去。 俩人快步走到对冲北斗星下的棺材西北角,铁屠单膝跪地,目光呈三十五度斜角向棺盖上看去,一眼就看到了隐形八卦图,兴奋的叫道:“看,那就是太极八卦图!” 太极八卦图,以同圆内的圆心为界,画出相等的两个阴阳鱼表示万物相互关系。 阴鱼用黑色,阳鱼用白色,这是白天与黑夜的表示法。 阳鱼的头部有个阴眼,阴鱼的头部有个阳眼,表示万物都在相互转化,互相渗透,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相合,相生相克,即现代哲学中和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表示法。 以圆心可分为四份定为四象。 四象为太阳、太阴、少阳、少阴。 四象表述空间的东西南北,时间的春夏秋冬。 任何一组矛盾加中心,就构成为三才。 古代哲学认为天、地、人为三才,又在四象的学说基础上,更进一层,又增加了阳明、厥阴两面项,它与四象组成六合之说。 通天棺左转三圈,寓意为天地人三才。 右转六圈,则是符合天下六合之说。 三才,六合同转三遍,就会打通阴阳,相生相克,棺盖开启。 微微弯腰看清楚太极八卦图的所在后,高飞连忙趴在上面,按照铁屠的指使,右手拇指按在阴鱼眼上,和其它四根手指一起用力下压,缓缓搓动。 说实话,对铁屠所说启开通天棺棺盖的这个法子,高飞心里还是有些不信的。 不过当前他除了相信之外,已经没有了别的办法,唯有抱着试试运气的想法,用力搓动。 然后,高飞就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在他的搓动下,那两条八卦图内的阴阳鱼,竟然缓缓转动,沉重,但却没有丝毫的凝滞。 “有门!” 高飞心中狂喜,快速搓动阴阳鱼,几分钟后就完成了铁屠所说的步骤,然后抬起头来死死盯着棺盖,期望看到光滑如镜的上面,会忽然出现一个洞口。 但是让他感到失望的是,他等了足有一分钟,棺盖上也没有丝毫动静。 “老铁,你、你这法子是不是不管用?” 高飞嗓音沙哑,刚说完这句话,就看到和太极八卦图相对的东南角,也就是对冲南斗星下的棺盖,竟然缓缓的裂开了。 第547章 通天棺内有没有传国玉玺? 随着通天棺上光滑如镜的棺盖缓缓裂开,出现了一个圆形的洞口。 洞口不大,直径也就是不到一米,但足够一个人钻进去了。 “靠,还真是这么回事!” 高飞狂喜,也来不及搀着铁屠了,弯腰把他抄在怀中,飞快的跑了过去。 “高飞,先等等!” 高飞刚跑到裂开的那个洞口前,铁屠却说:“通天棺密封七百年了,里面肯定会有毒气存在的。” 铁屠说的不错,一代天骄的尸体被放入通天棺内,到现在已经七百年了,就算他的尸体不会腐烂,但里面空气密封七百多年后,也肯定变质,或者有了尸气。 对于这点小常识,高飞还是懂得的,距离洞口还有一米时,把铁屠放在了棺材上:“老铁,以前看那些盗墓小说中,都说在打开年数久远的棺材时,会有黑色或者红色的尸气冒出,可我怎么没有看到呢?” 不等铁屠回答,高飞又问:“还有,你说等会儿咱们两个下去后,会不会发现一个长了毛的粽子?” 前面已经说过了,在盗墓界,长了毛的粽子就是尸变了的尸体,接近于鬼神。 至于黑色和红色的尸气,则是尸体在棺材中腐烂后产生的毒气。 人在嗅了黑色的尸气后,会感到头晕恶心,如果不及时呼吸新鲜空气,就会有中毒身亡的危险。 而红色的尸气――传说,如果有人吸进后,直接就会翘了个比的了。 “救我,快来救救我老人家呀,求求你们了!” 卡杨活佛的声音,从棺材下面响起,凄厉而悲伤,惹人心碎。 铁屠却像没听到那样,晒笑一声说:“如果是在一般的棺材里,尸体腐烂后肯定会有黑色、红色尸气出现,也不排除尸体会变成大粽子。但在这儿你别担心,成吉思汗是什么人啊?那可是横扫欧亚大陆的一代天骄,在相术中绝对的真龙天子,他的继承者忽必烈,会让他尸体腐烂吗?肯定会采取所有当时最为先进的保护措施,比方身上会有辟腐的宝物存在,尸体既然不会腐烂,就不会产生尸气,更不会变成大粽子。” “哦,这样我就放心了。” 高飞慢慢伸出手,把右手放在圆洞上方,感受到了微微腾起的空气:“你说,咱们脱险后,还拿走铁木真身边那些宝物吗?” 不等铁屠回答,高飞就笑了:“嘿嘿,其实说起来这个铁木真也没啥了不起的,除了在地下建造了一个酆都城、大雄宝殿和黄金墓道外,好像也没看到什么了不起的宝贝。难道说,他最心爱的宝贝,都在这口大棺材里?” “呵呵,仅仅那条黄金墓道,天上明珠点缀而成的星宿,湖边这些金柱,包括那些鲛人,任何一个都是价值连城,在你嘴里却只转了没什么了不起。” 铁屠摇头苦笑一声,才说:“不过你说的倒也没错,外面这些财富相比起棺材里的,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书上记载,传国玉玺和氏璧就在成吉思汗陵,也不知是真是假。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一块传国玉玺的价值,就能抵外面这些所有了。” 高飞眼睛一亮:“真的?靠,如果真能找到传国玉玺,那我别的什么东西都不要,就要它了!” 传国玉玺,就是我们所知的和氏璧。 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山中得一璞玉,献与厉王。 厉王让工匠辨认,却被告知只是块石头,厉王大怒:捏捏的,你个卞和敢欺骗老子。来人呀,把这家伙的左脚丫子砍掉! 后来,武王即位,卞和先生拄着拐杖又去献宝了。 武王让人工匠勘察过后,仍然得出这是一块石头的结论,拍案而起:靠,你先骗寡人的老爸,现在又来骗寡人,真是岂有此理!来人啊,砍了他右脚丫子! 再后来,文王即位,卞先生不敢去献宝了,于是就抱着石头坐在荆山之下嚎啕大哭。 文王听说后,感到很纳闷,就派人问他:先生,没事你哭个鸟?是不是因为变成残废?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哥们为你提供一轮椅好了…… 卞和说,他哭的不是因为变成残废,悲伤的是陛下把宝玉当成石头,把忠贞之士说成是欺骗之人,这才是他悲伤的原因啊。 文王被卞和这番话而感动了,于是让人剖开石头,里面果然有一宝玉。 为了报答卞和为献玉所受的痛苦,文王亲自命名这块玉,为和氏璧。 和氏璧最终被雕成传国玉玺,还是在大秦帝国时代。 秦王政十九年(前228),秦大破赵国,得到了和氏璧,随即天下一统,自称为始皇帝。 始皇帝坐了皇帝后,就命丞相李斯,在和氏璧上篆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由咸阳玉工王孙寿将和氏璧精研细磨,雕琢为玺。 从此之后,和氏璧才真正成为了传国玉玺。 史书记载,秦王政二十八年(前219),秦始皇乘龙舟过洞庭湖时,忽然起了大风大浪,眼看龙舟就要翻了,秦始皇连忙把传国玉玺抛进湖中,祈求神灵保护:寡人不会让你们白白效力的,有个大大的红包呐。 传国玉玺入湖后,洞庭湖立马风平浪静,万里无云,一片祥和。 不过,从此传国玉玺也从此失落了,直到八年后,才有华阴平舒道的人从湖中捞出这块玉,又献给了朝廷。 从此之后,传国玉玺就走上了它坎坷的道路。 传国玉玺的一生是坎坷的,真坎坷――从秦朝到唐代,它几易其主,失踪了好多次,险而又险的几次被当局找回,直到后唐石敬塘引契丹军至洛阳,末帝李从珂怀抱传国玺登玄武楼自焚,传国玺就此失踪了。 至于北宋哲宗时,有个叫段义的农夫在耕田时发现的那块传国玉玺,经十几个大学士鉴定是‘真的’,可实际上是个假的。 从那之后,真正的传国玉玺下落,就成了千古之谜了。 所以,当高先生听铁屠说,通天棺内很可能藏有传国玉玺后,那贪婪的心就砰砰跳个不停了。 “好了,我也是从书上看到这些的,至于传国玉玺到底是不是在成吉思汗陵中,谁也无法肯定。再说了,就算是你想拿走,可你也得活过这次天崩地裂对吧?” 铁屠苦笑了下,缓缓站起,神色凝重的说:“下面空气流通的基本差不多了,我们可以下去了。在棺盖下,应该还雕着有个太极八卦图,到时候你仍然用左三右六连续三次的方式逆时针转动,这个洞口就会合上了。记住,打开是顺时针。” “这个简单,你先下去,我去去就来。” 浑身只穿着一条内内的高飞,咧嘴笑了笑站起身,向通天棺边上走去。 铁屠脸色一变,跟着缓缓站起:“高飞,你要救卡杨活佛?” “那个老贼秃现在还不能死,他知道谁是内奸。” 高飞头也不回的说着,快步走到通天棺边缘,转身抬脚迈下去时笑道:“你放心,如果到时候氧气不够用的,我肯定会干掉他。” “那、那你小心些,注意北斗星的亮光。” 铁屠抬头看了眼北斗星。 北斗星的亮光,已经变得极为惨淡了起来,而且还摇摇欲坠的,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 “高飞,我觉得最好别再为此冒险了。” 铁屠垂头再看向高飞时,他已经下去了。 “唉。” 铁屠低低的叹了口气,咬牙捂着雄口,缓步走向了棺材边缘。 “姓高的,高飞,你个混蛋,救救我老人家啊,等北斗星坠后,我老人家就再也没活命的机会了啊!” 卡杨活佛一边用力蹬着巨石,一边大声的嘶吼着,老泪纵横,一脸的悲苦,到后来更是破口大骂,诅咒高飞和铁屠双双被憋死在通天棺内,变成两个长毛的大粽子,半点得道高僧,济世活佛的风度也没有了。 “老贼秃,你敢再骂一句,信不信老子真不管你了?” 就在卡杨活佛哭的鼻子邋遢时,一声天籁之音从上面传来。 他连忙擦了擦泪水抬头看去,就看到高飞正沿着通天棺往下爬,登时狂喜高叫:“高飞,我再也不骂你了,我以我的人格担保,我以后再骂你一句,让我受灵蛇剖腹而死!” 卡杨活佛所说的灵蛇,就是那种黑色的怪蛇,当初从苏北山肚子里跑出来的那种。 灵蛇剖腹而死,是安归教内最严厉的惩罚,受者生不如死,甚至死后――都痛苦万分。 “草,你这老贼秃也会有人格吗?老子对此深表怀疑。” 高飞嘴里骂着,轻飘飘的从大石头上跳了下来,蹲身观察卡杨活佛那根右腿:“怎么样,被砸成肉泥了没?其实救你出来也很简单,只需把你这根腿子砍断,你就自由了。” 高飞晃着手中的金蛇怪剑,作势要把卡杨活佛的右腿齐根砍下。 吓得老活佛连忙摆手求饶:“别,别,高先生稍安勿躁,我的腿是断了,但却没有被砸成肉泥。你救我出来后,我最多修养两个月就能恢复如初了。” “么的,石头这样大,你让我怎么把你弄出来?” 高飞晃着金蛇怪剑,商量道:“还是斩断算了。” “别啊,可千万别!” 卡杨活佛嘶声叫道:“其实要想救我脱险也很容易的。你的金蛟剑很锋利不是?只要在大石那边的岸边挖个窝子,到时候我们用力一推这边,就能把石头挪动的。” “嘿,没想到你这老贼秃倒是很有些智慧。” 高飞赞了一个后,快步转到大石那边:“希望时间能来得及,你赶紧向长生天祈祷吧。” “阿叭啦拿魔哄……求求各方路过大神,能够给老衲一条活路,日后不当早晚三炷香的伺候。” 卡杨活佛马上就开始诵经了,神情专注而虔诚,我见犹怜。 第548章 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大石头背面的地面,是比较松软的岸边软泥,就算不用金蛇怪剑来挖,只用手很快就能挖出一个坑。 要说卡杨活佛的运气还真不是盖的,大石头在落下时,恰好砸在一块深陷在软泥中的石头上,这才反弹滚动压住了他腿子――但却没有陷进软泥中太深,只需下挖半米左右,应该就能推动大石了。 铁屠趴在通天棺上方,一会儿看看天上光芒越来越黯淡的北斗星,一会儿看看撅起皮股好像兔子般用双手快速挖泥的高飞,急得脸上都出汗了,不住的喊道:“高飞,快点,快,时间不多了啊!” “身处险境却镇定自若,这才是大将风采!你放心,哥们我的运气一向不错的,肯定能赶在北斗星落之前做完该做的事情――嘿,大功告成!” 唧唧歪歪中,高飞费力的从软泥中掏出一块石头,就看到大石头微微一晃,竟然自动向坑中滚来,他赶紧一跃而起,后退两米。 大石头慢慢滚进了高飞挖出的坑中,露出了卡杨活佛的右腿。 正如卡杨活佛所说的那样,大石头只是压断了他的腿,却没有造成很厉害的粉碎性骨折,这让人欣喜不已,左脚点地,右手扶着大石头腾地站了起来,纵声高呼:“高飞,快点,北斗星马上就要坠落了,快把我老人家背上通天棺!” “草,你唧唧歪歪个毛啊,你以为老子不知道?” 抬头看了眼开始晃动的北斗星,高飞快步绕过大石头,双手扶着石头蹲下:“来,用你完好的后腿踏在哥们肩膀上!” 生死相关之际,卡杨活佛自然不会计较高飞话中的讽刺,强忍着疼痛抬起左脚,踏在了他肩膀上。 “起!” 高飞低喝一声,腾地站起身,差点把活佛先生晃下来,吓得他赶紧趴在了石头上。 “快,快上来!” 铁屠垂下绳子,喊道:“把绳子系在他腰上,你先上来,咱们再把他拉上来!” 轰隆! 一声强有力的闷响,从地底攸地响起,大地和通天棺猛地颤抖起来,地上那些蜘蛛网似的裂缝,夸张的扩裂着,远处的大雄宝殿,也随着这声闷响而出现了崩塌现象,一侧竟然开始缓缓下沉。 铁屠猛抬头,就看到上方的北斗星,已经彻底失去了光芒。 镶嵌着北斗星的那块石头,再扑簌簌的颤抖几下后,终于承受不住强大的地心引力,呼啸着坠了下来。 北斗星落! 生机已绝! 铁屠脸色大变,嘶声叫道:“高飞,快,快上来,不要管他了!” 刚抓住绳子的高飞,随着地面的颤抖摇晃了一下,扭头看向卡杨活佛,咬咬牙笑道:“老衲,暗牧扫瑞,实在没空救你了,你自个儿自求多福吧,白白了您呐!” 救人,必须得在保证自己生命安全的前提下。 现在大地开始颤抖,地上的裂缝正在夸张的扩散着,冒出的白汽开始呼呼作响,好像一条条白龙那样,张牙舞爪四处乱窜,已经有了比桌面还要大的石头,开始从天而降,伟大的成吉思汗陵最后的自毁已经开始。 也许在下一秒后,陵墓上面整个顶层就会塌下,高飞当然来不及再把卡杨活佛拔上去了。 送给卡杨活佛一个温馨的笑容后,高飞纵身跃上登天梯,伸手抓住垂下来的绳子,正要飞快的爬上通天棺时,却听到背后响起一声厉啸,卡杨活佛竟然左脚猛地一点大石头,老鹰般的扑在了他背上。 卡杨活佛扑在躲无可躲的背上后,双手马上就搂住他的脖子,疯狂的大叫道:“想丢下我老人家独自逃生,没门!要么一起死,要么一起活!” 沃曹,这老贼秃好大的力气! 高飞被勒的脖子一疼,下意识的倒转金蛇怪剑,正要从肋下狠狠给这老贼秃一个透明窟窿时,却又收了回来,嘴里大喝一声,双手抓住绳子,飞快的踏着登天梯向上爬去。 高飞不是不想干掉卡杨活佛,可是他很清楚,在强大的求生本能面前,这老贼秃就像溺水之人那样,别说是抱住他脖子了,哪怕是抱住一根稻草,也不会松开的。 哪怕高飞在他身上捅上十七八个窟窿,卡杨活佛也不会松手的。 既然卡杨活佛生死不论都不会撒手,而高飞也没了挣开他的时间,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赶紧攀上通天棺。 高飞的无奈,铁屠也明白,哪怕他被气的双眼冒火,可也无计可施,只能紧咬着牙关,用尽全身的力气拉着绳子。 人体的潜能,绝对是无限的。 就在前一刻,铁屠连走路都没有力气,但为了能及时把高飞拉上来,他竟然能承受住了两个人的重量,双手快速向后捣着绳子。 高飞也知道铁屠当前所承受的巨大压力,根本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攀爬中使出了最快的速度,几乎是在十七八个弹指间,就纵身跃上了通天棺。 “呼,太好了!” 看到高飞抓着绳子及时纵身跳上来后,铁屠重重吐出一口气,松开绳子晃了几下,噗通一声蹲坐在了棺盖上,脸色再次变成金纸。 “老铁你没事吧?靠,老贼秃,你特么的给我滚下来!” 高飞用力甩掉卡杨活佛,弯腰去抱铁屠――可就在这时候,刚被甩在棺材上的卡杨活佛,却狞笑一声,双手猛地抓住高飞的左胳膊,用力向外甩去。 高飞压根就没想到,他拼死救回的卡杨活佛,会在这时候出手,猝不及防下,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呼,就像一个麻袋包那样,被人家一下子甩下了通天棺! 而且,还是通天棺另一个侧面。 通天棺的另一个侧面,就是布满机关的深水湖! 暂且别说龙穴已经开始自毁了,就算啥事也没有,高飞要是落入湖中,百分百会碰到那些纵横在水中的天蚕丝,继而触发要命的机关。 人一入水,活着爬上来的可能性,要小过岛国今晚沉没! “高飞!” 亲眼目睹这一幕的铁屠,愣了九个弹指间,眼睛几乎猛地凸出眼眶,嘶声大吼着刚要弹起,卡杨活佛却屈起左肘,猛地砸了下来,把他重重砸倒在棺盖上。 “高飞那混蛋这下死定了,咯咯。不过你也别内疚,因为你很快就会去和他做伴了。” 卡杨活佛死死压着铁屠,得意的咯咯笑道:“姓铁的,这下我看你还能往哪儿跑?想和我老人家争夺唯一的活路,真是自不量力!” 论起真本事,铁屠远远不是卡杨活佛的对手。 再加上他已经身受重伤,刚才为了把高飞俩人拽上来,就已经透支了所有潜力,而卡杨活佛虽说也断了腿,更是被安归王狠狠打了一掌,可他现在对付铁屠却是绰绰有余。 “老贼秃,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铁屠刚要挣扎,卡杨活佛左肘却骤然发力,他嘶声喊出这句话时,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随即眼前一黑,昂起的脑袋砰的一声,倒在了棺盖上。 “嘿嘿,只有弱者才会说‘做鬼也不会放过谁’的话。你活着时我都不怕你,更何况你死了?乖孩子,去找你的好兄弟高飞,和他快快乐乐的一起升天吧。我老人家会记住你们的救命之恩,日后会给你们烧点纸钱的,哈,哈哈!” 卡杨活佛狞笑声中,右手已经锁住了铁屠的脖子,五指骤然加力,就要把他咽喉掐碎。 ―― “沈总,落日餐厅的连总要见您。” 听小宋在电话中说连雪要见自己后,沈银冰的眉头微微皱了下。 沈银冰根本不知道,连雪会是她老爸的属下,在北山集团干礼仪小姐,只是为了掩藏身份而已,其实平时净干些杀人放火的勾当了,从没有把上班当回事。 沈总呢,也只把连雪当做了打工仔。 在看出这妮子竟然和受沈总青睐的高某人眉来眼去后,沈总立马就让她卷起铺盖滚蛋了。 只是沈总没有想到,连雪被辞退后,不但没有落魄,反而成了落日餐厅的总经理,彻底的乌鸡变凤凰,距离高飞更近了,就像狠狠抽了她一嘴巴那样。 就因为这些原因,沈银冰就对连雪很不喜,也一直排斥她。 如果不是因为猜到连雪今天来找自己,很可能是为了梁明被打那件事来的,沈银冰绝不会在沉吟片刻后,才淡淡的吩咐小宋:“嗯,带她来我办公室吧。” 工夫不大,小宋带着连雪来到了总裁办公室。 连雪和小宋的地位,以前在北山集团时,就像她们的工作岗位高度那样,有着很大的差距:连雪只是门口的礼仪小姐,拿最少的钱,却得付出最多的笑脸,而小宋则是沈总身边的近人,工资待遇乱七八糟的都比连雪高几倍,还不用见人就笑。 可是现在,小宋做为沈总的秘书,却得为集团最为‘低贱’的礼仪小姐泡茶,双手奉上后,还得客客气气的说一句:“连总,您请喝茶。” 没办法,现在时代不同了――连雪大小是个总经理,小宋只是一个秘书而已,她要是在端着架子,反而会被看做不成熟。 “谢谢你,小宋。” 连雪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接过茶杯后含笑随意说了声谢,就看向了沈银冰,直接说出了此次前来的目的。 原来,落日餐厅现在遇到了大麻烦。 先是有帮据说是来自帝都的各类二代闹事,接着省卫生厅监督处的处长大人,就亲自带人赶了过去――经过细致的,负责的、全面的检查后,对落日餐厅下达了无限期的停业整顿通知书,理由是餐厅卫生不达标。 就这还不算,省厅还联系了相关执法部门,拘留了野蛮对待客人的小四等人。 依着连雪的聪明,当然能看出别人在故意给落日餐厅穿小鞋。 为此她四处托人求关系塞红包,可无论她做什么,却都是无用功。 第549章 高飞不一定会相信! “以往市直六大部门中那些公务员,听我是为了落日餐厅停业整顿来的,呵呵,就像我身上带有瘟疫似的,马上就急匆匆的离开,不敢再和我多说一句话。” 讲完事情大概后,连雪才端起茶杯喝了口水:“唉,高董又联系不上――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才厚着脸皮来找沈总,恳请您能帮我一把,哪怕是搞清楚什么人针对餐厅,又是为什么就行。” “哦?竟然发生这样的事了?” 沈银冰听连雪讲完后,一脸的诧异。 别人不知道落日餐厅的背景,但沈银冰却清楚的很:有方小艇坐镇冀南,就算京里来的大人物,也不敢把落日餐厅怎么着了。 可从连雪刚才的叙述来看,方小艇明显没有插手。 这还真让沈银冰感到诧异了。 不等连雪说什么,沈银冰就抱歉的说:“哦,我这几天一直忙着集团上市的工作,昨晚才从京华回来的,还真没听到这件事――什么时候发生的?” 沈银冰没有撒谎,这几天她一直在忙集团上市的工作。 自从那天从医院见过梁明夫妻后,第二天她就去了京华。 连雪揉了揉有些发黑的眼圈,回答说:“就是前天傍晚。” 方小艇这是在搞什么呢? 替她儿子做事的梁明被人搞成重伤后,她选择了袖手旁观。 现在她儿子的餐厅让人给封了,她却又装聋作哑,奇怪。 沈银冰心里想着,沉吟很久才说:“嗯,我知道了。连总,你先回去,等我托关系问问,到时候再通知你。” 连雪站起身,道谢:“麻烦沈总操心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为高飞办事的连雪向自己道谢后,沈银冰心中就很不舒服,摆摆手淡淡的说:“不用客气,反正我和高飞也不是外人――哦,我的意思是说,反正我和他是朋友。他以前帮过我,现在我帮他也是应该的。” 打发走了连雪后,沈银冰拿起电话正要拨打方小艇的手机号,想了想却又放了下来,抓起小包走出了办公室。 沈总觉得最好亲自去找方小艇,希望能从和她的谈话中,找到她不‘关心’高飞的原因。 沈银冰刚走出办公室,就看到焦恩佐正向这边走来。 扫过沈银冰左手拿着的小包,焦恩佐微笑着问道:“小冰,你这是要出去吗?” “嗯,我要去找、去办点私事。” 沈银冰笑了笑:“恩佐,有什么事吗?” 焦恩佐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说道:“这是我们集团上市所需要的财物报表,我想请你审核一下,看看还有遗漏的地方没有。” 公司上市,这对任何一家要扩展的企业来说,都是天大的事,任何工作都得配合、为上市而让路。 依着沈银冰严谨的工作态度,既然被焦恩佐说动了要上市,那么她自然就会重视和上市有关的所有事。 现在,焦恩佐拿来了上市的准备资料,按说沈银冰应该郑重对待才是。 但实际上,她在犹豫了一下才说:“恩佐,你先和李副总他们几个审核一下吧,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 焦恩佐眉头微微一皱,随即舒展开来:“呵呵,好的。” 好像觉得自己这态度会挫伤焦恩佐的积极性,沈银冰有些过意不去,就低声解释道:“嗯,是这样的,高飞的落日餐厅出了点问题。他本人现在又联系不上,我暂时替他解决一下。” 焦恩佐点头:“嗯,那你去忙,我去找李副总他们几个。” 等沈银冰走进电梯内后,焦恩佐的脸色沉了下来。 落日餐厅发生什么事,又是谁在背后推动的,焦恩佐心中当然清楚。 甚至,包括连雪刚才来找过沈银冰,都没有瞒过他。 只是焦恩佐说什么也没想到,明明高飞和沈银冰之间已经不可能了,可她还这样关心高飞,为了他的事,竟然把北山集团上市的筹备工作暂时推到了一边。 由此可以看出,高飞在沈银冰心中的地位有多高了。 “唉,小冰,你可知道,你和高飞已经没希望了。你可知道,你即将失去你的公司。你可知道包括你本人,早晚也会落到那个人手中吗?小冰,如果你心里有我,我最起码能保证你的自身安全――可是,你为什么这样执迷不悟,非得一棵树上吊死呢?” 焦恩佐目光深沉的站在原地,愣了很久后,才用力攥了下右拳,大踏步的走向了李副总办公室那边。 ―― 纪委,相比起其它政府部门,尤其是组织部、财政局等部门来说,绝对是一个‘门可罗雀’的地方。 组织部能让人升官(我朝官员从来都是只能升级却不能降职的),财政局能让人发财,其它各部门也有着让人献殷勤的地方,但唯有纪委…… 哼哼,有几个人喜欢去纪委喝茶? 所以每天来纪委向方小艇汇报工作的,和组织部这样的部门压根没法比,而且来的外单位人员,也都个个脸色凝重,双手垂膝,目不斜视,随时都要英勇就义的样子。 沈银冰走进了方小艇秘书办公室内,就看到四五个衣冠整齐,满脸严肃的中年男人,小学生似的坐在沙发上,静候方书记的召唤。 秘书王晨,正低头趴在桌子上,聚精会神的写着什么。 感觉到门口光线一黯后,王晨抬起头,看到来者是沈银冰后,连忙站起身从桌后走出来,微笑着问道:“沈总,你来了,请坐。” “哦,谢谢。” 在王晨的谦让下,沈银冰坐在了办公桌前。 王晨拿起杯子问道:“沈总,咖啡,还是茶?” 沈银冰刚要说不用了,却又点头说:“咖啡吧,谢谢。” 那边有好几个人,正在排队等着向方书记汇报工作呢,看样子最少得等一个小时左右,如果不来杯咖啡喝着,好像也太无聊了些。 就在王晨给沈银冰冲咖啡时,那边沙发上的几个中年男人,都用眼角余光看着沈银冰,心想:沈总?这哪儿的一个沈总啊,这么年轻漂亮穿着新潮晃人眼,肯定是某企业的老总。哼,区区一小商人,也有资格来这儿找方书记? 不但这些人是如此想法,就连沈银冰也是这样想。 当今社会,商人再有钱,在当官的面前啥都不是,真要惹了他们,只要努努嘴,就会有人抢着来找麻烦,就像放下身价去落日餐厅查卫生的李茂明那样。 接过王晨递过来的咖啡,沈银冰说了句谢谢时,方小艇办公室的门开了,一个中年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在看到几个同仁时,也没像在别的部门那样热情寒暄,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又轻飘飘的扫了眼沈银冰,这才轻飘飘的去了。 王晨随即走进了办公室内,她要收拾刚才那位官员用过的茶具,顺便像方书记汇报,说某某局长等候觐见啥的。 挨着方小艇办公室门最近的那位,也下意识的整了整衣服,等王晨走出来后,赶紧站了起来,正准备说声‘麻烦王科长(王晨是正科级)’时,王晨却抱歉的对他笑了笑,看着沈银冰:“沈总,方书记请您进去。” “哦?” 沈银冰愣了下,这才反应过来,赶紧放下咖啡杯,快步走进了办公室内。 随着王晨把办公室房门关上,那位准备觐见方书记的官员,眼里浮上一丝羞恼,但更多的却是诧异:那个沈总也不知道是谁,竟然能得到方书记的如此青睐,看来以后有机会得结交下,多条朋友多条路,哥们以后万一被请来喝茶,也能托她说说话不是? 沈银冰可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外面那几个官员纳入要结交的对象,和方小艇问了句好后,就坦然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了。 别的下级官员来方小艇这儿汇报工作,坐下时一般都只坐半截皮股,以表示对方书记的尊重――沈银冰却是实打实的坐下,怎么舒服怎么做戏。 对此,方小艇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等王晨再次给沈银冰冲上一杯咖啡,悄悄带上门出去后,这才摘下脸上的黑框眼镜,身子微微后仰,开门见山的问:“沈总,你这次来找我,是不是为了落日餐厅被停业整顿一事?” 一句沈总,就把当年苏若萱救下高飞的恩情推远了。 沈银冰也没介意,淡然一笑:“是的,方书记。其实,我也猜想你早就知道这件事了。不过,我今天来找你,是受人之托。” “落日餐厅那个连总的委托吧。” “嗯,她只想知道,这是谁在针对落日餐厅。” 顿了顿,沈银冰才说:“或者说,是谁在针对高飞所看重的人……看来,那个人的来历不小,让方书记你也很忌惮。要不然的话,你绝不会看到你儿子所看重的人被人起伏,却无动于衷。” 方小艇垂下头,眼里闪过一抹沈银冰没有看到的痛苦,用布擦了擦镜片,重新戴在脸上后才说:“沈总,如果我告诉你,我有无法说出的苦衷,你会不会相信?” 沈银冰没有说话,盯着方小艇看了片刻后,就站了起来:“我相信。好了,方书记,不打搅你工作了,再见。” 方小艇嘴巴张了张,却没有说话。 沈银冰走到办公室门口,伸手去拉房门时,却又回头淡淡的说:“可我觉得高飞不一定会相信。” 方小艇的嘴角,狠狠抽了几下,想要说什么时,沈银冰已经开门走了出去。 ―― 卡杨活佛的右手五指,就像化成毒蛇的老虎钳,让铁屠根本无法反抗。 他也无力反抗。 高飞冒死救了卡杨活佛、却被他趁机暗算而死的现实,彻底击垮了铁屠。 就在铁屠瞪大悲愤的眼睛,等候锁骨被掐碎时发出的那声轻响时,一道淡金色的光芒,却很突兀的出现在他上方,狠狠刺入了卡杨活佛的右肩! 第550章 成吉思汗陵内真正的宝藏! 金色的光芒,就像一道闪电,狠狠刺入了卡杨活佛的右肩! 正要运力掐碎铁屠喉骨的卡杨活佛,发出一声惨叫,身子向后摔去:“啊!” 怎么回事? 铁屠脑海中刚腾起这个念头,就看到一个人猎豹般的出现在了他视线中,一脚踏在了卡杨活佛的雄膛上,弯腰从他肩膀上拔除了一把金色怪剑。 鲜血,呲的一声从卡杨活佛右肩伤口窜出来时,铁屠看到了这个人:高飞。 刚才明明被卡杨活佛甩下湖心的高飞,应该被藏在湖水中的无数机关搞死了,他怎么又回来了,而且还毫发无伤的。 看到高某人神兵天将般出现后,铁屠没有丝毫的惊讶,好像高飞就该在最关键一刻出现那样。 卡杨活佛却像见了鬼那样,挣扎着嘶声惨叫:“高飞――怎么会是你?你、你不是被我打落湖中了吗,怎么会、会――难道,下面湖中根本没有机关?” 高飞笑了,在碎石不断落在湖中,溅起大片浪花,落在身边棺材上,砸的咚咚作响时笑了,笑的那么邪恶,和得意:“湖中有没有机关,我觉得你最好亲自下去看看。” 高飞这个看看的‘看’字刚出口,一块磨盘大小的石头,就狠狠砸在了铁屠身边:轰! 高飞抬头,就看到更多的石头在头顶上方摇摇欲坠,知道要是再多耽搁片刻,就很可能会被砸成肉泥了。 这时候,卡杨活佛却又很没脸的叫道:“高飞,别把我扔下湖,更别把我扔在这儿!我用我的人格保证,从此之后再也不会算计你了,只要我能活着离开这儿,我会告诉你,谁才是真正的内奸――啊!” “滚尼玛的吧,老贼秃!” 卡杨活佛接二连三的恩将仇报,实在让高飞找不到说服自己不杀他的理由了,抬起右脚,狠狠踢在了他皮股上。 连毛加屎才刚够一百斤的卡杨活佛,在高飞这大力一脚下,发着带有悔意、恨意的长长惨叫声,好像风筝那样,直接飘进了湖水中。 一脚把卡杨活佛踹进湖里后,高飞没有丝毫犹豫,弯腰抄起铁屠,用最快的速度,几个弹跳就来到了棺盖上方的圆形洞口边:“老铁,再坚持一下!” 连说话都没力气的铁屠,艰难的点了点头,在高飞的帮助下,右脚伸下了洞口。 按照书上记载,通天棺出入口下方是个梯子,而且还会有机关……这一点,高飞却不知道,要不然他绝不会先让铁屠进去。 铁屠知道,所以在高飞让他先下去时,才没有说什么:如果下面有什么机关,就全部向他身上招呼了。 怎么说呢,就像是排雷:先走过雷区的人,有可能会被炸个粉身碎骨,但却能保证了后面人能安全通过。 世界近代军事史上,用人体本身排雷这一惨烈的方式,只发生在华夏对越自卫还击战中:被数倍敌军三面包围的华夏某连,为突出那片通往生天的雷区,在排雷工兵全部阵亡的情况下,十几个战士主动站了出来,疯了似的跑进了雷区,以自身排雷,为其他战友最终成功突围而壮烈牺牲。 现在,铁屠就是那个为战友争取生机的战士。 他在踏下第一步时,就做好了被万箭攒心的准备。 不过,铁屠的心却是很平和,眼神中甚至带有欣慰笑意的看了下高飞,迅速向下爬去。 铁屠下去时的那最后一眼,让高飞猛地一愣,随即明白过来了什么,声音嘶哑的吼叫道:“老铁,快特么的上来!” 铁屠当然不会再上来。 高飞愣愣望着毫无动静的洞口,只觉得手脚冰凉,就连落在他身边的大石,好像也没看到那样,脑海中却出现了一副画面:铁屠被万箭串成了刺猬…… 铁屠没有上来,但他的声音却飘了上来,带着狂喜:“高飞,快下来!” 他没死! 一种比电流还要强大的东西,登时让高飞精神猛地一振,嘴里发出一声轻啸,纵身跃下了圆洞内――一块磨盘般的大石,狠狠砸在了他刚才站立的地方:轰! ―― 棺材这个名字,只是针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的。 在不火葬的年代,老百姓的棺材就是一个木头盒子,也叫老房,人死了后穿上寿衣躺在里面,然后放点陪葬品,砸上棺钉,下葬。 不过古代权贵死后所用的老房,却不是单纯的棺材,而是叫棺椁。 棺椁中的椁,就是指套在棺外的外棺。 直白一点的来说,就是棺材里面还套着个小棺材,这就叫棺椁。 在古代,只有超级有钱,和身份尊贵的人才能用棺椁。 无疑,一代天骄铁木真,就集合了超级有钱,和尊贵身份这两大特点,所以他死后所用的棺材,就是棺椁,内外两层,高飞从上面洞口跃下后,就站在了真正的棺材上, 棺椁足有私人游艇那样大小,套在里面的棺材则像一间长方形的屋子,高飞站在‘屋顶’抬头看去,就看到站在梯子上的铁屠,正在费力的按着太极八卦图。 “老铁,我来!” 高飞正要爬上梯子,上方那个圆形洞口却开始缓缓合拢。 合拢的速度看起来不快,但那种让人心悸的轰轰声,却很快就被隔绝在了外面,再也听不到,唯有大石头砸在棺椁上的砰砰声,依旧让人心头发麻,有种下一刻石头就会把棺椁砸个大窟窿的预感。 “安全了,最起码暂时安全了。” 在高飞的搀扶下,刚才启动机关就仿佛把全身力气都用光的铁屠,脚尖一踏在棺材上,就瘫坐在了地上,脸上闪着飘渺的荧光。 这口通天棺,在圆形洞口合上后,内里就变成了真空,再也不会有新鲜空气进入,当然也不会有光照进来。 可高飞却发现,铁屠的脸仍然是那么清晰可见――他有些纳闷的像四周看去,然后眼珠子一下子瞪大,就像他张大的嘴巴。 高飞进来一代天骄的陵墓后,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无疑是酆都城那边的黄金墓道、漂浮着通天棺湖面四周的黄金驰道,头顶上方散发着‘星辉’的二十四星宿(夜明珠),以及那座只有石像的大雄宝殿,和早就绝迹于现代的东海鲛人。 这些东西,放在世间任何一个人的眼里,都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庞大财富。 可是高飞却一直觉得,这些东西加起来,也和一代天骄的身份不相匹配。 无他,高飞就是觉得陵墓大气是大气了,就是宝贝少了一点。 铁屠曾经告诉过他,真正的宝贝,应该就是在这口通天棺内。 高飞也做好了进来后看到无数宝贝而震惊的准备。 但当他看到围绕在棺材四周那些珠宝时,还是被震的心跳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什么是宝藏? 什么才是能配得上一代天骄的宝藏? 看看眼下就知道了:足有七米高(通天棺漂浮在水面上的高飞差不多八米多,但在水下还有大约六七米,总起来这口棺椁高达十五米左右,相当于小区的四层居民楼高度),宽是四米,周长最少五十米的坑道(棺椁和棺材之间的空间)中,全被绿的翡翠、红的玛瑙、黄的金器、白的明珠等东西,堆填的满满的。 无法估计只能用‘吨’来衡量的这些珍宝,散发着莹莹的白光,让本该黑漆漆的棺椁内,闪耀着白蒙蒙的荧光,甚至都能看到铁屠头发中的一根白发。 谁都知道,所谓的夜明珠,其实就是一种含有放射性元素的石头。 不过,并不是所有夜明珠放射出来的元素,对人体都有害处,就像人世间有好人,也有坏人那样――所以,大可不必为高飞俩人可能会遭到‘核辐射’而担心。 高飞傻了,铁屠也傻了。 没有谁,哪怕是瞎子,能够面对这泼天――对,就是泼天,在这泼天的宝藏面前,还能保持他的本色。 财宝迷人眼,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两个人面部僵硬的盯着那些珠宝,魂魄早就神游出了体外,全然忘记了身处的险境,就这样傻呆呆的坐着,那种石头砸在通天棺上方发出的咚咚声,压根无法惊醒他们已经麻痹的神经。 也不知道坐了多久,高飞嘴里才发出一声办那种事时才能发出的申银:“哦,沃曹,哥们肯定不是在做梦,而是死了。” “肯定是死了,要不然怎么可能会看到这么多的宝贝?” 铁屠也醒了过来,随手拿起了一串珠子,放在眼前轻轻晃悠着。 这串珠子总共有十二颗,每一颗都有乒乓球大小,每一颗的颜色、体积和散发出的光晕,都是完全相同的。 谁都知道,一颗乒乓球大小的夜明珠也许还称不上绝对珍宝,但如果有十二颗完全相同的珠子呢? 那么这串珠子的身价,就会呈几何倍数的上涨,说是价值连城一点都不过分。 可这样一串价值连城的珠子,放在这里却是再普通不过了,丢在里面毫不起眼。 “这就是传说中的猫儿眼吗?” 高飞两根手指捏起一颗祖母绿猫儿眼宝石,放在左雄口位置,流着哈喇子的问铁屠:“你说,我要是把它装在胸针上,那样得有多拉风?” “这算什么?我觉得你该用几十颗这样的猫儿眼串成一根腰带,扎在腰里,去参加那些大富豪举办的派对,找个美女云集的地方,把宝石一颗颗的揪下来,随手扔在她们低矮的雄围内,让在她们发出惊喜的尖叫要扑上来亲吻你时,你却摆摆手告诉她,小姐你好像没刷牙吧?随即昂首飘然而去。” 做人一向严谨的铁屠,这时候好像也变了个人,平时透着冷意的眼神中,带有了超级纨绔才会有的猥琐。 “哈,捏捏的,我怎么没想到这么好的拉风办法?” 高飞哈哈大笑一声,忽然问道:“老铁,你说棺材里会有什么?” 第551章 棺材内会有什么? 通天棺分棺椁和棺材两个空间。 棺椁和棺材之间的空间,只能算是中心的外围。 中心外围已经有成吨的珠宝了,那么做为中心的棺材中,还能有什么让人震惊到死的宝贝? 听高飞问出这个问题后,铁屠咽了口吐沫才说:“最起码,得有一代天骄的尸身。” 高飞点头:“这是肯定的,要不然也不会有这口通天棺,更不会有这么多的珠宝。” 铁屠又说:“如果你是铁木真的后人,那你会不会把最珍贵的东西放在他身边?” 高飞用力点头:“肯定会!” 铁屠轻轻咳嗽了一声,又问:“那你猜猜,下面棺材内会有什么?” “传说中的传国玉玺?” 高飞的眼神猛地亮了起来。 论起经济价值,通天棺棺材外围的这些珠宝,哪怕是按照批发价卖出去,也足够支撑美国十年的军费开支。 可要是论起意义价值,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却比不上一个传国玉玺! 原因很简单:只要你有足够的人力物力,那么你就能像铁木真那样,可以横扫整个欧亚大陆,把所有的珠宝都据为己有……但你却不一定能找到从大秦帝国以来,就被各朝各代最为看重的传国玉玺。 物以稀为贵这句话,在任何时候,都有着它恒古不变的道理。 哪怕是一坨狗屎,只要这一坨狗屎是世界上唯一的,就会有大亨、政客,美女围着它跳舞,眼神中带着贪婪,盛赞它的气味是那样的别致,让人一嗅之下终生难忘。 更何况,传国玉玺就是传国玉玺,代表着地球上的整个封建朝代。 “在没有看到传国玉玺之前,我不敢确定它是不是在这里面。” 铁屠说着站起身,抬脚迈下了棺材,站在了那些价值连城的珠宝之上:“你有没有兴趣看看棺材里面?” “我要说不想,那我就是全天下人的孙子。” 高飞抬腿一个盘旋,就跳在了珠宝之上。 那些珠宝,马上就发出了嘎吱嘎吱的摩擦声响,仿佛在提醒这俩人:老子是价值连城的珠宝耶,就这样随便踩? 铁屠踩着珠宝,围着棺材缓缓转了起来,高飞紧随其后,亦步亦趋,猛地一看就像是圆坟(圆坟,是一种祭奠形式。在葬后3日举行,家属都要到坟前行圆坟礼,为坟培土。还要烧纸钱、上供品,并由死者孙子、孙女(童男童女)绕坟正转3圈,反转3圈,谓之‘开门’。) 来来回回的转了无数圈,就在高飞转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时,铁屠终于停在了棺材大头前(棺材一头大,一头小,大头那边是死者的头部位置),叹了口气问:“你确定,你要打开棺材?” 高飞用力点头:“我用我身上最珍贵的部位来发誓,我确定我要看看里面。” 铁屠提醒道:“虽说棺盖看起来很厚重,但要是打开它却不难,就像推进办公桌抽屉那样简单。可我想告诉你的是,这里面没有长了毛的大粽子,却不排除会有尸气,也许是红色的,只要吸一口就会立马翘了。因为我们现在身处棺椁内,根本没有新鲜空气来流通了。” 高飞嘴皮子狠狠抽了一下,不甘心的问:“你确定这里面真有尸气?” 铁屠淡淡的回答:“百分之九十的把握。” “草,那、那就先暂时别打开了,等我们脱险后再说。” 高飞不甘心的刚说完这句话,上方就传来砰的一声大响,就像一座山砸下来,脚下猛地一晃,无数的珠宝被震得蹦了起来,高飞俩人也被震翻在了珠宝上。 不用问,这肯定是一块特大号石头,狠狠砸在了棺椁上。 金丝楠木的木质号称坚逾如铁,但它终究不是同等厚度的铁板,在一块特大号石头狠狠砸在通天棺上后,棺盖虽然没有被砸碎,却被砸裂了。 马上,就有水线顺着裂缝,好像天裂了一道口子那样,哗哗的从上面洒了进来,落在了珠宝上。 看到洒下来的水后,高飞俩人脸上的轻松,就像被老太太拿着抹布抹去那样,变得异常难看起来:原来,就在他们被数吨的珠宝给震傻了时,外面的世界,已经变成了水的世界。 虽说洒下来的水随着通天棺的升起,就停止了,要是运气好的话,也许再也没有特大号石头砸下来,可别忘了卡杨活佛和铁屠都说过,整个地下陵墓都将会被水淹没,到时候水肯定还会从裂缝中灌进来的。 砰! 又是一声巨响,游艇般的通天棺,有被一方从高空落下,形状好像陀螺似的大石头狠狠砸在裂缝出。 随着这声巨响,高飞俩人上方的裂缝,变成了一张办公桌那样大小的豁口,被砸下湖底通天棺还没有来得及浮上去,大批的水就哗哗的淌了下来。 当然了,随着通天棺的迅速浮起,洒进来的水小了很多。 可毫无疑问的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巨石砸下,通天棺总有散架的那一刻。 看着上方那个大豁口,高飞俩人都充满了绝望。 末日来临前,没有谁还能保持绝对的镇定,除非是死人。 “怎么办?” 高飞狠狠咬了下腮帮子,嘶声说道:“老铁,快把棺材盖打开!现在就算是有尸气冒出,也顾不上了!” 随着通天棺的棺盖被砸成豁口,内里的空间已经不再是密封,带着水雾的新鲜空气迅速灌入,就算是有什么尸气也不会熏着俩人了。 最重要的是,在通天棺的棺椁被砸开后,高飞俩人必须得寻找新的避难所,而棺材无疑是俩人能否躲过这一劫难的最后希望。 所以,他们目前必须藏在棺材里。 至于这口棺材最终是不是也会被从天而降的大石头砸碎――就是砸碎了,他们除了活生生的等死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在灭亡来临之前,只要有一丝延长生命的机会,人们也绝不会浪费的。 至于那些珠宝,成吨的、价值连城的珠宝,会不会就此埋在地下,高飞俩人肯定不会在小命‘偶我’之前考虑这些的。 铁屠没有说什么,只是紧咬着牙关爬起来,双手紧贴在棺材大头一方的两个部位,稍微用力一推――那看起来足有上千斤重的棺盖,竟然真像你拉开抽屉那样,滑了出去,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既然通天棺还没有完全被水淹灭,高飞俩人到不急着跳下去,而是离开棺材,防止会有黑色或者红色的尸气冒出。 他们等了几分钟,也没看到有啥气体冒出,却等来又一块大石头狠狠砸在头顶的棺盖上了,齐齐发出一声狼叫的声音,扑向了棺材。 俩人伸长脖子向里面看去:棺材下面的空间,足有六十个平米左右,长方形。 棺材正中央,摆放着一张高约半米的炕,是那种点缀满了夜明珠的炕,长约三米,宽约两米。 炕上,并排躺着两个人形的东西,有金色的,绣着盘龙的轻纱覆盖在他们身上,看不清他们的样子。 这,可能就是一代天骄的真身了。 至于和他一起并排躺在炕上的那个,应该是他的妻子孛儿帖了,就是被掳走回来后却已经怀了术赤的那位。 铁木真头顶上方,摆放着两个黄玉雕成的盒子。 盒子上方,放着一把鞘上镶满了珠宝的弯刀,看来这是他当年所用的金刀。 炕的周围,并没有像外面那样堆满了珠宝,而是空荡荡的,只有四个角落中竖着四个灯架。 每一盏灯架上,都托着个西瓜球那样的夜明珠。 这四个夜明珠散发出莹莹的白光,仿佛比外面那成吨的宝石还要亮。 在棺材的正面,有一架梯子,可以攀沿而下。 咣! 就在高飞俩人趴在上面看时,又一块大石头狠狠砸在通天棺上。 通天棺被砸的迅速下沉,大批的湖水哗啦啦淌了下来,豁口也变成了两个。 “还犹豫什么,赶紧下去吧。草,能多活几分钟也是好的。” 高飞推了铁屠一把。 “能够和一代天骄死零距离死在一起,也算是命有所值了!” 铁屠很满意的叹了口气,迈腿走下了梯子。 “尼玛,哥们不想和伟人死在一起,压力太大,做鬼后也不舒服。” 高飞骂了一句,紧跟着走了下去。 走下两个梯子后,高飞双手托着棺盖稍微用力,随着嘶嘶的轻声摩擦,棺盖合上了。 别看棺盖合上的很轻松,但在合上的瞬间,已经启动了棺盖上的机关,如果没有人为的开启,就算被石头砸碎了,棺盖也不会滑走的。 对这个设计,高飞还是很佩服的。 如果不是看到炕上躺着两具被金色轻纱覆盖着的尸体,高飞相信他绝不会嗅到有股子死沉沉的味道,反而会问道一股子香气:檀香。 原来,这个炕是用檀木雕成的。 棺盖合上后,世界重新变得安静了起来,暂时再也听不到大石头砸在通天棺上那种心烦的咚咚声了。 出于后人对一代天骄的尊敬,和无言的惧怕,铁屠和高飞下来后,并没有掀起金色轻纱,瞻仰他们夫妻的遗容,而是坐了下来,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声轻微的咚声,从上方棺盖上响起。 高飞俩人都知道,这是石头落进通天棺砸在棺材上方的响声。 同时也证明了,通天棺的棺盖已经被砸的一塌糊涂了,要不然不会有碎石砸下来。 也许,用不了多久,这个棺材就会像通天棺那样,被砸开,然后有水涌进来。 再然后,一切都特么的的没有然后了,最多也就是下去几万年,后人无意中在地下发现了几个骨骼化石,并把他们拉到博物馆供学生们参观,门票二百五…… “唉,我们孤儿院中有句俗话,叫挨草跑不出高粱地。看来我们注定挨草了,我说什么也得在挨草之前看看伟大的成吉思汗。” 高飞叹了口气,站起身走向了檀木雕成的炕。 第552章 黄玉宝盒中的安归经! “你放心,反正有我陪着你挨草,也没什么大不了――拉我一把。” 铁屠抬起手。 高飞把他拉起来,晃了晃脖子,缓步走到了檀木窗前,目光扫过上面的东西,问道:“看在你甘心陪着哥们挨草的份上,那你来决定咱们是先瞻仰铁木真大帝的遗容,还是先打开那两个盒子。” 铁屠淡淡的说:“对于宝贝和死尸来说,我还是倾向于宝贝。” “英雄之见略同。” 高飞笑了笑,绕过床头来到皇后那边,抬腿坐在了窗上,顺手拿起了那把弯刀,握住刀柄,缓缓的抽了出来。 随着弯刀被缓缓的抽初,一抹寒光电闪般映向四壁,带着森然的杀意。 “好刀!” 高飞把刀鞘随手放在炕沿上,宝刀横在眼前,从雪亮的刀刃上看到了一双透着贪婪的眼睛:“金庸金大侠的《射雕英雄传》中说,铁木真把华筝公主许配给了郭靖郭大侠,订亲之物就是一把金刀,并称郭靖为金刀驸马……唉,也不知道这口刀,会不会就是那口金刀?” 高飞在说到‘金刀驸马’这四个字时,忽然想到了莫邪征东。 楼兰女王也封他为驸马,尽管没有给他一把很拉风的驸马,但高飞的确是如假包换的驸马。 如果我要是从了莫邪征东,现在肯定还在地下楼兰古城当我的驸马,每天守着那么漂亮的美人儿,做男人最喜欢做的事,闲暇时可以搬个小马扎,在七颗太阳下晒太阳,就这样等到她死去……高飞愣愣望着刀刃上的眼睛,眼前出现了莫邪征东的样子。 铁屠却没有发现高飞的异常,只是很正经的说:“所谓的金刀驸马,只存在于金大侠的武侠小说中,其实历史上根本没有华筝公主,那么自然也没有郭靖这个金刀驸马了。” “嗯,你说的没错,那只是金大侠杜撰出来的罢了,不过我宁愿真有华筝公主,有郭靖,因为那样就会有黄蓉,我喜欢黄蓉。老铁,你喜欢谁?” 高飞再次轻叹一声,再也没有把玩弯刀的性质,嚓的一声,宝刀归鞘。 铁屠也坐在了炕沿上,淡淡的说:“我喜欢小龙女。” 高飞嘴角抽了抽:“小龙女的确是天下所有男人的梦中人,如果她没有被尹志平那个混蛋给玷污了的话。嘿嘿,说起来,《神雕侠侣》这本书,绝对是金大侠的一个败笔。书中的男主变成一根胳膊还不算,又把冰清玉洁的小龙女送给尹志平糟蹋了,唉,那本书我只拜读了一遍,就再也没有看过。” 铁屠现在可没心情和高飞谈论武侠小说,双手捧起一个黄玉盒子,掂量了下说:“里面的东西很坠手,说不定就是――” 高飞精神一震:“传国玉玺?” “想不想看看?” “废话,你说呢?” “我也想。” 铁屠捧着盒子,上下左右的观察了几遍,确定没啥机关后,才用双手拇指按住两个锁扣,轻轻一用力。 随着一声轻微的崩声,盒盖缓缓弹起。 盒盖弹起时,高飞和铁屠俩人都下意识的低下了头:谁也不敢保证盒子里会不会有弩箭,或者毒气飞出来。 尽管大家很可能再也逃不过这一劫,却不想现在就死。 盒子里并没有飞出弩箭,也没有飘出毒气,但却也没有高飞最想看到的传国玉玺。 盒子里面,只有半盒子已经干巴了的泥土。 这个造价不菲的黄玉盒子,陪伴在历史上最牛人物之一的枕边,里面却装着半盒泥土――无论谁看到,谁也不会相信。 但事实上的确就是这样。 “只有泥土?” 高飞一脸的不可思议。 铁屠点头:“你眼睛很好用。” “不会吧。” 高飞抢过盒子,慢慢的倾斜,把里面的泥土到了出来。 泥土撒在脚下,还是纯粹的泥土,里面并没有夹杂一点值钱的东西,就是纯粹的泥土。 对这个结果,高飞很失望,喃喃的说:“怎么只有泥土呢?” 铁屠忽然说:“这不是普通的泥土。” 高飞翻了个白眼:“不是普通的泥土,难道是从火星上来的。” 铁屠没有和高飞斗嘴,只是说:“你仔细观察一下这些泥土的颜色,就明白了。” 铁屠不提醒,高飞还真没注意到这些泥土的颜色,原来真是不一样:有土黄,有黑色,有的泛着灰白,还有的是红色―― 看着这些泥土,高飞忽然明白了:“啊,我知道了,这些泥土其实就是一般的泥土,但它的意义却是重大的。这盒子里的泥土不是来自火星,而是来自欧亚大陆的几十个国家!” 铁木真当年率领天下无敌的蒙古铁骑,横扫整个欧亚大陆,让包括南宋这样经济超发达的国家,都在他们铁蹄下颤抖,申银,从而造就了他一代天骄的英名。 他驾崩后,后人为了纪念他的丰功伟绩,特意用这个盒子,来盛放他曾经征服过的那些国家的泥土,寓意这些国家将永远会属于他。 铁屠的眼里闪着精光,喃喃的说:“如果我是铁木真,我死后也希望有这样一盒土壤来陪伴。因为这盒土壤要比世上最宝贵的珍宝还要让人热血沸腾……想想吧,万马奔腾,所有的蒙古士兵都用力磕打着马腹,高举着弯刀,呐喊着冲向敌人。大地在颤抖,敌人在惨呼,所过之处血流成河……他所建立的国家,被欧洲人称之为金账汗国。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荣耀?” 高飞无声冷笑一声:“我则更希望他在还没有成为一只雄鹰之前就夭折了,那样我们华夏历史上也不会出现‘崖山之后无中国’这句话。崖山之后无中国,和‘明亡之后无华夏’这句话一样,都是在谴责野蛮民族破坏文明的真实写照。” 铁屠笑了笑,没有和高飞犟什么,只是拿过盒子跳下窗,正要把洒落的泥土装起来时,却发现在盒子内盖上写有两行字。 一行是曲里拐弯的蒙古文,一行却是他所熟悉的篆字(从楼兰回来后,铁屠就拼命的自学古文字,没想到却在这儿用上了)。 看着那些篆字,铁屠的脸色渐渐变了,变的很难看。 伸过脑袋来看的高飞,有些纳闷:“怎么了,你认识这些字?什么意思?” 铁屠的声音,就像两根摩擦的木头发出的干涩声:“天可汗的无数奴隶,正在苍穹无处不在的看着你,随时准备把打搅天可汗沉睡的人带到修罗地狱。” “咒语?” 高飞皱起眉头:“就像埃及金字塔内的咒语?” 铁屠点了点头:“是的,这就是咒语。” 高飞嗤笑一声:“切,谁特么的信呢?哄人玩啊。” 铁屠反驳道:“你觉得金字塔内的咒语是哄人玩的?” 提到埃及,就会想到金字塔。 提到金字塔,很多人最先想到的,肯定是金字塔内的咒语。 在埃及金字塔幽深的墓道里,刻着一名庄重威严的咒语:谁打扰了法老的安宁,死神的翅膀就将降临在他头上。 人们曾经以为,把这种咒语刻在墓道上,不过是想吓唬那些盗墓者,使法老的和墓中财宝免遭动难。 然而现实却狠狠抽了世人一耳光:进入法老墓宝的人,无论是探险家、盗墓者还是,绝大多数不久便染上不治之症或因意外事故,莫名其妙地死去。 三千多年前法老的诅咒,至今人们还没能破解到底是怎么回事。 高飞当然知道这些,不过他还是倔犟的说:“金字塔距离现在三千多年了,那时也许真会有某些我们不知道的神秘力量。可铁木真才死了七八百多年,他不可能会学来埃及法老王的咒语吧?” 不等铁屠说什么,高飞又懒洋洋的笑道:“嚯嚯,就算这些咒语管用,那又怎么样?别忘了我们随时都可能被淹死,憋死。说实话,我现在到希望咒语显灵,把我带到修罗地狱中,离开这鬼地方。捏捏的,躲在棺材里很好玩吗?” 听高飞这样说后,铁屠才恍然大悟,把盒子随手扔掉,大笑道:“对,你说的没错,就算咒语显灵那又怎么样,老子现在也没啥可怕的了。” “而且,在临死前,还能大肆检查一代天骄的宝贝。” 高飞嘿嘿笑着,端起第二个黄玉盒子,学着铁屠的样子,两根拇指按住锁扣,轻轻一按:“这个盒子很轻,里面不可能装有传国玉玺等宝贝。难道说,这里面是天蚕丝制成的护身宝甲――” 高飞刚说到这儿,脸上的笑容猛地凝固,眼里全是不可思议,比看到大雄宝殿内石像复活时,还要不可思议。 “怎么了?你不会在里面发现现代版的美元了吧?” 铁屠打趣的凑过去,只看了一眼,脸上的动作,也变得和高飞一样了。 盒子里没有天蚕丝护身宝甲,只有一本白色封皮的书。 书上写着三个古朴的篆字:安归经! 已经驾崩七百多年的一代天骄墓室内,出现一本可能有两千年历时的古书,好像这根本不稀奇,毕竟传说唐太宗李世民的墓中,就有书圣王羲之的《兰亭集序》。 王羲之可是比李世民早了三百多年,老李把他的代表作《兰亭集序》带到坟墓中,也没人敢说什么,觉得有什么奇怪。 事实上,如果高飞在一代天骄的墓室内发现《兰亭集序》,也不会有丝毫奇怪,毕竟铁木真当年富有大半个世界,想要什么,可以说就有什么,一本书还不是小菜? 可他的墓室内,万万不该有这本《安归经》! 《安归经》所属的安归教,是由古楼兰女王凌玉所创造,目的就是搞乱中原,重新创建楼兰帝国――就像被历朝历代统治者所头疼的白莲教那样,属于造反专业户。 这样一个为古今统治者所痛恨的邪教中的至宝,怎么会被被郑重其事的收在铁木真的墓室中? 第553章 他会是那个年代的安归王! 传说,安归教中总共有四本经书: 西宫的的经书是青色封皮,代表着武力; 中宫的是黑色封皮,代表着邪恶(这儿专指邪术等); 东宫的是红色封皮,代表着财富,和专门代表人力的白皮安归经。 自古以来,人力,或者干脆说是人才,就被特别重视,所以在很久之前安归王被迫把经书赐给手下三大宫主时,就留下了可以使用教内人力的白皮安归经。 所以,白色封皮安归经也特别备受重视:只要得到白皮安归经,就能号令天下数不清的教众,做一番伟业…… 这已经是所有知道‘安归教’存在的人,所知道的共识。 但是,就这样一本被赋予神奇色彩的经书,却忽然出现在了铁木真的陵墓中,就在他枕头上方的黄玉盒子中。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是不是眼花,看错了? 成吉思汗最为看重的陪葬品、能够有幸与几十个国家的泥土一起陪伴他的,竟然会是安归教中的白色封皮安归经! 本能的,高飞从盒子里拿出那本经书,看向了铁屠。 铁屠的眼里,也全是茫然的震惊之色。 他仿佛读懂了高飞内心的疑惑,缓缓摇头说:“别问我,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高飞随手翻着经书,用力晃了晃脑袋,喃喃的说:“被奉为安归教至宝的白色《安归经》,竟然被铁木真当做最宝贵的陪葬品――这代表了什么?” 铁屠揉了揉生疼的脑门,说了句废话:“这代表着他很看重这本书,就像他征服的几十个国家那样。” “他为什么会这样看重白皮《安归经》?” “这本书对他肯定有着很大的意义。” 说出这句话后,铁屠眼睛忽然一亮,嘎声说:“难道……” 高飞也霍然醒悟,急声说道:“难道说,铁木真本身就是安归教中的一员!?” 铁屠轻声回答:“也许,他就是曾经的安归王。” 高飞接着说:“正因为他加入了安归教,成为了那个时代的安归王,所以才拥有了调动天下所有安归教教众的权限,再配合天下无敌的蒙古铁骑,这才横扫了整个欧亚大陆!” 就像在叙述某件事那样,铁屠点了点头:“对。当铁木真最终成就霸业后,却担心在他死后新的安归王会得到这本书,利用安归教来谋反他的大元帝国,所以才决定把这本经书带到了陵墓中。” 铁屠说出这番话后,俩人同时推断出了《安归经》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的谜底了:当年,安归教内出了个叫铁木真的蒙古人。后来,他凭借其强大的实力,成为了那个时代的安归王。于是,他就调动天下所有教众,配合无敌的蒙古铁骑,创建了横扫天下的蒙古帝国。他死前,担心新的安归王会夺取他的江山,这才把白皮安归经带到了坟墓内。目的就是不希望后代子孙,会被安归教内强大的力量所荼毒。 于是,从大元帝国之后,就像中原皇帝再也没看到秦始皇留下的传国玉玺那样,能够调动天下安归教众的白皮《安归经》,从此消失了。 新的安归王,只是名义上的安归王,却没有能调动天下教众的‘权杖’,所以才像卡杨活佛所说的那样,只能去夺取其它三大宫主的《安归经》,希望能通过其它三本经书,找回属于她自己的白皮《安归经》。 这么多为什么,这么多答案,最终总结出了一个让人不敢信的现实: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竟然是安归教某个年代的安归王! 他不但完成了第一代安归王凌玉公主复国的梦想,还创建了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颤抖的蒙古帝国。 一直以来,成吉思汗率领十几万蒙古人,竟然横扫整个欧亚大陆,成为了千古之谜――也许答案很简单:他是安归教的安归王,手下有着天下最充足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在很多教内奇人异士的辅佐下,再加上某些机缘巧合,这才最终成就了霸业。 也许,这个推断是可笑的,安归教不可能会拥有这份逆天的力量。 可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理由才能解释,白色封皮《安归经》会出现在铁木真陵墓中呢? 咚――的一声大响,棺材猛烈晃了几下,棺材内四角的宝石架子,有三个歪倒在了地上,西瓜球一样的宝石,在脚下滚来滚去,也惊醒了处在不可思议中的高飞俩人。 俩人一起抬头看着上方,喃喃的说:“外面的通天棺,被彻底砸坏了。” “我们的末日,就要来到了。” “可我们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铁木真,竟然是安归教的安归王。” “他正是凭着安归教的力量,这才逐渐壮大,最终创建了蒙古帝国。” “如果我是安归王的话,我就不一定能做出这样大的成绩。” “这是天命所在。” “难道,我们发现这个秘密后,最终却死在他身边,这也是天命所在?” 高飞不甘心。 铁屠抬手揉了揉面颊,淡淡的说:“难道你忘记盒子上的咒语了?” 高飞咽了口吐沫:“老铁,你是说,他在死前就已经算到七百多年后,会有两个傻瓜跑进他棺材里,所以才留下那个咒语?” “唉,可能这一切都是老天爷安排的吧。” 铁屠幽幽的叹了口气,伸手捏住覆盖在铁木真身上的金色轻纱,问道:“临死前,你想不想看看铁木真的真实样子?” 高飞紧紧抓着经书,脸色狰狞的说:“当然想!如果他的尸体还能像你所说的那样有弹性,为了报复他搞了这个害人的陵墓,我不介意爆了他的后菊!” 铁屠恶心的撇撇嘴:“你最大的优点,就是在任何环境下,都能说出让我恶心的话――就算你一腔的怨气,也不敢对一个死去的老男人这样。” 高飞狠狠的说:“你希望我对你这样?” 铁屠摇头:“当然不希望。可这儿还有一个女人啊。身为一代天骄的老婆,她应该很漂亮吧?” 高飞哼了一声:“哼,但愿她的尸体还没有萎缩,还能保留几分姿色。” “有没有几分姿色,掀开看看不就是了?” 铁屠说着,右手猛地一掀:金色的刺龙轻纱,飘飘的飞到了一旁,露出了两具并排着的尸身。 在金色刺龙轻纱被掀起后,俩人就下意识的屏住了呼吸,瞪大眼珠子看去――第n次愣在了当场。 自从进来这个超级龙穴后,俩人就无数次的被所看到的所震惊:酆都城的黄金墓道、绝迹的东海鲛人、游艇般的通天棺、巍峨的大雄宝殿、棺材内的数吨珍宝等等。 如果不是这些震惊早就麻痹了他们的惊讶神经,相信他们在看到刺龙轻纱下的两具尸体后,肯定会被直接震死过去:并排躺在炕上的那一男一女两具尸体,皮肤没有丝毫的脱水,就像两个人在沉睡中那样。 男的,身材魁梧,有着一腮的花白胡子,虽然双眼紧闭,但面相桀骜威猛,就算是没有一丝生机,却仍然散发出了让人窒息的杀伐气息。 这个身材魁梧的老男人,应该就是被称为一代天骄的成吉思汗,蒙古帝国的创建人,铁木真。 铁木真的尸身上并没有穿着什么龙袍,而是蒙古人的传统服装,只是质料不同罢了。 他双臂放在心口位置,双手握着一把刀柄镶满宝石的金刀――就像希腊神话中战死在特洛伊城的阿基里斯那样。 面临灭顶之灾时,高飞还曾经叫嚣着要爆了铁木真,来发些他临死前的愤怒。 可是,当他看到栩栩如生的一代天骄后,这丝龌龊的想法,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了,只剩下一种忍不住要对绝世英雄顶礼膜拜的冲动。 有些人就算是死了,哪怕死了七百多年,仍然能给后人留下一种不可侵犯的威严。 “七百年了,他的尸体仍然栩栩如生,这是怎么做到的?” 高飞也不知道愣了多久,才问出了一个意义不大的问题。 铁屠慢慢伸出一根手指,在死尸的手背上轻轻摁了一下,随即快速缩回,低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在死后是被泡在了某种药水中。那种药水可以让他的尸身永不腐烂、脱水,始终保持死前的样子。” 顿了顿,铁屠才继续说:“虽说尸体也变得僵硬如铁,可比起埃及金字塔内的法老木乃伊,要好许多。” 高飞却喃喃的说道:“僵硬如铁吗?我看怎么不像?” 铁屠抬头看了他一眼,正要说什么时,却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了铁木真身边的皇后,然后再次震、震惊了一下:铁木真尸体的身边,竟然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在还没有掀起刺龙轻纱之前,高飞俩人都以为下面这俩人,是铁木真和他的皇后孛儿帖,一个‘鹤发老颜’的老女人。 可现实却轻轻抽了他们俩一嘴巴,躺在铁木真身边的女尸,竟然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看上去女人也就是二十七八岁的样子,皮肤水嫩光滑白里透红,高鼻、深眼窝,标准的蒙古女人模样,端庄大方中透着妩媚和尊严,身材修长,健康饱满,也穿着同样的蒙古传统服装,生前绝对是个超级大美女。 更让高飞俩人感到惊讶的是,女尸比起铁木真,更加的栩栩如生、哦,错了,就是一熟睡了的美人。 高飞轻舔了下嘴唇,喃喃的问道:“老铁,你觉得这就是铁木真的皇后孛儿帖吗?” 铁屠摇了摇头:“绝不是。铁木真驾崩时已经六十五岁了,他的皇后比他还大一岁,决不可能会这样年轻的,这很可能是他的一个嫔妃。不过,一个嫔妃怎么可能会有资格和他葬在一起呢?” 铁屠嘴里说着,下意识的伸出右手向女尸的脸上莫去。 他非常诧异,觉得女尸的脸色好像和活人一样。 第554章 人死不能复生! 靠着老祖宗传下来的那本‘大千世界’,铁屠在旁门左道上的造诣还算可以,上到天文地理,中到寻龙探穴,下到狡兔三窟在何方,基本他都能搞清楚。 所以在看到驾崩于七百多年前的铁木真,死后竟然还能保持尸身栩栩如生时,马上就猜出尸体是被某种含有剧毒的药水泡过,让尸体内的细菌完全僵化,继而达到肉身不腐的境界。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不管尸体再保存的再怎么栩栩如生,可他终究是一具没有生机的躯体,不要用眼睛去看,用手指去试,铁屠只用第六感就能感觉到无生命气息。 但是,同样的尸体,铁屠的第六感,却没有感觉到那个不是皇后的年轻女人,尸身上所散发出的无生命气息。 铁屠有些诧异,下意识的伸手向女尸的脸上莫去。 看到铁屠伸手要莫女尸的脸后,高飞鄙夷的撇撇嘴:“老铁,你不会想在临死前,才动了发春的意思吧?唉,连七八百年的死尸都不嫌弃了,真个可怜的娃。” 铁屠比高飞大七个月,可他活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甚至都没有和一个女孩子牵过手,也不知道他怎么有脸说要把那本书传给他儿子的―― 铁屠不近女色,成了高飞等人讽刺他的主要原因之一。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我就是觉得她好像有些不对劲。” 铁屠伸出的右手顿了一下,然后莫到了女尸的左脸颊上。 “屁,有什么不对劲的……” 高飞揉着鼻子嗤笑一声,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了一幕让他差点尿裤子的事:铁屠的右手刚碰到那个女尸脸颊,女尸竟然忽地抬手一把抓住了他手腕,闭着的眼睛攸地张开,现出一双剪水秋瞳,发出一声咯咯的娇笑声。 咯咯的娇笑声中,体重超过七十公斤的铁屠,就像一只小花猫那样被‘女尸’按在了炕上,一截雪亮的刀尖,压在了他脖子一侧的大动脉上。 “啊,诈尸了!” 完全是本能的,高飞腾地一声从炕上蹦起,浑身的毛发,嗖地一下全部竖了起来。 ―― 一辆在柏林街头随处可见的宝马汽车,吱嘎一声停在了科万特家族的古城堡门前,清脆的喇叭刚鸣叫了两声,古堡的铁栅栏大门就缓缓打开了。 大门刚打开,宝马车就急不可耐的加大油门冲了进去。 看门的老康塞,抬手扇了扇汽车的尾气,低声嘟囔:“来的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大面子,竟然被允许在科万特爵爷(卡特里娜已经过世的爷爷)的庄园内纵车狂奔。” 在老康塞的嘟囔声中,宝马车并没有跑庄园内的鹅卵石道路,而是直接冲过绿油油的草坪,丝毫不顾忌会破坏草坪的美观,径直冲向了古堡前的台阶。 车子刚停下,卡特里娜和丈夫詹姆斯,就从台阶上快步走了下来。 候在台阶前的一个男仆,恭敬的打开了车门。 一个上身穿白色衬衣,下身穿蓝色牛仔裤,细高跟黑色皮鞋,戴着大墨镜的女孩子,从车上跳了下来,匆忙走向卡特里娜夫妻时,还没有忘记对男仆说一声谢谢。 “妮儿,欢迎再次光临寒舍。” 身穿白色礼服的卡特里娜,抢先詹姆斯一步走下台阶,张开了双臂。 戴墨镜的女孩子,正是离子基金的执行总裁妮儿。 卡特里娜本来在柏林日耳曼之光总部办公来着,接到詹姆斯的电话,听说妮儿要造访家里后,马上就终止了正在进行的会议,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换上了礼服恭候金融女王的大驾光临。 因为小凯撒就在科特万城堡,所以妮儿每周都会来一次。 按说依着这个拜访频率,和妮儿与詹姆斯的朋友关系,卡特里娜没必要在她每次造访时,都这样郑重其事的对待。 但实际上她的确每次都这样郑重其事。 原因很简单:科万特家族在和离子基金成为战略伙伴后,家族在全球的生意焕发了明显的勃勃生机――而这一切,都是妮儿带来的,所以在某次家族会议上,科特万家族全体成员,都竭力支持卡特里娜用最为尊重,诚实、热情的态度来和妮儿交往。 “大家都是朋友了,没必要这样客气的。” 妮儿摘下墨镜,和卡特里娜轻轻拥抱了一下,就看向了詹姆斯。 身穿黑西装,白衬衣,脖子里还扎着个蝴蝶结的詹姆斯,此时比绅士还要绅士,微微弯腰虚抬左手:“妮儿,请。” 妮儿也没客气,抬脚走上了台阶。 在来到门前时,卡特里娜主动说:“还有一个半小时,小凯撒才能从学校回来。” 提到小凯撒后,妮儿的嘴角多了一抹真正的笑意,微微点头后走进了古堡大厅。 妮儿急吼吼跑来古堡,是因为詹姆斯的一个电话:高飞这次可能真发生意外了。 从认识高飞的那一天开始,妮儿就知道这家伙是个把脑袋拴在裤腰带的主,说不定哪一天就会死在某个旮旯里。 死亡,对于杀人无数的人来说,已经成了一个仅仅的概念。 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认识高飞这些年来,不管他身在何方,要去做任何事,妮儿都不会担心。 她固执的以为,她所爱的男人神通广大,只要他自己脑子没进水的玩自杀,世间没有谁能让他彻底的消失。 妮儿对高飞有这么大的信心,主要来源于詹姆斯――因为这黑哥们就从没有为高飞的安全担心过。 可是这次,詹姆斯在给妮儿打电话时,语气里明显充满了不安。 詹姆斯的不安,影响了妮儿,她这才不顾一切的驾车赶了过来。 坐在来自意大利的手工沙发上,妮儿不等卡特里娜问她想喝点什么,就看着詹姆斯开门见山了:“詹姆斯,我需要你详细的说一遍,一个细节也不要放过。” 詹姆斯点了点头,开始从和高飞等人进入汉德勒森林开始说起。 讲到高飞和萨拉娜俩人驾车赶向蒙戈尔后,他才说:“这次任务,是我们狙杀小组组队以来,所接到的最危险的一次任务,但也是特别顺利的一次。不过,为了确保高飞的安全,在他走后当晚,我就亲自带人赶往了蒙戈尔。” 接下来,詹姆斯用了大约半小时的时间,仔细讲述了他在蒙戈尔的所见所闻。 詹姆斯带领两个手下(他随后赶到的私人保镖)去了蒙戈尔后,花了两袋面粉,就从旅店老板的嘴里,听到了自己想听到的事情。 据旅店老板说,在白天时,有很多人在街道上展开了枪战,死了很多人――后来,一辆崭新的三菱大越野,开向了小镇最西北的一栋古老庄园。 有人看到,有两男一女从车上下来,进了庄园。 躲在旁边不远处民房中的人听到,过了不久,庄园内就响起了激烈的枪声。 枪声停止十几分钟后,只有一个年轻小伙子和那个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上了车后就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蒙戈尔。 为了让詹姆斯相信自己所说的都是真的,旅店老板还请来了那个偷看到这一切人,来‘现身说法’。 通过那个居民,詹姆斯确定离开的那一男一女是萨拉娜,和一个他不认识的华夏人,但却没有高飞。 也就是说,高飞还留在庄园内,直到现在还没有出来。 额外多给了旅店老板一袋面粉后,詹姆斯马上带人赶到了庄园。 枪战发生几个小时后,当地警方终于出现在了现场。 依着詹姆斯的大手大脚,搞定几个苦哈哈的外蒙警员,那绝对是手到擒来的事,几千美金扔出去后,他们三人就摇身变成了外蒙的‘’,大摇大摆的去了会客室,看到了墙上的那个窟窿,和秘道。 在联系过萨拉娜之后,詹姆斯确定高飞进了秘道。 在当地警方的‘热情帮助’下,詹姆斯进了秘道。 不过詹姆斯的运气非常好――或者说,是警方为他提供了所需设备,这才发现了暗河中湍急的暗流,从而推断出高飞很可能被暗流冲到了更深的地下…… 在流向不明的暗河面前,詹姆斯并没有傻到为了救高飞,就必须得跳下去寻找。 他相信,如果把他换成高飞的话,高飞也不会这样做,高飞被冲走,绝对是因为没有注意到暗河。 兄弟之间有着过命的交情不假,但这不代表着非得用自杀这种愚蠢方式去追随他。 詹姆斯只好退了出来,马上高薪请来了几位有名的地质学家,请他们研究这条暗河的走向,和出口,希望能从出口寻找到高飞。 但是,不等那些地质学家研究出结论――一场震级高达八级的地震,突袭了蒙戈尔小镇。 幸亏蒙戈尔的居民很稀松,再加上当地没什么高大建筑,所以这场大地震并没有给当地人造成大的伤亡。 可是,在距离蒙戈尔十几公里、一座叫‘哈达’的小山包,却在这次大地震中,陷进了地下。 大地震结束后,詹姆斯再去秘道那边时,才发现秘道已经彻底的崩塌…… “由于这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导致我们根本无法查出暗河的走向。” 想到自己如果追下去,肯定也会被塌下的地面砸在下面后,詹姆斯浑身打了个机灵,很遗憾的耸耸肩:“地震发生后,我马上赶了回来,并在第一时间给你打了电话。” 高飞下了秘道,百分百是被暗河湍急的暗流冲走,然后大地震发生――他活下来的机率几乎为零。 这就是詹姆斯要告诉妮儿的主要意思。 詹姆斯说完后很久,妮儿都处于一种不言不动的静止状态中,眼神呆滞,还带着浓浓的痛苦。 妮儿的表现,让卡特里娜很心疼,挽住她的腰,柔声安慰道:“妮儿,华夏人有句俗话,叫人死不能复生,你要节哀顺变。” 第555章 突然冒出来的姑姑! “他不会死的,当年我爷爷身边那么多人,都没有把他怎么样,他怎么可能会就这样轻易死了呢?” 就在卡特里娜以为,妮儿会在她的安慰下抱着她无声的哽咽,来祭奠永远失去的爱情时,妮儿却笑了,骄傲的昂起下巴,脸上带着固执的信念。 尽管她那双湛蓝色的眸子里,有着世上最欢快的笑容都无法遮掩的恐惧,但她的确在笑,笑的很真挚。 卡特里娜不明白妮儿为什么对高飞如此有信心,最终只能归结为:妮儿对高飞是盲目的崇拜。 有了这个念头后,卡特里娜忽然很嫉妒高飞:那个家伙到底是有什么出色的地方,竟然把基金女王给迷的神魂颠倒? 虽说也看出了妮儿的‘表里不一’,不过詹姆斯还是感到了欣慰:“我在赶回来之前,已经雇佣了几百人。这些人,将按照地质学家的勘察结果,找到暗河的最终出口,希望能及时找到高飞。” “肯定能找到他的。詹姆斯,这一切所花费的费用,都算在我身上。” 妮儿摆手制止住了要反对的詹姆斯,随即站起身:“我先回去了,我会加派人手赶去外蒙。” 詹姆斯跟着站了起来:“妮儿,我还有件事要告诉你――和高飞有关,也和你有点关系。” 妮儿咬了下嘴唇:“什么事?詹姆斯,有什么为难的地方吗?” 詹姆斯沉吟了下,才说:“是关于你和高飞投资办厂的事情。据被派往华夏落日餐厅的厨师斯蒂芬克说,高飞的餐厅被华国封了。而高飞的朋友梁明,也因为办厂得罪了岛国人……” 听詹姆斯简单叙说了一遍后,妮儿双眸中渐渐浮上一丝冷笑,淡淡的说:“詹姆斯,这件事你就不要管了,我会搞定。我要让某些人知道,就算高飞不在了,他的人也不是好欺负的。” ―― 死了七百多年的女尸,忽然活转并把铁屠按在床上……谁亲眼看到这一幕,谁都会被吓个半死,哪怕他是高飞。 高飞腾地一声从窗上蹦了起来,全是毛发刷的竖起,第一反应就是撒腿跑人。 只是他刚抬起右脚,却又猛然醒悟过来:当前是在一口大棺材内,外面有不断坠下的大石,和滔滔的大水,就算他能及时逃出棺材,好像也是死路一条。 出去是死,是那种肯定死的死。 留下,却有可能会把诈了尸体干掉,借着棺材来躲过这次大灾难。 更重要的是,诈了的女尸已经把铁屠按在了窗上――就算外面是平安世界,高飞也不能扔下铁屠独自逃生。 完全是下意识的,高飞一把抄起放在窗头的弯刀,然后就听到‘女尸’的咯咯娇笑声:“我要是你的话,就会扔掉刀子,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我千万不要杀了你同伴。” ‘女尸’的声音很好听,如果仔细听的话,你就会想到一种叫做‘银铃’的东西,还能从中听出窑姐儿在招待大爷时的嗲嗲,尤其是那声娇笑,更是荡意十足。 其实,刚才女尸‘诈尸’时,就已经发出过一两声的娇笑了,只是高飞却没有注意到:别说是他了,就算胆子再比他大十倍的人,看到诈尸后,也会被惊的听不到什么。 正要挥刀砍向‘女尸’的高飞,高举起的弯刀登时僵在空中,看着缓缓坐起来的‘女尸’,喉结迅速蠕栋了几下,沙哑的声音:“你、你是活的?” ‘女尸’用刀尖压在铁屠脖子边的大动脉上,却伸出左手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双眸微微忽闪了下,语气忽然变得诡异、冰冷起来:“我当然是活的,我是活着的死尸。” 高飞的眼角,剧烈抽了几下,握着的刀子颤抖的更加厉害了,嘎声道:“你是、是活着的死尸?” “是啊,我已经死了几百年。唉,这几百年来,我一直安安静静的躺在这儿,躺在生前的梦中。在梦中,我梦到我骑着一匹白马,在长满野花的草地上飞驰。鸟儿在天上飞,野兔在地上跑,风儿在我耳边呼啸,我喜欢的阿哥在那边放羊。” ‘女尸’的声音,此时变得空灵了起来,最后充满了恶毒的怨恨:“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把我从美梦中惊醒?我要杀了你们,我要你们赔我忽然消失的蓝天白云、绿草红花,小鸟野兔,还有我的阿哥!” ‘女尸’说着,嘴巴慢慢张大,舌头慢慢伸出最外,通红,好像在下一刻,就会有一道高飞无法抗拒的吸力,把他嗖地吸进嘴里,嚼巴嚼巴咽下去。 而被她按在窗上的铁屠,却动也不能动一下――一动,大动脉就会被锋利的刀片割断。 死死盯着‘女尸’的慢慢张大的嘴巴,高飞哆嗦的更厉害了,就像打摆子那样:“你、你别过来!” 嘶声喊出这五个字时,高飞随手扔掉手中的弯刀,也顾不得扔出去的弯刀,差点刺进铁屠的后脑勺了,转身就向梯子那边跑去。 ‘女尸’发出了充满恶毒、得意的诡笑声:“哈,哈哈,你以为你能逃得了吗?” “我当然逃不了,因为老子压根就没有想过要逃跑!” 已经向梯子那边迈出一步的高飞,蓦地一声大喝,身子滴溜溜的转过来时,右手中已经多了把金色怪剑。 金蛇怪剑化成一道淡金色的光芒,电闪般刺向‘女尸’咽喉,伴着高飞的喝声:“安归王,拿命来吧!” 高飞转身刺出的这一剑,绝对是他活这么大以来,出手力道最大,速度最快,角度最准的一剑,弯曲的剑身,竟然荡起隐隐的龙吟唱,化作一条金龙,用肉眼捕捉不到的速度,刺向‘女尸’的咽喉。 “哟,小子,没想到你竟然这样狡猾,竟然猜出姑姑就是安归王了,咯咯,有意思,我越来越喜欢你小子了啦。” 面对这雷霆一击般的一剑,‘女尸’的娇笑声再次响起。 ‘女尸’的娇笑声中,高飞的金蛇怪剑,已然刺进了她的咽喉! 却――没有出现血花四溅的一幕。 一只手,白瓷般白润、手指纤长的手,竟然捏住了剑身,任凭高飞怎么用力回抽,都无法动弹分毫。 如果这是在演电影,可以来个慢动作回放的话,观众们就会看到:在金蛇怪剑即将刺进女尸咽喉时,她那修长别致的脖子,却忽然弯出一个诡异的弯,就像一根面条随意扭曲出一个倒着的‘凹’字那样,奔雷般刺过去的剑尖,只能擦着她的脖子刺过。 再然后,一只非常好看的手,就像佛祖沾花那样,轻飘飘的捏住了剑身。 极力回抽了几下没有成功的高飞,登时愣在当场。 ‘女尸’好像非常享受高飞目瞪口呆的样子,咯咯笑着问道:“小子,你还有什么手段要对姑姑使呀?” 高飞茫然的摇了摇头,表示他已经黔驴技穷。 一个‘诈了的女尸’对高先生自称姑姑――高飞没啥意见:如果能干掉她,让高飞喊她祖宗都行。 ‘女尸’更加得意,又问道:“那你告诉姑姑,你是怎么看出我是安归王的?” 高飞脸上的茫然,被沮丧的苦笑所代替:“除了安归王外,我实在想不到还有谁,能在瞬间制住老铁,躲开我的回头一剑。” 顿了顿,高飞垂下眼帘,才继续说道:“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刚才和老铁刚进来坐在那边休息时,就看到窗下露出一只绣花的鞋子了。你穿着的鞋子没有绣花,是现代蒙古人常见的草原靴子。” 安归王眼神中的得意,稀释了很多,尽管她笑的还是那样迷人,仍然在自称姑姑:“哦?原来你们这两个家伙,早就发现姑姑我已经和皇后调包了,从而猜出姑姑我的是谁了。但你们却没有点破,将计就计的凑过来要暗算我。” 高飞倒是很光棍,刺杀失败后坦然承认:“不错。我本以为在老铁主动被你制住后,我又被你吓得魂飞魄散后,你会得意忘形,从而失去我忽然反手刺出的这一剑。只是我没有想到――” 看着闭嘴不语的高飞,安归王眼眸中重新充满了得意的笑意:“咯咯,你根本没想到姑姑我会识破你们的诡计,还躲开了你这势在必得的一剑。” 高飞沮丧的叹了口气:“唉,我承认我们的计划对你没用。” “小子,你应该知道,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的阴谋诡计都算不了什么的。” 安归王右手稍微一抖,高飞就觉得一股‘电流’沿着金蛇怪剑传来,下意识的松开了手。 手指缓缓荡悠着金蛇怪剑,安归王懒懒的语气:“在姑姑眼里,你们两个只是小顽童而已――其实我很喜欢哄孩子玩的。” “是么?可我却不喜欢别人哄。如果别人把我当孩子哄,我通常只会用一种方式对付她,那就是干掉她,让她为她的自以为是而后悔。” 高飞说着说着,声音里全身讥讽,慢吞吞从安归王手中拿过金蛇怪剑,抵在了她雪白修长的脖子上,悠悠的说:“如果这次你还能躲过这一剑,那我就把自己的右手砍掉。” 安归王脸上的笑容已经凝固,脸色渐渐变青,面对闪着锐气的金蛇怪剑,却没做出任何反击动作――因为,她左肋下腰眼位置,多了一把弯刀。 弯刀,正是高飞刚才转身逃跑时,看似随意扔出去的那把刀。 不过,现在它正在铁屠手中,锋利的刀尖就抵在安归王的腰眼处:不管她的动作有多快,只要动一下,刀尖就会狠狠扎进去! 安归王的声音中,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活泼’,只有不安:“其实,你们在进来后,根本没有看到窗下的皇后尸体。在我忽然制住你同伴之前,你也根本没看出我是死人,还是活人。更不知道我就是安归王。” 第556章 百变安归王! 高飞笑眯眯的点头:“不错,我们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算出和一代天骄并肩躺在一起的人,竟然是活着的安归王,而不是他死了的皇后呢?” 高飞笑的越开心,安归王的脸色就越加难看:“你更没有想到我会突然暴起,制住了这头笨驴(铁屠),但你却在琢磨着该怎么偷袭我之前,故意把那把弯刀扔在了大笨驴右手边,不等我去观察这些,你就开始反扑了。” 高飞满脸幸福的叹了口气:“唉,你真是越说越对了,简直成了我肚子里的蛔虫。” 安归王就像没有听出他得意的讽刺,仍然说道:“我能躲开你这突然反击的一剑,也早就被你算到了,对不对?” 高飞就像喝了三斤花雕酒那样,摇头晃脑:“对。” 安归王却像吞下了几只苍蝇,眼里带有了浓浓的厌恶:“你用故意的装傻卖呆,打消了我对这头大笨驴的警惕心,这才给他创造了偷袭我的机会。” 高飞左手打了个响指:“完全正确,加十分。” 仿佛没有看到大笨驴已经坐了起来那样,安归王就像个好奇宝宝那样,刨根问底:“最后一个问题,你是怎么认出我是安归王的?” 一直沉默的铁屠终于说话了:“卡杨活佛告诉我们说,你想夺走他的黑皮《安归经》,为此打了个两败俱伤。他怕你继续追杀他,就藏进了大雄宝殿。其实,你同样怕他追杀你,或者说怕我们杀你,所以就躲了起来。而且最重要的是,你的眼光要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高,一眼就看出要想躲过这场大灾难,就只能躲进通天棺内。” 安归王冷冷的问道:“你们怎么猜出我一眼就看出唯有躲进棺材内,才能躲过这场大灾难?” 微微喘了口气,铁屠才说说:“身为安归教三大宫主之一的卡杨活佛,既然是个奇门遁甲的高手,那么安归王没理由看不出这一点。” 安归王微微冷笑,却没有说什么,但这却挡不住高飞说话:“从老铁被卡杨活佛扔进秘道中,到我追你下来,只有四个人进了陵墓。现在,我和老铁在这儿,而卡杨那个老秃驴却已经去找佛祖报道了,就算是傻瓜也能猜出,第三个活着的人,就是伟大的安归王了。” 安归王的脸色一变:“卡杨活佛死了?” 高飞淡淡的回答:“我实在想不出,在那种环境下,他还有什么理由活下来。” 安归王急声问道:“那他身上的黑皮《安归经》呢?” 高飞反问:“在天塌地陷时,你会有时间和心情,去追查那玩意吗?” 狠狠咬了下嘴唇,安归王眼神黯淡了下来:“不会——随着青皮《安归经》的消失,安归教再也没有机会,能完成铁木真当年所创出的大业了。” 高飞奇怪的问道:“咦,你也相信铁木真就是某个年代的安归王?” 安归王惨笑一声:“呵呵,你们刚才分析的都那样透彻了,我还能不信吗?” 高飞看了眼盒子,说道:“也许卡杨那个老秃驴不会死呢?” 安归王缓缓摇头,喃喃的说:“天塌地陷,斗转星移,没有谁能躲过这次灾难——包括我们三个,就算躲在棺材里,也不一定能逃过去。” 仿佛是在印证安归王的话,棺材上面忽然传来砰的一声大响,瘆人的木质断裂声,刺耳,让人感觉毛骨悚然。 接着,有水滴从上面滴了下来,落在了安归王的额头上。 安归王抬头,望着滴水的地方,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如夜枭:“嘎嘎,哈哈,高飞,就算你们用阴谋诡计战胜我,那又怎么样?到头来,还不是陪着我一起死!?” 盯着越来越急的水滴,高飞的脸色难看了起来,缩回了金蛇怪剑。 与此同时,铁屠也把弯刀收了回去:在最后的藏身之所即将崩溃时,没有谁还会有心情杀人的。 此时的安归王,也不在乎被杀了。 砰! 又是一声大响,刚刚浮出水面的棺材,被一块更大的石头砸中。 坚实的金丝楠木棺材,再也承受不住重击,发出了明显的喀嚓声——水流如柱,就像安归王歇斯底里的笑声:“咯咯,小子们,你们有没有害怕呢?” 铁屠强忍着伤口的疼痛,纵身跃下了窗榻:他刚才呆的地方,正是水淌下来的地方。 但安归王却不在乎这些,而是展开双臂,仰起下巴,咯咯的尖声笑着:“来吧,来吧,让水势来的更猛烈一些吧!淹掉这一切,淹掉这所有的荣华富贵,不世的创业雄心!” 笑着,笑着,安归王忽然放声高歌了起来。 高飞听过这首歌,好像秦紫阳当初在稻花香大酒店挟持沈银冰时,就曾经唱过,名字就叫《伟大的安归王》。 不得不说,安归王的歌喉,要比秦紫阳悦耳多了。 如果是放在ktv中,高飞不介意等她唱完后,再点一首《大花轿》,或者来首《十八莫》,相信依着安归王的嗓音,配上她独特的韵味,肯定会很好听。 可是在当前的环境下,安归王那悦耳的歌声,却变成了让高飞心烦的噪音,踏前一步抓住她的衣襟,抬手狠狠给了她一耳光,嘶声骂道:“草,别尼玛的唱了,有病啊你!?” 被高飞狠狠抽了一耳光后,安归王雪白的脸颊,马上就多了五条红色指痕,并且有了让他吃惊的变化:那张绝对的蒙古美女脸庞,竟然慢慢开始改变。 这儿所说的改变,不仅仅是神色的改变,是——骨骼,或者说是整张脸:鼻子在变低,嘴唇在变薄,眼窝慢慢突起,颧骨下移,额头变窄,本来带点海水蓝的眼球,竟然也变成了灰褐色! 而且还是在一直改变,不曾停止。 说的简单一下,就是安归王的面孔,在短短一分钟内,竟然变幻了七八幅不同的面孔,每一幅,都是绝色美女! 高飞呆了。 在此之前,他就猜到安归王是个易容高手,为此还苦苦琢磨:就算她再会易容,能通过淀粉(易容时增高的道具)来改变颧骨、鼻子甚至嘴唇的高、厚度,可眼睛却是无法改变的。 现在,亲眼看到安归王的瞳孔在短短一分钟内接连变幻出黄、蓝、褐,甚至吓人的荧光颜色后,高飞才知道世间竟然有如此神奇的易容术! 安归王在变,在变:这一刻是沈银冰,那一刻,就变成了方小艇……几张脸,都是高飞所熟悉的女人脸。 这无法接受的一幕,让高飞忽略了安归王的身材,其实也在变幻,一会儿高,一会儿瘦。 如果不是看到铁屠那张惊恐的脸色,高飞觉得自己肯定是眼花了:世间,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神奇的易容术? 但是,不管安归王怎么改变,却有一点始终没有消失:那就是她身上的体香。 铁屠等人嗅不到,可高飞却能! 其实,高飞也是刚刚嗅到那丝若有若无的香气。 如果不是用心的去嗅,谁会在这种环境下嗅到异样的香气? 更何况,棺材内还有一张能散发和安归王体香一样的檀木窗。 水,还在从上方哗哗的淌下。 安归王的脸,终于停止了变幻,变成了——秦紫阳。 一模一样的秦紫阳。 盯着这张‘熟悉’的脸,高飞只觉得背后嗖嗖的冒冷气,一个念头升起:就算她的本事不如我,可要想杀我,也是易如反掌。我总不能无时无刻提防我认识的所有女人吧?而且貌似她见过这几个人,要不然也不会变成她们的样子,看来早就打算要在这方面做文章了! 和高飞后背冒凉气不一样,铁屠在震惊之余,脑海中腾起一个非常形象的词:妖精。 世间唯有妖精,才能随时变成她想变成的人模样。 易容术,哪有这样神奇? 或者说是妖孽。 “高飞,你为什么打我?难道,你就这样恨我?别忘记,我已经是你的女人了呀。” 就在高飞盯着‘秦紫阳’发呆时,她狭长的双眼中忽然淌下了泪水,一脸的悲伤。 高飞可以发誓,这绝对是秦紫阳,连说话的语气都一模一样! 不,她不是秦紫阳,她是安归王,她只是易容成秦紫阳的模样而已——高飞猛地咬了下舌尖,竭力让自己保持清醒时,眼前的‘秦紫阳’忽然不见了,变成了哭泣着的沈银冰:“高飞,你为什么打我?难道,你就这样恨我?别忘记,你可答应过我爸,要好好照顾我的。” 高飞脸色攸地苍白,踉跄着后退,一直退到了梯子那儿。 ‘沈银冰’却亦步亦趋的跟了过去,张嘴说话时,面孔又变了,成了方小艇:“小飞,难道你就这样恨妈妈吗?是,我承认我曾经抛弃了你,可我也是迫于无奈啊。你能不能替妈妈着想一下?当年我生下你时,只是个不到十九岁的女孩子,我怎么能让别人知道我已经生养了个儿子?” 恐惧,从没有过的恐惧,让高飞的精神几近崩溃,嘶声喝道:“滚,你给我滚开!我不许你再变成我亲近的人,给我滚!” “小飞,你这样对妈妈,妈妈好伤心……” ‘方小艇’泫然泪涕,抬手擦了擦脸颊的泪水时,眼睛却忽地上翻,身子软软的瘫倒在了高飞脚下。 ‘方小艇’瘫倒在了地上后,脸庞迅速变化,变成了一副高飞从没有见过的样子:光洁的额头,如青黛般的长眉,小巧笔直的鼻子,不大不小的嘴巴,略微有些尖的下巴,看年龄好像二十三四岁的样子,长相绝美,气质恬淡。 铁屠倒转砸昏安归王的弯刀,递给了高飞,冷冷的说:“无论她怎么变幻,在失去意识后都将露出她的狐狸尾巴。看得出,她对你下了很大的功夫,所以我觉得应该由你来杀了她,不管我们还能不能活下去。” 第557章 漆黑的世界! 就在不久前,安归王还突然把脖子突然变成歪倒的‘凹’字诡异招数,来躲过高飞快逾闪电的一剑。 但现在,她却轻而易举的被铁屠用刀把砸昏过去。 铁屠知道,如果不是安归王在听说黑皮《安归经》丢失,无论她怎么努力也无法集齐全套经书(不能集齐全套经书,就无法向铁木真那样破译经书中的秘密,无法调动安归教所有的能量)后,精神上受到刺激的话,他根本不可能如此轻易的得手。 他们俩人是华夏九龙王中的佼佼者,但在安归王、哪怕是受伤的安归王面前,也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他们不想承认,但事实却摆在面前,由不得他们不承认。 就像受伤的毒蛇,和两只小鹌鹑,骄傲的小鹌鹑。 幸运的是,安归王在精神上受到打击后,把伟业破灭的怨气,都撒在了高飞身上,冒着走火入魔的危险,在几分钟内接连变幻不同的面孔,这才给了铁屠可乘之机。 现在,那么神秘的安归王,就静静的躺在脚下,双手抱在雄前,微微蜷缩着身子,就像一个任人宰割的无助小女孩,只需高飞手起刀落,一切都成神马浮云。 高飞接过了弯刀,缓慢的转了几个刀花后,忽地对着安归王脖子疾劈了下去! 铁屠微微挪开了目光:他虽然很不待见安归王,也下定决心除掉她,可这个时刻到来后,他却又不想亲眼看到这么一漂亮女孩子,身首异处。 铁屠不是舍不得,只是不忍一件美好事物被人为的破坏。 在高飞举刀劈下去时,铁屠就做好了被鲜血溅一身的准备――不过,他等了片刻,却没有看到这一幕,有些纳闷的看向高飞,却看到他收起了刀子。 铁屠微微皱眉,淡淡的问道:“你舍不得杀她?” 高飞面无表情:“在穆天涯死后,我就和安归教不共戴天。” “那你为什么不杀她?” “杀她容易,但有些人会死。” “谁?” “连雪,城阳,颜红,小四――一些小人物。” 高飞随时把刀子抛掉,淡淡的说:“她这个安归王虽说名不符实,可我觉得她应该能知道配出某种解药,来解决连雪她们的麻烦。” 不等铁屠说什么,高飞抬头看着哗哗淌下的水,喃喃的说:“其实,现在杀她,和不杀她,又有什么区别了?反正大家都得死。” 铁屠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微微叹了口气,坐在了炕上,任由从上面流下来的水浇在身上,无动于衷。 随着水位急剧上升,安归王半截身子都泡在了水中,乌黑的长发漂起,遮住了她那张漂亮的脸庞,看上去很是楚楚可怜。 “唉。” 高飞低低的叹了口气,弯腰把安归王从水中捞出来,放在了檀木炕上,接着坐在铁屠身边,拿起炕头上的那本白色封皮《安归经》,从口袋中掏出一块塑料布,仔细包裹了起来,踹进了怀里。 铁屠盯着渐渐上升的水面,问道:“这本书还有用吗?” 高飞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淡淡说道:“也许我们不一定会死。” 铁屠笑了:“你经常说,你最佩服心伤的冷静,我的坚强意志力。其实,我们也同样羡慕你,不管身处任何险境,你都能保持着最为积极乐观的心态,这才是最可怕的――说起来,我们不如你。” 铁屠的话音未落,棺材忽然再次猛地巨震一下,四周的木材发出喀嚓的声响,马上就有水涌了进来。 高飞有些好奇:“咦,难道棺材歪了,石头砸到了侧面?那我们为什么没有歪倒呢?” 铁屠解释道:“棺材没有歪倒,棺壁破裂也不是石头砸的,而是因为我们‘乘坐’的棺材,很可能被大水冲进了地壳裂开的河道中,触礁了。” “哦。” 面临死亡,高飞俩人却像没事人那样:“那你猜,棺材还能坚持多久?” 水势,已经涨到了檀木炕沿上,铁屠抬手打了一下水面:“也许最多能支持五分钟――” 铁屠这句话还没有说完,直觉得又是一下巨震,棺材裂开! 白龙般的水,呼啸着涌了进来。 金丝楠木制作的棺材,瞬间瓦解,淹灭了一切,也淹灭了水下西瓜球发出的光芒,周围变成了漆黑一片。 “高飞,我不希望在奈何桥上看到你!” 铁屠这句沙哑的嘶喊,就是高飞陷入黑暗中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一个温暖的身子撞进了他怀中,使他下意识的抱住,却延误了去拉铁屠的手。 ―― “哥哥,你今天感觉怎么样?” 田中秀雅蹲坐在田中秀则面前,乌黑的双眸中满是关心。 田中秀则额头上还贴着一块创可贴,左脸颊上有几道抓痕,嘴角也有一块结了疤的疤痕,虽说这只是真正的皮肉之伤,不过却大大影响了他大合集团董事长的光辉形象。 “身体是没事了,一点小伤。” 对妹妹的问候,田中秀则很欣慰,点了点头,拿起茶壶替她冲了一杯花茶。 茶叶的清香,弥漫在了房间内,让人精神一振。 “谢谢。” 田中秀雅微微弯腰道谢,双手端起茶杯轻轻的抿了一口,闭上眼睛任由稍微有些苦涩的茶水在舌尖打了个转后,才慢慢咽了下去。 马上,一丝甘甜从舌下涌起,带着出尘的意境。 只有十九岁的田中秀雅,是岛国早稻田大学的经济学博士,不但是学校公认的天才(十九岁的经济学博士啊),更是这所国际名校的校花。 所有认识田中秀雅的人,不管男女老少,对她的评价不是一般的好:善良,单纯,无论对谁都彬彬有礼,说话声音稍微大一点就会脸红,对待任何人,哪怕是个乞丐,她也会给予足够的尊重。 她不像同龄女孩子那样,每天不是抱着咖啡就是喝红酒,穿奇装异服,把头发染的五颜六色。 她只喜欢喝茶,永远都穿板正、略微带点保守的衣服,她的头发乌黑柔顺,她从来不化妆,长长眼睫毛下的那双眸子,清澈的让人心悸,使人情不自禁就会联想到富士山上的那口深潭。 田中秀雅,名如其人,岛国皇室的宫主在她面前,都会自惭形秽,被上万早稻田学子奉之为梦中人――但不管再怎么放浪的男生见了她,却都会下意识的装做绅士。 如果谁冒犯了田中秀雅,都算是一种亵渎,一种犯罪。 田中秀雅不但是早稻田大学的骄傲,代言人,更是田中秀则的心尖肉,无论在他在外面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在妹妹面前却只是一个和蔼的哥哥。 替哥哥满了下水后,田中秀雅双手放在膝盖上,微微垂着眼帘,细声细气的说:“哥哥,我有一件事想和求你。” 田中秀则对妹妹一向是有求必应,哪怕她要天上的月亮,他也会竭力去摘,所以从来都不会拒绝,这次也是一样。 端起茶杯,田中秀则呵呵问道:“秀雅,有什么事直接和哥哥说,能做到的,我一定会满足你。” “谢谢哥哥。” 田中秀雅头垂的更低:“今天上午、上午我去了这个城市的中心医院。” 正要喝水的田中秀则一楞,赶紧放下茶杯,语气里带着紧张:“哦?秀雅,你是不是感觉哪儿不舒服啊?” 田中秀雅摇了摇头,好像蚊子在哼哼:“我很好――我去医院,是为了看望一个人。” “看人?” 田中秀则眉头皱起,明白了什么:“秀雅,你去看那个梁明了?” 田中秀雅低垂着头,没有回答。 沉默,一般就是答应或者是的意思。 田中秀则眼里闪过一丝恼怒:“秀雅,你是想让哥哥放过那个敢打你的支那猪……” 他还没有说完,田中秀则就抬起眼帘摇手说:“哥哥,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要尊严的人,不是某种动物。我知道,近代华夏是华夏五千年文明中最为昏暗的时代,备受西方国家和我大岛国的羞辱,所以很多人在提到华夏时,总是会带有一丝偏见。” 田中秀雅的声音慢慢高了起来:“可是哥哥您应该听说过法国皇帝拿破仑曾经说过一句名言,华夏就是一头睡着的狮子,她一旦醒来,必将震惊世界!拿破仑没有小看华夏,就连二战中的希特勒,横扫了整个欧非大陆,但也没有打中国的主意。在华夏历史上,他们有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一代天骄,在那个年代,华夏是整个世界的中心,我们不能因为华夏一时的落后,就看不起她。事实证明,任何与华夏作对的国家,都以失败而告终,任何与华夏保持世代友好的国家,都受益匪浅。” 一口气说出这么多后,田中秀雅轻轻吐出一口气,用真挚的口气说:“哥哥,我觉得你已经让那个华夏人为他的冲动付出了代价,就没必要再……” 她还没有说完,田中秀则就把茶杯重重放在了案几上。 田中秀雅身子轻轻一颤,重新低下了头。 田中秀则脸色阴沉,默不作声很久才柔声说:“秀雅,你说的这些是真的。华夏的确有她的辉煌。可那些都已经过去了,现在的华夏是个自私的民族,他们的人民没有教养,崇洋媚外,总是有数不清的贪官污吏――这是一个堕落的民族,再也无法恢复大唐盛世那个年代。” 田中秀雅抬起头,低声反驳:“哥,你错了,你只看到了华夏黑暗的一面,可你有没有想过,这头正在从伤痛中恢复过来的雄狮,正在努力改变现状。而不是像我们的祖国那样,被美国人光明正大的欺压后不知羞耻,还沾沾自喜。美国大兵打着保护我们人民的旗号,凌辱我们的妇女。每隔十年左右,就会利用各种卑鄙手段让我们的经济崩溃――但华夏呢?不管面对多大的势力,他们都会说不!” 第558章 孤独的黑暗! “其实华夏人正在积极改变他们的现状,他们的国力总体不如我们岛国,他们也备受西方国家的打压,他们有些人的确是崇洋媚外。” 田中秀则眼睛开始发亮:“可就是这样一个被你们看不起的国家,却是美国的主要假想敌,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哥哥,只要你用心了解一下华夏,你就会发现,在他们国家发生洪水、地震那种天灾面前,他们的人民就会抛弃内讧,万众一心,聚成了一股让上帝都忌惮的伟大力量――哥哥,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看不到这些,总是以为华夏还是满清时代,在这头已经睁开眼的雄狮面前洋洋自得……” 啪――的一声,田中秀则狠狠击在了桌子上,吓得田中秀雅紧紧闭上了嘴巴。 田中秀则的眼里,带着出奇的愤怒,死死盯着这个平时不爱怎么说话的妹妹。 他搞不懂,为什么出身优越,自身高贵的妹妹,为什么会这样推崇华夏。 想到田中秀雅除了拿到经济学博士学位,还又主修汉语后,田中秀则好像明白了什么,觉得这次把妹妹带来华夏,很可能是个错误。 不过,在看到妹妹战战兢兢的样子后,他的怒气却只能慢慢消失,尽管语气生硬,但却柔和了许多:“秀雅,我知道你是被华夏的五千年文明而倾倒了。对此,我不做任何评论。可我绝不会同意放过那个叫梁明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并不是我非得收拾他。” 田中秀则下意识的问道:“还有谁?” 田中秀则却没有回答,很开心的笑了笑说:“至于是谁你就不要管了,你不适合参与阴谋中。好了,秀雅,你回去准备一下吧,今晚,我会让松下送你回国的。” 田中秀雅脸色一变:“哥,你要让我回国?我、我还没有去京华,参观故宫颐和园,爬长城。这可是你答应过我的!” 田中秀则摇了摇头,淡淡的说:“以后你会有机会的。” 紧紧抿了下嘴唇,田中秀雅站了起来,弯腰深深鞠了一躬,委屈的说:“哥,我会听你的话,今晚离开华夏。” 田中秀则也垂头还礼:“好孩子,请相信哥哥这是为你好。” “我也是为你好的。” 田中秀雅转过身,背对着田中秀则说:“哥哥,请你千万不要忽视一个人。” 田中秀则问道:“谁?” “他叫高飞。” 田中秀雅走向门口,脚步不停的说:“梁明是他儿时唯一的好朋友――你必须要注意他,他是一个很危险的人。” 田中秀则的眉头微微抖了下,嘎声问道:“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你、你认识这个高飞?” 田中秀雅走到门口,转身摇了摇头:“我当然不认识他,我是从梁明的嘴里听到这个名字的。他被打压的这样狠都没有绝望,他坚信那个叫高飞的人,会为他讨回公道,用最极端的方式来报复那个刺杀他的人。他说,高飞不会放过所有伤害他的人,不管那些人是华夏高层,还是备受当地官员尊重的岛国客人。” 田中秀则冷笑:“哼哼,华夏人就爱吹大气。好了,我会注意这个高飞的。” “唉。” 看出田中秀则的毫不在意后,田中秀雅轻轻叹了口气,开门走了出去。 出来哥哥的房间后,她没有回自己房间收拾行李,犹豫了一下后,就快步走向了电梯:她要再次去医院见一见梁明,确定一下心中的某种不安。 也不知道为什么,田中秀则能从梁明眼里,看出一个行事狠辣,睚眦必报的人影子。 哥哥田中秀则没有把高飞看在眼里,可她却非常相信自己的预感:那好像是一种人类无法阻止的危险。 所以,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违背了哥哥的意愿,决定要留下来陪哥哥一起面对那种莫名的危险。 在妹妹走出房间后,田中秀则的脸色登时阴沉了下来,端着茶杯过了很久后,才拿起电话拨了个号码。 等那边有人接通后,脸色阴沉的田中秀则,语气中却带着符合他身份的亲切:“恩佐君,是我,田中秀则――呵呵,还好,一点小伤而已。嗯,是这样的,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他叫高飞。” 在说出高飞的名字后,田中秀则马上就听到对面的恩佐君,快速的惊讶问道:“田中先生,你认识高飞?” 田中秀则摇了摇头:“不认识,我也是刚听到他的名字。我向你打听他,就是想问问你清楚他的来历吗?呵呵,他是梁明的朋友。” 那边的恩佐君在沉默片刻后,才淡淡的说:“那只是一个有点背景的小留氓。” “呵呵,原来如此。好了,打搅恩佐君了,再见。” 田中秀则呵呵笑了一声,扣掉了电话。 走到窗前,打开一扇窗户,田中秀则看着南边葱郁的群山,喃喃的说:“这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怪不得先辈们宁可抛头颅,洒热血,都想成为这儿的主人。可惜,好运却没有站在他们那边――壮志未酬身先死,华夏人,是怎么想出这类让人热血沸腾的句子的?” 嘟嘟嘟! 就在田中秀则望着远处的群山大发感慨时,案几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却没有马上回去接听,而是展开双臂做了个舒展动作,吐出一口遗憾的浊气后,才转身慢条斯理的走过去,拿起了手机。 手机号码显示,来自岛国,是大合集团总部副董小口山水的电话。 漫不经心的按下接听键后,田中秀则把手机放在耳边,还没有开口,就听到小口山水那惊慌失措的声音,从那边传了过来:“田中君,不好了!” “小口君!” 不等小口山水吐出下面的字,田中秀则就厉声打断了他的话:“请你不要忘记,你是大合集团的副董,是手握实权的绝对二号人物,更是我不在时数千员工的主心骨!我已经几次告诫过你了,无论发生什么事,哪怕是岛国沉没了,你都得必须给我保持绝对的镇定!你自己看看,现在你是什么心态?” 被田中秀则劈头盖脸的一阵教训后,那边的小口山水汗水从额头淌下,一个劲的弯腰鞠躬,连声说:“哈依,哈依!” 深吸了一口气后,田中秀则才淡淡的说:“好了,你现在可以告诉我,是不是我们伟大的祖国要沉没了?” “岛国永远都不会沉默,就像永远飘扬在世界最东方的日章旗(岛国国旗)。” 小口山水顿了顿,才用镇定、对未来充满信心的口吻说:“就在今天上午八点,有一股不明来历的资金,开始疯狂收购我们集团的股票。经过集团经济师紧张的分析确定,对方来意不善……” 田中秀则始终保持着应该有的冷静,等小口山水简单叙说后,才冷笑一声说:“哼,不管对方是谁,他们都将折戟沉沙在大合集团。我大合集团拥有数十亿美金的固定资产,后续资金更是庞大到两个亿,怎么可能会害怕这种小把戏――哦,对了,经济师有没有预测出对方恶意收购的资金数目?” 小口山水的声音很低,却很清晰:“初步预测,大概有二十亿美金,而且这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砰的一声,田中秀则手中的电话掉在了案几上,脑子里嗡的一声叫。 那边的小口山水好像听出不对劲了,又忘记田中君的教导了,声音激动了起来:“田中君?田中君,您在听吗?” 田中秀则右手颤抖着拿起手机,嘎声问道:“二十个亿!是、是谁要对大合集团下黑手?” 小口山水轻声回答:“对方并没有刻意掩饰什么,所以我们基本推测出是曾经横扫东南亚经济的离子基金。” “离子基金?” 田中秀则怪叫一声:“是离子基金!?” 一直以来,田中秀则都以大合集团的董事长而骄傲,觉得在他的带领下,大合集团肯定会走向更加辉煌,成为真正的国际大腕之一。 可他却很清楚,就算让他塌下身子再奋战五十年,在离子基金这个恐怖的金融巨兽面前,也只是个小鸡仔那样的存在。 无数次,田中秀则都渴望能够获得离子基金的青睐,尽管他也知道这只是个美好的梦。 可是,他却从没有幻想过,有一天离子基金会向他伸出魔爪! “田中君,田中君,您怎么了?” 等田中秀则从恐怖的茫然中清醒过来时,才听到小口山水仍然在那边喊叫。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田中秀则有气无力的说道:“我会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去。麻烦你现在立即尝试着与离子基金那边接触。记住,不管是不是他们,也不管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都必须用最恭敬,最谦卑的态度……你明白我意思吗?” ―― 黑暗和窒息,仿佛成了生命的唯一主题。 高飞很想从黑暗中挣扎出来,很想睁开眼就可以看到他所熟悉的蓝天白云,但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挣开黑暗这头恶魔。 他只能更加用力的反抗,可窒息的恶魔却掐住了他的呼吸,使他大脑极度缺氧,只好无奈的被黑暗包围。 不过,高飞在懵懵懂懂中,仍然能觉出有关东西在紧紧的抱着他。 他也紧紧的抱着那个东西,就在一望无垠的黑暗中,无力的漂流,好像要飘向阿修罗地狱。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分钟,也许是一个世纪,在一个硬邦邦的东西狠狠砸了他脑袋一下后,那种难受的窒息,和可怕的黑暗,这才全部消失。 紧绷着的恐怖神经,瞬间放松了下来,全身腾起一股子轻松的惬意,让他忍不住要沉沉的睡过去时,却仿佛有个声音在喊他:“高飞,高飞!” 这个声音,好像是个女孩子的声音,喊声急促,带着能感染人的恐惧,和孤独。 第559章 一对殉情的小情侣! 这个在高飞耳边响起的断断续续喊声,既像是沈银冰,又像是方小艇,还有点像穆天涯。 但又仿佛谁的都不像,因为这个声音里带着这几个人没有的嗲气。 很自然,很讨厌,却听起来很享受的嗲气。 这是谁在喊我的名字? 高飞很想搞清楚,可无论他怎么努力,却一直想不起来,直到彻底陷入无意识的黑暗中后,这种声音才逐消失,或者远去。 ―― 札思古尔湖,在外蒙目前大约四千个湖泊中中排名第九十八位,淡水资源只占全国的6%,不过却是外蒙南部最大的淡水湖,也是深水湖(外蒙最大的淡水湖,基本都在北方,其中一个湖还是世界第二大淡水湖,面积为1300平方英里,华夏所有的湖泊加起来,还没有这个湖的一半大)。 随着自然条件的恶化,札思古尔湖虽说因为深达几百米而不可能会干涸,但周长面积却缩小了不少,不过随着外蒙对淡水资源的看重,正在用有限的资金,来尽力挽救它的进一步的缩小。 湖的北岸是个大约七八百人的小镇,叫卡布库桑。 小镇上的人民大部分都从事皮毛生意,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力为生活能够富裕一些,走出了小镇,去了外蒙国内有数的几个大城市,只剩下一些老人,和孩童。 华夏也有这样的小镇,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 今年五十一岁的腾格尔,与华夏国内某个歌星的名字同名,也同样有着庞大魁梧的身材,可两个人如果站在一起的话,别人肯定说这个腾格尔,就是那个腾格尔的爷爷。 艰辛的生活,让腾格尔看起来壁实际年龄要苍老二十多岁。 他也很想外出打工,但却被几年前卧床不起的妻子给拖累了,所以只能留在家里照顾老婆孩子,靠几十只绵羊来维持度日。 闲暇时,他就会开着据说是从华夏进口来的手扶拖拉机,来札思古尔湖这边捞鱼。 如果运气好的话,腾格尔能捞到几条十几斤重的大鱼,这样就能卖给镇上唯一的饭店,卖个几千图格里克(图格里克,外蒙的货币,和华夏货币汇率大概是1人民币:200左右的图格里克)来补贴家用。 如果运气不咋样的话,也就能捞到一些巴掌大的小鱼。 小鱼是不值钱的,只能拿回家给孩子打牙祭。 孩子的母亲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家里三个孩子的靴子都已经露出脚趾头,眼看寒冬已经来临,腾格尔必须得给三个孩子换上新靴子,才有可能不被冻去脚趾。 为了这个家,腾格尔昨天一大早就来到了札思古尔湖,沿着岸边下了十几个粘网,随即就跑去草地上挖蚯蚓。 外蒙不像华夏国内,政府会把札思古尔湖收上去,用来开发利用,或者搞成景点,或者承包给户下养殖――在这儿,可以随便捕捞,只要你愿意。 也正是因为这些,千百年来靠着札思古尔湖过日子的人大有人在,这从腾格尔挖了一整天,才挖到几十条蚯蚓就能看出,前来捞鱼挖蚯蚓的绝不是他自己。 不过,腾格尔绝对是深夜唯一一个还在湖边捞鱼的。 广阔的大草原,不但能放牧成千上万的牛羊,也养活了行踪不定的野狼等野兽:它们一般都是在夜间才会跑出来捕捉猎物,有的就会来到湖边饮水。 如果腾格尔不是实在熬不下去了,绝不会在深夜还呆在野外,听着远处隐隐传来的狼叫声。 “伟大的长生天啊,今晚就让我捕到几条大鱼吧!要不然我的孩子就穿不上新靴子,我的妻子就再也没钱拿药了。” 腾格尔跪在湖边,对着当空那轮皎洁的明月,五体投地跪拜了几下后,这才拿起草地上的尖刀(用来防狼的),打开用一头羊羔换来的手电筒,迎着凛冽的寒风,沿着湖边开始检查昨天早上就下好的粘网,希望能看到惊喜。 可能长生天没有听到腾格尔的祈祷,他在检查完十三个破破烂烂的粘网中的十二个后,才逮住了七八条小鱼,最大的也就是一斤半左右。 看着被扔在岸边一个浅坑中的小鱼,腾格尔抬手揉了揉冰凉的鼻头,声音里带着呜咽的说:“长生天啊,你这是要把你的子民逼上绝路吗?” 呜咽中,泪水淌下,让腾格尔看不清前面的路,脚步有些踉跄的来到了最后一个粘网前,弯腰拽起了绳子。 沾网下在水下三米深左右,虽然破,却能捞出几十斤的大鱼。 腾格尔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最后一张网上,因为在上一年的这个时候,就是用这张网捕捉到了一条几十斤的大鱼,卖出了小镇最贵的价格,给三个孩子每人置办了一双新靴子。 这张网,被腾格尔誉为‘幸运之网’。 腾格尔希望这次千万不要让他失望,因为他已经听到野狼的嚎叫声越来越近了,他不能再呆在这儿了,必须在越来越多的野狼赶到这儿之前,坐上他的手扶拖拉机,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儿。 在外蒙旷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一个人能够在野外呆三晚上活下来,那就是勇士。 腾格尔知道自己和勇士的距离有多远,所以他必须尽快的闪人,昨晚驱狼所用的木柴、烟火,都已经用完了。 腾格尔拽起身子,很缓慢很缓慢的向上拽,万分渴望绳子上能传来沉重的手感。 也许,这次长生天终于听到了腾格尔的祈祷。 也许,他的最后一张网,的确是幸运之网――在他收回几米后,绳子一下子绷紧了。 狂喜,让腾格尔眼中的泪水瞬间挥发,激动的身子都开始打颤,仅仅是凭借重量,他就可以推断出,被沾网捉到的鱼,最少也得重达八十公斤。 可是狂喜并没有维持多久,腾格尔就觉得他可能遭到了长生天的戏耍:鱼是活的,尤其是大鱼,在水下察觉出危险后,会歇斯底里的挣扎逃跑。 如果渔网内真有八十公斤重的大鱼,那为什么在他费力的向上拉拽时,却没有一点挣扎的意思? “难道,只是捞到了一截从水下漂过来的枯木?” 腾格尔喃喃的说着,眼神飞速的黯淡了下来:几年前,他就曾经捞起过一根木头。 那根木头很沉,听镇上年纪最大的老人说,那叫什么金丝楠木,生长在南面的华夏,蒙古帝国时期,就曾经从那边运来过很多。 村里的老人说,金丝楠木虽说很名贵,可对于老百姓来说却没有多大的用处,最多也就是点炉子时耐烧一点罢了。 腾格尔失望了,很愤怒,觉得被长生天抛弃了。 但不管怎么样,他都必须得把这张渔网拽出来,这可是他‘外快收入’的主要工具之一。 所以他只能费力的把那张网拽了上来――然后,等他看到网里面好像竟然是两个人、哦,是两具尸体(在水下那么久,不死才怪)时,他就一皮股蹲坐在了岸边。 在札思古尔湖周围,有这样一个风俗:谁若是从湖内捞出淹死的人,那就证明他的噩运来临了,他会变成一个不吉祥的人,别亲朋好友所唾弃。 看到渔网中竟然是两具互相搂抱着的尸体后,腾格尔的第一反应就是,把尸体再推进湖里,然后用最快的速度离开。 他咬着牙的站起来,打开渔网正要把尸体那两具倒霉的尸体掀进湖里时,却又停住了动作,飞快的像四周看去。 四周依然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影,野狼的嚎叫声也不响了,静的吓人。 腾格尔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拽着绳子,脚狠狠蹬着地面,把两具尸体拖上了岸边。 尸体肯定是要扔掉的,不过尸体身上的衣服,尤其是靴子,却是他这种人买不起的,可以脱下来,让他老婆修改一下,靴子给腾格尔夫妻,衣服给孩子穿。 虽说捞到两具尸体不怎么吉利,不过暂时能解决当前的一点困境,还是很不错的。 把两具尸身拖上岸后,腾格尔解开了沾网。 沾网中是一对年轻的男女:女的紧紧搂着男人摇身,苍白的脸颊贴在他雄膛上,双腿就像藤条那样,死死缠住了男人左腿。 男人长的很清秀,像极了来乌戈尔汗(当地唯一的都市)学校援教的小白脸,左手揽着女人的腰肢,右手中却用力握着一蓬水草,看来临死前曾经挣扎过。 “这肯定是一对恋人,女方家长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于是俩人就相互拥抱着跳湖自杀了。” 腾格尔很轻松的,就猜出了这对男女的死因(札思古尔湖有着这样美丽而凄美的传说。) 看着女人那虽然苍白但却绝美的半截脸庞,他有些惋惜的叹了口气,双膝跪地面对着湖面,念念有词:“愿札思古尔湖美丽的女神保佑他们,来世能终成眷属,永不分离。” 腾格尔已经决定要拿走这对男女的衣服,而周围也没有人看到,但他在做这一切之前,还是用最虔诚的语气来祝福他们。 祈祷完后,腾格尔不再犹豫,试着抓住男人的左手掰开――男人抱着女人腰肢的左手,冰凉,就像铁那样冷,也像铁那样硬,他竟然掰不开。 活人变成尸体后,身子就会变得僵硬,如果用力摆动它们的肢体,有可能会造成骨折。 腾格尔皱起了眉头:他必须得脱下这对男女的衣服,可又不想损坏他们的身体。 可看当前的样子,如果不这样做,好像就不能把他们分开,无法脱下他们身上的衣服。 “对不起了,兄弟。” 试着掰了几下都没成功,腾格尔叹了口气,双手抓住男人左手手腕,正准备用蛮力掰开时,却忽然听到背后有轻微的‘哈哈’声传来。 轻微的哈哈声,就像人们在雪原上用手捂在嘴巴上去暖那样。 听到这种声音后,腾格尔的瞳孔骤然收缩! 猛回头,就看到了一双蓝汪汪的眼睛。 第560章 札思古尔湖的女神! 狼! 看到黑夜中这双蓝汪汪的眼睛后,腾格尔的心几乎从嗓子里蹦出来,脑袋里轰的一声大响,全身的血液骤然冰冷。 那只野狼早就做好了扑杀的准备,不过它并没有马上扑上来,而是死死盯着他眼睛,一动不动。 草原上的人都知道,在野外遇到野狼时,如果马上调头就跑,不出三步,就会被野狼从后面扑倒在地。 如果保持和野狼对峙,一人一狼能对峙半夜。 就像两个绝顶高手过招,胜负只在一瞬间,讲究的是谁先放弃。 这只野狼明显是个‘高手’,没有马上扑上来,就是在等腾格尔转身逃跑。 腾格尔既然明白这个道理,他当然不会犯那种致命的错误,而且他的牛耳尖刀就在他脚下,他只需慢慢蹲身捡起刀子,就算杀不了这只野狼,也能把它赶跑。 可腾格尔还是很怕。 因为他没有把握同时对付两只狼:一只在他的正前方,另外一只则在他左边。 狼,是动物界中最聪明的猎手,比非洲大草原上的雄狮还要更胜一筹――它们更懂得团体作战,以至于有人形容它们就是天生的军事家。 一群野狼对于猎物造成的威胁,要比同等数量的狮子更加可怕。 如果只有一只狼的话,腾格尔还能咬紧牙关和它决一死战,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可现在是两只野狼,一只在正前方牵制他,另外一只则已经把脑袋伏在地上,身子高高的弓起,开始一寸一寸的向他走来。 很少有人知道,野狼在捕杀猎物时的速度,比起猎豹来也不逊色。 更何况,腾格尔根本分不清这两只野狼哪一只才是‘主攻手’,也许两只都是:他去对付其中一只时,另外一只就会以最快的速度扑上来,趴在他脖子上咬断他的咽喉! 随着左边那只狼慢慢靠近,腾格尔绝望的发现,这是一对狼夫妻。 成对的狼夫妻,在捕杀猎物时的手段,配合绝对是炉火纯青。 今晚,就是腾格尔的死期。 也许,被野狼吃掉是腾格尔必须接受的噩运。 可他只要一想到他死后,他的三个孩子和老婆会变成孤儿寡母,再也没人照料后,腾格尔在绝望的同时,也更加的痛苦。 狼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在二比一的绝对优势下,它们绝不会和腾格尔对峙,而是采取主动进攻,甚至都懒得试探:两只狼都作出了随时扑击的架势,嘴里都发着低沉的咆哮,伏低脑袋缓缓逼了上来。 “伟大的长生天啊,难道你就不能垂怜一下你的孩子吗?” 腾格尔心中绝望的吼出这句话时,两只野狼同时地上电闪般的弹起,扑了上来。 “嗨!” 必死之下,腾格尔不甘的做出最后的反击,大吼声中弯腰捡起牛牛耳尖刀,对着正面扑上来的公狼肚子,狠狠扎了过去:他必须死,可在临死前,他希望能和其中一只同归于尽! 和其中一只野狼同归于尽,已经成为了腾格尔对长生天的最后一个请求――可是,当他的刀子对准公狼肚皮狠狠刺下去后,却惊恐的发现,那只野狼身子竟然在低空中猛地一扭,躲开了他的尖刀,两只爪子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对着他脖子就咬了下来! 野狼的血盆大口中散着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息,尖利的獠牙在月光下,闪着寒芒。 与此同时,另外一只野狼也已经扑到了他后背,目标是他的后脖子。 腾格尔根本躲不开,甚至来不及做出第二个反击动作,就看到了对他狞笑的死神。 “完了!” 腾格尔心中绝望的大叫一声,闭眼等待最后的疼痛到来。 “嗷――呜!” 腾格尔并没有等到脖子被咬住的疼痛,而是等到了野狼的惨叫声,接着身子就被野狼重重的撞倒在了地上,脑袋被一只野狼压在了身下。 然后,他就听到了野狼临死前发出的‘吱吱’声,压在他脸上的那只野狼,身子急促抽了几下,就没动静了。 “这是怎么回事?” 腾格尔愣愣的等了很久,才抬手试着推开了压在脑袋上的那只狼,然后就看到了清爽的夜空,感受到了带有潮气的新鲜冷空气。 “我没有死,我没有死!” 清晰感受到仍在世间的狂喜,让腾格尔猛地坐了起来,然后就看到了那两只要捕杀他的野狼。 两只狼都躺在他身边,借着皎洁的月光,他能清晰的看到两只狼的脑袋,都已经被某种东西打的塌了下去,眼中再也无法冒出蓝汪汪的光泽。 两只野狼都死了,脑袋被打碎,但却没有一点伤口。 这两张完好狼皮的价值,可以抵的上几百斤的鱼,不但能给老婆孩子每人置办一身新行头,还能有一大半的节余,让他采购一些过冬的物品。 更何况,还有狼肉,怕不得七八十斤,只要节省着点吃,完全可以熬过这个寒冷的冬天。 “长生天,终于眷顾我了!” 腾格尔喜极而泣,翻身跪倒在地上,正要对着湖面用五体投地的大礼,来感谢长生天的眷顾时――脑子里却再次轰的一声大响,大张着嘴巴木立当场。 一个女孩子就坐在他声后的地上,正抬手挽着垂下来的青丝,那张绝美的脸庞,在月光的映照下闪着柔和的色泽,梳理头发的动作缓慢而轻柔,就像仙女那样。 这个女孩子,正是被他从湖内用沾网打捞出来的那个。 “原来你没有死,没有死。” 腾格尔呆愣楞的望着女孩子,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盯着她的眼珠子发直。 女孩子没有回答,只是柔柔的笑了笑,展开双臂伸了个懒腰,身材曲线窈窕,像灵蛇那样妖娆。 “你是札思古尔湖的女神,是你救了我!” 腾格尔忽然明白了过来,再也不敢看女神一眼,赶紧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用游牧民族最虔诚的方式,来感谢救了他的札思古尔湖女神。 女神说话了:“你起来吧。” 女神的声音很好听,让腾格尔想到了春天里掠过草地的百灵鸟,还带有让人无法抗拒的魔力,很听话的爬了起来,但仍然跪在地上。 女神又说话了:“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儿?” 腾格尔目光盯着死狼,诚惶诚恐的回答:“我叫腾格尔,我、我因为实在过不下去了,才来湖边打渔的――还请女神饶恕我的无礼行为。” 在腾格尔看来,女神正在水下和她的恋人缠绵来着,结果却被他的沾网捕捞到了……这,绝对是一个让女神暴怒的愚蠢行为。 女神笑了,声音清脆的像银铃,还带有一丝让男人心儿一跳的嗲气:“咯咯,我可不是什么女神,我只是一个落水的,恰好被你的渔网给救了上来,说起来,我还要感谢你呢。” 腾格尔连忙摇手:“不、不,您就是女神,我不敢接受您的谢意。” 在腾格尔看来,能够在挥手见就让两只凶残的野狼脑袋碎了的女孩子,不是女神是什么? 女神并没有再辩解什么,只是柔声问道:“腾格尔,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好吧?” 能够帮得上女神的忙,这对腾格尔、哦,不,这对每一个生活在札思古尔湖附近的人们来说,绝对是一个天大的荣耀! 腾格尔再次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声音中带着呜咽:“还请女神吩咐。” ―― 几个小时后,在东方的天际开始蒙蒙亮时,腾格尔驾驶着他那辆进口手扶拖拉机,回到了他的家门口。 手扶拖拉机的车厢内,载着两只死狼,还有女神和她的恋人。 女神的小恋人为什么还没有醒来? 这个问题,腾格尔没心情去考虑,因为他心里非常忐忑不安:女神会不会因为我想扒掉她的衣服、靴子而迁怒于我呢? 尽管腾格尔已经主动向女神解释过,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可是女神却始终没说话,只是轻笑,好像女神那样的笑,高深莫测。 直到下车时,她柔声安慰他:“腾格尔,我原谅你的冒犯,那是因为你在为你的妻儿着想。” 腾格尔一楞,随即狂喜,连声道谢,要不是女神的拦阻,恐怕他又会五体投地了。 听到手扶拖拉机的响声后,腾格尔的老婆卓玛,和三个孩子都醒了过来,一脸兴奋的跑出来,看看他能给家人带来什么惊喜。 当看到丈夫(爸爸)身边站着个神仙般的女孩子后,卓玛愣了,三个男孩子更是自卑的藏在了她身后,却又忍不住的探头探脑。 “腾格尔,这是――” 卓玛刚要问什么,腾格尔却急吼吼的说道:“卓玛,快,快去烧热水!” “麻烦你了。” 女神很礼貌的向卓玛微微点头后,抱着她的小恋人走进了屋子里。 家徒四壁这个词语,仿佛就是专门为腾格尔一家而存在的,除了一个灯泡,一个手电筒之外,家里就再也看不到一件家电了,倒是有两张大窗,窗上铺着厚厚的干草,上面有两条脏兮兮的被子。 北面墙下那张小桌子,和几个小木凳,就是他们家唯一的家具了。 看到这环境后,女神微微皱了下眉头,但接着就舒展了开来,抱着她的小恋人走到孩子的窗前,掀起被子,把小恋人放了上去。 腾格尔夫妻在外面忙着烧热水,三个半大孩子藏在门后,小心翼翼的向这边偷看。 女神扭头对他们笑了笑,就不再理睬,开始给她小恋人脱衣服。 很快,她举着湿漉漉的衣服,转身问三个孩子:“谁想帮我把这衣服浆洗一下呢?” “我!” 十三岁的那日红,和八岁的特伦,四岁的古柯达,异口同声的说着,从门后抢了出来。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三个孩子从去年开始,就跟着妈妈去镇上那家旅社打工了(就是浆洗被单等东西)。 女神看着三个孩子,指着那日红和特伦:“就你俩吧。” 第561章 她改变了一家人的命运! 那日红兄弟三人的年龄还小,可他们却已经知道什么才是漂亮女人。 在他们的眼界中,镇上旅店老板的女儿,就已经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了,要比妈妈卓玛漂亮一万倍,尤其是她穿上牛仔裤高跟鞋时,就连最小的古柯达都会暗中流口水。 可当他们看到女神后才知道,旅店老板的那个漂亮女儿,原来是、是那么的丑,连女神的一根发丝都比不上! 现在,女神竟然让那日红和特伦去给她浆洗衣服。 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无上的荣耀,忘记了自卑,忘记了害怕,豹子般的从门口跳了出来,抢过女神手中的衣服、鞋子,就欢呼着冲了出去,对失望到极点的古柯达视而不见。 古柯达感觉很没面子,大大的眼眸中瞬间浮上了水雾,紧咬着牙齿正要走出去,趴在妈妈怀中痛哭一场时,却听到女神对他说:“小伙子,你等一下。” 小伙子? 她喊我小伙子了! 古柯达的腰板,猛地笔直,泪水刷的收了回去,眼神闪闪发光。 他看到,女神冲他笑了一下,然后就开始脱衣服。 “她肯定就是大家嘴里常说的女神!” 随着衣服的脱落,女神露出了她白瓷般的肌肤,纵立的双山,纤细的腰肢和修长的腿,古柯达想到了镇上老人讲的故事中的女神。 要不然的话,凡人怎么可能会这样漂亮? 古柯达可是经常看到卓玛的身体,皮肤那么黑,那么粗燥,把他喂大的双山也早就下垂的不成样子了,至于身段,更是没法比。 在真正的美面前,再小的男人也有正确的审美观,尽管古柯达固执的以为,除了女神外,卓玛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了。 女神丝毫不避讳古柯达,甚至还轻笑了一声,伸出雪白的右手:“小伙子,我能请你替我浆洗一下衣服吗?我会给你酬金的。” 她的右手中,拿着一叠花花绿绿的票子。 古柯达知道,那肯定是钱,只是和他平时看到的不一样罢了。 “我、我不要钱,我愿意!你放心,我一定会浆洗干净的!” 古柯达狠狠咽了口吐沫,把衣服抱在怀中,再次狠狠看了浑身赤果着的女神一眼,这才转身夺门而出,随即嘴里发出一声声高亢的吼叫,好像到了春天的猫。 古柯达跑的太快,要不然等女神转身时,就会看到在她身体某个部位刺着的那两扇朱红色大门了。 其实,也幸亏他没看到。 如果他真的看到,女神肯定会杀了他――哪怕他是个四岁的孩子。 “唉,再小的男人,也都有着雄性的特点。” 在古柯达跑出去后,女神眼里的杀意慢慢收起,这才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身走到炕前盯着她的小恋人看了片刻,就爬了上去,把他抱在了怀中,随即扯过那条脏兮兮的被子,盖在了身上。 小恋人的身体冰凉,就像札思古尔湖底的石头,更像一具死尸。 但女神却知道他没有死,他还有着轻微的脉搏,他只是被冻僵了,身体启动了自我保护技能,让他昏迷了过去,从而减轻身体技能正常运转时所需的热量。 女神更知道,如果不是这个男人在水下始终紧紧抱着她,关键时刻把肺里的氧气都传送到她嘴里的话,依着他的强壮,绝不会因为大脑缺氧而昏迷过去,她根本也活不下来。 她活转了过来,男人却始终深度昏迷,全身冰冷。 如果现在不能把他从昏迷中唤醒,相信他再也不会醒来,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植物人。 唤醒被冻僵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给予他足够的温暖。 在来腾格尔家的路上,女神就始终把男人紧紧抱在怀中,但这不足以让他感受到适度的热量。 男人最需要的是一盆火。 女神赤果着的身子,就是最好的一盆火,她有足够的把握,用她的身子把这个叫高飞的家伙,从深度昏迷中感到温暖。 紧闭双眼装死的家伙叫高飞,用自己温暖的身躯来暖和他的女神,叫安归王。 在两个的身子第一次真正接触的瞬间,安归王猛地打了个冷颤,从高飞身上传过来的凉气,趁机走遍了她的每一条神经,使她情不自禁的申银了一声。 但在九个弹指间过后,安归王却觉得从丹田内猛地腾起一股子火焰。 炙热的火焰,好像火山爆发那样,使她体温急剧上升,白瓷般的皮肤上泛起一片红色小点,自身变成了一个火炉子。 紧紧抱了下高飞,安归王右手食指点着他脑门,低声叹了口气:“唉,我救你,是想报答你救我。等你完全复员后,我再让你明明白白的死去吧。”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安归王把脑袋钻出被子,看向了干草堆上的东西:一些现代化的单兵作战装备,一把金蛇怪剑,一本用塑料包裹严实的白色封皮书。 伸出白瓷一样的右手,安归王把白色封皮《安归经》抓了过来,喃喃的说:“你能把这本书给我拿上来,看来也是天注定了――就是不知道卡杨那个老贼秃(安归王藏在棺材中时,就已经听到高飞这样称呼某活佛了)的尸体,能不能漂出来?” 安归王低头看着高飞,后者仍然紧闭着双眼,但却能感觉到他的脉息正逐渐加强,苦笑一声说:“小子,你能让伟大的安归王用冰清玉洁的身子给你取暖,你上辈子肯定是个大善人。不过可惜的是,你再也没机会向你的朋友炫耀这些了。” 高飞仍然不言不语,状若死人。 安归王也不再说话,就这样愣愣的盯着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安归王忽然在他嘴上轻轻吻了一下。 一种从没有过的颤栗,使她脸颊攸地发红,发烫,温度又高了好几度。 “我、我怎么可以这样呢,情不自禁的。” 狠狠咬了下嘴唇后,安归王强迫把那种悸动压在心底,又开始考虑安归经的事:“唉,看来那本经书再也找不到,再也无法利用中宫的邪术了。不过,能够得到这本白色经书,以后人手倒是不犯愁了。看来,这也是天注定,毕竟两千多年来,数十代安归王中只出现了一个铁木真。” ―― 老实善良还又单纯的卓玛,在和丈夫烧开水时,听丈夫详细叙说他的危险经历,又看到那两只半边脑袋都碎了的野狼后,一点也不怀疑那个女孩子就是札思古尔湖的女神。 在看到漂亮的女神第一眼时,比那日红兄弟三人还要强烈的自卑,让卓玛不想再次被她看到,可是腾格尔却非得让她进屋告诉女神,说热水已经烧好了。 腾格尔不是卓玛,他当年也曾经去过大都市,也算是有过一定的见识了。 在看到三个儿子拿着衣服,兴奋的浆洗起来后,腾格尔终于明白,女神不是女神,而是和小恋人殉情没死的人间女孩子。 只是,世间为什么会有这么厉害的女孩子,轻易就把两头野狼给打死了。 腾格尔不想去问这些,他知道他没有资格去了解这些,更没有资格去给女孩子送热水,因为他是男人,女孩子现在已经脱了衣服。 无奈之下,老实的卓玛只好走进了屋子里。 腾格尔也不敢跟过去偷听女孩子和老婆说些什么,因为他怕自己会变成那两只野狼,可却在动手扒那那两只野狼时,眼角余光一直注意着屋门口。 他看到卓玛进去不久就出来了,然后把家里那个大木桶费力的搬了进去。 看到这儿后,腾格尔明白女孩子要做什么了:她这是要用温水给她小恋人取暖。 想到女神般的女孩子现在已经脱了衣服,腾格尔心里跳的就厉害,要不是他及时用力拧了下大腿,恐怕会忍不住的凑到窗前偷看了。 就在腾格尔咬着牙的给野狼扒皮时,他老婆卓玛终于走出了屋子,一脸茫然的走到他面前,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票子,结结巴巴的说:“这、这是什么?是女神送给我的。” 腾格尔拿过了钞票,触电般的兴奋使他全身都在颤抖。 卓玛不认识这是什么,可去过大都市的腾格尔却认识这种钞票:这是美元,每一张的面额都是五百,这些足有七八十张的样子。 在大都市时,腾格尔曾经亲眼看到,一张这样的美元,就能买七八只上好的大绵羊。 也许,花不了几张,就能把卓玛的身子调养好,给三个孩子找一家好的学校……死死攥着这些美元,腾格尔五体投地。 没有见识的卓玛,也赶紧趴在了地上。 唯有他们的三个孩子,仍旧在水台前卖力的搓着衣服。 ―― 当那日红和古柯达为了一包爆米花而打架时,安归王缓缓睁开了双眼。 一抹金色的阳光,透过脏兮兮的窗户玻璃,撒在漆黑的墙上,为这间破败的屋子平添了几分华丽。 安归王坐着手扶拖拉机来到腾格尔家时,在凌晨三四点左右,东方的天际刚蒙蒙亮,但现在却有了透过窗户玻璃的夕阳,这证明已经过去了十六七个小时。 抛却她拥着高飞在木桶内泡澡的那一个小时,到现在为止她已经沉睡了十几个小时,再睁开眼时,精神、体力已经全面恢复。 甚至,被卡杨活佛暗算打伤的伤处,都已经不再紧要了。 被那日红兄弟浆洗干净的衣服,已经被卓玛放在了炕边,摆放的整整齐齐。 一阵肉骨头的香气,顺着破败的房门飘了进来,条件反射般的,她肚子里发出了咕咕声。 门外的院子里很静,静得可以听到小鸟飞过时扑棱翅膀的声音,和腾格尔夫妻俩在灶上的低声谈笑。 安归王知道,由于她的出现,腾格尔的生活会发生大变化,那几万美金绝对能让他成为当地的富户。 当然,前提得建立在他们一家人不死的条件下。 第562章 安归王的冲动! 两千年以来,安归王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哦,是生活在传说中的角色,没有谁知道谁是安归王,谁要是对谁是安归王而感兴趣,结果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死。 如果腾格尔一家因为对安归王大恩而感激,向四邻八舍炫耀的话,安归王不介意让他们一家人从世界上消失,她绝不能留下一点让人查到她踪迹的隐患。 杀掉自己的救命恩人来保全自己,安归王不是第一个做这件事的人,更不是最后一个。 当然了,安归王也不想杀人,尤其是在心情很不错的时候。 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愣愣盯着墙上那一抹金色阳光,安归王忽然有了种从没有过的幸福,心中特别安静,竟然希望时间永远都停留在这一刻。 醒来后盯着墙上的阳光发呆,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安归王想看多久,就看多久,绝对不会有人来打搅她。 可她以往却没有现在这种感觉,特充实,特留恋,让她生出一种活着真好的感慨。 安归王很清楚,她之所以有这样的感受,皆因为怀中搂着一个男人的原因。 怀中男人那强有力的心跳,和坚实的身体,让她产生了这种莫名的幸福感。 尤其是想到她抱着他洗澡,替他按摩全身的穴位,来刺激他濒死的神经重新活跃过来时,某个部位的存在,使她自己的心跳和呼吸,都有了很大的波动。 高飞当下绝对还留在梦中,这从他的呼吸和心跳中就能听出来。 安归王垂下眼帘,看向了高飞。 熟睡,或者说仍然处在深度昏迷中的高飞,就像一个孩子,脸色平静,紧紧抿着的嘴角却偏偏翘起一丝笑意,眼皮偶尔会滚动几下,仿佛马上就会醒来那样。 但安归王却知道他不会醒来。 最起码不会现在就醒来。 她知道,高飞为了保护他自己,强迫把他自己封闭在深度昏迷中,这样才能成功熬过更多时间――安归王知道这点,那是因为她也会这种自我保护意识,在接受高飞嘴里那口氧气后不久,她就这样做了。 不过,她比高飞更能控制自己,所以才在被腾格尔从湖中捞上来时,才能及时醒来。 但高飞相比起她来说,还是差了太远,以至于脱险很久了,还沉睡在他自己的封闭空间内,迟迟无法醒来。 简单的来说,高飞现在就是一个生命迹象很正常的人,不过是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了,只要他自己不开门出来,任由别人再怎么喊他,也是无济于事的。 可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开门出来呢? “唉,小子,我是不是该让你死在龌龊的美梦中?” “不行,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这小子虽然救了我,可他终究是我的敌人,他死在我手中是必然的结果,我怎么可能会有把清白身子给他的荒唐?” “姑姑,你、你这是要做什么?” 就在安归王不顾一切的要‘吃掉’高飞时,一个稚嫩的同音从窗下响起。 安归王怵然一惊,抬手揪起脏兮兮的被子盖在身上,猛回头时,眼眸已经变成了荧色,带着浓浓的杀意! 双手捧着一个大碗的古柯达,被安归王瞬间爆发出来的杀意,吓得踉跄后退了一步,赶紧垂下了眼帘,吃吃的说:“姑、姑姑,我是来给你送吃的。” 说着,古柯达把那个大碗放在矮桌上,再也不敢看安归王一眼,转身逃了出去。 他今年才四岁,还不怎么懂得什么叫害怕。 可他刚才真感觉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怕意,让他想到了今年开春的一件事:那是一个傍晚,抢了特伦鞋子穿的古柯达,被特伦追着刚跑到院门口打开门,就看到了一只野狼。 那只熬过一个冬天的野狼,实在受不了饥饿,这才跑到了镇上找吃的。 野狼走在空荡荡的街上,被饥饿折磨的浑身无力,正在四处寻找一点吃的时,却发现眼前出现了一个小孩子,兴奋的它眼睛都变成了莹白色,正要扑上去把不知所措的孩子一口咬死时,一只弩箭却射穿了它的脑袋。 射死恶狼的是镇上的一个猎人,他救了古柯达,却不知道。 猎人只知道收获了一只狼,可以用它来换取最需要的美酒。 他更不知道,恶狼那吃人的眼神,会让一个小孩子终生难忘。 而古柯达,刚才就再次看到了那种凶残的眼神,这才吓得跑出了屋。 跑出屋后,古柯达才重重吐出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没事人似的去和特伦抢骨头了。 小孩子就这样,只要躲过危险后,就不会放在心上了。 他却不知道,他刚才面对的安归王,要比开春看到的那只恶狼还要可怕! 恶狼最多只能咬死她自己,而安归王却有可能会杀掉他全家。 天真的古柯达,带着他全家在鬼门关上溜达了一圈,又回来了。 看着那一碗冒着热气的羊汤,安归王轻轻叹了口气,眼眸渐渐恢复了正常,低声自语道:“安归王什么时候这样善良了,竟然不忍杀掉一个小孩子了。” 被古柯达撞破后,安归王再也没有了刚才那心思,在高飞脸颊上莫了一把后,就拿起了衣服。 衣服被那日红兄弟俩人浆洗的很干净,看出来是用了心的,穿在身上很舒服,就连靴子也被火烘烤过,洒了香料。 穿好衣服后,安归王才想到她很饿,尤其是在面对一大碗浓浓的羊汤时。 “咕噔。” 安归王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迫不及待的走到小木桌前,端起了那晚羊汤。 本来,腾格尔是准备要把那两只野狼炖熟了给安归王的,后来觉得女神不该吃那种东西,再加上已经成为富户了,就让卓玛买了一只羊。 羊汤炖了几乎一个下午,汤汁发白,洒上孜然、胡椒粉等佐料后,味道喷香,最适合几天没有吃东西的人了。 如果是以前,就算腾格尔跪在地上请安归王喝他炖的羊汤,她也不会看一眼。 但现在,她却顾不得羊汤烫嘴,几分钟就把一大碗羊汤喝了个干净,更不会在意油腻。 “呃!” 舒适的打了个饱嗝后,安归王双手抄在宽大的袖口中(草原人习惯这样),慢吞吞的走出了屋子,来到了院中,抬头向西方看去。 西方远处的天际上,那一抹夕阳已经变成了金线,却把云彩映照的火一般红。 环形的湛蓝色苍穹,好像一个大大的水晶球,看上去是那样的迷人,使人感觉生活在童话世界中。 外蒙虽然穷,但环境却不是华夏这种发展中国家能比的。 如果内地人看到几十年前才能看到的这一幕后,肯定会升起和安归王一样的想法:搬个椅子坐下,尽情享受着这蓝天,白云,红霞,和金色的夕阳。 “你、你醒了?” 就在安归王为苍穹所着迷时,卓玛端着一个盆子从所谓的厨房中走了出来。 盆子里是满满的一盆羊排,冒着诱人的香气。 “嗯,醒了――给我来一点。” 看着盆子,安归王淡淡的点了点头,不等卓玛说什么,就转身走进了屋子里:“还有,再来一碗刚才那样的羊汤。” 对安归王的随意指使,卓玛没感觉丝毫不快,反而有了种莫名的自豪感,几分钟后,就把她所需要的东西,恭恭敬敬的端进了屋子里。 就在卓玛垂着头要退出去时,却听到女神般的女人说话了:“你丈夫,和孩子呢?” 卓玛不敢抬头,盯着脚尖小声回答:“腾格尔去镇上买东西了,他说那位先生的衣服太淡薄。孩子刚才还在的,现在也不知道去哪儿玩了。” “哦,你出去吧。” 安归王淡淡点了点头,却在卓玛即将走出房门时又说:“记住,我不希望别人知道我在这儿,明白了吗?” 第563章 女神生病了! 其实,就算安归王不特意嘱咐卓玛,她也不会把这件事说给别人的。 如果你从某个人手中得到了可以改变命运的好处,你会告诉别人吗? 不过卓玛却很清楚,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变着法的打听,她家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改变。 她只是一个没文化的普通草原女人,不知道该怎么和那些人解释。 但她相信腾格尔会有办法说的,她所操心的就是,等女神俩人离开后,她要买几只小羊羔,多大的牧场。 当天色完全黑下来时,腾格尔的拖拉机回来了,上面载满了大包小包,在门口和邻居寒暄着,不等那些看出他好像变了的人说什么,他就主动笑着说,说他远在首都的表弟来了。 腾格尔也知道不能说出安归王和她的小恋人来家里住的事,可有些事必须得说。 “腾格尔的表弟是个有钱人,腾格尔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穷光蛋了。” 这是安归王在告诉卓玛的,也是在几天后在镇上流传着的一个消息。 大家也都坚信消息是正确的,因为以往连饭都吃不饱的腾格尔,这几天买羊羔、牧场和大批的生活用品,往外掏钱时眉头都不皱一下,好像流水那样。 很多人都想见识一下他那个表弟,不过不管是谁,只要一走到他家门口,就会被卓玛领着几个孩子挡住了。 阻拦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也很伤人心――腾格尔那个有钱的表弟,不喜欢和穷人打交道。 可没有谁对此不满,因为假如他们也有这样一个有钱亲戚的话,也会这样做。 今天,已经是被腾格尔用沾网从湖中拖出来的第四天了,高飞还没有醒来,仍然在他自己的世界中徘徊。 这几天中,都是安归王给他喂饭,不顾恶心的替他清理个人卫生,就像一个特称职的保姆。 哦,错了,就像一个心疼孩子的母亲。 有晚上搂着男病人睡觉的保姆吗? 这几个夜晚,安归王的睡眠质量,从没有过的好,使她不止一次的发出‘这才是人的生活的感概。 安归王有这种感慨,在外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如果让这个人二十多年都睡在棺材中,才能安心睡着时,就会体味出这种安心的珍贵了。 自从安归王和高飞住进来后,腾格尔一家就住在院子里。 不过他们不在乎,反而希望俩人能在他家住一辈子:四天的时间,安归王给了他们两次钱,每一次都是那么厚厚的一叠。 你会把财神爷向外赶吗? 尤其这个财神爷能在眨眼间,就能干掉两只野狼。 从那天开始,腾格尔就再也没有进过原本属于他自己的房间,更几次嘱咐老婆孩子,除了送饭外,绝对不能去打搅客人。 今晚,却有人敲响了房门。 安归王的黛眉微微皱了起来,翻身坐起披上了衣服后,才淡淡的说:“进来吧。” 进来的是腾格尔。 他全身上下都穿着新衣服,这几天在邻居面前都是趾高气扬的,但在安归王面前,却像一只小羊羔,不敢看她一眼,只是局促的搓着双手站在门口。 安归王问道:“有事?” “有,有事。” 腾格尔咽了口吐沫,才小心翼翼的说:“傍晚我外出买烟,听到从札思古尔湖那边镇上来一个客商说,从几天前开始,几个陌生人到了镇子上,四处散发寻人启事传单,说谁要是有这个人的消息,会给好多奖金――恰好,那个客商带有这样的一张传单。” 说着,腾格尔从口袋中拿出一张传单,放在了小木桌上,这才低声说:“我仔细看过这张传单,和那位先生是一个样子的。” 说完这些,腾格尔左手抚雄,对安归王方向深深鞠了一躬,低着头慢慢退向门口时,却听安归王问道:“那边的镇子,距离这边多远?” 腾格尔想了想,回答说:“大概有三十公里左右。” 安归王点了点头,又问:“你有没有听说过蒙戈尔这个地方?” 微微抬起头看了眼安归王,腾格尔又飞快的低下:“传言,蒙戈尔下面有成吉思汗的陵墓,我还年轻时去过一趟,那边距离这里大概有四百公里左右。” 四百公里? 安归王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下。 四百公里放在地面上,开腾格尔那辆手扶拖拉机,也就是一两天的事,但要是放在地下河,可就不是四百公里的事了。 别忘记地下河是弯弯曲曲的,很可能是地上距离的几倍。 安归王这才想起,她好像还没有问过腾格尔,今天是几号。 腾格尔告诉安归王今天是几号后,稍等片刻没有听到她再问什么,这才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以往,时间对于安归王来说就是一个时间,别说是十四天了,就是十四年,对她来说也没太多的意义。 从她四岁第一次在棺材里睡觉起,她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最终无非是带着‘壮志未酬身先死’的遗憾,把大业精神再传给下一任安归王罢了。 除了上次赶往塔克拉玛干沙漠刺杀莫邪征东那次,她其余的生活都像一潭波澜不惊的死水,今天和明天,今年和明年,甚至今生和来生,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她绝不会因为虚度一天而有丝毫惆怅,只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解脱的迷茫。 一个人,如果没有了追求目标,或者说已经对所追求的早就失望了,那她活着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时间只不过是提醒她吃饭、休息的一个概念而已,想怎么浪费,就怎么浪费。 所以,安归王从来没有觉得十四天有什么了不起的。 可当腾格尔告诉她今天是几月几号,她这才知道她竟然在地下呆了整整十天,其中有八天多,是在暗河中漂流。 被一个她随时可以杀死,但还没有玩够的男人抱着,漂流。 这十四天,尤其是在腾格尔家中的这四天,绝对是安归王最为精彩的日子。 她从没有想过,她竟然很享受当前的这种日子,白天看着这个男人,晚上抱着他,哪怕一句话都不说,但心里却有着从没有过的安宁,使她渴望一辈子就这样。 “难道,我已经爱上了他?” 安归王呆坐半晌,才慢慢脱掉衣服,重新钻进了被窝,搂紧了那个男人,白玉般的脸颊贴在他雄膛上,听着他的心跳――却有了莫名的烦躁。 以往的几晚上,她只要钻进被窝抱住高飞,身心就会安静下来,用不了多久就会进入梦乡。 但今晚,她却感到了烦躁。 安归王很清楚,她烦躁是因为她知道,高飞已经失踪了十四天,他的家人肯定在四处找他,并能很快找到这儿来,把他带走。 不管高飞能不能醒来,那些人都不会让他和安归王呆在一起。 她不想高飞离开。 他现在已经成为她的私有财产――或者干脆点说,是她的爱人。 谁会允许自己的财产和爱人被别人抢走? 安归王很清楚,依着高家的实力,就算她带着高飞藏到九天之外,仍旧会被找到的。 也许,也许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永远的把高飞留在身边。 那就是死。 就像世上那些为爱殉情的男女那样。 两个人都死了,就再也没有谁能分开他们了。 想到这儿时,安归王终于肯定了一个事实:她,爱上高飞了。 她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爱上他,俩人之间没什么海誓山盟,有得只有敌意。 可她就是不想高飞离开,想让他陪她一辈子,不管他是否会昏迷一辈子,甚至都不管他一点也不爱她。 爱,是自私的,没有道理的。 安归王静静伏在高飞雄膛上,许久都没有动一下,呼吸均匀,好像睡熟了的样子,但长长的眼睫毛却总是会动一下,证明她根本没有睡着。 外面的天,越来越黑了,已经有霜降了下来,睡在外面帐篷中的腾格尔一家,也传来了轻轻的鼾声,整个世界都鸦雀无声,就像无数个深夜那样正常。 当一只耗子顺着墙根拐过墙角时,安归王睁开了眼睛。 大半夜的静思,她已经有了决断。 “我既然舍不得杀你,又不能带你走,那我只能带走你的、你的孩子――我已经算过了,今晚是我受孕的最佳日期,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更希望二十年后,你会发现新一代的安归王,原来就是你的孩子。那样就算是我死了,也有人能照顾她。” 古柯达今年四岁了,可还有个爱尿炕的丢人习惯。 凌晨两三点时,他又尿炕了,好大一泡……睡梦中都感觉很不舒服,本能的翻了个身,趴在了哥哥特伦的身上。 睡得正香的特伦,一把就把他推下了毛毯,躺在了冰凉的地上。 已经习惯光着皮股睡觉的古柯达,几分钟后被冻醒了,迷迷糊糊的爬起来,走出了帐篷来到了院子里。 冷风吹过,使他打了个机灵,睁开眼后才发现自己正呆在帐篷外面,夜风是那么冷,几乎把他冻僵了。 “我怎么在这儿?” 第564章 痛苦的安归王! 以往每当卓玛受不了病魔的折磨,疼的翻来覆去的申银时,懂事的古柯达都会把小脑袋趴在母亲怀中,让妈妈的手抚着他脑袋,妈妈的痛苦就会减轻很多。 现在,当古柯达听到女神的申银声从房间内传来后,他就想用这种方式来安慰他。 对于给自己带来好生活的女神,古柯达从心底爱她,尊重她,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他希望她能好好的,在他家过一辈子,那样等他长大成人后,就能像照顾妈妈那样,去照顾她了。 古柯达光着身子走到门前,推门走了进去。 然后,他就看到了不解的一幕:他一家人的女神,此时正光着白瓷般的身子,骑在她小恋人的身上,疯狂的扭着腰身,一头青丝乱摆。 古柯达搞不懂她在做什么,他知道女神现在肯定很痛苦,因为每当她纵一下身子,就会发出一声受不了的痛苦申银。 而且眼神相当好的古柯达还发现,有鲜红的血,从女神身下淌在了男人腿上…… 女神也许太痛苦了,疼的拼命摇晃着脑袋,都没有发现古柯达已经开门走了进来,直到他怯怯的问:“姑姑(安归王让他们兄弟几个喊她姑姑),你是不是很疼?” 随着古柯达的声音响起,正在忍受病魔折磨的女神,猛地停止了动作,和申银,霍地转头看向了他! 眼睛,在灯光下变成了莹白色,就像魔鬼那样,让本来就很冷的古柯达,感到更加的冷,下意识的后退两半,鼓足勇气的说道:“姑姑,你病了,对吧?每当我妈妈病重时,她就会这样叫。为了减轻妈妈的痛苦,我就会趴在她怀里,让她揉着我的脑袋,然后她就不会感觉到疼了,就会笑――要不要我把脑袋借给你揉揉?” 古柯达说到后来时,就发现女神的眼睛又恢复了正常,而且好像还带有一丝笑意,声音有些沙哑,但却很温柔:“好孩子,姑姑是病了,而且还是无可救药。但你不用担心,姑姑这病很快就会好的。去吧,回去睡觉,姑姑病好了也会休息的。” “可你都出血了,病的肯定比我妈妈还要重。而且,你的叫声也比妈妈大。” 古柯达倔犟的摇摇头,认真的说:“姑姑,你要相信我,揉揉我的脑袋你就会好的。” 女神的脸好像红了一下,但还是拒绝了古柯达的好意:“不用,我真的不用。好孩子,快去睡觉吧,别耽误姑姑――生病。” 古柯达还想再说什么,却有一只手抓住了他的后脖子,一把把他拎出了门口。 “放开我,姑姑生病了,我要让她揉揉我的脑袋!” 被吓了一大跳的古柯达扭头看去,才发现把他从门内拽出来的人,竟然是他父亲腾格尔。 腾格尔脸色苍白,根本不敢说什么,抬脚对着小儿子皮股就是狠狠一脚,对卓玛使了个‘关上房门’的动作,拎着古柯达向帐篷那边快步走去。 “腾格尔,你快放开我呀!姑姑疼的厉害,她需要我去安慰――哎哟,呜呜呜。” 古柯达的哭声响了起来,刚想了一声却被腾格尔捂住了。 藏在拐角看到这一切的那只老鼠很纳闷,等关上房门的卓玛慌慌张张的跑回帐篷后,它决定去屋里看看那位姑姑到底长了什么病,竟然又开始叫了起来,还那么大声。 “唉,当人有什么好的?病得都这样子了,脸上还偏偏带着享受的表情,真是不可思议。” 从门缝内钻进屋子里的那只老鼠,对着窗上那具上下浮动的身子愣愣看了半天后,才兴趣缺缺的摇了摇头,扭身重新钻了出来,遥望着星空幸福的叹了口气,很快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 蒙戈尔小镇发生街头枪击事件七八天后,这儿就来了很多外地人,足有几百个。 平时在居民眼中很有身份的政府官员,在那些人面前就像被驯服的小马驹那样,还没有说话,脸上就挂满了谄媚的笑,让当地人暗叹他们丢尽了成吉思汗的脸。 别忘了在七百多年前,这些白皮肤的西方人,可是草原雄鹰的奴仆,一见面就会趴在地上亲吻脚趾头的货色。 尤其是其中一个身材修长的白人女子,每一次从镇上唯一的宾馆出来,身边都会有大批的保镖跟随。 据镇上最年老的老汉说,她的排场一点都不次于古代公主出巡。 不用问,这个女子就是离子基金的执行总裁妮儿。 她已经来这儿十几天了,晚上在电脑上工作,白天就会坐上特制的防弹轿车,在一大群保镖的护卫下离开镇子,直到很晚才会回来。 今天,妮儿又是空手归来,脸上带着疲倦。 她刚坐在沙发上捧起一杯咖啡,詹姆斯就走了进来。 看着詹姆斯那裂开的嘴唇,妮儿知道这些天他已经尽力了,跑的路程和地方比任何人还要多。 “詹姆斯,坐。” 妮儿抬手指了指旁边的沙发。 詹姆斯却没有坐下,低声说:“多少有了一点消息。” 刚要闭眼的妮儿身子一僵,霍地睁眼,急切的问道:“快说!” 詹姆斯的下一句话,让妮儿重新陷入了绝望:“但不是高飞的消息。” 盯着詹姆斯愣了片刻,妮儿才问道:“是谁?” “高飞的朋友,一个姓铁,叫铁屠的。” 詹姆斯坐了下来,用手搓了搓有些冰凉的脸颊:“在距离这边一百七十公里的地方有个湖,叫承柯尔湖。当地居民说,今天早上有人在湖边发现了一个溺水的年轻男子,他昏迷过去了,但没有死。等我得到消息赶去后,他已经被人带走了――根据当地人的描述,我基本可以断定,他就是高飞和我说起过的铁屠。” 在前往汉德勒森林营救秦紫阳时,为了怕发生误会,高飞特意给詹姆斯等人看了秦紫阳、铁屠和叶心伤等人的照片。 所以詹姆斯才能通过当地人的描述,确定被人带走的年轻人就是铁屠了。 “看来斯蒂芬博士他们说的很对,这个秘道下的地下河,在地震后改道了,所以他们才有可能从下面相连的湖中飘上来。” 妮儿咬了咬嘴唇,低声说道:“一百七十公里,那么远的距离――你没有在那边扫听到他的消息?” 詹姆斯摇了摇头:“没有。当地人说就只看到了铁屠。我曾派遣专业潜水员去过湖底,他们在下面发现了暗河的流出口,只是水流很湍急,超过每秒五十米,人根本不可能逆流游进去。十二个潜水员,在承柯尔湖打捞了整整一个下午,除了发现一些碎木头,和两个夜明珠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发现了。” 詹姆斯说着,摊开手掌,里面是两颗玻璃球大小的珠子,在灯光下闪着绚丽的光泽,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很值钱的宝贝。 詹姆斯重金雇来的潜水员,能从湖底找到两颗夜明珠,没理由找不到比珠子大若干倍的人,或者尸体。 妮儿只看了这两颗珠子一眼,就挪开了目光,淡淡的说:“那个铁屠,被谁带走了?” 詹姆斯沉吟了片刻才说:“应该是华夏军方的秘密特工。在我们还没有赶来时,我就听秦紫阳说起过,大概有数百华夏秘密特工潜入了外蒙境内,就是要寻找高飞他们,而且……” 妮儿问道:“而且什么?” 詹姆斯垂下眼帘:“而且,他们的人在监视我们。” 妮儿无所谓的说:“这是很正常的,不用担心,相信他们也早看到了你,猜出我们的来意了。” “除了华夏特工,还有一批来历神秘的人。” “什么人?” “不知道。” 詹姆斯摇了摇头,若有所思的说:“他们的身手都个个高强,行踪更加诡秘,曾经和我们的人发生过冲突,一个人就揍趴下了我们四个人,却没有伤害他们,事后就飘然而去了,好像没什么敌意。” 这次追随詹姆斯来外蒙的几百人,都是妮儿花重金雇来的,其中不乏各国退役的特种兵,甚至还有雇佣军,都是一些很牛叉的。 “神秘人?” 皱眉想了想,妮儿摇摇头:“算了,也许他们是为了某个宝藏的传说才来的。不用在意。” 詹姆斯忍不住的问道:“我就担心他们会发现你的真实身份。” “发现就发现呗,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妮儿身子后仰,脑袋靠着沙发垫子,疲倦的闭上眼睛:“再调几百人过来,重点是附近五百公里内的湖泊。当然了,还有附近人家的水井。” 蒙戈尔方圆五百公里的湖泊,大大小小的足有数百上千个,这已经是够耗费大批人力的了,再加上水井――詹姆斯苦笑了一声,委婉的劝道:“妮儿,我觉得你该回去了。你放心,不管怎么样,我都会留下来。” 妮儿身为离子基金的执行总裁,每天可以说是日理万机,这次借口来外蒙已经十几天了,早就引起了老乔治的怀疑,所以她的确得早点回去了。 轻轻吐出一口气,妮儿看着詹姆斯的眼睛,很久后才低声说:“詹姆斯,我要你说,高飞还活着。” “我一定会把活着的高飞带到你面前,我发誓!” 詹姆斯举起了左手,一脸笃定的样子。 “那我明天一早就会回去。詹姆斯,希望你别让我失望――要不然,后果会很严重的。” 妮儿说完这句话,就重新闭上了眼睛。 她实在不忍心看詹姆斯的苦瓜脸。 “兄弟,你特么可把我害苦了!你要是死了还罢,如果你活着,我肯定会咬死你!” 在肚子里骂了一句后,詹姆斯悄无声息的退出了房间。 门口,是保护妮儿的两个保镖,五大三粗的,脸色漠然。 看起来很酷的样子,其实就是一些衣服架子而已,在真正的高手面前,屁都不是! 鄙夷的撇了撇嘴后,詹姆斯快步走下了楼梯。 第565章 深夜来的魔鬼! 如果铁屠死了的话,妮儿才不会管老乔治和离子基金怎么样,她都会留在外蒙,一天找不到高飞,她就不会离开,直到找到他的尸体为止。 现在铁屠还活着,那么就证明高飞也活着,只是暂时还没有找到他罢了。 在妮儿心中,高飞可不是铁屠能比的,现在他都活下来了,高飞有什么理由会死去? 妮儿的固执,使她忘记了人类在天灾人祸后,活下来的不一定是最强壮的。 她只坚信,高飞肯定能活下来,理由就是铁屠没死。 铁屠活下来的消息,让妮儿看到了希望,这才郑重考虑了一下詹姆斯的提议,决定等天亮之后就离开这儿:那家伙既然活着,还有必要再在这儿浪费时间? 提了十几天的心,也总算是大石头般的落了地,接着就是睡意袭来,让妮儿懒得回卧室,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妮儿睡得很香,很沉,直到有人用手指扭了一下她的小鼻子,她才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她斜躺在沙发上睡觉之前,并没有关上房间里的灯,所以睁开眼后就看到了一个人——或者说,是一个戴着恐怖面具的魔鬼。 无论谁从睡梦中醒来,睁眼就看到一张恐怖的面具后,都会被吓一跳。 妮儿也不会例外,她在愣了九个弹指间后,就张开嘴准备发出一声尖利的尖叫时,一只手却及时捂住了她的嘴巴,一个很轻,很淡,很冷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不想死的话,就闭嘴。” 妮儿能够混到当前的份上,绝不是只靠着有个牛比的爷爷,更多的却是靠她自己有足够的理智,和准确的眼光。 面前这个魔鬼说出的话虽然不多,但妮儿却能从中听出他绝不是在开玩笑,马上就聪明的点了点头。 魔鬼慢慢松开手,声音依然是那样的空灵:“怪不得他宁可为了你退出佣兵圈,看来你的确是个聪明的女孩子。” “我、我可不可以不坐起来?” 妮儿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小心翼翼的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我虽然习惯了别人跪着和我说话,但却不喜欢别人躺着和我说话,你可以坐起来,看在他的面子上。” 魔鬼淡淡的说着,坐在了妮儿对面沙发上:“不过我提前告诉你,你在坐起来时,最好不要趁机向门外的保镖发出预警,因为他们已经听不到了。” 正要借机把手机仍在地上的妮儿,马上就绝了这个念头。 因为她很清楚,魔鬼既然能悄无声息的来到她身边,肯定会先摆平外面那两个保镖的。 乖乖坐起来后,妮儿眼里带着心悸的看了眼门口,低声问道:“你杀了他们?” “我不喜欢杀人。” 魔鬼摇了摇头,淡淡的说:“但我从不在意杀那些愚蠢的人。愚蠢的人活在世上,只会浪费粮食和空气。” “呵、呵呵,我也是这样想的。” 妮儿强笑了一声,才大着胆子看向了魔鬼。 魔鬼就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穿着一身黑色的纱衣,上面还有用金丝绣着的金龙,在灯光下若隐若现的,样式古朴却散发着尊严,很是高贵的样子。 魔鬼虽然是坐着的,但也能看出她身材修长,而且雄部明显要高起很多,乌黑的青丝,从面具两侧垂了下来,油光发亮,也不知道是怎么护养的,如果让她去做洗发水广告的话,那些指望焗油来显摆的代言明星可以去死了。 这是个女人。 发现这两点后,妮儿心里稍微轻松了点。 人们的潜意识内,总以为女人是弱者,会自然的放松对她们的畏惧,妮儿也是这样认为的。 其实人们根本不知道,很多丧尽天良的事儿,都是出自女人之手。 疯狂起来,女人比男人更加凶猛。 心里轻松一点后,妮儿才敢大着胆子看向了那张面具。 这是一张做工很精美的青铜面具,绝对是正儿八经的青铜制造,而不是塑料制品,因为妮儿可以看出上面的轻微划痕,都闪着金属的光泽。 青铜面具的样子很狰狞,应该是华夏古老神话传说中的某个神兽,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面具后面的那双眼睛,瞳孔微微带有一点湛蓝色。 什么颜色的瞳孔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双眼眼睛非常漂亮,或者说是非常迷人,就算妮儿看一眼,也能联想到雪山上的万年古潭。 仅仅是凭借这双眼睛,妮儿就断定面具后面,肯定是张倾城倾国的脸庞。 年轻的美女。 老女人的眼睛,是不会有这双眸子的神韵。 妮儿只和这双眼睛对望了一秒钟,心中忽然腾起一种从没有过的迷茫,仿佛走进了漫天大雾中,只看到在遥远的前方,有两个绿油油的火球,再也看不到回家的路。 妮儿根本不知道,她的眼神已经变得呆滞起来,傻了似的看着魔鬼那双诡异的瞳孔,听到魔鬼的声音,从迷雾中传来,轻飘飘的却很清晰:“你叫妮儿?” 妮儿缓缓点头:“是,我叫妮儿,乔治.妮儿。” “你和高飞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儿子的爸爸。” “你们有、有儿子了?” 魔鬼的声音,有了轻微的欺负。 妮儿点头:“是,我们有儿子了,叫小凯撒。” 魔鬼沉默片刻后,才又问:“你爱他吗?” “为了他,我可以去做任何事。” “他爱你吗?” “他为了我,才放弃了当佣兵,并答应我爷爷,退役两年内,不许杀一个人,要暂起百亿财富才能娶我。” 妮儿呆滞的脸上,浮起一丝呆滞的笑容:“他绝对做不到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聚敛那么多财富,可在两年内,他却没有杀一个人,哪怕是穷的每天吃泡面——我觉得,这对一个过惯了纸醉金迷、杀人从不偿命的人来说,尤为可贵。” 魔鬼再次沉默,很久后才又说:“他这次很可能已经死了。” 妮儿马上反对:“不会,我坚信他还活着,因为他的朋友已经得救了。” “唉。” 魔鬼低低的叹了口气,轻声说:“我也希望,可现实却又是一回事。” 随着魔鬼的这声叹息,妮儿霍然从迷雾中走了出来,回到了现实,眼神重新变得清冽了起来。 看着魔鬼,妮儿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吃吃的问道:“你、你刚才对我做了什么?” 魔鬼淡淡的说:“没什么,只是暂时失魂,或者说催眠了你,问你几句话罢了。” “你这是在侵犯我的人权,我要——” 妮儿大怒,脱口说出这句话时,却忽然闭嘴了,随即悻悻的耸耸肩:“哼,我不喜欢被人摆弄。” 魔鬼好像嗤笑了一声,淡然道:“没有谁喜欢。不过,你要是再敢对我露出讨厌的神色,那么我会让你从此之后再也无法讨厌任何人。” 妮儿心里一寒,再次缩了缩脖子时,魔鬼却已经站了起来,转身向门口走去——哦,错了,是漂去,因为妮儿发现她的膝盖没打弯。 就在黑纱魔鬼要开门出去时,妮儿忽然说话了:“站住!” 魔鬼身子停下,但却没有回头,只有清冷的声音传来:“如果你不是他儿子的母亲,就凭你这两个字,你已经死了。记住,如果我们还有机会再见的话,千万不要对我说这两个字……除了他之外,没有谁敢命令我。” 魔鬼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妮儿却感到了如山的压力扑面而来,脸色一白,本能的道歉:“对不起,我、我只是想问你一个问题。” “说。” 魔鬼仍然没有转身。 妮儿攥了攥拳,低声问道:“你和高飞,是什么关系?” 魔鬼缓缓扭头,看着妮儿的眸子有精光闪过,淡淡的说:“我是他姑姑。” “什么,你是他姑姑?” 妮儿小嘴马上张大,一脸的不可思议,喃喃的说:“我、我怎么没有听他说起过,会有你这样一个姑姑。” 魔鬼淡淡的回答:“你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 “哦。” 妮儿傻呆呆的点了点头时,魔鬼又说话了:“其实只要他想,别说是百亿财富了,就算再多,他也能拿出来的。” 吹大话呢吧? 妮儿没有说什么,只是撇了撇嘴角。 魔鬼也没和她解释什么,却问道:“你既然是他儿子的母亲,那你为什么眼看着他的人被欺负,却不管呢?” 妮儿一愣,随即明白了过来,不甘心的反驳道:“谁说我不管了?那个欺负他兄弟的岛国人,已经付出惨重代价了——” 不等妮儿说完,魔鬼就打断了她的话:“除了那个可恶的岛国人外,应该还有一个人吧?” 妮儿紧紧抿了抿嘴角,垂下眼帘说:“可那个人是他的亲……” 魔鬼再次打断她的话:“如果我是你的话,就算他亲娘欺负他,我也不会置之不理的。” 妮儿没说什么,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就在妮儿以为魔鬼要离开时,她却又忽然问道:“你是怎么看待沈银冰的?” “沈银冰?” 妮儿皱眉沉吟片刻,才用不确定的语气回答:“她只是他的朋友吧?听说他们俩人拍拖过,但最后却分手成朋友了。” 魔鬼摇了摇头,正要说什么时,妮儿放在沙发上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妮儿拿起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看向了魔鬼。 魔鬼却没有丝毫要走的意思,她只好咬了咬牙,接通了电话。 半夜睡得好好的,房间忽然来了个魔鬼,问了一些乱七八糟的问题,放在谁身上,谁的心情也不会好,妮儿也是这样,接听电话后就用生硬的语气说:“贝克,你最好给我一个打搅我休息的理由,要不然你可以卷铺盖——什么,你说什么!?” 妮儿蹭地一声站起来时,却发现本来站在门口的魔鬼,竟然忽地出现在了她眼前,好像本来就在这儿那样,一双精光闪闪的眸子,死死盯着她的手机。 第566章 双王会(一)! 如果刚才称呼这个自称是高飞姑姑的神秘女人是魔鬼,就是因为讨厌她的话,那么妮儿现在可以肯定她就是一个魔鬼,货真价实,如假包换。 人类移动的速度,怎么可能会这样快? 不过妮儿来不及考虑这些,因为那边的贝克正在兴奋的高声喊叫:“我们已经发现了目标的踪迹!一个从乌拉特小镇上回来的商人说,当地一个叫腾格尔的家伙,几天前曾经去过札思古尔湖――从那天后,他就一夜暴富,对外说来了个远方表弟,但我猜想很可能……” “感谢上帝,终于找到了他的下落。贝克,你现在马上赶往乌拉特小镇,但不要轻易打搅那一家人,我现在马上就赶过去。好,你等我,再见!” 妮儿飞快的说完这些话后,重重吐出一口气时,却骇然发现:刚才还站在她面前的魔鬼,竟然不见了。 悄无声息的不见了,就像她从来没有出现过。 ―― 安归王真没想到,她原来是这样一个疯狂的女人,对那种结合的滋味竟然如此享受,根本不在意别人会不会听到她的高亢叫声,只知道拼命的索取着。 同时,她也为高飞的战斗力而感到惊讶――尽管他是处于深度昏迷中,某些神经会不可避免的延缓,但别忘了她有着特殊的体质,直到把她逼得使出浑身解数,才达到了她想有个孩子的目的。 昏暗的灯光下,瘫软在高飞身上的安归王,白瓷般的皮肤上挂满了晶莹的汗珠,还泛着诱人的绯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安归王的呼吸才平息了下来,扯过被子盖在自己身上,惬意的闭上了眼睛。 本来,她准备完事后就会离开高飞。 因为她很清楚,最多等到明天中午,搜索高飞的人就会来到这儿。 她既然不忍心干掉高飞,那就没必要再让别人知道他们曾经在一起过。 不过,等完事后她才发现,她竟然是这样的累。 累得她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环抱着高飞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随着呼吸的平静,夜重新静了下来,就像前三个晚上。 可安归王却没有发现,在她睡过去不久,高飞就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高飞没有去看环抱着他的安归王,也没有把她从身上推下来――因为到现在为止,他还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自己又是谁。 人从深度昏迷中醒来后,一般都得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回到现实,高飞也不例外,有些人甚至得从小时候开始回忆,如果回忆到某个时间段却再也想不起发生什么事了……那恭喜,你失忆了。 幸好,高飞很快就从孤儿院回忆到了汉德勒森林,又来到了蒙戈尔的秘道,成吉思汗的超级陵墓,棺材破裂,直到他被大水冲进黑暗中,没有抓住铁屠,却抱住了一个柔软的身子。 “那个人应该是百变安归王吧?没想到我竟然糊里糊涂的抱住了她,还在她即将窒息而死时,傻乎乎的把氧气给了她。” 终于成功回忆到昏迷前的一刻后,高飞才疲倦的闭上了眼睛,又开始猜测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趴在自己身上的这个女人是谁。 这次醒来,高飞并没有以为自己死了。 他小时候就听说,人在死了后,是没有那种‘畅快淋漓’感觉的,因为鬼神好像不做那种龌龊事……可他正是在一泻千里之后,才打开被他自己封闭的门,回到了现实中。 高飞再次睁开眼,微微侧脸,然后就看到了两双亮晶晶的眼睛。 一双,是安归王的。 安归王仍然环抱着他的腰,雪白的脸上泛着一抹红晕,眼神中带着怪异的笑意,身子却有了明显的僵硬感觉。 她不能不僵硬,因为那把金蛇怪剑的剑尖,正抵在她脖子上,只要稍微再向前移动一寸,她就得血溅当场。 另外一双眼睛,则来自窗下。 金蛇怪剑,在一个戴着青铜面具,身穿黑色刺龙轻纱的人手中。 戴着青铜面具的人双眼很亮,相比起安归王淡定的眼眸,多了一丝仇恨,和不屑。 “你醒了,很好。” 安归王在说出这五个字时,面孔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眼窝深陷、鼻子增高――比她的实际年龄最少苍老了七八岁,眼眸也变成了棕褐色,和当地蒙古人种没什么两样,唯有皮肤还是白瓷般的柔滑,特殊的体香依旧存在。 高飞没有吭声,他不知道当前情况下自己该做什么。 他认识那个拿剑抵着安归王的人,她是楼兰女王莫邪征东。 事实上,也唯有莫邪征东才能在神不知鬼不觉间出现在安归王身边。 安归王也没在意高飞为什么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缓缓问道:“你能不能先出去?我不喜欢不是男人的人看我穿衣服。” 不等莫邪征东说什么,安归王又淡淡的说:“当然了,你也可以趁机一剑杀了我。但我保证,我在临死前,会把高飞带走。” 就在刚才,安归王还疯狂的索取着高飞。 就在无数个弹指间,她还对高飞柔柔的说你醒了,真好。 但在这一刻,她却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再也没有一点点的柔情蜜意,有的只有玉石俱焚的杀意。 高飞毫不怀疑,安归王说到就能做到。 莫邪征东也相信她能做到,所以随手一抖,就把金蛇怪剑甩了出去。 被安归王看作是王者象征的金蛇怪剑,在莫邪征东眼里和废铜烂铁没什么区别,就那么随意甩了出去,刺进了泥胚堆砌的墙壁里,深没至柄。 “给你半住香的时间,我在南边街口那棵大树下等你。”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完,转身走了出去,没有发出一丝声息,仿似一闪就不见了。 就像没有看到这一切似的,安归王眼里只有高飞,笑吟吟的问道:“你是什么时候醒来的?” 高飞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话来。 深度昏迷的后遗症。 安归王在他肋下按了几下,高飞咳嗽了一声,说道:“在你睡着时。” 安归王脸颊贴在高飞雄膛上,深吸了一口气说:“嗯――你醒来就好,我要走了。也许,也许我们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你会不会想我?” 高飞看着屋顶,淡淡的说:“我会去找你。” 安归王明显觉得心儿突地一跳,抬起头来时,已然是媚眼如丝,面孔又开始变化,重新成为她的清纯本色:“你、你喜欢我了?” 高飞摇头。 安归王的笑容僵在脸上,低声问:“那你为什么要去找我?” 高飞喉结上下动了几下,才说:“穆天涯,死在你手中。” 安归王的笑容慢慢收敛,面孔又开始变化,语气也生硬了起来:“为了她,你不惜杀我?” 高飞回答:“她是我的女人。” 安归王长长的眼睫毛忽闪了一下,淡淡的说:“我也是你的女人了,你应该能感觉到,你还在我的身体里,而且你也是我的第一个男人。” 高飞闭上眼:“你和她不一样。” 安归王反问:“就因为你爱她?她也爱你?” 高飞嗤笑一声,淡淡道:“我上过的女人无数,可真正爱上我,又为了我死的,却只有穆天涯一个人。其他人,只是那方面的交易――在她死后,我曾经发誓要铲平整个安归教。” 安归王的声音,变得阴森起来:“就凭你?你信不信,我现在就能杀了你?” “那你现在可以下手了,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高飞无动于衷。 这对身子还连在一起的男女,身子还没有分开,就已经翻脸发誓要斩杀对方了。 这事怎么说? “别以为我不敢杀你!我推倒你,只是想品尝一下男人的滋味。实际上,也不过如此。” 安归王的面孔忽然狰狞了起来,右手掐住了高飞的咽喉:“只要我一用力,你就死定了。而且我也有把握躲过楼兰王,因为我可以变成这家女主人的模样,就算从她眼皮子低下大摇大摆的走过去,她也不会认出是我的。” 随着安归王右手力气增大,高飞开始呼吸困难,但他却没有挣扎,因为他很清楚自己不是安归王的对手。 他只是用眼睛死死盯着安归王,就像莫邪征东看她那样,眼神中带有不屑之色。 安归王的手上再次就加力,仿佛马上就要把他咽喉捏碎,却没有发觉声音有了颤抖:“你、你不怕死?” 高飞很想说:你爹才不怕死。 但他说不出话来,面对强大的安归王,昔日很牛比的超级杀手鬼舞,却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只能用不甘、不屈的眼神来抒发自己的心情。 安归王又说话了:“只要你,只要你发誓,忘记穆天涯,我就会放过你。” 高飞却闭上了眼睛,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其实他很想暂时答应安归王的条件,等以后有机会时,再为她报仇。 出尔反尔对于高先生来说,没觉得有啥可耻的,因为他想为穆天涯报仇,但死人是完不成这个心愿的。 安归王的手,却慢慢的松开了,声音也变得沙哑了起来:“算了,看在你曾经救过我的份上,这次我就饶了你,但如果你再执迷不悟,休怪我翻脸不认人。” 高飞这才睁开眼,咳嗽了一声说:“你现在不杀我,你会后悔的。” “安归王做事,向来都不后悔的,就像我把我的第一次交给你,怀上你的孩子。” 安归王说着,翻身从高飞身上爬了下来,直接下了炕。 高飞一呆:“你怀了我的孩子?” 安归王却没说什么,抓过枕头边的衣服,飞快的穿了起来。 高飞没有再问什么,只是看着她忙活。 很快,安归王就穿好了衣服,把那本白色《安归经》装进了自己口袋。 高飞很想说,那本经书是他找到的,但嘴巴张了张却又闭上了。 第567章 双王会(二)! 安归王收拾利索,把金蛇怪剑从墙壁内抽了出来,犹豫了下,转身看着高飞,笑的很温柔:“这把剑的手感如何?” 高飞很老实的回答:“用着很趁手。” 安归王把剑放在枕头边:“那你就留下吧。” “这可是你的东西。” “留下给你做个念想,毕竟以后我们就有可能再也不会见面了。” “哼哼。” 高飞冷笑:“恐怕是我看不到你了,你却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在我身边。” 安归王斜着眼睛问道:“你是不是觉得很不公平?” 高飞没有吭声,翻身坐起开始穿衣服。 “唉,以后好好过你自己的日子,不要再奢望扫平安归教了。安归教存在两千年,倍受各朝各代的讨伐,都依然能存活下来,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安归王叹了口气,就像伺候丈夫穿衣的妻子那样,帮着高飞整理好衣服,语气真挚的说:“当然了,如果你以为你比当局还厉害,那这些话算我没说。” 高飞任由安归王给他穿好衣服,等她站起来才说:“我曾经对穆天涯发过誓。” 安归王的眼神,一下子冷了下来,不耐烦的说道:“你这人怎么这样不知好歹?你以为我在吓唬你?我告诉你,安归教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强大,隐藏的还要深!别看我号称安归王,实际上连我也没看清安归教真正的实力藏在何处。” 高飞不在乎的说:“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不知好歹,就是不懂的害怕。我只知道,被别人拿走的东西,就必须得拿回来,谁伤害我的亲人,我就会把他满门杀掉。” “你!” 见高飞这样执迷不悟,安归王大怒,忽地抬手对着高飞腮帮子就抽了过去。 速度很快,快到高飞根本无法躲闪。 但就在指尖将要狠狠抽在高飞脸上时,安归王的手却停住,狠狠盯着高飞眼睛看了片刻,转过身子声音疲倦的说:“你既然愿意找死,那也随你。不过你千万不要被三颗星找上,到时候就算你有三头六臂,你也是个死。” 高飞有些奇怪:“什么三颗星,是哪三颗?” 安归王缓缓的说:“七杀、贪狼、破军,合称杀破狼。” 杀破狼之说,最早见于《易经》,属于紫薇斗数,在命理学中,七杀、贪狼、破军在命宫的三方四正会照时,就是所谓的‘杀破狼’格局 所谓七杀星,就是指搅乱世界之贼。 破军,为纵横天下之将。 贪狼,为奸险诡诈之士。 此三星一旦聚合,天下必将易主,无可逆转。 杀破狼是紫微的一种命格,古代那些征战沙场的大将军,基本都是属于这种命格,像千古第一大将军霍去病,就是破军星转世,王莽则是七杀星,秦桧、蔡京之流则是贪狼星。 对于杀破狼之说,高飞只是有耳闻,但却没有拿着当回事,毕竟这些都来自于某种传说中,距离他好像很遥远的样子。 但现在,安归王却郑重其事的告诉他说,小心别让三颗星找上。 “这三颗星,是安归教中的人?” “勉强算是吧。” “什么叫勉强算是?” “因为他们因安归教所生,但却又游离在安归教之外,不受安归王所节制,但却有着替安归教扫平一切敌人的责任。” “说的这样玄乎。” 高飞抬腿穿上鞋子下了地,长达十几天的昏迷,让他直觉的腿子发软,只好又坐在了窗上:“能不能告诉我,那三颗星都是什么人?” 安归王摇头:“别说是我不知道了,就是知道,我也不会告诉你的。” “说了等于没说。但不管怎么说,我都得谢谢你的关心。” 高飞看着安归王的背影寻思:现在要不要忽然给她一剑,解决掉这个大麻烦?至于她所说的杀破狼,鬼才相信。 高飞心中刚腾起这个念头,安归王却忽然问道:“你现在是不是想杀我?” 高飞狡辩:“如果我只是想想,就能把你干掉的话,那该多好。” 安归王没有吭声,缓步向门口走去,走到门口时却停住脚步扭头看着高飞:“你知道我最佩服你哪一点?” 高飞坐在小木桌前,从碗里捞起一块羊排张嘴大嚼起来:“英俊潇洒?身手高强?” “都不是。” 安归王认真的说:“是你的无耻。” 面对安归王的打击,高飞毫不在意,张嘴撕下一块羊肉来说:“你不是第一个这样说我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 拉开门板,安归王轻轻的叹了口气,语气萧索的说:“我要走了,你就没有什么话要说?” 高飞吃个不停,含含糊糊的说道:“有。” 安归王望着门外已经开始蒙蒙亮的院子:“那就赶紧说,我时间不多了。” 擦了擦嘴巴,高飞问道:“我有几个小手下,她们是从安归教弃暗投明跟了我的,我这个老板得负责为什么找到一次性的解药。你身为安归教的大老板,这点小事应该不难办到吧?” 安归王犹豫了下,才说:“自古以来,叛教者应该遭受最残酷的惩罚――不过,这次我可以网开一面。等你回到京华后去皇朝会所,去找萧萧,向她要一瓶败火的六味地黄丸,一人一颗就够了。” “那就谢谢你了。” 高飞把骨头扔在桌子上,又问道:“你应该就是皇朝会所的那个白瓷夫人吧?” 安归王头也不回的回答:“如果你认为我是,那我就是。” “嗯,那我就当你是了。希望你能逃过莫邪征东的毒手,免得以后我会让穆天涯失望。” 高飞又拿起了一块羊排,大吃起来。 安归王盯着院子里的双眸,慢慢浮上一抹残忍的冰冷,嘎声说道:“我会等你,我从不愿意让人失望!” 高飞点头,含糊不清的说:“好走,不送。” 说完最后一个字时,高飞抬头向门口看去,安归王已经不见了。 看着门外,他忽然有了种很真实的茫然。 高飞一直以为,经过这么多年的江湖历练,他早就看透了人的本性,练就了一副铁血心肠,尤其是在穆天涯、黄龙等人死后,他更以为可以把扫除安归教当做一种动力,或者说乐趣。 可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在面临死亡时,他把最后一口气输给了安归王。 他救了安归王,后来又被她救了,俩人还发生了那种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安归王也算是他的女人,或者说他是安归王的男人…… 但不管怎么说,他现在肯定他得到了安归王的第一次。 至于安归王是不是三代烈士遗孀,是不是白瓷夫人,都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无论他嘴上说的有多狠,可在安归王把后背交给他时,他却没有下手。 相信安归王也是这种感觉,矛盾,烦躁却又很真实。 他忽然发现,他和安归王之间已经存在了某种斩不断的感情。 ―― 乌拉特小镇的南街口,有一棵胡杨树。 天刚蒙蒙亮,天地之间漂浮着一层淡淡的白雾,不规则、脏兮兮的大街上空旷的很,除了缓步前行的安归王,就连老鼠都没有一只。 来到那颗胡杨树面前不远处,安归王停住了脚步,看向了站在树下的莫邪征东。 穿着一身黑色轻纱龙袍的莫邪征东,站在黎明的树影中就像一个幽灵,好像随时都会稀释在淡淡的晨雾中。 两个超级优秀的女人,就这么默默对视片刻后,莫邪征东那飘渺的声音,才从晨雾中响起:“你比我给你预订的时间,足足晚来了一炷香。” 安归王向前走了一步,站住,淡淡的说:“这不能怪我,要怪,就去怪你的驸马,是他拉着我唧唧歪歪的问个不停。” 莫邪征东也向前踏了一步:“我不会怪你的,看在你并没有趁机逃跑的份上。” 安归王冷笑:“以前我见了你肯定会逃跑,但我现在绝不会了。” “为什么?” “因为我忽然发觉,活着未必比死了更舒服。” 安归王仰起下巴,望着东方的晨曦,缓缓的说:“以前我努力活着,处心积虑的活着,那是因为我有必须活下去的动力。但现在我才发现,我那些动力其实很可笑――其实高飞说的没错,当前是华夏盛世,百姓安居乐业,除了极个别的人做梦要改朝换代之外,没有谁希望自己安逸的生活被打搅。而安归教,总是号称造反专业户,历代以来也作出了不小的成绩,却是建立在当朝昏庸无道的基础上。现在,我却看不到希望。所以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能趁着你功力减退时,能够把你杀掉,夺回属于安归王的领地。” 嘴角微微抽了几下,安归王语气中带有了讥讽:“可惜的是,我三代安归王准备了六十年,结果却在最接近成功时,被你的驸马破坏了。呵呵,这可能是天意吧?唉,六十年的精心准备,最终却是以失败而告终。我相信,等来年的秋分七日后,你们的防守会更加严密,绝不会给我们一点可趁之机。这就提前预示着在我的一生中,我已经失去了夺回地下楼兰的希望。” 安归王下巴微微歪着,带有了一点调皮的色彩:“既然无法让天下大乱,又不能夺回地下楼兰,那你说,我这个王者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我可以超度你。” 安归王摇了摇头。 莫邪征东问道:“你不是活着没意思了吗?怎么,又不想死了?” 安归王抬头看着天边的最后一颗星,喃喃的说:“为什么我必须要死呢?你给个理由。” “理由很简单,正所谓王和王不能见面。你这个王不死,那我这个王就不会得到安宁。所以,你今天必须得死!” 莫邪征东身形一晃,扑向了安归王。 第568章 双王会(三)! 乌拉特小镇南边不远处的一片小森林中,妮儿在詹姆斯等人的陪同下,站在越野车车头上,双手捧着红外线夜视望远镜向那边看。 还是在很小的时候,妮儿就从屏幕上见识到了东方功夫,并被它的魅力所迷。 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最后才知道那些大侠之所以能飞檐走壁,单掌开碑,只是经过了艺术加工而已,现实中根本没有那么高超的功夫。 尤其是后来遇到了高飞,某次天真的要求他从地上跳上三楼窗户,替她去拿一本她喜欢看的书时,高某人却苦着脸的请她杀了他,再剁碎了扔上去,因为他真没有一跃四五米的本事。 在妮儿看来,她喜欢的男人就已经是很牛的了,他都做不到的事情,别人怎么可能会做到? 所以从那之后,她对华夏功夫的兴趣,就一落千丈,再也没有看过一部功夫电影,因为那是骗人的,高傲的妮儿不喜欢被骗。 但现在,当她从望远镜内亲眼看到楼兰王和安归王厮杀后,才知道让她失望的中华功夫,的确存在着。 那两条人影好像鬼魅一样,或者说更像身上被吊着钢丝那样,只需用脚尖轻轻一点树身,就能跃上六七米的树梢,站在小孩手腕粗细的树枝上,却没耽误向对手攻击。 看着那两条快速追逐、缠绕在一起的影子,妮儿眼睛都忘记眨巴了,只是喃喃的说:“这肯定是在拍电影,肯定是!” 詹姆斯却一脸绝望的反驳道:“这不是在拍电影,而是真实存在的。要不然的话,那个戴着青铜面具的女人,是怎么在四个小时内,徒步奔跑四百多公里来到这儿的?我们的车子就够快了,可一路上都没有追上她。” 妮儿放下望远镜,搓了搓被寒风几乎吹僵的双颊:“詹姆斯,也许你说的很对,这不是在拍电影。可我觉得那俩人,应该不是人。” 用力咽了口吐沫,妮儿肯定的说:“她们绝对不是人,人是不可能做出这些违反自然规律的动作。地心引力,风阻力对她们毫无作用。” ―― 砰! 在两条人影急促错过时,楼兰王左掌重重拍在了安归王后背上。 随着一身闷响,站在树梢的安归王就像流星那样,从高达六七米的树梢急速坠下,人在半空中就已经张嘴喷出一口鲜血。 楼兰王如影随形,黑色龙袍飘飘,就像一只抓小鸡的老鹰那样,展翅俯冲下来,一双藏在青铜面具后面的眸子里,全是冷森的杀意:她必须借此机会铲除安归王,绝了历代安归王要想夺取地下楼兰为基地的野心。 莫邪征东只想率她十数万子民,安静生活在他们自己的世界中,不希望被人侵犯,更不希望被人利用,如果有人非得这样做,那么结果就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死! 安归王跌落尘埃,雄中气血翻涌,眼前发黑,却在楼兰王右脚大力跺下来时,紧咬牙关及时一个翻滚――砰的一声响,楼兰王右脚狠狠跺在了地上,深陷地下几达十厘米。 安归王在地上接连几个翻滚,好不容易才停住身子,双手反撑着地,正要一跃而起时,一把雪亮的宝剑,却抵住了她的咽喉,楼兰王那冰冷的声音从面具后传来:“你还能逃到哪儿?” 安归王死死盯着楼兰王,雄口急剧起伏着,血渍从她嘴角淌出,清秀的面庞惨白如纸。 就像猫戏老鼠那样,楼兰王缓缓蹲下,眼神里带着不屑:“就你这点微末之技,加上来自蜀中燕家古老的变脸神技,若想在人世间安享一生还是很不错的,为何却贪心不改,非得霍乱我楼兰古城,自寻死路?” 安归王脸色更加难看,低声问道:“你、你怎么知道这些?” 楼兰王淡淡的说:“蜀中变脸神技自古闻名天下,除了蜀中燕家,我想不出还有谁能把易容术研究到鬼神莫测的地步。” 安归王咬了咬嘴唇:“可我不是蜀中燕家的人。” 楼兰王嗤笑一声:“呵呵,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因为蜀中燕家一百三十一口人,早在七百多年前,就已经被蒙古人杀戮干净了。现在天下闻名的变脸,只是蜀中燕家变脸的一点皮毛,甚至连皮毛也不是。我只是好奇,你是怎么学到这门本事的。” 安归王反驳道:“我也很好奇,蜀中燕家七百多年前就已经灭绝,你又是从哪儿知道这些的。” 楼兰王回答说:“我有一本红皮《安归经》。高飞那家伙看不懂里面隐藏着的秘密,我未必研究不出来。不过开始我还以为这只是传说,今天才知道世间原来真有这种发挥到极致的易容术。可我更加不明白了,七百年前的蜀中燕家,既然有这种冠绝天下的变脸神技,为什么会被蒙古人杀了个干干净净呢?” 安归王冷笑一声,缓缓的说:“如果你知道七百多年前,曾经出现过一位叫铁木真的安归王,那你也许会明白蜀中燕家为什么会遭到灭顶之灾了。” 如果别人知道一代天骄竟然是某个年代的安归王,肯定会大吃一惊。 但楼兰王却没有这样的反应,甚至连眼神都没有丝毫变化。 想想也是,从莫邪宁荣的后代致力于建设地下楼兰开始,历代楼兰王就把全部心血都用在了家园建设上,有谁会操心外界的事情,哪管什么一代天骄弯弓射大雕? 成吉思汗对于她们来说,只是路人甲而已。 不过安归王的话,还是引起了楼兰王一点点的兴趣:“哦?你是说,七百年前的蜀中燕家,本身就是安归教中的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得罪了铁木真,这才被斩杀干净。” 安归王擦了擦嘴角的血丝,淡淡的说:“应该是这样吧,如果我是蒙古人的话,我也不希望有个能变幻成任何人样子的家族存在,那会对蒙古人的统治者产生莫大的威胁。而把蜀中燕家灭门,霸占他们的神技,则是扫除危险的最佳办法,哪怕蜀中燕家为蒙古人出了很大的力气。” 喘了口气,安归王轻轻闭上了眼睛:“好了,我不想再和你说什么了,反正打又打不过你,死在你手上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楼兰王举起宝剑:“如果你没有受伤的话,也许还能支持更长时间。” 安归王冷笑:“哼哼,说这些没用的做什么?结果还不也是个死?” “本来,制止凌玉传人的责任,不该由莫邪宁荣的后人来插手的,可惜你们主动招惹――为了地下楼兰古城的安危,我不得不杀掉你。” 楼兰王眼里闪过一丝遗憾:“今天不杀你,等你养好伤后,你也许就能变成我的样子,去替我领导楼兰了。嗯,受伤后才能露出庐山真面目,也算是蜀中燕家变脸神技的罩门了。” 安归王忽然睁开眼,冷笑着说:“你千万不要告诉我,历代楼兰王之所以戴着这么一张鬼面具,就是怕被安归王看到真面目,从而变成你们的样子。” 楼兰王点头:“事实上的确如此,我也是从安归经上才发现这个秘密的。” “你为什么还不动手?” 安归王忽然好像醒悟了什么:“历代楼兰王虽说只是女人,可都是杀伐果断之辈,你怎么忽然就――哦,我知道了,你是在用这种方式来解开一个人心中的疑惑。” 楼兰王右手一翻,宝剑消失,傲然而立:“你很聪明。” “你却很笨,堂堂楼兰王,竟然为了一个臭男人,就泄露不该泄漏的天机。” 安归王扭头看着走过来的高飞,阴森一笑:“咯咯,怪不得历代楼兰王那么短命。” 楼兰王看也没看她,只是淡淡说道:“如果你再说一句这样的话,我保证你活不过我。” 安归王很奇怪:“这次你不会要放过我吧?” 楼兰王沉默片刻,才点了点头:“我始终认为,不管再怎么该死的人,都该获得一次改正的机会。再说了,依着你的身手和神出鬼没,你要想杀他简直是易如反掌,可你却没有动手。” 安归王冷冷的说:“我没有杀他,只是还没有想出最痛苦的死亡方式罢了。” 楼兰王幽幽的问道:“其中也包括和他做那种事吗?” 安归王反问道:“如果我说是呢?” “那就是,哈,哈哈。” 楼兰王忽然轻笑几声,走到高飞面前,抬手拍了拍他肩膀:“我知道你对我的印象不是很好,更知道你现在应该清楚和我交往,会损坏你的阳寿,但我还是要感谢你,替我拿到了我最想要的东西。” 高飞向后退了一步,问道:“什么东西?” “青色封皮《安归经》,等你见到你朋友时,不要过多责怪他,因为楼兰王想得到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的――而且,你要答应我,好好的活下去,等替我找到全套《安归经》后,无论你想怎么死,我都会在一旁鼓掌围观的,希望你别忘记我说的话,哈,哈哈。” 轻笑声中,楼兰王缓步走向了长街,眨眼间就不知去向了,只能看到淡淡的白雾迷漫。 就在高飞愣愣望着街上的白雾发呆时,安归王轻叹了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唉,现在我才知道你这驸马做的有多窝囊,原来只是她找东西的工具。同时,我也庆幸我没有杀你,因为能旁观你被这样一个女人捉弄,足可以抵消你刺我那一刀之恨。” 高飞嘴角狠狠抽了几下,嘎声说道:“你最好现在马上滚,找个干净的池子洗干净,等着我去为穆天涯讨回公道!” “穆天涯?呵呵,一个小人物而已,何必对她这样念念不忘?” 安归王欲言又止,左手捂着心口,脚步有些蹒跚的走向了薄雾中。 晨阳,镶嵌着金边的晨阳,从东方突地一下跳了出来,洒下金光万丈。 第569章 替我倒上一杯酒! 以前每逢任务完成后,心情都会很爽,会痛饮三百杯,然后找个地方呼呼大睡一觉,等醒来时那些杀戮都已经成为往事,他只负责让明天的生活更加美好就是了。 仔细回想一下这次任务,高飞还是该庆幸的,不但能成功救回了秦紫阳和叶心伤,还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更是在没有生还的可能下活了下来,他没有理由不去欢呼。 还有,阴差阳错下,他和神秘的安归王有了那层实质性的关系。 能够和安归王那样的一个女人发生关系,这对世间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一种绝对的骄傲,就像某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算不算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取决于他征服的女人是否强大。 毫无疑问,安归王就是绝对强大的女人,尽管高先生是被逆推的。 但话又说回来了:固然逆推和推倒的意义是相反的,可结果却是相同的这就够了。 更何况,从没有现身世间的楼兰女王,这次为了他也现身了――能够同时引起双王对自己感兴趣,高飞的确值得自豪,有足够的理由。 可实际上他却一点这样的感觉也没有,有得只有看不清明天的迷茫,和一种心灰意冷。 这也不能怪高飞会有这种感受,毕竟在这两个女人面前,他男人的强大被砸了个粉碎,给他一种他好像是小丑的感觉。 没有谁喜欢这种感觉,所以他遗憾这两个女人刚才为什么没有同归于尽…… “高飞,高飞!” 就在高飞望着长街发呆时,詹姆斯出现在了他面前,一把把他抱住,狠狠砸了几拳骂道:“草,看到你还活着,老子真特么的高兴!” 要是以往,高飞肯定会用力捶他几拳,再回骂几句,这次却没有,好像一根木头桩子那样没有一点反应。 “怎么了,你不会被那俩女人吓傻了吧?” 詹姆斯有些担心,双手扳着高飞肩膀,用力晃了几下。 “没有,你傻了,我也不会傻。” 腰都快被晃断了,高飞这才好像清醒了过来,一把推开了他:“你也看到刚才那俩女人了?” 扭头看了眼长街,詹姆斯重重的点了点头,毫不掩饰眼中的忌惮:“嗯,看到了。如果不是身边还有别人,我肯定会以为她们两个是鬼――尼玛(现在詹姆斯也学会了国骂),在那么高的树上窜来窜去,这还是人吗?” 高飞忽然问道:“老詹,问你个事。如果你被这样的两个女人缠上,你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生不如死。” 詹姆斯很干脆的回答。 “生不如死?这倒不至于。” 高飞沉吟了下,又试着问:“假如你被其中一个当做丈夫,又和其中一个发生了那种关系呢?” “什么?” 詹姆斯嘴巴张的老大,足能塞上个大鸭蛋。 高飞耐心的解释道:“她们其中一个把哥们推倒了,是逆推。另外一个呢,则非得把哥们当做她老公看待……” 高飞还没说完呢,詹姆斯就在他肩膀上狠狠砸了一拳,做无限痛苦状:“欧野,买嘎的,这世界也太不公平了,怎么好事都被你碰到了?你怎么不去死!” “这是好事?” “如果我能拥有这样两个强大的女人,让我立马死去也心甘情愿了!” “可她们如果只是在利用你呢?” “那只能证明你比世界上其他男人更加优秀!” 詹姆斯气愤的吼道:“要不然的话,凭什么会看上你?” “你真这样想?” 高飞眨了一下眼:“甘心被利用,也要享受被两个强大女人征服的感觉?” 詹姆斯大刺刺的说:“哥们才不介意被女人所征服,因为女人再怎么强大,也许开始她是征服男人的,但总有一天会被男人所征服,这是生命发展的铁律。” “再怎么强大,总有一天也会被男人所征服?有道理,这句话有道理,我怎么没有想到这儿?哈,哈哈!” 高飞喃喃重复了詹姆斯的几句话后,忽然仰天哈哈大笑起来,所有的郁闷全都随着笑声吐出:“不错,你特么的说的对极了!总有一天,我会让那两个自以为是的臭女人,为她们的骄傲付出代价!我要让她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高飞在大笑,詹姆斯却闭上了嘴,一脸惊讶的看着他。 痛痛快快的大笑了足有五分钟后,高飞才止住笑声,发现詹姆斯正在见了鬼似的望着他,有些纳闷的搓了搓脸颊:“怎么了,你不喜欢看到哥们得意?” 詹姆斯咽了口吐沫,貌似很小心的问:“高飞,你很讨厌那俩猛女?” “就像你看到大猩猩和两个男人鬼混。” 高飞拍了拍詹姆斯的肩膀:“好了,不讨论这些了,反正老子知道该怎么做了。说说吧,你是怎么找到这儿来的?” 高飞既然不愿意说,詹姆斯也不再问:“那天你和萨拉娜去了蒙戈尔后,我担心你会让那个蒙古女人绑架,所以就在原地等你们。等到晚上还不见你们回来后,就带人去了那边,看到了那条秘道中的暗河,就猜到你很可能被冲进暗河中了。于是我就更加不放心了,却又不能自寻死路,所以只好等你自己爬出来。可结果呢,没等到你爬出来,倒等到了一场大地震。捏捏的,当时老子就毛了――” 高飞把话接了过去:“于是你就从那条暗河想到了它流去的方向,开始挨个湖泊的找我,。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你瞎猫碰上死耗子了。” “是啊,我是瞎猫,你就是死耗子,幸好咱们俩人的运气都很不错。” 詹姆斯叹了口气,如释重负:“好了,你既然安然无恙,我也该回德国了。尼玛,这些天为了找你,可没少操心……不用假惺惺的和我说谢谢,等你发财后,记得那真金白银来补偿好了。用你的话来说,哥们也是那种无利不起早的货。” 嚣张的说完,詹姆斯手指伸进嘴里,欢快的吹了个呼哨。 两辆越野车从那边小树林中驶了出来。 詹姆斯说道:“车上都有外蒙这边的边境通行证,至于华夏那边,我相信就算你不办,他们也会求着你回去的。” 高飞却没有看车子,仍然看着树林那边问道:“她刚走?” 詹姆斯一愣:“谁?” 高飞低声说:“你明知道我说的是谁。” 詹姆斯咧了咧嘴,悻悻的说:“我就知道你能猜出,也唯有她能依靠强大的财力,在外蒙调动上千人,挨个湖泊的寻找你。” 高飞沉默了片刻:“她既然来了,为什么却又不见我?” 詹姆斯叹了口气,非常忧伤的说:“本来,她是劝她过来劝你的,可她却告诉我说,她很快就会成为别人的新娘,你们之间已经没什么可能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心中好像只有一个叫沈银冰的女人,她有些心碎了,说这是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这件事过后,你们就是彻底的陌生人了。至于等到圣诞节前夕,你还会不会去参加她的婚礼,她也不会太在意了。总之一句话,她对你很失望。”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望着远方,动也不动的好像一尊雕像,直到詹姆斯的车子走远后,才轻轻叹了口气。 ―― 刘小龙从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变成酒鬼,躲在肮脏的小酒店内,和萨拉娜争夺一碗酸不啦唧的马奶酒:“你、你给我,我要喝酒!” 萨拉娜举起酒碗,啪的一声摔在了地上,一脸的鄙夷:“我们草原上的马奶酒,是给真正的男人喝的,而不是给你这种窝囊废糟蹋的!” 刘小龙的眼睛,马上就变红了,从凳子上蹭地站起来,狠狠拍了下桌子吼道:“臭娘们,你说谁是窝囊废呢!?” 萨拉娜没有吭声,却快步走进离间,拿出了一面镜子放在他面前:“是不是窝囊废,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这是谁?” 看到镜子里那个人后,刘小龙一下子呆滞当场。 镜子里面那个家伙,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头发乱哄哄的,脸色惨白,双眼中充满了血丝,就像一个吸大烟的瘾君子,哪儿还有一点高层子弟的纨绔风采? 萨拉娜放下镜子,就像大姐那样拍了拍他肩膀,柔声劝道:“刘小龙,刚认识你时,我还以为你就一贪生怕死的富家子弟,我从没有想到,你会这样关心别人的生死,算是我看错你了,我向你道歉。” 刘小龙推开镜子,悻悻的说:“哼,我稀罕你和我道歉吗?我才不关心高飞那家伙呢,我只是内疚,没有保护好他交给我的东西。早知道这样的话,我该早早回到京华,把那东西交给他爷爷。” 提到那个东西后,萨拉娜眼眸中也浮上一丝恐惧:恐怕她这辈子都无法忘记那个戴着青铜面具的鬼女人了,那肯定是从地狱中跑出来的幽灵,要不然的话,怎么可能躲开她的子弹? 就像是跳舞那样,很随意的躲开了子弹,然后又把刘小龙当做布娃娃那样,一把就抓了过去,从他身上拿走高飞交给他的东西,只是眨眼间,就不见了,仿佛没有出现过那样。 幸好,那该戴着青铜面具的鬼女人,只是拿走了东西,并没有伤人。 如果她想杀人的话,好像也就是吹口气就能做到吧? 同时,萨拉娜更清楚,能够值得这样一个鬼魅般的女人来抢的东西,绝对不是一般东西,她有些后悔没有打开油布包看看是什么了。 萨拉娜想到那个鬼女人时,刘小龙也想到了,颓丧的坐在了凳子上,又去拿酒瓶子。 这次萨拉娜没有管,坐在刘小龙对面,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我陪你喝一杯。” 就在这时候,门口忽然有人问道:“能不能也替我倒一杯酒?” 刘小龙猛回头。 这一剑,他忽然泪流满面。 第570章 为了你揍着方便! 迄今为止,高飞已经失踪了十四天,华夏相关部门在派出大批人手前往外蒙搜索无果后,最后只能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高家。 在得到这个消息后,高老爷子的头发好像瞬间就白了很多。 正在国外访问的大伯,也握着电话呆了足有五分钟后,才允许相关部门告诉方小艇夫妇。 高健城两口子,感觉就像晴天打了个霹雳那样,在第一时间,就从各自工作的城市飞回了京华。 相关部门的人,仔细和他们叙说了一遍事情经过,并没有隐瞒高飞之所以跑去送死,就是因为秦紫阳的原因。 虽说相关部门说,在没有发觉高飞的尸体之前,理论上他还活着,可就算是傻瓜也知道,这是一句安慰话:人在地下几百米的深处,七八级的地震过后,就算老鼠也不能幸免,更何况那么大个人呢? 守着老爷子,高健城没有吭声,方小艇的泪水却止不住的流,心里把秦紫阳恨到了极点,要不是高老爷子派人把他们两口子送回家,她肯定会跑去秦家问问秦紫阳:你自己去死就可以了,干嘛要连累我儿子? 回家后,很少喝白酒的高健城,打开了一瓶茅台,也没有用酒杯,就对着瓶子一口小半瓶,随即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咳嗽完事后,他又拿起了瓶子,却被高雅拦住了:\"爸,你不能再喝了!\" 高健城一瞪眼,高级知识分子风度荡然无存,眼睛里充满了血丝:\"松手!\" \"爸,你真不能再喝了啊!\" 高雅猛地把酒瓶扔在地上,低吼着:\"我这就马上去找秦家那个女人问问,她凭什么要让我哥去救她?她为什么没有死在外面!\" \"小雅,闭嘴!\" 拿着一块手帕擦眼泪的方小艇,厉喝一声。 \"妈,难道我哥哥就这么白死了吗?\" 高雅不服气的一挺脖子,却看到方小艇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寒着脸的看向门口。 他转身一看,就看到了秦紫阳。 秦紫阳明显瘦了很多,眼窝深陷,下巴尖尖,头发也开始分叉,嘴唇干裂呈现灰白色,穿着一身纯黑的西装,短发上却戴着个白色发夹。 昔日的秦紫阳走在大街上,浑身都冒着嚣张和自信。 可现在,她却像个被拐到非洲黑矿遭受十年折磨后才好不容易逃出来的良家,每喘一口气都得小心翼翼。 如果非得让高雅说出两个他必须要干掉的人,抢走他荣耀的高飞是第一个,曾经以拒绝和他交朋友方式来羞辱他的秦紫阳,就是另外一个了。 只是,他一直都没有找到干掉秦紫阳的好机会。 这个女人,太强大了。 最重要的是,她从来不给高雅接近她的机会。 在秦紫阳眼中,高雅就是个废物罢了。 可是现在,就在高雅表面痛苦,内心却极度欢悦时,被高家所有人都痛恨的秦紫阳(高雅可以肯定,别看高家男人没有说秦紫阳的一句,但都已经把秦紫阳看做了杀人凶手),却来到他家了。 看样子,她是来赔罪的,因为高飞是被她一个电话叫去了死地。 愣了片刻,高雅就知道这是一个发泄怒火的好机会,不等高健城夫妻说什么,就抢先蹿到了门口,抬手对着秦紫阳的脸颊,狠狠抽了过去:\"臭女人,你来我家干什么?看我们是怎么痛苦的吗!\" 高雅很清楚,依着秦紫阳的本事,要想躲开他这一巴掌,绝对是小菜一碟,但她绝不会躲,因为她迫切需要接受高家的惩罚,哪怕是被刀砍了。 果然,秦紫阳没有躲闪,被高雅狠狠抽了一耳光,却又迅速昂起了下巴。 秦紫阳这个动作,被高雅看做是挑衅,反手又是一记耳光:\"不服气吗?不服气你有本事就打我啊!\" 秦紫阳说话了,声音嘶哑:\"我抬起头,是为了你抽着方便。\" 高雅一愣,正要说什么时,方小艇却低声喝道:\"小雅,回来!\" \"妈!\" \"我让你回来!\" 在方小艇的厉声喝斥下,高雅只好悻悻甩了甩有些生疼的右手,转身走了回去。 方小艇擦了擦脸上的泪水,走到秦紫阳面前,淡淡的说道:\"小雅不该打你,我向你道歉。\" 秦紫阳抿了抿嘴角,垂下眼帘:\"方阿姨……\" 方小艇却打断了她的话:\"我不是你阿姨,我们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秦紫阳,我知道你今天是为什么来的。是,我的确恨你害了我儿子,但不管怎么说,高飞都是自找的,你并没有强制性的让他去。所以,你不用为他的死活而担负任何责任。你可以走路的,我不希望外人看到我们悲痛的样子。\" “方阿姨,我。” 秦紫阳身子微微颤了下,看向了高健城,她希望高健城能给她一个赔罪的机会,不管是骂她一顿,揍她一顿,甚至让她嫁给高雅,她也认了。 只要能弥补她对高家造成的愧疚就行。 可惜的是,高健城只是轻飘飘的看了她一眼,就把垂下了头,不再说什么。 看着秦紫阳脸颊的指痕,方小艇轻轻叹了口气,淡淡的说:“秦紫阳,你走吧,以后都不要出现在我们高家人的面前。” 秦紫阳没有说什么,却双膝一软,跪在了门前。 方小艇笑了,看上去笑的很开心,声音也很柔和:“秦紫阳,有必要这样做吗?好了,你快起来吧,我们原谅你了,真的原谅你了,起来好不好?”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高雅抽她耳光,方小艇让她闪人,高健城视她为无物时,秦紫阳都没有任何感觉,可当方小艇这样温柔的说话,她却感到了一股寒意从心底冒了出来。 她嗅到了一种疯狂的味道,那是母狼看到狼崽被人类伤害后,所散发出的恨意。 “方阿姨,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会一力承当,不管我爸,和心伤的事情。” 秦紫阳从地上站起来,低声说出这句话,转身慢慢走出了高家别墅的院子。 方小艇没有吭声,只是站在那儿望着空荡荡的门口。 “小艇,我不想再看到有遗憾的事发生,唉。” 读懂妻子心思的高健城,重重叹了口气,拿着酒瓶子踉踉跄跄的走上了楼梯。 方小艇眼角跳了几下,垂下眼帘跟上了高健城。 来到卧室内后,高健城坐在了窗上,却没有喝酒,拍了拍身边:“来,坐下。” 方小艇倚在门后,摇了摇头时,泪水又淌了下来:“我不。我知道你要劝我,劝我不要把失去小飞的痛苦变成仇恨,强加于秦紫阳身上。” 高健城好像笑了一下:“严格的说起来,那孩子也没有错的。而且我也能看出,她比我们还要痛苦。是,正是她的一个电话,才让高飞踏上了不归路。但你好像忽略了一个事实。” 方小艇吸了下鼻子,问道:“什么事实?” 拿着酒瓶子喝了口酒后,高健城说:“孙主任(某部门负责人,前来通知高家噩耗)说,高飞救出秦紫阳他们后,当时可以跟着他们一起回国的,但他却没有那样做,而是执意要去蒙戈尔――从这一点来看,高飞的失踪,和秦紫阳其实并没有多大关系。” 高健城的话音未落,方小艇就快步走到他面前,尖声叫道:“高健城,你这是什么意思?啊?你是不是想说,小飞落到这个下场都是他自找的,根本没有秦紫阳任何责任?” 抬手牵住妻子的手,高健城耐心的解释道:“小艇,你冷静一下,听我说。秦紫阳并不是没有责任,如果不是她喊高飞去那边,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但不管怎么说,她只是起了连带责任,主要责任还在高飞自己身上,如果当初――” “不要再说了!” 方小艇猛地一甩头,哭着吼道:“高健城,我算看透你了,你根本不在意小飞,要不然你怎么会给秦紫阳开脱?” 高健城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声音也大了起来:“我怎么不在意高飞了?他是你儿子,可也是我儿子啊!你以为他出事了,我这个当爸爸的心里就好受啊?我只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罢了,我不希望你把仇恨强加于秦紫阳身上,我能看出她很痛苦。我敢保证,如果有人告诉她,只要她死了,高飞就能活着回来,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去死!” “我不要听,我不要听这些,我就知道如果不是她的话,小飞就不会死,我一定得让她付出代价,最为惨重的代价!” 方小艇双手抱着脑袋,猛摇着头,泪水横飞。 “小艇,你得冷静下来!” 高健城把妻子拉倒怀中,用力抱着她:“也许,高飞还没有死呢?你要是伤害了秦紫阳,那岂不是伤害无辜了?” “高健城,他是在地下几百米深处啊,那是八级地震啊,小飞有什么理由活着,你怎么舍得用这种话来骗你老婆啊!” 方小艇被高健城的话彻底激怒了,采住他头发举手就在他脸上狠狠抓了一把。 几道血痕,马上就出现在了高健城的老白脸上。 “够了!” 疼的高健城大吼一声。 方小艇愣住,这才发现自己在发疯下,竟然抓伤了丈夫。 高健城呼呼喘着粗气,张嘴刚要说什么,方小艇口袋中的手机响了起来,只好把埋怨的话咽了下去,悻悻的说:“你的电话。” 方小艇下意识拿出手机,却看也没看来电显示,随手把手机扔在了窗上,呜咽着说:“我才没心情接电话!” 高健城拿起手机,看了眼陌生的来电显示,叹了口气接通递给妻子,低声说:“接一个吧,也许是工作上的事呢。” 方小艇知道,丈夫执意让她接电话,就是想让她趁机稳定一下激动的情绪。 她真没心情接,可看到丈夫已经点了接听键,只好拿过电话放在耳边,尽量用从容的声音:“喂,你好,我是方小艇。” “妈,我是高飞。” 一个声音从那边传了过来。 第571章 有人打我的脸! 高健城怀疑,手机内是不是储藏着强大的高压电流。 要不然的话,妻子为什么在接听电话后,全身就像触电那样猛地一颤,那双本来充满哀伤、绝望、愤怒和疯狂的眸子里,陡然爆出瘆人的亮光? 高健城有些担心的拍了拍妻子胳膊,低声问:“小艇,你怎么了你?” 他的话还没说完呢,就看到泪水就像决堤的黄河之水那样,哗哗的从方小艇眼里淌出。 方小艇用手捂着嘴巴,哭着,笑着,就像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儿的疯子那样,慢慢的跪倒在了地上,嘴里发出奇怪的呜咽声。 高健城吓坏了,赶紧把妻子抱在怀中,莫着她的头发:“小艇,怎么了,到底怎么了?” “儿子,小飞,是小飞!” 方小艇长长的吸了口气,才猛地把手机放在丈夫耳边,又哭又笑:“是小飞!” 高飞的声音,从手机内清晰的传来:“爸,我是高飞。” 高健城的脑子里轰的一声响,喃喃的说:“高飞?你是高飞?” “是的,我是高飞。” “你怎么可以是高飞呢?” 高健城傻傻的说出这句话后,才猛地醒悟了过来,用力抓主(谐音字代替)妻子拿着手机的手,傻呆呆的问道:“你没有死啊!” —— 说实话,看到父母因为高飞而痛苦万分时,高雅心里也是不好受。 不过眼前这种情况却是他最想看到的,为了除掉高飞,他已经做了太多的工作,可惜每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几次失败后,高雅用心研究过失败的原因,最终得出的结论竟然是高飞运气太好了。 运气这玩意,总是让人无奈。 幸好,好运这个东西的偶然性很大,这次就没有再青睐高飞,把他埋在了地下几百米处。 高飞能够以这种方式完蛋,是高飞最希望看到的,毕竟他们是亲兄弟,血脉相连,如果高飞死在他手中,他这个做兄弟的也许不会伤心,但肯定会对父母内疚的。 高飞这样死,最好。 接下来,就该拿走原本属于他的一些东西了,比方他那个前女友沈银冰。 想起沈银冰,高二少心里就冒火,正是这个女人让他第一次丢了面子。 如果一个身价上亿,漂亮的女人敢让高二少丢面子,那么高二少就会找机会让她丢身子,等玩腻了后,再廉价处理到国外当寄女(谐音字),相信依着她的身材,相貌,生意肯定很红火,能在被榨干之前过两年好日子。 想到这儿后,高雅浑身就感觉舒服的要申银,决定去泡个热水澡,来纪念这个伟大的日子。 来到卧室后刚甩掉鞋子,手机响了。 看了眼来电显示,高雅一皮股坐在沙发上,接通电话大刺刺的问道:“老钱,有什么事?” 老钱,明面上的身份是春树集团的总经理,其实就是高雅在商场上的代言人。 老钱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紧张,还有些结巴:“高、高少,情况有些不妙啊。” 高雅的好心情,被老钱这句话给弄得大打折扣,随口骂道:“尼玛,你嘴里是不是含着屎啊?什么情况不妙?” 老钱被骂了一句后,说话有条理了:“高少,是这样的,我怀疑有人在恶意收购我们的股票……” 人们常说,商场如战场,商场上虽然没有迷漫的硝烟,可层出不穷的阴谋诡计,却让人防不胜防。 其中最为常见的打击方式,无非就是恶意收购股票,先大肆的购进,到时候再低价抛出——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儿,高雅以前就曾经听说过,但却从没有遇到过。 他不认为有谁,能把市值高达几百亿的春树集团玩死。 可现在,老钱却告诉他说,春树集团好像就遇到了这种事。 高雅的第一反应就是怀疑老钱是不是发高烧了,因为他实在不敢相信会有谁敢算计春树集团:暂且不管春树集团几百亿的市值,单说集团后面站着他高大少,任何人想这样做的话,都得仔细考虑一下,搬起石头会不会砸到自己脚。 “放尼玛的屁,你是不是还没有睡醒,和我开这样的玩笑!” 愣了片刻后,高雅破口大骂。 老钱在那边快哭了:“高少,我怎么敢和你开这种玩笑呢?是真的,你快来看看吧。” “你等着,我马上就过去!” 高雅一脸的阴骘,刚才的好心情一扫而空,穿上鞋子就冲出了卧室。 —— 遥远的国度,妮儿正在接受老乔治的训斥:“你,冒然向岛国大合集团开刀,我没有干涉,以为你只想找个不顺眼的练练手。可你为什么又把矛头对准了华夏春树集团?你有没有仔细了解过春树集团的实力?你知道你这样做,会给离子基金造成多大的损失吗!” 妮儿脸色平静:“爷爷,我这样做,自然有这样做的道理。” 老乔治气咻咻的说:“我不管你什么道理,你马上给我赶回纽约总部,在董事局会议上给大家解释清楚!” 妮儿却无动于衷,淡淡的说:“爷爷,我既然是大家公推的执行总裁,那么无论我做什么,大家都该全力支持,也包括你。如果你们觉得我不适合呆在这个位置上,那请你召开董事局会议,撤掉我的执行总裁职务。不过,做为董事会的一员,我有权动用百分之九的股份。” “你——哼!” 老乔治有些气急败坏,碍于自己的绅士风度,和妮儿是他最看好的接班人面子上,只好强忍着怒气:“给我一个你这样做的理由!” 妮儿没有吭声,在老乔治第三次问时,才轻轻的说:“有人打我的脸——你以前经常教导我说,咱们做商人的要以利益为重,如果被人打脸能得到额外补偿的话,应该把没被打到的脸再递过去。可你还说,如果不喜欢被人打脸的话,那就用全力还回去。现在,我只是还回去。” 老乔治沉默片刻,才冷冷的问道:“是为了那个姓高的吧?” 妮儿嘴角动了动,轻声问:“你都知道了?” 老乔治哼了一声:“哼,你最近无缘无故跑去华夏签了两个微不足道的小单子,你以为爷爷会看不出来?” 妮儿用鼻音嗯了一声,却没说什么。 老乔治在那边叹了口气:“唉,亲爱的,你确定他会让你一辈子幸福?” 妮儿犹豫了下:“不确定,但最起码当前很享受有他的日子。” “那你好自为之吧,我不希望董事会再拿出对你的反对意见。” 老乔治很清楚孙女的个性,知道她现在已经走火入魔了,再劝也是白搭,更何况……想到那个消息,老家伙心里就冒火,语气再次强硬起来:“最迟明天傍晚,你都要把那个孩子带回家,我乔治家族人丁本来就不旺,我可不想我的孙子永远躲在德国。” 老乔治刚说完这句话,就听到那边有杯子碎裂的生意,从电话内传来。 妮儿的脸,先是发白,后来又变红,怯怯的问道:“爷爷,你、你怎么知道了?” 老乔治没好气的说:“我再不知道就是个傻瓜了。哼,自己孙子都会叫爷爷了,还没有见一面,这对我来说绝对是个耻辱。要不是看在你受孕几率只有百分之十的先天性原因上,我肯定会掐死那个小家伙!” 妮儿在十四岁那年的一次体检中,就检查出了有先天性的受孕疾病,如果不是运气特别好的话,她这辈子都别想当妈妈。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倍受老乔治的呵护。 也正是这个原因,当初妮儿怀孕后,才千方百计的把孩子生下来。 “嘿嘿。” 妮儿傻笑了一声,喃喃的说:“老乔治,你敢掐死我儿子,我就杀死你孙女。” 老乔治怒了:“哼,敢跟爷爷这样说话,你信不信我马上让克拉斯去德国?” 克拉斯,是老乔治的保镖头子,海军陆战队的退役军官,曾经在中东地区有着相当出色的表现,冷酷无情,却又绝对服从命令,因为他有着一身金黄的汗毛,所以被人称为黄魔。 “别,你可千万别,你不就是想看看小凯撒吗?我答应你在明天傍晚六点之前,把他带回纽约,但事先说好了,你不能歧视他。” 妮儿真怕克拉斯会跑来偷走她的孩子,赶紧求饶。 老乔治又哼了一声,说小凯撒那个亲生父亲虽说是个该死一万遍都不嫌多的,可孩子身上却流淌着乔治家族的血脉,高贵无比,不把世界上最好的玩具给他玩,都是对乔治家族的羞辱,又怎么可能会歧视他? 听爷爷这样说后,妮儿才稍微放心。 想到很快就能看到小孙子后,老乔治的心情也好了很多,破天荒的只骂了某个姓高的家伙一句后,就转移了话题,委婉的劝说孙女,收拾大合、春树集团要适可而止,没必要为了那个混蛋惹得董事会成员不开心。 当然了,董事会成员们开心不开心的,老乔治也不是太在意。 他只在意自己的接班人开心与否,反正他老人家现在钱也够多的了,偶尔可以拿出一些来挥霍一下,只要妮儿高兴就行。 祖孙俩达成一致意见后,接下来的谈话就温馨了许多。 在快要扣电话时,老乔治忽然问妮儿,是不是最近要踏足娱乐圈了? 妮儿老实的回答:“嗯,拿出一点小钱买了个小公司,公司老总就是小凯撒,目的就是给他挣点买玩具的钱。这孩子没爷爷疼,怪可怜的。” 老乔治马上吹胡子瞪眼,狠狠训了孙女一顿后,才问小公司内都是有哪些娱乐明星,要不要他老人家出马,把欧美几个天王、天后级别的买下来放进公司。 妮儿拒绝了,说她暂时不想招摇,只签了欧美的几个二流明星,还有几个一流亚洲歌手,其中一个就是当红的南韩歌星,叫金宾的。 第572章 家丑不可外扬! “小飞,你现在哪儿?快告诉妈妈,我马上去接你!” 欣喜若狂的方小艇,一把就从丈夫手中抢过了电话。 那边的高飞说:“妈,我现在还不想回家。” 顿了顿,又说:“而且,你也不要把我要回家的事告诉任何人,我想暗中调查点事情。” 方小艇一愣:“小飞,你想调查什么事?” 高飞在那边淡淡的说:“我听说梁明被人打伤了,差点没命,还被市局的人控制了起来。而且,我的落日餐厅也被封了。” 方小艇的笑容,一下子凝固在了脸上。 梁明在重伤的情况下被市局控制起来,落日餐厅被勒令停业整顿这些事,方小艇心中当然明白,尤其是落日餐厅被封一事,她更是心知肚明。 但是她却没有管――因为她不知道该怎么管。 随着高飞遇难的消息传来,她更是把这些事给忘了。 现在高飞提起来后,方小艇才猛地醒悟过来,她好像做错了什么。 要不然的话,她不会感到嘴里发苦,呆了片刻要说什么时,那边却传来了嘟嘟的忙音。 看到妻子脸色忽然难看起来后,高健城非常纳闷:“小艇,怎么了?” “没什么。” 方小艇敷衍了一句。 高健城又问:“高飞在哪儿?” 这次方小艇没有再说话,只是拨打高飞给她打电话的号码,那边却传来了机械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微再拨。” 方小艇颓然的坐在了窗上,双手插在头发里,一脸痛苦的弯下了腰。 高健城要是再看不出出大事了,那他就是傻瓜了,连忙追问:“小艇,到底是怎么了?” “怪我,这都怪我。” 方小艇攥拳在自己头上重重砸了一下,正要再砸时,被高健城抓主了:“小艇,到底怎么了吗!” 深深吸了口气后,方小艇才缓缓的说:“前些日子,小飞办了个厂子,这事你也知道。” 高飞和离子基金合作一事,高健城当然知道,尽管他不怎么关心这事。 接下来,方小艇就把梁明被人打伤,落日餐厅被封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高健城平时的确不关心商业问题,但这不代表着听到别人算计自己儿子时,能咽下这口怒气:“哼,欺负高飞的发小也倒罢了,竟然动用省厅的人来封锁餐厅,这真是太欺负人了!” 看着脸色发白的妻子,高健城皱眉说:“小艇,既然你知道这些,那你为什么不管?这可不像你的行事作风。尤其是落日餐厅一事,更是过份――小艇,你告诉我,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事到如今,方小艇也知道瞒不下去了,只好实话实说:“老高,开始梁明被打了时,我没有多想,但后来落日餐厅出事后,我才知道这件事不简单,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管――老高,你还记得去年李家几个小辈来拜年时,其中一个叫李茂明的吧?” “李茂明?” 高健城稍微想了想:“嗯,是记得有这号人,他好像和高雅关系不错。” 方小艇仰起下巴,一脸的凄惨之色:“李茂明现在是齐鲁卫生厅的一个处长,就是他带人封了落日餐厅。” “他带人封了餐厅?” 高健城愣住:“怎么会是他?他应该知道餐厅是高飞的……” 说到这儿后,高健城猛地想到了什么,脸色一下子难看了起来,狠狠咬了下腮帮子,问道:“你是怀疑,这一切都是、是他在暗中指使的?” 方小艇痛苦的摇摇头:“不是怀疑,是确定,我已经调查清楚了。” 高健城呆住,脸色阴晴不定的呆了半晌,猛地一拍窗铺,霍地站起:“畜生!我就知道他表里不一,容不下高飞!” “老高,你给我站住!” 方小艇赶紧拉住丈夫的手:“别冲动。” “松开!” 高健城文雅的脸面开始狰狞起来:“我没有冲动,我只是、只是失望!高飞明明已经表过态了,他不会分走春树集团一分钱,可那个畜生为什么还这样做?” “老高,你听我说……” “松开!” 高健城厉喝一声,甩开方小艇的手,指着她鼻子骂道:“说,说!说什么?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多少次了,我都警告你,你这样惯着他总会出大问题的,可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吧?为了区区利益,兄弟阋墙!再不多加管教,难道等到他们变成李世民和李建成吗?” 死死抱着高健城的胳膊,方小艇哭着问:“那我问你,你要怎么说?” 高健城想都没有想,脱口就喊道:“把那个畜生轰出家门!” 方小艇咬了下牙,又问:“就算我赞成你把他轰出家门,可你能屏蔽对高家的影响吗?” “我……” 高健城一下子呆住。 依着他的性子,还真有可能把高雅轰出家门,再打断一条腿。 可问题是,他得注意这样做的影响。 别忘了,高雅可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如果这事一旦传出去,对于高家的名声来说,绝对是个天大的打击,甚至会影响到他大哥。 “如果事情真如你所说的这样简单,我早就做了。” 方小艇劝道:“民间自古就有‘家丑不可外扬’的说法,更何况是我们家呢?” 高健城脸色忽青忽白,呆了半晌才颓然坐到在了窗上,痛苦的说:“那你说该怎么办?你也应该明白高雅的性格,他就是一自私自利的人。我敢发誓,他在决定向他哥哥下手之前,就考虑到了事发后,我们根本不敢把他怎么样。甚至,他都有可能以向外宣扬这件丑闻,来威胁我们不敢把他怎么样。” 狠狠咽了口吐沫,高健城仰天长叹:“其心可诛,其心可诛啊!” 看到丈夫这样痛苦后,方小艇第一次这般的恨高雅。 但高雅再怎么可恨,也终究是她亲儿子,这事只能以相当低调的方式来处理。 擦了擦脸上的泪,方小艇寻思着说:“老高,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小雅从这件事中摘出来,你狠狠教训他一顿,然后再找个有份量的替罪羊。我已经暗中调查过了,这件事张家的张耀明也有份,替罪羊就是他好了。哼,区区一个张耀明,就敢算计我儿子,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高健城却冷笑一声,淡淡的问:“你确定高飞不知内情?” “他应该不知道吧?” 方小艇说完这句话,忽然想到刚才高飞给她打电话时的语气,是那样的平淡,瞳孔就是猛地一缩,喃喃的说:“如果他知道这些,会是谁告诉他的呢?” ―― 哎,哥们,这丫头虽说不是那种太倾国倾城的样子,但胜在相貌清秀,温柔大方,给你做小三也许不够格,但绝对是贤妻的不二人选啊。 刘小龙很想把这些话告诉高飞,让他千万别放过王晨,要不然会后悔的。 在刘爷看来,男人玩感情必须得找那种倾城祸水,可要是找老婆,还是得王晨这种温柔大方有品位的,古人也讲究贤妻美妾,就是说妻子得有品位,小老婆得漂亮。 对刘小龙的暗示,高飞视而不见,端起杯子给王晨满了点茶水:“王晨,谢谢你能告诉我这些。呵呵,如果不是恰好碰到你这个知情人的话,我还真不知道别人会这样暗算我。” 高飞刚走出京华机场,恰好遇到了前去送人的王晨,倒是免了打的回来的车费了。 王晨把这些告诉高飞,也是下了很大决心的。 她很清楚,依着方小艇的聪明,用不了多久就能猜出是她把这些秘密泄露给高飞的,肯定会被方书记给恨上,恨她挑拨离间,然后不顾老陈的面子,马上就把她赶走。 不过王晨却不在乎,她只是觉得既然喜欢一个男人,就该全心全意的为他着想,哪怕两个人之间没有成为夫妻的可能。 看了眼挤眉弄眼的刘小龙,又看了看四处乱瞅的萨拉娜母子,王晨笑了笑低声说:“不用和我说这些客气话,我只是不愿意你被蒙在鼓里。因为我知道,方阿姨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把这事处理好,竭力来维护你们兄弟俩人的关系,但我觉得这对你不公平,就算你要为大局着想不会追究这件事,你也得做到心里有数。” 说完,王晨站了起来,拿起桌子上的小包:“好了,就这样吧,我得回去了――嗯,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想我们以后是不会见面了,最起码在冀南,你是见不到我了。” 高飞站起身,伸出手:“但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朋友了――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呵呵,很高兴能成为你的朋友。” 王晨眼神一亮,但接着就恢复了平静,和高飞轻轻握了下手,又对刘小龙等人点头示意后,拿着包走了。 随着王晨的脚步声远去,高飞的眼神逐渐冰冷,脸上却依然带着笑意。 他不想让别人看出自己心里是怎么想的,也确定刘小龙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 知道高飞心情不好,刘小龙说话也正经了起来:“高飞,我能帮你做什么?” 高飞点上一颗烟,看着萨拉娜和小乌里:“先帮他们找家酒店,陪他们好好玩几天,等我处理完事后,我会把他们接到冀南。” 高飞这次的外蒙之行,萨拉娜帮了他很大的忙。 为了感谢她,高飞就征求她的意见,想不想去内地生活,毕竟西北边境太苦了。 如果没有小乌里的话,萨拉娜还真不一定来内地,毕竟双方的生活方式大不相同,她更喜欢西北那种彪悍的民风。 不过,当刘小龙问她,想不想让小乌里过上好日子后,萨拉娜马上就同意来内地了。 天下所有的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过上好日子。 萨拉娜刚才并没有听懂王晨说的什么,但却知道高飞现在有麻烦,所以对他的安排毫无异议。 第573章 我们心有灵犀一点通! 首都十三陵向北十几公里处,有座不大的小山。 山的周围,被拉上了一圈钢丝网,四面都挂着显眼的牌子,上面写着八个大字:军事重地,闲人免进! 夜色慢慢降临,从远处看去,隐藏在树林中的几栋建筑,都已经亮起了点点灯火,上山那条路的正门两边,也有高倍数强灯光照明,几个全副武装的战士分列两旁。 其实,在当今华夏和平盛世,就算不这么谨慎,恐怕也没谁对军事禁区感兴趣:有来这儿找事的闲心,还不如去挣钱泡马子呢,傻瓜才会没事找事。 晚上九点左右时,一辆车从远处驶了过来,马上就被岗哨锁定,探照灯也对准了来路,当车子驶近看到车牌后,探照灯很快就挪开了。 这是一辆草绿色的勇士车,车里只坐了一个人。 车子来到岗哨前停下,一个战士就走了过去,对落下车窗的那个女孩子抬手敬礼。 战士认识女孩子,知道她叫秦紫阳,她来这儿是看望伤员的,但还是按照程序,严格的检查了她的通行证,和车内,确定没有任何疑点后,这才挥手放行。 这个外人眼中的军事重地,实际上是个医院。 前来接受治疗的伤病患者,都是军方有头有脸的人――里面随便一个配药的,都有可能拥有‘外科专家资格证’。 叶心伤和铁屠俩人,在军方算不上有头有脸,可他们刚被送回国,相关领导人就把特批把他们安排在了这家没名字的医院。 一脸抑郁的秦紫阳驶进医院的盘山道,停在了一栋小楼前。 医院内总共有七座小楼,每栋小楼的门口都有两个荷枪实弹的战士把守,再一次检验了秦紫阳的通行证后,才放她走进了最后面那一栋。 小楼不高,也就是三层左右,却配有电梯。 电梯可以向下,向下可以到达第-17层。 电梯停在了-12层,秦紫阳来到了走廊中。 走廊又宽又高还又长,足有几百米的样子,灯火通明,装潢明亮大气又不失豪华,很难让人相信这是在地下,更不会让人相信这是医院。 手里捧着一捧康乃馨的秦紫阳,出了电梯左拐走了足有五分钟后,才来到了一扇门前,轻轻敲了敲门板。 病房的门没开,她后面对门的门倒开了,一个外穿白大褂,内穿军装的女护士走了出来,冲她笑了笑后,拿出一张磁卡,在病房右侧晃了一下,精钢打造的房门开了。 “谢谢。” 秦紫阳低声道谢后走了进去。 她的双脚刚走进病房,房门再次缓缓关闭。 病房很大,足有一百个平米,有单独的卫生间、餐厅和陪护房间,就像标准的五星级客房。 身穿竖条病号服的叶心伤半躺在窗上,看着秦紫阳的眼里,带着欣慰的温柔。 “心伤,今天感觉怎么样?” 秦紫阳走到窗前,把花儿放在窗头柜上,抬头看了眼输液瓶。 被精心看护半个月后,叶心伤正在飞速恢复着,到现在为止他已经可以半躺着了,再过一个半月相信就会彻底的恢复。 “一切都很正常,就是有些闷。” 叶心伤笑了笑,雪白整齐的牙齿在灯光下闪着白光。 秦紫阳替他整理了一下衣领,说:“你可以看电视,或者玩电脑,看书啊。” 叶心伤摇了摇头,回答说:“看不了心里去,这儿太静。” “是啊,地下几十米,没有阳光没有小鸟的叫声,但的确是个疗伤的好地方。” 秦紫阳随口敷衍了一句,坐在了椅子上,眉间微微皱起淡淡的哀愁。 叶心伤右手动了下,很想牵起她的手,但接着缩了回去:“怎么了” “没什么。” 秦紫阳摇了摇头,却又低声说:“昨天,前往外蒙搜索的人全部撤回来了。” 叶心伤的眼神黯淡了下来:“没有高飞的消息?” “没有。” 秦紫阳轻轻吸了下鼻子,小声说:“我觉得既然能找到铁屠,那么就该能找到高飞。可惜的是,铁屠到现在还没有醒来,那边也提出了严厉抗议,我们的人不得不回来。” 沉默了片刻,叶心伤安慰道:“老铁受伤那么严重都能撑下来,高飞没理由出不来。” “嗯,我知道。” 秦紫阳抿了抿嘴角,从果盘中拿出一个橘子:“心伤,昨天我去高飞家了。” 叶心伤盯着秦紫阳手中的橘子,轻声说:“他爸妈(现在叶心伤已经知道了高飞的真实身份)看到你后很生气吧。” 秦紫阳声音很平静:“如果方阿姨手中有把枪,她会开枪打死我。” 叶心伤淡淡的说:“就算没有枪,她也会抽你耳光的。” 抬手莫了莫脸颊,秦紫阳解释道:“这是高雅打的,如果是方阿姨或者高叔叔动手,我想我会开心很多。” 叶心伤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什么。 秦紫阳无声的笑了笑,把一瓣橘子放在他嘴上:“我知道你想安慰我,千万不要因为这件事上太自责。虽说是我打电话把高飞叫去的,可却不是我让他去蒙戈尔的――我自己也很明白这个道理,但不管怎么说,我都得为他担负最主要责任,就算被高家的人打死,也毫无怨言。” 叶心伤还是没有说话,但目光中却有了痛楚。 他不是埋怨高雅打秦紫阳,更不会因此而对高家的人生出怨念,他只是恨自己为什么没能带队突出汉德勒森林,导致那么多战友牺牲,也把秦紫阳、高飞这两个局外人拖了进来。 两个人沉默了片刻后,秦紫阳忽然说:“心伤,我有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希望你不要多想。” 叶心伤强笑了下:“你说。” 盯着自己的脚尖,秦紫阳的声音很低:“现在我可以非常确定的告诉你,我心里只有你一个男人。尽管我以前犯过不可饶恕的错误,但只要高飞能好好活着回来,我只会把他当做大哥看待,尊重。会等你伤好后,我会嫁给你。然后我们双双退役,找个谁也不认识我们的小城市,就此平淡幸福的过一生。” 叶心伤终于牵起了秦紫阳的手:“如果高飞再也不回来,你就要孤身走完这辈子――你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你,你只想用这样的方式,希望能获得高飞的原谅。” 秦紫阳一动不动,梦呓似的说:“心伤,这对你是不是很不公平?” 叶心伤笑了,抬手莫着秦紫阳的发丝:“我要是你的话,可能我也会这样做。紫阳,你真的变了,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顽固的执著了。” “可我更希望我没有变,像以前那样,无论做什么事都已我自己为中心。” 秦紫阳挣开手擦了下眼角,站起身说:“我去找护士,该换药了。” 其实,秦紫阳只要拿起窗头的呼叫器,就会有护士进来,而且叶心伤的输液袋中,还有一大半的药液。 叶心伤却没说什么,因为他知道秦紫阳在做出这个重大决定后,需要一个人静一静,无声的痛哭一场。 随着钢门缓缓合上,秦紫阳的脚步声被隔绝在了外面。 叶心伤眼睛盯着抬头就能看到的电视屏幕上,许久都没有动一下,直到输液袋内的药液只剩下几滴时,秦紫阳都没有进来。 他也没有呼叫护士进来换药的意思,就这样愣愣的盯着屏幕。 就在最后一滴药液滴下,再不换药就会回血时,房门开了,拿着输液袋的护士从外面走了进来。 叶心伤好像没看到他,任由他换上输液袋,等他用手指弹了弹针管时,才忽然说道:“你该和紫阳一起进来的。” 轻叹了口气,叶心伤扭头看着戴着口罩,戴着帽子的护士,眼里有了明显的笑意:“我有时候就想,大家都是男人,为什么你的运气总是比我们好太多?就像现在,我和老铁都躺在窗上,可你却能假扮护士四处溜达。” “那是因为哥们上辈子是个大慈善家,这辈子遭报应了,这事你嫉妒不来的。” 护士说着,摘下了口罩。 高飞。 叶心伤上下看了他好几遍,很郁闷的问:“你一点伤也没有?” “当然有,少了好多根汗毛,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高飞坐在秦紫阳刚才坐过的椅子上,拿起她剥好的橘子掰下一瓣扔进嘴里,嚼着说道:“刚才我去看过老铁,他小子还在昏迷不醒,不过没什么生命危险。” 叶心伤晃了晃脖子,问:“有烟吗?” 高飞扭头四处看了一圈,没有发现‘禁止吸烟’的牌子后,才拿出香烟,帮叶心伤点上一颗。 微微闭眼舒服的吸了一口后,叶心伤惬意的说道:“不让吸烟难受死了――好了,有什么话赶紧问,别顾忌哥们面子,更不要拿捏出一副让我恶心的不好意思样子,看在你能活着回来的份上,无论你问什么,就算问我昨晚有没有‘一惊’,我也会告诉你。” 高飞徐徐吐出口烟雾:“在来之前,我还担心你会让我失望。现在我可以肯定了,你叶心伤做事永远都不会让我失望的,不错。” 叶心伤淡淡的说:“有话早说,有屁早点放,说完放干净后再扯别的。” “我和老铁在蒙戈尔的地下当蚯蚓时,我们怀疑你可能是那个内奸。” 高飞也没隐瞒,就把和铁屠在成吉思汗陵时,猜测谁是内奸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如释重负的叹了口气:“唉,现在我才发现,我和老铁在推断出你可能是内奸时,脑子是进了水的。” 叶心伤斜着眼的问他:“我还没有回答,你怎么确定我不是那个内奸?” “看你第一眼后的感觉。” 高飞认真的说:“就是那种心有灵犀一点通。” “滚,别恶心我。” 叶心伤骂了一句时,房门开了,手里捧着两个饭盒的秦紫阳出现在了门口。 她后面,站着个嘴巴张大的护士。 第574章 该怎么面对高雅? 秦紫阳离开病房后,到了地面树林中,坐在地上双手抱膝仰望着夜空发呆很久,最终确定自己的选择并没有错。 她觉得唯有用自己孤单一生的方式来惩罚自己,才能抵消把高飞送到地狱的‘罪恶’,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尽管这样做对深爱她的叶心伤很不公平。 甚至,她都想到了出家,远离红尘当一个尼姑,青灯古佛的过一生貌似也不错。 至于老爸秦六甲――秦紫阳不愿意去多想。 她知道,这件事过后,华夏相关部门肯定会对父亲采取某种措施,秦六甲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被软禁,永无出头之日。 想到父亲那么多年的小心翼翼,创建‘狻猊小组’,最终却以这种结局而落幕,秦紫阳就替他感到悲哀,也更加痛恨孙天扬――别人只知道秦六甲才是安归教西宫宫主,但有谁知道真正的宫主会是孙天扬? 如果不是孙天扬的话,秦六甲就算爬不到当前的高位上,可凭着陈破天的提携,在军方也肯定能占有一席之地。 没有孙天扬,秦紫阳就不会知道安归教。 没有加入安归教,现在秦紫阳可能早就与叶心伤成家立业,根本不会遭受这么多的苦难,落得当前下场。 想到孙天扬,秦紫阳就咬牙,但只要一想到他已经死在外蒙的蒙戈尔,她就想笑――为什么听到死有余辜的人死后,总是会开心? 可惜,孙天扬死的着实晚了些:他把秦六甲拉下了水,害死了高飞,还毁了秦紫阳的一生。 “也许,这就是我的命运。” 秦紫阳不知道呆了多久,才回到了地下病房。 就像她每次来病房前那样,专门负责看护叶心伤的女护士,马上就微笑着从对面房间走了出来,用磁卡在打开了病房门。 然后,护士和秦紫阳就看到,病房里竟然多了一个人。 在别的医院,病房内多个探望伤病患者的人,这是很正常的事。 可这儿却不是一般的医院。 它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产物,那时候为了备战随时爆发的华夏和前苏联战争,全国各地都在深挖洞、广积粮,这座地下医院,就是为了抵抗前苏联的导弹而修建的,抗爆能力强大,防护更是一等一的严密。 虽说随着国际形势的改变,再也不会爆发战争,这座地下医院已经不再重要――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这所医院变成了单纯的医院,可其防护措施却更高级了。 从建院以来,就没有谁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地下医院。 可是现在,却有陌生人出现在了病房中。 女护士张大的嘴巴,足可以吞下一个大鹅蛋,接着就反应过来,转身就要向自己房间跑去:她必须在这个人干掉她和秦紫阳、叶心伤三人之前,报警。 “慢着!” 秦紫阳及时抓主了女护士的胳膊,飞快的擦了下眼睛,笑着低声说:“李姐,这是我朋友,麻烦你通融一下――我会替你向院领导解释的。” “好,希望、希望你别让我失望。” 李姐也看出忽然出现的那个家伙好像没啥敌意,犹豫了下才答应下来,却又非常八卦的问,医院防守这样严密,这家伙是怎么进来的。 秦紫阳说,那家伙就是数老鼠的,有没有听说过外蒙发生了八级地震?他当时就在地下几百米处,可还是毫发无伤的跑出来了。 对秦紫阳的解释,女护士当然不信,不过也没再说什么。 对李姐说了句谢谢后,秦紫阳进了病房。 等背后的防护钢门关上后,秦紫阳快步走到高飞面前,当着叶心伤的面,展开双臂抱住了他的腰,把头埋在他怀中,呜咽出声。 高飞低低的叹了口气,轻拍着她肩膀,柔声说:“是不是看到我回来后,感觉很失望?” “是啊,我可失望了。你知道吗,我都想好去哪儿出家了,白白浪费了那么多的脑细胞!” 秦紫阳用力吸了下鼻子,抬起头来时顺手把鼻涕抹在了高飞的白大褂上,一双狭长的眼睛变成了下弯的月牙,喜悦的泪水却总是止不住的往下淌。 接下来,高飞就把他寻找铁屠的全过程,详细说了一遍。 当然了,他也不是什么都说,只说自己像铁屠一样,醒来后才发现被当地人救了。 高飞的经历,对于叶心伤和秦紫阳俩人来说,绝对是天方夜谭般的存在。 如果不是确定高飞没有撒谎,他们绝不会相信高飞竟然误入了一代天骄的陵墓,差点被光头鱼吃掉,见到了民间传说中的酆都城,由数吨黄金砌成的黄金墓道,可以燃烧一万年的东海鲛人,好像游艇大小的通天棺,数不清的珍宝…… 高飞都啃完一个苹果了,叶心伤俩人才从惊讶中醒了过来:“高飞,你和老铁的这番经历,完全可以写成一本盗墓小说了,相信肯定会轰动世界。” 秦紫阳则八卦的问:“我在书上说,这种古墓中会有大粽子存在,你怎么没有遇到?还有,世上真有安归王那样神奇的易容术,可以随便变成别人的样子?” “老铁说,大粽子也许会在别的古墓中存在,但绝不会出现在那种超级龙穴中。” 高飞解释道:“至于安归王的神奇易容术,我可以发誓的确存在。” 秦紫阳一脸的羡慕:“早知道这样的话,我也该跟着去看看的。” “你最好别去,我和老铁能活着出来,就已经是诸神保佑了。” 高飞苦笑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心伤,你安心养伤,过些时日我再来看你。” 叶心伤摇了摇头:“你还是别来了,等我出院后再去找你吧。” 高飞说行,那我走了,刚走到门口时,秦紫阳忽然说:“高飞,我想求你一件事。” 高飞停步,却没有回头,也没有问什么事,只是沉吟片刻后说:“行,适当的时候,我会去找我大伯。” “谢谢。” 得到高飞的承诺后,秦紫阳松了口气。 秦紫阳相信,有了高飞的帮助后,她老爸就算失去当前所有的一切,但最起码不会遭到软禁了,可能会像普通退休工人那样,以后就呆在某处安度晚年算了。 从此之后,这颗被多方派系看好的军方新星,就此没落了,这对雄心万丈的秦六甲来说,的确是难以接受的现实,可对秦紫阳来说,却是一个最好的结果。 秦紫阳算是了却了最大的一桩心事,高飞的烦恼却没有解决。 以后该怎么面对高雅? 现在高飞总算看清了自己亲兄弟的嘴脸,也清楚就算是这次放过他,他以后有机会还是会在他背后捅刀子。 依着高飞的脾气,最好是直接把高雅掐死拉倒。 可他却不能这样做,因为那是他亲兄弟,尽管高雅的所作所为,玷污了‘兄弟’这个美好的字眼,看在高健城夫妻的份上,他也不能太过为了。 高飞想不通,明明他没有占高雅便宜的想法,他为什么会这样仇恨自己? 而且,高飞也基本确定,方小艇夫妻就算再生高雅的气,可也不会把他怎么样,为了高家的名声,更会把这件事捂的严严实实。 肯定会捂的严严实实,要不是王晨的‘泄密’,高飞肯定还会被蒙在鼓里。 想到兄弟阋墙,想到惊天计划小组内的内奸,想到受伤的梁明,想到穆天涯,再想到安归王、莫邪征东等人,高飞觉得很累,有种要逃避现实的冲动。 离开医院后,高飞驾车漫无目的的走着,不知不觉间来到了飞机场。 望着灯火通明的飞机场,他忽然很想回到冀南,远离京华。 也许是该回去的时候了,京华虽美,却不适合他。 重重吐出一口浊气后,高飞决定今晚就回冀南,反正现在也不是太晚,晚上十点,如果没有航班的话,完全可以驾车走高速公路,四个小时就能赶回去了。 滴滴! 就在高飞望着机场发呆时,一声刺耳的喇叭从后面传来,从后视镜内看了看,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侯,后面已经堵了一长串的车子。 靠,我又没有把路堵死,按什么喇叭? 高飞皱了皱眉头。正准备启动车子时,就看到后面那辆车上跳下了三四个年轻人,快步向他车子走来。 嚯嚯,怎么地,想找事?行,哥们恰好烦着呢,拿你们出出气也不错! 高飞冷笑一声推门下车,倚在车门上看着走过来的几个年轻人,掏出了香烟。 那几个年轻人好像看出高先生不怎么好惹了,其中一个回头喊了一嗓子――于是,拍在后面的那十几二十几辆车内,就跳下了小百十号年轻人,有男有女。 吆喝,这么多小弟? 高飞撇撇嘴,弹掉手中没点燃的香烟,正考虑是不是先下手为强时,就看到最先走过来的那几个年轻人,看也没看他一眼,经过他身边快步走向机场:“大家快点啊,把早就准备好的条幅拿出来,等金宾出现后,我们一定得拿出最热情的态度,让偶像看看华夏大陆粉丝团的热情!” 后面众多青年男女轰然说好,很多人都拿出了小旗子,有的女孩子还开始向脸上贴粘画…… 高飞要是还不明白怎么回事的话,那他就是猪了。 这些年轻人是某个明星的粉丝团,人家冲过来是要进机场迎接偶像的。 次奥,大半夜的跑来机场见偶像,不是吃饱了撑的,就是脑子进水了。 高飞打了个哈欠,点上香烟时,几辆车体上涂着某某晚报、电视台的新闻采访车,也从后面驶了过来,一个劲的按喇叭,让前面那些粉丝让路。 乱糟糟的过了足有五六分钟,高飞眼前才算是清净了,左手抄在裤子口袋中,慢悠悠的走进了机场候机大厅。 那些粉丝和记者没有来候机大厅,他们去了贵宾通道。 第575章 信不信我把你脑袋踩碎? 在候机大厅的售票口转了小半天,也没找到今晚飞往冀南的航班。 看来得开车回去了,要不然就等明天一早再跑来乘坐上午九点的。 想到开车可能路上会犯困后,高飞才明白其实他并不是今晚必须得赶回冀南,要不然他绝不会跑来看航班,早就驾车直接冲上高速了。 他来机场转悠半天,又再三考虑该怎么回冀南,无非是因为心情烦躁,想找点事来调正心态罢了。 还别说,在候机大厅转了几圈,发现有很多接机、乘机顾客都是一脸焦躁样子后,高飞心情真好了许多――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心事,没必要因为心情不好,就忘记该做的事情。 比方,高飞还没有去皇朝会所,找那个萧萧给连雪等人要解药。 如果刚才真有航班的话,他可能就回到冀南了,到时候还得再折腾一趟。 “特么的,哥们啥时候变得这样沉不住气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无非是水来土掩,兵到将迎罢了。” 自嘲的笑了笑,高飞觉得浑身轻松了许多,在机场保安那怀疑的目光中走出了候机大厅。 “金宾,我爱死你了,金宾,金宾!” 高飞刚走下大厅门口,就听到左边的贵宾通道那边传来了女孩子的尖叫声,还夹杂着哭音,看来很激动的样子。 高飞向那边看去,就看到那些举着小旗子的年轻男女们,纷纷倒退着走出贵宾通道,十几个记者不停的按着快门,一个头戴棒球帽的年轻人,在几个工作人员的贴身簇拥下,正一脸笑意的摆手。 高飞认识戴帽子的金宾,是在电脑上某个播放器广告上看到的,也知道他有个很拉风的外号,叫七分青年。 所谓的七分青年,是金宾为啃得机做的汉堡广告。 广告中,七分青年金宾上面穿着西装,下面穿着短裤,没穿袜子穿皮鞋,手里拿着一个夹有菠菜叶子的汉堡包,款款走过来,左腿一弯摆个剖尸,说:我是七分青年,这是我的七分堡…… 每当看到七分青年这个啃得机广告,高飞就想吐。 他一点也不明白,国内那些女孩子,究竟脑残到了什么地步,才会喜欢浑身散发着阴柔气息,没有一点男人气概的南韩男人? 当然了,这只是高先生的一己之见,别人再怎么脑残喜欢阴柔男人,和他屁的关系也没有,他也就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吐槽一下而已,还不至于因为看对方不顺眼,找个机会送人家去见上帝。 大多数旅客见到这一幕后,都采取了无视,急匆匆去忙自己的事情,也有的人会像高飞那样,小声骂一句痴呆。 在他们看来,这些狂热追星的年轻人,就是痴呆,有必要好像苍蝇看到臭鸡蛋那样狂热吗? 而所谓的明星就是一些牛虻,专门靠吸他们的血来生存,他们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高飞以前在报纸上,网络上,没少看到粉丝在追星时爆出的疯狂新闻,其中一个最牛叉的当属某歌星的一个女粉丝:那个女粉丝为了追星,逼得她父母买房子,卖肾,最后搞得她老子自杀。 看到那则新闻时,高飞除了骂那个女粉丝正牌傻比外,更看不起为了圆自己女儿梦而自杀的父亲,觉得他要是那可怜人的话,早就那话儿掌把女儿扇到茅坑里去了:追星,追尼玛啊,明星是管你吃了,还是管你穿了? 对于这些疯狂的追星族,尤其是追逐外国明星的年轻人,高飞觉得他们把‘傻比’这个词,诠释的是淋漓尽致。 当然了,别人是不是傻比,高飞没心情管,也没权利管,就像他再牛叉,也管不到别人情愿去当傻比那样。 他所做的,唯有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讥讽,旁观就是了――如果不是看到有个女孩子被明星的保镖推倒,被同伴踩的哇哇大哭,而且这个女孩子的声音恰好很耳熟的话,高飞肯定不会多管。 ―― 肖鱼儿绝对算是出身豪门,她姥爷可是高老爷子,这要是放在封建王朝,也是公主级的人物,外出游玩要是不带上三五个奴才,那就算掉价了。 如果真是在那个年代,像来自南韩的一流歌星金宾,在她眼里就是个戏子而已,只要她勾勾小手指,那人就得狗一样的爬到她面前,亲吻她的脚趾头。 可惜现在不是封建王朝,现在是个戏子大放光辉的年代,和同龄人一样为偶像疯狂的肖鱼儿,也把能够和偶像近距离接触看做了一种荣耀,天刚擦黑时就和同窗好友陈洁来到机场,苦候了几个小时才等到了偶像。 偶像的吸引力是强悍的,看到金宾走出贵宾通道后,在外面等候的肖鱼儿等人,就像被打了鸡血那样,尖声高叫着涌了过去。 在这一刻,她不再是豪门千金,就是一个粉丝,高喊着金宾我爱你。 远道而来的金宾,受到华夏人民的热烈欢迎后,脸上立马浮出了激动神色,频频向他的粉丝们摆手飞吻,星范十足。 如此近的距离看到偶像后,粉丝们很快就失控了,有人甚至都哭了起来,奋不顾身的向前挤去,渴望能和偶像零距离接触,最好来个亲吻啥的。 肖鱼儿的运气不错,和陈洁俩人奋起神威,一路劈荆斩浪突到了最前面,张开双手就扑向了金宾――头脑发热下,肖鱼儿要把最珍贵的少女初吻送给七分青年。 老天爷敢发誓,如果金七分知道肖鱼儿的身份,肯定会绞尽脑汁的接近她,别说是被她亲吻了,就算让他跪在地上亲吻肖鱼儿的脚趾头,他也会马上跪下来的。 可惜的是,金七分不知道这些,他的保镖更不知道,只是在看到肖鱼儿扑过来时,一个保镖狠狠把她推倒在了地上。 “哎哟!” 肖鱼儿毫无防备之下,哎呀一声坐在了地上,不等她爬起来,狂热的粉丝已经踏着她继续追向偶像。 金宾倒是看到了肖鱼儿,只是他连停下来的意思都没有,仍然面带桃花般的微笑,不断的向周围粉丝飞吻――粉丝追求他时摔倒被踩的场面,他见多了,也早就习以为常了,根本不会停下来表示一下关心,反正又不是他推倒的,反正等粉丝爬起来后,还会继续掏出大把的钞票来追随他,这就足够了。 “陈洁,陈洁!” 肖鱼儿被已经被疯狂的粉丝踩到了地上,双手抱着脑袋大声喊着陈洁。 看到肖鱼儿被推倒后,陈洁慌忙弯腰去拉她,却被涌上来的粉丝推到了一旁。 “啊――陈洁!” 刚要爬起来又被踩到在地上的肖鱼儿,疼的连声尖叫, 她多么希望,这时候金宾能看到她,并把她扶起来,并关心的问她有没有受伤,最好再亲自把她送到医院。 金宾的确看到她了,可惜却没有这样做,只是动作潇洒的向一众粉丝飞吻,在镜头面前摆他最优雅的剖尸。 如果金七分没有去搀扶肖鱼儿还算情有可原,那么他在肖鱼儿被踩踏时没有快速离开这儿,反倒是停住脚步接受粉丝的崇拜,这就是他的错了。 他不走,上百个粉丝就会疯狂的向他涌来,前仆后继的好像狗见到了骨头。 狗在看到骨头时,是不会在意脚下有什么东西的。 “陈洁――闪开,你们都闪开啊,呜呜……” 肖鱼儿后脑勺被某粉丝无意中大力碰了一下后,眼前一黑就要昏厥过去。 就在这时,她忽然看到身边的粉丝好像波浪般向两边分开,一个人踏浪而来,弯腰就把她从地上抄了起来。 在被这个抱在怀中后,肖鱼儿昏了过去。 “鱼儿!” 那边的陈洁嘶声喊叫着挤过来,看到肖鱼儿被人抱起后,这才松了口气。 再然后,她就看到那个在关键时候抱起肖鱼儿的男人,忽然横着身子猛地左右撞去,挨着他的粉丝都被撞开,一下冲到了金宾身后,抬脚狠狠踢在了他腿弯处。 正在频频向粉丝飞吻的金七分,左腿一疼,噗通一下跪在了地上。 本能的,勃然大怒下的金七分扭头就用韩语骂出了一句脏话――回应他的,却是一个皮鞋。 砰! 金七分在众多粉丝面前,在两个保镖的贴身保护下,被人一脚踹在了左脸颊上,当场口吐鲜血,趴在了地上。 这一幕,来的太快,太突然。 所有人的脑子都停止了运转,大家都傻呆呆的看着金七分,看着踢倒他的那个人。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金七分的两个保镖。 拿着高薪的保镖,是从南韩某特种部队退役的,跆拳道相当精湛。 看到主子被人揍趴下后,他们登时大怒,大吼着抡起拳头砸向抱着肖鱼儿的高飞:你敢砸我们的饭碗,我们就砸烂你这张脸! 俩保镖的大吼声,惊醒了发呆的粉丝们,纷纷尖叫着后退,希望别被殃及池鱼。 最接近金七分的十几个粉丝,一边尖叫着,一边看到那俩抡起拳头的保镖,好像被一只大脚踹在了脸上,嘴里发出不甘的闷哼声,身子直直向后飞去。 这次,粉丝们的反应很快,抢先让出了空间,以免耽误俩保镖先生身子落地。 高飞恨极了推倒肖鱼儿的保镖,所以这次出脚根本没有留情,直接就把两个跆拳道高手踹昏了过去,死鱼般的落在地上后,身子扭了几下就不动了。 现场静悄悄。 “混蛋,混蛋!” 被狠狠踹了一脚的金七分,挣扎着爬起来,猛抬头狠狠瞪着高飞,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目眦欲裂:“混蛋,我要告你,我要――” 高飞把金七分那颗漂亮的头颅上,用力踩在地上碾了几下,把脏话堵在了他嘴里,语气阴森的说道:“信不信我把你脑袋踩碎?” 第576章 真给华夏人丢脸! 金七分搞不懂,崇洋媚外已经成为华夏年轻人的一种习惯下,为什么还会有人这样粗鲁的对待他,没有原因,不问青红皂白的冲过来,就把他干倒在了地上。 在屏幕上,金七分也曾经演过‘双手一挥,地动山摇,妖魔鬼怪死伤无数’的强者,大杀四方,威风凛凛――可在现实中,他就是一吃汉堡包长大,靠一张小白脸来楼前的七分青年,怎么可能会是高飞这种野蛮人的对手? 金七分被狠狠踩在地上,他看不到周围人脸上的表情,但却能猜到最迟明天上午,报纸上,网络上,就会有他受辱的照片,铺天盖地。 做为一名偶像明星,出现这种事情是致命的,他必须得尽可能的挽回自己的形象,博得众粉丝的怜悯,把不利转为有利。 所以,他唯有咬着牙满脸的不屈服,厉声质问:“请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金七分的这个问题,也是周围粉丝们想知道的。 “为什么?” 看了眼怀中昏过去的肖鱼儿,高飞冷笑一声说:“就为刚才你的保镖把她推倒,你却视而不见,任由她被人踩踏。” 金七分狡辩道:“她是被推倒的吗?我没有看到――”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右脚就用力了,金七分再也无法保持他的偶像风度,疼的泪水鼻涕齐流,低声求饶:“请你放开我,放开我!” 高飞收回些力气,淡淡的说:“我不反对你来华夏赚这些脑残的钱,可你不要把自己放在高高在上的位置。我放开你也行,你得给她道歉。” “我、我道歉!” 好汉不吃眼前亏这句话,并不是只有在华夏才有市场,对于南韩人同样有影响。 高飞缩回了脚,金七分从地上爬起来,目光阴险的看了眼高飞,垂下眼帘低声说:“对不起。” 高飞微微歪着下巴:“大声点。” “对不起。” “再大声点!” “对不起!” 看到高飞右脚又有抬起的趋势后,金七分的声音赶紧变高了。 可高飞接下来的要求,却让骄傲的南韩人感到了愤怒:“跪下说话。” 金七分霍然抬头,英俊的面孔开始狰狞起来:“你、你欺人太甚!” 高飞狞笑:“欺负不如我的人,这是我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给你三秒钟的时间。” 金七分狠狠盯着高飞,就在高飞要抬腿时,慌忙跪在地上,闭眼大喊:“对不起!” “真搞不懂,棒子人为什么在华夏这么吃香。” 高飞很失望的对他吐了口吐沫,抱着肖鱼儿转身向车子那边走去。 围观的众粉丝,纷纷让开,仿佛他身上带有瘟疫那样。 “等等我!” 肖鱼儿的朋友陈洁,小脸通红的追了上来。 对这个有些胖乎乎的女孩子,高飞还是有些好印象的,在肖鱼儿摔倒时,她已经尽力了。 “没素质!” “真给华夏人丢脸!” 高飞放慢脚步等陈洁时,背后传来了粉丝们的愤愤不平声。 对这些孩子的无礼,高飞不予理会,但陈洁却转身,冲他们用力竖了下中指――骂声更多了,却没有人追上来。 帮着高飞打开车门,陈洁抢先坐在后面关心的问道:“鱼儿怎么样了?” “问题不是太大,只是后脑受创,暂时昏迷,送医院检查一下就好了。” 把肖鱼儿放在陈洁怀中,高飞关上了车门。 听说鱼儿问题不是很大,陈洁松了口气,等高飞启动车子调头驶出机场后才问:“你认识鱼儿吗?” “我是她表哥。” 仿佛觉得表哥这个词太笼统了些,高飞又解释道:“她是我小姑姑家的孩子。哦,对了,你知道去哪所医院吗?” 肖鱼儿的伤势其实并不是太严重,她只是受到了惊吓,来到医院后就被扎了一针镇定剂,沉沉的睡了过去。 安排好肖鱼儿后,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高飞和陈洁俩人,都不放心对方单独留下来照顾她,所以都没有走。 很有默契的,俩人都没有打电话通知肖鱼儿的家人。 陈洁是担心肖鱼儿醒来后会埋怨她,高飞却不想现在和高家的人打交道。 幸好,肖鱼儿的病房是单间,有两把椅子,俩人可以凑合一宿。 通过交谈,高飞才知道肖鱼儿借着假日机会,和家里撒谎去找同学玩,偷跑出来迎接偶像的。 对此,高飞苦口婆心的劝说陈洁,以后千万被做这种脑残的事了,现在的明星就像牛虻,只知道喝别人的血,哪管别人死活,尤其是这些鬼子明星,别看他们表面对粉丝热情,实际上心里还不知道会怎么鄙夷呢。 亲眼见证今晚这一幕后,陈洁对高飞的劝导是连连点头说是,受教训完了再问高飞来历时,他却随便找了个借口就应付过去了。 就在高飞没事逗着小姑娘说话时,在京华某个大酒店中,沈银冰举起了高脚玻璃杯,里面的红酒挂在杯子上,抹上一抹血红的色彩,鲜艳,妖异。 今天,是北山集团拿到上市批文的日子。 消息传回冀南后,沈银冰马上就带领集团主要高层赶来了京华,在这家五星级酒店为焦恩佐等人举办了这次庆功酒会。 明显有些喝多了沈银冰,左手伏着桌子,举着酒杯,眼神发亮:“各位,在此我感谢大家,为北山集团成功上市付出的辛苦努力。我要特别感谢焦助理,正是他的坚持和勤奋,我们才取得了辉煌成绩,来,干杯!” “干杯!” “干杯!” 焦恩佐、小宋、苏小梅、李副总等十几个北山集团员工,都一脸兴奋的举起了酒杯。 叮当一声脆响后,大家都满饮此杯。 伸出舌尖舔了下嘴唇后,沈银冰拿过酒瓶,亲自去给焦恩佐倒酒。 焦恩佐摆手拒绝:“沈总,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不喝了吧?” 沈银冰固执的夺过焦恩佐的酒杯,替他满上,双手端到他面前,脸蛋嫣红:“恩佐,我要特意敬你一杯。我从没有想过要让北山集团上市,如果不是你操心劳神,我永远都没有把集团做大的机会。所以,我要守着集团众高层,要向你说声谢。” 焦恩佐脸上浮出一丝羞涩,正要说什么客气话时,李副总在旁笑道:“焦助理,沈总说的没错。现在我们都把集团当做了自己的家,我们的家取得飞跃性的成绩,这和你的辛苦坚持分不开,你该喝了这杯酒!” 好几个人,都语气真诚的规劝焦恩佐:“是啊,焦助理,你该喝了这杯酒。” 焦恩佐用力点头,接过酒杯:“好,既然大家如此太爱,那我就不客气了!” 说完,焦恩佐仰首一口闷了杯中酒,马上就响起了掌声。 正如大家所说的那样,北山集团能够成功上市,焦恩佐在期间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开始时,沈银冰对集团上市没多大的兴趣。 这倒不是说她不懂得上市后,北山集团会踏上发展的快车道。 她不感兴趣,只是因为没有自信,毕竟北山集团的底子太薄,而且上市手续又那样难办,根据她的分析,北山集团上市手续被批下来的可能性,不会超过百分之五。 既然只有百分之五的希望,沈银冰就没必要把精力放在这方面了,只是碍于焦恩佐的一腔热情,就把申请上市大权下放到了他手中,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不但沈银冰是这样想的,集团其他高层也是这样认为的。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经过一个月的运作,焦恩佐竟然真成功了。 这,绝对是北山集团的神话。 今天,是北山集团新的一天的开始,也怪不得沈银冰如此兴奋,在单独敬了焦恩佐一杯酒后,借着酒劲嚷着去ktv包厢,要用歌声、劲舞来欢渡这个美好的夜晚。 众人多多少少的都喝多了,对沈银冰的提议自然不会反对,就连年过半百的成副总都拍着巴掌的高喊万岁,别人自然更加雀跃了。 十几个人来到ktv包厢,小宋率先演唱了一首当下流行的歌曲后,性格更加开朗的苏小梅,就放上了舞曲,甩掉外套蹦了起来。 高亢的舞曲,火爆的舞姿,绝对是最感染人的,几分钟后大家都跳了起来。 沈银冰为了保持她总裁的威严形象,平时几乎从不涉足这种场合,就算偶尔去一次也不会放开了跳,所以论起跳舞动作来说,甚至都不如成副总流畅。 可关键问题是,她是今晚的绝对主角,加上多喝了一点酒,又在小宋、苏小梅等人刻意的奉迎下,逐渐就放松了,跟着别人有模有样的跳了起来。 美女,之所以被称之为美女,除了要有好看的脸蛋外,一个好身材是不能缺少的,身高一米七五的沈银冰,身材自然没法说。 好身材,才是跳舞好看的关键之――短短几分钟后,沈银冰就把她好身材的优势发挥了起来,可以说是无师自通,借着酒劲把腰肢扭成了蛇儿,长发乱甩,高举着双手在霓虹灯下,大有一股混世妖姬的风范。 焦恩佐对沈总有意思,在北山集团内已经不算什么秘密了。 沈银冰好像也没有明显的排斥他,再加上他是北山集团上市的主要功臣,成副总等人本着促成一桩好事的好心,就故意撮合他们。 至于曾经把沈总迷的连开会都开半截的高某人――谁还会记得他? “嗷,嗷嗷!” 随着苏小梅一次‘不小心’的相撞,焦恩佐脚步踉跄的扑向了沈银冰。 沈银冰本能的后退,却踩在了成副总的脚上,她连忙回头说对不起时,焦恩佐已经撞在了她身上。 下意识的,沈银冰伸手扶助了他,焦恩佐趁机抓主了她的手,看着她的双眼中,带傻瓜也能看出来的情谊:“小冰。” 沈银冰心中一荡,停住了缩回手的动作。 这时候,激昂的电子舞曲,被人换成了圆舞曲,现场火爆的气氛马上就变得轻柔了起来,焦恩佐的左手趁机挽住了沈银冰的腰。 第577章 有人处心积虑谋夺集团! 沈银冰垂下了头,长长的发丝遮住了她半截脸,极温柔的配合着焦恩佐,随着轻缓的音乐翩翩起舞。 沈银冰的配合,让焦恩佐深吸了一口气,下巴轻轻触在沈银冰额头上,慢慢晃着身子,喃喃的说:“小冰,你知道我现在有多幸福吗?” 沈银冰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咬了下嘴唇。 焦恩佐绅士般的带着沈银冰,舞步娴熟:“从认识你的哪一天开始,我就认定你才是我一辈子用心呵护的女孩,只是我从没有像你表白过,我把这份感情深深压在心底――其实,在我离开你的这些年中,不管是在世界的任何角落,我都在默默的注视着你,希望你能等到我学成归来,和你一起成为最幸福的情侣。” 为了刻意为沈银冰俩人创造温馨环境,成副总给大家使了个眼色,率先悄悄走出了包厢。 一丝得意的微笑,在焦恩佐嘴角绽放,声音也越发的温柔:“可是我没想到,在我回来准备向你坦白心迹时,却有一个人抢先走进了你心中。” 沈银冰的脚步一僵,差点踩到焦恩佐的脚。 焦恩佐灵敏的躲过,低低的叹了口气:“唉,小冰,你根本不知道当时我有多么沮丧,愤怒和失望。但我发誓,我没有一丝怨言,因为选择属于自己的幸福,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力,我要想得到我想得到的爱情,就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哪怕最终结果是失败,我也在所不辞,只为了不会后悔终生。” 沈银冰的脚步停了下来,只有身子随着音乐声缓缓晃动。 焦恩佐继续他的表白:“幸好,我的虔诚和努力感动了上天,给了我最后的机会。小冰,我发誓,我再也不会错过你,我会用我的生命来捍卫你,来呵护你。答应我,好吧。” 沈银冰慢慢抬起头,才发现包厢内除了她和焦恩佐外,已经一个人也没有了。 沈银冰很清楚,这是大家在给她和焦恩佐留出的独立空间,带着祝福。 而当前的环境,气氛,和焦恩佐的心里话,最适合打动女孩子的心。 她承认,焦恩佐一直都在默默追求她,哪怕她和高飞如胶似漆时,他都没有退缩过,用关心和帮助希望能获得她的认可。 现在高飞已经离开她了,焦恩佐无疑就是最适合她的那个男人。 如此的环境,如此的气氛,仿佛连空气都变得情意绵绵起来,她有什么理由去拒绝焦恩佐? 但是,就在她张嘴要说什么时,有些晕乎乎的脑海中,却猛地浮上一个人。 这个人的样子已经不再清晰,他的声音好像也模糊,他好像已经彻底的远离了她――可是,他为什么会像一把刺进沈银冰心头的剑,疼的她浑身猛地一颤,咽下了即将要对焦恩佐说出的‘我答应你’? 沈银冰眼眸中明显的变化,让焦恩佐心中一紧,随即意识到了什么。 他知道,要想收获沈银冰,绝不能放弃今晚这个机会,于是在沈银冰摇头说要仔细考虑一下时,果断的把她拉进怀中,低下头向她的嘴唇吻去。 此时,一曲舞曲刚好结束。 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沈银冰,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等待焦恩佐的嘴唇落下。 叮咚,咚咚! 就在双唇即将碰到一起时,沈银冰放在案几上的手机,却清脆的响了起来。 平时听起来很是悦耳的铃声,此时却是那么的刺耳,一下子打破了房间内的深情气氛。 沈银冰迅速后退一步,挣开了焦恩佐:“恩佐,我、我接电话。” “好的。” 焦恩佐微笑着点了点头,眼底有寒芒闪过:该死的,是谁打来的电话! 他知道,气氛一旦遭到破坏,清醒过来的沈银冰,绝不会再给他机会。 此时才感觉脸颊发烫的沈银冰,快步走到案几前拿起手机时,音箱中又传来舞曲声。 暗中松了口气后,沈银冰抱歉的对焦恩佐笑了笑,拿着手机走出了包厢,来到了楼梯的拐角处,接连几个深呼吸,接通了电话:“喂,红姐。” 给沈银冰打来电话的,是仍在千佛山医院住院的颜红:“小冰,刚才小宋给我打电话来说,上市批文已经拿下来了?” 颜红在千佛山医院已经呆了好几个月了,院方也几次表示,只要她愿意出院,她随时都能拍拍皮股的离开。 只是她却一直没有提出要出院,沈银冰也没有说,她以为红姐这是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沈银冰扭头看了眼上方的走廊:“是的,今天下完四点刚下来,我得到消息后就带着成副总他们赶来京华了,大家庆祝了一下。” 那边传来颜红淡淡的声音:“哦。” 颜红是北山集团的副总,又是苏北山的老婆,沈银冰的继母,以前她就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了集团建设中,如果别人说她比沈银冰更关注集团的发展,沈银冰绝对会点头承认的。 按说集团如今成功上市,这对集团的发展来说是一个质的飞跃,颜红该高兴才对。 为什么,红姐的话中听不出办点开心意思? 沈银冰黛眉微微皱了下,问道:“红姐,你是不是觉得集团上市有什么不对?” 那边的颜红强笑一声说:“呵呵,也没什么,我就是觉得吧,集团成功上市后,你这个总裁的工作会更加忙碌。你也知道,红姐我就是那种小富即安的人,只要钱够花的就行,没必要为了挣更多的钱而累着自己。” 沈银冰启齿一笑:“红姐,你多想了。以前我也是和你一样有这样的想法,但当我看到集团成功上市后,成副总他们都狂喜的样子,我就觉得这一步走对了。能够给员工带来更多的受益,是我这个总裁的职责,苦点累点都不要紧的。” 颜红在那边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忽然问道:“小冰,集团上市前送到上面的财务审计中,是不是包括了落日集团办药厂的那笔资金,和项目?” 沈银冰一愣,回答:“是啊。本来我没有打算加上这个项目,毕竟那是高、那是他的产业。可因为梁明一案影响太过恶劣,离子基金方面又着急签约,所以我才把那个项目接了过来。” 颜红叹了口气,幽幽的问道:“小冰,我知道你这样做是好心,是想等高飞回来后再把项目还给他。可你有没有想过,刚上市的公司财务,在十二月内只能保持财务增长,如果一旦把这个项目还给高飞,就会影响到股票价格――到时候,有心人一旦透漏出这个风声,说集团之所以上市就是借鸡生蛋,势必会引起股民们的不安,继而怀疑集团没有实力,纷纷抛售股票……” 听颜红在那边详细的分析,沈银冰猛地醒悟了过来,冷汗刷的就从额头淌了下来,结结巴巴的说:“红姐,有你说的这样严重吗?我、我怎么没想到这儿?” “我也不懂,但我专门找相关专家咨询过这件事。” 颜红在那边沉默了片刻,才低声说:“小冰,你最好做出充分的心理准备,我怀疑这是一个圈套。” “圈套?” 沈银冰感觉眼前一黑,赶紧抓主楼梯扶手:“什么圈套?红姐,你快点告诉我!” 沈银冰自问在商场上的能力,可以甩开颜红几条街。 但要是论起社会经验,坑蒙拐骗,红姐绝对是大师级别的,她拍马也赶不上。 既然颜红怀疑这是个圈套,那么这件事肯定不会简单。 颜红当然也不希望沈银冰会落入圈套,可当她接到小宋的报喜电话后,马上就咨询了相关方面的专家。 在给沈银冰打电话之前,颜红脑海中仍然残留着相关专家那惊愕的面部表情,和说出来的话:“颜女士,据我所知,对于绝大多数公司来说,公司要想拿到上市批文,这是一个相当缓慢而烧钱的过程,贵集团从申请上市到成功,仅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绝对是行业中的奇迹。看来,贵集团在高层有着非常过硬的关系,要不然绝对办不到。” 北山集团在高层有非常过硬的关系吗? 对集团了如指掌的颜红当然很清楚:没有! 那么,北山集团为什么能做到呢? 沈银冰没有想过,成副总他们也没想过,因为上市工作是焦恩佐一手操办的,上市批文下来后,大家都沉浸在狂喜中,为更加美好的明天而鼓舞,没有谁愿意想这里面会有什么问题。 擦了擦了额头上的冷汗,沈银冰声音干涩的问:“红姐,你怀疑别人对我……” “有人处心积虑的谋夺集团。” 颜红轻轻说完这句话后,就一反常态的扣掉了电话。 “有人处心积虑的要谋取集团?会是谁?” 沈银冰拿着手机,慢慢坐在了台阶上。 沈银冰能够于一年多之前就掌控北山集团,所依靠的绝不是只因为她是苏北山的女儿身份,她自身也有着相当的实力,只要静下来,把公司上市这件事仔细想一想,就能想到许多以前不曾注意的疑点。 最大的疑点,来自焦恩佐身上。 正是他鼓动沈银冰把集团上市,并为此事卖力的奔波。 难道说,是焦恩佐在谋夺北山集团? 怎么可能呢?他刚才还……想到这儿后,沈银冰腾地一声站了起来,扶着楼梯快步走进走廊中,也不怕崴了脚,高跟鞋的细高跟就像钉子那样,急促敲打着地面,很快就来到了包厢门前。 “但愿红姐的推测是错的,恩佐这样做只是为了我好。” 站在门前用力吸了口气,沈银冰推开了房门。 包厢内,轻柔的舞曲仍在水一样的流淌,霓虹灯继续如梦如幻般的转动,案几上的红酒,散发着沁人心肺的醇香,一切都像沈银冰离开房间那样。 只是,唯有那个向她坦白心机的焦恩佐不见了,案几的烟灰缸内只有一个没熄灭的烟头。 沈银冰慢慢走进去,把舞曲暂停,坐在了沙发上开始拨打焦恩佐的手机号。 很快,里面就传来了机械女声:“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啪哒一声,手机落在了地毯上。 第578章 金宾要讨还公道! 天亮了时,肖鱼儿缓缓睁开了眼睛。 昨晚她只是后脑勺受到撞击,受伤并不是太严重,被送到医院后就被打了带有安眠性质的镇定剂,所以昨晚这一宿睡得很香,连梦都没有做,仿佛眼睛闭上再睁开时,一宿就过去了。 如果不是后脑勺仍然隐隐作痛,天花板白的有些刺眼,鼻尖飘荡着刺鼻的苏打水,和她卧室内绝不会有的香烟味道,肖鱼儿肯定会以为这是在自己家里。 “鱼儿,你醒来了?” 就在肖鱼儿瞪着天花板努力回想这是在哪儿时,一张带着喜色的熟悉脸庞出现在了上方。 是陈洁。 “啊,我醒了,你怎么――啊,这是在哪儿?” 肖鱼儿忽然想到了什么,腾地一声就从窗上翻身坐起。 她刚坐起身,昨晚发生的那一幕,就像是快放的电影一样,瞬间就在她眼前过了一遍:她和好友去机场迎接偶像,在即将抱到偶像时,却被他的保镖狠狠推倒在了地上,然后就是无数只脚踏了上来. 她哭泣,她大喊陈洁,她想爬起来,但看到偶像后陷入狂喜中的众多粉丝,却忽视了她――就在她后脑被人无意中重重撞了一下时,一个人撞飞她身边的粉丝冲了进来,抱起了她。 然后,她就昏了过去。 不过,肖鱼儿在昏迷时,却记住了冲过来抱起她的那张脸。 那张脸绝对没有偶像金七分帅气,穿着更是没法比。 但却要比偶像让肖鱼儿感到亲切一万倍,因为那是她的二表哥,一个就算她姥爷去他餐厅吃饭,还得打八折的嚣张家伙。 再然后,想到这些的肖鱼儿扭头,就看到了高飞。 高飞坐在椅子上,双脚搁在窗台上,双手抱在雄前,脑袋垂在椅背上,闭着眼,可能是在做美梦,嘴角还有一点哈喇子淌下……恶心死了,睡觉时一点世家子弟的品位也没有。 望着高飞,肖鱼儿的眼睛慢慢的弯了起来,挠了挠后脑勺,对陈洁伸出小手指勾了勾,悄声说:“哎,你过来,我有话问你。” “什么嘛,这么神神秘秘的。哈欠,困死了。” 陈洁打了个哈欠,坐在了肖鱼儿身边的窗上。 肖鱼儿问道:“我表哥一晚上都在这儿?” 陈洁撇撇嘴:“是啊,他担心我会趁机把你卖到大山里,所以一个晚上都守着你,真是小心眼――不过,你这个表哥好拽哦,昨晚看到你被踩倒后,他就像疯了似的,一脚就把咱们偶像给放倒在地上,逼着他给你下跪道歉了。” “啊,逼着我们偶像给我下跪道歉?这,这怎么回事,你快给我说说。” 肖鱼儿一脸惊讶,抬手捂住了嘴巴,样子很萌,惹得陈洁用力撇嘴,把她昏迷过去后发生的那些,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她才心有余悸的看了眼还在睡觉的高飞,小声说:“说真的,如果不是和你是死党,我看到他那么羞辱我偶像,我肯定会和他拼命。你是不知道,他昨晚是多么野蛮。嘻嘻,但是我喜欢。鱼儿,看在咱们是死党的份上,你给那个啥?” 说着,陈洁眨巴了一下眼睛,满脸的龌龊:“事成之后,小妹自当涌泉相报。” 听完陈洁的叙述后,肖鱼儿眼圈登时红了:没想到才见过一面的二表哥,为了她不顾激怒上百粉丝的危险,把一个高高在上的偶像逼得下跪认错,还在医院里守了她一晚上。 这件事,放在哪个女孩子身上(除了那位为了追星逼迫父母卖房子卖肾的那位),都会被高飞所感动的。 只是一想到刚见到高飞时的样子,肖鱼儿却觉得这也算不了什么了:一个敢收自己亲爷爷饭前的家伙,又何必在意一个外国明星? 那个南韩棒子,能和在华夏跺跺脚大地颤三颤的姥爷相比吗? 高家的嫡系子孙,收拾一个南韩棒子明星,和在大街上拿脚踹一只狗有什么区别? 有必要为此而感动么? 还泪水涟涟的,真是侨情啊,这是他该做的好不好! “喂,我说亲爱的,你发什么呆啊,行不行的给个话啊,本宫还在这眼巴巴的等着呢!” 就在肖鱼儿盯着高飞发呆时,陈洁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肖鱼儿这才如梦初醒:“啊,什么?” 陈洁大怒,小声骂道:“忘恩负义的家伙,我说……” 看着陈洁用手比划着请自己帮她吊高飞当凯子的动作,肖鱼儿撇撇嘴:“切,爱卿你就省省心吧,你知道我二表哥有多拽不?成批的超级优秀美女追他,他都不给人好颜色看啊,我绝对你没希望能够获得他青睐。” “我呸!你以为你这表哥是皇子啊?还成批的超级优秀美女追他。替他鼓吹,你不感到脸红啊。” 陈洁伸手掐住肖鱼儿软肉,一脸的羞愤难当。 “哈,哈哈,你松开我嘛,你喜欢他,为什么自己不去追他,偏偏拽上我,真没胆色。” 肖鱼儿被掐的咯咯娇笑,心里却在想:可不是嘛,这要是放在以前,二表哥差不多就是皇子了。 陈洁和肖鱼儿在学校是死党,但却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唉,你们两个能不能安顿些,不知道扰人清梦是三大罪之一吗?” 就在俩女孩子闹得开心时,高飞抬手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接连打了好几个哈欠。 其实,在肖鱼儿醒来时,他就醒来了,不过却懒得睁开眼。 话说,装睡偷听两个少女说悄悄话也许会遭雷劈,但所有男人就算遭雷劈也得这样干,高飞也不例外。 俩人被吓了一跳,陈洁想到高飞可能听到她们的谈话,顿时就羞红了脸,但随即就昂起小脑袋:正所谓窈窕君子,淑女好逑,喜欢他就说出来,这有什么丢人啊。 肖鱼儿却忽闪着长长的眼睫毛,好奇的问道:“其它两宗大罪是什么?” “有钱不给别人花,墙上乱贴禁止随地大小便。” 高飞放下脚,看着肖鱼儿:“丫头,下次你要是再敢这样疯狂追星,我肯定会告诉你老妈,让她关你禁闭。” “切,这是我的自由好不好?” 肖鱼儿黑白分明的眼眸一转,随即嘻嘻笑道:“不过看在你会给我买早餐的份上,我就勉强答应你了。记住,我要农夫的豆浆,大富豪的锅贴。” 陈洁马上喊道:“最少要两份!” 高飞从口袋中拿出两张钞票:“咱们剪子包袱锤,谁输了谁去买。” 马上,肖鱼儿就抱着脑袋躺在了窗上:“哎呀呀,我头疼。” “算了,还是我去吧,我承认斗不过你们兄妹俩。” 陈洁很鄙夷的翻了个大白眼球,夺过高飞手中的钞票,气鼓鼓的去了。 “哥,我同学喜欢你哦。” 陈洁刚出门,肖鱼儿就坐了起来。 “小孩子家家的,懂得什么叫喜欢。” 高飞不屑的耸耸肩,拿起案几上的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快去洗漱一下,等吃过早饭后,我还有事要去忙。” 肖鱼儿下窗:“哥,你不会把我这间怂事告诉姥爷他们吧?” 高飞随意换着台,漫不经心的说:“如果你把吃早点的饭前还我,我就不说。” “小气鬼,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好意思说出这话来的。” 肖鱼儿重重哼了声,从包里拿出一叠钞票,扔给了高飞:“多余的,算赏你的。”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捡起那些钞票在手中摔打了一下,高飞叠整齐了才装进了口袋中。 半个小时后,陈洁买来了早点,三个人围在案几旁开吃了起来。 “这锅贴味道不怎么正啊。” 高飞咬了口锅贴,正要没话找话说时,电视内忽然传来一个声音:“金宾,你是怎么看待昨晚那件事的?” 三个人齐刷刷抬头,向挂在墙上的电视看去。 电视中,还有些鼻青脸肿的金宾好像坐在演播室内,正在接受主持人的采访,一脸的义愤填膺:“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华夏是个礼仪之邦,这儿没有种族歧视,国民对待外国客人热情好客。可是昨晚所经历的那一幕,却让我对这个伟大的国度产生了怀疑。我搞不懂,贵国国民在大庭广众之下粗暴侵犯我的人身后,为什么能嚣张的扬长而去,却没有人站出来为我主持公道――我承认,在我接受众粉丝的热情迎接时,是有个女粉丝不小心摔倒在了,我没有及时发现,并把她扶起来,这是我的错。” 面对镜头,金宾充分发挥了他职业演员的优势,痛心疾首的样子,把昨晚的不公遭遇详细讲了一遍。 末了语气坚定的说:“我这次来华夏,是受公司所派,前往贵国冀南出席一次庆典晚会的。做为一名高素质的职业演员,不管遇到再大的不公,我也会完成公司交给我的任务。可我想说的是,这次演出后,我以后都不会再踏上华夏一步!并告诉演艺界的同行,请他们以我为戒!” 啪的一声,陈洁狠狠拍了下桌子,气愤的骂道:“这个垃圾,昨晚明明是他不关心鱼儿生死,只顾自己摆酷,今天却又道貌岸然的指责我们了。真是气死我们了。不行,我这就去网上发帖,我要揭穿这个垃圾的丑陋真面目!” “算了,狗被打了后,你还不允许它嚎叫两声吗?反正他也不知道咱们是谁。” 高飞摆了摆手,一脸的无所谓:“和这种人呕气那是对自己身体的不负责,你们俩赶紧吃饭,吃完饭后该干嘛就干嘛,我还有事要去做。” “等等,你们看。” 肖鱼儿指着电视。 高飞俩人抬头看去,就看到电视中出现了一组某人打人的图片。 照片中,高某人正用脚踩着金宾的脑袋,一脸的狞笑,形象比恶棍还要恶棍。 旁边的粉丝,都像躲瘟疫那样,离得远远的。 第579章 棺材内的白骨! 自古以来,华夏始终以泱泱大国的礼仪之邦自居,自律。 大隋帝国杨广当皇帝时,万国来朝纳贡,那些可怜的蛮夷国家,哪怕是只拿来一个柳条编的框子,炀帝也会给他们一筐金银珠宝――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可怜的蛮夷人,来的更勤了,高喊华夏礼仪之邦的声音更高了。 也许就是从大隋帝国开始,我华夏民族就成了其它国家眼中的‘钱多、人傻’的代名词。 后来,无数次血腥的战争,印证了这个观点,就拿大隋帝国时期的三征高丽来说吧,每当大隋府兵付出惨重的代价破城在即,高丽人马上就会竖起白旗投降,心胸宽阔的隋炀帝就会下令收兵。 于是,高丽人很快就重新布置好防线,开始叫嚣与城池共存亡。 炀帝大怒,再次挥军攻城。 高丽人再次城破,再次举起投降,炀帝再次下令退兵――如是者再三,以至于纵横天下的三十万大隋府兵,最终含恨留在了高丽,他们的人头被砍下,堆成了京观……就因为三征高丽的失败,富足天下的大隋灭亡。 大隋帝国灭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灭在一个面子上。 在华夏,面子是个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东西,并源源流传至今,即便近代遭到八国联军、岛国侵华的血洗,也固执的守护着。 宁可流汗流泪流血,也要捍卫礼仪之邦的面子,这可能是外国人最喜欢华夏的地方吧? 就像现在,当金宾拿出他被高飞羞辱的照片后,演播室内的观众,漂亮的主持人,都愤怒了,开始声讨这个让国人丢脸的家伙。 历史上曾经占尽华夏便宜的高丽后裔金宾,目的达到了,却无比诚恳的说:“我知道,任何一个国家,哪怕是在礼仪之邦华夏,也会有良莠不分的现象存在,但绝大多数华夏人还是很有风度的。昨晚那位先生,也许只是个个例,我不希望他受到惩罚,我只希望能收到他诚挚的道歉,改变我对华夏的看法。” 吸了下手指,肖鱼儿说:“哥,看到没有,人家让你道歉呢。” 陈洁忧郁的说:“也不知道那个二百五把你照片给他的,这下好了,经过电视台的一渲染,你马上比通缉犯还要出名了。我可劝你啊,以后出门上大街,最好是戴上大墨镜,免得被七分粉丝拍板砖,他的粉丝数量可是很恐怖哦。” 高飞却像没听到他们说话那样,盯着电视喃喃的说:“这人怎么这样傻啊,我都宽宏大量的放过他了,他还非得自找难堪,真以为他是什么天王,没人敢动了?” 肖鱼儿眼珠一转:“哥,要不要我和姥爷说一句,派人彻查他的税单?” 高飞摆手:“算了,一个兔儿哥,犯得着那么大动干戈吗?我自己会搞定。吃饭,吃饭后该干嘛就干嘛去。” 肖鱼儿的伤势不重,在医院观察了一晚上后,第二天上午就办了出院手续。 高飞开车送她们去了水木大学那边后,就向皇朝会所而去。 在路上,方小艇和高健城都给他打过电话,不过高飞却没有接。 他不想接,更不愿意面对他们,后来索性关机。 一路上很顺,没有堵车,更没有七分青年的粉丝跳出来拍他板砖。 皇朝会所,仍然是京华最著名的会所,没有之一。 高飞驾驶着刘小龙那辆跑车来到大厅门前时,恰好又是王晓春值班。 看到高先生又大驾光临后,王晓春马上屁颠屁颠的迎了上来,一张憨厚的脸笑成了菊花:“高先生,您来了。” 自从方小艇带着高飞来‘拽’了一圈后,会所员工都知道他是高家的嫡系,属于绝对惹不起的大爷级别人士了,最好是有多亲热,就表现出多亲热来,以免惹得高大少不高兴了,再放把火。 高飞点了点头,抬脚走上了台阶:“我是来找萧经理的。” “您稍等,我马上给表妹打个电话。” 王晓春点头哈腰的拿出手机,连忙通知了萧萧,等他放下电话时,才看到高飞已经走进了大厅内。 “高少,我们又见面了,真是缘分啊,呵呵。” 高飞刚走到电梯门口,几个人恰好从电梯内走出来,其中一个年轻人热情的伸出了右手。 “莫孤烟?” 高飞笑了,伸出手和他握在了一起,很诚恳的说:“莫大少,上次多有得罪,还请海涵啊。” “哈哈,哪里,哪里。说实在的,我现在很喜欢你能再得罪我一次啊。” 莫孤烟哈哈大笑,用力握了握高飞的手,给身边人介绍道:“几位,这就是我和你们说起过的高飞高大少。” 那几个人肯定听莫孤烟说起过他被高飞抽耳光的事,更知道能够被高先生抽一耳光后能得到天大的好处,连忙上来一一握手问好,眼神里带着迫切的找虐表情。 抽了莫孤烟一耳光,却给他带来大好处这事,高飞只要想起来就会郁闷,假装看不出这些人的想法,堆起一脸假笑和他们寒暄着。 “高少,我还有事要做,就不打搅你了,以后有机会我请你喝一杯。” 莫孤烟很亲热的拍了拍高飞肩膀,告辞了。 看着莫孤烟边走边和大堂经理打招呼的熟悉样子,高飞就怀疑他是不是安归教中人,也许就是安归王所说的什么杀破狼。 “高先生,您好。” 萧萧很快就走出了电梯。 高飞也没废话:“我来这儿,有两件事。第一,我要拿一瓶六味地黄丸。第二,我要见见白瓷夫人。” 萧萧早就准备好了六味地黄丸,但她却不敢肯定白瓷夫人会见高飞,所以只能抱歉的说:“高先生,请稍微,我要打个电话。” 高飞抬手,做了个随便的手势。 萧萧走到远处,拿出手机打了会电话,很快就走了回来,递上了一个玻璃小药瓶:“高先生,请上电梯。” “嗯,谢谢。” 接过小药瓶摇晃了一下,高飞装进口袋,走进了电梯内。 在皇朝会所,没有十七层这一说,但高飞的电梯,却停在了十七层。 十七层的走廊和别的楼层的走廊,一样的宽大、装饰豪华,只是光线暗了很多,皮鞋踏在大理石地板发出的响声,能传出老远,又很快传了回来。 静,是皇朝会所十七层的主要特点。 阴森,是十七层唯一的气氛。 现在已经接近正午,外面初冬的阳光正明,晒在人身上暖烘烘的,但在这儿却感觉不到一丝阳气,尽管走廊两端的窗口,都能看到蓝天白云。 踏,踏踏。 高飞一个人走路时的脚步声,空旷而刺耳,响声越大,却越孤单,给人一种忍不住要回头看看的感觉――就像你小时候一个人走夜路,总是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跟着那样。 高飞肯定不会回头,径直来到了上次白瓷夫人(穆天涯)宴请他们的那间房门前,看着两扇紧闭的房门,稍微犹豫了下,抬手向房门上敲去。 高飞很不习惯在进房间时敲门,他更喜欢直接推门进去。 他的手指即将碰到精致的红木门板时,忽然有个飘渺,却又很清晰的声音,从两侧空荡荡的走廊中响起:“高飞。” 高飞,高飞,飞,飞…… 高飞的心头猛地一紧,瞳孔骤然收缩,霍地转身向两侧看去。 走廊空荡荡的,两旁的窗户外面,艳阳高照。 这个仍然回荡在空气中的声音,高飞很熟悉。 穆天涯的声音。 就像当年她趴在他耳边,猫儿叫春那样的叫他,无目的的叫他名字。 问她没事叫什么呢,她说她就是喜欢唱他的名字,因为每次喊他的名字,她都会感觉到好幸福。 高飞紧紧的闭了下眼,缓缓转身再次抬起手指――穆天涯的声音再次响起:“高飞。” 高飞没有停顿,轻轻敲了敲门。 帮帮帮的敲门声,打乱了那个声音的韵律,袅袅消失在了空气中。 门后面没有动静。 高飞再次敲了几下,动作很温柔,仿佛怕吓着屋子里的人。 还是没有任何的动静。 高飞试着推了一下左边的房门,房门缓缓的无声开了,一股子好像来自古墓中的阴森气息,迎面扑了出来。 高飞站在门口向屋子里看去。 屋子里的窗户上,挂着白色的窗帘,挡住了外面的阳光,空荡荡的屋子里左侧,是几辆超豪华跑车,车上有用彩纸扎成的之人,屋子正中央位置,摆放着一口大大的黑色棺材。 这一切,和穆天涯死后,高飞走出暗道所看到的一切,一模一样,只是少了沈银冰站在门后。 踏,踏踏, 高飞缓步走进了屋子里,后面的房门马上就自动关上,屋子里的气氛更加的阴森。 高飞站在门后,点上了一颗烟,望着棺材淡淡的说:“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会造一口铁木真用的通天棺,但是要在里面设计上洗澡间,餐厅和卫生间等设施。” 还是没有人说话,只有窗户上的白色纱布窗帘,轻轻的无风自动。 如果沈银冰再次来到这地方,肯定还会被吓得手脚发软。 但去过地下楼兰古城、成吉思汗陵的高飞,却没觉得当前这气氛有啥了不起的,反而觉得有些可笑,吐出一个烟圈后快步走到棺材面前:“对我装神弄鬼有什么意思呢?我数三下。三,二,一。” 最后一个‘一’字出口后,高飞抬脚就踢在了没顶死的棺盖上。 刺啦――随着棺材和棺材剧烈摩擦发出的声音,棺盖就像纸片那样飞了出去,重重的落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大响,溅起一些灰尘。 那些灰尘,在透过白色窗帘的散光中,欢快的飞舞着,却没什么东西从管材内出现。 白瓷夫人这种装神弄鬼的手段,让高飞很不爽,低头向棺材内看去,却看到了一具白骨。 完整的人类白骨。 第580章 白瓷不是安归王! 棺材里看到白骨是很正常的,如果看到里面躺着一不穿衣服的美女才是怪事。 一般人在这样的环境下看到一具白骨,肯定会有毛骨悚然的感觉,可在高飞眼中它就是一具白骨而已,只是出于对死者的尊重,仅仅皱了下眉头就后退一步,沉声说:“我不管你是白瓷夫人,还是安归王,你都给我出来,我很忙。” 屋子里还是静悄悄的,白色的窗帘无风自动,灰尘在稀释过的阳光里跳舞,棺材内的白骨依旧平躺着,跑车上的那些纸人好像都盯着高飞,带着似笑非笑的诡异。 没有任何动静,没有一个活着的物体,但高飞却能感受到有人存在。 第六感。 高飞站在棺材前,静静等了足有五分钟,也没看到一个活着的东西出现,这让他的耐心受到了极大挑战,双手抓主棺材说道:“既然你答应肯见我,那就不要装神弄鬼。我数三下,你要是还不出来的话,就别怪我做事鲁莽了。” 最后这句话的最后一个字刚从高飞嘴里吐出,棺材内的那具白骨忽然活了! 腾地一声站起,两根白色骨爪就像两把多刃尖刀那样,狠狠刺向高飞的雄口。 骨爪指尖竟然泛起幽蓝色的光泽,一看就是抹有剧毒。 高飞想都没想,上半身猛地后仰,就像被大风吹断的木桩那样,在间不容发间夺过两根骨爪的同时,右脚已经侧踢了出去。 啪! 随着一声爆响,高飞侧踢出去的右脚,狠狠跺在了白骨的骷髅头上。 白色的骷髅头被他一脚踹飞,就像射门的足球那样,嗖地一下就飞射向了窗户上,重重撞在钢化玻璃上,又迅疾的反弹在了地上,在地上蹦跳了几下滚到了一边。 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在棺材内发现这具白骨时,高飞没有动它。 但当它活了似的突然袭击高飞后,高先生肯定不会再给予它任何尊重了,一脚踹飞它的脑袋后,右脚刚沾地,左脚已经横扫而过,拦腰把白骨扫成了两半。 哗啦,随着这声碎响,没了脑袋被拦腰扫断的白骨,落在了棺材内。 这时候高飞才发现,这根本不是一具真正的白骨,而是那种在实验室内常见的塑胶f仿制品。 “高飞,我和你无怨无仇,为什么要来打搅我的清净,毁坏我的残身?” 一个阴恻恻的男人声音,从高飞背后响起。 高飞猛回头――后面根本没有人,声音是从门口上方的某个传音设备内响起的。 他刚回头,棺材内的半截假白骨再次暴起,撞向他怀中的同时,屋子四周都响起了阴森笑声。 既然白骨是假的,高飞更无忌惮,屈肘就把扑过来的半截白骨撞飞,大力一脚猛地踹在了棺材上。 棺材碎裂。 一个黑影却从碎裂的棺材板中飞起,夹杂着一抹冷森森的寒光。 高飞在踹碎表面看起来沉重,实则只是三合板制成的棺材之前,就猜到装神弄鬼的人棺材内了(棺材下面有夹层),所以在遭到黑影的突袭时,只是冷笑一声,侧身躲过那一抹寒芒后,右拳快速砸向黑影的头部。 黑影一刀刺空,不再犹豫,惊鸿般的后跃,一个不怎么标准的后空翻,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这是一个身穿轻纱的女人,体态丰盈,全身被轻纱笼罩着,脸上也蒙着黑纱,只有一双眼眸在黯光中发着亮光。 高飞拍了拍落在身上的三合板碎屑,看着这个女人:“搞这些鬼把戏,有用吗?” “没用的话,就不会存在了。” 黑影向前走了一步,忽然咯咯笑了起来,声音清脆如银铃:“怎么样,这种另类的见面礼很不错吧?” “一般,甚至是无聊之极。” 高飞看着黑影问道:“我是该叫你白瓷夫人,还是安归王?” 黑影横向来回走动着,反问道:“安归王是谁?” 高飞有些烦,懒得再和她说什么,快步走过去抬手抓主她脸上的黑纱,用力扯了下来。 黑纱下面,是张标准的鹅蛋脸,如画般美丽,眉如青黛,眼似秋瞳,琼鼻微翘,薄薄的唇上涂着无色唇膏,皮肤如白瓷般细腻,光泽。 高飞没有见过这张脸,不过他觉得这应该是白瓷夫人,安归王变成的白瓷。 或者干脆说,白瓷一开始就是安归王的多重身份中的一个。 被高飞一把扯掉蒙面轻纱后,白瓷受惊的后退一步,紧张的问道:“你、你要做什么?” 把黑纱随手仍在地上,高飞问:“装模作样的有意思吗?实话告诉你,如果我有干掉你的能力,我绝不会让在多活一分钟。” 白瓷黛眉微微皱起,轻声问道:“高飞,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就因为刚才我和你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吗?我只是一个练过几天健身术的普通女人,你怎么可能没有干掉我的能力?还有,你说的那个安归王是谁?” 高飞不反对漂亮女人说他是傻瓜,因为一般来说,当一个女人说男人是傻瓜时,基本都是在打情骂俏,但他真不愿意被女人当做傻瓜来耍,尤其这个女人还是比他厉害的安归王。 一种被人玩耍的羞恼,让高飞很生气,一把抓主她衣襟,右手掐住了她脖子,用力向上一提,骂道:“臭女人,麻烦你能不能别玩这种低能游戏,来污蔑大家的智商好不好?” 白瓷被高飞提的踮起了脚尖,双手用力掰着他双手,语气中带着惊慌:“高飞,你、你要干什么?放开我,要不然我可就大叫非礼了,你该知道欺负三代烈士遗孀的后果是什么!” 白瓷的拙劣表演,更让高飞心烦,抓着她衣襟的左手猛地一扯:“喊吧!” 刺啦一声响,白瓷身上的轻纱碎裂,露出了她晶莹白腻的身躯――竟然是赤果着的,轻纱下面一点衣服都没有。 高飞愣了下,随即皱起了眉头,他可没有打算剥光安归王衣服的打算,尽管俩人在外蒙时,光着身子睡了好几天,他很可悲的被逆推了…… 他现在真没心思看这具外表美丽,内里邪恶的身子,哪怕这是一具绝对完美的身躯。 衣服被撕碎后,白瓷的脸攸地变红,剪水般的双眸内也迅速浮上水花,颤声说道:“高、高飞,你、你太过分了,你怎么可以对一个三代烈士遗孀无礼,难道你不怕遭到报复吗?” 白瓷要是不说话还就算了,高飞肯定会松开她,不耐烦的让她交出自己想要的东西,然后扭头闪人――在没有丝毫把握对付这个女人时,他只能暂时采取回避。 可是白瓷,或者说安归王偏偏装出一副恶心的楚楚可怜样子,再加上这具完美成熟的身躯都在颤抖,一下子就激起了他的邪火,抬手就采住了她头发,转身向豪华跑车那边走去:“好吧,既然你喜欢演戏,那老子就和你演个够!” 反正在外蒙时,高先生就很悲哀的被逆推了,现在心情不好的情况下,正儿八经的推倒她一次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 再说了,在当前这种环境下做那种事情,好像更加刺激一些。 “你、你放开我!” 白瓷无力的挣扎着,双拳下雨般的砸在高飞身上,就像是在给他按摩,轻飘飘的没有一丝力气。 “痴呆。” 既然安归王喜欢被男人强干的戏码,高飞也没啥好客气的了,一把将她摔倒在车头上,就开始解腰带。 “高飞,不要这样!要不然你会后悔的,千万不要!” 白瓷被死死按在车头上,扭头看着高飞凄声叫喊着,挣扎着,可头发却被死死抓主,好像根本挣不开的样子,只能大声尖叫着,哀求着:“不要,千万不――啊!” 随着高飞粗暴的动作,白瓷的尖叫声嘎然而止,脑袋无力的趴在了车头上,泪水顺着白玉般的脸颊,淌落在了车头上,再也不动一下。 有经验的男人在做那种事时,都不怎么喜欢面对面的来。 从后面,总是能给男人一种强大的征服感,高飞也不例外,尤其是上次在外蒙被安归王逆推后,他迫切希望能用最粗暴的方式,来挽回一点男人的尊严。 白瓷的肌肤很滑,很有弹性,很结实,尤其她后面那两扇醒目的朱红色大门,更能把男人骨子里的邪火激发出来。 从偷看解红颜洗澡见识到那两扇朱红色大门后,高飞就再也忘不掉了,总是在独自幻想时,想象打开那两扇大门的幸福感觉。 不过,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高飞拒绝了解红颜,也放弃了去大门后面寻幽探秘――后来,他又从假扮白瓷夫人、或者说是假扮安归王的穆天涯的身上,看到了这种另类的刺青。 高飞记得很清楚,在他刚和穆天涯认识时,她身上没有这种刺青。 至于八年后的穆天涯为什么会多了这种刺青,高飞没有机会问,穆天涯就在暗道中香消玉损,成了他心中永远的痛。 所以,女人身上的这种朱红色大门的刺青,对高飞来说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特殊感觉,可以说它是邪恶,是香烟(谐音),也可以说是一种无力的悲哀。 但不管怎么样,高飞在清醒时能闯进这两扇朱红色大门,整个人腾地兴奋了起来,无以言表。 在白瓷无助的低声哭泣中,白色的窗帘无风自动,散落了的白骨静静的躺在地上,豪车上的纸人依旧似笑非笑,眼神诡异的看着这一切。 被某种强烈的自豪、解气感驾驭了的高飞,用他强悍的行动把白瓷的哭声改成情不自禁的哼声时,他忽然停住了动作,脑袋中轰的一声响:这个女人,绝不是安归王。 随着高飞动作的停顿,用力咬着嘴唇的白瓷,情不自禁发出的哼哼重新变成了哭泣声:“高飞,我、我说过,你会后悔的!” 第581章 知人知面不知心! 就像你习惯了一个女人总是散发着香奈儿五号香水,可在某一天忽然在她身上嗅到了十几块钱一瓶的百合花香水,你肯定能明显感觉出来。 打个比喻,如果把和安归王做那种事比作是香奈儿五号香水,那么此时高飞在白瓷夫人身上,嗅到的却是百合花牌香水。 价格差异极大的两种香水,给人的感觉也是很明显的。 自以为被安归王给耍的恼羞成怒的高飞,此时才猛地察觉出来,白瓷根本不是安归王――因为感觉不一样。 当初在外蒙被安归王逆推时,尽管高飞是处在昏迷中的,但他却能清晰感受到安归王身体某处的变化。 怎么说呢,说的不要脸一点就是,白瓷的某个身体部位,受到侵犯后的反应异常强烈,变化相当明显,会呈现一种天然的螺纹状,能给男人带来更大的感受――拥有这种天然功能的女人,要是放在古代丽春院内,绝对是头牌大姐。 安归王就没有这种明显的反应,哪怕她能把蜀中燕家的变脸神技发挥到极致,也不可能改变这方面的构造。 所以,受到高飞粗暴侵犯的白瓷夫人,绝不是安归王。 难道她真的只是白瓷夫人? 高飞察觉到这种变化后,脑袋里轰的一声响,觉得自己好像又落入了一个圈套中:非礼三代烈士遗孀,这是一种该遭雷劈的卑劣行为。 高飞用力闭了一下眼睛,低头趴在了白瓷光滑的后背上,用力吸了一下鼻子。 已经出了一身大汗的白瓷,浑身散发着好闻的体香,香甜,还带有一点薄荷味,这是常年坚持用百花泡澡的受益,但却决没有安归王那种特殊的体香,一点都没有。 通过安归王的体香来辨认她的存在,已经成为高飞最大的秘密之一,就连安归王本人也不知道,他也没打算和任何人说起过。 所以,现在高飞可以百分百的确定,白瓷夫人不是安归王了。 高先生此时觉得嗓子有些发堵,抬起头来问:“你、你真的只是白瓷?” 白瓷哽咽着回答:“我不是白瓷,还能是谁?” “草,怎么会这样!” 瞬间,高飞有了找辆汽车要撞死的悔意。 白瓷却哭着笑了,笑的很疯狂:“高飞,我警告过你的,可你就是不听!哈,哈哈,强女干烈士家属,你自己想想会是一种什么后果,需要付出什么样的惨重代价吧,哈,哈哈!” 白瓷不威胁,高飞说不定还会马上跪在地上,脑袋磕的地板帮帮响,就像乞丐那样哀求她高抬贵手,放小子一马―― 可正是她的威胁,却把高先生刚有了的一点内疚吹干净了,抬手对着左边那扇大门狠狠就是一巴掌,骂道:“草,要不是你特么的装神弄鬼,老子至于会这样冲动?是,老子是弄了你,可这有什么?反正弄都弄了,那就索性弄个痛快吧!” 人最怕的就是恼羞成怒,人在这种状态下,往往就没啥顾忌了,就像当前的高先生,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就算他现在抽身而退,也无法改变欺负白瓷的现实,倒不如索性错到底。 至于后果会是什么――麻痹的,男人做那种事时,有几个能保持清醒的? 高先生又不是柳下惠,更不是魏忠贤九千岁(太监),半途而废会被人笑话的。 ―― 颜红来到了京华。 她不能不来,因为现在沈银冰需要她的帮助。 颜红看到沈银冰时,沈总正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喝酒。 白酒,酩酊大醉。 敲了足有五分钟的房门没有敲开后,颜红只好让黑子去酒店前台,拿来了备用钥匙。 在颜红开门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成副总等人,都满头雾水的站在走廊中。 进屋之前,颜红强笑着请成副总带领一众集团高层先赶回冀南,还说沈总其实没啥大事,就是在集团上市成功后,想起了过早离世的老董事长,勾起了她的伤心,最终搞得却无力自拔。 对颜红的解释,成副总等人表示明白,纷纷说沈总能够有这种反应,不愧老董事长的疼爱她一场等等。 当然了,成副总等人也很奇怪,为什么没有看到焦助理。 不过这时候大家肯定不会多问,除了小宋被颜红留下后,其他人都带着对明天的向往,出了酒店去火车站了。 “唉。” 连夜赶来的颜红,身体恢复的还不是很好,脸色有些苍白,低低叹了口气后,推门走进了客房内。 她刚走进去,接着又迅速退了出来,左手掩着嘴巴轻声咳嗽了起来。 在医院呆了几个月后,颜红已经适应不了香烟的气息,尤其是客房内浓烟滚滚,好像着火了那样。 黑子会意,快步走进了客房内,打开了落地窗。 凉风夹杂着清新的空气从外面倒灌进来,卷走青烟又从客房门飘向了走廊中。 稍等了片刻后,颜红才和小宋走到了房间内。 装潢豪华的五星级总统套房内,衣衫不整,发型乱糟糟的沈银冰,蜷缩在宽大的意大利真皮沙发内,脸色苍白,左手端着酒杯,右手拿着香烟,眼神呆滞的望着墙上的油画,仿佛根本没看到颜红等人进来那样。 在她面前的案几上,放着一瓶见了底的人头马,大玻璃烟灰缸内,堆满了半截的烟头,沙发下面的地毯上,还有呕吐出来的秽物。 总之,气味要多难闻,就有多难闻。 黑子和小宋也不敢问什么,赶紧粗粗收拾了一遍卫生,又喷洒了一遍空气清洗剂,这才默默的退了出去。 颜红默默的坐在了沙发上,拿过沈银冰端着的酒杯,又把她的香烟拿过直接放在了酒杯内。 随着刺啦一声轻响,酒杯内腾地升起一股青烟,香烟灭了。 沈银冰动也不动,仍旧掉了魂那样,直愣愣的看着那副蒙娜丽莎油画。 从案几上抽纸盒内拿出几张纸巾,颜红替沈银冰擦了擦嘴巴,这才低声说:“小冰。” 沈银冰长长的眼睫毛忽闪了一下,看向了颜红,眼神空洞。 “小冰,红姐没文化,不会说那些大道理。可我却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事,你最好想一下那些在孤儿院的孩子。他们才是真正的一无所有,甚至连父母都没有,可他们不也是每天快快乐乐的,为一点小成就就能开心很久?所以,不管我们失去了什么,只要保持奋斗的精神在,总有一天能重新拿回来的。” 红心里很疼,但当前她必须得笑。 因为她很清楚,现在她是沈银冰唯一的寄托,她必须得拿捏出一副‘天塌下来有我撑着’的姿态,唯有这样,才能让沈银冰找到一丝安全感。 等颜红说完很久,沈银冰的眸子才转动了一下,终于活转了过来那样:“红姐,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可是我从小就认识的。” 颜红当然知道沈银冰所说的那个他是谁,更知道在自己遭到暗算时,就看穿了那个他的真面目,但她出于人类本能的保护心理,却没有及时揭穿他,最终使沈银冰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这让她很后悔,对沈银冰的愧疚心更浓,但却不能说出来。 因为她怕沈银冰会被卷进一场阴谋中。 虽说沈银冰很可能会变成穷光蛋,但只要她能好好的,凭着她的才能,就算是给人打工,相信也能找个好工作。 再加上沈总又貌美如花,有气质,只要肯放下身价,嫁个亿万富翁不是没可能的。 如果高飞在就好多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颜红忽然想到了高飞。 不过,她接着就祈祷:最好还是先别让他出现了,因为他出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回落日集团的项目。 颜红胡思乱想时,沈银冰继续说:“红姐,你不知道,在你给我打电话之前,我几乎都被他打动了――现在想想,也幸亏你那个电话。我现在特别的恨,不是恨他,而是恨自己,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看清他。” 把坐起来的沈银冰揽进怀中,颜红安慰她:“小冰,知人知面不知心,人活一世,都有看错人受伤的时侯,只是你受到的伤害比较大。但却不是致命性的,我们完全可以趁着他动手之前,尽可能的挽回……” 沈银冰摇头,打断了颜红的话,喃喃的说:“晚了,晚了――早上我才知道,其实集团早就在几天前就拿到了上市批文,他已经背着我运作好了一切。今早股市开盘后,我眼睁睁看着集团刚发行的股票,被疯狂收购,半个小时就到了涨停。” 颜红不知名懂股票,可她也很清楚,当一家刚上市公司的股票才上市,就被购买到涨停,这对别家公司来说是天大的利好消息,对北山集团来说,却是致命的,就算她再不怎么懂,也能看出这是恶意收购。 恶意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把这个公司给玩死,这已经是商场上最常见的手段了。 当然了,恶意收购上市股票,等到适当时机再狂甩的手段,绝对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恶劣行径,前提是运作者必须得有庞大的资金,而被收购者,恰好又没有丝毫抵抗力。 商场上出现这种情况,除了双方有解不开的大仇恨外,往往是收购者看重了上市公司大有潜力可挖,这才不惜血本的要收购这家公司。 无疑,北山集团多少具备了一点潜力。 或者干脆说,这就是一场单纯的硬踩游戏,目的只有一个:对方不在意这几个亿,就是要把沈银冰赶出北山集团。 (关于商场上这些道道,兄弟查了很多资料,也没搞懂,所以还请懂行的哥们别喷,一切都是为了小说,娱乐而已。) 遭遇恶意收购后的唯一反击,就是筹备大批资金,等待对方接下来的狂甩:对方甩多少,己方收多少。 说白了,就是硬拼财力,谁能支撑到最后,谁就是最大的赢家。 第582章 绝不会这样坐以待毙! 筹备大量资金来收购本集团的股票,力争股票价格稳定在股民们的受益线上,那么集团就不会破产,反而能趁机狠狠从对方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只要稍微有点商业常识的人就明白,所以颜红才脱口问道:“那我们有多少后备资金?” 这几个月,颜红一直在医院内,对集团业务多少有些生疏了。 沈银冰苦笑了下,抬起了头:“咱们公司总资产总共不到四个亿,流动资金也只有方小艇赔偿的那两个亿,再加上咱们的家底,勉强算是二点六亿左右。” 颜红着急的问:“不是还有离子基金投资的一点二亿美金吗?还有落日集团的一个亿美金,这些可都是被当做北山集团的固定资产,申请上市的呀。” 如果加上离子基金的这二点二亿美金,再算上集团的四个亿,差不多就有二十亿本国货币左右,对方要想用恶意收购方式来打垮集团,没有相等的筹备资金,就别想达到目的。 更主要的是,没有谁肯拿出二十个亿的本国货币,来夺取固定资产仅有四个亿的北山集团,除非是疯子――颜红就是这样想的。 沈银冰知道颜红不怎么熟悉这些,擦了擦泪水解释道:“红姐,离子基金的那两个项目,只是被当做申请上市的嚎头添在里面的,实际上那俩项目只是两张意向书,资金还没有到账,我们怎么可能利用呢?而且,这件事一发生,离子基金百分百会延迟拨款日期,所以我们手中只有区区二个多亿。” 颜红满嘴的苦涩:“也就是说,焦恩佐只需拿出三个亿来,就能把我们彻底打垮。” 沈银冰摇头:“也许只需要一半,他就能达到目的,毕竟我们集团刚上市,发生这种情况后,其他对我们根本没信心的零散股民,马上就会割肉抛售股票的。” 颜红狠狠咬了下嘴唇,喃喃问答:“那、那我们该怎么办?” 沈银冰面无表情的说:“我考虑很久了,只有两个办法。第一,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不但能打退敌人,还能从中捞取成倍的好处。不过,这个办法只能说是存在于理论上的,没有谁肯资助我们至少三个亿的资金。” 颜红也清楚这个解决方案只存在于理论上,现实不可行,所以也没多加考虑,就问:“那么第二个办法,应该就是找到焦恩佐,主动把超过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都出售给他,让他成为被北山集团的当家人,对吧?” “他早就算好了这一点。” 从颜红怀中感受到一丝安慰后,沈银冰冷静了不少,坐起来从案几下面拿出一张纸条,递给了颜红。 颜红接过来一看,上面只有一句话:韩志林,联系方式13975xxxxx――恩佐。 盯着恩佐那两个字,红姐咬的牙齿咯咯作响:“这个畜生,是什么意思?” 沈银冰已经伤透了心,这会儿反而冷静了下来:“这张纸条是我在ktv包厢的烟灰缸下发现的。他这是在告诉我,要想把大半股票出售的话,就拨打这个电话,找这个韩志林。” 颜红接着说道:“这个韩志林,就是焦恩佐推出来的傀儡吧?” 沈银冰缓缓点了点头。 颜红刺啦一下就把纸条撕成了两半,仍在了地上,恶狠狠的骂道:“这个畜生,我们绝不能跳进他挖的坑内!” 沈银冰弯腰,捡起纸条,轻声说:“红姐,我们当前没有别的路可走了。如果我们和对方硬拼的话,不但最终会全军覆没,而且还会把成副总他们拖累――他在运作上市之前,就已经在集团内集资,成副总等高管,现在都成了集团股东。虽说他们加起来还不到三千万,但绝不会支持我和他硬拼的。” “混蛋,畜生,恶魔。” 颜红身子一软,瘫坐在了沙发上,喃喃的说:“难道,我们就这样束手就擒?” 沈银冰深吸了一口气,拿纸巾仔细擦了擦脸上的泪痕,笑道:“红姐,虽说我也不甘心,可除了这样做,再也没第二路可走了。我已经决定了,等他接手集团后,我马上就把手中的股份转让出来。” 颜红说道:“他肯定会算到你这样做,到时候绝对会把股票价格压得很低。” 沈银冰喃喃的说:“就算只能得到几百、几十万,我也会退出来。” 想到几个亿的北山集团,最终却变成别人的,自己只能拿到几百几十万后,沈银冰就心疼的厉害。 她不在意自己能得到多少,她只是觉得自己对不起死去的父亲,母亲。 北山集团可是他们夫妻俩人一辈子的心血,就这样被人弄走了,说不心疼那是屁话。 颜红却没有考虑这点,只是说:“小冰,算计你的,绝不是只有焦恩佐一个人。” 沈银冰点头:“当然不是他一个人。如果他有能打垮我们的雄厚资金,根本没必要这样做。真正拿钱砸跨我们的,另有其人。” 颜红傻呆呆的问道:“会是谁?” “我不知道,现在我已经看不清这个世界。” 说了句很有哲理的话后,沈银冰重新依偎在颜红怀中,闭上了眼睛:“红姐,我好累。” “那就好好休息一下,养足精神。天底下,就根本没有迈不过去的坎。” 颜红拍了拍沈银冰的后备,一脸疲倦的靠在了沙发上。 几分钟后,怀中的沈银冰就发出了轻微的均匀呼吸声。 颜红知道,沈银冰昨晚到现在肯定一夜没睡,从欣喜到悲伤的心情大转折,几乎把她击垮,现在要不是自己在她身边陪伴,她可能就崩溃了。 “我们绝不能这样坐以待毙,绝不能。” 颜红拥着沈银冰,呆坐了也不知道多久,才把她慢慢放在沙发上,走进卧室拿出一床毛毯,盖在她身上后,才拿起她的手机,蹑手蹑脚的走出了房间。 守在门外的小宋和黑子,看到她走出来后,都赶紧迎了上来,不等他们问什么,颜红就小声说:“沈总睡着了,你们两个在这儿守着,我出去一下。” 俩人点了点头,都没有多问,眼里却带着疑惑的焦虑。 颜红走出酒店大厅时,就听到背后高跟鞋响,转身一看,小宋快步追了出来。 颜红知道,小宋这是不放心沈银冰,特意追上来问问怎么回事。 自从上次从南越芒蓝草甸活着回来后,小宋就成了沈银冰的绝对心腹,一个当秘书的,薪水比副总还要高。 叹了口气,也不等小宋问什么,颜红就把沈银冰、北山集团当前面临的危境,简单的和小宋解释了一下,拍了拍她肩膀说:“小宋,你和黑子都是沈总信得过的人,我不在时,你们一定要看好她,别出什么意外。” 听颜红说完后,小宋一个劲的点头,虽然没有大骂焦恩佐狼心狗肺,但颜红却能感觉出这孩子心中的愤怒。 打发走小宋回去后,颜红走到台阶下面,打开沈银冰手机的通讯录,找到了一个手机号拨打了过去。 那边的手机是开着的,不过却没有人接。 不是没有人,是那边的人不想接,才嘟嘟了几下,那边就扣掉了。 颜红皱了下眉头,继续拨打。 这次,那边的人接听了,语气很不好:“沈总,你有什么事吗?我在忙工作。” 颜红淡淡的说:“方书记,您好,我不是沈银冰。” 方小艇愣了下:“那你是谁?” 颜红坦然道:“我是沈银冰的继母,我叫颜红。” 方小艇的心情明显不好,要不然也不会这么没礼貌:“颜红?哦,找我有事吗?” 颜红很直接的说:“我想和你聊聊。” 方小艇一口拒绝:“对不起,我没空,等以后再说吧。” 听方小艇有扣掉电话的意思,颜红赶紧说:“这件事关系到高飞。” 颜红已经知道高飞是方小艇的儿子这件事了,在决定向她求援时,就决定了要搬出高飞来。 颜红以为,在高飞不知所踪之前,方小艇受到唯一能帮助沈银冰的人,别忘了人家上次拿出两个亿时,眉头都没有眨一下的。 红姐打算,如果方小艇不买高飞的账,那么她就豁出去了,威胁方小艇要把和高先生那些见不得人的事说出去,让这个所谓的豪门大族狠狠丢一下脸。 当然了,颜红也知道,她和高飞的关系只要曝光后,会是一种什么下场。 不过,火烧眉毛下,颜红顾不得这些了。 为了沈银冰,她可以去做任何事。 我这个当继母的,绝对是世上最称职的继母了吧? 耐心的等方小艇同意,并得知她当前就在京华后,红姐这才微笑着扣掉了电话,骄傲的昂起了雄膛。 ―― 有人说,这世界只有一个事情能让女人失去理智,只有一件东西,能让女人久久不能忘怀。 能让女人久久不能忘怀的东西,就是漂亮的衣服。 不管这女人身份有多卑贱,或者有多高贵,在看到自己喜欢的衣服后如果不能据为己有,也会吃饭不香。 而能让女人失去理智的那件事,则是她在和男人在一起时,就像当前的白瓷。 随着高先生的‘自暴自弃’,白瓷品尝到了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升华感,最后完全放弃了该有的尊严和矜持,从被迫转为了配合,最后到了索取。 直到俩人相拥着滚在了地上,再也不动一下的过了很久后,白瓷才昂起头,抬手狠狠抽了高飞一耳光,呜咽着颤声骂道:“混蛋,你死定了!” 强迫了女人,又被女人抽一耳光,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事。 高飞就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他也没还手,只是懒洋洋的看着白瓷。 “你会为今天的行为付出代价,一定会!” 白瓷爬起来,倚在车头上不停的擦眼泪。 高飞却毫不介意,从冰凉的地上坐起来,淡淡的说:“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不会假装表现的很痛苦。” 第583章 陪我一起看风景吧! “混蛋,你敢说我是假装的!” 白瓷大怒,飞出右脚踹向高飞的下巴,却被他抬手抓主了。 “你放开我,不许再碰我,你这条毒蛇!” 白瓷挣扎着,眼里满是浓浓的厌恶。 说实在的,高飞很喜欢白瓷这白瓷般的肌肤手感,尤其是她的小脚,温润纤美,就算他没有恋足癖,也很喜欢放在手中把玩。 随手甩开白瓷的小脚,高飞不耐烦的说:“行了,你不觉得你的演技过于拙劣了吗?” 白瓷脚下一个踉跄,恨声道:“我怎么就演戏了?” 高飞站起身,提上裤子说:“你在安归教中,担任什么角色?” 不等白瓷回答,高飞又说:“通过这样特殊的手段来勾引我,是安归王让你做的吧?还有,现在我们刚才欢好的一幕,应该都被录制了下来,做为了日后要挟我的法宝了吧?” 白瓷一愣:“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更不知道什么安归教……” 白瓷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忽然转身扬手,狠狠抽了她一个耳光。 啪! 掌声清脆,抽的白瓷原地转了一圈,趴在了车头上。 刚才还柔情蜜意的高飞,接下来的行为,把‘负心人’这三个字诠释的是淋漓尽致。 他不介意配合漂亮女人演戏,哪怕是让他献身也行,但他讨厌被女人当做傻瓜看,无论这个女人有多漂亮,身份有多特殊。 不等白瓷站起来,高飞右脚就踏在她饱满的雄膛上,恶狠狠的说:“你不知道安归教?你不知道安归教的话,你皮股上那个朱红色大门刺青是怎么回事?你既然答应要见我,为什么要躲在一口破棺材里装神弄鬼?我告诉你,白瓷,也许你在别人眼中是受人尊敬的烈士遗孀,可只要我把你和安归教有牵连的这些说出去,你马上就会成为人人得而诛之的邪教分子,不但你完蛋了,还有你的丈夫家!” “我、我――你松开我。” 白瓷双手掰住高飞的右脚,但无论怎么用力都挪不开。 “你不愿意说就算了,可我警告你,从今之后你将倍受相关部门的关注。” 高飞松脚,整理了一下衣服,转身向门口走去:“我就不相信,你不会不知道安归教,你不会不知道当局对邪教的态度,你……” “别走!” 不等高飞说完,白瓷尖叫一声扑了过来。 高飞侧身躲开,再次挥手一记耳光,把她直接抽倒在了地上。 这次,白瓷没有骂什么,只是挣扎着爬起来,一把抱住了高飞的腿子,仰起的姣美面庞上,带着泪水,哭着哀求道:“千万不要把这些告诉别人,那样会害死他家的,使他家牺牲的三代人名声尽毁的――你要是敢说出去,我就死给你看!” 居高临下的望着白瓷,看着这个在京华上层圈内倍受尊重的女人这样苦苦哀求自己,高飞没有一点得意感,反而有了种莫名的悲伤。 从白瓷的反应来看,高飞基本确定她只是被人利用的小角色。 她今天在这儿装神弄鬼,包括故意勾引自己被拍摄录像,都是别人威胁她这样做的。 只是她的演技明显没有金七分那样娴熟,在高飞粗暴的占有她时,她就再也承受不住残酷的现实了。 也许,这只是一个可怜女人而已。 堂堂大男人,欺负一个可怜女人,是不该有自豪感的,哪怕这个女人是绝对的祸水。 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高飞右手一甩,一次性打火机就飞了出去,准确的击打在了屋子东南角的最上方――那儿,有一个几乎看不出来的红点,也是监控摄像器。 砰的一声轻响,一次性打火机爆炸,红点消灭。 高飞慢慢缩回脚,坐在了车头上淡淡的说:“起来。如果你相信我能保护你,那你就把你所知道的都告诉我。我保证,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会保住你,和你夫家的名声。” “谢、谢谢。” 白瓷看来知道高飞的真实身份,也感觉到了信任,抬手擦了擦泪水后,从地上爬了起来,捡起被撕成两半的黑色纱衣,披在了身上遮住了白瓷般的肌肤,却平添了一种若有若无的风姿。 “出来说吧,我不习惯在这样环境下听人诉说悲惨的往事。” 高飞快步走出了这间屋子,来到了走廊尽头的窗前,望着外面明媚的阳光,深深的吸了口气。 心情不好时站在阳光下吹会儿风,郁闷就会减少很多。 当然了,身边再有个白瓷这样的漂亮女人陪着,心情立马就会大好起来,哪怕是在听她说她自己的沉痛往事。 白瓷来到窗前看向外面的时,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贴在了走廊墙壁上。 她已经习惯了在黑暗中生活,潜意识内对以前曾经拥有过的蓝天白云,有了明显的厌恶,就像在洞里生活惯了的老鼠,很少有愿意出来晒太阳的。 环境不但能改变一个人的心态,更能改变生活方式。 只是白瓷刚贴在墙壁上,习惯性的扭过头看向深深的走廊,就被高飞蛮横的抓主了胳膊。 本能的,白瓷挣扎着轻叫一声:“啊,你要干嘛?” 高飞拉开走廊窗户,一把就将白瓷推到窗前,就像刚才他们做那种事那样,用身子把她倚在了窗台上,迫使她的上半身探出了窗口。 这是十七层的走廊,窗外下面公路上的车辆好像甲壳虫那样大,就算没有恐高症的人爬在窗口往下看,也会感觉头晕目眩。 上半身在被高飞推出窗口后,白瓷的轻叫声嘎然而止,吓得紧紧闭上了眼睛。 她搞不懂高飞这是要做什么,甚至还以为高飞要把她从这儿扔出去,杀人灭口。 她挣扎,可那个男人的双臂是那样有力,无论她怎么扭,都挣不来他的双臂,最终只能无声的哭泣着,晶莹的泪水沿着脸颊,洒落在风中,瞬间就被吹的无影无踪。 “睁开眼。” 就在白瓷胡思乱想时,高飞说话了。 本能的,白瓷低声呜咽道:“不,我怕!” “别怕,有我在。” 高飞的声音好像充满了不可拒绝的磁性,也像是一瓢清凉的水,把白瓷心中的恐慌瞬间扑灭,情不自禁的睁开了眼。 这时候,高飞又说话了:“别往下面看,尽量看向远处,能看多远就看多远。” 心理学家曾经研究过,当人们站在高处向下看时,心中就会升起一种‘如果我要是跳下去,会是一种什么滋味’的莫名消极感,他们戏称这种感觉为思想的地心引力。 地心不但吸引了世间万物,还能吸引藏在骨子深处的消极。 所以,人们站在高处时,最好向高处,向远处看,心也会随着腾飞,心情就会豁然开朗,精神就会积极向上――古人为提倡登高望远而设立的重阳节,是有着一定意义的。 白瓷仰起下巴向远处看去:远方,是林立的高楼大厦,星星点点的郁葱树木点缀在水泥森林中。 很远的地方有山,山上有树,目光掠过远山看向天际,一朵朵的白云在阳光下缓缓飘动,清新的自然风吹来,吹拂在脸颊上就像爱人的手,带着数不清的温柔。 一缕发丝被吹起,荡漾在天地间,仿佛是独立存在的精灵那样,自由的舞蹈…… 蓝天白云、远山近水,绿树红花风儿柔,这一切就像一幅世间最美的画,展现在了白瓷面前,使她几乎在睁开眼的瞬间,就陶醉在了这幅唯美的画中。 阳光洒在白瓷的脸颊上,使她多年没见阳光的肌肤,白的几近透明,甚至都能看到皮肤下微小的毛细血管,缺少阳光照耀微微有些焦黄的眼睫毛,几乎在用肉眼看得见的速度迅速变黑。 高飞双手紧紧环抱着白瓷的腰,声音轻柔的像那风,又像是她儿时的梦:“看到了吗?” 白瓷大大的双眸中,全是贪婪的激动,颤声说:“看到了,看到了!” “你为什么不试着张开双臂,闭上眼睛深呼吸,想象自己在飞翔?” 高飞的话绝对带有魔力,因为白瓷现在就像幼儿园听话的小朋友,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慢慢展开了双臂,想象自己在飞。 泪水在飞。 高飞下巴放在白瓷左肩上,轻轻咬了下她那小巧的耳垂,说:“看,这才是你的世界,充满了光明。” “这才是我的世界,充满了光明。” 白瓷喃喃的重复着,展开的双手向后圈回抱住了高飞的后脑勺,微微侧脸,让两个人的脸颊相贴:“高飞,我想以后经常和你一起看我的世界。” 高飞没有说话。 白瓷嘴角轻微抽了几下,睁开了眼。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但她却知道这句话所代表的含义,更知道高飞没有回答是正常的――虽然她身上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悲惨往事,但她却是受人尊敬的三代烈士遗孀,从走到这个地位之后,她的下半生就奉献给了漫漫长夜,与世隔绝。 如果,她以后传出和高飞的任何绯闻,她当前辛辛苦苦所拥有的一切,都会轰然倒塌。 在她备受世人指责的同时,做为蛊惑夏娃吃了苹果的高飞,也势必会被人所痛恨,因为他玷污了这份伟大。 更重要的是,如果高飞答应了她,那么就代表着他要为白瓷负责,为她挡风遮雨。 对于一个有着崇高地位的高家嫡系子孙,有必要为了一个刮妇(谐音)冒险吗? 哪怕她是白瓷,世间独一无二的白瓷。 “呵呵,你别在意,我只是和你开玩笑……” 白瓷惨笑了一声,正要给双方一个台阶下时,高飞却叹了口气,在她唇上轻轻吻了一下:“既然你需要有人经常陪你看风景,那我来陪你好了。” “高飞。” 白瓷直觉的全身细胞腾地申银起来,血液决堤般的涌上皮肤表面,为白瓷般的肌肤上抹上了一层嫣红,艳丽而不可方物。 第584章 白瓷的故事! 白瓷来自北方边陲的一个小城。 在她刚出生时,接生的大夫就惊讶的说,这丫头的皮肤又白又细腻,就像白瓷那样。 恰好她又姓白,所以当教师的爸妈索性给她起名叫白瓷。 有着白瓷一样肌肤的白瓷,小时侯就是个美人胚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变得越来越漂亮,成了那座小城最美的女孩子。 白瓷不但相貌出众,而且受家教的影响,待人接物也那么落落大方,从初中到大学,都是男同学的梦中人。 就像一件宝贝那样,当一个女孩子优秀到了极点时,肯定会有无数男人去追求。 不过,所有追求白瓷的男人,哪怕是平日无恶不作的,在明媚如精灵的面前,也会收起他们的嘴脸,拼命拿捏出彬彬君子的一面,用最绅士的方式追求她。 没有谁妄想用最直接的方式得到她,因为大家都觉得违逆她的意愿,是最不能饶恕的可耻――就这样,直到大学毕业,竟然没有一个男人能打动白瓷的心,也没有谁来伤害她。 白瓷的命运转折,来自她的大学毕业典礼。 那一天,国家某军事科研部门来招生,负责带队的是一个姓苗的年轻人,叫苗波。 苗波的爷爷,牺牲在朝鲜战场上,他爸爸,是对越自卫还击战的英雄――有这样两位为国捐躯的祖父辈,休说苗波本人是个有能力的,就算他是个傻瓜,也可以躺在两代烈士功劳簿上过一辈子。 苗波家世不显,可京华纨绔圈内最牛粪的纨绔,见到他时,也会喊一声波子哥。 苗波很清楚,这一切都是爷爷父亲挣来的,他要想获得人们的真正尊重,必须得用优异的表现,来彰显他的存在。 于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苗波成了军事科研部门的佼佼者。 看到白瓷的第一眼,苗波就认定这就是他找到的女孩子……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白瓷被招进了科研部门,经过大半年的苦苦追求后,白瓷成了苗夫人。 假如,假如在那次试验新型军事武器时没有发生意外,相信刚结婚不到三个月的白瓷,以后都会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那次意外,苗波扑倒了两个被吓傻了的学员――很狗血的一幕,苗波为了救学员,牺牲了。 这样,苗家就变成了一门三代烈士。 苗波牺牲没有半年,母亲就在青年丧父、中年丧子的沉重打击下,一病不起,溘然长逝,白瓷成为苗家唯一的人。 送走婆婆后,白瓷回到了她的北方小城。 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但她还年轻,现在又不是以前那个思想封建的时代,悲痛过后,她肯定会继续她的新生活。 白瓷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从沉痛中解脱了出来,准备走上一个新的工作岗位开始她新的人生时,有人找到了她,带给她一个晴天霹雳似的消息:她丈夫的爷爷,父亲,的确死在国外战场上,却不是为国家而牺牲的,而是被人谋害的。 他们之所以被谋害,就是因为他们有着另外一层身份:他们是安归教混进华夏军方的人,为了让他们的后代得到重点照顾,他们必须得死。 两代烈士的后代,肯定会得到国家特殊照顾的吧? 苗波的成长,就很形象的说明了这一点。 如果,如果苗波不是那么顽固,抵死也不想背叛自己的事业和祖国,安归教的人,也不会造成一门三代烈士的出现。 苗波死在阴谋中,留下了深爱着他的白瓷。 安归教的人找到了白瓷,要求很简单:你现在是三代烈士遗孀,这是一个全国也少有的荣耀,你完全可以借着这个幌子,在安归教的暗中帮助下,在京华打造出一块特殊的天地,比方创建一栋高规格的会所,高高的门槛,只适合于那些高层、子弟进入,那样安归教就能从中获取他们想要的东西。 安归教的这个计划很简单,却很管用。 得知真相的白瓷,第一反应就是愤怒,随即就是拒绝:她绝不会借着丈夫的鲜血,来打拼属于她的所谓天地,为那些人牟利。 白瓷的愤怒拒绝,并没有出乎安归教的意外。 安归教的人,也没有用蛮力强迫她做这些事,只是轻飘飘的告诉她,会给她一个晚上的考虑时间,如果到时候仍然固执已见的话,那么从苗波爷爷,到他父亲再到他的一门三代,身份就会被曝光。 苗波的爷爷和父亲,可是让人痛恨的邪教中人啊,他们不是为祖国而牺牲,而是死在一桩跨时几十年的阴谋中。 安归教中的人,掌握着苗家三代和安归教的通信纪录――这些证据,会把他们从烈士神坛上拉下来,狠狠踩踏在阴沟中! 一门三代,身败名裂,这就是白瓷拒绝的下场。 得知这个真相后,白瓷崩溃了。 她当然能看出,安归教所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因为他们有那些通信的复印件。 白瓷有两条路走:第一,无视和苗波的爱情,走她自己的路,哪管苗家会从受人尊重的烈属,变为被人唾骂的邪教中人。 第二条路,白瓷成为安归教在京华高层社会圈内的代言人――只要她肯答应,除了不能结婚外,无论她要什么,就会有什么,哪怕是包养一个连的帅哥。只要她不愿意,任何男人都不能碰她,要不然只能死,无论是谁! 白瓷很想选择第一条道路:她的确深深的爱着苗波,可她真不想为了爱情,就成为邪教的傀儡,做危害国家的蛀虫。 可惜的是,如果她真选择了第一条路,她父母、唯一的小弟,也会发生意外:这是安归教在第一条路下面,开出的附加条件。 事情到了那一步后,白瓷已经没有了别的选择,只能选择第二条路。 于是,白瓷来到了京华,京华有了皇朝会所。 短短几年工夫,在安归教的暗中支持,和白瓷所拥有的特殊身份下,皇朝会所就成了京华最顶级的会所,没有之一。 这几年,绝对是白瓷最为晦暗的岁月,别人只看到了她的光辉,她的父母和小弟,也因为她而收获了沉甸甸的收获,可又有谁知道,当她被迫在身上刺上安归教中层‘干部’特殊的刺青,每晚都以泪洗面时的痛苦? 人的性格和生活方式,会随着遭遇和环境所改变。 慢慢的,白瓷开始惧怕阳光,开始爱上黑色,住在昏暗的房间内,穿黑色的衣服。 这几年,没有哪一个男人敢强迫白瓷,她更没有去包养哪一个男人,她最喜欢的就是呆在安归教为她专门设计的十七层某个房间内,守着丈夫的棺材,一坐就是一夜。 一具没有经过处理的尸体,很快就会腐烂,滋生出细菌,感染了白瓷。 她没有去看大夫,她觉得这是丈夫希望她能到地下去陪他,所以她安静的等待死亡来到。 可惜的是,安归教费了这么大力气,才培养出来的一个三代烈士遗孀,当然不会就这样让她死去――马上就把苗波的尸骸拿走,治好了她的病,并温婉的告诉她说,她可以去死,无论用什么方式,安归教都不会干涉,但她肯定能在黄泉路上看到她的父母,她的小弟,和她那个咿呀学语的小侄子。 她不能死,她得为娘家人活着。 当一个女人把死都当做一种奢侈时,她的心态肯定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白瓷开始痛恨苗波:当初要不是他的话,她现在肯定早就嫁给一个普通人,哪怕是一个菜农,哪怕整日为生活而操劳,但只要能在劳累一天后,夫妻俩人能领着孩子漫步田园间呼吸自由空气,也比现在幸福很多。 那,才是真正的人生。 白瓷现在,只是生活在阳间的地狱中罢了。 她开始痛恨苗波,痛恨安归教,痛恨除了父母小弟小侄子之外的所有人,希望他们能够都下地狱! 她开始无比的配合安归教,做他们吩咐下来的每一件事。 当她听说她发挥的作用害死某个人后,她没有愧疚,只有幸灾乐祸。 当年单纯而善良的白瓷,在这种环境下被摧残了几年后,心态彻底改变。 或者干脆说是变态――她不但喜欢黑暗,而且还喜欢睡在棺材里。 因为棺材散发出的死亡气息,让她能感到亲切。 她曾经在无意中听安归教的人说起过,说他们的王,从小就是在棺材里睡觉的。 这个消息,更让白瓷喜欢上了棺材,或者说是喜欢上了现在的生活。 她已经变成了一具美丽的行尸走肉,对安归教的每一项任务,都坚定不移的执行。 当然了,安归教出于活动资金的考虑,也不全是让白瓷整天躺在棺材里等死,开始强迫她去做一些正事,比方前些日子举办的‘商业世界’,白瓷就受到了‘相关领导’的高度赞扬…… 今天,白瓷所接到的任务,就是和高飞开一个‘玩笑’,如果有可能的话,可以试着放肆一次,他们的录像,将被安归教当做要挟高家的砝码:高家再是华夏第一家族,可也不能欺负三代烈士遗孀啊。 刚得到这个任务时,白瓷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能够有事做,或者说能够去害一个人,已经成为她的乐趣。 不过,当时她没有考虑被男人侵犯这件事。 在白瓷心中,从苗波死后,她已经忘记男人的滋味了,她已经是行尸走肉,被男人上一次,和被蚊子盯一口,又有什么区别? 但是当高先生粗暴的霸占了她时――白瓷才知道,她以为她已经不存在的羞耻,却仍然藏在骨子最深处。 于是,她开始反抗。 于是,她就被高飞带到了窗口,身子被推出窗户,感受着几年都没有碰过的蓝天白云、远山近水、绿草红花和轻柔的风。 这一刻,‘死去’几年的白瓷,忽然复活,心神悸动下,向高飞提出了她的要求。 第585章 你是我的英雄! 高飞的拒绝,在白瓷的意料之中,毕竟高先生不是个傻瓜,肯定知道答应她之后的大麻烦。 实际上,白瓷在忽然提出这个要求时,绝对是一时冲动,或者干脆说是心底最深处的呐喊:她被外面的世界唤醒了,她还年轻,她有着白瓷般的肌肤,她有着让男人跪倒在她石榴裙下的魅力,既然是苗家先祸害的她,那她凭什么要为苗家苦苦撑着门户? 找个自己喜欢的男人,不求嫁给他,只求能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 反正这也是安归教早就答应过她的,再说这个男人又是高家的嫡系子孙,相信那些人也希望她能抓主这个男人。 当然了,安归教的人并没有让白瓷说出她的故事,她也知道说出这些的后果,很可能会让夫家、娘家两家都受到伤害。 但这有什么呢? 每一个人来到人世间,都有他(她)自己选择怎样生活的权力,白瓷已经为苗家、白家付出了那么多,甚至连死都已经变成奢侈,那她还有什么理由不为自己活一次? 该做的,白瓷都做了。 身为一个顶级美女,被人在皮股上刺上那么邪恶的两扇大门很好玩吗? 每天晚上只有睡在棺材中,享受阴森死气很舒服吗? 既然没有坚守住最重要的东西,那为什么不豁出去,大不了也就是个死,还能怎么样? 反正人死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固定命运,白瓷只是一个漂亮女人而已,她管不了太多,或者说她已经管了太多,已经累了,要放手了,哪怕被高飞当作一个玩物,只要在死前能过几天正常人的生活,她也心满意足了。 高飞的拒绝,没有出乎白瓷的意料,她强笑着时,心里开始发誓,等这个男人走了后,她会马上召集十几个男人――做一个荒淫无度的女人,直至她的生命结束。 她连家人的生死都不怕了,还怕什么? 可是,就在她想狂笑时,高飞却在她唇上轻轻吻了一下:“既然你需要有人经常陪你看风景,那我来陪你好了。” “高飞。” 白瓷直觉的全身细胞腾地申银起来,血液决堤般的涌上皮肤表面,为白瓷般的肌肤上抹上了一层嫣红,艳丽而不可方物。 看着这个外表妖娆无比,实则无比苦命的女人,高飞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他根本没有打算招惹这个女人,哪怕她是让刘小龙等人艳羡的白瓷夫人,在穆天涯死后,他早就已经把她当做了敌人。 高飞这次来皇朝会所,除了要拿‘六味地黄丸’之外,还想和白瓷要点东西……只是他没想到,结果竟然是这样子。 傻瓜也能看出,高飞一旦接受白瓷,就等于接受了一个天大的麻烦。 白瓷背后的安归教不可怕,在穆天涯死后,高飞就把安归教当做了敌人,如果他能打得过安归王,绝不会让那个女人活着离开。 高飞怕的是,白瓷这个三代烈士遗孀的身份。 她这个身份,可是被华夏各大家族所公认了的,只是谁也没想到,这‘烈士’这顶光环下,还隐藏着那么多的卑鄙。 如果这些卑鄙曝光,苗家死去的人身败名裂倒是在其次,最关键的是人们心中的信仰,也会崩塌――各大家族的面子,才是最重要的,谁也不愿意承认看错了人。 该怎么面对那些家族,才是高飞最为头疼的。 答应白瓷,也许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错误。 可看到白瓷激动的浑身都发抖后,高飞叹口气后心中骂道:滚特么的错误不错误的,如果让这么漂亮的女人继续过那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才是最大的错误! 高飞捧起白瓷的脸颊,看着她的眼睛说:“我要你,从此之后睡最好的窗,穿最漂亮的衣服,脸上带着最甜的笑在阳光下奔跑。我要你,忘记你是苗家的媳妇,忘记你是白家的女儿,忘记你是安归教的傀儡,只需做个单纯的女人。至于别的,一切都有我。” “一切,一切都有你――从此之后,我要睡最好的窗,穿最漂亮二点衣服,甜甜的笑着在阳光下奔跑,我要做个单纯的女人。” 泪水不要钱般的从白瓷般的脸颊上滑落,砸在轻纱衣服上,瞬间消失不见时,白瓷已经扑在了高飞怀中,踮起脚尖狠狠的吻了上去。 ―― 一双眼睛,很勾人的女人眼睛里,带着无边的萧杀,盯着白瓷狂吻高飞的画面。 两个男人站在这个女人的身后,动也不动,等她关掉显示器后,才低声问道:“要不要……” 女人摆手,淡淡的说:“她既然愿意过正常人的日子,那么就给她。他既然愿意自找麻烦,那么就给他――不过等会儿等他走了后,去给白瓷留点教训。” 两个男人齐声说是,其中一个又问:“要不要向我们的王汇报这些?” 女人微微冷笑:“暂时不用,我们的王当前还不能为这样的小事操心,她需要找到所有的《安归经》。没有全套《安归经》的王,会有心思关注这些吗?” “把那盘录像带收好,这可是白瓷为我们做出的最大贡献了。” 女人说完这句话,转身向门口走去。 长筒马靴踏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咔咔声,就像鼓点那样,敲击着两个男人的心。 ―― 高飞再次坐下来时,已经是在白瓷的总经理办公室内了。 高飞指着那些散发着古董光泽的红木家具说:“等我下次来时……” 不等高飞说完,刚洗了个澡,只裹着一方浴巾,头发湿漉漉垂在白瓷般的肩膀上的白瓷,就轻笑着打断了他的话:“等你下次来时,这儿会充满现代化气息,会响起欢快的轻音乐。我会用最甜的笑容来接待你,我的英雄。” “你是我的英雄。” 白瓷坐在了高飞身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在他额头上轻吻了一下,浑身散发着薄荷的清香,眼神迷离:“你是我的英雄,我是你疲劳时的归宿。” 禁渔(谐音)好几年的女人一旦醒来,所爆发出的热情,足可以抵得上一座火山――最起码高飞就有这种感觉,觉得有座火山坐在自己腿上,心跳立即加速了。 叹了口气,把白瓷伸进自己衣服内的手捉住,高飞说道:“我还有事要做,等下次再见面时,陪你。” 白瓷温顺的好像一只小猫,更像一条蛇,微微点头后就从高飞身上滑了下来:“我知道你要和我要什么,稍等。” 说实话,浑身上下只裹着一条浴巾的白瓷,翘起二郎腿打电话的样子,很特么的不要脸,不过她既然喜欢这样,高飞也不好埋怨她。 当一个女人重新活过来后,尝过死亡滋味的她,会比别人更珍惜活着的机会,再也没必要顾忌所谓的世俗眼光,肆无忌惮的做她自己。 白瓷在电话内只说了两个字:“进来。” 几分钟后,门开了。 手里捧着一个银盘的萧萧出现在了门口。 银盘被一方红色绸布覆盖着,下面是个长方形的东西。 萧萧打开门后,愣在了当场,接连用力眨巴眼睛,怀疑眼前这一切都是假的:天呐,夫人怎么穿成这样的坐在高飞身边,我是不是在做梦? 白瓷并没有理睬萧萧的感受,只是向她勾了勾手指,就从案几上拿起一盒烟,动作娴熟的叼在嘴上一颗,正要点燃时,却发现高飞正用不满的眼神看着她。 如果谁要是让高飞戒烟,他可能会抽那人一耳光。 可他要是看到女人吸烟,尤其是白瓷这样年轻貌美的女人吸烟,就会不满:好女人一辈子只能吸一种烟――他不希望在和女人亲吻时,嗅到烟草味。 烟草味和汗臭味,在这个年代,已经成为身体强壮男人的特殊气息。 貌美如花的女人一张嘴,满嘴的烟草味,算什么玩意? “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吸烟了。” 白瓷赶紧拿下烟卷,垂下头的低声道歉,好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子。 这女人也太聪明了,仅仅用了一颗烟,就能让萧萧看出我在皇朝会所的地位了,么的,哥们讨厌这种聪明女人,为什么不早点被我发现! 扫了白瓷一眼后,高飞站起来走向了萧萧。 直到他走到萧萧面前后,后者这才如梦初醒,赶紧弯腰行礼:“高先生。” 高飞双手接过她举过头顶的银盘,声音有些沙哑的说:“去吧。” “是。” 萧萧点了点头,弯着腰退出了房间。 她很清楚:从这一刻起,高飞就成了她新的大老板。 看着手中的托盘,高飞眼前慢慢出现了一个女人的样子。 那是穆天涯。 穆天涯好像站在烈火中,脸上带着他熟悉的笑容,只是她没有走过来,也没有说话,就那样看着他,笑。 转身,高飞托着银盘走到了办公桌前,放在了上面,慢慢掀起了红色绸布,就像新郎掀起新娘的红盖头。 银盘内当然没有新娘,只有一个不大的骨灰盒。 白瓷放在了翘起的二郎腿,低声说:“有人告诉我说,你会来拿走她的骨灰――” 高飞低声打断了白瓷的话:“我想听一曲《天涯》,爱乐团唱的那一首。” “我马上给你找,用手机。” 白瓷连忙拿过手机,几分钟后,委婉悲凉的《天涯》响起:“风到这里就停,雨到这里无声,它也在笑我多情,影子陪在身旁……从来风花雪月无常,我却不能笑着遗忘……” 一首天涯,翻来覆去的唱了三遍后,高飞才疲倦的摆了摆手。 乐声,嘎然而止。 高飞莫着那个骨灰盒,擦掉滴落在上面的泪水,问道:“你能替我给她找个好一点的归宿吗?” 白瓷很干脆的回答:“当然可以。” 高飞又说:“我想听听她的故事。” 白瓷回答:“只要你要求的事情,我都会尽力去做。” 第586章 占便宜的人怎么可能会哭? 白瓷认识穆天涯的时间不长,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 见过她的次数更少,穆天涯死的那天,是白瓷第三次见她。 不过白瓷却知道,穆天涯在组织中的地位,和她差不多,掌管着组织在海外的一些财务,前两次来皇朝会所,就是从她这儿要了一些信息。 在举行‘商业世界杯’的那晚,身为东道主的白瓷,向穆天涯下达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指示:命令她装扮成白瓷的样子,款待高飞、沈银冰和刘小龙三人。 款待过程中,高飞等人会被酒中的药物迷倒,穆天涯的任务就是从高飞身上,搜索一把很特殊的宝剑。 至于上面的人为什么没有下达干掉高飞等人的命令,又是为什么特意让穆天涯来执行这次任务,白瓷不知道,也懒得问。 在白瓷看来,穆天涯这个任务简单到让人发指――只是她没想到,穆天涯却死在了这次任务中,不是被高飞杀的,是为了救高飞而甘愿牺牲的。 “说实在的,在我得知她为了救你甘心牺牲自己时,我这几年来始终坚映的心,第一次有了感觉,也特别羡慕她。她虽然死了,可她却是为了救心上人才死的。如果,如果把我换成她,我也会这样做。也正是从那天开始,你成了我想起最多次的男人。” 白瓷站在高飞身后,双手扶着他的双肩,裹在身上的浴巾飘落在了地上,露出了她完美的身躯:“不过,我却没有想过要得到你,毕竟你是穆天涯的男人。” 高飞看着骨灰盒,低声问道:“在我进入秘道中后,你们马上就改变了那间屋子的一切,等候沈银冰的到来。” “不是改变,是还原,几辆跑车和一口棺材,才是我所熟悉的环境。” 白瓷说:“让沈银冰找到十七层,也是上面的意思。好像是想通过那个恐怖的环境来催眠她,让她说出一些上面想知道的事。至于上面想从沈银冰那儿知道什么,我不知道。” 白瓷的右手,好像蛇儿般的爬上高飞的脸颊,微微仰起下巴放在他后背上,闭上眼说:“当时在你进入秘道中时,我们都认为你死定了,不过没有谁关心的你的生死。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你却活着走了出来,穆天涯却死在了里面。” 高飞无声的笑了笑,说:“正是因为我活着出来,他们才对我开始感兴趣,哪怕我在会所前烧花圈,你的老大也不许你。” 白瓷伸出舌尖,在高飞后脖子上轻轻舔着,含糊不清的说:“具体的我不清楚,应该就是这意思吧,反正从那之后,你就被上面纳入了视线,开始命令我尽可能的接近你。并预测到你会回来取走穆天涯的骨灰――等你再回来时,就是你陷入我们的圈套中时。” 高飞扭头:“你的上家是谁?” 白瓷摇了摇头:“我只知道她是个女人,随时都能给我新的指令,但我却不知道她是谁,又在哪儿。” 高飞低低的嗯了一声:“嗯,我知道了。你该知道,我现在肯定不能留下来陪你,等我走后,那个女人可能就会收拾你。你……” 白瓷笑了,笑的很嚣张,很方荡,雄前乱颤:“我保证,他们也许会给我这样那样的苦头吃,但绝不会敢杀我,更不会破坏我这具臭皮囊,因为他们培养我可是费了老大力气的,如果我一旦出事,那些各大家族势必会高度关注我。他们把我推上了这个可悲的神坛,那么他们就得好好的保护我不受到伤害。所以。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高飞仔细一想,白瓷所说的很有道理:“好,既然这样我就放心了了。那个萧萧,应该就是你的绝对心腹吧?” 白瓷傲然道:“如果不是我的话,她早在两年前就会被糟蹋死了,我就是她的再生父母,她只听从我一个人的命令,就是安归教中的人,也不能替代我在她心中的地位。不许发展萧萧进入安归教,是我向他们争取来的。我这一生已经毁了,我不想萧萧再步我的后尘。所以现在她只知道我是白瓷夫人,而不知道安归教。” “那就行,有事拨打我的电话。” 高飞和白瓷互相记住联系方式后,捧起桌子上的骨灰盒,放在嘴上闭上眼,轻轻吻了一下后就放下,随即转身走向了门口:“如果以后我无法在她忌日那天赶来的话,别忘了替我给她去上一炷香,陪她说说话,并告诉她说,如果有来生,我宁愿为她当牛做马。” 听高飞的脚步声远去后,始终盯着房门的白瓷,才喃喃的说:“同样是女人,同样甘心去死,可有谁愿意为我当牛做马?穆天涯,我好羡慕你,希望你在天之灵能允许我,替你照顾这个男人。” 笃笃,笃! 几声轻微的敲门声响起,不等白瓷说什么,门就开了,两个男人走了进来。 两个男人的相貌很普通,属于那种扔在人群中看不出来的货色,只是他们的眼睛里多了一丝正常人没有的漠然。 “你们是谁?” 看到两个男人冒然闯进来,而且自己正是身无寸缕后,白瓷大惊失色,正要弯腰捡起地上的浴巾时,却又忽然放松了下来。 尽管她眼里带着浓浓的恐惧,但她却在笑:“既然不被允许就闯进我房间内,那么下次就不用再敲门了,那样显得特假!” 白瓷很怕,也预感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她却在笑:高飞曾经告诉过她,以后要学会笑,笑的越甜越好,他喜欢她笑。 两个男人没有吭声,其中一个右脚后撩,就关上了房门。 另外一个,却从口袋中拿出了一根黑色的绳子,走到白瓷面前,套向了她身上。 白瓷知道自己无论如何挣扎都躲不过去,所以干脆放弃了挣扎,站在那儿就像一段木头那样,任由人家把她捆了起来。 那个男人绝对是捆人的高手,如果让他去岛国拍那种变态的动作片,他的捆绑手法,肯定能把女性最大的身体魅力表现出来,野蛮,却带着艺术性的刺激。 男人面无表情的捆好白瓷后,抬头看了眼天花板上的吊灯,右手一甩,绳子的另外一头,就准确的穿过了吊着吊灯的钢环内。 然后猛地一拉绳子,白瓷就被栽倒在地上,头上脚下的被吊了起来。 那些细细的绳索,几乎要勒进白瓷的身体,但她却倔犟的笑着,就像看戏的观众,很开心。 站在门后的男人,从腰里解下了一根黑色的皮鞭。 这是一种用特殊蛇皮编织的皮鞭,抽在人身体上后,不会对身体表面皮肤造成任何伤害,但却能把人疼死。 鞭子在空中甩了一下,发出空气爆炸的啪声,男人走到了白瓷面前,手腕一抖,那条鞭子就活了过来,嘶嘶轻啸着抽在了白瓷那白瓷般的身体上。 啪! 一声脆响,白瓷那白瓷般的皮肤上没有留下任何伤痕,但她却像是触电那样,身子猛地一颤,再也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惨叫。 捆人的男人是个好手,抽鞭子的也是个好手,每一鞭子下去,都是抽在白瓷最最娇嫩的部位,准确,干练,如行云流水,对白瓷发出的惨叫声毫不在意,只是木呐的说道:“老三,你替我数着点,一百二十鞭,少一鞭我就会被剁掉一根手指。” 拉着绳子的老三点了点头,看着受刑的白瓷,眼里没有丝毫的感情色彩,仿佛这个美女只是一根木头。 第九鞭的时侯,白瓷就觉得她要死了,也不再惨叫,因为她发现越是惨叫,疼的滋味就越明显。 她想笑,重新笑起来。 可是无论她怎么努力,她的笑都像是在哭。 “第十。” 拉着绳子的男人在喊出这个数字时,挥舞着皮鞭的男人,已经高高甩起了皮鞭。 鞭梢,就像一条毒蛇的蛇头,灵敏的转了个弯,带着嘶嘶的呼啸飞向白瓷。 眼看鞭梢已经舔到白瓷的身子,拉着身子的男人,瞳孔却猛地一缩! 他看到那两扇门忽然被人踹开,不等他看到是谁出现在门外,目光就被一道淡金色的光芒所吸引。 如果说同伴手里的黑色皮鞭就是一条毒蛇,那么这道淡金色的光芒,就是一条金龙。 金龙张牙舞爪,电闪横空,在鞭梢结结实实舔在白瓷身上时,金龙已经穿透了挥鞭人的咽喉! 淡金色的弯曲剑身上,一滴血珠就在分叉点,随着挥鞭人发出一声‘呃’的轻叫声,和他一起摔落在了地面上。 同伴眨眼间被刺杀,老三怵然大骇,拉着绳子迅速躲在了白瓷身后,右手一翻,已经多了一把短刀,抵在了白瓷的后心上,颤声喝道:“别过来,要不然我杀了她!” 门外,站着一个年轻人,正是刚从这儿离开不久的高飞。 在看到高飞的那一瞬间,白瓷忽然觉得好幸福,刚才被鞭子抽过的地方,不在疼痛,而是、是你痒痒了时,你儿子替你用小手挠了挠时的那种感觉。 “高飞。” 白瓷低声喊出他的名字时,高飞走进了屋子里,看着藏在她身后的老三,面无表情的说:“切断你自己的右手,我放你走。” “做梦!” 老三恶狠狠的说完,却慢慢的松开了绳子,把白瓷放了下来。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走到白瓷面前,蹲下开始替她解绳子,还安慰她:“别哭。看,打你的人已经死了,吊起你的人手就要断了,算起来你占便宜了。” “我不哭,我占便宜了,占便宜的人怎么可能会哭呢?” 白瓷泪如雨下,在绳子刚解开后,就扑在了高飞怀中。 两个人都没有看老三,仿佛他根本不存在那样。 老三全身哆嗦,恨恨盯着高飞看了片刻,然后把右手慢慢放在办公桌上,闭上眼,猛地挥下了短刀。 血花四溅。 第587章 其实你很傻,很天真! “颜副总,我听明白你的意思了。” 一家不怎么起眼的咖啡厅角落中,听颜红委婉的讲明来意后,方小艇用勺子轻轻搅动着咖啡,姿态优雅,笑容温和:“沈银冰的北山集团上市,彻头彻尾的就是一个骗局,是被她集团内的一个内奸耍了,成了为他人做嫁衣的冤大头。现在你找我,就是希望我能对她伸出援助之手,来抵御明天更加凶猛的恶意收购,来保住北山集团。是不是这意思?” 颜副总是第一次见方小艇,在俩人坐下后,她就一直在仔细观察这个幸运儿。 颜红把方小艇当做幸运儿,是有原因的:天底下,有几个像方小艇这样的民家女子,能够成功嫁入豪门,并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根据颜副总的眼光,当然能从方小艇的明媚中看出,她当年绝对是一等一的美女,但天底下的美女多了去了,依着高健城的身份地位,想娶什么样的美女都不是问题,但最终却选择了方小艇,这只能证明方小艇不但有着出色的相貌,心机也是相当的深沉。 一句话,方小艇就是一个集美貌、心机为一体的超级优秀女性。 和这样一个女性打交道,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有什么说什么,千万不要玩什么云里雾里那一套,要不然反而会弄巧成拙。 所以和方小艇刚坐下不久,颜红就开门见山,直接说出了约见她的主要目的。 听方小艇说出这番话后,颜副总坦率的点了点头:“是的,还希望方书记能够小冰危机时伸出援手,北山集团上千员工都会对您感恩戴德的。” “感恩戴德?” 方小艇又笑了,只是这次的笑容中含有许多讥讽之意:“颜副总,听你刚才的意思,这次北山集团要妒忌过本次难关,最少得需要两个亿的外来援助,甚至更多,对不对?” 颜红点头:“是的。只要能扛过这次风波,我北山集团宁愿把从这次危机中的所有获益,都做为红利让给方书记。方书记,从您上次的大手笔(跑马场被烧一事)中,不难看出,几个亿的资金对于您来说,应该算不了什么。所以还请您能慷慨救助。” 方小艇淡淡的回答:“颜副总你说的不错,只要在五个亿之下,我基本都能筹集出来。我并不是炫富,这是事实。不过――” 方小艇话锋一转,双眸中有冷意散出:“颜副总,不知道你想过没有,你好像根本不怎么了解你的对手。假如我支持你三个亿,可结果人家又投入大批资金和你血拼,请问北山集团还能去哪儿筹集资金?如果最终只能败北,你们连饭都吃不上,那你们指望什么还我的钱?” 根本不给颜红说话的机会,方小艇的语气变得咄咄逼人了起来:“刚才你说的不错,上次北山集团的跑马场出事时,我的确是拿出了两个亿。可你根本不知道,跑马场被毁和我根本没有任何的关系!” 颜红一愣:“什么?跑马场被毁,和你没什么关系?” 方小艇端起咖啡杯,轻轻抿了一口,淡淡的说:“颜副总,你觉得依着我的身份,有必要骗你吗?” 颜红的脸色开始发白,仅仅凭借直觉,她就能看出方小艇没有在骗她。 烧毁跑马场的,另有其人。 可是,既然这事不是方小艇干的,那她为什么要背下这口黑锅? 好像知道颜红心中在想什么,方小艇晃着咖啡,看也没看她的轻声说:“我主动背下这口黑锅,与沈总母亲当年救下我儿子有关――这样说吧,那两个亿,就是我报答沈若萱的救命之恩。虽说沈若萱对我家的恩情,是金钱无法衡量的,但我觉得拿出两个亿来,也算对得起她当年的一番好心了,毕竟当初她只是把我儿子放到了孤儿院,而没有当做自己孩子去养活。” 方小艇这番话说的,多少有些‘忘恩负义’的意思,可仔细一想人家说的也对:当年沈若萱就是费了一番嘴皮子,劝说方小艇不要想不开,又把高飞送到孤儿院就拉倒了,实际上也没做出太大的付出。 如果,26年前沈若萱救下高飞后,能够把他当做儿子来抚养的话,那么方小艇别说是用两个亿了,就算拿出她的一半家财来援助沈银冰,也是理所当然的。 盯着方小艇愣了很久,颜红已经来不及考虑,到底是谁烧了跑马场,只是颤声问道:“方、方书记,你的意思是说,这次北山集团有难,你不会管了?” 方小艇垂下眼帘,语气平和的说:“该报答的,我已经报答过了。” 那两个亿,就抵消了当年沈若萱救下高飞的恩情,从那之后,北山集团和我方小艇,就再也没有任何牵扯了,希望你们以后也别再找我了――这就是方小艇的意思。 颜红当然明白,也知道人家方小艇说的没错,如果俩人调换一下位置的话,她都不一定舍得拿出那么多钱来。 既然方小艇把话说到这份上了,颜红就知道如果她再不拿出‘杀手锏’的话,方小艇绝不会主动伸手了。 深吸了一口气,平息了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颜红镇定了下来:“方书记,虽然你说的很有道理,但在我看来却不是这样。” 方小艇微微侧脸,斜看着颜红,似笑非笑:“哦,颜副总何出此言?” 颜红昂了一下雄膛,正色道:“方书记拿出两个亿来报恩,这让任何人来看都已经足够了。可是我想说的是,两个亿,远远不够。方书记,如果您只是一般的工薪家庭,就算只拿出十万块,不管我们接受,还是不接受,都已经明白了您的一番赤诚之心,因为您尽力去报恩了。可关键为题是,您不是普通的工薪家庭。呵呵,我研究过春树集团,春树集团市值高达几百个亿,可您只拿出区区几十分之一,却觉得已经仁至义尽了。” 笑着摇了摇头,颜红说:“方书记,您这不是报恩,您这是在还账。或者说,您觉得您母子两人也就是值这两个亿。堂堂高家儿媳,嫡系子孙,只价值两个亿,好像也有些太不值钱了吧?” 听颜红这样说后,方小艇的脸一下子冷了下来:“颜副总,人活在世上,要懂得知足才对。贪得无厌,才是自取灭亡的主要原因。” 顿了顿,方小艇又说:“相信颜副总应该经常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叫做大恩无以为报。其实这句话还有另外一层含义,那就是大恩既然无以为报,那就不报!历史上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感觉大恩无法报答后,最终只能让恩人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看着脸色又开始发白的颜红,方小艇压低声音,笑的很阴森:“颜副总,你明白我意思了吗?” 颜红用力攥着咖啡杯,狠狠咬了下嘴唇:“方书记,我当然明白您意思,我也毫不怀疑您能做出这样的事!但我只想告诉您,您并不是像历史上那些狠人那样,对大恩无以为报,您有足够报答大恩的条件!三个亿,方书记,只需三个亿,就能彻底买断这份大恩。方书记,总共五个亿,对您来说,应该不是太大的困难了吧?” 就像在看傻瓜那样,方小艇盯着颜红看了足有十几秒钟,才拿起桌子上的小包,拉开椅子:“颜副总,我忽然发现你其实很傻,很天真。” “站住!” 看到方小艇转身就要闪人后,颜红腾地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方小艇霍然转身,瞬间爆发出了强大的威势:“颜副总,你还有话要说?还是你以为,我方小艇做不成那些天怒人怨的事情?” “你当然能做得出,要不然你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颜红说话也不客气了,冷笑道:“我告诉你,对我的要求,你今天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没有别的选择。” 方小艇气急反笑:“呵呵,颜副总,请你给我一个理由。” “这可是你逼我的,本来我不想说出来的。” 颜红垂下眼帘,重新坐在了椅子上,语气平静的说:“早在你找到高飞之前,他就已经把我强迫,变成了他的女人。” 轰的一声――颜红这句话,就像一个晴天霹雳那样,狠狠击在了方小艇头上,让她身子晃了晃,赶紧抓主了椅子,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死死盯着颜红:“你、你说什么?” 说出和高飞的真实关系后,颜红轻松了许多,甚至还很悠闲的喝了口咖啡:“方书记,您听好了,我不想再说第三次。早在几个月前,我就已经成为您儿子的女人了。那时候,您儿子正在和沈银冰谈恋爱。我很佩服您儿子的手段,他不但想得到沈银冰,还要得到我。结果,他成功的掳获了我,距离他让我们母女共侍一夫的目的,前进了一大步……” “贱人,你胡说八道什么!?” 不等颜红说完,怒气冲天失去理智的方小艇,猛地跨前一步,甩手狠狠给了她一记耳光,响亮无比。 咖啡厅内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 却没有谁管闲事,两个成熟漂亮的女人打架,应该是小三和正牌夫人之间的战争,人们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 被狠狠抽了一记耳光的颜红,毫不介意的莫了莫火辣辣的脸颊,淡淡的说:“我承认我是贱人,但这却是事实。方书记,我没有胡说八道,因为我还保留着和您儿子欢好时的证据。” 方小艇不愧是方小艇,在抽了颜红一耳光后,马上就冷静了下来,重新坐在了椅子上,也没说话,只是看着颜红,眼眸里却带有了杀意。 颜红不在乎,只是轻笑:“方书记,您是不是打算为了保住您儿子的名声,打算要杀我灭口?” 第588章 柳暗花明没有村! 从颜红的目光表情来看,方小艇可以确定她没有撒谎。 她那个失踪26年的宝贝儿子,和这个只有一米五高,却媚的不行不行的女人之间,有那么肮脏的一腿。 也许颜红说的没错,她那个优秀的儿子,的确想试试母女共侍一夫的滋味…… 假如这事要是传了出去,高家的名声,她儿子就彻底的臭了。 所以,她绝不能让这件事传出来。 有必要的话,她不介意干掉颜红。 颜红却猜出了方小艇心里所想的,也知道依着方书记的杀伐果断,能在最短时间内做出这种事来。 不过她不怕:为了沈银冰,她早就豁出去了。 再次喝了口凉透了的咖啡后,颜红说:“方书记,我知道凭着您的能力要把我灭口,应该比捏死一只蚂蚁难不了多少。可您想到的,却是我早就做好了准备的。如果我在24小时后失去讯息的话,那么就会有人把我和您儿子欢好的证据,交给相关部门。到时候,不但你们家的颜面扫进,而且还得背负杀人灭口的犯法嫌疑。” 颜红说着,伸了个轻松的懒腰:“唉,我要是您的话,我才不会为了区区几个亿,就做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傻事。” 方小艇没有说什么,只是盯着颜红,眼睛眨也不眨。 颜红也看着她。 两个女人就这样相互对视着,谁也不肯退缩。 慢慢的,方小艇的眼神平静了下来,重新恢复了她的睿智,低声说:“三个亿?” 颜红点头:“三个亿。” “好,那我就给你三个亿。” 方小艇身子后仰,淡淡的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所谓的货,自然是颜红和高飞欢好时的证据。 颜红举起右手,笑眯眯的说:“成交。” “我没有和贱人击掌盟誓的习惯,我怕会脏了我的手。” 方小艇冷冷的说道。 颜红缩回手:“无所谓了,反正我就是个贱人。” “你也算是个人物了。” 方小艇拿出手机,边翻阅着电话簿,边说:“你就不怕我在拿到证据后,为了替高飞着想,会让你再也没有说出这些的机会?” 颜红嘴角狠狠抽了一下,随即淡定的说:“我不怕。我在决定这样做之前,就已经想好了。为了沈银冰,我宁肯付出一切,包括我的生命。” “很感动。看来苏北山的眼光不错,能够为他女儿找了你这样一个继母,他九泉之下也该含笑了,尽管他脑袋上的帽子早就变绿了。” 方小艇冷笑了一声,拨通了高雅的电话:“小雅,你在哪儿呢?嗯,我有事要告诉你。你听好,无论你用什么法子,必须在明天九点之前,替我筹到三个亿。你不要问我拿来做什么,你只要照办就是了。什么?你说什么!?” 方小艇说到这儿,脸色大变。 颜红竖起了耳朵,隐隐听到高雅的声音在那边响起:“妈,现在集团受到了国际金融大鳄的恶意打击,我正在总部坐镇……别说是三个亿了,就是三十块,现在我也不能给你了……我们正在努力抗击对手……妈,你能不能现在去找爷爷,麻烦他老人家出面,为我们春树集团从国家银行……” 颜红的心,彻底沉了下去,好像坠到了冰窟中。 虽说她没有听清高雅所说的全部,但却听出春树集团现在正被某国际金融大鳄狠力打击着。 至于那个国际金融大鳄为什么要攻击春树集团,颜红不知道。 她只是知道,这时候就算她把所谓的证据拿出来,砸在方小艇脸上,让满世界的人都知道,她已经被方小艇的儿子给办了,方小艇也不可能拿出三个亿了。 春树集团,一直都是整个高系的资金来源地,所有高系重要成员,正是因为在春树集团内占有一定的股份,收入颇厚,这才是高系成员从不贪污的主要原因。 如果春树集团一旦崩塌,那么高系成员的财政来源就会枯竭――也许用不了多久,过惯了好日子的高系成员,就会有不好的苗头发生了。 古人常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高雅在那边急吼吼说完后,不等方小艇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怎么会这样,谁敢如此的胆大包天,敢把黑手伸向高家? 愣了足有三分钟后,方小艇才放下手机。轻声问颜红:“颜副总,你要不要证实一下这件事的真假?” “不、不用了。打搅了,方书记。” 颜红满嘴苦涩的摇了摇头,拿起桌子上的小包,失魂落魄般走出了咖啡厅。 方小艇跟着走了出来,春树集团大难临头,她已经来不及向颜红索要所谓的证据了,目前她必须把这件事告诉高老爷子。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没有村啊。” 望着方小艇那辆急速跑远的轿车,颜红很难得的拽了句古诗,自嘲的笑了笑,也没有叫出租车,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去。 现在,能够让沈银冰翻身的唯一希望也已经破灭,看来这是老天爷在帮助焦恩佐谋夺北山集团,一切都是天注定啊,要不然的话,为什么春树集团在这节骨眼上,会受到金融大鳄的攻击? 当然了,颜红也曾经考虑过贷款这条路。 而且依着沈银冰在冀南的人脉,也应该能从银行贷款成功――但关键问题是时间啊,毕竟贷款可不是花自己的钱,啥时候想用,啥时候拿就是了。 北山集团刚上市,就遭到恶意收购,来势凶猛,恐怕不等沈银冰找到贷款关系,北山集团就会垮台的。 “也许小冰说的没错,只能去找那个韩志林了,那样怎么着也能得到一点股份,够小冰开家小公司,东山再起了。” 颜红想到这儿,深深吸了一口气,喃喃的说:“其实,天也不是总会绝人之路。” 就在颜副总梦游般沿着人行道前行时,一辆蓝色的兰博基尼从她身边快速驶过。 她下意识的抬头看去,目光追随着那辆车子,又开始考虑:我的法拉利,那些金银首饰,房产,只要倒卖了,凑个千八百万的没啥问题。嗯,就这样定了,回冀南准备后事吧。 主意打定后,颜红强迫自己重新振奋起来,站在路边向左边看去,希望能拦住一辆出租车,赶紧回酒店找沈银冰。 至于和方小艇见面这事,就别说了。 一辆车很快就停在了颜红面前,却不是出租车,而是刚驶过去的那辆兰博基尼。 颜红下意识的后退一步,看向了车子。 随着车窗徐徐落下,一张让颜红鼻子猛地一酸的男人脸,出现在了她视线中:“高、高飞!” 开车的这个男人,正是颜红当前最迫切看到的高飞。 在沈银冰一出事后,颜红就想到了高飞。 她敢发誓,只要高飞肯出面,方小艇绝对会乖乖的向外掏钱,她根本没必要用那么龌龊的手段,来威胁方小艇,毕竟红姐也是很要面子的人,被小男人的老娘指着鼻子骂贱人的滋味,还真不怎么好受。 可惜的是,她一直打不通高飞的电话。 时间不等人,被迫之下,颜红这才出此下策,找到了方小艇。 但谁能想到,就在她好不容易说动方小艇时,意外却又发生了,让红姐陷入了绝望的极地,准备变卖全部家当来扛过这次灾难。 颜红敢发誓,所谓的命运女神,就是个爱恶作剧的不要脸的表子――要不然的话,就在她彻底的走投无路时,高飞怎么会恰好的出现了? 安顿好白瓷后正赶往刘小龙那边的高飞,也没想到会在京华的大街上遇到颜红,敲了敲车门:“快点上车,这儿不许停车的。” “哦。” 飞快的抬手擦了下泪水,红姐连忙踩着细高跟皮鞋,三步并作两步的走下人行道上了车子。 如果现在是荒郊野外,高飞看到颜红后,肯定会先抱住这娘们,狠狠亲吻一番再说。 从颜红遇刺后,高飞才发现这个小妇人不但相当媚,迷恋他,更可贵的是,她能为她所呵护的人去冒险――这样有情有义有胆量的女人不珍惜,还想要哪般? 强忍着抱一抱红姐的冲动,高飞启动了车子:“你什么时候出院的?又是为什么来京华?你的脸色为什么这么难看?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被人欺负了?” 高飞就像个八婆似的,问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颜红却觉得心里暖烘烘的,这个家伙如果不关心她,会这么唧唧歪歪的? 看了眼前面的一家商场停车场,颜红回答:“先停车,我再告诉你。” “好的。” 高飞答应了一声,从前面右拐驶进了某商场的停车场。 熄火后,高飞一把就将颜红搂在了怀中,闭上眼用力嗅了一下她发丝中传来的清香,喃喃的说:“你瘦了。” 颜红爬在高飞怀中,偷着流泪,轻拧着他腰间的软肉:“你希望我变胖,那我以后就玩命的吃。” 高飞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抱的她更用力了些。 一对见不得光的男女,相拥了最少七八分钟后,颜红才慢慢把她为什么在这儿的原因,详细说了一遍。 也包括刚才去见方小艇,更没有隐瞒她拿着和高飞的龌龊来威胁方小艇。 红姐是聪明人,知道在高飞面前最好是实话实说。 高飞也许当时会生气,但应该能明白她的苦心:为了沈银冰,她连命都不在意了,还会在乎其它的? 当然了,在说到后来时,红姐是不敢看高飞的。 实际上,高先生也有些恼羞成怒,要不是看在红姐一副怕怕样子的份上,说不定一个大耳光就扇上去了。 看着高飞攥起又松开的右手,颜红喃喃的说:“事情就是这样子了,你要是生气的话,那就揍我一顿先解解气吧,我保证不会怨你。” 第589章 认识,从没有忘记过! “肯定是要给你教训的,不过暂时记在帐上。哼,你和我妈说咱俩的事,你让我以后怎么见她?” 高飞一脸的恼羞成怒,拧住红姐的元宝耳朵转了半圈,就松开了:“我现在开始怀疑,你脑袋是不是被门夹了。” 颜红小声说:“只要你不生气,你可以用门夹我的脑袋。” “滚蛋,说这些没用的有意思吗?” 高飞在红姐脸上莫了一把,改变了话题:“你现在身体怎么样了?” 颜红很感动:“几乎没事了。你现在该考虑一下小冰,还有你高家那些事。” “春树集团?哼哼,我没心情,也没那个能力。” 高飞冷笑了一声,问道:“沈银冰住在哪个酒店?” 颜红眼睛腾地一亮,赶紧说出酒店的名字,又问:“你有办法?” “没办法,我就想看看她有多么狼狈。哼,当初我就看着焦恩佐不顺眼,也就是她拿着当宝贝。现在被害了吧?活该!想我帮她,做梦呢。” 高飞连连冷笑,一脸的幸灾乐祸。 颜红叹了口气:“唉,我知道你和我一样,都很关心她,又何必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呢?” “屁。也许我是很关心她,但我目的不纯啊,我只想尝尝母女共侍一夫的滋味罢了。” 高飞嘴里刻薄的说着,却拿出手机拨通了刘小龙的手机,也没废话:“半小时内赶到迪卡伦酒店,我在那等你,快点,十万火急。” ―― 沈银冰醒来后,已经是午间十二点了。 今天是京华一个难得的好天气,窗外白云朵朵,风轻水柔小鸟乱叫唤,是个穿上比基尼躺在海滩上捧着一杯啤酒晒太阳的好日子。 可惜沈总现在压根就没那样的心情,睡醒后除了精神有些振奋外,双眼都带着血丝,好像母狼人那样,让小宋担心她一张嘴,会不会就会露出两颗獠牙。 从洗手间内用凉水洗了一把脸后,沈银冰才感觉好了许多,走出来问小宋:“红姐呢?” “颜副总出去了,还没有回来。” 小宋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沈总,您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要。” “吃不下。” 沈银冰摇了摇头,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淡淡的问:“现在你都知道了吧?” 依着小宋的聪明,看到沈总和颜副总都这样反常后,她如果再察觉不出来,那她就是个傻瓜了。 狠狠咬了咬嘴唇,小宋恨恨的说:“没想到焦恩佐原来是个畜生!他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你呢?” “畜生做事,向来是没有轨迹可寻的,无论他怎么对我,这都是很正常的。” 沈银冰自嘲的笑了笑,喃喃的说:“其实最大的责任在在于我。如果当初我能警觉一点,哪怕是一点点,她也不会得逞的。现在,我唯有退出北山集团,才能保证成副总他们的利益。” 小宋惊讶的问道:“沈总,您、您要退出集团!?” 沈银冰脸色不变:“除了这样做,我还有第二路可走吗?” “我们可以反击啊!” 小宋刚嚷出这句话,就闭上了嘴巴。 商场上,某上市公司遭到恶意收购后,动用大批量资金反击,是唯一的解决方案。 只要运作得当,打退敌人,不但能化险为夷,还能从对方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可问题是,沈银冰现在拿什么反击? 北山集团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有多少,人家焦恩佐早就搞得一清二楚了,也早就做好了一击必杀的准备――沈银冰没有丝毫胜利的希望,唯有狼狈撤出北山集团。 沈银冰嘴角弯了下,打开了电脑。 仅仅一个上午,北山集团的股票,再次涨停,这说明焦恩佐又加大了收购力度。 沈银冰预测,最多再过两天,焦恩佐就会大量抛出股票,引发北山集团的股票跳水――那时候,沈银冰退都无法退了。 焦恩佐正是用这种办法,来逼迫沈银冰赶紧滚蛋,别耽误他入主北山集团。 看着沈银冰嘴角那丝悔恨的自嘲后,小宋心如刀割(俩人毕竟是共患难过,双方关系早就超过了老总和秘书),安慰她道:“颜副总在离开时,好像就是一脸胸有成竹的样子,也许她会找到解决办法。” 沈银冰摇了摇头:“我知道红姐在努力的想办法,但她能有什么办法?” 她这句话的话音未落,房门就推开,满面狂喜的黑子出现在了门口,因为太过激动的原因,堂堂一大老爷们说话都开始哆嗦了:“沈、沈总,颜副总回、回来了!” 红姐回来,你用得着这样激动? 沈银冰不解的张嘴刚要问什么,却又听到黑子说:“来的,还有高飞!” “高飞?” 就像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那样,沈银冰下意识的重复了一遍时,身穿黑丝套裙的颜副总,就雄赳赳,气昂昂的走进了客房内,后面跟着两个年轻人。 左边那个,是沈银冰在皇朝会所举办的‘商业世界杯’上见过一面的刘小龙。 右边的,则是让她又爱又恨的高飞。 不知道为啥来这儿的刘小龙,看到沈银冰后,稍微愣了下,随即双目放光,伸出手快步走了过来:“嘿,嘿嘿,原来沈总你也在这儿呀,怪不得高飞――靠,你拽我干嘛?刘爷只想和故人寒暄一番而已!” “再多嘴就滚一边去。” 骂了刘小龙一句,高飞大咧咧的走到沈银冰对面沙发上,一皮股坐在了上面,翘起二郎腿,喷了口烟雾,地主老财吩咐长工那样的口气:“黑子,哥们还没有吃午饭,去搞一些实惠点来填饱肚子再说。” “稍等,马上来!” 黑子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出了客房,边走边想:沈总刚认识高飞那会儿,幸亏哥们没有找到他要打断他腿子,要不然倒霉的肯定是哥们。 沈银冰看着嚣张的高先生,呆若木鸡。 小宋反应的倒是很快,赶紧给这几位冲咖啡,倒茶的。 看着沈银冰眼里的红丝,憔悴的面庞,高飞心中很丢人的揪了一下,淡淡的问:“怎么,沈总不认识我了?” “认识,从没有忘记过――咳!” 如梦初醒的沈总,不小心说出自己心里话后,连忙借着咳嗽来掩饰自己的失态,对正要给她冲咖啡的小宋说:“我喜欢喝茶。” 小宋抿嘴一笑:“我马上给您换。” 小宋也是个聪明人,知道此时不方便在屋子里,所以给四个人服务完毕后,就悄悄的退了出去。 颜红坐在沈银冰旁边,没有说话。 刘小龙俩眼珠子,在俩人脸上,雄前来回的转,还不时的叹口气,好像便秘的样子。 高飞老神在在的吸烟,仿佛别人不说话,就是用刀子割肉也不会开口那样。 等脸上的火辣辣不再,心儿跳动恢复正常后,沈银冰才端着茶杯,问道:“高、高飞啊,好多天没看到你了,去做什么了?” 高飞简单的回答:“渡假。” “哦,怪不得打不通你电话。” 沈银冰垂下眼帘,又问:“那,你怎么来了?” 高飞伸出两根手指头:“我来是为了两件事。第一,是来要债的,我听说有人趁着我外出渡假时,夺走了我和离子基金的合作项目,我得来讨回公道。” 沈银冰的眼角,突突的跳了几下,还没说什么,就听刘小龙在那儿推波助澜:“不错,趁人之危巧取豪夺他人财产,并当做自己的来申请上市,这的确不是英雄所为。我身为落日集团的第二大股东,很希望沈总能给个合理的解释。” 沈银冰皱眉,看向了颜红,希望她能替自己说道说道。 她当然能听得出,高飞俩人这是在找茬(其实她才不信高飞会在这时候落阱下石,所以一点也不紧张,但却有点不舒服),可又找不到反驳的理由,毕竟人家没有说错,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这样做的。 这俩大爷此时的态度,绝对是最好的了。 可这时候的红姐却如老僧入定般,眼观鼻,鼻观心的,默不作声。 沈银冰无奈,只好低声下气的解释道:“刘、刘先生,对不起啊,这件事是我失察,才导致给你造成了重大损失。” 高飞冷冷的说:“如果道歉管用的话,那世上还有‘后悔’这个词吗?” 高飞这样说,颜红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如果把她换做是高飞,她说的肯定比这个还要尖酸刻薄。 想想也是,本来是别人的财产,因为主人托你代管,可最后却莫名其妙变成你充门面的东西了,主人回来后能不生气才怪。 只是沈银冰却不这样想,她一直觉得自己替高飞代管那项业务,就是为了做好事――最后变成这样,她仅仅是一时大意罢了,好心办件坏事而已,凭什么高飞趾高气扬的点着她鼻子训斥啊? 所以,沈总的眼圈又红了,带着鼻音反驳道:“高飞,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啊?我压根就没想侵吞你这个项目,我当时只想帮你而已!你凭什么要这样指责我啊?再说了,就算我侵占了你这个项目,可也仅仅是个项目啊,又没有动投资项目的资金!” 看到沈银冰流眼泪后,刘小龙闭嘴了。 高飞却不在乎:“哼哼,拿着别人财产来充门面,结果坏了别人好事,还这样理直气壮的,你算第一个。” “我――你、你看我好欺负是吧?” 沈银冰彻底急了,啪的一拍桌子,不顾泪水噼里啪啦的往下砸,低声吼道:“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我是好欺负的?我告诉你,如果你真这样想的话,那你是瞎了眼!” 高飞也没客气,拍桌子的声音更大:“嘿,都被人欺负到这份上了,还有脸说你不是好欺负的。那你告诉我,你那个亲亲的恩佐哥背后捅一刀子,你除了在这儿偷着抹眼泪,准备卷起铺盖滚出北山集团外,我怎么没看你反扑?” 第590章 你要做他的贴身秘书! 高飞的话,就像一盆凉水,一下子就把沈总的怒火给扑灭了。 说起来也是,沈总在高飞讽刺了她几句就受不了了,又是拍桌子又是砸板凳的,可对那个暗算她的焦恩佐,却毛的办法也没有,只能打算撤出北山集团。 被自己信任的人在背后恨恨弄了一刀子,却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的结果,无论对谁都是一种最大的伤害。 沈银冰也不例外――傻呆呆的望着高飞,模样很可爱,正如方小艇形容红姐那样,很傻很天真。 高飞就像一条得理不饶人的毒蛇,看着沈妹妹:“说啊,你怎么不说话了?” “我、我才没有把他当做是亲亲的恩佐哥……” 沈银冰飞快的擦了把泪水,哽咽着说:“高飞,如果你这次来见我,是想看这幅狼狈样子,那我恭喜你,你已经看到了,你可以走了。如果你来是因为和离子基金的合作项目,那么对不起,我现在已经无能为力了,你也可以走了。” 假如沈银冰始终硬气到底,高飞也许还会好受些。 他真见不得沈银冰掉眼泪,恨铁不成钢:“上嘴唇一碰下嘴唇,我就可以走了?嘿嘿,你说的倒是轻巧。” “那你到底想怎么样啊?” 沈总彻底失态了,哭着喊道:“我现在已经落魄了,几乎一无所有了,你还逼我,是不是想要我给你当牛做马,以身相许,或者干脆把我卖到非洲去,你才高兴?才能抵消当初我故意疏远你的罪恶?” 高飞:“我――” 眼看局势越来越僵,颜红赶紧打圆场:“小冰,你冷静一下,我知道高飞不是这个意思。高飞啊,也不是红姐说你,小冰现在就够痛苦的了,你就别再刺激她了啊,赶紧说你来此的第二件事吧。” 高飞闷闷的说:“第二件事?忘了。” 刘小龙很聪明的提醒道:“你不是告诉我说,第二件事是来看热闹的吗?看北山集团美女总裁,是怎么狼狈的把祖宗基业双手奉给别人――哎哟,沃曹,你敢打刘爷?” “闭上你的嘴!” 狠狠抽了刘小龙后脑勺一巴掌后,高飞看了眼沈总:沈总的泪水嘎然停住,双眸喷火的死死瞪着他,看样子要拔刀相向了。 连忙挪开目光,高先生咳嗽了声说:“其实我今天来,不是为了找你算帐,更不是来看你笑话。” 沈银冰恨恨的道:“那你来干什么?” “我要收购北山集团,成为集团最大的股东。” 高飞的回答,简洁有力。 沈银冰一下子愣住:“什么?你、你要收购我的集团?” 高飞认真的点头:“是啊,你没有听错,我就是要收购你的集团,成为集团最大的股东。” 沈总又开始犯傻:“你不是来帮我的?比方给我提供无穷的资金,来打败焦恩佐。” 高飞淡淡的说:“如果是放在以前,我会这样做。但自从你心中有了你的恩佐哥后,我就再也不会犯这样的傻了。” 确定高飞不是在开玩笑后,沈银冰彻底绝望了,指着高飞,颤声骂道:“你、你给我滚,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你们没一个好人,只会欺负我的一个弱女子。高飞,你给我滚!我宁可成为穷光蛋,我也不会把北山集团卖给你!” “嚯嚯,好有志气啊,不愧是大集团的总裁,有胆识,有气魄,宁可把集团便宜给恩佐哥哥,也要做个穷光蛋。” 高飞冷笑着站起来,抬脚就走:“红姐,既然沈总已经打算要变成穷光蛋了,那么我也没必要再为这事瞎操心了。以后你要是混不下去了,请去找我,我最起码也得给你个大堂经理干干。” 红姐连忙阻拦:“高飞,你先等等,等我和小冰解释一下。” 不等沈银冰指着高飞,再次撵着他滚人,颜红牵起她的手,拽着她向里间走去:“小冰,你冷静一下,先听我给你分析一下,然后你再做决定好不好?” “还冷静什么呀?红姐,难道你看不出人家是来趁火打劫的吗?” 沈银冰挣扎着,但最终还是被红姐拽进了里间。 把沈银冰按在窗上后,颜红叹了口气:“唉,小冰你说的没错,高飞这家伙的确不地道,这时侯跳出来趁火打劫,不是男人所为,真该挨千刀,被雷劈――” 先狠狠骂了高飞一顿后,红姐才话锋一转:“可是小冰你必须冷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在你心里,高飞和焦恩佐俩人,谁做集团的董事长,才会对你有利?” 话说沈总能够执掌北山集团,也不是浪得虚名之辈,刚才她那么失态,完全是被高某人给气疯了,在颜红的柔声安慰下,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沈银冰没有回答颜红的问题,而是问道:“红姐,你找到高飞,请他来帮我时,他是不是就已经提出了这个条件,要成为北山集团的董事长?” 颜红坦率的说:“是的――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我觉得高飞这样做没有错。也许你不知道,高飞能够拿出这么一笔钱来,并不是依靠春树集团。” 沈银冰一楞:“什么?不是依靠春树集团?除了春树集团,他还有什么依仗?” “他没有说,我也没有问。” 颜红摇了摇头,坐在了沈银冰身边,就把她见方小艇的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当然了,红姐是绝不会说出她和高先生之间的那层肮脏关系,一旦说出来,沈银冰宁可变成穷光蛋,也要赶他们两个滚蛋的。 “我能看得出,春树集团目前正遭到国际金融大鳄的打击,至于是什么人敢对高家下手,和咱们无关。” 颜红顿了顿,才说:“本来我已经心灰意冷,没想到出来咖啡厅后恰好碰到了高飞。他在得知你的遭遇后,就告诉我说,他可以拿出足够的资金来反击焦恩佐,但他不会白帮忙,他必须得成为集团的大股东,要不然一切免谈。” 就像一只哄骗小红帽的大灰狼,红姐是循循善诱:“小冰,当时我认真考虑了一下,只能接受北山集团易主的残酷现实。但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焦恩佐成为董事长,成副总他们这些打工仔,利益也许不会受到太大的损失,可我们却有可能一无所有。” 轻拍了下沈总的后背,红姐一脸的慈爱:“但高飞却不同了,毕竟你们以前曾经好过,他就算再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也不会像焦恩佐那样,掌控集团后会在第一时间把你挤出集团。他答应我,会最大力度的保护你的利益不受损失。哪怕你要转让股权,他也会按照实际价值,来购买你那些股份。” 颜红说完很久,沈银冰都没有吭声,只是愣愣的盯着脚尖。 就在红姐刚要说话时,她抬起了头:“红姐,你有没有问过他,我如果不退股的话,还在公司工作的话,他会给我安排什么职务?” 不等红姐说什么,沈银冰又说:“我不愿意离开集团,就是因为这是我爸妈的心血。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已经为集团制定了相当完善的三年计划,如果这时候我离开,对集团,对成副总他们,都是一种极端的不负责任。” 颜红脸上闪过一抹尴尬,说道:“我和他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说是走,是留,都按照你自己的意思。” 沈银冰点头:“那好,我留下。他当董事长,我来做总经理。” 颜红的脸色更加尴尬:“他说――” 沈银冰奇怪的问:“他说什么?不想我做总经理?” 颜红点了点头。 沈银冰生气了:“哼,这个小人,我就知道他没安什么好心思,一点做大事的气概都没有。罢了,就随他吧,副总就副总,只要能让我看到集团逐渐壮大起来就行。” 颜红还是没说话。 沈银冰更加奇怪:“红姐,到底怎么了?” 颜红抬头飞快的和沈银冰对视了一眼,接着垂下头:“他说,他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副总也有了合适人选了……” “什么?” 沈银冰有些发懵:“那、那他给我安排的是什么职务?” 颜红蚊子般的哼哼道:“是、是董事长的贴身秘书。” “董事长的贴身秘书?” 沈银冰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满脸见了鬼的样子:“他、他让我给他做贴身秘书?” 颜红很无奈的点了点头。 “混蛋,这个混蛋,敢这样羞辱我,真是气死我了!” 沈银冰暴怒,腾地站起身:“我这就找这个混蛋算帐,他怎么可以这样侮辱我、侮辱人才!让我给他做贴身秘书,真亏他能说得出口!” “小冰,你冷静一下!” 颜红赶紧拉住她:“小冰,他说了,让你给他做贴身秘书,这是他援助北山集团的必须条件,要不然一切免谈,你只能眼睁睁被焦恩佐给逼走了。而且他保证,只要你肯答应,集团还是会按照你的规划方案去走,要不然,他宁可看着集团完蛋,也不会伸手的。” 沈银冰一脸痛苦的坐在窗上,双手抱住脑袋骂道:“他这是用集团来羞辱我,报复我当初误会他――这个小人,他怎么不去死呢?” “她肯定在骂我,为什么不去死呢。” 外面客房内,北山集团未来的高董,正悠哉悠哉的翘起二郎腿吸烟。 刘小龙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嗯,我要是她的话,我也会这样骂你。堂堂一美女总裁,最后落魄到做你秘书,还是贴身的那种,这让美女情何以堪啊。” 高飞毫不客气的抬手,在刘小龙后脑勺上抽了一下:“滚你的蛋,如果换做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 刘小龙眯着眼睛想了想:“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也会这样做。唯有这样,才能报复她当初乱伸手的错误。” 高飞撇嘴:“那不就是了,你还在这儿废什么话?” 第591章 沈银冰的唯一请求! “明白了,你小子的确睚眦必报,一点容人之量都没有。” 刘小龙鄙视了高飞一下后,又问:“刘爷虽说对经商一行不怎么懂,可也知道目前要想帮着沈妹妹反击,必须得有海量资金才行。咱们手里有老孙‘捐赠’的一个多亿美金,能不能抗住对方的冲击?” 当初从孙天扬手中得到的那一个多亿美金,高飞是要把它当做抚恤金发给牺牲在外蒙那些烈士家属的,现在还趴在刘小龙的账户上,随时可以兑换成本国货币拿出来用,也是一笔相当庞大的资金了。 高飞沉吟了片刻才说:“应该问题不是很大,虽说我不知道焦恩佐能拿出多少钱,但肯定会比北山集团的全部身价要高,很可能在七八个亿左右。当然了,钱的问题你不要操心,我倒是盼着你手里的钱不够用,那样才能把他拖的更深。” 刘小龙不知道高飞的信心来自哪儿,不过看他一脸胸有成竹的样子,也就放心了,接下来就开始琢磨着,他在将来的北山集团内占据一个什么位置比较好。 看到刘小龙腆着脸的问,他能不能担任总经理这个角色后,高飞抬手就把那张堆满谄媚笑容的脸推了出去,毫不客气的打击道:“总经理?就凭你还想当总经理?次奥,你倒是长了一副总经理的模样。” 受到打击的刘小龙恼羞成怒,扑过来作势要拼命时,却被一脚踹在了沙发上――就在俩人胡闹时,套间的房门开了,刘小龙马上就正襟危坐,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最先走出来的是颜红,对高飞使了个眼色后,闪到了一旁。 沈银冰出来了,脸上的泪痕已经看不到了,重新恢复了她昔日的冷艳高傲:“高飞,我要和你仔细谈谈。” 高飞左手摊开:“欢迎沈总畅所欲言。” 沈银冰坐到高飞对面,盯着他过了半晌才说:“我答应你的条件。只要你能把焦恩佐击退,保留我第二大股东的地位,按照我精心做出的三年计划来运作,我就答应给你做秘书。” 刘小龙多嘴:“是贴身秘书……算了,当我不存在好了。” 狠狠瞪了刘小龙一眼后,沈银冰才对高飞说:“不过,我也有个条件。” 高飞淡淡的说:“你现在是个失败者,我是你的救世主。做为一个失败者,你是没资格和我谈条件的。所以,你最好把这个条件,改为请求。如果你的请求符合我的利益,我可以考虑答应你。” “我以前怎么没有看出你这幅嘴脸?” 再次感觉受到羞辱的沈银冰,勃然大怒,正要扑上去和高飞同归于尽时,红姐适时拦住了她。 那个人却晒笑一声站起来说:“落魄到这种地步还有骨气耍大小姐威风的,好像只有你沈大小姐了。行,在下很佩服你的傲骨,就当刚才的话没说过。小龙,咱们走着。” “高飞,大家都没外人,你也清楚小冰的脾气,何必当真的呢?坐下,坐下。” 颜红赶紧打圆场,又暗暗对沈银冰使了个眼色,示意她稍安勿躁:孩子啊,现在咱们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能忍则忍。 得到红姐的提醒后,沈银冰才醒悟过来,高飞已经不再是从前任她捉弄的小无赖了,人家现在受到京华高家的嫡系子孙,落日集团的大老板,她目前唯一的救世主,如果这家伙负气滚蛋的话,那么北山集团就彻底玩完了。 想通了这个道理后,沈银冰这才悻悻的哼了一声,坐了下来。 沈总以为,她不发脾气就已经很给高某人面子了,这家伙就该坐下来,用很正式的态度和她谈判才对。 只是出乎她意料的是,高飞根本不顾颜红的热情挽留,敷衍了几句后,带着刘小龙出门扬长而去了。 他就这样走了? 看着敞开着的房门,沈银冰有些犯傻。 “唉,这算什么呢,我真不知道你们两个到底怎么了。这么大人了,还像孩子似的不定性。” 颜红在门口恨恨跺了下脚,快步走到沈银冰面前,看样子要数量她一顿,但最终却只重重叹了口气,坐在了她对面沙发上,垂首不语。 “红姐,他就这样走了?” 沈银冰嘴巴张了好几下,才小心的问。 从来没有对沈银冰使脸色的颜红,可能是太生气了,竟然没好气的反问:“你觉得他还会回来吗?” 说完这句话后,颜红好像觉得不该这样过份,牵起沈银冰的手,一脸落魄的说:“小冰,对不起,红姐我说话有些冲了。其实说实在的,那家伙的那副嘴脸,我看着也生气。不过我一想到当前唯有他才能保住集团,也就忍了。可他万万不该在你面前还拿出一副救世主的样子。哼,他以为他是谁啊?不就是有两个来历不明的臭钱嘛,就敢这样奚落你。” 红姐越说越生气:“我呸!他想趁火打劫,咱们还不给他这个机会了,咱们宁可放弃集团,也不能失去面子。小冰,你还是给那个韩志林打电话吧,大不了咱们以后撤出集团,伺机东山再起。” 颜红这番话,简直是说到沈总心里去了――只是她却不敢真这样做,毕竟为了面子就抛弃父母一生的心血,便宜焦恩佐,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 高飞虽然可恶,最多算得上个小人,可焦恩佐却是条毒蛇。 对于女孩子来说,毒蛇远远要比小人更可怕。 所以沈总只好拉下面子,小声说道:“红姐,我绝不会对焦恩佐屈服的。” 红姐明知故问:“那我们该怎么办?你觉得除了高飞外,还能有谁帮咱?” 沈银冰摇头:“我想不出了。” 平日很精明的红姐,开始装傻卖呆:“那你还有什么好的办法?” 沈银冰脸蛋有些发红,喃喃的说:“你能不能给他、就是给高飞打电话,让他回来,我们再从头商议?” 眨巴了一下眼,红姐问:“让他回来?你、你不会是屈服了吧?” 沈银冰咬了下牙,抬起头,一脸的视死如归:“我知道,如果再请他回来,他肯定会更加看不起我。但为了我北山集团,我不在意这些了。红姐,麻烦你喊他回来,我保证不再和他耍脾气。” 红姐为难的说:“可那家伙,肯定会趁机拿捏一把的,说不定,就在酒店门口等你向他屈服呢。” “他百分百的会这样做,小人!” 沈总银牙紧咬,末了却沮丧的说:“有时候,我们为了活下去,最好的办法就是暂时屈服,等待时机。” “对,小冰你说的很正确,暂时的屈服只是为了日后更加辉煌。” 红姐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拿出了手机。 看着‘奴颜婢膝’给高飞打电话的颜红,沈总很感动:为了我,红姐可以说放弃了一切尊严。我亲爱的红姐啊,我拿什么来报答你? 如果沈总知道这一切只是高飞和红姐商量好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一杀她的傲气,不知道她会不会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给红姐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在颜红的一再温婉请求下,十几分钟后,高飞这才满脸不情愿的带着刘小龙,重新来到了客房内。 这一次,看到高飞进来后,沈总乖乖的站了起来,双手放在小腹前,微微垂首,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 心中得意的高某人,大咧咧的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用手拍打了一下皮鞋上不存在的尘土,淡淡的说:“沈总,如果不是看在往日的情分上,不是看红姐的面子,我是断断不会回来的。” “是,是,多谢高先生,刚才是我不好,没有放平心态,还请您大人大量,不要介意。” 随着这番话说出来,沈银冰在高飞面前彻底放下了她的总裁架子,语气柔和委婉,一脸诚惶诚恐的乖乖样子――不过,她总是鼓起的腮帮子,却出卖了她在发狠咬牙。 打磨沈银冰棱角的目的既然已经达到,高飞也就装看不见了,点上一颗烟说:“我这人心胸宽阔,不是那种抓主别人一点小错就得理不饶人的人,刚才的不愉快就不说了,你就说一下你的请求,只要不是太过分,我也不是不能答应的。” “哦,谢谢高先生。” 沈银冰强笑了一下,坐在沙发上,腰身笔直,双手放在双膝上,标准的公事公办样子:“我的要求……” 高飞抬手,纠正道:“是请求。” 沈银冰眼神一黯:“哦,不好意思,是我口误了。我的、的请求很简单,就是击败焦恩佐保住集团后,集团的名字不能改。” 如果高飞入主北山集团,成为董事长,那么他就有权利把原集团的名字,改为落日集团,这是很自然的事,他也做好了这方面的准备。 所以,在沈银冰提出这个看似无礼的请求后,高飞就皱眉了:“既然我才是集团的大股东,那么我就有权重新命名集团的名字,我不喜欢‘北山’这两个字,因为它代表着落魄。” 沈银冰双眸中好像有水雾浮上,异常坚定的语气:“高先生,必须得保留北山集团的原名,要不然我宁可不和你合作。” 刘小龙有些不解,插嘴问道:“沈总,你确定你的敌人入主北山集团后,还会叫这个名字?” 沈银冰摇了摇头:“我可以肯定,他绝不会保留原名。” 刘小龙又问:“既然这样,那你为啥……” 沈银冰没有理睬刘小龙,只是看着高飞:“这是我唯一的请求。高飞,你应该明白,北山这两个字对于我来说,有着什么意义。” 高飞放下架着的腿:“好,我答应你这个请求。只要你不同意,集团永远都可以叫这个名字。” 沈银冰站起身,恭恭敬敬的给高飞弯腰鞠躬,低声说:“谢谢。” 第592章 焦恩佐的希望! “焦恩佐,你现在哪儿!?” 高雅的声音从话筒中传了出来,带着嘶哑,一听就知道气急败坏了:“为什么不接我电话,为什么要用公话?” 倚在公话亭中的焦恩佐,习惯性的抬手去推鼻梁上的眼镜时,才想到他已经不戴眼镜了,只好又莫了莫嘴唇上的那撇小胡子,呵呵轻笑一声:“高少,我这样做也是出于无奈啊,你也知道,当前我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我可不想被人发现我……” 现在的焦恩佐,一改往日的形象,金丝眼镜不见了,光溜溜的嘴唇上多了撇小胡子,就连头发都稍微染了点银白,再也没有了以往那副文质彬彬的书生样子,倒是很像一个外形儒雅的大学教授。 焦恩佐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高雅粗暴的打断了:“我不管你在哪儿,你给我听着,赶紧把从我拿来收购北山集团的七个亿资金拿回来,把收购的股票全部抛出去。必须,马上,快!” 焦恩佐一楞:“高少,发生什么事了?咱们可是协商好的,这七个亿资金是收购北山集团的专项资金,当初你可是说,如果这些不够的话,你还会继续追加的。目前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沈银冰已经拿出她几乎所有的资金来挣扎了,用不了两天北山集团就会崩溃,你怎么在这节骨眼上要收回去呢?” 高雅在那边重重吸了口气,强忍着烦躁说:“事情有变,春树集团遭到了国际金融大鳄的不明攻击,我必须得全力筹措资金来抵抗……” 高雅把春树集团面临的当前不妙局势说了一遍,最后不耐烦的说:“现在我没心情打击北山集团了,你马上吩咐小郑他们几个,抛出所有股票,不管赔赚,立即把资金回笼!” 小郑几个是高雅的人,被他派来和焦恩佐合作的。 明面上是合作,实际上就是起着一个监视作用,毕竟七个亿的资金不是小数,如果焦恩佐没有拿来对付北山集团,而是卷钱跑人了咋办? 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高雅这笔资金的账户密码,被拆分成了三组,分别被小郑三人独立拥有。 简单的来说,小郑和他的另外两个同伴,只有三个人都拿出自己那段密码后,才能从账户中提出钱来。 听完高雅的话后,焦恩佐双眼微微一眯,语气沉重的说:“哦,好的,我知道了,现在我马上回去,通知小郑他们几个按你的意思去办。” “好的,就这样,我还得去忙,草!” 高雅在那边恨恨骂了一声,扣掉了电话。 焦恩佐放下话筒后,望着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低低叹了口气:“唉,本来好好的一桩生意,一个非常好的合作伙伴,为什么就要黄了呢?” 叹着气,焦恩佐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 小郑,小于和小李三个人,是春树集团高薪聘用的财务人员,也是水平相当常出色的操盘手。 他们三个这次被高雅派来协助焦恩佐暗算北山集团,这个任务对他们来说,就是小菜一碟,谈笑间,就能让北山集团灰飞烟灭。 虽说本次任务轻松,不过小郑三人还是严格按照规矩来做事:被焦恩佐安排在了远郊的一家废工厂内,在北山集团彻底垮台之前,他们不能和外界通讯等等。 这些必须遵守的规矩,对于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就像凭着他们的操盘手段来打垮北山集团那样,轻松而写意。 “今天是第七天了,前天收盘时,北山集团就已经抛出了接近三个亿,昨天只扔出了几百万。呵呵,看来他们已经筋疲力尽了,而我们这边还有大批的弹药库存。” 小郑从桌子下面纸箱内,拿出几罐八宝粥,扔给小于俩人:“也许等不到晚上,我们就能离开这儿了。么的,说实话,要不是这工作的酬金丰厚,让我舍不得,我还真不愿意总是被关‘禁闭’,感觉自己就像一条失去自由的狗。” “嗨,嗨,你说你自己是狗不要紧,可别扯上我。” 小于接住八宝粥,打开喝了一口,含糊不清的笑道:“小郑,还别说,你每次在放松时,趴在女人背上的样子,还真和狗没啥区别。” “草,哥们喜欢后入式,你管得着吗?” 在小李俩人的哈哈大笑声中,小郑冲他们狠狠伸出左手中指时,房门开了,焦恩佐带来的那个漂亮女秘书出现了门口,笑的很甜:“小郑,你出来一趟,我有事要麻烦你。” 按照规矩,操盘手在任务没有完成之前,是不可以走出工作重地的。 但小郑三人也没把这次任务当回事――一个最多能拿出三个亿的小企业,他自问就算闭着眼也能玩死的,有必要这样郑重其事的? 更何况,从看到这个叫朱丽的漂亮女秘书后,小郑就觉得俩人很来电,有时候趁着她来送餐饮时,就会盯着她翘起的后臀幻想,朱丽好像也有心灵感应似的,会对他抛个媚眼。 所以,在朱丽喊小郑出去后,他根本没有多想,在小于俩人那艳羡的目光中,屁颠屁颠的走出了屋子。 今天朱丽穿的很少。 很少的意思,就是很性敢。 京华初冬的气温虽说不是太低,但在远郊的早上,仍然能感受到明显的凉意,路人一般都穿着外套御寒了,可朱丽却穿着白色轻纱衬衣,黑色短裙,黑色的袜子,细高跟皮凉鞋――走的近了,甚至能看清楚她雄前那两个小点。 咕噔咽了口吐沫后,小郑关上了房门,笑着问:“朱丽,有什么事吗?” “我那边的水龙头坏了,我想让你帮我修一下,你会修吗?” 朱丽说这话时,有意无意的昂了下雄,顿时就让小郑的目光一凝,连声说:“会,会,不就是修个水龙头吗,小菜!” 其实,小郑根本不会修水龙头,前些天他会家时,家里的水龙头就坏掉了,他老妈让他修一下,他还不耐烦的甩出几张钞票,让他老妈去找修理工。 不过朱丽可不是他老妈,就算他不会修,他也得说会修。 甚至,小郑都想到了这样一副画面:他在修水龙头时,水喷泉般的蹿了出来,把他和朱丽都淋成了落汤鸡――美女的衣服,都紧紧的贴在身上。 想想,就让人口干舌燥啊! 盯着朱丽那左右摇摆的美豚,小郑跟着她来到了她的洗澡间内。 开门让小郑先进去后,朱丽跟着走了进来,顺手关上了房门,指着哗啦啦流水的水龙头:“小郑,你看看呢。” “好,好,我看看。” 在看到朱丽关上房门后,小郑好像预感到了什么,心儿顿时砰砰跳了起来。 洗澡间的空间很小,也就是两个多一点,而且还是狭长的,两个人并行都能碰到肩膀。 当然了,一对‘互有好感’的青年男女,是不会介意空间大小的,就像男人爬到女人的窗上后,总是希望窗越窄越好那样。 小郑随手关上水龙头,水就不淌了。 “咦,水龙头没有坏啊。” 小郑有些纳闷,正要转身时,一双温柔的胳膊抱住了他的腰,朱丽那甜腻的声音响起:“小郑。” 感觉到背后那个软绵绵的身子后,小郑马上血涌大脑,忽地转身紧紧抱住了朱丽,右手就向她衣服内伸了过去:“朱丽,好妹妹,我就知道你……” 朱丽却挡住了他身进去的手,媚眼如丝:“小郑,我有一个条件。” 如果你答应我的条件,那我就是你的了。 小郑当然能听明白朱丽的话,喘着粗气问道:“你说,只要我能做到!” 悲哀的男人啊,每当那个虫子上脑时,就再也顾不得别的了。 朱丽轻轻在小郑厚厚的嘴唇上吻了一下,娇嗲嗲的说:“告诉我你知道的密码。” “好,我――什么?” 小郑一愣。 朱丽环抱着小郑腰身的右手中,不知啥时候已经多了一把刀子,表面却依然娇媚:“密码,能打开账户的密码,你知道的那部分。” 小郑的人一下子清醒了,意识到不好了:“朱丽,对不起,那密码是――啊!” 小郑还没有说完,就觉得肋下一疼,惨叫着向下看去,就看到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已经刺进他腰眼的皮肤内,鲜血染红了他的衬衣。 朱丽的脸上,再也没有了丁点娇媚,充满了凛然的杀意,声音冰冷:“只要我的刀子再稍微用力,你的肾就算费了,以后都会尿血而死。我不想看到你这样死去,所以你必须得告诉我密码。” 小郑可以发誓,他能看得出朱丽不是在开玩笑。 他只是不明白,这么性敢漂亮的女人,眼神为什么会那样疯狂,好像嗜血的木乃伊那样。 在极度威胁下,小郑几乎没做什么反抗,就乖乖的把密码说了出来,最后颤声哀求:“朱、朱丽,求求你放过我,我发誓,我绝不会说出去的!” “我相信你,不过我更相信死人。” 朱丽再次甜甜的笑了,右手却毫不犹豫,猛地用力――左手及时捂住了小郑的嘴巴。 几分钟后,一脸兴奋,嘴里却埋怨着小郑真是笨成一头猪,连水龙头都修不好的小于,跟着全身湿漉漉的朱丽,来到了她的洗澡间。 再过几分钟后,焦恩佐驾驶着一辆不起眼的普桑,停在了朱丽面前。 朱丽没有说什么,只是等他下了车后,当先带路来到了那间操作密室前,打开了房门:里面由原来的三个人,变成了六个人。 看到焦恩佐后,这六个人都站起来,微微点头齐声问好:“掌院!” “嗯,希望你们不要让我失望,希望你们能把在国外学到的东西,转换成我们最迫切需要的活动资金。” 焦恩佐满意的点了点头,淡淡的说:“继续吧,我希望今天就能看到我所需要的结果。” 第593章 大姐,我要刷牙! 原本尽快赶回冀南的高飞,因为北山集团这事,不得不延迟了归期。 当然了,只要有钱,有网络,就算在天涯海角一样可以阻击焦恩佐,不过为了方便刘小龙找来的那几个操盘手,他只能暂时留在京华。 高先生打架虽然是行家,可在金融上却是个白痴,这让自以为受尽了委屈的沈总,好不容易抓主机会,毫不客气的训斥了他一顿:什么不许随便和人打电话,最好干脆关机,昼夜都呆在重新寻找的酒店包厢内。 未来的高董对此不明白,请教沈总、哦,不,未来的沈秘书。 未来的沈秘书,双手抱着膀子一脸不屑的解释说,这样小心是有道理的,像这种关系到集团生死,分分秒秒都有百万、甚至千万资金变化的,如果被对手知道‘主战场’在这儿,再派人来捣乱,比方破坏电路啥的,那样势必会影响操盘手,造成没必要的损失等等。 高董和刘小龙对此是一窍不通,不过看到几个操盘手也郑重其事的点头后,就只好去按照沈秘书的吩咐去做了。 有备而战后,沈银冰已经把阻击焦恩佐,变成了打压,为此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前几天,要做出一副誓死捍卫北山集团的样子,把焦恩佐知道的资金数目,分批投进了股票――对手抛多少,他们就买多少。 等到大约三个亿的资金用光后,就会停止大批量的收购,做出一副后续无力的样子,象征性的收购几百万的股票。 随着北山集团三个亿的资金投入,集团股市价格表面看上去欺负不大,但沈银冰相信,焦恩佐会在今天,开始疯狂的大抛售,股票就会下降到跌停。 一旦出现惨败,前几天还因为焦恩佐大肆收购而跟风收购的万千散户股民,就会开始心慌,最多在观看两天后,就会不要命的抛售手中股票。 到了那个时候,沈银冰只有三条路可走:第一,赶紧投降,第二,等待破产,第三,筹集更多的资金,来收购本集团的股票,力挺价格不落。 而且根据这几天的观察,沈银冰基本确定,除了集团收购的三亿股票,焦恩佐手中最起码还攥有四到五个亿。 也就是说,只要高飞能拿出六个亿来救市,基本就能彻底击败焦恩佐了。 当然了,如果高飞能拿出更多的钱投入股市,那么北山集团的股票就会被广大股民所青睐,继而纷纷加大投资力度――这样一来,原本市值只有四个亿的北山集团,很可能会在一夜之间,成为过百亿的大企业。 股市上那些亿万富翁,不就是这样诞生,或者破产的吗? 沈银冰不知道,在她关注着这场事关北山集团生死的大战时,京华春树集团,岛国大合集团,也都陷入了苦苦挣扎的狙击战中。 “高先生,对方终于有大动作了!” 宽大的客房内,高飞正无聊的玩着手机,套间的门开了,一个戴眼镜的家伙走了出来,面无表情的汇报最新战况。 斜躺在沙发上睡觉的刘小龙,一跃而起。 正在落地窗前晒太阳的颜红,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碰倒了椅子。 拿着刀子削苹果的沈银冰,手一哆嗦,刀子掉在了地上。 唯有对商战一窍不通的高先生,依旧慢条斯理的扔出一个炸弹(玩斗地主),得到12分后,才伸了个懒腰:“说说呢。” 已经知道高先生才是大老板的年轻人,马上回答:“继对方上午不到一千万的试探后,他们可能猜到我们弹尽粮绝了,所以在五分钟前,开始疯狂的抛售手中股票,致使股票价格,在短短几分钟内,就下跌了十个百分点。” 不等别人说什么,颜红就抢先说道:“那还等什么,赶紧抢购啊!” 年轻人才没有管颜红,只是看着高飞。 高飞却有意无意的看了眼沈银冰,得到某种暗示后,才下达了指令:“拨出一百万救市。” “一百万?” 颜红有些吃惊:“对方疯狂抛售股票,最少不少于两千万,甚至高达五千万,我们只用一百万?” 高飞也没理她,只是挥了挥手,继续玩斗地主。 年轻人转身走进了套间内。 刘小龙再次躺在了沙发上:他和颜红一样,对股市都不怎么懂,不过人家孩子心态好,大有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形于色的大将风度。 无他,就算高飞赔了,反正也不会花到老刘家的一分钱。 沈银冰只是轻吸了一口气,又拿起了刀子开始削苹果。 颜红快步走过来,坐在沈银冰旁边,紧张的问:“小冰,不会有事吧?” 动作生涩的削着苹果,沈银冰淡淡的回答:“红姐,不用担心。他们抛出股票后,肯定会引起市面恐慌,股票下跌。但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最好是每股跌倒发行价一大半,那时候我们才能用最低的价格,来收购最多的股票。当然了,前提是要掌控好崩盘的时间。” “哦,对这个我不怎么懂。” 一知半解的红姐,讪笑着看了眼低头玩手机的高飞,去拿沈银冰手中的苹果:“小冰,你好几天没睡个好觉了,去休息一下吧,我来。” 沈银冰摇头拒绝:“不用了,我是高董的贴身秘书,你是集团的副总,这种伺候人的小事,当然得我这个秘书来做才行。” “我――” 颜红还想再说什么,沈银冰却固执的摇了摇头。 她只好轻轻叹了口气,重新走回阳台前去晒太阳了。 笨拙的把一个苹果削好皮后,沈银冰偷眼看了眼低头打游戏的高飞,偷偷把左脚从高跟鞋内提了上来,拿苹果在脚心上蹭了几下,这才用一根牙签串了,递给了高飞:“高董,请吃苹果。” 高飞仍然是头也没抬,说道:“哦,谢谢。不过现在我不想吃了,你把它吃了吧。” “给我吃?” 沈银冰愣住:什么玩意啊,这不是故意作弄本秘书?你说让我给你削个苹果吃,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做好,你却又不吃了!哼,给我吃?我用它擦了脚丫子的,怎么能吃啊? “是啊,让你吃。你真以为我这是在故意使唤你啊,我只是关心你这几天没有吃好,所以才找了个借口让你削苹果给自己吃罢了。女孩子嘛,多吃点水果,对皮肤有好处的。” 高飞一脸的关心。 沈银冰欲哭无泪:“我、我――” 高飞奇怪的问:“怎么了?你不喜欢吃苹果?” 沈银冰连忙点头:“是啊,我从小就不喜欢吃苹果,你不知道吗?” “不喜欢吃苹果?嘿,我喜欢吃啊,给我吃。” 刘小龙跑了过来,一把夺过沈银冰手中的苹果,喀嚓一口咬下一大块,大嚼着点头说:“嗯,这金帅苹果就是好吃,又酸又甜,开胃又――高飞,眼珠子瞪的这样大看着刘爷干嘛?怎么,不满意我抢走你的苹果?” 高飞擦了下嘴,连连摇头:“我怎么会不满意呢?又不是我吃在脚丫子上擦过的苹果。” “啥?在脚丫子上擦过?” 刘小龙大张着嘴巴呆住,半晌才惨叫一声:“啊,是谁这样缺德,糟蹋粮食,我和他誓不两立!” 刘小龙还没有喊完,沈银冰就捂着脸,慌慌张张的跑进了洗手间。 用凉水洗了把脸,对着镜子傻楞了几分钟才慢慢打开门,就看到刘小龙正一脸凶神恶煞模样的看着她,吓得她赶紧后退一步:“你要做什么?” 刘小龙从牙缝内挤出一句话:“大姐,我要刷牙。” 沈总很同情个被殃及的家伙,小脸上慌忙堆上同情的笑容,快步走了出来。 “大姐,以后你吃饭时小心饭碗里会出现老鼠屎,坐车时小心座椅下会有条蛇,睡觉时小心被窝里会有个男人!” 恶狠狠甩下一系列的威胁后,刘小龙才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对刘小龙的威胁,沈银冰倒不怎么在意,她知道那人是逞口舌之利的,会这样说却不会那样做,要不然她就和他拼命――她真正担心的,是她现在的大老板高飞。 高飞仍然在那儿低头玩手机,一脸淡淡然的样子,好像压根就没发生这事似的。 倒是红姐,背对着这边,双肩仍然在抖索个不停。 虽说明知道高飞这幅毫不介意的样子是装出来的,沈秘书还是放心了不少:世上有很多事情的真相,大家心里都不明白,却没有谁说出来,时间一长就没事了不是? 沈银冰重新坐回了她的座位,刚拿起手机时,高飞说话了:“以后少给我耍这些小聪明,要不然我贬你去当清洁工,管理男厕所,到时候看你怎么抬起头来。” 沈银冰嘴角一哆嗦,罕见的低头认错:“对不起啊,以后再也不会了。” 高飞依旧头也没抬起,伸手推过一杯开水:“嗯,念在你是首犯,就原谅你这次了。喝口水吧,看你紧张的这样。别说我没吃你那苹果,就算吃了,也没啥了不起的,反正也不会得狂犬病,对吧?” 沈银冰想骂娘,想了想还是算了,那可不是淑女所为,随后才觉得放心了很多,有种小孩子惹祸后被大人原谅的轻松感,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时,吞咽的动作忽然顿住:“这水――” 高飞放下手机,打了个哈欠说:“放心,刘小龙想往里吐口水来着,被我拦住了。虽说你有时候挺可恶的,但再怎么说你也是我的人,怎么可能被他欺负呢?” 沈银冰很想反驳‘鬼才是你的人’,但想了想还是算了,男人都是些爱占漂亮女人便宜的贱骨头,没必要和他一般见识的,习惯性的点头正要道谢时,却听高某人说:“既然你是我的人,要往水里吐口水,当然也得由我来吐,对吧?” “是啊――啊?” 沈银冰一呆,随即醒悟了过来,想也没想,扬起水杯就泼向了高飞。 第594章 你放马过来就便是! 刘小龙至少刷了七八遍牙,几乎把口腔刷破了,仍然觉得嘴里有股子臭脚丫子味。 当然了,这只是他自己的错觉,沈秘书的小脚其实一点也不臭。 等他走出卫生间,准备找沈银冰算帐时,才发现她正蹲在门后的废纸篓前,拼命的干呕,有些惊讶的问道:“怎么,她怀孕了?” 高飞还没说什么,沈银冰就猛地抬头,恶狠狠的骂道:“你才怀孕了,你们全家都怀孕了!” 刘小龙皱眉正要说什么时,套间的门又开了,操盘手脸上终于出现了兴奋之色:“高先生,对方开始有大动作了,短短三分钟内,就有四千万的股票被砸进来,现在股票价格一路下滑。” 听他这样说后,沈银冰也顾不得呕吐了,赶紧擦了擦嘴巴,跑进了套间内。 等她再出来时,脸上已经带有了貌似很残酷的冷笑,走到高飞面前坐下,一本正经的说:“高董,一切正如我预测的那样,焦恩佐这是要展开全面进攻了。他肯定在等我的电话,希望我能求饶。” 高飞摇了摇头:“不,他不会等你给他打电话,他会主动给你打电话。” 沈银冰问道:“你怎么知道?” 高飞解释道:“很简单,他在股市上把你打败,自身实力也会受到很大的损失。他更希望能把你挤出北山集团……” 高飞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银冰放在案几上的手机,就剧烈振动了起来。 “是国际长途,中东地区的。” 一把抓起手机,沈银冰看了眼来电显示,接通了电话。 为了方便高飞等人都听到,沈银冰打开了免提,正要开口说话,高飞却飞快的打了个手势。 沈银冰会意,深吸了一口气,再说话时,声音已经沙哑,就像感冒发烧的病人那样:“喂,我是沈银冰,哪位?” 那边没有人说话,但却能听到轻微的呼吸声。 沈银冰稍等了片刻,再次问道:“哪位——你是焦恩佐吧?” 她在说出这个名字时,声音里带有了冲天的恨意。 和焦恩佐通话,要装出一副很死全世界的样子,这是高飞对沈银冰的要求。 其实根本不用高飞特意嘱咐,沈银冰很自然的就表现出了这样的感情。 那边传来了一声轻笑,声音儒雅清朗,正如那个人的外表:“呵呵,小冰,我是你恩佐哥。” “焦恩佐!” 就像毒蛇吐信那样,沈银冰的声音中竟然带有了瘆人的嘶嘶声:“你还有脸给我打电话!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了吗?” 沈银冰的反应,在焦恩佐看来很正常,所以他毫不介意:“呵呵,小冰你对我很好,要说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 沈银冰打断他的话,嘶声问道:“那你说,为什么要把我向绝路上逼?” 焦恩佐的声音中,带有了一点愧疚:“对不起,小冰,有些事我现在还不想告诉你。不过,我倒是觉得有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终于这样做了。” 沈银冰右手手背上青筋崩起:“你说!” “我喜欢你。” 焦恩佐说话很坦然:“从小时候我就喜欢你,并把你当做我的女人了。可惜的是,我们分别那么多后,我再见到你时,你心里却有了另外一个男人,高飞。你不用和我否认你喜欢高飞,我能看得出。我更能看得出,在他和梁娇娇结婚,你和他在一起的希望彻底断绝后,你也尝试着忘记他,来接受我……说实话,我在看到你重新回来的希望时,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焦恩佐在那边叹了口气:“唉,但我后来才发现,无论高飞多么对不起你,你却始终无法忘记他。这从你为了梁明的事奔波我就能看得出。你这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感情让我很失望,最终才得出无论我怎么努力,你都不会属于我的结果。我很不喜欢这种结果,这才促使我使用了极端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去爱高飞,但你得付出最为惨重的代价。” 沈银冰的呼吸越来越沉重,几次都想破口大骂,或者摔掉电话,最终却都忍住了,耐心等焦恩佐说完后,才哑声问道:“有一点我不明白,你是从哪儿筹集到这么多资金的?” 从哪儿筹集到这样一笔资金,是焦恩佐最为得意的事情。 随着小郑等人从人间蒸发,那七个亿的资金已经正式姓焦了,加上他这些年来的继续(掌院也有自己的固定产业),他手里攥了八个多亿。 八个多亿来收拾固定资产只有不到四个亿的北山集团,对于焦恩佐这样的商业高手来说,那就是小菜一碟,所以他现在心情很好,不过却不想告诉沈银冰:“抱歉,这是我的幸福秘密,我只想一个人享受。” 沈银冰咬牙,低声说:“焦恩佐,如果你还有点人性的话,那你就告诉我。就算是我死,我也四个明白不是?” 沈银冰苍凉、无助、绝望的声音,让焦恩佐想到了很多年前那个倔犟的小女孩,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高雅。” “高雅?” 沈银冰愣了:“你是说,这一切都是你和高雅在幕后算计我?” 不等焦恩佐说什么,沈银冰猛地醒悟了过来:“啊,我知道了!北山集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成功上市,并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挂牌售股,也唯有高雅这种有聚大能量的人才能办到。” 焦恩佐呵呵一笑:“小冰,你很聪明。” “就算我再聪明,还不是上了你的当?” 沈银冰冷笑着看了眼高飞,问道:“只是我不明白,高雅为什么要对付我?我和他之间的过节早就过去了,他没理由这样对我的。” 在焦恩佐说出暗中对北山集团下手的人是高雅后,高飞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 无论是沈银冰还是焦恩佐,大家都是聪明人,没必要在这时候撒谎的,所以高飞相信这件事就是高雅干的。 只是他不明白,依着高雅的骄傲,就算因为过去的过节收拾沈银冰,也不会和焦恩佐合作的。 看来,他们之间应该有着某种合作。 果然,焦恩佐很快就给出了答案:“他对付你,是因为看中了你。呵呵,他看中的是你的人,我看重的却是北山集团,所以我们两个才一拍即合。” 焦恩佐的解释,让沈银冰很愤怒:“刚才你还口口声声的说,你是多么多么的喜欢我,可转手间,你就把我‘让给’了别人。焦恩佐,麻烦你不要这样恶心我,行不行?” 焦恩佐淡淡的说:“我答应高雅,只是权宜之计,我怎么可能会把你让给他呢?小冰,不管你有多么对不起我,我都不会允许别的男人染指你的。” “我对不起你?哈,哈哈!” 听焦恩佐说出这句话后,沈银冰笑了起来,笑声越来越大,最后笑的泪水都淌了下来,声音里带有了呜咽:“我对不起你?焦恩佐,你是怎么有脸说出这句话的?” 焦恩佐好像也被沈银冰的痛苦而感染,在电话那边没有说话。 过了足有三四分钟后,沈银冰才恢复了一点平静:“焦恩佐,你告诉我这些,难道就不怕我曝光,让高雅去找你麻烦吗?” 焦恩佐嗤笑一声:“我知道,高大少当然想找我麻烦,因为他拿来收购北山集团股票的这笔资金,已经姓焦了。” 沈银冰一愣:“什么,你暗算了他?” 焦恩佐轻描淡写的说:“算计一个自以为是的阔少,对于我来说根本不用费太多的脑细胞。” 沈银冰奇怪的问:“你不怕他找你算帐?” 焦恩佐又笑了:“呵呵,我当然怕。不过他找不到的我的,就算北山集团成为我的产业,我也不会出现在华夏的。小冰,看在我那么在意你的份上,我就直说了吧。” 当一个人做了件得意事,如果不找个人来分享,那就相当于锦衣夜行,很无趣。 所以焦恩佐很想找个人来分享他的得意,沈银冰无疑就是最佳人选:“高雅的那笔资金,已经被我转移到了国外。他不但找不到我,而且他现在也没空找我,因为现在春树集团正遭受国际金融大鳄的恶意收购,高大少正忙的焦头烂额,哪儿有闲心来打理我?” “春树集团也遭到了恶意收购?” 沈银冰眼睛一亮,笑了:“呵呵,还真是眼前报,还得快啊。他算计我时,却没想到别人也在算计他。好,太好了!” “那是别人的事,和我们无关。” 觉得自己已经说了太多的焦恩佐,淡淡的说:“小冰,我们还是谈一谈我们自己的事吧。” 沈银冰用力抿了下嘴角,冷冷的说:“我们有什么好谈的?只能有一个结果,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我就算是砸锅卖铁卖、身子,我也不会让你得逞的。” 焦恩佐肯定在那边竖起一根手指,不屑的摇头:“no,no,小冰,你这样说可就错了。北山集团有多大的能量,我会不知道吗?就算你砸锅卖铁,呵呵,撑破天也就不足四个亿,远远不是我的对手。到现在为止,你已经把三个亿扔进水中了,可股票还在下滑。呵呵,难道你真想看到北山集团就此垮掉?” 顿了顿,焦恩佐继续说:“小冰,我知道你表面坚强实则内心脆弱,你不可能和我死拼到底的,因为我足有你资产的两倍,你拿什么和我拼?你还要明白,就算你和我死拼到底,给我造成了聚大的损失,但依着我的本事,只要入主集团,用不了多久,就能把这些损失全部捞回来的。所以呢,我奉劝你一句,还是收手吧。” “焦恩佐,你这是在做梦。我们之间,不死不休,你放马过来就是!” 沈银冰冷笑一声,扣掉了电话。 第595章 我再也不是高家的人! “你说他会不会发现势头不对后,就此收手?” 扣掉焦恩佐的电话后,沈银冰有些担心的问高飞。 始终皱眉想什么的高飞,摇了摇头:“焦恩佐是个赌徒,赌徒的心理我很清楚,不到最后一张牌打出去,他是绝不会认输的――既然他自己亲口说手中掌控着八个亿的资金,那么实际上他拥有的还要多,看来我们也得想办法多搞点资金,来压制他的极力反扑了,免得到最后功亏一篑,那样可就不好了。” 沈银冰担心的问道:“可是焦恩佐刚才也说了,春树集团正在面临恶意收购,而且打击北山集团也是高雅的主意,他怎么可能会给你抽调更多资金?” 在沈银冰看来,高飞能够有信心收购北山集团,就是仗着背后有春树集团。 “我什么时候和你说过,我是靠春树集团的?” 高飞淡淡的说着,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我去外面打个电话。” 沈银冰很想说不许打电话,为了保证安全,要打也得在这儿打,可看到高飞脸色很不好看后,就不敢说了。 等高飞走走出屋子后,颜红走了过来,低声说道:“现在最好迁就着他一点,他心情不好。” 沈银冰点了点头。 红姐说的没错,高飞的心情的确不咋样:自己的亲兄弟暗中对付自己,原来就是眼馋他在意的女人,他要是心情好才怪。 来到外面走廊尽头的窗口,高飞从口袋中拿出手机卡装上,拨通了白瓷的手机。 手机内几乎刚传来嘟嘟声,白瓷欢快的声音就从那边响了起来:“高飞!” 把白瓷从黑暗中拯救出来,让她变成一个正常女人,是高飞这辈子最得意的事情之一。 尤其是听出白瓷声音中激动的愉悦后,心中的烦闷瞬间减少了很多,笑道:“有没有想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能让你知道你走后的这一个礼拜中,我每天24小时的都在想你。” 对高飞的思念,白瓷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你现在哪儿?只要你同意,不管你在哪儿,我都能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 听白瓷竟然这样依赖自己后,高飞很自豪,更感动,轻声说:“我就在京华,距离你也就是一条街的距离,只要你站在26层(26层是白瓷的办公室楼层)的窗口,我就能看到你。” “真的!?” 白瓷惊喜的叫道:“让我看到你!” 接着,高飞的电话内,就响起了玻璃摔倒在桌子上、推倒椅子的声音。 然后,他就看到了对面一百多米的高楼某个窗前,出现了一个身穿白色套裙的女人身影。 那就是白瓷,被华夏各大家族当做一种精神来呵护,其实本身却生活在黑暗中的白瓷。 白瓷的声音,带着焦急:“你在哪儿?我怎么看不到你?” 高飞上半身探出窗口,冲高处挥手:“向下看,四点钟方向。” “我看到你了,看到你了!高飞,你等我,我马上过去找你!” 才分别了一个礼拜,白瓷却感觉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种感觉往往出现在相爱的小情侣之间――从一周前那天开始,白瓷就重新跌进了爱的泥潭,无力自拔。 高飞的回答却让她大失所望:“不用,我正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暂时走不开,也不能让任何人找到我。” 强忍着失望,白瓷辛酸的问道:“什么重要的事情?我能不能帮上忙?” 高飞也没客气,反正他给白瓷打电话,就是需求帮助的:“你手里有没有钱?” 如果以世俗眼光来看,当一对情侣刚发展到如胶似漆的阶段,男人就向女人借钱,这绝对有拿着感情来骗钱的嫌疑。 不过白瓷却不在意这些:“你想要多少?” 高飞反问:“你最多能拿出多少?” 白瓷回答:“给我一天的时间,我能给你筹集三到五个亿――其中大部分是贷款,以皇朝会所来作抵押。” 皇朝会所的固定资产大约得十几个亿,每年所产生的利润也是一个天价,但白瓷这个老板只是个傀儡,实际上她左右不了多少钱,唯一能做的就是拿着皇朝会所去银行贷款,依着她的特殊身份,相信银行会用最快的速度来满足她。 “好,那你现在就去办理,明天上午十点之前,我也许就得用。” “行――我什么时候才能见你?” 高飞忽然需要这么多钱,是用来做什么,白瓷根本不关心。 她只想再次看到高飞,趴在他怀中,嗅着男人的气息,一动不动。 在她心中,就算把整个世界都送给她,也不如高飞的重量。 那个男人,让她已经死去几年的心重新复活,感受到了什么是活着。 为了活着,她不在乎付出任何代价。 高飞想了片刻后,才说:“我在离开京华之前,会去见你一面的。” “好的,别忘记你的承诺,我这就去筹钱。等你,亲爱的。” 高处某个窗口的白瓷,对高飞挥了挥手,就扣掉电话,消失在了高飞视线中。 看着反射着阳光的那个窗口,高飞忽然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高雅、高家带来的那些不快,瞬间消散,也没有急着回房间,就趴在窗口,点上了一颗烟。 他知道,在白瓷答应去筹钱的那一刻起,焦恩佐就完蛋了。 依着热恋女人中的低智商,男人需要两块钱,她肯定会拿出五块钱――有白瓷在后面压阵,失去春树集团支持的焦恩佐,凭什么能逃过这次劫难? 至于春树集团和高雅,呵呵,他们遭到国际金融大鳄的恶意打击,关高飞什么事? 现在他所做的,就是享受随到来的喜悦就可以了。 不过,也许老天爷最见不得高飞开心,总是在他享受时给他寻找新的麻烦。 一颗烟才吸了几口,高飞的手机就振动了起来。 电话是方小艇打来的。 看着这个已经很熟悉的手机号,高飞没有动,任由手机在那儿振动,慢悠悠的吸烟。 他不知道方小艇为什么找他。 也许是要见他,要给他解释一下,高雅为什么要暗算他。 也许解释一下,她为什么对兄弟两人之间的矛盾袖手旁观,毕竟她是一个母亲,俩人都是她亲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她不知道该帮谁,索性不管。 但不管方小艇为什么给他打电话,高飞都不想接。 从方小艇对梁明被欺负时袖手旁观那一刻起,高飞就不想再见到这个母亲。 他觉得,他空有高家嫡系子孙的名头,却永远都无法融入这个家族。 手机铃声停止,接着再响起,如是者再三,终于不再响起。 把烟头随手弹了出去,看着它被风吹出一道弧线飞向远处的地面,高飞叹了口气,正准备回房间时,手机再次响起。 这次,是高健城的来电。 对于方小艇,高飞有着很大的意见。 可对于高健城这个父亲,高飞却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他忘不了当初高健城以父亲的身份,给他跪下认错的那一刻。 高飞接通了电话,传来的却不是高健城的声音,而是方小艇:“小飞,我是妈妈,我知道你对妈妈很不满,可你不要扣掉电话,我有话要说。” 听到方小艇的声音后,高飞第一反应就是掐断电话,可在犹豫了一下就说话了:“说吧,我在听着。另外,我提醒你一下,我没有对你不满。因为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对一个努力保护她儿子的女人有不满的。你是高雅的妈妈,你保护他,那是你的职责,和义务。” 高飞这番话,就像一束强大的电流,通过电波一下子把方小艇给电晕了:“小飞,你、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高飞淡淡的回答:“什么意思,你应该很清楚。” 方小艇的脸色惨白,浑身都在颤抖:“你、你不认我这个妈妈了?就因为我偏袒小雅,你就要和我断绝母子关系?” 高飞沉默,很久后才说:“还有,从今之后,我再也不是高家的人。” “小飞!” 方小艇尖叫道:“你怎么可以这样!就为了一个梁明,就为了一个餐厅,你就……” 高飞忽然大吼:“是,就为了一个梁明,一个餐厅!方书记,你可知道我在孤儿院时,梁明是怎么照顾我的吗?每当我惹祸了,都是他站出来替我背黑锅!在我最穷困潦倒的时侯,又是靠他才坚持到今天!在我心里,梁明不仅仅是我的朋友,他是我的亲人!亲人,你懂不懂这两个字的含义?” 几天积攒的怒火,在这一刻蓦然爆发,高飞的面孔都变得狰狞了起来:“那个餐厅,是我走上正道后的心血,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把落日餐厅开遍全世界,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受人尊敬的人!可你们是怎么做的?毁了它?” 吼出这些话后,高飞觉得心情舒畅了许多,声音也低了下来:“我唯一的亲人梁明,我唯一的事业落日餐厅,在受到惨重打击时,你选择了无视,也许我不会怪你。可你万万不该在知道高雅暗算我时,却仍然无动于衷。请问,方书记,您这样的做法,有什么资格成为我母亲?高家的袖手旁观,有什么资格让我去融入?” 面对高飞一连串的质问,方小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低声的哭泣,后悔不迭。 “好了,以后不要再打搅我了,如果你能调离冀南,算是我对你这个当母亲的最后请求吧,从你抛弃我的那一刻,我们就再也不是一路人了。” 高飞有些疲惫的吐出一口气,正准备扣掉电话时,那边却传来了高健城的声音:“高飞,能不能听我说几句?” 对于高健城,高飞不懂得该怎么拒绝:“你说。” 高健城没有再抬出什么父子亲情来说事,直接就言归正传了:“你熟悉离子基金吗?” 第596章 会给你一个交代的! 从上世纪那场席卷东南亚的金融风暴之后,离子基金就变得和肯德基、可口可乐等国际大品牌一样,成为世人皆知的了。 高飞当然知道离子基金,甚至他比离子基金的某些高层,更明白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存在――离子基金最大的能量,并不是它的金钱,而是关系。 传言,肯德基在面临全球市场急速萎缩时,就曾经请着着离子基金援助过。 帮忙是不能白帮的,肯德基就算换上离子基金的资金,也欠人家一个天大的人情。 得到好处,还得让别人欠自己人情,这就是离子基金能够迅速崛起的最大法宝。 实际上,也正是靠这些关系,当年离子基金才能横扫东南亚――如果不是这些世界知名的大财团在背后支持,离子基金怎么能够与这么多国家为敌? “我对离子基金,勉强算得上很熟悉吧。” 高飞正要问高健城,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时,脑海中灵光一闪,猛地明白了过来:打压春树集团的,是妮儿! 妮儿为什么要打压春树集团,高飞也隐隐猜到了,但却不敢确定,毕竟对春树集团这样大有背景的集团打压,离子基金也得担负着很大的风险。 高飞的回答,并没有出乎高健城的意料,接着继续问道:“我听说,你认识离子基金的现任执行总裁乔治.妮儿?” 在皇朝会所举办的那次‘商业世界杯’上,离子基金青睐高先生的落日集团这事,也不是什么秘密,高健城知道也没啥奇怪的,正如高飞没必要否认那样:“算是认识吧,打过几次交道。” “你和妮儿打过几次交道?这可太好了。” 高健城的语气终于有了改变:“那你现在能不能联系到她?” 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后,高飞淡淡的问道:“劝她对春树集团高抬贵手吗?” 高健城一呆:“你也知道这事了?” 高飞无声的笑了笑,没有说话。 高健城当然清楚大儿子此时心中是什么感受,如果不是春树集团对高家太重要,他绝不会出面来求高飞的:“不错……集团遭到不明来历的打压后,高层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打探到了是离子基金在打压春树集团。” 高飞很想说:这可能是妮儿故意透露出来的风声,要不然她绝不会在撕下春树集团一块肉之前,暴露自己是谁的。 高健城在那边犹自说道:“确定是离子基金后,集团马上就做出了反应,高雅更是带着人赶去了美国,希望能用商谈的方式来阻止春树集团的这次地震。可惜,效果不是很好,他去了两天,都没有见到正主。后来,还是你妈妈无意中想到你和妮儿认识,所以才给你打电话,希望你能看在某些情谊上,能够帮春树集团这一次。” 不等高飞说什么,高健城又说:“当然了,我知道,高雅的所作所为已经伤透了你的心,这时候让你帮他,你肯定不愿意。不过我想说的是,春树集团不是高雅一个人的,它是整个高家的,里面也有你的股份……尽管你不一定稀罕。” 高飞还是没说话,只是愣愣的望着下面的街道发呆。 高健城也没有再说什么,他仿佛知道高飞在发呆。 嘟嘟――手机中传来电量不足的提示声后,高飞才吸了口气说:“春树集团是高家的吗?那么高雅拿出七个亿送给别人,来打压北山集团这件事,高家知道吗?” 高健城愣了:“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高飞没有再解释什么,只是说:“你们问问高雅就是了。总之,他那七个亿是扔进水里了。另外,我可以试着找一下离子基金,但我不敢保证人家会听我的――在利益面前,感情和关系,也许不会起到任何作用。” 依着高健城的智商,他当然能听出高飞最后这句话的意思。 高雅不就是在利益面前,躲在暗中暗算他亲哥哥吗? 高健城沉默片刻,才低声说:“这件事过去后,我会把高雅从春树集团内踢出来,算是给你一个交代。” “无所谓,那是你们高家的事。” 说完这句话后,高飞就扣掉了电话,转身时却发现沈银冰正抱着膀子,倚在走廊墙壁上看着他,面色表情很古怪的样子。 高飞皱眉:“沈秘书,你也是当过老总的人了,难道不知道背后偷听老总的谈话,会被炒鱿鱼的吗?” “我什么都没听到。” 沈银冰很欧式化的耸耸肩,却接着说:“你真舍得离开高家?” “管你屁事。” 高飞很不客气的骂了一句,不再理她,快步走向了房间那边。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小心有机会我弄死你!” 沈秘书脸色发红,对高飞的后背狠狠挥了下拳头,嘴巴张的很大,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高飞忽然转身:“你张牙舞爪的,说什么呢?” “啊?啊,刚才有只苍蝇总是围着我转,我轰苍蝇呢。” 沈妹妹仰起小脸,做出一副找苍蝇的样子。 “痴呆。” 高飞撇了撇嘴,刘小龙从房间内跑了出来,脸上带着焦急,一个劲的对他们俩人招手。 沈银冰心里一沉,也顾不得和高飞呕气了,快步跑了过去。 正如高飞所预料的那样,在焦恩佐狂甩出更多股票后,操盘手基本确定对方要比己方预测的还要强大,估计资金大约在十个亿左右。 而且最重要的是,焦恩佐的疯狂抛售,彻底引发了北山集团股价,价格一路下跌,引发了股民的恐慌,纷纷抛售。 仅仅一个下午,北山集团股票市值就缩水了百分之四十。 操盘手请示高飞,要不要现在就反扑? 习惯性的,高飞看向了沈银冰。 沈银冰这时仿佛变成了纵横沙场的将军,站在显示器前看了几分钟后,就果断的下达了命令:正式开始动用高飞的筹备资金,先甩出三千万去购买股票。 如果这时候北山集团再不做出反应,那么股票会一路下跌,虽说不会像炒外汇那样出现平仓。 可只要成功让股票缩水达到百分之八十,北山集团就破产了,焦恩佐也没必要再动用他的筹备资金。 所以这时候必须得冲上去。 只有冲上去挡住,才能迫使焦恩佐以更低的价格,甩出全部的股票――虽说三千万仍然挡不住股票下跌,但总能延缓下跌趋势,只要能坚持到今天的收盘,就是胜利了。 不过,沈银冰明显低估了焦恩佐的决心,在收盘之前,她又被迫抛出了两千万,才算是勉强支撑了下来。 股票市场收盘时间一到,沈银冰就像是和人狠狠打过一架那样,浑身瘫软的坐在了沙发上。 几个操盘手关掉电脑后,并没有为支撑到最后而欢呼,因为他们知道,明天才是最关键的生死之战:能不能拖垮对方,就看明天了。 沈银冰拿着计算机,和几个操盘手、颜红、刘小龙等人再次推断了明天很可能出现的变故,并做出相应对策后,天已经黑了。 活动了一下有些酸软的肩膀,沈银冰左右看了一眼问道:“高、高董呢?” 刘小龙咬着一杆圆珠笔,双手抱着膀子一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大将风度的样子,淡淡道:“早就出去了。” 沈银冰不满的问:“他去干嘛了?难道忘记任何人不许擅自出去的规定?” 刘小龙拿下圆珠笔,打了个哈欠:“他是老总,谁能管得了他?” ―― 李成推开客房的门,一脸兴奋的冲了进来:“高总,离子基金那边有回音了!” 李成是春树集团的副总,也是实际上的掌舵人。 春树集团能走到今天,和他的努力分不开的。 这次春树集团莫名遭到离子基金的打压,李成当仁不让成了处理此事的主力,实际上也都是他在外面运作,高雅只负责在后面等消息罢了。 斜躺在沙发上,左手端着一杯红酒,满脸颓废之色的高雅,温言蹭地一声坐了起来,丝毫不顾红酒洒了一裤裆,激动的问道:“是吗?他们怎么说?” 李成没有马上回答,拿起一个酒杯。 高雅赶紧给他满上一杯红酒。 就像喝开水那样,李成一饮而尽后,擦了擦嘴才说:“离子基金的执行总裁乔治.妮儿,总算答应和我们见面了。只要她肯见我们,就算不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她也得收手了,毕竟我们也不是好惹的,她也有所顾忌。” 高雅面目狰狞:“臭女人,敢算计我!哼,等这件事过去后,我会让你付出惨重代价的!” 李成愣了下,委婉的提醒道:“高总,我觉得没必要招惹她。离子基金太庞大了――在我们集团没有变得更加庞大之前,她能随心所欲的打压我们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被李成提醒后,高雅这才醒悟了过来,垂头丧气的摆了摆手:“嗯,我心里明白。她有没有说,什么时候见我们?” 李成回答:“明天一早,地点不是在她办公室,而是在纽约机场附近的曼哈咖啡厅。” “哦?是吗?那可就太好了。” 高雅眼里闪过一抹寒光。 李成立即意识到高雅在想什么了,正要劝他千万别冲动时,高雅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起手机看了一眼,高雅对李成摆了摆手。 李成知趣的退了出去。 “爸,你――” 高雅接通电话后,刚说出这两个字,里面就传来了高健城的怒骂声:“畜生,你做的好事!为了打击你的亲哥哥,你竟然把七个亿的资金扔进了水里!我高健城到底是造了什么孽,才生出你这样一个不顾亲情、自私自利的混帐东西?” 高雅就像一截木头那样,傻呆呆的站在那儿,等高健城骂完、又说了几句什么扣掉电话后,才瘫坐在了沙发上,喃喃的说:“怎么可能?高飞怎么可能会影响到离子基金?” 第597章 高飞被绑架了! 给詹姆斯打完电话后,高飞并没有马上回酒店,也没有去皇朝会所。 通过和詹姆斯的通话,高飞确定自己想的很对:妮儿正是听说高雅暗算他后,这才悍然对春树集团动手。 春树集团并不是唯一被离子基金打压的,还有岛国一家叫做大合集团的。 大合集团的董事长田中秀则,当初在冀南抢走了梁明看好的办厂基地,导致梁明在派出所内差点送命――虽说暂时还不确定梁明遇刺和大合集团有关,但高飞已经把这笔帐算在了田中秀则身上,很乐意看到离子基金打压大合集团。 尽管这样,高飞也没打算放过田中秀则,只是要想找他算帐,得办完眼前这件事后再说。 说实在的,妮儿想高飞之所想,为他打压高雅和田中秀则,高飞心中高兴归高兴,但却隐隐有丝不舒服。 越是骄傲的男人,越不想在吃亏后靠女人来出头替他出气,尤其是想到圣诞节过后,妮儿就会成为别人的新娘,这让高飞有种被小富婆宝养后吃软饭的不爽。 在和詹姆斯的通话中,高飞有意无意的试探了詹姆斯几句――他怀疑妮儿嫁给某侯爵是一场戏,不过詹姆斯那憨货的回答彻底击碎了高飞的幻想:包括卡特里娜在内的数十家世界知名企业的大头目,都接到了乔治家族的邀请函。 想到妮儿马上就成为别人的新娘了,还仍然这样帮自己,高飞是自豪,又特么的不爽。 更让他不爽的是,看在高健城的面子上,他得替春树集团向离子基金求情,让人家高抬贵手放高雅一把。 碍于高健城的面子,高飞只能答应下来,詹姆斯在请示过妮儿后,也告诉高飞,说妮儿会在适时收手的。 在扣掉詹姆斯的电话后,高飞感到了一些轻松:帮春树集团渡过这次难关,就算报答父母的生育之恩了吧,绝不是养育之恩。 从此之后,他是他,高家是高家,决定以后有空后,要为自己撰写一本单独的族谱,五百年后,他子孙后代祭奠他这位‘开家’老祖时,就会照着族谱念出第一句话:一千年前,天下高家是一家,五百年前,吾辈先祖高公高飞脱离京华高氏,创建了…… 至于还在离子基金的狂风暴雨下瑟瑟发抖的岛国大合集团,高飞可没好心的去为他们求情。 自从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后,高飞几乎就没遇到好事。 现在果断离开了,会不会改变总是犯倒霉的命运? 高飞心里胡思乱想着,顺着街道信步前行。 如果不是因为白瓷现在忙着筹集资金,其实去她那儿,枕着她那白瓷般的身子美美睡上一觉也是不错的。 晚饭时间已经过去三四个小时了,夜风开始变得更凉,人行道上的行人也少了很多,再过两个多小时就算是明天了,高飞仍然没有吃饭,就这样沿着大街慢悠悠的前行,没有目的,完全是信马由缰。 走到一个路口时,恰好红灯,从对面左拐的一辆汽车,车灯雪亮,照在高飞脸上,让他微微皱了下眉头,也没在意,等绿灯亮起后,这才走过了路口。 骨碌碌――终于,肚子里传来了要吃饭的抗议声。 高飞四下里看了看,发现前面不远处就是个小超市。 虽说不是最需要的饭馆,不过从超市内买包火腿肠吃也是可以垫饥的。 有了明确目标后,高飞加快了脚步――才走出十几米,身边就传来了一声刺耳的刹车声。 一辆黑色的越野轿车,嘎然停下后,两个穿着黑色夹克,戴着棒球帽的男人从上面跳了下来,二话不说就扑向了高飞。 “看来我的霉运还没有过完啊,出来随便逛逛也能遇到绑架的,靠。” 高飞骂了一声,刚要抬脚把这俩男人踹飞,再审讯出谁是主谋,却转念一想,迅速贴在了一棵树上,厉声喝道:“喂,你们要做什么?” 听出自己语气中的恐惧颤音后,高飞小小自得了一下:哥们现在演戏的技巧越来越成熟了。 两个黑夹克懒得和高飞多废话,直接亮出了刀子,在他眼前晃了几下,沉声说道:“小子,你要是敢瞎嚷嚷,老子就废了你!” “你们是谁?是不是认错人了?” 在其中一个拿着手电筒照向自己脸上时,高飞的肩膀就被抓主了,接着手电灭掉,拿手电筒的告诉同伴:“没错,就是他,和照片上一模一样的。” “走!” 听说没找错人,拿刀子的在高飞腿上踹了一脚,掐住他脖子就推上了越野车。 ―― 一家不起眼的酒店内,为全国人民所熟悉的七分青年金宾,正陪着一个妆扮非常艳丽的女孩子。 女孩子扎着高高的马尾巴,脸上画着浓妆,熊猫眼,血红的嘴唇,耳朵上戴着大大的银耳环,过于浓艳的妆扮,让人几乎看不出她原来的样子,倒是一口雪白的牙齿很整齐。 女孩子的身材不错,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搁在案几上的两条腿曲线玲珑的,穿着黑色高腰马靴的双脚微微抖动――总之,女孩子的年龄不算大,从这身狂野的打扮和作风,就能看出她平时是个嚣张惯了的。 女孩子身后,站着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中年男人。 男人剃着板寸头,眼帘低垂着站在椅子后面,很久都没有动一下,好像一尊雕像,很容易让人忽视掉。 但金宾却不敢忽视这个男人――他也姓金,叫金昌宾,南韩顶级特战陆战队教官,跆拳道黑带,九段。 出门能够让一个九段黑带高手站在后面的女孩子,就是傻瓜也能看出她的身份有多尊贵,尊贵到金宾都不敢想起她的姓氏,只能强迫自己每次和她谈话,都用‘小公主’这个词。 让金宾感到幸运的是,小公主是他的粉丝。 做事一向狂放不羁的小公主,之所以出现在华夏首都,就是为了金宾而来:她的偶像,竟然在华夏遭到了奇耻大辱,不但脑袋被人踩到了地上,而且还被搞的跪地求饶,真是丢尽了大韩帝国的脸,也让小公主感到没面子。 小公主这次来华夏只有一个目的,找到打人者,狠狠教训他一顿。 金宾――一个被人用脚丫子踩在地上,被迫跪地求饶的人,以后还有什么资格做她的偶像? 至于以后做梦还会不会梦到金宾这种英俊的小白脸……小公主觉得肯定不会了,反正像他这样阴柔气息十足的小白脸,在南韩多的是。 她这次来给金宾强出头,无非就是向一段美好的梦说再见而已。 算算时间,觉得自己派出去的人就要回来后,小公主拿出一根细长的烟草(烟卷细长的女士香烟,就是被这个国家推广到全世界的)叼在了嘴上,金宾马上拿出一个火机,啪哒一声给她点燃。 慢悠悠的吐出一个烟圈后,小公主说话了,声音很慵懒:“金宾,你什么时候回国?” 金宾赶紧回答:“暂时还没有接到公司通知,我想最早也得一周以后吧。” “嗯。” 小公主又吸了口烟,淡淡的说:“要不这样吧,接下来的活动就不要参加了,明天跟我一起回国吧。” 在接到小公主的电话,听说她要亲自来华夏要给自己找回场子后,金宾就后悔,不该在接受采访时,把那件事闹得这样大,以至于惊动了小公主。 通过俩人刚见面时的谈话,金宾敏锐的察觉到,小公主看自己的眼神中,带有了轻蔑,再也没有了以前的殷切情意。 他知道,小公主肯定是在抱怨他给大韩帝国丢了脸,以后都别想获得她的支持了,这次邀请他一起回国,只是客气话而已。 所以金宾有些为难的笑了笑说:“我个人很想和您一起回国,可公司……” 不等金宾拿出演出的理由,小公主就摆了摆手:“算了,那等你演出完事后再走吧。” 金宾赶紧笑着点了点头,殷勤的递过了烟灰缸。 小公主屈起手指要弹烟卷的食指,却没有弹。 金宾有些莫名,不知道她为什么没有弹烟灰。 就在他不知道该不该放下烟灰缸时,金昌宾却走了过来,拿走了烟灰缸,却又抓主了他手腕。 “这……” 金宾一愣,正要问什么,小公主弹烟灰了,把烟灰直接弹在了他手心中。 滚烫的烟灰一落到金宾那细腻如女人的手心里,疼的他本能的张嘴:“哎哟!” 小公主眼神一寒,低声说:“没种。” 她的话音未落,金昌宾右手就捏住了金宾的下巴,迫使他张开了嘴。 小公主动作很娴熟,把半截香烟塞到了金宾嘴里,金昌宾右手一托,金宾被迫闭上了嘴巴。 香烟塞到口腔内后,最多让金宾感到火燎一下,就不再燃烧了,也不是很疼。 无论谁嘴里含着半截燃烧过的香烟,也会感觉不对劲的――金宾也是这样,可他却不敢吐出来,因为金昌宾说话了:“不要乱扔垃圾,吃掉!” 金宾很想说这玩意不好吃,可却感受到一股子冷意从金昌宾身上散了出来,再也不敢有丝毫违逆,赶紧嚼了几下,伸着脖子的把香烟咽了下去。 金宾的难受,小公主就像没看到那样,看向了门口。 外面走廊中,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脚步声来到门前,停止,接着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 金昌宾重新走回小公主后面时,她说话了:“进来。” ―― 被推进越野车内后,高飞脑袋上就被蒙上了黑色布袋,一双手很专业的开始搜身。 标准的绑架流程。 手机、钱包、钥匙包括右腿上的金蛇怪剑,都被人搜了去。 那俩人看到那把金蛇怪剑时,轻轻咦了一声,却没说什么。 高飞也没吭声。 如果他愿意,随时都可以把看押自己的这俩男人干掉,尽管猜到他们不是一般人,但绝不是莫邪征东、安归王那样的便态。 第598章 打了孩子娘出来! 高飞被‘绑架’到这家不起眼的酒店距离不近,车子在路上足足跑了半个多小时。 现在是初冬晚上的十点多,路上车辆不算多,除了几个红绿灯根本没啥影响,黑色越野能狂飙半小时,足以说明路途不近。 在这半小时内,脑袋上蒙着黑头罩的高飞趁机小睡了会,不过刚睡着没多久,就被人从车上架了下来,来到了一间客房门前。 其中一个小心翼翼的敲了敲房门,听到有人说进来后,才轻轻推开了房门,把高飞押了进去。 一个女人。 安归教中的人? 真是奇怪,难道我天生和女人反冲? 要不然,为什么所有的敌人几乎都是女人呢。 听到小公主的声音后,高飞的第一反应就以为她是安归教中的人,可能是因为白瓷一事找他,但绝不是安归王,因为他没嗅到那股子特殊的体香。 “摘下他头上的套子。” 随着小公主的命令,有人摘下了高飞头上的黑色头罩。 房间内的灯光很亮,头罩一去掉后,高飞闭着双眼过了片刻,才试着慢慢睁开了眼——看到了端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妆扮好像女阿飞那样的小公主。 屋子里的人都站着,只有她大咧咧的坐在椅子上,就算是沙傻瓜也能看得出,她就是这伙人的头。 对于浓妆艳抹的女人,高飞从来都不感兴趣,只看了小公主一眼就看向了她背后的金昌宾。 相比起小公主,高飞更注意金昌宾,因为他能看出这个中年男人不是一般人。 再往小公主的右边看去,当看到金宾后,高飞心里笑了:呵呵,我还以为是安归教的人找我麻烦呢,原来是这个半吊。行,本来你在电视上坏我清誉,我还没找你算帐,你却自己把我请上门来了。只是,你特么怎么苦着一张脸,好像死了老子那样? 就在高飞看着金七分瞎琢磨时,小公主说话了,声音很脆,也很冷,带着天生的傲气:“金宾,当初在机场欺负你的人,就是这个人吗?” 小公主说的是韩语,恰好高飞能听懂:搞了半天,原来是一帮棒子在捣鬼。听她口气,原来是给金宾出头解气的。 满嘴烟味,舌头上起了个大燎泡的金宾,用歹毒的目光看了高飞一眼,用力点头:“是,就是他!” 金宾痛恨高飞,不仅仅因为被他拿脚丫子踩住脑袋,被迫下跪道歉,更因为那件事而失去了小公主的拥护,就在刚才,还被这跋扈女孩子拿嘴巴当烟灰缸用,偏偏他又不敢说半个不字,所以只能把所有怨气都撒在了高飞头上。 “哦,听说你有两下子,在机场时打翻了金宾的两个保镖。” 小公主看着身材略显单薄的高飞,这次是汉语,好像还笑了笑,那模样比鬼好看不了多少。 双手被两个戴棒球帽男人(小公主的保镖)抓着的高飞,笑了笑说:“我也没几下子,能放倒他那俩保镖,实在是因为他那两个保镖太弱了,整个就是一纸老虎,是个人就能把他们揍趴下。” 高飞淡然的样子,让小公主感到一些惊讶,放下翘起的左腿,再次笑了笑说:“看来你对自己很有自信,不过既然今天遇到我了,你就得把这些自信收起来。” 高飞没有和她在自信这个问题上啰嗦什么,只是问:“你把我绑到这儿来,就是为了给他出口气吧?” 小公主慢吞吞点了点头。 高飞又问:“这儿是华夏,不是你们南韩。你们擅自绑架华夏的合法公民是违法的,难道不怕触犯我国法律,受到惩罚?” “法律?咯咯,在我眼中根本没有国界之分,我说出的话就是法律!” 小公主咯咯一笑,看着高飞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傻瓜。 不等高飞说什么,笑声忽然收敛,声音变冷:“金宾,你现在就过去。当初他是怎么对你的,你双倍讨还回来。如果不敢的话,那以后都不要和人说,你是大韩帝国的子民!” 这些天来,金宾做梦都想整死高飞——只是没有那个实力。 现在,小公主已经替他出头了,金宾怎么会放过这次机会? 不敢? 嘿嘿,有小公主在,我有什么不敢的? 金宾狞笑了一声,小白脸有些扭曲,脱掉了外面的西装,解开了衬衣上的纽扣,晃动着拳头走到了高飞面前。 小公主又说话了,是对抓着高飞的那俩保镖:“放开他。” 那俩人听话的松开了高飞,退到房门后面,双手背在身后,微微岔开两根腿,昂着下巴一副标准的美国大兵稍息样子。 正要挥拳在高飞面目狠狠来一下的金宾,看到他被放开手后,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这让小公主很不满意:“怎么,金宾,你怕他?” 金宾很想说他不怕,最终却很诚实的点了点头:“我不是他对手。” 小公主对金宾的实话实说很满意,再次点上一颗烟说:“有我在,你不要怕任何人。动手!” “是——呀!” 金宾大声吼叫着,举起拳头就要扑向高飞。 “慢着!” 高飞抬起右手,大喝了一声。 金宾的举起的右拳,很听话的停在了半空中。 这次小公主对金宾的反应不满意了,冷冷的问高飞:“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高飞看着她问:“非得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吗?” 小公主很直接的回答:“当初你用拳头解决了问题,那么今天也必须得用拳头解决。” “用拳头解决问题的方式,我不反对。” 高飞笑了笑,说:“但他不是我对手的。” 小公主没有说话,只是张嘴优雅的吐出了个烟圈。 烟圈慢慢扩散时,守在门口的那俩棒球帽男人,已经走到了高飞身后。 高飞扭头看了他们一眼,点点头说:“哦,我明白了。如果我要是再揍了他,你就会让你手下对付我。” 小公主慢悠悠的说:“你可能听说过我们南韩有句俗话是这样说的,叫‘打了孩子娘出来’。我虽然不是金宾这废物的娘,我却看不惯他在华夏丢大韩民族的脸,所以我才出来了。你可以再次打他,但你得做好被打的准备。” 是个人就知道,把外国优秀的东西说成是他们的,是大韩民族的习惯,就连一句俗话也不放过,所以高飞也懒得和她争辩什么:“如果你的人都被我打了呢,那这件事是不是就算完了?” “哈,你的信心不错嘛。” 小公主哈的一声笑,笑声未落就娇喝一声:“动手!” “呀!” 金宾高举着拳头冲向高飞,一脸的狰狞。 他才不相信高飞敢还手,除非高飞是个傻瓜——高飞当然不是傻瓜,但他真还手了、哦,错了,是还脚了。 金宾还没有扑倒他面前呢,高飞右脚就狠狠跺在金宾小肚子上。 随着金宾发出的一声惨叫,他的人就像是破麻袋包那样,直直倒飞而出,砸向了小公主。 “啊!” 眼看金宾就要砸到小公主身上,站在她椅子后面的金昌宾忽地抬脚,跺在他后背上,直接把他踹飞到了左边的墙上,砰的一声响后,金宾结结实实的砸在了地上,惨叫出声,抱着肚子蜷缩成了一团。 哟呵,这个老棒子倒是有两下子——看到金昌宾出脚后,高飞终于有了点兴趣。 “好,好,果然好胆量。” 高飞的反击,好像并没有出乎小公主的意料,她看也没看好像死狗一样的金宾,倒是眼里全是兴奋的拍了拍手,用韩语快速的说道:“相宇、昌昊你们上,只要打不死他,随便玩!” 相宇和昌昊,就是把高飞绑来的俩人。 听到小公主的命令后,俩人一声不吭挥拳就扑了上来。 南韩的特种兵虽说被世人称之为‘世界最弱’,但矬子里总能选出将军来的,相宇和昌昊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要不然也不会被小公主选为保镖了。 俩人好像也从高飞踹飞金宾的一脚中看出他不是普通人,所以扑上来时就没打算留情,直接对着高飞要害部位下手。 相宇和昌昊动手后,小公主又吸了一口烟,左脚踏在了椅子上,一脸的兴致勃勃,准备观看高飞被揍的满地乱滚着找牙的狼狈样—— 只是,她的左脚刚踏在椅子上,就惊讶的看到,相宇和昌昊好像中了邪那样,刚扑到高飞身前,就快速向后飞去…… 比他们扑过来时的速度还要快,快到小公主根本看不清他们是怎么飞出去的,只看到他们一个重重砸在门板上,一个直接砸到了墙角上。 相宇和昌昊都来不及发出惨呼,就双双砸在了地上,就像刚被金昌宾踹出去的金宾那样,后果比金宾还要惨不忍睹:金宾只是在那儿抱着肚子哼哼,可他们却很干脆的翻着白眼昏了过去。 高飞踢飞金宾时,还算是脚下留情。 在揍这俩保镖时,却没这么客气了,直接踢在了他们的脑袋上。 连续两脚踢出后,高飞右脚仍然高抬着,就像被一根绳子吊在脑袋上方,纹丝不动。 静。 不一般的静。 在高飞眨眼间就把俩保镖踹昏过去后,躺在那儿哼哼的金宾,都忘记肚子疼了,大瞪着一双清秀的眼睛,好像木鸡。 嘴上叼着烟卷的小公主,一只脚踏在椅子上,俩眼睛好像见了鬼那样的看着高飞,全是茫然:这家伙这么厉害,相宇他们是怎么把他绑来的? 最先察觉出不对劲的是金昌宾。 金昌宾不愧是小公主的贴身护卫,稍微一呆后就醒悟了过来,抢前一步挡在了他面前,双眉紧皱,藏在腰后的左手,已经莫到了枪柄。 他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危险。 高飞慢慢放下右脚,顺手拍了拍裤脚,淡淡问道:“你还想用拳头来解决问题吗?” 对高飞的话,小公主好像没听到,只是喃喃的说:“厉害,厉害。” 第599章 我对人造美女不感兴趣! 高飞刚看到金宾在这儿时,还想趁机狠狠收拾他一顿,让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胡说八道。 不过,当看到他被金昌宾毫不留情的踹飞后,才知道这孩子是身不由己的,完全就是个可怜虫。 脑子没进水的人,是没必要和一个可怜虫一般见识的。 所以高飞决定这次就放过金宾,对眼里满是崇拜之色的小公主笑了笑,谦虚的说:“也不是很厉害,一般而已。” 小公主吐掉嘴上的烟卷,问道:“你是故意被相宇他们绑来的吧?” 高飞坦然道:“我就想看看是谁要对付我――好了,天色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祝你们在华夏玩的愉快。” 高飞刚要转身,小公主却喝道:“站住!” 高飞有些不耐烦:“还有事?” “打了我的人,就想这样走了?” “你还想怎么样?” “想走可以,除非你能让这儿的人都躺下。” 小公主拿下踏在椅子上的左脚,低声对金昌宾快速说了句什么。 金昌宾微微弯腰颔首,走向了高飞。 “还想打?” 高飞皱眉,看着金昌宾,实话实说:“能看得出,你比刚才那俩蠢货要厉害很多。不过,你还不是我的对手。” “我不是你对手。” 金昌宾倒是很光棍,直接承认自己不行,却没有丝毫退缩的意思,左手一翻,出现了一把手枪。 高飞的眼神变冷:“怎么,要动枪?” 金昌宾摇了摇头,左手一攥,手枪弹夹就落在了地上。 他把空手枪放在案几上,又脱下了身上的黑西装,叠放的整整齐齐,放在了手枪边。 高飞看着他,没有再说什么。 把脖子里的领带也解下来放在西装上后,金昌宾这才说:“刚才小公主说过了,你想走可以,但得把我们全部打倒。我不是你对手,但只要我站着,你就不能走出这间屋子。” “小公主?她是什么小公主?” 高飞奇怪的看着小公主问了一句,就不再理她,对金昌宾说:“在明知道不是我对手的情况下还敢挑战我,算得上是个蠢货。不过,你却让我多少改变了一些对南韩人的看法,你还算是个男人。看在你是个男人的份上,我成全你,来吧。” 金昌宾黑黝黝的脸色,被高飞说的有些发红,低吼一声,身子猛地腾起扑了过来。 金昌宾能够成为九段黑带,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再加上他已经见识到了高飞的厉害,所以更是加倍小心,只希望不要输得太难看一些。 有些人天生就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主,比方小公主。 在金昌宾抱着死拼的壮烈心态扑向高飞时,她却开始对高飞感兴趣了,第一次觉得华夏男人相比起本国爷们来说,好像更加有男人气概,也更有男人该有的铁血傲气,竟然有了重金招揽高先生为保镖的想法。 她相信,如果高飞肯为她所用,那么她以后在汉城的纨绔圈内,绝对是无可争议的老大(南韩受华夏影响,自古以来就有纨绔圈的存在),到时候想欺负谁就能欺负谁。 当然了,金昌宾也是汉城纨绔圈内纨绔们保镖中首屈一指的人物,不过很多时候小公主却不想带着他出去――无他,金昌宾太老气了,不但长相老气,而且思想更老气,好几次竟然劝她别随意欺负人,最好是好好学习啥的,让她不厌其烦。 而高飞呢,可比金昌宾年轻多了,那么思想也肯定能跟得上时代潮流吧? 高飞可不知道,他已经入了小公主的‘法眼’,在用灵巧的步伐躲过金昌宾的三板斧后,很快就组织起了反击,眨眼间的工夫俩人就揍成了一团,屋子里摆设的家具可遭殃了,嘁哩喀喳声一片。 其实,如果俩人是生死相搏的话,金昌宾绝对撑不到现在。 看在他还算是个男人的份上,高飞对他手下留情,在他出现第十三个破绽时,才猛地一脚,踢在他来不及落下的右腿腿肚子上。 金昌宾闷哼声还没落下,高飞忽地矮身,双手撑在地上,一记干净的扫堂腿,重重扫在他左脚上。 噗通一声,金昌宾摔倒在了地上。 出于对男人的尊重,高飞扫倒他时,并没有趁势扫断他脚腕,身子一长站了起来,看着用双肘撑地要跳起来的金昌宾,淡淡的说:“还打吗?” 高飞这句话,就像一根针刺在了气球上,让金昌宾一下子泄气了,长叹一声:“我不是你对手,你可以走了。” “慢着!” 高飞还没说什么,小公主忽然喊了一句。 金昌宾脸色一变,急切的道:“小公主,我们――” 高飞看着小公主,纳闷的问:“怎么,你是不是要提醒我,你还站着呢?” “不、不是这意思,我才不要和你打。” 小公主双手乱摇,赶紧解释道:“我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兴趣给我做保镖?条件很丰厚哦,月薪以美元来结算,每个月暂定十万美元。不但管吃管住,如果你玩女人,也可以算在我头上。” 月薪十万美元,算得上是保镖的高薪了。 金昌宾每个月才几万而已,还不包括玩女人……小公主开出的条件,相当丰厚了,如果是在高飞刚回国那会儿,说不定还真会动心。 高飞忽然觉得这个所谓的小公主很好玩,身为女性,在说到玩女人这三个字时,语气没有丝毫的凝滞。 “怎么样?” 见高飞只盯着自己看却不说话,小公主还以为他动心了:“只要你愿意,今晚就可以签订合同,十年的,我可以预付两年。” 高飞却摇了摇头:“没兴趣。” 小公主眼神一变(其实她脸色也变了,就是涂抹着太多化妆品,看不出):“嫌少?那月薪十五万怎么样?这是我能拿出的最高钱数了,再多就得向我爸申请了。” “真没兴趣。” 高飞转身走到了门后,那儿放着相宇俩人从他身上搜来的东西。 “月薪十五万了,你还不愿意,你是不是有病啊?” 小公主有些生气了,再次重申道:“还管玩女人啊,南韩美女可是世界闻名的!” “很抱歉,如果你只用美金来吸引我的话,说不定我就答应你了。可惜,你万万不该拿美女说事。说实在的,每当我想起棒子国的人造美女们,就感到反胃。” 收拾好自己的东西,高飞很儒雅的笑了笑,随即开门扬长而去。 “他说什么?这个混蛋,他刚才说什么?” 高飞的脚步声已经消失在外面走廊中了,小公主才拿起玻璃烟灰缸,狠狠砸在了门板上,不大的雄被气的一起一伏:“混蛋,敢小看我们大韩帝国的女人,你死定了!我发誓,你真的死定了!” 金昌宾眼神中带着羞辱的痛苦,垂下了脑袋。 “一群废物,都是废物!” 小公主掐着腰恨恨跺了下脚,再也不管金昌宾他们,转身快步走进套间内,重重关上了房门。 金昌宾叹了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他仿佛苍老了很多,只是在看到要试着爬起来的金宾时,眼里才猛地浮上一层恨意,快步走过去,一把就抓主了他脖子,左左右右接连抽了他十几个耳光。 本来大家都在南韩好好的混日子,都是为了你这自以为是的王八蛋,才搞成了这样,不揍你,揍谁? “啊,啊,不要打了,再打就死人了!” 金宾嘴里鲜血乱飞,叫到后来时,还吐出了两颗大牙。 就像老鹰抓小鸡那样,金昌宾掐着金宾的脖子,把他拖到门口,打开门一下扔进了走廊中,恶狠狠的说:“滚,别让我再看到你!” “这能怪我吗?我又没有让你们从国内跑来替我出头?” 看着关紧的房门,金宾感觉自己很委屈,却不知道该去哪儿讲理,只好扶着墙根站起来,抱着肚子走向楼梯时,口袋中的手机响了。 擦了擦嘴上的血,金宾掏出手机,一看来电显示,赶紧站直了身子接通了电话:“爱丽丝,我是金宾。” 爱丽丝,是金宾新签约的公司老板,一个很漂亮的美国女人。 “金宾,现在我通知你,你被公司解聘了。不过你放心,违约金我们会按照合约来支付给你的。” 爱丽丝没有半点感情的声音从那边传来后,金宾直觉的天旋地转,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 当初金宾签约爱丽丝的公司,就是被这家公司的高额报酬所吸引,为此还不惜得罪原公司的老板。 可他万万没想到,爱丽丝却在他最倒霉的时侯打电话来说,他被解除合同了。 怎么会这样? 金宾赶紧伸手扶住走廊墙壁,也顾不得说话漏风了,急切的问道:“爱丽丝,为什么会这样?我、我做错什么了吗?” 也许觉得把金宾这样有潜力的艺人轰走,的确很可惜,所以爱丽丝在沉默片刻后,才委婉的提醒道:“还记得一周前,你在华夏接受某电视台的访问吗?公司总部有人很不满意你的做法。” 金宾知道,爱丽丝主持的这家公司,只是某公司一个小小的子公司。 现在,总部竟然有人对他表示了不满意,就算爱丽丝再看好他,也保不住他了。 可金宾却不想就这样被赶走,因为一旦被赶走,他就再也无路可去了――有谁会收留一个背叛原公司,又被新东家赶走的艺人? 所以,他只能苦苦哀求爱丽丝,为他指点一条明路。 “唉,我也是奉命行事的――如果你还希望能留下来,那就按照我说的去做吧。” 爱丽丝在那边叹了口气,才和他说了几句什么,随即急匆匆扣掉了电话。 握着手机,金宾彻底的傻眼了。 他说什么也没想到,一周前被他在记者面前大肆诽谤、刚才极度嚣张的高飞,竟然和公司总部高层有关系。 而且关系很深,深到爱丽丝都不敢多说什么。 第600章 因为高飞! 高雅坐在接待室内,表面很平静,但相互交叉着的双手手背上崩起的青筋,却出卖了他内心的紧张。 旁边的李成,从来了后就一直不停的喝咖啡,现在已经是第五杯了,也没看他有尿急的趋向。 通过玻璃墙,高雅可以看到外面走来走去的员工,每个人的脚步都急匆匆的,偶尔有人会向里面看一眼,接着就去忙自己的事了。 按照和妮儿的约定,今天上午九点,她会接见高雅和李成俩人。 可现在已经十点半了,高雅他们还坐在接待室内喝咖啡。 高雅知道,妮儿是故意的,在用这种方式折磨他,反正心急的是他。 当李成第五杯咖啡喝完后,门口那个有着一头漂亮金发的接待员,端着不锈钢水壶走了进来,替李成倒上了咖啡,笑着低声说了句什么时,高雅说话:“漂亮的女士,请稍等一下。” 接待员很礼貌的问道:“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高雅伸出舌头,舔了下有些起泡(着急上火急得)的嘴唇,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委婉:“请问妮儿总裁什么时候才能接见我们?” “抱歉,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总裁在开会。” 接待员抱歉的笑了笑,正要走出去时,桌子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嗯,好的。” 接待员扣掉电话后,扭头看着高雅笑道:“先生,我们总裁秘书玛丽请你们去总裁办公室。请跟我来。” “呼,终于不用等了。” 高雅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和李成对望了一眼,跟着接待员走出了接待室。 总裁办公室门口,站着一个身穿黑色套裙的中年女人,对带高雅俩人过来的接待员点了点头,后者微笑着还礼,接着转身离去。 “我是总裁总部秘书玛丽,请问哪位是来自华夏的高雅,高先生?” 玛丽很客气的问道。 高雅虽说是春树集团的大老板,但李成才是集团所有业务的负责人。 高雅跟着来美国,只是‘随行人员’,主要还是李成出面和对方谈判。 可现在,人家玛丽直接问出了高雅的名字,正要说话的李成闭上了嘴。 高雅微笑着伸出右手:“玛丽女士,您好,我就是高雅。” 玛丽很热情的和高雅握了握手:“高先生,总裁请您进去。” “谢谢。” 和李成对望了一眼后,高雅下意识的深吸了一口气,整理了下衣装,在玛丽打开门后,迈步走了进去。 如果不是有求于离子基金,凭着高雅的身份,就算去见比尔?盖茨,也不会这样紧张的。 离子基金总裁办公室的空间很大,装潢已经不能用‘奢侈’这个词来形容了,只能说是很有品位,真正的贵族品位。 宽大的老板桌后面没有人,靠近阳台的意大利手工沙发上,却坐着个年轻女人――离子基金的执行总裁,乔治.妮儿。 妮儿的穿着看起来很普通,上身穿一件白色的大尖领真丝衬衣,下面是一件齐膝的黑色裙子,穿着黑色袜子的腿曲线玲珑,一双细高跟黑色皮鞋。 看到高雅进来后,妮儿并没有起身,只是笑着指了指对面的沙发,淡淡的说:“高先生,请坐。” “谢谢。” 高雅此时就像一绅士,没有半点在国内的嚣张跋扈,道谢后坐在了妮儿面前。 “想喝点什么?咖啡,红酒?高先生想喝茶的话,我这儿也有。” 妮儿看向玛丽。 “不用――就来杯开水吧。” 高雅很想告诉妮儿,说他已经在接待室内喝太多了,不想再喝什么了,最终还是要了杯白开水。 玛丽给妮儿端上一杯咖啡,给高雅一杯开水后,悄悄的退出了办公室。 端起咖啡轻抿了一下,妮儿问道:“高先生,你这样着急见我,有什么事吗?” 原来外国女人也会装傻卖呆,一点也不像传说中说的那样实在! 高雅嘴角抽了一下,索性开门见山,态度诚恳的说:“妮儿总裁,我这次来贵公司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你能高抬贵手,放春树集团一马。” 别看高雅人品不怎么样,却不是那些头脑简单的纨绔,要不然也不会被高家推出来掌管春树集团,更不会躲在暗中阴高飞。 他很清楚,在妮儿面前没必要说那些云里雾里的话,今天来就是希望人家高抬贵手,只要能达成目的,包括面子在内的所有东西,都不在话下。 反正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以后谁敢保证他没有复仇的机会? 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是英雄。 既然高雅直来直去,妮儿也不再绕圈子,为难的说:“高先生,关于公司和贵集团发生争执这件事,我也很为难――虽说我是公司的执行总裁,但后面还有董事会。像这种重大决策,都是通过董事会来研究决定并实施的。每一个决策,都有着一定的意义。如果仅仅因为高先生你的一个请求,我们公司就收回某个决策,会有很大损失的,毕竟我们前期已经投入了很多。” 高雅在来之前,就已经和李成等人商议过了,知道要想离子基金收回屠刀,没有一定的好处那是连想都不用想,所以早就做好了被割肉的准备:“妮儿总裁,请问我们要付出什么代价,才能去除我们集团的危险?” 妮儿没说话,只是从案几下面拿出了一份合约,轻轻放在了高雅面前。 高雅打开,只看了一眼,眼角就剧烈跳动起来:割肉,这绝对是赤果果的割肉,牛刀割鸡肉! 如果放在两个国家,这就是丧权辱国条约。 高雅敢肯定,他一旦签下这份合约,春树集团就会元气大伤,没有三两年的时间别想恢复过来,这绝不是他想看到的。 不过,高雅却仍然能强迫自己从头看到尾,这让妮儿眼中的轻蔑,减少了很多:这人虽说是卑鄙无耻,但终究是高飞的亲兄弟,还是有一定胆量和承受能力的。 看完最后一个字后,高雅才把合约放在桌子上,表面很平静的说:“妮儿总裁,贵公司开出的条件是不是有些过了?” 妮儿柔柔一笑:“过么?高先生,你也可以不答应。” 你不答应,那就别想我放下对春树集团的屠刀! 这就是妮儿话中的意思,高雅当然明白,语气有了强硬:“妮儿总裁,我相信贵集团有把我们打垮的能力。不过你也该清楚,春树集团在华夏有着特殊的背景,我们可以做出适当的让步,但对决心要吃掉我们的对手来说,我们绝不会退缩。” 高雅吸了一口气,继续说:“妮儿总裁,你身为离子基金的执行总裁,应该比谁都清楚上世纪的亚洲金融风暴,更清楚离子基金最终在香港的遭遇。我想,香港那次碰撞,肯定会给贵公司留下很深印象了吧?” 上世纪末,以老乔治率领的离子基金为首,数以千亿的不良资产,向刚回归祖国大陆的香港发起了猛烈攻击。 在那场举世瞩目的撞击中,就连巴菲特这样的金融家,都不看好香港,毕竟离子基金横扫了整个东南亚,什么岛国、南韩、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的,全都统统死在了屠刀下,更何况弹丸之地的香港呢? 但事实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香港,不但坚强的挨了过来,还从离子基金等公司身上狠狠割下了大约八百亿美金的肉,然他们呜咽着退走了。 香港能创造这样奇迹的理由很简单:她背后站着整个祖国大陆,十几亿人口! 当时一位老人家曾经豪迈的向全世界宣布:华夏大陆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要支持香港熬过这次风暴,血战到底! 其实,离子基金等公司最终被迫割肉仓皇退走,也正是因为这位老人家的这番话,和华夏大陆支持香港的决心。 高雅此时提到这件事,就是警告妮儿:春树集团绝不是华夏一案单纯的商业集团,如果离子基金得寸进尺的话,他们不介意拼死决战。 说实在的,妮儿在高雅提到那件事后,眼里的最后一丝轻视也消散了。 身为离子基金的执行总裁,她当然能看出高雅的决心,也听出高雅绝不是在恐吓她――至于现在只是高雅来交涉,那完全是因为华夏国内那些大人物,还没有把这点损失看在眼里。 如果离子基金一旦放开手脚的大举进攻,势必会造成强力反弹,最终结果就算是妮儿能取得胜利,可也只能是惨胜。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离子基金因为高雅这番话,就缩回利爪,这也不现实:宝刀既已出鞘,不见血怎么会收回? 接下来的七八分钟内,俩人都没有说话。 最先打破沉默的是妮儿:“呵呵,高先生,当年离子基金在亚洲败北,那是因为香港。你觉得,春树集团能和香港相比?” 高雅的眼中,腾地闪过一抹惊恐之色:他当然明白,就是一百个春树集团,在华夏高层眼里也比不上百分之一的香港。 当初华夏力挺香港,就是一种态度:香港是华夏十几亿人民的,华夏绝不许任何人染指。 但春树集团呢? 它只是高家的! 刚才妮儿重视高雅,就是没想到这一点。 现在她明白了,所以高雅怕了。 看来这次只能大割肉了――就在高雅悲哀的想到这儿时,妮儿却把那份合约收了回去,重新拿出了一份新合约:“高先生,如果这份合约你还满意的话,那就签了吧,我很忙。” 高雅拿过那份合约,仔细看了一遍后,长长松了口气。 这份合约相比起刚才那份,所提出的要求在高雅能接受的范围之内,甚至还有些过于‘仁慈’,这让他有些莫名,飞快的签好协约后忍不住问:“妮儿总裁,你为什么这样轻易收手?” 妮儿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看了很久后才淡淡的说:“因为高飞。” 第601章 一个有魅力的人! 因为高飞? 高雅的心猛地一跳,脸色骤然间的变成了苍白。 被称为世界金融杀手的离子基金,这次大举进攻华夏春树集团,竟然是因为高飞! 她和高飞是什么关系? 究竟是多么深厚的关系,才能促使她不惜恶意打压春树集团? 高飞,高飞,高飞! 你只是一个从孤儿院长大的粗野村夫,怎么可能会和高高在上的妮儿扯上关系? 当初在听高健城说,他之所以能见到妮儿,是因为高飞的原因时,高雅还是嗤之以鼻的――但现在,当妮儿亲口说出这四个字来时,他才知道那是真的。 这一刻,高雅有种大厦将倾的晕眩感,呆了很久都没有说什么,但心中却更加坚定了一个信念,那就是高飞绝不能活在世上! 高雅想到这儿时,妮儿转身看了他一眼,嘴角充斥着犀利的讥讽。 ――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在别人看来,当天亮了的那一刻,就代表着这一天就开始了。 但在沈银冰看来,九点半股市开盘后,才算是这一天的开始。 当时间走到九点半时,沈银冰马上就走进了套间内,颜红紧随其后,刘小龙正要过去时,却看到高飞仍然坐在沙发上,抱着手机玩游戏。 “嗨,哥们,看你稳坐钓鱼台的样子,好像很有把握干掉对手啊。” “当你手中有粮时,你也不会慌的。” “说的也是,咱们进去看看?” “你能看懂?” “看不懂。” 刘小龙实话实说。 高飞打了个哈欠:“看不懂你还看,这不是傻比吗?” “次奥,刘爷只想感受一下那种刺刀见红的紧张气氛,我的生活太枯燥了,急需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才能激发我对生活的热爱之情!” 刘小龙双手朝天,一脸高手寂寞的样子。 高飞晒笑:“别吹了,前些天在外蒙时,也不知道是谁躲在车里被萨拉娜拽出来的。就你那老鼠胆子,还想来一场刺刀见红的战斗,切。” 刘小龙一瞪眼:“靠,刘爷后来不也是手持ak-47,杀气腾腾的冲上去了?凡事都得有个适应过程对吧?好了,刘爷不屑和你聊这些,咱们来聊点正事。” 高飞不理他:“你还有什么正事?” “废话。” 刘小龙坐在高飞身边,笑嘻嘻的说:“熙熙攘攘,皆为利往――哥们,和刘爷说句实话,咱们这次打败焦恩佐后,我能得到多少好处?” 就在刘小龙缠着高飞要好处时,远在中东地区的焦恩佐,正在紧盯着显示器,用电话遥控操纵华夏国内的操盘手。 穿着一身穆斯林服装的阿斯朵丽,就盘膝坐在毡毯上,无聊的用抹布擦拭着一把尖刀。 在她看来,准备充足的焦恩佐,吃掉北山集团是必然结果。 到时候,化名朱丽的她,就可以给韩志林去当副总了。 至于焦恩佐本人,只能生活在暗中。 想到很快就能掌控北山集团,利用集团产生的利润,源源不断的支持组织,阿斯朵丽就以为自己该非常激动才是。 可她为什么偏偏这样平静呢? 难道当初在南越芒蓝草甸时,买买提给她留下的心理阴影,还没有消散吗? 不行,我绝不能这样消沉下去,我必须得振作起来,找个可以振奋的目标――想到这儿时,阿斯朵丽眼前浮现出了一个人的样子:高飞。 无疑,高飞就是阿斯朵丽最大的仇人,能够把他干掉,绝对是个能让阿斯朵丽重新振奋起来的绝佳目标。 就在阿斯朵丽紧握着尖刀,幻想着把某人脑袋砍掉的样子时,就听到焦恩佐那略带惊讶的声音响起:“什么?刚开盘,北山集团股票价格就上涨了五个百分点?嗯,嗯,肯定是他们注入了大批资金――好,现在可以开始正式打击了。第一波攻击波的幅度是一亿……” 给前方下达了明确攻击命令后,为了方便随时遥控指挥,焦恩佐也没扣掉电话,端起咖啡杯喝干里面的咖啡后,看向了阿斯朵丽。 阿斯朵丽会意,端起水壶站起身,给他满上后淡淡的问:“北山集团反扑了么?” 焦恩佐点头:“嗯。” 阿斯朵丽又问:“我记得昨天你还说过,沈银冰已经山穷水尽了,她怎么能在一宿之间,就能筹集到资金呢?” “狡兔三窟,任何人都有好几条退路的,苏北山活着时给她安排一条后路,这也是不是什么奇怪的。” 焦恩佐嗤笑一声,说:“不过,无论她怎么挣扎,都挡不住我前进的脚步。” “你很自信。” 看着一脸淡然模样的焦恩佐,阿斯朵丽看了很久才说出了由衷的话:“相比起买买提来说,你比他更具备领导人的气质和雄怀,最关键的是你足够理智,总能用最小的代价,达到最大的目的。” 面对阿斯朵丽由衷的赞叹,焦恩佐并没有露出该有的得意,相反面色还更加凝重了:“阿斯朵丽,其实我很多时候也想像买买提那样,做事率性而为,只图自己能否爽快。但我却不能那样做,因为我并不是一个人,我一个小小的错误决策,就很可能给属下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叹了口气,焦恩佐说:“就像上次你们坚持要挟持马航航班那次,如果我是买买提的话,就绝不会同意你们这样做――千万不要告诉我说,买买提在狱中就无法影响你们。像他那样一个把自己生命看的比什么都重要的人,恐怕在还没有被华夏抓捕时,就做好了一旦被抓捕、你们就要有所行动的准备,我说得对吧?” 阿斯朵丽眼里流露出惊讶的神色,反问道:“你怎么这样了解买买提?” “因为他怕死。” 焦恩佐嘴角翘起一丝讥讽:“一个怕死的人,总是无比珍惜自己的生命,却从不在意别人的牺牲。” 阿斯朵丽又问:“如果你是他的话,你真甘心等死?” 焦恩佐抬头看着天窗,淡淡的说:“做大事的人,就得有随时牺牲的觉悟,和以组织为重的恒心。如果我是买买提,我会甘心等死。因为我知道,就算我死了,但我的形象却能留在每一个人心中,成为他们继续奋斗的动力。人生百年,只是弹指间而已。早死几年,和晚死几年又有什么区别?如果这样怕死,当初何必又加入组织?” “胜不骄,败不馁,看来就是说的你这样的人。” 阿斯朵丽张开手,从后面把焦恩佐抱住,脸颊贴在他后背上喃喃的说:“从此时开始,我才真正信服了你,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 “我只会让你们过的更好,生活的更有动力。” 焦恩佐慢慢掰开阿斯朵丽紧扣着自己的双手,柔声说:“工作时,你们是我的手下。工作之外,你们却是我的兄弟。一个有志向的领导人,绝不能以权势来为自己牟取不健康的利益――你明白我意思吗?” 阿斯朵丽眼里闪过一丝失望,梦呓似的说:“可我是心甘情愿的。” “谢谢。” 焦恩佐转身,双手扶着阿斯朵丽的肩头,认真的说:“正因为这样,所以我才只能对你说声谢。” 阿斯朵丽脸颊慢慢变红,垂下眼帘低声问道:“你、你是不是觉得我曾经是买买提的女人,就觉得我很、很脏,所以才……” 焦恩佐摇头:“绝不是这样。在我心中,我只看重一个人的灵魂,而不是身体。我拒绝你,是为了我们两个好。如果我接受你,以后我再要求你做危险任务时,就会于心不忍。而你呢,一旦醉心于我,如果我陷入危险,你就会不顾一切的去救我。可我所希望的,则是你们保存实力。唯有保存足够的实力,才能把大业进行下去。” 阿斯朵丽的眼神里,慢慢都是崇拜之情,抬手轻抚着焦恩佐的脸颊,喃喃的说:“你真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 “我接受你这个夸奖。现在,就让我们并肩战斗……” 焦恩佐温柔一笑,捂住阿斯朵丽的手,正要再说几句励志的话时,电话中却忽然传来了焦躁的声音:“哈雷(焦恩佐为预防通话被窃听,特意给自己制定的代号),不好了!” 焦恩佐瞳孔一凝,抓起话筒,沉声问道:“乌云(代号),别慌,发生什么事了?” 乌云在那边焦急的说:“股市中忽然出现高达两个亿的不明资金,正在疯狂收购我们抛出的低价股票……而且还有源源不断的趋势!” “两个亿的资金?” 焦恩佐的脸色一变,一把抓过笔记本,死死盯着北山集团的股票。 正如乌云所说的那样,北山集团的股票现在已经跃居股市收购成交量的前列,而且名次还在继续攀登。 阿斯朵丽这时也没了刚才的儿女情长,双手扶着桌子看着笔记本,咕噔咽下了一口吐沫:“这怎么可能?就算沈银冰狡兔三窟,可她也不该有这么多的资金。难道,她又从别的地方筹到钱了?” “别慌,很可能是她父亲那些故交旧友出手了,不过他们最多也就是能拿出两个亿来罢了。说实在的,我很高兴,因为这预示着我所做的努力没有白费。” 焦恩佐很快就恢复了冷静,对乌云下达了命令:“现在继续外抛股票,一定要把对方打压下去!我倒要看看,他们能有多少资金向里填!” ―― “沈秘书,对方应该反击了。” 为首的操盘手,指着不断变幻的数字说:“现在我们已经收购了大约六个亿的股票,刚才成交量已经即将闯进前两百名。现在已经停滞了,甚至开始逐渐下滑。我估计接下来他们抛售股票的量,会更大。” “无论他们抛多少,我们全收!” 沈银冰笑了,很阴森的样子:“如果不全收,怎么对得起我恩佐哥一番送钱的好意?” 第602章 那个女人是谁? 沈秘书和她的恩佐哥在股市上拼死鏖战时,高飞正在外面走廊尽头的窗口打电话:“怎么样,查到他的具体位置了没有?” “他们通话时间这样长,尤其是在哥们最为熟悉的中东地区,要是还锁定不了他的具体位置,那以后哥们干脆在家陪着卡特里娜生孩子算了。” 詹姆斯骄傲的声音传来:“现在我们已经控制了三个面的制高点,随时可以打爆他们的脑袋,白板和芭芭拉已经按奈不住了。” 高飞笑了笑:“不行,现在还不能行动。他这时候要是死了的话,我会少赚很多钱的。” 詹姆斯说话很痛快:“行,那我们随时等候你那边的消息。哎,对了,这次任务过后,白板和芭芭拉就要举办婚礼了,你该多出点血才对。” “放心,少不了那对奸夫荡货的好处。” 明知道白板和芭芭拉能听到自己的话,高飞还是说出了心里话,并在白板破口大骂之前,及时扣掉了电话。 焦恩佐第一次打电给沈银冰时,手机显示的国际区域在中东地区,高飞马上就想到了詹姆斯,并给他打去了电话。 正如詹姆斯所说的那样,当年狙杀小组大半的任务都是在中东地区。 诺大的中东地区对于他们来说,甚至比自己的家都熟悉,再加上白板拥有超一流的搜查仪器,想要锁定焦恩佐的具体位置,可以说是简单到令人发指。 如果高飞此时只想单纯的干掉焦恩佐,恩佐哥决没有听到阿斯朵丽诉说情怀的机会。 不过高飞却不想焦恩佐现在就死――他手里还掌控着让人眼红的财富,如果不抢过来,又怎么对得起高先生那番苦心? 等焦恩佐被榨干最后一分钱后,也就是他的死期。 高飞很有信心,他不认为焦恩佐能从詹姆斯手中逃掉,尽管这次前往中东的只有詹姆斯、白板和芭芭拉三人,但这就已经足够了。 点上一颗烟趴在窗口,看着远处白瓷那间办公室的窗口,高飞的心情相当不错,忍不住想扯开嗓子唱一首‘妹妹你坐船头哦,哥哥我岸上走!’ 就在高飞享受当前的愉悦时,一阵急促的高跟鞋踏地发出的哒哒声,从后面走廊中传来。 他扭头看去,就看到沈银冰快步向这边走了过来:“高飞!” 沈银冰快步走到高飞面前,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却见这家伙很装比的淡淡说道:“请叫我高董。” “高、高董。” 沈银冰俏脸一红,忍住要骂什么的冲动,说道:“焦恩佐的实力,强大的出乎了我们的意料――在我们反击开始后,小毕(操盘手)才发现,抛售股票最猛的不是他那个主帐户,而是几十个散户。初步预算,这些散户的资金加起来,超过了五个亿!” 高飞眼睛一亮:“哦,是吗?看来这些人才是焦恩佐真正的后手,幸亏我们准备的资金够充分――说吧,要想摆平这些散户,我们还需要多少资金?” 沈银冰语速很快的说:“如果没有这些散户,我们的资金拖垮焦恩佐是铁板钉钉的事,毕竟他是高买低卖,处于先天性的劣势位置。可这些散户的出现,却打乱了我们的计划。小毕还预测,随着战争的白热化,不排除会有更多散户跳出来的可能。” 高飞沉吟片刻才问:“我们现在还有多少钱?” “不到四个亿。” “消失的这样快?” 高飞有些吃惊。 别忘了他可是把从孙天扬那儿得到的一个多亿美金,都拿了出来,加上沈银冰手中的不到三个亿,已经多达十几亿,可现在却只剩下四个亿。 本来,沈银冰等人都预测,焦恩佐最大的依仗就是从春树集团骗走的那七个亿,就算还有后手,也不会超过十个亿。 但是现在,沈银冰已经拿出了三分之二,对方却仍然有‘大散户’冒出,这足以说明焦恩佐的资金雄厚到出人意料了。 终于,高飞眼里闪过了一丝慌乱:我还是小看焦恩佐了。 看到高飞只是狠狠吸烟后,沈银冰更加着急,却不敢说什么,只是等。 走廊中又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 为了创建一个绝对安全的环境,当初入住这家酒店时,高飞就包下了整个楼层,并和酒店房面做出了协议,任何人不许擅自进入这层楼层,所以此时再次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后,他不用去看也知道是自己人。 沈银冰回头一看,就看到颜红、刘小龙和操盘手小毕三个人,都走出了房间。 沈银冰的心沉了下去。 她知道,股市很可能在她出来的瞬间,又出现了让小毕等人无法镇定的变化。 果然,刘小龙老远就叫道:“次奥,他们是不是疯了?短短半分钟内,砸出了三个亿!” 三个亿? 这样说来,我们只有一个亿的筹备资金了。 而焦恩佐的反击,肯定还会源源不断! 沈银冰脚下一个踉跄,赶紧扶住了走廊墙壁,一双眸子里满是惊恐,盯着高飞,紧咬着嘴唇:“焦恩佐,他、他这是要破釜沉舟了!” 高飞狠狠吸了一口烟,把烟头弹在了窗外,低声说道:“我就怕他不这样做――小毕,你们预测对方还有多少隐藏的实力?” 小毕的脸色也很难看,不过却始终保持着操盘手该有的冷静,毕竟不管高飞是赢还是输,都不会影响他已经到手的丰厚酬金,唯一的区别只是奖金多少罢了。 听高飞问出这个问题后,小毕没有说什么,而是拿出计算机,噼里啪啦的算了一下,才说:“对方的后背资金肯定很恐怖,看来也早就预测到我们这边会强力反击了。不过他们吃亏就吃在高买低卖搞破坏上面,所以战斗力无形中下跌了几个档次――我敢以身家性命担保,只要我们再拿出六个亿,就能把对方彻底打垮!” 好像为了给高飞等人信心,小毕语气坚定的说:“其实他们自己也该清楚,调集这么庞大的资金来吃一家小企业,这已经是商战大忌了。如果你们能筹集到资金,我会以最凶猛的方式投进市场,绝对能抗住下跌的股票。我们购买的股票越多,股票名次就越靠前。最好能把股票推到涨停,那我们就稳操胜券了。” “六个亿?” 沈银冰抬手捂住了嘴巴,看向了刘小龙。 六个亿不是六块钱,随便找个乞丐讹诈一下也许就能搞到――要是换成百元大钞的话,得用卡车来拉。 高飞能拿出当前的资金,就已经大大出乎沈银冰意料了,此时所需要的六个亿,让他去哪儿搞? 沈银冰以为,高飞能筹到这些钱,很可能是一脸高深莫测样子的刘小龙在支持――不过,当她看到刘爷嘴巴张的足可以扔进个大鸭蛋,身子都开始哆嗦后,就知道自己想错了。 怕得不仅仅是刘小龙,还有颜红。 红姐很想拉着高飞的手,哭着说:弟,我们别顽抗了,没啥胜利的希望了,还是赶紧把资助你的那个人干掉,大家伙卷起铺盖去深山老林当野人吧。 沈银冰等人的反应,让小毕心中重重叹息一声,正准备提议把最后一个亿的资金留下时,却听高飞说:“小毕,就按照你所说的去做,给我十分钟的时间,我会给你筹集更多的资金。” “十分钟?筹集六个亿?” 小毕楞了下,良好的职业素养让他放弃了反驳,机械般的点了点头,转身快步走了。 “高飞,我觉得还是撤退吧,反正能剩下一个亿也是不错――” 刘小龙正要劝说高飞撤退,高飞却摆了摆手:“你们都去屋里。沈银冰,你留下,我得用你的手机账户。” 刘小龙和红姐,很想看看高飞十分钟内从哪儿搞到这六个亿。 不过高飞既然这样说了,而且脸色也很凝重,他们也不好再强留下来,只好听话的走了。 沈银冰拿出手机,担心的问:“高、高董,你从哪儿筹集资金?” “找出你的账户,别的你不用管。” 高飞再次点上一颗烟,趴在窗口拨通了白瓷的手机号。 白瓷从昨天就开始去筹集资金了,至于她能贷到多少,高飞心里没谱,她也没再和他联系。 如果,如果现在高飞拨不通白瓷的手机,那么他接下来肯定会拿着最后一个亿,撤回本次战斗。 白瓷并没有在高飞最需要她时消失,尽管手机响了很漫长(其实也就是十几秒的事儿,但高飞却觉得比一年还要长)的一段时间,可到底还是接通了,那边传来白瓷的低低声音:“高飞,我现在银行呢,刚才不方便接听电话。” 高飞心里松了口气:“嗯,事情办的怎么样了?我这边急需要钱。” 白瓷在那边轻笑一声,反问:“你腰多少?” 高飞抬手,推开把脑袋凑到耳边的沈银冰,干脆的说:“我需要最少六个亿。” 说实话,高飞在说出所需要的数目时,还是有些担心的。 他担心白瓷会为难的告诉他说:对不起,我只能拿出六千万……高飞,我是不是很没用啊?要不你过来狠狠惩罚我吧! 看来老天爷不准备给白瓷表现龌龊的机会,所以才让高飞听到她轻松的声音:“给我账户。” “账户。” 高飞把手机放在沈银冰嘴边:“你和她说账户。” “啊,我?哦,我说。” 沈银冰一呆,随即醒悟了过来,此时也来不及问对方是谁了,赶紧报上了自己的账户和名字。 “哦,你就是沈银冰啊,稍等。” 这句话,是白瓷扣掉电话前说的。 拿着手机,沈银冰木然的问高飞:“那个女人是谁?” 高飞很干脆的说:“你的救世主。” “我的救世主也太多了吧?” 沈银冰嘴角抽了几下,就闭上嘴学着高飞的样子,抬头看向了窗外。 那边有一栋高楼,最高处的天台边缘竖着四个大字:皇朝会所。 第603章 为他人做嫁衣的焦恩佐! 十分钟过去了,沈银冰的手机并没有响起有资金到账的短信,反倒是刘小龙从那边房门口探出了脑袋。 二十分钟过去了,沈银冰的手机还是没来任何短信,这让她怀疑自己手机是不是没信号,或者没电了,看了几次都确定很正常,再回头看向房间那边时,颜红也走出了屋子。 半小时过去了,她手机还是没有任何动静,这次连小毕也沉不住气的走出来了:刚才高董可是说十分钟就能搞到资金的,现在都超过二十分钟了,却还没有任何动静。股票价格,已经落到了历史最低。 五十分钟过去了,高飞也憋不住了――他就是憋不住想撒尿而已,没别的意思。 不过看在沈银冰紧扣着窗户的手背上有青筋崩起后,高董决定再忍耐一下。 当詹姆斯那边等的不耐烦了,打过电话来问是不是该采取行动时,已经过了一个小时零十分钟,高飞对白瓷的信心终于动摇了,开始考虑让詹姆斯出手帮助了。 可就在他咳嗽了一声正准备提出这个要求时,沈银冰的手机内,终于传来了一声天籁般的短信铃声。 沈银冰就像是触电那样,手一哆嗦,手机扔了出去。 高飞抄手,抓主了手机,递给了她,云淡风轻的样子:“打开看看。” “谢谢!” 沈银冰紧咬了下嘴唇,深吸了一口气,双手颤抖的几乎握不住手机,好大一会才打开屏保,然后就看到了她账户所在银行发来的收入、支出短信。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沈银冰终于点开了短信。 看着数字一后面那一长串的零,沈银冰脸色再次猛变,低声申银道:“只有,只有一个亿,或者一千万。” “不会吧?” 高飞拿过手机,仔细数了数上面的零,就把手机塞给了沈银冰,转身就跑:“你再仔细数数!” “你去干什么?” 高飞带有跑路嫌疑的动作,让沈银冰心凉到了极点。 “撒尿,你要是不介意的话,那就一起来!” 高飞说到最后一个‘来’时,已经推开挡在房门口的刘小龙,冲入了房间。 “撒尿?切。” 沈银冰愣了下,玉面腾地浮上一抹羞红,下意识的按照高飞的话,开始仔细数一后面的零――她很小心很仔细的数了三遍,然后就双手捂着脸,贴着窗户缓缓蹲在了地上,嘤嘤哭泣了起来。 “小冰,怎么了?是不是没筹到资金?” 颜红踩着细高跟高跟鞋,扭着丰盈的小皮股,用最快的速度跑了过来,把她抱在怀里安慰道:“小冰别怕,大不了以后红姐养你,就算是去卖唱,我也能……” 还没等红姐说完,沈银冰却喜极而泣:“不、不是没筹到资金,是太多的资金,十个亿,十个亿啊!” ―― 当地时间十二点时,焦恩佐倒上了两杯红酒,把其中一杯递给了阿斯朵丽,微笑着说:“来,为基本到手的胜利干杯。” 阿斯朵丽和焦恩佐轻轻碰了一下,就把酒杯放在了耳边。 她喜欢因为胜利而干杯的脆响声,听起来是那么悦耳,绝对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轻轻抿了口苦涩的红酒后,阿斯朵丽拿出洁白的手帕,一脸崇拜的表情,为焦恩佐轻轻擦去额头上的细细汗水:“刚才,是不是很危险?” “为了一个小小的北山集团,我被迫调动了超过十个亿的海外活动资金,要说不危险,不紧张是假的。尤其是在沈银冰竭力反扑时,那一刻,呵呵,你别看我表面镇定,其实我心也提到嗓子眼了。” 焦恩佐抓主阿斯朵丽白腻的手,笑道:“可惜的是,无论她怎么挣扎,她都逃不掉早就注定的命运。我真没想到,她的实力隐藏的竟然这样深,会调集了那么雄厚的资金。不过这样也好,她投入的越多,我们的收获就越大。” 任由焦恩佐抓着自己的手,阿斯朵丽把自己的酒杯放在了他嘴上,让他抿了一小口后,才关心的问:“她还会有反弹的能力吗?” “我想不出。就这样,她的表现已经大大出乎我意料了。” 焦恩佐微笑着摇了摇头时,放在案几上的电话中,忽然传来乌云气急败坏的声音:“哈雷,哈雷,你在吗?敌人开始反扑了!来势凶猛,我们抵挡不住了!” 焦恩佐的脸色,终于猛地一变,一把抓起手机,厉声喝道:“冷静!乌云,你需要冷静!” 那边的乌云好像被雷劈了那样,根本冷静不下来,只是绝望的吼道:“源源不断啊,源源不断!敌人就像是个大黑洞,无论我们抛出多少,她都能毫不犹豫的吸收进去――现在北山集团的股票就像坐火箭那样,在短短五分钟内,就蹿到了前两百……哦,不,是前一百,前五十,前二十……” 停着乌云的绝望声,焦恩佐身子猛地晃了一下,阿斯朵丽赶紧搀住了他,却被他粗暴的推开,握着话筒嘶声喝道:“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抛,命令所有人把所有股票,全部抛出去,一股不留,快!” 这声喊,仿佛用尽了焦恩佐全身的力气那样,喊完后就瘫坐了毡毯上,却又一把抓过笔记本电脑,狠狠瞪着北山集团那只股票,眼睛充血,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再也没有了阿斯朵丽心目中的儒雅,处事不惊。 “恩佐。” 焦恩佐的表情让阿斯朵丽感到害怕,她凑过去抱住他的头,放在自己丰盈的雄前,想用自己女性的温柔给予他一些安慰,却被他猛地推开:“滚开,别惹我!” 阿斯朵丽脸色苍白,蹲坐在了毡毯上,泪水流下时,眼里却带有了极大的失望。 好像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了理智,焦恩佐扭头,声音沙哑的低声道歉:“对不起,我需要冷静。” 阿斯朵丽轻轻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 “我不会输的,绝不会输的!” 焦恩佐狠狠咬着牙,眼睛死死盯着显示器上的北山集团股票。 成交量仍然在大幅度的上升,已经闯进了前十,正在向前一名快速追赶着。 从不断变幻的数字来看,焦恩佐知道乌云等人已经开始抛出所有股票,没有一丝的留恋。 他更知道,如果当北山集团股票成交量攀到第一名时,他就彻底输了――明天,最迟是明天,他低价抛售的这些股票,价格就会成倍的疯长。 如果他是个股民的话,也会关注成交量第一的股票,继而看出这支股票背后的强大实力,然后再购进。 而低价买到焦恩佐手中低价卖出的股票的沈银冰,就会因为股民的疯狂收购,价格一路盘升,狠狠赚个盆满钵满,很快就能成为百亿小富婆。 这一切,则是焦恩佐一手促成的。 为他人做嫁衣。 曾几何时,焦恩佐还用这句话来形容沈银冰。 但现在,他才发现原来为他人做嫁衣的冤大头是他自己――他将输个吊蛋精光,把海外积攒多年的活动资金,全部白白送给沈银冰。 焦恩佐从来都不信鬼神,现在他却在心里念佛:求佛祖保佑,让成交量下去吧(成交量下去了,就证明沈银冰没钱再购买他抛出的股票了,那样双方就会僵持在当前,他就可以从容应对了)。 不过佛祖好像很不爽一个平时不尊重自己、遇事后才想到自己的信徒,对焦恩佐的祈祷毫不理会,反而在下一刻吹了口仙气――北山集团的股票成交量,终于成为了今天股市的第一名。 焦恩佐浑身的血液,瞬间冰冷。 他输了,彻底的输了,十几个亿的资金,就这样白白扔到了水里,乌云那边再也没有股票可抛了。 股票的价格,因为股票成交量的急窜,开始缓慢上扬。 越来越多的股民看好了这支股票――成千上万的股民,都开始疯狂购买北山集团的股票。 股票,涨停。 乌云始终和焦恩佐通话的手机内,传来了扣掉电话的忙音:已经输了,就再也没有联系的必要。 “输了,我怎么会输了?沈银冰,她凭什么能筹集到这么多资金,凭什么?” 焦恩佐盯着显示器的双眼通红,好像在梦游那样时,忽然听到背后窗户玻璃发出一声轻响,接着一个温柔的身子就猛地扑在了他身上,把他扑倒在了地上。 啪――的一声脆响,一颗八点巴毫米的阻击子弹,打碎了焦恩佐的笔记本电脑显示器。 “晒特,竟然失手了!” 趴在对面建筑高处的詹姆斯,愤怒的骂了一句,再次扣下了扳机。 与此同时,其它两个方位的白板和芭芭拉,也都纷纷开火。 目标,下面那座不起眼的民房。 在被阿斯朵丽及时扑倒后,焦恩佐才猛地清醒了过来:外面有人要刺杀他,很可能是和沈银冰有关的人。人家可能早就锁定了他,之所以现在才下手,就是在等他输光最后一分钱! 原来,我早就陷入了别人的圈套,还在这儿沾沾自喜! 从没有过的悔恨,让焦恩佐痛不欲生,但这却毫不影响他的躲闪动作,抱着阿斯朵丽连续几个翻滚,滚到了屋子的西北死角处。 造价不菲的狙击子弹,在焦恩佐消失在狙击手的视线外后,就停止了倾泻。 外面,房间内,重新回归了平静,唯有阳光从没了玻璃的天窗内洒进来,洒在了案几上,看上去很温暖的样子。 案几下面,有个地道。 这家民房中的原主人,在中东战争爆发时,为了自身安危,特意在房间内挖了这条地道。 焦恩佐在租用这间房子时,原主人为了多要点租金,特意说明了这条地道,只需搬开案几,纵身一跃,就能砸碎蓬在地道口的三合板,滚进地道中,然后逃之夭夭。 当时焦恩佐并没有在意这条地道。 因为他觉得,他才不会使用这条地道。 可现在,他的眼睛却死死盯着案几下面。 第604章 我会在那边等你! 焦恩佐不想死。 他是一个有着伟大抱负,意志坚强的男人。 阿斯朵丽也算得上是美女了,但在和他一起的这段时间内,他却没有碰她一下。 唯有很自律的人才能成大事,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真的不想死的焦恩佐,要想保留下有用之身,继续未完成的伟大抱负,那么就得在外面狙击手的严密封锁下,逃进那条地道。 可不管是他和阿斯朵丽,还是外面静静等候的詹姆斯等人,则都清楚他要是出现在案几前,只能是死路一条。 所以焦恩佐必须在敌人闯进来之前,逃进那条地道。 可是,要想逃进近在咫尺的地道内,焦恩佐必须得付出血,甚至生命的代价――他是不会死的,那么就只能阿斯朵丽去死了。 阿斯朵丽崇拜他,甘心被他驱使,绝对是个好手下,如果就这样死在这儿,恩佐哥肯定很伤心的。 可刚才都说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焦恩佐要想逃跑,只能牺牲阿斯朵丽,别无他法。 低头看了眼怀中的阿斯朵丽,焦恩佐用下巴点了点地道那边,低声说:“我们必须得从那儿逃走。” 阿斯朵丽紧握着尖刀(她的手枪在另外一个地方),哑声说道:“可我们该怎么躲开狙击手?” 焦恩佐没说什么,看向了阿斯朵丽身边的几个坐垫(阿拉伯老乡家里,最不缺的就是坐垫了。) “好,懂了。我扔坐垫,吸引敌人的子弹,你把准机会逃进地道,不要管我。” 阿斯朵丽点了点头,离开焦恩佐的怀抱,伸手去拿坐垫时,却听他说:“阿斯朵丽。” 阿斯朵丽回头――嘴巴却被一张嘴巴吻住了。 阿斯朵丽幸福的闭上了眼,双手抱住了焦恩佐的脖子,舌头和他死命纠缠着。 直到快要喘不过气来时,焦恩佐才抬起了头,眼里全是满满的柔情:“阿斯朵丽,无论怎么样,你都要活着进入地道,我会在下面接应你。”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阿斯朵丽用力点了点头,随即深吸了一口气,抓过坐垫正准备扔时,焦恩佐手中的手机忽然振动了起来,她的动作下意识停住。 焦恩佐拿起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是华夏大陆的。 他知道这是谁的电话,也猜到那个人为什么会知道他的手机号――外面狙击手的出现,就足以证明了什么。 焦恩佐犹豫了下,接听了电话。 正如焦恩佐所想的那样,沈银冰的声音从那边传了过来,很温柔:“恩佐哥,你还活着,真好。” 焦恩佐的嘴角猛烈抽着,强压着骂人冲动,呵呵轻笑:“小冰,恭喜你,你赢了。” 赢了的人一般都会很开心的,沈银冰也是这样:“是啊,我赢了,所以才专门给你打电话过去,和你说一声谢谢。谢谢你的慷慨,如果不是你的慷慨,我的集团怎么可能会得到这么大的利益?” “不用客气,我们是远房表兄妹嘛,我们曾经很有希望成为夫妻的,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无论谁的到了谁手中,这都算得上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焦恩佐的回答,足能让人看出他是多么的有教养。 有这样一个慷慨大方的远房表哥,沈银冰自然会很荣幸:“恩佐哥,可惜你的肥水貌似太多了点,差点把小妹淹死啊,幸亏小妹运气不错,危机时刻找到了救生圈。” 失败者是没心情和胜利者总是胡说八道的,焦恩佐也是这样,狠狠咬了下牙关后,他柔声问道:“小冰,你能告诉我,那个救生圈是谁吗?” 沈银冰咯咯一笑:“他呀?你应该认识的。” “是――高飞?” 说到这个名字时,焦恩佐下意识的再次咬牙。 沈银冰笑的更开心了:“恩佐哥,你果然不愧是我的恩佐哥,一猜,就猜准了,就是高飞。” 焦恩佐眼神开始痛苦:“他怎么会活着回来,怎么可能?” 在他心里,高飞早就该死在外蒙了。 “唉,我也希望他死,他死了后,就再也没有谁来欺负我了,这是我的真心话,恩佐哥你不要怀疑。” 沈银冰叹了口气,说:“可惜的是,他没死,而且他还想你死。恩佐哥,你是知道的,他那个人就是个混蛋,特别难缠,我不是他对手,所以只能听从他的安排,眼睁睁的看着你去死。” 焦恩佐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轻声问:“外面那些狙击手,也是他找来的吧?” 沈银冰回答说:“他说,那些人是他的朋友,替他杀人后,佣金可以打折的――恩佐哥,这是长途,小妹舍不得乱花钱,就不多说了,希望你一路平安,顺风。等你去了那边后,如果缺什么请托梦告诉我,我会尽量满足你愿望的,毕竟我们是亲戚嘛。再见……哦,还是不要再见了。” 沈银冰扣掉了电话。 “贱人,你以为我真逃不过这次劫难?” 焦恩佐狠狠吐了口吐沫,紧紧抓主阿斯朵丽的胳膊,语气坚定的说:“我不能死,绝对不能死!” “你不会死的,我发誓!” 阿斯朵丽重重点了点头,拿起一个坐垫就砸向了案几。 棉布外套做成的坐垫,在阳光下划出一个优美的弧线,准确的落在了案几上――几乎是在坐垫出现在阳光下的同一瞬间,三颗子弹厉啸着击中了它,直接打穿,又打在了木质案几上,碎木屑四溅。 扔出第一个坐垫后,阿斯朵丽看也不看结果,接着扔出了第二个。 阿斯朵丽扔出两个坐垫的间隔时间,不会超过三秒钟,但第二个坐垫同样被击穿,而且还是从同一角度。 这足以证明,外面有三支狙击步枪,而且他们都是超一流的狙击手,要不然不可能在短短三秒内,能再次击中目标。 焦恩佐的瞳孔慢慢收缩,双手做好了某项准备――阿斯朵丽却始终不停的扔着坐垫。 当第六个坐垫被扔到案几上时,没有子弹射来。 阿斯朵丽仍然没有停手,继续扔坐垫。 她相信,外面的狙击手肯定会死死盯着这些不断出现的坐垫,等他们的视觉习惯了坐垫而不扣扳机时,焦恩佐就可以利用瞬间的时间差,一个鱼跃就能扑到案几下面,砸开地道上方的三合板,落进地道内。 第九个坐垫抛出去后,阿斯朵丽知道机会来了,低喝一声:“快跳!” 她刚喊出这两个字,有人就扑向了案几那边――却是她本人。 阿斯朵丽在低空中飞翔,大脑一片茫然。 焦恩佐,在她刚喊出那句话时,忽然抓主她,就像她扔那些坐垫一样扔了出去。 而他本人,则借着在低空中飞翔的阿斯朵丽,一个贴地鱼跃,扑向了案几。 阿斯朵丽在低空,她下面是焦恩佐。 俩人都用非常快的速度,扑向案几。 正如阿斯朵丽所推测的那样,詹姆斯三人在她接连扔出坐垫后,视线已经产生了习惯性的错觉,直到阿斯朵丽的身子砸到案几上时,才猛地醒悟,右手手指迅速扣下了扳机! 噗,噗噗! 阿斯朵丽在砸到案几上时,清晰的听到了子弹穿进自己身体的声音,也看到了藏在她身下的焦恩佐,砸开了地道上方的三合板,滚进了地道中。 后脑、后心连中三枪的阿斯朵丽,重重砸在了案几上,接着跌落在了地上,一双眼睛睁的很大,望着透进阳光的天窗。 在身子落地的那一刻,她的双眼瞳孔开始放大,但她的嘴角,却忽然翘起了一丝笑容。 这是自嘲的笑。 在她完全失去意识之前,她才明白了一些道理:焦恩佐从没有把她放在眼里,他和买买提是一路人,只是他比买买提更善于蛊惑手下为他卖命罢了,也比买买提更加虚伪。 如果非得说买买提和焦恩佐之间的差别,买买提只是要了阿斯朵丽的人,焦恩佐却要了她的命。 同一瞬间,阿斯朵丽还明白,焦恩佐肯定早就知道她扔出的那些坐垫,不可能躲过外面的狙击手了。但他还是站在一旁看她表演,等她自以为时间到了时,他却毫不犹豫的把她抛出去当做了盾牌。 现在,焦恩佐走了,阿斯朵丽死了。 她比任何一个人死的都甘心:能死在焦恩佐这种人手中,是她的荣幸。 我会在那边等你的,希望你不要让我等太久! 这是阿斯朵丽生命迹象完全消失之前,最后的意识。 她的眼睛很大,呆呆看着天窗那边,根本不在意走进来的詹姆斯三人。 实际上,她也不用在意了。 “特么的,那个人还真是有两把刷子,为了逃命,连自己同伴都能牺牲,算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詹姆斯挡住要跳下地道的白板,是因为看出那人为了活命而采用的手段――这次干不掉他不要紧,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实在没必要让白板下去冒险了。 然后,他从背后拿出一颗‘小甜瓜’,随手扔了进去。 咕噜咕噜的滚动声,从地道口传出,三个人都在计算着地道的深度。 当计算到‘小甜瓜’已经滚到二十多米时,一声闷响从下面传来,脚下的地面微微轻颤了一下,一股火热的白烟,从地道口忽地吹了出来。 ‘小甜瓜’不是威力很大的tnt炸药,它在爆炸后,只能飞溅出大批致人死地的弹片,但却不可能把地道炸塌。 芭芭拉仔细搜索了阿斯朵丽的尸体,找到了她的证件。 詹姆斯接过来,拨通了高飞的电话:“两个目标一死一跑,主要目标跑了,死的是个女的,这儿有她的工作证,她叫朱丽,焦恩佐的秘书。” 詹姆斯三人狙杀焦恩佐失败,这没有让高飞感到多意外。 一般来说,坏人都是能活很长时间的。 高飞内心惋惜的叹了口气,表面却说:“以后还会有机会的。你们可以撤离了,我还忙,有空再聊。” 第605章 金七分赔礼道歉了! 肖鱼儿撒谎和陈洁一起跑去机场迎接自己粉丝,差点被踩死一事,还是没有瞒过家人,这些天一直在被禁足,学校都不让去了。 高姑姑就这一个宝贝女儿,生性善良单纯又温柔,全家人都把她当做心头肉伺候着,在得知女儿差点被踩死的消息后,高姑姑哭的那叫一个悲痛欲绝,要不是有人拦着,相信早就拿着鸡毛掸子去找金宾拼命了。 肖鱼儿‘东窗事发’,是因为高姑姑看了几天前的那个娱乐采访,就是某娱乐节目采访金宾,七分青年在荧屏上痛斥国人素质偏低、晒出某人凶残照的那件事。 当时高姑姑一看,哟,这不是咱家那个刚认祖归宗不久的大侄子嘛,他没事去招惹一个外国戏子干嘛,吃饱了撑的? 高姑姑是那种很注重自己身份影响的人,在发现这件事后,尽管这事已经过去好多天了,可她还是觉得有必要和高老爷子说一声,免得高家出现一个不知好歹的纨绔―― 就在高姑姑抱怨高飞时,被肖鱼儿听到了。 小姑娘马上就不愿意了。 本来,肖鱼儿就觉得自己对不起二表哥了,要不是高飞拦着,她可能早就给金宾下绊子去了,又怎么可能装作没事人一样? 现在,小姑娘的母亲要为这事去找老高告状,肖鱼儿怒了,再也不管自己会不会受到家法惩罚,马上就把事情的发生经过,详细解释了一遍。 末了振振有词的说高姑姑,二表哥救了我,被那个棒子在电视上污蔑,这已经愧对人家了,你还想去告黑状,你们高家的人还没有人性啊…… 如此一来,高姑姑才幡然醒悟,继而大悔,把对金宾的仇恨,对高飞的愧疚全部化成怒火倾泻在了肖鱼儿身上――一个月内,不许出家门一趟,要不然腿子打折! 当然了,高姑姑在惩罚了女儿后,还是会把这事告诉老高的,不过这次不是告状,是征求老爸的一下意见:她能不能给那个棒子一个小教训? 今天,高姑姑不在家,就是去高老爷子那去了,家里就只有肖鱼儿一人。 这些天为了惩罚小姑娘,高姑姑愣是自己也没上班,亲自在家盯着她,可把她给烦死了,但却又不能一棒子把当妈的敲昏,所以只能每天躲在卧室内玩游戏。 趴在阳台上看到高姑姑的车子驶出别墅大门后,肖鱼儿欢呼一声,光着脚丫就冲下了一楼客厅,躺在地毯上快乐的打滚,然后给陈洁打电话,命她速速赶来陪哀家一乐。 等待陈洁的当口,手里拿着一包零食的肖鱼儿,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年轻女孩儿都喜欢看那些娱乐节目,这是个共同的爱好,肖鱼儿也是这样。 看了十几分钟,肖鱼儿拿起电话正要打给陈洁,问她为什么还没有爬过来时,漫不经心盯着电视机的双眸瞳孔,骤然一缩,就像看到天敌的猫儿:电视中,又出现了七分青年。 金七分的样子,要比一周前被高飞痛扁时还要狼狈,嘴巴肿起老高,说话漏风――面对荧屏前的众粉丝,满是一副‘我是傻比’的悔恨模样,主持人刚提问了一个问题,他就泻肚子一般的开始了自我检讨:“在这儿,我要向广大喜欢我的粉丝说声对不起。” 金七分说着,站起身面对观众,一个九十度的大鞠躬。 鞠躬坐下后,金七分才解释说,他之所以在这儿向粉丝道歉,是因为他欺骗了粉丝,并把一周前在机场被踩事件的真相,仔细解释了一遍。 最后,金七分再次给观众们鞠躬,并态度诚恳的给高飞、不知名受害粉丝(肖鱼儿),和广大粉丝道歉,希望他肮脏的灵魂能够在一片骂声中被洗涤,更希望粉丝们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他,他以后一定要做个诚实的好孩子等等。 看完这期现场直播的栏目后,肖鱼儿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 单纯的女孩儿总是这样,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让人搞不懂她到底是开心,还是在伤心。 但肖鱼儿自己肯定知道,她是欢乐的,因为她看到在主播现场,一个粉丝从观众席上,把自己的鞋子砸了过去,痛苦的喊道:“金七分,你最好是立马滚出华夏去,免得姐姐再被你欺骗,陷入你编织的谎言。” ―― “王哥,我就是想看看我丈夫,没别的意思,麻烦你通融一下。” 张妍拿着两盒香烟,向王警官的手里塞。 梁明被转院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护养,伤势彻底稳定了下来,但张妍却被剥夺了看护他的权力。 警方给出的理由很简单,梁明现在深陷打伤国际友人的纠纷中,冀南警方高度重视此事,根据某些规定,在事情还没有解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接近他,包括他的丈母娘,和妻子张妍。 张妍已经连续六天没看到丈夫了,几乎每天都要来医院三四趟,可每次都被看守梁明的警务人员好言劝回去,无论她是苦苦哀求也好,还是破口大骂也罢。 今天,是张妍第四次来到病房门口。 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平时爱打扮的张妍看起来苍老了最少十几岁,乌黑的青丝内,竟然掺杂了几根白发。 王警官是个心地善良的老警员,真不忍心拒绝张妍这个很合理的要求,可一想到上级领导的郑重嘱咐,就不得不硬起心肠来拒绝她。 推开张妍递过来的香烟,和一起值班的小李对望了一眼,老王说:“弟妹(这几天,大家早就混熟了),不是我和小李不近人情,实在是上命难违,我们不敢抗命不尊啊。你放心,大哥可以给保证,梁明在医院绝不会受到任何难为。” 这样的结果,早就在张妍的意料之中,可她还是不死心:“王哥,我也看出来了,你和小李都是好警员,也很照顾我的,可你们就不能让我进去看看梁明吗?反正现在是午饭时间,也没有谁来查岗是不是?我发誓,我就是去看一眼,就一眼,看完马上出来。” 张妍说着,泪水就噼里啪啦的往下掉,让老王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小李劝道:“张姐,王哥说的没错。梁明这件事市局、省厅都很重视,听说市局的刘局长(刘昌明)为这事去首都跑了好几趟了,也有心早点结案。可那些岛国人,还有某些人却不想这样轻易放过此事,非得给予梁明重则――说实在的,要不是刘局撑着,梁明刚醒来那会儿,说不定就会被带走了。” “不就是一场斗殴吗?怎么就严重到这种地步了?” 张妍双眼无神的坐在了椅子上:“岛国人?呵呵,这是在我们华夏本土,梁明是华夏合法公民啊,他们怎么就敢这样无法无天了呢?” 小李看了眼老王,忍不住的说:“张姐,这事不仅仅是岛国人从中捣鬼,其实最主要的就是有人看梁明不顺眼,要趁此机会……” 小李还没说完,就被老王低声喝断:“小李,胡说八道什么呢?” 对老王的厉声叱责,小李并没有往心里去,他知道老王训他,是为他好。 “唉,弟妹,你先回去吧,啊?别让我们为难……” 老王叹了口气,正要好言劝走张妍时,却看到她从椅子上滚了下来,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低声哭着不停的顿首哀求:“王哥,小李,我求求你们了,让我去看看梁明吧!这几天,我、我老是做恶梦,梦到我家梁明被人害了,我、我,呜呜呜。” “快起来,快起来,怎么可以这样,唉!” 老王赶紧搀起张妍,正要再劝她时,小李却说:“王哥,她很可怜的。” 老王一愣,扭头看着小李那张年轻的脸庞,闪着愤怒的双眼,猛地一咬牙:“好,弟妹,你就进去看看梁明,但时间不能过长!” “谢谢,谢谢王哥,谢谢小李!” 张妍温言狂喜,飞快的擦了擦泪水,把香烟塞到老王手中,推门冲进了病房内。 妻子在外面苦苦哀求看守警员时,梁明早就听到了。 可他却毫无办法,几次想挣扎着下来,但只要一动弹,雄口伤口那儿就会疼。 堂堂一大男人,在妻子哀求别人时却只能躺在窗上干瞪眼,这绝对是最大的痛苦了。 幸好,那俩警员网开了一面,放妻子进来了。 张妍冲到窗前,一把抓主梁明的手,就跪在了窗前,呜咽道:“梁明……” “别哭,别哭,小心身体,我没事的,真没事。” 梁明哆嗦的右手轻莫着妻子的发丝,嘴里劝她别哭,自己却已经泪流满面。 好不容易,夫妻俩人才止住了泪水,手拉着手的相互问候着。 “张妍,告诉妈妈(张妍的母亲),让她老人家放宽心,我没事的……” 梁明刚说到这儿,就听到门口传来说话声,接着房门就被人大力推开,几个男人出现在门口。 张妍回头看去,就看到老王和小李俩人,脸色有些发白的正向里看。 下意识的,张妍站了起来。 除了市局的一个赵副局长外,还有一个二级警督,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年轻人,一个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 “赵局长。” 老王满嘴苦涩的刚要说什么,赵局长不耐烦的摆了摆手,随即对其他三个人点了点头,示意他们可以进去了。 那个二级警督在进来之前,扭头看了赵副局长一眼,很不满的样子。 看到这几个人后,张妍就知道给人家老王俩人惹祸了。 不过此时说啥也晚了,只能看着。 小胡子和金丝眼镜走进来后,就闪在了一旁,二级警督走到张妍面前,看了眼窗上的梁明,淡淡的问:“你是谁?” 张妍说:“我是梁明的妻子,我叫张妍。” 第606章 为我儿子报仇! 不等二级警督说什么,张妍又说:“我是趁着门口警员去卫生间时,偷跑进来的,你不要责怪他们。” 二级警督面无表情,好像根本没有听到张妍的解释,语气平静的说:“你可以出去了。” “领导,你先听我说,我……” 张妍虽说不怎么明白警衔,不过看到随后进来的市局赵副局长也站在二级警督后面,就知道他是领导了,正要解释一下,给老王俩人开脱时,却见人家不再理她,而是低声和戴眼镜的年轻人说什么了。 赵副局长赶紧给张妍使眼色,示意她先出去再说。 赵副局长见过张妍两次,也很同情她的,这时候赶着她快走,就是担心她会说出一些让岛国驻华大使馆的山岛小茅反感的话,那样就未免不好了。 张妍黯然的点了点头,转身看了眼梁明,正要走出去时,却听小胡子中年男人忽然快速说了句什么。 赵副局长的眉头一皱,戴眼镜的翻译,就傲然道:“山岛先生说了,他对贵国警方私自放人接近嫌疑犯的做法,很不满意。” 二级警督的眉头也皱了起来,看着赵副局长,却没有说什么。 他来自省厅,对梁明肆意殴打国际友人一案不怎么清楚,今天陪着山岛小茅来见梁明,只是奉命行事罢了。 不过,他也知道梁明在目前的情况下,警方不该让他在私下里见到家人,所以刚才进来时,才对赵副局长不满。 看着戴眼镜的翻译,赵副局长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请问胡翻译,你是华夏人吗?” 胡翻译刚才用了‘贵国警方’这个词,所以赵副局长才有这么一问。 好像早就知道有人会问自己这个问题,胡翻译傲然一笑,抬手莫了莫油光水滑的发型说:“赵副局长,按说我有权拒绝回答你这个问题,不过看在大家以前都是同胞的面子上,我也就不计较了。我现在郑重告诉你,我现在是岛国国籍。所以用‘贵国’这个词来说话,应该是很恰当的。” 看着胡翻译那张上下翻飞的嘴皮子,张妍忽然想到了一个词:汉奸。 “哦,那恕我问的冒昧了。” 赵副局长却无所谓的道了个歉,看向山岛小茅:“山岛先生,我手下擅自放人进来接触梁明一事,我会处理的。” 胡翻译马上就把这番话,用鸟语告诉了山岛小茅。 山岛小茅点了点头,看着张妍又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 胡翻译微笑着弯腰听完后,再看向赵副局长时,已然是昂首挺雄了:“山岛君听说当初参与殴打田中先生兄妹的人中,应该有梁明的妻子――也就是这位女士。为此,他很怀疑,为什么她没有被当做嫌疑犯控制起来,直到如今仍然逍遥于法外。对此,山岛君表示很不解,也很不满,决定要向贵国相关部门提出抗议。” 听胡翻译说出这番话后,赵副局长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岛国鬼子太欺负人了吧?你以为我们不知道田中秀则屁事也没有,早就已经回国了? 不过这些话,赵副局长只能想想,却不能说出来。 因为他比老王等人更清楚,到底是谁想整治梁明。 岛国人气势嚣张,只是借势而已。 看了眼来自省厅的陈警督,赵副局长正要说什么时,早就受够了、几乎要崩溃了的张妍,这时候爆发了,猛地扑到胡翻译面前,在他脸上狠狠挠了一道,嘶声骂道:“狗弄得汉奸,告诉你主子,这儿是华夏,现在已经不再是上世纪的1937(侵华战争)年那会儿了,想欺负人?没门!我要和你们对质!” 猝不及防下的胡翻译,精致的小白脸被张妍狠狠挠了几道血痕,疼的他哇哇怪叫,赶紧后退:“反了,反了,你敢当众殴打国际友人!” “滚尼玛的国际友人,老娘我今天和你们这群人渣拼了!” 前面早就说过了,张妍性格泼辣,脑袋瓜子一热时,就没有干不上来的事――这时候,她就脑子发热了,趁着赵副局长和陈警督没反应过来之前,又扑向了山岛小茅,准备如法炮制在他脸上先狠狠挠上几道解解恨再说。 其实,不管是赵副局长还是陈警督,不可能反应这样迟钝。 他们没能‘及时’阻拦张妍抓伤胡翻译,就是看这家伙很不顺眼,借着张妍的手来让他吃点苦头。 不过,在看到张妍‘得理不饶人’的又扑向山岛小茅后,就知道不拦住她不行了:你可以揍一个汉奸解解恨,可你真不能攻击一个岛国大使。真要是揍了他,事儿可就大了。 “张妍,你冷静一下!” 赵副局长和陈警督齐声大喝声中,一人抓主张妍一根胳膊,正要把她拉回来时,却看到山岛小茅忽然呀的一声怪叫,抬脚狠狠跺在了张妍小肚子上。 “啊!” 张妍惨叫了一声,身子迅速佝偻了起来,瘫倒在地上。 “八嘎!” 山岛小茅低吼着,不大的眼珠子瞪的老大,一脸凶神恶煞的样子作势要继续扑上来,却被赵副局长拦住:“山岛先生,请你冷静些!” 陈警督虽说和梁明夫妻没什么交情,但在看到岛国人当着自己的面,用脚狠踢张妍后,也是勃然大怒,厉声喝道:“山岛先生,请你自重!我会把你的不理智行为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对贵国大使馆提出严厉的抗议!” “张妍,张妍!” 躺在窗上的梁明,看到张妍被踢倒在地上后,嘶声叫着就要坐起来。 这时候已经跑进来的老王俩人,已经把张妍搀了起来。 可是,他们刚把张妍架起来,却惊恐的发现:有鲜血顺着她的腿淌了下来。 马上,生活经验丰富的老王脱口喊道:“啊,她是不是怀孕了?” 老王的这句话一喊出口,满屋子人都愣住。 片刻后,梁明就从窗上翻身坐起,脑门青筋蹦的老高,大吼着骂道:“我草泥马的岛国鬼子,我和你们拼了!” “冷静,梁明,你还有伤,千万不要冲动!” 距离病窗最近的小李,赶紧跑过去,一把抱住了他。 要说张妍还真够牙硬的,鲜血顺着腿流,却根本不在乎,只是狠狠看着山岛小茅,一字一顿的说:“我孩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杀你全家!” “快,护士,医生,快来!” 事情闹到这份上了,老王也顾不得什么了,赶紧和赵副局长把张妍抱到了旁边的陪护窗上。 “老王,快去喊医生!” 在赵副局长的喊声中,老王转身撒腿就跑向门口,右脚刚踏出房门,却撞在一个人的怀中。 “哎哟,对不起,请让一下!” 老王这时候也顾不得看撞了谁了,抬手推开来人,撒丫子跑向了值班室,边跑边喊:“医生,快来,这儿一个妇女要流产了!” “这事搞得!” 赵副局长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时,就看到两个年轻人走进了房间内,想也没想就喝道:“什么人?出去!” 与赵副局长一起喊的人,还有梁明:“高飞!” 正疼的浑身打哆嗦的张妍,听到丈夫喊出这个名字后,忽地睁眼看向了门口。 当她看到来人正是高飞时,泪水再次喷涌而出,哑声喊道:“高飞,你滚,你滚,滚的越远越好,永远都别让我看到你!” 刚来到冀南,就带着刘小龙赶来医院的高飞,看到病房内乱糟糟的很多人,躺在窗上的张妍腿上还有血迹,并大喊着让自己滚蛋,一时间有些懵了:“怎么回事?” 张妍把高家恨到了骨子里,可梁明却始终把高飞当做兄弟。 此时看到手脚健全的兄弟出现后,所有的委屈、恐慌和压力,都化作了一声呜呜咽,指着山岛小茅吼道:“高飞,那个岛国鬼子,把张妍踢的要流产了――你要是不杀了他为我儿子报仇,以后都别来见我!” 猛地,高飞想起刚才撞到自己怀中那个警察,大喊着跑去值班室的一幕了:原来有人踢了张妍,让她流产了,而且还是个岛国鬼子! 霍然抬头,高飞看向了山岛小茅,快步向他走去。 看出高飞来意不善后,赵副局长和陈警督都感觉到了不好,赶紧挡住了他,厉声喝道:“你什么人,出……” 赵副局长还没喊完,就觉得身子忽然向后退去,根本无法站稳,蹬蹬的向后退了好几步,撞在了挂衣柜上。 “你想干什么?你知道山岛君是什么人吗?他是我们岛国驻华大使馆的武官……” 虽说高飞此时的样子很吓人,可胡翻译还是硬着头皮挡住了他。 不过,不等他把话说完,高飞抡起巴掌,一耳光就狠狠抽在了他脸上。 刚才张妍只是在胡翻译脸上挠了几道血痕,杀伤力压根没法和高飞的巴掌相提并论,一个耳光就把他扇出去老远,转着圈的吐出一口血水,还有两颗牙齿。 身为驻华大使馆的武官,山岛小茅自然也是那种见识过拼杀的角色,从高飞一巴掌抽飞胡翻译的动作中,就看出这厮不是好惹的了。 但是他不怕――他背后站着强大的岛国帝国,身份又这么显赫,就算华夏地方高层见了山岛君都很客气,何必在意一个年轻人? 更何况,武官嘛,自然是会两下子的。 所以在瞧出高飞来者不善后,山岛君并没有退缩,而是举起双拳,左拳护住脑门,右拳放在下巴,很标准的拳击防护动作:“嗨,你地,什么地干活!” 山岛小茅的防守,在高飞看来就是一坨屎,左手在他眼前一晃,趁他双拳本能的击出去时,右手已经抓主他左肩,猛地向怀中一拉的同时,右膝已经抬起,狠狠顶在他小肚子上。 “啊!” 山岛小茅发出一声不像人样的惨嚎,胃部剧烈收缩,还没有消化好的午饭,从鼻子嘴里喷了出来。 第607章 再动就开枪了! 崭新的皮鞋被弄脏后,高飞根本不在意,面目有些狰狞,抬起右肘狠狠砸在山岛君的后背上,直接把他砸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山岛君那颗肥大的脑袋,就趴在了他自己的呕吐物上。 高飞弯腰,抓主山岛的右脚脚腕,问眼里全是狂热,恨不得下来参与战斗的梁明:“是这只脚踢得张妍吗?” 梁明马上意识到了什么,重重点头要说什么,却听到喀嚓一声轻响,接着就听到赵副局长厉声吼道:“别动,再动我就开枪了!” 梁明扭头看去,就看到赵副局长手里已经多了把手枪,正紧咬着牙的指着高飞。 陈警督的警衔虽说比赵副局长要高,可他只是文职人员,根本没有配枪的资格。 看到局长亮出家伙后,正看护着张妍的小李,也赶紧拿出了手枪,对准了高飞。 “都先让一让,让――一让,好吧?我们要抢救病人。”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了纷沓的脚步声,两个护士闯了进来,刚推开挡在门口的刘小龙,却看到眼前剑拔弩张的场面,顿时就被吓得一缩脖子,说话的声音低了下来。 刘小龙说话了:“高飞,哥几个,先救人,没意见吧?” 赵副局长死死盯着高飞,不敢有丝毫懈怠,他真怕高飞会趁乱伤害了山岛小茅,那样他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倒是陈警督很赞成刘小龙的意见,连忙帮着小李推病窗:“先救人,先救人!” 那俩护士赶紧接过病窗,快速拉出了房间。 在被拉着出门时,张妍多少冷静了些,喊道:“高飞,别把事惹大,你自己看着办!” 佩服的对张妍翘了下大拇指后,刘小龙走到陈警督面前,笑眯眯的低声说了句什么。 从外蒙回来后,刘爷就自诩是个经历枪林弹雨的猛人了,像眼前这种小场面根本看不了眼里,要不然绝不会笑的这样云淡风轻,外加从容淡定。 听完刘小龙的话后,陈警督的脸一下子变了,下意识的低声问道:“真的?” 刘小龙淡淡的说:“如果是假的,你觉得他(高飞)会这样嚣张吗?还有,我保证你们不会为这件事担负任何责任。一个岛国鬼子而已,在华夏还远远掀不起什么浪花。别说是高飞了,就是哥们办他,也是分分秒秒的事。” “啊――呃!” 陈警督正要进一步求证刘小龙的话中真实性时,看听到一声毛骨悚然的惨叫声,连忙扭头看去,就看到高飞已经放下了山岛小茅的右脚。 山岛君的右脚,已经诡异的朝了后――被高飞拧断了脚踝,看来这辈子都只能坐轮椅了。 “放肆!” 赵副局长大惊,说什么也没想到高飞竟然这样大胆,竟然无视他手中小钢炮的威胁,直接拧断了山岛小茅的腿子,大惊之下就扣下了扳机,却被陈警督及时托住了枪柄。 砰――的一声闷响,子弹打在了天花板上。 “住手!” 陈警督吓得一哆嗦,随即对作势要开枪的小李、老王俩人大喝一声。 小李俩人才不会傻到开枪,他只是做做样子罢了,借着陈警督的喝声,马上就垂下了枪口。 “赵局长,你先冷静一下!” 喝止住老王俩人后,陈警督也顾不得擦额头上的汗水,一把就抢过了赵副局长的手枪。 手枪被抢走后,赵副局长反而松了口气。 刚才他不得不开枪,要不然他犯下的错误会更大。 现在既然有陈警督站出来了,他也恰好顺坡下驴了。 看着昏厥过去的山岛君,陈警督脸色开始铁青,冲站在门口的老王喊道:“还愣着做什么,快去喊医生。” 早知道这样的话,刚才我就多叫两个护士来了――老王心里这样想着,转身又跑向了值班室。 高飞也知道,不顾警方的警告,‘擅自’掰断国际友人的腿子,影响会有多恶劣,休说他现在已经‘反出’高家了,就算他仍然在高家,这事也没有刘小龙形容的那样,不算事。 只是他才不在乎,如果岛国人为此事唧唧歪歪个没完,他不介意用他自己的方式,让那些疯狗闭嘴。 高飞只在乎一点:不管谁伤害了梁明和张妍,他都会让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 至于他为什么临时起意只掰断山岛小茅的腿子,那是他不想连累梁明夫妻,也想用这种方式来警告所有欺负梁明的人:你们给我等着,我连鬼子都敢办,你们算什么? 在他心里,山岛小茅已经是个死人了――他会让这位骄傲的国际友人,悄无声息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目的已经达到,高飞不再理睬山岛小茅,任由护士把他抬上病窗,推了出去。 至于那位趾高气扬的胡翻译,这时候早就被吓得连个屁也不敢放了,跟着护士灰溜溜跑了出去。 房间内静了下来。 高飞跺了一下脚,把洒在皮鞋上的呕吐物震下来后,看着赵副局长等人说:“我叫高飞,冀南落日餐厅的老板。我做的事情我会负责――你们的档次还低一点,回去换你们领导来吧。放心,我不会逃跑的。” 梁明接着说:“他要是跑了,你们找我!” “也可以找我,这是我家老头子的职务和联系方式。” 刘小龙嘻嘻一笑,走到窗头柜前,拿起上面查房用的纸笔,蹭蹭蹭的写了几行字,交给了赵副局长。 赵副局长下意识的接过来,只看了一眼,浑身就打了个哆嗦:靠,首都的一把手是他老爸!不会是骗我的吧? “这应该是真的。” 仿佛知道赵副局长在怀疑什么,陈警督在赵副局长耳边悄声说了句,才对高飞俩人点了点头:“好,那还请你们不要离开现场,我们要向领导汇报情况。” 看到高飞点头后,陈警督拉着赵副局长急匆匆走出了病房。 站在走廊尽头的窗前,陈警督心有余悸的叹了口气,苦笑着对赵副局长说:“老赵,我们这次是被卷进深水中了,当下只能自求多福了,唉。” 就在陈警督俩人自求多福时,梁明眼馋的看着高飞叼上一颗烟(他不能吸),叹了口气说:“唉,高飞,这次连累你了。刚才我该冷静点来着,毕竟那是外国人……” 高飞摆了摆手:“别说他是外国人了,就是火星人,他敢伤害张妍,也死定了。梁明,那些客气话你就别特么乱放了。要说连累,是我连累了你。行了,我知道你担心什么,你不就是想劝我赶紧爬窗户跑路吗?放心,我说没事就没事的。你知道他老爷子是谁不?” 为了给梁明增加信心(目前梁明只知道方小艇是高飞母亲,却不知道恐怖的高家。不敢这层关系以后高飞也不会再拿出来显摆了,所以就推出了刘小龙),高飞只好推出了刘小龙。 刘小龙非常体贴的跑过来凑趣,翘起大拇指:“梁哥是吧?嘿嘿,咱老爷子官不大,就管着一个城市,那个城市的名字叫京华――别崇拜刘爷,因为你是高飞的发小,就是刘爷的人!” 开始听刘小龙说他老爷子是某座城市的头儿时,梁明还以为他就是一市长的儿子,可随后听他说那座城市是首都后,嘴巴一下子张大了,连刚才挣扎时触动的伤口疼痛都感觉不到了,满眼里都是小星星。 梁明虽说只是一每天荡漾在铜臭海洋的商人,可他也明白首都一把手这个职务,所代表的含义是什么。 梁明的震惊表情,早就在刘小龙的意料之中。 实际上,这也是刘爷最喜欢看的一种表情,每逢此时,他就会在心中竭力劝告自己,一定要低调,矜持,千万不要流露出恶心的纨绔嘴脸。 殊不知,他这幅连皮眼都荡漾着得意的样子,在高飞看来才是最为恶心的。 但高飞却不会讽刺刘小龙,因为利用他来给梁明吃颗定心丸,本身就是高飞所希望的。 陪着梁明说了几句后,高飞就给刘小龙使了个眼色,走出了病房。 他不放心张妍,更知道梁明两口子早就想要个孩子,结果始终没有修成正果。 现在张妍好不容易有喜了,却很可能被山岛小茅一脚给谋杀了――高飞心里其实比梁明还要难受。 孩子不等于财富,无论梁明夫妻损失多少,在高飞看来只是一个数字而已,就算他要求成为华夏的比尔?盖茨,高飞也会想方设法的满足他。 但孩子――高飞不知道该怎么赔偿,所以明知道去见张妍会被骂个狗血淋头,可他还是得过去。 张妍去了抢救室,高飞就等在门口,小李在远处看着他,这是担心他会逃跑。 高飞也不在意,对他摆了摆手。 小李犹豫了下,走了过来。 “别担心,我是不会让你们为难的。” 高飞敬上一颗烟,淡淡的说:“我既然敢做,那我就敢当,绝不会连累到你们。” 小李现在隐隐知道高飞好像很有背景了,却没说什么,只是苦笑着接过了香烟。 俩人在抽烟时,高飞又向小李询问了梁明的事。 就当是朋友间闲聊天那样,小李有意无意的说了一些高飞不知道的事儿,比方省厅对外纠纷调查处处长周连春,当初就是他代表省厅插手的。 “对外纠纷调查处处长周连春,嗯,这名字很大气,一听就是了不起的人物。” 高飞笑眯眯点了点头时,抢救室的门开了,护士们推着张妍从里面走了出来。 “嫂子,怎么样了?” 高飞连忙迎上去,就看到张妍脸色苍白,面无表情,心里顿时一沉,正要开始自我批评时,却见那女人忽然笑了下,淡淡的说:“算你小子命好,要不然你死定了。” 高飞顿时长松了一口气,连声念了几遍菩萨保佑。 一般来说,怀孕的女人遭到如此重创后,孩子基本就别想要了,但张妍可能是因为她当孤儿院院长的老妈积德很深,经过及时抢救后,竟然化险为夷,只需躺在窗上好好修养几天,用一点安胎药就好了。 第608章 倒霉的陈大彪! “尼玛,以后要是再敢欺负人,小心老子砸断你狗腿!” 陈大彪右手掐着黑狼的脖子,把他推在了墙上,眼珠子瞪的老大,很吓人的样子。 被从黑狼手下解救出来的狗子,也被吓得连连后退。 狗子是个无业游民,几天前在路边‘捡了’一辆电动车,结果被警方提溜到了拘留所。 而黑狼,则是一个数次进宫的恶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屡教不改,把拘留所当做了自己家,进来后也经常欺负其他人,看守他的警员都见怪不怪了。 陈大彪进来的时间比较长,和梁明遇刺是一天。 一般来说,拘留最长时限为十四天,但是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这个期限会被延长到37天,而陈大彪到现在还呆在拘留所,很可能就是犯了刑事拘留。 来到拘留所后,陈大彪也没为他那天带人痛扁田中秀则那事后悔过,而且为了不连累跟他干活的那些兄弟们,把罪过全部担在了自己身上。 由此可以看出,陈大彪为人相当仁义。 不过,有时候仁义也不是好事,比方他原先接手的那些小工程,因为他的出事,现在都落在了别人手里。 上午时,陈大彪的老婆还来过,为了这个没少埋怨他。 陈大彪当时只是梗着脖子的说什么,宁可不挣钱也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反正老子是好汉一条,揍那鬼子货并没有啥过错,老天爷不会让他走投无路的。 他这态度彻底惹怒了老婆,点着他鼻子骂了一通‘就你能!那你就在这儿逞英雄吧,饿死我们娘儿俩活该’之类的话,泪水涟涟的走了。 老婆走了后,陈大彪的彪悍之气马上就没了,蹲在一个地方低头反省。 他当然知道,自从他进来后,老婆跑前跑后的没少花钱,七大姑八大姨的没少托关系――身为一个大男人,让自己老婆这样操心,陈大彪心中当然不好受。 就在这时,黑狼又欺负人了。 揍得狗子绵羊般的咩咩叫,别的好汉都不敢管,陈大彪看不下去了,或者说被黑狼给烦透了,二话没说跑过去仗着一身好力气,采住黑狼的头发就是一顿胖揍。 “小子,我欺负他管你屁事?别没事惹事,小心老子出去后把你那个水灵灵的老婆干掉!” 被揍得鼻青脸肿的黑狼,眼里明明露出恐惧之色了,可说话还是相当的硬气。 “次奥,我弄死你!” 陈大彪一拳就掏在了黑狼的小肚子上,疼的他哎哟惨叫时,一个警员从远处吼了一嗓子:“别特么的闹了!陈大彪,给我过来!” 拘留所里众好汉打架,警员早就习以为常了,只要打不出人命来,没人管。 陈大彪敢揍的黑狼哭天抢地,可在看守面前却乖的像只小绵羊,赶紧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面前堆起一个谄媚的笑容:“韩队,您有什么吩咐?” 其实韩队就是一小警员,不过就像朋友间喊一卖烤串的为某总那样,陈大彪等人逢警员就喊队长,一种讨好的尊敬而已。 “所长找你。” 韩队拍了拍陈大彪的肩膀:“小子,你的苦日子熬到头了,以后别来这地方了。” “啊?” 陈大彪一呆:“韩队,你、你们这是要放我走?” 韩队似笑非笑:“怎么,不愿意走?” 陈大彪做梦都想离开这儿,唯有在拘留所里呆过的人才知道,这地方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 不过,无论他老婆花多少钱,托多少关系,陈大彪都没能离开这儿,而且上午老婆来时,也没说他即将脱离苦海了,这是咋回事? 被韩队在皮股上踹了一脚后,陈大彪才清醒了过来,赶紧给韩队深深鞠了一躬,这才飞快的跑到了前面的办公楼。 来到所长办公室门口时,一个警员冲他点了点头,敲了下房门冲里面说了句什么,就让陈大彪进去。 陈大彪有些紧张的走进了所长办公室,就看到平时对众好汉从没有过笑脸的张所长,脸色带着最最可亲的笑容,正在陪着两个年轻人说话。 那俩年轻人坐在沙发上,嘴上叼着烟,一副待理不理的样子,一看就是出身非常高贵的主。 “大彪来了?快,快坐下。” 看到陈大彪进来后,张所长连忙从对面沙发上站起来,热情的让他过去坐。 陈大彪却站在那儿,微微弓着腰说:“俺站着就行,站着就行。” 张所长也没有再勉强他坐下,对那俩年轻人说:“高先生,刘先生,他就是陈大彪。” 原来不是放我走,是因为有人要找我? 听张所长这样说后,陈大彪的心凉了半截,再看到那俩年轻人审视自己的目光,好像牲口贩子挑牲口那样,心里就彻底的凉了:捏捏的,他们不会是被岛国人派来故意收拾我的吧?么的,如果真是这样,老子就和他们拼了! 就在陈大彪脸上表情阴晴不定时,左边那个看起来成熟一些的家伙问话了:“你就是陈大彪?” 陈大彪没有吭声,只是用力点了点头。 年轻人又问:“上个月的三号,在凤山开发区就是你帮着一个叫梁明的打架了?” “是,就是我。” 陈大彪说完这句话后,深吸了一口气,挺起了腰板:“你们是那些岛国鬼子,或者是开发区招商局王明星(局长,当时挨揍的人之一)派来找我麻烦的吧?” 另外一个年轻人笑眯眯的看着陈大彪,反问道:“是又怎么样?” 陈大彪眼里闪过一丝悲愤,攥紧了双拳缓缓的说:“不怎么。我只是想给你们一个提议。” 年轻人眼珠一翻:“说说呢,什么提议。” 陈大彪声音有些沙哑,脑门青筋蹦起:“你们最好能把我弄死,要不然等我出去后,我绝不会放过你们!” “放肆!” 陈大彪的话刚落下,张所长就猛地一拍桌子,让他闭嘴后,才陪着笑的对那俩年轻人说:“两位,别介意,乡巴佬就是这脾气,不知好歹。” “呵呵,还行,对胃口。” 其中一个年轻人笑了笑,站起身对张所长伸出手:“我要把他带走了,张所长,以后有空大家一起坐坐。” 知道其中一个人是啥背景的张所长,赶紧擦了擦右手,这才弯着腰的和年轻人握手:“高先生,刘先生,你们太客气了,啥时候有空就通知我一句,随叫随到。” 陈大彪冷着脸的站在那儿,默不作声。 在张所长的热情相送下,陈大彪跟着那俩年轻人出了拘留所。 陈大彪本以为,拘留所外面肯定停着很多车子,每一辆车前都站着好几个小弟,一个个描龙刺虎脑门铮亮,脖子上挂着刷狗似的粗脸子,嘴里嚼着口香糖,脸上戴着大墨镜,手里拿着棒球棍在手心轻轻拍打着,就那样嚣张的望着他,某人一声令下后,就会呀呀的冲上来,把他打成死狗。 电视里就是这样演的。 所以陈大彪在走出拘留所时,明显感觉到自己双腿在打颤。 不过当地老百姓有句俗话,叫做‘挨草跑不出高粱地’,事已如此,陈大彪根本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咬着牙走出了拘留所的大门。 大门外面的确停着很多车子,但却没有看到成帮的小弟,姓高的年轻人摆了下手,一辆蓝白相间的出租车驶了过来。 姓高的年轻人拉开副驾驶这边的车门,对陈大彪摆了下下巴:“上车吧。” 哦,看来这是要把我带到没人的地方,再仔细的修理我啊――陈大彪眼珠子四下里转了转,低头坐上了车子。 车子启动后,姓高的那个递给了陈大彪一颗烟。 烟是好烟,正牌大中华,陈大彪以前也抽过几次,却没吸出比他自己花钱买的五块钱一盒的红河烟好到哪儿去,不过吸完这种烟再吸红河时,却觉得平时吸惯了的红河烟味道不怎么样了。 陈大彪也没客气,接过烟借着姓刘的火机点燃,狠狠吸了一口,等着他们发话。 不过,那俩人却没搭理他,自顾自的在那儿低声谈笑了起来。 竖着耳朵的陈大彪,通过他们的谈话知道了他们的名字:姓高的那个叫高飞,姓刘的那个叫刘小龙,后者好像是来自京华,故意操着一口连母猪都能听出来的京片子,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既然这俩人不和自己说话,陈大彪也不吭声,只是看着窗外。 他本以为,车子会开向一个偏僻的地方,那儿会有大批的小弟在等着干他――电视里就是这样演的。 他目前所需要的就是找机会跑路,最好是经过一段不好走的路段,那样车速就会减慢,就可以推开车门跳车跑路了。 至于最终能不能跑得了,暂时不管。 事实却不像陈大彪所想的那样,车子径直开进了市区,闹市,最后来到了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 难道要在这儿收拾我? 车子停下后,望着高高的大酒店,陈大彪一脸的茫然。 姓高的和姓刘的那俩小子,仍然不说出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带着他进了酒店,一个非常豪华的包厢内。 “坐下。” 姓高的叫高飞的小子说话了,还很有礼貌的替他拉开了一把椅子。 另外姓刘的叫刘小龙的家伙,却对服务生打了个响指,吩咐上菜。 不大的工夫,一桌山珍海味,外加三瓶飞天茅台,摆在了桌子上。 等服务生替三个人满上酒后,就很知趣的退出了房间。 坐在陈大彪对面的高飞,举起了酒杯:“来,干一个。” 干就干,谁怕谁? 吃饱喝足后才能扛揍! 陈大彪此时彻底豁出去了,举起酒杯晃了一下,一口闷掉。 辛辣的酒水,顺着喉管淌下去后,就像在肚子里腾起一团火,烧的陈大彪黑脸膛发红,猛地把空酒杯往桌子上一顿,大声说:“你们到底想怎么样,直接说!老子要是皱一下眉头,就不算好汉!” 第609章 害死人不偿命! “无论你们想怎么玩,冲我来,但不许报复家人,要不然我和你们拼了!” 陈大彪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俩眼珠子开始发红,就像一头被绳子捆住的疯牛。 如果对方把他从拘留所里带出来,找一帮小弟狠狠揍一顿,陈大彪绝不会感觉奇怪,因为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 可这俩家伙偏偏笑面虎一样,对他不打不骂,还带来这样高级的酒店,好酒好菜伺候着――这让陈大彪心里有些发毛:电视里经常演这样的狗血桥段,越是穷凶极恶的人,就会越会装扮成彬彬有礼的样子。 看着陈大彪,高飞笑了,转着酒杯缓缓的说:“月薪一万,奖金另算,管吃管住,配备专车――这样折磨你的方式怎么样?” “啥?” 陈大彪一下子呆住,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赶紧拨拉了几下。 操着一口骄傲京片子的刘小龙,翻了个白眼骂道:“土鳖,你没听错。我们是落日集团的老板,准备把你招进集团当保安。高飞刚才说的这些,就是给你开出的薪水福利。听明白了没有?没听明白的话,刘爷再给你重复一遍。” “啥,那个啥?落日集团?” 陈大彪懵了,彻底的懵了,他确定自己没听错,只是可能是在做梦。 月薪一万,奖金另算,管吃管住还有专车,就是村里在城里混得最牛比的二狗子(当然了,人家早就不许人叫他二狗子了,得喊他什么陈总监,总是太监吗?),好像也没这么好的福利待遇,更何况他陈大彪就是初中文化的土鳖呢? 做梦,这肯定是在做梦,要不然就是这俩家伙耍着老子玩儿――就在陈大彪要狠狠掐自己一下时,高飞说话了:“你认识梁明吧?” 陈大彪发誓,在一个多月前之前,他从没有听说过梁明这个名字。 他知道这名字,还是被抓进派出所之后:当时,审讯他的那些警员,问他和梁明是什么关系,并告诉他说,他就是为了帮着被岛国人欺负的梁明,才被抓进来的。 陈大彪点了点头:“梁明?哦,你们说的那个梁明,是不是在凤山开发区被岛国鬼子欺负的那个倒霉蛋?” “是,他就是个倒霉蛋,到现在还躺在病窗上。” 高飞叹了口气,淡淡的说:“可他却是我的兄弟。任何敢欺负我兄弟的人,都会遭到我不遗余力的报复和打击。但任何帮助我兄弟的人,我都会让他为此庆幸――你的运气很不错,在我兄弟最需要帮助时出现了。” 陈大彪眼珠子瞪的好像牛铃铛那样大,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鼻孔一起一伏的,黑红的脸庞开始发光。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他要交好运了。 虽说姓高的这俩家伙是乘出租车去拘留所的,但从张所长在他们面前客气的好像孙子似的表现,就能看出这俩家伙不是一般人。 发达了,俺发达了,月薪一万,奖金另算,管吃管住有专车……俺老婆要是知道这些后,肯定会激动的抱着俺哭,说俺特么的惹了那么多次祸,终于修成正果了! 在陈大彪如梦如幻的兴奋中,一瓶茅台不知不觉的灌了下去,后来竟然很丢人的拍着雄膛说,当初他真该一瓦刀把那个鬼子脑袋砍下来当球踢。 对陈大彪喝多了后就胡说八道,刘小龙嗤之以鼻,高飞则听的津津有味。 接下来,三人又干了一瓶茅台(刘小龙总共喝了不到半斤,高飞俩人喝了三斤半)后,陈大彪彻底放开了,吹嘘着只要他干保安,附近方圆五百里的就没敢来惹事的。 这自然又被刘爷狠狠鄙视了一番。 看着呲着大白牙嘿嘿傻笑的陈大彪,高飞问:“敢不敢随我去凤山开发区招商局,找那个王明星?” 啪的一声,陈大彪狠狠拍了下桌子,左脚踏在椅子上吼道:“俺早就看那傻比不顺眼了,他挨的那一瓦刀,就是俺砍的!有什么不敢去的!” ―― 这一个月来,王明星的日子不怎么好过。 当初被陈大彪用瓦刀砍在脑袋上的伤口早就好了,但他的好运气好像也跟着跑掉了。 这一个月来,凤山开发区竟然没有办成任何一笔招商引资任务,哪怕是平时那些痴心想在这儿办厂的小作坊主,也好像钻进地下不见踪影了。 招商局的主要任务就是招商引资,如果不能吸引投资,王明星这个局长很快就会下课,所以他很着急,把几十个手下都撒出去后,才总结出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结果的原因。 人家不来投资的原因很简单,不是因为地利不行,也不是因为政策不够优惠,而是因为人不行――确切的说,招商局的人不行。 梁明在凤山开发区相中一块地,却被岛国人蛮横的拿走,还挨揍差点没命了这件事,已经被传得沸沸扬扬的了。 大家都说招商局太混蛋了,为了巴结鬼子就这样对待本土企业,这不是卖国求荣吗? 只有傻瓜才会来这地方投资建厂,没有安全感啊。 得到这个结果后,王明星才知道当初他失信梁明那事是多么的愚蠢。 可问题是,这事也不是他说了算得啊,要不是老领导发话指示他这样做,他敢随意撕毁合同吗? 更让王明星生气的是,在那件事发生后,田中秀则这个岛国鬼子,也就不在来开发区了,听说他的大合集团快要破产了。 “麻了隔壁的,老子的前途就毁在鬼子和康副区长(王明星的老领导)手里了!” 王明星狠狠砸了一下桌子时,有人敲响了办公室房门。 心情不好的王局长没好气的问道:“是谁?” 门开了,接待员小严有些紧张的出现在门口,小声说:“王局,有人找您?” “不见,就说没空!” 王明星想都没想,就摆手拒绝了。 他还得去区里见老领导,听说有人开始窥探他皮股下的局长宝座了。 那怎么行,这可是老子费了大力气才得到的,哪怕现在成了最不待见人的清水衙门,可局长岂是那些自不量力的王八蛋能窥探的? 该给老康这老贪得无厌送点什么呢――王明星刚想到这儿,就听到小严低叫了一声,门就被人踹开了,发出老大的动静。 “谁敢在这儿放肆!” 王局长大怒,拍着桌子站起来向门口看去,就看到三个男人闯了进来,走在最前面的那个,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比叫花子强不了哪儿去,还一身醉醺醺的酒气,黑脸膛发光,好像刚成功强女干了一头母驴似的,眼里满是得意的奸笑。 “你们是谁?小严,喊保安过来,把他们给我赶出……” 王局长怒冲冲的刚说到这儿,那个叫花子已经冲了过来,抬起老大的巴掌,狠狠就抽在了他脸上,抽的那叫一个狠,声音那叫一个响,一下子把他连人带椅子都抽倒在了地上。 “来人,来人啊,有人暴力冲击国家行政机关了!” 王明星抱着脑袋大喊着,还没有爬起来,陈大彪就扑上去,连揍带踹的,不大的工夫,王局长就再也没力气喊了,躺在那儿直哼哼。 “行了大彪,再打这家伙就没气了。” 高飞走过来,拦住还要那脚猛踹的陈大彪,拉起;老板椅坐了上去,翘起二郎腿居高临下的看着王明星,冷冷的问:“知道为什么要揍你吗?” 这时候,王明星已经认出痛扁他的是谁了,恶毒的笑了笑,喘着粗气的说:“陈大彪,你一个泥腿子就敢肆意殴打国家工作干部,你就等着把牢底坐穿吧!” 在王明星看来,用不了多久,悦耳的警笛声就会响起,到时候坏人会落入法网,被他折磨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刘小龙嗤笑一声,抬腿坐在了桌子上,拿过固话拨打了110,把话筒垂了下来:“土鳖,你现在就可以报警,说你在招商局被人打了,打你的人叫刘小龙。” 王明星狠狠瞪了刘小龙一眼,一把抢过话筒。 话筒中,传来接线员的声音:“这儿是110报警中心……” “我是凤山开发区招商局,我这儿有人在暴力攻击国家行政机关,殴打国家干部!” 王明星冲着话筒,用最大的力气喊了一嗓子。 那边的接线员好像愣了下,接着就冷冰冰的回答:“对不起,这儿是110报警中心,您要投诉商家请拨打12345……” 王明星大怒:“我不是消费者,我要报警,报警!” 电话中,却传来了嘟嘟的忙音。 “明明是110报警电话的,怎么会这样?” 王明星眼里全是茫然的爬起来,扣掉电话重新拨打了报警电话,但得到的结果却仍然是让他拨打12345. 这一下,王明星好像明白了什么,再看向高飞几个人时,眼里已经带有了恐惧之色。 刘小龙吸了口烟,懒懒的说:“要不要赵你的老领导康副区长?” 对,对,110那边出问题,老领导那儿却不会! 受到刘小龙的‘善意’提醒后,王明星赶紧拨打康副区长办公室的电话,电话刚一通就急不可耐的说:“文秘书吗?我是王明星啊,我找康区长――什么?康区长刚才被市纪委的人带走了?这、这怎么可能?” 拿着话筒,王明星软软的瘫倒在了桌子下面,好像预知了自己的下场。 刘小龙跳下桌子,往他脸上吹了口烟雾,又拍了拍他脸颊:“傻吊,这下你该死心了吧?其实你该庆幸的,庆幸当初在欺负梁明时,你没有下死手,要不然你今天死定了。” 梁明? 哪个梁明? 王明星终于慢慢想到谁是梁明了,也搞清楚自己被人揍,康副区长被纪委带走,肯定就是和梁明有关了。 “梁明,你既然有这么大的能力,当初怎么不说明白?这不是害死人不偿命吗?” 王局长呜咽了一声,抬头看去时,却发现高飞三人已经扬长而去了。 第610章 理直气壮的做坏事! 周连春走出候机大厅后,展开双臂仰起下巴,对着太阳深深的吸了口气。 他还是喜欢冀南这儿熟悉的空气气息,虽说现在空气污染已经成为各大城市的通病,但冀南相比起首都京华来说,空气质量还是要好上很多。 不过,以后他可能就很少有机会吸到这熟悉的空气了,因为用不了多久,他就会上调首都部委,成为一名科长。 从省厅的处长成为科长,仅仅从字眼上来看,这就是一种贬低。 但周连春却很清楚,有很多处长,甚至厅级干部都在拼抢这个科长――部委直辖的华东地区治安科科长(杜撰的,别介意)。 在群雄争霸中,周连春这个最不起眼的候选人,却成了最大的一匹黑马。 这次他去首都,就是为了确定此事。 结果,很让他满意,相信用不了几天,组织上就会找他谈话了。 周连春当然清楚,他之所以从众多候选人中一路过关斩将,就是因为他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协助岛国驻华大使馆,和京华某位公子,让一个叫梁明的倒霉鬼变得更倒霉了。 在去首都之前,周连春还听说那个倒霉鬼最近情绪很不稳定,甚至还出现了自杀倾向。 呵呵,生活是这样美好,只有傻瓜才会想到自杀。 即将别了,我深沉热爱着的冀南! 周连春睁开眼,放心双臂,正要走下台阶时,却看到一辆深蓝色金杯车停在台阶下,车前站着几个身穿黑西装的人,最前面的好像是省纪委的一个副职,姓董来着。 “董处长,呵呵,这是要去哪儿找人麻烦呀?” 周连春看着走过来的几个人,终于想起了这人的职务。 出于专业原因,没有谁喜欢和纪检部门的人打交道,周连春也不喜欢,不过既然在这儿遇到了,打声招呼开个玩笑却是有必要的。 董处长并没有像周连春所想象的那样,和他漫不经心的打个招呼(纪委的人就这德性,看谁都觉得是犯罪分子),然后就带着人去候机大厅了,而是走到他面前,淡淡的问道:“你是省厅对外纠纷调查处处长周连春吧?” 周连春的脸色一变,预感到了什么,木然的点了点头:“是,我就是周连春,咱们在一起喝过酒。董处长,你这是……” 董处长拿出一张纸,放在周连春的面前,面无表情的说:“周处长,我们接到关于你违规的举报,请你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跟我们走一趟。” “要带我去喝茶?” 周连春猛地醒悟了过来,脸色惨变,向后退去:“不,不,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不跟你们走,我要打电话!” “周处长,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带走!” 董处长对身边那俩穿黑西装的年轻人一摆手,那俩人就扑了过来,一人一根胳膊,在路人的侧目关注下,迅速把周连春塞进蓝色金杯车内。 ―― 周芳是卫生厅的三朵金花之一,正是三十出头,最为浪漫最为迷人的年龄。 男人都喜欢金花,尤其是周芳这种穿制服的金花。 不过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越是有魅力的女人,就越不幸福……这句好像狗屁一样的定律,却好像很适合周芳。 她就不怎么幸福,因为她老公只是一个卖猪肉的屠夫。 当然了,如果不是这个屠夫当年靠杀猪为生供周芳读书,那么她这辈子最多也就是个长得不错的村妇而已,根本不可能考上大学后进入卫生系统,又被单位实权派李茂明副厅长看上眼,并成为他的…… 有些话,不能说的很明白,要不然会有大麻烦的。 单位那些暗中眼馋周芳的人,都这样想,在骂‘好白菜都被猪拱了’时,也为周芳那个可怜的屠夫丈夫而叹息:哥们,以后能不能别老是把心思放在猪身上,多关注一下你这个总是值夜班的老婆不好吗? 今天下午下班后,接了一个电话的周芳,给她的屠夫丈夫打了个电话,说她今晚又要值夜班了,让他自己带着女儿随便找家好一点的饭店吃饭,反正现在家里又不缺钱。 放下电话后,周芳心中重重叹了口气。 说实在的,屠夫供她上学,她很感激,大学毕业后嫁给他,也是存着报恩的想法。 刚结婚那几年,夫妻感情还是很不错的,第三年就有了个漂亮的女儿。 不过,随着眼界的提升,周芳却发现丈夫原来是那样的粗鲁,贪婪,为了一个摊位,为了十几块钱,就可能和人动刀子。 很多次,周芳都想离婚――可她不敢说,因为她怕屠夫会一刀把她宰了。 就在这种情况下,来自京华的李茂明出现在了她视线中,把她从地方上调到了省厅,使她的地位有了更高层次的变化,眼界也相应的更高了。 周芳能得到这些,肯定会付出了一定代价,是个正常人就能猜到,唯有她那个屠夫丈夫搞不懂罢了,还整天乐呵呵的。 天黑了下来,周芳开着一辆白色雪佛兰,来到了一个小区。 这个小区很平常,里面的住户是鱼龙混杂,既有暴发户,也有公务员,所以没有谁刻意关注周芳。 晚上九点时,周芳刚洗了一个热水澡,房门就开了,穿着风衣的李茂明从外面走了进来――这个房子,是俩人相会的爱巢,已经有一年多了。 “吃饭了没?” 裹着浴巾的周芳刚问出这句话,脱掉风衣的李茂明就扑了上来,把她横抱在了怀中,放在了宽大的沙发上,扯掉了她的浴巾。 对李茂明这种粗鲁的动作,周芳不反感,反而很享受――男人唯有喜欢一个女人到极点,才会这样急不可耐不是? 很快,两个人就来到了白热化状态,陶醉在彼此的付出和索要中。 周芳是个那方面很敏感的人,每当投入时,都会感觉像在飞――在云彩里飞。 今天也是这样,就在她陶醉的在云彩里飞时,忽然有闪电出现,不断的出现,带着喀嚓喀嚓的声音。 接着,她就从云层掉了下来――李茂明停止了动作。 “怎、怎么了?” 双颊桃红的周芳,睁开眼问出这句话时,却看到李茂明脸色惨白,望着房门那边。 下意识的,周芳也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了两个人――一个是个脸上带着冷笑的年轻人,一个,却是腰间别着一把杀猪刀,手里拿着照相机的男人,屠夫,她的丈夫。 刚才周芳在云层里飞时看到的闪电,原来是屠夫拍照时的闪光灯。 看着狞笑着走过来的屠夫,周芳清醒了过来,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尖叫:“啊!” “臭表子,叫,叫尼玛啊!” 屠夫抓主周芳的头发,狠狠扇了几个耳光。 又怕又疼的周芳,双眼一翻竟然昏了过去。 屠夫也不管,拿出了杀猪刀,看着滚落在地毯上的李茂明,那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头猪:“原来是李厅啊,我说我媳妇怎么会去省厅呢,搞了半天原来是你照顾她啊。好,照顾的真好啊!” 李茂明抓过风衣盖在自己身上,全是好像筛糠般的哆嗦:“别、别,兄弟……有话好好说,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儿对吧?” “对你尼玛个头,我弄死你个比养的!” 屠夫抬脚,狠狠踢在李茂明下巴上,举起手中的杀猪刀就捅向他心窝。 “啊!” 李茂明魂飞魄散,可除了无助的惨叫外,根本没处躲闪。 眼看刀子就要刺进他心口,一只脚却飞快的踢来,啪的一声,屠夫手中的刀子飞了出去。 屠夫大怒,霍然转身看着一起来的年轻人:“麻痹的,你干……” 他的话还没有骂完,年轻人抬手就给了他一记干净利索的耳光,把身高马大的屠夫抽的原地转了好几个圈,最后噗通一声坐倒在了茶几上,耳朵里就像有十几架飞机轰鸣而过。 被狠狠抽了一耳光后,屠夫才知道这家伙不是好相与的,只敢拿眼珠子狠狠瞪着他,却不敢多说半个字。 “你再敢瞪我,我挖掉你眼珠子,信不信?” 年轻人淡淡的说着,脚尖一挑,把浴巾挑了起来,盖在了昏过去的周芳身上。 屠夫常年在社会上混,当然能从年轻人踹飞他刀子,抽他耳光这俩动作中看出,人家要想挖掉他眼珠子,他只能瞪着,没啥反抗力。 看到屠夫老实了后,年轻人这才扯过一个圆凳坐下,懒洋洋的说:“我带你来抓你老婆出轨,是让你来把咱们的李厅搞臭的,可不是让你来杀人的。” 听年轻人这样说后,李茂明才明白过来,周芳的丈夫找到这儿,就是这家伙在捣鬼。 而且,貌似他还不是一般人,要不然绝不会这样从容淡定。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李茂明颤声问道:“你、你是谁?我哪儿得罪你了?” 年轻人可能早就预料到李茂明会这样问,笑眯眯的点了点头:“不错,你是得罪我了,我姓高,叫高飞。” “高飞?” 李茂明眨巴了两下眼睛,觉得这个名字好像在哪儿听过,却记不起来了。 高飞叹了口气:“唉,看来你的记性还真不怎么样。那我再说的透彻点,你总该知道步行街上的落日餐厅吧?” “步行街的落日餐厅?” 李茂明愣了片刻,终于想起来了:“你、你是餐厅的老板!” 高飞点上一颗烟,笑着回答:“不错。” “你这样做,就是因为我封了你的餐厅!” “不错。” “你、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采用这种卑鄙无耻的手段,来报复一个国家……” 李茂明暴怒,嘶吼着刚说出这句话,高飞却猛抓主他头发,右肘狠狠击在了他嘴上。 李茂明惨叫声中,喷出一口鲜血,外带四五颗牙齿。 “做坏事做到这种理直气壮的地步,也真是难得了。” 高飞冷笑,拿起茶几上的数码相机,站起身向门外走去:“李厅,做好被谈话的准备吧,嘿嘿。” 第611章 那儿有人在打架! 李茂明偷人老婆,被人家那个屠夫丈夫拿刀子扎伤大腿去了医院,和人老婆恩爱的照片出现在相关部门领导案头这些事,不到一个上午,就在本地官场上传得沸沸扬扬的了。 傻瓜也知道,这件丑事曝光后,被某派系当做重点来培养的李茂明,是彻底的废了。 不过傻瓜们却不知道,具体谋划这件事的人是谁。 傻瓜们还知道,凭着周芳那个屠夫丈夫,是不可能有这份心机的,这是要把李茂明往死里整,没有留一点后手! 傻瓜们不知道的事情,却不代表方小艇不知道。 和上面某个领导通过电话后,方小艇就呆愣在座椅上,木木的看着一份文件,很久都没动一下。 她当然知道,这件事是高飞干的。 她更知道,下面开发区招商局的王明星,省厅的周连春――只要是当初欺负梁明,欺负落日餐厅的那些人,都受到了最为沉痛的打击。 如果只是高飞一个人,他不会做到这些,毕竟他无法动用某些力量。 可一想到和高飞在一起的刘小龙……首都一把手的宝贝公子,要想收拾几个地方官,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儿? 当然了,到目前为止,方小艇还没有听到那些年轻人传来的不好消息(当初在落日餐厅闹事的那些京华小纨绔),但她确定那些人一个也跑不了,最起码他们家里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京华那些人也许不在乎高飞,却不能不顾忌他暗中的手段,和他甩也甩不掉的高家:没有谁喜欢参与兄弟阋墙之间的战斗,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极力安抚高飞,请他息怒。 还有,岛国驻华大使馆山岛小茅脚腕被扭断这件事,根本不用问,方小艇也知道上面肯定会高度重视。 这已经是相当严重的外交问题了,哪怕高家在华夏一手遮天,可也远远没有在无声无息中平息这件事的本事。 高老爷子和大伯,都没有给方小艇打电话,可方小艇却知道他们都在努力想办法平息这件事,争取这件事不会波及,或者干脆说不要连累到高家。 没有谁指责方小艇,就连高健城都没打电话过来。 这却不是方小艇所希望的:高家没人指责她,那是已经不再信任她的能力,有她参与,事情只能是越来越糟糕。 高老爷子的态度,让方小艇的心里一阵阵的发凉,继而意识到当初她包庇高雅的做法,是多么的愚蠢! 如果当初她站在公平的角度上,在高雅暗中陷害梁明、落日餐厅时能够及时站出来保护他们,那么今天的高飞就不会对她失望,不会采取这种方式来证明没有高家,他一样可以保护他亲近的人! “你最好是离开冀南,这算是我对一个母亲的最后要求吧。” 方小艇又想起了高飞曾经和她说起过的这句话。 他不想方小艇再留在冀南,因为他不想再看到他的母亲,他那个其实真心疼爱他的母亲! 这是一个儿子在对亲生母亲极度失望后,才会说出的话。 每当想到这句话,方小艇就心如刀割,泪水就会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但却没有谁来替她擦干,高飞不会,高健城不会,高雅――也不会。 唯有她自己,只能躲在黑暗中,唾面自干。 “也许,是该走的时侯了。” 方小艇深吸了一口气,喃喃说出了这句话时,房门被轻轻的敲响了。 没有人来为自己擦干泪水,方小艇只能自己擦干。 对着小镜子,确定自己看不出哭泣的模样后,方小艇才淡淡的说:“进来。” 门开了,进来的是王晨。 王晨手里拿着一份文件,走到桌前低声说:“方书记,这是对康堂(康副区长)的处理意见,您看一下呢。” “嗯,放这儿吧。” 方小艇点了点头,看向了王晨。 王晨垂下眼帘,低声说:“那我出去了。” “慢点,我有话要对你说。” 方小艇摇了摇头。 自从王晨‘背叛’了方小艇后,俩人都知道她们再也没呆在一起的可能了。 如果王晨只是一般秘书,早就被方小艇打发到档案室、宗教局这种冷衙门里去了。 只是她不能这样做,因为王晨背后有陈破天,所以她就算是对王晨再不满,也只能把这份不满压在心底。 更何况,王晨是为了高飞才‘背叛’方小艇的。 一个当母亲的,好意思的对一个为了自己儿子就敢于‘说真话’的女孩子下手吗? 当然不能,所以方小艇只能给王晨安排一个好地方。 王晨也知道方小艇要说什么了,给她满了杯水后,就站在了办公桌前。 方小艇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说:“坐下。” 王晨没坚持站着,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 望着默不作声的王晨,方小艇叹了口气:“唉,王晨,说实在的,我一直都很欣赏你,要不然也不会把你带到冀南来了。我也很喜欢你,你懂进退,知方寸,做事滴水不漏,表面温柔实则很有主见,这都是在官场上发展的必备条件。再加上我的提携,也许不到三十岁,就能成为市直部门独当一面的人物。” 王晨长长的眼睫毛忽闪了下,低声说:“多谢方书记的夸奖。” “这倒不是夸奖,是实话。” 方小艇眼里闪过一抹落魄:“可惜的是,因为那些原因,你不能再呆在我身边了。如果我强留下你,不但我会觉得别扭,就连你自己也不开心。所以,你离开是定局。” 王晨没有吭声,只是缓缓点了点头。 方小艇放下水杯,说道:“我相信这些天内,你肯定想过你的去留了。那你告诉我,你想去什么部门,担任什么职务?只要你的要求不过分,我肯定能满足你。” 不等王晨说什么,方小艇又说:“你觉得发改委总局那边怎么样?” 发改委,号称‘小内阁’,绝对牛叉的部门,别人就是打破头也不好进,但对方小艇来说,就算有困难,她也能解决。 由此也不难看出,哪怕她对王晨很不满,可也尽心尽力的给王晨安排工作了。 “谢谢方书记。” 王晨终于抬起头,眼里带着感激,认真的说:“可我不想回首都,我想趁着年轻,在地方上锻炼一下,哪怕苦点累点都行。” 方小艇黛眉一皱:“地方上?你想去哪个省份?” 王晨又把眼帘垂下,蚊子哼哼似的说:“我想留在冀南。” “留在冀南?” 方小艇猛地明白过来了,苦笑着摇了摇头,目光温柔了很多:“王晨,我明白你的心思……可我和你说实话,你不会成功的,那个家伙可以说是一个相当绝情的人,因为我做了对不起他的事,都赶着我这个当妈的滚蛋了,更何况是你?” 王晨盯着自己的脚尖,说:“也许你没有站在他的角度上考虑问题。还有,我的目的并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我只是觉得能够离着他近些,心里就会安稳。” “你真傻,比我当年还傻。” 愣愣的看着王晨,过了很久,方小艇才重重叹了口气:“唉,你决定了?” “嗯。” 王晨只发出了一个鼻音,但却很坚决。 “好吧,我会安排的。希望有一天,我能看到我想看到的一幕。” 方小艇微笑着摇了摇头,忽然觉得自己离开冀南也没什么不好,就像很多普通老百姓家的孩子那样,结婚了就会和父木分开过自己的小日子,过的很带劲,才不管他老子娘在背后给他多操心! ―― “我都说过一百遍了,这地方绝对不转让!就算转让,也得等我们老板回来。好了,张总,就这样吧,我还忙。” 扣掉电话后,老王直接把手机扔在了后座上。 副驾驶座椅上坐着他女儿王小壮,看到老爸气咻咻的样子后,拿出了一叠纸巾递了过去。 和几个月前相比起来,王小壮的气色有了很好的转变,脸蛋变红了,头发变黑了,也长高了几厘米,尤其是那种在什么人面前都小心翼翼的怯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自信。 老王很清楚,女儿能有这么大的变化,完全得益于一个人,高飞。 如果没有高飞,老王就不会拿这么高的薪水,有自己的专车,还能和德才姐好上――德才姐现在已经住进王家了,王小壮也提前叫妈了,一家人商量着要换个大房子。 德才姐是过过苦日子的人,人老实善良,拿王小壮好像亲生的那样,每天都变着法的给她补充营养,哪怕是她上学,德才姐也会中午跑去给她送饭。 这样的好日子,老王很陶醉。 可惜的是,时间太短了,短到他无法接受。 望着道路两旁那些商铺,看着刚亮起的街灯,老王就想到了落日餐厅:每逢这时候,是餐厅最为忙碌的时侯了,坐下喝口水的工夫都没有,忙的腰酸背痛。 现在倒是轻快了,可老王却觉得天塌下来了。 落日餐厅关门一个月了,冀南人民早就忘记这家餐厅了吧? 无论谁忘记,老王也不会忘记,因为他每晚此时,都会带着王小壮来餐厅门前看看,尽管卷帘门从没有打开过,他还是坚持每天都要来看看。 也许,今晚就会有个年轻人,站在卷帘门前问他,为什么不开门做生意呢? 胡思乱想间,老王的车子不知不觉的来到了餐厅分店(原来是的皇家餐厅)门前,看向卷帘门。 那儿有人。 好多好多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却独独没有老王最想看到的那个人。 看着那些人,老王痴痴的踩了刹车,熄了火。 王小壮忽然说:“爸,有人在那儿打架!” 有人在那儿打架? 老王一愣,这才醒悟了过来。 可不是嘛,很多人都围成了一个圈子,坐在车上就能听到有人在叫骂,声音很大,很尖,是女孩子的声音。 第612章 你总算是回来了! 以往碰到有人在路边打架,胆小怕事的老王就算看热闹都选在最远处看。 这次在一下车后,就挤进了人群:这儿是落日餐厅的门脸,哪怕是暂时停业,他也不许别人在这儿打架生非,那样会影响餐厅声誉的。 “让一让,都让一让。” 老王挤进了人群后,就看到三个小伙子,正在和一个女孩子吵架。 根本不用问,老王也确定那三个小伙子不是好人――头发剔成半截草帽、鸡冠子样式的家伙,还有好货? 老王再看向那个女孩子,才发现在是个熟人,张雯雯。 张雯雯后面还藏着个女孩子,看来她很少碰到这样的情况,紧攥着张雯雯的衣襟,不断的小声劝着什么。 张雯雯安慰了一句什么,抬手指着为首一个年轻人的鼻子骂道:“姐姐我混社会时,你们这群傻蛋还在玩泥巴呢,今儿就敢来这儿发坏了,胆儿肥了啊?趁着今晚姐姐心情不错,留下一千块钱赶紧滚蛋,要不然有你们好看的!” “哟,小辣椒啊,哈,我喜欢。” 被点着鼻子骂的年轻人不以为意,哈哈大笑着就去抓张雯雯的手指,后者却飞快的后退一步,抬起右腿狠狠撩在了年轻人的裆部。 “啊,啊!” 刚才还得意洋洋的年轻人,抱着裤裆一下就蹦了起来,疼的嗷嗷大叫。 “草,小表子这是在找死!” 年轻人那俩同伴也没想到,外表清纯邻家女孩般的张雯雯打架这样下茬(冀南土话,狠辣的意思),一脚就命中哥们的要害,大骂着挥拳冲了上去。 张雯雯刚才说她在社会上混时,这几个年轻人还在玩泥巴这句话,确实有些虚,毕竟她今年才十八岁,这几个小伙子都是二十出头了。 不过她在好几年前,她的确就和槟子等社会小混混在街上混了,要不是碰上高飞,现在也许是‘道上’的大姐头了。 既然很有‘大姐头’潜质,张雯雯就不怕惹事,尽管她打架本领一般,但跑路却是很有一套心得――在那两个小伙子扑上来时,果断的拉着同伴转身就像人群里钻。 看来今晚围观的人群中,并没有大侠存在,要不然早就有人大喝一声‘不要欺负弱女子’后冲出来了,只是纷纷让开,免得自己会殃及池鱼。 最怕事的老王却没有闪开。 餐厅正常营业时,张雯雯几乎每周都来,有时候还带着同学来,白吃白喝的还不算,有几次还伸手向高飞要零花钱。 高飞每次都乐呵呵的,从没有拒绝过她。 老王看不懂高飞是把张雯雯当妹妹看,还是当那个啥来培养,却知道他们的关系不一般,所以此时看到张雯雯要吃亏,他身为一个男人,高飞最为忠心的手下之一,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哪怕没有李德才那样能打架。 老王一咬牙,让过张雯雯后,跨步横身挡在了那来小伙子面前,大着胆子吼道:“站住,都干什么呢?” 正所谓居移气,养移体,几个月来习惯了管理十数个手下的老王,也多少有了点上位者的气息,再加上他现在红光满面的,猛地一看还真像个人物,竟然一嗓子把那俩小伙子给震住了。 “王叔!” 张雯雯回头一看,才看出是老王,开心的叫了一声,指着那几个小伙子恨恨的说:“就是这些混蛋,总是打碎咱们招牌,可让我逮住了!” 餐厅在停业后,招牌被人偷偷砸碎了好几次。 虽说餐厅已经停业了,可招牌每次被砸碎后,老王都要换上新的,因为他坚信餐厅很快就会开业,只是没有抓主总是发坏砸招牌的人,这让老王很生气。 老王明白了,张雯雯可能每晚都在这儿守着,就等着发坏的人出现。 砸人招牌就像抽人脸,老王就算再没胆,也不会被人抽脸时无动于衷的,登时勃然大怒,也没多想,劈手就抓主一个年轻人,抬手就狠狠给了他一记耳光:“草泥马的,原来是你这些王八蛋在捣乱!” 老王含恨之下这一巴掌抽的特狠,直接把那小伙子嘴巴扇出了血。 老王就像没看到那样,挥起拳头又砸过去时――小伙子的同伴却飞起一脚,重重跺在了他腰间。 没有任何打架经验的老王,猝不及防下被跺倒在地上。 还没有等他爬起来,两个小伙子就扑上来拿脚狠狠踹他的脑袋:“马勒个币的,敢打老子,弄死你!” 老王很想站起来继续战斗,可惜他本性胆小,又没啥打架经验,在两只大脚不断踢来时,只懂得双手抱着脑袋,被踢的满地乱滚。 “王叔――滚开!” “爸――你们别打我爸!” 张雯雯和王小壮的哭叫声,怒骂声,就像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老王听不清,勉强睁大眼睛抬头看去,一只脚却重重踢在了他鼻子上。 鼻血四溅,老王咣当一声,后脑重重磕在了路面上,眼前发黑,女儿的哭叫声一下子远去,四周都陷入了寂静的黑暗中。 在餐厅被封了后,老王就四处奔波,托人求关系希望能为餐厅找条活路。 老王此前就是一在北山集团开车的司机,能有什么关系? 可在高飞不知所踪后,他却是连雪、李德才等人的主心骨,哪怕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也得像无头苍蝇似的乱跑。 这段时间,老王很累,身子累,心更累。 他很想撒手不管,因为他没有那个能力,但高飞的信任却支撑着他必须得坚持下去。 现在,他真支撑不住了,在几个小混混的大脚之下仰面躺在了地上。 他需要休息,闭上眼啥也不管的休息。 于是他就长长的松了口气,闭上了眼――可就在他即将睡着时,王小壮的哭声却隐隐传来,把他惊醒。 我不能睡着,我得站起来保护那两个孩子!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老王才倔犟的睁开了眼睛,黑暗攸地远去,回到了现实中。 王小壮正趴在他身上,哭着喊爸爸醒来。 “爸爸没、没事,小壮,咱不哭,不哭!” 老王脸上疼的厉害,却强笑着抬起手,抚着女儿的头发,喘着粗气:“快、快打电话报警,报警。” “爸,爸!” 看到老王睁开眼后,王小壮哭声更大,但哭声中却带着惊喜:“咱不怕,不怕,高叔叔回来了,高叔叔回来了啊!” “高叔叔?高、高飞?” 老王一呆时,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了他上方。 自打餐厅被封停业整顿后,老王最大的愿望就是高飞能够早点回来。 说实在的,老王此前还真没觉出高老板是干生意的料,落日餐厅能够取得那样好的成绩,无非是跟着日耳曼之光集团的模式走罢了,他就一专门蹲在办公室数钱的,大事小事都交给老王他们去做,好像他在不在都无所谓那样。 但当餐厅被封后老王才发觉,他此前的想法是多么错误。 高飞不在,他和连雪、李德才等人就没了主心骨。 连雪是女孩子,李德才是泥腿子――也就是他在北山集团开了几年的车,勉强算是有点见识了,所以主心骨杳无音信后,餐厅能否开业的重担,就很自然的落在了他身上,把他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正是这种压力,所以老王在面对几个找茬的小混混时,才勇敢的迎了上去。 现在好了,高飞回来了,老王有了主心骨。 “我、我不是在做梦吧?” 看到高飞那带着愧疚的笑脸后,老王开始怀疑自己在做梦。 不等高飞说什么,这么一大老爷们泪水哗的淌了下来。 高飞叹了口气,伸手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老王,你受苦了。” “爸,你快擦擦鼻血。” 王小壮带着哭腔的声音响起。 老王接过纸巾,在鼻子里胡乱抹了几下,顺势团成一团塞到了鼻孔里,反手擦干净泪水后才发现,刚才群殴他的那几个小混混,都已经躺在地上了,还有一个年轻人正在拿脚踢他们:“我让你们嚣张,敢砸刘爷的场子!” 张雯雯在旁边帮腔:“揍死他们,揍!” 那几个小混混被踹的连声惨叫,很想爬起来跑路,可他们用来踢老王的腿子都被高飞踹断了,只能死狗那样的被人大脚踹。 “次奥,你们该庆幸今天刘爷心情好。” 刘小龙踢够了,左手掐腰,右手反指着自己鼻子,气咻咻的说:“睁大狗眼看好了,记住刘爷这张脸,以后见了赶紧有多远就滚多远,要不然弄死你们!” 对这几个小混混,高飞没打算深究,他们也就是拿人钱财故意来捣乱的罢了。 随着高飞的回来,相信指使他们这样做的人,也该偃旗息鼓等着被算帐了。 “老王,我送你去医院。” 高飞正要送老王去医院,老王却摆摆手:“就是一些皮肉伤,不碍事,我们进去说吧,我给李德才他们打电话。” 见老王执意不肯去医院,高飞也没勉强,任由他打开了卷帘门,牵着王小壮的手走了进去。 至于那几个躺在地上的小混混,老王才不担心:高飞既然已经回来了,还有摆平不了的事儿? 附近派出所的警察很快就赶了过来。 按照正规的流程,像出现这种性质恶劣的街头斗殴(三个人的腿子都断了,事情就恶劣了),警方必须得把打人者高飞带回所里调查一下。 可实际上,警方来了后,只把三个小混混扔车上就走了,连调查的意思都没有,看来有人已经知道了什么,提前向出警的警员嘱咐了什么。 高飞也没关注这点小事,在他看来那些人断了腿,远远不及老王被打破鼻子重要。 等老王擦干净脸上的血污,张雯雯替他们泡上热茶后,李德才和连雪先后赶了过来。 看到高飞后,李德才激动的浑身发抖:飞哥,你总算是回来了! 第613章 鬼宅! 半个小时后,德才姐,城阳等所有的餐厅员工,都来到了餐厅。 大家伙看着灯火辉煌的餐厅,都有种好像在做梦的感觉。 这个地方,可是他们很熟悉的地方了,在老王、连雪等人心中,这儿已经是一个家的存在了,但因为某些高飞不愿意提起的原因被封了。 此时此刻,大家站在大厅内望着所熟悉的一刻,都有种鼻子酸酸的感觉。 刚才老王已经说过了,餐厅被封的这段日子,包括几个外国大厨,都在为餐厅重新开张而努力(他们通过本国的大使馆,向华夏卫生部门提出了抗议),要不是他拦着,相信连雪、城阳她们早就用‘江湖手段’来解决问题了。 对老王的理智,高飞很满意。 最让高飞感动的是,这些人在餐厅被封,他杳无音信时,并没有树倒猢狲散,而是都用自己的方式来争取餐厅早日重新开业,来保护餐厅利益不受损害。 就像老王每天都会来餐厅门前打扫为生,就像张雯雯在看到门牌被砸坏后,连续几个晚上守在这儿…… 自己的餐厅或者说第一份事业,在遭到重创后,站出来维护它的是老王、张雯雯等这些没能力的人。 那些有能力的人,像方小艇,像沈银冰和秦城城,不是选择了袖手旁观,就是知道缘由后就开始忙自己的工作。 当然了,老王等人是把餐厅当做了家,而沈银冰、秦城城等人则有自己的工作要忙,她们没必要总是围着餐厅转,这也是在情在理的。 不过高飞心里却很不满,尤其是看到今晚老王和张雯雯维护餐厅后,对她们的不满更深了,竟然有了种‘患难才见真情’的感慨。 拍了拍双手,等大家互相祝贺的声音消失后,高飞说道:“各位,我知道大家现在是什么心情,也看到你们是怎么维护餐厅的了,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 顿了顿,高飞提高了声音:“我只想说一句话,那就是落日餐厅以后都不会被封了,我保证。” “哦,耶!” 张雯雯、王小壮带头欢呼了起来。 欢呼声一片,德才姐还在偷偷的抹眼泪,连雪和几个姐妹,也不知道从哪儿拿出了一瓶大香槟,用力摇晃了几下后猛地打开――随着酒箭的窜出,酒香四溢。 和大家一起举杯喝了口酒,高飞又说道:“今晚,我要为大家隆重的介绍一个人。” 站在旁边的刘小龙,马上就昂起了脑袋,大家的目光也看向了他。 高飞却说:“还是你自己来介绍吧。” 刘小龙低声骂了句什么,脸上却带着矜持的笑容,拉过一把椅子站在上面,举着酒杯说:“各位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我叫刘小龙,来自京华,是你们老板高飞的生死兄弟,也是落日集团的大股东之一。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大家能多多的支持我。我相信,我在我的英明领导下,集团必将能取得更大的成绩。自我介绍完毕,请大家鼓掌。” 现场一片静悄悄,大家看着刘小龙的目光,就像看一个傻瓜。 刘小龙感到很尴尬,没人能理解他这番诙谐而精彩的演讲――这群没见过大世面的土鳖,难道不知道美国总统也是这样演讲的吗? 高飞只好给他解围:“请大家别介意刘先生的话,反正爱吹嘘是他的一贯作风。不过他的确是落日集团的……” 高飞刚说到这儿,就看到王小壮很小心的举起了右手:“高叔叔,我们的餐厅要改名为集团吗?” 高飞这才想到还没有给大家说要成立落日集团的事,笑了笑说:“餐厅不会改名的,还叫落日餐厅。但它以后会成为落日集团的分属产业。我马上就要成立一家集团了,集团的名字就叫落日集团。” 梁明两口子办厂的事儿,老王等人不清楚,所以不知道落日集团也是很正常的。 接下来,高飞就详细解释了一遍集团的未来,和将要研发、生产的项目。 听高老板说要办集团后,大家的热情更是空前的高涨:高飞做的越大,大家的饭碗就更牢靠,这是个铁板钉钉的道理,大家没理由不高兴。 不过更让大家吃惊的,却是高飞接下来的话:“现在,我还是落日集团的大股东,也就是传说中的董事长。” 刚才高飞说要创办集团时,大家欣喜若狂――可在他说出这句话后,所有的欢呼、庆祝声却都没有了。 所有人都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要不就是以为高飞在开玩笑,一个个都傻呆呆的看着他,默不作声。 除了那些外国大厨和侍者外,其他人当然知道北山集团在冀南民企中的地位。 尤其是老王和连雪,对北山集团更是熟悉。 只是他们说什么也没想到,高飞竟然成了北山集团的大股东。 北山集团不是一家民企,沈银冰自个儿家的吗,啥时候施行股东制了? 高飞只好再次重申:“你们没有听错,我也没有和大家开玩笑,我说的都是真的。” 老王最先清醒了过来,颤声问道:“高总,能不能告诉大家,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时半会的,还真说不清。” 高飞沉吟片刻,觉得没必要和大家解释那么清楚:“你们只要明白,咱们的明天会越来越美好就行了。” “对,我才不管飞哥是靠骗,还是靠抢成为了北山集团的大股东呢,我就是觉得大家伙以后日子更加好过――哎哟,姐,你抽我脑门做什么?” 李德才一脸委屈的看着德才姐,觉得自己好像没说错话。 德才姐再次抬手抽了他一下,低声骂道:“怎么说话呢?高总这么善良有情谊的人,会去骗,会去抢吗?” 看着李德才,大家哄笑出声,唯有城阳脸儿发红看向了别处。 看来这对狗男女现在发展的进度不慢啊――高飞心里骂了一句,说道:“德才的话糙但理不糙,他说的很对,你们不用管我是怎么成为落日集团大股东的,我只告诉你们,我一没有抢,二没有骗,是凭借实力得到那些的就成了。来,干杯。” “慢点干杯,你还没有给大家郑重介绍我呢。” 眼看自己要被无视,刘小龙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一个不小心踩空了,咣当一声摔倒在了地上,自然又引起一片哄笑。 就在高飞和他那些虾兵蟹将,开心庆祝更加美好的明天时,沈银冰却来到了南部山区别墅的16号。 苏北山和童海相继去世后,沈银冰就没有来过这栋别墅,要把它低价转让出去。 可惜的是,也不知道是谁传出风声,说这家别墅内闹鬼――夜深人静时,总能听到女人的哭泣声,窗户里面会有一闪一闪的火光,隐隐能看到有人影走动。 这样一来,16号别墅就有了‘鬼宅’的称号,无论房屋中介所把价格订的多么低廉,也没人问津,甚至连带着整个别墅小区的价格,都直线下滑。 毕竟没有谁喜欢和一栋鬼宅做邻居的。 以前,沈银冰也从房屋中介那儿听他们婉转的说过此事,并提议让她出钱,请一些和尚道士啥的来做法,驱散一下这儿的邪气。 沈银冰却不置可否,反正她也不缺少一栋别墅的钱,大不了就当时为了纪念父亲和海伯,让别墅就这样闲置下去好了。 如果是放在以前,沈银冰绝对不会敢在晚上,一个人来这儿。 可今晚她却来了。 她希望能遇到鬼,父母和海伯的鬼魂。 她希望能再次见到父亲,向他说声对不起――因为她觉得辜负了父母的一片心血,北山集团现在已经姓高了,她这个昔日高高在上的总裁,却成了秘书。 明天,高飞就会风扫亮相,召开股东大会,向所有人宣布她的职务。 这对沈银冰来说,是一个耻辱,让她感觉生不如死――尽管她绝不会因为父母的心血没了,就真去自杀。 今晚,天上有星星,却没有月亮,风很凉,吹起的一片枯黄树叶贴在了她脸颊上,不等她伸手去拿,却又飘飘洒洒的飞走,很快就隐没了黑暗中。 也许是受到这栋鬼宅的影响,这片别墅区内的居民很早就龟缩在了自己家中,不算宽的水泥路上看不到一个人影,唯有道路两旁的街灯,散发着橘色光芒,却使得天地间的气氛多了一丝诡异,惨淡。 沈银冰双手抄在风衣内,站在别墅的铁栅栏门前,呆呆望着里面过了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就在半年多之前,只要她的车子一停在门外,铁栅栏就会缓缓打开,海伯就会从里面迎出来,老苏也会站在客厅门口,笑眯眯的望着她。 可现在她已经站了太久,铁栅栏仍然横在她面前,里面依旧黑乎乎的,唯有冷风掠过栅栏间隙发出的呼呼声。 汪,汪汪! 远处传来几声狗吠的声音,惊醒了沈银冰。 狗吠声,仿佛给天地间带来了一丝生机,也促使沈银冰下了最后的决心,拿出钥匙打开了铁栅栏上的锁,稍微向左边一拉,有些生锈的钢轮发出吱呀的叫声,缓缓的滑了开去。 沈银冰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抄在风衣口袋中,迈步走了进去。 庭院内静悄悄的,刚才的狗吠声已经远去,天上的星光也仿佛淡了下来,整个苍穹都被一层阴云所覆盖。 站在客厅门前的台阶上,沈银冰忽然打了个冷颤,无边的怕意从脚底攸地腾起,瞬间传到了每一根神经的末梢,就像是过电那样。 “也许那家伙叫我神经病是有道理的,我要不是神经病的话,又怎么会晚上来这儿,还可笑的希望能看到父母他们的鬼魂?” 沈银冰用力咽了口吐沫,觉得最好还是闪人算,有什么想要对父母说的话,白天再来还不行吗? 沈银冰转身,决定离开她自己的家。 她刚转身――客厅的房门,开了。 第614章 平行世界中的沈若萱! 好像有一阵冷风吹过,没有关好的房门就被吹开那样,沈银冰刚转身,她背后客厅的房门就开了,发出了一声极为轻微的吱呀声。 沈银冰猛回头,看着打开一条缝隙的房门,全身的血液瞬间冰凉。 真的有鬼? 房门打开一道宽约七八厘米的缝隙后,就不再动了,要不是沈银冰刚才确定房门是紧闭着的,还以为它早就是这样的。 死死盯着那道缝隙,沈银冰忘记了呼吸,只能听到心脏在砰砰的剧烈跳动。 这时候,她早就没了要和父母的鬼魂‘诉苦的雅兴’,只想转身就跑,离开这个让她毛骨悚然的鬼地方,哪怕搞出这一切的,真有可能是她的父母。 可无论她怎么努力,双脚就像被钉子钉在地上那样,都无法动弹一下。 她很想大声喊叫,希望能惊动别墅区的保安,只要站在大门外面拿手电筒来照一下,她就能从当前这种窒息的恐惧中解脱出来,用最快的速度逃出别墅,明天重金雇佣一支专业拆迁队,把别墅夷为平地! 可她明明张大了嘴巴,却发不出丁点的声音。 苍穹间弥漫着的迷雾好像散了,星光洒在了大地上,映照在了白色的塑钢门窗上,影影绰绰的却显得那样不真实。 绝对的不真实,或者说干脆说是做梦。 要不然的话,那两扇门为什么缓缓打开了? 而且,还有一个沈银冰熟悉的声音,从黑暗的客厅内传出来? “小冰,小冰,小冰……” 恐惧,夏日天黑后的暑气那样,慢慢稀释在沈银冰的每一条神经中,把她麻醉,使她忘记了害怕,血液重新流动了起来,闭上了张大的嘴巴,迈开了僵硬的双脚,一步一步的走上了台阶。 房门依旧慢慢的向两边开启,就像有人在门后打开那样,但明明里面黑洞洞的,什么都没有。 “小冰。” 这个声音越来越清晰,就从沈银冰所熟悉的客厅南墙下的沙发处传来。 这是苏北山的声音,苍老,但却带着浓浓的慈爱。 “小冰。” 有一个声音响起――却是一个女声。 沈若萱。 在沈银冰六岁那年,沈若萱去世。 六岁的孩子,已经足够记住母亲的音容笑貌了,所以沈银冰在听到这个女声后,就确定这是母亲沈若萱的声音了。 有多少年了,沈银冰在母亲去世的那个日子里,都会想起她的声音,却总是泪流满面。 泪水从沈银冰眼角滑落,淌过脸颊砸在风衣上,使她再也看不到眼前的一切,包括黑暗,但却能听到母亲那温柔的声音:“小冰,我的孩子。” 轻吸了一下鼻子,沈银冰反手擦了下泪水时,再抬起头来时,眼角却看到了一个红点。 她下意识的侧过脸,然后就看到东方的天空中,月亮不知道何时已经升了起来。 红月。 一轮红色的月亮,就像一盏灯笼,更像一只圆圆的眼睛,就那样诡异的挂在东边的天上。 沈银冰抬头望着这轮很少见的红月,忽然想到母亲去世的那晚,天上也是挂着这样一轮红月,那月光,就像稀释了的鲜血,散发着浓浓的腥气。 “小冰,我的孩子。” 母亲的声音,再次从客厅内传了出来。 沈银冰慢慢侧过脸,慢慢的抬起右脚,迈步走进了客厅内。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很清醒,从没有过的清醒,但却不害怕,好像已经无数次经历过这样的场面那样,尽管她走进客厅后,那两扇门就缓缓的关闭,把星光,红月,都隔断在了外面。 沈银冰努力睁大眼睛,向南墙下面的沙发看去。 房门被关上后,屋子里黑漆漆的一片,根本看不到任何东西,但沈银冰却能感觉到那个位置,有人,或者说有鬼魂存在。 房门关上后,轻声呼唤她的声音没有再响起,仿佛刚才父母喊她名子的声音,只是幻觉而已。 沈银冰不相信那是幻觉,她确定自己听到了父母的声音。 只是,他们为什么不再说话了呢? 沈银冰很慢很慢的长吸了一口气,拿出了手机。 现在手机都是智能大屏手机,屏幕发出的光,在黑暗中完全可以当做手机用。 黑暗中,沈银冰举起了手机,右手食指按下了启动键。 手机屏幕不出意外的亮了。 然后沈银冰就看到了三个人。 两个坐在沙发上,一个站在沙发边。 站着的那个穿着一身黑色的唐装,是童海,头发花白,一脸慈祥的笑容。 坐在左边沙发上的苏北山,一身很板正的中山装,黑色大皮鞋,也淡淡的笑着,就像很久以前每次沈银冰回家都看到的那样。 右边坐着的是个女人,年龄看上去大约在四十出头,一头青丝盘在脑后,穿着一身红色的短袖旗袍,和红色的高跟鞋。 女人的模样很美,甚至比沈银冰还要漂亮,尤其是笑起来时露出的那口银牙,整齐,在手机屏幕照耀下,闪着森白色的光泽。 沈银冰看到女人后,目光就没有再活动一下。 她不敢活动。 她怕稍微一眨眼,这个女人就再也不见了。 这是她的母亲,沈若萱。 无数次,沈银冰做梦都梦到母亲。 梦到母亲的大多数次数,却是她去世出殡时那晚上的样子。 过去那么多年了,沈银冰仍然清晰的记得。 按照冀南本地风俗,死者要在死后停灵三天,躺在自家客厅内的棺材里,脑袋冲门,枕头前面要放着两个瓷碗,一个摆着大的不像话的馍馍(俗称福馍馍,和馒头是一家子,只是圆形的),一个碗里却盛着蒸熟了的小米饭(小米饭要高处碗,中间斜斜的插着一根筷子)。 沈若萱躺在棺材板上,穿着一身红色的短袖旗袍,脚上是大红色的高跟鞋,就那样静静的躺着,一动不动,却透着惊人的美。 今晚的此时,沈银冰再次看到了母亲,穿着停灵时的衣服。 只是,她的年龄要比死时老了十几岁。 难道,阴间的人也会变老吗? 沈银冰搞不懂,只是痴痴的看着那个该叫母亲的人。 沈若萱慢慢伸出右手,低声说:“小冰,我的孩子,过来。” 沈银冰听话的,或者说是机械般的迈动双脚走了过去。 她来到沙发前两三米的地方时,童海却搬着一张椅子走了过来:“小冰,坐这儿,妈妈已经离开你很多年了,不能太接近生气了。” 沈银冰右手一动,把手机屏幕对准了童海。 童海还是沈银冰所熟悉的童海,甚至连左脸颊那个老人斑,都一模一样。 沈银冰点头,慢慢坐了下来,问道:“海伯,你们是――鬼吗?” 可能是惊吓过度,或者说今晚还没有说句话等原因,沈银冰在说出这句话时,明显觉得自己说话的语速很慢,很轻,好像不是她自己说出来的那样。 “你可以以为我们是鬼,但我们却以为自己是人。” 海伯微笑着慢慢后退,解释道:“小冰,你应该在学校中学过‘平行空间’这个词语吧?” 所谓的平行空间,其实就是多维空间。 现在科学家在理论上,认为整个宇宙是十一维的,只是人类的理解只能理解到3维,科学家预言,当人类破解四维空间时,就能在瞬间随意到达某个地方。 举个例子:1934年,在美国菲拉狄尔菲亚港,有一艘满载官兵的驱逐舰,正启程远海驶去。突然,一阵波涛袭来,还没等司舵把稳方向,转瞬间,这艘船却神奇地在弗台尼亚洲东南部的诺福克海港出现了,两者之间的距离有500公里之遥。 而有的科学家却认为,平行空间是在我们能看得见的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世界,或者无数个世界……每一个世界里,都会有一个相同的事物,包括人。 不过,这些平行世界却像是两条悬挂在空中的线,沿着各自的轨道向前无限延伸,只是在偶尔的一个瞬间,才会电光火石般的一碰,随即分开。 然后,人们就会有种特别奇怪却很清晰的真实感。 比方:当一个人在某一刻来到一个从没有来过的屋子里,却在拐角时忽然觉得眼前正在发生的这一切很熟悉,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来过这儿那样,但事实上他却从没有来过这儿。 或者,我们在日常朋友聚餐最热闹时,也会有过一种曾经这样过的感觉。 无论什么样的感觉,都很短暂,短暂到你来不及想清楚这是为什么,很快就消失,却偏偏那样真实。 所以这些科学家才说,在我们周围,还有最少一个平行世界,那儿生活着同样的一个我们,‘我们’在做着和在这个世界上同样的事情。 沈银冰当然知道什么是‘平行世界’,也理解海伯此时所说的意思:“你是说,你们不是鬼,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是因为放心不下我,所以才来看我的?” 海伯轻手轻脚的退回了原来的位置,声音低沉:“你可以这样认为,也可以认为我们是鬼――因为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到底哪一个世界,才是我们的。” 沈银冰又问:“那你们今晚来找我,是不是要带我走?” 沈若萱说话了:“小冰,每一个人都有选择他生活方式的权力,具体要留在哪个世界,这还得决定于你自己。” 沈银冰看着母亲散着白色光泽的牙齿,喃喃的说:“可、可我想和你们在一起,永远都不分离。” “唉。” 沈若萱低低的叹了口气,说:“那你就跟我们走吧。妈妈保证,你跟我们到了那边后,我们绝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我们会加倍疼爱你。” 沈银冰手中的手机屏幕,一下子黑了。 她没有再打开,就坐在黑暗中看着黑暗中的父母:“你们现在就带我走吗?” 苏北山说话了:“我们随时可以走,但我希望有个人能陪你一起走。” 第615章 沈银冰最在乎的人! “陪着我一起走的人,是谁?” 沈银冰愣了一下,下意识的问道:“是、是高飞吗?” 沈若萱低低的叹了口气,叹息声好像来自深深的地底,没有回答沈银冰的问题,却对海伯说:“老童,你说的没错。” 沈银冰更不明白了:“什么没错?” 童海解释道:“我去了那边后告诉你母亲,说你在这边很在乎,或者说很爱一个人,那个人就是高飞。” 沈银冰梦呓似的问:“我很在乎他,很爱他吗?我怎么不知道?” 童海回答说:“如果你不在乎他,为什么你希望他能陪你一起去我们的世界?小冰,你可以把我们的世界称之为阴间,或者平行世界,无论怎么样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我们就能永远的在一起了,对吧?” 沈银冰茫然的点了点头,再次打开了手机。 手机屏幕亮起,沈若萱嘴里的白牙,森光一闪,随即消失。 她好像在笑。 童海接着解释道:“如果把你当前活着的这个世界看做是地狱,我们那边是天堂,那么谁都希望去天堂,谁都希望去天堂时,能够带着自己最爱的人――在见你之前,我就曾经告诉你父母,说你如果愿意去的话,肯定会带着高飞,他们不信。” “现在我信了。” 沈若萱把话接了过去,声音很柔和:“在你爸说要带着一个人走时,你马上就想到了高飞,这证明你是很在乎他的,你希望他能陪在你身边,和你一起过好日子,对吧?” 沈银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再次点头:“也许是吧?不过,我觉得他肯定不会跟我走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他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和、和其他女人。” 手机又灭了,苏北山的声音听起来很阴森:“不要管他愿意不愿意,既然你在乎他,要让他跟着你一起走,那他就必须走!” “可他要是不愿意呢?” 沈银冰问出这句话时,又打开了手机屏幕,然后就看到她母亲沈若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缓缓前行两步伸出了手。 沈若萱的胳膊,手掌都很白,最起码是苍白,苍白的掌心里,有个小小的瓶子,瓶子里有半瓶白色的粉末。 沈银冰伸手拿过了那个瓶子,问道:“这是什么?” 她的手碰到沈若萱的手时,感觉到了冰凉,还滑腻,就像蛇儿的身子那样,让沈银冰心头猛地一紧,打了个寒颤。 沈若萱好像叹了口气,后退回了沙发前说:“这叫忘忧粉,是那个世界的特产,只要你用水喝下一半,就能够去我们那个世界。” 沈银冰这次反应的很快,问道:“另一半,给高飞喝,他就能陪我一起去了,对吧?” 黑暗中,又有淡淡的白光闪过,应该是沈若萱在笑,笑着和苏北山说话:“我们的女儿,的确很聪明。北山,这些年你既当爹又当妈的照顾小冰,可苦了你。” 苏北山没说什么,只是发出了一声轻笑。 沈银冰打开手机,看着小瓶子喃喃的说:“可高飞肯定不会喝的。” 沈若萱说话了:“只要你喝下去,你就能像我们这样,随意漂浮在这个空间,所有的物品都成了虚拟的,任何东西都无法挡住你――那样,你就可以趁他不备时,洒在他的饮食中。” 沈银冰慢慢抬起头,才发现沈若萱那双红色的高跟鞋,竟然没有落地,就那样悬浮在地上十几厘米处! 她再看向童海,后者也是这样,倒是苏北山坐在沙发上,双脚本来就能随意悬浮。 为了证明给沈银冰看,沈若萱随意后退了两步――她后面是沙发,本来该挡住她的,但她的两条腿,却像飘渺的青烟那样,穿过了沙发,站在了沙发后面。 而沙发,却没有丝毫的损坏。 “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那个世界里的忘忧粉作用。当然了,你也可以把这种现象理解为鬼的行为,因为没有什么东西能挡住鬼的脚步。” 沈若萱说着,再次从沙发后面走了过来。 双脚,和沙发都完好无损。 沈银冰呆呆望着那双悬空的红色高跟鞋,喃喃的说:“可是,高飞如果埋怨我把他带到那个世界,怎么办?” “没有办法。” 沈若萱好像很不耐烦自己女儿这么墨迹,声音变得阴森森起来:“小冰,路有两条,你自己跟我们走,从此再也看不到高飞。你们两个一起走,我们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很想带他一起走,因为爸爸说的没错。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爸爸之外,高飞就是最在乎的男人。甚至,甚至比我爸都让我在乎。” 沈银冰一脸的痛苦,却让她说出了心里话,看着苏北山说:“爸,请原谅我把高飞看的比你还要重,因为我不想撒谎骗你。” 苏北山并没有介意,柔声说道:“小冰,我是不会怪你的。我以前曾经看过美国人做过的一个试验。” 曾经有个美国学者做了个闻名世界的试验,名字叫谁才是你最重要的人。 试验中,这位学者在黑板上写下了‘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丈夫、儿子’等人际关系名字,然后点名让一个妇女站起来,告诉她这个试验的规则:她必须得做出选择,每一次说出一个亲人,然后学者就会把这个亲人从黑板上划掉,代表着他(她)已经失去,最后只能留下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妇女最最不能失去的人。 试验开始后,包括被点名站起来的妇女在内的所有妇女,都觉得很好玩,一个个嘻嘻哈哈的不当回事。 学者开始发话了:“请说出一个你不怎么喜欢的亲人,我会把他(她)划掉。” 妇女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说出了爷爷。 因为她爷爷对她总是很严肃的样子,好像从来没有疼爱过她。 学者划掉了‘爷爷’,又示意妇女说出第二个人。 这一次,妇女稍微犹豫了下,指向了‘奶奶’。 奶奶倒是比爷爷疼爱她,但却不是她无法割舍的。 学者划掉了‘奶奶’,示意她继续说出下一个亲人。 这一次,妇女犹豫的时间更长,但还是慢慢指向了‘爸爸’。 在她印象中,爸爸要比奶奶更加重要,不过相比起妈妈来说――她选择最先一步离开爸爸。 学者毫不犹豫的划掉了‘爸爸’,继续示意她选择下一个亲人‘送走’。 妇女盯着‘母亲、丈夫、儿子’这三个单词,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嬉闹表情,神情变得痛苦了起来。 她舍不得妈妈,因为妈妈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那样伟大,不可或缺。 可是,丈夫和儿子对于她来说,却更加重要。 最终,妇女哭了,哭着问学者:“我可不可以不再选择?” 学者心地很硬的摇了摇头,告诉她说必须选择。 妇女哭着,权衡再三,指向了‘妈妈’。 可恶的学者还没有放过她,在划掉了妈妈的字样后,还要让她选择:“当世界末日来临后,你只能和一个人生活在一起,这个人只能是你儿子,或者是你丈夫。” 妇女哭倒在地上,她舍不得儿子,舍不得丈夫,儿子是她生命的延续,丈夫却是她的整个世界! 学者不为所动,恶魔般的要求她只能留下一个人。 妇女昏厥了,昏厥之前,颤抖的手指向了儿子――这个试验表明,人们最看重的人不是父母,也不是儿女,而是能和他(她)共度一生的伴侣。 苏北山提到这个试验,就是用来告诉沈银冰,她把高飞看的比父亲还要重要,是很正确的,他不会因此就来责怪她。 同时,也证明了沈银冰是多么的在乎高飞,尽管他们现在不是恋人、还是冤家的关系。 可在她心中,高飞才是最最不可或缺的,无法能解释这是为什么,就像爱,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那样。 苏北山能够理解自己的心情,沈银冰很感动,也坚定了要带走高飞的决心,打开小瓶子问:“我只需喝一半,把剩下的另外一半偷偷洒在他的饮食里,他就能和我一起去你们的世界了,对不对?” 沈若萱点头:“是的,除非你不想和爸爸妈妈一起。” 沈银冰急急的道:“可我不想没有你们!” 童海笑了:“小冰,那你还犹豫什么?” “犹豫?是啊,我还犹豫什么呢?” 沈银冰愣了下,把小瓶子里的白色粉末,倒在左手掌心一半,就像吃药那样向嘴里填去――就在这时,客厅的房门忽然被人推开,一个嘶哑的声音尖声叫道:“小冰,千万不要!” 沈银冰身子一颤,蓦然转身,就看到一个身材娇小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 天色很暗,沈银冰看不清这个人的相貌,但却能从她的声音中听出她是谁:“红姐?你怎么也来了?” 来的人正是颜红。 “小冰,千万不要相信他们,他们根本不是来自平行世界中的人,更不是什么鬼魂,他们只是……” 颜红冲进来,一把就将沈银冰拽在了身后,厉声刚说到这儿,她的身子忽然猛地飘了起来,就像被一根看不见的绳子吊起来那样,直直的向屋顶上方的黑暗中飘去。 沈银冰大惊,抬手去拉颜红的脚:“红姐,红姐!” “千万不要喝那些东西,他们是……” 颜红的话还没有说完,整个人就像化作空气那样,忽然消失在了黑暗中,就像刚才她根本没有出现过那样,却有凄厉的叫声在沈银冰耳旁回荡。 “红姐,红姐,你去哪儿了!?” 沈银冰抬头尖叫了几声,霍然低头看着已经站起来的苏北山:“爸,爸,红姐呢?你们把她弄到哪儿去了?” 整个人都漂浮在地面上的苏北山,到背着双手冷冷的说:“我们身边不但有平行世界,还有一个似人而非人的世界。” 第616章 她来自修罗界! “那个似人而非人的世界,叫什么名字?” 沈银冰问道。 “修罗界。” 苏北山解释道:“生活在那儿的,全是些相貌俊美,却有蛇蝎心肠的人。修罗界,才是颜红的归宿。我在这个世界生活时,就发现她是来自那个世界的人,所以我一直对她很冷淡,你应该能看得出。” 苏北山活着时,好像从没有和颜红单独生活过,俩人的关系始终是若即若离的。 沈银冰当然知道,但她不明白:“爸,既然你在这个世界时,就发现红姐是来自那个世界的人,那你为什么不揭穿她?” 解答沈银冰这个问题的是童海:“你爸那时候不敢,因为他不是修罗界中人的对手,更怕对付她,会伤害你,所以只能忍着。” 沈银冰喃喃的说:“等你们离开这个世界后,就再也不用怕红姐了。” 沈若萱冷哼了一声,声音里带着怨毒:“颜红这个贱人,这些年来一直霸占着我的地位,可我却无可奈何,因为我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就算心有不甘也不敢来这个世界揭穿她。现在好了,你爸和老童和我在一起了,我们三个人再也不用怕她了。” 苏北山接着说:“今晚她就算是不来,我们也要去找她的。她能自投罗网,倒是免了我们一番麻烦。” 沈银冰后退两步,痛苦的摇了摇头:“可是,可是我能看得出,红姐是真心疼爱我的。甚至比高飞对我还要好,为了我,她宁可去做任何事!” 苏北山叹了口气:“唉。小冰,无论来自哪一个世界的人,都有两幅面具的,人前一副,背后又是一副。颜红对你这样好,无非是想利用你来达到她不可告人的秘密。比方,她就想让你把她带到我们的世界,因为修罗界的生活是痛苦的。” 沈银冰双手紧攥,抱着脑袋不断摇头:“我不信,我不信红姐会利用我,我更不不信她是修罗界中的人!” 呜,呜呜――敞开着的客房外面,一阵疾驰而过的汽车马达声划过,雪亮的汽车灯撕破乌云的闪电那样,从屋子里横扫而过,却又瞬间消失。 在汽车灯光扫过时,苏北山三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躲避。 苏北山解释道:“小冰,我们三人已经完全融入那个世界,不能见光――我们的时间不多了,也该走了。你是跟我们走,还是留下来,得快点做出决断了。但无论你是走,还是留,我们都尊重你的意见。” 沈银冰慢慢放下抱着头的双手,用力咬了下嘴唇,低声说:“我跟你们走,带着高飞!” “好孩子,等你和高飞来到我们的世界后,我们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沈若萱长长的松了口气,飘荡荡的走过来,伸手轻抚着沈银冰的发丝,柔声说:“既然已经下了决心,那你还犹豫什么呢?” “我没有犹豫,我是开心的不能自己了。” 沈银冰重重吐出一口浊气,抬头,把左手捂在了嘴巴上,一口就吞下了那撮白色粉末,咽下去后还兴犹未尽的吧嗒了一下嘴巴,喃喃说道:“味道,好怪。” 黑暗中,沈若萱的眼眸闪闪发亮:“忘忧粉本来就不是人间之物,味道自然是很怪了――小冰,你现在是不是感觉非常的疲倦,很想好好休息一下?” “嗯,好困。” 沈银冰说着,张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身子软软的向地上瘫去,却被沈若萱及时揽在了怀中,伏在她耳边说道:“小冰,好好睡一觉吧。你现在已经迈出了去我们那个世界的第一步。等你给高飞喝下忘忧粉后,我们会再次出现,把你们两个带走的。” “嗯,会的。” 沈银冰说出这三个字后,就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唉,可怜的孩子,受了这么多磨难,总算是快要和我们在一起了――北山,我、我此时此刻好开心。” 沈若萱把沈银冰横放在沙发上,童海已经拿来了一条毛毯盖在了她身上。 苏北山揽着沈若萱的肩膀,安慰她道:“若萱,别难过了,你该高兴,因为小冰他们很快就会过来陪我们了。我们那儿,没有黑暗,只有美满幸福的生活。” ―― 狂欢,一宿狂欢,高飞和老王等人,为庆祝更加美好的明天,喝酒喝到了凌晨。 价格不菲的红酒,就像白开水那样随便喝,地上到处都是酒瓶子,有人放起了动听的舞曲,胖胖的大厨抱着身材特棒的礼仪小姐,当众跳起来热情奔放的探戈。 当礼仪小姐把腰肢扭的好像蛇儿那样,猛地来了个大仰身后,气氛达到了白热化,高飞等人都扔掉了酒杯,随便拉过一个女孩子,随着舞曲尽情的跳跃。 谁也不知道到底喝了多少酒,除了德才姐和王小壮去高飞办公室休息后,谁也不知道最后拥着谁,就躺在二楼厚厚的地毯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今夜,属于落日餐厅,属于高飞,属于餐厅的每一个工作人员。 欢乐的时光总是过的特别快,第二天早上六点半时,高飞醒了过来,睁眼就看到了天花板上的琉璃灯,听到了‘此起彼伏’的鼾声,也感觉到有个温暖的身子,猫儿般的依偎在他怀中。 据说红酒这东西最大的效用就是美容养颜,软化血管,刚开始喝时味道苦涩,下肚后甘甜悠长,好像喝蜂蜜水那样,后劲却很大,醉了后甚至比白酒还要厉害。 高飞不确定喝红酒是不是真能美容养颜,软化血管,现在他只是知道红酒的后劲,的确要比白酒更大,要不然凭着他的酒量,也不会在喝到后来后,竟然人事不省了。 幸好,红酒喝多了后不上头,也不干渴,甚至醒来后还会感觉精神特别爽。 只是口渴的要命。 高飞翻身坐了起来,才发现猫儿那样钻进他怀中的女孩子,原来是张雯雯:昨晚,他喝大了后一直在和张雯雯跳舞,怪不得几次都能看到连雪那郁闷的眼神。 望着仍在熟睡中,嘴角却挂着亮晶晶哈喇子,憨态十足的张雯雯,高飞有了种很大的负罪感,苦笑着把她从怀中轻轻的推开。 “喝,我――还要喝。” 张雯雯仰面躺在了地毯上,说了句醉话后继续沉沉的睡了过去。 放在平时,每当张雯雯提出要喝酒时,高飞总是板起脸拿出长辈的架子来,不许她多喝。 此时看她这模样,明明是喝大了的表现。 而且最重要的,小丫头比起刚认识高飞时,好像成熟了很多。 这才短短半年的时间,当初那个为了赢得飙车,就敢拿出一对小鸽子来乱晃的小丫头,的确长大了,皮肤更加光滑细腻,两根腿子修长,腰肢更加柔韧,最大的变化莫过于她的雄――那对小鸽子,现在应该变成小木瓜了吧? 也不知女孩子的发育速度为什么会这样快,好像一个晚上就变了个人,让人情不自禁就能生出一种伸出手要莫莫的罪恶感。 “罪过,罪过,我怎么可以这样呢,她只是一个小屁孩,撑破天是我的侄女儿而已。” 高某人赶紧把伸出去的手放在脸上,狠劲的搓了几把,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能这样放肆了,话说很危险,有变成牲口的可能啊。 好像故意想诱使高先生变成牲口那样,睡梦中的张雯雯翻了个身,长长的右腿搭在了他腰间,不安分的扭了几下,本能的又向他怀中钻了过来。 高飞连忙抬起她的腿子,站了起来――如果换做是她老娘解红颜的话,高飞不介意趁机吃几口豆腐暖暖胃。 可对张雯雯嘛,高先生还是很有原则立场的,那就是绝不能祸害这小丫头,尽管在千佛山时,她就表明了幼稚的心态。 高飞站起来才发现,地上躺了一地的人,老王脑袋枕在刘小龙肚子上,刘小龙脱了鞋子的脚丫子摆在李德才嘴上,李德才双手却抱着城阳,城阳背靠着他,搂着一把椅子睡得正香。 连雪倒是没这样失态,可也好不了哪儿去,和小四她们几个滚成了一团,因为空调吹的过热,让这些睡梦中的女人解开了衣服,白白的胸,嫩嫩的腿子啥的,好一副让人血脉膨胀的美人醉卧图。 “下次绝不能再这样搞了,真是罪过,阿弥陀佛。” 高飞赶紧垂下眼帘,双手合十念了声佛时,听到楼梯那边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 抬头望去,就看到王小壮正笑嘻嘻的看着这边。 “高叔叔,下去洗脸吃饭了。” 王小壮无声的说出了这句话。 高飞走到她面前,爱怜的揉了揉人家刚梳好的发丝,仰面无声大笑几声,迈步走下了台阶。 如果说高先生对张雯雯这个侄女还有几分不单纯的想法,那么对王小壮,他已经看做了自己的亲侄女――刚才这个让王小壮羞涩,好像很生气的对他挥舞拳头的动作,应该就是侄女对父辈做出来的撒娇。 很自然,正常,还温馨。 “高总,快去那边洗脸刷牙,牙膏我已经替你捏好了,是小壮刚从外面买来的。” 正在忙着打扫下面为生的德才姐,看到高飞下来后,连忙指了下后厨方向。 和德才姐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以后不要再叫高总,就叫高飞不好吗? 可德才姐却坚持这么称呼高飞,最后也只好由她去了。 乡下女人嘛,总是很纯朴的。 等高飞喝下一碗三鲜汤后,德才姐又端上来了一碗,小心的问道:“高总,餐厅什么时候开业?” “今天收拾一下,明后天正式开业吧。” 高飞接过汤碗,解释道:“今天我还得去北山集团那边去一趟。” 在从京华回来冀南之前,高飞就和沈银冰约好了,今天去北山集团召开股东大会。 喝着汤,高飞拿出了电话,他要让沈银冰来餐厅接他,俩人一起去集团。 从今天起,昔日高高在上的沈总,就是沈秘书了。 第617章 红姐去哪儿了? 越是强势、美貌的女人,就越容易让男人生出一种要把她征服的成就感。 高飞就这样的男人,以前他就做过这种事,征服了老乔治那拽的不行不行的孙女妮儿。 当然了,最终结果是他被妮儿迷住了,还被人家老爷子一脚踹回了国内,目前只能眼巴巴的等着人家成为别人的新娘,想想就特么的心烦。 北山集团的沈总,当然无法和离子基金的妮儿相比。 但毫无疑问,沈总也是个很强势的漂亮妞妞,以往在高总落魄时,可没少对他显摆她是老板的嘴脸。 现在好了,俩人的关系有了天翻地覆的转变,昔日高高在上的总裁,成了高总的秘书,还是贴身的那种――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这句话想想,就让高总热血澎湃,觉得沈秘书肯定也知道这句话,每当想起来时,就会羞愤难当,悲痛欲绝。 话说男人把一强势美女折磨的悲痛欲绝,也是一种享受不是? 反正只是精神上的,并不是大多数男人龌龊的想法。 其实高总觉得他已经很善良了,没有让沈妹妹去当清洁员打扫男厕所,就已经网开一面了。 嘿嘿,假如真让沈银冰却打扫厕所,她肯定是全世界薪水最高的清洁员了,占了如今市值上百亿的北山集团接近三分之一的股份,绝对的亿万小富婆啊。 肮脏的男人想着沈妹妹打扫厕所的一幕后,觉得三鲜汤的味道格外鲜美――也顾不得烫嘴,几口就喝了下去,开始拨打沈银冰的手机号。 “对不起,您拨打的手机已关机,请稍候再拨。” 手机内传来了机械女声的提示声。 高飞皱起了眉头:“怎么,这是不想配合我,故意关机躲着我?”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把高飞换成沈银冰的话,他这个昔日的大老板,也不愿意以秘书的身份和沈银冰一起去集团,那是一种赤果果的羞辱。 但这正是高先生所需要的――道理很简单,沈银冰欠他的。 当初如果在梁明和落日餐厅有难时,不管能不能起到作用,高飞都会尽力的帮着北山集团挣出苦海,再无比大方的让沈妹妹继续担任总裁。 可惜的是,沈银冰却没有这样做。 所以高飞在她面前,完全可以拿捏出一副小人嘴脸,肆意的在精神上打击她。 沈银冰除了受着,压根就没有反抗的余地。 高飞相信沈妹妹是个聪明人,为了北山集团,她应该能忍辱负重才对。 那么,她凭什么在约定好的日子里,关机? 这不能怪高董生气吧? 让高董生气,后果很严重。 “你最好在我十分钟内给我开机,要不然休怪哥们真会对你下狠手,让你去清扫厕所。” 高飞把手机扔在一边,点上了一颗烟,等着沈银冰主动给他来电话。 刚等了几分钟,高飞就忍不住的再次拨打她的手机――他已经迫不及待想带着沈银冰入住北山集团了,没必要和一个失败的女人一般见识。 男人嘛,应该大度点才是。 手机里,依然传来了沈银冰关机的提示声。 高总有些郁闷,把刚吸了一半的烟卷随手扔在了汤碗里,开始拨打颜红的手机号:“你最好别关机,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了!” 好像根本不在乎高飞是否客气那样,颜红也关机了。 高先生怒了:“靠,玩什么呢?都躲着我?真是岂有此理。那行,你们两个都别想有好果子吃。” 怒冲冲的高董接着拨通了小宋的电话。 幸好,小宋没有关机,要不然高董肯定会直接杀到北山集团,让她们三个人一起去最有面子的岗位工作。 “高飞,找我有――” 小宋刚说到这儿,忽然意识到对面的高飞不再是以前的高飞了,已经是集团实际上的大老板了,所以赶紧改口:“请问高董,您有什么吩咐?” 高飞开门见山的问道:“沈银冰呢?你知道她为什么关机吗?还有,颜红的电话为什么也打不通?” “沈总和颜副总都关机了?” 那边的小宋也很奇怪,解释道:“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呀?难道她们……哦,对了,高董,昨晚下班时已经很晚了,沈总拒绝黑子开车送她,说她要单独去一个地方。当时我也没在意,我还以为她去找你了呢。” “单独去一个地方?” 高飞眉头一皱,问道:“她没有说去哪儿吗?” 小宋在那边回答:“没有。不过昨天一整个下午,沈总都魂不守舍的,当时我也没在意,以为她心里难受。” “哦,我知道了,就这样吧,你按时上班。” 高飞慢慢松开眉头,扣掉电话对德才姐说:“德才姐,你有老王的车钥匙吗?” “有,昨晚他喝醉了,随手扔在吧台上了,今早我才看到。” 德才姐连忙把一串钥匙拿了过来。 老王现在开着的是一辆黑色别克,高飞给他专门配的车子。 “行,等他醒来后,你告诉他,我开车出去一趟。” 高飞拿起钥匙,快步走出了餐厅。 和小宋通过电话后,高飞隐隐知道沈银冰去哪儿了:南部山区的16号别墅,那儿是她的家,自打苏北山死后,她几乎没再回去过。 不过,今天是北山集团正式移交给高飞的日子了,沈银冰很可能跑去了哪儿,和她那个死鬼老爹念叨念叨,恳请原谅,这也是人之常情,换做别人也会这样做的。 而颜红,很可能陪她一起去了。 至于她们两个都关机,那可能因为是出于对死者的尊敬――没有哪一位死者,在被亲人祭奠时,忽然听到一曲热烈奔放的《大花轿》。 当来到南部山区别墅区,看到门口听着的那两辆车子后,高飞就觉得自己特聪明,当初选择职业时,实在不该去干佣兵,应该去搞侦探,也许若干年后,他的事迹就会像福尔摩斯那样,被世人皆知了。 铁栅栏是敞开着的,院子里没有人,静悄悄的,一只麻雀在站在客厅门口的台阶上,蹦蹦跳跳的在唱歌,看到高飞过来后扑扇着翅膀飞了。 高飞清楚,祭奠亲人时的心情一般都不怎么样,哪怕他是绝对的上级领导,所以并没有冒然推门进去,抬手敲了敲房门的玻璃,随即缩回手后退一步,整理了一下衣领,让自己脸上挂上温和的笑容。 他准备等沈银冰来开门后,就绅士般的慰问一下,并请人家节哀顺变。 当然了,如果是颜红来开门,就没必要说那些屁话了,因为那小娘们对苏北山没啥感情。 沈银冰没来开门,就连颜红也没来,高飞傻等了足有三分钟后,皱眉再次敲了敲,这次敲门的动作就大了些,总是装绅士,不是他擅长的事儿。 还是没有人开门。 “沈总,颜副总。” 高飞第三次敲门时,嚷了一嗓子,接着推开了房门。 他以为那俩女人躲进卧室内,去缅怀亲人了,听不到他的敲门声。 只是等他推开客房门后,一眼就看到沙发上躺着个女人,身上盖着一条毛毯,好像睡得正香。 从那女人的两条腿子的长度,高飞看出应该是沈银冰。 原来她在这儿睡觉,颜红呢? 高飞有些纳闷的抬头看了眼二楼的卧室方向,迈步走了进去。 沈银冰睡得很沉,高飞走到沙发前时,她仍然没有察觉到。 清晨清新的阳光,透过天窗玻璃洒在她脸上,替她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金色,不过怎么看,怎么感觉有些苍白,还有些略微诡异的美丽。 高飞把这种美丽称之为睡美人,因为醒着的沈银冰,可没出现过这种神态。 “嗨,外面下雪了,是不是该起来了?” 高飞抬脚踢了下沙发。 沈银冰睁开了眼睛。 在她睁开眼睛的瞬间,高飞从中敏锐的发现有一抹恐惧闪过,但接着就恢复了正常。 “别怕,是我。” 高飞耸耸肩说:“你也该庆幸是我,要是换做别人的话,说不定就会趁着你呼呼大睡时,做点少儿不宜的事情了。” 说这些话时,高飞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潜意识内以为沈银冰会恼羞成怒,会拿脚丫子踹他。 但沈银冰却没有这样做,只是抓着毛毯坐了起来。 看到沈银冰左脸颊上有毛毯的印痕后,高飞有些奇怪的问:“咦,你不会是从昨晚就在这儿睡觉了吧?” 沈银冰没有马上回答,一脸茫然的眨巴了好几下眼睛,才点了点头,声音有些沙哑的说:“是,我就是昨晚来这儿的,怎么了?” “没怎么,我还以为你是今早才来的呢。” 高飞转身看了眼客房四周,最后目光盯着地板,脸色稍微一变问道:“红姐呢,我怎么没有看到她?” 沈银冰揉了揉眼睛,喃喃的说:“红姐?她也来别墅了吗?我不知道,昨晚就我自己来的,不多久就躺在这儿睡着了,睁开眼就看到你了,却没看到红姐。” 高飞看向了楼梯,接着挪开目光说:“可红姐的那辆车子,就在别墅门口停着,我以为她也来了。” 沈银冰摇头:“我不知道,也许她在别的房间,我去看看。” “嗯,你去看看吧,我出去吸颗烟。” 高飞转身走出了客厅:“快点洗漱一下,咱们八点之前还得感到集团,今天要召开股东会议呢。” 十几分钟后,沈银冰脚步匆匆的走出了别墅,看到颜红那辆红色法拉利后,脸色有些紧张的说:“红姐,红姐不在啊,每个房间我都找过了,电话我也打过了,关机。” “不在?她车子在这,人跑哪儿去了?” 倚在车子上吸烟的高飞,腾地站直了身子。 “不知道,她的确不在,你跟我进来再找找!” 沈银冰摇头,拉着高飞的手重新走进了别墅内。 两个人找遍了所有的房间,连柜子、窗下甚至海伯曾经居住过的房间都找遍了,就是没找到颜红。 第618章 红姐神秘失踪了! “红姐去哪儿了?不会是给我买早点了吧,可为什么没开车子呢?” 找遍所有的房间都没找到颜红后,沈银冰脸色越发的有些苍白了。 高飞没有吭声,站在客厅内仰头看着屋顶,接着快步走上了楼梯,从最西边的一间杂物室内,找到了通往楼顶的梯子。 沈银冰跟着爬了上去,来到了别墅最上面的屋顶上,刚探出脑袋,就愣在了当场――平台的最东边,放着一堆衣服,衣服上面摆放着一双鞋子。 高飞脸色很难看的走向了那堆衣服,双眼微微眯起,死死盯着那边。 几个月之前的那个夜晚,天上挂着一轮红月,沈银冰在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被秦紫阳绑架,为了救女儿,苏北山拿着假的《安归经》去了秦紫阳指定的地方,黄河边某个河段。 那晚高飞救下沈银冰后,很快就驾车赶了过去。 在河边的树林中,高飞看到了被人勒死在树上的苏北山,遇到了铁屠和叶心伤两个,还有成千上万的蛇,和一个躲在暗中吹笛子的女人…… 最后,已经死去的苏北山等‘人’,自个儿站了起来,在笛声中走出了大火,就像木偶那样慢慢走进了黄河中。 那一晚的经历,异常的诡异,任何人在经历过一次后,都会终生难忘。 高飞没有忘记,更没有忘记在看到苏北山的尸体之前,在一棵树下看到的那些东西:解红颜穿着的红色旗袍,和她的鞋子。 解红颜的红色旗袍叠的整整齐齐,鞋子放在上面,和现在高飞看到的这一幕,一模一样! 只是人换了,颜红换成了解红颜。 高飞慢慢的走了过去,蹲下,双手捧起了那堆衣服。 衣服和鞋子上面,有一层厚厚的霜雪,由此可以断定,这些东西在这儿放了已经很久了,可它们的主人却不见了,就像当初神秘失踪,到现在都杳无音信的解红颜那样。 “红姐,红姐,你、你去哪儿了?” 背后传来了沈银冰的哭声,很压抑,却压不住对未知事物的恐惧。 高飞双手捧着衣服慢慢站起来,转身看着肩膀剧烈抖动着的沈银冰,低声问道:“昨晚除了你和红姐外,还有谁来过别墅?” 沈银冰左手捂着嘴巴,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那样,噼里啪啦的掉下来,一个劲的摇头:“我、我不知道――我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高飞追问道:“你确定?” “我确定,百分百的确定!” 沈银冰用力点头,却又接着摇头:“我真不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昨晚我来到别墅内后,就困得不行,躺在了沙发上,好像、好像做了个梦……” 说到这儿,沈银冰飞快的擦了擦泪水:“对了,我好像还梦到红姐了,她也跑了进来……可后来,她好像飞走了,就这样原地消失。如果没有看到她的衣服,我甚至都不敢确定她是不是出现在我梦中。” 高飞没有继续问下去,因为他看出沈银冰的精神已经快崩溃了,再问,说不定她就会发疯,从这儿一下子跳下去。 捧着颜红的衣服,高飞看向了东边。 那边,朝阳清新,朝霞满天,今天,很可能会有雨。 老百姓常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万里。 解红颜当初失踪后,高飞并没有在意,因为那个女人来历不明,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是‘清白’的,他能替她照顾张雯雯,已经是大善人行为了,实在没必要为了她的失踪而伤脑筋。 但颜红却不一样了。 那个小女人不但是高飞的女人,还把他当做了一种寄托,尽管在高飞和沈银冰闹矛盾时,她总是毫不犹豫的偏袒后者。 解红颜到底去哪儿了,高飞可以不管。 可颜红也以这种极其诡异的方式失踪,高飞却不能无动于衷。 根本不用问,高飞也知道这一切是安归教做的。 除了安归教之外,他想不到还有谁能做出这种事情。 “高飞,我们赶快去报警吧!” 沈银冰低声哭泣着,打断了高飞的深思。 高飞摇头:“报警也白搭,这个问题警方解决不了的。” “那,就任由红姐就这样失踪?” “当然不会,我一定会找到她的。”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把颜红的衣服鞋子重新放回了原处:“我们走吧,如果有人问起,你就说颜副总去外地出差了。” 沈银冰彻底没了主意,只能点头,乖乖的跟着高飞下了地面。 在走出别墅时,走在前面的高飞忽然转身看着沈银冰,问道:“你确定,昨晚你来这儿后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没有去过别的地方?比方客房,和二楼你父亲的卧室。” 沈银冰目光闪烁了一下,抬手擦了擦眼角说:“我、我昨晚来这儿就是为了缅怀父亲和海伯的,当然会去他们房间,并和他们说了会悄悄话,告诉他们我很不争气,把一个好好的企业弄成了别人的――我不管你怎么想,我就是这样想的。” 高飞追问:“你确定在睡觉,或者做梦之前,就去过他们的房间?” “确定――高飞,你这是什么意思?” 沈银冰忽然醒悟了过来,脸上浮上了怒意:“你不相信我说的话?” “相信,我怎么不相信你说的话,我只是要确定一下罢了。” 高飞摇了摇头,上了颜红那辆法拉利,车钥匙就在上面,启动后开进了苏家别墅的车库内。 他出来时,沈银冰仍然站在她的白色宝马前,脸色阴晴不定。 “红姐的事我会调查清楚的,走吧,现在该忙我们的正事了。” 高飞淡淡的说了一句,上了自己的别克轿车,启动了车子。 当车子出了别墅区的水泥路后,高飞从后视镜内看了一眼,沈银冰仍然站在原地没有动。 他也没有在意,略微松了一下油门,拿起手机找到了白瓷的电话,拨打了过去。 在回京华前,高飞实现了他对白瓷的承诺――和他很甜蜜的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搞得白瓷夫人现如今说话的声音,都带有一种聋子能听出来的幸福:“高飞,你又来到京华了吗?” 当初离开皇朝会所时,高飞曾经答应白瓷,说他只要去京华,就会去找她的。 “我刚回来没两天,怎么可能会再回去呢。” 高飞笑了下,说:“我有事要让你去做。” “哦。” 白瓷那边有些失望的哦了一声,问道:“是不是又缺钱了?这次缺多少?我尽量替你去筹。” 听白瓷这样问后,高飞有些烦躁的心情,清爽了许多:“嗨,麻烦你以后不要这样说行不行,搞得我好像是专门靠女人吃饭的小白脸,特没面子。” 电话中传来白瓷的吃吃笑声,荡漾着某种气息:“你要真是小白脸就好了啦,可惜不是。” 死过一次的女人,不会都忘记什么叫做矜持了吧? 高飞笑了笑,说:“替我联系你的上家,转告他们,最好把颜红给我送回来,那样算是抵消他们一部分罪恶。” “颜红?” 那边的白瓷沉默片刻,忍不住的问道:“她和你是、是好朋友吗?” “她是我的女人。” 高飞很干脆的告诉她:“你不用套我的话了,她是我女人这件事除了一个死人(苏北山)外,就只有你知道了。” 白瓷答应了一声,又问了句他大约什么时候去京华,这才扣掉了电话。 高飞打电话时,车速放的很慢,但沈银冰却一直没有跟上来。 他也没在意,加大油门向北山集团驶去。 在阻击焦恩佐时,高飞就对沈银冰提出了条件,让她给高董做贴身秘书。 备感羞辱的沈银冰,在权衡很久后,被迫签订了那份‘丧权辱国’的条约。 其实,高飞不会真让沈银冰长久做秘书的,她仍然是北山集团无可替代的总裁人选,高飞决定在股东会议上宣布她的秘书任命,只是打击一下她罢了,等适当的时侯,就会让她重新登上总裁宝座。 有这样能力的部下不重用,那绝对是可耻的浪费。 可现在,高飞却改变了主意:他要把沈银冰死死按在秘书一职上,并剥夺她参与集团建设的权力,甚至如果有必要,他会毫不客气的把这女人踢出集团! 让高飞改变主意的原因很简单――他不想被人当傻瓜似的骗! 沈银冰在撒谎,在高飞给过她一次机会后,她仍然在撒谎。 沈银冰说,她昨晚去了别墅后,就去了苏北山和童海曾经居住过的房间缅怀他们……可高飞却知道,在他看到她之前,她从没有走出过沙发之外两米的地方,更没有去过楼梯。 沈银冰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只是她没有意识到,很久没有人居住的苏家别墅客厅、楼梯上,早就蒙上了一层灰尘。 高飞走进客厅时,就在地上看到了沈银冰和颜红的脚印:她们俩人的脚印,都只停留在沙发前,这足以证明她们根本没有去过别的地方。 至于颜红为什么会凭空消失,她的衣服鞋子最后却出现在房顶上,高飞自信也能做得到:只要借用客厅西边的窗户,和上方的琉璃吊灯,安装一个类似于滑轮的小机关就可以了。 高飞还发现,客厅南墙下的沙发前,有两个男人,和一双高跟鞋的脚印。 这三双脚印,是通过窗口出入的,没有走门口。 高飞不知道那三个人是谁,却知道他们昨晚在装神弄鬼时,应该是忽略了地上的灰尘。 这些人是谁,他们和沈银冰说了些什么,甚至颜红的神秘失踪,高飞都能接受,也有信心会找到那些人,找到红姐。 只是他却独独不能接受沈银冰和他撒谎,故意隐瞒那些人出现的事实。 她以为高飞是瞎子吗? 她以为高飞不能从地上的灰尘上,看出她曾经在南墙下的沙发前,来回走动过吗? 沈银冰为什么要瞒着高飞,他不管。 他只是知道,绝不能去信任一个对自己撒谎的女人。 第619章 北山集团的股东大会! 北山集团总部大楼的会议室内,几十个中高层都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看着坐在中间位置的高飞,心中感慨不已。 曾几何时,这只是个来集团打工的家伙,那时候人们对他客气,只是看在他是总裁司机的份上,哪怕后来又传出他可能会成为苏家乘龙快婿的消息,大家也只是把他当做一个走了狗屎运的小混混罢了。 后来高飞离开了集团,仍然没有谁关心,就像他当初来集团上班时一样。 可是现在,这个被很多人无视了的家伙,却成了北山集团的大老板。 而且大家都已经知道,如果没有他力挽狂澜的话,北山集团早就落入了焦恩佐手中,依着那个人的阴险,大伙这么多年来积攒的一点家底,说不定就会被阴掉了。 所以,今天在坐的各位都很感激高董,看着他的目光里带着热切,希望能得到他的好感――人们在权势面前,总是会有这样的心态。 至于坐在高飞左边的沈银冰……大家看到她时,除了小宋、苏小梅和黑子几个人,仍然一如既往的尊敬她,成副总等人却把她看做了平等的同事,在她进来会议室时的笑容中,已经没有了昔日的尊敬。 这也不能怪成副总等人势利眼,毕竟商场本身就是个崇尚利益的地方,再加上大家内心都对她有些意见(正是她的大意,所以大家伙才差点被焦恩佐阴掉),能够对她露出笑脸就已经不错了。 对成副总等人态度的转变,沈银冰仿佛没有任何不满,仍然像往常那样冷着脸的进来,只是眉宇间却多了一种哀愁,好像神魂不定的模样,习惯性的坐在了最中间位置。 不过,刚坐下就醒悟过来她已经不是总裁了,赶紧起身让给了一脸似笑非笑的高飞。 高飞的左边,坐着一个年轻人,眉飞色舞的样子。 小宋目前仍担任总裁秘书的角色,负责纪录本次会议的精神内容。 沈银冰下首那张椅子空着。 这儿应该是颜副总的,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直没来,难道她要缺席这次最重要的会议吗? 在高飞开口说话之前,会议室内一片肃静。 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高飞说话了:“各位,我想大家应该都认识我了,我就没必要在做什么自我介绍了。现在我为大家介绍一个人,来自京华的刘小龙,刘先生。” 高飞的话音刚落,会议室内就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刘小龙也少有正经的站起来,微笑着对大家鞠躬致谢。 很多人边拍掌,边猜测刘小龙在集团内会担任什么职务。 掌声落下后,高飞才说:“刘小龙将会担任集团的名誉副总,主要负责营销监督这一块,不会干涉集团任何实质性的工作。” 让刘小龙担任有职无权的名誉副总,是高飞和他商量的后果。 本来依着刘小龙的烧包性子,主动要求担任营销副总,还拍着雄膛的说,只要他来担任这个副总,以后集团产品的销售他一手包圆了。 刘小龙的老子身为首都一把手,关系遍天下,如果让他来担任集团的‘销售员’,很多事情肯定会事半功倍的。 高飞却不想让刘小龙插手北山集团,一个原因是他在集团没啥股份,如果成为最大的实权副总,会引起其他股东的不满。 第二个原因才是最重要的,高飞希望他能把精力用在化妆品项目上。 一个刚创牌的化妆品要想通过国家质检部门的验证、和国外那些大品牌抢夺市场,这都离不开官方强硬的关系,而刘小龙恰好拥有这样的条件。 刘小龙在仔细考虑过后,觉得高飞说的很对,并由衷的钦佩他能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却不知道高飞这样安排他,是白瓷建议的结果。 白瓷经过这些年的历练,已经成为绝对的商场精英了,她的眼光怎么会错? 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了一下刘小龙,高飞对小宋摆了下手。 坐在他左后面的小宋站起身,拿出一叠厚厚的资料,挨个撒发给了会议参与者。 这是一份北山集团的股份分部调查报告,上面详细纪录了在坐各位在集团内的股份占有比例,和股份市值金额,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市值估算。 北山集团现在的市值估算,是通过刘小龙找来的专业人士,仔细计算后得出的结果――目前,成功上市后的北山集团,总市值为109.7亿。 北山集团没上市之前,只是固定资产没超过四个亿(加上高飞、成副总等人所投入的十五个亿,总共是20个亿)的民企,在短短几天内,就膨胀了5倍还多,绝对是一个华丽的变身。 看到总市值这个数字后,成副总等人欣喜的几乎连汗毛孔都在兴奋的呐喊:发财了! 大家身为小股东,除了占据份额最大的高飞和原总裁沈银冰外,就数成副总占据的股份最多了,为百分之三。 这个数字在北山集团上市之前,折合现金资产为一千两百万,这是成副总受焦恩佐蛊惑后,东挪西借拿出的最多财产。 北山集团上市后,股票就发生大的动荡后,看着缩水一半的股票,成副总跳楼的心都有了――他一个打工仔,能够筹集这一千多万,已经是鬼迷心窍了,如果集团股票一旦崩溃,除了跳楼,他拿什么来偿还借贷? 可是在高董出手力挽狂澜,集团股票黑马般的挣出困境后,他就坐上了幸福的火箭,这两天都乐呵呵的。 任谁的一千多万翻了5倍后,没有像范进中举那样欢喜的疯掉,已经说明他的心态相当不错了。 除了成副总这个第三大股东外,其他三十多位高层,占据了集团股份的百分之九。 也就是说,其他高层,也都成了百万富翁。 没有谁羡慕高飞和沈银冰:人家两人垄断了集团百分之八十八的股份(其中沈银冰为24%,其余的64%都是高飞的股份了),是因为人家当初投资众多,承担的风险也大。 这种事,没有啥好羡慕的。 大家只沉浸在自己的金钱梦中,同时也都斗志昂扬。 自然得斗志昂扬,把集团当做自己的家来经营――包括成副总在内的所有人,以前只是北山集团的打工仔,充其量也就是高级打工仔。 现在,大家却成了集团的主人。 北山集团盈利,大家跟着吃香喝辣的,集团亏损,大家就有可能去沿街乞讨。 大家的利益已经和集团紧密相联,还有谁不兢兢业业的工作? 在金钱的刺激下,会议室内欢庆气氛异常热烈,众人纷纷喜笑颜开的相互恭喜着,像成副总这样当初宁可借贷也要入股的人,自然成为了主要恭喜对象。 而那些当初不看好集团上市走向,留了一手的人,则是后悔不迭: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发财机会,真是该遭雷劈啊! 对成副总等人得意忘形的喜色,高飞并没有丝毫反感:这是他们冒险后应得的报答,没理由不高兴。 眼角撇了下沈银冰,高飞发现她也看着那份调查报告,不过目光有些飘忽,一看就知道心思没有在这上面。 高飞猜到她在想什么,也没在意,抬手轻轻敲了敲桌子。 马上,兴奋的议论声嘎然而止,大家再次正襟危坐看着高飞,眼神里全是钦佩。 同时还有期盼,会议的另外一个重头戏要来了,那就是股东大会将会根据各位股份的多少,来重新安排职务。 大家可以断定,一些在公司上市之前担任中层的领导,这次将会代替一些原先的高层――谁也没有异议,毕竟人家是‘大股东’,没理由接受股份不如自己多的人领导。 当然了,在会议开始之前,大家对董事长、总裁、一个重量级副总位置,都已经有了人选:持股最多的高飞,肯定是董事长无疑,原总裁沈银冰做为第二大股东,会牢牢占据她的总裁位置,另外一个重量级副总,非成副总莫属了。 其实有很多细心的人发现,报告上并没有集团原副总颜红的名字,不过没有谁问这些,大家伙其实都渴望原先占据集团要职的一些高层,最好都不在报告中,那样大家就能取而代之了。 果然,在大家热切的目光中,高飞开始宣布集团上市后的新任命:“从此之后,本人高飞,将担任北山集团的董事长……” 高飞的话还没有说完,会议室内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好像受尽压迫的农奴,夹道欢迎解救他们于倒悬之苦的子弟兵那样。 看来,我这个董事长是众望所归啊。 高董心中得意,轻飘飘的看了沈银冰一眼:她也在鼓掌,可为什么总是一副别人欠了她十万块钱不还的冷冰冰模样? 高董一脸和蔼笑容的抬起双手,连续压了三次后,掌声才逐渐平息。 咳嗽一声清了下嗓子后,高飞继续宣布:“北山集团的总裁一职――” 说到这儿,他故意顿了一下,就发现成副总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沈银冰,也举起双手做出了要鼓掌的样子。 其实谁都知道,别看沈银冰现在是第二大股东,股票市值达到二十多个亿,但她心里肯定不是滋味,毕竟北山集团原来只是她一个人的,现在上面却多了个董事长,肯定心有不甘了。 但这又能怪谁呢? 谁让她能力不济了? 要不是人家高飞,她肯定早就被焦恩佐阴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她能够继续担任总裁,就已经是老苏在那边替她烧高香了啊。 对大家投过来的善意目光,沈银冰视而不见,仍然一副眼观鼻,鼻观心的得到高尼模样。 就像便秘那样,高飞顿了足有五秒钟后,才淡淡的说:“暂时由我来担任。” 成副总等人在高飞说完后,下意识的鼓掌。 刚拍打了两下却又愣住:啥,你这个董事长兼任总裁? 第620章 沈秘书走马上任! 高飞担任北山集团的董事长职务,在大家伙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在集团内占据64%的股份,却不能担任董事长,就连老天爷也看不下去的。 身为集团第二大股东,占股12%的原集团总裁沈银冰,担任总裁一职,同样是众望所归的,毕竟沈总除了是第二大股东之外,还是最熟悉集团各方面业务的人,集团未来的三年走向计划书,就是她制定的。 但是现在高董却宣布说,他要兼任总裁一职――怎么会这样? 难道要让沈总担任副总? 她会同意吗? 觉得这事相当不正常的成副总等人,都下意识的停止了鼓掌,瞪大眼睛的看着沈银冰,潜意识内做好了她要发怒的准备,并快速思索接下来自己该说什么话。 可出乎成副总等人意料的是,沈银冰却对高飞这个宣布无动于衷,好像和她啥关系也没有。 静,会议室内一片寂静。 众人的反应,早就在高飞的意料之中,微微皱起眉头淡淡的说:“怎么,大家对我这个董事长兼职集团总裁不满呢,还是没信心?” “没,怎么会不满呢?高董能够兼职总裁一职,是最正确的决定了!” 马上,就有脑子转得快的人做出了反应,接下来掌声响成了一片。 成副总等几个集团老牌副总,都飞快的交换了一下眼神,从对方眼中看出了相同的担忧。 高飞担任董事长,的确是众望所归,可他再霸占着总裁(这儿的总裁,其实就是总经理,只是总裁比总经理名头更好听一些,就像卖烤串的也被人称呼大老板那样)位置,那就有些过份了。 成副总等人这样认为,并不是反对所有集团的董事长,无法兼任总裁一职,实则是他们担心高飞并没有总裁的能力。 高飞做董事长,大家没意见,反正董事长一般都是隐居幕后坐享其成的人,就相当于地主婆,到时候只管着收租就是了,谁还管地里庄稼是怎么种出来的? 可如果让地主婆也替长工们种地――就那种不分五谷的人,她能把地种好吗? 高飞,在成副总等人眼里,就是那个不分五谷的地主婆。 地主婆糟蹋了自己的地,没谁有意见,可她不能祸害了良田,断了长工们的生活希望啊。 高飞的第二项任命宣布后,会议室内的热度马上下降了不少。 甚至有人开始琢磨着,要不要抛售股票了――趁着良田还没有来得及被高飞这个地主婆祸害时,先把这一季成熟的庄稼收割入仓再说。 高飞仿佛也知道自己不是种地的那块料,所以很快就宣布了第三项任命:“集团的第一副总,将由……” 关键时刻,他又停顿了一下。 成副总等人刚提起来的心,总算是放进了肚子里:嗯,能够让沈总担任第一副总,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之所以董事长、总裁一肩挑,纯粹是一种穷人乍幅的心理作怪,实际上还是得依靠沈总。 但高飞接下来的话,却再次让成副总之外的人失望了:“将由成宣明成副总担任。” 啊,我这个只占3%的股东,会凌驾在沈银冰头上,成为第一副总? 成副总有些发懵,丝毫没有能压沈银冰一头的狂喜,因为他感觉到了不正常。 直到恭贺他的掌声响起后,成副总才站起身,面带微笑的向大家鞠躬致谢。 接下来的第二、第三副总,以及各部门经理等职务,高飞并没有再拿捏什么,干脆的宣布了任命。 掌声,也随着每一个被念到名字的人站起来鞠躬致谢,不时的响起。 可大家的疑惑却更加重了:高飞到底要给沈银冰安排什么位置? 不会要让她成为只拿分红的局外人吧,那样可就太可惜了她一身的才华。 就在大家最疑惑的时侯,高飞宣布完了集团中高层的职务任命,照本说了几句‘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带领北山集团创造新的辉煌’的话后,缓缓扫视了大家一眼,才说的:“我知道大家此时心里在疑惑什么,为什么集团原总裁沈银冰,为什么没有担任公司要职。” 众人没有谁说话,只是侧耳倾听。 高飞说道:“本来我是这样打算的,我担任董事长一职,沈银冰担任总裁――可惜的是,沈总说她最近很累,需要休息一段时间,所以就拒绝了总裁职务。”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说呢。” 很多人点头,一脸恍然的样子。 唯有沈银冰,紧紧咬了下嘴唇,依然盯着报告书无动于衷。 端起茶杯喝了口水,高飞才继续说道:“相信大家也知道,集团在上市刚开始,遭到了别人的暗算。沈总在这段时间内,可谓是心力交瘁,需要外出好好休息一段时间,我答应了。不过,鉴于集团未来的三年发展计划是沈总一手策划的,公司发展还是离不开她,所以经过我的再三劝说,沈总才答应我留在集团,但却拒绝担任重要职务。” 集团刚上市是啥情况,成副总等人心知肚明,琢磨着要是换上他们的话,百分百会被焦恩佐得逞,然后再把大家一一踢出集团的。 沈总能够在集团最危急的时刻力挽狂澜,肯定会心力交瘁的,那么提出来要外出休息一段时间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在高飞说出这些后,成副总最后的一丝疑惑也就烟消云散,同时也对高飞会按照她的三年计划来发展,也由衷的高兴。 只是大家却觉得:看沈总当前的样子,好像很不甘啊,难道她连一般轻松职务也不想担任吗?唉,这孩子受累了,的确得好好休息一下才对。 高飞给了大家几分钟的消化时间后,说:“经过我和沈总的细致研讨,最终决定她担任总裁,也就是我的贴身秘书。” 沈银冰担任你的贴身秘书? 成副总等人刚恢复了平静的脸色,再次变得古怪了起来:她就算再那个啥,也不会愿意给你担任秘书吧?而且还是贴身的。大哥,她可是咱们集团的原总裁啊! 更有思想龌龊者,马上就想到了那句话: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 惊愕过后,成副总等人忽然再次恍然大悟过来:靠,我们这是操的哪辈子心啊,沈总早就和高飞情投意合了,注定会成为两口子的。这样一来,他们无论是干秘书,还是秘书干,结果还不都是一样的嘛。 自以为想通了其中奥妙的成副总等人,这次才真的放下心来,热烈的掌声响起。 沈银冰的反应还算正常,站起来微笑着向大家点头示意。 她其实很清楚,别说自己被高飞整成一个秘书了,就算真去打扫厕所,也没有谁敢小看她的――在这些人看来,哀家已经是董事长夫人了。 接下来,高飞又向大家解释,原副总颜红为什么没有出现在本次会议上的原因。 颜副总缺席的原因很简单:前段时间被刺后,留下了很严重的后遗症,目前不适合再工作,只好远去美国接受治疗,恐怕短时间内她是不会回来了。 颜副总被刺一事,大家伙早就知道了,也知道‘后遗症’这玩意的存在,都衷心祝愿她身体早日康复,早点回来和大家一起,为北山集团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奋斗。 套用一段官方话语来说就是:本次的股东大会,是一场和谐的、积极向上的、成功的会议。在会议上,各中高层领导,都誓言要紧密团结在高董身边,为集团更加美好的明天,贡献微薄的力量…… 历时一个半小时,北山集团上市后的正式股东大会,胜利闭幕。 会议结束后,成副总等人很有眼里价的退出了会议室。 他们相信,沈总、哦,是沈秘书,肯定会和高董还有悄悄话要谈的。 不过他们想错了,在秘书处处长小宋走出会议室后,沈银冰就站了起来,拿起挂在椅背上的小包拉开椅子就走。 高飞说话了:“沈秘书,等一下。” 沈银冰停步,转身看着高飞,目光闪烁,语气淡漠:“高董,你还有什么吩咐吗?如果是工作上的事情,等我先去秘书处适应一下新的工作环境再说吧。” 高飞没有说话,看向了刘小龙。 刘小龙站起来,打了个哈欠说:“我去餐厅等你们,早点过来,饿了。” 按照习俗,本次会议结束后,一众大小股东要在中午会餐,地点就选择在了落日餐厅。 等刘小龙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中后,高飞才站起身走向了门口:“跟我来办公室。” 高飞的办公室,就是沈银冰原来的总裁办公室。 办公室的装潢、布局,是沈银冰自己设计的,桌子上还放着她喜欢的卡通水杯,套间的窗上是她盖过的锦被、衣柜里是她换洗的衣服,洗手间内还有她――的黑丝袜、小罩啥的。 高飞走到办公桌后面,坐在大班椅上,拿起那个卡通水杯看了看,随手扔进了桌子旁边的废纸篓里。 沈银冰的脸马上就黑了下来,默不作声的快步走过去,从里面捡了出来。 高飞说话了:“你是不是很不开心?” 沈银冰抬头,望着窗外咬了下牙,淡淡的说:“没什么,你是老板,我是秘书,是我的工作没到家,应该提前给你收拾出这间屋子的。” “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心怀就是不一般的宽。” 高飞拉开抽屉,随意的翻着里面的东西。 “不许你看!” 看到高飞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日记本后,沈银冰扑上去就去争抢:“那是我的秘密,就算你是老板,也没权利看!” 高飞却紧捏着日记本,任由她怎么用力都无法夺去。 沈银冰的眼圈开始发红,恨恨的说:“高飞,你太过份了吧?” “我没觉得,既然我现在是这间办公室的主人,那我就有权查看任何东西。” 高飞冷冷的说:“去倒水,我渴了。” 第621章 沈银冰的秘密! 沈银冰没有动,只是死死抓着日记本,泪水却流了下来。 高飞不为所动:“我再说一次,我渴了。你可以拒绝为我服务,可我却有可能把集团祸害掉,反正我也不怎么在乎它能否存在。” “你、你卑鄙无耻。” 沈银冰松手,飞快的擦了擦泪水,转身走开,却没有去给高飞倒水,而是冲进了洗手间,去收拾她那些贴身衣物了。 “你不是第一个骂我卑鄙无耻的,也不是最后一个,无所谓。” 高飞冷笑一声,双脚搁在办公桌上,打开了日记本。 日记本并不是非得每天都得写点什么,大多数人只是习惯捡着有意义、重要的事情记下来的,沈银冰也是这样。 日记本上开始的日期,是她从两年前开始的。 第一篇记载的,是沈银冰‘改名换姓为沈’后,搬回苏家别墅的事,和她当时的心情。 高飞没兴趣看,慢吞吞的向后翻阅。 走马观花般的,高飞看到了沈银冰第一次担任总裁,第一次发布命令,第一次有了上位者的喜悦等等。 这些对于高飞来说没啥兴趣,他想看到的是沈银冰的秘密――撒谎的秘密。 如果沈银冰没有在颜红一事上撒谎的话,高飞绝不会翻阅她的日记。 翻阅别人日记是不道德对行为这个道理,高先生还是知道的。 他只希望能从这里面,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高飞一页一页的翻阅着,其中就看到了她和颜红商量着,要找一个雇佣男友的事儿。 高飞没有细看,继续翻阅,在翻过中间的一页时,却又翻了回来。 这篇日记的开头一段话,引起了他的兴趣:今天真是倒霉透了,竟然遭到了一个小留氓的羞辱,真是气死我了! 日记中,详细书写了沈银冰的‘受辱’过程,说她正从天桥上下来,心情很不错的观看两边风景时,却被一个半躺在天桥边的小留氓给绊倒在了地上,崴了脚。 不得不说,沈银冰的文采很出色,因为高飞发现他要是以局外人来看这篇日记的话,肯定也会对里面那个敢算计沈美女、沾美女便宜的小留氓痛恨不已。 尤其是看到沈美女偷了那‘小留氓’的身份证,命令黑子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去找他,要给他打断两根腿子时,更是拍案惊快:就该如此,如果把哥们换成她,不但要打断那家伙的两根腿子,还得把他两只乱莫的爪子也斩断才对! 不过接着高董就醒悟过来,日记里面那个小留氓,好像就是他自己。 顿时,高董就怒了:么的,不就是讹了你几百块钱,又莫了莫你腿子吗,有必要下这样狠的手?幸亏老子不是一般人,要不然非得葬送在你手中?古人都说蛇蝎美人,果然如此! 因为自己的出现,高飞对接下来的日记内容生出了极大的兴趣,竟然还有了种小兴奋,仿佛站在屋子外面,偷听两个小姑娘谈论自己的小伙子。 “黑子真是笨死了,这么多天了,竟然还没有找到那个小留氓,我都恨不得打断他的腿子了!” “哼,他能躲到哪儿去?姓高的家伙,你快给哀家滚出来,让哀家掐断你脖子!” “今天还没有姓高的那个混蛋消息――黑子,你知道狗熊它妈是怎么死的不?” “他今天终于出现了,我能看出他看到哀家时,眼神里流露出来的浓浓怕意。混蛋,留氓,这下你往哪儿跑?哈,真是老天有眼,那傻瓜竟然就是红姐为我物色的男友人选!老天爷啊,哀家第一次发现你原来是这样的可爱,那你说,哀家该用什么样的手段,来让那个家伙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看到这一段时,高飞下意识的莫了莫自己的脸蛋,不服气的嗤笑一声:“切,老子当初有你说的那样衰?怕,哥们会怕你才怪,次奥!” 继续往下翻,高飞发现他成了沈总日记中唯一的主角。 里面记载着俩人那段日子的一点一滴,包括高飞去解红颜哪儿租房,日记里是这样写得:“我知道,我知道,肥猪(高飞在日记中演化出的名字,因为他名字里有个飞字,和肥同音)去那边租房子,实际上就是喜欢上了那个美妇,要打人家的主意!老天爷,他怎么可以这样无耻?老天爷,你能告诉我,我在得知他和那个美妇经常见面后,心里为什么会那么不爽,觉得好像自己的东西被人偷走?” 这篇日记里透露出来的情谊,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得出。 原来她在那时候就偷偷喜欢上哥们了,嘿嘿。这个神经病,敢称呼哥们为肥猪! 高飞得意起来,竟然有了种小甜蜜,哪怕随后的几篇日记内,没有再出现他的名字,一直到她在京华遭到高雅暗算,他和颜红星夜赶往京华。 “在看到肥猪和红姐后,我的心情好了很多,最起码他还是关心我的,从他风尘仆仆的脸色就能看得出,哪怕他只是一头猪,在这件事上起不到半点的作用。” 看到这儿后,高飞下意识的撇了撇嘴,抬头看向了套间。 套间的房门,紧闭着,看来沈秘书正在里面收拾自己的东西。 继续往下看。 “天呀,难道这一切真是肥猪所干的?是他胁迫高雅低头认输?怎么可能呢?可是红姐却说,经过她的细致分析认定,就是他扭转了乾坤!” 高飞吸了下鼻子,喃喃地说:“那时候哥们只想低调而已,不像有些人做点事就咋呼的满世界都知道。” 很快,日记的内容来到了马航事件。 这篇日记写得比较长,满满的三页,日期是回国后:“刚经历的这一切感觉像是在做梦,做一个很可怕的梦!我只是一个平凡人,却遭遇了这么可怕的事情――当神探佐罗出现在水牢里之前,我以为我要死了,受辱而死……我和小宋,终于逃到了树林中,可是神探佐罗却没有过来,他的同伴说,他很可能在力争解救其他人质……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有种感觉,觉得大杀四方的神探佐罗,就是肥猪。这怎么能呢?难道说,这都是因为我很想他的原因?” “事实上就是哥们,还算你聪明。” 高飞接着往下翻。 慢慢的,他从沈银冰的日记里,看到了一个白富美,芳心终于被一个小留氓捕获了:“一直以来,我都怀疑神探佐罗就是高飞,现在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父亲死了,海伯走了,高飞和我住在了一起――昨晚,我趁他出去买饭,忘记带手机时,偷看了他的手机,登录了他的求求。果然,他原来就是神探佐罗!同时我也明白了,他不想暴露他的某个身份,只想默默的保护我……我好开心,更想到父亲此前说过要高飞照顾我的话。爸爸的眼光很准,看来他早就查出高飞的底细了。” 高飞翻了一页,往下看:“我想了很久,决定不去揭穿他就是神探佐罗的谎言。事实上,不管他是高飞也好,还是佐罗也罢,只要他始终这样呵护我,我就心满意足了。唉,可惜,他是来自那个家族。” 接下来,沈银冰在日记中详细描述了她和高飞的恩怨,从为了《安归经》翻脸,到高飞和梁娇娇领取结婚证,再到方小艇找她谈话,告诉她跑马场被焚烧的真相,皇朝会所内的惊魂…… 在这些日记中,高飞能看出沈银冰的心里很痛苦,因为里面一句话就能表达出来:“我爱上他了,是真的爱上他了!我不敢想像没有他的日子,我会怎么渡过。也许,唯有加倍努力工作,才能稀释这份不曾好好珍惜的相思吧?我真傻,傻到把一个真心对我好的男人,亲手推了出去。爸,我好后悔,可我只能喝下自己所酿的苦酒。” 看到这些时,高飞能察觉出沈银冰的痛苦,但对她的不满却更深了:既然那样在意我,为什么在梁明、餐厅被打压时,却无动于衷? 接下来的日记,解开了高飞的疑惑:“我今天去找方小艇了,希望她能站出来帮助梁明――在我离开她的办公室时,我才明白过来,她不想参与这件事,包括落日餐厅的问题。我很纳闷,她是高飞的妈妈呀,怎么会选择袖手旁观呢?我不明白,我只知道这件事我不能再插手了。” 看着这段话,高飞才明白沈银冰为什么无动于衷了,原来是受了方小艇的影响。 同时,他也知道他误会沈银冰了。 但是他不会认错的――男人一旦向女人认错,这辈子都别想在她面前抬起头来。 最后一篇日记是这样写得:“焦恩佐败了,在高飞的帮助下,他败得一塌糊涂。他精心谋划的这一切,最终却使北山集团更加壮大。我不得不告诉九泉之下的父亲,幸亏有高飞的存在。但我却同时感觉到,我和他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他再也不属于我。” 纸上,有泪滴的痕迹:“他有别的女人,实力很强大的女人,能够在短短一个晚上,就能为他筹集那么多钱。我猜测可能是离子基金的妮儿,只是,他为什么总是盯着皇朝会所那边看呢?唉,半年前,我还以为我和他交往,是他高攀我,以为这是一出穷小子和公主的狗血桥段,现在我才知道,他才是王子,我只是灰姑娘,还是之一。” “我能看得出,他对我没帮梁明很生气,要不然也不会故意让我当他的贴身秘书。说实话,在他提出这个侮辱性的条件时,我表面非常生气,但我心里实际上很高兴的,因为这样我就多了接触他的机会……” 高飞看到这儿时,沈银冰拉着一个拉杆箱从套间内走了出来:“偷看别人的秘密,是不是很过瘾?看到我那么依恋你,是不是很骄傲?要不要我跪在地上,求你永远留在我身边?” 第622章 再也不喜欢你的人! 沈银冰说的没错,高先生现在很过瘾,很骄傲。 他真没想到,沈银冰已经把他当做了她的唯一。 当然了,高飞是不需要她跪在地上哀求自己的,那样就亵渎了这份感情。 看着脸色发白,双眼红肿的沈银冰,高飞把脚从桌子上拿了下来,合上笔记本淡淡的说:“从我们俩人认识的第一天开始,就是我一直在帮你。为了你,我威胁红色纨绔,去南越芒蓝草甸为你杀人,求爷爷,告奶奶的给你筹集资金反击焦恩佐。” 高飞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继续说道:“我为你做了很多,或者说付出了太多。任何一件事放在别的女人身上,都能换取她最真挚的感情――我说的对吗?” 沈银冰紧咬了下嘴唇,很想点头说对,可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高飞也没强迫她回答,笑了笑说:“相信你也知道,如果换做别的女人,肯定会为我无条件付出一切的。可我要求你做什么了吗?到现在为止,你好像都是完璧之身吧?” 沈银冰艰难的点了点头,涩声回答:“你帮了我那么多,为我不顾生死,我除了麻烦你之外,从没有为你做过什么,就连最起码的以身相许都没有。我明白你为什么没有要我,那是因为你不想挟恩图报。你很看重我们之间的感情,或者说你始终在尊重我……” 啪的一声,高飞猛地一拍桌子,瞪眼大喝道:“既然你什么都明白,知道我在尊重你,能为你傻乎乎的去做任何事而不图回报,那你为什么还好意思的骗我?” “我、我没……” 沈银冰松开拉杆箱,抬手捂住了脸,泪水从手指缝内滴落了出来。 高飞快步走过去,一把抓主沈银冰的手,手指挑起她的下巴,低声喝道:“睁开眼,看着我!” 沈银冰睁开了眼,泪水更急。 高飞呼吸有些粗重,嗓音也有些沙哑:“你还敢说没有骗我?哈,好,那你告诉我,今早我去找你时,你为什么说红姐没有去过?” 高飞在说这些话时,攥着沈银冰手腕的右手用上了力气。 她很疼,感觉手腕快要被攥断了。 但她却没有挣扎,就那样倔犟的咬着牙,看着高飞。 高飞向前一凑,俩人的额头几乎碰在一起,缓缓的说:“沈银冰,你以为我没有从你家的客厅内,看到红姐曾经去过的脚印?你以为我没有看到南墙下的沙发上,曾经坐着两个人,还站着一个人?你以为我没有看到,你昨晚回家后,根本没有去过二楼和任何地方?” 沈银冰的脸更加苍白。 她忽视了那些灰尘,来自平行世界中的苏北山三人,也犯下了这个致命的错误。 高飞生气,是因为她欺骗了他,在红姐生死未卜下落不明时,她竟然选择欺骗他! 别说是高飞了,就是换做任何一个人,没有当场拆穿沈银冰的谎言,在刚才的股东会议上给她难看,就已经给她很留情面了。 可笑的是,沈银冰还不知道她的谎言,早就在她撒谎的初始,就被揭穿了。 现在,面对高飞的质问,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说呀,你怎么不说话了?你不是一惯的伶牙俐齿?” 高飞松开沈银冰时,脸色表情已经恢复了正常:“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骗我,现在我也不想听你解释了,也许你有你的难言之隐。可我告诉你,我一定会找回红姐的。另外,从现在开始,你就踏踏实实的做你的秘书,不愿干了随时可以滚蛋。至于你以后是死是活,老子也不会再关心。” “我以前算是瞎了眼,才甘心为你这种女人奔波。” 高飞脸上带着明显的厌恶,转身走到办公桌前,把那本日记举起来,说道:“让我故意看到这本日记,恐怕也早就在你的意料之中吧?呵呵,沈银冰,以前我一直以为,你只是傻了点但还是够单纯。但我却没想到,你只是装傻而已。实际上,你比谁都聪明,但以后我不会再上你的当了。” 高飞说着,把日记本随手扔在了废纸篓内。 沈银冰身子一颤,踉踉跄跄的跑过去,跪在地上抢出了那个日记本,抬头正要说什么时,高飞却看也没看她一眼,向门口快步走去:“这间办公室你自己留着用吧,我不喜欢这里面的东西,包括你这个人。” “高飞,你听我说――” 沈银冰抬起手,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已经重重关上了房门。 “高董。” 高飞刚走出办公室,成副总几个人恰好从电梯内走出来,看到他后,连忙小跑着迎了上来,递过手里的文件:“这是离子基金发过来的传真,请您……” 高飞摆了摆手:“不用给我看了,你们现在都是集团股东了,可以自己看着办,我相信你们。” 吓,高董这样信任我们? 成副总等人一楞时,高飞已经走到了电梯前。 走进电梯时,高飞忽然转身说:“哦,对了,有什么无法拿定主意的地方,可以去找沈秘书商量。她的决定就是我的决定,还有,中午十二点之前,大家都去落日餐厅,共同庆祝一下吧。” 哈,果然如此,其实沈秘书才是北山集团的真正决策人。 成副总听高飞这样说后,最后一丝担心也消散了。 不管是在哪种行业,最怕的就是外行领导内行了。 高飞这个外行能够放权给沈银冰,这足以说明他够冷静,理智。 北山集团之福也! ―― 中午,几十位公司中高层,和各部门骨干员工齐聚落日餐厅。 落日餐厅虽然还没有正式再营业,却再次重现了门前车水马龙的盛况。 不过,集团董事长秘书沈银冰,却以身体不适为借口,没有前来赴宴,只是让成副总替她祝大家开心愉快。 高飞听了只是淡然一笑,对早就候在餐厅门口的李德才点了点头。 李德才兔子般的蹿了出去,扯着嗓子喊道:“放炮,放炮!” 餐厅门口两侧,摆着数十个可以打花纸的小钢炮,是某礼仪公司提供的。 随着看得出的命令,路上的行人就听到一阵阵的沉闷声传来,抬头看去,就看到一片五颜六色飞舞在餐厅门口,喜气四溢。 随着市区不许放鞭炮的禁令施行以来,电子爆竹和打彩纸的小钢炮,就成了主打产品,这玩意的确对空气没啥污染,但没有了含有硫磺气息的弥漫硝烟后,却总是让人感觉缺少了什么东西。 本来,依着老王等人的意思,是要再办一场声势浩大的开业典礼,登报,上电视做广告,请重要人士来剪彩等活动。 高飞却没同意,今天有北山集团近百个高层、员工来聚会,门前摆了数十辆车辆,这就已经是最好的开业典礼了。 高飞等人在餐厅大厅内举杯庆祝时,方小艇站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下,翘首凝望着这边,她身后站着王晨。 王晨的新工作已经敲定,从明天开始就会正式走马上任,她今天跟着方小艇出来,是她身为秘书的最后一班岗。 看着心情复杂的方小艇,王晨知道她很想去餐厅,但却――没脸去。 想去,却不能去,这是一种煎熬,王晨能从方小艇紧紧攥着手包的动作看得出来,向前走了一步,低声说:“方阿姨,不管怎么样,高飞都是您儿子,你可以去祝贺她的。” “是吗?” 方小艇眼睛一亮,接着又黯淡了下来,摇了摇头说:“算了,我还是不去了。唉,走吧。” 叹了口气,方小艇一脸落寞的转身,却又飞快的打开手包,从里面拿出一块颜色碧绿的玉佩,递给了王晨:“你把这东西交给他,让他必须收下,告诉他,告诉他无论怎么样,我是他母亲的现实是无法改变的。” 不等王晨说什么,方小艇把玉佩塞到她手中,拢了下耳边的发丝急匆匆的走了。 看着方小艇远去的背影,王晨觉得她很孤独,脚步竟然也有些蹒跚。 方小艇让她转交给高飞的这块玉佩,玉质并不是太好,年代却很久远,上面刻着一只蝙蝠,蝙蝠下面是颗躺着的白菜,寓意福气无边,百财横生。 王晨以前就见识过这块玉佩,是方家的祖传之物,历来只会传给方家的儿媳,不过到了方小艇这一代,却只有她一个女孩子,在方家双亲去世后,这块玉佩就留给了她。 方小艇曾经戏言说,要把这块玉佩当做传家宝,留给儿媳世代相传下去,也不知道谁家女儿会有这个福气得到它。 以前看到这块玉佩时,王晨只是抿嘴笑笑而已,她一点都不欣赏高雅,觉得那人外表不错,就是有些阴险,所以也从没有对这块玉佩有过非分之想。 可是现在,当她感受到玉佩传来的温软之意后,却有种要把它占有的强烈愿望――她知道,这是因为高飞的原因。 成副总等人下午还要回工作岗位,所以这次聚餐时间并不长,餐厅也只提供香槟、啤酒,倒是午餐相当的丰富,几个大厨休息了一个多月了,这时候也抖擞精神,施展出了浑身解数,自然收获了一片赞扬声。 一点过五分时,聚餐结束。 成副总等人知道今天这个日子对落日餐厅的意义不同,走时掏出红包,不顾高飞的推辞放在了桌子上,嘻嘻哈哈的去了。 李德才随便拿起一个红包打开,脸色就变了:“哟,飞哥,这里面足足有一万块啊!” 老王也打开一个:“我这个也是,要不要给他们送回去?这礼物有些重了。” 高飞稍微沉吟片刻,说:“算了,能拿出红包的都是北山集团的股东,现在他们也是有钱人了,万八千的还放不了眼里……” 他刚说到这儿,就听刘小龙贱贱的声音响起:“嘿,美女,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吗?” 第623章 来者不善的郝连偃月! 一般人家的女孩子,要是碰到刘小龙这种嬉皮笑脸的贱人搭讪,肯定会脸红。 王晨却不会,身为方小艇的秘书,见识过的大场合多了去了,一个登徒子的调戏之言,还远远不会让她手足无措的,反而温柔的笑了下,一双剪水秋瞳坦然直视着他:“谢谢你了,我要找高飞。” 自诩‘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刘小龙,没想到王晨会这样坦然大方,搞得他都不敢和人对视了,心儿不争气的跳了下,下意识的挪开眼神,收起嬉皮笑脸抬手指着高飞:“喏,他就在那儿――高飞,有人找。” “谢谢。” 王晨含笑点头道谢,迈步走向了吧台那边。 看着王晨款款走去的背影,刘小龙抬手挠了挠后脑勺,眼睛开始发光,喃喃的说:“太有气质了,太完美了,难道这才是我苦苦等待的那个她吗?” 高飞对王晨的印象还是很不错,这女孩子虽说不是出身那些豪门大户,却通情达理,不矫揉造作,总是给人一种她是诚实待你的好感,无形中就能赢得人尊重。 “来了,可惜你来晚了些,没能参加刚才的聚会。不过这不要紧,我马上吩咐史密斯(大厨)给你专门秀一下他的拿手绝活。” 在看到王晨出现后,高飞就知道她是代表谁来的了。 王晨摇了摇头:“不用,我吃过了。高飞,我有话要单独和你说。” 对王晨印象也不错的连雪,刚要走过来和她寒暄,又知趣的停住了脚步,对她微笑着点了点头。 高飞回头看了眼二楼的楼梯,几个服务生正在那儿擦洗,就抱歉的笑了笑说:“上面在打扫卫生,我们去窗户那边?” “行,反正也不是什么机密。” 王晨笑笑,当先走了过去。 等王晨对亲自端上咖啡的连雪道谢后,高飞直接问道:“是她让你来的吧?” 王晨当然知道高飞说的这个她,就是方小艇:“嗯,方阿姨在那边树下站了很久,从你这儿放炮庆祝,站到客人离去。” 不等高飞说什么,王晨又说:“高飞,我能看得出方阿姨现在很痛苦,也很后悔当初她那样做,她希望能获得你的原谅――我知道,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是没权参与解决你们母子矛盾的。我就是觉得吧,方阿姨她也有她自己的难言之隐,毕竟你和高雅对她来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当母亲的没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来解决两个儿子之间的矛盾,其实这算不上不可饶恕的错误,你应该理解一个……” 高飞抬起了右手,王晨马上闭嘴,垂下眼帘低声道歉:“对不起,是我太自以为是了。” 高飞摇头:“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也知道你是为了我们好,但有些事你并不清楚。这样说吧,如果高雅只是算计我,她偏袒高雅的话,对我来说算不了什么,毕竟我是当哥哥的,吃点亏也没啥。可高雅不该对我兄弟出手,把他往死路上逼。他们根本不理解梁明和我什么关系。” 顿了顿,高飞接着说:“怎么说呢?我给你说一件我们小时候的事吧。嗯,我忘记那时候我是九岁,还是十岁了,身体不怎么好。那是冬天一个雪后的深夜,我发高烧,恰好我们院长有事回老家了,孤儿院的医生晚上不在,只有副院长,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自己走路都是问题。那晚,就是比我大一岁的梁明,背着我在雪地里走了大半夜,黎明时才赶到了东郊的一个诊所。” 高飞说起这些时,语气很平静,就像在说别人的事:“那时候我们没钱,不能在市区的医院看病。东郊那家小诊所,是梁明的一个远亲表舅,他只能去那儿。也许到死的那一天我都不会忘记,年龄比我大一岁,但身体却比我更加瘦弱的梁明,一路上摔了多少跟头,跑的鞋子都掉了一只,脚都冻得乌黑,差点被截掉小脚趾。” 端起咖啡杯,轻轻抿了一口,高飞笑道:“那次我到第二天深夜才醒来,醒来后就看到他满脸脏兮兮的趴在窗前朝着我笑。整整一天一个半晚上,他都没有睡觉,就趴在窗头守着我,直到院长赶来。” 高飞的故事说完了,仍旧是一脸的平静,但王晨却能察觉出他对梁明是一种什么感情。 高飞把梁明当做了亲兄弟,可以为他去做任何事。 在他有了能力后,绝不允许任何人去欺负梁明。 哪怕那个人是他一奶同胞的兄弟。 王晨的眼神里多了一种愧疚,再次低声道歉:“对不起,是我没能理解你和梁明的兄弟之情,这才自不量力的想化解你和方阿姨之间的矛盾。” “无所谓了,有些事我知道该怎么去做。好了,不提这些了。” 高飞笑着摆了摆手,岔开话题:“你要离开她了?” 王晨下意识的反问:“你怎么知道?” 高飞吸了下鼻子说:“嘿嘿,你都不称呼她书记了。” 王晨也笑了:“呵呵,你的观察力还是很敏捷的嘛。嗯,今天是我的最后一班岗,明天我就要正式在新的岗位走马上任了。” 高飞有些愧疚的说:“对不起啊王晨,是我连累了你。” 高飞道歉,那是因为他很清楚,依着方小艇的背景和能力,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最起码能熬到一个地级城市的一把手地位。 如果王晨始终跟着她的话,在方小艇事业最为辉煌的时侯外放出去,最起码也得担任一个区县的副职。 现在她还年轻,资历也不够,离开方小艇后,也就是回首都某些部委单位,做一个小科员。 当然了,高飞也知道依着王晨和陈破天的关系,她也能走上更高的职位,可缺少基层锻炼、又是年轻女孩子的这两点,就成为了制约她发展前途的软肋,比不上跟着方小艇在地方上混。 “没事,我对即将走上的新岗位充满了信心。” 王晨好像要说什么,最终却笑了笑,拿出了那块玉佩:“这是方阿姨委托我交给你的,你收好。” 高飞没有接那块玉佩,摇了摇头说:“我不要,麻烦你再把它还给她。” 王晨为难的说:“我理解方阿姨,她送出来的就不会再收回去。再说了,这东西是你们家祖……” 高飞摆手打断王晨,无所谓的说:“她既然不愿意收回,那我收下,再转送给你,算是我连累你的补偿吧,嘿嘿。” “送给我?高飞,你知道――” 王晨眼睛睁大,正要说出这块玉佩所代表的含义时,却见高飞扭头大声吩咐连雪,再来两杯咖啡,这是明显不愿意再谈论这块玉佩了。 王晨只好无奈的耸耸肩,收起了那块玉佩。 不再谈论方小艇后,高飞俩人接下来的谈话气氛,轻松了很多。 反正是闲聊,高飞就说起了要办厂的事,请她帮自己参谋一下,办厂地点最好是放在哪个开发区最好。 王晨也许不懂商业运作,但她身为官场中人,却对冀南附近的几个开发区却很了解,详细给高飞剖析了几个开发区的利弊,最后建议他最好在凤山开发区,毕竟这儿距离市区最近,优惠政策也更多。 高飞摇头:“我是不会选择凤山开发区的,梁明就是这儿受到不公正待遇,我担心再看到招商局那帮混蛋时,会生气。嘿嘿,明天我就去开发区招商局,向他们索求毁约补偿。” “我相信你以后不再会……” 王晨刚说到这儿,就看到高飞眉头皱起的看向了门口,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就看到几个穿着很严谨的青年男女走了进来,为首的是个身材高挑的女人。 女人穿着一件黑色风衣,脚上蹬着黑色高腰皮靴,梳着一条马尾巴,脸上戴着大墨镜,嘴角紧紧的抿着,猛地一看好像黑社会老大那样。 颜色单调,宽大的风衣都无法遮掩她的窈窕身材,一看就是那种相当有气质的主,浑身散发着女人不该有的威势。 王晨在看到这个女人的第一眼,就判断出了她的来历:“这是个混官场的,很可能出自国家某强力部门。” 其实不用王晨提醒,高飞也知道她是来自官方强力部门――如果国安九局都算不上强力部门的话,那华夏就再也没有任何部门称得上是强力部门了。 这个带领两男一女走进餐厅的女人,就是国安九局的局长,郝连偃月。 高飞第一次听人说起过郝连偃月这个名字,还是在国外当佣兵时,听老头说起过的。 老头曾经告诉狙杀小组成员,郝连偃月绝对是世上最可怕的女人之一,别看她年龄不大,但对待敢在华夏闹事的佣兵、杀手势力,却从来都是以最狠辣的手段对待,被人称之为女煞星,以后去华夏执行任务,必须得注意这个女煞星,一旦被她缠上,哪怕是跑到天涯海角,也摆脱不了她,除非干掉她。 前些日子在千佛山医院门口,高飞为沈银冰解围时,用来诈唬几个来自京华的韩亮等人。 他第一次见到郝连偃月,却是在皇朝会所,为了张耀明和她打了一架。 那次,高飞沾了很大的便宜,觉得她不过尔尔,远远没有老头说的那样牛叉。 不如自己的对手,高飞从不会放在眼中的,所以随后很快就把她忘记了。 可她今天却出现了落日餐厅,而且看她的架势,摆明了是来意不善。 王晨能看出郝连偃月气度不凡,连雪城阳等青瓷十二钗,却能从她身上感觉到危险――就像杀猪的屠夫在猪跟前仅仅走一遭,也会引起猪的强烈不安那样。 和城阳等人使了个眼色后,连雪继续低头做自己的事,反正有服务生来接待。 “您好,请问几位是……” 外国女服务生迎过来,含笑刚说出这句话,就被郝连偃月冷冷的打断:“高飞呢?” 第624章 王晨的软钉子! “高飞?我们高总吗?” 女服务生一楞,下意识的扭头看向了高飞。 “看来今天有点小麻烦,暂时不能招待你了,等以后有机会吧。” 高飞抱歉的向王晨笑了笑,站了起来。 王晨跟着站起身,低声说:“要不要我告诉方书记?” “不用,我的事,不用她管。” 高飞脸上的笑容收敛。 王晨就有些后悔,不该提到方小艇,正要解释一下什么时,郝连偃月带着人快步走了过来。 郝连偃月走过来后,高飞却又坐下了。 刚才他站起身,是要送王晨离开,而不是因为看到郝连偃月来了。 高飞的这个动作,郝连偃月当然能看得出,伸手摘下了大墨镜,放在卡座上,看了王晨一眼,拿出工作证在她眼前晃了下,冷冷的说:“这位小姐,请你暂时回避一下,我们要执行公务。” 郝连偃月在说出这句话时,配合着交叉着双手站在她身后的那几个人,很是有股子萧杀的气势,一般人也许会感觉头皮发麻。 王晨却皱了下眉头,淡淡的说:“第一,我没有看清你的工作证,无法断定你有让我回避的权力。第二,请你不要对一个女孩子,随便说‘小姐’这个词,应该说女士。” 王晨的不冷不淡,让郝连偃月感到很诧异,她身后那个女手下脸色一变,踏前一步就要说什么,却被她抬手挡住。 郝连偃月正眼看了王晨片刻,这才重新拿出了工作证,打开:“对不起,尊敬的女士,请你看清我的工作证。” 从王晨的镇定自若中,郝连偃月就看出她不是一般人了。 如果王晨只是一般女孩子,郝连偃月可能早就一个耳光抽过去了:你算什么东西,敢在国安面前唧唧歪歪的? “国安的人?哦,知道了。” 王晨拿过工作证,仔细的看了一遍,这才交还给郝连偃月。 郝连偃月收回工作证:“女士,请你离开,还有什么疑问吗?” “没有疑问,只有一个建议。” 王晨淡淡瞟了郝连偃月那个女手下,说:“不管你们多么强势,请记住你们只是国家公务人员,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千万不要在纳税人面前,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这样只能会诋毁国家,和你们自己的形象。” “你!” 女手下脸色猛地涨红,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王晨。 因为人家这番话说的滴水不漏,九局再强势,也只是被人民群众赋予强势权力的部门而已――当初南巡伟人都说他是人民的儿子,这些人在人民面前还能成了老子? “女士,多谢你的建议,我们以后也许会登门拜访,聆听你的教诲。” 郝连偃月很有深意的看了王晨一眼,话中威胁的意思,就算是聋子也能听得出。 被国安九局的人盯上,这绝不是一件好事,最好晚上打灰机也别对着电脑,要不然很有可能会被偷拍的。 “没问题,随时恭候各位的大驾光临,我一般都会在京华开元176号胡同居住。” 面对郝连偃月的威胁,王晨不置可否,笑笑后向高飞告辞:“既然你有事要做,那我就先走了,再见。” “我让老王送你。” “不用,我打车走就可以了,反正也不远。” 王晨笑着拒绝高飞的好意,拿起背包跨在肩膀上,擦着郝连偃月的肩膀走了,看也没看他们一眼。 刚才那位生气的女手下,这时脸上的怒意却烟消云散了,因为她很清楚京华开元路176号胡同这个地址,代表着什么意思:那儿,是陈破天陈老的居住地,九局虽说强势跋扈,但在那种老头子面前,却得乖乖的当孙子。 “高飞,没想到你身边尽是大人物啊,随便一个女孩子,就是来历不凡。” 郝连偃月坐在了王晨刚才坐过的位置上,双手交叉着放在桌子上,看了眼要过来的刘小龙,嘴角带着淡淡的讥讽:“不过,就算你和你朋友都有着深厚的背景,但在国法面前……” 刘小龙本来想过来的,却看到高飞微微摇头,就坐在了不远处的卡座上。 高飞不想让刘小龙参与这件事,不耐烦的打断了郝连偃月:“好了,如果你找我只是为了谈论深厚背景这个问题,那对不起,我没这个闲工夫,我很忙,请你们自便。如果有消费,走时别忘了付帐。” “坐下!” 看到高飞站起身就要走,郝连偃月怒了,啪的一拍桌子,脸上挂上了秋霜。 高飞皱起眉头:“有事?” “当然有事。” 郝连偃月冷冷的说:“高飞,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该明白我们今天找你是为了什么,还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 “你早这样说,也省下我站起来。” 高飞只好再次坐下,看着郝连偃月说:“虽然我也很讨厌你们这幅把自己当老爷看,高高在上的嘴脸,我却不会亵渎国家赐予你们的权力。说吧,有什么事。” 被王晨和高飞先后站在人民的角度上来批判,这是郝连偃月从没遇到过的事,可她偏偏却说不出半个不字,只能深吸了一口气,按照流程问道:“三号那天,你在哪儿?” 高飞想了想,才回答说:“哦,我在家睡觉,那天有些头疼,所以……” “你撒谎!” 郝连偃月冷声打断高飞的话,腰板笔直:“高飞,你也不是蠢人,有必要撒这种没意思的谎言吗?三号那天,你应该在中心医院的12层1209号特护病房内。” 高飞眨了几下眼睛:“能不能请你听我说完后,再确定我是不是撒谎,行不行?” 郝连偃月冷笑,没有吭声。 高飞说:“那天我头疼,在家睡觉,睡了不到十分钟,就赶去了中心医院,看望在那儿住院的梁明――我这样说,郝连局长满意吗?” “满、满意!” 看着高飞那张极为诚恳的嘴脸,郝连偃月深吸了一口气,才强忍住了发怒,看样子她很想在那张脸上抽一耳光,再狠狠踏上一只脚,碾个稀巴烂。 高飞笑道:“能够让郝连局长满意就行,还有别的问题要问吗?我现在很忙,你们要是不忙,可以静心品尝一下本店的招牌菜,记得到时候别忘记付帐就行。” 对高飞的吊儿郎当,郝连偃月听而不闻,继续问道:“请问高先生,那天你在医院做了些什么?哦,请你把在医院做的所有事都说一遍,最好别有什么遗漏。” “哦,没问题。” 高飞很听话的答应了一声,开始说起他在医院做的事情:“上午十点多一点,我走进了医院的住院部,在走进电梯之前,右拐去了卫生间,解开腰带对着便池洒了泡尿。当时可能是在想事情,所以没注意撒到外面了,只好又用拖把拖了一下……” 啪! 郝连偃月狠狠拍了一下桌子。 高度密度板压成的桌面虽然没有被拍碎,可王晨用过的那个咖啡杯,却被震的掉在了地上,摔成了几瓣。 抢在郝连偃月发怒前,高飞扭头喊道:“连雪,记一下,她打碎了一个咖啡杯,等会儿让她按价赔偿,记得要加上杯子的运费。” “好的!” 连雪远远的答应了一声,马上就说出了报价:“杯子是从景德镇那边专门订做的,一个杯子均价是四百三十二,加上运费,和杯子自身能创造的价值,估计会在九百八十块左右,四舍五入算一千好了。” “听到了吗,郝连局长?” 高飞双手一摊,笑道:“我知道你们是在执行公务,我也积极配合你们的问话,但这并包括你能随意损坏餐厅的东西,所以请你等会儿别忘了为这个杯子买单,要不然我会告你们野蛮执法的。” “高飞,你真该庆幸你不一般的身份!” 郝连偃月咬牙切齿,意思是说,要不是看在他是京华高家的嫡系子孙,早就把他给那个啥了。 高飞收起笑容,针锋相对:“郝连偃月,你也该庆幸你不一般的身份。要是别人敢在我面前拍桌子砸板凳的,我早就大耳光对她了,怎么会有耐心听你在这儿唧唧歪歪。” “行,我们最好都不要忘记。” 郝连偃月有了种挥拳砸在棉花上的无力感,却无可奈何,因为她今天的任务只是来调查取证,而不是来逮捕人。 看到郝连偃月一脸气急败坏的样子,她的几个手下也感到没脸。 觉得已经差不多了后,高飞不再戏耍郝连偃月:“我知道,你们今天来是要调查那天我在医院时,打伤岛国人的事情吧?” 总算看到高飞认真的了,郝连偃月连忙说:“是的。” “人是我打伤的,无论谁来调查,我都会承认,我这样回答,你们满意了吧?” 高飞干脆的说:“至于是什么原因,我想你们也肯定有所了解了,在这儿我就不多说了。假如你们现在要带我回去调查,请你们出示相关手续,如果没有的话,对不起,我很忙。” 郝连偃月很想说:你总是说自己很忙,忙着泡妞吗? 她很想带走高飞,可暂时却没有带走他的手续,只能说:“好吧,那你先忙,但我还会再来的。高飞,你最好不要轻易离开冀南。” “我都说无数次了,我现在很忙,就算别人赶我走,我也不会离开冀南的。” 高飞看了眼她那几个手下,淡淡的说:“我是个商人,最讨厌的就是铺张浪费,最崇尚的就是简练直接。我觉得郝连局长你最好也向我学习。不就是来找我调查个情况吗,有必要搞出前呼后拥的阵势?” 就像一个毒舌妇,高飞喋喋不休:“你们的作风让我反感,觉得这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一个电话或者你自己来就能搞定的事情,非得这么大排场,看来你够虚伪的,我有权保持随时向你们起诉,起诉你们打着公干的幌子,来冀南旅游。” 第625章 欺人太甚! 当一个不法之徒对执法人员大谈法律时,这肯定就是在耍留氓。 偏偏郝连偃月还无法反驳,因为人家高飞说的很对,她这次来冀南,主要是为了调查事件真相,并不是要强行带走她。 当然了,郝连偃月带人过来,也是出于工作需要――如果被调查者拒绝被调查呢?那么这些人就会派上用场了。 可人家高飞没让他们起到作用,所以这就成了浪费,挖苦他们打着公干旗号来冀南旅游,也是很有道理的。 郝连偃月等人的难看脸色,并没有让高飞缩回他的毒舌:“据我所知,我和岛国朋友发生矛盾这件事,公安机关,甚至街道派出所就能调查清楚,并依法做出正确的处理,有必要动用九局吗?” 高飞一脸的讥讽:“而且,还是你这个堂堂大局长亲自出马。你们自己会说这是特事特办,可在我们老百姓眼里,你们就是在拍、哦,是舔,那种不要脸的舔,舔岛国人的马屁。你别瞪眼,我问你,每天华夏打架时断腿折胳膊的多了去了,怎么不见你们四处奔波处理?偏偏是岛国朋友吃亏了,你们就急不可耐的跳出来了,这不是在舔岛国人的马屁?” “高飞,你放肆!” 郝连偃月气的脸色发青,猛地抬手,高飞却指了指地上那个碎了的咖啡杯。 其实谁都知道,九局之所以亲自办理此案,岛国驻华大使馆在山岛小茅被废后,肯定会提出抗议,因为事关高家嫡系子孙,国家相关部门肯定无比重视此事,所以郝连偃月才亲自出马的。 但这些却成了高飞攻击郝连偃月的理由,她偏偏无法反驳。 她很清楚,如果她说这是上级领导的授意,依着高飞那张臭嘴,和背靠高家啥也不怕的态度,肯定也会说出一些气死领导的事――所以,她不能说。 看着被气的雄口剧烈起伏的郝连偃月,高飞站起来冷冷的说:“郝连局长,我有个问题要拜托你回去后,告诉某些人。” 郝连偃月咬了牙:“你说,我保证会给你带到的,并把你今天所说的一切,都一字不漏的告诉高老。” “你不用拿高老来压我,就算他来,我也会这样说的。” 高飞淡淡的说:“我想问的是,既然上面那些人插手此事,那么就该清楚矛盾是怎么产生的,相信他们也早就调查过事情发生时的真相了。麻烦你替我问他们,当初梁明在和岛国人发生矛盾后,可以说是两败俱伤。但为什么只带走梁明,岛国人却屁事也没有?” 高飞的眼神一下子凌厉了起来:“梁明被带到派出所后,遭到人刺杀时,那些人为什么没有派你们来调查?还又指使市局、省厅插手此事,把梁明当做犯人看待,就连他妻子都不能探视。” “为什么?” 高飞猛地一拍桌子,眼睛开始有了血丝:“郝连偃月,你们应该知道当初和梁明发生矛盾的岛国人,早就回他自己的国家做生意去了吧?你们为什么没有阻拦?反而放肆岛国驻华大使的山岛小茅去医院,守着我国警方,拿脚去跺一个孕妇,导致她差点流产时,你们又去做什么了?” 高飞双手按着桌子,俯视着无言以对的郝连偃月:“在梁明妻子遭到人身伤害的时侯,他们选择了无动于衷,却在岛国人受到惩罚时,急不可耐的跳出来,出动了你这尊大神――我现在非常想搞清楚,你们是保护华夏公民的守护神,还是岛国人的狗腿子,又什么资格,又有什么脸来和我摆威风?” “我、我们――只是奉命行事。” 面对高飞的咄咄逼人,郝连偃月的解释是这样苍白。 高飞没有理她,挺直了腰板指着她那几个手下:“麻烦你们以后再出去执行任务时,千万不要再摆出刚才的嘴脸,最好先想想自己在做什么。” “你们真该庆幸,老子今天的脾气特别好,要不然你们就惨了。” 高飞眼里全是不屑的嗤笑一声,转身走了。 郝连偃月脸色铁青,难看异常。 她那几个手下,则像是被淋了雨的鸡,恨不得把脑袋塞到裤裆里。 同时他们也纳闷:我们有高飞说的那么不堪吗?我们只是在执行命令而已啊! “我们,走!” 郝连偃月愣了半晌,才站起身,拿起桌子上的墨镜。 她的几个手下,赶紧跟在她身后,逃一般的向门口跑去,却被一个满脸憨笑的年轻人挡住了去路。 郝连偃月双眼微微眯起,从牙缝内挤出两个字:“有事?” 李德才被她看的浑身打了个冷颤,赶紧挪开目光:“那个啥,俺们老板说来着,请你们在离开前,把碎了的杯子买单,一千块,四舍五入――” “欺人太甚!” 郝连偃月大怒,霍然抬手,却听到背后有人冷笑,阴阳怪气的说:“现在的执法者,真是越来越没素质了,崇洋媚外也就算了,刚被爱国人士教训过一顿,就要仗势欺人了。” 郝连偃月霍然回头,看向了刘小龙。 无可否认的是,她的目光很凌厉――但刘爷也自认为是见识过血腥场面的人了,怎么也不该畏惧一个女人才是,所以强梗直脖子淡淡说道:“华夏合法公民刘小龙,随时欢迎接受组织的调查。” “刘小龙,劝你以后最好离高飞远一些――你还没有资格参与某些事,免得给你老子添麻烦。” 郝连偃月警告了刘小龙一句后,推开挡在面前的李德才,走出了餐厅门口:“小王,留下一千块。” 怒气冲冲的郝连偃月,上车后猛地关上了车门:砰! 车门关上后,她脸上的气急败坏神色攸地消失不见,只是紧锁着眉头,拿出一颗烟叼在了嘴上,点燃后盯着方向盘,陷入了沉思。 叮叮叮――手机铃声把她的沉思打断。 拿起手机看了下来电号码,郝连偃月马上接通:“我在冀南。” 电话中,传来一个极其古怪的声音。 之所以说是极其古怪,是因为在电话中听不出这个人的声音是男,还是女,也听不出是老,还是少,就像一只八哥在模仿人说话那样:“停止调查吧,这件事以后都不要管了,会有人出面处理好的。” “明白。” 郝连偃月犹豫了下,问道:“高家出手了?” 古怪的声音沉默,看来很不满郝连偃月的提问。 郝连偃月自知失言,正要道歉时,古怪的声音却响起:“是白瓷。” 电话中,接着就响起了嘟嘟的忙音。 “白瓷?” 把这个名字重复了一遍后,郝连偃月不屑的笑了笑。 她不屑,并不是嘲笑白瓷不自量力――实际上,白瓷当前的身份,要摆平这件事还是很有把握的,就像她能在一个晚上就能筹到大批资金那样,在某些事没有曝光之前,就连老高家也得买她的面子。 “傻女人,这么快就心甘情愿的为高飞所用了?真是悲哀。” 郝连偃月叹息的摇了摇头,落下车窗对不远处的几个手下说:“小王,任务终止了,你们几个现在就赶回首都吧,我还有点私事要做。” “是!” 小王等人现在巴不得离开冀南,刚才高飞那番话,让他们发誓以后再也不会来这座城市了。 耻辱啊,被一个调查对象指着鼻子骂了一顿,这滋味比挨刀子都难受。 “能说会道,不一定能解决问题的。” 看着急匆匆上车远去的几个手下,郝连偃月摇了摇头,启动了车子,目的地是冀南西郊的一个风景小区。 在几个月前,郝连偃月的丈夫韩泽楷,已经来冀南任职了,统战部的部长,这座城市有数的实权派高层之一。 按照韩泽楷的身份,他完全可以像方小艇那样,在领导大院内拥有一套单独的别墅。 冀南的领导大院,风景秀丽,戒备森严,身为领导,可以无偿享受各种服务。 不过韩泽楷却以喜欢市井气氛为由,自己掏钱在西郊某风景小区购置了一套别墅。 现在是韩泽楷的工作时间,他不会在家的。 郝连偃月身为韩泽楷的妻子,哪怕是名誉上的妻子,也有资格拥有一把那栋别墅的钥匙,任何时候都能随意出入别墅的。 就像现在,郝连偃月就推门走进了客厅内。 客厅内有几个穿着相当暴露的女人,她们个个美艳照人,在房门被推开时,正蜷缩在沙发上,举着酒杯看电视。 这几个女人,都是韩泽楷的地下伴侣。 郝连偃月的忽然出现,让几个女人吃了一惊,连忙拿起沙发垫子等东西,盖在了身上,当看到是她后,眼里都流露出了惊恐的神色。 郝连偃月站在门口,眼里带着明显的厌恶,淡淡的说:“都给我消失――以后,不许在白天出来。” 那几个女人慌忙点头,关掉电视机,连滚带爬的跑进了楼梯下面。 楼梯下面的地板上,有个窗口大小的洞口,下面竖着梯子。 就像老鼠那样,几个女人很快就钻了下去,关上了‘房门’,客厅内顿时清净了下来,空气中却残留着香水味道。 郝连偃月厌恶的皱了下鼻子,拉起窗帘,打开了窗户。 清凉的风吹进客厅内,卷走了那些让她感到恶心的味道后,这才让她脸色好看了一些,弯腰脱掉鞋子,从鞋架上拿起一双精致的绣花棉拖。 这是韩泽楷专门为她准备的,那些肮脏的女人不敢碰。 把风衣随手扔在挂衣架上,郝连偃月从酒柜内拿出一瓶红酒,一个高脚酒杯,走上了楼梯,来到了她西边的房间。 她从没有来过这个房间,但却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子――韩泽楷早就她的卧室,布置的和京华的一样了,甚至连钥匙都只用一把。 打开卧室房门后,郝连偃月用脚踢了下房门,闪身走进去。 她刚走进来,左手中握着的酒瓶就猛地举起,对着门后砸了下去! 第626章 鬼手魔姬! 门后有人。 郝连偃月刚走进卧室内,敏锐的第六感,就向她发出了危险的警告信号,瞳孔攸地收缩。 她的卧室内,只能允许她一个人进来,包括韩泽楷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擅入。 那种背后有条毒蛇般的危险感,让郝连偃月做出了最快的反应,半转身抡起酒瓶子就砸向了门后。 果然有人! 在酒瓶子夹杂着风声砸下去时,郝连偃月只看到眼前白影一闪,酒瓶子就重重砸在了地上。 酒瓶破裂的声音还没有响起,郝连偃月已然霍地转身,右手中的酒杯电射而出,带着丝丝的破空声,对着个已经飘到卧室中央的白影飞去。 白影好像晃了一下,那只高脚玻璃酒杯就停在了空中,或者说被两根手指捏住了。 郝连偃月的目光,马上就被这只手所吸引。 这是怎样的一只手啊? 相信就算胃口最好的人在看到这只手后,也会在惊讶之后呕吐,做半个月的恶梦――皮包骨头这个词用在这只手上,好像都是绝美的形容词了,除了上面裹着一层苍白的皮之外,和骷髅就没有任何分别了,而且皮肤上还带着大个的黑斑。 一只手都能这样的恐怖,手的主人呢,又会是怎样一副恐怖的样子? 郝连偃月下意识的后退去,但接着就停下了脚步,全身绷紧的神经,瞬间松懈了下来,重新走进卧室内,反手关上了房门,眼睛盯着白衣人的雄部淡淡说道:“你下次来之前,最好提前通知我一声。我这人胆子小,在遭遇危险时如果伤了你,那就不好了。” “你倒是很想伤我,可惜没这样的本事。” 是个女人的声音,声音很好听,堪称悦耳,清脆。 如果只是听她的声音,绝对会以为她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只是声音中带着一丝阴冷的味道。 “你每次都能躲过子弹?” 郝连偃月嘴角翘了下,抬头看向了女人。 站在卧室中间的女人个子不是太高,大概有一米六五左右,穿着一身白衣,一头花白的头发随意披撒在脑后,苍白的脸色没有半点表情,那双眼睛却随着眼珠转动,偶尔会散出犀利的光泽。 如果是别人看到女人捏着酒杯的那只手后,肯定会以为她身材像麻杆那样,瘦的惨不忍睹――但实际上不是这样,女人的身材虽说算不上太丰满,可绝不像竹竿,甚至都有些像瑜伽教练,曲线玲珑的。 这样一个身材还过得去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有鬼一般的手呢? 郝连偃月也很想知道答案,其实她更想知道这个号称‘鬼手魔姬’的女人,到底长的什么样子。 鬼手魔姬的脸色之所以毫无表情,那是因为她脸上带着一张面具。 鬼手魔姬看向手里捏着的酒杯,原地来回走动了几步,反问道:“到目前为止,你总共向我突袭了七次,其中五次是用枪械。我能不能躲避子弹,相信你该最清楚了。” 郝连偃月垂下眼帘,看向了鬼手魔姬腰间挂着的一只竹笛,叹了口气说:“唉,你说的没错。我到现在都无法想明白,一个人的速度怎么能快过子弹。” “那是因为我根本不是人,我是鬼手魔姬。” 鬼手魔姬右手一晃,手中的酒杯就飞到了窗边的柜子上,轻微的晃动两下后,就静止不动了。 郝连偃月走到窗前,坐了下来看着那只酒杯:“我不能确定东西在他手里,或者说我没有足够的理由,能搜索他藏东西的地方……你也知道,他不是一般人。如果是来硬的,除了暴露我自己外,没有别的意义。” “东西肯定就在他手上,最起码孙天扬的那本经书就在他手上。” 鬼手魔姬说着,藏在袖子内的左手一挥,一个白色的小球飞向了郝连偃月。 郝连偃月抬手抓主了那个小球,这是一个纸团。 鬼手魔姬的声音响起:“计划有变,以后就按照上面的去做。” 郝连偃月打开纸团看了一眼,就撕碎了放在柜子上的烟灰缸内,用火机点燃。 那张纸肯定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在被火机点燃后,就像爆竹里的火药那样,忽地腾起一团火苗,随即消失,烟灰缸内只多了一层白色的痕迹,却没有留下一丝烟灰。 亲眼看着郝连偃月烧了那张纸后,鬼手魔姬转身向门口走去。 “等等,我有个问题要问你。” 就在她走到门口时,郝连偃月忽然问道:“我想知道上次我去刺杀的那个老和尚,到底是什么人。” 鬼手魔姬转身,看着郝连偃月的小腹,淡淡的说:“看在你被他在小腹上刺了一竹篾的份上,我可以告诉你。那个老和尚是中宫的宫主,名字就叫老实和尚。他还有另外一层身份,就是活跃在北疆的卡杨活佛。” “什么,他是中宫的宫主?中宫的宫主,竟然是卡杨活佛?” 郝连偃月一惊,从窗上坐了起来,满脸的不信。 卡杨活佛已经死在外蒙蒙戈尔那场大地震的消息,郝连偃月已经知道了。 卡杨活佛死在大地震中没什么好奇怪的,毕竟并不是每一个人的运气都像高飞和铁屠那样好,能够在大地震中生还。 她惊讶的只是,传说中的中宫宫主,竟然就是被她刺杀过的那个老和尚。 “一切皆有可能的。” 鬼手魔姬用了句众所周知的广告词,说完好像还笑了一下。 郝连偃月愣了片刻,又问:“他既然是中宫的宫主,那为什么还要刺杀他?” 鬼手魔姬冷冷的回答:“这不是你该问的。” “那我可不可以问另外一个问题?” 不等鬼手魔姬说什么,郝连偃月就问道:“你对对付高飞没有把握吗?” 鬼手魔姬双眼微微眯起,缓缓的说:“如果我想杀他,三十个高飞也死了。” “就因为他身上的东西?” “这不是你该问的。” 鬼手魔姬再次用这句话回答了郝连偃月,不等她再说什么,开门走了出去。 郝连偃月随即站起身,快步走到门口,拉开门向下面的客厅看去:下面的客厅内空荡荡的,房门、窗户都关的好好的,但鬼手魔姬的人却不见了。 她没有出去搜索,关上门走到南墙下的挂衣柜前,打开柜门。 挂衣柜内放着个笔记本,屏幕又分为八个小屏幕,每个屏幕都对着房门,窗口,甚至楼梯下面的那个暗道口。 从屏幕上,郝连偃月可以看到鬼手魔姬走出她的卧室后,右拐走向了楼梯口。 接下来,按说郝连偃月该看到她走下楼梯的画面――但实际上,她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看到,仿佛鬼手魔姬在经过她卧室门口这个摄像头后,就凭空消失了。 “她肯定是用某种手段骗过了摄像头。” 郝连偃月松了一口气,关上了柜子门,走到窗前拉上窗帘后,才拉开窗头柜,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 盒子里面,放着一款小巧的手机,崭新的,从没有用过。 郝连偃月开机,等信号源出现在屏幕右上角后,飞快的拨出了一个号码。 几秒钟后,那边有人接了电话,却没有人说话。 郝连偃月也没有问那边有人没人,直接说道:“午后一点,我去落日餐厅找到了高飞……回来后,鬼手魔姬在我卧室内等我,给我下达了新的任务。” 那边的人还是没有说话。 郝连偃月盯着通话时间,等对方沉默超过十秒钟后,果断的扣下了电话,随即把通话记录删除,关机。 ―― “大彪哥不会是骗我吧,他要有份正式工作了?而且还是月薪上万,奖金另算……嘿,他肯定又在吹牛,从小就这样,总是拿大话骗人。” 张冒是个出租车司机,车子是冀南白金出租公司的。 张冒是和别人合伙开这辆车子的,或者干脆说是他在给车主扛活:车主开夜班,他开白班,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六点,十二个小时油费自理,每天向车主缴纳180快钱的租用费,劳苦一个月,大概能挣到四五千。 起早贪黑的挣个四五千,对于张冒这种乡下人来说就很知足了,他才不信同样是泥腿子出身的表哥陈大彪,会找到月薪上万,奖金另算那样的工作,除非是做梦。 表哥陈大彪前些日子去了拘留所这事儿,张冒早就知道了,事发后他就给表嫂送去了一万块钱。 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些了,他不是有钱人,在城里也没啥关系。 张冒是昨天晚上接到了表哥的电话。 陈大彪告诉张冒,说他现在已经出来了,还找了个好工作。 还说,他那个老板对他很好,给了他几个招工名额,所以才问张冒要不要跟着他去干活。 说实在的,张冒才不信表哥能有那样好运气,不过明天可以去找他看看咋回事。 今天的生意不怎么样,收入还没有平时的一半,张冒有些着急,希望能接到一个‘大买卖’,最起码也得把租车费用挣出来啊。 看了眼油表,张冒甩了甩脑袋,暂时把表哥那事抛出脑外,心里起祈祷老天爷发发慈悲――也许老天爷真听到了张冒的祈祷,他在经过一个路口时,一个穿着白衣的女人拦住了他。 “您好,请问要去哪……” 张冒停车,扭头对打开车门的白衣女人刚说出这句话,脑子里就嗡的一声叫:老天爷,这是鬼的手吗?这么吓人! “去和平广场。” 白衣女人关上车门,抬手拢了下乌黑的发丝,见张冒直愣愣的望着她的手,就有些纳闷的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下问道:“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女人的手指纤细百嫩,好像葱白那样水灵灵的,就像钢琴女孩的手。 “哦,没、没什么,刚才有些走神,嘿嘿,您坐好,开车了。” 张冒使劲眨巴了下眼睛,回过头启动车子后心想:么的,年轻轻的就花眼了。 第627章 方小艇走了! 落日餐厅重新开业了。 若是放在别的餐厅,被停业整顿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重新开业后,生意肯定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要想重新恢复到停业整顿前,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甚至,有的餐厅会因为这次停业整顿,就此一蹶不振,最终关门大吉。 落日餐厅绝对是个异类,因为在它正式开业的第二天,就迎来了消费狂潮,很多抱着试试心态的客人(看看餐厅的餐饮质量,是否还会像以前那样出色)来餐厅时,才发现里面座无虚席了。 尤其是晚上,各种高档车辆挤满了停车场,甚至有人不顾车子被罚款、拖走的危险,直接停在了路边,仿佛只要能够去餐厅海吃一顿,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成。 经过餐厅的路人也很奇怪:冀南啥时候有这么多豪车了?宝马奔驰的在这儿绝对是低档货,大部分都是各式各样的跑车,甚至还有车身镶满了水钻的阿斯顿马丁。 有的顾客更是发现,前来消费的绝大多数都是年轻人。 光顾西餐厅的基本都是年轻人,这没什么稀奇的。 稀奇的是,这些年轻人南腔北调的,一看就是外地人,而且相当的大方,花钱如流水,不管能不能吃得下,进来后就可劲儿的点,酒水也是转捡那些最贵的点。 不但在买单时潇洒万分,还不时的给服务生小费,每次最少得上千,服务生不想要都不行…… 按说,这些年少多金的红男绿女是最不好伺候的,一掷千金的阔绰,只会养成他们目空一切,飞扬跋扈的性格。 但实际上前来就餐的这些年轻人,个个绅士、淑女的不得了,进来餐厅后,从来不为因为忙碌、上菜速度慢而有什么怨言,三五人一桌的坐在那儿,低声言笑着,仿佛很享受这种等待似的。 这种爆满的‘诡异’消费,一直持续了整整一周,随着一场冷雨洒下后,餐厅门前的豪车才慢慢的减少,最终恢复了冀南人民能适应的情景。 这波‘消费狂潮’,不但让那些老主顾感到奇怪,就连老王也深感纳闷,并加倍的小心,深怕会出现什么意外。 不过高飞却没当回事,依旧该忙什么就忙什么,不是去乡下去查看李德才和城阳雇人种植的草药,就是一个人呆在二楼的办公室内,也不知道做什么。 其实高飞很清楚这些年轻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这些人,是被某些人委托前来冀南,用捧场这种方式,来给高飞赔礼道歉的。 高飞回来冀南后,把伤害梁明,打压餐厅的那些罪魁祸首,挨个收拾了一顿,甚至把岛国友人的腿子都掰断了,九局局长郝连偃月来了后都无功而返。 高飞的强势,就算是瞎子都能看得出,当初那些被某人委托来冀南闹事的年轻人(来自京华纨绔圈),彻底被吓坏了,因为他们听到风声说,高飞不会放过他们。 大家虽说仗着父辈个个嚣张跋扈的要命,可和火烧皇朝会所、打断岛国人腿子却屁事没有的高飞一比,那绝对不在一个档次上。 最主要的是,高飞这次站住了道理,收拾他们不用有半点心理负担。 这些人虽说是纨绔,却不是傻瓜,马上就想到了变相‘赔礼道歉’的好办法,那就是发动各自庞大的人脉,赶来冀南给餐厅捧场。 他们相信,只要态度够诚恳,砸出来的钱够多,相信高飞不会紧抓着他们一点小错不放的。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看着一周的营业额,高飞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让刘小龙向京华那边打了个电话,就说大家伙的好意他心领了,以后大家有空一起坐下喝几杯。 有了刘小龙的这个电话后,京华那些纨绔才总算放了心,知道这一关熬过来了。 其实,就算他们不这样做,高飞也不一定会专门跑去京华找他们麻烦,反正他们只是年轻胡闹,并没有做出太过份的事。 在餐厅重新开业后的第八天,又是一个秋雨的日子,高飞从报纸上看到了方小艇的调动工作通告。 通告中说,原冀南市纪委的方小艇同志,不再担任书记一职务,调回首都广电总局,任常务副局长。 高飞盯着这条官员变动的通告,目不转睛的看了足有五分钟,才轻轻的叹了口气,把报纸放在了一旁,站起身走到窗前,打开了窗户。 马上,北风夹杂着冷雨从外面灌了进来,让室内的温度瞬间下降了好几度,使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方小艇,最终还是选择了向她儿子低头。 高飞却没有半点喜悦的意思,只有深深的惆怅,还有一丝不安:我这样对她,对吗?不管怎么样,她都是我亲妈。能看得出,她是非常的在乎我。可我要不是这样,又怎么对得起梁明? 砰的一声,就在高飞对着窗外的秋雨发呆时,房门被推开,头发被打湿的刘小龙从外面冲了进来,进门就叫道:“次奥,早知道你喜欢淋雨,真该让你在这个鬼天气里出去跑!” 高飞关上窗户,走回办公桌前坐下:“我是董事长。” 刘小龙一皮股坐在桌子上,拿起高飞的杯子,把里面半杯茶水一饮而尽后,骂道:“靠,就算你不说,我也知道,显摆什么呢?” 高飞弹出一颗烟,递给刘小龙:“不是显摆――如果这种小事也让我这个董事长出马,那还要你这个总经理干啥?” “娘西皮的,你还真把刘爷当牛马使唤了。” 刘小龙翻了个白眼,把手里的一叠报告摔在了桌子上:“这上面有四个开发区的政策、地理位置等资料,是刘爷这些天辛勤劳动的成果,你看看最好选哪个开发区建厂?” 高飞拿起这叠报告,却没有翻看,问道:“你感觉在哪个开发区最好?” 和高飞一起开公司,可是刘小龙有生以来做的第一件正事,所以他很看重,认真的说:“经过刘爷一番细致的调查研究,最终觉得还是把厂子办在凤山开发区最好。当然了,龙山开发区,和黄河以北的新河开发区,西郊的灵岩开发区都不错,但总的来说,凤山开发区却占据四大优点。第一,就是交通便利,紧挨着市区。第二……” 刘小龙在侃侃而谈时,高飞没有插嘴。 他知道,依着刘小龙的本事,就算把他扔在一个开发区半年,他也搞不出这么多详细的专业数据,这小子,肯定动用了他老子的人脉。 或者干脆说,他老子为了支持儿子创业,专门派了专业精英来帮他。 高飞明白归明白,却不会点破。 实际上他也很希望刘小龙能始终保持当前的工作热情,这厮虽然纨绔了些,但品行却不错,而且也有不懂就问的上进心,这就足够了。 相信他老子也是看重了他这一点,所以才给予了他大力支持吧。 叨叨了大半个小时后,刘小龙才咽了口吐沫,总结说:“所以,我的建议是在凤山开发区办厂。当然了,我知道你对这个开发区的印象不好,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招商局那边。不过,现在招商局换领导了,新换的领导只要脑子不进水,肯定不会像王明星那样犯傻。” 高飞承认,刘小龙说的没错。 但他还是不想在凤山开发区建厂,理由很简单:他对整个凤山开发区领导层都有意见,当初如果主要领导能为百姓主持正义的话,梁明也不会受那么多的苦。 高飞在沉吟了一下,下了决定:“去龙山开发区吧。昨天我已经去医院征求过梁明的意见了――他可能对凤山这边有心理后遗症。” 如果是因为别的原因,刘小龙肯定还会据理力争,让企业落户凤山,毕竟这边相比起龙山来说,能创造更多的利润。 不过,既然凤山已经给梁明留下了后遗症,而梁明更是高飞最看重的兄弟,刘小龙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只是摇了摇头说:“唉,有些可惜。” “没什么可惜的,如果你对凤山美好印象,我一样会这样决定的。” 高飞拍了拍刘小龙的肩膀,认真的说:“我相信,你坐在我的位置上,也会这样做。” 刘小龙眼里闪过一抹感动,嘴上却骂道:“嚓,刘爷才不是那种为了感情就和钱过不去的主……算了,既然你是董事长,那就听你的吧。不过我们得去凤山招商局一趟,把梁明当初在那边的合同拿出来,免得以后会生出妖蛾子。” “今天下雨,明天再去吧。” 高飞拿起桌子上的手机:“我去趟北山集团那边,得把借人家的钱拿出来了。” 当初高飞阻击焦恩佐时所用的资金,除了白瓷提供的那些,还有从孙天扬身上搜刮来的。 本来,孙天扬那笔钱他打算当做抚恤金,发给牺牲在汉德勒森林的烈士家属的,但现在却觉得不如放在北山集团,用它们来创造更大的价值,以红利方式,每年发给烈士家属。 这样做虽然钱少了很多,可胜在细水长流,只要北山集团盈利,这笔钱就永远不会断。 至于当初高飞答应给刘小龙和萨拉娜的那几百万美金,则被他当做了本金,投进了化妆品项目中,这也是刘小龙会担任化妆品公司总经理的原因。 白瓷提供的那些,是人家从银行贷出来的,高飞决定给加上适当的利息还给她――尽管他很清楚,就算他装傻卖呆的不提起这事,白瓷永远也不会和他张嘴要。 “好,你去吧,我先找老史(大厨史密斯)检验一下他的中餐水平,跑一早上了,饿死了。” 刘小龙顺手拿起桌子上那盒香烟,随手装进了自己口袋里,潇洒的甩了下湿漉漉的头发,走出了办公室。 等刘小龙关上房门后,高飞拨通了詹姆斯的电话。 第628章 这是碰瓷吗? 电话一接通,高飞就说:“到帐了没有?” 高飞在阻击焦恩佐时,动用了詹姆斯和白板、芭芭拉俩人。 大家虽然是兄弟姐妹,不过高飞却不是让他们白跑腿的,都是按照世界最高佣兵佣金来支付的。 坑蒙拐骗自己哥们的银子是一回事,该支付就该支付的佣金,却又是另外一回事,高飞不想破坏这个规矩,而詹姆斯等人在他支付佣金时,也没什么客气。 “两笔任务的佣金都到账了。” 詹姆斯在那边抱怨道:“高飞,以后再有类似的任务,麻烦你别再找我了行不行?哥们现在孬好不说是德国科万特家族的乘龙快婿了,有个身价百亿的小富婆做老婆,这身份早就今非昔比了,不在乎这点小钱。我以后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和卡特里娜生个小孩,没事时环游世界,笑傲风云,看云卷云舒,日出日落,花开花谢,参悟人生……” 高飞毫不客气的打断詹姆斯的吹嘘:“行了,别在这儿吹了,不嫌腮帮子鼓的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归隐后,每个月只有不到五百美元的零花钱?嚓,那点钱还不够你吸烟的呢。” 詹姆斯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那样,嗷的一嗓子:“发刻有!是白板,还是猴子把哥们这个小秘密偷漏给你的?肯定是白板!草,哥们不就是笑话芭芭拉的皮股不够大吗?他竟然把我的丑事满世界的宣扬,我饶不了他!” “是谁告诉我的,你不用管,只是为你这种怕老婆的家伙悲哀。” 高飞狠狠鄙视了詹姆斯一句后,说起了正事:“岛国那边事儿办的怎么样了?” “老詹出马,一个当俩,要是连个小鬼子也搞不定,那哥们以后也别在这行混了。” 詹姆斯得意的说:“你放心,用不了几天,那个叫山岛小茅的鬼子就会改口的,说他是从楼梯上不小心摔倒,才断了腿子。以前叫嚣着要追究你责任,只是想讹诈你一笔医药费罢了。” 高飞大怒:“奶奶个八字,这是碰瓷吗?” 詹姆斯回答:“对,就是碰瓷!哼,真相是这样的,小鬼子在医院摔断腿子后,你出于人道主义去帮他,结果他却趁机讹诈上了你。么的,小鬼子以为他是老太婆,你是那个看到老太婆摔倒后好心搀扶她却被讹上的彭宇吗?” 彭宇案,被国人称之为华夏道德沦陷的转折点,其恶劣性质直接影响到了现代人看到老人摔倒后,不敢去搀扶。 这件案子举世闻名,连外国人都知道,不能不说是国人的悲哀。 高飞听詹姆斯提到这个后,开玩笑的心思一下子没了,懒洋洋的说:“行了,处理好了就欧克了。对了,你手里还有没有闲钱?” “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詹姆斯斩钉截铁的说完这句话,才问:“要多少?你现在是大富豪了,还会找哥们借钱?”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高飞骂了句说:“你告诉老头、猴子他们,有闲钱的话不妨投在我的化妆品项目中,哥们保证你们会有丰富回报的,也算是看在那么多年的感情份上,为你们找个比较牢靠的后路吧,免得将来老了会去大街乞讨。” 让詹姆斯等人参股化妆品项目,高飞早就考虑过了:别看现在他们挣钱容易,可干佣兵终究不是一辈子的职业。而且这些人除了白板(这家伙自己有企业)外,都是‘有钱大花,没钱不花’的主,倒不如把钱用在正事上,也强过拿来花天酒地。 詹姆斯沉默片刻,才问道:“你确定你的化妆品能挣钱?” 高飞很干脆的说:“我只能确定有可能会赔钱。” 亲眼见识过那些草药的强大效用后,高飞就算用脚丫子去想,也知道产品一旦问世,就会引起大轰动,到时候只要蹲在家里数银子就是了。 “确定能赔钱?草,那好吧,算哥们一份,免得你到时候连内内也赔光了。” 听出高飞好像没底气后,詹姆斯反而决定要把被他视为‘身家性命’的私房钱交出来了:他希望能替高飞分担一些后顾之忧,并决定去劝说猴子等人也加进来。 “哦,对了,别忘了还有一个礼拜,就是白板和芭芭拉的婚礼了,挂了。” 詹姆斯在结束通话前,提醒了高飞一句。 高飞知道,詹姆斯其实在提醒他,别忘记妮儿会在圣诞节前夕要嫁人的事。 想到这件事,高飞的好心情又坏了起来,看着外面的秋雨,喃喃的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特么的去吧。” ―― 高飞开着一辆从餐厅门口‘拣来’的一辆奔驰轿车,来到了北山集团总部。 当初他捡到这辆车时,差点把李德才这土鳖给羡慕死:这是谁家的好人啊,忘了开走没挂牌的新车也就算了,干嘛还把购车手续也遗忘在车里? 高飞知道,这辆车其实是京华那些小纨绔的心意。 对这种好心,高先生向来都不会拒绝的,以免人家不安心。 高飞的车子刚停在大厅台阶前,一个保安就及时给他拉开了车门,脸上堆满谄媚的笑容:“董事长,您来了。” “嗯,谢谢啊。” 高飞笑着刚下车,有一个保安快步跑了过来,手里举着一把伞。 其实雨不是太大,前行几步就是台阶,高飞根本用不着打伞的,刚要拒绝,却又笑着摇了摇头,在两个保安的簇拥下,走上了台阶。 他知道,在他刚为奔驰车挂上车牌时,北山集团总部这边就知道牌号了,从刚才保安迎上来的速度就能看得出。 高飞刚走到大厅门前,两旁的礼仪小姐就一起弯腰躬身,娇声问好:“董事长好。” 无论谁来总部大厅,这些礼仪小姐都会躬身问好,高飞也见识过她们向沈银冰问好时的样子,本以为早就习以为常了,但现在从感受到她们从心底流露出的小心讨好,甚至谄媚的表情后,才知道这种感觉是如此的让人飘飘然,让他由衷升出有股子‘当领导就是好’的感概。 肯定是地位改变了心态,高飞在礼仪小姐们问好时,并没有向以往那样有调戏一番的心态,而是很威严,温和,或者干脆说装比的点了点头,就大踏步的走了进去。 他能明确感受到,礼仪小姐们正用爱慕的眼神注视着他背影,只需他转身对其中一个随意勾勾手指头,她就会甜甜的笑着腻上来,不顾颜面。 不但门口那些保安,礼仪小姐们这样,在高飞走到沈银冰的办公室门口时,路上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这幅样子,老远就停住脚步,站在一旁躬身问好,搞得很后悔不该乘坐电梯上来。 原总裁办公室对过,是秘书办公室。 抱着一个资料夹正要出门的小宋,看到高飞过来后先是一楞,随即恢复了正常,冷淡的点了点头,擦着他的肩膀忙自己的事去了。 小宋现在也是集团的股东,是高飞阻击焦恩佐成功后的受益人。 不过她对高飞如此慢殆沈银冰颇有微词――她是第一个看到高董后,却没有殷勤问好,还流出反感的人,这让飘飘然的高总很是不爽,但随即就哑然失笑:当个集团破董事长而已,又不是啥了不起的,没必要搞得自己多牛比。 高飞抬手在房门上敲几下,帮帮帮。 里面传来沈银冰的声音,带有一丝明显的倦意:“进。” 高飞推门走进了办公室,沈银冰正坐在桌子后面埋头写着什么。 办公室的布置还是像以前那样,沙发还是那个沙发,桌子还是那个桌子,甚至连桌子后面那个女孩子,还是原先那个,但却没有了高飞所熟悉的气氛。 那是一种大老板办公室内该有的肃穆,庄严的气氛。 其实,办公室的气氛并没有变,成副总等人来沈秘书办公室时,仍然会以属下的身份和沈银冰谈论工作,只是高飞现在的心态发生了变化而已。 沈银冰以为进来的是小宋,头也没抬的问道:“有事吗?” 没有听到小宋的回答,她有些奇怪的抬起头,才发现高飞已经站到了桌子前。 看到是高飞后,沈银冰眼里闪过一丝夹杂着慌乱、诧异还有憎恨的复杂神色,下意识的站了起来,推开椅子站在了一旁:“高董。” 自从那天召开过股东会议后,高飞这是第一次来集团总部。 在这段时间内,不知道沈银冰想了些什么,让她在看到高飞后会有这样的反应。 高飞皱眉看着她,问道:“你有心事?” 和一周前相比,沈银冰憔悴了太多,消瘦的厉害,下巴看上去更尖,脸色泛着病态的苍白,一双眸子里满是血丝。 沈银冰摇头,垂下眼帘低声说:“没有。” “没有,为什么把自己搞成这幅模样?” 高飞说着,走到桌后坐在了椅子上。 真皮座椅上还残留着沈银冰的体温,和淡淡的香气。 对高飞这个问题,沈银冰没有回答,从桌子角上拿起一个不锈钢水杯,一看就是新的,走到饮水机前问道:“高董,你喝咖啡,还是喝茶?” 高飞抬手敲着桌子,说:“什么都不喝,你过来,我有话问你。” 沈银冰犹豫了下,走过来把水杯放在了原处。 高飞身子后仰,脑袋放在椅背上,闭上眼睛说:“站在我后面。” 沈银冰咬了下嘴唇,默默走到他身后。 高飞说:“你既然是我的贴身秘书,那么帮我揉揉脑袋,掐掐肩膀,不算是过份吧?” 沈银冰很想告诉高飞:给你揉肩捶背的是你老婆,或者是坐台小姐,关我这个秘书啥事? 只是看这家伙一脸等待享受的样子,只好双手放在他两旁太阳穴上,就像俩人曾经同居时那样,替他揉脑袋。 高飞说话了:“说吧,最近你在想什么?” 第629章 水杯里有毒! 沈银冰抿了抿嘴角,低声回答:“没想什么。” 高飞反问:“既然没想什么,那为什么会憔悴成这幅样子?” 不等沈银冰回答,高飞又说:“沈银冰,其实我知道你现在什么感觉。如果把我换成你,看到自己父母留下的产业归了别人,地位更是一落千丈,我也会想不开。但我绝不会把自己投入在繁重的工作中,借以来逃避这个现实。” 高飞说的没错,在这一周内,沈银冰就是借着没日没夜的工作,来希望自己能逃避那些残酷的现实。 她没有回答,揉脑门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高飞睁开眼,仰面看着她:“怎么,你没话说了?” 沈银冰嘴唇哆嗦了一下,语气中带有了怨恨:“在我没有耽误工作的前提下,无论我是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好像都是我自己的事,你这个董事长没有权力干涉的。” 高飞坐直了身子,脚下一蹬,椅子上半转一百八十度,面对面的看着沈银冰,笑眯眯的说:“那好啊,你不是想借着繁忙的工作来逃避某些事吗?那我就给你安排更繁重的工作,你现在立即去后勤处报到,专门负责集团所有卫生间的清洁工作。” 沈银冰的脸色一白,睁大眼睛看着高飞,因为过于愤怒,苍白的脸颊上攸地浮起一抹嫣红。 高飞慢悠悠的问:“怎么,不愿意?嗯,也是,高高在上的沈总给人当秘书也就罢了,只要躲在办公室内不出去就是了。可要是去做那些――” 高飞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就快步走向了套间,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高飞肯定,她躲屋子里哭去了。 他觉得她不该有脸哭:一个刻意隐瞒颜红失踪真相的女人,有什么好意思哭泣的? 颜红是那么的疼爱她,为了她连命都能舍出去。 可她是怎么对颜红的? 在颜红神秘失踪后,沈银冰选择了装傻卖呆! 这种忘恩负义的女人,就该去打扫厕所才对,以前让她当秘书,实在是太仁慈了。 但不知为什么,在沈银冰躲进套间里后,高飞心里却很烦,竟然觉得是在折磨自己,有些烦躁的拿起水杯,走到饮水机前接了一杯冷水,咕噔咕噔的喝了下去。 高飞没有看到,在窗口窗帘的上方,有一个非常小的红点,偶尔会闪一下。 他刚喝完杯子里的冷水,套间的房门开了,沈银冰走了出来。 刚才的沈银冰穿着标准的职业套装,现在却换上了一身浅灰色的工作服。 她套间内有工作服,是为了去生产线检查工作而准备的。 看到高飞用杯子好像喝了水后,沈银冰的脸色大变,脚下一个踉跄倚在了门框上,失声问道:“你、你喝水了?” 高飞砸吧了一下嘴巴,上下看了她几眼,转身走回办公桌后面,坐下后才淡淡的说:“怎么,我喝水有什么奇怪的?” 沈银冰左手扶着门框,飞快的看了眼窗帘那边,摇了摇头时,脸色恢复了正常:“没什么,我给你准备了好的咖啡,和茶叶。” 说完这句话,她就低着头急匆匆的向门口走去。 高飞却叫住了她:“站住。” 沈银冰停下脚步,低头问道:“高董,你还有什么吩咐?” “你真打算去打扫卫生间?” “这不是高董你的吩咐吗?” “你过来。” 高飞看着她,轻轻叹了口气。 沈银冰转身,慢慢走到桌子上时,高飞又说道:“抬起头来,看着我。” 就像个被遥控的木偶那样,沈银冰抬起了头,目光闪烁,却不敢和高飞对视。 高飞把玩着杯子,问道:“你真以为,我会让你去打扫厕所?” “那你想到底想让我怎么样?” 沈银冰好像有些不耐烦,说话语气加快:“我现在是任你宰割的羔羊,无论你让我做什么,包括让我陪你睡觉,我可能都没有丝毫反抗的余地!因为你很清楚,北山集团就是我的软肋,我要是有一点违逆你的意思,你就会不计代价的毁掉它。” “你倒是很有自知之明,说的不错,我要是急了真会祸害北山集团。事实上,我还真不在乎这个破公司。所以你才对我是有求必应,可问题是,你真对我――” 高飞说着,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把就抓主沈银冰的头发,把她拽到自己眼前,额头抵着额头厉声喝道:“你真对我言听计从吗?” 沈银冰下意识的挣扎,嘶声叫道:“我哪儿没有了?你让我给你做秘书,我就给你做秘书,你让我去清扫厕所,我就换了衣服给你清扫厕所,这还不算是言听计从吗?” 可能是高飞抓的力气过大,弄疼了沈银冰,泪水不要钱似的从眼角滚了下来,她却坚强的笑着问:“高飞,欺负我一个昔日给你穿小鞋的女人,是不是很有成就感?” “滚尼玛的成就感!” 高飞彻底烦了,抬手就要给沈银冰狠狠一耳光。 后者却连眼睛也没眨,只是愣愣的瞪着他。 高飞慢慢松开沈银冰,放下了手。 沈银冰也不擦眼泪,就问:“你怎么不打了?打啊。你打的越狠,我心里越畅快。知道吗?在红姐离开我后,我就恨不得找个人来狠狠折磨我了,唯有那样我的负罪感才少些。可惜除了你之外,没有人愿意这样做,哪怕我给彭远航说这个,吓得他电话都不敢接了。高飞,我求你了,求你狠狠打我一顿吧,我做了太多的错失……” 高飞嘴角猛地抽了几下,淡淡的问:“包括给我下毒吗?” “什么?” 沈银冰的脸色大变,就像有闸门管着那样,泪水嘎然而止。 高飞缓缓坐在了椅子上,一脸疲惫的样子:“沈银冰啊沈银冰,我真没想到你的心会这样黑,竟然下毒害我。” 沈银冰就像见了鬼那样,向后退了一步,喃喃的说:“你、你怎么知道?” “猜的,看来我猜对了。” 高飞拿起那个不锈钢水杯,倒了过来,看着从里面滴出来的水滴说:“你从套间内走出来时,看到我用你的杯子喝了水,脸色就变了……我这才意识到杯子里有毒。” 沈银冰继续后退,颤声问道:“你、你是不是现在要杀了我?” 高飞握着水杯的右手手背上,青筋突起,声音却很平和:“你觉得呢?” “你不会这样做的,绝不会。” 沈银冰不住的后退,一直退到后背贴在了门板上,缓缓的摇头:“如果你想杀我,就不会和我说这些了……高飞,你是不是很困?” 高飞已经闭上了眼睛,松开水杯慢慢趴在了桌子上,喃喃的说:“我不困,就是感觉很累,很累,好想……” 高飞的话还没有说完,就传出了均匀的鼾声,再也不动一下。 泪水,再次从沈银冰脸颊上滑落,松开抓着的门把,一步一步的走到办公桌后面,抱起高飞的脑袋,脸颊贴在他脸上,哽咽着说:“这不是毒药,这是忘忧粉――我要去找爸爸妈妈,可又舍不得你,所以只能带你走。高飞,希望你不要恨我,我发誓等到了那边后,会把我所有的所有都给你。” 窗外,天色越来越黯,冷冷的雨丝,已经变成了白色的雪花,飘飘洒洒。 寒冬,正式来到了。 当所有的雨丝都变成雪花,当树枝上披上一层白色,当街灯亮起时,沈银冰已然抱着沉睡中的高飞,动也不动的依偎在办公桌前。 期间,房门被人敲响过数次,最后一次是小宋推开了房门,但只看了一眼就飞快的缩了回去,嘴角还带着开心的笑。 在小宋看来,高飞和沈总相亲相爱才是正常的,才是北山集团上千员工之福。 街灯亮起时,沈银冰也睡了过去,丝毫不顾忌她半截身子已经麻木。 可就在这时,房门再次被敲响。 沈银冰还是没有动弹,只是睁开了眼睛。 门开了,小宋探头进来,轻声说:“沈总(她始终称呼沈银冰为沈总),有人要找你。” 沈银冰淡淡的说:“不见,无论是谁,都不见。” 小宋犹豫了下才说:“他说,他姓何。” “哦?” 沈银冰松开高飞,刚站起来身来,身子就是一个踉跄。 总是保持着一个动作,已经大半天了,血脉流通不周是必然的。 伸手扶住桌子,沈银冰深吸了几口气,才说:“请他进来。” 当那个姓何的中年人,被小宋客气的带进办公室内时,沈银冰已经在高飞身上披上了一条毛毯。 他还在沉睡――有人曾经告诉沈银冰,说喝了忘忧粉后,人会至少昏睡八个小时以上,这是在洗涤人体的杂志,为突破去平行世界的必须步骤。 从上午十一点开始到现在,已经过了六个多小时了,高飞要想醒来,还得需要一个多小时。 姓何的中年人个子不高,胖胖的身材,圆圆的脸上带着笑,如果把脑门上那几缕头发剃光了,他就一大肚弥勒佛。 “何、何叔叔,你来了,请坐。” 沈银冰示意要给何先生泡茶的小宋出去后,亲自用盖杯给他泡了一杯茶,双手端着放在了案几上。 对沈银冰的恭敬,何叔叔何非常满意,笑呵呵的拿过茶杯说:“小冰,你比我前天看你时更瘦了,这可不好。” 沈银冰擦了擦脸颊上的泪痕,笑道:“这几天可能太忙碌了吧,总想在临走前,能够为集团多做点工作,主要是未来几年的发展计划。虽说我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任何留恋,可集团终究是我爸的心血,我只希望它能健康发展的更好。” “嗯,那你受累了。” 何叔叔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时,沈银冰说:“何叔叔,你稍等,我去换身衣服。” “好,你自管去忙。” 何叔叔脸上带着笑,等沈银冰走进套间关上房门后,抬头看向了窗帘上方。 第630章 忘忧粉的传说! 何叔叔看着窗帘,漫不经心的抬手拢了下脑门后,那个微弱的红点闪烁了一下,就不再亮起。 接着,他的右手伸到了案几下面,从几面下面接下一个东西,拿在手里看了一眼,嘴角翘起一丝不屑,装进了口袋中。 这是一个微型窃听器,窃听范围覆盖周围三十米,强大的窃听功能,能让人在十公里外听到泪水从滴落在桌面上的声音。 “唉,任务算是圆满结束了吗?不过却像以前那样没有任何的挑战性,真是没趣透了。” 何叔叔在心中低低叹了口气时,套间的房门开了,重新换上一身职业套装的沈银冰,从里面走了出来。 她的脸色看起来依然憔悴,但眼神却在闪闪发光,散着喜悦。 “何叔叔,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我爸妈,和海伯他们?” 沈银冰坐在何叔叔对面的沙发上,问出这句话时,语气中带着紧张。 现在,她已经成功的让高飞喝下了忘忧粉。 怎么才能让高飞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喝下忘忧粉,沈银冰考虑了很久,最终选择了一个最为稳妥的办法,那就是把忘忧粉用水和了,涂在杯子下半截的杯壁上――只要见了水就会顺金融化其中。 在高飞拒绝喝水时,沈银冰还是很失望的。 不过,让她喜出望外的是,她在去套间时,高飞却自个儿用杯子接水喝了。 一件很头痛的事儿就这样做好,也许这是老天爷在帮忙吧? 当时在看到高飞喝下忘忧粉后,沈银冰曾经脚下踉跄了一下――她不是担心高飞会发现她给他下毒,而是开心,开心终于达成了目的。 至于后来,沈总拿捏出一副悲痛欲绝的模样,那纯粹是担心高飞在看破这事后,会勃然大怒后收拾她。 幸好,她用女人最犀利的武器……泪水,来化解了高飞的愤怒。 接下来,就该是一帆风顺了吧? 沈银冰这样想着,看着何叔叔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这几天,我已经把公司发展计划安排到五年后了,相信只要继任者不贪功冒进,公司肯定能在未来残酷的商业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的。” 何叔叔弥勒佛似的,笑呵呵的端着杯子喝了口水,在沈银冰那期待的眼神中,放下杯子慢条斯理的问:“五年的时间?小冰,何叔叔问你个问题。五年后,北山集团能发展成什么样子?或者说,每年能创造多少利润。” 沈银冰不明白何叔叔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但还是在微微皱眉想了想说:“如果按照我的计划发展,只要不出现重大的失误决策,五年后公司市值能达到四百亿,每年创造利润会是十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员工人数将扩大一倍。到时候,集团业务将会全面发展,有希望能正式染指房地产这块大蛋糕。” 何叔叔忽然问道:“那么,高飞的落日集团呢?” 沈银冰一愣:“高飞的落日集团?” 何叔叔笑着点了点头:“是啊。我的意思是说,如果让你把落日集团也接过来,并入北山集团,利益肯定会更加可观吧?嗯,肯定会更可观的,毕竟落日集团和离子基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未来的发展前途说不定要比北山集团强很多。” 沈银冰越来越听不懂何叔叔的话了:“何叔叔,你这是……” 何叔叔慢吞吞的回答:“我的意思很清楚了,你要把落日集团接过来,并入北山集团,创造出更大的利润。” 沈银冰眉头紧皱着,脸色开始发白,一种不好的感觉使她身子微微颤抖:“何叔叔,我、我听不懂你在说些什么,我只想尽快见到我爸妈和海伯他们……你怎么忽然和我说这些?” “唉,小冰,按说你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应该能听懂我的话才对。” 何叔叔端起茶杯,笑眯眯的说:“自己动脑好好想一想,何叔叔相信你会想明白的。” 看着仔细品茶的何叔叔,沈银冰愣了足有四五分钟,才涩声问道:“你是说,我根本见不得我爸妈和海伯他们?” 何叔叔喝了一口茶,赞道:“好茶,这是今年雨前的铁观音吗?” 沈银冰觉得天地都在旋转,坐都坐不稳了,下意识的抬手抓主沙发帮:“这、这是个骗局!” 不等何叔叔说什么,沈银冰猛地站起来,嘶声喊道:“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平行世界!那晚我看到的父母和海伯,是你们为我专门设计的圈套!你们用鬼把戏诱导我进入了平行世界,相信那三个人是爸妈和海伯他们,又骗我喝下了什么忘忧粉!” 何叔叔头也不抬,半眯着眼睛喃喃的道:“好茶,真是好茶,在国外这么多年,就没有喝过这么好的茶。” 沈银冰雄膛剧烈起伏着,呆愣半晌才颓然坐在沙发上,嘶哑的笑道:“所谓的忘忧粉,是一种慢性毒药,就是那种需要定期服用解药才能不死的毒药吧?” 何叔叔仍然在笑,那笑容依旧那也可亲:“何叔叔敢保证,忘忧粉绝对是世间最为特殊的药材。其实,它不是毒药,真不是毒药。不过,任何人喝下它后,只要喝过一次,这辈子都无法再离开它……小冰,这几天你该能切身体会到它的好处。呵呵,每次你服下后,是不是会觉得浑身轻飘飘的,感觉所有的烦恼和困惑都不见了?” 沈银冰申银一声道:“毒、毒品?” 让人用过后,有种飘飘遇仙、欲罢不能效果的,只能是毒品。 但何叔叔却摇头否认:“毒品?呵呵,忘忧粉能给人带去的感觉,岂能是对人身体有害的毒品所能比拟的?谁都知道,毒品长期服用后,会损伤人的神经器官,最终只能异常悲惨的死去。” 说着,何叔叔的脸色严肃了起来:“但忘忧粉却不会,长期服用它,不但会给人带来比毒品更加强烈的轻松,最最重要的是,它对人体没有丝毫的副作用。” 沈银冰瘫倒在了沙发上,声音苍白无力:“我不信,我不信。” “这是我们经过接近七百年的研究,才得出的效果。” 何叔叔眼神里浮上无比的钦佩神色:“从大元帝国时期,我们的祖先在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三十多米的积雪下面,发现了一种可食用的菌类――那时候,我们的祖先在蒙古铁骑的逼迫下,被迫攀上了珠穆朗玛峰,伤亡惨重,最终只剩下了十几个人,而且还都身受重伤。” 就像历史学家在讲述一段让人缅怀的历史,何叔叔脸上散发着神圣的光泽:“当时他们已经没有任何退路,只能凭着一股子毅力不停的攀登,不断有同伴扑倒在前进的道路上,再也不能起来……我们的祖先,跪在雪地上向苍天呐喊,引起了雪崩。” 喊声能引发雪崩,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沈银冰很清楚。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何叔叔讲述这段‘历史’时,竟然被迷住了,配合的问道:“雪崩之后呢?” “七百年前的古人,认为雪崩、地震、海啸甚至蝗灾、流星坠落,都是上天的旨意,并不清楚声音能引发雪崩的。” 何叔叔的眼光越加明亮起来:“雪崩发生后,数以千万吨的万年冰雪,轰隆隆呼啸着崩塌下来,所经过之处,全部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不留一丝生机,包括那些紧追不舍的蒙古人。” 沈银冰又问:“既然当时没有一丝生机,是谁记述了这段历史,又是谁发现了忘忧粉?” 何叔叔骄傲的说:“我们的祖先也许真感动了上苍,在雪崩发生后,他们脚下的万年冰雪裂开了一道大缝,他们都掉了下去。而下面,则是一个天然的大洞穴。” 沈银冰明白了:“你们的祖先正是靠这个积雪下面的洞穴,躲过了那次毁灭性的大雪崩,然后又在洞穴里发现了忘忧粉。” “你说的不错。” 何叔叔点头说:“当时他们又冷又饿,除了吃积雪外,只能吃洞壁上长出来的一种类似于青苔似的菌类――呵呵,谁能想到,这种菌类会蕴含着那么大的力量?让他们感到了无比的轻松,忘记了伤痛,在洞穴内氧气被用完之前,成功爬出了积雪。” 接下来的故事,就顺理成章了。 何叔叔的祖先们逃出洞穴后,记住了那个洞穴中的菌类。 因为吃了那种菌类后,会让人感觉浑身轻松,忘记痛苦,几天不用就会比小伙子思念最爱的姑娘还要难受,所以就开始保护、并开发那个洞穴。 后来,何叔叔的祖先们找到了一条可以壮大自己的道路,那就是寻一些有能力的人,给他们服用这种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离开的忘忧草,借此来控制他们,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祖先们看到了光复的希望――但可惜的是,这种菌类生产的太少了,连他们自己的用量都不够,怎么舍得拿来给外人用?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百年内,他们致力研究这种菌类,希望能让它形成规模。 祖先们一代又一代的研究,终于在发现忘忧粉七百年后,解决了可以让它大规模成长的困难,并利用当世制造毒品的工艺,把它们提纯成为了白色粉末。 何叔叔说忘忧粉拥有毒品的功效,却不是毒品,并不是在撒谎。 因为经过七百年的时间证明,所有服食忘忧粉的人,从没有出现过吸毒者才出现的症状,反而延年益寿,寿命最短的一个人,也能活到八十岁以上。 能给人带来轻松快来,还又不伤害身体的忘忧粉,绝对是上苍赏赐给祖先们的灵丹妙药,用它可以来控制所有能控制的人。 讲完忘忧粉的发展过程后,何叔叔已经喝干了茶杯内的水:“小冰,现在你应该明白了吧?忘忧粉不是毒品,可你和高飞今生今世,都无法离开它了。” 第631章 演戏! 沈银冰笑了,笑的很苦涩:“所以,我们要想不断得到忘忧粉,必须得听从你们的安排,当你们的傀儡。” 何叔叔也笑了,笑的很开心:“我们从不会勉强别人,你可以选择听我们的话,也可以选择拒绝忘忧粉。” 沈银冰太少,掩住嘴巴痛苦的说:“可、可这才短短几天工,我就无法离开它了――何叔叔,我的忘忧粉没了,你能不能,能不能给我一点?” “只要你想要,随时都会有。” 何叔叔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瓶子,放在了案几上。 小瓶子里装着一种灰白色的粉末,就像死人火化后的骨灰,只是数量太少了,用手指甲就能挑起来。 看到这个小瓶子后,沈银冰的眼睛猛地发亮,伸手去拿――何叔叔却抢先把小瓶子拿走了。 沈银冰霍然抬头,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说:“何叔叔,给、给我!只要你给我,我愿意做你们的傀儡,无论你们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最后这四个字,沈银冰是用尽全身力气喊出来的,歇斯底里。 对她的反应,何叔叔非常的满意,右手拿着小瓶子,缓缓的说:“小冰,你要记住,从此之后你和高飞都是我们中的一员,我们是战友,为了实现一个共同的伟大目标,而走到一起的战友,并不是傀儡。” “是,是,我们是战友,我不是傀儡。” 沈银冰用力点着头,伸出双手哀求道:“何叔叔,快,快给我。” 看到沈银冰的样子后,何叔叔眼里闪过一丝狂热的邪意。 如果不是上面一再吩咐,绝不能冒犯沈银冰,何叔叔当前肯定会让她好好服侍一下自己再说――像这种身材相貌俱佳的美女,没有哪一个男人不想征服的。 何叔叔笑着,把小瓶子里那点粉末倒在自己掌心,又小心的把小瓶子收了起来。 “给、给我!” 沈银冰把手伸了过去,看她的样子是要争抢。 何叔叔却在笑了笑后,快速抬手张嘴,把那点粉末倒在了他自己嘴里,随即发出了一声长长的申银,脸色攸地红晕了起来,全身都在颤个不停。 “你、你吃了我的忘忧粉,我要杀了你!” 看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被何叔叔吞下后,沈银冰尖叫一声,隔着案几就扑了上去,就像一只愤怒的母猫,一把揪住何叔叔的衣领子,拼命的摇晃。 “闪开!” 何叔叔厉喝一声,用力把沈银冰推倒了对面的沙发上。 沈银冰蜷缩在沙发上,双手环抱着雄膛,哭着说道:“给我,给我。” “你的要在后天才能供给,先忍忍吧,这是组织对你的考验。” 何叔叔整理了一下衣襟,站起身来看了下手表时,重新恢复了他笑眯眯的弥勒佛样子:“好了,高飞快要醒来了,我就要走了。小冰,我希望你能尽快的从见到你父母的美梦中清醒过来,和我们一起并肩战斗。” “苏北山那边又冷又黑,说不定正在上刀山,下油锅,呵呵,这个世界才是美好的,干嘛要着急去那边找他呢?” 何叔叔说着,走到窗前,踩着角落的花架,从窗帘上方取下了一个东西,小心的收好:“这是监控器,对你已经没用处了。” 沈银冰呆呆望着何叔叔,梦呓似的说:“原来,这一切都是个圈套,是我的私心害了高飞。” 何叔叔下了花架,向门口走去:“小冰,你错了,你没有害他,只是让他成为我们的战友而已。” “何、何叔叔。” 就在何叔叔要开门时,沈银冰忽然问道:“我能不能知道红姐在哪儿?” 何叔叔稍微沉银片刻,才说:“她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没有任何的生命危险,只是需要接受我们系统的培训。” 听说颜红并没有危险后,沈银冰松了口气,又问:“那我接下来做什么?” 何叔叔回答说:“告诉高飞的真相。” 沈银冰站起身,眼里全是惧怕的神色:“告诉他真相?他会杀了我的!” 何叔叔笑了,很肯定的说:“他不会的。如果他要杀你,在睡过去之前就会动手了。他喜欢你,是不会杀你的――等他醒来后,你告诉他,要好好发展公司,不要担心我们会干涉他,急不可耐的利用他。我保证,我们在一年内,绝不会和你们要一分钱,而且还会无偿的支援你们。当然了,一年后,你们还能不能把持着当前的位置,那就得看上面的意思了。” “一年?我们只有一年的自由时光?” 沈银冰用力咬了下嘴唇,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我能不能知道,我们的组织叫什么吗?” 安归教。 这三个字,是何叔叔临走前告诉沈银冰的。 他们是安归教中的人,和沈银冰的父亲苏北山,是一个组织。 “又是安归教――安归教,你究竟藏了多少秘密,你的根到底在哪儿?” 何叔叔的脚步声远去后,沈银冰低低叹了口气,走到办公桌前看着高飞,淡淡的说:“你还没睡醒吗?” 高飞的鼾声马上停止,抬起了头,抬手用力揉着眼睛:“早醒了,下午两点多时就醒了,为了等你何叔叔过来,听他讲故事,我愣是趴在这儿呆了五个多小时。不过还好,收获不小。” 沈银冰此时的神色,没有半点颓废的样子,看着窗外越来越大的雪花:“他说的这些,你信多少?” 高飞点上一颗烟,双脚又搁在了办公桌上:“完全相信。” 沈银冰一脸的厌恶,把被高飞脚丫子压住的资料抽了出来:“你确定这间办公室内,再也没有窃听器和监控头了?” “不要质疑我的专业水平。” 高飞喷了个烟圈,懒洋洋的说:“倒是你,总是不按照计划来行事。我明明让你在杯子壁上涂上一层奶油的,可你却搞了一些盐末。” 沈银冰补充道:“还有一些碱面――别瞪眼,是食用碱。” “草,我说怎么又咸又苦!” 高飞骂了一句,放下双脚,从椅子上站起来说:“不过你的演技很不错,尤其是泪水,说来就来,你没有去当演员真是一种浪费。哎,问你个事。如果刚才老何真要求你伺候他,你会怎么应付他?” “那就伺候他好了,反正天底下的臭男人都是一个样的。” 沈银冰毫不在乎的回答。 “不要脸!” 高飞恨恨的骂道。 “你要脸,身边女人一大堆。” 沈银冰针锋相对。 “算了,老子懒得和你计较这些,你爱咋样就咋样吧。” 高飞揉了揉鼻子,问道:“接下来你要好好琢磨一下,该怎么在一年的时间内,从你何叔叔那儿搞到最大化的利益――么的,没想到他也是安归教中的人,这又是哪一股子势力?” 高飞自以为,在认识了安归王、卡杨活佛、孙天扬等人后,就基本了解了安归教。 但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看来安归王在外蒙时说的是真的,除了她们这些人之外,还有七杀、贪狼和破军等势力。 这个何叔叔,也许会是来自这些势力吧? 这些势力的根源,又在哪儿? 看到高飞围着桌子驴拉磨似的转圈,沈银冰就知道他是思考什么,也没打搅他,拿起自己杯子,泡了一杯咖啡。 沈总冲好咖啡后正要喝,一只手却抢先把杯子拿了过去。 看着小口小口抿着咖啡的高飞,沈总很生气:“那是我的杯子!” “废话,不是你的,还能是我的?” 高飞翻了个白眼,在沈银冰反驳之前忽然问:“说实在的,刚才你向你何叔叔要忘忧粉时,我都差点以为你真需要那玩意了。” 沈银冰推开高飞,坐在了大班椅上,淡淡的说:“如果红姐失踪那晚,我要是真吃下那些人给的粉末,也许我就肯定需要那玩意了。” 高飞不放心的问:“你确定那晚你吞咽那些东西时,别人没看出破绽?” “不要怀疑我的专业水平。” 用高飞刚才说过的话反驳回去后,沈银冰有些得意的说:“别忘了,女人都是最好的演员,骗那几个装神弄鬼的,还是小意思。” 说完,沈银冰又担心起来:“可我就是担心红姐的安全,那晚我真没看出她是怎么消失的――我必须得尽快救她出来。” 高飞思索了片刻,才说:“你何叔叔说了,只要我们听他的话,红姐就没有危险的,所以我们必须得继续配合演戏,这样才能从他们手里争取更大利益,博取他们的信任,找到红姐。” 沈银冰问道:“接下来的戏,我们该怎么去演?” “很简单。” 高飞笑了,笑的很龌龊:“我们现在都是组织的人了,是战友了,那就在一起同居吧。” 沈银冰脸儿攸地发红:“滚蛋――谁和你同居?” 高飞冷笑:“他们现在都知道了,我是你在这个世界上不能放弃的那个人,所以你才给我喂了忘忧粉。既然你对我这样痴迷,为了弥补骗我吃下忘忧粉的愧疚,难道你不该以身相许吗?” “谁、谁对你痴迷了?我只是在给他们演戏,演戏而已,懂不懂?” 沈银冰抓起一叠文件,砸向了高飞。 高飞右手抬起,抓主了文件,随手又扔在废纸篓内:“我不会强迫你的,但你最好仔细想想,想好了给我打电话,哥们走了。” “站住。” 高飞刚转身,沈银冰就喊住了他,有些纳闷的转身:“咋,还有事?” 沈银冰垂着眼帘,面无表情的说:“如果你这时候就走,不怕被他们看出什么破绽?就算他们知道你不会把我怎么样,可你好像没那么大度这就放过我吧?” 高飞想了想,点头说:“嗯,有道理。看来我得做点什么。” “你要做什么?” 沈银冰的话音未落,高飞抬手,就给了她一个耳光。 第632章 被女人抓花了脸! 啪的一声,清脆的耳光响过后,沈银冰左边的脸蛋立马多了五条指痕。 “你敢打我?” 沈总被高飞这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抽的有些犯傻,瞪大的眼眸里全是疑惑:大家说好演戏的,怎么好好的就忽然动手打人了? 她这儿还没有转过弯来,高飞反手又是一记耳光――于是,沈总两个嫩嫩的脸蛋都肿了起来,甚至还有血丝从嘴角溢出。 “唉,我还以为你的悟性很好呢,原来也是笨蛋一个。” 看到沈银冰傻愣愣的望着自己,不知所措的样子,高飞叹了口气,抬手在她脑袋上用力莫了一下说道:“妹妹,既然你都能想到我醒来后不会这么大度的放过你,要是不抽你两耳光,你还指望别人会相信啊?虽说这是演戏,但演戏也需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对吧?” “对极了。” 沈银冰白痴般的说出这三个字时,右手已经成爪,闪电般的抓向了高飞的小脸…… ―― 雪后第二天的天气非常好,呆在温度适中的屋子里向外看去,就能看到湛蓝色的天空,雪白的云层这儿一块那儿一块的,金色的阳光撒在树梢上,积雪闪烁出五颜六色的光泽,美轮美奂。 当然了,如果打开窗户的话,会有刺骨的北方吹进来。 老百姓常说下雪不冷化雪冷,这是很有道理的。 高飞站在窗前,望着外面城市中很少出现的美景,手里拿着一块热毛巾敷在腮帮子上,希望能尽快让那几道抓痕消失。 话说那个女人的手太快了,指甲也太锋利,就像刀子那样,饶是高先生这样的高手,也只来得及看到白光一闪,接着就感觉到了疼。 哥们一惯吹嘘脸皮比城墙都厚,咋就扛不住她的爪子呢? 想到昨晚沈银冰那犀利的一爪,高飞就很郁闷,就顾着欣赏她被抽傻了后傻呆呆的表情了,竟然忘记那个女人是个演戏的天才,等他反应过来时,五道抓痕已经在脸上出现了。 幸好,经过一晚上时间,又热敷几次后,抓痕已经不是很明显了,不过高飞相信这肯定躲不开刘小龙那双恶毒的眼睛, 看来,要想不被那家伙耻笑,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人灭口了。 砰砰砰,几声踢门声传来。 不用问,这是刘小龙在叫门,要不是门板的隔音性相当不错,绝对能听到他那破锣嗓子的叫声。 “起来了没,赶紧的给刘爷开门,先吸颗烟再说,忘记买烟了――咦,兄弟,你腮蛋子咋整得,被猫抓的?还是……” 高飞刚打开门,刘小龙那双恶毒的眼就盯住了他的脸,先是惊讶,接着就是一阵升官发财死老婆似的爆笑:“哇哈哈,是被女人抓的!嚓,谁这么胆大包天,敢欺负刘爷的兄弟?快快告诉于俺,待俺杀过去对她说声了不起!” 正在二楼餐厅打扫卫生的德才姐等人,听到刘小龙的爆笑声后,都下意识的看过来,就看到刘爷被一只手抓主衣领子,笑声好像被踩住脖子的鸡那样,嘎然而止后就被拖进办公室内了。 看着那扇紧紧关闭的房门,德才姐想到了一句话:黄鼠狼偷鸡。 黄鼠狼偷鸡时的动作,就这样迅速的。 “再笑,小心我弄死你!” 高飞把刘小龙拉进屋内,抬脚踢上房门的同时,一把就把他扔在了沙发上。 摔得他哎哟一声叫,但这样还没耽误问,是哪个娘们敢抓高飞的脸蛋,高飞昨晚是不是玩‘强女干’游戏了等屁话。 高飞懒得和这种没头脑的纨绔解释什么,直接用大脚威胁他闭嘴。 “好了,不愿意说就拉倒,被女人抓了这有啥了不起的,又不是老婆被人睡了。” 刘小龙找到高飞的烟,点上一颗美美的吸了一口说:“赶紧的吃饭,吃饭后去凤山开发区拿合同,先办正事。奶奶啊,来冀南这么多天了,屁事还没做,真是浪费生命。” 按照昨天商定好的,今天要去凤山开发区招商局拿合约,然后再去临市的龙山开发区,尽快的把办厂地址确定下来,争取尽快的破土动工,拉起厂房再说,反正现在施工也不受天气影响了。 高飞能看得出,老王、连雪等人都已经看到他脸上的抓痕了,只是这些人的涵养要比刘小龙强太多,宁可辛苦的憋着笑,也不会说出来。 一顿早餐,吃的索然无味,匆匆喝了两碗小米粥,吃了半个锅贴,高飞就拽着好像猪那样能吃的刘小龙,急匆匆离开了餐厅。 男人被女人抓伤了脸,这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刘小龙嘲笑了没一半的路程,就感觉索然无味了,又开始把话题引向了他最热衷的方面:“哦,那个张雯雯今年多大了?” 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玩手机的高飞,头也不抬的问道:“怎么,你看着她很顺眼?” 刘小龙坦率的说:“还行吧,我很喜欢她那种性格,大咧咧的还仗义。” 高飞嗤笑一声:“切,你们不合适的。” 刘小龙问道:“为什么?” “两个性格都开朗的男女,也许能成为朋友,但绝不能成为夫妻,就算勉强结婚,也会战火不断,最终会分手的。” “少装你很有经验的样子,我才不信这些。除非你对她――” “草,说什么呢,我只是把她当侄女看,明白不?” 高飞抬手打了下刘小龙的胳膊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是刘小龙的手机,凤山开发区一把手打来的电话。 刘小龙悍然插手康副区长指使人算计梁明事件后,开发区的主要领导,当然不会放过交好他的机会,一方面是讨好他老子,另一方面,是想替开发区留下一个企业。 为此,开发区一把手亲自给他打电话了。 和那位领导打电话时,刘小龙一扫平时的狂放不羁,不管是说话的口气,还是措词,都显示了他世家子弟的良好教养,三句话内必然会有一个‘叔叔’出现:“好的,张叔叔,我这就马上过去。呵呵,让您多操心了,再见。” 刘小龙把手机随手扔在仪表盘上,解释说:“张成,凤山开发区的一把手,上次调查康副区长时,他出了很大的力气。他想找我谈谈,希望我们能在凤山建厂。” 虽说俩人已经决定选择龙山开发区了,不过人家张成既然亲自给刘小龙打电话了,那么他说什么也得去一趟,委婉的解释一下。 “嗯,你把我送到招商局那儿,自己去找他吧,我跟着不方便。” 高飞也没在意,说完后继续玩手机。 昨晚那场雪虽然不小,但终究是今年的第一场雪,除了乡间小道被白雪覆盖,公路上早就化干净了,丝毫不影响车速。 很快,奔驰车就停在了招商局门口,刘小龙扔下一句他很快就回来后,加大油门向区委那边跑去。 高飞双手抄在口袋里,慢悠悠走进了招商局。 招商局大院内,一些科室人员正在扫雪,看着忙的热火朝天,好像很团结的样子,让人无法想象这儿会是开发区最冷的衙门。 走到大楼大厅台阶前时,高飞拦住了一个戴眼镜的小姑娘:“请问一下,你们局长办公室在哪儿?” 小姑娘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反手指着大楼最东边的一个窗口:“喏,那就是局长办公室。” 高飞道谢:“哦,谢谢了啊,你们局长在不在?” “早就来了吧。” 小姑娘看了眼停车的方向,正要再说什么,有人却喊她过去帮忙推雪。 “你自己去看看吧。” “好的,谢谢啊。” 高飞再次道谢,迈步走上台阶时想到:领导就是领导,属下都在外面扫雪,他却躲在办公室内。 按照小姑娘的指点,高飞来到了三楼东边的一个门前。 房门上方挂着个小木牌,上面写着‘局长办公室’的字样。 帮帮帮,高飞抬手敲了敲房门。 片刻后,一个女声从里面传了出来:“请进。” 咦,听这声音有些耳熟呢? 高飞有些奇怪的推开了房门,就看到窗前站着个穿黑色职业套装的女孩子,背对着房门,正拿着暖瓶向饭盒内倒水,看来是在泡面。 高飞走进办公室内,下意识的观察办公室。 办公室的装潢很不错,摆设的办公用品也很奢华,真皮沙发,红木办公桌啥的,大空调嘶嘶的开着,暖洋洋的。 “官不大,倒是很会享受,开发区招商局局长也就是个正科吧,了不起是个副处,就拥有这样的办公室,还有女秘书。” 心里这样想着,高飞抬手再次敲了敲房门,问道:“喂,你们局长呢?” “我们局长?” 正要放下暖瓶的女孩子一愣,转身看向了高飞,眼睛蓦地一亮,笑容就像盛开在雪地上的腊梅那样绚烂:“高飞,你来了啊?” 高飞也愣了,看着转过身的女孩子,不信的眨巴了下眼睛:“王晨?你怎么会在这儿?” 这个被高飞以为是招商局秘书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给方小艇当过秘书的王晨。 “哈,我就在这儿上班呀,当然会在这儿了。” 王晨哈的一声轻笑,赶紧放下暖瓶,热情的说:“快进来,坐――我刚扫完雪,还没洗脸,你稍等,很快就会好。” 不等高飞说什么,王晨就走进了洗手间内,响起了水流声。 “她在这儿工作?堂堂的市纪委书记秘书,又给一个破招商局局长当秘书?真是不可思议。” 高飞不解的挠了挠后脑勺,关上房门走进了屋子,坐在了沙发上。 几分钟后,趁着洗脸的空当,整理了一下衣衫的王晨走出了洗手间:“高飞,你吃过了没有?没吃的话我给你做――不过,只能吃泡面。” “吃过了,来的时侯就吃过了。你怎么才吃。” “来了后扫雪来着。” “哦,那个啥。” 高飞说着站起来,问道:“你们局长呢?” 第633章 我们是朋友! 王晨站在办公桌面前,似笑非笑的看着高飞:“你没看到我们焗长?” 高飞摇了摇头:“没,我不认识他。” “你早就认识了,小半年前你就认识她了。” 王晨在说这句话时,双眸盯着高飞,里面带着瞎子都能看得出的柔情。 当初陈破天想把王晨许配给高飞时,被方小艇委婉拒绝了。 女孩子主动向一个男人示好却被拒绝,要多么正常就有多么正常。 不过这种事假如放在大家族中,性质就不一样了。 王晨出身不怎么出彩,就算每天洗八百遍澡也无法变成白天鹅,问题是陈破天在帮她忙活,那面子就大了去了,被方小艇婉拒后,她难堪在其次,主要是老陈家的面子。 为了老陈家的面子,王晨在被婉拒后,才发誓这辈子都不会理会高飞,哪怕世界上只剩下最后一个男人…… 可惜的是,感情这东西就像是癌细胞,一旦产生就会疯长,把王晨折磨的痛不欲生,越想强迫自己忘记高飞,那种感觉就越强烈,最终使她放弃了所谓的誓言,在最该离开时,却义无反顾的留了下来,担任了凤山开发区招商焗的焗长。 不管能不能和高飞比翼双飞,只要能离他近些,就可以了。 王晨走马上任后,每天都盼着高飞能出现,并打定了主意:只要不是高飞亲自来,天王老子来了,也别想拿走落日集团和开发区的合同。 现在高飞来了,就在她面前。 看着这厮眼神里的惊讶,王晨欢喜的心里在唱歌,坐在椅子上,随手拿过一份文件,有些小得意的问道:“怎么,你现在还不知道焗长是谁么?” “我要是再不知道谁是焗长,那我就是痴呆了。” 高飞苦笑了一声,坐在了沙发上。 他已经明白王晨为什么要担任招商焗焗长了,也为这孩子对自己的一番痴情而感动,可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应付这份痴情。 再次拒绝王晨,无疑是非常残酷的。 不拒绝?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主要是因为爱和恨。 爱一个女人或者男人,有可能会呆在一起。 恨一个男人或者女人,有可能是恨到极点后反而产生了爱,最后也呆在了一起。 高飞不爱王晨,也不恨她,只是感激她,欣赏她,把她当做了朋友。 你会爬上你朋友的窗,解开她的衣服吗? 想想就别扭,真不想亵渎这份感情。 好像知道高飞心里是怎么想的,王晨脸上的笑容没有丝毫减退,低声说:“高飞,你不要多想,我留下来——不是为了缠着你。我王晨虽然相貌、出身都很一般,可我也有女孩子的尊严,我不会死皮赖脸的去缠着男人。我留下来,只是因为喜欢招商焗这个工作,想找个属于自己的发展平台,释放自身最大的魅力。” 王晨都说出这些话了,高飞还能说什么? 有些尴尬的笑了笑,高飞说:“王、王焗长,我相信你会在你的舞台上大放异彩的,那个啥,我这次来吧,就是想……” 王晨打断高飞的话:“高飞,我们是朋友吗?” 只要不涉及到感情,高飞的反应还是很快的:“当然,从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开始,我们就是朋友了。” 王晨主导着本次谈话的风向:“那你想不想朋友在她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好成绩?” “唉,张成的面子不能驳啊,可高飞又顾忌梁明的感受,死活都不把厂子建在凤山开发区,这事搞得,咋办才能让双方都满意呢?” 刘小龙在返回招商焗的这一路上,都在为这个问题而烦恼。 他真没想到,张成这个堂堂的开发区一把手,会为了一个投资一个亿美金的小企业,就放下脸面亲自找他一纨绔子弟,还把话说的那么可怜,让刘爷生出了一股子‘不帮他就不是人’的冲动,当时就糊里糊涂的拍着雄膛发誓,说一定会把厂子留在凤山了。 等被张成亲自送出区委大院,冷风吹在刘小龙脑袋上后,他才知道自己陷入了两难境界:帮张成吧,梁明那一关过不了。不帮吧,刚才可是对人拍雄膛的。 “这些当官的,个个都有忽悠死人不偿命的能耐啊,聪明如刘爷者,都被忽悠傻了。罢了,罢了,只能苦苦哀求高飞了,大不了刘爷对他以身相许罢了,也得保住脸蛋!” 好像长舌妇自个嘟囔了一路的刘小龙,驾车来到了招商焗门口。 车子刚停下,就看到高飞在一个女孩子的陪同下,从招商焗大院里面走了出来。 “次奥,刘爷在那边被张成灌迷汤灌的死去活来的,他倒是在这儿泡妞,真是岂有此理——咦,慢来,慢来,那个妞妞看着怎么那么眼熟呢?吆,这不是王晨吗?” 刘小龙开门下车,有些不明白王晨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 看到刘小龙后,高飞就想到昨天和人家的那番谈话。 人家刘小龙从各方面论证证明,办厂选择凤山开发区才是最正确的。 可就是因为梁明的因素在内,高飞很坚决的否定了这个正确决定。 只是才过了一个晚上,他就把昨天自己做的决定踩在脚下了——尤其是守着王晨,依着刘小龙那厮的毒舌,怎么可能会放弃这个讽刺他的机会? 肯定的,那家伙会跳着脚的反对,不同意落户凤山。 “你该早点通知我,你当焗长了,要不然我也不会这样难做人。” 在心里埋怨了王晨一句,高飞咳嗽一声走到刘小龙面前:“小龙,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 不高飞说完,刘小龙就迈步上前,对王晨伸出右手,笑嘻嘻的说:“还用介绍嘛,又不是不认识。王晨,你好。” 王晨和刘小龙握了握手,察觉出这家伙握手的力气有些过大后,慌忙缩回了手:“你好,刘小龙,欢迎来到凤山开发区。” “你欢迎我来到这儿?” 刘小龙一呆,随即明白了过来:“啊,你现在凤山开发区工作了?” 王晨瞟了眼高飞,笑道:“是啊,还是在招商焗呢。” 高飞在旁边补充道:“小龙啊,王晨现在是这边招商焗的焗长。” “招商焗的焗长?” 刘小龙真没想到,王晨会成为这边的焗长。 王晨微微颔首,客气的说:“还希望刘总能多多支持小妹的工作。如果能替我介绍几个大客户,小妹我是感激不尽。” “没说的,没说的,哈,哈哈,这是肯定的。” 刘小龙琢磨过咋回事了,仰天打了个哈哈说:“王焗,我现在还有工作要忙,就先不打搅了,以后有机会肯定会为你介绍的客户的。王焗,再见啊。” 说完,刘小龙打开车门就上了车,砰地关上了车门。 这是摆明了不想把落日集团的项目落户凤山开发区,瞎子都能看得出。 “你放心,落日集团还是我做主的。” 在王晨那双含着幽怨的双眸注视下,高飞唯有苦笑,摆摆手后也上了车。 车子很快就驶离了招商焗门口,高飞刚要张嘴,刘小龙就抢先说道:“我已经给龙山那边打过电话了,人家李焗长等着咱呢,咱都快点过去……” 啪的一声,高飞在刘小龙后脑勺抽了一下,骂道:“次奥,故意的吧?说,想要什么好处赶紧说,三分钟后失效!” 刘小龙赶紧说:“我要你替我和张雯雯牵线。” 高飞骂道:“老子不是拉皮条的,免谈!” “我要去北山集团担任第二副总。” “就你这水平,去了就是蝗虫一级的,只会祸害。” “我要你在落日集团1%的股份!” 刘小龙在提了两个条件后,终于露出了他贪婪的本来面目。 高飞骂道:“你就不怕撑死?” 刘小龙嘿嘿笑道:“刘爷从小就向往纸醉金迷的生活,可偏偏家里老头子是个小气鬼,每个月就给那么点固定的生活费,勉强保持温饱。所以我对金钱是尤为看重,从不放过一个发财的机会。” 1%的股份,对于高飞来说算不了什么,他也心甘情愿挨刘小龙的宰,反正以后宰回来的机会有的是,他只是犯愁王晨:“唉,我真没想到王晨会留下来。” 刘小龙俩眼发亮:“怎么,要不要刘爷替你出马摆平她?” 高飞冷笑:“哼哼,就你这智商?别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刘小龙,你现在就是沉下心来好好工作,等你靠自己的能力打出一片天空来,漂亮妞会哭着喊着的围在你身边,让你手忙脚乱。有人曾经告诉我说,男人如果只是想玩玩,那就找那些雄大无脑的,最多到时候多掏点钱罢了。如果要招惹那些高智商的,那就得做好一辈子被缠着的准备。” 刘小龙摇头:“那种女人,刘爷是万万不会招惹的。我需要的一片花的海洋,而不是一朵刺玫瑰。” “那你就灭了你想祸害王晨的心思。” 高飞点上一颗烟后,转移了话题:“过几天,我也许会出一趟远门。办厂这边的工作就交给你了。我会说服梁明的,遇到什么难题,你去找他多商量。” 刘小龙问道:“去哪儿?要不要我陪王伴驾?” “你去白搭,和牵着一头猪去没啥区别。” “次奥,你不讽刺刘爷,会死吗?” “不会,但我会不舒服。活这么大了,总算遇到你了,我要是放过任何一个机会,都有可能遭雷劈的。” “算你狠。” 刘小龙冲他竖了个有力的中指,又把话题绕到了王晨身上:“对了,王晨在看到你脸上的抓痕后,有没有关心一下?” “滚蛋,好好开车,回餐厅后好好喝一杯。” 高飞骂了一句,落下了车窗。 刺骨的冷风,夹杂着从路边树枝上飘落的残雪,立即钻了进来,让他打了个寒颤。 第634章 山岛小茅忏悔了! 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做工作,刘小龙的兴致很高,把高飞送回餐厅后,酒都没喝,就去了医院。 他准备亲自去说服梁明,并向人家讨教办厂的那些经验。 高飞知道刘小龙为什么要这样做:他担心高飞抹不开面子,毕竟梁明是不同意把厂子建在凤山开发区的。 说实在的,高飞心里还是很感激刘小龙的,却绝不会在表面上表露出来,只说他这是应该做的,毕竟多拿了1%的股份,就得做更多的工作才行。 独自没劲的喝了几杯酒后,高飞出了餐厅,双手抄在夹克口袋中,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琢磨即将到来的美国拉斯维加斯之行。 圣诞节前夕,乔治?妮儿要和别人举行婚礼了,地点就选择在拉斯维加斯,建立在沙漠上的一座赌城。 如果仅仅是妮儿的婚礼,高飞说不定会食言,不去参加。 毕竟没有谁愿意参加自己女人和别的男人的婚礼,这是一种无言的折磨。 关键问题是,白板和芭芭拉的婚礼,也会在拉斯维加斯举行,时间就比妮儿的婚礼提前两天。 高飞已经错过了詹姆斯和卡特里娜的婚礼(当时他正在北非执行任务),说什么也不能再错过白板的婚礼。 其实说白了,高飞就算不去,白板也不会和他绝交――依着那些家伙所说的,只要有丰厚的红包到了,人去不去的无所谓。 他去,就是因为妮儿,想在人家成为他人妇时,再看她最后一眼。 不想去,还又想去,不想去的理由一大堆,但想去的理由更多,这的确是个很让人头疼的事。 “还是去一趟吧,毕竟大家目前是合作伙伴不是?” 给自己找了个最恰当的理由后,高飞终于下定了决心,感觉脚步轻松了不少,拿出烟盒准备吸烟时,才发现里面空了。 从路边报亭上买了一盒烟,高飞付帐后准备闪人时,目光却停留在了一张报纸上。 这是《泉城商报》,商报的头版头条,是一行黑色颜色大标题,看上去很触目惊心的模样:一个岛国人的忏悔书! “这个有意思,岛国人啥时候也学会忏悔了?” 高飞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拿起了这份报纸。 忏悔书是以‘我’的主人公格式来写得,主角的名字叫山岛小茅,身份为岛国驻华大使馆的武官,算得上个人物了。 看到‘山岛小茅’这个名字后,高飞就知道是咋回事了。 忏悔书中,山岛小茅以悔恨的语气,向华夏人民讲述了他在华夏犯下的龌龊罪行。 他说,在某一天,他来冀南中心医院看望一位岛国留学生,在上楼梯时不小心摔了下来……运气非常的不好,扭伤了脚踝。 就在他痛苦万分时,一位热心的华夏公民出现了,把他搀扶了起来。 来看个病人也扭伤脚踝的现实,让山岛小茅很生气,失去了理智,竟然恩将仇报,把责任推到了那位好心的华夏公民身上,并通过驻华大使馆,向华夏方面提出抗议,要求惩罚那个公民…… 结果呢,就在华夏官方准备介入这个事件时,山岛小茅先生的良心发现了。 “在华夏国民的爱心中,我终于幡然醒悟,意识到因为一念之差就恩将仇报的行为,是多么的可耻,会让整个大和民族,因为我的愚蠢而蒙羞――经过一番痛苦的思想挣扎后,我决定还这个世界一点清白,向那个被我冤枉的华夏公民,向华夏说声对不起,希望能获得你们的谅解,愿两国友谊如同樱花那样,永远都是纯洁的……” 看到这篇忏悔书后,高飞的心情好了很多,只是却有一个粗暴的女声传来:“喂,你以为这儿是图书馆吗?” 高飞愕然抬头,就看到报亭那个胖老板娘,正一脸鄙夷的看着他:“拿八毛钱,报纸拿走,随便你看到天荒地老。” 哦,这是怪我没拿钱就看报纸,怪不得说这儿不是图书馆呢。 高飞点了点头,拿出一张银行卡:“有剖四机吗,我刷卡。” 买张报纸还刷卡,而且还是在街边报亭上,这不是扯淡吗? 老板娘的脸更黑了:“刚才买烟时,给过你不少零钱了。” 高飞认真的说:“我喜欢刷卡,有剖四机吗?” “没有!” 老板娘的怒喝声中,一把就把报纸抢了回去。 高飞从来都以为要了别人的,就得付出代价,于是拿出一块钱递给了老板娘,又坚决的要求她找回两毛钱后,才施施然的扬长而去。 看到山岛小茅的忏悔书,戏弄了一番卖报纸的胖老板娘后,高飞的心情彻底好了起来,莫了莫脸颊上的抓痕,觉得这几天最好是呆在北山集团,和沈银冰做出一番恩爱的样子来才行。 在集团员工那恭敬的问好声中,高飞昂首阔步的走进了总裁办公室。 埋头工作的沈银冰看到他进来后,只是淡淡瞟了他一眼,就低下了头,好像她就是一空气。 高飞毫不在意自己被当做空气无视掉,来到办公桌前端起沈银冰泡好的菊花茶,美美的喝了一口。 刚放下杯子,沈银冰就拿起水杯,快步走进了洗手间内。 高飞知道,她这是把残余的茶水倒掉,再仔细的洗刷杯子。 用别人的水杯喝水后,别人做出这样的反应,绝对是一种耻辱。 不过高飞不在乎:他在非洲大草原执行任务时,连里面漂浮着小虫子的脏水都喝,也没见啥不良反应的,难道用沈银冰用过的水杯喝水,就能让他拉肚子? 开玩笑,哥们的铁胃,铜肚肠好不好。 沈银冰推门走出了洗手间,冷冷的问:“你来干什么?” 高飞一声不吭,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沈银冰又说话了:“站住,你要去做什么?” 高飞转身,眼里带着无辜:“你不喜欢我来,那我就走啊。” “你现在不能走。” 沈银冰咬了咬牙:“你刚来就走,会被那些人怀疑的。” “哦,知道了,那我等你请我吃午饭后再走。” 高飞坐在了沙发上,拿出手机玩游戏:“你这儿的无线网络密码是多少?我的话费不够上网的了。” 沈银冰没有理他,坐回到办公桌前又开始工作。 再次被无视后,高飞也没生气,躺在了沙发上,哼起了信天游:“我低头,向山沟,追逐流逝的岁月,风沙茫茫满山谷……” 啪的一声,沈银冰把签字笔拍在了桌子上,怒声道:“你就不能安静些,不知道我在工作吗?” “行,那我去套间唱,这下您老人家满意了吧?” 高飞还是一副‘大人不计小人过’的样子,在沈银冰的怒目下,悠悠然的走进了套间,鞋子也没脱,就仰面躺在了那张小窗上,随手拉下了一窗锦被盖在了身上。 看到雪白的窗单上有了脚印,随后追进来的沈银冰几乎要抓狂了:“高飞,你给我滚出去。” 高飞没有理她,用被子盖在了脑袋上,含糊不清的说了句:“怎么有股子狐臭味?” 沈银冰弯腰伸手脱下一只高跟鞋,正要砸过去时,却又放下了,穿上鞋子恨恨的一跺脚,关上房门出去了。 她算是看出来了,高先生就是故意来耍无赖的,她越是生气,他就越玩的开心,倒不如把他无视,随他折腾去吧,反正以前好像也被他亲过,抱过了,没啥了不起的。 重重带上房门后,沈银冰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开始工作。 关上房门后,那个讨厌的家伙终于不在眼前晃悠了,但沈总的心却乱了,接连喝了几口冷水后,才逐渐放平了心态,开始工作。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银冰揉了揉有些酸疼的脖子抬起头来时,才发现已经到了吃午饭时间,在卧室中的那个家伙,也一直没出来。 “他睡着了?” 沈银冰侧耳听了听套间的动静,再看向桌面时,才惊讶的发现:本该是平时一天才能完成的某个项目计划书,这会儿竟然全部完成了。 而且最重要的,思路清晰,有条有理,比她状态最好时还要出色。 “怎么会这样?” 沈银冰有些不信的翻阅着那份计划书,慢慢找到了原因:原来,刚才她工作时,心里竟然是无比的安宁,最重要的就是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而这种安全感,就来自紧闭着房门的套间内。 高飞也没想到自己这么能睡。 本来他就是想故意调戏下沈秘书的,谁知道迷迷糊糊的躺了几分钟后,竟然在锦被散出的清新香气中沉沉睡了过去。 等他掀开锦被醒来时,已经是午后一点了。 “唉,又是南柯一梦啊。” 惬意的叹了口气后,高飞坐了起来,发现窗头柜上放着个粉红色的饭盒。 这是沈银冰的饭盒,以前高飞去食堂打饭时,曾经见过她就是拿着这个饭盒去打饭的。 掀开盒盖,里面摆着一份米饭,两根鸡腿,还有四块红烧肉,和两块炸豆腐,很丰盛的样子。 “这秘书做的还不错,知道体贴董事长,如果再知道暖被窝的话,就更完美了。” 高飞端起饭盒,开门走出了套间,准备去洗手吃饭。 外面的办公室内静悄悄的,沈银冰没有在办公桌后面,而是侧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一窗毛毯。 饭后午睡片刻,有助于下午精神百倍,这是个常识。 今天高飞占了她用来休息的套间,她只能躺在沙发上了。 熟睡中的沈银冰很恬静,或者说很美。 不过就算是在睡梦中,她柳叶般的眉头也微微皱着,像有什么抹不开的愁,让人心生爱怜。 沈银冰是被一阵轻微的吧嗒嘴声惊醒的,睁眼一看,就看到高某人正坐在办公桌后面拿着一根鸡腿大啃特啃。 揉了揉眼睛,沈银冰坐起来说:“只有猪吃饭时的声音,才会这样大。” 高飞头也不抬的回答:“只有猪才会让同类睡它的窝。” 第635章 第48个人是谁? 沈银冰很纳闷,高飞身为一个男人,在某些危险场合的表现,比男人还要更男人,可为什么却长了一张比女人还要比女人的嘴呢? 沈总自认不管是反应速度,还是口齿伶俐,都已经是高手了,但每次和高飞斗嘴,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既然无论是斗嘴,还是动手甚至是耍无赖,都不是这厮的对手,沈总聪明的选择了高挂免战牌:既然不是这个总是爱打女人的不要脸的对手,实在没必要再斗下去了,免得自取其辱。 沈总宽宏大量的退让了,高某人却仍不放过她:“这次你没有在饭菜里吐口水吧?” “没有,但我下了老鼠药!” 沈银冰气哼哼的说着,站起来快步走进了洗手间。 她觉得,如果这辈子英年早逝的话,肯定是被那家伙气死的。 那是个什么人啊,自己装做没看到小宋等人那戏虐的眼神,红着脸的替他打来了午餐,他竟然怀疑自己向饭菜里吐口水了。 “早知道这样的话,真该买包老鼠药准备着了。” 沈总恨恨的说着走进洗手间,来到水龙头前正要洗脸时,却发现壁镜子里竟然出现了个长了两撇小胡子的女人…… “高飞,我要杀了你!” 刚要敲门的小宋,听到办公室内传来沈银冰杀气冲天的叫声后,马上就缩回了抬起的右手,转身抱歉的对一个女孩子说:“田小姐,请您稍后,我们董事长可能在忙,请您稍后片刻。” 姓田的女孩子下意识弯腰,说道:“没事,我等着就是了。” “哦,那请您先到我办公室来坐坐吧。” 小宋对姓田的女孩子很有好感。 这女孩子不但长相清纯秀雅,气质出众,最主要的是很有礼貌,很像那些说话时动不动就弯腰鞠躬的岛国人。 这么清纯的女孩子,不会被高飞祸害了吧,要不然人家干嘛找她? 多少知道高董一些私生活的小宋,再看向田小姐时,眼里已经带有了怜悯的神色。 “扫瑞,扫瑞,是我有些过份了,我给你道歉,欧克?” 面对拿着一把水果刀,杀气腾腾的沈银冰,理亏的高飞举起双手投降。 “我早晚要让你生不如死!” 沈银冰恶狠狠的说完,把刀子砸向高飞,转身又跑进了洗手间。 她才不会担心那把刀子就伤到高飞,甚至开始怀疑就算是拿一把ak-47对那家伙突突,他都能躲得开。 沈总洗干净脸再走来时,高飞已经把饭菜吃的一干二净了,连点汤汁都没剩下,饭盒干净的好像被狗舔过那样。 对此,沈银冰是见怪不怪了,因为高飞每次吃饭都这样,不论碗里有多少饭菜,他都会吃的一干二净。 刚开始时,沈银冰还奇怪,说没必用这种方式来证明你是一个合格的吃货,或者是个饿死鬼托生。 当时高飞没有反唇相讥,而是淡淡的告诉她说什么,有时候一口食物,一滴水,就能救一个人,还说男人可以去欺负女人,但也不能浪费粮食。 从那之后,沈银冰就看出高飞很可能有段不一般的经历,要不然绝不会这样爱惜粮食的。 事实证明沈银冰是猜对了,高飞就是那种在任务期间,可以一动不动爬在泥坑中待三天的超级变态。 吃饱喝足的高飞拍了拍肚皮,问道:“我让你专门拨出来的那些款子,和计划书,都整理清楚了吧?” 专门拨出来的那些款子,是高飞用来偿还白瓷的。 那份计划书,则是48份分红计划,是给牺牲在汉德勒森林的那些同胞的。 沈银冰不知道这些,却从没有问过高飞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点了点头:“嗯,那笔专款,已经打进了你提供的银行帐号。计划书也做好了,现在财务审核,到时候会在每年阳历的十二月一号那天,把48份分红打进那些账户。” “嗯,麻烦你了。” 高飞忽然正经了起来,眼里也闪过一抹痛楚,淡淡的说:“以后不管我会不会在北山集团,都别忘记每年给那48个账户分红。” 高飞不正经时,沈银冰很生气。 可他现在严肃起来了,沈银冰却又忽然心慌,尤其是听到他说那句‘不管会不会在北山集团’的话后,更是发慌:“我答应你――高飞,你能不能告诉我,这48份分红的获得者,和你是什么关系吗?你放心,我是不会给你传出去的。” 谁才是拿走这48份分红的人,不但刘小龙知道,铁屠也知道,甚至高飞敢肯定,高老爷子也知道,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就算是被人知道了,也没人敢说什么。 所以他也没打算瞒沈银冰太久,沉默片刻后说:“这48份分红的主人,是牺牲在别处的华夏军人。虽说他们不是为这笔钱才牺牲的,但这笔钱里该有他们的一份子。” 听高飞这样说后,沈银冰马上就明白了:这48笔占了高飞很大股份的分红,是抚恤金一样的存在,尽管没有谁要求他这样做。 在没人要求和监督下,高飞仍然能做出这种类似于傻瓜一样的行为,在沈银冰看来不可笑,反而很崇高――也许,这就是高飞的原则,也是魅力。 他认定去做的,就算是头拱地也要去完成。 一般来说,这样的男人是最值得托付的。 只是,这家伙和自己在一起时,为什么就从没有这类的闪光点存在? 尽管有他在身边时,自己能感受到从没有过的安全感。 就在沈银冰盯着高飞出神时,就听他笑了笑问:“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伟大,崇高?” 沈银冰撇了撇嘴,很想反驳他就一留氓。 留氓哪儿来的无私和崇高? 可说出来时,却变成了这样:“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一定舍得分出这笔钱了。高飞,你知道那48分之一,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数字吗?如果卖掉股份的话,这就是上千万。” 高飞脸上露出了心疼的神色:“是啊,所以我才必须尽可能的找出一个人,免掉他的这份红利,要不然我就亏大了。” 沈银冰奇怪了:“找什么人?” 高飞看向窗外,幽幽的声音好像从窗外传来:“他也许死了,也许还活着。但不论他是死了还是活着,我必须知道他是谁。他死了,我会断绝他那份红利。他活着,我要让他死。” 窗外明明艳阳高照,沈银冰听了高飞这番话后,却情不自禁打了个冷颤。 她能感觉到无边的杀意,就像是掠过长空的滚雷那样,从天边迅疾的呼啸而来。 军人牺牲在战场上,就像瓦罐总是在井上碎那样,惊天计划小组的几近全军覆没,这和高飞这个外人来说,好像没多大牵扯,相信国家秘密部门早就开始追查那个内奸了,他没必要去做这件事。 可每当高飞想到汉德勒森林中那一幕惨烈的场面,就会告诉自己必须得找出那个人,要不然会一辈子不安的。 他杀过很多人,也见识过许多惨烈的大场面,可还是第一次看到华夏军人,成批的以如此惨烈方式牺牲。 到处都是残破肢体的那一幕,让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军人可以死,但绝不能以那种死法牺牲,那些没有人性的狂热份子,践踏了军人这个铁血字眼。 直到现在,高飞还藏着黄龙用过的链子枪枪头。 也许沈银冰从高飞好似闪着地狱火的眼神中,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萧杀,使她几次张嘴都没有说出话来,只是觉得特别压抑,很想逃出办公室。 就在这时候,有人敲响了办公室的房门。 轻轻的敲门声,仿佛一缕驱逐了黑暗的阳光,让沈银冰一下子轻松了起来,脱口说道:“请进。” 门开了,小宋笑眯眯的说:“沈总,有人找高董。” “哦?” 沈银冰有些奇怪的看了眼高飞,说道:“请他进来。” 一个穿着短款红色羽绒服,黑裤子棕色半高腰皮靴,脖子上还围着一条蓝格子白围巾的女孩子,弯腰对小宋鞠躬致谢后,走进了办公室内。 好清雅俊俏的女孩子。 这是沈银冰看到女孩子后的第一反应,觉得她好像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高飞却没有沈总这样欣赏美丽事物的情操,他只是下意识的想:如果让她换上一身教师装去拍小电影,肯定会名嘈天下。 她找高飞做什么,难道――沈银冰眼角扫了高飞一眼,后者正捏着下巴盯着人家闺女那双腿看,那龌龊的眼神,和刚才那个让她感到压抑的高飞,完全不同,就是一彻头彻尾的留氓。 女孩子迈着碎步快步走到办公桌前,双手放在膝盖上方,深深的弯腰鞠躬:“请问,您就是高飞,高先生吧?” “我就是高飞。” 高飞皱起了眉头:“你是岛国人?” 能在初次见面就能给他做出如此标准鞠躬动作的,只能是岛国人。 当然了,朝鲜半岛上的女人,也会这样做,不管却没有岛国人严谨。 “是的,我叫田中秀雅。” 田中秀雅直起身回答了高飞这个问题后,再次弯腰鞠躬:“还请高君您多多关照。” “多多关照?呵呵,还是免了吧。” 高飞冷笑了一声。 在田中秀雅说出她自己的名字后,高飞就知道她是谁,又是为什么来的了。 梁明到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就是因为和来自岛国的田中兄妹发生了争执,这才被人利用,差点连老命和未出世的儿子赔上。 田中秀雅今天前来求高飞多多关照,无非就是已经打探清楚:要想让离子基金放大合集团一马,除了请高飞出面外,再也没有别的路可走。 沈银冰也明白了过来,知趣的坐在了一旁。 事关梁明,她最好是保持有必要的沉默。 尽管早就猜到高飞会这样说,可田中秀雅脸上还是浮上了失望之色,第三次深鞠躬:“高君,请您务必关照一下。” 第636章 甘心为他做任何事! 高飞不耐烦了:“你以为你是谁,你让我关照你,我就要关照你?当初你哥哥带人痛殴梁明时,你为什么不关照他?” 不等田中秀雅说什么,高飞就烦躁的摆手:“赶紧的走,免得我会忍不住把怒气撒在你身上,虽说我从来不揍女人,可凡事都有第一次。” 沈银冰莫了莫腮帮子,心想:你从来都不揍女人吗?这话说的好有男人气概。 这次田中秀雅没有直起腰身,低声哀求道:“高君,您能否听我解释一下?” “没兴趣。” 高飞说出这三个字,拿起桌子上的香烟,就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他得给刘小龙打个电话,问问他有没有解开梁明心中的疙瘩,实在不行他得亲自出马。 至于田中秀雅――可以关照一下她的身体,但别的事就像他所说的那样,没兴趣。 高飞的脚步声已经消失在走廊中了,田中秀雅仍然保持着鞠躬的姿势,动也不动,黑色的发丝垂下来,遮住了她俊美的脸庞,但沈银冰能感觉到她此时心中的沮丧。 叹了口气,沈银冰从沙发上站起来:“田中小姐,他已经走了。” 田中秀雅慢慢的抬起身,眼里闪烁着水花,却强笑了一声说:“沈总,打搅您了。” “没什么。” 沈银冰摇了摇手,出于礼貌,从案几下面拿出一个盖杯,给她接了一杯白开水。 “谢谢沈总。” “坐吧。” “谢谢沈总。” 田中秀雅给沈银冰鞠了躬后,才坐在了沙发上,正襟危坐。 沈银冰坐在办公桌后面,双手交叉着放在桌面上,想了想说:“田中小姐,我知道你找高飞做什么。不过,我劝你最好是去想别的办法吧。” 田中秀雅摇头,低声说:“没有别的办法了。要想让我哥哥从巨额债务中脱身,除了高君外,根本没有别的办法了――沈总,我现在已经知道,您是高君最好的朋友了,所以我想拜托您能……” 沈银冰打断了田中秀雅的话:“田中小姐,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个故事?” 田中秀雅担心哥哥,心急如焚,哪儿有心去听别人讲故事? 但她也知道沈银冰要讲的这个故事,肯定和高飞有关,所以低头回答:“秀雅洗耳恭听。” 沈银冰开始讲故事,讲的是两个男人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故事。 这些故事,以前高飞和沈银冰同居时,就曾经给她讲过。 “那个只比他大一岁的孩子,在天寒地冻中背着他跑了大半夜,趴在他身边一天一夜等他醒过来,才总算是松了口气,却不在意自己的脚趾头都快要冻掉了。” 沈银冰讲完这个故事后,问道:“田中小姐,这是两个孤儿,八9岁的孩子,从小就有这样感情。你觉得,当他的兄弟被人欺负,而他有能力为他兄弟讨回公道时,会因为别人真挚的道歉,就放过罪魁祸首吗?” 田中秀雅摇了摇头,涩声回答:“不会。” 她这没想到,高飞和梁明之间的感情会这样深厚。 “是啊,连你都觉得不会。” 沈银冰端起被子,细细的品了口茉莉花茶,就不再说话了。 “沈总,我知道我哥犯下的错误不可饶恕,可、可我还是想请高君原谅我们。” 田中秀雅站起身,弯腰鞠躬,声音里带有了哭腔:“在得知梁明被刺杀后,我就去医院看望他了,但贵国守在门口的警察却不许我进去,我又不敢和他妻子照面,我怕她会因为愤怒而失去理智伤害我。” 擦了擦泪水,田中秀雅继续说道:“那时候,我是瞒着哥哥去的,希望能为梁明做点什么――我哥不许我参与这件事,要把我送回国,我没回去,而是躲了起来,就是希望能替他获得梁明的原谅。只是我没想到,我刚藏起来没多久,哥哥却因为他公司被打击急匆匆回国了。现在,为了能够保住去世父母的那点产业,他已经担负了巨额债务。如果,如果高君再不出手相救的话,我哥哥只能跳楼自杀了。” 吸了下鼻子,田中秀雅说:“我知道,贵国人对我们本来就没什么好感,更何况这次我哥哥的确做错了。但我真的希望,您能看在我和哥哥相依为命的份上,能够劝说一下高君,请他高抬贵手放我哥哥一马。” 咬了咬牙好像下定什么决心那样,田中秀雅垂下眼帘,低声说:“麻烦您告诉高君,只要他肯放过我哥哥,无论让我做什么,我都答应。” 她说到最后时,声音已经发颤。 本来,沈银冰已经快被田中秀雅给打动了。 大合集团也是田中兄妹父母留下来的产业,和沈银冰曾经面临过的困难(焦恩佐的恶意收购)完全相像,她能理解田中秀雅此时的心情,觉得劝劝高飞也没啥。 但田中秀雅万万不该说出最后这句话。 什么意思啊?他无论让你做什么,你都会同意,这表明了要用你的美貌来换取他的同情,异想天开想使用美人计啊。 如果别的男人,比方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沈银冰听田中秀雅这样说后,只会淡然一笑说句不行滴,可那位高先生好像对美色从来都不知道拒绝,看看他身边的女人就知道了。 从最早的解红颜,到梁娇娇,秦城城,再到秦紫阳,甚至还有连雪等人,这厮放过哪一个了?还不是来者不拒? 那个混蛋连别人老婆都抢得津津有味了,更何况你这种清纯的要命的小萝莉,他要是能忍得住才怪。 潜意识内,沈总可能早就把高飞当做了她的私有,本来就有很多不要脸的来和她争抢,让她疲于应付了,怎么可能会在田中秀雅透出这层意思后,不生气呢? 沈银冰对田中秀雅的同情心,瞬间就灰飞烟灭,脸色也冷了下来:“田中小姐,我会把你的意思转告给他的――我要工作了。” “麻烦沈总您了。” 听到沈银冰答应要把自己的意思转告给高飞后,田中秀雅心中一喜,赶紧鞠躬致谢,还没有抬起头来,却又听到了她的逐客声,愕然愣在当场,随即明白过来,她最后这句话有多么的蠢。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在感情上都是自私的,当着女人的面说甘愿向人家男朋友献身,就算这女的脾气再好,也会生气的。 “对不起,沈总,我、我不单纯的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表明我的心态,希望能获得高君的原谅,我……” 田中秀雅很想再解释一下,可看到沈银冰开始低头看文件后,就知道人家已经不想再和她谈什么了,低低叹了口气,转身默默的走出了办公室。 她刚走没多久,高飞就进来了:“那女人走了?” 沈银冰阴着脸的点了点头:“嗯,走了,你是不是感觉很失望?” 高飞有些奇怪:“失望?沈银冰,你这是什么意思,她走了,我有什么好失望的?” 沈银冰眼睛盯着文件,淡淡的说:“她说了,如果你能放过她哥哥,她甘心为你做任何事。” “甘心为我做任何事?” 高飞眼珠转了转,莫着下巴贼兮兮的笑问:“包括陪我睡觉吗?” 啪的一声,沈银冰猛地把文件摔在桌子上,大声说:“是,就包括陪你睡觉!我相信只要你愿意,只要向她勾勾小指头,她就会乖乖跑过来伺候你!这下你满意了吧?” “很满意啊。” 就像没看到沈银冰被气的粉面铁青那样,高飞仍旧不要脸的问道:“那你怎么没有把她留下来?唉,她也真是的,早点说出来呀,那样老子就不用躲出去了。啧啧,那么清纯的一妞儿,还真是我见犹怜,是个男人就想占有啊,比起某些自以为是的女人,可要强上百倍了。” “滚,你给我滚出去!” 沈银冰再也忍不住了,抓起被子就砸了过来。 高飞抬手抓住杯子,右脚一抬躲过洒出来的水,嘿嘿笑道:“咋,你吃醋了?” “鬼才吃醋。” 就在高飞以为沈银冰更加怒不可遏时,她却忽然平静了下来,抬眼看着天花板说:“你爱和谁去鬼混,就去和谁鬼混,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你真的女朋友。” “对了,这样说就对了,你总算是明白过来了。” 高飞把水杯放在案几上,又问:“那个妞儿临走前,有没有告诉你,她现在住哪儿?” 沈银冰低哼了一声,掀开笔记本,戴上防辐射眼镜,不再理他。 “不说拉倒,我自己去找她。” 高飞拍打了一下溅在袖子上的水渍,转身走向门口,在开门时却又说:“哦,下班后我们一起回你的住处,咱们现在是男女朋友了。当然了,你可以拒绝。” 沈银冰嘴角狠狠抿了下,却没有说什么。 等高飞走了后,沈银冰右手五指飞快的玩着签字笔,想了小半天后,才按了桌子上的一个电铃。 很快,小宋就敲门走了进来:“沈总。” 沈银冰摘下眼镜,问道:“今年公关部招了多少新人过来?” 小宋不明白沈银冰为什么会问这个,幸好她身为总裁秘书,对这些事早就关注过,想了想就回答:“总共招收了六个人,四个女的,两个男的。” 大多数公关部里面都是女人为主,她们不但相貌出众,而且还得能说会道,擅于调解气氛,喝酒更不是在话下。 有很多在谈判桌上解决不了的问题,往往能在酒桌上被这些女公关搞定。 所以每一家企业,不管是国企还是私营,都会有这样一个部门。 当然了,公关部内大部分是女性,也有少量的年轻男人――商场上也有很多女老板。 本着异性相吸的真理,这些男公关的存在,就是专门对付女老板的,沈银冰以前就遇到过,但对方看到她如此的年轻貌美后,就很知趣的打了退堂鼓――哥们是专门针对那些半老徐娘的。 第637章 张雯雯出事了! 沈银冰又问:“这两个男公关,哪一个比较出色?” 小宋以为沈总要带着男公关去某位女老板,所有也没多想,回答说:“就目前看来,两个男公关的能力都差不多,但那个叫徐涛的相比起另外一个来说,要年轻一岁,只是酒量不如……” 沈银冰摆手:“好,就这个徐涛了,你去安排一下,让徐涛去秘书处。从明天开始,他将随我出席各种场合。” “啥?” 小宋愣住。 跟随沈总出席各种场合,这可是小宋的‘专利’,也是她成为沈总绝对心腹的缘由,也正是凭着这层关系,所以公司那些高层见了她时,才会客气有加的。 可现在沈总却让徐涛替代她的位置,她当然会发懵,随即小心的问道:“沈总,我、我是不是哪儿做错什么了?” “你什么都没做错。” 看到小宋的反应后,沈银冰笑了,眼睛盯着笔记本显示器,漫不经心的说:“你刚才带来的那个女孩子,其实是个岛国人,就是前些时候和梁明发生矛盾的那个田中秀则的妹妹。她这次来找高飞,就是想让高飞放她哥哥一马,为此甘心为他做任何事。” 开始时,小宋还不知道沈总换秘书,和田中秀雅的到来有什么牵扯,但当沈银冰说到高飞好像很眼馋人家的美色后,就恍然大悟了:“哦,我知道了,沈总你这是要以牙还牙,特意弄个男秘书过来,就是为了刺激高飞。” 沈银冰冷笑:“哼哼,他外面女人一大把还不死心,那我为什么不能多认识几个青年才俊?” “话是这样说,你这样做也没啥不对的。” 小宋说:“可我觉得高飞那样说,就是故意气你。” 沈银冰冷哼一声:“哼,我当然看出他是故意的气我。可凭什么他总是气我啊?” “对,适当找个机会反击一次,让他知道咱们的厉害。” 小宋攥起右拳狠狠挥舞了一下,却又担心的说:“可我怕――” 沈银冰眉头一挑:“担心我会假戏真做,喜欢上那个徐涛?” 小宋赶紧摇头:“那个徐涛怎么配得上你喜欢?我就是担心他会不会信以为真,会起到不好的效果。” “最多就是一拍两散,谁也不理谁,有什么了不起的!” 沈银冰恨恨的说道。 就在沈总和小宋商量着要以牙还牙大计时,高飞已经在前往中心医院的路上了。 刚才撇下田中秀雅时,高飞给刘小龙打了个电话,问他劝梁明劝的怎么样了。 刘小龙回复说,效果不怎么理想,尤其是张妍,更是不同意,看来凤山开发区给他们两口子造成的伤害太大了。 对梁明夫妻的如此反应,高飞能理解,如果不是因为王晨忽然成了那边招商局的局长,他绝不会选择凤山开发区的,所以要想说服梁明夫妻,还是得他亲自去医院一趟。 刚拐过一个路口,手机响了起来。 拿起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本市的,高飞以为打错了的,随手就挂掉了。 没过几秒钟,手机又响了起来,还是那个号码。 高飞拿起手机接通放在耳边,一手扶着方向盘:“喂,请问哪位?” “飞哥吗?我是小鱼。” 手机那边马上传来一个焦急的女孩子声音。 “肖鱼儿?你怎么来冀南了,什么时侯来的?” 高飞有个小表妹就就叫肖鱼儿,前些日子还因为半夜傻乎乎去迎接金宾差点出事,幸亏被高飞恰好碰到。 他以为是小表妹,不过问出这句话后,才察觉出对方不是小表妹――她的声音虽然带着焦急,可声音里却带着一股子媚意,肖鱼儿的声音却是娇憨的,完全不同。 更何况,肖鱼儿也不会喊他飞哥,而是喊二表哥。 那边的女孩子愣了片刻,肯定是在消化高飞的反问,接着就说:“我一直在冀南啊,我叫周小鱼,是张雯雯的好友,咱们以前见过面的!” “周小鱼?哦,我想起来了,呵呵,有事吗?” 周小鱼自报家门后,高飞终于想起这个女孩子是谁了:今年秋分前他去寻找地下楼兰古城之前,曾经去过师范学院找秦城城,当时就是这个周小鱼和他说的秦老师的办公室。 如果是以前,依着周小鱼的性子,肯定会娇嗲嗲的说什么,飞哥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接连忘记小妹我两次。 现在她却没这份心思,因为出大事了――张雯雯和高年级的一女学霸发生了矛盾,被人家好几个人揍了一顿,吃亏回来后就拎着一把水果刀去报仇了,状若疯癫,谁都拦不住,把女学霸给困在了男厕中……连校长都被惊动了。 靠,这就是所谓的大事? 打架就打架吧,干嘛还要动刀子? 还跑去男厕所,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不过那个女学霸也太嚣张了,敢欺负我侄女,真以为她是霸王龙怎么着? “好,我马上过去,你不用担心,雯雯不会有事的。” 扣掉电话后,高飞直接从前面的路口左转,加大油门向师范学院那边蹿去。 对张雯雯,高飞可以说是相当了解了,知道这孩子要是没人管教的话,早晚会演化成一女阿飞,喝酒打架飙车砸人闷棍都不在话下,不过她绝不会傻到拿刀子宰人的地步。 这次既然动刀子了,只能说被那个女学霸欺负惨了。 师范学院一处男厕前,围了至少上千人,有教授,有学生,还有学校的安保人员,学院的一把手彭校长,更是急得满嘴冒泡,不住的搓着手问身边人:“警察为什么还没有来!?” 看到校长大人这样着急,几个机灵点的保安就悄悄走进男厕,准备伺机解决当前问题,只是他们刚一露头,就听到张雯雯歇斯底里的喝声:“都特么给姑奶奶滚出去,要不然割了她的气嗓!” 随后,那位在学院称‘雌’三年多的女学霸,就传出杀猪般的叫声:“啊,啊!” 吓得彭校长赶紧喊叫:“都回来,都回来――张雯雯,你一定要冷静,千万要冷静!先放人!不管谁对谁错,千万不要闹出大事来,她是你的同学,不是你的阶级敌人,无论有什么矛盾,都能协商解决的对不对?我保证,校方会给你一个合理解释的!” 校长大人在外面吐着白沫的喊叫,张雯雯却一声不吭,左手勒着女学霸的脖子,右手中锋利的水果刀,就横在她脖子上。 水果刀不止只能切割水果,同样能刺破人类的皮肤。 那位纵横学院快要四年女学霸,在明晃晃的刀子面前,早就没有了昔日的骄横,只是吓得泪水哗哗淌。 她说什么也没想到,张雯雯会这样彪悍,为了几张照片就要动刀子干掉她,这还有天理可言吗? 张雯雯勒着女学霸倚在一根柱子上,里面的地方站着好几个男同学,小脸煞白的直哆嗦:么的,哥们好好的在这儿出恭,招谁惹谁了,只要稍微一动弹,她就威胁要杀人――哥们只想快点跑出去啊,没想到要趁机管你们的破事! 正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现在虽说大家是在厕所中,可感觉比在危墙下还要吓人。 没办法,鼻青脸肿的张雯雯现在就像一只疯了的母豹,眼里都闪着凶光,没有谁怀疑她在受到严重刺激后,不敢把刀子戳进女学霸的脖子里。 听完保安的汇报后,彭校长脑门上的汗水流淌的更加顺畅了,一个劲的喊:“再去催催警察,快去给张雯雯的父母打电话,快去!” 中文系的系主任老康,擦着汗的凑过来,结结巴巴的说:“彭、彭校长,张雯雯好像、好像没有父母……” 彭校长恶狠狠打断他的话:“胡说!她没有父母,难道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老康马上就不敢说话了,却有个学生走过来说:“彭校长,康主任说的没错,张雯雯的确没有父母――她只有一个叔叔。” “那就通知他叔叔!” 彭校长面孔有些狰狞起来:“这种学生,必须开除,开除!身为天之骄子,竟然因为同窗之间的小矛盾,就敢动刀子,真是岂有此理!” 康主任等人赶紧去找张雯雯那位叔叔的联系方式,彭校长又问:“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 张雯雯来到梦寐以求的师范学院后,发誓要改掉以前那些坏习惯,做个好孩子,立志成为一名伟大的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到时候穿着ol套裙,再架上一幅镶嵌着金丝边的眼镜,拿出十足十的淑女风采来吸引高叔叔,岂不美哉? 张雯雯算是一个很有原则的女孩子,最起码说话算话,在来到象牙塔内后,除了每个周末都要跑去落日餐厅腐败一次后,其他时间都老老实实的蛰伏在学校中,为她的伟大目标而努力奋斗。 良好的心态,优越的生活,来自高飞、老王等人的关心,很快就淡化了解红颜失踪后给张雯雯造成的心理创伤,使她的思想和身体,都有了质的变化。 学习成绩从全班倒数第一,现在成了班里的前几名。 大学虽说不是个注重学习成绩的地方,可教授们还是很喜欢好学的学生,很快就把她提拔到了学生会内加以培养。 同她思想一样,张雯雯的身体,在这短短几个月内,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没办法,谁让人家老妈是曾经的华夏第一美女解红颜? 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以前张雯雯干巴巴的样子,就像一朵寒冬到来之前的腊梅,在百花齐放时,她选择了蛰伏,但当第一场大雪降临,百花萧条时,她却怒然绽放,艳丽不可方物,成为了新一代的校花…… 老祖宗有句话说得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张雯雯的改变,在给她带来无数暗恋者的同时,也找来了太多的妒忌。 第638章 大人物来了! 一个人如果太优秀了,总会招人嫉妒的。 很不幸,就在张雯雯潜心享受她当前的美好生活时,有个叫马英的女学霸,对她伸出了罪恶之手――开始按照传统方式,用武力来威胁张雯雯,每个月按时缴纳三千块的保护费。 别的懦弱女孩子,每个月也就是两三百,多的五百。 可张雯雯不同啊,马英已经知道她每周都要去泉城最有名的落日餐厅消费一番,菜是招牌菜,酒捡着好的点,据被她请过的同学说,她每次消费最少也得七八千。 吃顿饭就七八千,还会在乎区区三千块? 所以马英没觉得三千块对于张雯雯来说,是啥负担,反而琢磨着要的太少了。 在马英的看来,‘身骄肉贵’的张雯雯在接到通知后,肯定会乖乖的缴纳保护费,哪怕她背后有人,可这有什么呢,姐们背后没有势力,谁特么的吃饱了当学霸? 这个社会,拼的就是谁背景深,谁拳头硬,道理早就不值钱了。 出乎马英意料的是,张雯雯在接到通知后,竟然冷笑着说什么,现在姐们几个玩的,都是当年她玩剩下的了,根本不予理睬。 张雯雯的确没有撒谎。 可马英不知道啊,还以为张雯雯仗着家里有钱不在乎呢,于是就决定在某个周末下学前,把她堵在校门口好好教训一下。 谁都知道,在学校里根本没啥秘密,马英要教训张雯雯这事,提前一天就传的沸沸扬扬了。 周小鱼很为张雯雯担心,就提议她是不是给飞哥打个电话,不行就花点钱,算是花钱消灾拉倒。 张雯雯却满不在乎,没事人一样该咋样还咋样。 很快,‘举世瞩目’的周末来临,马英带着七八号姐们,把张雯雯堵在了校门口。 据哲学系的小眼镜说,当时他看到马英等人要辣手摧花后,恨不得腰身变成张飞,跑过去来个英雄救美――只是不等他这个想法实现,就看到一帮穿着奇装异服,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小混混,在一个身穿黑色紧身皮衣的女孩子带领下,冲了出来,二话不说就把马英等人揍了个人仰马翻。 完事后,那个叫孟菲的女孩子,还很爷们的叼着一颗烟,砸了张雯雯肩膀一拳,嚷着别在这儿搞啥子学问了,还是跟姐姐像以前那样一起笑傲江湖吧。 张雯雯温婉拒绝了孟菲的招揽,好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那样,抬腿迈过躺在地上的马英,坐上了一辆跑车,一溜烟的去了。 从那之后,张雯雯就成了马英的头号敌人,发誓要不惜一切代价,把她搞定。 于是,一个恶毒的计划出笼了――趁张雯雯在学校大众澡堂洗澡时,马英偷拍了她几张果体,并跑到校外网吧内,上传到了网上,还做了详细的注释:清纯在校女学生,一次五百块,一晚上两千块,回头客可享受八折优惠,电话是13851xxx…… 张雯雯的噩梦来临了――把手机摔了个稀巴烂,想都没有想,就冲向了正在马英的教室。 再于是,一场以多打少的群殴开始了。 据中文系高年级的大白脸同学描述,当时张雯雯冲进来后,二话不说就抄起一把椅子,一招‘雪花盖头’,狠狠砸向了对她冷笑的马英。 马英一招‘左右逢源’灵敏的躲开砸下来的椅子,再一招‘毒龙出海’,就把扑过来的张雯雯踹到在了地上。 哎呀呀,那是娇滴滴的校花好不好,怎么可能是女学霸的对手? 大白脸同学讲述到这儿时,是一脸的悲伤,泣不成声,听者落泪,谁也不愿意再想起校花是被几个女学霸怎么摧残的,只是看到张雯雯离开教室时,是满脸青肿,一瘸一拐的了。 可惜的是,这不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在女学霸的叫嚣声中,没有谁敢站出来护花。 大白脸同学很后悔,因为他觉得,当初如果他能勇敢的站出来,以大无畏的精神解决这次矛盾,那么张雯雯就不会在歇斯底里下,拎着一把水果刀,满校园的追杀马英了。 马英虽然彪悍,身材也相当魁梧,可横的终究是怕不要命的,在红着眼睛的张雯雯追杀下,她急不择路,冲进了男厕所。 随后,张雯雯也追了进去。 至于里面现在是什么情况,相信除了里面那几个人外,就没有谁知道了。 可包括彭校长在内的人,却能猜到里面的情况很不乐观,因为空气开始弥漫起了血腥的气息,和马英的惨叫,以及那几位男同学的惊呼声。 “这还了得,这还了得!” 彭校长恐惧异常,一旦发生血案,他这个校长就别想干了:“警察呢,警察怎么还没有来?” 话音未落,校园门口传来了刺耳的警笛声。 围观学生很自觉的让开了一条道路,一辆警车风驰电掣驶来,嘎巴一声停下,几个民警从车上跳了下来。 彭校长赶紧迎上去,握着所长的手大声道:“木所长,必须得尽快的解救被挟持人员,要不然就出人命了!” 粗粗了解过情况后,木所长大手一挥,当先冲进了厕所。 只是,左脚刚跨进去,就停下了,因为他看到,那个挟持了同学的女孩子,已经把刀子放在了人质左肋下,丝毫不顾被吓傻的人质腿上还在流血,竟然无比冷静的说:“你最好别过来,要不然我的刀子就会从她左肋第三根肋骨下,斜斜刺上去,保管会一下把她的心脏刺穿。” 老天爷,这孩子咋知道这么残酷杀人手段的?肯定是从网络小说中学来的,网络小说害人不浅啊――木所长心中哀嚎了一声,摇着手的退后:“孩子,别冲动,有话好好说,你有什么条件没有?” “有!” “快说,不管你想要什么,叔叔肯定会满足你的,只要你别冲动!” 木所长稍微有些放心了,就看到叫张雯雯的女孩子,忽然哭了:“我要我叔叔过来,我要他亲口对我说,他喜欢我!只要他肯这样说,就算我死了,我也不会伤害这个人渣的!” “啥?” 木所长一下子愣了:“让你叔叔来没问题,可你要你叔叔说喜欢你,这、这都那敢跟哪儿啊?” 张雯雯烦躁的猛地摇头:“我不管,我已经犯下大错了,学校肯定会开除我,我已经让叔叔失望了――我知道他那个人的脾气,以后他都不会再管我了,我也没脸再见他了,我只要他对我说一句喜欢我,我就任由你们处置,哪怕把牢底坐穿!” 看到木所长还在那儿傻愣着,张雯雯右手猛地一顿,咆哮道:“去,还是不去!” “啊,我去,我去,孩子,你别冲动,事情没你想的那样严重,这只是个小错误而已。冷静,冷静,马上冷静!” 木所长能看得出,张雯雯现在已经后悔她的冲动行为了,但却已经来不及收手了。 根据犯罪心理学上所说,这时候是她情绪最为不稳定的时侯,一念之间也许就能走上不归路,所以绝不能再刺激她了,只能把希望都寄托在她叔叔身上了。 连声嘱咐张雯雯要冷静后,木所长赶紧转身跑出厕所,焦急的问彭校长:“那女孩子的叔叔连续到了没有?” “来了,来了!” 彭校长还没有说什么呢,一个女孩子就跳着脚的冲人群外招手:“飞哥,飞哥,这边,这边!” 围观的热心人们,呼啦让开了一条道,一个年轻人急匆匆的向这边走了过来。 下意识的,彭校长和木所长俩人,就快步迎向了年轻人。 彭校长刚走了几步,就猛地愣住:“咦,怎么会是他?” 前些日子,彭校长曾经和教育部门的领导宗厅长,还有秦城城老师、系主任老康去了京华,为一个扩大校园项目宴请首都部门领导王副主任,和京华名少张耀明。 结果却让彭校长大失颜面,张耀明竟然看上了秦城城。 秦老师被他纠缠的逃出了包厢,老康就追过去了。 然后,一个年轻人就出现在了彭校长的记忆中:不管是名少张耀明,还是部委的领导王副主任,在那个叫高飞的家伙面前,都特么的怂了。 后来他才知道,高飞竟然是高老爷子的嫡孙,那个美丽的女士,是高家的儿媳,冀南纪委的一把手。 当时彭校长惊愕过后,马上就敏锐的察觉到这是一个机会,当机立断就把秦城城提成了副校长。 那次的京华之行,可谓是收获颇丰:部委相当干脆的答应了师范学院的扩校要求,和不足资金,厅里主要领导,开始注重彭校长,有风声传出,说年后他将去更重要的岗位任职。 而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因为秦城城认识的那个年轻人,高飞。 也被彭校长在心底誉为贵人…… 现在,贵人却从天而降了,貌似好像还是张雯雯的叔叔。 擅于察言观色的木所长,看到彭校长瞪大眼珠子一幅不可思议的模样,心中一动,也停住脚步低声问道:“怎么,有什么情况?” “大人物,大人物来了。” 彭校长喃喃把这三个字重复两遍后,才如梦初醒,脸上堆起了灿烂的桃花般笑容,伸出双手就快步迎向了高飞:“高、高先生,欢迎你来到师范大!” 彭校长原本想叫高少的,可一琢磨守着上千弟子要是表现的太奴颜婢膝的,未免会影响他的高大形象,所以才选择了最常见的称呼。 “你好,张雯雯呢?” 高飞跑过来时,就从空气中嗅到了血腥气息,心中登时猛地一跳:如果是雯雯伤了别人还好说点,但要是别人伤了她,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高飞没有和自己寒暄的不礼貌行为,彭校长自然不敢,也来不及计较了,连忙说:“就在那边的厕所里,高先生,你快去劝劝她吧,只是同学之间的小矛盾,实在没必要刀兵相见啊。” 第639章 如此教育! 高飞担心张雯雯的安全,没空听彭校长在这儿叨叨,不耐烦的把他拨拉到了一边,正要冲进厕所里时,木所长挡在了他面前。 高飞下意识的就要推开他,但当碰到他肩膀时,却又缩了回来,低声问道:“有事?” 刚才彭校长说‘大人物来了’时,可没少给木所长造成震撼。 他只是一个派出所的所长,撑破天就是一正科级。 彭校长却是大学校长,职务和市长平级,在木所长眼里才是真正的大人物,如果不是这次突发意外,木所长一辈子都没机会和人家说句话。 可就是彭校长这样一个大人物,却在看到高飞时,说什么大人物来了――木所长就算是再傻,也能看出高飞来历不凡了,当然不敢对他无礼,赶紧陪着笑说:“高先生是吧?你是里面那个同学……彭校长,请问里面那位同学叫什么名字?” 彭校长回答:“叫张雯雯。” 木所长点头,又问高飞:“请问您是张雯雯同学的叔叔吗?” 高飞很清楚,木所长这时候不会无谓的问这个问题,回答说:“是,我就是张雯雯的叔叔,我叫高飞。” 确定高飞是张雯雯的叔叔后,木所长就压低声音:“高先生,能不能借过一步说话?您别误会,只是有些话关系到张雯雯同学的名声,所以我觉得最好是慎重对待。” 看木所长说的神秘兮兮的,高飞也察觉到有些不对劲了,跟着他走到了一棵树下。 “什么,她真这样说?” 听木所长说完后,高飞气笑了:“这熊孩子,脑子是不是进水了?我是她叔叔啊,胡搞什么呢?” 很久之前在千佛山上时,张雯雯就曾经向高飞坦白过心悸。 高飞没当回事,毕竟十七八的少女,正是爱做梦的时代,无论说出多荒唐的话来,也是很正常的,等随着她们年龄的逐渐增大,她们就会为过去的一些幼稚行为而感到可笑。 更何况高飞从没有想过,要和张雯雯有什么感情。 在他心中,张雯雯就是一不懂事的孩子。 谁家懂事孩子,会在和别人飙车时,晃出小鸽子来暗算人啊? 但现在他才知道,原来张雯雯对他真的是一往情深啊…… 看出高飞一脸又气又恼的样子后,木所长就知道他轻视了当前的危险,连忙劝道:“高先生,您千万不要大意,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她的情绪极不稳定,处于后悔所产生半疯癫状态,任何一个小小的打击,也许都能改变她一生,所以请您务必慎重对待这件事。再说了,从您和她的姓氏中,就知道你们不是有血缘关系的叔侄女,为了大局着想,您最好答应她所有的要求。” 耐心听完木所长的建议后,高飞摆了摆手:“行啦,我知道该怎么做,你等着就是了,瞧我不狠狠教训她一顿!” “唉,你怎么就不听我的建议呢!” 望着高飞的背影,木所长叹了口气。 “张雯雯,你胡闹什么呢,把刀子给我放下!” 高飞走进厕所后,一眼就看到了张雯雯。 张雯雯左手勒着一个体格庞大的女生,女生的左腿上已经被刺破了两个口子,鲜血顺着裤管淌下来,人闭着眼睛,软软的倚在张雯雯怀里,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高飞是杀人的行家,打眼一看就能看出,女学霸只是被吓昏了,她腿上受得这点小伤根本不算事。 不过,当高飞看到张雯雯刀子抵着的位置后,却皱起了眉头。 身为一名以杀人为职业的佣兵杀手,当然比谁都清楚那些部位是人的致命点。 无疑,张雯雯找的这个点,就是最为直接的点,依着水果刀的锋利,只需斜斜上刺,女学霸就会一命呜呼,大罗神仙来了也救不了。 “别过来,高叔叔,别过来!” 高飞出现后,张雯雯眼里浮上一抹狂喜,但接着就是更大的悲伤,激动下右手不受控制了,刀尖刺破了女学霸肋下肌肤:“我知道你很厉害,能在不知不觉间解除我的武装,可我警告你,千万别冲动,要不然我会杀人的!” 高飞被气笑了:“行啊,都闹的这样大了,还知道什么叫武装,什么叫冲动。” 脸上笑容一收,高飞厉声大喝:“张雯雯,我数三个数,立马放下刀子,要不然以后都别在我眼前晃悠!一,二……” 张雯雯一脸的凄苦:“高叔叔,就算你喊三百个数,也别想让我放下刀子。除非你答应我的条件,你要是不信的话,咱们可以试试!” 没有唬住张雯雯,这让高飞很没面子,向前踏了一步,右手已经拿出了火机,皱眉说道:“这段日子是不是过的太舒服,养的你脑子生病了?我早就和你说过,我只是替你老妈照顾你。你在我心里,就是一个晚辈。” 再次向前走了一步,高飞叹了口气:“唉,你现在也是大学生了,该懂得什么叫晚辈了,更该懂得什么叫做伦理道德了,怎么还能说出这没水平的话?” 张雯雯一言不发,只是痴痴的望着高飞,好像快被他说动心了。 可高飞却不敢再向前走了,准备扔出打火机砸飞张雯雯手中刀子的心思也没了,真开始着急了:刀尖随着他的脚步,正缓缓上刺。 最要命的是,张雯雯是反手握刀的。 反手握刀的好处就是,就算张雯雯遭到突然袭击后,身子后仰摔倒,摔倒时的强大惯性,也会达到她的心愿。 么的,她怎么学到这些了? 高飞无奈的停住脚步,看着张雯雯的眼神慢慢冰冷了起来:“张雯雯,既然你不听话,那我也懒得劝你什么了。我只是告诉你,我对你根本没那种意思,你,还有你手里的人质,不管是死是活,也都没资格让我对你说出那三个字。” 张雯雯的眼里,浮上了极大的绝望之色,全身都开始颤抖。 躲在厕所门口的木所长,听高飞说出这些义正辞严的话后,心中骂道:有你这样谈判的吗?你对她说一句喜欢她会死啊?哪怕是骗她呢! 高飞接下来的话,就回答了木所长:“张雯雯,其实你该明白,就算我对你喊出那三个字,你也知道我那是在骗你。可我还是不会说那三个字。哪怕是撒谎,因为你这种没脑子的蠢货,太让我伤心了,让我觉得你连我值得撒谎的资格都没有。” 张雯雯彻底疯了,凄声叫道:“高,高飞,你这样看我?” 高飞淡淡的回答:“你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人。不就是受了点委屈,和同学发生点小争执后吃亏了吗?你该知道‘打了孩子娘出来’这句话,吃亏后你找我啊?叔叔敢保证,会在第一时间赶来,把你的仇人用世上最残酷的方式干掉。” 沃曹,还有这样教育孩子的? 厕所门口偷听的木所长,心里骂了一句,抬手捂住了鼻子:这儿太臭了,是谁吓得大小便失禁了? 缓缓摇了摇头,高飞继续说:“可你却没有这样做,脑袋一热就拿着把破刀子满世界的追杀仇家,搞出这么大风波,搞得自己没法收场了,索性破罐子破摔。” 张雯雯只是浑身颤抖,说不出一句话来。 高飞向她走了过去,冷冷的说:“我说你是蠢货,你不服气是吧?那好,我来告诉你,你蠢到哪儿。你以为要是放下刀子投降的话,会被警方带走,就算你再悔恨,可你以后也没法再呆在学校里了。” 走到距离张雯雯三米的地方,高飞停住了脚步:“当初你最大的愿望就是读师范,历尽那么多磨难后,你终于如愿以偿了――可就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却要和热爱的学校说再见,这让你觉得对不起你母亲,更对不起我,所以才干脆破罐子破摔,想借用当前的机会,来用那三个字来维护我们的关系,对不对?” 张雯雯用力咬着嘴唇,不顾有血丝淌下,喃喃的说:“高叔叔,晚了,你说的这些太晚了,我已经无药可救了。” 高飞嗤笑一声:“放屁,什么叫晚了,无药可救了?难道你忘了我是谁了吗?只要有我在,哪个敢把你开除学校,哪个敢追查你的责任?你该知道,我本身就是个没理也占三分便宜的主,更何况这次是别人欺负咱?” 张雯雯的眼睛,慢慢的发亮:“真、真的?” “当然!” 高飞用力点头,傲然道:“别说你还没杀她,就算你杀了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老子照样保证没谁敢伤害你。谁敢找你麻烦,老子就拧断他的脑袋!” 木所长听到这儿,眼珠子几乎要瞪出眼眶,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场碰到这种狂人。 高飞指着那个可怜的女学霸,说:“你要是不信的话,现在就可以干掉她,我保证你屁事也没有。不过,我劝你在动手之前,最好仔细想一想,她是不是真犯下了该死的罪恶。她死了后,她的母亲会不会痛不欲生?张雯雯,你想好了,想好了后或者动手,或者放弃。赶紧的,老子很忙,没空陪你在这儿玩这种小儿科的游戏。” 啪的一声,刀子掉在了地上,张雯雯松开了女学霸。 马英烂泥般的瘫倒在了地上,张雯雯双手捂着脸,倚在柱子上痛哭失声:“我不想她死,我只是被她气疯了,她太过份了,我又没有招惹她!我有钱算什么错?那是你给我的零花钱!我每周吃西餐怎么了?那是你允许的!我长的比她漂亮又怎么了?那是我妈妈遗传给我的!她凭什么收我的保护费?凭什么在网上发我的果照?她该死!” “她就是该死,先把这条狗命记下!” 高飞走过去,狠狠踹了马英一脚,然后把张雯雯拥在怀中,轻抚着她的发丝柔声说:“她这样的一万条狗命也抵不了你一个人,所以咱就可怜可怜一下她,放她一条生路吧。” 第640章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躲在厕所外面的木所长,看到高飞成功说服‘女犯罪嫌疑人’后,心中大喜,马上掏出手铐,率领两个手下飞一般的冲了进去,就要把张雯雯带走。 只是他刚举起手铐,就觉得肚子一疼,腾云驾雾般的向后飞去,重重摔在了地上。 他那两个手下的遭遇比他好不了哪儿去,一个摔倒在水龙头下面,一个干脆直接撞开蹲坑门摔了进去。 “高先生,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木所长躺在地上,左手捂着肚子,右手就要去掏枪。 他在落地后,才看到踢飞他们的人,竟然是高飞。 高飞仍然抱着张雯雯,背对着他们头都没有回,就像背后长了眼睛看到他们冲过来那样,右脚连续向后踢出三脚,让他们变成了飞人。 高飞回头,盯着他右手的双目中闪过一抹精光,淡淡的说:“我刚才和她说的话,你没听到吗?” 被高飞看了一眼后,木所长心里就一哆嗦,刚莫到枪套的右手就垂了下来,吃吃的问道:“你、你说什么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木所长忽然有了种从没有过的危机感,好像只要自己一掏枪,就会发生很可怕的事情那样,所以这才缩回了手。 高飞皱起眉头,说道:“刚才我告诉张雯雯,只要她肯放下刀子,放过这个蠢女人,就没有谁敢带她走,学校也不会开除她。你一直躲在外面听,难道你耳朵不好用?” 高飞教育张雯雯的那些话,木所长当然听到了,还很吃惊,觉得他这个当叔叔的简直是太混帐了,竟然这样教育孩子。 张雯雯放下刀子后,木所长心中又大为钦佩,觉得今天又学了一招: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时,完全可以反其道而行之,同样能摧毁犯罪嫌疑人的信心,取得最佳效果。 木所长一字不漏的听到了高飞劝说张雯雯的话,甚至还曾经为其中某句话而感动――但他始终以为,这是高飞劝阻张雯雯‘缴枪投降’的手段。 他根本不知道高先生所说的这些话,确实真心话,所以才在张雯雯缴械后,立马冲了出来,要把那孩子带走。 解除绑架人质的犯罪嫌疑人武装后,暂且不管嫌疑人有多少个理由这样做,她的行为都触犯了法律。 木所长身为执法者,有责任也有义务可以带走张雯雯,他没有错,他是依法办事。 “高先生,我想你太自以为是了。” 木所长从地上爬起来,右手按着枪柄,脸色有些发青:“根据《治安条例》,任何人做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高飞打断了:“少和我谈什么治安条例,我就问你,闪开,还是不闪开?” “我、我……” 木所长很想说他是维护社会治安的警察,绝不会向任何恶势力低头,宁可牺牲――但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我要向上级领导汇报,还请高先生你配合一下,暂时不要带她走,要不然后果自负。” “行,那我去你们校长办公室等着。” 高飞也知道木所长的职责所在,不愿难为他一个小小的派出所所长,左手揽着张雯雯的肩膀,旁若无人的走出了男厕所。 话说,没有谁喜欢呆在厕所内,除非吃坏了肚子。 高飞三脚踹飞三个警员的嚣张作风,外面那些保安也都看到了,才不会傻到再拦他,站在一边等他走过后,这才赶紧跑进厕所,两个人抬起昏过去的马英,急吼吼的跑向了校医院。 看到高飞揽着张雯雯走出来后,外面围观的上千师生,都松了口气,也不知道是谁忽然拍起了巴掌,一时间掌声雷鸣。 虽说目前华夏国民的道德素质,因为某些人的勇敢行为(比方红十字会,老太太讹诈好心人)被媒介傻呆呆的渲染后,已经大幅度滑坡,但内心深处却都有着善良的本性,在看到一代校花终于放下屠刀后,还是由衷的欣喜。 见识过高先生威风的彭校长,可比木所长要懂事多了。 看到高飞揽着张雯雯走出来后,马上就带着校方老师把他们层层围起来,向办公楼走去,早就有别的校方领导开始疏散围观者。 等他们来到办公楼时,围观的上千师生已经全部散去了。 一场有可能震惊全国的学生犯罪案件,最终得到了完美解决。 当然了,在随后一段很长时间内,张雯雯,马英,都将成为校园师生饭后茶余闲谈的谈资,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在十几个教师员工的簇拥下,高飞揽着张雯雯走进了办公大楼。 一路上,他都在寻找一个人:秦城城。 从秦城城被挺拔为副校长后,高飞就没有见过她。 成为副校长后的秦城城,现在也算是公务繁忙了,哪怕下班后也有了很多以前不曾有过的应酬。 高飞理解秦城城会很忙,只是今天却为没有看到她而有些奇怪:就算她再忙,学校发生这么大的事,她也该出现才对,更何况出事的是雯雯,难道她出差了? 来到办公大楼的三楼校长办公室后,那些职务不重要的老师,就很知趣的退了出去,只有彭校长和康主任,还有一个副校长留了下来。 康主任当初在京华时,可是被高飞狠狠抽过几耳光的。 不过他却不敢记仇――他没有仇视高飞的资格,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希望能扭转自己在高飞心中的印象。 其实他根本不知道,高飞早就把这事给忘了。 像康主任这种小人物,每天‘日理万机’的高先生,没心情记住他。 “高先生,您请喝茶。” 康主任双手给高飞端上了一杯茶。 “谢谢。” 高飞看着眼熟的康主任,点头致谢。 “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看出高飞好像没在意自己,康主任心里松了口气,又给张雯雯递上一杯热茶:“张雯雯同学,先喝杯水压压惊。” 张雯雯默默的接过茶杯,眼睛始终盯着地板,也不道谢。 “高先生,请允许我向您表示诚挚的道歉。” 高飞喝了口水后,彭校长开始自我批评:“身为校长,学校发生这种事情,是我的失职,是我忽略了对张雯雯同学的关心。这件事不管最后如果处理,我都会交给您一个满意的交代。” 高飞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其实这事没法解释,虽说你是校方领导,可学校太大了,不可能面面俱到。再说学生们也都是成年人了,不再像小学生那样好管教了――当然了,你们校方也有一定的责任,要不然那个女同学也不会收取啥保护费,更不敢把雯雯照片发网上。如果你们能早就发现这些事,并加以制止,相信今天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彭校长今年快六十了,被一个初中毕业的家伙老气横秋的数量,却没有丁点的不悦之色,只是一个劲的点头说是。 端起茶杯喝了口水后,高飞又说:“彭校长,康主任,我们也算是老熟人了,在这儿我有什么可就说什么了。” 康主任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高先生,您请讲。” 看了眼双手拿着茶杯,垂首不语的张雯雯,高飞说:“雯雯还年轻,做事不免太冲动了些,这才给贵校造成了这样的大麻烦,说起来都是我这个当叔叔的错,是我对她疏于管教了,再次我向贵校道歉。” 彭校长赶紧说高先生您别客气,我们也有责任。 高飞又开始教训张雯雯:“雯雯啊,你看看你干的这叫什么事,给彭校长添了多大麻烦?不就是被欺负了,想出口恶气吗,有必要这样做?你可以去找我啊?我保证会把你那个女同学揍得满地找牙,实在不行干脆让她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彭校长三人腮帮子一哆嗦,张雯雯却忍不住的扑哧一笑,但接着就咬住了嘴唇。 话说高叔叔说的虽然很对她胃口,但现在可不是得意的时侯。 苦口婆心的训了张雯雯一顿后,高飞最后语气严厉的说:“雯雯,等会儿给校方领导写封检讨书,态度一定要诚恳,以后要是再让我知道你在这闹事,那你以后就别在这儿上学了,听到没有?” 张雯雯咬着嘴唇,蚊子般的哼哼:“嗯,我知道了。” “古人曰,有错就改,善莫大焉。” 在高级知识分子面前拽了句文言文后,高飞笑着说:“彭校长,张雯雯同学已经认识到她的错误行为了,也肯定会些检讨书的,我看这事就这样算了,就当没发生过――你们觉得怎么样?” 张雯雯拿刀子威胁、并伤害了女同学,这事性质如此恶劣,就一份检讨书就这样算了?看样子,你也不同意校方给她记大过啊,这、这也好像太简单了点吧? 彭校长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高飞的话。 看出彭校长等人犹豫后,高飞的脸沉了下来:“怎么,校方是不是觉得,这样的惩罚对张雯雯来说有些轻了?” 岂止是轻,简直是犹如儿戏! 彭校长苦笑一声,说:“高先生,我倒是非常赞同您刚才说的话,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张雯雯同学还年轻,做事冲动也是很正常的,只要能从这件事内吸取到教训,引以为戒,师范大还是很希望继续为她提供良好的读书环境。不过……” 高飞淡淡的问:“不过什么?” 彭校长还没有说话呢,办公室的房门就被人一脚踹开,一个穿着风衣,敞着怀露出肉色文胸的胖女人,推开门口阻拦她的校方工作人员冲了进来,嘶声大吼:“哪一个是张雯雯?” 彭校长等人看到这个女人后,脸色都是一变,还没有说什么,胖女人就看到了坐在高飞身边的张雯雯,嗷的一嗓子,举起手中的手包扑了过来:“就是你这骚蹄子吧?敢伤害我家小英,我弄死你个小比!” 第641章 你们,死定了! 胖女人脸色铁青,双眼通红,抡起手中的小包就扑向了张雯雯。 彭校长等人赶紧劝阻:“甄总,稍安勿躁,先听我说!” “滚开,滚尼玛的稍安勿躁!” 被称为甄总的胖女人,手里小包猛地横扫,吓得抢过来要拦住她的彭校长等人,连忙纷纷闪避。 与此同时,门外又冲进来一个光头年轻人,大冷天的穿着背心,脖子上戴着根拴狗的金链子,抬手就抓主了康主任,直接就甩到了沙发上:“谁特么的敢拦着我嫂子,我弄死谁!” 扫平障碍后,甄总已经扑到了张雯雯面前,高高举起的小包,带着风声狠狠砸向张雯雯的脑袋。 她小包内装着钥匙、手机、化妆盒等东西,这要是砸在脑袋上,可不是闹着玩的。 甄总冲进来后,张雯雯就抬起了头,冷冷的看着她,好像没看到她要砸自己脑袋那样:有高飞在这儿,还用得着她出手吗? 果不其然,甄总的小包还没有砸下来,就被一只手抓主了手腕。 高飞从甄总的长相上,已经看出她和那个女学霸是啥关系了。 不用问,这肯定是女学霸的老娘。 他抓主甄总的手腕后,并没有直接跟上一脚,直接把她踹出去。 因为高飞认为,天底下任何当母亲的,在女儿受到伤害后,都会做出这种激烈反应,暂且不管谁对谁错,这都是正常的,他不能随便为此惩罚一个母亲。 手腕被抓主的甄总,还以为高飞是校方工作人员呢,猛地挣扎着骂道:“滚开!” 高飞手上力道加了一分:“女士,你先冷静一下,咱们平心静气的商量……” 他话还没说完,光头小伙子已经扑了过来,抡起钵大的拳头,对着高飞鼻子就砸了过来:“商量尼玛啊――啊!” 高飞可以容忍一个女儿受到伤害的母亲,但不代表着会容忍‘女儿’其他家人,尤其是在人家要打碎他鼻子时,当然不会客气,飞起右脚就撩在他裤裆里了。 光头好汉登时惨叫着,双手抱着裆部原地蹦了几个高,随即咣的摔倒在了茶几上,疼的在递上乱滚。 “小飞,小飞!” 甄总看到光头小伙如此惨状后,更加惊怒,左手五指如爪,闪电般向高飞脸上抓来:“你个傻比,是这个小比的野男人吧,做死去吧!” 本来,高飞就为光头小伙也叫‘小飞’而郁闷了(麻痹的,就你这样的还小飞,看你在弓着腰好像虾米的模样,干脆叫小虾多好),甄总还有骂他是傻比,又说他是张雯雯的野男人…… 高先生就算修养再好,也受不了这种恶毒的语言攻击,直接一个耳光就抽了过去! 啪! 话说抽胖女人脸蛋的手感很不错,肥嘟嘟的,带着弹性,就像秦城城的皮股…… 被抽的眼前金星乱冒的甄总,污言秽语有了片刻的停顿,金星还没散去,怒火就燃烧了整个宇宙,脏话像三峡大坝崩塌般的从嘴里就吐了出来:“你个该死的傻比,你敢打我?我发誓要把你家女人都送到舀子里,被万千男人骑……” 啪! 啪啪!! 既然一个耳光堵不住甄总的污言秽语,高飞再不客气,一手抓着她狮子般的头发,抡圆了膀子,左右开弓,对着那张胖脸抽了起来。 也许胖人就是架住抽,要不然高飞扇到第四耳光时,她仍然没有像那些瘦猴一样吐出大牙,只有流了一点鼻血,那两片厚嘴唇仍然在倾泻着世上最恶毒的语言。 直到高飞第九耳光加了一分力气后,甄总才终于意识到拿恶毒语言换耳光,是一个多么愚蠢的生意。 高飞也很佩服,甄总的胖脸真被抽成猪头了,她愣是没有昏过去,就算闭嘴了,可仍然用不屈的目光狠狠瞪着他,好像要吃人的野猪。 “再敢骂一句,我扇掉你满嘴牙。” 高飞松开甄总的头发,甩了甩有些生疼的右手,重新坐在了椅子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最近心情不好,总爱揍女人,这不是一个绅士该有的风度。 喝了口水后,高飞才发现彭校长等人的脸色很不正常,再联想到他能一口喊出‘甄总’这俩字,就知道这个胖女人应该不是一般人了。 “高,高先生,甄、甄总。” 被惊呆了彭校长等人,现在就像热锅上的蚂蚁那样,搓着手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眼前这事了。 被抽到冷静的甄总去看小飞了,高飞对康主任勾了下手指头。 康主任连忙凑了过来。 高飞掏出香烟,递过去一根。 康主任连忙摇手,说他不吸烟。 高飞点上一颗,斜眼望着跪在小飞面前打电话的甄总,问道:“她是谁?什么来历,这么狂妄。” “她是马英同学的母亲。” 小心翼翼看了眼彭校长的脸色,得到可以说出来的暗示后,康主任才舔了下嘴唇低声说:“甄总的大哥,就是省里的领导――” 听完康主任的解释后,高飞才知道甄总的大哥,原来是省里的一位大领导,虽说不是正职,而是排名靠后的副职,但对绝大多数国人来说,确实一位需要仰视的存在。 当然了,那位甄领导相比起高家来说,还只是一个弱小的存在,就算方小艇出马,也能一个电话把他搞定。 那个小飞,则是马英的叔叔。 看着一脸小心翼翼的康主任,高飞忽然有些烦躁,觉得甄总刚才没有骂错他,他就一傻比的存在:幸亏他有深厚的背景,和不凡的身手,如果把他换做梁明那样的人家,会被甄总给虐个死去活来,校方也不会这样和他客气的。 这种嚣张跋扈的女人,仗着有个非常牛叉的大哥,问都不问事情的原因和经过,无视校方领导的存在,上来就要对张雯雯展开人身攻击,还有什么理由不挨揍? “你们,死定了!” 甄总打完电话后,就走到门口,咣当一声关上房门,坐在了地上,盯着高飞的眼神就像一条毒蛇。 她的援兵马上就到了,她不能让凶手逃走,就连校方领导也别想离开,都将受到残酷打击。 谁让他们刚才无视她被抽了? 唉,真是个没脑子的女人,难道你没有从我们对高飞如此客气中,看出一点什么来吗? 彭校长心中叹了口气,走到甄总面前,蹲下说道:“甄总,能不能听我解释一下?” 甄总擦了擦嘴角的血丝,眼睛仍然盯着高飞,嘶声骂道:“有屁就放,要不然以后就没机会了!” 甄总如此的恶劣态度,让彭校长也有些不爽了:次奥,蠢女人,你以为你是谁啊?你不就是有个当领导的大哥吗?但那是你大哥,不是你!你只是一个浑身充满铜臭气息的房地产商人!哥们我呢,可是堂堂的国家干部,副部级校方一把手,你有什么资格威胁我呀,就是你哥哥来了,他也不敢这样对我说的。我尊重你,只是尊重你大哥而已,你反倒是以为哥们怕你了! 彭校长拉下了脸,就把张雯雯和马英之间的矛盾、事件冲突,不偏不倚的说了一遍。 在彭校长讲述过程中,甄总只是冷笑,轻蔑的骂道:“狗屁,我家小英从出生那天开始,过的就是锦衣玉食的生活,会去收别人保护费?再说了,就算她那样做了,也只是同学之间开玩笑而已,那个小、张雯雯,竟然敢拿刀子犯罪。哼哼,你们校方不但没有把她交给警方处理,反而保护起来。彭校长,你啥话也别说了,咱们等着瞧!” 既然甄总都这样说了,彭校长也不好再说什么,青着脸的回到了办公桌前。 彭校长给甄总解释事情经过时,高飞也在问张雯雯:“秦城城呢,我怎么没有看到她?” 张雯雯眼眉挑了一下,不满的嘟囔道:“高叔叔,麻烦你有点良心好不好,我都这样了,你还记挂着别的女人……” 抬手抽了张雯雯后脑勺一下,高飞低声骂道:“胡说八道什么呢,熊孩子,我问她,是因为当初我把你托付给她的。你被人欺负,又惹出这么大乱子,我得问问她是怎么照顾你的。” 高飞还真有些生秦城城的气:现在都是副校长了,就不信没能力保护张雯雯,可能她不想管,要不然不会闹得这样大。 不在乎的揉了揉后脑勺,张雯雯说:“鬼才知道她去哪儿了呢,中午吃饭时,我还在餐厅看到她的,可能是躲起来了,藏在暗中看热闹呢。她啊,就是恨不得我倒霉――算了,你别瞪我,我不说了,还不成?” 张雯雯的话音未落,外面就传来了一阵刹车声。 大家向窗外一看,就看到一辆高级警车,和一辆黑色轿车,先后停在了楼下。 堵住门的甄总从康主任表情中,就知道她的人来了,嘴角浮上了恶毒的笑容,扶着门板站了起来:援兵来了,她当然不能再堵着门。 高飞看到,三个警察,簇拥着一个三十七八岁的男人,在木所长的带领下,急匆匆的走上了办公大楼的台阶。 他刚要扭头,却看到一个女孩子,站在办公大楼门前的花坛上,正对他张着嘴巴比划着什么。 这个女孩子,正是给高飞打电话求救的周小鱼。 从她的口形中,高飞看出是:飞哥,需要我做什么? 高飞笑了笑,伸出右手五指,做了个ok的手势,意思是说不用操心。 周小鱼也乖巧的做了个知道了的手势,这才从花坛上跳了下来。 这孩子倒是很聪明――高飞刚有了这个念头,却听到张雯雯小声骂道:“狐狸精,就知道乱抛眉眼。” “这是怎么说你朋友呢?要不是她给我打电话,你就死定了。” 高飞脸色一沉时,房门被推开了,那个被几个警察簇拥着的中年男人,当先走进了办公室内,官威十足。 第642章 戴错了手铐! 官威十足的男人刚走进办公室,甄总就像是看到亲人那样,泪水横飞:“小庞,你可来了!” “你――啊,甄总!?” 小庞愣了一下,才认出这个脑袋被揍成猪头的胖女人,原来是甄总。 身为甄领导的秘书,早就把领导家里的事当做自家事来做了,甚至比干自家事都得上心。 此时,小庞看到甄领导的亲妹妹甄总,竟然在象牙塔内被揍成了猪头,在震惊之余更是怒火冲天,第一反应就是想咆哮着大发雷霆,问是谁干的! 不过他终究是高级领导的秘书,修身养性的本事还是有的,就算内心再怎么愤怒,也不会爆发出来,所以只是握着甄总的胖手,安慰了几句后,就转身看着彭校长等人问道:“请问,哪位是校方的负责人?” 小庞虽说是甄领导的秘书,职务只是处级干部,比起彭校长来说差了不是一个档次。 但秘书是个特殊群体的存在,在很多时候就代表着领导,说出来的话中虽然带着个‘请问’,聋子也能听出,他根本没把一个大学校长看在眼里。 “我是师范大的校长,姓彭――” 彭校长走过去,伸出右手刚要自我介绍一下,却被小庞打断了,也无视了他伸出的手,淡淡的说:“哦,彭校长,我这次和警方的同志前来,就是来关注一下发生在贵校的一系列案件,你有什么情况,可以和警方反应。” 小庞说完,就退到一旁,低声和甄总交谈去了。 一个肩膀上扛着副局警衔的警官站了出来,连带笑容,主动向彭校长伸出了手:“彭校长您好,我是分局的周春生,专门负责这一片的治安工作,我这次来呢,就是接到当地派出所的电话来调查情况的,还请贵校配合。” 相比起鼻孔朝天的小庞,周春生对彭校长就客气了太多。 警方没必要为了谁,就得罪师范大的校长,尤其周春生的女儿还在这所大学读书,他这次过来就是因为接到了木所长的求救电话。 周春生赶来的路上,又接到了市局领导电话,嘱咐他配合省里的庞同志,一起处理此案。 就因为这样,周春生才和小庞一起来了。 虽说现在搞学问的人,早就没有了古代文人那种‘饿死不吃嗟来之食’的骨气,变得市侩了太多,但读书人的傲气还是有的。 彭校长早就知道高飞的身份了,知道这是一个惹不起的存在,别说是甄总的女儿吃亏了,就是甄领导本人被高飞抽了,恐怕也算不上大事。 更何况,刚才甄总和小庞俩人,都没有把彭校长放在眼里,搞得老先生大大的不爽,当然不会偏袒甄总那边,所以在和周春生握了握手后,就把事情经过,仔细的讲述了一遍。 康主任和另外一个副校长,也在旁边做了补充。 跟着周春生一起来的警员,用录音机记录下了这些话。 “哦,原来是这样啊。” 听完彭校长等人的讲述后,周春生有些头疼了。 说实话,他在接到木所长的电话后,还是很生气的:什么人这么胆大妄为,敢在警方执行任务时袭警! 后来又接到市局领导,要求他配合庞秘书的电话后,更加坚定了要严惩某人的决心。 不过,当彭校长说完案件的来龙去脉后,他反而觉得这事不好办了。 无他,如果没有甄总这出事的话,周春生不管袭警的那位是啥来头,都能按照相关法律把他带走。 但就是因为甄总横插一杠子,他也看出甄总和小庞是那么跋扈对待彭校长了,如果再不由分说的带走袭警者,那样会被人误以为他是‘甄总的鹰犬’,对他的名声不好听了。 抬手挠了挠头皮,周春生决定还是先按正常手续来办理,毕竟某人袭警可不是小事。 “咳,哪位是张雯雯同学的叔叔?” 周春生咳嗽了一声,这才看向了高飞。 其实他刚进门,就看到高飞和张雯雯了。 不过,高飞俩人一直在那儿低着头说什么,他也没注意这俩人啥模样。 “我是。” 高飞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就是你袭警吗?” 周春生脸色冷厉了下来,不管高飞有多么充足的理由,他袭警就是犯法,没必要对他客气的:“你叫什么名字?什么职业,籍贯是哪儿?” 高飞倒没有介意周春生的态度,配合的回答:“我叫高飞,就是冀南本地人,职业是商人。” “高飞,高飞?” 周春生忽然觉得这名字很耳熟,好像在哪儿听过那样,但一时半会的想不起来了,也就没再想,问道:“我接到木所长的报警,说你袭警了,跟我回分局走一趟吧。” “行,我可以跟你走,不过得等这儿的事情处理好了再走。” 高飞指着张雯雯,说:“我得先听听你们怎么处理她。” 周春生毫不客气的说:“当然是一起带走,按照治安条例来处理――张雯雯,你有什么可说的?” 张雯雯嘴角挑了一下,垂首说:“周叔叔,我没什么可说的。” 高飞有些奇怪,低声问张雯雯:“怎么,你认识他?” 张雯雯捻着自己的衣角,不咸不淡的回答:“那个周小鱼,就是他女儿,我去过他家几次了,老周下厨的手艺不错,比他女儿可强多了,你能对他手下留情就留情吧,看在他女儿总想缠着你的份上。” 高飞抬手,轻轻在她后脑勺上扇了一下,骂道:“胡说八道什么呢?小心我揍你!” 张雯雯耸耸肩,一脸的不以为然。 跟着周春生的两个警员走了过来,拿出了手铐,冷冷的吩咐高飞:“伸出手来。” 高飞皱眉:“我可以跟你们去局里接受调查,但我不会戴这玩意。” “对不起,这个由不得你说了算!” 其中一个警察抬手就抓主了高飞手腕,右手铐子一甩,喀嚓一声就戴在了手腕上。 从这个警员给人戴铐子的动作中,就能看出这是个老警察,动作相当娴熟。 不过,等喀嚓一声响过后,他的脸却猛地变了――手铐,竟然戴到了他自己的左手手腕上! 靠,怎么会这样? 老警察一愣时,张雯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周叔叔,你手下也太滑稽了吧?戴个手铐都能戴差了,专业不精呀。” 周春生的老脸顿时发红,不满的看了那个老警察一眼。 老警察的同伴也觉得这是很丢人,赶紧摘下自己的铐子,飞快的擒住高飞左手,铐子一甩――随着喀嚓一声轻响,他又把铐子戴在了自己手腕上了。 “哎哟,笑死我了啊,你们这是在玩什么呀?” 张雯雯彻底笑喷了。 周春生的老脸开始发黑,反手就拿出了手枪,对准了高飞厉声道:“别乱动,双手抱头转身,趴在桌子上!” 周春生也是经验相当丰富的老警察了,虽说他也没看到高飞做啥动作,但却能猜出绝对是高飞捣鬼了,要不然两个业务娴熟的手下,绝不会出这种大丑的。 同时,他也意识到不对劲了,从高飞身上察觉出了危险,这才掏出了枪。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高飞眼里闪过一道寒芒:如果周春生不是周小鱼的父亲,就凭他拿枪指着自己这一点,也早就把他放倒在地上了。 “高叔叔,别生气,他可是周小鱼的老爸呢,给点面子哈,不就是戴个手铐嘛,反正也没啥。” 看出高飞要翻脸后,张雯雯连忙挡在了他面前,对一个老警察伸出手说:“叔叔,把铐子给我,我替你们戴。” 老警察出了这么大丑,肯定是恼羞成怒了,要不是看在张雯雯很懂事的样子份上,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或者说绝不会把手铐交给她。 张雯雯接过手铐,喀嚓一声锁住了自己左手,又转身拿过高飞的右手,锁在了一起,完事后还抬起来说:“高叔叔,不许你随意解开铐子,我喜欢――咱们两个能铐在一起。给我个机会,和你在一起的机会。” 张雯雯说到后来时,声音低的只能让高飞一个人听见,还带着哀求。 有心生气的高飞心中叹了口气,晃了晃手腕,表示这次可以听她的。 “好了,我们走吧。” 张雯雯大喜,借机抓主了高飞的手,向门口走去。 看她一脸春光明媚的样子,哪有半点被警方当做犯罪嫌疑人带走的觉悟,万千就是一副欠揍的恋人幸福模样。 守着这么多人,高飞不忍心让张雯雯下不来台。 现在他也算是情场老手了,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张雯雯丢脸的话,依着她的性格,肯定会因爱生恨,闹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来,那样反而不美了。 倒不如暂时由着她,等事后再单独教训她一顿拉倒。 顿了一下手铐,高飞对总想张嘴说什么的彭校长说:“彭校长,我先去警局接受警方的处理,至于雯雯在学校所犯的错误,就按照我说的那个办吧。” 高飞刚才说的很明了了,就是让张雯雯写份检讨书,这事就过去了。 彭校长愣了下,接着用力点头:“好,好,高先生您放心的去吧,我们校方肯定会给张雯雯同学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谢了,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别客气。” 扔下一张空头支票后,在两个警察的羁押下,高飞和张雯雯走向了门口。 等回局里后,必须得严格盘查一下这个高飞的来历,捏捏的,连我都看不清他是怎么暗算老张俩人(俩警察)的,绝不是一般人啊。 周春生心里这样想着,正要带头走出办公室时,庞秘书却挡住了他的去路:“等等再走。” 周春生眉头皱起:“庞秘书,您的意思是?” 庞秘书却不再理他,而是指着张雯雯说:“彭校长,她必须得被开除师范大,这件事没有商量的余地!” 第643章 让老娘没面子,就让你没帽子! 庞秘书刚才从高飞和彭校长的谈话中,听出校方竟然会给张雯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就摆明了不会开除她啊。 这怎么可以? 打了自己老板的外甥女,以后还想在师范大混下去,这也太异想天开啊。 更为可气的是,彭校长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了,竟然守着他的面,答应了那个敢殴打甄总的家伙。 真是岂有此理,这是不把我这个秘书当官看啊。 庞秘书很生气,这才挡住周春生,要彭校长现在表态,必须开除张雯雯。 唯有张雯雯被开除,甄总才能收拾她,要不然跑来学校总会不方便的。 庞秘书为老板办事想的倒是很周到,但他却没有为老板之外的人想想,想想彭校长为什么要对高飞这么客气。 本来,彭校长就对庞秘书的骄傲给气的不清,此时看他又摆出一副领导架子,敢对自己指手画脚后,老头登时怒了,冷着脸硬帮帮的说:“庞秘书,请你注意你自己的身份!你没任何资格插手师范大的公务,师范大怎么处置犯错的同学,我们有自己的章程,还轮不到你这个外人来指手画脚!” 老头子的强硬语气,让庞秘书一愣,随即就感觉脸上火辣辣的发烫,这才意识到对方也是副部级的人物,他一个处级干部,还真没资格对人家指手画脚的。 看到庞秘书无言以对后,甄总出马了,抬手指着彭校长的鼻子,嚣张的骂道:“姓彭的,你脑子里是不是堆满大便了,还是不打算在这儿干了,敢这样说话!” 彭校长身为象牙塔的一把手,说是德高望重是有些高抬,但他终究有文人几分劲骨,被一个女人指着鼻子这样大骂后,臊的老脸通红,猛地一拍桌子,怒声吼道:“放肆,放肆!保安呢,保安在哪儿?” 几个候在走廊中的保安,听到校长大人呼唤后,马上就蹿了进来。 彭校长指着甄总,脸都开始扭曲了:“把这几个人,给我轰出学校。” 甄总急了,双手掐腰,伟大的雄昂起,尖声叫道:“谁敢?我是省领导的妹妹,这位是省领导的秘书!谁敢吃了豹子胆的轰我走!” 省领导对于官场上那些低级官员来说,的确是个天一般的存在。 但对指望学校给发薪水的保安来说,却算不得太牛叉,正所谓县官不如现官,这些保安才不会在意甄总是谁,只是眼巴巴的看着彭校长。 老彭彻底怒了,再次狠狠一拍桌子,声音就开始发尖了:“给我轰出去!我这就去上级领导部门汇报情况!我倒要问问,是谁给了你们胆子,敢来师范大嚣张!” 彭校长这一发威,几个保安不再犹豫,一人一个,抓着甄总、庞秘书和小飞,就拽出了办公室。 “姓彭的,你等着,敢让老娘没面子,我就让你没帽子!” 甄总的叫嚣声,从门外走廊中传来时,彭校长抓起一个水杯,狠狠砸在了地上,气的嘴唇都哆嗦,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反倒是那个庞秘书,这时候有了点冷静,挣开保安,拿出了电话。 周春生等人也没想到,甄领导会有这样一个没脑子的妹妹:你来师范大为女儿讨还公道也好,要借着校方和警方收拾打人凶手也罢,但你别明目张胆的啊,更别和这些高级知识分子斗气,难道你不知道知识分子发怒后,靠笔杆子也能把你,你大哥都批的体无完肤吗? 如果甄领导下马,起因肯定会和他这个妹妹有关。 周春生摇了摇头,对俩手下摆了下手,押着高飞和张雯雯,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看到戴着手铐的张雯雯,和高飞被警方押出了办公大楼后,周围那些学生再次呼啦一下,围了上来:哥们的大学生活除了玩游戏就是谈恋爱,也太特么的没意思了,好不容易看到校花被警方带走,岂能错过本次视觉盛宴? “都让一让,让一让!” 周春生黑着脸的冲围观学生摆手时,一个人悄悄来到他背后,低声说:“爸,你知道雯雯是我好朋友吧?还有啊,我对那个高飞很有好感呢。” “啥?” 周春生一楞转身回头时,他那个宝贝女儿,已经消失在人群中了。 警笛声响起,围观者纷纷闪避,警车载着袭警的高飞,和绑架嫌疑犯张雯雯,呼啸着冲出了师范大。 目送警车,和庞秘书等人的车子离开后,彭校长才想起了一个人:秦城城。 秦城城之所以能升为副校长,可是和高飞有着直接的关系。 现在事情闹得这样大了,就算她不是副校长,她也该在场才对,怎么到现在都没看到人? “康主任,秦老师呢?让她赶紧过来一趟!” “彭校长,我早就联系过秦老师了,她关机了。” “关机了?哼,你去她办公室那边看一看,再给她家里打个电话问问,把这些事告诉她。” 彭校长吩咐完后,急匆匆的走出了办公室:他要去相关领导那儿,痛斥某些人的跋扈行为。 在得知高飞真实身份那天开始,康主任就知道这绝对是尊大佛,就算巴结不上他,可也千万别得罪他。 而眼下就是一个巴结高飞的好机会:你被警方带走后,我替你跑前跑后的替你担心,尽管是白担心,可也算是一份情谊了吧? 所以彭校长的命令刚下达,康主任就急匆匆跑向了秦城城的办公室。 要想让高飞知道自己在帮他操劳,那么就得借秦城城来表达。 秦城城这个新晋副校长的办公室,和彭校长的不在一个楼,仍然是她那间办公室,只是门口的牌子换了,里面那些教授也搬出来了。 帮帮帮,康主任敲了敲秦城城办公室的房门。 其实康主任知道,学校里闹出这么大的事件,秦城城都没有出现,这摆明了她不在办公室,他来这儿找她,只是一种有必要的无用功。 “秦校长,您不在吗?” 康主任说着,试着推了一下房门,房门没有锁,开了。 以前秦城城和别的老师在这儿办公时,办公室内和别的老师办公场所没啥两样的,打开门就能嗅到一股子油墨味。 自从她升级为副校长,独自占了这间办公室后,屋内就开始飘荡着一股子好闻的茉莉花香味儿。 有些享受的吸了下鼻子,康主任走进了办公室。 办公室内所有日常用品,都摆放的整整齐齐。 里面没有套间,站在门口就能一目了然。 康主任扫了一眼刚要转身出去,却发现办公桌边上竟然放着个手包。 这个手包,就是秦城城平时上下班使用的那个。 “咦,秦校长没有拿手包?” 康主任愣了下,他很清楚手包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就像吸烟男人口袋中的打火机:不管去哪儿,也许不会带钱,但绝对会带着火机。 扭头向外看了眼,康主任把门全部打开,快步走向了办公桌前。 他把房门全部打开,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并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拿起秦城城的小包,康主任琢磨着是不是打开看看时,里面却忽然传来了手机铃声,吓得他一哆嗦,差点把手包扔出去。 同时他也感到很奇怪,秦城城既然不在办公室,外出为什么没有带手机呢? 叮叮当当的手机铃声总是在响,康主任决定打开看看。 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康主任很熟悉,是彭校长的。 犹豫了下,康主任决定替秦城城接下这个电话:“喂,彭校长吗?我是康军,我现在秦校长办公室,她人不在,但手机却在……嗯,好的,您放心,我这就给她对象打个电话问问,好的。” 扣掉彭校长的电话后,康主任从秦城城的电话簿中,找到了她老公刘国华的手机号,用他自己的手机拨打了过去:他要是用秦城城的手机拨打,要是引起人家丈夫多心咋办? 很快,电话那边就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您好,请问是哪位?” “您好,您是秦城城老师的丈夫刘国华先生吧?我是师范大的康军。” 确认了刘国华的身份后,康主任解释说:“是这样的,学校里有事需要秦校长处理一下,但她却不在学校,而且手机也落在办公室内了,我就是想问问,您知道她在哪儿吗?哦,好的,那就麻烦刘先生,如果秦校长回家的话,请她给我回过电话,好的,就这样,再见。” “秦城城竟然没有回家,那她会去了哪儿?” 康主任有些纳闷的挠了挠头,正要把秦城城的手机放回包里时,却发现上面有条短信来信提示。 下意识的,康主任打开了那条短信――然后脸色就变得古怪了起来:“你还有十分钟的决定时间,英雄山纪念碑下……这是什么意思呢?” 英雄山,这是冀南的烈士陵园,那地方平时算得上人迹罕至,毕竟没有几个人愿意去陵墓中溜达。 看了看短信的来信时间,算来是张雯雯拿刀子追赶马英的前半小时。 也就是说,在张雯雯闹事之前半小时,或者更早,秦城城就离开了师范大。 可她为什么没有带手机呢? 难道说――想到这儿后,康主任脸色一变,赶紧查看秦城城手机上的通话记录,和短信箱。 通话记录和短信箱里面,全部都是空空如也。 秦城城把所有的一切都删除了。 她为什么要删除短信和通话记录? 肯定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某件事,如果不是康主任冒然看到这条短信,恐怕就算秦城城失踪了,别人也不会知道她失踪之前去了哪儿。 “失踪?” 康主任忽然打了个寒颤,连忙把手机放进包里,拿着包急匆匆走出了办公室。 这件事必须得告诉校领导,不能忽视。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 冬季最大的缺点就是夜长昼短,早上七点半才天亮,晚上五点半就黑了。 第644章 你算个什么玩意! 如果没有周小鱼说的那句话,周春生绝对会用公正的眼光去看待高飞。 但女儿那句话,却让老周的心有些乱:什么叫她对这个高飞很有好感啊?孩子,你是个在校大学生好不好,而且还是一年级的,心地最为纯洁好像一张白纸。可这个高飞呢,明显的来路不正啊,敢袭警,貌似有那么两下子,鬼才知道他是干嘛的。 为了女儿着想,周春生决定要好好审问一下高飞,必须得把他查个底掉,免得女儿会被他给骗了。 回到分局后,周春生就打开了手铐,把高飞关进了审讯室内,却把张雯雯带到了办公室内。 在师范大时,周春生在执行公务时,在张雯雯面前表现出一幅公事公办的样子,回到他的一亩三分地内,就没必要这样搞了。 再怎么说,张雯雯也是女儿的好朋友,该照顾的还是得照顾才行。 相比起高飞的袭警行为,张雯雯在象牙塔内拿刀子‘绑架’同学,性质要更加恶劣一些,更何况被绑架的马英,还是大有来头的。 所以,周春生决定先处理张雯雯。 亲自给张雯雯倒了一杯开水,周春生对坐在旁边的一个手下使了个眼色,这才和颜悦色的说:“雯雯,别紧张,我知道你今天下午的行为只是一时冲动,幸好没有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但这也触犯了法律,所以叔叔也只能按照程序来走了。” 张雯雯看了眼开始做记录的警员,接过水杯说道:“周叔叔,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说实在的,这事真不怪我,是那个马英她欺人太甚。” 喝了一口水后,张雯雯就把她和马英的恩怨,从头到尾详细说了一遍,末了委屈的说:“她把我的那个啥照片传到网上,又留下我的联系方式,你说换谁,谁不生气?我去找她,要求她道歉,她却把我痛扁了一顿,我能不找她拼命吗?” 冷哼了一声,张雯雯又说:“现在我已经知道她是某省领导的亲属了,也见识了她那老妈的嚣张劲,但这又怎么样?我也许拿他们没办法,可我高叔叔在啊。这下我高叔叔生气了,后果会非常严重的。她那个高层舅舅要是讲理还到好了,如果也和那个甄总一样嚣张,他就等着去纪委喝茶吧!” 这小姑娘吹的也太没谱了吧?甄领导那是什么层次的人啊,岂是你那个高叔叔就能撼动的? 周春生心中不以为然,点了一颗烟问道:“高飞真有那么厉害?他家里是做什么的?” 眼光老辣的周春生,在看到高飞第一眼,就看出这厮不是官场中人了。 但是从他欺负甄总毫不在意的动作中,周春生觉得他就是依仗家里的势力,说不定也是一位纨绔。 “他家里是做什么的呀?嘿嘿,说出来会把周叔叔你吓一跳,还是让他自己和你说吧。” 张雯雯嘿嘿笑着卖了个关子。 周春生眉头皱起:“雯雯,你――” 帮帮帮,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周春生的问话。 接着,门就开了,几个警察和甄领导的秘书小庞出现在了门口。 不等自己说什么,这些人就直接闯进来的行为,让周春生很不高兴,但接着就露出了笑容,从办公桌后面转了出来,快步走到门口,啪的立正抬手敬礼:“白局!” 这个白局是市局的副局长,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主管治安工作,算是周春生的对口上司。 白局挥手还了周春生一个礼,扫了眼张雯雯淡淡的问:“程阔海呢?” 程阔海是分局的局长。 周春生放下手回答:“程局去外地开会了,我暂时主持局里的工作。” “哦。” 白局哦了一声,看向了张雯雯说:“周局长,领导派我来调查今天下午师范大发生的那件绑架人质案,这是省机关的庞秘书,相信你们也认识了。” “庞秘书好。” 和庞秘书握了握手后,周春生解释道:“事发现场当事人,已经被我们带回分局了,受害人去了医院,现在我们正审理这件案……” 周春生还没有说完,白局就冷笑一声:“审理案子?周局长,办案过程中,有谁会把犯罪嫌疑人带到办公室来审理的?” “白局,我只是……” 白局再一次打断了周春生的话:“就因为犯罪嫌疑人是你女儿的好朋友,所以你才特殊对待的吗?” 周春生顿时哑口,不知所对。 人家白局说的没错,张雯雯目前的身份是师范大绑架案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在审讯室审问她才对的。 可现在呢,那个小姑娘端坐在沙发上,手上也没戴着铐子,喝着水一幅悠哉悠哉的样子,这哪像是是受审,就是做客嘛。 老周也有些恼怒,没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市局就把女儿和张雯雯是好友的关系调查清楚了。 摆着长官架子训了周春生一顿后,白局一摆手:“把嫌疑人带走,包括那个袭警的,现在这件案子市局接手了。” 白局的话音刚落,跟随他来的那两个警察,就快步走向了张雯雯,掏出了手铐。 张雯雯仍然坐在沙发上,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等等。” 周春生拦住了那两个警察。 白局脸一沉:“周局长,你这是什么意思?” 周春生再次抬手敬礼,脸色严肃的说:“白局,根据相关规定,在分局没有申请把案件上交之前,市局是无权干涉分局办案的。” 市局是分局的领导部门不假,可分局也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和市局的关系就相当于父子俩――不过,父子俩却在儿子结婚后分家,个人过个人的了。平时,当儿子的见到当老子的,会客客气气的叫声爹,逢年过节的该孝顺就会孝顺。但当爹的要是干涉儿子的家务,相信没几个当儿子的愿意。 这个道理很简单,白局自己也明白。 只是今天这事他是奉命而来,厅里领导吩咐他,必须把绑架马英的嫌疑人,和殴打甄总的家伙,带到省厅接受处理,省厅的人就在分局外面等着呢,白局只是一个执行着而已。 庞秘书跟着,就是专门来认人的,多余的话他不用说。 白局心里叹了口气,走到周春生面前低声说:“周局长,实话告诉你吧,这件案子市局也没权办理,是省厅接手的。我知道,你看在孩子份上想帮一下张雯雯,但――明白我意思了吧?” “我、我不明白。” 周春生紧紧抿了下嘴角,沉声说:“白局,我只明白一个事实,省厅更没权力直接插手分局面子。对不起,人,我不能让你们带走,除非程局长发话。” 白局的脸色,一下子难看了起来:“周春生,我已经联系过程阔海了,但他的手机关机了。” “那就等程局长开机。” “你、你――不可理喻。” 白局怒冲冲的冷哼一声,不再搭理周春生:“带走,带走!” “不行!” “周春生,你这是在抗命!” 白局脸色阴沉的可怕:“周春生,你真要插手这件案子?” “我……” 周春生看向张雯雯,心里叹了口气,默默的让到了一旁。 虽说张雯雯和自己女儿是好朋友,可她这次得罪的人太厉害了,远远不是他这个分局副局长能摆平的,他刚才据理力争,只能算是尽力而为,自然不能为了张雯雯,就和自己上司、省厅发生冲突,毕竟张雯雯只是周小鱼的同学,而不是他女儿。 看到周春生服软后,白局也不想把事搞得太僵了,毕竟市局省厅直接插手分局的案子,的确做的有些过了,就拍了拍周春生肩膀,示意理解他的心情。 白局倒是理解周春生的难言之隐了,庞秘书却无声的冷笑一声,阴阴的说:“周局长,你还真是咱们省城公安战线上的楷模啊,再呆在这个副局长的位子上,未免有点大材小用,看来很快就会得到领导赏识,让你去更重要的工作岗位上去。” 周春生的脸色,一下子苍白。 他当然能明白庞秘书这番话的意思,所谓更重要的工作,肯定是虚位。 其实严格的说起来,周春生拒绝省厅插手此案,并不是单纯只是为了保护张雯雯,更多的却是得维护分局的利益:如果他不抗争一下,就让省厅把人带走,那他这个副局长就太没担当了。 但他没想到,他只是适当的抗争了一下,却有可能把前途葬送了。 白局脸色也变了下,张了张嘴却没说什么,只是用怜悯的目光看了眼周春生(老周此时就是个牺牲品),有些烦躁的再次挥手。 两个来自市局的警察,走过去喀嚓一声给张雯雯戴上了手铐。 张雯雯出人意料的没有反抗,只是盯着庞秘书冷笑。 庞秘书被她笑的心里忽然有些发毛,狠狠瞪了她一眼,又问周春生:“那个高飞呢,在哪儿?” “在这儿。” 一个声音从庞秘书身后传来。 庞秘书回头,就看到一个大冬天只穿着衬衣西装的家伙,冻得嘴唇都青了,还偏偏装出一幅玉树临风的样子,手里甩着一串钥匙。 庞秘书上下打量着刘小龙,阴声问道:“你谁?” “你刘爷。” 刘小龙拿下叼在嘴上的香烟,问道:“你就是甄领导的秘书小庞吧?” “啊,我就是――你怎么说话呢,和谁称长辈!” 庞秘书话没说完,刘小龙忽然抡起拳头,对着庞秘书的左眼就是狠狠一记冲天炮。 庞秘书被一拳走到了门框上,捂着眼睛吼道:“你敢打我!” “打的就是你个傻比。” 刘小龙扑上来,挥舞着双拳劈头盖脸的就揍开揍开,边揍边骂:“高飞那厮也太仁慈了,要是换上我的话,在师范大时就揍得你爹妈认不出了。麻痹的,你算个毛的玩意,敢在哥们面前装大尾巴狼!” 第645章 秦城城失踪了! 知道张雯雯既然敢拿着刀子对付马英后,庞秘书就把她视为了危险人物,担心她会突然暴起伤害自己,所以一直躲在门口。 只是他没想到这个‘英明’的决定害了他:刘小龙扑上来对他拳打脚踢时,白局等人只能在房间内大声吆喝住手,一时半会的却无法冲出来阻止他。 幸好,分局别的科室人员,听到庞秘书的惨叫声后都跑了出来,看到有人敢在分局行凶打人后,一窝蜂的冲了上来,这才把庞秘书解救出来。 庞秘书变成了熊猫眼,口鼻流血――这还幸亏刘小龙的武力值一般,比起张雯雯强不了哪儿去,这要是换上个陈大彪那样的壮汉,他肯定会惨不忍睹。 “反了,反了,给我把他抓起来!” 庞秘书挣开扶他起来的警察,目眦欲裂,暴怒下扑向两只手被抓着的刘小龙,还没到跟前呢,就被一脚跺在了雄口,摔倒在了地上。 领导秘书跟着自己来到分局,却被人打成这样,这还了得? 白局大怒,冲到刘小龙面前抬手就要狠狠给他一个电光,那家伙却嚣张的叫道:“你敢动我一指头,我就扒了你的警服!” “你!” 白局下意识的停住手,两眼圆睁正要说什么时,手机却响了起来。 “哼,你等着。” 白局恨恨的点了点头刘小龙,拿出手机一看,是局长刘昌明的电话。 “白局,你现在天桥分局吧?” 刘昌明的声音从那边传来:“怎么那边这么吵?” “呃,那个啥,这儿有人肚子疼。” 白局暂时不敢说庞秘书挨揍了,敷衍了一句:“刘局,有什么指示?” “是这样的,等会儿有个叫刘小龙的年轻人过去。” 刘昌明顿了顿,声音明显放低了:“你暂时按他的意思做事……具体的,等你回来后再说。” “刘小龙?” 白局一楞,忽然想到刚才刘小龙曾经嚣张的自称‘刘爷’,立即意识到可能就是这家伙了,赶紧走向了走廊窗口:“刘局,你说的那个刘小龙,是不是二十多岁,说话时是一口流利的京片子?” “对,他已经去了吗?” “啊――那个啥,他来了。刚来。” 扭头看了眼还在那儿大喊大叫的刘小龙,白局小声说:“刘局,好像有些麻烦啊,这个刘小龙来了后,就把甄领导的庞秘书给揍了,刚才就是庞秘书在喊叫。” “这还真是个惹祸精。” 听完白局的汇报后,刘昌明苦笑了一声说:“不过,庞秘书被他揍一顿,也算是命好了,如果遇到那个高飞,嘿嘿,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白局愣住:“高飞?就是那个袭警的?” 刘昌明回答:“是啊,我也是接到上面的电话后,才知道袭警的人是那个家伙。那家伙,就是个不安分的,比刘小龙更加难伺候,没事他怎么掺合进来了,唉。” 白局小心翼翼的问:“刘局,这个刘小龙和高飞,到底是什么来历?” “刘小龙啊,是首都一把手的公子。” 刘昌明好像很不满上面交给市局的任务,也没对白局隐瞒什么:“至于那个高飞,更加惹不起。你还记得几个月前,在大明湖畔稻花香大酒店发生的那次鬼脸女人挟持案件吗?击毙绑架罪犯、救下沈银冰的人就是高飞。最重要的是,他来自……” 听完刘昌明的话后,白局脚下一个踉跄:乖乖,一个刘小龙对于地方上来说,就是个惹不起的存在了,还有一个更牛的高家嫡系子孙!别说是甄领导了,就算是甄领导的领导,也惹不起这两家啊,我特么的走了啥霉运,竟然掺合进这事里! “小子,你死定了,死定了!” 擦了擦嘴边的血丝,庞秘书再也没了平常的嚣张,就像斗鸡似的一蹦老高,只是不敢向刘小龙跟前凑。 刘爷对付别人不行,但和庞秘书放对,无论是底气还是身体,那都是占绝对优势的。 “白局,把他铐起来,铐起来!” 看到白局过来后,庞秘书的吼叫声更大了。 用非常古怪的眼神看了眼庞秘书,白局快步走到周春生面前,在他耳边低低说了几句什么。 周春生的嘴巴,一下子张大。 白局说完后,冲带来的两个手下一摆手,也没搭理庞秘书,转身就走。 “白局,你什么意思啊?” 庞秘书有些犯傻,赶紧追了上去:“人犯还没带走,你怎么走了?” “庞秘书,对不起,市局没权利插手分局的工作。” 白局头也不回的说了一句,加快了脚步。 庞秘书彻底愣住,不知道到底发生啥事了。 周春生连忙吆喝手下,赶紧松开刘小龙,并陪着笑脸的请他进屋坐。 “小子,你特么的才死定了!幸亏刘爷不喜欢落阱下石,要不然今天轻饶不了你!” 点着庞秘书的鼻子狠狠骂了一句后,刘小龙抢步走进了办公室:“哎哟,雯雯,哥哥来晚了,让你受惊了――那个啥,警察同志,给她打开手铐呗?” 看到周春生亲自给张雯雯开手铐的殷勤样子,庞秘书就算再傻,也知道事情不对劲了,搞不定再问什么,拔腿就跑下了楼梯。 等他跑出分局大院后才发现,原本等在门口接手高飞和张雯雯的省厅人员,已经跑的没影了。 “惹大了,这次肯定踢在铁板上了。” 庞秘书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拿出手机拨通了甄领导的手机。 ―― 在给刘小龙打了个电话后,高飞就安安静静的呆在审讯室内,闭目养神。 如果刘小龙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那他干脆滚回首都去得了,戴着个超级纨绔帽子却不管用,还有脸在冀南跟着哥们混? 高先生觉得,他从来都不是个仗势欺人的人。 最多就是别人在欺负他时,直接用耳光提醒她:哥们不好惹,放明白些! 在师范大狠狠抽了甄总一顿耳光后,高飞气也消的差不多了,如果甄总没有接下来的动作,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反正张雯雯也没吃亏,相关部门也肯定会把她在网上那些不雅照删除的。 不过高飞却不看好甄总的容人之量,早就算到会来分局闹事,这才在给刘小龙打电话时,顺便提了一句:如果他们还不甘心的话,那就尽可能的折腾吧。 甄领导兄妹俩人,会被怎么折腾,高飞才不关心,只是等着刘小龙赶来,别耽误今晚去沈银冰那儿。 要和沈秘书同居了啊――想想就激动,尽管此前俩人就同居过一段日子,俩人的这次同居比起上次来,好像也不会有什么大的进展,但只要一想到隔壁房间内有个很漂亮的女人,他就觉得晚上肯定会做美梦。 “捏捏的,区区一个不入常的政府副职,就想一手遮天,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真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 审讯室的门一打开,刘小龙就嚣张万分的走了进来:“哥们,没有谁敢对你刑讯逼供吧?” 高飞在周春生那震惊的目光中,好像褪手表那样轻松摘下了手铐:“周局,今晚我请客,给你添麻烦了。” 不愧是铲除稻花香大酒店鬼脸女人的牛人,身手卓绝还在其次,关键是身份吓人啊,幸好我没有得罪狠他,而且小鱼对他也有好感――好感? 周春生心思电转,装做没看到手铐那样,哈哈一笑:“高先生说是哪里话,是我们分局招待不周啊,要请客,也该是我请客才对。” 其实谁请客都无所谓,双方都不在意请客的钱,关键是周春生想借着这次机会和高飞套近乎。 “还是我来吧,谁让我是开餐厅的呢?” 高飞笑着抬手,在凑过来的张雯雯脑袋上用力揉了一下:“雯雯,你打电话给你那个同学,叫周小鱼的吧,请她一起去。” 张雯雯一撇嘴,却没说什么,拿出手机还没有找到周小鱼的手机号,她先打了过来。 这死妮子倒是会找机会。 心里骂了一句,张雯雯嘴上带着笑,接通了电话:“喂,小鱼啊,你在――什么,康主任找高叔叔?哦,稍等。” 张雯雯把手机递给高飞:“学校康主任的电话。” “哦。康主任,你好。” 高飞也没在意,刚问了声好,脸色就猛地一变:“什么?真的!” 正要说话的刘小龙等人,马上闭上了嘴巴,看向了高飞。 “好,好,谢谢啊,我马上过去,嗯,再见!” 高飞听了片刻,把手机还给张雯雯,对周春生说:“周局,麻烦你把刘小龙和张雯雯送回学校。小龙,把你车钥匙给我,你回去时开我放在师范大的车子回去。” 刘小龙递过钥匙:“怎么了?” 周春生也关心的问道:“高先生,需要我帮忙吗?” “没什么,我有点事要做。” 高飞抬手拍了拍张雯雯的肩膀,示意她听话,随即急匆匆的走了出去。 发生什么事了? 张雯雯和刘小龙对望了一眼,拿着电话快步走出审讯室,拨通了周小鱼的手机:“小鱼,刚才康主任和我叔叔说什么了?” “嘘,我告诉你,你可别乱说,这是康主任嘱咐的。” 周小鱼在那边嘘了一声,才小声说:“你的情敌秦城城,秦校长,失踪了,就在你大闹校园之前。” 张雯雯大吃一惊:“啊?她会失踪?” 周小鱼说:“康主任是这样说的,还说在她手机上发现了一条短信,地点是英雄山纪念碑下。” 英雄山,位于冀南东南郊区,山上有解放战争时期的烈士陵园,下有珍珠泉,乃十几村的主要饮用水源,建有雹神庙,供奉着‘雹泉爷爷’李左车。 随着冀南市区的扩大,英雄山已经逐渐被纳入了市区范围,因为山上景色秀丽,也逐渐成为附近市民健身的好去处。 不过陵园就是陵园,哪怕景色再好,也会带有那种萧杀的气息,尤其是在冬天的晚上时分。 第646章 又见赶尸女! 一轮皎洁的明月,斜斜的挂在天边,好像水银般的月光,倾洒在英雄山上。 山道两旁的树枝上,还挂着雪花,在月光的映照下,随着寒风吹来,闪烁着微光。 英雄山距离主干道和居民区并不是很远,也就一公里的样子,但山脚这边却静的吓人,仿佛能听到夏天的蛐蛐在枯草丛里鸣叫,又仿似是当年那场战役的士兵厮杀声――总之,冬天的晚上来这儿,并不是多么让人愉快的事情。 高飞正在快速的向山上奔跑,在月光下看上去好像是个鬼魂那样,忽左忽右的。 英雄山的海拔不高,也就是一百米左右,最高处是英雄纪念碑,大约十几米的样子。 很快,出了一身大汗的高飞来到了最高点的一棵树后,贴在树身上闭眼深吸了几口气,这才慢慢的探出了头。 英雄山的山头是个平台,最北边是英雄纪念碑,前面有苗圃,里面栽种着冬青等四季常青植物。 月光下,方圆上百米的平台上空无一人,唯有利剑一般的纪念碑默默的矗立在那儿,在月光的映照下,长长的阴影几乎铺到了半山腰。 不过,纪念碑前面的下方,却有一些五颜六色的东西,在月光下不住变幻着,看起来好像彩纸那样。 侧耳倾听了片刻,高飞基本确定平台上并没有其他活着的生物,这才从树后转了出来,慢慢的走向了纪念碑。 呼――随着一阵寒风吹过,一个白色的东西,猛地从地上飞起,扑向高飞的脸。 高飞右手一抬,抓主了那个白色方便袋,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一下后,随手扔了出去。 被寒风吹下平台的塑料袋,飘飘荡荡的好像一个幽魂那样,向灯火辉煌的人间飘去,眨眼间就不见了踪迹。 纪念碑的正面,放着几个纸扎的花圈,刚才就是这些东西在月光下反光,长的白色挽联飞舞着――这应该是某个小学组织孩子,给烈士扫墓时放在这儿的。 从花圈前来回走动了两遍,高飞慢慢转到了纪念碑的后面。 后面的积雪还没有化掉,月光也被纪念碑的高大身躯遮住,但因为有积雪的缘故,视线反而要更加清晰――然后,高飞就看到了一些东西。 几件衣服,和一双鞋子。 衣服是粉色保暖内衣、米色长裤、雪青色的短款羽绒服。 鞋子,是一双高跟的半高腰皮靴。 衣服叠的整整齐齐,就放在纪念碑的底座下方,上面托着一双鞋子,鞋尖朝里。 看着这身衣服,这双鞋子,高飞有些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他不用问,这身行头绝对是秦城城的。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经历过三次这样的事了。 第一次是黄河岸边,那是个红月高悬的晚上,解红颜神秘失踪。 第二次是在苏家别墅的平台上,那晚也有一轮红月,颜红不知去向。 这一次是在英雄山的纪念碑下,天上倒是没有红月,可秦城城依旧只留下一身衣服,不见了。 那些人为什么要掳走这三个女人? 在掳走她们时,为什么要留下她们的衣服? 她们的衣服,为什么会叠的这样整齐? 这样做的意义何在? 秦城城,为什么会主动跑来这儿? 难道――她是安归教的人? 高飞呆立很久后,才睁开眼,弯腰抱起了那些衣服,放在鼻子下面嗅了一下。 果然是秦城城的,高飞很熟悉她身上的味道。 “嘶!” 高飞刚把衣服碰在下巴下,一声轻微的嘶声攸地响起,一条黑色的东西,从衣服里忽然蹿了出来,电闪般的扑向他的面门。 高飞大惊,真没想到衣服里会藏有东西,电光火石间身子猛地后仰――因为动作过大,后脑几乎都要碰在积雪上,双脚却牢牢的钉在地上,眼看着那条黑色东西,擦着他的鼻子飞了出去。 蛇! 在那条东西滑过后,高飞终于看出那是什么东西了,那是一条蛇,黑色的毒蛇。 高飞曾经几次见过这种毒蛇,第一次是在黄河岸边,那条从苏北山肚子里飞出来的蛇,被他一刀斩成了两半――后来,又先后从塔克拉玛干沙漠下的楼兰古城、外蒙蒙戈尔地下的成吉思汗陵中遇到这种东西。 只是他没想到,会在内地再次遇到这种恐怖的黑色毒蛇,别忘了现在可是在冬季啊,雪后山上的温度最少得有零下七八度,做为冬眠动物的毒蛇,怎么可能会在这种天气情况下生存,还能攻击人呢? 当然了,目前高飞是没空考虑这些问题的,因为他在身子猛地抬起时,听到了一声凄厉的笛子声音。 笛声不高,仿佛随时都能被寒风吹断,可总是能在快要断了时,又尖锐的响了起来。 这种曲调怪异,好像从九幽深处传来的笛声,高飞也不陌生――第一次在见识黑色毒蛇时,他就听过这笛声,也受到了万蛇的围攻。 现在,笛声再次响起时,高飞的第一反应就是会有别的的毒蛇出现。 果然,高飞刚腾起这个念头,雪地中就飞起几条黑色的蛇影,用比飞箭还要快的速度,嘶嘶厉啸着扑向了他。 高飞搞不懂,本该在冬季冬眠的这些魔鬼,为什么能隐藏在积雪中不能冻僵,难道它们不再属于冷血动物的范畴了? “嗨!” 高飞大喝声中,身子一偏躲开一条飞蛇的同时,右手已经荡起一片淡金色的光影。 金蛇怪剑,迎风而晃中带有隐隐的龙吟之声。 金色,向来都是王者的颜色,所向披靡――柔软的黑蛇,在金色的利剑横扫下,只能发出一声声绝望的嘶叫,身首两处。 金蛇怪剑起,黑色毒蛇消,笛声停顿,不远处的积雪中,传来洒洒的声音,越去越远很快就再也听不到了。 高飞45度角高举着金蛇怪剑,动也不动的站在纪念碑阴影中,根本不管脚下几条断成两半的毒蛇这些挣扎,双眼迷成一线,看向了纪念碑对面几百米处。 清冷的月光下,对面几百米处是一个高高的信号塔,和英雄山最高处几乎持平。 一条灰白色的影子,就攀附在信号塔的最上方。 如果不是听到刚才的笛声,高飞不可能注意到那边信号塔上,会攀附着个人。 他看不清对方的样子,却能猜出那个人是个女人,当初在黄河岸边吹笛驱蛇、赶尸的那个女人。 解红颜失踪的那个晚上,这个女人就曾经出现过,现在秦城城失踪了,她又出现了,在寒冷的冬天驱蛇攻击高飞。 看来,她早就算到高飞会赶来这儿。 看来,秦城城故意留下手机、手机上故意有那么一条信息,都是为了吸引高飞前来。 “想凭几条破蛇来暗算我?呵呵,我正想找你们没处找呢,你自己却送上门来了,那就别走了!” 看到那条灰白色的人影开始顺着信号塔往下移动后,高飞冷笑一声,右手中的金蛇怪剑一摆,就像一只盘旋飞扑而下的老鹰那样,向半山腰冲去。 信号塔,就建在半山腰几百米的地方。 这一面是山阴,除了一些松柏、乱石外,还布满了积雪,就这样从山上冲下来,无疑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一个不小心就会变成滚地葫芦,到时候别说是追敌了,能不被人家趁机干掉就很幸运了。 高飞却不管,他只知道如果不趁着那个女人还没下来之前冲过去的话,以后都不可能找到今晚这样的机会了。 高飞从山上往下俯冲,速度越来越快。 那个女人从踏上往下攀登,速度也越来越快。 两人相比较而言,高飞要吃亏一些,毕竟下山的道路要危险很多,可这时候他也顾不得了,索性身子猛地向后一仰,栽倒在了雪地中,顺着最陡峭的速度,滑板一样的向下滑去,眨眼间就滑下了几十米。 这时候,那个女人才往下攀爬了五分之一――最多再过三四分钟,高飞就能抢先一步冲到信号塔前,到时候她要想离开,只能死拼了。 冬天不是其它季节,她只要随便吹吹笛子,满山的蛇儿都能为她所用,来攻击高飞,她能驱使数条黑色毒蛇,这已经就算是逆天而为了。 再说了,英雄山毕竟不是野外的黄河岸边,这儿已经算是市区了,哪儿有那么多毒蛇供她驱使? 攀附在高高的信号塔上,用笛声来驱赶蛇儿暗算高飞的计划,女人肯定经过了反复演练,确定她几乎没什么危险,高飞就算本事再大,也不敢从积雪满地的后山冲下来――等他从前面绕过来时,她早就回去洗洗睡了。 但她却真没想到,高飞竟然不要命的从山上滑了下来,速度越来越快,很快就要冲到信号塔下面,这时候她才攀爬了一半。 强忍着一路滑下时被石头差点碰昏的疼痛,高飞终于滑倒了信号塔前面十几米处,握着金蛇怪剑的右手猛地向下一刺――随着积雪下面响起一阵喳喳声,下滑趋势嘎然止住。 忽地一声弹身站起,高飞望着还有十几米才能爬下来的那个人影,冷笑一声问道:“除了可以驱赶毒蛇之外,你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 在高飞站起身时,女人停止了向下攀爬,好像抱着树杈的猴子那样,居高临下的望着高飞,默不作声,但双眼却闪烁着诡异的淡蓝色。 借着皎洁的月光,高飞隐隐能看到这个女人的外貌了:一张阴气森森的脸上,没有眉毛,鼻子扁平好像不存在,倒是鼻孔不小,嘴巴紧紧的抿着,再配上一头花白色的长发,整个人看起来就像逃出地狱的女鬼。 高飞才不相信这是女人的本来面目,一张制作精美的面具,并不是多难搞到的。 “怎么,你是个哑巴吗?” 高飞右手持剑,一步一步的向信号塔走去, 女人慢慢抬起了右手,手中握着一根短笛。 看到她随后抬起的左手时,高飞心里咯噔一声,想到了一个词:骷髅。 第647章 玩蹦极的鬼女人! 今晚的月亮很亮,山上又有积雪的反光,所以高飞能把十几米外的那个女人模样看清楚,也能看到她抬起的左手。 看到这只左手后,高飞心里咯噔一下。 因为那只手,就像一个骷髅的爪子,手指瘦长,指甲也很长,在月光下,指甲上还闪着妖异的色泽,一看就是涂了剧毒的样子。 高飞开始怀疑这个女人是不是一具骷髅活转了,只是头部戴了个面具,身上又披了件灰白色的袍子。 两只腿缠在信号塔上的女人,明摆着是要高飞看清她的手,故意的伸在半空做了个翘起兰花指的动作,鬼气森然。 “你是人,还是鬼?” 高飞咽了口吐沫,觉得脖子后面开始有凉风吹起,好像猛回头就能看到一个小鬼在脖子后面吹冷气。 女人没有回答高飞这个弱智般的问题,好像笑了笑,就把笛子放在了嘴边。 笛声响起,尖利、短促、怪异,明明声音不大,可却像变成了一根细针,哪怕你捂着耳朵,它也会向你耳朵里钻。 笛声响起的瞬间,几条黑色毒蛇从信号塔下破雪而出,高高的昂着蛇头,箭一般的扑向高飞的面门。 高飞大喝一声,金蛇怪剑横扫而过,两条毒蛇身首异处,另外两条擦着他脑袋飞向了他身后。 “嘶!” 嘶嘶尖啸声中,笛声更急,两条扑空的毒蛇在笛声的指挥下,竟然做出了蝙蝠那样的动作,身子攸地回旋,大张着嘴边扑向高飞的后脑。 高飞头也没回,金蛇怪剑迅速后撩,一剑刺穿了其中一条的嘴巴,另外一条却被他左手五指掐住了脖子,狠狠摔向了信号塔。 砰的一声轻响,那条黑色毒蛇重重砸在钢槽建成的信号塔上,脑浆迸裂。 眨眼间干掉四条毒蛇后,高飞信心大增,看着高处的鬼女人仰天长笑:“你还有什么法宝,一起祭出来吧!” 长笑声中高飞猛地一跺地,就像脚下装着弹簧那样,电射般扑向信号塔那边。 这个女人只是靠几条毒蛇,诡异的外形来装神弄鬼罢了,高飞不认为这种精通邪术的人,在武功造诣上有什么出色的表现。 今天,无论如何,他都得捉住或者干掉这个鬼女人。 高飞眨眼间杀掉鬼女人的最后四条毒蛇,彻底把她惹急了,嘴里发出嘎嘎一声厉啸,竟然猛地从十几米的信号塔上扑了下来,双臂展开,就像一只捕鼠的夜枭。 “来得好!” 刚蹿到信号塔底座前的高飞,暴喝一声没有闪避,反而腾身跃起,右手中的金蛇怪剑高举在上方,对准急速扑下的鬼脸女人狠狠迎了上去。 一个在急速下扑,一个在奋力腾空,就像两列高速行驶的列车,弹指间就要相撞到一起。 高飞才不信鬼女人会在半空中能躲开他的金蛇怪剑,更不信她是那种刀枪不入的怪物,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高飞这一剑百分百会狠狠刺进她身体,哪怕她真的来自地狱,也能让她重新死一次! 金蛇怪剑的剑尖,已经刺穿了鬼女人随风飘起的衣衫,目标她的左肋! 高飞仿佛已经看到金蛇怪剑刺进她心脏,带着腥臭的乌黑色鲜血墨梅般在月光下绽放,然后她就会直直摔在地上――可惜的是,他只是仿佛看到了这一幕,真实的情况却是:就在高飞的心愿即将达成时,急速扑下的鬼女人,整个人忽然蓦地腾起,用比扑下时还要快的速度,向高出弹去! 高飞的金蛇怪剑,只来得及刺穿她的衣衫,就眼睁睁看着她整个人迅速缩小。 靠,这个鬼女人身上绑着橡皮筋一样的东西。 看到鬼女人迅速回弹后,高飞马上就意识到这是为什么了:鬼女人在玩蹦极! 可他猜到又能怎么样? 人家已经迅速弹回到原点,右手一伸就抓主了信号塔,身子来回的游荡中,左手把笛子放在嘴边用力一吹。 笛声再次响起,只是这次的笛声与刚才她驱蛇时所吹的万千不同,更加的尖细,凄厉,就像厉鬼受刑在哀嚎。 迅速下降的高飞,现在没空去听笛声有什么不同,只能无奈的落向地面――连续两个快速的后空翻,略微延缓了下降的速度,双脚微微分开,砰的一声落在了地上。 双膝弯曲,迅速弹起,高飞身子略微晃了一下,还没有完全恢复平衡,直觉的脖子后面有劲风袭来。 “不好,又有毒蛇!” 身子还没站稳的高飞,察觉出劲风异常后,借势前扑一下子扑向了信号塔的底座。 左手在水泥砌成的底座上一撑,高飞迅速转身,来不及看扑过来的毒蛇有几条,右手中的金蛇怪剑就刺了出去。 趁着高飞落地脚下没站稳时,偷袭他的不是毒蛇,而是一个人。 这是一个穿着白色衣衫的人,看来一直潜藏在积雪下,听到鬼女人的笛声后才暴起偷袭高飞的。 白衣人在高飞扑出去后,如影随形般的追了过来,速度很快。 只是他没想到还没有扑到高飞面前,金蛇怪剑已经抵达了他心口。 “去死吧!” 高飞低喝声中,一剑刺穿了偷袭者的心口,直没剑柄,弯曲的剑刃从对方后背穿出,在月光下闪过一丝淡金色的光晕。 偷袭者和高飞俩人身形都猛地停顿――偷袭者双手前伸做怒抓样,高飞右手伸直紧握着金蛇怪剑,手背已经碰到了对方衣襟。 一剑刺穿对方后,高飞松了口气,来不及看偷袭者的样子,霍然抬头看向了信号塔:那儿还有一个能蹦极的鬼女人,随时都有可能扑下来的。 如果在高飞反击偷袭者时,鬼女人趁机扑下来,他还真不好对付,说不定真能着了敌人的道。 不过让他有些纳闷的是,鬼女人并没有借这个最好的机会扑下,而是依然举着笛子,突地吹出了一个凄厉的音节。 会有毒蛇出现,还是别的潜伏者? 高飞心里这样想着,开始抽回刺穿白衣人的金蛇怪剑――白衣人已经被他刺了个透心凉,死的不能再死了,对他无法再构成威胁,该当踹在一边,免得耽误自己动手。 不过高飞还是有些奇怪的:这个躲在积雪中的家伙,本事不济被他一剑刺穿算是命苦的话,那么他为什么没有发出一丝的惨叫声呢? “呃――嘶!” 就在高飞纳闷偷袭者刚才为啥没有发出惨叫时,他忽然出声了,声音中不带有一点利剑穿心的疼痛,反倒像是一个人刚睡醒后,张嘴吐出一口浊气那样。 “看来你死的很不甘啊,对不起,这是你自找的。” 高飞冷笑声中,金蛇怪剑抽回,抬脚正要把他踹出去时――那个被他一剑刺穿心口的偷袭者,已经垂下的双手再次抬了起来,猛地掐向了他的脖子! 嚓,都被干成这样了,还想在临死前反击? 高飞猛地低头,躲开偷袭者的双手,金蛇怪剑再次递进他身体内。 高先生不喜欢死前还要伤害人的家伙,真的不喜欢,所以这一剑刺进偷袭者身体后,手腕猛地斜刺里下划。 真正削铁如泥的金蛇怪剑,切割人的身体就像刀子切豆腐那样,直接在偷袭者身上豁出了一道大口子。 一个人不管他多么牛比,哪怕他心口被刺穿后还能反击,但在身子又被豁出一个大口子后,如果他还能保持着站立姿势,并继续反扑的话,那么,他根本不是人。 绝对不能是人,因为人类根本做不到,就算能勉强做到,他浑身的力气,也都随着鲜血箭一般蹿出,和内脏淌出来,也早就消失了。 高飞身为杀人专家,当然很清楚这一点。 “吱!” 笛声再次厉声响起,好像鬼女人不甘死去之前发出的临终惨叫那样。 下意识的,高飞抬头看向鬼女人。 借着明亮的月光,和积雪的反光,高飞竟然能看到鬼女人正在上空,冲他露出了一个颇为诡异的笑容。 她笑什么? 高飞一愣――随即魂飞魄散! 那个被他刺了个透心凉,又在左肋狠狠划出一大道口子的偷袭者,右手,冰凉的没有一点热量的右手,竟然掐住了他脖子。 与此同时,高飞才蓦然发现:偷袭者连续两次遭到重创后,尤其是身上被划出一个大口子后,不但没有内脏淌出,就连鲜血都不曾溅出半点。 怎么会这样!? 高飞瞳孔骤然猛缩,右手一挥起,一道淡金色的闪电从偷袭者右腕划过――手掌,和手臂分家。 可偷袭者就像根本不知道那样,左手再次掐向他脖子,断了右掌的右臂,也捣向了他面门。 高飞真怕了。 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偷袭者,竟然杀不死…… “僵尸!” 本能的矮身躲过偷袭者左手,顺势从他肋下窜过去的高飞,忽然猛地想到了‘僵尸’这种东西。 世上,好像唯有僵尸在被利剑一剑穿心,又被豁开一个大口子、切下一只手掌后,仍然无动于衷。 同时,高飞脑海中又腾起了一幅画面:当初在黄河岸边,苏北山等人死后,随着凄厉的笛声,全身冒着火的走进了黄河中。 驱蛇,赶尸。 当初在黄河岸边,高飞明明亲眼看到了有人用笛声驱蛇,赶尸,今晚在和鬼女人拼搏时,为什么可以忘记她除了能驱蛇外,还能赶尸? 这是在犯错,很严重的错误。 无论是谁,犯错后都得受到应有的惩罚,高飞也不例外。 高飞意识到偷袭者是不怕刀枪的僵尸后,那具僵尸已经用双臂牢牢抱住了他,等待这个机会的鬼女人,已然再次老鹰般的俯冲而下,长长的手指甲在月光下,发出利刃的光泽,直直刺向他的双眼。 僵尸的力气非常大,抱住高飞就像给他套上了一副枷锁,而且还张开大嘴,雪白的牙齿闪着森光,咬向了他的咽喉,嘴里发着腥臭的气息。 第648章 笛儿跳! 僵尸嘴巴咬下来后,高飞才发现它除了牙齿雪白外,整张脸都是漆黑的,有的地方还少了一块,就像一根烧焦了的树桩被刀子砍去一块那样,模样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高飞双臂已经被僵尸死死抱住,喷着腥臭气息的大嘴咬了下来,上方的鬼女人也急冲而下,无论他先对付哪一个敌人,都会遭到另外一个的袭击。 电光火石间,鬼女人的利爪,僵尸的牙齿,都已经接近高飞的要害。 这是一个圈套,静心设计的圈套。 鬼女人早就料到黑色毒蛇,和她本人无法对高飞形成威胁,所以又在积雪下隐藏了僵尸――在高飞把注意力集中在鬼女人身上时,僵尸适时出现,借着不怕刀枪的优势,造成高飞惊愕时缠住他,为鬼女人提供了一击必杀的机会。 眼看他顾此失彼,势必得被其中一方击中,鬼女人嘴里发出一声得意的森笑,五指成爪,对高飞的天灵盖狠狠刺了下去。 她手上的指甲,并不是真正的指甲,而是用精钢打造而成的指套,高飞如果被这样五根指甲插中脑袋,五个血窟窿是免不了的。 危机时刻,高飞大喝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左脚在信号塔底座上猛地一蹬,爆发出的冲劲一下把它撞倒在了地上。 高飞和僵尸同时倒在地上的同时,右脚已经向后撩起,就像蝎子摆尾那样,一脚蹬向急冲而下的鬼女人。 鬼女人可能早就料到高飞会使出这一招了,桀桀长笑声中右手一晃,拍开了他右脚,身子再次向上疾飞而去。 高飞撞倒了僵尸,又逼迫鬼女人暂时飞回,好像解除了刚才的两面夹击那样,其实不是这样――他把僵尸撞倒在地,逼迫鬼女人的同时,僵尸张开的嘴已经咬住了他的肩胛骨,鲜血呲的一声就冒了出来。 高飞吃痛,大吼着伸手抱住僵尸的脑袋,在地上翻滚,想要让它松开嘴。 可无论他怎么击打僵尸,它都不松口,也不再做出别的动作,就这样死死的抱着他,咬着他。 鬼女人居高临下的望着在地上翻滚的高飞和僵尸,没有再做任何动作。 事到如今,她的诡计已经成功:只要高飞被僵尸咬破一点,就会中毒。 毒的名字叫‘笛儿跳’,笛声一响,中毒者的心就会跳一下,再响,再跳……如果不断的响下去,节奏越来越快,中毒者的心脏也会越跳越快,最后心脏衰竭而死。 肩膀上的疼痛让高飞双眼发红,也不顾头上方的鬼女人了,抱着僵尸的脑袋半跪在雪地上,右手中的金蛇怪剑横放在它脖子下,猛地向上一撩。 僵尸的脑袋,和身子彻底分家了,可它的脑袋却牢牢挂在高飞肩膀上,它的两排牙齿就像老鼠夹子,一经捕住猎物就不会松开。 高飞要想挣开僵尸,除非把肩膀上那块被咬住的肉割下来。 只是他已经没有机会割自己的肉了,因为他的金蛇怪剑刚举起来,坐在信号塔上的鬼女人,已经吹响了短笛。 短笛声短促,高亢,就像铁器在公路上急促的划了一下那样,听上去让人牙齿发酸。 笛儿跳。 一声响过后,高飞举起的金蛇怪剑,僵在了空中。 笛儿跳,再次响起,接连响了两边――高飞身子身子连续颤动两下,却勉强站了起来,猛地抬头,水银般的月光洒在他脸上,看上去那么狰狞,吓人。 鬼女人双眼中全是讥讽,堵着笛尾的手指翘起,用力吹出。 这一次,笛声激烈,就像战鼓被擂响那样,咚、咚咚、咚咚咚! 随着笛声越来越响,声音越来越急,高飞就像打摆子,身子连续颤动,金蛇怪剑落在了地上,他也慢慢跪倒在积雪上,可身子仍然在前后颤抖着。 “咚,咚咚!” 最后三声笛声响过,高飞的身子不再颤动,却缓缓的趴倒在了积雪上,额头触地,皮股撅的老高,看上去好像一座石拱桥,更像是心甘情愿等着被人爆,模样真是让人心酸。 “也不过如此,如果不是上面人吩咐,今晚你就死定了。” 鬼女人望着一动不动的高飞,眼里满是讥讽神色,稍微等了片刻,才解开了脚上的一根橡胶绳索,抓主绳子头从半空中跃了下来。 鬼女人身子即将落在地上时,绳索猛地一顿,就要向上疾飞时,她已经松开了绳索,一个前空翻稳稳的落在了高飞身边。 鬼女人坚信,世间没有谁在中了笛儿跳的毒,又受到她‘秦王破军三通鼓’的笛声摧残后,能在半个时辰内恢复元气。 现在高飞能做的,就是任人宰割。 “唉,可惜了苏北山……” 鬼女人望着尸首分家的僵尸,低低的叹了口气,抬脚踢向高飞的脑袋。 她讨厌男人在她面前摆出这么恶心的架势,就像高飞讨厌女人用脚丫子踢他脑袋――所以就在她右脚即将踢到他脑袋时,高飞的右手猛地探出,一把抓主了她的脚踝,暴喝声中把她整个人都抡起,狠狠摔向了信号塔的水泥台子! “啊!” 鬼女人做梦也没想到,本该在半小时昏迷不醒的高飞,这时候竟然突起反击,猝不及防下她根本做不出任何反应,只能被重重摔在了水泥台子上。 砰的一声闷响中,鬼女人发出一声惨叫,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麻袋般的落在了地上。 鬼女人的运气不错,身子被高飞狠狠砸向水泥台子时,并不是脑袋先和台子接触,而是右边半截身子,虽说右臂、右肩甚至右胯骨头都发出了骨裂的轻微喀嚓声,但总比脑袋被撞出万朵桃花要好许多。 高飞晃了晃脑袋,从地上站了起来,看着鬼女人咯咯怪笑一声,左手抬起僵尸的脑袋,右拳狠狠砸在了它的脸颊上。 僵尸脑袋嘴中的满口牙齿,被高飞这大力一拳打飞了好几颗,剩余的也都松动了,不用再去掰开它的嘴巴,脑袋自个儿就掉了下来,在积雪上滚动了两下。 鬼女人紧咬着牙关,才支撑着没有被疼昏过去,狠狠盯着走过来的高飞,剧烈喘息着嘶声问道:“你、你没有中毒?” “你是不是感觉很奇怪?” 高飞反问了一声,抬脚把僵尸的脑袋踢出老远,弯腰捡起了鬼女人落在地上的短笛,在手里把玩着问:“你刚才吹的是秦王破阵乐吗?” 这根笛子很普通,就是用一般湘妃竹制成的,乐器店里多的是,好的也就是几百上千一把,算不上什么稀罕玩意。 看来刚才鬼女人指挥僵尸、黑色毒蛇,牵动笛儿跳剧毒的原因,只是在她吹出的奇怪音符中,和这把笛子没什么牵扯。 随手把笛子掰断时,高飞撕下衬衣一角,粗粗包扎了一下伤口,又问:“僵尸牙齿上的毒,是笛儿跳吧?” 鬼女人此时眼里的表情,真像见了鬼那样,嘴巴张了几张都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就是打死她,她也不会相信,高飞不但对笛儿跳这种邪门病毒不感冒,不但知道她吹的笛声曲目,还清楚僵尸牙齿上的剧毒就是笛儿跳。 高飞走到鬼女人面前一米半处,轻轻叹了口气:“我曾经在某个地方的书上,见识过这种毒药的记载。上面说,笛儿跳是湘西燕家所配制,毒性虽然比不上鹤顶红这种剧毒,但重在随着血液侵附在心脏上,受到笛声牵引后,就给心脏增加压力,极致时会让心脏跳爆,算得上邪门七大毒药之一。” 微微弯腰,高飞看着鬼女人:“你有湘西燕家的笛儿跳,还能驱赶僵尸和毒蛇的邪门,那么你肯定是湘西燕家的传人了。我听人说过,湘西燕家早就在元朝时期被灭门了,你是怎么传下来的?” 鬼女人嘴角淌出一丝鲜血,沙哑的声音中带着恐惧:“你、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原来我没有猜错。看在你也许很快会死去的份上,那我就发发慈悲解开你的疑惑吧。我在地下楼兰古城的王宫内时,曾经读过一本书,书上详细记载了天下各种各样邪毒的特征――至于我为什么能抗毒,嘿嘿,这是我的私人小秘密,我是不会轻易说出来的。” 想到被莫邪征东抛进古城‘圣潭’中那一幕后,高飞就觉得有些反胃,赶紧咽了口吐沫,屈膝蹲在地上,抬手抓主女人的头发,右手从地上抄起金蛇怪剑,抵在了她咽喉上:“僵尸不死,不知道你是不是也会穿喉而不死?” 鬼女人艰难的回答:“不能――你刺我一剑,我就死定了。” “哦,真遗憾。” 高飞问道:“那你想不想死?” 鬼女人倒是很诚恳:“我不想,没有谁想死的。” 高飞淡淡的说:“那你就告诉我,秦城城的下落。” 鬼女人摇头:“我、我不知道她在那儿。” 高飞好像早就知道鬼女人会这样回答那样,也没生气,右手稍微一用力,剑尖就刺穿了她的肌肤,鲜血顺着剑刃滴了下来,悠悠的说:“哦,这样啊,你既然不知道,那你也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嗅到自己鲜血的腥味后,鬼女人的瞳孔猛地一缩,呼吸急促了起来,颤声说:“我、我真的不知道!” 高飞忽然提高声音,厉声问道:“那谁知道?” 鬼女人也高声回答:“我也不知道,我只负责在这儿等你,具体是谁掳走了你要找的人,和我无关的!” “那我还留着你做什么,一个废物。” 高飞大怒,作势要一剑刺穿鬼女人的咽喉。 她却闭上了眼,一脸的视死如归样。 “看来你不怕死。” 高飞停住了动作。 鬼女人冷冷的回答:“死对我来说就是解脱――如果你也有这样一张脸,一双手,每天只能和一些毒蛇,僵尸呆在一起,吃的是尸虫之类的东西,你还有活着的意思吗?” 第649章 刑讯逼供! 人之所以活着,就是因为有追求。 男人一般把‘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当做了最高的人生追求。 女人也许没有这样的宏愿伟志,可也希望能够成为同类中的佼佼者,让男人跪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有追求,才会有动力,动力才是人类活下去的主要原因。 鬼女人有什么追求? 她活着就是为了和那些僵尸、毒蛇呆在一起,每天吃尸虫等着害人吗? 正如她说的那样,她活着生不如死,当前没死,那是因为还没有找到死的机会。 听完鬼女人的话,高飞还真有些棘手。 他不怕鬼女人硬气,因为他至少有三十八种手段,可以让鬼女人生不如死。 只是当这个人不把死当回事,把痛苦也当做一种生命的享受来看,他那些手段就不会再有效了。 一时间,高飞有些不知该怎么办,只是问:“难道你真不想活了?” 鬼女人再次冷冷的回答:“其实没有谁想死,哪怕像我一样活的这样凄惨,也会挣扎着活下去的。” 高飞有些烦,抬手就在鬼女人脸上抽了一耳光:“麻了隔壁的,少和老子在这儿打机锋!你就说你想死,还是想活吧。” 鬼女人想了想,才认真的说:“我想活下去,最起码这个世界上还有太阳。” “对啊,活着才有意思啊,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就算你当前活的有些凄惨,但你终究能活着。有时候,仅仅是单纯的活着,就是一种勇气。” 高飞尽可能的劝说女人不要去寻死:“如果你能回答我的问题,我发誓会放过你,反正你活着也是生不如死,超度你就是一种罪过……” 鬼女人打断了高飞的话:“买买提相信了你的誓言,结果他死了,他的钱成了你的。孙天扬也相信了你,结果他也死了,他的钱也成了你的。你觉得,我还会再相信你吗?尽管我没有钱,可我却保证我在说出你想知道的那些后,你就会干掉我。” 看着脸上浮现上不好意思神情的高飞,鬼女人叹了口气,说:“唉,既然你早晚都要干掉我,那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想知道的?” “看来人失去信誉后,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高飞抬手揉了揉鼻子,嘿嘿笑道:“你倒是很聪明,消息也很灵通,竟然知道买买提和孙天扬都死在我手里——既然是这样,那我就成全你吧,反正你这么愿意去死。” 说完,高飞一把采住鬼女人的花白头发,让她平躺在了地上,左右看了看,走到一块大石头面前抬脚狠狠跺了一下。 被冻在积雪中的大石头,晃了几晃。 这块大石头足足有,高飞慢慢举过头顶,来到鬼女人面前说:“最后一次机会,要不然我就把你脑袋砸成一个烂西瓜。” 鬼女人狠狠的瞪着高飞,不吭一声。 “好,视死如归,在下佩服。” 高飞好像被鬼女人的硬气所打动,没有用石头砸烂她脑袋,而是放在了她身上:“那就试试另外一种死法吧,叫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高飞唧唧歪歪的说着,又找来四块差不多大小的石头,压住了鬼女人的四肢。 做完这一切后,累得高飞出了身汗——蛮力,可不是他的长项。 “捏捏的,累死了,话说这样杀人也很辛苦,倒不如换个法子。” 高飞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鬼女人那痛恨的目光中,很不要脸的解开了腰带,掏出了放水的家伙…… 看到高飞解开腰带时,鬼女人还有些莫名——她最不怕的就是别人会用某种方式糟蹋她了,毕竟没有哪一个男人愿意趴在这样一具身体上。 难道他是个超级变态,连我这幅样子都不放过? 鬼女人想到这儿时,赶紧闭上了眼。 她不怕死,却不愿意在临死前,看到那个丑陋的东西。 “你这辈子恐怕都没有见识过男人吧?今晚我就算做好事,弥补你这个遗憾。” 高飞阴笑着哆嗦了几下放水的家伙,开始撒尿——就尿在鬼女人的脑袋旁边。 “姓高的,你这个混蛋,你这个恶魔,你这个挨千刀的,你绝对会被万蛇所噬!” 鬼女人忽然破口大骂起来:“你如果还算是个男人,那就杀了我!” “我当然是男人,你没看清的话,那就看清楚。” 收起放水的家伙,系好腰带,高飞弯腰脱下鬼女人的一只鞋子,当做勺子用挖了半鞋子雪加尿——毫不犹豫的捂在了她口鼻上,淡淡的说:“希望这种死法,能让你懂得只要活着就好的真谛。” “高飞,我做鬼也要杀——咳、杀了你!” 鬼女人仰面看着高飞,除了雄膛剧烈起伏外,却无法动弹分毫,只是眼里却带着瘆人的怨毒。 她真的不怕死,可绝不想以这种屈辱的方式死去——带着腥臊尿液的雪水,味道应该不怎么好。 “其实你不该恨我,因为这是你所希望的,说起来我是在做好事。” 高飞说着,再次挖起半鞋子雪水,捂在了她的口鼻上。 本就开始融化的雪水,遇到鬼女人的呼出的热气,很快就化成了水,随着她本能的呼吸,进入了她的气管,使她猛烈咳嗽了起来,也开始挣扎。 被水活活的呛死,绝对是最难受的一种死法。 尤其是一时半会的还死不了,那种难受的滋味,相信除了鬼女人外,别人都无法想象了。 鬼女人不断的挣扎,试图喷出口鼻中的雪水,高飞却总能及时的把积雪压在她脸上。 “噗——我、我说!” 当高飞第九次挖起积雪时,鬼女人终于受不了了,拼命喷出雪水,嘶声喊出了这句话后,嚎啕大哭起来。 高飞的无耻和残忍,彻底打碎了她坚强的神经。 “早这样说,那就不用受这么多罪了,为什么这么蠢呢?” 高飞把鞋子扔在一边,掀起鬼女人的衣衫,替她好心的擦了擦脸:“看,你的脸洗了洗后,要漂亮多了,我这可是第一次替女人洗脸啊。行了,行了,别哭了,不就是喝点加了尿的雪水吗?你没看过岛国电影啊?人家美女连那玩意都喝的津津有味,也没看到有谁哭的痛不欲生。” “噗,噗!你、你会下地狱的,一定会下地狱的!” 鬼女人拼命吐着嘴里的脏水,哭的那叫一个惨。 “我会不会下地狱,用不着你来操心。” 高飞淡淡的说着,又拿起鞋子作势要挖雪。 “不要,我说!” 鬼女人连忙嘶声叫喊。 “先平息一下激动的心情,以免说错话。” 高飞扔掉鞋子,点上一颗烟后抬脚把压在女人肚子上的大石头蹬到了一边。 他发现有石头压着,女人说话好像很费劲。 吸了几口烟后,高飞坐在了那块石头上,翘起二郎腿问:“你叫什么名字?” 见识过高飞的留氓和无耻后,鬼女人总算明白这人真不是个东西了,用力吸了一下鼻子后,才低声说:“我叫燕魔姬。” “果然姓燕,和湘西燕家什么关系?” “那是始祖。” “燕家不是在元朝时,就被蒙古人灭门了吗?” “野草烧的再干净,也有侥幸存活下来的荒草。” “嗯,你说的不错,其实我觉得用‘漏网之鱼’这个词来描述最恰当了。” 高飞更正了一下燕魔姬的说法后,指着没了脑袋的僵尸:“你们真能赶尸?” 燕魔姬疲倦的闭上眼睛,喃喃的说:“你眼睛要是不瞎的话,就该看出这是真的。” “我眼睛当然不瞎,我只是纳闷这竟然会是真的。” 高飞好奇的问:“能不能说说你是怎么赶尸,并让它来袭击我的?” 燕魔姬睁眼,问道:“你想学?” 高飞认真的说:“如果不难的话,我想试试。” 燕魔姬嘴角浮上一丝诡异的笑容:“如果你能变成我这副样子,每天再和尸体睡在一起,吃它们身上长出来的尸虫,再配合咒语……” 高飞胃部忽然很不舒服,赶紧摆手打断燕魔姬的话:“算了,我不学了——我刚才好奇,只是想了解一下这门据说从炎黄时期就存在的古老邪术。” 燕魔姬再次笑了笑,没有吭声。 高飞狠狠吸了一口烟后,才感觉胃部好受了一点,看着那具无头僵尸说:“其实我知道,你这是在哄我的,但你成功了。这是苏北山的尸体吧?刚才我听你说可惜了他。” 燕魔姬倒是没有隐瞒:“是的,它就是苏北山。” “老苏上辈子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死的惨不忍睹不说,死后还不能安息。” 高飞有些不忍的叹了口气,忽然问道:“秦城城被你们弄到哪儿去了?” 燕魔姬想都没想,就回答:“我不知道。” 高飞语气很平和:“你真不知道?” 也不知道为什么,高飞平和的样子,让燕魔姬打了个机灵,急着辩解道:“我没有骗你,我真不知道!我出现在这儿,就是为了等你。” “等我,杀了我?” “我很想杀了你。” 燕魔姬很干脆的说:“可我接到的命令,只是教训你一顿。” 高飞追问:“是谁给你下的命令?” 燕魔姬回答:“如果我说,我从没有见过给我下命令的人,你信吗?” 高飞想了想,点头:“我信——但你总该知道那个人的名字,或者代号吧?” 燕魔姬嘴巴张了几下,却没有说话。 高飞也没催促她,只是看着她。 燕魔姬慢慢扭头,看着北方北斗七星的方位,低声说:“我不知道他是男还是女,我只知道他的名字叫贪狼。” 高飞也抬头看向那边:“贪狼?北斗七星中的贪狼星吗?除了贪狼外,是不是还有破军,七杀?” 不等燕魔姬回答,高飞就低头看着她问:“你们都属于安归教对不对?但你们却不归安归王管辖。正如我听到的那些一样,他们是七百年前躲到珠穆朗玛峰上的人。” 第650章 又是一个战友! “你、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燕魔姬的眼里,浮上了清晰的惊诧之色。 高飞点了点头:“哦,看来你和那些人不是一伙。” 用忘忧粉挟持沈银冰的何叔叔,曾经给她讲过一个七百年前的故事。 何叔叔在讲这个故事时,并没有说七百年前的那些蒙古兵,为什么要追杀他的先祖们,他只是告诉沈银冰,他们都属于安归教。 可偏偏又不归安归王管辖。 如果是别人的话,肯定会被弄得一头雾水。 从成吉思汗陵爬出来的高飞,却能猜出个差不多。 当然了,一切都是建立的假设的基础上。 假设铁木真真是七百年前的安归王,他利用安归教的力量得到了天下后,担心越加强大的安归教会成为大元帝国的危险,所以才把四本经书分开,并开始屠杀当时贡献最大的那批人,其中就包括湘西燕家。 湘西燕家的漏网之鱼逃到了珠穆朗玛峰,借着雪崩躲过了被诛杀殆尽的命运,并很幸运的在洞穴中发现了忘忧粉,靠此存活了下来。 然后,他们就大力研发忘忧粉――随着世间的流逝,他们的人慢慢分为了三派:七杀、贪狼、破军。 他们自称是安归教中人,却拒绝接受安归王的统帅。 至于他们为什么不另立门户,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高飞暂时还猜不透。 “我知道的,可能比你知道的多很多,但我不会告诉你。” 高飞弯腰看着燕魔姬,问道:“你应该知道忘忧粉这种东西吧?” “我当然知道!” 燕魔姬脱口说出这句话后,眼睛一亮:“你、你不会也服用了忘忧粉吧?” 高飞脸上闪过痛苦之色,喃喃的说:“我真不想吸食那玩意――我有花不完的金钱,有泡不完的漂亮女人,我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就过什么样的生活。” 高飞忽然暴躁了起来,从石头上站起来,围着燕魔姬快速转着圈子,好像恶狼那样仰天对月咆哮:“可那些卑鄙的人,却利用沈银冰给我服食了忘忧粉,打碎了我的幸福生活!我、我和他们誓不两立,我要把他们杀光,杀光!” 说到后来时,高飞猛地低头看着燕魔姬,脸色狰狞:“你们这些垃圾,为什么要破坏我的幸福生活,为什么!” 看到高飞发自内心的痛苦后,燕魔姬笑了,是真的笑了,很开心:“世间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服忘忧粉了。如果我还有一个不想死去的原因,那就是因为放不下忘忧粉……那个世界中,没有忘忧粉。” “忘忧粉,忘忧粉,滚尼玛的忘忧粉!” 高飞怒喝着抬脚,狠狠踢在压在燕魔姬腿上的石头上,然后弯腰掀了出去。 他就像疯了那样,把四块石头全部掀走,才一把抓主她的衣领,恶狠狠的问:“告诉我,该怎么才能戒掉忘忧粉!” 燕魔姬开心的笑着:“只有一个办法。” 高飞急声追问:“快说!” 燕魔姬轻轻的回答:“那就是死。” “死?只能是死吗?” 高飞愣了很久,才慢慢松开燕魔姬,踉踉跄跄的后退几步,一皮股坐在了积雪上,双手抱着脑袋,用力抓着头发:“可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 瘫倒在地上的燕魔姬,左手揉着骨裂了的左肩,咳嗽了两声说:“没有谁想死的,我也不想死。” “你该死,因为你活着实在是没什么意思了。” 高飞腾地抬头,看着燕魔姬,嘿嘿冷笑:“一个女人长成你这幅样子,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这幅样子很难看吗?” 燕魔姬深吸了一口气问道。 “我不想多看你一眼。” 高飞慢慢冷静了下来,扭头看向了别的地方时,听到了一阵轻微的咔咔声,还没有回头去看,就听一个很清脆,好像银铃般的声音说道:“你现在再看看呢。” “你这鬼样子有什么好看的?” 高飞嘴里这样说着,却转过了头。 然后,他就愣住。 是真的愣住。 老天爷可以作证,刚才高飞在演戏,什么绝望、愤怒和沮丧,都是在演戏――他在知道燕魔姬的来历后,就开始演戏了,不再想干掉她,只想和这个鬼女人成为‘战友’,通过她了解更多的一些东西。 现在他愣住,却不是只想演戏,因为是真愣住了:刚才还厉鬼一样的燕魔姬,竟然变成了一个黑发红唇的美女,举起的白生生手掌,再也不是刚才那副鬼手的样子。 “原来她和安归王一样,都能变形。草,这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邪术。” 看到燕魔姬变成美女后,高飞马上就想到了安归王。 高飞带着恐惧的震惊表情(想到安归王后,这种表情也变成演戏了),让燕魔姬很满意:“你是不是很惊讶?” 高飞点头,却接着摇头:“是的,这、这不是真的……你是人,还是鬼?” “我当然是人。” 燕魔姬悠悠的回答:“这只是一种变脸神功而已。” “变脸神功?天地间竟然还有这么奇妙的变脸神功?” 高飞用力擦了擦眼,喃喃的说:“世人都知道,变脸神功出自蜀中燕家,自古以来就是不传之秘,你是湘西燕家的人,又怎么会懂得别人的不传之秘?” 燕魔姬揉着生疼的右肩,说道:“你说的不错,变脸神功的确出自蜀中燕家,我能学到,是因为当初逃上珠穆朗玛峰的人中,就有蜀中燕家的人。可惜的是,这个人却不是蜀中燕家的核心子弟,只会一些皮毛功夫。” 燕魔姬的语气中,带有了遗憾:“据说,真正的变脸神功练成后,想变成谁就能变成谁,包括变幻骨骼,眼睛的颜色。可那个人,却只懂的一点皮毛,经过毕生的钻研后,才勉强算是取得了一点小成就。” 高飞静静的听着,没有说话。 燕魔姬举起她的右手。 月光下,她的右手又变成了鬼爪的模样。 看着这只鬼爪,燕魔姬不满的说:“他毕生钻研出来的小成就,只能让人变成鬼的样子,而且只有一种变法……哼哼,就这,还被他视为不传之密,要不是我湘西燕家为了大业,用赶尸秘法相换,相信他会把这最后一种变法也带到坟墓中。” 咕噔咽了口吐沫,高飞说:“但就这一种变法,就足可以惊世骇俗了。” 燕魔姬右手一挥,骄傲的说:“那是自然!相传蜀中燕家那位前辈临死前曾经说,就这一种变法,就已经是逆天行事了。蜀中燕家在一夜之间被蒙古人灭门,变脸神功彻底失传,那就是因为上苍不允许他们再挟技为祸人间,这才糟了天谴。” 会一点皮毛就遭天谴,那么安归王早晚会不会被雷劈? 嗯,以后得找机会问问她,最好是先把变脸神技保存下来,免得她遭雷劈后,这种最古老的华夏文化失传――就在高飞想到这儿时,燕魔姬问道:“你是不是在想,能不能学到这份功夫?” 高飞用力点头。 燕魔姬嗤笑一声,伸出了手:“哼,别做梦了,你的骨骼已经成形,早就过了练习这种神功的年龄。” “不学也罢,我也不想变成你刚才的鬼样子。” 高飞站起来,问道:“你伸着手做什么,好像要饭似的。” 燕魔姬怒道:“自然是让你扶我起来,把我送医院。” 高飞装傻:“咱们是敌人,刚才还拼的你死我活的,我怎么可能会帮你?” 燕魔姬更怒了:“刚才不知道你已经服食了忘忧粉,所以我们是敌人。现在知道了,那我们就是战友,你当然得帮我!” “可你不了解我,更不知道是谁掳走了秦城城,我们算什么战友?” “那只是分工不同,你放心,我会告诉上面的,告诉他你已经是战友了,以后就不会再出手对付你了。” “那你能不能告诉你领导,让他放回秦城城?哦,对了,还有颜红,最好是再加上一个解红颜。” 高飞伸手攥住燕魔姬的左手,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 燕魔姬右脚抬起,歪倒在了高飞的怀中,左臂勾着他脖子,气喘的说:“白搭,刚才我就告诉过你了,掳走秦城城她们的人和我无关,我们不是一个部门。我出现,只是为了扫尾的,就像在黄河岸边那次。” “你也去过苏家别墅吗?在颜红被掳走之前。” “当然去过,守了大半夜,躲在窗外看沈银冰,几次想干掉她,用她的尸体。” 燕魔姬冷冷的说:“我赶了很多尸体,却从没有赶过美女的尸体,所以很想试一下。” 高飞也冷冷的说:“你幸亏没有动她。” “我只是想想而已,才不会那样做,她也是我的战友。” 燕魔姬不耐烦的说:“好了,你能不能把我抱起来下山?我浑身疼的厉害。” “你等一等。” 高飞松开了手。 燕魔姬扶着信号塔的水泥台子,问道:“你要做什么?” 高飞没有说什么,快步走到了那具无头僵尸面前才问:“这真是苏北山?” 燕魔姬这才明白高飞要做什么,点了点头说:“嗯,的确是他。” 低低叹了口气,高飞弯腰捧起苏北山的脑袋,放在了他尸体前,然后开始向上面埋雪:“我会让警方来验尸,并带回去火化,埋在陵园内,你没意见吧?” 燕魔姬淡淡的说:“他的颈椎神经已经彻底损坏,已经没有被驱赶的价值了,随你处理就行――你知道吗?别看苏北山年龄大,但他却是我手下‘灵性’最强的僵尸之一,可惜被你毁了。” “你以后再也不要和我说这件事,要不然我会真杀了你。” 高飞停住埋雪的动作,转身看着燕魔姬冷冷的说:“不管他是不是该死,可他生前对我还是很信任的,而且他也是真疼他女儿。就评这两点,我就不会允许人再糟蹋他,谁也不行。” 第651章 花魁! “一个没有灵魂的死人而已,有什么不能糟蹋的?” 燕魔姬嗤笑一声后,才发现高飞眼睛很亮,亮的吓人,赶紧挪开眼神:“好的,我答应你,并解除跗在他灵魂上的咒语,让它彻底安息。” 高飞从不相信世上会有灵魂这东西,老祖宗都说过人死如灯灭了――可他真不理解,一个明明死去,又几乎被烧成焦炭的尸体,为什么能做跑路,还能袭击人。 这是科学无法解释的,他只能相信人类真的有灵魂存在,既然燕魔姬答应会解开是不是灵魂上的咒语,那么就相信好了。 高飞掩埋苏北山的尸体,不打算会让沈银冰知道。 天底下,没有哪个当女儿的,能受得了父亲死后还被这样糟蹋的。 他只是想通过警方来验证一下,这具尸体是不是苏北山。 如果是的话,那么就直接送火葬场,烧掉后装骨灰盒里,放在公众灵堂中,也算是对得起苏北山对他的一番信任了。 在埋好苏北山的尸体后,燕魔姬盘膝坐在了地上,双手合十微微垂首,嘴里念念有词,最后拿出一张黄表纸,猛地抛向了空中。 那张纸呼的一下燃烧了起来。 火光中,闪现出一个小小的人形,就像刚睡醒那样,不停的伸腰扩臂扭着身子,但很快就随着火焰的消失黯淡了下去,最终不见了。 对燕魔姬的这一手,高飞倒没有感到有多惊讶,因为那些唬人的老道士,也能玩出这样的手段。 “好了,他的灵魂解脱了。” 燕魔姬长长松了口气,抬起头来说:“你要是不信的话,明天可以去问问沈银冰,今晚她会做梦,梦到苏北山和他妻子回家了。” “苏北山死后,她经常做梦,梦到他和她要东西。” 高飞淡淡的说着,走到燕魔姬面前,弯腰把她从地上抄在了怀里。 燕魔姬看出高飞是不怎么信她的话,也没再说什么。 她的身子很轻,也就是九十多斤的样子,对高飞来说算不了什么,很快就沿着羊肠小道走下了山,四下里看了眼问道:“你怎么来的?” 燕魔姬说道:“打车过来的,你别告诉我说你也是,那样你得抱着我去医院了。” “我有车,在那边。” 高飞抱着她又绕到前面山脚处,把她放进了车里,拿出电话拨通了刘小龙的手机。 他得让刘小龙通知警方,今晚就来这边带走苏北山的尸体。 在电话中,高飞嘱咐刘小龙,最好是找周春生亲自赶来带走苏北山的尸体,并按照他的吩咐验明正身,但必须得保密,免得生出什么意外。 刘小龙在电话里是一口答应,周春生肯定会买他这个京华纨绔的面子,再加上这事又是高飞在幕后操作,就算老周有什么怀疑(是不是高飞干的),相信也不会曝光的。 安排好这一切后,高飞启动了车子,向最近的医院赶去。 半个小时后,车子停在了一家医院门口,这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院门口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 这一路上,高飞都没有说话,燕魔姬也是闭目养神。 看到他熄火后,燕魔姬才睁开眼:“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话要问?” 高飞落下车窗,深吸了一口外面清冷的空气:“有,你回去后会怎么告诉你上级领导?” “实话实说。” “他会相信吗?” “这种事两个部门一查,就能查出来的。” “嗯。” 高飞嗯了一声,转过头来问:“你这个部门,你还知道有谁是?” “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燕魔姬嘴角抽了一下,淡淡的说:“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们都是单线联系。除了领导之外,没有谁知道部门中都有那些人。” “你们倒是组织严密。” 高飞点上一颗烟,左手搭在了窗外,又问:“那你总该知道你们先后掳走解红颜、颜红和秦城城,这是为什么吧?” 这些人为什么要带走秦城城等人,把她们带去了哪儿,又要让她们做些什么,这一直是高飞最想知道的。 他刚才之所以先问燕魔姬别的问题,就是为这个问题所铺垫。 他知道燕魔姬会拒绝他问出的对一个问题,所以才会问。 根据心理学来说,某人先拒绝别人的一个问题后,就会多少的有点愧疚,在接下来的问题上,就会下意识的要弥补问问题的人,说出一些实话。 果然,在高飞问出这个问题后,燕魔姬稍微犹豫了一下说:“其实,就算是告诉你也没什么,反正你以后早晚都会知道的。” “哦,那你说,我对此很纳闷。” “她们被带走,这都是因为你。” “因为我?” 高飞愣住:“为什么因为我?你们要拿她们来威胁我吗?有这个必要吗?如果是放在以前的话,也许还会管用。可我现在已经服食了忘忧粉,随便你们宰割了,你们为什么还要掳走秦城城?” 燕魔姬晒然一笑:“我们掳走她们,不是用她们来要挟你做什么,而是因为她们都是你的女人。” “她们都是我的女人?” 高飞更不明白了:“你们也许知道颜红和秦城城是我女人,可解红颜不是啊。” 说实在的,高飞倒是很想把解红颜变成他女人,毕竟华夏第一美女是很诱人的,只是后来发现那娘们居心不正后,这心思也就淡了,到她神秘失踪,也没和她有什么牵扯,他不喜欢把男女之间那回事当做是一个交易。 燕魔姬肯定的说:“她早晚会是的。” “她早晚会是?” 高飞彻底懵了:“你们能预算到未来?算到我和解红颜会有那种关系?” 燕魔姬摇头:“不用算,因为上面的人会安排你们发生那种关系。” 高飞有些抓狂:“为什么要这样做?” 燕魔姬的回答很神秘:“解红颜成为你的女人,这是命中注定的。” “狗屁的命中注定,我以前从来都不认识她的!” 高飞猛地一拍方向盘,骂道:“就算我会和她发生那种关系,那也得看我自己的心情。你们的人算个屁,凭什么要主宰我的意愿?” 燕魔姬轻轻的说:“你服了忘忧粉的。” 高飞呆住。 是啊,他已经服食了忘忧粉,已经接受别人的控制,人家让他上东他不敢上西,人家让他撵狗,他不敢追鸡,依着忘忧粉那强大的不可抵制力,夺走他一切都是轻而易举的,更何况让他去上一个漂亮女人? 如果有一天,那些人把解红颜脱光光塞进我被窝里,哥们上,还是不上? 要是上,那就违背了意志,如果不上,那戏就会拆穿了。 就在高飞琢磨这个问题时,燕魔姬说:“我知道,自凡是骄傲的男人,都不想被人控制,尤其是在男女感情问题上,所以你刚才生气,排斥这也是正常现象。但这不是你能抗拒的,你只能选择逆来顺受。” 高飞鼻子里申银了一声:“是啊,看来只能逆来顺受了。唉,那个啥,他们为什么必须要把解红颜变成我的女人?难道说,想让她给我生个孩子,当人质?” 燕魔姬笑了笑,笑容中带着讥讽,还有几分苦涩:“你的想象力还是很丰富的,让女人给你生孩子当人质。呵呵,不是这样的,上面只注重她是不是你的女人――嗯,这样说吧,如果解红颜变成你的女人后,那么她很快就会消失,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高飞眉头皱起:“你们会杀死她?” 燕魔姬轻轻点头:“不是我们,是他们。” 高飞又问:“这算什么呢?我有些懵。你的意思是说,他们先让解红颜变成我的女人,然后再杀死她,我怎么就想不通这是为什么呢?” 不等燕魔姬说什么,高飞忽然猛地明白过来,抬手就抓主她的手腕,低声喝道:“你告诉我,如果真像是你所说的,解红颜在变成我的女人,继而被杀死后,那么颜红和秦城城,是不是也会被杀死?” 燕魔姬再次轻轻点头,却没有说什么。 高飞抓着燕魔姬手腕的右手,越来越用力,声音越来越冷:“这算什么?告诉我!” “你先松开我,有些疼。” 燕魔姬挣开高飞的手,看着他的眼睛说:“具体的来说,不但解红颜、颜红和秦城城她们三个会死,还会有四个女人,也走上这条路。” “还有四个女人?” 高飞问道:“那,另外四个女人是谁?” 燕魔姬一字一顿的说:“和你发生关系的女人。” “和我发生关系的女人?” 高飞脑子里乱哄哄的,抬手狠狠揉了揉头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说:“你的意思是说,总共要有七个和我有过男女关系的女人会死,现在已经三个了,未来还会有四个,对不对?” 燕魔姬嗯了一声:“是的,本来已经找到了四个,但穆天涯却意外的死去了,所以现在就成了三个。” “必须杀死七个和我发生过关系的人。”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问道:“也就是说,如果我和你发生关系后,你就会变成第四个神秘失踪的女人,对不对?” 燕魔姬点头:“所以,我宁可在反抗中被你杀死,也不会做你女人的。” “他们既然能强迫解红颜成为我女人,那为什么不能强迫你?” 高飞问出这句话时,声音已经恢复了平静。 燕魔姬回答:“很简单,因为我不是解红颜。” 不等高飞再问什么,燕魔姬就解释道:“简单的说,就是因为解红颜很可能会成为你的女人,所以颜红、秦城城她们和你未来的四个女人,才会跟随她一起去死。” 高飞觉得被绕进了一个迷宫,觉得脑子转不过来了,只是机械般的重复道:“因为解红颜,所以颜红她们才会一起去死。” “对。” 燕魔姬用力点头:“因为解红颜是花魁。” 第652章 七仙迎客! 公元前117年,大汉帝国冠军候霍去病遭到楼兰凌玉公主的暗算,病死在楼兰。 他死后的尸体,呈白色透明胶状,无法入殓,被手下抬出楼兰向南三十多里后,被迫埋在了当地沙漠中。 三万将士守候大将军埋身之所,派人火速赶往长安报丧。 汉武大帝得知大将军为国捐躯后,仰天嚎啕大哭,曰苍天无眼,亡朕大将军! 悲恸不已的汉武大帝,遂派尚书令苏活率领使团赶往西域,迎回大将军灵枢。 苏活西出玉门关后,前方探马急报大汗征西大军副帅郑平,天使团不日即到。 为迎接天使到来恭迎大将军灵枢,郑平与众将商议过后,决定以西域楼兰故规‘七仙迎客’方式迎接苏活。 所谓的七仙迎客,是西域地区迎接贵人时最为崇高的礼节:找七个漂亮的已婚妇女,杀死她们后把她们的尸体用桐油、砒霜等药物浸泡三七二十一天。 这二十一天,类似于中原民俗中亡人后的‘三七’。 ‘七仙女’浸泡三七后,尸体会被捞出药水,放在阳光下暴晒七天,每天在日光最盛时,要在尸体上刷桐油――这样连续七天后,尸体就会变成金色,却因为在砒霜等剧痛药物浸泡过的原因,尸体水分不流逝,栩栩如生,只是颜色变成了金色。 历时一个月,七仙女制成后,在贵客来时的路上,每隔一里路就会放上一具尸体――最后一具尸体,会站在主人门前,与主人一起迎接贵客…… 这就是西域历史上最为隆重的七仙迎客,与中原迎接贵客的‘九尸迎宾’的格局大同小异,只是把九个男尸换成美貌妇人。 (九尸迎宾之礼,最早可是周天子朝会九仪(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所用之礼仪,乃天子才能用的古礼。) 西域的‘七仙迎客’之所以是美貌妇人,是因为西域疆土辽阔但人烟稀少,所以能生养的女人,才是最受人尊敬的。 这七位‘仙女’,可不是随便找七个妇人就行得,期间有着相当严格的规程。 首先,要选出一位表率者,称之为七仙女中的花魁。 花魁选定后,接下来的六个妇女,最起码得与花魁的男人,都有那种男女关系(一个男人有很多个老婆,这在一夫多妻制的古代是很正常的),寓意为七仙女乃是一家人,一家人外出迎接最高贵的客人。 在古代西域,能够用得起‘七仙迎客’迎宾大礼的,都是那些王侯贵族之家,一般老百姓土财主的,就算有七个老婆,也不会舍得杀死来做为迎宾之用。 就因为舍不得把自己所喜欢的女人都干掉,所以‘七仙迎客’到了公元前130年左右时,规矩又有了很大的改变:主人决定要用‘七仙迎客’大礼欢迎无上贵宾后,只需在‘后宫’选出一个女人当‘花魁’,剩余的六个女人,只需从奴隶中找出就可以了。 当然了,在找到其他六个‘奴隶仙女’后,主人会和她们发生关系,把她们变成自己人,然后在干掉制成金色迎宾仙女。 自从‘七仙迎客’的制成法有了改变后,古代西域的王侯贵族在受到如此崇高礼仪后,就不会再关心前面那六个‘迎宾仙女’了,而是最看重最后一个,也就是花魁。 花魁是谁的妇人,那么谁就是那次‘七仙迎客’的主人。 这就是花魁最重要的原因。 其他六个妇人,就是死了,也只是花魁的陪葬品而已。 当年霍去病攻下楼兰后,最不缺的应该就是西域美女了,单身男人在外作战,大功告成后岂有不近女色之理? 所以郑平在决定要用‘七仙迎客’的崇高方式来迎接苏活时,根本不用担心找不到七位仙子,而且个个都是大将军的身边女人――让她们成为迎客七仙女,对她们来说,是一种无上的荣耀。 虽说大汉尚书令苏活抵达西域后,并没有把大将军的遗体带回长安(大将军的肢体已经划为水,永远留在了西域大地中),可却享受到了西域最为崇高的‘七仙迎客’之礼,并纪录了下来,传进了中原。 当然了,这种残忍的‘七仙迎客’和中原的‘九尸迎宾’一样,都被中原儒家所斥责,慢慢就被正统的王侯贵族所抛弃了。 七仙迎客之礼,最后一次的出现在唐朝末年,时任范阳节度使的安禄山,用这种崇高礼节来迎接盟友史思明,共商反唐大计。 从那之后,七仙迎客与九尸迎宾之理,就再也没从历史上出现过。 讲完‘花魁’和‘七仙迎客’的典故后,燕魔姬抿了抿嘴角说:“从解红颜丢失东宫《安归经》,逃离京华隐姓埋名于地上后,她就被上面认定了花魁。或者说,让她成为花魁,是她叛教后最严厉的一种惩罚。” 燕魔姬所讲的这些,高飞听起来是‘如痴如醉’,真没想到还有这种残酷的迎宾方式――七个成为金色尸体的貌美妇人,每隔一里地就会出现一具,那该是一个多么震撼的场面啊,被迎接之人,想不骄傲都不成啊! 慢慢的,高飞也琢磨出了一些什么:解红颜很倒霉的成为花魁后,那么按照‘七仙迎客’的古礼,跟她一起变成‘仙女’的六个女人,都必须得和她一样,拥有同一个男人。 就因为这样,燕魔姬才肯定解红颜早晚会成为高飞的女人,已经成为高飞女人的颜红,和秦城城,才会神秘失踪。 本来穆天涯也算一个的,可是她却死在了皇朝会所。 那么,接下来肯定还会有四个和高飞有着亲密关系的女人,会神秘失踪――等她们凑够七个人后,七仙女成。 想到这儿后,高飞猛地打了个寒颤:这样一来,和他有着男女关系的梁娇娇,白瓷,甚至秦紫阳和远在国外的妮儿,岂不是都有可能会被他们掳走,制成七仙女? 烟卷早就着完了,高飞却仍然狠狠吸了一口,问出了最大的疑惑:“为什么要把解红颜算作是我的女人?好像随便哪一个男人,都能成为她男人的吧?” “你说的不错,依着解红颜的美貌,只要她想,应该没有多少男人会拒绝成为她的男人。” 燕魔姬叹了口气:“唉,可惜的是,解红颜的第一任丈夫早就去世了。她隐藏到冀南后,对她产生爱慕的那个种菜人,也被她杀死在菜地里……” 燕魔姬刚说到这儿,就被高飞打断:“等等,我曾经听解红颜说起过,说她来到冀南后,的确有个菜农喜欢她,她原先住的那个地方,就是那个菜农的。可她告诉我说,那个菜农是被别人谋杀了的,你怎么会说是被她杀死的?” 燕魔姬冷笑:“哼哼,她在说起菜农的死因时,当然不会说是她杀了的,要不然她得去坐牢,也被人当做忘恩负义之人。” “原来她是骗我的?” 高飞把烟头捏成了一团:“是她杀死了收留她的菜农,侵吞了人家家产,还真亏那个菜农那么关照她,真是狼心狗肺。” 燕魔姬倒不是很同意高飞这个说法,解释道:“其实她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的,因为那个菜农不死,他们要是成为两口子的话,那么就会连累其他六个女人。她自己也会没命的,我们的人会为那个菜农找到其他六个‘红颜知己’。” “我越听越迷糊了。” 高飞用力搓了一下脸颊,说:“如果说解红颜杀掉菜农是保护她自己,和其他六个女人。甚至在这些年中,这也是她拒绝接受男人的原因,那么你们的人为什么在她没有男人时,还要把她掳走?” 燕魔姬犹豫了很久,才低声说:“因为时间来不及了。以前解红颜可以凭借不找男人来保护自己,可随着那个日期的临近,上面的人再也等不及了,这才掳走了她,强迫她嫁给某个男人――恭喜你,你成为了那个男人。那天来临一个月之前,你会和她成婚的,然后她就会彻底的消失。” 高飞声音古怪的问:“为什么必须是我?” 燕魔姬淡淡的回答:“怪,就只能怪你曾经对她产生了非分之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身边的女人好像都很漂亮。漂亮的女人,是七仙女的最佳人选。” “嘿,嘿嘿,咯,咯咯。” 高飞怪笑了一声:“你们就这么肯定,我会甘心让自己的女人被你们弄走,而不反抗?” 燕魔姬瞪大眼睛看着高飞,认真的说:“高飞,我知道你很有实力,在华夏也很有能量。可你还不时我们的对手,你永远不知道我们有多强大。更何况,你现在已经服食了忘忧粉,你不想这样做也不行了。送你一句忠告。” 高飞问:“什么忠告?” 燕魔姬轻声说:“别再随意祸害女人了。你得到了她们的身子,却有可能让她们连命也葬送――尽管你不祸害,我们也会找到合适的女人送给你。你的妻妾会被制成‘七仙女’的命运,已经无法改变了,因为时间越来越紧迫了。” “别再随意祸害女人了?” 高飞嘴角弯了几下,问道:“那你能告诉我,你们不惜糟蹋人命来制成‘七仙迎客’,迎接的人是谁吗?” 燕魔姬摇了摇头。 高飞问道:“不想说,还是不能说?” 燕魔姬叹了口气:“不是不能说,也不是不想说,是想说、能说,但依着我在组织内的地位,还没资格知道这个享受‘七仙迎客’大礼的人是谁。” 高飞看着燕魔姬的眼睛,一声不吭,眼神如刀般的犀利。 燕魔姬和他对视着,眼睛眨也不眨。 俩人对视了几近一分钟后,高飞率先挪开目光,淡淡的说:“有机会告诉你领导,就说我不会放任他们伤害我身边人的,哪怕我服食了忘忧粉。” 第653章 一个回家的梦! 高飞离开北山集团之前,曾经告诉沈银冰说,今晚他要去她那儿和她同居…… 高先生那副无赖嘴脸,很让沈银冰生气。 不过她也很清楚,高飞说的没错,既然他们两个已经是‘战友’了,为了增加战友情份,他们必须得做出一种姿态,来证明高飞的确认命了,甘心受那些人驱使。 想到今晚又要和高飞同居,沈银冰表面上很生气,很不屑,内心实则很期盼――她忘不了有高飞的晚上,她在睡梦中时会有多么的心安。 这种怪怪的期盼,让沈总感觉时间过的非常慢,太阳总是挂在天上,老半天都不挪动一下。 好不容易,沈总熬到了下班,西边的太阳也落山了。 这时候是一年中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时侯,天完全黑下来时,也不过是晚上六点,这要是放在夏天,太阳还老高呢。 下班后,沈总就急吼吼的驾车赶向了超市――她想到家里冰箱内已经空空如也了,而高飞又是个饭桶,晚上总是爱吃零食,好像个娘们似的,如果没有零嘴,那家伙肯定会抱怨的。 为了不受抱怨,沈银冰从超市中逛了接近一个小时,买来的零嘴等食物,冰箱都盛不了了。 她到家时快八点了,那家伙还没有影子。 坐在客厅沙发上看了一个小时的电视后,敲门声还没有响起,倒是她肚子饿得咕咕叫了。 好几次,沈银冰都想给高飞打电话,问问他到底死到哪儿去了,为什么也不来个电话,又是啥时候回家。 但转念一想,却又放下了电话:哀家给他打电话,肯定会被那小子误以为哀家盼着他来,哼,这个面子不能丢,他爱来不来,不来拉倒,哀家吃饭去先。 堵着一口气的沈银冰,自个儿来到小区门前的快餐厅用过晚餐后,已经是九点半了,高飞仍然没有出现,也没有给她打电话。 “混蛋,肯定是做弄着我玩儿呢,哼。” 咬牙切齿的骂了几句后,沈总以为那家伙是耍她玩了,把手机狠狠摔在沙发上后,也没洗澡就去了卧室,把自己扔在窗上,拉过一条杯子盖住了脑袋。 “以后都别想我再信你的话,言而无信的小人!” 带着一腔怨恨,沈总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她睡了好像没多久,再睁开眼时,天竟然大亮了。 金黄的太阳从东方升起,散发着万道金芒,天空是那么的湛蓝,一只小鸟啾啾叫着从门前飞过,空气中带着湿湿的潮气,是那样的清新,让人忍不住会闭上眼,深深的呼吸。 沈银冰慢慢的从窗上坐了起来,呆呆的门外,忽然发现她目前不在自己的小区,也不是在南部山区的16号别墅,而是在小时候居住的苏家老宅。 苏家老宅,是苏北山的乡下老家,是那种青砖红的房子,在乡下很常见。 “我怎么会来到老家了?” 沈银冰很奇怪,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沈银冰在出生前,苏北山的父母就已经去世了,他们一家在老宅中住了一年不到,就去了南部山区的别墅,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回过老家。 她都已经忘记了老家的大门朝哪,可现在当她一觉醒来时,却已经在老家的西屋窗上了。 就在沈银冰感到很奇怪时,看到了两个人――父亲苏北山,和母亲沈若萱。 有着花白头发的苏北山,穿着几个月前的那件中山装,沈若萱却年轻的要命,二十多岁的少妇,穿着米色西装,黑色半高跟高跟鞋,乌黑的秀发烫着成了大波浪式。 苏北山和沈若萱牵着手,俩人带着幸福的笑容,从太阳升起的地方走来,走上了台阶,一直走进了他们结婚时的东屋里,关上了房门。 他们从太阳升起的地方走进东屋里时,好像根本没有看到西屋的沈银冰,从头至尾都没有看到,他们手牵着手,眼里只有对方。 “爸,妈,你们回家了?为什么不和我说话呢?” 沈银冰喃喃的说着,抬脚从窗上迈下,右脚却被锦被勾住,一个不小心摔下了床……就在她身子即将摔在地板上时,一双手及时托住了她。 沈银冰霍然睁眼,然后就看到了高飞。 也看到了窗头上方的壁灯。 卡通样式的壁灯,依然散发着淡淡的乳白光泽。 我爸呢? 我妈呢? 他们怎么不见了? 沈银冰望着高飞的脸,目光呆滞:他怎么会来了? “看什么,不认识我了?” 把沈银冰重新放回到了窗上,高飞扯过杯子来盖在她身上,拍了拍手笑嘻嘻的说:“晚上睡觉为什么不关房门,不会是特意给我留得吧?不过这样也好,要不是我及时赶到的话,你就摔在地上了。” 抬手拍了拍依旧发呆的沈银冰左边脸蛋,高飞问:“怎么变傻了?哦,对了,我进来时听到你嘟囔着喊爸爸妈妈的,又做梦了对吧?” 沈银冰眨巴了几下眼睛,问道:“我爸妈呢?我刚才看到了他们。” 高飞一皮股坐在窗沿上,打了个哈欠说:“大姐,你在做梦好不好?你梦到他们做什么了?” 今晚忙活秦城城失踪、燕魔姬等事,高飞累得不轻。 等他安置好了燕魔姬回来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 幸好燕魔姬的伤势不怎么严重,只要静养个半月二十天的就能差不多复原了。 没有找到秦城城的确让高飞失望,可能够知道那些人的计划,高飞最起码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没头苍蝇般的瞎猜了。 只要有了明显的目标,过程再艰难,高飞也有信心能办成他想做的事情。 看着随意甩到鞋子的高飞,沈银冰眼眸骨碌碌的动了一下,轻声说:“原来真是在做梦――我梦到爸妈回家了。他们手牵着手的很开心,回到了老家,他们结婚时的那所屋子里。” “哦,这叫若有所思,夜有所――” 高飞还没有说出那个‘梦’字,脱袜子的动作忽然僵住,涩声问道:“你、你真在梦中看到你父母回家了?” 燕魔姬曾经告诉过高飞,说她会解除跗在苏北山灵魂上的咒语,让它彻底安息。 并说如果高飞不相信的话,那么回家可以问问沈银冰,问问她是不是会梦到苏北山夫妻回家了。 当时高飞不置可否,压根就没放心里去。 但是现在,沈银冰却告诉他说,她真梦到了她父母,手牵着手的回家了。 (题外话:这段故事取材于兄弟我的亲身经历。那时候还没有结婚,爷爷去世下葬后的当晚,我就梦到东边有金色太阳升起,天空湛蓝,小鸟飞过,爷爷牵着早就去世的祖母的手,走回了他们的房间,然后梦就醒了。醒来后,把梦告诉了父亲,父亲说爷爷奶奶在那边终于团聚了,这是回家呢――这个梦过去接近二十年了,仍然历历在目清晰的很,所以就当做故事情节套用在这儿了,并不是为了宣传迷信,只是单纯的觉得很神奇)。 “是,我真看到他们回家了,他们很开心很温馨的样子。” 沈银冰抬手拢了下垂到耳边的发丝,这才发现高飞一脸奇怪的样子,就说:“怎么,不信是吧?无所谓,反正我信了。” 我也信了。 高飞很想告诉沈银冰这句话,并把苏北山变成僵尸的事情说出来,但想了想还是忍住了,光着脚站在窗前,装做不置可否样子的耸耸肩:“我无所谓,你信就成――那个啥,今晚我睡在哪儿?” 高飞上次离开这个家时,就把钥匙留给了沈银冰。 不过高先生想夜入民宅还是很简单的,只要一根铁丝就能打开门锁。 做贼般的进来后,高飞去了他曾经睡过的房间,才发现那里面只有一张空荡荡的窗,上面干净的没有一根稻草――大冬天的睡在光板窗上的滋味可不好受,所以这家伙才来到了沈银冰这边。 “你睡――” 沈银冰指着外面客厅的沙发:“暂且睡那上面吧。你原先在这儿住时用过的窗单等东西,都那个啥,都被我扔垃圾桶里了。咳,明天你自己再去买那些东西吧。反正外面打开空调,也很暖和的。” 沈银冰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拎着鞋子走了出去。 他本来就没打算和沈总睡一间屋子,刚才那样问,只是和她开玩笑而已。 “这家伙不会生气了吧?” 看着被关上的房门,沈银冰舒舒服服的躺了下来,双手交叉着枕在脑后,翘起的右脚慢慢晃着,又开始回想刚才的那个梦。 苏北山去世后,沈银冰经常做梦梦到他,但每一次梦都很吓人,让她好几天都心神不定的。 今晚这个梦,做的却很、很温馨,第一次没有怕。 “难道是因为这个家伙要来和我同居,所以才开始做好梦的?” 就在沈银冰自言自语的说到这儿时,房间门又开了,只穿着一个裤头的高飞,抱着衣服闯了进来。 沈银冰赶紧把脚拿了下来,扯过被子卷在自己身上,靠着墙根坐了起来,倚在墙上看着高飞的眼神中,带着轻微的怒意和警惕:“你又进来做什么?” 高飞关上房门,看了眼被窗帘紧紧遮住的窗户,快步走到窗前,啪嗒一声关掉了壁灯后,这才说:“进来做什么?当然是睡觉了。” 高飞在关上壁灯后,沈银冰就觉得心儿跳的厉害了,声音也发颤:“不是让你睡在外面沙发上的吗?高飞,你不会是对我有了歹意吧?咱可说好了,我允许你来我家,只是在演戏。懂不懂,是演戏,不是让你假戏真做的。你快出去,要不然我就大喊非礼――哦,不,我会打电话报警。” “随你的便,爱干啥就干啥,但你最好别让外面监视我们的人发现我们在演戏就成。” 黑暗中,高飞走到窗前,慢慢扯开窗帘一角,向外面看去。 第654章 关注你走路的姿势! 沈银冰一楞:“什么,你说外面有人在监视我们?” “你以为呢?你以为那些人会这样好骗?如果我们今晚没有睡在一个房间内,那些人肯定会怀疑我们的。” 高飞说着放下了窗帘,抬头看着泛着白色微光的天花板说:“也许为了尊重我们的隐私权,他们不会在你卧室内安装摄像头和监听器,但不排除会在客厅内安装那些东西,随时随地的监视我们。” 沈银冰裹了下身上的被子,喃喃的问道:“那我们怎么办?总不会真住在一起吧。” “你还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没有,可我不想和你住在一起,我怕你会伤害我。” “你别想那样的美事了,现在你就算跪在地上……” 高飞刚说到这儿,就被沈银冰愤怒的打断了:“跪在地上求你,你也不会伤害我是不是?” “完全正确,加十分。” 高飞打了个哈欠,走回窗前,横着躺在了窗尾,随手把衣服盖在了身上说:“行了,赶紧睡觉,困死了――警告你啊,不许趁我睡着时,对我性骚扰,要不然我会去法院告你的!” “你去死吧!” 沈银冰拿起一个枕头就砸了过去。 高飞抬手接住,枕在了脑袋下面:“谢谢,都说最美好的事莫过于打瞌睡时别人送上枕头,果真不假。” “自以为是,哼。” 沈银冰碰到这种不要脸的,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哼了一声,也横着躺了下来,左手却悄悄把窗头柜上的水果刀拿了过来,准备用来对付那家伙。 高飞没有再搭理她,很快就发出了轻轻的鼾声。 高飞好像是睡着了,可沈银冰却总是睡不着,还越来越有精神,只觉得平日很舒服的窗铺,现在忽然特别的别扭,无论什么姿势都不舒服。 翻来覆去的待了大半个小时后,沈银冰终于忍不住的说道:“哎,你真睡着了?” 高飞那边鼾声依旧。 沈银冰撇了撇嘴,翻了个身,玩着那把水果刀说:“别装了,我知道你根本没睡着,你又不是猪,怎么可能随便找个地方就能睡着呢?问你个事,你既然发现有人在监视我们,那你为什么不把那些人撵走,或者教训他们一顿?” 高飞还真没有睡着,他在仔细回想燕魔姬那番话:某些人为了迎接一个贵客,采用了西域古代最为牛叉的‘七仙迎客’方式,以解红颜为花魁,要掳走和他有关的其他六个女人。 那个贵客是谁,高飞暂时不想去考虑。 现在最该考虑的是其他剩余的四个女人,梁娇娇、白瓷,秦紫阳和妮儿。 至于和自己也有那种关系的安归王,高飞才不会考虑她的安全――如果那些人连安归王都能掳走的话,那就啥也不用提了。 远在国外的妮儿,高飞也不用担心,当初狙杀小组为了掳走妮儿,可是费了老鼻子神的,现在她的安全应该更加严密。 秦紫阳,现在和叶心伤在一起,那些人脑子没毛病的话,应该不会去招惹她。 这样一来,最有希望被掳走的,只能是白瓷,和南疆那边的梁娇娇。 这两个女人,肯定会被那些人列为下一个目标了,尤其是白瓷,高飞想不到她能逃脱的任何理由。 梁娇娇――想到梁娇娇后,高飞心里就有些疼:那个骄傲到傻呆呆的女人,到现在还杳无音信,就算他想打电话提示一下也没机会,看来必须得通过她父母来通知她了。 高飞想,加上白瓷和梁娇娇的话,七仙女就五个人了,那么就还差两个。 其中会不会有沈银冰? 毕竟现在俩人已经‘同居’了,她已经是他女人了。 翻来覆去的想,高飞逐步排除了沈银冰:那些人不会打沈银冰的主意,因为她现在对那些人很有用处,算是那些人赚钱的机器,绝不会拿来送礼的。 想到这儿后,高飞心里多少轻松了一点,又开始为某件事发愁:他现在已经和沈银冰同居了,可凭着他对女人的了解,一眼就能看出沈总还是个雏儿,别人一样能看得出,这样就有可能会露出破绽,让人猜出他们是在演戏,前面做出的努力就会付之东流。 就在高飞琢磨这个问题时,沈银冰和他说话了。 高飞不想搭理她,但耐不住这女人总是提些愚蠢的建议,就把盖在头上的被单扯掉,没好气的说:“那些人就是苍蝇,轰走了还会再来。你懂不懂,现在我们和对方是信任的磨合期,只有让那些人相信我们会按照他们所说的去做,他们才会开始投资。现在要是去驱赶他们,除了起到反作用外,我看不出啥好处。” 沈银冰愣了下:“哦,你说的很有道理,那你就在这儿睡吧。” “我早就在这儿睡了,还用你说。” 高飞翻了个身,看着黑暗中的沈银冰:“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就是觉得吧,那些人明天后肯定会特别关注你走路的姿势。” “关注我走路的姿势?” 沈银冰奇怪的问:“为什么要关注我走路的姿势?” 高飞淡淡的说:“女人和女孩子,最大的区别就是走路不一样,你现在走路的姿势属于女孩子。” “我本来就是女孩子嘛,这还用你说――” 话说到半截,沈银冰忽然明白高飞想表达什么了,脸儿腾地火热:“你、你不会想、想那样吧?” 高飞嗤笑一声:“想那样?既然想让别人相信咱们,那你明天后走路就得像女人。” 沈银冰想都没想,就嚷道:“你做梦去吧你,我绝不会让你碰我的!” 高飞懒洋洋的说:“我也不愿意碰你――不过,你最好想个好一点的法子,让那些人以为你已经是我女人了。” “我没什么好法子!我警告你啊,你千万别乱来,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沈银冰用力裹了下被子,攥紧了手中的水果刀,等了片刻没听到高飞说话后,又问道:“你先说说,女人和女孩子走路的最大区别在哪儿?” 高飞打了个哈欠,含糊不清的说:“据说女孩子走路,是腰扭皮股不扭。女人呢,则是腰不怎么动,俩皮股蛋子倒是风扫的拽来晃去的,只要眼睛不瞎,是个人就能看得出。所以呢,从明天开始,你最好学会扭皮股。” 沈银冰瞪大眼睛问:“说话这么难听――真是这样?” “不信你找个女人去问问。” 高飞随口敷衍了一句,翻过身说:“好了,不说话了,睡觉。” 这次沈银冰很听话,直到高飞真的睡着了,都没有再说什么。 人在有心事时,睡眠质量就不会很好,第二天早上五点半,窗外的天还黑压压的,高飞就睁开了眼,接着就听到了轻微的呼吸声,怀里好像也多了个人。 高飞拿起手机点亮屏幕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本来在窗头位置睡觉的沈银冰,滚到了他身边,被子也蹬到一边去了,双腿蜷缩着脑袋趴在他怀中,右手蜷缩在她自己心口,左手放在他小腹位置。 看到她左手时,高飞就觉得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她手里竟然握着一把水果刀,刀刃就搁在他每天早上骄傲的昂着脑袋的兄弟上面,虽然还搁着一层布料,可这种感觉实在不怎么样。 “么的,原来一直防备着老子,想把我变成你老爸那样的人吗。” 高飞赶紧夺过刀子扔在了地上,刚要弄醒她,告诉她这样做很危险时,沈总却翻了个身,背对着他嘴里说了句什么又睡过去了。 看着被碎花睡袍包裹着的那具曼妙身躯,高飞张嘴无声骂了句‘神经病’,却又担心她会着凉,只好爬起来扯过被子,盖在了她身上。 在给她盖被子时,高飞才发现沈银冰嘴角还带着笑容。 看来是做美梦。 “你真该庆幸哥们是正人君子,要不然你就完了。” 高飞飞快的在沈银冰翘起的皮股上莫了一把,把手机放在枕边,瞪着眼睛胡思乱想了十几分钟,又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这一觉,他睡得很沉,醒来时已经天光大亮了。 窗上已经没人了,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快八点半了,看来那个神经病已经去上班了,临走前还没忘记把地上的刀子拿走,也不知道有没有后怕。 当啷一声轻响,从外面客厅内传了进来,是杯子碰撞的声音。 高飞翻身下了地,快步走到门前,慢慢的打开一条缝向外看了眼,接着就全部打开,双手抱着膀子倚在了门框上,看着收拾案几的沈银冰。 沈银冰刚买早点回来,一大堆早点,包子油条豆浆的,边把豆浆向杯子里倒,还边小声哼着小曲,一副很幸福的居家女人样子。 好像她的第六感在提示她,背后有人在看着她,小曲一顿转过了身,然后就看到了高飞,但接着就脸儿一红,飞快的扭回了头,不高兴的说:“高董请你记住,我们现在同居只是在演戏,不是真的两口子,所以请你以后在这个家里时,务必要做到衣冠整洁,千万不要把你的丑态,随便暴露在人民的纯洁目光下。” “说的这样大义凛然,也不知道昨晚谁衣衫不整的趴在我怀里睡了一宿。” 高飞低头看了眼高高鼓起的裤头,也觉得这样好像有伤风化,赶紧快步走进了洗手间。 等他洗漱完毕,又从卧室内穿好衣服时,沈银冰已经吃完了她那份早点。 “快点吃吧,等会儿就凉了。” 沈银冰拿起一张餐纸,动作优雅的擦了擦小嘴,站起身走向了窗口,看样子是要拉开窗帘。 “哦,刚醒来时,我还以为你去上班了呢。” 高飞随口说了一句,却忽然发现沈银冰走路的姿势,特别的别扭。 怎么说呢? 本来走路好像小鹿那样闲庭信步的沈总,现在就像腿中间夹着什么东西那样,姿势很不自然,还夸张的扭着皮股…… 第655章 天无绝人之路! 看到高飞脸上露出迷惑不解的样子后,沈银冰骄傲的抬头哼了一声,左手扶着腰肢,迈的步子更小,走的更慢,皮股却扭的更夸张了。 擦了擦眼睛,高飞走到她面前,围着她转了好几圈,又抬手莫了莫她额头:“大姐,你脑子进水了?” 沈银冰打开高飞的手,骂道:“滚开,大早上的说什么胡话呢?” “脑子没进水的话,你怎么这样走路?” 高飞刚问出这个问题,忽然明白了过来,指着她两条腿子吃吃的说:“你、你这是在学女人走路?” 沈银冰横向走动了几步,得意的说:“早上我就在网上查过了,女人和女孩子最大的区别,的确是走路的姿势不同。网上说,女孩子走路时两根腿是紧闭――咳,嗓子有些痒……我就是这样走路的。女人呢,因为被、那个啥了后,两根腿之间就有了点距离,走路的姿势就变了,连带着,咳。” 莫了莫自己的美豚,沈银冰耸耸肩说:“这儿晃动的幅度,也有了微妙的改变。既然我们对外宣称已经同居了,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我必须得学女人的样子走路――你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明白了。” 高飞强忍着笑意,又问:“那,你是怎么总是以这个姿势走路的?” 沈银冰撇了撇嘴,说:“更简单了啊,只要多穿几条小裤裤,小裤裤的夹层中塞上一团面纱,想不这样走路都很困难啊。” 高飞满脸都是钦佩之色,双手抱拳弯腰行礼:“佩服,高某人实在是佩服大姐您的急智,能够用这种方式来装女人走路。不过在下还有一个更好的建议,使你看起来更加像女人。” 沈银冰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疑惑的问道:“什么建议?” “最好是在下面放上一根黄瓜,记住,最好是竖着放。” 高飞说完不等沈银冰反应过来,就急吼吼冲进了卧室,刚关上房门,就听到皮鞋砸在门板上发出的咚咚声。 ―― 冬天的白天总是很短,下午五点半时,道路两旁的街灯已经亮了起来,路上行人却没有因为天黑了就有所减少,反而更多了。 实际上,晚饭后的市区街道上,才是行人最多的时侯――长夜漫漫,无心睡眠,现在又不是古代了,谁喜欢总是猫在家里等天亮,大部分人都走出家门,不是去公园,河边溜腿,就是逛夜市,哪怕是寒冬也挡不住。 相比起市区来说,郊区的晚上就清冷了很多,道路上车辆依旧川流不息,骑着电动车的行人也来去匆匆,几乎没有谁喜欢在这个北风呼啸的晚上在路边溜达。 一场中雪过后,冀南的天气温度下降了至少七八度,如果用舌头去舔街灯杆子,肯定会被粘下一层皮来。 田中秀雅裹着一件军大衣,缩着脖子沿着路边向西走,走到这个小镇长街最西边那家酒楼面前后,就转身再向东走,走到最东边的加油站,然后转身再向回走。 她这样来来回回的已经走了四五趟,每次都要半个小时左右。 其实她一直也不喜欢在这儿溜街,更喜欢坐在酒吧窗前,端着一杯红酒抬头看着夜空,数星星……身处繁华间却有一颗向往平静的心,那才是她最喜欢的生活方式。 咕噜撸,肚子里传来了需要进餐的提议。 田中秀雅抿着嘴角咽了口口水,停止了继续溜达,慢腾腾走进了一家小旅馆。 这家小旅馆的名字叫大帝旅馆,名字很霸气,很高尚的样子,可只要拿出五十块钱,就能在这儿住一晚上。 踩着看上去脏兮兮的水泥楼梯,田中秀雅回到了自己的客房。 客房也就是七八平米,一张窗,一个柜子,就是所有的家具了,上面吊着的灯泡,是这房子里唯一的家电,不过倒是有个阳台,阳台窗台上还养着一小盆仙人掌。 阳台下面,是一个不大的院子,院子北面是一排平房。 田中秀雅从柜子里拿出一包方便面,走到了阳台上,看着下面的院子,一口一口的干嚼着方便面。 今晚,是她住进大帝旅馆的第六个晚上。 上个星期二之前,田中秀雅才发现她的钱已经不多了,赶紧给她哥哥田中秀则打电话,请他向她账户汇钱时,却惊恐的发现,哥哥的电话竟然停机了。 田中秀则的手机停机后,田中秀雅的第一反应就是马上回国。 但一想到如果这时候回国,好像只能眼睁睁看着大合集团破产……那是她不愿意面对的事实,她宁可继续留在华夏,也不想看到那种情况的发生。 只有她继续留在华夏,才能有希望说动高飞。 于是,田中秀雅一狠心,搬离了市区酒店,来到了郊区这家大帝旅馆。 来自异国他乡的单身女孩子,能够放心住在郊区一家小旅馆,这还得多亏了她原先在酒店时认识的那个女服务员――这家旅店的老板,就是女服务员的哥哥,一个很朴实的男人。 在大帝旅馆住下后,田中秀雅每天都要乘坐公共汽车去市区,候在北山集团总部大楼门前,等候高飞(门口保安得到某人指示,禁止她入内),天黑后就回到郊区。 大前天见过高飞后,田中秀雅就再也没等到他,却等来了雪后的严寒,只好从附近集市上买了这件黄大衣。 盯着一间亮起灯光的屋子,田中秀雅愣了会,推开了一扇窗户。 湿冷的空气马上涌了进来,让她打了个寒颤。 “哥俩好啊,六六顺啊,八匹马啊――喝,你喝!” 一阵热闹的猜拳声,从楼下旅馆小饭店内传来,混杂着酒香、羊肉膻腥的气息,也缓缓的飘了上来,让田中秀雅情不自禁吧嗒了一下嘴巴,觉得方便面更加没味道了。 我竟然会馋这种味道了。 田中秀雅自嘲的笑笑,正要关上窗户时,却听到下面那个喝酒的嚷道:“大彪哥,今天我才相信,你终于时来运转了。行,我张冒算是服了你了,赶明儿我就辞掉开车那个活,跟着你干――咕噔,大彪哥,你是不是再向那个高、高什么来着?” 大彪哥带有微醉的声音响起:“高飞,高老板。不过你最好叫他飞哥,我听李德才说,飞哥最喜欢咱们这种纯朴的乡下人了,咱们朴实,信得过。你知道不?李德才原先就一物流公司送货的,也不知道走了啥狗屎运,竟然成为飞哥的人了,先在落日餐厅当保安头头,后来又被飞哥安排来这儿种草药,听说――” 大彪哥后面说了些什么,田中秀雅没有听到。 她在听到‘高飞’和‘落日餐厅’这两个名字后,就确定大彪哥嘴里的高飞,就是她要找的那个高飞了。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高飞的人……只要我能取得这个大彪哥的同情,他肯定能帮我的!” 田中秀雅眼睛开始发亮,强压着马上跑下去的冲动,深吸了一口气,也不吃方便面了,趴在窗台上任由寒风扑面,希望能让脑子更加冷静,想到打动大彪哥的主意。 呼呼――一辆黑色越野车,从下面大门驶进了旅店后面的小院。 田中秀雅下意识的看向了那辆车子。 借着二楼上的一盏灯泡,田中秀雅看到一个身穿黑色羽绒服的男人,从车上跳了下来,关上车门四处打量了起来。 田中秀雅的阳台下面,就是那盏灯泡,她就处在灯泡背面,所以那个人并没有发现她。 黑夹克左右看了几遍后,抬手打了个手势。 马上,又有两个人从后面车门跳了下来,其中一个来到车尾,掀起了后尾车门,从里面拽出一个长条形的口袋。 “咦,这些人鬼鬼祟祟的干嘛呢?” 田中秀雅有些奇怪,瞪大眼睛再看去,却看到那个长条形的口袋,竟然动了起来,还隐隐发出了低低的‘呜’声。 “吓,里面装的是个人!” 田中秀雅的嘴巴一下子张大,赶紧抬手捂住了嘴巴,往下缩了缩身子。 看出口袋中装着个人后,她马上想到了一个词:绑架。 也唯有绑架,才能解释这三个人为什么把人装进口袋中。 “我要不要打电话报警?他们这儿的报警电话是110来着吧?” 田中秀雅拿出手机时,两个人已经抬着长条形的口袋,急匆匆走进了北面最西边的房间,关上了房门,最先下车的那个,却倚在车尾上,点燃了一颗烟。 怕被这个人听到自己的报警声,田中秀雅放下了手机。 黑夹克根本没有发现在上方的黑暗中,会有一双眼睛看着他,只是注意在旅馆小饭店内喝酒的那些粗人。 这时候,那个大彪哥和叫张冒的,也没有再谈论高飞,而是畅想美好的明天了。 等了几分钟,田中秀雅要回到窗前再打电话时,西边那个房门又开了,两个抬着口袋进去的人,又急匆匆的走了出来,来到车前和黑夹克低声说着什么。 今晚刮的是北风,那几个人说话的声音虽然很低,但还是有几句话断断续续的传到了田中秀雅的耳朵里:“高飞现在正派人四处寻找她……警方已经在高速路等地方安派了警力……上面让我们暂且先……” 高飞,又是高飞! 田中秀雅猛地意识到,她竟然在无意中,找到了一个可以打动高飞的机会:如果能把这个人救出来的话,那么高飞为了感谢她,肯定会答应她的请求,放田中秀则一马了。 又想到下面正在喝酒的大彪哥和张冒,田中秀雅激动的心儿砰砰跳个不停,盼着那几个人赶紧离开,那样她就可以去救那个人了。 让田中秀雅失望的是,那几个人在说了几分钟的话后,其中两个上了车子,黑夹克却没有上车,拍了拍车门后,走进了西边屋子里。 第656章 突然袭击! “等你大彪哥我有钱了,以后也会开这种车子的。” 旅店小饭馆的简易包厢内,望着从窗前开出去的那辆黑色越野车,陈大彪有些羡慕的说:“小冒,那是啥牌子的车?” 张冒捏起一颗花生米放进嘴里,咯嘣咬碎后才说:“这是一辆很普通的国产长城,也就是七八万。如果真像你所说的那样,月薪上万,奖金另算,有个一年半载的就能买到的。” 陈大彪一瞪眼,不满的说:“小冒,你这是怀疑你大彪哥在吹牛呢,还是怀疑飞哥是在糊弄俺?” 张冒赶紧摆摆手,陪着笑说:“我谁都没有怀疑,就是无意中说错话了。大彪哥,你别介意,兄弟喝酒赔罪,干了!” “这还差不多,来,一起干一个,喝完这瓶咱们得回了,你嫂子嘱咐俺早点回家的。” 陈大彪端起酒杯,和张冒碰了一个后,呲流一口干掉杯中酒,杯子口朝下示意自己喝干后,又去拿酒瓶子,张冒抢先拿起,给他满酒。 “小冒啊,说实在的,俺到现在都觉得有些不真实。你说,俺一个没文化的,能挣到那么多的钱吗?不过俺记得你大姨(陈大彪的母亲)在世时,曾经给俺算过一卦,说俺过了三十岁,就会遇到贵人。” 陈大彪正准备把算命的说他年过而立后就会遇到贵人的故事,第十三次说给张冒听时,一个穿着黄大衣的人走了过来,对他弯腰鞠躬:“您好。” 陈大彪抬头看去,随即一楞,忙着从椅子上坐起来,搓着双手问:“那个啥,你、你是和俺说话吗?” 在郊区的冬天里,看到穿黄大衣的女孩子倒没啥奇怪的,奇怪的是女孩子相当漂亮,只要换上一身古装,就能扮演电视里那些名门闺秀了,尤其是那双水灵灵的眼眸,陈大彪只和她对视了一眼,就自惭形秽的挪开了眼神。 但接着,他就一脸惊讶的指着田中秀雅,吃吃的说:“是、是你,原来是你!” 田中秀雅没想到陈大彪会认识自己,有些纳闷的弯腰再次鞠躬:“这位先生,您认识我吗?” “认识,当然认识你!” 陈大彪脸色难看了起来,一皮股坐在椅子上,气哼哼的说:“一个多月之前,要不是你哥哥的话,俺也不会在拘留所里蹲上一个月――小冒,咱们走,没必要和这鬼子女人在这儿墨迹什么。” 看到陈大彪要离开,田中秀雅赶紧伸手拦住了他:“这位先生,请稍后,您能不能和我仔细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到一个漂亮女孩子来搭讪后,张冒也不想就这样走了,也帮腔说是啊,是啊,大彪哥你还是说说吧,也许是误会呢? “屁的误会!” 陈大彪一瞪眼,问道:“小冒,你还记得俺和你说起过,俺进拘留所,就是因为打了岛国鬼子和汉奸(王明星)吧?那天……” 听陈大彪气呼呼的把那天简单说了一遍后,田中秀雅才明白了过来。 那天田中秀则和梁明动手之前,她被张妍无意中撞进了排水沟,脑袋碰到一块小石头后昏了过去,所以根本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 但陈大彪却记住了她,把她视为了仇人。 “陈先生,我想您是误会了,我哥哥的确做错了,可我并没有做错什么。” 田中秀雅连连对陈大彪弯腰鞠躬道歉,语气诚恳。 陈大彪也不是那种得理不饶人的主,再加上张冒在旁边劝说,最后哼了一声问道:“说吧,你来找我做什么?” “我能不能坐下来说话?” “坐吧,那边有椅子。” 陈大彪刚说完,张冒就麻利的提田中秀雅拉过一张椅子,又殷勤的替她倒上了一杯茶水。 端起茶杯喝了口热水后,田中秀雅说:“陈先生,我这次找您,是想请您帮忙的。” “帮忙?帮什么忙?” 陈大彪一脸的警惕,受爱国教育的影响,他对岛国人一点好感也没有。 “我想请您帮我见到高飞,我有事求他……” 田中秀雅刚说到这儿,就被陈大彪摆手打断了:“想通过我见到飞哥?别做梦了,我是不会帮你来算计飞哥的!小冒,咱们走,别再搭理这鬼子女人了。” “陈先生,你先听我说,等我说完后,你再决定帮还是不帮我!” 田中秀雅赶紧站起来,就把刚才她所看到的,所听到的说了一遍,末了说:“我没有撒谎,不信你们可以去那边房间看看。” 她的话音刚落,陈大彪就呼的站了起来,拿起一个酒瓶子:“俺相信你说的都是真的。小冒,你为飞哥立功的机会来到了!” 原来,在秦城城失踪后,高飞就把这件事告诉了李德才、老王、陈大彪等人,让他们平时多留意一下关于秦城城和颜红的消息。 所以,在听田中秀雅说出这件事后,陈大彪马上就想到,那个被装进口袋中的人,差不多就是飞哥要找的人了,登时兴奋的眼珠子都开始发红,抄起家伙就要去后院。 “等等!” 田中秀雅拦住了他:“陈先生,我们是不是先报警?我担心那个人会有枪械之类的凶器,最好是让警察来对付他。” “不能报警,功劳会被警察抢去的,不就是一个人嘛,俺和小冒干他是绰绰有余的!” 陈大彪不顾田中秀雅的提议,拿着酒瓶子就和张冒冲出了包厢,田中秀雅只好跟了出来。 今晚旅店老板不在家,只有他老婆,和一个小服务生看店,忙着在吧台后面算帐,也没看到陈大彪等人从后门跑出去。 陈大彪表面看起来粗鲁,其实算是粗中有细的人,在走进后院内后,就拉着张冒低声嘀咕了几句什么,又让田中秀雅藏起来别动,这才贴着墙根走向了西边的房间。 张冒从后门旁边拿了个暖瓶,走到西边房门口,和悄悄贴在房门一边举着酒瓶子的陈大彪使了个眼色,抬手敲了敲门。 “谁?” 呆了几秒钟后,里面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送热水的。” 张冒说道:“你同伴临走前,嘱咐我们饭店烧开水后,送一瓶热水来这边。” “送热水的?” 屋里的男人开门,只拉开一条缝,看着张冒说:“我没让他们送热水呀。” 张冒抬手挠了挠后脑勺,看了看四周:“哦,难道是我听错了?算了,不要拉倒。” 他转身刚想走,屋里那个男人打开了房门:“既然送来了,那就留下吧。” “好。” 张冒这个好字刚出口,猛地转身把暖瓶里里的热水,忽地一下扬向了那个人。 那个人做梦也想不到,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旅馆会遭到人算计,下意识的抬手去挡――可怎么能挡住热水? 滚烫的热水一下子浇在了他脸上,疼的他发出一声惨叫。 惨叫声还没有完全响起,躲在旁边的陈大彪就扑了出来,挥起手中的酒瓶子,狠狠砸在了他脑袋上。 啪的一声脆响,那个人受到重击后,哼都没哼一声,就软软的躺在了地上。 担心他会反扑,在外面混了多年,混成心狠手辣的张冒,抡起暖瓶又给了他脑袋一下,接着和陈大彪一起压在了他身上。 “怎么了,怎么了?” 前面吧台后面的老板娘,听到有人惨叫,和东西的碎裂声后,连忙跑出了后门。 陈大彪在门口喊:“老板娘,没啥,是俺表弟喝多了,碰倒了个热水瓶。” “摔破热水瓶要赔钱啊,陈大彪等会儿你别忘了。” 老板娘骂了句什么,也没怀疑什么,转身扭着皮股又回去了。 陈大彪的家就在镇上,和老板娘早就混熟了,所以她也没在意。 等老板娘回小酒店中后,躲在暗处的田中秀雅才悄悄跑了过去。 等她进门后,很有几分江湖阅历的张冒,已经用被单捆起了黑夹克,又在他嘴里塞了块破布,开始搜身。 “咦,人呢?我明明看到他们抬进来的呀。” 田中秀雅关上房门向窗上看去,却没有看到那个装人的口袋。 后面这排房子,除了最东边的是老板两口子住着外,其它房间也都被搞成了客房,只是租金要比楼上贵,因为这儿空间大,里面家具齐全,还有彩电冰箱啥的。 “肯定是在床底下,或者柜子里。” 张冒头也没抬的说着,从黑夹克身上搜出了一个东西:手枪。 看到这把手枪后,陈大彪机灵灵的打了个冷颤,开始后怕了:幸亏刚才下手快,要不然结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接着,张冒又从黑夹克身上搜出了一把刀子,几个弹夹,还有钱包、车钥匙等东西。 甩了下头发,张冒打开钱包说:“发财了,怕不得上万的现金啊。” “先别捣鼓那个,先找人。” 陈大彪走到大衣柜面前,拉开了门。 一人多高的大衣柜中,孤零零的挂着一件衣服,下面却是个人形的口袋。 看到这个口袋后,田中秀雅低声喊道:“就是这个!” 张冒俩人把口袋抬到了窗上,陈大彪解开了绑绳,往下一拉――一个嘴上贴着胶带,双眼紧闭的女人出现在了视线中。 陈大彪俩人同时松了口气:暂且不管这个女人是不是飞哥要找的人,单说她被装进口袋中藏在大衣柜里,这就证明黑夹克不是好人,最起码也是人贩子之类的,那么打伤他也没啥心理负担了。 “快弄醒她问问,她是谁……” 田中秀雅刚说到这儿,张冒却说:“不行,咱们得赶紧带她离开这儿,谁知道那些人啥时候回来?” 陈大彪俩人揍昏黑夹克,仗着是人家猝不及防,如果黑夹克的同伴回来了,他们可没本事对付持枪歹徒。 陈大彪把女人扛在肩膀上,对田中秀雅说:“走,我们去你房间,快!咱们自身安全后,再给飞哥打电话。” 第657章 富贵险中求! “你能不能别再这样走路了好吧,我看着真别扭。” 高飞跟着沈银冰走进客厅后,抬脚踢掉鞋子,走到沙发上坐在上面,叹了口气说:“唉,三天了,你这样走路三天了,下面都磨肿了吧?” “留氓,闭嘴!” 沈银冰抓起一只鞋子,狠狠砸了过来。 高飞抬脚,用脚尖勾住了鞋子,晃了晃甩到了一边:“我对你是不是太大度了?要不然你也不会越来越有向泼妇发展的趋势――今天几号了?” 沈银冰放下作势要扔过来的小包,走到他对面沙发上坐下,从里面拿出一个小瓶子,随便转动着说:“再过四天就圣诞节了,怎么,是不是想送我圣诞礼物?咱先说好了,我不收戒指,项链豪车的,你要是有心的话,那就跪在地上学几声狗叫吧。” “如果你变成狗的话,那我就这样做。” 高飞伸手:“拿过来,给大爷看看。” 沈银冰甩手把小瓶子抛了过来,岔开了双腿,接着就感觉这幅姿势非常不雅,又闭上了:“你这几天忙活什么呢,也看不到你去集团装董事长了。” “去师范大了,主要是那边美女众多,还都有品位,绝不会像某人那样,人面前一副淑女样子,回家就又是另外一副德性了。” 高飞打开瓶子塞,凑到鼻子下面嗅了下,然后把药粉倒在掌心,抬手捂在嘴上呆了片刻,然后重重吐出了一口气。 看着洒在地上的粉末,沈银冰有些担心的说:“你确定他们只是在远处监视咱们,没有在这儿安装窃听器吗?” “我说安全就是安全的,请别怀疑我的专业素质。” 高飞展开双臂做了几个扩展动作,晃着脑袋说:“这两天天我要出一趟远门,这边的工作你先抓起来,尤其是凤山开发区那边,没事就去视察一下工作,再怎么说,你也是董事长秘书,代表着我。” “你要去哪儿?” 沈银冰黛眉微微一皱:“什么时侯回来?” “去美国,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大约一个星期左右吧。” 停下晃动的脑袋,高飞说:“你和你何叔叔联系一下,给我多要点粉末,我顺道去外面找人化验一下,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在外面呆那么久。” 沈银冰垂下眼帘,说:“红姐的事,你打探的怎么样了?” 提到颜红,高飞再联想到秦城城,心里就有些烦,摇了摇头说:“暂时还没有消息。不过我觉得她不会有危险的。你放心,早晚我会把她救出来的。不过……” 沈银冰问道:“不过什么?” 高飞想了想才说:“你知道吗,这样神秘失踪的不止是红姐,还有秦城城。” 沈银冰一呆,瞪大眼:“啊,秦城城也失踪了?” “嗯,警方现在保密这件事。” 高飞皱眉说:“看来那些人是针对我们两个来的,颜红是你继母,秦城城和我、咳,那个啥,我不说你也明白。所以我就担心,他们会不会传出颜红,和秦城城都是我、我女人的谣言。” 沈银冰不以为然的撇撇嘴:“扯呢,红姐是我继母好不好,你只是她的晚辈,那些人就算是再怎么着,也没必要用这种谣言来败坏红姐清誉的。更何况,你现在也是他们的人了,这样糟蹋你,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高飞之所以说这番话,就是提前给沈银冰打上预防针,免得以后她听说啥疯言疯语后,会闹事,尽管那是真实的,就算被沈妹妹知道了,他也不会在乎:哥们就是变相当你继父了,那又咋的? “嘿嘿,我不是担心你会胡思乱想吗?” 高飞嘿嘿笑了笑时,放在案几上的手机响了起来:“接个电话,是陈大彪的――喂,有事?什么!?” ―― 快到深夜十二点时,月亮被一片厚厚的云彩遮住了,风更冷。 大帝旅馆的门掩着,外出喝酒的老板还没回来,咒骂那家伙早晚会把老婆输出去的老板娘,下巴枕在吧台上,闭着眼的打盹。 就在她快睡着时,一声汽车喇叭声响起,一辆黑色的长城越野车停在了门前。 “哈欠,这些人回来到大半夜,也不知道忙活什么。” 老板娘睁开眼,打了个哈欠,披上羽绒服,懒洋洋的走了出去,推开了旅店的大铁门。 “麻烦了,老板娘。” 开车的司机落下车窗,伸出了左手,两根手指头里捏着一张百元大钞。 看到钞票后,满脸不耐的老板娘,马上就挂上了最甜美的笑容,连声说着这多不好意思,却已经飞快的把钞票抄在了手中,关上大门后,还追着人家要不要热水,直到人家委婉拒绝后,这才喜滋滋的回到了前面。 开车的穿着个蓝色棉上衣,下车后向四周看了几眼,才和同伴走向了西边的房子。 来到门前,蓝上衣抬手敲了敲房门,稍后片刻才低声说:“是我和老三。” 房门开了,灯光也亮了起来。 “没什么意外吧?” 蓝上衣走进房间,摘下围在脖子上的毛巾,刚说完这句话,身子就猛地一僵,一只手捂住了他的嘴巴,接着被人拉着走到了门后。 随后走进门的老三,看到同伴走路好像不对劲后,一愣下意识的停住脚步,张嘴还没问出什么话,一根棍子就重重打在了他后脑勺上。 感觉脑袋都快要裂开的老三,昏迷没多久就清醒了过来,第一反应就是抬手要去莫脑袋,却发觉动弹不得,待要张嘴说话,嘴里却塞着破布,只能挣扎着用鼻子唔唔两声,恶狠狠的看着一双脚。 他侧躺在地上,脑袋上湿漉漉的,一只大脚踩在他脖子上,所以他只能看到前面不远处的一双脚。 “松开他。” 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踩着他脖子的脚拿走,老三马上就翻身坐了起来。 他双手、双脚都被捆着,坐起来后也无法站起来,但却能看到那双脚的主人――这是一个年轻人,模样谈不上多英俊,不过绝对算得上是小白脸,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淡淡的看着他。 年轻人的旁边,还站着两个男人。 其中一个,从他身上的穿着就能看出,他和附近一些乡民的穿着差不多,应该是个乡下人。 另外一个穿的稍微上点档次,猛地一看有些像大集团的员工,只是脚上那双百十块钱一双的运动鞋,却把他给出卖了,看来就是个经常在城里混日子的乡下人。 这俩人好像也在笑,但眼里却都带着紧张。 陈大彪和张冒没办法不紧张。 他们不在乎拿着暖瓶、酒瓶子去砸别人的脑袋,却无法承受亲眼看到高飞杀人。 刚才进来的那个蓝上衣,就是被高飞一剑刺穿了心脏,尸体就瘫在门后,血流了一地,房间空气内弥漫着让人作呕的血腥气息。 他们做梦也没想到,飞哥竟然这样残忍,在干掉一个人时,眼睛都没有眨一下,看上去比杀只鸡还要自然。 如果不是担心飞哥会把他们杀人灭口――相信他们早就夺门而出了,滚特么的月薪过完、奖金另算吧,哥们只是混生活的庄稼汉,实在不敢去杀人啊。 你们上是谁! 老三用眼光问道。 高飞走过来,拽出了他嘴里的破布。 “你是――” 老三张嘴刚吼出这俩字,高飞右手猛地一抬,砰的一声打在了他下巴上,一下子把他下巴打脱了臼,再也发不出半点声音。 “你要是聪明的话,就不该这样大声说话。” 高飞采着老三的头发,拖着他来到了门后――老三那个穿蓝色上套的同伴,双眼几乎瞪出眼眶,嘴巴大张着就瘫倒在门后,鲜血从他左肋下淌出,已经快要凝固。 老三只觉得心里一紧,闭上了眼睛。 他知道,今天彻底的栽了,再也别想活着离开这儿,无论他能不能说出某些事,死是他唯一的结果。 高飞屈膝蹲身,右手抓主老三的下巴,稍微一用力,咔吧一声给他合上了下巴:“说出另外一个女人的下落,我让你死的痛快一些。” 老三紧闭着眼睛,闷声不吭:左右都是个死,为什么要听他的? “不说?好。” 高飞笑了笑,拿起破布重新塞到他嘴里,右手一翻,多了一把刀子。 这把刀子,是张冒从黑夹克身上搜出来的。 高飞左手采着老三的头发,右手中的刀子在他脸上比划着:“你有没有看过剥皮?嗯,肯定没看到过,但你肯定听说过。不过我敢打赌,你马上就能看到了。” 老三仍然是闷声不吭,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 “好汉子,还真吓不倒你。” 高飞赞了一个,抬头看着张冒俩人:“你们兄弟俩先出去一下,免得看到后心里会难受,以后再也吃不下饭。” 陈大彪张了张嘴,看样子想说什么,却转身和张冒快步走出了屋子。 出了屋子后,表兄弟俩人来到院中那辆车前,藏在了对面,点上了一颗烟。 狠狠吸了大半截烟后,张冒小声问:“大彪哥,你确定以后要跟着飞哥混?” 陈大彪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却没有说话。 他很清楚张冒这样问的意思:咱们兄弟只是庄户人家,最大的梦想不过是老婆孩子热炕头,被欺负时拿酒瓶子砸人脑袋罢了,却从没有想过要杀人。 用力吸完一颗烟后,陈大彪把烟头扔在脚下,低声说道:“富贵险中求!在拘留所里呆了那一个月,我算是看明白了,人不能这样窝窝囊囊的活着。人家为什么能每天吃香的喝辣的,咱们凭什么每天就该下苦力?就是咱们太老实了。现在机会就摆在眼前,俺觉得飞哥也够讲义气,以后就跟他混了。” 张冒愣了半晌,才拿定主意:“草,但愿你没有看走眼。” 表兄弟俩人躲在车后,等了足有十几分钟后,才听到后面传来了开门声,转过车头一看,高飞从屋里走了出来。 第658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飞哥。” 陈大彪走了过去,张冒紧随其后。 “跟我进来。” 高飞点了点头,反身又走进了房间。 房间内的血腥气息更加浓厚,但老三、蓝上衣,和脸被烫伤了的黑夹克都不见了,大衣柜里却淌出了鲜血。 陈大彪表兄弟俩人只看了那边一眼,就赶紧挪开了目光。 高飞抓起窗上的毯子,擦了擦手随手扔在了大衣柜那边,轻飘飘的说:“他们都死了,三个人,都是被我杀死的,和你们无关。” 从口袋中掏出一本支票簿,高飞在上面蹭蹭在写了几行字,刺啦一声撕下来,递给了陈大彪:“这是两百万,你们兄弟俩人一人一百万,差不多够干点小买卖的了。” 陈大彪没有接支票,和张冒对望了一眼才说:“飞哥,你不想让我跟着你干了?” 高飞没有回答陈大彪的话,而是反问道:“知道我为什么必须得杀他们吗?” 俩人摇了摇头,他们觉得这三个人拐卖妇女虽然该死,但最好是把他们交给警方发落,没必要私下里干掉他们的。 高飞笑了笑,又问:“你们刚才也看过秦老师了吧?” 陈大彪俩人不认识被装进口袋中的女人是秦城城,却知道高飞说的就是她,都点了点头。 “秦城城是师范大学的老师,我的情人。” 高飞也没隐瞒他们,只是问:“你们觉得她长的漂亮吗?” “漂亮,很漂亮。” 陈大彪和张冒,这次一起点了点头。 高飞叹了口气:“唉,可就这样漂亮的女人,被他们绑架后却是要制成一具非常漂亮,还不会腐烂的尸体――你们会是一种什么想法?” “什么!?” 陈大彪和张冒俩人的眼珠子,瞪的好像嘴巴一般大了。 在他们看来,秦城城这种既漂亮又有气质的优秀娘们,既然敢绑架了她,就该用关在地窟里,每天上她一百遍……可高飞却说,那些人要把她制成一具非常漂亮的尸体。 这不是暴殄天物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些人死不足惜。 高飞淡淡的说:“我说出来你们也不一定信,其实我自己也不信,但事实上的确如此。那些人都是邪教中的人,他们要绑架我身边七个最漂亮的女人,来制成那样的尸体,用来恭迎某个客人。具体的,你们就没必要知道太多了,只知道我没有骗你们就行。” 扬了扬手中的支票,高飞说道:“我已经从他们嘴里掏出另外一个女人的下落了,就在东边的龙山县城。我马上就去救她,你们就不要跟着去了,拿着钱去过你们自己的生活吧,跟着我,会担惊受怕的。” 陈大彪抬手就把支票推了回去,激动的有些结巴:“飞哥,俺相信你,这钱俺不要,俺就想跟着你混!” 张冒也说:“我也是――那些人真这么残忍,亲手干掉他们最好,要是把他们交给警方,反而便宜了他们。飞哥,你别怀疑我们只是在说漂亮话。我们跟你去找另外一个女、妹妹,这次我绝不会在你杀人时感到恶心了!” “钱拿着,这是赏给你们的。” 高飞把支票递给陈大彪,拍了拍他肩膀:“想跟着我混,那就得把这些钱收下。” 陈大彪激动的用力点头,攥着支票的手在发抖:这可是两百万啊,捏捏的! “你们两个就不要跟着去了。” 高飞抬头看了看前面二楼的某个阳台,说:“把那个女孩子带回市区,找个好的酒店安排她住下,等我消息。好了,不要再说什么了,按我说的去做就成。” 凌晨一点半的时侯,趴在吧台上已经睡着了的老板娘,再次被车喇叭叫醒。 心里骂骂咧咧的老板娘,从司机手中接过几张钞票后,重新变得眉开眼笑了起来。 老板娘返身关上铁门时,并没有看到在旅店对面路旁的阴影处,还停着一辆车子。 高飞驾驶着那辆长城越野向东驶出一里多路,陈大彪和张冒开着高飞开来的奔驰车,带着田中秀雅也驶上返回市区的路上后,车子里燃起了一束红色火苗,很快就灭了,只剩下一个暗红点。 看着吸烟的高云华,来自华夏某秘密部门的宋少尉低声说:“高上校,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行动?” 沈银冰的跑马场失火不久,高云华就来到了冀南,秘密调查这桩离奇的纵火案。 这些天来,他秘密投入了相当大的人力,但始终没有查到那些纵火者,甚至连蜘丝马迹都没有发现――那场大火,把所有的蜘丝马迹都焚毁了。 历时一个多月后,没有任何收获的高云华无奈之下,准备收兵回京时,却意外发现了另外一件事:有人蓄意要掳获高飞身边亲近的女人,把女人制成非常‘出彩’的尸体,来迎接某个神秘人物。 想到那个在酷刑下挣扎了四天,最后在昏迷中才吐出一些东西的安归教教徒札幌(代号),高云华就觉得手足发凉: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才能培养出这种死士? 根据那个意外落网的札幌临死前吐露的那些,高云华马上派人24小时,不间断暗中监视高飞身边所有的女人。 皇天不负有心人――隐藏在更暗中的高云华,亲眼目睹了颜红和秦城城的先后被掳走。 但是他却没有出手救人,他已经从札幌嘴中得知,被掳走的女人,暂时没有生命危险,甚至不会有人对她性骚扰。 高云华对此很纳闷,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颜红、秦城城先后被掳走时,他选择了旁观。 高云华知道,掳走颜红俩人的这些人,只是一些干活的小喽罗,要想查出他们的幕后主使人,就不能轻举妄动,这就叫放长线钓大鱼。 颜红被掳走后被弄到了哪儿,高云华知道。 秦城城被掳走后,几经转移到了哪儿,高云华也知道――他已经派了足够的人手盯着这些人,希望能找到他们的上家。 可惜的是,在秦城城失踪后,冀南警方马上做出了反应,在主要交通要道开始严格盘查,这些人才无法带着颜红俩人离开冀南。 高云华计划秘密通知冀南警方,让他们‘网开一面’,放那些人离开冀南。 下达这个通知后,高云华就亲自出面盯着秦城城,希望能偷偷尾随他们查到幕后主使人,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高飞竟然在这时候出现了。 在高飞出现后,高云华就知道他的计划失败了。 他倒是可以阻止高飞,或者干脆和这个堂弟见面,把计划全盘告诉说出来。 但他却没有这样做。 因为高云华很清楚,高飞绝对不会同意利用他的女人做诱饵――搞不好,这家伙还有可能会翻脸,别忘了他已经和方小艇翻脸了,一个连老娘都不在乎的人,会听他这个堂哥的吗? 唉,早知道这样的话,当初在秦城城和颜红被掳走时,我就该出面救下她们,也免得受他埋怨。 高云华心中低低叹了口气,苦笑着说:“计划全盘被打乱了,也就意味着彻底失败了,还能怎么办?只能给他擦皮股了。小宋,你带人去大帝旅馆清理现场,手脚一定要干净。” “是。” 宋少尉答应了一声,推门跳下了车子,朝不远处摆了下手,马上就有三五个黑影,幽灵般的出现,跟着他快速穿过了公路。 高云华脑袋后仰,枕在靠背上对司机淡淡的说:“追上那辆黑色的长城越野车。” ―― 秦城城醒过来时,车子恰好拐弯,产生的惯性让她刚抬起的头碰到了车窗上,本能的发出了一声低哼:“哎哟。” 接着,她就听到一个关心的声音问道:“醒了?” 秦城城扭头看去时,车顶上方的灯亮了,然后她就看到了高飞。 “高飞!” 秦城城瞪着一双茫然的眼睛,痴痴望着高飞:“高飞……是你吗?” “是我。” 高飞知道秦城城怀疑她是在做梦,抬手莫着她的头发,柔声说:“别怕,真的是我,我来救你了。” “你终于来救我了?高飞――我好怕!” 秦城城话没有说完就泣不成声,一下子扑在了他怀中,全身都在瑟瑟发抖。 高飞左手把着方向盘,右手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好了,别怕,现在你已经安全了,别怕。” 秦城城趴在高飞怀中,低声哭了老大一会儿,才慢慢的停止了:“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高飞放慢了车速,说道:“很巧合。问你啊,那天你为什么不带手机就跑到了英雄山?” “那天?” 秦城城抬起头,一脸的茫然:“我去过英雄山了吗?我怎么不知道?我只记得一个自称是学生家长的人,去我办公室谈孩子的问题。我们说了些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好像,好像我特别的困,又像是在做梦那样,跟着那个人出了办公室……” 听秦城城这样说后,高飞明白了。 那些人冒充学生家长去办公室,找秦城城谈话,在谈话过程中,对她使用了类似‘迷魂粉’之类的药物,控制住了她,并把她手机上所有的短信,和通话记录都删除,故意留下了另外一条短信,造成她自己急匆匆离开的假象。 秦城城应该刚出办公楼,就被人家带上了车,然后脱下她的衣服鞋子,把人带到了别处,却把她的衣服鞋子放在了英雄山纪念碑的后面,就为了等高飞去。 那些人这样做,无非就是把秦城城失踪一事搞得更神秘,又派了燕魔姬在那儿等着,就是为了打击高飞的信心,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秘密。 不过他们可能不知道,他们的战友早就用忘忧粉‘收服了’高飞,这才多此一举,让燕魔姬落入了高飞手中,套出了许多秘密。 说完后,秦城城擦了下脸颊:“高飞,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绑架我?” 第659章 再给我一颗烟! 那些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绑架秦城城,高飞现在当然知道了。 不过他却不能把那些说出来。 他很清楚,一个人知道的越多了,就会越危险。 可也不能不说。 高飞在稍微沉银了片刻,脸上露出露出了愧疚的表情:“说起来这都怪我,如果你不认识我的话,你就不会被绑架。” “因为你,我才被绑架?” 秦城城眉头皱了一下,慢慢明白了:“哦,我知道了,那些人是你的仇人,没办法把你怎么样,就开始打我的主意,把我绑架后准备利用我来要挟你,对不对?” 高飞夸了一句:“秦老师还是相当聪明的嘛,这就是传说中的举一反三吗?” 秦城城娇嗔着抬手,在高飞肩膀上轻轻砸了一拳:“我都快被吓死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呼——但不管怎么说,幸好你把我救出来了。喂,小子,姐姐被你连累的连小命都差点丢了,以后对姐姐可要更好些才行。” 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高飞说:“这还用你说吗?话说在你没被绑架之前,我对你也是很好的。” 秦城城撇嘴,烂泥般的偎在高飞身上,闭上喃喃的说:“还说对我好呢,自从京华看到你后,你就没来看过我,如果我没出这回事,你是不是就不再管我了啊?” 看了眼脸颊浮上一抹嫣红的秦城城,高飞苦笑:“哪能不管你了呢,我不是忙吗?你也知道,我在外面的这些天内,梁明被人陷害,我忙着处理那件事呢。” “嗯,我知道,我就是说说。” 秦城城抬手捂着嘴巴,轻轻打了个哈欠,左手搂住了高飞的腰,右手慢慢放在他腿上,声音腻腻的说:“你要把我带到哪儿?” 高飞嗅到了一股子明显的春天味道,苦笑着说:“今晚还有的忙呢,我还得去救一个人,她也是因为我,才被那些人绑架的。” 秦城城的右手停住,睁眼轻声问道:“是谁?” “颜红。” “颜红?” 秦城城眉头皱起,从高飞身上爬了起来,一脸的玩味:“小子,你行啊,连颜红也勾搭上手了,那可是沈银冰的继母哎。姐姐知道你对沈银冰有意思,却不知道你连人家的继母也不放过,这是摆明了要享受母女共侍一夫呢。” “胡说八道。” 高飞心虚的呸了一口,解释说:“那些人绑架颜红,就是想染指北山集团——我可就奇怪了,你堂堂一大学教授,思想咋这样龌龊呢?” “大学教授也是人,有什么样的心思都不足为怪。” 秦城城轻拧着高飞的耳朵,吃吃笑道:“小子,担心什么呀,担心姐姐会坏你好事?你放心吧,姐姐才不会这样目光短浅,你又不是我丈夫,我哪儿有权利管你在外面沾花惹草呀?我最大的希望,就是你以后能多拿出点时间来陪陪我呢。” “都说我和颜红之间是清白的了,你怎么就不信呢,要不要我发誓?” 高飞一脸的正气凛然:“我承认,我是喜欢漂亮娘们,可我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龌龊。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难道我连兔子都不如?” “其实窝边草才是最好吃的呢。” 秦城城吃吃娇笑着,又张嘴打了个哈欠,重新挂在了高飞身上,喃喃的说:“好累。” “那就休息会吧。” 高飞顿了顿,才说:“城城,我有个事要和你商量一下。” 秦城城梦呓般的说:“你说。” “你最好先离开冀南一段时间,等我把颜红救出来后,就把你送出冀南。” 高飞说:“在我没有查出那些人是谁时,我担心他们还会再次对你下手。” 秦城城并没有反对,点头低低的嗯了声:“嗯,随你了啦,反正我的工作也不是多重要——哈欠,我怎么就这么困呢?” 高飞抬手关掉了车内的灯,看了眼导航仪,距离老三所说的那个地方,不到五公里了。 秦城城没有再说话,好像就要睡着了,但很快就再次打了个哈欠,还用力吸了一下鼻子,嘴里发出了吞咽口水的声音,身子也开始有些不安的动了起来。 高飞轻轻点了刹车,放慢了车速:“城城,你是不是感觉哪儿不舒服?” “嗯,我想我是——没,没什么。” 秦城城再次重重吸了下鼻子,坐了起来,从仪表盘上的抽纸盒中拿出几张餐纸,擦眼角时又张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这么困?” 高飞纳闷的看了她一眼,正要劝她去后座躺下时,心中怵然一惊,猛地踩住了刹车。 吱嘎——刚略略减速的车子,轮胎发出一声瘆人的摩擦声,车头往下一沉,接着又抬了起来,正在擦眼泪的秦城城猝不及防下,啊的一声轻叫,脑袋向车窗上撞去,却被高飞及时抓主了她的肩膀。 “怎么了?” 秦城城双手伏在了仪表盘上。 高飞重新打开了车上的灯,看着秦城城那张略微有些苍白的脸颊,低声问:“城城,你告诉我,他们是不是给你吃了什么东西?” 秦城城目光闪烁,挪开了目光:“吃东西?哦,当然得吃东西啊,他们绑架我是要利用我,又不是要饿死我……” 高飞双手板着秦城城的双肩,低声喝道:“看着我的眼睛!” “做什么呢,这么郑重其事的。” 秦城城强笑了下,只能看向了高飞的眼睛。 高飞一字一顿的问道:“他们给你服食了一种白色粉末,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 秦城城脱口说出这句话后,脸色一变,颤声说:“高飞,你、你不会也被迫服食了那种东西吧?” “果然是这样。” 高飞松开秦城城的肩膀,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重新启动了车子。 又吸了下鼻子,秦城城小声说道:“高飞,我是被迫的。那是毒品,对不对?你放心,我会戒掉的,我发誓——哈欠。” 看着瘫倒在座椅上打哈欠流泪的秦城城,高飞点上一颗烟,吸了口后递了过去。 从不吸烟的秦城城毫不犹豫,就接过了香烟,狠狠吸了一口,接着就剧烈咳嗽了起来。 高飞没有管她。 他知道,香烟中的尼古丁,是无法代替那种东西的,给她吸烟,只是为了减轻一下她渴望服食那东西的痛苦。 他还知道,燕魔姬说忘忧粉对人体的控制,要比毒品强大一百倍的话,应该不是吓唬他,可能是真的。 如果秦城城实在受不了那种煎熬,却又找不到忘忧粉的话,那么她就有可能会、会吸毒。 还有颜红。 秦城城刚被掳走两天,就变成这样了,比她更早被掳走的颜红,应该比她更离不开忘忧粉了吧? 他这才发现,那些人的用心好恶毒:就算秦城城等人被救走,也离不开忘忧粉的控制,除非她们去吸毒,最后毒瘾越来越大,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瘾君子。 那些瘾君子戒毒都那么困难了,更何况是比毒品功效强大百倍的忘忧粉? 高飞可不相信秦城城能戒掉那玩意,这才短短两天,她就变成这样了。 该怎么办? 救出颜红后,把她们一起送进戒毒所? 戒毒所那些戒毒方法,能不能帮助她们忘掉那玩意? 就在高飞想这些问题时,秦城城已经把整支烟吸完了,吸的一点也不剩下,可仍然用力吸着鼻子,抓主了他的胳膊,低声说:“再、再给我一颗。” 高飞没有吭声,也没有掏烟的意思。 秦城城愣了下,仿佛清醒了些,慢慢的松开了手,扭头看向了车外。 接下来的几分钟内,俩人都没有说话。 导航仪上的红点,不断的闪动,提示高飞还有不到一公里就是目的地了。 这是龙山县城的南边,是龙山的老县城。 原先居住在这儿的居民,大部分都已经搬迁了,房子也拆的七零八落的,但还有小部分房屋没有动,一些脑子聪明的居民,就把房子廉价租给了那些外来打工人员。 反正这儿一时半会的不会立马夷为平地,多挣几两银子就多挣几两。 这片外来人员太多的老县城内,的确是藏身的最佳场所。 看了眼街道两旁的指示牌,高飞知道从前面路口左转,就是老三说的那个地方了——一家原先的洗浴中心。 高飞减了下车速时,秦城城忽然转过头来,猛地抓主了方向盘,嘶声说道:“高飞,再给我一颗烟,就一颗!” “好。” 高飞面无表情的答应一声,抬起右手,重重砍在了秦城城的后脖子上。 “高……” 秦城城瞪大的眼里飞快的浮上一抹痛苦,接着翻白闭上了眼,软软倒在了他的膝盖上。 成功救出秦城城的喜悦,现在一点都没有了。 高飞不知道该怎么办。 也许,只能再把她送回去? 高飞自嘲的笑了笑,拿出手机正要拨通李德才的电话时,两个人影从暗中闪了出来。 是李德才和城阳。 高飞在逼问出颜红的下落后,马上就给李德才打了电话,要求他用最快的速度赶到这儿,暗中监视洗浴中心的动静,免得那些人会察觉出不对劲,连夜把颜红转移。 相比起陈大彪和张冒来说——高飞更加信任李德才。 最起码,这家伙打架的本事还算不错的,再加上有个城阳在他身边,遇到什么意外时也能解决一些,可不是陈大彪俩人能比得了的。 高飞放下电话推门下车,李德才凑过来低声说:“飞哥,我来了后,没有发现那边有什么人进出。二楼两个房间走动,蒙着窗帘看不清,其中一个身材不高,很符合颜副总的身材。” “嗯。看来他们还不知道咱们来了。” 高飞嗯了一声,闪开车门对城阳说:“城阳,你上车看着她——她要是醒来后,最好让她马上昏过去。” 城阳也没吭声,弯腰上了车。 对高飞的这个命令,李德才有些不解,张嘴想问,却又聪明的闭嘴,快步走向了路边。 第660章 依依洗浴中心! 这家洗浴中心的名字叫依依洗浴中心。 名字很好听,很浪漫,带有诗意。 发廊、洗浴中心、按摩城这种最有可能藏污纳垢的地方,名字都很好听。 依依洗浴中心是栋二层小楼,占地面积不小,南北足有五十米长,从门前那地面整齐的停车场就能看出,当年生意是多么的红火。 一楼的卷帘门都落了下来,正如李德才所观察的那样,二楼靠南的两个房间还亮着灯,其中一间屋子里还有五颜六色的光映在窗帘上,应该是有人在看电视。 李德才小声说:“每隔十分钟,看电视的那房子里,就会有人来到走廊中向外看――来了。” 高飞身子向后一缩,就看到一个人出现在了走廊中,打开一扇窗户向外看了片刻,没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后,虚掩上窗户走了回去。 那人刚转身,高飞就伏着身子快速跑了过去,贴在了卷帘门旁边。 李德才跟着跑了过来,抬头看了眼上面,指了指自己的肩膀,屈膝蹲了下来。 高飞右脚踩在他肩膀上,左手扶住了墙壁,李德才慢慢站了起来。 如果是放在平常,高飞只要通过助跑就能借着窗台纵身跃起,一把抓主二楼阳台上的空调管道口,翻身跃上阳台。 不过这时候来不及观察包括房屋建筑在内的周围环境了,只好借着李德才的肩膀,抬手扣住了空调管道口,身子倒立了过来,用脚尖轻轻推开那扇窗户,翻身进了走廊中。 一翻进走廊中,高飞就听到有笑声从那间开着电视机的房间内传来:“三个六,豹子牌我最大,通吃,哈,哈哈。” 接着就有人在低声咒骂,看来是在玩拖拉机,输家在向外拿钱。 高飞矮身来到门前,慢慢推了下虚掩着的房门,就看到里面有三个男人,正围着茶几玩牌,茶几几个角上放着一些现钞,正冲着房门口的是个小胡子,得意的笑着点钱。 “靠,胡子今晚手气太好了,老子四千多块钱都输没了,不玩了。” 背对着门口的一个人,拍了下案几后从塑料椅子上站起来:“你们继续玩,我去那边看美妇洗澡。” “老八,那漂亮娘们只能看不能吃,你要小心走火啊,嘿嘿。” 另外小赢了点钱的男人奸笑几声,抓起牌:“来,胡子,咱俩单挑!” “单挑就单挑,以为我会怕你啊,今晚哥们是大小通吃。老九,你兜里还有多少钱,干脆都放在桌子上,和老八一起去看娘们洗澡得了,哈,哈哈。” 胡子哈哈笑着,开始洗牌。 胡子说的没错,今晚他的确上手,老八前脚刚出去,他就抓了一把同花顺,随手就扔了两张钞票:“先来两百。” “不跟。” 老九有些沮丧的把牌扔掉,抱怨说:“我是散牌,最大的才是个10。姐姐的,我要切牌,破坏一下你的好手气。” “随便,先收钱再说。” 胡子嘿嘿笑着,把牌递给了老九时,房门又开了,抬头看了眼接着垂下眼帘,说:“老八,你不是要去看娘们洗澡吗,怎么又回来――呃!” 胡子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眼前寒光一闪,下巴间多了一把刀子。 胡子认识这把刀子,是老八随身携带的,精钢打造,来自岛国。 “呃,呃――” 胡子艰难的抬起头,看着走过来的老八,很想问问怎么回事,可惜喉管上多了一把刀子,让他无法说出话来,只来得及站起身举起右手,就重重趴了下来。 胡子下巴上忽然出现一把刀子后,老九瞳孔猛地一缩,反手就去莫腰间的兵器。 他的手刚碰到衣服,一把淡金色的怪剑,就把他脖子刺穿,然后就被胡子重重砸在了案几上,身子剧烈抽了几下,就不再动了。 眨眼间干掉胡子三人后,高飞把挡在他面前的老八尸体随手推到了一旁,却又蹲下开始搜索他的口袋。 高飞从老八的身上找到了一个小瓶子,里面盛着一点点的粉末。 低低的叹了口气,高飞把瓶子放在了案几上上,又开始搜胡子俩人的尸体。 等他把三人身上的忘忧粉都集中在一个瓶子里时,李德才从外面闪身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把刀子。 看到屋里的三个死人后,李德才的嘴角剧烈抽了几下,有种要呕吐的恶心感。 高飞说话了:“受不了就出去。” 李德才没出去,拿着刀子来到老八尸身前,抬手狠狠刺在了他雄膛上,随即喘着粗气说:“飞哥,下次再有这样的机会,让我也过过瘾。” 高飞当然明白李德才为什么这样做(类似于投名状,从现在开始,李德才就正式被高飞接纳了),对他的表现也很满意,指了指案几上那些溅上血的钞票:“拿走吧,放在这儿也是浪费。” 李德才也没客气,走过去抓起那些钞票,装在了自己口袋中。 ―― 老县城开始搬迁后,依依洗浴中心基本就废弃了,原先配制的那些供热系统几乎全部被拆除,但为了外租方便,还留下了一个大热水器,用电烧水的那种。 一些带不走的浴缸,也保存完好。 颜红舒服的躺在浴缸内,比人体温度略微高点的清水,漫过了她的雄膛,上面还漂着一些泡沫。 她脑袋枕在浴缸上,身子泡在水下,两只秀美的小脚探在浴缸尾部,左手扶着缸沿,右手里却捏着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微微闭着眼,一副享受的样子,丝毫没有被绑架后该有的惊恐。 她已经惊恐过了,也试着逃走过,开始两次没有成功,那些人看护的她太严了,到了后来,没那么严了,甚至很宽松,她却不想逃了。 她离不开那种飘飘玉仙的感觉,尤其是在吸完忘忧粉后再泡个热水澡,绝对是世间最爽的享受――人活一辈子,就像花开花谢那样短暂,既然能享受成仙的感觉,为什么要放弃呢? 现在别说被人看着了,就算人家拿鞭子赶她走,她也不会走的。 除非,那个人能为她提供能享受一辈子的忘忧粉。 只要有人能源源不断的为她提供忘忧粉,她可以为那个人做一切,包括献出她的身子,配合的东躲西藏,还提醒哪个地方会有警察出没―― 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不丑也不漂亮,就是个长相很一般的年轻女人,坐在浴缸左边的椅子上,翘起二郎腿在看一本杂志。 这个女人的名字,和红姐差一个字,叫李红,颜红听胡子他们这样称呼她。 颜红吸了口烟,闭着眼发出了一声惬意的申银声:“李红,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离开冀南?” 李红淡淡的说:“该走时,就会走的,你不用管。” 颜红又说:“你们到底要把我带到哪儿去?”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你能不能和胡子说说,明天多给点粉,就一丁点可以了。” “不行。” “为什么?” “你知道一丁点粉,拿到美国黑市上能卖多少钱吗?” 李红平淡的声音中,带着淡淡的讥讽:“用手指甲盖挑的那么一丁点,就能换到它一百倍的提纯海洛因。为什么会这样值钱?就是因为它对人体没有任何害处,只是让你离不开它罢了。哦,忘了告诉你了,你明天就没粉了,得三天之后,而且粉的数量也只有原先的三十分之一。” 颜红吸烟的动作一僵,却没有睁眼,低声问:“为什么?” “第一次给你那么大量,是为了培养你对它的依赖感,按照规定,本该三天给你一次的,只是胡子把你三天的量分到三天里去了,任何人在用完六天的量后,就会减少供货的。” “减少?能不能别减少?我发现我现在连一分钟都无法离开它了,只要你们满足我,我可以为你们做任何事,任何事!” 颜红睁眼,霍地从浴缸内坐了起来,想哀求李红时,眼睛却猛地睁大。 她看到,李红忽然软软的从椅子上出溜了下来,烂泥般的瘫倒在了地上,不算长的脖子里,赫然插着一把刀子。 鲜血,箭一般的蹿出,恰好喷在颜红张大的嘴上。 浓郁的血腥气息,李红突然中刀的极度恐惧,让颜红下意识的要张嘴尖叫。 叫声还没有从嗓子眼里发出来,恐惧和血腥,就迅速麻痹了她的神经,使她双眼一翻,昏倒在了浴缸内。 水,是不会因为谁昏迷,就不会在她呼吸时停止钻进她呼吸道内的。 所以颜红刚昏过去,就被温水给呛醒了,本能的张开嘴,挣扎着要坐起来时,就觉得头发一疼――上半身哗的一声就从浴缸内冒了出来。 刚要迈步走进来的李德才,看到高飞从浴缸内提出个白花花的女人后,马上知趣的转身,关上了房门。 “啊,噗……咳,咳!” 张嘴喷出一口水后,颜红剧烈咳嗽了起来,咳嗽了足有三分钟后,才喘着粗气的抬起了头。 水珠从发丝上淌下,流进眼中,使她的视线模糊不清,赶紧抬手擦了把脸,嘶声吼道:“你谁――高、高飞!” 高飞脸色阴沉,也没说什么,采着她头发,就把她从浴缸内拽了出来。 “疼,疼!松开我,松开呀!” 颜红尖声叫着,却不敢去抓高飞的手。 一脚把李红的尸体踢了出去,高飞把颜红放在了椅子上,左右看了眼,走到墙边从一张小窗上拿起她的衣服,扔了过来盖在了她身上。 颜红马上抓主衣服,挡在了雄前,两根粉圆的腿却不知道该放那儿,只好紧紧的闭着,脑袋深深的垂了下来。 她现在清醒了,也意识到高飞已经听到了她刚才和李红说的那些话。 羞愧,自责,害怕的复杂情绪,使她紧咬着嘴唇,也无法阻止泪水扑簌簌的掉下来。 高飞始终没说话,走到李红尸体前,从她身上搜出了一个小瓶子。 颜红眼角瞥见了那个小瓶子,眼神马上亮了起来。 第661章 替你做护花使者! 从李红身上搜出的小瓶子里,装着的粉末要比胡子三人的总和还要多,几近大半瓶。 看来,这个死不瞑目的女人,才是胡子等人的小头目,她掌管着给其他四个人发‘福利’的权力。 “给、给――我。” 颜红慢慢的抬起右手,艰难的说道:“高飞,把那些给我,好、好吧?” 高飞冷冷的看了她一眼,走过来把小瓶子递了过来。 颜红一把抢过瓶子,丝毫不顾忌衣服滑了下来,紧紧的抱在雄前,样子像极了保护小兽的母兽。 刚看到秦城城那样时,高飞心中还存了一点侥幸,觉得只要她的毅力够强,就能逐步摆脱忘忧粉的控制。 可他看到颜红后,才觉得那个想法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忘忧粉的控制力,远远打过他的想象。 同时也后怕:如果当初沈银冰真服下了这玩意,相信比红姐好不了哪儿去。 牢牢护住了瓶子就像守住生存希望的红姐,情绪慢慢平静了下来,看着微微颤抖的脚尖,哑声说:“高飞,你、你是不是很看不起我?” “这不是你的错。” 高飞的眼神慢慢柔和了起来,低声说:“可我希望,你能离开这东西的控制,回到从前的你。” “离开它的控制?” 红姐把这句话低声重复了一遍,忽然笑了,笑的很疯狂,仰天大笑,笑声凄厉,泪水淌下时,发丝乱甩,雄前那对饱满来回抖动:“哈,哈哈,离开它?高飞,你让我离开它?你可知道,它对我来说代表着什么?生命,整个世界!”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捡起衣服重新披在了她身上。 颜红笑容一收,也不管衣服再次滑下,咬着牙恶狠狠的说:“我以前以为,我活下去的动力是为了小冰,后来又有了你。为了你们两个的幸福,我能甘心去做任何事!但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现在,只要有人能源源不断的给我提供忘忧粉,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包括――杀掉你们两个!” 高飞以为,就算颜红中毒已深,在清醒时也应该像那些瘾君子那样,痛哭流涕的发誓一定会戒毒,哪怕发誓后继续吸毒。 可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他有足够的把握看出颜红是清醒的。 一个如此清醒的女人,昔日对和他恩爱有加的女人,却说出了这番冷冰冰的话,足可以证明她是多么的需要忘忧粉。 高飞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看向了李红咽喉上的那把刀子。 马上,颜红就追到了他的目光,也看向了那把刀子,声音中毫无感情的说道:“你是不是想给我来一刀?” 高飞头也没抬的说:“有这个意思。也许唯有这样,才能让你离开忘忧粉。” 颜红愣了一下,再次笑了。 这次她的笑容却非常的苦涩:“高飞,你说的不错,我唯有死掉,才能离开它――要不你动手吧,我不想让你看到,我向你索要忘忧粉时的丑态。” 高飞弯腰,从李红尸体上拔除了那把刀子。 刀锋雪亮,在灯光下闪着寒芒,也映出了颜红的样子。 颜红的心,忽然一下子平静了下来,站起身走到了高飞面前,左手紧紧攥着小瓶子,右手缓缓揽住了他的腰,脸颊贴在他雄膛上,闭着眼喃喃的说:“假如真有来生的话,我希望能晚投胎十年,那样我就可以嫁给你了。” 高飞慢慢举起了刀子。 颜红睁开眼,看着刀子,笑的很安静:“告诉小冰,我很对不起她。可不许你说出,我为什么会对不起她。” 颜红之所以觉得对不起沈银冰,就是因为她觉得,她抢了沈银冰的男人高飞。 高飞明白她这句话的含义,点了点头说:“嗯,你放心,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不管谁知道,只要他有说出去的意思,我都会让他闭嘴的。” “那我就放心了――唉,其实这个人活着呀,真的很好,所以无论怎么样,你和小冰都要好好的活下去,哪怕是像狗一样的活着,也胜过死了。死人,是无法看到阳光的。” 颜红再次闭上了眼,低声说:“我死后,你能允许我把这瓶忘忧粉带走吗?” 高飞看着静止不动的窗帘,淡淡的说:“我会把它洒进你的骨灰里。” “太好了,你可以动手了,记得要快点,因为我很怕疼。” 颜红双手搂住了高飞,呼吸越来越平静。 高飞手起刀落――刀柄打在了她后脑勺上。 颜红昏过去后,仍然紧紧攥着那个小瓶子。 她说过,那就是她生命的全部,她宁可死,也不能失去忘忧粉。 忘忧粉,可以让世人忘记一切的忧愁,从而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它生长在珠穆朗玛峰的某个洞穴中,应该是上苍带给人类最美好的礼物吧? “谁!?” 外面李德才的一声低喝,打断了高飞的想象,脚尖一挑,挑起地上的衣服,裹在了颜红身上时,房门被推开了。 高飞看到,李德才被一把手枪指住了脑袋,满脸都是不甘。 一个人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颜红那两条光溜溜的腿后,又转过了身子:“能不能给她穿上衣服?” 高飞愣了下,抛掉了手中的刀子:“稍等,放开他吧,自己人。” 背对着高飞的人挥了下手,李德才脑袋上的枪被收走。 李德才不服气的推开拿起指过他脑门的男人,瞪着高云华:“你们是谁?” 高云华笑了笑,牙齿很白:“高飞的父亲,是我二叔。” 李德才:“嗯――” “你可以进来了。” 听到高飞说出这句话后,高云华转身走进了房间内,到背着双手打量了几眼房间,在看到地上的李红尸体时,就像看到一个烟头那样自然,笑呵呵的说:“我总算是看到你长什么样了,肖鱼儿和我说,你长的很帅。不过我觉得,你不如我帅。” 高云华的这番话,一下子让高飞对他有了好感,也有了亲近感:“都说女孩子是最爱说实话的,肖鱼儿既然那样说,事实就该是那样才对。” 高云华不以为然,摇了摇头说:“那丫头最大的本事就是撒谎,就像上次她和同学去追星,结果差点被踩伤,要不是我们帮她瞒着,你以为姑姑会相信她那些谎言?” 高飞拿出烟,递给高云华一颗:“你这个当大哥的,不会要对肖鱼儿挟恩图报吧?” 高云华掏出火机,先给高飞点上后,才点燃自己的,吸了口烟说:“我才不会。因为我要是这样做的话,你当初在南越芒蓝草甸帮了我那么大忙,肯定会要求我为你做更多事的。嘿嘿,我是老高家第一聪明人,才不会做那种赔钱的傻事。” 高飞眼里带着钦佩之色:“你心胸宽阔,杀伐果断,不愧是高家的掌旗人物,我拍马也赶不上你。” “我只是特别擅于伪装而已。” 高云华撇了撇嘴,话锋一转:“我觉得你最好是回家,老爷子非常欣赏你。”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笑着弹了弹烟灰。 高云华继续游说:“当然了,这事二婶和小雅做的不地道。可不管怎么说,不认祖归宗并不是解决矛盾的唯一办法。” “有些事就像白衣染皂,无法更改了。” 高飞抿了抿嘴角,认真的说:“我离开,也许大家都好过,不会再有那么多矛盾发生,当长辈的也不用再为难,那我为什么非得做个讨人厌呢?反正我现在日子过的也不错,很自由。” 高云华没有再说什么,因为他知道自己劝不动高飞。 高飞走到李红的尸体前,问:“你们早就注意上他们了吧?” 高云华沉银片刻,才有些内疚的说:“他们带走颜红时,我的人就在旁边看着。也许他们感觉到被追踪了,所以才没有急着离开冀南。咳,对不起啊,我不该把你朋友当诱饵,我只是想追查出真正的幕后主使人。” “没事,如果我站在你的位置上,我也会这样做的。” 高飞抛了下右手中的小瓶子,淡淡的说:“只是我们谁也不会想到,这东西对人的控制力会那样大。” 高云华伸手拿过小瓶子,看了几眼装进口袋:“我拿回去化验一下,也许能找到解决办法。” 高飞点了点头,忽然说:“你能不能再带两个人走?” 高云华看向颜红:“是把她和秦城城带走吗?” 高飞说:“是的,也许唯有你,才能为她们提供更安全的环境。” “这个好办,在京华西北郊,有所快要废弃了的老干部疗养院,那边戒备森严,相信那些人不会为了两个女人,就敢和国家对抗的。” 高云华想了想,又说:“除了她们之外,你还有没有不放心的,一起说出来吧,当大哥的就做一次护花使者。” 高飞没有理会高云华话中的调侃,干脆的说:“有,南边的梁娇娇。还有京华皇朝会所的白瓷夫人。” “白瓷夫人?” 高云华嘴巴一下子张大,指着高飞吃吃的说:“你、你玷污了白瓷夫人?” “别说的那么大声,什么叫玷污啊?是她要我做她保护神的。” 高飞翻了个白眼,看出高云华是真关心这件事后,才说:“以后我会告诉你这是为什么的,我这样做也是出于无奈。” “么的,我怎么遇不到这种无奈的好事?” 一向沉稳的高云华,低低骂了句说:“行,我看你小子怎么处理和她的关系。哦,其实你没必要为白瓷担心的,我保证没有谁会把她掳走的。倒是那个梁娇娇,我得快点找人照顾她了。” 既然高云华保证白瓷不会出事,高飞也没多说什么。 接下来,高飞就把那些人为什么要掳走颜红等人的原因,简单说了一遍。 高云华早就知道这些了,还是很认真的听完,过了很久才缓缓的说:“要想解决这些麻烦,只有一个办法。” 第662章 颜红逃跑了! 杀掉解红颜。 解红颜是七仙迎客中的花魁,只要能杀掉她,那么她就无法再成为高飞的女人,秦城城等人就不会受她所牵累了。 这就是高云华的意思。 事实上,这也是最为有效的办法。 “杀她?” 高飞再次点上一颗烟,来到窗前掀起窗帘看着仍旧黑压压的东边,沉默很久后才说:“不是她要杀我身边的女人,她也是个受害者,其实她不该承担这份责任。” 高云华皱了下眉头,说:“我当然知道罪魁祸首是所谓的七杀等人,不过要想查出他们太难了,时间好像也来不及了,所以目前只能采用这个法子。” 高飞转身:“解红颜失踪那么长时间了,谁知道她在哪儿?” 高云华看着高飞的眼睛:“你刚才不是说,那些人会让你们两个碰面的?” 高飞没有吭声,高云华也没有再问。 两个人默立良久,高云华才轻叹一声:“唉,我知道你怎么想的,你只是觉得这样对解红颜很不公平。可世间本来就有太多的不公平,就像秦城城她们,过着自己悠闲的生活又惹谁招谁了?还不是受到了她的牵连?让你疲于奔命。所以――算了,你自己好自为之,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给我打这个电话,我会尽最大可能的帮你。别拒绝,我不习惯被人,尤其是被你拒绝。” 高云华拿出一张普通的名片,递给高飞后拍了拍他肩膀,转身走出了房间。 他带来的几个手下,抬起颜红跟着走了出去。 高飞对守在门口的李德才挥了挥手,示意他跟上去,去告诉城阳,把秦城城交给高云华。 李德才会意,急匆匆的跟着走下了楼梯。 双手抱着膀子,高飞站在窗前拉起窗帘向东方看去,直到听见汽车马达声再次响起后,才叹了口气,转身走出了屋子。 看到高飞走过来后,李德才迎了上来,低低的说:“人已经交给他们了。” “嗯,你们先回去吧,我得赶在天亮之前回家。我开你的车子回去,这辆越野车你处理掉,要干净。” “好的,我明白。” 李德才扔过了他那辆别克轿车的钥匙,又指了指旁边那条黑黝黝的胡同中。 他的车子,就放在里面。 高飞向一直默不作声的城阳点了点头,向胡同那边刚走了两步,背后忽然传来哄得一声响,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就看到一大团火球,从依依洗浴中心上空腾起。 这是高云华的手下在处理杀人现场。 火舌从窗口内窜出,随着凌晨的冷风在空中不断扭曲,猛地看去既像一条蛇在扭曲,还像一个被抽象化的女人在舞蹈…… 高飞回到小区时,已经是清晨五点半了,整个夜间最黑的时侯。 把车子停在别的单元楼下,高飞贴着居民楼转到了7号楼(沈银冰所住的居民楼是7号楼)后面,顺着下面三层的防盗网,很轻松的攀上了四楼,抬手在阳台玻璃上敲了敲。 片刻后,一直没有休息的沈银冰打开了窗户。 高飞翻身钻了进去,关上窗户后拉上了窗帘。 他不能不这样谨慎,他不想让那些在暗中监视他的人,知道他曾经离开过。 “怎么样了?” 他刚走进卧室,沈银冰就问道:“救出秦城城没有,她知道红姐的下落吗?” 黑暗中,高飞有些疲惫的躺在了窗上:“已经把红姐成功救出来了。” 他感到有些疲惫,倒不是因为杀人,而是为颜红和秦城城俩人目前的状态。 从颜红的表现来看,她们要想摆脱忘忧粉,很难。 而高云华,肯定会以强硬措施来逼迫她们戒毒,那样她们就会吃到很大的苦头。 本来,她们是没必要遭受这份痛苦的,都是受到了高飞的连累。 一个男人,不能给保护他的女人还倒罢了,反而连累她们吃亏,任谁心里也不会好受的。 “啊,太好了,红姐在哪儿?” 沈银冰却没有看出高飞的疲倦,只是为颜红获救而欣喜,坐在窗边拉住他的手:“快告诉我,她在哪儿?” 挣开沈银冰的手,高飞说:“你现在还不能见她。” 沈银冰一愣:“为什么?” “因为她吸食了忘忧粉。” “她也被吸食了忘忧粉?” 沈银冰随即醒悟了过来,愤愤的说:“那些人是想利用这个来控制红姐,哼,简直是太卑鄙了,我明天就给她找一个最好的戒毒所……高飞,你有这方面的熟人吗?” 高飞左手压在眼睛上,缓缓的说:“戒毒所?没用的。” “怎么会没用?忘忧粉就是毒品,只要能忍过头几天,以后就会好了。” 沈银冰信心百倍的说:“再说了,红姐中毒也就是才几天的事,就算染上毒瘾也不会太厉害的。” 高飞坐了起来,很自然的伸手揽住了沈银冰的腰。 沈银冰身子一僵,下意识的要躲开时,却又不动了。 高飞看着窗户,轻轻的说:“你根本不了解忘忧粉,或者说我们两个都不了解,今晚我才知道,那玩意有多么的可怕……” 揽着沈银冰的腰,高飞就把看到颜红后的情况,详细叙说了一遍。 “不、不会吧?” 沈银冰不信的捂住了嘴巴,颤声说:“那玩意,会有你说的这样可怕?” 高飞摇了摇头,低声说:“我也不想相信,但事实就是这样。”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当东边的天空开始发亮时,沈银冰已经伏在高飞怀中睡着了。 ―― “进来。” 高飞正在网上搜索戒毒的一些基本常识时,有人敲响了他餐厅办公室的房门。 门开了,是老王:“高总,有个叫陈大彪的人找你。” “哦,让他进来。” 高飞关闭了网页,伸开双手伸了个懒腰。 从早上到现在,他就一直趴在电脑前,眼睛都有些发花。 “飞哥。” 一脸憨笑的陈大彪,和张冒从外面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个女孩子,田中秀雅。 “进来,坐,老王,麻烦你给要几杯咖啡进来。” 高飞从办公桌后面走出来,正要去拿桌上的香烟时,张冒抢先拿出一盒大中华:“飞哥,吸烟。” 高飞笑着接过烟,看着田中秀雅:“田中小姐,请坐。” “谢谢高君。” 换上一身黑色套裙的田中秀雅,双手放在小腹前,弯腰给高飞鞠了一躬。 看着高档的真皮沙发,陈大彪有些拘谨的搓了搓双手,等张冒坐下后,这才坐了下来,只坐了个半个皮股。 高飞笑道:“大彪,你在家里也是这坐法?” 陈大彪抬手挠了挠后脑勺,不好意思的说:“不是,那个啥……” “以后别这样客气,免得我会把你当客人。” 高飞走过来拍了拍他肩膀,几个人寒暄时,服务生端着几杯咖啡走了进来。 相比起陈大彪俩人来说,田中秀雅就表现的很自然了。 最起码表面很自然,其实她心里很紧张,以为她怕高飞会提出别的要求。 今天上午时,她终于联系上了田中秀则,不过在还没有看到高飞之前,她没有把这个好消息说出来。 高飞很清楚田中秀雅此时心中是怎么想的,和陈大彪俩人闲谈了几句后,就看着她说:“田中小姐,早上时我已经给美国那边打过电话了,相信离子基金那边会收手了。” 田中秀雅赶紧站起来,深深鞠躬:“麻烦高君了,谢谢!” “你先别着急感谢我。” 高飞话锋一转:“我只能保证离子基金不会继续打压大合集团,却不会包赔你们所受的损失,毕竟这是商业战场,离子基金吃下去的,就不会再吐出来了。” 高飞这是在委婉的告诉田中秀雅:他不会管大合集团此前所受的损失,那是你们必须付出的代价。 田中秀雅这次来见高飞,就是希望他能让离子基金高抬贵手后,能适当的弥补一下大合集团所受的损失,但不等她说出来,高飞却提前把这条路给堵死了。 她眼里闪过一抹黯然,低声说:“我知道。高君,谢谢,以后有机会去我的祖国,请通知我,我会用最尊重的礼节招待您。” “呵呵,如果我去岛国,会麻烦你的。” 高飞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又开始和陈大彪俩人说话。 田中秀雅坐了不到十分钟,就提出了告辞。 看在她救了秦城城的份上,高飞亲自把她送出了餐厅。 目送田中秀雅上了一辆出租车后,高飞抬头看了看天。 中午还艳阳高照,现在却已经布满了阴云,刮起了北风,看来今晚很可能会有一张雨雪。 “但愿不要耽误去美国的航班。” 高飞抬手抓主一片从高处飞下来的树叶,拿在手里看了几眼,随手扔了出去。 那片枯黄的树叶,随着北风又飘飘摇摇的飞走,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抓主飘在雄前的一片树叶,宋少尉抬头看了看暗下来的天空,拉上了夹克的拉链,喃喃的说:“看来今晚有得来场雨夹雪啊。” 路边停着一辆依维柯轿车,车上有四个人,其中一个是秦城城。 受高飞的委托,高云华要把颜红、秦城城俩人护送到京华某老干部疗养所,希望她们能在那个地方成功戒毒。 想到今天上午两个女人哀求着吸烟时的样子,宋少尉就重重叹了口气,觉得这俩女人很可怜,希望她们能尽早把毒戒掉,同时也更加痛恨那些人。 “宋少尉,她还没有完事吗?” 司机推开车门,满脸疑惑的说:“这都马上十分钟了,她不会……” “快十分钟了?” 宋少尉一楞,转身向树林里看去。 小树林不大,也不算茂密,从这边就能看到那边的麦田。 宋少尉只看了一眼,脸色就猛地变了,纵身跃过不算宽的排水沟,用最快的速度跑进了小树林。 十几分钟后,脸色铁青的宋少尉,拨通了高云华的手机:“高上校,颜红――逃走了!” 第663章 机场巧遇! “颜红逃走了?” 看到高飞脸色一变,大声说出这五个字后,正在聊天的张冒和刘小龙,都闭上了嘴巴。 此时已经是深夜十点多了,下了一个傍晚的小雨,终于变成雪花飘飘洒洒的落了下来,不过却不会影响航班的正常起飞。 高飞今晚要去美国,刘小龙则是要回京华。 凤山开发区那边的办厂工作,从昨天就正式开始了,刘小龙是厂房建设的主要负责人,他这次回京除了要和他老子汇报思想工作外,还要把萨拉娜母子带过来,后天早上就会返回冀南。 电话中,高云华的声音带着愧疚:“这件事说起来怪我,我没想到那个女、颜红陷进去的会这样深,为了得到毒品供应,不惜半路借着上厕所的机会逃跑。” 高飞问道:“十分钟的时间,她一个女人在荒郊野外的能跑多远?” “我在接到电话后,马上就派了十几个人参与了搜索,可愣是没找到她。” 高云华悻悻的说:“宋少尉怀疑,很可能有人在接应她,要不然她不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逃过十几名特工的搜查。” “有人接应她?” 高飞攥了下右手,低声说:“你的意思是说,她在离开冀南的路上,就已经留下了某些暗记,方便那些人追踪她。然后再借着上厕所的机会,在那些人的协助下逃走了。” “应该是这样的。” 高云华在那边叹了口气:“唉,高飞,不好意思啊,第一次帮你办事,就出了篓子。” “没什么,这是她自己想要的结果,就算把她弄到疗养院,她可能也得找机会逃出来――从我听到她说的那些话时,我就觉得她摆脱不了控制。” 高飞落下车窗,任由雪花被寒风吹在脸上:“秦城城呢,她有什么反常表现?” 高云华回答:“那个秦城城的控制力还是可以的,可能是中毒时间比较短,而且也没接应人,在受不了时,只是要烟吸……后来,宋少尉干脆给她扎了一针镇定剂。” “嗯,希望她能熬过这一关,你告诉她,我有空就会去看她。至于颜红。” 高飞顿了顿,淡淡的说:“那就先随她去吧,我来处理。” “好的,我会为她找最好的心理专家和戒毒专家,就这样吧,有事给我打电话,再见。” “再见。” 高飞扣掉手机后,把手伸出了车窗外,雪花落在掌心,很快就被寒风吹走。 他握起了拳头,被抓主的雪花化成了水。 高飞接到这个电话后,刘小龙俩人看他的脸色不怎么好看,都没有再说什么,车子很快就来到了冀南国际机场。 “路滑,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高飞拍了拍张冒的肩膀,接过了他手里的背包。 “我会的,飞哥,啥时侯回来时,提前给我打个电话,我来接你。” 张冒笑了笑,等高飞俩人走进候机大厅后,才转身上了车子。 走进候机大厅后,刘小龙搓了搓有些发红的脸颊:“没事吧?” “没啥,我能处理的。” 高飞笑了笑,随便找了个椅子坐下来:“回去后最好和你老爷子提前打个招呼,让他老人家做到心里有数,到时候也免得再费什么周折。” “嘿,这个你放心,老头子一直都说他恨铁不成钢,现在刘爷终于要为国家做点贡献了,他当然会全力支持的。” 刘小龙嘿嘿一笑,满脸的不在乎。 高飞去美国的航班是十一点半,刘小龙比他要提前半个多小时。 两个人在这儿闲聊着,很快就到了刘小龙登机的时间。 “哥们,刘爷临走前送你一句忠告,小心艾滋病,美国可是高危病发区。” 刘小龙拿着背包站了起来,笑嘻嘻的在高飞肩膀上砸了一拳。 “滚。” 坐在椅子上的高飞抬脚踢了他一下,说:“还是那句话,开发区那边有什么不了解的情况,就去找王晨,或者去找梁明,实在不行去找沈银冰也可以。” “你也太小看刘爷了,切。” 刘小龙冲高飞竖了个中指,把背包甩在肩膀上,转身走向了登机口那边。 候机大厅内不让抽烟,不吸烟干坐在这儿没意思,高飞起身走到了门口,站在台阶上点上了一颗烟,开始考虑颜红的事。 在他看来,就算颜红实在受不了忘忧粉的诱惑,好像也不该逃走,毕竟没有谁想被人掌控在手中,而且还有可能是死路一条。 那么,是什么原因支持她非得逃跑呢? 难道她身上还有秘密,别人不知道的秘密。 高飞忽然觉得,颜红逃走的原因并不简单,很有可能还有别的隐情,只是他暂时想不到。 刘小龙乘坐的飞机呼啸着冲上了夜空后,仿佛振动了云层,雪花变得密了些,风也更急了,随着台阶上的雪花增厚,变得更加滑了,上下台阶的人们都小心翼翼,唯恐摔倒。 “哎哟!” 就高某人很遗憾没看到有人摔倒,转身准备走进大厅内时,忽然听到砰的一声响,连忙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套装的女孩子,仰面摔倒在了台阶下,接着翻身坐起,双手捂住了左脚。 “摔得还真够利索的――嚓,现在人的素质太低下了,来来往往的这么多人,就没有过去搀扶人家的?草,那个戴眼镜的败类,不去扶人家,也别站那么近的看热闹啊,好歹也学学哥们站的远一些不行?” 高飞鄙视了那个就近围观者一下时,摔倒的女孩子抬起了头。 高飞愣住:“嗯,是她?” 这个为人民群众献身表演摔跤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今天中午才见过高飞的田中秀雅。 田中秀雅摔倒后,又疼又不好意思,顾不得脚疼赶紧爬起来,却在心慌下再次摔倒了在地上――就近围观的眼镜男好像终于意识到她需要帮助了,伸出手:“小姐……” 就在这时,田中秀雅看到了高飞,眼眸一楞。 高先生正准备没事人似的转身走进候机大厅――他认识田中秀雅不假,能够发现秦城城的下落,也多亏了人家,而且她的本性也不错,要比她哥哥好很多倍,在梁明遭到打击后,她还主动留下来希望能取得梁明原谅。 可这些加起来,也没有让高飞对她产生好感。 完全是本能的,高飞特别讨厌来自那个国家的人,哪怕是田中秀雅这样纯洁的善良姑娘,在摔倒需要人帮忙时,他也没想到要去帮她,而是选择了无视。 不过,当被田中秀雅看到后,这事就另当别论了。 “闪开。” 眼镜男刚伸出手,就被人推到了一旁:“不就是搀扶一位摔倒的女士吗,举手之劳,有必要这样再三犹豫?看你戴着眼镜好像知识分子的模样,真不知道你的学问都学到哪儿去了。” 高先生一脸的大义凛然,弯腰把田中秀雅搀了起来:“小姐,不要紧吧?” “高君。” 田中秀雅紧紧抓着高飞的手,连声道谢:“谢谢您,我不要紧的,路太滑了些。” “嗯,那就好,来,把着我胳膊。” 高飞抬手推开发愣的眼镜男:“闪开,看热闹也不知道躲远些,耽误别人做好事。” 眼镜男讪讪的退到一旁,在路人那指责的目光中,急匆匆的跑进了候机大厅。 安然接受了田中秀雅第四次道谢后,高飞才问:“你回国的航班是几点?” “我不回国的,我要去美国。” “你也去美国?” “啊,是啊――高君,你也去美国吗?” 田中秀雅的眸子一亮。 高飞去美国参加白板的婚礼,也不是啥秘密,没必要瞒着别人:“对,去美国参加两个朋友的婚礼。哦,对了,你去美国做什么?” “我、我去拜访一位朋友。” 田中秀雅顿了顿,说:“很高兴能和您一个航班。” 这时候,大厅内响起了航空地勤人员甜美的声音:“各位旅客,前往美国纽约的鲁航cq2685次航班……” 马上,搭乘本次航班的旅客,纷纷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检票口那边走去。 能够在机场遇到高飞,就已经很让田中秀雅感到巧合了,更让她感到巧合的是,他们俩人的座椅竟然是挨着的。 这让田中秀雅很开心:漫漫长路,总算有个人可以聊天了,如果可能的话,她希望能在路上取得高飞更大的好感,那样她哥哥的损失就会减少很多。 十一点半,飞机准时起飞。 一阵轻微的颠簸过后,飞机开始平稳了起来。 “高君。” 田中秀雅未语先笑,正准备说什么时,高飞就接连打了好几个哈欠。 “高君,您很累吗?” 田中秀雅关心的问道:“要不我为你要点热饮?” “谢谢,不用了,我昨晚没休息好,你是知道的。” 高飞抱歉的笑了笑:“我想休息会儿。” “哦,那您随便。” 田中秀雅的脸上刚闪过一抹失望,高飞就闭上了眼睛。 飞机起飞是深夜,除了那些第一次坐飞机的,大部分乘客在飞机起飞后,都像高飞那样把座椅放在最舒适的角度上,开始睡觉。 田中秀雅也很累,她也想睡会儿,却又担心她睡着后高飞会醒来,那样就错过了和他聊天的机会了,所以要了一杯咖啡,强打着精神的捧着本杂志看了起来,还不时的用眼角看一眼高飞。 半个多小时过去了,高飞别说是睁眼了,动都没有动一下。 又是半小时过去了,高飞仍然没有动一下,田中秀雅终于熬不住了,放下杂志微微垂下了头,片刻后就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田中秀雅被一阵不小的颤动惊醒,赶紧抬起了头,却看到高飞正拿着一碗泡面吃。 空姐的声音这时候也响了起来,大意是因为天气的原因,飞机遇到了强降雪云层,机身结冰,要在十几分钟后降落在香港机场,稍事休整,等天气好转后再继续飞行。 第664章 论国民素质! 恶劣天气会影响航班,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空姐解释几遍后,就化解了乘客们的些许恐慌,不过还是提醒大家要系好安全带。 眼看飞机就要降落了,这点时间不足以让田中秀雅找到合适的话题,只能和高飞谈论天气。 很快,飞机安全降落在了香港某机场。 因恶劣天气被迫降落的,不仅仅只有高飞搭乘的这架航班,还有其它两次航班,以及正要从机场起飞的几次航班。 这样一来,候机大厅内就‘积压’了平时几倍的候机、接机乘客,因为座椅数量有限,一小部分乘客只能站着,或者干脆坐在行李箱上。 一冲进休息区,高飞就率先抢到了两个位子,拉着田中秀雅坐了下来。 高先生能够在众多人群中‘取得先机’,这还得感谢他在国内乘坐公交车时总结出的经验,只是他刚坐下没几分钟,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就站在了他面前。 老太站在他面前,也不说话,就这样看着他,好像他乡遇故知却不敢相认那样。 高飞知道,老太看着他,其实就是要让他起来让座,如果他不起来的话,别人会鄙视他不懂得尊老爱幼。 “么的,坐着的又不是我一个年轻的,你为啥不找别人?” 高飞撇了眼弯腰揉着脚踝的田中秀雅(几个小时前摔的那一脚,到现在都疼),很想当做没看到老太,垂下脑袋想睡一会儿,不过却总觉得有两根刺在他脖子上刺来刺去的,很不舒服,只好站起身,微笑着柔声说:“大娘,你请坐下。” 天地良心,这可是高飞第一次给人主动让座。 他觉得,可以给小朋友让座,也可以给肚子里怀着小朋友的女士让座,更可以给腿脚不方便的残疾人让座,却没必要给老年人让座。 高飞这样认为的原因很简单:老年人基本都退休了,整天没事干就该多活动一下,生命在于运动不是? 年轻人就不一样了,整天为了衣食住行,拉巴小的孝顺老的,忙的好像贼似的,思想、身体压力山大,更应该坐下来休息才对。 如果是在国内公交车上,他才不会管这个老太,不过现在香港,为了体现大陆青年良好的素质修养,他只能起身让座,并做好了人家感谢他时要说的客气话,比方这是我应该做的等等。 但出乎高飞意料的是,身穿大红服装的白发老太,在坐下后不但没有对他道谢,反而一脸厌恶的横了他一眼,低声说:“一看就是没素质的大陆仔。” 高飞有些傻眼,继而恼羞成怒:套用刘爷的话来说就是,嘛意思?高爷好心好意的给你让座,反而赚了个没素质?嚓,老不死的,信不信高爷再把她你拎起来甩一边砸蛤蟆去? 正所谓面由心生,高飞心里不爽,马上就通过面部表情表现出来,那桀骜的脸色吓得老太赶紧看向了别处:和这些没素质的大陆仔呕气,没必要。 香港回归大陆已经十几年了,不过鉴于某些历史原因,港人始终看不起大陆人,某些忘了祖宗的‘有识人士’还叫嚣着说什么,最好是再恢复英治(让英国人领导),那是解决香港经济逐步衰退的唯一办法,完全忘记了离子基金大举袭击香港时,大陆是怎么全力支持他们的。 回归大陆这么多年了,港人在大陆人面前,始终持有让人莫名的优越感,就像一个存款不超过五位数的城里人,看不起乡下那些开着奔驰的土包子一样。 第一次做好事还被人骂做没素质,甚至牵扯到了整个大陆青年群体,这让高飞很不爽,眯缝着双眼狠狠瞪着白发老太,就像她刚才看她那样。 老太居高临下的看着高飞时,眼里只带着鄙夷,目光像两根刺。 高飞看老太,眼里却――却带着杀意。 老太一辈子养尊处优的,目光再怎么凌厉,也只能表达出不屑、和讽刺罢了,根本没有高飞眼神中的那种杀意,毕竟高先生手上有数十上百条人命,说他目光如刀一点都不夸张的。 开始时,老太还能以不看他来躲避,但慢慢的,她就感觉很不舒服了,觉得自己好像被一条眼镜蛇给盯上了,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在她脖子上咬一口。 这种感觉很恐怖,让老太如坐针毡,没过几分钟就拿出电话,装做有人找的样子,站起来急匆匆的逃一般的离开了。 “我就不信你不走,给脸不要脸的老不死。” 高飞得意的骂了句,重新施施然的坐了下来。 检查脚踝的田中秀雅,根本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事,这才抬起头来冲高飞笑了笑说:“也不知道飞机什么时候才能起飞。” 揉了揉鼻子,高飞无所谓的说:“爱啥时候就啥时候起飞,反正留在这儿的也不是咱们自己。” “对,爱啥时候就啥时候。” 田中秀雅笑嘻嘻的说:“高君,你知道吗,我发现我特别钟情于你们冀南的方言,觉得特别有韵味,就像一个最原始,也最朴实的美女,让我在不知不觉间就喜欢上了她。” 高飞看出田中秀雅这样说就是为了讨好他,也没点破,呵呵笑道:“哦?看来你在冀南那些日子,学会说地方方言了?” 成功挑起高飞的谈话兴致后,田中秀雅很开心,游荡着翘起的右脚说:“也不是会太多,但能简单的说几句了,讲给你听听?嘻嘻,你听好了啊――” 田中秀雅眼珠左转,稍微沉银了一下说:“嗯,夜拉哄上,你揍话的来哎?” 冀南乡下方言中,夜拉哄上,是昨天晚上的意思,你揍话的来哎,是你做什么了的意思,整句话连起来就是:昨晚,你做什么了? 田中秀雅声音清脆略,人长的又明眸娇憨,标准的高级国际白领形象,这句土到掉渣的冀南地方话说出来后,可以说是别有风味,重要的是乡音十足。 “嘿,木想到昂,你个闺女刚赛来,还会说俺那边的话来,刚有意思来。哦,你这是想上纳尼七啊?穿的人模狗样儿地,说话这样茛。” 高飞来精神了,用地方法和她交谈了起来。 他说的‘刚赛来’,意思是很有趣,‘刚’,在这儿当‘很’的意思,‘上纳尼七’是要去哪儿,说话这样茛的‘茛’,是僵硬的意思。 “俺上美国找俺哥,想……” 能够听懂冀南乡下方言并用它来和高飞交流,让田中秀雅找到了拉进俩人关系的机会,喜悦下晃动的右脚幅度稍微大了点,不小心踢在了一个行人身上。 这是一个打扮时髦的中年妇女,三角眼,高颧骨,一看就不是个好相与的。 不小心碰了妇女后,田中秀雅赶紧站起来赔礼道歉。 因为正在练习用冀南方言和高飞谈话,她下意识的也用这腔调给女人道歉了:“哎哟,大嫂子,刚不好意思啦,俺木心思(不小心)踢着你了。” 中年妇女一楞,没听懂。 田中秀雅这才恍然醒悟,赶紧用普通话再次赔礼道歉。 无独有偶,这个中年妇女也是港人,和刚才那个白发老太一路货色,都属于看不起大陆人的一类。 尤其是田中秀雅刚道歉时,讲的是地方方言,再加上她人比妇女要漂亮清纯百倍,中年妇女马上就觉得心里不平衡了,张嘴就骂道:“大陆仔,一句对不起就算了吗?要是对不起能解决问题的话,那要警察做什么?” 田中秀雅一楞,接着下意识的解释道:“女士,我不是大陆人,我是岛国公民。” “岛国?” 这次轮到中年妇女发愣了,脸上的骄傲和不屑迅速隐去,继而堆满了谄媚的笑,抬手拍了拍被田中秀雅碰过的地方:“呵呵,没系啦,小意思嘛,你坐,你坐,呵呵。” “谢谢您的宽宏大量,谢谢。” 田中秀雅像中年妇女鞠躬致谢,目送她扭着水桶腰走远后,才重新坐了下来,抬手撩了一下垂下来的发丝,笑道:“早就听说香港是个对外态度友好的城市,市民素质相当出色,今天一见果然如此――高君,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吗?” 高飞松开皱起的眉头,淡淡的说:“没什么。” 港人的高素质,只是针对那些世界发达国家,去了别国,大部分港人在提到自己籍贯时,总是会刻意说他们是港人,仿佛唯有这样才能和大陆那些愚昧人区分开,全然忘记了在一百多年前,他们的祖先在大清帝国统治者的眼里,只是一些不开化的蛮夷。 高飞不介意自己被港人看不起,却不愿意看到他们在岛国人面前,那副卑颜奴膝的样子――这些人再怎么自大,可他们终究代表着华夏人。 强笑了一下,田中秀雅终于明白高飞为什么忽然不高兴了,低声劝道:“高君,其实这也没什么的,华夏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群众素质良莠不齐,也是很正常的,这需要一个长时间的沉淀,才能做到像我国人民那样……” “你国人民怎么了?” 高飞有些烦,脱口说道:“你国人民的国民素质就比我们高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你们为什么会有‘远交’?为什么你们的色电影会闻名世界,你们的女人每年给美国驻岛国大兵会生出无数黑人,哭着喊着的要求人家到美国?也亏了你父母给你留下产业,才能让你不用‘远交’就能进入名牌大学,学会所谓的高素质。” 田中秀雅愣住,脸色攸地变成了煞白,嘴唇哆嗦着不知道说什么了。 “你就一来自那个藏污纳垢、欺软怕硬的国家,有什么资格来评论我们。” 高飞逞一时之快,说出这番话后才意识到有些唐突了,悻悻的哼了一声闭上嘴时,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个人男人的吼声:“帮帮忙,拦住那个小偷!” 第665章 我说让你滚! 大厅内足有上千人,不过大家都是高素质人类,除了素质稍微矮些的高先生说话声音有些大之外,其他人说话更像相互偎在一起的情侣,所以这声吼叫就显得很刺耳,一下子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高飞也抬头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工作装的年轻人,从候机大厅门口那边飞奔而来,指着前面一个矮小的身影。 那是一个孩子,看单薄的身材也就是十一二岁的样子,穿的也不是很好,头发乱糟糟的挡住了脸,看不出男女,手里抓着一个玩具,正急吼吼的向人群中钻。 追他的是个机场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在他身后还有一个胖胖的女人,看来是他同事。 看她那胖胖的身子跑的那样飞快,高飞就怀疑她是不是踩了风火轮。 很明显,在前面跑的那个孩子,好像是偷了商店的玩具被发现了。 要说港人的法律意识还是相当出色的,尤其是看到小偷只是个孩子后,马上就有几个男人站了出来,其中还有一个是女人,拦住了那个孩子。 小孩子看到此路不通后,折身转向就跑――可因为转身太急,再加上地面太滑,一个不慎就摔倒在了地上。 还没有等他爬起来,那个年轻人就追了上来,抬脚狠狠踢在了他腰上,骂道:“不要脸的大陆仔,敢偷东西,打死你!” 被狠踢了一脚的孩子,疼的扔掉玩具,惨声高叫:“啊!” 听他的声音,竟然是个女孩子。 紧随而至的胖女人,更是大发神威,弯腰就采住女孩子的头发,把她拽起来狠狠一个耳光,抽的那叫一个响:“就是你们这群垃圾,败坏了我们香港形象!” 十一二岁的女孩子,本来身子就有些单薄,哪能受的了胖女人这一耳光,当即就翻身摔倒,后脑重重落下――幸好,恰好落在了那个玩具上,要不然非得磕昏过去。 “起来,跟我走!” 年轻人抓起女孩子,就像老鹰抓小鸡那样,一只手就把她提溜了起来,还没有忘记和拦住女孩子的几位热心市民道谢。 女孩子挣扎着,哭道:“我不是小偷,我不是小偷,我有钱给你们的,可你们不要……” “我们餐厅窗口明明贴着告示,说柜台不收这种钱,你眼瞎啊?” 年轻人摆了摆手中一张钞票,不顾女孩子的哭泣,拖着她就向门口走。 高飞看到,年轻人手里拿着一张面额一百的人民币,就有些纳闷:这是一张假钱吗,要不然他为什么不收。 高飞知道,华夏人民币已经是世界流通货币的第二大主要货币,影响力仅次于美元,别说是在香港了,就是在东南亚国家都可以直接购物的。 只是他不知道,为了保护本土货币,这边曾出台过相关的专门规定。 打个比方来说,你拿我们的钱去买东西,商家可以拒绝收,因为收不收的,是商家自己选择的。但你要是给他的是港币,就算他很想收我们的货币,他也不能要求你给人民币,而是对港币支付是必须接受的,这就是本币的强制性。 那个女孩子的运气很不好,恰好遇到了一个不收我们货币的商家,所以她才以为商家是故意为难她,这才扔下钱后抢了玩具就跑。 女孩子挣扎着,解释着:“我没看到,我真的没看到,你放开我,放开我,不要耽误我坐飞机……” “你还坐飞机?切。” 胖女人抬手就在女孩子后脑抽了一巴掌,满脸的鄙夷神色。 高飞忽地一声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不知道女孩子手中的钱是真还是假,他只是知道这俩机场人员太特么的没人性,为了一个玩具就这样欺负她――尤其她还是个被港人看不起的大陆孩子。 不过高飞刚站起身,胖女人正要再抽女孩子后脑勺的手,却被人抓主了。 这是一个年约三十的男人,穿着一件阿迪达斯外套,里面是圆领体恤,相貌很酷,有点像铁屠的样子,尤其是那双微微眯起的眼睛,很是犀利有神。 “你干什么,松开我!” 胖女人挣扎了一下,却没有挣开。 男人没有理她,嘴角抿了抿,看着男服务生沉声说道:“放开这娃娃。” 用娃娃来称呼孩子,是内地某省的方言,听上去很亲切,纯朴。 本来,商店服务生还未男人这冷酷的外表所震慑,正要松开女孩子的手时,却听出他的大陆口音了。 马上,服务生的脑袋再次高傲的昂起,大声回答:“对不起,这位先生,我们有权带走她,让她接受我们法律的制裁,请你松开我的同事,要不然我会以妨碍公民自由罪来起诉你的。” 面对法律意识相当强的服务生,男人冷笑着低声说:“我再说一次,放开她!” 几个机场保安人员,这时候从远处跑了过来。 被男人气概所震慑的服务生,第二次有了底气:“对不起,先生,我不会……” 男人打断他的话:“最后一次,放开她!” “对不起,先生。” 服务生嘴里说着客气话,但眼里的轻蔑神色就连瞎子也能看出来:“你如果有什么疑问,请找机场安保人员,或者警察咨询,请你不要干涉我的工作。” 服务生最后一个字还在舌尖打转,就觉得耳边砰的一声大响,身子原地打了几个转,噗通一声坐到在了地上。 男人抬手狠狠抽了他一耳光。 把女孩子拉在身后,男人满眼都是不屑,看着被抽懵了的服务生:“自讨苦吃。” “你、你敢打人?” 服务生的同伴胖女人,惊得小口大张,高声尖叫:“保安,保安,快过来,他打人了!” 几个保安飞速赶到,为首一个抬手就去抓男儿的胳膊:“走,跟我们去安保处接受处理――哎!” “闪开。” 男人一甩,就把保安给推了个趔趄。 其他保安大怒,哗啦一下围了上来。 藏在男人背后的女孩子见状,惊恐的抓主了他后衣襟。 “别怕,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的。” 男人回身低头,莫着她头发安慰了一句,再转过身来看那些保安时,仍旧满脸的不屑:“刚才他打娃娃时,你们怎么没有站出来?” 胖女人尖声叫道:“她是个小偷!” 男人指着地上那张钞票,淡淡的说:“没看到那张钱?看来你是眼瞎了。” 这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围了上来,还有人端起相机开始拍照。 胖女人辩驳道:“我们不收那种钱的!” “全香港都不收吗?” 男人反问道:“你敢确定全香港都不收?” “我、我们……” 胖女人开始结巴起来,她看出几个来自大陆的游客,脸上已经带有了怒气。 就在这时,机场负责人急匆匆的出现了。 胖女人总算是找到了靠山,连忙凑过去,叽里呱啦的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负责人的态度还算不错,走到男人面前说道:“先生,我想这是一次误会。我们有规定,有的窗口可以拒收人民币的。这孩子该到别的窗口去购买,不该用抢来解决问题的。” 男人皱眉说:“她只是个娃娃,就算你们不收人民币,抢了商店的玩具,可你的人也不该体罚她的。” 负责人的声音变得生硬起来:“对不起,先生,我们这儿法律健全,任何人犯错都必须得接受应有的惩罚,我想我们的人并没有做错。还有,先生请你跟保安走一趟,我们要求警方参与进来,处理你刚才的打人行为。” 男人冷笑,不置可否:“我要是不去呢,你们硬来?” “我――” 负责人脸色一变时,忽然听到旁边有人说:“我是火鸡卫视记者丘荷露,请问这位先生,我能采访您吗?” 负责人转身,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风衣的女人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支录音笔,楞了下随即点头:“可以,可以。” “谢谢,请问该怎么称呼您?” “叫我张经理就好了,呵呵。” “谢谢,张经理,我想问当事人几个问题。” 丘荷露说着,把录音笔伸向了挨揍的服务生:“请你把事情的经过说一遍。” 挨揍的服务生没想到会有记者采访他,赶紧擦了擦嘴角的血丝,连连点头,把事情经过讲述了一遍。 “谢谢。你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按照规定做了你该做的事情。” 丘荷露了点头致谢后,又问那个低着头的女孩子:“你是哪儿人?” 女孩子有些胆怯的看了眼男人,接着低头小声回答:“我是县功镇的人。” “是来自大陆吗?” “嗯。”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 “我、我是从内地坐飞机过来的。” “跟谁?” 丘荷露的语气有些严厉了,就像是在审讯犯人。 女孩子有些惊慌,喃喃的说了几句话,没有谁能听懂。 丘荷露又问:“你的钱是怎么来的,偷来的吗?” “我、我――” 女孩子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忽地放声大哭起来:“我没有偷,我捡的,是我捡的!” “捡的?呵呵,不诚实的孩子,难道你长辈没有教育你,捡到钱后要还给失主吗?” 丘荷露晒笑一声,放过了痛哭的女孩子,直起腰来开始问那个男人:“先生,请问你相信她的话吗?” 男人淡淡的回答:“我信。” “可我不信!” 丘荷露提高声音说:“我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她是在撒谎!据我观察,候机大厅每平米的地板上,每秒钟都会有数十双目光落在上面,假如真有人掉了钱,依着绝大多数旅客的素质,都会提醒对方……” 丘荷露的话还没有说完,男人突地低声喝道:“滚!” 丘荷露一呆,吃吃的问:“什么?” 男人微微眯起的双眼里,闪过一抹寒光:“我说,让你滚!” “你!” 丘荷露脸上浮上羞恼神色,正要说什么就听有人说:“我能证明那一百块钱是她捡的。” 第666章 骄傲的战地玫瑰! 在听到丘荷露这个名字时,高飞忽然想到这个人是干啥的了。 丘荷露,是香港火鸡卫视的记者,出生在华夏东方明珠,毕业于大陆一流学府,今年四十多岁,003年美伊战争爆发时,她成为首位进入巴格达的华人女记者,也是全球唯一三进阿富汗采访的华人女记者,被誉为‘战地玫瑰’。 一个女记者,能够有胆子跑去战场上做现场报道,这份胆量的确值得被人尊敬。 不过这位出生在大陆,又在大陆一流高等学府接受高等教育的佼佼者,却很为成为华夏人而自惭形秽――并孜孜不倦的希望提高自己的素质,努力的向发达国家的高素质学习,并依靠她的影响力,在博客等平台上晒出了一系列有关素质的言论。 在很早的博客中,丘荷露提到同行在美国采访时踩在警方警戒线上,结果被警察驱赶的经历。 她称赞美国警察的行为,体现了他们‘执勤的专业’,被酒店赶出去是因为酒店是私人的领地,就要听从这里主人定下的规矩,不能拍就是不能。 某一年的六月,丘荷露在国内某报刊上发表文章《纽约式过马路》。 文章中说,在纽约过马路,如果不仔细观察的话,会被简单地评论为‘华夏式过马路’,但只要仔细看就会发现,行人闯红灯一定是在确保没有车辆,或不影响驾车者车速的时候才过马路,而当行人绿灯亮时,车辆一定是会让走斑马线的行人优先。 她这番华夏式和纽约市过马路的对比,引起了网民几乎一面倒的质疑和吐槽,网络上纷纷出现在了一些‘高素质’造句: 造句一:在巴黎看人偷情,如果不仔细观察的话,会被简单评论为‘华夏式包二乃’,但仔细看就会发现,他们对爱是全身心的投入,而且都是在不影响各自家庭和睦的情况下。 造句二:在英国看到出租车乱抢道,乱按喇叭,如果不仔细观察的话,会被简单评论为‘华夏式出租车’,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是严谨认真高效的驾驶员,在不撞到行人和被开发单的情况下,增加了都市效率。 当然了,这女人后来名声大噪,源自她那篇《内地幼童香港街头小便》的视频微薄。 微博中说:这条视频只是事件后半部分。孩子当街便溺,有路人拍照,遭孩子父亲抢走相机和记忆卡,孩子母亲打了路人一耳光。片中白衣青年看不过眼报警,并且阻止夫妻离开,双方争执,青年遭人用婴儿车推撞。警察到场调查后,父亲无条件释放,母亲涉嫌袭击被捕,准保释,五月中需到警局报到。” 很快,丘荷露的这篇微薄在大陆引起了强烈反响,招致一片谩骂声,网友几乎一边倒的指责她隐瞒事实,忽略了父母主动带小孩去厕所排队、并且在小孩小便时母亲专门用纸尿布接住的细节,但是对于港人拉扯斥喝、且拍了小女孩私处的画面并未提及。 更有网友指出丘荷露没有考虑保护未成年人,转发清晰图片,不顾视频中被吓得哇哇大哭的孩子,误导舆论,缺乏基本的爱心,纷纷要求她出面道歉。 更有甚者,有人提议在大陆厕所门口挂个牌子,上面写上‘狗和丘荷露不得入内’的字样…… 对此,高先生很震撼,同时也很羞愧:这就是华夏高登学府培养出来的佼佼者,崇洋媚外外加可劲儿的糟蹋国人,还特么的不如老子这个初中生素质高。 本来在男人出面护住小女孩后,高飞不想出面的,可看到这个女人跳出来,站在道德的高台上那样逼迫一个孩子后,他就觉得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被人用刀子狠狠割了一刀,好疼―― 遭到男人骂,却又不敢撒泼的丘荷露,恼羞成怒下转身看向了高飞,就像一条乱咬人的狗那样,把矛头对准了他:“先生,这是一个讲究证据的法治社会,请你出示有力的证据,证明这个孩子的钱是拣来的,千万不要因为可怜她年纪幼小,就心生不忍替她遮掩,这对她的成长来说是没好处的。我们老祖宗曾经说过,小了偷针,大了就有可能去偷金。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请你不要替她作伪证,这是在害她。” 如果不是不想抢了男人的风头,高飞真想在这张嘴唇上下翻飞的脸上来一记耳光:这么好的嘴上功夫不去给取悦男人,却在这儿向外喷粪,真是一种资源浪费。 耐心听丘荷露说完后,高飞才很有素质的笑着说:“丘记者,事情是这样。” 随着高飞的娓娓道来,围观者明白了怎么回事。 原来,高飞在大厅内闲逛时,无意中发现小女孩总是盯着别的孩子手里的熊宝宝发呆,很羡慕的样子,就知道她也很想拥有那样一个熊宝宝,看这孩子可怜,就想送她一个,却不知道哪儿又卖的,就准备给她一百块钱,让她自己去买。 不过为了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高飞没有把钱送给孩子,而是装做不小心的样子,把钱丢在了她面前。 “当时,她在捡到钱后,曾经高举着问这是谁的钱,我当然不会承认,别人也不会在意这点小钱。她接连问了几个人,都没人理睬她后,这才去那边玩具店买了玩具。” 高飞说完,指向了田中秀雅:“我朋友可以作证,我说的都是真的。” 田中秀雅当然不会傻到说她不知道,用力点了点头:“是的,请相信我朋友说的这些,他只是想带给女孩一个简单的快乐,却没想到会惹出这宗麻烦。” 有了高飞俩人站出来作证后,围观者才恍然大悟。 丘荷露的脸,也略微红了下:“哦,原来是这样,看来是我错怪了小姑娘。” 替女孩子出头的男人看了眼高飞,眼里闪过一抹赞赏的神色。 高飞却没有发觉,只是看着丘荷露淡淡的说:“错怪别人不是你的错,但在搞不清什么情况就站在道德的高度上教训他人,误导旁人的行为,却是可耻的――丘女士,请你以后收起你‘道德先锋’的嘴脸,不要再被数亿网民指着鼻子骂你为了出名,连脸也不要。” “你!” 丘荷露脸涨的通红,却不知道说什么,只好恨恨的一咬牙,转身灰溜溜的钻进了人群。 高飞走到被抽了一耳光的年轻人面前,拍了拍他脸颊,轻蔑的笑容:“兄弟,回家问问你老母,问问她上三代是不是来自大陆。如果不是的话,当我没说。” 高飞的话音未落,周围很多围观大陆乘客,纷纷嚷了起来:“太过分了,自以为是的港人,凭什么看不起我们大陆人?” “要不是我们支持,上世纪九七年那会儿,他们就该拖着棍子四处要饭了,哪儿还有机会在这儿欺负人!” “麻了隔壁的,有这样一群恶心的人,老子以后再也不来香港了!” 看到好像犯了众怒后,那个商店服务生眼里露出恐惧的神色,赶紧躲在了保安后面。 眼看数十个大陆乘客摩拳擦掌的要围上来,张经理也有些晃,连忙摆手高喊,说这一切都是误会,请大家安静,他一定会按照相关规定严惩服务生,给祖国大陆人民一个交代。 好不容易才安抚下激动的大陆游客,张经理自然不敢再追究男人打人一事,给年轻人和胖女人使了个人色,带着保安急匆匆的离开了。 恰好此时,大厅内的广播声响起,说天气有所好感,请各位旅客准备登机。 众旅客这才被转移了注意力,纷纷走向了登机口那边。 高飞站出来后,替小女孩出头的男人走到他面前,伸出手:“我替那个孩子谢谢你。” 高飞和他伸手握住,觉得男人的手很有力,下意识的晃了晃说:“我也替那个孩子谢谢你。” 男人外套敞开着,高飞看到他脖子里系着一根红绳,下面吊着一块玉佩,上面刻着的不是菩萨或者生肖(大部分男人戴玉佩,基本都是遵照‘男戴观音女戴佛’的风俗习惯,或者自己的生肖),好像是个兽头,看起来很是狰狞,也不知道是什么神兽。 “希望能后会有期。” 男人率先松手,笑了笑转身就走了。 俩人都没有问对方姓名,就这样率性握手,潇洒分离。 “我们也走吧。” 田中秀雅在旁边低声说。 “嗯,我们走。” 高飞四下看了一圈,问道:“咦,刚才那个孩子呢?” “去登机口那边了,喏,就在那边排队呢,原来是和我们一趟航班。” 田中秀雅指着夹杂在队伍中间的女孩子,笑着说:“刚才听她说是乘客时,我还以为她是撒谎呢,没想到还真是呢,看来是乘坐的经济舱。” “你觉得我们华夏人很喜欢撒谎吗?” 高飞不快的皱眉,走向了登机口。 “我、我就是这样一说,没别的意思,你别误会啊。” 田中秀雅一呆,跟了上去。 机场帮女孩子这件事,高飞压根没放在心里,飞机顺利起飞后不久,他就忘记了。 不过经过这件事后,他的睡意全无,再加上田中秀雅总是没话找话,他也只好端着一杯奶茶,听她在那儿叨叨。 田中秀雅很聪明,她没有直白的请高飞帮他哥哥,而是从她兄妹俩人的小时候开始谈起:“我五岁那年吧,哥哥是十一岁,母亲去世,爸爸为了让我们过的更好,就在外面没日没夜的工作,经常几夜不回家,家里全指望哥哥操劳,我又特别胆小,为了能让我睡个好觉,哥哥就给我讲故事,有时候,讲着讲着,他就累得先睡着了。” “他真是一个称职的哥哥。” 高飞表面一脸的动情,却总觉得有人在暗中不时的盯他一眼,那目光让他很不舒服。 第667章 美国,我来了! “后来,我们慢慢长大了,爸爸的事业也逐渐发展壮大,就在我们一家人以为终于可以过上好日子时,上帝却在我十五岁那年,又带走了爸爸。” 田中秀雅说到这儿时,眼圈已经开始发红,有水雾浮现。 高飞递过一张纸巾:“你这个故事,很让我感动。” 借着给田中秀雅递上纸巾的机会,高飞飞快的向那道目光看去――随即心中恍然:哦,我说怎么总是感觉不舒服呢,原来这娘们也在飞机上。 被他在机场大厅狠狠讽刺了一顿的丘荷露,就坐在高飞后面不远的地方。 “偷偷用怨毒的目光盯老子不要紧,但不要给我制造抽你的机会,我是不会错过的。” 高飞咧嘴露出一口白牙,冲丘荷露森然一笑,后者赶紧低下了脑袋,开始玩手机。 田中秀雅没注意到丘荷露就在后面,着急的说:“高君,我所讲的这些都是真实的,并不是故事!” 高飞扭头:“哦,可我觉得你说的这些,和电视里演的那些狗血桥段差不多。呵呵,你别着急,我信你说的这些还不行吗?我是真被感动了――田中小姐,你究竟想表达个什么意思呢,最好还是直接说出来吧,别这么转来转去的,头晕。” 被高飞识破自己的所图后,田中秀雅俏脸一红,垂下眼帘喃喃的说:“我、我想请你告诉离子基金那边,能不能让大合集团的损失少一些?高君,请你不要否认,我知道你能做到的。” “我能做到?你怎么比我自己都有信心?哈。” 高飞晒笑一声,问道:“是,也许我真能做到,不过我有什么义务再帮助你呢?你帮我找到了秦城城,我帮你避免了大合集团的破产,我们之间已经两清了,谁也不欠谁的了,我们又不是真正的朋友,我有必要再为你的事情操心吗?” “高君,我们难道还算不上朋友吗?” 田中秀雅脸色一变,正要说什么时,高飞却打了个哈欠:“别说了,下了飞机后我们就是路人了,拒绝你对我来说,没有半点心理负担的。” 田中秀雅紧咬着嘴唇,看着闭眼休息的高飞愣了很久,才低低的叹了口气。 因为天气原因,飞机比原定的时间要晚了一个半小时,等飞机降落在纽约机场时,已经是当地时间上午十一点了。 (从冀南到纽约的飞机,在空中大约飞行20个小时左右,高飞登机时是华夏晚上十一点半,20多个小时后又是晚上,美国却是白天。) 从香港那边起飞后,田中秀雅就再也没和高飞说过一句话,除了睡觉,就是独自发呆。 高飞才不会管她做什么,就算她表现的再楚楚可怜,可也无法让他忘记梁明所受到的伤害:田中秀则为了照顾妹妹,晚上给她讲故事,讲着讲着就睡着了,的确很可怜,但相比起梁明背着高飞跑半夜求医的经历来说,他觉得田中兄妹还是很幸福的,最起码这兄妹俩有父亲,而他们都是孤儿。 飞机舷梯落下后,乘客开始排队下飞机。 坐飞机就像坐公交车那样,既然到了终点站,没必要着急先下去。 高飞倚在舷窗上,左手揉着下巴望着外面,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田中秀雅也没有急着下去,等所有乘客都走到机舱口那边后,才站起来,给高飞深深的鞠了一躬,嗓音有些沙哑:“高君,拜托了!” 高飞头也没回的说道:“我也拜托你,别再缠着我好不好?” 田中秀雅愣住,愣了好大一会儿,才在空姐的柔声提示声中,默默走向了机舱口。 “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够在美色面前无动于衷了。” 高先生很自豪的夸了自己一句,这才站了起来。 “美国,我来了,我看到,我征服这片肥沃的土地。” 站在机舱口,高飞展开双臂,深深的吸了口气时,空姐说话了:“先生,请您下机,我们要检修飞机了。” “扫瑞。” 高飞打了个响指,从口袋中拿出个大墨镜戴在脸上,左手扶着楼梯,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下了舷梯。 “土鳖,第一次坐飞那话儿?看把你给骄傲的。” 那个空姐低声说了句,转身走进了机舱内。 走在舷梯中间时,高飞看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快步走向候机大厅那边的人群中闪动了一下,接着就传来一阵微微的骚扰,马上就平息了。 一个小女孩走路撞到别人身上,这是很正常的事。 孩子吗,浑身充满活力,走路蹦蹦跳跳的,难免会碰到别人。 不过,如果这个孩子撞在丘荷露身上时,右手却飞快的伸进她口袋又缩回的话,那么就有些蹊跷了。 高飞摘下墨镜,饶有兴趣的向那边看去:“嘿嘿,没想到这小丫头原来是个小扒手,有意思,看来在香港机场时那幅惨样也是装出来的。” 那个女孩子仿佛听到了高飞的笑声,猛地回头看来,冲他吐出舌头做了个鬼脸,随即钻进了人群中不见了。 假如女孩子偷的是别人东西,高飞也许会感到不高兴,没有谁喜欢帮一个小偷的,但如果被偷的这个人是丘荷露嘛,关高先生什么事? 来到行李处拿了自己的背包,高飞快步走进了候机大厅。 大厅门口前面,很多人都围在那儿,有的手上举着牌子,上面写着某人、或者某单位的名字,不过也有个肤色黝黑的家伙,手里举着的牌子上,却画了两根黄瓜,一根大,一根小,很是显眼。 高飞走过去,一把夺过那个硬纸做的牌子,在黑哥们的光头上砸了一下,痛心疾首的说:“老詹,我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发骚,你以为美国女人就喜欢吃大黄瓜吗?” “我只是想告诉你,在美国混得好不好,这玩意的大小是个关键。” 詹姆斯哈哈大笑着,和高飞来了个热烈的拥抱,拍打着他后背说:“欢迎你时隔两年后再次来到美国,希望你能玩的开心。” 高飞叹了口气,把他推了出去:“唉,你觉得我会玩的开心?” 詹姆斯神秘的一笑,接过高飞扔过来的背包:“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你会有惊喜的。” “除非你那玩意变成毛毛虫。” 高飞不以为然:“走吧,大猩猩他们呢?敢不来接哥们,问问他们以后还想不想混下去?” “你很快就会看到他们了,我想你会吃惊,然后感动。” “屁,你们总是会让我吃惊,却很少让我感动。” 高飞一脸的警惕:“说,那些家伙要玩什么花样?” 詹姆斯笑而不答,把背包搭在肩膀上,率先走出了候机大厅。 从本次航班上下来的旅客,一部分出了大厅后直接坐上车走了,还有一部分站在台阶下面,等人或者找出租车,丘荷露也属于此列,正在那边打电话。 “人呢?” 高飞站在台阶上两旁看看,却没有看到熟悉的人影。 詹姆斯右手食指放在嘴边,呼的吹了个响亮的口哨。 随着口哨声响起,人们就看到从候机大厅的东边拐角处,缓缓驶来一列车队。 车队不大,也就是六辆车,却是清一色的黑色奔驰防弹房车,首尾相连,看上去就像一列列车那样。 在这列列车的首位,还各有一辆警车。 黑色奔驰防弹房车,在美国街头并不少见,少见的六辆车会凑到一块,这就有些隆重、奢侈的味道了。 马上,人群中就响起了惊讶声:“哇噻,这是要迎接什么大人物啊,外国元首吗?” 在众人的惊讶,詹姆斯的得意目光中,车队停在了台阶前,第一辆车车门打开,一个身高差不多有两米,体重足有一百三十公斤,好像一座黑塔更像一个大猩猩,偏偏穿着一身雪白的西装,打着红色领带,鼻子上架着个大大蛤蟆镜的家伙,从上面走了下来。 猴子,老头,包括明天就要成为新郎新娘的白板和芭芭拉,从后面车子上走了下来,都穿着笔挺的白色西装站在车门前,好像标杆一样。 “次奥,不就是来接机吗,搞得这样骚包做什么,弄得人家怪不好意思的。” 高飞抬手在詹姆斯的肩膀上砸了一拳,快步走下台阶看着大猩猩认真的说:“以后你就当我在美国的专职司机了。” “能够成为你的专职司机,是我的荣幸。我尊贵的客人,请。” 大猩猩微微一弯腰,拉开了车门。 高飞微微一笑,抬脚正要上车时,忽然就听到背后有个女人的尖叫声响起:“哎哟,我的钱包呢?我的钱包哪儿去了?” 高飞扭头看去,就看到丘荷露正在那儿手忙脚乱的找钱包。 “可怜的孩子,但愿美国人民看在你可劲儿替他们鼓吹的份上,能够为你免费提供出租车等服务。” 高飞很欧式化的耸耸肩,抬脚上了车。 大猩猩随后上车,刚关上车门,前后两列警车的警笛声就响了起来。 车子一启动,和高飞并排坐在后面的詹姆斯就嘿嘿笑道:“怎么样,有没有让你觉得自己是外国元首的感觉?” “非常有。” 高飞满脸的警惕:“雇佣这么多车子来接机,不会是让我掏出租费用吧?” 詹姆斯还没有回答,开车的大猩猩就爆笑起来,向后伸出手:“老詹,你输了,三千美元,快快拿来!” 詹姆斯一脸的沮丧,低声咒骂了句,很不情愿的拿出一叠钞票,狠狠拍在了大猩猩手中。 大猩猩用力亲了钞票一口,狂笑道:“我这可是第一次打赌赢你,上帝终于开始青睐我了!” “打赌?” 高飞满脑袋的雾水:“你们打什么赌?” 詹姆斯翻了个白眼,说:“我们赌你在上车后,会不会关心车队的租金情况。我赌你不会关心这个问题,结果你却害我输了三千美元。” 第668章 拉斯维加斯! 这列车队,是詹姆斯等人从纽约当地一家婚庆公司租用的。 至于首位那两辆警车――美国是个经济社会,只要能价格合适,警局也会开展第二业务,当然前提是不会影响交通,更不能骚扰市民,所以在出了机场后,警笛就偃旗息鼓了,只是充作门面而已。 一辆停在停车场内的雪佛兰越野车内,田中秀雅望着远去的车队,轻声说:“那个就是高飞,没想到他在美国也有这么深厚的人脉。” 短短一个半月就消瘦了很多的田中秀则,眼里闪过一片黯然,不甘心的说:“他真的不肯原谅我们吗?” 不等妹妹回答,他又说:“他对你――也没有好感?” 田中秀雅扭头,看着哥哥的眼睛,就这样愣愣的看着,默不作声。 田中秀则被她看的心里发虚,讪笑一声转过了头:“秀雅,我、我就是这样一说的。” “我知道。哥哥,他不是对我没什么好感,是对所有的岛国人都没有好感,如果不是我运气特别好,帮了他一个大忙,他也不会帮我们的。” 田中秀雅后脑后仰,枕在靠背上一脸疲惫的说:“哥哥,父亲在世时,经常和我们说起一句话,那就是要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绝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他人手中。要想解决这件事,也许还得依靠你在华夏的关系。” “依靠华夏那边的关系?” 田中秀则冷笑一声:“我不是没努力过,可那些人一听到要和高飞打交道,个个都像是听到瘟神那样,马上就扯开话题――这些卑鄙的华夏人,当初拍得雄膛啪啪响,其实却都是些欺软怕硬的小人。” 田中秀雅没有说什么,嘴角勾勒出一个无奈的笑。 “唉,你也累了,先回酒店去休息,希望后天能够听到好消息。” 田中秀雅不说话,田中先生也失去了谈话的兴致,启动了车子。 高飞在纽约的酒店休息一下午后,将在晚上与白板等人一起再次乘坐飞机,飞往拉斯维加斯,参加白板在明天的婚礼。 詹姆斯等人知道高飞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飞机后,再加上时差等因素肯定很累,所以把他带到酒店内房间内后,就很识趣的告辞了。 洗了个热水澡后,高飞连头发都没有擦干净,就趴在窗上睡了过去。 一直到下午四点半左右,高飞才被一阵轻轻的敲门声惊醒。 叫门的是詹姆斯。 他告诉高飞说,大猩猩、老头和猴子三人,已经陪着白发和芭芭拉先走了。 明天就是白板的大喜之日了,他当然得去婚礼现场那边忙活。 白板这么忙还从那边赶来接机,这让高先生很感动――不过这只是一会儿的时间,洗漱完毕后就拽着詹姆斯去了酒吧。 距离飞机起飞还有一个小时,俩人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那家有脱衣舞可看的地下酒吧。 拉斯维加斯是美国内华达州的最大城市,以赌博业为中心的庞大的旅游、购物、度假产业而著名,世界上十家最大的度假旅馆就有九家是在这里,是世界知名的度假圣地之一,因地处沙漠中,所以被称为荒凉沙漠中的不夜城。 提起拉斯维加斯,一般人首先想到的就是赌城,其次是这边近乎于合法的色青业,以及拳击、飙车等刺激的活动――这儿就是娱乐的天堂,也是世界顶级销金窟,只要有钱,就有在别处享受不到的享受。 同时,拉斯维加斯还有另外一个别称:结婚之都。 据说每年来这儿结婚渡假的新人,将达到恐怖的数十万对左右,而白板和芭芭拉,妮儿和她那位绅士未婚夫,只是这些人中的一份而已。 狙杀小组成员中,最有钱的要数白板了。 别看詹姆斯娶了卡特里娜后,名义上拥有数十亿的美金,可实际上能供他分配的权力并不大,也就是几千万的事儿。 白板其貌不扬,行事低调,常年穿着一身半旧的牛仔装,好像一失业青年那样,任谁也看不出,这厮在美国竟然拥有两家物流公司,更是得克萨斯州约克集团(一家军火制造公司)的大股东。 据詹姆斯说,如果白板愿意把他所有财产都曝光的话,绝对能排进了美国富豪榜的前一百名内。 就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单身富豪,竟然会娶一个黑不溜秋的南越女孩子当老婆,这让他的亲朋好友们都感到很不解。 高飞也不解。 他倒不是觉得芭芭拉配不上白板,他只是纳闷,这对狗男女才认识不到半年的时间,怎么就擦出爱情的火花,开始认真对待终身大事了。 白板说,这是缘分,芭芭拉就是他始终等待的那个女孩子。 高飞相信白板这番话是发自肺腑的,因为他能从白板牵着芭芭拉的手走进教堂中时,眼里流露出的浓浓爱意看出,这厮绝对是认真的。 也许,他们能走到一起是因为都非常热衷于新式武器,这才产生了共同语言。 婚礼隆重,宾客如云,在轻缓的结婚进行曲,在牧师那抑扬顿挫的祝福声中,婚礼缓缓落下了帷幕。 接下来,自然是要去酒店大吃大喝一番。 养足精神的高飞,和詹姆斯等人在一个包厢内,好像酒水不要钱似的狂灌着,直到大猩猩最后拿着一瓶酒直接灌进鼻孔,呛了个半死后,一直慢条斯理品着香茶的老头,才笑眯眯的提议酒宴结束,大家去白板的私人会所内泡个舒服的温泉解乏。 本来醉的好像死狗一样的詹姆斯,听老头说出这句话后,立即就蹦了起来,嚷着抓紧走,因为他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没去白板的私人会所了,也不知道那两个大雄翘皮股的东欧美女还在不在。 白板的私人会所,给高飞等人留下的印象,绝对是美好的――因为唯有在这儿,他们才会彻底放松下来,赌钱,喝酒,玩女人。 之所以彻底的放松,那是因为无论他们消费多少,都会有白板买单,最后还有可能会抱着赢来的钱,哈哈狂笑着扬长而去,把白板那心疼的骂声直接当成了屁。 温泉中,高飞等人懒洋洋的趴在舢板上,每个人身边都有两个全身赤果着的欧美女郎伺候着,用她们弹性十足的身体为他们按摩。 那个总是自称‘我老人家老了,鼻涕多了雄少了,再也提不起枪翻不上马’的老头,这时终于暴露出了他的龌龊本色,竟然一个人占了三个体态丰盈的女郎,这让高飞很鄙视他,也很担心他能不能活着离开会所。 最让高飞鄙视的人,无疑是大猩猩――这个牲口当着众兄弟的面,就把一个女郎压在了水中…… 最让高飞觉得无语的,绝对是猴子:自从下了温泉后,就一直在认真的研究女人身体,一会儿测量人家的雄围,一会儿抱着称测人家的体重,就是不来真格的。 可能是觉得背着卡特里娜做这种事心中有愧,詹姆斯在泡了半小时的温泉后,就带着那俩女郎进了包间,总算是有点正常人的觉悟了。 在别人看来,这帮人就是变态,可高飞却很清楚这是很正常的:这些人见惯了血腥,生死,唯有在彻底放松,在美酒和美女面前时,才会用这种方式把深藏在骨子里的恐惧、戾气释放出来。 “先生,我们是在这儿,还是去房间?” 就在高飞看着丈量女人身体的猴子,看的津津有味时,替他按摩的那俩女人中的一个,俯身轻轻趴在了他身上,腻腻的声音带着诱惑。 高飞知道,这些女郎能拿到多少美金,和客人对她们的满意程度直接挂钩。 把客人伺候的像上帝那样,是她们的职业,没什么可丢人的。 高飞抬头,笑着摇了摇头:“算了,现在我不想做那种事。” 两个女郎眼神一凝,脸上浮现出失望之色,但却又不甘就这样放过一个生意,正要充分释放自身魅力,把高飞迷住时,却听他说:“去,把那边的表格拿来。” 温泉边的一张案几上,放着几个表格,消费者可以根据在这边享受的高低程度,给服务对象打分,十分是最高分,意味着能够拿到最高的奖金,最低分则是六分,只能保证她们今天的基本工资。 看到高飞实在没兴趣后,一个女郎只好强笑着走出温泉,扭着妖娆的身子迈着猫步,取来了计分表。 高飞看了眼她们贴在豚部的粘贴号码,找到表格上她们的序列号,在后面直接勾打了两个十分,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先生!” 那俩女郎看到高飞直接勾下了十分后,惊喜的眼神发亮。 “如果你们再帮我把衣服拿过来,那我对你们的服务就更加满意了。” 高飞的话音未落,两个女郎就急吼吼的跳上了温泉往挂衣间跑去,也不走猫步了。 正在那儿使劲的大猩猩,看到高飞穿好衣服要走后,有些纳闷的喊道:“嗨,小子,是不是觉得没脸和哥们一起‘同台竞技’,这才逃走?” “我只是不想泡在这带着臊味的水里而已。” 高飞走到门口,转身伸出了一个中指,在猴子等人的哈哈大笑声中,出了包厢。 拉斯维加斯被荒凉的沙漠和半沙漠地带包围的山谷地区,雨量很少,夏季炎热,冬季寒冷多风沙,但市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630人,出了市区向西半天的车程,就是世界第一大死亡谷。 高飞从没有去过那片死亡谷,也没心思去。 他已经见识过太多的死亡,再加上他的几个女人都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所以现在他特别讨厌死亡。 高飞走出会所,街上的街灯已经亮起,顺着公路向远处看去,那连绵不断的车灯、大楼轮廓灯等发光体,给人一种如梦如幻的不真实感。 “抓小偷!” 就在高飞望着公路出神时,一个女人的叫声惊醒了他。 第669章 街头追杀! 拉斯维加斯鱼龙混杂,这儿既有挥金如土的大亨,倚门卖笑的女郎,赌红了眼的赌徒,幸福的新婚夫妻,破产后跳楼的老板,也不缺少靠手艺吃饭的小偷。 在拉斯维加斯听到有人大喊抓小偷,就像你走到集市上听到卖鸡蛋的老大娘夸她的鸡蛋有多大那样正常,所以高飞没感到多稀奇,别说去管了,甚至都懒得去看。 他只想站在路边,对这如梦如幻的人间,想他那些烦心事。 不过,他不想管这种事,却不代表着事情不找他――随着一阵急促的奔跑声,一个瘦小的人影撞向他身上。 高飞下意识的躲闪,依着他的身法,当然能躲开这个人。 但那个人却在他让开逃跑的路后,偏偏撞进他怀里,随着咯的一声轻笑,手里多了个鳄鱼皮包。 接着,那个瘦小的人,就像游鱼那样滑了出去,边跑还边喊:“跑呀,愣着干啥,快跑!” 高飞还真愣住了,因为这个被人追的小偷不是别人,正是在他在香港机场帮助过的那个小女孩。 没想到她也来到了拉斯维加斯。 高飞刚想到这儿,一个身材魁梧的黑哥们就扑了过来,挥拳冲着他脑袋砸了过来,嘴里还骂着:“法科有,敢偷斯密特夫人的东西,找死!” “我法科有你们全家!” 人家拳头都砸过来了,高飞根本没时间解释什么,只好向后飞快的退了一步,左手隔开黑哥们拳头的同时,右脚已经重重撂在他胯间。 黑哥们长声惨叫着,双手抱住裤裆紧闭着腿子瘫倒在了地上。 高飞一脚撂倒这个黑哥们后,正想解释自己不知道咋回事时,却惊讶的看到又追来俩黑人兄弟,其中一个竟然拿出了手枪,对着他就扣下了扳机:砰! “沃曹,不给老子解释一下?” 高飞连忙闪身藏在了路边一棵树后。 路边的行人听到枪声后,顿时就被吓得尖叫了起来,那些有经验的都躲进了路边商店中,或者双手抱着脑袋蹲在了墙边,深恐会被殃及。 “快跑呀,笨蛋,还等什么呢?” 藏在垃圾箱后面的女孩子,扯着嗓子嚷了一声后,跳起来再次向前狂奔。 “么的,这算什么事?” 高飞嘴里骂着,正琢磨着要不要放倒这俩黑哥们,再解释一下时,已经有两辆车冲了过来,车子还没停下,落下的车窗内就伸出了枪管。 这时候再举着双手说自己是无辜的,屁事也不知道,明显已经晚了,最正确的反应就是转身跑路,用最快的速度,借着街边的街灯杆子和绿化树来躲避子弹。 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佣兵或者杀手,除了精通各种杀人方式外,跑路才是能成活下来的基本条件,所以每一个杀手都在跑路上下过更多的功夫。 就像高飞,抢在几把枪冲他开火之前,左脚在书上用力一蹬,身子就箭一般的蹿了出去,呈‘s’形追向了女孩子。 子弹在身边呼啸,高飞总能在子弹要钻进他身体之前,差之毫厘的躲开,子弹打在路边商店的窗户玻璃上,和路人的惊叫声响成了一片。 高飞在转身就跑时,看到女孩子冲上一家酒店的台阶,从门口服务生肋下钻了过去。 高飞很想跟着她冲进去――不过却来不及了,一辆汽车已经冲上了人行道,风驰电掣般的撞了过来。 无奈之下,高飞只好转身冲向车来车往的公路上。 吱嘎――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高飞抬脚跨上一辆急刹车横在路边的车子上,一个翻滚就从那边滚了下去。 呜,呜! 连续两辆来不及刹车的车子,擦着高飞的脑袋疾驰而过。 砰,砰砰! 追兵并没有去酒店追那个偷东西的女孩子,而是对高飞紧追不舍,连连开枪,丝毫不顾忌会误伤到路人。 高飞心中大骂,在躲开几辆车后连续几个翻滚,滚到了公路中间的护栏边。 追兵也停下了车子,跳下四五个彪形大汉挥舞着枪支,跑下了公路。 向西行驶的那些车辆,接连匆忙刹车,不可避免的造成了追尾事故,一时间这段路上事故频发,交通堵塞。 砰的一声,子弹狠狠撞击在护栏上,火花四溅,高飞却已经纵身踏上了护栏,一个鱼跃,跳在了一辆皮卡车的后厢内。 仰面躺在车厢内后,高飞才松了口气,飞快的抬头一看,两个黑人已经腾身跃过了护栏,挥枪拦住了一辆轿车。 看到追兵跨过护栏后,高飞眉头皱了起来:这些人肯定是那个什么斯密特夫人的手下,不过他们却比那些一般的保镖要厉害很多,从他们随手开枪的精准度,跨越护栏的矫健身姿中,高飞就基本确定这些人很可能从精锐特种部队退役的。 美国虽然号称富人的天堂,但很少有人能雇得起这种身手的保镖。 而且他们敢在大街上肆无忌惮的开枪,劫车,这就证明他们背后有相当大的实力。 开皮卡的那个司机哥们,这时候才从后视镜内看到车厢内多了个人,下意识的就打开转向灯,准备在路边停车,问问车厢里那个家伙干嘛要上他车子。 不过一颗子弹打消了他这个念头――砰的一声,左边后视镜被打碎,这哥们脑袋一缩,再也顾不上管高飞了,自然也不敢随便停车,只能加大油门没命的向前跑。 傍晚的拉斯维加斯街头上,车辆相当多,幸好这座城市的交通却很流畅,很少有堵车的时侯,所以我们才能在电视中,经常看到精彩的飙车场面。 担心会遭到无妄之灾的皮卡司机,也幸亏他的车技还算不错,在危险的胁迫下施展出了十二分的本事,竟然玩出了几次漂亮的漂移,躲开了子弹。 只是前面一架桥前的红绿灯,阻止了皮卡司机的发挥,他只能无奈的紧急刹车,然后推开车门就跳了出来,抱着脑袋躲进了路边。 他相信那些追兵不会追杀他的,哥们又没做过对不起人不是? 果然,司机跑到路边垃圾箱后面藏好后,就看到后面车子上跳下来的人,挥舞着枪械追向了高飞。 车子还没有停下时,高飞已经抢先跳了下来,几步就翻阅了护栏,在刹车、笛声等刺耳的尖叫声中,冲到了对面河边,左手一按栏杆,飘身跃下了那条河。 高飞的脑袋刚被水淹没,几个男人就冲到了护栏前,对着漆黑的河面开始盲目射击。 枪声停止时,高飞已经顺流快速游出了老远,探出脑袋深吸了口气,左右观察了一下后,游向了小河左岸。 小河左岸是一片森林公园,虽然现在是冬季,大多数植物都落了叶子,但那些长青树木在夜色的配合下,仍然是最佳的藏身之所。 拎着包走进树林中上百米后,高飞才倚在书上坐了下来,抬手抹了把脸上的水珠,拿出手机直接扣下电池,用力甩了几下放在了一边。 在这场莫名其妙的追杀过程中,高飞始终拿着那个手包。 从看到追兵放弃那个小女孩,却全力以赴追杀他之后,高飞就意识到都是这只手包惹得祸了:这里面,肯定藏有重要的东西,要不然那些人不会这样玩了命的追他。 高飞没有急着打开那个手包,而是静心开始思考了起来:那个看起来很落魄的小女孩绝对不简单,独自坐飞机来美国,又来到了拉斯维加斯,并在最恰当的时间,再次出现在了高飞面前,把一个手包塞给了他。 这一切,好像是个阴谋,针对他的阴谋。 不过高飞又仔细一想,却觉得这样推断有些可笑,毕竟小女孩是不可能算到他会在那个时间段,走出白板的私人会所,并恰到好处的把包塞到他手里。 这只是个巧合,很莫名也很草蛋的巧合,高飞在无意中被卷了进来而已。 想到自己曾经帮助过的小女孩,竟然不顾自己生死的利用自己后,高飞就开始后悔,后悔当初帮她,真该让丘荷露为难她的。 想通了这些事后,高飞才打开了手包。 这的确是个女人的手包,里面有化妆盒之类的东西,再就是一个钱包了。 借着远处透进来的公园街灯,高飞打开了钱包。 里面有十几张现金,和银行卡,几张幸亏没有被水泡了的发票,别的就再也没什么了。 “就为了这点东西,那些人就玩了命的追杀我?” 高飞满脸的不信,把那个小包翻来覆去的找,希望能找到一个夹层什么的,也没找到。 银行卡里也许会存有天文数字的美元,可这玩意不知道密码,就是擦皮股也嫌硬的,傻瓜才会把它当宝贝看。 至于剩下的那十几张现金,就更不是让那些凶悍追兵紧追不舍的理由了。 那么,这到底是为什么? 不会是这个包特别重要吧? 高飞满脸疑惑的拿过那个包,正要再仔细检查一遍时,却忽然抬手拍了拍脑袋:“我怎么忘记这东西了。” 高飞只顾着在那个皮包,和钱包上动脑筋,却忽略了那个化妆盒。 化妆盒很精致,看上去像是手工制作,不用问也知道是名牌。 打开后里面有小镜子,唇膏和一些粉子啥的,高飞这次搜索的更加仔细,终于在拧开那支唇膏时,找到了不一样的地方:唇膏的里面,竟然包裹着一把看起来好像是钥匙,但却又不像钥匙的不锈钢制品。 暂且称之为钥匙吧,这把钥匙长约五厘米左右,与平时所看到的汽车钥匙很相似,却又厚重了许多,尾部有个小洞,小洞周遭刻着三个阿拉伯数字:1、3、6。 “1、3、6?这算什么?” 高飞捻着这把钥匙看了片刻,忽然听到一阵莎莎的轻微声,从树林外面传来。 这是脚步踏在枯叶上的声音,很小心,走走停停。 高飞把那把钥匙装进口袋中,把其它东西都装进小包内,贴着树身慢慢站了起来。 第670章 孩子杀手! 一个瘦小的身影,走走停停的走了过来,不时的弯腰查看一下地上的枯叶。 在来到高飞曾经坐过的那棵树下时,瘦小的身影脚步一顿,就像兔子似的,猛地跳到了另外一棵树后,贴在树身上等了片刻,才慢慢的探出头向前看去。 树林里仍然像刚才那样寂静,没有一丝异样的动静。 “咦,难道他先走远了?” 瘦小人影刚自言自语的说出这句话,身子就僵住――一只大手掐住了她的脖子,把她提留起来按在了书上。 “放、放开我!” 瘦小的身影就像被老鹰抓主的小鸡那样,拼命的挣扎着。 高飞左手撩起遮住她小半个脸的头发,借着树林外面的灯光一看,阴森森的笑了:“嘿,果然是你。” 这个只有一米三左右的瘦小身影不是别人,正是高飞认识的那个女孩子。 最多也就是十一二岁的女孩子,被高飞掐住脖子按在书上后,虽然不停的挣扎着,眼里却没有一点恐惧神色,只是艰难的说:“放、放开我!” “你是谁?” 高飞右手稍微松了一下,女孩子擦着树身落在了地上。 对一个十一二的女孩子,高飞实在没必要搞得太紧张了。 “我叫苏、苏樱,咳,咳!” 女孩子咳嗽着,左手去掰高飞的手腕:“你一个大男人家家的,这样对待一个小孩子,不脸红吗?” 高飞很奇怪:“为什么要脸红?” 他最后一个字还在舌尖打转呢,眼角却瞥见寒光一闪,赶紧松手抬头迅速后退――一个锋利的刀片擦着他的下巴,攸地横扫而过。 如果高飞闪避的动作稍微慢上那么零点几秒钟,他的喉结就有可能会被刀片划成两半,被人切喉然后喷血死了个鸟的了。 高飞在制住这个自称叫苏樱的女孩子时,还只是存着要问几个问题(比方她究竟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来美国,为什么要偷那个东西等等)的心思,只要确定她不是针对他来的,摆出一副叔叔样子的教训她几句,就会立马让她滚蛋的。 可他真没想到,女孩子竟然趁他不备,对他就痛下杀手了,要不是他反应的快,他死都不知道为什么死的。 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 高飞大怒,抬手就抓主了苏樱的右手,在树身上猛地一撞,不等她呼疼出声,左手咣的就是一记耳光,直接把她抽出老远,额头重重撞在了一棵树上。 苏樱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就仰面摔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了。 “真是莫名其妙,小小年纪就这样心狠歹毒,这要是长大了那还了得?” 高飞一耳光抽昏了苏樱后,余怒未消,屈膝蹲下,一把揪住她衣襟从地上拉了起来,手指在她人中上用力掐了几下,反手又是一记耳光。 额头撞在树上被撞昏过去的苏樱,幽幽的睁开了眼,目光呆滞的望着高飞发了几秒钟的楞,张嘴哭着骂了起来:“小留氓,你爹妈平时是怎么教育你的?用这种不要脸的粗鲁方式来伤害女孩子!” 高飞被人骂做小留氓可不是一次了,尤其是和沈总在一起时,每天不听她骂几遍这几个字,就会浑身痒痒不得劲――可那是两个成熟异性之间的打情骂俏啊,就眼下这个不一定知道‘大姨妈’是啥东西的女孩子,也会骂他小留氓? 真是岂有此理。 高飞被气的差点笑了,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这是苏樱玩的把戏了,因为他从她的泪眼中发现了一抹一闪即逝的得意,和歹毒神色。 “小丫头,少和我玩这些鬼把戏!” 高飞右手一用力,把苏樱身子向上提了下,语气森然的说:“你以为我不会,还是不敢杀小孩子?” 苏樱急促的喘着粗气,可能是太恐惧了,嗓音也沙哑的厉害:“别、别杀我,我只是和你开玩笑的,我……” “去尼玛的开玩笑!” 高飞抬手又是一记耳光,把她的脑袋提到自己下巴下,恶狠狠的说:“说,你究竟是做什么的?是不是针对我来的!” “哇,你太不要脸了,怎么好意思总是打我耳光?我和你拼、拼了!” 苏樱哭着,双手掰住高飞手腕,张嘴就咬。 高飞手腕一翻,冷笑着正要说什么时,苏樱却忽然用力对他‘噗’的一声! 一根比绣花针还要细小的钢针,从她舌下喷了出来,电闪般的速度,对着高飞的左眼就刺了过来,在微光的照映下,钢针竟然闪着蓝汪汪的光泽。 毒针! 高飞大惊,做梦也没想到苏樱嘴里会向外喷毒针,哪怕他对剧毒免疫,可钢针却能刺破他眼球―― 一旦命中,那他就是个独眼龙了,到时候只能戴上个黑色眼罩,跑加勒比海去当海盗了,再也没脸呆在朋友们面前了,被一个小女孩搞成瞎子啊。 电光火石之间,高飞猛地偏头。 因为偏头的速度过快,力度过急,他脖子发出‘咔吧’一声响,仿佛脖子被晃断了那样。 但不管再怎么狼狈,也总算是把这根毒针避过去了。 “呵,呵呵,没想到你这么大本事啊,连我的嘴里针绝技都能闪过,你太厉害了。大哥哥,你做我师父好不好?我跟你学艺,我太崇拜你了。” 高飞大吃一惊,苏樱在看到他在千钧一发间躲过毒针,更是惊得不行不行的,愣了片刻就拍手笑道,一副同龄女孩子应有的天真,娇憨。 高飞阴阴一笑:“崇拜我?要跟我学功夫?呵呵,太好了。” “你答应了?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苏樱脸上满是惊喜,翻身跪在地上,双手供起就要给高飞叩头,左手食指却按在了右手手腕上,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下一个动作,就被高飞狠狠一脚踢在了心口。 “啊!” 苏樱惨呼一声,张嘴喷出一口鲜血时,身子直直飞了出去。 高飞本想一脚把她给踢死的――对这样一个表里不一,阴狠毒辣的女孩子,没必要存什么仁慈之心。 不过在抬脚的瞬间,他还是留了几分力气。 有些事情,死人是不会说出来的。 ―― “高飞,你跑哪儿去了?” 高飞一走进白板私人会所大厅的门,坐在沙发上端着酒杯和老头聊天的詹姆斯,放下翘起的左脚:“我听说刚才街上发生过枪战,没你什么事――咦,这个女孩子是谁?” 高飞把昏过去的苏樱从背后放下来,就像扔垃圾那样直接扔在了老头旁边。 老头蹭地就蹦了起来,单手掐腰的怒道:“高飞,你越来越让我老人家鄙视你了,放着好好的美女不享受,却喜欢这种没开个的小丫头,真是岂有此理!” “闭上你的臭嘴。” 高飞没好气的骂了一句说:“幸亏是我遇到她,如果是你的话,恐怕这会儿早就变成一具死尸了。” “怎么回事?” 詹姆斯这时候才发现,高飞身上都湿漉漉的,刚换上的名牌西装上还粘着树叶,脸色一下凝重了起来,看了眼吧台那边的服务生,用沙发上的枕巾卷起苏樱,夹在肋下:“走,去房间内说。” 大猩猩还在温泉那边的包厢内胡天胡地。 猴子可能还在那儿研究女人身体的奥秘――高飞阻止了去喊他们的老头,跟着詹姆斯走上了三楼的一个房间内。 把苏樱放下来后,詹姆斯注意到她脸色蜡黄,嘴角还带有血丝,一看就是遭到强有力的外力打击,伸手探了下她的鼻息,倒是没什么大碍。 老头有些疑惑的看着苏樱,问脱下外套的高飞:“这个女孩子是谁,被谁打伤的?” 高飞从口袋中拿出手机,放在台灯下面烤着:“是我打伤的。” 詹姆斯俩人登时一楞:“你好意思的去欺负一个小女孩?” “我要是不欺负的话,明天你们得给我收尸了。” 高飞冷笑一声,走进了洗澡间:“仔细搜一下她身上,看看都是有什么歹毒暗器,搜的仔细一些,千万别把她当女孩子看待。” 见高飞说的这样郑重,詹姆斯俩人对望了一眼,脸色凝重了起来。 高飞急匆匆洗了个热水澡,腰间围着一条浴巾走出洗澡间时,就看到老头俩人瞪着案几上一些细碎的零件在发愣,满脸的不可思议。 那堆东西里有藏在头发中的细钢针,有安装在鞋底的薄刀片,有装在小臂上的微型弩箭…… 这样说吧,除了曾经对高飞使用过的刀片和毒针外,苏樱身上至少还隐藏着十三种可以致人死地的暗器,件件都微小,很容易被人忽视,却又能要人命,幸亏老头是人体这方面的专家,才能把她身上这些零零碎碎搜了出来。 高飞走到酒柜前到了一杯白酒,一饮而尽后才问:“现在你们还觉得,我该不该欺负女孩子?” “我还是认为不该。” 老头摇了摇脑袋,说:“该直接杀掉她,如果她存心要你小命的话。” “她是我见过的最歹毒的一个小孩子。” 高飞从湿漉漉的衣服中拿出那个类似于钥匙一样的东西,扔在案几上问:“你们谁认识这东西?” “这是什么?” 詹姆斯拿起来打量了半天,也没看出是个什么玩意:“应该是个钥匙吧?” 老头接过去,皱眉说:“不是应该,就是一把钥匙,类似于银行金库上的那种钥匙。要想搞清楚这玩意,得白板来认定,他是这方面的专家。” 詹姆斯问:“这东西是哪儿来的?这孩子为什么要杀你?” “她想从我手里拿走这个东西。” 高飞又倒了一杯酒,端着坐在了沙发上,就把他出了会所后所经历的一切,详细说了一遍,末了再次重复道:“现在我基本肯定,那些人对我紧追不舍,这丫头猝然对我下手,都是因为要夺回这个玩意。只是我想不到,既然这东西这样重要,为什么会被这丫头轻易抢到了手?” 第671章 暗室中的黑衣人! 走廊中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几个人的谈话。 接着敲门声响起,詹姆斯马上抄起毯子盖住了苏樱,老头走过去开了房门。 这家会所是白板的私人会所,规模不是很大,今天是他的大婚好日子,会所只对他几个过命的朋友开放,会所服务人员也看出老板很看重高飞几个人,所以对他们很客气。 门外站着会所经理,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看到老头开门后,微微躬身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老头眉头微微皱起,淡淡的说:“你让他们进来好了。” 会所经理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后,老头关上房门说:“下面来了几个cia,要求进入会所搜查涉嫌谍报外籍人员。” 詹姆斯马上看向了苏樱,举起手中那个钥匙,若有所思的说:“厉害,竟然牵涉到了cia,看来这件事越来越不简单了。” 有着华夏大明帝国东厂之称的美国cia,职能是组织和策划暗杀活动,主要针对与美国为敌的国家的领导人,若非大案、要案,基本不会露面的,现在却光明正大的要求进入会所搜查嫌疑人员,这本身就证明了什么。 高飞笑了笑:“他们看来只是怀疑我从这儿出去的,所以才来调查。詹姆斯,你把这丫头片子藏好,我去换身衣服。” 七八分钟后,手拿工作证挨个房间搜查的三个探员,在会所经理的陪同下,敲开了包间的房门。 包间内,詹姆斯三人正在喝酒,高飞嘴唇上已经多了一撇小胡子,正冲着门口,看到有人进来后,脸上浮现出了不悦神色,放下酒杯问道:“卡尔森,怎么回事?” 卡尔森连忙躬身解释道:“高先生,这几位是特殊部门,他们……” 不等卡尔森说完,为首一个cia拿出证件晃了下,说:“cia,苏拉西克,我们正在执行特别任务,还请几位先生支持。” 詹姆斯双脚放在案几上,看也没看苏拉西克,一脸高傲的说:“卡尔森,你们这儿不是私人会所吗,怎么可以随便让人进来?” 卡尔森连忙陪着笑的走过去,低声道歉,并请各位尊敬的客人配合一下。 正盯着高飞看的苏拉西,扭头看向站在他左边身后的同伴。 那个人微微摇了摇头。 “打搅了。” 苏拉西克抱歉的笑了笑,带人转身走出了房间。 他们来会所之前,已经调看了街头录像,却因为高飞当时奔跑的速度过快,再加上天色已黑,街头监控器只能捕捉到他的模糊样子,看出他的大致身材,除此之外就再也无法证明高飞就是遭到追杀的人了。 这次搜寻,例行公事的意义多些,却让高飞更加看重苏樱和那个钥匙了,要不然cia的人也不会出面,干这种普通警察才干的事。 “怎么办?” 詹姆斯放下脚,坐直了身子:“那些人不一定能认出高飞,却很有可能记住那个女孩子。” 老头淡淡的说:“把那个孩子杀了,尸体分解后焚烧了就可以。” 说到要把一个女孩子干掉并毁尸灭迹时,老头的神情就像拍死一只苍蝇那样简单,这让人很怀疑他这一脸和蔼的样子是怎么生出来的。 杀人后再焚尸灭迹,这对高飞三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再加上苏樱小小年纪本身就歹毒的厉害,就该早点铲除为妙。 不过高飞琢磨了会才说:“不行,现在还不能杀她。” 詹姆斯也说:“她小小年纪就有这么多的杀人手段,来历肯定是非同凡响,再说了,我们要想知道那把钥匙的秘密,让她说出来要比找cia的人更加简单。” “那就暂且留着她,等高飞忙完妮儿的婚礼后,咱们再仔细追查好了。” 老头站起身,右手轻捶着后背叹了口气说:“唉,老了,真老了,好好的坐着都腰疼,真羡慕你们年轻人啊。” 高飞撇了撇嘴说:“草,一个多小时的工夫伺候三个女人,如果不腰疼才奇怪。” “哈,哈哈。” 老头得意的大笑起来:“我敢说,你们到了我这个年龄,能够对付两个女人就很不错了――” 他刚大笑着说到这儿,忽然听到背后墙壁那边传来‘喀嚓’一声轻响,笑声嘎然而止,转身看去时,距离墙壁最近的詹姆斯,已经从沙发上跳了起来,飞身扑向了那边。 那边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堵墙,贴着淡蓝色的高级壁纸,上面还挂着一副油画,墙下有一个三米左右的酒柜,但高飞等人却知道,在墙壁后面还有一间暗室,苏樱在里面。 刚才那声轻微的‘喀嚓’声,应该是窗户玻璃碎了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詹姆斯飞身扑到酒柜前,伸手拿住最上面一瓶红酒反向一扭:表面看上去是一体的酒柜、壁画和墙壁,攸地向两旁裂了开来,出现了一个窄窄的门。 詹姆斯纵身冲进了暗室中,随即低喝一声:“是谁――呃!” 高飞紧随其后,正要冲进去时,却惊觉劲风扑面,下意识的迅速后退闪到了一旁,然后就看到一个庞大的身躯从里面飞了出来,重重砸在了沙发上。 从暗室中飞出来的人,竟然是刚扑进去的詹姆斯,穿着的白色衬衣上,有一个明显的泥水脚印,看来他是被人一脚踢在雄膛上踢出来的。 詹姆斯在狙杀小组中,贴身格斗的本事仅次于高飞,就是大猩猩也占不到他的便宜,可以算得上一个格斗高手了。 可就是这样一个应该很牛比的格斗高手,刚扑进暗室内就被人一脚踢出来,就连高飞都做不到,这就证明里面的人相当可怕了。 近身格斗不是老头的长项,在詹姆斯被踢出来后,他很聪明的就滚落到沙发后面,从怀里拿出了一把手枪,喝道:“詹姆斯,谁在里面?” 詹姆斯左手捂着雄口,挣扎着动地上坐起来:“不、不知道,没看清。” 依着詹姆斯的本事,连对方是谁都没有看清,就被人家一脚踹了出来,老头顿时觉得头皮发麻,再次缩了下脖子,看向了暗室门口,希望扑进去的高飞能有所建树。 高飞也被詹姆斯吓了一跳,只是根本来不及多想,还没有等詹姆斯砸到沙发上,就贴着酒柜扑了进去。 暗室其实并不是黑咕隆咚的,只是没有门,却有窗户,窗户外面安装了菱形防盗网,房间内只有一张小窗,昏过去的苏樱就躺在上面。 高飞扑到门口,就看到有个黑影站在窗前,正弯腰抄起苏樱,当即低喝一声:“是谁?” 那个人从窗口钻进来的人,当然不会傻到回答高飞的问题,甚至连头都没有回,抄起苏樱向后飞快的撩起一脚,脚跟恰好对准扑过去的高飞雄口,角度刁钻,快如鬼魅,仿佛那只脚早就等在那儿,等高飞主动撞上去那样。 高飞大惊,但却已经收不住前扑的身形,只能尽量拧身――砰的一声闷响,那只脚踢在了高飞右边雄口,一股大力传来,就像遭到电击那样,高飞的身子本能要向后飞去之前,却突地伸出左手,一把抓主了那只脚。 “咦?” 那人发出了一声轻咦声,看来很为高飞没有被踢出反而被抓主脚有些意外。 高飞左手抓主那只脚后,向后疾飞的身子猛地一顿,就像被一根皮筋猛力回拽那样,借势向高处飞了起来,人在半空,双脚已经连续踹向那人的后脑,快似闪电。 “咯!” 那人嘴里发出一声轻笑,抱着苏樱迅速向前小窗上一扑,躲开高飞连续两脚的同时,已经转身正面面对着他,飞快抬起的右脚对准了要扑下来的高飞。 高飞两脚连续踢空后,并没有冒然继续进攻,而是左手一撑天花板,身子轻飘飘的落在了门后,啪的一声打开了照明。 黑暗中亮起刺眼的灯光后,高飞和那人都下意识的闭了下眼。 等他们再睁开眼时,暗室门口已经多了两把手枪。 詹姆斯和老头,一左一右守在门口,枪口对准了站在小窗前的那个人,齐声喝道:“别动!” 那个人很听话,真没有动,詹姆斯却吸了口冷气:“吓!” 那个人穿着一身黑色运动衣,身材高挑,长发披肩,一看就是个女人。 只是她脸上却戴着一个面具――面目狰狞的青铜面具,在灯光下闪着妖异的光泽,让人看上去就会不寒而栗。 高飞一呆,失声叫道:“是你?” “是我。” 戴着青铜面具的女人,咯咯一声轻笑:“没想到会是我的吧?” 看到这幅青铜面具后,高飞立马就想到了一个人:楼兰王,莫邪征东。 这个人,也果然是莫邪征东。 詹姆斯有些奇怪:“高飞,你认识她?” 既然这个人是莫邪征东,高飞就没必要再动手了。 再说了,就算是三人联手,再加上詹姆斯俩人手里的枪,也绝不是莫邪征东的对手。 面对强大如楼兰王,高飞很是有些沮丧,摆了摆手说:“昂,我认识她,她是我、我的一个朋友。詹姆斯,老头,你们先出去一下,我和她谈谈。” 詹姆斯俩人对望了一眼,收回枪械返身退走,顺便关上了暗室的门。 伸手揉了揉有些生疼的右雄,高飞看向了窗户。 菱形铁制防盗网,已经被拧的歪七扭八,出现在了一个大口子,看来是莫邪征东用手拧开了焊,再敲碎了玻璃进来的。 “你那儿很疼吗?不好意思啊,刚才我没看到是你扑进来。” 莫邪征东看着高飞不停揉着的右雄的眼神里,带着不做假的关心。 “还好,没有被你踢死。” 高飞随口回了一句,指着她怀里的苏樱:“你认识这个孩子?” 不等她回答,高飞就自嘲的笑了笑:“呵呵,我真傻了。你要是不认识她的话,又怎么会来救她。” 莫邪征东却说:“我不认识她。” 第672章 天堂病毒! 高飞前脚刚把苏樱带回会所,藏在暗室内,莫邪征东后脚就从窗户里爬进来要带走她,就算傻瓜也知道俩人的关系不一般。 可她现在却告诉高飞,说她根本不认识苏樱。 高飞一愣,晒笑道:“你不认识她?切,你骗鬼呢?哦,我知道了,你是看不过我欺负小孩子,所以才出手相救的。” 莫邪征东放下苏樱,摇了摇头说:“我不是来救她的,我只是要带她走。” 高飞追问:“为什么要带她走?” “我能不能不说?” “行,那就算我没问,也没看到过你。” 高飞干脆的说了句,转身就要打开暗室门,莫邪征东却说:“等等。” 高飞缓缓放下手,扭头问道:“我都同意你把人带走了,你还想怎么样?” 莫邪征东咯的一声轻笑,伸出了右手。 她的右手手指现场,玉般洁白中带有云雾般的红润,非常的美。 高飞犹豫了下,从口袋中拿出一个东西,走过去放在了手里。 那是一张面值五百的美钞。 莫邪征东的眼神一凝,淡淡的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高飞一脸奇怪的回答:“什么意思?你这个动作不是在乞讨吗?我在大街上经常遇到对我伸出手的乞丐,我在心情好时,就会施舍一点小钱给他们。给你这么大一张钞票,就是看在咱们认识的份上了。唉,只是我说什么也没想到,堂堂楼兰王竟然落魄到了乞讨的地步,看来这个世界真不属于你,你还是快点回到地下去吧。” 莫邪征东手掌一翻,那张美钞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声音开始变冷:“你这人废话越来越多了,我不喜欢。” 高飞双眼一翻,看着天花板:“我用得着让你喜欢?” 莫邪征东向前走了一步:“拿来。” “拿什么?” “钥匙。” “什么钥匙?” 高飞眼珠一转,心想:那果然是把钥匙。 楼兰王缓缓的说:“高飞,别以为你是我的驸马,就可以在我面前持宠而骄。” 驸马――绝对是高先生当前最忌讳的一个单词,眼睛一瞪,有些恼羞成怒:“莫邪征东,别激我骂人!” 莫邪征东走到高飞面前:“我不喜欢你骂人,尤其是不喜欢你骂我,我只要你把钥匙给我。别逼我用强,免得伤了夫妻感情。” “狗屁的夫妻感情,我和你算什么夫妻!” 高飞急了,一梗脖子骂道:“老子就是不给你,怎么样,有本事你来硬的试试!” 骂完后,高飞就做好了搏斗的准备。 他自认不是莫邪征东的对手,可就算被她虐个体无完肤,也绝不会服软的。 身为一个骄傲的男人,打不过一个女人就够丢人的了,如果再丧失了拼命的勇气,那他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出乎高飞意料的是,莫邪征东却没有用强,垂下了右手,轻轻叹了口气:“高飞,那个东西对你来说没有半点用处,只能给你惹来数不尽的麻烦,我这样做就是为了替你解决麻烦,懂不懂?” “草,你说的这样冠冕堂皇……” 高飞刚说到这儿,就被莫邪征东打断了话:“那是一把可以启动生化炸弹的钥匙,那枚生化炸弹总共有两把这样的钥匙,每一把钥匙上都有三个数字,总共是六个数字,就是开启密码。” 高飞一愣:“生化炸弹?就是生化武器吗?” 莫邪征东回答说:“应该就是了。” 生化武器(旧称:细菌武器),它包括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是指以细菌、病毒、毒素等使人、动物、植物致病或死亡的物质材料制成的武器,作为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对人类构成重大威胁。 当前世界生化武器攻防技术发展严重失衡,对很多新型的生化武器,都没有研制出防御手段。 而即便研制出新型病毒的国家,在短期内也研制不出防御这种病毒攻击的疫苗。 随着各国生化技术的差距增大,美英等国的生化武器,特别是基因武器技术已遥遥领先,使其它国家面临严重的潜在安全危机。 网络上曾经说过,个别国家甚至开始专门研究所谓的《华夏人的基因组》问题,这对华夏来说无疑是个坏消息。 高飞上下打量着莫邪征东:“你怎么知道这些?” “我能不能不说?” “你可以不说,这是你的权力。” 高飞说完再次去开门。 “等等。” 莫邪征东叹了口气:“好吧,那我就告诉你。这枚生化炸弹是颗细菌炸弹,弹头中有可怕的细菌病毒,如果弹头一旦爆炸,将会波及方圆几十公里的任何生物体,在十二个时辰内就会造成生物发高烧,三十六个时辰内死亡,且有强大的传染性。” 顿了顿,她接着说:“这枚炸弹会在圣诞节前夕流落到世界上,至于是谁持有这枚炸弹,又要用这枚炸弹来对付那座城市,我不知道。” 高飞微微歪着下巴,说:“你是地下楼兰的王者,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关心世间俗世了?这真让我感到惊讶。” 莫邪征东微微垂首,低声说:“制造炸弹的病毒母体,来自地下楼兰。” 高飞愣住:“是你的人制造了这枚炸弹?” 莫邪征东辩解道:“只是参与。” “参与?” 高飞笑了:“哈,我还以为你们远离现代文明,喜欢过你们那种地下桃源的日子呢,没想到你们也人耐不住寂寞要插手俗世了。” 莫邪征东叹了口气:“唉,人都是有私念的。你也知道,古城在外面有一个专门刺探外界发展的组织。有些人没有抵住来自外界的诱惑,所以为某些利益集团提供了那种病毒……” 高飞打断楼兰王的话:“慢点,那是什么病毒?你们怎么可能会培育出那种细菌?” 莫邪征东抬头看着窗外,沉银很久才说:“那个病毒来自两千多年前,名字叫‘天堂’。你们汉人历史上最厉害的大将军霍去病,就是死在天堂手中。不过,那个时代的‘天堂’传染力还不是很强,只能传播三代,就会失去效果。可我相信,经过现代生化专家的研究培植后,天堂绝对会突破十代之后。” 莫邪征东所说的几代,和病毒的存活率有关,比方一个人中了天堂病毒后,这个人会传染第二、第三个人,第三个人死亡后,病毒就会跟着死亡,被感染的这两个人,却不会再去感染别人。 所谓的十代,就是被首先被传染的人,只能感染十个人。 这种奇异的传染方式,恰恰是天堂病毒的最大特点,既能害人,还不会无限制的传染下去,相比那些满世界无限制的感染病毒,明显要更让人‘喜欢’。 给高飞简单介绍了一下‘天堂’后,莫邪征东说:“你现在应该明白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并要拿走那把钥匙了吧?” 高飞点头:“明白了。你要为天堂病毒泄露到外界负责,要追回这枚弹头,毁掉外界残存的天堂病毒,以及技术,甚至还要杀掉那些研制病毒的生物学家。” “是。” 莫邪征东森然道:“为一己之私泄露天堂的那三个人,都已经遭到古城最残酷的惩罚,已经葬身圣潭蛇窟内。我不想外人去打搅古城,但也不想别人拿着古城的东西来外界害人,所以我必须得做这些事。所以,你必须得把那把钥匙交出来!” 莫邪征东说到最后时,语气相当的严厉。 这让高飞感到了威胁,自尊也受到了伤害,冷笑道:“我要是不给交出来呢?你就杀了我?” 高飞发誓,如果莫邪征东用好说好商量的语气来和他说话,反正他对那个炸弹也没啥兴趣,完全可以交给她。 可这女人偏偏摆出一副了不起的嘴脸,很让高飞看不惯。 莫邪征东眼眸一凝:“你不给我?” 高飞右手一抄,把金蛇怪剑亮了出来,警惕的看着她:“有本事你就用强好了。” 就在高飞以为这女人会勃然大怒,扑上来把他狠狠虐一番时――她却咯咯一笑:“你是我的驸马,我命中注定唯一的男人,我才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就伤害你。你不愿意给我就算了,那你能不能让我把这个孩子带走?我对她很感兴趣。” 莫邪征东对苏樱感兴趣,那是因为她要从苏樱身上查出有关天堂炸弹更多的信息,比方她是怎么知道那把钥匙的,又是谁指使她这样做的等等。 对苏樱,高飞可没什么好感,只是对莫邪征东的反复无常有些头疼:“你爱把她怎么办就怎么办,我不管――你真不会勉强我把钥匙交出来?” “咯咯,驸马,你这个问题让我产生一种错觉,觉得你好像很喜欢和我作对,希望被我虐那样。” “狗屁。” 高飞老脸一红,心儿猛地跳了起来:她说的好像很不错……老子真有那么下贱,希望被她虐?草,怎么可能! “走了,以后有机会我会找你的。” 莫邪征东咯咯笑着,弯腰抄起苏樱走向了窗口。 高飞忽然问道:“等等,问你个事,你有没有听说过忘忧粉这个东西?” “忘忧粉?” 莫邪征东回头,想了想问:“是毒品吗?” “不是毒品。” 高飞说:“比毒品更厉害。” “没听说过。” “哦,那你可以走了。你真……” 高飞正要问她,是不是真不要那把钥匙时,莫邪征东已经把苏樱从防盗网的裂口中扔了出去,接着他眼前一花,窗前已经失去了她的影子。 高飞快步抢到窗前向下看去,只看到下面不远处的路上车辆川流不息,楼下拐角处的街灯散着昏黄的灯光,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影。 “这女人真可怕,好像鬼魅一样。” 高飞盯着下面发了会楞,刚缩回脑袋,就隐隐听到隔壁房间传来一声惊叫,好像是詹姆斯发出来的。 第673章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不好!” 听到詹姆斯发出的惊叫声后,高飞转身冲到暗室门前,来不及开门,直接大脚踹了上去。 暗室和那边包厢隔开的墙壁,是用三合板制成的,根本经不起高飞的大力猛踹。 随着喀嚓,哗啦两声大响,墙壁直接被踹开了一个大口子,摆放在外面墙下的酒柜也被踹倒在地上, 不等歪倒的酒柜自地上弹起,高飞已经冲进了包间内。 包间内,詹姆斯和老头俩人都在,却躺在了地上,他们的手枪就在不远处,可他们却动也不能动一下,甚至不能说话,只是眨巴的眼睛证明他们还活着。 高飞大惊,慌忙跑到詹姆斯面前,抓主他衣襟提了起来:“老詹,你没事吧!” 詹姆斯眼珠子斜斜的看向了门外。 包厢的门是敞开着的,高飞松手冲出门外,外面走廊中空荡荡的哪有一个人。 高飞却知道打倒詹姆斯俩人的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不可能跑远,更不可能乘坐电梯,肯定顺着楼梯下去了,当即不再犹豫,飞身跑向了楼梯口那边。 他们的包间在三楼,高飞来不及走楼梯,直接翻阅栏杆逐层的跳了下去,来到了会所一层的大厅内。 大厅内,几个服务生正对着门口发呆――他们刚才怀疑自己是不是看到鬼了,那么一团黑乎乎的影子,就从他们眼前掠过,等他们回过神来时,却什么也看不到了。 高飞才没时间去问这些人,直接冲出了大厅,却又接着顿住了脚步:外面道路上车水马龙,人行道上游人如织,上哪儿去找人? 他有些茫然的迈下一个台阶时,耳边却忽然传来熟悉的话音:“驸马,别担心你那两个朋友,他们只是被我暂时点了穴道而已,用不了一个小时就会自动解穴对付。咯咯,不劳驸马远送了,希望你能在美国玩的开心。” 最后这个‘心’字传来时,好像已经在几百米之外了。 高飞猛地扭头向东边看去,可除了看到满人行道的游人,与五光十色的灯光外,又能看到什么? 莫邪征东表面上没有为难高飞,却在钻出窗户后,又从包厢窗口钻了进去,点了詹姆斯俩人的穴道,抢走了那把钥匙,抱着苏樱抢在高飞冲出来之前,从容的离开了房间。 想到自以为很牛比的狙杀小组成员,在莫邪征东这种古武高手眼里就像羔羊一样任人宰割,高飞再次有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沮丧万分。 正如莫邪征东说的那样,一个小时后,詹姆斯和老头才能恢复了体力,从地上爬了起来。 这俩人的眼珠里,全是满满的恐惧之色:“高飞,刚才那个人是不是鬼?” 端着酒杯的高飞,抬头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后,才用力点了点头:“嗯,是鬼。” “上帝保佑。” 老头赶紧在雄前划了个十字:“高飞你可千万别拿鬼神来骗人,要不然上帝会惩罚你的。” “我又不信上帝,他一个外国死人凭什么要惩罚我?” 高飞没好气的骂了一句时,房门开了,喝大了白板从外面跌跌撞撞的走了进来:“草、草――有什么大不了的屁事,非得麻烦我跑来解决?” 詹姆斯抬手推开歪在他身上的白板:“已经没事了,你现在可以回去和芭芭拉继续你们的洞房花烛夜了。” “什么?” 白板用力甩了下脑袋,努力让自己清醒:“你好像给我打电话说,让我用最快的速度赶来,说要给我看一枚奇怪钥匙的吧?” 老头冷冷的说:“你有用最快的速度赶来了吗?” 白板这时候才看出高飞三个人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好像死了老婆那样,有些心虚的缩了缩脖子,解释道:“我在接到电话后,本想马上赶来的,可马尔克斯州议员去了,我只能在那儿陪着――说说,怎么回事?” “高飞无意中带回来个好东西,这才打电话给你的,结果却又被人抢走了,这就是经过。” 詹姆斯耸耸肩,摊开双手表示说完了。 “什么?有人能从你们手中把东西抢走?” 白板怪叫一声,从沙发上蹦起来,这才发现室内一片狼藉,指着暗室那边吃吃的问怎么回事。 “老詹说的没错,是有人抢走了我们手中的东西,而且人家还是一个人,怀里还抱着个小女孩。” 老头有些哀伤的拍了拍白板,转身从地上捡起一瓶没摔碎的红酒,喃喃的说:“老了,老了,根本是时代进步了,看来是到了退休的时侯了。” 白板慢慢清醒了过来,终于意识到詹姆斯没有撒谎骗他了,因为他很清楚这三个鸟人,都是那种从不认输的狂妄之辈,唯有信心在遭到重大打击后,才会有当前这种状态。 举杯和老头碰了一下后,高飞笑了笑说:“算了,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其实除了坏掉一堵墙外,我们也没受什么损失,所以根本没必要放在心里。” 白板强笑了一声,问:“大猩猩和猴子呢?” 詹姆斯回答:“还在温柔乡里缠绵呢。” “哦,那我就不去打搅他们了。” 白板吸了下鼻子,抬起头看着高飞三人说:“我要向你们宣布一条有关我和芭芭拉的重大决策。” “有屁就放。” 高飞三人异口同声的说。 对三人伸出中指比划了一圈后,白板认真的说:“我和芭芭拉在圣母玛利亚面前发誓,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将金盆洗手,专心经营公司。” 高飞三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白板有些纳闷:“怎么,你们不相信我的话,还是觉得我退出江湖有些可惜?” 詹姆斯笑呵呵的说:“我们不是不相信,更不是为你可惜,我们是在为你高兴。” 老头举着酒杯,温和的说道:“我要是你的话,我早就提前两年退休了。杀人,不是一件太好玩的事,所以我从来都是在你们后方扫尾。” 高飞走过来,在他肩膀上轻轻砸了一拳:“恭喜你,终于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 “高飞,你也恭喜我吧。” 老头从沙发上拿起他的外套,转身看着窗外,一脸幸福的迷茫:“我希望在我还活着的时侯,你们能去墨西哥在咖啡园中看我,我会为你们奉上最好的咖啡。” 詹姆斯忍不住的问:“老头,你真决定要退休了?” “决定了,就在今晚,其实孩子们早就想让我回去了,我在外面漂泊的时间太久了,已经记不起故乡的样子,现在我真的迫不及待,希望能一步走回家。” 老头替自己满了一杯红酒,端起来一饮而尽后,把外套搭在肩膀上,慢吞吞的走出了包厢。 高飞三人就这样看着,谁也没有去送他。 过了很久,詹姆斯才说:“他走了。这个老银棍,就这样走了。” “希望我有机会能去墨西哥,坐在他家门口的台阶上,品尝他亲自磨出来的咖啡。” 高飞拿起酒瓶子,对着嘴大大的喝了一口,又递给了詹姆斯。 詹姆斯接过去也喝了一口,又递给了白板。 白板赌气那样,梗着脖子把小半瓶白酒都灌进了嘴里,刚放下酒瓶子,就张嘴喷了出来,然后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脸的哭了起来。 “告别曾经辉煌的岁月,总是会让人伤心的。” 詹姆斯拍了拍他的肩膀,大踏步的走出了包厢。 高飞走过来,用轻松的语气说:“以后要是想请人要债,可以找我,我会给你最优惠的折扣。” 白板站起身,猛地抱住高飞,呜咽出声。 “今天,注定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高飞抱着他脑袋问了他额头一下,轻轻推开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高飞,詹姆斯,你们要记住,我们是兄弟,永远是兄弟!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别忘了告诉我,要不然我杀你们全家!” 高飞走到楼梯口时,白板歇斯底里的声音从门口传了过来。 和詹姆斯一起转身,对今天的新郎亮了个很直立的中指后,俩人哈哈大笑,勾肩搭背,脚步踉跄的走下了楼梯。 是的,白板说的没错,大家一天是兄弟,那么一辈子就是兄弟,不管是身在何方,又是做什么事――有些感情,是永远不会褪色的。 站在会所的台阶前,詹姆斯问道:“你猜,大猩猩和猴子知道老头和白板退出后,会不会很生气?因为没有了老头的接应,没有了白板的武器,他们以后再执行任务时,就会有太多的顾忌。” 高飞弹出手中的烟头,淡淡的说:“地球不管少了谁,都不会停止它的转动。” 詹姆斯低声骂道:“我发现你现在说话越来越装比了,不过你说的很有道理,就像大猩猩和猴子,不管白板他们在不在,他们都会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因为他们唯有在杀戮中才能找到生存的价值。” “大猩猩曾经告诉我说,他去泰国游玩时,一个老和尚曾经告诉他,说他最终会死在枪林弹雨中,还说那是他的宿命。” 詹姆斯认真的说:“我问大猩猩有没有生气,把那个老和尚脑袋拧下来,他说为什么要那样做?因为他很喜欢那样的宿命,他活着就是为了杀戮――好了,不说了,我忽然很想家。后天就是圣诞夜了,我要回家陪卡特里娜去妆扮圣诞树了,再见。” 詹姆斯和高飞拥抱了一下,急匆匆的走下了台阶,像个顾家的好男人。 高飞没有拦他,更没有问他为什么不参加完妮儿的婚礼后再走,只觉得他能在圣诞夜呆在老婆身边,就是一个好男人,任何事情都不该成为他回家的羁绊。 詹姆斯挥手拦住一辆出租车,在拉开车门时忽然转身喊道:“高飞,我们还年轻,应该向白板学习的!” 高飞笑着抬起手,目送出租车离去后,笑容慢慢的收敛,喃喃的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第674章 泰国饭店的炒饭! 连续两天了,工作繁忙的沈银冰,总是过了午饭后很久才想到没吃饭。 没办法,随着北山集团的内部稳定,股票在市场上的稳步走高,整个集团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发动机,而表面上是董事长秘书,实则是掌舵人的沈银冰,就是这台发动机的内核装置,任何重大的决策,都离不开她。 “沈总,午饭你又没吃吗?” 小宋进来给沈银冰倒水时,就发现中午替她打来的饭菜仍然放在案几上,早就凉透了。 “哦?现在几点了?” 沈银冰这才摘下脸上的防辐射眼镜,揉了揉眼睛。 “已经两点半多了。” 抬手看了下腕表后,小宋说:“我去外面给你买份午餐吧。” 沈银冰摇头:“不用了,凑合着吃吧,你也忙。” “昨天中午你就是凑合着的,偶尔一次还可以,总这样不好,我去去就来,很快的。” 小宋不由分说,拿起那盒冷了的饭菜走了出去。 沈银冰笑了笑,也没什么,戴上眼镜后继续工作。 小宋走出总部大楼,左右看了看,想到左边不远处有一家泰国饭庄,曾经和沈总去光顾过,当时沈总对他们的炒饭赞不绝口的。 “嗯,就去那边吧。” 小宋自言自语的说着,走下了台阶。 随着北山集团在股市上的强势逆袭,吸引了更多的合作伙伴,每天上班后都会很多其它公司集团的业务人员来往。 这不,她刚走下台阶,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就笑呵呵的和她打招呼了:“哟,宋处长,你这是要去哪儿呀?” 小宋抬头一看,是临市一家外贸公司的总经理,姓王来着,连忙停步笑着回答:“王总您好,我去那边的泰国饭庄买份蛋炒饭。” “呵呵,宋处长还没有吃午饭吗?” 王总笑道:“要不赏个脸,我请你去你们冀南最有名的落日餐厅小坐片刻?” 放在以前,来自国企的王总,根本不会对小宋一个私企秘书这样客气。 但现在不一样了,听说他很希望能和北山集团合作,为此来了好几趟了。 小宋笑着摇头道谢:“谢谢王总,我已经吃过了,我是替我们沈总买的。好了,不打搅王总了,我得快点去了,要不然沈总会饿肚子的,再见。” 和王总挥手告别后,小宋又和至少三四个外来业务人员客气打过招呼后,才走出了停车场,来到了过马路的斑马线上。 这种受人尊敬的感觉,让小宋很自豪,扭头看了眼集团总部大楼,惬意的吸了口气时,忽然听到一个苍老的女人声音说:“小姐,可怜可怜老太婆,给点钱买口吃的吧。” 小宋转身,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在她面前,站着个大约六十多岁的女性老乞丐,花白的头发,一脸的沧桑,左手里端着个铝制饭盒。 以前小宋下班时,也曾经见过这个老乞丐,好像最近两个月才出现的,就站在路口,借着人们等待绿灯亮起时和人要钱。 小宋是个很有同情心的好孩子,并没有因为老乞丐浑身肮脏就厌恶她,每次都会给她个一块两块的。 今天也是这样,小宋从包里拿出一个硬币,放在老乞丐的铝制饭盒中,笑了笑也没说什么,等着红灯变绿。 只是她没想到,那个老乞丐再次站在了她面前,依旧捧着饭盒,说请可怜可怜老太婆。 施舍,就像是捐款一样,那都是自愿的,没有谁有权利去强迫别人施舍和捐赠,这样只会让人不高兴。 小宋现在就很不高兴。 她倒不是心疼几块钱,她只是讨厌这种被反复无理索要的做法,于是就皱眉说:“老婆婆,我刚才已经给过你一块钱了。” 老乞丐微微眯起的眼里闪过一抹异样,干瘪的嘴巴张合着说:“姑娘,看你穿着很有档次的样子,你给我一块钱好像也太小气了吧?” “什么?” 小宋一愣:“哟,你要饭还嫌少啊?我一块钱也不给你,好像也没什么吧?” 老乞丐用力摇了摇饭盒,里面几个硬币发出了响亮的哗啦声,把等待绿灯亮起的路人目光都吸引了过来,大声说:“姑娘,你可以看不起我这个要饭的老太婆,可你不该为了我向你乞讨,你就骂我老不死的,要我滚呀?” “啥?” 小宋再次愣住:“我、我什么时候骂你老、老不死的了?” “各位好心的市民都来评评理呀,就因为老太婆和这姑娘要饭,她就骂我呀……” 老乞丐就像脑子被门夹了那样,伸出脏兮兮的手一把扯出小宋的衣袖,张嘴干嚎了起来。 国民从来都富有看热闹的心态,看到一个老乞丐缠住一个都市白领女郎后,绿灯亮了也顾不得过马路了,都围了上来,抱着膀子看热闹。 “真是太岂有此理了,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乞丐?” 看出围观众人眼里带着的不理解,讽刺等神色,小宋羞得满脸通红,再也顾不上和这个老乞丐争执什么了,只好伸手推开老乞丐,低着头的跑向了公路对面。 她都跑过公路了,还能听到那个老乞丐正哭着和路人诉苦,说她的尊严受到了伤害…… “以后我再也不会施舍乞丐了,气死了!” 小宋根本不敢回头去看,只能加快脚步逃一般的去了,直到来到泰国饭庄后,才长长吐出一口郁闷之气,走上了台阶。 遇到这样一个没道德的老乞丐,诚然很让人倒胃口,但不管怎么说,这只是小事一桩,还不足影响小宋为沈总买饭。 小宋找了个位子坐下,和迎上来的服务生要了一份蛋炒饭,说要打包带走。 几分钟后,服务生把装着盒饭的纸包放在了她面前。 付帐后,小宋在服务生的殷切‘欢迎您下次再来’中,拎着纸包走向门口。 不巧的是,她刚经过一张桌子,恰好一个女人也拎着纸包站起来向门口走,俩人猝不及防下碰在了一起,手里的纸包都掉在了地上。 幸好,盒饭没有从纸包内摔出来。 “啊,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是我鲁莽了,请原谅。” 那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嘴里连声道歉,抢先把地上的纸包捡起来,放在桌子上打开看了一眼,就把其中一个推给了小宋,还抱歉的说:“姑娘,实在不好意思啊,这是你的盒饭,你看看有没有――不行我再给你重新要一份。” 仓促之下俩人撞到一起,这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再加上这个女人很是通情达理的,小宋也不好再说什么,打开纸包看了看,里面的盒饭安然无恙,呵呵笑了笑说:“不要紧的,炒饭也没有摔出来,不用重新再要了,以后注意点就好了。” 在女人的连声道谢中,小宋拿着纸包快步走出了餐厅,根本没有看到女人嘴角翘起的那丝得意笑容。 回去的路上,小宋还担心会在路口再次碰到那个老乞丐。 等她过了路口后,却没有发现那个老乞丐,看来她已经‘转移阵地’了。 “真是莫名其妙。” 小宋松了口气,心里放轻松了很多。 她回到总裁办公室时,沈银冰还在那儿埋头工作。 “沈总,先吃饭吧,凉了就不好了。” “哦,谢谢啊,先吃饭。” 沈银冰笑着摘下眼镜,站起来去洗手间洗了把手,再出来时,小宋已经把盒饭打开放在了案几上,又很体贴的替她到来了一杯热水。 “等等,小宋,你和我说说凤山那边建厂的事。” 看到小宋忙完了要出去后,沈银冰叫住了她,拿起筷子端起饭盒:“我吃,你说。” 凤山那边建厂一事,现在由刘小龙全面负责,不过高飞在临走之前曾经嘱咐沈银冰,让她适当关注一下,毕竟刘小龙热情有余,商业经验不足,所以上午就让小宋专门跑了一趟开发区那边。 “那个刘总对工作很上心,人除了年轻,来头大,说话有些冲之外,别的倒没什么缺点,我去的时侯,他正拿捏出大老板的样子,在那儿给建筑公司的人开现场会。” 在小宋的工作汇报中,沈总不知不觉把那一盒饭蛋炒饭都吃光了,最后还兴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嗯,今天炒饭的味道很不错呀,我觉得我还能再吃一碗。” 老板夸赞自己买来的炒饭味道好,这让小宋很高兴:“就是在那边的泰国饭店买的,沈总,要不我再去给你买一个?” 沈银冰笑着摇头:“呵呵,我就是说说而已,如果再吃一个,肯定会变胖了的。嗯,明天吧,等明天中午,我们一起去那个饭店吃饭。” ―― 要饭的老乞丐,拐进了一条小街道上后,本来有些佝偻的身子就直了起来,蹒跚的脚步也加快了,来到了一家仓库的门口,倚在了墙上。 来来往往的人,没有谁来注意一个老乞丐,唯有一个女人走过来拿出一枚硬币,放在了她饭盒中。 如果小宋在场的话,会认出这个女人,正是她在泰国饭庄遇到的那个女人。 老乞丐微微眯着的双眼睁开:“事情都办妥了?” “办好了。” 女人轻笑一声,说:“今天这事办的特顺利,先是四号从小丫头和王总寒暄时听到要给目标去泰国饭店那边买盒饭,随后你又缠住她,给我创造抢先去饭店那边的时间……呵呵,相信她已经把炒饭吃下去了,而且肯定会意犹未尽。” 老乞丐也笑了笑,笑容得意。 女人下意识的做了个吞咽动作,语气中带着可惜:“目标不是早就入套了吗,怎么还要重新走一遍程序?唉,这不是浪费好东西么?” “这不是你该问的。” 老乞丐笑容一收,目光犀利了起来,女人连忙点头:“是。” “这是赏你的。” 老乞丐拿出一个小瓶子,扔在了女人怀中,随即转身贴着墙根走了。 “谢谢,谢谢!” 女人紧紧抓主瓶子,低声道谢。 第675章 欢迎光临寒舍! 白天的拉斯维加斯看上去和别的都市没什么两样,脚步匆匆的上班族,路边商店叫卖大减价的声音――都给人一种千篇一律的感觉。 但当夜晚来临,霓虹灯亮起后,这座被沙漠环绕的城市,就仿佛是一个从睡梦中苏醒的美女那样,抬手打着哈欠,缓缓扭着她柔软的腰肢,轻轻一甩长发,充分释放出了她独特的魅力。 整个城市,在街灯亮起后,彻底的复活了。 拉斯维加斯的不夜城称号,可不是吹出来的,不管天气怎么样,路边的行人要比白天多了几倍,路上到处都是巡逻的警察。 被冠有众多这城那城称号的拉斯维加斯,还有另外一个称号:犯罪之都。 所以像昨天晚上在街头发生的那起枪击案件,在这儿可以说是很平常,就算亲眼目睹过那一幕的人们,也早就忘记了。 别人已经忘记,做为不该忘记的当事人高飞,也忘记了。 他在想另外一些烦心的事:后天就是妮儿的婚礼了,他还需要去参加吗? 高飞在飞来美国之前,就已经打算好先参加白板和芭芭拉的婚礼,然后再和詹姆斯一起去参加妮儿的婚礼。 可是现在,詹姆斯这没人性的却把他一个人撇下,连夜乘坐飞机赶回德国去和卡特里娜亲热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大街上晃悠。 当然了,大猩猩和猴子还在白板的私人会所内。 高飞却不想回去,只想找个地方静静的待一晚上,仔细考虑一番,是不是去参加妮儿的婚礼。 开始想去参加妮儿的婚礼,是想带着虚伪的面具去祝福她,毕竟人家为了他,做了很多事,不顾离子基金其他高层的反对,恶意打击了春树、大和这两家集团。 更何况在此之前,高飞在外蒙遇险时,人家妮儿也亲自飞到了外蒙,全力以赴的寻找他下落――正所谓最难消受美人恩,妮儿帮了高飞这么多(尽管他固执的以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做的),现在人家要结婚了,高飞怎么好意思的不来参加婚礼? 只是当老头和詹姆斯先后离开后,高飞豪迈过后,心情低落到了低谷。 尤其是一个人走在陌生城市的街头,这种孤独加大了对故乡的思念。 顺着路边也不知道走了多久,高飞把搭在肩膀上的背包提了一下,抬头看向了前面大楼上那面庞大的显示器。 上面正在播放着一台模特秀,有着傲人身材的模特们,穿着稀奇古怪的衣服,扭着腰肢迈着猫步,在t型台上走来走去,每一个转身回头,发丝飘起间媚眼横生。 “法科有!” 就在高飞直愣愣的盯着那边模特走秀时,左边路口拐角传来男人的骂声,和女人的苦苦哀求:“求求你们通融一下吧,等我卖了烟后,肯定会把这两晚的管理费都交给你们。” 高飞扭头看去,就看到三个身高体重的年轻人,正在推搡一个老年妇人。 老妇人更在和其中一个争抢着什么,那是一个不大的木头箱子,随着俩人的争抢,里面有东西掉在了地上,是香烟。 这是一个晚上出来在街头卖烟的老妇人,这几个所谓收管理费的,应该就是这个片区收保护费的小混混。 在夜市上收保护费,这是全世界每个城市都存在的现象,尤其是在犯罪率最高的拉斯维加斯,就是警察看到也不会多看一眼的。 那边就停着一辆警车,两个警车倚在车头上,吸烟看着这边,不时的还笑着指点一下。 任何一个城市,都有两个管理层,一个是官方的,一个是地下的,这是自古以来就约定成俗的,就像既然有白天,那么就得有黑夜那样。 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像华夏的八卦图,阴阳相符,互有默契,谁也离不了谁――这种关系说起来很诡异,其实是真实存在的。 更何况,这下在街头收保护费的小混混,会定期孝顺这片区域的警方,所以就算警察就在不远处,这些小混混也不用忌惮。 “滚开,没钱就拿烟来抵数!” 年轻人抬脚,一下把老妇人蹬了出去,骂骂咧咧的把箱子里的香烟都拿出来,塞进了他带来的口袋中。 他两个同伙叼着烟站在一旁,笑呵呵的看着。 年轻人把木箱子狠狠砸在了地上,又用脚跺了几下,这才指着瘫倒在地上的老妇人骂道:“老东西,以后不许你来这儿卖东西,除非交上管理费,要不然见你一次就抢一次!走,我们走。” 在年轻人欺负老妇人时,最少有几十个行人经过他们身边,不过却没有谁多管闲事,也没有谁停步围观,反而加快了脚步。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适合这个城市。 高飞也没管,仍然站在原处冷眼旁观,他现在没心情也没兴趣管别人的事。 几个人年轻人经过他身边时,其中一个横了他一眼,挑衅神色十足。 高飞微微一笑,再次看向了远处那个大屏幕。 “黄皮猴子。” 那个有着一身骄傲白皮肤的小混混,嗤笑着把嘴里的烟头吐在了他脚下:在他们欺负老妇人时,别人都有多远就躲多远,倒是这个亚洲男人没事人似的站在原地,这让他感到很不爽。 上帝可以作证,白人小混混在骂出这句话时,仅仅是出于一种白人对有色人种的固有偏见,并没有打算教训一个不懂事的亚裔青年,哥几个只是收保护费而已,可不是那种诛杀异族的种族歧视者。 高飞低头看向了他,淡淡的问:“你刚才说什么?” 高飞身在异国他乡,心情一般时不屑多管闲事,并不代表他喜欢外国人辱骂他。 正要追上同伴的白人小混混,闻言一愣,停住了脚步,上下打量了高飞一眼,呵呵笑道:“我说,你是个黄皮猴子。” 黄皮猴子,是西方白人对黄皮肤人种的一种羞辱称呼。 “求求你们,求求你们把烟还给我吧。” 这时候,那个被推了个跟头的老妇人,踉跄着追了上来。 白人小混混另外两个同伴,看到他好像要和高飞发生争执后,都走了回来,围在了高飞身边,其中一个看也没看老妇人一眼,抬手就把她推倒在了地上,怪笑一声问道:“麦克,怎么了?” 叫麦克的小混混,耸耸肩抬起右手,食指点着高飞的雄膛上:“我说他是个黄皮猴子,他说没听清楚,让我再说一遍。哈,哈哈,黄皮猴子,这次你可听清楚了?” “听清楚了。” 高飞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听清楚了那就滚――啊!” 麦克笑容一收,刚说到这儿,高飞猛地抓主了他伸着的食指,猛地向上一掰! 随着喀嚓一声轻响,麦克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呼,右手食指被高飞硬生生的掰断,贴在了手背上。 不等麦克惨呼声落下,高飞右脚狠狠踢在了他膝弯处,直接把他踢得跪倒在了地上。 “啊,啊,啊!” 麦克左手捂着右手,大声惨嚎着,身子筛糠似的哆嗦。 麦克两个同伴大惊,一愣后其中一个大吼着挥拳砸向高飞的面目。 对付这种不入流的小混混,高飞都懒的正眼看一下,抬手抓主这人的手腕,向斜刺里一带,右脚已然抬起,重重踢在了他后背上――年轻人斗牛一般的向前撞去,砰的一声,脑袋撞在了不锈钢垃圾箱上,双眼一翻竟然昏了过去。 最后那个脸色的变,蹭地就从腰间拿出一把刀,嘴里吼叫着扑了过来。 “嗨!” 高飞轻喝声中身子腾空而去,左脚踢在了他手腕上,右脚踹在了他额头上,直接把他踢了个跟头。 要说这人的反应速度也还可以,被踢了个跟头后,还没有爬起来,又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手枪,对着高飞就打开了保险,刚要扣下扳机,高飞已经抢先一步,右脚脚尖踢在了从半空中落下的刀子把上。 咻的一声厉啸,那把刀子就像长了眼睛那样,笃的一声刺在了小混混的手腕上。 啪哒一声,手枪落在了地上,小混混捧着几乎被贯穿的右腕,恐惧的嘶声喊叫起来。 也就是几秒钟的事儿,高飞就把三个小混混全部放倒在了地上。 刚才三个小混混在欺负卖烟老妇人时,不远处有两个警察没有多管闲事,倚在警车上吸着烟的看热闹,现在看到他们被高飞放倒在地上后,却吹起了哨子,拿着警棍向这边跑了过来。 官方之所以放任麦克等人的存在,就是借用他们来管辖老妇人这种官方不好管的人(官方一旦收老妇人的税,老妇人就会动用法律武器来和官方讨要个说法),从中提取额外收入。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麦克等人既是他们的‘编外’管理人员,又是额外收入的来源――现在编外人员被袭,他们当然不会再置之不理了。 高飞可以用强硬手段来教训麦克等人,却不能对付警察。 最起码,不能在明面上对付警察,要不然就会遭到国家机器的制裁。 高飞很清楚这个道理,就在他转身准备快快闪人时,从地上捡起装着香烟袋子的老妇人,却忽然拉住他的手,向一条小巷内跑去:“快,年轻人,跟我来!” 高飞也没多想,跟着老妇人就跑进了小巷内。 别看老妇人的年龄不小了,跑路却很矫健,对附近地形又很熟悉,扯着高飞在小巷被七转八拐,很快就甩开了那俩警察。 任何一座城市,哪怕它是号称不夜城、遍地黄金的拉斯维加斯,也有它黑暗的一面:在高楼林立的后面,总是会有一片专供穷人落脚的贫民窟。 老妇人就住在贫民窟中,一整片地上满是污水,看起来好像废弃手工作坊的地方。 弯弯绕绕的在贫民窟内走了老大一段路后,老妇人才打开了一扇铁门:“年轻人,欢迎光临寒舍。” 第676章 他是我的儿子! 对老妇人自谦‘寒舍’的说法,高飞并没有反对:这地方如果不能称为‘寒舍’的话,那么世上就没有寒舍这一说了。 整个寒舍也就是十个平米左右,屋里的家具倒是一应俱全,一看就是从垃圾里拣来的,冰箱彩电空调沙发啥的,除了沙发勉强能坐外,至于彩电能不能看,高飞就不知道了。 在东南角落上摆放着一张小窗,窗头两面黑漆漆的墙上,贴了十几张照片,因为灯光昏暗,也看不出上面是什么人。 “年轻人,想喝点什么?” 老妇人放下手中的袋子,走到冰箱前打开。 出乎高飞意料的是,冰箱竟然能用。 “哦,算了,我不怎么渴。” 高飞摇了摇头,就要提出告辞。 他惩罚那三个小混混,并不是为了帮助老妇人,只是因为那个麦克骂他是黄皮猴子,所以没必要把自己当做是人家的恩人。 反而他是靠着老妇人的帮助,才躲过了警察的‘追捕’。 “呵呵,喝点咖啡吧,放心,还有十几个小时才过期。” 老妇人笑呵呵的拿出两个杯子,指着沙发说:“你先坐,别客气,把这儿当做自己家好了。” 我家里可没有这样寒酸――最起码离开水泥厂宿舍后,就没有再这样寒酸过了。 高飞看到老妇人很热情的样子,笑了笑坐了下来。 “我叫德福拉,你可以叫我德福拉夫人。” 老妇人一边忙着冲咖啡,一边说:“以前我丈夫活着时,我们也曾经住在别墅中,有自己的花园……那段时光,真是让人怀念。” 高飞没有说什么,从口袋中拿出烟来打开一看,只是一个空烟盒了。 德福拉夫人把咖啡放在破旧的茶几上,笑道:“没有烟了?” “嗯。” 高飞点了点头,德福拉夫人拿过撞烟的袋子,从里面掏出一盒烟:“这盒烟送给你,算是报答你的援手。请原谅,这是我拿出的最高酬谢了,剩余的烟,是我借钱贩来的,得卖掉还账。” 高飞拿过烟,撕开叼上一颗点燃后,才拿出了一张钞票递了过去:“再拿一盒吧,我从来都不沾老人的便宜。” “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德福拉夫人拿过钞票,看了眼面额说:“呵呵,五百美元,我没那么多的零钱找。” “我叫高飞。” 高飞摆了摆手说:“找不开就算了,多余的算是小费吧。” 其实高飞身上有零钱,他拿出最大面额的钞票,只是想帮一下德福拉夫人。 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一个孀居的老妇人,这是积德。 出乎高飞意料的是,德福拉夫人却把钞票推了回来,淡蓝色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着亮泽:“年轻人,谢谢你的好心。但我想告诉你的是,如果我要接受别人的帮助,就不会住在这种地方,完全可以靠我丈夫帮过的那些人的帮助,过上好生活的。” 高飞看着她,没说什么。 “年轻人,跟我过来。” 德福拉夫人拍了拍破旧的沙发帮,走向了小窗前。 高飞站起来,跟着走了过去。 德福拉夫人从窗上拿起一个手电筒,打开照向了墙壁上:“我丈夫麦克斯先生,生前是本城最优秀的妇产科医生,他曾经为很多大人物服务过,既有官方要员,也有亿万富翁――你看到这些照片了吗?” 高飞顺着德福拉夫人的手电光看去,才发现墙壁上那些照片,都是一些母子照。 德福拉夫人的声音,低沉含有幸福的磁力:“我的丈夫麦克斯,是个优秀的男人……” 通过德福拉夫人的叙述,高飞了解了麦克斯先生:他是本城的妇产科权威专家,平时只负责指导工作,唯有学生或者别的医生遇到难题时,才会亲自上阵。 被救过来的那些人,为了感谢麦克斯医生,肯定会通过金钱来表示一下谢意,但都被拒绝了:麦克斯夫妇都是印第安某个神秘宗教的教徒,他们从来都不会接受别人的谢意,只按照付出收取必要的回报。 麦克斯先生既然不接受好意,那些被他救过的难产孕妇,只能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表示感谢:把自己的母子照献给他,以表示最为崇高的敬意,有特别感谢他的母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他邮寄母子的近照。 对这样的赠送,麦克斯先生欣然接受,并把那些照片保存了下来,做为珍贵的纪念,来纪念拯救生命的喜悦。 麦克斯先生当医生的23年内,只出现过一例失败手术。 在三个月前的那次手术时,他正在发高烧――意外这才发生了,手术台山上的难产孕妇,再也没有走下手术台。 也正是这唯一的一次失败手术,让麦克斯医生赔上了性命:难产而死的孕妇,是当地黑老大的妻子,麦克斯医生被告上了法庭,法庭最终判决他要向死者家属赔付巨额赔偿金。 麦克斯先生在倾家荡产赔付巨额赔偿金后,第二天回家的路上,被人一枪打爆了脑袋――人财两失的德福拉夫人,搬出了她的别墅,来到了这个贫民窟。 “我是虔诚的‘普兰德萨’教徒,死后就会去天堂,我相信麦克斯就在天堂等我,看着我,所以日子无论过的多艰难,我的精神却是最富有的。” 讲完了丈夫的故事后,德福拉夫人轻轻抚摩着一副母子照,喃喃的说:“每天睡前看看这些照片,我就会感受到麦克斯的存在,他在等我。” 耐心听完德福拉夫人讲完这些,高飞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正要说什么时,目光却猛地一凝,伸手夺过了她的手电。 德福拉夫人吓了一跳,还没有说什么,高飞就指着一副照片,颤声问道:“这、这个女人是谁?” “她?哦,她叫黛伊斯,很漂亮的姑娘。” 德福拉夫人凑到照片前,仔细看了看照片上的女人,满脸疑惑的问:“年轻人,你认识她吗?” “黛伊斯?她说她叫黛伊斯?” 高飞死死盯着照片,眼角不住跳动:这是妮儿,绝对是妮儿!而且她的脖子里,还戴着高飞送给她的那条白金项链。 那条白金项链下面,有一个同心结,是高飞专门请唐人街金店中的老师傅特意打造的,这条项链是独一无二的。 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到妮儿照片,还不足以让高飞这样失态。 让他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是――满脸幸福,甜甜笑着的妮儿怀中,还抱着个婴儿,那是初为人母的笑,伟大而纯洁。 高飞抬手用力擦了擦眼睛,看向了照片右下角,上面有照片的时间,是一年半之前。 一年半之前,是高飞离开妮儿回到华夏九个月的时间。 “我离开她九个月,她生了孩子,九个月,她生了孩子!” 高飞喃喃的说着,眼角跳动的更加厉害,一股庞大的无形压力,使他几乎喘不过气来:“那孩子,难道是、是我的?” 高飞清清楚楚的记得,在回国之前的那半年中,他和妮儿就在老乔治的庄园中,形影不离,恩恩爱爱,如果妮儿怀孕的话,只能是他的孩子。 看到高飞魔症似的盯着照片,不住的喃喃自语,德福拉夫人有些害怕,赶紧后退了一步,把窗头柜上的一个杯子碰了下去。 当啷一声,玻璃鼻子摔碎的声音,惊醒了高飞,霍然回头。 德福拉夫人下意识的一缩脖子,强笑道:“年轻人,你、你认识黛伊斯?”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口水,指着照片哑声问道:“这个孩子,是她生的?” 德福拉夫人用力点头:“是啊,我刚才就说了,这些照片是母子照。” 她真的有了孩子! 她既然有了我的孩子,为什么从不告诉我? 为什么还要和别的男人结婚! 为什么? 高飞只觉得一阵晕眩,身子一个踉跄坐到在了窗上。 “年轻人,你怎么了?” 德福拉夫人想过来,却又不敢过来。 “我、我没事,抱歉,夫人,我只是有些激动,太激动了。” 高飞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用力抓了抓头发,抬起头来问道:“夫人,你还有妮、还有这个黛伊斯的其它消息吗?” “其它的消息?” 德福拉夫人楞了下,随即打开抽屉,拿出一个相册:“你等等,我给你看看――哦,有些被麦克斯先生救过的母亲们,为了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每隔几个月都会寄一张照片来,请他一起分享孩子健康成长的喜悦,我记得这里面有黛伊斯的母子照呢。” 高飞连忙凑了过去,就看到那个厚厚的相册里,全是母子照。 德福拉夫人翻了老半天,才惊喜的喊道:“找到了,这就是黛伊斯……”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把相册抢了过去。 相册里妮儿母子照的照片,总共有七张,根据上面最近的一张日期显示,最近的一张照片是在今年的八月份,也就是麦克斯医生被刺杀之前。 看来,在他死后,就没有再收到妮儿的照片了。 七张照片就像是一个放慢镜头的录像机,可以让高飞看到妮儿怀中那个婴儿,从襁褓中一直长到会跑,从一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小丑东西,长成了一个可爱的洋娃娃。 最后这张照片,好像是在托儿所照的,妮儿屈膝蹲在地上,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扶着滑梯,后面是如茵的草地,草地上有很多玩具,还有一些小孩在玩耍。 妮儿怀中是个小男孩,明显的混血儿,黑色的头发,挺直的鼻梁,略微内秀的眼神,有着几分高飞熟悉的影子。 盯着最近的这张照片,高飞看了足有十分钟,把那小孩的样子,深深印在脑海中,心底腾起的那种句大激动,使他恨不得要忘情高呼他有儿子了,他竟然有儿子了! 高飞的久久不语,只是全身发抖的样子,让德福拉夫人很担心他:“年轻人,你没事吧?” 高飞指着照片,抬起头,语无伦次的说:“知道他是谁吗?他、他是我儿子,我的儿子!” 第677章 初为人父的喜悦! “什么?他是你儿子?” 德福拉夫人愣住,吃吃的说:“这个、这个黛伊斯小姐,是你女朋友?” “是的,我肯定,只是后来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我提前离开了她。” 高飞重重点头,结结巴巴的解释道:“不怕你笑话,我、我是不愿意离开她的,我们深深相爱着。可是,她家里长辈却不同意,因为她出身豪富之家――她很爱我,极力反抗家里。她家长辈无奈,就提出一个条件,说只要我能做到,他就会允许我们在一起。那就是在两年内,让我靠自己的力量,成为百亿富翁,你明白吗?” “欧野,买嘎的,让你在短短两年内成为百亿富翁,哦,买嘎的,这也太疯狂了吧?” 德福拉夫人左拳放在嘴边,满脸都是不可置信的样子,随即恍然:“我知道了,他们这是用这种方式来拆散你们,你在无奈之下,只好答应这个条件,离开了黛伊斯小姐。不过,你在离开她时,你根本不知道她已经怀孕了。” 穷小子和富家女相爱的狗血故事,虽说早就被言情电视剧给演烂了。 但德福拉夫人还是无法抗拒这种故事的魅力,为今天能够有幸遇到故事里的男主角而兴奋:“我还记得麦克斯医生和我提起过,说黛伊斯小姐是一个人去医院生产的,并没有男朋友陪同,看她在手术之前那样痛苦,心里还骂她男朋友太薄情呢,原来是因为这样啊。” “只是我没想到,黛伊斯小姐会一直瞒着你,看来她生气了。” 德福拉夫人的声音里,带有了指责的味道:“年轻人,不是我说你,就算你被迫离开黛伊斯小姐,那你也该在暗中关照她,不要让她一个人面对如此大的压力。也许,她是瞒着家里人把孩子生下来的呢?” “是,您说得对,是我不好。” 高飞此时完全沉浸在有了儿子的兴奋中,很诚恳的向德福拉夫人承认错误。 德福拉夫人说:“年轻人,你该去找到黛伊斯小姐,告诉她,你会承担一个男人该承担的责任!” “对,我的确该承担男人的责任,我这就去找她。” 高飞忽地一声从窗上站了起来,转身就要走,却又接着回头:“夫人,我能不能拿走这些照片?” 德福拉夫人很坚决的摇头:“不可以的,这是麦克斯医生最为宝贵的财富,我不能把它送给别人,请你原谅。” “哦,抱歉,我没想到这儿。” 高飞眼神一黯,脸上浮现出了失望之色。 他很理解这些照片对德福拉夫人的意义,自然不会再强求。 德福拉夫人却说:“不过,我可以把最近的这张照片送给你,看在你是个父亲的份上。” 高飞大喜,连忙鞠躬道谢,双手有些颤抖的接过照片,又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后,才离开了德福拉夫人的寒舍。 在临出门时,高飞悄悄在她门后扔下了一叠钞票。 虽说德福拉夫人因为信奉某个宗教,在做好时候不图报,但肯定也不会在他走后,会把他留下的钞票扔到大街上去。 目送高飞走出很远后,德福拉夫人看着地上那些钞票,才幽幽的叹了口气。 “我有儿子了,真没想到,我会有儿子了。” 高飞走出贫民区来到主干道上后,站在街灯下面,深吸了一口气,展开双臂做出了要拥抱这个城市状。 他现在一门心思要找到妮儿,看到他儿子,又有一种打电话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所有朋友的冲动――不过,随着一阵冷风吹来,高飞慢慢冷静了下来。 最起码今晚是见不到妮儿的,他只知道妮儿举行婚礼的酒店,和教堂,却不知道她住在哪儿,拉斯维加斯是一座都市,不是一个村落。 其次就是,他不能满大街的咋呼他和妮儿有了儿子,因为他不敢确定妮儿是不是瞒着老乔治生下了孩子,如果老乔治不知道的话,他这样做就弄巧成拙了。 最后,这个孩子真是他和妮儿的吗? 如果是的话,到现在为止,她为什么一直没告诉他,还要和别人结婚。 双手用力搓了搓脸颊,高飞左右看了一眼,向最近处的一个酒店走了过去。 他得好好休息一下,养好精神后再来思考这些问题。 本来,在漫步街头时,高飞还曾经打算天亮后就离开拉斯维加斯,但现在就算有人拿枪指着他的脑袋让他走,他也不会走了。 这个晚上,高飞睡得很沉,起来的很晚,一直到了当地时间上午十点,才睁开了眼。 睁眼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詹姆斯打电话。 “提前祝你圣诞快乐。” 詹姆斯欢快的声音从那边传来,看来这家伙已经回到了欧洲:“打电话找我有什么事?” 高飞从窗上翻身坐了起来:“詹姆斯,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要老实回答,要不然我们以后再也不要做兄弟了。” 詹姆斯有些纳闷高飞的语气为什么这样认真,骂道:“嚓,你受到什么刺激了?说,什么事?” 高飞一字一顿的说:“妮儿,是不是在一年多之前,就生了个孩子?” 电话那边,沉默,只传来詹姆斯有些急促的呼吸声。 “看来这是真的了。詹姆斯,那个孩子是谁的?” 高飞低声说道:“你千万不要告诉我说,你根本不知道这些。” 手机里传来詹姆斯的苦笑声:“是妮儿不要我说的。” 高飞急急的追问:“那个孩子,是不是――我的!?” 詹姆斯反问:“不是你的?那你觉得会是谁的?” 高飞提高声音,几乎是在吼:“詹姆斯,我让你认真回答我,那个孩子,究竟是谁的!” 詹姆斯好像被高飞给吓着了,连忙回答:“草,当然是你的!” 咚的一声,高飞只觉心里悬着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到了地上:他虽然确定那个孩子是他的,可在得到詹姆斯的确定后,还是有种狂喜的心安。 紧紧攥着手机,高飞问:“是妮儿不让你告诉我的?” 詹姆斯抱怨道:“我知道她竟然给你生儿子的时间,也不长。我倒是很想偷偷告诉你,可我不能拿着科特万家族的利益冒险,妮儿当时找我时警告过我……” 詹姆斯在电话中说,妮儿带着她儿子找到他后,直言相告这是她和高飞生的孩子,但不许他把这件事告诉高飞,要不然俩人之间的朋友就没得做了。 更何况,妮儿还‘赤果果’的威胁他,说假如詹姆斯不在意和她的朋友关系,非得告诉高飞的话,那么她就会在商场上打击卡特里娜。 詹姆斯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了妮儿的这个条件,瞒着高飞,并帮她偷偷抚养他们的儿子。 “哼哼,你这个为了自己老婆的利益,就忽视哥们情谊的败类,我饶不了你!” 高飞听完冷哼两声后,又问:“我儿子呢,他现在哪儿?” “妮儿带走了,一个多月之前。” 詹姆斯苦笑一声说:“米斯特高,你别问再问我,你儿子被带到哪儿去了,因为我不知道,妮儿把孩子带走时我问过,她却没告诉我。哦,你儿子的名字叫凯斯,很牛比吧?汉语名字叫高凯――行了,我就说这么多了,其它的你去问妮儿,拜拜了。” 不等高飞说什么,那边的詹姆斯喀嚓一声扣掉了电话。 “靠,你敢扣我电话?” 高飞骂了一声,把手机扔到了窗尾,忽然在窗上翻起了跟头。 他太高兴了。 他真有儿子了,汉语名字叫高凯,姓高啊――英文名字叫凯斯,凯撒大帝的凯斯! 就像傻瓜一样在窗上翻了几个跟头后,高飞一把抓过背包,从里面拿出了请柬。 这是妮儿的请柬,上面是她结婚的酒店,婚礼的时间。 时间就在明天,圣诞节的上午九点,地点是在拉斯维加斯最高级的‘帝国大酒店’。 又拿出从德福拉夫人那儿拿来的照片,高飞对上面那个小孩子傻笑了半晌后,才想到该给从没有见面的儿子买个礼物。 “该给他买什么礼物呢?芭比娃娃,还是玩具枪?” 高飞抓耳挠腮的想了半天,竟然不知道该给儿子买什么样的礼物,于是又拿过手机,开始呼叫詹姆斯。 不过不等拨通那边的电话,他又挂掉了:“问那个家伙给小孩子买什么礼物,纯粹是问道于盲。还是问问,问问……” 高飞想到了方小艇。 方小艇是高飞的亲妈,是凯斯的奶奶,相信她在得到这个消息后,肯定会欣喜若狂――不过高飞不想告诉她,因为他已经决定要和她,和高家一刀两断了。 接着又想到了张妍。 看看时间,高飞又否定了:她目前在医院陪着梁明,肯定很累。 再接着,高飞又想到了白瓷,想到了颜红,想到了秦城城,最后想到了沈银冰。 “对,告诉沈银冰吧,恰好试试她的反应,看看她是不是会吃醋,嘿嘿。” 高飞想了一圈,最终决定把这个消息告诉沈银冰:不管他和沈银冰最终会是一种什么关系,他都该如实告诉她,他和妮儿有了孩子。 至于沈银冰听到这个消息后,是由衷的恭喜他,还是会伤心欲绝和他一刀两断,从此找个好人儿嫁了――高飞都不在乎。 知道自己有个儿子后,高先生就不在乎别的事了。 ―― 沈银冰很奇怪,今天一整天她都无精打采的,总是打哈欠流泪的,好像生病了那样。 看出沈总精神不济后,小宋不等她下班,就强烈建议陪她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 这次沈银冰倒是没有拒绝,她也很讨厌自己这幅精神状态,下午四点去了一趟医院,找了个熟人做了一次系统的检查。 那个熟人医仔细看完检查结果后,笑着告诉沈银冰说她的身体很健康,一点生病的意思也没有,感到精神不济,很可能是太累了。 第678章 毒瘾发作! 医生建议沈总,说她以后要注意休息,别太这样劳累了。 小宋也觉得最近沈总压力太大了,工作起来总是忘记了吃饭,是该好好休息休息了。 确定自己身体并没什么症状后,沈银冰才放下心来,笑着和小宋保证说,她以后会好好休息的。 回到家里后,沈银冰遵从医生的嘱咐,吃过饭后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就去了卧室窗上开始睡觉。 她明明感到很累,哪怕是端着饭碗也想睡觉,可爬上窗后却怎么睡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的,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好像缺少什么东西。 在窗上辗转反侧的闹腾了几个小时后,沈银冰实在睡不着了,索性裹着被子坐了起来,烦躁的用手搓了搓脸,拉开了抽屉。 她想找点什么东西吃,但绝不是食物,想吃什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抽屉里面放着一个烟盒,里面还有几颗烟,那是高飞放在桌子上,被她收进抽屉里的,劲道很大的那种烟。 看到烟后,沈银冰的眼睛亮了一下,一把抄起,迫不及待的拿出一颗叼在嘴上,点燃后狠狠吸了一口。 在以前某段难过的时间内,沈总也曾经吸过几次烟,算得上一个初级烟民了,所以并没有像那些第一次吸烟的人那样,被呛的咳嗽连连。 辛辣的烟雾顺着气管卷进了肺里后,沈银冰只觉得精神一振,仿佛整个人都被烟雾给填充了起来,那种空落落的感觉一下消失了,赶紧用力再次吸了几口,才片刻的工夫,整颗烟就吸完了。 “唉,这下舒服多了。” 用力吸了下鼻子后,沈银冰惬意的伸了个懒腰,正准备拿起手机给某人打个电话,问问他什么时候回国时,刚提起的精神却像薄雪遇到艳阳那样,瞬间就融化,那种无力的疲倦感,重新占据了她的所有灵魂,使她觉得比没吸烟之前,还要难受万分。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沈银冰赶紧又点上了一颗烟,狠狠吸了几口后,才把这种感觉压了下去。 才十几分钟的时间,她就吸了四颗烟。 她从没有觉得,吸烟原来会这样舒服,提神。 当她再去拿烟时,却发现里面没烟了。 “烟呢?烟呢?” 沈银冰拉开抽屉,翻着里面的东西,希望能找到烟。 里面没有烟,只有一个小瓶子。 那个小瓶子里面装着一点白色粉末,是昨天中午何叔叔送来的。 本来,她想直接扔掉的,但想到高飞好像说过这玩意有用就留了下来,回家后就随便放在抽屉内了。 沈银冰以前受到打击吸烟时,都是在外面吸烟,却从没有买烟回家,除了高飞遗落的这几颗,当然找不到了。 烟龄很长的烟民们几乎都遇到过这样的事:烟瘾上来后却没烟,就会四处寻找,哪怕找个烟蒂,也有可能会点上美美的吸一口。 想吸烟时没有烟,这也许还不是最难受的。 最难受的是有烟,却没有火(兄弟一次半夜码字来了烟瘾,却找不到火机了,家里没有煤气炉,最后没办法,只好把炒勺放在电磁炉上,里面放了一张纸,等锅子被烧红了,把纸点燃)。 沈银冰当前就是这种感觉,仿佛吸烟才是当前最大的问题,抓过手机看了下时间,现在是晚上十点,小区外面的超市应该还没有关门。 急急的穿好衣服,沈银冰拿起手包正准备外出买烟时,放在窗上的手机响了。 犹豫了一下,沈银冰走回来拿起手机一看,是高飞的号码。 电话一接通,高飞带着兴奋的声音就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喂,还没有睡觉吗?” 吸了下鼻子,沈银冰带着鼻音的回答:“正要睡――怎么,有事?” “哦,也不是什么大事。” 高飞听到她又吸了下鼻子后,关心的问:“怎么,你感冒了?” 伸手揉了揉有些发红的小鼻子,沈银冰迟疑着点了点头:“嗯,可能是午睡时着凉了。哈欠,有事快点说事,我得去、去洗个澡。” 她当然不会告诉高飞,说她急着要去外面买烟。 她答应过高飞以后不会再吸烟了,那家伙不想女人变成个烟鬼。 “哦,是这样的。” 高飞顿了顿才说:“我就是想问问你,给两岁小孩子买什么礼物好?” 沈银冰一愣:“什么?” 高飞重复道:“我想给一个两岁的小孩子买个礼物――嗯,沈银冰,我有个消息要告诉你,我、我可能有儿子了。” 沈银冰再次愣住:“什么,你说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呢。” 说出最后一句话后,高飞心里轻松了许多,沉声说道:“我可能有儿子了。” 嗡的一声,沈银冰身子晃了一下,好像被闪电劈到那样:“你、你有儿子了?” “是的。” 高飞吐出一口浊气。 沈银冰狠狠咬了下嘴唇,喃喃的问道:“你、你和谁生的儿子?” 在沈银冰的潜意识内,哪怕得知他和梁娇娇结婚,方小艇威胁她要死心,被焦恩佐狂追时,她也固执的以为,她会嫁给高飞,像完全普通女青年那样,和他生儿育女。 她以为,唯有高飞,才能配得上她。 高飞,也只能迎娶她,和她组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正是这种莫名的信心,让沈总对高飞无限信任,尽管他们表面上总是矛盾不断。 但是现在,高飞却明明白白的告诉她说,他和别的女人生了个儿子。 这怎么可能? 他怎么可以这样! 沈银冰身子再次晃了晃,坐到在了窗上。 高先生是很通情达理的,知道沈银冰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这个消息,所以在接下来的几分钟内,都没有说话。 一种极度的失落外加空荡荡,让失魂落魄的沈银冰清醒了过来,重重吸了一下鼻子,声音苦涩的说:“哦,那可真得恭喜你了,恭喜你有了儿子。” 最后那两个字,是沈银冰从牙缝内挤出来的,连她自己都觉得好像是毒蛇在吐信。 高飞好像叹了口气,低声说:“对不起。” “对不起?” 沈银冰晒笑一声,拿着火机冷冷的说:“呵呵,干嘛要和我说对不起?人之所以活在世上,除了努力的要活下来,活的好一些之外,其次就是要担负传宗接代的使命。你现在有了儿子,这证明你已经完成了你活着的二分之一任务,这也是你的使命,干嘛要和我说对不起?” 她说到后来时,几乎是在吼,自己却没有发觉,冰凉的泪水已经顺着脸颊淌了下来。 高飞沉默片刻后,才解释道:“沈银冰,你听我说。其实在我们两个还没有认识之前,我就已经和离子基金……” 他刚说到这儿,就被沈银冰粗暴的打断:“你和谁生孩子,又是什么时候生的,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干嘛要和我解释呀!你是我什么人呀你?我管你那么多!” 吼完这句话,沈银冰连手机也没扣,抬手就砸向了对面墙上。 随着砰的一声响,手机变成了好几瓣,那个可恶的声音消失了。 望着地上的手机,沈银冰傻楞片刻后猛地捂住了脸,顺着窗沿缓缓瘫倒在了地板上,低声呜咽道:“你怎么可以和别人生孩子了呢?那你让我以后怎么办?你可知道,当我知道你就是神探佐罗,我就已经把你当做最最亲近的人,这辈子都无法离开你了……可你现在和别人生了孩子,那你让我以后怎么办?站在一旁祝福你?高飞,你好混蛋,你真的好混蛋。”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直到她大大打了个哈欠时,才慢慢的停止,然后就是长时间的发呆,什么也不想,脑子里一片空白,希望就这样坐下去,一直到死。 不过,身体或者说精神上那种极度渴望的感觉,使她不得不回归现实,眸子活动了一下,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我这个样子,怎么好像是毒瘾发作? 沈银冰不是瘾君子,所以她从没感受过毒瘾发作时的滋味,只是她在受到高飞给他的那个信息打击后,脑子里一片空白,任何的杂念都被清除除了脑海,所以身体的需要才变得特别敏感,使她一下意识到这很像是毒瘾发作。 难道,那些人已经看出我前几天是在演戏? 沈银冰抬手轻轻擦了擦泪水,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开始回想高飞走后这几天的所有生活细节,希望能从中分析出有用的信息:“我是从前天晚上才开始有这种感觉的,前天、前天……” 沈银冰用力回想前天的一点一滴时,脑海中就像划过一道闪电那样,终于想到不对劲的地方了:“泰国蛋炒饭,小宋给我从外面买的蛋炒饭!” 她忽然想到,那天小宋给她买来的蛋炒饭,味道格外鲜美,让她兴犹未尽。 而且那天下班后,小宋还曾经告诉她说,在买饭的路上,遇到了个没素质的乞丐,在泰国餐厅内,还和一个女人撞了一下,幸好饭没有洒出来…… 依着沈银冰的智商,很快就从小宋遇到的这两点小事中,想到了已经发生的事:有人一直在盯着她,无意中听到她要去给沈银冰买蛋炒饭后,马上就有个乞丐站出来缠住了她,给那些人提供抢先去泰国饭店‘订制’蛋炒饭的时间,然后再用不巧撞在一起,在看似随意中换走了她手里的炒饭,给她留下了加了‘料’的炒饭。 “原来是这样,呵呵。” 沈银冰忽然傻笑了起来,抓着窗沿站起来,右手颤抖着拿起了那个小瓶子。 如果是放在高飞打电话来之前,沈银冰参透了这些后,就算知道自己被迫服食了毒品,也会努力抗争一下,说不定还得痛恨小宋太笨了。 现在她却觉得无所谓了,不会埋怨小宋,甚至不痛恨那些人,竟然有了种愉悦感:也许这样最好! 第679章 愤怒的尼科夫! 如果此时有人问沈银冰,当前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说:去死,带着那个负心汉一起去死! 沈银冰现在彻底冷静了下来,觉得活着实在是没啥意思了:父母、海伯死了,最呵护她的红姐现在下落不明,生死未卜,‘青梅竹马’的焦恩佐背叛了她,父亲留下的北山集团老大位子,也落在了别人手中,唯一能给她安全感,被她依为靠山的高飞,和别人有了儿子…… 这一连串的打击,让沈银冰萌生了死志,觉得活着实在没啥意思,倒不如一死了之。 人死了,就不会再有这些烦恼了,管他北山集团会怎么样,管他谁和谁生孩子! 可如果有人再问她:你真想去死?给你三分钟的考虑时间。 三分钟过后,沈银冰不愿意去死了:我凭什么要死?我已经遭受了这么多的磨难,被绑架到南越芒蓝草甸没有死,被人吊在稻花香大酒店也没有死,好不容易熬过来了,干嘛要去死? 我得好好的活着,最好是、是以悲惨的方式活着,唯有这样才能让那个负心汉感到愧疚,一辈子都不安宁! 沈银冰双眼开始发红,精神已经升华到了一个不怕死的英勇境界――她必须得活下去,活的越悲惨,越好! 而染上毒瘾,就像一具行尸走肉那样让人心疼,无疑是最为悲惨的活着方式了。 “呵呵,我希望有一天,能死在你手中,那样你就是死了也不会心安的。” 沙哑的笑了笑后,沈银冰面容平静,把小瓶子里的粉末倒在了掌心。 看着那撮暗白色的粉末,沈银冰闭眼轻轻吐出一口气,然后放在嘴边,伸出舌尖,就像蜥蜴捕食的慢动作镜头那样,在粉末上沾了一下,慢慢缩回了舌头,闭上了嘴巴。 拿着小瓶子的右手五指,无力的松开。 小瓶子滚落到了地板上,轻轻弹跳了几下,骨碌碌的滚到了门口。 一种渴了三天终于喝道一滴甘露的滋味,雪莲花般的从沈银冰舌尖绽放,瞬间就传到了身体所有神经的末梢,一种从没有过的爽感,让她身子情不自禁的颤栗了起来,所有的疲倦,不适,都哀鸣着消散的无影无踪。 世间毒品要想让人产生这种飘飘嗨仙感,大部分都是通过气管,或者静脉注射的方式,可忘忧粉却以非常优雅自如的服食方式,就能让身体达到如此的仙境. “忘忧粉,真是个好东西。” 沈银冰感到了从没有过的宁静,轻轻抿了下嘴唇后,拿过了小镜子。 小镜子中的那个女子,双颊散着迷人的红晕,一双眸子微微转动时犹如清水欢快的流淌,微微启齿一笑,风情万种――沈银冰陶醉了。 ―― 沈银冰的反应,早就在高飞的预料之中,也在他的意料之外。 他早就料到沈银冰会生气,是因为他能看得出,沈总已经把他当做了一生中唯一的依赖,他和别人生了孩子后,她肯定会有种珍贵东西被人抢走的愤怒。 如果沈银冰在得到这个消息后不生气,那才不正常。 只是沈银冰竟然会如此的生气,这可是高飞没想到的。 “在她感觉被抛弃后,会不会想不开做什么傻事,比方去自杀啥的?” 胡思乱想到这儿时,高飞拍了自己腮帮子一巴掌,失声笑道:“草,你也太自恋了点吧?不管她有多么的愤怒,她都没必要去自杀的。以前我和梁娇娇结婚后,她还不是照样活的很潇洒?如果不是哥们帮她,现在她早就和恩佐哥哥出双入对了吧。” 确定自身并没有让沈银冰痛不欲生的魅力后,高先生心里轻松了许多:大不了回去后,再把北山集团完全交给她,算作是她对哥们一往情深的补偿。 下了这个决定后,高飞彻底放下心来了,又开始琢磨给他儿子买礼物的事。 没有从沈银冰那儿得到想要的结果,高飞也没觉得有啥失望,穿戴整齐后走出了房间,挥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说是要去附近的大超市。 大超市中肯定不缺少儿童玩具,而那些有专业知识的服务员,肯定知道两岁的男孩子,最喜欢什么样的玩具了。 ―― 在人们的印象中,英国是个绅士之国,国家很富庶,民众有教养,生活无忧,日子过得自在而红火。 然而,现实中的英国,贫富悬殊却令人震惊。 不久前,英国非政府组织乐施会发布了一份名为《两类英国人》的研究报告,其中以称英国五大最富家族为例,称他们的总资产要比1260万普通民众的总资产,还要多一个多亿的英镑。 英国五大家族中,首富是列代英皇室的密友,杰拉德家族。 杰拉德家族的现任掌门人今年五十九岁,膝下有两个儿子,俩个女儿,他们在全球五大洲拥有大量土地,资产净值数百亿英镑。 其家族企业马萨卡集团总部,就在伦敦梅费尔区中心的格罗夫纳街上,紧靠着白金汉宫,总部占地大概有190英亩土地,那是伦敦地价最昂贵的区域之一。 另外,杰拉德家族还在苏格兰拥有9.6万英亩土地,在西班牙拥有3.2万英亩土地,在非洲拥有一座十数平方公里的橡胶园,在中东地区有七口大型油井等等。 富可敌国,杰拉德家族绝对是富可敌国。 杰拉德能够如此富有,并在前几个战争频发的世纪中屹立不倒,这和他们列代族长与英皇室拥有‘亲密’关系有关。 杰拉德列代族长,都拥有维切斯特公爵头衔,他大女儿结婚时,英国女王都来参加婚礼。 现任族长老杰拉德曾经在公众场合,谈起过家族和皇室的交往,他说:“我们有一种非常强烈的生存本能。我们受到历届英国政府的纠缠。在此之前,(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克伦威尔护国公也曾想整我们。我们还能保住脑袋是一大幸事。” 根据杰拉德家族的规矩,现任族长必须在六十岁生日那天退休,并在生日宴会上当众宣布新一任的族长。 杰拉德家的每一个孩子,包括嫁出去的女儿,都有希望能成为信任族长。 为了从四个孩子中找到称职的族长,老杰拉德在一年多之前,就启动了‘族长候选计划’。 计划启动后,他四个孩子都全力以赴拼命的表现自己,希望自己能脱颖而出,成为杰拉德家族的新一任族长。 经过一年多的竞争,杰拉德的小女儿海伦?杰拉德,凭借其优秀的外交手段,和在商场上独特的经营理念,暂时位列四兄妹之首。 最为惨淡的则是小儿子尼科夫?杰拉德。 尼科夫排名最末,倒不是说他不够聪明,没有手段。 相反,不管是家族的外加手段,还是商业经营才能,尼科夫都要比他三个哥哥姐姐要强一些――如果没有去年冬天那次嫖.妓(真男人,谁特么的没干过这事?关键是不能被曝光!)丑闻的话,他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成为杰拉德家族新一任族长。 其实尼科夫知道,曝光他这桩丑闻的人,就是他的哥哥。 为了能得到公爵头衔,成为杰拉德家族的新一任族长,哪怕是兄弟,也得该出手时就出手,尽可能的打压对方。 虽说处于劣势,但尼科夫却不怎么担心。 因为他还有一个争取最终胜利的大杀器:明天过后,他就会成为乔治家族的女婿,离子基金传奇人物老乔治的孙女妮儿,会在圣诞节这天成为他的新娘。 英国最富有的家族的最出色的小儿子,和离子基金的天才少女妮儿相结合,这绝对是天作之合,他们婚后只要能同心协力,带动杰拉德家族和离子基金的合作,尼科夫要想成为族长,绝不是个梦。 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尼科夫最为辉煌的一段生命旅程,已经徐徐拉开了帷幕。 帝国大酒店,是拉斯维加斯最豪华的大酒店,这儿是杰拉德和妮儿结婚后的酒宴现场,也是他当前的居住地。 当初妮儿选择来拉斯维加斯结婚时,尼科夫是拍着双手赞成的:也唯有拉斯维加斯,才有资格见证英国最有前途俊才,和美国商场天才少女的婚礼。 为此,他提前半个月就赶来了拉斯维加斯,亲自和婚礼策划人布置婚礼现场等诸事。 在拉斯维加斯的这些日子里,尼科夫借着待人接物的机会,让‘一夜暴富’的美国土鳖,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绅士。 如果没有那个消息的话――尼科夫绝对会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妮儿并没有因为他爆出的那桩丑闻,就对他横加指责什么,反而通过别人的嘴来表示:真正的男人就该是风流不羁的,一辈子守着一个女人,多没趣? 刚听到妮儿对自己的印象后,尼科夫激动的当场差点泪流满面,摔杯子明志,以后绝不会沾花惹草,要做全英国的模范丈夫。 可惜的是,尼科夫在听到那个消息后,所有的骄傲和自豪,瞬间崩塌瓦解:她竟然和别人有了个两岁的儿子! 在确定这个消息的准确性后,尼科夫翻来覆去的骂了一大通诸如‘贱人、不要脸’之类的话――唉,可惜他不是我华夏人,要不然肯定能通过人类语言,来形象的表达出他的愤怒:我华夏骂人骂三天三夜不带重复的博大精深文化,又岂是简单英语能表达出来的? “这个贱人,不要脸的母猪!” 尼科夫坐在意大利真皮沙发上,脸色铁青,手里拿着一杯酒,喝一口,就骂一句。 这也不能怪尼科夫生气。 如果妮儿只是私养情人,哪怕是一个加强排的人数,他也没什么异议,毕竟西方人对于这方面看的比较淡泊,情人越多,证明本身魅力越大。 可妮儿万万不该和别人生孩子啊,这让杰拉德家族的脸面往哪儿搁! 第680章 杀那个孩子! 尼科夫和妮儿能够走到一起,是美国乔治家族和英国杰拉德家族早在几年前就商订好了的,类似于华夏古代的‘和亲’,为了共同的发展利益,和亲的确是一条不错的路。 也正是从那时候起,尼科夫知道了妮儿。 不过,因为老乔治这个犹太人的思想有些保守,严禁他们在婚礼之前搞出某些风雨,所以两个年轻人在过去几年中,几乎没见过几次面,甚至别人都不知道两大家族已经通过和亲成为了商业盟友。 尼科夫的丑闻曝光后,就开始对这次婚礼万分期盼。 他盼啊盼啊,终于盼到了今年的圣诞节,也在几天前‘盼来’了一个姓焦的华夏人。 正是这个叫焦恩佐的人,告诉了他妮儿有个两岁私生子的事,并提供了照片等证据。 上帝可以保证,尼科夫在看到妮儿和小凯撒的照片时,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男人的尊严受到了最大可能的伤害! 找个带小孩的女人结婚,和自己早就定下的未婚妻带个小孩来结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找个带小孩的女人结婚,可以说是为了爱情,能接受她的所有。 但和自己那个和别的男人生了个孩子的未婚妻结婚呢,这就是一种耻辱了,任何男人都无法接受,可为了利益却必须接受的耻辱。 “我会杀掉你那个男人,和你那个孽种,我发誓!” 帮帮帮,几下轻轻的敲门声,打断了尼科夫的低声咒骂。 放下酒杯,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怒气从脸上彻底消失后,才淡淡的说:“进来。” 开门进来的是尼科夫的心腹,从小就陪伴他长大的管家老哈曼。 “少爷,来自华夏的焦先生、高先生、以及岛国的田中先生要见您。” 老哈曼知道少爷心情不好,所以说话时的语气很轻,眼睛也盯着自己脚尖。 “请他们进来。” 尼科夫的眼角轻轻跳动了一下,低声说到。 不大的工夫,三个男人走了进来。 这时尼科夫的脸上,已经重新恢复了自信的绅士笑容,站起来摆了摆手:“几位,请坐。” “呵呵,高先生,您先请。” 焦恩佐笑呵呵的抬手,对身后的高雅做了个请坐的手势。 高雅冷着脸的轻哼一声,走到他对面坐了下来。 如果不是为了一个共同的利益,高雅在焦恩佐主动出现时,早就一拳打掉他满嘴的牙齿:麻了隔壁的,你敢耍老子玩儿! 虽说焦恩佐凭借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高雅暂时合作,并替他引荐了尼科夫先生,可高雅还是不会给他任何好脸色看:他不喜欢被人背叛,更不喜欢被人当傻瓜耍。 至于这个尼科夫,高雅也没觉得英国第一家族未来族长的嚎头,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就是一个商人而已,怎么可能比得上他这个华夏高家嫡系子孙? 被高雅当众给了个难看后,焦恩佐也没介意,只是大度的笑了笑,又请田中秀则坐下。 相比起傲气的高雅来说,田中秀则却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能够参与这种场合,那完全是沾了认识高雅的光,更希望能通过尼科夫,来影响妮儿,让大合集团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谢谢焦君,谢谢!” 虽然不知道焦恩佐的真是来历,田中秀则也把自己放在了‘小弟’位置,鞠躬致谢后,又给尼科夫深深来了一躬,才坐在了沙发上,正襟危坐。 礼让俩人坐下后,焦恩佐才款款坐了下来。 尼科夫替三人端上三杯红酒,倒退着走出了房间。 说实话,对高雅的傲慢无礼,尼科夫并没有多少反感,因为他知道高雅有这个资格,现在的华夏,再也不是任由西方国家欺负的时侯了,杰拉德家族的很多新兴产业,都已经进入了华夏市场,如果得罪了高雅,后果那是大大不妙的。 等大家端着酒杯轻抿了一口酒后,尼科夫才微笑着问焦恩佐:“焦先生,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得知这件事,并拿到那些照片的,为什么以前没有告诉我,却在我即将和妮儿举办婚礼时才忽然出现?” 焦恩佐微笑着摇了摇头:“对不起,尼科夫先生,现在还不是时侯。” 尼科夫微微皱眉:“哦?还不是时侯,那你什么时候才能告诉我?” 焦恩佐微微转动着酒杯,呵呵一笑:“尼科夫先生,这个问题很重要吗?” “不重要?” 尼科夫冷笑,看着自己晃动的脚尖,淡淡的说:“这关系到一个绅士的颜面,你竟然说不重要,这让我很不理解。” 焦恩佐反问道:“尼科夫先生,就算我告诉你这些,你会取消和妮儿小姐的婚礼吗?” 尼科夫脱口回答:“当然不会!” “那就是了,既然这样,我从哪儿得到这个消息,拿到这些图片,就不怎么重要了。” 焦恩佐身子微微后仰,一脸的轻松表情:“我之所以告诉你这些,就是想知道尼科夫先生,想不想做点什么。” 尼科夫双眼微微眯起:“做什么?” 焦恩佐看着手中的酒杯,悠悠的说:“在我们华夏,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夺妻之恨,与杀父之仇是并列的……你不觉得,知道那个夺走妮儿小姐的男人是谁,该怎么处理他们两个的私生子,才是你最需要面对的吗?” 不等尼科夫说什么,焦恩佐又呵呵笑道:“当然了,如果尼科夫先生能原谅那个男人,宽仁大度的接受这个混血儿,就当我没说这些好了。” 尼科夫嘴角猛烈抽了几下,声音有些沙哑:“我是个绅士,但没有你说的那样宽容。那个让我蒙羞的男人,和那个孽、那个孩子,都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焦恩佐微微点头:“好,既然尼科夫先生能这样认为,那我们就可以合作了。” 他的话音刚落,尼科夫就追问道:“你为什么要帮我?” 焦恩佐淡淡的说:“自然是为了得到好处,要不然我也没必要找你。” 尼科夫接着追问道:“什么好处?” 焦恩佐就像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大将军,慢悠悠的说:“我听说,尼科夫负责杰拉德家族在中东的油井……” 尼科夫脸色一变,打断了焦恩佐:“你要打油井的主意?” “只是参股,绝不是白口红牙的索要。” 焦恩佐伸出两根手指头:“我希望,我能在三号、五号油井中,最少占据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为期三年,三年后,股份主动奉还。” 杰拉德家族在中东地区总共有七口油井,其中三号和五号,是最大的两口,每年产生的利润高达上亿美金,焦恩佐张嘴要两口油井的30%股份,就证明着杰拉德家族要拿出几千万美金。 尼科夫摇头:“不可能,我虽然负责那边的业务,但没权利允许外资参股的,毕竟这得通过家族会议。” 焦恩佐好像笑了笑,眼睛发亮的说:“尼科夫先生,大家都是聪明人,你不会以为我们没有做过详细的调查,就提出这个条件吧?别担心,我们对你没有怀心思,只想捞点好处。呵呵,三年最多一个亿的利润,对于你来说应该不是问题。” 尼科夫腮帮子鼓了鼓。沉声说:“三年,20%的股份!” 焦恩佐没有丝毫的犹豫,举起酒杯说:“祝我们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尼科夫脸上重新露出笑脸,举着酒杯和焦恩佐遥遥碰了一下:“焦先生,请你说出相等价值的信息。” 焦恩佐放下酒杯,从口袋中拿出了一个信奉,放在了案几上。 尼科夫拿过信奉,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 是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年轻的亚洲男人,看起来好像没睡醒似的,正倚在车前闭着眼的吸烟。 还有一张纸,上面有他详细的资料:高飞,男,华夏人,今年26,孤儿院长大,目前单身,现任华夏冀南北山集团董事长……18岁参军入伍,两年后退役,加入了法国外籍军团,为a军团核心小组成员,后承接各种私人业务,四年前参与了枪杀离子基金总裁乔治?索拉斯的行动,那次行动中挟持了老乔治的孙女妮儿?乔治…… 在这份资料中,详细说明了高飞的身份,来历,以及他26岁之前成长经过,尤其提到他和妮儿的关系,以及他们俩人私生子小凯撒等等。 尼科夫看的很认真,几乎每个字都得读好几遍,足足有了大半个小时,才把薄薄的两页纸看完。 看完后,尼科夫长长松了口气,望着焦恩佐:“这上面没有说明老乔治知不知道妮儿有个私生子。” 焦恩佐笑了笑,淡淡的说:“据我们所知,他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知道了。” “那他是什么态度?” “不管那个孩子的父亲是谁,都注定是他的外孙。” 焦恩佐又端起酒杯,悠悠的说:“我们可以肯定,他非常痛恨高飞,但却会尽可能的疼爱、保护孩子。” 抿了口酒水,焦恩佐又说:“当然了,如果尼科夫先生你不喜欢那个孩子,那么他就死定了。” 尼科夫沉银很久,才沉声说:“我要那个孩子,和那个男人,一起从这个世界消失。” 焦恩佐却摇了摇头:“对不起,我们做不到。” 尼科夫脸色一变:“你们收取那么多好处,却做不到这点小事?” 焦恩佐眼里闪过一抹愤恨的神色:“如果能杀掉高飞的话,我们早就得逞了。迄今为止,我们已经有一百多人受他连累而死去,也有很多计划被他破坏,可他仍然活的好好的。” “哦?他这样厉害?” 尼科夫满脸的不信,看出焦恩佐没有骗他后,才说:“那个孩子呢?” 焦恩佐脸色轻松了下来:“杀他,易如反掌,老乔治绝对想不到,我们早就掌控了那个孩子的行踪。现在,他就在拉斯维加斯。” 第681章 为了共同的目标! “那个孩子就在拉斯维加斯?” 尼科夫右拳紧紧的攥起:“干掉那个孩子――你还有别的要求?” 焦恩佐耸耸肩,摊开双手:“杀一个孩子而已,我们不要求任何回报,就当作是祝尼科夫先生你大婚的贺礼了吧。” 用杀掉新娘儿子来当做她新婚丈夫的贺礼,怎么听,怎么别扭,可尼科夫却是一脸的欣然之色:“最迟多久?” “明天天亮之前,也许就在今天下午。” “越快越好,我一想到他的存在,心里就会难受。” “那就今天下午吧,我们尽量。” “好。” 尼科夫举起酒杯,和焦恩佐遥遥碰了一下后又问:“你们不会随便杀个小孩,来蒙骗我吧?” 焦恩佐微笑道:“你有他的照片,到时候你会在新闻上看到的,请尼科夫先生不要怀疑我们的专业性。” 尼科夫想了想,又问:“那个高飞,应该知道他和妮儿有了儿子这件事吧?” “以前不知道,昨晚才知道的。” 焦恩佐慢悠悠的说:“为了让他知道这个消息,我们昨晚安排了一场戏,让他在无意中发现了他儿子和妮儿小姐的照片。唉,为了搞到他儿子近期的那张照片,我们可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我担心高雅先生会感到不愉快。” 焦恩佐看向了高雅,和气的笑笑:“高先生,我知道你心里此时很矛盾,所以想请你说一下你的感受。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你不希望你亲侄子被杀――哦,对了,尼科夫先生,我忘记告诉你了,这位高雅先生,和那个让你蒙羞的高飞,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 “什么,他们是亲兄弟!” 尼科夫噌的一声站了起来,却又接着缓缓坐下去,脸色阴晴不定的看着高雅。 高雅端着酒杯,脸色阴沉的可怕,默不作声。 焦恩佐也没催促,只是慢悠悠的品酒。 一直被忽略了的田中秀则,额头冒出了一层细汗,借着扶眼镜的机会,才飞快的擦了擦:他自认非常的心狠,可不一定能做出参与谋杀亲侄子的计划中,如果他有亲侄子的话。 被三个人盯着看的高雅,猛地抬头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后,才淡淡的说:“如果有可能,我希望他们父子一起消失。” 焦恩佐双手一拍:“好!这才是大丈夫(无毒不丈夫),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呵呵,看来我们仍然能继续合作下去了。尼科夫先生,现在请允许我正式向你介绍两位先生。” 焦恩佐站起来,表情严肃的说:“这位高雅高先生,虽说和高飞是亲兄弟,也把高飞当做亲哥哥来看待,但高飞却处心积虑的陷害他,希望一个人能霸占兄弟俩的所有财富。为此,高飞几次很卑鄙的暗杀高雅先生,但最终却都失败了,才被高家长辈赶出了家族――高雅先生是个善良的人,本来他也不希望参加这次合作,可却得到消息,高飞准备再一次暗杀他。他忍无可忍下,只好反击。” 焦恩佐所说的这些,完全是颠倒黑白,把高家兄弟俩的敌对原因掉了个个,不过高雅却听着很受用,脸色也好看了起来。 再凶残的人害人时,也希望找个理由,这就叫师出有名。 隆重介绍完高雅后,焦恩佐又开始介绍田中秀则:“这位田中先生,更是高飞的间接受害者。原因很简单,他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妹妹,跟随田中先生去华夏投资时,被高飞看上并强抢――不过却没得逞,高飞在恼羞成怒下,通过妮儿的离子基金,对田中先生的大合集团开始了恶意打击。” 悲天悯人的叹了口气,焦恩佐说:“这次我请田中先生来美国,就是希望能借着尼科夫先生你和妮儿小姐的关系,能够劝她对田中先生网开一面。” 田中先生适时的站起来,对尼科夫深深鞠躬,诚恳的说:“还请尼科夫先生多多关照!” 尼科夫也站起来,连连点头:“好说,好说!” “我们四个人,都是被高飞害过的人,他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如果没有他的话,我现在已经和表妹――往事不堪回首啊,不堪回首。” 恩佐拿起酒瓶子,给四个人都满上后,激动的说:“套用华夏伟人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才走到了一起。来,祝我们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四只酒杯,砰的一声碰在了一起。 喝干杯中酒后,焦恩佐拿起了电话,拨通了一个电话,淡淡的说:“可以动手了,目标是那个孩子。我希望能在今晚的新闻中,看到那个孩子的死亡消息。如果任务失败,你就不要再奢望看到明天的太阳了。” ―― 就在焦恩佐四人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干杯时,住在贫民区的德福拉夫人,乘车来到了拉斯维加斯西北角一座不起眼的酒店。 下车后,德福拉夫人左右看了几眼,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后,才快步走上了大厅的台阶。 几分钟后,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金发女郎,带她来到了一间客房前,抬手轻轻敲了敲房门。 “进来。” 里面传来了一个苍老的男人声音,还有小孩的咯咯笑声。 “德福拉夫人,请。” 金发女郎推开了房门。 德福拉夫人有些紧张的整理了一下衣服,走进了这间在拉斯维加斯很普通的客房。 客房的面积很大,屋内总共有四个人,两男两女,有老有少。 两个女的,一个是栗色短发,一个是黑皮肤,都穿着干练,一个站在窗前,一个站在门后,仅仅从她们身上散发着的凌厉气势,德福拉夫人就能看出她们是保镖。 两个男的一老一少,老的看起来得有八十岁左右了,白发苍苍,连眉毛都白了,不过面庞却很红润,尤其是白眉下的那双眼睛,更是犀利有神,让人很容易想到美国的白头鹰。 这个老人,就是当年搅动东南亚各国金融大风暴的索拉斯?乔治。 小的男人才两岁,跑起来时脚步还有些蹒跚,黑头发,高鼻梁,蓝色的眼睛却偏偏是黄皮肤,一看就知道是个混血儿,看到有人进来后,马上就收起了笑声,有些紧张的爬上了老乔治的腿。 老乔治把他轻轻抱在怀里,柔声说:“小凯撒别怕,是德福拉夫人来了。” “德、德福拉夫人?” 小凯撒抬头一看,果真是自己认识的人,马上就挣扎着跳到了地上,欢呼着跑向了德福拉夫人:“夫人,见到您真高兴!” “哦,我的小宝贝,几个月不见,你又长高了啊。” 德福拉夫人赶紧蹲下,展开双手把扑进怀中的小凯撒抱了起来,在原地转起了圈。 老乔治和旁边那俩女保镖,听到孩子发出开心的尖叫声后,都翘起了嘴角。 “小宝贝,奶奶还有话要和你爷爷说,等会儿咱们再玩游戏,好不好?” 转了七八圈后,德福拉夫人把小凯撒放在了地上。 “好的,那你要快点哦。” 小凯撒脆生生的回答,然后对那个黑色保镖伸出手:“默森姑姑,我想吃酒店的冰激凌。” 默森抬头看向老乔治,得到许可后才弯腰抱起小凯撒:“好,带你去吃冰激凌。” 目送小凯撒出门后,德福拉夫人看向了老乔治。 就算看到美国州长都不会起来的老乔治,这时候却站了起来,虚抬右手:“夫人,请坐。芬妮,给夫人咖啡。” “谢谢。” 德福拉夫人坐下后,接过了另外一个保镖芬妮端上的咖啡。 老乔治等德福拉夫人喝了口咖啡后,才笑着问道:“一个多月前没见了,夫人今天约见我,应该发生什么事了吧?” 德福拉夫人想了想,才说:“从我们见过面后,总共有两个人去过我那儿。其中一个是白人,自称是一位旅游爱好者,三周前找到了我,说是想替他朋友感谢我丈夫。得知我丈夫不幸的消息后,深表遗憾,还特意查看、并把那张照片拍照――乔治先生,我的住处很难找,那个人能找到我,应该是你安排的吧?” 老乔治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呵呵笑道:“那是因为他们很想从你那儿知道些什么,而且唯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孙子的安全,希望夫人不要介意。” “我不知道一张合成照片和小凯撒的安全有什么牵扯,但我相信你这样做是对的。” 德福拉夫人放下杯子:“第二个去过我那儿的人,是个亚洲年轻人,他说他叫高飞,是小凯撒的父亲。” 老乔治的眼里闪过一丝异样,喃喃的说:“果然是这样,那些人会选在这时候动手――夫人,那个年轻人说得没错,他应该是小凯撒的父亲。” 德福拉夫人点了点头:“嗯,我看也是,所以我才让他把照片带走了。不过我觉得,他会失望的,毕竟照片上的小凯撒不是本人。” “他不会失望的,他只会感激我。” 老乔治摇了摇头,接着又说:“当然了,他也会恨我,因为他的‘儿子’会死去,他的女人会嫁给别人,他可能会失去理智陷入无边的痛苦中,无法自拔。” “那个孩子会死去!?” 德福拉夫人脸色猛地一变,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乔治先生,我知道你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小凯撒着想,可你却不该让别的孩子受到伤害,这会遭到……” “夫人,请别激动。” 老乔治摆摆手,打断她的话:“也许他能救下那个孩子,但这得看他的运气了。” “不,我绝不允许你为了小凯撒,就去陷害别的孩子,我要去告诉……” 德福拉夫人气愤的说着,拿起案几上的小包转身就走,芬妮就抢步上前,一掌砍在了她后脖子上。 看着昏倒在地上的德福拉夫人,老乔治叹了口气:“唉,请她好好休息一下吧,以后她会理解一个爷爷为什么这样做的。” 第682章 街头巧遇! 正如高飞所想的那样,超市玩具专卖的柜台女经理在他说出来意后,马上就热情的为他推荐了至少十几种儿童玩具,都是适合于两岁小男孩玩的。 也许看出高飞人老实来了,女经理专门推荐贵的,价值数十甚至数百美元的,什么阿帕奇直升飞机、林肯航空母舰,沃斯菲尔德太空船啥的。 “先生,这款变形金刚也不错的,是按照电影中大黄蜂真是比例的百分之一塑造,只要启动电源,它可以变出至少七种样子。” 看到只要自己说好,就会毫不犹豫买下来的高先生如此挥金如土,刚结婚没多久的柜台经理再看向他时,眼里已经有了异样的风情:给孩子花钱买玩具的人多的是,但用来结帐的金卡上有一长串阿拉伯数字的男人却不多见。 如果有可能,女经理希望高先生能把她也‘刷’走,价格公道,一个晚上一万美元好了…… 可惜的是,身材前突后翘的女经理,在这位亚洲帅哥眼里好像远远不如玩具有趣,只是笑的像白痴似的连连点头,半个多小时的工夫,就买了十七八个玩具,最便宜的也得在数十美元,就这还问有什么好玩的。 一个小时后,高飞为他没见面的儿子,采购了一大堆最新潮的玩具,一个男服务生专门跟在后面服务,看着他的眼神像是在看白痴。 高飞从来都不在乎别人把他当白痴,因为别人在这样看他时,他也在这样看人家:人活着本来就很累了,何必在看到一个傻瓜时在肚子里偷着笑,那么白痴。 “先生,欢迎您能够再次光临,我肯定会给您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 高飞离开玩具专区时,女经理很礼貌的和他握手告别,却趁机把自己的名片塞进他手中,左眼一眨,低声说:“随时随地可以给我打电话,我随时随地都能出现在您面前。” 高飞很少拒绝女人对他的好意,哪怕他真没心思去想这个少妇,但还是很绅士的笑着,把名片放在嘴边亲吻了一下,拿捏出舍不得走的恶心嘴脸,一步三回头的去了。 就算压根没有想和女经理敦伦的意思,作为一个有教养的绅士,也该给她留下一个美好的等待希望。 推着满满一车玩具出了超市后,高飞才感觉买的有些多了――这哪儿是送玩具,就是一玩具批发商。 把玩具都装进出租车内后,高飞才想到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他根本不知道他儿子在哪儿,甚至不知道儿子在不在这座城市……这些玩具,该怎么送出去? 打电话给詹姆斯,通过这家伙问问妮儿,我儿子在哪儿。 让人气愤的是,詹姆斯竟然关机了,真是岂有此理! 高先生又不知道妮儿的联系方式,只知道她的婚宴会在帝国大酒店,但总不能把玩具送那儿去吧? “先生,我们去哪儿?” 出租车司机是个绑了无数个小辫的黑哥们,看到高飞打完电话就一副茫然的傻呆呆样子,也不说要去哪儿。 “哦,先回、回克里酒店吧。” 克里酒店是高飞昨晚下榻的酒店,现在无处可去,只能先去那儿再说。 黑哥们很能聊,从百慕大三角到火星人,从白宫到总统的办公室爱情,这一路上就成了他的脱口秀,可以说是妙趣横生,高兴时还会晃着脑袋唱几句卡朋特兄妹的《昨日重现》。 当黑哥们深情的唱到‘爱维瑞刷拉拉拉,爱维瑞喔喔喔’时,车子来到了克里酒店的停车场内,这才意犹未尽的闭上了嘴,抢先下车殷勤的替高飞打开了车门。 “不用找了,剩下的算是小费。” 递给黑哥们一张让他惊喜的钞票后,高飞看着后备箱内满满的玩具,拿起其中的一个航母航模后问:“你有几个孩子?” 黑哥们骄傲的竖起三根手指头:“三个,最大的七岁,最小的两岁。” “他们平时都玩些什么玩具?” “一般都是他们妈妈自己给他们制作,我们――呵呵,你也知道,像我们生活在贫民区内的人,是没有多余的钱给他们买这些的。” 黑哥们很羡慕的看着那些玩具,顿了顿用坚定的语气说:“不过我相信,只要我不断的辛勤工作,总有一天我也会给他们买这样精美玩具的!” “恭喜你,你的辛勤劳动获得了回报。这些玩具,就当是我送给孩子们的礼物了。不要问为什么,因为我喜欢美国,喜欢黑哥、黑人兄弟,祝你开心。” 高飞抬手拍了拍黑哥们的肩膀,抱着那艘航模模型,走上了酒店大厅前的台阶。 “我也祝福你,我的华夏兄弟,上帝会保佑你永远开心的。” 望着高先生走进大厅的高大背影,黑哥们感动的擦了擦眼睛,觉得上帝远远没有华夏兄弟更能让他感动,因为他为了一件价值十几美元的玩具,已经几十次祈祷上帝赐予他了,但伟大的上帝却从没有满足他这个微小的心愿。 在超市内花了数千美元买了一大堆的玩具,结果却都送给了出租车司机,这无疑是个很傻呆呆的弱智行为。 不过高飞却喜欢,人这一辈子最起码得有一次傻呆呆行为,就像男人至少得尝过女人滋味那样,这才是完美的人生。 “要想见到我儿子,看来得等到婚礼以后了――詹姆斯这个家伙,死在卡特里娜的肚皮上了吗,也不开机。” 再次给詹姆斯打了个电话后,高飞把手机扔在了一边,躺在窗上举起航模模型来回穿梭,脑子里想着和儿子一起玩的样子,玩了半个多小时后,一阵困意袭来,慢慢的沉睡了过去。 他再次醒来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也许是因为忽然有了儿子的原因,换了一身轻松的运动装后,高飞决定去外面随便吃点东西后,最好是去赌场玩几把,一方面是打发时间,另外就赚点钱来弥补一下买玩具的损失。 出了酒店,沿着人行道向东走了几百米后,高飞走进了一家西餐厅。 他现在吃西餐都吃腻了,不过要想吃中餐,得去唐人街,实在没必要,先凑合一顿再说吧。 找了个靠窗的位置,高飞要了一份八分熟的牛排,一份海鲜沙拉,一杯红酒,看着窗外慢悠悠的享用了起来。 高飞一直以为,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越来越有接近返古趋势,要不然的话,现代女性绝不会衣服越穿越少,大冬天还穿着裙子,秀出一双美丽的腿子满大街晃悠――远古时期的妇女们,不就是这样穿衣服的吗? “拉斯维加斯不愧是世界闻名的色青天堂,美女如云啊。” 高飞端着红酒,眼睛盯着一位上身穿白色短款毛毛大衣,下面却只穿着一双黑色长筒袜,细高跟马靴的女人走出老远后,才感慨的缩回目光,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巴正准备买单时,就看到一个小孩子出现在了窗前 那个小孩子应该刚会跑路没多久,正处在不喜欢被抱着的年龄,丝毫不顾身后那个白人中年妇女的劝阻,来到窗前后双手举过头顶,小脸贴在窗户玻璃上,一双黑宝石那样的眼睛盯着高飞,叽里咕噜的转。 中年妇女身后,还有两个彪形大汉,看样子是一伙的,也不知道四个人是啥关系。 小孩子的好奇心最大了,尤其是刚会走路的小孩子,看到什么都会感兴趣。 就像现在这个孩子,瞪着一双眼睛盯着高飞,那样子好像在动物园看猴子,丝毫不顾身后那个妇女的劝说(看样子是在劝孩子,别这么没礼貌的看猴子,小心猴子会挠你)。 孩子却不在意,固执的晃着身子,就盯着高飞看。 “你才是猴子,你们全家都是猴子!” 很没风度的在心里反驳着,高先生一脸笑眯眯的,冲那个隔着窗户对他抱歉笑笑的妇女点了点头,又对孩子伸出舌头做了个鬼脸,拿出一张钞票递给了服务生。 “先生,您走好,欢迎下次再来。” 得到小费的服务生,很客气的对高飞微微弯腰致谢。 随意摆了摆手后,高飞站起来拉开椅子时,动作却忽然僵住,猛回头向窗外看去:窗外那个孩子,怎么会和照片上的孩子那样相似? 他不会就是我儿子吧? 这个念头就像一道惊雷那样闪过高飞的脑海,再回头向外看去时,小孩子已经被妇女抱在了怀中。 小孩子好像没看够高飞的样子,在妇女怀中不停地扭着身子,以表示反对。 再次看到小孩子的面孔后,高飞终于确定:这个孩子,和照片上那个被妮儿抱在怀中的孩子,是一模一样的。 高飞做梦也没想到,他随随便便找个餐厅吃饭,却有可能遇到他儿子,火山爆发般的狂喜让他眼前一黑,身子踉跄了一下。 服务生关心的问道:“先生,您怎么了,没事吧?” “我、我没事,没事,真的没事,谢谢。” 高飞伸手按住桌面,语无伦次的说着推开服务生,拔腿冲向了门口。 因为那个孩子在挣扎,抱着他的中年妇女走了没几步,高飞冲到门口时,恰好听到她在哄孩子:“凯撒,我的小乖乖,咱不闹啊。” 詹姆斯曾经告诉高飞,说他和妮儿的私生子汉语名字叫高凯,英文名叫凯撒。 高飞也牢牢记住了这两个名字,此时听到妇女哄孩子时说出‘凯撒’后,再没有半点的怀疑:那个孩子,果然是我的儿子。天可怜见,竟然让我们在街头相遇了。 “喂,等,等等!” 高飞冲那边喊了一嗓子,跟在妇女后面那俩大汉迅速转身,警惕的看着他。 这是凯撒的保镖。 高飞现在看出来了,生怕被误会,赶紧笑笑准备说什么时,一辆黑色的轿车忽然冲向了路边,落下的车窗内,飞快的探出了一根枪管。 第683章 喋血街头! 忠心耿耿保护小主人的俩保镖,精神都被从西餐厅冲出来的高飞所吸引,根本没有发现身后会有一辆车冲过来,车窗内还探出一根枪管。 枪口正对着白人妇女怀中的孩子。 白人妇女倒是看到了,也看到了那杆枪管,却被吓傻了,竟然愣在了当场。 有人要刺杀孩子! 看到这一幕的高飞亡魂皆冒,嘶声大吼:“小心!” 他很想冲过去,好死不死的一对男女恰好走上台阶,挡在了他面前,那个女的还偏偏大着肚子,如果被他一手推开,很有可能会造成流产之类的惨剧,他只能下意识的缩回手, 高飞的话音未落,一声轻微的子弹破空声响起(安装了消音器),子弹以肉眼捕捉不到的速度,急速射向白人妇女怀中的孩子。 看到枪支被吓傻的白人妇女,听到高飞那声嘶吼后,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子弹贴着她的肩膀,砰的一声打在了餐厅玻璃上。 哗啦一声大响,玻璃破碎,正在餐厅里面窗前用餐的人们,顿时发出了一片尖叫声:“啊!” 那俩保镖这时候也醒悟了过来,迅速转身掏枪。 只是,不等他们拿出手枪,又有一辆轿车冲了过来,几颗子弹同时飞向他们。 噗、噗几声子弹入肉的轻响,俩保镖身子摇晃了几下,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啊!” 这时候,抱着孩子的白人妇女才清醒了过来,嘴里发着尖叫,抱着孩子就向前跑。 不得不说她的运气相当好,抱着孩子跑时,子弹不停的擦着她身子划过,打在路边商店玻璃上,和墙上,还有被殃及的路人身上。 在短短两秒钟内,就有四个路人中弹躺在地上,不知道死活。 猝不及防下放倒两个保镖后,第一辆车内的杀手马上转移了目标,因为抱着孩子的妇女借着街灯、行人等障碍物正在疯狂前奔,很不方便他坐在车内好整以暇的追杀,只能探出半截身子,举起右手中的手枪对准了那边。 他刚要扣下扳机,却听到砰的一声枪响,他开车的同伴从后视镜内看到,他脑袋上多了个弹孔,鲜血喷泉般的蹿出老远,身子无力的垂在了车门上。 高飞终于绕过那对吓呆了的男女,用最快的速度扑到在地上,抄起其中一个保镖摔在地上的手枪,抢先对杀手扣下了扳机。 一枪击毙杀手后,高飞飞身从地上跳了起来,再次挥手接连扣下扳机——车内另外一个杀手,和司机,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动作,脑袋就被打爆。 死了的司机脑袋摔倒在了方向盘上,按响了喇叭,脚下却没有松开车子油门。 失去控制的车子就像一头疯牛,呼啸着冲上人行道,撞破了西餐厅的落地窗上,直直冲进了餐厅。 车尾还没有完全冲进去时,高飞已经腾身而起,就像跨栏那样从车尾越过,人在半空中已经对另外那辆车接连开枪。 突发的枪声(高飞所用的手枪没有消音器),汽车喇叭声,路人的尖叫声,伤者的大声惨嚎声交织在了一起,空气中弥漫起了浓郁的血腥气息们,现场一片大乱。 四处乱躲的人们,给抱着孩子的白人妇女创造了躲避机会——人在遇到极度危险时,已经顾不上会不会连累别人了,她本能的抱紧了被吓哭了的孩子,拼命向人群中钻,另外那辆车上的两个杀手几次开枪,都误伤了别人。 眼看她抱着孩子就要冲进路边一家小超市,那辆车上的杀手再也沉不住气了,推开车门就跳了下来,其中一个追向白人妇女,另外一个却对着跃过汽车的高飞开枪。 杀手扣下扳机的同时,高飞右脚脚尖在车尾一点,身子斜斜的一个侧空翻落向地面时,也扣下了扳机。 砰——咻! 两声瘆人的枪响声,几乎同时响起,高飞脚尖落地后却又接着弹起,杀手却晃了晃,仰面朝天栽倒在了地上,眉心多了个弹孔,死不瞑目。 “啊!” 一声惨叫声响起,一个女人被第二辆轿车撞飞,开车的杀手眼睛血红,脸上带着狰狞笑容,油门踩到了底,冲着高飞撞了过来。 高飞的出现,完全出乎于他们意料之外。 最关键的是,他们轻松放倒了保护孩子的两个保镖,却有四个同伴被高飞枪杀,这位杀手先生怒了,决心要把高飞撞死,撞死! 而高飞此时正在全力向前奔跑,就像没看到疯牛般撞向他的车子。 不远处的路人,惊恐的看到,黑色汽车和奔跑的男人,在一个短到不能再短的瞬间,就要撞在一起。 无疑,人的身体和车子相撞,是半点便宜也占不到的,甚至有人已经提前看到,高飞被汽车狠狠撞出去的那一幕—— 但接下来,他们的嘴巴却张大了:就在男人即将要和汽车相撞时,他却忽然跳了起来,好像大喝了一声,右脚狠狠踢向了车子挡风玻璃! 哗啦一声大响,对面急速相撞的车子玻璃,和人的右脚狠狠撞在一起:高飞的右脚踹破车子挡风玻璃,余势不减踢在了杀手下巴上。 两股句大的力量相碰撞,杀手的脑袋被高飞一脚踹烂,鲜血狂喷,脖子断裂。 砰! 车子狠狠撞在了另外那辆半身扎进餐厅的车子尾部,横躺在车头上的高飞被振了下来,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却又剑鱼般的跳起来,向前狂奔而去。 这是人吗? 如果是人的话,肯定是超人吧? 很多围观者在看到这一幕后,脑海中都升起了这个念头。 高飞才不管别人会怎么看他,他现在最迫切要做的,就是把另外一个杀手也干掉。 只是,他刚狂奔出两步,那个杀手已经一枪击中了白人妇女的后背。 即将冲进路边小超市的白人妇女惨叫一声,从台阶上滚了下来,怀里的孩子摔了出去。 杀手大喜,再次开枪,对着哇哇大哭的孩子——枪声响过,一颗子弹狠狠钻进了他后脑,红白色的脑浆四溅。 抢在孩子中弹之前干掉杀手后,高飞没有丝毫的停留,用最快的速度跑向孩子:“凯撒,凯撒!” 他的话音未落,枪声再次响起,接连两声枪响,这次手枪没有安装消音器,听起来是那样的刺耳。 高飞亲眼看到,刚从地上哭着爬起来的孩子,幼小的身子晃了晃,就腾起一蓬血雾……缓缓瘫倒在了地上,再也不动一下。 “凯撒!” 高飞目眦欲裂,嘶声吼出这俩字后,身子就像被施了定身法那样,骤然停在了原处,所有的思维和意识全部停顿,变成了一片空白,唯有一个声音惊雷般的闪过:孩子中弹了,在你面前被人开枪打死了,那是你的儿子。 噗的一声轻响过后,高飞身子晃了一下,钻心的疼痛把他从无边黑暗中拉了回来。 杀手总共有七个,六个开着两辆车从正面刺杀目标,其中一个混在了人群中,以防不测。 高飞干掉六个杀手后,混在人群中的这个杀手,却趁机开枪命中了孩子,然后又趁着他原地发呆,立马抓主机会对他雄口就是一枪。 亲眼见到自己儿子中弹倒地后,高飞大脑中一片空白,在子弹呼啸着冲出枪膛时,身体处于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时侧身,子弹击中了他右臂,穿臂而过,打了个对穿。 钻心的疼痛,把高飞拉回了现实,所有的思维意识瞬间恢复,霍然侧脸看向了那个杀手,双眼充血,面色狰狞,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了一口森然的白牙,就像一个择人而食的恶魔,无边的杀气波形向四周辐射…… “你杀了我儿子,你杀了我儿子?” 高飞就像一具僵尸,嘴里喃喃的叨念着,脚步僵硬的走向了杀手。 他走路的速度不快,杀手如果没有被他的样子吓傻,完全可以转身就逃——哪怕是被路上的汽车撞死,也要比接下来所遭到的悲惨命运要好许多。 砰! 杀手再次扣动扳机,对着高飞的脑袋。 高飞脑袋一晃,子弹贴着左耳呼啸而过。 砰! 杀手第三次扣下了扳机,这次是高飞的心口。 高飞看似僵硬的身子,偏偏一闪,躲开了要害,子弹从左肋皮下钻过,带起一蓬血雨,但却丝毫没有阻止他前进的脚步。 高飞疯了,竟然忘记了他拥有躲开子弹的本领,就这样固执的一步步走向杀手。 杀手傻了,完全被高飞的悍不畏死所震慑住,忽略了子弹已经打光,却在不停的扣动扳机,撞针发出咔咔的轻响。 路人呆了,他们不明白一个人怎么会变得这样可怕,毫不顾忌敌人手中的枪,淌出的鲜血仿佛是别人身上的。 面色狰狞,身上沥着鲜血的高飞,在那么多人的注目下缓步走到杀手面前,双手捧住了他的脑袋。 “你、你要干什么,松开我,松开我!” 被吓傻了的杀手,已经忘记了他也曾受过严格训练,早就该扔掉手枪,拔除腰间的短匕,只需狠狠刺进敌人心口,所有的威胁就会解除了。 可他真忘了这些,甚至忘记了反抗,只是徒劳的喊叫着放开他。 高飞双手用力,把杀手脑袋掰到自己面前,俩人额头对着额头,远远看去就像亲哥俩在亲热那样,低声问道:“是谁让你们来杀那孩子的?” 杀手没有丝毫的犹豫,张嘴就回答:“是焦先生,他给了我们三十万美金!” 高飞目光呆滞,语气阴森:“焦先生,他叫什么名字?” “他没有告诉我们。” 杀手脸色蜡黄,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说:“可我听一个人叫过他的名字,好像是焦、焦恩佐……” “焦恩佐?会是焦恩佐?” 高飞身子一颤,嘴角急速抽了几下:“他现在哪儿?” 因为恐惧,杀手泪流满面,摇头说:“我、我不知道,我们都是电话联系的——别杀我,我真不知道他在哪儿!” 第684章 孩子没死! “你不知道?好,很好,张开嘴。” 高飞愣愣的看着杀手,慢慢松开了他的脑袋,声音温柔的就像天上的日光。 杀手不知道高飞为什么要让他张开嘴,在极度恐惧下已经不懂得拒绝,很听话的张开了嘴。 高飞又说:“伸出舌头。” 杀手伸出了舌头,就像受不了炎热夏季的癞皮狗,再也没有了刚才枪杀无辜路人和孩子的悍勇。 “你知道他叫焦恩佐,却不能说出他在哪儿,那你还留着这根舌头有什么用处?你这样的废物该去拔舌地狱,真的该去。” 高飞缓声说着,右手抓主了杀手的舌头。 “别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就在此时,路边一辆警车吱嘎一声停下,两个闻讯赶来的美国警察跳下车子,其中一个双手平端着手枪,厉声喝令高飞按照他说的去做。 高飞微微扭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右手猛地往下一拉! 语言无法描述的惨叫声响起――杀手的舌头,被高飞硬生生的从嘴里拽了出来,鲜血喷了他一脸,惨叫只维持了短短一秒钟,就嘎然而止。 “啊!” 远远围观的路人们,齐齐发出了惊恐至极的叫声。 他们也许见惯了街头斗殴,见识过当街杀人,可真没见识过人的舌头,被硬生生的拔除来! 包括那两个英勇的美国警察,也都在瞬间石化当场。 高飞没事人似的举起那条舌头,凑在眼前看了眼,随手扔在了地上,张嘴对俩警察笑了笑,轻声说:“别来招惹我,我很烦,免得我会凶性大发,拉你们来陪葬。” 高飞没有恐吓美国警方,在亲眼目睹儿子就在他眼前被枪杀后,以往那些唯有在血站中才能升起的暴戾,已经左右了他的思维情绪。 在他看来,当前所有敢对他指手画脚、尤其是敢拿枪对着他的人,都已经成为了他的敌人――如果不是牢牢守着灵台中最后一丝清明,他肯定已经冲进人群中打开杀戒。 至于普通的美国警察,在他眼里和绵羊差不了多少。 他们手中的枪,再长点的话,就是一根烧火棍而已。 此时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拉所有敌人给儿子陪葬,谁敢阻拦他,谁就是敌人。 如果可以,他会屠光整个拉斯维加斯的人…… 那俩警察明显感觉到了高飞散发出的杀意,感觉突他就是一只大张着嘴巴随时扑过来的恶狼……哦,不,不是恶狼,是科幻电影中的异形。 异形要比恶狼可怕一百、一千倍,让他们也感受到了浓浓的恐惧,垂下枪口下意识的要转身逃跑。 不过,警察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要制止犯罪的强烈职责,给予了其中一个警察无边的勇气,支撑着他忽然再次举枪,大喝一声:“别动,我是警察,双手抱头蹲下!要不然我就开枪了。” 已经走向孩子的高飞勃然大怒,攸地转身嘴里低吼一声,就像鬼魅那样一溜烟就扑到了警察面前,劈手夺过了他的手枪,对着他就要扣下扳机! 高飞灵台最后一丝清明,也被这个愚蠢的警察消磨干净。 他现在只想杀人,杀人,杀光眼前所有站着的人。 ―― 任何一件有预谋的犯罪行为,都会有一个导演。 本次刺杀高飞和妮儿私生子行动的导演,就是焦恩佐。 他现在对高飞已经恨到了极点:是高飞抢走了沈银冰,破坏了他在华夏的事业。 世间最大的仇恨莫过于如此了,焦恩佐实在找不到能饶恕高飞的理由,上次从中东某国牺牲阿斯朵丽才狼狈逃跑后,让他对高飞的恨意又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仅仅干掉高飞,已经不足以解开焦恩佐对他的滔天恨意。 焦先生现在所追求的,就是该怎么做,才能让高飞生不如死。 无疑,干掉高飞身边重要的亲人,绝对是打击他的最佳行为。 焦恩佐曾经仔细考虑过这件事――不过最终却悲哀的发现,除了还有点用处的高雅好干之外,其他人,包括调回京华的方小艇,都不是他所能轻易接近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组织’的大领导严厉警告过他,绝不能招惹高家其他人,以免引发没必要的麻烦。 那些人不傻,知道一旦惹起高家的愤怒,依着高家在华夏的庞大能量,只要他们放弃各方面的利益掀起一场清洗活动,组织就会遭到沉重打击。 那可不是组织领导人所想看到的,所以焦恩佐只能把复仇的獠牙暂时收起来,继续躲在暗中等待某些时机。 上帝好像终于注意到了焦恩佐,开始青睐他了:组织上查出离子基金的执行总裁妮儿,竟然和高飞有一个两岁的私生子,为了能从尼科夫先生那儿得到不可告人的好处,组织上决定要刺杀那个孩子。 这个伟大而光荣的任务,就落到了焦先生头上。 得到这个任务后,焦恩佐欣喜异常,在组织上的大力配合下,马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计划的最终目的就是杀掉那个孩子。 好不容易等到报复高飞的机会,焦恩佐当然不会放弃现场观看这个良机,他甚至都能想象出,刚得知自己有了个儿子的高飞,在电视新闻中看到儿子被刺杀后,会有多么的痛苦。 刺杀计划正式开始后,焦恩佐就‘不顾身份’,亲自来到了谋杀现场,现场观看某人之子被枪杀的全过程。 甚至,他都准备好了一台高倍摄影机,躲在车里要把整个刺杀现场都录制下来,制成光盘,当作礼物送给高飞。 为了保险期间,组织上派遣刺杀小凯撒的人,是重金雇佣的七个职业杀手。 当第一辆车呼啸着冲向人行道,杀手对俩保镖开枪后,焦恩佐也打开了摄影机。 枪声响起,两个保镖倒地,路边行人尖叫着四处逃窜――等一系列的镜头,都在焦恩佐的意料之中。 不过,大大出乎他意料的是,有个不速之客出现了。 高飞。 高飞竟然出现在了他儿子要被刺杀的现场。 看到高飞出现在镜头内后,焦恩佐的第一反应不是掏枪、也不是大叫不好,而是要启动车子用最快的速度逃跑…… 他对高飞的惧怕,已经深入到了骨子里。 幸好,焦恩佐随即就醒悟了过来,他在暗中很安全,高飞绝不能发现他的。 同时,一种句大喜悦使他有了晕眩的感觉:如果能让高飞亲眼看到他的儿子被刺杀,这肯定是最完美的了,希望上帝保佑。 上帝真在保佑焦先生,在高飞短短几秒钟内斩杀六名枪手,就在焦恩佐以为刺杀失败时,隐藏在暗中的最后一个杀手,接连两枪,都命中了那个孩子。 孩子幼小的身子只是轻颤了几下,就鲜血狂喷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孩子,死了。 他那么小,身受两枪后没理由还活下来。 看到高飞卡带般的呆愣当场,毫不在意杀手对他开枪时,焦恩佐幸福的几乎要歌唱,他发誓回去后,就会给上帝点上三炷好香,让他老人家感受一下佛祖的待遇。 当然了,如果杀手能把高飞也干掉也好了。 不过那个杀手却被高飞吓傻了,已经没有子弹了,还在那儿傻呆呆的连连扣动扳机――通过镜头紧密查看这一切的焦恩佐,幸福的叹了口气:“唉,真是个可怜的傻孩子,你现在该逃跑才对,怎么傻站在那儿等着挨屠呀?” 接下来,焦恩佐就发现警察到场了。 他又开始眉开眼笑了起来:“高飞现在明摆着已经被伤痛刺激的丧失了理智,你们这时候万万不该出面招惹他的,要不然他就会把怒火洒在你们身上,甚至会波及路人――不过这样最好了,我衷心的祝愿他能大开杀戒,让外国人见识一下我们疯狂的华夏人。嘿嘿,这样一来,你除了被正义的美国政府消灭外,就再也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就算华夏政府出面也不行的。” 看到那俩警察被高飞凶残的拔舌行为所震慑,下意识的要逃走时,同样被吓得打了个机灵的焦恩佐,心中有些失望,开始谩骂美国警察的无能。 好像焦先生的谩骂被勇敢尽职的美国哥们听到了,其中一个警察再次抬起了手枪,喝令高飞双手抱头蹲下。 高飞大怒,身形一晃就扑到了警察面前,劈手夺过了他的手枪,枪口对准了他的脑袋。 “成了!” 看到这一幕后,焦恩佐心中狂喜,他坚信高飞会彻底丧失理智,拿警察开刀。 只要他干掉那个警察,那么他就再也无法约束心中的滔天杀意,他心中的恶魔就会破体而出,开始滥杀无辜! 焦恩佐做好了准备,准备拍摄即将发生的那恐怖一幕。 ―― 高飞食指扣下扳机,那个搞不懂枪支怎么被夺走的警察,再次傻楞当场,嘴巴半张着一副标准的傻呆呆待宰样子。 砰! 焦恩佐想象中的枪声没有响起,因为被一个孩子的哭声所代替了:“哇!” 不远处传来的孩子哭声,就像一道劈开乌云的闪电,把高飞身上散发出的骇人戾气直接披散,使他灵台瞬间恢复了清明:孩子,没死!? 高飞霍然扭头,就看到十几米外的那个孩子,这时候挣扎着爬了起来,伤口的疼痛让他本能的发出让人心疼的哭声。 “我儿子还没有死!” 高飞被这个狂喜的现实差点击打的昏过去,随手扔掉枪械,转身用这辈子最快的速度,冲向了那个孩子。 “孩子没死?” 焦恩佐也呆了:“计划失败了?可恶,那个小崽子怎么这样命大,刚才我还亲眼看到他身中两枪的。” “孩子没死?” “孩子没死!” 孩子的哭声,阳光驱赶迷雾般的迅速蔓延开来,感动了除焦恩佐之外的周围所有人,大家都下意识的跑了过去,希望能给孩子一点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685章 人类本性善良! 华夏老祖宗早在几千年前就说过,人类本性善良。 老祖宗不知道焦先生的本性是否善良,但除了他之外,目前现场所有的围观者,在看到孩子竟然没死,爬起来大声嚎哭后,人性最善良的一面被大锤狠狠击响,所有人都下意识的跑向了那边。 这些人中有亿万富豪,有都市白领,有酒店、商店普通职员,甚至还有寄女和乞丐――在这一刻,他们早就忘记了本身是谁,只想跑过去,给予那个孩子最可能的帮助。 眨眼间,高飞和那个孩子就被数百人围了起来。 “么的,怎么会这样,真是岂有此理!” 焦恩佐满脸的失望,双眼通红,把价格不菲的摄影机狠狠砸在了车门上。 事已至此,他已经彻底失去了刺杀小凯撒的机会。 小凯撒本次遇刺后,他的家人也绝不会再给任何人第二次机会。 焦先生很后悔,后悔没有安排准备计划,最终只能对围上去的人群,狠狠吐了口吐沫,失望的启动车子调头闪人了:计划已经失败,他得尽快赶回去和上级领导汇报。 与焦恩佐同样失望的,还有芬妮。 餐厅对面是一座酒店,芬妮就站在酒店第四层窗口,手里拿着高倍望远镜。 小凯撒被人当街刺杀,这一切都在芬妮的意料之中,因为那个白人妇女正是受到她的指派,才带着孩子出现在餐厅这边的(妇女却不知道,她和两个保镖都是这次计划中的牺牲品)。 一切都按照芬妮所想的那样进行――哪怕是高飞忽然出现(她并不认识高飞,以为这只是一个见义勇为者),尤其是在孩子被最后那个杀手接连命中两枪后,芬妮就断定老乔治交代下来的任务结束了,拿出手机正准备汇报时,孩子却特么的爬起来了。 “真是一帮废物,杀个孩子也会这么艰难。” 芬妮满脸失望的骂了着,反手拔除手枪,看样子要亲自冲下去,可想了想后拨通了老乔治的手机:“爵爷(老乔治好像被英女王封过爵爷),孩子没死,七个杀手被一个见义勇为者干掉了。” “哦?七个杀手都被干掉了?” 老乔治那边有些惊诧,稍微沉银一下,下达了新的命令:“立即执行替补计划……还有,把见义勇为者的照片发送过来,我们需要这样的优秀人士。” “好的,马上。” 芬妮答应了一声,扭头对候在身后的一个男人打了个响指。 那个男人会意,立即拿出电话,下达了替补计划开始行动的命令。 替补计划的意义很简单:杀手没有完成的任务,将由老乔治的人来完成。 那个可怜的孩子,因为某个原因,今天必须得……死。 ―― 高飞用最快的速度扑过去,一把抄起了哭泣的孩子。 孩子身中弹,一颗子弹击穿了他弱小的肩胛骨,另外一颗子弹击穿了他右雄。 这个黑头发、高鼻子黄皮肤的混血儿,肯定在出生时接受过圣母玛利亚的祝福,要不然绝不会在身受重伤后,还能清醒着爬起来,发出本能的哭泣求救信号。 “别怕,别怕,孩子,别怕!” 高飞左手抱着孩子,右手撕开他衣服,颤声吼道:“谁有止血面纱?谁能为我提供车子?谁能带我去最近的医院!” “没有止血面纱,但我这条丝巾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 一个身穿黑色貂皮大衣的贵妇人,把她那条价值一万四千美金的丝巾递了过来,在看到它被鲜血染透后,眼眸中浮起了欣慰之色,全然忘记这条丝巾是她昨天刚买的,她最好的朋友想在今天借用一下出席某个场合时,被她一口拒绝了。 “坐我的车子,我车子是防弹的!” 一位来自俄罗斯的富商,晃了晃手里的钥匙,转身跑向了路边的车子,忘记了孩子流出的血,可能会脏了车内昂贵的内饰,他上午还因为酒店泊车小弟不小心留在车上一个脚印还大发雷霆来着。 “我知道最近的医院在哪儿,请跟着我走!” 那个被高飞夺走手枪,在鬼门关面前走了一圈的美国警察,拿起哨子放进嘴里,用里吹起,好像已经忘记高飞刚才那恐怖的样子。 一个帮不上忙的老太太们,叫着喊着让围观者让道,千万别阻碍了救人。 数十个担心再次出现杀手出现的路人,围在高飞身边组成了密不透风的人墙,快速移动着了来到俄罗斯富商的防弹轿车前,替他们打开车门,又用力关上,这才退到了一旁。 警笛声响起,警车当先在前面逆行,警察的声音从扩音喇叭中响起:“所有车辆靠边,立即靠边――我是25698号警员,现向总部呼叫援助,一两岁幼儿在坎布拉大街中段中弹,正十万火急前往玛丽医院救治,请联系交通部门,所有路口都以绿灯放行!” 防弹轿车随即启动,紧追了上去。 高飞看着车窗外的路人――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在鼓掌,用鼓掌的方式祝福孩子能平安活下来。 鼻子一酸,泪水淌了下来,滴落在孩子那苍白的小脸上。 孩子很懂事的已经停止了哭泣,紧咬着牙关看着高飞。 高飞莫着他的小脸,低声说:“孩子,记住,你长大后一定要做个好人。” 警车警笛长鸣,防弹轿车在后面紧紧追随,孩子因为失血过多渐渐陷入昏迷,高飞把他用力抱在怀中,右手拇指轻轻摆弄着他的人中,生怕他会就此长睡过去。 幸好在警方的帮助下,车子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了最近的玛丽医院。 早就得到救援消息的玛丽医院,已经派出了医护人员等在急诊大楼前面,车子刚停下,护士就推着车子快速迎了上来。 有人打开了车门,高飞抱着孩子跳了下来,按照医生的指使把孩子放在了车上。 很快,孩子就被推进了手术室内,两扇门紧紧的关上。 “兄弟,孩子会没事的,放心。” 胖胖的俄罗斯富商,走到高飞面前拍了拍他肩膀,不等他道谢,就把一叠厚厚的钞票放在他手里,抱歉的转身离去:“我那边还有很重要的工作要做,就不陪你了。” 高飞紧紧攥着那叠钞票,嘴巴张了张,却没有说出话来。 “我就在外面等着,有事从窗口喊一声就可以了。” 那个从鬼门关走了一圈的警察(另外那个警察,则在事发现场呼叫救护车,呼叫总部支援,现场有那么多受伤的无辜群众,得需要立即去医院救治),用手机给高飞拍了一张照片:“对不起,这是必要的程序。” “我会尽量配合你们工作的。” 高飞声音沙哑的说了一句,坐在了走廊旁边的椅子上,双手捂着脸弯下了腰。 根据他的经验,可以看出孩子受伤虽然很严重,但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不过正所谓关己则乱,那个孩子是他的至亲之人,他总是害怕会发生让他遗憾终生的事,同时也痛恨自己反应太迟钝了:我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就认出他是我儿子,那样我就能用最快的速度跑出去,绝不会给杀手任何机会。 手术室的门开了,一个戴着口罩的护士快步走了出来。 高飞连忙站起来,急急的问道:“护士,我儿子他怎么样了?” 护士摆了摆手,没有和他说什么,脚步匆匆的去了。 高飞走到门前,趴在门缝上向里看,希望能看到儿子――尽管他知道根本看不到。 又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来自后面。 高飞转身看去,就看到两个护士捧着几袋血浆急匆匆的走了过来,赶忙闪在了一旁。 借着护士开门的瞬间,高飞向里看了一眼,却什么也没看到。 “你会没事的,你一定会没事的。” 高飞嘴里喃喃着这句话,再次坐在了椅子上,嘴角不停的抽着。 门又开了,两个护士风风火火的走了出来,高飞站起身跟上,近乎哀求的语气问道:“护士,请告诉我,孩子怎么样了?” 可能是不忍高飞这样着急,一个护士扭头看了他一眼后说:“不怎么乐观,孩子不仅仅是受了枪伤,失血过多,最为重要的是,孩子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就算没有这次劫难,就算有合适的心脏来移植,他活过三周岁的希望也很渺茫……” 孩子有先天性心脏病? 就算没有遭到这次劫难,活过三周岁的希望也很渺茫? 护士的这两句话就像一颗炸雷,在高飞头顶轰然炸响,使他呆立当场,只觉得全身冰凉,血液几乎已经凝固,护士后面又说了些什么,他没有听到。 高飞当前的精神状态,护士已经常见不怪了,只能遗憾的叹了口气,追向了同伴。 无意中看到了儿子的照片,从詹姆斯那儿确定自己的确有了个儿子后,高飞就陷入了狂喜,觉得人生是那样的美丽,有朝气,他都已经制定好了以后的生活计划:不管妮儿会不会嫁给别人,他必须得要过儿子的抚养权,带回华夏。 如果妮儿不愿意,他就会用特殊手段来达成目的,其中就包括赤果果的威胁。 把儿子带回华夏后,高飞要自己抚养,做一个全职奶爸,晚上搂着儿子睡觉,早上起来伺候他穿衣、吃饭,然后送他去托儿所,无论工作有多忙,都会在他放学时站在托儿所门口,晚饭后抱着他在街上闲逛,周末时去动物园看猴子,爬山,去儿童乐园…… 这样的生活,才是人活着该过的日子,不管生活富裕还是艰难,能够和自己生命的延续呆在一起‘相濡以沫’,这就足够了。 更何况,高飞发誓要为儿子提供最好的生活环境,因为他有这个能力。 甚至,高飞都想到了十八年后,儿子带着个漂亮的、害羞的小姑娘回家,说那是他女朋友,又给他女朋友介绍高飞,说这是咱们老爸…… 第686章 杀手再现! 通过幻想,高飞才知道做为别人的父亲,是一件多么骄傲的事。 生活,因为自身生命有了延续,从而变得更加精彩,积极向上。 为了能给儿子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高飞甚至都不在意以后打一辈子光棍――他担心娶来的老婆会虐待儿子,毕竟这个世上像颜红那样伟大的后娘太少了。 哪怕就在刚才,高飞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因为他能看出孩子的枪伤并不致命,再加上小孩子的身体机能恢复相当强悍,只要能好好疗养,用不了多久就能活蹦乱跳的了。 但护士刚才那番话,却把高飞心中所有的美好,给一锤子狠狠砸碎了。 儿子竟然有先天性心脏病,就算没有被枪杀,就算有合适的心脏来移植,也活不过三周岁! 为什么? 为什么老天爷这样残忍,在给予了高飞句大的幸福未来,不等他去实现,却又残忍的收了回去,让他所有的幸福都化为泡影,哪怕他有天大的能耐都无法留住孩子! 高飞搞不懂,在孩子接受心脏移植后仍然活不过三周岁。 但他相信护士没有骗他,没有谁会忍心拿着一个两岁幼儿来期盼的。 高飞的手足更加冰冷,脑子里混混沌沌的,也不知道呆立在走廊中过了多久,最后才慢慢走到了走廊墙边的椅子前,重重的坐了下去。 嘎吱――简易塑钢椅子发出了抗拒的声音,似乎不满高飞如此野蛮的坐法。 “一年,还有一年的时间,一年的时间。” 高飞不停喃喃着这句话,眼睛开始慢慢的发亮:绝不能绝望,还有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中,只要付出所有努力,我相信总能找到救活孩子的办法,哪怕能把他的生命延长一天,那也是一种胜利。 西医不行,那就用中医。 大都市的专家不行,那就去深山老林寻找隐士。 自古以来,华夏最为出色的人才都隐藏在深山老林中,高飞坚信他能为孩子找到救星,肯定能! 把孩子的未来寄托在了飘渺的隐士身上后,高飞重新恢复了他该有的理智,和信息,继而平心静气的闭上眼,开始慢慢调整鼓荡不安的气息。 咔,咔咔,一阵有力的脚步声从走廊那边传来。 高飞睁眼一看,就看到两个身穿白大褂,戴着口罩的医护人员,从那边急匆匆的走了过来,一高一矮,一个男的,一个女的,手里抱着面纱、氧气袋等医疗用品,看来是要去手术室的。 高飞从没有觉得医护人员有这样可爱,看着他们的眼神中有了崇拜神色――以前提到这些白衣天使时,他总是能想到索要红包、没钱滚蛋的刻薄的嘴脸。 两个医护人员目不斜视,迈着整齐的步伐经过高飞身边,走到了手术室门前,伸手去敲房门。 为了给医生、病人提供一个绝对安静的手术场所,手术室的门一般都是反锁着。 男医生抬手敲了几下房门,稍后片刻后贴在门板上听了听没有听到脚步声,和同伴对望了一眼,女护士微微点了点头,俩人一起退后两步。 高飞一直盯着他们看,好像他们身上寄托了他儿子的希望那样。 只是,在这俩人相互对视一眼后退一步后,高飞猛地察觉出了不对,蹭地站起身厉声喝道:“你们是做什么的!” 回答高飞这个问题的,是女护士手中忽然多出来的两把德国mp5微型冲锋枪:随着枪口火焰的吐射,子弹暴雨般扫向高飞。 (警匪片的电影中经常看到这种冲锋枪,风扫的女杀手身穿红色皮衣,敞开着怀,露出半截孩子干粮,穿着渔网黑色丝袜、红色高跟鞋的双脚微微岔开,嘴角戴着冷酷的笑容,对着好人哒哒哒的疯狂扫射――其结果往往是被好人一枪撂倒,属于外表看起来很牛比,但却不经打的悲哀角色。) 在女护士手中忽然多了两把微型冲锋枪后,正要腾身扑过来的高飞,一个鱼跃就扑向了窗口。 子弹呼啸着砸向他原先站着的地方时,高飞已经冲破玻璃,身子扑出了门外,即将摔下四楼时,却及时抓主了窗户,贴在了外面墙壁上。 高飞明显不属于被两个枪手追杀的猎物,女护士把他逼出窗外后,就不再管他了。 女护士开枪的同时,她的同伴已经猛力一脚,狠狠跺在了手术室门板上。 咣当一声大响,外表看起来很结实的房门被一脚踹开,男医生扔掉手中的面纱,举着手枪抢先冲了进去。 枪声骤然响起后,正在一楼大厅等候高飞(要待他回警局接受调查)的警察,马上就掏出枪飞奔了上来。 女护士的枪声一灭,高飞就游鱼般的钻进窗口――只是他刚一露头,守在手术室门口的女杀手,再次抬枪,子弹再次暴雨般扫射过来,逼得他只好重新返回窗外。 “不许动,我是警察!” 那个勇敢的警察冲上二楼楼梯,举着枪刚来得及喊出这句话,女杀手左手中的微冲,就开始猛烈向他倾吐子弹,吓得他赶紧连滚带爬的躲在了楼梯上。 四楼工作的那些医护人员、病人家属啥的,这时都已经乱成了一团,当场就有三个人中枪躺在地上,也不知道死活,其他人都尖叫着躲进了病房,或者趴在地上。 走廊狭长空荡,除了几把简易椅子外,根本没有任何结实的掩体。 女杀手凭借两把大威力的微冲,守在手术室门口,绝对能做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包括高飞和那个警察在内的所有人,只要稍微一露头,就会有成群的子弹,乌压乌压的飞过去。 一秒钟可以速射十发子弹,每个弹夹内装有三十颗子弹的德国mp5微型冲锋枪,绝对是在不利环境下攻坚的噩梦,哪怕高先生这种历经沙场的角色,在这种枪械面前也只能被打的脑袋也不敢露出来。 他绝不能在这儿干等,因为那个男医生已经冲进了手术室,那里面躺着他的儿子――他可没有天真的以为,这俩杀手的出现,目标是手术室内的某位医护人员。 但话有话说回来了,有女杀手那两把微冲守关,高飞怎么可能冲进去? 除非他是不怕子弹的变形金刚。 “高飞,你一定要冷静,千万要冷静,你一定能把儿子救出来的!” 隐隐听到手术室内传来枪声,但却没有该有的女护士尖叫声传来后,高飞就猜到在枪声响起后,里面的医护人员及时警觉,并关上了内间的房门,说不定也已经用橱柜挡住了门,希望能抗拒一下,为救援者赢得宝贵机会。 第三次伸头被子弹打回来后,高飞强迫自己必须要冷静,抬头向上看了一眼,在地面人们的尖叫声中,纵身扑向了两米多之外的一台空调外机上。 很好,在地面围观者的惊叫声未落时,高飞就像一只掠空而过的蝙蝠那样,稳稳落在了空调外机上,随即脚尖一点,长身而起,一把扣住了五楼的窗台,双手一较劲,身子倒翻而上,右脚脚后跟狠狠敲在了玻璃上。 随着走廊窗口玻璃哗啦一声,高飞下半身已经灵巧的后翻进了走廊中。 不等身子站直,高飞就扑向了走廊尽头。 四楼向西的走廊尽头,是手术室(手术室外面的门,是封住走廊禁止别人进去罢了,里面还有相对而存在的房间,那才是真正做手术的地方)。 五楼却是窗口,两旁却是病房,有护士听到枪声大响后,已经跑出值班室趴在窗前看,被忽然出现在走廊中的高飞吓了一跳,尖叫一声就要跑回房间,却被他一把抓主。 “啊,别,别――” 女护士恐惧的叫喊着,身子瑟瑟发抖,面无人色。 高飞高声喝道:“四楼手术室的手术台,在右边房间,还是左边?” “啊?手术台――是、是右边。” 女护士呆了一下,刚说出这句话,高飞已经松开他,向窗口狂奔。 他刚打开窗户,却听到女护士又喊:“是左边,左边屋子才是手术台,刚才咱们两个是面对面的,我的左边就是你的右边……” 高飞探出窗口向下看去:草,下面墙壁光光的,连条塑料下水管道都没有,如果他就这样冒然下去,结果只能是摔下五楼。 这时候,下面四楼手术室内,已经隐隐传来了女护士惊吓过度发出的尖叫声。 高飞的心里一沉,男杀手已经破门而入了,可他还没有找到下去的办法。 “冷静,高飞你一定要冷静,一定!” 高飞狠狠咬了下腮帮子,转身跳下窗口,直接踹开左边病房门板。 病房内有三个窗铺,上面都躺着病人,还有两个陪护家属。 看到一个浑身是血(他拔除杀手舌头来时,鲜血迸了他一身)的人破门而入后,这些人都傻眼了,连最起码的自保动作都忘记了做。 高飞来不及说明他的来意,扑到一号病窗前,弯腰抄起了上面的女病号。 女病号的丈夫大惊,如梦初醒正要有所动作时,高飞已经把不小心摔断右腿的女病号抛在了他怀中。 丈夫下意识的赶紧接住妻子时,高飞已经拽走了窗上的被单,反身冲出了屋子。 “那家伙进来,就为抢走一条被单?” 病房内众人皆傻:“这也太煞有其事了吧,真是岂有此理!” 高飞才不管别人怎么看他,飞快的拔除金蛇怪剑,刺啦一下洞穿被单,双手用力一撕,撕成两半,系了个死扣直接拴在了暖气官道上,另外一头刚抛出窗外,他的人也紧跟着蹦了出去。 人在十几米的高空,高飞抓主被单一头,猛地一荡就像捕食的猎鹰那样,狠狠撞向四楼的走廊窗口。 又是哗啦一声,高飞破窗而入。 守在手术室门口的女杀手,听到背后传来玻璃破碎声响,迅疾转身,还没有看清怎么回事,一道淡金色的闪电,已经咻咻厉啸着刺入她的咽喉。 第687章 你要和谁结婚! 女杀手到死也没搞清楚,一下把她脖子穿透的什么玩意。 高飞当然没空告诉她,说那是一把金蛇怪剑,把怪剑当做暗器甩出去后的同时,他已经贴地翻滚,滚进了被男杀手破开门的手术室内。 要说美国医生的职业觉悟还是很强的,一个主刀医生,一个助手,两个护士在听出大势不妙后,第一时间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合力把一个柜子挡在了门后。 如果没有他们的这个努力,就算高飞的反应速度再快,等他冲进来时,两个杀手都已经‘功成身退’,抢在大批警察赶来之前,靠着手里犀利的枪械,从容闪人了。 男杀手好不容易跺开房门(期间医护人员合力抵在柜子后面,竭力抵挡被跺的摇摇欲坠的柜子,要不是子弹穿透门板和柜子,把主刀医生的肩膀打伤,他们还能坚持更久的),恼羞成怒下几枪就放倒了助手和两个护士。 当然了,杀手的职业素养也不错,绝不会在没有报酬,自身没有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就开枪乱杀人。 男杀手的这几枪,打的都是腿子,让这些医护人员无法对他形成威胁就罢了。 至于那个主刀医生,早就捂着肩膀歪倒在了手术台上,仍然倔犟的,义正辞严的,希望能对杀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男杀手自然不会被他‘妖言蛊惑’的,过去一脚就把他踹到了一边,抬枪对白色被单下的孩子就是一枪。 在这儿,要感谢孩子身子太幼小了,被蒙在白色被单下根本占不了多大的空,杀手这一枪打传了被单,却没有伤到孩子。 孩子被打上麻醉针后,这时候已经昏睡了过去,身子一动不动,杀手的第二颗子弹击在他左臂上后,他都没有丝毫知觉。 杀手抓起被单,猛地掀到了一旁,孩子那幼小的身躯暴露在了他的枪口下。 男杀手看着孩子,眼中闪过一抹不忍。 其实,他也不想如此近距离的残杀儿童――再凶残的人,在孩子面前也能受到一种‘生命是美好’的心理影响。 但却又不能不杀,这是他选择的工作,就像屠夫绝不会因为一头老牛眼中淌下泪水,就放下宰牛刀那样。 “希望你死后能去天堂,接受主的庇护,不再受到大人的伤害。” 男杀手心中祈祷着,就要扣下手枪扳机时,却蓦地察觉到背后又利器破空的声音传来。 杀手杀人的前提,是必须自保。 要不然纵然把全世界的钱都挣来,没命花也等于个蛋。 高飞很明白这一条,所以在抛出从地上捡起的手术刀时,就基本确定已经成功终结了男杀手的本次任务。 男杀手的反应也不慢,在察觉出背后又利器破空声传来后,并没有转身去看,而是猛地向前一扑,直接扑倒在了手术台上,伸手就抓主了孩子,一个翻滚下窗,纵身跳在了窗前,把孩子挡在自己雄前,右手的手枪对准了他的头。 男杀手在电光火石间做完这一切后,眼里浮上了笑意。 他敢说,如果这是拍电影的话,他刚才这一连串的动作,绝对能称得上经典镜头,充分诠释了他在危险临近时,反应是多么的快速,甚至已经脱离了人类能做出的范畴。 不得不说,自恋的男杀手做出的这一切,的确大大出乎了高飞的意料。 在人家拿枪抵住孩子后,高飞仰起的右手,只能僵在半空,再也不敢动一下,沉声喝道:“放下孩子,我不杀你。” 戴着大口罩的男杀手,盯着高飞的眼里闪过一抹讥讽:“先生,你太自以为是了吧?这句话该我来说才对。马上滚出去,要不然我会免费干掉你,反正你又不敢对我做什么。” 男杀手说的没错,他以孩子为人质,要挟高飞不敢妄动时,完全可以先开枪赏给高飞一颗子弹,再从容干掉孩子,潇洒闪人的。 果然,高飞举起的手术刀掉在了地上,举起双手向门外退去:“好,我先出去,你放下孩子,咱们有话好好说。” “对不起,先生,我可能要让你失望了,因为杀掉这个孩子,是我的任务。” 男杀手眼里闪着惊人的淡定,刚说到这儿,忽然就觉得左边腰眼好像很特么的疼哎――下意识的低头看去,才发现腰眼处竟然插着一把手术刀,深没至柄,有血丝顺着雪亮的刀刃缓缓渗了出来。 原来,刚才男杀手在察觉出背后有利器破空声传来时,及时做出前扑动作后,还以为已经躲过了利器,紧张之下根本没有察觉到,手术刀已经狠狠刺进他腰眼处了。 这都怪手术刀太快,太薄,一时半会的让人感觉不到疼。 腰眼处,和心脏、脑子一样,都是人体最为脆弱的地方,虽说被搞上一刀子后暂时死不了,可如果不及时抢救,活下来的希望却不大。 男杀手盯着手术刀愣了零点七秒,抬起头看向高飞,眼里全是不信:“这是你做的?” 勇于承担责任的高先生点了点头,缓声说:“放下孩子,让医生为你做手术,你还能活下去。” “我还能活下去?呵,呵呵,哈,哈哈!” 男杀手忽然狂笑了起来,右手中的手枪却像铜浇铁铸那样,纹丝不动的指着孩子脑袋:“你根本不懂杀手的生活,不懂他们的任务失败只能是个死!你却劝我放掉孩子,哈,哈哈,你不懂!” “我懂。” 高飞向前走了一步,右脚脚后跟微微抬起,沉声说道:“因为我也是个杀手,所以我懂得你此时的心情,只要你能放掉孩子,我发誓我会保证你能活下去!” “你也是杀手?嚯嚯,嚯嚯,没想到今天遇到同行了啊。” 男杀手怪叫几声,声音里满是疯狂:“可你是你,我是我,你不能以为我能像你那样――呃!” 感觉生命在流逝的男杀手,刚要现身说法向高飞证明,真正的杀手在任务失败后,绝不能束手就缚时,一把闪亮的手术刀,毒蛇般的从地上弹起,电闪般的划出一道寒芒,笃的一声刺进了他的咽喉。 高飞趁男杀手唧唧歪歪、精神有所放松时,右脚脚尖狠狠踢在了手术刀上,准确命中他最要害的地方。 刀子刚入喉,高飞已然纵身扑了过去。 生命在下一个瞬间嘎然而止的男杀手,临死前的精神状态达到了最高,看到高飞扑过来后,张嘴无声的笑出一口鲜血后,已经把孩子狠狠砸向了玻璃! 哗啦! 高飞纵身扑到了男杀手面前,右手伸出去抓孩子,左手在男杀手的脖子上一抹……男杀手的脖子被锋利的手术刀切出一道长口子,死的不能再死了。 可孩子,高飞的手指已经碰到了孩子的胳膊,孩子却仍然被男杀手临死前那全力一抛,砸破窗户玻璃,飞向了窗外。 高飞只需再把他的右手伸长三寸,就能攥住孩子的胳膊,把他硬生生的拽回来。 可惜的是,高飞不是变形金刚,他根本做不到力竭时仍然能让右手突然长出三寸,所以只能用指尖碰了下孩子后,眼睁睁的看着他飞出了窗户,风筝一样的飘向地面。 这是四楼,距离地面足有十五六米,下面是坚实的水泥地面,别说一个孩子从这个高度摔下去了,就是一个铁盆摔下去,在地球强大的吸引力下也得变型。 孩子死定了。 除非下面提前铺上了安全充气垫。 可又有谁能算到孩子会被从窗口抛出? 高飞绝望的趴在窗台上,望着远在七八米外的孩子,急速坠向下面坚映的水泥地面。 他做了那么多的努力,那么多人来帮助这个孩子,可结果却仍然无法避免他早夭的命运。 这,也许就是孩子的命运吧? 一片不知道从哪儿飞来的枯叶,从窗前飘过,带着对生命的留恋。 ―― 阴沉沉的天终于放晴了,一缕阳光穿过窗户玻璃,映在了小凯撒的脸上。 午饭后玩耍了老长一段时间后,小凯撒才在保姆维尼夫人的照顾下,不情愿的睡去,等他再睁开眼时,恰好是天放晴的时侯。 小凯撒看到,他妈妈妮儿就坐在他小窗前的椅子上,穿着一身黑色的绣花睡袍,看来是刚洗过澡,头发还湿漉漉的,正左手支着下巴看一本杂志。 阳光也洒在妮儿的发梢上,使她金色的发丝有了一层淡金色的光芒,配上雪白的皮肤,以及精美的面容,让凯撒这个年龄段的小家伙都懂得了什么叫赏心悦目,情不自禁的说:“妈妈,你好漂亮。” 妮儿长长的眼睫毛忽闪了下,就像一对金色的蝴蝶翅膀,抬头看向小凯撒,脸上浮上宠爱的笑容:“唉,小家伙,年纪轻轻就知道夸赞女生,长大了肯定会和你那个没良心的父亲一样,到处祸害女孩子。” “我没有撒谎,妈妈你是真的漂亮呢。” 小凯撒翻身从窗上爬了起来,张开双臂示意妈妈抱。 妮儿真搞不懂,才两岁的孩子,路还走的不稳当,干嘛说话这样流利了? 不都是说,相比起同龄的小女孩来说,男孩天生说话就晚吗? 妮儿微笑着把儿子抱在怀里,让他坐在自己腿上,莫着他的小脑袋说道:“我小凯撒的妈妈嘛,当然要漂亮咯――凯撒,你不是跟着爷爷玩儿的吗,怎么又被送到我这里来了?” 小凯撒打了个哈欠,缩了缩脑袋说:“爷爷说他很忙,你也说很忙,你们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除了维尼夫人外,就没有谁肯整天陪着我了。妈妈,你要结婚了吗?我听芬妮姑姑和爷爷说起过。” 妮儿点头:“是啊,爷爷和芬妮姑姑说的没错,妈妈是要结婚了,就在明天。明天,妈妈就会穿上婚纱,成为最最漂亮的新娘子。” 小凯撒忽然问:“你要和谁结婚?” 第688章 孩子,你的名字叫高凯! 妮儿一直以为,结婚是大人的事,自己要和谁结婚,好像都没必要和年仅两岁的小凯撒商量什么,他的任务就是喊那个男人为‘法则’。 所以在儿子问出这个问题后,妮儿下意识的愣了一下,屈指轻轻弹了儿子脑门,笑着说:“你也知道关心妈妈的事了。嗯,我要和尼科夫先生结婚。” “尼科夫?” 小凯撒眼里闪过一片茫然:“尼科夫是谁?” “尼科夫全名叫尼科夫?杰拉德,是英国杰拉德家族的有力竞争者,今年31岁,相貌英俊优雅,待人真诚大方,标准的欧洲绅士,男人的榜样。” 妮儿说着,嘴角翘起一抹讥讽:“当然了,他也偶尔会做些见不得人的事,但却没勇气承认……不过这没什么,和我也没多大关系。凯撒,你怎么了?” 小凯撒垂下眼帘,低声说:“妈妈,以前你曾经告诉我说,我爸爸来自世界东方一个遥远的国家,他的名字叫高飞的。” 妮儿点头:“是啊,你爸爸的确叫高飞,你爷爷也知道的,怎么了,有什么不对?” 小凯撒抬头,眼里带着和他年龄不相符的悲伤:“可是,你不该和我那个叫高飞的爸爸结婚吗?我问过维尼夫人了,她告诉我说,每一个孩子的父亲,都是妈妈的丈夫。那个尼科夫先生,他不是我爸爸,为什么会成为我妈妈的丈夫?” “呃,结婚……只是一种形式,和夫妻双方某方的孩子没什么必须的联系,有时候呢,孩子不一定是爸爸的亲儿子,也有可能不一定是妈妈的亲儿子,这仅仅是名义上的,一个称呼而已,就像你给你的玩具熊起名叫施瓦辛格那样。” 平时能言善辩、急智百出的妮儿,这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给儿子解释这个问题,连说带比划的解释半天后,也没说出自己想表达的意思,最终只能双手一摊,无奈的耸耸肩:“这样说吧,你只需知道你亲爸爸来自华夏,是高飞,你身上流淌着他的血脉,你的相貌集合了我和他的最优点就好了。” “可我想你和高飞结婚,我不希望喊别的男人当爸爸。” 小凯撒紧紧抿着嘴角,片刻后才说:“我已经向爷爷问过这个问题了。” 妮儿眉头一皱,神情有些紧张的说:“你爷爷怎么回答你的?” 小凯撒大声说:“我爷爷说了,高飞不适合当我爸爸!因为他永远都不会陪我,哪怕他知道我的存在后,所以我以后必须接受你丈夫的存在。他说,以后他有把握说服你的丈夫,让他承认我是你们两个人的儿子。” “你爷爷说、说高飞不适合当你爸爸?” 妮儿好像想到了什么,声音开始发颤,把儿子从腿上抱下来放在地上,屈膝蹲在他面前:“凯撒,告诉妈妈,你在爷爷那边都听到了什么?” 凯撒没有注意到妈妈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了,歪着脑袋想了想说:“他和芬妮姑姑说,高飞会亲眼看到那个照片上叫凯撒的孩子死去,会悲痛万分,认识到他根本没有能力保护那个孩子――妈妈,凯撒这个名字很好听吗?为什么还有别的小朋友,也叫凯撒呢?” “凯撒、凯撒这名字很好听,但别人以后问你时,你最好是告诉别人,说你叫高凯!” 妮儿嘴唇开始哆嗦起来,慢慢站起身。 “高凯?” “是的,你就叫高凯,从现在开始,你的名字就叫高凯,绝不会再更改!” 妮儿说完,从桌上拿起电话,低声道:“马诺克,你和波娃马上进来!” 在小凯撒的疑惑目光中,两个身材高大的俄罗斯人走了进来。 他认识,也听维尼夫人说过,这是妈妈最忠心的保镖。 “小姐。” 一头银发的马诺克进来后,双脚脚跟啪的一碰,身子笔直:“有什么吩咐?” 马诺克和波娃,退役前都是俄罗斯某特种部队的精英,因为参与黑道贩毒,被俄罗斯政府抓获……后来却被妮儿花重金秘密赎救了出来,帮他们结为了夫妻,成为最心腹的保镖。 他们曾经跟随妮儿去过华夏,去过外蒙,只是却始终低调的没有出现在人前。 妮儿没有吭声,却翻出支票,拿起笔蹭蹭的写了几行字,刺啦一声撕了下来,递给了波娃:“这是一千万的现金支票,拿好。现在,我命令你们两个带着小凯撒,乘坐我的私人飞机,用最快的速度赶去华夏……到了后,拨打我早就给你的那个手机号,告诉他们必须要保护好凯撒。” 不等马诺克说什么,妮儿又从包里找出一个信封:“这里面,是凯撒的出生年月日,和基因证明。这些东西,你都交给那个人,然后安心在那边陪护孩子,听从那个人对你们的安排,直到我联系你们,明白吗?” “明白!” 波娃大声答应了一声,看了眼凯撒却说:“小姐,是不是凯撒有危险了?我们可以去解决的。” 马诺克却说:“波娃,不要再问了,快去收拾东西,我们马上就出发!” 得到丈夫的提醒后,波娃才察觉到自己问了不该问的问题,连忙答应一声,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马诺克,你很沉稳,我很放心。” 欣慰的夸了句马诺克后,妮儿重新蹲下,握住了凯撒的手,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就把他抱在了怀里。 下巴枕在妈妈肩膀上,小凯撒喃喃的问道:“妈妈,你要把我送哪儿?是不是不要我了?” 擦了擦眼角,妮儿强笑道:“妈妈怎么会不要你了呢?凯撒,你还记得妈妈给你讲过的那些吗?你亲生爸爸的国度神秘而古老,你不是一直吵着要去见识一下吗?” 孩子玩心重,从小就像高飞那样在孤儿院内长大的凯撒,成熟的又非常早,过早的知道了什么是最好玩的――眼睛马上一亮:“对,我早就想去那边爬长城了。你还说我,我的爷爷奶奶都在那边时刻盼着我去呢。” “是啊,现在就是你去的时侯了。” “那――妈妈你会去吗?” “去,妈妈肯定会去的。” “你还和那个尼科夫结婚吗?” “你放心,我只是和他演戏。凯撒,演戏懂吧,那不是真的。” 妮儿轻轻吐出一口气时,房门被推开,波娃出现在了门口:“小姐,都已经收拾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去吧,我的小凯撒。” 妮儿再次亲吻了一下儿子,附在他耳边喃喃的嘱咐道:“等你到了华夏那边,别人要是问起你叫什么名字时,你一定要告诉他们,说你姓高,叫高凯,记住了吗?” “我姓高,叫高凯,记住了。” 小凯撒用力点了点头。 妮儿松开他,站起身强笑道:“凯撒,再见。” 马诺克马上弯腰抱起凯撒,转身快步走出了房门。 “妈妈,再见!” 小凯撒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妮儿泪水忽地淌了出来,冲出门口双手紧紧抓着门框嘶声喊道:“记住,从此之后你就叫高凯,你爸爸叫高飞,你爷爷叫高健城!” 孩子嫩稚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回荡,可他已经被马诺克夫妻的车子载走很远了。 “爷爷,你在瞒着我做那些事时,有没有想过尼科夫会知道凯撒的存在,并暗中对付他呢?你有没有想过,高飞在狂怒下会丧失理智,杀掉尼科夫,就此再也不能回到我身边?你有没有想过,小凯撒会被杰拉德家族记恨,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唉,你明明很喜欢小凯撒,为什么要把他逼走呢?” 妮儿站在窗前,目前马诺克的车子消失很久后,才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进了她的客房内。 十几分钟后,穿戴整齐的妮儿,在另外两个保镖的陪同下,急匆匆的出了酒店,奔向了老乔治所在的地方。 ―― 被男杀手临死前扔出窗外的孩子,就像一片树叶,在空中稍稍飘荡了一下后,就向下急坠。 下面,是坚映的水泥地面。 被激烈的枪声吸引来,却不敢靠近的数百围观者,都看到了孩子。 “天呐,那是个孩子吗?” “吓,那果然是个孩子!” “是谁把孩子扔出来了,好残忍!” “快救救孩子!” 围观者们惊叫着,很多人都从隐身的地方冲了出来,希望能抢在孩子落地之前,把他接住――尽管这是不可能的事,但人们仍然希望能有奇迹发生。 高飞趴在窗口,因为孩子被扔出窗口眼前发黑,等他猛地甩头强迫自己清醒过来时,孩子已经跌落到距离地面仅有四五米的地方,就像一块石头,在下一刻就会狠狠摔在地上。 粉身碎骨。 “孩子!” 高飞无声的狂吼着,双手板住窗口就要跳下去。 从四楼上跳下去,他除了被摔得腿子胳膊折很可能脖子也摔断外,好像对孩子没有任何的帮助。 但他必须得跳下去,因为他无法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就这样摔死! 高飞身子纵起,正要腾空跃下去时,却看到一个黑影,忽然从向这边抢来的人群中激射而出,就像一个肉眼看不清的鬼魅那样,攸地就飞向了孩子。 黑色鬼魅抢在孩子落地之前,与他撞在了一起,随即在低空中盘旋了一圈,斜刺里飞向了楼体。 黑色鬼魅和孩子相撞后,速度减缓,很多人的视觉这才猛地恢复正常,看出那竟然是个人,一个身穿黑色衣衫的人! 不,不是人,是鬼! 人,怎么可能会有这样快的速度? 人,怎么可能在接住孩子,在强大惯性下撞向楼体时,竟然能用脚尖及时点在了墙体上,接着一个漂亮的前空翻,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这绝不是个人,绝不是,偶尔拿手机拍摄这一幕的人,心中狂喜:我终于拍到了传说中的鬼魅了,我要出名了,哈哈! 第689章 一切为了家族事业! 黑色鬼魅的出现,惊呆了全场所有人,包括高飞在内都眼睛瞪大的看着它、哦,不,是她。 这个所谓的黑色鬼魅,不是鬼也不是超人更不是外星人,而是一个脸上蒙着黑纱,一头黑色秀发飘飘的女孩子。 女孩子站在那儿,双手托着孩子,低头看着怀中的孩子一动不动,就像一朵盛开在雪地中的墨梅,孤傲而显眼,让人腾起一种莫名的崇拜。 也的确该崇拜,因为在科普知识普遍发达的美国,大家都懂得一个二十多斤的孩子从十五六米的高空(医院楼层要比居民楼层高很多)坠下后,所产生的力量有多大,说是重逾千斤也不为过,普通人就算能接住孩子,也会把胳膊砸断。 这不是在玩笑,谁要不信可以做个试验,让你老婆从五楼窗口往下扔个二十斤的南瓜,你去接一下看看会有什么奇迹发生。 但这个蒙面黑纱女孩子,却纵身跳起几米高,把孩子接在怀中,又安然无恙的落地了。 这证明了什么? 只能证明她的所为,已经大大超出了人类思想所能想到的范畴外,几乎和鬼神可以相提并论了,没见几个老太太已经开始在心口画十字,一个来自阿拉伯国家的哥们五体投地,盛赞真主驾临…… 高飞站在窗口看着那个黑衣女孩子,嘴角狠狠抽了几下,眼中的惊诧慢慢变成了笑意:莫邪征东。 这个在关键时刻飞身而出救下孩子的,正是楼兰王莫邪征东,也只能是她才有这样的本事。 哗哗,掌声响起,这是人们心中极度崇拜莫邪征东的自然反应。 喀嚓,白光频闪,这是人们在用手机狂拍救人英雄。 莫邪征东明显不适应被人狂拍,幸好她脸上蒙着黑纱,别人就算是拍,也拍不到她的真面目,只是微微皱了下眉头,抱着孩子转身就走。 “喂,你站住,放下孩子!” 看到莫邪征东抱着儿子要走后,高飞急了,翻身跃出窗户,抓着外面的空调外机,暖气管道等东西,飞快的向下攀爬。 孩子在遭到杀手刺杀时,正在接受手术,处在昏迷中,获救后理应尽快送来手术室,让院方重新安排主刀医生替他手术才对,被她抱走了算什么? 这可是高飞的亲儿子,关系到他的生死,高飞能不着急吗? 在所有围观者的惊嘘声中,高飞有惊无险的飞快攀了下来:只要时间充足,这点高度还难不倒他的。 高飞落地时,莫邪征东已经穿过了人群,快步向医院门口走去。 一路上倒是有很多人,可没有谁敢拦住她,相信唯有脑袋被门挤了的傻瓜,才会阻拦这样一个鬼魅般的女孩子。 “莫邪征东,你给我站住,等等我!” 距离地面还有两三米时,高飞纵身跳到了地上,双脚落地后双膝一弯,随即腾身而起快步追了上去。 高飞急吼吼穿过人群后,医院的医护人员、现场的警察才如梦初醒,来不及去管他们了,赶紧冲向四楼查看手术人员去了。 莫邪征东走路的动作看上去不快,但她眨眼间就走出了医院大门,整个人就像是在地上飘行那样,高飞唯有提气狂奔才能追上她。 眨眼间的工夫,俩人先后消失在了医院门口。 那个女孩子是谁,怎么那样厉害! 和所有亲眼目睹刚才那一幕的人一样,躲在旁边车子里的芬妮,也有着同样的感受,还比别人多了一种恐惧,因为她忽然意识到,主人那个计划彻底失败了,还有可能会招惹到大麻烦。 高飞认识那个女孩子,因为他刚才喊出了她的名字,看来他们是朋友。 计划失败后,高飞肯定会对主人不满。 一个高飞也许还不足为惧,但如果再加上一个好像鬼魅般的女人呢? 芬妮平时虽说很自信,可现在就算上帝再赐予她十倍的力量,她也挡不住的那个女孩子。 当人们在兴奋的谈论刚才那一幕时,芬妮启动了车子,飞快驶出了医院。 她必须得赶紧赶回老乔治那儿,向他如实汇报这一切。 十几分钟的路程,芬妮七八分钟就赶到了,车门都没有来得及关上,就冲进了酒店,顺着楼梯飞快的来到了三楼。 三楼某个客房门口,芬妮的同伴黑人女保镖默森,看到芬妮急吼吼的跑来后,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正要说什么时,芬妮已经敲响了房门。 不等里面传来老乔治的声音,她就推开了房门:“爵爷,不好了,孩子被一个神秘女人救走……” 芬妮平时的镇定功夫还是很不错的,但莫邪征东给她的震撼太大了,使她失去了应有的冷静,闯进老乔治的客房内后就说出了这番话,话说到一半才看到,屋子里除了老乔治外,还有一个女孩子。 她的少东家,妮儿。 妮儿穿着一身白色西装,坐在沙发上敲起二郎腿,双手环抱在雄前,正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老乔治坐在她对面沙发上,脸色难看的很。 芬妮愣了下,才意识到自己太鲁莽了,赶紧垂下头低声说:“对不起,打搅了。” 说着,她正要退出去时,却听妮儿淡淡的说:“站住,既然来了,那就把话说完再走吧。” 芬妮低垂着眼帘没吭声,老乔治说话了:“进来吧。唉,把话说完。” “是。” 看出爵爷好像和小姐翻脸的样子后,芬妮更加谨慎了,快步走到老乔治身后,就把圣母玛利亚医院所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的讲述了一遍,没有丝毫隐瞒。 “那个神秘女人真有你说的那样厉害?” 老乔治雪白的眉头皱起,若有所思的问:“芬妮,如果让你去对付她的话,你得需要多大的助力?” 芬妮的回答没有任何犹豫:“除非给我一支装甲部队,也许我才能依靠铁甲的保护,用重型武器把她击毙……爵爷,我没有丝毫的夸张。我敢说,如果她去刺杀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首脑政要,哪怕是安全工作防守最严密的美国总统,也逃不过她的手掌心。她,简直就不是一个该存在目前空间的人。” 芬妮是老乔治的贴身心腹,他当然明白这个女属下绝不会夸大敌人来吓唬他,也知道她刚才那样着急的闯进来,是担心高飞知道真相后(老乔治竟然派杀手杀他儿子),会对他不利。 “嗯,我知道了,你先出去吧。” 老乔治有些疲惫的摆了摆手。 芬妮有些不安的提醒道:“爵爷,我担心他会从杀手那边查出是我们要杀那个孩子,会对您不利。您觉得,我们是不是主动找到他,告诉他那个孩子并不是真的小凯撒?” 老乔治没有说什么,只是再次摆手。 芬妮无奈,只好悄悄的退了出去。 房间内,陷入了沉寂,妮儿和老乔治都在皱眉想着自己的心事。 很久后,老乔治才低低的叹了口气,说:“妮儿,希望能理解我这样做的苦衷。” 妮儿长长的眼睫毛一闪,无声的冷笑道:“爷爷,我知道你很反感高飞,他当年冒犯了你的威严,强霸了你的孙女,无论你怎么对付他,这都是应该的。可你万万不该拿孩子来说事。我能看得出,你很疼爱小凯撒。可我却不敢相信,为了家族的利益,你会把小凯撒始终放在第一位。” 顿了顿,妮儿的语气中带有了哀伤:“这次你能找一个凯撒的替身来牺牲,那么下一次呢?为了拢住杰拉德家族,你是不是只能忍痛牺牲你的亲外孙了?” 老乔治白眉抖动,没有说什么。 妮儿自顾自的说:“我知道,在我父母十年前死在东南亚那场大海啸中后,你就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我身上,担心你在百年后,我一个女孩子无法承担起庞大的离子基金和乔治家族,所以才处心积虑的替我选择了尼科夫,希望能借着杰拉德家族的势力,来巩固我在家族的地位,和对离子基金的掌控力度。” 擦了擦眼角,妮儿继续说:“可你担心尼科夫会知道我和高飞早就生了凯撒,会无法真心对待我,而且你也肯定预测到尼科夫已经知道了小凯撒的存在,这才绞尽脑汁的制定了这个计划,为小凯撒找个替身,让杀手来杀死他,以此来消除尼科夫对我的不满。” “唉。” 老乔治重重叹了口气,抬头看着孙女,淡淡的说:“是,你说的没错,我就是这样想的,而且也算定尼科夫会派人刺杀凯撒。只是我和尼科夫都没想到,眼看计划要成功时,高飞却巧合的出现了,救走了孩子,迫使我不得不启动备用计划。” 老乔治从沙发站起来,走到窗前望着外面:“我以为,那个凯撒必须得死,唯有他死,才能给尼科夫一个交代,才能保住真正的小凯撒。对于小凯撒的后路,我都已经安排好了――你和尼科夫大婚后,你就再也看不到他了,我会暗中培养他,哪怕我死了,他也能健康成长到十八岁。可惜……” 妮儿接口道:“可惜,你的备用计划也失败了,那个孩子被救走后,你为了安慰尼科夫,为了整个乔治家族和离子基金,你也许只能被迫牺牲小凯撒了,对不对?” 老乔治白眉接连抖动,沙哑的声音说:“妮儿,任何一个家族要想长盛不衰,都得付出别人无法想象的代价。” 妮儿霍地一下从沙发上站起,尖声道:“为了你的家族,为了你的离子基金,你就必须得讨好尼科夫,必须得杀我儿子,对吧!” 第690章 还我的凯撒! “乔治家族是你,离子基金,也是你的,更是你后代的!” 老乔治缓缓转身,目光接连闪动:“华夏人有两句话说的非常好,一句时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另外一句则是,一将功成万骨枯。要想获得长久性的荣耀,必须得做出常人无法做出的成功。我教导你这么多年,你该明白这个道理。” “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 妮儿脸色涨红,声音更高:“你刚才说,家族和离子基金是我的,也是我后代的。可我的后代,我的儿子要被你当做效忠杰拉德家族的贡品害死了,我还有什么后代!” 老乔治的双眼眯起,全身迸发出一种强大的骇人气场,一步一步走到妮儿面前,低声说:“凯撒是你的儿子不假,但他身上却没有该和乔治家族匹配的优良血统,他的亲生父亲,只是一个留氓,一个低等的佣兵!他的儿子,没有资格成为我乔治家族,离子基金的未来继承人,更是乔治、杰拉德美英两大家族合作的绊脚石!” 老乔治攥了下双拳,眼神更加冰冷:“看在孩子无辜的份上,我已经替他安排了后路,他将健康长大,拥有属于他自己的财富。当然了,从你大婚之日开始,你们此生就不会再相见了,你和尼科夫相濡以沫,才是你正确的明天。可惜,高飞这个蠢货,却不识时务的出现了,破坏了我的计划,也……” 舔了舔嘴唇,老乔治长吐出一口气,缓缓的说:“也杀死了他的亲生儿子。” 妮儿傻傻的望着爷爷,就像不认识他,很久后才喃喃的说:“你、你果然决定要杀我儿子了。” 老乔治声音变得温柔了起来,爱怜的抬手抹了抹妮儿的发丝:“你以后,会和尼科夫生一个,甚至好几个更健康,更聪明的孩子,我有这个信心,你也有。” 妮儿抬手,打开老乔治的手,后退一步后镇定了下来,冷笑道:“呵呵,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爷爷,我告诉你,谁也不能杀我儿子,谁也杀不了他。” 老乔治淡淡的说:“你以为,马诺克和波娃,就能保护得了小凯撒?” “什么!?” 妮儿就像是被雷电劈了一下那样,脸上的血色尽消:“你、你知道……” 老乔治抬头,看着窗外,悠悠的说:“你该明白爷爷是个什么样的人,无论做什么之前,都已经制定了最少三条以上的退路。唉,那孩子,还有马诺克夫妻,本来不该死的,都是你和高飞太聪明了,自以为是,害死了他们。” “你是个恶魔,我恨你!” 妮儿尖声叫着,抬手狠狠抽向老乔治的脸。 老乔治没有躲,任由孙女的手掌抽在自己脸上,发出了个清脆的啪声。 房门打开,芬妮和默森冲了进来。 “你还我儿子,还我凯撒,还我凯撒!” 妮儿痛哭着,双手揪住老乔治雄前的衣襟,死命的摇晃着。 不等老乔治说什么,芬妮俩人就冲上来,一人架住了妮儿一根胳膊。 妮儿挣扎,拼命的挣扎,却怎么可能会挣开两个保镖的挟持,最终破口大骂了起来:“索拉斯,你这个恶魔,杀人凶手,死后必定会下地狱,接受――” 啪哒一声,老乔治扬手把妮儿刚才抽给他的那记耳光还了回来。 妮儿一下被打楞了,傻傻看着好像一头雄狮那样咆哮的老乔治:“妮儿,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你该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华夏人!我索拉斯当年横扫整个东南亚,要不是华夏政府竭力支持香港,我早就把那个弹丸之地扫平荡静了。可就是可恶的华夏政府,以举国之力来抵抗我,让我损兵折将,香港成了我的滑铁卢,损失近千亿的美金!” 老乔治雄狮般的走动着,咆哮着:“从那之后,我威信大丧,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号令世界金融寡头!你只知道爷爷当前看似威风,可你根本不知道我在勉力支撑!我敢说,只要我闭眼休息一会,那些隐藏在暗中的敌人,就会蜂涌扑上来,把我撕成碎片!” 老乔治雄膛急速起伏着,声音开始沙哑:“我已经老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论我有多么宏伟的计划,在我有生之年我都无法实现,只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希望你能重振乔治家族和离子基金……我真的讨厌华夏人,是他们毁了我,可你偏偏和一个华夏人有了孩子,我没有在计划一开始就送他去死,已经看在你的份上了。” “你讨厌华夏人,你讨厌凯撒。” 妮儿脸上泪水横流,泣不成声:“那你在和凯撒相处的这些日子里,为什么那样疼爱他,你以为我看不出那是发自你真心的吗?爷爷,不要再骗你自己了,你喜欢凯撒,对不对?” “不!” 老乔治申银着喊出了这个字,霍然转身,紧咬牙关,却无法阻止老泪纵横。 妮儿挣开芬妮和默森,走到老乔治背后,慢慢屈膝跪倒在地上,双手抱住他的腿,哀声道:“爷爷,我求求你,放过凯撒,放他一条生路,他是你的亲外孙啊!只要你肯放过他,我什么都听你的,我可以心甘情愿的嫁给尼科夫,可以一辈子不见凯撒。爷爷,求求你,放过凯撒,求求你。” 老乔治双拳紧攥,嘴角剧烈抽着,很久后才缓缓摇了摇头,苦涩的声音:“不行,他现在必须得、得死了,一切都已经晚了。” 妮儿松开老乔治的腿,瘫坐在了地上,目光呆滞。 老乔治转身,弯腰看着孙女柔声说:“妮儿,我可以放过高飞――你和尼科夫结婚后,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再和他生个孩子,只要你能瞒得过尼科夫。爷爷保证,不会再管了。你还年轻,对吗?” 妮儿目光呆滞,默不作声。 老乔治忽然也跪倒在了地上,双手板着孙女的肩膀,把她揽在怀中:“妮儿,爷爷求你了。难道你忍心,看到爷爷一辈子的心血,都被你那些族兄夺去吗?如果你父母在天堂上看到这一切,他们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当年,他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就这样没了,会甘心吗?” 七八分钟后,妮儿终于说话了,声音僵硬:“爷爷,你放心,我会把你和父母的心血看牢,谁也别想从我手中夺走,我发誓。” ―― “站住,听到了没有?” 高飞趁着莫邪征东被路口车辆挡住去路时,终于追上了她,一把扯住了她的胳膊,去抢她怀中的孩子:“把孩子给我!” 莫邪征东一抬手,高飞就觉得她手臂上好像过电了那样,弹开了自己的手。 “你干什么!” 面对高飞的大声质问,莫邪征东根本不理睬,抱着孩子就走向车流。 高飞大急,猛地纵身一跃,双手勾住了莫邪征东的脖子,两根腿来了个老树盘根,缠住了她的腰肢,猛地一勒左臂,放声大喝:“我再说一句,把孩子给我!” 莫邪征东依旧对高飞不理不睬,就像压根不知道他已经勒住她脖子那样,也不等红灯变绿,就向对面路口走去。 一个身材修长、脸蒙黑色轻纱的黑衣女孩子,怀里抱着个半截身子都是鲜血的孩子,还背着个满身鲜血的男人,就这样悍然出现在了街头,无视过往的车辆,以一种异常优雅的步伐,仙子凌波般的向前穿行。 这一幕振掉了一地的眼球,在她面前横向穿行的车辆,全都下意识的踩了刹车,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行三人走过路口:“沃曹,先生我不是在做梦吧,这是咋回事?” 自己的威胁没起到作用后,高飞勃然大怒,猛地一勒左臂! 依着高飞左臂的力气,当然不能把石柱勒断,但当初墨西哥毒枭那个最牛叉的保镖,就是被他这样猛地勒断脖子的。 莫邪征东对他的无视,和急需动手术的孩子,彻底惹恼了他,不得不痛下杀手了。 很可惜,高先生的这狠力一勒,却感觉勒在了石柱、哦,不,是勒在了铁柱上,莫邪征东那看起来明明很娇嫩的脖子,此时竟然比铁柱还要坚映几分,隔的他胳膊疼。 高先生更怒,抬手采住她的头发:捏捏的,老子就不信你把硬气功也练到了头发上,有本事你让老子把你拔成贼秃! 他刚要用力,莫邪征东说话了:“不想孩子死,不想被我一脚踢出去的话,你就动手。” 高飞才不怕被一脚踹出去,反正莫邪征东就是个功夫变态,连安归王那样牛叉的身手,在她面前都没多少抵抗力度了,更何况是勤劳善良的高先生? 但他却关心孩子的生死。 听这三八的话,好像能救活孩子似的。 马上,高飞就想到了她寝宫中那些坛坛罐罐的,眼睛立即一亮,松开了她的头发:“你能救活他?” 莫邪征东回答:“我不介意抱着个孩子,但却不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背着个男人。” 高飞马上就从她身上跳了下来,一脸谄媚的笑容:“其实我也不喜欢被一个女人背着,会被别人误以为我在欺负你似的――你能救活我儿子吗?” 莫邪征东看也没看他,半点在地下楼兰古城时的热情也没有,好像他是个路人那样,脚下不停的飞快前行:“刚才我已经给他试过脉了,这孩子的心脏有问题,就算移植心脏,但因为全身血管只有正常人的三分之一粗细,所以也无法支撑他日益长大的身体。一年,他最多活一年,就会因为全身供血不足,缺氧而死的。” 在圣母玛利亚医院时,护士也曾经告诉过高飞这些,但她却没说孩子的血管有问题,莫邪征东只是给他试了试脉,看察觉出了这个最基本的症状。 看来,这个自恋的三八要比美国的先进医疗器械还要牛很多。 第691章 追杀! 先天性心脏病,外加血管不正常,在孩子小时候时还看不出来的。 但随着孩子的身体增高,体重增重,全身血脉的需求量加大后,脆弱的心脏和血管,却无法为身体提供必须的新鲜血脉,所以最终就会造成全身缺氧而死。 当今医术,已经发展到了可以换心脏的先进地步,但却无法把血管也换掉,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可是现在,莫邪征东却把孩子的症状一口说了出来。 听高飞问起这个问题后,她忽然停住了脚步。 正小跑追随她的高飞,猝不及防下向前跑出两步后才刹住脚步,转身看来。 莫邪征东左手手指按在孩子脖子一边,默立片刻后才说:“应该可以。” 高飞大喜,接着问道:“你能给他换心脏,换全身血管?”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不能。” 高飞一呆:“那你还说能救活他。” 楼兰王淡淡的说:“救活一个人,不一定非得给他换器官。驸马,我很不解,你身为华夏人,难道没听说过古武功夫最大的效果就是强身健体吗?” “我这驸马是徒有虚名的。” 高飞辩解了一句,接着问:“你是说,你要教给孩子练功夫?” 莫邪征东点了点头:“嗯,不过我要带他去楼兰,经过圣潭水的浸泡辅助,才能传授他‘内息小周天之法’,只要他能把这种功夫练到三成,就能逐渐修改先天性不足的器官,变成正常人的。当然了,练功是很刻苦的。” “再刻苦,只要能活命就行!” 高飞用力点头,又好奇的问:“那个内息小周天之法,我能练吗?” 莫邪征东目光一闪,呵呵轻笑:“可以呀,只要你跟我走,安心在古城呆十年,我保证你下次遇到安归王后,会把她打的满地找牙。” “十年?” 高飞列了咧嘴:“还是算了。再说了,安归王对我貌似很不错,我干嘛要把她打的满地找牙呢?” 莫邪征东冷哼一声:“哼,我倒是忘了,你们现在已经同流合污了,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当然舍不得害你了。不过,她既然敢打我驸马的主意,我早晚会杀了她!” 高飞强笑道:“咱们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没事别喊打喊杀……” 呜啦,呜啦的警笛,打断了高飞的话。 两辆警车飞快追了过来,一个急刹车停在了他们身边,四个警察从车上跳了下来,其中就有高飞认识的那个警察:“这位先生,女士,我们需要你们配合我们的工作,前往警局一趟。” “孩子交给我了,你放心,我会对他负责的。我不喜欢和他们打交道,先走了。” 莫邪征东就像没看到那些警察那样,轻飘飘的说了一句,身子一闪,已经抱着孩子到了川流不息的公路上。 看到正常疾驶的车子撞向她后,几个警察都大惊失色:“女士……” 惊呼声未落,他们就惊讶的看到,就在几辆来不及刹车的车子明明已经撞到她身上了,她却匪夷所思的一飘、一闪,行云流水般从车缝中飘到了对面人行道上,很快就消失在了。 “见鬼了?” 几个警察不信的用力擦眼睛,还有那些及时刹车的司机,都一脸莫名的看着车头寻思:刚才肯定是我眼花了,才误以为有人被撞到。哼,回去后就问问老头儿医生,他不是信誓旦旦的说我眼睛已经不花了吗? 这几个警察追来,目的就是要请高飞俩人把孩子送回医院,再请他们去警局接受调查,毕竟高飞是当事人,今天街头死了那么多人,当地警方肯定会很重视的。 高飞知道,既然莫邪征东说能救活孩子,那么她就能做到,心里一块大石头登时落了地,心情也好了起来。 当然了,孩子去了楼兰古城后,会吃很多苦,要想见他也不容易。 不过这有什么呢? 老祖宗早就说过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至于见他――嚯嚯,再难,也比去阴间去见他要容易很多吧? 完全放松下来的高飞,很配合的跟着警察上了车。 他的金蛇怪剑还没有取回来,现在估计会被送到警局了。 而他今天的所为,肯定是见义勇为了,那么多人做证呢,相信美国警方会给他颁奖,指不定会给他发一枚勋章,请他做拉斯维加斯的荣誉市民。 ―― “波娃,快走,不要管我!” 肩膀受伤的马诺克,紧咬着牙关反身接连扣动扳机,连声嘶吼:“就算是死,我们也得把凯撒送到华夏!快,快!别犹豫了,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你一定要抢在飞机起飞之前登机,只要飞机起飞,他们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挡不住你了,快!” “马诺克!” 波娃含泪大声喊着,很想跳下车子和丈夫并肩作战,在隧道中和敌人同归于尽,可马诺克的话,却像锤子一样狠狠击打在她心上。 妮儿对他们夫妻有再造之恩,现在她的儿子小凯撒就在她怀中,保护孩子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就算眼睁睁看着丈夫独自面对十几个追过来的杀手,她也只能用最快的速度赶往机场,抢在飞机起飞之前。 “快走啊!” 马诺克绝望的咆哮着,从一辆横在隧道正中的车下站起来,双手端着微冲,冲那些杀手疯狂扫射。 他们夫妻在得到妮儿的命令后,片刻也不曾停顿的驾车赶往机场。 在路上,波娃用手机订了飞机票。 很巧,今天傍晚就会有一架直飞华夏京华的航班,他们的时间完全来得及――如果没有那些杀手出现的话。 那些杀手出现的很突然,甚至早就预料到他们要经过这条隧道,并在隧道中设伏:先用一辆卡车迎面撞来,在马诺克及时猛打方向盘,勉强避过后,至少二十个以上的杀手,从数辆车内跳了下来,对他们展开了围杀。 妮儿当年重金救出来,并撮合他们成为一对夫妻的马诺克俩人,并没有让她失望,在前挡后追的群杀手围攻下苦战十几分钟,仍然能力保孩子没有受到损伤,还击毙了七八个杀手。 不过杀手太多了,而且他们又是在隧道内,两旁被杀手封住,他们根本无处可逃,只能苦战,或者希望能驾车猛冲过去。 上帝这次肯定是站在马诺克夫妻这一边的:马诺克前冲时随便打出的一枪,竟然击爆了一辆车的油箱,造成了大爆炸。 而前面那些封锁隧道出口的杀手,又好死不死的都围在那辆车前。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但问题是,马诺克也受伤了,后面杀手又源源不断的冲来,要想保护小凯撒安全抵达机场,只能留下一个人来挡住追兵。 马诺克是个男人,所以他选择了留下。 “马诺克!” 波娃狠狠吸了下鼻子,低头看向怀中的小凯撒,孩子正一脸安静的看着她,没有喜悦,也没有恐惧,平静的吓人,又仿佛是个看破生死的得到高僧那样。 “凯撒,我一定会把你平安送到华夏的,一定!” 擦了把泪水,波娃打开一辆车子的车门,正要把那个吓傻了的哥们拽出来时,眼睛一亮:她看到了一辆皮卡。 “马诺克,上车!” 波娃大叫一声,冲到皮卡身上,拉开车门。 很好,里面没人,司机在枪战开始后,就很聪明的跳车逃到隧道凹体内了。 把孩子放在副驾驶上,波娃跳上车,启动车子,挂上倒档猛踩油门,车子吼吼叫着飞速后退,一个急刹车,车子横在了马诺克面前。 马诺克纵身跃上皮卡车厢的同时,波娃已经飞快的换上档位,踩下了油门。 呼――哐啷! 皮卡把一辆挡在面前的轿车撞到一边后,风驰电掣般的向隧道出口疾驶。 出了隧道前行一公里右拐,就是拉斯维加斯的国际机场。 根据时间判断,机场地勤人员,正在用她那甜美的声音,提醒乘坐本次航班的旅客登机。 皮卡就像一头疯牛,横冲直撞的冲向隧道出口,后面的杀手也纷纷上车,如影随形般追了过来。 马诺克强忍着身上的伤痛,抬手对后面频频开枪。 喀嚓――一声清脆的撞针声响,马诺克绝望的发现子弹没有了,两把德国造微型微冲都没了子弹。 接下来,只能寄希望于波娃支撑到机场,那些杀手会顾忌机场人多,而不敢轻易开枪。 可那些人,为了追杀小凯撒,会顾忌误伤他人吗? 好像不会。 “波娃,记住,一定把孩子送到华夏!” 车子飞驰中,马诺克趴在车顶上,向波娃伸出了手。 波娃扭头,看着丈夫那血迹斑斑的脸,读懂了他的意思,把自己的手枪递给了他,哀声叫道:“马诺克,下辈子,我等你!” “我会找到你的。” 马诺克接过手枪,冲波娃笑了笑后,纵身跳下了车子。 在丈夫纵身跳下车子后,波娃仿佛觉得心都停止了跳动,只懂得机械的把着方向盘,油门踩到底,向前面的机场狂奔而去。 重重摔在地上后,马诺克只觉得浑身骨头都断了,也开始后悔不该上车,该在隧道内挡住那些人的。 现在好了,人家好几辆车,完全可以兵分两路,一路劫杀他,一路追杀波娃。 不过事已至此,马诺克再后悔也不行了,强忍着剧痛从路上弹身跃起,挥舞着手里的手枪,冲飞驰而来的几辆车子咆哮道:“来吧,来吧,来吧!” 吱嘎――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从马诺克背后响起,一辆洒水重卡轮胎冒着烟,横在了他身后,挡住了公路。 马诺克回头看去……他刚回头,车门就打开了,一只非常白皙的手伸了出来。 他发誓,这绝对是一只女人的手。 这只手看起来是那样的纤美,柔弱,好像一朵白色雪莲花,让人忍不住要拿在嘴上亲吻一下,再藏在怀里用心呵护。 第692章 救人者,安归王! 这只手很漂亮,和妮儿的差不多,那些所谓的国际女明星的手,和这只手相比起来,就不再是手了,只能叫猪蹄,或者说是熊掌。 可就这样一只那么柔弱的女人手,却飞快的抓主了他的衣襟,一甩。 然后体重达到一百公斤,好像北极熊那样的马诺克,就变成了风筝,轻飘飘的飞过洒水车的车头,落在了那边的路面上。 最让马诺克感到无法接受的是,他被甩过来后,竟然能稳稳的站在了公路上,就像那只手是个吊车,只把他从车那边吊到那边一样。 马诺克彻底惊呆,看向了车窗,看到了一张非常美丽的女人脸:这么漂亮的女人,会有这么大的力气?欧野,上帝! 那个长着一张漂亮东欧女人脸的女人,淡淡的说:“你自己还能上车吗?” “哦,能,能!” 马诺克这才如梦初醒,打开车门爬上了车。 女人穿着一身白色套装,就是都市女白领长穿的那种,一双套着黑色丝袜的腿,是那样的修长,让人看一眼,就觉得血压开始上升。 不过,横在女人腿上那杆火箭筒,却让马诺克意识到这个美女只是长的美而已,很可能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蛇蝎美人,最起码对那些追过来的杀手来说是这样的。 马诺克没有猜错。 女人在杀手的几辆车子刚停住时,已经把火箭筒扛在了肩膀上,好看的右手手指轻轻一勾扳机。 咻——火箭弹发出一声瘆人的厉啸,攸地飞出,不等厉啸声在空气中传播出去,就被蓦地腾起的火焰,和爆炸声所掩盖:轰! 最中间的一辆车,就像被顽童扔在天上的火柴盒那样,在空中翻了两个跟头,落下来时重重砸在了同伴的车上,直接把车子砸扁。 “这下倒是省劲了。” 马诺克听到美女喃喃说出这句话后,再次塞上了一枚火箭弹。 十几个杀手,乘坐四辆车子追出隧道,刚一照面,两辆车子就直接报废了,其中一辆一看大势不妙,迅速向后倒退而去。 车子倒退的速度很快,但终究快不过火箭弹。 一声大响,一团火焰腾起后,那辆车上的四个杀手,全部光荣殉职。 “其实杀人很简单的,只要你愿意,可以想出更好的办法,没必要像狗熊那样和人硬拼。” 美女淡淡的说着,又把火箭筒指向了最后一辆车。 车上最后几个杀手彻底吓毛了,不等美女塞上火箭弹,就急吼吼的蹦出车子,贴地一溜翻滚,滚进了路边排水沟内,再也不敢冒头了。 美女没有再理睬那几个杀手,他们脑子没毛病的话,这时候肯定不敢冲过来找死,把火箭筒随手扔在外面,启动了车子。 车子冲进机场大门时,马诺克还没有从刚才那场一面倒的残杀中醒来:他倒不是被死人的场面给吓倒了,而是被美女杀人后,竟然没事人一样的淡定给震呆了。 美女把洒水车直接开到候机大厅的台阶前,看马诺克仍然直愣愣的盯着她,好看的黛眉微微皱起,不满的问道:“还不下车,需要我送你下去?” “啊,不,不,我自己下,我自己下!” 马诺克这才醒过神来,连忙打开车门跳了下去,双脚刚一落地,却又抬头问道:“漂亮的女士,我能知道您是谁吗?” “你可以叫我安归王。我出手救你,是因为那个孩子,像你这样的,死上一万个,我也不会在意的。关上车门。” 自称安归王的美女嘴角翘起一抹淡然,在马诺克下意识的给她关上车门后,车子缓缓向前驶去。 “安归王?一个如此漂亮的女士,怎么会有这样古怪的名字?” 马诺克没有在意安归王说不在乎他生死的话,只是对她的名字很感兴趣。 “马诺克!” 就在他傻楞当场看着那辆洒水车时,波娃的叫声从身后响起。 他霍然转身,波娃抱着孩子从门口冲了出来:“你还活着,真好!” “是啊,我们都活着,真好。” 马诺克张开双臂,把波娃和凯撒都抱在了怀中,重重吸了一口气。 “是谁救了你?” 波娃问道。 “她说,她叫安归王。” 马诺克松开波娃,喃喃的说:“她杀人时的样子,好帅,好酷,也好冷血。” —— 正如高飞所预料的那样,被带回当地警局后,还没下车,就被几十个警察围住了车子,大家都在鼓掌,以这种方式来欢迎勇敢的见义勇为者。 “我是为了救我儿子。” 高飞心里说着,在警局头头亲自给他打开车门后,又想:不过,以后再遇到这种事,只要受伤害的是孩子,我一样要管的。 在孩子急需要帮助时,那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给予的帮助,彻底改变了高飞的世界观,开始觉得不管是外国人也好,还是华夏人也罢,人们骨子里都是善良的,一旦引起共鸣,这就是一股庞大的力量,可以让任何阴谋卑鄙粉身碎骨。 就像众星捧月那样,几十个警察簇拥着高飞走进了警局大楼,最后局长先生和几个高级警员,陪他来到了接待室内。 调查的过程很顺利。 高飞能拿出正儿八经的护照,现场无数证人都证明他,在孩子受到伤害时,就是他勇往直前救下了孩子,尽管那孩子是他儿子。 接下来,警方自然得问几个必要的问题了,比方他儿子招谁惹谁了,会被那么多人杀之而后快。 还有,他儿子现在哪儿去了? 那个救走他儿子的女人,又是何方神圣等等。 对这些问题,高飞在来时的路上就已经想好了。 他是一个来自华夏的商人,经商前在部队服役过,在商场上得罪了人,仇人不敢招惹他就把怨气发在了他儿子身上。 儿子从小身体就不好,高飞就给他找了个隐居深山老林的高手,希望他能学成神秘的古武功夫。 那个救走儿子的女人,就是儿子的老师,一个年近八十的老太婆。 老太婆性格孤僻,不喜欢和世俗之人打交道,救了儿子后立即离开了,就连高飞都不知道她去了哪儿。 华夏是个有着古老文明的国家,神秘的古武功夫就像瓷器那样名扬世界,是个人提到华夏后,一般都能想到‘功夫’这个词,也从很多武侠电影中知道,功夫厉害的牛人,一般都隐居在高山大泽中,年近八十的老太太好像超人那样,很正常啊…… 高飞编造的这些虽然不怎么合理,聪明的美国警察们都能从中找到破绽,不过却没有人戳破——高飞有没有说实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死在两处现场的那些杀手,都是被国际刑警组织追查的通缉犯。 按照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条法则,那么诛杀杀手的高飞,就是美国警察的朋友。 美国警察对待朋友是热情的,所以就算看出他话里的破绽,也没有点破,还主动把金蛇怪剑还给了他。 儿子被莫邪征东带走,这在高飞看来是最好的结果了,不过他也有很多疑问想去解开,比方要问问妮儿,问问他是怎么照顾儿子的,比方他还没有搞清楚,莫邪征东怎么也跑来美国了等等。 可是警方也有很多事情需要他配合,所以他只能暂时呆在警局。 —— 还是那间不怎么起眼的酒店。 老乔治脸色阴沉的站在窗前,望着外面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很久都没有说一句话。 芬妮站在他身后不远处,微微垂首就像一尊雕像那样。 老乔治另外一个贴身保镖默森,已经被派去专门‘照顾’妮儿了。 他希望妮儿真能读懂自己的苦心,凡事以家族、离子基金的未来为重,能够顺利的嫁给尼科夫。 只要能够支撑乔治家族未来几十年长盛不衰,无论让老乔治做什么,他都会毫不犹豫,哪怕是死后下地狱,他也无怨无悔。 ‘凯撒’的身份泄露后,老乔治马上就采取了补救措施,派出更多的杀手去追杀被马诺克、波娃保护的凯撒,又给远在英国的杰拉德爵爷解释了一下。 杰拉德爵爷很大度,甚至还说孩子是无辜的,只要妮儿能和尼科夫能相互谅解,按照双方老人的意愿结合在一起,他完全可以接受那个孩子嘛。 老乔治很清楚,杰拉德族长这样说只是在说漂亮话而已,因为英国这些老牌家族,比谁都注重血统的正统,就算自己不杀凯撒,日后也肯定会死于非命——老牌家族,绝不会容许一个孽种的存在。 既然凯撒终究要死,那么、那么就让他死在自己手中吧。 想到孩子趴在膝盖上,揪着自己胡子喊爷爷的可爱样子,老乔治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说心里话,他又何尝愿意杀凯撒? 不管凯撒的亲老子有多可恶,但他终究是自己的亲外孙啊。 这一个多月以来,他尽可能的呵护、宠爱凯撒,就是提前对孩子做出补偿。 孩子,爷爷对不起你,希望你不要怪我,唉。 暗中重重叹了口气后,老乔治睁开了眼睛,把痛苦深深隐藏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阴冷:我的凯撒可以死,但我也会让那些人给他陪葬! 那些人,就是在老乔治暗中注视中的焦恩佐等人。 第一波刺杀孩子的杀手,就是焦恩佐等人安排的。 也正是他们派出的杀手无能,没有在第一时间干掉‘凯撒’,所以才让老乔治被迫牺牲自己的嫡亲外孙。 在老乔治看来,焦恩佐等人,才是残杀凯撒的真正凶手。 无论是谁,有多么庞大的能量,既然敢杀他老乔治的外孙,唯一的结果就是死! 咚咚咚,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打断了老乔治的沉思,寿眉微微皱起。 是芬妮的手机。 “那边传来消息了。” 芬妮有些紧张的低声解释着,她知道爵爷最不喜欢在沉思时被人打断了,也后悔没有把手机调成静音。 第693章 心狠手辣的老乔治! 老乔治知道,芬妮所说的那边,就是追杀小凯撒的那波人。 想到会听到外孙被杀的消息后,老乔治无声的叹了口气,抬手缓缓的说道:“接电话吧――另外,我不希望残杀凯撒的人能逍遥法外。” 所有参与刺杀凯撒的那些杀手,必须得死。 芬妮明白爵爷的意思,点头答应一声后接通了电话:“喂,我是卡利亚(芬妮雇佣杀手时的名字),事情――什么,什么,什么!?” 芬妮说出来的这三个什么,声音一个比一个高,最后这个几乎是吼出来的,带着句大的不信,还有愤怒。 老乔治却仍然一脸的镇定。 他年龄大了,一生中经历了太多的大风大浪,无论什么样的突发意外,都无法让一个敢于横扫东南亚数国经济、为了家族利益狠心杀害自己嫡亲外孙的老人惊慌失措。 他仍旧身体笔直的站在窗前,望着外面纹丝不动。 “好,我知道了,你们暂且去制定好的藏身之处,我很快就会过去的。” 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后,芬妮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从容做出安排后扣掉电话,向前踏出一步低声说:“爵爷,任务失败了,前往机场的二十七个杀手,只活着回来四个,目标已经登上前往华夏京华的航班,预计二十多个小时后,就会降落在那边。” 老乔治缓缓转身,问道:“除了马诺克和波娃外,妮儿还安排了别人?” 妮儿的心腹保镖马诺克两口子,老乔治早就把他们的实力莫透了,也知道他们确实那种超级保镖,对付十个八个的杀手完全不在话下。 但如果杀手多达二十七个呢? 他们还能保护小凯撒成功杀出重围,绝尘而去? 老乔治觉得马诺克夫妻没那么牛的实力,绝对没有,被干掉是他们唯一的结果。 可现在芬妮却说,被派去刺杀小凯撒一行的二十七个杀手,只活着回来了四个,这着实让他吃惊,同时也推断出肯定还有别人参与了阻击杀手的行动。 芬妮回答:“那些人说,就在他们即将得手时,忽然出现了个女人。那个女人很漂亮,看她相貌应该是东欧女人,开了一辆洒水车,用火箭筒……” 接下来,芬妮就把杀手们在电话中告诉她的那些,仔细说了一遍,末了才分析道:“用火箭筒干掉十几个杀手这算不了什么,最多只能说她很熟悉这种重型杀伤性武器。据杀手们说,这个女人最恐怖的地方就是力量特别大,一只手就把重达一百公斤的马诺克甩过了车子,好像在甩一个布娃娃。” “力量特别大?” 老乔治眼神凝重了起来,转身看着窗外喃喃的说:“一个女人能做到举重若轻,好像只有传说中的华夏古武高手――拉斯维加斯,什么时候会出现在两个这样恐怖的女人了?” 老乔治所说的另外一个女人,自然是在医院救走那个孩子的莫邪征东。 如果不是医院和机场那边相隔太远,老乔治简直都怀疑两个女人为同一个人了。 搁在以往,老乔治在听说出现这种牛人后,第一反应就是要收为己用,就像在听到高飞在餐厅门口救下‘凯撒’后,他就曾经吩咐芬妮调查高先生,希望能收服。 事实上,芬妮和默森两个实力强劲的女保镖,就是经过乔治爵爷几番暗中考察后,才用大批金钱把她们收服,并成为了对他忠心不二的身下之臣…… 别看老乔治连重孙子都有了,但人家现在照样能提得起枪,上得起马,以他的无上魅力,让芬妮俩人对他彻底拜服。 不过现在他却没有收服那俩神秘女人的想法。 很简单,他本能的感觉那俩女人不是芬妮两个,如果让他知道俩女人之一的莫邪征东,是比他更富有,十几万臣民的女王,他肯定会被震个跟头的。 看到爵爷深思,芬妮聪明的闭嘴,低头,不敢再说一句话。 良久后,老乔治才叹了口气:“唉,那俩女人现在不要管了。回来的那四个杀手,让他们从世界消失吧。至于小凯撒,我会有所安排的。不过,为了让杰拉德族长那边满意,看来我只能……芬妮,高飞现在哪儿?” 芬妮回答:“他已经被警方带走了。” 老乔治到背着双手,看着窗外那架划过蓝天的飞机,淡淡的说:“我不希望他活着离开警局。” 芬妮一楞,随即轻声回答:“是,知道了,我这就去安排……” 她的话音未落,就听到外面传来咯的一声轻响。 芬妮脸色一变,反手拔除手枪,扑到老乔治面前把他挡在身后,举枪对着房门厉声喝道:“是谁!?” “是、是我。” 房门来了,专门负责照顾小凯撒的保姆维尼夫人,有些紧张的打开了房门。 看到是毫无武力值的维尼夫人后,芬妮松了口气,垂下手枪问道:“夫人,难道你不知道在没有我的许可下,是不许来这儿的吗?” 维尼夫人脸上浮上一个讨好的笑容,双手交叉着放在小腹前微微弯腰:“我知道――爵爷,我是来找凯撒的,已经到了吃晚餐的时侯了,我给他准备了炸薯片。” 小凯撒被接到美国后,老乔治就请了维尼夫人来照顾她。 老乔治对她的底细知根知底,她是个没有什么背景,老实巴交的乡下人,去年才死了丈夫,膝下无儿无女,见到小凯撒的第一眼,就深深爱上了那个孩子,这一个多月来,把她的满腔爱意都给了孩子,很是让他满意。 不知道小凯撒已经开始逃亡的维尼夫人,这时候来找孩子也是很正常的。 老乔治笑着摆了摆手:“夫人,忘记告诉你了,小凯撒已经被我送回纽约了,毕竟明天就是妮儿的婚礼了,尼科夫先生也许不喜欢看到孩子,所以,呵呵,你先回去吧,等妮儿大婚后,我们就一起回纽约。” “好的。” 维尼夫人眼里闪过一抹失落,为不能照顾孩子而感到遗憾,对老乔治深施一礼后,转身走出了房间。 听到维尼夫人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中后,老乔治脸上的笑意慢慢消散,低声说:“芬妮,维尼夫人很喜欢凯撒,这也许是个不安定的因素。” “爵爷,我明白该怎么做。” 芬妮转了一下手枪,快步走出了房间,左右看了一眼,走廊内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 老乔治的另外一名心腹保镖默森,现在正带人‘陪着’妮儿,那么解决维尼夫人这个不安定因素的责任,就落在了芬妮身上。 芬妮把手枪藏在衣袖内,迈着一双穿着高腰马靴的腿,快步来到了维尼夫人的房间门口,抬手轻轻敲了敲门。 维尼夫人的房间,和老乔治在一个楼层上,只是一个在走廊西边,一个在最东边,前几个晚上,小凯撒晚上就是跟着她睡觉的。 芬妮敲了敲门后,没人应声。 她再次敲门,加大了力量,还是没人来开门。 芬妮脸色一变,猛地意识到了什么,抬脚就把房门踹开,拿着枪冲了进去。 客房、卧室内都空荡荡的,根本没有维尼夫人的影子。 芬妮抢到窗口,哗啦一下拉开窗帘往下看去,恰好看到维尼夫人挥手拦住一辆出租车,正打开车门上车。 “贱女人!” 芬妮恨恨骂了一声,迅速把手枪伸出窗口,正要开枪,维尼夫人却抢先一步上车关上了车门,出租车随后缓缓启动向东驶去。 …… 天渐渐的黑了,警局中大部分警员都已经下班了,急着和某位夫人去约会的局长先生,邀请配合警方调查的高先生共进晚餐,却被委婉的拒绝了。 局长先生很喜欢这样的拒绝,又客气了两句,才和高飞热情的握手,祝贺他在这座美丽的城市玩的愉快,如果有需要警方帮助的地方,千万不要客气,直接给他打电话好了,他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需要他的地方。 人们常说爱情是不分国界的,其实官场也同样不分国界。 虚伪,就是世界各国官场的共同点之一,高飞当然明白,也紧握着局长先生的手,说了一大通‘华美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的屁话后,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办公室。 当然了,临走前高先生并没有忘记拿走警方颁赏给他的五千美金。 美国人民是热情好客的,给你东西你不要,那会被以为是看不起他们。 高飞不想看不起任何人,所以在拿着支票走出警局门口时,还和传达室的值班人员热情挥手告别,希望他能有空去华夏,到时候高先生会给他当导游…… 警方虽然热情,不过他们好像忘记派车送高先生回酒店了。 幸好高先生在心情很不错的情况下,不会和他们计较这种小事,出了警局后就等在路边挥手拦截出租车。 恰好,一辆出租车向警局门口这边驶来,不过速度很快,有些急着投胎似的,在看到扬起右手的高先生后,直接就冲了过来。 看到出租车飞快向自己冲来后,高飞第一反应就是对方来者不善,迅速闪到一旁,右手一抄已经握住了金蛇怪剑剑柄――这儿虽说是警局门口,可谁规定坏人不敢在这地方行凶? 出租车吱嘎一声停住,后车门打开,一个四十多岁的外国女人跳了下来,冲高飞喊道:“你是高飞吗?我在妮儿小姐的相册中看到过你的照片!” “妮儿?” 听妇女这样说后,高飞松开剑柄,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不错,我就是高飞,请问夫人你……” 确定高飞就是自己找的人后,妇女急着摆手:“快,高先生,快跟我上车,你有危险――” 妇女的话还没有说完,一辆黑色雪佛兰大越野呼啸着冲了过来,落下玻璃的车窗内,探出了一支枪管,对准了高飞。 第694章 天堂,糟透了! 高飞真的很不解,他这次来美国就是为了参加两次婚礼,压根就没想找谁惹谁。 可老天爷看他好像很不顺眼,在让他发现他竟然有个儿子后,接下来就陷入了无处不在的暗杀。 这不,刚刚搞定暗杀小凯撒的那些恶棍,才配合警方说清了自己的无辜,还没有离开警局大门,又有一支枪对准了他。 高飞真烦了――却只能无奈的纵身一跃,跳到了出租车旁边。 激射而至的子弹,咻咻厉啸着飞到了警局传达室的窗户玻璃上,砰的一声打碎,顺便钻进那个刚才还和高飞说他年后会去华夏游玩的警员肩膀上。 那位仁兄惨叫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向高飞示警的维尼夫人,脸色煞白,抢先跳上车子,一连声的叫喊:“快,开车,开车,高先生,上车!” 不过还没有等高飞上车,在美国很有生活经验的出租车司机,已经抢先一步推开车门跳了下来,抱着脑袋躲在了垃圾箱后面:哥们就一开车的,啥事也不知道,你们爱怎么闹就怎么闹,别殃及哥们。至于车子,嘿嘿,有保险,不怕。 砰,砰砰! 随着高飞及时藏在出租车后面,越野车一边加大油门向这边飞撞过来,子弹也呼啸而至,击在车子玻璃上,吓得维尼夫人尖叫着抱着脑袋伏在了座椅上。 杀手突然而至,而且已经明显表达出了要把出租车撞飞的意图,这时候高飞要是再上车,无疑是飞出愚蠢的行为。 不过示警的维尼夫人还在车上,高飞想搞明白某些事,就必须得保护她的安全――有个纵身鱼跃,高飞扑进了车子里,车门都没来得及关,直接挂挡踩油门。 轰的一声响,在黑色雪佛兰即将狠狠撞在出租车后尾上时,车子马达发出一声强有力的怒吼,就像出膛炮弹那样猛地向前一蹿,右边两个车轮采着马路牙子就冲了出去。 砰,砰砰! 疯牛般撞过来却撞在垃圾箱上的雪佛兰,恼羞成怒,司机方向盘急打,还没有调整好车头,左右窗口就及时探出两把微冲,对着向前逃窜的出租车开始疯狂扫射。 警局门口响起枪声,有警员中弹受伤后,局内的值班人员马上掏出哨子,鼓起腮帮子拼命吹了起来。 正在窗前拿着镜子梳理自己头发的局长先生,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登时勃然大怒,也顾不得去和某位夫人约会了,扔下镜子反身就冲出了门口,气急败坏的大吼道:“出警,出警!” “夫人,你只要藏在座椅下就好了,请不要尖叫了,ok?” 子弹不时打碎玻璃,击在车窗上的砰砰声中,高飞尽量把身子伏底,密切关注着后视镜,向维尼夫人提出了他的建议。 高先生觉得,维尼夫人所发出的高分贝尖叫声,对他的损害远远超过了子弹,刺的耳朵都疼啊。 “啊,啊!” 维尼夫人再次忘情的尖叫两声后,才听取了高飞的意见,抱着脑袋蜷缩在了座椅下,心中又开始祈祷上帝救救她,因为她是和上帝同在的。 此时天刚擦黑,正是路上车辆最为繁忙的时侯,车子在大街上亡命狂奔,速度也不会超过八十脉。 就这样,加上高飞那精湛的驾驶技术,还不时的和被超越的车辆发生摩擦,引来一连串的法科有骂声。 不过随后的枪声,和偶尔打碎他们车子的子弹,让他们把法科有咽进了肚子,慌忙把车子靠边,车子被人蹭一下,要好过挨枪子太多。 有些拥堵的路况,同样给后面那辆大越野造成了速度上的困难,再加上很多被高飞超越的车子,因为司机受到刺激而踩了刹车,几辆车子都半横在路中央,迫使雪佛兰不得不躲避,这样反而让高飞逐渐拉大了距离。 后面远处,警笛声响起。 愤怒的警察出动了,局长先生亲自参加了追捕行动,开始不停的调兵遣将,力争把那辆黑色雪佛兰拦住,适当时可以击毙司机。 高飞才不管这么多,车速越来越快,就算遇到红灯也不会有半点犹豫,在一片刹车声,和法科有声中,一往无前的绝尘而去。 车子冲到第三个路口时,又是红灯当道,高飞在后视镜内看了一眼,微微松了口气:后面那辆雪佛兰已经被他甩掉了。 只是他觉得事情绝不会这样简单,那些人应该还有后手。 果然,就在他刚腾起这个念头,两辆摩托车忽然从车流中呼啸而出,车手举起手枪对他连连射击,迫使他加快车速向路扣冲去。 但就在这时,一辆托着集装箱的大卡车,却横向挡在了车前。 卡车驾驶室内,司机双手举枪对他扣下了扳机。 一个脸上戴着蝴蝶面具的女人,肩膀上却扛着个火箭筒,嘴角翘着一丝冷笑:那些追杀凯撒时惨死的杀手们告诉她,用火箭筒来炸车子,绝对是最佳武器。 躲在后面车坐下的维尼夫人,看到这一幕后,发出了一声绝望的惊呼。 砰! 子弹擦着高飞的头皮,击穿座椅又打穿了车门――而这时候,车子已经距离卡车不足十米,他已经根本来不及打方向盘,唯有紧急踩刹车才能避免撞到集装箱上。 戴着黑色蝴蝶面具的女人,要的就是让高飞踩刹车,然后居高临下一火箭弹轰掉他! “趴下!” 高飞厉吼一声,不但没有踩刹车,反而一下把油门踩到了底。 车速骤然猛地加快,呼啸着冲向大卡车。 “啊!” 在维尼夫人的绝望尖叫声中,出租车狠狠撞在了大卡车上。 砰的一声大响后,维尼夫人觉得世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她好像正行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这么快的速度撞在大卡车上,没理由不去见上帝的。 上天堂的路上,好安静啊,好轻松,只是也好黑暗。 维尼夫人大瞪着双眼,看着一望无际的黑暗,从没有过的疲倦,正要闭眼享受一下升天的感觉时,眼前却忽然猛地亮起,她又看到了人间的灯光,和天上的星光,以及听到了女人歇斯底里的尖叫声。 天堂也是这样乱糟糟的吗? 有污染黑夜的大楼轮廓灯,有巨幅的墙体活动广告,有嘈杂的汽车刹车声,还有,还有女人没有风度的尖叫声。 天堂,糟透了。 咦,这女人没风度的尖叫声,怎么和自己的叫声那样相似――当维尼夫人脑海中腾起这个念头时,呼啸的寒风吹起了她的头发,刀子般的催在她脸上,使她瞬间就恢复了清醒。 原来,那个尖叫声真是她叫出来的,而且她始终在放声尖叫着,从不曾停顿,仿佛可以叫到天荒地老,如果高飞没有吼着请夫人别再嚷嚷了好不好的话。 “啊!” 维尼夫人的尖叫声,嘎然而止,下意识的扭头向后看去,然后就看到了那辆横在路口的大卡车,正在以飞快的速度后退,路上有一个被撞烂了车顶,两辆摩托车正呼啸着绕过卡车,向这边急追而来。 “夫人,我们只是从卡车下面钻过来,把出租车变成敞篷跑车而已,真没必要为此激动万分的,因为还有杀手在追杀我们!” 高飞扭头向后看了一眼,从口袋中拿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大吼道:“做好杀人准备,十分钟后见!” 高飞吼出这句话时,又有两辆摩托车,和两辆轿车,从路边蹿了出来,客气话也没说一句,对着他就开始疯狂射击。 维尼夫人蜷缩在座椅下面,紧紧抓着前面座椅,看着不停掠过上方、击在车门和座椅上的子弹,喃喃的说:“疯子,疯子,妮儿小姐的甜心,原来是个不要命的疯子。” 高飞竟然驾车从大卡车下面钻过去的疯狂举动,大大出乎了芬妮的意料,同时也后悔没有在第一时间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及时用火箭弹诛杀那辆车,只能吼骂着司机笨蛋,从车上一跃而下,拿出手机开始呼叫所有人手,全力追杀那辆敞篷出租车。 高先生以前曾经刺杀过老乔治,并成功掳获妮儿的那些往事,芬妮早就了解过了,也意识到那家伙绝对是个疯子,所以在这次追杀中,才没有用那些杀手,而是启用了自己心腹手下。 这次,必须得干掉高飞,要不然后患无穷! ―― 不次于帝国大酒店的一家酒店的三十七层楼,某个房间内。 穿着一身白色西装的妮儿,双手抱着膀子站在落地窗前,眼神呆滞的望着窗外远处的天际,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慢慢的,妮儿好像在半空中看到了一张纯真可爱的笑脸,那是她的儿子小凯撒。 凯撒,凯撒,我的小凯撒,妈妈对不起你…… 还没有擦干的脸颊上,再次有泪水淌了下来。 根本不用去问,妮儿也知道儿子应该已经、已经夭折了。 她不愿意承认儿子是被爷爷杀死的,所以她选择了夭折这个相对无奈的字眼。 是的,妮儿就是无奈。 因为她这个当母亲的,在儿子面临追杀时,却不能出手救他,更不能去天堂陪她――妮儿无法忘记老乔治对她说得那些话,尽管她现在异常痛恨那个老人。 妮儿最终选择了‘妥协’,并不是说她可以眼睁睁的看着儿子死去,更不是为了所谓的家族利益,就能牺牲她生命的延续。 她有一个计划,一个疯狂的计划:她会和尼科夫在明天走进结婚礼堂,但来年的明天,就是她和尼科夫俩人的周年祭日! 儿子被老乔治狠心刺杀,皆因为尼科夫不能接受他的存在。 或者说,尼科夫才是小凯撒被杀的根本所在。 所以妮儿才暂时隐忍,就是为了和尼科夫同归于尽,为儿子殉葬。 她做为一个母亲,目前只能做到这一点了。 至于她和尼科夫同归于尽后,乔治家族的利益,离子基金的未来,杰拉德家族的愤怒,呵呵,管她什么事? 第695章 到底谁要倒霉了? 抛却那些诸如‘乔治家族、离子基金未来接班人、商场天才少女’的光耀光环,妮儿还是一个母亲。 母爱是伟大的,妮儿绝不会接受牺牲儿子来换取利润的现实。 不过既然她已经无力改变这些,那么她就会在绝望中冷静下来,继而开始酝酿一个疯狂的计划。 世界是美好的,值得人留恋,但前提是上帝不能带走妮儿的儿子。 爷爷会不会后悔,后悔他不该把他杀伐果断的铁血手腕用在我身上? 望着窗外闪着星光的天际,妮儿嘴角翘起了一丝笑意,带着愤恨的血腥。 老乔治两大心腹保镖之一的默森,就坐在客房的沙发上,默默的注视着妮儿。 说心里话,默森也觉得老乔治这次做的有些绝,不该用这种方式来对付妮儿。 只是默森人轻言微,再加上她已经把她的人也卖给了老乔治,那么就只能按照爵爷的吩咐去做事,好好看守妮儿,不许发生一丝意外。 默森有把握完成爵爷吩咐的任务,却没把握帮爵爷完成其它心愿,比方刺杀小凯撒。 手机响起来后,默森看了眼妮儿,接听后小声的刚说出她是默森,就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什么,马诺克夫妻已经护送小凯撒登机了?这、这怎么可能――好,好,我知道了。” 多达二十七个杀手去追杀马诺克夫妻,死了二十三个人,还没有挡住马诺克夫妻带着孩子登机这个消息,把默森彻底震呆了,扣掉电话后喃喃的说:“怎么可能?他们怎么可能这样厉害?” 说到这儿时,默森才觉得好像有双炙热的眸子盯着自己,下意识的抬头看去,才看到妮儿正看着她,俏脸通红,浑身颤抖,双眸发亮,仿佛随时要扑过来那样。 “小、小姐。” 默森咽了口吐沫,从沙发上站起来,苦笑着耸了耸肩说:“你没有听错,小凯撒被马诺克护送登上了前往华夏的飞机,二十七个杀手只活了四个,是个神秘女人救了他们。” 妮儿浑身颤抖着,缓缓走过来,重重坐在沙发上,抬手撩了下发丝,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后才说:“我爷爷,他肯定会失望至极吧?” “他让人家的计划接连落空,肯定会很失望的。” 默森先点了点头,接着又摇了摇头:“不过,你该最明白爵爷,他是个从不喜欢接受失败的人。” “咯咯。” 妮儿轻笑一声,斜着眼的望着默森:“你是说,他在华夏还会有后手?” 默森肯定的点头:“我从不怀疑。” 妮儿又问:“他会在华夏安排人,再次劫杀小凯撒?” 默森没有回答同样一个问题,但她脸上的表情却说明了一切。 儿子竟然安然脱险,让妮儿彻底放松了下来,咯咯笑着说:“默森,你也知道我爷爷从来都不喜欢接受失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从不失败。上个世纪末时,他就在华夏香港遭遇到了滑铁卢。我敢说,这次他还会再次咽下失败的苦果。” 默森眉头皱起,淡淡的说:“小姐,你以为华夏人能更好的保护孩子?” 妮儿抬起头,幽幽的说:“默森,你从没去过华夏,所以你根本不知道在那片古老的土地上,真正的家族能量,会有多么的庞大。很遗憾,我的小凯撒,就是出身那个能量庞大的家族。如果你们能在他们手里伤害了小凯撒,那我绝不会再有一点点的抱怨,绝不会。” “我不知道小姐你说的那个家族,是否有你所说的那样厉害。” 看到妮儿一脸的轻松,默森有些不爽,忍不住的说:“我只知道,你的甜心,就是那位姓高的先生,现在正被芬妮率领乔治家族十数个真正的高手在追杀。相信用不了多久,他的死讯就会暂时平息尼科夫先生的怒火,可以安心和你举行婚礼。” 如果妮儿没有露出轻松的嘴脸,默森是不想告诉她,她那个男人正在被追杀的。 默森是个善良的女人,她希望妮儿能听从爵爷的安排,过她的幸福日子,不该在婚前听到甜心被杀的消息,那样会影响她情绪的。 妮儿的情绪果然被影响了,先是愕然,随即开始的大笑了起来:“哈,哈哈!” “你笑什么?你、你不会希望你的甜心被杀吧?” 默森被笑的莫名其妙,她搞不懂妮儿怎么了,一个女人的甜心被杀后,女人不该是悲伤的吗? “哈,哈哈,是,我是希望我的甜心被杀,在三四年前时,我就希望他能被我爷爷身边那些精英保镖干掉,把我从他手里救出去了。” 笑了足足一分钟后,妮儿才轻拍着自己饱满的雄,止住笑声轻轻的说:“默森,你知道你和芬妮俩人,为什么会成为我爷爷最为心腹的保镖吗?” 不等默森说什么,妮儿又笑了,但这次是冷笑:“呵呵,因为他以前那些世界超一流的精锐保镖,都被高飞他们给干掉了。要不然,你和芬妮怎么可能会得到这份优越的工作!” 默森的脸色一变,还没有说什么,就听妮儿继续说:“你根本不知道那个家伙有多可怕――你应该听说过半年前马航劫机案吧?一百多个恐怖分子,就是死在他们手中。不久前,他被困在地下几百米深处,历经七级地震后,仍然能存活下来。唉。” 妮儿叹了口气,摇着头说:“我不是在吓唬你,我只是实话实说,我看不到你们能干掉他的任何希望,哪怕是一点点。给你提个建议,做好迎接芬妮等人被干掉的准备吧。” 通过妮儿那满是信心的双眸,默森脸色终于大变,变得铁青。 幸好她是黑姐们,妮儿看不出来。 ―― 老巴克退休已经整整十五年了。 在退休之前,他就攒够了可以幸福活到去见上帝的资本,也把家安在了拉斯维加斯。 他喜欢这个不夜城,丰富多彩的夜生活,和银行卡上那一长串数字,总能让他找到青春年少时的感觉。 最近五年中,每当天黑下来后,他就会和已经去了天堂的妻子说声再见,然后走出家门,步行去那些可以让他找到年轻感觉的场合,直到第二天天亮后,他的阿拉伯家仆,才会驾驶着那辆上千万美金的豪车去接他回家,休息。 他喜欢步行出门,喜欢乘车回家。 出门时,他是享受能走动的愉快。 回家时,他能体会到被装在灵枢中的宁静。 五年来,只要他走出家门,就能看到对面那座私人会所。 老巴克听说会所的老板是个年轻人,昨天刚举行了婚礼,妻子是个亚洲女孩。 他搞不懂,能够拥有一个高级私人会所的美国人,干嘛要娶一个亚洲,还是南越女孩子? 难道他不知道南越女孩子毫无吸引力吗? 听说越战结束后,南越政府提出以本国女孩做为补偿,都被美国政府给拒绝了,理由就是南越女孩子太不咋样了,又黑又瘦好像猴子那样,来美国也没人要。 现在这个成功的年轻人,却大张旗鼓的娶了个南越女孩子――老巴克觉得他有必要去祝福这个年轻人,祝福他能不顾本国世俗观念勇敢的娶一个南越女孩子。 老巴克拿定主意后,决定先去私人会所。 他刚走到路口,准备趁着路灯还没有变绿穿过去时,却看到一辆奇怪的敞篷跑车,疯牛般的呼啸着冲过了路口,擦着一辆正常行驶的车子车尾,闯过了红灯,哞哞叫着蹦上了人行道,直直撞向私人会所门口。 之所以活这辆跑车奇怪,是因为它好像根本不是敞篷跑车,只是车顶被硬生生的削去了,而且车身上满是弹孔。 因为这辆跑车的横冲直撞,引起了一连串的刹车声,还有碰撞声。 但不等老巴克反应过来,又看到几辆摩托车,吼吼叫着从远处冲来,丝毫无视停在路口中间的车子,车手猛地一提车把! 轰! 轰轰大叫声中,四辆摩托车齐齐的腾空而起,就像老巴克以往看到的那些飞车杂技表演那样,不过环境却更加的刺激人,毕竟这是在车来车往的大街上,敢这样玩飞车,没有敢和警方抗衡的胆量可不行。 和老巴克一样,很多路人都被这四辆摩托车车手的精湛驾驶技术给震惊了,大家望着在高空呈优美弧度往下飞跃的车子,都瞪大了嘴巴,眼里满是钦佩之色。 大家毫不怀疑,这四辆摩托车绝对能安然落地,然后再给大家做出更加精彩的表演。 可惜的,上帝今天可能喝多了,那么多人的希望都没有听到――那四个摩擦车车手,刚从最高点向地面滑落,几道撕透黑暗的幽蓝光芒,就电闪般的飞向了他们,并精准的命中他们后心、雄口。 砰――接着,血花四溅,四个摩托车车手就像折翼的天使那样,好像惨叫了几声,就松开车子重重砸在了路面上,来回滚动了几下,再也不动了。 四个车手,几乎是在同一瞬间,被四颗子弹击中雄口,天使般的摔落凡尘。 老巴克等人惊呆了。 他们刚才清晰的看到,几道幽蓝色的光芒,是从前后左右四个方向飞来的,其中一道就在他后方。 下意识的,老巴克回头看去,就看到身后某个商铺的二楼窗口上,蹲着个个头不高,肤色发黑的女孩子,手里捧着一杆很专业的狙击步枪,左边的发丝上,还戴着一朵当地土著女孩结婚时才会戴的红色绢花。 上帝,就是她开枪射杀摩托车车手的吗? 老巴克眼珠子瞪大的和嘴巴一样大,在搞清楚这个残酷的现实后,很想双手抱着脑袋藏在路边阴影处,可因为太过于紧张,却无法动弹分毫,只能傻呆呆的抬头看着他。 女孩子也注意到了老巴克,对他甜甜的笑了一下,却没有理睬他,再次飞快的举起了狙击枪,冲一辆黑色大越野扣下了扳机。 第696章 他才是你儿子! 就在昨天,白板还哭的好像孩子似的,拍着雄膛对高飞和詹姆斯说他要退休了,以后再也不会去亲自杀人,他要和芭芭拉像无数奉公守法的美国良民那样,幸福快乐的生活在这个最伟大、最安全的国度里。 可那句话仿佛还在耳边回荡,今天他却又端起了改良版的狙击步枪,和新婚妻子芭芭拉、大猩猩以及猴子三人一起,开始残忍的收割人命。 没办法,有人靠着人数众多手里有枪,就敢肆意追杀他们的兄弟、把他们的兄弟撵的狗一样狼狈逃窜,这口恶气说什么也不能咽下去的。 我本善良,奈何现实逼良为、为杀手。 一个照面,四个人就从四个方向,点杀了四个优秀的摩托车――驾驶员。 无论这四个杀手的本领多大,但他们在飞跃时被人一枪撂倒,也只能说是优秀驾驶员,和杀手无关。 喀喇,飞快的拉动枪栓后,躲在东南角一栋教堂三楼窗口的白板,从瞄准镜中瞄准了一辆黑色大越野车的司机脑袋,并果断扣下了扳机。 银色的穿甲弹弹头,以死人无法想象的速度,咻咻厉啸着击穿轿车车窗,把司机脑袋砰然打爆,绽放出万朵桃花! 正在狂奔要冲过路口的黑色大越野,在司机光荣中弹后,车子就像驶去控制的疯牛那样,狠狠撞向一辆停在路口的车子。 哄! 一声大响,越野车撞在别人车子上后,直接飞上了半空,然后四轮朝天的重重砸在了地上。 那辆倒霉的车子,也被撞出十几米远去―一连撞了三四辆车子才停住,也不知道开车的哥们是死是活。 没有人关心这些被殃及的无辜良民,白板他们四个没有,紧追不舍而至的芬妮等人更不会在意。 前面四辆摩托车,和黑色越野车接连遭到毁灭性打击后,第二辆呼啸而至的车子,马上就是一个急刹车,三个身穿黑色夹克的大汉拎着枪,飞快的跳了出来。 正如默森所说的那样,芬妮带来的这些手下,都是老乔治从世界各地挑选的优秀退役特种兵,单兵作战的能力相当强悍,遇事也能保持绝对的冷静。 在开道的同伴殉职后,他们马上就做出了最为正确的反应――也许,是错误的。 因为三个人刚跳下车子,还没有等他们找到掩体观察周围环境,几颗可恶的狙击子弹,就把他们狠狠撂倒在了地上,其中一人命好,脑袋上挨了两颗,直接被打成了烂西瓜。 押后的芬妮大惊:还没有看到敌人在哪儿,就有十名手下光荣殉职。 这些手下,可比此前派去刺杀凯撒的那些杀手厉害,他们都是老乔治直接领导的单兵作战精英啊,怎么可能会像瓷娃娃那样,不声不响的被人打碎了呢? 这,证明了什么? 只能证明隐藏在暗中的敌人,比这些人还要强悍,冷酷,恶毒。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毕竟白板、大猩猩他们这些年一直拼搏在杀戮中,无论是单兵作战经验,还是能力,都不是老乔治手下这些平时戴着墨镜装酷可以、但没有多少几乎实战的手下能比的。 更何况,白板等人所使用的狙击步枪,都是经过改良的,堪称世间最完美的杀人武器。 名噪世界的法国外籍军团a军精锐‘狙杀小组’,无论是单兵作战还是小范围的团体配合,都要拉芬妮等人十七八条街。 躲在暗中点杀他们,和挥舞着屠刀的屠夫在鸡舍中宰杀一只鸡,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十名精锐手下瞬间丧命的残酷现实(那辆四轮朝天的车子里,除司机之外的其他两个手下还会不会活着,芬妮没有丝毫希望),让芬妮目瞪口呆,浑身颤栗了起来。 砰的一声脆响,坐在副驾驶上的那个手下,脑袋里窜出一股鲜血,软塌塌的倒在了司机身上,浓郁的血腥气息,也惊醒了芬妮,继而嘶声叫喊起来:“调头,快调头,走!” 幸好开车的哥们也算得上是真男人,没有被接连惨死的同伴吓坏,只是嘴里发出一声绝望的吼叫,飞快的调转车头,油门踩到底,擦着数辆车子逆行狂奔而去。 惨烈枪战,或者说一边倒的屠杀结束。 期间最多用了三十几秒钟,芬妮连敌人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十一名手下就命丧黄泉,这还是她见机得快,如果晚一步逃离的话,今天他们注定会全军覆没。 白板等人杀人时,从不为被杀者的数量来衡量自身安全系数,他们习惯了把所有危险都解决干净后,才会收起血淋淋的獠牙。 随着芬妮的落荒而逃,危险解除了。 枪战现场一片寂静,至少方圆三百米内,没有谁说话,更没有车子启动。 白板对西北角的芭芭拉抬手打了个手势,收起了狙击枪,蹲在地上快速拆卸,不到半分钟,那把可怕的狙杀武器就被拆散装进了一个小手提箱内。 然后,白板拿出一副金丝眼镜戴在脸上,提着手提箱慢悠悠的走下了楼梯。 老巴克盯着身后的商铺二楼,就保持着四十五度角的仰视动作,一动不动的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才被不远处一个女人发出的尖叫声而惊醒。 他这才发现,那个发丝间戴着绢花的女孩子,已经不见了,就像从没有出现在窗口那样。 冷汗,哗哗的从老巴克额头淌了下来,为自己看到杀手真面目后还能活着,而感动的连连画着十字,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跑回家里,喊起阿拉伯家仆,开着他上千万美金的豪车,连夜离开了拉斯维加斯。 从此,世界不夜城少了位富豪,某个风景如画的偏僻小镇内,却多了个乐善好施的慈善家,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被人亲切称为;巴克大叔。 白板的私人会所内。 “靠,我就知道你还会回来,你还没有和哥们说声再见,就怎么可以这样走了?” 大猩猩在高飞肩膀上狠狠砸了一拳时,猴子也解恨的在他皮股上踹了一脚,连声怒骂他怎么可以像老头那样没有人性。 看在他们帮过自己的份上,宽宏大量的高先生忽视了他们的不礼貌行为,指着维尼夫人说:“来,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夫人,请问你是谁?” “我在妮儿小姐的照片中看到过你,所以认识你,高飞先生。” 亲眼目睹了一场屠杀后,维尼夫人被吓得思维几乎都要停顿,直到芭芭拉握住她的手,给予了安慰后,才结结巴巴的说,她是小凯撒在美国的保姆,是老乔治聘用来的。 她虽然认识小凯撒的时间不长,但没有儿女又死了丈夫的维尼夫人,已经把孩子当做自己的亲人,不想孩子受到伤害,也不想孩子成为一个没爹的孤儿,这才在偷听到老乔治要对高飞下手后,抢先一步跑去警局报警了。 维尼夫人叙说过程中,白板两口子、大猩猩和猴子,嘴巴都长的老大,好像看怪物那样看高飞,同时眼里充满了愤怒的火焰:大家知道这小子和妮儿那些破事,却不知道他们竟然早就有了个儿子! 也真亏了大家把他当兄弟看,为什么有儿子后却瞒着大家? 真是岂有此理! 面对白板等人的愤怒目光,高先生只好举起双手投降,并赌咒发誓说他也是昨天才知道自己有个儿子的,为此只能把路遇德福拉夫人的事儿,街头巧遇儿子,又在医院干掉俩杀手的事儿,重新说了一遍。 看在这家伙态度还算诚恳的份上,新婚不久的白板率先原谅了他。 不过,他们同时也纳闷,老乔治怎么这么没人性,为了家族利益竟然要杀害高飞的儿子。 看到气氛缓和后,维尼夫人才忘记还没有说出最重要的事儿:“哦,高先生,你、你知道你在街头救走的那个孩子,其实不是真正的小凯撒吗?” 刚和白板要了颗烟叼在嘴上的高飞,闻言一愣,烟卷掉在了地上,却像没看到那样,一把就抓主了维尼夫人的肩膀:“什么,什么,维尼夫人,你说什么!?” 维尼夫人被高飞抓的老疼了,可她没敢反抗,因为她看出这厮被这个消息给刺激坏了,赶紧大声说:“真正的小凯撒,早就被妮儿小姐送走了――哦,高先生,你能不能先松开我?” 高飞从没有怀疑过,在街头偶遇,历尽千辛万苦才把他救出来,并交给莫邪征东带走救治的孩子就是他儿子小凯撒,因为和照片上的孩子是一模一样。 孩子的样子,已经被他牢牢的记在心里了。 可是现在,这个对他有着‘通风报信之功’的维尼夫人却说,他救下的那个孩子,根本不是他亲儿子! 哪怕高飞神经再怎么大条,好像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抓着维尼夫人的手,不知不觉间力气增大了很多。 看出事情不对的大猩猩,慌忙掰开高飞的手:“高飞,冷静一下,先听这位夫人说。” 高飞就像傻了那样,直愣愣的看着维尼夫人,仍然下意识的要去抓她,却被大猩猩抱住,只能挣扎着问道:“你说什么,你说什么?” 维尼夫人当然能理解高飞此时的心情,也没多做解释,从身上拿出了两张照片,递给了他:“喏,这个才是妮儿小姐的儿子,凯撒。” 照片上,妮儿窝坐在沙发上,一个孩子趴在她膝盖上,双手抱着她胳膊,扭头笑嘻嘻的笑着――几张照片,全部是妮儿在家里的生活照,其中一张上面还有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 高飞认识这个老人,妮儿的爷爷老乔治。 在大猩猩安慰性的拍打后背动作中,高飞慢慢的恢复了冷静,拿过了照片。 维尼夫人指着照片上的孩子,低声说:“看到了没,他才是真正的小凯撒。” 第697章 真相大白! 事不关己,关己则乱,这句话是对高飞此时状态的真实写照。 维尼夫人竟然告诉他,他好不容易救下来的孩子,竟然是假的,可他已经把那个孩子的相貌深深印在了骨子里,以为那孩子天生就该是他儿子。 所以当维尼夫人说出真相后,高飞有些接受不了,这才心乱有些失态,幸好在大猩猩等人的安慰下,慢慢恢复了理智,接过了照片。 看着照片上那个孩子,高飞低声说:“夫人,我想请您给我一个详细的解释。” “我肯定会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 维尼夫人接过芭芭拉递过来的一杯咖啡,开始给高飞讲述她所知道的所有。 其实,老乔治对小凯撒所制定的阴谋,维尼夫人并不全知情,她只是把在客房外面听到老乔治和芬妮的谈话内容,一丝不差的全部说了出来。 这个事关‘大义灭亲’的阴谋,维尼夫人知道的并不多,不过高飞却从她这番话中,慢慢推断出了整个阴谋:随着岁月的流逝,昔日纵横天下金融的老乔治感觉他活不了多久了,就把家族和离子基金全部寄托在了妮儿身上,希望她能和英国老牌家族杰拉德家族联姻,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来维持家族和基金的长盛不衰。 可惜的是,妮儿和高飞生了个儿子,这对骄傲的杰拉德家族来说,无疑是个耻辱――任谁的未婚妻和别的男人生孩子,对于男方来说都是无法接受的现实。 为了促成乔治和杰拉德两大家族的联姻,老乔治被迫想出了一个办法:找一个酷似小凯撒的小孩,故意把孩子的行踪泄露给尼科夫,让他派人干掉孩子。 外国人除了无法接受未婚妻和别人生孩子这点破事外,对于真草之类的名节看的不是太重,再加上尼科夫和妮儿俩人之间也没啥爱情可言,他们联姻就是一桩利益交还,所以只要大面上过得去(妮儿的私生子消失)就可以了。 但老乔治却没想到,眼看他的计划就要成功,小凯撒的替身就要被杀手干掉,高飞却横空出世,干掉了杀手救走了孩子,并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去了医院。 老乔治在暗骂尼科夫(实际上是焦恩佐在运作)无能后,只能替他擦皮股,派出杀手前往医院,继续刺杀那个孩子。 可这次他的愿望再次落空了,就在孩子再一次即将殒命时,莫邪征东却从天而降,救走了孩子,不知所踪。 两次刺杀小凯撒替身的行动失败,孩子失踪,把老乔治逼到了绝路上,在整个乔治家族的利益面前,他只能狠下心来来,准备干掉真正的小凯撒。 不过妮儿却从儿子的只言片语中,察觉出了大势不妙,马上派马诺克夫妻保护小凯撒逃亡华夏。 晚了一步的老乔治恼羞成怒,派出大批杀手前去追杀,结果因为某个神秘女人的出现,二十七个杀手只回来四个,小凯撒在马诺克夫妻的保护下,安全登上了前往华夏的航班。 这个结果让老乔治难以接受,于是就把矛头对准了高飞,派芬妮带领十数名乔治家族的精锐死士刺杀高飞。 维尼夫人在偷听到这一切时被发现后,预感到自己会被灭口,这才非常及时的逃离了酒店,赶往警局向高飞示警―― “事情就是这个样子,我偷听爵爷和芬妮的谈话时,听到他说好像在华夏那边也做了安排,具体是什么安排,我就不知道了。” 维尼夫人说完后,很遗憾的摊开双手耸了耸肩。 “原来是这样,我儿子已经坐上了回国的班机,那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只是他的替身。” 搞清楚这一切后,高飞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儿子患了罕见的先天性心脏病,虽说莫邪征东信誓旦旦的说能治好他,但这终究是高飞最大的一块心病,天底下当父亲的没有谁不希望自己儿子身体健康的。 现在好了,被莫邪征东抱走的孩子,原来只是一个替身而已。 当然了,高飞并没有因为那孩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就会不再关心他的死活,就凭他为小凯撒做出了那么多的牺牲(接连被刺杀两次),以后也会善待他。 同时也为他感到侥幸:如果他没有被老乔治选做为小凯撒的替身,肯定不会经历两次凶险,但先天性心脏病只能让他活到三岁就会夭折,那就没机会被莫邪征东救走了。 这也许是上帝安排的吧,先让那个孩子遭受两次刺杀后,才安排莫邪征东出面救走他,通过练习某种古武内功来延长生命。 在为那个孩子感到侥幸的同时,高飞更关心小凯撒的安全。 刚才维尼夫人也说了,老乔治还在华夏安排了后手要对小凯撒不利,那么他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华夏。 “白板,马上替我安排飞机,我要回国。” 高飞抓主白板的手刚说出这句话,维尼夫人却站起来说道:“高飞,你现在不能走!” “为什么?” 高飞愣住,现在他儿子面临未知的危险,正是最需要他的时侯,他怎么就不能走了? 维尼夫人急急的说:“妮儿,妮儿小姐!高先生,难道你忘了妮儿小姐目前的处境了?她需要你的帮助!” 正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高飞只顾着关心儿子了,却忘记了儿子他娘:妮儿已经被老乔治软禁了起来,如果高飞着急回国照顾孩子的话,那么她就会被迫和尼科夫结婚,被那个卑鄙的英国佬祸害…… 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无法接受自己老婆被别人抢走这种事,哪怕是为了儿子。 不过维尼夫人提醒高飞,绝不只是他女人会被别人抢走这么简单:“我相信现在妮儿小姐已经知道小凯撒被刺杀一事了,我也是一个女人,虽然我没有孩子,可我仍然能理解妮儿小姐此时的感受。因为尼科夫先生,小凯撒被刺杀,妮儿小姐肯定会把这一腔愤怒都洒在他头上,也许会趁着结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可是小凯撒,他同样需要我的帮助啊。” 高飞急得抬手抓了抓头发,觉得当前真的进退两难:一边是儿子,一边是儿子他老娘,俩人处境都特么的很危险,都需要他去支援,他该选择谁? 白板说话了:“高飞,你先别乱,听我说。无可否认的是,孩子当前更需要你,不过关键问题是,无论我们多么努力,都无法追得上他了,我的私人飞机肯定追不上国际航班,这是个不争的事实。所以我觉得,你必须留下来照顾妮儿。” 芭芭拉接着说:“你留下,我和白板去华夏。” 白板和芭芭拉昨天刚结婚,昨晚他还说要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但为了高飞的事情,这对新婚夫妻却自告奋勇说要前往华夏保护小凯撒――高飞心里很感激,这才是真正的兄弟啊,哪像猴子和大猩猩这俩牲口,就知道站在旁边看热闹。 仿佛察觉出高飞心里在想什么,站在旁边打了个电话的大猩猩走过来,一脸幽怨的拍了拍他肩膀:“唉,等我把话说完后,你再在心里骂我好不好?我已经给詹姆斯打电话了,要求他用最快的速度赶往华夏。他在欧洲,从那边去华夏,要比这儿近很多,完全可以抢在你儿子那架航班落地之前赶到华夏,做出安排的。” 被说穿心事后,高飞老脸一红,骂道:“嚓,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我是那样的人吗?” “不是才怪。” 猴子冷笑一声,拽了大猩猩胳膊一下,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白板一愣:“猴子,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坐飞机去华夏为某人的儿子护驾,哪怕这时候去了只是溜溜腿,也比在这儿看人白眼要好得多。” 猴子的声音从门外传来,脚步声却加快了,很快就消失在了外面走廊中。 对猴子的挖苦,高飞就像聋了那样毫不介意,仿佛不是说得他那样。 实际上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如果把高飞换成猴子,他也会这样竖着中指鄙视一下后,该干嘛就得去干嘛,而且还得尽全力。 五年前,猴子唯一的亲妹妹,加入了国际慈善组织前往索马里救援时,和她的七个同伴都被当地一军阀头子枪杀了。 非常不巧的是,猴子恰好在事发前几天的一次任务中重伤,听闻传来的噩耗后,哭的是死去活来,拔掉身上的管子就要赶去索马里,却因为激愤相加下昏了过去。 等他醒来后,才知道高飞已经单身踏上了前往索马里的征程。 几天后,索马里那个军阀头子满门十四口人,全被被灭口――事后等高飞回来后,猴子只是在他肩膀上狠狠砸了一拳,却没有说半个谢字。 就像现在这样,猴子和大猩猩急吼吼赶去机场,高飞绝不会说辛苦。 有些事,根本不用说出来,大家心里都明白。 “高飞,放心,有詹姆斯抢先一步赶到华夏,你儿子肯定会没事的。” 白板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淡淡的说:“你留下处理这边的事情,我和芭芭拉也去华夏――你别以为我们也是为你儿子去的,我只是答应芭芭拉婚后要去华夏旅游,这次和猴子他们两个同行,也算是在路上有个伴吧。” 高飞心里一暖,还没说什么,却听维尼夫人小心的问:“高先生,我能不能也去华夏?我也很向往那个国度,也更想再次看到小凯撒――我在这边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 维尼夫人为了高飞父子,已经得罪了老乔治,再留在美国肯定没她好果子吃,就算她不委婉的提出要去华夏,高飞也会安排她去的。 高飞拿起她的手,低头在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说:“现在我正是邀请你,以后专门照顾小凯撒好吗?” 第698章 秦紫阳怀孕了! 美国这边黑夜来临时,华夏这边却是朝阳初升。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京华上空的天少有的湛蓝,还飘着朵朵白云,一年中绝大部分都喝风吃沙子的小鸟们,也为这个好天气而在树梢上欢快的叫着,蹦跳着。 经过院方的细心疗养后,叶心伤和铁屠的伤势恢复的很快,现在已经能下地行走了,这得益于他们自身素质的强大。 在他们的要求下,他们已经从那座神秘的地下医院,转移到了301医院。 没有谁喜欢总是呆在上百米的地下,尤其是铁屠,现在只要提到‘地下’这两个字,他的嘴角都会条件反射般的抽几下。 恐怕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无法忘记在成吉思汗陵所遭遇的那一切了。 做为特殊人士,他们俩人的病房被安排在医院的最后方,一个单独的小院中。 小院不大,里面长着一棵数十年的苹果树,夏秋两季时,老苹果树茂盛的枝叶就会把整个小院全被覆盖。 俩人没有说话,各自坐在一张躺椅上眯缝着眼晒太阳。 吱呀一声,小院的木门开了,秦紫阳拎着一个小保温桶,一个方便袋走了进来。 保温桶内盛着的是鸡汤,方便袋内装着包子、油条,这是叶心伤俩人的早餐。 相比起一个多月之前,秦紫阳明显消瘦了很多,显得下巴更尖,狭长的眼睛更长,却仍旧保持着她本身那种独特的另类美。 叶心伤睁开了眼睛,铁屠却像是睡着了,发出了轻轻的鼾声。 “吃饭了,你们洗过脸了没有?” 秦紫阳把饭盒放在石桌上,打开了保温桶的盖子。 “当然洗过了,每天早上起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必须得打扫个人卫生,这可是你一再嘱咐的。” 叶心伤笑了笑,满口的白牙整齐,光泽:住院的这段日子内,在秦紫阳的强烈要求下,他和铁屠都被迫戒了烟,虽说没烟吸的滋味很难受,但看在能保持口腔清洁的份上,忍了。 “嗯,还不错。” 秦紫阳盛了两碗鸡汤,冲铁屠叫道:“喂,大块头,醒醒,吃饭了。” 铁屠眼睛也没睁开,淡淡的问:“有烟吗?” 秦紫阳很干脆的回答:“没有!” 铁屠这才睁眼,用力吸了下鼻子说:“可我嗅到了烟草的味道,秦紫阳,你不许我们俩人吸烟,自己却偷着吸,这算什么道理?” “哪儿有?我怎么没有嗅出来?” 秦紫阳抬起胳膊,放在鼻子下面嗅了下时,眼里闪过了一丝慌乱。 “哦,不吸烟我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了,你们先吃,我等会。” 铁屠打了个哈欠,重新闭上了眼睛。 “不吃拉倒,还求你吗?” 秦紫阳不满的撇了撇嘴,端起一个小碗拿着调羹,坐在叶心伤面前的椅子上:“张嘴,我喂你。” 叶心伤扫了铁屠一眼,小声说:“不用了吧,我自己可以的。” 秦紫阳俏脸一沉:“怎么,不稀罕我喂你?” “哪敢,哪敢,我是求之不得啊。” 叶心伤慌忙张开嘴,任由秦紫阳像喂儿子那样的喂饭。 人们常说表面越是正经的家伙,骨子里就越是闷扫——叶心伤肯定就是这样的人,平时看起来文质彬彬的一副正人君子模样,可此时每喝一口鸡汤,就含情脉脉的看秦紫阳一眼。 小半碗鸡汤下去后,秦紫阳实在受不了叶心伤这炙热的眼神,心里一晃手一哆嗦,调羹里的鸡汤洒在了他身上。 偏偏这时,铁屠那边传来了一声若有若无的轻笑,秦紫阳脸色发红,赶紧把小碗放在石桌上:“嗨,还是你自己来吧,免得被某个电灯泡在肚子里耻笑。” 铁屠很冤枉:“我哪有耻笑你们?只是想到一件有趣的事儿罢了。还说我是电灯泡,你以为我真愿意每天看你们在这儿秀恩爱啊?我早就说去别的房间,不是你怕心伤晚上没人陪说话,死活不让我走?” “一铁块似的大男人,啥时候变得这样伶牙俐齿了?看来是跟高飞学的吧?” 秦紫阳嗔怒的一瞪眼:“再敢这样啰嗦,信不信我只给心伤一个人吸烟?” 铁屠闭嘴,举手做了个投降的手势。 阳光晒在叶心伤脸上,散发出了更加浓郁的幸福:“紫阳,秦叔叔那边处理的怎么样了?” 孙天扬出逃后,秦六甲事败,当局该怎么处理他,已经成了秦紫阳最大的心事。 听叶心伤提起自己老爸后,秦紫阳松了口气低声说:“结果已经下来了,他病退,被安排在了西山荣军疗养院。” 今年五十岁的秦六甲,在官场上来说算是小年轻,位居中将高位,正值当打之年,前途一片辉煌,如果不是犯了原则性的错误,他怎么可能被‘病退’? 但这已经是秦紫阳所求到的最佳结果了,也幸亏是高家在关键时候拉了他一把,要不然他这时候就没资格去疗养院了,把牢底坐穿才是他的下场。 叶心伤牵起秦紫阳的手,拍了拍她手背安慰道:“嗯,能够全身而退也不错,看来国家还是很重视他此前做过的贡献。我能理解秦叔叔当前的心情,从忙碌中一下变成终日无所事事,肯定会产生失落等负面情绪,就像我和老铁在这儿养伤不能吸烟,只要熬过一段日子,心态自然就能放平了。” “希望他能这样豁达吧。” “他比我们都聪明。” 叶心伤松开秦紫阳,笑着说:“所以啊,你也得放开心,看你这段日子憔悴的厉害。” “我没事。” 秦紫阳强笑着张了张嘴,却没说什么,只是给自己默默盛了一碗鸡汤。 铁屠终于忍受不住鸡汤和肉包的美味了,坐起来走到石桌前,抓起一个包子塞到嘴里,几下就咽了下去。 “又没人和你抢,怎么吃相比猪还难看。” 秦紫阳喝了口鸡汤,满脸都是讥讽的正要挖苦铁屠时,却忽然抬手捂住了嘴巴,发出了几声干呕。 叶心伤一愣,慌忙问道:“紫阳,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 秦紫阳左手捂着嘴巴,右手摆了摆,站起身飞快的冲进了房间。 望着秦紫阳的背影,铁屠若有所思,再看向叶心伤时,眼里闪过一抹黯然,心中叹了口气,又拿起了一个包子。 在叶心伤的关心守望中,秦紫阳几分钟后走了出来,除了脸色有些苍白之外,精神还算可以:“紫阳,你到底是怎么了,去找医生看看吧。” “不用了,没事,可能是鸡汤太腻了,有些受不了。” 秦紫阳强笑着摇了摇头,坐了下来。 “既然腻了,那就别喝了。” “嗯。你们喝,等会儿我去餐厅吃点清淡的东西。” 秦紫阳很乖巧的点了点头,又替叶心伤盛了一碗鸡汤,拿起保温桶盖子刚要盖上,却又忽然‘呕’的一声,赶紧抬手捂住嘴巴,再次飞快的去了。 叶心伤去端碗的手顿了下,随即紧紧攥了起来,手背上青筋突起。 他就算是再傻,也开始明白什么了。 “唉。” 铁屠眼神复杂的看了眼叶心伤,端起小碗喝了口鸡汤,淡淡的说:“心伤,这是一个你和紫阳俩人都无法面对的现实,就看你要怎么处理了。” 叶心伤眼神茫然,抬头看着明晃晃的太阳,喃喃的说:“什么现实?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铁屠犹豫了下,冷冷的说:“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叶心伤嘴角剧烈抽了几下,忽然猛地一拍桌子,瞪目大喝道:“铁屠,你这是什么意思啊?逃避?我逃避什么了?” 不等铁屠回答,叶心伤继续喝道:“你怎么会有那种想法?你、你的思想也太龌龊了吧?我和你相交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一直没有看出来呢?你——你此时心里是不是在耻笑我,是不是!” 铁屠双眼微微眯起,淡然道:“是,又能怎么样?” “你混蛋,你有什么资格耻笑我,有什么资格!” 叶心伤大吼着,腾地站起,拿起盛着鸡汤的小碗,狠狠砸向了铁屠的脑袋。 铁屠却没有躲闪——不锈钢的小碗重重砸在他额头上,不算凉的鸡汤,和血丝混合着从他脸上淌了下来,他却没事人一样仍然坐在那儿。 叶心伤愣住,眼里的疯狂神色攸地消散,嘎声道:“老铁,你、你怎么不躲?” “我为什么要躲?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喝过混合了人血的鸡汤,尤其是我自己的血,今天终于找到机会了。” 铁屠冷笑一声,抬手擦了嚓淌到脸上的汤汁,伸出舌头舔了下,吧嗒着嘴巴喃喃的说:“味道不怎么样,有些腥,看来下次得多放点大料才成。” “你、你!” 叶心伤抬手指着铁屠,身子剧烈颤抖了几下,无力的坐了下来。 “心伤,有些事是躲不过去的,尽管它发生的很无奈,可无论你怎么逃避,最后都得解决它。而且,解决的越早,就越好。” 铁屠抬起衣袖擦了擦脸时,秦紫阳清冷的声音从门口那边传来:“老铁说的没错,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得解决。” 叶心伤根本不敢回头去看秦紫阳,只是强笑着涩声说:“哈,发生什么事了?你和老铁都搞得和真事似的,我怎么就不知道呢?” “那我来告诉你。” 秦紫阳快步走到石桌前,弯腰伸出双手捧起叶心伤的脸,看着他的眼睛,几乎一字一顿的说:“我怀孕了,孩子,是高飞的。” 叶心伤可不是那种毛头小伙子了,如果从秦紫阳的两次意外反应中还看不出她已经怀孕,那他可就白活这么大了。 但是,当秦紫阳捧着他的脸,郑重其事的告诉他说,她怀孕了,孩子是高飞的后,叶心伤的脑子里还是轰的一声响。 他多么希望,他刚才看到的只是假象。 说出让自己憔悴的真相后,秦紫阳整个人都放松了许多,松开手坐了下来。 第699章 叶心伤的悲苦爱情! 看着石桌上的早餐,秦紫阳左手轻轻抚着自己小腹,淡淡的说:“我和高飞那些破事,你和铁屠都知道了,我不想再重复。我想说的是,我只和他有过一次,没想到这一次就怀上了。” 女孩子,尤其是像秦紫阳这种整天喊打喊杀的女孩子,生理各项功能肯定会因为超负荷的训练,而发生紊乱现象,在没有遇到高飞之前,她大姨妈来串门的日子,就有过几次拖延了。 所以在被高飞强迫后第二个月没有来大姨妈,她也没忘心里去,直到叶心伤去外蒙执行‘惊天计划’时,她才有所察觉,不过那时候她以为外蒙一行实在凶多吉少,没必要再为这种事烦心,就一往无前的去了。 至于救回叶心伤后,秦紫阳会在他那种状态下,把这件事告诉他吗? 最让秦紫阳感到恐怖的是:她曾经试图悄悄把孩子干掉拉倒,可医生却告诉她说,因为早年训练运动量过大的原因,她身体某个器官受到了损伤,这次能够怀孕,已经是万分之一的机会了,假如干掉孩子,那么她再成为妈妈的希望很渺茫。 没有一个女人不希望自己能做妈妈的,谁都不想放弃孕育世界未来的骄傲感,秦紫阳也是这样,尤其是在父亲遭到打击后,她要是再没机会成为一个妈妈,那她以后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有情水也饱这句话,只是存在于美丽的爱情传说中罢了,现实中如果让你每天对着几个祸水级美女,却不给你一点吃的,看看你能饱几天? 爱情是伟大的,但却不是生命的全部。 有个孩子,把他(她)抚养成人,才是绝大多数女人最大的心愿。 一方面是孩子,一方面是爱情,让秦紫阳不知该选择哪边。 难以取舍的下场,就是让秦紫阳在这些天内迅速憔悴了下来,几次想找机会把话和叶心伤挑明了,可每次都在碰到他含情脉脉的眼神中,把话咽了回来。 今天,一次偶然的机会,女性怀孕后的强烈反应,终于把矛盾摆在了桌面上,就算秦紫阳想掩藏,也掩藏不过去了,只能说出了心里话:“心伤,我知道我是自私的,对不起你――可、可我真的不想成为一个没有孩子的女人。” 反手擦了擦泪水,秦紫阳声音沙哑,看着发呆的叶心伤:“我早就想过了,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唯有一个办法。” 叶心伤傻了般的问:“什么办法?” “我们,分手吧。” 秦紫阳垂下眼帘,低声说:“你再去找一个女孩子,我相信依着你的条件,肯定能找到最适合你的女孩子……至于我,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嫁给高飞的,因为我根本不爱他。更何况,依着我现在的家世,也配不上高门嫡系了。” 叶心伤嘴唇哆嗦,老半晌后才呵呵笑了笑:“书上说的还这没错。女人主动提出分手时,总是会说同一个理由,那就是相信男人能找到最合适他的女孩子。” 秦紫阳慢慢抬起头,哑声说:“心伤,你不信我说得话?” 叶心伤晃晃悠悠的站起身,向门口走了几步,淡淡的说:“我怎么会不信呢?我、我究竟该怎么说,你才信我是真的信你?” “呵呵,听起来好像是绕口令,对吧,老铁?” 秦紫阳忽然笑了笑,眼神闪烁着,随意拿起保温桶站了起来,看样子好像要走。 铁屠没说什么,只是端起了碗。 这种情况下,他的确不知道该说什么。 秦紫阳走到叶心伤身边,轻轻的说:“心伤,我明白你对我的感情。以前我没珍惜,现在我懂了,也知道我欠你太多――你放心,我会补偿你的。” 叶心伤头也不回的问,声音空灵:“补偿我?怎么补偿?” “这样补偿,你看怎么样?” 秦紫阳深吸了一口气,昂起雄膛向后退了两步,握着保温桶的右手猛地举起,狠狠砸向自己小腹! 她希望能一保温桶,把肚子里那个不该存在的孽种,一桶敲掉,来补偿对叶心伤。 “紫阳,你……” 听到破空声音后,叶心伤攸地转身,脸色大变,大喝声中做出了要扑过去阻止她的动作,但已经来不及了,秦紫阳砸向自己小腹的动作很快,力度很猛,就算她没有怀孕,这一保温桶下去,也几乎能把自己砸个半死。 眼看秦紫阳就要自残,叶心伤无法阻止,只能眼睁睁看着悲剧发生时,铁屠动了:右手中的小碗攸地飞出,重重击打在了秦紫阳握桶的右手手腕上。 秦紫阳吃痛低呼一声,右手下意识的猛甩,保温桶嗖的一下飞了出去,重重砸在了那棵老梧桐树上,里面半桶鸡汤四溅。 叶心伤扑过去,一把把她抱在怀里,顾不得身上伤势未愈,用力晃着她的身子嘶声吼道:“做什么,你这是做什么,你想让我为你付出全部感情后,再对你愧疚一生吗!?” “我、我觉得唯有这个办法,才能解开我们两个的心结。” 秦紫阳忽然趴在叶心伤怀里,嚎啕大哭:“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一点也舍不得离开你,可我也不想失去孩子,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就留下孩子啊,我没有说非得打掉他啊?只要是你喜欢的,我也会喜欢啊,从小我们不就是这样吗,你怎么就忘记了呢?” 秦紫阳这一嚎啕大哭,叶心伤毛了,赶紧给她擦泪,哄她――就像小时候对她那样,眼里全是‘一切随你,我没意见’的犯贱样,没有半点男人气概。 秦紫阳继续大哭:“可这次不是一个小猫小狗,是孩子啊,是别人的孩子啊!” “别人的孩子那又怎么样?” 叶心伤给她擦着泪水,心疼的安慰道:“只要是你生出来的,那就是我的孩子!谁敢来要,我就和他拼命――好了,好了,莫哭,你不知道我最怕你哭吗?” “你怎么这样窝囊,甘心去抚养别的男人孩子,你怎么这样窝囊啊!” 秦紫阳嘴里骂着叶心伤窝囊,却抱着他的脖子狠狠吻在了他嘴上。 “一对矫情的狗男女,不就是女的怀了别人孩子了吗,就这点破事还寻死觅活的,真是让人反胃。唉,女人啊,就知道你得这样闹,然后男人就被你闹傻了。” 铁屠不屑的撇了撇嘴,扭过头不再看这俩人。 仿佛把整个世界都吸到嘴里后,秦紫阳才喘着粗气松开叶心伤,认真的说:“我答应你,我们结婚后,你可以去外面找个女人,让他给你生个儿子,然后交给我来抚养,这样我们就谁也不欠谁的了。” 叶心伤呆住…… 铁屠却用力一拍桌子,大声叫道:“好主意,当浮三大白!可惜没酒,秦紫阳,还是把你用来消愁的香烟拿出来吧,别告诉我说你没有。” “你鼻子比狗还灵。” 秦紫阳看向铁屠时,面色又冷了下来,拿出一盒烟扔了过去。 铁屠接住,有些激动的点上一颗,用力吸了一口,全身哆嗦了起来,惬意的闭上眼说道:“这才是我的最爱――叶心伤,来一颗吧,我知道你忍不住了。” 叶心伤对秦紫阳已经爱到了骨子里,如果她被迫坏的那个孩子是别人的,而不是高飞的,他绝不会像刚才那样难受,只要能一辈子拥有她就满足了。 更何况,刚才秦紫阳惨烈的做法,已经把他深深折服了:为了他,紫阳妹妹宁可自残。 所以,当铁屠拿着香烟惹他后,他顺势松开秦紫阳,大步走过来,夸张的一下点上两颗烟,猛吸了一口,接着就剧烈的咳嗽了起来,咳嗽的泪水都淌了下来。 铁屠看在眼里,心中叹了口气。 他当然能看出好兄弟此时的心情是多么难受,喜欢的女人被人强迫也算了,还怀了孩子,偏偏这个孩子还不能干掉,更特么让人烦恼的是,女人怀的孩子是另外一个好兄弟的――这笔烂帐和谁去算,借着吸烟痛痛快快的哭一场,也许是个好主意。 秦紫阳坐在叶心伤身边,替他轻捶着背,喃喃的说:“你放心,我会弥补你的,我一定会弥补你的。” “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以后不许再提――包括那个混蛋的名字,懂吗?” 叶心伤抬起头,咳嗽的眼睛有些充血。 “听你的,以后绝不会再提。” 秦紫阳少有的乖巧听话:“就算那个混蛋跪在我眼前求我什么,我都会装做看不见。” 铁屠赶紧重重点头:“对,大丈夫、哦,大女人理当如此,抛却所有爱恨情仇,权当一场过眼烟云,大梦初醒……” 就在老铁罕见的卖弄嘴皮子时,秦紫阳的手机叮叮当当的叫了起来。 拿出来看了眼来电显示,她的眉头就皱了起来,然后果断扣掉了电话。 片刻后,手机铃声再次响起。 她再扣掉。 再响。 秦紫阳抬手就要把手机扔出去,却被叶心伤拦住:“接电话。” 秦紫阳嘴角抽了抽:“是他的电话。” 叶心伤冷笑:“哼,就是他的电话,你才该接,我倒要听听,那个混蛋没事给你打什么电话。” 铁屠在旁边打圆场:“也许,是想问候咱两个的身体恢复情况吧?” 不等叶心伤说什么,他又摇头:“不对啊,他要是真关心哥们身体,可以直接给咱们打电话,没必要通过弟妹来传达啊,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少说话,别人也不会把你当哑巴卖掉。” 秦紫阳狠狠瞪了铁屠一眼,问叶心伤:“接,还是不接?” 叶心伤说:“接。” 铁屠说:“接,打开免提!” 无视被秦紫阳在腿上狠狠踢了一脚,铁屠竖起了耳朵。 高飞不满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清晰可闻:“秦紫阳,你搞什么呢搞,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第700章 我只信任你! 就在刚才,怀了高飞孩子的秦紫阳,和叶心伤上演了一幕感人的狗血桥段。 在铁屠的插科打诨下,俩人好不容易才暂时解开这个死结,高飞就像有未卜先知的本领那样,一个电话打过来,语气还相当的呛,就像村夫教训在外面鬼混的老婆,语气要多霸道,就有多霸道。 “我刚才……” 秦紫阳本能的正要解释为什么不接电话,接着就意识到自己没错了,语气一下子冰冷起来:“我就是不接你电话怎么了?你是我什么人,又有什么权力要求我必须得接你电话?” 那边的高飞登时语塞:“那个啥,我就是有些纳闷,你怎么总是扣我电话。” 秦紫阳不耐烦的说:“我很忙,没空和你在这儿闲扯。有话快说,有屁就放。” 铁屠伸出大拇指,示意秦紫阳说的很正确。 高飞没想到秦紫阳说话这样冲,脱口骂道:“草,你是不是有病?我又没有招你惹你,这样和我说话。” “是啊,我是有病了,病得还不轻,麻烦你来给治疗一下?” 秦紫阳重重点头,心想:病得是很严重啊,肚子里还多了块肉呢。 高飞好像终于想到‘千万别和女人呕气斗嘴,要不然就是猪’这句名言了,冷哼一声说:“我给你打电话是想让你帮我一个忙,你先别扯那些为什么要帮我的闲话,听我说。” 这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高飞通过电波,把他在美国发现有个亲生儿子的这件事,简单叙说了一遍,末了才说:“我儿子乘坐的航班,大约在20个小时后到达京华,你必须去接机,确保他的安全。” 铁屠的眼角不住跳动,心中暗骂:么的,又是孩子!草,高飞啊高飞,你知道哥们刚才费了多少口舌,才为你平息那场风波的?可这边还没有尘埃落定,你却冒出来说,已经和一个外国女人有了个两岁的儿子了!你以为你是谁啊?人形播种机,四处留情,满世界的都有你孩子!你最该欠揍的是,这种事别找秦紫阳啊! 铁屠不知道叶心伤是怎么想的,可他相信秦紫阳此时绝对到了暴怒的边缘,因为她已经抓起了小铁碗,准备等高飞那边话音落下就会摔出去,随即就会一通大骂,像狂风暴雨那样。 不过接下来高飞的一句话,却像阳光那样,把满天的阴霾都驱散干净了:“老铁和心伤有伤在身,我只能请你帮我了,别人我都信不过。” 高飞倒是信得过沈银冰、信得过老王他们,关键是他们没有阻止杀手的能力。 他也信得过高云华――可他早就打定主意,不会再求高家任何人帮他做任何事(高云华主动帮着秦城城、颜红俩人戒毒,是他苦苦哀求高飞的结果)。 至于白瓷,更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不提也罢,所以思来想去,只能给秦紫阳打电话求救了。 一种被人信任的强烈自豪,让秦紫阳脸色好看了许多,淡淡的说:“嗯,等我看看有没有时间,有时间也许我会去,就这样吧,挂了。” 不等高飞说什么,秦紫阳就扣掉电话,然后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叶心伤。 叶心伤纳闷的问道:“你看着我干嘛?” 秦紫阳认真的回答:“你现在是当家的,咱家的事你说了算,你说我管,还是不管这件事?” 叶心伤嘴巴张了张,扭头问铁屠:“老铁,你说呢?” 铁屠站起身,拿着烟盒走向房间,淡淡的说:“这是你们的家事,老子没兴趣参与。” ―― 看到默森拿着手机,在房间内不停的转来转去,妮儿斜斜的躺在沙发上,吃着零嘴看着电视。 当默森第三十二次从她眼前走过时,她终于发脾气了,啪的扔掉零食,很不满的说道:“默森,你能不能别走了?转的我头疼。” 默森停步,看着妮儿嘴巴张了张,没说出什么。 妮儿晒笑一声:“怎么,是不是心里很不安?” 自从默森接到那个电话后,就变得不安了,相反妮儿完全镇定了下来,找到一包零食坐在那儿咔吧咔吧的吃了起来。 “我有什么不安的?小姐,我知道你只是夸大高飞的本领来让我心乱罢了,我对芬妮还是很有信心的。” 默森强笑一声时,手机振动起来,她赶紧接通了电话:“喂,我是默森。” 妮儿竖起了耳朵,凝神看着默森的表情变化。 可惜这姐们的脸太黑,就算有什么变化也看不出来,不过幸好她眼珠子不完全是黑的,能够通过瞳孔的骤然收缩,看出她听到的消息,是多么的让她吃惊。 妮儿笑了,很开心,又开始吃零嘴,很欢快的样子。 “他真那样厉害?” 默森喃喃的自语了一声,看着妮儿叹了口气说:“唉,妮儿小姐,你说得没错,你喜欢的那个男人很出色,芬妮带了十一个手下去追杀他,结果只有芬妮带着一个人回来了。” 妮儿脸色平静,慢条斯理的又吃了个薯片,才淡淡的说:“芬妮能够带着一个人跑回来,这已经让我很吃惊了。” 她说是吃惊,脸上却没有丝毫吃惊的样子。 默森忍不住地说:“芬妮那十个手下,只是中了暗算,高飞在暗中埋伏好了人。如果是正面抗衡的话,凭着芬妮和她那些手下的本领,说不定……” 妮儿冷笑着打断她的话:“我敢发誓,如果是正面抗衡的话,芬妮绝没有机会活着回来!默森,你们根本不理解高飞,不理解他身边都是有些什么人。那些人,才是杀人的专家,他们能用最简洁的方式干掉一个人,然后从容离去。如果把他们比喻成虎狼的话,芬妮他们最多也就是一群看家狗。你觉得一群狗和一群虎狼正面抗衡,能活着的几率有多大?” 一个骄傲的人被比喻成看家狗,这是一个耻辱。 可默森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因为刚才芬妮在电话中已经告诉她了,追杀高飞的那些人,连敌人什么模样都没看到,在短短几分钟内就一败涂地了。 妮儿把芬妮他们比作是看家狗,还是高抬了他们。 也许,他们只是一群任人宰割的羔羊,在强大的对手面前只能悲哀的咩咩叫。 “对于这样的结果,你不要难过,能够死在世界顶级佣兵手中,是他们的荣幸。” 妮儿很好心的安慰了默森一句,问道:“我爷爷是什么意思?” 默森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说:“爵爷很愤怒,发誓就算高飞把他杀了,也要把你嫁给尼科夫!” 妮儿脸色一变,愣了片刻才喃喃的说:“他当然不会杀我爷爷,可尼科夫要倒霉了。乔治家族不但没有和杰拉德家族达成联盟,还有可能会因为尼科夫的死反目成仇。默森,我要是你的话,就会提醒爵爷老先生别这样做,得不偿失的。” “不一定吧?” 妮儿的话音刚落,房门就被人推开,脸色铁青的芬妮,带着两个外形彪悍的男人走了进来。 “芬妮。” 默森看了眼站在芬妮背后的那俩手下,眼里闪过一抹疑惑,正要说什么,芬妮却摆了下手,示意她先别问。 妮儿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皱眉问道:“什么不一定?” 芬妮冷冷的说:“尼科夫先生不一定会死。” 妮儿晒笑:“你觉得他能挡住高飞?” “他也许挡不住,但他能躲开。” “躲开?” “正是。” 芬妮忽然很古怪的笑了笑,垂首看着自己的右手:“既然敌人强大到几乎不可战胜,只有傻瓜才会继续和他们正面抗衡,为什么不潜入暗中呢?” 妮儿更加不解:“芬妮,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意思很简单,我要带你离开这儿。” 芬妮扭头对两个手下使了个眼色,闪到了一边。 那俩手下会意,板着脸走向了妮儿:“尊敬的女士,请你跟我们走。” 妮儿还没有说什么,默森踏前一步挡在了她面前,看着芬妮沉声说道:“芬妮,我的任务是保护小姐要绝对安全,在没有接到爵爷的亲口命令之前,任何人不得带她走。你先稍等,我要给爵爷打个电话问问。” “为了高飞父子,死了那么多人,爵爷很生气,忘记给你下命令了。” 芬妮耸耸肩,摊开双手说:“好吧,你最好快点,因为我担心高飞会追到这儿来。” “稍等。” 默森拿出电话,低头刚要拨号――芬妮忽然抬手,咻的一声轻响,一颗子弹钻进了默森的心口。 “呃!” 默森发出一声临死前的轻哼,仰面摔倒在了沙发上,望着天花板的眼睛瞪的很大,里面全是不解:芬妮为什么要杀我? 芬妮忽然开枪射杀默森的现实,让妮儿彻底傻掉,替默森问出了她最想知道的问题:“芬妮,为、为什么?” 一个很儒雅的,字正腔圆的伦敦口音从外面门口响起:“因为她在按照我的意思做事。” 妮儿向门口看去,就看到几个男人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最前面的那个,正是老乔治为她精挑细选的未婚夫,尼科夫?杰拉德。 尼科夫身后,跟着三个长有亚洲面孔的人。 看到其中两个后,妮儿脸色刷的苍白:“高、高雅,田中秀则!” 为了帮高飞出气,妮儿悍然对高雅的春树集团,田中秀则的大合集团进行了打击,在出手前,她就已经详细研究过两个人的资料。 前不久,妮儿还看到了高雅的真人。 只是她没想到,会在眼前这种情况,再次看到高雅俩人,而且他们还是和尼科夫在一起。 他们两个,什么时候和尼科夫混在一起了? 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妮儿心里变得一片冰凉。 高雅嘴角翘了一下,轻声说:“我还以为你真会成为我嫂子的,如今看来,以后得称呼你尼科夫夫人了。” 第701章 真正的阴谋家! 高雅和田中秀则俩人,是怎么和尼科夫走到一起的,妮儿当前不怎么关心了,更没理睬得意的高雅,只是看向了芬妮。 妮儿只想替遭到暗算的默森问问,为什么要杀她? 尼科夫笑了笑,对芬妮伸出了右手。 芬妮收起手枪,冲妮儿甜甜的一笑,浑身的戾气瞬间消散,拿起尼科夫的手,在嘴上轻轻吻了一下,喃喃的说:“我的主人,我终于可以回到你身边了。” 把芬妮揽在怀里,尼科夫抚着她的发丝,慢慢滑过她的背,最后落在她饱满结实的美豚上,不轻不重的捏了一下说:“这几年让你陪着一个糟老头子,让你受委屈了。” 芬妮右手按着尼科夫的雄膛,媚眼如丝:“只要能获得你的爱,我甘心为你赴汤蹈火的――只是,每当那个老东西趴在我身上时,我都必须得拿出所有的毅力,才能强迫自己脸上带出幸福、舒服的样子,那滋味,真的好恶心。” 就算是傻瓜,也能从尼科夫俩人的爱恋动作,和所说的话语中听出什么了:芬妮,从来都是尼科夫的女人,她这几年呆在老乔治身边默默奉献,就是尼科夫安在他身边的一根钉子,等到最关键的时侯,这颗钉子才会发挥出它最大的威力。 妮儿呆呆的看着尼科夫,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这个被很多人称为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其实是一个心机颇深的阴险人物,在杰拉德、乔治两大家族试图联姻时,他就趁着老乔治要重新招募一批死士,通过巧妙的安排,把芬妮推了出来。 尼科夫揽着芬妮的腰,对妮儿笑眯眯的说:“我郑重介绍一下儿,芬妮?斯皮尔斯,现役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某部中尉,她的任务就是零距离接触乔治爵爷,随时侦探离子基金会不会做出对大英帝国有损的不理智行为。同时,她在六年前,就已经是我的甜心了。” 尼科夫万般宠爱的样子,轻吻了芬妮的额头,继续说:“现在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终于可以回到我身边了。呵呵,芬妮中尉,祝贺你功成身退。” “愿为大英帝国未来的杰拉德家族族长效劳。” 芬妮向后退了两步,挥手对尼科夫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妮儿紧咬着嘴唇,望着这对男女,颤声问道:“你们,你们要伤害我爷爷?” 尼科夫笑容收敛,淡淡的说:“乔治老爵爷的一生,是辉煌、精彩的一生,只是他年龄太大了,也该退出舞台,让给年轻人了。” 尼科夫要干掉老乔治,然后胁迫妮儿和他结婚。 老乔治死后,根据他所立下的遗嘱,妮儿这个唯一的继承人,就会成为乔治家族、离子基金的掌舵人。 不过,她只是一个傀儡。 真正掌握这些力量的,却是尼科夫,他有足够的把握,和能量,来掌控乔治家族,和离子基金,为英国杰拉德家族增砖添瓦…… 谁也没想到,平时看上去草包一个的尼科夫,原来会有这样深的谋略,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布局,安排人埋伏在了老乔治身边,等到最适当的时侯,才撕下他‘草包’的面目,露出了獠牙。 尼科夫,才是杰拉德家族族长最中意的新一代接班人,他那其他三个兄妹,只是他成为优秀族长的衬托品。 甚至,他都骗过了焦恩佐。 站在高雅旁边的焦恩佐,表面依然安详,但他心里却如波涛般的翻腾:他和他的上级领导都一直以为,可以利用尼科夫来达到某些不可说的目的。 但现在看来,他们都错了。 一个在几年之前就开始谋划夺取离子基金的人,会看不出焦恩佐那些人的小把戏? 在今天之前,尼科夫之所以装出一副草包样,无非就是利用焦恩佐等人,来为他做事罢了,比方焦恩佐很主动的派出杀手,去刺杀小凯撒,替他解决后顾之忧(尽管失败了,可这对尼科夫来说,没有半点损失,死的不是他的人,他更不用担负任何责任,付出任何代价,只需坐在幕后看戏就是了。) 焦恩佐心中苦笑,下意识的向旁边走了一步,希望能离尼科夫远一些。 好像知道焦恩佐心中在想什么,尼科夫扭过头看着他,依旧是那幅草包般的笑容:“焦先生,请原谅我此前的一些行为,我是被迫的。不过,我保证我们的合作仍然有效,我们还是会成为好朋友的。” 焦恩佐眉头微微一挑,也笑了:“呵呵,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的。” “我们也是。” 尼科夫看向了高雅和田中秀则。 田中秀则有些艰难的咽了口口水,意识到自己实在不该陷入这场纠纷中,他只是个小人物,没资格参与这个等量级的游戏。 但现在已经深陷其中,再也没有了回头的可能,唯有咬牙跟着尼科夫走下去,祈祷这个英国佬别把他连骨头也吞下去。 当然了,岛国人骨子里的‘富贵险中求’意识,也让田中秀则意识到这是一次机会:如果能从中得到句大利益,就算被尼科夫当做棋子使用那又怎么样? 相比起要跟着尼科夫、焦恩佐一条道走到黑的田中秀则,高雅则轻松许多。 还是那句话,高雅的身份摆在这儿,别看尼科夫贵为英国老牌家族的继承人,也能获得英国官方的秘密协助,但相比起他来,档次还是差了不少,高先生想玩就玩,玩累了扭头就走,尼科夫等人连个屁也不敢放的。 事实也正是这样,在华夏经济日新月异的今天,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家族,要想在华夏这块大蛋糕上来一口,那就绝对不能得罪高家。 得罪高家的下场很严重,不仅仅商业上要受到损失――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华夏某些秘密部门中人,可是无处不在的,也许你和你青人遛马路时,就会有一把刀捅进你腰眼里。 对田中秀则的拘谨、谄媚笑脸,尼科夫很满意。 对高雅的高傲,尼科夫眼里闪过一抹寒光,最终却变成了无奈。 没办法,只要高雅没有拿枪抵着他的脑袋,他就不能翻脸。 至于要干掉高雅的亲哥哥高飞,和高家的第四代嫡系小凯撒,尼科夫肯定会去做――但只要仔细想想,无论是追杀高飞还是小凯撒,都不是他的人。 换句话说就是,高飞和小凯撒就算被干掉,华夏高家也不会把这笔帐算在他头上。 尼科夫,才是真正玩谋略的高手,把老乔治,焦恩佐还有很多人,都轻松玩弄于手中。 高雅也许猜不到,或者说懒得去猜这些,可慢慢冷静下来的妮儿,却想到了,脸色变得更加惨白,看着尼科夫的眼神中,已经带有了恐惧的神色。 看了眼死不瞑目的默森,尼科夫淡淡的吩咐:“把妮儿带走,小心别伤了她,她可是我的新婚妻子。” “放开我,你们放开我!” 妮儿挣扎着,跳着脚的喊道:“尼科夫,你这个卑鄙的小人,你会遭到上帝惩罚的!” 尼科夫微微一笑:“我根本不信上帝那个老东西,那只是你们犹太人杜撰出来的精神信仰,对我没任何作用的。” 妮儿口结:“可、可高飞不会放过你,我发誓!” 尼科夫耸耸肩,不以为然的说:“关于高先生,我是不敢得罪的。不过,有人却不怕――焦先生,你都安排好了吗?我可不希望和高先生发生正面冲突,更不想他来打搅我的婚礼。” 焦恩佐恭敬的微微弯腰:“您和高先生是朋友,我和他却是不死不休的敌人。我希望,在我和高先生发生冲突时,尼科夫先生能站在中立的立场上。” “哦,我是个和平热爱者,是绝不会参与任何冲突的。” 尼科夫再次耸耸肩,再次强调道:“不过,我真不希望高先生会出现在明天的婚礼现场。” 焦恩佐微微一笑:“他也许会去的,但我保证他不会给您造成麻烦。” “好吧,那我就放心了。我对焦先生为我布置的婚礼现场,充满了期待。” “今晚,您就可以提前去婚礼现场一睹为快了。” “希望焦先生别让我失望。” 尼科夫抬手打了个响指,快步走出了客房。 “得罪了,妮儿小姐。” 抓着妮儿的那俩男人,其中一个低声说了句,拿出一块手帕,飞快的捂在了她嘴上。 妮儿鼻子里发出不甘的呜呜声,挣扎了几下就垂下了头。 ―― 老乔治嘴上叼着一支雪茄,到背着双手站在窗前,浓浓的白眉紧皱着,茫然的眼神中,偶尔会闪过一抹寒光。 如果有人能读懂他心里所想的那些,就会发现他现在就是一头野兽,浑身伤痕累累,不甘,却又充满斗志。 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穿着普通,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坐在沙发上,用一把小刀在修指甲,神色轻松,丝毫没有受到老乔治的影响,更没顾忌他的轻松,会引起老乔治的反感。 他没有什么约翰、乔治此类的名字,只有一个代号,眼镜。 老乔治站了多久,眼镜就坐了多久,俩人却没有说一句话,仿佛对方根本不存在那样,直到一声轻轻的敲门声传来。 老乔治眼角一抽,缓缓转身低声说:“进来。” 门开了,一个年轻人迈步走了进来。 高飞。 进来的人是高飞。 对于高飞的出现,老乔治好像没感到有什么意外,只是声音发冷:“你终于还是来了。” 看了眼还在那儿修指甲的眼镜,高飞笑了笑:“该来时,我自然会来。” 老乔治走到沙发前,坐下问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有礼貌了,竟然懂得敲门了。我记得以前时,你都是用脚来踢门的。” 高飞说:“有眼镜在的场合,我总是会比平时要小心些。” 眼镜这才好像发现有人进来那样,抬起头对高飞笑了笑,细声细气的说:“请坐。” 第702章 一个长有三只手的人! 大熊猫在人们眼中,可能是性格最为温和的动物了,但很少有人知道,大熊猫在发怒时,就连老虎都得避其锋芒。 不到万不得已时,大熊猫从不会露出它的獠牙。 老乔治就像一只大熊猫,如果把默森、芬妮等人看做是它温和时用来撕扯竹子的利爪,那么眼镜才是他深藏不露的獠牙。 眼镜是神秘的,神秘到连妮儿都不知道,唯有在老乔治遭遇绝对危险时,他才会悄然出现。 几年前,狙杀小组全体成员刺杀老乔治,高飞是最有机会干掉他的那个人――可眼看就要成功时,眼镜出现了,就像是从地底下忽然冒出来那样,击退了高飞,救走了老乔治,并指挥他的力量,对狙杀小组展开了绝地反扑。 那一次,是狙杀小组组队以来,唯一的一次失败,损失惨重,要不是高飞掳走了妮儿,他们可以说是血本无归。 对于那次惨败,高飞等人并没愤怒,或者感觉意外,因为任谁知道现今欧洲的杀手之王,大名鼎鼎的欧皇,原来只是眼镜手下的一个小弟后,都会对他升起一股敬仰之情的。 眼镜,早在七八年前就杳无音信的眼镜,才是欧洲真正的杀手之王,只是谁也没想到,他原来就守在老乔治身边,在老乔治最为危险时才会出现。 现在眼镜出现了,就代表着老乔治面临很危险的处境了。 高飞在敲门进来之前,就在门板最下方发现了一个特殊的记号。 那个记号,是眼镜和他在喝酒时告诉他的:那朵棱角形的抽象花朵,就是他在场的信号。 眼镜既然在房间内,高飞又不想在搞清楚真相之前和他发生冲突,所以就只能敲门。 面对眼镜温柔的邀请,高飞很礼貌的说了句谢谢,坐在了老乔治的对面。 请高飞坐下后,眼镜又垂下了头,继续修指甲,仿佛修指甲才是世间最重要的事。 老乔治看着高飞,吐出一个烟圈后才缓缓问道:“你都知道了?” 高飞很自然的从案几上拿起一棵雪茄,却没有点燃,放在鼻下嗅了嗅说:“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老乔治定定的看着高飞:“我要杀了你和妮儿的亲生儿子。” “如果凯撒少一根汗毛,你就不会安然坐在这儿了。” 高飞看了眼眼镜,淡淡的说:“哪怕眼镜在场也不行。” 眼镜抬起头,很温柔的笑了下,又开始修指甲。 老乔治沉默片刻,才说:“幸亏我没有成功。” “你还有机会。” “你是说,华夏那边?” “我这次来,就是等那边的消息,你最好祈祷小凯撒安全。” “小凯撒能否安全,已经不是我说了算得了。” 老乔治嘴角猛地抽了几下,眼神黯然:“我是在华夏那边做出了安排,可我保证,我在那边的人现在已经、已经不会再听从我的吩咐了。‘迎接’小凯撒的,将是另外一批人。” “我不想听你的解释。” 高飞摇了摇头,说:“不管‘迎接’小凯撒的谁的人,他却是被你逼走的,所以你得为他的安全,付出该付出的代价。” 老乔治微微眯起双眼:“如果,他死了呢?” “你也会死。” 高飞的语气仍旧平淡:“从你下手伤害他的那一刻起,你和他之间就再也没有血缘关系了,我不会因为你是妮儿的亲爷爷,就会放过你。你也许会忏悔,却必须是在地狱中。” 眼镜修指甲的刀子闪了一下,一抹寒芒映在高飞眼角,高飞看去,眼镜抬头冲他还是笑,笑容温柔的让人想到夏天。 老乔治不置可否:“你有把握在眼镜的眼前,伤害我?” “我不想和你讨论这个没意义的话题,我只知道他保护你是因为某个承诺,我杀你,却是因为杀子之仇。” 顿了顿,高飞继续说:“承诺在仇恨面前,总是会底气不足的。更何况,我已经知道了眼镜最大的秘密。” 眼镜最大的秘密? 正在修理指甲的眼镜,修长的右手稍微一颤,锋利的刀尖割下了一小片指甲,他叹了口气:“一个晚上的努力,都白费了。” 老乔治看了他一眼,也叹了口气:“唉,到现在我才发现,我中了别人的圈套。高飞,我答应你,如果小凯撒真遇害了,我会俯首随你处置,眼镜绝不会阻拦你。但你也得答应我,一定要救出妮儿,好好照顾她,帮她对抗尼科夫。” 高飞有些奇怪:“尼科夫?他不是你为妮儿钦选的孙女婿吗?怎么……妮儿,也有危险了?” “来不及了,我发现的太晚,已经全面受制于人,妮儿现在可能早就落入了魔爪。” 老乔治苦笑一声,瞬间仿佛苍老了很多:“我留在这儿,就是为了等你,我知道你早晚会找到这儿来的。当然了,除了你之外,还会有别人……” 老乔治刚说到这儿,客房房门就被人敲响,白眉一皱问道:“是谁?” 门外传来一个很礼貌的声音:“服务生,先生,线路出了点问题,我们要排除隐患,打搅了。” 老乔治点头:“哦,进来吧。” 门开了,两个穿着酒店制服的服务生走了进来,其中一个对老乔治微微弯腰,再次抱歉的说:“先生,对不――”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只觉得眼前白光一闪! 一把刀子,精准的刺入了他的咽喉。 那是眼镜用来修指甲的刀子,酷似手术刀,却比手术刀更锋利。”呃!“ 服务生发出临死前的咽气声,捂着咽喉满脸不信的看向眼镜。 眼镜仍然坐在那边的沙发上,头也没有抬起,仍然在用刀子修指甲――这让服务生很疑惑:刀子还在他手中,这把刀子又是哪儿来的? 很快,服务生就心满意足的闭上了眼睛,瘫软在了地上:原来,世上竟然有人生有三只手。 在这个服务生闭上眼睛之前,清晰的看到,一只手忽然从眼镜肋下挥出,一把刀子电闪般掠过空气,刺进了另外一个服务生的咽喉中。 那个服务生,已经从腰后掏出了手枪,却连扣下扳机的机会都没有。 眼镜能够在十数年前就成为欧洲的杀手之王,除了自身能力相当强悍外,最大的骇人之处就是他长有第三只手。 按照上帝造人的说法,当初他老人家在造人时,都是赐予了每个人两只手,不过可能在造眼镜时有些累了,不小心在他肋下又安上了一只手。 正是这只不该存在的手,让眼镜从小受尽了白眼,却有幸被一位异人(传说中的异人,不仅仅只存在于华夏)带走,练就了一身超凡的本领,更是凭着这只夺出来的手,突兀的干掉了很多比他厉害的人。 想想也是,当你嘿嘿哈哈和眼镜拼的正过瘾,打伤他的左右手,正准备一拳轰烂他脑袋时,他肋下却又忽然伸出一只手,握着的刀子捅进了你咽喉――能不败吗? 特么的,当初他老爸老娘到底做了什么孽,才生产出了这样一个怪物! 当年要不是高飞运气好,相信也会死在这只手中的。 眼镜长有三只手,是他最大的秘密。 到现在为止,除了老乔治、高飞俩人外,谁都不知道这个秘密,看到他竟然长有三只手的那些人,都已经去另外一个世界了。 干掉第二个服务生后,眼镜终于动了,就像一条鬼魅那样,攸地从沙发上飞起,直接飞出了门外。 再然后,门外走廊中就传来一阵凄厉的惨叫声。 眼镜在门外大开杀戒时,高飞已经点上了雪茄。 他这次来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老乔治,而是在等待小凯撒的消息,找到妮儿,至于那些不明来历的杀手,有眼镜在,高飞没必要和人抢功。 老乔治也没有让高飞动手的意思,掐灭雪茄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我带你去找妮儿,希望你能从她失踪的地方找到蜘丝马迹。” 高飞跟着老乔治走出了客房。 眼镜就倚在门口走廊中的墙壁上,左手中拿着把小刀,全神贯注修理右手无名指的指甲,好像他出来后就是为了站着修理指甲的,躺在走廊中那些被割断咽喉的死人,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此时,已经是拉斯维加斯深夜的十二点,正是这座城市最为活跃的时段,街上车水马龙,人流不息,丝毫没有受到今天几次街头枪战的影响。 事实上,就像华夏国民对污染食品有着相当强的免疫力那样,街头枪战、死人对美国公民来说,也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只要死的不是本人,就不会影响人们享受美好生活的热情。 天空中飘起了雪花,西北方向的苍穹相比起其它方向,好像要亮了不少。 那个方向一百五十公里外,就是戈壁、沙漠,是世界第一大死亡谷的所在。 高飞坐在防弹房车的副驾驶座椅上,老乔治在后面微微闭着眼睛,开车的是眼镜。 他扔在专心修理指甲,方向盘被第三只手掌控着。 高飞很羡慕一个人能长三只手,却从不希望自己也有三只手――这样的男人,不可能找到老婆的,眼镜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听说他到现在还是童男之身,也够可怜的。 但正因为没有那些感情羁绊,所以他才能潜心研究杀人一道。 车子停在了市区最繁华的一家酒店前,眼镜没有下车跟着进去:有高飞在,没有谁能伤的了老乔治,他倒不如趁此机会修理一下被损坏的那片指甲。 当然了,假如他知道世间竟然会有几个回合就能让高先生大叫饶命的美女,眼镜肯定没有现在这样悠闲了。 老乔治一马当先,脸色平静的来到了一间客房前,推开了房门。 血腥气息,扑面而来。 老乔治的眼神,马上黯淡了下来,尽管他早就猜到这个结果了,还是无法做到看到心腹手下死亡后的从容。 第703章 默森手中的沙砾! 高飞向里面看去,屋子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 哦,错了,还有一个趴在客房中间地板上的人,但是个死人。 死人只是一具尸体,不算人。 沙发上有一滩血,地板上有一大道,尸体旁边也有,血迹把沙发和尸体相连了起来,只是凝固了,变成了黑色。 老乔治在门口站了片刻,才慢慢走了进去,来到尸体面前后蹲下,抬手轻轻抚着尸体的栗色发丝,声音里满是忧伤:“她叫默森,和芬妮一样,是我最看重的人。我很少看错人,所以我没看错默森对我的忠诚。可很少的意思就是也会存在,所以我看错了芬妮,害死了默森,害了妮儿被掳走。” 高飞走了进来,看着那道血迹。 血迹在灯光闪耀下,偶尔会闪现诡异的光泽。 高飞也蹲在了默森的尸体面前,拿起了她紧攥着的右手,问:“你怎么知道是你最信任的手下背叛了你?” 老乔治闭着眼,老泪从眼角滑落。 此时他再也不是一个叱诧商场风云的无敌杀手,仅仅是个遭到恶报死去青人的老人:“知道妮儿在这家酒店的,除了我和默森外,就只有芬妮了。而且最重要的是,芬妮刺杀你失败后,没有再回我所在的酒店汇报,就关机失去了踪迹。和她一起去刺杀你,唯一逃脱回来的那个人,被眼镜发现死在了车里,凶手所用的军刀,就是芬妮平时所用的。” 高飞对默森,当然没有老乔治对她的那种‘鱼水情’,在他眼里默森只是一具尸体,一具会说话的尸体。 “她没有白死。” “什么?” 老乔治满脸的不明白,抬手擦了擦泪水。 高飞掰开了默森紧攥着的右手。 因为她死了有一段时间了,身体已经僵硬,在掰开她右手时,她手指关节发出了咔咔的轻微折断声。 一粒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沙砾,从默森手里滚在了地板上,老乔治捡了起来,放在眼前仔细观看。 他虽然不明白默森在临死前,为什么要抓主这样一个沙砾不放手,但却知道默森这是在告诉他,这粒沙砾中包含着一个秘密,或许和妮儿的下落有关。 老乔治检查沙砾时,高飞反过了默森的尸体,面无表情的拉开了她的上衣拉链。 默森穿的并不多,黑色的夹克外套里面,只有一件红色内衣。 把黑色雄衣连带着红色内衣都掀起来后,高飞就看到了一个饱满,结实的雄膛。 黑姐们死后,她的傲人双山依旧傲立,可以想象活着时会有多么的被老乔治迷恋。 高飞是没兴趣看一个死人雄膛的,他在查看弹孔,甚至还把右手食指顺着弹孔伸了下去,拿出来后在尸体衣服上擦干净后说:“她是被偷袭致死,弹孔是一百八十度的平面射击,她在中弹之前,全身肌肉没有做过任何的闪避、抵抗动作,就这样一枪被撂倒在了沙发上。” 扭头看了看沙发,高飞又说:“不过,她在在遭到偷袭后,身体肌肉本能的做出保命的反应,这才致使心脏没有被直接命中要害,只是让她处于了昏迷状态。所以在敌人走后不久,她又苏醒了过来,滚下沙发向门口爬,在爬的过程中发现了这粒沙砾。” 拿过老乔治手中的沙砾,高飞端详着说:“这粒沙砾来自哪儿,那么妮儿很可能就会被带到哪儿,这就是默森临死前要告诉你的。可惜,她伤的太重,不能告诉我们太多信息,比方除了芬妮,还有那个有可能出现的尼科夫外,还有哪些人来过这儿。” 老乔治轻轻合上默森那圆睁的双眼,低声道:“她不会白死的,我发誓会用芬妮那个贱人的鲜血来祭奠她。” “现在不是咬牙发狠的时侯,最重要的是要查出妮儿的下落。” 高飞站起身,大步向门外走去:“我走了,你最好祈祷小凯撒会安然无恙。” 老乔治说道:“等等。” 高飞停步转身看着他,缓缓的说:“我绝不会因为你是妮儿的爷爷,小凯撒的外祖父,就会改变我说过的话。” 老乔治跪在默森的尸体前,嘎声回答:“该我的责任,我是不会逃避的。我让你站住,是要吩咐眼镜和你一起去――他知道妮儿的整个婚礼计划,也许你最先找的人是尼科夫。” ―― 公元440年,罗马教廷规定每年的12月25日,为圣诞节,也是基督徒庆祝耶稣基督诞生的庆祝日。 从那之后,就衍生出了什么挂着蜡烛的圣诞树,戴着红帽子架着鹿车四处给孩子送礼物的圣诞老人等等,随着西方文化对全世界的侵蚀,节日从而传遍了整个地球。 圣诞节是西方大多数国家最为看重的节假日,每当圣诞节来临,不管是欠债的赌徒,还是在逃的凶手,都会在这一天沐浴在神的光辉中,祈祷主能让他们还上赌债,彻底逃避法律的制裁。 尼科夫先生最大的希望,当然不是赌债,更没有遭到警方通缉,反而会在这一天内,和离子基金的执行总裁,有着商场天才美少女之称的妮儿?乔治小姐结为秦晋之好。 略微更正一下,现在妮儿不是美少女,而是美少妇,如果有个两岁大小的儿子还不算少妇的话,那么母猪也会上树的。 盛大的婚礼酒宴就在拉斯维加斯最豪华的帝国大酒店,婚礼现场却是本市西北郊区的一栋大教堂。 昨晚的一场中雪,为这个城市披上了一层银色的素装,看起来整个世界都变得洁白无暇了,路过大教堂的行人们,都会驻足向那边张望一番,惊叹是哪国富豪在这儿举行婚礼。 没办法,停在教堂门口的那三辆黑色劳斯莱斯幻影房车,可不是随便一个富豪就能拥有的,毕竟黑色幻影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最主要的还是要有尊贵的身份。 教堂门口的两侧,并排站着六个身穿板正黑西装的彪形大汉,负责接待观礼客人的管家,穿着英国的传统燕尾服站在门口,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客气的请每一位进入教堂观礼的客人出示请柬。 教堂内,到处都是身穿黑心中心,白衬衣,耳朵上挂着无线蓝牙耳麦的彪形大汉,他们缓步游走着,暗中观察着每一个客人的动作,甚至面部表情。 教堂内的神父,也为即将主持两位如此地位的青年俊才婚礼而激动,不管是来自英国老牌家族的尼科夫先生,还是离子基金的执行总裁妮儿小姐,可不是他平时想见就能见到的。 最常见的西式婚礼举行时间一般有两种:一是在下午或傍晚举行婚礼仪式,二是在上午11点左右举行婚礼仪式,然后接着举行午餐宴会派对。 尼科夫和妮儿的婚礼,是傍晚婚礼,圣诞节的傍晚。 当天上又开始飘起细细的雪花,时针指到当地时间下午五点时,教堂内的座位上渐渐坐满了宾客。 这时候,弦乐四重奏的乐队,开始拉起了舒缓抑扬的古典曲目,人们的交谈声渐渐轻了下来,不少人开始引颈盼望,婚礼即将开始了。 十几分钟后,音乐慢慢的飘远,身穿黑色袍装的神父,走过婚礼甬道走上婚礼台的人。他走到婚礼台的正中位置,面对宾客站定下来,开始致辞。 一般来说,西方婚礼的举行仪式,无非是主婚人(大部分是神父)致辞,新人互致结婚誓言,交换戒指,点蜡烛仪式……宣告成婚后,就去酒店吃喝等仪式,区别就是笼罩和简陋,基本大同小异。 尼科夫先生的婚礼,无疑肯定会是隆重的,单看教堂四周、和教堂内那些黑色保镖就能看得出。 在主持婚礼的神父致辞时,高飞和眼镜来到了教堂门口。 眼镜仍然是那幅打扮,黑西装很笔挺的样子,左手抄在裤子口袋中,右手玩弄着一串车钥匙。 高飞嘴唇上多了撇小胡子,鼻子也微微增高了一点,头发梳的油光水亮,平增了一些绅士风度,少了很多痞子气息,看上去就像个身佣数亿家产的老板――的大少那样。 参加婚礼必须得有请柬,这一点难不倒高飞俩人。 老乔治就是新娘的亲爷爷,给他们一人发一张请柬没有半点难度。 “两位,里面请。” 管家验看过请柬的真实性后,弯腰含笑抬手,请高飞俩人入内。 “谢谢。” 点头致谢后,高飞率先走进了教堂。 只是他刚走进门,却被两个黑西装拦住了,其中一人手中拿着可以检测枪械、刀子等危险器械的电子检测仪。 “抱歉。” 一个黑西装含笑道歉。 高飞笑了笑没说什么,展开了双手。 黑西装拿着电子检测仪,围着他快速的转了一圈,速度虽然快,检查的却很仔细,甚至连鞋底都检查了一遍,一看就受过相关的专业训练。 高飞很好奇眼镜会不会被检查出多了一只手――眼角余光看去,却看到这家伙仍然左手抄在口袋中,右手晃悠着钥匙,一副不屑一顾的酷酷样子。 眼镜的第三只手也是他爹妈给的,是肉身,不含有一点点的金属,只要不掀开衣服看,电子检测仪当然查不出来。 “谢谢两位的合作。” 除了腰带、火机和领带别针,就没有检查到任何危险器械的黑西装,抱歉的笑了笑后,抬手请两位尊贵的客人进入婚礼现场。 这座教堂肯定是专门为大人物举办婚礼的,教堂内能同时容纳上千人,而且还不显得拥堵,做到每个人都会座位可坐。 当然了,那些采访婚礼现场的记者们,是不会坐下的。 高飞俩人坐在了教堂右边的椅子上,抬头向前面看去。 根据西方婚礼的习俗,坐在最前面是一对新人的家里长辈:最前面的左边,坐着几个男女,应该是来自杰拉德家族的人。 右边,也同样坐着几个男女,却没有本来该出现的老乔治。 第704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妮儿的亲生父母早在很多年前就去世了,是老乔治把她抚养长大,又当爷爷又当爹妈,委实不容易。 今天孙女终于要成为他人妇了,按说老乔治肯定得在结婚现场才对,但他偏偏没在。 没看到他在长的人们,心里肯定会疑惑,不过却没有谁会问这个问题。 也许老乔治只是身体不适,或者不想因为看到孙女嫁人而伤感,所以才缺席了婚礼,反正现场有乔治家族的人在场。 代替老乔治来参加婚礼的乔治家族代表人物,是妮儿的一个堂叔,叫克鲁斯。 可能是受到了老乔治缺席本次婚礼的影响,杰拉德家族的老族长也没有在场,代表家族来到教堂的是海伦,杰拉德家族有史以来最为出色的女性,也是新任族长的最大竞争者。 海伦是老族长的小女儿,比尼科夫大两岁,今年二十九,身材修长,皮肤白皙,一头金色长发,蓝眼睛,高鼻梁―― 总之,她是一位非常迷人的女士,听说在大学时代曾经参加过选美比赛,最后杀进了英格兰赛区的前十名。 今天是兄弟大喜的日子,海伦的脸色却不怎么好看。 这也不能怪海伦。 为了族长的位子,通过一年多的艰辛努力和奋斗,海伦凭借出色的表现,把她三个兄妹都远远甩在了后面,正准备加把劲更上一层楼时,族长却邀请她去谈话,明确告诉她说,下一任族长只能是尼科夫,只等他大婚后就会对外宣布此事。 听父亲说出这个决定后,海伦一下子懵了。 老族长也觉得这个结果对海伦很残忍,但为了家族的利益,却不得不选择更为优秀的接班人,于是就把尼科夫早在几年前就开始针对乔治家族布局,以及暗中所做的那一切都说了出来。 听完父亲的话后,海伦才知道她败了,败得一塌涂地:她和另外两个兄妹为争夺族长之位所做的努力,只是为了给尼科夫增砖添瓦而已。 她很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因为她也很清楚,一旦尼科夫的计划成功,杰拉德家族将会得到天大的受益,这可不是她努力拼搏所能得到的。 争夺族长失败后,老族长还没有忘记榨取她的剩余价值,特地派她做为家族代表,赶来拉斯维加斯见证尼科夫的婚礼。 脸色平静,心里却窝着一团怒火的海伦,身穿白色套裙坐在椅子上,看着在那儿致辞的神父,右手紧紧攥成了拳头。 这一刻,她多么希望即将出场的尼科夫,忽然心脏病发作去世啊。 就像华夏封建王朝的众皇子,为了爬上皇位明争暗斗,甚至不惜大动干戈那样,杰拉德家族族长的几个有效继承人,也同样希望对手出意外,或者干脆玩暗算。 海伦也很想暗算尼科夫―― 在此之前,她感觉对她的族长一位威胁最小的,就是这个弟弟了,所以压根就没把她放在眼里,等她发现尼科夫竟然是四兄妹中最强悍的一个时,她再想玩暗算却已经晚了,尼科夫身边保镖云集,她根本没机会下手。 相比起失望、沮丧的海伦来说,乔治家族的代表人物克鲁斯,却是一脸的意气风发。 尼科夫曾经向他保证过,等和妮儿结婚后,他将会荣升为乔治家族名誉上的二号、实则是一号人物。 当然了,克鲁斯这个所谓的乔治家族一号人物,必须得在尼科夫的控制之中。 不过克鲁斯却不会在意:有老乔治、妮儿祖孙俩人的乔治家族,他只是一个边缘人士罢了,一跃成为除妮儿之外的重要人物,哪怕是给人当傀儡,对他来说也是天大的惊喜了。 这不,族中其他几个青年俊才,现在看着克鲁斯的眼神中,就充满了羡慕。 克鲁斯喜欢这种感觉,甚至他觉得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凭着他的心智和手段,总有一天能挣脱尼科夫,成为乔治家族货真价实的一号人物。 “事实情况大概就是这些了,可惜时间太短,我已经来不及搜查更多情报了。” 眼镜垂着头,手里玩耍着那串钥匙,说话的声音很低,但恰好能让高飞听得见。 听完这些后,高飞抬起头看了最前面的海伦背影一眼,若有所思的说:“哦,看来这个海伦是能争取的了。” 眼镜淡淡的说:“她是最希望尼科夫能发生意外的人,这个女人的权力欲非常大,也的确很有能力,可惜她发现真相的时间太短了,已经来不及对尼科夫做什么了。” “女人权欲大不是坏事,最起码对我来说不是坏事。” 高飞呵呵轻笑一声,说:“我想,她现在肯定期盼尼科夫会发生意外。” 眼镜冷冷的问:“现场干掉尼科夫?” 高飞反问:“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吗?” 眼镜提醒道:“刺杀爵爷的那些杀手被我干掉后,尼科夫会猜到我们会来找他麻烦的,肯定早就做好了充分的防备,我看不是那么容易。” 高飞无声的冷笑一声:“再充分的准备,能挡住眼镜的杀手吗?” 眼镜有种被利用的感觉:“为什么不是你出手?” 高飞的理由很充分:“我要救人(妮儿)。咱们一个杀人,一个救人,分工明确,不好吗?” 眼镜还没有说什么,神父的致辞结束,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接着优美的结婚进行曲响了起来,所有的记者都把镜头对准了教堂门口。 接下来,将是新郎新娘登场了。 不过让很多人感到诧异的是,最先从门外走上红地毯的,并不是新娘新郎,而是几十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彪形大汉,他们迅速分列在红地毯两侧,排成两行一字形从教堂门口,排到了神父面前。 所有的彪形大汉都背对着红地毯,面对各位来宾,两根腿微微岔开,双手到背着放在身后,一双闪着精光的眼睛,冷冷注视着各位来宾。 尼科夫这是怕有人混在宾客中,趁他走红地毯时暗算他,所以才搞出了这么和婚礼喜庆现场气氛不符的一处。 他这个行为虽说让很多来宾都感到诧异,甚至不满,可无疑是最为有效的。 “这些人,应该来自美国的特种部队,看来尼科夫为这次婚礼可谓是下了血本,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眼镜柔柔的笑了笑,声音好像是蚊子哼哼。 高飞叹了口气:“唉,但这无疑是预防被刺的最佳办法,瞧这样子,比美国总统都戒备森严啊。”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们,接下来本次婚礼――” 这时候,一个专职婚庆司仪,暂时替代了神父的角色,用充满欢快的语气宣布,新郎新娘隆重登场。 掌声再次响起。 掌声、婚礼进行曲中,身穿白色燕尾服的尼科夫,手挽着身穿白色露背婚纱的妮儿,从门外缓缓走了进来。 在教堂大门口的一侧,就竖着印有尼科夫和妮儿的大幅照片。 照片上,妮儿穿的就是这身露背婚纱,头上还戴着个极具英伦风情的白色帷帽,帽檐下垂下白色轻纱,遮住了她的面孔,使她看上去更加神秘,美轮美奂。 当年英国皇室的戴安娜皇妃大婚时,穿的就是这身行头。 新郎新娘踏上红地毯的瞬间,教堂内的灯光一下子灭了,引起了各位来宾一片本能的轻呼声,但随即就有烛光亮起,还有掌声响起。 蜡烛,不但是男女之间在炕上的绝佳道具,也是最具浪漫情怀的物品之一。 蜡烛除了照明外,还能给人平增这么多乐趣,这可是古埃及人没想到(据说蜡烛是公元前30世纪的古埃及人发明的)的,这要是放到现代,绝对会获得诺贝尔爱情奖。 烛光照映下,现场所有人的面目都变得模糊了起来,但却平添了一层大家此前没想到过的神秘,还有兴奋,有人甚至吹起了口哨。 “不是妮儿。” 等新娘新郎手挽手的走过去后,眼镜摇了摇头。 新娘不是妮儿,这并没有出乎高飞的意料。 在来之前他和眼镜就商量过了,如果把他们换成是尼科夫,他们同样不会让妮儿出现在婚礼上――婚礼选择在傍晚举行,教堂内又燃起蜡烛,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人看不清妮儿的样子。 和尼科夫举行婚礼的新娘,是不是妮儿本人,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从今晚起,随着各大媒体记者的报道,全世界的人都会知道尼科夫和妮儿结婚了。 今晚的婚礼,只是走个形式罢了。 眼镜又问:“接下来做什么?” 高飞吐出了一个字:“等。” 等什么? 高飞没说,眼镜也没有问。 一对新人缓缓走到了教堂最里面的神父面前,分列在红地毯两侧的黑西装们,也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灯光重新亮起,所有被挡在两旁的记者,马上就涌了上去,有得还拿着话筒开始现场直播。 “先生,麻烦您让一下。” 高飞翘起二郎腿伸长脖子向前面看时,一个很礼貌的女人声音响起。 他扭头一看,先是稍稍愣了下,随即嘿嘿笑了:“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手里拿着录音笔的女人,在看清高飞的样子后,脸上的笑容也登时凝固,脱口问道:“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美国人民最好的朋友,香港火鸡卫视的名记者,丘荷露女士。 高飞懒得搭理这个女人,只是把手中的请柬亮了下,就不在看她了. 看到高飞手中有大红请柬后,丘荷露眼里闪过一抹嫉妒。 能够参与尼科夫先生的盛大婚礼,可是很多知名记者梦寐以求的,毕竟新郎新娘的身份非同一般,他们的婚礼势必会被很多人所关心。 不过,别看丘女士在香港算是一素质名人,也可劲儿的鼓吹美国――但在尼科夫、妮儿这种大人物眼里,她就一无名小卒,压根就没有参加婚礼的资格。 第705章 刺杀,开始! 丘女士能够出现在婚礼现场,可是求爷爷,告奶奶托了很多关系,最后才以一个美国同行的助手身份进来的。 当初抱上自己的名号,请求参加婚礼被英国人毫不犹豫的拒绝后,丘荷露没感觉有什么不对劲,只是希望参加婚礼的心情更迫切了。 她这样高素质的名人都遭到拒绝,只能证明本次婚礼的档次相当高,揣着请柬前来参加婚礼的人,肯定都是大有来头的人。 如果能趁机认识其中一个,那绝对是丘女士的荣幸,不虚此行。 信奉上帝的丘女士感动了上帝,让她成功参加了婚礼,并遇到了一个熟人。 可惜,这个熟人对丘女士的印象好像不怎么样。 在香港机场时,丘女士在高先生面前,还有着身为‘高素质人群’的优越感,哪怕遭到难看,也没改变她这种自我感觉。 但现在,丘荷露才意识到高飞很不简单,竟然能持有杰拉德和乔治家族共同的认可的请柬,那股子优越感一下子没了,嫉妒过后,脸上迅速浮上了谄媚的笑容,腆着脸的想要说什么时,高飞却低声和眼镜说起了什么。 “对不起,打搅了。” 高飞的不理不睬,并没有让高素质的丘女士觉得有什么羞辱,很文雅的抱歉后,擦着他身子快步走到了红地毯上,向前面走去。 看了眼丘女士的背影,眼镜笑嘻嘻的问:“你认识这个女人?” 高飞懒洋洋的回答:“算是认识吧。” “她是你的同胞。” “你真聪明,这都能看出来。” “别侮辱我的智商。” 眼镜不满的说:“既然她是你的同胞,那你就不该摆出待理不理的嘴脸。我听说你们华夏有句老话,叫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现在我才知道,那句话可能是假的。” 高飞打了个哈欠,皱眉说:“如果她有脸在报纸上高呼她是大陆同胞,你就是让我抱着她在这儿嚎啕大哭我也愿意的。行了,别扯这些没用的了,换个话题。” “好,那就换个话题。” 眼镜很配合的转移了话题:“从这个女人走路的姿势我就能看出,在今天清晨,她肯定会被三个以上的男人干过,没想到――哟,你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敌意啊。” “哪怕她是一条母狗,也是一条来自华夏的母狗。” 高飞淡淡的说:“你既然知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华夏俗语,那么你就该清楚,在华夏,不管自己家养的狗有多犯贱,也只能由主人来鞭打它,外人一旦对它指手画脚,主人也会不高兴的。” “ok,ok。” 看到高飞有翻脸的趋势后,眼镜不以为然的耸耸肩,摊开双手表示歉意。 高飞笑了下,没有再说什么。 保持了几分钟的沉默后,眼镜又忍不住问道:“可如果这条狗在外面很让人讨厌呢?” 高飞回答说:“自然有主人来教训它。” 眼镜咧嘴一笑,终于闭上了嘴。 高飞叹了口气,脑袋靠在椅背上,右手从裤子口袋中拿出了个东西。 沙砾。 默森临死前抓在手中的沙砾。 高飞本以为,能够通过这颗沙砾,来查出一些关于妮儿下落的线索,可结果他却很失望,因为这种沙砾在拉斯维加斯很常见。 每逢西北方刮起,大约会有数吨这样的沙砾,从拉斯维加斯西北方向的沙漠中被风刮来,落在市区内。 所以,这颗沙砾除了证明它是一颗沙砾外,根本无法证明什么,高飞鞋底的纹路中,也夹有这样的沙砾。 想到默森临死前想表示的这些,原来对妮儿下落没有丝毫作用,高飞在失望之余,也觉得默森更加可怜了。 婚礼仍然在继续,很顺利,没有发生任何的意外。 当婚礼接近尾声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半了。 冬天的这个时间,天已经黑透了,外面的零星小雪,也变成了鹅毛大雪,纷纷扬扬的从天空落下。 做事的时侯到了。 眼镜给高飞使了个眼色后,拿出手机像很多要给新人拍照留念的来宾那样,站起来走向了前面。 他们今天来参加婚礼,根本没有希望能在婚礼上看到妮儿。 他们来参加婚礼,只为了刺杀尼科夫,最好是绑架。 当一件有可能被人打搅的婚礼,顺利进行到尾声时,人们的警惕性就会本能的降低,这就是眼镜出手的最佳机会。 他负责正面刺杀,高飞则在暗中接应。 凭着两个人的本事,要想在婚礼上干掉、或者尼科夫,应该不是问题。 眼镜走向前面时,高飞也站了起来,却是从外侧向前面靠近。 再有三排椅子,就能抵达最为理想的位置时,高飞上衣口袋中的手机响了起来。 高飞拿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脸色微微一变,随即转身快步走出了教堂。 这个电话,他等待很久了,关系到他儿子的安全。 高飞走出教堂的同一时刻,在两旁保镖们的严密监视下,双手举着手机拍照的眼镜,第三只手从肋下伸出,猛地一甩。 一道寒光,刺穿琉璃吊灯发出的乳白光芒,电闪般射向举着酒杯正要喝酒的尼科夫咽喉。 随着这道寒芒的出现,教堂内的温度,骤然下降了十几度。 ―― 高飞飞往美国的途中,飞机迫于天气原因在香港滞留了一段时间。 马诺克夫妇保护小凯撒飞往华夏的途中,也同样遭遇了这种恶劣的天气,飞机被迫在某国机场滞留了大约三个多小时后,才重新起飞。 本该清晨三点抵达的航班,降落到京华国际机场时,已经是早上七点了。 一路上被航空空警人员密切注视的马诺克夫妇(他们在拉斯维加斯登机时,身上就全是鲜血,尽管他们解释说在路上遭遇了莫名的街头枪战,相关人员也快速调查了他们在美国的资料,确定他们属于良民,可仍然不放心他们),在领着孩子走下舷梯时,长长的松了口气。 平安抵达京华机场,这就完成了任务的一大半,接下来只要按照妮儿提供的那个联系方式,来联系一位叫做方小艇的女士就ok了。 妮儿说过,只要成功联系上方女士,小凯撒的安全就得到了充分保证。 下了飞机后,马诺克俩人并没有去候机大厅,而是迅速走到了大厅的背面,这儿冷清清的一个人也没有,北风呼啸催在脸上,像是刀子在割。 波娃倚在墙上,左手捂在腮边,拿出手机拨通了那位方女士的手机号。 马诺克抱着已经熟睡过去的小凯撒,透过玻璃看向候机大厅内,眼神中满是警惕。 大厅内人来人往,围栏外面是前来接机的人们,马诺克着重观察这些人。 他不愧是被妮儿大价钱买出来的人,短短几秒钟后,就从接机的人群中,发现了至少三个有着‘特殊气质’的人。 其中一个是黑人,光头,穿着黑色皮夹克,左手抄在口袋中,嘴里好像嚼着口香糖,右手漫不经心的敲打着不锈钢围栏。 光头黑人的左边七八米处,是个身穿蓝色风衣的年轻女人,身材高挑,短发,看起来很憔悴的样子,但那双狭长的眼睛在闭合时,马诺克却能从中看到闪烁的精光。 年轻女人的身边不远处,还有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头,看起来最多也就是八十斤重,长相也不起眼,不过他刚才弯腰擦脸时,马诺克却从观察到他后腰有类似于刀柄的东西突出。 爵爷果然不肯放过小凯撒。 马诺克嘴角动了几下,只觉得心里发苦。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候再拨……” 听到手机内传来这个声音后,波娃脸上马上浮起失望之色:“方女士,她关机了。” 马诺克紧紧抿了抿嘴唇,安慰她说:“现在太早了,天刚放亮,也许那位女士还没有从美梦中醒来,别忘记今天可是礼拜天,天气又这么冷。” “嗯,可能是这样吧。” 波娃向四周看了眼,问:“马诺克,我们先去哪儿?” 马诺克不想告诉波娃,他在候机大厅内发现了好多可疑人物,那样会让她担心的,只是牵起她的手,顺着候机大厅外墙向机场停车场那边快步走去:“我们先离开机场,找家最近的酒店住下来,等待那位女士开机。” 心思敏感的波娃,从丈夫那有力的手劲中,察觉出了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也不再问什么,垂下头沿着墙根急匆匆的走向停车场。 俩人抱着孩子,很快就顺利的走到了停车场。 周围人来人往,一切正常。 马诺克松了口气,松开波娃的手,整理了一下风衣,遮掩住了上面的血迹,冲不远处的一辆出租车点了点头。 波娃会意,快步走到了出租车面前。 车窗落下,一个看上去四十左右,满脸憨厚样子的司机,客气的问道:“请问,您要去哪儿?” “酒店,随便找家酒店就可以了。” 波娃扭头看了眼马诺克,又说:“我们的孩子累了,需要尽早的好好休息。” “好,没问题的,我知道最近的酒店在那儿,请上车。” 司机点头,腾地一声启动了车子。 “谢谢。” 波娃道谢后,拉开了后车门,等马诺克带着孩子进去后,才快步上车,关上了车门,下意识的扭头向车窗外看去,心里轻松了不少。 “两位是第一次来华夏吗?” 出租车司机总是一群没话找话的人,这个外貌憨厚的中年男人也不例外。 马诺克没吭声,把孩子横放在自己膝盖上,右手里拿着一串钥匙。 钥匙上挂着一把精巧的瑞士军刀,看起来好像个玩具。 在美国登机前,他们所用的枪械自然无法带上飞机,这把军刀就成了马诺克的武器。 “嗯,带孩子感受一下古老的华夏文明。” 波娃笑了下,抬手拢了下垂到鬓边的发丝,还没有放下手,瞳孔就骤然猛缩。 第706章 机场混战! 出租车刚驶出机场门口,一辆从对面驶来的深蓝色商务车,忽然就像失控了那样,车轮一摆对着出租车就狠狠撞了过来。 “啊哦,草!” 正在和波娃说话的出租车司机大惊,嘴里叫骂一声猛打方向盘,希望能躲过那辆车的撞击。 不过商务车撞过来的速度太快,就算司机及时做出了反应,车尾还是被商务车狠狠撞上。 砰――随着一声大响,出租车剧烈摇晃了一下,在路上被撞出老远,坐在左侧的波娃来不及做出反应,在强大的惯性下砸在了马诺克身上,正在熟睡的小凯撒受惊,张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马诺克注意到了候机大厅里的异状,这才从大厅外面偷偷溜到了停车场内上了出租车,却没想到敌人原来埋伏在机场门口,一个猝不及防下,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 “麻了隔壁的,怎么开车呢!” 幸亏扎着安全带,才没有把脑袋撞在玻璃上的出租车司机,勃然大怒,咆哮着也忘记还没有解开安全带了,推开车门就要往下跳。 他刚推开车门,深蓝色的商务车车门也打开,伸出了几只枪管…… 这个出租车司机肯定是见多识广之辈,看到有枪管伸出后,吓得怪叫一声,双手飞快的抱住了脑袋,趴在了方向盘上。 砰砰砰,随着几朵火焰闪现,子弹击碎了出租车后面的车窗玻璃。 两辆车撞到一起后发出的响声,惊动了许多来往旅客,大家都下意识的向这边看来。 刚开始,大家还都没有在意:不就是两辆车子碰撞了嘛,看样子好像也不怎么严重,活这么大了,谁还没有见识过街头车祸。 不过,当枪声响起后,众人才意识到这不是一场单纯的交通事故,很有可能会死人的――车祸发生后的现场,一般和围观者没啥关系,但枪战现场却有可能殃及池鱼。 登时,诺大的机场内瞬间弥漫上了恐怖气氛,很多旅客开始发出惊恐的尖叫,拉着箱子、提着行礼,携妻带子的没命向四周奔逃,生怕那些开枪的会四处扫射。 ―― 随着旅客逐渐走出出口,等候接机的人群也慢慢变少,最后只剩下十几个人。 看着空荡荡的出口处,秦紫阳微微皱了下眉头,抬头看向前面上方的大屏幕:对呀,刚才这趟航班就是来自拉斯维加斯啊,可我怎么没有等到带孩子的那对外国夫妻呢? 为了接机,凌晨两点多,秦紫阳就带了几个人赶来了机场,一直等到现在也没看到小凯撒三人出来。 跟随她来机场接机的这几个人,是狻猊小组仅有的几个成员了。 东窗事发后,秦六甲万丈雄心轰然倒塌,相关秘密部门在把他‘请进’疗养院修养后,也开始严厉打击他一手组成的狻猊小组。 绝大部分的小组成员都被挖了出来,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不过,碍于秦紫阳曾经舍命相救叶心伤等人的英勇行为,再加上高家的关照,还有几个幸好没来得及做出危害国家行为的狻猊小组成员,侥幸留了下来。 只是这几个人都被开除出了军队,就在他们要被遣送回原籍种地时,秦紫阳托关系把他们留在了京华,靠昔日的关系为他们找到了糊口的工作。 今天秦紫阳需要人帮助时,一个电话就把他们带了出来。 这几个人也很清楚,他们日后过的怎么样,都寄托在了秦紫阳身上,所以接到她电话后,二话不说就跟着来了机场。 秦紫阳有些纳闷的转身,正考虑着是不是去出口那边看看时,却忽然发现了一个人――也正四处找人的詹姆斯。 秦紫阳和詹姆斯在一个多月,曾经在外蒙的汉德勒森林见过面,也知道对方和高飞是什么关系,在俩人同时见到对方时,马上就明白对方来这儿做什么了。 相比起早早就候在这儿的秦紫阳,詹姆斯刚来没多久。 因为欧洲那边来华夏的航班,也同样遭遇了恶劣天气,仅仅比小凯撒乘坐的那趟航班早到了十几分钟,刚才因为接机处这边人太多,他们并没有发现彼此。 哼,早知道他(她)也来这儿接机,我就不来了。 俩人暗中齐齐的哼了一声,却又同时露出笑脸向对方走了过去。 “詹姆斯,欢迎来到华夏。” 秦紫阳很大方的主动伸出了右手。 说实在的,秦紫阳对詹姆斯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虽说人家的皮肤是黑了点,但怎么着也是她的救命恩人了…… “秦小姐,能够再次看到你,还真是荣幸啊,呵呵。” 詹姆斯露出一口白牙,伸手和秦紫阳轻轻搭了一下就松开,问道:“你也是来接孩子的吧?” “昂,早上两点多就来了。” 秦紫阳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很不怎么淑女的吸了下鼻子,看着出口那边疑惑的说:“可我怎么没看到他们出来呢,难道他们在飞机半途休整时,改乘别的航班了?” “也有这个可能吧,要不我打个电话问问美国那边。” 詹姆斯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拿出手机正要拨电话时,却听到大厅外面隐隐传来几声枪声。 “不好!” 詹姆斯脸色一变,和秦紫阳齐声低喝一声,拔腿就向门口冲去。 他们带来的几个手下,自然会跟着他们向门口跑,只是谁也没有注意到,另外还有几个人,也跟在他们后面向外冲。 也许有人注意到了,可秦紫阳的人以为对方是詹姆斯带来的,詹姆斯的人以为他们的秦紫阳的人――那个被马诺克注意过的老头,跟在最后面,望着冲出门口的秦紫阳等人,本来很和蔼的脸上翘起了一丝狞笑,显得很吓人。 冲出候机大厅的一路上,秦紫阳来不及在乎推倒了多少人,她恨不得一步跑到小凯撒面前,把那些追杀孩子的人统统干掉。 因为怀了某人孩子的原因,秦紫阳对他是恨之入骨,当初在接到高飞的求援电话时,也是一副待理不理的样子,还是叶心伤劝了好久,才不情不愿的答应来机场的。 实际上叶心伤和铁屠俩人都清楚,就算他们不劝,秦紫阳也会来接孩子,并尽最大可能的保护他――女人嘛,都是口里不一的主,千万别以为她们嘴里怎么说,就会怎么办。 秦紫阳风一般的冲出大厅,身形一顿抬头四下里看去,她得看清楚枪声来自哪儿。 “在那儿,机场门口!” 紧随秦紫阳冲出门口的詹姆斯眼尖,一下就发现了枪响现场。 “跟我来!” 秦紫阳头也不回的冲几个手下低喝一声,腾身跃下台阶,一跨数米,一点也不在意她现在是个孕妇,做出这样的动作很危险。 “啊――呀!” 秦紫阳脚尖刚沾地,右膝一屈,真准备借势弹起向前冲去时,背后却传来了一声惨叫。 惨叫声很熟悉,是李振的,秦紫阳最看重的一个手下。 秦紫阳大惊转身,就看到刚跑到门口的李振,左手扶着门框,右手捂着小腹,有鲜血顺着门缝淌下。 “小姐,小心,有杀手!” 李振脸色惨白,吼声未落,詹姆斯带来一个手下,后心中刀惨呼着趴倒了地上。 秦紫阳等人向门口狂奔而来时,进出门的旅客早就聪明的闪到了一边,不过此时门口还聚集了十几个人,有人手中寒芒闪现。 秦紫阳总共带来了四个人,詹姆斯带来了三个人,可惜他们除了认识自己老大外,互相却不认识,在李振等人遇到突袭时,很自然的把不认识的人当做了敌人。 和李振关系最好的王鹏,看到他受伤后,想都没想,亮出刀子冲距离李振最近的一个外国人就扑了过去。 这个外国人叫约翰,是詹姆斯带来保护小凯撒的三个手下之一,看到王鹏举着刀子冲他扑来后,也没含糊,吼叫一声也拿出了刀子(大家都有枪,可混战无疑会误伤同伴的,所以不如动刀子)迎了过去。 看到有人拿刀子要扎约翰后,还没有来得及跳下台阶的詹姆斯,本能的斜刺里扑了上去,右拳挂着风声捣向王鹏左肋。 詹姆斯忽然对自己手下动手,秦紫阳大惊,及时喝道:“詹姆斯住手,那是我的人!” 也幸亏秦紫阳喊叫的及时,詹姆斯才及时收手,正要问问怎么回事时,突然就觉得左腿一疼,赶紧向后抬脚――一把刀子擦着他腿,刺空。 抽冷子刺了詹姆斯一刀的,是个相貌平凡的亚洲年轻人。 马上,詹姆斯就意识到,有杀手趁着他和秦紫阳分不清敌我时,趁乱同时袭击了两边的人。 迅速转身把那个年轻人踢了个跟头后,詹姆斯放声喝道:“约翰,汤姆,随我去救人!秦紫阳,除了受伤的就没有我的人了,你断后!” 秦紫阳瞬间也明白了怎么回事,娇喝一声纵身跃上台阶:“好!王鹏,斩杀这几个浑水摸鱼的杂种!” 詹姆斯不亏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在混战还没有开始,马上就带着他的人撤出了这边战斗,向枪声响起的机场大门口狂奔而去。 这样一来,刚才趁乱偷袭他们的敌人,就暴露在了秦紫阳的眼皮子底下。 恼恨这些人玩暗杀,秦紫阳大怒,重新扑上台阶后抬手挡住一个敌人飞踢过来的左脚,不等他缩回去,双手抱住了那人脚腕,穿着高腰马靴的右脚电闪般撩起,狠狠踢在那可怜孩子的身下。 别看秦紫阳不是高飞的对手,可对付这样不出名的杀手,那是绰绰有余的,双方根本不在一个档次,再加上秦小姐历来作风强硬,杀伐狠辣果断,这一脚直接就把那人的蛋黄踢碎了。 “啊!” 可怜孩子发出一声不像人的凄厉惨叫,只是才叫了一半就嘎然而止,直接昏过去了。 一脚废掉一个敌人后,秦紫阳双眼充血,仿佛这些天所受的怨气终于找到了宣泄口,兴奋的长啸一声时,却听王鹏大喝道:“小姐,小心后面!” 第707章 孩子哪儿去了? 王鹏的示警声未落,秦紫阳就觉得背后有利刃破空声传来,速度很快,却已经来不及转身了,而前面又是候机大厅的钢化玻璃门,她根本无法用前扑来化解敌人的偷袭。 眼看势必会被一刀看中,秦紫阳猛地一咬牙,娇喝声中,那只刚才废掉一个男人的右脚,蝎子摆尾般的向后急撩,就像后脑长了眼睛那样,直接踢向了偷袭者的咽喉。 偷袭秦紫阳的人,正是马诺克看到最有疑点的三个人之一,那个老头,手里握着把窄刃长刀。 老头看起来毫不起眼,却是这些杀手的头儿,挥刀砍人的手法也老道,力道十足,角度刁钻,再加上又是背后偷袭,他在砍出这一刀时,就以为砍不死她也得重伤。 只是他太小看了秦紫阳,这女人竟然拼着挨她一刀,反脚踢他咽喉――这完全是两败俱伤的打法,老头也许能一刀把她劈成两半,可秦紫阳的右脚也能踢碎他咽喉。 老头看上去今年足有六十岁了,可他还不想死,心里大骂一句疯女人,被迫迅速向后仰身,秦紫阳这一脚擦着他下巴就撩了过去,但同时他那势在必得的一刀,也被化解了。 秦紫阳一脚踢出后,左脚脚尖在地上一碾,身子半转,右脚还没落地,身子已经腾空而起,左脚狠狠抽在了另外一个扑上来的杀手脸上。 当年能够在军区内获得大比武冠军,秦紫阳绝对是个彪悍的存在,对付这等级别的杀手,不说是小儿科的话,但也不会太难。 “一个也不要放走!” 瞬间逼退两个敌人后,秦紫阳冲手下厉喝一声,右手一翻已经多了把手枪,对再次挥舞着长刀扑上来的老头就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枪响,那个双手攥刀哇哇怪叫着扑上来的老头,脑袋上就多了个弹孔,鲜血噗的一声蹿了出来,好像喷泉那样。 他到死也没搞清楚,秦紫阳怎么这样没操守,大家都动刀子,她凭什么破坏规矩要动枪? ―― 车子被撞到一旁,枪声响起时,波娃已经弓腰站了起来,用身子挡住马诺克惨声喝道:“马诺克,快带孩子跑――啊!” 砰,砰砰! 连续几颗子弹,都射进波娃后背,鲜血迸溅,她却双手强撑着座椅,死都不肯放手:有她的身子在挡子弹,丈夫和孩子就有希望从车门冲出去逃跑。 “波娃!” 眼睁睁看着波娃身子被子弹打的一晃一晃,嘴里都吐出鲜血却强撑着的悲惨,马诺克目眦欲裂。 “快,快走!” 波娃说出最后一个字时,一颗子弹击穿了她脖子,从咽喉处钻出,脑袋猛地一抬,随即垂下。 “波娃!” 鲜血溅在马诺克脸上,混合着瞬间迸发的泪水淌下,嘶哑的声音中都充满了血腥,他很想最后再抱一下妻子,可仅存的理智提醒他,他必须得冲出车子,要不然妻子就是白死了。 砰的一声,一颗子弹击在马诺克肩膀上时,他已经抬脚踹开了车门,抱着孩子滚出了车外。 “波娃,等我。” 后背重重摔在地上时,马诺克忽然冷静了下来,目光穿过车门最后看了眼妻子,右脚猛地一蹬车轮,抱着哇哇大哭的孩子一溜翻滚,猛地腾身跃起,斜刺里狂奔出去。 子弹呼啸,最少有两颗已经击中了马诺克的后心,但他就像没知觉那样,只知道咬牙向前狂奔。 至于能跑出多远,还能坚持多久,能不能保住孩子,马诺克已经没机会去想了,他只希望能够多拖延一下时间,都说华夏的治安是最好的,相信警察已经开始向这边赶来了吧? 看到马诺克抱着孩子向机场门口的超市那边跑去后,蓝色商务车内的司机马上挂上倒档,踩下油门,车子吼吼叫着倒退着追了上去。 三个负责开枪的杀手,枪声不断,全力追杀马诺克。 一个推着购物车刚走出超市门口的女顾客,看到有个血人向这边狂奔,还有子弹在呼啸后,吓得尖叫一声,赶紧扔掉购物车,转身抱着头冲进了超市。 超市门口,停着一辆白色厢式货车,耳朵上塞着蓝牙耳塞听歌的司机刚停下车,正准备熄火下车卸货时,也发现了马诺克,和那辆追杀他的蓝色商务车,登时吓了一跳,生怕会殃及池鱼,赶紧重新挂挡踩下油门,猛打方向盘。 小厢式货车就像喝醉了那样,歪着身子甩了下尾巴,擦着前面停着的一辆车子向前冲了过去。 而这时候,被女顾客推出的购物车恰好跑到这儿,被厢式货车后尾下的横杠挂住了扶手,就像多挂了个微型车厢那样,被箱货拉着跑了出去。 马诺克抱着小凯撒,紧咬着牙关用最快的速度冲向超市。 他现在至少已经身中七八枪了,之所以没有倒下,全凭着最后一口气支撑着,撕心的疼痛让他眼前一阵阵发黑,已经看不清前面的路,更没有看到横向驶过他眼前的箱货,只是下意识的向前跑。 接连几枪命中马诺克的要害部位,他却像头打不死的北极熊那样仍然抱着孩子狂奔,这让那几个枪手感觉很没面子,更担心他抱着孩子冲进超市,到时候他们就只能跟着冲进去杀人,就算最终干掉孩子,可也失去了安全撤退的机会。 不远处,已经响起了警笛声,负责治安的机场警方正在迅速向这边赶来。 绝不能让他活着跑进超市! 几个杀手抱着同一个想法,枪口都对准了马诺克的后脑。 砰,砰砰! 连续三声枪响,眼看就要冲过横过眼前的厢式货车的马诺克,就像狠狠撞在一堵看不见的墙上那样,身子猛地一颤,脚步停住,一颗子弹从他后脑钻进,前额钻出,带着一溜红白色的血花。 被波娃以生命来掩护的马诺克,在孩子的拖累下,终究没有躲过枪手的追杀。 生命在骤然消失的那一刻,马诺克瞪大的通红眼睛内,充满了不甘、愤怒,还有内疚,遭到重创后,他双臂本能的把孩子抛了出去,然后重重向前扑倒在了地上,再也不动一下。 哇哇大哭的小凯撒被马诺克抛出去后,恰好落在了被微型箱货挂在后面的购物车内。 幸好,当初那个妇女在购物时,里面大部分是尿不湿、卫生纸等柔软的孩子用品,小凯撒被抛进去后,丝毫感觉不到疼。 终于成功阻止马诺克跑进超市将他干掉后,追杀他的几个枪手都松了口气。 尽管开车的司机提醒他们说,已经看到有人向这边跑了过来,而且视线中也出现了警车的影子,可枪手们还是有信心会抢在被包围之前干掉孩子,再从容离去。 干掉孩子! 小凯撒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马诺克被击毙后,几个枪手立即搜寻被扔出去的孩子下落,准备一枪干掉他。 孩子呢? 几个举枪扣着扳机的枪手,忽然愣住:明明看到孩子被那北极熊抛出去的,地上怎么没有?靠,孩子呢,跑哪儿去了! “孩子在车上,那边的购物车上!” 就在几个枪手满脸不可思议的寻找小凯撒时,开车的司机忽然跺着脚的大吼起来,指着已经冲出几十米的厢式货车。 几个枪手全部向那边看去,就看到哇哇大哭的小凯撒,正挣扎着从购物车中站起来。 嚓,孩子怎么跑那里面去了? 嚓,你特么的还愣着干嘛,还不赶紧追! 为首枪手对司机后脑勺狠狠抽了一巴掌,提醒他迅速追上去,然后半截身子探出窗口,举枪就对那边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枪响。 却不是为首枪手的枪发出来的声音,他只是脑袋上忽然多了个血洞,就像死狗那样软软耷拉在了车窗下。 一枪干掉为首枪手的,是詹姆斯。 一路向这边狂奔,累的几乎把肺从嘴里吐出来的詹姆斯,终于赶到了,并在狂奔中甩手一枪干掉了为首的枪手。 为首枪手忽然壮烈,其他几个枪手只是吃了一惊,但丝毫没有改变他们要杀掉孩子的初衷――只要追上那辆厢式货车,任务就完成了。 至于殉职的老大,那个啥,枪战不死人啥意思? 眼看胜利在望却被打爆脑袋的枪手老大,被同伴从车窗内掀了下来,尸体刚落地就被车子后轮狠狠压了过去,颠的商务车跳了一下,但速度没有丝毫凝滞,继续向孩子追去。 把枪手老大尸体掀出车窗的枪手,自动升格为三人行中的新老大,一边吆喝同伴对孩子开枪,一边从车内拿出一把05式冲锋枪,对徒步追上来的詹姆斯开始疯狂扫射。 看到敌人祭出冲锋枪这种大杀器后,向前狂奔的詹姆斯一个恶狗扑食,重重趴在地上,随即一个翻滚――呼啸而至的子弹,击在他刚才站立的地方,溅起一撮撮暗红色的火花,弹头乱飞。 避开枪手的扫射后,詹姆斯腾身跃起,向前冲了几米,却又折身冲到了一辆白色轿车前,忽地拉开车门,手枪对准了司机,厉声喝道:“下车,我是警察,要征用你的车子!” 在黑洞洞的枪口面前,司机被吓得面无人色,抱着脑袋连滚带爬的下了车。 不过这位仁兄也是一朵奇葩,在詹姆斯关上车门前,还好心提醒道:“黑哥们,我车子还没有买保险,你开车悠着点儿。” 詹姆斯那会在意他说什么,砰的一声关上车门的同时,车子已经箭一般的蹿了出去。 “等等我们!” 詹姆斯的车子刚启动,他两个手下约翰和杰克也追了上来,嚷着让他等等。 孩子随时都会有被杀害的危险,詹姆斯怎么可能敢耽误一秒钟,理也没理他们,红着眼睛把油门踩到了底。 约翰一看大急,冲到到路边一辆车前,效仿詹姆斯打开车门,用枪指着司机刚要喊他是警察,就听到背后有人大喝:“别动,警察!” 第708章 命不好的宗夏利! 负责机场治安的警察终于赶到了,恰好看到约翰拿枪威胁人民,几个警察从车上跳下来,几把手枪对准了他,喝令他立即放下手枪,抱着脑袋趴在车上投降。 “我们是警察……” 约翰无奈的和杰克对望了一眼,只好扔掉手枪,双手抱头趴在了车子上。 ―― 宗夏利一直对他老子不满,姓宗就姓宗吧,干嘛个起个这样的名字啊? 夏利,夏利,不但老土,而且寓意也不好,夏利,不就是下力的意思呀,还是总在下力――起这样一个不吉利的名字,要是能混成大老板才怪呢。 其实宗夏利也知道,他老爹当年在给他起这个名字时,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拥有一辆夏利轿车。 可这名字也太可爱了,搞得宗夏利都二十好几了,还只是一个开着微型厢式货车送货的送货员,每天起的比鸡还早,吃的比猪还糟,睡的比狗还晚,忙的比牛还累,最最重要的是,运气比汤姆(美国动画片《猫和老鼠》里的猫主角名字)还要糟糕。 好好的来机场超市送个货吧,还能碰到只有在电视里才能遇到的枪战,那么吓人。 幸好宗夏利的反应很快,一看大事不好就赶紧挂挡跑人了。 驶出机场冲上公路后,宗夏利这才松了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低声喃喃道:“哎哟妈哎,可吓死哥们了,要不是哥们反应迅速,恐怕得――” 他刚庆幸到这儿,就听到砰的一声轻响,右边车窗外的后视镜被啥子东西给打碎了。 “艘嘎!谁特么的这样欺人太甚,敢砸我反光镜!” 宗夏利大怒,下意识的松开油门点了下刹车,把脑袋探出左边车窗向外看去。 然后,他的脑袋就像被人狠狠砸了一拳那样,嗖的就缩了回来,脸色煞白的松开刹车,一脚把油门跺了下去。 他刚才清楚的看到,那辆载着枪手在机场内满世界开枪的蓝色商务车,竟然就跟在他车子后面不远处,而且一个枪手正对他开枪。 “难道西街王老八因为我赖掉他那二百五十的赌债,竟然一怒之下买杀手来杀我了?还是东街癞蛤蟆发现我睡了他老婆,要干掉我以报夺妻之恨?” 宗夏利搞不懂到底是谁这么缺德没人性,竟然派杀手来追杀他,他只是知道当前绝不能停车,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甩开这些人,要不然就死定了。 “王老八,癞蛤蟆,我草你们的妈,我和你们没完!” 宗夏利嘶声大吼了一嗓子,用力抓着方向盘,冲市区方向一头扎了下去。 ―― 干掉为首的杀手老头后,老头的几个手下大慌张,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风紧,扯呼’,剩余的三个杀手分别向南北东三个方向逃窜。 “想跑,没门,一个都别留下!” 秦紫阳娇叱声中甩手,子弹呼啸,向动狂奔的杀手抬头啊的大叫一声,重重扑倒在了地上,后心要害部位中弹。 另外两个杀手终于受到了启发,想起他们身上也有手枪,赶紧掏出来借着掩体向这边反击。 “王鹏,干掉他们!” 秦紫阳心里挂着孩子的安全,没功夫和这些虾兵蟹将缠斗,给王鹏下了命令后,腾身向机场门口跑去。 一向和平的机场内忽然枪声大作,不断有人中弹倒地,可把来往的旅客给吓坏了,所有滞留在机场内的人们,都抱着脑袋藏到了安全的地方,心里大念阿弥陀佛,菩萨保佑。 同时被吓坏的还有机场派出所,所有警员用最快的速度领了枪械,嗷嗷叫着冲了出来――却不知道该对付那些人,只能挥舞着枪支,喝令所有人都特么的放老实点,谁敢再开枪就干死谁。 秦紫阳才不管这些,也知道开始追她的那些警察不敢冒然开枪,用最快的速度狂奔到了机场门口,案发现场。 “别动!” 几个拿枪逼着约翰俩人的警察,看到又一个拿枪的女人冲过来后,立即调转枪口对准了她,喝令她放下枪,要不然杀无赦! 秦紫阳很清楚,这时候必须得保持应有的冷静,千万别和警方发生误会,要不然会出大事的,举起拿着钱的右手,厉声喝道:“我是国安三局特工,你们中谁是负责人?” 国安三局特工的身份,是秦紫阳此前为了在地方上行事而办的另外一个身份,她被开除部队后,还没有把这层身份向相关部门注销,这时候却派上了用场。 “我是派出所的所长韩军,请你出示相关证件!” 一个中年警察,双手持枪对着秦紫阳,满脸警惕的要求她亮出证件。 在几个警察的严密注视下,秦紫阳拿出工作证扔给了韩军。 韩军拿过来只看了一眼,就确定这不是假冒的了,连忙喝令手下放下枪后,双脚一碰脚后跟,给秦紫阳敬礼。 秦紫阳还礼,收回身份证看着扑倒在地上的马诺克,还有枪手老大的尸体,紧张的问道:“孩子呢?有没有看到那个孩子?” 韩军还没有回答,被警察逼着趴在车上的约翰,抱着脑袋站起身喊道:“小姐,孩子被一辆厢式货车拉跑了,詹姆斯老大已经追了上去。” 秦紫阳刚才已经见识过约翰俩人了,对韩军说道:“他们是协同我追查此案的,都是自己人。约翰,快说,孩子到底去哪儿了?” 约翰俩人不敢懈怠,赶紧简单解释了一遍,末了指着机场门口外面说:“詹姆斯已经驾车追上去了,希望能阻止那些枪手杀害孩子。” 马诺克在临死前,竟然把孩子扔进了购物车内,很蹊跷的暂时躲开了枪手的追杀,对此秦紫阳也感到匪夷所思,但当前肯定不是好奇的时侯,和韩军打了个招呼,跳上警车拉响警笛,呼啸着冲出了机场。 自己和詹姆斯两帮人,竟然没有把孩子平安接到,这让秦紫阳很没面子,感觉愧对高飞的信任,在追逐途中拿出电话,拨通了高飞的手机。 “我是高飞,孩子怎么样了?” 高飞的手机刚拨通,他就开始焦急的询问孩子安全。 “哎,那个啥,高飞啊,那个啥,唉!” 秦紫阳却不知道该怎么和高飞解释了,只重重的叹了口气。 已经走到教堂外面的高飞,闻言脸色大变,颤声问道:“我、我儿子怎么样了,秦紫阳,你说!” “别,别激动,事情还不是最坏,但也不是太好。” 秦紫阳吧嗒了一下嘴巴,有些语无伦次,把这边发生的情况简单说了一遍:“高飞啊,你放心,詹姆斯已经追上去了,我发誓会全力保护你儿子。可、可我担心孩子会遇到车祸,毕竟购物车只是被挂在厢式货车后面,现在被杀手追赶,车速很快,谁也不敢保证购物车会不会脱钩,或者货车司机不会忙中出错,发生车祸。” 听完秦紫阳的解释,高飞抬手狠狠砸在了教堂墙壁上。 他当然清楚,秦紫阳说的很在理,小凯撒的安全,最终竟然被一个小货车司机给掌控了,如果那家伙一旦运气不济发生车祸,或者被吓傻了,那么孩子安全活下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但他却什么办法也没有,毕竟他正在地球的另一边,就算是肋生双翅也赶不回去了,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儿子祈祷,希望他命大福大造化大,最终能有惊无险的脱离危险。 如果,如果孩子最终真遇害了,高飞发誓第一个要杀的,就是老乔治! 如果不是他为了所谓的利益,丧心病狂的要杀害孩子,小凯撒又怎么会逼到这一步? 久久没有听到高飞吭声的秦紫阳,小心的问道:“高飞,你别担心,我会尽力的,我保证会救回孩子。” “紫阳,谢谢,随时给我打电话。” 高飞狠狠攥了下开始流血的拳头,扣掉电话抬头看时,才发现教堂内已经乱成了一团,前来参加婚礼的绅士、贵妇们,正在尖叫着向外跑。 高飞抬手抓主一个身穿礼服的贵妇,一把甩到了身后,在她的尖叫声中,推开几个人冲进了教堂内。 正在喝酒的新郎尼科夫,刚举起杯子咽喉上就多了把刀子后,众来宾彻底被吓傻了,就像炸了马蜂窝似的,本能的向门口涌来,一时间摔倒人无数,地上满是鞋子,手包,还有哭爹喊娘声,教堂内负责婚礼安全的保镖们,却迅速围住了那些拍照的记者、来宾,喝令他们蹲下。 这些被重金雇佣来的保镖,也不是吃醋的,在尼科夫中刀躺下的那一刻,就看出刀子来自拍照的这群人中了,围上来抓主几个慌忙跑人的一个,抬脚就跺在了地上。 保镖们的反应虽然快速,可却快不过眼镜。 在刀子甩出的同时,他就已经远离了拍照人群,夹在随后尖叫着向外跑的来宾们,来到了教堂门前,恰好碰到贴着门框挤进来的高飞。 眼镜一把抓主高飞,趴在他耳边大声说:“走吧,再留着没意思了,那个尼科夫和妮儿小姐,都是假的!” 俩人在来之前,就猜到妮儿会是别人冒充的了。 眼镜发现尼科夫也是别人假扮的理由很简单:尼科夫在咽喉中刀后,负责安全的保镖们,第一反应竟然不是去台上保护他,而是冲到了海伦,克鲁斯等亲属周围,将他们团团包围了起来。 如果真是尼科夫中刀的话,这些保镖又怎么会做出这种反应? 所以别看尼科夫的替身连海伦等亲属都骗过了,却没有骗倒目光毒辣的眼镜。 既然尼科夫和妮儿都不在结婚现场,眼镜觉得留在这儿没啥意思了,这才提醒高飞还是趁乱闪人吧。 如果没有接到秦紫阳那个电话,高飞肯定会同意眼镜的撤退意见。 但现在,远在华夏的孩子命悬一线,高飞有些失去理智了,抬手推开眼镜:“你先走,我还有事要做。” 第709章 教堂内的恶魔! 高飞想做的事情很简单,他需要杀人来压抑对儿子的担忧。 当然,最好的被杀目标无疑就是新郎尼科夫,因为老乔治已经联系过被他安排在华夏要劫杀小凯撒的手下了,却一个人也没有联系上,这就证明正如他预测的那样,他派去的人已经被芬妮干掉了,要杀小凯撒的人已经换上了尼科夫的手下。 不过可惜的是,真正的尼科夫根本没有在婚礼现场。 但这不要紧,尼科夫不在,还有他的亲人在,比方他的姐姐海伦,那个很酷酷的英伦女子。 常言道父债子还,也可以称为弟债姐还的,高飞现在迫切需要杀人,来稀释对儿子的担忧。 看到高飞双眼发红,戾气冲天的样子,眼镜愣了一下,但接着就想到了什么,眼中寒光一闪:“孩子、孩子出事了?” 眼镜猜到,唯有小凯撒遭到毒手,才会让那么冷静的高飞散发出要杀人的戾气,同时他也马上想到了最坏的结果:小凯撒一旦被杀,高飞也绝不会放过老乔治。 那么,现在是不是趁乱干掉他? “孩子暂时没事,可我不敢保证他还能活下去。” 高飞猛回头,冷冷的看着眼镜:“你是不是猜出我要做什么了,所以想趁此机会提前干掉我,以解除老乔治的安全隐患?” 被说破心中所想后,眼镜并没有感到诧异,只是轻轻叹了口气:“唉,我曾经发过誓,只要我活着,任何人都不能伤害老乔治。” “好。如果我儿子真的遭遇不幸,我会先杀掉你,再杀那个老东西。” 高飞狞笑一声,转身跳上长椅,踏着椅背向教堂里面冲了过去。 “你这么有信心能杀掉我?表示怀疑。” 眼镜嘴角猛地抽了几下,面色随即恢复了平静,也不着急冲出教堂了,坐在了最后面一排的椅子上,好整以暇的向前面看去。 几十个被重金雇佣来的美国特种兵,在尼科夫的替身中刀后,迅速分成了三拨,一拨保护海伦,一拨保护去克鲁斯,还有一拨正拿枪包围了那些拍照的记者和宾客,开始动作粗暴的挨个搜身。 就在这时,高先生很风扫的出现在了所有保镖视线中:娘的,这一脸杀气的家伙要干嘛啊,站这么高当枪靶子要找死么? 下意识的,至少三十个保镖都抬起枪,对准了高飞。 可就在他们开枪的前一刻,高飞却像老鹰一样飞身扑了下来,一脚狠狠踢在了最近一个刚举起手枪的保镖下巴上,直接把他下颚踹碎,劈手夺过他的手枪,对着教堂上方吊着的琉璃吊灯,咣的就是一枪。 随着枪声接连响起,那盏句大的琉璃吊灯玻璃粉碎,在人们的尖叫声中,碎了的玻璃从天而将。 连续几枪打碎吊灯后,高飞抬肘狠狠捣在一个扑过来的保镖脸上,身子迅速原地转圈――这次他的目标是教堂墙壁上的壁灯。 夹杂着混乱尖叫的枪声响起,教堂内所有的照明都被高飞打碎,大家伙陷入了一片黑暗,哭叫声却更大了,还有不幸中弹的伤者在哭嚎。 没办法,教堂内数百没头苍蝇般乱跑的宾客,肯定有倒霉蛋主动碰到子弹上,当场没有中弹身亡,已经算他们命大了。 本来所有保镖都已经锁定了高飞,任他三头六臂也无法逃过大家的击杀,可诺大的教堂内陷入黑暗后,保镖们也变成了没头苍蝇,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们总不能在黑暗中乱开枪吧,那样得死伤多少人? 负责带头的是个现役中尉,反应算得上相当迅速,立即摸黑跳到一张椅子上,枪口冲天接连开了几枪,嘶声吼道:“所有人都给我蹲下,闭嘴,要不然杀无赦――啊!” 中尉的话还没有说完,一颗子弹就击中了他的眉心,庞大的身躯重重栽倒在了地上。 中尉虽然死了,可他临死前喊得那番话却起到了效果,所有来宾都紧紧闭上了嘴巴,蹲在了地上,除了不幸中弹者发出的申银声,甚至连哭声都被一把无形的刀子斩断。 诺大的教堂内,数百来不及跑出教堂的尊贵来宾,没有谁敢发声,现场登时陷入了一片诡异的沉默。 可是,包括那些保镖在内的所有人,都有种被黑暗中某个魔鬼盯上的恐惧,好像在下一刻,身边就会出现一张血盆大口,獠牙狰狞。 在场众人,肯定都有手机,手机上也有用来照明的手电,但没有谁会愚蠢的打开手电,被隐藏在黑暗的恶魔一口吞掉。 尼科夫咽喉中刀的那一刻,坐在最前排观礼的海伦,第一反应是不可思议的恐惧,随即就是狂喜:死的好! 但随后,当她看到众保镖根本不在意中刀的尼科夫,而是抢先来保护她们这些人后,才意识这个尼科夫是假的了,立即又在心中大骂尼科夫太狡猾了。 哪怕是一奶同胞的至亲兄妹,在至高无上的权力面前,也变得那样苍白。 现场陷入一片黑暗中后,和其他人一样,海伦也有了那种被魔鬼盯上的感觉,而且她还敏锐的察觉到,那个魔鬼的主要目标,很可能是她。 不行,我必须趁黑转移到别的地方,要不然就悔之晚矣了。 海伦下意识的抬手,看了眼手腕上的夜光表,现在是晚上七点半多一点,教堂内除了中弹者的申银外,仍然是死一般的寂静,外面倒是有人曾经拿着手电试着冲进来,但刚踏进门口就惨叫着摔倒在地上。 看来,还有恶魔就把守着教堂正门,不许救兵进来。 海伦侧耳静听了片刻,慢慢弯腰弓着身子,缓缓的挤出了人群,向教堂后面悄悄莫去――在她挤出保镖围成的圈子时,也有人醒悟了过来,大家闷声不吭的向教堂后面、两旁缓缓移动,都希望能背靠着墙壁,那样才会有安全感。 保镖们当然无法制止,因为这是当前最好的办法。 海伦缓缓挤出人群后,担心高跟鞋会引来别人的注意,悄悄的把鞋子甩掉,蹑手蹑脚的走到了教堂后面。 她的运气不错,安全的走到了教堂后门处。 教堂后门两侧的墙壁上都有壁灯,但不是很明亮,这已足够让她看清脱离危险的光明之门了。 踏,踏踏――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从背后响起,海伦在推开门时扭头向后看了一眼,接着就魂飞魄散:她看到了一个年轻的男人,这个男人,正是刚才在灯灭之前跳上椅背的那个男人! 海伦刚才没有看清恶魔是什么样子,可她现在却万分确定,这就是那个要伤害她的人。 她的预感没错,这个人正是高飞。 在海伦扭头看她时,已经举起了手枪,残忍的笑了下时,露出了一口森光白牙。 “不、不要杀我!” 看到高飞举起手枪后,吓得海伦魂飞魄散,尖叫声中一把推开后门,不管不顾的冲了出去。 在冲到外面的冰天雪地中时,海伦心底深处还残存着一丝恐惧的理智:她觉得,不等她冲到外面,子弹就会击穿她的身体。 但让她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切却没有发生,穿着丝袜的双脚踏在积雪上后,冷森森的凉意马上就传了上来,使她浑身打了个机灵,没命的向前跑。 就像抱着小凯撒被人追杀的马诺克那样,海伦也不知道自己能逃多久,逃向哪儿,她奔跑的动作只是一种对恐惧的下意识行为。 奔跑中,海伦还没有忘记回头看几眼:后面那个恶魔,拎着手枪不紧不慢的追着她,好像确定她逃不出他的魔掌。 出了教堂后门后,就是一个小花园,所有花草都被积雪覆盖,天地之间一片银白。 穿过这个小花园,就是教堂后院的后门,一道铁栅栏,外面就是车流不息的公路了。 只要跑到公路上,就有可能逃脱恶魔――这是海伦当前唯一的想法,她拼尽所有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向前狂奔,泪水却以为极度恐惧而飘洒。 终于,海伦冲到了铁栅栏前,甚至都能看到一个醉汉刚刚摇摆着双手,唱着歌经过,她抓主铁栅栏猛地一拉! 哗啦一声响,铁栅栏是被链子锁着的,她根本打不开。 “啊,怎么会这样啊。” 海伦绝望的尖叫一声,扭头看去,恶魔已经来到她身后四五米处了。 “别过来,别过来!” 海伦绝望的叫着,双手抓主铁栅栏,急吼吼的向上攀爬,希望能抢在恶魔扑过来之前,翻出铁栅栏。 极度恐惧下,海伦动作完全变形,平时只许几下就能攀上去的铁栅栏,她几次都踩空了,最后一次好不容易爬了上去,一只冷冰冰的手,却抓主了她的脚腕,用力往下一拽,她就尖叫着松开手,从上面跌落了下来。 跌落过程中,海伦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高飞原本要干掉海伦的,只是在即将扣下扳机的那一刻,他却又改变了主意,觉得她活着要比死了有用,也许能从她嘴里知道尼科夫的下落。 海伦昏倒后被高飞接在怀中时,终于有保镖冲出了教堂后门,大声吆喝着:“站住,站住!” 高飞扭头冷冷看了那些人一眼,把海伦扛在肩膀上,右脚踏在铁栅栏上,左手抓着铁栅栏猛地一用力,扛着海伦就翻了过去。 砰,砰砰! 几声枪响过后,几个保镖飞快的冲过来,身形矫健的跃出铁栅栏,左右看去:除了路上有来往的汽车外,和寥寥几个行人外,哪里还有刺客的影子? 等这些保镖分散开,四处追查高飞下落时,他们的援军终于到了,十几个美国警察高举着强光手电冲进了教堂,开始有秩序的向外疏散人员。 眼镜好整以暇的跟着人流走出了教堂,站在路边左右看了几眼,拿出电话淡淡的说:“爵爷,我想现在是你离开的时侯了。” 第710章 死亡谷! “孩子,被杀害了?” 老乔治在那边沉默了很久,才反问出了这个问题,声音中充满了沧桑的悲凉。 眼镜淡淡的说:“具体情况我还不知道,可我能看出他已经发疯了。爵爷,和你说实话,这次我没有把握再拦住他了。” “那就不用拦了,我也不想走,我的年龄已经够大了。” 老乔治轻轻说完这句话,顿了顿又说:“眼镜,你女儿就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学校,她很健康活泼,漂亮,从和她平时交谈的语气中,我能听出她非常渴望见到那个长有三只手的杀手,并希望和你成为好朋友……这么多年了,你该见到她了。” 一向从容淡定的眼镜,眼前忽然模糊不清,身子就像打摆子那样急速颤抖起来,嘴巴张了几下却说不出话来。 一般来说,越是身体有缺陷的人,就越是想有个正常的孩子,眼镜也是。 不过,他却一直把这个愿望深深压在心底,不敢暴露出来。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他一辈子‘守身如玉’,就是怕女人在看到他三只手的怪模样后,会被吓坏。 他受不了女人被一个怪物吓坏时的样子,所以无论有多少女人被他文静的外表、优雅的绅士气质所倾倒,想和他共赴巫山,他却都毅然拒绝,只会在自己梦中想象他的孩子。 他到现在为止,仍然是个小处,可他却有了个女儿。 这个女儿,是老乔治赐予他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女人生孩子也不一定非得需要男人压在她身上帮她了,因为很多希望单身的女人,都从‘镜子库’中提货,采取人工受孕方式怀孕。 老乔治为眼镜找了个从没见过面的俄罗斯女人,用人工受孕方式替他生了个漂亮的女儿。 为了这个女儿,眼镜付出了天大的代价。 他要在老乔治身边服务十八年(十八年中,除非老乔治寿终正寝),十八年中,他不得私自去见女儿,也不能打听女儿的消息,合约期满后,他才能离开。 为此,眼镜在十年前就退出了江湖,成为老乔治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到今年这个圣诞节,眼镜已经为老乔治服务十年,距离他们的约定还有八年之久,但老乔治却告诉他说,提前解除了俩人之间的合约。 想到会马上见到女儿,眼镜心里激动的怦怦直跳,幸福的晕眩让他再也站立不住,顺着教堂墙体缓缓瘫倒在了地上。 幸好,从教堂内逃出来的宾客瘫倒在地的并不只是眼镜,所以压根就没有谁注意他。 “我要见到我女儿了,我要见到我女儿了?” 也不知道晕眩了多久,眼镜才慢慢清醒了过来,双手攥拳激动的望着血花飞舞的夜空,忽然感受到高飞此时是种什么心情了。 如果换上眼镜,在得知他生命的延续正遭到别人加害后,他可能早就狂性大发,在教堂内大开杀戒了。 “爵爷,谢谢,谢谢!” 眼镜拿起手机放在耳边时,那边的老乔治早就扣掉了电话,可他仍然郑重的道谢。 眼镜深深的吸了口气,正要站起来时,几个身穿黑色西装的人从教堂里急匆匆跑了出来,这些人没有谁注意到眼镜,边走边低声说着什么:“死亡谷……尼科夫先生要求我们,必须在零点之前赶到奎莫拉……” 这几个人走的很快,说的又很急,饶是眼镜的听觉相当敏锐,可也仅仅听到‘死亡谷、尼科夫、奎莫拉’等字眼,等他意识到这些字眼对他追查妮儿下落很重要时,那几个人已经急匆匆跳上一辆越野车,呼啸着远去了。 “死亡谷,尼科夫,奎莫拉……沙砾,沙砾?” 眼镜慢慢站起身,眼睛开始发亮。 相传,距离拉斯维加斯仅有一百五十公里左右的美国死亡谷,在十八世纪中期时曾经发现了一尊神秘的雕像,雕像的名字就叫奎莫拉。 奎莫拉在几百年前就灭绝的沙漠土著语中,代表着‘金账汗王’的意思,这尊用奇怪黑色石头雕成的雕像,是一个骑马扬刀的蒙古骑士,所以土著人就称呼它为奎莫拉。 十八世纪中期,那时候的美国还处在被英国统治的殖民时代,像生活在拉斯维加斯这边沙漠中的人,还是一群从没有开化的土著人,他们怎么可能会知道在十三世纪就横扫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又怎么会雕刻出蒙古骑士的雕像,并尊敬的称呼这尊雕像为金账汗王? 难道说,直到十八世纪末才消失的土著人,会知道五百年前横扫欧亚的蒙古人,还是他们本身,就是蒙古人的后裔? 这些疑点一直困惑着对死亡谷感兴趣的学者们,为此从上个世纪中期开始,就不断有人进入死亡谷,试图研究那些土著人的血统,希望能找到震惊世界的发现,比方死亡谷内也曾经有蒙古铁骑抵达过。 但让人感到恐惧的是,上世纪中期进入死亡谷的考察者,就像进入埃及金字塔那样,在离开死亡谷后全部神秘的死去。 从那之后,再也没有谁敢擅自进入死亡谷中心地带,一直到拉斯维加斯被全面开发,死亡谷被现代文明彻底笼罩,在绝迹三十多年后,人们才再次进入死亡谷,并对它展开了详细的科研调查。 至于科研人员在死亡谷内到底发现了什么,美国政府保密,不过却故意通过‘小道消息’向外散播,说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这儿曾经一个领先美洲大陆至少五百年的文明,奎莫拉雕像,就是那个文明的产物。 也正是这个消息的散播开来,死亡谷成了一个旅游胜地,每年大约有来自世界各地数百万的游客,希望能看到那尊早就不存在的雕像,找到那个领先美洲大陆五百年的文明。 当然了,这些都是奢望。 不过,这些游客却让当地政府从寸草不生的死亡谷里,每年都可以有一笔额外的收入…… 在拉斯维加斯,随处都能看到它的发展历史,其中死亡谷和奎莫拉的神秘,更是不能减少的,所以眼镜才知道奎莫拉是怎么回事。 从死亡谷、尼科夫、奎莫拉这三个关键词,再联想到默森被杀现场的那一颗沙砾,眼镜猛地想通了:原来,杀害默森,并带走妮儿的人,是来自死亡谷那边,现场遗留下的那棵沙砾,就是他们从死亡谷带来的。 妮儿的下落,绝对和奎莫拉雕像传说中的发现地有关! 想通了这些后,眼镜兴奋异常,觉得必须得告诉高飞这些,并帮他把妮儿救出来,那样就可以带着老乔治的感谢,去俄罗斯见自己的女儿了。 眼镜马上就开始拨打高飞的手机,但那边却始终没有人接听电话。 “么的,他去做什么了?” 眼镜恨恨的骂了一句,只好给高飞发了个短信,然后跑到他们开来的车子面前,跳上去直奔城市西北方而去。 那个方向,就是死亡谷的所在处,那儿曾经发现过一尊神秘的蒙古骑士雕像,名字叫奎莫拉。 ―― 宗夏利从没有这样怕过,他真的搞不明白,他到底得罪了谁,竟然会派枪手来对付他。 一度,他曾经想停下车子,然后抱头跪在地上痛哭流涕的求饶,那些人无论让他做什么他都去做,只求那些人告诉他,为什么要追杀他,又是谁指使的。 可是每次有这个想法后,子弹就会呼啸着从车旁飞过。 宗夏利不敢停车了,怕刚停车,还没有来得及求饶,就被人一枪把脑袋打爆了,所以他只能没命的跑。 幸好宗夏利的车技相当不错,从被打碎了的左边后视镜内,每当看到商务车即将追上自己时,都会及时摆动一下方向盘。 于是,厢式货车就会跳舞般的扭动几下,把车子死死压制在后面。 远处,隐隐传来警笛声响。 宗夏利从没有觉得,警笛声原来是这样悦耳,使他在刚听到时,竟然忽地泪流满面了。 车子以超过一百迈的速度,向市区狂奔。 十几分钟后,就来到了郊区,路上车辆越发的多了起来。 在这短短十几分钟内,宗夏利靠着他精湛的驾车技术,已经连续闯了四次红灯。 他不敢停下,因为他怕车子一停下,脑袋就会被打爆。 可进入郊区后,路口横穿的车辆,却比郊外路口红灯亮起时数量多了几倍。 他还能敢闯红灯吗? 警察为什么还没有赶来? 望着前面几百米处刚亮起的红灯,望着一辆接一辆横过路口的车子,宗夏利绝望了,他根本不敢再横冲直撞。 可一旦停下,紧追不舍的枪手就会打爆他的脑袋。 怎么办,该怎么办? 眼看还有不到一百米就要冲过路口,宗夏利猛地一闭眼,猛地一跺油门,扯着嗓子吼道:“奶奶啊,拼了吧!” 随着车子发动机发出的咆哮声,宗夏利觉得他正飞快的冲向鬼门关,下一刻就会车翻人亡,他甚至都听到了车子相撞后发出的巨响―― 嗡,嗡嗡! 发动机依然在轰响,但也该发生的碰撞却没有传来。 宗夏利下意识的睁开了眼,然后就惊讶的看到,前面刚亮起没超过几秒钟的红灯,竟然变成了绿色!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远远的看去,前面所有的路口,全部是一片绿色。 绿色,代表着生命,在大楼等建筑物中,绿色也是安全通道的唯一颜色。 忽然,宗夏利看到了警察。 几个警察站在路边,手里拿着枪,对他拼命的挥手,喊叫着什么,看样子是让他径直向前。 在普通老百姓心中,警察就代表着安全,所以宗夏利在看到警察后,下意识的就要踩刹车:有持枪的警察在场,那些该死的枪手敢把爷爷怎么着? 可是,宗夏利还没有踩下刹车,就猛地松开,飞速向前冲。 因为他看到,几个警察全部趴倒在了地上,其中一个肩膀上还窜出了血。 第711章 街头警匪大战! 在看到红灯忽然变绿,自己好端端的并没有出车祸后,宗夏利惊喜异常,在看到路口边上有警察后,他感到了温暖――总算是遇到救星了啊。 宗夏利以为,只要有打击邪恶、代表正义的警察在场,后面那些枪手肯定会吓得捧头鼠窜,下意识的刚要踩下刹车,却忽然看到几个警察全部趴倒在了地上,其中一个肩膀上还窜出了血花。 宗夏利从小学习不咋样,但脑子却特别灵活,反应也很快,要不然也不会在机场内发现大势不妙后就立即驾车闪人了。 看到有警察也受伤后,宗夏利就猛地明白,那些枪手连警察都不在乎,敢对他们开枪,这只能证明警方暂时无法对他提供保护,他所做的只能是继续向前狂奔。 嘴里嘶吼一声,宗夏利再次加大油门,飞速前冲。 眨眼间的工夫,几辆车就风驰电掣般冲过路口,向市区方向而去。 紧跟在蓝色商务车后面的詹姆斯,几次都想超车,把枪手车子拦截下来,可开车的歹徒车技也很过硬,每逢他接近时就会猛地摆尾,然后趴在车窗门口的枪手就会趁机对他疯狂扫射。 连续几次都这样,詹姆斯也没办法,只能愤怒的大吼大叫,也不知道在骂谁。 京华做为华夏的心脏,可以说是经济、文化和政治的中心,其防卫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当前发生当街追车杀人事件后,相关部门领导在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反应:特意为箱货司机开辟一条绿色通道,他的车子驶向哪条路上,这条路上就会一路绿灯。 同时,迅速调遣大批武警特警,以最快的速度,从地面、空中向事发区域集结,力争在郊区击毙追杀箱货的歹徒分子。 一时间,京华小半个西北郊区,登时响起了连绵不绝的警笛声,无数防暴、特警等力量,呼啸着驶过街头。 其实在看到警察出现后,枪手们就知道他们除了投降、或者被击毙外,就已经无路可走了,只能希望赶在被消灭之前,杀掉孩子。 商务车内的三个歹徒,眼睛已经发红,频频抬枪对孩子射击的歹徒,几次把枪口对准了路边行人,至少有六名以上的无辜路人被殃及。 不得不说,这伙枪手在行动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车上准备了足够的弹夹,所以他们才敢这样肆无忌惮的开枪。 也许小凯撒有漫天神佛保佑,也许宗夏利的车技过硬,总能在最危险的时刻让车身摇摆,也许枪手们的运气实在不咋样――总之,在十几分钟、不到五十米的距离内,不管两个枪手多么疯狂射击,购物车里的孩子愣是毫发无伤。 这不能不让枪手感到愤怒,也失去了所有的理智:无论如何,也要干掉那小家伙! 可惜的是,他们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只要宗夏利驶过前面那个路口,已经就位的四名特警狙击手,就趴在路口两侧的屋顶上,他们的手指就扣在扳机上,目标不是枪手的脑袋,而是商务车的车轮。 正在向前疾驰的车子,如果前轮忽然爆胎的话,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现象。 被追杀了十几分钟,自身却仍然无恙后,宗夏利的恐慌渐渐散去,反而兴奋了起来,扭头看了眼外面的道路指示牌,现在他已经来到了京山恐龙博物馆附近,向前再跑七公里左右,车子就会正式进入市区了。 想到只要自己熬过这次劫难后,就会被记者采访,成为名人――宗夏利的小心肝,就激动的砰砰跳。 前面又是一个路口,仍然是绿灯,所有必须经过路口的车子,都已经提前被警方指挥到了路边,道路是从没有过的空旷。 几个呼吸间,箱货已经冲上了路口。 可就在此时,意外忽然发生! 一辆专门载运垃圾的环卫车,忽然从北边的路口呼啸着窜出,直直横在了宗夏利的前面。 “啊,不好!” 眼看车子就要狠狠撞在那辆环卫车上,宗夏利眼睛猛地瞪大,嘶声吼了一声,下意识的猛踩刹车,全力向右一打方向盘――车速超过一百迈的厢式货车,正在向前疾驰猛地急刹车转向后,随着一声刺耳的轮胎擦地声,车子左边两个轮子攸地悬空,整个车子忽地向右倾斜,眼看着就要侧翻倒地。 埋伏在路口的特警们,见状后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车子一旦侧翻,商务车肯定会直接撞向后面的购物车,伤害孩子。 突然意外发生后,负责本次狙击行动的中队长,被迫提前下达了开枪命令:“开枪!” 四颗愤怒的狙击子弹呼啸着射向蓝色商务车时,向外倾斜、眼看就要侧翻的厢式货车,却有如神助那样,两个左轮愣是在车子转向后,重新落到了地面上。 仿佛灵魂都飞出去的宗夏利,感觉到车轮落地时传来的震动后,瞬间泪流满面,狂笑出声,迅速调整方向盘,直直向前冲了出去。 搞不懂自己为啥遭到追杀的宗夏利,也不知道他的车子刚才在即将侧翻时,挂在车尾的购物车,也脱离了车子――就像被摘开钩子的火车车厢那样,载着小凯撒的购物车,在强大的惯性下,呼呼的冲向了京山恐龙博物馆门前。 砰! 一声大响,三颗子弹命中了商务车前面右边的车胎,发出一声响彻数里的爆响。 正在右拐弯的蓝色商务车,就像急速向前奔跑、却忽然断了一根前腿的野马那样,不甘的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四轮朝天,擦着露面向右滑行了足有十几米,才撞到了一根街灯杆子上,停了下来。 哗啦――一声玻璃碎了的声音响起,驾驶着一辆环卫车挡在路口的司机,刚掏出枪推开车门准备下车,一颗狙击子弹就射穿玻璃,击在了他左边太阳穴上,噗嗤一声跌落在了路上。 吱嘎,随后赶到的詹姆斯,猛地踩住了刹车。 这时候他不能轻举妄动,要不然会被精神高度集中的狙击手,误以为是枪手的同伙,那样可就惨了。 环卫车司机刚跌落在地上,埋伏在路口的数十个全副武装的特警,端着冲锋枪就冲向了两辆车。 四轮朝天的蓝色商务车内,一个枪手挣扎着抬起了枪,还没有做出扣扳机动作,子弹就像暴雨那样横扫了过来…… 警方该怎么处理那些枪手,詹姆斯不管,他最关心的是孩子,连忙打开车门刚要跳下去,却被几个特警用枪指住了:“别动!” ―― 今天是周末,方小艇起了个大早。 事实上,在最后一次见过高飞后,方小艇每天都起的很早,天还不亮就已经吃过了早餐。 这段时间内,方小艇沉默了很多,也憔悴了很多。 所有人都知道她为什么沉默,憔悴,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因为大家曾经换位思考过,觉得如果把自己换成是她的话,面对两个亲生儿子的反目,也会失去方寸的。 也许,方小艇需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独自思考,冷静一下。 回京后,方小艇喜欢上了去图书馆、博物馆。 她觉得在这种安静,还有透着别样魅力的气氛中,她那颗不甘、烦躁的心才会平静下来,算是找到了一个寄托精神的地方。 回京的这段时间内,方小艇没有去广电总局上班,每天都穿梭在各大图书馆、博物馆内,今天她来到了京山恐龙博物馆。 这是她第三次来这个处于西北郊区的博物馆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当方小艇站在高大的恐龙化石面前时,总会有种莫名的亲近感,仿佛她前生就是一只凶悍的霸王龙那样――一般来说,特别强势的人,潜意识内总把自己想像成是一只猛虎,或者是一头恐龙。 其实,不管是博物馆,还是图书馆,早上开门的时间都不是太早,一般都是八点半之后,但不到六点就起来的方小艇,实在不想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别墅中,所以天敢擦亮就出门踏上了公交车。 唯有在人挤人的公交车内,方小艇才会找到一种莫名的安全感,觉得没有被世界所遗弃――在一个母亲心中,孩子就是她的世界。 方小艇来到京山恐龙博物馆前时,才刚刚七点半多一点,还有一个多小时,博物馆才开门。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长宽羽绒服,头上戴着白色绒线帽子,蓝色的羊毛围巾掩住了大半个脸庞,双手抄在口袋中,站在博物馆的台阶上,安静的望着前面路口,看上去就像一朵白色雪莲花那样,出尘不染。 如果仅仅看方小艇的身材,她那双水灵灵的眼眸,别人肯定想不到她已经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了,恐怕还以为她是个双十年华的女孩子。 方小艇也不在意天气多么寒冷,就这样静静的站在台阶上,看着穿梭于路口的车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她想活动一下有些僵冷的双脚时,数辆鸣着警笛的警车呼啸而至。 车门打开,无数全副武装的特警迅速控制了路口,指挥过往车辆全部靠边站。 发生什么事了? 方小艇有些呆滞的眼神,终于有了点变化,好奇。 刚才还很忙碌的路口,随着特警的出现,很快变得空荡荡起来。 那些特警,也迅速藏匿在了四周。 博物馆前面距离路口足有上百米,所以那些特警并没有注意到她。 就在方小艇感到好奇时,忽然西北左侧后方的路面上,传来了清脆的枪声。 下意识的,方小艇赶紧贴在博物馆大厅的立柱后,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一辆厢式货车从那边飞奔而来,一辆深蓝商务车在后面紧紧追赶,还有人探出车窗不停的向前面射击。 “街头警匪大战?” 这个念头从方小艇脑海中腾起时,她忽然发现厢式货车的后面,竟然还挂着个购物车。 第712章 这是我方小艇的孙子! 厢式货车后面挂着个超市购物车在公路上狂奔,这算得上一件很好笑的事儿,如果没有那些如临大敌的特警,后面没有枪手紧追不舍的话。 看到很奇怪的这一幕后,方小艇还没有反应过来,忽然惊讶的看到,那辆被特警命令停在路口最前面的环卫车,猛地窜上了公路,时间拿捏的正好,挡在厢式货车的前面。 “啊哟,不好!” 下意识的,方小艇惊呼一声,以为那辆厢式货车肯定会狠狠撞在环卫车上了。 仿佛听到方小艇的担心惊呼那样,向前疾奔的厢式货车在千钧一发之际,猛地右转,左边两个车轮悬空,整个车子向右倾斜,险之又险的擦着环卫车来了个急转弯,最终竟然奇迹般的没有翻车,算是躲过了这一劫。 可厢式货车后面挂着的那个购物车,却脱钩了,就像被火车头甩掉的车厢那样,直直冲进了博物馆的停车场,向她站立的台阶下冲来。 接着,砰的一声大响,深蓝色商务车前轮车胎爆炸,车子四轮朝天的摔倒在了公路上,然后埋伏在路口四周的特警,猛虎般跃出,举着枪迅速围了上去。 哒、哒哒,清脆的冲锋枪怒吼声中,那辆被甩出的超市购物车,也以时速超过五十的速度,冲到了博物馆的台阶下,砰的一声撞到了台阶上,侧翻,里面的东西散了一地。 再接着,方小艇就听到了婴幼儿的嘹亮哭声。 孩子的哭声已经嘶哑,肯定是哭很久了。 “购物车内,竟然有个孩子,这怎么可能!” 听到孩子哭声后,方小艇一愣赶紧看向地上,就看到一个小孩子就躺在那儿,正哭着要爬起来。 “这是谁家的孩子啊,怎么会在购物车内。” 听着孩子的嘶哑哭声,方小艇心中一疼,也顾不得那边有特警向这边追来了,赶紧跑下台阶,蹲下一把将孩子抱在了怀里,轻轻抚着他的头发,眼睛一亮赞叹道:“呀,这孩子长的好可爱啊,是个混血儿吧。” 啥事也不懂的小凯撒,被方小艇抱在怀里安抚后,登时找到了安全感,紧紧钻在她怀中,哭声小了很多,当特警奔跑过来时,他只是哽咽了。 孩子是世间最为纯洁的生灵了,他在感到开心时就会咯咯大笑,在感到不爽或者摔疼了时会大哭,受到安抚没多久,就能停住眼泪。 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别动,放下孩子!” 迅速冲过来的特警,担心方小艇也是那些枪手的一伙,隔着七八米就把枪口对准了她,喝令她把孩子放下。 如果是普通的家庭妇女,在遇到这种情况后肯定会被吓傻了,有几个人见过真枪啊? 但方小艇可不是普通的家庭妇女,人家是实权在握的高级官员,不管遇到任何事都能保持应有的冷静。 “别误会,我只是一个路人,包里有我的身份证,工作证。” 方小艇左手抱着孩子,右手把手包扔到了前面地上。 她可不敢在精神高度紧张的持枪特警面前,擅自打开手包拿证件,那样会被误会要拿枪――会被一枪把脑袋打爆的,正确的办法就是把手包扔出去,让特警自己查看。 果然,随着她这个正确的做法,几个特警松了口气,其中一个捡起手包,放在耳边倾听片刻(担心里面会有定时炸弹啥的),这才打开,从里面找到了她的身份证和工作证。 “孩子,别怕,没事了啊。” 感觉到小凯撒身子在瑟瑟发抖,好像一只受惊吓的小猫那样,方小艇的母爱登时泛滥成灾,赶紧把他放在膝头,搂在怀里,轻轻拍打着他后背安慰他。 方小艇回京后,还没有来得及办理新的工作证,上面还是她在冀南的职务,冀南市纪委书记。 要是在冀南的话,执勤警察看到工作证后,肯定得啪的一个立正,对她抬手敬礼。 不过在厅级干部多如牛毛的京华,特警可不会这样看重一个地方高层,最多也就是对她的态度缓和一下罢了:“方书记,你好,请你把孩子交给我们。” 孩子在购物车内,被一辆厢式货车拖着疾奔,后面还有枪手在追杀――就算是傻瓜,也知道这事不同寻常,再加上方小艇压根不认识这孩子(但她在把孩子抱在怀中时,却有了种很奇怪的亲近感),她对特警的要求自然不会有任何意义了。 “不,不,我不要!” 方小艇抱着小凯撒站起身,正要把他交给特警时,他却死死抓主了她围巾,哭着喊着不被别人抱。 看到孩子反应这样激烈后,伸出双手要接他过来的特警有些尴尬,扭头去看队长。 方小艇忍不住说:“同志,这孩子被吓坏了。你们看这样好不好,我暂且抱着他哄他,跟你们走,等他家人来了后再说。” “那就谢谢方书记了,不会耽误你工作吧?好,小王,立即……” 中队长一脸的感激,向方小艇道谢后,正要吩咐什么时,詹姆斯在几个特警的陪同下,飞快的冲了过来:“等,等等!” 看到这位黑哥们是被同伴陪着过来的,特警们倒没有对他有什么敌意,中队长只是下意识的挡在了孩子面前。 “报告中队长,这位詹姆斯先生说,他认识这个孩子,也一直为救下孩子而努力追赶!” 陪同詹姆斯跑过来的一个特警,赶紧大声向中队长汇报。 中队长还没有说什么,一辆拉着警笛的警车,呼啸着冲了过来。 看到这辆车好像来意不善后,现场所有特警马上就抬枪对准了车子,厉声喝道:“什么人,站住!” 警车距离众人还有十几米时,吱嘎一声的停下,一个身材修长的女孩子从车上跳了下来。 詹姆斯一看,是秦紫阳,笑了下刚要说什么,却听抱着孩子的方小艇说:“咦,紫阳,秦紫阳?” 这个随后赶到的女孩子,正是从机场追过来的秦紫阳。 方小艇对秦紫阳的印象,现在可谓是不好不坏,一度以为她会成为自己的大儿媳妇,可结果人家现在整天陪着另外一个男人――不明白咋回事的方小艇,再见到她后,多少的有些尴尬。 秦紫阳正要和特警解释自己和孩子的关系时,也看到了方小艇,呆了一下随即欣喜的叫道:“方阿姨,你怎么会在这儿?你知道你抱着的孩子是谁吗?” 方小艇一楞,低头看了看孩子,诧异的问道:“紫阳,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他是……你问问这个孩子,他叫什么名字!” 秦紫阳要过来时,却被特警下意识的拦住。 詹姆斯这时好像也明白了什么,对那个特警低声说了句什么。 特警有些茫然的点了点头,让秦紫阳走到了方小艇面前。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为什么要问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呢?” 听秦紫阳这样说后,方小艇更加丈二和尚莫不着头脑了,低头看向了小凯撒。 秦紫阳接到去机场保护孩子的电话后,就猜到孩子能够被送来华夏,也该早就被妮儿灌输了某些信息,所以也不再解释什么,轻轻握住小凯撒的手,柔声说:“孩子,告诉阿姨,你叫什么名字?你父母是谁?” 马诺克夫妻带小凯撒登机后,就把妮儿告诉他们的那些,告诉了孩子,并一再嘱咐他,必须得牢牢记住这些话,因为这对孩子很重要。 本来,孩子的记忆力是相当强悍的,更何况马诺克夫妻一路上反复叮嘱? 所以,小凯撒在秦紫阳问起这个问题后,本能的就高声回答:“我的英文名字叫凯撒,我的汉语名字叫高凯,我的妈妈是妮儿?乔治,我的爸爸叫高飞,我的爷爷叫高健城,我的奶奶的叫方小艇……” 孩子的声音稚嫩,还因为哭泣太多而嘶哑,但说起话来时仍然是那样的清晰,就像一道道惊雷,狠狠击打着方小艇的耳膜:我的爸爸叫高飞,我的爷爷叫高健城,我的奶奶叫方小艇! 天底下叫高飞的,没有三百恐怕也得有二百五――但所有叫高飞的家伙,老子不一定都叫高健城,哪怕老子非得叫高健城,可又有几个高飞的老妈,会叫,叫方小艇? 在小凯撒说出妮儿的名字时,方小艇还只是茫然,在孩子说出高飞的名字时,她蓦然一楞,在孩子说出高健城时,她的脸色刷的雪白,在孩子喊出她的名字时,方小艇就像被雷击那样,身子猛地一颤,呆立当场。 这一刻,方小艇所有的思绪都停止了转动,双膝一软,幸亏秦紫阳及时搀扶住了她,她才没有瘫倒在地上。 “这是高飞的孩子?我儿子高飞的孩子,我的孙子?” 方小艇脸色惨白靠在秦紫阳身上,耳边轰响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才慢慢清醒了过来,感觉到泪水顺着脸颊慢慢淌下,滴落在孩子仰起的小脸上。 小凯撒很奇怪这个漂亮的奶奶为什么会哭,懂事的抬手替她轻轻擦着脸颊,奶声奶气的问:“奶奶,你为什么要哭呢,你也被坏人欺负了吗?” “孩,孩子,你再、再告诉奶奶,你的汉文名字叫什么,爸爸是谁,你爷爷是谁,你奶奶又是谁?” 方小艇泪如雨下,把孩子紧紧抱在怀中,脸颊紧紧贴在小凯撒的小脸上。 小凯撒再次说道:“奶奶,这次你要听清楚了哦,我妈妈说过事不过三的――我叫高凯,我爸是高飞,我爷爷是高健城,我奶奶的叫方小艇。” “果然是我孙子,我的孙子,我的――呜呜!” 方小艇再也忍不住,把脸伏在孩子身上,痛哭失声,蹲在了地上。 围在旁边的特警们面面相觑片刻,随着中队长的一个手势,大家悄悄后退了十几步,为这对从未谋面的祖孙组成了一道围墙。 秦紫阳反身擦了擦泪水,抬手吐出一口气,拿出了手机。 第713章 替你照顾好孩子? 无意中查到妮儿下落的眼镜,在给高飞打电话时,高先生正准备在欺负人,欺负杰拉德家族的海伦女士。 听到远在地球那边的儿子被人追杀,很有可能会小命呜呼后,高飞彻底被激怒了,邪性大发,不顾眼镜的阻拦冲进教堂后,对那些保镖痛下杀手。 趁着黑暗,他在教堂内足足干掉了十几个人,其中既有尼科夫重金聘请来的保镖,也有前来参加婚礼的乔治、杰拉德家族中人。 最后,他成功捉到了本次婚礼上最重要的人物,海伦。 扛着海伦翻出教堂后,高飞迅速隐入了黑暗中。 依着他的身手,要想躲过那些保镖的搜寻,简直是太简单了。 更何况,现在正大雪飘飘的,很快就能把足迹掩埋,就算出动再多的人,也别想找到他。 拉斯维加斯号称不夜城,晚上的灯光把整座城市映照的比白天还要亮。 有光明的地方就会有黑暗,这是一条真理。 当被吓昏过去的海伦被冻醒时,她才发现自己正在一处密林中,四周都是树木,从这儿能看到远处的灯光,但灯光却照不到这个地方来。 这是一个公园,树林不大,也就是几百平方米,但这足够能隐藏一两个人,为某件肮脏事提供必要的黑暗了。 她是被冻醒的,嘴里塞着丝袜,双手被另外一条丝袜反绑在树上――身上除了最关键的两个部位被布片包裹着外,衣服去全部被扔到了地上。 那个把她从教堂内捉来的恶魔,在她睁开眼时,正狠狠的瞪着她,一双眼睛在黑暗中发着幽幽的荧光,既像恶魔,又像一匹恶狼。 树林内很黑,不过借着雪地的反光,海伦仍然能看清恶狼的相貌,一个长着小胡子的亚洲男人。 放开我! 你要干什么! 你到底想要什么,我都满足你,只要你能放了我! 海伦很想喊出这三句话,可她嘴里塞着丝袜,根本喊不出来,只能徒劳的挣扎着,鼻子里发出绝望的呜咽声。 高飞好像知道海伦要问他什么,向后退了半步,解开了腰带,淡淡的说:“我是不会放开你的,我要做什么相信你很清楚,就算不清楚也很快就会知道了。我最想要的,就是要你,要整个杰拉德家族的人都死去,今晚,你是第一个。” 因为尼科夫和老乔治联手杀害儿子,高飞被彻底激怒了,被深深压在骨子的邪性和残暴,今晚蓦然爆发出来。 一个即将失去理智的暴徒,要干掉一个美丽姓感的女人之前,往往会先采用另外一种方式,比方强女干……然后再结束她的生命。 当前高飞就要这样做,也正在做。 “你到底是谁!?” 海伦用鼻音问出了她最想知道的问题。 “我叫高飞,来自华夏。” 高飞伸手勾下了海伦身上最后两片遮体的布片,贴在了她身上。 对于一个注定要死的女人,高飞觉得没必要再隐瞒什么。 本来,两个人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关系,如果没有尼科夫这条中间‘纽带’的话,高飞和海伦也许一辈子都不会见面。 可就是因为尼科夫,抢走了高飞的女人还要干掉他的儿子,而海伦又好死不死的来参加尼科夫的婚礼,这才很可怜的成为了一个牺牲品。 当双眼发红的高飞以粗暴方式侵犯了海伦时,他终于解开了这个可怜女人的疑惑:“我和妮儿在几年前就已经私定终身了。知道什么叫私定终身不?好,既然知道,那我就没必要再给你解释这个词汇了。我们有了个儿子,叫凯撒――” 在高飞边欺负无辜的海伦,边给她解释她为什么这样可怜时,口袋中的手机响了。 稍微停了一下动作,高飞拿出手机看了眼,接着就放进了口袋,继续做他当前正在做的事情。 愤怒总是能赐予人力量,无论他在做什么。 足足半个小时,高飞才断断续续说完了他要说的话,也做完了他要做的事。 也许是恐惧,也许是生理反应产生了热量,寸缕没有的海伦,不但不感到冷,反而双颊通红,浑身挂满了晶莹的汗珠,眼神中的绝望却更加浓郁了。 她知道,高飞在提上裤子后,她就要被真正的干掉了。 这次,可不是用那根东西,而是刀子,或者子弹,这两样东西除了会让她变成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外,根本不会带给她任何的感觉。 果然,高飞拿出了手枪,又从地上捡起一件衣服,团了团压在了她心口,枪管抵在了上面,说:“这样杀你,可以不用溅我一身血,走好,可怜的女人。” 高飞双眼微微眯起,右手手指开始扣下扳机。 “放过我,放过我,求求你,求求你!” 海伦拼命的摇头,眼里全是苦苦的哀求。 她真的不想死,因为她年轻漂亮,又富有。 最最重要的是,她凭什么要给尼科夫那个混帐买单? 高飞丝毫不为海伦的哀求目光所动,无声的狞笑一声就要扣下扳机时,口袋中的手机又响了。 清脆的铃声,听在海伦耳朵里是从没有过的愉悦。 当然了,眼前这个恶魔不一定会因为受到手机铃声干扰,就会放过她。 但不管怎么说,这家伙暂时收回了枪,拿出了手机。 只有即将被杀死的人,才会更加珍惜活着的每一秒钟,就像现在的海伦,再也顾不得恐惧,大脑迅速转动了起来,希望能趁恶魔看电话的这点时间,找到能保命的办法。 海伦不愧是杰拉德家族有史以来最出色的女人,在‘生命垂危’时,仍然能保持着可怕的冷静。 早一秒杀人,和晚一秒杀人没太大区别,高飞可信这时候谁能把海伦救走,所以不妨先看看是谁打来的电话,也许是――秦紫阳呢? 如果还是眼镜的话,那就不用接了,他讨厌听到那个家伙唧唧歪歪。 高先生刚才牲口般的行为,感动了上帝。 看来上帝也很欣赏牲口和美女的狗血桥段,所以才在海伦最危险的时侯,派遣秦紫阳给高飞打来了电话。 看到是秦紫阳的手机号后,高飞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 他知道,这时候秦紫阳打电话来告诉她,只能有两个结果:孩子得救了,或者是孩子――出事了。 看着闪耀的手机屏幕,高飞竟然不敢接。 他真的很怕会听到孩子遇难的噩耗,他怕自己承受不了这个打击……可怜天下父母心,父爱如山,轰然倒塌后的大山,会是一种多么悲壮的场面? 叮咚,叮咚,铃声仍然在固执的叫着,仿佛高飞不接,它就会响一辈子那样。 终于,就在最后一遍铃声即将结束,手机要自动扣掉来电显示时,高飞按下了接听键,把手机放在了耳边,声音苦涩的说道:“我,高飞……” “孩子得救了,安然无恙!” 那边的秦紫阳,不等高飞说完,就兴奋的说出了这句话。 你有过那种左手活动几分钟后,身子猛地一僵,如狂风暴雨般的爽感袭击你所有神经末梢的快乐晕眩吗? 高飞现在就是这种感觉,尽管他刚才已经有过一次了。 而且这次比刚才那次来的,还要更猛烈,让他几乎站不住,身子踉跄着蹬蹬后退两步,差点一皮股蹲坐在地上,身体虚弱的要命,可眼神却亮的吓人,嘎声问道:“你、你说什么!?” 仿佛很清楚高飞在听到这个声音后的感受,秦紫阳深吸了一口气,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孩子,得救了,安然无恙!” “孩子得救了,安然无恙!” 确定自己刚才没有听错后,高飞只觉得全身的力气瞬间消散,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额头触在冰凉的雪面上,右手却紧紧抓主手机,竟然像个孩子似的呜咽了起来。 这一刻,高飞不再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鬼舞’,也不是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大丈夫,他只是一个关心儿子生死的父亲,就像世间所有为了儿子的安全可以做任何事的父亲那样,只是一个单纯的父亲,无论他此时表现的有多懦弱,这只能证明他是一个父亲。 “高飞,具体的等你回来后再说吧,这边满是警察,我和詹姆斯要和他们解释。” 秦紫阳很聪明,没有把方小艇在场的消息告诉他。 她以为,小凯撒刚脱险就巧遇方小艇,肯定是老天爷在冥冥之中安排的,就是希望用这件事来做为缓解他们母子关系的机会,所以她有必要善意隐瞒方小艇,把不可思议的惊喜留给这对母子。 只要儿子安然无恙,高飞就别无强求,赶紧抬起头来,反身擦了擦泪水,连声说:“好,好,你先忙,一定要替我照顾好孩子,一定!” 替你照顾好孩子? 我肚子里的这个,算不算? 秦紫阳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眼还看不出啥的小腹,所有因为小凯撒得救的喜悦,全部消散,继而变得矛盾、茫然起来,扣掉了电话。 高飞慢慢放下手机,抬脚站了起来,展开双臂仰天深深的吸了口气,闭上眼用心感受雪花飘在脸上的舒服感。 如果没有海伦那讨厌的鼻音,高飞觉得他能维持这个动作最少半小时。 爷们太高兴了,在大雪纷飞的树林内,摆个酷酷的‘剖视’来抒发一下对生活、对生命的热爱,这本该是一件多浪费的事啊,干嘛要打搅我? 高飞放下双手,眼神不善的看向了海伦。 海伦因为刚才被迫剧烈活动而淌出的汗水,这时候被寒风一吹有了结冰的现象,冷的要命,可她却感觉不到,只感觉生机来到了,所以拼命的挣扎,唔唔出声,希望高飞能还给她说话的权力。 刚才高飞还因为海伦是尼科夫的亲姐姐,把她恨的不行不行的,现在却又觉得她很可怜,也不知道是哪个混帐,在这么大冷的天气里,让一个美女光着皮股在这儿挨冻。 真没人性。 第714章 海伦的代价! 高先生在开心时,绝对是一个标准的绅士。 绅士是最看不得美女受罪的,尤其是他举手之劳间就能把美女从冰天雪地中解救出来时。 高飞拿起衣服,披在了海伦身上,揪出了她嘴里的丝袜。 “我――” 海伦嘴巴一获得自由,正要说什么时,却被高飞拿枪抵在了眉心上:“你要敢大吼大叫的话,就死定了。” “我、我不会喊叫的,我发誓,绝不会。” 海伦用力摇头,眼里带着哀求:“我只求您能放掉我,不要杀我。” “我可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男人。” 高飞辩驳了一句,转到树后,解开了捆着海伦双手的丝袜,关心的说:“快点穿上衣服吧,这么大冷的天,小心着凉感冒。” 海伦被感动的再次流下泪水,连声说着谢谢,动作迅速的开始穿衣服。 幸好,高先生给女人脱衣服的手法很熟练,在把她脱光时,并没有撕毁她的衣服,最多也就是劳驾她重新穿一次罢了,除了她身体最深处被捣鼓一番外,她几乎没受到任何伤害,连一根汗毛都没有损伤。 海伦手忙脚乱的穿好衣服后,穿着丝袜站在雪地上,转身看向高飞时,发现他正倚在树上,悠哉悠哉的吸烟。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树林中,一个男人倚在树上,目光温柔的看着一个女人穿衣服,没有谁来打搅――这算不上是充满了诗意,浪漫的一塌糊涂? 海伦双手抱着膀子,左脚踩在右脚脚面上,颤声道谢:“谢、谢谢你不杀我――你、你说吧,需要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你才肯放我安全离开?” 吐了个烟圈,高飞慢悠悠的反问:“你能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海伦知道,她能不能安全离开这儿,就看能不能达到某绅士的满意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我知道,你对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因为尼科夫,所以我不、不怪你――你想要钱的话,我最多可以给你、给你三百万英镑,再多,我就不好筹措了。” 英国第一老牌家族族长的有力竞争者,为了‘赎罪回’自己,说是只能拿出三五百万英镑,这纯粹是骗鬼,或者说海伦生怕高飞漫天要价,提前封死了他的嘴。 她只希望这家伙不要太贪了,讨价还价的数目能在她所承受的范围内。 高飞上下打量着海伦,无声的一笑:“你别担心我会讹你,我不要钱,三五百万的英镑,我还没有放在眼里。” 高先生可没有撒谎,他现在是亿万富翁了,三五百万的英镑,也就是三五千万的华夏币,对他还真造不成什么震撼。 感受到高飞盯着自己身体看,海伦嘴唇哆嗦了一下,低声说:“我、我也可以做你的情友,我发誓,我绝不会反悔或者找机会暗算你的。因为、因为你比我丈夫要强大很多,我很,很喜欢和你做的那种充实感。” 被一个刚被自己强女干的美女夸赞说很强壮,高先生感到无比的荣幸:“真的?” 海伦眼睛一亮:“真的,我向上帝发誓!” 高飞走到海伦面前,伸出一根手指头挑起了她的下巴。 海伦乖乖的动也不动,眼里带着被征服的柔顺。 想想也是,眼前这个男人不但那方面很厉害,能带给她丈夫从没有带给她的感觉,打架的本事牛比的一塌糊涂,为了儿子安全后就感动的嚎啕大哭――有能力,还重情重义,这绝对是优秀女人梦寐以求得到的男人。 高先生在美女面前,心情好时总能尽最大可能的满足人家,这次也不例外,所以没拒绝,只是说:“但我还有个条件。” 海伦轻启朱唇,柔声说:“你说。” 高飞的眼神慢慢变冷:“我要知道尼科夫和妮儿的下落。” 海伦摇头苦笑:“我不敢,也不想骗你,可我真的不知道。” 右手拇指、食指捏住了海伦的下巴,稍微用力,高飞寒声问道:“你不知道?” “我、我真的不知道。” 海伦打了个冷颤,忽然张手抱住了高飞,喊道:“我没有骗你,我也是在今晚婚礼上,发现尼科夫俩人原来都是假的。为了争夺族长一位,我们相互间都保持着敌意,尽可能的疏远对方。我除了奉命来参加婚礼外,真不知道他在这边都做了些什么!” 杰拉德家族第二代的兄妹四人,为了争夺未来的族长位子而明争暗斗,高飞曾经听眼镜说起过。 所以在海伦发誓她什么也不知道时,高飞信了。 “哦,看来你真的不知道。” 高飞板着海伦的肩膀,盯着她眼睛看了片刻,忽然问道:“那我问你,你想不想坐上族长的位置,想不想尼科夫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为了成为族长,我已经付出了太多的努力。” 海伦实话实说:“可是,我还不想尼科夫去死,因为他毕竟是我亲兄弟。” 高飞冷笑一声,说:“他要是把你当做亲姐姐的话,就不会让你去教堂参加婚礼了,因为他早就猜到我会出现在婚礼上了。” 海伦痛苦的摇了摇头,说:“他害我被你绑架是一回事,可我能不能狠下心来让他死,却又是一回事。其实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不顾亲情而争权夺利之外,还有很多事情值得留恋的,比方能在无意中认识你。” “看来你还真是个重情义的人。” 高飞眼神中闪过一抹黯然,他想到了高雅。 海伦兄妹为了争夺族长一位明争暗斗,高雅还不是也把他当做了眼中钉? 虽说他对高雅这个兄弟已经失望到了极点,可要是让他亲手干掉高雅,他仍然没有那份狠心,就像现在的海伦那样。 叹了口气,高飞说:“尼科夫敢派人暗算我儿子,抢走我女人,他就已经死定了,所以他必须得死。如果他死了,你还不想坐上族长的位子,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海伦沉默,没有回答,但闪烁的眼神,却把她内心想法都暴露了:为了族长的位子,她诚然狠不下心来干掉尼科夫,但却不反对在尼科夫被别人杀掉后,她绝对会全力争夺族长宝座。 读懂了海伦眼中的含义后,高飞就知道该怎么做了:“你只管尽你最大的力量却争取族长,其他事情我来帮你做。” 海伦忽然问道:“我成为杰拉德族长后,你会不会仗着我们之间的这层关系,强求我做一些我不愿意做的事情?” 高飞笑了:“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除了在窗上外,从不去强迫女人做她不愿意做的事情。” 海伦深吸了一口气,重重点头:“好,那我尽力而为。如果我真能成为族长,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忽视你的帮助,你一定要相信我。” “ok。” 高飞低头看了眼海伦的双脚:“还需要我把你送到酒店吗?” “你忍心看一个美女赤脚从雪地中走回酒店?” “不忍心,我一点也不喜欢脚丫子被冻坏了的美女,脚,对于女人来说,可是第二张脸。” 高飞说着,弯腰把海伦抄在怀中,大踏步的走出了树林。 海伦横躺在他怀中,双手紧紧搂着他脖子,仰着下巴看着他的双眸中,闪着炙热的情谊,就是瞎子也能看得出。 看来,她是真被这个本来想把她先奸后杀的男人给征服了,由此可以看出,海伦小姐平时的感情生活是多么枯燥,尽管她只喜欢他某方面的强壮,和爱情无关。 想到刚才在惊恐中享受到的感觉,海伦下意识的抬手,轻轻抚着高飞的小胡子。 高飞这才想到自己嘴唇上还贴着胡子,皱了下鼻子说:“麻烦你把这撇胡子给我揪下来,贴着很不舒服。” “啊,哦。” 海伦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捏住胡子慢慢揪了下来,随手扔在了地上。 “是不是大变样了?” “变化不大,但看上去要年轻了许多。” 海伦说:“也顺眼了很多。” “一般来说,女人总是喜欢年轻的男人。” 高飞抱着海伦在路上走了不到一百米,一辆从他们身边驶过的车子忽然停住,车门打开,几个黑西装男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手里拿着枪厉声喝道:“站住,放下海伦小姐!” 这些人,正是四处搜寻海伦下落的那些保镖。 高飞听话的停住了脚步,低头看着怀中的海伦。 海伦笑了笑,松开他脖子跳到地上说道:“别误会,是这位先生救了我。” 在教堂内制造混乱残杀数人,有掳走海伦小姐的歹徒,是个小胡子,这已经是所有保镖在搜寻凶手时最为重要的讯息了,所以这些人在看到此时的高飞后,没有谁怀疑他就是凶手,反而因为他救了海伦小姐,对她感谢不已。 “高先生,这是我的联系方式,我随时等你的电话哦。” 海伦上车后,和保镖要了纸笔,给高飞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期待下次再见到你,美丽的女士。” 高飞一脸的温文尔雅,微微弯腰抬手,请海伦小姐先走着。 找到被掳走的海伦小姐,那些保镖算是松了口气,生怕再呆在外面会发生别的意外,按了按喇叭后就启动了车子。 很快,车子就隐入了茫茫的雪夜中。 雪,越下越大了,这绝对是拉斯维加斯近年来最大的一场雪。 抬头看了眼漫天的飞雪,高飞拿出手机准备把海伦的手机号存下来。 他虽然不相信海伦会死心塌地的给他做情友,可他也不好拒绝和美丽的杰拉德族长成为单纯的炮友――话说,英国贵妇还是很奔放的。 打开手机后,高飞才发现手机后台还有一条未读短信。 下意识的点开一看,高飞的眼神马上就变了,懊悔的在头上拍了一巴掌:听到儿子脱险后,心情愉悦下只顾着和海伦放松了,却忘记妮儿还在苦苦的盼着他。 第715章 这是一个死人! 拉斯维加斯向北一百五十公里左右,就是一望无垠的戈壁滩,从戈壁滩继续向北,就是闻名世界的美国死亡谷。 大自然无疑是奇妙的,仅仅几个小时车程的距离,拉斯维加斯还在大雪纷飞时,死亡谷内却干燥的让人嘴唇起泡,别说是穿棉衣了,就算穿着体恤还稍微嫌热。 据说,大约在20多万年前地下火山剧烈活动,拉距地表下沉形成曼利湖,在湖西面有三座大山,阻隔了太平洋充足的雨水,地势低,气温高的自然环境最后导致湖水蒸发干涸,形成了现在的模样。 这儿被称为死亡谷,有着各种各样的传说。 若以科学的角度来看,死亡谷之所以叫死亡谷,就是因为这儿的气候环境,实在不适合人类居住,夏季时气温最高时,能达到恐怖的58゜左右。 但根据当地土著的民间传说,这片沙漠中曾经存在过一个恐怖的食人部落,外面的人一旦误入死亡谷,结果只能是被野人给吃掉,只留下一具白骨……据说,在十九世纪中期,有一队大约上百人的探险队进入了死亡谷,结果只有一个人在八十天后才活着走了出来。 这个人叫马切斯特,探险队的头领。 马切斯特先生原本是个身高超过一米九,体重重达一百公斤的北美大汉,可出来身材倒是没变小,但体重只有不到四十公斤,缩水将近三分之二…… 马切斯特先生活着走出死亡谷后,也只活了不到三个月。 在这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他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只是眼神痴呆的瞪着上方——直到临死前的那一刻,他才告诉亲人说,死亡谷内不但有夜晚会自己移动的巨石,还生存着有一群吃人的魔鬼,他们信奉黑色的蒙古骑士雕像,称那尊雕像为奎莫拉。 死亡谷内寸草不生,甚至连老鼠都没有一只,怎么可能会有食人族的存在? 更何况,传说中的食人族都是半进化的野蛮人,他们或许会有自己的信仰,比方崇拜太阳神啥的,但他们怎么能雕刻出蒙古骑士雕像? 别忘了蒙古骑士在欧亚大陆那边,距离这儿有着数万里之遥,这些不开化的野蛮人,又怎么知道蒙古人的? 也许死亡谷内真有自己会移动的石头,可绝对不会有信奉蒙古骑士的人类存在。 看在马切斯特先生即将去见上帝的份上,他的亲朋好友并没有揭穿他在撒谎,并把他说的这些,称为‘马切斯特谎言’。 马切斯特也知道他的话不会被人信,但他却毫不在意,微笑着闭上了他那双充满了睿智的双眸。 因为他很清楚,人们总有一天会知道,死亡谷内真有自己会移动的巨石,真有奎莫拉的存在! 接近大半个世纪过去了,随着人类科技的飞跃发展,美国的繁荣富强稳定,终于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时,一队由十数个人组成的探险队,证明了马切斯特谎言,不是谎言:死亡谷内不但有自己会移动的巨石,还真有一尊黑色的蒙古骑士雕像,但他们却没有找到传说中的食人族。 既然有雕像‘奎莫拉’的存在,那么就证明食人族的确在这片死地中生存过,至于消失的食人族,也许因为生态环境更加恶劣的变化而绝种了。 死亡谷内,白骨累累,千里无人烟,唯有一尊黑色的蒙古骑士雕像,就像从洪荒时代就屹立在太阳下那样,跃马扬刀直指苍穹——死亡谷在被开发后,这一幕成了宣传画的主要内容。 从那之后,每年大约有数十万人进入死亡谷,寻找曾经的食人族,希望能看看那尊黑色奎莫拉。 黑色的,高达数十米的奎莫拉,就矗立在死亡谷的公路边上,在远处灯光的照耀下,雕像浑身散发出一种诡异的气氛,仿佛在下一刻,奎莫拉就会活转过来,纵马驰向遥远的东方。 这是奎莫拉雕像给眼镜的感觉。 当然了,这尊雕像根本不是当年马切斯特见到的那尊奎莫拉,而是当地政府为了发展旅游业,用钢筋水泥浇灌而成的,外表涂了黑漆而已。 相传,真正的奎莫拉雕像,在当地政府准备大幅度开发死亡谷的旅游资源时,在一个大风黄沙遮天蔽日的深夜,奇异的消失了,变成了一个曾经存在过的传说。 真正的奎莫拉雕像去哪儿了,眼镜不关心。 他只关心能不能找到妮儿。 一条宽阔笔直的公路,贯穿了死亡谷。 现在已经是凌晨时分,眼镜还没有发现任何能找到妮儿的蜘丝马迹。 他把车子听在路边,跃上车顶极目向四下看去:四周一片暗色的阴沉,偶尔会有灯光闪现,那却不是他想寻找的地方,因为那是一些专供游客在此夜宿的旅店。 站在车顶呆立大半个小时后,眼镜有些失望的盘腿坐了下来,望着不远处的奎莫拉雕像发呆:那些人说过奎莫拉,应该就是这座雕像了,可这儿除了西边那座旅店外,还有什么能藏住人的地方? 奎莫拉雕像西边那座旅店,眼镜在几年前时就曾经在那儿下榻过,一家很平常的旅店,建在一个大大的缓坡上,长达数公里的缓坡下面,就是死亡谷的最低海拔处,除了一些被风化的乱石外,实在没什么可看的了。 咕噜噜——肚子提醒眼镜,得吃点宵夜了。 叹了口气,眼镜从车子上一跃而下,启动车子驶向了那座旅店。 这座旅店的名字很好记,就叫奎莫拉旅店,门口也竖着两尊被缩小了的奎莫拉雕像,看起来好像华夏古代衙门口的石狮子那样。 旅店还是那座旅店,甚至连胖胖的老板都没有改变,还是眼镜几年前来的那个老板。 随便要了个房间,眼镜在饱餐一顿后,站在窗口拉开窗帘向外面看去。 旅店的后面,就是大缓坡,从这儿下去就是死亡谷的谷底,谷底地势平坦,铺满金色沙砾的谷底有几座半风化的小丘陵,从哪儿就可以看到自己会移动的石头。 舔了下略微油乎乎的嘴唇,眼镜正要拉下窗帘时,却看到几个黑影从窗下闪过,就像荒郊野外的鬼魂那样,飘啊飘的向缓坡下面冲去。 眼镜双眼一眯,打开窗户正要跳下去时,却又摘下眼镜放在了窗台上,这才一闪消失了夜色中。 眼镜曾经是全欧洲最出色的杀手,跟踪是一个杀手必须擅长的本领,所以那些人根本不知道他在后面跟着。 眼镜追出几百米后,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要飘啊飘的了,他自己也再飘啊飘的——脚下太多的乱石,不飘不行,要不然就会被绊倒。 天很黑,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就像倒扣过来的锅底那样,却偏偏能让人看清地上的乱石,处处透着莫名的诡异。 跟着那几个人跑了十几分钟后,眼镜摘下了领带,系在了一快乱石上。 又过了十分钟左右,他把蓝色衬衣也脱了下来。 他知道,高飞在看到短信后,肯定能找到奎莫拉雕像,找到那家旅店,从老板嘴里问出他的房间,看到窗台上的眼镜,知道他去了妮儿。 天杀的死亡谷内,绝对有强大磁场存在,因为普通的手机来到这儿后,就一点信号也没有了,只能当做怀表用。 当眼镜琢磨着是不是把袜子也脱下来当路引时,前面那几个人忽然站住了,看样子在回头向这边看,连忙藏在了一块乱石后面。 过了半分钟后,眼镜慢慢探出脑袋向下面看去……那些人,竟然不见了。 从这儿向下看去,不说是一目了然的话,但只要能站起身就能看到谷底,哪怕那些人藏在乱石后面,也逃不过眼镜的搜索。 他虽然名字叫眼镜,也带着眼镜,他却不是近视眼,也不散光。 他叫眼镜,就像很多奸商都叫李老实那样。 “这附近肯定有地道什么的。” 眼镜稍微一琢磨,就猜到了那些人消失的奥秘。 特意饶了个不小的圈子,眼镜一步步的来到了那些人消失的地方,蹲在地上开始仔细检查那些乱石。 地上的乱石有大有小,看起来都差不多的样子。 不过当眼镜拿出手机,打开上面的手电逐个检查这些乱石时,却发现其中一块石头看起来很光滑,这应该像岛国爱情明星的孩子干粮那么大,就是被经常抚摩造成的。 眼镜笑了,抬头向四周看了一眼,伸手按住了那块石头——他还没有来得及试着摁一下,或者左右转动一下时,石头却自己动了。 下意识的,眼镜飞快的缩回手,然后看到在乱石中的地面上,出现了一个约有房门大小的地洞。 地洞深处隐隐有灯光传来,照在一个人的身上。 这个人是个女人,一头秀发盘在脑后,身穿带有明显华夏风格的金色无袖旗袍,左手搭在右臂弯处,右手掌心向上,五指微微并拢做出‘请进’的手势站在洞口,却动也不动,好像一尊雕像那样。 “原来人家早就知道我要来了,有意思。” 眼镜喃喃的说了一具,随时把手机扔在地上,站起身走下了铺着红地毯的台阶。 “请问尊敬的女士,你这是在欢迎我的到来吗?” 来到那个背对着光的女人面前时,眼镜很绅士的微微弯腰,脸上带着轻松的笑意向人问好。 女人却像是没看到眼镜,也没听到他说话那样,仍然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眼镜有些奇怪的抬起头看向女人的脸,然后——双眼瞳孔就骤然收缩。 借着下面传来的微弱灯光,眼镜可以看到这个女人很漂亮,不但漂亮,而且眉梢眼角还带着一种让男人见了后,心儿就会止不住一跳的荡漾。 但是她的脸色,包括她果露在衣服外面的手臂,却是诡异的金色,一双本该含情脉脉的双眸,透着没有生命的木然。 这是一个死人。 第716章 又见解红颜! 眼镜可以肯定这个很漂亮的女人是个死人,而不是用石头、塑料制成的雕像,因为雕像的胳膊、脸上,是没有细细汗毛的。 手艺再高超的雕刻家,也不能把眼睫毛,汗毛雕刻的如此精致,所以她只能是个真正的女人,死了的女人。 神秘的死亡谷,大缓坡下神秘开启的洞穴,一个身穿金色旗袍的美女脸上带着可以迷惑男人的荡漾,伸手做出请的姿势,让人总能轻易想到某种香艳的场景。 可惜的是,这个美女却是个死人。 如果眼镜是个普通人的话,肯定会被吓个半死。 幸好他不是普通人,额头蓦地浮出一层细汗后就冷静了下来,试着伸手碰了下女人的脸颊。 女人的脸颊光滑,有弹性,那是人类该有的弹性,绝不是硅胶之类,看起来她好像还活着,可她真没有鼻息,雄口更没有该起伏的现象。 眼镜慢慢缩回手,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一把锋利的刀子出现在了掌心,扭头向洞口外面看去。 外面仍然静悄悄的,有夜风吹过,刮起的沙砾吹进洞里,打在脸上有些生疼。 眼镜慢慢后退,一直退出了洞口。 那个女人仍然站在那儿,动也不动,洞穴深处仍然有灯光隐隐闪现,看不出有多深,要通到哪儿。 洞口四周,除了乱石外,什么都没有改变,仿佛这个洞口只是无意中开启,眼镜愿意进去就进去,不愿意进去随时都可以离开,欢迎下次再来。 “这算什么?” 眼镜看着洞口内的那个女人,皱眉摇了摇头,弯腰捡起手机后再次慢慢的向来路退去。 眼镜做为全欧洲最出色的杀手,能够活到今天绝不仅仅依赖他的第三只手,或者他超凡的本事,特别的谨慎小心,才是他能活到这么大的主要原因。 绝不擅自进入自己不熟悉的环境内,尤其是当前这种环境,充斥着神秘的诡异,所以眼镜选择了暂时退避,等高飞过来后,大家再一起商量办法。 无疑,眼镜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他额头的冷汗再次淌了下来――他,竟然找不到来时的路了,无论怎么走,向上向下,向左向右,跳着蹦着,趴着站着,都走不出洞口方圆三十米之外。 他明明可以看到上方几公里处那座旅店门口的灯光,也确定自己的确向那边走,可走来走去,最后还是会走到洞口。 洞口内,有个漂亮的不像话的死美女,仍旧静静的站在那儿等着他,右手做出请的手势。 他闭眼后用力摇头,强迫自己默算着来时的方向一步步的向后退,同时凝神细听周围的动静。 周围除了风声,被刮起的沙砾落在地上的声音外,什么都没有。 向一个方向闭眼退了大约五分钟后,眼镜才再次睁开了眼,然后木立当场――他再向前走一步,就会走进洞口,和那个死女人面对面了。 眼镜眼中,终于流露出了极度恐惧之色,霍然回头再看向缓坡上方时,却再也看不到旅店门前那盏灯了,只觉四处昏黑如晦,阴气森森,雾气沉沉,再也没有任何方向感,也不知道来自哪个方向了。 痛苦的再次闭了下眼后,眼镜终于想到了一个和华夏有关的名词:八卦阵。 八卦阵,又叫九宫八卦阵,九为数之极,取六爻三三衍生之数,易有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又有所谓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相,四相生八卦,八卦而变六十四爻,从此周而复始变化无穷。 八卦阵是由太极图像衍生出来的一个更精妙的阵法。 关于八卦,最早的说法是伏羲为天下王,他向外探求大自然的奥秘,向内省视自己的内心,终于推演出了太极八卦图。 提到八卦阵,就不能不提到三国时期的武侯诸葛亮,相传他老人家御敌时以乱石堆成石阵,按遁甲分成休、生、伤、杜、景、死、惊、开八门,变化万端,可当十万精兵。 还有一个人,也将九宫八卦阵研究到了一个新的高点。 七百多年前,华夏蜀中唐门掌门的三师弟柳清河,曾经用一堆碎石依九宫八卦方位排列,变化繁多,人被困阵内,只觉四处昏黑如晦,阴气森森,雾气沉沉,不得其门而出。 诸葛亮和柳清河,可能是继伏羲以来把八卦阵演化到最高点的两个人了,在网上只要打上‘八卦阵’三个字,就能搜出这条信息,做为必须研究各种杀人方式的职业杀手,基本都知道这些。 眼镜也知道,只是从不相信一堆堆乱石就能把人困住。 现在他信了,任他有天大本事,他也走不出这八卦阵,只能盯着洞穴门口那个死美女发了半晌的楞,最终依然走了进去。 好好的忽然遇到八卦阵,这绝对是别人给他设好的圈套。 事到如今,他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是死是活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经无路可走。 站在洞口的死美女,在眼镜背影逐渐消失在台阶深处后,嘴角忽然微微翘了起来,诡异,神秘。 但很快,她就收起了这丝笑容,重新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好像知道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再次出现在洞口,来用惊讶、恐惧的眼神来欣赏她。 高飞如约而来。 正如眼镜所希望的那样,高飞来到奎莫拉雕像面前后,很快就去了旅店,到了他的房间,找到了他遗留在他放在窗台的眼镜,然后跃下窗户,根据他一路扔下的衣物,飘啊飘的来到了洞穴前。 相比起眼镜,在看到这个金色死美女时,高飞除了该有的惊讶外,却没有恐惧,只有心头被狠狠砸了一锤子的、的郁闷。 不是疼,就是郁闷。 眼镜不认识这个死美女是谁,可高飞却认识。 解红颜。 这个站在洞口穿着金色无袖旗袍做出迎客的死美女,正是失踪小半年之久的解红颜。 解红颜是在华夏冀南段黄河边失踪的,可现在她却出现在了万里之遥的美国死亡谷,一个神秘的洞穴门口,而且全身都是金色,死的那叫一个栩栩如生。 说实在的,高飞在看到解红颜第一眼时,就发誓要把这娘们搞上窗,尤其是在看到她皮股上刺着的朱红色大门后,这种感觉越发的强烈了。 不过随着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高飞对解红颜的这种感觉越来越淡了,最终几乎忘记了她,只是按照当初答应她的那些,好生照顾她女儿张雯雯。 尤其是后来从燕魔姬嘴里知道,颜红、秦城城等人的相继失踪都和解红颜有关系后,高飞对她的印象坏到了极点。 现在他再次看到了解红颜,全身都变成金色的解红颜,皮肤仍然是那样的娇柔,眉梢眼角依旧带着迷死人不偿命的荡漾,可却再也没有了让高先生脱裤子的冲动。 除了某些心理极度不正常的人之外,没有哪个男人喜欢和死尸发生什么关系。 高飞也一样。 看着解红颜,高飞肯定会纳闷她的尸体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同时也想到了燕魔姬曾经告诉他的一个名词:七仙迎客。 解红颜是七仙女中的花魁,将会有六个女人被制成非常好看的尸体,每隔一定距离就摆上一具,来迎接某个尊贵的客人。 燕魔姬还说,花魁是最后一个出现的,她会和主人一起在门口恭迎贵客。 燕魔姬还曾经断言,说解红颜会和高飞发生那种男女关系后,才会被制成仙女――但现在,她却提前被制成了仙女,木桩子似的竖在门口,恭候高先生大驾光临。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燕魔姬骗我?还有,七仙迎客是专为他们组织最尊贵的客人所制造,干嘛要用来迎接我呢?” 高飞有一肚子的疑问要问,可没有谁给他答案。 看了眼好像深不见底的台阶,高飞没有后退,自然没有领略到眼镜遇到的八卦阵。 高飞来这儿就是要救出妮儿,更何况眼镜貌似也下去了,他没有理由退却,哪怕明知道地下深处攀着一条会吐火的恶龙,他也必须得下去。 高飞和铁屠一样,在经历了地下楼兰古城、蒙戈尔地下成吉思汗陵后,开始特别讨厌钻到地下,这段时间甚至连地下餐厅、超市之类的场合都不愿意去。 但是现在他却没有办法,必须得去,因为有人需要他,就像鱼儿需要大海那样……迫切,所以他面对着变成死美女的解红颜发了会楞后,就头也不回的走下了台阶。 高飞的脚步声很快就消失在地下,死美女的眼睫毛忽然忽闪了一下,高耸的雄部开始有了轻微的起伏,抬起的右手也慢慢的落了下来,眼中缓缓移动了几下,慢慢的转身看向了高飞消失的方向。 “唉,原来你真已经把我忘记了。” 死美女看着此时忽然弥漫起一阵白色雾气的地下通道,愣了很久后才低低的叹了口气。 叹气声未落,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她背后响起:“我要是他的话,我也没理由会记住你的。” “谁!?” 死美女蓦然一惊,霍然转身,还没有看清和她说话的人啥样子,就觉得眼前白光一闪,左边脖子一疼,眼前发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 高飞以为,他走不了多久,也许就会看到别的死美女,可能还有六个,颜红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但让他失望、或者说庆幸的是,在顺着台阶往下走了很久,在拐了一个弯眼前豁然开朗后,也没有看到颜红。 不但没看到颜红,连其它六个也许该出现的‘死美女’也没看到。 这一路上,高飞只看到了解红颜。 眼前还不曾豁然开朗前,高飞就听到了有无数人的欢声笑语声、酒杯相碰声传来,其中还夹杂着轻柔的钢琴曲。 第717章 香气有毒! 这是一个天然形成的溶洞,高约十几米,内里空间足有数百平米。 经过认为的整修后,被装饰成了一间超豪华的大厅,要不是上方垂下来的那些石笋,很难让人想到这会是一个溶洞。 溶洞的四周墙壁上,安装着无数射灯,只有一小半打开,可足够把大厅内照的亮如白昼,内里摆设着长长的吧台,沙发,案几,酒柜,就像一个大酒吧。 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只要外面酒吧内有的,在这儿也能看到。 四周墙壁下面,每隔十米就是一个房门,看来这是人工开凿的,如果把这儿改装成一个酒店,最少可以同时接纳上百个客人。 任谁也想不到,在这片不毛之地的戈壁滩下,会有这样一个超豪华的存在,就像溶洞不该出现在这种地质下一样,由此可以证明大自然才是建筑业的能工巧匠。 当然了,这个溶洞虽说堪称奇迹,足可以震倒相当一部分人,但和塔克拉玛干沙漠下的楼兰古城、外蒙蒙戈尔下面的成吉思汗陵相比起来――最多,就是一个兔子窝罢了。 所以高飞在看到眼前这一切时,并没有感到有些稀奇,就像住惯了别墅的富翁来到乡下穷亲戚家做客那样,实在没必要为他那三间青砖大瓦房发出由衷的赞叹。 大厅内人不多,看上去也就二三十个人左右,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聚集在入口的左边,个个都是盛装打扮,有得端着酒杯倚在吧台上,和别人小声谈论着,有得则坐在沙发上,看着一角那个弹钢琴的女孩子。 眼镜也在里面,高飞看向他时,他正坐在沙发上,手里端着酒杯,微微闭着眼,翘起的右脚随着钢琴曲的节奏,轻轻摇晃着,一副很陶醉的样子。 高飞看到的这一切很现实,但气氛却很诡异。 说是诡异,是因为高飞走进来后,包括眼镜在内的所有人,都像没看到他那样,该干嘛的还是继续干嘛,拿他当不存在的空气。 高飞嗅到了一股子淡淡的香气,若有若无,很好闻,像是茶香,又像是夹杂了麝香,檀香等其它气味,嗅了后会让人感觉精神一阵,接着绷紧的神经就会彻底放松下来,只想找个地方坐下,端着一杯酒慢慢品尝,人生。 就在高飞升起这个想法时,一个身穿黑色燕尾服,白衬衣,脖子里系着黑色领结的女孩子,从他旁边的房门内走了过来。 是的,就是一个女孩子,姣美的脸庞,高耸的雄部,多情婉转的眼神,眉梢眼角、一举一动无不证明了她就是个女孩子,却偏偏穿着一身男士燕尾服,看上去有一种另类的美。 年约十七八岁的女孩子走到高飞面前,微微弯腰柔声问道:“先生,请问您是一个人吗?”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回答说:“是的,我一个人来的。” 女孩子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洁白牙齿:“先生请随便坐,想喝点什么?我们这儿可以为您提供包括华夏茅台、五粮液在内的世界各地名酒。” “来杯xo吧。” 高飞想了想,走到眼镜旁边的沙发前坐了下来。 看到高飞径自走到眼镜面前坐下后,女孩子眼里闪过一抹惊讶的目光,点了点头走向了吧台那边。 坐下后,高飞并没有和眼镜打招呼,开始观察周围那些人。 他发现,他在观察这些人时,人家也在用眼角余光观察他,不等他捕捉到对方的视线,人家却已经漫不经心挪开了。 高飞一脸坦然,翘起了二郎腿,也看向了那个弹钢琴的女孩子,微微眯着眼,看上去和眼镜差不多,安心享受的样子。 高飞当然不会天真的以为,这地方看起来像个小型酒会现场,就是一个酒会了,女服务生对他客气,他就会放松心中的警惕,他只是想以不变应万变。 他并没有忘记在洞口遇到的金色解红颜,更没有忘记暗中观察眼镜。 眼镜还是那个眼镜,没有少了个眼睛,更没有多了个鼻子,只是没戴眼睛而已,看上去年轻了好几岁――可他眼神中那份空洞的呆滞,却是不该存在的。 抬头随意观察了一圈后,高飞发现除了眼镜的眼神看起来很痴呆外,其他人都很正常,有的在被迫和他对上目光时,还会露出明显的敌意。 嗅着空气中的淡淡清香,高飞的心慢慢沉了下来:眼镜变成这幅样子,很可能和这香气有关。自己目前尚能保持该有的清醒,很可能和自身百毒不侵有关。 想到自身竟然‘修炼’成百毒不侵后,高飞真心感激莫邪征东了,要不是人家,他真有可能在皇朝会所时,就像穆天涯那样死去了。 就像那些传说中隐藏不露的高人那样,高飞不想让别人看出他现在很清醒,尤其是在捕捉到女服务生看他时的那一抹惊诧后。 装傻卖呆,静观其变总能被人小视,从而收获一些意外惊喜的。 所以,当身穿燕尾服的女孩子端着一杯xo过来后,高飞就变得和眼镜一模一样了,或者说就是他的翻版,眼神呆滞的接过酒杯,微微晃着脚尖,看着钢琴女孩一脸的陶醉样。 女孩子眼中这次浮上了嘲讽神色,尽管她还是那样有礼貌。 当高飞陶醉在钢琴曲中时,其他人仍旧没有搭理他,只是说话的声音大了很多:“瓦诺卡,你估计新的一年中,总部会分配你多少货的份额?” 那个瓦诺卡苦笑了下,抿了口酒后才说:“应该不会很好吧,毕竟今年我那边有两个客户考核不及格,无论我怎么给他们讲情,总部还是断了他们的货,害的他们没活到这个圣诞节,说起来怪可惜的。” 问话的人也叹了口气:“唉,谁说不是啊,你比我还要好些,我那边废了三个,看到他们吸粉后迅速憔悴下去的样子,我就有种失败感――总之,我们美洲分部这边的货太少了,远远不如亚洲那边。” “亚洲那边是发展根本,总部当然会看重那边。不过我觉得吧,现在应该把重心外移了,其实除了非洲没多大意思外,不管是欧洲还是美洲,都可以――” 瓦诺卡说到这儿时,忽然闭嘴举起酒杯开始喝酒。 和他说话的那个人,也垂下了眼帘。 高飞眼珠微微一动,就看到一个身材高大,蓄着花白胡须的老人从一个房门中走了出来。 这个老人长着一张粗狂的中亚面孔,没有穿西装扎领带,而是穿着一身酱紫色的唐装,花白的头发向后竖着,很整齐,和香港著名武打演员洪金宝有几分相似。 招待高飞的女孩子,快步走过去低声说了句什么。 ‘洪金宝’向高飞看了过来,眼睛张合间闪过一抹凌厉的光芒,嘴角微微一撇,露出了一丝冷笑。 ‘洪金宝’出现后,弹钢琴的女孩子不再弹奏,合上钢琴对他微微弯腰施礼,低声问好:“柳叔,好。” “柳叔,好。” 其他人也都随声附和,除了高飞和眼镜。 酷似洪金宝的柳叔,脸上露出了和蔼的笑容,点点头说:“大家好,随便坐。” 不等大家客气几句,或者坐下,柳叔接着又说:“今天,是美洲分部一年一度的年会,大家除了要向何经理汇报一年的工作,接受新一年的任务外,还有一件事,那就是要见证一队新人的婚礼。” 就像很多企业的老总那样,柳叔挥舞着有力的手臂,神情激昂的训了一番话后,才双手鼓掌:“下面,有请美洲分部的何经理,和尊贵的客人尼科夫先生等人。” 用热烈的掌声来欢迎某些大人物的出现,好像已经成了约定成俗的习惯,在这个充满诡异色彩的溶洞内也不例外。 众人鼓掌,除了高飞和眼镜。 这位柳叔摆出的谱这样大,原来只是一个管家,由此也能看出那个何经理,又是一个怎么装比的人了,肯定比刘小龙更装比吧? 想到刘小龙后,高飞眼里闪过一抹笑意。 随着热烈而含蓄的掌声,两个人并肩从柳叔身后的房门内走了出来,他们身后还跟着几个人。 左边的是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相貌倒是很英俊,不过脸色有些苍白,带有一丝阴柔气息,哪怕是在笑着,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响尾蛇。 事实上,瓦诺卡等人看他时,眼神里也的确带着这样的意思。 无疑,这位就是何经理了。 何经理旁边个外国人,长相也很英俊,甚至还可以说是风度翩翩,最重要的是,他在笑时,会给人一种如沐春风感,一看就知道是为素质修养很好的绅士。 没有谁给高飞介绍这个年轻人,他自己就能猜出来:这就是尼科夫先生了。 高飞猜出这就是尼科夫先生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的相貌中,有三分和海伦非常相似。 高飞偷眼在看着尼科夫时,眼角忽然猛地抽了一下。 他在尼科夫身后看到了个人,熟人,很熟,熟到他们都是被一个女人生出来的――高雅,高飞的一奶同胞兄弟高雅。 高飞在看到高雅时,高雅也看到了他。 看到高飞后,高雅本能的闪到了尼科夫身后,脸上闪过明显的惊慌之色。 高雅从来都没有放弃要暗算高飞,但他表面上却很尊重这个哥哥……这不能不说高雅很聪明,直到现在都没能让高飞察觉出,他曾经下过几次狠手,充其量也就是以为高飞死了时,打压过梁明罢了。 只是他说什么也没想到,会在这种场合下看到高飞。 慌乱过后,高雅又想到了什么,随即重新恢复了镇定,大刺刺的站了出来。 高雅怎么会和尼科夫呆在一起? 高飞想到这个问题时,再次看到了一个熟人。 焦恩佐。 看到焦恩佐后,高飞终于明白了什么,心中重重叹了口气,再也没心思去考虑最后那个人是谁了。 第718章 我不愿意! 高飞收到秦紫阳的求救电话赶去外蒙后,受到焦恩佐蛊惑的高雅,和他谋取沈银冰的北山集团,并对梁明,落日餐厅进行了各种手段的打压。 得知此事的妮儿大怒,不顾离子基金董事局反对,悍然出手打压春树集团、和大合集团,逼得高雅最终不得不亲自来到了美国处理此事。 幸亏高飞帮忙说话,妮儿才拿走了勒在高雅脖子里的那根绳子。 高飞本以为,高雅在躲过这一劫后,就会回到华夏,谁知道却在这儿看到了他,看到他和焦恩佐、尼科夫在一起了。 根本不用去费脑筋,高飞也能猜出高雅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了,肯定是又受到了焦恩佐的蛊惑。 比方焦恩佐劝他和尼科夫合作,一起对付妮儿,把春树集团遭到打压后所受的损失,再从离子基金身上找回来。 还有一个可能,高飞不愿意去想,也不想看到那样的结果,那就是高雅为了对付他,不惜和焦恩佐联手对付他。 “我早就已经说过绝不会和你争夺财产的,为此我都离开高家了,你为什么还不放心我,非得这样做?” 在看到高雅出现在这儿后,高飞心里有种愤怒的疼。 高飞始终认为,不管高雅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但大家终究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可以为了财产、家族地位明争暗斗,就像尼科夫和海伦兄妹那样。 可他根本不知道,高雅绝不只想和他争夺某些东西,而是想要他的命。 他更不知道,高雅已经在暗中暗算他几次了,但都没有成功,也没有露出马脚。 人所难以承受的打击中,亲情和爱情这两样是威力最大的,你最爱的人背叛了你,你一奶同胞的兄弟总是在背后暗算你。 心灰意冷。 这四个字最能形象说明高飞此时的心情了,连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连焦恩佐都懒得看了。 跟在何经理身后的第三个人,当然是田中秀则了。 和焦恩佐、高雅俩人不同,田中秀则也没有见过高雅,所以神色算是三人中最正常的了。 也不能说是正常,多少有些忐忑,还夹杂着一丝后悔。 到现在为止,岛国人终于意识到他卷入了一波他根本玩不起的游戏中,他后悔没有听从妹妹的话,眼下却再也没机会推出了,只能咬着牙装出一副淡定的样子。 等手下鼓掌超过一分钟后,何经理才满意的抬手往下压了压,掌声停住,柳叔又适时说话了:“各位,下面有请何经理为大家致新年致辞。” 不用提醒,大家再次鼓掌,也许是为了掩饰心中的不安,高雅和田中秀则也敷衍性的拍了几下巴掌。 领导向属下致新年贺词的演讲,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内容基本都差不多,无非是在过去的一年中,大家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当然还有很多地方不足,需要三思,并力争在来年通过努力,来弥补这些不足,大家伙要齐心协力,共创美好的未来等等。 何经理的口才很不错,笑容也适当的真诚了许多,随便摆动一下右手,总能引发一阵热烈的掌声,很有领导范的样子。 新年致贺完毕后,开始发红包――这一点和国内私企很相似,只是红包的数量让高飞有些吃惊,最少的都一百万美元。 刚才那个苦着脸说成绩不咋样的瓦诺卡,红包最厚,竟然是别人的十倍,一张脸笑的和菊花死的,那么光彩耀人。 “下面,我要为大家介绍几位尊贵的客人。” 把自己事都办完后,何经理一摆手,女服务生打扮的女孩子端着个银盘走了过去,上面盛着五杯红酒。 何经理端起一杯红酒,递给了尼科夫,向大家介绍道:“这位是来自英国的尼科夫先生,也是英国第一大家族杰拉德未来的族长,大家欢迎尼科夫先生!” 掌声响起。 尼科夫举着酒杯向大家含笑致意。 介绍完尼科夫后,何经理又开始介绍第二个贵宾:“这位,是我们的好朋友,来自华夏的高雅先生。” 一向好面子的高雅,被何经理放在第二位介绍有些不满,所以笑容有些勉强,装做高飞没有在场的样子,举着酒杯晃了一圈。 何经理开始介绍焦恩佐:“这位焦恩佐焦先生,是从英国剑桥大学毕业的博士生,为人风趣幽默,待人热忱掏心,能力出众……” 在焦恩佐谦虚的笑容中,何经理先把他狠狠夸了一番,最后才话锋一转:“经过我的热情邀请,现在焦先生已经同意加入我们美洲分部,职务暂时为美洲分部的副经理。” 听何经理说出这番话后,瓦诺卡等人脸上都露出了吃惊,羡慕嫉妒恨的神色,他们比谁都明白副经理这个职务的重要性,但也不明白:就算他学位高,能力出众,可毕竟是才加入公司的新人,却被任命为副经理,真是气死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恩佐还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 焦恩佐绅士般的对大家微微躬身施礼后,很低调的躲在了何经理的后面。 何经理在介绍田中秀则时,就简短了很多:“这位是来自岛国大合集团的田中秀则先生。” 田中秀则踏前一步,面对大家来了个标准的深鞠躬:“请大家多多关照!” 一直冷眼旁观的高飞,现在才知道这个就是田中秀则,田中秀雅的哥哥,那个当初致使梁明受伤的罪魁祸首。 隆重介绍完四位嘉宾后,何经理看向了高飞和眼镜,嘴角带着不屑的讥讽:“当然了,这儿还有两位不请自到的神秘嘉宾,具体他们是什么身份,来此何干,我想大家都已经心知肚明,不用我介绍了吧?” 哄的一声,瓦诺卡等人哄堂大笑,看向高飞俩人的眼神向是看傻瓜。 高飞现在已经基本确定,眼镜能找到这儿,绝对是人家给他设好的套,这就叫请君入瓮。 等眼镜来到地下大厅后,不等他做出什么反应,就在不知不觉间着了人道儿,变成傻呆呆了,假如今晚高飞没能找到这个地方,相信他老人家肯定会变成一具尸体。 或者一具标本――人类,为什么能长出三只手的。 何经理抬手往下压了压,等轰笑声落下后,才说:“本年度的年会,我想肯定是美洲分部创建以来,意义最为重大的年会了,因为我们大家要见证一次婚礼。” 向旁边闪了一步,何经理看着尼科夫笑道:“今晚,是尼科夫先生,和离子基金执行总裁妮儿小姐的婚礼。尼科夫先生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以后会和他在各方位全面合作……音乐!” 随着何经理的话音落下,大厅四周的音箱内,传出了庄重浪漫的婚礼进行曲。 随着音乐声响起,入口右边的一扇房门打开,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女人,搀着一个身穿白色婚纱的女孩子,从里面缓缓走了出来。 高飞一脸茫然的向那边看去,从挡在沙发前的人缝中看去,就看到了妮儿。 高飞确定大厅内那股子淡淡香气,就是让眼镜变成痴呆的原因,高雅等人之所以神色正常,肯定是提前服用了解药。 妮儿也是这样的,尽管她脸色很不好看,双眸也黯淡无光,但却没有痴呆的现象。 高飞从人缝中能看到妮儿,她却看不到他。 或者说,妮儿没打算看任何人,就这样垂着眼帘,在黑衣侍女的搀扶下,缓步走到了大厅中央,这时候尼科夫已经适时的迎了上去,笑着冲黑衣侍女点头致谢后,挽住了她的胳膊。 妮儿没有拒绝,更没有反应,仿佛尼科夫根本不存在那样。 柳叔既能在众手下面前摆出威严样子,也能对何经理露出谄媚笑脸,这足以说明他的表演功底相当深厚,暂时客串一下婚礼司仪是没问题的。 当另外一个侍女用银盘端着两个半开露出白金钻戒的盒子过来后,柳叔一脸喜气的问尼科夫:“这位先生,请问你愿意娶这位漂亮的小姐为妻,并发誓一生一世爱她,呵护她,保护她吗?” 婚礼虽然简单太多,柳叔这个临时客串司仪也不怎么专业,但尼科夫却郑重点头说:“我愿意。” 柳叔又问妮儿,问她愿不愿意和这位英俊儒雅的先生结为秦晋之好,一辈子爱他时,妮儿沉默了很久,才漠然点头:“我愿……” 她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说出来,却听到有人沉声说:“我不愿意。” 呼啦一声,正真诚祝福尼科夫先生的瓦诺卡等人,转身看向了身后。 听到这个声音后,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的妮儿,眼眸猛地亮起,霍然抬头时,眼中已经浮上了水雾,颤声说道:“高、高飞?” 尼科夫的嘴角,则狠狠抽了几下,腾然转身,眼神凶狠的看向了高飞。 高飞本来打算借着装傻卖呆的伪装,搞清楚这些人的来历――但在看到妮儿要说出‘我愿意’这三个字时,再也装不下去了,从沙发上缓缓站了起来。 高飞可以看出,妮儿说出她愿意嫁给尼科夫,绝对是受到了威胁,并不是她的真心话。 可他还是不想让妮儿说出这三个字。 如果她非得说出这三个字的话,高飞希望她只能是对自己说。 现场所有人,都以为高飞已经中了香气的毒,就像眼镜那样变成傻瓜等着被收拾,可以完全忽略他,但谁也没想到他竟然会没事。 中了迷香的人,是不会在此时说出这句话的。 何经理脸色也蓦地一变,狠狠瞪了一眼柳叔,质问的意思再也明显不过了:你怎么搞得,他怎么会没事! 柳叔额头上马上就冒出了细汗,反手就要去掏枪时,却又改为拿出了一把短刀,就要冲过去,却被何经理拦住了:“等等再说。” 何经理惊讶于高飞竟然会没事,却没怎么慌张。 第719章 上天有好生之德! 就在刚才,何经理看高飞的眼神,还像看一个任他宰割的羔羊那样,因为他对大厅内弥漫着的淡淡香气很有信心。 谁知道人家压根没事,只是在那儿装傻卖呆冷眼旁观他们的精彩表演,这让他恼羞成怒――可却没怎么慌张。 这儿是他的地盘,不管高飞有多么厉害,何经理也有把握掌控局面。 高飞向妮儿走了过去,挡在他面前的瓦诺卡等人,在没有接到何经理的命令之前,只能给他让开了道路。 “高飞!” 妮儿双手提着婚纱裙裾,擦着尼科夫的肩膀向他跑来,却被尼科夫一把抓主了手腕。 “放开我!” 妮儿挣扎着。 “臭表子,你是我的女人!” 嫉恨相交下,尼科夫先生再也保持不了他绅士般的风度,用力把妮儿向跟前一拽,抬起右手对她左脸狠狠抽了过去。 为了娶到妮儿为妻,达到自己的目的,尼科夫不惜听从焦恩佐的意见,找替身替他去教堂结婚,欺骗了所有参加婚礼的嘉宾,来到这地方。 焦恩佐告诉尼科夫,只要在这儿和妮儿举办婚礼后,第二天美国各大报纸、新闻媒体上都会出现这则消息,再加上乔治家族的克鲁斯配合,到时候就算妮儿一万个不愿意,可为了却乔治家族、离子基金的利益,她也只能打掉牙齿和血吞了。 焦恩佐还信誓旦旦的说,他已经做了最为谨慎、全面的安排,到时候高飞肯定会来婚礼现场――但他只是来参加婚礼的,除此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能够守着情敌的面,和向往已久的女人结婚,这无疑是尼科夫最愿意见到的,他也相信焦恩佐能做到,因为眼镜进来后就变傻的事实,给了他很大的信心。 可是现在,本该屈辱的眼睁睁看着妮儿嫁给他的高飞,却没事人一样。 妮儿看到高飞后,更是表现出了让他几乎要恨死的爱意,于是尼科夫先生怒了,彻底的怒了,来不及质问焦恩佐这是怎么回事,就抬手抽向了妮儿,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有些人,天生就长了一副英俊的面孔,生在荣耀不尽的大家族中,呼风唤雨被很多普通人羡慕着。 尼科夫就是这样一个人,甚至被杰拉德家族族长视为家族几百年来最优秀的族长继承人:有野心,有手段,有气魄,有、有一切优秀继承人所有的条件。 但有些人,不管他多么优秀,却命中注定他没有机会施展他的雄心抱负,比方尼科夫先生,他在挥手狠狠抽向妮儿时,面目狰狞,双眼通红,大杀四方的威严气势散发全场。 可在他的手掌即将抽到妮儿脸颊时,身子却猛地一僵,右手停住,眼里的愤怒等激动表情攸然消失,被巨大的不信所覆盖,慢慢低下了头。 尼科夫先生看到,在他左肋第三根肋骨下面,一把淡金色的蛇形冷兵器,向上四十五度角刺进他的体内。 他的心脏就像漏拍那样,咚的停顿足有三秒钟后,再次咚的一声大震,然后所有的意识猝然消失,一阵夹杂着剧痛的无边黑暗,咻咻厉啸着扑了过来,使他的瞳孔瞬间放大,双膝一软,身子瘫倒。 尼科夫的右手,缓缓擦过妮儿洁白的脸颊,缓缓倒在了地上,身子剧烈抽了几下,双腿一蹬,再无动静了。 尼科夫死了,在大庭广众之下,被高飞一剑刺穿了心脏。 被杰拉德族长寄予厚望的尼科夫,就这样死了,慢慢变灰的脸上带着不信,不信他竟然会死,他的人生才刚刚踏入最为精彩的快车道,怎么会死了呢? 高飞杀人无数,本身却不是个嗜杀的人,如果他能做到像大猩猩那样,死在他手里的人,最起码得翻两番以上。 上天有好生之德。 高飞一直很信奉这句话,也因为这句话放过很多本该被他人杀掉的人。 可惜,尼科夫不在被他放掉的人之内。 在得知他幕后要刺杀小凯撒后,高飞就把他当成了一个死人。 更何况,高飞还曾经答应过海伦,要干掉尼科夫,替她扫平障碍坐上族长宝座呢? 所以尼科夫必须得死,他临死前要狠狠抽妮儿一巴掌的举动,更加快了他死亡的脚步。 大厅内一片死寂,在尼科夫被杀倒地后,音箱内传出来的婚礼进行曲,也嘎然而止,包括妮儿在内的所有人,都傻愣愣的看着尼科夫,眼里全是不信。 高飞伸手,把妮儿揽进了怀中,转身看向了焦恩佐,眼神中杀意凛然。 这个地盘的负责人何经理,直接被他无视掉了。 高飞不管何经理是什么来历,只要不招惹他,他可以睁只眼闭只眼的装做看不见。 但焦恩佐不行,他得死。 冷汗从焦恩佐额头淌下,慢慢后退,退到了何经理身后。 他能感受到高飞此时心里是怎么想的。 何经理终于从不信中清醒了过来,抬头看向高飞,喃喃的问道:“你、你杀了尼科夫?” 高飞冷冷的说:“你眼睛不瞎的话,应该能看到是我杀了他。” 拉拢尼科夫,是何经理新年最大的任务之一,而且刚才之前事情也朝他的愿望进行,但谁能想到,还没有等他明白过怎么回事,尼科夫就被干掉了。 “你敢杀他,你敢杀他!” 何经理英俊的面孔狰狞起来,咬牙切齿的喝道:“还愣着做什么,上!” 高飞很奇怪,何经理在下命令时,为什么不说‘给我杀了他’,而是说上。 上的意思,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仅仅活捉他,并没有打算当场干掉他。 “呀!” 可能是受到刚才的重金悬赏,瓦诺卡第一个怪叫着扑了过来。 身材不高但却很胖好像个球形体的瓦诺卡,动起手来时却是异常的敏捷,真像个肉球似的在地上弹了一下,就飞到空中,弯曲的右膝突前,双手手肘上翻,就像一个人体三角形,怪叫着扑向高飞。 泰拳。 高飞还真没想到,好像猪一样肥的瓦诺卡,竟然是个泰拳高手。 不过瓦诺卡距离真正的泰拳高手,好像还差点火候,要不然他也不会在扑到高飞面前,右膝准备狠狠撞向敌人雄口时,被高飞撩起一脚就踹在裆部了。 “啊!” 惨嚎声中,瓦诺卡腾空的身子直直后飞,狠狠撞在了沙发上,接着就抱住裆部,痛苦的滚落在地板上,来回翻滚了几下后就昏了过去。 估计,他以后在内去泰国混了。 看到势如猛虎的瓦诺卡被高飞一脚废掉后,其他人都下意识的捂住了裆部,相互对视了一眼,亮出了刀子缓缓逼近了过来。 高飞一点也不在意被人群殴,可他担心妮儿的安全,轻轻叹了口气说:“唉,妮儿,自己去门口,先逃出去,别管我。” 妮儿知道高飞的本事,更知道她要是留在这儿的话,只能成为他的累赘,低声说了句‘你要小心’,毫不犹豫的转身就向入口那边跑去。 不等何经理下令,几个人都追向妮儿,却被高飞拦住。 没有了牵挂后,高飞出手再不客气,就如拦住一群恶狼的猛虎那样,虎吼一声横着金蛇怪剑冲了过来。 “嗨!” 暴怒的柳叔大喝声中,一刀劈向高飞。 高飞横剑一扫,刀剑相撞发出一声让人牙酸的‘刺啦’声,短刀被削成两半。 刀断的同一瞬间,金蛇怪剑已经刺进柳叔左腿,顺势向上一撩――柳叔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足筋被挑断。 高飞本可以顺势补上一剑,结束柳叔痛苦的,却没有这样做。 杀掉柳叔很容易,但他活着时发出的凄厉惨叫声,相比起他被干掉,对敌人明显更具有震慑力。 果然,那些围攻高飞的人,在柳叔接连发出嘶声惨叫后,都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有的人眼里带有了恐惧之色。 “别逼我再杀人了,我想给儿子积点德。” 高飞垂下金蛇怪剑,鲜血顺着剑尖慢慢滴落在地上,一片无言的萧杀气势,呈扇面向四周辐射而去。 高飞说的没错,在得知小凯撒已经安全得救后,他就想给儿子积德了。 只是,尼科夫得死。 还有一个必须死的人,那就是焦恩佐。 手下开始围上高飞时,何经理捏着耳朵低声说了几句什么,然后挥了挥手,吩咐两个手下把柳叔抬进房间。 房门关上后,惨叫声马上就听不到了,但眼镜也不见了,看来是被人带走了。 何经理此时变得极为坦然,到背着双手向前走了一步,淡淡的说:“高飞,你知道我们是做什么的吗?” 高飞冷冷的说:“在这儿能看到解红颜,你们除了杀破狼的人,还能是谁?” 何经理笑了:“你说的没错,我们就是杀破狼的人――说起来,你现在也是我们中的一员了。大家现在算是战友了,所以实在没必要拼个你死我活。” 高飞无声的笑了笑,却没说什么。 何经理到背着双手来回走了几步,抬头说道:“我知道你对我刚才那番话不屑,因为你根本没有服食我们的好东西,对吗?” 高飞眼睛微微眯起,反问道:“你既然知道,那你为什么还说我们是战友?” 何经理声音森然:“因为你必须得是我们的战友,你没有选择的余地。” 晃了晃手中的金蛇怪剑,高飞淡淡的说:“我想做什么,我自己说了算,谁都无法强迫我。” 何经理又笑了,胜券在握的样子:“你也许不会在意你那个同伴的生死,那你以为妮儿小姐能逃出去吗?”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就看到左边一扇门打开,双手被抓着的妮儿,被一个黑衣侍女推了出来。 妮儿刚才明明跑出入口的,结果却被人拿刀子挟持着从房间里出来了。 妮儿泪水横流,叫道:“高飞,我找不到出去的路。” 高飞也许真不在乎眼镜的死活,但却不能不在意妮儿。 第720章 李代桃僵之计! 何经理又笑了,很得意的样子:“只有我们愿意,你才能进来,但没有我们的同意,谁都无法出去。所以就算我放你们几个离开,你们累死也出不去的。” 高飞相信何经理所说的话,因为妮儿从入口进去,却从房间里被人推出来,这就充分说明了什么。 看到高飞沉默不语后,何经理眼里带着惋惜的说:“本来,我们可以好说好商量,实在没有动刀兵的――你可知道,为了拉拢尼科夫先生,我们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可一番苦心却都被你破坏了,唉。” 也不等高飞什么反应,何经理继续说:“不过,尼科夫先生既然已经死了,这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所以我们要想按照原计划来控制杰拉德、乔治两大家族的话,唯有改变计划了。” 高飞有反应看了,没事人似的笑了笑,走到吧台前拿起一杯红酒,细细品尝了起来,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他知道,当妮儿和眼镜都落在人家手里时,他只能被迫采取配合,伺机耐心寻找应对的办法,不妨先听听这个何经理怎么改变计划。 胸有成竹的何经理走到高飞面前,也端起一杯酒,看上去就像多年朋友那样,和高飞轻轻碰了一下说:“高先生,问你个问题。” “你说。” “我们此前是不是从不认识,也从没有正面发生过冲突?” “没有。” “那现在为什么会有发生流血事件了呢?” 何经理接着就回答了自己的问题:“那是因为要伤害你儿子的尼科夫先生,在我们这儿做客,他还要和你的女人妮儿小姐结婚,所以你才在恼怒之下做出这些的,对不对?” 高飞眉梢间闪过一丝不耐烦:“何经理,你究竟想说什么,最好是直接说,人都死了,还有必要再绕圈子吗?” 对高飞的不耐烦,何经理宽仁大度的一笑:“好,那我就直接说了。很简单,我们不会追究你跑来刺杀尼科夫先生的不礼貌行为,而且也愿意帮你隐瞒这件事,不让你被杰拉德家族仇视。同时,我们还会成为你和妮儿小姐的证婚人。甚至……” 何经理有意无意的瞥了眼焦恩佐那边,压低声音说:“我们还会帮你把看不惯的人除掉,只要你肯答应我们一件事。” 高飞不动声色:“什么事?” 何经理脸色一正,严肃的说:“只要你变成为尼科夫先生就可以了。” “我变成为尼科夫?” “是的,我们的易容水平,绝对是世间最神奇的了。” 高飞眉头皱了一下,慢慢明白过来了。 何经理等人费了很多心血,才搭上了尼科夫这条线,目的就是想通过他这个未来的杰拉德族族长,来掌控杰拉德、乔治两大家族。 而且他肯定也答应了何经理某些条件,要不然也不会出现在这儿了。 可惜,不等尼科夫先生和妮儿小姐拜堂成亲,结果却死在了高飞手中。 这样一来,通过尼科夫来掌控两大家族的计划就失败了。 不过,何经理等人马上就想到了一个补救办法,那就是把变成尼科夫,让他和妮儿结婚,以尼科夫的身份返回英国,日后登上族长宝座后,一样可以履行答应何经理的那些条件。 而且他们断定妮儿不会反抗,毕竟此尼科夫是她儿子的父亲,就算让乔治家族受点损失,但只要一家三口能快快乐乐的幸福在一起,她肯定会答应的。 “你成为族长后,在英国和美国时,你就是杰拉德的族长,在华夏时呢,你随时可以变回你原来的身份,拥有两幅面孔,两个国籍,可以掌控世间最显赫的两大家族,到时候你想利用这两大家族的力量,在华夏做反一番事业,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 说出自己的计划后,何经理举着酒杯笑眯眯的说:“高先生,你可以仔细想想,你不但保护了你的女人,掌控两大家族呼风唤雨,还能扶持你在华夏的企业,呵呵,这对你来说,绝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高飞一脸若有所思的看着何经理,明显在考虑仔细盘算其中的利害关系。 何经理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慢慢的品酒,耐心的等待。 “能不能吸烟?” “随意。” “谢谢。” 高飞点上一颗烟,看向了妮儿说:“我仔细考虑过了,你说的很对,我扮成尼科夫的话,对我只有好处,没有半点坏处。你们之所以对我这样宽容,无非是想通过我,变成一只依附在杰拉德、乔治两大家族身上的吸血鬼,来逐步把他们吸干。” 被比喻成吸血鬼,何经理没有生气,只有不同的见解:“高先生,你说的也不全对。我们是对杰拉德、乔治两大家族有所求,但我们并不是那种杀鸡取卵的目光短浅之人。如果仅仅是你说的这样简单,我们实在没必要费这么大心血来接触尼科夫,直接给他服食忘忧粉,让他听命于我们多简单?” 何经理吸了口气,继续说:“可我们没有那样做,因为那样只能得一时的利益,一旦尼科夫为了家族利益豁出命来反抗,我们势必会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注意,再也无法长久下去。我们所需要的,是双方精诚的合作,我们索取的同时,也会为他们提供便利。” 高飞喷出一口烟雾,笑道:“听起来很简单,恨合理的样子,只是我不明白,你们既然精通易容术,为什么派手下不冒充尼科夫和妮儿,非得找我呢?” 何经理苦笑:“我们也这样想过,可却失败了。” “为什么?” “因为妮儿小姐。” “因为妮儿?” “是的。” 何经理说:“妮儿是老乔治的唯一继承人,她手中握有离子基金未来十年的发展计划,现在整个离子基金都是按照这个计划进行的。无疑,妮儿小姐是聪明的,她死活都不会拿出这份计划,所以我们的人无法替代她。” “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高飞掐灭没吸完的香烟,忽然问道:“你们是杀破狼的哪个部门?” 何经理没想到高飞会问这个问题,明显愣了一下才回答:“我能不说吗?” 高飞很宽容的说:“当然可以。” 何经理盯着高飞,笑了:“我要是不说的话,你就会拒绝合作。呵呵,其实告诉你也无妨,我们是破军。” “七杀,贪狼,破军。” 高飞舔了下嘴角,又问道:“燕魔姬呢,她是哪个部门?” 何经理这次没有配合,摇了摇头说:“我们有规矩,不该说的,就是死,也不能泄露。” 就像一个孜孜不倦的好奇宝宝,高飞又换了个话题:“你是破军部门的老大?” 何经理再次摇头:“我只是一个经理人。” “谁是老大?” “以后你也许会有机会见到他的。” “好,那就换个问题,你们真属于安归教吗?” “这个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不管是七杀,还是贪狼,破军,都属于安归教。” 何经理实话实说:“但我们在七百多年前,就已经不再接受安归教的统治了……关于我们的历史,相信燕魔姬已经告诉过你了。七百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帮当时的安归王,也就是蒙古帝国皇帝夺得天下后,他见识到了安归教的强大,担心新的安归王会影响到他的子孙,所以不等龙庭坐稳,就对我们的祖先开始了血腥残杀。” 高飞接着说:“然后你们祖先被蒙古人追上了珠穆朗玛峰,这才引发了雪崩,把所有追兵都淹埋了,而你们的祖先却侥幸活了下来,并发现了忘忧粉,从此脱离了安归教,创建了杀破狼三个部门。经过数百年的努力后,你们发展到了世界各地,比方这个美洲分部。” 何经理幽幽的叹了口气,说:“唉,你说的很正确。” 高飞又问:“那你们杀破狼存在的最终目的,又是什么呢?” 何经理似笑非笑的看着高飞:“你应该知道啊。” “我应该知道?” 高飞皱眉沉吟片刻,不确定的语气:“遵照第一代安归王的旨意,重新创建楼兰古国?” 何经理表情严肃了起来,抬头说道:“不错,这就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相信,随着我们力量的强大,和数代人的不懈努力,最终我们会像创建以色列的犹太人那样,拥有我们自己的国家。” 高飞不解的摇了摇头:“唉,我觉得你们绝对是世界上最固执的一群人。楼兰古国消失一两千年,早就被世人所遗忘了,你们却幻想重新建国。现在你们很幸福的生活着,干啥非得为了一个信仰,就分列国土完整呢?再说了,安归王都没这个想法了,你们又是何必呢?” 何经理眼睛一睁,语气森然道:“从我们祖先被蒙古人追杀时,我们早就不再承认以后的任何一代安归王了,他们有没有这个信仰,我们从来不管。古人曾说过,大丈夫在世,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不管我们选择的路途再艰险,可我们只要有信仰,就会一直走下去,宁死不屈!” “很感动,也很钦佩。” 高飞佩服了一下后,又问:“可你们知不知道,其实楼兰并没有亡国,只是沉入了沙漠下边?” 何经理脸上闪过一抹惊诧,脱口问道:“楼兰古国真的存在――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亲自去过那儿。” 高飞抬头看着溶洞的上方,淡淡的说:“在那儿大约有十数万人民,他们的文明仍然滞留在汉唐时代,人们勤劳善良,安居乐业。那儿的天上,有七颗太阳,有美丽的女王,有……” “等等,你先看个东西。” 高飞还没说完,何经理就打断了他,抬手打了个响指,一个黑衣侍女快步走了过来,把一个笔记本摆在了吧台上。 何经理打开,指着电脑桌面说:“这,和你所说的一样吗?” (卡文,严重卡文,头昏脑胀,这几张写了足有两天,仍然找不到感觉,就像失去了灵魂,还请大家原谅!) 第721章 奇妙的血型! 一座黑色威武雄壮的城池,许多身穿黑色盔甲的军士,手里拿着斧钺等兵器,雕像般的站在女墙内,城池内外的官道上,骑着马儿牵着老牛的行人络绎不绝。 正冲着城门的,是一座同样黑色的巍峨宫殿,宫殿上方有块竖匾,上书几个小篆,斜斜的远方上空中,缀着几颗太阳…… 这是一副电脑桌面壁纸。 看到这张壁纸后,高飞有些惊讶:“咦,你也去过那儿?” 这张壁纸上所描述的,正是高飞亲眼见过的楼兰古城。 何经理没有说什么,手指一动,电脑桌面再次改变。 这次桌面上出现了一个美女,脸上带着青铜面具,明明很狰狞的样子,可从她随意摆出的动作中,却能深刻体会到她该是一个多么绝美的女人。 壁纸再次变幻,美女脸上的青铜面具已经不见了,莫邪征东那张美的让人窒息的脸,出现在了高飞的视线中。 高飞的脸色,随着壁纸不停变幻而变幻,一直看了十几张后,壁纸又重新回到第一张。 何经理这才松了口气,声音有些发颤的问道:“你说的,是不是这些?” 高飞缓缓点了点头:“没错,你们既然连楼兰王都看到了,也该相信楼兰并没有灭国吧。” 何经理苦涩的笑着摇了摇头:“我们没有见过这些东西。” “没见过?” 高飞稍稍愕然,随即明白了:“哦,你们这是通过海市蜃楼拍下来的。” “是,就是海市蜃楼。我们祖先世代相传,在华夏西北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下,有座古城,那儿生活着我们的祖先――数百年来,每年的春分、秋分季节,我们的人去过无数次,希望能找到古城的路口。但可惜的是,我们在那片号称鬼沙的区域,损失惨重,却从没有进入过。” 何经理一脸的遗憾,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带着羡慕:“我们这些楼兰王的正统子民后代没能入内,你却误打误撞的……唉,这是怎么说呢?” 高飞想了想说:“可能是缘分吧?其实,我也不愿意去那种鬼地方,差点回不来。哦,扯远了,咱们还是回到原先的话题上吧。也许,我可以带你们的老大去那个地方,去拜见你们的祖先,那你们还有必要再闹着复国吗?” 何经理脸色不停的变幻着,沉吟很久后才低声说:“你觉得,当我们拥有强大的力量后,还会甘心屈居在那个小国内吗?” 不等高飞说什么,何经理忽然提高声音说:“不会!就因为我们的祖先被迫迁去了中原,所以才立誓要把楼兰建在那地大物博的万里江山上。凭什么,我们只能配在沙漠上那片不毛之地中立国?也正是这份不甘,所以才有了七百多年前,强悍的蒙古帝国!” 看着慷慨激昂的何经理,高飞真不忍心给他泼冷水。 但琢磨了片刻,还是说出了要说的话:“也正是有了强大的蒙古帝国,所以你们的祖先才被蒙古人过河拆桥,差点被全歼在珠穆朗玛峰上。” “你!” 何经理面色忽然狰狞,眼神凶狠的看着高飞,嘴角不住的抽抽。 高飞一脸的淡然:“我只是实话实说,如果事实不是这样的话,那就当我是在胡说好了。” 就像被针刺了一下的气球那样,何经理的狰狞面孔消失,被苦涩所代替:“你没有说错。有句话说的很不错,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安归教在七百多年前,发展了许多蒙古信徒,后来又协助蒙古人夺得了天下,可整个安归教的精锐却差点被杀戮干净,只剩下一些低级教众,靠着三本《安归经》学到了一点皮毛,再也不负安归教当年搅动天下的风采。” “真是一部让人凄然泪下的血泪史啊。” 高飞说这句话时,语气中明显带有了调侃之意,却抢在何经理发怒之前问道:“我已经无数次听到《安归经》这本经书了,也有幸见过其中的三本,可我看不出它有什么神奇的地方,我也问过很多人,包括楼兰王,和现任安归王,但她们的回答却都无法让我满意,你能有别的说法吗?” 何经理的眼睛猛地瞪大,抬手就要去抓高飞的衣襟。 高飞反手抓主他的手腕,稍微用力森然道:“干什么,要动手?” “不、不是,我只是心情太激动了点。” 何经理挣扎了几下,喘着粗气问:“你刚才说,你见过了三本《安归经》?” 高飞松开他的手,皱眉说道:“你觉得,我有必要骗你吗?” “经书呢?” 何经理又急急的问。 高飞想了想:“送人了。” 何经理面孔扭曲:“送人了?你、你竟然把经书送人了!” 高飞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句话我还是知道的,既然很多人都想要这本书,而它对我来说却没有丝毫用处,你要是我的话,也许也会送人的,或者干脆烧掉,免得惹祸上身。” “我要是你的话,我就绝不会送人,打死我,都不会!” “可惜你不是我,贪心太重,这在佛家来说就是动了贪念,会遭到报应的,哦,对了,你能告诉那几本经书到底有什么用处吗?” 其实高飞曾经听彭云木、莫邪征东等人说起过《安归经》的作用,不过每个人说的都不一样,他希望能从何经理这儿听到新的不同版本。 当然了,纯粹是好奇,哪怕拿到圈套的《安归经》后,就能变成无所不能的超人,高飞也没兴趣把内内反穿的,仅仅是好奇而已。 看出高飞不像是在撒谎后,何经理才平息了一下去气息,缩回手说:“我只是组织内一个级别普通的经理,我可以保证我所知道的,绝没有你知道的多。但在组织内,却有个说法。” “什么说法?” 高飞关心的问道。 何经理看着大厅入口,语气低沉的说:“四本经书分开时,谁都无法从中看出它有什么作用。但当四本经书集全放在一起时,就会从中发现一个大秘密。或者说,这四本经书会发生一件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现象。” 高飞眼睛一亮,脱口说道:“集全四本经书后,就会有一把魔法扫帚飞出来,让你骑着飞遍天下?或者会跑出一条金龙,从此后什么工作也不用做,只需收门票就能让你三代衣食无忧?” “你――” 何经理被高飞这些话气的脸色一变,刚要发脾气却又冷静下来,重重哼了一声说:“哼,我已经说过了,具体是什么神秘现象我也不知道,可我保证有一天你会因为把经书送出去而后悔。” 高飞眼神黯然,心想:我才不后悔,因为经书是被抢走的,真不是我心甘情愿送出去的。 看到高飞好像后悔后,何经理心情好了许多,改变了话题:“我很奇怪,你怎么会没有受到我们迷香的干扰。” 高飞淡淡的说:“我是苗疆五毒圣人第十九代传人,区区迷香,能奈我何?” 何经理终于被高飞的胡说八道给气坏了,嘴角抽抽的说:“扯淡!” “既然知道我是在扯淡,那你还问什么?” “好,我不问了。” 何经理摘下眼镜,在上面哈了口气,从口袋中拿出一块柔软的鹿皮擦了擦,说:“我们刚才还算愉快的交谈就此结束吧,现在该聊正事了。你答不答应我说的那件事?” 就像得了健忘症那样,高飞问道:“什么事情?” 见高飞装傻卖呆,何经理强忍着张嘴咬他一口的冲动:“变成尼科夫,帮我们控制杰拉德,和乔治两大家族。” 高飞这次可不是装傻了,而是真的疑问:“我很纳闷,既然你们有能让人无法解脱,还能延年益寿的忘忧粉,为什么还要费这么大周折来控制他们?直接给他们服食忘忧粉,不比什么都强吗?” “你的问题真多,幸好你的运气不错,没被这些好奇而连累丧命。” 何经理冷冷的解释道:“忘忧粉能控制人,让人延年益寿不假,但任何事物都有它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忘忧粉对绝大多数人都管用,这是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呢,则是它对ab血型无效。很遗憾,尼科夫先生和妮儿小姐,都是这种血型。” 众所周知,人类最主要的血型总共有四种,分别是o,a,b,ab型。 以华夏十三亿人口为例,其中o型血是人类学上最为古老的血型,也叫做狩猎血型,主要分布在中原地区,血缘来源是黄帝集团和东夷集团。 其次是a型血,有这种血型的祖先,古时候几本是从事农耕作物的,也叫做农耕血型。 与前面两种血型相比,b型血却是人类学上较晚出现的血型,这类人是最早习惯于气候和其他变迁的游牧民族,也叫做游牧血型。 ab型为最晚出现、最稀少的血型,占总人口不到5%。这类人拥有部分a型血和部分b型血的特征,历史上是b型血人南下跟a型血人繁杂而成的。 以上所说的是以华夏十三亿人口为例,至于尼科夫和妮儿俩人,为什么会是ab血型,他们祖先是不是农耕血型和游牧血型人繁杂而成,这一点无法考证,也没必要考证,反正高飞只需知道ab型血对忘忧粉免疫就可以了。 事实上,在当前吸毒者、吸烟酗酒的群体中,ab型血的人不管是戒毒,还是戒烟戒酒,都比其它血型的人要简单很多,同时具有这种血型的人,一般都很聪明。 至于ab型血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优点,这有得扯出基因学等问了,那是科学家的色,我们不管,只顾眼前…… “哦,原来是这样。” 高飞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行,我答应你。” 何经理笑了:“我就知道高先生你会答应的,毕竟这件事对你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 高飞也笑了:“不过,你们得答应我三个条件。” 第722章 解红颜是活着的! 高飞答应何经理会变成尼科夫,却提出了三个条件。 何经理眼中闪过一抹寒光,表面依旧儒雅的笑着:“说来听听。” “很简单的三个条件。” 高飞伸出一根手指,看向了那边的焦恩佐。 焦恩佐仿佛是察觉到了什么,不安的后退了一步,握起双拳垂下了头。 何经理很聪明,替高飞说出了他的第一个条件:“你要焦副经理死。” 高飞淡淡的说:“他必须死,不管我答应还是不答应你们,我从来没有这样讨厌一个人。” 何经理也看向了焦恩佐,沉默很久后才说:“能不能先说你其它的两个条件?” 高飞摇头:“如果这个条件你们不能答应的话,那接下来我们就没洽谈的必要了,哪怕今天血染当场,我也要干掉他。” 何经理脸色变化莫测:“他的生死,我们南美分部说了不算。原因很简单,他不属于我们破军系统的。他出现在这儿,只是别的兄弟部门派来协助我们工作的。” 高飞懒洋洋的说:“我不管,如果他不死,我是不会答应你们的。” 何经理死死盯着高飞的眼睛,又沉默很久后才说:“你等我,我得向上面请示一下才行。” 高飞摆摆手,端起一杯红酒看向了妮儿:“随意,希望别让我等太久。” ―― 一座与真人、真马比例大小完全相同的黑色雕像,蹲坐在屋子中央。 质地特殊的黑色花岗石雕成的蒙古骑士,左手拢缰,右手扬刀,刀尖四十五度角指向天空,环睁的双眼中散发着凛然扫平宇内的杀气。 蒙古骑士身下的黑色骏马,四蹄翻扬,仿佛正在踏浪疾奔,神骏异常。 这尊雕像,正是‘马切斯特’谎言中的奎莫拉。 真正的奎莫拉,矗立在地表上那座庞大的奎莫拉雕像,正是仿制它的样子塑成。 至于这尊传说被美国政府保护起来的奎莫拉雕像,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除了一个年轻人外,就连何经理都不知道。 年轻人身材魁梧,刀削斧刻般的脸庞略显生硬,却给人一种酷酷的阳刚美。 此时他正环抱着双臂站在一个大屏幕前,看着里面的画面,高飞和何经理谈话的声音,从一旁的音箱内传出来,几乎没有丝毫的失真,就像待在现场那样。 一根用红绳系着的黑色独角兽头玉坠,垂在年轻人的心口正中,在荧屏的映照下,偶尔会闪过一丝奇异的色彩,仿佛在下一刻,这个面目狰狞的独角兽,就会从玉坠中腾身飞出那样。 在屏幕中刚看到高飞时,年轻人的脸色微微一变,随即恢复了正常。 当他听到高飞提出第一个条件时,眉头皱了起来。 他身后站着一个身穿唐装的老者。 可以看出,老者所穿的这件唐装,无论是款式还是衣服材质,和被高飞挑断足筋的柳叔完全一样,甚至俩人的相貌都有着七分相似,只是柳叔身材比较胖,而他却像一根麻杆那样罢了。 事实上,这个叫柳崇山的瘦老头,与柳叔是亲兄弟,他是兄弟,但他的地位要比柳叔高很多,整个地下溶洞中,只要年轻人不在,就连何经理都得听从他的安排。 现在柳崇山却站在年轻人身后,一脸的恭敬样子,像极了柳叔在何经理面前那样,只是脸上没有一点谄媚之色,反而紧闭着嘴巴一脸的漠然。 “崇山叔,你是怎么看待高飞提出的这个条件?” 就在屏幕中的何经理沉默时,年轻人转身看向了柳崇山。 看得出,他对很尊重他的柳崇山,也很尊重。 柳崇山微微抬头,让他那张仿佛苦大仇深的脸被年轻人看的更清楚了,沙哑的声音道:“无论是高飞,还是焦恩佐,他们和我们的关系基本都是差不多的。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宁肯选择没有诚意的高飞。” 年轻人嘴角一翘,饶有兴趣的样子:“哦,为什么要这样说?” “高飞暂时答应和我们合作,无非就是想在救走妮儿的同时,顺便铲除焦恩佐,其实就算我们不答应,只需让他带走妮儿,他不一定非得逼着我们抛弃焦恩佐,因为他觉得他有把握,早晚有一天会达成他的心愿。” 柳崇山清了清嗓子,继续说:“但焦恩佐就不一样了,他这次被贪狼派来美洲协助我们工作,暂且不提贪狼这样做有多少合作的诚意,单论焦恩佐来到美国后的所作所为,就能看出他是一个擅使阴谋的人。我们破军向来主张做事大开大合,几百年来的行事作风也有了一个固定的模式。” 顿了顿,柳崇山才说:“如果非得找个名词来形容我们,我最喜欢用‘正气’这个词。虽说何经理性格阴柔,行事略嫌歹毒,可他终究受我们影响太深,遇事就会以‘阳谋’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但焦恩佐的出现――少爷,恕我直言,他就像一条混入狮群内的毒蛇。” “混入狮群内的毒蛇?” 被称为少爷的年轻人喃喃重复了一遍这句话,说:“毒蛇可以帮狮群狩猎,出谋划策,可能会以无所不及的手段为狮群得到更多猎物。但当毒蛇的存在被狮群全面接受时,也就习惯了它的做事方式,再也不能没有它了。更严重的是,毒蛇是不甘心总是处在帮闲的位置上,它时刻窥探着狮王的位置。” 柳崇山垂下头:“所以,我才说我宁可选择没有诚意的高飞,而不是为了眼前些许微末利润,去接受一条毒蛇。焦恩佐此前是教内三大宫的西宫西光院掌教,是东土分子的新一代灵魂人物。在西光院原掌院买买提被捕后,他脱颖而出。假如东土分子没有固执的奢望要救出买买提,我相信依着他的心智,早晚有一天会让西光院壮大。” 年轻人没有说话,甚至都没有理睬何经理在蓝牙通讯器中的请示,只是静静的看着柳崇山。 柳崇山继续分析焦恩佐:“不可否认,焦恩佐是安归教近年来最出色的人才。可惜心术不正,行事过于阴险,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他利用沈银冰的亲情来谋夺北山集团,在中东为了逃命不惜牺牲阿斯朵丽,走投无路下毅然投奔贪狼,短时间内就获得贪狼信任,被作为三大部门尝试合作交流人员派来美洲等事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枭雄,不安于现状的枭雄。” 如果焦恩佐在场的话,听到柳崇山对他的分析,肯定会竖起大拇指赞叹: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柳崇山也! 柳崇山说完这些话后,就闭嘴不语了。 他知道,他说的已经够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雄才大略的少爷,肯定能拿出正确的方案。 年轻人沉吟半晌,才点了点头:“嗯,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崇山叔,斯蒂芬议员丢失的那把钥匙找到了没有?” 柳崇山没有说话,只是缓缓摇了摇头。 年轻人又问:“下一枚天堂导弹,需要多久时间才能制出?” “最少得有一个月,因为上次那些科学家,包括密码专家不幸染毒死亡后,要想重新制造一枚天堂导弹,重新招募的这些科学家只能重新走一遍试验步骤。” “最少一个月?” 年轻人叹了口气,喃喃的说:“来不及了,俄罗斯那边催着要货――看来,只能边制造,边全力寻找那把钥匙了。” ―― 等了足有十分钟,何经理还没有给答复。 高飞也没不耐烦,只是看着焦恩佐,好像他是一个让人看一眼就无法挪开眼神的超级大美女那样,哪怕人家额头都有冷汗流下来了,他就像瞎子似的看不到。 也许是看到了,当焦恩佐第四次抬手擦汗时,高飞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很阴险的那种,就像一只公猫把一只老鼠堵在盒子里,没有着急吃它,而是翻来覆去检查它的性别,眼里还露出恶心人的暧昧神色。 至于脸色越来越苍白的高雅,却被高飞当成了空气。 也许这对一奶同胞的兄弟,都希望看不到对方。 田中秀则比焦恩佐好不了哪儿去,从高飞和何经理开始谈话后,他就没有再抬起头来过,被极度恐惧和后悔给压得。 终于,何经理说话了:“好,我们答应你的第一个条件。” “我就知道这才是聪明人所选择的。” 高飞放下酒杯,拿起放在吧台上的金蛇怪剑就向焦恩佐走去。 何经理赶紧拦住了他。 高飞不满的问道:“怎么,想出尔反尔?” 何经理摇头:“不是……我们可以答应你的这个条件,但我希望你能说出其它两个条件,看看我们能否接受后再处理这件事。如果我们不能接受你接下来的两个条件,他岂不是白死了?” “呵呵,你说的很有道理。好吧,那我们先商讨接下来的条件。” 高飞笑了笑,把金蛇怪剑重新放在吧台上:“第二个条件更简单一些。我不管解红颜是不是什么花魁,但我不喜欢她做我的花魁。换句话说就是,我不想你们来加害我身边的女人。” 何经理面露难色:“这个条件……我们还真没把握擅自答应你。” 高飞眉头一扬:“为什么?” 何经理舔了下嘴唇说:“因为七仙迎客不是我们破军部门搞出来的。” 高飞冷冷的问:“那么被制成金人的解红颜,为什么会出现在洞穴门口?” 何经理解释道:“她是和焦恩佐一起来的,都算是协助我们的工作。” “你的意思是说,制造七仙迎客,是贪狼一个部门在做?” “也不是,是三个部门同时做,但制作工艺,和所选人员,却是以贪狼为主。” “哦,原来是这样。” 高飞点了点头:“我很奇怪,焦恩佐是怎么把一具尸体带来美国的。” 何经理笑道:“洞口那位美女,并不是尸体,她是活着的人。” 第723章 他今天必须得死! 高飞愣住,失声说道:“什么,解红颜是活着的?” 刚才在洞口看到解红颜时,凭着高飞的经验,已经确定她是死的不能再死了,甚至他都能嗅到明显的尸味,可何经理现在却告诉他说,解红颜是活着的! 何经理很快就解开了高飞的疑惑:“能够让活人变成一个没有生命迹象的死人,这是贪狼那边的拿手绝技,如果不用高科技医疗设备来检查,仅从外表看来,她就是一个死人。” 高飞的眼神冷了下来:“你的意思是说,我在进来时,解红颜完全可以和我说话,并提醒我下面危险?” 何经理点头:“理论上是这样的。” 高飞脸色也开始变得铁青,没有说什么。 虽说他对解红颜没什么感觉,可仍然能遵守当初她失踪时答应她的承诺,替她好好照顾张雯雯。 高飞做到了,待张雯雯就像亲生女儿那样,管吃管住还管给她出头打架,可谓是关怀备至。 但他这样关心张雯雯,却没有换来解红颜的一句示警,尽管就算她示警,高飞为了眼镜也得进来瞧瞧――这就证明解红颜根本不管他的死活,哪怕她是被逼的。 “解红颜是被逼的,她要是露了马脚,等待她的将是很残酷的惩罚。” 何经理所说的,和高飞所想的差不多:“当然了,也许她对你很有信心,知道你会安然无恙的。” 高飞脸色阴沉,淡淡的问:“她来美国的主要目的,不是就为了在门口迎接我吧?” 何经理很干脆的说:“当然不是,她来美国,是因为你也来美国了。相信燕魔姬曾经告诉过你,解红颜会成为你的女人,这就是她来美国的目的。” 高飞紧紧抿了抿嘴角,森然道:“你们搞出这个七仙迎客来,究竟想迎接谁?” “我不知道。” 何经理摇头:“就算是知道,我也不会告诉你的。你还是提出第三个条件吧,天快亮了,我们得需要时间向各大媒体发布尼科夫和妮儿结婚的照片。” 高飞也很干脆:“好,我要忘忧粉的解药。” 何经理再次摇头,摇头的样子让高飞恨不得一拳把他脑袋打成烂西瓜:“除了死,忘忧粉没有所谓的解药。很遗憾。” “很遗憾,是啊,很遗憾。” 高飞慢慢拿起了金蛇怪剑,看向了焦恩佐。 何经理抬手拦住他,看着他也不说话。 高飞轻轻推开他的手,缓缓的说:“虽然你们只答应了我一个条件,但我还是答应按照你所说的去做。毕竟能够掌控两个超级家族,也是很有成就感的事。” 何经理笑着放下了手,真难为他这种面相阴柔的人,是怎么笑的这样灿烂的。 高飞明显不想研究这个无聊的问题,也在笑,盯着焦恩佐缓步走了过去。 焦恩佐脸色大变,一步一步的后退。 高飞和何经理在那儿唧唧歪歪说了这么大一通,他一字不漏的都听到了耳朵里,也确定破军老大要牺牲他这个‘交流干部’,来换取大利益了。 如果现在是野外,或者身后有条河,他早就转身跳河水遁了。 但可惜的是,这儿是地下洞穴,他就像一只被堵在洞里的老鼠,根本无处可逃。 而且最重要的是,随着何经理答应高飞的条件,本来那些嫉妒他忽然成为副经理的人,脸上都浮现出兴奋的神色,早就在无意中封住了他的逃跑路线。 他只能向后退。 大家看着他就像在看一个死人: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靠满肚子坏水吃饭的斯文败类,就算是看着你逃,你能逃到哪儿去? 就像被逼上绝路的疯狗那样,焦恩佐右手一翻,手里多了把刀子,对走过来的高飞乱晃着,嘶声叫道:“不许过来!何落日,你不能让他杀我,我要见柳崇山!” 何经理名义上是美洲分部的头目,其实柳崇山才是真正的掌权人。 何落日? 听到这个名字后,高飞下意识的扭头看了眼何经理,他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好像在哪儿听过,刚想到这儿,思维就被一阵哄堂大笑而打断了:“嚯嚯哈,焦副经理,虽然我们看你不顺眼,但我们终究算是战友了,拜托你别给大家丢人好吧?拿把刀子吓唬人也就算了,可你也别把刀刃对着自己呀。” 一脸惊骇慌乱的焦恩佐,清秀斯文的脸庞好像红了一下,赶紧把刀子放在左手,这次刀刃朝外,继续嘶声喊叫,无非是要见柳崇山。 高飞很欣赏焦恩佐的惊恐,他等待这一刻很久了。 为了能干掉焦恩佐,他不惜冒着信誉受损的危险去欺骗何经理何落日。 至于杀掉焦恩佐后,再挟持何落日,带着妮儿和眼镜逃出去后,会不会被人骂为无耻之徒――他不在意。 真男儿,不一定对谁说话都算话,就像当初他欺骗买买提和孙天扬那样。 好像受到了众人的感染,就连通过焦恩佐关系才来到这儿的高雅、田中秀则俩人,也不齿他的懦弱,脸上带着轻蔑的躲在了一旁。 尤其是高雅,在发现焦恩佐有靠向他的迹象后,他更想有多远就躲多远。 虽说焦恩佐一看就是个脓包,就算他真打算利用高雅来威胁高飞,也肯定会被会几手跆拳道的高二少放倒在地上,可高雅还是不想被人利用,并打定主意:焦恩佐敢这样做,他会抢先把他放倒在地上。 高雅知道高飞很憎恨他,却相信他不敢把自己怎么样,再怎么说,大家也是一奶同胞的兄弟,对吧? 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嚯嚯。 “焦恩佐,临死前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高飞走到距离焦恩佐不足两米的地方,停住了脚步。 满头都是冷汗的焦恩佐,背后就是吧台,已经退无可退,下意识的晃动着刀子,结结巴巴的说:“你别过来,别、别过来!” “如果这就算你临死前的最后交代,那么很抱歉,我是不会答应你的。” 高飞冷笑声中,右手霍然抬起,金蛇怪剑在灯光的照耀下,犹如一道出水蛟龙那样,电闪般刺向焦恩佐的咽喉。 高飞真是讨厌死了恩佐哥,今天他非死不可! ―― 虚虚的白雾,笼罩在一头淡金色发丝上端,一滴晶莹的汗水,从狰狞的青铜面具下淌了下来,滴落在了黑色袍服上。 莫邪征东缓缓收回了抵在孩子后心的双掌,如果刚才这一幕被人看过武侠小说的人看到,肯定会惊讶莫名:这就是传说中的内功疗伤吗? 现在绝大多数思想成熟的人都以为,武侠小说中那种以内功疗伤的事,就像当代人一纵十几米那样虚拟,不可能存在。 其实这也不一定,只是大家没有见过真正的古武高手罢了。 (兄弟上小学一年级,那时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出,我们学校的小学校长,一个白胡子老头,叫刘柏龄,干巴巴的像个瘦猴,不过他把手掌按在实木桌子上,也看不出怎么拿腔作势,等他拿起手时,我们就发现桌子上下陷了一个清晰的手掌印。 这算不算是内功? 不过老头在八五年时,忽然就不知所踪了,也不知是位列仙班了,还是跳出三界五行之外了,总之那是一个很神奇的角色,村里老一辈的人都知道,却没有谁能说出他的来历。) 被老乔治当做诱饵的孩子,身子缓缓瘫倒在了莫邪征东怀中,然后有被她平放在了窗上,盖上了一条毛毯。 孩子的气色要好多了,多了几分红的颜色,长长的眼睫毛仍然覆着眼睛,鼻息沉稳,嘴角翘起一丝恬静的笑容,看来正在做一个美梦。 这是莫邪征东第三次给他运功疗伤了,每一次,她都会累出一身汗,脸色苍白。 孩子太小了,心脉又特别的脆弱,莫邪征东必须得万分小心才能把生机注入他体内,假如他是个大人的话,反倒不会这样累。 双手捏着奇怪的决,莫邪征东盘腿静心调整内心。 以往遇到这种事时,她很快就能进入心态空明的境界,可现在却很难――她心有杂念,她不知道为什么非得救这个孩子,难道就因为他是高飞的儿子? 别忘了,高飞可是她钦定的驸马,就算他有儿子,也该是他们两个的才对。 看着熟睡中的孩子,莫邪征东没来由的叹了口气,缓缓闭上了眼睛,强迫自己尽快入定:天亮后还有事,她已经查到了一点线索,查出是谁泄露了天堂病毒。 喀刺的一声轻响,从卧室外面的客房中响起。 莫邪征东双眼蓦然睁开,也没见她有所动作,身子从地上平平的飞起来,袍袖一挥圈住门把向回一拉,不等房门半开,身子已经青烟般的闪了出去。 “快拦住这个恶婆娘!” 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孩子,飞快的打开客房房门,嘴里大叫着泥鳅般的钻了出去。 这个女孩子,正是被莫邪征东带回来的苏樱。 把苏樱带回来后,莫邪征东就点了她的睡穴。 每当到了饭点时,才会解开她的穴道,让她吃点食物,然后接着被点倒,继续睡。 莫邪征东对自己的点穴功夫,就像对自己的容颜一样自信,天下无人可解。 可是这次――莫邪征东在给孩子疗伤时,明明点了她的睡穴,预计她得在天亮早餐时才能醒来,怎么可能会提前这么久醒来了? 最让莫邪征东感到愤怒的是,苏樱在逃走时,怀里还抱着一个青色包裹。 那是她从刘小龙和萨拉娜手里抢来的青色封皮《安归经》。 得到这本经书后,莫邪征东还没有来得及返回地下古城,就得到‘天堂’病毒泄露的消息,这才滞留在外界追查叛逆,所以才随身携带这本经书的。 莫邪征东带回苏樱,就是为了要追查病毒的事。 现在她忽然发觉自己上当了:苏樱可能是故意被她带来,就是伺机偷走她的安归经。 第724章 你还是我兄弟吗? 苏樱为什么要会那把钥匙,这就是莫邪征东把她带回来的目的。 她要搞清楚苏樱的来历,和为什么要偷这把钥匙。 莫邪征东相信,在她的手段下,只要她想知道什么,就算是铁人也得把说出来,更何况一个区区小女孩? 但事实却让伟大的楼兰王感到有些没面子,因为把苏樱带回来后,她竟然没问出任何有价值的问题。 这倒不是说苏樱就像宁死不屈服的烈士那样牙硬,实在是因为只要莫邪征东稍微对她来点小手段,她就会及时昏死过去,任由别人怎么摧残她,都没有反应。 这是一种神奇的自我催眠法,特别适合于危险性极高的地下党,哪怕是莫邪征东对此也无可奈何,只能暂时囚禁她,等把她带回地下古城后,再慢慢来。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就在莫邪征东心系孩子而忽略苏樱时,那个小丫头片子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解开了穴道,还偷走了她的经书。 莫邪征东从没有这么没面子,从没有这样愤怒过,青铜面具下的眼眸中闪过一抹杀意,就像一股黑烟那样飘向门口。 不管苏樱跑多么快,哪怕快的像逝去的时间,莫邪征东也有把握在一个呼吸间把她抓回来。 “快拦住这恶婆娘!” 苏樱在抢先闪出房间时喊出的这句话,更激怒了莫邪征东誓把她毙与掌下的决心。 你可以骂一个女孩子是疯子,是弱智甚至可以骂她是不要脸,但怎么可以骂她是恶婆娘呢? 恶婆娘是有对和男人有过那种关系的妇女昵称……人家现在还是完璧之身好不好? 悔人清誉者,杀无赦! 莫邪征东电闪般飘到房门口时,就已经断定刚才苏樱这句话虚张声势了,因为依着她的本领,完全可以听出外面走廊中除了苏樱外,就连蚂蚁都没有一只。 莫邪征东已经飘出了房门口,向楼梯仓皇跑去的苏樱已经被她视线锁定,就像一只可怕的大蝙蝠那样,她正要脚尖不点地的飞过去,一掌把这小丫头劈死在地时,忽然就听到背后传来一声孩子的哭声:“哇!” 房间内有人,要伤害孩子! 听到孩子的哭声后,莫邪征东双眸瞳孔骤然一缩起,猛地明白苏樱刚才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苏樱早就算定世间没有谁能挡住莫邪征东,所以根本没有打算让人在走廊中阻拦她,而是趁着她扑出房间时,让人去伤害孩子。 莫邪征东可以去追杀苏樱,那死丫头跑的虽然快,也有把握在最短的时间内追上她,但那样的话,孩子就有可能会被伤害。 她的脚步再快,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首尾相顾的。 她也可以放弃追赶苏樱,先回去救孩子――可那样,苏樱就会趁机逃之夭夭。 莫邪征东忽然面临一个选择:失去安归经,或者失去孩子。 这也是苏樱在赌,赌她会把孩子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苏樱赌赢了,莫邪征东在孩子哭声刚传来,身形微微凝滞一下后,就如同一只大蝙蝠那样,脚尖在地上轻蹭了一下,迅速盘旋着冲进了客房内。 苏樱赶紧趁机蹿下了楼梯,用最快的速度,只感觉心跳的快要蹦出来。 经书失去了还能再找回来,但孩子如果一旦出事,那就悔之晚矣了。 莫邪征东不敢想象她在告诉高飞,说他儿子出事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 他肯定以为我是故意的,因为没有谁能在我手里伤害到孩子――莫邪征东心里这样想着,用最快的速度飞进客房,扑进了卧室,身形猛地顿住。 孩子仍然在窗上熟睡,小脸浮上一抹红色,恬静的就像一个苹果,卧室前面的阳台窗户打开了一扇,一个玩具芭比娃娃就在窗下的地板上。 孩子没事,刚才那声哭,是芭比娃娃发出来的,是敌人故意用来引诱她放弃追赶苏樱的手段。 “唉。” 意识到自己上当后,莫邪征东轻轻的叹了口气,缓步走进了窗口向外看去。 这是酒店的三楼,外面路边的梧桐树就在窗外随风摇曳,下面车水马龙,人行道上行人如织――凌晨时分,正是拉斯维加斯最为活跃的时间段,根本无法看出刚才是谁打开了窗户。 莫邪征东站在窗前静静的望着这一切,许久后嘴角翘起了一丝冷笑,挥手关上了窗户。 ―― 高飞讨厌死了恩佐哥,挥起金蛇怪剑刺向他咽喉时没有丝毫留情,甚至都懒得让这个败类在绝望中慢慢死去,只想让他尽快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别再给人填堵。 高飞挥剑刺向焦恩佐时,何经理眼里闪过一丝不忍。 虽说他对焦恩佐没啥好感,可却很佩服恩佐哥的智商,觉得一个阴谋诡计层出不穷、冷血果断不要脸的人就这样死去,的确有些可惜了。 没有谁来救焦恩佐,包括高飞在内的人都以为他死定了,就在剑尖突射到他咽喉之前,焦恩佐忽然动了,脑袋猛地一偏的同时,右手中的刀子及时拍在金蛇怪剑的剑刃上,脚下就像踩着滑车那样,一下就滑倒了高雅身边。 高飞一剑刺空,剑尖叮的一声刺在了墙壁上,直接刺穿了墙纸。 在焦恩佐抬刀拍开剑身时,高飞的心突地往下一沉:他竟然是个高手。 也唯有高手,才能在间不容发间,用一把普通的短刀格开了金蛇怪剑。 如果换做一般人来做的话,拿刀格开怪剑的角度稍微不对,削铁如泥的金蛇怪剑也能削断短刀,直接刺进他的咽喉。 焦恩佐做到了,刚才看似很普通的那一格,实际上蕴含了武技中的拖字决,还能在同一瞬间闪到了一旁。 谁都没有想到,刚才看起来好像随时都会被虐死的焦恩佐,竟然是深藏不露的武学高手,平时他那幅斯文样子,只是一张虚伪的面具,在遭遇生命危险时,才露出真正的嘴脸,抬手就把高雅脖子勒住,反握着短刀横在了他咽喉下。 焦恩佐忽然变了。 是精神状态变了,无论是眼神还是气质,都散发出一种凌厉的精明,嘴角带着似笑非笑的神色,望着仍旧保持着击剑动作的高飞,缓声道:“高飞,我相信你要杀我应该费不了多大的力气,可我不相信你真不顾你亲兄弟的死活。” 焦恩佐说完这句话时,像个傻瓜那样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的高雅,此时才清醒了过来,下意识的挣扎着嘶声骂道:“焦恩佐,你这个混帐东西,你敢――呃!” 焦恩佐懒得和高雅废话,也任由他挣扎,只是用刀子割破了他的皮肤。 高雅身子猛地一顿,嘎声问道:“焦恩佐,你真敢对我动手!?” 焦恩佐笑的很温柔,或者干脆说很阴险,右手微微用力,让刀刃再次深入一丝:“呵呵,高二少,你觉得呢?” “我草泥马,你这个表子养的!” 高雅嘶声骂出这句话时,脖子上的鲜血已经淌在了白衬衣上,在灯光下显得分外刺眼。 他呆了一下,忽然感觉到焦恩佐散发出的戾气,终于明白人家不是在和他开玩笑了。 发现高雅在这儿出现后,高飞就断定他也参与了对自己的阴谋,碍于大家是一奶同胞的份上,只能选择无视他,当他不存在。 现在却不能这样了,高飞必须正视高雅,要不然他就得死。 说实话,对这个虚伪、阴毒的亲兄弟,高飞没有一点好感,甚至都觉得有一天,如果有人当着他的面干掉高雅,也许他都不会伸手。 可是这样想归这样想,当这一幕真的来临后,高飞却不能这样做。 眼前仿佛出现了方小艇抚尸大哭的一幕,和看着他的那充满怨恨的眼神,以及泣血的嘶声大叫:高飞,就算高雅错的太多,但他终究是你亲兄弟啊,亲兄弟啊! 眼角猛地抽了几下,高飞慢慢收回刺进墙纸的怪剑,正面看向了高雅。 正所谓小人是经常以自己的心去度君子之腹的,如果把高雅兄弟俩调换一下位置,他肯定会非常愉快的说:请,请动手,我保证不会阻拦你,因为我想他死已经很久了。 高雅脸色死人般的苍白,手脚冰冷,看着高飞的眼神里,慢慢浮上极度的哀求之色,哑声道:“哥、哥,快救救我,救救我!我、我还不想死!” “我是你哥?” 高飞沉默片刻后才开始说话,就觉得自己声音忽然那样的陌生,好像不是他本人说话那样,还嘿嘿冷笑了两下,眼睛发红的向前逼进一步,缓缓说道:“你还记得我是你哥?咯咯,很不错,你还记得我是你哥……是你参与了要谋杀我儿子、把我引到这儿来要除去的一系列阴谋吧?” “不、不――是,我承认!” 高雅全身颤抖,汗如雨下,嘶声道:“是我混帐,是我一时脑子进水了!哥,请原谅我,我错了,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做了,救我!” 高飞以前还以为,高雅对付他只是拒绝他争夺高家的一切,却从没有意识到,他这个亲兄弟竟然想要他的命。 他问出刚才的那两个问题,只能说是‘灵机一动’试探高雅而已,却没想到高二少承认了。 心灰意冷。 这次高飞真正心灰意冷了,随即就浮上无法压抑的怒气,霍地抬起怪剑,声音有些发抖的喝道:“高雅,为了保住你当前在高家的地位,你至于要对我,对我的儿子也置于死地吗?” 高雅泪如雨下:“哥,我错了,我再也不了,求求你救救我,杀了这个疯子!” “你暗算我,我不怪你,可你断断不该打孩子的主意,你放心的去吧,我会替你报仇的!” 高飞一咬牙,怪剑横扫攸地刺向焦恩佐。 焦恩佐左肘一托高雅左肋,用他的脑袋及时封住了剑尖,歇斯底里的阴声笑着:“高飞,有本事你就刺过来。” 第725章 无毒不丈夫! 高飞眼中的杀意连瞎子都能看得出。 焦恩佐的心猛地沉到了谷底,他能看出高飞为了干掉他,连亲兄弟高雅的生死都不顾了。 其实在内心深处,焦恩佐早就对高飞耻笑不已了,如果把他换做是高飞的话早就动手了,绝不会这样婆婆妈妈。 是,高雅是高飞的亲兄弟,可这个亲兄弟对高飞没有半点兄弟之情,三番两次的在暗中暗算他,这样的人不干掉,趁着这个大好机会,难道留着做为日后的心腹大患吗? “来吧,临死前我也要拉个垫背的!” 高飞剑尖毒蛇般的舔过来时,焦恩佐目眦欲裂,脸色扭曲绝望的嘶吼着,右手正要猛地割断高雅的气嗓――剑尖却停在了他面前。 就像焦恩佐看出高飞要不顾一切的干掉他那样,高飞也看出他要在临死前拉着高雅垫背了,只要一剑刺穿他的咽喉,他也会割断高雅的脖子了。 如果高飞能像焦恩佐那样心狠毒辣,这一剑绝对会刺出去。 可他终究不是焦恩佐,哪怕高雅再怎么歹毒,但终究是他的亲兄弟。 高雅真死在这儿的话,方小艇该会有多么痛苦? 高飞不想认方小艇这个妈,只是有些事情就算你拼命躲避,都逃不掉的,比方血脉亲情。 双眼血红准备等死的焦恩佐,就在狠心要与高雅同归于尽时,却发现高飞停住了手,散着凛然杀意的剑尖就在他面前,却再也不动。 焦恩佐先是呆了一下,随即狂喜,是那种歇斯底里的狂喜。 他知道他赌赢了,赌高飞绝不会不顾高雅生死就干掉他,笑容更加狰狞,语气更加阴森,咯咯嘶声笑道:“动手啊,高飞,你不是早就想找机会干掉高雅了吗?这可是个绝好的机会啊,你怎么不动手了呢?” 高飞喉结快速动着,剑尖再次前进一寸,阴声问道:“焦恩佐,你别激我。” “激你?哈,哈哈。” 焦恩佐狂笑,笑声中充满了不屑:“我激你又怎么样了?你敢杀我吗?高飞,不是我小看你,你绝对不敢!哈,哈哈,高飞,以前我就看不起你,因为你有着太好的条件,可你却有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多情!真正做大事的人,绝不会被任何感情因素所拖累,正所谓无毒不丈夫,你做不到这一点,所以你这辈子只能注定小打小闹,根本不配做我焦恩佐的对手。” 焦恩佐此时状若疯癫,好像一心找死那样,他以为他已经看穿了高飞的心思,他把高飞分析的越是透彻,高飞就越不会下毒手。 可惜的是,焦恩佐好像忘记了在男人的骨子深处,都或多或少的有种疯狂,疯狂一旦被激发出来,就会失去理智,无论做什么都不计后果。 现在他这幅贱到家的嘴脸,彻底激发了高飞骨子里隐藏着的疯狂,可谓是弄巧成拙。 “那你就去死吧!” 嘴角不断抽抽的高飞暴喝声中,剑尖猛地向后一缩,正待电闪般反弹出去时,高雅终于从极度恐慌中清醒了过来,嘶声叫道:“哥,救我!” 高雅的声音就像一只看不到的手,使劲攥住了怪剑,让他再也无法动弹分毫。 焦恩佐终于意识到他弄巧成拙了,疯狂的得意表情凝滞在脸上,眼里浮上了浓浓的恐惧,双膝开始打软。 “哥,救我,救我。” 看到高飞再次停止刺杀动作后,高雅狂喜,泪水却扑簌扑簌往下滴落,嘶声说道:“哥,我还不想死,我还年轻,我、我以后再也不会做任何坏事了,从此之后我会做一个好人,好好孝顺爸妈……哥,求求你,救我,救我。” 高雅一连串的哀求,彻底把高飞心中最后一丝杀意击溃,猝然放下怪剑,后退两步看着焦恩佐,面无表情的说:“焦恩佐,你滚,快点滚,免得等我改变主意。” “我会走的,我当然会走,不过……” 焦恩佐眼睛重新开始发亮,自信使他的腰板再次挺直,淡淡的看了眼何经理。 何经理明白他要说什么,有些无奈的挥了挥手。 一个手下马上跑进了某个房间内。 依着何经理的意思,高飞最好是干掉焦恩佐,反正为了拉拢高飞,已经把他当做牺牲品了,他死后,只要严守秘密,谁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现在却不一样了,高飞要放焦恩佐离开。 何经理相信,只要焦恩佐活着离开这儿,那么就代表得罪了兄弟部门。 想想也是,兄弟部门派了个优秀人才来破军分部帮忙,结果却被当做牺牲品给干掉了,换谁谁也不高兴的。 可是,何经理如果不放焦恩佐离开,最先反对的就是顾忌高雅生死的高飞了。 得到高飞,和放焦恩佐离开这两条路,何经理选择了前者。 不过何经理给手下下令让他开启通道时,悄悄使了个眼色:别让焦恩佐活着离开死亡谷! 焦恩佐又笑了,这次却是对何经理笑的:“何经理,你不会等我出了这儿后,再派人埋伏在出死亡谷的路上刺杀我把?” 被看破心思的何经理,苦笑着蹭了蹭鼻子说:“焦先生,难道你就这样不信任我?” 焦恩佐笑容一收,冷厉的问道:“让我相信你?为了拉拢高飞,你不惜来牺牲我,让我怎么相信你?亏我这些天我一直尽心尽力的帮破军部门效力,结果却是这样!嘿嘿,我相信,你们会为这个愚蠢的决定付出代价的。” 何经理不再反驳什么,只是抬手做了个请滚蛋的手势。 焦恩佐押着高雅,几乎是把他拖到了入口处站住,忽然阴声笑道:“高飞,临走前,我免费送你一句话。” 高飞神色淡然:“你说,我听着。” 焦恩佐看着怀中的高雅,声音中带有了惋惜:“唉,今天你以为你救了高雅,其实不然,我敢用我的生命来作保证,他绝不会感激你,反而会更加恨你,因为你刚才真想牺牲他来着。嘿嘿,我搞不懂,你救下这样一个随时找机会害你的人,又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亲情?” 高雅眼中闪过一丝慌乱,发疯似的喊道:“放屁,放屁,你这是在挑拨离间!” “哈,哈哈。” 长笑声中,焦恩佐猛地把高雅狠狠推向了大厅中央的同时,忽然右手猛地一甩,随即转身飞快的冲向了通道中。 一道雪白的寒芒带着唏嘘厉啸飞向何经理,速度奇快。 何经理大惊,下意识的猛地一缩脖子,那道寒芒擦着他的头皮激射而过,一声惨叫声响起:“啊!” 何经理扭头一看,藏在他身后的田中秀则,双手捂着脖子,脸孔扭曲的吓人,一双眼睛几乎瞪出眼眶,鲜血顺着他双手指缝哗哗的淌出。 “呃――呃!” 田中秀则全身猛地抽抽了几下,仰面栽倒在了地上,双手摊开,一把短刀几乎大半都刺进了他的咽喉中。 焦恩佐杀何经理是假,真要干掉的却是田中秀则。 真搞不懂,他干嘛要干掉这个无辜的岛国人? 就在田中秀则捂着脖子摔倒在地上时,被焦恩佐狠狠推出去的高雅,也脸朝下的摔在地上,身子翻了个,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快关上通道口,绝不能让他活着离开!” 被焦恩佐吓出一身冷汗的何经理,暴跳如雷,歇斯底里的吼叫着让手下关上通道大门,来个瓮中捉鳖。 他的吼声未落,焦恩佐逃走的通道口那边,忽然传来咯咯一声阴笑,一个金色的影子猛地扑了出来――还没有等大家看清这个人是谁,眼前忽然一黑,什么也看不到了。 何经理不愧是美洲分部名义上的经理,打架的本领怎么样暂且放在一旁,但反应却是极为迅速,在金色影子扑向他来时,已经抢先翻到了吧台后面,顺势躺在了地上。 砰! 一声大响,好像有什么重物砸在了吧台上,接着就有惨叫声响起来,期间还夹杂着兵器入肉的噗噗声。 眼前灯灭的瞬间,高飞已经蹿到了被妮儿身边,抬起手肘就把那个拿枪抵着她后心的人撞翻在地,把她揽进怀中,飞速后撤,撞开门板冲了进去。 当前伸手不见五指,大厅内二三十号人在受到突然袭击后,认人本能的会做出防御、反击等动作,那么四下乱跑的人,不可避免的会成为牺牲目标。 聪明人,就该像昏过去的高雅那样趴在地上,也许反倒是能躲过这次劫难。 “啊――啊!” 叮当――砰砰! 惨叫声,兵器相撞声,子弹呼啸声,在黑暗中骤然响起,大厅内乱成一团,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安全,而盲目的向周围拼命挥动武器,开枪。 “高飞,是你吗?” 妮儿全身发抖,明明看到在灯灭之前高飞已经向她扑来,可还是忍不住的低声问出了这句话。 高飞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是我,妮儿,别怕,有我在这儿,没有谁能伤害你的。” “高飞,高飞。” 妮儿紧紧抱着高飞,低声呜咽:“孩子,我们的孩子!” 她在被迫答应要嫁给尼科夫之前,老乔治就曾经告诉她说,哪怕小凯撒逃到华夏,也躲不过刺杀的,早就心灰意冷把自己当做是一具行尸走肉了。 但高飞的出现,却让她重新看到了希望,开始记挂儿子了。 高飞在她耳边柔声说:“妮儿,别担心,小凯撒没事的,他已经被我在华夏的朋友保护起来了。他安全了后,我才来找你的。” “真的?” 妮儿狂喜,双眸在黑暗中闪闪发光。 高飞抬手抚着她的脸颊,低声道:“我怎么可能会骗你呢?等我把你救出去后,马上就带你去见儿子。” “好,好,你一定要带我去,一定!” 妮儿用力点头时,却听高飞说:“你别动,在这儿等我。” 妮儿紧张的问道:“你要去干什么――哦,是要去救高雅。” 第726章 自信的柳崇山! 妮儿没有说错,高飞就是要去救高雅。 不管高雅有多可恶,他终究是高飞一奶同胞的兄弟,既然刚才没有狠心让他死掉,那么现在就更不能让他发生意外了。 说实在的,刚才在灯灭之前,要不是高飞距离高雅太远,也许就会抢先救他了。 高飞没有回答妮儿,只是再次说道:“你在这儿等我。” 听着外面不断响起的枪声,惨叫声,妮儿紧张的牢牢抓着高飞:“你、你一定要小心。” “我会的,这点阵仗还算不了什么。” 高飞在她肩膀上拍了拍,拿开她的手,贴地蹿出了房门。 在灯灭之前,所有人只看到一道金色影子扑进来,包括高飞在内的所有人,第一反应就是以为那个人是解红颜,因为她全身金黄的竖在洞穴门口。 不过,大家很快就纳闷了:解红颜只是一风扫足够,但却没有一丝武力值,她怎么可能会有那样快的身法? 有人穿了和解红颜一样的衣服,趁着灯光忽然暗下来时扑进了大厅,引发了这场惨烈的混战――这是高飞的想法,同时也猜到焦恩佐背后还有人接应他了。 子弹乱飞中的黑暗中,不管一个人的功夫有多高,也不排除被误伤的可能,所以高飞要想救出高雅,必须得让这场混战停下来。 高飞矮身躲开某人横扫过来的一刀,顺势把他一脚踢开,气运丹田暴喝一声:“都住手!” 高飞这声断喝就像晴天霹雳那样,猛地压过了现场所有的声音,震得整个大厅都嗡嗡作响,所有的枪声、惨叫声和兵器呼啸声都嘎然而止。 不等大家反应过来,高飞再次大喝:“所有人都放下兵器,拿出手机照明!你们放心,如果有谁敢趁你们打开手电时袭击你们,我一定会在第一时间把他干掉,请相信我!” 下意识,有人扔掉了兵器,拿出了手机。 也许大家都被高飞给震住了,在这个人拿出手机,打开上面的手电筒后,真没人趁机攻击他。 有了第一个人,就会第二个――很快,所有还活着的人,都打开了手机。 虽说手机手电筒无法和那些射灯相比,但足够让人们看清周围情况了。 随着光亮的增亮,高飞也看到了眼前的一切:大厅内站着的人不超过十个,其它人都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也不知道死活。 他紧攥着怪剑,快速寻找那个金色人影。 可是,现场哪有金色人影的存在? 松了口气,高飞才淡淡的说:“刚才只是你们自己人在自相残杀,敌人早就趁乱走了――何经理,你在哪儿,能不能快速恢复照明?” 高飞的话音未落,只觉得眼前猛地一亮,下意识的抬手挡住了眼。 大厅四周墙壁上的所有射灯,全部亮起,把整个现场照映的亮如白昼。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等大家慢慢放下手睁开眼时,看到地上除了受伤或者死去的同伴外,根本没有敌人的影子。 正冲着入口的一扇门打开,在有人下意识的举起武器中,一个身穿唐装的老人从里面缓缓走了出来。 看到这个老人后,有人手中的兵器掉在了地上,声音中带着哭腔的喊道:“崇山叔!” 这个唐装老人,正是破军部门在美洲分部的实际领导人,柳崇山。 柳崇山看着满大厅的残兵败将,低低叹了口气后,双手抱拳对高飞微微弯腰说道:“多谢高先生能够及时制止我们的自相残杀。” “没什么,我只是不想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罢了。” 高飞摆摆手,快步走进大厅内,开始寻找高雅。 何经理这时候也从吧台后面站了起来,一脸羞愧的愤怒,咬得牙齿咯咯响:“焦恩佐,我一定要杀了你!” 柳崇山扭头,冷冷看了他一眼,何经理马上低下了头,不敢再说什么了。 “高雅呢?” 快速找遍躺在地上的十几个人,高飞竟然没有找到高雅,脸色一变正要冲向通道时,柳崇山说话了:“高先生,别担心,你兄弟会没事的,因为就算那些人暂时破坏了通道机关,逃出洞穴,可他们也离不开入口方圆三十米内。” 高飞缓缓转身,看着柳崇山冷冷的问:“你这么有把握?” 柳崇山神色不动,解释道:“高先生,你进来时并没有注意到,洞穴入口其实已经被我用乱石组成了一座九宫八卦阵。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别想走出去。” “希望你的信心和现实相符吧。” 高飞紧紧抿了下嘴角,当先冲进了通道内。 “何经理,照顾好妮儿小姐,老四,你们陪我去外面看看!” 柳崇山从容安排几句后,带着两个没受伤的人,也急匆匆走进通道。 十二月26号凌晨,高飞昨晚从拉斯维加斯赶来死亡谷时,那边正鹅毛大雪纷飞,这边没有下雪,却是天色阴沉,天上没有一丝星光。 等他从洞穴出口跳到地上时,却是满天星斗了。 不得不说这边的空气环境保护的相当不错,星光要比国内很多地方的亮,几乎不用任何照明设备,就能看出几百米远。 高飞当先跃出洞口后,跳上一块乱石向四下看去――长长的缓坡上下,前后左右四个方向都静悄悄的,除了那些大大小小的乱石,别说是人影了,就连鬼影子都没一个。 柳崇山紧跟着跑了出来,随即愣住。 洞口的九宫八卦阵,正是他所布置的,有进无出,眼镜那样牛叉的杀手之王,前后左右的跑了十几圈都没能抛出去,焦恩佐、解红颜,包括被趁乱掳走的高雅,却是踪迹不见。 柳崇山很难相信这是真的,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擦眼睛再看,还是空谷不闻鸟语声,四周不见人迹处的老样子。 “这、这怎么可能,他们怎么能够逃出我的阵法!” 柳崇山身子踉跄了一下,喃喃出声。 身为蜀中唐门掌门三师弟柳清河的嫡系传人,经过这些年的潜心研究,柳崇山的九宫八卦阵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相比起老祖宗来说,可要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自问天下没有谁能破的了他的八卦阵。 但现在,焦恩佐等人却踪影不见,难道无端升天或者地遁了? 高飞好像知道柳崇山此时的心情,没有再讽刺他,只是叹了口气,走下石头转身走进了洞口。 他刚走下两个台阶,却听柳崇山说:“高先生,你放心,我敢保证焦恩佐逃不掉的,一定能平安救回你的兄弟!” 你凭什么? 高飞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这句话,他不想再打击一个老人了,哪怕双方的关系并不怎么友好,只是脚下顿了一下,就加快了脚步。 柳崇山却仍然站在那儿,仰面看着很远处的那点灯光(旅店),喃喃的说:“少爷已经亲自出马了,就算贪狼亲自到场,也不会轻易离开死亡谷的。” 提到少爷的名字时,柳崇山的眼睛重新亮了起来,充满了自信。 是的,他坚信只要少爷出马,不管是谁来接应焦恩佐,都讨不了好去。 因为,柳崇山从没有见过比少爷更出色的人,高飞和他相比起来,好像也要差一点。 柳崇山对年轻人的自信,绝不是盲目的,因为焦恩佐等人的确被他拦住了。 狂奔中,几乎把肺都从肚子里吐出来的焦恩佐,紧跟着前面三个人,顺着笔直的公路向前狂奔,他已经看到在前方不远的路边,好像停着一辆车。 还有一个人。 那个人就站在车前,一动不动,就像背后不远处路边矗立很多年的奎莫拉雕像那样。 焦恩佐前面的这三个人,真正跑路的只有一个。 这是一个换上解红颜那身金色衣服的女人,声音很好听,身材更是一级棒,曲线玲珑的让男人很容易产生犯罪想法,但她的相貌却长的实在让人恭维。 晚上看不出她脸上有没有麻子,只是她扁平的鼻子,超大的嘴巴,几乎看不出的下巴,就把她这些优点全部压了过去,哪怕她那双小眼睛看上去很有神,淋漓诠释了那句‘从后面看身材好像魔鬼,从前面看面孔就是个魔鬼’的话。 暴殄天物啊,偏偏这女人的本事大的出奇,背着昏过去的高雅,手里拽着解红颜,几乎没费什么功夫,突破了洞穴门口的八卦阵,就像背着一个纸人再牵着一个纸人那样,哪怕焦恩佐全力追赶,也别想追上她。 这个身手如此恐怖的人是谁,焦恩佐第一反应就是来自贪狼的人,因为除了那边的人,谁会冒险救他,谁又会有这样变态的厉害功夫? 想到贪狼中竟然有这么厉害的人存在,焦恩佐那颗不安的心慢慢冷却了。 每个人都有一个宏伟的梦想,焦恩佐也是。 安归教西宫两院之一的西光院精锐死亡殆尽,焦恩佐在詹姆斯等人的追杀下狼狈逃出中东后,觉得他那个宏伟梦想这辈子都别想实现了,接下来的这大半辈子,只能为了躲避高飞而隐姓埋名浪迹天涯了。 可就在这是,一个神秘人找到了他,让他知道除了安归教内老牌的三宫六院十八外,竟然还有三股势力游离在外。 在见识到贪狼部门的人才等实力后,焦恩佐才知道这三个势力其中的任何一股,都要比整个安归教强大百倍。 于是,焦恩佐再次看到了希望,觉得贪狼等三大部门的存在,就是老天爷特意为他准备的,只要他付出足够的努力,他绝对有把握把这三股势力整合在一起,为他所用,重振安归教,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要想先掌控贪狼,必须得想方设法掌控这个人,要不然就得干掉她!” 焦恩佐盯着前面那个女人的背影,脑子里闪过这个想法时,那个女人停住了脚步。 猝不及防下,正在前奔的焦恩佐,重重撞在身子向后猛顿的解红颜身上。 第727章 原来她是安归王! 解红颜被人拽着狂奔,几乎脚不沾地,连她自己都感觉就是在飞,只是胳膊疼的要命,仿佛快要被拽下来,可却又不敢喊疼,因为她见识到了这个丑女人的厉害,压根就不敢有一点反抗的心思。 丑女人忽然停住,解红颜明显听到胳膊咔吧一声响,剧痛使她眼前发黑。 正在向前‘飞’的解红颜,被丑女人猛地向后一拽后,她的胳膊不可避免的脱臼了,然后收不住脚步的焦恩佐重重撞在了她身上。 喀嚓――又是一声脆响,解红颜刚被拽下来的胳膊,借着焦恩佐这一撞,竟然又安上了,接着就和焦恩佐一起瘫倒在了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看着丑女人的眼神里全是恐惧。 丑女人借着焦恩佐撞过来的力道,巧妙的替解红颜脱臼的胳膊复位,这是一种怎样一种高深的功夫。 丑女人松开解红颜的手,拖着高雅皮股的右手也松开,任由他重重摔在了地上后,才说:“焦恩佐,你现在可以带着他们离开了,尼科夫来时的车子放在那儿,不用我带你去了吧?” 焦恩佐左手抚着心口,几个深呼吸后,摇晃着站起身,声音里全是感激:“谢、谢谢你救我,我、我能知道你是谁吗?” 丑女人看着不远处的人,好听的声音冷冷说道:“以后你会知道我是谁的,现在抓紧走,别忘了带上高雅。我相信你能和他化敌为友的,对吗?” 对付一个草包高雅,焦恩佐自问还是很有把握的,用力点了点头。 “走吧,不用担心。” 丑女人说着,迈步走向了车前的那个人。 焦恩佐咬牙把高雅扛在肩膀上,对解红颜使了个眼色,俩人饶了个圈子向前走去。 站在车前的那个人,并没有管他们,只是看着丑女人,看来他很清楚只要去拦截焦恩佐,丑女人肯定会拦住他。 他只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丑女人。 丑女人也在看他,片刻后笑了一声:“你戴着的这张面具,应该是真正的人皮制作吧?呵呵,也就是我能得出,换上别人的话,肯定不会看出你本来的脸型,和这张面具稍微不符,但也算很不错了。” 男人没有理睬丑女人这个话题,只是沉声问道:“你究竟是谁?” 丑女人抬手拢了下垂到脸颊上的发丝,咯咯一笑,声音甜美:“你以为呢?” 男人沉默片刻:“你不是贪狼的人。我知道贪狼部门中所有高手的信息,但包括贪狼在内的所有高手,都不如你。” “你是破军?” 丑女人收起笑容,淡淡的说:“看来也唯有破军,才能有这样的眼光。不错,我目前还不是贪狼的人,但不一定以后就不是。当然了,只要你肯……咯咯,我也许会成为你的人。” 丑女人在笑声忽起时,就像春天一下降临大地那样,阳光暖暖的照在身上,到处都是勃勃生机,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舒适感。 男人下意识的后退一步,眼中闪过一抹精光,低声说:“我可不敢招收你来破军,我们的庙小,容不得你这尊大菩萨。” 丑女人仍旧发出甜甜的笑音:“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要拦住我?” “因为你带走了我控制的人。” “你以为你能拦住我?” “不能。” 男人沉默片刻,随即说道:“但无论如何,我都得拦你。” “你没听说过‘自不量力’这个词吗?” “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男人低声喝出这几个字后,抢先冲丑女人扑了过去。 ―― 看到高飞回来后,妮儿快步冲过来,扑进了他怀里。 何经理走了过来,看向高飞的眼里带着感激:“高先生,找到你兄弟了吗?” 高飞有些黯然的摇了摇头,问:“眼镜呢?” 何经理有些抱歉的说:“他得需要几个小时后,才能恢复清明。” “哦。” 高飞点了点头,又说:“那麻烦你给妮儿小姐安排个安全的地方,让她休息一下吧。” 不等何经理说什么,妮儿就叫道:“不,我不休息,我要跟着你!” 她最后这个字刚说出来,高飞抬手就砍在了她脖子上。 妮儿软软的躺在了他怀里。 “何经理,拜托了。” 看着长长的眼睫毛覆盖下来的妮儿,高飞轻轻叹了口气。 他不能不让妮儿安静下来,因为他知道,这些天来妮儿已经被失望、悲痛、狂喜等情绪折磨的筋疲力尽,此时只是强打精神不想离开高飞,如果她再不适当休息一下,心神就会受到大损伤的,所以高飞只能把她砍昏,强迫她去休息。 对高飞这个要求,心存感激的何经理自然会欣然允诺,感激吩咐两个黑衣侍女搀扶着妮儿去了房间。 “我去外面看看,天亮前就会赶回来的,希望不要把我关在外面。” 高飞淡淡说了一句,转身重新返回了通道内。 在柳崇山的带领下,高飞等人顺利走出了眼镜转了半天都走不出去的八卦阵,径自向缓坡上面的公路飞奔而去。 高飞再看向柳崇山的眼神中,已经带有了佩服的神色。 柳崇山虽说有些盲目自信,可高飞却能看出,刚才如果让他自己来走的话,他也走不出阵势。 自古相传那么多年的八卦阵,绝不是游戏而已。 明明前面乱世林立、阴霾重重没有路,可只要走过去却是畅通无阻。 明明前面路途坦然,可以几步就能走出去,但不管朝哪个方向走,走多久,最终只能走回原点,类似于华夏民间所传的鬼打墙那样。 “看,那边有人!” 刚走到公路上,柳崇山就指着不远处两个搏斗正酣的人影高声喊道。 众人加快脚步,向那边狂奔,也都打开了手电向那边照耀。 高飞紧跟在柳崇山身后,戈壁内凌晨的冷风依旧那样干燥,凌厉,扑在脸上好像刀子那样让人难受,却隐隐带有一丝古怪的甜香。 嗅到这股甜香后,高飞脚下一凝。 他知道救走焦恩佐的人是谁了。 安归王。 也唯有安归王能走出八卦阵,带着昏迷过去的高雅,和焦恩佐解红颜俩人逃到这儿来。 安归王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她为什么要救走焦恩佐,带走高雅? 她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高飞想到这儿时,就听到一声娇媚到九天的长笑声响起,那个和她搏斗的人身子陡然摔出,在地上连续翻了十几个滚。 “走了!” 安归王娇喝声中,身形一晃就像鬼魅那样,忽然抢到大喝着扑上去的柳崇山面前,抬手给了他个清脆的耳光,身形再晃,已经离他有三米之外了。 柳崇山还没有搞清楚怎么回事,就被人抽了一耳光,登时勃然大怒,反手拿出手枪对准丑女人正要开枪,那个被安归王一脚踢飞的男人,却抢先从地上跳了起来,撒脚追了下去。 少爷既然追下去了,柳崇山等人怕误伤他,当然不敢再擅自开枪,只能大呼小叫的跟着追了下去。 高飞没有追。 因为他很清楚,这些人就算是追,也追不上安归王的,只是看着抢先追过去的那个男人背影,若有所思的皱起了眉头。 这个男人的背影很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高飞却想不起来。 ―― 妮儿再次睁开眼,就看到了高飞。 高飞坐在窗前的一把椅子上,双手抱着膀子,脑袋枕在椅背上,双脚搁在窗尾,睡得正香,透过窗帘的阳光,淡淡洒在他脸上,很恬淡的样子。 这张脸仍然和几年前那张脸一样年轻,英俊,不羁,只是却多了一层沧桑。 岁月如刀,总是能轻易收走那些青春年少,只留下无奈的印记。 妮儿知道,现在的高飞再也不是以前那个高飞了。 几年前那个陪她在乔治农场生活的男人,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各种甜言蜜语,各种哄骗不要脸,各种肉麻到让人恶心的话随口就来,让人受不了时却偏偏甜滋滋的。 可现在高飞的心里,却不再只有她一个人了,别的不说,最起码有一个沈银冰。 但妮儿不会因此抱怨什么,因为她很清楚,这不是高飞想要的,他只是去努力适应失去她的生活,这才放肆的四处滥情,导致今天这个结果。 当初老乔治在赶走他时,给他下了一个无法完成的‘富豪任务’,如果不是她偷偷把小凯撒生下来,让俩人之间有了层再也无法割舍的关系,妮儿相信,依着高飞的傲气,绝不会再出现在她面前。 有些男人,看起来很不要脸,说话像放屁,其实他们的自尊心特别强,高飞就是这样的人。 现在,这个男人又回来了,在她最危险的时侯出现。 只是,他可能再也无法像几年前那样,心中只能装着一个她了。 他真实的身份也注定,他绝不能光明正大娶一个西方大富豪的孙女为妻,尤其这个大富豪还曾经伤害过那个国度。 他们之间,最多只能保持情人的关系。 想到这儿后,妮儿就觉得嘴里发苦,但很快就看开了:不管怎么说,他们之间有一个儿子,经过这次事件后,老乔治也绝不会逼着她嫁人了。 做一个单身母亲不好吗? 尽心抚养小凯撒,等他长大成人后,把庞大的金融帝国交给他,这貌似也是一个很不错的结果。 “什么时候醒来的?” 就在妮儿盯着高飞发愣时,高飞睁开了眼。 “刚醒来,没多久。” 妮儿笑了笑,低声问道:“我、我睡了多久?” 高飞抬头看了窗户那边一眼:“已经二十七八个小时了吧。” 妮儿吓了一跳:“啊,什么,二十七八个小时,这么久了!” “你需要休息,这两天你太累了。” “我现在哪儿?” “你在酒店内。” 高飞抬手伸了个懒腰,把脚从窗上拿了下来:“你爷爷就在别的房间内,要我去叫他进来吗?” 高飞的话音未落,房门开了,一个白发老头走了进来。 第728章 乔治家族未来继承人的父亲! 擅于算计别人的人,总是老的特别快,老乔治在很早之前就已经白头了。 不过那时候还只是花白,现在却全白了,好像雪那样,脸上的褶子也更深了,腰身明显佝偻了很多,看上去苍老了至少五六岁。 没办法,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对一惯狂傲自大的老乔治打击太深了。 正所谓是打了一辈子的雁,最终却被雁给啄瞎了眼,被他倚为左膀右臂的芬妮,竟然是别人安排在他身边的英国间谍,在关键时刻反水,杀害了忠于他的默森,绑架了妮儿,差点把整个乔治家族和离子基金都拖下水。 看到妮儿后,老乔治的脸上浮上悔恨的心疼。 妮儿坐了起来,大大的双眸中浮上泪水,颤声叫了个爷爷,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老乔治坐在她身边,把她揽进怀里,低头在她额头上亲吻了一下:“孩子,是爷爷不好,让你受委屈了。” “我、我没事。” 妮儿低低抽噎着,安慰老乔治:“我知道,你这是为了整个家族的利益。如果我站在你的位置上,我也会这样做的……只是,可惜了默森。” 老乔治给孙女擦掉泪水,抬头看着窗外说:“默森,她会瞑目的,杀害她的凶手已经受到了该有的惩罚。爷爷相信,她现在天堂内应该很快乐。” 人们常说虎老雄风在,虽说老乔治这些年低调的一塌糊涂,影响力再也无法和前些年大闹东亚金融时相比,可他终究是对世界都有影响的风云人物,身边不但有眼镜这样的超级高手暗中保护,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强大力量。 默森被杀,妮儿被绑架后,老乔治马上就启动了这股从没动用的力量,针对尼科夫、芬妮等人展开了追杀令。 芬妮的反手给予了他致命的伤痛,使他全不忌惮杰拉德家族,在妮儿被高飞解救出来后,刚潜逃回英国的芬妮,连同保护她的几个英国特工,在昨晚的秘密藏身之所全部被枪杀,无一活口。 杰拉德家族的祖传庄园四周,也比平时多了很多陌生人――两大家族,现在处于一触即发的状态,只等一个合适的契机,就能在各个领域拼个你死我活。 这次老乔治下了狠心,摆出了一副破釜沉舟的拼命的架势,把战火直接引到了英国人的家门口。 现在,杰拉德家族正在着急召回家族核心成员,准备全力应付老乔治的报复。 这些事,沉睡很久的妮儿不清楚,却能从老乔治那不满血丝的双眼中看得出,担心的说:“爷爷,现在杰拉德那边已经知道尼科夫的死讯了吧?” 尼科夫身为杰拉德家族最出色的继承人,殒命死亡谷内的消息,相信随着焦恩佐等人的逃出,已经传回英国了,妮儿担心英国人也会采用非常手段来报复老乔治。 老乔治冷冷的说:“这个你不用担心,他们也知道尼科夫死有余辜,更担心我会和他们拼命,已经托人带来消息,希望以和平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哦,这样就好了。” 妮儿松了口气,劝道:“爷爷,虽说是尼科夫不仁在先,但总的来说,他和芬妮都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和小凯撒完好无恙……我觉得,可以适当的退一步,毕竟和他们血拼起来,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老乔治白眉抖动了几下,低下头看着妮儿,缓声问道:“你真样想?” 妮儿还没有说什么,高飞插话了:“行了老头,你就别再试探妮儿了,我早就和你说过,她会同意以和平方式来解决问题的。其实她和你一样,很看重家族利益的。” 妮儿这才知道老乔治刚才只是在试探她,有些不满的白了他一眼:“唉,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连我都不相信了。” 老乔治满脸的愧疚:“妮儿,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觉得特别对不起你。如果你真咽不下这口气的话,爷爷就算是把整个离子基金拼光,也会给你出口气的。相信我,我是真心――” 就在老乔治以悔恨的语气来安慰妮儿时,高飞撇了撇嘴:“如果妮儿真要求你这样做,恐怕你的真心就会变成假意了吧?” 老乔治有些生气:“高飞,别惹我生气,我现在很烦!” 高飞嗤笑一声,正要反唇相讥时,妮儿赶紧给他使了个眼色,岔开话题:“爷爷,你想怎么处理这桩纠纷?” 老乔治皱眉想了想,说:“去英国和杰拉德家族那只老狐狸谈判,相信这是他最期盼的结果。” “你亲自去?” “不,我怕我会在谈判桌上,掏出枪直接干掉那个老东西!” 老乔治冷哼一声,说:“哼,所以我不能亲自去。” 妮儿点了点头:“嗯,我觉得你去也不合适。不过,我去也不好,毕竟尼科夫是因我而死的,我在他们面前的底气未免不足。看来,只有派克鲁斯去了。” 克鲁斯,就是代表老乔治去教堂参加婚礼的那个,妮儿的族兄,虽说能力有些欠佳,但矬子里面找高个,在能力普遍不强的第三代,也算得上是年轻一代比较出色的人。 老乔治断然否定了克鲁斯:“克鲁斯不行,现在我才知道在你和尼科夫举行婚礼之前,他和杰拉德家族那边就眉来眼去的了。如果真让他去代表谈判,结果会气死我。” 妮儿有些为难:“除了克鲁斯外,那该派谁去呢?马克他们几个都不怎么靠谱,平时参加个派对装个绅士公子还可以,但要是去了英国和杰拉德家族族长那种老狐狸坐一起,被人卖了帮着点钱还不一定知道呢。” 听他们祖孙开始商量谈判人选后,旁边的高飞就开始打哈欠流泪,琢磨着还是回自己房间好好睡一觉,还有很多事等着他去做呢。 昨天凌晨时,高飞跟着柳崇山等人顺着公路追了一段,也没追上安归王、焦恩佐他们,就连那个和安归王拼斗的男人也没找到。 高飞猜得出,那个敢和安归王叫板的男人,绝对是破军部门的高手,不过柳崇山没有说,他也没兴趣问,返回洞穴内后,就把妮儿和眼镜带走了。 本来,依着何经理的意思,是要求高飞装扮成尼科夫和妮儿结婚,通过他来掌控乔治和杰拉德两大家族,从中取得利益。 当时高飞倒是答应了的(其实这厮根本不是真心答应,打算干掉焦恩佐后再翻脸,反正说话不算话也不会遭雷劈),只是后来却发生了大变故,焦恩佐竟然会被安归王救走了。 焦恩佐活着离开洞穴后,高飞要是再假扮尼科夫的话,那可就太侮辱英国人的智商了,这个‘李代桃僵之计’也算彻底失败。 随后,幸好高飞及时站出来结束了混乱,制止了何经理这些人的无辜伤亡,破军美洲分部也算是知恩图报,并没有再提到通过他控制妮儿的事,让他带走了眼镜和妮儿。 高飞昨天清晨离开死亡谷时,亲自送他们离开的柳崇山,给他留下了一个联系方式,希望他忙完手头的事后,大家坐一起仔细聊聊,看看在某些事上有没有合作的可能。 对此高飞倒是欣然答应……现在守候妮儿平安醒来后,他就觉得是时候休息一下,然后再去约见柳崇山了。 不过高飞站起来提出要去休息,却听到老乔治说:“高飞,你先等一等。” 吸了下鼻子,高飞懒洋洋的说:“有什么事,快点说,我困得不行了,连续两个晚上没好好睡觉了。” 老乔治缓缓的说:“这件事很快的,只要你点下头就可以了。” 高飞用力点了下头,抬脚向门口走去。 老乔治愕然问道:“哎,你怎么走了?” “你刚才说只要我点下头就好了,你没有看到我点头吗?” “你……哼。” 老乔治脸色阴了下来,冷哼一声正要拿出老子架势来训斥高飞时,妮儿抢先笑着打圆场:“高飞,你就别故意惹爷爷生气了,快点坐下听爷爷要和你说什么。” 高飞点头后抬腿救走,当然是故意气老头子的。 老乔治为了家族利益,竟然不惜牺牲妮儿母子的混帐举动,让高飞很不满。 如果不是看在他是妮儿亲爷爷的份上,老家伙事后又悔恨不已,高飞可能回来后就把他超度了,能够和他坐在一起说说话,这已经是给他天大的面子了。 在妮儿眼神中带有些许哀求的注视下,高飞只好走了回来,大咧咧坐在老乔治面前,双手十指交叉翘起了二郎腿,懒洋洋的样子:“说吧,我听着,该点头的时侯,我不会吝啬这个动作的。” 几年前老乔治和高飞坐一起时,后者都一副耷拉着脑袋软骨头的样子。 没办法,睡了人家孙女,底气总是不足的。 老乔治看高飞现在一副趾高气昂的嘴脸,白眉一挑下意识的就要发脾气,可刚要张嘴却又想到了什么,只好把怒气硬生生压了回去:“刚才你都听到我和妮儿谈什么了吧?” “听到了,你先对妮儿表示了足够的歉意,就差自己抽自己耳光骂自己老混蛋了。” 高飞毫不放过打击老乔治的机会,更不在意他被气的浑身哆嗦,装做看不见死的说:“然后,你们又开始研究谁代表乔治家族去英国谈判,对吧?好像就说了这么两件事,别的……” 说到这儿时,高飞颤啊颤的右脚忽然停住,直起身子看着老乔治,看了足有一分钟才慢慢的说:“老头,你可千万不要告诉我说,要让我代表你去跟英国人谈判。” 妮儿的眼睛一亮。 老乔治冷冷的回答:“为什么不能让你做代表和英国人谈判?” 高飞脱口问道:“凭什么?” 老乔治毫不犹豫的回答:“凭你是乔治家族未来继承人的父亲,这个理由算不算充分?” 第729章 高飞要去英国谈判! 高飞登时傻眼。 老乔治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确,现在就已经开始把小凯撒当做乔治家族、离子基金未来的继承人了。 高飞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他儿子可能会成为这股庞大势力的继承人。 但稍微一想,高飞就想通了:相信经过这件事后,老乔治很快就会真正退休,妮儿将成为乔治家族的族长,和离子基金的绝对老大,本着父业子袭的大家族规矩,小凯撒无可争议就是老乔治之后的第三代继承人,掌控这股强大的势力。 靠,我儿子有一天真会那么牛比吗? 高飞惊愕过后,浑身血液开始沸腾起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几十年后老子混得就算再惨不忍睹,可有这么一个牛比的儿子,到时候随便要个三五千万零钱花花,相信那小子不会拒绝吧? 看到高先生兴奋的嘴角都开始抽抽后,老乔治就有种自己是骨头、哦,不,他自己是一坨屎却被狗盯上了的不舒服,真想让这个家伙美梦破碎。 但一想除了小凯撒后,他还真没有可选择的第三代继承人了,只好强忍着说道:“哼,如果你还不愿意去的话,那我也不强迫你。不过,日后你别因为别人去谈判而损害了你儿子的利益而后悔,抱怨。” 高飞腾地一声站起,左脚重重踩在了椅子上,面貌狰狞,杀气腾腾:“靠,谁敢损害我儿子的利益,老子和他拼了!没说的,不就是代表我儿子去谈判吗,我答应了!替儿子争取利益,除了我这个当老子的,还有谁有资格去!” ―― 昨天凌晨逃出死亡谷后,焦恩佐不敢有半分的停留,马上驾车载着解红颜,和昏迷过去的高雅,来到了拉斯维加斯一个不起眼的酒店。 逃到酒店中后,焦恩佐担心高雅会闹出什么动静,给他喂了重剂量的安眠药。 在还没有搞清楚一些问题之前,焦恩佐不想放高雅走,所以只能让他继续昏睡。 在酒店内提心吊胆躲了一个白天,直等到昨晚也没有察觉有什么异常后,疲惫不堪的焦恩佐才沉沉睡了过去,一直睡到今天上午日出东方。 焦恩佐走出卧室时,解红颜刚从浴室内走出来,浑身上下就裹着一条白色的浴巾,雪白的双肩,小半个凝脂般的雄膛,饱满修长的腿,晶莹纤巧完美无瑕的赤足,无处不散发着成熟的魅力,让他只看了眼,就心儿猛地一跳,目光凝滞。 昨晚焦恩佐和高雅一个房间,解红颜自己一个房间。 守着这样一个水灵灵的大美女,绝对是个正常男人的焦恩佐却‘无动于衷’,这绝对是一种可耻的‘暴殄天物’行为,不过同时也证明了他的意志力有多坚强。 焦恩佐一直告诫自己,一个男人要想成大事,就必须得学会克制自己,尤其是在对女人的问题上,他相当认同‘温柔乡里英雄冢’这句话,他看不起高飞那种是个漂亮娘们就想往上扑的贱人,认为男人只有在功成名就后,才有资格享受。 所以,在面向自己的目标奋战期间,他始终在克制自己不饮酒、不动色,时刻要保持清醒,哪怕在华夏和阿斯朵丽同居的那些日子里,他没有在那个女人主动流露出投怀送抱情谊时动心。 哪怕是号称曾经是‘华夏第一美女’的解红颜,尽管她的自身魅力要比阿斯朵丽大太多,焦恩佐仍然能克制的住。 看到焦恩佐目光凝滞后,解红颜眼波一转,装做漫不经意的抬手拢了下发丝,揪着的浴巾迅速滑落。 随着浴巾的滑落,大半个凝滞般的身躯暴露在空气中,尤其是那两团无法用文字来形容的万年雪峰,在失去遮掩物的瞬间,攸地傲然耸立――焦恩佐的瞳孔猛地一缩,下意识的张嘴时,解红颜却飞快的把浴巾拉了上去。 装做没看出焦恩佐有什么异常那样,解红颜揪着浴巾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翘起那根白蛇般的左腿,淡淡的问:“起来了?” “嗯,起、起来了。” 焦恩佐连续点了几下脑袋,然后急匆匆走进了洗手间内。 看着关上的洗手间门,解红颜嘴角露出一丝讥讽,从案几下面拿出一颗烟,优雅的叼在嘴上,点燃。 袅袅腾起的青烟,慢慢遮掩了她的面孔,那张娇媚到极点的脸庞,开始变得模糊了起来。 解红颜被贪狼的人带走后,从来都不担心这些人会对她侵犯,因为她很清楚,她是花魁,高飞一个人的花魁。 她注定,只能成为高飞的女人。 如果别的男人侵犯了她,那么贪狼之前针对高飞所做的所有努力,都会白费――她如果成为别人的女人,那么就意识着其他六个即将被制成‘七仙迎客’的女人,就只能是那个侵犯解红颜的男人身边的女人。 逞一时之快侵犯解红颜,却把身边所有亲近女人推上死路,这是所有男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解红颜在价值被压榨干净之前,她最不怕的就是被男人侵犯了。 甚至,她都渴望被男人侵犯。 所以,解红颜才会在男人面前肆无忌惮的卖扫,然后以一种变态心理来欣赏男人那种想又不敢做的丑态,就像刚才看焦恩佐那样。 甚至,解红颜都觉得,焦恩佐躲在卫生间内后,说不定这时候正对着她晾在里面的贴身衣服用左手…… 随着香烟上的白灰慢慢变长,弯曲,解红颜眉梢间的春色和得意,也全部收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化不开的仇怨。 有谁能明白她此时的心中,是一种什么感受? 当香烟忠于燃到尽头时,焦恩佐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一副文质彬彬成功人士的优雅样子。 看了眼翘起腿,毫不介意下面已经走光的解红颜,焦恩佐淡淡的说:“我要出去一趟,你听着里面高雅的动静,不过应该问题不大,他大约得在中午时醒来。” 解红颜把烟头放在玻璃烟灰缸内,淡淡的说:“唔,我知道了。” 焦恩佐又说:“我劝你以后最好学会自重,免得连累无辜的人。” 解红颜笑了笑,问道:“你还有货吗?我的都在原先的衣服里,被那个换上我衣服的丑女人带走了。” 焦恩佐没吭声,从口袋中拿出一个锡纸包,扔给了解红颜。 解红颜伸手接住锡纸包,嘴唇有些颤抖的飞快打开,仰头就把里面的粉末倒在了嘴里,伸长的脖子就像天鹅那样优美,迷人。 粉末进嘴后,解红颜保持着仰面朝天的动作凝固了至少十几秒,才缓缓的躺在了沙发上,任由浴巾洒落在地上,完美的身躯一览无余,喃喃的说:“好,好舒服。” 焦恩佐眼里闪过一抹讥讽,淡淡的说:“我出去了,记住我说的话。” 解红颜懒懒的嗯了一声,动也不动。 焦恩佐穿上一件黑色风衣,戴上一个棕色毛线帽子,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凝神细听了几分钟,确定外面没有异常动静后,刚要开门,却听解红颜又喃喃道:“我为什么不是ab型血呢?” 不是ab型血,就不会被忘忧粉所羁绊。 焦恩佐冷笑:“你该庆幸你不是ab型血,因为忘忧粉是他们用来控制人时,最温和的一种方式了,假如你是ab型血,我敢保证你现在服食的就是类似于蛊毒的东西了。” “别胡思乱想了只要我们合作,我会让你在变成一具真正的尸体之前,给你自由的。” 焦恩佐扔下这句话,开门走了出去。 解红颜望着天花板,双手慢慢放在雄口上,梦呓似地说:“你会成功吗?你和高飞,谁会有希望?如果他也有你这样的野心的话。” 焦恩佐没有听到解红颜这些话,脚步匆匆的出了酒店,站在台阶上四下打量了一眼,挥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很快就消失在了车流中。 拉斯维加斯既然是闻名世界的旅游胜地,酒店绝对是世上数量最多的城市了,大大小小的酒店足有数千家,而且几乎所有的酒店都不会向客人要身份证。 当然了,没有证件不要紧,但你得有钞票。 仍然是一家不起眼的酒店前,焦恩佐下车后左右看了几眼,这才脚步匆匆的走了进去,来到六楼的一个房门前,轻轻敲了敲房门。 等了片刻,房门开了,一个面目清秀好像瓷娃娃样的女孩儿,看到焦恩佐后楞了下,随即后退一步,双手交叉着放在小腹前,弯腰冲他鞠躬问好:“欢迎恩佐君驾临,请。” “呵呵,田中小姐客气了。” 焦恩佐客气了一句走进房间,关上房门后径自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摘下了头上的帽子,看起来很自然,应该是以前就曾经来过这儿。 这个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前来美国找哥哥的田中秀雅。 迈着小碎步,田中秀雅为焦恩佐端上了一杯咖啡,这才微微弯腰后退着,坐在了他对面的沙发上。 焦恩佐端着咖啡小小的抿了一口后,抬起头看着田中秀雅,脸上的笑容慢慢的消失,继而浮上了悲伤。 正要说什么的田中秀雅,眉梢登时一跳,小心的问道:“恩佐君,我、我哥呢,他怎么没有来?” 田中秀则和高雅俩人,经过焦恩佐的引荐认识英国老牌家族未来继承人尼科夫,大家要合伙从妮儿手中讨回一个公道这事,田中秀雅知道。 只是她身为一个女孩子,对商场上那些事又不怎么熟悉,所以也不方便跟着外跑,就留在酒店内静候好消息。 不过从前天下午开始后,她就再也没联系到哥哥,此时看到焦恩佐出现,脸上又浮现出悲伤神色后,马上就有了种不好的感觉。 果然,焦恩佐接着说出来的话,让田中秀雅身子猛地一僵:“田中小姐,我有个不好的消息要告诉你,请你做好心理准备。” 第730章 和你誓不两立! 在焦恩佐一个人出现时,田中秀雅心中就有了不好的感觉。 不过她没有在意,更没有多想。 单纯的女孩儿认为,她哥哥外出只是和人洽谈商场上的业务,又不是去战场上打仗,更不是去杀人放火,不管能不能争取到想要的结果,好像都和不幸没什么关系。 但是当焦恩佐一脸哀伤的说,有个不好的消息要告诉她,请她要做好心理准备时,田中秀雅脑子里轰的就是一声大响,下意识的问道:“什、什么消息,恩佐君你请说。” 焦恩佐看着女孩的眼里,带着怜惜和同情:“田中先生他、他……遭了别人的凶手,甚至都没有机会抢救,就被埋在了地下。” 田中秀雅手中的咖啡杯,啪嚓一声摔落在了地毯上,热热的咖啡洒在她穿着脱鞋的脚上,可她根本感觉不到那种灼热感,一双瞬间失去神采的眸子,痴痴盯着焦恩佐,过了仿佛一个世纪那样长,才转动了一下,涩声说:“恩佐君,你、你刚才说什么?” 焦恩佐很明白田中秀雅此时的感受,知道他们兄妹相依为命很多年,田中秀则就是她目前生命的全部,根本无法接受她哥哥意外死亡的消息。 抬手擦了擦眼角,又重重叹了口气后,焦恩佐才盯着案几用沉痛的语气说:“田中小姐,你听我说……” 巧遇焦恩佐的田中秀则和高雅俩人,在他的引荐下认识了尼科夫,大家畅谈预言,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即将成为妮儿丈夫的尼科夫,在听到未婚妻竟然为了她的‘姘’头高飞,无理由打击大合集团和春树集团后,感到很愤怒,对乔治家族这种被英女王授过爵位的老牌家族来说,绝对是个莫大的耻辱。 同时,未婚妻背叛、和别人有了私生子的现实,也让尼科夫先生羞愤欲狂,发誓要全力打击那个堪称垃圾的高飞――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尼科夫和田中秀则三人一拍即合,可谓是都受过高飞伤害的天然盟友。 盟友们在经过详细协商后,制定了一个教训高飞,挽救失足少女妮儿的计划。 具体计划的实施时间,暂定在尼科夫和妮儿的婚礼后。 只是谁也没想到,就在尼科夫先生,和幡然醒悟的妮儿小姐携手走上结婚礼堂的红地毯上时,那个叫高飞的恶魔再次出现了,当场格杀了尊敬的尼科夫先生,和无辜的田中秀则先生。 惨剧发生后,焦先生在一个神秘好心人的帮助下,和高雅一起脱离了魔掌。 生怕会遭到恶魔袭击的焦先生,本想立即离开拉斯维加斯的,因为这座城市内现在布满了恶魔的爪牙,随时都有可能出现。 不过,焦先生即将离开拉斯维加斯时,忽然想到田中先生的妹妹秀雅小姐还在酒店内,苦苦等候哥哥的好消息……生怕她也会被恶魔伤害,焦先生这才不顾被发现的凶险,悄悄来到了酒店内,向她示警。 “田中小姐,请节哀顺便。” 讲完这一切后,眼圈通红的焦恩佐擦了擦眼角,从口袋中拿出一个优盘放在了案几上,站起来说:“我这次过来只是提醒你赶紧离开,因为我担心高飞为了掩藏他的恶行,会杀你灭口。身为田中先生的好友,我做的只能是这些了,唉。” 田中秀雅根本无法接受哥哥会死亡的消息,就像一个木头那样,端坐在沙发上动也不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的眼珠才微微转了一下,慢慢恢复了清醒。 焦恩佐已经离开了,案几上放着那个优盘。 田中秀雅没有流泪,她为哥哥忽然死亡的消息给彻底震傻了,动作木然的拿起优盘,走进卧室打开了笔记本。 很快,屏幕上就显示出了优盘内的内容。 这是一段视频,应该是监控器拍下来的,画面不怎么清晰,但却能看到里面的人是谁。 视频应该是被剪辑过的,地点是一个大厅,二十几个穿着不凡的人,在那儿举着酒杯低声交谈,其中两个人坐在角落的沙发上,一个就是高飞。 接下来,尼科夫先生,和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还有焦恩佐、田中秀则等人出现了,除了穿婚纱的女孩子脸色有些不好看外,大家脸上都带着祝福、开心的笑容。 田中秀雅没见过穿婚纱的女孩子,却能猜出她就是尼科夫先生的未婚夫,妮儿。 这应该是一场绝对低调的婚礼现场。 新郎新娘走上了红地毯,一个胖胖的,面目和蔼的老人客串了神父角色,指着戒指说着什么,肯定是问新郎你是否愿意娶这位小姐为妻等等。 就在客串神父的老人看向新娘时,高飞忽然站了起来…… 然后,血案开始发生了,高飞在大庭广众之下,当众杀害了尼科夫先生,在和一个人商谈了很久后,就走向了恩佐君那边。 当看到焦恩佐拿刀挟持高雅这一段时,田中秀雅没觉得有什么奇怪,因为她也知道高雅是高飞的亲兄弟,在高飞要杀人时,焦恩佐挟持高雅来抵抗高飞,这也是很正常的,换上田中秀雅,她也许也会这样做。 果然,迫于来自高雅的威胁,高飞放过了焦恩佐。 焦恩佐飞身逃向了门口时――画面上忽然出现了一秒钟的雪花点,等视频再次清晰时,焦恩佐已经不见了,田中秀则则捂着脖子倒在了地上,鲜血从他手缝中呲呲冒出。 再然后,视频内就是一片黑暗,很长时间后才恢复正常,田中秀雅就看到地上躺了一地的人,高飞却安然无恙的站在门口,向大家喊叫着什么,那些人仿佛听取了他的意见,齐刷刷的追了出去。 最后的画面,是那些人打扫尸体的过程,把包括田中秀则在内的所有死人,都装在了麻袋中,抬出了门。 播放到这儿,视频结束,却是田中秀雅泪水的开始。 泪水就像是决堤的洪水那样,从她洁白的脸颊上哗哗落下。 田中秀雅不知道焦恩佐是怎么搞到这段视频的,她只是看到她相依为命的哥哥,被一把刀结束了生命,从此她真变成了一个无人依靠的孤儿。 田中秀雅无声的哭泣着,打上了尼科夫的名字开始搜索。 很快,网页上就出现了尼科夫昨天凌晨意外死亡的消息。 尼科夫真的死了,这就证明焦恩佐没有撒谎。 “哥!” 盯着屏幕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田中秀雅忽然呜咽着尖叫一声,猛地抬手把笔记本扫倒了地上,伏在桌子上放声痛哭:“高飞,我和你誓不两立!” ―― 当成为孤儿的田中秀雅在悲声痛哭时,高雅提前两个多小时睁开了眼睛。 人处在危险中时,就算喝了安眠药也睡不踏实的。 他一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刚脱掉风衣的男人转过身来。 焦恩佐一脸春风般的微笑,就像大哥哥那样,和声问道:“高先生,醒了?” 高雅盯着焦恩佐,愣了片刻后忽然从窗上猛地跳了下来,一个饿虎扑食就冲到他面前,采住他衣领子,抬手就是一记凶狠的耳光! 随着啪的一声响,焦恩佐英俊的左脸上多了五条手指印。 依着焦恩佐的本领,要想躲开高雅这一耳光简直是太简单了,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在高雅扑过来时,一脚把他狠狠跺出去。 但他却没有这样做,只是仍然保持着温柔的笑容,不声不吭。 高雅再次狠狠抽了焦恩佐一个耳光后,才呼呼喘着粗气,面目狰狞的骂道:“焦恩佐,你特么的敢挟持我,不怕我把你挫骨扬灰吗!” 焦恩佐抬手擦了擦嘴角的鲜血,淡淡的说:“说实话,我还真不怕,因为我想杀你的话,可以说是易如反掌。但我不想杀你,因为不管怎么说,我们都算得上是朋友,就算我挟持过你,可我也是为了自己能逃过高飞的毒手。” 顿了顿,焦恩佐又笑着问:“高先生,请你想一下,如果你是我,生命在受到高飞威胁时,你会不会利用我来争取活下来的机会?” 高雅咬得牙齿咯咯作响,面色依旧那样狰狞可怕,可再也没有动手。 “我替你说了吧,换做是你,你也会这样做,因为我们都是那种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焦恩佐掰开高雅的手,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语气平静的说:“说实话,我们两个都不是好人,真的,我为了活下来可以牺牲任何人。你为了你的理想,可以暗算你的亲哥哥,我们俩人之间,永远也不会成为真正的朋友。可我还是那句话,就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高飞,所以我们不管有多卑鄙,却能成为坚定的盟友。” 高雅紧攥着双拳,嘴巴张了张却没说什么,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反驳焦恩佐,人家说的一点也没错。 焦恩佐眼神里浮现出笑意,神色更加从容:“高先生,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就有什么说什么了。如果你从此之后开始珍惜你和高飞的兄弟之情,那么现在你现在可以把我交给他,或者开枪打死我,我保证不会反抗。” 焦恩佐拿出手枪,扔给了高雅。 高雅下意识的抬手接住,喀嚓一声打开保险,对准了焦恩佐。 焦恩佐双手摊开,毫不在意的笑道:“当然了,假如你没有忘记你是怎么像条狗那样的哀求高飞,求他救救你的话,那你就该选择和我继续合作。因为只有我,才会以干掉高飞为活下去的目标。现在,你可以选择了,我绝不会强求你。” 高雅嘴角、眼角不住的抽抽,焦恩佐这番话就像一把刀那样,在他身上狠狠的刺来刺去,疼的他几乎要窒息,却又偏偏能会想到他曾经哀求高飞的那一幕。 慢慢的,高雅放下了手枪。 焦恩佐笑的更加温柔,因为他知道,他再一次成功打动了高雅。 第731章 黄帝外经,修罗胆! 世上自以为优秀的男人分两种,一种是骄傲的,一种是现实的。 高雅无疑是骄傲的男人。 他可谓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从小到大都在那种最最优越的环境下长大,要什么有什么,几乎没有什么是他得不到,不能拥有的,他想不骄傲都不行。 一个骄傲的男人,也许不会在意被别人骗去了多少钱,甚至连老婆出轨这种事都看不在眼里――天下女人万万万,就如同衣服那样,没有了再买一件更潮流的好了。 可是,骄傲的男人绝无法接受有一天,他会像只狗那样,痛哭流涕的哀求别人放过他……假如实在有这种事发生,骄傲的男人也会在事后发誓,要不择手段的把那个放掉他的人,干掉! 高雅就是这样想的,他不在意自己会被焦恩佐利用多少次,他只在乎高飞竟然像救世主那样,高高在上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他。 想到高飞看着他时那不屑的眼神,高雅就心如刀割,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继续和焦恩佐合作。 躲在卧室门口的解红颜,听到高雅扔下手枪,好像没事人那样又和焦恩佐交谈起来后,无声的叹了口气,双眸望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相比起高雅来说,高飞却是一个很现实的人。 只要某件事能对自己有利,他就能容忍任何不该容忍的人。 尊严,面子这种东西对于高飞来说,即不当吃又不当喝,甚至连个屁也算不上,一个男人如果因为面子这玩意就放弃利益,自找麻烦,绝对是世间最真实的白痴。 高飞不是白痴,他是一个非常现实的男人,所以他现在来到了某咖啡厅的雅座内。 房间内只有一个人,柳崇山。 看到高飞进来后,柳崇山从沙发上站起来,笑着伸出了右手:“高先生,你好。” “你好,柳先生。” 高飞很自然的和柳崇山握了握手,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随口问道:“何经理呢,他怎么没有来?” 柳崇山回答:“哦,本来何经理要和我一起来的,只是他临时有事,赶回了亚洲分部――呵呵,高先生,其实你该明白,因为那件事,何经理得罪了杰拉德和乔治两大家族,他已经不适合在美洲分部工作了。” “哦,我倒是没想到这一点。” 高飞淡淡笑了下,拿出烟问道:“吸烟?” “我不吸,高先生请随便。” “不吸烟是好事,吸烟有害健康。” 把香烟点燃后,高飞直接进入了话题:“柳先生,我还是那天分手时的意思,我们再见面时,你可以问我问题,我也可以问你,我们双方都必须据实回答,这是结盟的一个首要条件。” “我赞同。” 柳崇山点头:“高先生,你不介意我先问吧?” 高飞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高先生,你应该就是法国外籍军团a军精锐组成的‘狙杀小组’中的鬼舞吧?” 柳崇山上来就说出了高飞的过去身份。 高飞淡淡一笑:“我现在只是高飞,华夏落日集团和北山集团的董事长。” “能够在事业辉煌期金盆洗手急流勇退,这说明高先生非一般人。” 柳崇山给高飞戴了个大帽子后,身子微微前倾:“高先生,你真去过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地下楼兰古城吗?” 高飞好像早就猜到柳崇山会问这个问题,也没说什么,从口袋中拿出一块黑色的宝石,放在了案几上。 这块黑色宝石,是当初高飞离开楼兰古城时,莫邪征东送给他的,上面刻着一些奇怪的云纹,乱糟糟的没有任何规律可言。 但如果拿起宝石对着光点微微倾斜的话,就能看出这些纹络竟然是一个很诡异的女人脸,像极了莫邪征东肋下那块红色胎记上的图案。 就算没有丝毫鉴定古物经验的普通人,也能看出这块黑色宝石非同一般。 柳崇山瞳孔猛地一缩,飞快的伸出手,在即将拿到宝石时,动作却又变得迟缓了起来,拿起凑在眼前微微倾斜,对着窗外的亮光睁大了眼睛。 高飞以往曾经无数次研究过这些宝石了,也看出所有宝石上,都有一个诡异的女人脸,只是一直搞不懂它代表着什么意思。 高飞相信,既然柳崇山是安归教的人,那么就该知道楼兰文化,能看出这块宝石来自哪里。 果然,柳崇山盯着那块黑色宝石看了足有七八分钟,才颤声说道:“修罗胆,修罗胆……原来,世上真有修罗胆的存在!” “修罗胆?” 高飞不解的问道:“这玩意叫修罗胆吗?我还不知道。我还以为,这东西只能证明我的确去过地下楼兰呢。” 柳崇山用肯定的语气说:“这块修罗胆,足够证明你去过楼兰古城,因为存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块修罗胆,也早就在七百多年前被蒙古皇帝当做钓命的绝世良药吃掉了。但它的样子,却被记载了下来。高先生,相信你应该看出,宝石上的纹络都是天然的,这幅修罗面孔也是天生的,对吧?” 高飞回答:“是,我用放大镜看过很多次了,这些纹络的确是浑然天成,没有人工雕刻的痕迹――这不是宝石,是一种药吗?” 柳崇山苦笑:“高先生,如果你把修罗胆当做宝石来卖的话,肯定能卖一个大价钱,但再多的钱,也比不上它的能钓命的药效。嗯,怎么说呢,你该知道《黄帝内经》吧?” 《黄帝内经》,是古代医家托轩辕黄帝名之作,以黄帝、岐伯、雷公对话、问答的形式,来阐述病机、病理,可以说是全人类最为古老、出色的一本药典圣卷,别说是高飞了,就是三岁娃娃都听说过。 高飞点头:“我当然知道。怎么,这种修罗胆还被《黄帝内经》记载过?” 柳崇山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那你有没有听说过《黄帝外经》?” “《黄帝外经》?这是什么书?” 高飞傻子般的眨巴了一下眼睛,表示在下孤陋寡闻,没听过啥外经。 相传,在黄帝时期出现了三位名医,除了雷公和歧伯两人外,名气最大的是俞跗(音夫)了,他的医道非常高明,特别是在外科手术方面很有经验。 据说,他治病一般不用汤药、石针和按摩,而是诊断清楚病因后,要做手术时就用刀子划开患者皮肤,解剖肌肉,结扎筋脉,除去病根。 经过这番手术以后,病人的精神和形体很快就能恢复正常,所以,那时人们称赞俞跗的医术是‘出丧的灵车能返回,要埋的死人能复活。’ 后来,到了俞跗晚年时,黄帝派仓颉、雷公、岐伯三人用了很长时间,才把俞跗的医术整理出来,纂成三十七卷,比十八卷的《黄帝内经》足足多了一倍还多。 可惜的是,负责撰写的仓颉还没有来得及公布于众,就因病去世了。 后来,俞跗的儿子俞执,把这本书带回来交给父亲修订,不幸全家遭到了大火,房屋、医书和俞跗、俞执全家人,一起化为了灰烬。 从那之后,和《黄帝内经》一般璀璨的《黄帝外经》就消失了,民间相传这是老天爷安排的,因为这本书能‘逆天活命’,违反了天理轮回,所以上天绝不允许这本书传流于世。 不过,《黄帝外经》虽然失传,但书上的一些记载,比方看病方子以及药材,却在民间流传了下来。 “相传,这种只能在古代楼兰地域出产的修罗胆,就被记载在了《黄帝外经》中。” 柳崇山望着黑色石头,就像是在自言自语:“人们常把千年老参称为钓命圣物,却不知道在《黄帝外经》中记载,修罗胆的功效是千年老参的数倍。不管人受了多大的外伤,只需把修罗胆磨碎敷在伤口,都能在最短时间内伤愈。” 有些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柳崇山才说:“但修罗胆最大的功效则是内服,相传人在将死之时不管五脏六腑多么衰弱,只要服下磨成粉的修罗胆,就可以让内脏生出生机,就像油尽灯枯时加上了燃油。” 高飞忍不住的插嘴问道:“不会吧,有这样厉害?” “哼,你怀疑我是在撒谎骗你?” 沉浸在某种状态下的柳崇山,冷哼一声后才蓦然警觉不该用这种口气和高飞说话,连忙道歉:“高先生,对不起,我刚才……” 高飞摆手:“不用客气,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怀疑。” “高先生,你怀疑什么呢?” “既然这种修罗胆这么神奇,而且它又是楼兰古国的特产,那么楼兰人岂不是要长生不老了?每当快死时,赶紧磨碎服用一枚。” 高飞嘿嘿笑道:“说句不客气的话,你都知道修罗胆的功效了,那么秦始皇、汉武帝他们更该知道了。尤其是汉武帝,就是他几次兵法楼兰,按说该把这种东西都搜刮干净才对啊。” 柳崇山皱了皱眉头,好像很不满高飞这样说,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高先生,你以为修罗胆就像地里的庄稼那样,只要种下去就能长出来吗?” 高先生很诚实的摇了摇头:“我不清楚,所以还请柳先生教我。” “修罗胆,修罗道,六十年一个甲子轮回。” 柳崇山深吸了一口气说:“相传世间每逢一甲子六十年,就是一个六道轮回,修罗道也是如此。修罗胆之所以称为修罗胆,那是因为它是修罗道中人的胆。修罗不死,胆不出。修罗轮回,胆遗留世间,称为修罗胆。世间有多少修罗一甲子内轮回,就会有多少修罗胆遗世……我这样解释,高先生明白了吗?” “好像懂了那么一点点。” 高飞仍然一脸懵懂的样子:“你是说,秦始皇、汉武帝这些人,不是不想得到修罗胆,而是因为他们活着时,恰好没有传说中的修罗死亡。” 第732章 修罗胆出传说! 大约在两千多年前,塔克拉玛干沙漠中,还有着数百个大大小小的绿洲,西域三十六国就是倚这些绿洲而创,地理最有特色的无疑是楼兰,因为楼兰境内有座山。 这是一座通体乌黑的山,就像黑玉那样晶莹剔透,整座山由北向南,南方为龙首,是楼兰城池的北大门,北方为龙尾,延绵数十里后逐渐消失在沙漠中,就像一条从沙漠中正要崛起的黑龙那样,所以也叫黑龙山,被尊称为整个西域的龙脉。 黑龙山的最高点不是龙首,而是龙脊,也就是弓起的龙背。 相传站在龙脊最高处,可以一览西域,很有‘一览众山小’的境界。 谁都知道,朝阳一面为山阳,黑龙山最高处的山阳,上面寸草不生,而且光滑的就像一面不规范的镜子,表面特别光滑,就是壁虎爬上去也有可能把大胯摔下来―― 不过,根据某些当地的古老传说,每逢一甲子六十年,黑龙山最高峰的山阳处,就会出现一些石头。 这些石头,就是传说中的修罗胆,每当有一个修罗转世轮回到天道、或者人道,他们的胆就会变成黑色宝石出现在这儿。 黑龙山地处沙漠中,按照老百姓的俗话来说,沙漠中的太阳绝对是最‘毒辣’的了,高峰山阳这些修罗胆,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最为炙热的暴晒下,就会碎裂,变成鹅卵石大小,生出了世间最为纯阳精华。 “谁都知道,世上包括人类在内的万物,都分为阴阳两面,山有山阳和山阴,世有阳间和阴世,男人为阳女人为阴,活着就在阳间,死后只能去阴世。” 柳崇山端起已经冷透了的咖啡抿了一口,继续说道:“活人将死之前,就已经有一半进入了阴世,要想让人起死回生,就是要人拥有足够的阳气。而修罗胆拥有世间最为纯阳精华,如果把它磨碎了用来钓命,可以说是在顷刻之间,就能驱走人体内的阴寒,让五脏六腑重新焕发勃勃生机。” 高飞就像在听一个神话故事那样,被深深吸引了,看到柳崇山又要喝咖啡后,连忙给他重新注满了水,抬手做了个请喝的手势。 柳崇山道了声谢,又喝了一口咖啡后才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世人才知道了修罗胆的用途,传入了中原,俞跗亲自带人赶到了黑龙山,费尽千辛万苦伤亡数十人后,才获得三枚修罗胆。” 高飞忍不住的问:“为什么会死那么多人呢,难道有什么鬼怪之类在保护修罗胆?” 柳崇山摇头:“没有。刚才我也说过了,修罗胆只出现在黑龙山的最高峰山阳处,山阳处光滑如镜,而且温度奇高,那时候又没有飞机等升高工具,所以人们只能徒手攀爬。攀爬过程中,不但有人从高峰摔下,粉身碎骨,最终俞跗在付出惨重代价后,才获得了三枚修罗胆,带回了中原。经过严谨的验证后,确信修罗胆的确有起死回生的功效,这才收入到了《黄帝内经》中。” 高飞恍然:“哦,原来是这样,那后来呢?” “后来,也就是到了秦始皇时,他想做个长生不老的千古一帝,听说西域那边有修罗胆后,就派人去那边寻求。不过,正如你所说的那样,秦始皇在世时,恰好是一甲子刚过,所有的修罗都在快乐的生活。而上一个甲子的修罗胆,早就在阳光的暴晒下焚裂――所以纵然秦皇拥有整个天下,但也无法觅得修罗胆。” 柳崇山叹了口气:“唉,这也许是天意所在吧。后来秦皇驾崩,天下大乱,群雄逐鹿中原,最后汉高祖刘邦取得了天下。天下彻底平稳后,刘邦也派人去黑龙山采集修罗胆,只是他没有等到派出去的人回来,就驾崩了。因为先后两代皇帝都没有见到修罗胆,再加上《黄帝外经》早就焚毁,也就以为那是传说,所以后来的皇帝就把长生不老的希望,寄托在了丹药上。” 高飞问道:“虽然秦皇和汉高祖无缘得用,但西域诸国,尤其是楼兰王,应该很轻松得到修罗胆吧?那他们怎么没有长生。” 柳崇山眉头微微皱起,不悦的说:“我刚才已经讲的很清楚了,修罗胆只是纯阳圣物,只能在人之将死时用来钓命用,却没有长生不老的功效。” 对柳崇山的不悦态度,高飞也没在意,只是微微笑道:“请继续说。” “不好意思啊,有些失礼了。” 柳崇山这才察觉到语气有些重了,连忙点头道歉后,才继续说道:“后来到了汉武大帝后,为不再忍受匈奴的南下叩关之苦,这才频频派卫青、霍去病等大将西征西域。在汉朝和匈奴的征战过程中,当时的楼兰王……” 说到这儿,柳崇山顿了顿:“就是我们所说的墙头草,一会儿帮汉朝,一会儿帮匈奴,最终惹怒了汉武大帝,遂命霍去病正式攻打楼兰。” 高飞接着说:“嗯,接下来的传说我倒是听说过,霍去病最终灭了楼兰,因为西征将士在楼兰南门死伤惨重,所以他在攻下楼兰后一怒之下,就命大军把黑龙山龙首铲平,彻底破坏了楼兰的龙脉,而他本人,也在那次灭楼兰中,遭到了凌玉公主的暗算,死在了西域。对吧?” 柳崇山点头:“霍去病绝对是世界军事史上最伟大的将军,没有之一。你刚才说的不完全对,霍去病下令铲平黑龙山龙首后,彻底损坏的不止是楼兰的龙脉,而是整个西域的气数。同时,他这番鲁莽的行为也激怒了上天,上天怪罪,让他不得生还大汉。” 高飞笑了下,觉得柳崇山说的这些太神道了,不过却没有吭声。 柳崇山自顾自的说:“黑龙山龙脉受损后,整个西域三十六国的气运都遭到了破坏,从此开始连续不断的刮大风,出现地震等自然灾害现象。他死去没有多少年,曾经蜿蜒昂首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上的黑龙山,就慢慢被风沙埋到了地面――随着黑龙山的消失,天下纯阳圣物修罗胆,也终于成为了传说。” 拿起那块修罗胆,柳崇山目光迷离:“俞跗曾经在《黄帝内经》内描述,修罗胆为修罗肉身灵胆所化,上有天然纹络,形成美人头像。我一直以为,关于修罗胆的记载,只是民间传说,不曾想,今天会见到传说中的修罗胆。” 接下来,柳崇山久久的没有说话,只是痴痴的望着修罗胆,全然忘记了他们今天会面的目的是上面了。 高飞心中同样惊讶,在刚看到这些黑石头时,他还以为这只是莫邪征东送给他的‘嫁妆’,压根不知道这竟然会是秦始皇汉高祖也求之不得的修罗胆。 不过,高飞心中惊讶归惊讶,却能猜到当初俞跗死了很多人才求到的修罗胆,对于莫邪征东来说应该很轻松,因为整个黑龙山都已经陷入了塔克拉玛干沙漠下面,应该就是那座差点把他困死在山腹内的黑色山体。 既然黑龙山已经陷入了沙漠下面,那么楼兰人要想去山顶就容易多了。 高飞点上一颗烟后,发现柳崇山还在那儿痴痴呆看着修罗胆,那眼神,那抚摩的动作,就像西门庆在欣赏潘金莲的小手那样,肉麻的让人反胃,忍不住地说:“柳先生,你要是觉得这实在是个好玩意,那么我就把这颗修罗胆当做礼物送给你了。” “哦,啊?” 柳崇山蓦然一惊,醒悟了过来,赶紧站起来满脸的狂喜之色,颤声问道:“高先生,你刚才说,说……” 高飞说:“我刚才说,如果你喜欢的话,那么我就把这枚修罗胆送给你好了。” “送给我?” 柳崇山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涩声道:“你、高先生,你要把它送给我?” 高飞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柳崇山紧紧攥着修罗胆,嘴唇哆嗦个不停:“高先生,你要把它送给我……你、你知道修罗胆代表着什么吗?它有起死回生的功效,可以说是无价之宝啊!” “这东西虽然珍贵,但我……” 高飞刚想说‘这东西虽然珍贵,但我还有几十个呢’,话到嘴边却想到,东西多了就不怎么值钱了,于是就改口说:“但我向来信奉那句宝剑赠英雄,红妆赐佳人。说实在的,虽然咱们俩人的立场不同,我个人却非常欣赏柳先生你的气度,真心想和你成为朋友的。” 高飞希望能够靠这块石头和柳崇山成为朋友,那么他就有可能知道更多关于安归教三大部门的事了。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这句话,高先生牢记在心。 柳崇山激动的眼角直抽抽,看样子恨不得把这枚修罗胆一口吞进嘴里,但最终却长吐了口气,双手恭恭敬敬的把修罗胆放在了案几上,婉言拒绝道:“多谢高先生。我的确很希望拥有这枚修罗胆,可无功不受禄,我受不起,所以还请你收起。” 高飞正要再劝两句,却看到柳崇山眼里带有了决绝的神色,就知道他可能看出自己用心来了,无论怎么劝,他都不可能再收下,唯有暗中叹了口气,笑着收起了修罗胆:“呵呵,既然柳先生这样说,那我再勉强倒是显得看轻了你,反而不美。不过,柳先生日后有需要它的地方,还请告诉我,我一定不会吝啬的。” 柳崇山双手抱拳,对高飞深施一礼:“多谢高先生。” “客气了,柳先生你请坐。” 高飞站起来,请柳崇山坐下后,问道:“柳先生,这下你该相信我是真去过地下楼兰古城了吧?” 柳崇山苦笑:“我都见到传说中的修罗胆了,还怎么会怀疑高先生你没有去过那儿呢?” “这就好。” 高飞如沐春风的样子:“那么柳先生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第733章 唯有永远的利益! “看到这枚修罗胆后,我感觉没必要再问什么了。” 柳崇山摇了摇头:“不过,我还是不相信,在寸草不生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下,竟然会存在着一个地下桃源,生活着十数万子民,有着美丽的女王,这绝对是个震惊世界、不,是震惊全宇宙的奇迹,如果别的星球上也有人的话。” 高飞只是笑,却没有说什么,心中暗想:我也没觉得有多震惊的,不就是一群土鳖,还有一个自大狂的女王吗? 柳崇山话锋一转:“而且我也相信,高先生手中不仅仅只有一颗修罗胆,要不然在知道它的神奇功效后,是不可能拿来送人的。高先生,你别误会,我这样说决没有讽刺你的意思,只是用来证明你不在意这颗修罗胆而已。” 老子要说很在意你这样说,那又如何? 不过,老子是绝不会告诉你实话的。 心里腹谤了一句,高飞淡然一笑:“柳先生这次你可能猜错了,我的确只有这枚修罗胆,我只所以愿意送给你,除了我很欣赏柳先生你的为人外,还有就是只要我想要,我就会有这种东西。因为我和楼兰女王是、是很好的朋友,我站在沙漠鬼沙那儿大喊几句‘我要修罗胆’,她马上就被擦了一下的灯神那样出现,然后满足我的愿望。” 柳崇山愕然,但随即哈哈大笑:“高先生,你真幽默,哈,哈哈。不过,我觉得你没有骗我。” “我从来都不欺骗朋友的。” 高先生一脸的诚恳,心里却问:老子就是骗你了,那又如何? “好,我相信你。” 柳崇山举起咖啡杯,做了个敬酒的样子,把里面的凉咖啡一饮而尽,也不怕会凉着肚子:“我的问题问完了,接下来请高先生提问,我一定会像你一样,有问必答,为我们能取得合作奠定基础。” 你嘴上说的倒是很漂亮,但绝对会像老子这样三分真话七分假的――高先生一脸的满意,点了点头说:“好,那我就开始问了。哦,对了,你们老大是谁这种问题,是不是属于无可奉告的范围?” 柳崇山反问道:“高先生你以为呢?” 高先生擦了擦嘴角:“窃以为,是无可奉告的。” 柳崇山笑而不答,一副睿智的嘴脸。 “其实,我很仇恨安归教中的人。” 想了片刻后,高飞索性实话实说:“因为一个很爱我的女人,就是为了救我,而死在安归教手中。当时我曾经抱着她的尸首发誓,以后要以铲平安归教为己任。” 说到这儿时,高飞眼前又浮现上了穆天涯的影子,耳边又想起了那首《天涯》,整个人的情绪马上就低落了下来:“还有,安归教就像一个阴魂不散的魔鬼,总是在我身边晃悠,威胁我身边人的安全,掳走了我亲近的朋友。还有,那个焦恩佐,也一直不遗余力的暗算我。” 叹了口气,高飞抬头看着柳崇山,缓缓的说:“所以从立场上来看,我们是敌对立场,毕竟你们所谓的杀破狼三大组织部门,都属于安归教,是我的仇人,我们根本不可能有合作的机会。这样做,我觉得对不起为我死去的女人。” 柳崇山的神色也凝重了起来:“高先生,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我想说的是,你要铲除安归教的雄心很可笑。安归教从大汉帝国时期就存在了,接近两千年来,就是以颠覆中原为己任,被各个朝代列为不遗余力严打的重点,但它仍然能流传至今,这足够说明了什么。” 摩挲着咖啡杯,柳崇山问道:“各大朝代以举国之力,尤其是蒙古帝国时期,都无法铲平本教,难道高先生以为你比各朝代的君王还要更厉害?” 高飞摇头,坦然道:“我为人虽然高调,却不是那种自以为是的傻子,我这样说只是想表达我和安归教之间的关系。其实根本不用柳先生你说,我自己也明白我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因为……” 重重吐出一口浊气后,高飞淡淡的说:“因为我不是一次见到安归教的老大安归王了,甚至和她都曾经单独生活过一段时间,可我没有丁点办法伤害她,我不是她对手。” 听高飞说出他和安归王的关系后,柳崇山倒没有觉得吃惊。 在看到高飞所用的金蛇怪剑后,柳崇山就猜出他和安归王的关系不一般了。 金蛇怪剑是安归教创牌子老大凌玉公主的宝剑,她死后被列代安归王一代一代的传了下来,早就被视为代表安归王身份的圣物,大有‘见剑如见安归王本人,足以号令安归群雄’的神圣。 柳崇山更知道,在大元帝国时期,铁木真驾崩后,金蛇怪剑就神秘失踪,元朝灭亡后,它才伴随着新的安归王重出江湖。 只是从那之后,它就再也无法拥有它权杖的作用了,因为安归教已经四分五裂,别说安归教内的三宫宫主,六院掌院了,就连六院下属的十八路一般教众,在看到金蛇怪剑后,都不会有什么奉它的号令做事。 从铁木真以后,历代安归王手中的金蛇怪剑,只是一件单纯的兵器了。 所以就像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有可能是和尚那样,拿着金蛇怪剑不一定是安归王,还有可能是高飞。 高飞能够拥有金蛇怪剑,安归王却没有来抢夺,这也足够说明他们俩人之间的关系很不一般了。 柳崇山眉梢一挑,好像想到了什么:“高先生,你能告诉我们,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安归王吗?” 我还想知道谁是真正的安归王呢! 捏捏的,老子被她给逆推了,都不知道她真面目究竟啥样子,说起来也够丢人的。 丢人的事,高先生从不屑对人讲的,只是摇头:“相信柳先生应该知道,安归王千般变化,可能是我,也可能是你,神龙见首不见尾,谁也无法肯定她的真实身份,对吧?” “对。大元帝国后,安归教虽然逐渐没落,复出江湖的新一代安归王无法和列代王者相比,但她终究是王,最起码那手千变万化的本领,却是世间无人可比的。听说,我杀破狼三大部门中最擅于变脸的蜀中燕家后人,也无法和她相比的。” 柳崇山点了点头:“不过我觉得,那晚救走焦恩佐的丑女人,好像应该是安归王。我想不出除了她之外,还会有谁能突破我的九宫八卦阵,有那样高深的武功。” 高飞很想告诉柳崇山说,这次你倒是没有猜错,那个丑女人就是安归王,不过你是个井底之蛙,如果你要是看到莫邪征东后,你才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手,安归王见了莫邪征东,好像比老鼠见了猫好不了哪儿去。 看到高飞没说话后,柳崇山歉意的笑了下:“高先生,你继续提问。” 高飞直接问道:“如果安归王出现,你们杀破狼三大部门还会遵从她的号令吗?” 柳崇山没有丝毫的犹豫:“不可能。” 高飞又问:“你们的祖先,不是安归教内的元老吗?” “是。但从铁木真后,我们三大部门就独立了,随后几百年来都没有和安归教有丝毫牵扯,实际早就算得上另立门户了,只是怕三大部门为了争权夺利而内耗,再加上祖先们的确身出安归教,所以我们才自认是安归教中人。” 柳崇山接下来问了个有辱高飞智商的问题:“高先生,你该知道英国女王吧?” 英国女王是十六个英联邦国家的女王,但她只是一种象征,根本没有摄政的实际权力,这是路人皆知的,高飞又怎么可能不知道? 所以在柳崇山问他知不知道英国女王时,高飞第一反应就是以为这老东西在讽刺他,刚要反唇相讥,却忽然明白了过来:“你是说,安归王就像英联邦女王那样,只是名义上的王,却没有丝毫权力来管辖你们。” 柳崇山点头:“对了,就是这意思。不过,不排除历代安归王都有收服三大部门的雄心壮志,只是他们一直没有成功。现任安归王,最终也只能是这样的结果。” 安归王没有实权这事,高飞早就知道,要不然当初在外蒙地下的成吉思汗陵时,中宫宫主老实和尚,也不会和她死掐了。 想到这儿时,高飞心中忽然一动:安归王救走焦恩佐,是不是就是打算要收服为己用,从他身上找到收服三大部门的契机? 安归教本来就没落了,加上老实和尚,秦六甲、孙天扬等人死的死,被软禁的软禁,可以说安归教在华夏大陆的力量,遭到了重创,剩下的那些人也都藏起来不敢再有所动作。 所以安归王为了完成她心中的某个宏愿,可能就把目光瞄向了三大部门,想收服他们为自己所用,重振安归教当年的盛世。 只是,她想以焦恩佐为契机,是不是个错误的选择? 别看焦恩佐打架的本事不咋样,可论起耍阴谋诡计,和打不死的小强韧劲,安归王会是他对手吗? 别玩到底,反倒是被焦恩佐给利用了。 高飞很想提醒安归王,只是他能猜到那个女人绝不会听他的良言相劝。 看到高飞眉头紧皱默不作声后,柳崇山也没打搅,只是重新给他冲了杯咖啡,耐心等待。 十几分钟后,高飞才松了口气,笑道:“柳先生,最后一个问题,你们指望什么来说服我,让我代表乔治家族和你们合作?” 柳崇山沉声回答:“利益!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如果我们合作,能让你,让乔治家族从中得到大利益,我相信你不会拒绝吧?” 高飞很诚实的说:“我倒是从不拒绝找上门的好处。人们常说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只要有天大的好处,哪怕不要命也得去争取。” 第734章 高飞的忠告! 柳崇山对高飞的回答很满意:“好,既然高先生这样说了,那我就放心了。我保证,我们合作后,你会从中收到天大的利益。” “说说呢,我怎么才能收到天大的利益?” 高飞笑眯眯的问出的这个问题,柳崇山反问道:“高先生,你能告诉我,世间最快来钱的生意都是哪些吗?” 高飞对这个倒是门清:“一般来说,来钱最快的生意无非就是黄赌毒,不过我对这三种生意都不怎么感兴趣,尤其是黄和毒。” 柳崇山笑道:“高先生,你说的倒是没错,黄赌毒的确是来钱最快的三种传统生意,不过你还是漏下了一种。” “什么?” “军火。” “军火?” 高飞一愣:“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要是合作的话,就是贩卖军火?呵呵,我怎么觉得这世上的军火商,比恐怖分子还要多呢。” 狙杀小组中,白板就是专干生产、贩卖军火生意的,高飞早就知道,也知道那个半吊子军火商赚了个盆满钵满。 但是他也很清楚,就像国内卖拉面的都开始竞争惨烈那样,军火生意现在也不是太好做,毕竟现在人们都喜欢和平,也就几撮恐怖分子在那儿蹦跳。 就那几撮恐怖分子,能消化多少武器? 恐怕白板这个半吊子军火商,就有足够能力供应所有恐怖分子的需求了,就别俄罗斯大叔那边的ak-47,以一顿包子价格就能搞到,其中利润可想而知了。 看出高飞眼中的不屑后,柳崇山也没在意,仍然严肃的说:“你所说的那些,只是传统的军火生意。俄罗斯的ak-47,就占据了这个市场的半壁江山,要想再参与进来的话,的确挣不到多少。不过,我们不是生产这些常规性武器。” 高飞问道:“那你们要生产什么?原子弹?” 柳崇山一字一顿的回答:“生化,炸弹。” “生化炸弹?” 高飞一愣,猛地想到了什么。 白板婚礼后的那个傍晚,高飞在外面路上闲逛时遇到了假扮小乞丐的苏樱,她被人追赶中,塞给了他一把钥匙……再然后,等莫名被追杀的高飞脱险后,苏樱又不择手段的要夺回那把钥匙,结果却被他打昏过去带回了私人会所。 然后,莫邪征东出现了,救走了苏樱,并告诉高飞说,她这次来美国,就是因为楼兰古城中出了叛徒,把‘天堂’病毒私自泄露给了世人,制成了生化炸弹。 那把奇怪的钥匙,正是那枚天堂生化炸弹的开启钥匙,莫邪征东正在全力追寻那枚生化炸弹,以防它被恐怖分子所用,去残害无辜。 柳崇山把高飞的反应都看在眼中,眼里闪过一抹精光,缓缓的问:“高先生,你好像知道一些什么吧?” 高飞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淡淡的说:“你所说的那枚生物炸弹中,是不是有天堂病毒?” “你怎么知道!” 柳崇山霍然站起来,右手飞快的掏向了腰后。 天堂病毒生物炸弹,是三大部门中的绝密,破军在美洲的分部,除了柳崇山外,何经理都不知道,高飞又怎么知道的呢? 对柳崇山的激烈反应,高飞不屑一顾,甚至端着杯子的手都没哆嗦一下:“柳先生,刚才我就说了,我去过地下楼兰古城,那么就有可能知道天堂病毒。而且更巧合的是,前几天我还见过楼兰古城的人,知道他们正在追查天堂病毒泄露一事。” “原来天堂病毒是来自地下楼兰古城?我还以为……” 柳崇山愣了很久,才慢慢的坐了下来,脸色阴晴不定,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高飞看了眼时间,站起来说:“现在我基本明白了,你们想通过我和乔治家族合作,就是想以这枚生化炸弹,来换取由乔治家族在某些领域的经营权。如果我没说错的话,那么我们看来没有合作的可能了。” 柳崇山也站了起来,问道:“高先生,你不会因为生化炸弹太过歹毒,或者怕有人要用这种导弹来袭击华夏,所以你才拒绝合作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可以保证,我们绝不会卖给任何试图攻击华夏的人和势力,这下你可……” 不等柳崇山说完,高飞就打断了他的话:“柳先生,你说的也对,也不对。我的确担心会有人用生物炸弹来袭击华夏,也相信你做的保证。不对的地方呢,则是因为我确定,你们是卖不出这些炸弹的,因为楼兰古城中的人,正在追查这枚炸弹的踪迹,并已经得到了一枚开启炸弹的钥匙。” 抿了抿嘴,高飞又说:“我也向你做个保证,楼兰古城的人不但会追回并销毁这枚炸弹,而且还会彻查遗留在世间的所有天堂病毒,到时候,恐怕你们,呵呵。” 柳崇山眉梢一挑:“楼兰古城的人,会为了我们生产这种炸弹,而消灭我们?” “我知道你不服气,可我真没有吓唬你。” 高飞叹了口气,垂下眼帘说:“柳先生,你觉得昨晚救走焦恩佐的那个丑女人,也就是你心目中的安归王,算不算很厉害?” 不等柳崇山回答,高飞又说:“但她在楼兰王面前,却连正面一战的勇气都没有。你们永远也不知道楼兰王,有多么的厉害。想想都让人心惊胆颤,只有傻瓜才会和这种变态做对。” “柳先生,劝你一句,放弃这个赚钱的门路吧,如果只是单纯经营忘忧粉的话,我倒是还有点兴趣。再见了,祝你好运。” 高飞说完,转身快步走出了雅座。 在得知柳崇山等人招惹到楼兰王后,高飞连追问他们祖先为什么搞个奎莫拉在死亡谷这么有趣的原因,都已经懒得问了。 望着虚掩上的房门,柳崇山呆立很久才慢慢坐了下来,端着咖啡小口小口的喝完后,才喃喃的自言自语:“楼兰王真有那么可怕?高飞不会是骗我吧?” 他刚说完这句话,一个声音忽然从他前面响起:“他没有骗你。” “谁!?” 柳崇山怵然抬头,就看到眼前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多了个身穿黑色套装的女孩子。 女孩子身材高挑,曲线玲珑,身材那是一级棒,淡金色的长发垂在双肩……如果只看到这些的话,任何人都会想到一个词:完美。 但可惜的是,女孩子的脸,却把柳崇山刚想到的这个词给狠狠击碎。 这张脸,被一张带有盎然古意的狰狞青铜面具所覆盖,透着无言的丝丝杀意,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在大街上行走的。 看到这张面具后,柳崇山的脸色攸地变为了苍白,颤声喊道:“你是、是楼兰王!” 破军美洲分部的电脑中,储存着楼兰王的照片,其中既有她娇媚到让人窒息的素颜照,也有她戴有面具时的恐怖样子。 不过那些只是照片,在高飞没有说去过楼兰古城之前,柳崇山等人还以为那是神奇的海市蜃楼。 因为见过楼兰王的这些照片,所以柳崇山在看到这个熟悉的青铜面具后,才能马上想到她可能是楼兰王了。 楼兰王的声音很轻,夹杂着一丝嗲嗲的娇柔:“不错,我就是楼兰王。” 柳崇山刚才还不信高飞所说的那些,不信楼兰王会那样厉害。 但是现在他相信了:能够悄没声出现在他眼前,他却毫无察觉,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柳崇山右手再次飞快的伸去,攥住枪柄时,他总算是有了丝安心。 手中有枪,心中不慌就是这感觉了。 楼兰王仍旧站在那儿,根本没有制止他掏枪的动作,就像没看到那样。 柳崇山慢慢站起来,端平了手枪点着楼兰王的心口部位,颤声道:“你、你要做什么?” 楼兰王淡淡的说:“三件事。第一,说出是谁把天堂病毒泄露给你们的。第二,告诉我生产这枚炸弹的场地在哪儿。第三,已经制造好的那枚炸弹,现在去了什么地方。” 楼兰王想知道的这三件事,柳崇山都能回答上来。 可关键问题是,他能说吗? “嘿嘿。” 柳崇山冷笑,右手食指紧扣着扳机:“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快走,我现在不想杀人!” 如果这个人不是楼兰王的话,柳崇山决没有这些废话,早就扣下扳机了。 面对柳崇山的严厉警告,楼兰王毫不在意,双眸一闪森然道:“现在我数三个数,你要是还不肯合作的话,你会后悔为什么会活着了。” 楼兰王说出的最后这个‘了’,还在她舌尖打转,柳崇山果断扣下了扳机。 “咻!” 子弹从内置消音系统的枪膛里,以每秒超过八百米的速度,咻的一声厉啸着电射楼兰王的心口。 俩人只相距三米多远,柳崇山又是用枪的好手,除非楼兰王是鬼神,要不然她绝躲不开这颗子弹! 扣下扳机的同时,柳崇山心中还闪过一丝遗憾。 其实他不想枪杀楼兰王,他想摘下她的面具,看看她有没有照片中那样漂亮。 男人,不管年龄大小,都会对美女感兴趣的,就像猫儿和鱼,老鼠和大米的关系。 柳崇山断定楼兰王根本躲不开他的子弹,因为子弹速度太快,俩人距离又是如此的近,她除非是鬼神――楼兰王是人,绝对的美女,不是鬼神,但她却做出了只有鬼神才会做出的动作。 就在那颗子弹即将钻进楼兰王的心口时,她的身子好像晃了一晃,就像一股青烟被风吹乱,却又马上凝聚在一起那样,柳崇山打出的那颗子弹,就轻飘飘的钻过青烟,打在了房门上发出砰的一声响,多了个弹孔。 楼兰王却依旧好端端的站在那儿,动也不动。 柳崇山头里嗡的一声大响,再次扣下了扳机,还是不停的扣。 直到一只戴着奇怪黑手套的手抓主他手腕后,他才听到了枪膛内发出‘啪嗒,啪嗒’的撞针空响声。 第735章 酷刑! 楼兰王戴着黑手套的右手稍微用力,柳崇山只觉得好像被电击了那样,手一哆嗦就扔掉了枪。 手枪落地后,出于本能反应,柳崇山左拳迅速捣向那张青铜面具,却又被楼兰王轻而易举的攥在了手中。 不等他去动脚,有些不耐烦的楼兰王右手忽然在他心口点了一下,柳崇山全身的力气就像吹过小孔的劲风那样,眨眼间呼啸着跑远了。 楼兰王松开他的左手,任由他麻袋般的瘫倒在了沙发上。 柳崇山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浑身无法动弹一点,双眼里满是恐惧的望着楼兰王。 楼兰王双眸中没有丝毫表情,淡淡的说:“看在你刚才和高飞还算相谈甚欢的份上,我再给你一个机会,回答我那三个问题,我不让你后悔还活着。” 柳崇山四肢不能动一下,嘴巴却可以,惨然一笑:“我从不知道什么叫后悔,所以根本没必要去做后悔的事!” 他在说到这个事时,忽然猛地张嘴伸出舌头,狠狠咬了下去。 平时在小说中,电视电影里,会看到咬舌自尽的桥段。 其实咬舌自尽不是想咬断就能咬断,就能死的,这得需要钢铁般的意志――那些傻呆呆的斯文人,就算有一百二十个心要咬舌自尽,也死不了。 原因很简单,咬舌自尽时必须得从舌头根部咬断,才能造成大动脉大出血,很快能失血过多死亡。 但问题是,绝大多数人在咬到半截时,就被舌头上传来的剧痛所干扰,从而丧失了彻底咬断舌根的力气,然后人就会满嘴都是血的昏过去,等醒来后继续接受拷问啥的。 所以说呢,咬舌自尽也是个技术活,绝不是个人就能做成的。 无疑,柳崇山就能做到咬舌自尽,他当下也正在做。 可惜,他的舌头还没有见血,楼兰王的右手已经闪电般从他下巴上抚过。 也没听到什么响声,柳崇山的下巴就脱臼了,不管他怎么努力,除了向外流口水外,再也没有办法去咬舌头了。 柳崇山的壮烈行为,不但没有感动楼兰王,反而激怒了她,抬脚在他左肋下轻踢一脚。 看似很随意的一脚,却让柳先生的眼珠子猛地向上翻白,刚才还很惨白的脸,立即变成了金色,豆粒大小的冷汗,雨点般的从额头滑落。 有一种痛苦叫难以忍受。 明明能察觉出体内好像有几万只蚂蚁在不停的啃咬、撕扯五脏六腑,连一秒钟都无法捱过去,可却又偏偏异常的清醒,每一分、每一毫的痛苦,都准确无误的传达到了痛感神经。 如果可以在被一刀砍死,和熬过五秒钟之间就会解脱之间选择,柳崇山肯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因为他实在受不了这种痛苦。 偏偏他的下巴又脱臼了,无法大声喊痛,除了冒冷汗外,竟然连泪水都淌不出来。 人在受伤时,之所以大声喊疼,疼的涕泪横流,那是因为无论是大喊还是流泪,都能缓解,或者说是纷扰痛苦。 柳崇山大嘴张着,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嗬嗬怪叫,眼球拼命上翻,却始终无法昏过去。 现在他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后悔了:刚才,他真该一枪把自己干掉的! 这时候,他听到了楼兰王的声音:“你想回答我那三个问题,我就解除你的痛苦,你只需活动三下眼球就可以了。” 楼兰王的话音未落,柳崇山的眼球就迅速活动了三下,他是一刻也不愿意熬了。 楼兰王抬脚,再次轻轻踢了他肋下一脚。 “呃!” 柳崇山喉咙里发出一声嘶鸣,全身绷紧的肌肉瞬间松懈,一种从没有过的轻松,使他幸福的想要昏过去。 楼兰王当然不会让他昏过去,左手一抚,柳崇山的下巴复位了,他这才有机会大口大口的喘气,瞳孔时而收缩,时而扩散,这是被吓到极点才会有的反应。 楼兰王居高临下的看着柳崇山,声音还是那样淡然,带有丝丝的嗲嗲:“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要是再不珍惜,我会让你活一整天。” 别说是一整天了,将死之人连一分钟都那么渴望。 柳崇山却不会这样想,像刚才那样活着,要比死去还要痛苦一万倍,无论他采取什么样的自我催眠功夫,都无济于事,只能眨了一下眼睛,表示自己会乖乖的听话。 柳崇山已经决定,等他回答完这三个问题后,楼兰王要是不杀他,他也马上会自杀。 他是少爷最看重的人,他无法容忍自己背叛少爷,只能去死。 楼兰王开始问话了:“第一个问题,是谁把天堂病毒泄露给你们的,他现在哪儿?” 就像是申银那样,柳崇山没有丝毫犹豫的说出了一个人名。 “是她?” 楼兰王一愣:“她怎么会有天堂病毒?” 柳崇山不愧是一条好汉,这时候还能笑出声来:“咯咯,你觉得、觉得我是在撒谎吗?” “不是,我相信你。” 楼兰王很有风度的肯定了柳崇山的话,又问:“她现在什么地方?” 柳崇山紧闭上眼,咬牙调理了一下内息,这才睁眼回答:“我不知道那个人在那儿,因为那个人不属于我们破军分部的人。” 没有得到自己想知道的答案,楼兰王也没再强迫柳崇山,开始问第二个问题:“生产生化炸弹的基地在哪儿,都是有什么人参与这项研制?” 柳崇山很清楚,楼兰王在知道炸弹生产基地后,不仅仅是要毁去基地那样简单,而是要把所有知道该怎么配天堂病毒、生产生化炸弹的那些科学家全部灭口。 他比谁都清楚生化炸弹对于破军部门的重要性。 他们不是用这种炸弹来杀人,而是要卖给所需要的人,为破军部门创造丰厚的活动资金:无论做什么,都离不开钱,这是个事实。 柳崇山真的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可现在他还能有所选择吗? 再次惨然笑了下后,柳崇山哑声说道:“基地就是死亡谷,奎莫拉雕像西北缓坡向下一千八百米处,那儿有个地下洞穴……” 为求速死,柳崇山再也没有保留,把分部的详细地标,该怎么进入地下洞穴,都说了底透。 柳崇山在说话时,楼兰王一直盯着他的眼睛。 她能从一个人的眼神中,看出这个人是不是在撒谎。 很好,柳崇山很诚实,这让楼兰王很满意:“嗯,第三个问题,你们配制生产出的那枚生化炸弹,还在你们的分部吗?” 柳崇山既然把前面两个秘密都招出来了,对于最后这个和自己分部无关的问题,他当然不会再隐瞒:“炸弹不在分部基地内,半月前就已经分拆运到了俄罗斯。” 楼兰王有些意外:“运到了俄罗斯?什么人购买这枚炸弹,想要用它来对付谁?” “我只知道出面交涉购买炸弹的人叫卡诺维奇,他在俄罗斯的公开身份,是克里姆林宫总统经济小组的顾问。至于他为什么要购买这枚炸弹,又要对付什么人,我不清楚。” 柳崇山说到这儿时,浑身的疼痛已经完全消失,说话的声音接近了正常。 楼兰王若有所思,原地来回走了几步忽然问:“那个斯蒂芬夫人是谁?” 白板结婚后的那个傍晚,苏樱就是从这个斯蒂芬夫人手中偷到那枚钥匙的,在被追杀的过程中遇到了高飞。 柳崇山沉声回答:“斯蒂芬夫人的丈夫,是内华达州的议员,议员先生和我们分部的关系很不错,以前我们就曾经有过几次联手。” 拉斯维加斯属于内华达州,州议员相当于华夏国内的省级实权领导。 听完柳崇山的解释后,楼兰王才知道这个斯蒂芬议员表面是个和蔼可亲、一心为民的政府官员,实则暗中却兼职军火贩子,会有选择的把那些杀伤性武器卖给某些人,从中谋取巨额利润。 根据破军分部和斯蒂芬议员的协约,为了保险起见,双方各保留一枚钥匙(能开启生化炸弹运行程序,上面有密码,高飞在钥匙上看到的那三个密码,就是六个启动密码中的一半),等炸弹安全运到俄罗斯后,双方才会把钥匙送过去,然后购买一方付全款。 那晚斯蒂芬夫人本来是借着参加酒会的机会,与来自俄罗斯的人秘密街头,把钥匙交过去的,谁知道却在酒店门口被苏樱抢走了。 后来,这枚钥匙又落入了楼兰王手中。 “呵呵,原来是这样。” 楼兰王轻笑了一声,又问:“如果没有两把启动钥匙,那枚炸弹就永远无法被启动吗?” 柳崇山无法摇头,只能眨巴眼:“不是。钥匙丢失一把后,炸弹虽然无法被启动,可这也不能证明永远不能被启动,因为既然有人能设定启动密码,就会有人破解,然后重新编织启动密码。” “这样说来,有没有这两枚钥匙,对于炸弹的影响并不是太大。” “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再严谨的密码也有被破解的时侯,不过俄罗斯方面显然不会坐等时间的流逝……我猜想,他们要在某日必须启动炸弹,因为当时他们催货很急的。” “你还有没有补充的?” “没了,关于炸弹的事情,我就知道这么多了。” “嗯。” 楼兰王淡淡的嗯了一声,不再说什么,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她刚走到门口,柳崇山就喊道:“慢点!我既然回答了你所有问题,你就该放开我,活着杀了我!” “六个小时后,你身体就会恢复如初的。我不会杀你的,我从来都不喜欢杀人,我只喜欢折磨人。你复原后爱怎么死,死还是不死,那就是你的事情了。” 楼兰王头也不回的说完这些,开门走了出去。 柳崇山望着房门,双眼中全是无奈的恨意,慢慢的,他闻到了一股子腥臊味道。 他这才发现,刚才他在接受酷刑折磨时,竟然尿了。 第736章 刚脱蛇吻,又入虎口! 楼兰王走后,房间内就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柳崇山就像死人那样,双眼愣愣的盯着门口某个点,甚至连呼吸都已经停止。 他的大脑在快速运转。 他知道,等六个小时过去后,等他可以活动了,给分部那边打电话时,刚才那个可怕的女人,已经早就找到了分部。 想到她那恐怖的身手,柳崇山就能感到一种绝望的悲哀,同时也预感到,分部将会遭到一遍清洗,所有人都将因为他的缘故而横死。 楼兰王既然说他在六个小时后才能恢复活动,那么柳崇山就相信他绝不会在五个小时时获得身体上的自由。 六个小时,可以做很多事,包括杀人。 “但愿少爷能及时离开那儿。” 柳崇山知道,少爷的本领很大,比他要厉害很多,和高个应该是一个档次,可在楼兰王面前,少爷就变成了待宰的羊羔,根本没有丝毫反抗力。 “是我害了少爷,是我辜负了少爷对我的期望――可是,我没办法,我没办法啊!” 傻楞十几分钟后,柳崇山忽然泪水纵横,他现在特别恨自己,为什么那么怕疼,为什么没有疼死,为什么? 吱呀一声开门的响声,打断了柳崇山的忏悔,他连忙睁开眼看去。 泪眼模糊中,他看到一个身穿黑衣服的女人走了进来,身材高挑。 楼兰王又回来了! 她回来做什么,要杀我吗? 好,太好了,只要她还没有去分部那边,就算是把我千刀万剐,我也愿意! 就在柳崇山陷入一种求死的诡异兴奋中时,走到他面前的那个黑衣女子,低低叹了口气:“唉,这么一条铁汉,竟然被那个怪物给折磨尿了,唉,可怜的孩子。” 黑衣女人接连叹了两口气,拿起案几上的纸巾,替柳崇山擦了擦包含着热泪的双眼。 泪水在被擦干后,柳崇山这才看到眼前这个黑衣女人,根本不是离开不久的楼兰王,而是一个看上去已经有六十多岁的老妇人,头发已经花白,脸上的每一条褶子都带着慈祥,一双微微发蓝的老眼更能让人想到家乡的老母亲…… 总之,这是个老妇人,很慈祥,从她的穿衣打扮,和举止中能看出她的优雅雍容,绝对是个上流贵妇人。 柳崇山不明白,这个贵妇人为什么会来这儿,刚才还说了那番奇怪的话? 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有些像英国铁娘子那样职业气质的佬贵妇人,抬起她那只好像长了老人斑的左手,轻轻抚在了柳崇山脸上,和声问道:“孩子,你现在是不是很痛苦?” 老贵妇看上去足有六十多岁了,她要是喊高飞那个年龄的人孩子,相信没有人会有意见――柳崇山有,因为他今年也已经快六十岁了,却被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老女人称呼为孩子。 他是又羞又恼,却没有力气推开这只手,只能瞪大眼睛问道:“你是谁?” “我是来救你的,你就喊我姑姑吧。” 老贵妇和蔼的笑着,左手顺着柳崇山的脸慢慢下滑,莫到了他的右边心口位置。 柳崇山被她称‘孩子’时就已经满心不愿意了,这时候却听她又自称姑姑,顿时怒了,抬手就推开了她那只手,喝道:“谁是你的侄儿,你给我走开!” 老贵妇也没在意柳崇山的粗暴动作,借势后退了两步,站在那儿笑眯眯的看着他,也没说话。 “你这个老东西,你算什么玩意,敢自称是我的姑……” 柳崇山暴怒着跳了起来,抬手指着老贵妇怒骂,骂到后来却蓦然愣住。 他发现,他现在竟然能活动了。 楼兰王不是告诉我说,我得在六个小时后才能活动的? 难道她是在骗我? 柳崇山抬起的右手僵在半空,大张着嘴巴就像一尊见到鬼后满脸不信的雕像。 “唉,可怜的孩子,看你年纪也不小了,说话怎么还这样没礼貌?” 老贵妇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到沙发上坐了下来,右手好像有点哆嗦的从口袋中拿出一副老花镜,戴在了鼻梁上。 如果她再拿出顶针戴手上,捏着绣花针,完全就是一副为游子做衣服的慈善老奶奶样,和蔼可亲,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跪在她面前,把头隔在她膝盖上好好睡一觉。 柳崇山就像雕像那样愣了很久,才咕噔咽了口吐沫,涩声问道:“是你……是你,替我解开了被封了的穴道?” 柳崇山很清楚,楼兰王踢在他左肋下的那一脚,就是点了他的穴道,让他一动也无法动,六个小时后才能自解。 可这才过了不到二十分钟就恢复如初了,他可不会傻到以为刚才楼兰王在骗他。 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老贵妇刚才在抚摩他时,暗中替他解开了穴道。 老贵妇一脸的莫名,问道:“孩子,你说什么呢?什么穴道,我怎么听不懂呢?” 柳崇山没有再说什么,慢慢绕过案几走到老贵妇面前,嘴角狠狠抽了几下后,双膝一软,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老贵妇慌了,连连摆手:“哎哟,孩子你这是做什么呀,我可没有红包给你。” 柳崇山直愣愣的跪在地上,低着头说道:“前辈,请您救救我们。” 老贵妇眨巴着眼睛:“救?救你们?你在说什么呀,我真的听不懂。” 柳崇山不再说什么,趴在地上用力磕头,磕的地板砰砰直响,几下就流出了鲜血。 随着柳崇山的磕头动作,老贵妇不再慌乱了,嘴角慢慢翘起身子倚在了沙发后背上,就这样看着他在那儿磕头。 等柳崇山磕了足有三十个头,血都流过了鼻子后,老贵妇才淡淡的说:“好了,够了。” 柳崇山额头触在地上,声音开始呜咽:“前辈,求您毋需要救救我们。只要您肯答应,无论您让我做什么,就算让我把自己零刮了,我也不会有丝毫犹豫!” “抬起头来说话。” 老贵妇等满脸献血的柳崇山抬起头来后,才说:“你想让我怎么救你们?” 柳崇山快速回答:“请您阻止楼兰王对我们分部的人下毒手!” 老妇人无声的笑了下,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柳崇山实话实说:“不知道。” “那你怎么相信,我有能阻止楼兰王的本领?” “您有,我相信!” “可我不相信,唉。” 老贵妇叹了口气,这次是真的叹气,声音中充满了幽怨:“那是楼兰王,她不该属于我们人世间。在这个世上,也根本没有人能是她的对手,她一个孤独的存在。你们,我,世上的任何人,在她眼里都是待宰的羔羊。” 柳崇山愣住,很久后才慢慢站起来,失魂落魄的走到案几上,弯腰拿起了地上的手枪,放在了自己脑门上,没有丝毫犹豫就要扣下扳机。 啪的一声,柳崇山正要扣下扳机时,手枪猛地一振,飞了出去。 打掉柳崇山手枪的,是一副老花镜。 柳崇山霍然转身,张嘴正要大吼‘你既然不能阻止楼兰王,那为什么不让我去死’时,老贵妇说话了:“我解开你被封住的穴道,不是让你自杀的。” 柳崇山颤声问道:“可我除了死,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有。” 老贵妇淡淡的说:“你得活着,你们破军分部的人,都得活着。因为唯有你们活着,才能和我联手对付楼兰王。” 柳崇山愣住:“活着……前辈,您怎么知道我们破军分部,您怎么能阻止楼兰王去杀我们分部的人?” 老贵妇淡然一笑说:“因为楼兰赶到死亡谷的地下分部后,已经发现里面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了。” “什么?” 柳崇山再次愣住,随即醒悟了过来,眼里露出狂喜的神色:“您是说,您已经通知了分部那边,让他们做好准备了!” 老贵妇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双手放在小腹前来回走动着:“他们要是不傻的话,这时候已经开始撤退了。就算楼兰王肋生双翅的赶过去,也找不到他们了。” 不等柳崇山说什么,老贵妇接着又说:“而且,你的同伴也都已经知道了敌人是谁,知道你是被迫说出分部的秘密,更知道没有谁能在楼兰王面前能保守秘密。唉,在楼兰王面前,根本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噗通一声,柳崇山再次跪在了地上,嘶声说道:“前辈,您想让我们做什么,请吩咐!” 前辈眼里闪过一道和她外表年龄不相符的亮光,淡淡的说:“很容易,以后你们就是我的人了。” “啊?” 柳崇山霍然抬头,猛地明白了什么:“你之所以救我们,原来就是想我们为你所用!” 老贵妇冷笑:“你以为呢?哼哼,如果不是看在你们对我有用的份上,就算我老人家心肠再好,我也没必要为了你们去得罪那个可怕的女人吧?” 刚脱蛇吻,又入虎口。 柳崇山忽然想到了这句话,眼神闪烁着沉默片刻后,才问道:“前辈,你觉得我们会受你摆布吗?” 老贵妇淡淡的道:“楼兰王会杀人,我也会杀人。而且我敢保证,我比她还要心狠手辣。她出手,只是针对你们当事人,可我……柳崇山,你应该知道菲卡小镇吧?” 听老贵妇说出‘菲卡小镇’后,柳崇山就像遭到电击那样,全身都是猛地一颤,有气无力的说:“你、你挟持了我们的家人。” 破军分部的‘工作人员’家属,都秘密居住在菲卡小镇上。 柳崇山不知道老贵妇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只知道,如果他们不听从她的话,他们不但要死,就连他们的家人也无法幸免。 楼兰王只会杀他们,可老贵妇却连他们的家人都会杀。 谁更狠,谁更可怕,一目了然。 柳崇山慢慢瘫倒在了地上,望着一脸慈祥的老贵妇,傻子般的咯咯笑着问道:“前辈,你究竟是谁?” 第737章 高飞的幸福生活! 又是一场大雪从天而降时,已经是圣诞节七天之后了。 高飞随那儿回到了她在纽约郊外的庄园,庄园里有座城堡,据说是英国人刚踏上美洲开拓殖民地时,一位总督大人的府第,全是大块青石砌成,到现在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了。 这栋城堡虽说样式古旧,这些年中也被美国南北战争的战火殃及过,可如果把它挂在纽约最大的房屋中介所里,相信怀揣巨款前来购买的人,能从门口排到自由女神像那儿,假如美国真有那么多身价数亿富翁的话。 城堡样式古旧,从外面看上去甚至有些残败,内里装饰却相当奢华。 据说,沙特王室的小王子宫殿,就是根据城堡内部装修样子来装修的。 高飞不是第一次来这庄园了,几年前他就曾经在这儿,和妮儿度过了半年的幸福生活,每天嘴上叼着古巴雪茄,手里端着酒杯,好像绅士那样接受庄园仆人们的膜拜,乐不思蜀绝对是他当时的最真实写照。 但现在他对这座庄园却不怎么留恋了,哪怕妮儿除了工作外,都时刻陪在他身边,庄园内所有的仆人们在看到他后,总是未语先笑――肉麻到极点的样子。 高飞有了牵挂。 他此时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国内,见到小凯撒,每天陪他在大街上逛,身边带着李德才、陈大彪等人,看到谁不顺眼就踹一脚,把快乐的纨绔嘴脸都暴露出来。 有儿子和没儿子,完全两码事,和有老婆没老婆没啥关系。 儿子是生命的延续,老婆――老婆死了,再找一个好了,只要有钱,还怕找不到更年轻漂亮的? 当然了,这种想法高先生是不会暴露出来的,要不然妮儿会伤心。 老乔治已经病了,很严重。 为这,高飞都不能把想尽快回国的心思流露出来,因为再过十天,就是他去英国和杰拉德家族谈判的日子,他得在这段时间内,好好陪陪妮儿,过一段甜蜜的两人世界。 人家一水灵灵的黄花大闺女被他祸害,又给他生了个儿子,他不但不能迎娶人家,以后还得像牛郎织女那样隔海相望……这时候老乔治又病重,他要是再走,还是人吗? 别忘了等他回国后,俩人一年半载的也见不了几次面,反正儿子现在已经安全了,李德才、刘小龙等人正在他的遥控指挥下大干快感,他完全可以趁机好好享受一下美好生活。 当然了,高飞也很担心颜红、秦城城和梁娇娇。 秦城城已经被高云华安排在了最安全的疗养院,只是戒毒效果一点也不好,在和高云华通话电话时,高飞听他委婉的说,院方为了减轻秦城城的痛苦,被迫采取了点非常手段。 所谓的非常手段,高飞很清楚,却不愿意说出来。 至于颜红,到现在都杳无音信。 梁娇娇可能是最幸运的一个人,还没有被那些人找到。 可她也是最让高飞头疼的一个:无论高云华怎么劝说,她都拒绝接受保护,甚至还以自残啊等弱智行为来反抗。 高飞对秦城城是愧疚,对颜红是有些愤怒,对梁娇娇是头疼,对沈银冰――则是无奈。 鬼知道怎么回事,高飞在联系沈银冰后,隔着看不到的无线电波,都能感觉出这女人的冷漠,是那种真正的冷漠,叫花子和贵妇人的关系。 当然了,除了这几个让高先生操心的女人外,白瓷则让高飞舒服多了,两次通话时,人家都含情脉脉的,甚至还提议用网络视频,适当时可以玩玩那啥视频,略表安慰啥的。 对白瓷这个提议,高飞很动心,不过想了想后还是算了,貌似在妮儿家里偷着做那种事,也太特么的不仗义了。 更何况,现在高先生天天盼着妮儿她大姨妈来串门,哪有精力再鼓捣那啥的视频? 他是年轻,身体素质好,每次缠绵最少也得四十分钟以上。 可老百姓说得好,只有累死的牛,没有犁坏的地,高先生是人,又不是不知疲倦的神仙,如果过度了肯定会伤身体的。 抛开这些纠缠不清的娘们,高飞还有个心事,那就是小凯撒。 听高云华说,高老爷子这个没良心的老东西,不喜欢高飞也倒罢了,却无比的宠爱小凯撒,听说他早晚要回美国继承乔治家族后,还大发了一阵雷霆,说什么高家最不缺的就是钱了,压根没必要为了些铜臭之物,就让这么乖巧的重孙子去美国。 切,这老家伙难道就不懂得低调,千万不要随便炫富? 要是招来反贪局咋办? “唉,一群不让人省心的没良心,哥们上辈子到底是做了什么孽,这辈子才和你们纠缠不清!” 心里叹着气,高先生抬头看天。 今天阳光不错,高先生起了个大早,刷牙洗脸完毕走出城堡来到外面草坪上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半多了。 这几晚上太累了,夜夜春宵只有一个女主角,让谁,谁不累啊,没有中午起来,这就已经算是很勤奋了。 高飞刚走下台阶来到草坪上,展开双手做了个扩胸运动时,脑袋上缠着白布的管家走了过来,右手抚雄冲他弯腰行礼,态度恭敬的说道:“姑爷,早。” 世上做好吃的菜是中餐,最温柔听话的老婆是腰后背着个包裹的岛国女人,最勤快专业的仆人是菲佣,最最残忍没良心去搜刮别人银子的是犹太人,最有管家才能的,则要属印度阿三了。 印度阿三这个名词的来历很有趣,据说过去印度人因为自己是不结盟运动(亚非拉好几十个国家组成的一个松散的联盟)的领袖,便狂妄的宣称美国是一极、前苏联是一极,而他们作为不结盟运动的领袖,是当之无愧的第三极,所以世人就尊称他们为‘阿三’。 “阿三,你早。” 高飞抬手捂着嘴打了个招呼,很有礼貌的样子。 管家嘴角抽了抽,对这个带有侮辱性的称呼很不满,但看在月薪上万美金的份上,就当自己聋了,依旧恭敬的说:“姑爷,小姐说了,等您醒来后,可以去后面花园,她在那儿等您。” “知道了,阿三。” 高飞笑眯眯的点了点头,趿拉着棉脱鞋转身向后面走去。 城堡后面是一座小丘陵,上面有花园,有游泳池或者说是滑冰场,还有高尔夫球场、网球场等运动场地,这些都在老乔治的庄园内,奢侈的让人忍不住采住他头发狠狠给他几个大嘴巴,再骂几声强盗。 昨晚那场大雪赐予庄园的雪白,已经被勤劳的菲佣们打扫干净了,甚至连草坪、花木上的都清除了,要不是周围群山上都是一片白色,还真看不出昨晚下雪了。 踏着菲菲芳草,高飞慢腾腾的来到了城堡后面。 后面和前面相比起来,场地过大,菲佣太少,所以草坪上还都有积雪,看上去一片银白。 花园边上,有一座用玻璃制成的房子,老远就能看到妮儿坐在里面的老板椅上,还有五六个身穿黑西装的男女,坐在玻璃房子四周的沙发上。 高飞知道,这些人是妮儿的手下,他们正在向老板汇报着什么,应该是为老乔治的病情。 “姑爷,早。” 看到高飞进来后,坐着的那些黑西装都站了起来,双手放在大腿两侧,恭敬度不输给管家阿三。 几年前高飞在这儿居住时,大家都叫他高先生。 七天前他第二次踏进庄园时,阿三他们还是叫他高先生。 高先生不喜欢高先生这个称呼,说他现在是老乔治的正牌姑爷了,再被下人们称为高先生,也太没有归属感了,还是叫姑爷最好。 被人叫‘爷’,总能让男人的腰板感觉特别直。 听这些人喊自己姑爷后,高飞心中腾起了一股子很大的成就感:这才是妮儿的心腹,不是她商场上的手下。 别看那些人挣着妮儿的银子,却特么的保持着啥自尊心,从不把他们自己放在放在孙子辈上,难道不知道吃人最短这句话? 唯有妮儿这些心腹,才很合高飞的心思,见了他后就会阿三那样的喊姑爷,在讨好高先生的同时,也提升了他们自己在妮儿心中的地位。 “各位好,坐,都坐下,一家人,别这么客气。” 高飞点了点头后,径自走到了妮儿那边。 妮儿已经很有眼里价的让开了她那张大班椅,替他端了一杯奶茶过来。 早上喝奶茶,有助于身体健康。 看到再坐的都是妮儿的私人心腹后,高飞就知道这不是公事了,喝了口香甜的奶茶,接过妮儿递过来的纸巾,绅士般的擦了擦嘴角:“有事?” “嗯。” 妮儿眼神黯了一下,坐在了高飞身边,低声说:“高飞,欧文他们几个是为爷爷的病情来的。他们拿着爷爷的检查化验单,这几天去了欧美几家大医院,拜访了很多权威专家,结果――都不怎么理想。” 高飞脸上的懒散笑容收了起来,微微皱起了眉头。 年近八十的老乔治,身子骨这两年本来就不咋样,又受到心腹反水、差点害死孙女、重外孙的一系列打击后,回到纽约后就卧床不起了。 老乔治可是世界风云人物,乔治家族和离子基金的双料精神领袖,他贵体有恙绝对是件大事,甚至都能影响华尔街的股市行情。 这几天内,已经有好几个政府要员都来探望过了,听说美国总统还亲自打电话,向他表示了衷心的祝愿,希望他能振作起来,重新率领美国人民去满世界的战斗啥的。 毫无疑问的是,乔治爵爷有病,前来治病的大夫那绝对是权威级的,脑袋上要是不戴着个‘绝对权威’的光环,都没脸踏进庄园一步。 只是在这几天内,前来治病的各大权威,在看过爵爷后,表面无伤大雅的样子,但转过脸就会一脸黯然的冲妮儿摇头。 第738章 楼兰修女! 毫无疑问,美国的医疗水平绝对是世界一流的,不像国人得病在国内医治无效后,就会去英美找专家,他们只要对一个人的病情束手无策了,只能去火星求助了。 如果火星上也有大夫的话。 其实严格说起来,老乔治根本没病,他只是老了,身体各器官没啥病变的症状,就是功能开始衰竭了。 一个人活蹦乱跳八十年后,如果还能迎风一尿三四米,那他绝对是神人,这辈子都能长生不老的。 可惜老乔治不是神人,现在别说是迎风一尿三四米了,解手完毕后他得哆嗦很久,仍旧不能避免提上裤子后尿滴的现象发生。 身体器官正常衰竭后,死期不远了,医生们纵然有回天之力,也不能让他全身器官重新恢复活力,再去祸害人民的。 妮儿很清楚,生老病死本来就是很正常的自然现象,谁都无法阻挡,就像你挡不住春天早晚会来到那样。 可她不想老乔治死,她已经没有了亲生父母,老乔治再偶我掉,高飞日后回到华夏,她带着个屁事都不懂的小凯撒,在一群精力充沛的族兄,族妹的虎视眈眈下,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妮儿更坚信,如果老乔治没有受到这一系列打击的话,最少还能再活十年。 十年,哪怕是多活一年,也足够妮儿来从容布局,断绝那帮子族兄族妹的野心,树立起她乔治三世的威名了。 为了这一年的时间,妮儿撒出了所有的心腹手下,拿着老乔治的检查、化验等病例,满世界的求医,西医、韩医,甚至非洲草原的巫术等等,只要能让爷爷多活一年,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她都在所不辞。 只是这几天陆续返回的消息,却让妮儿暗伤不已。 今天在坐的这几个人,是回来最晚的一批人,他们同样没有带回好消息。 看着双眸中已然浮上水雾的妮儿,高飞由衷的叹了口气,问一个黑西装:“欧文,网上、报纸、电视上有没有消息?” 妮儿在派人满世界的为老乔治求医时,也在网上等媒体上,公开了老乔治的病例,重金求聘神医。 为了预防那些技术不高,只想借此机会来推销新药,或者想求名的卑鄙小人,妮儿又特意在求医广告下加了一个条件,大意是这样的:如果能起到效果,重金伺候。如果屁事不管――对不起,您可能走路会被汽车撞死,游泳被淹死,吃饭噎死等等吓人的警告。 虽说妮儿这种行为,大大挫伤了要献爱心的那部分人,但毫无疑问的是利大于弊,从这些天没有一个人敢主动跑来庄园说他能看病、实则是烦人行为就能看得出。 当然了,妮儿这番话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被那些优秀医者骂了个狗血淋头。 妮儿不在乎,她只在乎爷爷能好起来,就算注定要去见圣母玛利亚,可也希望他能安静的离去,别被那些人打搅。 欧文是这批人的小头目,摇了摇头回答高飞的话:“姑爷,除了指责小姐的消息更加火爆外,没有谁来庄园要求为爵爷看病。” “嗯,这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点了点头,心想:柳崇山说修罗胆能钓命,可对老乔治这种正常的老死病管用吗?看来,得找人化验一下修罗胆的成分,免得被柳崇山骗了,让老乔治服下后再七窍流血一命呜呼,妮儿肯定会恨死我的。 既然最后一批求医的人也无功而返了,高飞决定得试试修罗胆了。 其实他看老乔治非常不顺眼,要不是妮儿和儿子都需要这老东西多活两年的话,说不定在回纽约的路上,高先生就能让他死在飞机卫生间内了。 对高飞的沉思,妮儿并不在意,只是低声说:“欧文,你们去吧,再去想想办法,不管花多少钱,都不要在意。” “是的,小姐。” 欧文等人站起来,齐刷刷的对妮儿弯腰行礼,正要出门继续无所谓的奔波,却看到管家阿三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大家下意识的停住了脚步。 印度管家绝对是高素质的,最讲究的一个字就是稳。 办事稳,说话稳,走路稳,吃饭稳,甚至做那种事都习惯性的稳,四五分钟才来一下子,号称一个到凌晨――当阿三不稳了,就证明真有急事了,所以欧文等人反倒不着急出去了。 妮儿也发现了管家,急匆匆的来到了门口,打开了房门,等他跑过来后抢先问道:“辛格(这个名字寓意狮子),是不是,是不是爷爷他……” 管家辛格抬手擦了擦汗,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还没有忘记先行礼后再说话:“小姐,老爷、老爷没事。” 听说老乔治没事后,妮儿脸上的紧张消失了。 管家又说:“是有人拿着我们的求医广告,来到了庄园门口,说她能治疗老爷的病!” “什么?” 妮儿一愣,随即狂喜,快步走出屋子,一把抓主了阿三的胳膊:“辛格,大夫在哪儿?快,快带我去见他!” 听说有人终于拿着广告主动上门后,欧文等人也喜上眉梢,都跑了出来。 广告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没有金刚钻,你千万别来揽这个瓷器活,要不然会很危险的。 现在既然有人找上门来了,这就说明他是个很有信心的修理匠,就算治不好老乔治,也算给大家带来了希望,就像满天阴云终于露出一米阳光那样。 当然了,至于这修理匠治不好,会不会吃饭噎死,那就不是大家所关心的了。 做事稳重的阿三,看到妮儿这样惊喜后,连忙又提醒道:“不过……” 妮儿抬腿就走,不耐烦的问:“不过什么?” 阿三赶紧解释道:“不过,医生看起来好像太年轻,又是个女的,我担心她没有我们想象的本领。” 八十岁的老头找情人时,自然是希望情人越年轻越好,那样才能诠释‘一树梨花压海棠’的浪漫。 可如果这个老头快死了,需要找医生时,却希望前来就医的人年龄越大越好。 医疗界和青楼界不同,年龄越大越吃香,这就是很多医生故意染一白发的主要原因。 妮儿也很信奉老医生才有真本事,所以在听阿三说来的是个年轻女孩子后,满心的喜悦刷的散去,脸色随即阴沉了下来:“辛格,你确定那个女孩子,不是来、来送死的?” 希望过后,妮儿心情极度不好,直接说出了‘送死’这俩字。 阿三据实回答:“我也委婉的提醒过她,可她却说,如果我不想老爷身体能恢复健康的话,最好是来告诉您一声,她只等我们十分钟,十分钟后不见您出去,她就会走了。” 妮儿听完,二话不说,抬腿就走。 不管来者是谁,年龄大小,是男是女,只要敢放这样的狠话,那就说明人家可能真有这个本事,都值得她亲自去迎接。 欧文等人看到妮儿快步向前走后,赶紧跟了上来,同时通过蓝牙呼叫器,命令庄园守卫要注意安全。 马上,荷枪实弹守候在庄园四周的数十个白保镖,纷纷向庄园门口集合。 大家都去门口迎接那位不怕死的女大夫了,高飞身为老乔治的孙女婿,自然不能留在这儿晒太阳,只好也跟了上来。 庄园太大,一来一去的没有十几分钟根本不行,阿三来汇报时,就用去了一半时间,还是小跑才行。 妮儿这样的淑女走路,当然不能小跑――人家也没必要小跑,刚走出没几十米,几辆电动汽车,就缓缓的驶了过来。 高飞上了最后一辆车,跟着妮儿很快就来到了庄园门口。 管家阿三担心‘女神医’会等不及的先走人,早就吩咐门口保安把她请了进来。 老远的,高飞就看到了那位女神医:“哦,原来是个修女。” 看到‘揭榜’的是个修女后,高飞多少有了点兴趣。 在他看来,修女就是华夏的尼姑。 和尚、道士和尼姑,在华夏那都属于异人之列,指不定就会出个张天师、灭绝师太那样的大人物。 说不定,这个修女就是一位隐藏在教堂内的神医圣手呢。 修女身穿一身黑色的修女服,头上戴着黑白相间的帽子,大半个脸还蒙着黑纱,只露出一双眼睛,很神秘,很修女的样子。 修女身材高挑,和身高一米八的妮儿相差无几,只是身子有些单薄,宽大的修女服使她看起来少了份肉感,多了份窈窕的骨感。 七八个荷枪实弹的保镖,就站在修女左右后三个方向,手里的枪口微微低垂着,手指放在扳机上,如果她一旦有什么异常动作,将会受到致命性的打击。 车子刚停下,妮儿就从上面迈步下来,左手一摆,示意那些保镖统统退后,本小姐有高飞保护,还用你们在这儿显摆无上风采吗? 修女始终微垂着头,动也不动,好像根本没看到妮儿等人,又像因为要拯救老乔治这个挨千刀的而必须向上帝忏悔。 妮儿等高飞走到她身边后,才缓步来到修女面前,客气的问道:“请问莫莫(莫莫,是修女的别称,也是尊称,就像称呼一个尼姑为师太那样)该怎么称呼?” “你叫我楼兰好了。” 那个修女淡淡的说着,抬起了头,轻飘飘的扫了一眼妮儿身边的高飞。 高飞身子登时一僵,脑子里嗡的一声叫:靠,怎么会是她! “楼兰?” 妮儿点了点头:“这名字好听。楼兰莫莫,请问您这次来萨贝尔庄园(老乔治庄园的名字),是为我爷爷看病的吗?” 楼兰修女抬起了藏在黑色长袍内的右手,身边那些保镖下意识的马上抬起了枪口。 大家担心修女袖子里藏着一把枪,砰的一声再趁机给妮儿一枪,那可就惨了。 妮儿倒是一脸的镇定,微微抬手说道:“都把枪放下。” 第739章 我是炎黄子孙! 听到妮儿吩咐后,那些保镖都垂下了枪口,望着楼兰修女眼神中的警惕却更加浓了,只要发现稍微有些不对劲,他们就会立即开枪。 楼兰修女手里拿着的不是枪,而是一份报纸。 看到那份报纸后,妮儿就知道她是看了上面的广告才来‘揭榜’的,接过报纸也没看,脸上满是疑惑的打量了她几眼,问:“楼兰莫莫,你确定你仔细看过上面的诊断书了?” 当初在登报纸求医时,妮儿就把老乔治的病情诊断书也发在了上面,目的就是告诉医生们,她爷爷得的什么病,你们究竟能不能看的了,不行的话就别来这儿丢人现眼,免得自找麻烦。 妮儿现在说这句话,就是暗中提醒楼兰修女:你要是没把握的话,现在知难而退,我不会和你计较。可你如果还坚持要获得不菲诊金,要给爷爷看病,那你可就得负责任了。 楼兰修女点了点头,淡淡的道:“我仔细看过了。” “好,辛格,你把楼兰莫莫带进来吧。” 妮儿听她这样说后,也就不再提醒什么,吩咐了一句后转身向城堡走去。 阿三弯腰答应后,一名女保镖走到楼兰修女面前,面无表情的说:“女士,请把你的双手平伸。” 楼兰修女也没说什么,把双手平伸了出来,索尔马上拿着一个电子仪器开始绕身检测,连她的鞋底也没放过。 在没有检查出什么危险铁器后,女保镖又双手快速贴着楼兰修女的身子搜了一遍。 女保镖是防御高手,搜身这种活儿绝对是驾轻就熟的,短短几十秒就确定修女身上并没有带着危险东西,站起来对管家阿三点了点头,示意一切安全。 “女士,请跟我来。” 阿三这才凑过来,侧着身子微微弯腰,抬起左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楼兰修女跟着阿三缓步向城堡走去,在经过高飞身边时,眉梢挑了一下,接着就走过去了。 看着楼兰修女那窈窕的背影,高飞轻轻叹了口气。 妮儿等人搞不懂楼兰修女是谁,可在她说出她的名字后,高飞就知道她是楼兰王莫邪征东了。 在确定修女竟然是莫邪征东后,高飞真被吓了一跳。 不管高飞愿意还是不愿意,这个变态女王都已经把他当做了驸马,也就是她男人。 从正常人考虑的角度来看,当一个女人发现自己男人和别的女人双栖双宿后,肯定会吃醋啊,愤怒啊,发恨要把他变成东方不败啊……等等。 不过,不管她多么恨这个男人,都比不上抢走她男人的女人。 太多的现实告诉我们,当悍妇发现丈夫在外面鬼混后,第一反应不是考虑自己男人是个见了白菜就去拱的猪,而是会把这股子怨气发泄在和自己男人鬼混的女人身上,然后就会不遗余力的打击那个女人。 高飞觉得,妮儿此时可能就是那个女人了,楼兰王这次来压根不是为看病的,就是听说他‘背叛’了她后,来找妮儿算帐的,很有可能会把整个庄园的人灭掉…… 所以刚才在看出修女竟然是莫邪征东后,才会吓了一大跳。 只是在莫邪征东还没有露出獠牙之前,他却不好先下手为强:自己和别的女人在外面鬼混被老婆抓了个现行后,总不能为了保护新宠就把老婆抢先干掉吧?那样可就太不厚道了。 “哼,我又不是她真的驸马,她哪有资格生气来报复妮儿?” 望着莫邪征东的背影,高飞冷哼了一声,快步追了上去,在走上台阶时追上了阿三:“阿三,你先帮小姐照顾你老爷,我陪这位女士进去。” 对高飞的吩咐,阿三倒没任何异议,答应了一声加快脚步走进了城堡内。 面积超大的城堡内,一圈石头阶梯蜿蜒向上,直达顶端,老乔治就住在第三层,几个身穿黑西装,手里端着枪械的保镖,在大厅内死角来回走动着,眼睛都盯着楼兰王。 高飞和莫邪征东并肩走上楼梯时,低声问道:“你怎么来了?” “看病。” 莫邪征东淡淡的回答。 “看病?” 高飞一脸冷笑:“仅仅是看病吗?” 莫邪征东脚步不停:“那你以为我来这儿是做什么?” 高飞毫不客气的说:“你自己心里明白你要做什么。莫邪征东,我警告你,你现在离开还来得及,可千万别打妮儿的主意,她是我儿子的母亲,你要是敢打她的主意,我会和你拼命的!” 莫邪征东脚下一停,侧脸看着高飞淡淡的问:“在楼兰时,你好像几次都和我拼命了吧?” 在楼兰地下古城时,你就几次和我拼命了,可哪次不是被我制的服服贴贴,屁的用处也没有? 这就是莫邪征东想说的意思,高飞很清楚,也很生气,可一想到自己就算是拼命也不是这女人的对手,唯有黯然一声长叹,不再说什么了,只是心里打定主意:如果她敢伤害妮儿的话,就算是死也会和她死磕。 一个男人如果连自己儿子的老娘都保护不了的话,活着不够丢人现眼的了。 阿三守在三层的某个房间门口,看到高飞俩人过来后,推开了老乔治的房门:“姑爷、女士,里面请。” 听阿三这样称呼高飞后,莫邪征东好像发出了一声冷哼,抢先走进了屋子里。 屋子很大,光线也不错,装潢更是奢侈的要命,让人不相信外表残败的古堡内部,会有这么豪华,现代。 扫了眼屋子后,莫邪征东的眉头微微皱了下,心想:到底是浑身充斥着铜臭气息的暴发户,一点贵族该有的内涵都没有。 老乔治躺在靠近窗口的大窗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看上去就像个死人。 妮儿站在窗前,对随后跟进来的高飞点了点头。 莫邪征东缓步走到窗前,阿三已经很有眼里价的搬过来一个无背高脚椅子。 她却没有坐,只是弯腰拿起了老乔治的右手。 老乔治和一周前相比起来,简直是老迈,脆弱了太多。 这老家伙本来就不怎么胖,连续生了一周的病后,更是以惊人的速度瘦了下去,右手好像皮包着骨头,干巴巴的没有一丝肌肤该有的红润和生气,就像骷髅。 妮儿低声说道:“我爷爷已经接近一周没有吃饭了,都是靠挂瓶来维持的。” 莫邪征东抬头看了眼吊瓶,也没吭声,把老乔治的右手拖在左掌掌心,右手几根手指搭在了他手腕上。 她在拿起老乔治的右手时,双手都没有伸出袍袖,就连给他把脉,也是隔着袍袖的。 一个外国死老头子,还没有资格让楼兰王碰到她的手。 妮儿忍不住的问:“修女莫莫,你是给我爷爷把脉吗?” “嗯。” 莫邪征东淡淡的嗯了一声,就不再说什么了。 “你会中医?” 妮儿又说:“我听说唯有中医才会给病人把脉。不过,我和我所有的亲朋好友,都不相信中医,觉得那就是一种愚昧的古代巫术,凭一些草根树皮就随意给人治疗……” 楼兰王抬头,看着妮儿打断了她的话,语气冰冷的很:“你还想不想救你爷爷?” 妮儿愣住,下意识的回答:“想,想啊,但我不相信中医把脉看病这一说法的。” 楼兰王冷冷看了眼妮儿,放下老乔治的右手,默不作声的转身就走。 “哎,修女莫莫,你要去做什么?” 妮儿愣住,赶紧快步追了过去,拦住了楼兰王。 楼兰王只得停步,淡淡的说:“你既然不相信中医,那我还看什么病?” 不等妮儿回答,楼兰王又问:“你知道西医有多少年的历史了?” 一般来说,所谓的西医就是指现代医学,它是从十六世纪欧洲文化复兴后才开始的,在此之前,西方国家一直尊崇的古希腊医学,不过随着西医的兴起,古希腊医学就彻底没落了。 这个问题倒没有难道妮儿:“现代西医是维萨里在1543年发表《人体构造论》,建立了人体解剖学后,才算正式存在的。” 楼兰王又问:“那我再问你,中医有多少年的历史了?” 中医医产生于原始社会,春秋战国中医理论已经基本形成,出现了解剖和医学分科,已经采用四诊,治疗法有砭石、针刺、汤药、艾灸、导引、布气、祝由等。 妮儿虽然不相信中医,可她却知道这些知识:“大概,大概有好几千年了吧?” 楼兰王的声音中带有了明显的嘲讽意思:“那你觉得,几百年的西医,能和几千年的中医相比?在中医盛行的时代,你们的最先还在树上当猴子,你们凭什么质疑中医是愚昧的?” 面对楼兰王的咄咄逼人,妮儿有些不悦了:“也许中医是很神奇的,可我却不信,请你不要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修女莫莫,原来你是华夏人?” 听楼兰王这么维护中医尊严后,妮儿这才意识到她是个华夏人了。 楼兰王的回答却出乎了妮儿的意料:“我不是华夏人,我只是尊崇中医。算了,不和你讲了,既然你不相信中医,那我也没必要救那个老头子了。” “哎,我不是不相信,我就是――楼兰莫莫,请留步。” 被楼兰王推到一旁的妮儿,见她就要走出房门,连忙说道:“高飞,帮我留住她。” 她既然来了,就算你拿鞭子赶她走,她也不会走的。 高飞心中嗤笑一声,却没有任何动作,只是淡淡的说:“妮儿,算了,让她走吧。” 妮儿愣住:“为什么?” 高飞回答:“她不是华夏人,我是。我比她更反感别人说我祖国的传统文化是愚昧的。在这一点上,我和她的观念是相同的。” 妮儿这才知道,刚才她无意中的一番话,连高飞也伤害了。 这人虽然是个混蛋,但无法否认的是,他一直以他是炎黄子孙而自豪。 第740章 楼兰王的治病手段! “对不起,高飞,对不起,楼兰莫莫,是我错了,还请你们不要和我计较。” 高飞和一个外人联合起来‘欺负’妮儿的现实,让她真的难以接受,但她很清楚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 高飞就算再宠爱她,为了她可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但在不会容忍她轻视华夏,和伟大的华夏文化。 所以,就算楼兰修女不给老乔治看病,妮儿也得向她和高飞道歉,要不然这家伙指不定就会一甩袖子闪人了。 “算了,我不是和你计较,你只是对我的祖国文化有些偏见,和给你爷爷看病没什么关系,你还是让她走……” 高飞摆了摆手,正要借此机会让楼兰王走人,免得生出什么意外时,莫邪征东却忽然说:“看在你态度诚恳的份上,那我就原谅你一次。以后你可以鄙视某个华夏人,但请你不要亵渎华夏的古老文明。” 高飞嘴角抽了抽,心里骂道:臭女人,这不是指桑骂槐吗? “谢谢你的宽宏大量,谢谢。” 妮儿赶紧弯腰致谢,对莫邪征东的怀疑烟消云散了。 有本事的人,才会这样傲气的,对吧? 看着妮儿脸上的感恩戴德表情,高飞由衷的佩服莫邪征东:这女人以后出去行骗的话,肯定是个高手,三言两语就打消了妮儿对她的疑心。 不过,高先生虽然坚信中医是无敌的,可他却不信莫邪征东能治好老乔治。 莫邪征东的王宫内有许多珍贵的药材,可都是些美容的,害人的,高飞没看到有治病的。 再说了,这老家伙不是头疼感冒拉肚子啥的,而是身体个器官功能衰竭,老化,就像一块被烈日暴晒几万年的石头那样,表面看上去是一个整体,但只要轻轻踢一脚,就会四分五裂了。 楼兰王再次拿起了老乔治的手,三根手指隔着黑色袍袖为他诊脉,眼睛微微闭着,很有一番杏林国手的风采。 妮儿平心静气,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她,生怕会打搅她诊脉。 几分钟后,莫邪征东放下了老乔治的右手。 妮儿赶紧问道:“楼兰莫莫,我爷爷的病怎么样?” 楼兰王睁开眼,淡淡的说:“你爷爷没病。” “没病?” 妮儿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哦,是没病,我早就在报纸上刊登过了,是身体器官老化,衰竭……”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楼兰王打断:“谁说他身体器官老化后衰竭了?” 妮儿脱口回答:“这是医院检查的结果啊,所有专家都这样说的――怎么,难道不是吗?” 楼兰王微微皱眉,问道:“中医大夫也是这样说的?” 妮儿摇了摇头,声音放低:“我没有请中医大夫,因为我不相……可我请韩医大夫来为爷爷诊断过,韩医第一高手崔教授为我爷爷看过后,也是诊脉,得出的结论和先进仪器检测的完全相同。” “韩医?” 楼兰王嗤笑出声:“呵呵,韩医诊断过,就能代表中医吗?” 妮儿有些茫然:“中医,不是从韩医的一个分支吗?既然韩医这样说,那么我想……” 妮儿今天的话总是被人打断,这次打断她的是高飞:“狗屁,谁告诉你中医是韩医的一个分支?” 高飞没有风度的爆粗口,让妮儿感到有些委屈:“这是崔教授告诉我的,他说韩医比中医更古老,正是韩医祖先的后人去了你们华夏,才创建了中医。” 高飞怒了:“尼玛,这就是扯鸟几把淡!妮儿,你告诉我那个崔教授在那儿,敢对你灌输这些狗屁,我非得把他的嘴抽歪。还有你,以后少和那些厚脸皮的棒子接触,免得被传染上胡说八道的贱毛病!” “为什么要骂我?我只是听了听而已。” 妮儿很委屈,守着楼兰王又不好发脾气,眼圈一红落下泪来。 妮儿受委屈,同为女人的楼兰王不愿意了,横了高飞一眼冷冷的说:“对一个女人发脾气很有成就感?” “哼。” 高飞冷哼一声转身就走,走了几步却又转向走到了窗口。 他虽然很反感妮儿被韩国人蛊惑,可也担心楼兰王会趁机伤害她,所以不能出去。 “算了,楼兰莫莫,是我不好,我不该听那些韩国人自吹自擂,这事不怪高飞的。” 擦了擦脸颊上的泪水,妮儿强笑着改变了话题:“你刚才说,我爷爷的器官没有衰竭,老化?” 楼兰王缩回看向高飞的目光,垂下眼帘说:“是衰竭了,但不是老化。” 妮儿搞不懂楼兰王为什么一会儿说衰竭,一会儿说没有老化,难道衰竭和老化不都一样嘛,她此时也没心思辩论这些,只关心老乔治还有没有救。 “有救。” 楼兰王很干脆的说出了这两个字。 妮儿大喜:“有救?啊,太好了,还请楼兰莫莫援手相救!” 高飞也有些奇怪,琢磨楼兰王这话是不是在骗妮儿。 很多江湖伪郎中,总是用这种方法来骗那些乡下无知村妇的,看来在楼兰王眼里,在世界金融界都是风云人物的妮儿,就是个无知村妇了。 “我既然来了,当然就是为了救他的。” “谢谢,谢谢莫莫!请问,您需要什么药物?只要你说出来,我无论如何也能为您筹集到的。” “我要的东西很简单。” 楼兰王想了想:“一根手指粗细的卫生胶管,一个卫生漏斗,外加一大碗温度不超过三十九度的绿豆粥。” “就、就这些?还有别的吗?” 妮儿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下意识的挠了挠耳朵。 楼兰王点头:“就这些,别的不用准备了。” 妮儿本能的摇头:“不会吧?这些东西能治病?” 听楼兰王这样说后,不但妮儿觉得不可思议,就连高飞也忍不住了:“莫、楼兰莫莫,你这是在开玩笑吧?” 莫邪征东淡淡的反问:“你觉得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就因为不像,所以我才纳闷。” “你们要是信的话呢,就赶紧按照我说的去做,要是不信,那就走了。” 楼兰王作势要走,妮儿赶紧说:“信,我信你。阿三,快去按照莫莫的吩咐,去准备这些东西!” 妮儿还真不信这些东西就能让全身器官开始衰竭的老乔治起死回生,不过事已至此,在别无他法下,也只能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理念,按照楼兰王的吩咐去做了。 她在吩咐阿三时,特意使了个眼色,小嘴微微张开,无声的说了几个字。 阿三会意,转身飞一般的跑了。 莫邪征东治病所需要的东西很简单,几乎是信手拿来的东西,不过得需要一点时间,毕竟得熬粥,还得让它冷却到女神医所要求的温度。 楼兰王坐在了椅子上,不再说话,微微闭着眼看起来好像在闭目养神。 妮儿站在窗前,一会儿看看老乔治,一会儿看看楼兰王,一会儿又看看高飞。 刚才被高飞骂了一顿后,善良好欺负(也就是高飞敢这样骂她,如果换成别的人,金融女王早就凤眼圆睁,拍桌子喊人把那家伙拖出去喂狗了,死个把人对于她来说,算不了什么,姐们有钱!)的妮儿不敢再随便说什么了。 高飞这个没良心的,也不管吸烟会加重病人病情,趴在窗口点上了一颗烟,欣赏外面的大好景色,很悠闲的样子。 四个人都没说话,只有老乔治那断断续续的低沉呼吸声,此时听的格外清楚。 高飞在考虑问题。 他考虑的不是楼兰王能不能治好老乔治(在他看来,老乔治被治好,完全就是扯淡),而是琢磨她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 就算她有起死回生的医术,可也没必要屁颠屁颠的跑来给一老鬼子效力吧? 阿三做事太稳了,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没有把治病所需的东西拿来。 楼兰王也没催促,就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好像老僧入定那样。 妮儿站的累了,最后坐在了沙发上,双手抱着头盯着地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当高飞拿出第三颗烟准备点上时,就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驶进了庄园内,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阿三,好像脚底下安了风火轮那样,呼呼的跑了过去。 在众多护院保镖的严谨监视下,副驾驶那边的车门打开,一个穿着黑色套裙的女孩子下了车,打开了后面的车门。 一个头发花白,身材单薄的老头从上面走了下来。 阿三凑过去,点头哈腰的说着什么。 老头抬头向这边看了看,转身从车内拿出个箱子,打开让警卫们检查了一遍后,这才和那个女孩子跟着阿三,快步向城堡这边走来。 高飞认识这个老头,前几天曾经来过给老乔治看病。 不过,不关心老乔治死活的高先生,却没有在看病现场,所以仅仅是认识这个老头,知道他是个韩国人,却不知道他的名字。 再次看到他后,高飞明白了:这就是被妮儿成为韩医第一圣手的崔教授了。 看来,妮儿终究不放心楼兰王,这才暗示阿三请来了这个崔教授。 对妮儿的这种做法,高飞倒没觉得没啥不对,也相信楼兰王能理解,毕竟关系到老乔治的生命安危,妮儿不能不谨慎。 吐出一口烟圈后,高飞忽然觉得,那个跟在崔教授身边的女孩子很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等阿三带着他们俩人走上台阶时,女孩子无意中抬头看到了高飞,脚下一停,张嘴要说什么,却又飞快的捂住了嘴,接着低头走进了城堡大厅。 女孩子抬头时,高飞终于认出她是谁了。 几个月前,高飞在准备从京华返回冀南时,曾经在机场偶遇小表妹肖鱼儿。 那个青春年少的小表妹是金七分的粉丝,要不是高飞恰好在场,她可能会被踩成重伤了。 愤怒下的高飞,在机场把金七分狠狠踩了一顿。 第741章 给猪灌食! 金七分那次绝对是倒霉到家了,在机场被高飞狠狠揍了一顿后,就跑去电视上胡说八道了,这才招来了他在南韩国内的超级粉丝某个小公主,绑架了高飞,要替偶像出口气,可结果却差点连命也丢了。 这个跟着崔教授一起来的女孩子,正是那位小公主。 只是她今天的妆扮,比和高飞第一次见面时可顺眼多了。 也漂亮有朝气很多,也不知道是不是人造的。 高飞有些奇怪,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小公主怎么会忽然来这儿了。 不大的工夫,阿三带着崔教授俩人来到了房间内,不等妮儿说什么,就恭敬的说道:“小姐,姑爷,我找遍了庄园内也没找到卫生的胶皮管,现在已经派人去买了,很快就能买来――崔教授,是来看望爵爷的。” 阿三说没找到胶皮管,纯粹是胡说八道,就是为某件事找个理由罢了。 妮儿心中当然很清楚,笑着快步迎了上来:“崔教授,您好。” “你好,妮儿总裁。” 崔教授弯腰微微点头致敬后,给妮儿介绍身边的女孩子:“这是我的外甥女郑燕西,她父亲是南韩辉煌电子总裁郑东平。她这次来美国,本意就是和贵公司洽谈合作事项的,只是碍于老爵爷身体状况,一直没有前来打搅。请恕我借着为老爵爷复诊的机会带她过来,请原谅。” 南韩辉煌电子是南韩最大的电子企业,总裁郑东平更是南韩总统的座上客,在国内有着超高的人气,他的女儿甚至比总统女儿还要让人瞩目,所以金七分喊她为小公主,也算是有点来头的。 高飞这才恍然:哦,原来是这么个小公主啊,我还以为她老子是南韩政界大头目呢。现代的公主头衔也太不值钱了,商人女儿也可以称呼了,那我儿子是不是可以叫凯撒王子了? “妮儿总裁,请原谅我的不告而来。” 郑燕西在更加骄傲的妮儿面前,显得是这样彬彬有礼,没有丝毫公主的跋扈架子,倒像是个刚高中毕业的小娇娇,如果去岛国发展爱情动作片,肯定能一炮走红的。 妮儿耽心爷爷的病情,再加上此前的确和辉煌电子有业务上的来往,所以也没说什么,很配合的说了几句客气话。 “爵爷的身体状况怎么样了?” 向妮儿表示过尊重后,崔教授没有再理睬莫邪征东和高飞俩人。 在骄傲的韩国人眼里,除了窗上躺着老乔治和妮儿外,其他人,不足挂齿尔。 倒是郑燕西,看到高飞这么随便的出现在妮儿身边后,心里很是惊诧,偷偷打量着他,猜测他和妮儿的关系。 妮儿也没打算给崔教授介绍高飞,只是装做抱歉的看了眼莫邪征东,就低声和崔教授说了几句什么。 “什么?” 听完妮儿的简述后,崔教授脸色布满了愤怒和惊讶的表情:“妮儿小姐,你是说,这位修女女士,只需要一碗稀粥和胶皮管、漏斗就能让老爵爷起死回生?” “楼兰莫莫是这样说的。” 妮儿看着楼兰王,问道:“是这样吧,楼兰莫莫?” 楼兰王这么聪明的人,又怎么看不出妮儿玩的这点小花样? 连眼都没有睁开,只是淡淡的说:“你没有说错。” “岂有此理,简直是岂有此理!” 崔教授愤怒的样子有些可怕,看来要不是因为老乔治还躺在窗上装死,他绝不会强压着声音:“修女女士,请问你明白老爵爷的症状吗?” 楼兰王仍旧动也不动:“我已经为他诊过脉了,当然知道。” 崔教授一楞:“你也是韩医?” 楼兰王反问道:“韩医是什么东西?” 崔教授愕然,随后脸色开始发黑,下意识的张嘴刚要大声说什么,却看到妮儿眉头一皱,只好强压着火气说:“韩医不是什么东西,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古老的医术,你竟然――哦,我知道了,你是中医大夫。” 楼兰王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她懒得和崔教授说话。 如果是在外面的话,楼兰王这种态度,崔教授早就烦了,说不定早就一巴掌抽到她后脑勺了。 当然了,不等他碰到楼兰王,手腕说不定就会断掉的。 阿三已经嘱咐过崔教授了,今天他来的目的不是看病,只是替妮儿把把关。 “真是井底之蛙,无知的很。” 崔教授强压着火气,恨恨说出这句话后,直接了当的对妮儿说:“妮儿小姐,我给你一个忠告,千万别听信这些中医大夫,他们只会夸夸其谈……”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有人冷冷的说:“就像韩国人总是引用华夏的文化,来夸夸其谈那样吗?” 崔教授霍然转身,仿佛到现在才看到高飞那样,目光凶狠的说:“你是什么人,我和妮儿小姐说话,哪儿有你弄嘴的地方!” 他以为,不起眼的高飞是妮儿的保镖。 妮儿虽说不相信莫邪征东的话,才请来了崔教授替她把关,把他看作是客人,可却允许他对自己男人这样大呼小叫的,登时脸色一黑,刚要说什么,阿三却抢先回答:“崔教授,这是我们的姑爷,妮儿小姐的丈夫。” 崔教授愣住,有些傻眼,真搞不懂,如此优秀的妮儿总裁,怎么可能会找个华夏人当丈夫呢,难道这厮窗上的工夫很厉害吗?像无所不能的南韩人那样。 郑燕西也没想到,高飞竟然有这么牛比的背景,当初她还想请人家给他当保镖的。 得知高飞是妮儿的丈夫后,郑燕西再看向他时,眼神中有了种炙热:南韩人民在看到优秀的东西后,总有种要把他据为己有的冲动习惯。 高飞用赞赏的眼神‘赏了’阿三一下后,把烟卷直接探出了窗外,淡淡的说:“崔教授是吧,我只是发表一下我的言论,不干涉你为老爵爷看病,你继续。” 崔教授倒没有因为高飞的牛叉身份就对他奴颜婢膝的,只是哼了一声不再理他,把矛头对准了莫邪征东:“女士,我想问问,你在给老爵爷诊脉过后,凭什么说指望那点东西就能起死回生?” 楼兰王终于睁开了眼睛,站起来看着崔教授,说道:“我是怎么会做到这些的,你还没资格知道。我只问你一个问题。” 被堵了一口的崔教授,感觉心里很不爽,语气越发生硬:“你问。” 楼兰王毫不客气的问道:“刚才你说韩医是世间最古老最古老的医术,还说中医只会夸夸其谈。那我就暂时承认你说的对,我只问你,你能治好这老头的病吗?” 按照医生的职业道德来说,是不能守着病人讨论他的病情。 不过现在崔教授已经快要被气的暴走了,再加上老乔治半死不活的也听不到别人在说什么,索性斩钉截铁的说:“不能。老爵爷的脉象显示,他身体的各器官都已经严重衰竭,没有一丝生机了。我们韩医有云,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五脏六腑……” 楼兰王抬手,打断了他的话:“我没兴趣听你们韩医云什么,你是说老头已经无药可救,只能躺在这儿等死了,对不对?” 崔教授嘴角抽了好几下,重重点头:“对,老爵爷绝无生机了。” 楼兰王冷哼一声:“哼,可我要是把他救活了呢?” “决不可能。” 崔教授摇头:“你要是能把他救过来,我、我拜你为师!” 崔教授是南韩的国医泰斗,手下徒子徒孙无数,只有别人磕头求菩萨的拜他为师,这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他能说出这句话来,已经表示他相当愤怒了。 楼兰王却说:“拜我为师?我是不会收你这种废物徒弟的。你若输了,就自抽两个嘴巴好了。你要赢了,无论你有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你。” “你!” 崔教授老脸开始发黑。 楼兰王却不理他,问阿三:“我要的东西全了没有?我没多少耐心的。” 阿三连忙看了妮儿一眼,随即说道:“我去看看!” 阿三装模作样的在外面墨迹了几分钟,用托盘端着楼兰王要求的东西走了进来。 妮儿轻轻叹了口气,说道:“还请楼兰莫莫妙手回春。” 崔教授不再说什么,只是狠狠瞪着楼兰王,看她是怎么让老乔治起死回生的。 楼兰王走到窗前,看着老乔治头也不回的说:“我需要几个人来帮我。” 阿三连忙走过去:“女士,需要我做什么?” “你把他扶起来,让他半坐在你怀里。” 楼兰王说着,转身指着高飞:“你过来,听我的吩咐。” 刚要抽烟的高飞只好装起烟盒,走到了窗前。 看了看被阿三放在案几上的托盘,楼兰王又对崔教授说:“你,别站在那儿看热闹,过来帮我端着托盘。” 堂堂的韩医圣手,被一个修女这样指使,崔教授登时勃然大怒,嘴唇哆嗦着指着楼兰王,却说不出一个字。 妮儿真担心会把他给气死,连忙说:“我来吧。” 郑燕西却抢先说道:“还是来吧。” 说着,抢先端起了托盘,走到了高飞身边。 楼兰王看了她一眼,淡淡的说:“谁来端盘子也可以的,这又不是技术活――你,那谁的丈夫,有没有见过猪生病不吃食,兽医只好给它嗓子里插根管子给它喂食?” 听楼兰王这样说后,高飞总算明白了:搞了半天,楼兰王要来的这些东西,就是为了给老乔治像喂猪那样强灌食。 妮儿听她把自己爷爷形容为是猪,也真怒了,正要发作,高飞却对她摇了摇头,笑嘻嘻的说:“灌食嘛,这又不是什么技术活,是个人就能做得来。” 楼兰王就像怕在给老乔治灌食时会弄自己一身,走到沙发面前坐了下来,轻描淡写的说:“十五秒钟之内,把这碗稀粥灌进他胃里,记住,必须得在十五秒内,要想治好他,只有这次机会,要不然他就死定了。” 第742章 老乔治康复了! “这么短的时间内?不怕把他给呛死?” 看着那一大碗稀粥,高飞觉得楼兰王玩的有些过了,还真有可能会把老乔治给呛死。 楼兰王反问:“想不想他活下来?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 “你是,你们全家都是。” 高飞叹了口气,伸手掐住已经昏迷不醒的老乔治下巴,稍微一捏强迫他张开嘴,从托盘内拿起塑料管子,就插了下去。 老乔治虽然在昏迷中,可他喉咙里被插了根管子后,身体还是做出了本能反应,开始咳嗽着挣扎。 “让他保持安静!” 楼兰王低喝一声,阿三赶紧抱住了老乔治的双手。 看到爷爷昏迷中还那样难受的样子后,妮儿的泪水再也忍不住的淌了下来,狠狠瞪着楼兰王,看样子等会儿老乔治要是没啥反应的话,她会把这个修女干掉。 就用同样的方式给她灌食,活活的把她给撑死! 别以为妮儿长了张善良清纯的脸蛋,就没有杀人的狠心了,别忘了人家在家族利益面前,曾经把亲儿子也舍得下的。 崔教授却没生气,眼里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好像明白了什么。 在楼兰王的遥控指挥下,高飞麻利的把漏斗安在胶皮管上,端起稀饭就倒了下去。 真像兽医给猪灌食那样,稀饭顺着管子哗哗的淌了下去。 老乔治的反应却越加激烈了。 当然,他已经咳嗽不出来了,甚至连鼻音也发不出,只是拼命的挣扎,搞得阿三很紧张,全力把他抱在怀里。 看着漏斗中的稀饭呼呼往下淌,老乔治身子猛地一抽一抽的,高飞都有些不忍了:恐怕今天就是老乔治归天的日子。唉,一代金融大家,以这样的方式呜呼,相信被他荼毒过的东南亚人民在得知后,肯定会欢呼雀跃不已吧? 不过莫邪征东这女人也够毒的,明明这次是因为妮儿抢了她驸马才来杀人的,却用这种卑鄙方式,老子还被迫做帮凶…… 就在高先生心里诽谤不已时,老乔治的反应更加剧烈了,两根腿猛地抬起狠狠砸窗,阿三都快按不住他了,高飞只好抬起一只脚,按在了他腿上。 妮儿的泪水流的更加畅快,当漏斗中最后一些稀饭淌下管子后,楼兰王忽然低喝一声:“拔掉管子!” 高飞下意识的,抬手抓主管子,就从老乔治嘴里抽了出来。 “咳!” 老乔治猛地大声咳嗽出声,张嘴就喷出了一口稀饭,把端着托盘的郑燕西喷了一脑袋。 绿豆熬成的稀饭本来是绿颜色的,但被老乔治喷出来后,却变成了黄黑色,还夹杂着血丝,要多么恶心,就有多么恶心。 郑燕西扔掉盘子,尖叫一声转身就跑了出去。 “咳,咳!” 老乔治继续剧烈咳嗽,刚灌进去的稀饭,被他吐出了一大半。 不过稀饭的颜色到了后来后,却变得正常了一些。 “咳――难受死我了!” 咳出最后一口稀饭后,老乔治大声申银着喊了一句,睁开了眼睛。 已经泪流满面的妮儿,看到爷爷竟然睁开眼睛后,也顾不得窗上满是恶心的呕吐物了,欣喜若狂的扑了上去,一把推开阿三抱住了他,尖声叫道:“爷爷,爷爷,你终于醒了!” 老乔治回到纽约的第三天,就已经昏迷不醒了,无论那些大夫用什么治疗手段,他都直愣愣的装死人,只能靠着输液来维持老命。 可现在,他却睁开眼,说他老人家是多么多么的难受。 最主要的是,他那张死灰色的脸上,竟然浮上了一抹红晕。 生机。 这就是生机,崔教授这个韩医大国手能确定,就像见了鬼那样瞪着老乔治,嘴唇颤抖的就像苍蝇在挥动翅膀。 “哎哟,难受死我了……饿,我饿了,要吃饭。” 老乔治大口大口的喘息着,喊饿。 “好,好,你想吃什么?” 狂喜的妮儿转身,看着楼兰王:“楼兰莫莫,我爷爷能吃什么?” 楼兰王依旧淡淡的说:“稀饭,炖烂了的面条,现在他的胃只能消化这些玩意。要想吃肉,最少得在三天之后。” “好,那就面条。阿三,快去!” 随着妮儿的大声吩咐,阿三脚下生风,带着一身的腥臭一溜烟的去了。 高飞就算再傻,也能看出老乔治已经从鬼门关内爬出来了,可他还是不敢相信,让那么多世界名医都束手无策的老死病,竟然被一碗绿豆饭给治好了。 难道,楼兰王在稀饭里偷偷洒了修罗胆? 修罗胆,真有这么神奇的功效? 以后老子在遇到快死之人时,是不是也用这种办法救人? 这可是最为经济实惠的办法了,只是不知道楼兰王有没有那么多的修罗胆来糟蹋……就在高飞幻想有一天他也许会成为一世界名医时,楼兰王又发话了:“给他一杯温水,让他漱口。” 妮儿问道:“这也是治疗方案之一吗?” “不是,我只是受不了他嘴里脏兮兮的样子。” “哦。高飞,快点,给爷爷去倒水。” “好的。” 想到老乔治活过来后,能帮自己女人和儿子撑起一片天,高飞也开心了起来,屁颠屁颠的去倒了杯温水过来。 亲眼见证爷爷奇迹般的恢复,妮儿欣喜若狂中再看向楼兰王时的眼神中,已经带有了‘再生父母’的感激,只是想到刚才还曾经那样仇视人家,又有点不好意思,只好给高飞使眼色,暗示他先带女神医,还有崔教授俩人去客厅,她得给爷爷收拾一下。 对妮儿的这个请求,高飞自然无法拒绝,很客气的请楼兰王三人移步到客厅内。 “你们的洗手间在哪儿?” 进来后连手都没露一下的楼兰王,在来到客厅时冷冷的问高飞。 “哦,请跟我来。” 高飞知道,楼兰王这是要找地方和自己单独说点什么,对脸色有些苍白的崔教授点了点头,走向了洗手间那边。 跟着高飞拐过走廊后,楼兰王就停住了脚步。 高飞倚在墙上,叹了口气直接问道:“说吧,我听着呢。” 楼兰王拉下脸上的黑纱蒙面,露出了她那张惊世绝艳的脸,不过却没有一丝笑脸,冷冰冰的就像雕像,一点也不像平时故意发嗲的样子:“我已经知道是谁泄露的天堂病毒了,也去过破军在内华达州死亡谷内的分部了,不过有人提前通知了他们,等我赶去时,那儿已经空无一人了。” 是谁泄露的天堂病毒,高飞不感兴趣,反正他也不认识楼兰王在外面那些手下,只是对她查出破军分部有些惊讶:“你是怎么知道破军分部在死亡谷的?” 楼兰王淡淡的说:“柳崇山告诉我的。” “柳崇山?你也认识他?” 高飞眉头微微一皱。 那天高飞在咖啡店和柳崇山见面时,老柳明确告诉他说,俩人能不能合作干军火买卖,就是研制、生产并销售生化炸弹,当时高飞直接拒绝了。 高飞拒绝的原因很简单,除了他不想做这种遭天谴的生意外,最重要的就是知道楼兰王在追查天堂病毒泄露一事。 高飞坚信依着楼兰王的能力,早晚能查到破军头上,毁掉天堂病毒。 所以说呢,柳崇山那个生化炸弹的生意,可以说是有赔无赚,只有傻瓜才会合作。 不过当时高飞却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柳崇山,因为老柳对他也隐瞒了许多他想知道的事。 人们之间的互相交往,是以相互坦诚的深浅来决定的,既然柳崇山在某些事上瞒着高飞,那高飞又凭什么把这些告诉他? “他那样的人还没有资格被我认识。” 楼兰王酷酷的说完,眉梢间又有了高飞所熟悉的荡漾之意:“不过那天在咖啡厅,你们说话的声音也太大了些……” 她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明白了过来:“你在追踪我!” 楼兰王嘴角微微翘起:“恰好碰上而已。” “骗鬼去吧。” “我就是追踪你,你能把我怎么样?” “不能。” 高飞闷闷的问:“那我撒尿时,你有没有在旁边看着?” 楼兰王咯的一声笑,让空荡荡的洗手间猛地一亮,声音变得又腻,又嗲:“看了,和书上描绘的略微有些不同,要丑陋很多。我这才发现,你每次完事都得稍等片刻,然后再哆嗦几下,一脸惬意的样子,那模样看起来很恶心呢。” 高先生老脸一红:“不要脸!敢坏我清白,我和你拼了!” 楼兰王抬手挡住冲过来的高飞,笑道:“行了,别装模作样的了,很奇怪你会脸红。说正事,你绝对猜不到是谁泄露了天堂病毒。” 推开楼兰王的手,高飞一脸的悻悻:“是谁?干我屁事。” ―― 妮儿安顿好老乔治,重新换了一身衣服来到了客厅内,就看到修女到背着双手静静的站在窗前,高飞脸色有些阴沉的坐在沙发上吸烟,崔教授和郑燕西俩人,则坐在另外一张沙发上,低垂着眼帘默不作声。 四个人都没有说话,气氛有些古怪。 受到这种气氛的感染,妮儿的笑容僵硬了一下,随即恢复了正常:“抱歉,我来晚了。” 崔教授从沙发上站起来,强笑着说:“妮儿小姐客气了,令祖今天康复乃是大喜事,崔昌宰在这儿恭喜了。” “谢谢崔教授。” 妮儿走过去拿起水壶,亲自给崔教授满了一下水道谢:“这些天为了爷爷的病情,让你劳心了。” “为病人排忧解难,职责所在,当不上一个谢字。” 崔昌宰摆着手,眼角瞥了眼窗前的楼兰王,压低声音说:“妮儿小姐,令祖如今已经康复,也是我该离开的时侯了,再见。” 妮儿知道崔昌宰现在没脸留下了,也没勉强:“好的,我已经让管家略备薄礼,还请崔教授笑纳。” 崔昌宰也没说不要,笑了下给郑燕西使了个眼色正要走,却听楼兰王说:“等等。” 第743章 得饶人处且饶人! 崔昌宰的脸色马上就是一变,却装做没听到那样,给郑燕西使了个眼色,快步向门口走去。 楼兰王转身,冷冷的说:“我说,让你等等。” 崔昌宰这才停住脚步,缓缓转身,强迫自己挤出一丝笑容:“女士,你有什么事吗?” 楼兰王毫不客气的讽刺道:“久闻南韩人的记忆最是超群,能考证出几千年的中医是韩医的一个分支,还能在你们的国土上找到屈原的故乡旧址,那么崔教授实在不该忘记,你还欠我一个赌债。” 崔昌宰的脸,马上就从白变青了。 崔昌宰不愧是韩医的泰斗,在看到高飞给老乔治灌食时就想到了什么,尽管仍然没想通这是怎么回事,却能在老乔治向外吐稀饭时,确定他已经好了。 也知道自己这次打赌,打输了。 更想到楼兰王曾经告诉过他说,他要是输了的话,要自抽两个大嘴巴,以惩戒他对中医的侮辱。 在老乔治治疗结束后,崔昌宰就想偷偷的离开,可他不敢不告而别,那样不但会得罪乔治家族,也丢了他大神医的面子,所以只能在心里期盼着,楼兰王能忘记那个赌约,毕竟他老人家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自己抽自己耳光,那让人情何以堪啊。 崔昌宰倒是想装做没事人,楼兰王却不想就这样放过他。 “女士,我已经认输了。” 面对咄咄逼人的楼兰王,崔昌宰脸色阴晴不定的呆愣片刻,很快就想到应对方法:“当初我和你打赌,只是以医术的角度上和你切磋,更是为了病人着想。” 他先说打赌是为了切磋医术,再说是为了老乔治着想,就是要把妮儿给拉进来,帮他求情。 崔昌宰不相信,妮儿会眼睁睁的看他难堪。 果然,妮儿说话了:“楼兰莫莫,崔教授说得不错,他是为我爷爷的病情着想,所以才对你的治疗方式提出质疑……说起来,这一切都是为了我,那就由我来向郑重道歉,希望你能原谅。” 妮儿说着,正要弯腰鞠躬道歉时,楼兰王却说:“慢着。妮儿小姐,我可以理解你当时的心思,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但这位崔教授嘛,呵呵,他那些胡说八道的话却很让我生气。技不如人也就罢了,凭什么还轻视、污蔑别人的治病方式?所以,这笔债不能勾销。” 妮儿愕然,没想到楼兰王会这样倔犟,非得让崔昌宰出丑不可。 其实在她心里,崔昌宰可以说为了老乔治的病是鞠躬尽瘁了,就算期间说了些不该说的话,但却只是以单纯的医术角度来论证,远远没必要上升到让崔昌宰自己打脸的高度。 更何况,她也代替崔昌宰道歉了,楼兰王再这样不依不饶,那就有些过了。 只是看在楼兰王治好了爷爷病情的份上,妮儿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看向高飞,希望他能站出来,帮着说几句好话。 高飞倒是不负众望的站了起来:“楼兰、楼兰修女说的没错,这位崔教授今天要是不接受赌输了的惩罚,以后还会见人胡说八道说什么中医是韩医一支的屁话,所以我觉得为了给他长点记性,应该按修女的要求去做,这可能就是佛门中的当头棒喝吧。” 听高飞这样说后,妮儿有些着急:“高飞!” 高飞却转过了头,不再理她了:你让我说话,我说了,剩下的我就不管了。 看到妮儿求情也无效后,崔昌宰发青的脸色开始发黑,气的声音都开始发颤了:“修、修女,我们国家有句俗话,叫做得饶人处且饶人……” 楼兰王冷冷打断他的话:“华夏古时蔡州褒信县有道人式棋,常饶人先,其诗曰‘自出洞来无敌手,得饶人处且饶人。’不知道这句话什么时候又成了韩国人的俗话了?” 再次被当众揭穿抢占别人文化的卑鄙后,崔昌宰羞愧的无地自容,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忽地高声叫道:“好,不就是自抽两耳光吗?我成全你了!可我也有个请求,那就是你必须得说清楚,你是怎么治好老爵爷的!” 用两记耳光,来换取自己从没有见过的一个方子,这绝对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韩国人果然是精明似鬼,无时无刻不在算计别人。 楼兰王冷笑:“你就是不想听,我也会告诉你的,免得你出去后和人乱说,中医只是巫术,只是误打误撞治好了别人。” “行,那我希望你能让我心服口服!” 崔昌宰用力点头,抬手就要抽自己耳光时,郑燕西却抱住了他的胳膊:“舅舅,让我来替你吧。” 不等崔昌宰说什么,郑燕西抬手就狠狠给了自己两个耳光。 这孩子仿佛也为舅舅的无耻而感到没脸了,所以这俩耳光抽的很重,清秀白白的右脸马上就肿了起来,嘴角也有血丝淌下,喘着粗气问道:“修女,由我代长辈受过,这总可以了吧?” 看到外甥女把自己抽成这样,崔昌宰是又疼又愧,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当然很清楚外甥女为什么要替他自抽耳光,如果他这个韩医第一圣手自抽耳光的话,不但他的威信从此一落千丈,还代表着整个韩医都遭到重击。 而郑燕西就无所谓了,她虽然是郑东平的女儿,被人奉承为小公主,自抽耳光也很丢人,可相比起韩医被人鄙视的后果,要好上太多了。 楼兰王却不为所动,淡淡的说:“你算个什么东西,有资格代表韩医。” 郑燕西眼神一黯,却没有说什么,只是推开要阻拦她的崔昌宰,抬手狠抽自己耳光,一刻不停,眨眼间就抽了十几下。 看到郑燕西疯了似的自抽耳光,妮儿想劝却不知道该怎么劝,崔昌宰嘴唇哆嗦老脸开始发白,高飞始终看着窗外一副事不关己,楼兰王却像眼瞎那样没看到――没有谁说话,客厅中只有清脆的耳光声响起。 很快,郑燕西的脸颊就肿了起来,血渍顺着嘴角淌下滴落在洁白的衬衣上,就像一朵朵盛开的红梅。 她的动作越来越慢,眼光也已经开始变得呆滞起来,却仍然能咬着牙的坚持。 当崔昌宰再也看不下去,正要扑上去拦住郑燕西时,楼兰王终于说话了:“算了。” “谢、谢谢!” 郑燕西放下手,身子一个踉跄,崔昌宰赶紧把她抱在怀里,又愧又怒的叫道:“燕西!” 郑燕西勉强笑了下,很想说她没什么时,双眼一翻却昏了过去。 “燕西!” 崔昌宰赶紧把她抱在沙发上,搭手一试她的脉络,确定他只是暂时昏迷后才放了心,随即抬头狠狠瞪着楼兰王,好像一只伺机捕杀猎物的老虎。 妮儿赶紧喊人:“辛格,快,快把燕西小姐送到卫生室!” 阿三马上带着两个女菲佣冲了进来,抬着郑燕西去卫生室了。 看着胳膊垂到地上的郑燕西,高飞若有所思:没想到这个小阿飞到有几分骨气。 就像知道高飞在想什么那样,楼兰王也说:“看来韩国人也不全是盗世欺名之辈,最起码这年轻一代还是很有骨气的,比一些不要脸的老混蛋强好多倍……站在我的角度上来看,韩国有这样能忍辱负重的优秀人才,绝对是一个对别国的未来威胁,应该把这种威胁扼杀在摇篮中才对。” 妮儿一愣,下意识的和高飞对望了一眼。 崔昌宰眼中的怒气却攸地消散,继而带有了恐惧神色:这个神秘的修女,竟然对郑燕西有了杀意,而且还在挑拨妮儿和高飞,提醒他们要想为自己国家做点事的话,那么就把郑燕西先干掉,别让她日后成为韩国的人才。 感觉手足发凉的崔昌宰,绝望的大叫道:“修女,你不要欺人太甚!” “你总算没有说,韩国俗话说得好,别欺人太甚了。” 楼兰王晒笑一声:“好了,我也就是说说而已,那么懂事聪慧的孩子,还真舍不得她会出现什么意外。” 这时候,妮儿也猛地意识到刚才产生要趁机灭掉郑燕西的想法,只是中了楼兰王的蛊惑,惊诧于她在不知不觉就能引领自己思维的同时,赶紧岔开了话题:“楼兰莫莫,还请你为崔教授讲述一下,你是怎么用那种方式来治疗我爷爷的。” “听好,我只说一遍。” 楼兰王扫了崔昌宰一眼,淡淡说道:“你该知道人体五行吧?” 中医讲究,人体就是一个小宇宙,肝脏为东方,主风,属于五行中的木;心为南方,主热,属木;脾为中央,主湿,属土;肺为西方,主燥,属金;肾为北方,主寒,属水。 五行相克,又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五行相克为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这些都是中医的常识,韩医泰斗崔昌宰当然很清楚,高飞也略知一二,倒是妮儿被什么金克木,木生火这些术语给搞得头昏脑胀。 “老乔治在得病之前,就为某些事而劳心,心又主思想,从而造成心功能受损。而心在五行中主火,功能受损后邪火上升,从而使排出的血液带火,损伤了人体造血却器官肝脏。肝脏在五行中是属木的,木最怕的就是火。心火烤着了肝木,肝木燃烧殆尽后又点着了胃土。” 楼兰王顿了顿,才继续说:“胃是属土,被火烘烤后变焦――就像一块长庄稼的土壤,被大火烤焦过后,会不会寸草不生,生机全无?” 听到这儿后,崔昌宰猛地幡然醒悟,叫道:“我知道了!胃土全无生机后,仍然在接受肝火的荼毒,越发承受不了,从而让人厌食,无法接受食物。人不吃饭后,体能大肆衰退,但心火,肝火却不减少。身体为了自保,只能命令五脏六腑暂停正常运转,造成了各大器官衰竭,老化的假象!” 第744章 我是被迫的! 无可否认的是,越发先进的医疗机械,能够让西医在第一时间就能诊断出人体内哪个器官除了毛病。 诊断出老乔治的各大器官都衰竭,开始老化后,西医专家就断定他无药可救了,因为仪器是不会骗人的,只是仪器却不会告诉医生,器官也会假死,籍此来保护身体。 崔昌宰在给老乔治把脉时,从脉象上诊断出老乔治身体中气还算可以,不该出现身体各大器官老化衰竭的现象,甚至他都想到过这是某器官受损后,身体引起的本能反应,从而造成人体器官有可能的假死。 可惜的是,崔昌宰通过诊断能怀疑器官假死,却想不出该怎么分辨器官是否假死,更不想冒险用他所知道的某些偏方来治疗。 治好了还好说,一旦老乔治死在治疗过程中,崔昌宰也担负不了这个责任,所以开出的药方全部区域保守治疗,就是拖延。 但楼兰王却不同了,她在诊断出老乔治体内的病因后,很果断的就采取了有效措施――反正就算把老乔治治死,也没啥了不起的,她也不会为此内疚,更不怕妮儿会找她麻烦。 楼兰王让高飞给老乔治灌食绿豆稀饭,就是用绿豆来扑灭胃部上的火。 绿豆稀饭是水,绿豆又属寒性,这两样加起来恰好是烈火的克星。 被烘烤的胃土遇到稀饭后,火焰马上就被浇灭,冷热相击引发胃的剧烈反应,老乔治这才吐出了大部分的稀饭。 在他强烈呕吐时,已经处于假死状态或者说休眠状态的各大器官,都受到了刺激,从而苏醒了过来。 就像重启程序的电脑那样,苏醒过来的各大器官,马上就进入了正常运作状态,尤其是主水的肾脏,更是重启灭火的功能,把老乔治的心火扑灭,惊醒了他的思想,使他在昏迷数天后,升起了极强的求生欲。 总之,一碗绿豆稀饭能把老乔治从鬼门关上拉回来,也唯有楼兰王这种拥有高深内功的人,才能通过把脉确定他的器官是处于假死状态,只需重新激活就是了,就像电脑的一键还原,简单又快速,却不是崔昌宰这种水平的韩医所能把握的。 彻底领悟到楼兰王救人时的手段后,崔昌宰在心服口服的同时,也是大汗淋漓,抬手给了自己俩耳光后,又深深鞠躬:“崔昌宰今天受教了。” 谁也无法保证,崔昌宰以后再遇到这样的病例后,一碗绿豆稀饭治好病人后,会继续吹嘘这是韩医的伟大。 可韩国人能够在学到新的知识后,马上就虚心求教,并在以后深加研究的姿态,却是这个民族能够在二战后短期内崛起的重要原因之一。 世界上任何一个强者,都有着别人无法否认的优点。 有时候,厚脸皮就是一种强大的手段,对此高飞倒是深有感触。 华夏几千来所追求的儒家风度,饿死不吃嗟来之食气节,尤其是到了明清两代,更是缩关闭国,夜郎自大,致使华夏几千年的中心之国国力严重后退,在以经济、科技为重心的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了制约国力富强的一大缺陷。 君不见,某些官员为了面子而掩饰真相,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却丝毫不顾百姓的感受? 扯远了,书归正传。 看到崔昌宰能够放下面子自抽耳光,楼兰王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淡淡的说:“没什么,你走吧,以后注意自己那些惹人厌的言论就行了。” “是。” 就像一个遵从长辈命令的后生那样,崔昌宰恭敬的再次鞠躬后,也没和妮儿告辞,径自转身出了屋子。 不大的工夫,高飞就看到阿三带人把郑燕西抬上了车子,崔昌宰亲自开车很快就驶出了庄园。 通过崔昌宰对楼兰王前倨后恭的态度,妮儿终于意识到这是一位盖世神医了,很自然的就起了招揽的意思,吩咐手下准备延迟的午餐后,客气的问道:“楼兰莫莫,请问您现在供职那座教堂?” 楼兰王也不想隐瞒什么了,摘下蒙面的黑纱说道:“我不是修女,只是以修女的身份来给你爷爷看病的。” 妮儿就已经是世界上一等一的美女了,可在看到楼兰王的庐山真面目后,还算有了短暂的心神失控,被她的美丽所震惊,喃喃的说:“没想到你这么美……你,不是华夏人吗?” 在楼兰王因为崔昌宰无知的践踏中医而非得惩罚他时,妮儿就以为她是高飞那样的华夏人。 可当楼兰王摘下蒙面黑纱,露出她的高鼻梁、淡蓝色的眼睛和雪白的肌肤后,妮儿才知道她不是华夏人种。 楼兰王垂下眼帘,淡淡的说:“以现在的世界版图来看,我应该是华夏的少数民族吧?但我从没有承认过,我是华夏人,我只是特别推崇中医,因为我祖上的医术,就是脱胎于古老中医的。” 对于楼兰王究竟是哪儿人,妮儿倒是不怎么关心。 她只关心,这个美丽的女人能不能为她所用。 如果有这样一个精通中医的家庭医生,那可是一件相当拉风的事,所以妮儿在从楼兰王的美丽中清醒过来后,马上就拿出了支票,蹭蹭蹭在上面写了一个数字,刺啦一声撕下递了过去:“还请楼兰女士笑纳。” 支票上,是一千万美金,正是妮儿在广告上所承诺的医疗费数额。 楼兰王倒是没有客气,接过来就收了起来。 妮儿松了口气,瞥了眼一直默不作声的高飞,笑道:“楼兰女士,我有个不情之请……” 她还没有说出想说的话,楼兰王却摇了摇头:“对不起,妮儿小姐,我是不会和你签订家庭医生合同的。” 妮儿笑容一僵,却接着就恢复了正常,语气中带有失望:“哦,那恕我冒昧了。” “其实我这次来,除了给你祖父看病外,还有一个原因。” 楼兰王说着,抬手指着高飞:“我是来找他的。” “你找高飞?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妮儿一愣,看向了高飞。 高飞仍然趴在窗口上看着外面,就像一个聋子那样。 楼兰王嘴角微微翘起,缓缓的说:“他其实是我的未婚夫。” 妮儿眼睛猛地瞪大:“什么,他是你未婚夫,我怎么不知道!” 天底下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接受一个漂亮女人跑进自己家里,指着自己儿子他老爹,说这是他未婚夫的现实,妮儿同样如此。 “让他来和你解释吧。妮儿小姐,我想洗个澡,换身衣服。” 楼兰王说话的声音很平淡,却带着让人无法拒绝的气势。 妮儿呆望着楼兰王,愣了很久后才点了点头:“好,我这就去安排。” 她能保持冷静,是因为她很清楚,她和高飞之间是没有婚约的。 再说了,她一直瞒着高飞有了小凯撒,又是两年多没见面,人家有了未婚妻也是很正常的。 只是妮儿无法接受,高飞的这个未婚妻――竟然比她还要漂亮。 她一直以为,高飞会和沈银冰走到一起的,心中也早就接受了沈银冰。 楼兰王被阿三带走了,妮儿慢慢的坐在沙发上,双眼无目的的盯着地毯某处,过了很久才喃喃的问道:“高飞,难道你就不想说点什么吗?” “唉。” 高飞叹了口气,转过身倚在窗口上看着妮儿:“我和她之间的破事,你最好不要知道,因为她的身份,来历都代表着危险,甚至连我都没有搞清楚她到底算是什么人。我只想告诉你,当初我成为她未婚夫是被迫的。” 妮儿不信的笑了笑,抬起头:“还有人能强迫到你?你以为我不清楚你有多厉害吗,连眼镜都说你是当之无愧的兵王,或者说是杀手之王的。” 高飞淡淡的说:“以前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以为没有谁能用武力来强迫我。但我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这个世界上比我强大的人太多,只是我以前没遇到罢了。” “太多是多少?” “大概,大概有三五个吧。” “那个楼兰呢,算不算是最厉害的?” “她是一个无敌的存在。” “这我就放心了。” 妮儿松了口气,语气落寞:“我能看得出,她看你的眼神中带有我想你时的爱恋,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无敌的女人陪伴你,你这辈子都能快乐的,注定要取得更大的成就。” “她只是利用我。” 高飞苦笑了下,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妮儿,现在老爵爷身子既然好了,那么我就能放心的离开了。你别担心小凯撒,等你这边彻底安稳后,我就会把他送到你身边――对不起,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妮儿双眸中浮上水雾,笑着摇头:“你没有对不起我,因为我无法嫁给你。我只是希望,你任何时候都能记住,在美国,还有你的女人,和你的儿子。” 高飞的嘴角狠狠抽了几下,扔掉手中的烟卷,快步走过来一把将妮儿搂在了怀中,捉住了她的嘴唇。 妮儿马上就有了疯狂的回应,一边用力吻着,一边撕开了他的衬衣。 想到自己儿子老爹是别人的未婚夫,还是那种强大到无敌的超级变态后,妮儿很是凄苦,愤怒,在和高飞纠缠到一起后,很快就把这些化作了某种力量,抱着他就滚到了地毯上。 呜,呜呜! 窗外传来割草机修剪草坪的声音,时急时缓。 女菲佣劳拉推着割草机,在草坪上慢慢的走着,眼睛盯着割草机快速运转的驱动杠杆,一上一下,越来越快,让她想到了辛格半夜偷偷溜进她房间后,做的某一件事情,使她的呼吸逐渐加快,眼神发亮。 草坪很大,割草机杠杆活塞般的运动时速度虽然快,可修剪完后还是用了大半个小时,等她关掉开关后,失去动力的驱动杠杆才猛地一顿,随即停止。 第745章 高飞的新助理! 阿三带着楼兰王来到了城堡的餐厅内。 餐厅也很大,摆了一张长条桌,足有七八米长,可以同时供二十多个人用餐。 不过却只有两个人,坐在冲门中央位置的高飞,和在他左首下的妮儿。 高飞已经换上了一身正装,银灰西服白衬衣蓝领带,稍微长了点的头发还打了摩丝,看上去油头粉面的好像纨绔子弟那样。 妮儿却穿着露出雪白双肩的淡紫色礼服,金色的秀发盘在透顶,静静的坐在那儿,微微含笑,无论是气质还是长相,都把‘贵妇’这个名词诠释的淋漓尽致。 长条桌上直摆了三个人的餐具,分别放在三个银盘中,中央位置却放了几个银烛台,几只被点燃的蜡烛烛火,随着楼兰王走过来时带起的微风,左右摇摆了几下。 大白天的点蜡烛,好像有些浪费,却无疑能平增些许气氛,比方浪漫,和凝重。 有一种女人,无论她穿什么样的衣服,都能让这件衣服显得高贵典雅,与众不同,楼兰王就是这样的女人,一身浅白色的ol小套装,让她变成了一个都市总裁女郎,与穿着修女服时的冷漠截然不同。 看到高飞大马金刀的坐在正中,妮儿这个东道主在旁边后,楼兰王眼里就闪过了一抹讥讽。 她能猜出这是妮儿的主意。 妮儿是用这种方式来告诉她:不管你有多么强大,高飞才是无法代替的王者!你,只能坐在他身边,甚至连左边都没有资格。 在华夏几千年的传统文明中,左边才是主位,像什么男左女右啊,左文右武啊,左青龙,右白猫啊等等,无一不再突出左边的尊贵。 楼兰王还能猜出,其实高飞才不在意这些虚的。 当初在地下楼兰古城,见识到楼兰王那么牛叉后,他还不是也没把女王阁下的尊严当回事? 他之所以按照妮儿的吩咐去做,只是因为要离开她,不想违逆她的意思罢了。 楼兰王神色坦然的走到高飞右手边,冲对面的妮儿甜甜的一笑,坐了下来。 那笑容,就像一块在糖汁内泡了十几年,被油一烹后能把人甜到牙掉的山药,让妮儿静心烘托出的庄重气氛,荡然无存。 “唉,高飞说的没错,这个女人就是个妖怪,严肃时让人心惊胆颤,刻意温柔时却又能让人如沐春风。” 妮儿心中叹了口气,只能报之以笑:“楼兰小姐,你穿修女服的样子,可不如你当前的样子好看。” “无论什么样子,都只是一具死后化为灰飞的皮囊而已。” 楼兰王拿起一个刀叉,瞥了眼高飞收起笑容,淡淡的说:“不过我们最好是珍惜这具皮囊,不要见缝插针的随时放纵自己,须知道在中医中,那方面过频了会损伤肾精。肾通髓,髓通脑,肾精不足的后果,不但能伤身体还会影响人的智力,变成个傻瓜。” 听楼兰王这样一说后,妮儿小脸腾地通红,就知道最近和高飞的过度放纵,以及刚才那番鏖战,都被人家看出来了,心中顿时羞愧无比,赶紧低下了头心中抱怨:可恶的中医,果然能从面相上看出什么! 高飞倒是一脸的坦然,举起酒杯,把头仰到四十五度角,盯着琉璃吊灯好像诗人那样的轻吟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吃糟糠!” “狗屁不通。” 楼兰王低声说了句和她身份,气质都不匹配的粗话,也端起了酒杯看着妮儿:“妮儿总裁,高飞都和你说清楚了吧?” 提到正事后,妮儿很快就恢复了自然:“说清楚了,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尽管说。” “我不知道你要让高飞去帮你做什么,我只想告诉你,他现在已经是我们乔治家族,和英国杰拉德家族在十天后的谈判代表了。” 妮儿脸色渐渐变冷:“在这些天中,我不希望看到有人来打搅我们的幸福生活。” 楼兰王轻轻抿了下酒水,放下杯子说:“十天后,我会出现在庄园门口,和高飞一起去英国参与谈判。你放心,我会尽最大可能的帮他,让你们在这次谈判中获得更大利润。” 妮儿没想到楼兰王要求去参与谈判,下意识的看了眼高飞。 高飞一脸的无所谓,端着酒杯晃了一下:“我也很希望有个帮我提行李的。莫、莫征东女士,十天后你可以当我的私人助理,我想你会感到荣幸的。” 楼兰王眉梢一挑:“好,我很荣幸,高总。” 高飞喜笑颜开:“嘿嘿,荣幸就好,我这人是个热心肠,最喜欢让别人为我而感到荣幸了。来,喝酒,吃饭――你们两个谁会猜拳?压指呢?两只小蜜蜂也行啊,干喝酒多没劲。” 达成协议,各怀鬼胎的三个人,这顿饭吃的很尽兴。 “妮儿总裁,希望我们能再会。” 用餐纸擦了擦嘴角,楼兰王站起来,却拿出一个盒子放在了桌子上,淡淡的说:“这是我自己配制的养生药丸,男人服用后可以固守精元,损失的只是体力,却不会伤到身体。” 高飞一把抢了过去,打开后看着里面十颗黑黝黝的药丸,满脸不信的说:“真有这么神奇?不行,我可舍不得吃,这可是天下男人梦寐以求的好东西啊,如果能批量生产,绝对是财源滚滚,大杀四方!” “十天后,再见。” 楼兰王冷冷横了高飞一眼,转身快步走出了餐厅。 ―― “沈总,你的气色今天下午又差了很多,要不要我陪你去大医院检查一下吧。” 傍晚下班时,小宋脸上满是担心:“我已经和医院的同学联系过了,她恰好今晚值班,可以为你系统的检查一下。连续一周多了,你气色几次都、都不怎么正常。” “我没事,就是累得,不用去医院,我自己明白怎么回事。” 沈银冰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摇头又轻吸了下鼻子后,转移了话题:“刘小龙那边的进展怎么样了?” 看到沈银冰拒绝去医院检查身体,小宋也不好再说什么:“一切正常,这个刘小龙的能量很大,找来的建筑公司是华北地区最大的,听说承建过黄河大桥这样的大工程,却让他用来建厂,简直是大材小用。” 沈银冰笑了笑,淡淡的说:“这就是背景深浅的区别,羡慕不来的。” “是啊。” 小宋深有同感:“要说高董这次可算是走运了,凤山开发区招商局的王晨局长,又是他的朋友,给予他方便的同时,又向开发区为他争取了很多优惠政策。唉,像这样搞下去,想不成功都很难啊。” 小宋刻意提到王晨,就是委婉的提醒沈银冰,这个王晨对你很有威胁。 在小宋看来,沈总和高董那绝对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嬖人,无论是从哪方面来说,都是再也合适不过的了,任何人企图破坏他们的感情,都是一种犯罪行为。 而王晨为高飞独自留在冀南这事,现在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来了。 所以,察觉出这些天内沈总好像从没有主动和高飞联系过后,小宋就替她着急,担心他们俩人的感情又出现裂缝什么的。 沈银冰很明白王晨指的是什么,却仍旧淡然一笑,再次转开话题,说起了明天的工作安排。 她表面正常,心里却犹如刀割:小宋,你以为我不想和高飞好好的处吗? 我是真把他当做了唯一的靠山和寄托,可你知道吗,人家已经有儿子了,和妮儿有儿子了! 你让我怎么做,难道哭着喊着的去做他情人,求他一辈子来照顾我? 呵呵。 不知道沈总心中悲苦的小宋,在记下明天的工作安排后,发现她几次打哈欠流泪的,就催着沈总赶紧下班,天都黑透了。 沈银冰这次倒是听取了她的意见,收拾了一下东西后走出了办公室。 在路上随便吃了点东西后,沈银冰回到了家。 在打开房门后,甩到鞋子冲进了卧室,一下扑倒在窗头,急急的喘着从枕头下拿出了一些东西。 这是几个小瓶子,每个小瓶子里面都有一撮灰白色的粉末。 这里面装着的是忘忧粉。 按照孙叔叔的意思,这些忘忧粉是沈银冰在这段时间内的所需数量,可到现在为止,她才用了不到一小半。 被人利用小宋遭到暗算时,沈银冰恰好得知高飞有了个儿子的消息,这才自暴自弃的开始服食忘忧粉。 只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她就后悔了:她不想被忘忧粉挟持,她不想成为某些人的傀儡。 所以她要反抗,她要靠自己的意志力抵抗住忘忧粉:没有了高飞,她更该振作起来活出个样子让他看看才对,干嘛要自甘堕落? 沈银冰高看了自己的意志力,也小看了忘忧粉的威力。 无论她使出多大的毅力,哪怕故意把房门钥匙扔在下水道中(那样就回不了家,看不到那些忘忧粉了),在大街上徘徊到深夜,希望能被寒风减轻那种痛苦――可最终,她都不得不连夜找到开锁匠,重金聘请人家打开她的家门。 这是她第三次下决心戒掉忘忧粉了,已经坚持了整整两天。 可是小宋那番话,再次把沈银冰的信心击碎,使她再也不想忍受这种无法描述的痛苦,索性回家后就找到了这些东西,先解除痛苦再说。 沈银冰双手颤抖着,打开一个小瓶子,把里面的粉子倒在掌心,一把捂在嘴上吃了下去。 马上,一股子每次都能体验到,每次都无法形容的舒服,从心底深处迅速呈辐射状,消散在了每一根神经的末梢。 舒服,无法描述的舒服,充足,安静,祥和,让人忘记了所有的一切。 也不知过了多久,跪在地板上的沈银冰才长吸了一口气,缓缓睁开了眼睛,正要站起来时,背后神经却猛地一僵,猝然回头。 第746章 我需要权力! 从相术界的角度上来说,幼儿在1-3岁时,天灵盖不闭合,能够看到轻微蹦跳的现象,这就是小天眼,能‘看到’许多大人看不到的脏东西。 所以那个时段的幼儿有时侯会忽然哭泣,害怕,民间俗称是‘掉魂’,等他们天灵盖闭合后,小天眼也就关闭了,再也‘看’不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再也不会掉魂了。 人在小天眼闭合后,其实仍然保持着不用眼睛看,就能感受到某种危险的本领,这以科学角度来说,就是我们常说是第六感。 就像现在的沈银冰,在极度放松后刚要站起来,背后神经却猛地一颤,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危险,猝然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影。 一个身材不高,全身都是黑色的人影,就静静的站在卧室门口看着她。 夜晚,灯光晦暗,如果你在自己的家里,正在做某件不想别人知道的事情,却忽然有个人出现在你背后,你会是一种怎样的恐惧感? 沈银冰就是那种反应,瞳孔猛地收缩,脸色蓦然苍白,一下子就出溜到了地上,背靠着窗板颤声喝道:“是、是谁!?” “唉。” 那个不大的人影幽幽叹了口气,走进了卧室内:“小冰,别怕,是我,我是红姐。” 随着那个人走进卧室,沈银冰终于看清楚了这个人是谁。 颜红,这个人竟然是神秘失踪那么多天的颜红。 颜红穿着一身黑色的套裙,脸上仍然带着沈银冰所熟悉的亲切、关心和怜爱,只是她的眼神里却多了一丝沈银冰所陌生的诡异。 “红姐,红姐,你是红姐?” 沈银冰双眸睁大,满脸不信的闭上眼,用力晃了晃头,觉得这可能是在做梦,或者说是出现在了幻觉。 自从苏北山去世后,颜红对于沈银冰来说,已经上升到了贴心亲人的地位。 而颜红也没有辜负沈银冰的信任,为了她可以说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无论做什么事,都把沈银冰放在了第一位,更是替她遭到了暗杀,差点连小命也丢掉。 好不容易,在沈银冰的苦盼下,颜红身体痊愈了,可结果却又神秘失踪,被某个邪教用诡异的方式带走――那,成了沈银冰心中的痛,无时无刻不再盼着红姐回来。 现在颜红回来了,就在她眼前,真实的存在着。 沈银冰再次睁开眼时,颜红已经单膝跪在了她面前,张开了双手。 “红姐!” 沈银冰定定的看着颜红,确定这不是在做梦后,呜咽着叫了一声,就像走失的孩子终于看到娘亲那样,一下子扑进了她怀中,放声大哭。 这段时间,沈银冰过的很苦。 有高飞在的时侯,虽然俩人总是口角不断,但无可否认的是,沈银冰已经把他当做了精神、事业上的寄托,烦并充斥着,哪怕在孙叔叔那些邪教中人面前,她也没有害怕,反而为演戏骗过对方而暗中得意。 可惜好景不长,高飞就因事去了国外。 然后,‘噩耗’的就传来了:高飞和妮儿,竟然有了个儿子。 沈银冰觉得她一辈子都忘不了,高飞在说起他有个儿子时,语气里透出的自豪,和幸福,以及隐晦表达出的含义:沈银冰,哥们和妮儿有儿子了,咱们之间那就不可能了。 这个消息对于沈银冰的打击来说,绝对是致命的,致使她的心态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再加上小宋被人利用后让她真正服食了忘忧粉,于是就彻底的自暴自弃了。 当然了,自暴自弃过后沈银冰也后悔了,她想咬紧牙关打破被人控制的命运,所以才几次下决心要戒掉忘忧粉――没成功。 父亲和海伯已经去世,颜红失踪,被她倚为最后寄托的高飞又成了别人的男人,无法描述的孤苦让沈银冰再也无法承受重力。 就在她最无助的时侯,颜红却很神秘的出现了。 沈银冰能不想见到妈妈的孩子那样,扑倒她怀里放声痛哭吗? “小冰别哭,有红姐在,没什么大不了的。” 颜红紧抱着沈银冰,右手轻轻拍打着她后背,声音温柔似水。 如果此时旁边还有第三个人的话,就能看到颜红的嘴角在剧烈抽着,眼神里全是更加绝望的痛苦之色。 不过当沈银冰痛哭一大场后终于止住悲伤,抬起头来看她时,颜红的眼神中只剩下浓浓的溺爱了。 抬手擦了下小鼻子,沈银冰哽咽着问道:“红、红姐,这段日子你去哪儿了?” “起来说,地上凉。” 颜红把沈银冰从地上拉起来,俩人并肩坐在窗上,把她搂在怀里,望着屋角某个点喃喃的说:“还记得你去别墅的那个晚上吗?那晚我不放心你就去找你了。等我去了后,我看到你正和你早就过世的父母、童海说话,在他们的蛊惑下要服食某些东西,就觉得不对劲,刚冲进去阻拦你,可我却一下子昏了过去。” 颜红昏过去后,等她再睁开眼时,发现已经被几个人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几个看守着她的人中,有男有女,其中那个女的是小头目。 他们强迫颜红服食了忘忧粉,让她享受――为了得到定期供应的忘忧粉,颜红甘心全力配合他们,直到高飞出现之前,她都生活在一种极度的快乐充实中,无法自拔。 颜红被高飞救出后,高云华自告奋勇要带她和秦城城一起去京华,接受戒毒。 可在被‘押解’去京华的路上,颜红却在邪教的帮助下,借着解手的机会‘尿遁’了,搞得高云华很是无地自容。 颜红逃跑、重新回到邪教人手中的原因很简单,她中毒太深,已经离不开忘忧粉了。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以前没有服食忘忧粉时,如果有人想利用她,她宁可死也不会屈服的,但在品尝到了忘忧粉的妙处后,她的观点却全然改变了:就算宁可死,也不能离开忘忧粉。 没有品尝过忘忧粉滋味的人,永远都无法体验到那种快乐的感觉。 为了这种感觉,颜红不惜背叛所有人,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却一往无前。 颜红本以为,这辈子她都没脸去见沈银冰了。 因为她辜负了沈银冰对她的信任,变成了一个为了毒品而自甘堕落的女人。 可就在这时候,沈银冰也步入了她的后尘,甘心被那些人所控制。 这样一来,俩人就变成了战友…… 颜红这次来见沈银冰,就是被组织上派来的,委以重任,要协助沈银冰把北山集团做大,为组织发展而做出最大的贡献。 “小冰,我对不起你,我不配得到你的信任和好。” 讲完自己的遭遇后,颜红一脸的痛苦,双手板着泪水早就停止,木然发呆的沈银冰肩膀,泪流满面的说:“我承认,我这次出现是带着他们的命令来的,就是为了更大可能的利用你,榨取你的价值。甚至在必要时,还要强迫你对抗高飞。” 颜红说到这儿时,沈银冰的嘴唇哆嗦了下,却仍旧没有说什么。 吸了下鼻子,颜红喃喃的说:“小冰,我知道你现在可能在恨我了,恨我不该心甘情愿被那些人控制……可、可我没办法。小冰,我现在就听你说一句话,如果你觉得红姐我该死,我眉头都不会皱一下,立即死在你面前,来洗白我们本来的亲情!” 颜红说完,左手猛地一扯自己的上衣,露出了自己光洁如雪,丰满傲人的雄膛,右手中已经多了把刀子,闪着寒芒的刀尖抵在心脏位置。 看那刀子的锋利程度,相信只需稍微用力就能刺穿心脏的。 呆愣的沈银冰,仿佛被刀子闪烁出的寒芒刺激到了,打了个冷颤后抬起头看着颜红的眼睛,脸上带着让人心悸的镇定,犹如梦呓般的说道:“红姐,我还能相信你吗?” 颜红急急的道:“我把命都交给你了,我还要怎么做,才能让你相信,只要为了你,我会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 沈银冰伸手,轻抚着刀刃,眼眸开始慢慢的发亮,语气中多了中阴森:“现在我们的谈话,别人能听到吗?” 颜红马上说:“我发誓,他们已经确定咱们两个除了被他们控制外,已经无路可选了,根本没必要再窃听咱们的谈话。” “那我就放心了。” 沈银冰站起身,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望着外面灯光璀璨的夜景,淡淡的说:“你可以告诉他们,说我已经认命了,但我有个要求。他们要是不答应的话,我宁可死也不会接受他们控制的。” 颜红慢慢放下刀子,站起来问道:“什么要求?” “我要见他们的最高领导人,和他谈谈我的条件。” 沈银冰说着打开窗户,让寒风从外面扑进来,吹起柔顺的粉丝,声音冷的像冰:“我要求他们在一年之内不许命令我做任何我不想做的事,要为我提供我需要的人力,物力。我要在这一年中,竭力把北山集团发展成国际知名大企业。” 颜红皱了下眉头,掩上衣服走到了沈银冰身边:“你是想完成你当初执掌北山集团时的梦想――还想利用组织上的力量,来对付高、一个人?” “让北山集团傲立世间百年不倒,是我和我爸共同的心愿。让那个弃我如敝屣的男人后悔,受伤甚至痛不欲生,是我现在最大的心愿。我已经彻底被毁掉了,我也不想让他好过。嘿,嘿嘿,哈哈!” 沈银冰说着说着,忽然仰面大笑起来。 笑声中带着凄苦,忽然转身看着颜红,双眼中带着让人心悸的狂热:“他有了儿子后,就把我像丢破鞋一样的丢掉了,我怎么能甘心看着他幸福的生活?红姐,你去告诉那些人,就说我沈银冰需要权力,一年的时间,我会让他们收到百倍的回报。去吧,去!” 第747章 你也有人格吗? 十天的时间,不长也不短,那要看人是处在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下。 如果是像耶酥他老人家那样被吊在十字架上,接受烈火的烘烤,那么别说是十天了,就是十秒钟,也是度秒如年的。 可如果有美女陪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这十天时间绝对是眨眼既过的。 高先生是个有福之人,这十天就是在美女陪伴下悠哉悠哉过完了的。 十天的工夫,十天前看上去随时都会去天国和上帝畅谈理想的老乔治,已经完全康复了,佝偻的腰板再次直立了起来,开始全力筹划家族和基金未来十年的大发展计划。 当然了,老乔治对高飞这个未来继承人的亲生父亲,好像仍然没多少好感,每次散步时见到他,都是待理不理的。 高飞才不在意,看在这老家伙是在给儿子打工的份上,就当眼睛瞎了看不到算了。 今天是去英国和杰拉德家族谈判的日子,也是和妮儿分别的时刻。 吃早餐时,妮儿的情绪开始低落了,老乔治的脸色倒是缓和了许多,和他说了许多谈判场上所注意的细节,以及一些谈判所用的小手段。 至于谈判内容,和条件,在这十天内,妮儿已经和高飞仔细研讨过七八遍,确定了最终的底线。 其实谈判目的很简单,那就是要求杰拉德家族因为尼科夫的愚蠢行为,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比方杰拉德家族在中东某地区的油井,以后是不是该由乔治家族来经营了啊等等。 妮儿相信,这次谈判只是走个过场,相信杰拉德那边早就做好准备了,只要不出现大的意外,对老乔治这边的要求,他们肯定能接受的。 杰拉德家族最优秀的继承人死于非命,还得再赔偿人家,这绝对是典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打掉牙齿和血吞。 没办法,谁让他们理亏呢? 像杰拉德这样的老牌家族,最重要的不是金钱啥的,而是他们的荣誉。 杰拉德家族能否保住他们数百年努力博来的荣誉,就看能不能满足老乔治的条件了。 这次随高飞一起去英国谈判的,除了他这个带头人外,还有包括律师、欧洲区执行总裁、保镖等十二名成员。 如果谈判顺利结束后,高飞将去做他自己的事情,其他人则打道回府。 早上九点,妮儿管家辛格的陪同下,送高飞来到了庄园门口。 门外,停着几辆黑色防弹轿车,司机就站在车门口,一脸随时可以赴汤投火的严肃表情,其他十二名成员,也都站成两排,分列在门口两侧,个个都雄赳赳的好像要上战场的勇士那样。 “高飞。” 妮儿牵起高飞的手,刚叫出他的名字,眼圈却已经发红了,守着那么多手下,她赶紧垂下了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高飞清楚妮儿当前的心情,捧起她的下巴,看着她浮起水雾的双眸,在她红唇上轻轻印了一下低声说:“别这样,我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叫暂时的离别,只为日后长久的相聚。其实我早就想过了,等你把这边局势彻底掌控住后,完全可以去华夏遥控指挥这边的工作,或者我过来。不管怎么样,总之我们的幸福生活才刚刚开始。” 妮儿笑了,点头道:“我知道我们肯定会幸福的,我只是舍不得你走,我很想和你一起的,去华夏看儿子。” “你爷爷需要你,大局为重。” 高飞张开手把妮儿揽在怀中,拍了拍她后背:“我走了,这次和上次不一样,对不对?” “对,上次离别,相聚遥遥无期,这次却是带着希望。” 妮儿下巴放在高飞肩头,喃喃的说:“不管你以后和哪个女人在一起,都请别忘记我和儿子。”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用力吻了下妮儿光洁的额头后,挣开她的双手转身就向车子走去。 “高飞!” 妮儿向前追了两步,颤声说:“保重!” 高飞头也不回的走到中间那辆车前,等司机打开车门后,才抬手挥了一下,弯腰上了车。 砰、砰砰,随着一连串响起的关门声,谈判小组成员纷纷上车。 车子启动,缓缓驶向了几公里外的主干道。 当车子驶出几百米后,高飞才回头看去,妮儿仍然站在庄园门口,抬着右手。 又向庄园内的城堡看去,高飞觉得在某个窗前,老乔治也肯定在遥望着他,说不定在祝福他路上翻车,空中坠机,吃饭噎死,睡觉得脑溢血……不过高先生才不会和那老家伙一般见识,如果诅咒能死人的话,世上就没有那么多贪官污吏了。 离别,总是让人情绪低沉,高飞也不例外,拿出了一颗烟点上,靠在靠背上闭上可眼。 车子匀速行驶,很快就来到了主干道的路口,前面的车子已经打着转向灯右拐上路了,给高飞开车的司机正要跟上去时,却忽然看到一个人影出现在了车前。 下意识的,司机猛地一踩刹车。 闭目养神的高飞身子向前一扑,抬手抓主了前面的座椅靠背,睁眼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西装,戴着眼镜,身材瘦弱显得很斯文的中年男人,出现在了车前。 斯文男人的出现吓了司机一跳,踩着刹车后马上就落下窗户,刚要高声喝骂什么,高飞却说话了:“等等。” “是,高先生。” 对于高飞的话,司机是不敢有半点违逆的。 高飞推开车门下了车,倚在门口看着斯文男人,笑道:“我听妮儿说起过,你已经自由了,为什么又来这儿了,不会是找不到混饭吃的工作了吧?” 斯文男人抬手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走到高飞面前叹了口气:“唉,你说的不错,我离开老爵爷后才发现,我除了躲在暗中享清福,别的什么也不会做了。为了活下去,所以我得重新找个那样的工作。” “不会是想跟着我混吧?” “你会是个老爵爷那样的好老板吗?” “我不知道他给了你什么。” 高飞沉思了片刻说:“而且我觉得,我也没资格当眼镜的老板。不过,我敢保证,有我一口吃的,我就不会让你饿肚子。”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老乔治身边的影子保镖,曾经的欧洲杀手之王眼镜。 眼镜笑眯眯的说:“可我以后就不再是一个人了。” 高飞有些奇怪:“还有谁?” “以后你会知道的。” 眼镜很实在的抬腿上了车,在关上车门时说道:“希望你是一个好老板。” “我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好老板的,地球人都知道。” 高飞弯腰上了车,和眼镜并排坐在后面,看着他的眼神中带有喜色,肉麻的要命。 一直以来,高飞就为身边没有得力人手而头疼。 詹姆斯白板等人不能算,他们和高飞是兄弟。 铁屠和叶心伤等人也不能算,他们是国家机器。 他们这些人,在高飞遇到重大难题时可以出面,但肯定不能随叫随到的。 而老王、李德才、陈大彪和连雪城阳等人,诚然算是高飞的心腹,不过应付一般事情还行,可限于他们自身实力,在对付凶险的突发意外时就不行了。 很不巧,现在高飞已经卷入了一场莫名的漩涡中,隐藏在暗中的高手如云,别的不说,单说一个燕魔姬那样的小人物,就不是连雪、李德才等人能对付的。 但眼镜却不同了,人家可是纵横欧洲的前杀手之王,杀个把人就像宰个鸡那样轻松,论起单打独斗大的本领,比詹姆斯等人都要强,丝毫不逊色于铁屠和叶心伤。 甚至还要更强,毕竟他有第三只手的秘密,只有老乔治和高飞知道,假如他和铁屠真动手,也许老铁在遭受重创时才会明白过来的。 有这样一个牛比到家的人追随左右,高飞绝对是走了狗屎运。 当然了,高飞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才不会相信眼镜为了混口饭时,就会追随他左右的,毕竟眼镜出名比他早了十几年,算得上一个前辈了,哪怕他再有王八气势,也不可能折服这种人的。 看着又拿出手术刀开始修指甲的眼镜,高飞正琢磨着该怎么才能套出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时,眼镜说话了,头也没抬起,声音也很平淡:“我有个亲生女儿,现在俄罗斯的圣彼得堡大学读书,我希望她以后都能幸福的生活下去。” 高飞一愣,随即恍然:“如果她不习惯俄罗斯寒冷的冬季,我可以让她去华夏,为她提供最好的生活环境。” 眼镜这才抬起头,看着车子前方笑道:“老爵爷告诉我说,她对拥有五千年文化的华夏非常向往。如果你能有办法让她加入华夏国籍,并能让她幸福一生的话――我能为你去死。” 高飞也笑了:“让你女儿去华夏,为她提供幸福生活那是小事一桩,就算你不答应我什么,我也能为你办到的。眼镜,你记住啊,你跟着我混,是为了亲眼见证到你女儿幸福生活下去,找个好男人嫁了,生的孩子会喊你爷爷的,让你活到七老八十时,还能抱着重孙子和我一起去游览华夏的万里如画江山。所以,你不能死,这是你的责任,也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 眼镜眼镜发亮,好像看到了未来:抱着孩子好像无数个老父亲那样,在女儿的欢声笑语中,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鳖那样,听女儿给他讲解早就来过无数次的景点,听那些早就听过无数次的传说。 可能是太激动了,眼镜的身子开始发颤,锋利的手术刀已经割破了他的手指,献血滴落在了他的裤子上,但他却毫无察觉,只是喃喃的问道:“我会等到那一天吗?” 高飞淡淡的说:“我用我的人格作担保?” 眼镜歪头看着他,问道:“你也有人格吗?” 第748章 针锋相对! 高飞一行人这次去英国,乘坐的是乔治家族的专机。 号称世界金融皇帝的老乔治,专机除了比美国总统的白宫一号小一点之外,其它诸如‘安全、舒适’等方面,都几乎相差无几,绝对是牛到家了。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纽约某机场,直接驶进了停车场。 本次前去谈判的副组长,是高飞的熟人,曾经追随妮儿去华夏皇朝会所参加‘商业世界杯’的杰克,也是他代表离子基金与北山集团、落日集团签约的。 “高先生,请下车。” 高飞所乘坐的车子刚一停稳,杰克就小跑过来,替他打开了车门,那殷勤劲,那娴熟的动作,都证明了向领导献殷勤不仅仅是只在华夏官场上能看到。 高飞一脸老板派头的微笑颔首,抬脚下了车,站在车前抬头向专机看去。 这是一架波音747,和美国总统的白宫一号是亲戚,只是型号有所不同,小了一些,但看起来仍然是那样的霸气无比,蓝白相间的机身上印着乔治家族信奉的天鹅图腾,漂亮的空姐,和沉稳的机长等人,就站在舷梯下面恭候高飞大驾。 “高先生,请。” 杰克弯腰抬手,请高飞登机。 他也看到了忽然多出来的眼镜,不过却没有问什么,这是私人专机,临时多个把人上飞机,是不需要拿护照购买机票的。 高飞抬手挡住眼眉看了眼太阳,放下手后才说:“再等等,还有个人要过来。” 杰克不知道还有谁要过来,也不会问是谁要过来,只是轻笑着点了点头,退到了高飞的后面。 他刚退到高飞后面,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风衣,脚穿棕色高腰马靴,头上戴着一顶灰色毛线帽子,脸上戴着大口罩的女孩子,咔咔的从入口那边走了过来。 这女的身材好棒,两条腿好长。 杰克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时,猛地想到这可能是高先生要等的那个人了,赶紧垂下了眼帘。 “杰克,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私人助理,莫征东莫小姐。” 等女孩子走过来后,高飞为杰克简单介绍了一下。 “莫小姐您好,认识您很高兴。” 杰克连忙伸出右手,一脸‘认识你我很荣幸’的真挚笑容。 叫莫征东的女孩子却像个瞎子那样,根本没有理睬杰克,只是淡淡瞟了高飞身边的眼镜说:“你比预订时间晚来了三分钟。” “我晚了吗?我好像在等你吧?” 高飞刚说出这句话,那位莫小姐已经转身走向了专机。 右手僵在半空的杰克,看到老板也吃瘪后,笑容这才生动了许多,抬手莫了下头发开始招呼大家登机。 莫小姐就是楼兰王莫邪征东。 楼兰王在看眼镜时,眼镜也在看她,一直盯着她。 高飞问道:“看出什么了没有?” 盯着楼兰王的脚下,眼镜缓缓的说:“她很厉害。” 高飞又问:“有多厉害?” 眼镜如实回答:“不管是在天上,地下,水中,还是在窗上,你都不是她的对手。” 高飞闭嘴加快了脚步。 一个骄傲的男人,在被别人看出他不如一个女人后,是很没面子的事,最好是结束这种自损颜面的争论,那样才能保住一点该有的绅士风度。 绅士风度是指彬彬有礼、待人谦和、衣冠得体、尊重女性、谈吐高雅、注重自身修养、知识渊博、见多识广、尊老爱幼、尊重女性、无不良嗜好,是西方国家公众,特别是英国男性公众所崇尚的基本礼仪规范。 英国伦敦,可能是绅士最为扎堆的地方了,哪怕绅士们在你把他老婆睡了后,心里恨不得把你剁碎了去喂狗,可在大庭广众之下,仍然能对你露出真挚的笑容,欢迎你光临寒舍。 乔治和杰拉德两大家族的谈判,是不对外公布的,毕竟这次谈判的起因很让杰拉德没脸,所以谈判地点就设在杰拉德家族族长居住的地方,一个不算太大的农场庄园。 这个农场庄园相比起老乔治的城堡庄园来说,单从外表上来看是逊到家了,不过这才是低调的绅士所住之处。 老乔治的豪华庄园,总是给人一种暴发户的感觉,让人不屑一顾,其实心里却总想把他取而代之。 去机场接机的是杰拉德的大儿子本德华,和香港某天皇巨星同名不同姓……在庄园门口迎接高飞一行人的,则是杰拉德的大女儿黛娜。 不管是本德华还是黛娜,现在都已经知道弟弟尼科夫是死在高飞手中的,可谓是杀弟大仇人,不共戴天。 但他们在见到高飞的第一面时,脸上却都带着优雅的笑容,热情而矜持,能让人随时感受到他们的尊重,和绅士风度。 高飞才不会被这种假象所迷惑,他很清楚宰人兄弟后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尽管他也很清楚,本德华姐弟都很赞成尼科夫去死。 对于美国客人的尊敬,杰拉德家族做到了最好:本德华在机场迎接,黛娜在庄园门口,现在最有希望成为族长的海伦,则在客厅前面的台阶上恭候大驾。 看到高飞在两个哥哥姐姐的陪同下走过来后,海伦眼里闪过一抹别人难以察觉的喜悦,缓缓抬起了右手。 海伦刚结婚一年多的丈夫,罗贝尔先生笑着挽住她的手,夫妻俩人翩翩走下了台阶。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欢迎高先生光临杰拉德庄园。” 海伦把手从丈夫臂弯中抽回,快走了几步来到了高飞面前,拽了一句华夏经典欢迎词,神采飞扬的样子。 “尊敬的女士,很高兴能见到您。” 高飞优雅的微微弯腰,牵起海伦的手在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接着放开。 “高先生,请,家父就在里面等您。” 海伦替高飞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的丈夫,等他们握手见礼后,才邀请他进屋。 罗贝尔先生的脑门好像没变绿啊。 瞥了眼罗贝尔的脑袋后,高飞转身对杰克说了几句什么,这才走上了台阶。 根据高飞的吩咐,眼镜等人留在了外面,高飞和楼兰王,还有杰克走进进了屋子里。 今天只是大家首次见面的日子,就是先认识一下,高飞等人就会去休息,正式的谈判将在明天后才会进行。 这栋屋子是木质结构,看样子和老杰拉德的年龄差不多大了,踩在外面的台阶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让人担心会不会踩断了。 里面装饰的也不怎么起眼,不过地板却很光滑,几乎可以照出人来,家具也都是古董级别的,东边屋角还竖着一尊中世纪骑士所穿戴的盔甲,透着一股子威严之气。 老杰拉德坐在一个编织藤椅中,看到高飞进来后,颤巍巍的站了起来。 海伦和黛娜快走了几步,左右搀扶住了他,低声解释道:“这就高飞,高先生。” 老杰拉德看上去也就是七十多岁,不过身体远远不如老乔治,身材也很瘦小,不足一百斤,脑门已经秃了,脑后和耳边的头发已经雪白,乱糟糟的长着,看起来和爱因斯坦的画像有些相似。 唯有那双眼睛,在张合之间偶尔会闪过一抹精光,提醒人们他是英国第一家族的族长,是英女王都很尊重的大神。 等高飞走过来后,杰拉德才慢吞吞的伸出右手,笑道:“高先生,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老杰拉德说的这句话,和华夏武侠电影中那些大侠相见后说的一模一样,一点英国男人的绅士风度也没有,就差双手抱拳了。 听父亲这样和高飞见礼后,海伦的眼神黯然了一下。 她很清楚,老杰拉德这样说的意思是什么:你就是杀我儿子的凶手吗?好,老子记住你了,你给我等着! 高飞也明白老杰拉德为什么这样说,装做没听懂的样子,寒暄道:“惭愧,惭愧,晚辈平时也就是做点该做的事情,哪有什么大名可说啊,老爵爷你太客气了。” 对老杰拉德的敌意,高飞丝毫不让,借着这句话告诉他:你儿子敢对我儿子痛下杀手,那他就是死有余辜。你不服气自管划下道来,老子肯定会奉陪到底! 尼科夫这次殒命美国,还真不能怪高飞,你都去杀人家儿子了,就不兴人家杀你?你要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不想戴绿帽子,那你找别的女人啊,非得一棵树上吊死? 既然想通过联姻来取得利益,那就得做出有必要的牺牲。 妮儿未婚就和人生了孩子,这诚然是她不光彩的地方,可尼科夫此前也曝出过嫖寄大丑闻的,妮儿为什么没有去把那个女人干掉呢? 说起来,还是尼科夫理亏,没干掉人家却被人家干掉了,死了也活该的。 老杰拉德嘴角狠狠抽了一下,随即松开手,笑呵呵的请几位坐下。 他眼里只有高飞,至于一起进来的楼兰王和杰克,自动忽视了。 反倒是本德华,在看到莫邪征东后,就一直偷眼看盯着她看,不时的做个吞咽动作,再看向高飞的时侯,眼神里已经明显带有了嫉妒恨。 没办法,这女人太漂亮了,无论她穿什么衣服,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周围有哪些人,都无法遮掩她自身的光芒。 大家坐下后,虚情假意的寒暄了片刻,老杰拉德就以身体不适告辞了,要求海伦要代他好好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们,如果觉得住酒店不习惯的话,晚上可以下榻在庄园内。 谈判在杰拉德的农场庄园,晚上高飞等人却要回到伦敦市区的大酒店,谈判一天没完,他们就得每天来回奔波。 对老杰拉德的好意,高飞表示心领了,目送他被黛娜搀扶着离开后,就向海伦提出了告辞。 今天只是见面,明天才开始正式谈判。 “高先生,请问你们下榻的是哪个酒店?” 没有多做挽留的海伦,问这个问题时,左眼轻轻眯了一下。 第749章 苏樱! 伦敦郊区的某个小镇上,有一栋靠近道路的木屋,木屋内的电暖气片热腾腾的,窗台上一颗本该在九月底凋零的鲜花,仍旧骄傲的绽放着。 窗下有个藤椅,一个身穿家居服的英国老太太,戴着老花镜正在看一本青色封皮的书,一只黑色猫咪蜷缩在她的脚下,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后,慵懒的睁开了眼睛。 帮,帮帮,几声轻微的敲门声随即响起,老太太的眉头微微皱了下,目光却没有从书上挪开,只是淡淡的说道:“进来吧。” 门开了,一个穿着米色小风衣,蹬着一双高腰白靴子,金色长发从毛线帽子下洒出的小女孩,推门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书包。 小女孩看起来最多也就是十一二岁的年龄,与傍晚放学回家来到祖母房间的当地孩子没啥两样,只是神态中透着一丝丝的紧张。 “劳伦太太。” 女孩子走到老太太面前,双手中拎着的书包放在膝前,微微弯腰看着地板上那只弓身而起的黑猫说:“来自美国的客人离开庄园返回市区酒店后,本德华独自驾车去了庄园附近的一家农舍,那儿有几个前些天就赶到的陌生客人。” 劳伦太太头也不抬的问道:“他们总共是几个人,什么来历,是谁联系来的?” “总共三个人。” 女孩子回答说:“一个白人,一个黑人,还有一个是亚洲人。联系他们的人始终没露面,不过我们在窃听他们近期的通话记录时,听到有人称呼‘焦先生’,看来是那个人了。” 劳伦太太这才抬起头,摘下脸上的眼镜淡然笑道:“焦恩佐?呵呵,他倒是神通广大的,短短几天工,就和本德华串通一气了。小樱,你说这几个人是来对付谁的?” 叫小樱的女孩子没有任何犹豫,就回答:“肯定是针对来自美国的客人,相信这次又是焦先生在幕后运作,蛊惑本德华为他做事――劳伦太太,我觉得焦恩佐这人不好控制,表面对您服服贴贴,暗中却小动作不断,这种人,不应该留着。” 劳伦太太摇头:“呵呵,这才是我需要的人。有野心,心思灵活,擅于利用别人来成全自己的事,事后却能飘然遁走……只要假以时日,必能成为一代枭雄的。” 小樱很想说,枭雄都是不好控制的,等焦恩佐有足够实力后,说不定还会反噬主人,只是她张了张嘴后却没说什么。 劳伦太太好像明白她担心什么,摇了摇头说:“不必多心,无论他蹦的怎么欢,都跳不出我的手掌心。哦,对了,国内的事情怎么样了?” 小樱再次微微弯腰:“前晚传来消息,目标已经有了反抗,甚至争雄之心,一切都在太太您的意料之中,相信她不会让您失望的。” 劳伦太太眼里闪过一丝得意,悠悠的说:“她受到一系列的打击,尤其是情感打击后,也该成熟、坚强起来了。嗯,其实她的心机比起焦恩佐来,也许更加坚韧,希望她不要让我失望。” 不等小樱说什么,劳伦太太合上了书:“亚洲那边按原计划进行,只要控制住姓孙的,这事就成功了一半。至于焦恩佐和本德华请来的三个杀手,在高飞面前除了送死,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结果。嗯,密切注视高飞,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边事情完毕后,他们很快就会去俄罗斯了。” 劳伦太太絮絮叨叨中,拿出了一把奇形怪状的钥匙,在手里微微转动着:“希望伟大的楼兰女王,能为我们找到那枚炸弹。唉,破军美洲分部的那些科学家,简直是太笨了,短时间内竟然无法重新造出一枚相同的炸弹,害得我老人家不得不出此下策。” 小樱等劳伦太太说完后,才小声说:“还有一个消息,那个被您提醒特别关注的田中秀雅,已经安全返回岛国了。” 劳伦太太淡淡的说:“那只是一个小人物,我没指望她能做出什么大事。” 小樱点了点头,盯着那只黑猫等了片刻,没有听到劳伦太太再说什么后,才轻轻的退出了房间。 在转身关门的一瞬间,小樱不经意间瞥了劳伦太太膝盖上的那本书一眼。 那本书上有几个小篆:楼兰安归经。 “安归经有传说中的那样神奇吗?尊敬的王已经研究好多天了,好像一直没有发现有什么特殊之处。唉,大多数被传得神乎其神的东西,其实都是虚的,远不如钻进暖和的被窝,吃着零嘴看电视来的实在。”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小樱脱掉风衣,甩掉靴子,摘下帽子连同金色长发一起扔到了沙发上,蹦跳着爬上了窗,扯过一床毛毯盖在了自己身上。 如果高飞能看到她的话,肯定会大吃一惊。 这个戴了一头金色假发,好像当地小学生的女孩子,正是那个当初被他救过,又暗算他,后来被楼兰王带走的苏樱。 苏樱和高飞25岁之前的人生命运类似,都是孤儿。 不过后来高飞找到了父母,而是还是那种很牛叉的角色,但苏樱却没有这么幸运,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因为她是一个超生儿。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黄宏和宋丹丹演的小品《超生游击队》,一对为了能够把家族血脉传统延续下去的农村夫妻,为了要儿子就满世界的打工,来躲避计生政策超生儿子。 能够生出儿子还倒罢了,可如果第三胎、第四胎仍然是女儿,那么有些夫妻就没有能力再抚养了,所以只能狠心把孩子抛弃。 苏樱就是这样的悲惨遭遇,出生后刚几天,就被父母抛在了某家镇医院内,又被送到了孤儿院。 她七岁多的那年,在孤儿院外面玩耍时失踪了。 一个孤儿的失踪,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毕竟全国每年都会有无数儿童被拐卖,但因为人贩子的‘反侦’手段很娴熟,往往从a省拐到的儿童,会带到b省去贩卖,所以当地警方要想破获这样的案子,很难。 很多被拐卖儿童,随着岁月的流逝,从而逐渐忘记了过去,慢慢适应了新的环境。 当然了,如果被拐卖儿童是被卖给无儿无女的人还是命好的,就怕会被卖到马戏团、甚至当做‘人体器官基地’来抚养,命运是相当悲惨的。 所以这个世界上最为该死的人,不是那些偷人老婆的大盗,而是这些逮住就该凌迟的人贩子。 安归王就是一个人贩子。 在五年当中,她最少拐走了十几个女孩子。 苏樱,就是这些孩子中的一个,从被偷走的那一天开始,就开始接受各方面最为严酷的训练,这才造就她小小年纪,就具备了易容、暗杀、反侦察等等技能。 能够被安归王看上的女孩子,都具有一定的天赋,经过五年的严酷训练后,基本都具备了当今职业杀手的本领。 她们,是安归王重振安归教的希望。 一切要从娃娃抓起这句名言,倒是很形象的诠释了安归王的远见。 苏樱在安归王特训的那些女孩子中,是年龄最小的一个,却是最为被看重的一个,小小年龄就能化妆成小乞丐,独自跑去美国拉斯维加斯,利用她的年龄小,不被人注意的优势,偷走了斯夫人夫人手中的钥匙。 又在从高飞手中抢回钥匙时,果断而冷酷的下了毒手。 也就是高飞,如果换做是别人的话,可能早就死在她手下了。 为了完成任务杀个无辜的人,对苏樱来说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因为她是杀手,从七岁开始就接受‘为了完成任务就不择手段’的残酷教育。 苏樱小小年纪,手上已经有十几条人命了。 也许是所受教育和从小生长环境的原因,苏樱在杀人时不但不害怕,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反而会有种莫名的狂热。 被亲生父母所遗弃,无法像正常孩子那样被亲人所呵护的冷酷童年,扭曲了她的心理,从而希望所有人最好比她还要悲惨。 只是在面对高飞时,杀人不眨眼的苏樱失手了,被高飞制住带回了私人会所。 然后,她又被暗中追查生化炸弹的楼兰王带走。 目空一切的楼兰王小看了苏樱,不知道她竟然拥有自我解穴的本领。 在安归王声东击西之计的配合下,苏樱成功逃出了楼兰王的控制,并顺手偷走了她那本青色封皮的安归经。 没有从苏樱嘴里问出有用的东西,反而丢失了一本安归经,这对楼兰王来说绝对是个耻辱,也让安归王更加高看她一眼了。 想到连安归王都很忌惮的楼兰王,竟然在自己手上吃了个大亏,苏樱就想叹气,幸福的叹气,边叹气,边吃着零嘴看电视。 电视里演是美国动画片《猫和老鼠》,苏樱看到汤姆为了追杰克鼠打碎家具,被胖妇女主人抓主脖子扔出窗外这一段时,苏樱咯咯的笑了。 但很快,她的笑容就慢慢收敛。 因为她忽然觉得,她就是那只愚蠢、搞笑的汤姆猫,而劳伦太太(安归王)就是那个胖主人,无论汤姆猫曾经做出过多大贡献,但在惹怒主人后,都有可能会被一脚踹出家门。 汤姆猫做错事被踢出家门后不会死,等到新的一集里,他还会拽拽的偷吃主人的蛋糕。 可苏樱呢? 如果她一旦做错某件事,安归王会怎么对付她? 想到已经五年多了,还没有搞清楚哪幅面孔才是真正的安归王,想到她随时会以陌生的面孔出现在自己身边,冷眼旁观自己的一举一动,苏樱就觉得手足开始慢慢变冷。 “我命由我,不由天。” 第一次,苏樱忽然有了反抗安归王的想法,她不想再这样生活下去,不想像去年没完成任务的那两个姐妹那样,悄无声息的从世界上消失。 第750章 杀手! 从十九世纪中期到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伦敦是举世闻名的雾都。 在十九世纪之前,其实伦敦没有这么多的大雾天气,一切都因为工业文明的迅速发展,污染了伦敦的空气,又在那些政客的刻意炒作下,才享有了‘雾都’的美誉,说什么这是神秘的,浪漫的。 只是英国人却不甘心把这份神秘,浪漫继续延迟下去,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治理大气环境,经过长达半个世纪的努力,现在雾都的早上,已经看不到几次大雾了。 至于大雪后的晚上,伦敦的空气质量更是清新绝佳,站在院子里抬头看去,就能看到漫天都是璀璨的星辰,墨蓝色的苍穹带着古老而神秘的宁静。 高飞站在窗前,仰头看着窗外西边的星空,已经看了七八分钟都没有动一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眼镜敲门走进来后,才转过了身子,笑着问道:“舟车劳顿一天了,怎么还没有去休息?” 眼镜走到沙发前坐下,低头修理着指甲淡淡的回答:“我倒是想休息,可问题是有些人不希望我休息。” 高飞关上窗户,拉上窗帘走到眼镜面前的柜子上,抬腿坐了上去,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会有访客?” 眼镜头也不抬的回答:“会有,估计等对面那栋商务楼上办公室的灯光灭掉后,你要是再站在窗口的话,就该出现了。不过,和你会晤的访客身体大不了,也就是有一颗阻击子弹那样大小,而且还有可能从不同的三个方向过来。” 眼镜所说的三个方向,是除了东边之外的其它三个方向。 这三个方向,是酒店客房的窗户所在。 高飞看了下时间,又问:“那你觉得,我们该怎么招待那些访客?” 眼镜手里的手术刀停顿了一下,回答说:“你那个私人助理,已经主动去南边拜访访客了。我刚才进来时在想,我们是不是也该动身了,毕竟让尊贵的客人总是呆在楼顶,是一件很没礼貌的行为。” ―― 黑火炭,是罗思曼的外号。 黑火炭是个黑人,皮肤黑的不能再黑了,但嘴唇和手掌心却很红,就像雪地中的腊梅,或者人体受伤淌出的鲜血那样,红黑相映给他徒增一股诡异的魅力。 黑火炭很满意自己这个特征,就像很满意自己这个外号那样,更为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s级通缉犯而自豪,他觉得只要不停的奋斗,总有一天能代替欧皇,成为新一代的欧洲杀手之王,让欧皇和上一任欧洲杀手之王眼镜那样,成为杀手界的历史。 一个来自非洲的黑人,却想在欧洲创下一番事业,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艰苦的奋斗过程,却充满了挑战性。 越是来之不易的成就,含金量才越大。 今晚,远距离狙杀一个来自美国的亚洲目标,是黑火炭抵达辉煌终点的一个小站,等明天天一亮后,就会被他忘得干干净净。 黑火炭倚在天台的一个角落中,抬头望着漫天的繁星,想到了非洲家乡的老母亲,和几个兄弟姐妹们:他们昨天看到我汇过去的那十万美金后,肯定会很高兴吧?妈妈该去买一辆她喜欢了很久都没舍得买的吉利轿车吧?听说那是一款来自华夏的民族品牌,质优价廉…… 想到七十多岁的老母亲终于会拥有一辆自己的车子后,黑火炭就幸福的笑了。 这些年,黑火炭挣了很多钱,足够买一千辆吉利轿车了。 不过那些钱都被他父亲给扔进赌桌,贡献给毒贩子了。 上个月,他那个得了艾滋病的父亲,终于闭上了他那双罪恶的眼睛,再也不用拖累妻子和孩子们了,他的家庭在父亲离世后,获得了新生。 新生,总是让人激动的。 黑火炭低头看了下夜光手表,默数着时间:“七,六――三,二,一,灭。” 说出最后一个‘一’字后,黑火炭挺身站了起来,趴在天台上往下看去。 果然,下面窗口洒出来的灯光已经消失了,这是大楼最后一拨工作人员要离开了。 其实,就算黑火炭在有人上班时,也有把握在击杀目标后从容撤退,那些上班族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不过黑火炭却不想节外生枝,他能坚持下来没有被国际刑警抓捕,靠的就是一个谨慎。 目送走出大楼大厅的人们纷纷离开后,黑火炭拿起手机,按下了一个信息群发键,然后就从脚下拎起一个箱子,打开。 里面是一支巴雷特m107狙击步枪,配有15倍率的光学瞄准具,且能够发射多种12.7毫米弹药,能够在2公里射程内精确打击,可用于远距离有效攻击军用设施,如轻型车辆等。 用这种狙击步枪来杀人,黑火炭想不出目标能有任何活命的机会。 慢条斯理的枪支装好,放在天台的水泥护栏上后,黑火炭深吸了一口气,眯起一只眼,右手食指慢慢扣上了扳机。 这支狙击步枪上,不但有15倍率的光学瞄准具,还有夜用热能扫描仪,透过窗帘、甚至墙体,就能捕捉到房间内目标――这样说吧,只要目标还活着,就会散发热量,就能被扫描仪发现,并自动锁定。 这款先进的夜用热能扫描仪装备,是美国某家军火公司最新研制出来的,黑火炭曾经听人说过,它的主人就是一个职业佣兵,但不能确定。 黑火炭开始慢慢调整夜用热能扫描仪,和高倍望远镜,在那所房间墙体上慢慢搜索。 他一点也不担心会一枪干不掉目标,因为在其它两个方向,还有他的两个同伙来自西班牙的豹子,和来自亚洲岛国的鸵鸟。 三个人,组成了让国际刑警组织头疼的杀手小团伙,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黑火炭仔细的搜索,终于发现了一团荧红色的影子。 根据黑火炭拿到的酒店房间布局资料来推测,这个红色影子,应该是在套房的洗澡间位置,看来正在洗澡。 “愿主保佑你,死后会上天堂。” 左手在眼前虚空划了个十字后,黑火炭深吸了一口气,正要集中精力扣下扳机时,却听背后有人淡淡的说:“主是肯定保佑他的,却没有保佑你,你死后,也不一定会上天堂。” 黑火炭全身的神经,随着这个声音的响起,腾地绷紧,毛发竖起,霍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一个人站在他身后半米处。 借着星光和不远处大楼轮廓灯的照映,再加上这个人距离自己实在近,黑火炭能看清他的样子。 这是个身材单薄的男人,看样子也就二三十岁,或者三四十岁,戴着一副眼镜,他清秀斯文的外表,让人看不出他年龄到底有多么大。 男人手中拿着一把闪着寒芒的小刀子,脑袋微微垂着,正在慢条斯理的修理指甲,刚才那句话平淡无趣,就像朋友们之间的随意谈话。 黑火炭搞不懂,这个斯文男人是怎么做到来到他身后半米处的,更搞不懂他是谁,只是知道这个人很危险,很危险。 对付危险的目标,最好的法子就是干掉他! 黑火炭始终都是这样任务的,在经过短暂的惊慌后,就快速拔除了腰间的军刀,由下至上冲着斯文男人的心脏刺了过去。 手法果断,干净利索。 黑火炭发现,在他的刀子斜斜刺上时,斯文男人仍然在那儿修指甲,好像没看到那样,傻瓜到了极点。 难道他真是个傻瓜? 这个念头电闪般横过黑火炭的脑海时,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人,一个欧洲杀手史上最出色的人,这个人戴着眼镜。 难道他是……就在黑火炭想到这儿时,他的军刀已经刺到了斯文男人心口前,只需再用零点零一秒的时间,就能破体而入。 可就在这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没力气了。 面前那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仍然在半垂着脑袋修理他的手指甲,双手动也没动一下,可黑火炭却明明听到一种血液窜出体内的呲呲声。 接着,他那把已经碰到斯文男人心口的军刀,就慢慢的垂了下来,擦着对方的衣服。 随着军刀的垂下,黑火炭也顺着天台护栏慢慢坐了下来,低头看去,就看到自己左肋下第三根肋骨处,有一只手,手里握着一把刀子,刀子已经深深扎进他身体。 斯文男人的左右双手,明明在修理指甲,这只手是谁的? 黑火炭满脸不信,顺着这只手看去,终于发现这只手竟然来自斯文男人右肋下。 这个男人,竟然长了三只手。 第三只手,杀了黑火炭。 心脏开始停止跳动的黑火炭,忽然笑了,拼着全身的力气说出了一句话:“我、我知道你是谁,也知道你为什么是欧洲杀手史上最伟大的杀手了。” 然后,他的头就软软的垂了下去,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他最大的希望是成为欧洲新一代杀手之王,却死在前杀手之王眼镜的手里。 “为什么所有人,都会在临死前对我说这句话?” 眼镜慢慢缩回他的第三只手,不解的摇了摇头后,转身缓缓走向了天台门口那边。 在黑火炭的魂魄飘飘荡荡的飞过大海,飞向他的家乡非洲某处时,高飞已经来到了伦敦郊区的一个农舍前。 被高飞干掉的那个岛国人,其实并没有他表面那样强悍不怕死,高飞只是在制住他后说,只要他能说出指使人的下落,就能放掉他,骄傲无比的岛国人,没有丝毫犹豫的说了出来。 然后,高飞也没有丝毫犹豫的扭断了他的脖子。 高先生讨厌这种没骨气的人,为此他不惜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说话不算话。 我本诚实,奈何小人逼我撒谎。 高飞驾车刚来到农舍面前,就看到一辆车动农舍后院呼啸着冲了出去,在野外乡间小道上狂奔,引起远处一家农舍中的看家狗狂吠不已。 第751章 会把脸打坏的! 高飞冷笑,没有片刻的停顿,驾驶着高底盘的越野车,直接撞碎农舍的篱笆墙,呼啸着追了上去。 那辆仓皇逃跑的车子,听声音应该是一辆玛莎拉蒂之类的豪华跑车,这要是在公路上,只需眨眼间的工夫就能把速度提到一百迈,再一个眨眼的工夫,就能把高飞这辆越野车甩下几条街。 可惜农舍后面是一片田野,不是平整的公路,超低的底盘让那辆跑车很愤怒,不断发出吭哧吭哧的摩擦声,来抗拒主人实在不该走这种破路。 让豪华品跑车在乡间小道上狂奔,就像一个绝色美妇被一个太监占有那样,空有一身迷人的本领,最终却只能越来越火大,继而发狂,失去控制。 跑车经过一个坑时,底盘被坑沿托住,绝望般的嘶吼着,皮股后面冒出阵阵白烟,却无法前进一步。 而这时候,高飞的车子已经颠簸着冲了过来。 开车的人大惊,再也顾不得依赖车子了,推门跳了下来,双手举起一把手枪,嘴里大声吆喝着什么,看来是警告高飞:尼玛要是再敢过来,哥们开枪崩了你! 高飞才不管这些,眼睛都没眨一下冲着那哥们直直撞了过去。 那哥们大叫一声,匆忙中扣下扳机的同时,一个懒驴打滚,将将躲过了车头。 不等他爬起来,开门跳下车子的高飞,飞起一脚踢飞了他的手枪,弯腰采住他头发把他拎了起来。 那哥们狂喊:“别杀我!” 看到这人的样子后,高飞叹了口气。 身后远处的农舍中,又传来一阵马达轰鸣声,高飞扭头看去,就看到一辆摩托车正跃过被撞碎了篱笆墙,急吼吼的冲上公路,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骑摩托车逃跑的人,才是高飞想找的那个。 开车的这个傻比,只是被人利用吸引高飞的诱饵罢了。 高飞讨厌傻比,就像很多女人讨厌黄瓜上的毛刺太多那样,抬手就是几个耳光,把那人抽的眼前金星乱冒。 就这样,那位仁兄还没有忘记求饶:“别杀我,我只是被利用的,真正想杀你的,是焦恩佐!” 这位事到如今才察觉出是被利用了的仁兄,是老杰拉德的长子,本德华先生。 看着那话儿掌就被抽成猪头的本德华先生,高飞又叹了口气,放开手时,又忍不住重重给了他一耳光。 “别、别再打我了,会把脸打坏的!” 本德华哭着抗拒,好像一个麻袋那样瘫软在地上。 高飞屈膝蹲下,拿出手机晃了晃说:“死人是不会在意脸被打坏的。本德华先生,你说对吗?” “别、别杀我,我不想死,我这次只是受到焦恩佐的蛊惑,才做出了这种糊涂事。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敢这样了,我用我的人格保证。” 本德华痛哭流涕,还没有忘记他是一位正统绅士,不能让流下的鼻涕脏了衣服。 面对这样一个外形俊朗的怂包,高飞都懒得再追问他是怎么和焦恩佐联系到一起的,伸手托起他下巴,说道:“我放过你可以,不过,你该知道任何人做错事都该付出代价才对。你,能付出什么让我满意的代价?” 说着,高飞扭头四下看了一眼,喃喃的说:“这地方人烟稀少,绝佳的杀人场所啊。” 本德华更怕,连忙喊道:“我、我――你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到,我都给你!” “明天我们就开始谈判了。” “明天开始谈判?” 本德华楞了下,终于明白高飞想要什么东西了。 他要为乔治家族,在和杰拉德家族的谈判中,挣到最大的利益。 为了平息老乔治的怒火,老杰拉德和三个子女就谈判的问题,有过详细的磋商,就赔偿方面做了详细的最高承受力度等标准,这是杰拉德家族近期最大的秘密。 而高飞,此时就是强迫本德华说出这些秘密。 本德华贪生怕死不假,可他也清楚如果说出这些秘密后,会对杰拉德家族造成多大的损失,所以在搞清楚高飞的意思后,楞了下后眼珠就开始乱转。 本德华先生的眼珠刚转了一圈,高飞抬手就是一记耳光,把他抽成了斗鸡眼。 本德华眼前金星乱冒了很久,才清醒过来,然后就看到一把奇形怪状的冷兵器,在他下面某个部位乱比划,高飞还念念有词:“听说男人那玩意被割掉后,就会变成女人,整天躲在屋子里擦胭脂抹粉,开始对雄壮男人感兴趣,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汗水瀑布般的从本德华额头滑落,他真怕高飞会把他变成喜欢男人的男人,那可是生不如死,再也不敢有半分侥幸心理,嘶声狂叫:“我说,我说!” “我有一百一十七种能够让人生不如死的办法,还没有来得及拿出手呢,你就投降了,真没成就感,扫兴。” 高飞愤愤的再次给了本德华一耳光后,打开手机的录音功能:“说吧,我会随时提醒你别忘记该忘记的一些东西。” 几分钟后,高飞关掉手机,把本德华从地上搀了起来,走向越野车:“本德华先生,你的车子看来今晚开不回去了,我做做好事把你捎带回市里吧。你不用感激我,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助人为乐了。” 本德华目光呆滞,点头道谢:“谢谢,谢谢。” “这么客气做什么呢,其实咱们的关系很不一般啊,严格说起来,你还是我的大舅子呢。” 高飞拉开车门,请本德华上车,彬彬有礼的绅士样子。 三魂六魄没了大半的本德华,根本不明白啥是大舅子,幸好在来到市区被高飞送上出租车后,还能记得他住在哪儿。 高飞回到酒店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半了。 在经过眼镜的房间前时,驻足抬手刚要敲门,想了想又作罢了,大半夜的敲一个男人的房门,未必有些让人恶心。 当然了,高飞也不想敲女人的门,免得会被莫邪征东误会了,今晚再来个逆推之类的霸王硬上弓――到时候,打又打不过人家的高先生,和谁哭去? 男人嘛,都是有尊严的,哪怕是被世上最漂亮的女人逆推,也会心有不甘的。 回到自己房间,高飞先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浴巾也没围就这样赤果着身子,推开了套间房门,然后就愣了一下。 套间内那张舒适,宽大的窗上,躺着一个女人。 外国女人,身材高大,曲线玲珑,倒是没穿什么透明的轻纱睡袍,而是穿了一身紧身的红色皮衣,那种上下一体,把身体捂的严严实实的皮衣,要多保守就多保守,却能把女人成熟的身体,勾勒到极度完美。 这个身穿红色紧身皮衣,足蹬一双黑色高腰马靴的女人,是杰拉德家族的未来继承人,去年刚结婚的海伦小姐。 看到高飞出现后,海伦笑吟吟的坐了起来,眼睛发亮。 高飞下意识的伸手挡了下面一下,随即松开,大咧咧的了过去问道:“什么时候来的?” 海伦把他拉在窗上,伏在他身上喃喃说道:“刚来没多久,等罗贝尔以为我睡着了出去鬼混后才出来的……你去哪儿了?” “出去欣赏了一下伦敦美丽的夜晚。” 高飞很想告诉海伦,今晚你还是走吧,因为莫邪征东就在旁边屋子里,她肯定知道来了,那个女人可是一直把哥们当做种、哦,不,是当做驸马的,她最看不惯的就是有女人来找我了。 不过高飞随后就意识到,根本没必要说这番话。 因为莫邪征东既然知道海伦来偷欢了,却没有在高飞赶来之前收拾她,这就证明已经默许了她这种不要脸的行为。 楼兰王为什么这样大度,高飞没兴趣去猜测,再说他也看不惯那个女人,如果她真来干涉的话,高先生会和她拼命的,问问她有什么资格来干涉他的私生活,她还以为她真是无所不能的王? 海伦右手顺着高飞脸颊慢慢下滑,呼吸加重,眼神迷离,喃喃的说:“其实伦敦美丽的不仅仅是夜景,还有……我。” 高飞很赞同的点了点头,接着有些惋惜的说:“可惜你穿的太保守了。” “是么?” 海伦忽而咯咯低笑出声,右手扯住一个拉链横向一拉,她雄前看似完整的皮衣,就出现了一道口子,里面那团惊心动魄的白,就兔子般的跳了出来。 当一种好像虫儿欢鸣的声音,从隔壁房间隐隐传来时,莫邪征东正坐在窗前的地毯上,呆望着外面的星空,就像老僧入定那样,一动不动。 也唯有她能听到那种声音,更知道是谁发出的这种声音,曾经在某个时间段,她差点从地上暴起,冲进隔壁房间,把那对无耻的狗男女剁成肉酱。 但随即她就忍住了,因为她很清楚,她在高飞面前再强大不可战胜,也无法彻底折服那个臭男人。 除非真把他杀掉。 要不然,高飞铁定会事事和她呛着来,不死不休。 高飞不能死,最起码在楼兰王没遇到下一个比他更加优秀,能替他完成某件事的男人之前,还不能死。 她还得在他遇到无法抗拒的危险时,竭力帮助他。 世上,还有没有比高飞更优秀的男人? 给自己找了个问题,强迫自己不去想某件龌龊事的楼兰王,脑海中闪现出若干男人的影子,甚至还包括眼镜。 可她思来想去,却始终找不到一个比高飞更优秀,或者说更适合她的男人。 那个男人荒淫无度,不要脸,却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他自己的原则,笑着面对死亡,让伟大如楼兰王这样的人都看不透他。 “唉。” 也不知道想了多久,莫邪征东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闭上了眼睛。 窗外的苍穹中,无端端的飘过一片乌云挡住了群星,远处野外顿时陷入了无边的黑暗。 清晨五点半时,外面走廊中传来一阵离去的脚步声。 第752章 你的手太脏了! 当早上第一缕阳光照在窗户玻璃上时,苏樱敲响了劳伦太太的房门。 面目慈祥的劳伦太太,打开了房门。 穿了件稍大衣服的苏樱,看上去身材更加单薄,低眉顺眼的样子,就算是杀人不眨眼的安归王,也忍不住在她头上轻抚了下,和声问道:“怎么起的这样早?小女孩得有充足的睡眠,才能健康成长的。” “多谢太太的关心,我睡不着。” 面对安归王真挚的关怀,苏樱连忙弯腰道谢。 表面看上去颤巍巍的安归王,转身走向了桌子那边:“来,尝尝我亲手熬制的奶茶,女孩子多喝奶茶,对皮肤有好处。” 苏樱才不相信安归王真会这样体贴她,连忙婉言拒绝:“谢谢太太,我已经吃过早点了。” 苏樱明明是在撒谎,安归王却摇了摇头:“唉,你总是和我太客气,难道不知道你在我心里,就像亲生女儿那样吗?好了,我也不勉强你了,说吧。” 当安归王右手哆嗦着,好像老的连杯子也拿不出的端着杯子喝奶茶时,苏樱恭声说道:“昨晚,焦恩佐和本德华派去的那三个杀手,都死了。” “唉,造孽啊,造孽啊,那么活生生的三条人命就没了。” 安归王一脸惋惜的放下杯子,很有怜我世人,死也何惧的风度。 苏樱却知道,那三个人的死活早在安归王意料之中了,如果黑火炭等人能逃走,那才大大出乎她意料,相信她马上就会想方设法的收服那个人。 毕竟能从楼兰王三人手下逃生的人,绝对是一个相当牛叉的存在。 苏樱其实很反感安归王这种惺惺作态(扮成个老太太,和自己人还这样装做老态龙钟,有意思吗?),只是她却不敢有一丝的流露,轻咳了一声说:“苏灿让我请示太太,今天是否提前赶往俄罗斯?昨晚她在农舍中,亲眼看到高飞威胁了本德华,而且苏媚那边也传来消息,海伦昨晚去了高飞下榻的酒店。” 苏灿,苏媚,是苏樱的师姐们,她这些师姐师妹都姓苏,看来这个姓是安归王的本性,她们对于她来说,就像古代豪门的家奴那样。 抿了抿嘴角,苏樱继续说:“老杰拉德四个儿女,尼科夫已经殒命拉斯维加斯,本德华受高飞控制,海伦又和他暗中往来,只剩下黛娜一个人了,她在这场谈判中应该起不到任何作用了,谈判从昨晚开始,实际上就已经结束了……这是苏灿分析的。” 不得不说,苏灿分析的很有道理,老杰拉德的四个子女,有三个不反对高飞的了,这场谈判明显被高飞掌控在手中,应该很快就能结束,那么倒不如提前赶去俄罗斯,为下一步计划布局。 安归王没有说什么,只是细细的品着奶茶。 苏樱也没再说什么,纹丝不动的站在门后,恭候安归王下达新的指使。 喝完杯子里的奶茶后,安归王才淡淡的说:“这次谈判没这么容易的,你们分析的也有道理,不过却忽视了一个人。” “忽视了一个人?” 苏樱眉头微微皱起,片刻后猛地醒悟:“劳伦太太,您是说老杰拉德吗?” “老杰拉德才是杰拉德家族当前的中流砥柱,海伦这个未来的继承人和他相比,压根就没有任何可比性。海伦和本德华不假装为难的答应高飞还倒罢了,一旦这样做,他会马上跳出来的。” 安归王的声音低沉了下来:“杰拉德家族能在英国取得当前地位数百年,你以为是这样容易的吗?每一代的族长,都是一些心机相当深沉的人物,正是他们才支撑着这个家族数百年不衰。” 安归王站起身,腰板挺直,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着:“你们只看到本德华被高飞控制,海伦和他不清不楚……呵呵,你们能看到的,老杰拉德一样能看到。” 苏樱有些惊讶:“不会吧?老杰拉德如果知道这些,肯定会很生气的,毕竟是高飞杀了他最优秀的继承人,女儿再和她通、通那个啥,他怎么可能会容忍?” 安归王冷笑:“哼哼,这正是老杰拉德可怕之处,为了整个家族的利益,别说是死一个儿子,女儿背叛他了,就算四个子女全死了,他也能把持住家族最后的利益底线。他死了,还有旁支,只要家族所有人都以家族利益为重,不择手段,那么家族就能永远繁荣昌盛下去。” 苏樱目光闪烁,真不相信安归王所说的这些。 安归王也不再说什么,下令说:“让苏青尽快行动,另外,你再告诉辛露,让她赶去俄罗斯布置一切。你们几个,以后在伦敦要更加小心,我猜测隐藏在暗中的杰拉德高手,应该已经开始注意到你们了。” 苏樱眉头再次皱了下,双眼微微眯起,乖巧的答应了一声。 ―― 早餐时,杰克和其他随行成员一起,高飞和眼镜,楼兰王三人在一起。 早餐既有西式糕点,也有中式的稀饭,馒头,眼镜自己喝牛奶,吃鸡蛋和早点,高飞和楼兰王俩人,却都选择了中式早点。 楼兰王虽说从不承认她是华夏人,可她却真有一个华夏人的胃。 在坐下时,好像有些做贼心虚的高飞,曾经偷偷瞅过眼镜俩人。 眼镜脸上好像带着一丝嘲讽,是那种幸灾乐祸的态度,很可恶,让人忍不住想在那张脸上狠抽一耳光才会觉得舒服。 楼兰王倒是脸色木然如昔,看不出丝毫的波动,端着稀饭喝了一口后,伸手去拿碟子里的馒头时,高先生殷勤的抢先拿起一个,递给了她。 楼兰王看也没看,自己拿了个馒头。 高飞有些生气:“拒绝男士的效劳,可不是淑女所为。” “你的手太脏了。” 楼兰王淡淡说了一句,站起身端着碗走向了另外一个桌子。 “脏?” 高飞有些纳闷的端详着自己的右手,喃喃的说:“我洗过手啊,哪儿脏?” 眼镜慢吞吞的说:“昨晚,你这只手可能莫过不干净的东西吧。” 高飞这才明白过来,瞥了眼楼兰王低声骂道:“尼玛,这也算脏吗?我用手怎么了?人家岛国男儿还用舌头呢,也没见有谁嫌脏。” 眼镜拿着牛奶杯子站起来,又端起一盘鸡蛋:“我去那边吃。” “弱智,虚伪。” 高飞低声骂了句,被这俩人给说的也没胃口了,索性一推碗筷,拉开椅子快步走出了餐厅。 来到酒店大厅外面后,高飞展开双手做了个扩胸动作,点上一颗烟顺着人行道,漫无目的的向动走去。 今天十点,在第一轮正式谈判的时间,现在还不到八点,完全可以趁这工夫欣赏一下伦敦的街景。 相比起以浪漫而著称于世的法国巴黎来说,伦敦逊色太多。 如果是在巴黎街头上,不管天气有多冷,哪怕是天上下刀子,也能看到秀着两根美腿四处招摇的美女,运气好的话,还能看到上身只穿个小背心,露出大半个白花花的标准扫货,这种为了满足男人而牺牲自己的女人,无疑是值得尊敬的。 顺着人行道向东走了一颗烟的工夫,高飞也没看到他最想看到的那一幕,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转身拐进了一条小巷内。 一个戴着鸭舌帽,穿着黑色风衣看上去就像退休老工人的男人,搓着双手哈着惹气,从不远处的一棵树下走了过来,低着头拐进了小巷,刚走了一步,脚下就顿了一下。 高飞倚在墙上,左脚抬起蹬在墙上,双手抄在口袋中,嘴上叼着一颗烟,抬头看着天好像在晒太阳的样子。 老男人脚步微微一顿后,接着往前走,经过高飞身边时,却听他淡淡的说:“这次我放过你,回去告诉你的主子,我不喜欢被人追踪,暗中监视。” 老男人停步,慢慢的转身,一脸茫然的看着高飞:“先生,你说什么?” “我说,你该去耳科诊断一下了。” “什么?” 老男人眨巴了下眼睛,刚说出这个字,就觉得眼前一黑,噗通一声仰面摔倒在了地上。 高飞一拳放倒老男人后,抬脚在他左肋部位狠狠踢了一脚,听到传来轻微的喀嚓声后,这才满意的哼了一声,转身施施然的走了:“我最讨厌把我当傻瓜的傻瓜了,有必要为了证明你不是傻瓜,就断两根肋骨吗?” “咳,咳!” 高飞拐过墙角后,老男人痛苦的咳嗽着,右手伸进风衣内,莫到了一把手枪,也莫到断了两根肋骨。 高飞刚才那一脚,正踢在他藏在上衣口袋中的手枪上,手枪又隔断了他两根肋骨,可和手枪在一起的手机,却安然无恙。 高飞看似随意一脚,踢断了他两根肋骨,却没有踢碎他的手机,就是为了让他给他的主子报信。 老男人的眼里,浮上了极大的恐惧,咳嗽着挣扎着坐了起来,飞快的拨通了一个手机号,等那边接通后,立即喘着说道:“爵爷,我……” 他刚说到这儿,就被那边一个苍老的声音打断了:“我知道了,让你的人取消对他的监视,现在,去维纳斯快餐店,有个来自亚洲亚洲的女孩子在里面洗盘子――我不希望她能吃上午餐。” 不等老男人说什么,那边就扣掉了电话。 非常霸道的踢断老男人两根肋骨后,高飞才不管他会不会报警啥的,依旧双手抄在口袋中,沿着人行道向东慢慢的溜达。 咕噜噜,肚子里响起了叫声。 高飞抬起右手,叹了口气:“唉,如果我告诉他们,说我昨晚根本没有和海伦做什么有损人胃口的龌龊事,他们还是不会信的。可我真没做啊,只随手吃了两把豆腐罢了。” 空腹吸烟,会特别难受,尤其是早上。 高飞向道路两旁看了眼,发现不远处的路对过,好像有家正在营业的快餐店,就快步走了过去。 第753章 维纳斯快餐店! 维纳斯是古罗马神话中主司爱与美的女神,这个名字可谓是名誉世界,要是搞一个最大影响力排名的话,相信足可以派进世界前三十名内。 用这个名字来命名的酒店,会所等休闲餐饮项目,更是多不胜数,听说有一家专门生产保险套的公司,品牌名字就叫维纳斯,好像有些亵渎女神的意思,但仔细一想两者之间还真有点牵扯。 不远处的这家快餐店,也叫维纳斯,广告牌上还印着个维纳斯双手端着盘子的画像,老板也不怕女神半夜来找他,请他帮自己的雕像上也安上双臂。 维纳斯快餐店可能是附近开门最早,环境最不错的快餐店了,最让高飞开心的是,这儿竟然也经营中餐,尽管味道不会正宗,但也凑合了。 高飞进来时,前来餐厅里吃饭的人足有几十个,大部分都是穿着很有品位,但每个月薪水绝不会超过五百英镑的上班族,把好位置都站满了,他只好来到距离厨房最近的那张桌子上。 因为客人太多,高飞等了足有五分钟后,才有个服务生跑来请问要吃什么。 高飞早就看了食谱,要了二十个三鲜锅贴,一大碗瘦弱皮蛋羹。 服务生答应了一声,转身正去厨房里面,大肚皮的老板却又嚷着让他快点给11号桌的客人上饭,那可是老主顾,不能怠慢了。 “小媚,帮我照顾一下18号桌的客人!” 忙的满头大汗的服务生答应了一声,抱歉的对高飞笑了笑后,扭头冲厨房里面喊了一嗓子,急匆匆去招待11号客人了。 随着一声清脆的答应声,一个女孩子从厨房里面走了出来,来到了高飞面前。 这个女孩子看上去有十七八的年龄,身材有些单薄,一张忙的有些通红的小脸却带着点婴儿肥,长相不是太出色,但那双眼睛却很清澈,来到11号桌面前客气的问道:“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高飞又把自己点的早餐说了一遍,叫小媚的女孩子点头答应:“好的,先生你稍等,很快就来。” 在西方国家中,餐厅的服务生也分档次的。 一般被老板认可了的员工,可以有权接受客人的小费,而那些实习的或者临时来帮忙的,就算客人赏了小费,也得把钱交给老板,这是规矩。 看到小媚连餐厅工作装都没有穿,身上还系着个大围裙,高飞就知道她不是餐厅‘正式’工作人员,可能是亚洲某国来英国留学期间勤工俭学的学生。 这种事很正常的,高飞也没在意,拿出手机随便翻阅起了网页。 不大的工夫,小媚就把高飞点的早餐用托盘端了上来。 她在给高飞把瘦肉皮蛋羹端在面前,缩手回去时,高飞眼角无意中扫了她的手一眼,笑着问道:“请问小姐,你是华夏,还是岛国人?” 小媚这个名字喊出来时,也可以是小妹,也可以是小美,不但适合华夏女孩,岛国甚至韩国人都可以叫这个名字,所以高飞不确定她是哪国人。 小媚眼光闪动了下,客气的回答:“我是华夏人,先生您也是来自华夏的?” “呵呵,咱们还是同胞啊。” 高飞点了点头,正要说什么时,小媚却说:“对不起,先生,我得去忙了,欢迎您下次光临。”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大肚皮老板正在冲这边摆手说着什么,看样子是要小媚快去忙,别耽误客人用餐。 不等高飞说什么,小媚就转身急匆匆的走进了厨房。 在国外餐厅看到有刷盘子的同胞,这是很正常的事儿,很多留学生勤工俭学时都干过这工作,收入还算可以。 高飞对小媚有些小兴趣却不是因为和她是同胞,而是刚才无意中发现她右手的虎口,食指中关节上竟然有一层老茧,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一般来说,打铁的铁匠,拿瓦刀的泥瓦匠,虎口都会有老茧,这是他们长年累月握工具时磨出来的,但他们的食指中关节,却不一定也会有老茧的存在。 这个地方有老茧,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是扣扳机的次数足够多后,才能留下的印证。 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虎口和食指中关节都有老茧,却在一家不起眼的餐厅里洗盘子,这就值得人深思了。 尤其是在高飞现在被人跟踪的情况下,小媚的出现无法不引起他的注意。 当然了,对这种表面清纯,实则可能是个杀手的女孩子,高飞还真没看在眼里,他本身就是杀手界的大叔辈,只要不是遇到眼镜那样的超级杀手,别的还真翻不起多少浪花来。 望着厨房里面淡淡一笑后,高飞开始埋头吃饭。 锅贴和羹汤的味道虽然不纯正,高飞也觉得比那些西餐早点可口很多了,狼吞虎咽的几分钟就把早餐干掉了,这才打了个饱嗝,拿出一张钞票正准备招呼服务生买单时,就听到厨房后面忽然发出一声枪响,接着就是盘子摔碎的声音。 “瓦尔?” 这声突如其来的枪声,让整个餐厅的所有声音都嘎然而止,大家都下意识的看向那边,还没有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倒是大肚皮老板最先反应过来,大喊了一声跑向了厨房。 大肚皮老板刚跑到厨房门口,一个人就从里面直直扑了出来,一下扑在了他身上,把他重重砸倒在了地上。 大肚皮老板的反应倒是很快,被砸到后顾不得浑身疼痛,嘴里大骂着什么,抬手就把那个人推了出去,刚要爬起来却蓦然呆住,望着自己的右手――他胖胖的大手上,全是血迹。 那个被他推出去的男人,胸口出竟然插着一把餐叉,鲜血顺着餐叉呼呼的向外冒,人的脸色雪白,双眼翻白浑身剧烈抽着,眼看就不活了。 “啊,杀人了!” 大肚皮老板呆楞片刻,随即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翻身爬起就向外冲。 这时候,满餐厅吃饭的都市‘白领’们这才醒悟了过来,纷纷尖叫着,推搡着向外跑,有心急的直接拿脚踹开窗户玻璃,那些像高飞一样被堵在角落中的客人,则双手抱着脑袋蹲在了桌子下面。 一时间,刚才还一团盛世和气的餐厅内,就如同群魔乱舞那样,尖叫声,喝骂声还有女人的哭声掺杂了一起,大家都拼命的向外挤,地上遗落无数鞋子、手包帽子啥的。 砰,砰砰! 又是几声枪从厨房内传来,伴随着惨叫声,也不知道谁受伤了,但打斗的声音却没有停止。 事发突然后,高飞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那个小媚。 他本以为这个小媚是来跟踪他的,等里面传来缠斗的声音后,高飞才明白不是那么一回事,看来遇到小媚只是个巧合,和他没啥关系。 皱眉看了眼卡在门口的几个男女,高飞拿出可一颗烟叼在了嘴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哥们只是来打酱油的,没打算招谁惹谁,希望别人也别来招惹哥们。 “啊!” 随着一声沉闷的惨叫,一个穿着黑棉衣的男人从厨房门口摔了出来,捂着小肚子滚在了高飞面前的桌子下面,鲜血从手缝内淌出,看来也受伤了。 枪声连续响过几声后,就哑火了,只是打斗声更响,盘子碟子碎裂的声音越加清晰。 “别让她逃掉!” 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大喝声时,一个左边身子是血的人从厨房内蹿了出来,正是给高飞端早餐的小媚。 此时的小媚再也没有了端盘子时的文静,可能是受伤了,右手捂着左肩,头发披散着,脸上全是血迹,看起来很狰狞的样子。 小媚急步蹿出厨房后,马上就抄起一张椅子反身砸了出去,四下急匆匆扫了眼,正要跑向西墙的窗口那边时,滚进桌子下面的那个男人,忽然大吼一声,猛地滚出来抱住了她右腿,用力一拉。 小媚猝不及防下,被那个男人拉的一个踉跄,身子前扑趴在了高飞面前的桌子上,想都没想,抓起一个空碗就狠狠砸在那人的脑袋上。 那人哼都没哼一声就昏了过去,却仍然死死抱着她的右腿。 小媚抬起左脚,猛踢那个人的脑袋,刚要挣开他的搂抱,一个煤气罐却从厨房内飞出来,重重砸向她的后脑勺。 听到风声后的小媚大惊,忽地扭头看去却已经来不及躲开了,只能猛地趴在桌子上,希望能用后背硬挺住这次重击,至于被砸中后,她还没有反抗和逃脱的余力,已经来不及考虑那么多了,正所谓火烧眉毛,切顾眼前吧。 眼看这个重达二十多公斤的煤气罐,就要狠狠砸在身上,小媚已经下意识咬紧牙关等待那痛彻骨髓的一击了,却看到坐在桌子对面的高飞,忽然腾身飞起一只脚,狠狠跺在了煤气罐上。 砰的一声闷响,那个煤气罐被高飞一脚踹了出去,打着旋的飞到了吧台那边,砸在了酒柜上,砸碎了十几瓶酒水,空气中顿时弥漫上了酒香的味道。 高飞一脚踹飞煤气罐后,不等右脚落点,左手一撑桌子,身子斜斜飞起,左脚连环踢出,把随后扑上来的男人一脚跺飞了出去。 那个男人,正是拿煤气罐追杀小媚的,身高体壮好像狗熊那样,却被高飞一脚跺了后空翻,随即啪哒一声平平摔倒在了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男人的两个同伙大惊,其中一个举起了手枪,还没有等他扣动扳机,却忽然觉得眼前好似闪过一道银光,接着手背剧痛,定睛一看,手背上原来插上了一把餐叉,这才啊的惨叫着扔掉了手枪,抱着右手原地转圈。 吓得另外一个赶紧贴在了门框上,双手举着枪朝天,厉声喝道:“先生,不关你的事,你何必多管闲事?” 他不敢拿枪指着高飞,因为他看到高飞又抓起了一把餐叉。 第754章 好人有好报! 最后站着的这哥们非常聪明,知道自己要是敢把手枪指着高飞,自己手背上差不多也会突然被餐叉插伤,所以只能枪口朝天,警告高飞别淌这趟浑水。 看了眼脸色惨白的小媚,高飞皱了下眉头,淡淡的说:“这是我的同胞,我不能在她落难时装做看不见。” “你、你这是在自找麻烦!” 那个人厉声喝道,底气却很不足。 高飞砰的一拍桌子,喝道:“滚!” 高先生也许怕楼兰王对他撒脚,怕安归王有一天会变成方小艇的样子喊他儿子,更怕大猩猩会含情脉脉的盯着他裤裆看,可他就是不怕别人的威胁,有本事你特么的冲上来啊,躲在那儿放狠话管个屁用。 那个人浑身一哆嗦,再也不敢说什么,转身飞快的跑进了厨房。 “傻鸟。” 高飞骂了一句时,小媚已经挣开了被人抱住的右脚,连句谢谢都没有说,捂着左肩冲向了门口,眨眼间跑的不知去向了。 高先生并不是那种施恩图报的人,可不管怎么说,他都帮小媚解决了当前危机,她却这样潇洒的远遁,仿佛高飞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应该的那样,这让他感到很不爽,却又懒得计较什么,把钞票放在桌子上,抬脚也向门口走去。 追杀小媚的那几个人,根本不敢阻拦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离开:只要智商不低于三十,就没有谁在高先生明显不爽时跳出来招惹他的。 高飞快要走到门口时,就看到一个不大的身影从门前飞快跑过,好像兔子那样快。 “咦?” 看到这个人影后,高飞轻咦了一声,抢步跑出了餐厅门口向左边看去,那个人影已经连续晃了几下,消失在了人群中。 高飞注意这个人影,是因为他觉得这个人影很眼熟,很像那个被他救过,又暗算过他的苏樱。 苏樱逃走并顺手带走楼兰王一本安归经的事,高飞已经知道了,更知道这表面可怜实则内心狠毒的女孩子,可能来自某个神秘组织。 高飞正要考虑是不是追上去看看时,却看到餐厅门口右边几百米的地方,好像躺了个人,已经有人围上去指指点点了,而且远处也响起了警笛声。 接到报警电话的警察马上就要赶来了。 高飞可不想招惹没必要的麻烦,十点钟他还得去和老杰拉德谈判,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在几个路人的指指点点下,高飞加快脚步向西走了过去,很快就来到了躺在地上的那个人面前。 “原来是她。” 这个躺在地上的人,正是刚从餐厅内冲出来的小媚。 小媚冲出来时,只是左肩受伤,但现在右边腰眼处,却插着一把刀子,足足进去一半,她人一动也不动,看样子是死过去了。 谁都知道腰眼是人体最致命的几个部位之一,这地方被人捅一刀子后,如果不及时抢救,一命呜呼是肯定了的。 “外面还埋伏着杀手?那,刚才那个酷似苏樱的孩子又是怎么回事?” 高飞蹲下用手试了下小媚的鼻息,接着把有拦腰抱在了怀中,对那几个拿着电话要找救护车的路人说:“麻烦帮我拦一辆出租车,要是再晚了她就有生命危险了。” 要说英国人民的素质还是很不错的,马上就有人帮忙拦住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也没因为小媚浑身血迹斑斑而拒载,还赶紧下车帮着高飞关上了车门,接着跳上车就快速启动了车子。 这在国内是不可能的,没有谁愿意载这种受伤者,要是万一死在车里,先别提责任问题,最起码会觉得很晦气。 “先生,这是你女朋友吧?别慌,我知道最近的医院在哪儿,会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的!” 有着一嘴络腮胡的司机,扭头看了眼高飞,安慰他说。 “好,那谢谢你了。” 高飞也没否认什么,道谢后却忽然想到了什么,又改口说:“哥们,麻烦你把我们送到西曼酒店好了,我有个同伴就是最好的外科医生,她正在酒店给人坐诊。” “行,没问题,很快就到。” 司机并没有什么反对意见,加大油门直接闯过了有个红灯,向西曼酒店飙去。 西曼酒店就是高飞等人下榻的酒店名字,距离维也纳快餐店并不是太远,七八分钟后车子就停在了酒店大厅台阶前。 高飞为了避免没必要的麻烦,已经脱下外套盖在了小媚身上,挡住了她全身的血迹,等车子停下后,拿出七八张大额英镑,递给了司机:“哥们,多余的钱算是换洗被血弄脏的椅套,和感谢你以拯救生命的伟大情操。” “啊,先生,这也太多了吧?” 司机下意识的接过钞票,看了眼面额登时被吓了一跳,这些可足够他半年的薪水了。 “好人有好报,我就是这句话的受益者,现在你也是了。” 高飞抱着小媚,头也不回的说了一句,急匆匆的快步迈上了台阶:“只是我不喜欢麻烦,你该懂得我在说什么。” ―― 楼兰王坐在窗前的躺椅上,微微眯着眼睛望着远处的高楼大厦,很久都没有动一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般来说,高人都是这样,无论遇到什么事,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能保持他应有的镇定,尽管这种现象会被高某人称之为装比,可楼兰王在装……时的样子,也的确很迷人,安静的就像世间最唯美的一尊雕像。 只是,这尊雕像那张没有丝毫缺陷的脸上,却隐隐透着一层黑气。 历代安归王,过了十八岁生日后,脸上都会开始隐隐出现这样一层黑气,这是她们身体某器官衰竭的前兆,只有在她们静坐时才会出现。 等她们活到二十七八岁左右时,这层黑气将会越来越浓厚,却在‘驾崩’前的一个月内,突然消失,类似于正常人的回光返照。 这一个月,就是楼兰王交代后事的日子,交代完后事后,她会独自走进森林神殿,走到盛有列祖列宗的墓坑中,静坐等待生命的结束。 过了这个春节后,楼兰王就已经二十三岁了,这在历代楼兰王中,已经算得上是个‘大龄女青年’了。 之所以说她是大龄女青年,是因为历代楼兰王在这个年龄时,早就有了后人。 可莫邪征东却没有,她还没有和小王子同房,她希望能改变历代楼兰王嫁人只能嫁给亲兄弟的悲惨命运,她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找到四本《安归经》,破解其中的秘密,能够像正常人那样找自己喜欢的男人,和他一起慢慢变老。 希望,只是希望,却不是现实。 有时候,希望比绝望还要残酷。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这是个渴了就想喝水的真理,不容置疑。 曾几何时,楼兰王已经找到了第二本《安归经》,可一时大意下,竟然被苏樱偷走了。 想到就算追回那本青皮安归经,找到安归王夺回那本白色封皮安归经(高飞已经告诉她了,那本白色封皮安归经已经被安归王抢走了),可最后一本黑色封皮安归经,却已经随着老实和尚,被埋在了几百米的地下某处,早就被损坏了这一系列事情,楼兰王就有了种深深的无力感。 就算她武功卓越,医术无双,容颜绝世,权势滔天,但她终究不能上天入地――没有全套的安归经,就无法解开其中的秘密,她注定活到二十七八岁后,就默默的死去。 或者,为了楼兰王的传承,她只能和楼兰小王子苟合,做她祖祖辈辈该做的事。 从落地窗的玻璃中,楼兰王发现了自己脸上那层弥漫着的黑气,眼眸渐渐黯淡了下来,人类本身对死亡的恐惧,使她再也无法安静下来,忽地站起身,抓起旁边案几上的一个花瓶,狠狠砸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响! 花瓶碎成千万片时,房门也被人踹开了。 楼兰王霍然转身,双眸散出骇人的荧光,就像欧美科幻片中要变身的吸血鬼那样,那张堪称完美的俊脸有些狰狞。 “东儿妹子,快帮哥哥看看这妞儿,她被人捅了一刀……” 高飞抱着小媚一脚踹开房门冲进来,喊到这儿后才发现莫邪征东模样很不对劲,尤其是那双眼睛更是吓人的很,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愣在了当场。 高飞还没喊完,楼兰王就像鬼魅那样攸地扑到了高飞面前,银牙紧咬右手霍然抬起,却在高飞愣在当场时,停住了往下劈手的动作。 两个人没有说话,就这样定定的看着对方。 高飞眼里带着不解,楼兰王则目光闪烁就像饿了一个冬天的狼,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把他撕碎的恐怖样子。 再美的女人在杀机毕露时的样子,也和美丽无关的,说不定比普通人还要骇人。 俩人相对无言的愣了足有十秒钟后,高飞的瞳孔慢慢恢复了正常,柔声说:“怎么了,谁惹你生气了?告诉我,我去给你出气。” “我不要你管!” 莫邪征东嘎声说出这句话,霍然转身,背对着高飞紧紧闭上了眼睛。 她很清楚,就在刚才自己心魔全盛的瞬间,根本无法控制杀人的冲动,不管对方是谁,她都有可能下狠手。 可她却不明白,她在举起手后,为什么会停顿了。 尤其是高飞柔声问她怎么了时,莫邪征东很清楚的听到内心深处传来了喀嚓,喀嚓的声响。 那是被无上杀机给冰封的感情,破裂时发出的声音,使她再也不敢正面对视高飞,她很怕会从他眼里看出,他被吓坏了的样子。 望着她微微缠斗的背影,高飞好像明白了什么:“你放心,我当场既然答应你,能替你拿到全套的《安归经》,就一定能为你做到。哪怕我去蒙戈尔掘地三尺,我也要为你……” “我说了,我的死活不要你管,不要你管啊!” 楼兰王忽然尖叫一声,猛地跺脚。 第755章 我会骗人吗? 砰! 高飞只感觉地面猛地颤动了一下,就像发生了轻微地震那样。 这却是楼兰王猛跺脚的威力,由此看出她的力气有多大,绝对不该属于这个世界中的人。 也许,莫邪征东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中的人,她来自修罗道。 看到背对着自己的女孩子双拳已经紧攥,全身的骨骼都发出爆豆般的嘎嘎轻响,高飞就知道她在努力抗衡着什么,或许是她在强忍着不想把他一拳砸死吧? 识时务者为俊杰,高飞从没想过要做俊杰,他只想做他自己,开心时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心烦时会咒天骂地,狂奔三百米踹开一对在大街上乱搞的土狗,看出楼兰王对他动了莫名的杀机后,却没有悄悄的退出去,等她安静下来后再谈个四五六,而是向前走了一步,淡淡的说:“你如果还把我当做驸马的话,那我就得管你。” 楼兰王的身子,猛地一震,那股子好像充斥了整个世界的杀气,却随着高飞这句话,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顽童拿针戳破了一个气球那样。 深吸了一口气,面色迅速平静下来的楼兰王,缓缓转身看着高飞,一字一顿的说:“你,别骗我。” 高飞一脸的茫然:“我会骗人吗?” 楼兰王不知道为什么会对高飞说这句话,就像她懒得戳穿这厮的谎言(你不会骗鬼是真的,人你是能骗就骗的),垂下眼帘看着他怀中的小媚,只是轻飘飘的扫了一眼就说:“她的肾脏受到了致命伤,而且中了毒。” “东儿妹子,你果然是慧眼如炬,一猜就准。” 高飞大赞,赶紧把小媚放在了案几上,掀掉她身上的外套问道:“快看看,还能不能救活她?” 在来酒店的路途中,高飞就感觉到小媚的脉络已经极其虚弱,脸上浮上了一层诡异的青气,身子开始变冷,这才意识到刀子上可能会有毒的。 肾脏受伤也许不会马上致命,可这把刀子上假如再涂了毒药的话,那么这个人基本就死定了。 对高飞一口一个东儿妹子,楼兰王好像很反感,却没说什么,伸出右手两根手指,捏住刀子猛地向外一拔。 随着刀子向外拔除,昏迷中的小媚身子剧烈一颤,伤口处的黑血就要向外喷,楼兰王的左手食指却电闪般的在她腰间点了几下。 然后,高飞就惊讶的看到,伤口的血止住了,就像被一层透明塑料布捂住了那样,抬头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这些血有毒了,就证明她的肾脏也可能被毒感染了,得逼出这些毒血,说不定还得摘除一颗肾脏,你怎么不让那些毒血窜出来呢?” “我只是不想污血脏了我的屋子,你去找个小盆过来。” 楼兰王淡淡的说着,两根手指揪住小媚的左肩衣服,也没看她多用力,那衣服就像薄纸一样被她撕开了,露出雪白的臂膀,和一个弹孔。 子弹没有伤到肩胛骨,在骨头的下面,却能疼的让人抬不起左臂。 高飞能看出,子弹深深的嵌入肌肉中了,要想起出弹头,得需要一把刀子,就说:“我去找眼镜要把手术刀……”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楼兰王右手拍在了小媚左肩,随着她身子再次猛地一颤,一枚弹头从弹孔里自己跳了出来,她右手一抄,拿在了手中。 深入人体的弹头,竟然被她用刚猛的掌力震了出来,却没有伤到伤者本身,这的确是匪夷所思的本领。 楼兰王也有些小得意,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瞟了高飞一眼,却没有从他脸上看出震惊的表情,就生出了一丝不爽,淡淡的说:“这女孩子的肩膀很好看?” “不如你的好看。” 高飞没滋没味的说了一句,转身跑了出去。 其实,这也不能怪高飞没有被震倒,因为任何人在见识过楼兰王那不是人的超绝身手后,对这种小把戏完全可以免疫的。 高飞跑出房间后,才看到眼镜就倚在外面走廊上,一声不吭,低着头修理着指甲,仿佛站在这儿就是为了修理指甲那样,酷的要命,也无聊的很。 高飞却很清楚,他这是担心自己会遇到什么意外,特意赶来准备随时接应的。 对眼镜的好意殷勤,高飞也懒得搭理,跑到酒店餐厅找了个不锈钢小盆,飞快的赶了回来。 在楼兰王的指导下,高飞把小盆放在了小媚的腰间。 他本以为楼兰王会按在小媚的腰间,或者后心来把毒血逼出来的,没想到却是拿起小媚右脚,直接一拳打在了足心的涌泉穴上。 然后,高飞就看到黑色的,带有腥臭气息的毒血,从伤口泊泊淌了出来。 中医中有这样一个讲究:肾出于涌泉,涌泉者足心也。 也就是说,涌泉穴是肾脏的根本,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相连的,那么楼兰王一拳打在小媚涌泉穴后,那股子阴柔的猛力,就会顺着涌泉穴和肾脏的血脉迅速向上鼓动,通过肾脏内部向外扩散,把毒血逼出来。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中医的神秘可不是几句话就能解释清楚的。 楼兰王冲着小媚的足心,连续打了四拳后,高飞就发现再淌出来的血液颜色,已经变成了正常的红色。 “好了。” 他刚说出这俩字,一个小瓷瓶就扔在了小媚身上,楼兰王转身向卫生间那边走去:“内服,外敷各一半,一个半时辰后她就能清醒过来,七天后就能恢复如初。” “哎,你去干什么?” “洗手。” “你给她外敷不好吗,男女有别啊。” “人不是我救来的,你爱管不管。” 楼兰王说完这句话时,已经开门走进了卫生间内,接着关上了房门。 “我手很脏的!” 冲卫生间那边喊了一句后,高飞却没犹豫,掀起小媚的衣襟,开始给她外敷。 在小媚生命垂危之际,高飞也顾不得男女有别了,毕竟在医生眼里,是没有性别的不是? 尽管在掀起她衣服时,不小心连她胸前那对啥也露了出来,颤巍巍的很让人心烦――可在医生眼里,病人是没有性别的不是? 楼兰王既然说小媚要在一个半时辰后醒来,那么她就会在那时候才能醒来,高飞替她收拾好一切后,直接把她放在了沙发上,给她盖上了一条毛毯。 楼兰王捧着一杯热水,坐在落地窗前的椅子上问:“她是谁?” “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她叫小媚。” 高飞摇了摇头,就把自己救回小媚的经过,简单说了一遍,末了才用不确定的语气说:“我出来时看到的那个人影,应该是从你手里逃跑了的苏樱。这个倒霉的小媚,很可能是被她暗算的。” 楼兰王还没有说什么,杰克就敲响了门板:“高先生,九点半了。” 今天是和杰拉德家族正式谈判的日子,根据双方的协议,高飞要在十点钟正式赶到农场庄园,原本打算在九点就出发的杰克,在获悉高先生救回个姑娘后,就主动向后延迟了半小时。 听说逃跑的苏樱出现后,楼兰王站起身看着沙发上的小媚,目光闪动了下说:“你去吧,我留下来照顾她。” 高飞就知道她会这样说,也没提什么意见,啪的打了个响指,走向门口:“好,一切有劳东儿妹子了,哥哥代她好好感谢你。” 楼兰王语气阴森的说道:“再胡说八道,小心我拔掉你的舌头。” “我好怕。” 高某人撇了撇嘴,打开门咣当一声关上,扬长而去了。 听着走廊中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后,楼兰王紧板着的脸慢慢放松,在扭头看向窗外时,忽然一笑。 窗外的阳光,更加明媚了。 ―― 劳伦太太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那本青色封皮安归经,一只黑猫蜷缩在她脚下,屋子里静得只能听到闹钟秒针的咔咔声。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乱了这份宁静。 劳伦太太眉头微微皱起,合上经书时,脚步声消失,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 那个急速跑来的人,肯定有急事,可在来到门前时,却没有敢直接闯进来,仍然按照劳伦太太的规矩,先敲门。 “进来。” 随着劳伦太太的声音,房门被推开,苏樱走了进来。 穿着打扮仍然像个小学生的苏樱,脸色有些苍白,右肩微微有些颤抖,快步走到劳伦太太面前,微微弯腰低声说:“太太,我们在外面的四个人,忽然在今天早晨遭到了不明来历的追杀,我亲眼看到苏媚浑身是血的从维也纳餐厅跑出来,担心她会被人掳获,只能给了她一刀……” 苏樱在说这些话时,劳伦太太的眼神没有丝毫变化。 等她说完后,才伸手指了指她的肩膀。 苏樱轻轻咬着牙,慢慢脱下了外套,她的右肩已经被鲜血染红了,一个弹孔就在她肩厚,只是胡乱包扎了一下。 “转过身去。” 随着劳伦太太的吩咐,苏樱乖乖的转过了身子。 就像楼兰王一掌震出小媚伤口里的弹头那样,劳伦太太也同样在她肩膀上拍了一掌,接着快如闪电的又拍了一掌,弹头才从苏樱肩膀里蹦了出来。 楼兰王只需一掌就能搞定,她却需要两掌,由此就能看出双方之间的差距。 不过,这也绝对是骇人听闻的了,最起码高飞眼镜等人就做不到。 出手如风般的封住苏樱肩胛上的几处穴道,止住血后,劳伦太太看了几眼弹孔的受创角度,确定这枚子弹不是苏樱自己打的后,才说:“是谁泄露了苏媚等人的行踪?” 苏樱摇头:“不知道。” “追杀她们的人呢?是哪些人?” “应该是杰拉德家族的死士,我追踪暗杀苏灿的人去了郊外,去了杰拉德庄园附近,却被他们发现,并开枪击中了。” “嗯,我知道了。” 劳伦太太沉默片刻,忽然问道:“你亲手杀掉苏媚时,是什么感觉?” 第756章 自我放纵的沈银冰! 苏樱本来就惨白的脸色,随着劳伦太太这句话,变得更加白,就像一张纸那样,低声道:“我和苏媚等人,都蒙太太您的再生之恩才能聚在一起,朝夕相处五年多,不是亲姐妹已经胜过亲姐妹……这次亲手杀掉苏媚,如果可以,我宁愿代替她去死。” 劳伦太太的目光有了些许缓和,低低叹了口气:“唉,我相信你说的话,你做的不错。你的年龄虽然最小,可却是我最看好的。杀伐果断的性格,当断则断的狠辣,这注定你未来的成果,要比苏媚她们高出很多。” 劳伦太太到背着双手,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着,脚步轻盈,没有一丝声息。 如果有人能看到这么大年龄的劳伦太太,走路时竟然会有种翩然风度,和君临天下的气场,肯定会大吃一惊。 苏樱却见怪不怪,只是低垂着眼帘,等劳伦太太下达新的任务。 劳伦太太停住了脚步,仰面看着天花板,淡淡的说:“看来这次是我的大意了,只想破坏高飞和杰拉德之间的谈判,却没有料到我在派你们监视他们时,人家也发现了我们。尤其是那个女人,怎么可能察觉不出这些呢?肯定是她发现后,通知了杰拉德那边。” 苏樱还是没说话,只是听着。 又叹了口气后,劳伦太太再说话时,声音里已经带有了疲倦之色:“算了,既然在这边的任务已经失败,那就别再打生化炸弹的主意了。你告诉辛露,在俄罗斯那边要小心。至于苏青那边,则要抓紧一些,必须在高飞回去之前,让她打入北山集团的内部。这些事,你去安排,我们下午就离开英国。” “是。” 苏樱低低答应了一声,转身面对着劳伦太太,慢慢退到了门口,才敢背对着她开门走了出去。 等回到自己房间内后,苏樱倚在门板上,闭眼慢慢的,长长的松了口气。 她能感觉到自己后背已经被冷汗湿透了。 她很清楚,刚才自己要是表现出一点点的不对劲,就会被那个女人一掌击毙。 幸好,她成功混了过来。 想到辛露,众姐妹中年龄最大的一个,甚至比安归王本人还要大的那个女人,苏樱睁眼笑了,一双大大的眼睛慢慢迷成了一个月牙,说不出的纯净,天真,嘴里说出的话,却带着丝丝歹毒:“辛露,众姐妹中,唯有你是最风光的,也是最惹人讨厌的。其实我觉得,你也该过够了这种日子吧?大家都姓苏,你凭什么可以姓你本来的姓氏?” 慢慢走到窗前,苏樱坐在了上面,看着窗外:“苏青,我最要好的姐妹,我又该怎么对付你呢?” ―― 沈银冰这些天习惯了在街上游荡,总是在很晚的时侯才肯回家。 她以前是用这种方式来抵抗忘忧粉,在彻底沦落后,却仍然习惯了下班后晚回家,更习惯了去小区附近那个迪厅内小饮一杯。 沈银冰本来是个喜欢清净的人,像迪厅这种鱼龙混杂的场所,她从来都不会来的,只是现在她却慢慢喜欢上了这种环境。 高亢的劲爆音乐声,群魔乱舞般的青年男女,空气中充斥着的酒味、汗臭味,甚至‘敬业’味道,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让她嗅之欲呕,而是能给她一种活在人间不孤独的安全感。 由于性格、所受教育的原因,沈银冰从来都是喜静不喜动,可她终究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骨子里充斥着朝气,和不安分的因子,在几次受到迪厅这种火爆气氛的感染后,她的性格在慢慢转变。 以前的沈银冰,喜静不喜动,就像一块无暇的雪山晶冰,除了不乏商业手段外,思想却很单纯,绝对是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现在的沈总,开始讨厌以往的安静,她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团烈火,把这个绝望的世界点燃,焚烧干净,来表达对这个世界的不满,让所有人都像她一样痛苦! 父母双亡,被男人抛弃,最亲的红姐回来后却变成了那副样子,她看不到一丝可以幸福的希望,她最大的希望就是……她根本没有任何的希望和梦想。 她只觉得,活下去就是为了伤害,伤害这个世界,也被这个世界更狠的伤害着。 喝掉酒杯内的最后一口酒后,沈银冰把外套脱下放在吧台上,脚步有些踉跄的走进了舞池内,就像所有青年男女那样,拼命的扭着腰肢,晃着头发,紧闭着双眼歇斯底里的大叫着。 有些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哪怕周围人再多,仍然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沈银冰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静静坐在吧台面前品酒时,就有一些在迪厅内找刺激的坏孩子注意到了她,只是看她气不凡,没有谁冒然过来轻佻她。 但当她像所有女孩子那样走进舞池疯狂摇摆后,那些见猎心喜的坏孩子,马上就围到了她身边,借着摇摆的机会,开始试着对她动手动脚。 察觉出有人对自己动手动脚后,沈银冰的第一反应就是发怒。 但随后,这怒气就消散了:我已经这样了,何必再坚守以前?我还能为谁坚守?高飞吗?呵呵。 苦涩的笑了笑,沈银冰咬住嘴唇,眼眸开始发亮,脚下一拉,一个侧转与刚才对她暗中动手动脚的坏孩子,面对面的摇摆了起来。 沈总的身材,绝对是魔鬼般的,尤其是她那种高雅的气质,一旦自我放纵后,立马就会让人感受到一种血脉喷张的激动。 虽说今天是第一次在迪厅狂舞,不过沈总从小就有芭蕾舞的底子,哪怕是看似随意的摇摆,也能把身体的柔韧性,和体型动作的协调性发挥到最佳,就像一条接受笛声指控的眼镜蛇那样,随意摇摆着带着说不出的洒脱,和放纵。 当她做出挺胸撅起臀的诱人动作时,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在发烧,下意识的想要停止舞动时,却又在瞬间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于是再也没有了任何忌惮,动作越来越柔顺,就像行云流水那样自然。 看到沈总舞技这样高超后,围着她的那帮坏孩子很是吃惊,接着就兴奋了起来,相互使了个眼色,六七个人就把她慢慢围在了中间,形成了一个小圈子,她就像舞台上的领舞那样,被众人众星捧月般的簇拥在中间,忘情的舞蹈着。 沈银冰也没在意,反而更加放纵,吃吃的笑着,扭的动作越来越狂野。 几个坏孩子心中大喜,其中一个使了个眼色后,马上就有人从吧台那边拿来了几瓶啤酒,递给了她一瓶。 沈银冰问也不问就随手接过,仰首一口干了小半瓶,一手高举着酒瓶子,一手做出让人赏心悦目的弯曲动作,引起了阵阵口哨声。 此时,迪厅内的音乐忽然改变,变成了《爱如潮水》的dj。 一个身穿紧身银色演出服的男歌手,迈步踏上舞池高处的大音箱,举着话筒歇斯底里的狂吼了起来:“我再也不愿见你在深夜里买醉,不愿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该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徘徊,不要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 暧昧狂野的气氛,青春年少特有的荷尔蒙气息,再加上应景的歌词,顿使迪厅内的气氛更加热烈起来,刺穿劲爆音乐的口哨声此起彼伏,血液彻底沸腾起来的青年男女们,用力跺着脚,伸出右手随着歌手的嘶吼拼命晃动着。 更有很多不认识的陌生青年男女,相互拥抱着疯狂摇摆,贴身摇摆时的摩擦,彻底燃烧了荷尔蒙,已经开始有人把手伸进了舞伴的衣服内。 围着沈银冰狂舞的几个坏孩子,也看出机会来了,其中为首的那个草帽头,一把抓主她的胳膊,把她拉进自己怀中,搂住她的腰肢,右手不客气的伸向了他早就想探索的地方…… 沈银冰在放肆的摇摆时,黑子就在不远的地方。 黑子不是偶然出现在这儿的,沈银冰也没有让他来,甚至根本不知道他就在暗中看着自己。 自从她深夜才回家的那一天开始,黑子就一直在暗中默默守候着她。 黑子也许不知道沈银冰此时内心的痛苦,他也不知道一向严谨的沈总为什么会忽然性情大变,他只知道她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会出事的。 那不是他愿意看到的,他希望沈银冰能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能在她需要帮助时及时出现在她面前,这样才不会辜负北山集团两代总裁对他一个退伍军人的看重。 当看到沈银冰和几个陌生小青年对舞时,黑子有了短暂的惊骇。 要不是亲眼所见,他真不敢相信那就是他所熟悉的沈总,平时连咳嗽一声都保持着闺秀气质的沈总。 震惊过后,黑子重重叹了口气,拿着一瓶啤酒站在人群外,时刻关注着她。 在音乐改变后,黑子有了种不好的感觉,赶紧拎着酒瓶子就挤了过去。 草帽头的手,快要伸到他想伸到的地方,沈银冰仍然毫无察觉的一手板着他肩膀,用力甩着头发狂舞,这让他心中大喜。 草帽头知道沈银冰已经彻底的自我堕落了,今晚说不定就能得到她。 看着沈银冰那纤细柔软韧性十足的腰肢,草帽头兴奋的开始打哆嗦,仿佛已经看到被两根蛇一般的白腿缠着的一幕,再也不犹豫,右手猛地伸了过去。 砰! 草帽头的右手刚触到沈银冰的身子,却忽然听到一声爆响,下意识的抬眼看向音箱上面的歌手,正想搞清楚这声大响是来自哪儿时,眼前却忽然一黑,身子软软瘫倒在了地上。 看到草帽头就要得逞后,其他几个坏孩子兴奋的跺脚,吹口哨。 可就在这时,一个酒瓶子却狠狠砸在了草帽头的脑袋上,把他直接放倒在了地上。 第757章 我不认识你! 酒瓶子砸在脑袋上后发出的声音,在高亢的劲爆音乐声响中,根本翻不起任何的浪花。 此时舞池中的男女们,全身的血液,都已经被歌手歇斯底里的吼叫燃烧到沸腾,大家都在忘情的,拼命的跳着,喊着,扭着,动作着,没有谁发现有人被一酒瓶子砸倒在了地上,除了草帽头的同伴。 甚至连沈银冰都没有发觉,竟然在草帽头瘫倒后,下意识的一把揽住了黑子的腰,贴着他的身子蛇一般的扭着。 在心中好像女神一般的沈总,竟然抱着自己做出一系列的诱人暧昧动作,黑子傻掉,拎着半个啤酒瓶子一时间不知所措,只知道喊叫:“沈总,沈总!” 彻底堕落在魔障中的沈总,怎么可能看出眼前这身材雄壮的男人,就是她昔日从没有给过一个笑脸的黑子呢? 仍旧咬着嘴唇吃吃笑着,贴在他怀里上下其手的开始吃豆腐,还伸出一根手指挑起了黑子的下巴,对他吹了一口气。 沈银冰魔障了,草帽头的同伴们却没有。 大家很快就从惊讶中清醒过来,登时勃然大怒,嗬嗬怪叫着论起拳头扑了上去:“草泥马的,你敢和我们大哥抢女人!” 在他们看来,黑子就是来和草帽头抢女人的,所以才一瓶子放倒了大哥。 黑子能够被苏北山、沈银冰父女俩人看重,委以公司总部保安处长的重任,可不是因为他长了一副健壮的外表,人家本身就是从某特种部队退役的军人,虽然比不上高飞铁屠等人,可对付几个坏孩子那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在几个坏孩子扑上来时,黑子及时从沈银冰的‘青睐’中清醒,一把就将她推到了一旁,抬脚就狠狠跺在一个坏孩子的小肚子上。 把对面坏孩子一脚跺出去后,黑子迅疾转身,左手采住在他后背上狠狠擂了一拳的那哥们的头发,犬牙相错般的碎酒瓶子,没有丝毫停顿的就刺进他大腿内。 坏孩子足有六七个,周围又是人山人海,如果黑子不能震慑住他们,真怕对方会趁着人多混乱,分成两个人偷偷把沈银冰带走――那样的话,黑子哭都没处哭去了,所以刚一动手,他就下了狠手,直接见了血。 “啊!” 那哥们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惨叫声穿透了劲爆的音乐,打断了歌手声嘶力竭的吼叫,很多人都下意识的向这边看来。 负责音响控制的音箱师也发现了不对劲,马上就把音乐关掉了。 让人热血澎湃的舞曲骤然停住后,诺大的舞池中只有沉重的喘息声,以及大腿遭到重创的哥们惨叫声了。 负责迪厅保安的工作人员,马上就冲了过来,推开挡在面前的男女们,毫不客气的喝骂着:“让开,都特么的让开!” 乐声停止后,沈银冰也很快清醒了过来,当头顶上方的大功率照明灯亮起后,她一眼就看到了黑子,和地上躺着的那两个坏孩子。 “黑子,你怎么会在这儿?” 沈银冰一呆,目光被黑子手中带血的酒瓶子吸引时,猛地明白了过来。 看到迪厅安保人员从那边挤过来后,黑子一把扯住沈银冰的手,用肩膀把一个坏孩子狠狠撞了出去,拔腿就向门口跑:“沈总,快跟我走!” 他虽然不惧怕迪厅保安,可却担心自己被纠缠住后,那些坏孩子会把怒火撒在沈银冰身上,所以立即做出了最正确的决断,拉着她就跑。 可沈银冰却不配合,跟着跑了两步后,猛地挣开黑子的手,低声喝道:“放开!” 黑子已经习惯了接受沈银冰的命令,听到这声低喝后松开了手。 “我不用你管。” 沈银冰冷冷说了一句,转身就向迪厅中心走去,还鬼使神差般的说了一句:“我不认识你!” 黑子呆住:“沈总……” 清醒过来的沈银冰,猛地想到了她刚才放纵的样子,顿时羞恼成怒。 如果她真不认识黑子的话,绝对会跟着遁走。 可她认识黑子,平时在人家面前更是一副冷艳高傲的嘴脸,今晚竟然在他面前做出那种放纵的样子,让沈银冰有了种无法接受被下属看清本质的羞恼,这才转身就走,脱口说出不认识他的话。 甚至,在这短短的瞬间,沈银冰就下了明天就把黑子直接辞退的决心。 沈银冰的这种想法,对‘大人物’来说是很正常的。 越是自重身份的大人物,就越在意自己在属下眼中的形象,一旦自己丢人现眼时被属下看到,往往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个下属处理掉,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黑子这个老粗却不明白,呆了片刻后正要追上去时,几个保安人员气势汹汹的杀到。 在迪厅、酒店、会所这类休闲娱乐场所中,迪厅无疑是环境最乱,坏孩子扎堆的地方,所以这儿的保安力量也最凶悍,要不然镇不住场子。 几个保安冲过来后,二话不说论起手中的橡胶棍,劈头就砸向了黑子。 这些保安也都是有几下子的,再加上黑子心系沈银冰的翻脸,正处在莫名其妙的惊骇中,还没有反应过来,脑袋上就被狠狠抽了一棍子。 遭到重创后,黑子双眼一翻白,噗通一声瘫倒在了地上。 “把他拖走!还有那俩,都特么的拖走!麻了隔壁的,真实长了狗胆了,敢来黑姑娘(迪厅名字)闹事。” 为首保安一棍子砸倒黑子后,仍然不解恨,抬起穿着大兵靴的右脚,又在他脸上狠狠踢了一脚,直接把黑子鼻梁骨踢断,鼻血箭一般的蹿了出来,吓得周围那些男女们都纷纷后退,目露恐惧。 如果这时候沈银冰站出来,向保安表明身份,并指正她被几个坏孩子骚扰,相信保安绝不会这样粗暴的对待黑子,毕竟迪厅都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必须尊重每一个来迪厅的女孩子。 相比起男人来说,女孩子人数的多少,才是迪厅生意是否火爆的唯一标杆。 假如一个迪厅内没几个女孩子,就算男人海了去,那又有个屁用? 大家来这儿放松,就是冲着和女孩子搞暧昧来的,如果放眼看去全身带把的,谁特么的稀罕来这家迪厅! 所以任何迪厅中的女孩子,都会受到下到服务生,上到老板的尊重。 更何况沈银冰还是北山集团的大总裁,身份更是不一般,只要她肯站出来,老板都得乖乖的陪着笑脸道歉,并把那几个试图不轨的坏孩子狠狠收拾一番。 可惜的是,她却选择了躲避,躲进了人群中,任由黑子挨揍。 也许,这是她最想看到的结果。 她痛恨黑子,看到了她刚才放纵的样子。 看到大家都纷纷后退后,为首保安嘴角浮起一丝狞笑。 保安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要不然镇不住场子,目光凶狠的扫了眼其余的坏孩子,把大家吓得都低下头后,才抬手对音响师那边打了个响指。 音响师会意,立即重新启动了舞曲。 瞬间,灯光灭掉,霓虹灯再次闪烁,歌手的吼声响起。 迪厅内有人打架,就像你在街头遇到有人相互敬烟那样自然,只要事不关己,没有谁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的,所以舞曲声响,在歌手卖力的嘶吼狂舞中,现场气氛很快就再次热烈了起来。 但沈银冰却再也没有了刚才那种放下一切,肆意放纵一次的心态了,尤其是看到黑子被保安拖走后,她忽然有了种意兴阑珊的无聊,和冷漠。 说是无聊,是因为她觉得那刺耳的舞曲,狂舞的男女们对她没有一点吸引力,她的血液已经冷却,放纵的心重新闭合,看待这一切时的目光中,又带上了不屑。 说是冷漠,是她并没有因为黑子为了保护她,被保安痛扁并带走后,去找迪厅负责人亮出身份,或者干脆打个电话让警方来处理此事,而是压根就没想管黑子的死活,走回卡座前拿起自己的外套,脚步匆匆的走出了迪厅。 沈银冰根本不在意黑子的死活,就像她不再在乎自己的明天会怎样,她只是下意识的守候着最后的尊严,这也是黑子的悲哀之处,尽心尽责却成为了尊严的牺牲品。 走出迪厅的一刻,重金属乐声就像被一刀切断那样,寒风吹在她脸上,整个世界重新变得清明,现实起来。 无论她怎么躲避,终究要面对某些残酷的现实。 缓步走下台阶时,沈银冰开始后悔,后悔不该那样对待黑子。 只是,她不想再回去,毕竟她认为黑子今晚窥到了她放纵的一幕,她没有……没有把他灭口,就已经很仁至义尽了。 “也许,我就是个坏女人,一直都是,以前只是戴着面具罢了。” 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沈银冰呆愣半晌才嗤笑一声,双手抄在外套口袋中向停车场那边走去。 也已经很深了,是该回去休息的时侯了。 沈银冰来到她的宝马车面前,拿出钥匙刚要开门,就听到背后有人阴恻恻的说道:“小表子,就想这样走了吗?” 沈银冰一惊回头,就看到几个人从别的车子后面闪了出来。 这几个人,正是草帽头的同伴。 大家不敢在迪厅内闹事,却不代表着在外面仍旧那样老实。 只要出了迪厅,保安就算看到了,也不会多管一下的。 沈银冰全身神经猛地绷紧,第一反应就是后悔:如果黑子在,就不怕这些人了。 她强作镇定,后背贴在车门上低声喝道:“你、你们要做什么!” “做什么,嘿嘿,你该知道的。” 那几个人狞笑着逼了过来,其中一个一把就扯住了沈银冰的肩膀:“吆喝,小表子开的还是宝马啊,看不出这么有钱啊,哈,哈哈,玩玩有钱人,滋味肯定不一般的爽啊!” “放开我,要不然我饶不了你!” 沈银冰大惊,刚挣扎了一下,就被人家狠狠抽了个耳光。 第758章 我叫苏青! 沈银冰的总裁架子,可以在黑子、小宋等人面前摆,只要她脸色一沉,下面的人就会有战战兢兢的感觉。 这些坏孩子可不会被沈总的强大气场震住,反而被她硬气的语气给激怒了,抬手就给了她一耳光,接着就把她按在了车上,叫嚣道:“哥几个,就在这儿把她给办了吧?” “好,我喜欢!” “在这儿才过瘾,么的,这才是真正的车震!” “都特么的别挣,俩人按住她,一个个的上,谁都有份!” 几个坏孩子嚷嚷着,冲上两个人来,一人一根胳膊把沈银冰固定在了车上。 沈银冰这次是真怕了。 在迪厅内时,受气氛的感染,她也许真能忘记自己是谁,带着某种报复的快感放纵一次,可在脑子清醒后,却绝无法接受这种认人羞辱的现实,又怕又后悔,可除了拼命尖叫,挣扎外,她还能做什么? “按住,按住,都特么的没吃饭咋的?” 开始解腰带的坏孩子大声叫骂着,抬脚狠狠踢在了沈银冰乱踢的右脚上。 “呃!” 沈银冰被踢得一声惨哼时,脑袋上又挨了重重一拳,接着被死死按在车上,穿着的外套被掀了起来,有人开始解她的腰带。 “这可能是报应吧,我辜负了黑子。呵呵,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反正我命中注定就是个命运悲惨的人。” 沈银冰心中惨笑着,放弃了挣扎抵抗时,却听有个女孩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喂,干什么呢?” 正要解开沈银冰裤子的坏孩子,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最多十六七的女孩子,大冬天还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校服,应该是某高中的学生,肩膀上还挎着个香烟盒子,快步走了过来。 坏孩子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在迪厅兜售香烟的,可能是家里条件不好,晚上才出来赚钱的高中生。 对于一个个头才一米六多点的高中生,还是个女孩子,坏孩子们才不会放在眼里。 当然了,女孩子的出现打破了大家的好事,必须得先把这不知死活的破孩子撵走,要不然她报警咋办? 说实话,这几个坏孩子的取向还算正常的,根本不喜欢身体还没有发育完整的高中生,要不然早就像风中的阳光大哥那样,淫笑着说什么,又来了个给哥们解馋的混帐话了。 “滚蛋,大人的事你少管。” 一个哥们骂着,快步走过去一把就推向了女孩子的肩膀。 只是他的手还没有碰到女孩子,眼前就觉得白影一闪,接着他就听到‘砰’的一声大响,整个人飞了起来,重重砸在了一辆车子上。 这哥们没搞清楚咋回事,其他几个人却看到了:女孩子只一脚,就把同伴踢飞了出去。 沃曹,这是什么情况? 几个人被吓傻了。 女孩子一脚踢飞某哥们后,也没客气,冲过来就抓主其中一个的头发,猛地向下一按,右膝已经抬起,狠狠顶在了那人的下巴上。 那哥们闷哼一声都没来得及发出惨叫,就软软的昏了过去。 谁也没想到女孩子小小年纪,下手会这样狠,只是一个照面就放倒了俩人,被她顶昏过去的那哥们,嘴里还喷出了鲜血,看来是恰好咬到舌头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咬断。 她比起那个放倒草帽头的黑子,还特么的狠啊。 剩下的那俩坏孩子被女孩子的凶狠给吓到了,连忙松开了沈银冰,下意识的转身就跑,但在跑了几步忽然想到自己这边还有俩人,要是这样跑了,以后传出去,哥们还咋混? 俩人相互打了个眼色,从身上亮出了刀子,喊叫着就扑了上去。 这时候才回过神来的沈银冰,连忙喊到:“小心!” 她的话刚出口,就看到女孩子忽然娇喝一声,腾空而起,就像陈真在世那样,双脚连环踢出,重重踢在那俩哥们的脑袋上。 那俩人惨呼着摔了出去,滚出老远,刀子也掉在了地上。 放倒最后两个坏孩子后,女孩子冷笑一声没有再继续动手,走到沈银冰面前打量了她一眼,关心的问道:“你没事吧你?” 沈银冰浑身哆嗦着,颤声说道:“我、我没事――啊,小心!” 她看到,刚才被女孩子第一个放倒在地上的坏孩子,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子,猛地跳起狠狠刺向女孩子的后背。 听到沈银冰的警告后,女孩子迅速闪避,把后心要害躲开了,却没有躲开右肩。 刺啦一声响,刀子顺着女孩子的肩膀往下,拉下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迸溅。 在沈银冰的失声尖叫中,女孩子强忍着疼痛,论起手中的香烟盒子,狠狠砸在了那个人的额头上。 砰的一声响,偷袭者直直摔在了地上。 其余那俩人一看大势不妙,爬起来就像远处跑去,边跑还边喊:“杀人了啊,杀人了!” 女孩子反身按住伤口,身子摇晃了一下。 沈银冰赶紧扶住她,急声问道:“不要紧吧?快,快上车,我送你去医院!” “不、不要紧。” 女孩子低声回答了句,正要拒绝上车时,沈银冰却打开车门,一把把她推了进去。 沈银冰在黑子给她解围后,因为不想让人看到她放纵的一面,可以不管黑子的死活,但却不能用这种态度来对待女孩子。 毕竟刚才太危险了,要不是女孩子及时出现,她肯定会遭到最痛苦的噩运了。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后,沈银冰飞快的启动车子,呼呼的冲出停车场来到了公路上,扭头看向了女孩子。 女孩子正一手捂着后肩,鲜血顺着她手肘滴落在座椅上,她却紧咬着牙关闷声不吭。 “坚持住,很快就会到医院的。” 看着女孩子那惨白的小脸,沈银冰心中一颤,生怕她坚持不下来,就用谈话来分散她的痛苦:“小妹妹,你是学生吧,叫什么名字?” 女孩子侧脸看着车窗外,低声回答:“我叫苏青。” ―― 发现被人追踪后,高飞就知道这次谈判,绝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容易。 果然,当谈判开始,负责谈判的杰克刚说出第一个条件,就遭到了杰拉德家族谈判代表海的伦强烈反对:“抱歉,杰克先生,打断一下。我们在中东几口油井的采取权,是付出极大代价才争取到的,而且相信你也知道,现在是能源经济,尤其是石油更是倍受国家的关注。” 在家族利益受到威胁时,海伦尽显她女强人的风采,毫不客气的打断了杰克的话:“油井的开采权虽然在我们手中,但它们也是属于日不落帝国的,贵方要想我们全权让出油井,就算我们同意,政府也不会同意的,相信诸位很清楚这一点。” 海伦说的没错,在能源越来越重要的今天,每一口大型油井,都已经被当局政府所重视,甚至在暗中插手。 也许,他们可以允许别人和杰拉德家族合力开采油井,不介意杰拉德家族的利益被人分走一些,但绝不能接受油井被转让这一点。 换句话说就是,杰拉德家族根本没权利转让这七口大型油井的开采权。 乔治家族当然也明白这点,他们之所以提出这个条件,只是一个幌子而已,是为了后面的谈判铺路。 一般来说,双方谈判,其中底气不足的一方,在毫不客气的拒绝对方第一个条件后,就会在随后的条件中放宽尺度的。 老乔治等人都是商场老油子了,玩这种手法自然是炉火纯青。 同样,杰拉德这边也能看出这点,所以海伦才当机立断拒绝了杰克的第一个条件。 只是海伦没想到,在她干脆的拒绝后,杰克竟然合上了谈判意向书,站起身淡淡的说:“既然海伦小姐拒绝了我们第一个条件,那我只能很遗憾的表示,这次谈判是不会成功的,有些事看来注定无法在谈判桌上商谈了。” 高飞做为本次谈判的首脑人物,所起的作用只是负责签字罢了,具体的谈判过程,还是要以杰克为准的。 所以在杰克站起身后,坐在客方主位上的高飞,马上就跟着站了起来。 海伦和本德华、黛娜俩人对望了一眼,随即也站起身淡淡的说道:“可我觉得,在谈判桌上解决我们之间的矛盾,也许才是唯一正确的方法。相信乔治老爵爷,也不想和我们拼个两败俱伤吧,还请高先生,杰克先生多多考虑一下。” “我会考虑的,你们也一样。” 高飞笑了笑,从口袋中拿出一个优盘,放在桌子上看了看本德华:“还请你们仔细看看这里面的东西,我们明天十点准时再来。” 不等海伦等人说什么,高飞率先转身,带着杰克、眼镜和律师扬长而去。 本德华盯着那个优盘,脸色开始发白。 海伦好像看出了什么,侧脸看着他冷冷的问道:“这里面是什么东西?” 本德华吧嗒了几下嘴巴,喃喃的说:“我、我不知道。” “你会知道的。” 海伦走过去拿起优盘,快步走出了屋子。 “唉,本德华,现在是双方谈判的重要阶段,你怎么会做出这种傻事呢?我想,父亲是不会原谅你的。” 黛娜也看出了本德华的心虚,眼里闪过一丝嘲讽,摇了摇头后跟着走了出去。 来到自己房间后,黛娜刚把窗帘放下,卧室的房门就开了,一个身材高大,面目英俊的男人出现了门口。 黛娜快步走过去,一把搂住他脖子,亲吻了一下后说:“你的计划很不错,本德华基本退出争夺族长之位了。” 英俊男人揽着黛娜来到沙发上坐下,一只手很自然的伸进她衣服内,淡淡的说:“他只是一个蠢货罢了,不足挂齿,些许小计就能踢开他的。” 黛娜吃吃娇笑着,媚眼如丝轻轻问道:“我亲爱的罗贝尔,那海伦呢,你又有什么办法对付她?” 第759章 杀人的恐惧! 第一次谈判就陷入僵局,这个糟糕的结果并没有影响到高飞。 反正他这次来英国就是代表妮儿签字的,至于该怎么谈判,每一轮谈判后该向老乔治那边汇报等工作,都是杰克的。 他相信,无论这次谈判的过程有多艰难,最终结果都是对妮儿有利的,为了儿子的未来更加强大,他必须得沉住气,静候谈判结束后,才会答应楼兰王,随她去俄罗斯去一趟。 其实当前高飞最大的心愿就是回国,好好看看他儿子。 不过楼兰王的出现,却迫使他必须去俄罗斯一趟。 站在为了世界和平的角度上,他要帮楼兰王找回那枚生化炸弹。 以私人角度来看,他得证明一下那个泄露‘天堂病毒’的人,是不是楼兰王所说的那一个。 想到这些事后,高飞就有些心烦。 只是他也明白有些事就算再心烦,唯一的方式却只能是解决。 “怎么,回来的这样早?” 高飞门也没敲的推门进来后,正在窗前地板上盘腿打坐的楼兰王,身子一长站了起来:“我以为你得等到下午三四点的――奇怪,你那个英国情人怎么舍得你这么快就回来了,难道不该请你共进午餐吗?” 对楼兰王的冷嘲热讽,高飞毫不介意,甚至都懒得解释什么,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问道:“那个女孩子怎么样了,还没有醒来?” 楼兰王淡淡的回答:“早醒了,我又让她睡着了。” 高飞斜着眼睛问道:“你没有趁机问问什么?” “问了。” 楼兰王坦然承认:“只是她的回答不怎么让我满意。” 楼兰王所谓的问,是在小媚醒来后,马上就对她施展了类似于催眠的迷魂术,在她意识模糊时,套问一些问题。 只是小媚明显像是受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哪怕是在被催眠时,也仍然能自动封闭自己的意识,除了说出她叫苏媚,是来自华夏西北某省,这次来英国是留学外,就再也说不出什么来了。 “苏媚?她说她叫苏媚?” 高飞停住颠啊颠的脚尖,若有所思的说:“苏媚遇袭时,苏樱出现在了现场。她们两个都姓苏,期间是不是有着什么联系?” 楼兰王说道:“不用太费脑筋,我也能断定她们是一伙人。” 高飞一脸的钦佩之色:“那你再断定一下,她们是什么人的爪牙?” “我怎么知道。” 看出高飞眼神中的讥讽后,楼兰王冷冷的回了一句,转过身时却听他说:“可我能猜得到。” 楼兰王长长的眼睫毛轻轻一颤,缓声说道:“你是说,她们可能是安归王的人?” 高飞从沙发上站起:“苏樱去美国时,安归王也出现在了破军的美洲分部,救走了焦恩佐和解红颜,如果没有天大的利益,你觉得她会去美国?会这样做?” 楼兰王沉默了片刻,才说:“也只有她,才能教出苏樱那样心底歹毒的孩子,才能从我眼皮子底下从容逃走……那你再说说,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控制破军,控制游离在安归教之外的三大部门,重振安归教当年铁木真时的雄风。” 高飞点上一颗烟,淡淡的说:“除了这些,我想不到还有别的理由。” 楼兰王没有反对,看着窗外说:“这一任的安归王,的确是个人才,六十多年来,她是第一个敢闯进地下楼兰古城,并能全身而退的。可惜,无论她有多那么优秀,她都无法完成她的宏愿。” “你要给她设置障碍?或者说,你不希望有个强大的安归教出现?” “是,安归教一旦强大,抢占地下楼兰古城就是他们计划中的一环。” “也许他们根本不在乎呢?” 高飞反驳道:“你那个地下世外桃源是很让人羡慕的,可如果安归教实力壮大,他们的目光绝不局限于地下那点小地方。他们最大的心愿,应该是重新出现一个铁木真。” 楼兰王冷笑:“痴人说梦。铁木真之所以能成大事,那是因为他有无敌于天下的铁骑,宋人的懦弱,可就是这样,他们灭亡南宋也用了百年之久。现在呢?你们华夏国泰民安,虽然人心道德败坏,但总的来说却是人民安居乐业,国力蒸蒸日上,尤其是军事。更何况,你们的陆军部队号称世界第一铁血精英……安归王,凭什么能成事?” 慢慢转身,楼兰王看着高飞说:“所以,我断定她要光复安归教,只是因为她是安归王,背负着光大安归教的使命。她根本不会愚蠢到要动荡华夏,要想称王称霸,地下楼兰古城才是她的理想所在。” 高飞歪着脑袋想了想,才说:“嗯,你分析的也有道理。当前华夏国泰民安,除了那些极端分子外,没谁希望战乱的。” 楼兰王又说:“当然了,她也不是没机会。” “什么机会?” “和平演变。” “切。” 高飞撇嘴,怪声道:“征东姐姐,麻烦你用用脑子,和平演变最基本的条件,是必须在当局政府占有一席之地才对,就像秦六甲那样,也许还有机会,她凭什么呢?” 楼兰王反问:“你见过安归王的真面目?” 高飞不确定的点了点头:“她昏过去时,我曾经见过,很漂亮……和你差不多,不过我也不确定那是不是她的真面目。这个女人千变万化的,让人无法确定。” 楼兰王再问:“既然连你这个入幕之宾都无法确定她的真实面目,那你怎么知道她没有以别的面孔,成为华夏政府中的一员高层?” 高飞一呆,下意识的说道:“可华夏能掌控实权的女性官员,没有几个……” 楼兰王打断高飞的话:“安归王只能易容出女人面孔?” 高飞彻底傻掉,冷汗慢慢的淌下:“你、你是说,她会装成男人?” 楼兰王垂下眼帘:“我要是她的话,我会找一个封疆大吏,先化妆成他手下心腹,慢慢接近他,等彻底摸清楚他的脾气性格后,就会妆扮成他的样子。依着她的心机和本领,这应该不是难事。等她的地位越来越高,最后到了中……” “住口!” 高飞大喝一声,打断了楼兰王的话:“别再这儿唬我了!安归王是能变,可她的基因能变吗?别说是那些封疆大吏了,就是市长一级的诸侯,安全工作都是重中之重的,根本无法被人所趁。哼,你是在故意吓唬我,让我帮你竭力对付她罢了!” “你倒是想通了。” 被揭穿后,楼兰王也没在意,重新盘腿坐在了地上。 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高飞语气有些生硬的说:“我现在倒是担心,你会不会和她同流合污。你有超高的医术,她有千变万化的能耐,你们两个要是联手的话,也许还真能祸害国家。” 楼兰王头也不回的问道:“如果我想和她合作呢?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你会死,你们两个都会死,我保证。” “就凭你?” 楼兰王的声音中带有明显的讥讽:“我们中俩人中的任何一个,是你能对付的吗?” “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不仅仅依靠武力和阴谋。” 高飞语气阴森的说:“莫邪征东,我劝你以后别和我开这样的玩笑,这样会死人的,比方我也许真能说动当今,把楼兰鬼沙区域变成核武器的试验场所,反正那儿一片荒凉,也没多少人,我就不信你们下面能抗得住这些杀伤性武器!” 忽地一声,本来端坐在地上的楼兰王,就像被模糊了的青烟那样,攸地飘到了高飞面前,抬手就掐住了他的咽喉,眼里带着不可言的恐惧,和恨意。 别人要是说这些话,楼兰王只会不屑一顾。 但说这些话的人是高飞,当今的亲侄子,而且还是世上最了解楼兰王和安归王的唯一人,他也许真能说动当今那样做。 就算说服不了,可当今也会把地下楼兰古城当做心腹大患来看待,继而开始‘开发’那地方。 不管怎么样,只要高飞敢这样做,那么传承一千多年的地下楼兰古城,就会在莫邪征东手中消失。 莫邪征东宁可去死,也不敢拿祖宗基业开玩笑。 高飞一脸的坦然:“怎么,你怕了?” 紧紧咬了下嘴唇,莫邪征东慢慢松开了手,低声说:“高飞,如果你真有这样的心思,我发誓会让你,和你身边所有的亲人,都死的惨不忍睹。” “你脸上的黑气越来越明显了。” 高飞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后,转身走了出去。 其实根本不用高飞提醒,楼兰王也知道她此时的脸色很黑,因为她只有在极度恐惧时,脸色才会变黑。 每一代楼兰王脸色忽然变黑的次数,绝不能超过九次。 九次之后,就是她归天的日子。 她想到了上任楼兰王的话:每一次脸色的无端变黑,都会减去三年的寿命。 莫邪征东不知道这句话对不对,可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她本该28岁的寿命,因为这次就会减少三年。 “不是只有脸色变黑,是浑身都会变黑。” 莫邪征东抬起右手,从衣袖内伸了出来。 原本洁白如玉,滑如凝脂的右手,也变成了诡异的浅灰色,偏偏这只手的形体还那样的美,只是颜色不对,所以看上去很诡异。 看着房门,莫邪征东有些颓然的转身,梦呓般的说道:“其实要想我死很简单,只需再让我害怕两次,黑龙山上就会多一枚修罗胆的。” ―― 想到刚才楼兰王那惊恐的样子,高飞就有了些小小的骄傲,觉得总算是找到了对付她的命门,看来得想个办法,让她永远都忌惮自己,乖乖做她的小女人。 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就该守着厨房和卧室,没事这么强大做什么? 走出酒店后,高飞不解的摇了摇头时,发现眼镜就跟在他身后,笑问:“有没有兴趣转转伦敦的著名景点?” 第760章 僵局! 伦敦做为世界上有名的国际大都市之一,其文化底蕴相比起华夏首都来说当然要差了很多,不过人家的中世纪古老建筑保存工作却是很不错。 有着150年历史的伊丽莎白塔上的大本钟,每隔一小时报时一次,承载了伦敦的兴荣,现在已经是伦敦的地标性建筑,更是伦敦的象征,无数游人到伦敦后迫不及待的到此拍照留念。 还有圣保罗大教堂,号称世界上收藏最全的大英博物馆,以及每年都会有两个月开放期的白金汉宫,流淌在这片富饶土地上的泰晤士河等等,每天都会吸引世界各地的无数游客前来游玩,游人如织,不愧是国际著名大都市。 如果在身心放松的情况下,来伦敦游玩这些景点,绝对是一件惬意的事。 不过高飞现在‘身在曹营心在汉’,他人在伦敦,心却早就飞回了华夏。 只要一想到华夏,他就觉得那么多事等着他去做,首先是看望小凯撒,然后再去疗养院去找秦城城,找高云华问一下梁娇娇和颜红的事情,还有他的厂房建设,以及沈银冰对他的态度为什么改变啊等等。 很多事,都需要他去做,可他偏偏得滞留在这儿,主持和杰拉德家族的谈判,完事后还得陪着楼兰王去俄罗斯――这是他对楼兰王的承诺。 不管是谁,心中装着这么多悬而未决的事,哪怕他再乐观,面前的景物再美,也没心思欣赏的,所以整个下午都是心不在焉的。 反倒是眼镜一副既来之,则安之的轻松样子,让高飞怀疑这个三只手是不是故意气人,几次差点忍不住想把他那张带着斯文笑容的脸打碎,再踩上几脚。 夜幕降临时,高飞俩人才回到了酒店。 回到酒店后,高飞也没兴趣再去楼兰王那儿问苏媚的事,洗了个热水澡,早早的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吃早餐时,高飞也没看到楼兰王,懒得问什么,等到十点时,又率领杰克等人去了杰拉德农场庄园,进行第二次谈判。 昨天大家算是不欢而散后,今天的气氛多少有些尴尬,谈判中根本没说几句话,中午十一点半时就谢绝了海伦的不怎么盛情挽留,离开了庄园。 连续三天,都是以不欢而散而终,谈判明显陷入了僵局。 不过除了第一晚上有人想闹事之外,随后的两晚却没什么意外发生,白天高飞出来闲逛时,也没有发现有人跟踪,看来上次警告起到了不错的效果。 高飞很清楚,目前只是双方第一回合的交手,态度最为重要的,如果有一方稍微退却,另外一方马上就会乘胜追击,为己方谈取更大的利益。 海伦坐镇主场,杰克把谈判当做了近期最重要的工作,俩人都把所有精力放在谈判上,每次唇枪舌剑的毫不退让,大有对方不退让就把这次谈判谈到天荒地老的精神。 高飞却有些烦了,别人可以砂锅子里熬雄的死靠,他却没时间。 第四天上午十点,高飞带人再次准时来到了杰拉德农场庄园,在管家的带领下来到接待室后,皮股还没有挨着椅子,就对站起来抬手请各位坐下的海伦说:“海伦小姐,在谈判开始之前我有话要说。” 海伦黛眉微微一皱,随即展开:“高先生,请讲。” 高飞双手按着桌子,看着她几乎一字一顿的说:“今天的谈判,必须得有个结果。如果双方再有任何扯皮现象发生的话,我将会代表乔治家族单方面的停止谈判。既然这些问题无法在谈判桌上解决,那么不妨尝试着用别的方式。” 海伦面色不变,淡淡的说:“高先生,我可不可以把你这番话,当作是对我杰拉德家族的威胁?” “随便你怎么理解。” 高飞坐下,双手拱着抵在下巴上,对杰克说:“杰克先生,这是我们双方之间的最后一次谈判,我希望你能珍惜这次机会。” 谁都知道,像这种级别,每一步退让都关系到数百甚至上千万英镑的谈判,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拿着一把扫帚就能当马骑,小女孩用一个亲吻就能换走的,自然得谨慎再谨慎,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别说是才三天工了,就是再翻十倍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在看到高飞一脸不耐烦,甚至开始威胁海伦后,杰克心里就有些不高兴。 他虽然只是挂着谈判组副组长的职务,可实际上整个谈判进度都是由他来控制的,高飞这个组长只是个摆设而已。 现在组长大人不耐烦的甩下这一番狠话,无疑是打搅了他的计划。 杰克又不能明确表示反对,生怕会让海伦一方看笑话,所以尽管心中不爽,但还是很客气的说:“高先生,我能不能先打个电话?” 高飞知道他要给妮儿打电话请示一下,摆了摆手。 “请稍等。” 杰克对海伦笑了笑,转身急匆匆的走出了接待室,来到外面草坪中拨通了妮儿的电话,把高飞的态度简单说了一遍,末了又不满的抱怨道:“妮儿总裁,我觉得高先生他很不适合参加这次谈判,他太……”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妮儿冷冷打断了:“杰克,谈判组的组长是谁?” 杰克一愣回答:“当然是高飞高先生了。” 妮儿又说:“组长有没有主导谈判的权力?” 杰克嘴角猛地抽了一下,终于意识到了某个事实:高飞才是最终决策人,自己只是妮儿手下的一个高级打工仔,人家高飞却是老乔治的孙女婿,妮儿的甜心,未来乔治家族继承人的老爸。 他一个打工仔,却向妮儿念叨她男人的不是,这不是自找无趣吗? “妮儿总裁,我……” 额头开始冒出细汗的杰克,抬手擦了擦刚要说什么时,妮儿却已经扣了电话。 杰克出去打电话时,高飞随意打量着参与谈判的杰拉德家族人员,才发现本德华今天没有参加谈判,看来他已经失去了参与谈判资格。 当一个人的小辫子被人对方抓在手里后,他就没了底气,这是谈判桌上的大忌。 杰克很快就来到了高飞身边,再看向他时的眼神中已经有了歉意。 高飞就知道他在给妮儿打电话请示时被训了,现在终于知道谁才是真正的领导了,对他的歉意报之微微一笑,示意谈判可以开始了。 有了高飞的强硬态度后,杰克在接下来的谈判中,语气空前的强硬,提醒海伦,双方谈判如果失败,杰拉德家族将在某些领域遭到重大损失。 至于同样会遭到损失的乔治家族,在尼科夫做出那些蠢事时,就做出了两败俱伤的心理准备,必要时可以向媒体曝光某些私密。 海伦的脸色慢慢冷峻了下来,紧闭着嘴唇一言不发。 黛娜看了妹妹一眼,终于有了坐在谈判桌上的第一次发言:“高先生,杰克先生,我想说两句。” 杰克点头:“黛娜女士,请讲。” 黛娜冷冷的说:“贵方提出这些过份的要求,无非就是想以尼科夫曾经的冒犯来要挟我们。只是我想提醒贵方的是,现在尼科夫已经为他的错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且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他个人行为,与我杰拉德家族无关,希望贵方不要忘记这一点。” 尼科夫是做了对不起妮儿的事,但现在他已经死了,而且协助他‘犯错’的芬妮也已经死了,但妮儿却好端端的活着,说起来损失最大的还是我们,如果你们还紧抓着他的错误不放,想以此来得到更大的利益,大不了我们拼死一搏就是了! 这就是黛娜的意思。 她在说出这番话后,除了海伦脸色阴晴不定外,其他参与谈判的杰拉德家族成员,都是一脸的义愤填膺,摩拳擦掌的,做出了宁死不退的强硬姿态。 看到对方如此反应后,杰克反而不说话了,眼角余光偷偷观察着高飞,心中冷笑:怎么样,引起对方的强烈反弹了吧?我们这次来谈判,就是来要好处的,完全可以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以得到利益为主。你倒好,横插一杠子打乱了谈判节奏,我看你怎么收场。 高飞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把烟卷举在嘴边,微微闭眼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杰克心中再次冷笑:你就装吧,我看你该怎么收场! 好像看出高飞心虚了,黛娜乘胜追击:“高先生,如果贵方始终这个态度的话,那我觉得没必要再谈判了――海伦,你说呢?” 如果本次谈判以谈崩了为结果,那么海伦明显辜负了杰拉德家族老族长的厚望,对她继承族长有着不小的影响。 尼科夫死后,黛娜姐弟三人,再次来到了起跑线上,为争取继承人而努力。 本德华因为高飞抛出的那份录音,大大丢了杰拉德家族的面子,已经提前退出了继承人的争夺,那么就只剩下海伦和黛娜了。 黛娜当然不希望海伦在这次谈判中取得好成绩,把谈判过程搅乱,搅黄了,是她最希望看到的。 退一步来说,就算这次谈判的失败算不得海伦头上,黛娜也有别的方法让她知难而退。 对于家族族长一位,黛娜势在必得。 黛娜心里怎么想的,海伦当然清楚,可她偏偏说不出什么,因为高飞太咄咄逼人了,她此时如果退让,威信势必大失。 看到海伦阴沉着脸的不吭声,黛娜眼里闪过一抹冷笑,一拉椅子站了起来,对家族其他几位参与谈判人员说:“好了,我觉得谈判已经没必要再进行下去了。斯拉夫(管家),送客吧。” 黛娜所说的这些,本来该海伦说的,她却代替了,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杰拉德家族的其他几个谈判成员,马上响应了黛娜,纷纷站起来时,却听高飞淡淡的说:“稍等。” 第761章 丑闻! 你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态度,有多么愚蠢了吗? 听高飞让黛娜说稍等后,杰克心中嗤笑一声,垂下了头。 他这是故意躲避,不想看到高飞向他投来的‘救场’目光,对于这种在商场一窍不通,还要装老大的人,杰克没啥好感。 黛娜听到这俩字的反应,和杰克自然不一样,她是得意。 接待室内四个角落都安有摄像头,众人在这儿的一举一动,每一句话都能出现在老杰拉德面前的屏幕上。 让他老人家看到被他委以重任的海伦,在面对高飞咄咄逼人却无计可施,但黛娜却能挺身而出毫不退缩的一幕后,相信他能看出谁才是最适合的继承人。 就像女王那样,黛娜慢慢转身仰着下巴看着高飞,声音轻飘飘的:“高先生,你改变注意了吗?” 高飞笑了笑,没说话,只是抬起了右手。 坐在旁边的眼镜,马上就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内,拿出了一叠资料。 高飞把资料扔在桌子上,看也没看黛娜,只是对海伦说:“海伦女士,我想请你看看这些资料。” 海伦犹豫了一下,拿过了那些资料翻阅了起来。 正要急于表现的黛娜并没有凑过去看,只是在心里猜测这是什么,观察着海伦的神情变化。 海伦刚看时,脸色还是很正常的,但在看了片刻后,脸色就凝重了起来,最后竟然开始有些苍白,嘴角也紧紧抿在了一起。 上面写的是什么? 就在黛娜想凑过去看看时,海伦却合起了资料,站起身说:“高先生,我需要一点时间商议一下,今天的谈判就到这儿吧。明天,我想我们再坐下来详谈,还请高先生原谅。” “行,那我就再等一天,再见。” 高飞拉开椅子站了起来,似笑非笑的看了眼黛娜,转身走了出去。 杰克等人连忙跟上。 等大家在管家斯拉夫的相送下走出庄园门口后,杰克再也忍不住心中的好奇,紧走几步来到高飞身边问道:“高先生,请问你拿出的那份资料……” 高飞打开车门,转身望着庄园内说:“那是尼科夫先生勾结恐怖分子,在美国制造生化炸弹,通过杰拉德家族商务通道贩运到国外的罪证。他人是死了,但这不代表着他犯下的错误也一笔勾销了。如果那份资料被美国中情局得到的话,杰拉德家族势必会引起英美两国的监视调查,这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 “啊,不会吧?” 杰克还真不知道,被老杰拉德最为看重的继承人,竟然还有勾结恐怖分子制造生化炸弹的愚蠢行为,登时被吓了一跳。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上了车后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 正如高飞所料的那样,老杰拉德在看到那些资料后,饶是他见惯了大风大浪,可也意识到这份资料如果被泄露的话,那么杰拉德家族势必会受到英美两国的全力调查,甚至打击。 别看英美有那么多军火贩子,他们的武器也都暗中卖给了恐怖分子,可那些武器毕竟是以常规性武器为主,而且也没有谁能拿到他们贩卖的确定证据,当局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的就算了。 这次尼科夫却惹大了,竟然在利令智昏下,利用杰拉德家族的商务通道,来贩运生化武器这种‘违禁品’,就算杰拉德家族在英国有着不一般的地位,可涉及到如此重案,他们也承受不起。 老杰拉德拿着那些资料,沉默很久,才叹了口气对海伦说:“要以保住杰拉德家族的名誉为重。” “是。” 海伦点头答应了一声,稍等片刻没有听到父亲再说什么后,才站起来转身走出了屋子。 在关上房门时,海伦发现本来就很苍老的父亲,就像一片在寒冬中随风瑟瑟发抖的树叶那样,随时都会飘落下来,忍不住鼻子一酸,赶紧合上了房门。 黛娜得到这个消息后,也傻楞良久,才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黛娜女士的闺房内,刚和海伦结婚才一年多的罗贝尔先生,走过来揽住她的腰,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在她额头轻吻了下:“黛娜,这件事纯属意外,都是尼科夫那个蠢货不小心,被人拿捏住了把柄。看来,老头势必要让步了。” 黛娜有些疲倦的倚在罗贝尔怀中,闭上眼喃喃的说:“我倒是不担心父亲会不会让步,我关心的是由谁来继承族长之位。如果没有这件事的话,就算这次谈判成功,海伦势必也会背上出卖家族利益的过错,只要我……唉,罗贝尔,为了这个族长之位,我已经付出了太多,眼睁睁看着我最爱的人嫁给海伦,我……” 如果海伦此时在场,看到黛娜和她丈夫轻柔蜜意的缠在一起,肯定会目瞪口呆。 英国人虽然很开放,不怎么在意男女关系,成功人士都有自己的情人,可谁也无法承受自己丈夫,竟然和亲姐姐是情人的现实。 但如果海伦能听黛娜给她仔细讲述一遍的话,也许能理解她的无奈。 黛娜今年三十九岁,在十三年前与英国某位绅士结婚,就像童话故事中所讲述的那样,这对郎才女貌的璧人一直在幸福的生活。 他们这样幸福的共同生活了七年,在那个晨雾缭绕的早上,黛娜的丈夫早上上班路上遭遇了车祸,不幸去世。 失去所爱的人后,黛娜只觉得天都塌了下来,痛苦的刺激使她患上了精神割裂症,只要一听到汽车的刹车声,就会发病,发狂。 为此,她不得不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 黛娜就是在每周两次看心理医生时,认识了比他小四岁的罗贝尔医生。 罗贝尔是个相貌俊朗,待人热情的优秀青年,每次接待黛娜时,总能用最好的态度,让她享受到春风般的温暖,慢慢的,他们相爱了。 只是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因为在开导黛娜的过程中,罗贝尔了解到她很想成为杰拉德家族的继承人,可老杰拉德却钟情于让海伦来接班。 黛娜在刚结婚的那些年,和丈夫恩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时,从没有想过要争夺继承人一职务,可随着丈夫的意外去世,她精神上遭到打击后,整个人的性格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在刚接受罗贝尔的心理治疗时,不止一次的说要努力争取族长位子。 好像很理解黛娜心思的罗贝尔,在背后给她出谋划策。 俩人从五年前,就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专门针对族长之位:由黛娜引荐,罗贝尔认识了海伦,并在她的刻意推动下,俩人慢慢产生了感情,并在一年多之前走进了结婚礼堂。 在老杰拉德没有突出要把尼科夫为继承人之前,黛娜把海伦当做了唯一的继承人对手(至于本德华和尼科夫,在她眼里都是不成器的货色,整天就知道花天酒地的,根本没任何竞争力)所以千方百计的算计她,其中就包括把自己所爱的人‘让给’海伦。 罗贝尔嫁给海伦,又和黛娜保持着亲密的情人关系,就相当于掌控了杰拉德家族未来继承人的两大‘资源’,如果是黛娜成功获得继承人一职,那么他就会和海伦离婚,俩人再低调的结合在一起,反正和妹妹离婚再嫁给姐姐这种事,也没啥奇怪的。 如果海伦挣得继承人之位呢? 那么海伦就会发生意外,族长之位最终还会落到她头上。 权力对人的诱惑,就像禁果对于亚当和夏娃,总是无法抗拒。 他们的谋划在外人看来,很荒唐,可在黛娜看来却不是这样,只会觉得罗贝尔为了她,甘心做出任何牺牲,从没有怀疑他会背叛自己。 现实的发展,按照他们的预测顺利向下进行,在老杰拉德说要开始确定继承人之位时,很有管理天赋的海伦果然脱颖而出,成为兄妹四人中的佼佼者。 只是让黛娜俩人没想到的是,尼科夫却忽然异军突起,彻底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就在俩人因老杰拉德的决定而绝望时,尼科夫却好死不死的死在了美国。 希望再次出现,俩人重新抖擞精神,开始策划黛娜上位计划。 本德华找人暗杀乔治家族的代表,就是罗贝尔精心安排的结果,使他做出了有损杰拉德家族尊严的丑事,彻底丧失了继承权的权力。 本德华的彻底退出,再次成全了黛娜和海伦姐妹俩。 事到如今,黛娜谋取族长的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今天,她想利用高飞的不耐烦,给海伦施加压力,从正面向族长之位发起冲锋时,没想到高飞却拿出了尼科夫勾结恐怖分子的证据。 这件事的发生,直接导致了老杰拉德对海伦委以重任,也代表着海伦会成为新一代族长。 虽说海伦会成为族长,早就在黛娜的预料之中,但她更希望海伦能犯错,自己被老杰拉德光明正大的指为族长继承人。 所以现在她很失望,甚至对亲姐妹之间这种不择手段的争斗有了些厌倦,只想罗贝尔和海伦离婚,然后俩人做对恩爱夫妻过一辈子算了。 罗贝尔目光闪烁,搂着黛娜的肩膀紧了一下:“亲爱的,眼看你距离族长位子越来越近了,怎么能轻言放弃呢?” 黛娜低声说道:“难道,真要走那一步,等海伦成为族长后,再夺取――罗贝尔,我已经失去了尼科夫,我不想为了权力再失去海伦。” 罗贝尔沉默,片刻后才说:“也许,海伦可以退出争夺。” 黛娜一愣问道:“你有什么办法?” “丑闻。” “丑闻?” “是的,就是丑闻。” 罗贝尔脸上浮上冷峻:“有人今天告诉我说,在高飞来英国的第一个晚上,海伦就去了酒店,黎明才回来……我想,这是你发出正面冲击的最后机会了。” 第762章 你只是一个可怜的女人罢了! 高飞等人回到下榻的西曼酒店时,已经是午后十二点半多了。 车子一停下,高飞刚要下车,手机响了起来。 是妮儿打来电话。 坐在前排副驾驶上的眼镜,很自觉的和司机一起下了车,给他留下了单独的通话空间。 妮儿给高飞打电话,就是为了了解一下谈判的过程。 听高飞简单讲述一遍后,妮儿就知道随着那份资料的拿出,谈判就已经提前结束了,杰拉德家族除了捏着鼻子认了外,根本没有别的办法。 高飞在谈判进入僵局时才拿出杀手锏,是和老乔治祖孙详细商量过的结果,为确保能在谈判中得到最大利益,这个杀手锏只有在最合适的时侯拿出去,才能起到它所能起到的作用。 今天就是最合适的机会,高飞果断出手,给了杰拉德家族当头一击。 说完工作上的事情后,妮儿幽幽的问道:“完事后,你要直接去俄罗斯吗?” “我也不想去。” 高飞苦笑了一声:“可这是她救了你爷爷后的要求,我要是食言的话,对我们都没有好处。妮儿,我不想骗你,这个女人很难对付,我不是她对手。” 妮儿知道高飞是个怎么样的人,从来没有听他说起过不如谁的话,所以此时听他这样说后,就知道他现在是什么心情了,低低的叹了口气:“唉,我知道了,那你小心些,请你时刻别忘记,你现在再也不是无牵无挂的一个人了。” “我知道,你和小凯撒都需要我,我会加倍小心的。” 高飞说出这句话后,两个人就陷入了沉默。 很久后,高飞张嘴再想说什么时,妮儿却在那边扣掉了电话。 有些意兴阑珊的下了车后,高飞就看到眼镜倚在大厅门前,低着头的修理指甲。 高飞走进电梯后,眼镜闪身走了进来,等电梯门合上后才说:“又有陌生人出现了。” 高飞问道:“杰拉德家族的人?” 眼镜摇了摇头:“不清楚,这次他们很小心。你刚谈判回来,他们就出现了,看来早就安排好了的。” “嗯,看来某些人看到大局快要定下后,忍不住要闹出点事了,你去处理这些事吧。” 高飞随口说了一声。 眼镜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来到伦敦后,眼镜也闲的有些无聊,就算高飞不吩咐他去处理这些人,他也会去做的。 来到所居住的楼层,俩人出了电梯后,高飞直接来到了楼兰王的房门前。 自从那天楼兰王发怒脸色发黑后,高飞都没有再见过她,对于这种惹不起,随时都会翻脸的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躲着她。 高飞这次来见她,是因为谈判马上就要结束了,得和她商量一下去俄罗斯的事,顺便看看那个苏媚怎么样了。 高飞伸手推了下房门,没有推开,抬手正要敲时,房门却开了,楼兰王就站在门后,露出半截身子淡淡的问道:“有事?” 扭头向走廊中看了一眼,高飞问道:“我不喜欢隔着门和人说话,能不能进去说话?” 楼兰王没吭声,转身向屋中央走了过去。 “我来就是送爱心的,看看你怎么样了。” 高飞进来后,也没掩上门,准备着等她脸色不对劲时,向外跑时也方便一些。 “我能有什么事?” 走到窗前的楼兰王,头也不回的一挥手,高飞就觉得一股劲风刮来,房门喀嚓一声关上了。 “故意卖弄呢,真是关老爷门前耍大刀。” 高飞低声嘟囔了一句,走到沙发前坐下,习惯性的翘起二郎腿问道:“那个苏媚呢?” 楼兰王淡淡的回答:“在套间里睡觉。” “还睡觉?” 高飞有些奇怪的刚问出这句话,随即醒悟了过来:“哦,是你让她睡的,她不想睡都不行。” 楼兰王也没理他,只是到背着双手问道:“说吧,找我做什么。” 高飞沉吟片刻,才语气认真的说:“我想你了。古人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咱们好像三天没见面了吧?这就是九年……” 他刚说到这儿,就看到眼前白光一闪,赶紧一缩脑袋,一把水果刀就擦着他脑袋,笃的一声刺在了墙上,刀柄颤巍巍的,发出细微的嗡嗡声。 “草,你特么的有病啊,开个玩笑都不行!” 高飞怒了,蹭地站起身指着楼兰王背影骂道:“莫邪征东,你发什么神经?当初在你那狗窝里时,你特么整天和我笑嘻嘻的,荡漾的要命,现在却板着个臭脸的一本正经,算什么东西!” 高飞说的没错,当初他在地下楼兰王国的寝宫内时,别说是开玩笑了,就是对莫邪征东动手动脚,她也笑嘻嘻的不以为意,有时还故意调戏他,十足的小荡漾。 可现在,他只是开了句玩笑,那女人就对他抛刀子了,要不是他及时缩头,恐怕这一刀子得把他脑袋剖成两半。 前后如此大的差别,高先生真接受不了,他可以容忍美女吃他豆腐,却看不惯美女板着个脸的装酷。 楼兰王霍然转身,冷冷的看着他,右脚脚后跟微微抬起,看样子随时会扑过来掐死他。 “看什么?有本事你过来啊!” 高飞毫不退缩,狠狠的瞪了回去:“别以为你功夫高,我就会怕你,时刻得迎合你的喜怒情绪。我告诉你,老子从不伺候你这号人!” 高飞也做好了和她奋力一搏的准备,就算是死,也在所不辞。 他真受够这个女人了:你比男人厉害就算了,还总是想压男人一头,什么东西? 高飞真生气了,楼兰王却慢慢放下了右脚脚跟,淡淡的说:“你找我究竟有什么事?” 她态度的转变,让高飞有了一拳砸在棉花上的无力感,嘴巴吧嗒了几下,抬脚向门口走去:“我来是告诉你,谈判会在明天结束,但我不会再陪你去俄罗斯了!” 他刚说完这句话,楼兰王就像鬼魅那样挡在了他面前:“你说什么?” 高飞停步,冷冷的说:“我说,我不会再和你去俄罗斯了,我要回家!” 楼兰王微微侧着好看的下巴:“可你答应过我的,要和一起去俄罗斯,追查那枚生化炸弹。” 高飞硬邦邦的说:“我现在不愿意去了。” 楼兰王双眸变冷:“你真不去?” “我不但不去俄罗斯了,而且我也不会再帮你搜寻《安归经》了。从今天起,咱们俩人之间再也没有丁点牵扯,你是你,我是我,你休想让我为你做任何事!” 高飞面无表情的横向跨了一步,擦着她的身子走向门口:“莫邪征东,你知道你有多么让我反感?如果只有死才是摆脱你唯一的办法,那我会选择死。” 楼兰王眼睛盯着落地窗那边,右手好像随意伸出,就把高飞右脚腕处的金蛇怪剑拿在了手中,横在了他面前:“你现在可以死了――” 她的话音未落,高飞想都没想,从她手中抢过金蛇怪剑,倒转剑锋对自己心脏就狠狠刺了下去,没有一点留情。 楼兰王大惊,迅疾屈起左手食中二指,当的一声弹在了剑身上。 她的速度随快,可高飞自杀的速度也不慢,感觉到好像过电般的剧震时,剑尖已经刺穿了衣服,扎进了胸口肌肤。 随着楼兰王这一弹之力,剑尖攸地向旁急划过去,把衣服横向割开了一道口子,还把皮肤划破了一道,鲜血泊泊流出,足可以见证他刚才这一剑,真想把自己刺死。 楼兰王的脸色有些苍白,望着被鲜血染红的衣服,颤声问道:“你、你这样反感我?宁可死,都不肯将就我一次?” 高飞右手拎着金蛇怪剑,就像楼兰王是个空气那样,看着她背后的门板缓缓说道:“在我很小的时侯,我就知道男人是钢,宁折不屈。以前我让着你,忍着你,不是因为你有多么的强大,而是因为我可怜你。” 楼兰王的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嘴里发出了咬牙的嘎崩声:“你、你说我可怜?” 高飞这才看向她,眼神里带着一丝怜悯:“一个统帅十数万子民,一个武力值冠绝天下,一个有着比仙子还要美貌,一个心气比天还要高的女人,却只能活二十多岁,只能嫁给她自己的亲弟弟。莫邪征东,你告诉我,这样的女人不可怜,这个世间还有可怜的人吗?” 嘎崩,楼兰王嘴里又发出一声脆响,银牙几乎咬碎,脸色开始慢慢发黑。 “唉,不管你有多么的强大,你都始终是个可怜的女人。” 高飞叹了口气,抬起左手伸出食指,轻轻挑起她的下巴,摇了摇头说:“看,你的脸色又开始发黑了,你是生气?还是害怕?还是因为我说的都是事实。” 楼兰王的身子开始发抖,脸色变得狰狞起来。 “你现在的样子,真丑。” 高飞缩回手,挪开目光:“就因为我知道在你这张美丽外表,强大躯壳中的灵魂很可怜,所以我才让着你,在很多次冒犯我男人的尊严时,装做无济于事,那是因为我不想惹一个可怜女人生气,如果我事事都和你计较的话,我会看不起我自己的。” 擦着楼兰王颤抖的身子,高飞走到门前拉开门:“别人可怜你,不想和你一般见识是一回事,但你觉得自己了不起,可以随意摆弄别人又是一回事。其实,我早就受够了你,觉得和你呆在一起的每一秒,都是一种煎熬,还真不如索性死了拉倒。” “莫邪征东,回你该去的地方去吧,这个世界不属于你。至于你担心的生化炸弹,我会替你解决的。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相信你也不愿意让我看到你,因为你也不喜欢看到一个可怜你的人。” 高飞说完这番话后,迈步走了出去,轻轻关上房门时,还重重的吐出了一口气。 楼兰王知道,人们在说出憋在心里很久的话后,才会这样吐气。 第763章 收买人心! 高飞关上房门转身后,才发现眼镜倚在走廊墙上,用手术刀在那儿专心致志的修指甲。 高飞觉得这家伙不该叫眼镜,也不该叫三只手,该叫手术刀或者指甲,因为他对这两种东西的关注,应该超过他对任何事。 心情不咋样,高飞也没理睬他,快步走进了自己客房。 眼镜跟着走了进来,就像追着客人消费的卖笑女郎那样,倚在门板上看高飞从酒柜上拿起一瓶白酒,打开瓶盖后直接用嘴吹。 “你也来一口?” 高飞一口气下去小半瓶后,举着酒瓶子问道。 眼镜摇了摇头:“我从不喝酒,酒会刺激、麻痹神经,会让人在最关键时出现微小错误,你以后最好也少喝。还有,吸烟也可以损坏人体的……” 不等眼镜说完,就被高飞抬手打断:“你怎么不说也不能吃饭呢?” 眼镜愕然:“吃饭当然得吃,那是增强体力,补充营养的。” “吃饭还可以让人体重增加,影响速度和动作呢。其实喝酒和吸烟一样,在对人体造成损坏的同时,也能起到一定的镇定和缓解作用。” “你这是歪理。” 从来都是以斯文形象示人的眼镜,此时脸色通红,弓着腰蹬着腿,好像随时要扑上去掐住高飞脖子告诉他,不许耍嘴皮子,要不然就打碎他满嘴牙。 高飞笑了:“行了,就是和你开个玩笑,有必要当真吗?哦,说正事,你都听到我和她说的那些了。” 眼镜仿佛这才明白死犟实在是没趣,哈的一声笑后,也放松了下来,重新倚在门板上,看着高飞胸脯上那道血痕说:“你们说话的声音那样大,你又是自杀又是觅活的,我想听不到都很难。” 高飞又喝了一口酒,没有说话。 眼镜歪着脑袋,饶有兴趣的问道:“哎,问你,刚才她要是不阻止你的话,你会不会真死?” “假的。” 高飞打了一个酒嗝,翻了下白眼说:“只有傻瓜才会自杀。” 眼镜指着他胸口:“那这是怎么回事?从横划的力道和角度来看,你刚才在自杀时,可是没有留下一丝后手。假如她出手稍微慢上那么一个弹指间,你小子就会一命呜呼了。” 高飞一脸深沉的样子:“你听说过‘胸有成竹’这个词语吗?” 眼镜恍然:“哦,原来你早就算定她不会让你死,所以才故意这样做的。” 高飞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翘起左腿晃着说:“我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了信心,我对我当前所拥有的一切很满足,我坚信我就是世上最幸福的那个人……眼镜老兄,你觉得我这样一个对生活乐观的人,会自杀吗?” “不会。” 眼镜摇着脑袋,由衷的叹了口气说:“唉,你只是在演戏,就像你说你可怜那个女人,你这是在用这种方式来开解她,希望她能像你一样,感恩……” 高飞再次打断眼镜的话:“打住,打住,我可没有你说的这样伟大,为了开解一个可怜的蠢女人,还要玩自杀。” 这下,眼镜不明白了:“那你究竟是想做什么?” 高飞得意的晃着脚:“收买人心。” “收买人心?” 眼镜彻底恍然:“哦,你是看中那女人的超凡身手,为了收服她,先是用恶毒的语言来打击她的自信,和骄傲,在算准她心理后,再用自杀的极端方式来感化她――从此之后,这个以为你一心为她的蠢女人,就会死心塌地的为你所用。” 高飞晃着酒瓶子,慢悠悠的说:“看得出,你小子跟着我混了两天后,变聪明了很多。” 眼镜笑容一收,冷哼道:“哼,用这种卑鄙手段来对付一个女人,也只有你这样的小人才做得出。” “屁,老子这叫因人而异。唯有用这种方式来对付那样的蠢女人,才是最正确的。” 高飞满脸不屑的撇着嘴教训眼镜时,站在门口的眼镜忽然跳了起来,就像一枚炮弹那样,嗖的一声飞向了对面沙发上。 “嚯嚯,好帅的姿势!” 高飞吃惊,眼睁睁看着眼镜重重摔在沙发上,脸朝下。 门口,一个甜腻腻的声音传来:“你要不要也来一个这样的姿势?” 高飞缓缓扭头去看,就看到楼兰王站在了门口。 她刚才说话时的声音,甜腻腻的甜到人骨子里,可脸上挂着的寒霜,却让屋子里的温度下降了好几度。 “我?嘿嘿,就免了吧。” 高飞咧了咧嘴,笑的比哭还难看。 ―― “心伤,我不会有事的,回去吧。” 秦紫阳在跟着来自华夏军方某部门的人走出小院后,转身笑着安慰叶心伤。 经过这段时间的疗养后,叶心伤和铁屠的伤势有了明显的好转,如果不是秦紫阳的坚持,相信这俩人早就出院了。 今天早上,太阳刚升起,一辆来自军部某部门的车子,就停在了这所小院门前,一个中小将官代表单位来‘邀请’秦紫阳去配合调查。 秦六甲被迫‘病退’被软禁,他所秘密创造的‘狻猊小组’成员也被瓦解,事情好像就到此为止了,有关方面也曾经暗示过,罪不可赦的秦六甲能够被如此‘轻视’,皆因他女儿秦紫阳不顾生死,前往汉德勒森林解救惊天计划小组成员有功。 秦紫阳也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了,毕竟她们父女已经悔改,该解散的都解散了,也决心以后安心做叶心伤的媳妇,就这样平淡的过下去。 但谁能想到,就在叶心伤伤势大好之前,军部某部门却派人请她去调查情况了。 虽说前来请人的只有一辆车,一个中校将官,而且态度也很客气,可秦紫阳还是想到了‘秋后算帐’这个词。 有些事一旦做错,哪怕事后你付出天大的代价,也不可能抵消别人对你的警惕。 要想让你彻底失去威胁,或者安顿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 就是什么,秦紫阳心里很清楚,叶心伤和铁屠心里也很清楚。 秦紫阳感觉很委屈,她不想去那个部门。 军方那个部门对于老百姓来说没啥概念,但秦紫阳三人却很清楚:进去的人,很少有再出来的,大部分人就此失踪了。 叶心伤和铁屠也不想让秦紫阳去,因为他们都很清楚,秦紫阳现在已经改邪归正了,而且还立了那么大一个功劳,也从部队退役了,对国家没什么危害性了。 可他们却左右不了这个现实。 看了眼那个中校军官,跟出门口的叶心伤沉声说:“紫阳,我和你一起去。” 秦紫阳还没有说什么,中校军官就很客气的说:“叶中校,对不起,我接到的命令是请秦小姐一人去,还请你多多支持,别让我为难。” 秦紫阳也强笑道:“是啊,心伤,我只是去配合调查,不会有事的。好了,回去吧,别再让人误会了,那样反而不好了……老铁,多陪陪心伤,我走了。” 说完,秦紫阳转身快速上了车,砰的一声关上贴有车膜的车门时,泪水再也忍不住的淌了下来,低声呢喃:“心伤,好好保重自己。如果有来生,我绝不会再做那些蠢事,伤你的心了!” 看到秦紫阳主动上车后,中校将官也松了口气,赶紧给叶心伤俩人敬礼,跳上车子后吩咐司机:“快,开车!” 他还真怕叶心伤会阻挠他这次任务,毕竟叶心伤是鼎鼎大名的九龙王之一,就算在妨碍他执行任务中误杀了他,他也没处说理去。 这次任务看起来简单,却是危机四伏。 “紫阳!” 看到车子调头驶去后,叶心伤忍不住要追上去,却被铁屠一把拉住:“心伤,你冷静些,紫阳会没事的。” 叶心伤挣了一下,叫道:“你怎么知道她会没事?那儿是什么部门,你会不知道?” 铁屠死死抓着叶心伤的手腕,沉声说:“我当然知道。这样吧,我们等紫阳一天,明天这个时候她要还不回来的话,我和你去要人!” “去那儿要人?” 叶心伤愣了下,苦笑着摇头:“算了,老铁,你不要再管这件事了,我自己知道该怎么做。” 铁屠说:“她肯定会没事的,别忘了――她有身孕在身。” 叶心伤眼睛一亮:“对呀,我怎么忘记这个了?” 这一刻,他马上就打定了主意:如果那些人为难秦紫阳,他又没办法救她出来的话,他就会去高家,把她怀着高飞孩子的事说出来。 虽说这样做对叶心伤来说,绝对是个耻辱,但为了秦紫阳的安慰,他顾不得那么多了。 他不信,高家在知道这件事后,会眼睁睁看着秦紫阳遭难。 叶心伤爱秦紫阳,从小时就爱着她。 为了她,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面子,只是代价中最不值钱的一种而已。 叶心伤眼睛一亮时,铁屠就猜到他在想什么了,心中叹了口气正要说什么时,手机却响了起来,拿出手机看了眼,淡淡的说:“我去接个电话。” “嗯,你去吧,我先回去躺会儿。” 叶心伤也没在意,点了点头走进了小院,开始盘算着万一去高家的话,该怎么说。 铁屠拿着手机快步走到小院门前一棵树下,才接通了电话。 虽说电话那边的人看不到铁屠,但他还是挺起胸膛,目不斜视的盯着前方:“首长好,我是铁屠。” 电话是铁屠老部队的司令员打来的:“老铁啊,你现在总医吧?马上来总院门口,我在这儿等你。嗯,现在就来,有事需要你帮忙。” “好的,五分钟后就到。” 铁屠不知道老首长为什么忽然来到医院找他,可也没多想,扣掉电话后整理了一下衣服,快步向总院大门口那边走去。 总院门口的左边,停着一辆挂着军牌的红旗轿车,一个身穿军装的少校站在车门前,看到铁屠走回来后,啪的一个立正敬礼,拉开了后面的车门。 第764章 突然袭击! 车门打开,铁屠就看到了一个穿着军长,两鬓斑白的中老年男人坐在里面。 这个人正是他在部队上时的司令员,姓宋。 宋司令冲铁屠摆了摆手,笑着说道:“老铁,上来说话。” “是。” 铁屠挥手敬了个礼后,才迈步上了车。 他刚上车,宋司令就对司机说:“去一招酒店。” 一招酒店,是军方的高级招待所酒店,专门为军方高级军官服务。 司机答应了一声,很快就启动了车子。 铁屠有些疑惑的看了眼宋司令,正要说什么时,宋司令却伸出了手:“老铁,你手机呢,拿来给我。” 铁屠没有任何犹豫,拿出手机递了过去。 宋司令点开手机通话录,随意看了眼才说:“老铁,伤势恢复的怎么样了?” 铁屠一挺胸,沉声说道:“报告司令员,我的伤势基本好转,随时可以执行任何级别的任务!” 铁屠以为,宋司令关心他的伤势,很可能是要给他安排新的任务了。 宋司令却笑着摇了摇头:“这次我来找你,可没什么任务。过去那些年你做的也够多了,也该好好休息几天了。我找你,是私事,也是好事。” 听宋司令这样说后,铁屠全身的神经都放松了下来。 宋司令说:“老铁,过了这个年,你就二十八岁了吧?” 铁屠回答:“是。” 宋司令叹了口气:“唉,你才参军去部队时,还是个毛头小伙子,眨眼间的工夫,就要到而立之年了,可见岁月如刀,刀刀催人老啊。” 铁屠笑了笑,没吭声。 沉默几十秒后,宋司令抬手拍了拍铁屠的肩膀:“我知道,这些年来你为国奋战,出生入死,到现在还没有解决个人问题。所以这次我来,就是为了这件事来的。” 铁屠愣住:“啊,司令员,您的意思是?” 宋司令说:“你是我带出来的兵,虽然现在已经不在部队了,可我仍然得为你负责。今天我要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小姑娘今年才二十四岁,是个教师,来自我老家……” 开车的司机,和副驾驶上的少校警卫员,听司令员要亲自给铁屠介绍对象后,脸上都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可铁屠的黑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吃吃的说:“司、司令员,原来您是要给我――咳,咳!” 宋司令脸色一沉:“嗯?怎么了,嗓子有毛病?” 铁屠吱吱唔唔的回答:“不、不是。我还、还不想考虑个人问题。” “哼,这是组织上的决定,你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接受,二是必须接受!” 宋司令拿出了司令员的派头,劈头就是一顿猛训。 ―― 叶心伤站在院子中间的石桌面前,看到铁屠在接了一个电话后就急匆匆走了后,也没在意,坐在了石凳上,拿着手机开始思索该怎么为秦紫阳开脱。 从外蒙回国后,叶心伤就担心秦紫阳的麻烦不会这样轻易揭过,毕竟秦家父女过去的所作所为,严重威胁到了国家安全。 虽说后来秦紫阳悬崖勒马,为了救他还不惜跑到外蒙,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了她改头换面的决心,但有些事做过就是做过了,如同白衣染皂那样无法更改,所以他一直担心相关部门会秋后算帐。 果不其然,就在叶心伤伤势快要完全康复时,秦紫阳今天被人带走了。 前来传唤秦紫阳的那个部门性质,叶心伤很清楚,就像官场上的纪委,没有问题的干部进去后,也有可能会变得有问题了。 “唉,看来实在不行,只好麻烦高飞了……要不要现在就给他打个电话,通知他一声?” 叶心伤翻着通讯录,找到高飞的联系方式,正琢磨着是不是要给他打电话时,手机却忽然震动起来。 来了一条短信。 叶心伤本能的点开短信,只看了一眼,脸色就蓦然一变、 快跑! 短信号码是个陌生号码,内容只有两个字,就是快跑。 什么意思? 叶心伤全身的神经攸地绷紧,下意识的扭头向门口看去时,身子忽然猛地向前一扑,直接从石桌下面扑倒在了前面的地上。 啪――的一声爆响,一发狙击子弹弹头,狠狠击在了石桌上,溅起一簇暗红色的火花,啪的弹起飞向了别处。 叶心伤刚才在回头时,其实什么也没看到。 但长久以来浴血沙场的丰富经验,使他在扭头的瞬间,就感受到了强烈的危机,本能做出了闪避动作,这才及时躲开了这颗子弹。 这儿是军人总医院,是整个华夏规模最大,名头最响,档次更高,也是安保工作最严密的医院,既有叶心伤这种为国奋战的伤员,更有华夏各个阶层的高级领导人。 虽说医院的安全工作,远远称不上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可任何人想携带枪支来到这所院方特意开辟的小院面前,那都是相当困难的。 叶心伤在住进小院的这些天内,就从没有见过任何闲杂人等,那些普通的病患者、家属之类的,在距离小院还有几百米时,就被相关人拦住了。 可此时,竟然有人用狙击步枪来狙击他! 叶心伤来不及多想,扑倒在地上后,连续快速的做了几个翻滚动作,几颗狙击子弹连续击在他翻滚过去的地上,溅起一蓬蓬花砖碎屑。 噗的一声,就在叶心伤刚做完一个翻滚动作时,一发子弹击穿了他的左臂,鲜血四溅。 叶心伤瞳孔猛地收缩:不是一个狙击手! 幸好,这颗子弹没有击中他骨头,只是皮肉伤,还不足以影响他的反应动作,就像弹簧那样从地上腾身而起,在子弹从脚下擦着飞过去时,他已经一头扎进了房间内,左脚一摆,把房门咣的一声关上了。 房门关上后,叶心伤背靠着墙壁蹲坐在地上,终于有了片刻的喘息。 狙击手在他躲进屋里后,也没有再次盲目射击。 天地间,仿佛再次恢复了平静。 刚才叶心伤躲避狙击子弹的那几下动作,说起来轻而易举不费力的样子,可实际上也就是他这种久经沙场的高手,才能在猝不及防下躲过连续狙杀,要是换成一般人的话,早就死在第一枚子弹下了。 短短几秒钟,就充斥着无法预料的危险。 天地间仿佛平静了下来,就像刚才那一切根本没有发生那样。 可叶心伤却知道,这种平静维系不了多久,外面的人绝不会给他太多的喘息机会,说不定在狙杀失败后,已经悄悄围了过来。 不平静的不仅仅是随时爆发的危险,还有叶心伤的心思:到底是谁要杀我?谁能在总医院这种安保防御极高的地方,能携带狙击枪进来?院方为什么没有发现丝毫异常?那个提前给我发短信预警的人,又是谁? 这一连串的问题,都需要叶心伤去破解,如果他能逃过此劫的话。 深吸了一口气,叶心伤右手捂住了左臂的伤口,顺势歪倒在地上,翻滚到了屋角的橱柜前。 这个橱柜里面,盛有一些急救医疗用品。 在医院内,最不缺的就是这些东西了。 叶心伤打开橱柜,拿出一卷纱布,快速的包扎住伤口时,听到了院子里传来了莎莎声。 根据丰富的经验,叶心伤根本不用去看,仅用耳朵去听,也能判断出外面最少有四个人,其中两个脚步略微沉重,应该是端着狙击枪的狙击手。 到底是谁要杀我? 又是为什么! 叶心伤飞快的扫视着房间,眼里浮上了绝望:这所屋子是栋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老房子,用厚重的石块砌成,具备了那个时代嘴抗爆的明显特征,后窗和前窗几个窗口上,也有大拇指粗细的钢筋做为防护,他要想冲出这间屋子,几乎没有任何可能。 房屋防御厚重了,有时候并不是好事,比方现在。 听到外面莎莎的脚步声停顿后,叶心伤就知道外面狙杀他的人,正在快速的安排新的狙杀计划,最多十几秒钟后就会破门而入,说不定还会有催泪瓦斯,甚至是手榴弹来开道。 叶心伤如果向外硬冲的话,被直接击毙是唯一的结果。 冲又不能冲,躲也躲不过,叶心伤所有的生路已经断绝。 没有死在战场上,最终却稀里糊涂的死在养伤的医院内,这是叶心伤无法接受的,比被人用刀子来凌迟他还要难受。 是谁要杀我,究竟是谁,为什么!? 叶心伤双眼已经充血,扔掉手中的面纱,把橱柜里的医疗用品都拽了出来,希望能找到诸如手术刀那样的兵器――他可以死,但却不甘心就这样死去。 叶心伤失望了,橱柜内除了面纱、小剪刀和消炎药等东西外,根本没有手术刀。 “嗨!” 叶心伤极度失望下,暴躁的抬脚猛地跺在了橱柜后壁。 紧贴着墙壁的橱柜后壁,传来了木板断裂的喀嚓声,叶心伤的脚,也陷了进去。 柜子后面的墙壁,竟然是相通的! 看来,当初总医院在建筑这些老房子时,就做好了突发意外的准备,所有的房间都能相通,如果有人要专门打击某间屋子时,困在里面的人,就可以从特意留下的通道内,转移到别的房间。 不过,这排费尽心血建造的石头房子,却没机会在那个年代发挥作用,后来院方就用柜子挡住了通道――却没想到会为叶心伤提供了脱身的唯一机会。 叶心伤大喜,再次猛力跺了几下,跺出个能钻过去的洞后,揉身钻进了橱柜中。 在钻进橱柜中的一瞬间,叶心伤忽然想明白了很多事。 秦紫阳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铁屠又接到电话匆匆离开,都是别人安排好了的,就是为了支开他们两个后,再来对付他自己。 只是,那个人会是谁呢,为什么不能在问清楚后再下手? 依着叶心伤对国家的忠诚,完全可以走正常手续带走他调查的,为什么要这样着急的灭口? 第765章 调虎离山之计! 四个人,两个手里端着狙击步枪,两个双手攥着手枪,慢慢贴在了房屋门口两侧。 他们穿着迷彩服,头戴钢盔,脸上涂着油彩,标准的特种兵样子。 为首的那个,贴在墙壁上凝神细听了片刻,抬起右手连续做了几个动作,意思是说点子扎手,不宜向里硬闯,可以先用催泪弹瓦解他的斗志。 其中一个会意的点了点头,拿出一颗催泪弹打开时,另外一个已经大力踹开房门,催泪弹冒着烟的扔了进去。 呲呲! 随着呲呲的声响,催泪弹马上就撒出浑黄的烟雾,外面四个人却飞快的戴上了防毒面具,为首的默念十个数后,抢先扑进了房间。 四个人飞快的冲了进去,站在房间正中位置,枪口对准了屋子里的四个方向――却没有看到目标,随即立即分散开来,开始搜索橱柜和窗下。 “报告,柜子是相通的!” 那个搜索柜子的大汉,发现柜子原来是相通的后,赶紧大声汇报。 “不好,跟我来!” 为首的大喝一声,端着枪冲了出去,来不及走小院门口,直接飞身扑上墙头翻了过去。 那边的小院内,并没有住人。 为首的冲到门口,也来顾不上会不会有危险了,抬脚就踹开房门,刚冲进去就觉得脑袋砰的一声响,仰面摔倒在了地上。 他带领的另外三个人,也飞快的翻过墙头,看到他仰面躺在门口后,二话不说抬枪就对着屋内扫射。 片刻后,其中一人纵身扑进屋子里,左右一看,屋子里根本没人,只是墙角的橱柜被推倒在了一旁,露出了一个洞口。 遭到暗算的为首军人,这时候从地上坐了起来吼道:“快去别的房间搜索!大家小心,目标手中有枪!” 他在被叶心伤一拳放倒在地上后,手枪被拿走了。 三个手下轰然答应一声,其中两个顺着洞口就钻了过去。 几分钟后,四个人聚集在了某个小院门口。 根本不用问,他们都没有找到目标。 叶心伤,逃走了,逃走之前抢走了一把手枪。 为首的眼神凝重,拿出一款军方特用的手机,低声汇报:“报告首长,任务――失败了,目标已经逃走。” ―― 在被带往某部门的路上,秦紫阳心情忐忑,胡思乱想,甚至还有了种明显的不好预感。 这些负面情绪,使她意识到这次去,很有可能以后再也看不到叶心伤了。 负责‘押送’秦紫阳的,只是一个司机和一个中小将官,而且看他们的样子,好像也不是什么高手,就是一般的军人,外出执行很正常的传唤工作,根本没做出任何防备她会逃走的准备。 对此,秦紫阳感到很纳闷,如果不是那种不好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她甚至都以为这就是一次再也普通不过的调查了。 她当然不好因为这种感觉,就冒然打伤这俩人然后逃之夭夭。 那样的话,她可是没事也变有事了,最重要的就是能连累到叶心伤。 秦紫阳现在一心做个好孩子,不想再做任何对抗国家的事,而且她也相信,就算相关部门是在秋后算帐,叶心伤也会竭力捞她出来的。 还有,她现在已经怀孕了。 下意识的,秦紫阳右手放在了小肚子上,眼神慢慢变得柔和了起来:不管是军方还是地方,女人在接受国家制裁期间,如果是怀孕的话,那么就会被网开一面,最起码得等到孩子出生后再处理。 祸不及无辜,这绝对是法制社会的最大体现了,要是在战乱的国家地区,谁还管你怀孕没怀孕,早就一枪两命了。 想到就算后果再怎么糟糕,可也能留下后人后,秦紫阳麻乱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神色坦然的看向车窗外,欣赏外面路边景色时,就听到有手机铃声响起。 是中校将官的手机。 他接起来后刚喊了句‘喂,我是……’,就被对方打断,然后点头:“是,我明白了,立即执行!” 扣掉电话还有,中校将官吩咐司机:“小李,靠边停车!” 司机小李马上一摆方向盘,吱嘎一声把车子停在了路边。 在秦紫阳疑惑的眼神中,中校将官推门下车来到车后门,替她打开了车门,啪的一个敬礼说道:“秦小姐,我刚接到命令,你不需要再去了。” 秦紫阳眨巴了一下眼睛,茫然道:“什么?我不用去了?” 中校将官放下手,后退了一步让开了车门位置:“是,我们还有别的军务,请秦小姐下车,自己打车回医院吧,对不起!” 这是啥个意思,把我从医院提溜到这儿,我都做好应付一切意外的准备了,却又告诉我说没啥子事了,让我从这儿下车。靠,耍着本小姐,本孕妇玩儿是吧? 秦紫阳心中纵然有八个不高兴,九个不愿意,十个莫名其妙,可她真不愿意去那个部门接受调查,就算用绳子捆着去头也不愿意! 所以在确定中校将官没有说胡话后,马上就从车子上跳了下来。 “对不起,秦小姐,打搅了!” 中校将官再次敬礼,不等她说什么飞身上了车子。 一眨眼的工夫,军车一溜烟的跑远了,把茫然不解的秦紫阳扔在了闹市路边。 “哦,我知道了,肯定是心伤和老铁看到我被带走后,马上就打电话托了关系,这才改变了部门首长的决策。” 傻站了片刻后,秦紫阳才醒悟了过来,随即开心起来,拿起手机准备告诉叶心伤一声:嚯嚯哈哈,俺秦大小姐又回来了! 只是让她感到有些意外的是,叶心伤的手机竟然关机了。 “没电了?” 秦紫阳挠了挠耳朵,又开始拨打铁屠的手机。 铁屠的手机倒是很快打通了:“喂,我是铁屠。” 秦紫阳问道:“心伤呢,让他接电话。” 刚从宋司令手中拿回手机的铁屠,在看到秦紫阳的来电后,心里就松了口气:只要她还能打电话,这就证明事情不严重。 看了眼接了个电话后就皱眉的宋司令,铁屠低声说:“我没有和心伤在一起。” 秦紫阳一愣:“你没有和心伤在一起?那你去哪儿了?” “我、我那个啥,咳。” 铁屠当然不会说宋司令要给他介绍个对象,只能干咳了一声说:“我有事出来了。” 秦紫阳也没在意,哦了一声说:“哦,那就算了,我打心伤的手机打不通。” “可能是没电了吧。” 铁屠随口敷衍了一句,眼角扫了眼宋司令,低声问道:“你那边是什么情况?” 秦紫阳左右看了看四周,没好气的说:“什么情况?被人扔大马路上站街呢。他们带我来到东华门这块,却接到单位首长的电话,说不用再让我去接受调查了,就把我扔这儿了。” “不用去那边接受调查,这可是好事。” 铁屠无声的笑了声,刚要说让她自己打车回去就扣掉电话时,脑海深处却猛地滑过一个念头,失声说道:“啊,不好!” 铁屠的这声不好,把秦紫阳给吓了一跳。 不等她问什么,就像被铁屠脑海中浮上那个危险念头给感染那样,猛地醒悟了过来,也大叫一声不好,来不及扣掉电话,直接冲向了一辆刚帖路边停下的出租车。 她被某单位传唤调查,却被扔在了半道上,而铁屠也随后出来了,从他那声‘不好’中,秦紫阳就意识到了什么:调虎离山之计! 别人用借口把她和铁屠调出了医院,很可能就是为了对付叶心伤! 至于是什么人要对付叶心伤,甚至自己是不是判断失误,他关机只是真的没电了等等,秦紫阳都已经不在乎了,她现在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医院。 刚才坐在车上时,那种强烈的不安感觉,原来是因为叶心伤那边可能发生了意外。 一个胖哥们等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才等到一辆空闲出租车,正要伸手去开车门时,秦紫阳却飞身冲了过来,肩膀一扛,就把他抗倒在了地上。 “哎哟,我草泥个姥姥的,你丫的敢撞哥们,孙子,哦,不,孙女哎,哥们告诉丫的,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了!” 胖哥们捂着皮股站起来,跺着脚的对着车子大骂。 秦紫阳才不管胖哥们摔得有多疼,直接从口袋中拿出几十张钞票,啪哒一声摔在了仪表盘上,一双狭长的凤眼中发着骇人的精光,厉喝一声:“用最快的速度,赶去总医院,要是敢故意拖延一秒钟,我要你的命!” 秦紫阳可是杀过人,见识过血腥场面的主,她这一瞪眼,浑身很自然就散发出一种杀气,吓得的哥根本不敢有丝毫违抗,再加上那几十张大额钞票的‘威胁’,这哥们屁都没放一个,也顾不得什么逆行不逆行了,立即掉头向东边狂奔而去。 本该半小时才能赶来的路程,的哥在秦紫阳的威胁下,只用了十几分钟就来到了总医院门口,直接驶到了小院那边。 隔着还有几百米,秦紫阳就看到一些荷枪实弹的士兵,站在了小院前面,看到有出租车向那边冲去后,马上就有两个军人快步迎了过来,命令车子立即停下。 出租车司机哪敢不听招呼,赶紧靠边停车。 车子还没有停稳,秦紫阳就从车上跳了下来,向那边冲去。 “站住,否则格杀勿论!” 士兵们举枪对准了她。 秦紫阳只好停步,举起双手急急的问道:“你们领导呢?我要找你们领导!” 一个陆军少校走了过来,上下打量着秦紫阳:“你是谁?” 秦紫阳现在除了身份证之外,根本没别的证件了,只能说:“我叫秦紫阳,我男朋友就在这所小院内养伤,你能告诉我这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对不起,我们在执行军务,追查重大叛国犯下落,还请你立即离开。” 少校冷冷的摆手,示意士兵赶紧把她轰走。 第766章 你敢动手,我就杀你! 叶心伤犯了重大叛国罪? 这怎么可能? 他可是从小就立志要当一个将军,来保家卫国的! 而且,这么多年来,他为国家出生入死无数次,早就证明了他有一颗报效祖国的拳拳赤诚之心,怎么可能会叛国呢? 污蔑,这是对华夏最优秀军人最大的污蔑! 秦紫阳双目通红,一把抓住转身要走的少校,厉声喝道:“胡说,胡说八道,叶心伤怎么会叛国,你这是胡说!” 少校刚看到秦紫阳时,还以为她就是一普通女孩子呢,压根就没有把她放在心上,没想到她力气竟然这样大,一下子把他拽了个趔趄。 守着这么多手下,被一个女孩子差点拽倒在地上,少校的羞恼成怒,抬手就推开秦紫阳厉声喝道:“来人,把这个女人给我抓起来!” “慢着!” 不等少校手下有所动作,有人在不远处大喝了一声。 少校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面孔冷峻的彪形大汉正向这边飞奔而来。 外围的士兵,马上就也用枪口对准了他,喝令他马上停步,要不然就会开枪了。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察觉出不对劲后,顾不上宋司令就反身回来的铁屠。 铁屠也知道,这时候不是和一些小兵顶撞的时侯,马上就掏出了自己的证件,摔在了一个士兵怀中。 士兵打开只看了一眼,手就哆嗦了一下,赶紧啪的一个立正。 铁屠所在的部门,一般军人也许还不清楚,但这些特种部队的士兵却知道。 他所在的部门,正是这些特种小兵梦寐以求的目标,赫赫有名的九龙王就出自这个部门。 “请首长稍等!” 小兵啪的一个敬礼后,拿着铁屠的证件转身飞奔到少校面前,双手把证件递了过去。 少校接过来一看,脸色也肃穆起来,赶紧撇下秦紫阳,快步走到铁屠面前举手敬礼,大声道:“某部特种分队少校连春明,请首长指示!” 铁屠的证件上,军衔并不是太高,只是一个中校,比少校高一级。 但此中校可不是部队上的中校所能比的,打个比方吧,少校只是拱卫京师安全的御林军,铁屠却是直接听命于皇上的大内高手,一般的军级干部在他面前也不敢托大,何况一个小小的少校。 铁屠黑着脸的挥手还礼,收起证件后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报告首长,我们正在执行搜寻叛国犯的任务!” “谁是叛国犯?” “叶心伤!” “放屁!” 铁屠怒喝一声,忽地抬手,吓得少校赶紧后退了好几步。 “放屁!” 铁屠咬着牙从牙缝中再次骂出这两个字后,终于意识到没必要和一个小少校发火,沉声道:“你们领导呢?带我去见他!” “老铁,这是怎么回事啊,心伤好好的怎么成了叛国犯?” 秦紫阳实在接受不了叶心伤身份的这个大转变,走过来时双眸中已经泪花闪闪,强咬着嘴唇才没有哭出声来。 铁屠抬手拍了拍她肩膀,低声安慰道:“别担心,我会搞清楚。我相信心伤绝不是那样的人。” ―― “你还有什么话说?” 楼兰王缓步走到高飞面前,目光闪烁,身子微微颤抖,可以看出她此时在强忍着怒气。 感受到楼兰王身上散发出的强烈戾气后,高飞反而冷静了下来,学着鬼子耸耸肩,摊开双手说:“该说的,我都已经说出来了,没啥可说的了。” “高飞,你说我是抽掉你满嘴的牙,让你以后再也不能对人胡说八道呢,还是直接一掌拍死你,让你去和阎王耍嘴子?” 楼兰王右手慢慢抬起,声音依然是那样娇嗲嗲的,听上去很舒服,有种让人忍不住希望她能婉转叫两声就会开撸的冲动,可她的脸色却如冰霜般吓人。 只是,这次她的脸色没变黑,也没狰狞,看来情况还没有严重到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地步。 高飞没有吭声,看向了从沙发上爬起来的眼镜,眨巴了下右眼。 眼镜现在的角色,就是高总身边的超级保镖,任何人敢威胁高总时,他必须得第一时间冲上来解决问题。 这是他的职责,和义务。 尽管高飞曾经和他说起过,说这个女人(楼兰王)是个绝对变态的存在,可他还是深吸了一口气,给高飞回了个‘咱们合伙攻击她,我就不信她能挡住我们两个人’的眼色后,低喝一声就扑向了楼兰王! 也许是看出楼兰王只是嘴上说的狠,不可能会真对高总不利的了,所以眼镜也没用刀子对付她――事实上,像他这种身份的高手,要不是高老板给他下令的话,他才不屑从背后攻击人呢,尤其是这个人还是个女人。 在眼镜蓦然扑上时,端坐在沙发上的高老板,仅仅是瞪大了眼睛,却没做出丝毫动作。 然后,他就看到莫邪征东头也不回的向后撩起一脚。 再然后,眼镜那斯文的身子,就比扑上来更快的速度,向后骤然飞去,重重撞在墙上,啪哒一声就像狗皮膏药那样摔落在了地上,脸朝下。 二十多年前就名噪欧洲的杀手之王眼镜,在背后袭击楼兰王时,连人家的衣角都没碰到,就被人家一脚跺飞到了墙上,摔了个半死。 在鼻子碰到地毯时,眼镜的第一反应就是:高飞果然没撒谎,这女人愣是要的! 第二反应,就是生气:哥们都动了,高飞却没配合,这不是故意坑我?真是岂有此理! 一脚踹飞眼镜后,楼兰王看都懒得看他一眼,那张美丽到不像话的脸,忽然绽放出比阳光更明媚的笑容,微微弯腰俯身柔声问高飞:“刚才,你怎么没有动手?” 高飞直勾勾看着这张不该属于人间的脸,不服气的反问:“我为什么要像他那样傻乎乎的动手?这不是自找苦吃吗?” 刚从地上爬起来的眼镜,咣当一声又摔在了地上。 楼兰王咯咯笑道:“那你刚才为什么给他使眼色,还故意瞪大眼?” 高飞看着摇摇欲坠爬起来的眼镜,理直气壮的说:“我给他使眼色,是告诉他千万别冲动。我瞪大眼,是为了看看他误会我意思后,会落到什么样的后果。” 眼镜再也忍不住了,差点吐血,嘶声喊到:“高飞,我和你誓不两立!” 高飞才不会在意眼镜现在有多愤怒,只是看着楼兰王那张越来越贴近的漂亮脸蛋,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着:“你想干什么?我可警告你,现在是朗朗乾坤之下,你要是敢对我动手动脚,我会告你非礼的。” 鼻尖几乎碰到鼻尖了,楼兰王才收起笑容,轻轻叹了口气:“唉,你绝对是世间最不要脸的人了。” “小心我再给你加一条恶意诽谤他人罪!” “少和我玩这些孩子游戏。” 楼兰王再次笑了,笑的比刚才还要漂亮,但眼眸中的戾气却越来越重:“高飞,就像你说你已经忍我很久那样,其实我也忍你很久了。”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强笑道:“看来咱们还真不该认识,我给你提个建议,你现在转身出门左转走三十米,就是电梯,出电梯后向右走五十米就酒店大厅,下了台阶后站在路边就能在三分钟内拦住出租车,去机场的路上可能要用半个多小时,这是在不堵车的情况下,你就能登上回国的航班了――呃!” 既然双方谁也看谁不顺眼,高先生不介意给楼兰王指出一条明路,只是不等他说完,就忽然觉得左肋下一麻,一种从没有过痛苦,就像刺穿薄雾的阳光那样,马上就传导到了他全身的痛感神经,喉头猛地一缩,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曾几何时,楼兰王就在柳崇山肋下点了这么一下,老柳还没有熬过十秒钟,就彻底的崩溃了,把他所知道的都竹筒倒豆子那样说了出来,只求速死。 说出别人想知道的话,就是为了快点死去,这足以证明这种痛苦有多么的难熬。 高飞凶悍的自杀行为,把楼兰王给彻底震住了,也把她内心的骄傲狠狠击碎,使她意识到她这个骄傲的女王,在人家心中就是个甩不掉的狗皮膏药。 这种个打击,让楼兰王心灰意冷,觉得实在没必要留在他身边了,准备不辞而别时,却听到了高飞和眼镜的那番谈话。 楼兰王这才明白,她被高飞算计了。 要不是这混蛋在阴谋得逞后,憋不住的要和人显摆,她可能一辈子都没脸再见他,最多也就是暗中帮他罢了(这正是高某人的最终意图)。 探听到真相后的楼兰王彻底怒了,恨死了高飞,这才破门而入。 当一个女人恨死一个男人后,会用最歹毒的方式来折磨他,就像现在的楼兰王,毫不犹豫的就把折磨柳崇山的手段,用在了他身上。 她迫切的渴望看到高飞痛苦的样子,痛不欲生的向她求饶,然后发誓一辈子都对她唯命是从,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让他追狗他不敢抓鸡…… 黄豆大小的冷汗,就像瀑布般的从高飞额头淌下,脸色蜡黄的吓人,全身都无法动一下,喉头嗬嗬作响,被剑尖划破的地方已经有鲜血淌出。 楼兰王咬着牙的笑,柔声说:“当初我折磨柳崇山时,他熬了没有十秒,你能熬多久?如果你熬不下去的话,那就给我眨巴一下眼睛,我就会解除你痛苦的。” “放开他,你这个臭女人!” 刚才遭到高飞愚弄后,被差点气死的眼镜,这时看出他正在遭受无法忍受的酷刑后,也顾不得幸灾乐祸了,亮出刀子厉喝着扑了上来。 这次,眼镜终于动了杀意。 他是一个说话算话的人,既然说好了以后要跟着高飞混,那么就会倾尽可能的维护高飞,绝不允许任何人对他不利,哪怕这个人是和高飞不清不楚的女人。 她敢动手,他就敢杀她! 第767章 求求你向我求饶! 人在开玩笑,和动了真怒时的气质完全不一样。 开玩笑时,不管表面多么凶神恶煞,可也没有动了真怒时的那种骇人气势。 就像刚才眼镜第一次从背后袭击楼兰王时,动作看起来也很凌厉夸张,可却没有一击必杀的气势,完全就是配合高老板和女人耍着玩儿,被踢出去后还能做出鬼脸来活跃气氛。 这次却不一样了,眼镜看出楼兰王真了狠手,心中又惊又怒,杀心顿起,腾身扑上来时,惯用的手术刀已经亮在手中,真正做到了人刀合一,低喝一声直奔楼兰王背后要害而来。 二十多年前就成名的欧洲杀手之王在愤怒下,气势相当骇人,就像阴云密布了大半天、随着一声霹雳响起后穿破浓云的闪电,楼兰王根本不用回头,也能感受得到。 察觉出眼镜动了杀心后,楼兰王脸色骤然变寒,再也没有留情,娇喝声中左手袍袖猛地后甩,重重击打了他前胸上。 刚扑到楼兰王身后的眼镜,就像高速奔驰的汽车,与迎面而来的汽车狠狠撞在一起那样,身形猛地一顿,觉得被一把大铁锤狠狠砸在了心口,身子攸地拔高,直直撞向天花板。 眼镜人在半空,张嘴喷出一口鲜血,然后就像一直断了线的风筝那样,重重砸落在了地毯上,一流翻滚碰到墙壁后,才卸去那股相撞的大力,再次喷出一口鲜血后,脸色蓦然雪白,脸上的眼镜也摔落到了一旁。 大力卸去后,眼镜下意识的腾身跃起――但刚窜起半米高,心口位置却再次一疼,眼前发黑瘫倒在了地上,左肘支在地上,大张着嘴巴剧烈喘着粗气,就像一条离了岸的鱼那样。 楼兰王左手袍袖挥出后,始终保持着当前的动作没有动,一双媚眼却没任何变化,冷冷看着眼镜,只是眉梢微微挑起,带着一丝讥讽。 楼兰王在看到眼镜的第一眼,就看出这个男人是个危险人物了,不过却没放在眼里:在她心中,这个世上就没有能威胁到她的人。 她是一个无敌的存在,正像安归王所说的那样,莫邪征东不该出现在这个世上。 一个把世间顶级高手都很轻松踩在脚下的人,也许不能称之为人了,而是神。 眼镜倔犟的昂起头,狠狠盯着楼兰王。 他此时眼前仍然发黑,只能看到楼兰王一个模糊的影子,别说是扑上去再次战斗了,就连站起来都那么的困难,就像肩膀上挑着万斤重担那样。 他还是扶着墙壁慢慢站起来,一步一步的走向了楼兰王,苍白到吓人的脸上带着狰狞的惨笑,低声喝道:“我、我要杀你,一定杀――你!” 楼兰王看着眼镜的眼神,终于有了变化,讥讽之色全去,换成了凝重,还有一丝丝的佩服。 眼镜都伤成这样了,别说是杀人了,就是走路都是个困难,楼兰王只需轻飘飘的一记手刀,就能把他脖子斩断,可他仍然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绝不能任由任何人伤害高飞。 在高飞答应他,一定会好好照顾他女儿时,眼镜就把他的命卖给了高飞。 俩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俩人都没有说过,可眼镜相信高飞能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要是为高飞死了的话,高飞就算是死,也得保证他女儿的幸福。 这是承诺,两个男人之间无言的承诺,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也不会改变。 “放开他。” 眼镜一步步走到楼兰王面前时,视线终于恢复了正常,笑容依旧,说话的口气依旧,骇人的杀气依旧,举起了右手。 楼兰王没吭声,用动作回答了眼镜:袍袖一挥,眼镜再次向后飞出,落在了沙发上,又是一口鲜血喷出,昏了过去。 “没想到你这随从倒是很衷心,也很有几分本事。” 楼兰王晒笑着摇了摇头后,这才转身看向了高飞。 当初楼兰王用同样的方式折磨柳崇山时,后者没有熬过十秒钟。 她知道高飞肯定比柳崇山更能熬,但最多不会超过二十秒,因为她很清楚那种语言无法描述的痛苦。 所以在给高飞施了酷刑后,就在心里默算着时间,准备在二十秒左右就解除他的痛苦,不能再拖,要不然他会被疼傻――一根胶带不能在滚烫的热水中超过一定时间那样,要不然胶带就会变形,就像高飞的神经都会受损,再也无法恢复正常那样。 轻描淡写的收拾掉眼镜的时间,恰好是二十秒的时间,楼兰王在转身时,右手已经抬起,准备解开高飞的痛苦,然后再问他以后还敢不敢再耍她。 楼兰王相信,高飞经过这番摧残后,肯定会对她又恨又怕,再也不敢冒犯她。 她没有打算伤害高飞,从在地下楼兰古城的某一刻起,莫邪征东就不再有伤害他的心思,她只是想给这厮一个教训,就像大人教训小孩子,只是想让他长个记性罢了。 可是,就在楼兰王转身抬手准备解除高飞的痛苦时,动作却又停住了。 高飞仍然在咬牙强撑着,脸色已经从蜡黄到死灰,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那样全身湿透了,双眼都开始充血――但他看着楼兰王的眼神里,带着恨意,怒意,甚至倔犟的骄傲,唯独没有因为无法忍受痛苦后该有的怕意。 高飞恨她,却不怕她。 四目相对,楼兰王的心尖猛地揪了一下,缓声说道:“你竟然能继续坚持下去,这很出乎我的意料。但我告诉你,如果你再咬牙强撑的话,你的绷紧的神经就会绷断,整个人就会废掉,可能会变成白痴。你要不想变成白痴的话,那你就眨巴一下左眼,表示服了我,我就会解除你的痛苦。” 她说完这番话后,就做好了随时解除高飞的准备动作,盯着他的眼睛。 高飞瞪大双眼,狠狠的瞪着她,没有眨眼。 楼兰王毫不在意,她胸有成竹。 通过高飞两边太阳穴上蹦起的血管,她能看出高飞竟然还能继续煎熬。 这实在出乎了她的意料,她表面一副不在意高飞生死的样子,其实却很佩服他,可却不认为他还能熬十秒钟,所以断定十秒钟后,高飞必定求饶。 高飞只要求饶,那么一辈子都不敢再违逆他,这就类似于熬鹰。 俩人四目相对,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对方,时间在一秒一秒的流逝,十秒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可高飞仍然没有眨眼,只是嘴角淌出了血丝。 这是咬牙熬炼痛苦时用力太大,硬生生把牙床撑破的现象。 楼兰王终于慌了,抬起的右手微微颤抖,就像她的声音:“高、高飞,只要你眨一下眼睛,我就放过你!” 高飞瞪大的双眼深处,浮上一丝晒笑。 楼兰王清楚的捕捉到了他内心想法,勃然大怒,尖声叫道:“蠢货,你可知道再坚持下去,你就会变成白痴的,懂不懂?求饶,只要你眨眨眼睛,我就放过你!” 高飞的眼皮子,就像被两根火柴棒支住那样,只是不停的抽着,却绝不眨眼。 “混蛋,混蛋,难道求饶就这么难吗?你不是这样有骨气的人,你从来都不是,你是那种绝不吃眼前亏的奸滑小人,你没必要因为生我的气而向我证明什么!求饶,快点眨眼求饶,快点!要不然我情愿让你变成傻瓜!” 楼兰王脸上慢慢浮上一层恐惧的淡黑色,声音中再也没有了娇媚,就像金属在刮地那样:“好,好,那你就变成傻瓜吧!可我告诉你,就算你变成傻瓜,我也不会放过你,你是我的驸马,我可以养你,等我死的那一天,我就带你去另外一个世界!” 高飞嘴角的血丝,滴落衬衣上,和胸口伤处的血液混合,把衣服染红了一大片,可双眼却越瞪越大。 楼兰王彻底的愤怒,崩溃,一把掐住高飞的咽喉,嘶声道:“求饶,求饶啊!我、我求求你,求求你向我求饶,好不好?”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稀奇的事儿,无法用常理来解释,比方现在,楼兰王求高飞,就是求他向她求饶。 这算什么? 到底是谁要向谁服软? 高飞脑门两侧的青筋,已经像蚯蚓那样完全凸了出来,双眼的瞳孔也终于有了放大的迹象,仿佛在下一刻,他的血管就会崩裂,然后就一命呜呼。 如果还不解除高飞此时的痛苦,那么再多熬几秒钟,就算及时解开他,他的大脑也会受损,变成白痴,就是那种整天张着嘴,见人就傻笑的白痴。 “行,你狠,算你狠。” 楼兰王再也不敢对峙下去,右手闪电般在高飞肋下猛地戳了一指。 “呃!” 一声仿佛从地底最深处传来的申银声,从高飞胸口传了出来,然后他双眼猛地闭上,整个人瘫软在了沙发上,死灰色的脸色猛地变白,呼吸就像拉风箱那样粗重。 楼兰王脸色惨白的站在他面前,动也不动,就像失去了灵魂的雕塑。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脸色有过数次变幻的高飞,终于慢慢的坐起了身子,抬头看向了楼兰王。 他的脸色依然苍白,可双眼中却带有了生命的色彩。 出乎楼兰王意料的是,他在恢复过来后,脸上并没有带出任何讥讽神色,更没有把胸脯拍得啪啪响,叫嚣着喊什么,老子意志钢铁般的坚强,又岂是你能折断的? 只有淡淡的漠然,仿佛刚才受折磨的人不是他那样。 面对这种遥远到天边的漠然,楼兰王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挪开了看向高飞眼睛的眼神。 高飞说话了,声音有些嘶哑,却很平静:“好了,我累了,你先出去吧,我想休息一下。” “好,好的,那你先休息。” 就像个受气的小媳妇那样的,楼兰王没有丝毫的违逆,垂首答应一声,转身快步走出了房间。 第768章 七八个未接电话! 眼镜昏迷过去的时间不长,在楼兰王求求高飞向她求饶时,就醒了过来。 正所谓旁观者清,当看到武力值那么恐怖的楼兰王,竟然身子颤抖的求高飞向她求饶时,眼镜突地明白了过来:就算刚才他不去救高飞,那个女人也不会伤害高飞。 这俩人刚才的嘴脸,就像爱极了的一对小夫妻闹矛盾那样,表面看上去恨不得要把对方大卸八块,杀之而后快,其实就特么另类的打情骂俏而已。 很可怜的,刚才他还心急高飞安全,不顾生死的去阻止楼兰王,结果却被人家揍得浑身骨头像被拆散了那样。 尤其是看到高飞痛苦被解除后,既没有向楼兰王冷嘲热讽,更没有拿起刀子把她扎个透心凉,而是很平静的让她走人――眼镜就想捶胸大哭一场:这特么算啥啊,合着哥们刚才那番表现只是讨人烦啊! 还有,眼镜在苏醒过来后,默运一口气发现除了浑身酸痛,却没有丝毫内伤,他才知道楼兰王就没打算伤害他,只是狠狠揍他一顿,惩戒他这个大电灯泡而已。 眼镜很愤怒,腾身从沙发上蹦起,擦了擦嘴角的血丝快步走到高飞面前,一把采住他衣领子,恶狠狠的说:“你告诉我,你们刚才只是在斗气,对不对?” “是啊,难道你看不出?” 高飞低头看着眼镜的手,皱眉说道:“松手,你弄脏我衣服了。” 眼镜几乎要抓狂,嘶吼道:“既然你们只是在斗气,那你为什么不提醒我,害我被揍得那样惨!” 高飞就像看痴呆那样,看着眼镜说道:“老兄,你眼瞎了?没看出刚才我根本不能说话,我怎么提醒你?亏你还自负聪明呢。” “你、你……我肯定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所以上帝才惩罚我认识你。” 眼镜气的脸色铁青,狠狠把高飞推倒在了沙发上,转身走到墙边捡起地上的眼镜,又一脚把挡在眼前的案几踢倒,这才骂骂咧咧的开门走了。 “呼!” 等眼镜重重带上房门后,高飞才重重吐出一口浊气,咣当一声躺在了沙发上,双手按着自己脑门两侧,一动不动。 他当然能看出,楼兰王在下手时的某一刻,确实动了杀机。 那是一种高高在上的人,被手下人羞辱后生起的杀机。 那时候,高飞不以为楼兰王会放过他,就像如果给他机会,他也会把她干掉那样。 只是他却不想求饶。 高老板始终以为,男人可以说话不算话,可以是个留氓恶棍牲口,可以不要脸,也可以贪生怕死,但绝不能向女人求饶。 就算是死,也不能向女人求饶,这事关男人最后的尊严。 今天高飞为了自己的生死,一旦向楼兰王求饶,那么他以后一辈子都在她面前抬不起头来,就算是在窗上干那种事,相信楼兰王也得把他骑在身下…… 这样的话,那活着还有啥意思? 所以,他宁可变成痴呆,也不会向女人求饶。 至于他变成痴呆后,他的儿子他的女人他的事业该怎么办……痴呆有必要考虑这些问题吗? “今天你给我的,以后我会加倍奉还。” 休息了足有半个小时后,高飞才站起来,走进了洗澡间。 胸口所受的那点皮肉伤,对于高飞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当他全身泡在舒适的热水里时,舒服的申银了一声,点上一颗烟,闭上了眼睛。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躺在浴缸内美美睡了一觉的高飞,才从凉了的浴缸内爬出来,擦干身子换上一身干爽的睡意,走出洗澡间来到了客房的落地窗前。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下来,长龙般的街灯蜿蜒甩向远方,与天上的星星相连接,最终再也无法分清哪盏街灯是星星,哪颗星星是街灯。 人在脱力后美美睡了一觉后,精神会出奇的好。 实际上,人在遭受无法忍受的酷刑时,所得到的并不全是坏处,还有不好意思向人说的好处,比方那身黄豆大汗能逼出体内的一些毒素,让神经变得更加坚韧,会懂得更加珍惜平淡的生活等等。 咕噜噜,肚子里传来一连串的响声。 饿了。 高飞转身回头,这才看到案几上竟然摆着两个餐盘,还有一个瓷瓦罐,上面都盖着盖子。 掀起瓷瓦罐上的盖子后,香喷喷的鸡汤味道,让高飞喉头下意识的动了几下。 能够在西方国家吃到正宗的炖鸡,这绝对是个奢侈的要求,鬼子们习惯了把炸鸡腿,炸鸡翅,炸鸡皮股啥的,根本不懂得老母鸡最好是用慢火来炖,再加上八角、花椒等香料。 捏住一根鸡腿填进嘴里,高飞抓着骨头稍微用力,就把鸡骨头抽了出来,鸡肉肥而不腻,香烂好嚼,一看就知道这个炖鸡是下了一番苦功的。 高飞不用去问,也知道这是楼兰王做出来的,因为在地下楼兰古城时,他也曾经吃过这道菜,味道完全相同。 盘腿坐在沙发上,把瓷罐拖到面前,高飞甩开腮帮子开吃。 他才不会这是楼兰王给他做的,就很有骨气的拒绝不吃,尽管他知道那个女人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她深深的歉意,更没打算要原谅她。 继续仇视她,和吃她讨好做出来的炖鸡,完全是两码事。 高先生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对于这种事分得很清楚。 除了这个炖鸡外,另外两个餐盘里,一个是熟牛肉,一个是糖醋排骨,都是对恢复体力最好的菜肴,味美量多,他一个人还真吃不了。 风卷残云般的,高飞把菜吃了一大半,又喝了大半罐鸡汤,打了个饱嗝后,才意犹未尽的吧嗒了一下嘴巴,拿过烟盒准备吸烟。 饭后一颗烟,快活似神仙,一点也不次于事后那袋烟。 拿过烟盒时,顺手把手机拿了过来,点开看了一眼,才发现有好几个未接电话。 最早的一个是高云华的,随后是铁屠的,他们俩人每人都给高飞打了七八次,最晚的一个电话,是铁屠在半小时之前打来的,那时候高飞快要醒来了。 手机不是静音,是响铃。 依着高飞的警觉,没理由听不到手机铃声响,他没听到,就因为刚才他睡的太死了,也证明他身体是多么的需要放松,这是因为刚受到了酷刑,全身肌肉,尤其是神经需要极度放松,别说是手机铃声了,就算是天塌下来,高飞也不会醒来。 高云华和铁屠给高飞打电话是很正常的事,可如果他们每人接连都拨打七八次,那么这事就不正常了。 难道是小凯撒出事了? 下意识的,高飞就想到了儿子,身子猛地一个机灵,正要拨给高云华时,却又改拨了铁屠的手机。 他深怕会从高云华那儿听到不好的消息,所以潜意识内让他希望先从铁屠那儿获悉什么。 电话只响了一声,就接通了,铁屠那沉着的声音传来:“高飞?” “我是。” “为什么没有接电话?” “有事出去了,没带手机。” 高老板当然不会告诉铁屠,说他被一个臭女人收拾累了睡过去了,只能找别的借口。 同时,他提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如果真有什么不好的大事发生,铁屠绝不会追问他为什么不接电话,早就开门见山了。 但铁屠接下来的话,却使他的神经猛地一紧:“心伤出事了。” “什么?” 高飞一呆,腰板本能的挺直,沉声说道:“说!” “今天早上,紫阳被那个部门的人接走,说是要找她了解什么情况。她走后每几分钟,我原来部队的老领导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出了医院,说是要给介绍对象。” 铁屠心中着急,可在叙述事情的发展经过时,却依然调理清晰。 高飞静静的听着,一言不发,等他简单叙述完后,才冷冷的说道:“他们这是调虎离山,故意支开你和秦紫阳,才方便对心伤下手。” “不错,就是这样。幸亏心伤机灵,见机得早,躲过了这次劫难。” 铁屠说道:“我已经在现场勘察过一遍了,虽然所有的弹头都被相关部门搜走,可从墙上的弹孔能看出,当初暗袭心伤的人中,有两个是狙击手。” 叶心伤身为华夏秘密部门优秀特工,九龙王之一中的赤龙,这些年来执行任务上百次,为国浴血奋战疆场,绝对的有功之臣。 除非犯下不可饶恕的大错,或者干脆说唯有犯下最不可饶恕的叛国罪,才会招致华夏军方用这种手段来对付他。 高飞虽然没有在场,可从铁屠的话中,他也能听得出军方应该掌握了必须击杀叶心伤的有力证据,甚至都不给他一丝辩解的机会,就突然下了杀手。 对华夏军方这种雷厉风行的行动方式,高飞很理解:叶心伤自身为华夏最优秀的特种军人,其战斗、反侦,和预测危险的本能都是相当出色的,如果一旦采取正常渠道,对他传讯,那么依着他的本事,随时都能逃走,到时候再抓他就很难了。 可是,军方就这么肯定叶心伤犯了罪不可赦的大错? 是谁提供了让军方认定的证据? 他犯下的大错,竟然忽视了他这些年来为国家出生入死立下的数次功劳? 高飞一直没吭声,铁屠却知道他在听:“我找过本次狙杀行动的领导了,是军务十三处的人。他们明确的告诉我说,心伤犯了重大叛国罪。” 军务十三处,绝对是华夏军方最秘密的一个部门,职责就扫除所有败类军人。 高飞曾经听说过这个部门,却没从没有和里面的人交涉过。 “叛国罪?果然是叛国罪。” 高飞嘴角紧紧抿了一下,沉声问道:“他们有没有告诉你,心伤是怎么叛国的?” 铁屠没有回答高飞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你还记得外蒙的汉德勒森林之战吧?” 第769章 二婶! 外蒙的汉德勒森林之战,对于高飞来说并不是太危险。 因为他和詹姆斯等人在萨拉娜的带领下,几乎没费吹灰之力,就把近千恐怖分子给彻底击垮了,绝对算是个奇迹。 可高飞却知道,那是铁屠和叶心伤俩人最为惨烈的一战,惊天计划小组五十个华夏最为优秀的特工,除了他们两个人外,其他四十八人全部阵亡,其中还包括九龙王中唯一的女性成员黄龙。 如果不是高飞救援及时,相信铁屠俩人绝没有再活着回来的可能。 当时高飞和铁屠都已经看出,导致华夏特工几乎全军覆没的最大根本,就是惊天计划小组中出了内奸,把小组行动彻底暴露在了敌人眼皮子下面,这才被迫与上千恐怖分子血拼。 后来在蒙戈尔的地下陵墓中,老实和尚也以知道谁是内奸而要挟高飞救他――只是,随着成吉思汗陵的塌陷,老实和尚死得其所后,这条线索就断了。 那么多精锐永远留在了汉德勒森林,这是华夏特种兵继对越自卫还击战以来,损失最大的一次战役,原因就是出了内奸,华夏军方自然会真怒异常,严查内奸是谁。 华夏对特工的重视,来自上世纪的对越自卫还击战后。 那场战役前后历经十年,华方仅牺牲人数就达到两万七千多人,几乎所有被命名为尖刀连的连队,伤亡率都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往往上去几百人,最终只能活下十几个人。 在这牺牲的两万七千人中,其中有一部分是特种侦察员,也就是华夏特种兵的前身,战斗最为惨烈时,被赋予重大使命(深入敌后侦查,暗杀对方高级军官,抓舌头才是侦查兵的主要任务)的侦察连队,竟然被当做攻坚的一般陆兵使用。 在某次战役中,四百多个深受十几年严酷训练的侦察兵,就死在攻坚的道路上,甚至被迫以人体排雷(就是侧身滚进雷区,引发地雷爆炸,为后续进攻部队趟出一条血路),那次战役也成了华夏军方高层永远的痛。 对越自卫还击战斗中,华夏特种兵的惨烈伤亡人数,引起了军方高层的震惊,从那之后,军方对那些真正特种精锐的使用,就慎之又慎,从没有发生过在一次任务中伤亡人数超过十个的案例。 但在汉德勒森林之战中,却有四十八人牺牲,这绝不能怪华夏军方震怒,从而严查内奸是谁。 换上高飞,也会在拿到确凿证据后,不给那个内奸一丝逃命的机会,先干掉再说! 可他却不相信,这个内奸是叶心伤。 铁屠也不信。 沉默很久后,高飞才问道:“当时我去救援时,战场中除了秦紫阳和心伤外,就是你了。秦紫阳和你都没有这个可能,唯有心伤具备成为内奸的一切条件……他是战斗现场唯一活下来,并在藏匿几天几夜后没有被搜出的,如果按照推断,他确有内奸的嫌疑。可是,我不信心伤会是内奸。” 铁屠声音有些沙哑:“我也不信,可找不到为心伤洗白的证据。” 为叶心伤洗白的证据,就是找到真正的内奸。 唯有老实和尚知道内奸是谁,但他已经被埋在几百米深处的地下了,再也没有谁知道内奸是谁,叶心伤的冤屈,无人可以洗清。 高飞点上一颗烟,狠狠吸了一口问道:“是谁提供了心伤是内奸的证据?” 铁屠回答说:“这是高度机密。” 其实高飞在问出这个问题时,就知道铁屠会这样回答。 两个人再次沉默,又是很久后,高飞才说:“我知道了。现在心伤既然已经逃走,那么在短时间内,他就不会露面,等我回去后,我会想方设法搞清楚那些证据的。你必须嘱咐秦紫阳,在当前这个最敏感的时刻,绝不能做出任何愚蠢的动作,要不然谁也救不了她。” “这个不用你嘱咐,我知道。” 铁屠在那边叹了口气,扣掉电话之前忽然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秦紫阳,她怀孕了。” 高飞还没有反应过来,铁屠就扣掉了电话。 “怀孕了?靠,他们俩人的关系发展还挺快啊。” 挠了挠后脑勺,高飞苦笑一声时,已经有些发热的手机,再次震动了起来。 是一个陌生号码,区域显示来自华夏的公话。 高飞心中一动,赶紧接起了电话。 他盼着这是叶心伤的。 但却不是,是一个熟悉的男人声音:“别问我是谁,我就问你一句话,你相信他是那个人吗?” 高飞没有丝毫犹豫,就回答说:“他绝不是那个人,我敢用脑袋给他担保。” 那个人松了口气:“嗯,这样我就放心了,也没辜负我提前给他示警的一番心血……他要是联系你的话,你最好告诉他,千万不要回老家找他唯一的亲人。好了,我挂了,你好自为之。” 喀嚓一声,电话扣掉。 高飞的心中,有丝丝的暖意升了起来。 刚才这个和他通话的人,是他堂哥高云华。 高飞搞不清高云华为什么也这样信任叶心伤,竟然冒天下之大不讳的示警,但却知道他这样做是正确的。 也许,这不是高云华自己的意思,而是有更高层次的人相信叶心伤,才通过他来示警,因为依着高云华的资格,好像还不能知道军务十三处的机密行动。 叶心伤,总有一天会冤屈洗白的。 对高云华最后那个警告,高飞也很明了,只是却有些无奈。 叶心伤不是个孤儿,最起码他在认识秦紫阳时,他的父母还是健在的,但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双双遇难。 叶心伤现在只有一个亲人,那就是老家的二婶。 他二婶无儿无女,丈夫早逝,把叶心伤当做了亲生儿子,曾经几次去部队上看望他,高飞几个人都认识那位孤寡妇女。 后来叶心伤混好了后,曾经要把二婶接到城市中,可却被拒绝了。 二婶拒绝的理由很简单:位于深山中的老家坟地里,有她的丈夫,公婆等亲人,她不想等到每年清明时才跑回来扫墓,她希望就这样静静的老去,死后葬进叶家的祖坟内,走完她一个普通妇女的漫漫人生路。 高飞拿着手机,紧皱着眉头愣了片刻后,忽然拨通了秦紫阳的手机。 秦紫阳接电话时,是即将呼叫挂断时,那边传来车子的马达声响,看来她在开车:“高飞,你都知道了吧?” “嗯,铁屠刚给我打过电话。” 高飞点了点头,问道:“你在开车。” “嗯。” “你――” 高飞忽然醒悟了过来:“你要去平北大涌山?” 平北大涌山,就是叶心伤的老家。 秦紫阳没有否认:“嗯,我已经在路上了。高飞,你相信心伤是内奸吗?” 高飞淡淡的说:“他是的话,那么我也是。” 秦紫阳在那边松了口气:“真好,铁屠也是这样说的,心伤能够交到你们两个人,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气了,死而无憾。” 高飞没有说什么,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和秦紫阳的关系,他对叶心伤始终都抱着浓浓的愧疚。 秦紫阳又问道:“你觉得,心伤会回老家吗?” 高飞想了想,才说:“肯定会去,但眼下不会,很可能是腊月初一那天,因为那天是他二婶的生日。我想到时候只要他活着,无论如何也得回去的。” 秦紫阳低声说:“今天是农历的十二月二十七,还有四天就是叶家二婶的生日,本来我和他约定,后天就启程回家的,谁知道――高飞,你说相关部门是不是也会猜到他会回家?” 高飞说:“相关部门已经在安排了。秦紫阳,我奉劝你一句,赶紧调转车头返回去吧,因为你去不了那地方的。” 刚才高云华已经为此提醒过高飞了,就证明相关部门也早想到了这点,绝不会任由秦紫阳掺入其中,很可能会在半路把她拦住。 秦紫阳好像笑了笑:“去平北大涌山的路何止千万条,他们不可能拦住我的。” 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忽然问道:“高飞,你说如果二婶忽然在她生日之前去世的话,心伤还会不会回家?” “嗯?” 高飞愣了下,随即噌的一声从沙发上蹦起来,厉声喝道:“秦紫阳,你千万不要乱来!如果你敢伤害二婶的话,叶心伤绝饶不了你,我也不会放过你!” 刚才高飞就说了,只要叶心伤活着,就会在每年的腊月初一回家看望他二婶,相关部门肯定也调查清楚了,知道他会回去,所以提前在他老家布下了天罗地网,叶心伤一旦回去,就会被抓获,或直干脆被击毙。 秦紫阳当前无法联系叶心伤,阻止他回老家看望二婶,那么她为了叶心伤不被抓住,就生起了提前害死二婶的想法:二婶死后,叶心伤再无牵挂,相关部门针对他布下的天罗地网也就失效了。 从某种角度来看,让二婶提前去世,这是保护叶心伤最佳的办法了。 而且依着秦紫阳的狠辣,也肯定能做出这种事。 生怕劝不住秦紫阳,高飞又厉声说:“秦紫阳,你特么的必须给我冷静!你现在已经怀了心伤的孩子,二婶就是孩子的二奶奶,你要是伤害她,这就是欺师灭祖,死后会万劫不复的!” “你、你知道我怀了、怀了孩子?是谁告诉你的!?” 手机中,传来刺耳的刹车声,犹如秦紫阳的声音。 高飞冷冷的说:“是谁告诉我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绝不能做那种蠢事。你根本不知道,二婶在心伤心中有多么重,他已经把二婶当做了亲生母亲来孝顺。” 秦紫阳在那边剧烈呼吸着,很久才平静了下来,忽然咯咯一笑:“好了,我知道了,刚才我就是和你开玩笑的。行了,不逗你玩了,我会替心伤好好照顾二婶的。其实我去那边,就是不想他担心二婶。” 第770章 监视! 如果有秦紫阳来照顾二婶,那么躲在暗中的叶心伤就会放下心来,不会轻易露面,相信依着他丰富的反侦经验,被捉住的几率几乎没有。 不不过高飞推断,军方某部门的人也能猜到这一点,所以会竭力阻拦秦紫阳去二婶那边。 高飞想了想,才说:“秦紫阳,如果你遇到阻拦的话,千万不要和那些人硬来,就听他们的劝先回京。稍后我会给你一个手机号,你联系那个人,她有办法会送你去那边的,明白吗?你现在最主要的,就是要保护好肚子里的孩子,相信这是心伤最想看到的。” “知道了,婆婆妈妈的没完没了,我挂了。” 秦紫阳在那边淡淡说了句后,扣掉了电话。 “靠,什么态度。” 高飞低声骂了一句,翻出白瓷的手机号,用短信方式发给了秦紫阳。 打了这么久的电话后,手机就快要没电了,高飞只好接上充电器,才给白瓷拨了过去。 就像始终在关注手机会不会响起那样,白瓷马上就接通了电话:“亲爱的,你终于肯主动给我打电话了!” 每次和白瓷通话,她那荡漾的声音,总能让高飞想到这女人那白瓷一般的肌肤,和那两扇朱红色的大门,以及她那让人心神荡漾的叫声。 这次也是,在她说‘亲爱的’这三个字时,哪怕高飞的心情不咋样,但小腹内还是窜起了一簇火焰。 这个获得重生的女人,是越来越放肆,不要脸了。 咳嗽了一声,高飞用严肃的声音说:“白瓷,这次有件事需要你去做,做不好的话,我会遗憾终生。” 听高飞这样说后,白瓷马上就收起了荡漾的心思,认真的问道:“说吧,只要我能做到。” “接下来这两天内,秦紫阳也许会给你打电话,就是秦六甲的女儿,相信你应该认识她。” 高飞相信,白瓷在京华那么深的人脉,没理由不听说过秦紫阳的。 听她低低的嗯了一声后,高飞才把秦紫阳为什么要去平北大涌山的原因,简单说了一遍,末了说:“我相信你肯定能帮她办到的,对吧?” 白瓷低声回答:“这完全不是事,其实你找别人也能办到,而且肯定比我还要上心。” 高飞有些纳闷:“谁?” “沈银冰。” “沈银冰?” “是的。” 白瓷解释道:“昨天刘小龙刚和我联系过,他告诉我说,北山集团生产的榨汁机在平北那边出了点问题,需要沈银冰这个总裁亲自去处理,问我能不能在那边找到熟人,对她照顾一下。” 高飞这才明白了过来:“哦,原来是这样,那你给她找了熟人没有?” “你觉得呢?” 白瓷的话里有了酸酸的味道:“你那个小女朋友有所需要,我能帮自然得全力以赴了啦。你放心吧,我已经和那边打过招呼了,绝不会委屈了你的小女友。秦紫阳要是想去那边,完全可以混在她的随从人员中。” 高飞想了想:“行,那你来安排这件事吧,我先挂了,还有事。” 白瓷连忙问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可是听说,你儿子来京华了。” 提到儿子后,高飞心情松了许多,笑道:“放心吧,办完事我就回去,回去后见完儿子,我就去找你。” “那你亲亲我。” “隔着电话呢。” “我能感受得到。” “好吧,波!” 在手机上满足了白瓷这个肉麻的要求后,高飞才扣掉了电话,斜斜躺在了沙发上。 他很清楚,现在叶心伤很需要他的帮助,不过他也知道,就算他现在连夜返回华夏,也找不到叶心伤的。 在未来三天内,叶心伤是绝不会露面的。 希望秦紫阳能顺利赶到大涌山,替他照顾好二婶。 至于以后,高飞会竭力洗清他的冤屈。 帮,帮帮,就在高飞绞尽脑汁的想还该做些什么,才能给予叶心伤最大帮助时,房门被敲响了。 高飞翻身坐起,说道:“进来。” 房门开了,眼镜从外面走了进来。 与下午时相比,眼镜已经重新恢复了冷静,而且行走中也没看出有什么不方便。 看来楼兰王真没打算伤他,只是给了他一个小小的教训罢了。 就像下午那事没发生那样,眼镜走到高飞面前,翘起二郎腿淡淡的说:“外面有动静了,而且你绝对想不到,那个希望破坏本次谈判的人是谁。” 高飞懒懒的问道:“是谁?” 谈判成功与否,与叶心伤的事儿无法相比,高飞真提不起精神来。 眼镜神秘兮兮的回答:“是老杰拉德的大女儿黛娜,和海伦的丈夫罗贝尔。” 高飞终于感兴趣了:“哦?是这俩人?奇怪,他们怎么掺和在一起了?这可是大姨子和妹夫,不可能――哟呵,他们俩人之间不会有那么一腿吧?” 眼镜一脸的佩服之色:“思想龌龊的人,在考虑这些龌龊事时,果然是一猜一个准。” 高飞骂道:“滚蛋,有话赶紧说,说完走人!” 眼镜也不以为意,嘿嘿笑了笑,才说:“下午四点时,我抓到了一个人,没想到这个人竟然是黛娜最心腹的手下。经过一番刻骨铭心的教育后,他被我感动了,说出了一些让他吃惊的内情。” 高飞当然清楚,眼镜所谓的教育,就算跟不上楼兰王的手段,可肯定会血腥很多,没几个人能受的了,不过这可不是他所关心的。 他关心黛娜为什么会和妹夫搞在一起。 眼镜的口才本来就不错,再加上他知道有了个女儿后,处世态度更是高涨的要命,在调动起高飞的积极性后,马上连说带比划的说了一遍。 “嘿,我还真没想到,在这种大家族内为了争权夺利,竟然能使出这样的手段。” 把黛娜和罗贝尔的关系仔细讲述了一遍,眼镜擦了擦嘴巴,笑的很贱:“我敢保证,假如海伦知道这些后,肯定会勃然大怒,说不定还会立马跑来找你,用实际行动来回击罗贝尔先生……” 高飞打断眼镜的话:“她好像早就来过了吧,你又不是不知道。” 眼镜呆愣一下:“哦,我差点忘了,你们两个早就有一腿了。看来这个海伦也不是什么好鸟,早就――咳,你想怎么处理这件事?要不要把黛娜俩人的阴谋告诉海伦?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今晚海伦就会来找你,毕竟明天谈判就会结束了。” 高飞摇了摇头:“不用,我们完全可以将计就计。” ―― 夜风越来越冷,接上的行人少了很多。 西曼酒店对面人行道旁边,停着一辆外形很普通的车子,罗贝尔坐在驾驶座上,海伦在他旁边,俩人都瞪大眼睛的瞅着西曼酒店门口。 “现在几点了?” 很久后,很不习惯熬夜的黛娜抬手捂着嘴,轻轻打了个哈欠,又把身上的貂皮大衣果露裹。 “十点半多一点。” 罗贝尔抬手看了下腕表,牵起黛娜的右手放在腿上柔声说:“黛娜,我知道你现在心里矛盾重重,不忍心用这种方式来对付海伦。可我们为了今天已经付出了太多……当然了,如果你想及时收手的话,我们现在就回去,等谈判结束后我就和海伦离婚,咱们俩人离开伦敦找个小城市,安度此生。” 黛娜强笑了下说:“不,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再说这些已经没必要了。你说得不错,我们为了今天已经付出了太多,绝不能半途而废。罗贝尔,你不用安慰我了,就按照计划来吧。哦,对了,你安排的那些人做事能力怎么样?” 罗贝尔用肯定的语气说:“尼古拉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我很了解他,他以前就干过私人侦探,做这种事是驾轻就熟的。警局的恩科莱警官,更是此中高手,只要时机拿捏得准,成功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黛娜点了点头:“嗯,这样我就放心了,罗贝尔,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忽然有些……”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罗贝尔就把食指竖在唇边:“嘘,来了!” 黛娜向西曼酒店门口看去,就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门口,一个身材高挑,穿着白色风衣的人从车上下来,直接就急匆匆迈上台阶走进了大厅。 虽然隔着很远,可黛娜仍然能认出这个人是自己的小妹,海伦。 “海伦,你真是我的好妻子啊。” 罗贝尔脸上浮上讥讽的神色,无声笑了下后吐出了一口气。 黛娜却没有吭声,只是定定的看着那边。 等了几分钟后,罗贝尔再次拨通了那个手机号,沉声问道:“怎么样?” 手机那边的人回答:“一切正常,海伦小姐并没有注意到上衣胸针上的摄像头,我们能轻易看到她现在的一切――她已经走进了房间,里面有个男人,负责乔治家族来谈判的高先生……他们在拥抱,接吻……衣服被扔掉了一旁,他们自己挪到了监控器面前,俩人已经滚在了沙发上……” 虽然‘嫁给’海伦,就是某个阴谋的结果,罗贝尔和她之间并没有什么感情,可在听到那边的汇报后,他那张英俊的脸庞还是开始扭曲了起来。 任何一个男人,哪怕他再不在意自己老婆,可在得知老婆背着自己和别的男人鬼混时,心情都不会怎么好,尽管他也和别的女人鬼混。 “罗贝尔。” 好像知道罗贝尔现在是什么感受,黛娜慢慢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脸颊上轻吻了一下,柔声说:“我们回吧……我好冷,需要你来给我温暖。” “我会给你温暖,今晚我们不回家,去酒店。” 罗贝尔双手捧住黛娜的脸,狠狠吻了她一下后,随即就发动了车子。 不大的工夫,他们出现在了某个酒店的某房间内。 门刚关上,罗贝尔就把她横抱在怀中,大步走到卧室前,一脚踹开了房门。 第771章 视频! 地毯之所以贵,很可能是因为光着身子躺在上面,感觉不到木地板的凉度。 就像恶狼扑倒小羊羔那样,高飞把海伦扑倒在地上后,很快就把她剥成了一只大白羊,右手无名指勾住她身上的最后一片布片,轻轻一抛。 那片布片轻飘飘的落下,恰好落在了海伦上衣的胸针上。 然后,他就抱起海伦走进了卧室内,就像扔货物那样,把她随手扔在了宽大的窗上。 海伦在窗上弹了一下后,打了个滚仰面朝天,两根修长的腿一蜷缩,摆出了一副极其诱人的姿势,眯着左眼抬手向高飞勾了一下,示意他过来。 高飞却没有动,走到沙发上坐了下来,点上了一颗烟。 海伦等了会,没见高飞有所动静,低低叹了口气扯过一条被子盖在了身上,无比惆怅的说:“高飞,难道我对你没有一点吸引力吗?上次我来找你,你就没有……这次,你还要这样吗?难道,你只喜欢玩强的?我、我愿意,你可以找根绳子把我捆起来……只要你喜欢。” 高飞吸了下鼻子,苦笑道:“我没有你说的那样变态。上次没有动你,是因为我知道有人在关注我们。做那种事必须得全神贯注,才能品尝到妙滋味,对不对?更何况,今天我的心情实在不好,并不是你没有魅力。” 看着海伦,高飞继续说:“相反,你很有魅力,要不然当初在阿拉斯加的公园中,我就不会要你了。等你成为杰拉德的族长后,我忙完我的那些头疼的事后,咱们再好好聚聚。好了,别多想了,谈正事吧。” “在这种气氛下谈正事,我喜欢。” 海伦说着,掀开被子下了地,款款走到高飞面前,搂住他脖子坐在了他腿上,手指挑着他的嘴唇,腻腻的说:“但我更喜欢在我充实时谈事情,那样我的思维才更加活跃,真的……” ―― 又是一天上午的十点整,高飞带着眼镜,杰克等人第五次来到了杰拉德家族的农场庄园。 双方都知道这次是最后的谈判,每一个争取,每一个让步,都代表着大利润的归属,所以神色都很凝重,老杰拉德这次竟然也出现在了谈判现场。 不过他这次出现只是旁听,却不会参与谈判。 谈判的主要负责人还是海伦。 在和老杰拉德等人寒暄片刻后,负责乔治家族谈判的‘发言人’杰克,很快就进入了实质性的话题,因为有最后通牒的作用,他的措词可谓是相当严厉,处处透着‘不答应,我们就结束谈判’的跋扈。 虽说处于道理和气势两方面的劣势,但海伦还是表现出了杰拉德家族未来族长的气势,对杰克某些过分要求给予了强有力的还击。 谈判过程是相当激烈的,在争论到最关键的一条时,海伦甚至气愤的拍了桌子。 竖在门外的那些杰拉德家族保镖,听到拍桌子声后马上就冲了进来,拿枪对准了高飞等人,只要海伦一声令下,他们马上就会把这些可恶的美国人干掉。 气氛一下子僵了起来,幸好海伦还保持着该有的冷静,挥手把保镖赶了出去。 不过谈判现场真正拥有决策权的老杰拉德和高飞俩人,却都没有插嘴,就像他们来这儿就是为了看热闹那样,眼睛都没有眨巴一下。 经过历时三个多小时的谈判,最终杰克和海伦终于勉强达成了一致协议,双方各适当的退让几步,算是保住了己方利益的底线。 谈判的结果对于杰拉德家族来说,尚在能接受的范围内,还没有触到他们最后的底线。 乔治家族的适当退让,也让老杰拉德有了一丝惊讶,觉得老乔治相当宽容了,如果换成是他的话,绝不会这样轻易放过对手的。 最后一条谈判也顺利完成后,接下来就是签字仪式了。 双方负责人只要在谈判书上签字,那么谈判就会生效了。 老杰拉德家族的签字负责人是海伦,乔治家族这边却是高飞。 “高先生,请你过目一下,看看还有没有遗漏的地方。” 杰克整理了一下刚和律师仔细检查过的谈判书,递给了高飞。 高飞接过来,粗粗的看了一遍,才笑道:“为了祝乔治、杰拉德两大家族谈判顺利结束,也为了感谢海伦女士在这些天的盛情款待,签字完毕后,我想我们大家可以坐在一起,就像老朋友那样交流一下感情了。” 得到老杰拉德暗示可以的指示后,海伦也笑了:“高先生说的很有道理,我们从此就是合作伙伴了,当然该坐下来喝两杯庆祝一下。” 海伦说着,拿起签字笔正要签字时,始终没有说话的黛娜,这时候却淡淡说道:“慢着。” 海伦拿着笔的右手一哆嗦,慢慢放下抬头看着黛娜:“大姐,还有什么问题吗?” 黛娜看也没看海伦,面无表情的说:“签字不慌,我想让大家看一段视频文件。等看完这段视频后,也许谈判得重新开始了。” 海伦脸色一变,变成苍白,沉声问道:“什么视频文件?大家,我希望你能尊重我的劳动成果,不要轻易破坏谈判。” 黛娜仍旧没有搭理海伦,只是看着老杰拉德。 老杰拉德的眼神慢慢冷了下来,双手缓缓放在了桌子上:“黛娜,我在等着。” 黛娜马上点头,抬手啪的拍了一巴掌。 罗贝尔快步走到门口,打开了房门。 庄园管家斯拉夫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张光盘,来到老杰拉德面前附耳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老杰拉德没说什么,只是微微皱眉看了眼黛娜,又点了点头。 杰克等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更不知道那张光盘里是什么,但却觉得事情有些不妙,面面相觑过后,脸色也都凝重了起来。 斯拉夫走到接待室一脚,打开dvd,把光盘放了进去,大家都抬头看向了屋角上方的液晶显示器。 画面是一所酒店的走廊。 随着画面出现,罗贝尔嘴角微微翘起,拿出一颗烟叼在了嘴角时,看向了高飞。 高飞也恰好看向他,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看到高飞这幅神情后,罗贝尔忽然有了种不好的感觉,下意识的抬头看向屏幕――脸色,马上就变成了苍白色。 杰克、老杰拉德等人都不知道光盘中的视频里有什么,但罗贝尔却知道,那是海伦昨晚私会高飞的视频。 虽说最为重要‘肉搏’场面没有拍到,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要让老杰拉德看到他中意的继承人海伦小姐,在谈判最为关键的前夜,跑去谈判对方酒店中,和对方的主要负责人苟合――那些脱衣服的场面,就已经说明了什么。 罗贝尔相信,老杰拉德在看到这些后,绝对会勃然大怒,不但会当场剥夺海伦继承人的权力,还有可能会在盛怒之下,把高飞干掉。 就算干掉高飞,相信老乔治也说不出什么来:你的孙女婿敢来勾引我女儿,这件事要是曝光的话,肯定会给你丢人的,倒不如我为你解决这个麻烦。 胜券在握的罗贝尔,满心希望看到他想看到的结果,但事实却不是这样。 随着视频的播放,画面上的确出现了一对缠绵的男女。 可这对男女却不是海伦和高飞,而是他和黛娜! 昨晚在眼看大功告成后,罗贝尔和黛娜为了庆祝胜利,急不可耐的跑去了酒店,用最热烈的方式庆祝了一番。 这段视频,就是他们俩人热烈庆祝的场面,缠绵,火爆,真实,骇人…… 除了高飞和眼镜,包括海伦在内的所有人,全部目瞪口呆。 “哦,亲爱的,你真好!” 随着视频中黛娜尖声喊出的这句话,现实中的黛娜双眼一翻,咕咚一声摔倒在了地上:她和自己妹夫偷偷的视频曝光后,再也没脸站在家人面前,这时候昏过去绝对是最好的逃避方式了。 罗贝尔傻楞半晌后,也想昏过去,可不等他双眼翻白,老杰拉德就猛地一拍桌子:啪! 有些发呆的斯拉夫这才清醒了过来,慌忙按下了停止键,把光盘拿了出来,再也不敢看老杰拉德一眼:看到主子家最为丢人的一幕后,这绝不是好现象。 按照西方人的观点,不管是黛娜还是罗贝尔,有自己的情人这算不了什么,老杰拉德这么大年龄了,不也是有两个美貌少妇的情人? 可如果这个情人是妹妹的丈夫,妻子的姐姐,那么事情就得另当别论了,这可是乱那个啥啊,人神共愤的事! 罗贝尔浑身猛地一哆嗦,清醒了过来,随即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苦苦哀求道:“爸,爸,你听我说,事情不是你所看到的那样,是海伦和高飞……” “闭嘴!” 老杰拉德就像一头愤怒的狮子,咣的再次拍了下桌子,根本没脸让罗贝尔再说什么,嘶声吼道:“来人,把这对狗男女给我拉出去!” 房门打开,几个保镖再次冲了进来,却不知道该把谁拉出去。 斯拉夫连忙指了指昏倒在地上的黛娜,和罗贝尔。 众保镖愣了下,却不敢多问什么,顾不得罗贝尔在哪儿哀声求饶,七手八脚的把他们拖了出去。 很快,接待室内再次安静了下来,直到海伦的哭泣声响起。 正如大多数西方人的观念那样,海伦不反对丈夫在外面包养情人,可真受不了他和黛娜是这关系,这对她和整个杰拉德家族来说,都是一个无法接受的耻辱。 “不要哭了!” 老杰拉德再次吼叫起来:“签字,签字!” 海伦赶紧擦了把泪水,拿起笔急匆匆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知道人家全家人都不高兴的高先生,这次也很配合,很快就签上了大名。 “海伦,替我送客。” 老杰拉德拉开椅子,快步走向了门口。 在斯拉夫替他开门时,他忽然转身冷冷看了高飞一眼。 第772章 戴面具,是因为骄傲! 老杰拉德身为英国第一老牌豪门的族长,这么多年来什么风浪没有经过,什么没有见识过,他虽然老了,精力再也达不到,可眼光却更加的毒辣。 在看到自己女婿与自己女儿私通后,老杰拉德的确愤怒,拍着桌子的喝令海伦赶紧签字,把高飞等人送走,免得再丢人现眼。 只是很快他就意识到了什么。 他没有老眼昏花,能看出在斯拉夫刚拿着光盘进来时,罗贝尔脸上的得意。 他没必要去考虑斯拉夫是怎么拿到光盘的,只需从罗贝尔的得意中就能判断出,那张光盘内应该是不利于海伦的影像,很有可能针对她和高飞俩人。 老杰拉德没有忘记,海伦前往美国拉斯维加斯参加尼科夫的婚礼时,曾经被人掳走小半夜。 一个气质不凡的贵妇人,被一个神秘人掳走那么久,后来又离奇的出现在大街上――只要稍微有脑子的人,就能猜出在这段时间内,海伦遭遇了什么。 老杰拉德此时忽然意识到,那个掳走海伦的神秘人,很可能就是高飞! 也只能是高飞,因为他是老乔治的孙女婿,女儿儿子的男人,他掳走海伦就是为了阻止尼科夫和妮儿的婚礼。 而罗贝尔和黛娜,为了争夺族长位子,可能在派人盯梢海伦时,发现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这样推断的话,那个光盘中,很可能有海伦和高飞的俩人不可告人的画面,只要这段视频曝光,那么本次谈判就得取消,海伦从而失去了族长继承人之位:谁也不会容忍谈判主要负责人,竟然和对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着那层暧昧关系。 可罗贝尔和黛娜却没想到,他们精心得到的视频,却是他们在酒店私会的画面。 本该是揭露海伦和高飞的证据,为什么会变成黛娜和罗贝尔的了? 老杰拉德清醒后的第一反应,就想到了高飞,或者说确定就是他在捣鬼,所以才在离开之前,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就是在警告他。 高飞当然理解老杰拉德为什么要看他,不以为然的晒然一笑,表示他可没兴趣满世界宣扬这件丑闻,他只是个打酱油的,充其量也就是和海伦有一腿罢了。 看懂高飞的意思后,老杰拉德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点,低哼声中快步走了出去。 等房门再次合上后,高飞咳嗽了一声站了起来,问杰克等人:“刚才,你们都看到了什么?” “我们看到罗……” 杰克不知道高飞为什么会忽然问这问题,刚要说什么时,却看到高飞眼中厉色一闪,顿然醒悟了过来,连忙改口:“刚才我们只看到了杰拉德家族的诚心,除此之外什么也没看到。” 其他人也连忙附和道:“是啊,是啊,我们刚才什么都没看到。” “对,我们什么也没看到。所以呢,各位以后千万别乱说话,要不然我会生气的,妮儿总裁也会很生气,请大家牢记这点。” 不动声色的警告了杰克等人一番后,高飞提出了告辞:“海伦小姐,我想我们该说再见了,希望你以后有机会去华夏的话,还请通知我一声,我一定会为你做导游。” “以后,会有机会的。高先生,我送送你们。” 海伦强笑了一声,深吸了一口气走到他面前,伸出了右手。 “请留步。” 高飞和她轻轻搭了下手后,带着杰克等人走出了接待室。 海伦没有出来送高飞,她现在需要静下心来想想她自己的事。 通过谈判,已经完成了本次任务,杰克等人到不在意杰拉德家族对他们什么态度,上了车后就开心的相互击掌庆祝。 根据原计划,谈判一旦结束,杰克等人就会立即返回美国纽约。 而高飞则会和他们分道扬镳,忙他们自己的事。 因为高先生有事要急着去做,所以也没开个庆祝酒会,杰克等人回到酒店后,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行礼,就打车去了机场。 送杰克等人离开后,高飞拨通了妮儿的电话:“谈判结束了,结果还算可以。” 谈判成功,早就在妮儿的预料之中,所以她也没多大的兴奋,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问:“你不会回来了,对不对?” 高飞没说什么。 妮儿也没再问,俩人隔着电话静默片刻后,她才低低的叹了口气:“我想凯撒了。” 高飞说道:“我会尽快让你见到他。” “嗯。” 妮儿嗯了一声,扣掉了电话。 高飞很理解她此时的心情,拿着手机望着窗外看了片刻,转身对坐在沙发上拿着刀子修理指甲的眼镜说:“收拾一下吧,我们今天下午去俄罗斯。” 眼镜的眼睛一亮,马上就站起身走了出去。 他希望能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俄罗斯,见到从没有见过的女儿。 高飞的行礼很简单,就一个背包,几分钟就收拾完了,拎着背包来到了楼兰王的房间门口,抬手敲了敲房门。 房门开了,楼兰王已经换上了一身都市女郎套装,少了一分古典的神秘,却多了一丝现代的朝气,美的让人不敢直视。 高飞走进屋子,上下打量了几眼说:“你要想不惹麻烦的话,最好别让人看到你这张脸,俄罗斯男人在那方面的需求很高,也很冲动。” 楼兰王没吭声,走到屋角柜子前,再转身时,脸上已经戴了那幅狰狞的青铜面具。 高飞皱眉:“你别告诉我说,你不会易容。” 楼兰王很直接的回答:“不会。” 高飞愣了下,满脸都是不信:“你真不会?” 楼兰王淡淡的说:“我为什么非得会?” “好吧,你要是喜欢被男人苍蝇看到臭鸡蛋那样的追,要是不嫌被人注意惹麻烦,随便你怎么样。” 高飞懒得再和楼兰王说什么,径自走到套间门前,向里看了一眼问道:“你打算怎么安置她?不会丢在这儿不管她了吧?” “人是你带回来的,自然由你说了算。” 楼兰王走过来,和高飞并肩站在门口看着沉睡在窗上的苏媚:“她现在伤势已经不要紧了,只要不做出剧烈动作,用不了几天就能复原的。” 高飞当初救下苏媚,就是怀疑她和苏樱、安归王之间有什么牵扯。 如果没有那么多事等着他去做的话,他也许还会好好和苏媚聊聊,只是现在实在没心情,所以稍微沉默片刻后就说:“让她走吧。” “好。” 楼兰王快步走到窗前,伸手在苏媚肋下点了一下:“再过一个时辰,她就会自动醒来――我们现在就去机场吗?” “去机场之前,得做点事。” “什么事?” “你先稍等,我很快就会回来。” 高飞也没说什么事,快步走出了房间。 楼兰王在原地站了片刻后,慢慢走到了客厅沙发前做了下来。 昨天那件事发生后,高飞给莫邪征东留下的印象,有了质的变化。 以前她只是以为,高飞就是那种脑子活泛,又有点小本事,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要脸的真小人,或者说,他也有那么一点点的英雄情节,当初在地下楼兰古城时,为了叶心伤和铁屠,傻到不顾他自己的安危。 她以为,这样的男人一抓一大把,高飞只是运气极好,才遇到了她。 她选择高飞为驸马,可能是命中注定而已。 如果苍天给楼兰王一个机会,让她潜心选择她自己中意的男人,她觉得就算是挑一万个人,也不会轮到高飞。 总之,这家伙的运气好些罢了,根本配不上她。 可昨天,这个被她看不起的男人,竟然硬生生熬过了她的酷刑,最后逼迫她不得不向他求饶。 事后,楼兰王才发现她根本不了解高飞。 这个男人有时候耍无赖,有时候却比铁人还要牙硬,像一个让人无法猜透的谜。 无可否认的是,经过昨天那件事后,高飞终于正式被她重视:她以前重视高飞,只是看在他是上天派来的驸马份上,也许能帮她找到全套的《安归经》,帮她改变莫邪家族的短命诅咒。 可是,昨天我被迫向他服软后,他还会不会像以前那样忌惮我? 依着这个家伙的性格来看,他就属于那种蹬着鼻子上脸的货,以后肯定更加放肆,不好管教了。 唉,除了用武力震慑他之外,我还有什么拿捏住他的手段? 吱呀一声门响,就在楼兰王胡思乱想时,高飞拿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 她正要站起来时,高飞却说:“坐着,别动。” 在楼兰王不解的目光中,高飞走到沙发后面,把盘子放在一边,从里面拿出一面镜子,竖在了她面前的案几上,又摘下了她脸上的青铜面具。 高飞替她摘下面具时,楼兰王下意识的要拒绝,手微微一动却有放了下来。 高飞手指蹭过她白玉般的面颊时,她心中荡了一下,垂下了长长的眼睫毛。 端详了一下这个青铜面具后,高飞发现这个可比楼兰王送给他的那个要好多了,应该不是青铜打制的,更像是一种瓷,莫上去却又没有瓷器的冰冷,滑腻中带着丝丝暖意。 楼兰王好像知道高飞心里在想什么,淡淡的说:“这不是青铜,也不是瓷,而是一种玉,楼兰黑龙山老坑中的暖玉,对美容很有好处。” “哦,我说呢,这个玩意应该很值钱吧?你整天戴在脸上,难道就不怕摔了?” 高飞随口说着,从盘子中拿出一些什么东西,在手里搓着,没话找话:“你不会易容,是不是因为太骄傲了?嗯,怎么说呢,就是不喜欢掩人耳目的这种方式,更习惯光明磊落。你戴上这款面具,只是为了在你臣民面前保持神秘感,并不是怕别人记住你,找你的事。” 楼兰王没有马上回答,沉默片刻后才说:“没想到你倒是很了解我。不错,如果有可能,我一点也不愿意戴这个面具。” 第773章 沈银冰是楼兰王的小姨? 楼兰王武功超绝,弹指间就能让高老板这等俗世间的高手摔几个跟头,有能克世间万毒的‘圣潭水’,还有《黄帝外经》传说中的修罗胆,靠一碗绿豆汤,就能治疗让世界知名西医束手无策的器官衰老怪病,等等超凡本领,却不会易容,只能说她太骄傲了,根本不愿意学易容术,来掩盖她的绝世容颜。 如果有人因为她漂亮,就敢打她的主意,那么结果很可能是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一个人强大到这种地步后,还会在意自己什么样子吗? 倒霉的,无非就是那些鬼迷心窍的人罢了。 楼兰王就是这样看待易容的,可却没有谁知道,包括她那些心腹臣民,也都以为这是她的一个软肋,在她面前从不会提起这件事,生怕会犯了她的忌讳。 高飞今天却一语道破了,让她在惊讶之余,也有了种‘知我者高飞也’的感慨。 高飞却没因为读懂她的心思有啥得意的,只是说道:“都说是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是英雄,其实只要能用最合适的方式来实现目的,就该放弃那份所谓的骄傲。人活在世间本来就够累的了,又何必为了所谓的骄傲而心累?” 楼兰王黛眉皱起,冷冷的回答:“你既然这样说,那昨天为什么你宁肯疼傻掉,也不求饶呢?” “如果你是男人的话,我也许早就求饶了。” 高飞说着,把双手探在楼兰王面前:“闭上眼。” 他双手上,涂着一层焦黄的糊糊,嗅上去有种辛辣味道。 楼兰王眉头皱的更紧:“这里面有姜汁?” “不错,是姜汁,真没想到能在鬼子的厨房内找到这东西。” 高飞说着,双手贴在了她的脸上,开始轻柔的涂抹了起来。 对于华夏人来说,生姜就像酱油老陈醋那样,是厨房不可缺少的调味品,有句俗话说得好,叫饭不香,加生姜。 生姜除了是一味调味品,还是中药中的一员,通常被当做药引子来使用,有驱寒补惹的功效,最常见的就是某人受凉肚子疼时,喝完生姜红糖水都能搞定。 生姜除了是调料,和药引子外,还有第三种功能,那就是易容。 自古以来,那些行走江湖的大侠们,如果需要易容时,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把生姜捣碎取其汁液,稍微加色涂在脸上,就能改变人的面容颜色,和皮肤本身融为一体,仅仅用清水是洗不掉的,得用盐水。 姜汁易容,价廉效果显著,实在是行走江湖的必备品。 高飞在向楼兰王脸上涂抹姜汁糊糊时,她曾做出拒绝的动作,但随后就放下了,闭上眼任由那双手好像虫子那样,在她脸上爬啊爬的。 楼兰王的皮肤很好,一点也不输给白瓷,就是很有手感,让人莫上去后就舍不得再放手了,就像当前的高某人,一双手在人家脸上爬啊爬的,爬了足有四五分钟了,还没有爬完。 就在楼兰王心中慢慢升起一丝异样时,高飞终于把手拿开,嘿嘿一笑说:“别的女人在外面,都是唯恐别人看不到她的漂亮脸蛋,就用各种化妆品死命的在脸上搓,尤其是那些棒子,还不惜动刀美容。可你倒好,为了能够不引起骚扰,还得特意把脸蛋变丑。唉,这是多么强烈的反差啊,幸亏你没有生活在我们的世界,要不然肯定会被亿万女性嫉妒致死。” 被高飞那双大手爬了半天后,楼兰王那张吹弹可破的娇媚面孔,已经变成了黑黄颜色,还夹杂着一丝不健康,就像太多不注意休息的现代女性那样,泯然众人矣。 小小的颜色改变,就让楼兰王惊世面孔变得俗不可耐了,由此也能看出高先生实在是易容中的‘大家’。 就像画家欣赏自己的作品那样,高飞双手捧着莫邪征东的螓首,左看右看了片刻,嘟囔道:“虽说丑了一些,可五官还是太端正了,少了点什么。” 说着话的工夫,高飞右手食指在她嘴角上方点了一下,立马多了黄豆大小的黑痣,上面还长着一根三寸长的黑色毛发,看起来很反胃的样子。 这还不算,他又拿出一支眉笔,在楼兰王黛眉上刷刷的画了几下――见过小孩子对雪地上撒尿没有? 本来赏心悦目的一片白雪,被尿淋出一道道的黑窟窿,再也没有美感。 高飞就是那个冲雪地上撒尿的小孩子,这几下下来,楼兰王那如青山般的黛眉,就像她被掩饰的绝世容颜那样,被糟蹋的一塌糊涂。 能够把一个千娇百媚的绝世美女,化妆成一个让人从正面不想多看一眼的恐龙妹,这绝对是一件特别有成就的事。 无可否认的是,高先生的心理是很晦暗的,把一个美女糟蹋成这样了还不满意,正要再在她左眼皮上染上一块黑色胎记时,楼兰王忽然说话了:“我真的很美?”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你的美,打个比喻吧。” 高飞想了想,才说:“如果你能够成为我们公司的形象代言人,把你的巨幅泳装照片竖在路边一个月后,附近的男人肯定一大半都得相思病,一小半会因为对着你照片狂撸――咳,那个啥,景尽人亡。” 楼兰王就像没听懂他是在拿话糟蹋她那样,突兀的问道:“如果我嫁给你,给你当妻子,你娶我吗?” 高飞呆住。 此前楼兰王一厢情愿的把高飞看做是她的驸马,本来就是俩人是夫妻的意思。 可那是她让高飞嫁给她,而不是高飞娶她为妻。 男人嫁给女人,和女人被娶进男人家门,结果都是一样,但性质却全然不同的。 驸马,名字再好听,也是以女人为主,这对有着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来讲,是真不愿意接受的,男人的尊严受到了冒犯。 可现在,楼兰王却一本正经的问高飞,如果她嫁给他,他会不会娶她。 看着镜子里发呆的高飞,莫邪征东再次问了一句:“你娶不娶?” “不娶,因为我还想多活几年。娶了你这样的女人,哪怕是冷冰冰的木偶,男人最终也会死在窗上,殊为不智。” 高飞抬手擦了擦鼻子,又说:“更何况,就算我眼馋你美貌,愿意娶你,可你也好像不能嫁给我吧?” 莫邪征东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淡淡的说:“如果你娶我,我就嫁给你。历代楼兰王也不是没有外嫁俗人的先例。” 高飞自动忽略她前面的话,饶有兴趣的问道:“不会吧,还真有嫁到外面来的楼兰王?” “有。” 楼兰王说:“在二十九年前,那一任楼兰王就嫁到了外面,给她丈夫生了个女儿。不过,在她二十八岁那年,她就死了,而且是痛苦万分的死去。” “是因为自身原因?” “嗯,历代楼兰王不会活过二十八岁的。生活在地下和嫁给外人的区别,就是死前是否会痛苦。” 楼兰王抬手捂了一下脸上的黑痣,说:“楼兰王虽然也活不过二十八岁,可死前应该很平静。嫁到外面的那个女人,因为体内孕育了王室之外的血脉,就会造成气血翻涌,五脏离位,死前至少要痛苦一个月。死后,她全身就会变成透明色,尸体不腐,灵魂被牢牢禁锢在体内,永世不能超度进入六道轮回之列。” “真可怜。” 高飞吧嗒了一下嘴,无所谓的说:“不过我要是你们的话,我宁可惨死一万倍,也不会和自己的亲人……算了,不说这个话题了,太沉重。你也知道,我是个非常在意女人感受的好男人,我绝不会因为自己垂涎你的美貌,就不顾你的痛苦和你发生那种关系。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楼兰王眼底深处闪过一抹失望,低声说:“你知道那一任嫁到外面的楼兰王,是谁吗?” 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又说:“其实她还算不上真正的楼兰王,因为在她还没有登基之前,就离开了楼兰,只能算是圣女。” 高飞想了想,回答说:“你可别告诉我说,那一任楼兰王的名字叫戴安娜。” 楼兰王没有理睬他的无厘头,自顾自的说道:“本来历代楼兰王都是复姓莫邪的,那一任楼兰王因为违反了祖制,离开楼兰后被剥夺了这个姓氏,被改名叫卓玛。嫁给外面那个男人后,她自己又改了一个名字,叫沈若萱。” “沈若萱?嗯,这名字很不错啊,可比什么卓玛啊,莫邪征东之类的名字有女人味了,一听就知道是个大美女,既不像卓玛那样傻呆呆的,又不像莫邪征东这样没有一丝女人该有的灵气――” 胡说八道到这儿时,高飞忽然眉头皱起:“沈若萱,沈若萱?这名字听上去怎么那样耳熟?” 楼兰王只是从镜子里看着他,没有说什么。 “沈若萱!” 高飞忽然啊的一声:“啊,我知道了,沈若萱!不会是、是沈银冰的母亲吧!?” 楼兰王缓缓点头:“不错,她嫁给的那个男人就是苏北山,她的女儿原先叫苏银冰,后来才改名叫沈银冰。” 高飞傻掉,喃喃的说:“沈银冰竟然会是楼兰王的后人?这、这怎么可能呢?你骗我,你这是在骗我吧?” 楼兰王冷笑。 以前她冷笑时的样子,也是美的动人心魄,可现在却很让人讨厌:“我骗你做什么?我有必要骗你吗?” “你先别说话,我仔细想想!” 高飞抬手在自己后脑勺上拍打了几下,驴子似的原地转圈:“沈银冰的母亲如果真是楼兰王,那么她就是修罗道的后人,也是你的、你的族妹?” “她是修罗道的后人,但却算不上是修罗道人,因为沈若萱在和凡人结合后,所生的孩子体质会特别好,能有至少八十年的寿限。” 楼兰王说:“另外,她也不是我的族妹,按辈分来讲,她该是我小姨。” 第774章 我本修罗! 楼兰古城的大祭司拓拔千钧今年三十三岁,却历经了四代楼兰君主。 这话听起来很让人吃惊,算起来每一代楼兰王在位的时间只有八年左右。 实际上也的确如此,每一任楼兰王十七岁登基,到二十七八岁就会驾崩,一个三十多岁的正常人,完全可以熬成‘四朝元老’。 这只能说每届楼兰王的寿命太短,二十九年前离开楼兰嫁给苏北山的沈若萱,绝对是莫邪征东的前辈,奶奶级别的,莫邪征东喊她女儿一声小姨,也算是占便宜了。 高飞却被雷倒了,做梦也没想到沈银冰的母亲,竟然会来自楼兰,如果没有跑出来嫁人的话,铁定就是楼兰王了。 根据莫邪征东所说的那些,沈银冰就是修罗道中人,还是她的小姨。 高飞只觉得脑子不够用的了,这个消息对他的冲击力太大了,老长时间没有说话。 楼兰王也没有说话,端坐在椅子上望着镜子中的那对男女,眼神变幻不定,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足足十分钟后,高飞才扑棱了一下脑袋,问出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你们这些所谓的修罗道,与佛家所说的六道轮回中的修罗道,是一回事吗?我以前曾经听人说过,修罗道是介于天道和人间的一个道,传说修罗道中的男人极丑,好战争,总是和天道的人打架。而修罗道中的女人却很漂亮,最善于迷惑男人,却看不上她们道上的男人,于是就开始迷恋人道中人。” “错了,修罗道是轮回六道中的一道不假,却不是介于天道和人道之间。” 楼兰王微微摇头,解释道:“六道为一天道,二人道,三阿修罗道,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人道和天道为善道,修罗本性善良,也是善道之一,而且修罗寿命极长,不用吃饭喝水,也不用遭遇世人的磨难。” 微微闭了下眼,她接着说道:“不过修罗的世界却异常的单调,好像修罗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没有任何的追求,和梦想……” 高飞插嘴道:“就是整天闲的没事干吗?” 楼兰王眼角抽了几下,很不满的样子,最终却点了点头:“算是吧,就是闲的没事干,所以才特别羡慕天道和人道。对于天道,他们不服,对于人道,他们却看不起。所以厉鬼样的男修罗总是与天道战争,想取而代之,而貌美的女修罗,就会迷惑人道众生,挑拨他们做傻事,坏人,相互争斗。” 高飞有些感触:“我要是修罗道中人,整天闲的没事干,也会找事去做的。” 楼兰王没有搭理他,继续说道:“就因为修罗不甘平淡,总是不断的挑衅天道和人道,他们虽然不会受苦,可在死后堕落三恶道的居多,故此,修罗道也被称为恶道。” 高飞捏着下巴,在沙发后面来回走动着,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你说的这些,应该是传说吧?世间真有修罗道吗?” 楼兰王忽然桀桀一笑:“我就是个修罗,我活生生的坐在你面前,你还用得着怀疑?” 高飞马上反驳道:“你刚才就说,修罗寿限极长,可你最多只能活二十八岁左右,这也算是长寿吗?” 楼兰王淡淡的说:“我本修罗,不属于人世间,能够有二十八年的寿命,这已经是逆天行事了。等我死后,我才会去真正的修罗界。” “说的和真事一样。” 高飞晒笑,忽然问道:“你死后,会不会变成一枚修罗胆?” 根据《黄帝外经》上的记载,生活在楼兰黑龙山的修罗死后,会变成一枚集天地至阳精华的修罗胆,这些传说是柳崇山告诉高飞的。 那些黑色修罗胆,就是莫邪征东送给高飞的,她当然知道这些东西的来历,和用途。 只是她却没有马上回答高飞这个问题,对着镜子呆愣很久后才低声问道:“如果我变成一枚修罗胆,你能找到我吗?” 听出她语气中带有极浓的萧索之意,高飞心中有了不忍,看向了别处:“也许,我会找到吧?” “那你会把我送人吗?” “不、不会吧?” “就能用肯定的语气来回答这个问题吗?” “不会。” “那你留着做什么?” “中间穿个眼,找根红线系起挂在脖子里,当做辟邪之物。” 高飞眼里有了戏虐的意思:“没事时,就会摩挲着,对遥远的天际深情呼唤你的魂魄归来兮。” 莫邪征东扭头看着高飞,也不说话,就这样看着,眼里带有些许失落。 高飞和她对视了片刻,心中忽然莫名的揪了下,赶紧挪开了目光,故作轻松的语气:“嘿嘿,和你在开玩笑呢。如果你真变成一枚修罗胆,那我就天天把你带在身边,哪怕到我老去的哪一天,我也会带着你。” 楼兰王的眼神,再次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很亮,带着一抹浓的化不开的情意,就像恋人生死离别前相互深情凝视那样。 一种莫名其妙的伤感,让高飞忍不住就要伸手把她拥在怀中,抚着她的头发低声安慰她别怕,有他在,他永远都不会离开她。 高飞双手刚刚抬起,眼角余光却看到楼兰王嘴角微微翘起一丝得意。 那是阴谋得逞的表现。 高飞双手动作一僵,接着转过身快步走到窗前打开一扇窗,让清冷的风吹进来后,才觉得清醒了许多。 他知道,刚才在不知不觉间差点着了楼兰王的道,如果真把她抱在怀里,结果会――会是什么? 高飞想不出什么样的结果,只是很不爽楼兰王这样算计他,霍然转身低声喝道:“莫邪征东,以后你少和我耍这些手段!” 楼兰王轻轻叹了口气,声音中带着无辜:“我向你耍什么手段了?我和你说什么了,还是做什么了?” “你自己清楚。” 高飞冷冷的说了一句,觉得最好别在这儿呆下去了,快步向门口走去:“我在下面大厅等你,给你十分钟的收拾时间。” “我没什么好收拾的,现在就可以走。” 楼兰王从沙发上站起来,说:“十分钟的时间,我们还可以说很多话的。” 高飞毫不客气的说:“我宁可去发呆,也不想和你说话。” “好吧,唉。” 楼兰王幽幽的叹了口气,喃喃的自言自语道:“本来,我还想聊聊沈银冰的呢,谁知道却没人喜欢听。” “沈银冰?聊她什么?” 高飞停住了脚步。 楼兰王淡淡的说:“你宁可发呆,也不想和我说话的。” “一个人发呆有什么意思?反正去订机票的眼镜还没有找我,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在这儿说说话。” 高飞走到楼兰王身边,坐在了沙发上,满脸都是诚恳的神色:“和你谈话,我有种胜读十年书的豁然开朗感,受益匪浅啊。” 楼兰王笑了笑,到背着双手走到屋子中央,背对着高飞说:“沈银冰,是修罗的后人。她父亲苏北山却是凡人,改变了她的基因,所以她才拥有了正常人的寿限。不过,她终究是修罗后人,仍然具备修罗的一些特征,比方……” 等了足有三分钟,也没听到楼兰王再说什么,高飞有些不满的说:“比方什么?能不能别这样吊人胃口?好像便秘似的。” 对高飞最后这句很反胃的话,楼兰王没在意,终于又说话了,但却改变了话题:“问你个事,你知不知道,沈银冰的父亲苏北山,到了后来其实就不再是男人了?” 如果是别的问题,高飞肯定会不耐烦的张嘴就说不知道,并催着她继续刚才的话题。 可楼兰王改变的这个话题,却让他大为吃惊,下意识的惊咦了一声:“咦,你怎么知道这些?” 苏北山曾经亲口告诉高飞说,在他妻子沈若萱去世后,为了表达对妻子的思念,他毅然果断的把自己变成了太监――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表示他对妻子的深沉爱意。 高飞很钦佩,尽管就算打死他,他也不会因为钟情于某个女人而挥刀自宫。 不过他却知道,苏北山变成太监的事,绝对是老苏最大的秘密。 可是楼兰王怎么知道呢? “我当然知道。” 楼兰王一副洞悉世间的口吻:“在他娶了沈若萱为妻后,这是他的必然结果” “为什么?” 高飞追问。 他搞不懂,苏北山在娶了沈若萱为妻后,为什么就必须变成太监。 难道说,修罗道中人不忿他玷污的女修罗,这才捉住他拿刀子割了他? 看来,当初那老家伙并没有和高飞说实话,那时候他可是说,为了给沈若萱‘守贞’,才下定决心挥刀自宫了的。 麻了隔壁的,还真是世事难料,人心险恶,千万别轻易相信任何人,谁都有可能利用他的缺陷来博取你同情心的――高飞心里恨恨的骂着,眼巴巴的盯着楼兰王,希望她能够解开心中的疑问。 楼兰王却抬手轻轻打了个哈欠:“啊,好累啊,还有多久才能出发?我想趁这功夫休息一下。出发时,别忘了叫我。” 也不等高飞说什么,楼兰王就快步走进了套间,关上了房门。 楼兰王成功吊起高飞的胃口后,却卖了个大大的关子回房休息了,这绝对是故意玩人,真是岂有此理。 高飞大怒,炮弹般的从沙发上弹起冲到套间门口,抬脚正要跺上去,却又及时收了回来,恨恨的冷哼一声,转身拎起背包快步走出了房间。 眼镜就在酒店大厅门口等着他,看了眼电梯那边问道:“她呢?” “她不去了,就我们两个。” 高飞淡淡的说道:“飞机起飞还有多久?” “还有两个多小时。” 高飞点了点头,快步走下了台阶。 任何酒店都有接送顾客的专门车辆,当车子停在高飞俩人面前时,一个让人不想看第二眼的高个女人,款款走了过来。 第775章 白瓷传来的消息! 圣彼得堡大学是俄国最古老的大学,世界最优秀的大学,世界知名的众多学派的源头,也是进步的社会运动的重大中心之一。 每年前来圣彼得堡大学求学的学生,超过140个国家,1500名,比起哈佛、剑桥等知名学府,也逊色不了哪儿去。 以前眼镜才不会关心任何学校,实际上他也看不起那些读书人,尽管他在杀人时所用的先进武器,都是那些读书人研制出来的。 不过自从知道有了个女儿,目前就在圣彼得堡大学就读后,眼镜对学校,对读书人的态度有了质的变化,在来到大学门前时,竟然开始紧张起来,就像没见过世面的孩子那样,下意识的揪住了高飞的衣襟,示意先到路边僻静处,他有话要说。 高飞不知道眼镜以前看不起读书人,却知道他现在的心情。 想想也是,一个生下来就长了三只手的怪物,后来机缘巧合下成为了一个尖端杀手,本来这辈子注定会孤老到死的,谁知道却忽然有了个女儿。 亲女儿。 别说是眼镜会有当前这种紧张感了,相信换成任何人,都会这样。 所以高飞没有笑话他,跟着他来到了路边的僻静处。 眼镜摘下眼镜,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又整理了一下脖子里的领带,弯腰用手弹了弹皮鞋上不存在的灰尘,正要再拽拽衣襟时,高飞拦住了他:“你现在的形象很斯文,比起那些大学教授来还要有气质,所以你该有信心。嗯,我对你也很有信心,相信你女儿在知道你是她父亲后,肯定会很开心的。” 看了眼漫不经心站在一旁的楼兰王,眼镜咽了口吐沫,强笑道:“你没骗我吧?” 高飞认真的说:“我从来都不撒谎,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 “你不说这句话,我也许还有点信心。” 眼镜脸上浮起失望的神色,叹了口气说:“我看、我看我们还是去莫斯科吧。以后有机会时,我再来找她好了。” 高飞这次来俄罗斯,就是为了协助莫邪征东找回那枚生化炸弹。 帮着眼镜见他从没见过面的女儿,只是顺道而已。 不过,同样刚生机为父亲的高飞,却很明白眼镜的心情,这才不顾楼兰王的反对,执意要先陪他来见女儿。 大学校门就在前面,眼镜却不敢见女儿了。 虽然老乔治早就通过讲故事的手段,让那个女孩早就知道世上有个长着三只手的怪人,并成功引起了她要和‘长着三只手的叔叔做朋友’的好奇心,可眼镜真担心女儿在知道三只手的怪人原来是她亲生父亲后,会…… 会怎么样? 会不会满脸不信的摇头,说她根本不相信自己的父亲,竟然是个长着三只手的怪物? 如果真出现那种情况,眼镜又该怎么处理? 也许,她女儿从此之后就会陷入一种深深的自卑:没有谁希望自己的父亲是个怪物。 这种结果可不是眼镜所希望看到的,他会真的失去女儿。 所以,在即将见到女儿后,他才会紧张,才会害怕,才想就这样离开,永远不让女儿见到他。 眼镜的话音未落,旁边的楼兰王就说:“好啊,那我们赶紧走吧,只要去机场的路上不堵车,希望能赶上今天飞向莫斯科的最后一班航班。” 楼兰王日理万机的,为老乔治治病,陪着高飞去伦敦谈判,无非就是为了来莫斯科追查生化炸弹的下落,对帮着眼镜找女儿可没一点兴趣。 听她这样说后,眼镜愣了下,脸上闪过一抹痛苦之色。 一个十八年来从没有见过亲生女儿的孤独父亲,怎么可能不想见到女儿呢? 他刚才说那番话,就是怕会让女儿失望罢了。 可话已经说出口,眼镜也不好再改口了,点了点头正要说什么时,高飞却冷冷的说:“你想去就去,没人阻拦你,我要留下陪他。” 楼兰王眉头皱起,看样子想发脾气,最终却低哼了一声没有说什么。 “别管她。” 高飞拍了拍眼镜的肩膀,说道:“你女儿的联系方式呢,告诉我,我帮你联系。” 眼镜早就把女儿的联系方式,牢牢记在了心里,脱口就说出了一个手机号码。 “那你稍等,我先打个电话问问。” 高飞拿出手机,走出一段路后,拨通了那个手机号。 很快,手机那边就传来嘟嘟的声响,不过却没有人接,直到呼叫自动挂断。 高飞只好再次拨打,结果还是那样。 接连几次,都没人接。 在高飞打电话时,眼镜就一脸紧张的望着他,看到他缓缓摇头表示没人接电话后,失望之色顿时浮在了脸上。 “也许她在忙。” 高飞走回来问道:“你知道她在学校那个系读书吗?” 眼镜摇了摇头:“不知道,老爵爷没有告诉我。” “哦,不要紧,那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也许等吃饭时她就会主动联系我的。” 高飞四处看了眼,指着一个餐厅说:“喏,去那边,好久没有吃正宗的土豆炖牛肉了,这次我请客,吃个够。” 楼兰王说:“我不喜欢吃牛肉……” 高飞打断她的话:“我又没说请你!就是你喜欢吃,也是你自己买断。走,眼镜,咱们去吃饭,别管这个惹人烦的女人。” 毫不客气的给了楼兰王一个难看后,高飞拉着眼镜走向了餐厅。 如果这个臭女人说出高飞想知道的那些,高先生对他的态度肯定不会这样恶劣。 楼兰王冷笑了一声,也没在意,学那些经过身边的俄罗斯女郎,双手抄在风衣口袋中,跟着高飞俩人后面,慢吞吞走进了餐厅。 俄罗斯的土豆炖牛肉,就像美国的伟哥一样世界闻名,这也是每个俄罗斯餐厅的必备菜肴,很多外国人来俄罗斯吃饭,都会点上一盆子土豆牛肉,再来瓶子伏特加,无疑是冰天雪地中的最佳享受。 面对如此的美味佳肴,眼镜却如同嚼醋,只是捧着酒杯狂饮,眨眼间就喝下了大半瓶伏特加,正要再倒时,用叉子挑起一块牛肉的高飞,却忽然自言自语:“我听说,很多女孩子都很讨厌喝酒的男人。” 眼镜拿酒瓶子的动作顿住,放下瓶子抄起叉子,开始吃饭。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可不是那些没孩子人所能感受到的了。” 高飞叹了口气,轻飘飘扫了坐在另外一张餐桌前的莫邪征东。 她只要了几个奶油蛋糕。 尽管她那张脸让人不敢恭维,不过吃东西时的动作却很优雅,从后面看上去的话,没有谁会怀疑她不是一位受过贵族教育的富家小姐。 听高飞说出这句话后,楼兰王吃蛋糕的动作僵了一下,握着刀叉的左手手背上,青筋明显凸起了一块。 随时随地的打击楼兰王,成了高飞当前最喜欢做的事,不过他可不敢太过份了,免得那个女人犯了神经,会痛扁他一顿,那样可就太没脸了。 幸好,就在楼兰王要发怒时,高飞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响了。 眼镜霍然抬起了头,一脸的紧张。 吃饭前高飞曾经说过,眼镜的女儿也许会打回电话来的,所以在听到他手机铃声响起后,眼镜的第一反应就是女儿打回电话来了。 高飞也没犹豫,一把就抄起了电话,看了眼来电显示后,却摇了摇头。 眼镜的眼神马上就黯淡了下来,垂下头继续吃饭。 电话是白瓷打来的。 高飞拿着手机走到餐厅一个没人的角落,才接通了电话:“喂,我是高飞,请说话。” 听高飞用这种语气说话后,白瓷就知道当前他不怎么方便,也就用正儿八经的语气说:“我是白瓷,告诉你一个我刚得到的消息。秦紫阳去平北大涌山的半路上,被人截了回来。不过,有些人好像猜到她会用别的方式再去了,就把她带走软禁起来了。” 秦紫阳被人软禁起来,这对高飞来说可不是个好消息。 她如果不能及时赶到二婶那边,依着高飞对叶心伤的了解,他肯定会不顾生死的按时出现在那儿。 接下来无论发生什么结果,都不是高飞所能看到的。 “我给你个手机号,你去联系这个人……” 高飞本想让白瓷联系铁屠,让老铁去平北大涌山,可转念一想又放弃了:想必部门既然能软禁秦紫阳,那么一样能软禁铁屠。 白瓷听高飞摇摇欲坠,就问道:“我去联系谁?” “算了,你联系那个人也白搭,相信他也不能去。” 高飞摇了摇头,说:“算了,还是我自己赶回去吧,希望能来得及。” 只要能拦住叶心伤去自投罗网,无论让高飞做什么,他都愿意。 至于帮楼兰王找卡诺维奇追查生化炸弹,帮眼镜找女儿,只能暂时押后了。 白瓷却很不愿意。 依着她的人脉,她现在肯定知道叶心伤犯了什么事,不想高飞淌进这谭浑水,所以就提议道:“其实我觉得,你没必要亲自回来参与这件事,因为有一个人能替你办到,而且她也不会像你这样被人注意。” 高飞问道:“谁?” “沈银冰。” “沈银冰?” “是啊,沈银冰很快就要去平北那边了,而且属于正当商业行为,相关部门不可能注意她吧?” 白瓷献策道:“你可以委托沈银冰去做这件事,依着那孩子的聪明,相信肯定能把这件事办的漂漂亮亮。” 高飞眼睛一亮:“是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这儿呢?她出面和我出面差不多,只要她能去照顾二婶,或者干脆说服二婶去冀南,相信叶心伤一定会安心的。不错,小白,我现在才发现,你不但长得漂亮,脑子也不笨啊。” 受到表扬的白瓷咯咯一笑,荡漾十足:“人家本来就不笨嘛。这件事就交给我去运作了,你在外面安心做事就行了――小乖乖,早点回来,我等你。” 第776章 怪味道! 有种女人一旦放开,就像爆发的火山那样,热情的一发不可收拾。 白瓷就是这样的女人,幸好她这座火山只对高飞一个人开放,要不然高先生肯定会被成吨的绿帽子压死。 虽说这女人的热情让高飞有些受不了,但她这个提议却是最好的。 沈银冰和叶心伤无关,而且她就一纯粹的商人,相关部门肯定不会注意她的,等她见到二婶说明叶心伤的处境后,相关部门再注意她却晚了。 就算事后找她的麻烦,但也得顾忌高飞的面子。 相信根本不用高飞出面,高云华就能替沈银冰解围的。 看来,沈银冰才是当前唯一最适合接触二婶的人选,白瓷在推荐她时,就想到了这方方面面的原因,也肯定有了详细的计划,不用高飞操心。 解决这个问题后,高飞心中轻松了很多,扣掉电话刚转身就被吓了一跳:一个脸上长着个黑痣的女人,就鬼一样的站在他身后。 高飞看了眼仍然在那儿埋头吃饭的眼镜,低声骂道:“你有病啊你,没事偷听别人的电话。” 楼兰王没在意被骂,只是冷冷的问道:“那个小白是谁?” “关你屁事,你还真以为是我什么人了。” 高飞又骂了一声,擦着她肩膀走回了餐桌前。 楼兰王转身看着他,眼角微微抽了一下,抬手轻轻擦了擦脸。 看了楼兰王那张脸后,高飞食欲大减,也不想再吃了,叼上一颗烟去拿火机时,手机又响了起来。 眼镜吃饭的动作再次停住。 高飞拿起手机瞥了一眼,低声说:“是妮儿。” 眼镜继续吃饭。 妮儿打电话来并没有什么事,就是问问高飞有没有安全抵达俄罗斯。 和妮儿简单说了几句,高飞就扣掉了电话。 刚扣掉,手机第三次响了起来。 这次,眼镜没有停止吃饭。 接连两次的失望,已经让他对这次来电不抱有希望了,甚至还在心里埋怨高飞:就你电话多,我看比俄罗斯总统还要忙! 高飞却低声说了个名字:“克莱尔。” 克莱尔在英文中的意思是聪明的,明亮的意思,也是眼镜女儿的名字。 当啷一声,眼镜手中的叉子落在了地上,站起来时也把椅子蹭到了,引得其他几位客人都向这边看来,可他却像不知道那样,脸色通红的望着高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嘴巴一张一张的却说不出话。 眼镜做为一个必须时刻保持冷静的超级杀手,唯有在激动到无法控制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高飞伸手在他手背上拍了拍,示意他放松后才接通了电话:“喂,你好。” 为了方便眼镜也能听到,他打开了手机免提。 从手机中,能听到那边好像很乱,好像还有救护车的叫声传来。 眼镜刚刚有所平静的脸色,马上就变成了苍白色,他担心女儿刚才没接电话就是出事了,现在是别人用她手机回过来的。 高飞也吓了一跳,心说:靠,不会吧,我们刚来到圣彼得堡,克莱尔就发生意外了? 幸好,那边传来的女孩子声音,第一句话就让俩人放下了心:“你好,我是克莱尔,请问你是谁?” 高飞轻轻吐出一口气,把右手食指放在嘴上,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眼睛又开始冒光的眼镜用力点头,连他肋下的第三只手,都不安分的动了几下。 “呵呵。” 高飞先笑了笑,才说:“克莱尔你好,请问你还记得美国的老乔治吗?” “老乔治爷爷?我当然记得!这些年来,就是他资助我生活,读书上大学的呢。” 克莱尔的声音中充满了感激,问道:“请问你是老乔治爷爷的什么人?” 高飞笑道:“我是他的一个朋友,这次来俄罗斯公干,受他所托为你带了件礼物。你现在哪儿?听着这么乱,是在医院吗?” “是啊,我就在医院呢。” “你――生病了?” “不是。” 克莱尔解释道:“我是陪同学来马丁医院看病的,刚才在病房,手机调成静音了,所以没有听到你拨打的电话。” “哦。” 高飞这才放了心,和眼镜对望了一眼,很客气的问道:“克莱尔,我们现在去马丁医院找你,方便吗?” “方便呀,我就是陪同学来这儿的,也帮不上什么忙。我就在医院的门诊大楼前等你吧。嗯,我穿了一件红色羽绒服,下面是白色高腰马靴,很显眼的。” 克莱尔把自己穿着简单描述了一下,又问高飞能多久过去后,才扣掉了电话。 “怎么样,这下你可放心了吧?” 举着手机晃了晃,高飞笑眯眯的问眼镜。 眼镜的脸色又变成了红色,连连点头。 按说像眼镜这样顶尖的杀手,心如钢铁才对,更不该有丝毫感情存在。 就像武侠小说中常说的那句话:一个杀手绝不能又感情,一旦有了感情,那么就是他的死期,因为他心中有了牵挂,牵挂可以影响他握刀的手,击杀的速度。 这句话很有道理,可杀手毕竟也是人,同样遵循着‘虎毒不食子’的铁律,尤其是当前眼镜这种情况,在即将看到女儿时,再也无法控制情绪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始终固执的认为:只要是人,就必须得有感情,没有感情的人就是一个机器。机器在杀人时诚然不会受到感情因素而出现失误,但缺少人的灵动,却永远走不到更高的境界。 “走,我们去马丁医院!” 高飞拿出一张钞票放在餐桌上,转身向餐厅门口走去。 眼镜紧紧跟随,两个人都没有搭理楼兰王,仿佛和她根本不是一路人。 眼神阴沉的楼兰王却没有忘记,就像一块牛皮糖那样,当高飞拦住一辆车子后,抢先开门坐在了后面。 眼镜坐在了前面,拿出一把钞票拍在仪表盘上,大声对司机说:“去马丁医院,要快,这些都是你的!” 看到那么多钞票,司机眼睛都红了,不等最后上车的高飞关上车门,就猛地一踩油门,车子冲了出去。 车子的强大惯性,让高飞身子一歪,歪到了楼兰王身上。 下意识的,楼兰王伸手揽住了他的腰。 高飞却马上挣开,不满的说:“其实你可以在这儿等,反正你去了也没用。” 藏在身后的左手紧紧握了一下,楼兰王眼神木然着前面,阴声说道:“请不要把我退让,看做是善良。” 我一再忍让你的,别把我激怒了,要不然有你好看的! 这就是楼兰王话中的意思。 “哟,没想到你说话越来越富有哲理性了。” 高飞不屑的嗤笑一声,皱起眉头嗅了嗅鼻子:“什么怪味道?” 高先生比狗还要灵敏的嗅觉,嗅到车子里好像弥漫着一股子淡淡的腥臭,既像是死鱼,又像是死尸腐烂,总之味道很不好闻。 楼兰王扭过了头,看向车窗外面。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那把钞票的鼓动下,开车的哥们使出了浑身解数,把一辆伏尔加轿车开出了跑车的速度,接连闯了六七个红灯。 幸好,现在是下午四点左右,不是上下班时间,路上车子流量不是很大,再加上这哥们开车也的确有几下子,倒也没发生什么惊险场面,仅用了半小时就跑完了一个小时才跑完的路。 “古德。” 眼镜开门下车后,冲司机翘了下大拇指。 司机很憨厚的笑了笑,等楼兰王最后一个下车后,马上就一跺油门,车子箭一般的蹿了出去――他真怕眼镜会反悔,再把钱收回去。 “么的,这家伙用车子运过死鱼吧?” 高飞下车后,就再也嗅不到那股子怪味了,冲远去的车子吐了口吐沫。 马丁医院是圣彼得堡最大的医院,也是医疗水平超一流的大医院之一,以脑外科手术闻名世界,每年都会有上千国外患者来此求医。 眼镜带头快步走进了医院,在即将走到门诊大楼时,却又停住了脚步,转身看着高飞低声说:“高飞,我、我就先不过去了吧,就在这儿等你,等你――” 高飞知道眼镜渴望见到女儿,却又怕见到她,也没解释什么,伸手在他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拉着他向前走。 眼镜挣扎了几下,没有挣开,只好低着头跟在他身后。 楼兰王到仍然一副事不关己的从容样子,双手抄在口袋中四处观看着,只是却距离高飞远了些,根本看不出三人是一伙的。 俄罗斯的经济受上个世纪的影响,也许还不如华夏发展,但这个国家的医保制度却是世界闻名的,就像他们的高速公路没有收费站,每个公民生下来就会有房子、可以真正免费读书到大学那样,看病几乎不用花钱。 (注:俄罗斯全民公费医疗,农民,无业者,只要你是俄罗斯公民,就一律公费医疗。手术免费,住院免费,治疗免费,唯一不免的只有药费。所有的人得了病,不管什么病,甚至都不管你是不是俄罗斯人,只要在俄罗斯境内的任何人得了病,救护车就给你往医院拉,就给你治。) 正因为有如此完善的医疗制度,所以就算在马丁医院这样的大医院内,也不会看到病人家属们争相挂号排队的一幕,门诊大厅前除了急匆匆来往的医疗人员,几乎没什么别的人。 隔着老远,高飞就看到了一个身穿红色羽绒服,白色高腰马靴的女孩子,正向这边看来。 女孩子身材不是很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有着和眼镜一样的金色长发,长相很清秀,有些像美国的布兰妮。 总之,一个看上去特别清纯的女孩儿。 眼镜藏在高飞后面向她看去,只看了一眼,眼圈就发红了。 看到女孩儿的第一眼,眼镜就确定这是他的女儿了。 高飞看向女孩儿时,她也看到了高飞等人,笑着迎了上来:“嗨,我是克莱尔!” 第777章 卡诺维奇! 克莱尔能够认出高飞等人是找她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她站在这儿好大会儿了,只有高飞等人过来后就一直在盯着她看。 眼镜的女儿倒是挺漂亮,可惜比我儿子大了太多,要不然嫁给我儿子就好了――高飞心中惋惜着,快步走上前去伸出了右手:“你好,克莱尔,我是高飞,你就叫叔叔吧。” 克莱尔很纳闷高飞为什么这样亲热,刚一认识就让自己称呼他为叔叔,不过也没多想,很礼貌的和他握了下手:“高叔叔好。” “好。” 打量着背着双肩背包的克莱尔,高飞关心的问道:“今天没有上课?” 眼镜说过,今年十八岁的克莱尔是圣彼得堡大学的一年级学生。 “今天礼拜天呢,学校不上课。” 克莱尔明显感觉到了高飞等人身上散发出的善意,刚认识时还持有的些许警惕也消失了,笑着问道:“高叔叔,你是岛国人还是南韩人?” “我是华夏人。” “哦,对不起。” 克莱尔抱歉的点了点头:“刚才在医院内我看到了一个岛国医生,看你们样子都差不多――不好意思,高叔叔,乔治爷爷还好吗?” 还行,三五年的死不了。 高飞差点脱口说出这句话,也知道克莱尔这是和他索要证明(证明他的确是老乔治的人),从背包中拿出一封信,还有一个红色小盒子递给了她:“这是老乔治给你写的信。” 这封信,和这件礼物,都是老乔治交给眼镜的,本来由他来交给克莱尔的,却因为怯场交给了高飞。 “谢谢,请去里面坐下说话吧。” 克莱尔接过两样东西,并没有急着看,而是抬手请高飞三人去门诊大厅内坐下休息。 高飞道谢,和眼镜相看了一眼,跟着克莱尔走上了台阶。 克莱尔在前面走,却有种怪怪的感觉:那个戴眼镜的,怎么老是偷着看她,等她看过去时,却又慌忙挪开了目光――这几个人有古怪,得小心些,别被骗了。 “哥们,你再这样躲躲闪闪的话,她肯定会怀疑我们对她没好意。” 高飞在走进门诊大厅门口时,低声警告了眼镜一句。 眼镜嘴皮子哆嗦了下,却没说什么。 “请坐。” 克莱尔请三人坐在大厅内的简易椅子上后,打开信封。 信是老乔治亲自写得,字迹和之前给她写得那些一样,内容也以关怀、勉励为主,却没有说有关眼镜的话题。 老乔治也担心,克莱尔不能接受有个怪物的父亲,所以就把这个难题抛给了他自己来解决,反正他早就给克莱尔打过预防针了,就是每次给她来信,都会说一些有关‘三手怪侠’的传说。 看完这封信后,克莱尔确定高飞是老乔治委派来的了,又打开了那个红色小盒子,眼睛一下子睁大,下意识的抬手捂住了嘴巴,惊呼出声:“欧野,买嘎的!”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在盒子里面放着一个蓝宝石制成的心形吊坠。 盒盖上还有说明书,是世界著名珠宝公司卡地亚的产品。 高先生可是识货的人,不用去看说明书,也能眼就能看出这个吊坠价格昂贵,最少也得价值几百万美元。 看来,这块吊坠算是老乔治感谢眼镜这些年的服务,略表心意而已。 “这、这太贵重了,我可不能收!” 清醒过来的克莱尔,慌忙把盒子合上,递给了高飞:“高叔叔,请你把它交还给乔治爷爷,就说我非常感激他的关心。” 从克莱尔懂事以来,就知道她是由老乔治出资抚养长大的,每逢圣诞节之类的节日,也经常收到一些小礼物,但大都是几百美元或者几十美元的。 这次老乔治送她一个价值数百万美金的吊坠,把她给吓坏了,不敢收。 高飞没有接那个盒子,摇头笑着说:“克莱尔,老乔治给你,你就收下,要不然他会不高兴的。” “是啊,是啊,你就收下吧。” 一直默不作声的眼镜,也在旁边劝说,只是声音有些颤抖。 看了眼眼镜,克莱尔有些犹豫:“这不行的,太贵重了。” 高飞接着劝道:“我只负责把礼物带来送给你,至于你收不收下,以后你再和老乔治联系好吧?” 克莱尔一想也是这样,点了点头后把盒子小心翼翼的放在了背包内。 表明自己的身份后,接下来高飞所做的就该帮眼镜父女相认了,左右看了看就说:“克莱尔,老乔治还拜托我和你谈一件事,我们找个咖啡厅详谈?” “好啊,不过。” 克莱尔有些为难的看了眼电梯那边,抱歉的说:“我今天是陪同学来给她母亲看病的,要是离开太久了不好。” 让眼镜父女相认,可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还得防备克莱尔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再闹出点乱子,所以短时间内肯定不行。 “你同学母亲的病很着急吗?” 高飞这样问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不是急病的话,克莱尔完全可以先给她同学说一声,等这件事处理完后再回来陪她也一样。 “倒不是很急,不过我答应莎娃要在这儿等她父亲的,他应该快来了吧?” 克莱尔抬起右手手腕上的卡通手表时,几辆轿车就停在了门诊大楼门前。 大家抬头看去,就看到七八个人从车子上跳下来,手里都拿着话筒,或者相机之类的东西,站在台阶前向门口处眺望。 看样子,这些人应该是记者,他们提前来这儿可能是要采访某位来马丁医院的大人物。 高飞等人没心思关心什么大人物,不过克莱尔既然说要在这儿等人了,他们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陪着她一起等,反正眼镜等和女儿相认已经等了十八年了,也不在乎再多等这点时间。 不大的工夫,又有十几辆车子驶了过来,下来的全是记者,有男有女,纷纷抢占采访的有利位置。 看到这么多记者出现后,医院那些散步的患者等人,也都凑了过来。 一时间,刚才还很清冷的门诊大厅前,就聚集了数十人,医院保安生怕会有什么乱子发生,也派来了十几个人,站在一旁防备着。 等了七八分钟后,记者倒是越来越多了,但始终没有看到那个所谓的大人物。 克莱尔正值好奇的年龄,就凑到大厅玻璃门后向外张望。 高飞和眼镜对望一眼,摇了摇头也走了过去。 下意识的拿出烟盒时,高飞才想到这是医院门诊大厅,在这儿吸烟好像很没素质,只好又放回口袋,无聊的向外看去,眉头却微微皱起:“咦,她怎么也在这儿。” “谁?” 跟在高飞身后的眼镜,顺着他的目光向外看去,笑了:“嘿,还真是她啊。” 那个‘她’,眼镜也认识,不过却不知道她的名字,当初在美国拉斯维加斯,尼科夫和妮儿的结婚典礼上出现过。 丘荷露。 那个自诩为高素质的华夏记者丘荷露。 对于丘荷露,高飞只有走路看到路边一坨屎的讨厌,倒没打算把她怎么样,只是佩服她的无处不在。 丘荷露并没有发现高飞,在那儿调试着相机,不时的向医院门口那边看一眼。 随着围观者,记者的越来越多,门诊大厅门前被挤的水泄不通。 高飞等了七八分钟也没看到什么大人物出现,有些无聊的靠在墙上回头向里看去,就看到不远处的楼兰王,正在用手指按着脸颊,眉头还微微皱着,好像有些痛苦似的。 高飞刚看过去,就被她发现了,马上就放下手抬头看向了墙上挂着的医院示意图,摆明了是不想搭理高飞。 高飞也懒得搭理她,回过头抬手打了个哈欠时,眼角余光好像看到个熟悉的身影,赶紧向外面看去,却又看不到了。 “奇怪,难道看错了?” 高飞瞪大眼睛向外面人群中搜索,除了丘荷露外,就再也没发现认识的人了。 那个只在高飞视线中闪了一下就消失的人影,是个小孩子,很像把他和楼兰王都算计了的苏樱。 就在高飞从人群中找苏樱时,外面有人嚷道:“来了,来了!” 人群马上就像水沸了那样,记者们都纷纷先前抢去,手里高举着相机和话筒。 两辆黑色的奔驰轿车,缓缓驶进了医院大门,来到了门诊大厅台阶前。 三四个身穿黑西装的俄罗斯大汉,从第一辆车上跳了下来,右手抄在西装里握住枪柄,毫不客气的把围在第二辆车前的记者们推开,站在了后车门前。 车门打开,一个灰白色头发的中年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那些记者马上就向前拥去,高举着手里的话筒和相机,大声嚷着什么。 中年男人根本没有理睬这些记者,微微低着头快步走上了台阶。 “嗨,这就是我同学的爸爸,我去和他说几句,然后我们就去喝咖啡。” 克莱尔从高飞旁边钻了出来,挤到门口扬手叫道:“卡诺维奇先生,卡诺维奇先生!这儿,这儿,我是克莱尔!” 卡诺维奇? 他就是卡诺维奇? 高飞听到克莱尔喊出这个名字后,眼睛一亮:靠,不会这样巧吧? 高飞和楼兰王来俄罗斯,就是为了找卡诺维奇,想办法销毁他从破军组织中购买到的生化炸弹。 要不是因为要陪着眼镜找女儿来到圣彼得堡,他们就去莫斯科了。 只是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一个叫卡诺维奇的,而且还是克莱尔同学的爸爸。 在俄罗斯叫卡诺维奇的,没有一千个估计也得有八百个了,高飞刚开始时还不确定这个卡诺维奇,是不是那个他要找的人,但很快就确定这就是要找的人了。 楼兰王从柳崇山那儿得到的消息,购买生化炸弹的卡诺维奇,是俄罗斯总统的经济顾问,在俄罗斯也算是政治风云人物了。 政治风云人物出现在大众场合,总能吸引记者来捧场。 第778章 丘荷露被杀! 高飞判断出这个卡诺维奇就是要找的那个人时,楼兰王也猜出来了,马上就走到了大厅门前,对高飞使了个眼色。 高飞不经意的点了点头,心里松了口气:来时还犯愁该怎么找到他呢,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这才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看来这次俄罗斯之行很快就能结束了。 卡诺维奇不知道他已经被楼兰王盯上,走到大厅门口时听到有人喊他叔叔,抬头看去就发现了克莱尔,笑了笑后就对身边一个保镖说了句什么。 那个保镖会意,马上就伸手推开几个挡在眼前的记者,示意克莱尔过来说话。 “克莱尔。” 卡诺维奇一脸慈善的笑容,对克莱尔张开双臂:“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吧?” 克莱尔和卡诺维奇轻轻拥抱了一下,回答说:“很好,谢谢您的关心。” 卡诺维奇笑:“呵呵,有空常去家里做客――莎娃呢?” “她和伯母在九楼的专家会诊室,莎娃拜托我在这儿等您的。” 克莱尔扭头看了眼,接着说:“卡诺维奇先生,我还有点私事要办,等会儿再过去。” 卡诺维奇也没在意,点头说:“嗯,去吧,需要我帮助吗?” “谢谢,不用。” 克莱尔笑着道谢,很快就挤出了人群。 克莱尔刚挤出人群,记者们就再次拥了上来:“卡诺维奇先生您好,我是《环球风云》报刊的记者迈瑞,请问你是怎么看待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的冲突问题的?” “俄罗斯会对乌克兰进行经济封锁吗?” “如果封锁的话,卡诺维奇先生您觉得大约得多久?” “俄罗斯政府对美国政府插手此事,是什么样的态度呢?” “会不会因此而引发大规模的战争?” 前苏联解体后,乌克兰独立,好几任总统都跟以美国为中心的北约走的近,后来忽然上去一个总统,放弃了北约向俄罗斯靠拢,国内的亲美组织就不愿意了,开始鼓动老百姓上街游行示威,还曝光了亲俄总统的一些罪状,总统先生被迫下台跑去了俄罗斯,寻求帮助。 然后俄罗斯就出兵进入乌克兰,说是要帮他们维持社会秩序,其实就是要扶持亲俄总统重新上台。 俄罗斯不能不这样做,因为乌克兰是俄罗斯和北约最后的战略缓冲地带,如果乌克兰投人北约,那俄罗斯就会直接和北约集团有边界连接,所以俄罗斯肯定不会让西方轻易占领。 俄罗斯和乌克兰亲美派发生冲突,就像华夏在上世纪打的那场抗美援朝战争,不愿直接与敌人发生正面冲突,才保卫北朝做为缓冲地带。 卡诺维奇明面上是俄罗斯总统的经济顾问,但现在公众们已经习惯了挂着羊头卖狗肉,从他几次在公开场合谈论俄、乌关系就能看出,他绝对是克里姆林宫的智囊团之一,在很多时候他的态度,就代表了总统的态度。 所以,这些记者风闻卡诺维奇来到马丁医院后,才会蜂拥赶来,希望能从他嘴里得到克里姆林宫对乌克兰的最新态度。 卡诺维奇绝对是一流的政客,面对记者们的狂轰滥炸,方寸丝毫不乱,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上,把太极推手玩的滴滴转,回答了几个无足轻重的问题后,就在保镖们的簇拥下急匆匆走进了大厅。 记者们好不容易在看到卡诺维奇,当然不甘心就这样散去,不过也知道人家来这儿是看望病人的,没有谁不懂事的跟进去,大家就围在门诊大厅门口,翘首等待他的再次出现。 目送卡诺维奇进了电梯后,克莱尔才对高飞说:“高叔叔,我的任务完成了,我们去咖啡厅?” “好的。” 高飞点了点头,跟着她走出了门诊大厅。 眼镜紧随其后,但楼兰王却没有动。 她来俄罗斯就是为了找这个卡诺维奇,才不关心眼镜的事,她得留下来找机会办她自己的事。 高飞也没理睬她,尽管他也知道这是接触卡诺维奇的好机会,却不会为此而耽误眼镜认女的大事。 高飞在挤出门诊大厅走下台阶时,低头观察相机的丘荷露恰好抬头,看到是他后脸色大变。 她也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高飞,下意识的向后面人群退去。 高先生大人大量,才不会为了这女人崇洋媚外就非得把她怎么样,最多也就是把她当做狗屎无视掉就算了,甚至都懒得多看她一眼,跟着克莱尔就迈步下了台阶。 看出高飞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后,丘荷露松了口气,正要挤进门诊大厅内――却忽然觉得肋下猛地剧痛,低头看去,就看到一把锋利的刀子已经刺进了她腰眼,狠力向后一划! “啊!” 随着丘荷露发出的这声凄厉惨叫声,那把不知道是什么制材打造的刀子,竟然在她腰眼部位横向划出一道长约十几厘米的大口子,鲜血箭一般的蹿了出来! 惨叫声响起后,大厅门前的嘈杂声一下消失,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向丘荷露看去。 丘荷露双手捂着腰部,霍然转身――心脏位置却又剧痛,那把刚扎了她腰眼一下的刀子,飞快的刺穿了她的心脏,一个瘦小的身影就像游鱼那样从人缝中钻了出去。 “苏、苏――” 鲜血狂喷中,丘荷露满脸的不信,抬起血淋淋的右手指着那边,眼睛瞪大几乎要瞪出眼眶,嘴巴急促张合着,才喊出两个音节,就仰面摔倒在了地上,身子急促抽了起来。 这儿是医院,丘荷露腰眼受创后,只要抢救及时也许还能救活。 可后来那把刀却又刺穿了她的心脏。 只一刀,就准确命中人体的最要害部位,让她再也没有机会被抢救过来,由此可见那个刺杀她的人,绝对是杀人专家。 众目睽睽下有人竟然连续被刺了两刀,丘荷露旁边那些记者们在呆愣几秒钟后,就齐声发出了刺耳的尖叫声。 现场大乱,记者们充分发挥了他们跑得快,能钻挤的优势,就像被炸弹冲击波吹出去那样,以丘荷露为圆心,哗的一声就跑向了四周,露出了一大块空地。 仰面躺在台阶上的丘荷露,双手捂着心口身子急促抽了几下,就停止了动作。 她死不瞑目,完全扩散后的瞳孔里,还带着惊诧到极点的不信,不信自己会被杀死,更不信那个人会杀自己。 血案一发生,现场一打乱,眼镜就把克莱尔揽进了怀中,一只手捂住她的双眼,低声喝道:“别看,跟我走!” 眼镜生怕这血腥的一幕会刺激到女儿,更怕她会被殃及,半抱着她向远处撤退时,高飞已经折身推开人群,向门诊大厅西边冲了过去。 在杀手第二次刺杀丘荷露时,高飞终于看到,并确定杀手是谁了。 苏樱。 刚才在大厅内时,他并没有看错。 他才不管苏樱为什么要刺杀丘荷露(也许是因为当初在香港机场时,丘荷露曾经得罪过她),他只想抓住她,追回她从楼兰王手里偷走的那本青色封皮《安归经》。 “怎么回事,啊,这是怎么回事!” 被眼镜半抱着跑到远处的绿化带中后,克莱尔挣开了他的手。 眼镜安慰道:“有人在这儿闹事,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克莱尔虽然没有看到丘荷露被杀死时的惨样,可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小脸被吓得苍白,四处张望着:“高叔叔呢?高叔叔在哪儿?” “他去追凶手了,一会儿就会过来的。” 眼镜警惕的望着四处奔跑的人们,牵起女儿的手:“走,这儿危险,我先带你去个安全的地方。” 克莱尔从没有经历过这种事,不过也知道眼镜说的对,只好跟着他沿着绿化带向门口跑。 高飞冲出人群时,苏樱已经闪身跑过了门诊大楼拐角。 高飞紧随其后,冲过大楼拐角后,却没有看到苏樱。 疾奔下猛地停住脚步,高飞低头看了一眼就抬头,看到了二楼走廊尽头的窗口,不再犹豫,总是抓住下水管道,身子一纵就翻了上去。 苏樱人不大,但脚下的轻身功夫却不错,而且相当聪明,懂得如何快速摆脱追兵。 也就是高飞吧,要是换做别人的话,在冲过大楼拐角没有看到她后,肯定会继续向前狂奔,不一定会注意到上方的走廊窗口。 高飞纵身翻进窗口后,恰好看到一个护士正嘟囔着什么,蹲在地上捡东西。 高飞的忽然出现,把她吓了一跳,抬手捂着嘴尖叫了一声。 高飞也没客气,一把采住她肩膀上的衣服,看了眼长长的走廊低声喝道:“那个小女孩呢?” “什、什么?” 高飞的粗鲁,让护士忘记了刚才她被一个小女孩撞了下。 正要再问什么,高飞却看到左边一间病房门半开着,松开护士抬脚就踢开,冲了进去。 病房内有两张窗,窗上躺着俩老头,还有一个陪护人员,在高飞踹开门板冲进来时,正满脸疑惑的望着窗口那边。 人们的目光告诉了高飞什么,直接扑到窗口向下看了眼,随即抬头向上看,就看到苏樱就像一只大壁虎那样,抓着下水管道已经灵巧的爬到了三楼的窗口。 一肘砸碎窗户玻璃钻进去之前,苏樱还低头冲高飞吐了下舌头做了个鬼脸。 她也就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要是放在平常人家的话,现在应该正在上小学,可她却拥有了一个职业杀手应有的所有条件,机警、狡猾和冷酷心狠,更懂得利用她年龄小的优势,来放松人们对她的警惕心。 小小年纪就这样厉害,长大后那还得了? 所以高飞不想放过她,毕竟双方的关系不咋样,如果今天放过了她,谁知道日后她会给他招来什么样的大麻烦? 对苏樱的得意,高飞冷笑一声,纵身而起的同时,右手在窗户上一按,就扑到了三楼窗口上。 第779章 杀人是为了活下去! 打个比方,假如高飞和苏樱是同年龄,他会被玩死,死了都闭不上眼的那种,就像丘荷露那样。 苏樱就是一个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段的人,有着同年龄孩子不该有的冷血,冷静和残忍歹毒,绝对的小魔头。 可惜高先生不肯倒退十五年变得和她一般大――所以就算苏樱再怎么优秀,在高飞面前只能做一只无处可逃的小老鼠,在使出浑身解数后,最终被逼得上了门诊大楼的天台山。 门诊大楼高二十七层,天台中间位置画有几个直升机‘车位’,从上面望下去,下面的车子比甲壳虫大不了多少,假如换成高飞无处可逃的话,说不定会顺着避雷针钢筋,或直下水管道滑下去了。 苏樱却不敢,她年龄太小,手劲达不到,如果真那样做的话,结果只能是被摔成肉酱,所以她只能躲在平台一角,看着高飞慢慢的逼过来。 “你、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大喊非礼了啊!” 苏樱晃着手里的刀子,一副无助幼女碰到大灰狼无处可逃的可怜样子。 “你喊吧,要不要我帮你一起喊?” 高飞冷笑,走到苏樱面前一米半处停下了脚步:“你是想自己跳下去呢,还是乖乖的束手就擒?” 苏樱扭头向下看了眼,眼圈一红泪水哗哗的就淌了下来,扔掉手中的刀子依着平台护栏就出溜到了地上,哇哇大哭起来:“不要脸,你以大欺小不是好人!我又没有招惹你,你干嘛要和我为难呢?” 如果是第一次遇到苏樱,在她放下刀子后,高飞也许还真会放松警惕。 对方毕竟是个小孩子吗,有什么可怕的? 只是他早就领教过这个小孩子的厉害了,当初在拉斯维加斯的树林中,要不是反应快就会着了她的道,说不定这时候詹姆斯等人已经把他的骨灰盒送回华夏,然后再念叨一些‘祝你死后去天堂享福’的屁话。 所以在苏樱看似孩子般的大哭起来后,高飞的警惕心反而增大,后退了一步,左手抄在口袋中冷冷的看着她,看她能玩出什么新花样。 这小子倒是很狡猾,看来是这一手是偏不到他了――透过手指缝,苏樱见高飞根本不上当后,哭声一收放下了手,泪水就像有闸门管着那样,嘎然而止。 高飞问:“哭啊,接着哭,你怎么不哭了?” “你又不上当,我哭有个屁用?那是白白浪费泪水的愚蠢行为。” 苏樱盘起双脚,轻轻捶打着自己左腿问道:“说吧,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无视我?” “你给我一本书,再回答我几个问题,那我就放掉你。” 高飞想了想说:“前些天你在美国拉斯维加斯时,是不是从一个蠢女人那儿偷走了一本经书?其实我才是那本经书的主人。” “你是那本经书的主人?” 苏樱晒笑一声,又问道:“你什么时候变成安归教中的人了?” 高飞淡淡的说:“这个你不用管,你只要把经书给我就好了。” 苏樱扔进晒笑:“嘿嘿,我很想按照你说的去做,可你觉得,那本经书会在我身上吗?” “你交给安归王了?” “你很聪明嘛。” 苏樱笑容一收,冷冷的说:“可你也很笨,既然明明知道这些,还在这儿费口舌,有意思吗?” 当初苏樱偷走那本书后,楼兰王就断定她和安归王有关了,那么那本书也肯定到了安归王手中,高飞也知道这些。 他现在提出这个要求,是有他自己的想法:“我有时候是很笨,所以我就傻呆呆的想啊,如果把你控制起来,向安归王换那本经书,你说她会不会答应这笔生意?” 苏樱马上呸了一口:“呸!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你以为我在她心目中很重要吗?告诉你,如果你向她提出这个要求,哪怕你在她面前用刀子把我凌迟了,她也不会眨一下眼睛的。” 不等高飞说什么,苏樱就惨笑着耸耸肩,喃喃的说:“我在她心里,只是一个用着还算顺手的工具罢了,随时都能弃之不用而且还不带一点心疼的,最多也就是有点惋惜罢了,因为她还没有从我身上榨取出最大的利用。” 高飞从没想到,苏樱这个年龄的孩子,竟然也看透了人世间大人们玩的丑恶,觉得她其实真的很可怜,双膝一弯也盘腿坐在了地上:“那你为什么不逃走?” 苏樱淡淡的说:“我能逃到哪儿去?天底下会有安归王找不到的地方吗?” 高飞歪着下巴想了想,苏樱说的也很对,就换了个话题:“在伦敦时,那个苏媚是和你一伙的吧?” “是,她算是我的师姐。” 苏樱坦然承认,不等高飞问什么就解释道:“我杀她,是因为她暴露了身份非死不可,就算我不动手,安归王也不会放过她。你救她,也是因为要查出她幕后人吧?” 高飞没说话,点上了一颗烟。 “你这是一种荼毒青少年行为。” 抬手扇了扇高飞喷过去的烟雾,苏樱又问:“苏媚呢?被你们救活了吧?” 高飞还是没说话。 苏樱也没在意,淡淡的说:“有楼兰王在,几乎就没有救不活的人。不过我敢保证,就算你们能救活她,可苏媚对你们也没多大用处了。因为当初我在刺杀她时,刀子上抹了可以毒害记忆神经的毒药,她在醒来时就已经失忆了。当然了,要是运气好的话,也许还能记得起她的名字。” 高飞终于说话了:“丘荷露呢?你为什么要杀她?” “她不叫丘荷露,她其实叫辛露。” “她也是安归王的人?” “是。” 苏樱慢悠悠的说:“她和苏媚,和我一样,都是安归王收留的,只是她年龄最大,比安归王年龄还要大,已经过了受训的年龄段,所以她算是我们这些人中最轻松的,不但没遭受那些痛苦的折磨,还披了一张‘战地记者’的光鲜外皮,满世界的游走……真是羡慕她,也很嫉妒她,早就盼着她死了,今天才达成心愿。” 叹了口气,苏樱又说:“你现在总该明白,丘荷露此前为什么会发表那些崇洋媚外的作品了吧?因为她和我不一样,她本身就不是华夏人,而是南韩人,只是从小在华夏长大罢了。我杀她,除了嫉妒和羡慕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不惯她糟蹋华夏人。” 高飞还真不知道,丘荷露原来会是南韩人,辛姓在南韩是个比较少见的姓,南韩历史上,几百年前就曾经出过一个姓辛的大官,不过却没留下多么光辉的事迹。 高飞顺手把烟头弹出天台,想了想说:“你杀丘荷露,不是因为她暴露了身份,就是看不惯她?” 苏樱点头:“算是吧。” “那你不担心安归王会找你麻烦?” “怕。” 苏樱倒是没有否认:“如果让她知道我杀了丘荷露,那我就死定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杀她?” “因为我不想变成第二个苏媚。” 苏樱笑了下,笑容有些毛骨悚然的样子,不大的眼睛里也透出疯狂:“安归王这些年来,暗中收留了十几个无家可归的女孩子,除了丘荷露外,其他人都训练成了我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不过,她并不珍惜我们,我们一旦犯错被人注意,那我们唯一的下场就是死,被自己人杀死,就像我杀苏媚。”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凝神细听。 苏樱垂下眼帘,继续冷冷的说:“我是这些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如果不是我上次替她偷走了《安归经》,算是给她立了大功,相信她为了她自己的安全,早就会把我干掉了。正是那次被你捉住,给我敲响了警钟,让我意识到我如果要活下去,必须得做一个有用的人。” “你懂得什么叫有用的人吗?” 苏樱此时的表现就像大人那样,和她年龄很不成熟,不等高飞说什么就解释道:“所谓的有用之人,对于我来说就是对安归王有用。只要对她有用,那么我就越安全。要想成为一个对她始终有用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对她所有有用的人,全部杀掉!” 把安归王暗中收养的十几个女孩子全部杀掉,最后只剩下苏樱自己,那么安归王就在某些方面就无人可用了,就算苏樱犯下了致命的错误,安归王考虑到已经无人可用,也只能会留下她,给她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铲除所有的同伴,让安归王无人可用,才是保护自己最安全的办法! 这,就是苏樱暗杀丘荷露的唯一理由。 狠毒,残酷,却又很现实,让人无话可说。 就算是高飞,也不能指责她什么,因为她这样做是为了活命。 只要能让自己活下去,无论做什么,做任何残忍的事,都有了理由。 高飞看着苏樱,久久的没有说话,看着她的眼神却凝重起来。 他已经仔细考虑过了,就算是把他换成苏樱,要想活下去,好像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人在做事时,绝不会一点错误都不犯的。 犯错,对于苏樱来说就代表着死,而且还是死在自己人手中。 说出暗杀丘荷露的原因后,苏樱慢慢恢复了平静,重新变成了那个看上去可怜兮兮的孩子:“高飞,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这样做了把?” 高飞缓缓点头:“明白了――到现在为止,你杀了多少同伴了?” 苏樱小脸上浮上一丝得意:“丘荷露,是我倒数第二个目标。” 她这样说,就表示安归王收养的那些心腹,除了她之外,只剩下另外一个人了。 那个人,相信也逃不过她的暗杀,因为丘荷露等人根本没想到,苏樱会对她们下手,要不她也不会死不瞑目了。 高飞追问:“你最后一个目标是谁?” “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苏樱笑着耸了耸肩,一脸的轻松。 第780章 可怜的孩子! 不等高飞说什么,苏樱又说:“我不告诉你最后一个目标是谁,更不会告诉你,她现在正执行什么任务,但我可以跟你说,如果她不死的话,你就会很头疼。” 高飞盯着苏樱的眼睛,缓缓的问:“什么意思?你最后那个目标要对付我?” “我不会告诉你的。” 苏樱再次重复道:“就算你现在把我从天台山扔下去,我也不会告诉你的,因为这是让你放掉我的筹码之一。你不用想了,你根本猜不到最后一个目标是谁,也不知道她的任务是什么。你该做的就是放掉我,因为我会替你解除这个隐患。” 苏樱如此小小年纪,就已经懂得利用这些来和高飞谈判,而且也笃定高飞肯定会按照她所说的去做,这足以说明她就是个妖孽般的存在。 高飞能从苏樱的眼神中看出,就算真把她从这儿扔下去,她也不会说的。 这个从小就被安归王严格训练的女孩子,早就懂得了不该懂得的一些道理。 “好,那我就不问了。” 沉默片刻后,高飞说:“可你刚才说,替我铲除你最后一个目标,是让我放过你的筹码之一,看来还有之二了,之三了,都是什么筹码?” “没有之三,只有之二。” 苏樱舔了舔干涸的嘴唇,一字一顿的说:“我帮你对付安归王。” 高飞重复道:“你帮我对付安归王?” 苏樱重重点头:“是。相信你到现在为止,根本不知道安归王在哪儿,可我知道,因为我很快就会成为她最后的心腹。在短时间内,无论她要做什么,都只能依靠我的帮助。所以呢,如果你想对付她的话,我可以做你的内应。” 顿了顿,苏樱又说:“当然了,假如你不想对付她,或者不想夺回那本经书,这句话就算我没说。” 高飞需要对付安归王吗? 如果有人问高飞这个问题的话,也许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穆天涯就是死在安归王手中,当初高飞曾经在她尸体前发誓,要铲除安归教为她报仇,当然得包括干掉安归王。 可关键问题时,在外蒙时他和安归王却发生了最深入的关系。 安归王曾经有无数次机会杀掉他,她没有动手,还悉心照料他。 安归王明明知道高飞已经视他为大仇人,为什么不杀他,还要照料他,甚至还很不要脸的和他发生那种关系――高飞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只是知道,如果现在让他杀掉安归王,他不一定能下得去手。 他和安归王之间的关系,现在是相当复杂,分不清敌友。 高飞唯一能肯定的是,如果安归王还有能杀他的机会,也不会下手。 在莫邪征东找到他的那个晚上,他就从安归王的眼神里感觉到这一点了。 需要对付安归王吗? 高飞脑海里不断回想着这个声音,让他很头疼,下意识的抬手捧住脑袋时,眼角余光却看到苏樱左肩微微一沉。 人的右手要做抬起的动作时,左肩会本能的下沉来支撑身体的平衡,这是一个很简单的现象。 眼角余光扫到苏樱左肩往下沉去后,高飞想都没想,上半身猛地仰面砸去,就像被汽车撞断的木桩那样,后脑将将碰到天台,几道乌金色的寒芒擦着他心口,厉啸着飞了过去。 原来,看到高飞走神陷入某种迷茫后,苏樱就以为抓住了干掉他再逃跑的机会。 刚才她还口口声声的说要和高飞谈条件,在找到脱身的机会时,却马上改变了主意,当即出手。 苏樱不是那种习惯受人制约的人,如果能用暗杀这么简单的手段来处理问题,一劳永逸,那么她就绝不会选择和人合作。 可惜高飞在心神不宁下,仍然保持着本能的警惕心,立即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 几支暗箭放出去后,苏樱根本没有看能不能命中目标,幼小的身子突地弹起,箭一般的蹿了出去。 她很想杀掉高飞,不过经过俩人第一次交手全面失败后,她对自己的歹毒手段失去了信心,所以这次抓住机会后,也以逃跑为目的,最起码得先离开高飞的攻击范围才行。 如果有人在旁边看到这一幕的话,肯定会被苏樱的动作而震惊:这孩子的速度怎么这样快? 就是眨眼间的功夫,苏樱已经蹿出了十几米,然后这才扭头观察,刚才她发射的那几只暗箭有没有奏效。 苏樱扭头――就是一愣:刚才她和高飞盘腿坐着的地方,竟然一个鬼影子也没有了。 高飞去哪儿了? 苏樱大骇,压根顾不上去找高飞,猛地回头全力向天台出口窜去,却重重撞在了一个人身上。 高飞。 苏樱撞在了高飞的小腹上。 她搞不懂高飞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这儿,只是看到他冷冷的望着自己,动也不动。 撞到高飞身上后产生的反弹力道,把苏樱震得向后退了一步。 身子还没有站稳,她小脸上就露出了无辜的天真笑容:“嘿嘿,你太厉害了,连我最后的绝招都躲过去了……” 高飞抬手,打断了苏樱的话,她的身子风筝般的飞了出去,巴掌抽在脸上的声音,才在空气中响起。 苏樱直直飞出四五米后,接连几个翻滚再次回到天台护栏下,才稳住了身子,蹭地跳起来看着高飞的双眼里,满是恐慌。 这次,她是真的害怕了,也知道高飞不会放过她了。 高飞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伸手掐住了她的脖子,声音冷的就像是来自地狱中:“你还有什么手段,都使出来让我开开眼。” 苏樱充其量也就是四十多斤重,高飞右手掐住她脖子,很轻松就把她拎了起来,慢慢把她推到了天台外面,大半个身子悬空,下面就是深达一百多米的地面,摔下去就会变成一堆肉酱。 “你……你松开我,松开……我发誓,我、我以后再也不敢暗算你了!” 苏樱仰面看着楼下,全身都在瑟瑟发抖。 就算她心狠手辣,残酷无情,视人命如草芥,但她终究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在真正的死亡来临时,仍然会被恐惧所主导,忘记了所有的反击本领,下意识的求饶。 高飞右手缓慢往外探去,低声问道:“最后一次机会,你最后那个目标是谁?” “是、是――我是不会说的。” 苏樱忽然大笑了起来,声音稚嫩却带着不该有的沧桑血泪:“说出来是死,不说也是死,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哈,哈哈,其实我早就该死了,在五年前就该死了,是安归王从人贩子手中把我救了出来,才没有让我变成‘人坛子’。今天才死,已经多活了五年了!” 苏樱所说的人坛子,是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摧残幼儿手时最没人性的一种手段:把幼儿四肢砍去,放在一个坛子里,吃喝拉撒睡都在坛子里,不管孩子的年龄和身体有多大,这辈子都只能活在坛子里,被卖到马戏团让人围观。 一个人坛子,尤其是女娃娃的人坛子,可以卖个很大的价钱。 也正是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后,才让苏樱小小年纪就这样狠辣,成熟,无时无刻不再为活下去而奋斗,不顾别人的死活。 正如苏樱所说的那样,无论她说,还是不说出最后那个目标是谁,高飞都会杀死她――这样的孩子活在世上,只会害死更多人。 高飞向外推出去的右手,停住了。 苏樱也不笑了,更没有哭,因为她已经知道无论自己说什么,高飞都不会放过她。 这样一来,她反而镇定了下来,慢慢展开双臂喃喃的说:“其实,死并不是太可怕,就是闭上眼再也不睁开,像睡觉那样,对吧?” 高飞缩回了手,把苏樱放在了天台上,松开她脖子转身就走时,说道:“别忘了你答应我的条件,你随时都可以联系我,我的手机号码是――” 从鬼门关上打了个来回的苏樱呆愣当场,直到高飞走进天台出口时,才拼尽全身的力气喊道:“你为什么不杀了我?为什么?高飞,你会后悔的,我发誓,你会后悔的,你会――呜,呜呜!” 走出电梯来到一楼门诊大厅内时,高飞好像还能听到苏樱的哭声。 那隐隐的哭声,就像一根钢针,在他心上一下一下的猛刺着,有些疼。 他在明白苏樱的成长过程后,再也无法下手干掉她,不是因为仁慈,而是因为可怜。 其实最能改变一个人思想的,不是善心,不是狠心,更不是利益,而是可怜。 就像你被一个人无耻的暗算过后,你把他恨到了骨子里,恨不得生啃了他――但当你发现这个人其实很可怜后,就算是让你亲手杀了他,你也会罢手的。 当然了,也许高飞这次罢手,会为以后留下隐患。 不过他不在乎,他只需做到安心就可以了。 人最怕的,就是做了某件事后不能安心。 “怎么,你放过她了?” 高飞低头走到门诊大厅门口时,一个清冷的声音从旁边响起。 是楼兰王。 此时大厅外面那些记者,早就因为丘荷露的死鸟散了,尸体也已经被医院抬走了,重新恢复了清冷的样子。 来自卡诺维奇的消息虽然宝贵,但终究不如自己小命,谁也不敢保证在下一刻,被杀的那个人就是自己。 高飞犹豫了一下,走到楼兰王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你还在等卡诺维奇?” 楼兰王看了眼电梯那边,回答说:“也不是,反正只要有克莱尔就能找到他。我在这儿,是因为没事干……你放过她了?” 高飞拿出一颗烟点上,吸了一口说:“如果杀掉她会让我难受的话,那我宁愿不杀她。是你逼得她上了天台的吧?” “那是个人才,就看为谁所用了,希望你以后别后悔。” 楼兰王没回答高飞的话,站起来说:“去咖啡厅?” 第781章 魂魄归来兮! 一个活生生的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忽然被人用刀子刺死,那血腥场面对于眼镜这种杀人不眨眼的人来说算不了什么,就像看到路边有个家伙拉开裤子小便那样自然。 但对于克莱尔这种普通人来说,造成的视觉冲击却能使她连续几个晚上都得做恶梦,坐下大半个小时了,她脸色依旧苍白,双手捧着咖啡杯目光呆滞的盯着桌面,身子还会偶尔的打个机灵。 用华夏上了年纪的人来说,克莱尔这种情况就是掉魂了。 根据华夏古老传说,人都有三魂七魄,受到极度惊吓,和看到不干净的东西后,魂魄就会离体,丢在受惊现场无法回壳,人就会变得呆滞,无神,小孩子睡不死,总是一惊一乍的哭泣。 华夏民间有很多种古老的叫魂方式,手拍着屋山喊孩子名字回来,和在外面贴上纸,上写‘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叫郎,路过客人念一遍,一觉睡到大天亮’,还有用除夕夜给老祖宗用的烧纸,烧一张缠在水里给患者喝下等等。 现代人都说这些是迷信,只是在老一辈中流行,但实际上这些方式很有用,这是传承几千年的华夏古文化,如果仅仅是迷信而没效果的话,怎么可能流传到现在? (儿子是2013年生人,几个月时我们西边邻居家有一老太太去世了,妻子抱着孩子傍晚时从她家大门口过,结果回家后就开始莫名的哭闹,也不吃奶,就闭着眼睛的哭,怎么哄也白搭。 这种情况在我们农村并不陌生,一看就知道孩子掉魂了。 我今年95岁的老岳母,在方圆几个村都很有名,那就是特别擅长给孩子叫魂,一叫一个准,就是用那种烧纸,一颗烟和一个茶碗,一把小米。 具体的操作步骤我看过,很简单,就是用烧纸蒙在茶碗上,茶碗里装满了小米,然后在烧纸上滴上几滴水,点上一颗烟就开始念叨,念叨了些什么我却听不懂。 妻子抱着孩子,我就站在她身后看。 就看老岳母念叨着念叨着,点上一颗烟喷在孩子头顶,右手来回虚蹭着,然后我就看到黄纸上的水珠开始乱转,慢慢的聚集在一个纸的西北方向。 就在我纳闷那水珠为什么不去黄纸最凹的中间时,紧闭着眼睛的儿子忽然睁大眼睛,就像狼那样‘嗷嗷’的叫了几声。 说实话,儿子现在马上两周岁了,这事都过去一年多了,可我仍然无法忘记当时的情况:他在睁开眼后,双眼瞳仁透着一种诡异的漆黑,深不见底的那种,直勾勾的看着你,好像要把你整个人都拉到他眼里那样,再配上他那异常古怪的‘嗷嗷’声,吓得我全身汗毛腾地直立了起来,妻子更是手一哆嗦,差点把孩子扔掉,幸亏岳父就在旁边,一把把孩子接了过去。 到现在我都不明白,才几个月大的孩子,是怎么发出那种好像狼嚎一样的声音的,更无法解释的是,孩子叫过后,双眼瞳仁的黑色就恢复了正常,开始发出正常婴儿饿了时的哭泣声,喂奶后很快就熟睡了过去,那种在睡着时还会不时打个机灵的现象就没有了。 孩子好了。 老岳母就说,水珠在烧纸的西北方向,这就说明孩子的魂魄掉在了我家西北方,那儿正是死去的邻居家方向。 她又说,我儿子在那边经过时,他的小天眼(就是没长合的天灵盖)看到了脏东西,应该就是那个老太太还没有离家的魂,吓到了孩子。 还有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当老岳母拿掉黄烧纸后,茶碗中的小米竟然消失了一些,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漩涡。 我问那些小米去哪儿了,老岳母笑着摇了摇头没说什么。 有些事,不是能随便讲出来的,但儿子从那之后就恢复了正常。) 也不是故意啰嗦,更不是灌水充字数,就是觉得很神奇,拿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书归正传。 眼镜是上帝的信徒,他可不知道华夏的叫魂,只能看出克莱尔当前是受惊过度,有心想安抚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就算安慰几句,克莱尔也像没听到那样。 眼镜很着急,后悔自己在血案发生时的反应还是太慢了,没能及时捂住女儿的眼睛。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毕竟他见惯了生死,丘荷露的被刺对他没啥可怕的,等他想到克莱尔会受惊吓时捂住她双眼时,就有些晚了。 陪着克莱尔呆坐了半小时后,看她仍然没有清醒过来,甚至有人经过她身边都会把她吓得浑身一哆嗦,眼镜就知道不能再呆在这儿了,必须得赶紧想办法。 眼镜不懂得叫魂,只知道要是再这样下去,女儿就算是恢复正常也得大病一场,再也不敢犹豫,牵起她的手出了咖啡厅。 克莱尔就像木偶那样,乖乖的跟着眼镜上了一辆出租车。 眼镜带着女儿要去是附近教堂。 他不懂得叫魂,却知道女儿受惊过度,也许教堂的神父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眼镜带着女儿很快就去了教堂,找到了神父,简单说了一下情况。 那神父好像见识过克莱尔这种症状,就拿着十字架在她跟前比划着,念着圣经里的文字,无非是说她有主保佑,一切邪魔鬼祟统统滚蛋那些话。 就这么神道了半晌,神父说好了,让眼镜带着克莱尔回去好好休息。 眼镜没看出女儿有好的现象,可出于对神父的尊敬又不好反驳,只好带着克莱尔离开了教堂。 刚出来教堂,眼镜的手机响了,是高飞打来的:“你在哪儿?” 看了眼木偶般的女儿,眼镜低声回答:“在教堂门口——克莱尔被血腥刺激到了,目前的精神状态很不妙,我得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受惊吓过度?” 那边的高飞很快就明白了过来:“哦,你先来医院门口的咖啡厅,我们一起想办法。” 眼镜嗯了一声,扣掉电话后又拦了辆车子,再次来到了咖啡厅。 车子停下后,眼镜当下下车绕过车子,打开后车门,牵着女儿的手把她领了过来。 走到高飞面前时,不远处一辆汽车轻轻摁了下喇叭,克莱尔浑身就是一颤,双手抱住胸口垂下了头——失魂落魄的样子,让人不敢相信不久前她还那样朝气蓬勃。 “她掉魂了。” 高飞正要说什么时,站在他旁边的楼兰王忽然抢先说了这么一句。 “什么?” 高飞一愣扭头问道:“什么掉魂?” 楼兰王看着克莱尔,淡淡的说:“受惊吓过度,就是掉魂了。” 眼镜用力点了点头:“是,她看到了丘荷露被杀的一幕,受惊吓过度,刚才我已经带她去过教堂,看过神父了。可是效果不大。” 楼兰王嘴角微微翘起:“何止是不大,就是没有一点效果。” 高飞明白了什么,抬手挡在要说话的眼镜问道:“那该怎么办,你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高飞还在孤儿院时,就听张妍的院长妈妈在给大家讲故事时,就曾经说起过‘叫魂’,只是他却不怎么相信,更没有见过。 现在看楼兰王胸有成竹的样子,他忽然想到楼兰王的老祖宗莫邪宁荣,可是昆仑山大萨满的传人,擅长那些神神道道,也许有办法解决克莱尔的问题。 楼兰王不以为然的说:“这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症候,找个安静的地方,几分钟搞定。” 眼镜一听大喜,指着不远处的一家酒店:“去那边酒店,找个包厢好了。需要什么东西吗,我去买。” “不需要。” 楼兰王走到克莱尔面前,牵起她的手当先向酒店那边走去。 眼镜赶紧跟上时,却被高飞拽了一下,有些纳闷的回头:“怎么了?” 高飞盯着楼兰王的背影,若有所思的样子:“你这样信任她?” “她比你厉害,也比我厉害。” 眼镜说完这句话,挣开高飞的手就追了上去。 “靠,说话这样直白,不怕别人伤心吗?” 高飞低声骂了句,只好也跟了上去。 来到酒店包厢后,楼兰王让克莱尔坐在椅子上,看了眼站在她背后的眼镜,冷冷的说:“你离她远点,别碍事。” “哦。” 眼镜连忙答应一声,退到门口后看到高飞还站在桌前,又跑过来把他也拽了过去,真怕他会影响到楼兰王治疗女儿。 看在他是一个父亲的份上,高飞没有责怪他,只是饶有兴趣的看着楼兰王,看她怎么样给克莱尔叫魂。 高飞此前也听张妍妈妈讲过民间古老的‘叫魂术’,知道得需要一些简单的道具,不过看楼兰王却没吩咐去准备什么,就坐在克莱尔面前的椅子上,一手抚在她天灵盖上,闭上眼后念念有词,好像在念什么咒语,听不清,也听不懂。 开始时,楼兰王念叨的速度就是比说话快了一点,后来却越来越快,就像唐僧给孙猴子念紧箍咒那样,连身子都开始微微颤抖,可克莱尔却仍然呆坐当场,没有丝毫变化。 “她不是在吹大话吧,怎么不管用?” 眼镜心里记挂着女儿,不安的搓了搓双手低声向高飞问出这句话时,却听到楼兰王忽然发出一声娇喝:“魂魄归来兮,去休!” “啊!” 紧接着,克莱尔就是一声大叫,脸色攸地苍白,黄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 “克莱尔!” 眼镜大惊,蹭地一个箭步就蹿了过去,双手板住女儿双肩,连声问道:“克莱尔,怎么了,怎么了?” “三魂归位,好了。” 楼兰王淡淡的说了一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好了?我、我怎么看不出?” 眼镜一呆,就见克莱尔脸茫然的看着他,喃喃的问道:“那个女人呢?” 眼镜下意识的扭头看了眼楼兰王,才问:“你问的是哪个女人?” “那个满身是血的女人。” 第782章 关于灵魂! “满身是血的女人?” 眼镜再次四下里打量了几眼,摇头说:“没有啊,这儿哪有什么满身是血的女人?” “没有?她不是一直站在我面前的吗?” 克莱尔仍旧一脸的茫然,说完这句话后忽然闭上了嘴,腾地抓住了眼镜的手。 没管用啊。 眼镜心中一沉,正要安慰女儿时,克莱尔却忽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扑倒在他怀里呜咽出声:“刚才,刚才那个满身是血的女人,就一直站在我面前对着我笑――她的笑容好吓人……现在不见了,真的不见了,呜,呜呜!” “没有,她不在,她一直都没在,刚才那只是你的幻觉,受惊过度的原因。” 见克莱尔痛哭出声后,眼镜才知道她已经恢复了正常,轻拍着她肩膀,柔声安慰她。 “呼,她真的好了。” 高飞吐出一口长气,看着楼兰王很钦佩的样子:“行啊,没想到你还有几分神棍风采,神父搞不定的事都被你治好了,不错,不错。” 楼兰王坐下,给自己倒了杯开水淡淡的说:“高老板过奖了。” 高老板笑道:“对于有用之人,我向来都说不吝赞叹的。哦,对了,她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真的掉魂了?” “人是有灵魂的,所谓的灵魂就是精气神,人在受到过度惊吓后,精气神就会受损,邪气入侵。” 楼兰王的心情看来不错,要不然也不会给高飞解释这些了:“在几千年前,古人就从八卦阴阳鱼中推断出,气场分为正气,和邪气两种。正常人的气场,自然是正气了。一般来说,邪不压正,当一个人的正气浩然时,邪气就会退避三舍,但当人的正气受损时,邪气就会趁虚而入,主导人的思想,这就是所谓的中邪。” “我们每个人有正气,也有邪气。不过邪气一直被正气牢牢压着,只有正气消散后,邪气才会强盛。人死后,正气散,邪气没了禁锢就会破体而出。” 看着趴在眼镜怀中的克莱尔,楼兰王继续说道:“这孩子亲眼目睹丘荷露被杀的血腥,强大的视觉冲击吓散了她体内的正气,而丘荷露临死前的邪气则爆发出来……” 高飞截口问道:“恰好,现场那么多人,就克莱尔受惊过度,正气消散。” “孺子可教也。” 楼兰王赞叹了下,说:“丘荷露的邪气趁虚而入,主导了她的思想,使她始终能看到丘荷露临死前的样子。就像小孩子受惊吓后邪气侵体是一个道理,需要把邪气赶走,正气才能归位。” 端起开水喝了一口,楼兰王又说:“刚才我念得那段咒语,就是我们莫邪家祖传的驱邪咒语,类似于你们中原龙虎山道士的驱魔咒……看你一脸傻呆呆的茫然样子,就是再和你说,你也不会理解的,你只需我刚才用辟邪咒语驱走了克莱尔体内的邪气,使她正气归位就行了。” “你才傻呆呆样子,你们全家都是傻呆呆样子。哼,也就是你祖宗运气好,没碰到破四旧运动吧,要不然早就把你们当做牛鬼蛇神来批斗了。” 高飞看着楼兰王,想到这么一娇嗲嗲的大美女,脖子上要是挂个大牌子会是什么样子后,就忍不住的想笑。 “神经,我看你也被丘荷露的邪气入侵了,要不要我也给你叫叫魂?” 楼兰王眼底浮上一抹笑意,很自然的翻了个嗔怪的白眼,是那么的风情万种,实在不该出现在这么丑的一张脸上,看上去竟然有些诡异。 “给我叫魂?嘿嘿,还是免了吧,给我按摩还差不多。” 高飞奸笑一声,盯着楼兰王那高高的雄部正要说什么,却又忽然嗅到了那股子淡淡的腥臭气息。 实际上他在进来这个包厢后,就嗅到这种淡淡的腥臭味了,不过当时紧张克莱尔没有注意,现在心情放松下来后自然就嗅到了,下意识的抬起下巴用力吸了几下鼻子。 楼兰王没看出他这是干嘛,就讽刺道:“你不会是属狗的吧?” “你有没有闻到什么怪味,就像死人尸体腐烂后发出的那种。奇怪,在坐出租时我就闻到了,还以为那是车里的,没想到这儿也有。” 高飞说着,脑袋慢慢凑向了楼兰王:“咦,你身上就好像……” 他还没说完,楼兰王抬手就把他脑袋推开,站起来走向包厢门口:“我去卫生间。” “要不要我陪你去?” 高飞也没多想,嬉皮笑脸的问道。 已经走到门口的楼兰王霍然转身,狠狠瞪了他一眼,摔门而去。 “靠,你还真以为我会陪你去啊,你就算再美丽,也有丑陋的地方,哥们可没兴趣看。” 高飞低声骂了句时,才发现那种淡淡的腥臭味,好像没了。 “嗯?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她……” 高飞奇怪的看向门口,喃喃的说:“她白姨身体有恙了?” 高先生所说的白姨就是白带,他身为成年男人,当然懂得女人身上那些事事,知道很多有妇科隐疾的女性,有白带异味的症状,其中就有腥臭和恶臭等几种异味。 所以高先生在察觉出那种腥臭味原来是楼兰王身上散发出的后,就很自然想到这一点了,同时也纳闷,她身为中医圣手,按说白带异味这种小毛病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为什么就不治疗一下呢,难道故意恶心我? 看来哥们得委婉的提醒她一句,免得她为了恶心我而伤到自己身子,那样反而不好。 高飞在这儿胡思乱想时,克莱尔终于渐渐安静了下来,精神恢复了正常,离开眼镜的怀抱,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抱歉的说:“对不起,把你衣服弄脏了。” 她刚才这次嚎啕大哭后,鼻涕眼泪的都抹在了眼镜衣服上。 眼镜当然不会在乎这些,只要女儿能好起来,别说是在他身上抹眼泪了,就是拿刀子割断他第三只手,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的:“没事,没事,洗洗就好了。你不要紧了吧?” “让你和高叔叔见笑了。” 克莱尔站起身,低声说:“我去洗手间。” 刚才她哭的稀里哗啦,脸上早就变成了小花猫,这时候是该去擦擦脸了。 “我陪你去――” 下意识,眼镜说出了刚才高飞向楼兰王说出的话。 不过高飞是故意调戏良家妇女,但眼镜这么做……好像就有些不厚道了,尽管他只想无时不刻的向克莱尔展示他无私的父爱,关键问题是目前人家还不知道他谁呢。 眼镜说完这句话后,也醒悟了过来,老脸腾地变红,求救似的看向高飞,希望他能帮自己解释一下。 最擅于助人为乐的高先生抬起头,开始研究天花板上的吊灯。 现场气氛,登时尴尬起来。 幸好,克莱尔对眼镜很有好感,也看出他说这句话是无心之失了,垂下眼帘低声道了一声谢后,低着头的急匆匆走了出去。 房门关上后,眼镜才长长吐出一口气,抬手用力拍了拍后脑勺,喃喃的说:“我说这句话,没别的意思。我眼镜虽然不是个好人,但绝不会对自己女儿产生那种非分之想,我发誓。” “理解。” “既然理解,那刚才为什么不替我解围?” “我在考虑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是研究吊灯为什么吊在天花板上,没有掉下来吗?” 眼镜冷笑一声,对高飞刚才的表现很气愤。 高飞才不会和一个恼羞成怒的人犟嘴,一脸认真的说:“刚才我在想,我该怎么点破你们父女之间的关系。你也知道,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可不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能搞定的。既然你对我非常不满,那你肯定有主意了,我先暂时回避,等会儿再来举杯庆祝你们父女相认。” “哎,你别走!” 眼镜赶紧跑过去,拦住作势要走的高飞,苦笑道:“刚才是我错了,没有看懂你的苦心,还请原谅。” 高飞没吭声,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却没有点燃,火机在他手里来回的翻动着,脸上带着神秘莫测的样子看着眼镜。 有求于人的眼镜,眼巴巴的看着高飞,等了片刻后才明白过来,赶紧拿过他手里的打火机,啪哒一声摁着后,双手恭敬的捧到了某人眼前,恭声说道:“高老板,给个面子,赏个脸。” “这还差不多。” 高飞大模大样的点上烟后,一把夺过打火机,坐在椅子上抬手指着门口:“你先出去,等我叫你时你再进来。” 眼镜没有丝毫异议,乖乖的走了出去。 虽然把这事给包揽了下来,可高飞也有些头疼,不知道该怎么和克莱尔说,或者说是该怎么委婉的说。 如果眼镜没有那个要求的话,高飞觉得这不是啥难事,毕竟克莱尔也希望有个父亲。 也不知道眼镜这变态怎么想的,在来时的路上委托高飞时,竟然说什么,必须得把他长了三只手这种事也告诉克莱尔。 眼镜这样做的要求很简单,一方面是他不想隐瞒唯一的亲人,最主要的一点却是希望克莱尔能彻底接受他这个父亲,包括他所有的缺点。 假如有个长了三只手的家伙,委托你告诉他没见过的女儿,说他长了三只手是个大怪物时,你觉得那个女儿会是什么反应? “唉,这个思想不正常的玩意儿,故意来为难哥们啊。” 高飞想了好几个说辞都觉得不合适,叹了口气时,克莱尔回来了。 “坐,克莱尔。” 高飞热情的站起身,不等克莱尔说什么,就说:“你那个戴眼镜的叔叔有事出去了。嗯,那个啥,我有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告诉你,希望你能做好心理准备,不管能不能接受,都不要失态,那样我会很没面子的。” 高飞郑重其事的样子,让克莱尔是满头雾水,有些疑惑的说:“我答应你,高叔叔,请说吧。” 第783章 父爱如山! 高飞根本没想到什么委婉的办法,当下只能硬着头皮说:“克莱尔,老乔治告诉我说,你是在孤儿院内长大的吧?” 人都有自尊心的,尤其是女孩子,在出身问题上的自尊心更为强烈,没有哪一个来自孤儿院的女孩子,喜欢别人和她提起这个问题。 克莱尔也不想,只是看在高飞是老乔治派来的份上,轻轻点了点头。 高飞想了想,才说:“其实咱们是同命人,我也是在那种环境下长大的。” 一般来说,当某个人遭遇不幸后,潜意识内希望别人也会像自己这样,好像唯有那样心里才会好受一些。 这种思想和是好人、坏人没关系,就是一种潜意识行为。 果然,听高飞‘自爆其短’后,克莱尔眼神中的不快减少了很多,开始猜测他这样说的用意。 高飞吸了一口烟,才缓缓的说:“不过,后来我却找到了我的亲生父母。” 克莱尔一楞,刚刚有所好转的心情立马又变坏了,垂下眼帘低声说:“那恭喜你了,高叔叔。” 高飞道了声谢,忽然问道:“克莱尔,你希望你能找到你的父母――或者说,只有父亲吗?” “我当然……” 克莱尔猛地抬起头,在说出这三个字后,却改变了语气,变得生冷起来:“不愿意!” “为什么?” 高飞紧追不舍的问了句,接着就自己解答了:“每当你想起父母,尤其是特别想他们时,还特别恨他们,因为他们抛弃了你!” 克莱尔嘴唇哆嗦了一下,脱口问道:“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就这样想。” 高飞弹了弹烟灰,淡淡的说:“后来和他们相认后,我也这样问过他们。问过后我才知道,当初他们也不想把我抛弃的,只是因为一时糊涂或者别的原因。克莱尔,你是个文化人,其实你该知道这世界上最深沉的就是父爱,最伟大的就是母爱,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 克莱尔左手紧紧抓着桌布,满脸的痛苦:“可是,他们还是把我抛弃了。” “那你现在想不想见到他们?” “不、不想。” 克莱尔抬手擦了擦眼泪,站起来强笑道:“高叔叔,我想我该回去了。谢谢你能来看我,希望我们能有再见的机会。” “坐下,听我把话说完。” 高飞的脸阴沉了下来,带着不容置疑的严肃。 克莱尔抓着手包的左手手背上,有青筋鼓了一下,可能是被高飞的严肃震慑住了,没有向外走,但也没有坐下,没说话,就这样愣愣的看着他。 高飞没有马上说话,狠狠吸了口烟后,才说:“别的孤儿也许有资格怨恨抛弃他们的父母,但是唯独你没有。” 克莱尔激动起来,猛地一摔手包叫道:“为什么我没有!我同样是被他们从小就抛弃的,他们为什么要抛弃我?给我个合适的理由……” 高飞啪的一拍桌子,站起来低声喝道:“好,那我就给你个合适的理由。他抛弃你,是因为你根本没有妈妈!” “你才没有妈妈!” 克莱尔叫了一声后,忽然愣住,吃吃的问:“你、你说什么?” 高飞淡淡的说:“你没有妈妈,只有父亲,因为你是个试管婴儿。” 所谓的试管婴儿,其实并不是高飞所说的这样,只有父亲而没有母亲。 试管婴儿,是一种辅助生育的技术,是将x与y取出,在人为操作下进行体外受孕,并培养成胚胎,再将胚胎植回母体内,整个过程真正在试管内的时间只有2~6天而已。 高飞这样说,是因为当初老乔治在操作这一切时,给眼镜的x找了个付费母体,也就是说花钱请个女人代孕,孩子生出来后,那女的就拿着一笔钱闪人了,以后都不会再接触孩子。 这就是一笔生意,那女的在拿钱走人后,只在乎钱的多少,才不会管孩子怎么样。 克莱尔是大学生,当然明白试管婴儿是什么概念,却不知道自己就是个试管婴儿。 呆呆望着高飞,克莱尔愣了很久后,才声音沙哑的说:“你凭什么说我是个试管婴儿?” 高飞没解释什么,从地上的背包内拿出一个文件夹,放在了克莱尔的面前。 文件夹内,是克莱尔的生命来源证明,从她被从试管中成功移植到合适的母体开始纪录,包括母体的每一次妊娠反应情况,直到她出生为止。 还有一份保证书,是那个代孕女人写下的。 资料上没有提到她母体的名字,自始至终都以‘母体’为代号。 却有她父亲的名字:本杰明?德。 这是眼镜的名字。 用了足够半小时的时间,克莱尔才看完了这份详细的资料,看完后也没说话,就盯着资料发愣。 高飞替她倒上一杯开水,推到了她面前,和声问道:“现在你明白了吧?” 克莱尔机械的点了点头。 又给了她七八分钟的沉默时间后,高飞才说:“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问题吗?” 克莱尔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抬起头问道:“我、我父亲是谁?” 既然‘母体’写下保证书后拿着大笔银子头也不回的走了,克莱尔也没必要再追问她是谁了。 高飞心中松了口气,知道这孩子已经恢复冷静了,故作轻松的耸耸肩:“你刚才还趴在他怀里哭泣。” “是他?” 克莱尔眼睛一亮:“那他为什么不亲自来告诉我?” 眼镜本身长的很斯文,一副很受小女生欢迎的好人样子,再加上他又那么关心克莱尔,所以克莱尔对他的印象非常好,一点也不排斥会有这样一个父亲。 “因为他有难言之隐。” 高飞说出这句话时,忽然想到了一个广告词,是关于痔疮的。 克莱尔不明白:“什么难言之隐?” 高飞想了想,问道:“克莱尔,老乔治告诉我说,她以前给你讲过一个故事,是关于‘三手怪侠’的故事,你还有印象吗?” “当然有印象。在我很小的时侯,乔治爷爷就给我讲过了,几乎每次来信都会给我讲,我想忘记都难。” 克莱尔精神放松了下来,脸上也有了笑容:“故事中说,那个怪侠长了三只手,很厉害,经常帮着弱者对付恶人……” 孩子,老乔治在骗你呢,你亲老子可没有那么伟大,他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杀手啊,为了钱啥事也能看得出,什么狗屁的锄强扶弱啊,那是美化他呢! 高飞心里诽谤着眼镜,却一声不吭的看着克莱尔,听她讲乔治爷爷给她讲过的那些有关‘三手怪侠’的故事:“乔治爷爷好几次还问过我,如果有机会的话,想不想见识到这位怪侠,和他做朋友。我说我非常想――” 克莱尔说到这儿时,忽然明白了什么,张开的嘴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下面有请三手怪侠隆重登场。” 高飞双手拍了一下,转身向门口看去。 克莱尔也下意识的看去,俩人看了足有三分钟,那扇门也没动静。 高飞怒了,抄起一个被子狠狠砸在了门板上,大喝一声:“我再说最后一次,如果不出来,老子就再也不管了!” 高飞话音刚落,房门就开了,眼镜从外面缓缓走了进来,合上房门后却不敢向前走了。 高飞走过去,一把拉起眼镜的右手,冷冷的问道:“你的第三只手呢?” 眼镜脸色阴晴不定,看着克莱尔嘴角不住的抽啊抽的。 “我再问一次,你的第三只手呢!” 高飞又生气了,刚吆喝了一嗓子,一只手忽然从眼镜肋下伸出,一把掐住了他的咽喉! “么的,放开,要掐死老子吗?” 高飞挣开眼镜那只手,转身看向克莱尔,柔声问道:“现在,你看清了没?” 克莱尔没有说话,只是木木的看着眼镜,脸色苍白。 所有的孤儿都渴望自己有父母不假,可没有谁希望自己的父亲,是个三只手的怪物。 克莱尔刚才还说,她非常崇拜,并想见到三手怪侠同志――却不代表着她能接受,眼镜同志是她亲生父亲的现实。 要不然的话,她绝不会在傻楞半天后,忽然抓起手包,猛地跑到门口推开眼镜俩人,开门跑了出去。 听着克莱尔的脚步声消失在外面后,眼镜浑身的力气仿佛都消失了,要不是高飞搀着他坐在椅子上,他肯定会瘫倒在地上。 “喝口水,冷静一下。”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拿起杯子刚要给眼镜倒水,酒店服务生出现了,黑着个英俊的比脸,看了眼地上的杯子抬手敲门,语气生硬的说:“先生,你们……” 高飞等人来包厢都一个多小时了,可还没有点菜,这让酒店方面不爽,这才让服务生来催促一下,看看这几个家伙不吃饭的话,那就撵着滚蛋。 服务生还没有说完,高飞右手一甩,一团东西就砸在了他脸上,接着散开,飘落在了地上。 那是一叠花花绿绿的大额钞票。 能用银子砸的对方没脾气时,高飞向来都懒得解释什么。 看到这些钞票后,服务生也忘记脸被抽的老疼了,态度立即美好起来,赶紧捡起那些钞票,屁也不敢放一个的去了。 眼镜却没有注意这些,只是慢慢喝下一杯水后,才吐出一口浊气,脸上露出个很斯文的笑:“该去忙你的正事了吧?” “不慌。” 高飞摇了摇头,淡淡说道:“先处理完你的。” “我的已经结束了。” 眼镜仰首把杯子里的开水全部喝干,重重放在桌子上,好像刚喝了一杯烈酒那样,大喘着气的说:“你都看到了,还处理什么?” 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高飞慢悠悠的说:“再等半小时。半小时内她要是不来喊你一声老爹,我替她喊。” 眼镜毫不示弱,啪的一拍桌子:“她来了,我喊你老爹!” 高飞很轻蔑的看了他一眼:“我才不要你这么大年龄的儿子。” 第784章 幸运的人! 克莱尔跑出酒店后,就顺着人行道向东疾奔,跑出了大约几百米,就伏在一根街灯杆子上,呜呜的哭了起来。 从懂事那天开始,她就希望能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哪怕他们已经不在人世了,可也总比不知道爹妈是谁好得多。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不是睡了小姨子被老婆发现了,而是不知道爹妈是谁。 上帝让克莱尔苦等十八年后,终于满足了她这个愿望,让眼镜找到了她。 只是她却没想到,上帝原来是个性格残忍,专门看人痛苦的老留氓,给酷似小甜甜布兰妮一样的克莱尔,安排了个长了三只手的怪物爹! 如果可以选择,克莱尔希望自己没有父母。 不过她没啥选择,眼镜同志现在已经脚踩七彩祥云,飘飘然的出现在她面前,脸上带着斯文的笑容:好孩子,这是你的爹…… 想到刚才眼镜爹肋下忽然多出一只手,掐住高飞脖子的那一幕后,克莱尔就有种恐怖的感觉,还有恶心。 尽管她能感受到眼镜对她的如山爱意,也能理解这么多年来,他是靠着一股子多么坚强的毅力才没有来打搅她,但她真无法接受自己的父亲是个三只手的怪物。 “呕,呕!” 在感到午餐要从嗓子里吐出来时,克莱尔听到一个清冷的声音,从她背后响起:“恶心,是因为你父亲?” 克莱尔用力点头,捂住了嘴巴。 她不想知道谁在和她说话,只想把那种难受压下去,然后远离这儿。 清冷的声音就像是在讲哲理:“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总是懂得太多没必要懂得的,却又知道太少该知道的。” 克莱尔胃里很难受,却不服气的反驳道:“我、我不知道什么?” 那个声音淡淡的说:“你可知道,他为了拥有你,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你可知道,他为了来见你,鼓足了多大的勇气?你可知道,在你想到他反胃时,他心里有多疼,却只能强忍着泪水强笑着说无所谓,只要你能过得好就行?你可知道,只要你能喊他一声爸,就算让他一头撞死,他都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你、你怎么知道这些?” 克莱尔身子过电般的颤抖了下,慢慢抬头看去,就看到了身材窈窕的让人要发狂,脸蛋却能让做恶梦的楼兰王。 夜色慢慢降临,街灯亮起,点缀着夜空蜿蜒远去,泪眼朦胧中望去,楼兰王身子飘忽不定,有种不真实的虚幻。 “我当然知道。” 楼兰王双手抄在风衣口袋中,眼睛盯着远处的街灯,声音就像从洪荒时代传来,空灵带着魔力(这也是一种功夫,类似于催眠)。 “你说!” “那你仔细听着。他为了有一个自己的孩子,放弃了自由自在的大富贵生活,给别人在暗中当了十八年的奴仆。他为了来见你,这一路上就像个疯子那样,时而微笑,时而害怕……” 克莱尔大声打断了楼兰王的话:“可是,我无法接受他!他是个怪物!” 楼兰王霍然低头,眼睛死死盯着克莱尔,声音就就像钢针那样扎进她心里:“他是个怪物,这不是他的错,他出生时没得选择,就就像你也无法选择你是一个试管婴儿!” 克莱尔避开了楼兰王的眼睛,却躲不开她的声音:“他要你,是希望你能健健康康的,弥补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你就是他生命的延续。如果你想让你的怪物父亲消失,只要再也不见他。我敢保证,他活不过三天。” 克莱尔做着明显的吞咽动作,身子瑟瑟发抖,泪水不住地淌下。 冷冷的看了她一眼,楼兰王转身就走:“该说的话我都说完了,你想他死的话,他就是死了也不会抱怨你,更不会有人指责你,强迫你去见他。希望有一天,你能在他坟前想明白这些,不要后悔。” “我、我是不会后悔的,我永远都不会后悔,我不要这样一个怪物来做我的爸爸!” 望着楼兰王那渐行渐远的窈窕背影,克莱尔痛苦的摇着头,脚步踉跄的走了几步,却又猛地转身向酒店那边狂奔。 她是真的害怕并恶心眼镜的第三只手,也决定逃离,可在某个瞬间却忽然想通了楼兰王所说的那些话。 眼镜是她的父亲,就像所有被父亲宠爱的孩子那样,不管他有多么的恐怖,他却是唯一一个能为了她,甘心赴汤蹈火的那个人。 因为,她是他生命的延续。 他是她无法选择的父亲,也许就算是他死了,他在世界那边,仍然会牵挂着她。 为什么要让父亲和自己阴阳相隔呢,为什么不趁他建在时,扑在他身上痛哭着喊他一声爸,忘记他是个怪物,只记住这个怪物为了她,所付出的那些牺牲! ―― 时间过的很快,也很慢,这种感觉完全取决于人的状态。 现在眼镜既盼着时间快点,又盼着慢点。 盼着快,是他希望就像高飞所说的那样,克莱尔会在半小时内能出现在他面前。 盼着慢,却是怕克莱尔不会来――他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半小时内,因为这段时间内,他最起码还有个希望。 时间才不理会眼镜心里是怎么想的,仍然像个扭着皮股走向洗手间的女人那样,哒哒的往前走,很快就过了二十八分钟。 眼镜紧紧抓着杯子,低头望着自己的脚面,这个姿势他已经保持了二十多分钟,没有动一下。 高飞坐在椅子上喝水,抽烟,一脸轻松的样子。 眼镜没有看表,可他心里却在默算着时间。 半小时等于三十分钟,也等于1800秒。 “高飞,你输了。” 在他数到第1749下时,已经彻底绝望,抬起头看着高飞没事人似的笑了笑时,外面走廊中却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正时刻准备着把手机时间调慢些的高飞,听到脚步声响后心里松了口气,张嘴吐出个烟圈向门口看去,胜券在握的样子。 高飞的话音刚落,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孩子就出现在了门口,正是半小时前冲出去的克莱尔。 克莱尔因为跑的太急,累得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双手扶着门口看向了眼镜,一张小脸通红,眼里有水花闪烁。 眼镜慢慢站起来,喉结不住的动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父女俩人就这样慢慢的相视着,都没说话。 克莱尔呼吸逐渐平息时,高飞走了出去。 父女俩人却像没看到他,眼里只有对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眼镜下意识的抬起双手时,克莱尔忽然冲了过来,重重扑进了他怀抱中,嘶声喊道:“爸!” “克莱尔……” 泪水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从眼镜眼中迸出,紧紧把女儿搂在怀里,轻拍着她后背。 “你为什么才来找我?这么多年了,你可知道我有多想你,多想你――” 克莱尔重重捶着眼镜的后背,大放悲声。 “是爸不好,是爸不好,好孩子,别哭,别哭。” 眼镜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女儿,只是慢慢抚着她柔顺的头发,仰面朝天任由泪水哗哗淌下,心中却在狂笑:哈,哈哈,谁说我这辈子会孤苦伶仃一声?我有女儿了,亲生女儿!谢谢,谢谢! 楼兰王站在包厢外面的走廊尽头的窗前,双手抄在风衣口袋中静静的望着外面,好像没有察觉到高飞走过来。 高飞站在她身边,也向窗外看去。 夜色已经彻底覆盖了圣彼得堡,从这个位置看下去,能看到远处一条灯光黯淡的小巷,更能看到很多身穿各种颜色大衣的女人站在那儿,每当有行人经过时,就会掀起大衣,挑出她们修长的腿。 更有甚者,还会敞开怀,露出她们穿着很少的白花花身子。 这是一些寄女,有白人有黑人也有黄种人,她们是被当地黑社会掌控,每晚都会出来站街,直到子夜凌晨时才会消失。 这些可怜的女人每人每晚,大约得接待至少五个以上的客人,才能保证她们自身的生命安全,要不然一顿胖揍是免不了的。 资本主义国家就这点好,就算总统看到这些站街寄女后,也不会打电话找警察严令扫黄,这也不能怪国内男人羡慕资本主义国家。 高飞陪着楼兰王站了十几分钟后,有些不耐烦的问:“看的这样入神,你是不是很羡慕她们?” 上帝敢拍着瘦巴巴的肋骨发誓,世上也就高飞敢对楼兰王这样冷嘲热讽了,要是化作别人,早就被一巴掌抽过去,然后再给他一刀,让他穿上大衣去那边站街了。 高飞在说出这句话时,也做好了楼兰王翻脸的准备,同时还觉得自己好像有些特么的犯贱:难道不知道这女人牛叉吗,故意惹她发飙。 岂料楼兰王却点了点头:“是,我是很羡慕她们。” 这个答案让高飞脑子有些短路,愣了片刻才哈的一声笑:“哈,如果你加入她们的话,别人肯定再也接不到任何生意了。” 楼兰王没有理睬,自顾自说出了羡慕她们的理由:“最起码,她们不是孤独的,也不用被人可怜。” 笑容凝固在高飞脸上,他明白了楼兰王为什么要羡慕那些站街女了。 高高在上的楼兰王看起来很光鲜,只是命中注定她最多只能活到28岁,而且还要被迫与自己的兄弟结婚。 而这些站街女呢,不管她们是否被迫的,命运有多悲惨,可她们不用和自己兄弟结婚,肩膀上更没有那么重的担子。 说一个人可怜是打击她,觉得一个可怜却是同情她。 高飞现在就很同情楼兰王,嘿嘿讪笑着说:“我就是说着玩的,你别介意啊。其实我就是想对你说声谢谢,谢谢你能帮眼镜追回克莱尔。” 楼兰王却不怎么领情,淡淡的说:“就算我不追她回来,以后她也会自己回来的。我去追她,只是为了我自己。” 第785章 怪病! 楼兰王这次来俄罗斯,可不是陪着眼镜找女儿的,她是来找卡诺维奇,销毁那颗生化炸弹的。 而高飞偏偏非得先帮着眼镜找女儿,所以她要想去做她自己的事,必须得先帮眼镜搞定克莱尔才行。 所以她才说,追回克莱尔就是为了她自己。 高飞明白她为什么这样说,也明白事实上她没有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无情冷血,她只是装出这副样子来显摆她的清高罢了。 “哦,可不管怎么说,我都得替眼镜谢谢你的帮忙。” “你要是真想谢谢我的话,那你以后最好在我面前闭上你的嘴。” “我说话很风趣的,以前曾经有女人以每小时三百美金的价格,雇我陪她聊天的。看在咱们是熟人的份上,我都免费为你服务了,你还这事那事的,也太不知足了吧?” “仅仅是聊天吗?” 楼兰王的眼里浮上了厌恶神色,她想到了高飞和别的女人缠绵一幕,就心烦。 “聊天是个包罗万象的总汇,其中自然也包括探索生命的起源。” 高飞俩眼在楼兰王身上滴溜溜的转着,摇了摇说:“不过,我没有兴趣和你探索那个――咦,那种怪味又来了。” 楼兰王后紧紧抿了下嘴,转身就走:“我也闻到了一股子臭味,是你嘴里发出来的,我先去酒店门口等,今晚我要去找卡诺维奇。” 高飞喊住了她:“慢着,我有个主意,可以让你正大光明的接近俄国人。” 楼兰王停住了脚步,头也不回的问:“说。” 高飞只说了一句话,就让楼兰王明白他是什么主意了:“你会医术,克莱尔认识卡诺维奇。” ―― 泪水又苦又涩,却能冲刷掉忧郁、烦恼,换来开心。 泪水不再流后,眼镜父女眼中都闪着幸福的光泽,他们就这样相互看着,没有说话。 就在眼镜抬手要擦去克莱尔脸颊上最后一滴泪水时,她摇了摇头低声说:“爸,用那只手。” 眼镜眼角跳了一下,第三只手很听话的从肋下伸了出来,轻轻擦拭掉了她脸上的泪水。 克莱尔握住这只手贴在自己脸颊上,闭上眼低声说:“我是你女儿,我很骄傲。” 眼镜笑了,眼底深处最后一丝顾忌也烟消云散。 啪,啪,有掌声从门口响了起来,眼镜父女向那边看去,就看到高飞和楼兰王走了进来。 高飞刚走进包厢,却又转身冲外面扯着嗓子吼道:“特么的,老子在这儿等很久了,为什么还没有上菜?” 看在大把钞票的面子上,热情好客的俄罗斯人忽视了高先生的不礼貌言语,用最快的速度,给他们上了一桌非常丰盛的酒席。 举起酒杯,高飞提议:“来,为祝贺眼镜父女团聚干杯!” “干杯!” 克莱尔重新恢复了少女才有的活泼,跳着举起酒杯,和眼镜、高飞每人碰了下杯子,又看向了楼兰王。 楼兰王犹豫了下,才拿起酒杯站起身,和她轻轻碰了下。 克莱尔率先一饮而尽,接着就剧烈咳嗽了起来。 这可是高度伏特加白酒,男人这样喝法也会呛着的,眼镜慌忙伸手在她后背上轻拍着:“不能喝就别喝了。” “不,我、我要喝,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必须喝!” 克莱尔抬手用衣袖狠狠擦了把眼睛,给自己满上酒,看着高飞:“高叔叔,我敬你。” “你不用喝。” 高飞笑着举杯一仰脖子,就像喝凉水那样,那么一大杯酒就没了,别说是咳嗽了,老脸都没有红一点,由此可以看出他脸皮有多么厚。 不顾高飞的阻拦,克莱尔执意要喝下去,楼兰王拦住了她:“你今晚不能喝醉,还有事要请你帮忙。” 眼镜一愣,这才想到了卡诺维奇,连连点头:“是啊,是啊,少喝点吧。” 克莱尔好奇的问道:“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只管说,只要我能做到。” “你肯定能做到的,至于什么事,吃饭后再说。” 高飞把话接了过去,却没有说什么事,示意大家坐下后才说:“克莱尔,在来时的路上我就和你爸商量过了,他的意思呢,是想让你去华夏生活――因为他以后就要常驻华夏了,你觉得怎么样,别勉强。” 俄罗斯最近几年的经济发展倒是很迅速,再也不是前些年的计划经济时侯了,不过相比起华夏的繁荣,仍然差了点事,所以很多人在提起华夏时,就像国人羡慕他们的医疗、住房等政策那样,羡慕华夏人的生活。 克莱尔也是这样,只是她不想在这时候离开俄罗斯,却又担心眼镜会多想,所以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高飞这个问题。 看出克莱尔犹豫不决后,高飞笑着打圆场:“呵呵,我刚才都说不用勉强了。你不想去华夏的话,那就留下,反正现在交通这样发达,你们父女相聚也不是啥难事。” “我不是这意思,高叔叔。” 克莱尔认真的解释道:“我只想在这儿完成学业,毕竟我已经熟悉了这儿的环境――等我大学毕业后,我就去华夏,好吗?” 她最后这句话,是对眼镜说的,脸上还带着明显的愧疚表情。 眼镜没有丝毫的犹豫:“好,好,你想怎么样,我都没有意见。” 高飞叹了口气:“唉,三哥,你这是摆明了要把她宠坏啊。” 眼镜愣住:“叫我三哥?” “因为你有三只手。” 楼兰王淡淡的说。 包厢内的空气有了片刻的凝滞,接着响起克莱尔的银铃般笑声,眼镜恨恨的一咧嘴,举起酒杯冲高飞吼道:“今晚我要让你醉死!” ―― 几十年前,卡诺维奇还在西伯利亚某个寒冷的旮旯里窝着,冻得鼻涕兮兮的对着一盘清水炖牛肉流口水。 几十年后,卡诺维奇却成为了克里姆林宫的经济顾问,总统贴身智囊团中的佼佼者,倍受当今总统萨摩夫的信任,被依为左右手,经常在经济除外的重大领域出谋划策。 卡诺维奇的命运能有这般天翻地覆的转变,除了他聪明好学,擅于钻营之外,最根本的还在于在他上大学时,认识了当时俄罗斯国防部长的女儿、他当今的妻子康纳妮娃。 正是老丈人的提携,再加上本身的实力,卡诺维奇才能取得今天的成绩,爬到当今的高位上。 能够取得大成功的人,坚定的意志力是最基本的,忠于爱情就是其中的一种。 婚后这么多年,不管卡诺维奇混得再风光,他都没有减弱对妻子的一分爱意,也是总统智囊团中唯一一个没有任何绯闻的人。 如果放在华夏,卡诺维奇就是一个标准的模范丈夫,不管工作有多繁忙,肩膀上的担子有多重,他都会在妻子转到马丁医院后来陪护她。 随他一起来医院的,还有一个工作小组。 马丁医院为卡诺维奇的到来,做了一番精心的安排:康纳妮娃病房的整个楼层,都变成了他的‘专场’,工作小组就在别的病房内办公,他的临时办公室则在病房的对门。 夜色越来越浓,天上的星光被乌云遮住,开始有零星的雪花飘落下来。 卡诺维奇的临时办公室内,坐满了人,大部分是身穿白大褂的专家,大家在为康纳妮娃会诊。 克莱尔的大学好友莎娃,坐在父亲身边,手里也拿着一份病例的复印件,眉头拧成了疙瘩。 康纳妮娃女士是个性格活泼的人,酷爱户外运动,身体一向健康,这次生病时,她正在国外攀登某座雪山。 确切的说,康纳妮娃不是生病,而是受伤了:在攀登雪山时出了点小意外,她从几百米的雪山上滚了下来。 刚被获救时,大家还在为她安然无恙而庆幸,但很快就发现高兴的太早了:她躺着或者坐着时,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但只要站起身,双眼瞳孔就会不由自主的上翻,脑袋却下垂,走一步就能摔倒在地,就像失去尾巴的鱼那样,身体无法保持平衡。 被救回基地后,登山组织马上就呼叫救援直升机,把康纳妮娃送进了当地医院,进行全面的详细的全身检查。 经过先进仪器的仔细检查后,得出的结果让医院专家很纳闷:康纳妮娃女士全身的生理机能,没有一点受伤的症状,但只要一站起来,就会发生那种奇怪的现象。 (声明:康纳妮娃所得的这个怪病,有本书上曾经提到过,就借鉴来用了,绝不是抄袭,一切都是为了故事情节,还请大家包涵。) 于是专家们就怀疑她是脑受伤了,毕竟从那么高的地方滚下来,不排除脑袋碰到石头上,造成脑震荡等现象。 可问题是,又经过一番更加细致的脑检查后,还是没有发现任何的肿瘤、淤血等该有的现象……专家们傻眼了,在绞尽脑汁的治疗几天没有任何起色后,只好无奈的请她转院,另请高明。 康纳妮娃后来辗转欧美所有的著名医院,却始终没有检查出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期间,卡诺维奇全程陪同。 在外面奔波了一个多月后,因为工作的需要,和在外治疗效果不理想的各种原因,卡诺维奇只好带妻子回国,委托人把她安排在了她故乡的马丁医院。 下午时,卡诺维奇是刚从莫斯科那边赶回来的,在今后几天内,他都会留在医院,边陪护妻子边工作。 在来到医院不久,门诊大楼那边就发生了丘荷露被杀的血案。 血案的发生,并没有给卡诺维奇造成任何影响,只是加大的了自身保护力度。 就像国外那些顶级专家那样,马丁医院的专家们,在仔细检查过康纳妮娃后,也没找出任何症状,个个都紧皱着眉头思索。 卡诺维奇看完新的检查病例后,轻轻咳嗽了声抬起头:“各位,请说说诊断结果吧。” 专家们放下病例,相互对望了一眼,却没有谁开口。 第786章 中医不败三人组! 把妻子转回国内的医院,卡诺维奇是被迫的。 如果不是他身份敏感,滞留某个国家时间过场会引起某些国家的猜测,他绝不会把妻子转回国内的,毕竟世上最著名的医院都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 卡诺维奇请专家们谈一下会诊结果,也是走个形式罢了,从这些专家们脸上的表情,他就知道什么样的结果了。 专家们相互对望一眼,却没有谁开口说话。 卡诺维奇只好说:“请各位畅所欲言,就算说错了也不会承担任何后果的。” 患者家属都这样说了,专家们再不开口就显得太无能了,其中那个年龄最大的老专家,只好站了出来:“咳,卡诺维奇先生,我先说说我自己的观点,供大家参考一下。” 卡诺维奇脸上带着政客的标准笑容,微微点头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老专家接下来所说的话,和卡诺维奇所听过的没啥两样,无非就是患者身体各项功能一切正常,之所以出现这种症状,很可能是因为受惊过度后,留下了心理隐患,只要一站起来,潜意识内就以为正从高处滚落,身体本能的就会做出卧倒、蜷缩起身子的自我保护动作。 这种诊断结果,是卡诺维奇听过次数最多的一个结果,专家们最终的治疗方案,就是让康纳妮娃女士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只要能改变潜意识中的那种危险反应,怪病也就很自然的痊愈了。 可是卡诺维奇却很清楚却不是这样的,因为妻子压根就没有被这次滚落而吓倒,所以也就谈不上落下什么心理创伤了。 表面很赞许的点了点头后,卡诺维奇又看向了别的专家。 有人带头发表诊断结果后,其余人的神情放松了不少,就有人说道:“我说的也许会引发大家的嘲笑,但我还是想说。” 卡诺维奇看向说话的那个女专家,面部表情诚挚的说:“尊敬的女士请讲,无论你的诊断结果有多荒唐,我都不会怀疑你是为康纳妮娃重新站起来。” “谢谢卡诺维奇先生的信任。” 年约六十的女专家,抬手扶了下鼻梁上的眼镜说:“我怀疑,康纳妮娃女士根本没病,只是中了邪。” “中邪?” 其余专家听她这样说后,先是一愣,随即眼里都闪过嘲笑的色彩。 众所周知,西医最讲究的就是科学了,把人体分析到了每一个微小的细胞,无论哪个细胞病变都能用仪器检测出来。 西医只相信科学,和自己所看到的。 至于中邪――那只是中世纪的传说罢了,就像吸血鬼和狼人那样。 不过,却没有谁站出来反驳,毕竟刚才卡诺维奇先生已经说过了,无论什么荒唐的会诊结果,都是为了康纳妮娃女士的健康,所以大家不妨听她解释一下再说。 女专家一脸认真的说:“我知道我得出的结论,可能有背于科学,没有站住脚的理由。不过我觉得这种神秘现象却有可能发生,先不说非洲古老的巫术,单说埃及金字塔那些可怕的法老咒语,有谁能在科学的角度上去解释这点?” 在埃及金字塔幽深的墓道里,刻着一名庄重威严的咒语:谁打扰了法老的安宁,死神的翅膀就将降临在他头上。 人们曾经以为,把这种咒语刻在墓道上,不过是想吓唬那些盗墓者,使法老的和墓中财宝免遭动难,没有谁把这当回事。 可关键问题是,后来事实证明进入法老墓宝的人,无论是探险家、盗墓者还是,绝大多数不久便染上不治之症或因意外事故,莫名其妙地死去。 其中最为神奇的,当属国著名探险家卡纳冯爵士了。 卡纳冯爵士时年57岁,身体一直很好,但在那天走进金字塔后,他的左颊突然被蚊子叮了一口,这小小的伤口竟使他受感染患了急性肺炎,以至要了他的命。而据说后来检验法老木乃伊的医生报告说,木乃伊左颊下也有个伤疤,与卡纳被蚊子叮咬处疤痕的位置完全相同。 因为沉没而名噪全世界的泰坦尼克号在沉没时,上面就运载着金字塔内的某件圣物,圣物上就刻着‘车运车翻,船运船沉’的古文字,相传这是几千年前埃及女祭司的咒语。 和金字塔相关的传说,直到现在都无法用科学来解释,所以女专家就用这些来反驳那些暗中讥笑她的同行。 果然,她在说出这番话后,所有专家们都收起了眼里的讥讽,神情凝重起来。 卡诺维奇也是这样,皱眉深思片刻后问:“尊敬的女士,你的意思是?” 女专家毫不犹豫的说:“既然用科学无法治疗康纳妮娃女士的怪病,我提议派专人去非常土著部落考察,希望能找到具备神奇力量的头领前来――” 她的话还没说完,房门被轻轻敲响,卡诺维奇马上说道:“请进。” 门开了,进来的是他保镖头领:“先生,有位叫做克莱尔的女孩子想见您。” “克莱尔?” 莎娃眼里浮上笑意,站起来说:“她是来找我的,我去见她。” 卡诺维奇认识克莱尔,也知道她和自己女儿是好朋友,所以也没在意。 等莎娃出去后,大家继续研究康纳妮娃的病情。 就在卡诺维奇准备采取女专家的治疗方案,派人去非洲请‘大神’时,房门又被推开,莎娃带着克莱尔走了进来:“哦,卡诺维奇先生,各位专家,打搅一下,这是我的好朋友克莱尔。” 大家不知道莎娃为什么要介绍个小女孩,也都没在意,看在卡诺维奇的面子上,都微笑着和克莱尔点头算是打招呼。 不过莎娃接下来的话,却让大家大吃一惊:“克莱尔说,她已经为我妈妈请到了一位神医,有绝对把握治好我妈妈的怪病。” 正要说几句客气话,然后请女儿和克莱尔出去的卡诺维奇,和众专家同时愣住,下意识的问道:“什么?” 莎娃开心的重复道:“克莱尔说,她请到了一位神医,可以治好我妈妈!” 神医,好像专属于东方那个神奇的国家,在西方只有医学权威的说法。 西方人以为,所谓的华夏神医,专指中医大夫,就是个自吹自擂的笑柄,他们从来不相信,靠一些草根树皮、精细的银针,就能给人治病,甚至都比不上古老的非洲巫术。 听说屎壳郎都是一味中药――想想都反胃,那可是细菌的集合体啊,怎么可能治病呢,如果真用了,好像没病也能长出病来的! 卡诺维奇这才醒悟过来,赶紧问道:“莎娃,那位神、神医是什么人?” 果然,莎娃的回答并没有出乎众专家的预料:“来自华夏。” “哼!” 刚才还以金字塔神秘咒语说服大家,要去非洲请‘大神’的那位女专家,马上就冷哼一声,不屑的说:“用那些草根树皮来治病的华夏巫医,也算医生吗,真是开玩笑!” 莎娃也不懂中医的神奇,但这个‘神医’却是好友克莱尔推荐的,而克莱尔则是她最信任的好朋友,所以就算她有些不靠谱,但也不能就这样驳了她,只好看向卡诺维奇,意思是请他拿主意。 华夏有句老话,叫有病乱求医。 现在卡诺维奇就是这样,只要能治好妻子,他都准备去非洲请大神了,又怎么能在克莱尔主动上门推荐神医时,不好好咨询一下呢? 要是万一这个神医管用呢? 退一步来说,就算不管用好像也没什么,最多给那神医几个钱打发他走人,算是给克莱尔个面子好了,毕竟人家孩子是好心。 卡诺维奇在稍微沉吟片刻,装做没看到那些权威专家的不满,冲克莱尔笑道:“克莱尔,感谢你对我们的关心……你请来的神医呢,他在哪儿?” “请稍等,我这就打电话让他们上来,还请先生你派人去接他们。” 克莱尔在得到卡诺维奇的同意后,才拿出手机走到了窗前。 卡诺维奇对自己的保镖头头微微点头,示意他去带人过来。 保镖头头会意,马上就带人守住了电梯:他们得仔细检查一下神,免得是来暗杀卡诺维奇先生的。 见卡诺维奇先生拿定主意了,专家们也不好再说什么,都冷着个比脸的坐在那儿,静候神医光临,心中却异常郁闷:我们是医疗界的权威,都没有诊断出康纳妮娃女士究竟咋回事,一个所谓的神医就能搞定? 克莱尔打完电话后工夫不大,保镖头头就带着几个人来到了门口,向卡诺维奇使了个眼色,示意已经搜过这几个人了,我就站在门口,他们一旦敢发疯威胁您,哥们立即拿枪打碎他们的小脑袋! 最先进来的是个男人,嘴上长着一撇小胡子,小脸蜡黄不像医生,却很像快要呜呼的肺痨鬼。 第二个是个四十多岁的白人,戴着幅眼镜,很斯文的样子。 第三个却是个个子很高的女人,身材不错,皮股也蛮翘的容易让男性老专家们产生一股要好好研究的冲动,不过在看到她那幅尊容后,兴趣马上就没了。 根据克莱尔的介绍,这三位分别是来自华夏的顶级神医高涩(高先生),莫女士,来自美国的本杰明先生。 这三人,号称踏遍五洲苦苦寻求疑难杂症的‘中医不败三人组’,俄罗斯是他们世纪行的第一站,卡诺维奇先生很荣幸,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助。 不用问,这三人自然是高飞、楼兰王和眼镜三人了。 三个人都懂得怎么杀才是最快的,可懂得看病的,却只有莫邪征东。 莫邪征东当下扮演高涩的助手角色,号称能和外星人直接对话的眼镜,翻译官。 看到高飞三人后,卡诺维奇眉头微微皱了起来,看在克莱尔的面子上,勉强露出个笑容,向高涩伸出了手:“高先生,欢迎你的到来。” 第787章 荒唐,骗子! 说实话,高先生也知道屎壳郎是一味中药。 可除了知道它最大本事就是推粪球外,就再也搞不懂它有啥用途了。 就这样一个人也敢自称神医,最大的依仗只能是莫邪征东了。 没有神医的本事,高先生却能把神医的风采发挥到淋漓尽致,面对卡诺维奇这位俄罗斯总统面前的大红人时,保持着让众多专家们吃惊的高人风范。 高飞伸出手,和卡诺维奇轻轻一搭,就松开了淡淡道:“好说,好说,看在克莱尔小姐是本杰明好朋友的份上,我自然得接受她的邀请,来解除康纳妮娃女士的痛苦。” 华夏有句俗话说得好:愣得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要想震住那些骄傲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要表现的比他们还要骄傲,让他们心里没谱,开始猜测你的来历,这样就会在不知不觉间,让他们郑重看待你了。 这个道理很简单,男人泡妞时就会经常用到,通常用来对付那些冷傲的良家妇女们,不能说百试百灵,却肯定能取到一定的效果。 果然,当看到高涩面对卡诺维奇都这样狂傲后,那些专家们就停止了肚子里的诽谤,开始凝神关注高神医。 卡诺维奇也没想到高涩会有如此表现,马上就收起了眼底的轻视之心:“高先生,那可就太感谢你了。” “不用,我说过是看在克莱尔小姐的面子上。” 高涩到背着双手,扫了眼满屋子的专家,淡淡的说:“我时间有限,没空在这儿多呆,还是去看病人吧。” “好,好,请跟我来。” 卡诺维奇彻底被高神医的淡然给唬住了,连忙点了点头伸出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高神医昂首挺胸,坦然的走出了屋子。 那些专家们面面相觑了片刻,都呼啦一下子站起来,跟着走了出去。 他们要亲眼目睹高神医到底有多神,能治好康纳妮娃女士的怪病。 如果他能说出个四五六来还倒罢了,如果不能――那就休怪专家们不客气了。 专家们擅长的不仅仅是高超的医术,他们的嘴巴在损人时,也照样犀利如手术刀。 甚至,那位建议去非洲请‘大神’的女专家,也已经打好了见报的腹稿,标题就叫:我是怎么拆穿‘神奇中医’的虚假面目的! 康纳妮娃的病房内。 幸亏这是特护病房,要不然还真盛不下这么多人。 “妈妈,克莱尔请来了神奇的华夏神医,她说你很快就能好起来的。” 莎娃在扶母亲坐起来时,低声安慰她。 中医? 滚你个姥姥的,我才不信什么劳什子中医,只有发神经的人才会喝那些难闻的苦药水,信那些无聊谎言! 和年轻的莎娃不一样,康纳妮娃女士是打心眼里不信中医的:如果中医真能治病,那为什么华夏人的医院基本上都是西医大夫,他们的医学院中也是教授西医? 一方面鼓吹中医多厉害,一方面却又发扬西医,真是莫名其妙! 年过四旬仍然保持如三十出头的康纳妮娃,黛眉微微皱了起来,张嘴刚要说什么,但看在女儿好朋友的一番孝心上,还是勉强对高神医笑了笑,优雅的道谢:“那就有劳高神医了。” “不用客气。” 高神医淡淡的说着一抬手,克莱尔就很有眼力价的搬过了一把椅子。 高神医却没有坐,甚至到背着的双手都没有伸出来,只是缓缓转身扫视着那些斗志昂扬的专家们说:“各位先生们,女士们,我相信你们就算不了解中医,也会听说过中医中的‘望闻问切’四法则。” 中医将就望、闻、问、切,这倒是世界医学工作者们都知道的,尽管他们不信,还是都很配合的点了点头。 高神医继续说:“我更知道,各位根本不相信,中医能治疗好康纳妮娃女士的顽症……” 那位女专家受不了高神医在这儿不停的叨叨了,冷冷打断了他的话:“高神医,我们对中医的神奇伟大,也算是略有耳闻了。不过,我却怀疑你只动嘴巴就能治好康纳妮娃女士!” 女专家把‘高神医’这三个字,说的尤为重,就像嘴里咬着个黄瓜那样,惹别的专家们都发出了一阵轻笑。 看在克莱尔的面子上,卡诺维奇不好笑,只是眉头皱的更紧了,看向了妻子。 康纳妮娃微微摇了摇头,示意姐们我根本不信中医,你还是让他们走人吧,别再这儿胡咧咧了。 卡诺维奇张嘴正要说什么,高神医却冷笑一声说:“我想请问这位尊敬的老女士,在我们来之前,你应该用所有的方式给康纳妮娃女士诊断过了吧?” 被人称为‘老女士’,女专家很愤怒,碍于卡诺维奇的面子,却不好反驳,只是重重点头:“是,我们已经给康纳妮娃女士做过最为详细的诊断了。” 高神医追问道:“结果呢?” “结果……” 女专家张口结舌不知作对,只是在心里骂道:结果怎么样,你看不到吗?你眼睛又不瞎! “结果是无能为力,对吧?” 高神医嘴上的小胡子翘了翘,不客气的说:“既然这样,那请你们闭上尊贵的嘴巴,别在这儿流黄倒白的污染视听!” “你――” 女专家老脸通红,其他专家们也不干了,纷纷上前一步,有的还开始挽袖子:找死呢,哥们? 卡诺维奇见事已至此,只好暂时用目光安慰了下妻子,客气的说:“高先生,还请你继续。” 高神医却说:“被那位女士一打搅,我没看病的心情了。” 卡诺维奇一呆,再也无法压制愤怒,也顾不得克莱尔的面子了,抬手准备喊人把高神医拖出去时,却听他说:“区区小病,换我徒弟就能搞定了――东儿,你来给康纳妮娃女士诊断一下。” “好的。” 楼兰王嘴角抽了抽,面无表情的走到了椅子面前坐下,低声说:“把右手伸出来。” 看到丈夫没有及时把几个神棍轰出去,康纳妮娃也不好再说什么,伸出了右手,心里却打定主意:不管他们开什么中草药,我都拒绝喝! 看到楼兰王修长的三根手指搭在康纳妮娃的手腕上后,大家就知道这就是中医四法中的切脉了。 虽说现场所有专家都不信,中医能从脉络中切出人体病变,可看在卡诺维奇的面子上,也都没有出言嘲笑,只是暗中鼓足了劲道,准备等会儿对这几个神棍流黄倒白。 同样,克莱尔也不相信中医,要不是高叔叔信誓旦旦的说他有把握看好康纳妮娃,再加上三只手的怪爹在那儿拍着手的下包票,她也不愿带他们来。 在楼兰王给康纳妮娃切脉时,卡诺维奇就暗中观察克莱尔,看到她脸上明显的担心后,微微叹了口气,心想:唉,要不是看在你是莎娃的好朋友份上,我是绝不允许你这样胡闹的! 高先生和本杰明先生倒是一脸的坦然:楼兰王能把濒死的老乔治从鬼门关上拉回来,治疗康纳妮娃应该没啥大问题。 病房内静悄悄的,就在康纳妮娃女士感觉到那三根手指好像死人手指那样冰凉,再也受不了时准备缩回手时,楼兰王却抢先收手了。 高飞慢悠悠的问道:“怎么样?” 楼兰王眼睛都没抬的回答:“小症状。” 啥,那个啥,小症状!? 听莫邪征东这样回答后,女专家等人眼珠子都瞪大了,带着愤怒:康纳妮娃女的怪病,几乎把全世界最优秀的医生都难住了,你却说小症状!靠,这不是故意打我们的脸?欧克,欧克,我们倒要看看你怎么治疗这个小症状! 他们好不容易压住怒气,可楼兰王所说的话,差点让他们暴走:“或者说,这根本不是什么病。” 卡诺维奇也被震呆了,就像见了鬼那样看着高飞他们,拳头攥的老用力了,相信等他清醒过来后,肯定是第一个冲上去,对中医不败三人组群殴的人:也太没谱了,竟敢说我老婆没病,当我眼瞎啊! 高飞感觉到了满屋子的敌意,霍然回首扫了大家一眼。 那凌厉的眼神就像一把刀,把众人要扑上来的勇气统统收割掉,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有的还忍不住打了个机灵:哎哟妈哟,这不是狼一眼的眼神吗? 震住这些蠢蠢欲动的蠢人后,高飞又问楼兰王:“你先说说。” 楼兰王说道:“她现在躺着、坐着和正常人一样,但只要一站起来,脑袋就会下垂,眼珠上翻,不由自主的摔倒。” 楼兰王这番话,就像吹散迷雾的狂风,一下子让卡诺维奇等人清醒了:啊,不会吧,她就拿手指头切了切脉,就能断定康纳妮娃的症状? 可接着,众人就明白了,看向了克莱尔:肯定是你告诉他们的,要不就是早就从别处打听到了,所以才跑来装神弄鬼吓唬哥们的。 克莱尔却是一脸的茫然:她根本不知道康纳妮娃的症状,还是第一次听人这样说,所以不明白专家们为什么都看着她。 高飞没有理睬这些蠢人,一脸‘我早就看出来’的高深莫测,点了点头说:“嗯,那为师再来考校你一番,该怎么做,才能解除这位女士的痛苦?” 楼兰王白了高飞一眼,淡淡回答:“一大盆土豆炖牛肉,两瓶高度伏特加白酒即可。最迟明天早上,她就会痊愈了。” 当初楼兰王在治疗老乔治时,就是一大碗绿豆稀饭,好像喂猪那样给他强灌下去,扑灭了他胃里的火焰,重新激发了他自身的生机,让他再次活蹦乱跳了。 要不是亲眼所见,高飞也不相信这是真的。 如果只是听说,相信他早就跺着脚大骂狗屁了。 所以,在听楼兰王又开出了这样的方子后,高神医没感到一点奇怪。 但那些专家们却怒了,就像大海波涛那样,纷纷叫嚷道:“荒唐,骗子!” 第788章 我相信! 康纳妮娃女士的怪病,连世上最先进的医疗器械都检查不出病因,世上最权威的西医专家都无法治疗,在女专家提到去非洲请大神后,专家们已经把这种病归类于灵异病案。 可这个什么中医,在装模作样的给病人切过脉后,竟然说是小症状,只需两瓶高度白酒,一大盆土豆炖牛肉就能治愈了。 白酒是药吗? 如果勉强算是消毒物品的话,那么土豆和牛肉呢? 如果非得把这两样也当做是药的话,那么它们好像只能治疗饥饿! 荒唐,实在是荒唐。 骗子,绝对的骗子! 卡诺维奇先生出于自身修养,和看在克莱尔的面子上,这才让高飞等人来到病房为妻子看病,但现在听楼兰王说出她的治疗方案后,却再也忍不住了,转身冲门口的保镖头头使了个眼色。 卡诺维奇无法阻止别人背后骂他白痴,却不代表着对别人当面把他当做白痴时无动于衷,没有亲自把高飞等人轰出去,已经是他最大的忍让了。 保镖会意,马上带着两个人走到高飞面前,二话不说就去抓三人的手腕,要把他们直接拉出去――哪儿凉快去哪儿去,再敢来招摇撞骗,腿子砸断! 好心好意来治病,却被人当做白痴向外轰,让谁,谁不心烦啊? 高飞三人,哪一个又是被人推搡的主? “等等!” 克莱尔一看事情不对劲,赶紧站出来刚要说什么,就看到去抓楼兰王的那个保镖头头,忽然猛地向后飞起,从众多专家们的头上掠过,直接飞出了门口,重重撞在走廊墙壁上,砰的一声又砸在地上,连闷哼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昏了过去。 卡诺维奇身边这些保镖,出身部门类似于华夏的最高警卫局,个个都五大三粗的,自身贴身肉搏功夫也是牛叉的一塌糊涂,确是保护神一般的存在。 可就这样一个彪悍的人儿,竟然被一个丑女人很轻松的挥手下摔出了屋子,像个轻飘飘的布娃娃。 除了高飞和眼镜外,包括卡诺维奇在内的所有人,全部呆愣当场,满脸不信的张大嘴巴,足可以塞进好几根黄瓜去。 要不是为了追查生化炸弹的下落,就算卡诺维奇跪在地上求她看病,楼兰王也懒得搭理的,现在她主动伸手了,却被人当做骗子来喝斥,还有保镖敢对她动手动脚的,没有当场把保镖秒杀,就算她开恩了。 “我们走。” 楼兰王扫了眼傻呆呆的人们,淡淡说了一句向门口走去。 她已经打定主意,等夜深了就会再来‘拜访’卡诺维奇,她有三百二十七种办法,能让骄傲的俄罗斯人说出生化炸弹的下落。 高飞耸耸肩,到背着双手叹了口气,摇着头的向门口走去。 “请、请等等!” 卡诺维奇及时清醒了过来,下意识的抬手挡住了楼兰王。 楼兰王双眸微微眯起盯着他,就让老卡觉得有两根钢针钻出来狠劲刺他那样,吓得他赶紧后退几步,垂头说道:“请别误会,我没有恶意。” 高飞说话了:“还有什么话要说?” “请几位留下来,为我妻子看病。” 卡诺维奇不愧是总统都能看重的人物,看事的眼光和心思,比那些骄傲的专家们可厉害多了,从楼兰王轻飘飘摔飞一个保镖后,就确定高飞等人不一般了。 不一般的人,总是有着非凡的本领,既然他们主动来给康纳妮娃看病,也许真能起到想要的效果。 再说了,丑女人开出的‘方子’也不是毒药,就是普通的酒菜,就算治疗不了康纳妮娃的怪病,可也不会给她造成什么伤害。 楼兰王小露了一手,彻底把俄国人给震住了。 你让我给你老婆看病,那我就看啊,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楼兰王无声的冷笑,正要装做看不见的把他扒拉到一边闪人时,却听高飞说:“卡诺维奇先生,你相信我们?” 卡诺维奇咬了咬牙,沉声回答:“我相信!” 高飞还没说什么呢,清醒过来的女专家尖声叫道:“我不相信!卡诺维奇先生,千万别相信这些华夏人,他们这是在找机会暗算你!” 高飞哈的一声笑:“哈,痴呆。如果白酒和土豆炖牛肉也是暗算人的话,那你每天都来暗算我好了。” 卡诺维奇转身,皱眉看了女专家一眼,又回过头来对高飞说:“还请神医原谅我刚才的愚蠢行为,请看在克莱尔的份上,救救我妻子吧。” 他在说到最后一句话时,看向了克莱尔,意思是请她帮忙说话。 克莱尔只好站出来当好人:“高叔叔,拜托了。” 高飞叹了口气,勉为其难的说:“好吧,看在你的面上,我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吧――别愣着了,刚才我徒儿已经开出药方了,赶紧去准备吧。” “好,好,我马上让人准备!” 卡诺维奇大喜,连连点头,指使保镖赶紧去准备白酒和土豆炖牛肉。 卡诺维奇已经塌下身子来哀求神医出手相助了,那些专家自然不敢再说什么,却没有谁离开,大家都站着病房内,冷眼旁观来自华夏神医是怎么用食物来治疗怪病的。 伏特加白酒和土豆炖牛肉,每个俄罗斯餐厅内都有这两样东西,工夫不大,保镖们就把东西端到了病房内。 “神医,您要的东西都在这儿。” 卡诺维奇一脸的恭敬,低声提醒端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的高飞,心里却在想:你可千万别忽悠我,要不然有你们的好看! 保镖在去外面准备东西时,已经调集了大批人手来到了医院。 一旦高飞等人是瞎忽悠,卡诺维奇发誓要让他们好看:你功夫再高,也逃不过我的天罗地网! 高飞才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慢条斯理的嗯了一声,睁开眼说:“徒儿,念在卡诺维奇先生一片诚心的份上,你可以救人了。” 楼兰王很生气高飞每次和她说话都叫她徒儿,知道这厮是借机占她便宜,可这是早就商量好的,眼下也不好翻脸,只能在心里冷哼着,说:“把东西端过来。” “我来!” 莎娃关心母亲,从保镖手中接过托盘走到了病窗前放下,问高飞:“高先生,该怎么做?” 酒菜当然是用来吃的,还能怎么做――高飞淡淡然的一笑:“让康纳妮娃女士吃两口菜,就喝一口酒好了。” 莎娃点头答应,开始照做。 既然这是丈夫的意思,就算康纳妮娃再不信,可也不好说什么,反正她现在也有点饿了,在女儿的服侍下,一言不发的开始喝酒吃菜。 俄罗斯女人大部分都是海量,不大的工夫,康纳妮娃就喝下了一瓶高度白酒,吃下了小半盆的土豆炖牛肉,最后实在吃不下了,打了个饱嗝后看向了高飞。 高飞又看向了楼兰王。 楼兰王说话了:“不用吃菜了,喝酒,能喝多少喝多少,喝醉了为止。” 康纳妮娃可是俄罗斯的上流人物,标准的贵妇,平时最注重的就是风度了,从来没有在公众场合喝醉过,所以听楼兰王这样说后就有些恼怒,刚要发作,却看到丈夫对她狂使眼色,示意她照办,只好暗叹一声,索性抓起酒瓶子,对嘴狂吹了起来。 卡诺维奇很明白,反正妻子已经吃喝的差不多了,再喝醉也没啥了不起。 康纳妮娃酒量虽大,不过在喝下将近两瓶高度白酒后,还是醉了,直接把酒瓶子扔在地上,仰面躺在窗上闭眼醉了过去。 众专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心道:这就算完了? “这就算完了?” 女专家情不自禁的问出了这句话。 “完了。” 楼兰王淡淡的说:“接下来就是等,等她明早醒来后,病自然会好的。” 如果不是她刚才展露了一手匪夷所思的功夫,相信女专家等人肯定又会跳着脚的,和她争论起来:这算什么看病啊?就算你是在玩巫术,可你也得最起码念着咒语跳几下吧? 卡诺维奇心思倒是很活泛:“高先生,请几位到外面休息……今晚,还要委屈几位在病房内待一晚了。等康纳妮娃的病好后,我再重谢几位!” 高飞知道卡诺维奇心里是怎么想的,无非是怕自己跑了,所以才这样安排。 他也没在意,呵呵一笑,到背着双手施施然的走出了病房套间。 “卡诺维奇先生,我也想留下来,紧密观察看那康纳妮娃女士的病情发展。” 女专家才不信两瓶酒,一盆子土豆炖牛肉就能治好康纳妮娃的怪病,所以就要求留下来,要时刻关注着病人,做好拆穿高飞等人装神弄鬼的小把戏。 医学和生命有关,是门最严谨的科学,容不得这种神棍的亵渎! 其他专家也是这样想的,纷纷要求留下来。 卡诺维奇一脸感激神色,答应了众人的要求,马上吩咐手下立即给各位神医、专家们准备夜宵。 ―― “沈总,前台打电话来说,有位姓高的先生要找你。” 早上,沈银冰刚坐在办公桌后面,小宋就敲门走了进来。 “姓高的?” 正要去拿水杯的沈银冰,左手僵在了空中,眉梢猛地挑动了几下。 小宋好像知道沈总想什么了,赶紧解释道:“那位先生,并不是高董。” 沈银冰的神色这才恢复了自然,淡淡的问:“他找我做什么?” “他说,他有紧要的事情要和你商量。” 小宋说:“前台已经问过他来历了,他说是来自京华。沈总,您看?” “哦,让他上来吧。” 沈银冰点了点头,拿起了一份文件。 小宋答应了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几分钟后,小宋满脸激动的敲开了房门:“沈总,高先生来了。” 沈银冰抬头向门口看去,就看到一个相貌堂堂,眉宇间带有几分英武大气的男人走了进来。 看到这个男人后,沈银冰先是一呆,随即脸上浮上了激动:“原来是你!” 第789章 叶心伤被追杀的真相! 半年前,沈银冰前往大马谈生意,在回来时搭乘了马航456航班,结果却遭到了东土分子的挟持,把飞机开到了南越的芒蓝草甸。 那次意外,沈银冰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被恐怖分子关押在水牢中,要不是化名神探佐罗的高飞等人相救,她差点就被人那个啥了。 马航被挟持后,华夏政府马上就做出了反应,派遣高云华率领西南军区的特种小分队,赶到了芒蓝草甸,在大部分人质获救后,代表祖国和人民慰问了生还者。 所以几乎每一个生还者都认识高云华,沈银冰和小宋也认识。 不过从回国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今天的此时,高云华却忽然出现在了她面前,怪不得刚才小宋那么激动。 高云华今天虽然没有穿着军装,可站在那儿仍然能给人一种利剑出鞘的英武。 “沈总,多日不见,你还好吧?” 当沈银冰一脸激动的绕过桌子时,高云华微微一笑伸出了右手。 沈银冰紧紧握住他的手,轻轻摇晃着连声说:“我很好,很好――高先生,请坐。小宋,快,拿出我们最好的大红袍来招待高先生!” 小宋连忙答应了一声,去沏茶了。 在沈银冰的热情寒暄下,高云华坐在了沙发上,双手放在膝盖上,腰板笔直,就像一座山那样沉稳,看的端茶过来的小宋,脸儿莫名红了一下。 “谢谢。” 高云华双手接过茶杯,对小宋点头道谢。 小宋虽然很想和这位英俊的大校军官多待会儿,可也知道高云华今日驾临北山集团,肯定是有要事要和沈总商议,在奉上一杯香茗后,就很知趣的退了出去。 沈银冰坐在高云华对面沙发上,双手举起茶杯很认真的说:“高先生,自从上次南越一别后,始终没有当面对你说声谢谢,今天银冰就以茶代酒,敬你一杯,算是聊表谢意,请。” “沈总客气了,请。” 高云华笑了笑,也用双手举起茶杯,郑重其事的轻抿了一口。 茶太烫了,得小口小口的喝才行。 放下茶杯后,俩人又稍微寒暄了几句后,高云华开始说他来找沈银冰的意思:“沈总,我这次冒昧前来,是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沈银冰赶紧回答:“高先生你请讲,只要我能做到,我一定会尽力而为。” 高云华想了想,才说:“我听说沈总近日要去平北?” 平北那边的市场发生了点意外,需要沈银冰亲自前往解决,这在北山集团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只是她没想到高云华会问这个问题,一时间搞不清他为什么关心这个,所以只是轻轻点头:“嗯,原计划是今天下午一点的飞机。” 冀南距离平北大约有八百多公里,坐飞机也就是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哦。” 高云华说:“这样就好了,时间还能来得及。” 沈银冰有些奇怪,却没有吭声。 高云华端起茶杯再次抿了口,稍微想了想才说:“沈总,在我请你帮忙之前,我想我有必要向你表明我的身份。同时,还希望你能对我们今天的谈话保密,最好是不要对别人讲曾经见过我。” 听高云华这样说后,沈银冰更感到奇怪了,还是没说什么,只是重重点了点头。 高云华沉声说道:“我和高飞,是亲堂叔兄弟,他父亲高健城,就是我的亲二叔。” “什么?” 沈银冰一呆,吃吃的问道:“你、你和高飞是亲堂叔兄弟?” “是的。” “你、你会是他的堂哥?” 沈银冰轻轻咬了下嘴唇,呆愣片刻后,琢磨出了高云华的真实身份:“你是、是当今――” 高云华缓缓回答:“是。” 通过方小艇和高飞,沈银冰了解到高家老爷子有两儿一女,高老那个女儿暂且不用提了,他小儿子高健城,也就是说方小艇的丈夫、高飞的亲老子只是一个教授,可他的大儿子,却是当今华夏第一人! 换句话说就是,高云华就是当今名正言顺的龙太子。 高云华和高飞是堂叔兄弟,这已经大大出乎沈银冰的意料了,竟然又是当今龙太子,这个显赫的身份,对沈总这个升斗小民造成的震撼,可是绝对不一般的,这要是放在几百年前的我大清,她得赶紧爬在地上高呼太子千岁才行的。 如果不是委托沈银冰做的事太重要,高云华当前也不会和她暴露真实身份,更不会为此秘密前来冀南。 他知道,沈银冰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他给她带来的震撼,所以在接下来的几分钟内都没有讲话,而是双手捧着茶杯轻轻喝水。 终于,沈银冰从各种震惊中清醒了过来,想到他和高飞的亲密关系后,对他的敬仰之情弱了很多,脸上也多了一丝冷漠:“高先生,不知道你想让我为你做什么?” 看出沈银冰的脸色变化后,高云华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唉,二婶和高雅给她造成的伤害太大了。如果我是她的话,我也会记恨二婶,对棒打鸳鸯的老爷子不满的。 不过高云华肯定不会插手管这种事的,他这次来找沈银冰,就是为了叶心伤。 外蒙汉德勒森林一战中,48名华夏最为精锐的特工饮恨异国他乡,引起了华夏高层的高度重视,开始秘密派遣大批人手,调查这件事的始末。 正如高飞和铁屠推断的那样,开始调查这件事的秘密调查小组,也断定那次任务中出现了内奸,更通过各种演练来判断内奸是否活着等等。 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秘密调查后,由多个秘密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意见分成了两派。 一派,把内奸目标锁定为了叶心伤。 理由很简单,秘密调查小组收到了一份神秘的匿名信封。 信封中有一封信,信封是从国内某个小城市寄出的,日期就是惊天计划小组出发前的三天之前,信纸上的字迹,和叶心伤此前所有的字迹完全相符。 信的内容,是以‘藏头诗’的格式来书写的,经过秘查小组的破解密码专家破译,这首长达三十六行的藏头诗内,藏有惊天计划小组本次行动的日期、路线、以及特殊的联系方式。 还有,抛却后来赶去救援的秦紫阳不算,惊天计划小组五十个人,除了忍辱负重前往蒙戈尔刺杀孙天扬的铁屠外,唯有叶心伤活了下来。 48个精锐特工全部阵亡,死状惨不忍睹,可叶心伤却在地洞中躲过了这一劫――上千恐怖分子搜索好几天,会发现不了这个地洞? 恐怕就是一千个普通老百姓,在充足的时间内,展开地毯式的搜索,别说是叶心伤这个大活人了,就是一只躲在地下三尺的老鼠,好像也逃不掉吧? 那么,叶心伤有什么理由能躲过去,并坚持到高飞等人的搜救? 除非他就是那个内奸,是敌人故意忽视他,以方便他以有功之臣身份回国,继续潜伏…… 而另外一派呢,则认为叶心伤不会是内奸,他以前为国家立下了无数汗马功劳,这样的人没理由背叛国家,就算暂时被怀疑,也该充分调查后再确定,绝不能凭着一份匿名证据,就冤枉一个有功之臣。 汉德勒森林之战,已经不是秘密了,任何人都能根据这惨烈的一战,编成一部电影或者小说,再为本次战役中仅存俩人之一的叶心伤,‘编成’一个内奸。 反正依着现代技术,搞一封邮戳是任何日期的假信也很简单。 至于叶心伤的笔迹――现在电脑上连王羲之的字迹都能高度模仿,何况一个叶心伤? 高云华,就属于不相信叶心伤是内奸的这一派。 不过,秘密调查小组中,相信叶心伤是内奸的这一派人,占了绝大多数人。 而且最重要的是,就在高云华他们为叶心伤力争要详细调查再定结论时,一位在军方有着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却忽然亲自插手此事,要求立即抓捕叶心伤,最好是当场格杀。 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能放过一人! 这就是那位大人物想表达的意思。 这位大人物的指令,直接左右了调查小组对叶心伤的调查结果。 大人物的‘跋扈’,让高云华感到很不解:就算你认为叶心伤是内奸,可也没必要这样着急干掉他吧?完全可以先把他囚禁起来,慢慢调查啊。 决定了对叶心伤采取极端行动的秘密会议散了后,一个参与本次会议,也同样不信叶心伤是内奸的某个少将,才在暗中满腹牢骚的告诉高云华,说大人物之所以要对叶心伤痛下杀手,完全是公报私仇。 几年前,叶心伤在执行某次任务中,枪杀了这位大人物老家一个参与贩毒的亲侄子――当时,这个少将正是指挥那次行动的主要负责人。 少将虽然很不满大人物的公报私仇,可毕竟权力有限,除了在私下里向高云华抱怨几句外,根本没有别的办法。 也许,这位少将知道高云华的特殊身份,才把这件事说给他听,目的就是希望他能救救叶心伤,因为少将很欣赏叶心伤的。 果然,得到洞晓一部分真相的高云华,立即提前向叶心伤发短信预警了。 本来,高云华希望叶心伤得到预警后,最好是立即躲起来,耐心等候真相大白……可惜的是,秘密部门的行动速度很快,叶心伤刚收到他的短信,狙击手就对他开枪了,他这才被迫强行突围。 叶心伤的反抗,更加证明了他有可能是内奸,高云华要想救他的难度更大了,只能希望他暂且别回平北老家看望二婶。 听完高云华的讲述后,沈银冰很久都没有说话,她得仔细想想,毕竟这可不是小事。 高云华也没有着急催她,端着茶杯细细品茶。 又沉默了几分钟后,沈银冰才问道:“高先生,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平北的?” 第790章 病好了! 沈银冰要去平北处理公司的生意纠纷,是白瓷告诉高飞的,原本打算让秦紫阳混在沈总的随行人员中,秘密去平北的。 不过秦紫阳却在前往平北的半路被拦截,随即被秘密部门带走,和铁屠一起被软禁了起来。 秦紫阳被带走后,白瓷马上通知了高飞。 高飞在国外无法回来,只好把这件事拜托给了高云华,请他想办法务必找人前往平北二婶身边,给叶心伤示警。 高云华在接到高飞的电话后,找到了白瓷。 俩人经过一番详细磋商后,都觉得沈银冰就是那个最合适的人选了。 因为沈银冰是商人,不管她去哪儿都是很正常的,更何况她这次本来就是打算去平北的,还有就是她是高飞的‘女朋友’,能不尽力帮高飞做事吗? 可惜高云华和白瓷俩人,根本不知道沈总对高飞的感情,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要不然他绝不会亲自赶来冀南拜托她,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 “是高飞告诉我说你要去平北的。” 高云华沉声解释道:“本来,他想直接给你打电话的,但却怕电话被监听,所以我只好亲自跑一趟了。” 高飞真没有拜托高云华来找沈总,他这样说,就是不想她知道白瓷也掺和进了这件事,也算是很小心了。 沈银冰眼底闪过一抹冷意,淡淡的再次问道:“他既然在国外,又怎么知道我要去平北?我可没有告诉过他。” 沈银冰的冷漠反应,让高云华感到很纳闷,却没有多想什么:“可能是刘小龙告诉他的吧?具体他怎么知道你要去平北的,我也不知道。” 刘小龙的确知道沈银冰要去平北。 “哦,原来是这样。” 沈银冰淡淡哦了一声,又垂下了眼帘不说话了。 高云华微微皱了下眉头,试探着问道:“沈总,是不是你不想掺和这件事?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绝不勉强你的,相信高飞也不会,毕竟这件事带有一定的危险,和责任。” 沈银冰微微摇了摇头,低声问道:“高飞和叶心伤,是很好的朋友吧?” 高云华很干脆的回答:“他们算得上是兄弟,同生共死过,要不然高飞也不会让你冒险参与此事了。” “嗯,我明白了。” 沈银冰忽然笑了下,那笑容很神秘:“他们是兄弟,感情很深厚的那种。如果叶心伤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那么高飞肯定会很伤心,对吧?” 高云华没看懂沈银冰刚才那神秘的笑,只是回答:“是,这事毋庸置疑的。” “那好,我一定会帮他照顾他的兄弟。” 沈银冰在说到‘照顾’这个词时,说的好像特别中,藏在身边的左手猛地攥了一下,声音平静的说:“高先生,具体的我该怎么去做?” “说起来也很简单,沈总你去了平北后,要立即赶往大涌山,按照这个地址找到二婶――嗯,最好是以叶心伤女朋友的身份接触她,好好陪在她身边。我相信,躲在暗中的叶心伤看到你后,就会明白该怎么做了。” 高云华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纸条:“沈总,拜托了,千万不要让叶心伤露面。我敢保证,那些暗中监视二婶的人,也不敢对你的出现有所动作。” ―― 天,渐渐的亮了。 幸好特护病房外面的空间够大,院长又让人临时搬来了好几组沙发,高飞三人和那些专家,才能坐在沙发上凑合一晚上。 帮,帮帮,高飞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引起众专家们的鄙视时,有人敲响了病房门,是卡诺维奇的手下送来了早餐。 卡诺维奇从套间内走了出来,一脸疲惫的轻声招呼大家简单洗漱下后,先吃点早餐。 昨晚他让女儿和克莱尔去别处休息了,自己陪在妻子身边,一晚上都迷迷糊糊的没睡着,也真够累的。 “不用了,还不是太饿。” 高飞站起来,看了眼坐在角落沙发上的楼兰王,问卡诺维奇:“康纳妮娃女士醒可没有?” 卡诺维奇摇了摇头:“还没有,醉酒的人总是睡得很沉。” 高飞不吃早餐,那些专家们当然也没心情吃,大家陆续走进洗手间内,简单洗漱过后,又坐在了沙发上,静候康纳妮娃醒来,有的开始打腹稿,准备待会儿该怎么奚落这三位‘神医’。 既然大家都不愿意吃饭,卡诺维奇也没再劝什么,吩咐人把早餐撤了下去。 七点半时,莎娃和克莱尔俩人也来到了病房内。 “妈妈呢,怎么样了?” 莎娃进来后小声的问卡诺维奇。 卡诺维奇还没有说话,高神医的徒儿先开口了,声音比外面的天气还要清冷:“可以把她叫醒了。” 楼兰王的这句话倒是没人反对。 实际上,除了她之外,高飞也很想早点看到康纳妮娃在过了一晚上后,会不会像她所说的那样病好了。 得到父亲的同意后,莎娃快步走进了套间:“我去喊醒妈妈!” 克莱尔跟着走了进去,走进去时看了眼镜一眼,带着担心。 “妈妈醒了!” 莎娃的喊声从套间内传出来后,坐在沙发上的专家们,呼啦一声都站了起来。 病人在医院睡觉时也穿着病号服,倒不用特意更衣啥的,再说所有的病人在医生眼里也没啥性别之区分,所以大家在听到康纳妮娃醒来后,都抢步走进了套间。 康纳妮娃宿酒后的精神状态很一般,毕竟两瓶高度白酒也不是闹着玩的了,她被莎娃喊醒后,仍然觉得头昏脑胀,等众人进来用湿巾擦了把脸后,才感觉好受了许多。 大家进来后,都很自觉的站在了一边,看着高飞。 高飞看向了楼兰王。 楼兰王看着康纳妮娃,淡淡的说:“你可以下来走几步了,看看还有没有那种症状。” 康纳妮娃没吭声,对莎娃点了点头。 莎娃帮她把被子掀开,和父亲一起把她从窗上扶了起来,动作很小心,还一边观察着她的眼睛。 以往康纳妮娃站起来时,眼睛就会先上翻,脑袋下垂,最后打软腿摔倒在地上。 所以卡诺维奇父女时刻关注着她的眼睛,准备等她有上翻的趋势后,就赶紧让她坐下,接下来――就是招呼人,把那三个骗子给拉出去砍了喂狗了。 康纳妮娃绝不信楼兰王能用那么荒唐的治法接触她痛苦,但内心深处却又希望能好,所以在慢慢站起来时也很紧张,攥着丈夫胳膊的右手很用力。 慢慢的,康纳妮娃的身子竖直了,眼睛没有上翻,脑袋也没下垂。 “妈、妈妈,你好了,好了?” 莎娃没看到母亲犯那种症状后,激动的小脸通红,声音发颤。 卡诺维奇的呼吸,也开始变粗,心想:不会就这样真好了吧? “是吗,是吗?” 康纳妮娃艰难的吞了口口水,颤声说:“莎娃,松开,松开妈妈!” 在众多专家的惊诧目光中,卡诺维奇父女慢慢松开了康纳妮娃。 她的身子马上就踉跄了一下,向窗上摔去,莎娃尖叫一声赶紧抱住了她。 没看到她眼睛上翻、脑袋低垂的女专家,登时精神大振,迫不及待的跳了出来,低声喝道:“夫人的病没有好!他们是骗子,骗子!” 女专家的声音中,带着出奇的兴奋,或者说是幸灾乐祸。 卡诺维奇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草泥马的,就算那些骗子没有治好妮娃,可你也没必要这样幸灾乐祸吧?哼,等收拾完那三个骗子后,接下来就是你了! 其实,女专家倒不是盼着康纳妮娃这样,只是不能接受会被楼兰王给看好,所以才这样失态的。 不过她随后就醒悟了过来,意识到这样会让卡诺维奇先生不高兴的,赶紧闭上了嘴巴。 就在这时候,康纳妮娃却推开了莎娃:“孩子,闪开。” 楼兰王也说话了:“她摔倒,只是因为很久没有站起来行走了,腿部神经还没有受到大脑的明确指令,可以让她再站起来。” 莎娃闪到了一旁,紧张的看着母亲,做好了随时搀扶她的准备。 康纳妮娃再次慢慢站了起来,身子晃了几下,却没有摔倒,更没有出现低头,双眼上翻的症状。 “妈妈!” “妮娃!” 卡诺维奇父女在康纳妮娃慢慢走出一步,也没摔倒后,都情不自禁的颤声呼唤她。 康纳妮娃就像没听到丈夫和女儿的呼唤那样,继续慢慢迈出了一根腿,稳稳的走出了一步――还是没有摔倒,然后她再迈出另外一根腿。 在众人那惊诧的目光中,康纳妮娃走到了窗前,随即折转身向回走,走到了丈夫面前,这次她迈步的速度加快了。 不等卡诺维奇伸手搀她说什么,她又转身用更快的速度走出了套间。 看到康纳妮娃走出套间又走出特护病房后,现场众人沉默半晌,随即醒悟了过来,呼啦一声都跟了出去。 高飞和眼镜也很想跟出去看看,不过看到楼兰王走出套间后就坐在了沙发上后,才想到自己现在是神医,不该为病人神奇好转而吃惊的,应该安坐在这儿,等候患者,家属们的崇高感谢。 只有失去行走能力的人,才能在重新站起来后的感觉有多美好。 “我能走了,我能走了,我能走了……” 康纳妮娃就像疯了那样,光着脚在走廊中来回奔跑着,当被激动的卡诺维奇抱在怀中后,猛地抱住他失声痛哭了起来。 “妈妈,感谢上帝!” 莎娃跑上去,抱住了父母。 “感谢上帝――更该感谢三位来自华夏的神医!” 卡诺维奇仰面看着走廊天花板,强迫自己把泪水咽下去后,才猛地想到了什么,拥着妻女走向病房:“走,我们该去感谢神医们才对!” 看着卡诺维奇一家三口兴冲冲的走进病房内后,那个坚决反对华夏神医的女专家,面色苍白的好像死人。 第791章 饭扩胃,酒胀肺! 对卡诺维奇夫妇的大力感谢,高神医三人好像根本不在乎,看他们安坐在沙发上无动于衷的样子,仿佛出手拯救康纳妮娃,只是搀扶摔倒的老太太那样,根本不值得一提。 唯一有些不爽的是,这个老太太不但没感谢他们,还要讹诈他们…… 无论谁做了善事被讹诈,好不容易才搞清真相后,如果还能对讹诈之人有好脸色的话,那就是标准的犯贱了。 卡诺维奇做为一名合格的政客,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在感谢高飞三人,人家却板着脸的冷笑时,他也只能让脸上的笑容变得更真挚,同时也暗示旁边的克莱尔,帮着多说几句好话。 克莱尔虽然也不满康纳妮娃先前对高飞的态度,不过也理解她的心思,更觉得看在莎娃的面上,自己有必要站出来打个圆场,就走到高飞面前低声说:“高叔叔,你看……” 高飞当然不会真不理睬卡诺维奇了,楼兰王能否销毁生化炸弹还得落在他身上呢,借坡下驴的叹了口气,淡淡的说:“好了,既然康纳妮娃女士已经痊愈,那我们也该走了。” 高飞说着,从沙发上站起来:“不过,在临走之前,我想告诉各位,你们不能解决的问题,并不证明别人也能解决,这只能证明了你们孤陋寡闻,没见过世面罢了。尤其是那位老女士,你此前的表演,让我想到了小丑。” 女专家这时候已经说不出任何话了,想到刚才还曾经‘祝愿’康纳妮娃美好,会被卡诺维奇记恨后,她更是后悔害怕的要命,脸色苍白的低着头,默不作声。 其他专家也好不了哪儿去,毕竟他们都曾经极力反对、嘲讽华夏神医的,最多也就是积了点口德,没有像女专家那样出头罢了。 卡诺维奇扭头狠狠瞪了女专家一眼,正琢磨着是不是把她推出来保全自己的面子时,善良克莱尔站出来了:“高叔叔,其实这位女士只是不明白中医――说实话,在莎娃妈妈好起来之前,我也是这样怀疑的。我相信女士并没有恶意,只是怀疑而已。” 高飞当然不会和一个女专家一般见识,刚才那样说只是拐着弯的讽刺卡诺维奇夫妇罢了,当即仁慈的呵呵一笑:“克莱尔,高叔叔我明白,我也没有怪罪那位老女士的意思。好了,卡诺维奇先生,尊夫人既然已经痊愈,那我们也该功成身退了。” “高先生,请稍等。” 卡诺维奇当然不会让高飞三人就这样走了,如果让别人知道他这样慢殆妻子的恩人,那他夫妻俩以后还想不想在上流社会混呢? 高飞微微皱眉:“还有事?” 卡诺维奇还没有说话,马丁医院的院长抢先说道:“尊敬的神医先生,您用两瓶白酒和一盆炖牛肉,就治好了我们束手无策的症状,这绝对是医学史上的奇迹。咳,我相信,你们以后肯定还能解除更多人的痛苦。不过,我想、想――” 高飞看出院长大人想说什么,微微笑道:“你们是不是想知道,为什么两瓶白酒,和一盆炖牛肉就能治愈康纳妮娃女士的怪病吧?” 院长讪笑着点了点头。 身为国际一流医院的院长,却向几个跑江湖的家伙请教,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个耻辱,不过‘不懂就问’却是西方人的传统,他真的很想搞清楚,这究竟是不是巫术。 “这不是巫术。” 仿佛知道院长心里在想什么,高飞到背着双手,仙风道骨样子的来回走了几步,看向了楼兰王:“这就是被你们西方人看不起的中医。徒儿,你来替为师给诸位大专家解释一下,你是怎么看好康纳妮娃女士的。” 楼兰王也懒得计较高飞占她便宜,就坐在沙发上说:“昨晚我给这位女士切脉时发现,她全身各部位都很正常,之所以出现那样的症状,就是因为她肝部移位了,这可能是爬山滚下来时摔得――” “她的肝部移位了?怎么可能!” 马丁医院的院长,忍不住打断了楼兰王的话,话出口后才觉得这样做实在不礼貌,赶紧道歉:“对不起,我只是不相信你说康纳妮娃女士的肝部移位了,因为我们曾经给女士详细检查过了,尤其是内脏和脑部,更是检查的尤为仔细,从没有发现异常。” 不但院长怀疑楼兰王的话,这一个多月来陪着妻子遍访名医的卡诺维奇,也不相信,因为每一次检查他都在身边的,当然很清楚检查结果。 只是现在他却不方便亲自出面反驳楼兰王,只是很有深意的看了眼院长。 院长会意,态度很恭敬的对康纳妮娃说:“女士,我可以拿你检查时拍得x光片,来给神医看看吗?” 怪病痊愈后,康纳妮娃心情大好:“当然可以,这是你们医者的本职。” 很快,就有人拿来了康纳妮娃的x光片子,院长左手高举着走到楼兰王面前:“尊敬的神医女士,请看,这就是我们医院为康纳妮娃女士拍的片子。从片子上,我们能很清楚的看到她的五脏六腑都很正常……” 楼兰王只是扫了一眼,就淡淡的说:“再拿一副别人的片子过来,随便一个人。” 大家就知道这是要比较了,那位女专家为了能挽回卡诺维奇对她的坏印象,也顾不得上了年纪,腿脚不便了,踩了风火轮那样的跑了出去,很快就拿来了一副片子,举起来站在院长身边。 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这两幅片子上,看着肝部。 楼兰王没有看,她相信依着这些专家的水准,肯定能看出什么。 果然,大家在看了片刻后,眼里就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院长手中那张片子上的肝部,比起正常人的肝部,要向中心位置偏移二到三厘米,如果没有比较的话,谁也不会发现这个微小的错差。 楼兰王说话了:“在中医中,肝属木,又主目,也就是说,如果肝脏出现问题,症状首先就能从眼睛中查看出来。这位夫人肝脏向中间移位后,致使眼睛跟着发生变化。” 她说着,随时拿起一个矿泉水瓶,拧下盖子说:“打个比喻,瓶子是肝,盖子是眼睛,两者之间是相互相连的。当瓶子正常竖着时,瓶盖就方拧开放在瓶口,也不会掉下来。但当瓶子倾斜后。” 楼兰王手中的瓶子微微一倾斜,上面的瓶盖就滑了下来,掉在了地上:“就因为肝部移位,那位夫人的双目受到干扰,眼球就会下滑,导致她看不清脚下,所以就要下意识的低头去看,但因为眼睛没有了平衡感,那样她只要走路,就会摔倒。” “不过。” 把瓶子平放在案几上后,楼兰王又解释道:“那位夫人在躺下后,就不用再顾忌有没有平衡,更不会摔倒了,但只要一站起来,就会发生这种症状……” 楼兰王很清楚,和这些人讲中医,他们根本听不懂,索性拿了个矿泉水瓶子给他们做实验。 这样做虽然他们依旧搞不明白,可最起码也能明白了一些,毕竟中医传承几千年了,可不是谁能搞清楚就能搞清楚的。 “哦,原来是这样啊。” 院长不懂装懂的点了点头(人家把话说的这样明白了,如果他仍然和那些专家一样满头雾水状,岂不是会被人耻笑?),又问道:“那么请问神医,你为什么确定只需喝酒吃饭,就能治好夫人的怪病呢?” 楼兰王淡淡的说:“这个就更简单了,饭扩胃,酒胀肺,让那位夫人大量吃饭、喝酒后,就是让她的胃和肺都增大,把肝挤回原位。肝归位后,眼睛也就恢复了正常,也就没必要再摔倒了。” 这一下,别说是院长等人了,就是卡诺维奇也恍然大悟:“哦,上帝,相传中医是最神奇的,果然是这样!你只用切脉,就能切出妮娃的肝部移位了,这又是怎么做到的?” 楼兰王嘴角微微翘了一下,说道:“如果你以后能潜心研究中医的话,相信有一天你也能从脉象中切出病因的。” 就算中医再神秘,卡诺维奇也不会去学,尴尬的笑了笑后,热情的说道:“麻烦三位神医了,我想请三位去外面酒店中用餐,请务必赏脸。” 楼兰王来给康纳妮娃看病,就是要接近卡诺维奇的,自然肯定得赏脸的。 不过,她没有马上答应,而是看着高飞:“这个……得看我师父的意思了。” “高先生,请赏脸,我还有、还有一事相求。” 卡诺维奇连忙右手抚胸,向高飞微微弯腰。 正好,我也有事相求――高飞心中一乐,表面却很为难的说:“这个,我们本打算今天一早就离开圣彼得堡的,因为欧洲有个疑难杂症需要我们去解决。” 卡诺维奇又给克莱尔使了个眼色,与康纳妮娃再次恳请高神医留下,因为他真有要事相求的。 在克莱尔的劝说下,高神医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并拿出手机,当着大伙的面,拨通了欧洲某权威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电话,说要在俄罗斯滞留几天。 看到高神医终于答应了下来,卡诺维奇大喜,连忙吩咐手下去酒店做准备。 人的心情好时,往往就会忽略一些不快的小事,比方卡诺维奇就没有再为难那个女专家。 前往酒店时,高飞和楼兰王坐在一辆车子里。 很自然的,他又嗅到了那股子腥臭的气息(在医院时,有苏打水的味道遮掩),现在他已经确信这股子怪味来自楼兰王身上了,并观察到了她脸颊偶尔会不自然的抽一下,决定等方便时的问问她:难道她这个大神医搞不定自身问题? “真没想到,你的医术会这样精湛。” 高飞扭头看了眼车子外面,低声商量道:“哎,以后你就给我做私人医生吧。” 第792章 炫富! 楼兰王看也没看他,冷冷的说:“我是你用不起的。” 高飞不甘心:“那你就嫁给我!” 当初在伦敦酒店内时,楼兰王曾经问高飞,说如果她愿意嫁给高飞的话,他敢不敢娶她,当时他说不会娶她的,因为不想做个提线木偶,更不想因为贪图她美貌而累死在窗上―― 现在,这家伙却在伤了人家一次后,又主动提出这个要求了。 当然了,高飞这是在胡说八道,他才不肯娶这么强势的女人,两口子中的女人要是比男人强了,那男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楼兰王也知道他是在信口开河,可身子还是僵了下,随即晒笑一声:“你觉得可能吗?” 高飞实话实说:“不可能。” 楼兰王没有再搭理他,扭头看向了车窗外,眼神慢慢变得迷茫了起来,还有一丝无法掩饰的痛楚,和绝望。 可惜高飞却没看到,他在琢磨卡诺维奇会给他多少诊费,又求他做什么:难道那老毛子要让他女儿莎娃,跟着哥们学中医吗?啧,啧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哥们究竟答应不答应呢?嗯,莎娃的皮股好像很大。 为了感谢三位神医,卡诺维奇预订了圣彼得堡最高级的饭店,十月饭店。 相传在很多年前,十月饭店只是个小餐馆,但某位俄国伟人小时候经常来这儿吃饭,后来餐馆主人靠伟人的影响力,渐渐做成了圣彼得堡的超级饭店了。 前来酒店的,除了卡诺维奇一家三口,‘中医不败三人组’外加克莱尔之外,还有几个保镖,大家分乘五辆车子来到了十月饭店。 车子刚停下,卡诺维奇就抢先下车,来到高飞车子前,替他拉开了车门:“高先生,莫女士,请。” “谢谢。” 高先生矜持的点了点头,下车后仰面看向了十月饭店。 十月饭店的名气很大,不过楼层却不是太高,也就是七八层的样子,建筑外体看上去还有些老旧,但停车场内却停满了车子,这还不到中午吃饭的点呢,大厅门口就不断有人进出。 在卡诺维奇的殷勤带领下,高飞等人走上了台阶。 一个满头银发,戴着老花镜的老太太,这时候从大厅内走出来,在和高飞擦肩而过时,好像还看了他一眼,干瘪的嘴巴嘟囔了几句,也不知道在夸高先生长的帅啊,还是训斥他不懂得给老人家让道。 高先生也没在意,只是微微一笑就走进了大厅内。 他左脚刚迈进大厅内,却又霍然转身,看向了那个老太太――刚才,在俩人擦肩而过时,高飞明显嗅到了一股子熟悉的甜香味,就像麝香,嗅上去很舒服。 这种香气像是麝香,却又不是,它的香味是独特的,任何一家制作香水的也制不住,绝对的纯天然体香。 一个老太太,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好闻的体香? 而且,据高飞所知,世间只有一个人才拥有这种独特的体香,那就是安归王。 她是安归王! 高飞扭头看着正慢慢走下台阶的白发老太太,下意识的要追上去时,却听楼兰王在旁边轻声问:“你认识那个老太太?” 楼兰王的眼睛很管用,在高飞陡然察觉出安归王时,就发现了他的异常反应。 如果高飞告诉楼兰王,说那个老太太就是安归王,相信莫邪征东肯定会马上追出去,依着她的身手,安归王这次绝逃不过。 以前在外蒙时,莫邪征东因为某些原因可以饶安归王一次,但现在她绝不会,苏樱偷走了她的青色封皮安归经,就是安归王主使的。 “她……我不认识,就是觉得这老太太好像在哪儿见过。” 高飞晒笑了下,转身说道:“可能是外国老太太的样子都差不多吧,真纳闷,都这么大年龄了,还好意思来这种大饭店。” 楼兰王没有说什么,只是很‘深情’的望了眼老太太的背影,就转过了身。 卡诺维奇在十月饭店预订的房间,绝对是最豪华的,那面大桌子足可以坐二十多人,四周墙壁上挂着货真价实的名画,烛台都是金子做的,这让高先生很感兴趣,开始考虑等会儿走时,该用什么样的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顺手。 保镖们是没资格和卡诺维奇先生坐一起的,他们就像木桩子似的竖在门口,用犀利的眼神监视着饭店服务生。 得知卡诺维奇先生来酒店后,饭店老板亲自过来问候了一声,并送了两瓶好酒,才满脸‘你照顾我,是我的荣幸’感激的退了出去。 因为是土豆炖牛肉治好了自己的病,所以康纳妮娃特意又点了这道菜。 看来,这道菜在以后很长时间内,都将是她的主食了。 等尽显俄罗斯风味的菜肴端上来后,卡诺维奇站起身,从口袋中拿出一张早就填写好的支票,走到高飞面前,双手奉上:“高先生,为感谢你们替妮娃解除了痛苦,小小意思权当是诊金了,还请收下。” 收诊金这个环节,早就在高飞的意料之中,反正这样的钱不要白不要。 “这怎么好意思呢,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高飞嘴上客气着,就像个被强迫的小媳妇那样,羞答答的接过了那张支票。 支票是以欧元结算的,前面一个一,后面一挂零,卡诺维奇真不亏是俄罗斯的上流人物,随便给人一张支票就是一百万。 一百万? 靠,这老毛子真小气,一百万你能买到你老婆的健康? 看清楚支票上多少个零蛋后,高飞脸上的笑意立马少了几分,把支票随手放在桌子上,淡淡说道:“好说,好说。” 如果是搁在三年前,别说是一百万了,就是一百块钱,也肯定会把高飞高兴的原地蹦高。 不过正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现在高飞还真没把一百万放在眼里,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从楼兰王那儿要几样古董,跑苏黎世拍卖会上,随随便便就能挣个几千万。 卡诺维奇身为老牌资深政客,眼光相当毒辣,当然能看出高飞这是嫌钱少了,讪笑一声正要说什么时,康纳妮娃说话了:“高先生,据我所知,一百万欧元能兑换贵国货币十倍以上,也就是一千万。虽说贵国经济要比我们发达一些,不过一千万还是能办很多事的。” 康纳妮娃很感激高飞治好了自己的病,可在他露出不满意的嘴脸后,心里就不乐意了,觉得这家伙也太贪婪了:你就用两瓶白酒和一盆子土豆炖牛肉治好了我,给你一百万完全够意思了,你一个跑江湖的野郎中,这辈子能挣多少个一百万? “嗯,夫人说的是,一百万是可以做很多事,比方可以包成红包当做见面礼,送给刚认识的侄女。” 就像没听出康纳妮娃话中不满的意思那样,高飞轻笑了声,拿起支票放在了克莱尔面前:“克莱尔,这次叔叔来的匆忙,没有来得及准备礼物,那我就借花献佛,把这张支票当红包吧,别嫌少,等你以后去了华夏,我再重新给你准备个红包。” 克莱尔大吃一惊,赶紧推辞:“啊,高叔叔,这、这――我可不敢收,这太贵重了!” 进入新世纪以来,俄罗斯在信任总统的带领下,经济实现了大幅度的飞升,和华夏国内同职业相比起来,大约是国内的两倍,算得上经济发达国家了,可一百万欧元对于普通人来说,仍然是个天文数字,尤其是克莱尔这种从小就靠援助过日子的。 现在,高飞却随手把一百万当红包送给了她,好像就是送个红头绳那样,真正的视金钱如粪土。 卡诺维奇两口子的脸色,顿时就变得不好看了。 眼镜却不在乎,大咧咧的劝道:“克莱尔,你高叔叔给你,你就拿着,别跟他客气,谁让他是你叔叔了?” “不行,绝对不行,钱太多了。” 克莱尔急着推辞时,楼兰王也有所动作了,从口袋中拿出一个鹿皮小袋子,递给了克莱尔:“克莱尔,你高叔叔给你见面礼了,我这个当姑姑的还没有给你,这就一起送出去吧,一点不值钱的小玩意,别嫌弃。” 一百万的支票,克莱尔是决计不会收的,但一点小玩意倒是无伤大雅的,所以她赶紧拿起袋子取出了里面的东西,笑着道谢:“谢谢莫姑姑……这、这不会是宝石吧?” 克莱尔拿出袋子里那一点小玩意后,嘴巴猛地张大呆愣在了当场。 楼兰王所说的小玩意,是一串由黑色珠子串起来的项链,大约有三十几颗,每一颗都像花生米那样大小,色泽晶莹,在灯光下闪映着柔和而璀璨的光芒。 看到克莱尔手中的黑色项链后,眼镜脸色也猛地变了,赶紧拿过去稍微观察了下,就用双手捧着递给了楼兰王,客气的说:“谢谢莫女士的好意,只是这礼物实在太贵重了,克莱尔受不起。” 克莱尔看不出这串项链是由什么制成的,但眼镜、高飞和卡诺维奇夫妇却能一眼看得出,这些珠子都是黑色钻石,每一颗都在二十几克拉重左右,难得的是所有宝石重量都很均匀,这就更大体现了钻石的价值。 黑色钻石,被西方人称为是上帝的礼物,在各种颜色的钻石中,黑钻石更因其数量稀少而显得尤为珍贵,与血钻不相上下。 楼兰王拿出来的这串黑色钻石项链,如果放在拍卖会上,估计最少价值几千万美金,可她却说这只是一点小玩意,又怎么不能让人震惊? 楼兰王没有看眼镜手中捧着的钻石项链,端起杯子喝了口白开水后,淡淡的说:“我送出去的东西,就从来没有收回来的道理。” “可是――” 眼镜还想再说什么,高飞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嗨,你就收下吧,反正是给克莱尔的,又不是给你的!” 第793章 另类诊金! 与高飞相比,眼镜更为忌惮楼兰王,看她眼神中透出不耐烦的神色后,就不好再说什么了,把项链装进鹿皮袋子里,递给克莱尔时给她使了个眼色,轻声说:“还不快谢谢你莫姑姑的礼物?” 钻石对于女人来说,就是个根本无法抗拒的魔鬼,既然眼镜都使眼色让自己收下了,克莱尔也不再客气,双手颤抖着接过鹿皮袋子,连声感谢莫姑姑的见面礼。 卡诺维奇一家人彻底惊呆了。 刚才他们拿出一百万的支票时,还为高先生的不屑而生气,但在看到人家楼兰王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就把价值几千万的钻石项链送给克莱尔时,终于明白高飞为什么不屑了:人家不是贪婪,是真没把一百万放在眼里啊! 卡诺维奇在俄罗斯是顶级的上流人物,见多识广,本身也和几个石油大亨有着相当亲密的关系(金钱来往关系),也知道那些大亨个个都是身价数十亿美元,但他们好像也无法做到像楼兰王这样,随意就能送人一串黑色钻石项链的地步。 毕竟楼兰王送出的这串项链,是有价无市的,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得到。 直到高飞端起酒杯做了个干杯的姿势后,卡诺维奇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收回看着鹿皮袋子的目光,讪笑了一声端起杯子:“高先生,莫女士,本杰明先生,请。” 卡诺维奇请高飞三人来十月饭店,一方面是要感谢人家治好妻子,还有一点是有别的请求。 他本以为,拿出一百万欧元的支票后,这几个乡野郎中绝对会被震的不行不行的,可结果却是他被震的差点忍不住扑上去夺过那串项链―― 卡诺维奇先生是个聪明人,绝不会因为楼兰王的大方,就增加酬金:从人家给孩子见面礼的举止上,他就知道根本没发和人家相比,倒不如装傻卖呆。 康纳妮娃也是这样的想法,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再看向高飞三人时,目光中已经有了真正的尊敬:如果可以,她也希望喊楼兰王一声莫姑姑,给串项链呗? 政客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能在任何环境下,都能尽快的抛却尴尬,让气氛重新活跃起来,按照自己的意图进行下去。 不得不说,相比起这一点来,不管是高飞还是楼兰王,都不如卡诺维奇。 这不,才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大家就忘记了‘诊金’所引起的尴尬,谈笑风生的好像老朋友那样,不住地举杯痛饮。 接下来的谈话中,卡诺维奇使出浑身解数,旁敲侧击,希望能搞清楚高飞等人的真实身份:能够随便拿着几千万美金当见面礼送出去的人,会是一般的乡野郎中吗?就是沙特王子也没这么大方啊。 但卡诺维奇却失望了,不管他怎么旁敲侧击,高飞和眼镜都顾左右而言他,至于楼兰王更是问十句回不了一句。 当不甘心的卡诺维奇换了第七种方式,希望能探出高飞等人来历时,高飞说话了:“卡诺维奇先生,我们已经接受了贵伉俪的好意,该吃的吃了,该喝的喝了,该收的也收下了,时间也不早了,也该散了吧,毕竟大家都很忙,实在不该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这种无聊的宴席上。” 在来之前,卡诺维奇就说他还有事相求,可坐下这么久了,他除了变着法的打听高飞等人来历外,就没说他求什么事。 “呃,嗯,高先生说得对,是该散了。” 卡诺维奇说着,扫了妻子一眼,欲言又止的说:“不过,我的确有件事想请高先生帮忙。” 康纳妮娃会意,牵起女儿的手对克莱尔笑道:“克莱尔,你和莎娃陪我出去散散步吧?呵呵,躺了一个多月,现在我才知道能自由的行走是多么的幸福。” 克莱尔也不笨,知道卡诺维奇要和高叔叔谈正事了,自己最好是暂时回避一下,再加上她也没兴趣参与那些正事,欣然答应:“好啊,刚才我还这样想呢。” “我也去吧,包厢里有些气闷。” 眼镜刚和女儿相认,恨不得每一秒种都能看到她。 再说了,他也的确不放心克莱尔带着几千万美金的项链四处乱转,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如果有人打这串项链的主意,那岂不是要伤到女儿了? 康纳妮娃知道眼镜是怎么想的,柔柔一笑:“本杰明先生,那就一起吧。” 给高飞使了个眼色,眼镜挽着克莱尔的胳膊,走出了包厢。 眼镜等人离开包厢后,只剩下高飞和楼兰王,和卡诺维奇三人了。 高飞后脑靠在椅子后背上,望着卡诺维奇:“卡诺维奇先生,有什么事尽管开口说,希望我能帮得上忙。” “一定能帮上,我有这个信心。” 卡诺维奇一脸认真的说:“我已经亲眼见证了高先生的神奇医术,不愧是神医之名。” 听他这样说后,高飞就知道他要求什么事了,转着手里的杯子淡然笑道:“卡诺维奇先生过誉了,有话就只说吧,我喜欢开门见山。” 卡诺维奇果然开门见山了:“我有一个身份不一般的好朋友,得了难言之隐怪症,在过去几年中,也请过无数名医,但效果都不大,现在只能强忍着难言的痛苦。” “什么怪症?” “这个……” 卡诺维奇犹豫着看了眼楼兰王,又看向了桌子上的菜肴。 高飞笑容收起,轻飘飘的说:“在我们华夏有这样一个名词,叫做‘讳医’,用俄语解释的话呢,就是人生了某种不光彩的病后,不想说出病因,甚至不想医生知道,就想让医生给他看好。呵呵,这是很幼稚的表现,卡诺维奇先生,你说是不是?” 卡诺维奇苦笑:“是,高先生说的没错。我那位朋友倒不是讳医,只因他身份不同,要是让人得知他那个病后,会影响他光辉形象的。更何况,他那个怪病在当下这个场合,好像有些不方便说。” 高飞皱眉:“既然这样,那你的意思是?” 卡诺维奇沉声说道:“我想请几位跟我去莫斯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高飞断然打断:“等等,你的意思是,我们跟你去莫斯科,给你那位朋友看病?” 卡诺维奇重重点了点头。 高飞却摇了摇头。 他和楼兰王俄罗斯,目的就是为了找到卡诺维奇,不管用什么手段都得从他嘴里逼出生化炸弹的下落,并销毁。 现在,通过克莱尔已经成功接触到了卡诺维奇,高飞等人的目的已经达到,接下来无非就是用什么手段来让他说出炸弹的下落罢了,鬼才愿意跟着他跑去俄罗斯给某人看病。 楼兰王拿起了杯子,眼帘低垂,随时都能扔出去点中卡诺维奇的某个穴道,然后再逼问炸弹的下落。 卡诺维奇根本不知道,眼前这两位神医,实际上就是冲他来的,更不知道他已经陷入了大危险中,稍微凝神思考了一下,缓缓说道:“高先生,我想请问你一个问题。” “说吧,我听着呢。” “从你们给人看病的神奇医术,以及送克莱尔红包的慷慨,我能看出两位绝不是一般人,最起码在财力上算得上是富可敌国。” 卡诺维奇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但我觉得,如果我们能为两位在俄罗斯提供某方面的市场,相信两位肯定会很开心的,毕竟这个世上没有谁嫌钱多,对吧?” 高飞看了眼楼兰王,身子向前一凑,饶有兴味的说:“我多少明白卡诺维奇先生的意思了。你是说,如果我们能为你那位大有身份的朋友看病,你们做为回报,可以为我在俄罗斯开辟一个市场……无论我们做什么生意,都是垄断的,或者说是受到俄罗斯官方支持的,这算是另类的诊金,对不起?” “基本就是这个意思了吧。” 卡诺维奇更正道:“但并不是任何生意,比方贩毒,走私军火等危害我们国家安全的这些生意,我们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他说到后来时,语气已经是相当严厉了。 毫无疑问的是,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祖国繁荣富强,稳定康泰,尤其是卡诺维奇这样的政客,每做一件事,都是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的,如果高飞提出来的要求,威胁到了俄罗斯的安全,他是肯定不会答应的。 “走私军火?呵呵,对此我是不感兴趣的。” 高飞呵呵笑着,心里却在想:好像你就买了破军制造出的生化炸弹,此时却一脸正义的装比。 手指在桌面上翘了几下,高飞说:“卡诺维奇先生,实不相瞒,我做的是化妆品生意。” 听高飞说出他是做化妆品生意的后,卡诺维奇明显松了口气,轻松笑道:“不知道高先生是做什么品牌的化妆品?是华夏国产的,还是世界知名品牌?” 俄罗斯人最看重的生意,无非就是能源资源,以及军工企业,但在日常用品这一块中,却是个薄弱的环节,国民所用的化妆品,几乎全是靠进口。 既然化妆品都是靠进口,那么用华夏产还是欧美产的,对俄罗斯人来说并没什么大的区别,反正现在化妆品业基本都是大同小异,效果也没太大的区别,左右就是牌子值钱罢了。 如果高飞能帮上大忙,卡诺维奇可以打通国内关系,为高飞的化妆品品牌提供一切方便,比方可以当做政府采购物品啊等等,相信这不是什么难事,更合危害国家利益没啥关系。 当然了,前提时高先生提供的化妆品品牌,不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是我们自己研制生产的,纯天然中草药化妆品,目前正在研制阶段,要想上市得到明年四五月份吧。” 高飞点上一颗烟,笑道:“至于质量方面,自然得按照贵国相关质检规程来办。” 第794章 高飞的威胁! 挣大钱,娶美女,养家糊口,是每一个男人最大的志向。 高飞也不例外,现在因为妮儿,楼兰王等人的原因,他再也不是被几块钱就难倒的穷汉了,可他终究是个男人,必须得有自己的事业,不能总靠女人来养活吧,那样也太没面子了。 开始时,高飞打算借着德国日耳曼之光连锁餐厅的运作方式,把落日餐厅分店开满全球,办成肯德鸡那样牛比的餐饮业大亨。 不过后来他才明白了一个事实:他在冀南开一家餐厅,不管生意再怎么火爆,德国科万特家族也不会有丁点意见,但如果高飞利用人家的运作方式,别说是把分店开满全球了,就算开遍华夏,相信德国鬼子绝不会无动于衷。 结果,只能是高飞败诉,和詹姆斯的兄弟关系破裂。 哥们再亲,你能亲过两口子吗? 所以呢,从想明白了这个道理后,高飞就一直琢磨着转行。 去年秋分的楼兰之行,让高飞找到了新的希望,他亲眼见证了楼兰王那些神奇的草药,离开地下时,莫邪征东也给了他足够的草药种子,以及配方。 于是乎,高飞就开始运作办厂,开一个研制、生产加销售的化妆品公司。 当然了,高飞的化妆品项目,也是从别人手中得到的,但他和楼兰王的关系可就亲密多了,人家是女王和驸马的关系,打断骨头连着筋,肉烂了在锅里,无论他从中能挣到多少钱,相信莫邪征东也不会和他收取版权费的。 要不然当初高飞在离开时,她也不会给他种子,和配方了。 既然高飞要在化妆品界闯出一番事业,那么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否畅销,就是最大的关键了。 在华夏,靠着刘小龙和自身的关系,高飞有把握能占有一席之地。 在美国,有妮儿的离子基金,他也同样算是有底气。 在英国,有海伦支持,相信高先生的化妆品,也很快能被上流人物接受。 现在,他又有机会在俄罗斯推销他的产品,而且还是来自官方的支持――高飞只有脑子进水了,才会无视这个机会。 他相信,楼兰王也会支持他这样做的,毕竟那超级变态强女人可是把他当驸马的,有谁不希望自己男人越混越好的? 卡诺维奇想了几分钟,就拍板了:“行,等你们为我好朋友解决了难言之隐后,只要你的化妆品质量符合我国的相关条件,我保证帮你们在俄罗斯开辟出最大的市场!” “呵呵,我们华夏有句老话,叫做有钱大家赚,那才能天长地久。到时候,我会给卡诺维奇先生一定股份的,毕竟我们也需要你的帮助。来,为我们以后合作愉快的赚大钱,干杯。” 高飞站起来举着酒杯,和卡诺维奇碰了下,仰首一饮而尽。 现在高先生不再是商场新丁了,已经懂得了某些生意经,知道要想长久性的赚大钱,必须得拿出一定的利益去送给别人。 就拿眼前这件事来说吧,高飞对自己即将生产出来的化妆品充满了信心,只要得到卡诺维奇和官方的帮助,在俄罗斯畅销那只是时间早晚的事儿,什么香奈儿,雅诗兰黛的,统统靠边站,日进斗金将不再是梦。 到时候,可以拿出一部分来给卡诺维奇,相信这个老政客在尝到甜头后,会拼了命的维护自身利益。 维系关系的,只有永恒的利益,这可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卡诺维奇心中盘算着帮高飞办到这件事,和解除好朋友难言之隐相比起来要合适许多后,也就下定了决心,痛快的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后,笑道:“合作愉快!好了,高先生,都说就任如救火,我们现在就去莫斯科吧!” “不慌,卡诺维奇先生,请坐下,我们还有一个附带小条件。” 高飞摇了摇头坐了下来:“只要你能答应我们这个附带的小条件,我们随时都能动身。我有绝对把握,能在最快解除你朋友的痛苦。” 很多事实证明,导致谈判失败的因素,就在那些附带小条件上。 卡诺维奇当然知道这些,也隐隐猜出,高飞所说的附带小条件,好像才是他去莫斯科给人看病的主要条件,心中不喜,脸色顿时沉了下来,缓缓问道:“高先生,你这个附带小条件,是什么条件?” 高飞垂下眼帘,淡淡的反问:“卡诺维奇先生,你应该认识美国拉斯维加斯的州议员斯蒂芬先生吧?” 美国拉斯维加斯的州议员斯蒂芬,正是美洲破军分部和卡诺维奇两者之间的介绍人,通过他,卡诺维奇才买到了生化炸弹,这是一个大秘密。 而且卡诺维奇现在也已经知道,斯蒂芬已经丢失了启动炸弹的两把钥匙之一,虽说美国中情局到现在还没有插手的迹象,但他却时刻警惕着。 如果这件事一曝光,卡诺维奇肯定会被吐沫淹死,被迫辞职离开克里姆林宫是最好的下场,就连俄罗斯总统也保不了他。 他暗中购买那枚生化炸弹,是用来对付乌克兰那些反俄组织的,到时候炸弹一响,那些家伙就再也不会多事了。 这是个秘密,天大的秘密,绝不能泄露。 卡诺维奇很清楚,在斯蒂芬夫人送钥匙出错后,她本人和几个随行保镖,都已经在半月前出了意外――斯蒂芬议员是个狠人,宁可把老婆干掉,也不能暴露他自己。 卡诺维奇也是这样,在钥匙被偷走,为了摘出自己,已经把所有参与这件事的几个心腹,都送到了上帝那儿去。 不过,也有他和斯蒂芬议员无法掌握的,那就是美洲破军分部内,还有人知道这件事。 在高飞说出‘斯蒂芬’这个名字后,卡诺维奇的第一反应就是:高飞是美国,或者乌克兰国家秘密部门派来调查这件事的特工! 登时,他的心儿狂跳,扶着桌子站起来,碰倒了椅子,高声喝道:“你、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卡诺维奇经历过太多的大风大浪,就算遇到天大的事,自信也能从容应对,绝不会在站起来时,能把椅子碰倒。 他是故意碰倒椅子的,就是为了给外面的保镖示警。 果然,他的喝声刚落下,房门就被踹开,守在外面门口的三个保镖,全部冲了进来,手里端着手枪。 为首的保镖张嘴刚要大喝着,让高飞俩人双手抱头趴在桌子上,就看到眼前几道白光闪过,忽然全身就不能动了,也喊不出话来,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为首的保镖瘫倒在地上后,才发现地上落了三把刀叉。 他们三个人,就是被这三把刀叉给砸到的。 只是,哥几个怎么就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了呢? 亲眼看到楼兰王只是挥了挥手,自己那三个保镖就瘫倒在地上后,卡诺维奇更是大骇,本能的反手拔除了腰间的手枪――楼兰王再次挥手,玻璃酒杯重重打在他心口,噗通一声的趴在了桌子上,也不能动了。 他却能说话,嘶声问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唉,本来大家商量着一起发财呢,没事掏什么枪啊,这多煞风景。” 高飞叹了口气,走到门口关上房门,顺便接连抬脚把三个保镖踢昏了过去,走到卡诺维奇身边拉过一把椅子,把他扶了上去。 在楼兰王这种实力恐怖的女人面前,任何的抵抗都是徒劳的。 “我们是中医不败三人组,捎带着办点别的业务。” 高飞坐在卡诺维奇身边椅子上,一脸的真诚:“卡诺维奇先生,事到如今后我也没必要隐瞒你什么了。我们来俄罗斯,就是为了找你的。” 卡诺维奇脸色灰白,嘴唇哆嗦个不停,却没说什么。 “不过你放心,我们来找你,并不是揭发你从境外恐怖分子手中购买生化炸弹的事情,甚至都不关心你要用这枚炸弹来对付谁。” 高飞点上一颗烟,语气平静的说:“我们只想找到那颗炸弹,并把它原地销毁。所以呢,卡诺维奇先生你大可不必担心我们会害你,只要你把炸弹交出来让我们销毁,并保证以后不再购买这种炸弹,我们还是好朋友的嘛。” 听高飞说不是来揭发自己,只是为了销毁炸弹的,卡诺维奇的惊恐稍微缓解了一些,但仍然没有说话。 看在人家孩子怕怕的份上,高飞只好继续解释:“我们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美洲那些恐怖分子制造炸弹所用的病毒,就是从我们手中窃取,妄想用它来获取大利益。卡诺维奇先生,你知道炸弹中存在着一些特殊的病毒吗?我们管那种病毒叫天堂病毒……” 为了帮楼兰王销毁外面的天堂病毒,高飞苦口婆心的叨叨了十几分钟,最后双手一摊,满脸的无可奈何状:“卡诺维奇先生,该说的我都说了,请你相信我所说的这些,我们追查那颗生化炸弹,就是为了销毁它,而不是拿它来危害俄罗斯,希望你能理解我们的苦衷,配合我们。” 卡诺维奇脸色阴晴不定,很久后才问道:“如果我不配合呢?” 高飞眼睛一亮,笑嘻嘻的说:“我很喜欢莎娃,而且康纳妮娃女士保养的也不错,我不介意在你死后,替你照顾她们两个的。” “你、你敢!” 卡诺维奇脸色腾地通红。 美国州议员斯蒂芬先生为了保全自己,可以狠心把自个儿老婆干掉,但他却不能,他很爱妻子,从康纳妮娃得了怪病后,他有多担心就能看得出。 “我不敢,嘿嘿,我真的不敢,可我那个戴眼镜的同伴就敢。也许,他现在就等着我电话呢,你随行的保镖在他眼里,就是几个布娃娃吧。” 高飞笑的很开心,拿出手机找到了眼镜的号码。 “等、等等,你让我好好想一想!” 卡诺维奇怕了,嘶声制止了高飞要打电话的动作。 第795章 合作愉快! 楼兰王举手投足间,几个保镖就变成人任人宰割的羊羔,卡诺维奇相信那个戴眼镜的斯文家伙,也肯定是那种特恐怖的家伙。 再说了,人家都已经把话讲明了,这次来俄罗斯就是为了找他,销毁那颗生化炸弹,一般人敢来追查此事? 更何况,卡诺维奇的老婆孩子,都在人家手中,他要是再嘴硬,坚持什么的话,谁敢保证不会真让那母女俩人来个共侍一夫? 真要那样,卡诺维奇死都不会瞑目的。 可是那枚生化炸弹的作用太重大了,甚至已经被俄罗斯当局秘密列到了国防计划中,一旦交出来,那么整个针对乌克兰的计划,都得从新布置。 这的确关系到了俄罗斯的国家利益,卡诺维奇不敢随便放弃。 可如果不放弃,他的老婆他的娃就要受伤害了。 咋办? 好像知道卡诺维奇心中是怎么想的,高飞又说道:“我一点也不怀疑,你为了国家利益能牺牲你老婆孩子。但我想警告你的是,今天我们既然能找到你,那么我们不管我们能不能找到那颗炸弹,我们都向全世界曝光,说你们政府准备用它来对付别人。” 晒笑一声,高飞慢悠悠的问道:“卡诺维奇先生,你最好仔细想一想,我们真曝光那颗炸弹后,你们政府还敢随便对人动用那武器?” 冷汗,一下子从卡诺维奇后背冒出。 刚才他只顾在老婆孩子和国家利益之间抉择了,却没有想到这一点。 高飞说的不错,他既然能追到卡诺维奇身上,就证明他已经从斯蒂芬、或者美洲破军那儿拿到了卡诺维奇购买生化炸弹的证据,到时候一曝光,俄罗斯当局肯定会被动到极点。 看他仍然犹豫不决后,高飞烦了,拿起手机拨了个号:“可以行动了!记住,我要那对母女都好好的,千万别伤害她们,要不然就没意思了!” “别伤害莎娃她们!我、我答应你们!” 卡诺维奇嘶声吼叫。 “你早该这样说的。” 高飞把手机在卡诺维奇眼前晃了下,笑嘻嘻的说:“我根本没有拨号,是在吓唬你呢。” 卡诺维奇张嘴,看样子好像要骂高先生卑鄙啥的,但最终却长叹一声:“唉,我需要打个电话请示一下。” “这个简单。” 高飞看向楼兰王:“让他上半身活动就好了。” 楼兰王也没吭声,抓起个酒杯就又砸了过来――然后,卡诺维奇的双手就能动了。 卡诺维奇拿出手机,看了眼高飞:“我需要你们回避。” “不可能。” 高飞很坚决的摇了摇头,笑道:“你只有三分钟的解释时间,我耐心有限,迫不及待想和你老婆孩子去亲热了。” 高飞那一脸色迷迷的样子,让楼兰王感到很恶心,不过她也承认,这才是让卡诺维奇乖乖听话的最好办法。 论武力值,楼兰王能甩高飞七八条街,但要是论威胁别人,玩不要脸,就是列代楼兰王列祖列宗加起来,也不是这家伙的对手。 卡诺维奇也没办法了,只好当着高飞的面,拨通了电话,尽量让自己声音变得平静:“我是小鸟,有重大情况要向老鹰汇报,尽快!” 等了也就半分钟左右,卡诺维奇再次对电话说起了话,这次他说话的语速非常快,幸亏高飞精通俄语,能听懂他说的是什么。 小鸟和老鹰通话的大意是这样的:老鹰,咱们搞得那个生化炸弹一事,美国那边出现了重大意外,恐怖分子直接向美国政府泄密了。为了不让俄罗斯被国际众友人的指责吐沫淹死,我觉得咱们最好是赶紧把那炸弹销毁,来个死无对证,你觉得怎么样呢? 老鹰问小鸟:你确定? 小鸟回答说:我可以用我老婆孩子的清白来发誓。 老鹰沉默很久,才说:那就用安全的方法处理此事吧,还有,你尽快飞回家来和我仔细汇报一下。 小鸟说:好,我最迟后天早上飞回家,一定不会把战火引到咱们老巢。 老鹰那边没再说什么,直接扣掉了电话。 卡诺维奇慢慢放下电话,看着高飞的眼里全是敌意:“你都听清楚了吧?” 高飞满意的点了点头:“我又不聋。” 卡诺维奇双手紧攥着,低声吼道:“那你还不赶紧把我的莎娃送回来?” “我非常讨厌你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 高飞忽然翻脸,站起身说:“忽然不想和你继续合作了,你爱销毁不销毁那颗炸弹都随你的便,我也不会伤害你老婆孩子。好了,卡诺维奇先生,我们走了,祝你好运。” 高飞为了销毁那枚炸弹,不惜以卡诺维奇的老婆孩子来威胁他,现在人家答应他了,他却没兴趣了。 卡诺维奇愣住:“你、你什么意思?” 高飞走到门口,转身淡淡的说:“没什么意思,我觉得曝光要比销毁那颗炸弹更轻松,而且我也相信这个消息是美国最愿意看到的。” “等等!” 下意识的,卡诺维奇喊住了高飞:“高先生,请等等――一切,都好商量!” 背靠在房门上,高飞冷笑:“有什么好商量的?本来我看你的人还算可以,出手救了你老婆,还想和你一起发大财,更为你们俄罗斯当局政府考虑到了颜面,这才没有直接给你们曝光。可谁知道你却不承情,以为是我在威胁你,这让我很失望,自尊心也很受伤。” “我、我……” 被高飞这么当头棒喝后,卡诺维奇一下子清醒了,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高飞完全可以采用最极端的方式,来威胁他,甚至威胁俄罗斯当局。 毕竟这件事有损俄罗斯超级大国风范,一旦曝光,将会被强大的国际舆论搞得焦头烂额,得不偿失。 想明白其中的厉害关系后,卡诺维奇彻底心服口服:“高先生,您刚才还说过,我们要一起发大财的。而且,您还答应我,要给我的好朋友看病,我希望咱们刚才的约定是有效的。” “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说话算话,这一点连你们的上帝都清楚。” 高飞马上就换成了一副笑脸,说:“刚才嘛,只是开个玩笑罢了――东儿,快点帮一下卡诺维奇先生,好朋友是不该出现当前这种尴尬局面的。” 在开始追查病毒炸弹后,莫邪征东就做了最坏的打算,哪怕是天大的困难,她也必须得把炸弹销毁,甚至都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 她这样做,倒不是为了怜惜世人将被天堂病毒所害,而是因为这是她的责任,遵守地下楼兰的祖制,绝不能让病毒跑出来害人,要不然死后也没脸去见列祖列宗。 可就因为高飞参与了此事,事情仿佛变得一下子简单了,最后竟然会是卡诺维奇哭着喊着的要自己销毁炸弹――这可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 说实在的,楼兰王很看不起高飞所用的手段。 这简直是个小人,好意思的拿人家老婆孩子来威胁。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个结果却是最好的结果,可谓是兵不血刃,就达到了目的。 高飞在和卡诺维奇谈判期间,先不说他的谈判技巧,仅仅是他能那捏住卡诺维奇心理这一点,就证明这小子的智商相当高,绝对算得上是弹指之间,让敌人灰飞烟灭。 下策伐兵,上策伐谋,这可是大智慧的表现,楼兰王在自愧不如。 当然了,就算心里再怎么佩服高先生,楼兰王也不会表现出来,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随手抄起一些刀叉,以天女散花的手段打了出去。 “哎哟!” 那几个被踢昏过去的保镖,和卡诺维奇同时恢复了自由。 几个保镖马上就蹦了起来,正要做出御敌的姿势,卡诺维奇厉声喝道:“都出去,这儿没什么事!” 几个保镖楞住,为首的脑子转的还算快,马上就意识到问题解决了,也不敢再问什么,给同伴使了个眼色,捡起地上的枪械退了出去。 撵走保镖后,卡诺维奇才说:“高先生,我妻子她们……” “我马上让她们回来,外面风大,小心感冒。” 高飞拨通眼镜的手机,笑呵呵的说了几句什么。 等康纳妮娃母女,和眼镜父女一起回到包厢内后,卡诺维奇才彻底的放下心来,寒暄了几句后,就提出了告辞。 告辞时,他和高飞约好明天一早,就会带他们一起,去莫斯科给他的好朋友看病。 对此,高飞是欣然答应。 目送卡诺维奇等人的车子离开后,高飞对眼镜使了个眼色,走到了台阶另外一侧,看了下不远处的克莱尔,低声说:“事情基本办好了。不过我觉得,克莱尔已经不适合再留在这儿了。你最好是问问她,最想去哪儿,我都可以给她安排。” 眼镜没有问克莱尔为什么不适合在留在俄罗斯,只知道高飞这样说肯定有道理的,稍微沉吟一下后回答:“其实她也不是非得留在俄罗斯,只是舍不得这儿刚认识的那些大学同学罢了。我看,可以把她安排在你们华夏的一流学府中,那样我随时都能照顾她。” “这个简单,明天早上你给我个准信。” 高飞拍了拍眼镜的肩膀,抬头看了看黑压压的夜空:“天不早了,该找酒店休息了。明天,你和克莱尔一起走吧,这儿很顺利。” “嗯,我会去冀南。” 眼镜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转身向女儿走去。 距离十月饭店不远处,就是一个五星级豪华酒店,高飞四个人也没叫车,沿着人行道说笑着向那边走去。 在经过一条小巷时,走在最后的楼兰王忽然说:“你们先走着,我去买点东西。” 不等高飞回答,她就转身走进了小巷内。 眼镜目光闪动,刚要说什么时,高飞拍了拍他肩膀:“好了,你先带克莱尔去订房间,我在这儿等她就行了。” 第796章 伤心小巷! 走在最前面的高飞在经过小巷口时,就看到一个老头正从对面左拐走进去,现在天色还不算太晚,路上很多行人,他也没在意。 当楼兰王忽然停住说要去买点东西时,高飞意识到了什么,就让眼镜先走。 克莱尔就在身边,眼镜怕发生什么意外会伤害到她,再说只要有楼兰王在,好像就不会发生什么意外,所以他也没坚持什么,牵起女儿的手快步走向了酒店那边。 打发走了眼镜父女后,高飞再转身看去时,楼兰王已经不见了。 现在他明白了过来:那个老头很可能就是安归王‘变成’的,而且他在十月饭店门口认出安归王时,楼兰王也认出了她。 高飞能够识破安归王的真身,凭着是她身上那股子独特的体香,他不明白楼兰王是怎么发现她的,难道是直觉? 小巷内也有不少的行人,大部分还是喝多了的俄罗斯醉汉,手里拿着酒瓶子跌跌撞撞的,要不就向经过身边的异性吹口哨说着下流话,要不就高唱民歌,反正看起来很自在。 高飞却没有看到楼兰王,也没有看到那个老头,这才眨眼间的工夫,俩人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十月饭店周围的建筑,大部分都是上世纪一二十年代的古建筑,有的还是十九世纪的,小巷很窄,也很深,最多也就是供一辆汽车行过,两旁也没什么正规的街灯――总之,如果拍一部民国时期的电影,来这地方就可以了。 小巷并不是直通通的一根,走进五六十米远后,就出现了一个小十字路口,再往前走不远,又是一个十字路口,这一片的街道就像一个大蜘蛛网,密密麻麻的,外地人来这里面别说是找人了,自己没有迷失方向就不错了。 高飞无法肯定楼兰王去了哪根小巷道,只好加快脚步向深处走,每经过一个路口时,都会停下左右张望几眼,或者问个看起来还算清醒的行人,有没有看到一个老头和个瘦高个女人经过。 他问了好几个人,都说没见过,就在他左右看时,一个穿红色皮大衣的金发女郎说她看到过,去她身后的那条更窄的小巷中了,还热情的非要带高先生去找那俩人。 俄罗斯都市女郎的热情让高飞很感动,接连说了好几个思巴思吧(俄语是谢谢的意思)。 高飞跟着她快步走了几分钟后来到了一扇小门前,恰好看到一个男人从里面走出来,醉醺醺的一把搂住女郎,右手就伸进她衣服里,说着他好想骑在她身上威武之类的话。 都市女郎没有生气,只是咯咯娇笑着欲拒还迎,还问他今天有没有带足够的钱。 高飞这才知道,这俄罗斯女人原来是个暗娼,说带他来找楼兰王只是拉客的借口罢了,哭笑不得下也懒得和她一般见识,不顾她的娇声呼唤转身就走。 走了上百米后,高飞来到了一个小巷的十字路口,却发现这不是他进来时的那个路口了,前后左右的张望了一眼,顺势右拐走了下去,边走边埋怨楼兰王不佩戴手机,害他找不到人。 就像没头苍蝇那样在蜘蛛网似的小巷中转了足有半小时,高飞也没找到楼兰王,有些心烦的抬脚踢了下旁边的垃圾箱,本想回酒店的,却又放心不下,只好继续找下去。 楼兰王武功盖世,尤其是在这种无法展开大规模作战的小巷中,就算有几百人追捕她,结果肯定是全部死光光,唯独她活下来,所以高飞实在没必要担心她的安全。 高飞也不是担心她,而是担心另外一个人:安归王。 穆天涯死在高飞怀中时,他就发誓要铲平安归教,更要把安归王这个罪魁祸首斩为七八快去喂狗――可实际上,当他真正有机会面对安归王时,结果却是被人家悉心照料好多天,最后俩人还莫名发生了那种关系。 如果有人问高飞,还想不想杀了安归王为穆天涯报仇雪恨,他肯定会说想! 但如果真给他一个屠杀安归王的机会,他却不一定下得去手……连他自己也搞不懂,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但这种想法却真实存在着,要不然现在也不会为安归王的安全担心了。 “也许,我只想报答她在外蒙的救命之恩吧?等还了她那份人情,她的死活就和我无关了。” 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后,高飞重重叹了口气,加快了前行的脚步。 也不知道又走了多久,当高飞来到一个更黑的小巷口时,老远就听到了沉重的奔跑脚步声,他立即贴在了墙上。 几秒钟后,一个有些踉跄的身影从很黑的小巷中奔出,左转恰好经过高飞身边。 这儿很黑,根本看不清人的面孔,高飞却嗅到了熟悉的檀香味道,想也没想就伸手一把拉住那人的肩膀,猛地向怀中一带,右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受伤后匆忙逃命的安归王,只顾关注后面了,却没想到高飞会藏在这儿,猝不及防被他拽进了怀中,一惊之下屈肘正要向后撞去时,却听他说:“嘘,我是高飞!” 安归王向后捣出的动作,马上停顿,软软的靠在他怀里,哑声说道:“快,快走,她追上来了!” “走,跟我来!” 高飞拉着安归王就向前跑,刚跑了没几米就听她发出了一声闷哼,扭头看去才发现她左脚好像不敢落地。 “你受伤了?” “嗯,左脚被她踢脱臼了。” 安归王咬着牙的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高飞弯腰就把她横抱在怀中,发力向前狂奔。 向前跑一百多米,就是一个小路口,只要能在楼兰王出现之前及时转弯,相信就能躲过这一劫了。 被高飞横抱在怀中后,安归王下意识的双手搂住了他脖子,一双亮晶晶的眼眸看着他,有些发痴,还有些复杂,更多的却是一种从没有过的心安。 是那种一个孤独的旅人,在穷山恶水中跋涉半年后终于回到了家乡,躺在老母亲身边的那种心安,忍不住要闭上眼,美美的睡一觉。 高飞不知道安归王在看着他,只是拼力向前冲,终于跑到了小巷后,迅疾左转。 左转时,他急匆匆向后扫了一眼,随即松了口气:后面没人追来,看来楼兰王要想在这么复杂的环境下追上来,也不是太容易,要不然安归王受伤后也不能逃得掉。 高飞根本不知道,在他抱着安归王迅速左转时,一双明亮的眼睛就在那边小巷口,愣愣的看着他。 等他拐进小巷内后,那双眼眸的主人才慢慢走了出来,身材高挑,浑身散发着黑暗也遮不住的高贵,正是追杀安归王的楼兰王。 楼兰王并不像高飞那样,能从体香中认出安归王。 她能认出安归王,就因为安归王变成了一个老头。 如果安归王变成一个女人,哪怕是她本来的面目,楼兰王也肯定想不到会是她。 坏就坏在安归王变成老头,她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她的变脸神技冠绝天下,端的是变谁是谁,在变成一个老太太时,楼兰王只是对她起了疑心,却不敢肯定她就是安归王,她真不该再变成个老头的。 老头走路时,腰肢、臀部的扭摆曲度,会有年轻女人的神韵吗? 楼兰王那是什么眼神,什么观察力? 一个腰肢扭摆的很好看的老头,忽然出现在大街上后,别人也许没注意,但怎么可能会逃过楼兰王的眼睛。 更何况,楼兰王在停步告诉高飞说要买东西时,安归王就知道她已经露出马脚了,马上就开始风驰电掣的向小巷里奔逃。 楼兰王随即紧随其后。 也幸亏这一片老式建筑区域地形错综复杂,才能让安归王几次险之又险的逃过楼兰王的魔爪,泥鳅般的左跑右突,逃跑中几次变幻相貌――可没啥用处,她的相貌虽然能改变,可身上的衣服却不能换。 楼兰王就是死盯着她那身老头服装,紧追不舍。 经过大半个小时的追逐,安归王左脚脚腕被踢脱臼,幸亏她相当牙硬,强忍着疼痛依旧拼命奔逃,这才遇到了高飞。 其实,在高飞刚把安归王横抱在怀中时,楼兰王就已经追到了小巷口。 但她却没有追出来,只是愣愣的看着高飞抱着她向前跑了。 安归王明明是高飞的‘杀妻仇人’,楼兰王明明和他是一伙的,眼看今晚就能把安归王生擒活捉,他却救走了她。 这是为什么? 莫邪征东好像知道答案,她无法忘记在外蒙看到的那一幕,安归王骑在高飞身上,忘情的扭着…… 楼兰王站在原处,也不知道愣了多久,才轻轻咬了下嘴唇,抬头看了眼天上的星辰,辨别了方向后径自转身向相反的方向走去。 楼兰王没有受伤,如果要和三十个俄罗斯大汉对掐的话,她仍旧有绝对把握能在几分钟内,让那些人去上帝那儿喝茶去。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在走出这片小巷时,步伐却相当沉重,身心交瘁,有种尽快返回地下楼兰古城的寝宫,蒙头大睡一场的强烈愿望。 “她明明是你的敌人,你明明是我的驸马,可你为什么要帮她?为什么?就因为你和她之间有了那层关系吗?其实只要你愿意,她能给你的,我照样也能给你的……可是,你为什么从没有认真这样对待过我?” 一个喝醉了酒的俄罗斯醉汉,在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经过身边时,听到了她情不自禁的喃喃声,随即嘿嘿一笑,左手拿着酒瓶子,右手去抓她的肩膀:“美、美女,别伤心,他不稀罕你,我稀罕你,来……” 俄罗斯醉汉的话还没有说完,忽然就像风筝那样嗖的一声飞了出去,撞在旁边的街灯杆子上,接着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等他大骂着爬起来时,那个女人却已经不见了。 第797章 农夫和蛇! 娜塔莎今晚的运气一点也不好,全身上下只穿着一件红色皮衣在黑夜里站了大半个晚上,竟然没接到一个客人。 好不容易碰到个找人的家伙,把他连哄带骗的拉到门口了,那小子却又转身走了。 坏运气到这儿还不算完,本来相貌、身材各方面都不如她的莫尔尼娜,就在几分钟前被人包夜了,不大的房间内只剩下她一个人。 “唉,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也不知道黑鬼头要怎么折磨我。” 娜塔莎坐在窗铺上,右脚放在窗沿上,用手揉着被冻的发青的小腿,低低叹了口气,想到黑鬼头那凶神恶煞的模样后,又忍不住的打了个寒颤。 黑鬼头,是这片老区域的老大,掌控着所有的黄赌毒生意,娜塔莎和莫尔尼娜俩人,只是其中的一份子而已,每个月需要上缴三千美金,才能躲过折磨,才有可能攒点存款,希望能赎身。 这间房子里有两个窗铺,中间是一道布帘,这就是她和莫尔尼娜的‘工作场所’。 平时她们来客人后,只要把布帘一拉,就万事大吉了,根本不在意那边会不会听到――也许,客人们兴趣来了时,还会让她们俩人一起伺候呢,那样也多了些收入。 莫尔尼娜这个月的运气非常好,早在两天前就上缴了三千美金,今晚被包夜外出又是最低两百美金,下个月的任务又轻松了很多。 今晚,可娜塔莎到现在为止,手中才不到两千美金。 “希望黑鬼头今晚能玩的高兴,忘记了拿钱……” 娜塔莎刚念叨到这儿,房门就被人一脚跺开,两个身高马大的男人从外面晃着膀子走了进来,正是黑鬼头和他的跟班。 黑鬼头并不是黑人,而是一个白人,相貌还很清秀,和‘黑’字没啥关系。 他之所以叫黑鬼头,那是因为他心黑,手黑,连鬼都怕他尊他为头儿。 看到黑鬼头进来后,娜塔莎心中大惊,赶紧抬脚下地却没站稳,一下子摔倒了。 不等她爬起来,跟班就跳过来一把采住了她头发,拎小鸡似的拎了起来,狞笑着问:“娜塔莎,今晚可是交款的日子了,你可千万别说你还没有赚够!” 娜塔莎疼的泪水都淌下来了,却不敢哭泣只是哀求:“霍夫,麻烦你跟老板说说,再宽限几天吧,我、我还没有……”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霍夫抬手就抽在了她嘴巴上,恶狠狠的骂道:“臭表子,上个月就宽限过你了,你特么的还不知足?钱呢,拿出来!” “送、松开我,我去给你拿、拿钱!” 娜塔莎泪水横流,却仍然不敢哭出声,甚至还得笑。 黑鬼头最讨厌的就是女人哭了,几个月前就因为一个姐妹被折磨的受不了哭出声,被他按在水缸里活活淹死了。 “快去拿!” 霍夫抬脚跺在了娜塔莎的腿上,把她踢了个滚后却看也没看一眼,拿起窗上的枕头放在窗沿上,一脸谄媚的笑着对黑鬼头说:“老板,请坐下。” 嘴里喷着酒气的黑鬼头,打了个酒嗝坐了下来。 片刻后,浑身瑟瑟发抖的娜塔莎,从角落箱子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了霍夫。 霍夫打开抓起纸币粗粗点了一遍,报告黑鬼头:“老板,一千八百七。” “哼,臭表子。” 黑鬼头冷哼一声,右手食指勾起说:“娜塔莎,你过来。” “老、老板。” 娜塔莎被吓得牙齿咯咯大响,哆哆嗦嗦的走了过来,刚说出这几个字,黑鬼头劈手就是一拳,重重击打在了她心口。 娜塔莎惨叫一声,跪倒在了黑鬼头的双膝之间。 “抬起头来!” 黑鬼头大喝一声。 娜塔莎哭着抬起头,黑鬼头劈手就开始抽她嘴巴:“你特么的,才这点钱,老子养着你做什么啊,你怎么不去死!” 娜塔莎根本不敢哭出声,只是哀求:“老板,饶了我吧,老板……” “我饶了你,那你怎么不给我挣钱!” 黑鬼头又是一记凶狠的耳光,把娜塔莎直接抽倒在了地上,一脚踏在她脖子上正要接过霍夫递过来的皮鞭时,忽然就听到有人在门口说:“放开她。” ―― 听着高飞有力的心跳,安归王眼中痴迷的色彩越来越浓,真想就这样被他抱着跑一辈子,永远都不要停下。 不过她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楼兰王随时都能出现。 她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才勉强支撑到了现在,如果不是遇到高飞的话,相信她已经遭到楼兰王的毒手了。 慢慢的,她闭上了双眸,能听得出高飞的呼吸越来越沉重,速度越来越慢了。 抱着个人亡命的跑,是个大体力活,高飞就算身体再健壮,也不可能支持太久的。 更何况,他真怕被楼兰王追到。 他怕楼兰王追到,倒不是怕楼兰王会对他也下手,而是不敢让人看到是他救走了安归王,救走了他的杀妻仇人。 “他已经支持不了多久了,说不定那个鬼女人此时就在后面看着我们,时刻准备着等他筋疲力尽把我放下后,才会露面掳走我。我该怎么才能躲过这一劫?” 安归王心里这样想着,又睁开眼看着高飞的下巴,心中慢慢浮上一个念头:看来唯有把他挟持为人质,才能逼迫那个鬼女人――对,就这样做,如果她还不放过我,那大家一起死好了,黄泉路上不寂寞! 安归王暗中咬了下牙关,右手装做无力的从高飞脖子里滑落,搭在了腰间。 她腰里,藏着一把锋利的峨嵋刺,刺穿人体就像筷子插透豆腐。 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安归王想到这个主意后,对楼兰王的恐惧忽然一闪而过,甚至还盼着她快点出现……那样,她就会毫不犹豫的一刺,刺进高飞的腰眼! 安归王敢肯定,她格杀高飞后,楼兰王肯定会毫不留情的干掉她! 但那有什么呢? 和高飞一起死,本来就是她现在所渴望的。 至于她死后,安归教的大业谁来完成――死人,还会在乎这些吗? 右手慢慢莫到了腰间的峨嵋刺柄,安归王的心跳加剧,仿佛看到了高飞血溅当场的一幕,同时也感觉很好笑:呵呵,我就是《农夫和蛇》中的那条蛇吧?农夫救了蛇,却被蛇咬死了。嗯,唯一不同的是,我这条蛇会和农夫一起去死。 “放开她。” 就在安归王想到这儿时,高飞忽然停住了脚步,喊出了这三个字。 下意识的,安归王扭头看去,就看到在一盏昏黄的灯泡下,两个俄罗斯大汉正在欺负一个女人。 “你是谁?来照顾娜塔莎生意的吗?” 霍夫看到高飞的第一反应,就以为他是娜塔莎的客人。 不过他有些奇怪,这家伙怀里为什么还抱着个穿着男人衣服的女人? 接着,霍夫的眼珠子就是一直:高飞怀中的女人,太美了,他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女人! 如果这女人肯跟着老板干,老板肯定舍不得让她去接客,就让她专门来伺候兄弟们好了――哦,不,老板也不会舍得让她伺候兄弟们的,会自己享用。 麻痹的,这么漂亮的女人,为什么要留给老板用? 我能不能暗算黑鬼头,然后和这个女人远走高飞? 霍夫心中想着这些时,高飞已经抱着安归王走进了屋子里,来到了黑鬼头面前。 黑鬼头很听话,放开了娜塔莎,用力吞了口吐沫,指着他怀中的安归王喘着粗气说:“这个女人,我要了,你滚蛋!” 黑鬼头就是这一片区域的老大,只要他看上的女人,就没一个能逃得过。 不过他在这儿纵横这么多年了,却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就算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老头服装,那股子勾人魂魄的魅力,就算把他手下所有女人加起来也比不上的。 黑鬼头只顾盯着安归王眼珠子发傻了,却没看到高飞嘴角带起的冷笑:“哦,你要她啊,好吧,那就把她给你吧。” 说着,高飞松开了安归王,让她自己右脚站在了地上。 高飞这样软弱,配合,丝毫没有引起黑鬼头俩人的注意,在他们看来,高飞如果敢违逆老板的意思才是怪事呢。 安归王右脚落地后,马上就顺势坐在了窗沿上,抬头飞快的看了眼黑鬼头,娇柔软弱的楚楚可怜样子,让黑老板心中一荡,浑不知一只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 “小子,算你识趣,拿着这些钱,滚蛋吧!” 黑鬼头把娜塔莎交上来的那些钱,随手砸在高飞怀中,伸手就去搂安归王的脖子,吃吃笑道:“美女,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高飞能够主动上门送上漂亮女人,黑鬼头很高兴,要不然也不会给他赏钱。 高飞其实不喜欢杀人,但也不会阻止某些人自己找死,抬手接住黑鬼头砸过来的钞票,抱着膀子倚在了门框上。 “是吗?你真能保护我吗?” 安归王抬起左手,欲拒还迎的挡住了黑鬼头的胳膊,轻咬着唇儿飞了个媚眼:“可我不相信啊。咦,你的笑容怎么这么难看呢,嘴角还不住的抽啊抽的――啊,你心口怎么会有鲜血淌出来呢?” “什么?” 站在黑鬼头后面,目不转睛看着安归王的霍夫,听她轻叫了一声后,有些纳闷的走过去,还没有看清老板哪儿淌血,就觉得咽喉一疼! 一把泛着青色光芒的短刺,毒蛇吐信般的刺穿了他咽喉。 霍夫下意识的双手去捂,捂住了激射而出的鲜血,却没有捂住急速流逝的生命,喉头里发着嗬嗬的嘶响,慢慢跪倒在了地上。 随后,心脏被刺穿的黑鬼头,软软砸在了他身上。 刚才两个在娜塔莎面前,还天神一般存在的好汉,眨眼间的工夫就去见上帝了。 “好汉,你这样怎么能保护我哟。” 安归王吃吃笑着,右脚一挑,把黑鬼头的尸体挑到了一旁,看向了娜塔莎。 第798章 别逼我动手! 安归王在吃吃的笑着,可她的双眼里却没有丝毫笑意,就像万年的冰霜,闪着骇人的光芒。 亲眼看到不可一世的黑鬼头和霍夫,就这样被杀死后,娜塔莎肯定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直到安归王看过来,被她眼中那两把‘刀子’给扫过后,才蓦然清醒过来,随即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爬起来就向门口冲去。 为了自身安全,安归王不介意多杀个可怜的暗娼,右脚一抬就把娜塔莎绊倒在地,右手一甩,峨嵋刺就要飞向娜塔莎后心时,高飞及时说话了:“慢点!” 安归王右手顿了空中,扭头向他飞了个媚眼儿,笑吟吟的问道:“怎么,你是可怜她呢,还是看中了她?” 高飞微微皱眉,淡淡的说:“是,我看中了她。” 安归王一呆,随即明白过来:高飞不想她滥杀无辜。 “哼。” 冷哼声中,安归王右手一翻,峨嵋刺消失,还有脸色的笑容:“你这个人最大的弱点,就是太心软。你应该明白,让她活着,我们的危险就会增大一分。” 高飞冷冷的说:“是你一个人的危险,不是我们两个人。” 娜塔莎这时候也认出高飞,就是不久前她拉来的那个客人了,更意识到自己今晚能不能活下去,那就全靠高飞了,赶紧连滚带爬的爬到他脚下,双手抱住他的腿子,呜咽出声:“求求你,放过我,无论你让我做什么!” “别怕,没事了。” 高飞瞅了瞅地上那两具尸体,又看了看屋子里问道:“你和谁在这儿住?” “莫尔尼娜,哦,那是我的一个同行,我们一起住这间屋子的。” 娜塔莎看到生的希望后,也不敢再哭了,赶紧擦了把泪水解释道:“今晚她被人包夜了,明天才会回来――这两个人,是我们老板和跟班。” 随口嗯了声后,高飞把黑鬼头扔给他的前递给娜塔莎:“拿着这些钱走吧,我先暂时借用你房间一下。” 娜塔莎连声道谢,接过钱爬起来就向外走,走到门口后却又站住,转身可怜兮兮的望着高飞。 “怎么了?” “我、我无处可去,我老家在黑海边上,晚上没有飞那边的航班。” 原来,在这片区域被迫干暗娼的这些妇女,都是在来圣彼得堡旅游、访友或者出差时,被黑鬼头暗中绑来逼着接客的。 高飞刚要说那你去酒店啊,等天亮后再走时,才发现娜塔莎此时就穿着一身薄内衣,冻得哆哆嗦嗦的,她的大衣就被安归王坐在皮股下面呢。 “算了,你去那边窗上吧,反正等会儿我们就会离开。” 高飞想了想,指了指另外一张窗。 娜塔莎其实很想离开这儿,她真怕安归王杀了她,更何况屋子里还有两个死人。 可现在她真不知道去哪儿,她的身份证、护照等东西,都在黑鬼头那儿,就算这时候出去了,也无法在酒店住下,所以真能暂时留下来,心里默念着上帝保佑,关上房门,拉上中间那道布帘,爬上了莫尔尼娜的窗,用被子把自己紧紧裹了起来,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你倒是越来越心善了。” 安归王瞥了眼横在面前的布帘子,慢慢抬起了左脚,开始脱男式半高黑靴子。 她在脱鞋时,眉头微微皱了下。 “我来吧。” 看出安归王手上动作停住后,高飞就知道她脚上有些严重,坐在她身边抓过她的左脚:“是断了,还是崴了?” “你的才断了呢。” 安归王冷哼一声,低声骂道:“是被那个鬼女人给踢得,要不是我躲避及时,还有可能真断了――哎,对了,你和她是一伙的,你为什么要救我呢?” 在安归王说话时,高飞已经慢慢除掉了她的靴子,揪下了袜子,露出了一只白生生的脚丫。 安归王的脚丫很美很精致,就像一件艺术品,五根脚趾微微扣着,好像卧蚕那样可爱,脚趾甲是泛着健康的红色,皮肤滑腻就像凝脂。 幸亏高飞没有恋足癖,要不然看到这样美的一只脚后,说不定就会捧起来亲吻一番了。 但饶是这样,在看到这只脚后,他心里还是荡了一下。 安归王发现了他脸上的异常,下意识的向回一缩,却触动了被踢伤的脚踝,忍不住轻哼了声。 高飞这才回过神来,看向她的脚踝处:“乱动什么,接不上以后要是变成瘸子,可别怪我。” 脚踝已经肿胀了起来,透着微黑的红色,侧面明显的高出了一块,看来就是脱臼后的骨头了,也不知道安归王为什么这样硬气,伤成这样了还能坚持跑路,真是了不起。 “我变成瘸子,不怪你怪谁啊,谁让你这么晚才来救我的,哼。” 安归王就像个小女孩似的,娇嗔着说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了什么,俏脸微微一红,眼里浮上恶作剧的神色:“怎么样,我脚丫很好看吧?” 高飞实话实说:“嗯,是很好看,最起码比猪蹄好看。” 安归王没在意他的冷嘲热讽,腻腻的说:“那你想不想亲亲它?” 高飞嗤笑一声:“其实我更喜欢吃了它,如果加上酱油、大料等东西慢火炖一个小时的话。” “暴殄天物。” 安归王低低骂了声,忽然又问:“我的脚漂亮,还是她的脚漂亮?” “她是谁?”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是楼兰王吗?” 高飞想了想:“我没看过她的脚。” 当初在地下楼兰古城时,莫邪征东倒是在高飞面前脱光光过,不过当时高先生只顾看人家身材了,还真没有注意到她的脚。 安归王的声音充满了慵懒:“撒谎了是吧?” “爱信就信,不信拉到。” 高飞说到最后这个字时,双手忽然猛地用力。 随着咔吧一声轻响,和安归王的一声闷哼,脚踝复位。 “好了,问题不大,静养片刻就能复原的。” 高飞拍了拍手,站起身说:“她没追来,看来是找不到这儿了,你也算安全了。好了,我得回去了,还有事。” 安归王慢慢活动着左脚,眼神黯淡了下来,淡淡的问:“你就这样走了?” 不等高飞回答,她又说:“你就这样讨厌我吗?” 高飞停步转身,看着她说:“我要是真讨厌你的话,就不会救你了。” 安归王忽然又笑了,一双媚眼弯成了月牙:“那你说说,你为什么要救我?” 高飞马上回答:“上次在外蒙时,你曾经救过我一次,这次算是回报了。以后,咱们俩人就谁也不欠谁的了。还有,你最好天亮后就离开俄罗斯,我已经猜出你来这儿是做什么了。” 安归王紧紧抿了下嘴角,还是笑眯眯的,可笑容却僵硬了很多:“你猜出来那又怎么样?不错,我来这儿就是为了那东西来的,我必须得到它……想我走?呵呵,你以为你还了我的人情,这样一句轻飘飘的话,就能让我走?” “你不走,那我们就是敌人。” 高飞身子微微一弯,右手抬起时已经拿出了金蛇怪剑,剑尖指着安归王的心口方向,冷声说道:“别逼我动手。” “你以为你是我对手?” 安归王就像没看到剑尖那样,没有穿上鞋袜的脚丫,就在窗沿上一荡一荡的,好像一截嫩耦,淡淡的说:“你刚才也说了,咱们之间的账也清了,谁也不欠谁的了,你敢再拿东西指着我,小心我和你翻脸。” 高飞是个骄傲的人,自尊心很强,但他也算是个很理智的人,安归王的话让他有些受不了,却是实话,他的确不是人家的对手,假如此时动手的话,吃瘪的肯定是他。 高飞有种预感,就算他和安归王翻脸了,这女人也不会杀他。 至于为什么,他搞不懂,因为他就是这样想的,哪怕以后等到干掉她的机会,他下不去手。 难道,我已经很在乎她了? 看着安归王那只微微晃动的脚丫,高飞腮帮子鼓了鼓,随即否认:怎么可能呢,我刚才救她只是还她的账,我以后舍不得杀她,只是觉得她和莫邪征东一样,都是那种外表强大,实际上却很可怜的女人。 安归王眼角瞅着高飞,一会儿咬牙,一会儿又露出温和笑容,好像个傻子似的,就猜到他是什么心情了,抿嘴微微翘起了一丝得意的笑容。 这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的男人,她不会因为他而改变那些要做的事,但绝不会伤害他。 两人之间敌对却又亲密的复杂感情,安归王同样也能感觉得到,尤其是刚才被他抱在怀里时的那种心安,更是她此前没有感受过的,那么让她留恋,真想抛下一切,不管他愿不愿意都把他带走,远离这个纷扰的红尘。 时间仿佛静止了,就像高飞点在安归王心口的剑尖。 就在安归王胡思乱想时,高飞终于有所动作了,把金蛇怪剑抛在了她身边的窗上,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安归王下意识的看向那把宝剑,先是一愣随即醒悟了过来。 如果宝剑也算是一个男女之间定情物的话,那么这把金蛇怪剑就是安归王和高飞俩人的定情物。 当初俩人第一次见面时,她用这把剑刺伤了他,后来却又在外蒙时主动送给了高飞,他也始终带在身边。 现在,他却把金蛇怪剑留下了,这就证明他在用这种方式告诉她:从此之后,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丝毫牵扯! 安归王的脸猛地白了一下,低声喝道:“你什么意思?” 高飞没有回答,伸手打开了房门。 他想表达的意思已经够明显了,没必要再解释什么。 只要他跨出这个门,等下次俩人再见面后就是敌人了。 “高飞,你给我回来!” 安归王腾地一声下了窗,刚要追上去却忽然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身子软软的躺在了窗上,雄口剧烈起伏了起来,身子缩成了一团。 第799章 心已死! 高飞左脚跨出房门时,听到了安归王传来的闷哼声,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就看到她躺在了窗上,身子缩成了一团,就像犯了羊癫疯那样,不住的抽搐。 他在决定扔下金蛇怪剑时,就已经打定主意要把和安归王之间的复杂感情一刀斩断,大家以后‘专心致志’的做敌人,再不留情。 高飞以为他可以取舍得下,可在看到安归王忽然这样后,却想都没有想转身一个箭步就跳到了窗前,伸手去去扶她:“你怎么了?” 话音未落,高飞即将碰到安归王的右手,飞快的缩了回来,冷笑道:“哼哼,别和我玩这种小把戏了,你以为我会上当吗?” 安归王没有说什么,确切的是她根本说不出任何话,一张脸煞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紧闭着双眸和嘴唇,却能听到她咬牙时发出的咯咯声。 高飞攥了下拳头:“装,你就继续给我装。有意思吗,堂堂的安归王,用这种小手段来博取被人的同情,我都替你害羞。” 安归王猛地睁开眼,涣散的眼神中全是痛苦,颤声骂道:“滚、滚――你给我滚,谁让你回来的!” “哟,原来不是装的,真犯病了,是羊癫疯吗?” 高飞吓了一跳,赶紧把她扶了起来,安归王恶狠狠的推开他:“走,你走,我不用你管!” 高飞被推了个踉跄,差点被脚底下那两具尸体绊倒,刚要发火,看在安归王又虾米似的让在那儿直抽抽后,只能忍了:“喂,你到底怎么了?” 安归王提出一脚,踹在了他大胯上,算是回答了他。 “草,你以为老子稀罕管你呢,死了活该!” 高飞真烦了,抬脚就快步走出了房间,左转就向巷口走去,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到有强压着痛苦的申银声传了出来。 “唉,这臭女人是生我气,才不愿意让我管她的。” 高飞叹了口气,只好转身再次走进屋子里,随手带上了房门。 他已经决心要和安归王翻脸了,只是却无法眼睁睁看着她遭受某种痛苦折磨时,能无动于衷,快步走了过去,伸手去拉她:“你到底怎么了……” 高飞的手刚碰到安归王胳膊,她却忽然抓住他手腕,猛地向下一拉――高飞就趴在了她身上。 不等高飞反应过来,刚才看起来好像随时都会两脚一蹬的安归王,抱住他翻了个把他压在了身下,低头就吻住了他的嘴唇。 四片嘴唇相吻时,高飞再看向安归王,她眼里只有得意,还有浓浓的情域,哪有半点痛苦的意思? 原来你在骗我! 臭女人,我饶不了你! 高飞勃然大怒,张嘴刚要大骂,安归王的香舌就像一条小蛇那样,灵巧的钻进了他嘴里,一只手也迅速的伸向了他俩腿间―― ―― 一般女人在害怕时,总是习惯性的用被子捂住脑袋,仿佛这样就能躲过危险,娜塔莎也是这样,躺在窗上后就用被子捂住了脑袋,大气也不敢出一口,只盼着天快点亮了,她也好离开这儿。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仿佛听到了争吵声,也听到了开门声,随后、随后她好像又听到了最为熟悉的声音。 这种声音,是她在‘工作’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不过那个女人的声音要比她声音好听许多,也婉转很多,仿佛带有某种魔力,能让人在不知不觉间就能陷入疯狂。 他们在做那种事,守着地上两个死人? 娜塔莎被那种声音闹得心烦意乱,浑身燥热,忍不住用手指把被子勾开了一道缝,声音更加清晰了。 她没有听错,那种声音就是她百般讨好顾客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她很想看看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漂亮女人,在和男人做那种事时,会是一副什么样子,不过中间却隔着一道布帘,她也没胆子掀起布帘去偷看,只能再次把自己捂紧了。 那个漂亮女人发出的声音,不但让男人受不了,娜塔莎这种职业人在听了后,同样也受不了。 ―― 楼兰王静静的站在窗前,望着东方已经开始发白的天际。 整个晚上都快要过去了,高飞也没有来酒店。 他去哪儿了,又是做什么去了,楼兰王不想去想,在亲眼看到高飞救走安归王时,她就明白了什么:他对安归王,要好过对她。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我在你心里,还不如她?” “论相貌,我要比她漂亮,论功夫,三个安归王也不是我的对手,论关心你的程度――当初在得知你被陷在外蒙地下时,我可是几天不眠不休的寻找你下落。” “可是,你为什么还是放不下安归王?” 几乎是一个晚上,楼兰王都在想这几个问题,直到东边的天际出现朝霞时,也没想明白,慢慢吐出了一口长气,盘腿坐在了窗前的地板上。 她没有想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却下了一个决断:等销毁那枚生化炸弹后,她就会回到地下楼兰,到死也不会出来,不会再见他一面。 她让他给她当驸马,只是一个世人不知道的笑话,吹阵风就过去了。 心已死。 想明白这个道理后,楼兰王的心忽然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很快就进入了忘我的境界。 帮、帮帮,几声轻微的敲门声响惊醒了她,身子一长就从地上站了起来:“谁?” “是我,克莱尔。莫姑姑,你起来了吗?” “哦――你先等等。” 楼兰王来到门后刚要开门,却又转身走进了洗手间。 站在壁镜前,楼兰王望着里面那张面色焦黄的脸,狠狠的咬了下嘴唇。 那张脸上,有了明显的水渍,散发出腥臭的味道。 愣愣的看了片刻,楼兰王用毛巾塞住面盆下面的小孔,从身上掏出一包细盐撒在了里面,又打开水龙头放上了水。 高飞曾经说过,抹在脸上的姜汁,只要用盐水就能洗去,所以她随身都携带着一袋细盐,准备随时洗掉那些可恶的姜汁。 普通人用姜汁搓在脸上,最多也就是感觉一点点的不舒服。 但楼兰王特殊的体质,决定她不能沾上生姜,如果误服了生姜,就会出现很厉害的食物中毒现象,皮肤表层抹上姜汁,就会过敏,时间一长就会溃烂,流出带有腥臭气息的液体。 高飞几次嗅到的那种腥臭味道,就是来自楼兰王的脸上。 当初在英国伦敦西曼大酒店内,高飞‘嫌’她长的太漂亮,要用生姜汁给她易容时,楼兰王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不过在高飞的手碰到她脸上,那种情不自禁的轻柔动作,让她感受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被关怀感,最终鬼使神差般的任由高飞在她脸上涂抹了生姜汁。 楼兰王脸上在涂上生姜汁后不长时间,就发生了过敏症状,尤其是来到俄罗斯后,脸上开始向外渗那种带有腥臭气息的水渍。 莫邪征东美若仙人,比任何女孩子都珍惜自己的容颜,别说脸上会向外淌这种黄水了,就是抹上一丝烟灰她也会赶紧处理的。 可她却没有洗掉生姜汁,很固执,以至于皮肤过敏更加的厉害。 楼兰王没有制止自己的面部皮肤过敏,并不是说她嫌弃自己那张脸太漂亮,而是因为――舍不得。 她舍不得洗掉高飞亲手给她涂上的东西,或者干脆说,她怕洗去高飞轻揉她脸庞时的那种身心颤栗的感觉。 她高高在上,从没有哪一个人能像高飞那样,就像欣赏一件世间最珍贵的瓷器那样,轻轻抚摩过她的脸。 那种感觉,让她深深感受到了高飞对她的迷恋。 也许,高飞只是迷恋她仙子一般的外表吧? 不过这有什么呢,高高在上的楼兰王已经孤独太久,哪怕高飞只是迷恋她漂亮的外表,这对她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为此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何况小小的皮肤过敏呢? 所以楼兰王一直没有舍得洗掉脸上的姜汁,就因为那是高飞给她抹上去的。 女人从来都是一种无法琢磨的生灵,为了一种被安抚的感觉,宁可牺牲容颜。 这,算不上是痴情? 楼兰王不知道,高飞更不知道。 现在高飞还没有回来,昨晚他和安归王呆在一起,楼兰王在窗前傻傻的站了一整夜,窗外寒冷的天气不但让玻璃上结满了冰花,也冻裂了她那颗脆弱的心。 莫邪征东的心已经碎了,也就没必要再为了保留那种被安抚的温柔感觉,而任由自己皮肤恶化下去。 那个男人,已经不值得她做出任何的牺牲。 楼兰王呆望着镜子中的自己,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敲门声再次响起时,双手捧起一捧盐水,狠狠撩在了自己脸上。 盐水具有消炎效果,在碰到化脓的皮肤时会有种针扎的痛感。 楼兰王当然不介意这点痛楚,依着她坚强的神经,别说是针扎了,就算拿刀子割下她身上一块肉来,恐怕她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可是,当盐水被她狠狠撩在脸上,那种针扎的痛楚传来时,她的身子为什么猛地一颤,喉间发出了一声好像受伤野兽才会发出的低哼? 也许她洗的不是姜汁,而是把盐水当做刀子,在生生刮掉心中那层某人的温柔吧? 盐水不愧是姜汁的克星,几捧冷水撩上去用双手一搓,焦黄的颜色就逐渐消失,露出了楼兰王那有些莹白的雪肤。 低着头,用双手狠狠在脸上洗了十几下后,楼兰王抬起头再次看向镜子里。 镜子里那个面色焦黄,还有个大黑痣的脸不见了,换成了一张冷艳绝伦的俊脸…… 只是,在这张本来没有丝毫瑕疵的脸上,却有无数个小红点,就像昨晚天上的星星那样,看上去让人感觉不到它的美,只有一种暴殄天物的可惜。 “呵呵,其实这样子也很不错的。” 看着那张脸,楼兰王笑了笑时,外面房门传来砰的一声大响。 第800章 你不再是我的驸马! 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看重自己的脸蛋,甚至重过自己的生命,楼兰王也是这样。 身为中医圣手,她要想治疗自己脸上这些过敏的小红点,那绝对是易如反掌,只需涂抹几次她自己配制的化妆品,脸面肌肤就会重新恢复它的吹弹可破。 可她却不想治,她要让这些小红点始终呆在脸上,直到她化为一颗修罗胆。 她毁掉自己的绝世容颜,当做是她对凡人动情的最严厉惩罚。 所以她对自己的样子很满意,在笑了笑时,外面房门传来砰的一声大响。 有人用脚踹开了房门。 就像没听到那样,楼兰王依旧慢条斯理的做自己的事,拿起毛巾开始擦脸。 “那个谁,东儿,你在哪儿?” 门外传来高飞的声音,胆敢用脚踹开楼兰王房门的人,普天下好像只有这家伙了。 天亮后才回到酒店的高飞,和眼镜在酒店餐厅内等了半天也没看到楼兰王出现,就让克莱尔来敲门让她下去吃饭,卡诺维奇快要来了,还要去销毁生化炸弹呢。 克莱尔在门外等了十几分钟,也没看到楼兰王开门,只好回去告诉了高飞。 高飞当然不会担心莫邪征东会发生意外,只是――他却担心楼兰王会不会又去偷偷找安归王了? 于是他才来到楼兰王的客房,敲了几下门没有等到有人开门后,索性一脚踹开门走了进来。 套间的房门的是开着的,站在客房中就能看到里面没人。 难道她真去找安归王了? 高飞有些担心,拿出手机正要打给安归王时,洗手间的门开了,楼兰王从里面走了出来。 看到她后,高飞心里才松了口气,不满的问道:“嗨,你搞什么呢搞?克莱尔给你叫门叫了那么久你也不开,我还以为你死了――咦,你的脸怎么了?” 楼兰王抬手把柔顺的淡金色长发盘在脑后,淡淡的说:“你最多再等个四五年,我就会死的。” “咳,我不是那意思,就是口头语。” 高飞干咳了声,看着她的脸皱眉说:“问你了,你的脸怎么了,这么难看。” 楼兰王没有吭声,快步走进卧室,穿上了一件风衣走出来时,头上已经戴上了一顶灰色毛线帽子,嘴上也捂上了大口罩,几乎把整张脸都遮住了,垂着眼帘就向门口走。 “等等。” 高飞抢步上前,一把拉住她的胳膊:“你没听到我说话,问你的脸怎么了呢!” 楼兰王霍然扭头,摘下了脸上的口罩。 她这个突然动作,吓得高飞向后退了一步,真要说什么就听楼兰王语气阴森的说:“我的脸怎么了,难道你看不出?” 高飞一瞪眼,骂道:“有病啊你,我当然看到你脸上很多小红点了,我就问这些小红点是怎么回事!” 楼兰王冷冷的回答:“皮肤过敏。” “皮肤过敏?” 高飞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说昨天之前我怎么在你身上闻到一股子腥臭味呢,原来是你脸上散出来的。啧,啧啧,真是可惜,这么一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儿,竟然也会皮肤过敏,真是可惜,可悲,可叹。那个啥,你不是很会看病吗,干啥不搞点药膏抹一下?” 就像一个碎嘴女人,高飞唧唧歪歪的:“你可别这样子就出去。你皮肤过敏很吓人不是你的错,可你要是这样子出去吓人就是你的错了。快点,赶紧搞点药膏抹上。” 楼兰王冷冷盯着高飞,等他唧歪完了后才垂下眼帘说道:“我喜欢我现在的样子,你要是不喜欢那就分开走。” “放屁,鬼才相信你会喜欢你这幅鬼样子,呸。” 高飞呸了一声,正要再说时,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一拍脑门:“啊,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你?” “生姜汁!” 高飞说道:“你皮肤过敏,是因为我给你脸上涂了生姜汁,对不对?” 楼兰王没吭声,现在她最不愿意听高飞说话了,如果她真能狠下心来,真想让这家伙变成死人,再也无法说话。 “生姜汁并不适合所有人的皮肤,就像有人会对花粉过敏那样。” 高飞又开始说脏话了:“么的,你应该早就知道,你的皮肤对生姜汁过敏了吧,你……” 楼兰王忽然用一声尖叫,打断了他的话:“是,我早就知道我的皮肤对生姜汁过敏了,可我愿意,你管得着吗你!?” “你鬼叫个屁啊你!” 高飞被楼兰王这声突兀的尖叫给吓了一跳,梗起脖子瞪眼吼道:“既然你早就知道,那当初我在给你抹生姜汁时,你特么的为啥不告诉我?你傻啊,还是脑残了?” 莫邪征东牙齿咬得咯咯响,双眸中也好像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她也是女人,她也希望自己的一番良苦用心,能够被自己在乎的男人所能理解。 可高某人当前这态度――是理解人吗? 她为了享受他带给她的片刻真情流露,不惜发出容颜被毁掉的代价,可让人瞧瞧,这家伙都说了些什么啊? 他怎么没有被雷劈死呢! 依着楼兰王的骄傲,她当然不会告诉高飞说,她宁愿这样做就是为了贪图他片刻的温柔,打死她都不会说,因为她是骄傲的楼兰王! 上帝好像也看不下去了,被高某人的愚蠢给气疯了,抬手就在他脑子里打了一记霹雳。 然后,高先生脑海中忽然有一道亮光闪过,猛地想到当初他给她易容时,双手摩梭着她的脸,升起的那种感觉了。 原来,她没有反对,只是因为和我一样,很珍惜当时罢了――想通了这点后,高飞眼里的怒气慢慢消散,换上了愧疚,柔声道歉:“哦,这事儿都怪我,是我没有考虑到,那个啥,你总有办法能治好这些小红点吧?” 楼兰王淡淡的回答:“没有。” “我不相信。” “你爱信不信,不信拉倒。” “你肯定能治好,康纳妮娃那么古怪的病你都治好了,怎么可能治不好你自己的脸?你可是大神医。” “我喜欢我现在这样子,行不行?” 楼兰王有些不耐烦,说着就迈步走向门口。 高飞伸手拦住了她:“可我不喜欢。” 楼兰王冷冷横了他一眼,语气古怪的问道:“你喜欢不喜欢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别忘了我可是你的驸马!” 高飞理直气壮的回答。 楼兰王紧接着追问:“你既然承认是我的驸马,那你告诉我,你昨晚都去做什么了?” “我――” 高飞张口结舌,不知以对。 楼兰王双肩微微一耸,冷笑:“你以前是,但从昨晚之后,你就不再是了。” “唉。” 高飞叹了口气:“其实我以前,也没打算做你驸马。不管你信不信,我还是要说,昨晚我救下安归王,就是一时冲动。后来留下来陪她,是没有抵抗住她的引诱。我承认我这样做,是没原则的,不过我既然已经做了,要想再改变已经不可能了。” 高飞绝对是第一次向人坦白心迹,还是毫无保留的,这算得上一个奇迹了。 “至于你怎么想,以后又怎么处理我们之间的关系,都随你吧,毕竟我们不是一路人,永远也成不了苏北山和沈若萱――希望,希望你别再因为我,就和你自己赌气毁掉自己的容颜,那样不值当。” 高飞说完这番话,脸色好像轻松了许多,不等楼兰王说什么,就快步走出了房门。 酒店门口,眼镜把克莱尔的行李箱搬到了出租车上,砰的一声关上后备箱后,拍了拍双手转身看着高飞:“我们先走了,如果顺利的话,今天就能去了冀南。” “行,那预祝你们一路平安。” 高飞和眼镜握了下手,说:“刘小龙会去冀南机场接机,他会安排好一切的。到了那边后,带着克莱尔好好放松放松,享受一下父女的天伦之乐,嘿嘿。” 笑了笑,高飞看向了克莱尔:“克莱尔,别怕耽误学业,反正你现在是大学生了,学业也不是太紧。还是那句话,你想上那所学校都行,不管是华夏的还是国外的,叔叔都能替你办到。” “谢谢高叔叔,我昨晚和爸爸商量过了,也在网上查询过了,就在冀南念大学好了,那样我和爸爸也有个照应。” 克莱尔很开心,还开了句玩笑:“在冀南读书好处多啊,不但能随时见到你们,最起码去落日餐厅吃饭还不用买单呢。” “哈,哈哈,这倒是真的。就算你天天去吃,你能吃多少啊。” 高飞哈哈大笑时,两辆黑色的轿车驶进了停车场。 后面那辆车的车窗落下,卡诺维奇的脸露了出来,向这边摆了摆手。 眼镜看了那边一眼,给女儿拉开车门对高飞说:“好了,时间不早了,你也该去忙了,走了!” “冀南再见。” 高飞挥了挥手,向后退了几步。 眼镜上了车,在关上车门后对女儿笑道:“那家伙这么喜欢你到冀南,肯定在打你的主意。” 克莱尔一愣:“打我的主意?你、你是说,他要追求我吗?” “不是这意思,他肯定希望你在学业有成后,能去他公司打工啊,要不然刚才在下来时,他也不会让我劝你,最好是改度经济系了。唉,这人的老板嘴脸太丑陋了,想让我们父女都给他扛活啊。” 在眼镜那恨恨的叹气声中,出租车缓缓驶出了停车场。 高飞可不知道眼镜已经识破了他的心思,目送他们的车子离开后,施施然的走到了卡诺维奇面前,开始问候人家老婆:“卡诺维奇先生,尊夫人昨晚还好吧?” “好,很好,一切终于回到了正常,说起来我要真感激高先生。” 卡诺维奇一脸诚挚的感谢,问道:“高先生,你的那位女助手呢?” “她啊?” 高飞转身向酒店看去,就看到楼兰王走出了大厅:“那不是来了么。” 第801章 修罗的特殊体质! 还是向昨天那样,高飞和楼兰王同坐一辆车子。 两辆黑色轿车一前一后的驶出了停车场,沿着大路向北疾奔。 刚才上车前,卡诺维奇就说了,那边有个军用飞机场,看来是要乘坐军用飞机,去藏有生化炸弹的地方。 楼兰王的脸,已经重新恢复了焦黄的颜色,黑痣也沾上了,不过却没有了那股若有若无的腥臭怪味,看来她是用她自己的法子易容的。 她曾经说过她不懂易容,但只要她肯去学,去做,势必会比别人做的更好。 高飞知道,楼兰王之所以重新恢复病恹恹的样子,就是为了不让卡诺维奇生疑,绝不是因为他那番话就改变了主意。 俩人仍然并排坐在后座,只是都能察觉出双方之间好像多了层看不到的隔阂。 高飞已经说出了实话,他从来都没有把自己当做是楼兰的驸马,也不想和莫邪征东成为苏北山与沈若萱,那么俩人之间就再也没必要纠缠在一起了。 他们就像塔克拉玛干沙漠下面的楼兰古城,与当今这个文明世界一样,根本不是一个世界上的人,这次合作完毕后,相信以后就再也没见面的机会了。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莫邪征东会在地下楼兰,等待她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到来,而高飞呢,则要专心做生意,他们的这段纠结,就是一段梦。 梦醒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两个人分别注视着两侧车窗外的路边景色,直到车子驶出市区,来到一个挂有‘军事禁地’警告牌的军用飞机场,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车子缓缓停在了机场门口,一队全副武装的俄罗斯军人马上就围了上来,仔细检查了两辆车子后,才抬手放行。 车子直接驶到一架小型客机下面,卡诺维奇当先下了车。 等高飞俩人也下车后,两辆轿车立即掉头原路返回。 “高先生,没有忘记该带的东西吧?” 卡诺维奇隐晦的提醒了一句。 他所说的东西,就是指生化炸弹的另一枚钥匙。 看了眼楼兰王,等她缓缓点头后,高飞抬手打了个响指:“一切准备妥当。” “好,请登机。” 卡诺维奇做了个登机的手势后,率先走上了舷梯。 飞机内的空间不大,但里面装潢的却很高级,就像一间小型会议室,有真皮沙发,冰箱彩电啥的,很舒服,最后面的两个座椅上,做着两名神色冷峻的俄罗斯军人。 舷梯被摆渡车拉走后,飞机马上就启动,沿着跑道呼啸着升入了高空。 卡诺维奇抬手看了下手表,说道:“大约一个半小时,飞机就能降落,不过还得需要半小时坐车。” “明白。” 高飞抬手捏了捏嘴唇上的小胡子,随手拿出手机开始玩游戏。 楼兰王却闭上了眼。 卡诺维奇也没再说什么,让人给1高飞俩人端过两杯咖啡后,就去了后面。 飞机平稳的飞行,过了半小时后高飞张嘴打了个哈欠。 昨晚安归王有些失去理智,一副吃了这顿就没下顿的样子,明明已经累成了一滩烂泥,可还是不停的骚扰高先生,搞得他很火大,一生气变成了岛国人:一夜七次郎。 昨晚付出那么多后的后果,就是等高飞醒来后才发现安归王已经走了,那个叫娜塔莎的暗娼也走了,就他自己四仰八叉的躺在那儿,身无寸缕的很孤独,很疲倦的样子,这时候困了也很正常。 只是他刚闭上眼,楼兰王却说话了:“还记得在伦敦时,我曾经和你说过的那些话吗?” 高飞眼珠子动了下,却没有睁开眼睛:“记得。” 楼兰王说:“其实,我有些话没有说完。” 高飞又说:“我知道,那时候我问你来着,你不说。” “我觉得,现在是说的时侯了。” 楼兰王睁开眼,侧脸看着高飞,清澈的眼眸中没有一丝情感:“苏北山结婚后变成了不是男人的男人,不是他自己愿意那样做的,而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当初苏北山在向高飞坦言他是太监时,曾经说是因为沈若萱死了,他不想再招惹别的女人,所以就挥刀自宫了,以这种惨烈的方式来证明,他爱沈若萱有多深。 高飞很佩服老苏,觉得他比绝大多数功能齐全的男人,都很爷们。 在伦敦时,楼兰王也说过这件事,只是高飞追问时,她却又卖关子不说了。 现在没人逼迫她,她却又主动说了。 高飞很清楚,莫邪征东主动告诉他,就是因为他们俩人以后再也没机会见面了,算得上临分手之前,再行行好解除他的疑惑吧。 高飞的心情莫名沉重了起来,也睁开眼看向了楼兰王。 四目相对时,楼兰王说:“我们莫邪家族的女人,都具备特殊的阴寒体质,每个女人的左肋下,都会有一个美女脸型的红色胎记。这个胎记,就是修罗的主要特征。因为我们体质天性阴寒,所以要比你们正常人都需要补充阳气。” 高飞点了点头:“哦,看来你们那儿有七颗太阳,也是因为这个了?” “有其中的因素,但不是完全是,因为当时我们的祖先无法锻练出一整面的银镜。” 楼兰王端起案几上的咖啡,轻轻抿了一口后接着说:“《黄帝外经》上写着,除了天地之间的阳气外,最盛的阳体就是你们世间的人,尤其是男人……你懂得。” 我不懂呢,你说的男人的阳体,是不是指男人那个功能? 如果是放在昨天之前,高飞肯定会这样说,现在却只是点了点头。 楼兰王轻轻转动着杯子,眼里带着无奈的苦笑:“莫邪家族的女人为了补充不足的阳气,只好拼命的找男人――这,也恰好符合了佛教中所说的修罗道中女子,个个生性奇淫的说法。” 高飞有些奇怪:“你们不是不能找王室之外的男人?” 楼兰王淡淡的说:“那是一代楼兰王看王室祸害百姓太多,最终才立下了这个规矩。” 往前推很多代之前,莫邪家族的女人为了抵抗自身的阴寒体质,就不停的去祸害男人,结果很多男人最终都脱阳而死,最好的结果就是变成了再也无法同房的太监。 莫邪王室女人对百姓的祸害,激起了臣民们的激烈反抗,无数死了丈夫、儿子和老爸的人们,群情激愤的联合了起来,围住了王宫准备推倒这个邪性的王室。 那一代楼兰王见状不妙,为了平息民愤,当场就把几个夜御数男的猛女推了出来,当做替罪羊咔嗒掉了,然后又为后世子孙立下了一条严令,那就是王室中人只能‘自我消化’,绝不能出去祸害百姓! 就是从那一代起,历代楼兰王只能嫁给自己的族弟,或者亲兄弟。 万幸的是,因为莫邪家族的基因体质都很古怪,他们近亲结婚也不会生出弱智儿。 经过数百年的延续后,历代楼兰王和地下楼兰古城中的臣民,也都适应了这个‘政策’,直到沈若萱的出世。 沈若萱长大后,根本不想嫁给自己的族弟,毅然放弃了楼兰王之位,离开了古城,遇到了当时正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附近出差的苏北山。 沈若萱在离开地下楼兰时,按照祖制,接受了相当残酷的‘惩罚’,第一条就是把她的绝世容颜给毁了。 但饶是这样,来到世间的沈若萱,依旧是当世一流美女,把苏北山是迷了个一塌糊涂,俩人幸福的同居在了一起,第二年就生了沈银冰。 有个在私生活中生性奇淫的老婆,老苏当然是夜夜耕耘不休,很快就脱阳了个鸟的变成太监了,这才是在沈若萱死后,他从来没有碰过女人的真正原因。 其实他根本没有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伟大,为了殉情就挥刀自宫,实属无奈而已,当时还把高先生感动的一塌糊涂,打心眼里敬佩老苏对爱情的忠贞…… 沈银冰作为凡人的骨血,基因有了质的改变,她再也不用像她母亲、姥姥和姨娘们那样,靠吸取男人阳气来过活了。 不过她肋下的美人脸胎记却留了下来,当初老实和尚在看到她的第一面,就从她相貌上看出她是一个修罗了,所以这才告诉了方小艇。 同样,在老实和尚意外看出沈银冰是修罗后人时,楼兰王也派人查到了她。 看她在外面生活的那样自在,莫邪征东就开始羡慕人家了,这才发誓要做第二个沈若萱,为了子孙后代,一定、必须得找个凡人。 当然了,楼兰王在锁定高飞这个牺牲品时,还知道了另外一个改变自身古怪体质的方式:那就是找到全套的《安归经》,里面就藏着莫邪家族最需要的答案。 “事到如今,我也没必要瞒你了,当初我让你当驸马,除了想祸害你,自己有个健康的孩子外,并不是太在意你。” 楼兰王说完这些,放下已经发凉的咖啡杯,淡淡的说:“我告诉你这些,不是因为爱上你了,舍不得你变成第二个苏北山,我只是把你当做了朋友。沈银冰是修罗后人,身上具备着一定的修罗特征,但她不会害你的。只要你愿意,就可以娶她。” 就像听了一个神话故事那样,高飞满脸的不信,喃喃的说:“原来是这样,我总算明白我妈、她为什么强力反对沈银冰和我来往了,原来是那个老贼秃从中捣鬼。” 楼兰王盯着咖啡杯,面无表情的说:“你母亲是为你好。如果我也有一个你这样的儿子,我也会这样做的。” “占我便宜?” 高飞翻了个白眼,看出楼兰王的确没有占他便宜的意思,悻悻的耸耸肩:“其实,你本不该对朋友说这些的,这是你们王室最大的秘密。不过也幸好你良心发现,没有把我勾搭上窗,要不然我就惨了。” 楼兰王无声的冷笑一声,闭上眼不再说话了。 第802章 已经绝望! 在佛教中,宇内有六道,世人是六道中的人道,今生是个大善人,死后就会去天道,如果这辈子总是做些挖绝户坟,踹寡妇们的破事,那死后就会去畜生道。 六道中,修罗道处在天道和人道之后,他们的男人生性好战,女人生性奇淫,整天就仰着身子琢磨怎么玩男人――所以,女修罗在和尚们看来,就是万恶之首,就像动物界中的蛇儿那样,只要有空就在那儿纠缠。 这也是世人为什么说蛇儿也是生性奇淫的原因,其实它们因为特殊的阴寒体质,用这样的方式来驱寒罢了。 地下楼兰古城的莫邪家族,体质就是这样的阴寒体质,就像蛇儿那样需要用那种方式来抵抗阴寒,特征又与佛家所说的修罗道人完全相符,他们不是修罗道人,又能是什么? 高飞明白这个道理后,也没在意楼兰王的冷漠态度,又关心的问:“如果你始终在和很多男人胡搞,那你是不是就能长命百岁……” 楼兰王睁眼,眼中闪过一抹骇人的犀利:“你再敢说这样羞辱我的话,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高飞一脸的认真:“我不是那意思,我就想知道是不是这样。” 看出高飞不像是在撒谎后,楼兰王这才低声说:“应该可以活很久吧,要不然当初祖先也不会定下那条祖制了。” “你肯定不会这样做的,你是那么的冰清玉洁。” 小小拍了楼兰王一个马屁后,高飞又问:“《安归经》中,真藏有让你们能解脱的秘密?” 莫邪征东沉默片刻,才说:“两千多年前,我们祖先莫邪宁荣和楼兰公主凌玉在跟大萨满学艺时,我们祖先偏重于武学,凌玉公主则是精通旁门左道之术,尤其擅于下毒、解毒,易容变形等。” 莫邪宁荣学艺下山后,楼兰国内已经瘟疫盛行,凌玉公主已经去了中原,准备把大汉江山搞个天翻地覆,光复楼兰。 后来凌玉公主死于发动大瘟疫前夕,安归教从此直到蒙古人当皇帝,就此一蹶不振。 而莫邪宁荣则致力建设地下楼兰,历经上千年后才算终于完成了心愿,在大沙漠下建起了一处地下桃源。 也正是莫邪宁荣的大功劳,所以楼兰人民始终奉她的子孙为王。 她的后代,也传承了她的绝世武功,一代代往下延续。 不过,莫邪宁荣传下来功夫,让后人们的基因慢慢发生了变化,体质奇阴,只能像女修罗那样靠和人那个啥来抵抗。 为了能够解决特殊体质的痛苦,每一代楼兰王在练习绝世武功的同时,也精研医道,希望能从医道中找出改变这些的法子。 可惜列代楼兰王都没能在医道中找到,倒是个个变成了神医――后来,某代楼兰王就想到了和老祖莫邪宁荣一起学艺的凌玉公主。 据传,当初凌玉公主拒绝学习大萨满的绝世武功,就是看出在多少代之后,这种功夫会改变人的体质,变为阴寒(就像总是吃转基因食品,多少代后人的基因就会有所转变那样),为此还劝说过莫邪宁荣,只是好意没有被采纳。 大萨满就她们两个徒弟,俩徒弟的感情有很好,为了给师姐解除后顾之忧,精通岐黄之道的凌玉公主,就研制出了一个可以改变这种悲惨传承的方子。 只是,不等莫邪宁荣潜心学习,楼兰就被大汉将军霍去病攻破,凌玉公主下山复仇,从此死在了中原,再也没机会见到过莫邪宁荣。 凌玉公主死前,把她所精通的绝技,全部藏在了四本《安归经》内,其中就包括能改变莫邪家族后人特殊体质的方子。 “《安归经》内藏有可以解决莫邪家族体质问题方子的消息,在楼兰古城内唯有大祭司知道。按照大祭司的祖制,唯有在当代楼兰王油尽灯枯时,才会说出来。他们这样做,就是担心楼兰王会靠自身武功外出寻找《安归经》,那样势必会在世间惹起一番滔天巨浪。” 楼兰王苦笑了一下,声音更低:“本来,我要是没有决意要让你当驸马,大祭司眼看再也无法保住楼兰王室血统的纯正,他是绝不会把这个消息提前告诉我的。” “《安归经》内,真藏有能改变你们命运的方子?” 听的有些入神的高飞,有些不信的摇了摇头。 “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也会努力去寻找全套《安归经》的。” 楼兰王眼里闪过一抹坚毅的神色,但很快就黯淡了下来:“随着外蒙蒙戈尔的那场大地震,老实和尚死在了地下,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从此再也不能重见天日,这个本来就渺茫的希望,也是彻底断绝了。” 既然莫邪征东舍不得祸害世人,又无法找到全套的《安归经》,那么她也真没必要再留在人世间了。 高飞又好死不死的伤了她的心,她这才打定主意回去――等死。 看到楼兰王眼神落魄,高飞有些不忍,慢慢伸出右手放在了她左手手背上。 楼兰王左手向回缩了一下,就不再动,任由高飞抓起她的手,却扭头看向了舷窗外。 楼兰王的手很美,皮肤很细,光滑,却没有一般女孩子该有的温滑,冰凉没有丝毫温度,如果是闭着眼的话,你会怀疑莫到了一条蛇。 双手握住楼兰王的左手,高飞低声说:“也许,老实和尚那本经书能随着地下大水冲出来。你不该放弃希望的,我也可以帮你……” 楼兰王摇头,打断了高飞的话:“我不需要你帮,你也没必要安慰我,我现在对能否活多久已经不在意了。当前最大的希望就是销毁天堂病毒,然后回到楼兰接受祖制的安排。” 高飞张嘴正要说什么,机舱上方却传来了空姐的甜美声音,提示飞机马上就要降落了。 楼兰王缩回了手,手掌紧攥着,指甲几乎要刺穿掌心。 高飞知道她已经决定了,心中叹了口气,系上了安全带。 他很清楚,昨晚他和安归王的苟合,彻底伤透了楼兰王的心,使她绝了最后一丝希望。 不过这能怪他吗? 试问天底下,有几个男人能抗住安归王那样的女人? 今早还能站起来,这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再说了,高先生也压根没想到要和莫邪征东发生那种关系,尤其是在听她说完这些话后,就是打死他,他也不想变成太监了。 活到28岁就会孤独的死去,也许就是历代楼兰王的宿命吧。 高飞却不清楚,楼兰王每恐惧一次,就会激发被她压在心底的极度阴寒,脸色变黑,寿命受损变得更短。 莫邪征东也没打算把这些告诉他,每个人都有权利保守一些秘密的。 飞机在沉默中安全降落,机身一停稳,卡诺维奇就从后面走了过来,请高飞俩人下飞机。 站在机舱口,高飞向前方远处望去:一望无垠的雪地荒野,除了机场内几座简陋的建筑外,就再也看不到任何建筑物了,好像来到了满目苍凉的蛮荒时代。 飞机下面停着两辆披着伪装的军车,卡诺维奇请高飞俩人上了后面那辆车。 他们刚坐下,前面副驾驶上那个军人,就一言不发的递过来一个黑色的眼罩。 高飞清楚,人家这是不想让他们看到行走路线,毕竟能够藏着生化炸弹这样的军事基地,绝对是特级保密的,所以也没啥意见,把黑色眼罩戴在了眼上。 路不怎么好走,在出了机场后,车身就不断的颠簸。 每一次颠簸,高飞都会和楼兰王的身子碰一下。 其实,依着他们自身的本事完全可以稳住身形的,但他们都没有这样做,看来他们好像很享受这种不断碰触的感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车子才停了下来,车门打开,有人替他们拿走了眼罩。 高飞下车,四处打量着,就看到四周远处全是森林,周围有高大的围墙,上面撤了电网,背着步枪的俄罗斯军人,在上面来回的巡逻。 围墙下面是块比足球场还要大的空地,一侧停着很多军车,另外一侧却是篮球场地,看来这儿是军人们休闲放松的场地。 后面是城堡一样大门,前面是一排低矮的房子,全是钢筋混凝土制成,每隔五六米就是一个荷枪实弹的军人,其中两个手里还牵着两条大狼狗,不断的向这边轻吠着。 一个肩膀上扛着少将军衔的俄罗斯军人,带着两个手下快步走到了卡诺维奇面前,挥手敬礼。 卡诺维奇和他握了下手,在那儿叨叨了片刻,才冲高飞他们挥了挥手,跟着少将走向那排低矮的建筑。 来到门前时,马上就有两个军人走过来,用先进的扫描仪器搜身,连卡诺维奇没放过。 确定他们是安全的后,那扇厚度足有十几厘米的铁门,才缓缓的滑向了一旁,露出了一条三米多长的缓坡。 这片建筑外形低矮,里面却大有文章,顺着缓坡行向下走去,能看到一条条通往别处的巷道,每个巷道口都有两名军人把守。 下了缓坡后,就没有人再说话了,耳边只想着皮鞋砸在地上的咣咣声,能传出老远,也不知道这条缓坡最终能通向哪里。 高飞目不斜视的盯着前面的卡诺维奇,走了足有十分钟后,才来到了一面水泥墙前,少将在墙上按了一下,水泥墙裂开,出现了一个电梯。 这次,只有少将,卡诺维奇和高飞俩人走了进去。 在电梯合上时,高飞看了眼少将身边的电梯楼层指示器,上面最大的负数是33。 也就是说,这个电梯最深能下到地下的三十三层。 电梯上方的数字快速跳动着,直到出现33这个数字后,才轻轻一顿,两扇门缓缓打开了。 外面是一条干净的走廊,就像医院走廊那样以白色为主色,不断有身穿白大褂的军人走过。 第803章 你别过河拆桥啊! 这个外表不起眼的军事禁地,其实就是个武器研制基地,而且还有可能是研制生化武器的,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的人。 高飞跟着卡诺维奇走出电梯后,转身向右走去时向后看了一眼,发现后面的走廊很深,慢弯形的根本看不到边。 走廊中不时走过穿白大褂的人,不过这些人在看到少将时也没做任何动作,就像大街上互不相识的行人那样,脚步不停的走自己的路。 出了电梯走了大约七八分钟后,少将停在了一扇精钢打制的门前,拿出磁卡在门侧扫了一下,又摘下帽子把双眼凑在一个扫描仪上,接着叮当一声脆响,门开了。 精钢门后的空间很大,足有百十个平米,最中间有个钢架,上面横放着一枚比麻雀导弹还要小几倍的炸弹,莹白色的灯光照在炸弹身上,发出清冷的光辉。 这就是楼兰王要找的那枚生化炸弹了。 少将对卡诺维奇低声说了句什么,等他点头后才快步走到钢架面前,点了上面一个按钮,随着轻微的摩擦声传来,弹身缓缓裂开一个长方形口子,慢慢升起了一个钢三角。 钢三角正中位置,有个类似于钢化玻璃杯子的东西,杯子里盛放着一些幽蓝色的液体。 “高先生,这就是你要找的东西。” 卡诺维奇抬手指着那个‘杯子’,说道:“要想打开钢三角架,必须得用两把钥匙,如果没有钥匙擅自打开的话,就会损坏病毒的保护体,造成病毒泄露,我们只有一把钥匙……” 卡诺维奇还没有说完,楼兰王就拿出了一枚钥匙,正是高飞从苏樱那儿抢来的那把,上面刻着136三个数字。 少将看了眼楼兰王,也拿出了一把钥匙。 他的这把钥匙上,也刻着三个数字。 高飞接过楼兰王手中的钥匙,走到炸弹面前,在少将的轻声指点下,顺利插到了锁孔中,在上面的微型键盘上输入了那三个数字,然后后退了一步。 在少将的大力合作下,取出病毒的过程很顺利,就像去超市买东西那样,就是路途远了点而已。 高飞拎着装有病毒的密码箱来到地面上后,轻轻松了口气。 说实话,他对‘地下工作’在精神上已经有了条件反射的厌恶,如果有可能的话,以后他连小区地下室也不想去。 再次坐上军车后,高飞把密码箱交给了楼兰王,然后戴上了眼罩。 出了军事禁地后,再次来到了那个处在荒野中的军用飞机场,他们这才被摘下了眼罩。 刚下车,卡诺维奇就笑着迎了上来,伸出右手:“高先生,这次我们直接去莫斯科。” 高飞曾经答应人家,等拿到病毒后会去莫斯科给他那个好朋友看病。 “嗯,好的。” 高飞也没废话,松开卡诺维奇的手后就向飞机走去。 楼兰王一声不吭的跟在他身后,刚走出两步却被卡诺维奇拦住了:“莫女士,我有几句话要讲。” 楼兰王淡淡的说:“你说。” 卡诺维奇一脸的抱歉神色,对高飞解释道:“因为我那个朋友身份有些特殊,不能见太多的无关人员,所以只能请高先生一个人去。至于莫女士――你可以选择去圣彼得堡,也可以去莫斯科,可你不能跟我去见我朋友。” 老卡以为,高神医的徒弟楼兰王都那么牛叉,那么他本人肯定更厉害了,完全没必要把楼兰王带着去,只要他自己去就可以了。 老卡哪儿知道,高神医这个神医对中医可以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楼兰王才是‘中医不败三人组’中的顶梁柱。 现在,他却不让楼兰王跟着去见他那个朋友,高飞就有些傻眼:“啊,你让我自己去?” 卡诺维奇还没说话呢,楼兰王就很痛快的对他说:“好,那就高神医自己去吧,我恰好有点私事要做,你派人把我送到机场就行了。” “不行,你不去,我也不去!” 高飞赶紧反对。 卡诺维奇眉头一皱,正要说什么,高飞又抢先说道:“你要是不让我徒儿跟着,我是决计不会去莫斯科的。” 说完,他又不满的瞪了楼兰王一眼,意思是说:你这是过河拆桥呢,我帮你拿到病毒了,你却又不管我了。 楼兰王没有说话,只是抬眼看向了天空,意思是说:我没兴趣给谁看病,你要是不愿意去,到了莫斯科后可以找机会偷偷溜走,反正他们也拦不住你。 如果没有和卡诺维奇商议好,为了化妆品要在俄罗斯打开市场,高飞当然没兴趣给谁看病,早就找个机会闪人赶紧回国去见他儿子了。 为了提醒楼兰王不能过河拆桥,高飞只好说:“卡诺维奇先生,我徒弟必须得跟在我身边,一来是考察一下莫斯科的化妆品市场,二来就是她能在我给人看病时打打下手。” 他在说到‘化妆品’这三个字时,特意加重了语气,就是提醒楼兰王:咱们唯有给他朋友看病,我的化妆品才能有希望打开俄罗斯市场。 楼兰王紧紧抿了下嘴角,不再说什么了。 卡诺维奇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却带有了疑惑,开始怀疑他的本事没有楼兰王大了。 高飞晒然一笑,到背着双手昂起了脑袋,摆出了一副杏林宗师的风采。 犹豫了片刻,卡诺维奇抬手对楼兰王做了个请的手势。 飞机平稳的起飞后,高飞用眼角扫了眼后面的卡诺维奇,低声埋怨楼兰王:“喂,莫邪征东,你也太不仗义了吧?” 微微合着双眼的楼兰王,淡淡的反问:“我怎么就不仗义了?” 高飞呲了下牙,恶狠狠的样子:“都说挡人财路,就如杀人父母!你要是不帮我打开俄罗斯市场,那就是挡我财路,我……” “我累了,要休息,不想听人叨叨。” 楼兰王微微侧脸,不再搭理高飞。 高先生嘴巴吧嗒了几下,只好拿出手机开始玩游戏。 ―― 平北的北海市,是一个县级市,坐车出了市中心向南走三十多里,就是大涌山。 大涌山既是一座山的名字,也是一个小镇,坐落在群山之间,全镇大大小小四十个多个村庄,只有三万多人。 北海市的经济,差不多是最落后的地方了,大涌山更是落后中的落后,大部分的村子都在群山中,村民们来镇上时,都是靠步行,或者牵一头毛驴。 整个大涌山镇只有一条公路,就是从北海来镇上的那条路,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修的,也早就坑坑洼洼了,底盘底的车子别想开过来,倒是那些手扶拖拉机在路上蹦蹦跳跳的很是欢畅。 沈银冰牢牢抓着把手,身子微微虚空着,防备在车子颠簸时,脑袋会撞到车顶。 坐在她身边的苏青倒是一脸坦然,微微斜着身子看着车窗外,好像很感兴趣的样子。 大涌山的经济很落后,是国家的重点扶贫乡镇,人均年收入不足两千,除了那些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大部分留守人员都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半原始生活。 全镇除了几家养殖场外,几乎没有任何企业,乡民们就是靠采药、打猎的收入来维持生活。 大涌山的经济虽然落后,不过环境保持的却相当不错,极目望去全是莽莽的山,如果换成是夏季来这儿,也许是个非常好的避暑胜地,真搞不懂当地政府为什么没有开发旅游业。 砰的一声闷响,面包车的车身猛地向左倾斜,接着就跳了起来,饶是沈银冰用力抓着把手,脑袋还是在车窗上碰了一下,疼的她直咧嘴:“哎,你能不能再慢点开啊!” 开车的司机瞪大眼睛看着前面路况,满头的大汉:“小姐,我已经开的够慢了,可这路也太难走了,那些窝子根本躲不过去。” 这辆面包车,是沈银冰‘重金’租来的,北海市那些正儿八经的出租车,一听她要来大涌山,都纷纷摇头,说自己车子底盘太低,走不了这条路,建议她去找那些出租车个体户。 来之前,沈银冰还以为就算路难走,还能难走过冀南乡下那些田间石子路? 可当车子进入大涌山地界后,她才知道此前在冀南乡下走过的石子路,比起这儿来完全就是罗马大道,这一路上她脑袋已经被碰了好几下了。 看着渐渐黑下来的天,再看看车外那条路,沈银冰也知道司机说的是实话,只好轻叹了口气,抓的更加用力了。 一条长达十五公里的路,要是放在大城市中,只要不堵车估计最多用半小时,可在这儿愣是走了一个半小时,说虚了还不如步行快,颠簸的浑身骨头仿佛散了架。 司机也不轻松,要不是看在沈银冰很慷慨的份上,他才不会来这儿。 砰! 就在沈银冰刚看到前面不远处有街灯时,剧烈颠簸了一下的车子右后轮胎,发出了一声爆响。 爆胎了。 “马隔壁哦!” 司机恨恨的骂了一声,熄火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沈银冰和苏青也只好下了车,裹了下身上的羽绒服,就听司机在那儿咒骂:“赔了,这次生意开赔了,刚换的新胎怎么就爆了呢?” 沈银冰说道:“那就赶紧换轮胎呗。” 司机抱头蹲在了地上,犯愁的说:“备胎还在那边的维修部呢,看来得去镇上再更换新胎了,赔了,马隔壁哦,赔了。” “那你自己找人修车吧,反正也算是到镇上了。” 望了眼前面不远处的街灯,沈银冰打开手包从里面拿出几张钞票,递给了司机。 司机站起身接过去一看,愣了:“小姐,多了两百呢。” “多的算是给你换轮胎的,苏青,我们走吧。” 在司机的连声道谢声中,沈银冰和苏青向镇子上走去。 她们并没有注意到,在左边远处的野地中,有一双眼睛正盯着她们。 第804章 叶心伤的身世! 大涌山镇上只有一家旅店,不提供热水澡,墙体被白灰抹了的屋子里,只有一张硬板窗,和一个小柜子,别的就再也没有了。 沈银冰本来打算在旅店中住一晚上,明天一早再去打听二婶住哪儿,一看旅店中这样的条件,马上就改变了主意,带着苏青在老板娘的埋怨声(不住店,你们进来干啥,这不是故意耍人玩儿吗?)走了出来。 “沈总,是不是先找个地方吃点饭?” 苏青抬头向前面看了眼,指着亮灯的地方说:“那边好像是个小饭店。” 在路上折腾了一路,沈银冰也早就饿了,尽管她也猜到这儿小饭店的饭菜质量很让人担忧,不过总不能空着肚子吧。 万幸的是,这家外表看起来很简陋的小饭店内,卫生搞得还不错,端盘子的女服务员也不像旅店老板娘那样邋遢,看上去挺利索的。 沈银冰要了西红柿炒鸡蛋,炒蒜苗,还有一个风味茄子,两晚白米饭。 可能是真饿了,沈银冰觉得饭菜口味还可以,丝毫不逊色以前在大饭店吃过的山珍海味,破天荒的吃了一大碗白米饭。 “我去趟洗手间。” 从抽纸盒内拿出几张餐纸擦了擦嘴巴,沈银冰跟苏青说了句,走进了洗手间内。 以前沈总外出办事时,一般都会带着小宋和黑子。 今天她来平北,小宋也跟着来了,不过却被她留在了北海,帮着另外一名副总处理公司业务。 至于黑子――自从上次在迪厅内为了救沈银冰,被小混混们打伤住院后,沈银冰就让苏青代替了他的职务,成了她新的‘保镖’。 黑子住院后,被安排在了最好的病房,沈银冰却没有去看过他,只让小宋送去了一万块钱,还有一张里面存了五十万块钱的银行卡。 她没脸去见黑子,也不想黑子见到她,以后都不要再见到她了,那五十万,就是她辞退黑子的补偿。 黑子当然明白沈银冰的意思,没有收那张银行卡,又托小宋带了回来,还有他的辞职报告。 黑子复员后就被苏北山招进了北山集团,这些年来兢兢业业的为他们父女服务,为了救老板却被辞退――他的心已经被伤了,不想再接受她的任何恩惠。 沈银冰看到那张银行卡时,神色黯淡的愣了好久,然后在黑子的辞职报告上签了字。 这事如果放在以前,沈银冰绝不会这样做,因为她很清楚黑子对她是多么的忠心。 现在的沈银冰,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沈总了,她的心理,已经开始扭曲。 小饭店的洗手间,就是老百姓常说的茅房,蹲坑方式,不管是看上去还是闻上去,都很让沈银冰赶到反胃。 不过,这丝毫没有干扰她拿出一个小瓶子,把里面一撮粉末填进嘴里。 几分钟后,精神好了很多的沈银冰回到了餐桌前,刚坐下却听苏青低声说:“沈总,这家饭店的人有古怪。” 沈银冰眼角一跳,不动声色的问道:“什么古怪?” 苏青拿筷子扒拉着碗里的米粒,小声说:“刚才我已经仔细观察到了,那个服务生穿着虽然很普通,讲话也带着当地乡音,可她的眼神却不该是一个乡下女人该有的,还有饭店老板刚才从我身边走过时,吸的是中华烟,吸了才小半截,就随手弹了出去。” 饭店老板吸中华烟,这不是啥稀奇事,稀奇的是他不该在大涌山当老板,两三块钱一颗的中华烟,在这儿可以供老百姓吃喝一天了,谁会舍得吸这烟? 就算有人舍得吸,谁会只吸了一半就随手扔了? 沈银冰一想,就明白怎么回事了:老板和服务生,就是军方派来等待叶心伤的人,别处应该还有。 “他们注意我们了?” 沈银冰问出这句话后,就知道是多余的了。 像她和苏青的穿着,在镇上绝对是引人瞩目的,人家没理由不注意她们。 既然已经被注意了,沈银冰也不在乎,扬手叫道:“买单。” 乡下人在饭店吃完后买断,一般都是叫结帐,或者算帐,只有城里人才会说买单。 正和老板在那儿低声说什么的女服务生,走过来很客气的笑道:“两位,三个菜,两个米饭,总共是二十三块钱。” “二十三块钱?” 沈银冰愣了下:“这么便宜?” 二十三块钱,就是放在市里那些小饭店,好像也不够一个炒菜的,在这儿却是三个菜,两个米饭,由此可以看出这儿的消费水平有多低了。 “呵呵,我们这儿的菜便宜。” 接过沈银冰递过的钞票,很麻利的找零后,女服务生看似随意的问:“两位来这儿,是来走亲戚的,还是找人的?” 苏青抢先回答:“我就是从这镇子上出去的,就住在西北那头,这次回来是给爷爷奶奶的上坟的。怎么,你也是镇子上的吗?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们,原先在饭店端盘子的小芳姐去哪儿了?” “小芳姐?” 服务员呆了下,笑着摇了摇头:“啊,你说的小芳姐啊,我来时她就不干了,听说也去外面打工了呢。” “哦,原来是这样啊。” 苏青站起身,对沈银冰说:“表姐,我们走吧,今晚是回老家那边住,还是去旅店?” 沈银冰淡淡的说:“不去旅店了,那儿不怎么卫生。” 现在根本不用苏青在解释什么了,沈银冰也知道饭店老板和服务员不对劲了,因为苏青根本没有来过这儿,当然不知道什么所谓的小芳姐,她刚才那么说就是试探服务员的。 不过就算知道服务员俩人不对劲,沈银冰也改变不了什么,出来饭店顺着街道走了一百多米后,直接转身走进了一条小巷内,来到第三家木板门前吩咐苏青:“敲门。” 沈银冰为什么要来大涌山,并没有告诉苏青。 苏青也没问,只是按照沈银冰的意思,抬手敲了敲门,有狗叫的声音响起。 “谁啊?” 一分钟后,一个披着大衣的老头拿着个手电筒,打开了院门,照了沈银冰俩人几下问道:“你们――找谁啊?” 老头说话的口音,和旅店老板娘一样,一听就是本地人。 沈银冰拿出一盒好烟,递了过去:“大爷,我们向您打听一个人。” 看到沈银冰递过来的好烟后,老头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打听人?谁?你说,只要是在镇子上住的,就没有俺不知道的。” “她叫董翠花,今年五十二岁,好像是单身一人吧,她有个侄子,是当兵的……” 沈银冰刚说到这儿,老头就知道是谁了:“啊,你说的是叶家二婶啊,她就住在镇子最西北,那个茅草房,周围圈着一圈篱笆的就是她家了。呵呵,要俺带你们去吗?” “哟,那可谢谢您老人家了。” 沈银冰赶紧又拿出一盒烟,递了过去。 “嗨,不就是带个路嘛,怎敢这样客气?” 老头嘴里推辞着,把两盒烟装了起来,扭头向屋子那边喊了句什么,揪了下身上的大衣走了出来:“这么多年了,除了二狗和他几个战友每年回来后,还没有外人找过他二婶,今年可就奇怪了,前两天还有人和俺打听过她。嗯,也是给的好烟,不过他们可没有闺女你大方,只给了一颗,俺也没亲自带他们去。” 老头唠唠叨叨的,打着手电筒在前面带路:“闺女啊,你们是二狗的朋友吧?” “二狗?” 沈银冰抬手挖了下左耳:“二狗是谁呀,大爷。” “就是叶家那小子,当兵的那个啊,好像大名叫叶什么伤来着,名字很蹊跷,一点也不像俺们乡下人。” “是叶心伤吧?” “对,对,就叫这名字,叶心伤。” 老头连连点头,又开始嘟囔:“大家都说二狗、哦,叶心伤在外面当军官,挣大钱了,也该把二婶接过去养老。唉,可二婶却不去,说什么在家给叶家老祖守坟,真是不会享福啊。” “闺女啊,俺跟你说啊,二狗这小子的亲爹也很厉害,听说也是部队上的大官,不过命不怎么好,年轻轻的就得病死了,媳妇没多久也病死了,才几岁的二狗就被送来了俺们镇上。” 老头卖弄着他的消息,很起劲的样子:“二狗小时候不叫二狗的,只是他身子很弱,二婶怕他活不长,才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在二婶的照顾下,二狗的身子倒是一天天壮起来了,可他二叔却在他四岁那年又出事了,是上山时被蛇咬了。” 叶心伤的二叔被蛇咬了后,没支撑到镇子上就死在了出山的路上。 二婶没有孩子,叶家兄弟俩人的相继离世,给了她很大的打击,丈夫死后出了百日后,拒绝了所有劝她再嫁的人,专心抚养叶心伤。 叶心伤在九岁那年,他父亲的老战友把他接走了。 当初就想把二婶一起接走的,可她不愿意离开。 叶心伤被接走后,这才认识了秦紫阳,因为暗恋人家,这才发誓要成为一个强大的男人,经过不懈努力后,最终位成为了九龙王中的紫龙。 叶心伤出人头地后,也曾要把二婶接到城里去住,可这些年来,她早就习惯了独身生活,不但拒绝去城里,而且也拒绝叶心伤给她修房子盖屋,只希望能守着老房子就这样过一辈子。 大涌山虽然穷了些,可当地民风却很朴实,镇上的人很照顾二婶。 前两天有人来打听二婶时,老头还以为她要被接到城里去了呢。 老头絮絮叨叨说完叶心伤的身世时,已经来到了镇子最西北角,指着一座看起来很孤立的茅草房:“看,那就是叶家二婶的家,可能是已经睡了,要不要俺替你们叫她起来?” “谢谢大爷,不用了,我们自己喊她就可以了。” 沈银冰拒绝了老头的好意:“大爷,回去的路上,要小心些。” 第805章 叶心伤的女朋友! “有人在吗?” 等老头走了后,苏青推开虚掩着篱笆墙,走进了院子里。 三间茅草房内没有传出任何声音,静的就像一尊蹲在黑夜中的猛兽,给人一种不舒服的压抑感。 茅草房倒是也有窗口,不过上面摆满了玉米,根本看到里面有什么光线。 “有人在吗?” 苏青来到门前,敲了敲木板门时,里面才传来一个苍老的女声:“谁呀?” 沈银冰回话了:“是我,二婶,能开开门吗?” 二婶没有说话,仿佛又睡着了那样。 等了几分钟,沈银冰只好走到门前,微微弯腰冲着门缝说道:“二婶,麻烦你开开门,我是叶、是二狗的朋友。” 啪哒一声轻响,是电灯开关的声音,一抹昏黄的灯光,从门缝内洒了出来。 片刻后,门后面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沈银冰向后退了一步时,房门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吱呀声,一个披着黄大衣的老妇人出现在了门后。 “二婶,您好,我是二狗的朋友小冰,这是小青。” 沈银冰赶紧自我介绍了一下,又说:“我能进去吗?” 二婶上下打量了沈银冰一眼,语气温和了很多:“你是二狗的朋友?” “是的。” “是女朋友吗?” “是——是的。” “你姓秦吧?” “是——是的。” 沈银冰抿了抿嘴角,知道二婶为什么以为自己姓秦了,笑道:“我大名叫秦紫阳,小名叫小冰。二狗没有和你说起过我小名?” 叶心伤平时和二婶通话时,看来经常和她说起秦紫阳,要不然她不会以为沈银冰就是小秦的。 “原来真是小秦啊,进来,进来,二狗这孩子,就和我说你的大名了,小冰多好听啊,名字好听,人也好看。” 二婶马上就热情了起来,赶紧拉着沈银冰的手向屋里让。 房子东边窗台下是一张老式木窗,西边是一个水缸,还有一个老式厨子,正中却是一张八仙桌,两边是雕花太师椅。 一台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机放在窗头柜子上,吊扇也没有,抬头就能看到屋梁,第三根檩条上还有个残破了的燕子窝。 不过,在窗上枕头边却放着一台电话机,上面盖着一条毛巾。 带路的老头说,二婶今年才五十二岁,但等进了屋子借着灯光看上去,沈银冰以为她足够七十岁了:几乎全白了的头发,皱巴巴的脸皮,微微佝偻的身子,手背上全是因寒冷而裂开的口子,身上那件黄大衣倒是很新。 “小秦,快坐下,小、小青,你也快坐下。哎呀呀,早知道你们要来的话,说什么我也会答应二狗把房子修盖一下,买几样像样的家具了。” 二婶拿起一块毛巾,使劲擦了擦椅子:“小冰,别嫌脏啊,先凑合着坐。我去给你们倒水。” “不用了,二婶,我们刚吃过饭,还不渴,你也别忙活了。” 沈银冰赶紧搀住二婶,冲苏青使了个眼色。 苏青会意:“沈、秦总,我去旅店那边等您,有什么需要的就给我打电话。” “孩子,你别着急走啊,先坐会儿,大冷的天了,屋里也没炉子。” 二婶连忙让苏青也坐下,她去倒水。 苏青放下手中的背包,不顾二婶的热情挽留出了屋子,关上了房门。 背包里,有沈银冰为二婶买的礼物,一些营养品,还有一根野山参。 转身向院子四周扫了一眼,苏青很快就出了篱笆墙,快步走进了小巷内。 她没看到有什么人在四周,却能感受到有人在暗中看着这边,而且还不是一个人。 苏青的感觉没有错,在她顺着来路返回去小旅店那边时,篱笆墙西边一百多米处的树林中,有几个黑影站了起来,中间那人背转身拿出了手机,低声说道:“那两个女人的确是来找目标的,其中一个刚走,另外一个没出来——嗯?嗯,知道了,好。” 黑影刚扣掉电话,他的一个同伴就低声问道:“那俩女人是什么来历?” 黑影攥了下手机,很纳闷的语气:“其中一个是冀南北山集团的老总,姓沈,叫沈银冰。奇怪,她怎么会来这儿了,和叶心伤又是什么关系?” 在几个黑影心里纳闷沈银冰是谁,为什么会来这儿时,她正坐在窗沿上和二婶说话。 握着沈银冰的一只手,二婶的眼神里全是喜悦:“以前和二狗、哦,不,是心伤通电话时,他就多次说你有多漂亮,多漂亮。说实话啊,那时候二婶还不信,今天见到你后才知道,那孩子真是撒谎了,你其实比他说的还要漂亮。” 沈银冰赶紧谦虚:“二婶,我哪有你说的那样好——来,你上窗吧,脚冷。” “好,好,听你的,呵呵。” 二婶呵呵笑着,上了窗后用被子盖住了脚,却没舍得松开沈银冰的手:“小秦啊,你今年多大了呀?” “我啊,今年二十三,年后就二十四了呢。” 沈银冰脱口说出自己的真实年龄时,二婶花白的眉头微微皱了下,随即舒展开来:“闺女,你的手保养的真好。” 沈银冰有些适应不了二婶的谈话方式,刚说着年龄呢,又蹦到手上去了,讪笑一声回答:“我平时就坐在办公室内,也不做什么家务……” 她说到这儿时,二婶忽然叹了口气,松开了她的手。 沈银冰一愣:“二婶,怎么了?” 二婶脸上仍然带着笑,但那笑容却是苦涩的:“闺女,你不是小秦。” 沈银冰呆住:“二婶,我、我——” 二婶说:“心伤和我说过很多次了,小秦比他还要大一岁,过年后就二十九岁了。小秦是当兵的,我去世的大伯哥也是当兵的,当兵的手可没有你这样的细法。” 沈银冰这才知道,人家二婶为什么知道她不是秦紫阳了,脸上腾地浮上一抹红色,喃喃的说:“二、二婶,我不是故意冒充秦紫阳的,我就是……” 二婶摇了摇头,垂下眼帘低声说:“闺女,我不怪你,可我想你告诉我实话,二狗是不是出事了?” 沈银冰强笑了声,要他实施:“哪有呢?他好好的呢,我今天来找您,就是受他所托呢。您也知道,他现在是军人,现在国外执行任务,明天就是您生日了,而我恰好在北海市出差,所以他才委托我来看望您老人家,陪您过生日。” 沈银冰找的这个借口很合适,但二婶却有她不信的理由:“闺女,你别说了,我理解你的好意。在你今晚来找我之前,那边的老叶头就跟我说,前两天就有人打听过我了,都是外地人。我给二狗打电话,也打不通。唉。二狗,你、你到底是咋了嘛?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去见你地下的爹妈啊?” 说到后来时,混浊的泪水从二婶脸上淌了下来,沈银冰心中一疼,伸手刚要安慰她,却又慢慢缩了回来。 独自慢慢哭泣了半晌后,二婶才拿盖着电话的毛巾擦了擦泪水,笑道:“闺女,让你见笑了啊,我这人就爱流泪……女人哭,可不是好兆头。” 沈银冰强笑着点了点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二婶情绪稳定住后,问:“闺女,你能替二狗来看我,就说明你们是朋友。那你能跟我说说,他到底惹什么祸了吗?还有,那些来找二狗的人,也知道明天是我生日,二狗会回来给我过生日,才提前来这儿等着抓他?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 沈银冰轻轻咬了下嘴唇,欲言又止。 二婶没有催问,就静静的等她说话。 良久后,沈银冰才叹了口气,问道:“二婶,叶心伤明天会来给你过生日吗?” 二婶笑了,很温和的样子,语气却很肯定:“就算是天塌下来,他也会来的——可是,他不能来,一来就会被抓住的。孩子,你就告诉二婶,二狗他究竟犯了什么错?” 沈银冰垂下眼帘,望着那部电话机,低声说:“叶心伤具体犯了什么错,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好像很严重。部队上的人在抓捕他时,还被他打伤了两个,现在他已经被列为军方的危险分子了。” 二婶干瘪的老手,猛地抓主了被子,手背上青筋凸起,裂开有血溢出:“他、他被军方列为了危险分子?” “嗯。” “混、混帐,混帐!” 二婶忽然激动了起来,颤声大骂道:“他这不是在丢老叶家的脸吗?这些年来,我为什么不出去啊,还不是不想给他添麻烦,就指着他能好好干,为叶家光宗耀祖了,可他——咳、咳!” “二婶,你别激动,别激动!” 沈银冰赶紧轻拍着二婶的后背,咬了咬牙低声说:“二婶,我这次过来陪你过生日,就是希望叶心伤能放心你,不要露面的。” 二婶剧烈喘着:“可、可他总不能一直不露面吧?你给二婶说说,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高云华当初找到沈银冰时,已经和她协商好了,过来后不管是哄也好,还是骗也好,只要能安抚住二婶,别让她激动,别让叶心伤因为她的激动而现身,任务就算完成了。 相信躲在暗中的叶心伤,看到二婶有人照顾后,就会安心‘逃亡’,等待冤屈被洗的那一天到来。 高云华在离开时,一再嘱咐,千万不要让二婶激动。 他已经了解到二婶是个深明大义的女人,最看重的就是光宗耀祖之类的了,如果让她知道叶心伤有叛国嫌疑,说不定她会大义灭亲,主动引他出来接受军法处罚。 高云华如果没有一再嘱咐沈银冰这些话的话,也许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这是他没想到的。 “有人告诉我说,叶心伤他犯下了……” 说到这儿时,沈银冰闭上了嘴。 她知道,接下来她所说的话,会影响到很多人的命运,也会彻底把叶心伤推到万劫不复之地。 但接着就有两个人影从她脑海飘过,让她下定了决心。 第806章 二狗,你出来! 从沈银冰脑海飘过的那两个人影,是高飞和秦紫阳。 曾几何时,她是那么的依赖,并痴迷高飞,因为他不顾方小艇、高雅等人的反对始终维护着她。 但就在她最需要高飞时,那个家伙却告诉她说,他已经和离子基金的妮儿有了儿子。 直到现在,沈银冰都无法忘记高飞在和她说这个消息时,他语气中的自豪,和骄傲,她的心有多么的疼:在父亲被害,受到焦恩佐等人的加害后,她已经把他当做了唯一,为什么他却不顾忌她的感受? 还有,后来颜红的归来,让沈银冰的人彻底改变――她现在就像一个被打开了的潘多拉魔盒,所有的单纯、善良都成了表面的掩饰,掩盖住了心中那只魔鬼。 她发誓,她要把高飞彻底打垮,让那个没良心的男人后悔不在乎她,她要让他变成自己身边的宠物狗,随便的玩弄。 要想做到这一切,必须得心狠,比对待忠心耿耿的黑子还要心狠! 秦紫阳? 呵呵,更是沈银冰要极力打击的人之一:就是她把沈总吊在了大明湖畔的高楼之上,就是她蛮横的抢走了沈总喜欢的男人,她从来没有给沈总留下任何的好印象! 现在,秦紫阳真正喜欢的男人、高飞生死战友叶心伤遭遇了难处,沈总凭什么要替这两个人来挽救叶心伤? 当然了,如果沈银冰决定要那样去做的话,无疑会伤害到可怜的二婶。 可……可怜的人仅仅是二婶吗? 她可以可怜二婶,那谁来可怜可怜她? 她本来是一个让很多人羡慕的,高高在上的美女总裁,现在已经失去了喜欢的男人,成为了别人的傀儡――又有谁,能来可怜可怜她? 高飞和秦紫阳俩人的影子浮上沈银冰脑海后,她终于拿定了主意,抬起头哑声说道:“二婶,你听了后一定要冷静,我相信叶心伤那样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二婶嘴唇剧烈哆嗦着:“闺女,你、你说。” 高云华当初怎么给沈银冰说的,她就怎么和二婶说的,没有一丝保留。 严格的说起来,沈银冰在复述高云华告诉她的那些话时,是用客观的第三者态度来说的,没有任何的添油加醋。 她只起到了一个传声筒的角色。 至于二婶听了后,会有什么反应,她不想去多想。 这样,她在达成她目的时,才会没有任何愧疚。 沈银冰讲的很慢,很详细,足足用了半个多小时才说完。 说完后,她抬头看向了二婶。 二婶就像一尊雕像,动也不动的坐在窗上,眼神空洞。 她一个二十多年前就死了丈夫的女人,没有再嫁,守寡那么多年守着叶家的老宅,无论再苦的日子也能熬过去,就是因为有一股精神力量的支持着她。 这股精神力量就是叶心伤:叶心伤立功了,叶心伤被上级领导表扬了,叶心伤从小时候起就暗恋秦紫阳了,等等。 无论叶心伤取得什么成绩,遇到什么挫折(但绝不会把执行任务时所遇到的危险说给她听,他怕二婶会担心他),甚至在他被秦紫阳拒绝时,都会在第一时间告诉二婶。 叶心伤知道,二婶需要他的消息。 这么多年来,二婶能安心呆在大涌山任由生命慢慢流逝,就是因为叶心伤是她唯一的希望,和骄傲,她就算死了,也有脸去见叶家的列祖列宗。 但是,她真承受不了沈银冰带来的这个消息:怪不得明天就是她生日了,二狗还没有回家;怪不得她总是给二狗打电话,却总打不通;怪不得这两天有人来到这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来打听二狗;怪不得沈银冰来了…… 原来,二狗成了叛国嫌疑犯,害48名优秀军人惨死异国他乡! 晴天霹雳已经无法解释此时二婶的感受了,她一个农村女人不懂得什么叫‘爱抚5’,不懂得什么叫‘网上冲浪’,她只懂得沈银冰带给她的这个消息,对她来说是个耻辱,代表着她一生的心血都付之东流。 她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因为她没有替叶家教育好最后一个人。 她死,都没有脸去见叶家的列祖列宗和大哥,大嫂。 看着眼神空洞,气色灰败的二婶,沈银冰心中一揪,悔意如同惊涛骇浪那样扑面而来,下意识的抓主二婶的手,颤声说:“二、二婶,叶心伤他、他也许是被冤枉的,只要他能主动投案自首,相信国家是不会冤枉他的。” 提议让叶心伤主动投案,来洗清身上的冤屈,这倒是沈银冰的真心话。 被人冤枉了就站出来理论啊,总是躲着藏着的,不但洗不清自己的冤屈,还能让人更加坚信那事就是你做的――这是包括沈银冰在内的绝大多数人的想法、 可惜沈银冰根本不知道,叶心伤根本没有解释的机会,因为他的危险性,自以为拿到了他叛国罪证的某部门,已经对他下达了‘发现后就地格杀勿论’的严令。 这就好比一条咬死过人的毒蛇,抓蛇的人在发现它后,会听它解释什么? 二婶的想法和沈银冰一样,空洞的眼神猛地浮上一抹亮彩:“对啊,二狗为什么不站出来解释呢?闺女,你说他怎么不和国家解释呢?难道,难道他真犯下了大错?” 二婶说到后来时,抓主了沈银冰的手,很用力。 “我、我也不敢确定,也许他……” 沈银冰稍稍向回抽了下手,躲开了二婶满是求证的眼睛:“也许他真有难言之隐,所以才躲起来吧?” 二婶身子哆嗦了一下,忽然颤声问道:“闺女,你说,二狗他现在是不是就在外面?” 沈银冰摇了摇头:“我不敢肯定。可你也说过,就算天塌下来,他也会在你生日这天出现的。” 二婶抬头看向门板,喃喃的说:“我敢肯定,我敢肯定,他就躲在外面,他不放心我――这两天晚上,我做梦都梦到大哥和大嫂,他们很生气的样子。我知道,他们是埋怨我,埋怨我没有好好教育二狗。” 二婶说着,慢慢推开了沈银冰,掀起了被子,赤着脚下了窗,向门口走去。 沈银冰赶紧追上,搀起她的左臂:“二婶,你要、要去做什么?” 二婶没有回答,来到门前打开了房门。 屋子里面很冷,外面更冷,寒风吹起了二婶花白的头发,灯光下的影子显得是那么苍凉,孤独,仿佛沈银冰根本不存在那样。 二婶出了房门,不顾沈银冰的劝阻,一步步的走到了篱笆墙前,转身望着西北方向的莽莽群山,忽然嘶声喊道:“二狗,二狗,叶心伤,叶心伤,你给我出来,给我出来我有话要跟你说!” 山村冬天的深夜,总是很静,稍微有点响声就能传出很远,更何况二婶是用最大的力气喊话,远处的群山马上就回荡了起来:“给我出来……有话要跟你说……你说!” 二婶和沈银冰刚走出屋子时,树林中那几个黑影就发现了,为首的马上就扶着耳麦低声命令:“各单位注意,目标有所行动!” 当二婶对着莽莽群山呼唤叶心伤时,这些人的神经猛地绷紧,意识到接下来有可能会有重大发现,也许根本不用等到天亮,今晚就能完成击毙叶心伤的任务。 很快,最少四名以上的狙击手,从四个方向通过红外线夜视仪瞄准镜,密切观察着篱笆墙那边的动静,只要上级一声令下,扳机就会被扣下。 与此同时,封锁整个大涌山镇各个路口的特种武警,在接到上级的命令后,立即迅速向二婶家这边潜伏了过来,以二婶家为辐射点的方圆三百米处,至少埋伏了七十名以上的特种武警,都静静的躲在掩体后面,紧密观察着那边的动静。 群山回应着二婶的话,久久不散,最终杳无,可叶心伤却始终没有出现。 在二婶出了屋子,对着群山放声高喊叶心伤出来时,沈银冰只觉得口干舌燥,心一个劲的砰砰狂跳。 她几乎可以肯定,那个叶心伤就在二婶家周围的某处,很有可能会出现,被埋伏在四周的那些人抓走。 高云华找到她,是让她安抚二婶,千万别让她冲动,只要能让躲在暗中的叶心伤看到二婶有人陪后,他就会放心了。 不管叶心伤是不是那个罪大恶极的叛国犯,高云华都希望能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而不是像某位大人物那样,二话不说就下达就地枪决的严令。 高云华虽然背景深厚,可他的本身职务太低,而高家也不好参与军方的事,所以他只能希望用这种方式,来拖延一下时间,一切等到高飞回来后再说。 高云华相信,只要高飞回来了,就有办法找到叶心伤,把事情的真相搞清楚。 他更相信,只要沈银冰能陪着二婶度过生日这天,凭着叶心伤的本事,追捕他的人就算掘地三尺,也无法找到他。 最关键的就是明天了。 可惜高云华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沈银冰没有按照他所嘱咐的去做。 二婶得知了真相,再也无法忍受叶心伤给她到来的打击,迫切的希望二狗能站出来,给她解释清楚,让她死后也能有脸去见叶家的列祖列宗。 群山早就停止了回荡,二婶又变成了寒夜中的一尊雕像,动也不动。 潜伏在四周的特种武警们,心中失望:叶心伤,终究不会因为二婶就暴露自己的,二婶也会慢慢琢磨出现在不该让他出来的道理,看来这次平北大涌山行动,要以失败而告终了。 寒风吹,掠过干巴巴的树梢,催起二婶花白的发丝,黑夜中飞舞。 “二婶,我们、我们回屋吧,外面太冷了。” 良久良久后,穿着棉靴双脚几乎都冻麻了的沈银冰,搀住了二婶。 二婶慢慢推开了她,双手拢在了嘴边。 第807章 一道幽蓝闪电! 二婶双手拢在嘴边,用尽全身的力气再次高喊:“二狗,你给我出来啊,没脸见我了吗?你个死孩子哦,为啥不让婶放心哦――呜呜,婶知道你是冤枉的,是吗!” 二婶喊着喊着,失声痛哭,赤着的双脚早就冻僵,再也无法站住,双膝一软就要瘫倒在地上,旁边的沈银冰赶紧搀住了她胳膊。 看到二婶这样伤心后,沈银冰忽然很后悔,觉得自己好残忍。 她不该利用一个守寡二十多年的女人,来达到她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管高飞、秦紫阳有多恨,叶心伤又是多么该死,可她也该利用这个可怜的女人。 二婶孤苦一人,只有叶心伤――但沈银冰现在所做的,却是要让她亲眼看到她唯一的亲人,死在她面前! 沈银冰觉得自己就是一个魔鬼,残害世间最善良的母亲,不可饶恕,所以她想弥补,搀起了二婶的胳膊向屋子那边走:“二婶、二婶,走,走,我们回屋!” 二婶双脚已经麻木,再也迈不动步子,沈银冰到底是年轻,力气比她大很多,她挣不开,只能被半拖半抱的向屋子那边移动,却像疯了似的狂喊:“二狗,呜呜呜,你个死孩子,你出来给二婶说句话啊,你出来……” 太过激动的二婶,在喊出最后一个‘来’时,双眼一翻昏了过去,举起的双手也无力的垂下。 感受到不对劲的沈银冰,慌忙把她搂在怀中,连声叫道:“二婶,二婶,你怎么了,醒醒,醒醒啊!” 在沈银冰的剧烈摇晃下,二婶慢慢睁开了眼,呆望着漆黑的夜空,喃喃的说:“二狗,二狗,你在哪里――二狗,二狗,是你吗!?” 二婶忽然有了力气,挣开沈银冰站了起来。 沈银冰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黑影就像从平地上冒出的鬼魅那样,轻飘飘的飞过了篱笆墙,扑到了二婶面前,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双手抱住了二婶,泣不成声:“婶!” ―― 小王是名入伍三年的特种武警,上个礼拜接到了复员通知书。 部队上也不想让小王复员,因为他是某部最为优秀的狙击手,不过他是来自农村,父母身体不好,家里还有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妹妹,需要一个顶梁柱。 如果没有这次的突然任务,相信他已经踏上了复员回家的列车。 这次任务,是小王的最后一次任务,而且好像没有领导所说的那样危险,毕竟上百人去抓一个人,哪怕对方有三头六臂,好像也无法逃离。 更何况,这次任务只需熬到后天早上,不管有没有抓到目标,他们都会立即返回本部队。 所以在接到这个任务时,小王和其他战友一样,心里没有任何负担。 小王和他的队友们只知道目标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但目标具体的身份,他们却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只要能抢先击毙目标,就是大功一件。 在目标的二婶和一个年轻女孩子出了屋子后,小王就和他所有的战友那样,精神高度集中,死死盯着红外线夜视瞄准镜。 二婶的悲凉叫声,让小王心里很不是滋味,同时也更加痛恨目标:你怎么可以让老人这样伤心! 二婶喊了第一声后,陷入了沉默,就像一尊矗立千年的雕像,动也不动。 小王的扣着扳机的手,也是一动不动,所有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那边,连旁边的观察手(帮助狙击手测定风速、湿度、距离等因素的助手)也仿佛不存在了,直到他听到同伴发出一声微弱的闷哼声。 就像一个熟睡的人,忽然被人用大号钢针在后背刺了一下那样,小王霍然惊醒,迅速回头――可没等他看清什么,就觉得脑子里砰的一声大响,眼前发黑昏了过去。 如果小王还能有意识的话,就会看到一拳把他打昏的人,正是他们这次诛杀的目标,叶心伤。 狙击手所起到的作用,就是远程狙杀敌人。 和狙击手小王不一样,大壮是本次诛杀行动中近身格斗最为出色的武警之一,他和另外一个战友,就埋伏在距离篱笆墙最近的一个草垛后面。 在听到二婶对着西北群山喊话时,大壮的眼圈发热,想到了刚去世不久的奶奶。 大壮记得很清楚,他小时候时,奶奶就是这样站在家门口的斜坡上,喊着他的小名让他回家吃饭。 尤其是当他看到二婶被沈银冰半拖半抱的向屋里走时,鼻子更是发酸的要命,几乎忍不住的站起来跑过去,搀起那个可怜的二婶,帮她一起对着群山喊,告诉隐藏在暗中的目标:如果你还是个男人的话,那就站出来! 大壮微微吸了一下鼻子时,听到了脚步声。 他迅速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抱着狙击枪的同伴,正离开隐蔽的地方向,弯腰向这边快步走来。 “咦,没有命令,他怎么随便行动了?” 大壮一楞神的工夫,那个狙击手已经擦着他走向了篱笆墙那边,速度快的让他吃惊。 “难道他也受不了二婶的喊声,要帮她一起骂目标了?可、可这是违反纪律的啊!唉,一个狙击手怎么可以这样冲动呢?” 大壮看到狙击手轻飘飘的跃过篱笆墙,跑向二婶时,心中微微叹了口气时,就看到他扔掉了怀中的枪,一下子跪在二婶面前抱住她的腿,哭着喊道:“婶!” 婶!? 狙击手叫二婶婶? 大壮忽然明白了什么,双眼瞳孔骤然一缩,迅速举起了突击步枪,瞄准了狙击手。 接着,大壮就听到愣了片刻的二婶,忽然嘶声喊道:“二、二狗!?” “婶,我是二狗,我是二狗!” 叶心伤双膝跪在地上,双手紧紧抱着二婶,仰面看着他,泪水顺着脸庞哗哗淌下。 ―― 当沈银冰和苏青乘坐的那辆面包车爆胎,她们只好下车步行去镇上时,潜伏在路边的叶心伤就发现了她们。 叶心伤和沈银冰不熟悉,可却认识她。 在看到沈银冰的第一眼,叶心伤就知道她为什么来这儿了,心里腾起一股子暖意:只要有人照顾婶,那我就放心了。高飞,谢谢你还能这样信任我,为了帮我把你女朋友派来照顾我婶。 明天就是二婶的生日,现在沈银冰来了,就证明高飞在用自己的方式帮他,叶心伤也就放心了,准备等熬过今晚子时,就会悄悄的离开大涌山,为洗清自己而全力以赴。 只要熬过子时,那就证明叶心伤已经在二婶生日这天陪着她了,尽管是在暗中。 上百号特种武警,都埋伏在二婶家方圆一公里的地方,越是靠近家埋伏的人就越多。 不过这些特种武警难不住叶心伤,借着黑夜的掩护,再加上他非常熟悉镇上的地形,他很轻松就莫到了狙击手小王身后不远处的一棵树下,默默守候着远处茅草屋中的二婶。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气温越来越低,山野越来越静,只要再过两三个小时就是子夜,叶心伤就会偷偷莫出包围圈,如蛟龙入大海,再也没谁能查到他的踪迹。 可就在叶心伤心中默默祝福二婶时,房门竟然开了! 看到沈银冰扶着二婶走出来后,一种不好的感觉就像一记重拳,狠狠击打在叶心伤心口:怎么会这样!? 接着,二婶就开始对着群山呼喊他的名字,让他出去。 听着二婶的哭声,叶心伤心如刀割,真想冲出去告诉她,他没有背叛国家,没有给她丢人! 可他忍住了,只希望沈银冰能帮他照顾好二婶,最好是带她离开大涌山。 但沈银冰却没有那样做,只是静静的陪着二婶站在黑夜中。 慢慢的,叶心伤绝望了,他隐隐猜到了什么,知道自己今晚要是不出去的话,二婶也许――活不过明天。 二婶是叶心伤唯一的亲人,就是他的亲娘,他宁可去死,也不想母亲受伤。 当机立断,叶心伤打昏了狙击手小王和观察手,换上了小王的衣服,抱起了他的枪。 此时,叶心伤心中还有一线希望,希望沈银冰能劝动二婶。 沈银冰好像也这样做了――可是,不相信自己孩子犯下滔天大错的二婶,却再次固执的喊他名字,声音越来越绝望,透着血。 叶心伤再也无法冷静,迅速抱着枪冲向了篱笆墙。 他知道,他这一暴露,很可能就是死。 叶心伤不怕死,他只是不想死,但如果让他在二婶心安,和死之间做个选择的话,他宁愿去死。 他很蠢很蠢的选择了让二婶心安,不顾一切的冲到二婶面前,跪在地上抱住了她。 “二狗,二狗,真的是你!?” 二婶挣开沈银冰,一把捧起了叶心伤的脸。 “是。婶,我是二狗,我是!” 叶心伤用力点头,紧紧抓主了二婶的双手。 他、他真出来了,就为了让他二婶心安!? 被忽然冲过来的叶心伤吓了一跳的沈银冰,呆愣瞬间心中就狂跳起来:他会不会看出,是我鼓动二婶出来喊他,就是为了让他被抓走的?他会不会恨我,在被抓走之前伤害我? 下意识的,沈银冰慢慢向后移动。 不过,她很快就发现,叶心伤根本没有注意她,就像她不存在。 叶心伤此时的眼中只有二婶,他只想让唯一的亲人,因他而心安! “二狗,果然是你,果然是你。” 二婶确定跪在自己面前的,就是叶心伤后,喜极而泣,猛地抱住了他,但随即就开始用力捶他的后背:“二狗,二狗,你告诉婶,你有没有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老叶家的事,你说,说,说!” 叶心伤用力摇头:“我没有,我没有,我真没有!” 二婶停止了捶打:“你真没有?没有骗婶?” 叶心伤重重点头:“没有,我发誓!” “那我就放心了。” 双脚麻木的二婶,脚下踉跄了下,正要再说什么,一道幽蓝闪电忽地划破夜空,黑色的血花,攸地在她雄口绽放。 第808章 婶,婶! 被诛杀目标忽然出现,毫无征兆的跪在了二婶面前,把本次行动的最高指挥官吓了一大跳:啊,怎么回事,目标是从哪儿出来的,他怎么会轻松突破我们的包围圈! 下意识的,最高指挥官马上就下达了随时开枪的命令:“各单位注意,各狙击手注意,准备行动!” 震惊过后,最高指挥官狂喜:不管叶心伤是怎么突进包围圈的,利用二婶的引出他的目的已经实现,这次绝不能让他再逃掉! 当然了,因为篱笆墙内并不是只有叶心伤自己,还有二婶和沈银冰,最高指挥官绝对不能下达乱枪齐发的命令,只是吩咐狙击手高度集中精神,随时准备开枪。 在精准的夜视瞄准镜前,黑夜根本不是问题,狙击手旁边的观察手,早就已经配合同伴,测试出了距离、风度以及湿度等数据。 “三点钟方向注意,有没有把握一枪击毙目标?” 最高指挥官在观察片刻后,很快就有了决断:必须立即开枪击毙目标,要不然等叶心伤进了屋子,有二婶和沈银冰的存在,诛杀行动势必会受到更大的影响。 而三点钟方向的狙击手,恰好是侧面对着叶心伤,只需能保证侧面击穿叶心伤脑袋,就不会伤到无辜。 三点钟方向的狙击手,狠狠咬了下嘴唇,低声回答:“百分之九十的把握!” 狙击手没有吹嘘,这么近的距离,他有百分百的把握击毙叶心伤,而不殃及二婶,他说是百分之九十,只是一种稳妥的表现。 最高指挥官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果断下达了开枪命令:“好,开枪!” 随着指挥官的一声令下,狙击手食指沉稳的扣下了扳机:噗! 随着一声轻微而沉闷的‘噗’声,狙击弹头就像一道幽蓝色的闪电,划破黑夜,咻咻厉啸着飞向叶心伤的脑袋。 可就在狙击手扣下扳机的瞬间,双脚已经麻木的了二婶,身子却踉跄了一下,半转着身子对准了他这个方向。 跪在地上的叶心伤,也相应的扭头――就是这个微小的动作,那枚高速飞行的狙击弹头,擦着叶心伤的右耳,狠狠钻进二婶的雄口! 一团黑色的血花,在黑夜中蓦然绽放! 狙击弹头穿过二婶单薄的身体,余势不衰,又狠狠击打着了一个磨盘上,溅起一撮红色的火花。 几乎是百发百中的狙击手,失手了,误杀了二婶! 在狙击弹头高速飞过叶心伤耳边时,他愣了一个弹指间,直到滚热的鲜血蓬出溅了他一脸时,他猛地醒悟了过来,身子猛地向前一扑,把二婶扑倒时的瞬间,身子已经抢先侧躺在了地上,抱住了摔倒的二婶。 “婶,婶!” 叶心伤双手抱着二婶,嘶声狂叫。 “啊!” 沈银冰这时候也醒悟了过来,下意识的尖叫一声,双手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 远处,传来最高指挥官愤怒的吼声:“不许再开枪,第一三五小组进攻!第二飞行小组立即进入战斗现场!” 轰隆隆――三架直升飞机螺旋桨发出的声音,从一公里之外的山谷中响起,迅速腾空。 第一三五三支地面作战小分队,立即从掩体后扑出来,向篱笆墙这边扑来! 叶心伤就像没看到这一切那样,只是用力捂住二婶的心口,哭着喊道:“婶,婶!” 二婶愣愣的看着叶心伤,抬手抚着他的下巴,艰难的问道:“二狗,跟、跟婶说、说实话,你究竟有没有犯错?” “没,我真没,婶,我没骗你!” 叶心伤把头埋在了二婶的怀中。 “这、这我就放心了,可以安心去见大哥大嫂,叶家的列祖、列――” 二婶说到这儿时,抚着叶心伤后脑的右手,无力的垂了下来。 “婶!!” 叶心伤放声嘶喊,声透九霄,带着无边的痛,无边的恨意,和杀气! 他在这个世间唯一的亲人,为了他守寡二十多年,把他当做骄傲的存在的二婶,死在了他怀中,明天就是她五十三岁的生日。 “不许动,举起手来!” 迅速扑上来一三五小组武警,冲进了篱笆墙内。 他们不敢确定二婶已经死亡,再加上旁边还有个抱着脑袋的沈银冰,所以根本不敢乱开枪,更担心叶心伤会趁机挟持,或者伤害沈银冰,所以只能暂时用枪指住他,已经有两名武警迅速扑向沈银冰,希望能把她拽离险境。 在武警命令叶心伤举起手来时,他停止了哭泣,抬手合上了二婶挣着的双眼,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疯狂的红色。 “快,快离开这――呃!” 已经扑到沈银冰身边的两个武警,伸手去抓她时,叶心伤右手一翻,枪响。 噗噗两声,一个武警眉心中弹,一个武警心口被子弹击穿。 虽然是在晚上,虽然是在悲痛欲绝之时,可叶心伤就是叶心伤,他是华夏乃至世界上超一流的兵王,曾经独自完成大大小小的任务六十多次,在汉德勒森林独力枪杀三十几名狂热分子。 高飞和铁屠不止一次的说过,叶心伤绝对是当世最冷静的人。 在极度的悲痛下,就像他泛起的无边杀意那样,叶心伤冷静到了极致,只是看似随意一抬手,两个年轻的特种武警战士就当场牺牲。 正向这边狂奔的最高指挥官,看到两名战士牺牲后,目眦欲裂,嘶声吼叫:“开枪!” 砰,砰砰! 纷杂的枪声响起,夹杂着沈银冰的尖叫声。 就因为沈银冰还活着,所有对叶心伤开枪的战士,本能的偏离了她的方向,给叶心伤制造了逃亡的机会。 就像一只狸猫那样,叶心伤电闪般的纵身跃起,一下子扑到了沈银冰身后的地上,一个翻滚的动作还没有完成,已经连续三次扣下了扳机。 三个武警战士,惨叫着摔倒在了地上。 二婶已死,叶心伤再无牵挂,仗着从小就生活在这个院子里,凭着石磨等东西的掩护,迅速腾挪转移着,子弹就像张了眼那样,总是擦着他身子偏离而过。 可他每一次枪响,都会有一名武警战士牺牲。 没有受伤者,每一名武警战士都被直接打中要害。 眼看着部下战士不断倒下,最高指挥官嗓音已经嘶哑,吼叫:“杀,杀,杀!!!” 两个武警战士拼死扑倒了沈银冰,为战友清除了战场上的最后一个隐患。 可就这时侯,叶心伤已经扑进了茅草屋。 子弹,犹如暴雨般激射而至,搭在石头墙上,木板上,溅起无数的火花。 轰隆隆――三架直升飞机飞抵了上空,刺眼的白光让下面亮如白昼。 看着横七竖八躺在院子里的十几具武警尸体,最高指挥官双眼通红,举着手枪就冲进了茅草屋内。 他带领这么多优秀武警战士来击毙一个嫌疑犯,死亡却这样惨重,他已经没脸再回去见领导,更没脸去见烈士家属――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和那个叛国恶魔同归于尽! 最高指挥官冲进茅草屋的同时,至少五个战士跟着冲了进去。 屋子里,没人。 “找,找到他,大卸八块!” 最高指挥官嘶吼着,冲二婶的土炕开枪。 屋子里,也只有土炕上能藏人了。 子弹冰雹般打在土炕上的棉被上,棉絮飞扬,却没有该有的鲜血蓬起。 最高指挥官一抬手,战士们停止了射击,一个战士扑过去,揪住土炕上的垫子,猛地揪了下来。 土炕的最里面,有个水桶大小的洞,这是烧土炕时的烟筒,可以通到外面厨房的灶台上,算得上是土制暖气管道吧。 哒、哒哒! 不等最高指挥官下达命令,外面枪声再次骤然响起,有人在放声高喝:“目标从厨房后窗逃走了!” 直升机马上就追了下去,坐在舱门口的战士,对下面那个迅速奔跑的人影,疯狂的扫射。 二婶厨房后面,是一个小山谷,一溜缓坡,全是野生枣树林,叶心伤小时候就经常在这儿找酸枣吃。 直升飞机上,亲眼看到十几个战友牺牲的武警战士,在随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击中逃犯呢? 枪声、直升机的螺旋桨声响起后,整个镇子上的狗全部狂吠了起来,所有人都被惊醒,但没有谁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没有谁敢开灯,更没有谁敢来街上看,大家只是躲在自家墙头后面,向二婶家那边张望。 枪声连绵不绝,足足响了大半个小时。 枪声越来越远,最后到了正北方向的群山中后,才听不到了。 脚步声,在街道上回荡着,不断传来严厉的吆喝声。 火光,从西北那边亮起。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当天终于亮起来时,有些大胆的村民才走出家门,约合了几个邻居,躲躲闪闪的向二婶家那边走去。 “啊,是谁放火点了叶家二婶的家?” 几个村民来到二婶家面前时,才发现茅草屋的屋顶已经燃烧殆尽,屋梁、檩条、窗户门板都已经烧没了,只剩下四周被烧的乌黑的石墙,孤零零的竖在那儿,像是一个走到暮年的老人。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气息,篱笆墙早就被踩烂了,地上有明显被工兵铲清理过的痕迹,但眼尖的人仍然能发现,在石磨上还有大片大片的血迹。 二婶不知道去哪儿了。 她去找二狗了吗? 昨晚,很多人都听到她在呼唤二狗的。 可是,那些开枪的人是谁,是军队吗? 二狗不是像他爸爸那样,在部队上当兵吗,那么军队上的人为什么要烧毁他家? 就在村民们越聚越多,围在外面纷纷议论、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时,凄厉的警笛声成片的响起,最少有几十辆警车,沿着那条坑坑洼洼的路来到了镇上。 上百个警察下车后迅速分成十几个小队,人人手里都拿着枪,开始挨家挨户的找人。 他们在找二狗。 二狗杀了很多当兵的后,逃了。 这是镇上年龄最大的王爷爷说的。 第809章 沈银冰,你真好! 怎么会是这样? 得到平北大涌山传来的消息后,高云华拿着电话的手,僵在了耳边。 由某部特种武警负责的本次诛杀行动中,共出动一百一十九人,七名本部顶级狙击手,三架武直-10武装直升机,提前四天布局,诛杀一名危险逃犯。 可结果,却是十四名武警战士牺牲,没有伤者,全部都是一枪致命,被诛杀的目标却安然逃进了平北大山中,彻底失去了踪迹。 二婶死了,被狙击手误伤,也是一枪致命――这,可能是本次诛杀行动中,唯一的收获了,枪杀了叶心伤的二婶。 沈银冰倒是有惊无险,连头发丝也没伤到一根,在接受完武警方面的询问后,第二天天亮就被放行,现在已经去了北海市忙她公司的业务去了。 高云华在听到这个消息后,一脸颓丧的重重坐在了椅子上。 他隐隐察觉出,这次他好像看错了人,就不该让沈银冰去大涌山找二婶。 高云华委托沈银冰去找二婶时,一再强调千万不要让二婶激动,叶心伤出事的事儿必须得瞒着她,只要能陪她度过生日,让叶心伤看到二婶有人照顾就可以了。 这个委托,是个人就能做到。 那样,二婶就不会死,十四名年轻的武警战士也不会死,叶心伤也不会正式成为华夏顶级的通缉犯。 一切,都脱离了高云华的预想,就因为沈银冰没有安抚住二婶。 是她告诉了二婶真相。 要不然的话,二婶在临死前为什么对着群山喊叶心伤的名字,让他出来给她一个解释? 沈银冰又是为什么不顾高云华的一再嘱咐,把叶心伤的真实情况告诉二婶? 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 难道,她想让叶心伤去死! 想到这儿后,高云华打了个冷颤,拿出一颗烟点上,袅袅腾起的烟雾,把他的脸遮住: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为什么要让叶心伤去死?她和叶心伤之间,好像没有任何牵扯的。可如果不是这样,她为什么要把真相告诉二婶,难道就因为一时不注意? “呵呵,沈银冰那样的人,怎么可能会不注意呢?” 高云华苦笑着,狠狠吸了口烟时,眼神猛地一凝,忽然想到了一个人:秦紫阳。 秦紫阳现在是叶心伤的正牌女朋友,而在此之前,她为了某种目的接触了高飞,或者干脆说,是在方小艇的帮助下抢走了高飞。 而且最重要的是,秦紫阳还曾经挟持过沈银冰,这才造成苏北山当晚死在冀南河段的黄河岸边。 严格的说起来,秦紫阳就是沈银冰的杀父仇人。 这样推理的话,就是沈银冰仇恨秦紫阳,而叶心伤又是秦紫阳现任男朋友……姓秦的曾经伤害过姓沈的,导致姓沈的父亲死亡,那么姓沈的完全可以借着这个机会,报复姓秦的,借部队的手来干掉叶心伤,让姓秦的尝尝失去亲人的滋味。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叶心伤也惨了,二婶和那十四名战士,也死的太不值了,他们只是死在两个女人的恩怨中!” 高云华抬手,重重砸了一下桌子,拿起电话准备把这件事通知高飞时,办公室的门开了,通讯员送来了一份绝密文件。 文件中说,武警某部在平北大涌山损失惨重事件,引起了高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痛下决心要尽快把凶徒(叶心伤)绳之以法,特命令军地双方所有部门,严查凶徒下落等等。 “叶心伤会去哪儿?” 高云华看完这份文件后,想到了一个城市名字:冀南。 沈银冰就是冀南的。 叶心伤肯定得找她,问问她当初是怎么安抚二婶的。 如果叶心伤找到她,确定二婶的死和她有关,那么依着叶心伤目前暴戾的心态,肯定会让沈银冰死无葬身之地,甚至有可能会伤及无辜。 曾经的九龙王之一变成凶徒后,其对社会的危害力是强大的,就算他是冤枉的,也必须得及时制止他。 “高飞,你必须回来了,要不然就乱套了!” 高云华不敢再有片刻的犹豫,马上就拨通了高飞的手机号。 ―― 俄罗斯,莫斯科。 今天是个好天气,万里无云,天蓝的好像一面镜子,给人一种心旷神怡。 在卡诺维奇的带领下,高飞和楼兰王走出了机场候机大厅。 楼兰王背着个小背包,里面就是装有天堂病毒的‘保温杯’。 卡诺维奇知道这种东西的危害力,也曾经极力反对楼兰王带它来到莫斯科,担心一旦泄露,那将是灭顶之灾。 不过楼兰王却不同意放在某个中转地,她怕有人再夺走,她只相信自己才能保住病毒――在某个中转站,卡诺维奇和高飞俩人激烈争辩后,最终才达成协议:把病毒带到莫斯科的某个国防生化武器研究所,销毁。 只要温度超过一千三百度,这些病毒就会被彻底销毁。 楼兰王追回病毒的目的,就是销毁,当然会同意卡诺维奇的主意。 为了确保病毒的安全,一路上楼兰王都被三名以上的俄罗斯特工,用上了膛的手枪指着,一旦她有任何异常动作,就会毫不留情的开枪射杀。 如果他们知道楼兰王真实实力,相信卡诺维奇就算死,也不敢同意她把病毒带来莫斯科的。 出了候机大厅后,高飞就看到两辆军车等在外面,四五个彪形大汉守在车前,毫不忌讳手中的突击步枪引来路人观看。 “高先生,莫女士,请。” 来到车前后,卡诺维奇总算松了口气。 说实话,他还真担心刚才在候机大厅内,楼兰王会把病毒泄露,尽管他也知道,要想凭借人力把那个‘保温杯’砸碎,是根本不可能的。 高飞率先上车,在关上车门时,看似无意的向候机大厅那边看了一眼。 一个拉着行李箱的金发女郎,踩着高腰马靴,哒哒的走了出来,一辆由五星级酒店提供的豪车,马上就驶到了她面前,司机下车殷勤的替她打开了车门。 金发女郎在上车时,轻飘飘的看了高飞这边一眼,露出了一个迷人的笑容。 高飞却回过了头,才看到楼兰王也正盯着那边看,目光清冷如水。 车子启动,楼兰王怀抱着装有病毒的行囊,淡淡的说:“她还不死心。” 高飞一愣:“你说谁呢?” 楼兰王没有再搭理他,闭上了眼睛。 高飞表面一脸傻呆呆的样子,其实心里和明镜一样:那个金发女郎,就是安归王。 在圣彼得堡的那个晚上,高飞曾经严厉警告过安归王,绝不能打病毒的主意。 当时那个快乐的一塌糊涂的女人,也连声答应了……可她现在,却又出现在了莫斯科。 难道她食髓知味,舍不得高飞,要时刻找到和他幽会的机会吗? 高先生可不认为他有那么大的魅力,正如楼兰王所说的那样,安归王在打病毒的主意。 安归王的出尔反尔,让高飞很生气,觉得她就是自不量力,怎么可能从楼兰王手中抢到病毒? 所以实在没必要为此担心什么,高飞吧嗒了一下嘴,学着楼兰王的样子开始闭目养神。 他刚闭上眼,口袋中的手机响了起来,前面副驾驶,后面车厢的三名俄罗斯特工,马上就有了紧张动作。 “我就是接个电话,别担心。” 高飞笑了笑,慢条斯理的拿出了手机:哥们现在是卡诺维奇尊贵的客人,要不是看在你们身有职责的份上,就凭你们时刻流露出的敌意,哥们也得好好教训你们一顿。 是高云华打来的电话。 高飞接通了手机,抢在高云华说话之前说道:“我现在莫斯科,刚下飞机。” 依着高云华的智慧,他当然能听出高飞这句话的意思:不要说敏感问题,我身边有人。 高云华沉默了片刻,才说:“出事了。” 高飞一愣,霍地竖起了腰板,沉声问道:“是谁?小凯撒,还是――是家里?” “是叶心伤。” “叶心伤?” 高飞脸色大变,嘎声问道:“他、他回老家了?” 高飞这样问的意思是:叶心伤回老家,被守在那边的人抓主,或者干脆是击毙了? “叶心伤没死,死的是二婶。” 高云华觉得这件事就算被俄罗斯人窃听到,也没啥了不起的,本来就是华夏处理一个通缉犯,以后为了抓捕他,肯定会通缉国际刑警组织的,所以干脆明说了:“二婶死后,叶心伤枪杀了十四名武警战士,现在已经逃跑了。” 啪的一声,高飞狠狠拍在了车门上,厉声问道:“怎么会这样,难道沈银冰没有去大涌山安慰二婶吗!?” 高飞在拍车门时,楼兰王眉头微微皱起,睁开了眼睛。 “就因为她去了,所以事情才搞成了这样。呵呵,早知道是这样的话,唉。” 高云华重重叹了口气,就把他推断的那些,详细说了一遍。 高飞越听,脸色越是深沉。 他虽然不清楚整件事的真相,可高云华说的已经够清楚了,高飞要是再推断不出那些道理,他可以去死了。 说完后,高云华最后说:“高飞,你必须马上回来,也只有你才能处理这件事。” 高飞和叶心伤,和沈银冰俩人的关系都很亲近,事实上现在也唯有他才能解决这件事。 至于该怎么解决,比方在调查处事情真相后,会怎么对沈银冰,怎么处理叶心伤,这都得需要高飞自己琢磨着去办。 “我知道了,最迟今天晚上,我就会回国。” 高飞扣掉电话后,一脸疲倦的靠在了座椅上,闭上了眼。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事情闹得这样大,就是沈银冰没有完成高云华交给她的‘任务’,至于她为什么这样做,也只有明白她、高飞、秦紫阳三人之间的关系的人,才能推断出。 沈银冰,你真好! 不知过了多久,高飞才睁开了眼,眼神冷漠。 第810章 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也! 高飞接了个电话后,车内的气氛明显冷了下来,楼兰王也察觉到了,不过她却没有问。 她的心早就冷了,实在不愿意关心尘世间这些事,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反正等帮卡诺维奇看完他朋友的病之后,她就要回地下楼兰古城,到死也不会再出来了。 外面就算发生核战争,所有人都死掉,也和她没有丝毫关系,包括高飞的死活。 其实高飞也没打算让她管,压根就没这样的念头,他现在就处于极度郁闷的愤怒中,满脑子回国后该怎么处置沈银冰的念头。 他帮了她那么多,几次救了她小命,她就是这样对待他的? 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也! 高飞想到了这句话,第一次对所有女人的女人有了反感。 车子高速行驶中,高飞开始拨打沈银冰的手机号,电话倒是拨通了,不过那边却没有人接。 “没脸接我电话了么?” 高飞心中冷笑,继续拨打,直到他拨到第九遍时,沈银冰终于接电话了,慵懒的声音:“喂,是谁?” 问我是谁?你会不知道我是谁?草,这是故意和我装傻卖呆呢! 高飞气极了,低声吼道:“我是谁?我是你爹!” 沈银冰倒是没有生气,仍旧淡淡的回答:“我爹早就死了。” “少和我装蒜!” 高飞紧攥着手机,看着窗外怒冲冲的问道:“沈银冰,你特么的告诉我,你都做了些什么事?” 沈银冰反问道:“我做什么了?” “你自己心里清楚!” “我还真不清楚我做什么了。高飞,拜托你别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好不好?” “你、你特么的!” “我警告你,别再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 沈银冰的语气也变得尖锐起来:“你是我什么人,有什么资格这样对我说话?” 高飞敢保证,如果现在沈银冰就在他面前的话,他肯定会采住她头发,先狠狠抽几个大耳光再说,让她装蒜。 可惜现在沈银冰距离他十万八千里呢,他只能叫花子咬牙穷发恨,半点实际效果也没有,只能强忍着把手机摔掉的怒气,闷声问道:“我问你,二婶是怎么死的?” 沈银冰那边沉默,没有说话。 高飞等了片刻,慢慢冷静了下来,再次问道:“你说,二婶是怎么死的?” 沈银冰说话了:“是被那些当兵的打死的,我没有杀她。” “你当然没有杀她,可她却死在你手中!” 听出沈银冰语气中的冷漠后,高飞刚压下去的怒火再次腾起:“沈银冰,我告诉你,这次你可大错特错了!我不管你当时是怎么想的,才蠢到鼓动二婶去外面呼唤叶心伤出来,我只是告诉你,叶心伤现在肯定猜到是你在暗中捣鬼了。” “知道了又怎么样,反正我又没有杀二婶。” 沈银冰仍旧一副毫不在乎。 “他会杀了你。” 高飞语气阴森的说道:“而且,这次我绝不会再管你。最后送你一句话,趁着还有一口气在,去订做一口好棺材,买瓶子敌敌畏死在里面吧。等到叶心伤找到你,你就是想死也……” “我的死活不用你管,你操的心太多了,不累么?” 沈银冰打断高飞的话,直接扣掉了电话。 “敢扣我电话?” 举着手机看了片刻,高飞落下车窗就要把手机扔出去时,却又忍住了。 那个女人已经完全疯狂了,不可理喻,就算他把手机扔了,除了给他自己带来不方便之外,还有什么用处? “先生,请您关上车窗。” 后面一个军人,语气冷冷的提醒高飞关上车窗。 车子高速行驶中,冷风从车窗外刮进来,刮在脸上就像刀割。 “老子就是不关,你能把老子怎么样?” 高飞回头看着那个军人,满眼里都是烦躁的戾气。 “你!” 那个军人本能的抬起突击步枪,对准高飞刚要让他老实点,要不然就敲碎他脑袋时,却觉得手腕一沉,眼前发花,等他眼睛重新调整好焦距时,才发现枪口正对着自己的嘴巴,登时大吃一惊。 他的两个同伴见状,立即做出了反应,举枪对准了高飞,满脸紧张的神色。 高飞就像没看到那两把枪那样,盯着那个军人沉声道:“老子是卡诺维奇请来的客人,不是让你们押解的犯罪嫌疑人,你特么的最好明白这点!” 说完放开那个军人的手腕,高飞也没再搭理他们,把脑袋伸出了车窗外,任由冷风吹在脸上,就像刀割那样,眨眼间的工夫就疼在骨子里。 可高飞却像根本感觉不到这刻骨的寒冷,他此时心中有股子怒火,需要彻底冷静一下。 那三个‘押车’军人,没有再敢对高飞指手画脚,因为他们都看出这个家伙处在暴走的状态,一句不好听的话就有可能酿成大事故。 而且最重要的是,人家好像很厉害,刚才那军人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枪口就对准了自己。 更何况,高飞的确是卡诺维奇请来的客人。 在外面吹了几分钟的冷风后,高飞鼻子耳朵全都毫无知觉了,也终于慢慢冷静了下来,缩回脑袋关上了车窗,满脸都是疲倦之色的闭上了眼。 楼兰王这时候说话了,很清淡的语气:“怎么了?” “没什么。” 高飞眼睛也没睁开,淡淡的说:“女人,没一个是好东西。” 楼兰王马上闭嘴,不再说什么了。 车子高速行驶,一个小时后来到了莫斯科西北郊的一座小山下。 这儿,是距离莫斯科最近的一个军事研究所,有能力把天堂病毒销毁。 卡诺维奇已经和相关部门打好了招呼,出示相关证件后,很顺利的进了研究所。 这个军事研究所的防御水准,相比起储藏生化炸弹的那个基地来讲,等级不是差了一点半点,毕竟这儿只是研究武器的地方,并不是储藏,高飞等人进来时,甚至不用搜身。 按照卡诺维奇所说的,病毒带来后会立即有相关专家销毁,不过很不巧的是,研究所专门销毁病毒的那个专家,半小时前去上面部门开一个紧急会议了,估计得等到明天下午才能回来。 怎么办,总不能在这儿等那专家回来吧? 卡诺维奇看向高飞,意思是听他的安排。 高飞现在急着返回华夏,当然不肯把时间浪费在等人上:“先把病毒放在研究所最安全的地方,加派人手防御。另外,电话通知相关专家,让他们能早点回来就早点回来。我们先去市区给你那个朋友看病,看完病后再返回这儿。” 对高飞的建议,卡诺维奇并没有任何意义。 楼兰王倒是有些担心,皱眉问道:“病毒放在这儿安全吗?” 楼兰王担心病毒不安全,是因为她已经察觉到了什么:如果是安归王那个级别的人来抢病毒,就算俄罗斯人防守再严密,也挡不住的。 卡诺维奇对研究所的防御倒是很有信心:“呵呵,这儿虽然没有太多的警备力量,但研究所的保险库却是世上最安全的,可以抗击核打击。我可以用我的名誉来担保,没有谁能在不知道密码的情况下打开保险库的。” 顿了顿,卡诺维奇又说:“而且,距离研究所三十公里不到,就驻扎着拱卫莫斯科安全的王牌特种部队,这边一旦发生什么意外,他们会在十分钟之内赶到。” 见卡诺维奇这样有把握,楼兰王也不再说什么。 实际上,楼兰王根本不放心这儿的保险库,对那些所谓的王牌特种兵能不能挡住安归王,也没啥信心。 她之所以不再说什么,就是因为她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以前她若是有这种心态的话,也不会来到尘世间追查病毒的下落。 外面的人死再多,谁会死,和她有什么关系? 高飞现在也没心情去考虑这些问题,也同意了卡诺维奇的提议,催促他赶紧做事,尽快节约时间赶去莫斯科那边给他朋友看病。 卡诺维奇也看出了高飞的不耐烦,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不过看在有求于他的面子上,当然不好说什么,亲眼看着工作人员把病毒放在保险库中后,立即调派一辆车子,亲自驾车驶出了研究所。 这次没有了病毒,也就没必要再调用特工押车了,车子很快就离开了研究所。 当车子快速驶过研究所门口不远处的一片树林时,一个身穿研究所工作人员军装的年轻人,慢慢走了出来,望着驶远的车子露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 一路无话,三个小时后车子来到了莫斯科的市中心。 莫斯科做为俄罗斯的首都,俄最大的城市和经济、文化、金融、交通中心,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欧洲仅次于伦敦、巴黎的第三大城市,城市人口860万,有800多年的历史,因为植被茂盛,又被称为森林中的首都。 卡诺维奇带高飞和楼兰王俩人来到市中心的一栋庄园别墅中,请他们先洗个热水澡稍事休息后,就急匆匆的走了出去。 他这一走,就是四五个小时,直到傍晚时分才回来。 不等高飞问什么,卡诺维奇就抱歉的解释说,很不巧,他那个朋友去外面出差了,要今晚深夜才能回来,所以请他们暂时在这儿等一晚,明天上午就会去带他们去见那位朋友。 卡诺维奇在解释这些事时,不管是语气还是表情都充满了歉意,高飞也不好再说什么,吃过晚餐后就去了自己的客房,蒙头大睡了。 人在心烦时,最好的应对方式不是酗酒,砸东西或者跳着脚的骂天埋怨地,最好是强逼好好睡一觉,养足精神后冷静下来,才能做出正确的抉择。 高飞就是这样做的,在窗上辗转反侧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沉沉进入了梦乡。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他被一声轻微的喀嚓声惊醒。 高飞保持着睡眠的姿势,慢慢睁开眼看向了门口。 第811章 男人也做恶梦! 借着墙壁上小夜灯散发出的柔和光芒,高飞看向了门口。 本来反锁着的房门,慢慢敞开了一条缝隙,随即就不再动了。 高飞也没动,就眯着双眼望着那边,心里琢磨这个半夜来访的人会是谁。 白天来到这栋庄园别墅中时,高飞曾经打量过周围的环境,这就是一栋普通的高级别墅罢了,别墅内除了两个老园丁,一个烧饭的黑女佣外,就再也没别人了,看来是卡诺维奇专门用来招待朋友的住所。 难道是安归王,还是楼兰王? 除了这俩人外,高飞在莫斯科是举目无亲,也没有谁会注意他,更不会半夜来他卧室。 也许是安归王吧,莫邪征东是不会半夜进男人房间的。 高飞想到这儿时,房门再次慢慢的被推开,接着一个人影迅速的闪了进来。 这个人从头到脚的一身黑色,脸上戴着一个黑色头套,看不清面孔,体型相比起高飞来说还要有些单薄,根本不是‘双王’中的一个:最起码,这个人的雄很平坦,一看就不是女人,而是男人。 高飞不反对安归王那样的美女半夜来他房间,却对男人没啥兴趣,尤其这个男人进来后,右手一闪多了把刀子时。 玩刺杀,你算是碰到祖宗了。 看到那个男人侧着身子,握着刀子就像螃蟹那样一步步小心的向窗前走来时,高飞心中冷笑,依旧动也没动。 男人一步步的挪到了窗前,很小心谨慎,也很老成的样子,一看以前就曾经干过这种活。 在黑衣男人走过来时,高飞忽然发现这个身影很眼熟,应该是他认识的人。 咦,这会是谁呢? 高飞微微皱眉时,黑衣人已经慢慢举起了刀子,冲着他心口就狠狠刺了下来。 “啊,是你!” 在刀子电闪般刺下来时,高飞猛然知道这个让人是谁了,惊呼一声迅速翻滚的同时,右脚抬起――依着高飞的想法,他要在躲开刀子的同时,飞起右脚踢在那个人的手腕上,踢飞他的刀子。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却没有这样做。 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无法做到! 高飞的身子,就像被莫邪征东点了穴道那样,根本无法动弹一下,只能眼睁睁看着刀子落下,狠狠刺在他的心脏上,鲜血迸溅! 高飞的心脏,一下子就被刺穿,本能的发出一声惨叫:“啊!叶心伤,你为什么杀我!?” ―― 卡诺维奇安排楼兰王俩人,都住在别墅的二层,一个在东边,一个在最西边。 楼兰王的客房就在最西边,打开窗户就能看到外面大片的植被。 在一年中,莫斯科有一百八十多天都处在严寒气候中,现存的植物早就适应了这种气候,哪怕是在零下二十度,也依然有绿色存在,像松柏之类的树木。 华夏讲究松柏之类的不适合在庄园中出现,但俄罗斯人却不在乎,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懂得这些。 有些事,也许信就存在,不信则无。 楼兰王吃过晚餐回到客房后,就一直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盯着一颗松树发呆,直到远处的大教堂内,传来了子夜钟声后,才微微叹了口气,关上窗户回到了卧室。 明天以后,她就要回到地下楼兰古城了,再也不管外界的任何事,安心等待变成一枚修罗胆的那一刻。 我死后,会真的变成一枚修罗胆吗? 莫邪征东想到这儿时,眼里闪过一抹讥讽的笑容。 在《黄帝外经》中,修罗胆是修罗死后变成的,莫邪征东却不信这个记载:在上一代楼兰王驾崩时,她曾经抱着尸体进过那个‘死亡之地’,里面列代楼兰王的尸骸都保存完好,栩栩如生。 尸体既然保存完好,又怎么可能会变成修罗胆呢? 那些所谓的修罗胆,只是西域黑龙山的一种特产的药石罢了。 修罗死后变成一枚修罗胆,只是一个近乎于凄美的传说――楼兰王希望这个传说是真的,也希望自己死后能变成那枚修罗胆,最终会系在高飞的脖子里。 他曾经说过,等她死后变成修罗胆后,会当做吊坠系在脖子里的。 莫邪征东已经对高飞,对整个世界都失望了,再也没有任何留恋,她希望自己变成一枚修罗胆后能陪着高飞,那是因为她知道,她曾经真对那个男人动过心,算作是一种双方彼此的纪念吧。 纪念那段动情的岁月,凄美。 “他戴上那枚修罗胆后,会不会经常的想到我?” 盘腿坐在窗上的楼兰王,痴痴想到这儿时,忽然隐隐听到一声惨叫声传来。 是高飞的叫声! 有人暗算他! 他会被人暗算!? 莫邪征东心里闪过这几个念头时,身子已经从窗上飘然而起,就像一股青烟那样飘出了门外。 她以为,她不再心高飞的死活,就像他从没有顾虑过她的感受那样。 但是当高飞出事后,她却用最快的速度‘飞’到他客房前,快到都没有来得及抬脚踹门,直接用肩膀把房门撞开,身形毫不停滞的飘到了他窗前,一把抓主翻身坐起的高飞左臂,迅速转身搜查房内。 客房内,除了坐在窗上的高飞,鬼影子都没有一个。 慢慢松开高飞的胳膊,楼兰王垂下眼帘看着他,淡淡的问:“怎么了,大半夜的你鬼叫什么?” ―― 心脏在被刺穿的刹那,高飞终于确定这个蒙面人就是叶心伤了。 就像很熟悉叶心伤最多喝三两白酒就会醉倒那样,高飞对他持刀杀人时的手法动作,也是非常的熟悉,这招一击毙命的刀法,当初俩人在受训时,曾经演练过无数次。 人世间最悲哀的事情,恐怕就是被自己兄弟亲手暗算干掉了。 高飞死的很不甘,无法瞑目,那股子怨怒使他临死前也要搞清楚这是为什么,腾身就从窗上翻坐了起来。 高飞一坐起身,那个蒙着脸的叶心伤却不见了,接着就看到只穿着一身黑色睡袍的楼兰王,就像一只超大的蝙蝠那样,从门外直接飞了过来,问他大半夜的鬼叫什么。 梦,恶梦。 刚才高飞被叶心伤一刀刺穿心脏的那一切,只是个恶梦。 女人做恶梦被吓醒是常有的事儿,但一个男人,尤其是高飞这种自以为是的纯爷们,竟然也会被恶梦吓醒,这就够丢人的了,绝不能让人知道。 就算被楼兰王看到,也不能说出来。 高飞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又直挺挺的躺在了窗上:“我喜欢半夜鬼叫,你管得着吗?” 最让人气愤的事,可能就是你关心某个人,而那个家伙却不领情,还一脸拽拽的臭屁样子了。 楼兰王现在就很气愤,双眸微微一眯正要发火,最终却默不作声的转身走向了门口。 不过,在她走出门外随手带上房门时,却听到某个没良心的家伙,好像含糊不清的说道:“谢谢了啊。” 这四个字,含糊不清,也没丝毫诚意,比屁声还要难听――但楼兰王的心情,却莫名的好了起来,冷哼一声快步回到了自己房间。 楼兰王走了后,高飞起身走进了洗手间内,冲了个冷水澡。 冰凉的水当头落下后,高飞全身都起了一层小疙瘩,呼吸也骤然急促起来,不过他却没有躲闪,低着头站在水雾下,一遍一遍的回忆刚才那个恶梦。 梦,人们常说是若有所思,夜有所梦。 高飞白天的确想了很多事,却从没有想到过叶心伤会害他。 “难道说,是我觉得愧对心伤,所以才做了这个梦?唉。” 高飞抬手,在脸上抹了一把看向了壁镜。 镜子被溅上冷水后,再看上去时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了,高飞只能看出自己的大致轮廓,唯有镜子里的那双眼睛,却越来越亮,就像西北天空那颗最亮的星,散着无边的冷意。 莫斯科的黎明是静悄悄的,天亮后和别的大都市却没啥两样,街上人来人往,不过却很少有堵车的现象发生,公交车上也好像随时都有座椅,这让来自华夏、曾经饱受挤公交之苦的高先生很是羡慕。 卡诺维奇这次换了一辆车子,是辆老式伏尔加轿车,很朴实,就像前苏联的工人老大哥,不过前面车窗上贴的那些特别通行证,却是街上那些豪车卖了也换不来的。 卡诺维奇那个朋友是谁,他一直没说,高飞也没问。 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是人是狗,只要卡诺维奇承诺能帮高飞在俄罗斯打开化妆品的市场,他都会接下这笔生意的。 当然了,卡诺维奇的朋友身份肯定不一般,车子停在克里姆林宫前面时――高飞更赞叹自己的判断没错了。 克里姆林宫是世界闻名的建筑群,与华夏故宫一起被称为世界五大宫殿之一,是历代沙皇的宫殿、莫斯科最古老的建筑群,享有世界第八奇景的美誉。 克里姆林宫的‘克里姆林’在蒙古语中,是‘堡垒’的意思。 车子停下后,卡诺维奇带着高飞俩人直接走了进去。 进门时,也没看到卫兵来询问他们,这让高飞感到很奇怪,毕竟这儿是俄罗斯最高领导人办公的地方,这防御好像也太松懈了些。 其实高飞不知道,克里姆林宫在外界虽然神秘,但实际上每天都有一群普通人跟领导人进行着亲密接触,虽然他们做的只是打扫卫生、修理电器及接待来宾等简单的工作。 更何况,高飞俩人是有卡诺维奇带进来的。 当然了,俄罗斯最高领导人的防御工作,绝不是表面这样松懈,就像你观赏笼子里的东北虎那样,觉得这百兽之王也没啥了不起的,但如果把你和它一起关在笼子里,你就不会这样认为了。 卡诺维奇带着高飞俩人来到了四楼的一个房间,这儿应该是接待室,整齐肃穆。 “高先生,请你看看这些病例。” 就在高飞打量接待室布局时,卡诺维奇拿出了一叠病例。 第812章 难言之隐! 高飞根本看不懂病例上写得那些,还是在接过来后,装模作样的看了一遍。 病例上没有病人的名字,只有年龄,和性别。 病人今年五十四岁,是男人,算是半截老头子了。 病人有这么多份病例,看来是去过很多医院了。 随便翻看了几份病例,高飞都没有找到病人的名字,看着上面记的那些也差不多,就失去了兴趣,随手放在了莫邪征东面前:“徒儿,你看看这些呢。” 楼兰王碰都没有碰这些病例,只是淡淡的说:“我从来不看这些的,也不信上面所说的这些,我只信我观察到到的――这可是你当初传授给我的,忘了?” “我当然不会忘,嘿嘿。” 高飞讪笑了一声,看向卡诺维奇时,已经是一脸严肃了:“卡诺维奇先生,我们中医从来都不看病例,看也只看过去大夫给病人开的药方。不过我相信你们也肯定没啥药方的,所以最好是把病人叫来,我们得亲自给他望闻问切一番。” 卡诺维奇面露为难的神色:“我、我那个朋友现在特别忙,恐怕得等到下午。” 高飞皱眉:“我也很忙,今天必须得赶回华夏。” 昨天高飞给高云华打电话时,曾经说昨晚赶回去的,不过计划不如变化,反正事情已经出了,早一天晚一天回去都没太大区别了,倒不如处理好这边再说。 “那好,你稍等,我打个电话问问。” 卡诺维奇看出高飞很坚决后,犹豫片刻走出了接待室。 高飞点上一颗烟坐在椅子上,问站在窗前的楼兰王:“你会不会解梦?” “不会。” 楼兰王头也不回的回答。 “不会算了,我也觉得你不是万能的。” 高飞耸耸肩,也不再说什么。 十几分钟后,卡诺维奇才急匆匆的走了进来:“高先生,非常抱歉,我那个好朋友现在真忙,正在召开一个紧急会议,恐怕你还得再等一天……” 高飞打断卡诺维奇的话:“你那朋友忙,我就不忙了吗?他是俄罗斯总统吗,这么忙!” 卡诺维奇抬手擦了擦鼻子,低声说:“你说的不错,我那个朋友就是萨摩夫。” “萨摩夫?萨摩夫是谁?” 高飞不屑的嗤笑一声,正要说什么时,眼珠子呆了下:“萨摩夫――俄罗斯现任总统萨摩夫?” 像美国啊,俄罗斯这样大国的总统,几乎连要饭的叫花子就知道他们的名字,高飞自然也知道。 在卡诺维奇带他们来到克里姆林宫后,高飞就猜出病人是俄罗斯的高层了,只是没想到会是俄罗斯的老大。 对高飞的吃惊,早就在卡诺维奇的意料之中:“是的,就是萨摩夫总统。” 有楼兰王这个中医圣手在,高飞在见识了她的牛气后,信心那是相当爆棚的――不过,如果这个病人是俄罗斯总统的话,他的底气就不足了。 俄罗斯总统,绝对是当世几个最有权力的人之一,想到要给萨摩夫看病,高飞就有些心虚,扭头看向了楼兰王,那意思是说:对方是总统啊,你能搞定不? 世上最有权力的几个人中的一个生病后,到现在还没有被看好,这就足以说明他那病是相当难治疗的了,高飞还真担心楼兰王搞不定。 面对高飞的询问,楼兰王语气仍旧那样平淡:“我需要亲眼看到病人。既然病人现在很忙,那我能在远处观察他一下吗?” “在远处观察他一下,这对给他看病有什么作用吗?” 卡诺维奇有些不解。 高飞脑子转的倒是很快:“刚才我都说了,我们中医讲究的就是望闻问切,这个‘望’排在第一位,是最重要的了。患者身上有什么症状,一般都是望出来的。嗯,这样吧,你先别和我们说总统先生的症状,让我徒儿远远的望一眼得出结论后,你再看看她说的对不对。” 卡诺维奇见识过楼兰王的神奇医术了,还是不相信她在远处看一眼总统先生,就能得出什么结论,不过高飞刚才说的也很在理,沉吟片刻后说:“好吧。” 说着,卡诺维奇走到接待室的西边屋角,在酒柜某个地方动了下。 西墙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面钢化玻璃,是那种从这边能看到那边,从那边却看不到这边的玻璃。 玻璃那边是个小会议室,里面放着一张不大的椭圆形会议桌,团团围坐着七八个人,坐在最中间的那个半秃顶男人,正是经常在电视上出现的俄罗斯总统萨摩夫。 萨摩夫双手十指交叉合拢,放在桌子上,眉头微微皱着,正在听国防部长汇报工作。 楼兰王走到了玻璃墙面前,不用卡诺维奇介绍什么,她也知道坐在中间位置的就是萨摩夫了,神色淡然的望着他,一动不动。 高飞也抱着膀子,装出一副神医的样子,瞪大眼珠子看着萨摩夫。 楼兰王在观察萨摩夫的病情,高飞却在看他的样子:从气色和精神上来看,萨摩夫一点都不像是五十多岁的半截老头子,倒像是那些四十岁最为成熟的男人,相貌不算英俊,也有些秃顶,可他那双眼睛却特别有神,全身散发着一股子强大,不愧是从克格勃内走出来的猛人。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精神气质都像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而且气色红润,双眼有神,实在看不出他像有病的样子。 高飞盯着萨摩夫看了足有十几分钟,都没看出个四五六来,开始怀疑卡诺维奇在骗他了,更想再去看看那些病例,问问是怎么回事。 楼兰王转身走到了沙发面前坐下,淡淡的说:“可以了。” 一直站在屋角的卡诺维奇,马上就关上了玻璃幕墙,正要说什么时,楼兰王却抬手指着门外说:“我们需要会诊一下,你先暂时回避吧。” 卡诺维奇犹豫了一下,最终没说什么,抬脚走了出去,还很体贴的关上了门。 卡诺维奇一出去,高飞就拿起了那些病例:“唉,国内病例上那些字迹就像屎壳郎在爬,国外的也同样这样,看不懂啊。不行,我得仔细研究一下……” 楼兰王说:“不用研究了,我已经知道那个人患的什么病了。” 高飞很惊讶:“啊,不会吧?是,我承认你是个神医,可你就这样远远的看了他会儿,也没切脉,就能看出萨摩夫得什么病了?” “这有什么?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中医中的望才是排在第一位的,很多疾病只需仔细观察就能看出来,根本不用切脉。” “那你快说说,俄罗斯老大到底哪儿不舒服?” “其实,在圣彼得堡时,卡诺维奇已经说出他得什么病了。” “他已经说出来了?我怎么不记得?” 高飞皱眉想了想,没想到。 楼兰王长长的眼睫毛忽闪了下,微微垂下淡淡的说:“你还记得,他曾经说过‘难言之隐’这个词吧?” 难言之隐,本意是不方便说出某些事的意思,后来却被当做一句专门形容某种病的广告词。 高飞是个聪明人,一下子就想到了楼兰王想说的那个病:“痔疮!” 楼兰王能够跑来莫斯科给人看病,这就是俄罗斯人的莫大荣幸了,她当然不会再说出‘痔疮’这俩人,话说很有损她形象的,甚至在高飞说出来时,她的黛眉都微微皱了下,没有吭声。 痔疮是啥子病,在这儿就不多说了,其实很多人都很清楚,什么外痔内痔混合痔脱肛啥的――反正下面那个部位得病后,一般都统统称之为痔疮的。 “不会吧?” 高飞一脸的不信:“痔疮这个玩意要是放在沙皇时代,也许还真是个病,可现在医疗技术这样发达,治疗个小痔疮还不是手到病除的?我小时候时,我们孤儿院的副院长就是混合痔,后来去了医院从腚门上拉了一刀,揪出几根管子就好了……” 高先生正在卖弄他丰富的‘痔疮知识’时,莫邪征东轻轻一拍桌子:“闭嘴,不许再说了。” 高先生这次没生气,嘿嘿笑道:“嗯,嗯,不说了,毕竟守着一位漂亮的女士说痔疮,是有点坏胃口,很有不尊敬女士的嫌疑啊。不过呢,哥们就是纳闷,这点小病算不了什么啊,萨摩夫怎么会难言之隐到今天呢?” 楼兰王不屑的笑笑:“人和人不一样的,同样的病长在不同的人身上,病情就会有不同的变化。痔――这个病要是长在你身上……” 高飞很不高兴的打断楼兰王的话:“怎么不说是长在你身上?” “我是打个比喻。” “干啥不拿你自己来做比喻?” “你还有完没完?” 楼兰王有些不耐烦。 高飞双手一摊:“完了,你继续说。” ―― 卡诺维奇在外面等了十几分钟后,高飞才开门探出半截脑袋:“老卡,你可以进来了。” 卡诺维奇快步走进了接待室,看了眼站在窗前背对着门口的楼兰王,问高飞:“高先生,你刚才看出什么来了没有?” 高飞坐在沙发上,手里夹着一根香烟,很有神医风范的说:“刚才,经过我的仔细观察后发现,萨摩夫先生坐在椅子上时,坐姿并不舒服,几乎每隔十几秒钟就会微微活动下身子,由此可以看出他是下面出问题了,只是人们长犯上的痔疮病,确切的说是脱那个肛。” 卡诺维奇当然知道老大啥症状,在高飞说出这个病来时,他也没觉得有啥惊讶,毕竟病例上都写着呢。 可他根本不知道,高神医根本看不懂病例,楼兰王更是看也没看,只是隔着镜子观察萨摩夫,在看到他每隔片刻就活动一下皮股后,就确定他患有了痔疮。 如果卡诺维奇知道的话,绝对会佩服的五体投地。 但高飞接下来的话,却让卡诺维奇感到了惊讶:“不过,萨摩夫先生所患的痔疮,却不像是一般人那样,他根本不能做任何手术。” 第813章 能治病的推车郎! 萨摩夫先生得了在一般人看来只是小毛病的病,却不能做手术这件事,卡诺维奇当然清楚,更清楚所有的病例上都没有记载这些,毕竟堂堂一超级大国老大下面有不便是很丢人的,为了预防病例外泄,自然不能写在病例上了。 但高飞却知道了,他不能不感到惊讶。 莫邪征东果然是好本事,就是不知道老子万一得这病时,她会不会好意思的说出来――看出卡诺维奇脸上的变化后,高飞对楼兰王的医术钦佩之情,就像黄河水滔滔不绝。 卡诺维奇连忙追问:“高先生,那你能说出萨摩夫先生为什么不能动手术吗?” 高神医一脸的肃穆表情:“萨摩夫先生年轻时,应该是受过类似于潜伏之类的严酷训练,就是趴在湿地、或者干脆是寒冷的河水中长时间呆过。寒气损坏了他的脾脉,致使身体某些神经受损。如果擅自动手术的话,就会造成――嗯,怎么说呢,就会造成失禁吧。” 萨摩夫先生当年在克格勃当特工时,的确受过此类的严格训练,他这个毛病就是那时候得上的,因为各人的体质原因,这个病缠了他二十多年,始终无法痊愈。 年轻时他还能忍得住,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病犹如跗骨之蛆那样紧跟着他,只有他躺在暖和的被窝中时才感觉不到。 但他身为俄罗斯老大,总不能躺在被窝中处理公事吧? 别说是不能躺在被窝中了,甚至他都不敢让政敌知道他有这种‘脏病’,毕竟国民需要的,是一个全方面都有权威的老大。 为了治疗好这个病,萨摩夫秘密看了许多这方面的专家。 那些专家当时在给萨摩夫看病时,都说如果在那儿做手术,恐怕会造成大便失禁――当时萨摩夫还不相信,后来看了数十名权威专家后,所得到的结果却是相同的。 那玩意脱出来却不能手术,这无疑是很痛苦的,也怪不得萨摩夫先生坐立不安了。 “那,高先生,你该用什么治疗方式,为萨摩夫先生解除难言之隐呢?” 听高飞只是凭借眼力就能断定萨摩夫不能做手术后,卡诺维奇对他的信心暴增,同时又担心他会和那些权威专家一样,无奈的摇头说抱歉。 云淡风轻的笑了笑,高飞捏着上唇上的小胡子:“很简单,只需一味中药,就能解除萨摩夫先生的痛苦。” 卡诺维奇追问:“不用做手术吗?” 高飞身子后仰,脑袋靠在沙发背上,淡然倒:“我们中医很少拿刀子割人的,像这种小病,更没必要。” 卡诺维奇更加开心,连忙问道:“高先生,请问你需要哪一位中药呢?” 高飞扭头看了眼窗外,皱眉说:“现在这个季节,要想找到那一味新鲜的中药,还真是困难。不过,相信莫斯科应该有中医馆吧?” 中药现在世界的影响力虽然远远不如西医,甚至都不如韩医,可随着华夏政府近年开始逐渐重视古老的传统文化,已经大力推广中医了,世界各大都市基本都有中医馆,莫斯科当然也不例外。 卡诺维奇说:“有,应该会有。就算没有,我也能派专机去华夏,用最快的速度运过来。高先生,你所需要的那一味中药,是人参?何首乌,还是灵芝?” 人参啊,灵芝啥的,这都是好东西,西方人也知道。 高飞摇了摇头:“不是那些好东西,是……嗯,卡诺维奇先生,你听说过推车郎吗?” 推车郎又叫屎壳郎,学名蜣螂,属鞘翅目蜣螂科,世界上约有2300种蜣螂,分布在南极洲以外的任何一块大陆,算是中大型的昆虫。 “推车郎?” 卡诺维奇满头雾水:“什么叫推车郎?” 看老卡一脸傻呆呆不知所谓的样子,高飞只好又问:“那屎壳郎呢?” “屎壳郎?” 卡诺维奇挠了挠后脑勺,一脸抱歉的说:“高先生,对不起,我也没听说过什么叫屎壳郎。” “你怎么就这么笨呢,那你在网上搜一下蜣螂呢!” 看到老卡比自己还笨后,高飞有些不耐烦。 “蜣螂?你、你说的推车郎,屎壳郎,就是蜣螂?” 让高飞没想到的是,卡诺维奇竟然知道蜣螂,瞪大眼珠子满脸不可思议的样子:“就是那种在乡下动物粪便中生活的昆虫吗?黑色的那种!” “对,对,就是那玩意。” 高先生终于欣慰的笑了,一副钟子期遇到俞伯牙的知己模样。 很明显,卡诺维奇却没这感觉,仍旧一副不信的样子:“高先生,你说你让我去给你找这种蜣螂,是用它来给萨摩夫先生治病?” “然也!” 高先生摇头晃脑。 “放肆!” 卡诺维奇修养再好,再钦佩高神医的神奇医术,这时候也怒了,啪的一拍桌子说:“高先生,你也太过份了,怎么可以和我开这种玩笑呢?” 高飞莫名其妙的问:“开玩笑?我和你开什么玩笑了?” 卡诺维奇老脸开始涨红,说话都不利索了,指着高飞说:“你要用那种极度不卫生的东西,来当做中药用,要给萨摩夫先生治病用,这不是开玩笑,难道是认真的?须知道,萨摩夫先生可不是一般人!” “我承认萨摩夫先生不是一般人,但谁让他得了一般人的小病?” 高飞皱眉,总算是明白卡诺维奇为什么这样生气了:“卡诺维奇先生,你懂不懂蜣螂在中医中,就是一味不可缺少的中药?” “荒唐,荒唐,那么脏的东西,怎么可能是药材呢,简直是太荒唐了!” 卡诺维奇连连摇头,甚至还有了一些被耍弄的羞恼,看上去好像要翻脸。 “你不相信就算了,那权当我什么也没说,东儿,我们走吧。” 高飞站起来,和楼兰王打了个招呼,抬脚就向门口走去。 其实,不止是卡诺维奇不信屎壳郎能治病,就连高飞也没听说过。 但他相信楼兰王所说的话:别说是屎壳郎了,就算她说狗屎也能治病,他也深信不疑的。 楼兰王之所以让高飞站出来当神医,那是因为她是个女孩子,不好和人讨论男人下面那些毛病罢了,但这并不代表着她治愈不了这种小毛病。 此时,看到卡诺维奇深度怀疑她开出的药方,也有些怒了,默不作声的转身跟着高飞就向门口走。 “简直是太荒唐了,上帝,你来惩罚这两个人吧,他们竟然说那么肮脏的东西是药材,还能治疗萨摩夫先生的难言之隐,真是不可思议。” 卡诺维奇没有阻拦高飞俩人的离开,犹自在那儿叨叨个不休。 给人看病开出了药方,病人‘家属’却不信,这就不关医生的事情了,以后病人是死是活也和医生无关,高飞当然不会强逼着卡诺维奇使用楼兰王开出的药方。 不过,他在走到电梯门口时,却忽然拍了一下后脑勺,对楼兰王说:“哎,对了,咱们还没有去那个研究所毁掉那个东西呢,要走,也得让老卡一起走。” 楼兰王站在电梯门口,淡淡的说:“你去,我在这儿等。” 高飞转身走回了接待室,刚进门,卡诺维奇就冲他说:“高先生,你不用再劝我了,我是绝不会允许你用那肮脏的玩意给萨摩夫先生看病的。” 高飞冷冷的说:“就算你求我,我也不会给他看了。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放在研究所内的病毒。你带我们,或者派人带我们去研究所也行,我们看到病毒被销毁后,马上就会离开俄罗斯。还有,等你心情好时,请考虑一下我们合作经营化妆品的事。” 卡诺维奇语气生硬的回答:“病毒肯定是要销毁的,至于合作经营化妆品,那也得等我国权威部门严格审核过后,我才会决定是否和你合作。” “行,你不愿意合作拉倒,随你。” 看到卡诺维奇很有翻脸不认人的趋势,高飞也懒得和他再说什么,只要他派人带自己去研究所销毁那些病毒。 “我陪你过去。” 卡诺维奇抬手看了下腕表,走到门口忽然又问:“高先生,你确定那个脏东西能治疗好萨摩夫先生的病?” 高飞很干脆的说:“骗你玩的,治不好,那玩意满身的细菌,怎么可能会治病呢?” 高飞现在已经半点都不关心萨摩夫先生的病了,也不打算再在莫斯科墨迹什么,只想赶紧销毁炸弹返回华夏。 可卡诺维奇却慢慢冷静了下来,语气真诚的说:“高先生,如果你能保证能解决萨摩夫先生的难言之隐,我敢保证能帮你垄断俄罗斯化妆品市场。” 高飞双眼微微眯起:“真的?” 卡诺维奇右手压在心口上:“我从没有这样认真过,我敢对主发誓。” 想了想,高飞也把右手放在心口上:“那么我也敢发誓,只要你相信我,相信中医,我肯定能解除萨摩夫先生的痛苦。” “好,那请你稍等,我必须得先和萨摩夫先生沟通一下。” 卡诺维奇说着拿出手机,开始拨电话。 高飞问:“你怎么又改变主意了?” “你们华夏有句俗话,叫病急乱投医,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不会放过。” “我们华夏还有另外一句俗话,叫做死马当活马医。” “总统先生不是死马,希望高先生能明白这点。” 卡诺维奇深深看了高飞一眼,快步走到窗前对着手机低声说了片刻,就扣掉了电话:“高先生,请你们稍等片刻,病人需要考虑一下。” 卡诺维奇带高飞来给萨摩夫看病,并没有通知总统先生,他可不想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就给总统先生病愈的希望。 那样的话,高飞一旦对这个症状束手无策,司萨摩夫先生肯定会更加失望。 既然卡诺维奇态度缓和了,又告诉了萨摩夫,高飞也不好急着走了,只好把楼兰王叫回了接待室。 第814章 彻底服了中医! 半个小时后,几个身高马大的黑西装光头大汉走进了会议室,站在门后两根腿子微微岔开,双手交叉着放在小腹前,目光生冷的看着高飞和楼兰王。 高飞知道,这几个人很可能是总统先生的贴身保镖,他们的出现就代表着萨摩夫要来了。 这几个人的眼神虽然不善,就像恶狼盯着羊圈内的羔羊那样,总是直勾勾的盯着高飞,不过高先生却没在意,仍然翘起二郎腿的坐在沙发上玩手机。 至于楼兰王,更不会在意这几个人,在某个人看着她时,她毫不客气的回视过去,目光犀利,只把那些见过大世面的保镖给看的率先挪开目光。 在保镖进来后,卡诺维奇就站了起来。 穿着蓝色衬衣,外面一件咖啡色夹克的萨摩夫先生,从外面走了进来。 卡诺维奇快步迎了上去,低声和他说了几句什么。 萨摩夫一脸和蔼的笑容,走向了高飞。 高先生平时虽说目中无人惯了,可在这位超级大国总统走过来,并主动伸出手时,还是表现出了华夏礼仪之邦良民该有的礼貌,右手和萨摩夫握住。 萨摩夫的手很粗糙,也很有力,正如他低沉的声音也酝酿着力量那样:“高先生,欢迎你来到莫斯科做客。” “能够见到先生,是我的荣幸。” 高飞笑着和萨摩夫摇了摇手,随后分开。 既然没有谁介绍萨摩夫就是俄罗斯老大,那么高飞也只能以笼统的‘先生’称呼来称呼他。 看到高飞和自己握手时没有丝毫拘谨之色,萨摩夫心中也有些惊讶和佩服,不过想到这家伙为了生化炸弹就追来了俄罗斯,当然也不是等闲之辈,也就释然了,又主动向楼兰王伸出手:“这位女士……” “叫我莫女士好了。” 和高飞不一样,楼兰王就像没有看到萨摩夫伸过来的手,淡淡的说了句就转过了身。 萨摩夫碰了个钉子后,脸上闪过一丝尴尬。 他一堂堂大国总统,和一个野郎中主动伸手却被拒绝,这的确是很没面子,身后那几个保镖顿时怒了,齐齐的跨前一步,做出了要教训她一顿的动作。 “咳。” 萨摩夫轻咳了声,给保镖使了个‘稍安勿躁’的眼色,接着擦了擦鼻子的动作,收回了伸出去的右手,坐在了高飞对面的沙发上,很优雅的说:“高先生,请坐。” 萨摩夫虽然制止了手下教训莫邪征东,表面也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其实心里还是很恼怒的,觉得那个女人也太没风度的了。 他哪儿知道,他这个超级大国总统在莫邪征东看来,就是一个地道的蛮夷罢了。 当年莫邪家族的老祖称王,拿着夜光杯喝葡萄酒时,萨摩夫总统的老祖还用树叶围着皮股,拿着石块树枝在丛林中打猎呢。 在楼兰王看来,欧美人就是一些还没进化完善的‘猴子’,要不然为什么皮肤那么粗糙,体毛那么长? 能够屈尊来给他看病,这已经是萨摩夫先生的莫大荣幸了,还指望楼兰王给他面子? 真是开玩笑! 不过,楼兰王可以这样想,也可以这样做,可高飞却必须得为她的无礼,给萨摩夫先生解释一下:“先生,我这个助手最近刚和她丈夫离婚,心情有些不好,所以――呵呵,还请先生多多海涵。” 听高飞这样说后,楼兰王眼角跳了几下,很生气。 萨摩夫却恍然:“哦,抱歉,是我想多了。呵呵,高先生,刚才卡诺维奇说,你对我身体的病变,有不一般的治疗方案?” “中医,从来都是不一般的。” 高飞正色说道:“先生,你应该知道自然界中,万物之所以存在,就有他们存在的理由,哪怕是被人深恶痛绝的苍蝇蚊子,也有一定的作用。最起码,它们为数十万人提供了生产‘灭蚊剂’之类的工作机会。而蜣螂,在现代自然科学中,被归纳成了一种益虫,这一点生物学家们早就有了定论……先生,很多人只看到了蜣螂肮脏的生活环境,却忽视了它的药用。而我们中医,之所以神奇就是研究出了世上万物的药用价值……” 高先生的口才,和他哄女孩子的本事相比,完全可以相提并论的,在接下来的时间内,他口若悬河,旁征博引,针对3萨摩夫的病情,以药用的角度把一味屎壳郎,说成了比人参更有价值的良药。 良药苦口,和良药让人想到就会恶心差不多的意思。 萨摩夫先生一脸的沉思,等高飞说完后,才缓缓点头:“高先生,你的意思是说,只需蜣螂一味药,就能解除我的痛苦?” 高飞很肯定的说:“我有十成的把握。” 萨摩夫又问:“那么,出效果的时间会有多久?” “即愈!” 高飞在说出这俩字时,斩钉截铁。 即愈的意思是说,用上就会好。 萨摩夫被高先生忽悠了这么一大通后,也开始觉得中医很神奇了。 不过,当高飞说只要用了屎壳郎,他那个脱的病马上就会好后,萨摩夫马上就皱起了眉头,开始觉得高先生在胡说八道了。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这句话广为世人所知,萨摩夫没理由不知道。 可高飞却说是即愈,萨摩夫怎么可能不怀疑? 高飞看出沉吟不语的萨摩夫是什么想法,看着卡诺维奇笑了笑说:“卡诺维奇先生,在圣彼得堡给尊夫人看病之前,你心中是不是也有一百二十个不信?” 卡诺维奇还没有说什么,萨摩夫就惊讶的问道:“妮娃的病好了?” 卡诺维奇是萨摩夫的得力助手之一,他老婆得了不能行走的怪病的事儿,萨摩夫当然知道了,更给放了一个多月的假期,让他带着老婆满世界的看病。 不过萨摩夫却知道,在卡诺维奇回来上班后,他老婆的病却没有任何起色,只是转院到了圣彼得堡的马丁医院继续观察治疗。 可高飞这时候话中的意思却说,康纳妮娃的病被他给治好了,这也难怪萨摩夫会惊讶了。 想到自己老婆的怪病已经痊愈后,卡诺维奇心里就倍爽,连忙回答:“是的,妮娃现在很健康,正是高先生给看好的,所以我才带他来到了莫斯科,希望他能为您解除痛苦。” 为了让萨摩夫相信自己带高飞来见总统阁下不是无的放矢,卡诺维奇很自然的就开始抬高高飞,把他用一盆土豆炖牛肉,两瓶高度白酒就看好自己老婆怪病的过程,吐沫星子横飞,说的活灵活现。 “买嘎的,一盆土豆炖牛肉,外加两瓶高度白酒,就治好了妮娃?这也太神奇了吧?” 虽然确定卡诺维奇不会撒谎,可萨摩夫还是不信。 卡诺维奇重重点头:“我也不信,但事实的确如此。” 现有高神医的那段高谈阔论,后有康纳妮娃倍牛肉白酒治好在后,萨摩夫终于下定决心要相信中医了,正色问道:“高先生,你的意思是说,让我吃几个蜣螂吗?” 虽然吃生活在粪球内的蜣螂很恶心,但总比一蹲下就要痛苦万分要强了很多,所以萨摩夫先生才决定要让高飞给他看病。 高飞笑了:“呵呵,先生这个症状,不需要内服。” 萨摩夫有些奇怪:“哦,那该怎么用?” “外敷。” 高飞解释道:“在中医中,蜣螂又名铁甲将军、夜游将军。气味咸、寒、有毒,能治愈的症状除了先生你的脱那个啥之外,还有别的症状,给你举几个例子吧。” 在中医中有关蜣螂的药用方子,除了可以治疗萨摩夫的症状外,还有很多症状,比方大小便不通:用夏天收集、阴干的蜣螂一个,放净砖上,四面以灰火烘干,当腰切断。大便不通,用上截;小便不通。用下截,二便不通,用全部。各研为末,水送服。 再比方痔泥土出水:用蜣螂一个阴干,加冲片少许,研为细末,搓纸捻蘸末塞入孔内,渐渐生肉,药自退出,即愈。 高飞所举的这两个例子,都是楼兰王告诉他的,早就被他牢记在心,这时候卖弄出来,把俄国人给说的瞠目结舌,使他平增了几分神医的神秘感。 “佩服,佩服,听高先生这一席话,真是胜读十年书啊,没想到蜣螂有这么多用处。” 拍了高先生一个小小的马屁后,萨摩夫先生问出了最想问的话:“高先生,那么该怎么才能治疗我的呢?” 高飞说:“先生的症状更好治疗,只需把一个蜣螂烧烤,研为末,用阔步片(中药名,好像是草本植物,没查到到底是啥)研匀,敷肛上托入,即愈。” 听说不用口服玩粪球的那玩意,只是烧烤后研为粉末,塞到那个啥就能治好后,萨摩夫先生大为欣慰,连忙吩咐卡诺维奇去找蜣螂,他要立即请高神医给他治病。 那个啥脱出来的滋味,折磨了他好多年,他是一刻也不想忍了。 其实在决定留下高飞给萨摩夫看病时,卡诺维奇就已经派出人马外出找中医馆,找推车郎了,在萨摩夫先生刚听完高君一席话,手下已经带了数十个推车郎回来复命了。 把蜣螂烧烤研为末,再给萨摩夫先生用上,这不是啥技术活,别说是楼兰王了,甚至都不用高飞亲自动手,只需萨摩夫的保健医生就能办妥的。 尽管那些漂亮的保健医生完全不信,这玩意能治好萨摩夫先生的难言之隐,可还是认真的照办了。 萨摩夫先生用药,当然不能在接待室,去了别处。 在总统决定用药后,卡诺维奇对待高飞的态度又热情了很多,甚至趁着等待的工夫,还草拟了与高先生合作开发俄罗斯化妆品市场的协议书。 不长时间,萨摩夫先生来到了接待室,人还没有进来,爽朗的笑声先传来了:“呵呵,今天我算是彻底服了中医!” 第815章 研究所突发事变! 在萨摩夫去敷药时,卡诺维奇在和高飞交谈时,虽然也是神态放松,可心里却揪揪着,生怕高神医的法子不起作用,那样他可就丢人了。 所以,在听到萨摩夫先生那爽朗的笑声后,卡诺维奇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知道自己押的这一宝是押对了!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江湖就有争斗,不管是华夏还是俄罗斯。 卡诺维奇当然不是萨摩夫身边唯一的顾问,实际上他和其他顾问也始终明争暗斗――用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他们这些人为了获得萨摩夫的信任,无时不刻的用各种手段来争宠。 而能够解除困扰总统先生数十年的难言之隐,无疑是争宠的最高境界,这也是卡诺维奇咬牙狠心让高飞来莫斯科的主要原因。 听到萨摩夫的爽朗笑声后,卡诺维奇只觉得浑身骨头都轻松了四两,比自己那玩意脱出来被治好还要爽,赶紧快步迎到门口,满脸都是激动的神色:“先生,效果怎么样?” “神奇,就俩字,神奇!” 萨摩夫接连说了两遍神奇,赞叹道:“我做梦也没想到,让无数权威专家束手无策的顽症,会被一味蜣螂在短时间内就治愈了。这,绝对是上帝的眷顾,高先生肯定是上帝派来解除我痛苦的天使。” “天使都是女的,总统阁下,我很喜欢当男人的。” 高飞这时候也没必要装做不认识萨摩夫了,能够治愈俄罗斯总统的顽疾,对于他来说也是以后和人吹牛的最大资本之一,开心下开了个玩笑。 萨摩夫当然不会介意,连声请高先生坐下,感慨道:“说实在的,我真没想到中医会如此的神奇。看来,俄罗斯是需要为神医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了。” “那我要替所有的中医谢谢总统阁下。” 听萨摩夫这样说后,高飞也很高兴,无意中让中医取得了俄罗斯老大的信服,这算得上最大的意外收获了。 接下来,萨摩夫一点架子也没拿捏,和高飞亲切的会谈了几句,就站起身说要去主持一个紧急会议,并一再要求卡诺维奇,必须得替他好好感谢神医。 萨摩夫贵为一国老大,当然是日理万机的,能够放下架子和高飞交谈这么久,已经是很给他面子了。 对于别人的感谢,尤其是物质上的感谢,高先生向来都不懂得拒绝。 当然了,假意推辞一番还是必须的,这关乎到礼仪之邦良民的面子。 从头至尾,萨摩夫都没有提到天堂病毒那事,只把高飞当做了神医。 而高飞也没有说。 这件事,双方保持着良好的默契,有些事可以去做,但没必要说出来让大家尴尬的。 本来依着卡诺维奇的意思,是要替总统阁下好好感谢高飞师徒俩人,甚至都已经安排了用国宴来款待他们了,不过却被高飞委婉拒绝:只要拿到总统先生的物质奖励,实在没必要为了一顿饭再耽误工夫了。 华夏那边,需要他尽快赶回去力挽狂澜…… 卡诺维奇却不同意,死活的挽留高飞吃过国宴再走(高先生怀疑这家伙是借着这个机会,蹭吃一顿俄罗斯国宴),并承诺等晚上会派遣一架专机,送高先生回国。 卡诺维奇先生既然这样说了,高先生盛情难却,只好答应留下来吃国宴,晚上八点之前就能赶到军事研究所,亲眼见证病毒销毁后,再乘坐专机返回华夏。 ―― 莫拉托夫在军事研究所内的职务,是和同伴耶萨沃维奇看守保险库。 这个职务,绝对是研究所的养老职务,四班三运作(上八歇二十四小时),每两人在保险库对面的办公室喝咖啡,看报纸呆够八小时,就可以下班回家去潇洒了。 这个军事研究所就在莫斯科郊区,几十公里外就是拱卫首都的王牌特种部队,万一出点什么意外,保证会在最短时间内赶来救援,所以自从军事研究所建成那一天开始,哪怕是前苏联解体那么大的事儿,这儿都没有受到任何波及。 长年的平安,总是能让人放松警惕性。 更何况,研究所内也没有太多的武器,也不值得别人打这儿的主意,尽管少将阁下已经吩咐莫拉托夫俩人,今天保险库内有敏感物体存在,让他们必须得提高警惕,可他们还是没当回事。 哒哒,当走廊中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响时,莫拉托夫放下报纸,看了眼时间:现在已经八点整了,再过四个小时就可以下班了(四班三运转的交接班时间,为早上八点,下午四点,和子夜零点三个时间段),老早经去解手的耶萨沃维奇,这是在别处串岗才回来吧? 摇了摇头,莫拉托夫重新看起了报纸,在脚步声走进办公室内后,漫不经心的问道:“又去化验室和那个金发小妹谈理想了?” 耶萨沃维奇没有说话,走到了他面前。 莫拉托夫有些奇怪的放下报纸,抬头砍去――脸色随即大变,腾地一声就从椅子上蹦了起来,张嘴刚要厉声喝问什么,一只手却抢先掐住了他的脖子。 进来的人不是耶萨沃维奇,而是一个莫拉托夫从没有见过的年轻人。 年轻人的样子很帅,淡金色长发绑了个马尾甩在脑后,一双淡蓝色的眸子看上去有些女性化,如果换上女装的话,绝对是个标准的东欧美女。 你是谁? 莫拉托夫在被掐住脖子后,徒劳的挣扎着,用眼神问出了这个问题。 年轻人却回答他:“如果不想像你同伴那样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那就交出打开保险库的磁卡,说出密码。” 莫拉托夫的职责就是保护保险库的安全,就算生命受到威胁,宁可死,也不会泄露密码,交出磁卡的。 只是,他的决心在忽然一阵晕眩,眼神变得呆滞后,就被瓦解了――眼前的年轻人变成了少将。 对于研究所的最大领导,莫拉托夫当然是有问必答,没有一丝隐瞒。 “好好睡一觉吧,希望你能忘记今天的不快。” 这句话,是莫拉托夫听到的最后一句话,然后就陷入了黑暗中。 俄罗斯的冬天,总是特别的冷。 研究所的保卫头子库拉夫,偷着喝了一杯高度白酒后,才感觉这阴冷的感觉好了许多,掀起门帘走出了办公室。 因为少将的命令,研究所今晚加派了警备人员,四人一组在外面不间断的巡逻,就算飞进一只苍蝇也能被发现。 寒冷的冬天,怎么可能会有苍蝇呢? 最多,也就是有个不速之客罢了――当库拉夫发现有人忽然从远处研究所主体大楼三楼窗口翻下来时,下意识的愣了下,随即才醒悟了过来:有人入侵了! 马上,库拉夫就拿起脖子上的哨子,放在嘴里大声吹起来:“嘘,嘘!” 尖利的哨音,划破了阴寒安静的夜,研究所内马上就有了回应,几个高级领导从办公室内冲了出来,外面几组巡逻的卫兵,也迅速回撤,跑向了那个已经跳到地上的黑影:“别动,你被包围了!” 根据研究所的规定,任何人擅闯研究所,都是就地格杀勿论的。 所以在守卫发出警告的同时,枪声也响了起来。 十数个守卫,在库拉夫的指挥下,迅速包围了那个黑影。 枪声响起后,黑影扑在地上,接连几个翻滚,然后――一连串的火舌,就从他身下突兀的亮了起来。 军事研究所不是军火库,但在保险库内,却放着俄罗斯当前最为先进的枪械,比方这种静电脉冲突击步枪:是一种不需要弹头,只需用储存电力来发出致命超强冲击波的超先进武器,目前扔在不断试验并完善中,属于国际违规兵器。 “啊!” “啊!!” 幽蓝色的火舌亮起后,几个围攻守卫发出了凄厉的惨叫,仰面朝天的向后飞出,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每一个被静电脉冲步枪打中的守卫,身上都会出现一个茶杯口大小的透明窟窿,根本没有被治愈的可能,结果只能是在瞬间死亡。 “小心,大家注意隐蔽!” 发现敌人竟然使用了静电脉冲突击步枪后,库拉夫被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扑倒在一个掩体后面,嘶声狂叫着让大家小心。 今晚值班的那些领导,见状后也是大骇,有人赶紧打电话向上级求援,请求王牌特种部队前来诛杀匪徒。 静电脉冲突击步枪的火舌乱飞,几个没藏好的守卫被命中,惨叫着死亡。 “完了,完了!” 库拉夫绝望的趴在掩体后面,偷眼看去:借着研究所内的灯光,他能看出那是一个穿着研究所守卫士兵衣服的陌生人,脑后梳着一个马尾,像男人又像女人,就像一个不该存在的鬼魅那样,左手拎着一个不大的密码箱,右手握着静电脉冲突击步枪,飞快的扑上了一辆军车。 “那个保险箱内是什么?绝不能让他带走,绝不能!” 看到陌生人启动军车,向研究所大门冲来后,库拉夫狂吼一声,从掩体后面扑出来,双手举着手枪对着军车连连扣下扳机:砰,砰砰! 子弹打在军车车身上,挡风玻璃上,可除了溅起几溜火花外,根本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军车就像疯牛那样,呼啸着冲了过来。 “啊!” 库拉夫大声嘶吼着,弯腰捡起一名牺牲守卫的冲锋枪,挡在门口疯狂的对军车扫射。 军车速度毫不停留,呼的一声冲了过来――库拉夫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那样,斜刺里飞出足有十几米,才重重砸在了墙上,落在地上时,已经死亡。 军车撞飞库拉夫后,没有丝毫停顿,再次撞开研究所的铁栅栏,吼叫着冲了出来。 驾车的年轻人刚冲出研究所大门,还没有来得及调整好方向盘,就觉得眼前一亮。 两道雪白的车灯,从几十米外出现,冲着军车狠狠撞了过来! 第816章 陷入黑暗! 卡诺维奇的热情,让高飞和楼兰王不得不留下来,好好品尝了一顿俄罗斯国宴。 午餐过后,日理万机的萨摩夫先生,又特意赶了过来,按照华夏酒文化,很真诚的敬了高先生几杯小酒。 国宴结束后,已经是下午四点半多了,卡诺维奇先生喝的是酩酊大醉。 他太高兴了,能够治愈萨摩夫先生的难言之隐,这绝对是大功一件啊,再加上他老婆现在也康复了,要是不喝醉了,还真对不起这连番喜事。 卡诺维奇喝多了后,就不能再陪着高飞去研究所销毁病毒了,不过这也不是他必须到场的要紧事,只需派人拿着他开具的证明去就可以了。 按着他的意思,是让高飞在莫斯科呆几天,最起码今晚好好休息一晚上再走。 可高先生心急如焚,哪儿有心思再留下,婉拒了他的好意。 无奈之下,卡诺维奇只好吩咐人给他专门调用了一架专机,供他随时使用飞回华夏。 一个叫马列诺卡的家伙,被卡诺维奇委以重任:他将把尊敬的神医送到研究所,等销毁天堂病毒后,再陪高飞俩人去机场登机。 马列诺卡自然是满口答应保证完成任务,驾驶着一辆奔驰轿车,载着高飞和楼兰王向军事研究所方向而去。 俄罗斯人的盛情接待下,高飞喝多了,上了车后倒头就睡,一点也不在意他的脚丫子搁在人家楼兰王腿上。 楼兰王扭了他几下没起到效果后,也就懒得再搭理他了,看着车窗外出神。 马列诺卡看出高神医是卡诺维奇先生的贵客,生怕会车速过快影响到他休息,所以车速一直不快,来到通往研究所的那条路上时,已经晚上八点多了。 “尊敬的女士,前面就是――” 马列诺卡扭头看了眼侧脸看着车窗外出神的楼兰王,正要提醒她快要到目的地时,就听到前面忽然有枪声传来,顿时大吃一惊:“啊,不好,那边出事了!” “那边出事了?” 莫邪征东抬头向前看去,就看到幽蓝色的弹道乱飞,马上就想到了什么,一把抓起高飞,让他坐起来,附在他耳边低声喝道:“快醒醒,安归王来抢病毒了!” “啊?什么安归王抢病毒,咋回事……” 高飞睁开惺松的睡眼,盯着前面愣了几秒钟后,猛地清醒了过来,嘴里大骂了一声,让马列诺卡赶紧加快车速冲过去。 只是高先生忽略了一个事实:马列诺卡只是一名文职人员,最讨厌的就是和人打仗了,看到大事不好后,一个急刹车推开车门就跳了下去,躲在路边排水沟内拿出电话,开始呼叫莫斯科了。 “废物!” 高飞气急,可也来不及指责什么了,抓主靠背翻身坐在了驾驶座上,重新启动车子向研究所呼啸而去。 等他驾车快要来到研究所大门时,就看到一辆车撞飞一个人后,又撞断了大门的铁栅栏。 趁着那辆车还没有来得及调整好车头,高飞猛地就把油门踩到了底,对着军车直直撞了过去,满脸的怒气,还有一丝对莫邪征东的抱歉。 根本不用看对面军车里的人是谁,高飞也能猜出这个人就是安归王。 想到在圣彼得堡的那个晚上,这个女人明明已经答应自己,不再打天堂病毒的主意,可她却背信弃义的来到了莫斯科,趁着高飞去给人看病时,偷袭了研究所。 高飞相信,依着安归王神鬼莫测的易容术,和心狠手辣的作风,绝对能成功拿到天堂病毒的,百分百的就在她车子上。 高飞那样维护她,她却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玩阴的,怎么不让人生气? 楼兰王俩人没有断错,那个梳着马尾巴,变成一名男性英俊卫兵的人,就是安归王。 安归王刚驾车冲出研究所大门,还没有来得及调整车头,高飞已经驾车恶狠狠的撞了过来。 “不好!” 安归王这时已经来不及躲闪,更来不及拿枪轰击对方,只能扔掉静电脉冲步枪,抱起密码箱一脚跺向了那边的车门。 砰! 一声大响过后,高飞驾驶的奔驰轿车,从侧面狠狠撞在了军车上。 军车虽然扛撞,可侧面被狠狠来了这么一下后,还是凹进去了个大窝子,直接侧翻在了地上。 要说安归王的反应可也真够快的,在车子侧翻的过程时,她已经跺开了副驾驶那边的车门,抢在车子侧翻倒地之前,游鱼般的滑了出来。 咣当一声大响,军车侧翻,在地上来回颤动了几下。 安归王才不管这些,一个箭步飞掠出四五米,对着那辆车的车门,反手甩出了一个新式步兵‘小甜瓜’,这也是从保险库内拿出来的,体积虽小,但威力却很大。 如果,假如很多事可以有如果的话,安归王宁愿不甩出这东西。 因为她根本没有想到,驾车撞她的人竟然会是高飞。 她不想让高飞死,她想让那个男人活着,能够亲眼见证她逐渐创建自己的事业,最终会膜拜在她的石榴裙下,与她双宿双飞…… 在甩出一个小甜瓜后,安归王没有丝毫的停滞,反手又是两个小甜瓜――这次,是对准了来车的后门。 安归王的反应,绝对是当时超一流的,仓促之间就为敌人设下了三道陷阱,不管对方能不能下车,都会被炸飞! 撞翻军车后,因为强大的惯性,高飞身子猛地后仰,五脏六腑几乎都要被震得移位,再加上他灌了一肚子的酒,胃部顿时强烈翻腾起来。 强忍着呕吐的难受,高飞踹开车门就要跳下时,却听楼兰王大喝一声:“小心!” 高飞下意识的停顿,就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急速飞来。 手蕾! 高飞瞳孔猛地一缩,但因为方向盘卡在身前,他根本做不出任何躲避动作,只能本能的继续往车下跳。 弹指之间,手蕾已经飞到了高飞面前,就要撞在他身上,把他炸个粉身碎骨时,楼兰王却娇喝一声,右脚电闪般的撩起,竟然在千钧一发之际把手蕾踢了出去! 轰! 一团火光在空气中爆炸时,飘然下车的楼兰王身子再转,左脚踢飞了安归王甩过来的第二颗手蕾。 可是,她却没有机会再踢飞第三颗手蕾了。 她终究是人,不是真的修罗,能够在瞬间踢飞两颗手蕾,已经是人类能做出的极限动作了,只能绝望的对最后一颗手蕾挥起了手。 莫邪征东希望,她能抢在手蕾爆炸之前,接住手蕾并把它扔出去,有多远就扔多远。 但同时她也知道,这个想法是不可能的:手向外扔东西的速度,终究比不上用脚向外撩的速度,就算她接到手蕾,也只能是被炸死。 “高飞,快趴下!” 莫邪征东瞳孔骤然迷成一条线时,嘶声喊出了这句话。 她以为她恨透了某个无情的男人,以后回到地下楼兰古城后,到死也不会再想到他。 可是,当死亡提前来临的瞬间,她才知道――那个男人,已经深深烙在她心里。 至死不忘! 莫邪征东死前唯一的念头,只是希望高飞能及时趴下,能躲过这次灾难。 “嗨!” 楼兰王话音未落,一声惊雷般的大吼在耳边响起,一个人猛地扑在了她身上,把她死死压在了车里。 “高飞……” 楼兰王在被扑倒的瞬间,已经看出这个人是高飞了,也知道他要做什么,绝望的喊出他名字时,高飞左肘电闪般向后捣出,准确的捣在了那颗手蕾上。 然后,爆炸声响起。 整个世界,仿佛一下子陷入了黑暗中,再也没有丝毫的声音,和光明,却有一股热热的液体,淌在了莫邪征东的脸上。 第817章 我的一生,没有爱情! 莫邪征东在被高飞扑倒在车子里的瞬间,手蕾爆炸了,爆炸后飞出的弹片呈太阳线方式向四周高速辐射,其中两片狠狠钻进了她腿里。 可她却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只是飞快把那个男人搂在怀中,挺身而起。 高飞一动不动,整个身子后面都血肉模糊。 在最最危急的时刻,高飞竟然扑倒在了楼兰王身上,替她承受了绝大多数弹片。 楼兰王从登上王位的那一天开始,就表示着她成为当世超一流的高手,就算安归王在面对她也得望风而逃。 而高飞与她相比起来,最多也就是尘世间的一流高手罢了――但这样的高手对她来说,只需一只手就能搞定。 楼兰王看不起世间那些所谓的高手,其中就包括高飞。 她选择高飞当她的驸马,只是一种对抗悲惨命运的方式罢了,却从没有把他当做该保护女人的男人。 尤其是那晚高飞救走安归王,还和她鬼混一晚上后,莫邪征东对他失望到了极点,对整个尘世间生出了强烈的厌倦,只想销毁病毒后回到楼兰,接受她本来悲惨命运的安排。 爱情,俗世间所谓的爱情,只适合俗世间的俗人。 她是修罗道中的美女修罗,世人可以垂涎她的无双美貌,却不会对她有真的爱情,哪怕这个男人是她看着比较顺眼的高飞――手蕾在高飞背后爆炸之前,莫邪征东始终是这样想的。 我的一生,没有爱情。 可是现在,当她为救高飞踢开两颗手蕾,绝望的发现再也无法躲开第三颗手蕾时,被她在内心看不起的高飞,却为了救她及时把她扑倒在了车里,替她承受了本该她承受的死亡。 他本来可以及时躲开的,为什么要救我? 难道,他其实真的很在乎我? 以上这些想法,就像惊雷划过长空那样,瞬间从莫邪征东脑海中掠过,使她处于了极为短暂的迷茫中。 接着,她就清醒了过来:也许,她此前的那些想法是错误的。 “高飞!!” 莫邪征东抱着高飞腾身而起,嘶声长叫,犹如厉鬼夜嚎。 已经扑到黑暗中的安归王,正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时,听到了莫邪征东的凄厉吼叫,登时愣住,双脚就像忽然被灌了十几吨的铅块那样,再也无法挪动分毫:高飞?开车撞我的竟然是高飞? 安归王霍然转身,随手扔下手中的密码箱,嘎声喝道:“高飞,怎么会是高飞!?” 楼兰王双眸通红,却没有扑过来和她拼命,而是出手如风,在高飞后背飞快的点着穴位。 她希望,能用点穴来止住高飞后背无数个流血的伤口。 安归王双脚终于卸掉了千斤重担,身子一个踉跄扑了过来,再次喝问:“怎么可能是高飞?他、他怎么可以为了救你不顾死活!?” “给我滚开,不许打搅他!” 楼兰王厉喝声中抬手,重重击打在了安归王心口。 安归王没有躲闪,或者说忘记了躲闪,就像被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狠狠撞出去那样,直直飞出七八米,重重砸在了地上,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她却像没事人那样,腾身跃起望着楼兰王喃喃的说:“我、我没想过要杀他,从没有想过――我不知道是他开车,不知道……” 楼兰王没有再理她,右手电闪般在高飞后背接连点了十几下后,又拿出几颗药丸,掰开高飞的嘴巴,直接嘴对嘴用吐沫给他渡了下去。 做完这一切后,楼兰王顾不得腿已受伤,更不在意装有天堂病毒的密码箱就在地上,抱着高飞就冲进了研究所内:那里面应该有医疗室,应该有止血的绷带。 在飞身飘进研究所大门时,莫邪征东扭头看了安归王一眼:“你,一定要死!” 安归王抬脚,看样子要追上去,最终却没有,望着楼兰王远去的背影,忽然咯咯怪笑了一声,喃喃的说:“不就是死么,那有什么可怕的?” 长年没有发生任何意外的研究所,出了这么大事,死了这么多人后,侥幸存活下来的几个人没有谁敢追出来,大家都疯狂的打电话向上级汇报,请求支援。 安归王静静站在门口的黑暗中,呆愣愣的也不知过了多久,才捡起地上的密码箱,低声道:“为了得到这个东西,却害他――值得么?” 轰轰轰,西北方向的天际,忽然发出轰轰的直升飞机螺旋桨声音,拱卫莫斯科安全的特种部队派来了援军。 “高飞,其实在外蒙蒙戈尔地下的成吉思汗陵,在圣彼得堡的老城区时,你不该救我的,因为我不会因为你救了我,就放弃我存在的价值――我、我不会因为你的死,就会改变什么,但我可以答应你,你绝对是我此生唯一的男人。你放心的走吧,我会替你‘照顾’好你的家人,呵,呵呵。” 安归王抬头望着越来越近的直升机,咯咯轻笑几声,拎起保险箱纵身跃入了黑暗中。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安归王要想做出一番伟业,就不能被男女之间的感情羁绊住,更不会因为误伤高飞就会改变她向目标迈进的步伐。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尤其是女人,本身就有更多的无奈。 ―― 京华西北郊区有一座山,山上有一片低矮的两层建筑,这要是放在夏秋两季时,山上茂密的植被就能把这些建筑物遮住。 山下有条细长的公路与主干道相连接,只是在路口竖着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高级疗养院,路人止步’的字样,很是煞风景。 此时是严冬季节,昨天刚下了一场大雪,整座山和整个世界都成了一片银白色,当金色的太阳升起来时,阳光映在雪地上,不但没有让雪融化的迹象,反而好像连阳光也冻住那样,看上去冷冰冰的。 秦紫阳推门走出了屋子,双手抄在口袋中站在院子里抬头看着太阳,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她在被相关部门从前往平北大涌山的半路上截住后,就被相关部门秘密带到了这个高级疗养院,软禁了起来。 她背后的屋子看上去也不起眼,不过里面装潢的却不错,等离子液晶电视,真皮沙发,烫手的暖气,酒柜上喝不完的美酒,一大抽屉各类的电影光碟,除了没有通讯设备,无法上网之外,这儿的环境和五星级酒店相比起来,也毫不逊色。 不过,她的活动范围,就是这栋两层小楼(小楼所有的窗口,却被粗重的钢筋封死),和这个小院。 每当她走到小院门口时,都会出现两个面无表情的军人,挡在门口看着她一言不发。 秦紫阳能看清楚他们眼神的含义:你是被软禁的,还是乖乖的呆在里面吧,别出来给我们找麻烦。 相关部门软禁秦紫阳,无非就是担心她会去平北大涌山陪二婶。 可现在早就过了二婶的生日了,叶心伤是否去为二婶过生日,有没有被趁机抓捕,都该有结果了,为什么还把她软禁在这儿? 难道那些人已经忘记她的存在了,要把她在这儿圈禁一辈子? 其实秦紫阳也隐隐猜到了,那些人到现在还没有放她离开,就是因为没有抓主叶心伤,不放她离开,就是怕她会给逃犯提供逃亡的方便。 假如叶心伤已经被成功抓捕,那么也没必要再软禁秦紫阳了,毕竟这儿是高级疗养院,每在这儿住一天就会花费很多钱的。 这样想后,秦紫阳心里就安稳了许多,甚至开始盼着一辈子都住在这儿,那样就证明叶心伤始终安全的。 只要他是安全的,就总有洗清他冤屈的那一天,无论我付出什么代价都值得了――秦紫阳望着东边的太阳,嘴角微微翘起时,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从门外传了过来,接着就是说话声:“请!” 吱呀一声,小院的门被打开,一个穿着军装,长相英俊、沉稳的年轻男人走了进来。 秦紫阳认识这个男人:高飞的堂兄,当今的正宗龙太子,高云华。 看到高云华后,秦紫阳心中猛地一揪:难道心伤出事了? 她表面却故作淡定,甚至还微微笑了下:“高大少,你今天怎么有空来看我了?” 高云华扭头看了眼外面的俩守卫,轻声说:“去屋里说吧。” “请。” 秦紫阳点了点头,率先走进了两层小楼的客厅内,为高云华沏上了一杯茶。 “谢谢。” 高云华的脸色很凝重,眉宇间带着疲倦,俩眼圈发黑,一看昨晚就没有休息好,还有些风尘仆仆的样子――总之,他看起来很累,心情很不好。 看出高云华这幅状态后,秦紫阳心越发的凉了,同时也很纳闷:就算心伤出事了,好像你也没必要这样关心吧? 端起刚沏好的茶喝了一口,高云华吐出一口长气,问道:“我能吸烟吗?” 秦紫阳没吭声,却从茶几下面拿出了一盒烟。 在怀孕后,她曾经答应叶心伤以后不会吸烟了,这盒烟只是放在这儿,心烦时拿出一颗叼在嘴上,不用点燃,也就是过过干瘾罢了。 看着高云华点上一颗烟后,秦紫阳终于忍不住的问道:“心伤,他、他被抓主了吧?” 吐出一个烟圈,高云华摇了摇头:“没有。” 秦紫阳楞了下:“没有?那、那你为什么还要来看我?” “我不是来看你的,我是来带你离开这儿的。” 高云华狠狠吸了一口烟,精神有些振作了些,直接了当的说:“二婶死了,叶心伤枪杀了十四名武警官兵,在二婶生日前夜时逃走了。” 当啷一声,刚端起茶杯的秦紫阳,双手一颤,茶杯掉在了地上:“什么?” 这一刻,秦紫阳的心情相当复杂。 说实话,在被软禁的这些天内,秦紫阳最大的愿望,就是二婶最好出意外,那样叶心伤就不用在被她牵累了。 第818章 因为那个孩子! 秦紫阳并不知道,在她前往平北大涌山的半路上被相关部门拦截,并软禁起来后,高云华马上就安排了沈银冰去陪伴二婶。 她只知道,如果没有人去陪伴二婶,叶心伤铁定要在她生日这天去陪二婶,那样他被抓捕,甚至当场击毙的几率会很大。 出于男女之间的相爱私心,所以秦紫阳盼着二婶能发生意外,那样叶心伤就再也没有牵挂,依着他的身手,被抓捕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毕竟他是九龙王中的紫龙,是华夏最优秀的精锐兵王之一,除了九龙王中的人之外,其他特种部门要想抓到他,应该很难。 可谁都知道,九龙王中的人都情同手足,只要他们一天没找到叶心伤叛国的证据,他们就不会对他下杀手。 法理不外乎人情,说的就是这意思。 也许是冥冥之中自由安排,二婶果然发生意外了,叶心伤枪杀十四名武警战士后逃走了,秦紫阳算是达到了心愿。 可她也清楚,叶心伤再也没有退路了:为了拒捕而枪杀十四名武警战士,这就间接证明了他的罪不可赦,那么九龙王中的其他人,就会针对他展开永无止境的追杀,无论他有没有叛国,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杀了十四名武警战士。 用力摇了下头,秦紫阳哑声问道:“怎么会这样?你们、你们用二婶来威胁他了?” “没有,你听我说。” 高云华把小半截烟卷,狠狠摁在了烟灰缸内,就把平北大涌山那晚的真相,详细和秦紫阳说了一遍。 “沈银冰!” 秦紫阳不愧是秦紫阳,高云华刚讲完事实经过,她马上就猜出这一切和沈银冰有关了,猛地抬手狠狠砸在了案几上,咬牙切齿的说:“这个贱人!当初在大明湖畔时,我就该杀掉她!她、她为什么会这样做,难道就不怕高飞会找她算帐?” 只要知道这件事的人,都能推断出二婶之所以呼唤叶心伤出来,就是被沈银冰鼓动的――但站在公义的角度上来说,沈银冰这样做却没有错:她帮相关部门引出叶心伤,有什么不对吗? 所以,前往平北大涌山的最高指挥官,在事发第二天就放走了她,并对她表示了由衷的感谢,为了防备叶心伤找她算帐,还特意安排了人保护她。 在秦紫阳提到高飞时,高云华眼角狠狠哆嗦了下,却没有说什么,再次点上了一颗烟。 叶心伤枪杀十四名武警战士逃走,二婶被误杀,这个结果对眼里只有叶心伤的秦紫阳来说,算得上是个好消息。 更何况,二婶被误杀是因为沈银冰的缘故,那么秦紫阳也就再没有必要为此前‘祈祷’二婶出事而内疚了,完全可以把一腔怒火都撒在那个女人身上。 秦紫阳现在表面很生气,但心里却无比的放松,也许连愤怒都是装出来的:二婶虽然对叶心伤很重要,但对于她来说,却不会为此而悲痛万分,毕竟她从没有见过二婶,俩人之间也没什么感情,二婶不再牵累叶心伤,才是她最希望的。 好像知道秦紫阳心中是怎么想的,高云华心中微微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秦紫阳发了会狠后,问出了她最想问的话:“高大少,你今天为什么要来找我?” 不等高云华说什么,秦紫阳又说:“呵呵,不会是让我出去,然后再用我来当诱饵,来吸引叶心伤吧?” 高云华淡淡的回答:“我从不用这种方式来做事,我行事向来追究的一个光明磊落,抓不到人却利打人家家眷的主意,是小人行为。” 当初在因彻查内奸而组成的综合小组会议上,高云华是极力反对不给叶心伤辩驳机会、就妄自枪杀的他的一方,只是高家在军方势力比较弱,最终没有阻止某个大人物的意愿。 但大涌山十四名武警战士惨死、却没有击毙叶心伤的事件发生后,已经多年不问世事的高老爷子大发雷霆,毫不客气的当众批评那个大人物是胡闹,把战士们的生命当儿戏。 沈银冰很‘配合’的钓出了叶心伤,可结果十四名武警战士付出生命的代价,却没有抓主叶心伤的事实,让那个大人物也很没面子,在高老爷子震怒时,选择了沉默。 不过不管怎么说,污蔑叶心伤的某些人,现在却已经达到了他们的目的,接下来就算他们不再坚持什么,叶心伤也难逃一死,为了那十四名武警战士。 那边的目的已经达到,秦紫阳也就没必要再被软禁了,高云华这才出现。 秦紫阳对高家的高雅很反感,却知道高云华是高家第三代中最优秀的领军人物,很有他父亲的光明磊落作风,所以在他说出这番话后,就有些纳闷的问:“既然你们没有这样的打算,那为什么你今天亲自来了呢?呵呵,我秦紫阳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根本没资格能让高大少你亲自出面的。” 秦紫阳说得没错,她还真没资格让高云华亲自出面带她离开。 高云华之所以亲自来找她,是为了高飞。 把没吸完的香烟掐灭,高云华把半截烟卷慢慢揉成了粉末,低声道:“我这次过来,除了要带你离开外,还有一件事要请你帮忙。” 秦紫阳很干脆的说:“只要不是让我去当诱饵,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尽力而为。说吧,什么事?” 高云华问道:“你现在好像没有什么职业了吧?” 秦紫阳无所谓的耸耸肩:“现在我就是一无业游民。” “那你对经商感不感兴趣?” “经商?” 秦紫阳愣了下:“没有。我打小在部队上长大,从没有牵涉过商场,更没兴趣在商场上和那些奸商搞什么尔虞我诈。” 高云华又问:“如果我请你帮忙的这件事,就是想请你进入商场呢?” 秦紫阳眨巴了一下眼睛,考虑片刻:“反正我也是无业游民,重新接触一个新的生活环境,也是很有挑战性的。高大少,你就别和我卖关子了,说吧,到底要我做什么。” 高云华正色道:“我家老爷子的意思,是想让你去冀南,代替高飞替他经营他的公司。” 秦紫阳愣住,怀疑自己是听错了:“什么?你家老爷子让我去做什么?” 高云华没有重复自己刚才的回答,自顾自的说:“经过这几天的暗中调查,我查清了高飞在冀南的总资产,包括两家餐厅,冀南北山集团大部分股份,凤凰开发区正准备筹备创建的化妆品生产场地,南部顿丘(山村名)五百亩中草药种植基地,以及高飞在银行的存款,总资产已经高达上百亿,这是具体调查的结果,你最好是仔细看看。” 北山集团上市后,市值狂飙,高飞这个大股东的身价也直线上升,晋升为百亿富翁,高云华递给秦紫阳的这份调查书上面,纪录的很详细。 秦紫阳满脸不解,接过调查结果粗粗翻了一遍,也很为高先生的敛财速度而惊讶,只是她不明白高云华为什么要说,让她代替高飞去经营这些东西。 “高大少……” 秦紫阳放下调查结果,正要说什么时,猛地醒悟了过来,脸色大变:“高飞――他、他是不是出事了?” 高飞如果不出事的话,别说是高云华了,就是高老爷子也没权利让秦紫阳去代替他经营这些产业的。 高云华脸上闪过一抹痛苦的神色,低声说:“两天之前,俄罗斯总统秘密联系到了老爷子,亲口告诉他说,高飞在两天之前的那个晚上,遭到了不幸。” 秦紫阳呆住。 现在她是叶心伤的女朋友,说是未婚妻也可以,但她肚子里的孩子,却是高飞的――所以,在听到自己孩子的亲生父亲不幸后,就算她对高飞没有任何感情,还是被这个消息给吓呆了。 呆愣很久后,秦紫阳才清醒了过来,喃喃的问道:“高飞,死了?他、他怎么可能会死呢?是谁杀了他?” 轻轻叹了口气,高云华回答说:“其实我们也无法断定高飞是不是真的已经死亡……” 秦紫阳尖声打断高云华的话:“高大少,麻烦你说话痛快点行不行?一会儿说他遭遇不幸了,一会儿又不确定他到底死没死,这是什么意思嘛!” “我们都是当兵的,应该听说过俄罗斯最新研制的‘小鸟爆破’手蕾,根据俄方针对这型手蕾的保守杀伤力,爆炸后四米之内不该有人能存活。” 高云华先说了一下那种手蕾的威力后,又说:“俄方传来的消息是,这样的一枚手蕾爆炸时,就在高飞背后两米的距离。” 秦紫阳攥紧了双手:高云华说的没错,她很清楚俄罗斯这种新式手蕾,如果有人在它的爆炸时处于四米之内,生还的希望几乎没有。 就算是高飞,也不可能躲过此劫! 可是,刚才高云华明明又说,他还不确定高飞到底有没有死,所以她强忍着某些情绪,凝神细听。 高云华接着说道:“手蕾在高飞背后爆炸后,俄方还没有来得及确定他是否死亡,就被一个神秘女人带走,到现在都杳无音信。至于那个神秘女人是谁,高飞为什么去了俄罗斯,这些都属于素机密,你无需知道。但根据俄方军事专家判断,高飞生还的希望,只有百分之一,就算能侥幸生存下来,他也会成为植物人。” “秦紫阳,现在我郑重告诉你,知道高飞出事的人,绝不超过五个人,我二婶、二叔他们夫妻还不知道,所以我希望你能保密。” 高云华说完这些话后,就端起了茶杯开始喝水。 “怎么会这样?” 秦紫阳再次沉默很久,才轻声问道:“为什么,要我去接手他的产业?” 高云华紧紧抿了抿嘴角,淡淡的说:“因为,你怀了他的孩子。” 第819章 秦紫阳的秘密曝光! 自从心属叶心伤后,秦紫阳就以为她和高飞之间,在感情上已经彻底没有丝毫牵扯了,哪怕她怀了她的孩子,这也被她当做是老天爷的恩赐,毕竟她怀孕的几率几乎没有。 不过,秦紫阳怀了高飞的骨肉这件事,也仅限于她和叶心伤,铁屠三个人知道。 这个秘密,三人都已经决定要烂在肚子里,一辈子都不说出来。 秦紫阳更是无时无刻的不再提醒自己:你孩子是心伤的,你孩子是心伤的…… 她这样不断提醒自己的结果,就是到了现在,她自己都以为孩子是叶心伤的了。 所以在高云华忽然说出,她怀了高飞的孩子这句话时,秦紫阳竟然一时半会的没明白过来,本能的反问道:“你说什么?” 高云华再次说道:“你怀了高飞的孩子,我们家老爷子才决定让你去接手高飞的产业,就是为了给这个孩子提前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什么?” 秦紫阳再次傻呆呆的问了一句后,才猛然醒悟,脸色涨的通红,狭长的双眸中满是羞恼,双手抓主大理石的案几,猛地掀到了一旁。 哗啦一声响声,案几摔倒在了厚厚的地毯上,上面的茶杯、烟灰缸啥的都被砸碎。 就像一头暴怒的母狮那样,秦紫阳劈手就采住了高云华的衣领,嘶声吼道:“你、你说什么,你说什么!再敢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杀了你?” 再美的女人,在暴怒成一头母狮时样子也非常吓人的。 高云华就被暴怒的秦紫阳给吓住了,下意识的抓主她手要反抗:“秦紫阳,你搞什么你?” 高大校的武力值还是很不错的,要不然当初他也不敢以千金之躯亲自去南越芒蓝草甸了,可与秦紫阳相比起来,他完全不够看,无论他怎么反抗,都休想挣开。 秦紫阳已经被刺激的彻底疯狂,抓着高云华的衣领子越来越紧,眨眼间高大校的小白脸就变成了紫红色,刚要下意识的抬膝把她顶开,却又不敢这样做:要是万一把她给搞的流产了咋办? 就在高云华挣又挣不开,又不敢冒然动手推开她,眼看就要被活活勒死时,有人分身冲了进来,一把攥住秦紫阳的手腕,稍微用力就把她摔到了身后的沙发上,沉声喝道:“秦紫阳,你冷静一下!” “我冷静尼玛啊――铁屠,你个混帐,是你告诉别人的,对不对?” 秦紫阳大骂着,张开尖尖十指扑向了铁屠。 这个及时冲进来解救高云华的人,正是铁屠。 秦紫阳怀了高飞孩子这件事,只有她和叶心伤铁屠三人知道,她不会说,叶心伤也不会说,那么肯定就是铁屠说的了,更何况他又及时出现在这儿呢。 铁屠可不敢让秦紫阳挖中,要不然非得破相的,赶紧身子半转,抓主她手腕顺势向后一带,接着一个电光就递了过去。 啪! 耳光声清脆,一下子把秦紫阳给打醒了,呆愣当场看着铁屠:“好,好,你敢打我!” 铁屠倒没有因为打了秦紫阳,就内疚啥的,仍旧板着脸一副酷酷的样子:“我只想你冷静一下。” “好,好,我冷静,我冷静,ok?” 秦紫阳放下捂着脸的手,狭长的双眸中闪着疯狂神色:“姓铁的,我只想问你一句话,你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为什么!?” 铁屠面无表情的回答道:“因为高飞很可能死了,因为心伤以后可能再也没机会陪伴在你身边了。所以,我做为他们俩人的好兄弟,必须得为你负责,为孩子找一个能顺利成长的生活环境。” 铁屠说着,慢慢的垂下眼帘,挡住了眼中的无奈痛苦,但却从低沉的声音中表露出来:“秦紫阳,你应该很清楚你当前的处境。这个世界上,除了高飞和心伤能给予你正大光明的保护外,没有谁能做到,就连我也不能――我相信你最终能明白,你会为了这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去做任何事,对不对?”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我也能照顾孩子,我不需要你来多管闲事!” 秦紫阳忽地嘶吼一声,却趴在沙发上呜咽的哭了起来。 她嘴上说的很坚强,可心中却明白铁屠说的没错。 依着她目前的处境,要不是铁屠把真相告诉高家,指不定哪一天,她就会莫名其妙的消失。 她不怕死,可她却不想肚子里的孩子受伤害,这是每一个母亲都有的心愿。 铁屠这样做,就是为了她着想。 叹了口气,铁屠坐在了秦紫阳身边,就像安慰受委屈的大哥那样,轻轻抚摩着她的头发,问高云华:“你不要紧吧?” 咳嗽了好几声的高云华,揉着脖子苦笑道:“我不要紧,幸亏你能及时赶到。铁屠,谢谢你,也谢谢你能把真相告诉我――你是不是再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那样做?毕竟你走到今天的位置也不容易。” 铁屠摇了摇头:“我做出的决定,从不更改。” 高云华点了点头:“嗯,那我代高飞和叶心伤俩人谢谢你,你不愧是他们最信得过的兄弟。” 铁屠还没有说什么,痛哭的秦紫阳忽地抬头,一把打开他的手,尖声问道:“铁屠,你做什么决定了?” 铁屠没说话,高云华替他说了:“为了照顾你,帮你在冀南打理高飞的产业,铁屠已经申请退役了。” 铁屠现在华夏军方的军衔并不高,但他的身份却是一般军区师长都比不上的。 他今年还不到三十,已经立功无数,尤其是在外蒙孤身追杀孙天扬和老实和尚那次,更受到了华夏军方高层的一致赞扬,如果脚踏实地的在军方干下去,前途不可限量。 但他现在却主动申请退役,就是要替帮秦紫阳打理高飞的产业,保护她和她未来的孩子。 有铁屠这样一个超级保镖存在,相信任何人要想打秦紫阳的主意,都得好好琢磨一下的。 “为了照顾我,你竟然申请复员了?” 秦紫阳哭声停顿了一下,随即论起拳头擂鼓般的砸向他心口,边哭边喊:“我不需要你的照顾,你别假惺惺,这样会让我感觉欠你太多,无法偿还的!” 她这次动手,表面看上去打的很狠,可实际上却一点也不疼。 人在愤怒时,和被感动时,做出的相同打人方式,力度是完全不一样的。 铁屠抬头看着天花板,淡淡的说:“我不需要你还,你也不用欠我的。其实是我已经厌倦了以前的血腥生活,我也很担心会步了心伤的后尘,所以想过几天安稳日子了。我跟你去冀南,也不是白帮你,你要给我开薪水的,低了,我是不会答应的。” “你、你怎么这么傻,为了他们两个,放弃你的大好前程!” 秦紫阳再也无法打下去,扑在铁屠怀中呜咽痛哭了起来。 ―― 冀南,北山集团总部。 小宋敲门后走进了总裁办公室,把上个年度的综合业绩表放在了办公桌上,对正皱眉写着什么的沈银冰低声说:“沈总,这是你要的资料。” 沈银冰头也不抬的点了点,没有说什么。 小宋放好资料,又给沈银冰的杯子里加了点热水,正要悄无声息的退出去时,却听她说话了:“小宋,你等一下,我有话要跟你说。” 小宋双手放在小腹前,毕恭毕敬的样子:“沈总,你请吩咐。” 自从黑子辞职后,小宋就觉得沈总陌生了很多,让自己再也无法对她生出以前那种亲近感了,尤其是从平北回来后,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所以每次在她面前,都会用最恭敬的态度。 沈银冰放下手中的笔,抬起头来看着小宋,淡淡的说:“也没别的事,我就是觉得你在我身边呆的时间也够长了,已经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了,所以就想让你去独挡一面。” 不管是在官场上,还是商场上,只要有上进心的人,没有谁喜欢当一辈子秘书,都想去独当一面,这就是所谓的宁为鸡头不为凤尾。 小宋也是这样的想法,所以听沈银冰这样说后,心中一喜,更加恭敬的说:“我听沈总的安排。” 沈银冰接下来的安排,却让小宋瞬间仿佛是掉进了冷库中:“前几天你也跟我去过平北了,我对那边分部的成绩很不满,所以就像让你过去,帮陈经理一把。职务呢,暂时定位市场部的部长吧,你觉得怎么样?” 北山集团在平北的分部,是所有分部中最小、成绩最差、管理最为混乱的一个分部了,要不然沈银冰在前几天时,也不会亲自去那边处理事务了。 平北那边整个分部只有十几个人,因为地区的差异,根本陈经理的月薪比起总部一般职员来说,高不了多少。 分部老大的待遇都那么差劲了,更别说下面的部门经理了。 再说了,平北那边可是不发达地区,和冀南压根没发比――小宋去那边当个市场部的部长,说是明升暗降都是好听的,倒不如干脆说是发配。 小宋的脸,一下子变得苍白了起来,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兢兢业业跟了沈银冰这么长时间,最终会落得这样一个下场。 看到小宋咬着嘴唇的默不作声后,沈银冰黛眉微微皱起:“怎么,你不愿意过去?” 小宋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回答:“是――沈总,我不想去那边,那边离家太远了。” “哦,那就算了。” 沈银冰又拿起笔,低下头开始写写画画:“不过,我已经找人接替了你当前的职务,你不去平北那边的话,我还真不好安排你。” 沈银冰刚到这儿,一个身穿黑色套裙的女孩子就走了进来:“沈总,刚才税务局的张局长打电话――” 小宋认识这个女孩子,叫苏青,刚进入北山集团工作没多久。 听苏青这样说后,小宋就知道这是顶替她的那个人了。 第820章 驼铃声响起! 看到苏青后,小宋忽然明白了:沈银冰早就打算让苏青代替她了,不管她去不去平北,还是辞职,都已经无法改变。 小宋自问从没有做过让沈总不满的事,就算没有功劳可也有苦劳,万万不该被遗弃。 可冷冰冰的现实却告诉她,她已经被踢出来了,去平北,只是沈银冰辞退她的借口,要不然也不会给她安排那么低的职务,这是逼着她自动辞职呢。 想通了这些后,小宋心灰意冷,强忍着眼眸中的水雾笑道:“沈总,我想、我想近期回老家看看,很久没有回去了――可能时间很长。” 她在流露出辞职的意思时,心里还盼着沈银冰能挽留她,毕竟她对北山集团有了很深的感情,不想就这样离开。 沈银冰却点了点头:“嗯,那你就去吧,多久都没事。” 小宋的心彻底冷了,泪水止不住的淌下,倔犟的笑道:“我想辞职。” 沈银冰沉吟片刻,从抽屉里拿出一张银行卡,放在桌子上:“你在公司的这段时间内,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既然决定要辞职了,我知道也挽留不住你。这里面是五十万,你拿去自己做点小生意吧,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我尽量替你解决。” 你挽留不住我? 呵呵,你压根就没有挽留我的意思。 五十万? 我记得你给黑子的银行卡里,好像也是五十万吧? 小宋心中苦笑着,摇了摇头说:“不用了,多谢沈总,祝你身体健康。” 小宋双手放在小腹前,对沈银冰深深弯腰鞠了躬后,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她怕稍微耽误片刻就会哭出声,所以走的很快,在出门时右腿撞到了门板上,生疼,却像没感觉到那样。 在几个秘书处成员惊讶的目光中,小宋把自己的东西装进一个纸箱,逃也似的跑进了电梯。 电梯门在合上后,她再也忍不住的双手捂着脸,呜咽出声。 她搞不懂这是为什么。 小宋走出电梯来到一楼大厅后,前台的两个小姐妹像往常那样站起身对她问好,可在看到她怀里的纸箱后,就明白了什么,随即瞪大眼睛:“小宋姐,你这是?” 小宋不想再解释什么,强笑着点了点头,快步走向门口。 在走出大厅时,恰好一个戴着大墨镜,身穿黑色貂皮大衣的成熟女人,踩着马靴走上来。 小宋擦着她肩膀走下台阶后,才觉得她很眼熟,迅速回头:“咦,颜副总?” 公司副总颜红前段时间无端失踪一事,北山集团没几个人知道,但小宋是这几个人中的一个,所以今天忽然看到颜红出现后,当然感到很惊讶。 不过颜副总好像没注意小宋,踩着高腰马靴哒哒的走进了大厅内。 看到颜红忽然出现后,小宋的第一反应就是通知沈银冰,可她刚下意识的去拿手机,才想到自己已经被踢出北山集团了,没必要再操心这些事了。 重重的叹了口气,小宋抱着纸箱慢慢走出了停车场,顺着人行道向所住的方向走。 她需要冷静一下,好好考虑考虑沈银冰为什么要把她踢出来。 走了几百米后,身边传来了一声轻轻的汽车喇叭声,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停在了她身边。 小宋扭头看起,惊讶的问道:“黑子,是你?” “是我。” 看了眼小宋怀里抱着的箱子,脑袋上还缠着纱布的黑子苦笑了声:“我早就算到,你早晚也会被沈总辞退的――好了,别发愣了,上车吧,为庆祝我们两个都失业了,找个地方喝一杯吧。” 以前大家都在沈银冰手下做事时,黑子和小宋俩人虽说没有发展成恋人的趋势,不过也算是感情不错的朋友了。 现在大家都被踢了出来,大有种同病相怜感,小宋也没犹豫,拉开车门就坐在了副驾驶上。 刚关上车门,小宋就问道:“黑子,你怎么算到我早晚也会被辞退?” 黑子稍稍加快了车速,看着前面说:“你应该能看出,在我被辞退前,沈总是不是好像变了一个人?” 小宋深有同感:“是啊,我也看出来了,不过却不知道为什么。哦,对了,你知道吗?刚才我出来时,看到了颜红颜副总。” 黑子也是知道颜红失踪的人之一。 听小宋说刚才见到颜红后,黑子也是一楞:“你看到颜副总了?她不是失踪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小宋摇了摇头:“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不过我能看得出,沈总应该早就知道颜副总回来了。” “嗯。” 黑子闷闷的嗯了一声,也想不出这是咋回事,沉默片刻后转变了话题:“沈总辞退你,用什么借口?” 小宋就把沈银冰刚才说的那些话,说了一遍,末了苦笑道:“其实沈总早就打算让苏青替代我了。只是我想不出,那个苏青来公司的时间这样短,怎么这样受重视?唉,算了,想不通就不想了,反正想通了也不能再回去了。黑子,你最近做什么呢?” “什么也没做,刚养好伤。” “那你以后呢,打算做什么?” “以后再说吧。” 黑子请打方向盘,右转弯后问道:“你呢,又打算做什么?” 小宋轻轻抿了下嘴角:“我啊?我想回老家待一段时间。” 黑子看着前方,淡淡的说:“我劝你先别回去。” “为什么?” “因为高飞应该快回来了。” “高飞?高董回来不回来,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你觉得他会为了我们两个,去违逆沈总的意思吗?” “也许会有关系的。” 黑子笑了,很自信的说:“既然我们都能看出沈总不对劲了,高飞没理由看不出来。我敢保证,等他回来后,肯定会找我们了解情况的。所以我们现在还不能离开冀南……” 黑子刚说到这儿,放在仪表盘上的手机响了,来电是一个陌生号码,显示区域是京华。 “喂,你是哪谁?” 黑子随意接通电话,刚说出这句话,对面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是你黑子吧?我是秦紫阳。” 就在黑子接到秦紫阳的电话时,一队专门供游客骑乘的骆驼,慢吞吞的行走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中。 今天的天气非常好,万里无云。 实际上这段时间的天气一直很好,几乎没有起过任何风暴,要不然当地向导也不会带人远涉楼兰遗址。 叮叮当当的驼铃声响中,驼队攀上了一个沙丘,正前方一公里之外,出现了一片被风沙侵蚀严重的残桓破壁,在冬季傍晚的夕阳下,显得是那么苍凉,神秘。 冬天来沙漠中旅游的游客,基本都是年轻人,穿着专业的冲锋衣,携带着先进的野外求生工具,很有些职业探险队的样子。 “哇噻,前面就是楼兰吗?” 一个和男朋友共乘一峰骆驼的女孩子,看到楼兰遗址后,兴奋的大叫起来,再也顾不上和男朋友亲热了,赶紧捧起吊在脖子上的数码相机,对那边拍了起来。 受他感染,其他那些年轻的游客也尖叫起来:“啊,楼兰,我来了,我看到,我征服!” 听到年轻人们嚣张的叫声后,骑着一峰骆驼走在最前面的老向导,脸上露出了一抹讥讽的神色:征服楼兰?笑话,楼兰岂是你们能征服的?也就是这个季节没什么风暴罢了,这要是放在春分、秋分季节来,遇到风暴后你们能活着离开一半,就得感谢长生天保佑了。 这次沙漠三日游,老向导将带领这支旅游团在楼兰遗址住一晚,希望能在夜深人静时,让他们感受一下大沙漠的荒凉,畅想一下两千多年前的那条丝绸之路的繁华。 等大家都下了骆驼,稍事休息半小时后老向导抬头看了眼西北方向,喊道:“大家都上骆驼吧,我们要想抵达楼兰遗址,还得需要最少半小时呢!” 有人喊道:“老哈利,为什么这次没有看到海市蜃楼呢?” 不等老哈利回答,就有人嗤笑道:“哥们,你以为沙漠中的海市蜃楼这样容易看到啊?最起码得雨后才行。现在是冬季,怎么可能会有大雨呢?” “我就是问问罢了。” 那个人不服气的问:“老哈利,你总是生活在这边,总该见过海市蜃楼吧?我曾经在网上看过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海市蜃楼照片,那是一个非常非常漂亮的古典美女,比世上那些明星要漂亮一万倍,不知道是真是假呢?” “也许是真的吧,反正我没有见过。” 老哈利抬起鞭子,轻轻抽了身下骆驼一下:“走吧,也许你们会有幸看到海市蜃楼呢。” 最后跨上骆驼的那个年轻人,忽然指着西北方向高声问道:“老哈利,那边的沙漠沙子,为什么是微黑色的呢?看起来要比这边的沙子绵软很多呢,这是怎么回事?” 老哈利扭头向那边看了眼,脸上浮上一抹恐惧,嘴里喃喃了几句别人听不懂的话。 “嗨,哥儿们,我们去那边看看呀?那沙子好像海水一样细腻,我想在上面打个滚肯定很舒服吧?” 有人忽然这样提议。 还没有谁回答呢,老哈利忽然厉声喝道:“千万不能去那儿!” 马上有人问道:“为什么?” 老哈利嘴角剧烈抽了几下,说:“那片沙海,叫鬼沙,进去的人很少有活着出来的。你们在坐车来沙漠之前,旅行社那边就该告诉过你们的,绝对不能擅入的!” “鬼沙?这名字好酷啊,那些人的确这样说过,可我才不相信呢,这里面难道有鬼吗?” 有人嘿嘿笑道:“哥几个,我们是不是进去闯一个,给老哈利看看?” “好!” 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立即响应。 “嗨,你们……” 老哈利脸色一变,正要大声喝斥这些年轻人时,忽然就听到一阵急促的驼铃声,从沙丘下面传了上来。 第821章 鬼沙,白骆驼! 这些年轻人来楼兰遗址旅游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就曾经一再嘱咐大家,看到那片颜色稍黑的沙海后,千万不要擅入,因为那就是塔克拉玛干沙漠中有名的鬼沙。 为了引起大家的重视,旅行社的人还特意举了几个例子,比方在去年秋分那段时间时,曾经有几个盗墓贼误入鬼沙,结果一个都没有活着回来。 还有,一个月前几个旅客误入鬼沙,被生活在鬼沙中奇异的怪物,应该是大型蜥蜴之类的动物咬伤,要不是恰好某部队在这儿实地演习,恰好救了他们,他们的结果只能是个死。 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虽然很负责,一再嘱咐这些年轻人,并说鬼沙中很可能存在一些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生物――灵蜥:人死后变成的一种大型蜥蜴。 但这些年轻人非但不在乎,反而对鬼沙更感兴趣了。 他们从小就生活在大都市内,接受高等教育,压根就不相信什么灵蜥之类的鬼东西,旅行社不说还好,越说,他们反而越希望能找到那种灵蜥了。 就像长白山的天池怪物那样,传的越是神乎其神,人们就越感兴趣,总希望亲眼目睹那样。 所以呢,当老哈利严厉警告大家绝不许进入鬼沙时,年轻人们都哈哈大笑没一个信得,甚至有人已经开始挥鞭抽打骆驼,向鬼沙那边跑去了。 老哈利脸色大变,正要大声喝斥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时,忽然就听到一阵急促的驼铃声,从沙丘下面传了上来。 老哈利的这二十多头骆驼,也都戴着驼铃,那驼铃是由黄铜铸成的,声音清脆悦耳很好听,在空旷的沙漠中响起时就像一首苍凉的丝绸之路曲。 不过,当这个驼铃声响起后,老哈利这些骆驼佩戴的驼铃发出的声音,就像铁锨拖在公路上发出的摩擦声那样难听了。 就像来自九霄云外的仙乐,每一声‘叮当’仿佛都能洗涤人的灵魂。 老哈利等人下意识的看向了沙丘那边。 这个沙丘高约几十米,缓坡长达数百米,老哈利等人驱赶骆驼爬上这个大沙丘时,用了足足二十多分钟。 根据老哈利的经验,那个异常清脆的驼铃声虽说仿似就在不远处,可距离沙丘高处最少得有上百米,应该在七八分钟后才会出现在视线中。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刚扭头看向那边,就看到一峰雪白,体格高大的骆驼,猛地从沙丘下面飞了上来,沿着沙丘高处的边缘,向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单峰白骆驼!” 老哈利脸色登时大变,从骆驼上翻身跳了下来,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不停的祈祷着什么。 白色的骆驼虽然少见,但却不是很稀罕,目前在世界都有一定名气的阿拉善双峰骆驼,就是白色的,大约有一千多头。 可那些骆驼都是人工培养的,是双峰骆驼。 相传历史上成吉思汗、西夏王等人都拥有过白骆驼,并把白骆驼当为至宝(吉祥物),但那些都是双峰的。 单峰白骆驼,才是沙漠中的王者,传说那是胡大(长生天、上帝)派来的,被称为沙漠中最神奇的精灵,只有那些福重不该死的人在被困在沙漠时,这种单峰白骆驼才会出现。 今年快七十岁的老哈利,这辈子只见过一次单峰白骆驼,那是在六十年前――时隔六十年的今天,他竟然再次看到了这种沙漠精灵。 单峰白骆驼的出现,让老哈利立马五体投地的崇拜,但那些年轻人注意的却不是骆驼本身,而是骆驼上的人。 那峰体型超大的白骆驼上,乘坐着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应该是女人。 之所以不确定那是一个女人,是因为她有一头柔顺的淡金色长发,随风飘扬,她穿着一身黑色长袍,脸上戴着一副狰狞的青铜面具,双手紧抱着好像睡着了的男人,也没看她抓着骆驼那儿,就那样平平的坐在上面。 可无论白骆驼的步伐有多大,奔跑的速度有多快,她都像粘在驼背上那样安稳。 那些年轻人们,在看到这一幕后,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有人发出一声‘哇哈哈’的怪叫,挥鞭抽打着身下骆驼追了上去。 有人带头后,这帮子精力充沛的年轻人们,齐刷刷的发出一声呐喊,纷纷驱使着骆驼向前那边追了过去,边追还边怪叫着‘前面的美女等一等’。 这些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早就厌倦了大都市中那种千篇一律的游戏方式,此时看到有人骑着白色骆驼向鬼沙那边狂奔,彻底把旅行社、老哈利等人的警告甩在脑后了:既然别人能去那边,为什么我们不能呢? 白骆驼出现的时间很短,但在眨眼间的工夫里,就顺着沙丘高处的边缘跑出了几百米,把那些年轻人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老哈利没有去追,只是跪在那儿不停的做出仰起双手,缓缓叩拜的动作,嘴里念念有词,老脸不停的抽搐,好像在祈祷胡大千万不要怪罪那些无知的年轻人。 骆驼在沙漠中奔跑起来的速度很快,但却很稳,不像人们骑在马背上那样颠簸,所以那些年轻人才能这样放心的大胆驱使骆驼全力追赶白骆驼。 很快,白色单峰骆驼就踏进了颜色稍黑的鬼沙区域,脚步片刻不停的向前狂奔,踏起一条黄龙,向一个更高大的沙丘攀登。 “哟嗬嗬!” 最先追过来的那个年轻人,兴奋的从骆驼上站了起来,高高举起的鞭子来回飞舞着,把自己想像成了那些勇敢的牧马人在套马。 “哞!” 就在年轻人大声吆喝着身下骆驼奋起直追那头白骆驼时,骆驼却忽然发出一声怪叫,就像撞到一堵看不见的墙那样,狂奔的脚步骤然停住。 “哎哟,我草!” 在骆驼上踏着马蹬站起身子的年轻人,毫无防备下身子猛地前扑,啪嗒一声从骆驼上摔了下来,重重砸了沙子里。 幸好,下面沙子很厚,从骆驼上摔下来也不是很疼,年轻人马上就爬了起来,在后面同伴的哄堂大笑中,立即很潇洒的重新跨上骆驼,挥舞着鞭子:“架,架!” 在同伴面前出丑后,年轻人没有考虑骆驼为什么要站住,只想继续驱赶它前奔,追上那头已经攀上沙丘的白骆驼。 可无论他怎么抽打骆驼,骆驼不但没有继续向前走,反而哞哞着向后倒退。 骆驼的不配合,让年轻人很没面子,嘴里又叫又骂的。 就在这时,后面二十多头骆驼都跑了过来。 让年轻人们感到更加奇怪的事发生了,所有的骆驼在来到这个地方后,竟然齐刷刷的站住了脚步,再也不肯向前奔跑。 幸好,大家在看到第一个年轻人摔下骆驼后,都放慢了速度,抓紧了鞍子,没有谁再摔下来。 “咦,骆驼怎么不向前跑了啊,架,架!” 有人很疑惑的咋呼着,用双脚猛磕骆驼肚子。 但所有的骆驼就像中了邪那样,纷纷仰起嘴巴哞哞叫着,原地转圈或者倒退,再也不向前走一步,仿佛前面有什么洪水猛兽。 西边有些血红的太阳,慢慢被那个大沙丘挡住了一小半,金红色的阳光掠过沙丘撒在沙漠上,一阵轻微的凉风出来,带着丝丝寒气,有眼尖的年轻人忽然发现:在骆驼止步的前面几米处,沙粒已经稍稍变黑了。 鬼沙! 猛地,这个人的脑海中闪电般掠过一些东西,情不自禁的吼道:“啊,前面是鬼沙!” “鬼沙?” 正在喝斥、甚至咒骂骆驼的年轻人们,先是愣了下,接着就明白了过来:“旅行社的人说,骆驼从来不敢进入鬼沙区域,原来这是真的!” “看,那个老向导还在那儿膜拜着什么呢!” “旅行社的人说骆驼不敢进入鬼沙,那刚才那头白骆驼,怎么敢进去呢?” “我知道!” 有个性格开朗的女孩子忽然喊道:“我在网上看过,在沙漠上,单峰白骆驼就是胡大派来的精灵,它可以不惧沙漠上的任何危险。刚才那峰白骆驼,是不是单峰的?” 有人马上说道:“是啊,是单峰的,当时我还奇怪呢,那俩人为什么在单峰骆驼上也坐的那样稳。” “那俩人是谁?为什么那个女的会戴着那样一个可怕的面具,骑着一头白骆驼,进入了我们这些骆驼不敢进去的鬼沙区域?” 有人开始重视沙漠上那些传说了,脸色凝重了起来。 一个胆小的女孩子提议道:“我们还是回去问问老向导吧。” 虽说大家不信什么鬼沙,也不怎么相信单峰白骆驼是沙漠精灵,可己方这么多骆驼不敢前进,那个女人戴着一副狰狞面具的现实,终于让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传说,并不是空穴来风的。 年轻人们又犹豫了片刻,才在太阳慢慢降落在那个沙丘下时,纷纷转身走向了老哈利这边。 老哈利已经站了起来,右手捂在心口的闭目喃喃什么。 最先追上去的年轻人跳下骆驼,不客气的问道:“喂,老哈利,刚才那头单峰白骆驼,你以前有没有见过?” “见过。” 老哈利睁开眼,缓缓的说:“在六十年前见过。老一辈传说,单峰白骆驼会在六十年一甲子时出现一次,也只有白骆驼才能在鬼沙中出入自如,不惧邪气。” 如果放在大家没有遇到所有骆驼都止步鬼沙面前这种怪事时,对老哈利的这番话肯定会嗤之以鼻,说他脑子秀逗了搞啥子迷信传播? 但现在,却没有人反驳什么,那个最担小的女孩子怯怯的问:“老哈利,那个戴着面具的女人呢,又是什么人?” 老哈利望着黑黝黝的鬼沙区域,喃喃的说:“那是修罗王。” “修罗王?” 有人终于忍不住要嗤笑时,最胆小的女孩子忽然指着西边的天空,大叫道:“看,那是什么!” 第822章 海市蜃楼,红月! 大家都是背对着西方,聚精会神的听老哈利说话。 刚才亲生经历了骆驼不敢进鬼沙的那神奇一幕后,大家已经开始相信鬼沙的传说了,可却对老哈利所说的啥子修罗王嗤之以鼻:你当哥们没文化,不懂得啥是修罗王吗?那只是佛教和游戏中的虚拟人物而已! 就在这时候,最胆小的女孩子却指着西边的天空,让大家看那是什么。 大家下意识的转身看去,就看到刚才还只是一片红彤彤的云霞的西边天空上方,出现了一副超大的画面,就像一个足球场那样大的显示器在播放某广告片那样:一座黑色、雄伟的城池,忽然出现在了半空中。 黑色城池上,旌旗招展,女墙后面站着许多身穿黑色棉甲,头戴插有红色翎毛的士兵,手中拿着斧钺等兵器,脸色肃穆的望着城墙下。 城墙下,有一条宽阔的大道,蜿蜒伸向远方。 很多身穿古代胡服、汉服的男女老少,赶着牛车,骑着马,或者步行,都向城门这边走来…… 看到这一幕后,众多年轻人都傻楞当场,片刻后很多人都开始用力擦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他们用力擦了眼睛后再看过去,城池还是那座黑色的城池,大道还是蜿蜒的大道,行人依旧熙熙攘攘……没有一点改变,唯一与现实不同的是,这一切就像倒映在水面上那样,微微波动着,给人强烈的不真实感。 “海市蜃楼,这是海市蜃楼!” 终于,有人知道自己看到的是什么了,开始兴奋的大叫起来。 海市蜃楼距离大家好像非常近便,就在鬼沙那边的上空,那个大沙丘后面,仿佛只要站在那个沙丘上,抬手就能碰到士兵们头上的红色翎毛了。 可惜的是,没有骆驼敢走进鬼沙区域。 像这样近距离,又异常清晰的海市蜃楼,大家从没有看到过,呆愣片刻后纷纷拿出相机,对着那边天空狂拍。 老哈利却又跪倒在了地上,又开始让人讨厌的五体投地。 啪,啪,随着闪光灯的狂闪,一阵轻风吹过,就像吹过水面那样,挂在天空中的画面起了很大的振荡,就像水面上的涟漪那样,画面一下子不清了,也淡了很多。 大家都知道,这是海市蜃楼要消失的征兆。 人们一辈子也许没机会看到这么精美的海市蜃楼,都抢在这种现象消失前狂拍,有人还大声念叨:“清晰些啊,清晰些!” 仿佛胡大听到了这个人的祈祷,随着轻风吹过,画面重新变得稳定了起来,不过颜色却依旧慢慢变淡。 “唉,可惜,不能去那边沙丘上。” 一个眨眼间就狂拍几十张照片的年轻人,摇头叹了口气时,画面上忽然出现了一峰白色的单峰骆驼,骆驼上有两个人,其中一个脸上戴着一副狰狞的青铜面具! “啊,这、这不是刚才我们看到的那峰白骆驼吗?” 马上有人惊叫出声:“还有那对男女――他们,他们怎么也出现在了海市蜃楼中,这怎么可能!?” 所有人都集中精神向半天空看去,眼珠子都瞪到最大:是的,画面中忽然出现的那峰白色单峰骆驼,正是不久前被大家狂追的骆驼,上面还是那对男女。 只是,他们怎么会出现在海市蜃楼中呢? 难道说,在那边沙丘后面有个小湖泊,他们的影像被蒸发的水汽映在了半空,恰好与海市蜃楼重叠在了一起? 嗯,肯定是这样的,要不然就再也没有别的合理解释了,毕竟塔克拉玛干沙漠中,压根就没有这座黑色的雄伟城池,更不会有那么多穿着古代服装的人生活在这儿。 至于这座雄伟的黑色城池,和那么多身穿古装的人们到底在什么地方,又是怎么出现在海市蜃楼中的,大家暂时搞不懂――但接下来的画面,就更让他们目瞪口呆了:那对骑着单峰白骆驼的男女,竟然跑进了海市蜃楼中的城门前! 城门两侧的卫兵,马上就单手抚雄,就像大家身边的老哈利那样,单膝跪在了地上,低头向那个戴着青铜面具的女人施礼。 青铜面具女人却没有丝毫的停顿,左手猛地拍了一下白骆驼,白骆驼前蹄仰起,从一个看似要过来拉缰绳的守卫身边,飞一般的跃了过去,冲进了城门洞内。 那个要拉缰绳的守卫被吓了一跳,赶紧单膝跪在了地上,好像在祈求女人的原谅那样。 女人没有搭理任何人,在即将消失在城门洞中时,却忽然扭头看了一眼。 马上,老哈利身边这些被彻底惊呆了,甚至连拍照都忘记了的年轻人,就看到了一双带有悔恨的眸子,目光犀利如剑,仿似直直刺进大家心口中。 最胆小的女孩子惊呼一声,后退蹲坐在了地上。 惊呼声响起后,大家这才如梦初醒,赶紧举起手中的相机――那幅悬挂在半空中的画面,却随着面具女人消失在城门洞内,以肉眼看得出的速度慢慢变淡,最终很快消失了。 黑色城池,黑色棉甲守卫,蜿蜒大道,来往的行人,骑着单峰白骆驼的男女,彻底消失在了半空中。 天空,重新恢复了它苍凉、微黑的自然本色,一颗明亮的星星,自画面处出现,眨呀眨的,好像在提醒大家这才是大家所熟悉的现实世界。 应该是海市蜃楼的画面消失很久了,夜风也开始增大,刮起的沙粒打在人们脸上,二十多头骆驼不安的迈动着步子,不时的打个响鼻,仿似在提醒大家该出发了。 但大家就像被施了定身法那样,没有谁动一下,都呆滞呆滞的望着画面消失的地方。 刚才所看到的一切,让他们无法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甚至都分不清当前是不是在做梦。 “那个戴着青铜面具的女人,就是生活在鬼沙中的修罗王,相传每隔六十年,她就会骑着单峰白骆驼出现在世间一次,来寻找她所中意的男人……现在,她已经找到了她喜欢的男人,并带了回去。” 老哈利的声音响起,带着空灵就像来自沙漠下面一百米处:“相传,每当修罗王出来一次,世间必将会发生一次腥风血雨,会死很多人。死的那些人无法被胡大接受,他们的冤魂就会游荡在沙漠上,浑身是血,充满了哀怨和戾气,以至于会影响到月亮,让月亮变成红色……” 老哈利的话音未落,最胆小的女孩子,忽然再次指着大家的北面,东边远处的天际,颤声道:“看,那是什么!?” 大家霍然转身,就看到在遥远的东方天空天边,赫然出现了一盘圆月。 红色的月亮,诡异的像个灯笼,也像一只红色的眼睛,愣愣的望着人世间。 夜风增大,呼啸着掠过远处楼兰遗址的废墟,发出了轻微而清晰的呜呜声,就像冤鬼夜嚎……所有人的神经猛地绷紧,胆小的女孩子扑进了男朋友怀中,背后冷汗直流:“我、我们回吧?” ―― 春节,是华夏人最重视的一个节日。 虽说华夏节日中的中秋节,才是倍思亲的佳节,但中秋节的影响力比起春节来说,要弱了很多,这从车站、机场那人山人海的客流量就能看得出。 虽说现在的春节因为生活条件的提高,越来越没有年滋味,但仍旧是国民最为看重的一个节日,不管人们做什么,是什么身份,就连刘小龙这种不喜欢呆在家里的二世祖,也会在除夕夜之前赶回去。 刘小龙其实不想回去过什么春节,因为冀南凤山开发区的办厂工作,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侯,经过一个多月的奋战后,厂区已经拔地而起,最多再过一个多月,就能安装生产设备了。 只是负责建厂的那些工人们,却不怎么配合,就连陈大彪也是这样,让刘小龙着实的骂了一顿,又开出丰厚的加班费,希望他能配合自己说服那些工人。 至于结果,很让刘小龙失望,还没有等他拿出具体措施呢,他老子就打电话来说,让他必须回京华过年,说是有重大事情要告诉他。 无奈之下,刘小龙只好安排好值班人员后,在除夕夜这天回到了京华。 回到家后,刘小龙没看到他老子――大领导越是在重大节日,越该坚持在岗位上,这已经是传统观念了,直等到新年的钟声敲响后,老刘才拖着疲惫的步伐走回了家。 “爸,你回来了。” 正在客厅内看春晚的刘小龙,从沙发上站起来,快步迎上去接过了老刘脱下的外套,挂在了衣架上。 刘小龙这个很自然的动作,让老刘眼底闪过一丝欣慰。 以前的时侯,刘小龙虽然也很怕他老子,可绝不会做出这样的孝顺事,这让老刘心中暗叹儿子终于长大了,下意识的抬手拍了拍儿子肩膀,柔声说道:“你来书房,我有话要和你说。” “我去搞点酒菜,老妈早就准备好的,她现在已经休息了,咱们爷俩可以趁机多喝几杯。” 听老刘说要去书房说话后,刘小龙眼里闪过一抹惊讶。 自从他下学后,就再也没去过父亲的书房。 不是不想去,是老刘不让他去,说什么等这家伙啥时候出息了,才有资格去那里面――这让刘爷很惊讶:难道哥们出息了吗? 书房很大,装潢却很一般,就是书多,而且这些书都有被翻阅过的痕迹,看来不仅仅是摆设。 坐在书桌对面的凳子上,刘小龙替他老子倒上了一杯酒,双手举起来说:“爸,我祝您在新的一年中,身体健康,事业如意。” “呵呵,好小子,知道拍老子的马屁了。” 老刘笑呵呵的举起酒杯,和儿子碰了一下:“我也祝你以后事业顺心,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刘小龙撇了撇嘴,不屑一顾的样子。 第823章 刘小龙的要求! 书房内,爷儿俩小饮了几杯后,老刘问道:“小龙,知道我为什么必须让你回家吗?” 刘小龙用手捏起一个木耳放在嘴里,嚼着说:“不是过年了嘛。” 老刘淡淡的说:“也不是只为了过年。” “那是什么?” “因为你的工作。” “我的工作?” 刘小龙愣了下,眼里闪过一抹警惕:“爸,你不会是想让我放弃我自己的事业,要按照你的意思去政府机关上班吧?” 以前老刘对儿子最大的希望,就是他能去机关磨练几年,到时候再下放到基层上去,专心走仕途,这才符合他的‘后继有人’想法。 只是刘小龙却对官场没啥兴趣,只想做个大老板。 当官有什么好啊,不敢找女秘书,不敢过纸醉金迷的好日子,就知道每天开会,训人,被人训,再不就是和人勾心斗角,明争暗斗。 那样的日子,简直是没趣极了。 所有,当老刘提到刘小龙的工作后,刘小龙第一反应就是父亲要让他去政府机关上班。 把儿子反应看在心底后,老刘眉头微微皱了起来:“怎么,你还不想去上班吗?” 刘小龙很肯定的语气:“不去。爸,您以前经常跟我说,工作没有贵贱之分,只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无论是什么工作,都能做出优异的成绩,展现自我价值的。我现在就非常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看着一座工厂慢慢的凭空建起,而我就是这座工厂的小半个主人,就会特别有成就感。” 老刘拿出一盒烟,点上一颗后把烟盒扔给了儿子。 刘小龙也没客气,跟着点上了一颗。 狠狠吸了一口烟后,老刘边吐烟边缓缓说道:“可是,如果这座工厂的大股东出事了呢?” “只要有我在,别说大股东出事了,就是……” 刘小龙不在乎的刚说到这儿,猛地醒悟了过来,愣了下问:“爸,你说什么?” 喷出的青烟,遮住了老刘的脸,仿佛连声音都不清了:“高飞,很可能已经死了。” “高飞已经死了?死了?” 刘小龙眼珠子大瞪着,满脸都是不信:“怎么可能呢,那小子不是去国外找妮儿了吗?昨天妮儿还专门给我打过电话,问我在资金上还也没有困难的!” 老刘没有再解释什么,只是拿出了一个优盘,放在了桌面上。 刘小龙会意,把优盘插在了书桌上的电脑上。 这是一段由监控器拍下来的视频。 是在晚上,画面不怎么清晰,但能看出大概:一辆车忽然冲破了铁栅栏,不等这辆车调整方向,又有一辆黑色轿车狠狠撞在这辆车的侧面,把它直接撞翻在了地上。 接着,那辆黑色轿车的车门打开,有两个人从上面跳了下来。 不过,这俩人刚跳下车,后面那人就好像飞脚――接连两团亮光,从画面之外的地方闪过。 “这是什么呀,乱七八糟的也看不清――咦,这个跳下车的家伙很像高飞啊。” 看着有些模糊的视频,刘小龙刚发现这一点,忽然眼前一亮,爆出一团火光,那个酷似高飞的人扑在了后面那人身上。 视频到了这儿后,就定格停止了,老刘的话响了起来:“你说的没错,这个在手蕾爆炸时趴在别人身上的人,就是高飞,这是俄罗斯莫斯科某个军事研究所门口的监控录像,是俄罗斯总统派遣专人送来华夏的,已经过去二十多天了,昨天高家大少才找到我,送给我了这段视频。” 用力拨楞了一下脑袋,刘小龙满脸都是不信:“爸,你说这是高飞为了救人,牺牲自己了?” “是的。” “靠,他有这么伟大?” 刘小龙骂了句,又问:“高家大少,为什么要把视频送给你?” 看到儿子这样态度后,老刘就知道他不信,只好耐着性子说:“高家大少把这份视频给我,就是要告诉我,高飞很可能已经死了,他遗留下来的产业,要由高家的人来接手。而你一直和高飞合伙做生意的,所以要想接手,必须得征求你的同意。” 刘小龙这才慢慢醒悟了过来,摇着头说:“不,我才不相信高飞那厮会死,我可是在外蒙亲眼看到他是多么牛比的了,区区一颗手蕾,怎么会把他交代得了?” 老刘没有再说什么。 他好像很清楚儿子和高飞之间的友情,知道必须给儿子更多的时间,才能消化这个现实。 过了大约七八分钟后,老刘才重新说道:“虽然我不清楚俄罗斯总统为什么会关注高飞,可这份视频的确是由他的名义送来的,绝不会有假。至于具体的内幕,高家肯定是不会泄露的。小龙,我知道你和高飞的关系不错,所以高家在决定接手他的产业时,才会专门和我商量,征求你的意见。” 刘小龙还没有从高飞死了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喃喃的说:“征求我什么意见?” 老刘很干脆的说:“你放手的话,他们会高价收回你手中的股份――” 刘小龙打断了父亲的话:“如果我不放手呢?” 老刘眉头皱起,淡淡的问:“你真想在商场上打拼?” 刘小龙语气肯定的回答:“必须的!不管高飞是否出事,我都要在冀南干下去,因为那是我们俩人制定好的发财大计。还有,那边有需要我照顾的人……” 老刘也打断了他的话,冷冷的:“是那个叫萨拉娜的女人吗?” 刘小龙脸色一变,吃吃的问:“爸、爸,你知道萨拉娜?” 老刘伸出手指,点着刘小龙的鼻子:“我警告你,你绝不能对那个带孩子的内蒙女人有什么非分之想,要不然我饶不了你!” 刘小龙一缩脖子,不满的抗议道:“内蒙女人怎么了,带孩子又怎么了?我、我喜欢她那种真实奔放,要比很多人都让我看着顺眼许多!” 老刘抬手,看样子要抽儿子一个耳光,最终却没有下得去手,满脸的恨铁不成钢:“混蛋,你想让老子没脸见人了啊?” 说实话,刘小龙对萨拉娜还真有那方面的想法,他特别欣赏,或者说痴迷那个女人的健壮身体,这段时间内总是变着法的讨好人家。 不过他终究是个聪明人,知道他要是和萨拉娜玩真的,相信不用老刘出马,他老娘就能以死相逼:刘家可是老牌官宦世家,如果刘爷真娶个带孩子的蒙古女人,整个刘家都将成为官场上的笑柄,地位也会直线下降的。 刘小龙敢和他老子反驳,无非是一种叛逆孩子的无聊表现罢了,他还真没胆子去那样做。 “我已经答应高家了,卖掉你的股份,年后你就去政府机关上班!” 看刘小龙缩起脖子抱起脑袋后,老刘猛地一拍桌子。 刘小龙大叫:“我绝不会卖掉股份的,就算让我去上班,我也不会卖股份,那里面倾注了我太多的心血。还有,我曾经答应过高飞,在他不在时要替他好好看好家!” 老刘喝道:“可他已经死了!” “刘爷我不信!” 脱口说出‘刘爷’这俩字后,刘小龙愣了下,接着蹭地从凳子上站起来,退到门口才敢继续说:“刘爷他老爸你别瞪我,我真不信高飞那厮会死,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牛比。区区一颗手蕾,最多就是把他炸个半身不遂罢了,绝不会死的。” “你――” 老刘被气的浑身发抖:“你个熊孩子,让我怎么说你!难道俄罗斯总统还会骗人吗?” “骗人,本来就是政客最大的本事。” 刘小龙丝毫不忌讳这句话连他老子也包括了进去,振振有词的问道:“好,既然你说高飞死了,那你们看到他的尸体了吗?” 老刘压根就不怎么关心高飞,当然不会在意有没有看到他的尸体。 不过,刘小龙却对高飞有着盲目的崇拜,叫嚣着除非看到他尸体,才会相信他死了。 父子俩的大吵,惊醒了刘夫人。 刘夫人马上就拿出最擅长的眼泪,把刘小龙给收拾了――最终经过刘爷的一番讨价还价后,老刘只好答应了他的条件:他可以去政府部门上班,也可以不再和萨拉娜发生感情,但他绝不卖掉手中的股份。 另外,他就算上班,也只能去冀南上班,最好是去公安口,因为他要替高飞看守他的产业,不被人欺负…… 其实,老刘很清楚,有高家在背后站着,谁敢对高飞的产业打主意? 不过,刘小龙这次铁了心的要这样做,再加上刘夫人频频使眼色(先答应下来,以后再做打算),老刘只好勉强同意了他的条件。 爷儿俩不欢而散时,刘小龙才想起一个问题:“那个谁,老刘,是谁接手高飞的公司,是不是离子基金的妮儿?还是北山集团的沈银冰?” 老刘面如黑炭:“是秦紫阳。” “秦紫阳?” 刘小龙愣了:“怎么会是她?难道她和高飞之间还有一腿吗?” 高飞和秦紫阳之间那些破事,刘小龙略有耳闻,知道那对男女此前拍拖过。 老刘懒得再和这个不肖子解释什么,烦躁的摆了摆手:“老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初六那天我给你联系高家大少,你去交接股份。哼,我可警告你,去了冀南后,不许给我惹事生非。” 刘小龙眨着眼的问:“如果别人欺负我呢?” “那你就去给我死!” 老刘再也忍不住了,跳着脚的咆哮道:“你要是被人在冀南欺负了,以后都别和人说,你是我的儿子!” “我永远都不会和人说这句话的,那对我来说是个耻辱!” 刘小龙也提高声音,说道:“但你得负责给我擦皮股!” “滚!” “还有,不许暗中对付萨拉娜。” “滚!” “还有,还有最后一点,我最少要当个副局长!” “滚――你给我滚!” 听儿子大言不惭的说要做副局长后,老刘彻底暴怒,拿起茶杯就扔了过去。 第824章 高飞的后事! 在高家暗中紧锣密鼓的操纵高飞后事,派出所有能派出的力量,去调查高飞的下落时,方小艇依旧沉浸在天伦之乐当中。 自从小凯撒莫名出现在面前后,方小艇失去儿子的痛楚啊,郁闷啥的,都一扫而光,觉得这是老天爷的安排,或者说是弥补,要不然的话,为什么在孙子被追杀时,恰好被她遇到并及时从地上抱起来呢? 儿子不听话,和当娘的对着干,这的确是让天下所有母亲最烦恼的事,但当这个儿子给母亲生了个孙子后――当儿子的在老妈心目中的地位,就会直线下降:你不认老娘就算,反正老娘现在有孙子了,不稀罕你! 同方小艇一样,高健城在得知这个消息后,连夜就从岭南那边飞了过来:忽然多了个孙子,这可是天大的事儿,远比忽然多了个爹,更能让人激动啊。 当然了,方小艇在把小凯撒带回家时,曾经一再嘱咐秦紫阳等人,暂时别把孩子这事儿给泄露出去,因为她还不敢保证,这孩子是不是高飞的骨血。 高健城连夜飞回京华的第二天,夫妻俩人就抱着孩子秘密去了某医院,要进行dna亲自验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的亲子鉴证技术已经算是相当成熟了,几乎不存在任何的错误。 上次在冀南,方小艇两口子为了确定高飞是不是他们的儿子,曾经进行过一次基因验证了,所以她手上有高飞的dna样本,只需检验小凯撒的就可以了。 检验结果就像方小艇想象的那样完美:孩子的基因与高飞相同读达到了99.9%,和高健城的各代基因对比,也高达99.3%,百分之一万的证明,这孩子就是高飞的骨血。 化验结果出来后,方小艇夫妻俩欢呼,搂着孩子痛哭失声,大骂高飞:这个混帐,怎么可以让我孙子在外面呆这么大才回家呢? 高家第四代大少爷的从天而降,让方小艇两口子欣喜若狂,从医院出来后就跑到了高老爷子那边。 老高同志可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了,可当眼前忽然出现个外国孙子,而且背景不凡后,还是楞了好久才大骂高飞,又把他重孙子搂在怀里,狠狠亲了一番后才感觉到了疼。 那个混血儿,有着非常牛比名字的重孙子,受不了老高的肉麻动作,在被狂亲时,毫不客气的揪下了他几根胡子。 就这,老高不但没生气,反而连连大呼:好孙子,这么小小年纪,就干老虎屁股上拔毛,了不起啊…… 看到老爷子这样高兴后,方小艇两口子才放下心来。 他们在来之前,可是很担心老高会生气的,毕竟小凯撒他娘是外国人,还是大资本家。 其实他们根本不清楚老人的心理:老高绝不允许他儿子会找个外国媳妇,但却不一定会禁止孙子去祸害外国女人,正所谓一代人管不了三代事,儿孙自有儿孙福,随他们折腾去吧。 当然了,老高忽然多了个混血重孙子这事儿,除了高家和几个铁杆朋友之外,别人还都不知道,他们也不会主动满世界的宣扬,毕竟小凯撒的老外公,身份太敏感。 要说小凯撒也很聪明,才不到两周岁的小家伙,见到老高后,又把妮儿告诉他的那些重新说了一遍,把‘高凯’这个名字说的犹未重。 老高欣喜不已:孩子可以是混血儿,但必须得姓高,这是老子我的后代! 有了孙子后,方小艇的生活一下子多姿多彩了,甚至为了孙子的健康成长,从新购置了一套别墅,不和高雅住一起了。 方小艇不傻,早就看出高雅和高飞兄弟俩之间的矛盾了,担心小儿子会丧心病狂,为了打击高飞伤害小凯撒,所以才和高雅分家了。 和孙子单独过日子后,方小艇的生活多姿多彩了起来,这段时间就根本没上班,就带着小凯撒和几个保镖,保姆,满华夏的游玩了。 她要让孙子见识一下祖国的大好河山,直到年二十八这天才飞回了京华。 按照高家的规矩,除夕夜这天所有人都要回到老高那儿,住一宿后第二天早起拜年,但今年――方小艇刚回家,高健城就告诉她说,老爷子今年不舒服,不想让人打搅了,甚至都没说看看高凯。 方小艇觉得很奇怪,不过也没有多想,实际上她也很反感过年拜年啥的,真不如领着孙子随便转转舒服的多。 春节过后,一直到了年初六,方小艇才带着小凯撒去见了老爷子。 老爷子的气色,的确不怎么好看,但却没有丈夫说的那样严重。 而且老高在看到小凯撒后,仍旧亲的不得了。 小凯撒这些天跟着方小艇玩疯了,没呆多久就嚷着要出去,去大街上看龙灯。 方小艇无奈,只好提出告辞。 老高也没啥不高兴,只是让方小艇在外面小心点,注意孩子。 在离开老宅时,方小艇看到张了张嘴,好像要说什么,最终却什么也没说,摆了摆手让她走了。 “爸他老人家怎么了?” 出来老宅后,方小艇有些奇怪的问丈夫高健城:“我总觉得他好像有什么在瞒着我似的,是不是你大儿子又惹什么祸端了?” 如果他能继续惹祸就好了,依着老爷子的能量,还真没有摆不平的事,关键是他再也没机会惹祸了――高健城心中发苦,表面却不高兴的摆了摆手:“行了,赶紧抱着孩子去玩儿吧,高飞这小子好好的呢,去哪儿惹祸?真是娘们唇,乌鸦嘴,就不盼着点好。” 方小艇双眸一瞪,瞥了眼门口值班的武警,小声威胁道:“哟,老高,你现在脾气见长啊,竟然敢数量我了,是不是皮又痒痒的了,需要我给你挠挠了?” 小凯撒不知道这是高健城两口子在打那个情,骂那个俏,跳着脚的喊道:“奶奶,奶奶,我的皮也痒痒了,你也给挠挠吧!” 值班的武警下意识的像这边看来,就看到方小艇俏脸蓦地通红,立即意识到听到不该听的话了,赶紧别过了脸,蹦着脸一副我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 “我的个乖崽崽哦,你才不会皮痒痒呢。” 方小艇赶紧抱起孩子,白了高健城一眼:“走,奶奶带你去看龙灯。” 目送方小艇抱着孩子出了胡同,坐上保镖开着的车子后,高健城才微微叹了口气,转身回到了院子里。 “你跟我来书房吧。” 高老爷子淡淡说了一句,缓步走进了书房。 别看高老爷子现在地位尊崇,随便跺跺脚,脚下这块大地就得震动几下,但正所谓高处不胜寒,崇高的地位和非凡的身份,注定他不能像普通老头那样,每天能带着孙子拎着鸟笼子去外面砸蛤蟆。 他只要走出这条胡同,最少有四名以上的最高警备局的战士(传说中的中南海保镖)跟随,而且不管到哪儿,都得有人提前去哪儿做好安全工作――可谓是兴师动众。 这是待遇,也是负担。 高人一等的待遇,是用相对的自由来换取的。 刚退下来的那几年,老高还总是人老心不老的四处转转,但后来看到每逢他出去,身边的警卫长都一脸如临大敌的样子后,也就觉得索然无味了。 老一辈的人,总是很顾忌身边人的感受,不想用特权来干涉百姓的正常生活。 渐渐的,老高也就不再出门了,就像古代的大家闺秀那样,二门不出大门不到的,远不如陈破天活的潇洒。 经过这么多年的沉淀后,老高也就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每天在家里种个菜,养个花,玩个鸟――连续几整天不说一句话也是很正常的,唯有在生日、过年时,家里才会热闹一天。 这样说吧,高老盼过年的心理,和几十年前小孩子盼过年一样。 高处不仅仅是不胜寒,还有别人体会不到的孤独。 高家后辈还算了解高老当前的处境,所以每逢过生日,过年时,大家都会齐聚老宅,陪老人一天,他就能开心好久。 从去年刚进腊月开始,高家后辈们就商量该怎么着,才能让老人开心了。 只是谁也没想到,高飞出事了。 如果只是高飞出事也就罢了,反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剧,也不仅仅发生在普通老百姓家。 关键问题是,高飞那厮翘了也就翘了,偏偏留下了一堆的后事需要处理。 在这些后事中,该怎么处理秦紫阳的遗腹子,无疑是重中之重的。 这件事,是绝不能曝光的。 为了处理这一系列的意外,高老决然下达了今年不拜年的命令,高家的后辈、亲朋好友和心腹之人,该怎么忙活就怎么忙活,今年就别来高家老宅凑热闹了。 高老爷子这么大年龄了,腰板依然挺直,就像一座山,又像一把出鞘之剑,仿佛从不会弯曲那样,可走在他后面的高健城,却能感觉到父亲已经老了:无论他怎么保持当年在军队中的雄姿,后背都有了明显的佝偻。 父亲这么大年龄了,还要为儿孙操心,在最该需要人陪时的新年,却选择了一个人过――望着高老的背影,走在他背后的高健城,鼻子一酸,泪水淌了下来。 看到父亲绕过书桌转身要坐下后,高健城连忙偷着擦干了泪水,脸上重新浮上淡定的笑容。 老高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建城,你大哥当初说的没错,你是性情中人,不能在真情流露时做出好的掩饰,不适合在官场上发展,看来你去做学问才是正确的。” 高健城垂下眼帘,坐在书桌前的沙发上,笑了下却没说什么。 看着这个性格内向,倔犟的儿子,高老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不过,你也有你大哥比不上的一面,比方当年你迎娶小艇的决心,如果换成你大哥就不会做到了。这一点,倒是让高飞继承了去了。” 第825章 高飞可能真去了楼兰! 听父亲提起高飞后,高健城眉梢跳了下,强笑道:“爸,太过倔犟了可不是好事。在我看来,倔犟就是坚持自己的原则,不懂得变通。但实际上有很多事都需要变通。如果高飞能学会变通的话,那么他也许就不会……” 高老抬手,打断了儿子的话:“我和高飞所处的次数不多,可我能看出他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在做某件事时应该是按照他自己的原则去做的,所以没必要为此埋怨什么。那段视频你也该看好多遍了吧?我想,依着他的本事明明可以躲开的,但他却没有躲。” 叹了口气,高老抬头望着天花板,喃喃的说:“正所谓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他为了救人牺牲他自己,站在他的角度上去想,应该是必须的。我敢说,如果再让他重新走一次,他也许还会这样做。所以,没必要为此伤心。还有,俄罗斯方面也说了,高飞并没有当场死亡,被他那个神秘的同伴带走了。” 军事研究所发生重大事故后,俄罗斯方面马上就展开了积极的调查。 不得不说,以克格勃为主要力量组成的俄罗斯情报局特工,工作效率那是相当彪悍的,在最短时间内,就把高飞的真实身份给调查了出来。 当得知治好自己难言之隐的神医,竟然是华夏高家的嫡系子孙后,俄罗斯老大萨摩夫先生也是大吃一惊,马上就派人把视频秘密送到了华夏,并亲自跟高老通电话,讲述了俄罗斯方面的调查结果。 手蕾爆炸后,高飞的助手,那个高个头女人抱着他立即冲进了研究所的医疗室,用绷带进行过简单的包扎后,找到了卡诺维奇派来的助手,要求他立即送他们坐上专机出境。 卡诺维奇的助手,本来就担负着礼送高飞俩人出境的责任,并躲在远处亲眼见证了高飞是为阻拦袭击研究所的不明势力才受伤的,所以没有任何犹豫,一方面飞快的通知了卡诺维奇,一方面送他们去了某军用机场。 当那架专机刚飞抵华夏境内时,高飞的详细资料已经摆在了萨摩夫先生的面前。 末了,萨摩夫在诚挚的感谢后,又表示了真诚的歉意(因为没有在俄罗斯境内保护好高飞的安全),并直率的表示,假如华夏方面就此事需要俄方帮助的话,他绝不会有半点的推辞。 高健城身为高飞的生父,这些事当然清楚,但更清楚俄方这样说其实就是在安慰他们罢了,毕竟在那种情况下高飞要是还能生还的话,那绝对是个奇迹了。 不过在还没有看到高飞尸体之前,高家知情人还都抱着一丝希望,所以才马上秘密派遣很多人手,根据俄方飞行员提供的信息(送高飞回华夏的俄方专机飞行员),开始搜寻那个女助手。 这个女助手是谁,她把高飞带到哪儿去了,这是高家必须知道的。 只是这么多天过去了,高家兴师动众的派出了那么多人,却始终没有找到高飞的下落。 他就像沙漠中的一粒尘埃,随风飘去后就再也找不到了。 每当想到刚找回的儿子,最后又这样莫名的失去后,高健城就很伤心。 “爸,还记得萨摩夫先生和你通话后,你告诉我的那些话吗?” 看到老父亲仿佛陷入茫然的痛楚中后,高健城连忙安慰他说:“你说吉人自有天相,还说,27年前有位相术界的高人曾经说过,我们高家是双狮护主大吉之势,主子嗣兴旺,不可能会出现白发人会送黑发人的惨象。” 高健城搞学问,从来都不信什么相术高人所说的那些话,但为了安慰老爸,他还是违心的说出了这些。 “呵呵,当年那个人的确说过这句话。” 高老目光闪动,笑声听起来很爽朗:“好了,不说这些了。这次我让你过来,是想和你商量一下,是不是该把高飞的事情告诉小艇了。” 其实高老没有告诉高健城,当年那位相术界的高人,还曾经说过一句话:双狮护主,只护明主。 当初高飞的坏消息传来后,高老马上当机立断就封锁了消息,派出大量人手外出调查真相,搜索他的下落,在没有搞清楚他到底是生还是死之前,把方小艇瞒了下来。 女人在某方面总是脆弱的,这种事最好先别让她知道,要是高飞万一还活着,她岂不是白白伤心了? “嗯,我觉得是时候了。毕竟高飞出事已经一个月了,我们派出那么多人手,竟然连那个女人都没有找到,看来他凶多……唉,如果知道那个女人是谁就好了。” 高健城低低的叹了口气,拿出一颗烟点上了。 他以前从不吸烟的,自从高飞出事后学会了。 高老何尝不想知道和高飞在一起的那个女人到底是谁啊,可派出那么多的专业搜寻人员,历时一个月,别说是寻找她的下落了,就是她的来历也没搞清楚。 那个抱着高飞离开机场就不知所踪的女人,就像从世间蒸发了那样,再也找不见了。 看到不吸烟的儿子也开始吸烟后,高老心中无声的叹了口气,正要说什么时,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眼睛一亮:“建城,你还记得高飞曾经说过,他曾经去过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地下楼兰古城这件事吗?” “地下楼兰古城?” 高健城一愣,吃吃的说:“爸,你、你怀疑那个女人,是从那个世界过来的?” 高老轻轻一拍桌子,脸上泛起兴奋的红润:“俄方曾经告诉我们,高飞在圣彼得堡和莫斯科,用他的神奇中医治好了两个不方便透漏姓名的患者。那时我就琢磨了,俄总统既然亲自打电话来解释这件事,除了高飞是我孙子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很可能就是那两个患者中的一个,要不然没必要惊动他这个总统。” 好像终于想通了什么,高老从书桌后面站了起来:“暂且不管这两个患者是谁,单说高飞吧。他好像不懂得中医吧?我们以前在调查他的过往时,也没听说他学过中医。” 高健城的脑子也活泛了起来:“爸,你是说,其实治好俄方那两个患者的,其实不是高飞,而是他身边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很有可能就是来自地下楼兰的!” 其实高老他们早就该想到这一点了,只是这些日子大家都把心思用在搜寻高飞下落,处理他留下的那些破事上,一直没往这方面想。 “对,肯定是这样的!” 高老再次轻轻一拍桌子,正要说什么时,书房门却被人轻轻敲响,他马上坐了下来,沉声说道:“进来。” 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中年男人。 这个男人相貌普通,神情木呐,眼神还有点呆滞,穿的也很平常,就像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打工者那样,属于扔在人群中就不会被注意的一类人。 当然了,他只是外表长的不被人注意,却绝不是普通人。 普通人是没资格,也没机会能走进高老书房的。 中年人走进来后,好像没看到从沙发上站起来的高健城那样,径自走到书桌前,把一个大信封放在了高老面前,声音干涩的说:“三少最新的消息。” 不等高老说什么,中年人转身就走了出去,好像完全不在意高老那样。 高健城却没有感到有啥奇怪的,他知道老爷子身边有这么一群人,所做的任何事只对高老一个人负责。 对中年人的‘无礼’,高老同样没有任何不满,拿起信封把里面的东西到了出来:十几张照片,和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 照片上,好像是古代影视剧的截图,上面一座黑色的城池,城池上有身穿黑色棉甲的士兵,城池下面有条大道,一个脸上戴着狰狞青铜面具的女人,怀里抱着一个看不清面孔的男人,骑着一头白色的单峰骆驼,正向城门洞内疾驰。 高健城也凑了过来,拿起一张照片看。 高飞刚来高家时,曾经和高老他们说过他去过地下楼兰古城的奇遇,重点描述了天上有七颗太阳,和那座黑色的城池。 刚才高家父子又恰好提到地下楼兰,中年人就送来了这些照片。 就算是傻子,也能猜出这是什么意思:高飞的下落终于有了消息,和地下楼兰有关! 高老戴上老花镜,正要看那份调查报告时,高健城抢先拿了起来,轻声读了起来。 调查报告很详细,大意是这样的:一群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旅行的游人,在官方确定的楼兰遗址、鬼沙区域边缘,看到了一个戴着青铜面具女人,怀里抱着一个人,骑着一头罕见的单峰白骆驼,跑进了别人不敢进的鬼沙区域。 面具女人进了鬼沙区域,消失在大沙丘后面没多久,旅人们就看到西北的天空上,出现了神秘的海市蜃楼,一座黑色的古城,女墙后面有士兵,下面道上行人络绎不绝。 就在旅人们被海市蜃楼现象给倾倒时,更让人震撼的一幕发生了:大家在现实中看到的那个骑着白骆驼的面具女人,竟然出现在海市蜃楼中,进了那座古城! 调查报告上有详细的日期,包括这神奇一幕发生的日期,并在事发第三天,这些照片就被传到了网上。 不过却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毕竟海市蜃楼以前也曾经出现过,公众对这种光学现象也不是太热衷了。 追查高飞下落的人,倒是早就发现了这些照片,不过谁也没想到这会和自己的工作有关系,直等到大家查到塔克拉玛干沙漠后,才开始重视起了这些,又费时十数天,走访了那些亲眼目睹的旅人,经过严谨的调查后,才形成了书面文字,被送到了高老这边。 读完报告后,高健城激动的满脸通红:“爸,高飞可能真去了楼兰!” 第826章 高山流水! 不管是照片上,还是报告中,都没有表示那个骑着白骆驼的女人,怀抱的就是高飞,但高家父子却固执的以为,那就是高飞。 高老也是满心的激动,不过他的镇定功夫可比儿子强很多,轻轻吐出一口气说:“看来,高飞的消息暂且不要告诉小艇了。另外,我会安排人去那边。” 既然高飞的踪迹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那边发现,派人去那边仔细搜查这是肯定的,高健城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实际上他也决定借着研究某个课题的借口,要亲自去那边参与搜寻。 不过他却对继续隐瞒方小艇没多大的信心,犹豫了下说:“爸,现在连刘家(刘小龙)那边都知道高飞发生意外了,我担心小艇会有所察觉。” 高老满不在乎的说:“不要紧的,刘家的人该懂得怎么做――你去忙你的,我还有事要考虑。” 高健城知道父亲要仔细琢磨寻找高飞的计划,而他也要做出相应的准备,低低的嗯了一声,转身走出了书房快步去了。 ―― 被架在烈火上烘烤是什么滋味? 相信没几个人愿意尝试,也没几个人能描述出来。 如果被火烤后,再扔进零下十几度的冰窟中,又会是一种什么滋味? 相信就算是那些被都市红番区那些大姐口含冰块服务过的哥们,也说不出来,毕竟同样的冰火两重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很幸运,老天爷,上帝,胡大,如来佛祖等诸神的宠儿高飞高先生,就享受到了这种感觉,而且还是在长达十几天的时间里,无时无刻不再‘享受’着。 这算不算一种幸运? 如果有人这样说,而高先生又能从那无边的黑暗中挣出来的话,肯定会扑上去采住那厮的头发,狠狠的抽几天几夜的耳光,然后请他去‘享受’一下,哪怕是一天就行! 在昏迷的这段时间内,高飞都处于这种一会儿爬上火山,一会儿掉进冰窟,在无边的黑暗中孤独前行,忍受无法忍受的痛苦,却又喊不出丝毫声息,只能凭借一股子倔犟的毅力,死死的扛着。 直到一阵若有若无的琴声,从很远很远的九霄云外传来,这种痛苦才梦醒般的陡然消失。 不知道昏沉了多久的意识,开始慢慢的沉淀,就像盘古开天那样,经过一段时间后,高飞终于有了清晰的思维,那琴声,也越发的清晰了。 ―― 相传春秋时期,伯牙来泰山游玩时,突然遇到了暴雨,只好滞留在岩石之下,心里寂寞忧伤,便拿出随身带的古琴弹了起来。 恰在此时,樵夫钟子期忍不住在临近的一丛野菊后叫道:“好曲!真是好曲!” 原来,在山上砍柴的钟子期也正在附近躲雨,听到伯牙弹琴,不觉心旷神怡,在一旁早已聆听多时了,情不自禁地发出了由衷的赞赏。 俞伯牙听到赞语,赶紧起身和钟子期打过招呼,便又继续弹了起来。 钟子期在一旁听后频频点头:\\\"好啊,巍巍峨峨,真像是一座高峻无比的山啊!\\\" 伯牙又沉思于流水,隐情在旋律之外,钟子期听后,又在一旁击掌称绝:\\\"妙啊,浩浩荡荡,就如同江河奔流一样呀!\\\" 伯牙每奏一支琴曲,钟子期就能完全听出它的意旨和情趣,这使得伯牙惊喜异常,知道遇到了知音,就约好第二年再相会论琴。 可是第二年伯牙来会钟子期时,才知道故人在不久前已经因病去世。 俞伯牙痛惜伤感,难以用语言表达,于是就摔破了自己从不离身的古琴,从此不再抚弦弹奏,以谢平生难得的知音。 当初俞伯牙弹奏的那首曲子,就是此时的曲子:高山流水。 《高山流水》这首曲子是华夏历史上十大名曲之一,高飞此前没事时也曾经听过,并下载在了手机中,闲暇时就拿来听一听。 当然了,高先生是听不出琴声中隐含着的巍峨高山,和滔滔流水的,他就是附庸风雅,在詹姆斯等老外面前卖弄装比罢了。 但不管怎么说,高飞却很熟悉这首曲子,好像有个女子乐队,用打击乐的方式在国外演奏过,并取得了空前的成功。 不过现在他听到的这个古琴曲子,却比此前下载的那些要好听了许多:以前他听了那么多遍的高山流水,就是纯粹的欣赏音乐,但现在却能从琴声中,听出隐藏在高山流水下的――女性的柔情。 这是发自弹琴内心中的心声,夹杂着喜悦、哀伤和担心。 高飞很想搞清楚他为什么无法睁开眼,也无法想象他为什么会在这儿听小曲,可他只要稍微一动脑子,就再次陷入了黑暗中。 他的体力极度虚弱,甚至连思考的力气也没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高飞再次从黑暗中挣扎出来时,又听到了那曲《高山流水》,琴声就像一条潺潺的小溪水,洗涤着他疲惫的身心。 这次,高飞成功的睁开了眼睛。 套用小学三年级小学生写作文的手法,就该这样描写:高飞睁开眼睛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层白色的轻柔纱幔(说白了就是蚊帐),有金色的阳光撒在上面,可以看到一些微小的灰尘,在光线中上下翻飞。 琴声是从他脑袋的右上方位置传来,混合着淡淡的檀香气息,外面天空中仿佛有小鸟掠过,发出一声啾啾的叫声。 我这是在哪儿? 高飞微微眯着眼睛,望着蚊帐慢慢的思索着。 他不敢深入的去思考,因为他怕自己会再次昏迷过去,他受够了那种冰火两重天的煎熬,休息的时间也太长了。 听着那时而轻缓,时而激昂的曲子,高飞的思维也渐渐活跃起来。 对一个深度昏迷长时间的人,弹奏《高山流水》这种音节跳跃幅度大的曲子,就是为了让人在昏迷中,思维不要跟着昏迷睡眠,那样醒过来的机会才会增大。 听了也不知有多久,再也没有想任何事的高飞,终于下意识做出了抬头动作。 他要看看自己躺在哪儿。 只是他刚一抬头,无边的黑暗,就像五指山压住孙猴子那样,把他狠狠砸进了黑暗中。 在被砸进黑暗的深渊中时,高飞仿佛听到一声轻微的‘咦’声,是女人的。 随后,又开始了他爬火山,过冰海的艰苦旅程。 这一次的昏迷时间,可能比第一次昏迷还要长,不过到了后来时,那火热、冰冷的感觉慢慢消失了,高飞全身躺在地中海的沙滩上,晒着太阳懒洋洋的要做梦,很舒畅,不过那若有若无的琴声却没有停歇,仿似只要他愿意听,就能永远响下去那样。 直到高飞听到了一个低低的男人声音响起,他才从沙滩的阳光下睁开了眼睛:“殿下,您已经在接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几乎连续不断的弹琴了,您的体力已经严重透支,是该休息一下了。” 殿下? 什么殿下? 这个弹琴的是殿下吗? 高飞听到男人的声音后,有些奇怪的睁开了眼,眼珠滑动向右边看去。 隔着蚊帐,高飞能影影绰绰的看到两个人影,一个站着,一个坐着,站着的那个腰身微微的躬着,坐着的那个在抚琴。 他不知道哪个是殿下,也没听到殿下的声音响起,很想爬起来看看,不过刚要有所动作,那种好像大山一般砸下来的黑暗,马上就从脑海深处出现,迫使他赶紧放弃了这个动作,只能选择凝神细听。 这次没昏过去,已经证明他的体力有了很大的恢复。 琴声仍旧不停的响,殿下的声音没有响起,男人也没再说话。 过了大约半小时后,男人的声音才再次响起:“殿下,昨晚我已经给驸马试过脉了,他的脉象已经很平稳了,只是长时间的靠修罗胆吊气,没有吃饭,体力非常虚弱罢了。等他醒来后,就可以适当喂他流食了。殿下你该休息一下,我可以替你弹奏。” 驸马? 殿下,驸马,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就在高飞想到这儿时,殿下终于说话了。 殿下是个女的,如果声音中没夹杂着沙哑的话,应该很好听,因为带有一丝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出的嗲嗲味道:“拓跋先生,你不用再劝我了,我还能坚持――对了,外界有没有消息传来?” “有。” 那个拓跋先生说:“只是没想到那边的反应会这样慢。当初殿下抱着驸马回来时,特意把那一幕用宝镜映照在了半空,制出了海市蜃楼的效果,籍此来向外界传达驸马的消息。可惜,那边明显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直到三天之前,才有所动作。据在外面的情报部门注意到,近期将有一支考验队进入沙漠……” “嗯,吩咐下去,撤回所有的灵蜥,不要伤害进入鬼沙的人。还有,严加防范出入口,绝不许暴露,引来没必要的麻烦,适当时,可以派人联络那边的人,把驸马的情况告诉他们――算了,这件事还是我来安排吧。” 那个殿下说着,走到了蚊帐前,伸出一只比白玉还要精致的右手,轻轻撩开了蚊帐,然后看到了睁着眼的高飞。 殿下看着高飞,高飞看着殿下,四目相对,俩人的眼神都瞬间凝滞。 很漂亮的女人! 这是高飞看到殿下的第一反应,同时也觉得这张漂亮的不像话的脸,看上去有些面熟,是在梦中梦到过吗? 殿下凝滞的眼神,慢慢灵动起来,随即浮上一层水雾,颤声道:“驸马,你、你终于醒来了?” 啪嗒一声,随着殿下的话音落下,站在古琴边的那位拓跋先生,手中的茶杯落在了地上,身子一晃就来到了蚊帐前,看到睁开眼的高飞后,一脸的激动:“天可怜见,驸马终于醒来了!恭喜殿下,贺喜殿下!” 殿下霍然转身,扬手低声喝道:“拓跋先生,传我谕令,全国欢庆三天,不分昼夜!” 第827章 映日荷花别样红! 在殿下命令拓跋先生去传令,全国自即日起不分昼夜的欢庆三天时,高飞正看着她发呆:驸马,她说的那个驸马就是我吗? 高飞知道驸马是什么角色,简单的来说就是皇上的闺女女婿,只是他搞不懂自己怎么就成为驸马了。 我是驸马? 我是谁的驸马? 想到这儿时,高飞忽然想到了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如果我是驸马的话,那我又是谁? 人在昏迷中醒来后,最先回想起来的基本都是昏迷前的那一刻。 可高飞在醒来后,根本不知道他曾经昏迷过,甚至连他自己是谁都记不起来了。 拓跋先生领命而去后,殿下这才发现高飞的眼神呆滞,心中顿时一沉,屈膝慢慢跪倒在了榻前,拿起他的右手柔声问道:“驸马,你在想什么呢?” 高飞张了张嘴,过了半晌后才发出了几个模糊不清的音节:“谁、谁是驸马?” 听他这样反问后,殿下眉梢剧烈挑动了几下:“你、你就是驸马啊,我的驸马。” “我是你驸马?” 高飞长时间没说话后,声带就像是生锈了那样,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歇了片刻,才慢慢恢复了正常:“那你又是谁?” “我是谁?我是莫邪征东啊。” 莫邪征东稍稍用力攥了下高飞的手,正要再说什么时,却听他又问:“那我又是谁?” 轰的一声,一道惊雷从莫邪征东脑海中划过,全身剧烈颤了下死死盯着高飞的眼睛,沉声说道:“你是高飞,我是莫邪征东,这儿是地下楼兰古城。” 高飞眼中迷茫神色越发浓厚:“我是高飞?我的名字叫高飞?” 莫邪征东把高飞的右手,放在自己凝脂般的脸颊上,柔声说:“高飞,别和我开玩笑了好吧?我知道你后脑中了手蕾的弹片,有可能会伤到脑部神经,影响你的记忆力。可我已经给你试过脉了,你脉象中一片清明,没有任何堵塞的现象——我知道,你这是在和我开玩笑,只是想吓我一下,对吧?” 高飞眼里闪过一抹浓浓的惊恐,直愣愣的望着莫邪征东,就在她眼神越来越凝重,忍不住伸手要擦拭他脸颊时,他忽然笑了,就像冬日清晨的阳光那样,带着淡淡的温暖:“呵呵,我就是想吓唬你一下的,我当然知道我叫高飞。” 莫邪征东愣了下,随即长长的松了口气:“我就说你是故意的,刚才可把我吓坏了,还以为你真失忆了呢。不过就算真失忆了也不要紧,等你身体养好后,我随时都能让你恢复过来。” 高飞还想再说什么,莫邪征东左手却覆在了他双眼上,柔声说:“驸马,你刚醒来,体力还很虚弱,需要多休息,再睡会儿吧,我就在你身边守着你,乖,闭眼,睡会儿。” 莫邪征东的语气中,充斥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柔和,让高飞真有了种躺在夏日沙滩上的感觉,困意徐徐压了上来,很快就沉沉的进入了睡眠状态。 感受到高飞的脉络平稳后,莫邪征东才松开他的手,替他盖了盖身上的毛毯,站起身快步走出了寝宫。 寝宫门口,楼兰古城通天神殿中的大祭司拓拔千钧,就站在走廊中。 根据楼兰王室、通天神殿的列代祖制,楼兰王和大祭司是不许有如此频繁交往的,而且他们各司其职,除了在名誉上的区别外,楼兰王也没资格命令大祭司做这做那的。 但自从莫邪征东发誓要找到改变楼兰王室的短命、近亲结婚的基因后,拓拔千钧给予了最大的支持:他也不希望列代楼兰王的悲惨命运延续下去,尤其是在《安归经》时隔七百多年再次出世后。 七百多年中,地下楼兰古城已经历经了七十代楼兰王,每一代楼兰王在位时间只有短短十年,今年三十多岁的拓拔千钧,就亲眼目睹了两位楼兰王英年早逝。 他想用他楼兰大祭司的身份和本事,协助这一代楼兰王,向她们的悲惨命运发起一次挑战,白死而不悔。 所以拓拔千钧在楼兰王抱着重伤的高飞返回地下楼兰后,才放弃了他大祭司尊贵的身份,甘心当一个随时奉诏行事的下人,希望能对她有所帮助。 “殿下,命令已经传下去了。” 看到莫邪征东走出寝宫后,拓拔千钧微微躬身启禀道。 “拓跋先生费心了。请跟我来,我有话要和你说。” 楼兰王双手放在左侧腰间,微微行了个类似于‘万福’的蹲礼,随即快步走向了楼梯。 在此之前,楼兰王称呼拓拔千钧是大祭司,现在却称呼他为先生,就是因为莫邪征东在把高飞救回地下楼兰后,他给予了最大的帮助,才协助她挽救了高飞。 地下楼兰的大祭司,有着不输给楼兰王的医术,还有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巫医术。 拓拔千钧跟随莫邪征东,一路快行来到了大殿之上。 楼兰王坐在龙椅中,抬手请大祭司盘腿坐在左边的地毯上,忧心忡忡的说:“拓跋先生,首先感谢你帮我救回了驸马,只是正如你所说的那样,他失忆了。” 莫邪征东把拓拔千钧走后,和高飞的那番对话详细说了一遍,末了苦笑道:“我能看得出,在我说出他的名字,说请他不要吓我时,他承认他就是和我开玩笑的话,其实是言不由衷的——他其实真的失忆了,之所以那样说,就是对失忆的一种恐慌反应,只是他太要强了。” 低低叹了口气,莫邪征东看着大殿外面,缓缓的说:“他要强到不敢让人知道他已经失忆了,不愧是我莫邪征东看中的男人。” 大殿外面的远处,隐隐传来锣鼓声,那是国民在奉诏欢庆。 拓拔千钧没有说什么,眼睛盯着地板,面无表情。 楼兰王沉默很久后,才轻声说道:“拓跋先生,你会帮我把驸马的失忆症治好的,对不对?通天神殿中,有能滋补大脑神经的仙芝草,我想拓跋先生不该吝啬拿出来吧?” 拓拔千钧这才慢慢抬起头,看着楼兰王:“殿下,在仙芝草和您出神入化的医术配合下,的确能恢复驸马的记忆。只是我想提醒殿下,你真希望驸马恢复记忆吗?” “说真的,不想。” 楼兰王没有丝毫犹豫的回答:“拓跋先生,我知道你是在为我考虑,因为驸马一旦恢复记忆,就会想到他外面的世界,那边需要他出去主持大局,绝不会甘心留在地下楼兰。可是……” 轻轻咬了下嘴唇,莫邪征东梦呓似的说:“当初高飞既然不顾牺牲他自己来救我,我怎么又舍得哄骗他呢?也许,他根本不属于我们这个世界。” 拓拔千钧再次劝道:“殿下,请您仔细考虑一下,驸马清醒和不清醒相比,哪一方面更对殿下您有利。” 楼兰王看着大殿门外,目光中带着从没有的柔和:“他不清醒,可以陪我到化为修罗胆的哪一天。虽然我们的好日子只有区区几年,但相比起列代楼兰王,和外界的沈若萱来说,这个结果已经好了太多。” “是。” 拓拔千钧接口道:“所以我觉得驸马不该恢复记忆,最起码在新的楼兰王没有产生之前,就该留在楼兰。殿下,我可以在通天神殿内发誓,等他该出去时,我自然会让他恢复记忆,放他离开。也许,那才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拓拔千钧说高飞该离开的日子,就是暗指莫邪征东驾崩后:莫邪征东既然已经化身修罗了,那么高飞也没必要再留在楼兰了。 楼兰王看着他,缓缓的问:“拓跋先生,你对我能找到《安归经》,改变莫邪家族的悲惨命运,就这样没有信心?” 她说到后来时,语气已经带有了森然。 拓拔千钧看着楼兰王,目光镇定毫无躲闪的意思:“据我所知,黑色封皮《安归经》已经沉于地下,永无复出之日了。” 既然全套的《安归经》无法凑齐,那么就找不到能改变莫邪家族悲惨命运的办法,还需要再多说什么吗? 这就是拓拔千钧的意思,莫邪征东当然明白。 沉默。 继续沉默,两个人。 很久后,才被楼兰王用一声叹息打破:“驸马曾经跟我说,他会找到全套《安归经》的。” 拓拔千钧硬邦邦的回答:“人算,总是不如天算。也许,现在还不是莫邪家族改变命运的年代。” 楼兰王藏在双袖中的手,紧紧的攥了起来,沉声说:“不说这个问题了,一切就随天愿吧。不过,驸马的命运却是在你我的手中,我不想他浑浑噩噩的陪我,那样我死后也会内疚的。拓跋先生,你能理解一个女人的心情吗?” 拓拔千钧突然瞋目大喝:“呔!莫邪征东,你已入了魔障!” 莫邪征东对拓拔千钧的当头棒喝,却泰然处之:“呵呵,我就是个女人,这有什么错?这又算什么入了魔障?高飞在外面时,还说过我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呢,我觉得他说的非常有道理。” “唉。” 听楼兰王这样说后,拓拔千钧无奈的长叹一声,双手拱起微微弯腰:“殿下,拓拔千钧当初既然说过要协助你改变什么,那就会遵照承诺去做,无论你让我做什么。” “多谢拓跋先生。” 楼兰王也微微欠身,问道:“依先生的观察,高飞要想彻底复员,恢复神智清醒,最少还得需要多久?” 拓拔千钧沉默片刻,才幽幽道:“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这首诗,是宋朝诗人杨万里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最后那句‘映日荷花别样红’,更是千古名句。 他这时候吟诗并不是冒酸气,而是告诉楼兰王,高飞什么时候才能康复。 楼兰王喃喃的道:“还要六个月。好吧,希望他能等的。” 第828章 三生缘茶室! 现在春节的年滋味相比起以前来说,要弱了很多,最起码听不到满大街的鞭炮声了,不过满大街的红灯笼,和行头越来越高档的舞龙队,依然倔犟的向世人证明,春节才是最受国人注重的节日。 小孩子是最喜欢热闹的,尤其是从生下来就很少在曝光的小凯撒,来华夏的这段日子里,真是玩疯了,早就忘记了曾经亲身经历过的血腥场面。 为保护小凯撒而牺牲的马诺克夫妻,方小艇也都为他们的后事做了妥善的安排,派人去他们在俄罗斯的老家,找到他们最亲近的家人,送上了一笔不菲的酬金,并把他们的资料妥善保存了起来,以供小凯撒长大后缅怀他们等等。 “奶奶,奶奶,快点走啊,快点!” 远远看到一队舞龙的队伍后,小凯撒挣开方小艇的手,兴奋的叫着向人群中钻去。 慌得方小艇连忙吩咐两个寸步不离的保镖赶紧追上,免得他被看热闹的人群挤着了。 在京华街面上舞龙的队伍,基本都是社区人民自发组织起来的。 京里人最爱的就是热闹,所以别看是自发组织起来的欢庆队伍,无论是行头还是花样,相比起早些年时的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 两条金、银亮色的巨龙,在数十个大汉奋力挥舞下,跟着高举起的绣球上下翻飞,踩着足有一米半高高跷的高跷队,随着鼓点甩动着水秀,向来不按规矩走步的孙猴子,舞着一根棍子,嘴里吱吱的吹着哨子,抓耳挠腮的做着鬼脸。 后面,金色的大狮子在公路上来回的跳跃翻腾,由两人同砸的大鼓得有七八面,鼓声直冲云霄。 相比起国外那些过节时游行的庆祝队伍,华夏的欢庆形式总能轻易的鼓动人心,让人感受到春节的喜气,很多在京过年的外国人,都成了最好的拥趸。 以前过年时,方小艇在街上遇到舞龙队时,虽说也会驻足观看,不过却没多大兴趣,毕竟她早就过了那个年龄段。 可今年这个春节,她却仿佛年轻了三十岁,每看到一个舞龙队都会像小女孩那样,动作欢快的跟着小凯撒向人群中挤,搞得随身的那俩保镖紧张兮兮的。 这俩保镖,是高老爷子特意派到方小艇身边来保护小凯撒的,是最高警备局的高手,以前专门负责高老外出时的安全工作。 这次他们被派出来保护小凯撒,算是有些‘假公济私’的嫌疑,毕竟无论是方小艇,还是小凯撒,他们都没有让警备局高手贴身保护的资格。 不过就算是别人知道了,也不会有什么闲言碎语:高老‘遵纪守法’了一辈子,偶尔破例一次谁好意思的说个不字? 再说了,小凯撒刚来京华就被杀手追杀那事,现在京华高层中已经不再是秘密了。 一个上午的时间,方小艇和小凯撒就追着各个舞龙队跑了,他们玩的倒是很开心,那俩保镖却被累出了一身大汉,相视苦笑,觉得比保护高老还要累。 幸好在中午时,小凯撒终于玩累了,趴在方小艇怀里昏昏欲睡。 看了眼被行人堵塞了大半个路面的公路,方小艇无奈的笑了笑,和俩保镖提议先找个地方吃饭,等吃饭后估计街上的人就会少很多,到时候再开车回家好了。 对方小艇的提议,两个保镖自然没什么异议。 左右看了看,方小艇抱着保镖来到了一个茶馆:三生缘茶馆。 随着多种经营化的理念盛行,现在茶馆也不仅仅只喝茶了,也为客人们提供各种特色餐饮,说是餐馆也不为过,只是名字不同罢了。 和酒店的包厢差不多,茶馆包厢内也有套间,只是面积比较小,也没有圆桌椅子啥的,但是有沙发和茶几,尤其是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茶香,让方小艇很喜欢。 来到包厢内时,小凯撒已经睡着了。 给孩子脱掉外套,把他放在沙发上躺好,又脱下自己的风衣给他盖上后,方小艇才点了一壶茉莉花茶,和一份清淡的泰国炒饭。 至于那两个保镖,他们就在对门的包厢内,随时关注着这边的动静。 喝了半壶茶,吃了份炒饭后,在空调的暖风中,方小艇困意袭来,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看着熟睡过去的小凯撒,有心抱他去套间,但怕惊醒他,在笑了笑后随意躺在了沙发上。 因为小凯撒的缘故,方小艇最近心态倒是好了很多,看起来也比以前年轻了,可她毕竟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精力当然不如年轻时那样充沛,跑了一个上午后,也感到很累,再加上有饭后午睡片刻的习惯,决定在这儿休息会儿。 温室如春,耳边听着悠扬的古典乐声,方小艇很快就睡了过去。 她刚睡了没多久,一个保镖就轻轻推开了房门,往里看了眼随即关上,回到对面包厢和同伴低声说了几句什么,穿上风衣快步走了出去。 他们的车子在距离茶馆很远的地方,保镖见方小艇祖孙都累得够呛,尤其是方小艇,醒来后说不定会腰酸腿痛的,倒不如趁他们睡着时提前把车子开过来,到时候出了茶馆就能上车了。 反正现在春节期间,外面大街上到处是维持秩序的警员(每逢重大节日,警员是最累的一批人了,向他们致敬!)安全应该没啥问题,留下一个人在这儿足够了。 留下保护方小艇这个保镖,和方小艇同姓,今年才二十五岁,就已经算是警备局的老人了。 方小艇祖孙俩可以安心休息会,但小方却不能,半掩着房门坐在沙发上,拿着一份报纸翻阅起来。 十几分钟后,小方忽然感觉肚子不舒服,有心想去方便一下,却怕自己不在的时间会发生什么意外,就拿出电话给同伴大刘打了个电话,问他什么时候才能过来。 大刘告诉小方,现在外面路上拥塞的厉害,他的车子被堵在半路了。 像小方这种高等级的保镖,可以忍受任何痛苦,但内急——尤其是肚子呼噜噜的难受,还真是无法忍受。 出门左右看了看,一切正常,小方觉得在他去方便的这点时间内,应该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咬了咬牙快步走向了洗手间那边。 洗手间的门刚关上,两个打扮很潮流的年轻人,从楼梯上来到了走廊中。 两个人走在长长的走廊中,每走过一个包厢都会查看下上面的数字,经过方小艇祖孙俩的包厢门前时,他们停顿了下,接着又向前走去,一直来到了走廊尽头的窗口。 其中一个拿出手机,拨了个号后低声问道:“确定目标来了三生缘茶室?” 手机中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半小时前就进去了。” 这个人皱了下眉头:“今天茶馆的客人不多,我问过前台服务生了,只有二楼的203,205,209,三楼的303和310,二楼的已经查看过了,三个包厢内只有两个有客人,一个是空的,现在我们在三楼。” 手机中那个女人说:“那就查看三楼。” 这个人又说:“可服务生也说了,三楼的两个包厢客人中,是两个青年男子,和一个妇女带着个小孩……”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手机中那个女人就不耐烦的说:“大头,你啰嗦什么呢?不就是让你们给那个人带个话吗,又不是让你们做其他事,就算进错了房间,最多也就是说句对不起。你们如果连这点事都做不好,那就干脆卷铺盖回家得了!” 听出女人生气后,叫大头的年轻人连忙说:“好,好,我知道了,马上照做。” “麻痹的,小表子,不就仗着和郝少上了炕吗,敢和哥们撒脾气,靠。” 大头扣掉电话后,低声骂了句,对同伴说:“星子,去那俩房间看看。” 星子学着鬼子模样耸了耸肩,很潇洒的嗤笑一声说:“大头,不是我说你,你小子这是自找的,咱哥们在京华这块有郝少庇护着,还用这样小心?赶紧的,忙完了后我还得去小红那儿,这几天没见了,心里憋得慌。” “靠,你丫的就三秒钟完事的主,每次小红出来后都一脸幽怨的模样,还好意思的说这些。” “丫的,你说什么呢?初一晚上咱们在大街上拦住的那个娘们,你不是刚掏出来,就特么的搞人家皮股上了?” “滚,哥们那是不想偶尔一次失手。你信不信?如果再碰到那样的漂亮娘们,哥们准能让她欲罢不能。” 俩年轻人向回诋毁着,重新来到了对门的两个包厢前。 大头抬手在303门板上敲了几下,不等里面传出声音就推开了门:“嗨,哥们别慌,丫……靠,没人啊。” 扭头和星子对望了一眼,大头骂道:“可就奇怪了,今天总共五个包厢,两个里面没人了,都特么的去哪儿了?” “谁知道呢,也许去找你的小花了吧。” 星子嘿嘿笑着,转身来到对面的310包厢面前,也没有敲门,试着推了一下,房门就开了,刚要说什么,眼睛一亮看向了沙发上。 包厢内的两组沙发上,一边躺着个孩子,另外一边却躺着少妇,两个人都睡着了。 少妇看起来也就是三十五六岁,正处于女人最成熟的黄金年龄段,上身穿着一件雪白的羊毛衫,下面是一条黑色裤子,棕色的高跟半高筒马靴并排在沙发前,一双穿着黑色袜子的小脚并拢着搁在沙发帮上。 按照星子的话来说,就是少妇的身材很正,腰细腿长皮股圆,尤其是藏在羊毛衫下面的那对孩子干粮,微微起伏着散发出让他口干舌燥的心烦。 最关键的是,这个少妇的盘子(脸蛋)很正点,既精致又雍容,一看就是那种特有钱的阔太太——这种高高在上的女人,在摆出当前不设防的姿势时,总能轻易勾起男人最原始的罪恶心理。 第829章 秦姐来了! “怎么了,别挡在门口,让我看看。” 发现星子愣在门口后,大头在后面不耐烦的推了他一把,伸长脖子向里看了一眼,脑海中就闪过一个念头:冲上去! 在大头双眼全是贪婪的盯着那个少妇看时,星子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低声说:“这、这不是目标。” “管特么的是不是目标,她既然摆出这架势来勾引哥们犯罪,哥们要是这样不声不响的走了,那也是犯罪!” 大头说着,慢慢的把房门虚掩上了。 星子知道大头要做什么,有些担心的说:“大头,看这女人不是一般人,咱们别惹了惹不起的大人物,那可就惨了。” “屁,来三生缘这种小地方的,会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哥们敢说,这娘们就是某个大老板的小妾,带着私生子玩累了,找地方休息来了。” 大头说着,脸上浮起了阴笑:“星子,哥们跟你打赌,就算咱们在这儿办了她,她也不敢往外声张,就像贪官被小偷偷了后都不敢报案那样,不敢去警局的。” 星子还有些犹豫,低声说:“可郝少派咱们来这儿,可不是办这事的,会不会耽误他的正事?” “狗屁啊,你也看到了,目标根本没来这家茶馆,到时候咱们就说找遍了也没找到,那又有什么?行了,你丫的要是怕事,那就去外面给哥们把风!” 被大头这样一激,星子也来精神了,一瞪眼:“靠,办就办,凭什么哥们给你把风,我先来!” 星子说着,快步走到沙发前,弯腰伸手就捂住了那个少妇的嘴。 ―― 刘小龙来到高大少定好的包厢内等了十几分钟,到点后还没有看到他来,就有些郁闷的来到了茶馆大厅内。 如果是别人约刘小龙来这儿谈事,到点却没有出现,刘爷肯定早就烦了:丫的敢让大少我等你? 但对方既然是高大少,刘爷就算等到天黑,也不会说半句怨言的。 三生缘茶馆只是一家普通的茶馆,相比起京华那些顶级茶馆来说,无论软硬件都不在一个档次,不过刘小龙也清楚,高大少选择这儿做为谈话地点,就是不想引人注意。 坐在靠窗位置又等了几分钟,刘小龙也没等到高大少,站起来正要回包厢先喝杯茶时,就看到一个穿着黑色风衣,大冬天还戴着墨镜的高个女人,从门外走了进来。 对这种外表打扮洋气装酷的年轻女人,刘小龙没多少好感,甚至在看了一眼后都懒得再看,无聊的晃了晃脑袋时,手里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是个陌生的号码。 隔在以前,刘爷手机上出现陌生来电后,他直接就会扣掉。 不过自从在冀南当了两个月的老总后,他改掉了这个好习惯,随意接通了电话懒洋洋的问:“喂,我刘小龙,你是哪位?” 手机中传来一个清冷的女人声音:“向门后看。” “门后?看什么门后?” 刘小龙有些纳闷的下意识抬头看去,却发现刚才那个装酷的高个女人正举着电话,向他看来。 “咦,是你给我打电话?” 刘小龙站起来时,高个女人摘下了墨镜:俏脸有些明显的憔悴,狭长的双眸透着冷漠。 女人在刘小龙看向她时,说话了:“我是秦紫阳。” “秦紫阳?哦,秦姐,秦姐,哈,原来你是秦姐啊,我都没认出来!” 刘小龙恍然大悟,赶紧放下手机走了过去。 刘爷以前在京华混时,早就听说过秦紫阳的大名。 他关注秦紫阳,倒不是因为她是秦六甲的女儿,秦六甲在军方的地位虽然很牛,但相比起他老子这个京华一把手来说还是差了很多。 他关注秦紫阳,是因为听说这脾气暴躁的姐们敢拒绝陈破天的提婚,说高家二少爷高雅是陀狗屎……后来却又和高飞谈朋友,最终又分手了。 这样一个和高家兄弟俩人都有过交集的女人,刘小龙不能不重视,尤其是他老子还告诉他说,高飞的产业将会由她来接手。 看到秦紫阳出现在这儿,刘小龙马上就知道高大少不会来了,立即笑呵呵的迎了上去,伸出右手:“秦姐,你好,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了,只是无缘得见。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啊,荣幸,荣幸。” “我有什么大名了?你这是在讽刺我曾经和国家做对过?” 对刘小龙伸过来的右手,秦紫阳就像是没看到那样,拿着手机的左手抄在风衣口袋中,向楼梯那边走去:“高云华和你订的是哪个房间?” “是203,我等了老大会儿了。” 刘小龙有些讪讪的缩回手,揉了揉鼻子跟着走了过去。 堂堂的刘爷,京华当之无愧的正牌衙内,和一个过气的女人主动握手却遭到拒绝,这让刘小龙感到很不爽,如果不是看在某些人的面子上,就算不采住她头发狠狠来几个耳光,最起码也得转身就走。 秦紫阳却没有半点见到大少后该奴颜婢膝的觉悟,头也不回的走上楼梯:“高云华给你订的是哪个房间?” “203啊。” “和前台说一句,换个房间,去三楼。” “为什么?” 秦紫阳用这种命令的口气和刘小龙说话,让他感到很不爽,强忍着才没有发怒。 秦紫阳冷冷的说:“我不喜欢按照他的意思做事。” 在高飞和叶心伤相继出事后,看在她肚子里怀着高飞后代的份上,高云华亲自找到了秦紫阳,为她安排了后路。 自从心属叶心伤后,秦紫阳再也不想和高飞发生什么牵扯,尽管她对高飞本人很感激,也把他当做了亲兄弟那样看待,可却对高家其他人没啥好感,尤其是被迫接受高飞的产业。 所以她特别讨厌被高家的人安排,这才毫无原则的要求更换包厢。 秦紫阳的恶劣态度,刘小龙忍了几忍才克制住没有发火,淡淡的说了句好,就摆手和服务生说了句,跟着她直接来到了三楼。 俩人走进走廊,就听到某个包厢内,忽然传来女人惊恐的喊声:“你们干嘛――啊!” 女人的惊叫声嘎然而止,看来是被人捂住了嘴,接着就听到有孩子的哭声响起。 正准备左转走向那边包厢的秦紫阳,听到这两个声音传来后,脸色一变,飞身冲到了传来声音的包厢门口,抬脚就把房门踹开了。 ―― 方小艇睡得正向香呢,忽然就觉得一只夹杂着烟草味的手捂在了她嘴上,慌忙睁眼,就看到一个男人正阴笑着站在沙发后面,一直是捂住她嘴,另外一只手毫不客气的伸向了她的衣服内。 方小艇大惊失色,本能的猛一挣扎,失声尖叫起来,但刚叫了一声,嘴巴却再次被捂着嘴。 她的尖叫声,惊醒了在那边沙发上睡觉的小凯撒。 孩子醒来后,发现有两个男人扑在了奶奶身上,立马就吓哭了。 “小兔崽子,噤声!” 刚扑倒沙发上按住方小艇两根腿的星子,生怕孩子的哭声会引来人,连忙放开她冲过来,抬手就把孩子拎起来,捂住了他的嘴。 “美人,别怕,哥哥只是替你那无良老公疼疼你罢了,只要让哥们爽过了,就会放你们走的,嘿嘿。” 一心认定方小艇是某大老板小妾的大头,算准她不敢把事闹大,打落牙齿只能和血吞,所以根本不用客气,一手捂住她的嘴,另外一只手就开始脱她衣服:“你可以喊,但招来警察,少不得会盘问你和孩子的身份――你也不想曝光吧?放心,哥们就是想和你乐乐,没啥坏心的,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 方小艇哪有心情听大头说这些,她又恐又怒,极力挣扎着,希望两个保镖能快点冲进来。 方小艇在某些场面上,那绝对是一言千金的主,但在被那个啥冲昏头脑的大头面前,她除了心里发狠,拼命挣扎外,却没有丝毫办法。 “你、你滚开,放开我孙子!” 正所谓舐犊情深,看到孙子被星子捂住嘴在那儿极力挣扎后,方小艇身上腾地升起一股子大力,伸手就在大头脸上狠狠挠了一把。 大头吃痛,本能的松手去揉脸,方小艇趁机冲向星子。 “臭表子,敢特么的挖我!” 大头只觉得腮帮子火辣辣的剧痛,暴怒,抬手就采住了扑向星子的方小艇的头发,想都没想就是一记重重的耳光。 啪! 咣! 就在方小艇被大头一耳光抽的眼前金星直冒,不知今昔是何年时,房门被人从外面踹开,一个女人冲了进来,厉声喝道:“住手!” “特么的,管你什么事?给哥们滚出去!” 被狠狠挠了一把的大头,此时正怒气填膺,扭头冲那个女人就吼了一嗓子。 吼完后,他才发现这女人很顺眼,比手里这个少妇更年轻,浑身充斥着一股子英武气息,立马让他想到了岛国小电影中,那些穿着军装谈爱情的女演员。 “嘿嘿,哥们今天真是走了桃花运啊,这儿有个老的,现在又来了个小的。来来来,妹妹,过来和哥哥一起――” 看到这个女子的样子后,被那个啥冲昏了头脑的大头,竟然又开始打她的主意,浑然没有察觉到自己一只脚已经迈进了鬼门关。 秦紫阳踹开门板冲进来时,还以为只是一出单纯的男人欺负女人,或者两口子打架把孩子吓哭了呢,但当她看清被大头抽懵了的方小艇后,登时被吓了一跳:“啊,方阿姨!” “咦,你认识这老娘们?” 大头有些郁闷的低头看了眼方小艇,还没有等他再问什么,就觉得有双冷冰冰的手抱住了他的脑袋,接着好像听到‘喀嚓’一声大响,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的后背。 这是怎么回事,后背的脑袋呢? 大头的眼珠子在突出眼眶时,还在琢磨这个问题,只是不等他搞清楚怎么回事,就忽然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中。 第830章 郝少背后是谁? 发现被大头采着头发,被抽耳光的少妇竟然是方小艇后,秦紫阳大惊失色。 接着,她又看到被星子捂住嘴的小凯撒。 秦紫阳暂时搞不懂大头俩人的来历,也不知道方小艇祖孙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她只知道这俩人敢对方小艇和小凯撒动手,就必须得死。 尤其她还欠高飞一个大人情意,再加上肚子里还怀着那人的孩子,在他儿子和老娘遭遇威胁时,当然不敢有丝毫懈怠,别忘记小凯撒刚来京华时,就遭到了追杀。 潜意识中,秦紫阳把大头俩人当做了追杀小凯撒的那些人,出手不再留情,电闪般抱住大头脑袋,猛地一扭就扭断了他的脖子。 头大了,在被扭断脖子时,也比较轻松一些。 “怎么回事?” 这时候刘小龙也冲了进来,不过他没有看到秦紫阳扭断大头脖子的那一幕。 秦紫阳没有理睬他,抬手推开死了的大头,看着脸色瞬间死灰的星子,冷冷的说:“放开孩子,饶你不死。” 秦紫阳刚才轻易扭断大头的脖子后,就知道自己过于谨慎了:如果这俩人是来追杀小凯撒的杀手,本事绝不会这样不济,很可能只是适逢其会的小混混之类,想占便宜来着,没想到却送了小命。 “啊,是方阿姨!?” 在方小艇瘫坐在沙发上时,刘小龙才认出了她。 亲眼看到大头被秦紫阳一下就扭断脑袋后,星子彻底吓傻了,吓尿了――哥们撑破天也就是祸害个良家妇女,可从没打算把小命搭上。 星子把小凯撒放在沙发上,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颤声道:“饶、饶命!” “哇!” 星子下意识的松开孩子后,小凯撒这才哇的一声哭出了声音。 小凯撒的哭声,把被一耳光抽傻了的方小艇惊醒,从沙发上站起来就抢过去,一把将孩子搂在怀中,哭道:“小凯乖,别怕,奶奶在这儿!” “小凯?奶奶?天啊,这是高飞的儿子?” 刘小龙此前就知道高飞和妮儿有个儿子的事了,不过一直没机会见到孩子,前几次他回京华时,方小艇带着孩子在外地游玩呢,此时听方小艇对孩子自称奶奶,他要是再不明白就是个猪了。 刘爷自打认识高飞后,就把自己当做了他最亲近的兄弟。 现在,兄弟的老娘和儿子被人欺负,他这个当叔叔和当侄的要是不表现一下,以后刘爷还怎么有脸去大街上走? “草泥马的,你敢欺负我侄子!” 搞清怎么回事的刘小龙暴怒,挥舞着拳头对着星子就扑了上去,拳打脚踢。 话说刘小龙在冀南呆的那段时间,可都是在工地上转悠的,体能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再也不是当初捶人家一拳反倒自己疼老半天的时侯了。 这顿猛揍,把星子揍得是哭爹喊娘,一个劲的求饶。 “方阿姨!” 就在刘小龙揍人揍的不亦乐乎时,小方终于出现了。 要说也够寸的,小方去了洗手间后才发现里面没有手纸了――最后只好拨打了114查号台,从那儿找到三生缘的服务电话,这才通知前台送手纸去厕所。 这番折腾,可谓是费尽周折了。 好不容易出来洗手间后,小方就听到孩子的哭声响起,赶紧跑过来一看――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方阿姨脸蛋通红,衣衫不整的蹲坐在地上抱着孩子哭,一个高个子女人站在沙发前,地上还躺着个脖子朝后的,还有个年轻人正在痛扁某人。 身为华夏最高警卫部门人员,两个人在出任务时,被保护对象竟然出事,这绝对是重大失职,甚至会连累最高警备局局长受处分。 哗啦一声,小方拿出手枪一个箭步跳到方小艇面前,对着秦紫阳喝道:“你是什么人!?” 秦紫阳冷冷瞥了他一眼,却没有搭理他。 在小方拿出手枪时,秦紫阳就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了,心里也恼怒:真是废物。 方小艇这时候也回过神来,抱着孩子坐在沙发上,轻拍着孩子后背,嘎声说:“小方,这是自己人。” “草泥马的,找死也不挑日子!” 在星子脑袋上狠狠踹了一脚后,刘小龙才兴犹未尽的停止了单方面的殴打,转身看着小方说:“哥们,收起你那家伙,别走火伤了人,就不好了。” “小方,收起枪来。” 方小艇低声命令道,语气中却没有该有的怒气。 “方阿姨,对不起,是我失职,我会自求组织上处分的!” 小方收起枪时,脸色惨白,汗如雨下,结结巴巴的解释道:“大刘去提车了,我去了厕所接手,闹肚子……” 小方虽然知道他和大刘都完了,会背上严重处分,说不定还会被追究某些责任,可他必须得解释一下,要不然会被误认为和坏人是一火的就大了。 如果是放在以前,小方俩人这个级别的警卫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方小艇肯定会把他们交到相关部门处理。 但自从有了小凯撒后,方小艇的心态平和了太多,也懂得去体贴下面人了,强笑着摇了摇头:“阿姨不怪你们,查查这俩人是什么来历。” 小方真没想到方小艇会这样宽宏大量,顿时狂喜,赶紧立正答应了声,走到星子面前一把掐住他脖子,就像老鹰抓小鸡那样,手枪抵在了他脑门上,双眼中凶光毕露:“敢说一句谎话,我崩了你!” 星子平时最多也就是拿着酒瓶子和人混战,啥时候看到同伴脖子被扭断,被手枪抵着脑门啊? 尤其是恼羞成怒下的小方,眼中那骇人的凶光,使他差点背过气去:哎哟我的个娘哎,今天这是惹了什么人了,大头被扭断脖子不说,现在又来了个带枪的! 星子长在京华混,耳濡目染下基本也知道什么人身边有持枪侍卫了,这时候要是再敢耍什么花样,那是他嫌自己死的慢了,赶紧有什么就说什么,竹筒倒豆子那样:“哥、哥们,误会,这绝对是误会!我们来这儿,就是奉郝少之命来找一个叫刘小龙的人――” 星子刚说到这儿,刘小龙就怪叫一声:“什么,你们是来找我的?” 星子愣住,看向刘小龙:“啊,你就是刘小龙?” “刘爷我就是!” “你真是害人不浅啊,为什么刚才我们找你时,你不在包厢内!” 星子痛哭失声,为死了的大头很不值。 “草丫的,你找刘爷做什么?” 刘小龙还真没想到,星子俩人是为了找他,才跑来骚扰方小艇的,这件事他必须得问清楚,担心星子俩人是他熟人派来的,结果出了这么大的事儿。 星子哭道:“我们郝少让我们找你说一句话,他说,呜呜呜,他说……” “草泥马的,他说什么!” 刘小龙急了,抢过来抬脚就狠狠踢在星子身上。 星子从地上爬起来,哭道:“让你最好别在冀南那边混了,免得趟上一身脏水。” 刘小龙在冀南和高飞合伙开公司的事儿,现在京华纨绔圈内的人基本都知道了,现在高飞出事了,星子被人指使来找他退出冀南,这本身就说明指派星子的人,也有不一般的身份。 听星子这样说后,刘小龙脸色严峻了起来,也没有再动手,沉声问道:“那个郝少是谁?” “我们老板是郝少。” 星子抹了把泪水,赶紧回答:“郝少,就是郝国运。” “郝国运?” 刘小龙眉头皱起:“郝国运是谁?我怎么没听说过这号人物?” 星子再解释道:“那你总该知道市局的郝副局长吧?” “郝东升?” “对,对,就是郝东升!” “哦,原来是他家那个大少啊。” 刘小龙一脸不屑的冷笑,但很快就觉得不对劲了。 在星子眼里,有个当副局长的爹,的确称得上什么大少,可在刘小龙这种高层衙内看来,那就是三流货色,平时理都懒得理,相信郝国运也该清楚和他的差距。 但现在,郝国运不但知道刘小龙来到了三生缘茶馆,还敢指派两个小混混来递话――难道他脑子被驴踢了吗?这摆明了郝少背后还有人。 而且这个人的身份还不一般,最起码不在刘小龙之下,甚至敢挑衅高家,要不然也不会插手高飞的生意。 和秦紫阳对望了一眼,刘小龙又问:“你给郝少打电话,让他过来一趟――嗯,就说我让他来的,想找他聊聊。” 现在星子也知道自己卷入一场他玩不起的游戏中了,根本不敢有丝毫违逆,当即拿出电话,按照刘小龙的意思,给郝国运打了个电话。 刚扣下电话,星子就跪起身不断的磕头:“各位爷,我们真的只是传话的!冒犯这位女士只是巧合,是大头怂恿我的,还请各位爷饶我一条狗命!” 现在已经基本确定,星子和大头闯进来就是为了找刘小龙,只是看到熟睡中的方小艇‘秀色可餐’后,俩人才起了怀心思,结果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方阿姨,您是不是先回避下?” 等现在说完后,秦紫阳二话不说,抬脚就踢在了他脑袋上,直接把他踢昏了过去。 秦紫阳也好,刘小龙也罢,都不知道方小艇被高家蒙在鼓里,还以为她早就知道了,毕竟那可是人家亲儿子。 听说那个郝少要打高飞‘遗产’的事,刘小龙俩人都怕再勾起方小艇的伤心,就劝她暂且回避一下。 如果大头没有冒犯方小艇的话,她现在懒得管别人的事,可现在既然招惹到她了,还被抽了一大耳光,害得小凯撒受惊吓,她非得要看看那个郝少、以及他背后的人是谁。 “我也想知道那个人是谁。” 方小艇摇了摇头,看着小方淡淡的说:“小方,记住,你和大刘今天从没有跟我出来过,现在你抱着孩子回去。” “方阿姨?” 小方一愣随即狂喜,知道方小艇这是不追究他们的责任了。 第831章 要高飞死的理由! 按照刘小龙的意思,星子在给郝少打电话时,没说大头已经被干掉了,只说他们被目标强留了下来,要会一会郝少。 星子打过电话后,过了多半个小时吧,房门就被敲响了。 刘小龙淡淡的说道:“进来。” 房门被人推开,几个年轻人走了进来。 最先进来的年轻人,刀条脸,三七分的长发,脸上戴着个金丝眼镜,身材不高,干巴的好像个虾米,又像是吸大烟的瘾君子,一看就是那方面不节制所致,不过一双小眼睛还算是有神,透着精明。 这个人就是郝少了,以前刘小龙好像在哪儿见过他,不过因为双方身份、爱好啥的不同,从没有说过话。 直接忽视郝少后,刘小龙又看向了后面那几个人,满是不屑的眼神瞬间凝重,缓缓从沙发上站起来,呵呵冷笑道:“我说郝少怎么这么大胆子呢,原来是高少,张少在给他撑腰啊。” 刘小龙可以无视郝少,但在看到高雅和张耀明跟在后面,却不能再表现的狂妄了。 刘小龙的背景和这俩人相比起来,稍微弱了些,尤其是高雅。 在高雅身后,还跟着个戴眼镜的男人,穿着一身合体的西装,文质彬彬的好像大学中的助教,嘴角带着一丝似笑非笑,很优雅,很成熟的样子,一看就能引起人的好感。 刘小龙不认识这个人,就算认识也不会感兴趣,他只是看着高雅和张耀明。 高雅和张耀明的关系不错,这在京华纨绔圈内不是什么秘密,在前段时间,他们就曾经合伙打过高飞的主意,结果最终却赔了夫人又折兵。 张耀明进来后,四下里扫了一眼,很客气的和刘小龙打了个招呼:“呵呵,刘少,好久都没有见你了,等会儿咱们去喝一杯?” 刘小龙也笑的很真诚,连连点头:“好说,好说。” 相比起张耀明来说,高雅却没有那么好脸色了,只是淡淡看了刘小龙一眼,就走到沙发前前坐了下来,翘起了二郎腿。 高雅的傲慢,刘小龙也没在意,只是眼神里多了种玩味:你指使人来找我,却得罪了你老娘,呆会儿有你哭的时侯。 郝国运笑嘻嘻的走到刘小龙对面,问道:“刘少,我那两个不成器的兄弟呢?” 他说的那两个兄弟,自然是大头和星子了。 在高雅坐下后,刘小龙也坐回了沙发上,拿出一盒烟给他和张耀明撒烟,却对郝国运的问话理也没理,就像没听到那样。 郝国运当面笑着问话,却被无视,当然感到了尴尬,小眼里闪过一丝阴霾,讪笑一声也坐了起来。 在张耀明的示意下,那个戴金丝眼镜的男人坐在了他身边,大咧咧的说:“刘少,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兄弟,凡事也没必要转弯抹角了,我就直说了吧。郝少那俩兄弟,是我和高少委派来的,就是给你带个话,免得以后会发生什么误会。” 看了眼这间包厢的套间,刘小龙晒笑一声:“张少,我不明白你让人带来的那句话是啥意思。哦,对了,我也想知道你们怎么知道我会来这儿。” 高雅说话了:“是我大哥无意中告诉我的。” 高雅的大哥,就是高云华,也是约刘小龙来这儿见面的人。 本来今天高云华是要来和刘小龙谈事情的,不过临时有事没来成,所以才委派秦紫阳前来替他赴约,反正秦紫阳已经被高家指定为接手高飞在冀南产业的唯一人选了,她来刘小龙洽谈也是很正常的。 “哦,原来是这样。” 刘小龙歪着下巴,看着高雅问:“既然高少知道今天高大少约我来这儿,你还敢派人来带话,看来你不怎么怕你大哥啊。” 高雅害怕高云华,这在京华纨绔圈内,同样不是秘密。 高雅眼里闪过一丝恼怒,硬邦邦的说:“大哥今早就因事外出了,他当然来不了,我偷、我听他说委托人来这儿见你的!” “哦,原来是这样。” 刘小龙把这句话重复了一句,又问:“那就请高少说一下,为什么要让我撤出冀南呢?” 高雅坐直了身子,脸色阴沉的说:“刘小龙,如果你在冀南的生意,没有和高家有牵扯的话,那么我才懒得你在那边做什么。” 刘小龙微微皱起眉头:“高少,我不明白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难道就因为我和高飞合伙做生意,触动你的利益了?” 高雅冷哼一声,张嘴想要说什么,却没有说,而是看向了张耀明。 张耀明会意,把话接了过去:“刘少,相信现在你也知道高飞死在俄罗斯的消息了吧?” 他这句话的声音刚落下,就听到套间内传来一声吧嗒声,好像杯子摔在了地上。 郝国运马上就站了起来,厉声喝道:“谁在里面!” 刘小龙却一脸淡然的样子:“郝少,别激动,是你那个两个手下在里面不安稳。高大少委托来的那个人,不怎么喜欢你那两个手下,所以就暂起委屈他们先在套间里呆着了。” “哼!” 有高雅和张耀明俩人撑腰,郝国运也不怎么怕刘小龙,冷哼一声又坐了下来。 刘小龙不再理他,看着张耀明继续刚才的话题:“实不相瞒,我的确听说高飞出事的消息了,不过我不信。” 高雅阴笑一声:“你不信?你凭什么不信?” 刘小龙反问道:“想让我信,凭什么要让我信?” 看到刘小龙对高飞这样有信心后,高雅心中冷笑,徐徐吐出一个烟圈后说道:“高飞死在俄罗斯的消息,是俄总统萨摩夫打电话跟我家老爷子说的。刘少,你觉得依着他的身份,会在这种大事上撒谎吗?哈,哈哈!” 有两次了,一次是高飞去了地下楼兰时,高雅以为他死了,第二次是在外蒙,又以为他死了――每次高雅都认为他死了,可结果每次都失望了,尤其是外蒙那次,高雅更是以为他死定了,所以才迫不及待的对沈银冰、落日餐厅下手,可结果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高某人的两次死而复生,让高二少愤怒到了极点,觉得他就是一打不死的小强,要多讨厌就有多讨厌。 这次,是高飞的第三次‘死’了,消息是有俄总统萨摩夫亲口说出来的,高雅可不认为高飞能再次上演翻盘的好戏。 事不过三,老百姓都是这样说的,高飞又不是有九条命的黑猫,凭什么还能活下来? 想到高飞终于死了,高二少就忍不住的笑,大笑,狂笑,笑的泪水都出来了。 高飞死了的消息,是由俄国总统亲口所说这件事,刘小龙已经知道了,不过他不信,所以在高雅狂笑时,他也在笑,冷笑。 一奶同胞的哥哥死于非命,当兄弟的不但不悲伤,反而忘情的大笑,这的确有些不是人所为――在高雅大笑时,张耀明和郝国运俩人,眼里也都闪过不屑的神色,表面跟着干笑了几声。 仿佛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该这样得意忘形了,也好像看出了张耀明眼中的讥讽,高雅笑声猛地收敛,咬着牙的猛地一拍桌子,低声嘶吼:“我知道,你们看到我幸灾乐祸时,都觉得我不是个东西,毕竟他是我的亲哥哥。可你们不知道,自从他出现后,我背负了多大的压力!” 必须干掉高飞的各种原因,始终像一堆石块那样压在高雅心底,沉重的让他喘不过气来,现在终于找到机会倾诉了:“本来,我是我爹妈唯一的儿子,他们都该围着我转的,春树集团也是我一手创建的,张耀明,我说的对不对?” 张耀明没想到高雅会问他这些,下意识的点头应付道:“对,对。” “可后来高飞却出现了。” 高雅咬牙,面色狰狞的说道:“你们该清楚,我爸妈当年抛弃了他后,这些年一直很内疚。现在终于找到他了,那么必然会千方百计的弥补他。哼哼,凭什么,他凭什么一回到高家,就要抢走本来该属于我的一些东西?你们知道吗?他还没有正式回归高家时,我就已经为他买单两个亿了!” 高雅所说的那两个亿,就是方小艇作主赔偿沈银冰跑马场被焚烧的事,那次他虽然没有反对,可却牢牢算在了高飞身上。 吼出这些话后,高雅心里好受了很多,咬了咬牙继续说道:“还有秦家的那个贱人,当初老陈头去给我提亲时,她说我连给她提鞋都不配!但再次给高飞提亲时,那个贱人却主动投怀送抱!” “这算什么?我和高飞是亲兄弟,她凭什么喜欢高飞,却又那样羞辱我?凭什么?” 高雅双拳紧攥,在半空中用力虚砸了一拳:“说实话,我根本看不上那个贱人,但我咽不下这口气!因为她的反复无常,别人就误以为高飞要比我优秀很多……我才是高家的二少爷,凭什么要多出个哥哥来抢我的风头,把我狠狠踩在脚下?” 一口气说完这些后,高雅平静下来:“所以,在我看来,高飞就是个强盗,我和他之间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不是他死,就是我活。” 高雅说完后就坐在了沙发上,重新恢复了他优雅的大少风姿,没有人说话,刘小龙等人都看着他,眼里闪着‘我终于理解了你’的光泽。 高雅所说的这些理由,在普通人看来是很可笑的,但放在刘小龙这些大少身上,却是再也正常不过了,因为他们比普通人更清楚,家族资源的重要性。 就像大唐帝国时期的玄武门之变,绝大多数老百姓都觉得,就算挣不到皇位,也没必要拼个你死我活的,大家都是兄弟嘛,大不了失败后做个太平王爷,也比老百姓好很多。 但李世民最终却发动了兵变,把他老哥李建成给干掉了。 在老百姓接触不到的豪门大族,内部夺权是很残酷的。 第832章 谁才是产业继承人! 高雅说完后很久,都没有谁说话,大家都在仔细品位他说的那番话。 兄弟为争夺家族资源,拼个你死我活,这在豪门大族中算是很正常的,毕竟家族资源就那么多,放在一个人身上,和平摊在俩人头上的概念完全不一样。 尤其是当家族掌权者偏向其中一个人时,那么另外一个人就会失去的更多。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张耀明才呵呵干笑一声,岔开了话题:“那个啥,咱们今天来的目的呢,就是为了协商刘少从冀南撤资一事。” 刘小龙也点了点头:“嗯,是这事。张少,那你就说说,我为什么必须得撤资呢?” “理由很简单,高少要接手高飞在那边的产业。” 张耀明很优雅的笑了笑,解释道:“虽说因为某些原因,高少和高飞之间势如水火,可他们终究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随着高飞意外死在俄罗斯,那么高少这个当兄弟的,接手他留下来的遗产,也就顺其自然了。” 刘小龙无声的冷笑了下,说道:“我明白了。张少,你是不是想说,高少在接手高飞的产业后,不想再和我合作了,所以才想我撤出来,对不对?” 张耀明没说对,打了个太极:“嘿嘿,高飞的产业是由小雅来继承的,他选择和谁合作,我可管不着。” 刘小龙拿起茶杯,缓缓转动着说:“张少,你好像搞错了。” 张耀明一楞:“我搞错什么了?” 刘小龙看着皱起眉头的高雅,缓缓说道:“就算高飞死了,可有资格继承他遗产的,也不是高雅。” 高雅立即沉声问道:“除了我之外,还能有谁?” 他这句话刚说出口,脸色登时变了,脱口说道:“高凯!” 高凯,就是小凯撒,是高飞和金融女王妮儿的儿子。 就像父债子还那样,儿子继承老子的家产,这可是全世界都知道的。 高飞既然已经有了儿子,那么高雅凭什么去接手他的产业? 刘小龙没有说什么,只是喝茶,眉梢间全是不屑:你丫的恨高飞恨傻了吧?人家明明有个儿子,你就好意思的去抢他遗产,真是不可理喻! 说真的,高雅还真没想到过高凯的存在,这和方小艇担心他丧心病狂会伤害孩子,没有让他们见面很有关系。 现在经过刘小龙的提醒后,高雅才知道他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如果他和高凯争抢高飞的遗产,相信高老爷子也不会愿意的。 张耀明也没想到这点,再也没有了运筹帷幄的安定,脸色难看了起来。 他跟着出头,那是因为高雅曾经答应他,等接过高飞在冀南的产业后,会和他合作,毕竟高飞在北山集团内占据了大部分的股份,乱七八糟的产业多达近百亿。 随着高凯的出现,张大少的如意算盘打错了,他能开心吗? 就在高雅和张耀明俩人都很沮丧时,坐在一旁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儒雅男人,这时候却呵呵一笑:“呵呵,高少,我想说说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高雅对这个人的态度不咋样,冷冷的说:“你说,没人堵着你的嘴。” 儒雅男人毫不介意高雅的冷淡,慢悠悠的说:“刚才这位刘少说的没错,高飞死后,最有资格继承他遗产的人,就是他的儿子。可是据我所知,高飞这个儿子的身份很不一般,是美国乔治家族族长妮儿小姐的独生子,也是这个家族未来的第四代继承人。” 说到这儿后,儒雅男人卖了个关子:“相信不用我说,各位也应该清楚这个孩子在高飞的产业,乔治家族族长两者之间,会选择哪一方吧?” “哟,对呀!” 高雅第一个反应了过来,用力拍了下茶几:“他肯定早晚会回到美国,成为乔治家族继承人的――一个外国人,有什么资格要继承高家的产业?别人没意见,我爷爷第一个就会反对的!” 如果高家是普通家庭,有个外国后人来继承一部分产业,谁也管不到。 但关键问题是,高家不是一般家庭,绝不会因为偏爱高飞的儿子,就背上和国外资本家‘私通’的嫌疑,所以小凯撒只要继承了美国那边的产业,就绝不能再染指华夏这边的。 两者,只能选其一。 就算是傻瓜,也会选择离子基金,这是肯定的。 正所谓水穷山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经过儒雅男人的提醒后,高雅和张耀明俩人的希望之火,再次熊熊燃起。 张耀明更是开心的大笑:“哈,哈哈,焦先生不愧是让小雅重视的人才,总是能想到大家所不能想。” “过奖,张少过奖了,那都是高先生的看重。” 焦先生儒雅的笑着,很有深意的看了高雅一眼。 可就在高雅等人重新焕发‘活力’时,刘小龙却又及时泼下了一盆冷水:“高少,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关于高飞在冀南的产业,高老爷子早就有了指使,接手的人不是小凯撒,而是另有其人。” “胡说,我怎么不知道?” 高雅脸色一变,随即笑了,很轻蔑的那种:“能继承高飞遗产的不是小凯撒,难道是你吗?” 刘小龙摇了摇头:“当然不是我,是秦紫阳。” 高雅彻底愣住:“什么,是秦紫阳?” 在刘小龙说出高飞的产业将由秦紫阳接手后,不但高雅愣了,就连张耀明,郝国运以及那个焦先生,也都一脸的莫名其妙。 高飞和秦紫阳谈过对象,并不是秘密,但后来秦大小姐家道没落后,她就消失在各大少的视线中,怎么此时刘小龙却说,她会继承高飞产业呢? 刘小龙看着手里的茶杯,翘着的右脚轻轻晃动着,慢条斯理的说:“说实话,秦紫阳要接手高飞产业这事,我也很纳闷。不过,这个消息可是高大少亲口说的,他今天约我来这儿,也是为了这件事。” 刘小龙话音未落,高雅就猛地把茶杯摔在了地上,吼道:“不可能!秦紫阳那个贱人,有什么资格接手高飞的产业?她算什么东西!” “因为我怀了他的孩子!” 高雅刚吼出那番话,套间的房门忽然开了,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出现在了门口,狭长的双眸中闪着羞怒的光芒,正是当初拒绝高雅提亲的秦紫阳。 秦紫阳和方小艇就藏在套间内,刘小龙当然知道。 可在她说出,她怀了高飞的孩子后,刘小龙还是傻了,这可是他不知道的。 但紧接着,他就恍然大悟:哦,怪不得高家要让她来接手高飞的产业,原来是这么回事啊,草! 看到秦紫阳忽然现身后,高雅等人的脸色齐齐一变,都站了起来。 张耀明等人还好些,但高雅刚才可是贱人贱人的骂她来者。 随着秦六甲的倒台,秦紫阳已经淡出了京华纨绔圈,属于被遗忘的那种人,但谁也不能忽视她的武力值,相信她绝不会允许别人背后骂她贱人的。 当然了,秦紫阳会怎么报复背后骂她的人,张耀明甚至高雅都不关心,他们更关心她说的那句话:她怀了高飞的孩子! 在刘小龙说出小凯撒才是高飞产业的继承人时,幸亏那位焦先生出面,才让高雅意识到那孩子没资格争夺高飞的遗产。 可如果秦紫阳也为高飞生个孩子呢? 她可不是外国人。 她的孩子,完全有资格继承高飞遗产的。 看着面如寒霜的秦紫阳,高雅愣了很久才破口大骂:“放屁,放屁,你这是在放屁!” “高雅,你这个混帐东西!” 就在高雅恨不得搬起桌子,要把胡说八道的秦紫阳砸死时,一个女人的颤声喝骂从她背后传了过来。 听到这个声音后,高雅的脸色猛地变为了苍白:“妈……” 秦紫阳闪到了一旁,仿佛一一分钟内就苍老十岁的方小艇,从里面走了出来。 在等郝国运来时,刘小龙就提议让她们躲进套间内,听对方说些什么。 方小艇听到了,听到了高飞已经死了的消息,也听秦紫阳怀了高飞孩子的消息。 相比起秦紫阳是否怀了高飞的孩子这个问题,方小艇更关注他的生死。 方小艇在官场上历练了那么久,早就‘修炼’出了一定的定力,但饶是这样,在听到有人说高飞死在俄罗斯后,她还是打碎了茶杯,幸亏刘小龙给掩饰了过去。 高飞死在俄罗斯,高雅那样的恨他,在他死后就迫不及待的跳出来争夺他的产业,秦紫阳怀了他的孩子――这一系列的事情,让方小艇无法接受,再也忍不下去了。 相比起这些消息,方小艇差点被大头和星子俩人侮辱那事,反而不重要了。 方小艇慢慢走出了套间,脚下踉跄了下,刘小龙赶紧跑过去搀扶住了她:“方阿姨,别激动,有话慢慢说。” 方小艇就像没听到他的话,看着高雅的眼里全是失望:“小雅,妈真没想到你会是这样一个人,你会这样的恨你哥哥。” 高雅眼角剧烈抖动着,低下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你真是我的好儿子……你爸说的没错,都是我的溺爱毁了你。” 想到丈夫以前劝自己的那些话,再想想高雅刚才所说的那些,加上高飞很可能死在俄罗斯这些事,让方小艇心灰意冷,感到了从没有的失败,眼前一黑再也无法支撑,双膝一软就向地上瘫倒。 “阿姨,阿姨!” 刘小龙和秦紫阳慌忙把她搀住,放在了沙发上。 “妈!” 高雅也一脸着急的扑了过来,跪在她面前抓主她的手,猛烈摇晃着。 高雅虽说恨死了高飞,但却知道方小艇对他的重要性,如果她有个三长两短,高老爷子绝不会放过他,以后就再也没谁能护着他了。 方小艇昏了片刻,就醒了过来,呆滞的望着高雅,忽然抬手狠狠抽了他一记耳光。 第833章 你们不认识我了吗? 高雅根本不敢躲,就那样直挺挺跪在地上挨着。 方小艇却没有为此就放过他,疯了似的抬手狠抽他耳光。 她对高雅已经彻底的失望了,恨不得抽死这个儿子拉倒。 刚被抽了几耳光时,高雅还能忍耐,但看出方小艇没有停手的意思后,高二少就有些烦,下意识的抬手挡住脸,转过了脑袋喊道:“妈,你听我说!” “我打死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别叫我妈,以后都别叫我妈!” 方小艇看他躲闪,更加暴怒,索性一把采住了他头发。 “妈,你……” 高雅刚要反抗,却看到焦先生忽然给他使了个眼色,脚尖一伸,把落在地上的一把水果刀踢了过来。 高雅立马明白了过来,猛地挣开方小艇的手,扑倒在地上抓起那把水果刀,作势对准了自己心口,脸色狰狞的嘶吼道:“好,好,你既然要打死我,那倒不如我自己死了拉倒!” 方小艇嘴里喊着要打死高雅,心里也恨死了这个不肖子,但当然不会真让他死,毕竟这是她的亲儿子,从小就宠爱惯了,除了对高飞不满外,平时还是很听她话的。 现在看高雅作势要自杀后,方小艇登时晃了,连忙喊道:“小雅,放下刀子!” “妈,我对不起你,真没脸再活下去了,你就让我死了吧!” 高雅满脸惨然神色,举起刀子就对自己心口刺了下去。 方小艇惨叫一声:“小雅!” 她的叫声未落,一个茶杯就嗖的飞了过来,重重打在了高雅的那把刀子上,当啷一声打飞了出去。 及时出手的,是那位焦先生。 “别管我,让我去死!” 高雅狂吼着,翻身去抢那把刀子,张耀明和郝国运却及时拦住了他:“高少,高少,你要想开啊,你哥哥已经不在了,你要是再有个三长两短,可让方阿姨该怎么活啊!” 听俩人这样喊后,方小艇颓然坐到在了沙发上:是啊,高飞已经死了,如果高雅再出事,那我以后还怎么过?他虽然做的不对,可他终究是我的亲儿子,还年轻啊…… 张耀明俩人架住高雅后,和方小艇说了一句,就架着他向外走去:事已至此,当然是溜之大吉最要紧了。 儒雅的焦先生走在最后,出门前还温言劝道:“方女士,高少毕竟年轻冲动了些,其实他也只是那样想,却没有做出来,所以还能挽救,您多保重。” 方小艇没有理他,只是愣愣的望着地板某个盲点。 她忽然很后悔,不该留下来偷听的,那样最起码就不会听到那么多让她无法消化的消息:高飞死了,高雅恨他、在他死后竭力争夺他的财产,秦紫阳怀孕了,很可能是高飞的孩子。 看到方小艇这样的状态后,秦紫阳也不好再解释她是怎么怀了高飞孩子的事了,陪着她发了半晌的呆,才叹了口气低声说:“方阿姨,我先回了。刘少,麻烦你照顾她,咱们的事以后再说。” 方小艇仍旧没有吭声,沉浸在无边的茫然痛苦中。 刘小龙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点头:“哦,我知道了,我电话。” 秦紫阳用力抿了下嘴唇,转身走进了套间,再出来时,两手中都拖了一个人,是死去的大头和昏迷了的星子。 依着事情的发展迹象,方小艇当然不适合再处理这件事了,倒不如由秦紫阳去做,反正在高雅等人来之前,刘小龙就给相关部门打过电话,警方就在暗中待命了。 至于茶馆方面,在得知招惹到了大人物,还惹出人命后,老板早就哭爹喊娘的找关系去了,并嘱咐经理必须招呼好那位大人物,没有说话千万不要去打搅。 要不然的话,这边又哭又闹的,早就该有服务生来查看了。 等拖着两个人的秦紫阳也离开后,刘小龙给方小艇倒了一杯水:“方阿姨,你先喝口水润润嗓子吧。” 方小艇还是没有说话,却接过了茶杯,慢慢的喝了起来。 刘小龙心里总算是松了口气,赶紧再次给她满上,却被方小艇拦住了:“刘小龙,我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别瞒我。” 刘小龙苦笑:“方阿姨,你请问,绝不会隐瞒你的。” “那好。” 拿出一张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后,方小艇腰板挺了下,恢复了平时的几分干练,看着刘小龙的眼睛缓缓问道:“你早就知道高飞的消息了,对不对?” 刘小龙这时候自然不敢再有所隐瞒,老老实实就把老刘告诉他的那些,全部说了一遍,末了才说:“方阿姨,你以前不知道,可能是因为大家怕你承受不了这个打击。再说了,我是不信高飞会死的。” “原来是这样,俄总统会撒谎吗?” 方小艇惨然一笑,又问:“那么,秦紫阳怀孕一事呢?” 刘小龙摇头:“这件事我也是刚才知道的,方阿姨,我没有骗你。” 秦紫阳和高飞有了那关系一事,方小艇倒是知道。 不过她没想到秦紫阳竟然会怀孕了,而且还有可能被高老爷子知道了,要不然高家也不会让她来接受高飞的产业。 至于到底是怎么回事,方小艇也没希望刘小龙能清楚,要想找到答案,必须得去问丈夫高健城。 “怪不得你高叔叔最近和我说话时,总是欲言又止的样子,怪不得老爷子今年取消了拜年,原来是这些事。唉,小龙,你能这样对高飞,说明他没看错你。” 方小艇轻轻叹了口气,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刘小龙赶紧跟着站起来:“阿姨,说这些就见外了,如果不是高飞的话,我也不会收心干事业——我送你回去。” 方小艇点了点头,正要迈步,房门却开了,一个年轻人从外面走了进来,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 看到这个人后,无论是方小艇还是刘小龙,都呆愣当场,眼珠子大瞪着像见了鬼。 “妈,小龙,你们不认识我了么?” 年轻人微微一笑,露出了一口整洁的白牙。 —— 今天是正月初六,很多公司的年假到今天就会结束。 北山集团也是这样,今天是员工们第一天上班的日子。 按照老规矩,新年的第一天是不会安排实际工作的,得给大家一个缓冲的时间,让大家把懒散的状态调整一下,等明天才会正式工作。 所以初六这天下班比较早,下午四点,开完一个会议的沈银冰就宣布下班了。 会议散了后,沈银冰没有再回办公室,径自走进了专用电梯内,秘书苏青紧随其后。 在礼仪小姐的恭声相送下,沈银冰走下了台阶。 现在她不需要任何人给她开车,上下班都是自己驾车。 等沈银冰关上车门后,苏青向后俏生生的退了一步,高挑的身材,合体的职业套装,随风轻轻飘起的秀发,使她多一种出尘的气质,比起原先的小宋好像更符合当秘书。 沈银冰的宝马车缓缓驶了出去,等车子驶上公路后,苏青才走向了自己的车子,一款小巧的白色雪佛兰。 自从跟随沈银冰去了趟平北大涌山后,苏青就获得了她绝对的信任,地位在北山集团直线上升,先是顶替小宋成为沈总的秘书,后来又以总裁助理的身份,单独掌管了集团的某项业务。 谁也不清楚苏青为什么会这样被信任,正如没人能看懂沈总忽然把最忠心她的黑子、小宋先后踢出集团那样。 没有谁敢问,因为沈总最近变了很多。 相貌没变,内在变了——很多人都不敢和沈总对视,因为那双昔日灵动的双眸中,现在多了一些瘆人的戾气。 苏青是这些天最长接近沈银冰的人,只是她却不会和别人谈起沈总的这些变化,每天都兢兢业业的工作,傍晚下班先送沈银冰上车离开后,才会开着刚买的雪佛兰回在奥体中心那边的住所。 奥体中心在冀南的东南近郊,那边紧挨着南部山区,交通方便,空气清新,房价近年来大幅度上升,已经成为了白领等中高层收入者的首选地域。 正月的白天相比起冬至之前长了很多,大约半小时左右,不过下午六点时,天还是黑了下来。 大多数人在这个时间段吃晚餐时,苏青却驾车来到了正南方向的一座小山下。 小山上有个果园,如果是夏季来这儿,放眼望去肯定是一片翠绿,但现在还是残冬,山上的白雪还没有化掉,果树也光秃秃的没有一丝生机,冷风从树林缝隙中穿过,催的人脸颊发疼。 大过年的,可没有谁会在傍晚来这个地方挨冻。 苏青却来了,把车子停在路边下了车后,四下里看了几眼,顺着有些残雪的小道,慢慢爬上了小山。 小山的半山腰位置,有个简易的窝棚,那是果农在秋天看果树搭建的。 窝棚的门被草席当着,里面静悄悄的。 来到窝棚门口几米处,苏青停住了脚步,扭头再次看了眼来路,才缓缓的问道:“你来了没?” 窝棚内没人说话,只有远处一只麻雀飞过树梢,发出扑棱棱的响声。 “苏樱,你来了没有?” 苏青微微皱了下眉头,走到窝棚前伸手掀起草席向里看去。 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木板窗,窗下空荡荡的一览无余。 没有看到想看到的人后,苏青眉头皱的更紧了,拿出手机开始拨打号码,里面传来了对方已经关机的提示声。 “咦,她怎么没有来呢?” 苏青有些纳闷的自言自语着,有心想下山,想了想后却又走进了窝棚内,坐在了木板窗上。 窝棚是用高粱秸秆搭建的,外面披了一层塑料布,用来挡风遮雨。 苏青坐在门板上后,背对着窝棚的北面,随意游荡着两条腿翻阅起了手机,却没察觉到在她背后,有一把锋利修长的利刃,正慢慢刺穿窝棚‘后墙’,对她后心位置刺了过来。 第834章 苏樱反抗的理由! “哼!” 正在看手机的苏青忽然闷哼一声,身子向前猛窜的同时,右手中已经多了把刀子。 不等脚尖落地,苏青半转身子向后全力一甩,那把刀子就像一道闪电那样,直直穿过窝棚‘后墙’,接着就听到后面发出一串东西滚落的声音。 “是谁,给我出来!” 苏青厉喝一声,腾身跃出窝棚,左手捂着后心位置,飞快的转到后面看去――唯有光秃秃的果树,和一地的残雪,连个人影也没有。 没有找到偷袭自己的人,苏青不敢再犹豫,用手捂着后心拔脚向山下冲去。 只是她才跑出几十米,脚下一软就摔倒在了地上,顺着上山小道咕噜撸的滚了下去,一直快要滚到山脚下时,才陷入了一个不深的雪坑中,仰面躺在里面再也不动一下。 随着苏青动作的停顿,整个世界仿似再次陷入了冬日夜间的平静,唯有冷风越刮越大,吹起窝棚上残破的塑料布,发出了啪啦啪啦的声音。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被苏青踩踏的残雪再次冻成一块时,一个瘦小的身影,才从窝棚下面不远处的一个枯草堆里站了起来,穿着一身白色衣服,缓缓向下走过来时,就像一个幽灵那样。 嚓,嚓嚓,瘦小的身影踩着残雪慢慢来到了苏青躺着的那个浅坑前,距离两米多时停住了脚步,右手一动,打开了早就准备好的手电筒。 手电筒的光芒直直照在了苏青脸上。 苏青脸色已经发灰,就是在冷柜中带了一晚上的尸体眼色,双眼紧闭着一动不动,看样子在十几分钟之前就已经死透了。 瘦小的身影这才缓缓松了口气,走到苏青尸体面前蹲下身子,左手拿起一根枯枝在她身上轻轻戳着:“唉,在我们师姐妹十几人中,说起来就数你平时最照顾我了。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也不想杀你,你脾气好,心肠软,比我们都聪明,功夫又最高……可我不杀你不行,希望你能理解。” 瘦小身影说到这儿时,不远处的公路上有辆汽车驶过,雪亮的灯光从这人的脸上一闪而过。 车灯闪过这个人脸上的时间虽然短,却能看清她的相貌。 如果高飞就在眼前的话,肯定会认识她:咦,这不是苏樱吗? 这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被高飞在俄罗斯放过的苏樱,也是苏青的小师妹。 那辆汽车很快就经过了小山,驶向了远处,周围再次黑了下来。 黑暗中忽然有光亮起,接着又消失后,总是能让人瞳孔在短时间内无法适应。 苏樱微微眯起双眼,等眼睛重新适应冬夜的黑暗时,却蓦然发现有把刀子,正抵在她咽喉上。 她双眸瞳孔猛地一缩,变成了一根线,就看到躺在雪坑中的苏青,竟然慢慢坐了起来,刀子就在她的手上:“苏樱,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你、你没有被我刺中!” 苏樱的小脸惨白,就像果树下的残雪,带着不可思议:“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刀子明明刺进你身体的,刀子上抹了剧毒――你怎么会没事呢?” 苏青冷笑,反手从背后拿出了一个东西,扔在了苏樱面前。 那是块用塑料袋装着的羊肉,在手电筒的照耀下,羊肉上面有个刀口,刀口发黑,如墨。 看到这块羊肉后,苏樱猛地明白了过来:“原来,原来你早就知道我要对付你,也早就猜到我对付你的手段,所以才提前在背后绑上了一块羊肉,故意坐在窝棚里,等我出手后装做中刀的样子,又装出毒发身亡才把我引了出来。” 苏青冷笑:“你刚才也说了,我不但脾气好,功夫高,还又聪明。我既然很聪明,又怎么会猜不到你要杀我?” 如果对方不是苏青,就在刚才俩人说话时,苏樱早就有了进一步的动作,让她无处不在的暗器发挥作用了。 可对方偏偏是苏青,师姐妹中的功夫最高,最聪明,平时又最关照她,当然知道苏樱那些小手段,就算她施展出来也是白搭的。 苏樱脸上全是不甘,摇头道:“不可能的,决不可能!就算你再聪明,你也不会想到我会杀――啊,我知道了,这一切是那个老妖婆告诉你的,对不对……” 苏樱还没有说完,苏青抬手就给了她一记耳光。 啪的一声,苏樱仰面摔倒在了雪地上,可苏青手中的刀子,却如影随形般的抵在她咽喉上,根本不给她半点翻盘的机会。 苏青跟着踏出浅坑,居高临下的望着苏樱恨声说道:“苏樱,你还有没有人性,有没有良心!要不是夫人把你从人贩子手中救出来,你现在早就变成人坛子了吧?可你不但不感激夫人的再造之恩,还暗中屠杀师姐妹,喊夫人为老妖婆,我、我真找不到可以饶恕你的理由!” “那就杀了我吧!就算是杀了我,我也喊她老妖婆,就算再让我重新活一次,我还会这样做!” 苏樱忽然嘶声喊叫了起来,和苏青狠狠瞪视着,嘴唇咬出了血:“是,我承认,她是救了我,对我有再造之恩!可这些年来,我为她做了多少事,杀了多少人?欠她的,我早就偿还清楚了,她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我,让我一再为她做事?” “你……” 苏青刚喝出一个字,就被苏樱打断:“我什么我?我难道说错了吗?她救我们,培养训练我们,就是为了让我们变成她的杀人工具!这有什么好值得终生感激她的?我反抗,是因为我早就受够了这种日子!” 苏青厉声说道:“好,就算你受够了这种日子,那你去过你想过的日子就是了,为什么要杀我、杀辛露她们?我们又把你怎么着了?” 苏樱冷笑:“我倒是想离开她,过自己喜欢的日子,可她会愿意吗?你们不死,总有一天会变成追杀我的人,我为什么不先下手为强,把你们杀干净?” 不等苏青说什么,苏樱忽然笑了:“呵呵,苏青,我告诉你,我不但要杀光你们,我还要把那个老妖婆也干掉!我已经和人商量好了,等你们都死光了,我成为她唯一的心腹后,我就会那个人里应外合干掉她――到时候,我就彻底自由了!” 仿佛已经把老妖婆干掉那样,苏樱的目光温柔了起来,带着幻想:“那时候,我就会放下所有的杀人手段,做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像所有同龄人那样,背着书包去上学,每天为那些xy方程式头疼骂老师,每天在游戏机前对着虚拟人物发狠,再也不用提心吊胆的担心自己会死。” 眨了下眼,苏樱的笑容变得狰狞起来:“可现在我失败了,那个老妖婆早就注意到了我,要不然就算你再聪明,也不会猜到我会暗算你的!苏青,我该说的话都说完了,你下手吧……其实对于我来说,死了要远远好过活着。” 苏樱在让苏青下手时,她手背上的青筋凸了一下,却缓缓收回了刀子。 苏樱愣住,仰面看着她:“苏青,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杀你,以后你也别来杀我,我们两个就当从没有认识过。” 苏青说完这句话,转身向山下走去。 苏樱腾地翻身坐起,抓起一团积雪砸向苏青:“你给我站住!你为什么不杀我?你是不是要去告诉那个老妖婆,让她来亲自对付我?”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苏樱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颤音:她宁可死在苏青刀下,也不想接受安归王的惩罚。 同样是死,死在苏青手里是上天堂,死在安归王手下却是下地狱。 听出苏樱话中的哭音后,苏青叹了口气,转身看着她问道:“和你合作对付夫人的那个人,是谁?你说出来,我就当做今晚这事没发生,我们还是姐妹――以后,有机会我会告诉夫人,说你最想去上学。” “你这是在骗我。” “我有必要骗你吗?” 苏青抬头看着黑漆漆的天,声音中带着伤感:“你是我们师姐们中年龄最小的,也是悟性最高的,夫人多次说过,你早晚的成就会在我们任何人之上。你残杀了那么多师姐们,我没权利管教你,我只希望你以后能过上你想过的日子,那样辛露她们才不会白死。” 苏樱瘦小的雄膛剧烈起伏着,很久没有说话。 “不说就算了,有多远,你就走多远吧,夫人也不一定为了你踏遍天涯。” 苏青说完,转身就走。 大家师姐们一场,她该做的都做了,不管苏樱最终是什么下场,她都问心无愧。 “好,我告诉你!” 苏樱忽然喊道。 “说。” “那个人,是高飞!” “高飞?” 苏青霍然转身,眼神奇怪的望着苏樱:“你说,和你协商要对付夫人的那个人,会是高飞?” 苏樱双拳紧攥,一字一顿:“苏青,我从没有对你撒过谎!” “我信。” 苏青笑了,淡淡的说:“苏樱,奉劝你一句,以后不要再去找高飞了。” 苏樱追问:“为什么?难道你觉得高飞没有干掉那个老――安归王的实力?” “最起码这辈子是没有了,因为他已经死了。” 苏青说完这句话后,双臂一抬,飞快的向山下冲去。 “高飞已经死了?” 苏青走了已经很久了,苏樱还呆立当场,喃喃的道:“不可能,那个家伙怎么会死呢?可苏青也没理由骗我的。只是,她为什么又劝我不要去找高飞了呢,他既然已经死了,她为什么还要这样劝我?难道说――安归王扮成了高飞的模样!?” ―― 方小艇刚才还亲耳听到高飞已经死了,消息是俄罗斯总统传来的,那样的大人物是不可能撒谎的,再加上秦紫阳已经承认她怀了高飞的孩子,要接手他在冀南的产业。 这些都代表着高飞已经死了。 可是现在,活生生的高飞,却又出现在了门口。 第835章 高飞的历险经历! “小飞?” 方小艇望着高飞,呆愣半晌后才狠狠揉了揉眼睛,确定不是在做梦后向前一步,抱住了他的脑袋,颤声问道:“你、你真的来了,你没死?” “妈,我没死,倒是有很多人盼着我死,可我还活着。” 高飞笑着牵起方小艇的手,在自己脸上慢慢搓着:“看,我就活生生的站在你面前呢,对不对?” “对,对,对!” 抚摩着高飞那好像细腻了很多的腮蛋子,方小艇终于清醒了过来,猛地把他搂在怀中,抱头痛哭起来:“小飞,你没死,太好了!” 看着轻拍着方小艇后背的高飞,刘小龙眼睛也湿润了起来,喃喃的骂着:“嚓,像我这样的好人还活着,你这样的坏蛋又怎么能死呢?” 在听到高飞的死讯是由俄总统萨摩夫传来的,高雅就急不可耐的跳出来,和秦紫阳怀着的孩子争夺遗产时,方小艇的心都伤碎了:伤痛,悲哀,更大的是失望,感觉天都要快塌下来了。 身为一个母亲,无论高雅的表现有多么恶劣,方小艇都无法狠下心来惩罚他,尤其是他刚才拿刀子要自杀时,她更是被吓得不行――大儿子已经死了,要是小儿子再自杀,那她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伤心、失望中,方小艇还得考虑该怎么处理秦紫阳肚子里那个孩子,等等很多破事,可谓是在心神憔悴,不知所措。 现在好了,高飞又回来了,活生生的出现在她面前。 只要高飞还活着,那么所有的问题都将不再是问题,方小艇就觉得满心的轻松,哭的也很畅快,哭过后又年轻了不少…… “妈,别哭了,要是哭伤了身子咋办?我没死,回来了你该高兴才对,还有小龙在旁边看着呢?” 方小艇的泪水湿透高飞的衣襟时,他温柔的捧起母亲的脸,替她擦眼泪。 刘小龙也劝道:“是啊,方阿姨,高飞回来这是大喜事,该开心,咱们不哭。” “嗯,不哭,不哭……妈、妈就是太高兴了。” 在高飞俩人的劝慰中,方小艇才止住了泪水,却紧紧抓着儿子的手:“小飞,你瘦了很多。” 高飞苦笑:“哪有,妈,你坐下,喝口水,别哭哑了嗓子。” 扶着方小艇坐在沙发上,高飞给她倒上了一杯茶。 刘小龙走到高飞面前,张开了双臂,一脸的深情:“哥们,欢迎回家!” “别恶心我,俩大男人搂搂抱抱的像什么样?” 在刘小龙长开双臂抱过来时,高飞后退着打开了他的手。 刘小龙也没在意,死皮赖脸的凑过去,抱住他狠狠捶了他后背一下:“嘿嘿,刘爷我高兴嘛。” “高兴那就等会去喝一杯。” 高飞推开刘小龙,指着沙发说:“坐下,先听我说说话。” 方小艇擦了把脸上的泪痕,点头道:“是啊,小龙你快坐下。小飞,你跟妈妈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高飞又给方小艇添了点水后,低低叹了口气:“唉,说来话长,一时半会的还真讲不清,就捡着重要的说吧。嗯,那个啥,圣诞节前夕我不是去美国参加朋友婚礼了吗?婚礼结束后我本想立即回国的,谁知道却在街上碰到一个孩子被追杀。” 方小艇插嘴问道:“那个孩子,是不是高凯?” “对,就是高凯,我也没想到在茫茫人海中,会恰好碰到他。” “这肯定是老天爷安排的,他在回国遭到坏人追杀后,也恰好遇到了我。” 不信佛的方小艇双手合十,做了个拜佛的动作后,又催促高飞:“小飞,你快说说,你后来怎么又去了俄罗斯?” 高飞在拉斯维加斯街头救下的那个孩子,原来只是小凯撒的一个替身,是老乔治故意推出来送命的,本来老乔治的计划是完美无缺的,谁知道高飞横插一杠子后,破坏了他整盘的计划。 最后,老乔治不得不下狠心杀掉他自己的亲外孙,幸亏妮儿抢先一步,派遣马诺克夫妇护送凯撒逃亡华夏。 小凯撒在华夏被秦紫阳等人救下后,高家立马派出大批人手追查此事,所以方小艇早就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知道老乔治最后后悔了,深受打击后差点一命呜呼,高飞只好留在他身边,代替乔治家族前往英国伦敦和杰拉德家族谈判。 高飞在说起这些事的发展过程时,和高家调查到的,方小艇所知道的基本都是一样。 虽然事情早就过去了,小凯撒目前平安无视,可在高飞再次说起这些事时,方小艇还是后怕的要命。 这绝对是老天爷的旨意,小凯撒命不该绝,要不然随便哪个环节出现错误,孩子都不会活下来――比方当初宗夏利驾车狂奔时,超市购物车一旦脱钩,小凯撒肯定被直接摔死的。 “感谢佛祖保佑,明天我就去白云观许愿,让佛祖保佑我孙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方小艇擦了擦泪水,再次双手合十一脸虔诚的模样。 刘小龙在旁边纠正道:“阿姨,白云观供奉的是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他们是道士,不是释迦牟尼那个大和尚。” 高飞所讲的这些,方小艇所知道的这些,刘小龙还是第一次听说。 虽说他坚信高先生武功盖世,洪福齐天,可听到这儿后还是感慨这家伙的命太大了。 尽管他也知道,高飞在说他的美国之行时,因为怕方小艇担心,很多凶险场面都只是一语带过,但这也足够让他胆颤心惊的了。 被刘小龙纠正后,方小艇倔犟的说:“我不管是和尚还是道士,反正我明天就要去白云观许愿。小飞,你也要陪我去!” 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又催促道:“快说说,你后来怎么又去了俄罗斯?” “唉,其实去俄罗斯只是一个巧合,我帮一个朋友去找女儿的。” 高飞也没说他那个朋友是谁,只说他到了俄罗斯后,无意中被卷入了一场阴谋中,有恐怖分子竟然要从俄方某军事研究所内,盗窃生化炸弹。 出于拯救俄罗斯人民的伟大情操,高飞和同行的朋友一起,义无反顾的阻止了恐怖分子这疯狂的行为,在拼斗过程中,丧心病狂的恐怖分子向高飞他们扔来了手蕾。 说到这儿后,高飞有些口渴,拿起茶杯要喝水时,才发现壶里没水了。 “让服务生来送水。” 方小艇摁了下茶几上的按钮,又催促高飞:“小飞,你快说,后来怎么了?” “还是我来说吧,我看过那段视频。” 刘小龙把话接了过去:“当时有人把手蕾扔过来后,高飞眼看同伴无法躲闪,一下子就扑在了他身上,然后炸弹爆炸了,同伴安然无恙,高飞却光荣牺牲――哦,视频中的画面,大体就是这意思了,对吧?” 高飞点头:“差不多,那是研究所门口的监控器拍到的。” 刘小龙又问:“那你怎么没死呢?” 听刘小龙这样说后,方小艇不愿意了,假装生气的呵斥道:“小子,你这是怎么说话呢,盼着小飞死?” 刘小龙赶紧摆手:“啊,方阿姨,我可没这意思,我在视频中都能看出,那颗手蕾就在高飞背后爆炸,他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的,可他现在却活蹦乱跳的毫发无伤,这真是让我惊讶啊。再说了,当时俄方也以为他已经死了,要不然总统先生也不会把这个噩耗传来华夏的。” 方小艇没见过那个视频,不过却知道刘小龙所说的这些没错,毕竟高家都开始安排高飞的后事了。 看方小艇俩人满脸的求知域望,高飞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唇,解释道:“视频并没有错,那颗手蕾的确是在我后背爆炸的,如果是放在以前,我肯定逃不过这次劫难。” 正所谓吉人自有天相,高飞在察觉恐怖分子的阴谋,要决定阻止这场罪恶行动之前,为了确保自身安全,他和同伴都穿上了防弹衣。 幸亏有防弹衣的保护,高飞和他同伴才躲过一劫,只是手蕾的爆炸威力太大,又在近身咫尺间,高飞被轰炸声震昏了过去。 高飞的同伴在他昏过去后,担心会被敌人伤害,再加上那时候俄方的援兵已经到了,就把他背起来冲进了研究所抢救。 其实高飞刚被同伴救进研究所的医疗室后,他就醒了,完全可以留下来接受俄国人的膜拜―― 可高飞却担心俄方会为了掩盖事实真相而杀人灭口,毕竟研究生化炸弹是倍受国际和平主义者谴责的事。 担心俄方会为掩盖真相杀人灭口,所以高飞和同伴商量过后,决定‘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这才借着研究所大乱,悄悄的去了…… 对高飞这样的解释,方小艇俩人是深信不疑,毕竟这件事太敏感,当时俄方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还真有可能会杀人灭口。 “哼,那些恩将仇报的老毛子,早晚会遭报应的,下次再有这样的事发生,我倒要看看有谁去拯救他们!” 方小艇恨恨的骂了一声,又问:“小飞,既然你当时没事,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却害得家里人担心?” “我倒是很想早点回来。” 高飞无奈的说:“可问题是,我们离开研究所后,才发现外围还有很多恐怖分子,因为我们破坏了他们的好事,就把怒火都发到了我们身上,对我们展开了不管不顾的追杀。黑夜中,我们慌不择路,不小心摔进了一个地洞中。” 根据高飞描述,他们摔下去的那个地洞,竟然和一个上古溶洞相连。 摔进溶洞内后,高飞他们也找不到出来的路了,下面也没有手机信号,幸亏下面暗河里有一种鱼,他们就是靠着那些鱼,在地下被困了接近一个月后,最终才侥幸找到了出口。 高飞出来后,就马不停蹄的赶回了华夏。 第836章 天塌不下来的! 高飞说完他的历险经历后,再次端起了茶杯。 方小艇这才发觉服务生一直没送水来,皱眉道:“怎么搞的,还没有送水上来。” 刘小龙说:“方阿姨,可能是这边出事后,下面的人都跑光了,我去外面找水。” 刘小龙猜的没错,在得知自己茶馆竟然来了大人物,还险些被侮辱后,茶馆老板就慌了,不等警方出现就赶紧闪人去找关系了。 老板都闪人了,那些服务生当然更怕的要死,尤其是看到秦紫阳拖着俩人下去后,深恐被殃及,轰然散去――整个茶馆,就方小艇这个套间有人了,所以就算她把呼叫按钮摁烂了,也不会有人来送水了。 看到刘小龙要亲自去找水,高飞连忙说:“算了,我也不是太渴,反正马上就走了。” “嗯,说的也是。” 刘小龙拿出烟盒,递给高飞一颗烟:“先吸烟,权当喝水了。” 高飞抬手拒绝:“我不吸――我嘴里干的都要冒烟了,还吸烟做什么?” “咦,当初我们刚认识时,你可是告诉我说,只要有一口气在,就不能不吸烟的,现在怎么……” 刘小龙有些奇怪,刚说到这儿,高飞就把烟拿了过去:“吸,吸,我吸还不行?算服了你。” “嘿嘿,有福同享,有烟同吸嘛。” 刘小龙嘿嘿一笑,点燃火机凑了过去。 高飞轻吸了一口,接着捂住嘴咳嗽了起来。 刘小龙更加奇怪,正要说什么,高飞抢先说道:“那个啥,我不是在地下溶洞呆了一个月吗?早就忘记烟的滋味了,这猛地来一口,还真有些适应不了。” 没有哪个母亲不劝自己孩子戒烟的,方小艇也是这样:“小龙,既然小飞已经不习惯吸烟了,那就趁机戒了算。还有你啊,以后也少吸烟,吸烟有害健康的。” “阿姨说的是。” 刘小龙讪笑一声,再看向高飞的眼神中,已经有了若有所思的神色。 “妈,没事的,反正以前也是习惯了的。” 高飞嘴上叼着烟,轻飘飘的扫了刘小龙一眼,岔开了话题:“妈,小凯撒跟着你还算听话吧?” “可听话了,那孩子超聪明,特会哄人。” 儿子没事,想到孙子的可爱,方小艇的心情大好,站起身说:“走,咱们回家,老爷子和你爸知道你安然回来后,肯定会高兴的。哦,对了,小龙也去。” 高飞却摇了摇头:“妈,我现在还不能露面。” 方小艇愣住:“为什么?” 高飞脸色阴沉了下来:“每次我出点事,都会有人趁此机会打击我朋友,垂涎我的产业,我已经受够了。” 听高飞这样说后,方小艇就明白他什么意思了:他这是要躲在暗中,对付那些敢打他主意的那些人。 尤其是高雅。 方小艇很清楚,如果把自己换成是儿子的话,也会趁此机会收拾一下那些人。 可关键问题是,最希望对付高飞的,却是小儿子高雅。 正所谓知子莫若母,别看高雅刚才寻死觅活的一副悔改样子,方小艇却知道他绝不会就此罢手的,现在肯定和张耀明等人在商量新的阴谋。 想到两个儿子会因此而勾心斗角,甚至拼个你死我活的,方小艇心里就特难受。 诚然,她是非常痛恨小儿子的没人性,可高雅人品再差,终究和高飞一样都是她的亲骨肉,无论谁受到伤害,都不是她这个当母亲的想看到的。 看到方小艇脸上又露出痛苦之色后,高飞连忙解释道:“妈,你别担心,我发誓绝不会伤害高雅――我只是要对付那些教唆他的人,如果没有那些人在他身边蛊惑,我相信高雅不会不顾忌兄弟亲情的!” “对,对,其实小雅本性还是很善良的,他就是被人蛊惑了。” 方小艇眼神立马亮了起来,咬牙切齿的说:“小飞,妈妈听你的,你就躲在暗中,看看谁敢对你乱伸手。不管是谁,只要敢乱伸手,你就把他的爪子剁掉!别怕,有妈给你撑腰,天塌不下来的。” 方阿姨坚信她小儿子高雅本性善良,之所以做了那么多糊涂事,就是被身边那群狐朋狗友给教唆的,只要高飞不伤害他,给他个教训,铲除他身边那些恶棍,这是她所希望看到的。 “行,我知道怎么做了。” 高飞又吸了口烟,稍微沉吟片刻才说:“妈,小龙,我回来的事儿,除了老爷子,我爸和大哥(高云华)等几个亲近的人外,就不要告诉别人了,连秦紫阳也不要告诉。” 刘小龙有些不解:“连秦紫阳也瞒着?高飞,秦紫阳可是怀了你的孩子,被高老爷子派去冀南接手你……” 刘小龙还没说完,就被高飞抬手打断了:“你们刚才说的那些,我都在旁边包厢内听到了。我会处理好和秦紫阳的关系。我不想让她知道我回来,就是想让她去冀南接收我的产业,替我吸引所有人的注意,这样就方便我在暗中做事了。” 方小艇在官场打拼那么多年,勾心斗角、给人下套的本事早就炉火纯青了,稍微一琢磨就权衡出了高飞这个计划,要利大于弊:“行,那就按照你说的去做,可你千万不要伤害小雅,这算妈求你了。” 高飞苦笑:“妈,你还信不过我吗?” “信,我当然信得过,对了,你是不是去看看孩子?” 方小艇心事彻底了解后,精神头又好了起来:“我现在已经和高雅分开住了,孩子就跟着我呢。” 高飞却摇了摇头:“我还有事要去安排,暂时先不去看他了,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 方小艇也没勉强:“行,那就按你说的去做。哦,对了,明天你得陪我去白云观,我要给佛祖烧香。” “那是道观,没有佛祖……” “我不管,你必须来。还有些事我要和你谈呢。” “行,行行。” 高飞只好满口答应,拿出自己的手机:“我手机换新的了,没你们的号了。” 想到当初因为偏袒高雅,而无视梁明等人被打压,从而让高飞对自己失望、并几乎断绝母子关系的那段往事,再看看当前的大儿子,方小艇就由衷的高兴。 甚至,她都有些感激这次事件了,当下和刘小龙一起,喜滋滋的和高飞互换了号码后,才问:“小飞,你现在住哪儿呢?明天我开车去接你。” 刘小龙说道:“干脆去我家好了,反正我家里有的是房间,恰好我也有很多话要和你说。” 方小艇点头称赞,高飞却摇了摇头说:“我已经有了住处,就不去小龙你家了,免得到时候被人注意。你有什么事要和我说,就在这儿说。” 刘小龙要和高飞说的那些,就是他老子要他撤出投资,他要去官场打拼的事:“高飞,你放心,我一定会缠着老头子,让他把我安排在冀南市局,当个副局长啥的,给你保驾护航。” 冀南是省城,市局副局长最起码也得正处级,刘小龙现在连个科级干部都算不上,就想染指那个高位,这对熟悉官场流程的方小艇来说,无疑是异想天开。 不过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也不忍心打击他,就琢磨着等他去地方上上班后,可以适当的动用一下高家的人脉,给予他必要的帮助。 ―― 夜,渐渐的深了下来,洗澡间内,隐隐传来哗啦啦的水声。 沈银冰穿着一身白色的真丝吊带裙,斜斜的躺在沙发上,一双秀美的小脚隔在案几上,裙角垂下,两条笔直修长却又曲线玲珑的腿,在灯光下散发出淡淡的健康光泽。 她左手端着一杯红酒,右手撑着下巴,愣愣的望着电视屏幕已经过了很久,都没有动一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从平北大涌山回来后,沈银冰晚上从不出去了,就憋在家里。 高云华等人能想到的事,聪明的沈总没理由想不通:已经逃亡一个多月的叶心伤,也许已经来到了冀南,就躲在暗中等机会报复她呢。 如果别人遇到这事,招惹叶心伤那样一个超级牛叉的敌人,差不多早就被吓得寝食难安了,就算上个厕所,身边也得有保镖跟着才行。 不过沈银冰却不怕,或者说她现在什么都怕,就是不怕死。 从服食了忘忧粉,彻底恨透了高飞后,沈银冰对于‘死’不但没有半点怕意,甚至还有几分期待。 这个世界,只是一场无法看清真相的戏。 这就是沈银冰对当前人生最大的心得,连颜红那么疼爱呵护她的人,都已经变成本该是敌人的人了,还有什么值得她去珍惜,并在乎的? 洗澡间的水声停顿,不大会儿后,颜红裹着一条雪白的浴巾从里面走了出来。 颜红个头不足一米六,但五官相貌,身材比例却是相当精致,处处透着成熟女人蜜汁般的魅力,从而让人忽视了她的个头,而专注于她所有的有点。 小尤物这个词,就是专门为颜红这种人出现的,岛国号称那个啥童颜的女星,和她相比起来就是一坨屎,随便亮亮小拇指就能让对方毫无颜色。 颜红擦着乌黑的秀发,看了眼沈银冰,也没说什么,走进了自己的卧室内,吹风机的响声呼呼传了出来。 她再出来时,已经穿戴整齐,白色的毛线贝雷帽,火红色的短款羽绒服,下面黑裤子,到膝盖的棕色高腰马靴――这个女人,总是能在穿着打扮中,尽量把自己的优点展现在别人面前。 沈银冰漠然的扫了眼屏幕上的时间,淡淡的道:“十一点了,还要出去?” 颜红拿出一个口罩,捂在嘴上:“货已经断了,孙老三约我今晚交货。” 颜红所说的货,就是忘忧粉。 孙老三,就是沈银冰的孙叔叔。 沈银冰坐直了身子,抬手伸了个懒腰,姿势慵懒:“每次都去陪那个男人,好玩吗?” 第837章 人在做,天在看! 颜红戴口罩的动作,僵了一下,摘下口罩垂下眼帘低声说:“小冰,我知道你现在很看不起红姐,如果你不想我去,那我就在家陪你。” 沈银冰笑了,笑容很放肆,带着一些恶毒:“我怎么会看不起你呢?就算有人看不起你,因为你为了拿到货而陪那个老男人去睡觉,那个人也不该是我。因为如果你不去的话,我就得去。” 颜红眼神黯淡,依旧低声说:“小冰,你和我不一样,你……” 沈银冰打断颜红的话:“我们哪儿不一样了?都是被人摆布的傀儡罢了,唯一的区别就是你为了我们两个,豁出去了,这才让我始终能维持在外界冰清玉洁的样子。” 颜红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低低的叹了口气。 在回来后不久,颜红就主动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沈银冰。 她千方百计的从高云华手中逃跑,就是无法忍受失去忘忧粉的折磨,那种折磨不是一般人能想到的,那是身体和灵魂上的双重空虚,唯有忘忧粉能充实。 为了能够充实起来,别说是受人摆布了,就算是服食过后立即去死,颜红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她这次回沈银冰身边,就是上面人指派的:上面的人希望她能帮助沈银冰,尽快的把北山集团做大,能在最短时间内产生大的效益。 当初颜红在说出这些时,毫无保留的说出了‘傀儡’二字,告诉沈银冰:我们都是那些人的傀儡,除了死之外,这辈子都无法摆脱,如果沈银冰决定以死抗衡,她绝对会紧随其后,不独活。 沈银冰不想死,最起码在还没有把某个人玩死之前,她是不会死的。 所以沈银冰选择了妥协,或者说是借势,借助那股子邪恶力量,来达到她的心愿。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颜红对沈银冰都是无原则的盲目支持,哪怕是当前这种地步,只要沈银冰所需要的,她就会千方百计的去争取,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严格的说起来,沈银冰该感谢颜红。 但实际上,她在得知真相,尤其是颜红每次外出提货时,都是半夜出去天亮后才回来后,沈银冰对她的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沈银冰自己离不开忘忧粉,却很恶心颜红为她去提货时的方式。 这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沈银冰也知道,更知道红姐迷恋忘忧粉和她一样,都是被迫的,可她还是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她承受不了自己的亲人(在沈银冰心中,颜红早就是她的亲人了),为了得到毒品而出卖自己身体的现实,所以在颜红出去时,她就会忍不住的讽刺。 看到颜红低垂着脑袋,一副做错事的样子,沈银冰终于感到了不忍:“对不起,红姐,我不是故意说你的,我只是无法接受。” 颜红抬起头,轻声说:“小冰,不要和我说对不起,红姐心里都明白。你和红姐不一样,红姐是残花败柳之身,再怎么糟蹋也无所谓,说白了就是行尸走肉,除了盼着尽快服食忘忧粉外,就没别的追求了。可你还有你的理想,也许还有希望……” 沈银冰咯的一声轻笑:“我有理想?我有希望?咯咯,活着就是为了报复高飞,这算什么理想?从没有人能摆脱忘忧粉,哪来的希望?” 颜红走到她面前,挨着她坐下揽住她肩膀:“小冰,别这样妄自菲薄,最起码你到现在始终坚守着你自己的信念,知道哪些人对你好,哪些人对你不好。你把黑子、小宋都踢出集团,在别人眼里是寡情薄义,实际上红姐很清楚,你开除他们只是为了保护他们,因为你怕把他们也卷进这场阴谋中。” 沈银冰轻轻咬了下嘴唇,眼圈渐渐发红,声音哽咽的道:“可是,可是他们不一定能理解,外人只看到了我的性情大变,却看不到我的苦衷。” “人在做,天在看,总有一天黑子他们会明白,所有人都会明白的。” 颜红拍了拍沈银冰的肩膀,柔声说道:“只是,我觉得你不该那样对待高飞。” 提到高飞后,沈银冰的神色一下子冰冷:“我怎么对他了?” 颜红连忙解释道:“你不该为了迁怒与他,就算计他的好朋友叶心伤。你那样做,只会增加你们两个之间的裂缝,竖起叶心伤这样一个强敌。唉,那么多武警战士都没有抓捕到他,他要是来找你报仇,我们该怎么办?” “难道我不该迁怒与他吗?” 沈银冰冷笑:“当初,明明那些人就在暗中算计我,他却丢下我跑去了美国,去见妮儿,找他的儿子!他要是不离开我,我怎么会被人算计,成为别人的傀儡?我这一生,都毁在他手里,我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算计叶心伤算什么?如果有机会,我会把他在乎的人算计个遍,让他深刻体会到他被算计的后果!” 看着沈银冰那咬牙切齿的模样,颜红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低声提醒道:“可是,他已经死了呀。” 高飞殒命俄罗斯的消息,沈银冰在年前就已经得到了。 在得到这个消息后,沈银冰没有幸灾乐祸的笑,也没有歇斯底里的哭,只是把自己关在卧室中,对着窗外发了一整个晚上的呆。 从那晚后,颜红就发现沈银冰彻底变了,说不出来的变化,仿佛再也不是沈银冰了。 开始时颜红还担心她会崩溃,或者丧心病狂啥的,但她没有,事后就像没事人似的,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 沈银冰本来就是冀南商界的天才少女,抛却最分心的感情后,再加上她孙叔叔的大力相助,现在北山集团的实力有了明显的增长,更为能侵吞高飞在集团的股份,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 当有人出面接手高飞产业的那一刻起,就是这个计划的启动之时。 沈银冰现在已经完全改变,变得连颜红都看不清她,不知道她内心的真实想法了。 颜红再次提醒沈银冰,说高飞已经死了,再也体会不到被人算计的后果后,她脱口就说:“他死了又怎么样?就算是他死了……” 话说到一半,沈银冰眼眸中那因战斗而闪着的亮光,迅速黯淡了下去,继而淡淡的说:“他死了,我才更不会顾忌什么。红姐,你去吧,路上小心些。” 看出沈银冰不想再说话后,颜红站了起来:“小冰,我会吩咐那些人对你严加保护的,早点休息吧。” 现在沈银冰已经成为了某些人的重要傀儡,她的安全也相应的被提高了,平时别看她上下班路上都是一个人,实际上在她周围有很多人在暗中保护她。 沈银冰索然无味的嗯了声,端起红酒慢慢凑到唇边,就在颜红的手刚碰到门把时,却忽然轻声问道:“红姐,你相信他真的死了?” 当初颜红把高飞死在俄罗斯的消息告诉沈银冰后,就做好了解释的准备。 只是她没想到沈银冰却只是嗯了声,根本没有问,这么多天过去了,除了今晚就没再提到那个名字。 颜红以为,沈银冰再也不会问这个问题,没想到现在却问了。 “我想,这次他是真的死了。” 颜红身子僵了下,却没有回头,从小包内拿出一个小东西,慢慢蹲身放在了地板上,随即起身开门大踏步的走了出去。 颜红回来后,沈银冰就没有再回她和高飞住过的小区。 反正人家是身价数十亿的小富婆,买套百十万的房子就像普通人去饭馆撮一顿那样简单,又何必再居住在充满伤心回忆的地方呢? 沈银冰新买的房子,位于一个都市白领云集的小资小区,环境幽雅,各项物业服务周到,小区保安24小时不间断巡逻。 颜红下了电梯来到楼房外面,打开车门上车时,看似无意的扭头看了二楼某个窗口一眼。 二楼那个窗户,和大多数窗户一样都黑着灯,但颜红却知道窗后有人――组织上派来保护沈银冰的人,尤其是在她算计叶心伤后,这边的人手由两个增加到了四个。 开车出了小区后,颜红顺着文化东路向西行驶,深夜的公路上没有几辆车子,经过半小时的疾驰后,来到了西郊一个三星级的连锁酒店。 和大堂中值班的服务生点头打了个招呼后,颜红走进了电梯。 六楼的608房间门口,颜红左右看了看空荡荡的走廊,抬手在门板上轻轻敲了几下。 她在来时的路上,已经提前和这边打过电话了,敲门声刚落下,房门就开了。 颜红闪身进了房间,径自向沙发那边走去。 一个穿着睡袍的中年男人,探出脑袋在外面瞅了几下后,才关上房门转过了身。 这个男人,正是沈银冰嘴里的孙叔叔,为她供货的孙老三。 颜红脱掉羽绒服坐在沙发上后,就把高腰马靴扒了下来,随手放在了案几上,屈起左腿,左手揉着小脚。 顺着颜红被纱袜包裹着的小脚,孙老三慢慢看向了她的雄前。 黑色的圆领羊毛衫,衬托的颜红脖子下面的皮肤更加娇白,下面被那两团给撑的鼓鼓的,好像要把衣服撑破那样,再配上她屈起的浑圆的腿,浑身都散发着让孙老三无法忍耐的魔力。 咕噔一声,孙老三咽了口吐沫,走到颜红身边挨着她刚要坐下来,正在揉脚丫的小女人却抬起头,一双本该春水荡漾的媚眼中,带着明显的厌恶,冷漠:“孙老三,我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想尝尝燕魔姬的毒蛇滋味,你尽可以对我动手动脚。” 孙老三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滞,下意识的站起来坐回到了窗上,游荡着两根腿不甘心的说:“颜红,你特么的针真我没那意思,干嘛每次都是半夜来,天亮才走?这不是故意招惹我犯错误吗?” 第838章 子夜,那蜿蜒的银河! “因为我恨你们,每一个人!” 颜红看着孙老三的眼神,就像一条盯住猎物的毒蛇,可声音偏偏腻的让人心痒痒,要是有人在外面偷听的话,肯定会觉得她正在和男人缠绵着说情话:“我就是故意让你看得到,却不敢碰――咯咯,我虽然是女人,但也知道这种近在咫尺却得不到的难受,这绝对是一种折磨。” 颜红知道这种折磨的滋味,是因为过去她在面对高飞,想和他那个啥,却又找不到机会,只能板着脸装正经的心痒难耐,很难受的。 孙老三紧紧握了下拳头,低声骂道:“臭表子,你别太嚣张了,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不迭的!” “随便,说实话,我也盼着那一天早点到来,可惜我看你这辈子是没希望了。” 颜红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就像把孙老三当做了透明人,自顾自的开始脱衣服。 眨眼间就只剩下最后几片布片,然后舒服的躺在了沙发上,白生生的小脚搁在沙发帮上,染成黑色的脚趾甲闪烁着妖异的媚惑光芒,轻轻晃动着:“毯子呢?给我拿过来盖上,我要休息了。” 如果高飞在场,或者随便换个别的男人,看到红姐这样嚣张的放肆,早就二话不说的扑上去了。 但孙老三不敢,在他眼里,红姐那十个最具有魅力的脚趾头,就是燕魔姬的毒蛇,可以从嘴里钻进去,然后再破腹而出的那种。 恨恨的咒骂了一声,孙老三拿起一条毛毯扔在了颜红身上。 颜红闭着眼,淡淡的说:“替我盖好。” “你――么的。” 孙老三狠狠瞪了下眼,最终却无奈的走过去,拿起了毛毯。 看到毛毯下红姐那具魔鬼般的身子后,孙老三忽然头脑一热,嗓子里发出一声呜咽,就像看到羊羔的恶狼那样,猛地扑在了她身上。 颜红动也没动,甚至连眼睛也没睁开,好像根本没有察觉到那样。 孙老三就要拽段一根黑色带子时,清醒了过来,咬着牙的爬起来,把毛毯轻轻盖在颜红身上,动作温柔的就像一个丈夫,正在伺候生病的妻子那样:“睡吧,好梦。” ―― 颜红马靴踏在走廊中的声音,渐渐远去直到再也听不到,沈银冰才放下酒杯,惦着脚尖慢慢走到了门后,弯腰从地上捡起了那个东西。 这是一个优盘,很常见爱的那种,几十块钱就能买到。 拿着优盘翻来覆去的看了片刻,沈银冰走回了卧室,坐在窗头拿过了枕头边的笔记本电脑。 优盘内只有一份视频文件,沈银冰选择了用暴风播放器播放。 播放器的屏幕中,出现了不怎么清晰的画面。 她现在看的这份视频资料,就是刘小龙看到的那份监控录像,高飞在俄某军事研究所为楼兰王挡手蕾的那一段。 同刘小龙一样,沈银冰也没从画面上看到高飞清晰的相貌,但却知道那个人就是他。 当白光猛地在高飞背后闪现,视频画面定格时,沈银冰的泪水哗哗淌了下来,滴落在笔记本上。 她没有经历过现场,却知道高飞无论如何都躲不过这次劫难。 高飞,真的死了。 泪水断了线的珠子那样,噼里啪啦的砸在笔记本上,笃笃的轻微声竟然很悦耳,伴随着她呜咽的低声呢喃:“你怎么死了呢?你怎么真的死了呢?你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我还没有让你跪在我面前承认错误,你怎么就舍得死了呢?” 断断续续的抽泣声,在卧室内回荡着,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哀伤。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沈银冰才慢慢的把笔记本放在了旁边,抬腿下了地,双眸无神的赤脚走到了落地窗前,抬手拉开窗帘,打开了一扇商户。 呼! 残冬的冷风立即从外面倒灌了进来,吹起了她乌黑的长发,白色的真丝吊带裙,也吹干了她脸上的泪痕,却吹不掉她眼眸中茫然的绝望。 颜红刚把高飞死在俄罗斯的消息告诉她时,沈银冰不信。 就像刘小龙那样,亲眼见识过高飞身手有多牛的沈银冰,才不会相信那家伙会这样轻易死去,别忘了当初在外蒙的蒙戈尔,他在地下几百米深处,发生那么大的地震都能活下来,怎么可能会被区区一颗手蕾炸死呢? 但是,当看到这段视频,又一个月没听到他任何的消息后,沈银冰终于相信他死了,那个在无意中出现,本该和她幸福过一辈子,让她又恨又在意的男人,还是死了。 有的人活着,是因为爱,爱家人,爱朋友,爱每一个美好的今天,和未来。 有的人活着,却是因为恨,恨最在乎的那个人,恨每一个比自己幸福的人,恨不得今天就是世界末日,大家一起死了算。 当爱的人没有了爱,就像恨的人不知道去恨谁一样,本来五彩缤纷的生活,一下子就索然无味了,在某个伤心的瞬间萌生死意,是很正常的一种反应。 夜风如刀,割在沈银冰的脸上,她却像感觉不到,只是痴痴的望着外面。 外面,无数的建筑上灯光闪烁,向人们倾情展示着明天会更美好。 沈银冰望着最近的那栋大楼上的轮廓灯,眼前渐渐浮起高飞的样子。 那个人,依旧懒散的笑着,一双亮晶晶的贼眼里带着对美女的不屑――那是他们两人第一次相间的样子。 在那个艳阳如火的夏季,她不该走下那座天桥,更不该被一条腿子给绊倒。 如果没有那些,沈银冰的生活将是另外一副样子,也许会有痛苦,哀伤,但却不会因为那个男人的死,而失去所有的爱恨情仇,只想纵身一跃…… 沈银冰纵身跃起,就像一个跳水运动员那样,双手并拢在前,两条健康的长腿一蹬,就从那扇窗口中跃了出去。 外面的风很冷,夜很美,下面公路上没有几辆车,唯有两旁的街灯就像一条银河,蜿蜒伸向遥远的天边,没有尽头。 ―― 冬天的子夜时分,街道上纵身很静,两旁的街灯散着柔和的光芒,好像一条宽阔的银河,蜿蜒伸向遥远的天边,看不到尽头。 白瓷很想看到灯的尽头,想象那儿会站着一个人。 一个男人。 就是那个男人把她从坟墓中带了出来,让她活转,开始意识到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精彩,有些滋味是那样让人流连忘返。 那是爱的滋味,各种各样的爱,有身体上的,也有感情上的,使她懂得了有爱的日子,天是蓝的,谁是绿的,活着是美好的。 从那之后,白瓷就以为她的世界总会这样精彩,一直到她没有牙齿时,仍然能拄着拐杖坐在窗沿上,看着那扇不知何时就能开启的门。 甚至,她都开始幻想能有个孩子了,让高飞赐予她一个孩子。 有了孩子的女人,人生才是完美的,不是吗? 那么多的幻想,让白瓷每天一睁眼都会充满活力,手就会像被施了魔法那样周身游走,幻想着是高飞在亲抚她,她就会羞红满面。 懂得享受兴奋的女人,总能让皮肤保持着最好的娇嫩,就像白瓷那样。 人如其名,到永远。 这段时间内,不管发生多么不顺心的事,白瓷都能保持着最好的心态,影响到了整个皇朝会所,让所有人都充满了昂扬的活力。 但这一切,随着一个消息,一个视频,却像被针戳破了的气球那样,砰的一声爆了:高飞死了。 消息是由俄罗斯总统亲自传来的,那是超级大国的总统,金口玉言,绝不会有半点虚假。 小说中,有很多描写伴侣逝世后就会殉情的痴情男女。 重新活转的白瓷,就是一个标准的痴情女人,可她不会去殉情,她只是又死了,像以前那样,在消息确定后就再也没有踏进过她这段时间居住的卧室,重新回到了皇朝会所的十七楼。 在外人眼中,皇朝会所没有十七楼。 十七楼中,只有一条死寂的长廊,数间空荡荡的屋子,其中那个最大的房间内,放着一口棺材,旁边有几辆豪车,穿着艳丽的白色纸人,瞪着诡异的黑眼睛坐在车里,愣愣看着经过棺材前的白瓷。 白瓷来到了窗前,打开一扇窗让冷风吹进,吹起她白色的睡袍,黑色的长发,白瓷般的肌肤上,立马起了一层粉红色的小疙瘩。 很多人站在窗前望着无尽的街灯时,一般都在回想曾经的往事,或开心,或忧伤。 白瓷没有回想,她就是单纯的看着外面,就像她丈夫刚死后的很多夜晚那样,什么也不想,美丽的眼眸中没有生机,也没有死意,只有茫然的空洞。 呜! 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调皮孩子,大半夜了还架着跑车在大街上兜风,雪亮的车灯流星般的划过会所下面的公路时,白瓷竟然能听到年轻人的嗬嗬声。 白瓷笑了,就是那种什么也不想的单纯的笑,然后关上窗户,转过了身。 已是凌晨时分,该去棺材里――死了。 白瓷转身,刚抬起的右脚却又落下,浑身过电那样的颤了下,心脏剧烈的跳动声仿佛能传出很远,黑暗中的眼眸瞳孔也骤然收缩! 借着不知何处透过来的微光,白瓷竟然发现有个黑影,就站在棺材前! 鬼! 这是白瓷看到忽然出现在屋子里的黑影后,第一反应。 想想也是,在一间空荡荡的房间内,一口大棺材,几个坐在豪车内点了眼睛的纸人,本来就是鬼片中最该有鬼出现的时刻,又怎么能没有鬼呢? 黑影默然不动,仿佛已经在那儿竖了几千年,以后几千年还会竖在那儿一样。 白瓷的心跳恢复了正常,一丝妩媚的笑容出现在了脸上,双手拎着睡袍下摆,慢慢走了过去。 她已经是个只比死人多一口气的生物了,还会在意碰到鬼吗? 如果这个鬼,是高飞就好了。 第839章 庄周梦蝶,如梦如幻! 高飞睁开了眼睛,耳边听到了外面传来的梆子声:当、当、当。 一个声音嘶哑的苍老声音随后响起:“天高物燥,小心火烛。” 最近一段时间内,他已经适应了这种生活,懂得了外面三声梆子响声,就是三更天,是他应该很熟悉的那个世界中的子夜时分。 三更天,就是深夜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之间。 连续三天了,每当三更天的梆子声响起后,高飞都会准时醒来,然后看向左前方。 左前方的地板上,放着一个蒲团,蒲团上坐着个女人,或者说是女孩子。 他好像应该经历过的那个世界中,很多三四十已经变成黑木耳的女人,都会羞答答的称自己是女生,或者说是女孩子――这个看起来最多二十岁的女人,为什么不能叫女孩子呢? 女孩子长的很漂亮,是那种无法用语言文字描述的漂亮,不管是身材还是相貌,都完美到了极致,不该是凡间的人物。 女孩子叫东儿。 高飞从一场大梦中醒来后,女孩子就对他自我介绍,说她叫东儿。 东儿总是穿着一身黑色的绣金团龙长袍,有时候脸上还会戴上一个吓人的面具,那个面具看起来像是青铜的,不过昨天高飞曾经要过来看了看,只是好像是青铜,制材却比青铜要好得多,有些像玉。 在高飞的记忆中,唯有封建社会的皇上才会身穿五爪金龙的长袍,这个东儿会是皇上吗? 高飞静静的看着东儿,墙壁上蜡烛的光芒无风自动,映出的所有黑影也跟着飘忽。 夜深醒来时,思维是最为敏捷的时侯,能让人想到此前很多事,也能为日后很多事做出规划。 高飞就是每次在午夜醒来,他却不会考虑以后的事,只是任由思维信马由缰的考虑当前:我的名字叫高飞?我现在是做梦,还是梦醒了? 高飞好像记得一个成语,叫庄周梦蝶。 这个成语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前有一天,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非常快乐,悠然自得,不知道自己是庄周。忽然间梦醒了,才发现自己是僵卧在床的庄周,于是就开始琢磨:到底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呢,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 他还记得,老子也好像说过类似的话,大意是这样的:人活着就是在做梦,人死了就是梦醒了,梦醒后才会感慨,这个梦做的有些太长了。 人活着究竟是在做梦,还是做梦才是活着? 这个问题太深奥,高飞此前才懒得去考虑,他只信奉那句话: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吃糟糠! 只是现在他却必须得考虑了,因为他搞不懂自己到底是谁,到底是生活在哪个空间。 高飞依稀记得,在好像做梦的那个空间内,世间有无数的高楼大厦,公路上跑着一种叫汽车的东西,几十上百吨在天上飞的那庞然大物叫飞机,每当夜晚来临时,整个世界都会被一种看不见的‘电’照映的亮如白昼,他还有好几个漂亮的女人,还有个儿子…… 总之,在那个空间内,高飞拥有很多这个空间没有的东西。 他觉得他该属于那个世界,因为那个世界是那样的精彩,不会像这个世界这样,一天到晚的就呆在屋子里,最多就是被推到窗口去看看:外面有个大广场,很多身穿古代服侍的士兵,低矮的建筑,天上有七颗太阳,远处还有一座在阳光下能发出亮光的黑色石头山。 东儿告诉他说,这才是他的世界,他生下来就在这个世界中。 他之所以躺在榻上,只要一活动身子就浑身疼痛,那是因为在外面那座黑龙山上打猎时,从上面摔了下来,幸好抢救及时,才在昏迷十几天后醒了过来。 高飞也告诉东儿,说他应该属于那个世界,因为他对当前的世界很陌生,看不到汽车看不到飞机,黑夜看不到电灯,呼吸不到充斥着垃圾味道的空气,就会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东儿又告诉高飞说,他看到的那个世界根本不存在,她之所以看到,那是因为他像庄周梦蝶那样,在昏迷时做的梦,重达几十上百吨重的飞机怎么会飞上天? 一个铁壳子安上四个轮子后,没有马匹的拉动,怎么会跑? 至于高飞所说的那种叫做‘电’的东西,更是闻所未闻,无形的东西,怎么可能会让一些玻璃制品发光,甚至能有人出现在里面(电视等)? 高飞反驳东儿,说汽车之所以能在地上跑,那是因为它有发动机。 东儿就问,什么叫发动机,发动机是怎么制成的,它为什么能让汽车跑? 就像吃过荔枝却从没有种过荔枝树那样,高飞在那个世界上会开车,却不懂的发动机是怎么制成的,更无法解释汽油制成的工艺。 连自以为最熟悉的汽车都说不清,至于飞机,电脑等东西,高飞更是在东儿的追问下瞠目结舌不知所对了。 每逢高飞被东儿问住,为了辩解而努力回忆却很头疼时,东儿都会轻柔的替他按摩着脑袋,温声告诉他说,驸马,那是你的梦,一个你陷入昏迷后做出来的梦,真实的世界是没有那些东西的。 难道我记得的那些,真的只是一场梦,就像庄周梦到自己变成一只蝴蝶,在半空中快乐的飞舞,醒来后就怀疑自己是蝴蝶做的梦,蝴蝶的梦中自己是庄周? 在这些天内,高飞在绝大部分时间内,都在痴痴的考虑这个问题。 慢慢的,在东儿贴心的照顾下,高飞终于接受了他所想到的那些,只是在做梦的现实。 “其实两相比较,我还是比较喜欢梦中的世界。如果再昏迷过去的话,会不会又能回得去?” 望着烛光下默然不动好像雕塑那样的东儿,高飞在心里这样问自己。 好像听到了高飞的心声,正在盘腿打坐的东儿睁开了眼睛:“驸马,又再回想梦中的一切了?” 高飞现在还不能活动身子,只能稍微转动一下脖子,闻言羞涩的笑了笑:“嗯,现在我总是有种错觉,觉得那才是我该生活的世界。” 东儿微微叹了口气,也没看她做出什么动作,就长身而起,迈着碎步走到了榻前,坐下来轻轻抚着他的头发:“唉,我以前也做过你说的这个梦,只是不如你说的这样清晰。梦醒后,我在很长时间内都去苦苦寻找梦中的东西,甚至还发动子民去寻找那个世界,可都失败了,很失落。” 高飞看着她,没有说话。 东儿继续说:“驸马,你这次的伤势太严重了,幸亏拓跋先生竭尽全力才把你救了回来――你是我的驸马,唯一的男人,我们有着十数万忠心的子民,你的一个命令,他们就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子民们当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驸马你能早点好起来。” “胡思乱想,总是费神的,对身体康复没什么好处。” “嗯,我知道了,我就是说说,以后不会了。” 高飞眼神里流露出愧疚,望着东儿呆了老大会儿,忽然说:“东儿,你能亲亲我不?” 东儿愕然,随即展颜一笑,那笑容让整个房间都在瞬间光亮了起来,温婉的垂首,柔软而又香甜的嘴唇,在高飞嘴上轻轻吻了下:“驸马,休息吧,已经三更天了。” “真香。” 高飞满足的咋吧了下嘴巴,说:“其实我还是不信,我们会是夫妻两个,你是这样的高贵美丽,端庄雍容,让人不敢有任何亵渎的想法。嘿嘿,所以我才让你亲亲我,想以此证明一下你就是我的女人。” 东儿再次垂首,在他唇上轻轻吻了下,抚着他的脸颊柔声说:“驸马,别多想,无论我什么样子,我都是你的女人,这辈子是,下辈子,下下辈子还是,我们永世都是夫妻,永不分离的。” “嗯,我信了,真的信了。” 高飞欣慰的闭上了眼睛,发出了即将睡着的平稳呼吸声。 等了大约一炷香左右,东儿才站起身走向了蒲团。 这时候,高飞忽然又说话了,眼睛没有睁开:“东儿,我刚才又做了个梦,回到了那个世界。在梦中,我梦到一个女孩子站在很高的大楼窗户前望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觉得那个女孩子很亲近,就对她说,你过来吧。” 东儿停住了脚步,头也不回的愣了片刻,才轻声问道:“那个女孩子呢,她有没有听你的话,过来找你?” 高飞仍然闭着眼睛,喃喃的说:“她跳出了窗口,就像一只白色的蝴蝶。” ―― 身穿白色真丝吊带裙的沈银冰,纵身跃出了窗口,就像一只白色的蝴蝶那样,冷冽的寒风吹起了她的长发。 数十米的楼下,是冰冷的水泥地,从这么高的窗口跳下去,唯一的结果就是被摔成肉酱……除非她是一只真正的蝴蝶。 沈银冰在纵身跃出窗口的瞬间,当然很清楚自己不是蝴蝶,也不是小鸟,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一个娇嗲嗲的大美女,变成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但是她不后悔,因为她对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了丝毫的留恋。 如果死后能够让人摆脱一切烦恼,爱恨情仇,寻到心安,那就死好了。 沈银冰可以感受到冷风吹起她的长发,刮在她的脸上生疼,更能感觉到右脚脚踝忽然猛地一紧,下降的身子骤然向回弹去,本能的发出了一声惊呼:“啊!” 惊呼声未落,她就觉得自己被一股大力拽着重新沿着窗口,飞回了原先的房间内,就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啪嗒一声砸落在了宽大舒适的窗上。 接着,那扇窗户被关上,将冷风隔绝到了外面。 一个翻滚后,沈银冰腾身坐起看向那边。 窗口下面,站着一个男人。 看着这个男人,沈银冰失声惊叫:“啊,你是叶心伤!” 第840章 你是不是很害怕? “啊,高――高飞!?” 白瓷看到有个黑影忽然出现在棺材前后,迈着碎步走了过去,刚走了几步,借着不知从何处洒过来的微光,看清了那个黑影的相貌。 虽然看不是太清,但白瓷却能肯定这个黑影竟然是高飞,早就该死了的高飞! 高飞已经死了,消息是俄罗斯总统亲自传来的,死了的人,怎么会忽然出现了? 难道,这个世间真的有鬼存在,高飞在死后却放不下她,就来找她了? 无可否认的是,总是睡在死人才睡的棺材内,身边只有几个没有生命的纸人陪伴,无论是谁,这个人的神经也会衰弱,真有可能会遇到鬼。 我见鬼了,这个鬼是高飞! 白瓷在震惊过后,心态攸地平和了下来:我本来就是个活死人,如果能够见到高飞变成的鬼,那又怎么样,大不了被他害死,大家一起做鬼罢了,最起码比这样活着要好很多! “高、高飞,真的是你吗?你不放心我,这才来找我,对吗?” 白瓷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快步走向了鬼高飞。 啪哒一声轻响,白瓷刚走到高飞面前半米处,忽然有一道火红的亮光窜起。 这是火机燃烧的光芒,是鬼高飞在吸烟。 在火机的亮光出现后,白瓷可以更加清晰的看到高飞的面目:是的,这就是高飞,一样的眉毛眼睛,一样的鼻子嘴巴,还有一样的懒散、总是不以为然的轻蔑笑容。 “鬼,不是都怕火吗?那么高飞这个鬼怎么敢吸烟呢?难道说,他根本没有死?嗯,是的,他没有死,他还活着!” 狂喜像是一道晴天霹雳,狠狠劈在白瓷身上,使她全身的细胞都快乐的欢呼了起来,纵身一跃就扑进了高飞怀中,两条健康修长而饱满的腿缠在他腰间,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就像小鸡啄米那样,疯了似的亲着他的脸颊:“高飞,哦,高飞,哦,高飞!” 白瓷看到高飞忽然出现在眼前后,心情澎湃的无以言表,除了诱人的小嘴里不断重复着这几个音节外,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就像她和高飞在一起缠绵登上浪尖时,就知道嗯嗯嗷嗷了。 “唉,咱能不能矜持一些?” 高飞叹了口气,抬起左手挡住了白瓷的嘴,把烟放在嘴上吸了口,轻轻咳嗽了两声:“咳,咳。” 咳嗽声中,高飞对着白瓷脸上吐了口烟雾。 马上,白瓷水灵灵的双眸就被烟熏到了,赶紧闭眼伸手揉着,呜咽着哭道:“死东西,你真坏,真坏,装死来吓人家,刚一见面就欺负人家,坏死了,你个死东西!” 有种女人,无论她年龄多么大,在对心爱的男人发嗲时,总能让人忽视她的实际年龄,生出一种要把她按在窗上的冲动。 白瓷就是这样的女人,她的实际年龄要比高飞大,可俩人在一起时,她总能表现的像个不谙世事的纯情小姑娘,用她的娇憨和高超的造作,给予高先生一种要好好好好好好疼爱她,惩罚她的强烈想法。 白瓷喊出这些话后,就做好了被按在棺材上的心理准备……女人的思维跳跃性总是太强,能从蜡笔小新联想到地里的蚯蚓。 不过这次高飞很理智,只是伸手在她身上最敏感的地方,狠狠揉了那么几下,又大力拍了拍她最为饱满的地方,啪声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回荡,夹杂着白瓷好像媚出水的声音:“哎哟,你个死东西,要抽死人家了啦!” “下来。” 高飞把树袋熊那样的白瓷从身上推了下来,很煞风景的说:“老子现在没心情做那种事,更不习惯在这样环境下欺负一个女人。” “那就去我们的卧室。” 白瓷咬着唇儿,不由分说的牵起高飞的手,快步来到西北角的墙角前,在墙壁某处拍了一下。 叮当――随着一声轻响,原本很好的西墙上出现了一个门,是个电梯。 这是一座隐藏在墙壁内的电梯,能从会所的最高层到达下面的地下室,不过电梯自从存在那天开始,就始终是十七层,和最高层之间徘徊。 走出电梯后,高飞发现已经来到了一个超级豪华的卧室内,墙上的壁灯散发着柔和的光芒,照在1粉红色的窗帘,粉红色的地板,粉红色的家具,粉红色的窗单上。 与代表着梦幻的淡蓝色相比,粉红色一般代表着桃花,总能让人在不知不觉间联想到那种气氛,那种事。 “死东西,快来,来!” 白瓷踢掉脚上的鞋子,开始解腰间的睡袍带子,也许是因为心情太过紧张的缘故,反倒把带子系成了死扣,越勒越紧,再也解不开了。 被那种火焰燃烧的不知所措的白瓷,再也没心情去解开带子,索性肩膀一沉,把睡袍直接从上面褪了下来――一具白瓷般的无暇躯体,就这样坦诚在粉红色的光芒中。 “好人儿,你还发什么楞呢?” 白瓷吃吃的笑着,迈着猫步走到高飞面前,伸手拿掉他唇上的香烟,就去解他的衣服扣子。 高飞盯着白瓷,眼里闪着明亮的光泽,却抬手握住了白瓷的手腕,轻轻摇了摇头:“不可以。” 白瓷愣住:“高飞,怎、怎么了?” 不等高飞回答,白瓷又颤声问:“你、你不喜欢我了?” “不是不喜欢,是不可以。” 高飞苦笑,松开白瓷的手,慢慢掀起了衣角。 白瓷垂眼看去,大吃一惊:高飞的衣服下面,是层层的绷带,绷带上还隐隐有血迹存在,散发着消炎药的味道。 “啊,高飞,你这是怎么回事!?” 看到这一幕后,白瓷所有那方面的想法,骤然灰飞烟灭,晶莹的泪珠一下子垂在了长长的眼睫毛上,屈膝跪在他面前,轻抚着那层绷带柔声问:“是、是不是很疼?” 高飞从她手中拿过香烟,重新叼在嘴上,叹了口气:“唉,只要能活下来,疼点算什么呢?白瓷,我今天刚回来。” 高飞告诉白瓷,说他今天刚回来,就是委婉的告诉她说:我刚回来就来看你了,你看我多在乎你? 幸福就像温泉水那样,瞬间把白瓷围绕了起来,泣声说道:“我明白,我明白。” 她真的明白了,看过那段视频后,她就知道高飞能活下来就已经很不错了,肯定会受伤。 受伤的人,最需要的不是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做那种事……得需要修养,绝不能胡折腾,所以高飞才拒绝了她的热情索求,她也不能再用她女性的魅力,来影响高飞养伤。 想通了这件事后,白瓷马上就站起来,走到衣柜前取出一款古板的黑色睡袍,把迷人的身躯掩盖了起来。 温柔的看着白瓷,高飞松了口气坐在了沙发上说:“我渴了。” “喝什么酒?” 白瓷说出这句话后,随即抬手轻轻抽了自己一耳光:“瞧我高兴傻了,我怎么会让你喝酒呢,该喝开水才行,你等着。” 两杯白开水喝下去后,高飞已经把他在国外经历的那些事,详细说了一遍,末了又郑重的说道:“白瓷,我这次能够活着回来,绝对是侥幸,却又是个机会,可以躲在暗中观察某些人……你是第七个知道我活着的人,明白我意思吗?” 高飞的父母,大伯、高云华和高老爷子这五个人,为了不让他们担心,高飞肯定得告诉他们,至于第六个知道高飞活着的人是谁,白瓷不想去猜,她只需知道自己是第七个人就好了。 这是一种信任,爱的信任,沉甸甸的让她激动,连连点头:“高飞,你说,需要我做什么,只要我能做到!” “我现在有些累,想有人能为我捶捶腿。” 高飞嘻嘻一笑,把腿隔在了茶几上:“但不要让我生出那种想法,对养伤可不利哦。” “知道了啦,高大爷你就把我当做古代的丫鬟就行了啦。” 白瓷忍不住娇嗲嗲的翻了个白眼,然后小媳妇那样屈膝跪在高飞面前,轻轻替他捶起了腿。 高飞幸福的闭上了眼,喃喃的说:“我这次回来,是要做一番大事业的,我要让我创建的化妆品品牌,在最短的时间内享誉世界。白瓷,你说让谁来做代言人才好呢?” “虽然我很想做这个代言人,而且我的皮肤也是最好的,可我的身份注定了我不能抛头露面。一般来说呢,都是找那些大明星,不过你身边那些佳丽们,只要稍微包装一下,就能起到明星的效果。” 白瓷歪着下巴想了想,说:“比方沈银冰,无论是气质还是外貌,还是皮肤的光洁度,应该是最适合做代言人的了,可惜……” “可惜,我和她已经没关系了。” 高飞无声的冷笑一声,淡淡说道:“说不定,现在叶心伤已经找上她了。” ―― 叶心伤! 这个在沈银冰纵身跃出窗口,及时把她从外面捞回来的人,竟然是华夏当前最重要的叛国通缉犯,叶心伤。 在沈银冰失声叫出自己的名字后,一个多月就憔悴了很多,但眼神却凌厉了很多的叶心伤,默不作声的盯着她,面无表情。 其实,从看到二婶中弹,叶心伤在上百特种武警战士的追杀下逃走开始,沈银冰就有种感觉:他早晚会找到她,问清她为什么要那样做后,然后再以最残酷的手段干掉她。 只是她没想到,这一刻会在她对人生再也了无生趣下要寻死时来到了。 叶心伤及时把她救回来,当然不会温言相劝,让她好好的活下去,而是不想她这样轻易的死去罢了。 由上海市,能够痛痛快快的死去,也是一种幸福。 “他会怎么折磨我?” 这个念头在沈银冰脑海划过,接着就想到了无数酷刑,比方剥皮啊,抽筋啊啥的,让她猛不丁打了个冷颤,浑身的血液仿似都凝滞了。 “你是不是很害怕?” 叶心伤说话了。 第841章 我的天塌下来了! 一般说来,连死都不怕的人,不该再害怕任何事,任何人。 可在叶心伤问沈银冰是不是很害怕时,她却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 面对一个连死都不想让你轻易死去的,已经彻底站在罪恶那边的男人,说不害怕那是扯淡。 叶心伤缓缓走了过来,沈银冰下意识的向后缩,只是窗上能有多大的空间?几下就靠在了墙根上,再也退不动了。 叶心伤笑了,是那种猫儿逮住老鼠后的残忍笑容:“很好,你知道害怕就太好了。沈银冰,我能问问你,你为什么会感到害怕吗?” 沈银冰只觉得喉头发干,涩声反问道:“你会怎么折磨我?强女干了我再杀掉,还是一刀一刀的把我凌迟了?” “我不会强女干你,你是高飞的女人。无论我成为什么人,我都相信高飞是我最好的兄弟,我绝不会侮辱我兄弟的女人。再说了,我对你也没那种兴趣。” 叶心伤冷冷的说:“我来找你,只是想搞清楚一件事,你为什么要害死我婶?我又是怎么得罪了你,让你这样丧心病狂的利用一个操劳半辈子的农村妇女,来陷害我?” 沈银冰不想告诉任何人,她为什么要想叶心伤死,在咬了咬牙后昂起下巴,双眸里闪着凛然的大义:“因为你是国家公敌,人人得而诛之,我――”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眼前一花,耳边响起一声脆响,火辣辣的疼痛,从左边腮上烈火般的窜起,耳朵里有数十架轰炸机飞过,眼前无数小星星在飞舞。 在去年那个夏季的午后,沈银冰从天桥上走下来没有被一个懒散男人绊倒之前,她是当之无愧的天之娇女,没有谁敢动她一根指头。 但从那个午后后,她却被好多人抽过耳光,像高飞啊,劫持马航456航班的歹徒啊,现在连叶心伤这个表面看起来温文尔雅的男人,都狠狠抽了她一耳光。 沈银冰慢慢清醒了过来,暴怒:“你敢打我?我和你拼了!” 尖叫声中,怒火填膺失去理智的沈总,向叶心伤狠狠扑了过去,双手十指尖尖,要把他那张清秀的脸彻底抓花,抓的像被狗啃似的。 叶心伤冷笑,毫不客气的抬脚――沈总就像炮弹那样,向后疾飞而出重重砸在墙上,又反弹到了窗上,滚落到了地上。 叶心伤没有丝毫的怜香惜玉,抬脚踏在了沈银冰的脖子上。 “如果我是小说中的女主,当前的遭遇就是虐主,肯定会被读着骂死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沈银冰在感觉脖子仿佛要被踩断时,脑海中竟然有了这样一个可笑的想法。 叶心伤的声音,从上方响起:“你是我这辈子唯一见到过的,在做错事后还能理直气壮对待债主的女人。我真的替高飞觉得不值,他怎么会喜欢你这样的蠢女人?” “咯咯,咯咯咯!” 沈银冰忽然笑了起来,笑的很开心:“他喜欢我?咯咯,你以为他喜欢我?嗯,也是,以前我还以为他是喜欢我的,那时候我也很开心,觉得他就是我要等的那个男人。可后来我才知道,他心里根本没有我。叶心伤,其实我们都是一类人。” 叶心伤拿走了脚,冷冷的说道:“我没有你这样的歹毒心机,怎么可能会和你是一路人?” “我们都是可怜的人,老百姓常说的那种,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可怜人。” 沈银冰从地上爬了起来,晃动了一下生疼的脖子,笑的很妩媚的说:“就像你以前痴迷秦紫阳那样,我虽然没有像你痴迷她那样痴迷高飞,可我却知道除了他之外,任何男人都不会被我看上眼。” 好像感觉到了冷,沈银冰从窗上拽下一条毯子,围在了自己身上继续说:“可我后来才知道,我在人家高飞心里,只是一个备胎。叶心伤,你知道什么是备胎吗?你懂得备胎是一种什么心情吗?” 叶心伤当然知道什么是备胎,在秦紫阳心里,他就是高飞的备胎――秦紫阳在一心想要做她的大事之前,费尽心机的去纠缠高飞,哪怕被人糟蹋了仍然执迷不悟,直到叶心伤前往外蒙之行惊天计划之前,他都是高飞的备胎。 后来秦紫阳醒悟了过来,叶心伤这个备胎才‘转正’,只是好景不长,他又忽然成为了叛国贼。 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叶心伤,沈银冰耸耸肩嗤笑一声说:“说起来,你要比我幸运很多,毕竟你这个备胎转正后,很被秦紫阳珍惜。可我不一样,高飞在得知他和妮儿有个儿子后,就像抛弃一件穿旧了的外套,或者干脆弃之敝屣。” 高飞有个儿子叫小凯撒这事,叶心伤在养伤时也听秦紫阳说起过,当时他心里还很欣慰的,却没有为沈银冰考虑什么。 现在他才知道,沈银冰当时是一种什么感受。 沈银冰问道:“你说,我是不是很可怜?” 叶心伤沉默片刻,才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沈银冰,依着你的条件,就算高飞不再属于你,你也大可以找到真心喜欢你的男人。” 沈银冰摇头:“不行的,你不是女人,所以你不了解女人。当一个女人真爱上一个男人后,那个男人就成为了她的整个世界。当男人抛弃这个女人后,她就会感觉天塌下来了.” 叶心伤无声的叹了口气:“所以,你才恨高飞。可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恨我呢?我和你好像没有什么交集吧,你为什么要对付我?” “因为你爱秦紫阳,你是她的天。” 沈银冰的眼神亮了起来,好像有火焰燃烧:“当初我和高飞在一起时,如果没有秦紫阳横插一杠子,就算他后来知道和妮儿有了个孩子,他也不会被迫离开我的,说不定我们早就结婚了――就是因为秦紫阳为了她的私心,利用她的身份和方小艇对我打击,高飞这才和我产生一系列的误会,并在一怒之下娶了梁娇娇。” 说起这些伤心的往事后,沈银冰只觉得浑身充满了力气,说到后来时,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坐倒了窗上,看着叶心伤愤愤的说:“我本来可以好好的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女人,可就是因为高飞的薄情,秦紫阳的横插一脚,才让我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变成了邪教中的傀儡!” “嘿嘿,傀儡啊,不管我外表有多么风光,我只是一个受人摆布的傀儡。” 沈银冰咯咯笑了起来,但泪水却哗哗淌了下来,呜咽道:“叶心伤,如果你是我,你会不会恨这个世界,恨所有人,尤其恨毁了你幸福生活的那两个人?” 叶心伤无话可说,他终于明白沈银冰为什么要那样做了。 沈银冰本想害死他的,就是因为他是高飞的好兄弟,秦紫阳最爱的男人。 能让自己昔日的‘情敌’,和‘负心汉’失去所爱的人,和好兄弟,沈银冰才利用高云华的信任,在平北大涌山的腊月初一晚上,引发了一场劫难。 搞清楚这一切后,叶心伤有些茫然。 他不知道还该不该收拾沈银冰,他只是知道,一个女人要想报复强大的高飞和秦紫阳,那是最适当的方式。 沈银冰也不知道哭了多久,才止住哭声:“好了,该说的话我都说完了,你做你想做的事情吧,无论怎么做,我都不会恨你的,死了也不会。” “其实,除了仇恨外,人活着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去做,比方我要为我讨还一个公道。” 叶心伤双手搓了搓脸颊,忽然问道:“哦,对了,你刚才为什么要去寻死?” 沈银冰轻轻吸了下鼻子,喃喃的说:“因为我的天塌下来了。” “你的天塌下来了?” 叶心伤有些不明白:“什么意思?” 沈银冰好像笑了笑,轻飘飘的说:“我的天塌下来了的意思,就是我在意的那个男人已经死了,你会不理解?” “你在意的男人死了?” 叶心伤满头雾水的正要问那个男人是谁时,忽然明白了过来,嘎声道:“你、你说的是高飞?” 沈银冰点头,云淡风轻的样子:“嗯,高飞已经死了。” 叶心伤恨极了沈银冰,却很感激高飞,从没有把二婶的事牵扯到高飞身上。 因为他很清楚,当初高飞再派沈银冰去平北大涌山陪二婶时,就是为了让他安心――至于这个遗憾的结果,却不是高飞所想看到的。 叶心伤始终把高飞当做兄弟,正因为这样,依着他当前的心态,在找到沈银冰后才没有侮辱她。 可沈银冰却告诉他说,高飞死了。 叶心伤在逃亡中,当然不会知道太多的消息。 “放屁,高飞怎么会死?” 叶心伤大喝声中,一把掐住了沈银冰的脖子。 沈银冰说不出话,只是指了指笔记本电脑。 叶心伤松开她,拿起笔记本看到了还是定格的画面,点击了重新播放。 当叶心伤看完一遍,又颤抖着点击重新播放时,沈银冰说话了:“在年前,我就收到了高飞已经死了的消息。不过我不相信,那个混蛋的本事那样大,怎么可能会死呢?可我看到这段视频后,我才知道他是真的死了。要不然,他绝不会这么久没有音讯。” 轻轻叹了口气,沈银冰说:“他死了,我的天就塌了。” “我不信高飞会死!” 叶心伤猛地合上笔记本,厉声说道:“我会调查这件事。” 沈银冰轻蔑的笑了笑:“呵呵,你现在自身难保,过街老鼠那样,凭什么来调查这件事?” 叶心伤想也没想,就说:“你帮我。” 沈银冰愣了下:“我帮你?怎么帮?” “你现在需要一个保镖。” “我不缺少,二楼最少有四五个人,都是那边派来的高手。” “那些高手,早就变成冰冷的尸体了。” 叶心伤嘴角微微翘起,翘起一丝不屑的冷傲。 第842章 我以前很纯真的! 叶心伤轻而易举干掉那些‘保护’沈银冰的人,沈总毫不怀疑,也不关心。 那些人,要是死光了才合了她的心意。 望着叶心伤,沈银冰沉默很久才淡淡的说:“好,我给你一个安全的藏身之所,和一个身份,但你也得答应我几个条件。” 这就算是双方合作了,叶心伤当然能理解:“你说,我听着。” “你想查出陷害你的人到底是谁,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不会管,可我会给你所需要的一切援助。但是在你洗清自己之前,必须得先拿出两个月的时间,来调查高飞的死活。两个月之后,你必须给我一个确定的结果。” 沈银冰深吸了口气:“他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依着沈银冰现在的身价,绝对能给叶心伤提供他想要的任何经济援助,这比他一个人在暗中躲躲闪闪的调查是谁陷害他,的确要方便太多。 至于专门拿出两个月的时间,来调查高飞的生死,相信他也有很大的把握。 叶心伤仔细考虑片刻,才缓缓点了点头。 沈银冰伸出一根手指:“第一个条件,不管高飞是死还是活着,你都要给我当一年的保镖。你放心,这一年不是让你无偿付出的,我将会按照国内保镖的最高薪水给你。” 叶心伤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点头。 沈银冰走了两步,伸出了第二根手指:“第二,在这一年中,你要改头换面,做我的男朋友。” “什么,当你男朋友?” 叶心伤愕然。 沈银冰淡淡的说:“是假的。” 叶心伤皱眉道:“我当然知道是假的,可你为什么要让我给你当男朋友?沈银冰,你该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叫做朋友妻,不可戏。不管高飞是死还是活,也不管你们之间的关系最终会怎么样,但在我心里,你都是他的女朋友……这个条件,我不能答应。” 沈银冰冷冷的说:“那此前的话,就当我没说,你现在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了。” 叶心伤腮帮子鼓了鼓,低声问:“你为什么要说这个条件?” “因为秦紫阳还活着。” “因为紫阳还活着――这是什么意思?” 叶心伤愣了下,随即明白沈银冰为什么要提出这个条件了。 她这是在报复,报复秦紫阳。 当初高飞和沈银冰‘如胶似漆’时,就是秦紫阳的横插一杠子,破坏了她的美好姻缘,这才导致她最后和高飞彻底崩裂。 这次沈银冰陷害二婶,报复秦紫阳的想法占据了一半。 依着沈银冰刚才把高飞当做是‘天’的说法,无论那厮是死还是活着,她对他的恨意总能消散。 可秦紫阳不行,那是把沈银冰脱下深渊的罪魁祸首,绝不能放过她,必须得报复她――而抢走秦紫阳最在乎的男人叶心伤,却是女人报复女人最直接,最恶毒也最爽快的办法。 你曾经抢过我的男人,那我现在就抢你的男人! 这就是沈银冰让叶心伤给她当一年男友的原因,而且她也有把握让秦紫阳知道这些。 女人同男人不一样,她们的报复总是不择手段。 看到叶心伤脸色阴晴不定,沈银冰笑了:“怎么,你不答应?” 不等他说什么,沈银冰又说:“其实,我让你给我做男朋友,除了要报复秦紫阳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方便你呆在我身边给我做保镖,可以帮我对付很多坏人,更是我在一年内实现我宏愿的保证之一。” 叶心伤冷冷的问:“你有什么宏伟目标?” 沈银冰幽幽的说:“那些把我当傀儡的人虽然很可恨,但他们却有着惊人的财力物力,要是最终能为我所用,那我就能把北山集团办成一家跨国大企业,世界知名的那种,让我父母在九泉之下也会因我而骄傲。” 就像不认识沈银冰那样,叶心伤上下打量了她几眼:“你的野心很大,自信心也很强。” 沈银冰到背着双手,来回走动着说:“事在人为。” 叶心伤很慢很慢的点了点头:“好,我答应你这个条件,可你不能伤害实质性的去伤害紫阳,要不然我……” 沈银冰打断他的话:“我才不会那样傻,我只是想让她在这一年中,尝到我曾经的痛苦罢了。” 叶心伤不愿意再和沈银冰谈论这个话题,问道:“还有没有条件?” 沈银冰伸出了第三根白生生的手指,说:“最后一个条件,我要你为我培训一些特殊人才。人员我来挑选,你只管负责训练。” 沈银冰所要求的特殊人才,就是能够完全能听命于她的一股力量。 对于最后这个条件,叶心伤能听出沈银冰的野心,不过他却不怎么在意,沉默半晌后才说:“成交。” 沈银冰松了口气,喃喃的说:“那你现在可以去准备了。明天傍晚,我会和红姐一起下班回家,我希望能在半路上偶遇一个优秀男青年,并成为我信任的‘男朋友’,就像当初我偶遇高飞那样。” 叶心伤点了点头,走向了门口,在开门时却忽然回头说:“沈银冰,你知道吗,你其实很可怕。” “我没觉得啊,我外形这样漂亮,人见人爱的,怎么会可怕呢?” 沈银冰耸耸肩,走到化妆镜前看着镜子里的女人,喃喃的说:“我以前,很纯真的。” ―― 岁月就像一个脚步蹒跚的老人,也像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绝不会因为世界的改变就停止他前进的脚步,几乎是在一眨眼间,大街上的女孩子们,就开始向路人秀出她们那双靓丽的腿子了。 又是一年三月三,春风早就渡过玉门关,风筝飞满了天。 凤山开发区,一如既往荒废着的园地里,遍地的野菜吸引了很多附近村庄,甚至路人们,这些东西可是没有喷洒任何农药的绿色食品,就拿荠菜和苦菜来说吧,在大超市内的价格甚至都赶上海鲜了。 以前百姓贫穷吃不上饭时,才会来野地里挖这些东西吃。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尤其是那些有钱人,更是把这些纯天然的绿色野菜当成了宝贝,让人生出了一种错觉:社会到底是进步了,还是原地踏步甚至后退了?要不然大家为什么不去吃大鱼大肉,而是青睐这些野菜了? 穿着一身黑色职业套装,鼻子里系着一条淡紫纱巾的王晨,站在路边看着挖野菜的人们,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她身后停着一辆桑塔纳2000,这是开发区招商局局长的专车,同行的招商办办公室主任小任,是个比王晨还要小一岁的女孩子,去年和她在同一时间去的招商局。 也许俩人年龄相近,而且刚大学毕业的小任还没有沾染社会上那些坏习惯,依然保持着纯真,所以很受王晨青睐,跟在身边当司机,兼‘秘书’。 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小任知道王局是那种外柔内钢的职业女性,在局里不管是对谁,脸上总是带着让人舒服的尊重,和体贴,好像天生就是那种干招商的,只是一旦涉及到原则,王局则是毫不退缩。 就像正月末的时侯,南方一个企业,在国内很有影响力,前来开发区考察投资时,市里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统战部的韩部长曾经委婉的提醒王局:只要他们的投资能落户开发区,可以适当的让步。 王晨当时是满口答应,该给的优惠政策都给了,对方也很满意,但就在最后签约时,双方却谈崩了。 谈崩了的原因很简单,那家有统战部韩部长联系来的企业,借着资金不足的借口,要求开发区出面以圈下的三百亩地,向银行贷款来建厂。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对方这是玩‘空手套白狼’的老把戏,拿国家的钱来挣钱,根本不需要对方投一分钱,依仗的就是市里韩部长的金面,和一套所谓的新能源电池技术。 如果王晨够聪明或者说够市侩,完全可以看在韩部长的金面上,与这家企业签约,反正贷款啊,赔赚啥的也不是她这个招商局局长一个人的事,先把政绩捞在手再说,等厂子建起来算出赔赚时,她可能早就离开开发区了。 不过王晨却一点也不买韩部长的面子,当听说对方要用那三百亩地向银行贷款后,当即冷笑一声不顾对方的‘威胁利诱’,直接起身离开了谈判桌。 对方恼羞成怒,很快就给韩部长打去了电话。 王局正在局里为此事专门召开会议时,韩部长打来了电话,毫不客气的就是一顿喝斥,要求她立即向投资商道歉,并怎么着怎么着的。 王晨守着满屋子的手下对韩部长说,如果他能给那个企业担保贷款的话,招商局马上就和对方签约。 韩部长顿时哑口无言,悻悻然的扣掉了电话。 王局长则继续开会,没事人那样。 凤山开发区的机关架构本来就比市领导要低,王晨这个招商局局长在一个部长眼里,比起一个小蝼蚁也强不了多少,要捏死她,好像就是分分秒秒的。 整个招商局的人看到王局得罪韩部长后,对待她的态度都有了明显的变化,觉得她肯定会走人,也就是朝夕之间的事了。 不过王局却好像没放在心里,依旧按照她自己的工作方式,为开发区招商工作奔波。 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王晨仍然牢牢坐在她的局长宝座上,外界风传她很快就卷铺盖走人的谣言,自个儿就平静了。 当然,得罪领导的‘好处’还是很快就凸显了出来:几家有望在开发区落户的中小企业,都已经和王局谈妥了,但最终却都去了别家开发区。 时至今日,除了一个正在挂在北山集团名下的化妆品项目外,王晨坐镇招商局后,并没有为开发区带来任何的新项目,反而撵走了七八家污染小企业。 王晨的平庸,和固执,让开发区领导很不高兴。 第843章 王晨的难处! 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没有哪一位领导不希望自己在位期间,能有一份光鲜的政绩。 可王晨的平庸,让开发区的领导很不高兴,于是平息没多久的谣言,再次风传而起:这个月,王晨就会调走,听说是去市档案局担任副局长。 档案局那是什么部门? 那是比计划生育、科技办等部门还要清冷的衙门,在那儿上班的就是养老,靠着每天一张报纸一杯茶来过日子,再无出头之日。 而且还是个副局长。 望着王晨,坐在车里的小任轻轻的叹了口气,暗恨自己太平庸了,不能为王局拉来一个项目,哪怕是几百万的也行啊。 在小任心中,王局不像一个局长,倒像是一个大姐姐,工作之外没有任何架子,就连招商局那几个私下里勾心斗角的副局长,都说不出她任何一点不好。 只是团结身边的同志,混个好人缘并不代表什么,领导要的是成绩。 暖暖的春风吹来,荡起王晨耳畔稍显凌乱的秀发,遮住了她的眼睛,却遮不住她看向远处的目光。 开发区最靠近市区方向的最西边,北山集团名下的那个分厂内,经过小半年的紧张施工后,现在已经拔地而起,大部分的生产设备也已经安装完毕,据说会在五一期间正式投产。 这个还没有正式挂牌的厂子,也是王晨上任以来拉进来的唯一投资。 “这难道是王局最后的希望?可一家化妆品公司,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看着王晨的背影,小任不解的摇了摇头,心中很不以为然的同时,也很奇怪,因为王局几乎每天都会来这儿,远远的看着那个厂子呆立很久。 好几次,小任都委婉的说,请王局过去看看,但都被拒绝了。 王晨每次拒绝小任时,眼里总会闪出一抹相当复杂的光泽。 根据小任的细致分析,王局那复杂的目光中,包含着希望,期待,担心,茫然――甚至还有痛苦。 是的,就是痛苦,小任很熟悉这种感觉,当初她大学毕业时,因为某些客观原因和大学男友分手时,她就有过这种感觉。 如果不是早就知道这家企业是北山集团的分厂,而北山集团总裁是号称冀南商场天才少女的沈银冰,小任肯定会怀疑这个化妆品厂子的老板,是王晨局长已经分手的前男友。 “王局要是离开招商局,也许以后我都碰不到这样的好领导了。” 就在小任看着王晨的背影胡思乱想时,手机叮叮当当的响了起来。 是招商局办公室李主任打来的电话,电话中,李主任的声音透着愤怒和紧张:“小任,王局呢?她的手机打不通,提示关机了!” “你稍等。” 听出李主任声音不对劲后,小任心中一紧,赶紧推门下车。 听到关车门的声音后,王晨转过了身。 小任快步来到她身边:“王局,李主任的电话,他说你手机关机了。” “哦,我手机没电了。” 王晨淡淡哦了一声,接过手机放在耳边:“喂,李主任,我是王晨。” “王局,我这边刚收到消息,说是北山集团将终止在开发区的后续投资!我们在市招商大会的展台,也被市招商领导勒令让出黄金地点,让给兄弟开发区……” 李主任的消息,如同一颗炸弹在王晨耳边炸响,使她脸色一变:“什么?你再说一遍!” 一年一度的春季招商大会,几天前就在市科技少年宫举行了。 王晨通过关系,为凤山开发区在少年宫争取到了一个相当不错的位置,前两天她都在那儿盯着,不过招商效果却惨不忍睹,几乎没人问津。 明天就是大会的最后一天了,凤山开发区很可能会颗粒无收,王晨也‘有望’成为开发区成立以来,政绩最为惨淡的一个,心情当然不会太好。 王晨在心情好,心情不好时,都会来远远看一下正在建设的化妆品厂。 只是没想到上午她刚回来,下午李主任就传来了这两个不好的消息。 化妆品车间已经建成,设备已经安装完毕,再过一个月就能投入生产,这可是王晨在任时唯一的‘政绩’,但就这唯一的希望,现在也有了变数。 北山集团现在要撤资,停工,肯定会受损失――但人家愿意拿着自己的钱烧着玩,谁说了也不算,王晨也阻拦不了。 最多,她也就是搞清楚北山集团为什么要撤资罢了。 王晨管不着北山集团为什么要撤资,可她却能管得着别人为什么要踢走她的展台。 难道就因为凤山开发区没有在招商大会期间取到成绩,浪费了黄金地点吗? 可就算是这样,市招商局的领导也不该这样做,这已经是赤果果的打脸行为了。 “真以为我不声不响的,就是好欺负了?” 王晨心中冷笑,扣掉电话快步走向车子:“走,去招商现场!” 开发区这边距离少年宫不是太远,也就是几十公里,现在又不是上下班时间,再加上小任有股子怒气,开车速度要比平时快了很多,半个小时多一点,车子就来到了招商大会现场。 少年宫外,彩旗飘扬,长达几十米的巨型条幅,从高空中的热气球上垂下,上面写有欢迎各地投资商的字样,数不清的豪车排满了停车场,王晨这辆桑塔纳2000,绝对是最寒酸的车子了。 “你们把我们展台挪到了这边,我怎么向局长交代!” 隔着老远,王晨就听到李主任那气急败坏的声音。 凤山开发区的展台,已经从显眼位置挪到了角落中,有些宣传条幅啥的都被拆解了下来,宣传单洒了一地,在李主任的带领下,开发区的几个工作人员都在大声抗议着。 看到那边有人发生争吵后,很多商人,工作人员都围了上去。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西装男人,到背着双手脸色严峻的说:“让你们把展台搬来这边,让给洛河新区,是市领导批示的,你们开发区主要领导也同意的。李广发,我警告你,你这种不理智的行为是在抵制政府领导,你要为此付出必须的政治责任,你……” 西装男的话刚说到这儿,就被人冷冷打断了:“张副局长,让我们我们开发区展台搬走让给兄弟开发区,是哪位领导批示的?” 西装男是市招商局的第一副局长,姓张叫张国强,名字很威武霸气,与他大腹便便、地中海发型的外貌很不符合。 在官场上,尤其是下级称呼上级领导,都会省去那个‘副’字,这是路人皆知的事。 历届招商大会,都是由市招商局主办,张国强这个第一副局长就是大会的实际负责人,所有前来参加本次招商的各开发区,甚至外地兄弟开发区的领导,见了他都会恭恭敬敬喊个张局,可现在王晨却称呼他为张副局长,这是摆明了要他难看。 张国强大怒,板着的脸登时黑了下来,转身看向了王晨:“王局长,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在怀疑我假传圣旨?” 王晨在小任的陪护下,挤过人群来到展台前,淡淡的说:“现在是社会主义不是封建社会,没有圣旨这一说,张副局长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只是刚才听张副局长说让我们搬离展台,是领导的批示,所以我就想看看领导的书面批文。” 王晨一口一个张副局长,让张国强的胖脸更加黑了,强忍着暴走的怒气:“没有批文,这是领导的电话指示!” 王晨接着追问:“是哪个领导的电话指示?我倒要问问这位领导,凭什么要我们让开这地方,如果耽误我们开发区的招商计划,他会不会负责任。还有,张副局长刚才好像也说了,我们开发区的领导已经同意搬离展台了,那么请问哪位领导在开发区内,又是任的什么职务,是我们的蓝区长吗?” 开发区招商局的行政框架比起区、市两级机关来说虽然低了太多,但终究是有自己的主管部门,最起码凤山开发区就有主管招商局的领导,其他领导虽然也是上级,可也不能乱伸手,这是规矩。 王晨所说的蓝区长,就是开发区主管招商局的第一副区长。 电话指示凤山开发区招商局让出展台位置的,是哪位市级领导,张国强当然不会说出来,而他所所说那位同意招商局让出展台的区领导,也不是蓝区长。 所以在王晨咄咄逼人的追问下,张国强一时口结,回答不上来了。 王晨早就算定,蓝区长不会下达这样的指示,毕竟招商局工作再不怎么理想,可他也不会在招商大会上拆自己的台。 看到张国强无言以对后,王晨冷笑一声说:“既然没有市领导的书面批示,也不是蓝区长的同意,看来就是张副局长要求我们搬离了。如果是这样,那我有权向上级领导反应,说我们凤山开发区在本次招商大会中,受到了市招商部门的不公正待遇,到时候还请张副局长负责。” 张国强只是韩泽楷的一个传话筒,当然没胆量,也没能力负责了,被王晨挤兑的黑脸一下子变红,气的指着她说了几个‘你’后,恨恨的一跺脚,转身走了。 “拿着鸡毛当令箭,你算什么东西。” 王晨轻蔑的瞥了眼张国强的背影,看着那些大会保安和工作人员,淡淡的说:“是你们把我们展台挪过来的?” 张国强都落荒而逃了,下面这些人自然没谁傻到再做什么,纷纷讪笑一声,扭头走了。 “王局,他们太欺负人了,我没有给你看好家。” 满头大汗的李主任,一脸愧疚的说:“请您处分我吧。” “算了,其实在哪儿一个样,没必要再和那些人一般见识。” 王晨摆了摆手,正要再说什么时,就看到大会入口那边,忽然涌进很多人来,有的肩膀上还扛着摄影机。 第844章 大财神白瓷女士! 在和张国强的对抗中,王晨用她绵里藏针的强硬,把对方打的落荒而逃,大快了部下的人心,着实扬眉吐气的解恨了。 可她也知道,张国强那样的小人物根本不足为虑,要想让人真正重视凤山开发区招商局,必须得做出成绩才行。 还有一天,招商大会就要结束了,现在招商局仍旧颗粒无收,要想把希望寄托在明天――明天,其实就是闭幕式了,市领导才是明天的主角。 所以说,今天下午最后这两个小时,才是王晨最后的希望。 希望在哪儿? 她看不到,尽管为了本次的招商大会,她和部下已经做出了十分的努力,可因为某个领导的‘特殊关照’,凤山开发区招商局,本次大会上只收获了苦酒。 在李主任,小任等人部下面前,王晨满脸淡然的样子,实际上她很清楚自己即将崩溃了:本次大会过后,她极有可能会被调离了,就算她有方小艇,和陈家的关系,黯然败走已经是她注定的结局。 想到这儿后,王晨也有些后悔,后悔当初不该拒绝方小艇、陈家的帮助――她是个外表温柔,内心刚硬的女孩儿,一心想靠自己的能力闯出一番事业。 只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在她任职局长的期间,除了一家落下又传言搬走的化妆品项目外,开发区那边数千亩土地,现在仍然是一片荒芜。 “呵呵,也许我为开发区做出的唯一贡献,就是让人们有绿色野菜可挖了吧?” 想到那些挖野菜的人们,看着那些扛着‘长枪短炮’涌进会场的记者,王晨很自嘲,也想到了那个人:假如他还活着的话,最起码不会让化妆品搬走。唉。 随着王晨心中一声无奈的叹息,会场安保人员簇拥着十几个人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这座城市的二把手,彭云木。 招商大会开始后,彭云木曾经在开幕式上讲过话,不过这几天他都没有到场,王晨本以为他明天才会出现在闭幕式上,没想到今天却来了。 彭云木穿着一身藏青色的西装,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样子儒雅,不像市长倒像是个风度翩翩的学者。 包括王晨在内的很多人在看到彭云木到场后,第一反应就是有大人物,或者重量级的投资商来到了,毕竟一般人可没资格麻烦他亲自陪同到场的。 下意识的,王晨把目光看向了彭云木身边的那个人。 这是个女人,很漂亮很漂亮的女人,看上去好像二十出头,再看又像是三十左右,再再仔细看,却又十七八了――总之,这个女人让人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只能看到她光洁如白瓷的面颊,和她举手投足间散发出的优雅气质,就像英女王那样。 女人身后,跟着她的女秘书,还有一些市领导,那个很‘照顾’王晨的韩泽楷部长,也在其中。 韩泽楷一脸的笑容,看着那个女人的眼里,闪着带有恭维的光芒。 韩泽楷人品虽然不咋样,可毕竟是实权领导,有必要对一个女投资商这样巴结吗? 这个女人是谁,有什么资格让彭云木亲自陪同? 王晨本能的想到了这个问题,但随即心中就淡然一笑:不管她是谁,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李主任,来,我们整理一下展台,免得市长过来了咱们这儿还乱糟糟的。” 在王晨的招呼下,开发区招商局的人开始忙活了起来。 “王局。” 帮着整理宣传单的小任,瞥了眼那个光彩照人的女人后,低声说:“看来这位女士是个大投资商啊,要不然市长也不会亲自陪同了。我只是纳闷,咱们那个很有招商天赋的韩部长怎么也跟着呢,不会是韩部长招来的投资商吧?” 小任称韩泽楷很有招商天赋,这是在讽刺他,王晨当然能听得出,笑了下低声训斥道:“小任,以后不许在背后谈论领导,干你自己的事!” “知道了,王局。” 小任吐了下舌头,嘻嘻一笑却没有在意,瞅准王晨没注意的机会,悄悄的向那边走了过去。 这次招商大会,是冀南市招商局一年一度的大会,有些侧重于形式,所以规模并不是太大,投资商大多数省内或者是邻省的商人,几乎没有外商。 这样的招商会,能够现场签到投资数额高于三个亿的单子,那就是相当了不起了,基本都是这个数字以下,甚至不乏几百万的。 毕竟现在不是刚开放那会儿了,动不动就有能劳驾省领导的大投资商,或者外商光临,所以彭云木这个省城一把手的出现,还是引起了现场所有人的惊讶。 尤其是各地的招商人员,与市招商局的官员,个个更是抖擞精神,希望能给市长大人留个好的印象。 张国强局长做为会场的主要负责人,更是在第一时间就靠了上去,满脸都是谄媚的笑容,只要彭云木的目光微微一扫,就会立即追踪过去,再介绍某个展台来自哪儿,这些天内取得了哪些成绩。 不得不说,张国强这个会场负责人还是很称职的,这些天内数十个展台的投资情况,他都了如指掌。 彭云木很欣赏这种扎实的工作态度,微笑着频频点头,以表示鼓励,再低声和身边那个美女说着什么。 当那位漂亮的女士被某个县市的展台吸引后,彭云木笑眯眯对张国强说:“张局长,招商工作就需要你这种精神,和极高的责任心,不错,不错。” “市长您过奖了,这是我的本职工作。” 得到彭云木的夸奖后,张国强只觉得全身骨头都轻了四两,旁边有闪光灯亮起时,他微微佝偻的腰板,立马又挺了起来,暗自得意,觉得今晚的新闻中,搞不好会有他伟岸的身影,同时对那个美女的兴趣更浓了。 张国强对美女产生浓厚的兴趣,可不是说他有什么非分之想:暂且别说他在美女面前有种自惭形秽感了,单单是由市长陪同来的,这就说明身份不一般,远远不是他这种人物所能接近的。 他感兴趣,只是出于美女身份的好奇,同时也通过身边领导们的低声交谈,知道了她是谁:这个美女名叫白瓷,是京华皇朝会所的老板。 听说美女竟然是白瓷后,张国强心中是大吃一惊。 他在冀南工作,却也听说过皇朝会所和白瓷这两个名字,在华夏的影响力:白瓷没什么显著的政治背景,可政治人脉却是庞大的吓人。 出于对三代烈士遗孀的尊重,任何一个派系都会给她面子,她要是看中一个人,多了不敢说,让一个科级干部成为厅级,还是稳稳的。 “如果白瓷能在冀南投资,我能引起她的注意,获得她的青睐,那日后平步青云将不再是梦啊!” 就在张国强心中激动,幻想该咋做才能引起美女注意时,就听到彭远航笑道:“呵呵,白女士,有没有入您慧眼的开发区?您可是大财神啊,如果这次不能把您留下,那班长大人可就要打我板子咯。” 白瓷微微一笑,接过助手萧萧递过来的保温杯,抿了口水,轻启朱唇:“彭市长,你可是太客气了,我算什么大财神呀,只是一些好友集资准备在地方上做点小生意而已。” 彭云木打趣道:“几十个亿的新能源项目,在白女士您眼里才是小生意,这不是大财神是什么呀?呵,呵呵,白女士您太谦虚了。” 白瓷轻柔的笑笑,动作优雅的把杯子递给萧萧,说:“彭市长,说实在的,我这人特懒,不喜欢奔波,这次来冀南也希望能够找到合适的投资环境。” 白瓷说她不喜欢奔波的意思很明了:除了冀南这边外,还有别的城市力邀她去考察,毕竟她手里可是攥了几十个亿的投资项目,绝对的香饽饽。 而且依着她的身份,如果对这边投资环境不满意的话,完全就是说走就走,根本不会在意当地官员的面子。 所以听白瓷这样说后,彭云木心中一紧,笑容虽然仍旧那样温和,可眼神中已经带有了紧张的神色。 得知白瓷来到冀南考察投资环境的消息后,不但市里把接待好她当做了首要任务,就连省领导也高度重视,要求冀南要想方设法也得把她留住。 但现在,根据彭云木的观察,白瓷对已经看过的十几个展台,兴趣不是太大。 果然,白瓷笑着摇了摇头:“只是我觉得――呵呵,彭市长,你是这儿的主人,哪儿的投资环境好,你心里应该清楚吧,还请你给引荐一下呗。” 彭云木身为市长,当然清楚辖下哪个投资环境最好了,进来会场后,他就带白瓷来到了这些最出色的开发区,只是没想到没有一个地方让白瓷满意。 听白瓷说出这句话后,他微微扫了眼张国强:“张局长,你是这次大会的负责人,下面由你来给白女士介绍一下,哪个投资环境更好吧。” 最好的都已经看过了,哪儿还有什么更好的啊? 张国强从彭云木的眼神中看出了压力,也很想找个更好的投资环境让白女士满意,可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实在找不到了。 但彭云木,和一干市领导都注视着他,张国强要是说不出来,这就是他的失职了,冷汗蹭地就从额头冒了出来,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得意,吃吃的:“彭市长……” 冀南没有更好的投资环境,这是事实,就算张国强本事再大,也不可能变出一个来,可领导是不会和你谈这些的:现在我把财神给你领来了,你要是留不住,那就是你这个招商局局长不称职! “呵呵,我去那边看看呢。” 就在张国强不知所措时,白瓷替他解围了,向会场最清冷的一个展台走了过去。 第845章 出乎意料! 其实彭云木也知道张国强已经尽力了,把本次招商大会最好的展台推了出来,白瓷要是再不中意的话,那就再也没有值得她中意的地方了。 不过如果就这样让白瓷这天‘大鱼’跑了,除了证明他这个搞经济的一把手能力不足外,就再也没啥好处了,所以他只能向下施压,这只是一种本能的推卸责任。 如果一件事失败的了话,不是领导的错误,而是下面的人员办事不力,得从下面找个替罪羊。 张国强,无疑就是彭云木很‘中意’的替罪羊。 张国强当然清楚,额头上的冷汗越流越多,却无可奈何。 看到白瓷主动向一个展台走去后,彭云木马上低声问张国强:“那个展台是哪个单位的?” 白瓷走过去的地方,正是凤山开发区的展台,刚被张国强派人强行挪到了会场角落。 把凤山开发区的展台挪到角落,张国强并没有丝毫心理负担,毕竟那是韩部长打个招呼要‘特殊照顾’的,这些天内颗粒无收,就算开发区的行政框架比一般的要高,也不能占着茅房不那个啥啊对吧? 既然现场最好的十几个投资环境都没有被白瓷看上,凤山开发区那边就没戏了,白瓷主动去那边看看,看来只是为了躲避彭云木的‘纠缠’,找个借口闪人罢了。 擦了擦额头冷汗,张国强战战兢兢的回答:“彭、彭市长,那是凤山开发区的展台。” 彭云木这些天虽然没来招商现场,可每天这边签订多少投资协议书,又是来自哪个区域,他却知道的一清二楚,更知道凤山开发区是最惨淡的一个了,为此还训了开发区的主管领导,表示了对那边招商局的不满。 所以,在听说角落那边的展台是凤山开发区的后,彭云木下意识摇了摇头,也知道这次白瓷借着去那边看看的借口,来躲开他了。 不过,既然白瓷还在招商现场,那么他这个市长就得作陪,向韩泽楷使了个眼色后,率先跟了上去。 彭云木给韩泽楷打招呼,则是因为韩部长来自京华,和白瓷算是‘老乡’了,要不然今天也不会让他这个负责统战工作的部长来招商现场。 说实在的,韩泽楷还真能和白瓷说上话,因为他那个名誉上的老婆郝连偃月,就是白瓷的好友。 更何况,白瓷这次集来的几十亿投资款,其中就有郝连家的,假如韩泽楷请他名誉上的老婆出马,说不定白瓷还真能在冀南投资。 不过白瓷能不能在冀南投资,这干韩泽楷啥子关系? 出了成绩是市长和分管招商工作领导的,他管着统战这一块,傻瓜才会帮别人呢。 再说了,就算白瓷最终要在冀南投资,韩泽楷也会在暗中动作,不让投资落在凤山开发区。 理由很简单,开发区招商局的王晨让韩泽楷很不爽。 当然了,这些事韩泽楷是不会表现出来的,只是在彭云木看过来时,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示意自己会帮忙的。 ―― 打探出白瓷是谁的小任,就像《西游记》里巡山后向大王启禀的小旋风那样,飞快的凑到王晨身边低声卖弄:“王局,你猜那位美女是谁?啧啧,我真没想到,女人可以有这样细腻的肌肤,看起来好像是熟了的鸡蛋白那样,一掐就能有水溢出来,真不知道人家是怎么保养的……” 收拾宣传画的王晨,打断了小任的赞叹:“是谁?” 李主任等人这时候也凑了过来:绝对的美女,总是能吸引任何人的注意。 看到大家都凑过来后,小任更加得意,神秘兮兮的说:“大家都听说过京华有个皇朝会所吧?那位女士,就是皇朝会所的老板白瓷!” “吓,她就是白瓷啊?” “欧野,买嘎的,大名鼎鼎的皇朝会所老板啊,嚯嚯。” 李主任等人,也都多少听过皇朝会所的一些传说,得知那位美女竟然是皇朝会所那位神秘老板白瓷后,都惊讶的不行不行的。 王晨来自京华,当然也听说过皇朝会所和白瓷的事,虽然也惊讶白瓷怎么会‘抛头露面’来冀南的招商现场了,可也没心情去考虑这些。 她现在正考虑北山集团为什么撤资一事呢,不以为然的挥了挥手说:“好了,大家快点整理一下,免得彭市长来咱们这边视察。” “嘿嘿。” 小任等人笑了笑,都散开了,心里却在想:人家那样的大人物,会看上咱们这个破开发区才怪。唉,要是在显眼位置还有些希望,现在都被张国强发落到旮旯里来了,人家要是吃饱了散步的话,还有可能来到咱这儿。 眼看本次招商会颗粒无收的颓丧情绪,影响了李主任等人的工作热情,甚至有人还小声嘀咕,说倒不如早早打道回府,免得明天闭幕式上落难堪。 手下人心里是怎么想的,王晨当然清楚。 不过她也不好再说什么了,毕竟这个结果和她这个局长有着直接的关系,反正不久就要被调离了,还有必要再显摆局长架子吗? 就在王晨漫不经心收拾着东西,心中考虑北山集团撤资那回事时,忽然听到小任激动的低声喊道:“哎哟,她过来了!” “谁过来了?” 王晨纳闷的转身看去,就看到那个现身后让全场妇女都无颜色的白瓷,竟然款款的向这边走了过来。 王晨一楞,下意识的左右看了看:咦,不会是冲着我们展台来的吧? 凤山开发区的展台,被张国强撵到了角落中,左右根本没有任何同行,那么白瓷肯定是冲这边来的。 看到整个招商大会开幕后最为尊重的客人白瓷女士,施施然的向这边走过来后,李主任等人在震惊之余,也都很快的醒悟了过来,赶紧加快速度收拾乱糟糟的东西。 “她来干什么,不会只是无意识的走走吧?”、 王晨微微皱起眉头,担心白瓷只是随便转转,所以也没主动迎上去打招呼,只是出于招商工作的本能,向她嫣然笑了一个。 白瓷还了王晨一个明媚的笑容,径自走到了她面前,盯着她手中的宣传画问道:“我能看看你们的宣传彩页吗?” “看――啊?哦,可以,可以,白女士,请看,随便看。” 王晨一愣随即醒悟了过来,赶紧拿出一张彩色宣传页双手递了过去。 “谢谢。” 白瓷柔柔的笑了下,姿势优雅的接过了宣传页,垂下眼帘看了起来。 这时候,彭云木已经带着众手下走了过来,不过大家都没有打搅白瓷看宣传页,只是围在她身边饶有兴趣的打量着凤山开发区这边的展台。 本来,在上午开发区的展台还是很整洁的,可因为张国强强行让人把展台搬到了角落中,极大挫伤了李主任等人的工作态度,所以这时候展台上还乱糟糟的。 现在大家看到白瓷女士竟然过来关注他们的展台,彭市长也带着市级领导围了上来,十几个扛着摄影机、拿着相机的记者正在不停的采着镜头――大家啥时候见过这么多的大领导,这么大的排场啊,心里登时就乱了,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做什么好了。 看到李主任接连三次都没有把宣传牌竖起来,满头大汗的样子,王晨心里幽幽叹了口气,也没说什么。 反正白瓷只是过来随便看看,虽说在彭市长等领导的瞩目下,自己这边展台乱糟糟的样子实在不好看,王晨也没必要为此生气了,打发走白瓷和领导们后,索性直接收拾一下东西把家转算了。 白瓷在看先前那十几个招商展台资料时,基本都是一目十行,脸上始终带着随意的笑容,任凭工作人员说的天花乱坠,也不发表任何言论。 这次她却看的相当认真,脸上也没了笑容,偶尔还会皱一下黛眉,看完宣传页后,又拿起一张介绍凤山开发区的详细资料,这才展颜笑着问王晨:“我可以坐一下吗?” “啊?啊。请坐,白女士请坐。” 白瓷看起来很重视的样子,让王晨有些犯懵,赶紧招呼李主任搬过来一张椅子。 “谢谢。” 白瓷再次道谢,这才款款的坐在椅子上,很优雅的翘起二郎腿,微微歪着下巴看资料。 “她不会对凤山开发区感兴趣了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只是这个展台怎么乱糟糟的?” 看出一些意思来的彭云木,眼里闪过一抹喜色,却又不解的看了眼张国强。 他看张国强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想知道凤山开发区的展台为什么这样乱,你这个大会负责人是怎么管理的? 对彭云木来说,只要白瓷能够在冀南投资,无论她要去哪个开发区,都是在他的辖下,跑不了的功劳,所以他才不会在意凤山开发区此前的成绩怎么样。 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有颗‘金色梧桐树’,把白瓷这只‘金凤凰’留下。 刚才意识到彭市长要拿自己当替罪羊时,张国强只是感觉很悲哀,甚至是悲愤。 毕竟他只是一个会场的负责人,只起到筹划、管理和介绍等工作,下面开发区接不到项目,他就算被当做替罪羊处理,但仍然有东山再起的机会,毕竟你为领导背了黑锅,领导是不会忘记你的。 但在彭云木现在看过来后,张国强却开始惶恐了:凤山开发区展台这样乱糟糟的,就是因为他讨好某领导,逼着人家搬到这儿来的,不管凤山方面能不能拿到项目,他这个会场负责人都会因凤山展台这样糟糕而负一定责任的。 张国强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彭云木的目光询问,只是很难堪的笑了下。 守着这么多记者,彭云木也不好问什么,也拿起了一份宣传画看了起来。 张国强趁机偷偷看向了韩泽楷,希望他能在事后帮自己解释一下。 第846章 王晨的以德报怨! 韩泽楷则面无表情,看也没看张国强一眼,心里却在嘀咕:难道白瓷看中凤山开发区了? 如果白瓷只是那些一般的投资商,就算她对凤山开发区这边有投资意向,韩泽楷也有能力把这事给搅黄了。 可白瓷是谁啊? 她能投资多少钱倒是其次,最关键的问题是没有谁能影响她,别说是韩泽楷了,就是韩泽楷背后的韩家,白瓷女士也不一定会买账的! 暂且不说韩泽楷心里是怎么想的,单说张国强,看到韩部长对自己的目光避而不见后,心就凉了,暗中恨恨的骂道:姓韩的,你授意我在本次招商大会上给凤山这边穿小鞋,可真出事了你却袖手旁观,什么东西啊你? 就在张国强满心悲摧,好像已经看到自己的悲惨下场时,白瓷开始低声询问凤山开发区这边的政策了,比方都是有什么优惠啊等等。 王晨毕竟以前给方小艇做了两年多的秘书了,从京华到地方也算是见过大场面了,在白瓷看资料时已经调整好了心态,所以在被咨询时已经恢复了坦然神色,客气却又不失矜持的,一一解答了白瓷的询问。 在白瓷询问那边的道路状况等问题时,王晨也没忘记让李主任等人也出出风头,还会笑着请他们补充一下。 李主任等人当然清楚,王局这是在给他们机会(被领导记住),个个兴奋异常抖擞精神,开始说话时还磕磕绊绊的,但随着白瓷几次温柔的轻笑点头,也就不紧张了,充分发挥了招商人员擅于‘忽悠人’的长处,把个凤山开发区说的是天花乱坠――总之,就是你不在我们那儿投资,那是你没眼光,那是你最大的失误! “张局长,这个小姑娘是谁?” 王晨的落落大方,和那种荣辱不惊的表现,给彭云木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悄悄走到了张国强的面前,说话的口气中带着明显的亲切意思。 大会上各个开发区工作人员,都戴有临时工作证,不过因为王晨刚才来的太急,忘记了戴,所以彭云木不认识她。 张国强连忙低声回答:“报告彭市长,这是凤山开发区招商局的王晨,王局长。” “王晨?嗯,不错,这么年轻轻的就有这样的工作能力,不错。” 彭云木接连点了几下头,就不再说什么了。 看得出,他对王晨的表现非常满意,尤其是也给李主任等手下表现机会,把领导风度发挥的淋漓尽致而感到钦佩。 彭云木越是欣赏王晨,张国强心里就越后悔,越恨韩泽楷。 他可以想象,不管白瓷能不能投资凤山,但事后在彭云木问起展台为什么这样乱糟糟时,王晨一定会据实相告――结果会怎么样,张副局长就是用脚丫子也能想得出。 十几分钟过去了,简单了解了下凤山开发区那边的情况后,白瓷对王晨等人说了句谢谢后,站起来转身对彭云木笑道:“彭市长,我对凤山开发区很感兴趣,尤其是他们工作人员的积极态度,以及站在我们投资商角度上出台的几条政策都很满意,觉得这正是我苦苦寻觅的投资环境。” 听白瓷这样说后,彭云木眼睛一亮,爽朗的笑道:“白女士,终于让您找到了满意的投资环境,我这个东道主也总算是松了口气啊。哈,哈哈,白女士,晚上我想请您品尝一下冀南的特色菜,不知道您肯不肯赏脸呢?” 彭云木晚上要设宴款待白瓷一行,就是委婉的询问白瓷,到底是不是要在凤山那边投资。 白瓷也笑着打趣道:“好啊,我久闻鲁菜是国内八大菜系之一,这次彭市长既然请客,那我可就把刀子摩的快快的咯。” 得到肯定回复后,彭云木大喜:“没问题,没问题,您尽管狠狠的割,大不了下半月我靠泡面过日子好了!” 市长亲自出面招待大投资商,当然不会是他自己掏腰包,彭云木这样说只是迎合着白瓷打趣而已。 想到最终没有辜负省领导的厚望,把白瓷这个大财主留了下来,势必会在领导心中加分,彭云木可以说是相当开心了,再看向王晨时,目光中已经有了不加掩饰的好感。 白瓷表面柔软如水的样子,做事却是相当干脆,在和彭云木说笑了几句后,就在众记者的关照下,和王晨所代表的凤山开发区招商局,现场签订了投资意向书。 白瓷这次投资金额高达五亿美金,将分三次拨款,初期投资为二点三亿,项目是当今国际上最热门的新能源――锂电池,是由德国康伯莱研究所最新研制出的技术,专门用于电动车。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新能源电池的市场前景,可谓是一片光明。 在一众领导和记者等人的关注下,白瓷放下签字笔后微笑着主动向王晨伸出了手。 “我就这样糊里糊涂的把几十亿的大项目签了?白瓷真选定了我们凤山?” 王晨现在有了种做梦的错觉,幸福来的太突然,让她无法承受,就像老百姓常说的那样,她被天上掉下来的金元宝砸昏了,直到白瓷主动伸出手后才醒悟了过来,赶紧伸出了双手。 和王晨轻轻握了下,白瓷笑吟吟的说:“以后还请王局长给予我们大力照顾。” 王晨一张小脸红扑扑的,双眸发亮:“白女士请放心,我们开发区招商局全体人员,将用最积极的状态来配合您!” 当然了,本次签的只是投资意向书,至于具体的投资工作,还需要双方坐下来展开细致的协商,比方投资商要求的某些优惠政策等等。 但多日来连几百万单子都没有签到的凤山招商局,这次能够把几十亿投资揽到怀中,让他们无疑成为了本次招商会最大的明星。 王晨和李主任等人的前途,也会因为白瓷的投资而变得光明起来。 俩人寒暄了几句后,白瓷看了眼地上撒着的宣传页等资料,对彭云木开玩笑道:“彭市长,严格的说起来你,可很不厚道哦。” 彭云木心情大好下,眼睛迷成了一条缝,哈哈笑道:“白女士,我们哪方面没有做好,还请您尽管提!” 白瓷似笑非笑的说:“凤山这样有实力的开发区展台,却被彭市长你藏到了角落中,要不是我自个儿能找到,那岂不是错过了这次合作机会?” 彭云木还没说话呢,官场水平一般般的小任忍不住插嘴抱怨道:“白女士,其实我们展台原本在很显眼的位置来着,就是在您来之前,刚被通知搬到这边来的。” “小任!” 王晨眉头皱起,低声喝斥了一句。 她当然也不忿张国强这些天对她的打压,不过守着彭云木和白瓷,绝不能提到这件事,最起码在表面上得维持本次招商会形式一片大好的迹象才行。 听小任说出这番话后,张国强就觉得眼前猛地一黑,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蹲坐在了地上:完了,完了,恐怕我得被现场撤职了! 果然,负责招商工作的副市长,马上就看向了他。 不管是不是他让凤山挪走展台的,也不管什么原因,但能够被大投资商和彭市长关注,这就是他张国强的工作失误。 其实彭云木在看到凤山展台乱糟糟的后,也猜出一些什么了,本想等会儿再询问一下张国强的,没想到小任沉不住气,守着白瓷就开始发牢骚了。 彭云木脸上的笑容凝滞了下,眼中闪过一丝尴尬,大脑中飞快转动着考虑该怎么说话时,就听到王晨抢先说道:“白女士,您可误会我们彭市长了啊。” 白瓷仍旧人畜无害的笑着,问:“哦,还请王局说道说道。” 王晨看了眼微笑点头鼓励的彭云木,神色自若的解释道:“本来我们展台是在那边位置的,不过因为我们开发区那边一个企业出了点问题,急需我们回去解决,所以我们就在向张国强张局汇报了下,准备提前撤离展台的。” 说到这儿时,王晨问张国强:“张局,您说是不是?” 张国强这时候完全懵了,只是本能的点头,强笑道:“啊,是啊,是,你和我说过。” 王晨这才继续说:“可我们担心在那边收拾展台会影响别人,所以就麻烦张局长派人,帮我们先把展台挪到了角落中,正准备仔细收拾一下时,白女士您就来了――呵呵,说起来也够幸运的,幸亏我们收拾的动作慢了些,要不然就要错过白女士的青睐了。” 王晨莞尔笑道:“白女士,彭市长可不是故意对您藏着掖着的,这是我们工作没到位,给您造成了小小的误会。张局长,这还得请您给白女士解释一下呢,要不然彭市长的板子打下来,我这小身板可受不了呢。” 张国强就算是头猪,这时候也能从王晨这番话中,听出有替他开脱的意思了,顿时心中又是感激,又是惭愧,还有后悔,连忙借着她的话语,委婉补充了几句。 “哦,看来是我误会了彭市长,呵呵,等晚上时小女子再敬酒赔罪了。” 白瓷饶有深意的看了王晨一眼,接着转开了话题。 依着彭云木的官场智慧,怎么能看不出王晨这是主动在替张国强解围? 有了王晨这番话,张国强这个现场负责人不但没有过错,反而彰显出了他的能力。 对有能力的下属,领导又怎么好意思批评他呢? “这小丫头的政治智慧不低,一番话既能回答了白瓷的问题,替我解了围。最主要的是很有气度,不但没有趁机打击张国强,还能以德报怨,相信张国强以后会对她特殊照顾的。嗯,是个人物。” 彭云木在陪着白瓷走出会场时,忍不住回头又看了王晨一眼。 王晨正在那儿指挥手下重新布置展台,并连连对过去帮忙的张国强道谢。 第847章 反噬! “王局,今天多亏了你,感激的话我就不说了,以后有用得着我张国强的地方,尽管开口!” 等彭云木、白瓷等人离开会场后,张国强毫不介意小任等人就在身边,低声道谢。 王晨淡淡一笑:“张局您言重了,都是为了工作嘛,以后少不得有麻烦您的时侯,您的话我可记住了,到时候可不许赖帐哦。” “绝对不会的,绝对不会!” 张国强连连保证,又说:“王局,你们开发区的展台……” 王晨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吧,本来我们真打算今天返回的,既然搬过来了,那就在这儿也好,反正酒香不怕巷子深。您说呢,张局?” “呵呵,是,王局说的对。” 张国强对王晨更加感激了。 他倒是真想让凤山的展台重新回到显眼的位置,不过那样势必得得罪刚在那边布置好的落水开发区,王晨能够这样理解他的苦衷,肯定会使他更感激的。 和张国强客气了几句,王晨就说:“张局,我还有事需要去办,这儿还请您帮忙照看着点。” 张国强连声答应:“王局你尽管去忙,这儿就交给我好了。哦,对了,不知我能帮上王局的忙吗?” 刚才王晨曾经说过,开发区那边有投资商出了点问题,张国强做为市招商局的第一二把手,在冀南这些投资商眼里还是有点份量的,所以他才主动要求帮忙。 王晨沉吟了下,问道:“张局,您有没有听说过北山集团最近发生了什么重大变故?” “北山集团?” 张国强微微皱眉,想了想说:“北山集团最近风头很胜,听说他们老板沈总在上个月时,还曾经兼并了西山、辽东两省的几个大集团……根据北山集团最近的股票市值来计算,他们资产已经突破了三百亿,已经是冀南地区首屈一指的大企业了。” 北山集团当下如日中天,为什么会不顾数千万的损失,要从开发区撤资呢? 听张国强简单介绍过后,王晨点了点头:“嗯,多谢张局了。这件事还是我先出面和北山集团那边交涉一下,等需要张局您出面时,自然会麻烦您的。” “好说,好说。” 和张国强客套了两句后,王晨抬手看了看腕表,带着小任出了会场,上车直接向北山集团总部那边赶去。 ―― 出了会场后,彭云木提议亲自为白瓷做导游,带她去浏览一下大明湖、趵突泉等冀南胜地,却被婉拒了。 白瓷知道,彭云木身为一座省城的二把手,这样说只是出于礼貌和尊重,她当然不会信以为真,借口说舟车劳顿有些困了,想先回酒店休息一下,才有精神出席晚上的酒宴。 告辞彭云木后,白瓷径自回到了下榻的泉城大酒店。 白瓷这种身份的人,不管是到了全国任何地方,都得被当做女王高高供奉着,这是毋需质疑的,大酒店把她安排在了最好顶层套房。 在萧萧和两个保镖的陪伴下,白瓷出了顶层的电梯后,吩咐他们自个儿去休息,等傍晚六点半时再去叫她,一起去参加彭云木为她准备的宴会。 打发走了萧萧和保镖后,白瓷来到了酒店最高级的总统套房中。 房间宽大的落地窗前的沙发上,坐着个身穿白色高领羊毛衫,黑裤子黑皮鞋的男人,在白瓷进来时,正在那儿翻阅一本杂志。 “回来了?” “嗯,回来了。” 白瓷脱掉外套,从沙发后面搂住年轻人的脖子,把他的脑袋放在自己最为饱满的中间,下巴抵在他头上,闭着眼的呢喃道:“高飞,人家想了……” 高飞抬手,反抱着白瓷的脖子,仰起下巴看着她:“我也想,要不就……” “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想只图自己爽快,而忽略你的痛苦。” 白瓷赶紧拒绝,红唇在高飞额头上亲吻了下,低声说:“高飞,我已经为你联系到了德国最著名的男科专家,等忙过这段后,你必须得去治疗。” 高飞受伤回来后,白瓷以为他最多将养个个月二十天的,就能给她带来无边的欢乐,可谁能想到,好不容易盼着他伤势好转了,但那方面却―― 高飞偷偷去一家大医院检查过后,才发现那玩意之所以不举,是因为当初手蕾爆炸后,一枚弹片好死不死的损坏了他那方面的某根神经,无论他心里多么想那种事,但下面却毫无反应。 男人不举,无疑是必死还要痛苦的事,白瓷能理解,所以这两个月来,始终为能治疗高飞而寻找男科名医――不过效果都不怎么理想。 这段日子里,为了避免刺激到他,俩人一直分居,最多也就是像现在这样,稍微做点亲热的动作罢了。 高飞也理解白瓷,几次提出要用别的那个啥来代替,也都被婉拒了。 现在高飞就是白瓷的天,她不想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高飞的痛苦上。 “好了,不折磨你了,说正事。” 又在高飞额头吻了下后,白瓷松开他坐在了另外的沙发上,端起案几上一杯红酒,轻轻抿了口说:“我已经按照你的意思,找到了那个王晨,和她所代表的开发区签订了投资意向。” 放下酒杯后,白瓷眼神闪烁着的说:“你看中的这个小姑娘很有官场智慧,今天我算是见识到了,如果有人提携的话,她完全可以走的更远,要不要我向相关方面打个招呼?” 高飞笑了,淡淡的说:“她原先是方、我妈的秘书,更是京华陈家老爷子的后辈,还用得着你找人打招呼提携她?” “啊,这个王晨原来这么大来历?” 白瓷吃了一惊,眼波一转,咯咯笑道:“怪不得你这么关注她呢,为了帮她出政绩,不惜让我动用商场关系,拉来这样一个大项目送给她,原来她是你母亲曾经的秘书呀。” 高飞点上一颗烟,吹了下烟雾说:“行了,你别这么拐弯抹角的了,不就是想知道我和她究竟是什么关系吗?那我就实话告诉你吧,当初她在给我妈当秘书时,陈家老头子想撮合我们两个来着,被我婉拒了。只是她也够固执的,在后来和我妈产生矛盾后,主动留下来去了凤山开发区。” 王晨之所以不回京城,而是留在凤山开发区当招商局的局长,就是因为高飞在那儿投资了,她想帮他,或者干脆说借着工作之便来打动他。 白瓷点了点头:“哦,看不出这小姑娘还很有恒心呢。喂,你不会辜负人家女孩子一片痴情吧?说实在的,我看这小姑娘秀外慧中,属于那种绝对有能力的贤妻良母,比起你忘不了的沈银冰啊,还有秦紫阳等人可要强多了。” 高飞翻了个白眼,低声骂道:“胡说什么呢?我对王晨没啥感觉,就是朋友,最多也就是把她当做妹妹。这次我帮她,算是报答她留在开发区吧。” 白瓷翘起光滑修长白润的左腿,秀美的小脚脚趾微微扣着,笑嘻嘻的说:“可就怕她越陷越深,最终无法自拔了呀。” “行了,不提她了。” 高飞有些不耐烦,转移了话题:“北山集团忽然传出要从凤山开发区那边撤资一事,你打探的怎么样了?” 提到正事,白瓷也认真了起来,正色道:“我还真没想到,沈银冰会有这么大的能量,你不在的这几个月内,她竟然兼并了外省几家大企业,运作资产更是高达了三百亿,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 高飞微微皱着眉头,吸烟凝神细听白瓷分析北山集团和沈银冰。 “经过我多方打探,沈银冰之所以要撤资凤山那边,是想抢在有人接手你产业之前,把能榨取的流动资金都回收集团。以前有刘小龙在那儿盯着时,她顾忌刘小龙的身份还不敢乱来,但现在换上梁明暂时主持那边工作后,她就可以肆无忌惮了。” 高飞无声的冷笑:“她想的倒是很美。” 白瓷也晒笑了下,说出了自己疑虑:“我也很纳闷,她之前对你那样好,为什么现在却忽然变了个人?难道就因为平北大涌山一事,她知道和你之间已经无法解开了,索性狠心和你彻底决裂?” 高飞摇了摇头:“不是这样的。” “那是为什么?” “她现在是傀儡。” “傀儡?” 白瓷愣住:“谁的傀儡?” 高飞反问道:“你之前是谁的傀儡?” “安归教――又是安归教!?” 白瓷眼里悠忽闪过了一抹惊恐,到现在她都无法忘记那段惨痛的回忆,没想到现在华夏商场大有作为的沈银冰,竟然也步入了她的后尘。 “你怎么知道的?” “她身边有我的人。” 高飞淡淡的说:“我的人告诉我说,沈银冰现在所图甚大,绝不是只想吞并我的产业那么简单,她要……” 白瓷猛地明白了过来:“她要反噬!” 反噬,基本是指当一个人以某物作为目的或目标作出行为时,反遭到目标物的攻击,比方养蛇人被蛇反咬了一口,这就是反噬。 高飞说沈银冰反噬,就是把她比喻成了一条被抓蛇人饲养的毒蛇。 毒蛇才有机会给饲养它的主人,造成最大的伤害。 “对,她现在已经疯狂了,正在利用安归教给她提供的条件,拼命的壮大自己,到了一定的程度,安归教才发现无法控制她。” 高飞脸上浮上一抹阴笑:“所以,现在无论她做什么,就算我不能明着支持,但却绝不会给她拖后腿。” 看到高飞脸上那一抹阴笑后,白瓷心中莫名蹦了一下,忽然感觉他很陌生,与那个所熟悉的高飞不一样。 以前那个高飞,可以说他是个留氓,是个混蛋,是个小人,但绝不是个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阴谋家。 好像察觉出了白瓷心理的微妙变化,高飞眼神再次闪烁,脸上又有了让她熟悉的玩世不恭:“怎么了?” 第848章 沈银冰的新男友! “没什么。” 白瓷赶紧摇了摇头,看向了别处,心想:高飞有了这种变化,很可能是因为这次他差点丧命在国外。 人在历经过生死后,不管是心理还是处事态度,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比方白瓷。 在高飞出现之前,她就把自己当做了行尸走肉,心甘情愿的维护她’三代烈士遗孀‘的荣誉,为此甘心被安归教控制。 但后来高飞改变了她,使她重新活转了过来,开始按照她最喜欢的方式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能在人前一副高贵优雅,在高飞面前却是一副娇娃样。 她都有这么大的变化了,高飞变得阴险一些又怎么了? 高飞好像知道白瓷的心思,轻轻叹了口气说:“唉,其实我也不想这样做,利用一个女人来对付安归教,这不是我的行事作风。可除了这样做之外,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沈银冰。难道拆穿她?打击她?还是――直接干掉她?” “高飞,你这样做没有错,不幸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关键是看这个人该怎么面对不幸。” 白瓷看到高飞眼里闪过的落寞后,连忙安慰了他一句,转变了话题:“那你打算怎么办?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夺走你的产业吧?” 高飞把烟头慢慢按在烟灰缸内,摇摇头说:“那是不可能的,我以前没有告诉你,高家早就给找好了人要接手我的产业。也正是因为高家做好了一切准备,所以我才能躲在暗中运作某些事。” 高飞这两个月来,始终不定期的失踪好几天,也不知道在忙什么。 他不说,白瓷也不问。 白瓷对他,是无限的信任。 白瓷感兴趣的问道:“那个人是谁?” “秦紫阳。” “秦紫阳?” 白瓷愣住:“怎么,怎么会是她?” 秦紫阳和高飞之间那些事情,白瓷略有耳闻,包括后来秦紫阳和叶心伤走到一起,叶心伤成为重大通缉犯等等。 她以为,秦紫阳从外蒙回来后,就和高飞再也没有关系了,没想到高飞现在却告诉她说,接手他在冀南产业的人,竟然会是秦紫阳。 高飞双眼微微眯起,慢条斯理的说:“因为,她怀了我的孩子。” ―― 苏青敲门走进了总裁办公室:“沈总,下面来了个自称是凤山开发区招商局局长,叫王晨的女孩子,她想见您。” “王晨?哦,她也该来了。” 正在埋首工作的沈银冰闻言,抬头摘下防辐射眼镜,后脑勺靠在椅背上,淡淡的说:“我们要撤回在他们开发区的投资了,她这个招商局局长当然得来过问一下,更何况她还是高飞的――苏青,你去告诉她,就说我现在很忙,暂时没空见她。” “好的,沈总。” 苏青答应了一句,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下面前台旁边的待客区内,王晨和小任坐在椅子上,随意打量着进出的行人。 小任现在已经从招商大会现场的激动中清醒了过来,拿着手机低声说:“王局,我觉得那个沈总绝不会见我们。” “她现在财大气粗了,当然不会轻易见我们。不过我们却不能不来。” 王晨清淡的笑了下,正要再说什么时,就看到两个人从大厅外面走了进来。 走在前面的是个女人,三十岁左右,身材娇小,穿戴时髦,脸上戴着个墨镜,身穿黑色ol套裙,一双细高跟黑色皮鞋极快的起落着,尖细犹如钉子般的高跟砸在地板上,发出了清脆的咔咔声。 随着她两条曲线玲珑的腿迈动,丰满的翘豚也左右扭着,旋律迷人,风情无限。 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个一米七八左右的男人,看样子和她年龄差不多,光头,青虚虚的络腮胡,本该很英俊的一张脸,被这个光头和络腮胡拉了不少的分数,从半敞开着的衬衣领子里看去,他脖子下面有刺青。 这样打扮,与电视中那些黑道老大的保镖没啥两样,属于那种让人看一眼就不想再看的非善类。 “颜副总,您好。” 正从电梯内走出来的苏青,看到这个小女人后,连忙闪到一旁低声问好。 “嗯。” 颜副总摘下眼镜,点了点头随口问道:“苏秘书,你这是要去哪儿?” 苏青指了指从椅子上站起身的王晨俩人:“那边是凤山开发区招商局的王局长,她要找沈总,不过沈总正在开会。” “哦。” 颜副总扭头向这边看了眼,笑着走了过来,老远就伸出右手:“我是北山集团的副总颜红,欢迎王局今天大驾光临。” “颜副总您太客气了。” 王晨向前迎了几步,和颜红轻轻握了下手:“我这次来是因为工作上的问题,想请沈总……” 不等她说完,颜红就说:“沈总正在为扩大董事局召开会议,现在可能不方便见王局,王局要是不嫌弃的话,不如到我办公室小坐片刻?” 王晨此前从没有和颜红打过交道,这个小女人给她留下的印象,也不怎么好,毕竟红姐活泼的穿着打扮,和神采飞扬的外形,总是能惹起女人反感的。 只是王晨没想到,本以为相当肤浅的颜红,说话办事会这样得当,对她的感觉好了很多,淡然一笑:“那就打搅颜副总了。” “客气了,请。” 颜红伸手做了个虚让的手势。 既然颜副总盛情相邀,王晨也就不再客气,寒暄了几句后,就带着小任走进了电梯内。 目送王晨跟随颜副总去了她办公室后,苏青看了眼那个保镖,顺着楼梯向上走了一层,来到了沈银冰的总裁办公室。 那个保镖神色懒散的,跟在她后面,进了办公室后也没说什么,很随意的坐在了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点上了一颗烟,开始玩手机。 以前也曾经有个人在沈银冰面前这样随意,那个家伙叫高飞,把沈总的办公室当做了休息室,几次把她差点气疯了。 现在这个人也可以这样随意,因为他是沈银冰的新任男友,姓商,叫商平北。 两个月前,沈总在和颜副总共乘一车回家时,去半路超市买东西时,钱包被偷了,就是商平北替她捉住了小偷。 苏青听说,这个商平北是刚复员的军人,毕竟当代都市年轻人没谁喜欢推个光头在大街上转悠,好像以前是在某特种部队精锐,因为违反军规被迫复员的。 商平北先被沈总招到公司当保镖,后来俩人就慢慢看对了眼,最终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商平北不爱说话,每次来公司后,基本都能一个人独坐在窗前看着外面,呆坐整整一个下午,从来不拿捏他总裁男朋友的架子,对人也很和善,要不是样子实在有些凶恶,恐怕会有很多女孩子暗恋他。 苏青发现,商平北每隔几天就会消失一段时间,大约七八天后再出现,然后过两天又不知所踪了,短短两个月内,能在公司看到他的时侯,也就是四五次而已。 对商平北,苏青很感兴趣。 她没暗恋商平北,只是能隐隐感觉到,这个男人身上有股子很危险的气质,就像一只披着羊皮的恶狼混在羊群中,平时看起来很文静的样子,不过谁也不敢保证在他会在什么时候露出獠牙。 有了这个发现后,苏青马上就向安归王汇报了,得到的消息是别轻举妄动,不要引起这个人的注意。 苏青看不透商平北,也不敢试着去了解他,每次在他来办公室后,都会装做他不存在那样,最多也就是客气的点头示意。 “沈总,刚才我下去时,颜副总恰好回来,她听说王局长来找您后,就主动把王局带到她办公室了。” “嗯,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沈银冰头也不抬说了一句,很不在意的样子。 苏青答应了一声,退出了办公室。 沈银冰这才摘下眼镜看着商平北:“怎么样,这次出去你有什么新的发现?” 商平北走到饮水机前,接了杯开水才回答说:“没什么新的发现,高飞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那样,从京华机场出来就消失了。至于和他在一起的那个高个女人,俄罗斯方面也没人知道她的来历。看来,高飞就算是没死,现在也去了外国。” “那你打算怎么办?” “两个月的期限已经到了,我会遵守当初的承诺,从今之后给你培训特种人才。” 商平北转身,看着沈银冰淡淡的说:“在剩下的十个月中,只要你能提供好的苗子,应该问题不大。” “好的苗子随处可见,我这儿有份名单,是去年复员到全国各特贫困区县的特种军人,总共是七十二人,现在都已经来冀南了,就在南郊的一个果品加工基地,也是北山集团的产业。” 沈银冰拿出一份表格,眼皮也没抬起的说:“你要是真能静下心来,那就从明天开始吧,我会安排。” “好的,那就从明天开始。” 商平北走过去拿起那份表格,随意看了几眼又说:“不过我这次出去,也不是没有收获。” 沈银冰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商平北说:“高飞在国外有个好朋友,戴眼镜的中年男人,现在应该在冀南,那是个相当危险的人物。现在高飞虽说没有下落,但不排除那个男人会替他做一些事,所以你最好小心些。” 沈银冰淡然一笑:“那个人,比你还厉害吗?” 商平北收起表格,平静的回答:“我没有见过他,可却知道他是前欧洲的杀手之王。还有,你也别忘了,高飞那几个国外的朋友,詹姆斯,大猩猩他们。” “这个不用你操心,我会有应付的手段。” 沈银冰刚说到这儿,手机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号码,她皱了下眉头,接通了电话:“喂,我是沈银冰,你哪位?” 一个清晰的女声,从手机中传来:“我是秦紫阳。” 第849章 秦紫阳要来了! “我是秦紫阳。” 当手机中传来这个清冷的声音时,沈银冰一愣后下意识的看向了商平北。 正要拿着表格离开的商平北,也听到了秦紫阳的声音,抬起的脚又落了下来。 沈银冰慢慢握住手机话筒,缓声说道:“是秦紫阳。” 不用问,沈银冰这个新男友,就是被华夏军方通缉的重要罪犯叶心伤。 在这出事后的这几个月中,叶心伤从没联系过秦紫阳。 他怕会给心爱的女人带去麻烦,尽管很多个半夜都因为想她而醒来,此时听到她那熟悉的声音后,心中会是多么激动这是可想而知的。 和叶心伤说了句后,沈银冰松开捂着话筒的手,淡淡说道:“你好,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秦紫阳回答说:“明天下午一点,我会去北山集团总部,沈总有空吗?” 沈银冰想了想:“可以,我等你。” “谢了,明天见。” 秦紫阳那边很干脆的扣掉了电话。 “明天下午一点,秦紫阳会来找我。” 沈银冰放下电话,看着叶心伤说:“你有没有兴趣参加这次会面?” 叶心伤没有回答沈银冰这个话题,而是反问道:“你说,她找你做什么?” 沈银冰笑了笑,没有说话。 叶心伤也没有再问,拿着表格转身走向了门口:“明天下午,我会到场。” 叶心伤遭到军方某部门捕杀,逃亡后,秦紫阳的第一反应就是赶往平北大涌山去陪二婶,希望能替男友尽孝,让他安心在外面‘流浪’。 谁知道军方却抢先一步在半道上截住了秦紫阳,并把她软禁了起来。 高飞得到这个消息后,这才委托高云华找到了沈银冰,请她去陪伴二婶。 于是,让叶心伤遗憾终生的一幕发生了:出于对高飞、秦紫阳俩人的强烈恨意,沈银冰利用那次机会报复,这才致使二婶含冤而死。 这件事,可以说是俩人心中永远的痛,暂且不提高飞是怎么想的,但秦紫阳对沈银冰肯定是恨的不行不行的,不过因为某些客观原因,她没有来找沈银冰算帐。 现在,她忽然打电话说要来,除了兴师问罪外,沈银冰想不到她来找自己还有什么理由。 沈银冰能想到的,叶心伤当然也想到了。 从小就和秦紫阳一起长大的叶心伤,当然清楚她是那种睚眦必报的主,吃了沈银冰这么大个亏后,绝不会就这样算了,明天来冀南只是她收拾沈银冰的前奏。 秦紫阳发起飙来,那是谁也挡不住的,就像去年她为了拿到苏北山的《安归经》,就敢带人绑架沈银冰,更何况现在是为了情郎。 可现在,叶心伤却不希望沈银冰能出事,因为他们已经达成了暂时的同盟关系,尤其是那晚放过她之后,他就知道以后再也不会把她怎么着了。 叶心伤有原谅沈银冰的理由,第一是因为她是高飞喜欢的女人,第二则是因为当初她没想害死二婶,二婶的死只是一个凄惨的误伤,第三是他要利用她来洗白自己。 叶心伤可以原谅沈银冰,那么秦紫阳呢? 她好像没有原谅沈银冰的任何理由。 “等等。” 就在叶心伤走到门口开门时,沈银冰说话了:“如果秦紫阳要杀我,你会站在哪一边?” “她是我这辈子唯一在乎的女人,你活着却对我有利,你不会有事的。” 叶心伤拿着门把,沉默很久才说出这句话,随即开门走了出去。 看着关紧的房门,沈银冰松了口气,后脑靠在椅背上,喃喃的说:“如果秦紫阳知道保护我的男朋友,原来是叶心伤后,也不知道她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帮帮帮,几声轻微的敲门声打断了沈银冰的沉思:“进来。” 开门进来的颜红。 颜红一脸精神焕发的样子,好像刚和男人缠绵过一番那样,踩着至少七寸高的高跟鞋,哒哒的走到办公桌前,从小包内拿出一个小瓶子,放在了桌子上。 沈银冰没有丝毫犹豫,拿起瓶子打开塞子就像喝药那样,把里面的粉末倒进了嘴里,随即闭上了眼睛。 足足三分钟后,她才慢慢的睁开了眼,眼神发亮,脸蛋也有了一抹魅力的红晕,随即瘫软在了椅子上:“确定了没有?” 颜红点了点头:“99%的确定了,这次是在世界最先进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医疗实验室鉴定的,那些老外在化验完后,都连声惊讶忘忧粉的成份,说这应该是人类史最伟大、最健康的营养品,如果能长时间的服用,不但能让人肤色靓丽,而且最主要的是能杜绝人体细胞衰老,是癌细胞的绝对克星。” 说到这些化验结果后,颜红的语气中有了明显的兴奋:“总之,忘忧粉是一种对人体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纯天然圣药!那些老外专家说,假如能投入批量生产的话,这将是人类健康史上最伟大的一次改变。呵呵,他们一个劲的问我,能不能和他们合作,共同开发这个项目,并说出了很多让人心动的条件。” “不过,唯一的遗憾时,这种营养品对于ab型血的人来说,效果要差了很多,因为ab型血能够饱和这种营养品,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毕竟世界上血型最多的人,是o,a……” 就在颜红说的兴高采烈时,沈银冰打断了她的话:“那么,专家们有没有说,这种最为伟大的营养品,为什么会让人产生极大的依赖?” 颜红脸色一变,低声说:“他们可能、可能暂时还不知道忘忧粉最大的缺陷吧?” 沈银冰淡淡笑了下:“看来,他们还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才能解除人体对这种药丸的依赖。” 忘忧粉是好东西,对人体有着相当大的好处,可惜它在给人到来好处的同时,也绑架了服用它的人,最关键的问题是,一旦没有了它后,服用它的人所产生的痛苦,比瘾君子失去毒品的滋味还要可怕。 任何东西,都有它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 如果谁掌握了忘忧粉的生产工艺,那么谁就能掌控所有依赖它的人。 忘忧粉也许是没有任何副作用,但掌握它的人,却能让它变得比任何魔鬼都可怕,这是沈银冰的亲身感受。 “好了,我就是随便问问,接下来你继续寻找能中和它的方法,相信依着现代先进的医学知识,最终能实现这个愿望的。” 沈银冰岔开了话题:“凤山开发区的王晨,找你说什么了?” 颜红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回答说:“她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撤资。” 沈银冰眉梢闪过一抹羞恼之意,冷冷的说:“那你有没有告诉她说,就算厂子设备安装完毕,我们也无法生产任何化妆品?” 提到这件事,沈银冰就很不爽,原因就是在城阳和李德才那儿。 正在创建的化妆品生产基地,名誉上属于北山集团的子公司,在高飞这个董事长不在的情况下,沈银冰完全可以左右它的‘生死’,但李德才和城阳俩人的中草药种植基地,却是单独存在的。 当初高飞成为董事长后,还没有把中草药种植基地兼并与北山集团名下,就出事了,所以那边是城阳和李德才说了算。 更让沈银冰恼怒的是,沈银冰曾经和李德才洽谈过,要求他把高飞留下的化妆品配方交出来,总部为此专门成立一个化妆品研究所,但却遭到了拒绝。 李德才拒绝的理由很简单:没有高飞的命令,谁也别想动中草药种植基地,更别说化妆品的绝密配方了。 就是因为遭到了李德才的拒绝,沈银冰这才在一怒之下要撤资:既然无法生产化妆品,那干嘛还要投入这么大的人力物力? 高飞不在,她就是北山集团的一把手,她要撤资,就连梁明夫妇也阻拦不了。 颜红当然知道这些事,她也是这样和王晨解释的,呵呵笑了下说:“刚才我已经和王晨说过了,我们可以继续投资,但她得去帮忙说服李德才。” “她怎么回答的?” “她说会尽力而为的。” 颜红说:“其实我相信,李德才最后肯定得答应的,毕竟他的中草药种植园多达上千亩,别的不说,单单是土地租金,和雇用当地农民打理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现在那些中草药已经成熟,如果过了收获期仍然不能所用,那么他就会面临血本无归的危险。毕竟那些中草药都很奇怪,不是市场上所需最大的板蓝根等药物。” “嗯。” 沈银冰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拿起防辐射眼镜刚要戴上时,颜红忽然又说:“小冰,王晨还说了一个消息。” “什么?” “她说,凤山开发区和京华皇朝会所,在本次的招商大会上,刚刚签订了一笔投资高达五亿美金的合作意向书。” “哦?” 沈银冰一楞:“皇朝会所,就是那个曾经主办过‘商场世界杯’的皇朝会所吗?” 颜红回答:“是的,我已经派人打探过了,就是那个会所,这次来和凤山开发区签约的,是会所那个很神秘的老板,白瓷。” “嗯,王晨告诉我们这个消息,无非是在提醒我们,皇朝会所的投资进驻开发区后,开发区会繁荣起来,成为众多投资商的热门首选,毕竟皇朝会所在华夏的影响力很大,我们要是撤资后,以后要想再进驻那边,恐怕就没有挑选地皮的好机会了。” 沈银冰无所谓的晒笑一声:“不过这有什么,反正我们压根就没打算在那边投资。” 看到沈银冰说完这番话就开始工作后,颜红就知道她该离开了:“小冰,我今晚要去孙老三那儿提货,天黑后约了宗胜集团那边的副总谈业务,就不回家了。” 沈银冰头也不抬的说:“嗯,我知道了。哦,对了,明天下午一点,秦紫阳要来。” 第850章 荒郊外的那个冷库! “秦紫阳要来了?” 颜红眼角跳了几下,张嘴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沈银冰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埋头工作。 很久后,颜红才看了眼外面渐渐黑下来的天色,叹了口气:“唉,来者不善啊。”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古人早就说过,人生除死无大事。” 沈银冰淡淡的说:“红姐,你去忙吧,有商平北在我身边呢。” “嗯,那你也早点下班,工作是忙不完的。” 颜红心事重重的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办公室,乘坐电梯来到了下面一楼大厅。 向和自己打招呼的前台服务生点头示意后,颜红挎着小包咔吧咔吧的走出了大厅,走向她那辆红色法拉利时,看到一个男人正在一辆黑色别克轿车面前换轮胎。 这个男人正是沈银冰的新男友,商平北。 下午时,颜红从美国返回冀南时,就是商平北去接机的,开的这辆别克轿车。 “小商,车子坏了?” 颜红走到了商平北身边,抬头看了眼不远处的总部大厅:“为什么不让保安过来帮忙?” 叶心伤抬头看了眼颜红,无所谓的笑道:“没事,就是换个轮胎罢了。” 颜红随意哦了一声,忽然问道:“小商,今晚你有事吗?” 叶心伤忽然成了沈银冰的男友后,颜红并没有发表任何的意见,也知道他好几次都留宿在沈银冰的新房子内,不过红姐却知道,他和沈总没有发生任何的实质关系,只是起到一个保镖作用。 沈银冰为什么这样信任一个刚认识不久的男人,颜红不会去管,她相信沈银冰这样做是有道理的。 “颜副总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叶心伤拍打了下手,站了起来。 “我没事,我就是想告诉你,我今晚不会去那边了,你最好别出去了,多陪陪小冰。” 颜红说:“我有种预感,今晚会出事。” 颜红所谓的预感,就是听说秦紫阳要来了后。 相比起沈银冰来说,颜红可能更了解秦紫阳,知道这个女人是那种睚眦必报的主,别看她现在一直没有动静,但颜红相信她绝不会轻易放过沈银冰。 这次秦紫阳能主动打电话来,说要在明天下午一点来找沈银冰,就证明她已经做好了相应的准备,搞不好今晚就会有所行动,所以颜红才特意嘱咐叶心伤,最好今晚别外出了。 在离开沈银冰的办公室之前,叶心伤和她就谈论过这个问题,并说沈银冰不会有事的。 叶心伤想了想,才说:“我知道秦紫阳要来,也和小冰协商过,不过她说不会有事的,让我去忙我自己的事。” 说完,不等颜红说什么,叶心伤就打开车门上了车。 “哎,小商,你听我说!” 看到叶心伤启动车子后,颜红连忙追了几步想要拦住他,叶心伤却一拐车把,车子擦着她就驶出了停车场。 “草,这是什么鸟人啊!” 红姐恨恨的一跺脚,冲着车子猛地伸了个中指,骂了几句后只好掏出电话:“喂,我颜红。” 电话中传出孙老三阴恻恻的声音:“有事?” 颜红双手捂着电话,私下里看了眼说:“今晚可能有人要对小冰不利。” 孙老三那边没有说话。 颜红等了足有一分钟后,才冷冷的说:“孙老三,你该听说过秦紫阳吧?” 孙老三这次说话了:“听说过,很不一般的女人。” “她可能来冀南了,并给小冰打电话说,明天下午一点会登门拜访。” “明天下午一点?既然是明天下午,就算出事也该是明天下午,今晚有什么危险?” “哼。” 颜红冷哼了一声,说:“她应该是故意说要在明天下午一点的,实际上就是想让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明天,而今晚就会松懈了。” 孙老三没好气的说:“我说你是不是傻啊?如果秦紫阳真要对沈银冰不利,她有必要提前通知你们吗?” “我……” 颜红还真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想想也是,假如秦紫阳要对沈银冰下手的话,大可以暗中行事,提前打电话通知一句,这不是故意让这边做好准备吗? “行了,我在吃饭。” 孙老三不客气的说了句,就要扣掉电话,颜红抢先说道:“慢点,你敢保证秦紫阳不是在玩心理战?她提前打电话来,就是让小冰紧张,感到害怕。” 孙老三不耐烦的问:“那你想怎么样?” 颜红用命令式的口吻,强横的说:“加派人手保护她!” 孙老三的口气也强硬了起来:“加派人手的事,我做不了主!” 颜红冷笑:“孙老三,你最好放聪明一点,想想如果小冰出事的话,上面会不会放过你。还有,如果你不答应的话,我现在马上联系上面,告诉他们说你……” 孙老三烦躁的打断颜红的话:“行了,我知道了,我马上派人加强对她的保护,ok?” “最好别再派些吃货,像两个月前那些,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傻叉!” 颜红毫不客气的骂了句,直接扣掉了电话,快步走到法拉利前,开门上了车。 车子在驶出停车场时,颜红从反光镜中看了眼总部大楼,那种不好的感觉越来越强烈,索性踩下刹车,再次拿起电话,想了想后按出了一个号码。 电话接通后,那边没人说话。 颜红知道那边的人在等她说话,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后,才低声说:“我觉得今晚有人要对小、沈银冰不利,孙老三派来的那些人,不一定能保护得了她。” 那边还是没有人说话,就在颜红眼里露出失望的要扣掉电话时,一个略微带点沙哑的声音响了起来:“你发现有人伺机接近她了?” 颜红实话实说:“没有,只是感觉。” “嗯,你的感觉很没错。” 那个在电话中听不出男女的沙哑声音说:“早在一个多月之前,我就发现有人盯上沈银冰了,不过一直没锁定那个人的下落。你去忙你自己的事,我会安排这件事的。” “好。” 颜红轻轻松了口气,等那边的电话扣了后,才放下电话,启动车子向孙老三那边赶了过去。 只要电话那边的人出手,沈银冰肯定会没事的,因为颜红知道那个女人有多可怕。 那个声音沙哑的人是个女人,姓燕,叫燕魔姬。 燕魔姬在正常时,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女人,尤其是肌肤水灵灵的好的让人羡慕。 但如果她不正常时,她就会变成一个骷髅――尤其是那双手,更是魔手一样的吓人,手指甲上都涂有幽蓝色的毒药。 最让颜红感到胆颤心惊的是,燕魔姬身上藏着一种毒蛇,黑色的毒蛇。 她曾经亲眼看到,燕魔姬在捉住一个人时,放出了一条黑色的毒蛇,毒蛇从那个人的嘴里钻进去,最后就像科幻电影《异形》中的怪物那样,剖膛而出。 血淋淋的场景,让颜红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用毒蛇害死人,就足够把颜红吓的思维都停止了,但更诡异的事还在后面。 燕魔姬能凭借一支笛子,吹出非常尖细的声音后,那个明明死透了的人,竟然又从地上站了起来,僵尸那样走进了某处荒郊的冷库,替她从里面搬出了一具女人的尸体。 颜红认识那具女性尸体――或者说,她曾经看过女尸在活着时的生活照。 沈若萱。 燕魔姬指示死了后变成僵尸的看守,从位于荒郊某秘密冷库中抱出的女尸,竟然是颜红的名义丈夫苏北山的妻子、沈银冰的母亲沈若萱! 沈若萱死后的尸体,竟然会在这个冷库中保存着! 颜红不知道这个冷库是什么性质的存在,但能看出看守是现役军人,荷枪实弹的那种,由此就能猜出这个冷库,应该是国家在荒野外的一处专门‘储藏’重要尸体的冷库,也不知道燕魔姬是怎么找到的,更知道沈若萱的尸体就在里面。 沈若萱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她的尸体怎么会被保存在这个冷库中? 颜红不知道,就算想知道,也没有谁会告诉她。 那件事情过去那么多天了,颜红仍然无法相信,人在死了后,尸体会变成透明的雪白颜色,甚至连皮肤下已经停止流血的血管,都能看的那样清晰。 在僵尸抱出沈若萱的尸体后,燕魔姬用特制的小刀刺进尸体内,挖了一些冻僵了的、的肉屑吧? 完事后,燕魔姬又指示看守僵尸把尸体物归远处,最后赶着僵尸走进了一条河内。 随着看守的失踪,没有谁知道燕魔姬曾经来过这儿,取走了沈若萱体内的一些东西,相信这一切都会成为一个谜。 事后颜红才知道,燕魔姬之所以让僵尸去冷库,是因为冷库内配制着相当先进的保险设置,比方视网膜扫描等,唯有看守出入冷库才不会引发警报。 只是,燕魔姬是怎么知道沈若萱的尸体藏在冷库哪个位置的? 这个问题同燕魔姬的非人表现相比起来,实在是不堪一提,颜红也没知道的必要。 见识到这神奇一幕的九天后,颜红接到了一个任务:把一支药剂送到美国,接手的是个戴眼镜的老外,看起来很像个教授。 那个老外在拿到那支药剂后,曾经激动的说了一个词:天堂。 天堂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那支药剂的名字? 颜红不知道,随后她就返回了华夏,再随后,她就重新出现在了沈银冰面前。 燕魔姬,是颜红在组织内的直接领导,每当有什么重大的事,都得向她汇报。 搞定了沈银冰的安全问题后,颜红彻底放下了心,很快就驾车消失在了车流中。 ―― 沈银冰忙完最后一项工作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除了晚上值班人员外,就只有苏青在等着她了。 沈银冰走出办公室时,苏青也从秘书办来到了走廊中。 对无意中收留的苏青,沈银冰很满意。 第851章 顺山路的十五公里处! 苏青穿着校服时,就像十六七岁的高中生,其实她今年已经二十岁了。 苏青来自外地一个打工仔,她的故乡在全世界都很有名,号称是武术之乡,这也怪不得她年轻轻的,就有一身好功夫。 苏青不但有一身好功夫,而且她的悟性比较高,就像学车吧,上了几次车就能熟练的驾驶了,而且话不多,特别勤劳,从不因为受到沈银冰看重,就在同事面前跋扈,始终保持着来自山区的纯朴气质。 “沈总,要下班了吗?” 现在穿着一身黑色职业套装的苏青,相比起她穿高中校服时的形象,有了质的飞跃,完全是两个人了。 “嗯,不好意思啊,又让你晚下班了。” 沈银冰歉意的点头微笑。 “没事,沈总,我去送你吗?” “好啊,那就一块吃饭吧。” 沈银冰刚要摇头,却又答应了下来。 其实,她也担心秦紫阳会暗算她,有苏青在身边就会觉得安全些。 俩人低声谈笑着进了电梯,刚来到下面大厅内,沈银冰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在沈银冰拿出手机时,苏青知趣的提前走出了大厅。、 是孙老三打来的电话,就像颜红在组织中的上司是燕魔姬那样,孙老三就是沈银冰的上线联系人。 颜红和孙老三交往,是因为后者是为他们提供忘忧粉。 对孙老三,沈银冰从来没什么好语气:“有事?” 孙老三的语气倒是很平和:“我刚接到上面的电话,要求你下班后去顺山路十五公里处。” 顺山路是冀南南郊的一条路,翻山越岭的可以直接前往东岳泰山,不过现在还不是旅游季节,走那条路的基本都是大货车。 沈银冰眉头皱起:“晚上去那边做什么?”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大意是上面发现有人要暗中盯梢你,所以想在今晚把那个尾巴拔掉。” 孙老三解释说:“那边人烟稀少,正是解决问题的好去处。好了,挂了。” 沈银冰明白了,组织中的人要把她当做诱饵,解决暗中盯梢她的那个人,简单的来说就是要引蛇出洞。 沈银冰相信,只要她大晚上的一个人去郊外,盯梢她的人肯定会跟着去,那样就方便组织上的人在那儿解决他们了。 没有谁喜欢被谁盯梢的,尤其是还和秦紫阳有关。 现在和以前相比起来,沈银冰胆子大了很多,要是搁在以前,她肯定不愿意晚上去那么荒凉的地方,不过现在嘛――沈总连死都不怕,还会怕什么呀? 走出大厅后,苏青正在台阶下等着,白色宝马车就在她身边。 “苏青,你先回去吧,我今晚要去见个客户。” 沈银冰走到车前,打开了车门。 苏青关心的问道:“沈总,不需要我陪伴吗?” “就在市区内的酒店,不需要的。” 沈银冰笑了笑,也不再解释什么,咣当一声关上了车门。 望着沈银冰离去的方向,苏青拿起了电话。 ―― 今天下午的天气不怎么样,阴沉沉的,空气湿度非常大,看来老天爷正在酝酿一场贵如油的春雨。 满脸惺松睡意的白瓷,穿着一身黑色镂花睡袍走进了外面的客房。 皮肤越白越好的女人,总是喜欢穿黑色的睡袍,那种纱布样式的,有些透底,隐隐泛着一层白色,在无形中就能给女人平添一分朦胧的魅力。 外面客房的沙发上,高飞正斜斜的坐在沙发上看手机。 白瓷双手抱着膀子倚在门框上,趿拉着绣花棉拖的右脚向后翘起,懒洋洋的问道:“你没有休息会儿?” “休息了。” 高飞端起面前的水杯,喝了口水。 白瓷今天刚来冀南,午后由彭云木陪着去了趟招商大会后,约定今晚六点半去参加市政府为她举办的晚宴。 舟车劳顿下,白瓷很困乏,回到酒店和高飞说了会话后就休息了,一直睡到现在。 现在已经六点半了,到了去赴宴的时间,不过大多数身份尊贵的人,总习惯晚到场,这样才能凸显出自己的身价。 抬手打了个哈欠后,白瓷问:“睡得怎么样?” “很好,想到有你在屋里,很心安,有种家的感觉。” 高飞拿起一张纸巾擦了擦嘴角,动作竟然有些出奇的优雅。 对高飞近期无意中流露出来的优雅动作,白瓷早就注意到了,不过却一直没有在意,只是吃吃笑道:“小飞,你知道吗,如果不是尝过你凶猛的滋味,单看你擦嘴的动作,我都怀疑你是女扮男装的。” 高飞放下纸巾,昂起下巴微微笑道:“哦,你是在夸我有绅士风度了吧?嗯,也是,在老乔治那边生活这么多天后,还真沾染上了一些资本家的造作习惯。” 高飞在昂起下巴时,可以看到脖子里鼓起的喉结。 女人是没喉结的,就像累死男人,他也生不出孩子来那样。 “其实我更喜欢以前的你,男人味十足,狂野,粗俗。” 清晨不但会让男人有那玩意涨大的生理反应,对女人也一样,就像现在的白瓷,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伸出小舌尖舔了下嘴唇,声音腻的就像蜜:“尤其是你是在做那种事时,总是说着不堪入耳的脏话――你知道吗,那些话会让我特兴奋,然后就会本能的要奋力抗拒。” 感觉出白瓷浑身散发出的诱人气质后,高飞眼中闪过一抹阴霾,笑了下没有说什么。 白瓷立马警觉到了,赶紧放下翘起的右脚,揪住睡袍领子遮掩住脖子下面那一抹雪白,歉意的说:“高飞,对不起,我不该招惹你的,我、我刚才就是忍耐不住,下次不会了。” 高飞摇了摇头:“没什么的,你有这种感觉很正常的。” 白瓷也摇了摇头,接着改变了话题:“你换衣服了呀,穿的很正式哦,这是要去哪儿?” 高飞以前很少注重个人形象,夏天时穿着背心裤头趿拉着脱鞋就会满街上的跑,天冷了时也就穿着个黑夹克,休闲裤旅游鞋的,胡子更是好几天都不会刮,就算把他放在民工堆里也不起眼。 今天却穿了一身藏青色的中山立领装,笔挺修直,使他很有一种玉树临风的样子,衬托的那张小白脸越发的英俊了,透着一股子阴柔之美,还真有几分女扮男装的味道。 “刚才接了个电话,正想出去一趟。” 高飞点上了一颗烟,淡淡的烟雾腾起,使他的脸庞看不是太清了。 白瓷眼睛一亮:“你终于要露面了吗?” 高飞抬手,扇了下弥漫在眼前的烟雾:“看看再说吧,有必要的话会出现,毕竟我已经藏了太久,还真怕会被世人遗忘了。” “要我陪你去吗?” 白瓷问出这句话后,晒笑了一声说:“呵呵,还是算了。” 现在白瓷和高先生‘郎情妾意’的事儿,除了她的助手萧萧知道外,别人都不知道,如果她和高飞一起露面,那么这绝对会引起别人的猜测。 “嗯,你今晚要去参加彭云木为你举办的酒宴,时间不早了,也该收拾下动身了。” 高飞也知道白瓷改口的理由,站起身拍打了一下衣服:“好了,我先出去一趟,等晚上回来后再见。” ―― 农历三月的白天已经很暖和了,但晚上还是有些冷,尤其是在野外。 沈银冰驾车顺着顺山路向南行驶,来到九公里处就已经出了市区,等她来到十五公里处时,已经是接近晚上八点了。 短短的几十公里,她在路上开了一个多小时。 在路上,她无数次观察反光镜,几乎注意到了每一辆超过自己的车子。 现在时间还不是太晚,那些超载的大货车还不敢上路,在路上来往奔驰的车子基本都是小型车辆,轿车居多。 在来到十五公里处后,沈银冰刚要踩刹车,手机又响了,还是孙老三打来的:“从十五公里处右拐,顺着那条沙子路经过那片树林后,就可以通往天河路,然后从那边回市区就好了,别的你不用管。” 沈银冰扭头向右看去,果然看到前方几十米的地方有个小路口,向右是条不算宽的石子路,前方一公里左右的地方是片黑黝黝的树林,树林那边就是天河路。 她也没说什么,扣掉电话后直接照办,车子驶上了沙子路。 刚才在主干道上时,路上过往车辆很多,沈银冰根本看不出有哪辆车是追踪自己的,拐上这条小路后,如果再有盯梢着,就能很轻易的被发现了。 车子来到那片树林前时,沈银冰仍然没有发现车后有车灯亮起,有些纳闷的踩了下刹车,把车子停在了树林旁。 她刚停下车子,手机再次响起,孙老三生气的声音吼道:“你怎么停住了!?” 沈银冰猛地明白了过来:“你是树林中?” “快走,来人了!” 孙老三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喊了一句后直接扣掉了电话。 来人了?我怎么没看到? 沈银冰有些纳闷的再次回头看去,才发现后面一百多米处,真出现了一辆车子。 不过,这辆车子却是黑着灯,就像行走在黑夜中的幽灵那样。 怪不得沈银冰没有发现有人跟踪,原来盯梢着灭了车灯。 就在沈银冰发现那辆车时,那辆车开了车灯,很亮的疝气灯,光芒蓝汪汪的照的人睁不开眼睛。 “真狡猾。” 沈银冰低声骂了句,挂上挡踩油门正要驱动车子,却看到那两道蓝汪汪的车灯悠忽近了,不等她加速,那辆车就从右边的树林边直接超了过去,车头一摆,横在了她的车子面前。 “啊!” 沈银冰惊叫一声,下意识的踩住了刹车,宝马车的车头,看看撞在那辆车车身上。 那辆横在沈银冰面前的车子,是辆黑色的轿车,在车灯的照耀下,车门缓缓的落下,露出了一张斯文的脸。 是个长相斯文的外国男人,脸上戴着一副眼镜,隔着车窗对沈银冰笑了笑。 第852章 无处不在的幽灵! 这个外国男人应该在四十岁左右,身材中等稍显单薄,长相很斯文,穿着白衬衣黑西装脖子里还打着领结,戴着黑色的框架眼镜,猛地一看就像大学中的外国语助教那样,让人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能生出很大的好感。 不过沈银冰对他是没啥好感的,毕竟没有谁喜欢总是跟踪自己的人,在看到斯文男人挡住自己的去路后,立即就挂上倒档向后倒去。 斯文男人并没有启动车子,而是推开车门走了下来,靠在车门上点上了一颗烟。 明亮的车灯下,沈银冰看他点烟的样子很轻松,就像跑这儿来就为了特意抽一颗烟那样,悠哉悠哉的,丝毫没感觉到旁边树林中藏匿着的危险。 “原来是个自以为是的傻瓜,难道就不怕孙老三他们在树林中直接开枪打死你?” 看到斯文男人这样做作后,沈银冰觉得他挺可怜的,后退的速度明显减慢,在离他有三十多米时,停下了车子。 她想看看孙老三是怎么收拾这个男人的。 历经太多挫折的沈总,现在心比钢硬,相信就算让她用高跟鞋跺死一只猫,她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出乎沈银冰意料的是,孙老三他们并没有躲在暗中向斯文男人开枪,就像没看到他那样,直到他一颗烟吸了一大半时,才有三个人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三个身穿黑色运动服,脑袋上都戴着头套的人,两个体型魁梧,一个身材单薄,有些曲线玲珑的,看起来应该是个女人,但却没有孙老三。 孙老三是那种大腹便便的,别说是脑袋上蒙上头套了,就算把脑袋砍了去,也没有这几个人的好身材的。 那三个人慢吞吞走到了斯文男人的面前,呈扇面包围样式,冷冷的看着他,身材最单薄的那个,好像说了句什么,斯文男人就把烟从嘴上拿了下来,冲她笑了笑,牙齿很白,在灯光下闪着烤瓷般的光泽。 因为距离三十多米远,沈银冰又紧闭着车窗,所以只能看到这些人,却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 斯文男人笑着说了句什么时,左边的黑衣人伸手抓主了他肩膀,看样子要把他拎进树林中好好盘问一下。 斯文男人挣扎了下,不过效果不大,反而被黑衣人拽了个趔趄,另外一个黑衣人欺近前去,抓主了他另外一只手。 看到这一幕后,沈银冰开始疑惑了:难道他只是个喜欢追踪美女的狼?可他刚才为什么在我倒车时,没有追上来,表现的那样镇定呢? 就在沈银冰心中冒出这个念头时,却忽然看到抓着斯文男人肩膀的黑衣人,一下子瘫软在了地上,肋下有股子红色的液体,忽地窜了出来。 血,鲜血,那是从刀口之类的伤口中迸射而出的鲜血! 幸亏沈银冰也是历经生死的主,不像绝大多数女孩子那样,在看到有人身上向外窜血后,会吓得闭上眼失声大叫,最多不过是惊讶罢了,但更多的却是奇怪。 她奇怪的是,斯文男人两只手明明被两个黑衣人牢牢的抓着,那么那个黑衣人是怎么被刀子戳中的啊? 难道斯文男人还有同伴躲在暗中,用飞刀之类的东西暗伤了孙老三的人? 就在沈银冰感到奇怪时,斯文男人左手甩开了倒地的黑衣人,猛地横向一挥手――借着雪亮的车灯,沈银冰能看到一道寒芒从黑衣人脖子上划过,鲜血箭一般的喷了出来。 与此同时,斯文男人却身子一矮,从他肋下钻了过去,直直撞向了最后一个黑衣人。 最后那个身材单薄的黑衣人,在看到斯文男人被俩同伴轻松制住后,警惕性放松了,甚至都没有拿出刀子、手枪的兵器,直等到两个同伴先后瞬间被刺后,这才大吃一惊,反手就向后腰莫去。 可斯文男人根本不给她拿枪的机会,双手一下子抱住了她,直接把她扑倒在了地上,就像街头小混混打架那样。 扑倒最后那个女人后,斯文男人接着就跳了起来。 然后沈银冰就看到,那个女人的身子在地上猛地弹了一下,就重重落在了下去,接着就是剧烈的抽啊抽的,眼看就是临死前的身体本能反应动作了。 从第一个黑衣人倒下,到斯文男人快速从女人身上弹起,期间的过程最多只有三四秒钟,但就在这短短时间内,三条鲜活的人命就消失了。 快,杀人动作是相当的快,沈银冰还没有反应过来,战斗就结束了。 她大瞪着双眸看着那个斯文男人,脑子里出现了短暂的空白。 沈银冰不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死,可除了第二个人之外,她楞是没有看到其他俩人是怎么死的。 斯文男人干掉三个黑衣人后,对沈银冰这边呲牙笑了笑,笑容很和善。 沈银冰全身猛地打了个激灵,忽然想到叶心伤下午时曾经和她说过的一个人:高飞在国外有个好朋友,是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现在应该在冀南,那是个相当危险的人物,听说曾经是前欧洲的杀手之王。 当时叶心伤还说过,那个男人会替高飞做一些事,让沈银冰最好是小心些。 不过那时候沈银冰没有在意,总以为有组织上的人保护,只要对她不利的人不是叶心伤那样的顶尖人物,别的都不足为虑。 但现在沈银冰才发现,她当时的想法是多么的错误:高飞的朋友,能够是庸手吗? “他跟踪我要做什么,就为高飞主持公道?” 沈银冰确定这个斯文男人就是高飞的好朋友,前欧洲的杀手之王后,紧张的心情反而松缓了下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想到这个斯文男人是高飞的好朋友,沈银冰就不害怕了,很奇怪,却又很真实的感觉。 嗖――几道幽蓝色的弹道忽然划破夜空,目标就是那个斯文男人。 好整以暇的斯文男人身子一矮,钻进了他开来的车内。 砰砰砰,连续几声脆响,子弹击打在车门、车窗上。 哗啦声响中,轿车的车窗玻璃碎了,斯文男人却没有动静。 子弹仍然在继续横飞,车子就像一个大大的枪靶子,也像一块磁铁,吸引着从树林中飞出的子弹。 砰砰砰乱响中,沈银冰却没有发现那个斯文男人露面,仿佛已经中弹身亡那样。 乱飞的子弹足足持续了接近三十秒,才嘎然而止,那辆汽车内已经有青烟冒出,看来炙热的弹头燃烧了座椅之类的东西,不过那个斯文男人却始终没有动静。 他被打死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感觉到斯文男人可能会被打死后,沈银冰心中忽然有了些茫然的不知所措:她恨高飞,恨他身边所有的亲近人,只是当可能是他好朋友的斯文男人被乱枪打死在车子里时,却猛地意识到她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担心他的人?” 沈银冰望着那辆冒烟的汽车,慢慢落下了车窗。 清冷的带有野草、浓郁血腥气息的空气,从车外灌了进来,让沈银冰的胃忽然猛地收缩,有种要呕吐的迹象,她赶紧下意识的抬手捂住了嘴。 就在这时候,两个人从左边的树林中走了出来,同样的一身黑衣,脑袋上蒙着头套,双手平端着枪,身子微微侧着,一步一步走的很小心。 这是孙老三一伙的人,他们在乱枪齐发后,过来检查斯文男人有没有死。 那两个人慢慢走到车前两三米处时,相互对望了一眼,从车头的东西两个方向,猛地扑向了车子! 咻、咻! 两道寒芒却在这时候电闪般从碎了的车窗内飞出,就像昙花一现那样一闪即逝。 沈银冰就看到那俩黑衣人,就像被遥控器操纵的木偶那样,齐刷刷扔掉手中的枪,双手捂住了脖子,嘴里发出低低的‘嗬嗬’声,慢慢跪了下来,扑倒在了地上。 其中一个倒在地上时,身子翻了几下后仰面朝天,双手瘫软在了旁边,露出了脖子――一把狭窄的刀子,应该是手术刀,深深刺进他的咽喉,鲜血咕嘟咕嘟的向外冒。 那个斯文男人没有死,而是躲在了车里某处,等敌人围上来时,才忽然甩出了飞刀,以极其干净利索的手法解决了他们。 随着那俩人抽的身子渐渐平息,整个世界又重新回归了平静,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那样,斯文男人没有露面,枪声没有再响起,唯有空气中的血腥气息却浓郁了几分。 沈银冰不是没看过活生生的人死在她面前,尤其是在南越的芒蓝草甸时,她曾经亲眼看到上百的歹徒、人质死在她面前,都是被子弹打死的,有的脑袋被崩没了半截,死的是极其惨烈,惨不忍睹。 那种上百人怒吼着、惨叫着,在弹片、烈火、轰鸣声中的死亡方式,除了能让人精神崩溃外,还带着一些热血沸腾的壮烈,让沈银冰曾经腾起过要拿起一把枪参与战斗的强烈冲动。 但今晚所发生的死亡场景,却带着一丝诡异,没有怒吼,没有惨叫――如果把芒蓝草甸一战比作是狂风暴雨的话,那么当下就是这个季节的春雨,润物细无声。 五个黑衣人,在不知不觉间就命丧当场,处处透着难以琢磨的诡异。 那个刚才一笑还露出满口白牙的斯文男人,就像一个不该存在的鬼魅,说不定会在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露出来,然后就会有人死去。 这么旷阔无垠的荒郊野外,就像处处都有他的影子,尽管沈银冰确定他仍然藏在那辆车内,像条蜷缩起来的毒蛇那样。 看得见的危险会让人害怕,看不见的却会让人心慌。 吱! 就在沈银冰目瞪口呆的看着那辆车时,一声尖利的哨声忽然从树林深处响起。 那哨音时高时低,时断时续,就像钢针在死命的向人耳朵里钻,很难听。 第853章 群蛇汹涌! 哨音响起后,沈银冰愣了下,下意识的看向左侧的树林深处。 她不明白是谁在吹哨子,吹的还这样难听,让她下意识的要抬手去捂耳朵。 哨声响起后,四周越发的静了,仿佛整个世界再无也一丝声息,那种感觉就像你在盛夏时节,走在空无一人的乡下土路上,两旁树上明明有知了在拼命的叫唤,你却有种忍不住要快点逃离那儿的孤独感。 哨声回荡,凄厉短促好像随时都会断了,让人的情绪跟着哨音起伏,更让人有种快快逃离这儿的想法。 沈银冰受不了这哨声,她要离开。 可那种就算你捂着耳朵还仍然向里钻的哨音,让她心烦意乱,竟然忘记了本身就坐在车上,如果要离开的话,完全可以启动车子直接后退就可以了。 她推开了车门,抬腿就要跳下去,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头也不回的离开这儿。 可就在此时,哨音一下子高昂了起来,接着就像有春雨降下那样,车子四周的树林中,响起了沙沙声,一股腥臭的气息猛地压过了浓郁的血腥。 沈银冰停止了下车的动作,下意识的看向车灯前面,然后就看到了――看到了蛇。 无数的蛇,有白色、青色、黑色、五彩斑斓色,各种颜色的蛇,最大的有小孩胳膊粗细,一米多长,最小的就像筷子粗细,长短,就这样突兀的出现在了车灯下。 有的,正从沈银冰的脚下,车底下快速蜿蜒而过,毫不停留,仿似前面有满汉全席的大餐等着它们那样。 正常的女孩子中,没有几个不怕蛇的,沈银冰也害怕,尤其是看到一条黑色怪蛇竟然翘起脖子,从车门下面看着她,那两只猩红的小眼睛冷冷看着她吐信子时,她想都没想,本能的用力关上了车门,摇上了车窗。 惊蜇已过,群蛇复苏,尤其是在这丛林茂密的山区附近,每平方公里内应该有数百条蛇,不过这种冷血动物一般都藏在阴暗,草丛中,很少被人看到。 现在它们出现了,就像受到了蛇王的十二道金牌令那样,急匆匆从隐身之处赶来,昂着脑袋等候命令。 看到数不清的蛇都围住那辆黑色的轿车后,沈银冰忽然醒悟了过来:刚才那种凄厉的哨声,就是召唤这些蛇的命令。 树林中,藏有能驱蛇的怪人,这些蛇就是用来对付黑色轿车中那个斯文男人的。 如果那个斯文男人的车窗没有被打碎,他完全可以像沈银冰那样关上车门,摇上车窗,再伺机驾车离开这儿。 只是现在他的车子车窗都已经破碎,他又装神弄鬼的躲在车里不出来,根本不知道外面有这么多蛇围了上来。 而且最重要的是,沈银冰相信如果斯文男人这时要启动车子的话,那么他马上就会暴露在树林中人的枪口下。 他要不就躲在车里活活被蛇咬死,要不就不顾一切的冒出头来,被子弹打死。 除了这两条路之外,斯文男人已经无路可逃。 最关键的是,就算他不顾一切的驾车逃跑,他的车子也是横向横在路上的,两旁都是树林,他要想驾车闪人势必得重新调整方向。 在他调整方向的时侯,子弹就该把他的脑袋打爆了。 在沈银冰的亲眼目睹下,十几条蛇,其中有两条是黑色的,尖尖的脑袋,茶杯口粗细,迅速沿着轮胎爬上了车子,钻进了车窗内。 “啊!” 沈银冰就算是关着车窗,仍然能听到那个男人的惊呼声。 几条花花绿绿的蛇,从车窗内被甩了出来,有一条还是断开的,看来是被刀子割断的。 断成两半截的死蛇落在了地上,迅速被群蛇所掩盖。 斯文男人再也无法沉住气了,猛地冒出头来――他的脖子上,缠了至少有三条蛇,他的脸色苍白,眼镜早就没了,眼珠子恐惧的几乎要瞪出眼眶,他想发动车子逃跑。 只是,他脑袋刚冒出来,枪声就响了。 斯文男人的反应也很快,猛地低头,几颗子弹擦着他头皮飞过。 更多的蛇爬上了车子,钻进了车窗。 他就算能躲过子弹又能怎么样,就算刚才在悄无声息中连杀五人又能怎么样,就算他现在不断的把蛇儿甩出车窗外,其中很多还是身首异处的,那又能怎么样? 数不清的蛇他能杀得过来吗? 丧命蛇吻是他必然的结果,孙老三等人甚至都不用露面。 斯文男人是高飞的朋友,他跟踪沈银冰绝没什么好心思,葬身蛇吻也是活该的,是她乐意见到的。 沈银冰相信,斯文男人就算是欧洲的前杀手之王,本事大上天去,可今晚势必会殒命此地,而且还是以一种极其恐惧的方式。 眼看着更多的蛇要爬上汽车,斯文男人根本没有逃跑的任何希望,沈银冰忽然动了,猛地挂上挡,狠狠的一踩油门,提速卓越的宝马车低声呼啸一声,猛地向前蹿去,踏着满地的蛇。 ―― 如果上帝再给眼镜一次机会,他肯定会选择躺在酒店中舒服的大窗上,端着一杯红酒,叼着一颗香烟看电视,而不是蜷缩在车子里,等待被万蛇吞噬。 如果上帝非得让他今晚跟踪沈银冰来到此处的话,那么他会在干掉先前那三个人后,马不停蹄的启动车子,抢在群蛇出现之前,有多远就跑多远。 眼镜不傻,在看出沈银冰故意来到荒郊野外时,就知道这是一个圈套――人家早就在这儿埋伏了人,要收拾他。 看出这是个陷阱后,眼镜也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 别忘了他可是赫赫有名的欧洲前杀手之王,过去三十年中经历过太多的血腥场面,最辉煌的一次战绩是独身干掉了三十七优秀保镖,全身而退。 像这样一个牛叉,自信心爆棚的家伙,又怎么看得起在华夏兴风作浪的小泥鳅们呢,来多少杀多少就是了。 这段时间他实在是心烦的要命,在安排好女儿后,就一直调查高飞的下落,无果后只好把目标锁定了沈银冰。 眼镜才不相信高飞会死了,他比谁都清楚楼兰王有多么牛叉。 那个女人不但有着非人类的卓绝本事,更有着起死回生的医术……眼镜相信,只要高飞脑袋没有和身子分家,莫邪征东肯定能把他救活的。 有楼兰王在,高飞肯定不会死,但眼镜却知道今晚他死定了。 不是死在枪林弹雨下,而是死在万蛇吞噬中。 数不清的蛇盘绕在眼镜身上,任由他三只手全部挥舞着手术刀,割草那样切断一条条毒蛇,最后索性从座椅下站了起来。 枪声没有再响起。 这时候,没必要再开枪干掉他了,那样反而会减少他死亡的痛苦,让这个装神弄鬼的家伙被万蛇吃掉,岂不是对他最大的惩罚? 你有没有穿着裤头蹲在草丛中拉屎,无数的蚊子扑上来叮咬你,任由你不停的挥舞双手最终被咬了满身包的经历? 如果你有的话,那么你能想象到眼镜当前是种什么感觉了,只要把蛇儿换成蚊子就可以了。 被蚊子叮一口,大不了起个包。 可被蛇儿咬一口呢? 山区中的蛇,基本都是有毒的,在咬人的同时,毒素已经混入了血液中。 眼镜不知道有多少条毒蛇咬住了他,只是知道刀子划动的速度越来越慢,视线越来越不清晰,那种短促而凄厉的哨声,却始终回荡在他耳边。 我要死了。 眼镜抬手,飞快的把一条黑色怪蛇斩为两断时,终于意识到他要死了,实在没必要再反抗什么,倒不如静静的躺在群蛇中,趁着意识还清醒时,回想一下女儿那俏丽的样子,以及她甜甜的喊爸爸的声音。 眼镜握刀的手松开,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虽说他真的不想被万蛇吞噬,不过能够在死前见到女儿,并有几个月呵护她的时间,这已经是上帝赐予他最大的福气了。 可惜,没机会在临死前再给克莱尔打个电话告别了――眼镜想到这儿时,忽然觉得身子猛地一震,接着有股子辣椒水扑面而来,有个女孩子的声音叫道:“快,上车!” 就在眼镜放弃抵抗,将被万蛇吞噬时,沈银冰及时驾车赶到,重重撞在了黑色轿车车头上。 黑色轿车被撞的原地打转,让开了道路。 两车相撞后,没有系安全带的沈银冰脑袋碰到了前面车窗上,生疼,眼前金星乱冒,但她却顾不上这些了,拿起随身携带的防狼喷雾剂,猛地打开车门,对被十数条蛇盘绕着的眼镜喷了过去。 防狼喷雾剂不但能对男人造成伤害,就是蛇儿也受不了――马上,盘绕在眼镜身上的大部分蛇,都纷纷跌落了下来。 要是在正常情况下,眼镜如果被喷一脸的喷雾,早就痛苦的大叫一声了,因为眼睛刺痛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但现在,他却觉得眼睛刺痛要‘快乐’很多,最起码刺激了他已经被蛇毒麻痹的神经,获得了片刻的清醒。 “嗨!” 眼镜嘶吼一声,纵身跳上了沈银冰的车子,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 眼镜还没有关上车门时,沈银冰就已经加大油门,飞快向前驶去。 只是车子刚前行了不到十米,她眼前一亮,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忽然从旁边树林中冲了出来,挡在了她前行的路上。 她只好猛地一踩刹车,迅速挂上倒档准备碾过群蛇从来路倒回时,后边树林尽头处的道路上,也已经有辆越野车横在了路边。 两辆车都是越野车,就算沈银冰加大油门去撞,也不一定能撞开,毕竟她没有多少距离的加速时间。 “怎么办?” 看到后路被断了后,沈银冰大惊,下意识的问了一句时,就觉得脖子里有条冰凉的、软塌塌的东西爬了上来。 沈银冰下意识的低头看去,一条黑色的怪蛇,瞪着一双猩红的小眼,电闪般扑向了她张开的嘴。 第854章 你喜欢的人没一个好下场! 高飞曾经告诉过沈银冰,说她老子苏北山是被一条黑色怪蛇钻进了嘴里,最后又剖膛而出而死的。 他还曾经说过,他去塔克拉玛干沙漠沙漠的鬼沙区域,寻找地下楼兰时,也曾经看到几个摸金校尉,被这种蛇用同样的方式杀死。 从那之后,沈银冰就知道世间原来存在着一种这样杀人的蛇,它们就像科幻电影中的异形,把人体当做了宿主。 只是她从没有亲身经历过那种场面,所以在听高飞说过后,只会觉得毛骨悚然,却也没太大的恐惧。 但现在,她亲眼见识到了这种黑色怪蛇――怪蛇也正趁她张嘴询问眼镜该怎么办时,闪电般的飞向她的嘴巴。 眼镜在纵身上车时,这条蛇盘在他身上跟了进来。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条蛇没有去钻眼镜的嘴巴,却瞄准了沈银冰。 难道它也懂得美女嘴巴的滋味,要比男人好尝许多吗? 沈银冰被彻底吓呆了,不但没有及时闭嘴,反而张的更大了。 没办法,人类在看到极度恐惧的事物时会张大嘴巴,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沈银冰嗅到了黑色毒蛇嘴里发出的腥臭气息,脑海中也电闪般的划过一个念头:这条蛇要钻进我肚子里,然后剖腹而出了! 吱! 就在沈银冰即将被迫接受那异常残忍,恶心的一幕发生时,黑色怪蛇发出了一声尖叫,一只手及时掐住了它的身子。 是眼镜。 在沈银冰最为危难时,眼镜及时伸手一把掐住了那条毒蛇。 要是搁在以往,凭着眼镜的手劲,在掐住毒蛇后,肯定能猛地一用力,直接把它的骨头攥碎。 但现在他强打着精神才没有昏迷过去,能够一把掐住毒蛇,救沈银冰于被剖腹之苦,这已经是相当难得了,就别说能把它直接掐死了。 老百姓讲话,打蛇不死,凡受其害。 那条黑色怪蛇被眼镜勉力掐住后,立即转移了攻击目标,猛地弹起身子,箭一般刺向眼镜的嘴巴。 这种毒蛇好像很热衷于钻人的嘴巴,明明可以一口咬在眼镜的手腕上,可它偏偏去钻人嘴巴,说起来也算相当固执的了。 眼镜及时解了沈银冰的危难后,因为用力过猛眼前发黑,掐住毒蛇的右手乏力,再也掐不住它,只能眼睁睁看着它向自己面门扑来。 沈银冰这时候才清醒过来,发出一声尖叫:“啊!” 她的尖叫声未落,毒蛇已经刺到了眼镜的面门。 眼镜就像傻了那样,这时候忽然张开了嘴,毒蛇脑袋没有丝毫停留,劲射而入。 当下沈银冰不是观看马戏团的杂技演员,玩什么大吞火蛇的把戏,吞这种毒蛇会死人的,而且死的相当悲惨。 在毒蛇脑袋钻进眼镜嘴巴里时,沈银冰甚至都恍惚看到毒蛇又剖腹而出的一幕,下意识的刚要闭上眼,却看到眼镜猛地一扣牙关! 沈银冰甚至听到了锋利的牙齿如刀,就像铡刀那样铡刀断一根木头那样,喀嚓一声,毒蛇的脑袋竟然被眼镜狠狠咬了下来! 脑袋断了的毒蛇,一时半会的不会死去,长长的身子仍然在那儿剧烈扭啊扭的,但对人却再也没有任何的威胁力度了。 眼镜发狠,拼出全身的力气咬断毒蛇的脑袋后,再也没有把毒蛇脑袋吐出来的力气,瘫软在座椅上,一双不大的小眼睛看着沈银冰,一个劲的翻白。 沈银冰清醒过来后,也发狠了,一把掐住毒蛇身子,顾不上毒蛇冰冷的身子缠住她手腕时带来的那种恶心感,用力把那条断了脑袋、但皮肉却相连的毒蛇,从眼镜嘴里拽了出来,随手扔在了脚下,高跟鞋直接踏了上去。 “快……快、快走!” 眼镜双眼一翻,昏迷了过去。 “走?往哪儿走?” 沈银冰有些犯傻。 前后都堵着一辆车,地上满是毒蛇,她能向哪儿走? 更何况,她在眼镜危机时刻救了她,躲在树林中的孙老三会放过她? 就算是放过她,会放过脸色开始发黑的眼镜吗? 砰! 就在沈银冰茫然不知所措时,一团火光猛地亮起,接着就是一声爆响。 那辆挡在前面的越野车,竟然直直的旁边飞了出去。 火光未灭,沈银冰就看到一个光头,猛地从旁边的树上跳了下来,手里竟然端着一把杀伤性极强的微冲,冲着左侧树林就是一通扫射:哒,哒哒! 一个长射点过后,那个光头又从腰间拿出了一个东西,狠狠扔了出去。 轰的一声,又是一团火光从树林中腾空而起,光头已经踩着受惊的蛇群,几个起落就冲到了车前,拉开车门跳上了后座,低声暴喝道:“快,走!” 叶心伤! 就在沈银冰不知道该怎么办时,叶心伤适时出现了。 “啊,去哪儿?” 沈银冰傻呆呆问出这句话后,才猛地醒悟了过来,随即踩下油门,车子呼啸着向前狂奔。 挡路的那辆越野车已经被炸到了一旁,沈银冰这次可以说是畅通无阻,几个呼吸间,车子就已经狂奔出了几百米。 “你、你是不是早就来了?” 沈银冰看着前面的路,问叶心伤:“我们是不是去医院?他快不行了。” 被毒蛇咬了,尤其是被那么多的毒蛇咬了,必须得在最短的时间内注射解毒血清。 可仅仅是注射血清还不行,因为每一种血清只能解一种蛇毒,比方针对五步蛇的血清,对眼镜蛇的蛇毒用处就不是很大。 更何况,冀南的医院内也没有那么齐备的血清,毕竟现在被毒蛇咬的人,越来越少了,和大熊猫那样稀有。 还有最关键的问题是,眼镜好像根本撑不到医院了,他那本来很斯文的老白脸上,已经被浓重的死灰色覆盖了。 叶心伤伸手在眼镜脖子左侧的动脉上试了一下,低声叹了口气。 如果是枪伤,或者别的硬伤,他还有相当完善的急救办法。 可蛇毒――他不擅长此道。 颜红告诉叶心伤,说今晚沈银冰可能会出事时,叶心伤当时看起来无动于衷,实际上在开车出了停车场后,就去准备了。 根据他和沈银冰之间的盟约,他得在这一年中给沈总当保镖。 老板有难,保镖当然不会置之不理。 叶心伤行事一向小心谨慎,这是他跻身华夏九龙王,执行任务数十上百次仍然能活下来的唯一法门,所以准备工作是相当的完善,不但拿了微冲,甚至还带了几枚爆炸威力十足的手蕾。 这些常规性杀伤力极强的武器,是叶心伤在逃亡时,从某军械库内偷到的,只是一直没有使用,没想到今晚会派上用场,一颗手蕾就炸飞了拦路的车子。 听到叶心伤的叹气声后,沈银冰急急的问:“他是不是没救了?” 叶心伤很想点头,最终却莫名其妙的说道:“这就是高飞的好朋友,眼镜,你为什么会在危急时救了他?这可不是你的作风,你不是希望高飞身边的人都遭到报复吗?” “我――” 沈银冰口结,愣了片刻后恶狠狠的说:“我喜欢这个欧洲男人,行不行!?” 叶心伤冷笑道:“你喜欢的人没一个是好下场,最多半小时,眼镜就会全身血液僵冷而死,没必要开这么快的车了。” “你、你敢说我喜欢的人没一个是好下场?可恶!” 沈银冰恨恨的骂了句时,车子已经来到了土路尽头,眼看就要冲上公路时,右侧的野地里忽然亮起两束灯光,一辆车子疯牛般的出现,抢先横在了路口。 “啊,追兵!” 假如沈银冰反应速度够快,懂得能理由宝马的速度撞开那辆车的话,她就不会下意识的猛踩刹车,说出这句废话了。 这辆车就像跟踪沈银冰的眼镜那样,车子没有开灯,在她玩命向前跑时,已经从田野中兜头拦截了过来。 “笨蛋,撞啊!” 沈银冰的猛踩刹车,强大的惯性使他脑袋狠狠撞在了前面座椅背上。 “你才笨蛋!你不笨蛋,你怎么不来开车啊!” 沈银冰怒声反驳。 你可以对一个漂亮女人想入非非,也可以趁着挤公交时对她揩油,甚至可以半夜爬到她窗上去――但你千万不要骂一个骄傲的女人笨蛋,那样会刺伤她自尊心的,她会不顾一切的和你反驳,证明她不个笨蛋。 叶心伤很想给沈银冰一耳光,但这只是想想而已,当先明显不是教训这傻呆呆笨女人的好时候,最先需要解决问题的是前面那辆车。 叶心伤抄起座椅上的微冲,开门跳下了车。 他在下车的同时,挡在路口的那辆车车门也打开,一个穿着风衣,戴着口罩的男人走了下来。 男人左手抄在风衣口袋中,右手中没有拿枪,好像拿了一个瓶子之类的玩意。 正要抬枪扣下扳机的叶心伤,见状马上松开了手指。 既然对方没有亮出家伙,这就证明他没有敌意。 没有敌意,又是为什么挡住沈银冰车子的去路。 就像没看到随时会开枪的叶心伤那样,竖着风衣领子,戴着大口罩的男人快步走到了车前,在沈银冰俩人疑惑的目光中,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了车头上。 那果然是个瓶子,塑料瓶子。 接着,男人说话了,声音很怪异,就像铁石摩擦那样:“红色外敷,黑色内服,十二个时辰后,蛇毒就能清理干净了。” 说完这句话,风衣男人转身就向他的车子走去:“你们快走吧,我来帮你们对付追兵。” 叶心伤回头,就看到两辆车正向这边疾驰而来。 风衣男人上了车,启动车子让开了路。 叶心伤快步走到车头前,伸手抄起那个塑料瓶子晃了晃,听到里面传来呼啦呼啦的响声后,随即转身快步上了车,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后,对盯着那辆车发愣的沈银冰吼道:“还发什么愣,快走!” 沈银冰却没有启动车子,而是喃喃的问道:“他像高飞吗?” 第855章 穿风衣的男人! 叶心伤一呆:“什么?” 沈银冰仍旧盯着那辆车,喃喃的说:“我看他,很像高飞。” “他像高飞?” 叶心伤这才醒悟过来,随即摇头:“怎么看可能呢,高飞的声音不是这样的,快走!” 就在叶心伤否认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男人是高飞时,风雨男人已经把车子倒进了野地里,擦着宝马车向追兵迎头驶去。 砰! 后面远处,有枪声从后面响起,惊醒了沈银冰。 不管风衣男人是不是高飞,她当前必须得赶紧离开这儿,再墨迹,就没机会离开了。 沈银冰驾车冲上公路时,风衣男人的车子,已经和最先追过来的那辆越野车迅速拉近到了一百米,但两辆车子都没有要减速的意思,反而兜加大了油门恶狠狠向对方撞去。 风衣男人开的是辆南韩产的现代,流水线形的韩国车子外形很俊朗,就像他们国家的男人,在屏幕上个个都奶油的让人淡疼,不过车身却很轻,碰撞性能更是和那些前面用泡沫来代替钢板的岛国车有一拼。 但对面那辆越野车,却是厚重的国产长城,底座沉重,外形古板,耗油量高――就像喂不饱的牛,可车身也像犀牛那样硬朗,狂奔时就算撞在电线杆子上,只要运气好,也死不了人的…… 总之,两辆车在时速最多六十迈时对面狠狠相撞的话,越野车足可以把小巧的现代车撞个跟头。 按说风衣男人该明白这点才对,可实际上他却发挥出了现代车车身轻、提速快的优点,寸步不让的恶狠狠向对面车子迎头撞去。 “你这是找死!” 随着两辆车的飞快接近,驾驶着越野车的司机目露凶光,脸带狞笑,毫不退缩的冲着现代车冲了过去。 当然了,司机先生是看不出对面那辆车是不经撞的现代车,他只是从车灯的高度判断出对方是辆轿车。 两辆车相撞,总是体积大的车子沾光。 更何况,越野车上的人已经没有了退路,燕魔姬下了严令,今晚要是让杀害兄弟们的凶手逃走,他们也别想活了。 真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越野车已经没有了后路,只能咬牙硬拼! “哈,哈哈!” 在越野车上的司机因为极度的恐惧,兴奋、愤怒等情绪而狂笑中,两辆车对面飞速行驶的车子,狠狠撞到了一起:轰! 一声大响过后,瞬间就平静了下来。 越野车诚然是个大、体重,可狠狠撞在现代车上后,强大的惯性还是让车内坐着的三个人撞到了前面,司机和副驾驶上那个直接撞到了车窗上,昏了过去,最后面那个倒是没昏过去,可脑袋也碰到了车门上,碰碎了车窗,鲜血直流。 越野车都这样了,别说那辆现代轿车了,当场就被撞成了包子,驾驶室严重变形,里面的人眼看没有一丝生还的迹象。 前面的车子和现代相撞后,后面那辆车停了下来,有两个人迅速跳下车,跑向了那辆现代车。 其中一个举着手枪跑到驾驶室旁看了下,就惊呼道:“啊,里面没有人!” 和他一起过来查看的同伴,这时候也看出里面没人了,正要说什么时,却忽然觉得后心一疼,下意识的转身看去,就看到了一个穿风衣、戴口罩的男人。 一把奇形怪状的剑,刺穿了他的身体。 “你、你――” 这个人满眼都是不信的张嘴吐出这俩字时,风衣男人已经夺过他手里的枪,对车子对面那个男人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响,发现车内没人的那个哥们,刚看到对面同伴忽然多了个人,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下一步的反应,就被一枪撂倒在了地上。 原来,刚才在两辆车即将相撞的瞬间,风衣男人已经抢先从车门内飞扑了出来。 只是他扑出来的速度太快,后面车上几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相撞的车上,竟然没有人看到他已经及时扑了出来,直到那俩人傻乎乎的去查看时,才悄没声的站了出来。 一枪把那个人的脑袋打爆后,风雨男人迅速矮身,一颗子弹擦着他肩膀飞了出去。 后面那辆车里还有一个人,在两个同伴被枪杀时,趁机向风衣男人开了一枪。 风衣男人及时躲过这一枪后,靠在越野车前面的保险柜上,稍后片刻后才弓着腰身慢慢向车后走去。 来到后尾箱时,他猛地扑向了旁边的野地里,接着就像离了水的鱼那样弹起,一下子扑在了第二辆车前,手枪对准了车子里刚要扣扳机,却又放下了。 车子里,一个人也没有。 刚才对他开枪的人,趁着他藏在车后时,已经很聪明的下车逃了。 “你倒是聪明。” 风衣男人向四周扫视了一眼,没有找到目标后开门上了车。 接着,越野车被启动,绕过前面撞在一起的那两辆车,向路口驶去,很快就消失在了公路上。 车子走了足有三四分钟后,旁边几十米的野地里慢慢站起了一条黑影。 不是孙老三,是一个女人。 如果高飞在场的话,肯定会认识她:燕魔姬。 也唯有燕魔姬,才能用她的驱蛇之术,把方圆几公里内的蛇儿都集中在了树林中,等候眼镜的到来。 “那个人是谁?” 燕魔姬望着越野车消失的方向,紧紧皱起了眉头。 她说的那个人,自然不是叶心伤,而是戴着口罩的风衣男人。 光头商平北是沈银冰新男友的事,燕魔姬早就知道了,也曾经派人暗中跟踪调查他――只是,她接连派出了三拨、七个人,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复命,就像石沉大海那样杳无音信了。 燕魔姬知道,那七个人已经被光头给料理了。 沈银冰身边忽然出现这样一个高手,对燕魔姬来说诚然不是好事,不过影响也不是太大,毕竟组织上控制的是沈银冰,只要沈总能乖乖的听话,为组织上创造更大的价值,无论她找个什么样的男人,都算不了什么。 还有,组织上在注重叫商平北的光头后,也想利用忘忧粉把他收为己用,不过一直没找到机会查看他是什么血型。 一个商平北还没有搞定,今晚竟然又出来个戴口罩的男人。 在燕魔姬看来,这个男人比商平北还要可怕,因为凭着她的眼力,竟然没有看出在两车相撞时,他怎么及时扑出来的。 尤其是当那个男人悄没声的出现,瞬即干掉两个手下后,燕魔姬更是当机立断,在开了一枪逼得他躲在车后后,趁机下车逃进了野地里。 从风衣男人扑到野地里再扑到车前举枪的一系列动作,燕魔姬更加肯定自己没有判断错:这个人,比她,比光头商平北,甚至比高飞还要厉害。 这么牛叉的一个人会是谁,怎么会忽然出现在沈银冰身边了? 就在燕魔姬紧皱着眉头想到这儿时,一个大腹便便的黑影,从远处跑了过来。 孙老三。 孙老三在组织中是文职人员,跑个腿威胁个颜红那样的小娘们还能凑合,但要是让他拿着刀子和人拼命,肯定会被吓尿裤子的。 尤其是害怕蛇,在燕魔姬把群蛇召唤到树林中时,他已经吓得爬上了最高的一棵树。 等叶心伤出现,带着沈银冰和眼镜杀出去,燕魔姬等人追上去,群蛇散了后,孙老三这才胆颤心惊的下了地,向这边跑了过来。 也幸亏他来的晚,要不然刚才说不定就会被穿风衣的男人干掉了。 站在燕魔姬身边,孙老三望着撞在一起的那两辆车,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底气不足的恨恨骂道:“沈银冰这个小贱人,竟然敢反水!” 燕魔姬没有搭理他,缓步向路上走去,来到车祸现场后才淡淡的说:“一个月内,不要再为她供货了。她敢破坏我的计划,那得做好受惩罚的准备,我倒要看看,她是怎么熬过这个月的。还有颜红,这和她也有关系。” 孙老三早就恨死了颜红,闻言狞笑一声:“燕姑娘,你就放宽心吧,这一个月内,她们肯定得品尝到什么是生不如死的滋味!” 生不如死的滋味会有多么痛苦? 很少有人尝试过,不过紧紧从这句话的表面含义上就能看出,这种滋味应该相当难受,让人觉得活着不如死了好,这得有多残忍? 假如老天爷向高飞承诺,只要他能忍受某种生不如死的痛苦,哪怕是一个月,就能让他从当前的不真实感中彻底清醒,那么他也会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 生不如死,远远不如每天活在梦中可怕。 从昏迷中醒来两个多月了,高飞身体表面康复的已经差不多了,甚至已经能独自行走,不过他后脑中还镶嵌着一块弹片,每天早上辰时左右都会疼痛几分钟。 醒来后的这两个多月中,尽管东儿已经无数次的告诉他说,他从小就生活在这个环境下,他就是这个世界的一份子,他是她的驸马,辖下十几万臣民――每次他都相信,可相信过后,高飞总是固执的以为:我不属于这个世界,我该活在梦中。 那个天上有飞机,地上有汽车,海里有轮船,食品中含有农药,空气中充斥着垃圾味道的世界。 那个世界,才是高飞所熟悉的世界。 这儿算什么? 没有飞机没有汽车甚至没有大海……只有平静如水的生活,每天高飞所做的就是坐在窗前,或者大殿前的台阶上,瞪着天上的七颗太阳发呆。 高飞现在已经知道自己的名字叫高飞了,对这个名字也有着很亲切的感觉,也习惯了他和东儿一起住在宽阔的寝宫中,更习惯了每次出来晒太阳,都会有至少两个太监相陪。 一个手里端着盛有茶壶、茶杯的托盘。 另外一个太监捧着的托盘中,放着新鲜的果子。 高飞坐在大殿的台阶上,望着天上的太阳发了很久的呆,慢慢的张开了嘴。 一个太监就把一枚葡萄递了过来。 第856章 有玉名叫深银冰! 葡萄果肉饱满,几乎是入口即化,说不出的甘甜。 慢条斯理的吃了几个葡萄,高飞从台阶上站了起来,身边的两个太监赶紧转身,挥舞了一下拂尘,准备走进大殿内。 王宫中的太监不多,也就是十几个人,毕竟历代楼兰王是女性,不需要啥子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没那么多人要伺候,之所以有太监的存在,主要是延续了汉代宫廷的规矩,形式意义大一些。 还有就是,这些人也不是割了才进宫的,都是有那方面的隐疾,无法娶妻生子,才来宫中做太监混口饭吃,算得上是废物利用了。 高飞却没有转身,而是扶着台阶两侧的栏杆,顺着台阶往下走去。 那俩太监一看感到奇怪,赶紧跟了下来:“驸马,您这是要去哪儿?” “我想出去走走。” 高飞抬头看着广场午门外面的街道:“去街上走走。” 他现在整个人虽然浑浑噩噩的,不过天性不是耐得住寂寞的主儿,在养伤的那段日子里躺在榻上也倒罢了,现在能勉强行走了,就再也憋不住了,忍不住要到街上随便走走。 听高飞说要到街上随便走走后,俩太监都吓了一跳,赶紧阻拦:“驸马,您身子还没有好利索,怎么可以――” 高飞抬手打断太监的话:“我的身体情况我清楚,没有你们说的那样严重,我就是随便走走。” 看到高飞不听劝,非得固执的去外面走走后,两个太监对望着使了个眼色,把手里的托盘放在台阶上,其中一个转身快步去了,另外一个则跟在高飞身边。 高飞也没在意,慢吞吞走下漫长的台阶,走出了午门。 王宫外面的那条街道,是楼兰国最繁华的街道,东西走向,宽约五十米左右,街道两旁酒肆、粮庄,首饰店啥的应有尽有,牛车,小轿,骑马骑驴步行的,人来人往川流不息,与高飞印象中的《清明上河图》差不多。 如果只是高飞一个人在街上逛的话,也许不会有人注意他,不过他身边还跟着个太监,只要眼睛不瞎,有些智商的人,就能猜出他的身份了,毕竟楼兰王早就‘昭告天下’,宫里养了个驸马了。 当然了,大家不会因为他是驸马,在和他碰面后就会跪在地上参见驸马大人,最多也就是碰面后微微弯腰,恭请他先走。 别人对高飞恭敬,他也给人家含笑点头,到背着双手四处游荡着,一会儿拿起一件瓷器看看,一会儿又询问陶盆的价格,小半个时辰后,慢悠悠来到了个卖首饰的小摊前,随手拿起了一块玉佩。 地下楼兰只有一座黑石山,大部分玉佩都是黑玉,这要是放在外界,黑玉是很值钱的,不过在这儿也就几个铜子的事儿,反倒是在外界满大街都有的汉白玉啥的,在这儿是高档货色,属于有钱人才能购买的。 看到有人拿起一块黑色玉佩后,满脸褶子的小老头笑的像朵菊花:“客官,可是看中了这块玉佩?这可是正宗的黑龙玉――” 小老头刚说到这儿,才看到高飞身后还跟着个太监,笑容登时凝固,猛地知道这是碰到谁了,赶紧后退一步低下了头,喃喃的说:“小老儿见过驸马大人。” “不用客气,我就是随便看看。” 高飞很不习惯别人对他这样尊敬,微笑着把玉佩拿在手中,举起来对着太阳看了几眼赞叹道:“这块玉质量很不错,晶莹透彻,温润光泽,内部呈棉絮状花纹,该当是上等的黑玉。” 高飞的印象中,他在外界也接触过玉石,多少也懂得一些鉴玉知识,拿起这块玉佩来只凭手感和观察,就能确定这是一块好玉。 小老头听驸马大人赞叹他卖的玉好,登时大喜过望:“驸马大人,您要是觉得这块玉好,那您就收下吧,不要钱的。” “呵呵,买东西哪有不要钱的?我也不是买,就是随便看看而已。” 高飞呵呵一笑,把玉佩挂在了货架上,随口问道:“这种黑玉的名字叫什么?” 小老头回答:“启禀驸马大人,黑玉名字叫银冰。” “银冰?玉质是黑色的,怎么叫银冰呢?” 听到这俩字后,高飞忽然有了种奇怪的感觉,却又说不出来,眉头皱了下就放下了,开始询问这种玉为什么叫银冰。 根据高飞的理解,银冰就是银色的、白色的冰,如果某种玉石叫这个名字,那么就证明玉石眼色最起码是银白色的,看上去好像冰那样。 不过这块玉却是黑色的,纯黑,好像和银色没有一点点的干练。 小老头笑着解释道:“驸马大人,黑玉之所以叫银冰,不是因为它的颜色,而是说它的内里材质。” 黑玉制材叫银冰,这在地下楼兰已经是公众所知的常识了。 小老头又是专门贩卖玉佩啥的,懂得当然要比别人多了,于是就卖弄起来,举起玉佩对着太阳:“驸马大人请看,这块玉佩的颜色虽然是黑的,不过内里却有白色的棉絮纹络,看上去好像结了冰的湖面那样,所以此玉的名字才叫银冰。” “哦,原来银冰之名是这样来的。” 高飞恍然笑道,很有兴趣的又问:“那么这个银冰,有没有好坏之分?” “当然有,银冰总共分三种,一种是地表之上的,藏在那些黑石中,这种最容易寻到,所以我们称它为地表银冰,价格最为低廉。” 小老头侃侃而谈:“第二种呢,则是浅矿中的,需要顺着矿脉向下挖掘几米。这种银冰玉石呢,因为藏于地下,相比起地表银冰来说,没有遭到风吹日晒,温润程度要好一些,所以叫浅银冰,价格相对贵一些。” 能够为驸马大人卖弄玉石知识,这对小老头来说是一种荣幸,所以他解释的很是清楚:“最好的一种银冰玉石,则是来自地下几十上百米,甚至得在地下河的下面。这种玉石深藏地下,充分吸收大地之灵气,开采出来后,玉质颜色黝黑,就像上面浮动着一层油脂那样,可内里棉絮纹络却是雪白,清晰,甚至还能形成大山、树林甚至人脸的形状。” “这种黑玉是银冰中的极品,尤其是深藏地下暗河下的,完全是可遇不可求,因为身处地底深处,所以又叫深银冰,价格……” 小老头刚说到这儿,高飞脸色忽然一变:“深银冰?” 小老头点头:“是的,就叫深银冰。这种深银冰,不但是黑玉中最好的,就算在和田白、黄玉等所有玉石中,也是王者一般的存在,所以故老相传,这种深银冰来自六道中的天道,乃是天帝御前所用,尊贵无比――驸马大人,您这是怎么了?” 小老头正说的带劲呢,就看到驸马大人忽然双手抱住了脑袋,满脸痛苦之色的蹲在了地上,登时就吓了一大跳。 他下意识的伸手去搀扶,跟随高飞的太监拂尘一扫,猛地抽在了他的手上,尖声叫道:“拿开你的赃手!驸马,驸马,您怎么了?” 太监这一叫,周围行人都向这边看来,刚要围过来,却又呼啦一声的散开了,有多远就躲多远,好像这儿突然爆发了瘟疫那样。 大家不敢过来,是因为看到了太监,认出了驸马。 驸马忽然满脸痛苦的抱着脑袋蹲在那儿,谁知道是怎么着了,如果围上来看热闹,再被太监误以为他们要伤害驸马咋办? 唯有卖玉佩的小老头战战兢兢下,不敢离开,最后噗通一声的跪在了地上。 “来人呀,快去禀报宫里,就说驸马身体有恙!” 太监尖声叫着,扔掉佛尘去扶高飞,脸上冷汗直冒,后悔万分:实在不该让驸马来街上啊,这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女王殿下不得把我活剥了? 太监不咋呼来人还好,这一叫,半条街的人呼啦一声都抱头向更远处跑去。 “深银冰,沈银冰,深、沈、银冰!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好像一个人的名字,始终陪伴着我来着,可我怎么偏偏想不到这个人是谁了!” 小老头在说道‘深银冰’的名字时,高飞脑海中忽然闪过一抹亮光,隐隐想到了过去,想到了一个人,可再接着想下去,脑袋却像要裂开那样疼痛。 越疼,那个名字越来越模糊,他却偏偏抓主那个名字不放,希望能从中想到什么,结果却导致脸色如金纸般的吓人,恶心想吐,最后竟然眼前一黑,咣当一声摔倒在了地上,只听到太监哭着喊道:“来人呀!” 就在路人纷纷躲避时,一个挎着竹篮,挺着大肚子,头上戴着黑色纱帽的女人却跑了过来,帮着太监把高飞搀扶起来,让他坐在了地上。 “谢谢,谢谢。” 太监连声道谢抬头看去,女人已经摘下了头上的纱帽,露出了一张清秀的脸庞。 他愣了下,随即认出了这孕妇是谁了:“啊,你是水儿!” 叫水儿的女人没回答太监,只是重新把高飞平放在了地上,用手掐着他的人中道:“公公,你快去叫人,我帮你看着驸马!” “这,这――” 太监还真不放心让水儿照顾高飞,可眼下又没别的人可用,只得恨恨一跺脚,转身就向王宫那边跑去,要叫几个侍卫来。 太监刚跑了几步,就听到背后长街尽头传来暴雷般的马蹄声,扭头看去,就看到一匹白马从那边疾驰而来,远远的就能看到马背上的人身穿黑色长袍,脸上戴着个青铜色的狰狞面具,顿时大喜:“女王殿下来了!” 来的正是地下楼兰的女王莫邪征东。 白马快似闪电,几乎是眨眼间就到了眼前,马速却没有丝毫的迟缓,就在太监下意识的要去挽马缰时,楼兰王一声娇叱,轻飘飘的从上面飞了下来。 白马长嘶一声,却毫不停留,径自去了。 第857章 我记得安归王! 高飞执意要到街上转转,太监阻拦不住,只好一人陪他,另外一个却飞马奔向了森林神殿。 驸马身体脆弱非得上街,如果有个三长两短,这俩伺候他的太监可吃罪不起,必须得尽快通知楼兰王,请她拿主意才对。 幸好,那个太监在跑到森林边缘时,恰好遇到楼兰王从里面出来,就赶紧把高飞去逛街的事说了一遍。 听说高飞一个人去长街上闲逛,楼兰王大吃一惊。 她身为中医圣手,这些天内一直关注高飞的伤势,当然明白他身体脆弱到什么地步,情急下也顾不得和陪王伴驾的那些侍卫了,扬鞭就向长街这边赶来。 刚来到长街上,就看到行人四处奔跑,还有人嚷着驸马出事了啥的。 听到路人这样咋呼后,楼兰王心中发凉,更是狂抽坐骑。 远远的,她就看到高飞平躺在了地上,有个女人好像正在救治他,当下来不及勒马,直接从上面飞了下来。 正要给高飞掐人中的水儿,生怕会引起误会,连忙缩手跪倒在了地上:“奴婢见过女王阁下!” “免礼。” 楼兰王随口回了一句,伸手拿起了高飞的右手,三根手指搭在脉络上凝神片刻,松了口气。 从高飞脉象中观察,他脉搏跳动的虽然缓慢,但却很沉稳,昏迷过去只是暂时的,对身体的恢复倒是没什么大碍。 她也没有急着救醒高飞,袍袖一甩把他从地上抄了起来,面具下发出了一声清朗的长啸。 远处,马蹄声响起,刚刚跑远的白马,又哒哒的快速奔来。 白马来到楼兰王面前后,人力而起一声长嘶时,楼兰王抱着高飞已经纵身飞上了马背,居高临下的看了眼水儿,看样子要说什么,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双脚一磕马蹬,白马踏着矫健的四蹄,哒哒的向午门那边去了。 随身伺候高飞的太监,这才清醒了过来,慌忙从地上捡起拂尘,追了上去。 空荡荡的长街中,片刻后只剩下水儿一个人,显得是那么孤零零。 这个叫水儿的孕妇,就是高飞初次闯进地下楼兰时遇到的那个水儿。 当时,水儿只想找个优秀的男人,为祖先留下后代,洞房过后高飞却被带进了宫中。 那时候,楼兰王曾经告诉高飞说,看在他和水儿春风一度的份上,要给她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不过后来传旨的太监去给水儿下旨时,水儿却拒绝了楼兰王的好意,执意要在她原先的地方生活。 楼兰王也没勉强,一个平头百姓还远远不够女王殿下记挂的,赏了她一些财物,就这样过去了。 正如水儿当初所希望的那样,她和高飞洞房花烛后,还真是有了身孕。 女人有了身孕后,生活就有了质的改变,再加上楼兰王曾经亲自下旨传她去王宫,左邻右舍的也都知道她不是一般人了,所以那些地痞无赖的也没谁敢去招惹她。 水儿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高飞了,他们之间只是一场美丽的梦罢了。 只是她没想到,今天却能再次看到她孩子的父亲。 不过她在远远的看到高飞并跟上来后,却没有冒然出来相认:能够躲在暗中距离这个男人近一些,她就心满意足了。 直到高飞昏倒在地上,水儿这才站了出来,尽管高飞肯定不知道她来过。 在楼兰王居高临下的看着自己时,水儿明显感受到了一种,一种嫉妒。 是的,就是嫉妒。 楼兰王在看到她怀孕后,开始嫉妒她了。 “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望着白马消失的地方,水儿呆愣很久,才轻轻一笑,捡起地上的纱帽戴在头上,转身去了。 一炷香后,长街上才慢慢恢复了该有的繁华,那个卖玉佩的小老头,在被吓出一身冷汗后,生意倒是出奇的好,一会儿就卖光了。 小老头知道,这和驸马昏倒在他面前有关,在扛着货架回家时,心中感慨:驸马是个好人啊,希望下次能再遇到他吧。 (说点题外话:水儿这个人物,是因为纪念一个网络恋人,那时候兄弟还年轻,认识了一位家在济宁府的姑娘,名字就叫水儿,相处几年中,苦辣酸甜都算经历过,也曾那个啥,不过后来因为变故,从此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这算是借着本文故事,来回忆一段难以忘怀却没有任何结果的恋情吧,写到她时心乱的很,明明心中万千的感慨,却表达不出来,干巴巴的让人感到无趣,让大家见笑了,原谅!) 高飞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午后十分了,阳光透过窗棂照在榻前的地板上,有无数的细尘在漫空中飞舞,楼兰王盘腿坐在不远处,在他睁开眼后,就像心有灵犀那样,也睁开了眼,缓缓问道:“怎么样,感觉好多了没有?” 不等高飞说什么,楼兰王长身而起,来到榻前坐在他身边,伸手抚着他的额头,关切的说道:“驸马,你身体还没完全恢复,特别得注意情绪上的波动,以后就不要再去街上了。” 高飞慢慢抬手握住了楼兰王的右手,感觉冰凉就像握着一块玉,眼睛眨也不眨的问道:“东儿,深银冰是不是个人的名字?” “深银冰?哦,那是最珍贵的一种黑玉,相传是天帝的御前之物,你怎么会觉得这是个人名字呢?” 楼兰王俊美到极端的脸上,微微现出一丝错愕。 其实她在带回高飞后,就已经听那个随行太监说起过经过了,说他是因为听卖玉佩老头的介绍时,才忽然昏过去的。 身为楼兰古国的女王,莫邪征东当然知道深银冰这种玉,更知道外面那个世界上的沈银冰,名字就是根据这种极品黑玉而起的。 沈,就是深的谐音,在地下楼兰中寓意为‘最好、最美’的意思,当初沈银冰离开楼兰时,之所以选择‘沈’这个姓氏,就寓意自己是最好的。 后来沈若萱生了女儿,就给女儿起名为银冰。 银冰,在楼兰中就是纯美无暇的黑玉。 不过那时候沈银冰是跟着苏北山姓的,叫苏银冰,可能是带有苏家的黑玉的意思吧――沈若萱却没想到,在她死了十几年后,女儿因为和苏北山闹别扭,赌气之下改名为沈银冰,这才暗合了‘深银冰’是极品黑玉的意思。 这是她死后没想到的。 当然了,沈若萱更没想到,失去记忆的高飞会在听到‘深银冰’后,悠忽间想起了什么,却触动了后脑的伤势,导致了昏迷。 不知道楼兰王在想什么的高飞,茫然回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在卖玉佩的老头说到深银冰后,忽然觉得这该是一个人的名字,印象很深刻,嗯,应该是深深印在心中了吧。” 楼兰王脸上仍然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只是这笑容多了几丝苦涩:“呵呵,深深印在心中了?那会有多深?” “不知道,说不清。” 高飞缓缓摇头,说出了真实感受:“我就是觉得‘深银冰’如果是个人名的话,那么她应该是个女人名字,我很亲近的一个女人,就像亲人那样亲近。” “哦,是吗?” 楼兰王藏在袍袖中的另外一只手,紧紧攥了起来,装做没事人那样淡淡笑道:“其实玉石分为很多种,有‘深银冰’,还有别的种类,像和田美玉啊,汉白玉等十几类,期间也不缺乏像是人名的。比方在森林神殿后方的一块水潭中,就有一种红玉,叫做颜红,还有一种青玉,叫秦城城,一种叫做‘梁娇娇’的白玉。” 楼兰王在说出这些‘玉石’的名字时,一直看着关注着高飞的眼神变化。 高飞神色平静,没有一丝波澜,只是说:“嚯,还有这么多像人名的玉石?我倒是没听说过。” 楼兰王莞尔一笑,淡淡的说:“这些只是普通的玉石,没什么品位,不过有一种,你也许会听过。” “什么?” “这种玉的名字有些拗口,叫妮儿?乔治。” 楼兰王双眸微微眯起,缓缓的说:“世人都简称为妮儿,相传生产于世界极西之地――驸马,你有没有听说过这种玉的名字?” “妮儿?这名字就更像一个女孩子名了。” 高飞皱起了眉头,翻着眼睛的想了老半天,才说:“没有,我对这名字没啥印象。” 楼兰王暗中无端的松了口气,又试探着问道:“那么,你有没有听说过方小艇这个名字呢?” “方小艇?” 高飞的眼神有了明显的变化,若有所思的问道:“这也是一种玉的名字吗?” 楼兰王摇头:“不是,这是一个人的名字。”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眼神又慢慢呆滞了起来。 看他又要陷入深思中,怕他会用脑过度,楼兰王连忙又说:“还有很多人名,比方、比方秦紫阳,一个小姑娘的名字。” 楼兰王的话打断了高飞的思考,立即摇头:“没听说过。” “梁明,张妍呢?” “没听过。” “詹姆斯,白板,眼镜呢?” “没有。” “高,高健城呢?” “高健城是谁?” 那你亲老子!连你亲老子都不记得了,却记得沈银冰,真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真搞不懂,那个女人对你有多重要? 楼兰王在心中骂了句,面无表情的又问道:“那你记得铁屠吗?不记得?哦,那叶心伤呢?还不记得。那你记得安归王吗?还不……” 高飞却忽然说道:“安归王?我有印象,有印象!” “哦,是吗,那你说说,你是怎么记得安归王的?” 在问出这句话时,楼兰王就觉得心里隐隐的疼:你记得沈银冰,对你母亲有些印象,却不记得你儿子的母亲妮儿,不记得我莫邪征东,不记得你唯一的发小,你曾经的战友,和你有过婚姻的梁娇娇,却偏偏记得安归王! 第858章 外界传来的消息! 如果你是一个纯情少女,衣不解带的伺候一个失忆男人那么久,他却只记得别人,不记得你,你心里会不会难受? 楼兰王心里就很难受,在她向臣民宣布高飞是驸马时,也许内心深处就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男人。 高飞在失忆后对他的老娘、前女友有些印象,却不记得他发小、战友和小情人,毕竟方小艇是他的亲娘,沈银冰曾经是他前女友,输给这俩人,她心里还多少好受一些。 可当他说出他对安归王有印象时,莫邪征东的心就隐隐的疼了:你凭什么会记得安归王?就因为那个魔女和你有过那种关系?可秦城城,梁娇娇她们都和你有那种关系,你为什么不记得她们,却独独记得她,为什么! 这一刻,莫邪征东忽然有了忍不住的冲动:掐死这个负心汉算了,以后再也不用忍受这种煎熬! 楼兰王心里这样想着,藏在袍袖中的左手手背上,青筋凸起,随时都能锁住高飞的咽喉,咔吧一声掐碎算……脸上却带着淡淡的微笑:“哦,那你说说,你是怎么记得安归王的?” 高飞有些兴奋的激动说:“在昏迷做梦时,我梦到我好像去了一个卖笑的地方,里面有个暗娼就叫安归王,好像还不要钱!” “暗娼,你说安归王是不要钱的暗娼?” 楼兰王惊呆了。 高飞回答说:“是啊,在我印象中,这个安归王就是那样一个人――咦,你笑什么?” “呵,呵呵,咯,咯咯,哈,哈哈!” 楼兰王紧攥着的左手松开,开始是轻笑,接着就媚笑,最后是狂笑,花枝乱颤笑的肆无忌惮,没有半点该有的王者气质。 高飞有些茫然,等她笑的几乎把泪水都笑出来时,才喃喃的问道:“怎么了,很可笑吗?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没,没有,你没说错!” 楼兰王强自止住笑声,抚着高飞的头发,微微喘着气说:“你没说错,嗯,很对!安归王,就是一个、一个――” 高飞接口说:“暗娼!” “对,就是那种暗、咳,还是不要钱的那种。” 楼兰王重重点头,随即轻喝一声:“来人!” “女王殿下,奴婢在。” 一个太监弓着腰身从外面快步走了进来。 “宣本王的旨意,你去烟花胡同(楼兰古城的红番区)那边,去打听一下,有几个暗、就是那个啥,你明白。去问一下,有几个姑娘叫安归王。” 楼兰王深吸了口气,语气严肃的说:“打听出来后,每人赏赐给她百两白银,去吧,一定要把这件事做好,不用担心有很多个姑娘叫这名字。” 太监彻底傻呆呆了,他搞不懂尊敬的女王殿下,为什么要下这个命令,而且旨意很坚定,看样子必须得找出叫‘安归王’的姑娘。 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什么:就算没有姑娘叫这个名字,也得找出几个来,因为尊敬的女王殿下,貌似很喜欢有姑娘叫这个名字。 明白过来的太监,赶紧答应了声,转身快步去了。 想到自己的‘情敌’,在高飞印象中竟然是那样一个人,莫邪征东有着说不出的兴奋,等太监退下去后,又试着问道:“驸马,这个安归王,你还记得她更多的事吗?” 高飞想了想,才说:“不记得了。东儿,如果找到那个安归王,你能把她带来给我看看吗?哦,你别误会,我没有那种意思,就是希望能通过她来寻找更多的过往。” “好的,只要找到她,我马上就会让她来见你的。驸马,你累了,该午休了。” 楼兰王柔声说完这句话,袍袖一甩拂过高飞心口。 高飞闭上眼,沉沉的睡了过去。 “呵呵,没想到在你为数不多的印象中,安归王竟然是个那样的女人,呵呵。” 楼兰王轻笑了几声,笑容却忽然凝在了脸上,双眸中重新浮上了失落,喃喃说道:“但不管怎么说,她都是能给你留下印象的,甚至比你母亲给你留下的还要深刻。” 莫邪征东总以为在高飞心中,她要比安归王重要许多,可事实上好像却不是这样,这让她有些不甘心,觉得男人还真没一个是好东西。 不过看到闭上眼的高飞后,她这股子怨气却慢慢消失了。 她是比这个男人强大,为了协助他创业,不惜打破祖制,让他把楼兰王室的不传之密(美容秘方)带到外面的世界,而且在听到他被困在外蒙地下时,也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 但她好像从没有在高飞最最危急、需要人帮助时出现过。 反倒是高飞,前后已经救了她两次。 一次是去年秋分后七天,借着楼兰王蜕功的机会,安归王悍然闯入,拓拔千钧等人都没拦不住,就在安归王准备冲进大殿时,是高飞戴上面具,拼着挨了安归王一剑,又接机刺伤了她,安归王这才饮恨离去。 第二次自然是在莫斯科的军事研究所门口了,在安归王接连扔出手蕾,楼兰王无法躲开最后一颗时,又是高飞及时扑在了她身上。 强大无比的楼兰王,此生中竟然两次差点被安归王暗算成功,可都是高飞拼命救了她,说起来她欠了高飞两条命。 依着她的身份和骄傲,能够欠别人一次情份就相当了不得了,更何况是两次,还都是救命之恩――她拿什么偿还? 她又有什么资格,在得知高飞竟然能对安归王有印象、却不记得她时,而生气? 想通了这一点后,楼兰王忽然有了种意兴阑珊,很疲惫。 就在这时,寝宫门口传来太监的通报声:“女王殿下,拓跋大祭司求见。” 拓拔千钧是得到高飞昏倒在长街的消息后,才赶来慰问的。 莫邪征东来到大殿中后,拓拔千钧微微弯腰施礼后问道:“女王殿下,驸马不要紧吧?” 楼兰王摇了摇头:“无碍,就是受到了一点刺激――他竟然从卖玉佩的那儿,想起了沈银冰。一时间却又想不完全,这才触动了后脑伤势。” “他从卖玉佩的那儿想到了沈银冰?” 拓拔千钧先是一愣,随即醒悟了过来。 他身为地下楼兰的大祭司,当然知道黑玉的三种品级,知道最极品的黑玉名字,与驸马先生在外界的前女友名字相符。 沉吟片刻,大祭司问道:“女王殿下,这表明驸马已经开始有了局限性的思维,这对他的恢复不是好事,要不要服用一剂‘孟婆汤’,让他彻底忘记那个人?” 孟婆汤,就是消除人脑记忆的草药,当初秦城城在离开地下楼兰时,就曾经被灌了一碗,到现在都不记得她曾经来过这儿。 楼兰王却摇了摇头:“算了,孟婆汤对人的记忆神经有负面效果,依着他现在的状态,如果擅自服用的话,有可能会造成一辈子的遗憾。” “嗯。” 拓拔千钧嗯了一声,转移了话题:“女王殿下,在你照顾驸马时,外界飞龙部刚传来消息,经过慎密的调查,两个多月前来到鬼沙企图寻找路口的……” 两个多月前,楼兰王刚带着高飞返回楼兰不久,就有一个很神秘的人闯进了鬼沙区域,企图找到地下楼兰的入口。 那个人在穿进鬼沙区域后,拓拔千钧动用了七个‘灵蜥’,试图把那人留下,结果七个‘灵蜥’却是三死四伤,最后飘然离去。 随后,外界飞龙部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调查后,最终找到了那个人。 就在拓拔千钧要说出那样那个人是谁时,楼兰王却淡淡的说:“那是安归王吧。除了她之外,外界能够对付灵蜥的,好像也没几个人了。” 拓拔千钧垂下眼帘:“是,外界飞龙部也是这样认为的,不过他们没有查出安归王的真面目。” 楼兰王到背着双手,在王座前来回走动着:“安归王千变万化,没有谁能知道她的真身是什么样,我们查不出也是很正常的。但总有一天,我会撕下她所有的面具――这一次,她又装扮成什么样子了?” 拓拔千钧脸上浮上奇怪的神色,缓缓说道:“高飞。” “高飞?” 楼兰王一愣:“安归王化成高飞的样子了?” “是,外界飞龙部亲眼所见,并拍回了清晰的影视资料。” “她装扮成高飞的样子,要做什么?” 楼兰王稍微沉吟,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她这是要借着高飞受伤无法现身的机会,要玩个鸠占鹊巢,谋夺他的产业!” 冷笑一声,她接着说:“呵呵,安归王好算计。不过依着她出神入化的变脸神技,再加上对高飞的理解,要想达成目的也很轻松。可惜,有人却不愿意看到这一切发生。” 听楼兰王这样说后,拓拔千钧就知道她又要‘现世’,去拆穿安归王的阴谋了。 他倒是有心想劝说楼兰王,没必要再为了俗事而奔波,在家好好守着高飞等死――不好吗,反正也折腾不了多少年了,不过却没说出来。 楼兰王停住脚步低头沉思很久,抬头正要说什么,就看到拓拔千钧要张嘴说话,于是就问道:“拓跋先生,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有。” 拓拔千钧说道:“外界飞龙部还传来一个消息,说是偶然的机会,在京城看到了一个不该活在世上的人。” “不该活在世上的人?” 楼兰王秀眉一皱:“那个人是谁?” “是一个老和尚。” “一个老和尚?” “是的。这个老和尚曾经在几个月前,与高飞一起陷入了外蒙蒙戈尔的地下……” 拓拔千钧刚说到这儿,楼兰王叫道:“是老实和尚,安归教的中宫宫主!” 拓拔千钧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老实和尚还活着?好,真好,真好!” 楼兰王眼眸发亮,因为太过于激动,声音都带有了的颤音,再次来回走动了起来。 第859章 是谁给你的胆子! 要是搁在以前,老实和尚是谁,是死还是活,莫邪征东根本不在意。 但自从拓拔千钧告诉她说,能够从全套的《安归经》内,找到可以解决莫邪家族必须近亲结婚的‘诅咒’后,她就开始注意安归教的三大宫主了。 没有谁比莫邪征东更清楚,短促的人生中只能嫁给自己兄弟,来延续莫邪家族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了。 楼兰王室的人也知道,近亲结婚的害处有多大,尤其是在人伦观点上,她们更是背负了太重的包袱,为了能够让近亲结婚变得更加‘顺理成章’一些,王室特意立下了很多规矩。 比方,除了楼兰王能名正言顺的继承‘莫邪’这个伟大的姓氏外,其他人都不能使用这个姓氏,就像莫邪征东的亲兄弟,楼兰小王子叫互耶萨,沈若萱在离开地下楼兰时,名字叫卓玛…… 尽管名字不可能改变他们是楼兰王亲人的现实,但总的来说这样叫起来,心里能够好受些,如果莫邪征东的亲兄弟叫莫邪耶萨,那么他们到时候可能连脱衣服的勇气都没有。 为了能找到四本《安归经》,尤其是从高飞手中得到了红色封皮的《安归经》后,莫邪征东是多么渴望能得到其它三部经书,哪怕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 本来,楼兰王计划用三年时间,找到全套的《安归经》,尤其是在从刘小龙手中又夺来青色封皮的那部经书后,她的信心更是大涨,觉得或许用不了那么久,就能找到全套的经书。 可惜的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把携带黑色《安归经》的老实和尚,深深埋在了地下……四缺一。 无论楼兰王如何努力,哪怕她后来听高飞说,安归王身上有白色《安归经》,都无法集齐全套的经书,让她的希望化为了泡影,只能接受残酷的现实。 但就在她已经完全绝望时,拓拔千钧却告诉她说,本该死去的老实和尚,竟然还活着! 只要老实和尚还活着,那就说明黑色封皮的《安归经》还在他身上,楼兰王重新有了拿到全套《安归经》的希望。 这个消息,就像有人在黑暗中孤独跋涉了三十年,终于看到前面出现一道曙光那样,让人狂喜。 莫邪征东真没想到,除了高飞之外,还有一个人的生死,能这样牵动她的心。 “好,真好!” 接连叫了几声好后,楼兰王霍然转身问道:“最后一次见到老实和尚,是在什么地方?” 拓拔千钧回答:“京城西郊的白云观,据悉他是以游方和尚的身份在那儿讲经。” “白云观?” 华夏京华西郊的白云观,因为某些历史因素在内,现在隐隐成为天下第一道观,再加上就在华夏心脏,平时去那儿的达官贵人数不胜数,道观的名字也因此名扬天下,所以在拓拔千钧说出这个名字后,楼兰王马上就知道那个道观在哪儿了。 楼兰王愣了下:“白云观应该是道观吧,他一个和尚怎么会去那儿了?” 拓拔千钧感受到女王殿下身上焕发出了勃然生机后,心情也好了起来,笑道:“现在佛道是一家,早就不分彼此了。” “嗯,嗯,佛道一家,呵呵,那和尚的胆子还真不小,明明已经暴露身份了,竟然还敢去华夏,看来是有人给他提供庇护啊。” 楼兰王冷笑声中,竟然做出了摩拳擦掌的动作,由此可见于看出,她现在的心情有多激动。 等她情绪稍微镇定了下后,拓拔千钧才问道:“女王殿下,你打算怎么办?” “等。” “等?” 拓拔千钧本以为,楼兰王在得知老实和尚、安归王俩人的消息后,会立即出世的,没想到她却说要等。 深吸了一口气后,楼兰王已经彻底恢复了冷静,没有戴面具的脸上,浮上了一丝难以琢磨的神色,望着大殿外面远处的黑龙山,淡淡的说:“有时候,等,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 相比起昨天来说,今天冀南的天气要好了很多,尤其是午后,南风徐徐,天空湛蓝,阳光万里。 明显带有一双黑眼圈的沈银冰,坐在办公桌后面忙着什么,叶心伤坐在沙发上,捧着一个平板电脑在玩游戏。 如果昨晚没有去协助沈银冰救下眼镜,如果秦紫阳没说今天要来,他可能早就去南部山区那个果品生产基地培训那些退伍兵了。 同沈银冰不一样,经历过太多打击,太多风浪的叶心伤表面很镇定,不过他在玩游戏时不怎么灵动的手指,却暴露了他此时心里有多不安。 快要看到秦紫阳了。 现在叶心伤的形象,与以往相比有了太大的改变,就连他自己对着镜子时,都无法相信里面的会是自己。 连他自己都看不出,相信紫阳更看不出来的。 或许,她根本就不屑关注沈银冰之外的任何人吧? 想到这儿时,叶心伤眼角扫了下沈银冰,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懂这个女孩子了:被高飞抛弃后明明恨死了他,可昨晚在那些人要干掉高飞的朋友眼镜时,她为什么不顾一切的去救他呢? 难道她良心发现了? 为什么不早点发现,那样婶就不会死了――叶心伤胡思乱想到这儿时,又想到了昨晚最后出现的那个穿风衣的男人。 他记得很清楚,当时沈银冰忽然说,那个男人很像高飞。 怎么可能是是高飞呢? 做为和高飞一起服役几年的战友,叶心伤相信自己的眼神和感觉,那个男人绝不是高飞。 别的暂且不说,仅仅是眼镜服用那个男人留下的药丸后,几分钟内气色就有了好转,最后深深睡了过去――高飞怎么会有这样神奇的解毒药? 那么,那个穿风衣的男人是谁呢,难道是眼镜的朋友? 叶心伤微微皱起眉头时,有人敲响了办公室的房门。 进来的秘书苏青:“沈总,颜副总……” 她刚说到这儿,就被人从门口推开,穿着一身黑色群的颜红,踩着高跟鞋走了进来。 放在苏北山还活着的时侯,颜副总在沈银冰面前就像老鼠见了猫那样小心,每次来办公室都得敲门,获得允许后才会堆着满脸的讨好走进来。 后来,随着一系列事件的发生,颜红现在已经成为了沈银冰倚重的左膀右臂,再来她办公室时,压根不需要让秘书通报了。 这次苏青提前通报,是因为她恰好要给沈银冰送一份文件,乖巧的替她敲门,没想到却被她毫不客气的推在了一旁。 刚才在办公室门口,苏青并没有注意到颜红的脸色,现在才看出她脸上带着怒气,赶紧闭上了刚要说话的嘴,闪到了门后。 对颜红怒气冲冲的样子,沈银冰好像早就有心理准备,更没有生气,只是轻飘飘的吩咐苏青:“苏青,你先出去吧。” 苏青答应了一声,把文件放在办公桌上,快步退了出去。 沈银冰随意翻阅着文件,问站在门后的颜红:“红姐,这是谁惹你不高兴了?” 颜红没有回答沈银冰的问题,硬邦邦的说:“小冰,我有话要跟你讲!” 沈银冰把文件合上,点了点头:“哦,那就说吧。” 颜红看了眼坐在沙发上的叶心伤,冷声说:“我和你讲的这件事,不适合被外人听到。” 沈银冰黛眉微微皱起,淡淡的说:“他是我男朋友,不是外人。” “小冰,你应该知道……” 颜红脸色变了下,正要说什么,叶心伤站了起来:“我有事出去一趟。”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叶心伤就放下平板电脑,走出了办公室。 颜红要和沈银冰说什么,叶心伤基本能猜得出,无非就是昨晚那件事罢了。 颜红不知道叶心伤已经知道了沈银冰被某组织控制的秘密,所以才不想让他知道那些事。 果然,等叶心伤走出办公室关上房门后,颜红就快步走到办公桌前,双手按在桌子上,微微低着头瞪着沈银冰,一脸痛心疾首的样子:“小冰,你怎么可以那样做呢?” 沈银冰依旧淡淡的样子:“我做什么了?” “你――唉。” 颜红重重叹了口气,苦口婆心的说:“小冰,你该清楚我们两个都是人家的傀儡,必须得按照人家的命令行事。再说了,那个暗中跟踪你的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干嘛要为了他,就和孙老三翻脸?” 沈银冰没有吭声,只是随意玩着手里的签字笔。 颜红继续说道:“小冰,不是我说你,你做事也太冲动了,为了别人就和他们翻脸,这样做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啊?啊?昨晚我等到孙老三回去后,和他要货,那个傻叉竟然说没有!” 沈银冰不在乎的说:“没有就没有呗,反正少吃一顿也饿不死。” “不是少吃一顿,是一个月,最少一个月!” 看到沈银冰总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后,颜红再也忍不住了,猛地一拍桌子尖声叫道:“孙老三说了,因为你的不理智行为,他决定要给我们断最少一个月的货!小冰,你怎么这样糊涂呀,你知道一个月没有货是什么概念吗?你简直是太让我失望……” 她刚说到这儿,沈银冰忽然抬手,也狠狠拍在了桌子上。 她这一巴掌,比颜红拍桌子时的力道大很多,甚至连杯子都震动了一下,刚才很随意的脸,瞬间就拉了下来。 随着北山集团的做大,沈银冰现在越来越有大集团总裁的气质,这一拉下脸来后,身上自然的散发出一种无形的凛然之气。 颜红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沈银冰从椅子上缓缓的站了起来,看着颜红慢吞吞的说:“颜副总,是谁给你的胆子,敢当面来教训我的?” “我,我――” 颜红脸色接连变幻,却说不出话来。 第860章 颜红的故事! 沈银冰拍桌子的动作,惊醒了颜红。 她这才明白,她这个名义上的女儿,也许会因为她此前做作的牺牲而感激她,在感到无助的时侯会依赖她,但最终不是她的亲生女儿。 颜红敢指着她鼻子训斥她,她就敢和颜红翻脸。 看到颜红唯唯诺诺的样子,沈银冰双眸眯起冷笑着问:“红姐,我做了些什么,我自己心里清楚,我也会和你解释我当时为什么那样做的。可你――颜副总,你好像还有很多事瞒着我。” 颜红咽了口吐沫,喃喃的问:“我、我瞒着你什么了?” 沈银冰点头:“好,那我来问你。当初你和秦城城被高飞解救出来,高云华送你们去京华时,你为什么要半路逃跑?” 颜红垂下眼帘,低声回答:“我、我已经和你说过了,我是扛不住没有忘忧粉的日子。” “秦城城能抗得住,你就扛不住?” 沈银冰忽然提高了声音,俏脸因为激动而浮上一抹嫣红:“你以前为了保护我,连死都不怕,你会扛不住没有忘忧粉的日子?我才不信!你半路逃跑,绝不是因为从此后会失去忘忧粉,而是因为别的事!” 重重吐出一口气,沈银冰声音低了许多,却更加犀利了:“红姐,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还对我隐藏了什么?你这样做,让我怎么无条件的信任你?红姐,算我求求你了,你能不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颜红的脸色渐渐苍白,转身走到叶心伤刚才坐着的沙发面前,缓缓坐了下来。 沈银冰没有再追问,她觉得颜红会说出来的。 果然,颜红在沉默片刻后,才抬头说:“我想讲一个女人的故事。” 沈银冰也坐下,双手合拢竖在脸前,点了点头:“你说。” 二十五年前,某个偏僻而穷困的小山村内,一个八岁女孩的父亲去山上采药时,不幸从悬崖上摔下来而去世。 父亲去世后,女孩和她的母亲相依为命。 都说是深山出俊鸟,女孩刚满三十岁的母亲,就是那座小山村内最漂亮的女人。 本来,这个女人有个非常强壮的丈夫,日子虽然和周围人一样穷苦,但他们也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夫妻俩人非常恩爱,再加上有个聪明伶俐的小女儿,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如果丈夫没有意外去世,如果女人长的不是那样漂亮,那么小女孩肯定就像许多山村女孩那样,等到了合适的年龄找个合适的人嫁了,像祖辈那样平淡过一生。 女人死了丈夫不长时间,村长大人半夜爬进了她们家。 村长早就垂涎女人的美貌,不过因为她那个强壮的丈夫,始终不敢乱来。 她丈夫死了,村长的机会也来了。 小女孩记得很清楚,在那个北风呼啸的深夜,村长爬进她们家,把女人按在了窗上――女人哭,闹,挣扎,但都无济于事。 小女孩亲眼看着母亲被侮辱,亲眼看到完事后村长提上裤子就大摇大摆的走了,更是亲眼看到母亲哭到清晨后,用一根绳子结束了她的人生,只留下了八岁的女孩子。 从那之后,仇恨的种子就种在了小女孩心中,她做梦都想掐死村长。 可村长在那个小山村内,兄弟五六个,绝对的土霸王,就算村民们知道他害死了女人,也没有谁敢站出来主持公道。 父母双亡后,小女孩被老实巴交的大伯收养。 山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小女孩父母双亡就有什么改变,大家仍然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半原始生活。 随着时间的流逝,小女孩一天天的长大,成为了附近村庄的一朵花。 就在她十八岁生日那天,政府开发了她所在的那个小山村,一些有钱的外地人来了,在她那个地方修公路,盖房子,很美的房子。 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开始出入那个地方,看着那些相同年龄的城里女孩子,小女孩多么希望自己会成为她们中的一员,有个疼爱她的父亲,可以为她的母亲向村长讨回公道。 小女孩没有等来疼爱她的父亲,却在又一个北风呼啸的晚上,等来了村长…… 已经算是大人的女孩拼命反抗,撕咬,哭叫,却挡不住村长摧残的魔爪,眼看就要被玷污时,终于有人来了。 那是一个城里的女人,听说是个投资商,来考察环境的,不是很漂亮,却非常的有气质,有能力,有――刀子。 女孩亲眼看到城里女人一刀,就刺进了村长的心口。 光着身子的村长,在地上抽啊抽的抽了好几分钟后,才不甘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这血腥的一幕,不但没有把女孩吓倒,反而让她更加兴奋,在城里女人拖着村长的尸体要处理掉时,她噗通一声跪在了女人面前,求着被人家带走,愿意当牛做马偿还女人的恩情。 女人沉默很久,才告诉她说,可以带她走,也可以为她提供她所羡慕的城里人生活,不过却必须付出一生的代价。 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对女孩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她连犹豫都没有,直接答应了下来。 然后,女人给女孩吃了一颗药丸,告诉她说:这里面有些很吓人的寄生虫,每年必须服食两次解药,要不然这些寄生虫就会噬咬她的五脏六腑,让她死的苦不堪言。 女孩夺过药丸就吞了下去。 城里女人带走了女孩,开始根据她的性格、特点对她进行专门的培训。 她的培训不接触刀枪,只是被培训成怎么把一个漂亮女人的魅力,充分发挥出来,用自身去迷住男人并控制住他。 在被培训期间,女孩才知道她加入了一个叫‘安归教’的组织,隶属于东宫玫红院,救了她的城里女人,就是玫红院的掌院。 女孩培训结束第四天,玫红院的掌院,那个救了她的城里女人,在国外执行任务时出了意外,一个比女孩还要年轻的女孩子,叫穆天涯,成为了新的掌院。 穆天涯成为掌院后,给女孩下达了第一项任务,就是在慎密安排下,嫁给了一个叫苏北山的冀南商人,目的是暗中监视他,并拿到一本红色封皮的《安归经》。 女孩不知道那本经书是做什么的,又有什么作用,她只是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出浑身的解数,希望能控制住苏北山。 可惜的是,苏北山就像柳下惠转世,对她没有一点兴趣,甚至都没有让她去过他的卧室。 为了能够从苏北山手中拿到那本经书,后来上面又安排她联系了另外一个人――苏北山曾经的同事,后来成为当地政界的一颗新星。 那个男人不属于玫红院,他是西宫辖下庙堂院的掌院,和女孩之间只有着相互合作的关系。 苏北山的‘顽固不化’,让女孩和那个男人都有些无奈,几次商量着要用蛮力来对付他,不过都被上面否决了,他们只好暂时这样过下去。 因为有人曾经亲眼看到,苏北山的小娇妻和庙堂院掌院曾经在夜里同处一个房间,就散出了她是这颗政界新星的谣言。 女孩却不在意,实际上从村长要对她动粗时,她就不在乎这些作风问题了。 因为过去的悲惨经历,再加上女孩被培训时,以‘楚楚可怜而取悦人’的效果,这些年来,变成漂亮小女人的女孩,在所有人眼里,就是一个没文化,靠嫁给大富翁,被某领导‘赏识’的俗女人。 其实女人喜欢那种生活,每天只要装出‘俗不可耐’的样子,就能过上宝马香车的生活,还能依靠手里的那点权力,最终把村长的一大家都逼上了绝路。 女人在做这些事时,从没对村长老婆,两个孩子的家庭遭到不幸而心软,因为那是报应,她相信在天上的母亲看到后,会欣慰的。 就在女人很享受这种生活时,苏北山却死了。 然后,苏北山最信任的童海也被刺杀在医院中。 于是,女人就成了苏北山女儿在世上唯一的亲人。 苏北山那个女儿,对女人从没有过好脸色,甚至还很讨厌她。 可因为自己过去的不幸,和苏北山女儿的可怜处境,触发了女人深藏在心底的母爱――她决心要保护这个孩子,用她所有的能力! 女人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慢慢的,苏北山的女儿开始信任女人,把她当成了亲人,还找了个叫高飞的家伙做男朋友。 女人看人的眼光很准,觉得高飞很适合女孩,也衷心祝愿他们最终能走到一起:苏北山的女儿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成了女人最大的心愿。 那些日子里,女人几乎忘了她真实的身份,直到有一天晚上,她被脱胎于安归教的一个神秘组织掳走,为她服食了无法抗拒的忘忧粉。 再后来,高飞救出了女人,并把她和一个叫秦城城的女人,送到京华某个疗养院,去戒掉忘忧粉。 如果,如果女人没有被玫红院控制,每年必须得服用两次解药,她绝不会半路逃跑,甘心被那些人控制。 女人不想死,真的不想死,她已经经历过太多的挫折,她只想顽强的活下来,在这个外表光鲜、实则内里黑暗的世界中,寻到一方属于她的净土。 “人活着,就是为了能好好活下去,不用在乎做什么,只要不伤害亲人就可以了。” 足足讲了大半个小时后,颜红端起叶心伤曾经喝过的水杯,就像喝酒那样,把里面的半杯冷水一饮而尽。 放下杯子后,颜红重重吐出一口气,看着沈银冰,笑道:“小冰,现在高飞不在了,我们两个女人要想活下去,必须得忍受别人不能忍受的委屈,付出别人无法想象的代价。唯有这样,总有一天我们才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活下去。” 顿了顿,颜红低声说:“所以,现在我们还不是和孙老三他们翻脸的时侯。” 第861章 秦总和她的司机!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这个问题自古以来就争论不休,就像有人说吃饭是为了活着,有人却说活着就是为了吃饭那样,谁也说不出谁对谁错那样。 颜红活着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摆脱所有控制,能和沈银冰过上她想过的那种轻松日子。 颜红更知道,沈银冰有野心,要利用组织上的能量壮大自己,相信她能有一天反噬组织,成为组织中最大的领导。 颜红也很看好沈银冰这个野心,更相信她能实现愿望,所以在得知她为了眼镜而抗拒组织后,才会这样生气,失态。 当然了,已经开始彻底依赖忘忧粉的颜红,是真不敢想象没有那玩意的滋味。 一口气讲完自己的故事后,颜红吸了下鼻子后,从手包内拿出盒女士香烟,动作娴熟的点上了一颗。 她没必要再说什么了,这些就足够沈银冰消化一段时间了。 沈银冰再看向颜红的眼神,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没有了咄咄逼人,只有羞愧的感激。 她知道,依着颜红的身份,和所担负的任务,根本没必要这样对她好的。 颜红对她好,是因为把她当做了生命的延续。 这个女人从小就经历不幸,对活着已经有了她自己的看法,和一套手段。 很久后,沈银冰才低声问道:“红姐,除了你,和那个政界的大人物之外,在我们身边,还有谁是安归教的人?” “焦恩佐。” 颜红干脆的说:“他是西宫的人,应该是西光院的掌院,当初挟持马航456次航班,就是他手下人干的。” 乘坐飞机,结果被挟持到了南越的芒蓝草甸这件事,沈银冰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只是她没想到这件事竟然和焦恩佐有关,尽管现在她对那个斯文的表哥已经没有半点好感了。 就在她要说什么时,颜红又说话了:“当初在医药刺杀童海的人,也是他。” 沈银冰抓着签字笔的右手用力,青筋突起,低声问道:“这些事,为什么不早点和我说?” 颜红摇头:“不能说,那时候说了,焦恩佐会狗急跳墙,伤害到你。” 沈银冰神色黯然:“可最起码,我也许能有机会给海伯报仇。” 颜红吐出一个烟圈,冷笑道:“童海也不是什么好人,跟着你父亲的这些年――算了,人死为大,也没必要再编排他什么了。总之,童海所做的那些事,死三十次都足够了。” 沈银冰没有说话,又沉默很久后才问:“那么,高飞是不是安归教的人?” 颜红吸了下鼻子,摇头用肯定的语气说:“他不是,但连雪她们是,她们都是你父亲的手下,你父亲在安归教中,担任着青瓷院的掌院。连雪,城阳她们,是青瓷院的青瓷十二钗,都是一些女杀手。呵呵,名头倒是很唬人的,不过本事稀松……” 说到这儿后,颜红的脸色忽然一变,停住了说话。 沈银冰赶紧问道:“红姐,你又想到什么了?” “我、我想到了一件事。” 颜红目光变得呆滞了起来,喃喃的说:“你父亲是青瓷院的掌院,那么连雪等人的解药就是他负责发放的。可是,你父亲死后,她们为什么心甘情愿的跟着高飞,却不再怕毒发?难道说,高飞、高飞有解决的办法?” 颜红终于想到了这个问题,但高飞却已经不在了。 沈银冰也慢慢想通了,看着目光呆滞的颜红,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就因为服食了玫红院掌院的毒药,颜红才被迫逃离高云华,心甘情愿继续被控制,却没想到高飞或许能有解脱她的办法。 沈银冰走到颜红身边,挨着她坐下,揽着她的腰低声安慰道:“红姐,别担心,只要连雪她们能解脱,到时候、到时候我负责去找她们问个清楚就是了。” 其实沈银冰还想问颜红,在穆天涯死去后,是谁负责给她发放解药。 只是现在这个问题不怎么重要了,因为就算是拿到了解药,颜红又重新被忘忧粉控制,而且还拒绝了被治疗。 颜红的眼珠动了一下,慢慢恢复了正常,拍了下沈银冰的手背,强笑了一声说:“呵呵,其实要不要解药的都无所谓了,因为组织上的人告诉我说,只要服食了忘忧粉,原先服用的那些东西就会被解掉的。现在控制我的不再是安归教,而是组织。” 沈银冰被组织、安归教、这院那院的关系给搞得头昏脑胀,一时间竟然有些干呕,更有种说不出的疲惫,吸了下鼻子,也点上了一颗烟。 深深吸了一口后,她才感觉好受了点,自嘲的笑了笑说:“看来,我们以后要变成烟鬼了。不过吸烟有害健康,这一点不如忘忧粉。” 看着袅袅腾起的青烟,颜红忽然说:“小冰,前些天,我见过你母亲。” “咳,咳!” 刚吸了一口烟的沈银冰,被颜红这句话给呛到了,霍然抬头:“红姐,你、你说什么!?” 沈若萱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坟墓就在苏家的老家祖坟中,每年她的祭日,和清明时,沈银冰都会回去上坟――可颜红现在却说,她见过沈若萱。 帮帮帮――就在颜红要说什么时,房门被敲响。 “等会儿再说。” 颜红夺过沈银冰手中的香烟,连同自己的按灭在了烟灰缸内。 沈银冰紧紧抿了下嘴角,起身快步走回到了办公桌后面,伸手撩了下耳边发丝后,才说道:“进来。” 进来的是苏青,看了眼颜红后低声说:“沈总,有位姓秦,叫秦紫阳的女士来了,她说她昨天就预约了您。” 昨天秦紫阳打电话来说,今天下午一点要来,现在已经两点多了,她才姗姗来迟。 不过也正是因为她的迟到,沈银冰才听完了颜红的故事,听到了有关她母亲的‘最新’消息。 沈银冰点了点头:“嗯,请秦小姐去接待室吧,我很快就会过去。” ―― 北山集团总部的接待室在六楼,苏青带着客人走出电梯后,站在一旁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最先出来的是秦紫阳,脸上仍就一如既往的带着冷峻,狭长的双眼偶尔张合间,会散出一抹寒芒,只是相比起以往憔悴了太多。 现在已经是农历三月了,身高超过一米七的她,却没有像别人那样穿什么套裙,而是长衣长裤平跟黑皮鞋,外面还穿着一件乳白色的风衣。 她在走出电梯时,苏青眼角余光扫了眼她的腹部,能清楚的看出鼓起,应该怀孕至少五个月以上了。 跟在秦紫阳身后的,是个和她有着相同冷峻气质的男人。 男人穿着很普通的深蓝色夹克,下面黑裤子,有着一张刀削斧刻般的冷峻面庞,脸上戴着一副墨镜,亦步亦趋的跟着秦紫阳,看来是随身保护她的人员。 再后面,是三个穿着板正的男人,从他们肋下抱着的公文包等东西来看,应该是类似于北山集团的公司管理高层。 后面这三个人,甚至秦紫阳都没有引起苏青的重视,但那个穿蓝夹克的男人,却让苏青感到了一种危险,觉得他就是一只隐藏在草丛中,随时都能跳出来吃人的雄狮。 是雄狮,不是毒蛇。 男人身上没有毒蛇丁点的阴狠,只有雄狮般那样的刚猛。 苏青只看了这个男人一眼,就挪开了眼神,快步走向了接待室。 打开接待室的门后,苏青站在门后客气的说:“请诸位稍等,我们沈总很快就会过来。小童(接待室工作人员),给客人们沏茶,泡咖啡。” “麻烦了。” 秦紫阳对苏青点头示意后,率先走进了接待室。 苏青发现,在秦紫阳坐下后,那个刚猛的男人却负手站在了她身后,纹丝不动就像一尊钢铁浇筑的雕像。 安排好客人后,苏青回到了电梯门口,等待沈银冰的到来。 几分钟后,沈银冰和颜副总走出了电梯。 “沈总,客人已经去接待室了。” “嗯。” 沈银冰嗯了声,忽然问道:“有没有看到商平北?” 苏青摇了摇头。 “哦,那你给他打电话,就说我要他参加这次接待。” 沈银冰吩咐了一句,缓步走向了接待室。 “沈总,您来了。” 接待人员小童,看到沈银冰俩人进来后,连忙迎上来低声问道:“您喝点什么?” 沈银冰看着从沙发上站起来的秦紫阳,微微笑了下说:“替我和颜副总泡杯咖啡吧。” 说着话,沈银冰走到了秦紫阳面前,主动伸出右手:“秦小姐,多日不见了,你好像憔悴了很多。” 秦紫阳和沈银冰轻轻搭了下手,就松开淡淡的说:“沈总气色好像也不太妙。” “呵呵,工作压力比较大嘛。” 沈银冰瞥了眼秦紫阳隆起的腹部,看向了刚硬男人,笑着说道:“这几位是?” 刚硬的男人摘下脸上的墨镜,冷冷的说:“我叫铁屠,这几位是律师。” “铁屠?” 沈银冰眼角猛地跳了一下。 她从没有正面和铁屠接触过,却听高飞说起过,铁屠和叶心伤俩人都是他的战友,更听说过铁屠在外蒙时,曾经在重伤的情况下,独自混在狂热分子中去缉拿目标。 这个人,是个狠人,甚至比高飞和叶心伤俩人加起来还要狠。 就这样一个出色的狠人,现在却像保镖那样陪伴在秦紫阳身边。 这是咋回事? 沈银冰上下打量着铁屠,轻声笑道:“原来你就是铁屠,我以前听说过你那些英勇事迹……” 铁屠打断了沈银冰的话:“我现在已经退役了,面前是秦总的司机。” “你退役了?是秦总的司机?秦总?” 从铁屠的这短短一句话内,沈银冰就听出了很多信息。 铁屠没有再说什么。 秦紫阳坐了下来,双手合拢放在腹部,翘起了右脚淡淡的说:“沈总,航班有些延点,所以来迟了,还请原谅。” 第862章 高董,您没死? “呵呵,理解。航班延点并不算太坏,最坏的当飞机降落后,你却发现到了你最不想去的地方。” 沈银冰轻笑了一声,和颜红坐在了秦紫阳对面的沙发上。 小童为她们端上了咖啡。 颜红端起杯子,看着秦紫阳:“秦总是吧?呵呵,说起来你和我们沈总也是老熟人了,不过第一次相见的方式不是太恰当……这些都是往事了,也没必要总挂在心上,我只是很好奇,好奇秦总为什么在我们沈总面前,总是理直气壮的,难道大地方出来的人,都是这种良好的处事态度?” 秦紫阳和沈银冰第一次见面,是在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那一次秦总把人家沈总吊在了高楼平台上,要不是高飞及时赶到,估计沈总早就香消玉损了。 也正是在那个晚上,苏北山死在了黄河岸边,说起来秦紫阳还是沈银冰的杀父仇人。 至于后来,秦紫阳更是破坏了沈银冰和高飞的好事,做了个很不厚道的第三者。 所以呢,不管是沈银冰,还是颜红,对秦紫阳都没有好印象。 当初沈银冰在平北大涌山陷害叶心伤,秦紫阳起着至关重要的关系。 虽说俩人都曾经相互伤害过,但总的来说,秦紫阳要愧对于沈银冰。 她这次来见沈银冰,沈总能够见她,就已经算是给了她很大的面子。 但这并不妨碍颜红暗中讥讽她,讥讽她凭什么在沈银冰面前装酷? 秦紫阳没有反驳颜红的暗讽,稍微沉默片刻后站起身,竟然弯腰对沈银冰鞠了一躬:“沈总,我为以往所做的那些事,郑重向你道歉。” 坐在沙发上的沈银冰,身子微微一侧,表示不会接受她的歉意,淡淡的说:“如果道歉能改变既定的结果,那么我也希望能对叶心伤道歉。” 沈银冰这样说,就承认她是故意陷害叶心伤,知道她自己做错了。 听沈银冰提到叶心伤后,秦紫阳的嘴角猛地抽了下,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缓缓坐了下去。 端起咖啡抿了一口,沈银冰说道:“既然你今天来了,那我就有什么说什么了。上次有人委托我去平北大涌山照顾二婶时,我的确把它当做了报复你的最佳机会,只是我没想到,最终受害的会是二婶,对此我深表遗憾。” 铁屠语气阴森的道:“一个遗憾就算完了吗?你可知道二婶对于心伤有多重要?” 沈银冰脸色一寒,冷冷的说:“我当然知道二婶对叶心伤有多重要,因为我比谁都清楚,因为某人的不择手段,而让人失去亲人的痛苦滋味。铁屠,你可以指责我,但我想请你想一想,当我被人绑架吊在高高的天台山那晚,父亲死去时,你为什么没有站出来,为我主持公道呢?” 铁屠本来就不善言辞,而人家沈银冰也没说错:秦紫阳既然能绑架我,逼死我爸,那就不能怪我去报复她! 登时,铁屠就不知道说什么了。 “大哥,不要再说了,是我有错在先,我对不起沈总,也对不起心伤。” 秦紫阳狠狠咬了下嘴唇,改变了话题:“沈总,我这次来见你,不是为了这些事来的。” 沈银冰转动着咖啡杯,垂着眼帘问道:“那是为了什么?” 秦紫阳刚要说话,接待室的门开了,一个光头,脖子上有刺青的年轻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在刚看到这个人时,秦紫阳恍惚间好像看到了叶心伤,但这个人的相貌,甚至有些木呐的眼神,却告诉她这绝不是她的心上人,只是身材有些相似罢了。 在光头走进来后,沈银冰死死盯着秦紫阳的面部表情,在看到她眼里流出失望后,笑道:“秦总,这是我男朋友商平北。平北,这位是秦总秦紫阳。” 同样,在秦紫阳恍惚间以为商平北就是叶心伤时,铁屠的心也砰地跳了下。 和叶心伤搭档那么多年,铁屠当然很熟悉叶心伤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看到商平北的走路的姿势后,才否定了心中的怀疑。 就像天下没有一片相同的树叶那样,每个人走路的姿势,因为骨骼不同、身体所受外界伤害、以及生性习惯等原因,都有自己的独特特征。 铁屠了解叶心伤,所以仅仅从光头的走路姿势上,就断定他不是叶心伤了。 他哪儿知道,为了改掉以往的走路姿势,叶心伤愣是狠心把左脚小指斩了去! 小指体积不大,好像也没啥大用处,但失去小指后,人在行走时,身体的重量势必会压在本该小指承担的其它脚趾上,因材也就就在自然行动中,改变了原先的走路姿势。 说白了,就是安了假脚的人,怎么可能会和四肢健全是走路一样呢? “秦总好。” 叶心伤看了眼秦紫阳,声音沙哑的问了个好,就走到角落的沙发上,坐下开始玩手机。 听到叶心伤说话的声音后,秦紫阳俩人再也没有丝毫的怀疑。 当然了,也有怀疑,秦紫阳饶有兴趣的说道:“沈总的男朋友?呵呵,没想到沈总有了新的男朋友了。” 沈银冰不置可否的样子:“沈总既然能有铁先生这样的保镖,我有个男朋友又有什么稀奇的?” 沈银冰这样说的含义,唯有她和叶心伤明白,秦紫阳却以为只是一句讽刺,摇了摇头后端起了茶杯。 等她喝了口茶后,沈银冰才问道:“秦总现在也改做生意了?” 秦紫阳回答:“刚尝试着要做,为此还在京华大学苦读了两个月的经济学。” “那秦总这才来找我,是因为生意上的事了?” “是的。” “要合作?” 沈银冰微微歪着身子,一脸玩味的看着秦紫阳。 秦紫阳放下茶杯,说:“可以说是合作吧,还请沈总多多支持我的工作。” 沈银冰淡淡问道:“怎么支持?你要购买北山集团的股份?” 秦紫阳摇了摇头:“不是购买。” “那是什么?” “是请沈总把该给我的,给我。” “把该给你的,给……” 沈银冰说到这儿,脸上的笑容一下消失,挺起腰板问道:“秦总,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该给你的?我不明白。” “听完我的解释后,你就会明白的。” 秦紫阳身子微微后仰,后脑靠在沙发垫上说:“据我所知,在北山集团上市后,幸亏高飞的帮助,才让沈总躲过了焦恩佐的暗算,对不对?” 就在沈银冰被焦恩佐逼得走投无路时,高飞及时出手相救打垮焦恩佐,并成为北山集团董事长这事,并不是什么秘密,几乎整个集团的人都知道。 沈银冰不明白秦紫阳为什么会提到这件事,所以也没吭声。 秦紫阳继续说道:“高飞成了北山集团最大的股东,如果他没、没有出意外的话,相信沈总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成为一言九鼎的人,我这样说对不对?” 沈银冰还是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看着秦紫阳,脑子里却在快速运转着,思考她为什么要这样说。 秦紫阳又说:“当然了,经过我这些天的调查,北山集团在高飞在时,市值只有百亿左右,现在北山集团的市值却翻了三倍,达到三百多亿,这都是沈总的功劳,和高飞没有任何关系。” 沈银冰终于说话了:“秦总,你究竟要说什么,最好是干脆点。” “好,那我就开门见山了。” 秦紫阳微微眯起双眼,缓缓的说:“我这次来,就是代表高飞,拿回他此前在北山集团的股份!” 静。 接待室内忽然一下子静了下来,颜红停止了喝咖啡,叶心伤停止了玩手机,沈银冰则停止了――呼吸。 ―― 北山集团的礼仪小姐,绝对是集团人员换动最频繁的一个岗位了。 那些有着一双长长的腿的美女们,谁稀罕总是站在门口当花瓶呀,工资几乎是最少的,待遇是最低的,倒是被看的次数是最多的,被男人偷着看又没钱! 所以,只要稍微有些关系,有些门路的人,都不会总是干这个职业。 从连雪当礼仪小姐开始算起到现在,短短一年内最少得换了十几拨人了。 现在站在当年她曾经位置上的女孩子,是去年刚从乡下来的张涛,一个很男性化的名字,主人却是个优质美女。 一辆银灰色的玛莎拉蒂,缓缓停在了大厅台阶面前,车门打开,一个戴着小墨镜,穿着很干爽的年轻人走了下来。 望着这辆车,这个驻足在台阶前仰首看向高楼的年轻人,张涛忍不住的想:如果我有一个这样的男朋友,那该多好呀。 豪车和帅哥,总是女孩子们最喜欢的两件东西。 当然了,张涛也就是想想罢了,尤其是看到帅哥那张英俊的小白脸后,浓浓的自卑使她腰身微微弯了下去。 小白脸迈步走上了台阶,摘下脸上的眼镜看向了张涛。 小白脸的眼神,很、很柔,还带着一丝明显的调侃,就像他说话的口气,让女孩子心中一荡:“哟,美女,下班后请你去西餐呀?” 张涛脸儿腾地红了,赶紧垂下眼帘有些结巴的说:“先、先生,欢迎光临北山集团总部。” “呵呵,好说,好说。” 小白脸捏着下巴,一双带有那种意思的脸,在张涛的腿上扫来扫去,直到把她看的全身都开始僵硬后,才吹了个口哨,正要走进大厅,一个胖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这个胖男人是北山集团营销部的副部长,姓张,也是小股东之一。 看到张部长出来后,刚摆脱小白脸眼神的张涛,正要问好,却看到张部长忽然愣了下,后退一步看着小白脸,一脸见了鬼的样子,吃吃的道:“高、高、高董!?” 小白脸微微皱眉,想了想问张部长:“你认识我?” “高董,我是营销部的张晓山啊,您不认识我了?” 张部长艰难的咽了口吐沫,问出了一句欠抽的话:“高董,您没死?” 第863章 高飞产业的唯一合法继承人! 国民熟人见面后,基本都问你吃了没,昨晚看电视了没,这段时间有没有去丽春院逛逛啊……等等,但从没有人像张晓山这样,问高飞:“高董,您没死?” 如果双方只是熟人关系罢了,可问题是高飞是北山集团的董事长,而张晓山名誉上是小股东,其实就是一打工的,依着高飞的地位,只需歪歪嘴巴他就得走路。 所以张晓山在脱口问出这句话后,本来白净的胖脸上,马上就浮上了后悔的惊慌,吃吃道:“高、高董,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是……” 在听到张晓山称呼这个小白脸为高董时,旁边的张涛忽然想到刚来上班时,同事告诉她的那些关于总部的八卦,同事说咱们那位美的不行不行的女老板,原先有个叫高飞的男朋友来着。 也多亏了高飞,要不然咱们集团可能早就被小人整垮了,就算整不垮,可要想再拿到现如今的福利待遇也是别想了,就在公司最为危难之时,高飞脚踩七彩祥云的出现了,力挽狂澜。 事后,沈总为感激他的大恩大德,不但以身相许,还让他成为了公司董事长――本来,大家在高董的带领下,都精神焕发嗷嗷叫着要冲击更高境界时,谁知道他老人家却在去国外旅游时出了意外,魂散异国他乡。 唉,真是可悲可叹。 同事当时那遗憾到家的表情,激起了张涛心中的熊熊八卦之火,就琢磨那个高飞高董,到底该是多么优秀的男人,才能配上在她心中犹如天人一般的沈总。 同时,她也很遗憾自己福薄缘浅,没福气认识高董。 只是张涛没想到,刚才这个满脸狼一般笑嘻嘻请她下班后去吃西餐的小白脸,竟然是沈总传说中的男朋友,早就死在国外的高董! 说实话,要不是恰好遇到张晓山的话,张涛说不定就会含羞带怯的答应高飞,说自己下午几点下班啦,她很想去冀南最高档的落日餐厅啦,晚上必须在凌晨两点之前回家啦等等。 在张晓山认出这小白脸就是传说中的高董后,张涛的心立马凉了,失望也压过了看到高董的兴奋,站在一旁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高飞倒是没有注意张涛的感受,只是对张晓山笑嘻嘻的说:“哦,原来是张部长啊,瞧我这脑子。咳,那个啥,托您的福,就像您一样,我还没死。” “没死就好,您没死太好了。” 张晓山看高飞一脸笑嘻嘻,不像生气的样子,心中松缓了许多,赶紧抬手擦了擦额头上冷汗,终于恢复了理智,抬手轻轻抽了自己一个嘴巴,陪笑道:“瞧瞧我这欠抽的嘴,这是怎么说话呢?高董,您大人大量,千万别怪,我就是看到您太激动了,这才语无伦次。” 高飞无所谓的说:“没事,知道你是高兴。张部长这是要去忙吧,那就去吧。” “好的,高董,等我忙完再……咳,那我就出去了。” 张晓山本想说忙完再为高飞接风来着,但话说了一半才警觉到自己没这资格。 “路上小心些,再见。” 高飞抬手和张晓山打了个招呼,转过脸又对张涛嘻嘻一笑,这才走进了大厅内。 客服前台的服务生小张,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工作两年多了,算得上公司老人了,张晓山和高飞在门口寒暄时,她就注意到了,只是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知道高飞走过去抬手打了个响指,和她打招呼时,她才如梦初醒,小脸登时涨的通红,老半天才结结巴巴的问好,拿起电话就要通知总裁秘书办公室。 高飞却拦住了她,笑着解释道要给某个人一个惊喜。 北山集团总部大楼大厅工作人员,因为高飞的突然回归而震惊时,七楼的接待室内却是一片静悄悄的。 就因为秦紫阳说了一句话,说她这次来找沈银冰,就是为了要拿回他之前在北山集团内的股份。 一时间,不但颜红懵了,就连沈银冰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啥,啥啥?秦紫阳要拿走高飞在集团内的股份?欧野,买嘎的,她有没有搞错!? 叶心伤在愣了片刻后,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眼里攸地浮上一抹悲愤的怒意,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 看到沈总愣了半晌后下意识的掏了掏耳朵,秦紫阳才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沈总,你没有听错,我这次来找你,就是为了拿回高飞在北山集团的股份。在这些日子里,我详细调查了北山集团的上市交易数量、股票价格等资料,确定高飞在离开之前,他在总部内的股份高达七十七亿本国货币。” 轻轻摩梭着手里的茶杯,秦紫阳垂下眼帘继续说道:“而北山集团现在总市值高达三百亿,严格的说起来,要是按照高飞在集团内的股份,可以分得超过一半资产。不过,我也知道贵集团能够在他离开后取得这样辉煌的成绩,都是沈总运作得当。所以我也不敢贪天之功,索要超过一半的资产,只希望沈总能把那七十七亿转让给我就好了。从此之后,沈总将再次在北山集团一家独大。” 正如秦紫阳所说的那样,别看高飞现在已经不在了,但人家当初在北山集团入的股份还在,不管集团至今是盈利还是亏损,只要他的财产继承人要求转让,完全可以按照集团股票当今市值的价格拿钱。 如果真是那样算的话,高飞那一大半的股份,将分走北山集团三百个亿中的170个亿左右,秦紫阳只说要拿走当初的77亿,也的确算是很厚道的了。 再如果,今天来找沈银冰要求拿走股份的人,是高飞的亲爹亲妈,哪怕是高雅来拿,沈总也无话可说,毕竟高飞当初可是拿着真金白银注入了北山集团,现在人家孩子死了,有继承权的直系亲属要拿回这笔钱,谁也阻挡不住。 但秦紫阳是谁呀? 她凭什么要拿回高飞的股份? 沈银冰清醒过来后银牙一咬,正要说什么时,颜红却猛地一拍案几,噌的一声就站了起来,指着秦紫阳恨声说道:“秦紫阳,你说这话也不怕大风闪了你的舌头!” 对颜红的激烈反应,秦紫阳早就预料到了,冷冷一笑却没说什么。 秦紫阳要等沈银冰撒气撒完了后,才会把那件事说出来,欣赏她脸上那种震惊、错愕和不信的表情,最后只能乖乖的按照自己所说的去做。 唯有那样,她才会有种成就感。 能够狠狠打击沈银冰,报她害死二婶之仇,是秦紫阳心中早就存了的愿望。 没看到秦紫阳回话后,颜红更怒了,抬手就把咖啡杯狠狠砸在了地上,单手掐腰,右手指着她叫道:“说话呀,你怎么不说话了?我还真没想到还有你这种人,红口白牙的来要股份,你怎么不是可口可乐公司说这些话呢?我活了大半辈子,还真是第一次……” 秦紫阳悠悠的打断了颜红的话:“我倒是也很想去可口可乐公司要股份,关键问题时,我肚子里没有怀着他们最大股东的孩子。” “你肚子里没有怀着人家大股东的孩子?嘿,哈哈!” 颜红嘿嘿冷笑了下,正要施展她的伶牙俐齿,对秦紫阳进行最为犀利的讽刺时,却忽然醒悟了过来,嘎声问道:“孩子?你、你说你怀了谁的孩子?” 旁边的叶心伤,微微吐出一口气,开始玩手机。 他没有猜错,秦紫阳敢来找沈银冰要高飞的股份,就是因为她肚子里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是高飞的孩子。 高飞死后,除了他和妮儿所生的小凯撒之外,能继承他财产的,就唯有秦紫阳肚子里的孩子了。 同时,他也终于明白铁屠为什么要跟着秦紫阳了。 看来,在他和高飞相继出事,一个亡命天涯,一个生死未卜后,铁屠为了保护秦紫阳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被迫把真相告诉了高家。 高飞和妮儿所生的小凯撒,应该不会继承他的产业,那么秦紫阳的孩子,就成为了唯一的继承人。 高家在确定秦紫阳肚子里的孩子是高飞的遗腹子后,这才指使她来接受高飞的产业。 铁屠这样做没有错,他是为了秦紫阳好。 叶心伤清楚,只要秦紫阳能为高家生下真正的第四代(小凯撒是混血儿,再加上他注定要回美国继承那边的产业,那么势必无法继承高家在华夏国内的政治资源。所以高飞的遗腹子,才算是高家真正的第二代了),她和孩子都将受到高家的全力庇护,再也没有谁敢怎么着他们。 如果叶心伤是铁屠的话,他也会这样做。 可是,叶心伤在想清楚其中的道理后,为什么却有中悲愤要狂的冲动? 恨不得拉响藏在腰间的手蕾,和所有人都同归于尽! 最爱的女人怀了别人的孩子,藏着掖着也许还能维护住叶心伤的面子,一旦曝光,就算他以后都注定要逃亡一生,也抬不起腰。 这关乎到一个男人最大的尊严。 可叶心伤不愧是九龙王中遇事最冷静的一个,尽管心如刀绞,但表面上却异常的镇定,就像这一切和他没有任何干系那样。 最后一层窗户纸已经被捅开,秦紫阳也没啥顾忌了,淡淡的说:“颜副总说的没错,我肚子里的孩子,的确是高飞的遗腹子,这一点已经被京华高家确认了,我这次来,就是代高飞的孩子,拿回本来就是他的产业。” 颜红彻底傻掉,满腔的怒火烟消云散。 沈银冰呆成了一尊石像,心中却有个不甘的声音,在疯狂的吼叫:秦紫阳竟然怀了他的孩子,怎么可能,为什么会这样!? 沈银冰俩人没反应,秦紫阳也不着急。 她很清楚,假如把自己换成沈银冰的话,也会有这样反应的。 第864章 商平北就是叶心伤! 接待室内再次陷入了让人窒息的静悄悄,不管是秦紫阳这边,还是沈银冰这边,都没有人说话,大家都在等待,或者消化某个事实。 叶心伤打破了沉寂,站起来走向门口,在经过沈银冰身边时淡淡说了句:“我去趟洗手间。” 沈银冰理都没有理他,只是呆望着秦紫阳,脸色变幻个不停。 直到叶心伤快步走出接待室,轻轻带上房门后,她才眨巴了一下眼睛,忽然低声说道:“红姐,你先出去一下,我有话要对秦紫阳单独说。” 颜红一愣,正要询问什么,沈银冰却摇了摇头。 “好吧,我就在外边。” 颜红无奈,只好恨恨瞪了秦紫阳一眼,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了出去。 打发走了颜红后,沈银冰又看向了秦紫阳带来的那三个律师。 秦紫阳黛眉微微皱起,脑子急速运转着,嘴上说:“大哥(铁屠),你和李律师他们先到外面等。” 铁屠还没有说什么,沈银冰说话了:“不用,铁屠留下吧。” 李律师三人倒是很有眼里价,也没多说话,收起公文包对秦紫阳点了点头后,相继走出了接待室。 等李律师关上房门后,秦紫阳身子后仰,昂起下巴看着沈银冰:“沈总,你有什么话,现在可以说了。” 沈银冰端起咖啡杯,抿了口后吸了下鼻子,才淡淡的问:“我能吸烟吗?你是孕妇,你说了算。” 秦紫阳倒是不怎么在乎,点头说可以。 沈银冰看向了铁屠。 铁屠会意,站起来拿出自己的烟,走到沈银冰面前递给她一颗:“我的烟焦油含量比较高,有些冲。” “不要紧,劲大了才过瘾。” 沈银冰凑着铁屠递过来的火机,点上香烟深深吸了一口后,感觉心情这才彻底放松离了下来:“秦总,我让别人出去,是因为要告诉你一件事。我相信你在听我说完后,和铁屠都会大吃一惊。” 顿了顿,沈银冰脸上浮上了一抹讥讽之色:“而且我相信,秦总您也许会后悔,为你刚才说出的那些话而后悔。” 从沈银冰脸上一闪而逝的讥讽中,秦紫阳隐隐感到了不好,可却不知道哪儿不好,脑子里急速运转着,思索自己有什么把柄被人家抓主,表面上却淡淡的说:“我秦紫阳做事,从来都不会后悔的,看来得让沈总你失望了。” “未必。” 沈银冰翘起二郎腿,望着轻轻颠啊颠的脚尖,慢悠悠的说:“两位,刚才你们都认识过我的男朋友商平北了吧?” 秦紫阳死死盯着沈银冰,点头说:“认识过了。怎么,你男朋友和咱们要解决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沈银冰的脚尖停止了晃动,身子向前一倾,反问道:“难道,依着秦总和铁屠的聪明智慧,竟然从‘商平北’这三个字中,猜不出什么来吗?” “商平北?” 秦紫阳一脸错愕的重复了遍这个名字,猛地醒悟了过来,镇定的脸色刷的惨白! ―― 叶心伤走出接待室后,抬手就在走廊墙壁上狠狠砸了一拳。 贴了墙纸的厚实墙壁,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他早就知道他最爱的女人怀了别人的孩子,可这件事是绝不能传出去的,只局限于他和秦紫阳、铁屠三人之间,被他当做最大的秘密,就连高飞也会一辈子被蒙在鼓里。 如果没有那些意外发生的话,叶心伤肯定会和秦紫阳结婚,再把那个孩子当做自己的亲生子,悉心抚养……这一辈子,也许就这样安安稳稳的过去了,只要能和自己心爱的女人携手漫长人生路,无论受多大的委屈,他都能忍受。 可命运这个表子,却偏偏那么可恶,把叶心伤逼到了亡命天涯的地步,让他本该美好的明天化为了泡影。 为了能让秦紫阳和孩子安稳的活下去,铁屠被迫曝光了这个秘密,把他的尊严打了个粉碎。 但叶心伤却不怪铁屠,相反他能理解铁屠为什么要这样做的苦心,如果把他换成是铁屠的话,他也只能这样做。 他也无法怪高飞,毕竟当初秦紫阳是有目的接触人家的,被高先生办了那纯粹是自讨苦吃,就好比一块软骨头没事去狗窝里溜达那样,不被吃掉才奇怪呢。 当然了,他也不能怪秦紫阳――秦紫阳在孤身前往外蒙汉德勒森林,要与他同生共死时,就已经把她所犯下的错误,全部偿还了。 叶心伤要怪,就只能怪这表子似的命运,和那个污蔑他是内奸叛国贼的人。 正是那个人,污蔑了叶心伤,使他落到了当前的处境,迫使铁屠做出了那样的决断。 “不管你是谁,我一定会找到你,把你碎尸万段!” 叶心伤深深的吸了口气,攥紧了拳头,接待室的房门又开了,颜红走了出来。 颜红没有理睬商平北,径自走进了电梯,按了上升14层的按钮。 沈银冰的办公室在15层,她的在14层,既然沈总让她暂时回避,那她就回自己办公室内好了。 不长时间,跟随秦紫阳来的那三个律师也走了出来。 李律师他们和叶心伤对望了一眼,都无法忍受他那充斥着凛然杀意的目光,赶紧挪开目光,折身走向了另外一边走廊尽头的窗口。 叶心伤不是对李律师他们有意见,只是此时他心中的杀气无处释放,看谁都这个模样。 叮的一声脆响,不远处的电梯灯亮了,电梯门缓缓打开,一个戴着墨镜的年轻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叶心伤随意看了那个人一眼,正要低头拿出烟盒时,动作却猛地凝滞了:高飞!? 从电梯内走出来的这个年轻人,正是出现后就在北山集团总部引起轰动、不让人通知要给沈银冰一个惊喜的高飞。 看到走廊中有人后,高飞下意识的点头笑了一下,就像接待室门口走去。 根据苏青提供的情报资料,高飞认出这个人就是沈银冰的新男友商平北了,不过俩人之前好像从没有过交涉,而且现在算是‘情敌’了,他实在没必要主动和商平北说什么。 他没有死,果然没有死! 叶心伤瞪大眼睛的看着高飞,因为激动,心口剧烈起伏着。 在高飞擦着他肩膀走过去时,他差一点就拉住高飞的手,说他是叶心伤。 可是他的手刚有所动作,却又缩了回来:如果我现在告诉他,说我就是叶心伤,那么他在知道我是沈银冰的男朋友后,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当然了,叶心伤也很清楚,就算他不说,沈银冰也会告诉高飞的。 但沈银冰肯定会解释,相信高飞能理解他们俩人结为同盟恋人的苦衷。 所以还是让沈银冰去说吧,叶心伤觉得自己最好先别和高飞相认了。 再说了,他得抓紧消化一下高飞忽然回归的现实,开始考虑以后计划的变动――高飞既然回来了,那么他就不再是孤军作战了。 依着高飞在华夏的强大政治人脉,再配合铁屠、秦紫阳等人,要查出那个污蔑他的人是谁,绝对比叶心伤自己调查要好得多。 至于高飞知道秦紫阳怀了他的孩子后,以后会怎么对待他们三人之间的关系,叶心伤不想去想:正如铁屠当前所做的那样,只要秦紫阳能幸福就可以了。 瞬间想明白了这些道理后,叶心伤终于有了种脱力的轻松,走进了电梯。 这段时间他太累了,需要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等他醒来后,一切都会慢慢变好的,他相信。 ―― 在沈银冰让铁屠俩人考虑‘商平北’这个名字后,秦紫阳俩人猛地醒悟了过来。 叶心伤是平北大涌山的人,商就是伤的谐音,也可以当做是伤心的意思,因为二婶的去世,让叶心伤伤透了心。 平北,则是叶心伤的老家,商平北,就是平北那块有伤心事……叶心伤用这个化名,来寄托他对二婶的浓浓哀思。 秦紫阳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淡定,脸色惨白,浑身在颤抖。 商平北就是叶心伤,他竟然藏在北山集团,甚至是沈银冰男朋友这些事,对于秦紫阳来说都算不了什么。 她最在意的就是,她守着叶心伤,以高飞遗腹子老娘的身份,来索要高飞在北山集团的股份,这就相当于在狠狠抽叶心伤的脸。 当然了,秦紫阳也知道,叶心伤肯定能理解她这样做的苦衷,可理解是一回事,当着他的面做出来,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心伤现在心中是什么滋味?他会不会以为我仍然是那种为了某件事不择手段的女人?怪不得他主动出去了,原来是他无法接受这种羞辱。” 秦紫阳嘴唇剧烈哆嗦着,心乱如麻,竟然有了种要找人抱头痛哭的想法。 她觉得现实对她太残酷了。 她是错过,混蛋过,可为了弥补这些,她已经打算付出生命来洗清的啊,既然没有死在汉德勒森林,那为什么还要让她承受当前这种残酷? 铁屠这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秦紫阳了,只是回想刚才那个商平北的样子,终于想通了他走路姿势为什么会改变了。 “既然心伤出现了,紫阳就无法再接手高飞的产业了。就算以后必须得接手,可也不是今天。看来,这两个月的苦功是白费了。” 想到为了调查北山集团,秦紫阳把被沈银冰辞退的黑子、小宋等人都召回手下,又苦读两个月的经济学,为准备大干一场而付出的努力,结果却是这样一个结果,铁屠就唯有苦笑。 沈银冰却全然淡定了下来,脚尖又开始晃悠了起来:“秦总,你现在还要接手高飞的股份吗?” 秦紫阳想都没有想,就摇了摇头站起来哑声对铁屠说:“我们,走。” “呵呵,不送。” 沈银冰一脸的皮笑肉不笑,淡然说道:“高飞的股份,没有谁能轻易拿走。秦紫阳,你也不行。” 她这句话话音未落,房门忽然开了,有人说道:“沈总,那你看我行不行?” 第865章 原来你没死! 高飞和秦紫阳发生那种关系的事儿,沈银冰早就知道。 说实话,那时候她很不甘,心情就像天下所有男人听到老婆在外面养了个小白脸那样,有种被戴上了绿帽子的愤怒。 对待男女感情问题上,任何人都是自私的,恋爱关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闺蜜、铁兄弟、父子娘儿俩――也反目成仇的原因。 在沈总心中,她就是高飞的,高飞也是她一个人的,绝不许任何人染指! 不过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沈总也没有让时间倒退的本领,愤怒过后就慢慢平静下来,总算是可以用平和的心态去面对这件事了。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那个家伙死了,还特么的留下了个遗腹子! 秦紫阳还腆着脸的,来颠颠的讨要他的遗产。 这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沈银冰能看出秦紫阳没有撒谎,高家也确定了那个孩子就是高飞的,她压根就无法阻拦人家孩子继承老子的产业,再说她一个小商人,也没有和高家对抗的实力。 人家只用一根小手指,就能把娇嗲嗲的沈总碾个稀巴烂的。 高飞的遗产,早晚都得落在秦紫阳手中。 不过事是这样说,可要是让沈总就这样乖乖的双手奉还,那是门儿都没有的,所以她才很果断的抛出了叶心伤,目的就是给予秦紫阳一狠狠的打击! 相信最终也无法阻拦秦紫阳拿走高飞的遗产,可也必须得恶心恶心她。 秦紫阳要是有点羞耻之心,能考虑叶心伤感受的话,她眼下只能是掩面疾奔而去…… 果然,事情的发展经过完全是按照沈总的预料所想的,秦紫阳脸色苍白的站起来要走,看样子是要着急找叶心伤解释一下,这才得意洋洋的说什么,没有谁可以轻易拿走高飞的遗产,就是你秦紫阳也不行。 只是她这句话话音未落,接待室的门就开了,一个戴着墨镜的家伙出现了:“沈总,那你看我行不行?” 接待室是什么地方啊? 这可是北山集团招待贵宾的地方,除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外,任何人没有沈总的吩咐,都不能擅自推门进来的。 更何况,这家伙还问,他行不行。 你行什么呀? 你能继承高飞的遗产? 沈银冰脸色一变,忽地抬手就要狠狠拍一下案几,把她的总裁气势散发出来,然后指着某人的鼻子,嚣张的让他卷起铺盖,抓紧滚蛋! 可是沈总举起的手,却僵在了空中落不下来了,整个人瞬间成为了一个没有呼吸的雕塑,唯有那双美丽的眸子里,浮上见了鬼的骇然。 其实不但是她,就连铁屠和秦紫阳俩人,在看到门口这个人后,也都呆愣当场:高飞!? 这个忽然出现的家伙,竟然是高飞? 没错,当这家伙摘下眼镜后,不管是那鼻子还是那眼睛,以及嘴边翘起的那一丝讥讽,都确认无误的告诉大家:俺,就是如假包换的高飞! 沈银冰三人的石化,倒没有出乎高飞的意料,实际上他很享受大家这种错愕的表情。 话说,这就是他告诉下面前台小张的那句话:我要给沈总一个惊喜。 可是看当前沈总的面部表情,倒是没有一点惊喜的意思,说是被吓坏了也不为过。 “大家都坐下,愣着干嘛?反正都是老熟人了不是?” 高飞关上房门,慢吞吞走到最中间的沙发上,一屁股坐下翘起腿子,就像刚才沈银冰那样,晃啊晃的,拿出烟盒,在沙发帮上一磕,一颗烟就飞了出来。 高飞伸出右手两根手指接住,接着叼在了嘴上,左手一晃,火机点燃随着啪哒一声响,青烟冒起。 美美的吸了口烟,高飞问铁屠:“老铁,还会不会思考问题?” 铁屠刚才还有些发白的黑脸,此时变得通红,显得越发黑了,一步跨到高飞面前,伸手抓主他肩膀,稍微用力就拽了起来,左拳随即狠狠砸向他心口。 铁哥们长时间不见终于见面后,第一反应动作基本都是拍对方肩膀,捶对方雄口一拳啥的,这在男人间是很正常的了,就像女孩子们见面后相互拥抱那样自然。 铁屠也是习惯这样,这一拳要是砸在普通人身上,估计会直接被砸个骨碌,甚至都能直接揍个骨折――可高飞是啥人啊,那可是心口能碎大石的主,就算被铁屠砸一下,也无伤大雅的。 再说了,此前他们见面时,也都是这个动作,你揍我一拳,我马上就还你一拳,要是不把对方揍得呲牙咧嘴的,那就无法证明兄弟们之间感情不到家。 可是,就在铁屠的拳头就要狠狠砸在高飞雄口上时,高飞眼中闪过一抹异色,左手闪电般伸出,啪的一声抓主了铁屠的手腕。 铁屠下意识的挣了下,可却惊讶的发现,高飞的手就像老虎钳子那样,竟然让他无法挪动分毫。 铁屠和高飞在一起又不是一年半载了,俩人相互熟识的程度,说虚了和两口子没哈区别,套用一句俗话来说就是:谁不知道谁那两下子啊? 铁屠自问,俩人格斗的本事就在伯仲之间,高飞在攥住他手腕后,绝不会出现当前这种让他无法挣扎的情况。 但事实却是,现在他根本无法挣扎,心中登时惊诧莫名:高飞啥时候这样厉害了? 不等铁屠搞清楚这是咋回事,高飞已经把他推开了,笑嘻嘻的说道:“行了,别搞这些肉麻动作。我知道你看到哥们后,心里高兴的要死,但也没必要用这种方式。你别看哥们现在人模狗样儿的啥事也没有,实际上……” 高飞说着,飞快的掀起了衣服下摆,接着放下了。 他掀起衣服又放下的速度虽然快,可铁屠却能看到他腰间缠着一层纱布。 “哦,怪不得,原来他受伤了。” 铁屠这才恍然,但心中却更惊讶了:他在受伤的情况下,手劲都这么大,要是不受伤,那岂不是更厉害?嗯,看来这小子在失踪这些天后,又有什么奇遇了啊。 打发了铁屠后,高飞似笑非笑的看向了沈银冰,语气有些轻佻的说:“沈总,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否?嗯,好像那儿平了一些哈。” 在高飞出现的那一刻,沈银冰就彻底石化,直到他问话,还没有清醒过来,只是本能的点头回答:“哦,我、没事,我很好。” “嗯,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高飞吸了口烟,又看向了秦紫阳,满脸都是关怀的表情:“小秦,你说你大着个肚子四处跑得有多危险?要是伤了孩子咋办?乖乖听话,打哪儿来还是回哪儿去吧啊。” 秦紫阳苍白的脸色,一下子变成涨红,眼泪也莫名其妙的浮了上来,想都没想,抓起案几上的茶杯,对着高飞劈头盖脸的就砸了过去。 高飞抬手接住,皱眉说:“虽然大家都说打是亲骂是爱,可你要是真把我伤了,我还是会去法院告你的。” “高飞!” 秦紫阳恨恨的问:“原来你没死!” 高飞还没说话呢,沈银冰那边也明白了过来:“高飞,你怎么会没死?” “靠!” 高飞大骂一声,满脸的愤怒:“你们两个也太没人性了吧,就算我以前得罪过你们,也不能盼着我死啊?” “你、你……” 秦紫阳的泪水终于淌了下来,双手捂着脸就趴在膝盖上,呜呜哭了起来。 在得知二婶出事的消息后,秦紫阳背负了太大的愧疚包袱,觉得一点都对不起叶心伤,可就在她准备找沈银冰算帐时,高飞的死讯又传来,接着铁屠就把她怀了高飞孩子的事儿,捅给了高家。 高家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着想,这才让她来冀南接受高飞的产业。 当初,要不是铁屠和高云华力劝她要为孩子着想,依着秦紫阳孤傲的性格,她绝对不会接手高飞的产业。 后来她终于想通了,这才在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来调查北山集团、学习经商等知识,才来冀南找沈银冰摊牌要产业。 谁知道,叶心伤就在沈银冰身边,还成了她的男朋友。 当然了,秦紫阳也知道,叶心伤不会真是沈银冰的男朋友,他只是以这种身份来掩藏他的行踪,毕竟大家都知道她沈银冰害死了二婶,是叶心伤的仇人,谁也不会想到他会躲在仇人身边。 这可能是叶心伤最最安全的地方了吧? 就在刚才,秦紫阳守着叶心伤,非常‘骄傲’的告诉沈银冰,说她怀了高飞的孩子,要代替没出世的孩子来接手他的产业。 直到叶心伤走出去,沈银冰说出他的身份,秦紫阳才知道她那番话,对叶心伤的伤害有多大,登时没脸再留下了,准备去找叶心伤解释时,高飞却出现了。 外表看起来屁事也没有的出现了,出现后就一脸的轻佻样子,好像很骄傲那样似的。 他如果真死了,或者等完全接手他的‘遗产’后再露面,秦紫阳也许还会好受些。 但他偏偏不,就在她最难受时,施施然的出现了。 高飞的风扫上场,终于把秦紫阳推到了最无地自容的境界,尤其是想到刚才趾高气扬的向人家沈银冰要股份,叶心伤走出去时的孤僻背影,她就越发痛恨这个男人:你为什么不早来,或者真死了! 可秦紫阳却又啥话说不出来,毕竟人家高飞也没让她这样做,这一切都是铁屠的好心导致,她除了很没脸的掩面痛哭之外,还能咋样? 看到秦紫阳哭的很伤心后,铁屠有些不愿意了,冷喝一声:“高飞,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她?你知道紫阳做到这一步有多难吗?” 看着铁屠那张开始发青的脸,高飞无奈的苦笑一声:“我怎么了?老铁,我不就是和大家开两句玩笑吗?你要是看不过眼的话,那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第866章 从此高郎是路人! 铁屠眼角猛地跳了下,咬牙道:“那你在露面之前,就该先找到紫阳,这样的话,她就没必要再过来丢人了!” “早就去找她?” 高飞收起笑容,淡淡的说:“如果我早去见她,你觉得她会接手我在北山集团的股份吗?” 铁屠一愣:“什么?你、你这是故意这样做的?你早就知道紫阳怀了你的孩子?” 高飞狠狠吸了口烟,闷声说道:“不错,我已经在两个月前就知道了。秦紫阳,还记得年初六那天,你在茶馆遇到高雅他们那一次吗?当时我就在旁边的包厢内,听到了你们所说的那些话。” 秦紫阳用力吸了鼻子,抬起梨花带雨的一张脸,恨声说:“既然你当时就在,那你为什么不出来告诉我?就为了要把你的产业给我吗?高飞,你以为我很稀罕你这些产业吗?” 高飞沉默,片刻后才说:“秦紫阳,我知道你怀了孩子这件事,也不是你的本意。毕竟当初是我强行欺负了你,而你身体情况又太特殊,不能把这个孩子打掉。我更知道你心里只有叶心伤一个人,压根就不在乎我这些产业。” 重重吐出一口气,高飞提高了声音:“你不在乎,但我不能不在乎,尤其是在你父亲,和叶心伤相继出事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高家和铁屠的照料,你觉得你能安稳渡过这些天?秦紫阳,你以前好像杀过人,做过一些歹事吧?那些人会放过你?” 冷笑一声,高飞继续说道:“假如你不是叶心伤的女人,没有怀了我的孩子,我会把这么一笔天大的财富故意留给你?你可以不在乎肚子里的孩子,但我必须得在乎。我不出来,就是希望你能接手我的产业,给孩子日后一个安康的生活!” 高飞说到后来时,语气已经是相当严厉了,没有一点刚才的嬉皮笑脸。 秦紫阳张了张嘴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发现,她已经无话可说:高飞没有说错,如果不是高家和铁屠的保护,就凭借她此前做过的那些破事,和她老子秦六甲、男朋友叶心伤当前在华夏的处境,绝对有人会暗中算计她。 她死了没事,可却不能连累高飞的孩子,更不能让躲在暗中的叶心伤,因为她的死而彻底的丧心病狂。 她死,不但会害了高飞的孩子,最重要的还是要害死叶心伤,就算他是冤枉的,也会彻底自甘堕落,滑向无法回头的深渊。 所以,别的暂且不说,单说为了叶心伤,秦紫阳怀了高飞孩子这事也得曝光,唯有这样,高家才能竭尽全力的保护她,才能间接的让躲在暗中的叶心伤心安。 高飞把半截烟头随手弹在了案几上,等秦紫阳的身子不再颤抖后,才柔声说:“秦紫阳,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这样做了吧?” 秦紫阳咬了咬嘴唇,还是没有说话,但微微激动的眼神,却暴露了她内心的想法。 她感受到了高飞的一片苦心。 铁屠这时候也醒悟了过来,愧疚的低声说道:“高飞,为了心伤和紫阳,你甘心把77亿的财产双手奉上,这样的代价好像也太大了些吧?” “嘿,嘿嘿!” 高飞嘿嘿笑着,用力在铁屠的肩膀上拍打了一下:“我承认,钱是好东西。但再多的钱,也买不到兄弟情谊!钱是王八蛋,没了咱再赚。可如果因为钱而让心伤走入绝境,那老子绝对不答应。老铁,你别说什么了,咱们自己兄弟没必要说太多的客气话,因为我相信,就算把你换成我,你在仔细考虑一番后,也会这样做的,对吧?” “是的,我也会这样做。看来,我没交错你这个兄弟。” 铁屠也伸手去拍高飞的肩膀,手在即将碰到他肩头时,才忽然想到他身上有伤,所以赶紧放缓了力度,就像给他拍打灰尘那样,轻拍了下。 “只要真心对我的,我都不会让他(她)失望的。” 高飞脸上又露出得意的笑,看向了脸色苍白的沈银冰,目光一下变得复杂了起来。 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就像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那样。 在高飞的死讯基本确定后,沈银冰觉得人生一片灰暗:一个人如果没有了爱,也没有了恨,还没有了亲人,那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所以,那晚沈银冰在傻楞很久后,才要跳楼自杀,告别这个相当无趣的世界。 幸亏当时叶心伤及时出现,把她从鬼门关上拽了回来。 也正是叶心伤的出现,使她重新燃烧起了活下去的斗志,那就是要整垮控制她的组织。 在秦紫阳找上门来,说要接手高飞的产业时,沈银冰也知道她无法阻拦:秦紫阳要不回去的东西,高家会替她要回去。 沈银冰说那些讽刺的话,就是打击秦紫阳,同时也为她怀了高飞的孩子,而愤怒,不甘。 只要秦紫阳厚着脸皮的留下来,沈银冰在确定她和高家有关系后,肯定会把高飞的股权转让给她的。 但就在这时,高飞出现了,这个让她又恨又爱,为了她可以去赴汤蹈火的男人出现了,摆明了要拿回他自己的股份,转让给秦紫阳。 让沈银冰说句良心话,高飞几乎没做过任何对不起她的事,他们俩人之间的关系发展到目前这种地步,就是不断的误会,和高飞的大意。 高飞在得知有个儿子后,不该用那张兴奋的语气和沈银冰说,使她在刚好被组织暗算的情况下,彻底的自甘堕落――总之,他们俩人之间的关系,很特么的纠结,根本说不出谁对谁错。 “也许,错了就是错了,那就错下去吧。” 沈银冰在高飞目光复杂的看过来时,心里这样想着,脸色平静了下来,走到他面前伸出右手:“高飞,欢迎你回来。” “谢谢,同时我也祝贺你,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北山集团强大到如此地步,你在九泉之下的父母,肯定会因为你而骄傲的。” 高飞嘴里说着冷静而真诚的祝福,就像一个贴心的异性朋友那样,和沈银冰轻轻握了下,随即松开,没有半点的拖泥带水。 沈银冰就感觉自己的心,猛地往下沉了下,觉得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仿佛都在这一握手后丢失了,就像飘落在河面上的一条手绢,你可以看到它,可却再也无法捞起它,只能看着它越飘越远。 沈银冰只觉得身子有些发凉,根本不用看也能猜到自己的脸色苍白了,恍惚间有个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和他,怎么会陌生到这种地步了? 沈银冰当初在陷害叶心伤后,曾经无数次想过和高飞见面的场景,想到最多的一幕,就是他气急败坏的给她几个耳光,然后指着她的鼻子大骂,骂她是混蛋。 她也许会歇斯底里的反抗,不顾淑女风范的和他对骂,并咬着牙的说,如果时间重新来过的话,她依然会这样做,因为她就是要他痛苦! 至于接下来会怎么样,哪怕是被他打死――沈银冰也觉得心安。 但事实上高飞却没有这样做,仅仅像个陌生朋友那样,和她握了握手后送上了祝福,压根不提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事,仿似她一点也没做错,他也不会在意那样。 这种情况,也许会出现在有着生死之交的兄弟之间,但绝不该出现在他们身上,因为这只能证明,高飞在刻意的疏远她:俩人的恩怨从今天结束,以后再见面,最多也就是相互点头客气的打个招呼,就像商场上合作过一次的生意伙伴那样。 沈银冰的心里在滴血,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但她却无法改变这一切,只能狠狠咬了下牙后,强笑道:“多谢你的祝福――咳,高、高先生,你是要收回你的股份,还是要继续留在集团内。” 沈银冰希望高飞能把股份继续留在集团内,那样就算大家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也能经常有机会见面,也许会争吵,也许会闹别扭,但都要好过从此分道扬镳。 所以在问出这句话时,沈银冰开始紧张起来,很希望高飞会说留下,毕竟他才是集团的最大股东,只要他留下,原先的77亿至少得翻一番不止。 甘心把上百亿拿出去,只为能经常看到一个‘陌生人’,这是一种傻瓜才会做的愚蠢行为。 沈银冰心甘情愿的做个傻瓜――高飞却不给她这个机会,在稍微沉默片刻后,展颜笑道:“我想,我还是撤出我的股份最好,按照秦紫阳所说的那样。” 最后的一丝希望也宣告破灭,沈银冰的心彻底冰凉,就像落入冰窟,嘴唇哆嗦了下,什么话也没说出来。 高飞继续说:“其实我不是做生意的料,假如我还留在北山集团的话,会让我有种我是寄生虫的罪恶感,因为我不用付出任何劳动,就能获取最大的报酬,这对你不公平。而且我也想通了,北山集团是你父亲留给你的,就该属于你自己,任何人都不能拿走。我决定了,我撤资。” 高飞把话说到这份上,沈银冰什么也不愿意说了,极度失落下反而冷静了下来,淡淡的说:“好,那你就撤出吧。不过,我没有那么多资金,毕竟77亿太多了,除了在凤山开发区的投资外,我最多给你筹措20个亿。至于剩余的,你有两个选择。” 高飞没吭声,只是听她说:“第一,接手北山集团名下的任何子公司。第二,剩余的50个亿,分三十年或者五十年,每年以分红形式提走。” 沈银冰说的没错,一个市值为三百亿的企业,能够筹措20个亿的资金,那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很多市值都是固定资产。 高飞想了想,选择了第二种:“那就以50的期限吧。” 沈银冰启齿有一笑:“希望我们能再活五十年。” 第867章 稀释痛苦的办法! 高飞撤资的过程很平静,他选择了拿走20个亿的资金、剩余的50个亿分50年逐期返还。 50个亿,50年返还,一年北山集团要支付他一个亿,依着北山集团当前的良好上升势态,算是轻而易举的了。 其实,高飞本可以选择30年,或者更短的日子,哪怕是十年,相信沈银冰也会答应。 不过他要真那样做的话,沈银冰会在十年中,紧巴巴的过日子,每年五个亿的无回报支出,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也是个沉重的包袱。 他选择50年的期限,由此可以看出,他不想给沈银冰造成太大的压力,也算是对俩人之间的感情,有个很不错的交代了。 ―― 颜红回到办公室后,就迫不及待的点上了一颗烟,站在窗前狠狠的吸着,望着窗外急速的转动脑筋:小冰要和秦紫阳说什么,还得瞒着我? 人的心态,总是会随着某些事的发生而改变。 要是搁在以前,别说沈银冰客气的请颜红回避了,就算一个冷漠的眼神,红姐也得乖乖的自己出来。 可现在,颜红觉得她已经是沈银冰最最亲近的人了,就算发生天大的事,俩人都该坦诚相见,协力对外。 她觉得,她有权利知道沈银冰的所有秘密,就像她把自己所有的秘密,都心甘情愿告诉沈银冰那样。 但沈银冰的表现让红姐很失望,客气的把她请出了接待室,这让她有了种不公平的不忿,不长的时间内,就吸掉了两颗烟。 两颗烟吸完后,那种忍不住打哈欠、流眼泪极度困倦的感觉,却没有丝毫改变,这让她又开始痛骂孙老三。 在红姐那张小嘴中,孙老三的十八代男女祖宗,包括七大姑八大姨都倒了血霉,被搞的是体无完肤。 可就这样,红姐也没有丝毫解气的感觉,因为她无法忘记孙老三那张嚣张的嘴脸。 今天凌晨时,灰头灰脸的孙老三回到酒店后,红姐马上就伸出小手,和他要货,可孙老三却冷笑着说没有,不但今天没有,而且在未来的一个月内,都不会再向她和沈银冰供货! 这些日子以来,颜红对忘忧粉的依赖,已经到了一个用语言文字无法描述的地步:她可以连续七天不吃饭,却不想一天没有忘忧粉! 小说中会出现那些吸毒者对毒品的依赖描写:一个女性为了能吸毒,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用所有能拿得出来的东西去换,包括金钱、房产、尊严,身体。 这不是虚的,是事实,颜红是深有感触,这才大半天工(以往都是每天早上起来后来一些粉)没有尝到充实的滋味,她就已经神魂不舍了。 可这样日子,竟然要持续一个月! 颜红无法想像,在一个月得不到充实的生活,会是多么可怕。 为此,她对孙老三怒骂,撕咬,甚至求他,但孙老三却无动于衷,把她推倒在地上就转身扬长而去了,再打他的电话,已经关机。 “这一切,都是沈银冰自找的,你要想埋怨,就去找她吧!” 这句话,是孙老三临走之前扔下的,所以颜红在回到总部后,才那样气势汹汹的质问沈银冰。 颜红知道,她现在有多么难受,沈银冰就会有多么难受。 可这有什么办法呢? 又吸了两颗烟,都无法阻止对忘忧粉的渴望后,颜红烦躁的拿起一个水杯,狠狠砸在了钢化玻璃上。 啪嚓一声脆响,水杯瓷片四溅,其中一片飞过颜红的额角,划出了一道不大的小口子,有鲜血淌了下来。 “哎哟!” 颜红疼的一咧嘴,下意识的抬手去捂时,却又愣在当场:她发现,在身体受到伤害后,那张无法压制的空虚,竟然得到了相当大程度的充实。 这个发现,让颜红登时狂喜:疼痛到底是分流了轻对忘忧粉的依赖,还是减轻了? 为了搞清楚这点,颜红在急匆匆找到一个刀片,来到洗手间内挽起袖子,在嫩如耦的胳膊上,轻轻化了一刀。 鲜血,攸地就冒了出来。 颜红以前是晕血的,尤其是自己受伤出血后,都会有恶心、干呕的晕血症状,但这次亲眼看到鲜血从胳膊上冒出来后,却有了种放下千斤重担的轻松。 原来,疼痛的确可以减轻对忘忧粉的依赖! 帮、帮帮,就在颜红为这个发现而欣喜若狂时,房门被人敲响。 她赶紧用纸巾堡主伤口,放下袖子走出了洗手间,坐在办公桌后面淡淡的说:“进来。” 进来的是苏青,很客气的说:“颜副总,沈总请您去接待室,参与与高飞的签订撤资合同过程。” “参与和高飞……什么,苏青,你说和谁,和高、高飞?” 颜红蹭地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苏青口齿清晰的重复道:“是的,是和集团最大的股东高飞,高先生,签订撤资合同。” 这一次,颜红相信自己没猜错,一张小脸瞬间惨白,身子晃了下问道:“你是说,高飞,高飞来了?” “是的,就在接待室内。” “真的是高飞?” “的确是他,沈总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他、他不是死了吗,怎么会来了?” 颜红慢慢的坐在了椅子上,双眼无神。 如果说颜红当前对失去忘忧粉的害怕程度是100分的话,那么见到高飞的害怕程度则是120分――她宁可遭受没有忘忧粉的折磨,去通过自残等极端方式来减轻痛苦,但也不想看到高飞。 她没脸去见高飞。 当初高飞救下她后,她又想方设法的逃走。 如果俩人之间没有那种关系,颜红才不会把他当回事。 可偏偏那是她的男人,精神和身体上的唯一男人,她辜负了那个男人的苦心,根本没脸去见他。 看到颜红一脸痴呆样子的不吭声,苏青试着问道:“颜副总,你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我去告诉沈总,说你无法出席这次签字仪式?” “是,是,我身体不舒服,我、我不去了。” 颜红如梦初醒,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却在苏青答应了一声要退出去时,站起来说:“算了,我还是去吧,马上!” 颜红真的不想去见高飞,可如果事后沈银冰问起来,问她为什么不去见高飞时,她该怎么回答? 难道要告诉沈总,说她已经和那个家伙,发生过那种不要脸的关系? 在苏北山活着时,她就给老苏戴上绿帽子这回事,别说是断了她的忘忧粉了,就是打死她,她也也不能说出来的! 所以她只能去,装作没事人那样,不管高飞会怎么对她。 等苏青退出去后,颜红又冲进了洗手间,对着镜子开始打扮起来:“他原来没死,真是太好了,可他这些天来都是在哪儿来着?为什么今天会出现了――哎哟,我的粉底去哪儿了?该死的!” 对着镜子照了足有七八分钟后,颜红才踩着细高跟皮鞋,哒哒的走出了办公室。 来到七楼会议室门口后,她抬手敲了敲房门,等里面传来请进的生意后,才推门走了进去。 进了屋子后,颜红一眼就看到了高飞。 高飞脸上带着和气的笑容,眼神中没有愤怒,没有惊喜,只有平淡,就像你从你在小蜜家鬼混俩月回家后,看到你那个死皮赖脸都不和你离婚的黄脸婆那样,笑容只是一种应付,很伤人自尊的。 颜红的心猛地揪了下,接着笑着走了过去:“高飞,听说你回来了,我就怀疑自己在做梦。能够再见到你,真的很开心。” 以前颜红和高飞在公众眼中的关系,有些像姐弟,很随意,所以沈银冰在看到红姐激动的和高飞握手时,并没有觉得哪儿有不对劲。 实际上,就算红姐和高飞表现出不对劲的地方,依着沈银冰目前的精神状态,也看不出来的。 “能再次见到红姐,我也很开心,劳你为我担忧了。” 高飞和颜红握了下手,正要松开手时,却觉得她小手指在自己掌心,轻轻勾了一下。 男女在握手时,女方在男人收心勾一下的意义……很特么的暧昧,就是她想和他困觉的意思,傻瓜也知道。 傻瓜都知道的事情,高飞当然也知道了,眼中飞快的闪过一抹惊讶,随即笑呵呵的松开了手,请颜副总快坐下。 其实,颜红在用小手指勾了高飞掌心一下后,心里就后悔了。 她这个暧昧动作,就是有那种不纯洁关系狗男女在大庭广众之下,最遮人耳目的暗示动作,纯粹是本能上的反应,不受身心控制,就像人渴了要喝水那样自然。 颜红后悔,是因为怕高飞更看不起她,更生她的气:你特么的还有脸和我玩这个呀?昂?当初哥们费尽心思的救你出来,你却逃跑,甘心去做人傀儡! 所以在后悔的同时,颜红也飞快的瞥了高飞一眼……却没有在他眼中看出愤怒,只看到了惊讶,心中猛地一动:咦,他怎么会是这种反应?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高飞和以前的高飞样子、气质、说话的声音完全一致,颜红都要怀疑,这个家伙不是真的高飞了。 打个比喻,你拿着一块肉骨头去砸狗儿,狗儿的反应会是什么? 现在颜红就是那块肉骨头,可高先生这个啥,却对肉骨头砸过来而感到惊讶,不可置信的样子,这也怪不得红姐感觉不对劲了。 这个不对劲的感觉,压过了颜红刚才怕见到高飞的复杂感觉,开始理直气壮的面对他,仔细观察他了。 高飞却一脸的坦然,对沈银冰说:“沈总,我已经仔细看过合同了,没问题。” 沈银冰嗯了声,说:“那就签字吧。按照合同上的规定,20个亿的资金,我会在一个星期内,打到你提供的账户上。” 就在高飞和沈银冰签字的这个时间段,在京华某个僻静四合院的书房内,也有两个人在面对面的谈话。 第868章 老人和女人! 书房内的光线很暗,就像这栋占地面积不大,外表沧桑的小四合院那样,连光线都带着古老的滋味。 书桌后面是一张老式雕花太师椅,一个身材修长的老人坐在上面,因为光线的原因,再加上他是背对着窗口,所以让人看不清他的样子,却能看出他的眉毛已经花白了。 老人有些干瘪的右手放在书桌上,微微弯曲的食指轻点着桌面,发出啄木鸟找虫子的笃笃声,声音很轻,就像人在河边走,却听到河岸那边的树林中有啄木鸟在工作那样。 老人的对面,坐着的却是个和他、和书房布局完全不相称的女人:她穿的非常少,可以说是很暴露,黑丝的袜子,齐着大腿根的皮草裙,上面在脖子以下十公分、下面却高出肚脐眼十公分的金色小马甲,别的地方都是惊人的白。 女人的脸上,浓妆艳抹,黑眼圈,血红的嘴唇,左边耳朵上挂着个大大的银耳环,脚下穿着一双艳红色的高腰马靴,手指甲染成墨绿色的手指间,夹着一颗没点燃的细摩尔香烟。 在这栋处于闹市深处的古老四合院内,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和一个一看就是来自那种环境下的女人,单独处在书房内,这的确是一幕相当值得人琢磨的事情。 如果让阳光那小子猜,这对可以做祖孙的男女,应该是在做那种见不得人的金钱交易,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们已经在这儿对坐了一个多小时了,老人的目光,压根就没有看过女人脖子以下的部位。 他们只是在谈心,或者说是商量事。 老人的手指,停止了敲打,啄木鸟飞走了:“高飞回来了?” 女人摆动着手里的香烟,淡淡的说:“消息已经确定,在我来这儿之前,高飞正走进北山集团总部的大厅。” 老人寿眉微微皱起:“不是别人冒充的他?” 女人舔了下血红的嘴唇,回答说:“百分之八十的把握,是他本人。当初俄罗斯总统传讯时,也只说他没有生还的希望了,但没有谁找到他的尸体。看来,当初他身边那个神秘的高个女人,竟然真把他救过来了。” 顿了顿,女人又说:“根据我们的调查,那个神秘女人是个中医圣手,只用一盆绿豆汤,就把身体各器官功能严重衰竭的老乔治救活,用一盆土豆炖牛肉,和两瓶高度白酒,让俄总统经济顾问卡诺维奇的夫人获得新生。她有这般出神入化的中医身手,救活高飞也不是难事。” “嗯,看来是这样的。” 老人微微颔首,就像是自言自语那样:“高飞的活着,让所有事都充满了变数,看来我们的计划,必须得重新系统的修改一下了……这个人,我一直看不明白,就是他的参与,让破军在美洲的分部崩溃。除了高家,和他在国外的那些朋友外,还有一股子神秘力量在支持他。” 女人试着问道:“地下楼兰?” 老人淡淡的说:“那个救走他的神秘女人,应该就是楼兰王了吧。不过,我总是觉得,除了楼兰王之外,他身边还有股很强大的力量。就像白瓷,为什么会支持他呢?” 女人没有回答,因为她无法解释,在华夏各大派系中有着相当影响力的白瓷,为什么会青睐与他――比高飞英俊潇洒能力又大的俊才多了去了,在过去这些年中,最少也得有十七个俊才,渴望能获得白瓷的青睐,用各种方式,各种手段。 但那些人,连白瓷的真面目都没有见到过。 可白瓷却为了高飞,不但抛头露面,还亲自赶去了冀南,支持那个支持他的王晨。 白瓷的所作所为,本身就说明了一切,却留下了太多的不可思议,让人去猜测。 沉默片刻后,老人又说话了:“你以后的行踪,更该小心谨慎才行。” 女人笑了,血红的嘴唇开启后,露出一口健康的白牙,语气中带有明显的自嘲:“呵呵,我都每天身处那种环境下,忍受那些臭男人的轻薄了,还要怎么谨慎?如果连夜总会、迪厅等地方都不安全的话,看来我只能藏在非洲黑矿,或者去火星了。” 听出女人隐藏的不甘后,老人眉头微微皱起,语气中有了训斥:“任何人在达到自己目的的同时,都得付出一定的代价,这是铁律,谁也不能更改。是,让你整日混迹于那种乱糟糟的场合,这的确是一种煎熬,但你最起码不用像叶心伤那样,亡命天涯见不得光。” 女人沉默。 老人的话题又扯到了叶心伤身上:“还是没有他的消息?” 女人回答说:“就像我一样,只要想躲起来,任何人都找不到。” “嗯,他的事情,都放一放。” 老人的手指,再次轻轻敲起了桌面:“根据你刚才的判断,高飞这次去见沈银冰,极有可能是察觉出了我们的意图,要撤回他在北山集团的资产。呵呵,我只是没想到,秦紫阳竟然怀了他的孩子,秦六甲这算是因祸得福了吧?” 女人轻轻撇嘴,不屑的道:“一个蠢货,暗中筹划那么多年,却不堪一击。” 老人却没有小看秦六甲:“这只能怪孙天扬太蠢了。如果不是他提前暴露西宫宫主的身份,秦六甲又怎么可能做出这个决定?说起来,秦六甲是最聪明的了,在一察觉出事情不对劲后,立马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当然了,秦紫阳能够单身援助惊天计划小组,这也是当局没有对他下死手的重要原因之一。” 说了这么多话后,老人感到了一些疲惫,身子微微后仰,靠在太师椅说:“好了,就按照我刚才所说的,让焦恩佐他们开始行动吧。焦恩佐这个人,是个人才。” 女人却说:“但他的野心也不小,行事更加的卑鄙。” 老人不在意的说:“有野心,不要脸,这才是成大事者的必备条件。就按照我们的计划,给他一个向当局立功赎罪的机会……相信他会利用好这次机会的。” 女人嘴角动了动,缓缓的说:“要想洗白焦恩佐,得把西光院连根拔起,这个代价不小。” 老人轻笑出声:“呵呵,安归教目前已经是强弩之末,经过南越芒蓝草甸一战后,西光院更是只留下了一个名头,再也没有存在的价值了,被连根拔起就拔起吧。” 女人站起身,拿起搭在椅背上的黑色貂皮大衣,披在了身上。 等她戴上墨镜,又拎起小包后,身上已经有了明显的风尘味道,除了能吸引正经男人的偷看外,绝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 女人在转身要走时,老人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哦,对了,前几天我去白云观时,沉空道长曾经无意中说起过,说方小艇要在近日去烧香还愿。” 女人沉默片刻:“高飞会陪同吗?” 老人没有回答,而是拿起书桌上的镇纸,慢悠悠的说:“安归教前中宫宫主老实和尚,就在白云观讲经。他能悠然自在,这还得多亏了我。而且据我所知,他和高飞之间有着不死不休的仇恨。唉,堂堂安归教的三大宫主之一,却落到这种地步,说起来也够可怜的了。” “我倒是没觉得他有多可怜。” 女人眼神开始发亮,一字一顿的说:“我只是对他手中的《安归经》感兴趣。” 老人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似随意的挥了挥手。 女人会意,抬手扶了下脸上的墨镜,开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天空中,艳阳高照,暖风虚虚,气温在十几摄氏度左右,人们有的开始只穿单衣了,所以女人身上披着貂皮大衣……的确有些热。 出了狭长的胡同后,貂皮大衣已经滑落到女人的双肩下了,露出凝脂般的健康皮肤,让一个拎着鸟笼子的老头有些魂不守舍,一头撞在了电线杆子上了。 ―― 签订高飞撤资的过程很顺利,没用上十分钟就完事了。 完事后,高飞学着电视里那个常见的镜头,主动伸手和沈银冰握了握,笑道:“非常感谢沈总的大力协助,希望我们以后还会有机会一起合作。” “我也希望。” 沈银冰淡淡一笑,松开了手。 高飞已经撤资了,北山集团算是正式回到了沈银冰手中,只是她却没有感到一丝轻松,反而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埋头痛哭一场,和过去告别。 她知道,从现在起,她和高飞之间就再无瓜葛。 以后无论她做什么,遇到什么危险和困难,高飞都不会像以前那样,为她赴汤蹈火。 因为高飞有了责任,两份责任,这两份责任来自两个孩子。 一个有了俩孩子的男人,还有心思为别的女人操心吗? 尤其是这个女人还曾经伤害过他,他身边最不缺少的就是优秀女人了,连白瓷那样大有身份的人都给他捧场,沈银冰又算得了什么? 可当前,沈银冰却只能强压着心碎的悲伤,强作欢颜,在高飞收起合同要和秦紫阳等人离开时,淡淡的说:“高、高先生。” 高飞还是那个高飞,可却不是沈银冰的高飞了,在称呼上她也得有所改变。 高飞笑道:“沈总,还有什么要吩咐的?” “吩咐不敢当,我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 瞥了眼秦紫阳和铁屠,沈银冰说道:“我希望你能和我的男朋友见个面,谈谈。” 她在说出‘男朋友’这三个字时,特意加重了语气。 铁屠和秦紫阳的脸色,一下子尴尬了起来,但也知道高飞和叶心伤早晚都得相见,倒不如今天见了拉倒。 沈银冰在说出这句话时,死死盯着高飞的眼睛,希望能从中看出一些什么,毕竟俩人曾经相处过那么久,在他发生意外时有了男朋友,他会什么感觉? 比方失望,失落,或者愤怒,哪怕掩藏的再深,沈银冰觉得也能看出来。 第869章 高飞,再见! 沈银冰想从高飞的眼神中看出什么。 但让她失望的是,高飞听到她特意提到她的男朋友后,眼神竟然没有丝毫的变化,就像听人说要给他介绍个生意上的朋友那样,笑的很爽朗:“呵呵,好呀,相信我们肯定能相处愉快的。” 你个混蛋,在听说我有男朋友后,难道你就一点也不愤怒,吃醋!? 哪怕你稍微有些不甘心的表现,也行呀! 难道说,我对你来说,就是个早就恨不得扔掉的包袱? 好,好,既然你这样对我,那我也没必要再自作多情了! 高飞,再见! 紧紧攥了下手,沈银冰转身向门口走去:“高先生,请随我来吧。” “秦紫阳,老铁,你们在下面大厅等我,还有话要和你们说。” 高飞低声和秦紫阳俩人打了个招呼,跟着沈银冰走了出去。 颜红也没有搭理秦紫阳等人,跟着快步走出了接待室,死死盯着高飞的背影,好像要看透他表层下的某些东西。 既然高飞已经把自己当做好不容易才甩掉的包袱,沈银冰带他来到自己办公室后,对他也没什么好脸色,只说了句你在这儿等着,就走进了套间内,砰地关上了房门。 沈银冰此时什么感受,高飞根本不在意,叼上一颗烟走到窗前,望着外面的风景,吞云吐雾。 几分钟后,房门传来了被推开的声音,一个人走了进来。 高飞回头看去,进来的正是在走廊中看到的光头,苏青告诉过他的,说这个人叫商平北,沈银冰的现任男朋友。 在商平北很突兀的出现在沈银冰身边后,苏青也曾经尝试着要调查他,甚至还曾经跟踪过他。 不过,结果却让苏青很没面子,不但没有达到目的,反而差点暴露自己,其中最危险的一次,要不是路边恰好有家女子会所,相信她就会被抓到了。 从那之后,苏青就再也不敢调查商平北了。 她在沈银冰身边,可是肩负着更重要的任务,如果因为调查商平北而暴露身份的话,相信会遭到安归王的严厉惩罚。 苏青的失败,直接导致了高飞对商平北的‘无知’,只知道他是沈银冰的现男友。 商平北反手关上了房门,看着站在窗前的高飞,眼睛竟然开始逐渐发红。 俩人见面眼睛发红,不是仇人就是亲人。 高飞没有从商平北身上感受到任何的敌意,在他情不自禁流的真情流露时,脑中亮光一闪,想到了一个人。 高飞缓缓走向了商平北,紧攥着的右手微微发抖,心情很激动的样子,轻声说:“心伤,这段时间过得还好吗?” 高飞很清楚苏青的本事,如果连她在跟踪时也会被发现的人,不会超过三十个,而叶心伤就是其中的一个。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高飞还不敢确定商平北就是叶心伤。 最主要的还是叶心伤在看到他后,眼神里流露出了不加掩饰的亲情激动。 更何况,他的名字也说明了什么。 有上面这些因素,假如高飞还猜不出商平北就是叶心伤的话,那他有什么资格,会成为高飞? 叶心伤从堂堂的九龙王落到当前这种地步,不管是被当做叛国通缉犯被通缉,还是二婶的死,都和高飞没有任何关系。 当初他被困在汉德勒森林重围中时,正是高飞率领他的同伴千里奔波,以摧枯拉朽的势头干掉那些狂热份子,把他从鬼门关前拉了回来。 二婶被误杀虽然也和高飞有关,可当时高飞是好心,才让沈银冰去照顾二婶的。 所以,不管叶心伤落到什么地步,和高飞都没有关系,他所做的只能是感激高飞。 叶心伤没有像铁屠那样在看到高飞后,在他肩膀上砸一拳,也没有张开双臂拥抱――他是个不善于表达自己感情的人,性格有些内向,就算再看到高飞后再激动,所做的也只能是露出一个最真挚的笑容:“还行,我找了你两个月,已经失望了。”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永远都不会。” 高飞拿出烟递给叶心伤一颗,替他点燃:“坐下,说实话吧。” 叶心伤一坐下,就说道:“高飞,我成为她(沈银冰)的男朋友,纯粹是为了……” 高飞打断他的话:“不用说了,我心里很清楚,我相信你。” 我相信你。 高飞在说出这四个字时,声音不高,脸色也很平静,不过叶心伤心中却涌起了一股暖流:毋需解释什么,无论他为什么会成为沈银冰的男朋友,高飞都相信他有这样做的理由。 我相信你,这四个字就已经足够。 叶心伤笑了笑,这几个月来第一次开心的笑。 高飞喷了口烟雾,透过烟雾看着叶心伤:“我准备把这边的股份,交给秦紫阳。” 叶心伤摇了摇头:“既然你来了,她就不会收下。” 高飞回答说:“所以我才准备让你,替我劝劝她。心伤,你该清楚现在她所面临的处境,她唯有接受这些股份,或者干脆说获得高家的认可,她的人身安全才能得到保证。” 不等叶心伤说什么,高飞吐出一口气:“还有,对我和她――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自己兄弟唯一在乎的女人,却怀了自己的孩子,这要是放在谁身上,都是一个异常尴尬的事儿,尽管这一切都是秦紫阳咎由自取,但受伤最重的却是叶心伤。 叶心伤没有马上说话,而是沉默了很久才说:“我在意的是紫阳这个人,和她对我的感情,其它的都是次要的。” 自嘲的笑了笑,叶心伤又说:“更何况,依着我现在的处境,也没有条件来要求什么。” 高飞也不愿意再谈论这个问题,毕竟已经成为现实了,时间是不会重新来过的,所以顺势改变了话题:“这些天来,有没有什么线索?” 高飞所说的线索,就是在问叶心伤,有没有找到诬陷他的那个人。 叶心伤摇了摇头,淡淡的说:“我现在根本没有权限知道部队上的事,而且那个人在得知我逃走后,以后也肯定更加小心。要想查出那个人是谁,几乎没有可能。” 高飞点了点头:“既然我回来了,那么我就会帮你查清这件事。” 叶心伤做不到的事情,高飞也许就能做到,毕竟他背后的高家在华夏各个领域,都有着相当深厚而庞大的力量,别的暂且不说,单说要想查清是谁拿出证据证明叶心伤是内奸,他就能做到。 当然了,要想知道这些,高飞必须得做出很多出格的事情――高云华的职务,比他更加方便查出这些,可到现在却没有权限得知,所以他要想得到什么,就得用不一般的手段。 能够洗清自己,是叶心伤当前最大的心愿。 甚至他不止一次的想,只要能洗清自己,哪怕让他给被他杀死在大涌山的那十四个武警战士偿命,他也心甘情愿的。 此时高飞说会帮他查清这件事,叶心伤心中感激,却不会说谢谢,只是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举报我的人,差不多就是真正的内奸了。” 栽赃陷害,就是要找个背黑锅的人,叶心伤很不幸,成为了这个人。 高飞当然清楚这点:“嗯,由此也能推断出,那个人应该就是参与那次行动中的一员。” 当时前往外蒙参与惊天计划小组的,总共是五十个人。 到目前为止,只有叶心伤和铁屠活了下来。 按照常规推算,如果那次行动中真有内奸的话,那么他和铁屠都有这个嫌疑。 不过,铁屠却用他的实际行动,向世人证明了他不是内奸。 所以背黑锅的,就只能是叶心伤了。 叶心伤目光闪动:“这个人,也很可能已经死了。” 汉德勒森林一战中,包括后来的秦紫阳总共是五十一人,死了的人基本都被碎尸万段了,到现在,他们的身体早就变成了森林的一部分,要想从这些人中查出内奸,不是一般的难。 高飞冷笑:“也许,那个人还没有死。” 叶心伤眼神一凝,呼吸情不自禁的变重:“你怀疑,真正的内奸是假死?” 高飞看着袅袅升起的青烟,淡淡的说:“现在可没有为了某个目标,就甘心赴死的勇士。假如这个人是你们50人中的一员,那么他铁定没有死,只是被大家误以为他死了罢了,毕竟其他48个人的尸体,都已经支离破碎,无法查出哪些人到底死了。” 叹了口气,高飞说:“唉,现在我才搞明白,当初那些狂热份子为什么会那样穷凶极恶,人死了后还要虐尸。现在回想起来,他们那样做就是为了掩饰某个人能活下来。所以,那个没死的人,就是真正的内奸。” 高飞判断的倒是没错,可问题是那个人能用这种极端疯狂的方式来掩藏自己,这就说明此人根本不好查。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高飞俩人都没有说话,就这样面对面的吸烟。 很久后,叶心伤才呵呵一笑,眼里全是放下的轻松:“呵呵,先不管那些。你能够活着回来,就像我能活到现在一一样,都是值得庆贺的事,得好好喝一杯,我去拿酒。” 高飞摆手:“等会儿,和老铁一起喝。” “好,那就一起喝,不醉不归。” 想到能和以前那样,抛下万千的烦恼,和最信任的兄弟共谋一醉,叶心伤就特别向往。 高飞又点上一颗烟:“哦,对了,还有件事。” “你说,我在听着。” “你该留在秦紫阳身边照顾她。她以前没有庇护你的能力,现在她具备了这种身份。” 以前秦紫阳本身就处于某部门的秘密监视之下,叶心伤当然不敢接近她。 可现在不一样了,秦紫阳成了高家的人,接手高飞的企业后在地方上发展,叶心伤完全可以以当前的身份,待在她身边,过他们以前想过的日子。 第870章 我不会后悔的! 现在叶心伤的形象,连铁屠这个和他同生共死很多年的兄弟,都无法认出他,别人更不可能怀疑他就是叶心伤。 说句最现实的话,只要叶心伤以这种形象待在秦紫阳身边,完全可以像以前那样生活,哪怕是一辈子都这样,哪怕是永远背负着叛国罪犯的黑锅。 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曝光,得让秦紫阳保持着她是高家人的名声。 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下去几年后,就算有人怀疑商平北就是叶心伤,也不敢随意追查的。 高飞所提出的这个办法,对于叶心伤和秦紫阳俩人,在最为有利的。 但叶心伤也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不,暂时还不行。” 高飞皱眉:“为什么?你怕连累我,还是怕连累秦紫阳?” 叶心伤再次摇头:“我不是怕连累你,就算连累你,我也没有丝毫的愧疚,因为你是我的兄弟――我不答应你,是因为两个原因。” 高飞微微眯起双眼:“第一个原因,是你必须要洗白自己,来向秦紫阳证明你的确是无辜的,那么第二个呢?” 叶心伤看向套房,缓缓的说:“我曾经答应沈银冰,要在她身边呆一年,帮她训练一些人来对抗那个神秘的组织。所以,最起码在这一年中,我是不能离开她的。” 他的话音刚落,套间的门开了,沈银冰从里面走了出来,冷声说道:“叶心伤,看在你是个重情的男人份上,我把你这个男友解雇了,你现在可以做你自己的事去了。” 叶心伤淡淡的回答:“我说过的话,绝不会反悔。” 沈银冰嗤笑出声:“嘿嘿,你是怕去了秦紫阳身边,引起别人的注意。你在她身边,不如在我这儿安全吧?” 沈银冰这样说也没错,别看秦紫阳现在有高家罩着,有铁屠随身保护,可为了通过她而找到叶心伤,相信暗中有很多眼睛在盯着她。 假如叶心伤忽然出现在她身边,肯定会引起那些人的注意。 没有谁能认出现在的商平北,就是过去的叶心伤,但这只是外貌上的,那些人一旦开始注意他,就会想方设法查出他的dna,比方通过他使用纸杯时留下的唾液、汗液等――不管他外貌变成什么模样,基因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所以叶心伤当前还不能回到秦紫阳身边,倒是呆在沈银冰这儿,没有谁会注意他。 “随你怎么说,我会按照我们当初的承诺来做事。” 叶心伤也没有过多的解释什么,从沙发上站起来,说:“从明天开始,我就会去南部山区,替你训练人手――高飞,我去找、我去下面。” 说完,叶心伤快步走了出去。 高飞却没有动,依旧坐在那儿慢悠悠的吸烟。 沈银冰抱着膀子倚在套间门框上,没好气的语气对高飞说:“你还不走,留在这儿做什么?怕去当电灯泡吗?高飞,不是我说你,我要是你的话,绝不会允许怀了自己孩子的女人,和别的男人互诉衷肠,你这样做,还算个男人吗?” 高飞站了起来,很轻蔑的语气:“我们男人之间的事儿,你一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家懂个屁。” “你!” 沈银冰大怒,弯腰抬脚脱下右脚上的高跟鞋,忽地一声砸向了高飞,力道十足,看样子恨不得把这家伙砸成肉酱。 高飞抬手啪的一声,把高跟鞋抓在了手中,慢悠悠的说:“女人啊,就像这高跟鞋,表面看上去光鉴照人很高贵的样子,实际上就是一包着臭脚的行头罢了。” 沈银冰尖叫:“你去死!” “我早就死过了,没兴趣再死了。” 高飞耸耸肩:“沈总,我劝你别动不动就发怒,更不要每天板着个脸的装酷,因为这样很容易让你变老的。好了,废话不说了,再见。哦,对了,还是不要再见了,我不想再看到你这种忘恩负义的女人。” 沈银冰彻底暴怒,再次弯腰脱下另外一只高跟鞋,就像一头母狮那样扑向了高飞:“我忘恩负义吗?你个混蛋,敢说我忘恩负义?” 沈总那点可怜的武力值,根本放不了高飞眼里去,人家只是一伸手,就掐住了她那优雅好看的脖子,稍微一用力,沈银冰就觉得喉管要被掐断那样,眼前发黑,下意识的张开了嘴巴。 “我给你留面子,是看在以前的份上,你千万别以为,我还会像从前那样宠着你,惹急了老子,真把你给干了。” 高飞微微眯起眼睛,语气阴森不带有半点的感情。 沈银冰慢慢放下了举起高跟鞋的右手,极力挣扎了一下,挣开了高飞的手。 高飞也就是故意放开她罢了,要不然就算沈总把那好看的脖子扭断,她也挣不开的。 用力咳嗽了几声,沈银冰泪水哗哗的淌了下来。 反手用力擦了擦泪,她双眸里全是恨意,情绪倒是不像刚才那样激动了,听起来很平静的样子:“高飞……你变了,变得不再是以前的你了。” 高飞冷笑:“哦,是吗?我当然会变,人在死过一次后,总会有所改变的。就像是你,还不是也变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单纯,心地善良了,你的世界观已经扭曲,要不然也不会想通过陷害叶心伤来报复我。” 沈银冰再次抹了把泪水,咬牙道:“那是你逼我的!” “切,笑话,如果我真能逼你改变的话,那你告诉我,我该怎么逼你,才能让你变回原来的你?” 高飞嗤笑一声,不等沈银冰说什么,快步出门扬长而去。 望着半敞着的房门,沈银冰颓然坐到在了沙发上,双手捂着脸就像不久前的秦紫阳那样,趴在膝盖上呜咽了起来:“一切都已经成为现实,改不了啦。” ―― “嗯,小张啊,我觉得你穿这身旗袍很好看,能充分把你身材的优势展现出来……当然了,假如旗袍开叉的地方再高点,说不定我今晚就会邀请你去泉城大酒店,让你感受一下顶尖套房的地毯有多柔软了。” 暖暖的春风吹来,飘荡着这个季节特有的温暖,也能轻易撩拨起年轻人们那颗骚动的心,就像高飞说出的这几句话,迷人的绯红瞬间就爬上了张涛的耳朵,使她心跳急剧加速。 她想板起脸来喝斥传说中的高总,全身却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呼吸反倒是加重了很多,要不是强咬着牙关坚持着,恐怕早就瘫软在地上了。 和张涛一起值班的那个小妹,看着她的眼神里全是羡慕,恨不得把她推到一旁,自己站在那儿让高总评头论足。 “你、你不要胡说呢,这、这是工作装,我没权利改动的。” 张涛双手搅着旗袍的一角,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来,根本不敢看高飞,正压鼓起勇气告诉他,如果他说的这些话算话的话,那么她在下班后可以换上别的旗袍时,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哒,哒哒。 张涛扭头看去,就看到两个多小时进去的那个高个孕妇,在几个手下的陪同下,快步走出了大厅,本能的按照工作方式,微微弯腰和同伴一起柔声说:“几位好走,欢迎你们的下次光临。” 等张涛抬起头来,准备大着胆子告诉高飞那些话时,却看到他已经和孕妇几个人快步走下了台阶,没有一句告别的话。 张涛的心,猛地跳漏了一个节拍,脸色也刷的苍白,身子晃了下:他怎么可以这样呢? 看着走下台阶的高飞背影,张涛泪水不争气的浮了上来。 她的同事这时候,低声说道:“小涛,不要胡思乱想了,我们和他根本不是一路人,他天生就该是和沈总那样的女孩子交往的。我们――只是他无聊驻足时的一个消遣对象罢了。” “呵呵。” 张涛干涩的笑了笑,抬起右手正要擦泪水时,却看到高飞忽然停住了脚步,和高个孕妇等人说了句什么,从口袋中掏出个什么东西,转身扔了过来:“小涛妹妹,这个东西送你,希望有机会请你去吃西餐!” 张涛抬起正要擦泪水的右手,下意识的抓向那个亮晶晶的东西。 啪哒一声轻响,那个东西准确的被她握在手中,冰凉的,还带有一丝暖意。 这是一个打火机,zippo的,不锈钢外形靓丽、沉重却又不失高雅,市场价大约在六百块钱左右。 “他送我打火机干嘛,我又不吸烟。” 在接住打火机的瞬间,张涛眼中的水雾,神奇般的散去,重新变得明亮了起来。 打火机对绝大多数女孩子来说,的确没啥吸引力,可在看到同事满脸都是羡慕的样子后,张涛就把火机紧紧攥在了手心中,对高飞甜甜的一笑时,两辆黑色的奔驰轿车,缓缓滑了过来。 车门打开,前面车上下来的个男人,后面下来的却是个女孩子。 看到这俩人后,张涛俩人登时一楞:“吓,这不是原先在总部工作过的黑子,和小宋吗?” 黑子俩人在下车后,刚要和秦紫阳打招呼,却看到了她身边的高飞。 俩人登时愣住,眼睛瞪的很大,好像见了鬼那样。 “怎么,不认识我了?嘿嘿,上车,上车再说。” 高飞笑了笑,打开车门上了第一辆车子。 黑子俩人对高飞的印象都不错,也曾经都衷心希望他能和沈银冰走到一起。 不过现在,他们却没有这个想法了,毕竟他们付出了衷心,却换来了沈总的冷酷无情。 善良的人们,都不希望自己看好的人,去和那样一个没有感情的女人交往。 只是他们却不知道,在他们又惊又喜的相继上车,驾车离开停车场时,一双眼睛却在很高的地方看着他们。 沈银冰站在落地窗前,看到黑子俩人驾车驶远后,喃喃的道:“你们能够留在他的身边,我也就放心了。相信在很长时间后,你们会明白我的苦心。” 第871章 新的股份分成! 酒逢知己千杯少,每次高飞和铁屠、叶心伤等人凑在一起时,喝酒从来都不是用酒杯的,都是直接用瓶子,一人抱着一个酒瓶子开吹。 秦紫阳其实也很能喝酒,不过现在出于身体原因,她现在是烟酒不碰,只是拿着一盒牛奶,坐在那儿看三个男人喝。 黑子和小宋虽说很希望能问问高飞,问问他这段时间死到哪儿去了,更纳闷那个光头年轻人是谁,为什么秦总看着他时,眼里总是带着浓浓的深情,难道就不怕高飞会吃醋吗? 当然了,俩人都是高智商的人,知道有些事看在心里就行,没必要非得搞清楚,很聪明的选择了提前离去。 随着俩人相继被沈银冰踢出北山集团,黑子和小宋可谓是同病相怜,相同的命运加上以前同事多年的感情,让他们之间产生了爱情的火花。 现在,他们就是一对充满幸福的恋人,甚至还在心底感激沈总当初把他们踢出北山集团,要不然的话,他们怎么可能会修成今天的正果。 暂且不提幸福的黑子俩人,单说在某个小酒店内喝酒的高飞他们。 喝了整整一瓶二锅头后,高飞抬手挡住了铁屠递过来的酒瓶子,舌头有些大的说:“不、不喝了,喝的太多了,再喝就醉了。” 铁屠不满的说:“高飞,你这是搞什么呢你?以前我们这些人喝酒时,哪一个不是最少喝两瓶?就连心伤这个酒量最小的,都能支撑下来,更何况你呢?别罗嗦,喝酒!” 高飞苦笑,正要说什么时,秦紫阳却抢先说道:“大哥,不要勉强高飞了,他现在有伤在身,最好是少喝点。” 高飞连忙说:“对,对,哥们现在不比以前,等我伤好了,我灌不死你我!” 叶心伤也劝道:“老铁,高飞有伤,就到此为止吧,还怕以后没机会喝吗?” 来这家小酒店,是叶心伤的主意,他提前来这儿的。 见叶心伤俩人都劝自己,铁屠只好悻悻的说:“高兴时不能尽兴,真没趣。” 铁屠平时不怎么爱说话,但喝酒后却像变了个人,甚至还有些黏。 以前高飞曾经笑话他说,他是那种典型的闷扫男,表面上酷酷的呆板样子,实际内心比谁都火热,唯有借着酒精的力量,才能展现出他真实的自我。 男人凑一起,不喝酒就抽烟,再不就是谈女人。 这是条铁律,就像无论喂了狗多少肉骨头,它在看到一坨屎后,仍然会双眼冒光。 不过有秦紫阳这个孕妇在,高飞等人也算是注意了些,刚拿出烟盒就放在了下来,一人叼了根牙签在嘴上,虽说无法当烟吸,也胜过无聊了。 在喝酒时,叶心伤和高飞,都已经把自己在这段时间内的经历说清楚了,所以在开始谈正事后,铁屠直接开门见山的问:“心伤,你以后是怎么打算的。” 看了眼秦紫阳,叶心伤回答说:“我已经和高飞说过了。” 高飞摆了摆手,示意他还是亲自和铁屠俩人解释一下最好。 叶心伤只好把以后的打算,再次说了一遍。 依着秦紫阳和铁屠的意思,也是让叶心伤离开沈银冰,毕竟那个女人现在是受人控制的傀儡,她和叶心伤之间的关系,说好听点是同盟,说白了就是互相利用。 不过,当叶心伤分析了留在北山集团的利弊后,秦紫阳俩人就不再说什么了。 更何况,秦紫阳也不想接手高飞的产业。 高飞死了还到罢了,现在他又回来了,秦紫阳除了怀着他孩子外,对他也没啥那种感情,当然不想再要那些产业了。 对这个问题,高飞的态度倒是很坚决,那就是让秦紫阳必须得接手,留在冀南,因为她需要挂着个高家人的名份,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她自己。 秦紫阳却死活不要。 高飞眉头皱起,轻拍了下桌子正要发脾气时,铁屠说话了:“好了好了,你们都别说话,听我说。” 打了个酒嗝后,铁屠说:“我和心伤都明白,你们两个心里是怎么想的,更知道你们所坚持的都算是对的。不过这样总不是解决办法,所以倒不如找个折中的办法。这样吧,我的意思呢,就是让紫阳表面上接手高飞的产业,实际上就是挂着个总裁的名声,但实际上呢,公司还是高飞的,只需分给紫阳一些股份就好了。” 铁屠这个办法,还真是当前最佳的办法,秦紫阳在沉默片刻后,点头说:“好,就听大哥的。这些年我还算是攒了点钱,大概有七十万,就拿出来入在公司里,算是我和心伤俩人的股份。” 叶心伤在出事后,他在银行的财产都已经冻结。 七十万对普通人家来说还算可以,但对秦紫阳这种花钱如流水惯了的大小姐来说,还这不算多。 高飞咬着牙签想了想,才说:“行,你那七十万,再加上你在我们公司的总裁年薪等,就占公司股份的20%吧。老铁,我知道你是个视金钱如粪土,手中存款恐怕多不过这个数,但看在咱们兄弟情深的份上,也送你10%的股份。” 高飞这样说,是因为铁屠已经退役了,以后就算普通公民了,必须得找个挣钱的门路。 让他入股,送他10%的股份,就是给他个饭碗吃。 “这可不行!” 听高飞说要拿出30%的股份,送给秦紫阳三人后,三人异口同声的拒绝了。 就在今天,高飞刚从北山集团撤回了20个亿的资金,暂且不说随后50年中的那50个亿,仅仅这20个亿,加上落日餐厅、化妆品生产车间,中草药种植基地等地方,那可算是相当了不起了。 30%的股份,就相当于七八个亿。 三个人总共拿出一百多万,却换来七八个亿,这和白送又有什么区别? 高飞脸色一沉,淡淡的说:“老铁,心伤,如果把我换成是你们,你们会不会不舍的这些身外之物?” 铁屠三人面面相觑,无话可说。 他们都清楚,假如和高飞置换一下身份的话,同样会这样安排的。 金钱对于他们来说,好像已经算不了什么了。 高飞继续说道:“还有,我之所以没有把所有都给秦紫阳,那是因为其中有一部分是刘小龙的,还有很大一部分,是用来创作一个抚恤基金。” 高飞的公司,每年要拿出一大笔分红,分给牺牲在汉德勒森林的战友家属这件事,铁屠等人早就知道了。 此时听高飞谈起抚恤基金,铁屠三人就想到了牺牲在汉德勒森林中的那些特工,也就不再说什么,举起茶杯,大家默默的碰了下,算是答应了下来。 铁屠和秦紫阳,同样入股几十万,高飞却分给他们相差一半的股份,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那个没出世的孩子,大家都心知肚明。 定下这件事后,高飞转着手里的茶杯,问铁屠:“现在上面对心伤的重视度有多高?” 叶心伤在平北大涌山杀14名武警特警逃走后,引起了高层的极度重视,在几个月内都没有查到他的下落,肯定会加派人手的。 “我在申请退役之前,上面就因为我和心伤的关系,也时刻派人监视着我。” 铁屠冷冷的笑了下,说:“不过,我还是知道了很多事。橙龙、黑龙他们几个,都已经从非洲那边回来了,应该就是为了追查心伤。” 华夏龙组九龙王,分别以颜色命名,分为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其中高飞是赤龙,铁屠是青龙,叶心伤是紫龙,黄龙牺牲在了汉德勒森林。 不过早在几年前,白龙就在一次前往金三角执行任务时牺牲,随后高飞也退役,九龙王就缺少了赤、白两条龙。 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军方相关部门并没有为九龙王补充新的人员,只留下七个人服役,对外却仍然称为九龙王。 汉德勒森林一战后,继赤龙高飞、白龙之后,青龙铁屠退役,紫龙叶心伤反水,黄龙牺牲后,九龙王中的现役人员,就只剩下了橙、蓝、黑、绿四条龙。 这次因为叶心伤事件太过严重,军方某部门不惜让在非洲执行任务的九龙王中人,回国彻查此事。 有人总是信奉一句话:最理解你的人,是敌人,因为他们时刻在关注着你的一举一动,寻找你所有的强项,和最致命的弱势。 其实这句话有些扯淡,就像我们大半个世纪以来,始终在痛恨岛国鬼子,可到现在为止,还不是始终搞不清人家最大的杀手锏是什么? 古人早就说过: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某某某。 其实最理解你的人,除了你的父母外,就是你的兄弟姐妹。 敌人能彻底的理解你,那只是抽象的扯淡说法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敌人也就没有敌人了,他们早就抓主你的弱点干掉你了,还会让你活着继续风扫的卖弄? 高飞同样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在听铁屠说,相关部门把橙龙等人从非洲召回,用来对付叶心伤后,眼神中马上就浮上了慎重之色。 叶心伤倒是满脸的不在乎,呵呵轻笑道:“呵呵,不说我了,反正这都是无法躲避的事,也充满了变数。倒是高飞,你最近有什么打算?” 看来高飞也不想再谈论那个问题,顺着叶心伤的话头说:“我啊?最近还真有些忙。明天我得去落日餐厅、中草药种植基地那边看看,哦,还有,得去凤山开发区。那边的生产车间已经建起来了,得抓紧试车,准备随时投入生产。” 喝了口水,高飞又说:“忙完这些事后,还得回京华――我回来后,还没有回家。” 因为高雅,高飞和高家闹了矛盾,把他老娘方小艇从冀南赶走一事,铁屠等人都知道,也知道他根本不愿意回家,毕竟没有谁愿意叫嚣着离开家后,再灰溜溜的回去。 可高飞不回去不行,小凯撒和秦紫阳的事儿,他得给高家一个解释。 第872章 高飞最大的破绽! 前几天的天气很不错,今天却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的真像油那样金贵,洒在脸上带着青草的腥气,透着清新。 用了两天工夫,高飞先后去了落日餐厅,和中草药生产基地。 无论是老王、连雪,还是李德才和城阳,都在高飞忽然出现后,表现出了狂喜――那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因为这些人很清楚,高飞就是他们的主心骨,救世主,只要有他在,大家的明天注定是美好的。 假如高飞真像传言中所说的那样翘了个鸟的,大家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这些天,不管是老王还是李德才,还是陈大彪,都能感受到身边不一般的气氛,就像有一只猛虎就藏在暗中,不一定什么时侯就蹦出来,把他们……吃了那是不可能的,但肯定会撵着滚蛋。 所以这些天内,大家无论做什么都心不在焉的,老王李德才几个人还好说,连雪等昔日的青瓷十二钗,却无法想像没有了苏北山的照顾,没有了高飞的庇护后,她们以后的命运会是什么。 听说,当地警方已经开始注意她们了,怀疑她们和过去发生的一些无头案有关。 天可怜见,就在大家忧心忡忡时,高飞回来了! 高飞的回归,就代表着那些不安全部烟消云散。 不得不说,有个本事大的人罩着,感觉就是不一样啊。 对大家那种极端的患得患失表情,高飞唯有苦笑着摇头,劝他们安心做事,天最多下雨,但不会塌下来的。 处理好了那两边的事情,和远在国外的妮儿、詹姆斯等人互报平安,又去某住宅小区看望过眼镜后,高飞总算是在有了空闲,驾车向凤山开发区那边驶去。 来到开发区工业园的附近时,已经是中午饭点了,高飞四处瞧了几眼,开车来到了一家小饭馆面前。 高飞敢打赌,只要拿出一百块钱就能在这小饭馆内吃好,不过这饭馆的名字却很唬人,叫大唐帝国第一饭庄! 如果李世民知道在这大唐帝国第一饭庄内,老板、厨师加上服务生总共只有三个人,也不知道唐太宗会不会被气的活过来,带着尉迟恭、程咬金等人,找个月黑风高杀人夜,把老板全家灭门―― “哎哟,老板,欢迎光临本店,本店将为您提供和国际化接轨的配套服务,保证让您感受到什么是宾至如归,什么才是真正的上帝感觉!” 高飞刚来到拴着弹簧的玻璃门面前,肯定半年没吃饭、饿的最多七十斤的老板娘,就殷勤的替他打开门,媚眼乱飞中,右手甩过来一条香喷喷的毛巾。 高飞很纳闷,饿成排骨般的老板娘,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一张甜甜的嘴,那媚眼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的,不过倒是很享受这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再加上毛巾是喷香的很干净,也就笑呵呵的笑纳了。 在老板娘的殷勤伺候下,高飞擦了把脸,甩出三张百元钞票:“两菜一汤外加一碗白米饭,速度要快,吃饭的环境要优雅。” “没问题来,老板您请随奴家来!” 老板娘接住把三百块钱,眼里春水更加荡漾,竭力昂起干瘪瘪的雄,扭着咯人的小蛮腰,速度的走到了大唐帝国第一饭庄唯一的包厢内。 还别说,饭点名字虽然和老板娘的话一样夸张,但卫生条件却是相当不错的,最多几平米的包厢内,几乎没啥装潢,就白粉墙壁,木头桌椅,但擦拭的却是一尘不染。 老板娘又殷勤的替高飞满上一杯水后,这才揣着钞票速速的走了出去,还拉长了声音喊道:“天字号包厢来客人了啦,两菜一汤的伺候!” 总共一个包厢,还是天字号的……想想这话就感觉可笑,不过高飞也能从排骨老板娘的话中,听出她对当前生活的满意。 这样的小饭店,每个月的利润撑破天也就是几千块,还不够那些上层人物喝一瓶红酒的,但那些人却未必有老板娘这样幸福。 老板娘的幸福,感染了高飞,倚在擦得很干净的玻璃窗前,望着外面菲菲的细雨,这几个月来第一次有了主动吸烟的念头。 啪嗒,随着打火机发出的清脆响声,包厢门被推开,一个个头最多一米二的女孩子,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 托盘上放着两个碟子,很干净白瓷碟子,一个上面堆着一些白糖,一个上面却搭着两根黄瓜。 黄瓜嫩绿,白糖雪白,搭配在一起很雅,吊起了人的胃口。 高飞三百块钱要了两菜一汤,这两根黄瓜和白糖是饭馆送的。 高飞却没有看托盘,而是似笑非笑的看着端盘子的小女孩。 小女孩也看着他,嘿嘿笑着走到桌前,拉过一把椅子做了下来,双手盘放在桌面上,尖尖的下巴又叠放在手背上,两个乌溜溜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可爱的样子。 高飞却知道这小女孩只是长了一副天真可爱的模样,实则心如蛇蝎,杀人不眨眼――苏樱。 这个在大唐帝国第一饭庄干服务员的女孩子,竟然是苏樱。 “老哥,你是属狗的吗?” 和高飞对视了片刻后,苏樱笑嘻嘻的,和在俄罗斯圣彼得堡马丁医院天台山被高飞逼得走投无路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俩人之间好像从没有发生过那些不愉快。 听她说出这句话后,高飞眉头本能的皱了下,眼底深处闪过一抹杀意,但随后就恢复了自然,抬手在她脑门上翘了一下,骂道:“去,你才是属狗的!” 苏樱嘿嘿笑着,也没躲闪:“你要不是属狗的话,为什么我藏在这儿,你都能找来了?” 高飞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淡淡的说:“只要我想找你,就算你藏到乌龟壳里,我一样能找得到。” 诸天万界神佛可以作证,高飞真没想到苏樱会在这小饭店内,在这儿碰到她完全是巧合,但苏樱却以为他是特意来找她的。 “算你本事大。” 苏樱抬手打了个哈欠,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小脚丫踢蹬着桌子腿问道:“说吧,找我做什么?” 高飞吸了口烟,慢吞吞的说:“不是我问你什么,是我想知道你要告诉我什么。” “好吧,那我先说。” 苏樱说:“今年刚过年时,我找到了最后一个目标。” 高飞把香烟从嘴上拿了下来,舔了舔嘴唇却没有吭声。 苏樱又说了:“你想不到我最后那个目标是谁吧?” 高飞不屑的轻笑一声,还是没有说什么。 在面对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轻蔑的嗤笑却不说话,无疑是最佳的回答了,这样会让人以为你胸有成竹似的。 果然苏樱叹了口气:“唉,就知道你会拿出这幅嘴脸来装深沉。好吧,我告诉你吧,反正我已经失败了。我最后一个目标是苏青。” “苏青!?” 高飞一楞。 苏樱吃吃笑道:“怎么,吃惊了?” 高飞脸色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淡淡的说:“沈银冰的秘书?” “对,就是她。” 苏樱收起笑容,可能是觉得桌子太高不得劲,索性跪在了椅子上:“刚过年时,我曾经用计把她诳到南边山上,准备趁机干掉她时,没想到她却很狡猾,识破了我的诡计,差点把我干掉,幸亏她还算有些人性――喂,你怎么不感到吃惊?” 高飞转动着手里的烟卷,回答说:“我已经很吃惊了。” “不对。” 苏樱很固执的样子:“你要是在听说苏青是安归王的人,蛰伏在沈银冰身边要有所图的话,你表面上最起码得做出吃惊的样子才对。” “那你说,我该做出什么样的吃惊样子?” “就像我这样――啊?” 苏樱长大了嘴巴,满脸的不可思议样子。 高飞只好张开嘴巴,学着她的样子做了个吃惊动作后,问道:“这下你总该满意了吧?” “咯咯,当然满意了。” “那就继续往下说。” “好的。” 苏樱叹了口气,正要再说什么时,却忽然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折身向门口跑去:“哎哟,我就顾着和你说话了,差点忘记老板娘还得让去端盘子,稍等!” 看着飞奔出去的苏樱,高飞嘴角翘起一丝冷笑,慢吞吞端起了茶杯。 几分钟后,门口有声音响起,排骨老板娘从外面端着盘子走了进来:“老板,您要的两菜一汤,奴家给您端来了啦,好好品尝下本店的手艺如何。” 向她身后张望了一眼,高飞问道:“你那个小服务生呢,怎么不是她来送菜?” “嗨,你说那个小丫头呀?早就从后门跑出去偷玩儿啦!” 老板娘把托盘放在桌子上,絮絮叨叨的说:“当初她要不是可怜兮兮的说,她母亲死后,后妈把她当丫鬟用,这才离家出走来挣钱养活自己,我们也不会用她,这是雇佣童工呢,要犯法的。那小丫头刚来那几天还挺勤劳,后来就越来越懒了,也怪不得她后妈――唉,老板,您这是要去哪儿?” 高飞推开老板娘,向饭点后门跑了过去。 出了饭点后门,就是成片的麦地,墨绿色的小麦在细雨中,微微随风荡漾,却连个人也没有。 高飞四下看了几眼,转身要走回去时,却看到后门旁边的墙壁上,写着几行用炭笔写的字。 字体有些幼稚,模糊:劳伦太太,多日不见,一向可好? 别人也许以为你是高飞,但我却知道你是劳伦太太,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说起来话长,但有一点你得注意,吸烟时间超过两年的人,牙齿外面也许很白,但内里肯定会有焦黄发黑。 劳伦太太,你的牙齿太白了,难道你忘记曾经教导过我,必须得擅于观察吗? 下意识,高飞张嘴哈了口气,低声说道:“苏樱,你以为你能逃得过我的手掌心?” 老板娘这时候跟了出来,一脸惊讶:“老板,您来这做什么?” 高飞笑了,露出一口白牙:“撒尿。” 第873章 五十步笑百步! 抬头看了看天上的细雨,焦恩佐关上了窗户。 马上,淅淅沥沥的雨声就被隔在了外面,被下雨天所稀释的凉气,在空调的帮助下逐渐升温。 “书上总是说,这个季节是江南最美的时侯,要是放在以前,可以看到举着花伞在河边行走的仕女。斜风、细雨,花伞、仕女,和小桥流水一样,都代表着江南。” 焦恩佐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一脸温文尔雅的样子,望着端坐在沙发上的郝连偃月:“其实仔细观察一下,就算是京华,也能看到这样的场景。要说以前北方为什么没出现那么优美的记载,很可能是因为北方连年战乱,不如南方安稳。” 郝连偃月淡淡的说:“焦先生说的很对。以前北方总是战乱不断,人们吃饭都成了问题,哪有心思去欣赏什么小桥流水,斜风细雨?” 顿了顿,郝连偃月又说:“不过,严格的说起来,我相信焦先生应该很厌恶江南的,因为那边太安定。而你该盼着整个华夏都处在古时候的战乱时代,那样才有希望实现心中的抱负。” 焦恩佐微微一笑,走到郝连偃月面前的沙发上坐了下来:“郝连局长这么说就有些太片面了,我不否认是有这样的想法,难道你不是也这样想?” 郝连偃月目光冷了下来:“我从没有这样想过。” 焦恩佐笑容愈发的从容,淡淡的说:“那你为什么要加入贪狼?据我所知,自从蒙古帝国以后,我们安归教对朝廷的威胁,是一年不如一年,可你们七杀、贪狼和破军三大部门,在脱胎而出后,却日渐强大,终于在当世完全压过了我们――” 郝连偃月打断了焦恩佐的话:“你是甘心要借着安归教这个平台来兴风作浪,可我却是被迫的。我们的出发点不一样,所以观念自然不一样了。” 焦恩佐翘起一根腿,慢悠悠的说:“郝连偃月,原名李春芳,祖籍陕南雁北县人。九岁那年家乡发大水,父亲生死不明,由母亲带到京城投奔姨娘,姨夫郝连更生,年近四旬无子,遂把李春芳过继膝下,改名为郝连偃月。郝连更生此前只是一军工企业基层领导,却在二十年前平步青云,成为……” “住口!” 郝连偃月啪的一拍桌子,望着焦恩佐语气阴森的道:“你敢在暗中调查我?” 焦恩佐却没丝毫惧意,呵呵笑道:“我倒是想,但我得有这个能力呀。” 郝连偃月心中一惊:“是他们告诉你的?” 焦恩佐微笑道:“他们也是好心吧,希望咱们能精诚合作,毕竟知己知彼才能促成更紧密的合作。” “哼!” 郝连偃月冷哼一声后,双手环抱在雄前闭上了眼。 表面看上去,她好像一下子冷静了下来,但微微起伏的双臂,却证明她此时心中极度不平稳。 有句话说得好: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没有谁喜欢当贼的,尤其是拥有郝连偃月这样的身份后。 可她也很清楚,今天能爬到这个位置,要不是‘贼’的大力帮助、运作,她可能早就找个工人、知识分子甚至农民嫁了,生儿育女,每日为柴米油盐而精打细算,哪能像当前这样,成为韩家的儿媳妇,手握重权? 西方人的上帝曾经说过:老子在给你一些东西时,势必会拿走你的一些东西。 上帝给予了郝连偃月太多普通人一辈子都无法得到的东西,却拿走了她的自由。 堂堂的九局局长,风光的表面下藏着太多的无奈,不能和自己喜欢的男人生活在一起,还得随时等候来自黑暗中的命令――她就是一枚棋子。 如果郝连偃月只是沈银冰那样的小商人,当个棋子就当个棋子吧,只要能放宽心态,该享受就享受,反正人活就这几十年,眨眼间就过去了,何必斤斤计较什么样的人生? 可她是九局的局长啊,一声令下,手下有数千儿郎踊跃听命……权力越大的人,越不喜欢被人控制,可偏偏却挣不开,只能按照被人的部署去做事。 就像今天,郝连偃月来见焦恩佐,就是要从他手中拿到一些情报。 焦恩佐会提供一份详细的情报,上面有安归教三大宫之一的西宫辖下三院之一的西光院,剩余全部不法分子的详细联系方式,老老少少的大概有几百个人,在华夏境内从事着各行各业的工作。 焦恩佐献出这些情报后,将会以‘将功赎罪’的形式,换取一个正大光明的合法身份。 从今天起,他还是焦恩佐,可再也不是华夏特殊部门的敌人。 他以后的身份,将是一个商人,来自辽东最大的饮水机制造集团。 在前些时候,辽东生产饮水机的甘露水集团,被冀南北山集团做兼并,焦恩佐将以被兼并企业的董事长身份,在以后出现在北山集团总部,与沈总共同携手,把北山集团发展成一个跨国大企业。 想到不久后将开始新的生活,再想到会与高雅、张耀明、岛国大合集团田中秀雅等人携手,以细雨润无声的方式,成为这个跨国集团的老大,焦恩佐就有种要站在细雨中,展开双臂抬头看着天,深沉矗立一个世纪的冲动。 当然了,他是不会这样做的,得懂得低调,正如他在出卖三百多名无关紧要的部下时没有愧疚那样,一切都是为了事业。 今天,他既然能为了获得新生出卖部下,明天他就能在积攒足够的实力后,反噬贪狼,把这一切都据为己有――成为安归教的安归王,拥有全套的《安归经》,成为一个铁木真那样改变历史的人,才是他最终的梦想。 区区一个贪狼,就像愚蠢的高雅、张耀明等人那样,有什么资格能获得他的真情? 所以,当胸怀大志的焦恩佐拿出优盘,交给郝连偃月时,不但没有丝毫的不舍,还满脸都是真诚的祝福:“我在这儿提前祝愿郝连局长再立新功,更上一个台阶!” 啪! 郝连偃月用一记响亮的耳光回答了焦恩佐,拿起优盘转身就走:“这一巴掌,算是替你那些忠心的部下打的吧。” 焦恩佐毫不在意,笑眯眯的说:“如果一巴掌能影响三百多人的命运,我倒是希望每天都能挨一巴掌。” 郝连偃月转身:“焦恩佐,你是我见过的最无耻的一个人。” 焦恩佐依旧笑着回答:“我们只是五十步笑百步,彼此,彼此。” “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你!” 郝连偃月说完这句话,摔门而去。 抬手擦了擦有些生疼的面颊,焦恩佐喃喃的说:“很多人都想杀我,可我却活的越来越好。好人是不长命,坏蛋才能活千年的。” ―― 科学家研究证明,人在下雨天时,情绪一般都不会怎么好,很容易回想起一些伤心的往事,做出呆看着雨丝很久都不动一下的傻姿态。 书上那些雅士赏雨的故事,纯粹是扯淡。 其实自古以来,就没有谁真喜欢去做雅士。 因为雅士一般都是不被重用,越混越惨的一批人,假如当朝让他们去当官,他们肯定会把‘雅士’这俩字剁巴剁巴嚼碎了咽下去:滚尼玛的淡,孙子才喜欢做雅士! 王晨不是雅士,所以没有雅士欣赏雨天时的雅兴,就像很多失恋女孩儿那样,总爱回想起以前的那些伤心事。 她在想什么? 汽车也不知道,只知道控制自己的方向盘好像歪了下,于是就遵从着在路上忽然晃了个s形。 吱嘎! 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惊醒了沉浸在过往回忆中的王晨,本能的猛地跺下了刹车,霍然抬头向外面看去。 刚才她在走神时,车子越过了中间线,与迎面驶来的一辆黑色奥迪轿车,产生了摩擦。 幸亏奥迪司机反应够快,才在两车相撞的瞬间猛打方向盘,躲过了一次车祸。 王晨得为这次车祸负全部责任,因为她的车子骗过了中间线,跑到了另外一侧路面上,就相当于逆向行驶,如果不是对方反应够快,结果很可能是车毁人亡。 有时候,不同的命运就是一线之间。 冷汗刷的一下就从王晨额头上冒了出来,她连忙开门下车,准备迎接奥迪车司机的怒火,以及索赔。 她的车子只是一部桑塔纳2000,七八万左右,而对方却是一辆价值四十多万的奥迪,刚才这次剧烈摩擦让两辆车子都‘受了伤’,桑塔纳伤的还有些重,左边前灯那块完全废了。 可王晨却知道,人家奥迪车车主就算让她买辆新车――她也无话可说:开车时走神,本来就有谋杀别人的嫌疑,侥幸逃过一劫的对方怎么发脾气,都可以理直气壮的,尤其她还是政府工作人员。 砰地一声,有些变形的奥迪车车门打开,一个年轻人从上面跳了下来。 以前王晨可是多次看到车祸现场,有理的一方车主下车后,第一反应就是向肇事司机老拳相向:不管最终处理结果怎么样,先揍了再说。尼玛,刚才差点撞死老子,还不许我搞你两拳? 所以呢,王晨在看到有人从奥迪车上跳下来后,仿佛就已经看到人家挥拳砸过来了,赶紧弯腰鞠躬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请你原谅!” 她希望能用真诚的道歉态度,来博取对方的好感,能够手下留情。 果然,也许是王晨的真诚道歉态度打动了对方,她在看到一双运动鞋走到自己面前后,最怕的耳光啊、老拳啥的并没有出现,只是听到有人说:“嘿,原来是你!” 王晨下意识的抬头看去,等她看清对方那张小脸后,所有的恐惧啊自责啥的,咻的烟消云散,只剩下带着狂喜的惊诧:“啊,是你!” 她怀疑自己是在做梦,话出口的同时,抬手用力揉了揉眼睛。 第874章 细雨蒙蒙! 站在王晨对面的年轻人,竟然是高飞。 高飞在俄罗斯遇难,生死不明的消息传来到现在,已经两三个月了。 噩耗传来时,高家还藏着掖着的保密,但随着外出搜索人员的相继归来,高飞的依旧杳无音信,大家被迫接受了他可能已经死了的现实。 人死了,也没必要再藏着掖着了,消息就在不经意间散了出来。 和京华陈家有着不一般关系的王晨,得到高飞死在俄罗斯这个消息的时间,比沈银冰知道还要早。 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王晨当时的心情,和反应,在这儿就不必多说了,反正她的秘书小任就知道,王局几乎有空就会去开发区的工地上,远远观看着化妆品生产车间。 她是个外向温柔,实则内里刚硬的女孩子,说白了就是那种打落牙齿和血吞的主,自尊心特别强,认定某个事物后就会追求到底。 这是一种固执的韧性,放在工作上会让她成为一个工作库,放在男女感情上,则会被人称之为‘钻牛角尖’。 王晨当初在被高飞拒绝后,选择了留在冀南,留在开发区,就算傻瓜也能看出,她是为什么留下来的,尽管她从没有向任何人说起过,她是为了高飞。 可是高飞已经出事了,现在开发区因为白瓷的投资,也已经迎来了光明的曙光,王晨还有必要再留在这儿吗,这已经变成了她的伤心地。 刚才王晨走神,就是在考虑这个问题,所以才发生了车祸。 命运这东西,的确难以让人做梦,就在前一刻王晨还在为高飞的死而心伤、魂不守舍,这一刻,这家伙却活生生站在了她面前,让她压根无法置信! “是我,刚才怎么了?要不是我反应还算敏捷,恐怕事儿就大了。” 高飞笑呵呵的点了点头,扭头看了眼两辆车的摩擦情况,关心的问:“你不要紧吧?” “哦,我没事,我没事,我一点事也没有,嘿嘿。” 猛地看到高飞出现在面前后,王晨心中那个激动简直是无法言表,就剩下傻笑了,心中却有个声音在狂喊:老天爷,他没有死,太好了,太好了! “没事就好,咱们是不是先把车子停到一边?你看都影响别人了。” 高飞又看了眼绕着他们过往的车辆提议。 “好啊,好啊,咱们去那边。” 王晨自然不会反对,嘿嘿憨笑一声赶紧上了车。 高飞也转身上了车,打开左转转向灯缓缓驶到了这边的公路上,停到了一边。 等了三四分钟后,他发现王晨那辆桑塔纳还停在原地,女孩子正着急的在这儿扭钥匙。 刚才她急刹车后,直接把车子憋灭了火,再重新发动时却总是吃啦啦的响,就是打不着火了。 高飞走过去,弯腰打开车门:“怎么,要不要我来试试。” 王晨脸上闪过一抹羞红的尴尬,点头说:“好、好啊,我可能是太笨了,连车子也发动不起来。” 说着话的工夫,王晨从车上走了下来,擦着高飞的身子。 在肩膀碰到高飞的雄膛时,她全身明显的轻颤了下,脸上红色更浓,赶紧逃也似的向路边跑去,却被高飞一把抓主了手腕,猛地向回一拽,摔进了他的怀中。 “啊,他这是要做什么!?” 王晨被拽进高飞怀中后,心中大慌,本能的挣扎了起来。 她喜欢高飞不假,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来开发区任职了,有时候在胡思乱想时,也曾经想过被高飞揽在怀中的那种甜蜜,不过那仅仅是胡思乱想而已,当高飞真付出这样的行动后,却让她感受到了轻薄,又羞又怒。 呜! “么的,没看到车子呀,找死吗!?” 一辆白色的皮卡,就在王晨刚从高飞怀中挣出来时,就在她面前半米处呼啸而过,留下了司机的一声怒骂。 原来,刚才和高飞发生零距离接触后,王晨逃也似的向路边跑去时,心神恍惚下竟然没有看到这辆皮卡正疾驶而来,幸亏高飞及时一把将她拽了回来,要不然王局肯定会和那辆车再来个亲密接触。 被皮卡带起的冷风一催,王晨打了个激灵,这才反应了过来。 “小心一些。” 高飞松开她的手腕,上了车子。 王晨的脸更红,心跳的更厉害:人家刚才拉我是怕我被车子撞,可我却以为――哎哟,王晨,你这是怎么了,走路像是在腾云驾雾,一定得冷静,冷静,要是被他看出我为他神魂颠倒,那干脆去死算了! 幸好,此时公路上的车子出现了一个短暂的断流,王晨趁机慌慌张张的走到了路边,等了片刻后,高飞才启动了那辆桑塔纳,把车子开了过来。 “车子没什么大碍,就是点火系统时间出现了差错,先凑合着开过来,打电话让维修师傅来调整一下吧。” 高飞下了车,砰的一声关上车门,把车钥匙递给了王晨:“你这是要去哪儿?我送你去。” 王晨懵懵懂懂的接过钥匙,喃喃的问:“你的车子没事吧?哦,我给你修一下?” 高飞笑道:“不用,反正也没什么大碍,就是车门有点变形,化了一道漆,正常开是没问题的。走吧,上车,想去哪儿我送你。” 王晨乖乖的坐在了副驾驶上,想了想才想到今天自己出来要去做什么,低声说:“我要去北山集团总部,和他们总裁谈谈化妆品车间撤资的事,前几天和他们颜副总约好,今天要去具体洽谈的。” 本来今天王晨要和小任一起去的,不过她今天心情不咋样,想一个人静静,这才‘静’出事来了。 “去北山集团?呵呵,不用去了,我就是为了这事来的,去你办公室再详谈吧。” 高飞目光一闪,呵呵笑了声启动车子,慢慢调头向来路驶去。 高飞为什么说不用去了,王晨现在没心情考虑这件事,甚至不想去考虑工作,她只是在车子调头向回赶后,就偷眼看着高飞。 她在偷眼去看高飞时,后者也恰好看向她。 王晨小脸登时一热,慌乱中赶紧扭头,却因为用力过大,扭到了脖子,疼的她一咧嘴,赶紧抬手捂住了。 任何一个人,都会对王晨这种怯怯的小姑娘产生好感的,高飞也一样:“哈,王晨,你今天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总是一惊一乍的。” “我一惊一乍的还不都是为了――哼。” 王晨羞恼,脱口说出这句话后,脸儿再次滚烫,赶紧深吸了一口气,抓过中间扶手上的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口。 凉飕飕的矿泉水灌下去后,王晨总算是镇定了些,在放下瓶子时才发现,这是高飞喝过的水,顿时又羞恼了起来。 幸好,高飞就像没听到她刚才的那句话,没看到她在喝自己喝过的水那样,落下了一块车窗喃喃的说:“这会儿的雨,下的可比刚才大很多了。” 的确,雨丝比起刚才要密集了很多,远远望去就像在下雾那样,朦朦胧胧的。 王晨的情绪,终于慢慢恢复了正常,也敢正眼看高飞了:“我前段时间听说,你在俄罗斯发生过意外?” “嗯,那次很玄,幸亏我命大福大造化大,要不然再也无法欣赏这斜风细雨了。” 高飞淡淡一笑,就把他在俄罗斯所经历的那些,简单的叙说了一遍。 他所说的这些,无非是告诉秦紫阳等人的那些,整个过程跌宕起伏的充满了意外,但最终他还是侥幸从鬼门关逃了回来,并顺利来到了冀南。 等高飞说完他这几个月的历险经历后,车子已经缓缓驶进了开发区的招商局,直接停在了办公楼的台阶前。 “你真是命运的宠儿,要是换成别人,这时候恐怕――好了,下车吧。” 王晨感慨的摇了摇头,眼神发亮,率先推门下了车。 在高飞跟着王晨走上台阶时,几个工作人员打着伞急匆匆从里面走出来,看到是王局后,都连忙闪到了一旁,殷勤的笑着打招呼。 现在的王晨,再也没有丝毫的神魂不舍,微微昂着下巴一副矜持的优雅,和几个属下微微点头时的样子,尽显她老大风采。 打开办公室的门,王晨走进去后闪到了门后,抬起右手客气的道:“高飞,请进。” “别这么客气,咱们又不是外人。” 高飞施施然的走进来,四下扫量了一眼才发现,在办公室一角的打印机前,正有个女孩子用惊诧的眼神望着他们。 王晨也看到了女孩子,眼角动了动,用淡淡的口吻说:“小任,快给高先生沏茶。哦,用那个陶瓷罐里的茶――高飞,这是我们办公室的小任。” 高飞? 这就是高飞吗? 吓,王局不是说他已经死在国外了吗,怎么又活着回来了? 小任傻愣愣的看着高飞,在王晨眉头皱了下时才醒悟了过来,赶紧连声答应着,拿杯子开始泡茶。 “高飞,你随便坐,我去擦一下头发。” 王晨指了指洗手间,抱歉的笑了笑快步走了进去。 刚才在外面发生车祸时,细雨淋湿了她的秀发,贴在脸颊上很不舒服。 高飞来到王晨办公桌前,随意坐在了她的椅子上。 “高先生,您请喝茶。” 小任端上了一杯清茶,茶香四溢。 下雨天在干燥舒适的屋子里,喝上一杯香茗,这绝对是一种享受。 “谢谢。” 高飞接过茶杯,放在桌子上时手腕碰到了电脑鼠标。 吱的一声轻响,刚才还黑着的电脑屏幕,马上就亮了。 电脑是待机的,屏幕亮起后,上面出现了一副人物照――一个年轻人倚在车前,右手中夹着根香烟,笑的很幸福的模样,旁边还有个女孩子。 年轻人就是高飞,他身边那个女孩子是表妹肖鱼儿,这是他去年在京华时,和肖鱼儿等人爬长城时在下面停车场的合影,却不知道怎么会出现在了王晨的电脑桌面上。 第875章 未来的天涯集团! 经过几个月的详细调查,高飞基本算是搞清了他在华夏的人脉关系,也费尽心思的详细了解了身边每一个人,更知道王晨对他有那种意思。 王晨对高飞有意思,从她当初固执的留在冀南,就已经表现出来了。 只是高飞却没想到,他和肖鱼儿的照片,会被王晨当做了电脑桌面――可以想象,王大局长在工作之余,完全可以对着电脑屏幕幻想一些什么。 这张电脑桌面,足以说明了什么。 当然了,也就是高飞在无意中看到了这幅桌面,平时在办公室内,就连小任也不敢随意查看王局的电脑:领导,尤其是女领导的电脑内,总是藏有一些让她有失身份的东西。 这些东西虽然对下属很有吸引力,可同时也更有杀伤力,只有那些想卷起铺盖走人的,才会妄想搞清楚女领导电脑中的秘密。 就在高飞盯着电脑屏幕,神色古怪的想什么时,却停到喀嚓一声轻响,屏幕黑了。 王晨小脸羞红的站在桌前,右手刚从插排上拿起。 她在发现高飞窥探到了她心中秘密后,直接切断了电源。 王局今天脸红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这可和她平时在局里‘外柔内刚’的形象完全不符。 “咳,那个啥,这茶很香呀,是武夷山大红袍吧?” 高飞干咳一声,赶紧端起茶杯岔开了话题。 小任这时候,很聪明的溜了出去。 既然高飞装做没事人,王晨自然不会腆着脸的解释什么,她用那张照片当电脑桌面,就是喜欢人物后面那巍峨的群山,也装做没事人似的,坐在了高飞对面椅子上:“是啊,就是大红袍,陈爷爷给了我一点,从没有舍得喝过,没想到今天算是便宜你了。” 武夷山大红袍,号称众茶之王。 真正的大红袍,冲九次却仍然保持着桂花香的香气,而其它茶叶,最多冲泡七次就会变成白水。 别看现在市场上,网上有很多大红袍叫卖,其实那都是假的,真正的大红袍每年的产量也就是几斤而已,用来国家元首招待重要外宾。 就算陈破天这种重量级的老干部,要想喝到纯正的大红袍,机会也非常的少,毕竟这玩意太稀少了,几年前在某拍卖会上,20克正品大红袍,曾经拍出20万零五的天价,相当于一克一万元还多。 王晨这陶瓷罐里,怎么着也得装个一百多克,自然不是顶级大红袍了,不过这毕竟是陈破天送她的,在市场上绝对买不到的。 “荣幸,嘿嘿,那个荣幸,等以后有机会了,我再还你这个人情吧。” 高飞干笑了两声,又端起杯子喝水。 等他放下杯子后,王晨说话了:“刚才在路上时,你说我不用去北山集团找沈银冰了,这是什么意思,你又当家作主了?” 提起正事后,高飞也认真了起来:“可以这样说吧,因为在开发区的化妆品车间,从三天前就已经正式脱离了北山集团,组建了新的集团公司。鄙人不才,正是新公司的董事长。” “呵呵,那就恭喜了。” 王晨笑了:“你这公司的名字,叫什么?” 高飞想了想,才说:“天涯。你觉得这名字怎么样?” “天涯?” 王晨双眼微微眯起,低声问道:“天涯集团,为了纪念穆天涯吗?” 穆天涯为了高飞而死这件事,在某个层次的圈子里并不是秘密,所以王晨也知道他们之间的那段恋情。 高飞的眼里,闪过一丝非常复杂的色泽,反问道:“你是专门搞商业的,你觉得用这个名字来命名公司名字怎么样?” “天涯,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优美中带有淡淡的惆怅。” 王晨轻点着头,赞道:“不错,很有意境,你化妆品品牌名字,也叫天涯化妆品吗?嗯,这个名字很能让女士们有种亲近感,从而会想到以往的某段秘密。比起之前你所说的那什么‘白里透红’可要好许多了。” 高飞笑道:“既然你都赞成了,那公司的名字就叫天涯吧。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你说的不错,这两个人不但能让人想到某些秘密,更能想起一个人。” 王晨忽然问道:“你想起了谁?” 高飞目光闪烁:“你觉得呢?” 王晨缓缓的说:“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想起的,绝不是穆天涯。” 高飞轻声问道:“为什么要这样认为?” 王晨解释道:“你和穆天涯之间的感情,是以感人的悲剧而收场的。如果你在想到她时,目光中不会没有哀伤,而是有种深沉的无奈……我说的对不对?” “哈,哈哈。” 高飞长声笑了几声,摆摆手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想谁。好了,名字就叫天涯了,等化妆品车间试投产后,公司就能正式挂牌了。” “总部在哪儿?” “就在生产区大楼吧,现在再盖新楼时间来不及了。” “谁是你的副手?” “秦紫阳。” 高飞端起茶杯,喝了口水后低声说:“她已经怀了我的孩子。” 秦紫阳怀了高飞孩子这事,在今年年初六时,方小艇、高雅等人就已经知道了,不过出于某种目的,这些人都没有说出来,要不然沈银冰早就知道了。 同样,王晨也是第一次听说,很平静的脸色,因为高飞的这句话,刷的一下苍白了,愣了很久才说道:“恭喜你,年轻轻的就已经有两个孩子了。” 高飞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低头品茶。 以前在得知高飞和妮儿有了小凯撒的消息后,王晨就曾经失落过,但很快就再次有了那种莫名的希望,因为经过她细致的分析,最终得出高飞不可能和妮儿走到一起的结果。 原因很简单,高飞的背景太特殊,假如他和妮儿要修成正果的话,肯定会影响到高家,毕竟双方的政治背景完全相反。 他们俩人可以有个儿子,却不能结婚,甚至小凯撒都不会留在国内。 但秦紫阳却不同了,暂时不管她怎么会怀了高飞的孩子,单说她是华夏人的身份,这就不会影响到她成为高家的媳妇。 现在,高飞说由她来主持天涯集团的日常工作,那么就证明高家已经接受了她。 高家既然已经接受了秦紫阳,高飞又把她安排在了天涯集团,别的女人――还有什么机会? 王晨的脑子转的很快,几乎在几秒钟内就分析出了这些道理,知道深埋在她心中的那个希望,现在算是彻底的破灭了。 也许,是我该离开冀南的时侯了。 王晨想到这儿时,脑海中忽然闪过一道亮光,低声说道:“我明白了,京华皇朝会所,白瓷之所以来冀南投资,选择了凤山开发区,是你在背后筹划的吧?” 高飞没有否认:“反正她去哪儿也是去,为什么不来这边呢,最起码能帮你解决一些麻烦。” 王晨轻笑了一声,双手握着杯子看着高飞:“我现在真的看不懂你了。” 高飞耸耸肩,双手一摊:“我就在你面前,咱们也算是零距离接触了吧,你怎么就看不懂我了?” 王晨目光投向了办公室房门,轻轻的说:“你和妮儿有了小凯撒,你和北山集团的沈总拍拖过,秦紫阳怀了你的孩子,白瓷――那个在整个华夏高层都有着一定影响了的女人,又为什么唯你马首是瞻?” 高飞很深奥的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像她那样身份特殊的女人,绝不会无辜唯我马首是瞻的。” 王晨笑了,咯咯出声:“你摆平了她?” 高飞得意的回答:“或者说,是我解救了她。” 王晨死死盯着高飞的眼睛,忽然问道:“那你该怎么解救我?” 高飞愣了下,脱口问道:“什么?” “没什么。” 王晨看向了窗外,淡淡的说:“就是开玩笑。” 高飞当然知道王晨不是在开玩笑,正琢磨着该怎么说时,她却转移了话题:“好了,不说这些了,没意思。哦,对了,你这次来找我,就是为了化妆品车间的事?” 王晨主动转变话题,正是高飞求之不得的:“当然还有别的事。我已经和秦紫阳他们仔细商讨过了,以后要在冀南发展。我现在已经把股份从北山集团撤出来了,总价值是70多个亿。当然了,沈银冰那边目前不可能筹划出这么多钱给我,承诺暂时先给20个亿。” 20个亿,虽然比起白瓷投资的五亿美金要少一些,可这也是一笔绝对的大投资了,这要是在王晨任期间落户开发区,又是一个大政绩。 再次喝了口水后,高飞又说:“而且,我已经联系到了国外几个朋友(白板他们几个),他们都会在近期来这儿考察,并有希望投资。” 如果把王晨换做是别人,听高飞说完后肯定会激动的不行不行,但她却只是笑了笑问道:“就是因为我在这边任职,所以你才调动你手头能调动的资源,来支持我吗?” 高飞从另外的角度回答了王晨这个问题:“你也支持我了,换我支持你也是很正常的。” 王晨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低声说:“但我不想在这儿做事了。” 高飞一呆,慢慢明白王晨为什么要这样说了。 在得知秦紫阳怀了高飞的孩子后,王晨心中那个梦想已经完全破灭,凤山开发区算是成为了她感情上的滑铁卢,没有谁再愿意呆在伤心地的。 高飞想了想,才说:“你要是做出这个决定,可不是一个合格的官员。合格的官员,是要把工作,和感情区别开来的……” “呵呵,我就是随口一说。” 王晨笑着站了起来,脸上重新恢复了昔日的矜持优雅:“不管最终怎么样,我都会感激你的。赏个脸,请我去你的餐厅吃顿西餐?” 高飞也站了起来,很绅士的回答:“这是我的荣幸。” 第876章 重要人物! 细细的春雨下了两天两夜后,终于收起了它的温柔,早晨的天色还是灰蒙蒙的,到了九点多钟时,已经变成了阳光明媚,万里无云了。 这场细雨洗涤了冀南的天空,天色湛蓝就像一面玻璃镜子,上面漂着几朵白云,偶尔会有一只小鸟掠过长空,荡起清新的气息。 很多高楼大厦的窗户,都打开了,人们尽情的惬意呼吸着新鲜空气,这是大自然的最佳馈赠,毕竟随着工业的发展,这样的天气很少见了。 沈银冰也站在窗前,温暖的风就像那个人的手,撩起她的发丝。 不过她却不像很多人那样,陶醉在大自然的馈赠中,她有心事。 她的心事在手上,手上拿着一份传真资料,这是组织上发来的。 上面说,今天上午十点,集团的另外一个大股东会莅临总部,协助沈总一起发展北山集团。 这个除沈银冰之外的最大股东,是她的老熟人,焦恩佐。 高飞从集团撤资一事,组织上已经知道了,也没对沈银冰的决定提出任何意见,毕竟北山集团能有今天,还得多亏了人家高飞。 人家现在要求撤资,让出最大的股东之位,只拿走了当时他在的股份,这就算是很给大家面子了,如果有谁不服气的话,高飞只需贱价抛售手里的股份,就能让集团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高飞在明知道沈银冰只是傀儡的情况下,仍然这样‘知进退’,最大的原因就是为她着想――这是组织上的理解。 沈银冰现在才不会去考虑那些事,她在想焦恩佐。 这个想,可不是思念的意思,而是琢磨。 比方,焦恩佐是怎么会进入组织的,组织上又是用什么手法把他洗白的? 别忘了在年前时,焦恩佐还是华夏的通缉犯,罪不可赦的那种。 可结果他现在却能光明正大的走在大街上了,听说还很受某个世家小姐的青睐。 世事无常。 想到这儿后,沈银冰轻蔑的笑了笑。 组织上是怎么看待焦恩佐这个人的,沈银冰不管,她只是根据自己对那个人的了解,知道他加入了组织后,早晚会成为组织的心头大患。 能够成为组织上的心头大患,甚至颠覆组织,这是沈银冰当前最大的梦想,无论谁有这个能力,她都会把对方当作是盟友。 所以说,不管沈银冰是怎么看待焦恩佐的,在确定他对自己有利后,就决定放下以前那些恩怨,和他‘忠诚’的合作。 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有的只是永远的利益。 “既然他放弃了我,那就让我做给他看看吧!” 就在沈银冰从焦恩佐又联想到另外一个男人时,敲门声打断了她的思绪,转身走到办公桌前坐下说道:“进来。” 进来的是苏青:“沈总,颜副总刚才打电话来说,她已经从机场接到了客人,现在已经穿过文化西路了,再过十分钟就会抵达总部。” 集团的第二大股东来总部上任,沈银冰派出了颜红去接机。 同沈银冰一样,颜红在听说焦恩佐要来后,惊讶也大过了对他的仇恨,很快和她想到了一起去,这才欣然接受了去接机的任务。 “哦,通知一下王总他们,都去下面大厅门口集合,准备迎接公司新来的副总。” 沈银冰收拾了一下桌子上的文件,站起身随口问道:“商平北呢?” 苏青回答道:“商助理(叶心伤在北山集团的职务是总裁助理)刚来公司没多久,就驾车去南边的果品生产基地了。” 沈银冰没有再说什么,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后,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沈银冰来到大厅外面时,总部只要在家的所有管理人员,都已经集合在了台阶前,按照职务高低,很自觉的排成了队伍。 沈银冰迈步走下台阶后,扭头看了眼大厅前面,皱眉道:“周部长,我让你准备的欢迎条幅呢,怎么没有挂上?” 周部长是公关部的老大,像这种迎来送往的工作,也属于她的管辖范围内,这是个女士,今年四十多岁,短发,干练的样子。 周部长脸上浮过一抹紧张,走出了队伍很客气的问道:“沈总,我听小孙(跟随颜红去接机的人)打电话回来说,这次来我们集团的领导,是焦恩佐?” 焦恩佐以前在北山集团待过,所以很多人都认识他。 沈银冰点头:“是的,就是焦副总。” 周部长的脸色不好看了,低声说:“在听说是他来担任集团副总后,大家的意见都很大,本来我安排了人要挂上欢迎条幅的,可……” 说到这儿后,周部长闭嘴不说了。 焦恩佐当初鼓动大家入股,最终却差点让大家血本无归的事,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也都深沉的很有爱意的问候过他十八代女性先人。 沈银冰、颜红,甚至王副总等人看在利益的份上,可以假装忘记这段不愉快的回忆,但下面的中层干部,却对焦恩佐厌恶到了极点。 甚至,有人还在私下里说,焦恩佐如果真成了集团的副总,那么大家有得时刻小心着了,谁知道那狼心狗肺的东西,会在什么时候再把大家坑一次? 如果不是领导们安抚,下面这些小虾米鼓动,说不定会游行示威,举着右拳高喊着口号,让焦恩佐滚出冀南去了。 “周部长,焦副总能够来总部工作,这是经过董事局各董事讨论过的,大家必须得忘记过去的那些不快,和焦副总修好关系,一起为集团的发展而努力!” 沈银冰声音严厉的表达出她的意思后,却没有再提挂欢迎横幅的事。 在得知焦恩佐要来公司后,沈银冰的第一反应,就是组织上在防备她,才特意搞了个和她不对付的人来制衡她,监视她。 大权在握的人,没有谁喜欢和别人分享手中的权力,但沈银冰偏偏不能拒绝焦恩佐的到来,只能加倍小心来对付他。 而蛊惑下面的人架空焦恩佐,则是最好的办法了:就算你是公司第二大股东那又怎么样,你来总部可以当大爷,但却只能像大爷那样老老实实的呆着,除了收获一地的表面尊敬外,其它连个屁的权力也没有! 本来,沈银冰还琢磨着该怎么鼓动手下架空焦恩佐的,却没想到根本不需要她刻意去鼓动,大家就对还没来的焦副总讨厌到了极点。 这下,反而省下她刻意而为之了,所以表面严厉的训斥了周部长几句,却没有再提出必须挂上欢迎横幅。 而下面这些人也都很聪明,从沈银冰对待周部长的态度中看出了什么,于是就更加坚定了自己本来的信念,那就是让焦副总以后在集团‘令不出户’。 很快,公司用来专门接待贵宾的两辆奔驰车,缓缓驶进了停车场,停在了台阶前。 颜红从第一辆车上走了下来,随她一起下来的是个中年男人,文质彬彬的样子,看来是焦恩佐从辽东那边带来的人。 沈银冰从传真资料上见过这个人的照片,知道他叫张良华,原辽东甘露水饮水制造集团的副总,这次随焦恩佐一起来冀南,担负着秘书的职责。 果然,张良华在下车后,就屁颠屁颠的来到了第二辆车面前,拉开了后门,一只手还抚着车门上面,怕下车的人会不小心撞到头。 狗腿子! 看到张良华这么殷勤后,周部长等人心中骂道:区区一个副总,架子倒不小,还有专门的人开车门,沈总这个老大都没人这样伺候过。 身穿浅黄笔挺西装,头发梳的油光铮亮的焦恩佐,在张良华的侍奉下,脸上带着优雅的绅士笑容,迈步下了车子。 不管沈银冰内心把焦恩佐当做了什么,但表面文章却必须得做足,看他下车后紧走了几步,一脸淡然样子的伸出了右手:“欢迎……” 沈银冰刚说出这俩字,焦恩佐竟然视她伸过来的手而无视,快步绕过超过车子来到另外一侧的车门,学着刚才张良华给他开门的动作,打开了车门。 沈银冰以堂堂的北山集团总裁身份,主动向一个副总伸出手表示欢迎,人家却装做没看到,转到车子另外一边给人开门去了――这对沈银冰,甚至对所有的总部中高层来说,都是羞辱,赤果果的打脸,咣咣响的那种。 沈银冰的脸,腾地就变黑了,伸出的手更是不知道该怎么收回来。 幸好,紧随她身后的王副总,这时候跨前一步,把手里的一份资料递给了她,涌大家都听得见的声音说:“沈总,这是昨天您让我整理出来的上个月的业绩报告,还请您审核一下。” 沈银冰趁势拿住了那份资料,举在眼前看了眼,淡淡的说:“嗯,多谢王副总,等我回去后再仔细的看吧。” 她虽然没说什么,可大家都能看出她很感激王副总,同时也为王副总的快速反应而汗颜:怪不得人家能成为副总呢,就凭这种临场反应,也是咱比不上的。 大家心里这样想着,都向被焦恩佐打开的车门那边看去:车里到底是什么重要人物呀,让焦恩佐都这样殷勤伺候着。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随着一只穿着黑丝洼、银色镶钻细高跟皮鞋优雅的探出,踩在地上,一个身穿水粉ol职业套裙的女孩子,左手被焦恩佐搀扶着,款款的走了下来。 女孩子脸上戴着一个大大的墨镜,看起来很嚣张的那种,几乎遮掩住了她整张小脸,但却遮不住她身上那高贵优雅的气质,以及本该娇美到极点的容颜。 女孩子下车后,焦恩佐很识趣的松开了手。 “焦副总,这就是你要来工作的北山集团吗?” 女孩子就像没看到眼前站了老大一些人那样,莺声燕语中,摘下了脸上的墨镜。 第877章 焦恩佐的下马威! 女孩子摘下墨镜后,大家才看到她的年龄和沈银冰年龄相仿,没有沈总那种冰山般的冷艳,却有着沈总无法拥有的雍容气质。 就算是瞎子来看,也能看出这个女孩子不一般人家出来的,除了贵族般的气质外,还带着一股子英伦风味,这种气质倒是常见,只要去国外餐厅内刷两年盘子,基本都会拥有这种优雅自如的德性。 但总的来讲,女孩子外形很纯很漂亮,也很骄傲。 焦恩佐和气的笑了笑:“是的,暮涵,这儿就是北山集团总部了――来,我来为你介绍,这位就是北山集团的总裁,沈银冰沈总。” 给这个叫暮涵的女孩子介绍完沈银冰后,焦恩佐这才笑着对沈总说:“沈总,这位是张暮涵张小姐,我很要好的朋友。” 不管是在任何场合,为两个互不相识的人作介绍时,都有着一定的规矩。 打个比方:甲方先为乙方介绍丙方,那么就代表着乙方的身份更加重要些。 这就好比酒筵上的椅子,椅子是一样的椅子,可位置却能代表人的地位不同,坐在上首的肯定是老大,假如小弟坐在上首,早就被老大一耳光扇到墙旮旯里去了。 而焦恩佐先为张暮涵介绍沈银冰,就是把她放在了比较高的位置上。 沈银冰等人都是懂规矩的人,当然知道这一点。 沈总和她那些部下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忿:靠,你们算老几啊,敢在这儿摆谱? 可一想到刚才人家焦恩佐也曾经无视过沈银冰,区区先介绍谁,后介绍谁,反倒是小事一桩了。 这是一个下马威,焦恩佐给沈银冰的下马威。 或许人家早就猜到这次‘走马上任’后,会遭遇北山集团总部人员的一致排外,所以才在双方一见面,就当头给了个下马威。 还有就是,通过焦恩佐对张暮涵的殷勤,也能看出她的身份不一般,这是要借着她的身份来压沈银冰。 这位张小姐,也很有可能是利用自己身份,来给焦恩佐震场子的。 总之,焦恩佐成功给了沈银冰一个大大的下马威,同时也警告下面那些人:哥们连你们老大都不在乎,你们以后在哥们面前老实点! 偏偏沈银冰等人还不好说,因为现在北山集团不再是她一个人的了,是由董事局说了算――现在焦恩佐就代表着董事局,周部长等人要是想闹腾,小心让你卷起铺盖闪人! 瞬间想通了这点的沈银冰,深吸了口气,热情的笑容再次挂在脸上,却没有伸出手:“欢迎你来到北山集团,张暮涵小姐。” 在焦恩佐还没有露面之前,沈银冰就得到消息,听说他受到了某位世家小姐的青睐。 现在,焦恩佐又很郑重其事的介绍了张暮涵,看来这就是他的那位世家女朋友了。 “嗯。” 对沈银冰还算礼貌的打招呼,张暮涵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就扭头对焦恩佐笑着说:“恩佐,走,陪我进去看看你工作的环境,如果环境不好的话,咱们就别在这种小地方待着了。反正你是集团副总,没必要事必躬亲,只需公司有什么决策时,让他们来请示你一下就可以了。” 张暮涵嘴里称呼着焦恩佐为副总,可意思却是显而易见的,把他放在了北山集团老大的位置上,要不然也不会说集团有什么重大决策时,去请示他了。 谁都知道,在一般人眼中,商场上那些有钱的大老板个个都能呼风唤雨,威风八面的,可他们在绝对的权力面前,就是一个用针一刺就能砰的一声爆炸的气球,根本算不了什么。 自古以来,商人在权力面前就是这样,就像大明帝国刚立国那会儿,天下首富沈万山沈先生,仗着自己有两个臭钱,竟然对朱老大说他可以拿出钱来为国家修建城墙。 结果呢,一番好意的沈先生悲摧了,被朱老大下令把家抄了:麻痹的,你特么的算什么东西,敢做我这个皇帝该做的事儿!好啊,你不是钱多的花不完吗,那就把家抄了,入国库,到时候老子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还用得着你来收买人心! 沈万山的悲惨经历算是给后人敲响了警钟:钱再多,也别和权力对着干,在权力面前,咱们就是一个屁。 正是基于前人的惨痛教训,所以沈银冰在得知张暮涵出自世家后,才一再的忍让,生怕会找来灭顶之灾。 不过,张暮涵现在的做法也太过份了,一而再,再而三的无视她,给焦恩佐助威,如果她再选择忍让的话,那她以后在公司内的威信就彻底完蛋了。 沈银冰脸上的强笑,立马就拉了下来,张嘴要反驳什么时,张暮涵却看向了她,冷冷的说:“怎么,沈总,是不是听着我的话不舒服?” 张暮涵这一板下脸来,双眸中含有了明显的警告,甚至有杀机(要赶走沈银冰的决心),让沈银冰再也不想忍耐了:“张小姐,你好像有些欺人太甚了吧?” “欺人太甚?呵呵,我就是欺负你,又怎么了?” 张暮涵轻蔑的笑着,拿着墨镜放在小嘴边,轻吹了一口气淡淡的说:“你就是长了一张让人欺的嘴脸,就不能怪别人这样做。” 旁边的颜红,一脸寒霜的插嘴道:“张小姐,请你自重!你最多算是我们集团的客人,有什么资格这样对我们?” 王副总、周部长等人,这时候也都怒气填膺,都拿敌视的眼神瞪着张暮涵,看样子只要沈总一声令下,他们肯定会扑上去,把这个骄傲的世家女给狠狠踩在脚下:捏捏的,常言道君辱臣死,敢当着大家的面羞辱我们老板,这不是故意让我们跟你拼命? 北山集团数十个中高层成员,在这一刻爆发出的敌意,让张暮涵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但接着就向前走了两步,用只有两三个人听到的声音说:“说实话,我这人从来都不对瘾君子有好脸色的,尤其是女的,觉得她们丢尽了我们女人的颜面。” 本来和张暮涵目光接触毫不退缩的沈银冰,好像小兽那样要扑上去撕咬的颜红,听她这样说后,先是一呆,随机眼里露出惶恐的神色,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两步,再也不敢看她了。 擦拳磨掌的王副总等人,正准备合伙教训一下这个狂妄的世家女时,却惊讶的看到沈总、颜副总俩人齐刷刷后退两步,脸色苍白的望着张暮涵,好像见了鬼那样,又像偷鸡贼遇到了失主,底气尽消。 大家愕然,都傻呆呆的看着沈银冰,不知道张暮涵刚才和她说什么了,一下子就打消了她所有的斗志,甚至连行事泼辣的颜副总,都灰溜溜的连个屁也敢放了。 她怎么会知道这个? 肯定是焦恩佐告诉她的! 沈银冰、颜红心中,此时惶恐到了极点,看向张暮涵的眼神里流露出了明显的怯意。 瘾君子,对于男人来说也许算不了什么,但对于女人,尤其是沈银冰这样的女人,一旦让别人知道她被那玩意控制,就是用脚丫子去想,她在集团内的声望、威信也会丧失殆尽。 善良而纯朴的人们,没有谁喜欢跟着一个瘾君子混的,君不见那些所谓的明星啊,吸毒一旦曝光,就会臭到连茅房里的石头都不如。 尤其是女人――人们总能幻想到,她们的毒瘾上来后,为求的一点毒品,就算让她陪几个男人睡觉,她们也会毫不犹豫的。 一个为了毒品什么都敢付出的女人,凭什么让大家再相信她? 鬼也不敢保证,她为了获得‘精神食粮’,会把大家的钱都扔到那个无底洞里去。 所以呢,还怕张暮涵会当众曝光的沈银冰,在对方咄咄逼人的威胁下,只能选择退却。 旁边的焦恩佐,嘴角翘起了一丝得意。 到此为止,他掌控北山集团的第一步计划,基本已经实现了。 看到沈银冰俩人都垂下了骄傲的头颅后,张暮涵更是冷笑连连,欣赏着手中的墨镜说:“冀南虽是个小地方,北山集团也不是多了不起的企业,但我听恩佐说起过,沈总的办公室环境还算过得去。我看这样吧,以后恩佐就在那儿办公吧……沈总,你没什么意见吧?” “我――” 沈银冰面色苍白,双拳紧攥,却说不出一个不字来。 王副总等人,这时候也察觉出了什么,都纳闷的看着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时间,北山集团总部大厅前的数十个人,竟然没有谁出声,气氛仿佛凝固,唯有不远处的公路上,偶尔会传来一声汽车笛声。 滴滴! 一声清脆的笛声响起,让站在大厅门前左侧的礼仪小姐张涛,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停在了两辆奔驰车后面。 车门打开,一个穿着休闲装的年轻人,从里面慢吞吞的走了下来。 看到这个年轻人后,张涛的心儿砰的一跳,眼神亮了起来:吓,他怎么又来了,会不会又说请我去吃西餐?咦,那个女孩子是谁呀? 这个让张涛妹妹有些心神不宁的年轻人,正是沈总的前男友,高飞高先生。 紧随高飞下车的,是个身穿得体职业套裙的女孩子,娃娃头,很清纯的样子,像极了民国时期的那些大家闺秀,不过举手投足间,却带着股子优雅的尊严。 高飞的车子一停下,大家很自然的就看了过来。 瞬间成为数十人瞩目的高先生,下车后随手关上车门,笑呵呵的说:“嚯嚯,都站在这儿做什么呢,不会是知道我要来,这才专门迎接我吧?” 有的是人就是这样自恋,只要有机会就拼命向脸上贴金,所以搞得脸皮是越来越厚,根本不知道丢人是什么。 看到高飞后,沈银冰紧绷着的神经,猛地松了下来。 第878章 今天,你死定了! 如果是搁在以往,听高飞这样说后,沈银冰就算不当众讽刺他几句诸如‘马不知脸长’的话,也得扭身就走不屑搭理他。 可现在,她却有了一种受了委屈,忍不住要哭的感觉。 这是一种哪怕天塌下来,都有人顶着的安全感。 仿佛只要高飞一出现,任何事儿都不会再是事儿,尽管她也明明知道,俩人之间早就玩完了,但以往遇到困难他就会出现的很多经历,才使她有了当下的惯性思维。 高飞晃着膀子走了过来,就像没看到焦恩佐和张暮涵那样,站到了他们面前,挡住了他们看向沈银冰的视线,笑眯眯的伸出右手:“沈总,虽说我现在已经和集团没啥牵扯了,可咱们终归是老朋友,没必要搞这么大的排场来欢迎我。那个啥,让大家都回去工作吧,我这次来就是陪着招商局的王局,来处理一点遗留问题。” 鬼使神差般的,沈银冰抬手握住了高飞的手,很用力,发自内心的笑容却轻易的挂在了脸上,淡淡的说:“高总你这是怎么说呢,你是从集团撤资了,可不管怎么说,你过去也对集团做过很大的贡献,排出这个排场欢迎你重回北山集团,也是大家自发的。” 说着话的工夫,沈银冰向旁边的王副总使了个眼色。 王副总本来就感激高飞(要不是人家老高,他可能早就被焦恩佐坑的血本无归了),此时受到沈银冰的暗示后,立马醒悟了过来,高举起双手用力鼓起了巴掌:“热烈欢迎高董、王局来北山集团指导工作!” 早就看焦恩佐、张暮涵不顺眼的周部长等人,也都及时热烈鼓掌,高喊口号。 欢迎某某某来指导工作,这本是官场上下属单位欢迎领导来视察的官面话,用在这儿摆着有些不合情理,但王副总等人为了向焦恩佐俩人示威,就不管不顾的喊出来了。 只要能有机会打消焦恩佐来人的嚣张,大伙就算再过为的奉承话,此时也能说出来。 哗哗哗――一时间是掌声雷动,王副总等人脸上洋溢着的热情、激动,还真有几分高层领导视察贫困山区、山区干部深感荣幸的样子。 王晨有些不怎么适应,毕竟人家孩子脸皮薄,还享受不了这种超规格的待遇,和赤果果的拍马行为。 但高总却是受之无愧,握着沈总的右手用力晃了一下,左手却抬起来不断的向大家挥手,尤其是在看到张涛时,还特意向她眯了一下眼睛,激动的小姑娘差点对他来个飞吻…… 北山人的热情如火那样,掌声如雷经久不息,高总满面红光,最后不得不双手合十,微微弯腰向大家行礼,以表达对大家的厚爱之情。 站在他背后的焦恩佐和张暮涵,脸色却阴沉的滴下水来。 还是那句话,要是搁在以前,焦恩佐看到高飞后,肯定会有多远就得跑多远,生怕慢了会被逮住,一刀子把脑袋削掉。 现在他不怕了,他已经‘洗心革面’‘将功赎罪’,成为了国家反恐方面的功臣,这次来北山集团担任副总,更是获得了世家的支持。 高飞要想动他的话,肯定得考虑一下后果。 当然了,在几天前他也听到了高飞安然回归的风声,当时还大骂老天真是瞎了眼,怎么就没能让那混蛋死了呢? 只是他没想到,刚来冀南,眼看借着张暮涵的雌威,就要把沈银冰狠狠踩在脚下时,高飞却出现了,还直接无视了他,接受本来该他接受的热烈欢迎。 至此,焦恩佐对高飞的恨意,又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可偏偏又无可奈何:动手,他不是人家对手。动关系,人家是高家嫡系。论不要脸――他最擅长的是暗中耍阴谋,可表面上却是一副烈妇形象。 当一个人被焦先生看作是不要脸后,就足可以证明这个人的脸皮有多厚了。 看到高飞出现后,焦恩佐是又惊又怒,还又害怕,本能的开始考虑是不是要上车闪人,但张暮涵却被快气疯了。 张大小姐十几岁就去国外读书了,刚回来没多久,还不认识、也没听说过高飞是何许人,此时见这厮抢走了属于她的风头,更是打乱了她给焦恩佐助威的全盘计划,登时就火冒三丈,却碍于自己高贵的身份不方便出头,就对旁边的张良华使了个眼色。 张良华做为焦恩佐的助手来到冀南,自然盼着老板能够威风八面,那样他以后的工作才好进行。 刚才焦副总和张小姐通过配合,狠狠给了沈银冰一个下马威后,张良华已经看到了他日后在北山集团如鱼得水的未来。 但谁知道,随着一个什么高总的出现,轻而易举就化解了焦副总和张小姐苦心制造出的气氛,他身为焦副总的绝对心腹,当然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 受到张暮涵的暗示后,张良华走到了高飞面前,冷着脸的问:“你是哪个?” 来好戏了! 看到张良华站出来后,王副总等人马上意识到好戏要开场了,都停止了鼓掌,心情澎湃的望着高飞,心中暗笑:靠,你们还要对高董摆架子呀,这不是关夫子门前耍大刀,故意找残吗? 掌声停下后,张良华生恐高飞没有听到他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你是哪个?” 高飞半转身看了他一眼,理也没理他,却扭头对小车班的小孙摆了摆手。 当初高飞刚来北山集团时,就曾经在小车班待过几天,所以这些司机基本都认识他,也长对后来人吹嘘,说曾经与高家大少在一起工作过云云。 在张暮涵给沈银冰下马威时,小孙心中也非常不忿,不过他也知道自己就一开车的,和那些大人物身份差的远了去,压根没资格站出来说什么。 现在,高飞忽然对他摆手,小孙赶紧激动的跑了过来,深深鞠了一躬:“高董,您有什么吩咐?”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问道:“你刚才放屁了?” 小孙过来时,本以为高飞会吩咐他做什么的,却没想到忽然问出了这么几句话,登时傻掉,脸儿涨红,期期艾艾的说:“没、没有啊!” 不但是小孙,就连王副总等人也是莫名其妙,眨巴着眼睛赶紧看向了别处:守着好多尊贵的女士说这个话题,好像太丢人了,可千万别说你认识我! 但高飞接下来的话,就让大家一下子明白了:“你要是没放屁,刚才那声音是谁的?这么臭!” 站在高飞身边的王晨,再也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了声,随机小脸通红的抬手捂住了嘴巴。 “哈,哈哈!” 王副总等人这才明白高飞为什么要问小孙这句话,全都爆笑了起来,心中暗叹:高总就是高总,这损人水平可不是一般。刚才明明是那个姓张的问他是谁,他转头就怀疑有人在放屁。 张良华也明白了过来,老脸登时发黑,气急败坏的抬手指着高飞:“你、你这个……” 不等他说完,高飞抬手就狠狠给了他一耳光:啪! 张良华被抽的原地打了几个转,噗通一声蹲坐在了地上,眼前那小星星飞呀飞的。 高飞甩了甩有些疼的右手,居高临下的看着张良华,一脸轻蔑的说:“你算个什么东西,敢对我指手画脚的。” 这一刻,高家大少的纨绔气质,被高飞毫无保留的释放了出来,比起刚才张暮涵压沈银冰时,还要嚣张跋扈几分。 正所谓打狗还要看主人,张良华虽说不是张暮涵的什么人,但他终究是焦恩佐的助手,又是和她一起来的。 更何况,刚才张良华出头,也是受了她的暗中指使。 现在,高飞毫不留情的一个耳光把张良华抽在了地上,这无异于在抽她张大小姐的脸,她要是能忍了的话,以后还怎么在华夏世家圈内混? 于是,张暮涵蹭地向前走了一步,小脸涨红的厉声喝道:“你是什么人,敢随意动手打人!” 看在张暮涵是女孩子的份上,高飞这次没有动手,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淡淡的说:“我是北山集团曾经的董事长,虽然已经撤回了股份,但还有大部分资金在集团内,所以我还算半个主人。我这个主人在看到有狗乱叫后,管教一下好像是应该的吧?你又是谁哪个?一副天老大,地老二,你老三的跋扈样子,也是北山集团的股东?” 如果这时候焦恩佐站出来,跟张暮涵说清高飞的身份,相信张大小姐肯定会有所顾忌,毕竟高飞在某个圈子中的身份,可是比她更能吃得开的。 但不知道怎么会是,焦恩佐却没有这样做,只是站在一旁默不作声。 所以,张暮涵在听了高飞的自我介绍后,压根就没放心里,冷笑道:“哼哼,我不是什么股东。像这种小公司,请我来做股东我也不会来的,我……” 高飞不耐烦的打断她的话:“不是股东那就请你闭嘴,你有什么资格在这儿大呼小叫的?就以为你是女人?还是以为你可笑的不可一世样子?或者,你以为凭着有几分姿色,就能像螃蟹那样横着走?” “你――你!” “我什么我?要不是看在我从来都不打女人的份上,我早就把你这张嘴抽歪歪了,滚蛋,老子没兴趣和你在这儿的波什么!” 高飞双眼一瞪,大喝一声。 听他说出这番话后,沈银冰下意识莫了莫自己脸颊,心中无限哀怨的想到:你从来都不打女人吗? 张暮涵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骂着滚蛋,登时双眸中就浮起一层水雾,咬着牙的说:“好,好,你等着!” 这时候,焦恩佐走到她身边,低声说:“暮涵,你先别激动,跟我来我和你说……” “说什么呀说!” 张暮涵一把打开焦恩佐的手,瞪着高飞恨恨的说:“今天,你死定了!” 第879章 被当做枪使的张大小姐! 焦恩佐刚才不和张暮涵说明高飞的身份,就是盼着他们之间能发生大矛盾,借此来达成他的某个目的。 现在他站出来,再假惺惺的要告诉张暮涵,其实就是要火上浇油。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发现张暮涵是个相当傲的人,虽说对他很有好感,也有和他交往的意思,但总是会在无意中对他流露出高高在上的架子,平时俩人外出逛街干啥时,也总是把他当奴仆使用,不容反驳。 焦恩佐很清楚,越是这样的世家女,就越不许别人触犯她的威严。 他已经挑起了张暮涵对高飞的仇恨,眼下再站出来假惺惺的说什么,纯粹是为了以后有个说法:我当时也想跟暮涵解释来着,可她正在气头上,不听我的咋办? 果然,张暮涵一把就打开了他的手,对高飞恨恨的说:“今天,你死定了。” 高飞轻蔑的笑笑,一脸你是个白痴样子的表情,不再理她,而是对沈银冰说:“沈总,我和王局今天来呢,就是为开发区那边的化妆品车间……” 高飞已经从北山集团撤资了,在凤山开发区投资的化妆品车间,也已经和沈银冰没啥关系了,不过当初车间开始建设时,一些必备的手续、合同啥的都是和北山集团签订的,得需要移交。 所以高飞今天才带着王晨来北山集团,却没想到会和焦恩佐碰到一起――这是沈银冰、王晨等人这样认为的,却不知道高飞早就知道焦恩佐要在今天上任了,更是猜到他要闹出点动静来,这才特意选了这时候过来。 高飞也知道,他和沈银冰之间算是没啥关系了,不过因为某些暂时不能对外人说的原因,他不能对此无动于衷。 按说,高飞今天和王晨过来,沈银冰得把他们请到办公室协商办理,不该在门口说道什么,但她也明白高飞为什么在门口就提到这些,也就顺着他的话说了起来。 边说,沈银冰边用余光看着张暮涵,心中冷笑:你以为你很厉害是吗?那就让你看看更厉害的!别以为出身世家就了不起,别以为知道了我一丁点秘密就能威胁我!只要有高飞在,你这些阴谋都会破产的! 但接着,沈银冰就有了种无力的失落,看着眼前笑眯眯说话的高飞,笑容开始变得苦涩了起来:本来,他可以一辈子这样照料我的。 高飞和沈银冰现场‘办公’,也算随了张暮涵的意思,扣掉电话就咬牙切齿的望着他们,开始琢磨等会儿该怎么收拾某人。 至于狼狈万分的张良华,张大小姐是不会在意他现在是啥感受的;大家都姓张不假,但最多也就是在五百年前才算一家的,你就是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我只要让那个高飞付出敢骂我的代价! ―― “小龙啊,老领导特意找人嘱咐过我了,不许我给你开绿灯……呵呵,其实这也是老领导的一番苦心,毕竟这条路太过崎岖,要想走的更远,得经过一些必要的磨练,这个道理很简单,你也该明白,对吧?” 看着穿着一身笔挺警服的刘小龙,刘昌明满脸都是语重心长的意思。 如果刘小龙的老子不是那个谁,就一个分居的副局长,哪有什么资格进入市局老大的办公室,听他在这儿谆谆教诲? 其实,任何一个地方上的领导,最怵头的就是刘小龙这种少爷了:这种人基本都是眼高手低的主,虽说不会狂到说出‘我爸是某某某’的地步,但做事最反感别人对他指手画脚,一意孤行,等出现某种重大失误后,却拍拍屁股闪人,却别处混资历去了。 对这些大有背景的二世祖,没有哪一个领导不头疼,心里恨不得他们就在社会上鬼混好了,最好是纸醉金迷的过一辈子,可千万别来官场让大家担心受怕的。 当然了,领导会特意嘱咐,说要好好管教,别给他留面子啥的,可只有傻瓜才会把这话当真:千万别拿着鸡毛当令箭,你要是真那样做试试,结果会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所以呢,当刘小龙来到冀南,去辖下凤山开发区担任副局长后,刘昌明的脑袋就大了,在他来到冀南后,马上就把他请到了办公室,开始谆谆教诲。 在这两个多月内,刘小龙接受了有关工作的专职培训(这是警界的必要程序,只要不是从警校毕业的,都必须得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对本职工作也有了深刻的了解,最起码知道警服要笔挺、坐姿要正规,见了领导要先挥手敬礼再说话。 总之,刘小龙给刘昌明初次留下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态度也很端正,一副甘心受教的样子。 看看说的差不多了,刘昌明就拿起了电话笑道:“呵呵,本来你今天去上任,我这个当叔叔的应该亲自送你去的,可等会儿我还有个重要会议要参加,所以我就让马副局长陪你下去吧。” 刘小龙赶紧说:“刘叔叔您先忙,其实也没必要麻烦马副局长,我自己也能去的,反正我在开发区那边也呆过几个月。” 刘小龙当然知道,刘昌明说要打算亲自送他上任的话,就是说说罢了。 就算刘小龙身份不一般,但刘昌明是这座城市的公安一把手,厅级干部,绝不会亲自去送一科级下属上任的,有些规矩是必须要遵守的。 刘昌明安排马副局长陪同刘小龙下去,也算给足了他面子了。 “就这样定了。” 刘昌明刚拿起电话,手机却响了起来。 刘小龙马上就自觉的站起来:“刘叔叔,我去外面等。” “呵呵,不用,就是一个侄女打来的电话。” 刘昌明对刘小龙笑着摆了摆手,放下电话拿起手机,接通了:“喂,暮涵,你今天怎么有心情给叔叔打电话了?呵呵,听说你从国外回来后,我家那丫头几次缠着我――嗯?什么?你就在冀南?啊……” 刘昌明的脸,一下子黑了下来,等电话中那人说完后才说:“好的,暮涵你先在那儿等着,我马上就派人过去!” 刘昌明刚才在提到刘小龙的老子时,尊称是老领导,其实这就是一种客气的称谓罢了,他能走到今天的位置上,和刘家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他是京华张系一派的人,现在听说张家大小姐在冀南竟然遭到某人非礼,登时就怒了:大小姐刚回过没多久,什么人敢吃了熊心豹子胆,敢非礼她啊,这不是故意找残吗?这不是故意给我惹麻烦吗! 放下手机后,刘昌明马上就给某分局打电话,要求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感到北山集团总部那边,必须得保证一个叫‘张暮涵’的女孩子安全,把胆敢非礼她的人抓起来,严肃处理。 虽说担心张大小姐的安全,可刘昌明毕竟是堂堂的市局老大,怎么着也不能为这点事亲自出马的,那样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这就像两军在战场上打仗,当官的基本都在后面挥舞着手喊冲啊,杀啊,真正干活的却是那些没啥前途的部下。 刘昌明安排好了后,才想到刘小龙就在眼前,抱歉的笑了笑正要说什么时,却听他问道:“刘叔叔,那个张暮涵,是不是张耀明的妹妹?我以前就听说他有个妹妹就叫这名字,只是以前在国外读书,年前刚回来的。” 刘小龙认识的这个张耀明,正是当初曾经在皇朝会所和高飞发生矛盾的张耀明。 刘昌明知道这些年轻人相互间都认识,也没瞒他,苦笑两声说:“是啊,就是暮涵。唉,谁知道她会来冀南,碰到瞎了眼的人敢非礼她――唉,不说了,小龙,我通知马副局长,让他送你去上任。” 刘小龙却说:“刘叔叔,要不这样吧,我也去现场看看吧,大家伙毕竟是来自京里的,也算是自己人了,她要是遭到非礼,我面子上也不好看,能帮她,就帮她一把。” 刘小龙在说这些话时,眼神闪烁了几下。 刘昌明却没有发现,沉吟片刻后点了点头。 他答应让刘小龙插手此事,是有私心的:万一那个胆敢非礼张暮涵的人来头很大,可要是把刘家也拉进来的话,解决起来就容易多了。 ―― 高飞今天要办的事,对沈银冰来说根本不算事,所以她也没放心里去,倒是竖着耳朵听张暮涵在那儿打电话。 当高飞说了几句时,沈银冰笑了笑低声说:“那个张大小姐,在打电话说你非礼她呢。” “我非礼她?有吗?” 高飞一脸愕然,喃喃的说:“你这样的大美女主动送上门来时,我都懒得非礼,会搭理这种弱智儿?” “你……真不要脸!” 沈银冰小脸腾地发红,差点要抬脚狠狠踩某人一下,不过幸亏想到身边还有很多人,又看在这厮是给自己解围的份上,这才只是轻咬了下银牙,冷哼了一声算了。 高飞却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扭头看了眼焦恩佐说:“其实那丫头就是个弱智儿,被焦恩佐当枪使还不知道。” 沈银冰这才问道:“那位张大小姐是什么来历?” 高飞没有回答,拿出香烟点上了一颗。 他在拿烟卷时,明显看到沈银冰舔了下嘴唇,很想吸烟的样子,于是就故意递过去:“沈总,来一颗?” 沈银冰马上扭头,看向了别处,冷冰冰的说:“不会。” “爱撒谎的都不是好孩子。” 高飞收回烟盒,才说:“你还记得去年,在皇朝会所遇到的那个张耀明吗?” “张耀明?” 沈银冰黛眉一皱,猛地想到了什么:“啊,她是京华张家的人!” 高飞点头:“答对了,加十分。” 虽然沈银冰早就知道焦恩佐交到了一个世家女,可没想到张暮涵的来头会这样大,如果没人护着,人家要收拾她,比踩死一只蚂蚁难不了多少。 第880章 一个弱智儿! 在知道张暮涵的真实身份后,沈银冰总算明白人家为什么要踩她了。 去年在皇朝会所时,张耀明曾经因为她而被高飞收拾过。 张耀明奈何不了高飞,但对付她一个小商人却是绰绰有余的,更何况张耀明也有可能知道她和高飞已经彻底断绝关系了,这样更加没有丝毫顾忌。 沈银冰相信,张暮涵肯定早就知道了这件事,所以今天才专门来找她的茬。 不过沈总却不清楚,张暮涵这样一个天之娇女,怎么可能会和焦恩佐交往呢? 就算焦恩佐现在已经改头换面,可依着张暮涵的家世,张姐也不会允许她和一个有污点的人交往啊。 看来,这里面有情况――只是,沈银冰没兴趣,也没本事去搞清楚这些事,她只是希望高飞以后都能像今天这样,替她挡风遮雨。 女人就是这样,当她爱一个男人爱到恨极了时,就想用最残忍的方式折服他,却在自己遇到困难时,忍不住的又想让那个男人保护她。 而且在她看来,还是理所当然的样子。 所以沈银冰在沉默片刻后,忽然问高飞:“焦恩佐把张暮涵当枪使,那我能不能把你当枪使?” 高飞小声回答:“我更愿意借给你一杆枪使。” “留氓!” “过奖,过奖。” “不要脸!” “本色,本色而已。” “你为什么要帮我?” 恨恨骂了几句后,沈银冰低声问:“我都那样对你了,难道不恨我?” “恨,怎么不恨?” 高飞收起嬉皮笑脸,淡淡的说:“但我却看不惯我更恨的人来欺负人――这样说吧,别说是你了,焦恩佐就算是欺负我不认识的人,我也一样会站出来主持公道的。” 沈银冰的脸,一下子苍白,狠狠咬了下嘴唇说:“那你走吧,我不想让你帮我,我被人欺负死了活该!” 高飞冷笑:“哼哼,我想帮谁,我不想帮谁,那都是看我自己的心情,别人说了不算。” “我――” 沈银冰正要再说什么,就听到前面路上传来警车的呜啦声,抬头看去,就看到两辆警车,风驰电掣般的驶了过来。 看到警车来了后,张暮涵脸上露出了得意。 王副总等人,却是一脸的淡然,有人心想:比拼背景关系,谁能比得上高总? 砰砰几声,随着车门打开关上,一个黑脸警官带着几个手下快步走了过来:“哪位是张暮涵,张小姐?” 孟局长接到刘昌明的电话后,就亲自带人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生怕那位张大小姐会发生什么更大的意外。 “我就是。” 张暮涵扬了下手里的墨镜,一脸矜持优雅的淡定。 这哪像被非礼的样子啊,刘局的电话可把我给吓坏了,京里来的这些阔小姐,就特么的知道大惊小怪――孟局长心里腹谤着,快步走到她面前:“我是某某分局的局长孟凡海。张小姐,您不要紧吧?能不能和我们说说,发生了什么事情?” 张暮涵一指高飞,咬着牙的恨声说道:“就是这个人,刚才守着这么多人,胆敢非礼我!孟局长,你现在马上把他给我抓起来带回局里,要好好的收拾他!” 孟凡海是刘昌明的心腹手下,也算得上是京华张家一系的人,他可以遵从上级命令,在能允许的范围内,做点出格的事,尤其是在上头的上头的领导家人被欺负后。 但不管怎么说,他是国家干部,而不是古时候那些阔少小姐的家丁。 现在张暮涵这副样子,就是把他当做了家丁,这让他感到很不爽。 假如孟凡海就是一普通警员的话,也许还会对张大小姐唯命是从。 但他孬好不说是个分局局长,堂堂的处级干部,就算有心偏袒某方也得像春雨那样无声无息,绝不会因为某个人的指令,就像猎犬那样马上就呲牙咧嘴的扑上去。 可话又说回来了了,孟凡海就算再不爽张暮涵的行为又能怎么样? 他可是奉了刘昌明的命令,来解救张大小姐、严惩某人的,如果连这种小任务都完不成的话,那他在领导心中的地位,可就会直线下降了。 孟凡海表面神色不变,只是对张暮涵轻点了下头,就快步走到高飞面前,黑着脸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刚才张良华叫嚣着问高飞是哪个时,被一耳光抽在地上,到现在还没有醒过神来,敢对高先生那样纯粹是自己找揍。 孟凡海却不同,他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权对某个犯有非礼女性的嫌疑人询问这些。 不说? 好,来人,铐起来带走,我怀疑他就是那个让整座城市草驴都怀孕的元凶! 高飞可不想让人误以为他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元凶,所以很配合孟凡海的工作:“我是高飞。” “高飞?” 觉得好像在哪儿听过这名字的孟凡海,眨巴了下眼睛,也没多想,深沉着脸的问:“高飞是吧,现在有人指控你非礼良家妇女,请跟我回局里接受调查,希望你能配合!” 高飞双眼一翻,看着天上冷冷的说:“我非礼哪位良家妇女了?让她站出来,我和她对质。” 孟凡海当然不会在这儿处理这些,当即否认了高飞的要求:“对不起,还是请你跟我回去接受调查吧。” 旁边的沈银冰不愿意了,走过来说:“孟局,你这样做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事情的发展经过,我们这么多人都看到了。我们可以证明,那位打电话报案说是被非礼了的女士,高飞都没有正眼看过她……按照警方办案流程,好像要调查一下现场目击证人吧?” 沈银冰是北山集团的老总,孟凡海是主要负责这片区域的领导,他们俩人自然是相互认识的了。 现在孟凡海见沈银冰也站出来为高飞说话后,就觉得嘴里发苦,刚要说什么,却听那位张大小姐叫道:“孟局长,你和这种人废什么口舌呀,我让你把这姓高的抓起来,你就抓起来得了!你要办不到,那就换人,找个能办了的人来办了他!” 孟凡海的脸,一下子不好看了,觉得这张大小姐也太弱智了,她以为她谁啊?敢当着这么多人,对他堂堂一分局局长这种语气说话! 不过,看在刘昌明和张家的份上,孟凡海还是忍了,正准备和颜悦色的请高飞回局里,配合调查一下时,又一辆警车疾驰而来,吱嘎一声停在大家伙身后。 车门打开,一个年约四旬的警官,从车子里走了出来。 随后下来的,却是一个年轻的警官。 看到中年警官后,孟凡海赶紧跑过去,啪的一个立正敬礼:“马局长好,某某分局孟凡海正在执行任务,请马局长指示!” 这位马局长点了点头,小声问了问哪个是张暮涵,就快步走到她身边,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哎呀呀,这就是小涵吧?” 也怨不得高飞说张暮涵是个骄傲自大的弱智儿,孟凡海都对马局长敬礼汇报工作了,这摆明了人家是来自市局,尤其是那张热情到过份的笑脸,这是摆明了为她‘当家作主’的,可她还是愣了下,眼里带着不屑的问:“你谁呀你,小涵这个名字是你叫的吗?” 菊花般的笑容,一下子凝在了马副局长的脸上,变成黑色的了,幸亏孟凡海及时解围:“张小姐,这位是我们市局的马如潮马局长。” 张暮涵这才点了点头:“哦,原来是马局长啊,那个啥,我被一个叫高飞的家伙非礼了,你们刚才赶来的人却不抓他。正好你来了,你看着办吧。” 马如潮的黑脸,马上就变成绿色了,开始在心里大骂自己:草,老马呀老马,你特么的乖乖送人上任就得了,干嘛要腆着脸的来巴结一太妹?她懂事也行啊,可遇到这样一个不熟的,这让人情何以堪啊! 就在老马后悔不已时,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年轻的警官说话了:“张暮涵,你说高飞非礼了你,有什么证据吗?” 不用问,这个年轻的警官正是刘小龙。 刘小龙在听到有人在北山集团总部非礼张大小姐后,就猜到是谁干的活了,这才屁颠屁颠的赶了过来看热闹。 等他看到高飞果然在现场后,还暗中夸赞自己料事如神啥的,不过在见识到张大小姐那幅嚣张嘴脸后,却很是惭愧的要命。 正如他自己和刘昌明所说的那样,他和张暮涵算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了,尽管这次过来是看热闹的,但在张大小姐表现的这样幼稚后,还是为圈子里有这样一号太妹而丢脸,这才赶紧站了出来,生怕她会把大家的脸丢到九重天之外。 听到有人毫不客气的喊自己芳名后,张暮涵又不愿意了,瞪眼道:“哟,你谁呀你?我跟你领导说话,哪儿有你弄嘴的份?你给我一边去!” 嚓,你个有眼不识泰山的臭丫头,敢和刘爷这样说话! 刘小龙张嘴刚要骂人,却想到现在是警察了,得维护对待人民就像春风那样温暖的光辉形象,强忍着怒气淡淡的说:“张暮涵,别说是你了,就是你哥哥张耀明来了,他也不敢这样对我说话。” 张暮涵这才傻眼:“啊?你认识我哥哥?” 刘小龙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冷笑着看了眼焦恩佐,问道:“张暮涵,刚才我听你说,高飞非礼你了?” 张暮涵随口说:“是啊,就是他非礼我了。” 刘小龙又问:“你知道高飞是谁吗?” “他能是谁呀,不就是一个姓高的家伙吗?” 张暮涵说完这句话后,才琢磨出事情有些不对劲了,终于第一次正眼看向了高飞。 “你该知道和你哥经常在一起玩儿的高雅吧?他就是高雅的亲哥哥。” 刘小龙没有再搭理张暮涵,走到高飞身边,在他肩膀上砸了一拳,嘻嘻笑道:“她就一不懂事的小女孩,别和她一般见识。” 第881章 得罪君子,别得罪小人! 都说是人以群分,刘小龙既然认识张耀明,在提到他名字时还没有丝毫的客气,这就证明他也是那个圈子中的一员,身份背景不输给张暮涵。 而刘小龙提到高雅――因为秦紫阳拒婚一事,高家二少爷高雅的大名,在京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张暮涵自然也听说过。 刘小龙先说自己认识张耀明,又说高飞是高雅的哥哥后,张暮涵要是再想不起某人是谁,那可就是真正的弱智了。 “高飞,原来这就是那个高飞!” 张暮涵再看向高飞的眼神里,除了厌恶和恨意外,还有一些紧张和惊惧。 她在国外时,就曾经听人说起过,张耀明在皇朝会所时,被高家老二的儿子给狠狠羞辱了一顿,却屁也不敢放一个。 张暮涵承认,张家和高家相比起来,是稍微弱了那么一丁点,不过也不能就这样吃个哑巴亏后拉倒了啊,怎么着也得找回点面子来才行,要不然以后还怎么混? 回国后,她曾经专门打听过这件事,想找个机会,给张耀明找回场子――去年张耀明等人趁机为难落日餐厅那一次,就是她的出谋划策,不过随着高飞的强势回归,她派来捣乱的那些兄弟姐妹们,都吃了大亏。 从那之后,她对高飞更没好感了。 只是不等她找到机会,高飞的死讯传来了,这让她多少有点失望,渐渐的就把这个人给忘了,也懒得再理睬有关他的消息。 所以高飞今天忽然出现后,她最多就是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却没想到这个高飞,就是她要打击的那个高飞。 想到刚才要用世家子弟的身份强压警方收拾高飞,张暮涵就有种吃了苍蝇的无地自容:大家都是圈子里的人,人家比她好像更牛叉一些,她却指示警方要收拾他,这绝对是很可笑的行为。 张暮涵有些紧张和惊惧,则是因为她听别人说起过某人的‘光辉事迹’,知道这厮是圈子里的一个异类,标准的亡命徒,也可以说是个小人。 宁可得罪君子,千万别惹小人,张暮涵很清楚这个道理,尤其某个小人还有着相当的能量,听说当初在南越芒蓝草甸,和外蒙汉德勒森林,他杀人无数…… 综合高某人这些斑斑劣迹,张暮涵要是不紧张,不害怕才是假的。 仿佛知道张暮涵心中是怎么想的,正和刘小龙说话的高飞,忽然抬头看着她笑了笑,那笑容带着邪恶,一口白牙散出森然的光泽,就像恶狼看到小羊羔那样,让她本能的打了个寒颤,赶紧低下了头,心中开始后悔了。 她后悔不该陪焦恩佐来冀南。 张暮涵敢无视沈银冰,敢对冀南警方颐指气使,无非就是依仗她的特殊身份罢了,但当遇到比她更牛叉,而且还是亡命徒外加小人的家伙时,这种优势顿时荡然无存。 尤其是高飞在冲她笑了一下后,感觉到森然寒意的张暮涵,就有了种脱光衣服站在人家面前无地自容的惶恐,恨不得立马调头就跑:这个人不能惹,最起码现在不能惹! 当然了,她也知道绝不能那样做,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叫输人不输阵,就算高飞比她更强大,可她终究是张家的嫡系,绝不能怯场。 再说了,有张家嫡系这层身份在,高飞还能真把她怎么样? 张暮涵此前的表现有些弱智,实则是被优越感冲昏了头脑罢了,其实这孩子是相当聪明的,眨眼间想清楚这些后,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看向了焦恩佐,使了个眼色。 她喜欢,在她怯场时,焦恩佐能够像个男人那样站出来,为她这个娇怯怯的女生出头――最起码,也得给她找个台阶下吧? 焦恩佐的表现,却让张暮涵大感失望。 在她看过去时,平时在她面前‘百依百顺’,曾经几次说起过为了她可以去赴汤蹈火的焦恩佐,此时却眼神游离的看向了别处,根本不搭理她。 张暮涵登时就烦了,索性走到他面前低声说:“恩佐,对不起啊,看来我今天帮不了你什么了。” 她主动像焦恩佐赔礼道歉,其实就是在提醒他该站出来做些什么了。 焦恩佐却强笑了声,说:“呵呵,没什么了,反正就是为了工作,我可以试着慢慢融合嘛,相信只要我表现出色,大家应该很快就能接受我的。” “你――” 张暮涵真没想到,焦恩佐会说出这些话来,小脸腾地通红,再也忍不住的尖声叫道:“焦恩佐,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呀?我来给你撑腰受阻,你却想息事宁人?” 张暮涵的尖叫声,让大家都向这边看来。 焦恩佐可能受到刺激了,猛地咬牙抬起头,却看到高飞正冷冷的望着他,刚鼓起的勇气瞬间消散了,赶紧看向了别处,声音飘忽的说:“暮涵,事情也没你说的那样严重,现在讲究的就是和为贵嘛……” “滚尼玛的和为贵!” 张暮涵暴怒,大小姐脾气勃然爆发,抬手就狠狠抽了焦恩佐一个耳光。 和为贵,如果焦恩佐在来冀南之前,就抱着这个宗旨来,她张大小姐有必要千里迢迢赶来给他撑腰,结果却一脚踢在石头上,连台也下不来吗? 现在她吃瘪了,焦恩佐却对她说什么和为贵,让她最后一点面子都被践踏在了地上,她要是不暴走才怪。 这一记耳光抽的太狠了,焦恩佐半边英俊的小白脸登时多了五个手指印,眼里攸地闪过一抹杀意,但随机就消失,就像没事人那样苦笑了声:“暮涵……” “别叫我名字,你个没种的!” 张暮涵抬手狠狠推在焦恩佐雄膛上,抬脚就向停车场那边快步走去,因为走的太急,还差点崴了脚。 在此之前,张暮涵还觉得焦恩佐是那种优秀的男人,长相英俊斯文,说话风趣幽默,办事干脆利索,比那些小年轻要男人多了。 可现在她才发现,自己还算中意的男朋友,竟然是这样一个窝囊废,在高飞面前连头都抬不起来,让她把脸都丢到冀南来了,事后传回京华那边,肯定会成为圈子里的笑柄。 其实这也不能怪焦恩佐,他实在是被高飞给折腾怕了。 以往俩人交锋的那几次,无论他是在明还是暗,不管占有多大的优势,都是以失败而告终,尤其是在破军美洲分部时,他更是差点被当场干掉。 现在,焦恩佐好不容易才洗白了自己,有了‘合法公民’这层外衣的保护,他脑子进水了才会和高飞明面上对着干,在实力未曾强大之前,他都会有多远就要躲多远的。 他也知道,自己的窝囊表现彻底失去了张暮涵,或者说是张家的支持,但这又有什么呢,能大能小才是龙,能屈能伸才是英雄。 看到张暮涵掩面疾奔后,沈银冰赶紧对司机小孙说了句。 小孙会意,连忙启动车子追了上去。 虽说北山集团上上下下对张暮涵都没啥好感,但她的身份毕竟在那儿摆着,如果真出点什么意外,张家势必会把责任追到北山集团头上。 对沈银冰释放出的善意,张暮涵倒是没有拒绝。 只是在上车时,她又回头看了一眼,然后对高飞伸出了右手中指,猛地一戳! “草,小屁孩敢特么的挑衅我?” 高飞大怒,挽起袖子就要追上去,却被刘小龙及时拦住:“哥们,暂歇雷霆之怒,刚才我不就说了嘛,她就一自以为是的低能小女孩,今儿丢了这么大脸,羞愧的无地自容,也只能以这种低能方式来找回点面子了。和她一般见识,有意思吗?” 扭头看了车子那边一眼,刘小龙又笑嘻嘻的低声说:“再说了,对付这种低能小女孩,暴力可不是最好的办法。” 高飞冷笑着问:“那你说,什么才是最好的办法?把她肚子搞大?” 刘小龙俩眼珠子瞪大,翘起大拇指:“真所谓英雄之见略同,哥们支持你!” “滚开,对这种发育不全的小女孩,老子没啥兴趣。” 高飞骂了声,后退两步上下打量着刘小龙:“哟呵,穿上这身皮,还真像回事。怎么,你决定要进军官场了?” 刘小龙不屑的耸耸肩:“老爷子的意思,我没啥办法。” “现在什么职务?” “分局局长!” “是副的吧,还是那个最靠后的,最不管事的。” 和刘小龙说话,高飞从来都不知道啥叫客气。 “靠,说话不带刺,你是不是就不会说话了?” 刘小龙骂了声,刚要说什么却又飞快的看了眼不远处的王晨,接着贼兮兮的笑着低声说:“知道不,哥们这个副局长虽说排名最靠后,但只要你能在王局那边给美言几句,日后哥们在开发区那边,也是横着走的主。” “哦,你去开发区了。” 高飞当然清楚刘小龙为什么要去开发区干这个副局长,不过却不明白王晨为什么能帮上他,正要问什么,却又忽然明白了过来:“你是说,王晨要升官了?” “嘿嘿,开发区那边获得新生,这和王局的出色能力有很大关系,再说了,她后面是谁支持啊,对吧?” 刘小龙笑嘻嘻的,满脸都是你懂得的意思。 王晨现在就是招商局的局长,要是再更进一步的话,看来得步入区领导班子了。 王晨下地方工作没超过半年,却很快会成为区领导人,这种升迁速度的确有些骇人。 不过刘小龙说的也对,王晨只要能做出成绩,背后有陈家支持,还有方小艇那边的提携,升迁速度当然不会慢了。 “欢迎焦先生荣归故里。” 就在高飞和刘小龙窃窃私语时,沈银冰走到了焦恩佐面前,大大方方的伸出了右手,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遮掩了她话中的刺。 “谢谢沈总。” 焦恩佐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傲气,赶忙沈银冰握了下手。 第882章 胳膊上的血痕! 本来,北山集团上上下下对焦恩佐就没啥好感,再加上今天他又请来张暮涵为他撑腰,大家伙对他的厌恶算是到了极端。 沈银冰绝对是最最痛恨焦恩佐的人,不过出于某些客观原因,她却不能把他拒之门外,就像高飞很想掐死他,却也只能忍着那样。 有时候,只为了图一时之快就做事,绝不是理智的行为。 再说了,焦恩佐只要敢来北山集团上任,本身就证明了他背后有人支持。 对焦恩佐笑了笑后,沈银冰就缩回手走到了马副局长,和孟凡海面前:“马局,孟局,既然误会已经解除了,那就请两位去上面喝口水吧。” 马副局俩人今天丢了这么大个人,哪有脸再上去喝水啊,赶紧笑着说目前有工作需要去做,等日后有空再叨扰沈总吧。 刘小龙这时也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冲王晨挤眉弄眼了下,跟着马副局上了车。 从头至尾,刘小龙都没有搭理沈银冰。 他觉得这女人太不地道,如果他是高飞的话,肯定不会再管她的死活。 眨眼间的工夫,几辆警车先后离去。 沈银冰没有再打理焦恩佐,来到王晨面前笑呵呵的寒暄了几句,请她和高飞上去喝茶。 高飞今天本来就是有事来北山集团的,所以当然也没客气,就和王晨一起,在沈银冰等人的簇拥下走上了台阶。 至于焦恩佐,看在董事局的面子上,沈银冰也安排了王副总几个人特意相陪。 走进大厅门口时,高飞脚步稍稍停顿了下,看了眼张涛随即漫不经心的对沈银冰说:“这个女孩子的精神面貌很不错。” “哦?” 沈银冰一脸随和的笑意,也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呵呵,我一向钦佩高先生的眼光,你说不错的人,能力肯定是出众的。” 高飞笑了笑也没再说什么,迈步走进了大厅内。 等数十个中高层拥着高飞等人都走进大厅后,张涛的同事一脸羡慕的低声说:“小张,恭喜你,你应该很快就被调整工作岗位,去上面工作了啦。” 去上面工作,就是去总部的各个科室工作,待遇要比礼仪小姐高很多倍。 能够去上面工作,算是众礼仪小姐们的终极目标吧。 张涛听后,眼神发亮的谦虚道:“哪能呢,沈总就是那么随口一说罢了。” 同事酸溜溜的说:“唉,死丫头你就别装矜持了,高总今天帮了沈总那么大一个忙,她当然会有所感谢了。你能被高总特意夸赞两句,沈总那样聪明的人,会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个啥,咱先说好了,今后发达了,可不能忘了这些小姐妹!” 张涛咯咯一笑:“不会吧,高总可不在集团上班呢。” 同事撇了撇嘴:“他虽然不在集团上班,难道你看不出王副总等人看他时的眼神吗?他说出来的话,可要比任何人都管用的。” 张涛轻轻咬了下嘴唇,没有再说什么,心里却在叹气:唉,如果高总仍然在集团工作就好了。 北山集团今天的工作重点,就是迎接焦恩佐。 虽说刚才发生了一些不快,让大家更看不起焦副总了,不过沈银冰还是给予了足够的面子,为他召开了热烈而隆重的欢迎会。 焦副总心情明显不怎么好,在沈银冰致欢迎词后,随后站起来说了几句‘以后大家将紧密团结在沈总身边,为建设集团发挥出更大的力量’之类的演说后,就匆匆去他的办公室了。 他的办公室,也是沈银冰早就为他安排好的,就在14楼,和颜红、王副总等副总一个楼层。 等张良华关上房门后,焦恩佐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把手里的公文包狠狠砸在了沙发上,里面的手机啥的都蹦了出来,幸亏地上铺着地毯。 “焦副总。” 半边老脸依旧红肿的张良华,走过来低声说:“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是不是要……” “要什么?” 焦恩佐深吸了一口气,脸色瞬间平静了下来,走到落地窗前看着外面,沉默半晌后才淡淡的说:“什么都不要胡思乱想,先安心工作。今天姓高的能帮她撑腰,但他总不能每天都呆在她身边吧?更何况,她也――哼。张秘书,你去综合处,先把集团架构人员名单,上个月的业绩、奖金福利等资料拿来,我要细致研究一下。” 一般来说,一个集团就是一个缩小了的国家,不管当权者威信有多高,也会有她不满的,毕竟再优秀的当权者,也无法顾及所有人的利益。 既然有得意的,那就有示意的,尤其是北山集团现在是股份制了,不再像以前那样由沈银冰独裁了,所以很必然的就会出现派系。 焦恩佐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出这些对沈银冰不满的人,来拉拢为自己所用。 不得不说,经历过那么多事后,焦恩佐的心机又深沉了很多。 张良华答应了声,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他刚出去,地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焦恩佐弯腰捡起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后笑了,接起了电话:“喂,世美啊,多日不见,你还好吧?” ―― 焦恩佐在他自己办公室内发狠时,高飞和王晨来到了沈银冰的办公室内。 颜红作陪,暂时代替了苏青,为大家满茶倒水,高飞倒是欣然接纳,王晨则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 想想也是,北山集团现在可不是昔日可比的了,高飞撤资后市值也高达两百多个亿,王晨只是一个开发区招商局的局长,颜副总亲自伺候她,她当然会感到受宠若惊。 王晨知道高飞和沈银冰还有话说,所以等大家寒暄两句后,就开门见山的说明了来意。 对王晨的合理要求,沈银冰自然没有任何意义,马上就安排颜红亲自和她交接手续等遗留问题。 颜红在带着王晨离开之前,很有深意的看了沈银冰一眼。 沈银冰默默的点了点头。 高飞看到了俩人之间的这个动作,却没吱声,端起茶杯喝起了水。 等颜红俩人离开后,沈银冰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面上,望着高飞认真的说:“高飞,谢谢你。” 高飞放下水杯,淡然笑道:“你已经谢过好几次了,别这样客气。” “不客气不行,如果今天不是你出现的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沈银冰抿了下嘴角,说:“只是我不明白,张家的大小姐,怎么会和他走到一起呢?虽然他现在算是‘改头换面’了,可当局相关部门肯定还会紧密关注着他,张家那样的名门望族,怎么可能会允许张暮涵这样做?” 高飞想了想,才说:“张暮涵和焦恩佐交往的事,张家不一定知道,就算知道,也可能只是张耀明。要不然凭借他们家的政治智慧,是不会做出这种事来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焦恩佐和张暮涵谈什么朋友,很可能是有心人安排的。比方,在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他们俩人在无意中相认,并给她留下了合适的印象。” 沈银冰点头表示同意:“看来也唯有这样了,不过今天我们算是得罪狠了那位张大小姐。” 高飞不屑的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他在等沈银冰解释,如果她愿意说的话。 沈银冰没有说话,办公室内陷入了沉默,只有高飞偶尔喝水的声音发出。 焦恩佐怎么会被洗白,北山集团内所谓的董事局内,都是有哪些人等问题,沈银冰也许做不到门清,但肯定能知道一些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沈银冰却始终没有说话。 高飞放下了茶杯,看了眼墙上的时钟正要说什么时,她终于开口了:“高飞,对不起,有些事,我不能告诉你――不是我不想,是因为就算你知道了,暂时也无法改变什么。” 高飞嘴角勾了下,淡淡的说:“这些事和我没什么关系,我也没必要改变什么。” 沈银冰的脸,马上就白了下,呵呵笑道:“是啊,你说的不错,我再也不是过去那个沈银冰了――好了,不说这些了。嗯,那个什么,你接下来要忙什么?中午一起吃饭吧。” “不了,我中午约了人。” “那、那晚上呢?” “晚上,晚上我要回京华。” 高飞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说:“那边还有很多事要做,我回来这么多天了,还没有去见我爷爷他们。” “嗯,是时侯该见他们了。” 沈银冰的邀请被接连拒绝后,眼里带有了明显的失望之色,还有不甘和无奈,却没有再说什么,转出桌子走到高飞面前,伸出右手:“那,我就提前祝你一路顺风。” “呵呵,还要握手啊,搞得这样正式。” 高飞呵呵笑着,和沈银冰握了握手,正要松开时,目光却猛地一凝,抓主了她的衣袖。 下意识的,沈银冰就要挣扎。 高飞却不给她机会,一把就将她的袖子挽了起来,然后就看到了触目惊心的一幕:沈银冰那本该嫩如莲藕的胳膊上,多了数十道浅浅的血痕。 那些血痕,有得疤痕已经发黑,有得却很‘新鲜’,最下面一道,还随着她刚才的挣扎动作,溢出了血丝。 任何一只绝美的手臂,忽然出现这么多血痕后,都是一种大煞风景的事,还透着诡异。 在被高飞强行挽起袖子后,沈银冰就扭过了头。 高飞又拿起她的左手,挽起袖子看去,那条胳膊上也同样有数十道血痕。 “这是怎么会是?” 高飞阴沉着脸的问道。 “不管你事,别问。” 沈银冰挣开双手,飞快的放下了衣袖。 高飞皱眉,加重了语气再次问道:“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银冰眼睛盯着地面,低声说:“我都说不管你事了,你还问!” 高飞有些烦,猛地抓主沈银冰的衣襟,向怀里一拉骂道:“么的,你到底说不说?你可知道长久以往这样下去,会改变你的性情?” 第883章 蛮横的高先生! 凭着高飞的眼力,一眼就就能看出,沈银冰胳膊上的这些血痕,都是她自己用刀片划出来的。 因为自己动手划,和别人划的力道,角度以及皮肤受疼,身体技能反应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打个比方,有人忽然拿刀子在你胳膊上割了一刀时,你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身体机能根本不会做出任何的反应,这刀口就会加深一些。 相反,如果你自己用刀子划,那么你心里、身体都做好了反应,刀片在划下去后,皮肤、既肌肉就会本能的收缩,与被人突然割一刀时所用的相同力道相比,就要浅了许多。 高飞在看出这些血痕都是沈银冰自己划出来的后,又说她长久这样下去,性情就会被改变。 自己拿刀子割自己,这是一种傻到极点的自残行为,就像吸烟那样,开始时会觉得很呛,甚至还会有恶心干呕的感觉,但只要能慢慢适应了,就再也离不开了。 自残,就像吸烟那样也会上瘾的,而且长久这样下去,对自残的力度要求会越来越大,才能达到想要的感觉,如果不加制止,就这样放任下去,总有一天沈银冰会变成一个变态的受虐狂。 听说过那些喜欢被人捆起来,被滴蜡被鞭子狠狠的抽,抽的满身是血却更加兴奋的事儿吧? 那就是受虐狂。 在发现沈银冰有这方面的倾向后,高飞再也不能不关心了。 沈银冰没有吭声,只是紧紧捂着袖口,又向办公桌后面走去,却被高飞抬手就采住了头发,拉了回来。 “你松开我,你弄疼我了!” 沈银冰吃痛尖叫出声。 高飞脸色阴沉的几乎要滴下水来:“说,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自己割自己?” 沈银冰秘密被揭穿后,恼羞成怒了:“我喜欢,你管得着吗?又不是割你的肉!” “你!” 高飞忽地抬手,就要狠狠给她一耳光。 沈银冰却连眼睛也没眨,倔犟的昂着下巴,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高飞的手举了半天,缓缓放了下来。 沈银冰冷笑:“你怎么不打了呀?我早就知道,你其实很想教训我。” 高飞放开她,沉声说:“我再问最后一遍,为什么要这样做?” “无可奉告。” 沈银冰整理了一下发丝,冷冷的说:“如果你非得想知道,那就是我喜欢,你管得着吗你?” “神经病,我懒得管你。” 高飞算是真烦了,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看着高飞的背影,沈银冰狠狠咬了下嘴唇,才止住眼里的泪水淌下来。 高飞在伸手去抓门把时,却又慢慢的转过了脸,说道:“我知道了。” 沈银冰重重吸了下鼻子,冷笑道:“你知道什么了你?” 高飞语气平静的说:“你是用疼痛来抵抗忘忧粉。” 沈银冰那晚违背了孙老三的命令,救下了眼镜,并在叶心伤和神秘风衣男人的帮助下,干掉好几个组织上的人,彻底惹怒了组织,这才让颜红带话来说要给她们停一个月的货。 这些事,高飞都已经知道了。 不过他还是低估了忘忧粉对人的控制力,直到快要走出去时,才猛然想到沈银冰这样做,很可能就是抵抗没有忘忧粉的痛苦。 擦了擦鼻子,沈银冰快步走到办公桌后面,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双手有些发抖的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后,才慢慢平静了下来。 缓缓坐在椅子上,沈银冰的脸上重新恢复了平静,淡淡的说:“你就算知道了那又怎么样?难道你能找到代替忘忧粉的东西,或者别的解决办法?” 高飞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问道:“忘忧粉真的对人体无害,只有超乎寻常的控制力?” 沈银冰吐出一个烟圈,神色坦然的回答:“如果忘忧粉不能让人产生这样强大的依赖性,那么它绝对是对人体最有益的天然绿色营养品,这一点已经确定了。” 高飞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你?” 沈银冰问出这句话时,高飞已经开门快步走了出去。 ―― 焦恩佐嘴里的世美,就是曾经在泉城步行街上开西餐厅的那个林世美。 高飞在步行街开了落日餐厅后,很快就把林世美的皇家西餐厅挤出了步行街,被迫无奈下,他只好去别处开店,不过效益却一直不咋样。 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得到焦恩佐成了北山集团副总的消息,立马屁颠屁颠的赶来了,希望能和焦恩佐合作,去干一桩大买卖:倒腾钢材。 倒腾钢材除了要有钱外,最主要的还是要有关系,而焦恩佐能够和张家大小姐成为好朋友,这样的关系可谓是相当够硬了,林世美这才找了上来。 “捣腾钢材生意?呵呵,占用资金数量大不说,而且资金回笼也慢,有必要搞这个吗?” 听林世美说完后,已经重新恢复了优雅淡定的焦恩佐,不屑的笑了笑。 林世美有些发愣:“恩佐哥,你有更好的生意?” 焦恩佐反问道:“你现在能拿出多少钱?” 林世美稍微合计了下,不确定的说:“大概有七百多万吧。” 七百多万,对于一般人家来说那是相当不得了,假如林世美餐厅没有被某人搞垮的话,他的资产能达到一千万。 “七百万,还凑合点。” 焦恩佐沉吟着说:“世美,我现在已经是集团副总了,就算和小冰在过去有些不快,但总能掌握一两个实权部门,在公司内有一定的威信,如果你对公司后勤供应这方面感兴趣的话,倒不如把这些钱投到这方面。” 焦恩佐要拉林世美一把,除了看在大家是亲戚的面子上,最主要的就是要在北山集团找个帮手,不管怎么说,林世美也和沈银冰有关系,只要能把他使唤好了,也算是个助力。 林世美可不知道他的恩佐哥在算计他,闻言高兴的说:“好啊,好啊,那就有劳恩佐哥了,不知道要不要和小冰商量一下……”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焦恩佐办公室的房门就被人从外面踹开,砰的一声。 “谁!?” 焦恩佐大怒,腾地一声就从沙发上站起来,向门口看去。 等他看清楚是谁进来后,脸上的怒气就变成了悻悻之色。 而林世美,脸色也阴晴不定的,下意识退到了窗口。 一脚踢开门进来的人,是高飞。 焦恩佐对高飞是怕极,不过守着表弟,再加上办公室算是他的地盘,他也不能表现的太熊包了,冷冷的问:“高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 高飞根本没有打理林世美,就像不认识他那样,快步走到焦恩佐面前,抬手就去抓他衣领子。 “高飞,你要做什么!” 本能的,焦恩佐就抬手去挡。 恩佐哥还是很有两下子的,当初在阿斯朵丽挟持马航456次航班时,那个空警就是小看了他,结果被他在瞬间就割喉了。 还有中东那次,是在詹姆斯、白板和芭芭拉的三人合力狙击时,他也从容遁入地道。 如果高飞只是一般人,焦恩佐这本能的反应,肯定会起到一定的效果,不但能挡开他的手,还能借机曲肘猛地捣在他心口,让他知道焦某人的厉害。 可惜高飞不是一般人,俩人的武力值更不在一个档次,在焦恩佐抬手来挡时,右手一闪一缩,采住了他头发,猛地把他脑袋往下按去的同时,右膝已经迅疾提起,重重磕在了他下巴上。 “啊!” 随着焦恩佐的惨叫,嘴里喷出了一口鲜血,把舌头差点咬断。 高飞才不管焦恩佐会有多么疼,提起他脑袋,右肘一晃搁在了他脖子上,直接把他压在了沙发帮上,冷森森的说:“无关人等给我滚出去。” 办公室内总共就林世美这个无关人,在看到高飞悍然对他恩佐哥动手时,下意识中还要过来解救来着,但听到高飞的冷喝后,没有片刻停留的抱着脑袋跑了出去。 林世美不是不管焦恩佐,他是去找保安了。 满嘴是血的焦恩佐,眼里带着惊恐的望着高飞,嘶声问道:“高飞,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可告诉你,你要是敢伤害我,后果可是很严重的,你根本担负不起!” 高飞右肘一用力,冷笑着问:“哦,那你说说,会是多么严重的后果?” 林世美张大嘴巴,呼吸艰难的说:“我、我要是出事了,沈银冰也、也别想活下去!” 高飞松开手,站起身说:“我不会杀你。” 听他这样说后,焦恩佐放心了很多,捂着咽喉咳嗽着问道:“那、那你想做什么?” 高飞把右手伸到他脸前:“我来和你要东西。” “什么东西?” “忘忧粉。” “忘忧粉?” 焦恩佐抬手擦了擦嘴角的血丝,抬头看着高飞,眼神闪烁:“你和我要忘忧粉?” “别胡思乱想了,我才不会傻到被那东西控制。” 高飞明白焦恩佐在想什么,冷笑着说:“我是来替沈银冰要的。” 孙老三停了沈银冰货的事,焦恩佐也知道了,现在才明白高飞的意思,苦笑着说:“你不会以为,我能替她说说话,恢复她的供货吧?” 高飞也没否认:“昂,我觉得你有这个实力。” “你错了,我没有,我和她一样,都是别人的傀儡。” 焦恩佐再次擦了擦嘴角的鲜血,眼神镇定了下来:“高飞,我知道咱们之间发生过很多误会,可我真没有骗你,我和她一样,都是受人控制的。” 高飞沉默片刻:“那好,我就暂时信你。把你的货交出来。” “我没有。” “你没有?” “我是ab型血,对忘忧粉免疫的。” 焦恩佐一脸轻松的说:“他们控制我,是用别的方法,我不能告诉你。” 高飞眉头皱起:“那,谁有?” “张良华有,就是我的秘书。” “叫他进来。” 高飞晃了下手腕:“我和他谈谈。” 第884章 梦到你死了! 高飞出了办公室后,沈银冰就一直呆坐在办公桌后面,手里的香烟早就灭了,灰白色的长长烟灰微微垂下,看来这支烟没有吸几口。 以前她在吸烟时,总能从中获得一些满足和慰籍,可自从高飞出门后,她却再也没吸一口后,只觉得烟草的味道竟然充斥着血腥,就这样呆望着它,任由它自个儿燃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开了,高飞从外面走了进来。 沈银冰的手一哆嗦,烟灰落在了桌子上,本能的问道:“你又来做什么了?” 高飞没有说话,右手一仰,一个白色的东西呈抛物线状扔了过来,很轻松就被她接在了手中。 这是一个小瓶子,里面装了一点粉末。 看到这个小瓶子后,沈银冰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 她太熟悉这里面的东西了,为了得到里面的东西,不惜每天要在自己胳膊上来很多刀。 手有些哆嗦的打开瓶子,沈银冰刚要把里面的粉末倒在嘴里时,才想到高飞就在面前,狠狠咬了下牙后低声问道:“我、我可以用吗?” 高飞抬腿坐在了办公桌一角,回答说:“我拿来就是给你用的。” “谢,谢谢。” 沈银冰不再犹豫,一下子就把那点粉末倒在了嘴里,昂着脖子闭上眼,就此一动不动。 她这无比享受的样子,让高飞很好奇,甚至都想搞点忘忧粉尝尝――不过想到自己是o型血,对这玩意没啥抵抗力后还是算了,免得自讨苦吃被人控制。 “呃!” 几分钟后,沈银冰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再睁开眼时,双眸中已经有了明显的精气神,就像三天三夜没睡觉的人一口气睡了两天那样,精神百倍的说:“你从哪儿弄来的这东西?” 高飞也没隐瞒她:“我去找焦恩佐了,不过他用不着服食这东西,倒是他带来的那个秘书有,所以我和他商量了一下,就借来暂时给你解解馋了。” “借?恐怕是硬抢来的吧?” “别小看我,其实我是个很讲道理的人。” “哼,鬼才信。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这玩意对我们来说有多重要,只要能得到,无论让做什么都……” 说到这儿后,沈银冰闭上了嘴,她不想再说下去了。 高飞说话了:“其实我很奇怪,就像你们组织上依靠这玩意来控制人,按说也不是什么秘密,为什么就没人管呢?” 沈银冰冷笑一声:“管?怎么管?谁离不开这玩意又没有写在脸上,再说组织又特别严密,谁知道谁被组织控制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傻瓜也能猜出,组织上肯定有大人物在兜着。” 高飞问:“是贪狼,还是七杀?” 沈银冰摇头:“我不知道,我只是一个提线木偶。” 高飞还想再说什么,却注意到已经十二点多了,抬腿从桌子上下来:“我得走了,等王晨办完这边的事后,麻烦你派人送她回去。至于忘忧粉的供应,我也帮不了你太多,但只要有机会,我就会替你解决这个问题。” 沈银冰倒是没有拒绝,只是在高飞转身要走时,忽然幽幽的问道:“高飞,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高飞背对着她,沉默片刻:“我要不对你好的话,有人会不愿意。” 沈银冰眉头一挑:“那个人是谁?” “你早晚会知道的。” 高飞耸耸肩,说:“其实,我帮你,那个人根本不知道。也许,他甚至都不希望我帮你。还有,其实我也不愿意帮你,因为我、我很讨厌你。但不管怎么说,我都希望他能为我这样做而高兴。” 沈银冰没有在意被高飞讨厌的话,目光闪动,再次问道:“那个人究竟是谁?” 不等高飞回答,她又问:“是个女人吗?” 高飞的回答却很出乎她的意外:“是男的。” “男的?” 沈银冰皱起了眉头,喃喃的说:“男人中,除去我早就去世的父亲,还有谁能这样在乎我?你自己也说了,你也很讨厌我的――高飞,你不会是像我一样,是受人控制了吧?这样做,只是讨好那个人。” 高飞笑了,背对着沈银冰小声的笑着,笑声中带有一丝凄凉:“是,我这样做是为了讨好那个人……因为我欠他的,所以才努力弥补。沈银冰,但我可以告诉你,天底下没有谁能控制我,没有谁!” 说完这些话后,高飞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那个人,是谁?” 沈银冰慢慢的坐回到了椅子上,望着桌子出身。 脚步声响起,苏青来到了敞开着的门前,低声说:“沈总,该吃午饭了。” “哦,我还不饿。” 心事重重下,沈银冰摆了摆手,就在苏青要关上门时说道:“对了,通知一下人事处的苏小梅,让她给那个叫张涛的礼仪小姐调换一下工作。” 苏青回答:“好的,要调换到哪儿呢?” 沈银冰想了想说:“就去周部长的公关部吧,看她很善于和人交往的。” ―― 高飞推辞了沈银冰的共进午餐邀请,是为了要见萨拉娜。 萨拉娜,是年前高飞前往汉德勒森林时的向导,一个非常彪悍的蒙古女人。 她带着儿子来到内地后,被刘小龙安排在了一个普通小区内,也给她儿子找了个好一点的学校,刘爷亲自出面,安排这点事还是绰绰有余的。 今天高飞见她,是萨拉娜主动邀请的,地点就在东路一个不大的饭馆内。 萨拉娜来到内地后,穿着打扮倒是新潮了许多,肤色也白了许多,头发拉直披散了肩膀上,微微发蓝的眼眸,高高的鼻子,很有一番东欧美女的样子。 唯一不变的是气质,草原人那种特有的随意或者说随便气质,半敞着牛仔装,露出里面的白色无袖体恤,几乎要被那两个很大的半球给撑破,脖子里挂了个竹牌,好像是自己搞得那种。 萨拉娜健壮的体格,与不羁的气质,倒是显得她有种另类的性感,这也怪不得刘小龙对她产生了好感。 实际上,越是那种体格偏弱的男人,就越是喜欢萨拉娜这种野性十足的女人,那样可以满足男人骨子里的某种那个啥。 “嗨,在这边!” 高飞一进门,萨拉娜就从窗口那边站了起来,左脚踏在椅子上,水磨蓝的牛仔裤,把她左边的臀显得越发浑圆,弹性十足,如果真拿根棍子抽上去,指不定能把棍子给反弹折,吸引旁边用餐的男人,都偷偷的看啊看的。 高飞笑了笑,走过去坐在了她对面椅子上,把手机随手放在桌面上问道:“怎么,在这儿生活还习惯吧?” 萨拉娜从桌子上拿起烟盒,甩给高飞一颗后,自己也叼上一颗,没点燃就这么大咧咧的说:“就是觉得有些气闷,感觉这天太矮了些。哦,对了,你的护身符呢?” 萨拉娜所说的护身符,就是当初在外蒙汉德勒森林时,高飞要去找受伤的铁屠,她送给高飞的那个牛骨护身符。 当时她曾经说过,那个护身符是被萨满祝福过的,相当于开光了。 实际上,高飞和铁屠在成吉思汗陵的大雄宝殿内,被那些魔幻而干扰时,护身符的确起了神奇的作用,竟然从里面传来了焚音,这才让他清醒了过来。 高飞却愣了下:“护身符?什么护身符?” 萨拉娜的脸色,马上就难看了下来,放下左脚坐在了椅子上,淡淡的说:“就是我送你的那一个。怎么,是不是觉得难看,所以就扔了?” 她虽然大大咧咧,可终究是女人,而且还是那种重情重义的女人,要不是对高飞有好感,存了要和他发生点什么的意思,绝不会把护身符送给他的。 那个牛骨护身符,可以说是萨拉娜的‘传家宝’,她当时说是自己求来的,实际上那是她祖传下来的,要不然当初高飞在受到魔幻进攻时,也不会显现威力了。 她怀着某种感情把从小就贴身佩戴的护身符送了人,高飞却一脸想不起来的样子,萨拉娜当然不高兴了。 高飞眼珠一转,讪笑两声:“啊,你说的是那个护身符啊?嗨,我怎么会扔了呢?那个啥,咳,我前段时间不是受了点伤吗?朋友在给我疗伤时,取下来存放在他那儿了,我还没有来得及拿回。” 高飞以为他说的很在情在理了,但萨拉娜却冷笑一声:“哼,你别骗我了,你们汉人就是心眼多,把别人当傻瓜。你知道那个护身符戴在脖子里后,脖子里就会留下浅灰色的印痕吗?” “是吗?我还真没注意。” 高飞下意识的向脖子里看去时,萨拉娜却扑哧一笑:“哈,和你开玩笑的,怎么可能会留下印痕呢?护身符虽说年代久远,可拴着它的皮筋却是我刚换上的。唉,算了,丢了就丢了吧,反正我已经送给你了,就是你的东西了,你有权利处置它。” 高飞苦笑,就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时,服务生及时走了过来:“请问,现在可以点餐了吗?” 萨拉娜抢过服务生手里的菜谱,随意翻阅了几下就扔在了桌子上:“捡着好吃的来几个,再来两瓶白酒。” 借着服务生把刚才的尴尬掩饰过去后,高飞问:“看你煞有其事的样子,约我来这儿做什么?” “不是煞有其事,是认真的。” 萨拉娜张嘴,把烟雾喷在了高飞脸上:“我想回老家去了。” “什么?” 高飞一愣:“为什么要回老家呢?在这儿生活的不习惯?” 草原人在内地生活,还真不怎么习惯,无论是气候水土,还是民俗等,相差都太多。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自古以来关外的人,都渴望能迁到内地来,毕竟关外的日子太苦了。 “也不是不习惯,就是最近总是心神不定的,老做梦,梦到……” 看着高飞的眼睛,萨拉娜轻声说:“梦到你死了。” 第885章 神奇的护身符! “啥,梦到我死了?” 高飞满脸都是被骇了一跳的样子,随即失笑出声:“呵呵,别闹了啊,我这人命硬的很,你又不是不知道。当初在外蒙地下几百米深处,我最终不也安然无恙了?” 萨拉娜一脸烦恼样子,皱眉说:“我没有闹,是说真的。” 高飞感觉尴尬了起来:“哦,那你说说,你是怎么梦到我死了的?” “我梦到。” 萨拉娜想了想,轻声说:“我梦到你先是被放在一个满是黑色毒蛇的水潭里,后来又被放进一口大棺材里埋在地下,最后又挖出来放在了一间屋子里……那件屋子很大,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就一口大棺材,周围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就像再次陷入那个未知的梦中后,萨拉娜的眼神开始呆滞,声音也空灵了起来,仿佛周围那些食客的话语声全部消失,把高飞带入了一个没有丝毫声响的世界:“我看到,墙角慢慢有了蜘蛛网,棺木开始慢慢的腐朽,我忽然站在了棺材面前,拿手指轻轻一碰,棺材就变成了粉末,露出了你的尸体。” 下意识的,高飞伸手裹了下衣服,觉得背后好像有些发冷。 萨拉娜仍然在喃喃道:“你的尸体不像正常人那样,死后会腐烂,最终会变成一具骷髅架子,而是呈现出雪白的透明色,就像白瓷那样,连周身的血管,五脏六腑都能看得清清楚楚……不过,当我试着用手指碰你一下时,才知道你的尸体不是白瓷,好像橡胶那样,手指拿回来时,能带起一丝黏黏的丝,看起来很恶心。” ―― 高飞慢慢的缩回右手,右手食指沾上了一些黏黏的丝,就像熬开了的橡胶那样,黏性很大,还带着一些腐臭的异味,闻起来很恶心。 莫邪征东就站在他身边,脸色淡定,目光只是盯着高飞脖子里的那个牛骨护身符,动也不动。 高飞脖子里带着的那个牛骨护身符,平时看起来就是一块斑驳的牛骨,很普通的样子,但这时候却在火把闪烁的火苗下,泛起了淡淡的金光,好像存在,又好像不存在。 他们现在身处一个天然的洞穴内。 这个洞穴就像一个特大号的瓶子,出入口狭窄、狭长,最高处得有三四米高,最矮处却只要伸手就能碰到顶端,就像一条不规范的隧道那样。 顺着翻着青黑色隧道向里足有一百米后,眼前才会豁然开朗,出现一个大约上千平米的天然洞穴,高达七八米的样子,四周黑色的怪石林立,地面却很光滑,看样子被人工打磨过,就像一个礼堂那样。 由于这个‘大礼堂’是深处地下的缘由,温度很低,空气潮湿度也很大,不时有晶莹的水滴从上方垂下,砸落在地面上,却很快就会消失不见。 在礼堂四周林立的怪石下,摆放着上百口棺材,每口棺材都没有盖子,就这样敞开着,让高飞一眼就能看到里面的尸体。 每一口棺材里,都躺着一个盖着黑色龙袍的年轻女人。 黑色的绣金龙袍,不是穿在她们身上,而是重叠着盖在她们腰间,遮住了女性特征,双肩,双腿却暴露无遗。 黑色,在地下楼兰中是最被崇尚的,就像在外地古时的封建王朝,皇室崇尚黄的颜色那样。 让人感到惊讶的是,大礼堂内的气温虽然很低,可潮湿度太大了,很容易衍生细菌,但这些女人的尸体却没有腐烂。 她们个个都有着惊人的美貌,每个人看上去好像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微微闭合着双眸,双手合拢放在雄前,握着一柄代表权势的金色长剑。 这些女人,或者干脆说女尸,不管年代有多久远,都保存的相当完好,连眼睫毛都没有少一根,所有女尸脸上都带着淡定的从容,好像她们没有死,只是在沉睡罢了。 不过所有的女尸,除了衣服和发丝之外,果露在外面的皮肤都呈现雪白的透明状,就像是一些白色玻璃制品那样,很诡异,也很――肃穆。 这个洞穴,就是地下楼兰历代楼兰王驾崩后安息的地方,年代越是久远,棺材就越靠近里面,棺木摆放的很整齐,每排都是九口。 九,是最大的数字。 这个洞穴,有个很笼统的名字:修罗道。 在佛经中,修罗道就像天道、人道那样代表着一个世界,但在这儿只代表坟墓。 这是高飞第四次来到修罗道中了。 按照地下楼兰的规矩,修罗道是这个国家最为神圣的地方之一,与森林中的通天神殿一样,一千多年以来,除了森林神殿中的大祭司,和灵蜥外,就只有新任楼兰王才能来这个地方。 每一任楼兰王一生中会有两次机会进入修罗道,第一次是登基、为上代楼兰王扶灵枢时会进来这儿,第二次却是在她本人驾崩后,由下一任楼兰王扶她的灵枢进来,然后就再也不会出去了。 可这些规矩在莫邪征东这一代被打破了――她不但在登基后、还没有驾崩西归时进来了,而且还带着高飞这个外人进来了。 第四次进来。 根据楼兰王室的古老传说,修罗道内是世间阴气最重的地方,女人进来一次后也许只会感觉浑身发冷,大祭司,还有抬棺进来的灵蜥,他们都是男人,在出去后都会萎靡好几天,仿佛掉了魂那样。 修罗道,本来就是地下楼兰的绝对圣地,内里带着诡异和伤人的阴气,所以从来不需要人专门把守,就连最喜欢阴冷的蛇儿等动物,都不会涉足于此。 任何人想来就来,只要你敢。 上千年来,除了大祭司和灵蜥抬棺材进来外,没有谁愿意来这儿,打死都不愿意来――莫邪征东带着高飞来了,不用请示谁,也不用防备谁,因为黑石山的山阴处,本来就是人迹罕至的地方,连动物都不来。 她在登基后的有生之年,擅自来到修罗道,甚至还带着高飞一起来,这已经彻底违背了王室的某些规定,如果让大祭司拓拔千钧知道的话,后果绝对会很严重。 毕竟这儿是地下楼兰最为神圣的地方,列代楼兰王遗体都在这儿,莫邪征东擅自进来还到罢了,反正这儿是她最终的归宿,可高飞却是个彻底的外人,他的到来,对于列代楼兰王来说就是个亵渎。 莫邪征东高飞来这儿,只是一个巧合,或者说是想探索某个神秘的现象。 自从高飞上次在长街上昏倒后,楼兰王就再也不敢让他随便上街了,不过也知道他总是憋在王宫中,对他的身体健康恢复没啥好处,于是就带着他从王宫后门出来,沿着黑龙山山脉,去人少的地方散步。 黑龙山山阴下面,森林密布,人迹罕至,空气清新,百花齐放,绝对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有一次,她陪着高飞来到山脚下时,俩人都听到一种仿似来自天外,又好像来自地底深处的空灵焚音,很虚幻却又很真实。 开始时,高飞俩人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毕竟周围除了山就是树,通天神殿又在森林很深的地方,再说大祭司他们也从不念经,这焚音又是从何处传来的? 两个不愁吃穿,无所事事的人,在发现某个神秘现象后,兴趣马上就被调动了起来,莫邪征东扯着高飞向森林深处、或者向黑龙山好处走,那焚音就会越来越弱,直到消失。 但只要他们再回到山阴处,那焚音却又响了起来。 他们也曾经怀疑这声音,是风吹过某个带眼的石头后,才发出的声音,不过等他们第三次回到山阴处时,却忽然一脸痛苦的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说这种声音应该在那个世界听到过。 高飞告诉莫邪征东,他隐隐记得在那个世界中,好像有一次进了一个地下陵墓,那是是一个很大的陵墓,下面有湖泊,有星辰,有巍峨的宫殿,还有一个漂浮在水面上,比房子还要大的棺材。 在宫殿中,有很多石像,宫殿四周是一些黑色的美人鱼,万年不灭的灯火,就在美人鱼的肚脐眼处燃烧…… 高飞隐隐记得,他在进了那个宫殿后,那些石人一下子活转了过来,拿着兵器追杀他,他逃无可逃,就在即将被无数石人拿兵器砸死时,就听到了这种焚音,而且好像还看到了一道金光。 然后接下来,他就再也想不起来了。 人在失忆后,并不是过往的所有事情都忘记了,只是像被五指山压在下面的孙猴子那样,被深埋在了深处,偶尔会在某个瞬间,让失忆之人忽然回想到了什么,但只要一用力思考下去,想搞清楚怎么回事,脑袋就会无比的疼痛。 高飞只记得听到过这种焚音,并看到那道也许不存在的金光……也许,这就是一个梦,莫邪征东却没有这样认为。 当初高飞在外蒙出事后,莫邪征东曾经远涉千里的去找他,事后也曾经听他说起过,他在地下成吉思汗陵中的那些奇异经历. 自然也知道他和铁屠,还有老实和尚三人被困在大雄宝殿内时,他脖子里的牛骨护身符,就曾经响起过焚音,也有金光闪现。 这一切,高飞已经记不完全了,可莫邪征东却牢牢记在了心里。 所以在听他回忆起在‘那个世界’上的残缺片段后,莫邪征东马上就想到了他脖子里的牛骨护身符。 高飞曾经告诉过她,那是一个叫萨拉娜的蒙古女人送给他的,曾经被萨满开过光,具备一定的护身‘神力’。 莫邪征东想到了护身符,不由分说的解开了高飞的衣襟,然后就惊讶的发现――那个不起眼的护身符,这时候竟然洒出淡淡的金光。 把护身符凑在耳边,她就确定了那种仿似来自天外、来自地底深处的焚音,正是从这里面发出来的! 第886章 这是我的宿命! 萨拉娜送给高飞的护身符,竟然带着一股子神奇的力量。 也许连萨拉娜本人都不知道,如果不是因为高飞太闷,莫邪征东带他来到这儿,恐怕他一辈子也不会想到护身符的非同寻常。 莫邪征东对自己的听觉、视力那是相当自信的,但在发现护身符的异常后,还是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听错了,于是不由分说就把高飞扛在肩膀上,长啸一声飞身冲进了森林。 随着她离开山阴处的距离越远,牛骨护身符发出的焚音,金光越来越淡,直至完全消失。 不顾高飞的反抗,她马上就扛着他再次向山阴处快速返回,距离山阴处越近,焚音开始出现,淡淡的金光再次闪现。 如是者再三后,莫邪征东终于印证了自己所想:那种空灵的焚音,就是来自高飞脖子里这个神奇的牛骨护身符。 在获得高飞的同意后,她仔细检查了这个护身符。 护身符很普通,就像一块风干了多少年的牛骨,凹凸不平的,正反两面也没什么字体,符号啥的,做工粗制,就像顽童用刀子随意刻出来的那样,扔在大街上都不会有人注意。 她也曾试着掰开护身符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东西,比方电子啥的――只是莫邪征东一向自负手劲强大,可以随意就能把拇指粗细的钢筋拧成麻花,但却掰不开这个奇异的牛骨。 这不是一块牛骨,最起码不是那种普通的牛骨。 牛骨会有这么坚硬,就像金刚石那样? 护身符到底是什么东西做成的,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它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才能发出那种让人心情平静的焚音? 莫邪征东和高飞所处的地方不远处,就是一个相当隐蔽的洞口。 这儿,就是地下楼兰传说中的修罗道,也是列代楼兰王驾崩之后的肉身存放处,或者干脆说就是王陵。 高飞在回想起那些残破的碎片后,又陷入了迷茫中,呆呆的望着莫邪征东,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自己的这块护身符感兴趣。 莫邪征东拿着那个护身符,犹豫很久后,才把它重新挂在他的脖子上,然后牵着他的手,一步一步的走近了修罗道的入口。 她敏锐的注意到,随着越来越接近修罗道的洞口,护身符发出的焚音声就越来越响,金光开始闪现出了辐射样的光芒,好像只要一松开,它自个儿就会飞进洞口中那样。 好奇,绝对是好奇:护身符为什么在接近修罗道时,会发生这种奇异现象? 它们之间,到底存在着什么神秘的关系? 这个世上,除了猫之外,最有好奇心的就是女孩子了,哪怕她是地下楼兰的王者,莫邪征东在发现这个奇异现象后,好奇最终驱使她,打破了楼兰王室的祖规,怀着异常忐忑的心情,牵着高飞的手,一步一步的走进了修罗道。 高飞只是失忆了,并不是变成了傻瓜。 在莫邪征东带着他进入修罗道后,他也发现了护身符的神奇现象,也开始猜测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开始询问这个地方是哪儿。 莫邪征东尽量用平静的语气,向他简单介绍了修罗道的由来,和一些规矩。 高飞失忆了,本性却没有变,在强烈的好奇心支配下,才不会在意所谓的祖规,跟着莫邪征东最终来到了大礼堂内,看到了那些棺材,列代楼兰王的遗骸。 说实话,在看到这么多美丽、诡异的不腐尸体后,高飞也是被吓了一跳,正准备询问莫邪征东什么时,才发现她脸色惨白,举着火把全身颤抖,站立不稳的样子。 莫邪征东在强烈的好奇心支配下,违背了祖制,在有生之年第二次来到了修罗道,而且还带着一个外人――她真怕会打搅列祖列宗们的安息,害怕是很正常的。 高飞倒是很想观摩一下地下楼兰最神秘的地方,不过他也不是那种为了自己,就不顾别人感受的人,发现莫邪征东的异常表现后,马上就主动牵着她的手,迅速离开了修罗道。 那是他们第一次去修罗道,高飞第一次看到死后,全身都变成白瓷般的透明女尸,被‘赐予’的震撼力,是可想而知的。 俩人回到宫殿后,连续一天一夜都没有说话,就静静的坐在榻上,眼睛盯着窗外陷入了沉思。 好奇,就像打开了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就别想再关上。 就像莫邪征东吧,违反祖制在有生之年带着陌生人去修罗道,这本身就是大逆不道的行为,没有被人发现,她就该彻底忘记这一切,以后想也不要想。 可是事实上是,在第一次去过修罗道的第三天深夜,她就再也忍耐不住了,带着高飞又偷偷的去了修罗道。 反正已经做出大逆不道的事儿来了,一次是做,两次是做,三次还是做,这已经无所谓了不是? 莫邪征东的表现,彻底诠释了人在堕落后的心态――修罗道那么神圣庄严的地方,被她几番三次的践踏了,就因为她好奇,想搞清楚修罗道和护身符这两件,本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之间的神秘联系。 就像小偷偷东西那样,第一次下手时,会吓得胆颤心惊,好几天都喘不过气来。 到了第二次嘛,还会在事后心有余悸,不过不是很怕了,反倒是开始享受那种不劳而获的快感。 到了第三次,就只有得手后的刺激了。 第四次――小偷再偷别人钱包时,就会有种拿自己东西的坦然,就像带着高飞第四次偷偷来到修罗道的莫邪征东那样,啥顾忌啊,害怕啊啥的,早就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她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高飞脖子里那个牛骨护身符上。 莫邪征东既然都不在乎,不尊重她那些列祖列宗了,要想让‘本性善良’的高先生对此有所顾忌,那倒不如让狗以后别再去吃屎。 他倒不是不想去研究护身符为什么会在这儿发光,发出声音的奥秘,只是他稍微一动脑子,甚至蹲下的动作过大,后脑都会疼痛,会疼的昏迷过去,所以在莫邪征东研究他的护身符时,他在研究那些女尸。 “奇怪,人死了后怎么可能会变成白瓷般的透明体呢?而且在潮湿度如此大的环境下,尸体都会保持不烂。” 高飞好奇的来到一口棺材前,好奇的伸出了右手,右手食指慢慢戳在了尸体的肩膀上。 手感很绵软,就像戳在了一块软化了的橡胶上那样,只要稍微一用力,就能把手指全部戳进尸体内部去,触摸到里面的骨头。 骨头就像尸体的血管,和五脏六腑那样,从外面是清晰可见,呈乳白色,和尸体皮肤那种白色不一样。 不过高飞可没兴趣探视那些骨头,是不是也会像橡胶那样软绵绵,慢慢缩回了手――橡胶都是带有粘性的,尸体也一样,随着他手指的缩回,一丝粘液被缓缓拉长,就像冬天里顽童淌出的鼻涕那样,长而不断,伴随着轻微的腥臭,闻起来很恶心。 吧嗒一声轻响,当粘液被拉长到了一定程度,再也不能伸缩时,终于挣开了高飞的手指,迅速弹回了尸体的肩膀上。 然后高飞就看到,刚被他带起来的那些粘液,就像水滴落入水中那样,在尸体肩膀上泛起几圈轻微的涟漪,然后就平静了下来,恢复了原状,好像从没有被人动过那样。 很好玩,也很那个恶心。 对高飞这种有损列祖列宗的动作,莫邪征东视而不见,只是死死盯着他脖子里的护身符。 焚音很清晰,就像有无数个人在很远的地方,盘腿打坐唱着什么经书那样。 那些人唱的是什么,却听不懂。 金光的辐射度也很高,就像哭傻了的人透过泪眼,去看一盏煤油灯那样,光芒呈圆形,形成了一个明显的辐射圈。 不过除了声音更清晰,金光更盛之外,却再也没有啥奇异现象发生了,比方忽然有条龙一样的神物,从护身符内钻出来,张牙舞爪的破空而去。 第一次、第二次来时,莫邪征东因为某些顾忌和害怕,没有过多研究护身符,基本都是来了后就走。 但第三次,还有这次,她在进来后却一直看着护身符,希望能从中看出什么。 不过她却失望了,看了足足半小时,她都没有什么新的发现。 “唉,也许这是一种无法解释的神秘现象,可能这块特殊材料制成的护身符,与修罗道的环境产生了共鸣的磁场,才有这种现象的发生,但也仅限于此罢了。” 莫邪征东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尽管她也明白,事实应该绝不会这样简单,不过要想在短时间内搞清楚这种神秘现象,好像是不可能的。 这时候,高飞说话了:“东儿,你死后,也会来这个地方,像她们那样躺在棺材里,尸体会变成这样的透明白色吗?” 莫邪征东这才把目光从护身符上挪开,看着那些棺材,淡淡的反问道:“你希望我死后来这儿,变成这个样子吗?” “不希望。” 高飞倒是没有丝毫的犹豫。 莫邪征东又问道:“为什么?” 高飞到背着双手,在管材中间随意走动着,说:“你的列祖列宗们在驾崩时大都很年轻,你是我老婆,应该陪我到胡子变白,牙齿掉光,看到孙子绕膝才对。所以,我不希望你那么早就死去。你死了,有谁还会陪我在深夜里一起聊天,午后在森林中散步?” 走到距离莫邪征东十几米的一口棺材面前,高飞转身看着她说:“所以,在我还没有死之前,你是不能死的,你得陪我,我最烦的就是孤独了。” 莫邪征东的心,猛地跳了下,目光也有些模糊不清,轻笑了声说道:“可是,最多活到28岁,却是我的宿命……啊,驸马小心!” 第887章 冰火之罚! 莫邪征东可以肯定,高飞所说的这些话,都是发自他的内心。 他不能没有他,因为在高飞清醒过来后,就是莫邪征东陪伴在他身边。 当任何事情都成了习惯,就会形成一种严重的依赖,就像高飞习惯了被莫邪征东陪着那样,只要一想到用不了多久她就会离开他,躺在这冰冷潮湿的修罗道内,他就有种说不出的惶恐。 对高飞明显的依赖,莫邪征东很伤心,也很感动。 可惜她当前还没有改变这种宿命的机会,所以只能强笑着说这是她的宿命。 莫邪征东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忽然看到一条细长的黑影,攸地从高飞面前的棺材下面弹出,就像黑色闪电那样,对着他的面门激射而去,登时大惊失色,尖声叫道:“啊,驸马小心!” 在那条细长的黑影弹起的瞬间,莫邪征东就看出那是一条黑色怪蛇了。 前面已经说过了,供楼兰王室列祖列宗安息的修罗道,是地下楼兰一切生灵的禁地,这儿没有人迹,没有阳光,没有花草,没有蚊虫,更不会有蛇存在,这儿只有远古般的宁静,死一般的气息,就连从上方滴落下来的水滴,砸在地上时都那样小心。 可是现在,却有一条黑色怪蛇,从棺材下面扑了出来,快如闪电,因为双方距离足有十几米远,莫邪征东根本来不及去阻止黑色怪蛇! 这种浑身都有鳞片的黑色怪蛇,只存在于地下楼兰出入口的机关,以及森林神殿的圣潭中。 黑色怪蛇最大的习性,就是喜欢钻进人嘴巴里,然后再剖膛而出。 莫邪征东根本顾不上去想,这条黑色怪蛇怎么会忽然出现在修罗道内,她只是知道,依着高飞现在的体力,根本躲不开黑色怪蛇的突然袭击。 惊叫声中,莫邪征东右手已经摘下了脸上的面具,猛地挥手! 青铜色的面具,就像一个来自外星球的超小宇宙飞船那样,发着呜呜的厉啸声,用肉眼无法捕捉的速度,刷的一声就飞到了高飞面前。 就在面具即将砸在高飞的下巴上时,却攸地转向,好像擦着刚扑上来的黑色怪蛇,呜呜厉啸着飞回了莫邪征东。 莫邪征东抬手,啪的一声把面具接在了手中。 与此同时,那条从地上猛地弹起的黑色怪蛇,脑袋竖向变成了两瓣,从空中跌落。 莫邪征东很清楚这种黑色怪蛇,知道就算是把它们拦腰斩断,但只要脑袋没有受损,仍然能靠着惯性去伤人。 所以刚才她抛出去的面具,才会竖着把毒蛇脑袋劈成了两半,使它彻底失去了进攻能力。 能在仓促之间扔出面具,把毒蛇脑袋竖着劈成两半,又没有对高飞造成丝毫的损伤――从这次电光火石般的动作来看,莫邪征东的功夫,已经高到了鬼神皆惊的地步。 收回面具后,莫邪征东腾身正要扑向高飞,双眸中却猛地浮上更大的惊骇! 就在她要扑过去时,又有至少三条黑色怪蛇,再次从棺材下面弹起,激射向高飞! 莫邪征东的心,猛地跌落在了冰窟中:她刚才那一击,已经是全力以赴了,毕竟事发太过突然,她能在仓促间把力道、角度等拿捏的那样精准,势必会在短时间内,造成她精力不济。 可现在,又有至少三条黑色怪蛇扑向高飞,就算她能再次甩出面具,却半点把握也没有能把毒蛇全部劈开,甚至都能误伤了高飞。 “驸马!” 莫邪征东已经无能为力,唯有嘶声尖叫一声。 她发出的这声尖叫,就像普通女孩子在看到前面有留氓正要莫她姐妹皮股那样,就是咋呼一下而已,实际上本人还呆在原地,根本不可能去阻止什么。 眼看三条毒蛇已经扑到了高飞脖子前,就要飞身射入他因为惊骇、而张开的嘴巴里,莫邪征东脑子里轰的一声大响时――那几条黑色怪蛇,却像撞在一层看不到的玻璃上,瞬间就被反弹了回来那样,吱的数声尖叫,跌落在了棺材里。 就在黑色怪蛇从空中莫名的跌落时,莫邪征东就看到高飞脖子里忽然金光大盛,那种唯有仔细去听才会听到的焚音,瞬间响亮了起来,犹如天龙掠过长空那样,竟然轰轰作响。 莫邪征东登时呆愣当场,眼前的金光、如雷般的焚音,随即猛地消失,一切都恢复了原样,唯有无数的吱吱叫声,和下雨般的沙沙声,从她周围响起。 无数的黑色怪蛇,就像波浪那样,从棺材旁,从莫邪征东的脚面上,蜿蜒而过,就像有什么东西驱赶着它们那样,用最快的速度逃向了修罗道的入口处,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隧道中。 在忽然遭到黑色怪蛇的突袭时,高飞唯一能做的,就是因为惊骇而张大嘴巴,就像深更半夜被留氓给截在荒郊野外的良家妇女那样,只能劈开俩腿子等着不幸的发生。 黑色怪蛇的出现,莫邪征东的面具,金光、焚音的大盛,对他来说好像幻觉,还没等他搞清楚怎么回事,这一切都已经消失了。 下意识,高飞看向了修罗道入口处,然后就看到那边站了三个黑影。 借着插在洞壁上的火把光,高飞认出其中一个人,正是地下楼兰的大祭司,拓拔千钧。 跟在拓拔千钧后面的,则是两个好像干尸一样,身穿黑色紧身衣的灵蜥。 两个灵蜥的眼里,闪烁着幽蓝的光芒,和拓拔千钧微微发红的眼球相比,倒是泾渭分明。 莫邪征东的惊诧只在瞬间,就恢复了正常,来不及看向洞口,脚尖就猛地一点地,就像一只黑色的大鸟那样,攸地飞到了高飞身边。 等她把左手下意识的高飞揽在身后,再看向洞口那边时,面貌狰狞的青铜面具已经戴在了脸上,只露出一双愤怒的眸子。 不过,当她看到来者是拓拔千钧,和两个灵蜥侍者后,眼里的愤怒迅速转变成了不安,和惊慌,还有羞愧,微微垂下了头。 拓拔千钧缓缓的走了过来,走到距离俩人还有三四米的地方才站住,缓缓问道:“女王殿下,请问这是哪儿?” 莫邪征东沉默了片刻,才低声说:“是修罗道。” 拓拔千钧脸上闪过一抹厉色,再次问道:“修罗道是什么地方?” 莫邪征东的头,垂的更低:“是、是供列祖列宗安息之所。” “上千年来,修罗道的规矩,又是什么!?” 拓拔千钧说到这儿时,语气已经是相当严厉了,就像是刀子那样冷冽。 莫邪征东这次没有说话,她没必要再说,因为她比谁都清楚,修罗道在地下楼兰的神圣,是不容任何人亵渎的,就连她这个女王殿下,生前死后也只有两次机会来这儿。 可现在,她不但擅自闯进禁地,还带了高飞,高飞还曾经用手动过列祖列宗的遗骸,这绝对是大逆不道的行为。 可以说是百死莫赎。 修罗道内死一般的沉寂,唯有水滴偶尔的砸落。 沉默很久后,拓拔千钧才淡淡的说:“好,女王殿下既然你不说,那我就替你说。根据地下楼兰列祖列宗制订的祖规,一般人擅自进入修罗道,将受到万蛇噬咬之刑。就算女王殿下你,违反祖规擅自进入修罗道,也要忍受圣殿修罗女神的冰火之罚!” 听拓拔千钧说到‘冰火之罚’这四个字后,莫邪征东的双眸瞳孔,攸地就针尖般的收缩,全身也猛地一颤。 冰火之罚,顾名思义,就是让受刑之人,遭受那种冰火两重天的折磨――这个冰火两重天,可不是那些思想龌龊的人所想的那个冰火两重天,是受罚之人全身不着寸缕,双手被镣铐吊起,置身在零下十几度的冰窟中。 如果仅仅是受严寒折磨也倒是算了,偏偏还要吞食大祭司亲自配出的‘火龙汤’。 这个火龙汤,人在喝下去后,仿佛全身都被烈火烘烤,但偏偏浑身却几乎被冻僵。 外部冰寒,内里火热,冷热交际,别说是人体了,恐怕灵魂都无法忍受。 在楼兰王室的历史上,曾经有位叛逆的楼兰王被施此刑,结果是比较悲惨的,她没有熬过三十六个时辰的冰火之罚,在最后一个时辰时驾崩西归,直接导致下一任楼兰王提前上任。 莫邪征东知道这段历史,更知道大祭司存在的目的之一,就是守护修罗道,就算楼兰王犯错,也会坚定不移的去执行,不管任何结果,没有任何借口。 明知道擅入修罗道,会遭到这种残酷的惩罚,莫邪征东还是带着高飞进来了,她当时最大的依仗就是,上百年来,这儿都没有人擅入过,也没有人把守。 她以为,她完全可以偷偷的进来,再偷偷的离去。 实际上,前三次的顺利离开,已经让她放松了警惕性,毕竟她的听觉是相当敏锐的,就算被人发现来到了修罗道,她也能提前及时藏起来,等人走后再离开。 修罗道内这么多棺材,只要灭掉火烛,上哪儿找去? 可惜的是,在拓拔千钧带人来到修罗道时,她恰好在凝神研究那个护身符,耳朵里也全是那些神秘的焚音,后来更被高飞的一番心里话,给感动的神魂颠倒,这才忽视了别人的脚步声。 莫邪征东还是没有说话,却听到了自己声音打颤的咯咯声。 这是怕到了极点的表现。 在拓拔千钧说出她要忍受冰火之罚时,莫邪征东的第一反应就是把他和那俩灵蜥灭口! 她宁可把忠心于她的拓拔千钧灭口,也不愿意尝到冰火之罚的滋味。 可她随后就想到,拓拔千钧既然敢擅自来到修罗道内,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毕竟他这个大祭司也是不得擅入的‘任何人’之一。 他在进来缉拿擅入者时,必须得备案:我去是因为要执行职责,可不是擅入。 第888章 那就让我们一起死吧! 如果莫邪征东一旦为了逃避刑罚,而把执法人员灭口,那么消息会立即扩散全国,子民们再也不会承认莫邪家族在地下楼兰的王权。 这是她不敢想象的,她宁可死,也得守住莫邪家族在地下楼兰的王权,这是她的使命和职责。 莫邪征东很久都没有说话,牙齿打颤的声音终于慢慢的消失。 她强迫自己镇定了下来。 既然不能把拓拔千钧灭口,那么她就得吞下自己所酿的苦酒。 莫邪征东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用平静的声音说:“拓跋先生,我甘愿接受神殿对我处以的冰火之罚。” 她的反应,倒是没有出乎拓拔千钧的意料,身子向旁边一闪,淡淡的说:“那就恭请女王殿下去神殿,消息我会随即送到宫中,一切国事将由互耶萨小王子代劳。如果……” 顿了顿,拓拔千钧才继续说道:“如果您在被罚时不幸驾崩,我将会在三天之内,代表神殿扶持新一任女王殿下登基,还请您放心。” 莫邪征东藏在袍袖内的双拳,紧紧的攥了下颔首说道:“我明白,一切有劳拓跋先生了。不过我还有件事要问清楚。” 拓拔千钧看向了高飞,冷然道:“你是说驸马吧?” 莫邪征东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为了莫邪家族的王权,她宁肯接受冰火之罚,死不足惜,但却不能把高飞牵扯进来:如果高飞被处死,那么她就是死,也不会瞑目的,所以在接受惩罚之前,必须得先把高飞从中解脱出来。 拓拔千钧面无表情的说道:“女王殿下,其实不用我说,你也该明白,任何人擅自进入修罗道,都将遭到万蛇噬咬之刑,这是不能改变的。” 莫邪征东缓缓向前走了一步,说道:“他是被我带进来的,此前根本不知道修罗道存在的意义。所以要惩罚,就惩罚我一个人好了。我、我甘心为他负责,可以在三十六个时辰的基础上,再加十二个时辰。” 某一代楼兰女王在违犯祖规遭到冰火之罚后,连三十六个时辰都没有熬下来,这足以说明此刑罚的残酷,莫邪征东能够熬过三十六个时辰,这还是个未知数。 可她现在为了能替高飞开脱,自愿再多加十二个时辰――她没有丝毫生还的可能,没有谁能在那种环境下,能熬过四十八个时辰的。 但为了救下高飞,她只能这样做。 拓拔千钧却相当冷酷的摇了摇头:“女王殿下,对不起,我不能答应您这个请求。就算驸马是无辜的,但他终究违犯了祖制,必须得接受他该有的惩罚。” 蹭地一下,莫邪征东把面具摘了下来,露出她天人般的面孔。 那俩站在洞口的灵蜥使者,立马垂首单膝跪在了地上:他们卑下的身份,没有资格看打破女王殿下的真面目。 莫邪征东一脸的寒意,语气阴森的道:“拓拔千钧,我带驸马来这儿,并不是无的放矢的,而是为了寻找一种神秘……”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拓拔千钧打断:“是为了找出那种神秘的焚音?” 莫邪征东一愣,随即缓缓点了点头:“是的,你也听到了?” 拓拔千钧垂下眼帘,淡淡的说:“女王殿下,我能赶来修罗道,就是被焚音引来的。” 莫邪征东着急的问道:“那你刚才有没有看到,在王蛇(黑色怪蛇)扑向他时,他身上发出的金光,和响亮的焚音?” 拓拔千钧倒是实话实说:“我看到了,也听到了。” “这就好!” 莫邪征东松了口气:“我之所以带驸马来修罗道,就是想找出焚音和金光的答案。为什么,在越是接近修罗道时,金光和焚音会越加强烈?它们之间,又会有什么联系?拓跋先生,我想就算是你的话,你也该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吧?也许,他的护身符和莫邪王室的……” 拓拔千钧再次打断莫邪征东的话:“这些,不是我一个大祭司的研究范围,我只是遵从先辈制订的规矩,对任何擅入修罗道的人,施以合理的惩罚。女王殿下,你该知道修罗道在地下楼兰中的地位。当初先祖把这地方当做安身之所,肯定有着不一般的意义。” 拓拔千钧抿了下嘴角,继续说道:“更何况,修罗道在没有人看守的情况下,连蚊虫、动物等东西都不会擅入,王蛇还是我们驱赶才进来的,这就足以说明修罗道,是绝不允许任何人冒犯的。” 莫邪征东说了那么多,拓拔千钧都毫不退缩,这让她杀机顿起,阴声问道:“拓跋先生,你真想逼我玉石俱焚?” 拓拔千钧还是没有丝毫妥协,右手抚雄,微微垂首一副任你宰割的样子:“一切,都在女王殿下的一念之间。” “你――你!” 莫邪征东当然不会真下狠手干掉拓拔千钧,看到他连死都不怕也要维护祖制后,是又恨又气,却又无可奈何。 就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时,高飞却说话了:“拓跋先生,你刚才说,除了楼兰王之外,任何擅入修罗道的人,都要忍受万蛇噬咬之刑罚,对吧?” 万蛇噬咬之刑罚,其实就是把人喂蛇。 拓拔千钧这才抬起头,淡淡的说:“是的。驸马,我无意针对你个人,这只是祖制难违,还请谅解。” “一个死人的谅解,会对人有什么用处?” 高飞到背着双手,缓缓走到莫邪征东身边,和她并肩而立:“好,我答应你,甘心承受万蛇噬咬之刑罚。” “高飞,不要!” 听高飞这样说后,莫邪征东也不喊他驸马了,一把就抓主了他的肩膀,急声说道:“我一定想办法把你脱出来的!” 高飞微笑着,低声问道:“什么办法?连你这个高高在上的女王殿下,都无法违抗祖制,你又有什么办法替我解脱呢?” “我、我……” 莫邪征东口结。 高飞说的没错,她连自己都解脱不了,拿什么来解救高飞? 高飞叹了口气,抬手轻轻摩挲着莫邪征东的面颊:“唉,其实想想也没什么,反正人就是一辈子,眨眼间就过去了,早死几年晚死几年的,也没啥区别。不就是死吗?上次我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都没有摔死,这段时间算是赚了。” 不等莫邪征东说什么,高飞又看向了拓拔千钧:“拓跋先生,我可以俯首认罚,不过我也有个条件。” 拓拔千钧微微躬身:“驸马请讲,只要不违犯祖制,我尽量通融就是了。” “好。” 高飞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我要和东儿,一起受罚。” 拓拔千钧一楞:“什么?” 高飞重复道:“我要和女王殿下,一起受罚,也就是说在一个地方,她遭受她的冰火之罚,我遭受我的万蛇之噬。” 拓拔千钧嘴巴抽了抽:“在、在一个地方受罚?这、这怎么可能啊,女王殿下要在冰窟内,而你却是在蛇窟内。” 高飞笑了:“我不管,我只是想知道,我和女王殿下一起受罚,算不算是违犯了脑袋祖制?哦,对了,我也知道,你们的王蛇好像能忍受酷寒,它们应该不会对就餐环境,提出太多的意见。” “我只想在临死前,能够和她在一起。拓跋先生,还请你成全我。” 高飞说完,就慢慢牵起了莫邪征东的手,看着她的眼神里,全是暖暖的柔情,恶心的要命―― “好,那就让我们死在一起吧,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去找你的。” 莫邪征东喃喃的说着,把高飞的手贴在了脸颊上,闭上了眼。 人在相当残酷的环境下,要想获得更长时间的生存,精神很重要。 只要浑身充满了爱,或者充满了恨,就能激发起人体深处的潜能,支撑着生命发出超级的求生希望,这算是世人皆知的道理。 但一个人失去了爱和恨,那么他的求生希望就会灭绝,在本来能扛过去的残酷环境下,就会死掉。 就拿高飞和莫邪征东这对‘同命鸳鸯’来说吧,假如高飞逃过万蛇噬咬之罚,想到等过了三十六个时辰后,仍然能和他卿卿我我的,那么莫邪征东也许真有可能会熬过冰火之罚。 可假如让她亲眼目睹高飞死在面前,那么她的精神上就会受到严重打击,别说是三天三夜了,恐怕连二十四个时辰也熬不下来的。 所以,不管是她,还是拓拔千钧,都知道她已经死定了,这才安心接受祖规的惩罚。 说实话,莫邪征东和高飞临死前的爱情,还真感动了拓拔千钧。 可惜的是,这还不足够让他违背祖制,最多就是像他刚才所说的那样,稍微通融一下,大度一点,让这对鸳鸯在冰窟内受罚。 反正王蛇是能忍受严寒的,在零下十几度的环境下,也许更希望来点美餐热热身呢。 “好吧,那我就恭送女王殿下,驸马即将大行。” 拓拔千钧犹豫很久后,才弯腰表示出了让步。 “走。” 高飞率先走向了通道,牵着莫邪征东的手。 第一次,莫邪征东像个跟在老公后面的小媳妇那样,乖巧温顺的被高飞牵着走,脸上平静,眼里甚至还带着满足。 “高飞刚才说的很对,人早晚要死的,早死几年和晚死几年,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他为了不让我为难,能甘心抛弃之后五六十年的生命,我又有什么在意的? 可惜的是,我还没有找到全套的《安归经》,来不及改变列代楼兰王的短命宿命。 呵呵,不过这有什么呢,人都要死了,还有必要管那么多?” 莫邪征东心里想着,和高飞缓缓走出了隧道口。 此时正值正午,一股热浪马上就扑面而来,外面的空地上,站着几十个灵蜥使者、神殿中的弟子。 看到莫邪征东出来后,这些人都单膝跪地,齐声喊道:“恭迎女王殿下!” 第889章 我要和你生个孩子! 除了森林神殿中的神职人员,在不远处还有十数个王公大臣,太监啥的。 拓拔千钧已经熬过三代楼兰王了,也担心这次拿获莫邪征东的‘违法行为’后,她会在恼羞成怒下干掉自己,所以才在进入修罗道之前,就做好了全面准备。 莫邪征东为保护她自己和高飞,一旦把他灭口,那么在出来修罗道后,也逃不过神职人员和臣民们的谴责――相信为了整个莫邪家族,她最终只能屈服。 那些得到拓拔千钧通知,说女王殿下带着驸马擅入修罗道后急匆匆赶来的臣民们,看到莫邪征东和高飞真从里面走出来后,脸上都露出惊讶、愤怒和背痛的神色,但却没有说什么,只是跟着跪在了地上。 这么多人跪在面前,毕恭毕敬的,莫邪征东却像没看到那样。 她眼里此时只有高飞一个人,尽管她又戴上了狰狞的青铜面具,但眼神里却带着能把太阳融化的柔情,柔声说道:“趁着还在阳光下,让我好好看看你。” “按说被人欣赏,我该收取费用才对,不过看在你是我老婆的份上,自己人就免了。” 高飞笑嘻嘻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即将要死的觉悟:“能够和你这么漂亮的美人一起死,这是是我上辈子才修来的福气。” 对高飞的胡言乱语,莫邪征东眼里浮上一抹羞涩的笑意,慢慢伸出手,挽住了他的胳膊:事到如今,有些话已经不用再说了。 当,当当――远处的森林深处,传来悠扬的钟声。 拓拔千钧在旁边躬身提醒道:“女王殿下,时辰已经到了。” ―― “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我还有事要去做,今儿就聊到这儿吧。” 高飞拿起手机看了下时间,安慰萨拉娜:“你吧,以后就老老实实的呆在冀南。不就是做了几次相同的恶梦,梦到我死了吗?现在你也亲眼看到了,我好好的就坐在你面前,屁事也没有。行了,也为了你儿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快点回家去吧啊,有什么事以后等我从京华回来后再说。” 高飞说完就站了起来,拿起手机转身要走,却被萨拉娜一把抓主了手:“哎,你给我站住!” “都陪你喝了整整一瓶白酒了,你还不满意,还有啥要求?” 高飞满脸不耐烦的转身,扒拉了一下那个空酒瓶问道:“哥们现在日理万机的那么忙,不知道有多少大事等着我去做呢,没有怪你做梦咒我早死,就已经是给你很大的面子了。” 蒙古女人的酒量一般都很大,不过萨拉娜在喝了整整一瓶白酒后,还是有了七八分的醉意,脸色通红,双眸发亮,反手就脱下了牛仔褂,搭在了椅子上背上。 萨拉娜身材属于那种健硕形的,双肩很宽,腰肢浑圆有力,虽说已经生过一个孩子了,不过因为长年在关外打拼,倒是没有一丝赘肉。 她这一脱掉外套后,上身只剩下了一件白色无袖背心,将她小半个前胸后背的都露了出来,随意抬手时,臂膀上竟然有腱子肉坟起,就像电影中那些外国女特种兵似的,猛地一甩长发,浑身散出了一股子极强的野性美。 旁边那些吃饭的男性食客,眼珠子一下子直立了。 女人很柔弱了,和很强壮了,都能吸引男人的注意,希望能呵护前者,而征服后者。 无疑,现在浑身都充满野性力量的萨拉娜,绝对属于被男人希望所征服的那一类。 看到萨拉娜甩起膀子后,高飞眼里闪过惊讶:“咦,你想干啥,不会是要用强把我留下吧?” 他这句话刚说完,就走过来一个光头。 叶心伤现在的形象也是光头,再加上脖子上的刺青啥的,很容易让人想到凶猛的禽类秃鹫,让人看多看他一眼,就会有种寒颤的危险感。 此时过来的这哥们,无论是论身材,还是吨位,都不是叶心伤能比的,足有一米八五高,体重肯定会在一百公斤之上,学那些nba球员在铮亮的脑门上刺着青,脖子里还挂着根能拴狗的金链子。 总之,这个光头就像一辆坦克。 不过,这哥们鼻子太大了点,眼睛太小了点,嘴唇太厚了点,看上去很滑稽的样子。 看到走过来这么一个光头后,高飞有些诧异的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还没说什么呢,那哥们就抱着膀子把他抗到了一旁。 嚯嚯,这是个要做死的――高飞被抗到一边去后,也没发脾气,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光头一双小眼看着萨拉娜,嘴里喷着酒气的笑道:“嘿,嘿嘿,姐们,哥哥我早就注意到你了,别和这种代表着‘废物’的小白脸浪费感情,我觉得咱们俩倒是很般配的,找地方耍一耍?” “耍一耍?好啊,耍尼玛个头啊!” 萨拉娜一双大眼睛弯成月牙这样,话还没说完呢,右手就猛地一晃,砰的一拳砸在了光头的鼻子上。 “啊!” 光头好像坦克那样强壮,可惜他的鼻子却没有坦克那样的抵抗力,被萨拉娜一拳就打歪了,鼻血蹭地一下就涌了出来,疼的他眼前发黑,本能的双手捂住鼻字惨叫了一声。 惨叫声未落,萨拉娜右膝已然抬起,重重顶在了他的胯间。 光头兄立即像面条那样瘫软在了地上,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捂着裤裆,弓起身子好像大虾米似的,呜咽着惨嚎。 关外的民风本来就偏向强悍,更何况萨拉娜也是不法惯了的主,更曾拿着枪经历过汉德勒森林一战,杀个把人都算不了什么,教训一下不长眼的小混混,就更加提不起她兴趣了。 看也没看那位光头兄,萨拉娜借着酒意伸手就把住了高飞的胳膊,猛地拉到了自己怀中,把他脑袋抱在自己那俩圆滚滚的中间,吃吃的笑道:“不让你走,是因为我想和你生个孩子!” 萨拉娜很想和高飞有个孩子,这个想法在俩人刚认识时就有了。 那时候大家正要出境去汉德勒森林,不过当时她说的还算含蓄,只说高飞要是有兴趣的话,她可以陪他。 蒙古女人骨子里的基因是相当粗野,直率的,蒙古的风俗习惯就是这样: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哪怕那个男人只是个路人,也能有勇气采用最直接的办法,把男人拉进她的蒙古包内,守着她父母家人欢乐。 当然了,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和汉文化的侵袭,现在蒙古姑娘们要含蓄了些。 但也只是含蓄了一些而已,本质上却没啥改变,就像萨拉娜儿子的父亲,就是一内地一个去那边旅游的运动员。 蒙古女人崇尚强壮,外形斯文实则比豹子还要凶猛的高飞,绝对是她们为延续生命而挑选的‘种子选手’,萨拉娜从没有忘记过这个想法,同时也是拒绝对她有意思的刘小龙的最大理由。 看起来比蚂蚱强不了多少的刘小龙刘爷,实在配不上做萨拉娜孩子的父亲。 高飞的死讯传来后,萨拉娜除了感到惋惜外,倒没有多少伤心。 在她看来,男人命中注定就在外拼杀的,死了活了的都很正常,没必要为此太过伤心。 不过当萨拉娜得知高飞还活着后,她却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同时也下定决心,得尽快和他生个孩子了,免得他以后再一命呜呼了,那岂不是会留下很大的遗憾,世上就会少一个各方面都优秀的孩子了。 所以今天她约高飞出来,除了告诉她曾经做过的那个梦魇外,就是要告诉他,她要和他生个孩子。 “啥,你要和我生个孩子?” 高飞登时傻掉,赶紧从她怀中挣扎出来,抬手就把她推倒在了椅子上,张嘴骂道:“靠,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老子没这兴趣!” 蒙古女人可以拒绝男人的垂涎,但却绝不会允许被男人拒绝。 借着醉意守着那么多人说出自己的心声,却被人拒绝后,萨拉娜恼羞成怒,猎豹般的腾身而起,一下就扑在了高飞身上,双手抱住他的腰身,猛地一甩膀子喝道:“今天你愿意也得愿意,不愿意,也得愿意!” 提到蒙古的运动,除了骑马射箭外,绝对是摔跤了。 蒙古人的摔跤功夫那是相当牛叉的,只要让他们抱住你,就像八爪鱼缠住猎物那样,肯定会放倒在地。 高飞就是那个猎物,被萨拉娜抱住后还没做出任何反应,就被她咣的一声别倒在了地上。 萨拉娜也跟着倒在了地上,双腿灵巧的缠住了他一条腿,头顶死死抵在了他下巴上,双手却扭住了他双臂,让他再也无法动弹分毫,嘴里还低喝着:“说,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萨拉娜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要和高飞生个孩子时,就已经吸引了饭馆内所有人的注意,还没有等大家把这句惊人的话语消化掉,然后光头兄弟就被她放倒在地上,再接着也把高飞摔倒了。 今天在场的所有人,可算是开了眼界了:一个相当性啊感的美女,和俩男人先后动粗,就是为了要和人生个孩子! 我靠,这种好事怎么轮不到哥们头上? 那个小白脸竟然拒绝,活该欠揍,该遭雷劈才对! 旁观者生气,却不知道被萨拉娜死死锁住的高飞更生气。 依着高飞的本事,要是对就萨拉娜这种胸大无脑的女人有敌意,别说是被她扑倒在地上了,绝对连身都让她靠不了边,随便一抬手就能送她去长生天和萨满去做伴。 但话又说回来了,萨拉娜绝对是高飞的朋友,他当然不能下狠手,这才在猝不及防下被她锁倒在了地上,狼狈万分。 萨拉娜的摔跤本事还是相当出色的,看起来好像胡乱缠住了高飞,其实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最大限度的限制他的反抗――就是让他有劲使不出来,只能投降认输。 高飞挣扎了几下没效果后,双眸中蓦地闪过寒光。 第890章 仇人相见! 高飞从没有这样丢人过,竟然被一个野蛮女人当众摔倒在地上,威胁他和她生个孩子。 这算什么? 啊? 求爱也不能这样求法啊,你不要脸我还得要面子呢,真是岂有此理! 高飞挣扎了几下没挣开后,双眸中蓦地闪过寒光,正要让萨拉娜尝到触电的痛苦滋味,然后采住她头发左左右右的很抽几十个耳光,警告她女人要懂得矜持,就算想和某个男人生个孩子,也得用温柔手段却感化对方。 萨拉娜忽然松开了缠着他的四肢,侧向一滚滚到了光头哥们那边,反手撑着他的胖脸一按,腾地跳了起来,看着高飞的双眸中,全是愤怒,还有强烈的不可思议。 高飞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弹身跳了起来。 萨拉娜死死盯着高飞的心口位置,眼神中已经换上了惊骇之色:“你、你是……” “我是什么?我才不像你一样是个神经病。” 高飞不等她说完,抬手就攥住了她手腕。 萨拉娜下意识的一甩,却没有挣开,反而感到了痛彻骨髓的疼痛,好像手腕被老虎钳子要硬生生掐断那样,眼前发黑脸色苍白,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根本不给萨拉娜再说话的机会,高飞拿起她搭在椅子上的外套,从中随便掏出几张钞票拍在桌子上,拉着她快步走出了小酒店。 急匆匆出来酒店后,高飞左右看了一眼,来到车前打开门,把萨拉娜推搡了进去,砰地关上车门,绕过车头钻进了车子。 萨拉娜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酒店的,更搞不懂高飞在抓主她手腕后,她为什么会那么疼,疼的眼前发黑,还伴随着要干呕等症状。 等她终于从这种难受中清醒过来时,车子已经驶出最少几公里了。 刚一清醒,萨拉娜就蹭地坐直了身子,眼里全是惊骇的望着高飞,右手已经伸向了右脚处――那儿,藏着一把锋利的匕首。 刀子匕首啥的,对于蒙古人来说就像我们随身携带的钥匙和钱包那样,属于片刻不离身的东西,这和关外那种随时都有意外发生的生活环境很有关。 就算是在内地生活了小半年,萨拉娜也没改变这个习惯,此时察觉出哪儿不对劲后,第一反应就要掏刀子。 高飞这时候却说话了,他好像头都没有回,就知道萨拉娜要做什么那样,淡淡的说:“你最好是别冲动,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萨拉娜去拿刀子的动作一僵,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却听高飞又说:“不管怎么样,我对你都没有恶意,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也许感觉到了高飞这番话中的真诚,萨拉娜慢慢缩回了手,砰砰跳的心也平静了下来,哑声问道:“他呢,他在哪儿?” 高飞头也不回的回答:“我也不知道。” “他、他不会真的死了吧?” “你觉得他会死?” “不可能,他是我见过的最勇敢、最聪明的男人,除非长生天要带走他。” “你既然知道这个那就好。” 高飞终于扭头看了她一眼,启齿笑道:“我现在所做的,就是在他归来之前,尽可能的守护他的东西,保护他的人。你明白吗?” “我、我好像明白了。” 萨拉娜下意识的点了点头,想了想后才说:“我呢,能帮上什么忙?” “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刘小龙的安排,老老实实的呆在冀南。” 高飞把车子缓缓的停在路边,说道:“还有,假如你发现的秘密要是泄露出去,你该猜到结果会有多么严重。所以呢,我希望你能做到守口如瓶,而不是让我帮你严守这个秘密。” 自己守口如瓶是一个说法,让别人帮着却又是另外一个说法:要想让一个人严守秘密,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把这个人灭口。 萨拉娜雄虽然很大,可智商也不是太低,这么浅显的道理,和明显的威胁,她还是能感悟到的。 “希望你不要骗我,更不要让我发觉你别有用心,要不然我会让你后悔的。” 萨拉娜沉默很久后,才推开车门下了车,向不远处的公交车车站走去。 她刚才这句话倒不是威胁高飞,因为她的确认识詹姆斯等人,那些人可都是杀人魔王,暗杀专家,要是狠了心的对付一个人,不管那个人本事多大,也肯定会很头疼。 但高飞对萨拉娜的威胁,却只是报之不屑的笑笑,很快就启动了车子。 高飞本来打算,在赴了萨拉娜的约后,他会去某处看看养伤的眼镜,等傍晚就会去机场,乘坐航班去京华。 不过刘小龙忽然来冀南当差,高飞觉得怎么着也得在临走前去看看他,听他说说京里那边的情况,尤其是关于那个张暮涵的。 高飞给眼镜打了个电话,就说可能无法赶过去看望他了,下午得去开发区那边。 眼镜体内的蛇毒现在基本清理干净了,只要再修养个十天半月的,就能彻底复原,再加上克莱尔在听说他出事后,马上就从京华(刘小龙安排克莱尔在京里一所大学就读)赶了回来,现在父女俩人共享天伦之乐,也不想让人打搅。 所以在接到高飞的抱歉电话后,眼镜很痛快的告诉他,去忙他自己的事就是了。 下午四点多一点时,高飞驾车来到了开发区招商局。 刘小龙有刘昌明的特别关照,有马副局长的亲自陪同,走马上任程序很是顺利,高飞赶来时,他正要准备去和分局领导宴请马副局长,邀请高飞一起去。 对官场上的这种迎来送往,高飞才不会有兴趣,直接拒绝后就赶来了招商局。 他找王晨也没啥事,就是把车子暂时寄放在这儿,拜托人家送他去机场。 说来也巧,高飞驾车刚来到招商局门口,就看到王晨陪着几个人走了出来。 总共是四个人,其中三个是男人,都穿着职业黑西装,白衬衣脖子里还系着领带,一看就是打工仔。 另外一个,却是个身穿水红韩版ol套裙的女孩子,看起来比王晨还要年轻一些,长相也很清秀,纯真,眼睛尤为的大,如果稍微一化妆,估计就能去扮演动漫世界中的人物了。 看到这个女孩子后,高飞双眸微微眯了下,缩回了要推开车门的手。 正在和女孩子寒暄的王晨,这时认出了高飞的车子,脸色一喜,抬手打了个招呼:“嗨,高飞!” 听到王晨喊出这个名字后,背对着高飞这边的那个女孩子,全身猛地一颤,霍然扭头看了过来。 高飞叹了口气,知道这时候不下去不行了。 他真不愿意和这个女孩子见面,因为某个人的交接人脉太广,在短短几个月内,为了搞清楚某人最看重的那些人,高飞就已经心力交瘁了。 可下午在和萨拉娜见面后,还是差点出了差错。 至于这个女孩子――也是高飞没时间去琢磨的一个,带有很大的变数。 不过既然王晨看到了他,高飞也只能开门下车,笑嘻嘻样子的走了过去。 王晨本以为高飞陪她去了北山集团后,会在今天下午直接回京的,真没想到他会再次来到招商局,为此心里很欣喜,也没注意到那个女孩子的脸色变化。 等高飞走过去后,王晨说道:“高飞,你还认识田中小姐吧?要不要我再给你们介绍一下?” 高飞还没说什么,那个田中小姐却抢先说道:“王局,不用介绍了,我认识他,高飞,高先生――就算是死,我也不会忘记高先生的!” 王晨愣住,这才察觉出不对劲,惊愕的看了眼田中小姐,又看了看高飞,喃喃的说:“高飞,你们这是?” “我们没什么吧,可能是田中小姐对我有点小误会。” 高飞倒是一脸的神色如常,好像压根没看到田中小姐眼里的强烈敌意那样。 “小误会?呵呵。” 田中小姐双手环胸,晶莹的贝齿狠狠咬了下嘴唇,走到了高飞面前冷笑道:“是啊,也许在高先生眼里,害死一个人就是个小误会罢了。” 高飞皱眉,上下打量着田中小姐:“田中秀雅,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这个田中小姐,正是曾经来凤山开发区投资的田中秀则的妹妹,田中秀雅。 她在田中秀则死后,回到了岛国,接手了大合集团。 田中秀则的死,其实和高飞没多少关系,是死在焦恩佐手下,但不管怎么说,他能去美国却和高飞有些关系:如果不是妮儿打击大合集团,田中秀则就不会去美国求饶,就不会碰到焦恩佐,不会被利用,最终稀里糊涂的死在破军在美洲分部中。 正所谓人死账消,得知田中秀则死了后,而高飞对田中秀雅的印象还不错,所以妮儿就高抬贵手放了大合集团一马,还给予了适当的照顾。 所以田中秀雅在回到岛国,接手大合集团后,才能很快化解了集团危机,带领集团走出了困境,并在这几个月内,屡有出色的收获,算是彻底取代了她哥哥的地位。 不得不说,田中秀雅在商场上还是很有天赋的,一点也不输给当年沈银冰接手北山集团后。 她这次来华夏,打着来投资的幌子,实则是为了找高飞算帐,要报杀兄之仇。 当然了,田中秀雅也很清楚,依着她一个弱女子,要想和在华夏有着深厚背景的高飞做对,那绝对是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 不过她却很有信心,因为她很清楚解决问题的办法,不仅仅只有武力一种――历史上那些牛叉的不行不行的英雄们,大都不是被活活打死的,而是被阴谋害死的。 还有就是,自身出色的外表,也是田中秀雅最大的依仗之一。 当一个女孩子,能想到要利用自己的美色来达成某个目标时,她就会变得很可怕。 因为她再也没有任何的顾忌了。 第891章 我从来不屑打女人! “你会不明白?呵呵。” 看到高飞装傻卖呆后,田中秀雅笑了,一字一顿的说:“你明白的!” 高飞真的不明白,田中秀雅为什么会对他有这么深的仇恨,皱了皱每头正要说什么时,王晨赶紧站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高飞,田中小姐,看来你们之间真有什么误会。嗯,要不这样吧,去我办公室聊聊好不好?” “好,感谢王局。” 田中秀雅抢先答应了下来,对王晨深深鞠了一躬后,低声对几个手下说了句什么,迈步走进了招商局的大门。 高飞可没兴趣和田中秀雅聊什么,不过碍于王晨的面子,他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冷着脸的点了点头。 和高飞并肩走向办公室大楼时,王晨低声问道:“高飞,她为什么那样仇视你?” “她哥哥田中秀则死在了美国,看来她把这笔帐算在我头上了。” 高飞也没隐瞒什么,只是冷笑:“看来,这里面又有焦恩佐的功劳。” 王晨不明白就里,只是小声骂道:“那个焦恩佐总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该死。” 高飞脱口说道:“他不能死的。” 王晨一愣:“为什么?” 话说出口后,高飞才醒悟他说出了心声,阴笑一声说:“没啥,就是他还有用处,要不然我会让他这样嚣张?嘿嘿,早晚有一天,等他再也没有利用价值后,他的死期也就到了――怎么了,用这种眼神看我,不认识我了?” 王晨停住了脚步,秀眉微微皱起,上下打量着高飞,好像不认识他的样子。 高飞眼角一跳,后退两步:“咋?” “没咋?” 王晨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低声说:“高飞,我发现你变了。” 高飞淡淡的问:“哦,我哪儿变了,英俊了?” 王晨没有理会高飞的贫嘴,说出了她心中的疑惑:“在我的印象中,你以前虽然也爱信口胡说,肆意而为,但总的来说你浑身都充斥着一种阳刚之气,哪怕是害人时,也会让人觉得你是光明磊落的。可现在……说句不好听的话,你的心理好像晦暗了许多,整个人都变得阴恻恻的了,让我忽然感觉你很陌生。” 说出自己对高飞的感官印象后,王晨又抱歉的笑了笑:“对不起啊,我不是刻意的贬低你,我就是说出我心中的感受。” “没什么,反正你也不是第一个觉得我变了的人。” 高飞倒是没在乎什么,依旧淡淡的说:“其实我自己也感觉我变了。没办法,可能总是要应付太多的阴谋诡计吧?毕竟像我这样害人都正大光明的人,总是会很吃亏的。不过我不在乎,只要能保护我,保护我身边的人,就算我改变了又能怎么样?” “当然了,谁要是觉得看不惯我了,我以后会尽量少和她来往的。” 丢下这句话后,高飞不等脸色猛地一变的王晨说什么,就快步走上了台阶。 伤人的不止是刀子,和为保持新鲜而喷上甲醛的蔬菜,还有那些无情的话。 尤其是你喜欢的人,对你说出的无情话。 王晨登时呆愣当场,看着高飞走进办公楼大厅内后,都没有动一下。 “他怎么可以这样说,就算不在乎我,可也不能说这样的话啊!难道他,他就这样讨厌我,恨不得找个机会让我远离他?” 就在王晨感觉非常的堵,眼眸里竟然有水雾浮起时,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王局,您怎么了?” “啊,我、我没什么,就是想事儿。” 王晨赶紧眨巴了下眼睛,飞快的抬手抹了下眼睛,笑着扭头看去:“呵呵,小任啊――今天的风真大啊,沙子都吹眼里去了。” “风大?今天有风吗?” 小任纳闷的抬头,看了眼万里无云的湛蓝天空,正要再说什么时,却看到王局已经快步走上了台阶。 王晨的办公室内。 高飞走进来时,田中秀雅就站在办公桌前,冷冷的看着她。 高飞顺手掩上了房门,走到西墙下的沙发上坐下,点上一颗烟翘起了二郎腿:“想说什么赶紧的,我还有事要做,没空陪你在这儿墨迹。” 要想利用美色去报复某个人,最常见的办法,无非是成为某个人的女人,然后找机会把刀子狠狠戳进他心脏内就ok了。 当然了,前提是这个女人得引起某个男人的兴趣,对她不设防。 要不然,人家知道美女接近他,就是为了干掉他,傻瓜才会允许她的接近。 或者说,等美女付出她最看重的代价后,某人却提上裤子翻脸不认人了,那她就亏大了。 所以呢,田中秀雅要想给她哥哥报仇,用美人计的方式,就必须得有机会获得他的新任。 可惜的是,田中秀雅每当回想起唯一的亲人被高飞干掉后,都会痛不欲生,哪怕私下里无数次逼着自己见到他后,一定要施展出岛国女人最迷人的一面,但在真看到杀兄仇人后,却无法控制对他的仇恨。 说到底,田中秀雅到底是太年轻了,尤其是看到高飞毫无愧色的对她说出这句话后,更是再也无法忍受对他的仇恨,脑子一热,大喊了一声‘八嘎压路’,挥舞着双拳就扑了上来。 “你才八嘎压路!” 高飞回骂了一句的同时,抬起了右脚。 于是田中秀雅就自个儿撞在了高飞右脚上,砰的一声倒飞了出去,蹲坐在了地上,疼的泪水哗的就淌下来了。 华夏半数男爷们,高飞绝对是最不要脸的,没有之一。 高先生向来信奉一条真理:只要有女人敢冒犯我,不管她长的多么祸国殃民,也不管她有多么楚楚可怜,就用皇军那句话来对付好了――统统的,死啦死啦地有! 他觉得女人就是一个让人搞不懂的矛盾体,一方面歇斯底里的喊着要‘男女平等’,一方面却又特么的说啥‘女士优先’。 既然男女都平等了,何来女士优先这一说? 这不是自相矛盾就是不要脸,还能是什么? 对付不要脸的人,高先生向来都不手软的,所以他在欺负女人时,才不会有一点的愧疚之情,当真做到了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境界。 被高飞一脚踹倒在地上后,彻底激发了田中秀雅骨子里的岛国人民那不服输、不怕牺牲不惧暴力,为世界和平宁肯牺牲的大无畏精神,泪水也不擦一下,反手撑地就爬了起来,继续八嘎压路着扑了过去,就像一头凶悍的母狮。 对于这种自愿上门找虐的伟大少女,高飞当然不会在意,连站都没有站起来,一把采住她头发,右手就开始抽耳光。 刚开始抽时,田中秀雅还坚持着嘶声怒骂,但当三记耳光后,她就被打傻了,就痴呆般的任由高飞拿巴掌抽她,再也不骂、不叫也不反抗了。 其实依着田中小姐那细皮嫩肉的样儿,高飞真想抽她,保准一巴掌就能把她抽的满嘴流血,连后槽牙也吐出来,俊秀的脸蛋变成猪头。 不过碍于上帝创造漂亮女人是用来欣赏,而不是被人当沙袋抽的宗旨,高飞总算是手下留情了,用上了巧劲,只是抽的耳光咣咣响,让她眼前金星乱冒的不知今昔是何年,却不会对她造成一点损失。 甚至,那俊美的脸蛋最多也就是红了一点,却不会肿胀。 不得不说,抽人也是一门技术活,疼而不显,可不是那些手腕粪叉下大力的农民工能做到的。 “王局。” 就在高飞抽田中秀雅耳光抽的不亦乐乎时,有经过门前的工作人员感到很惊讶,找了个找王局汇报工作的借口,推门进来一看就被吓呆了:“啊,你、你们是什么人?” 高飞没理她,忙着呢。 田中秀雅没理她,疼着呢。 王晨理她了――把她拽了回去,又带上了门,对这个部下苦口婆心的说:“小董啊,你刚才没看到什么吧?” 要说小董这孩子还是很聪明的,听王局这样说后,呆愣下后很快就醒悟过来,赶紧连声说:“啊,那个啥,王局,我什么都没看到。” “嗯,本来就是什么也没发生嘛。好了,先随我去计划科,我有任务要交代给你做。” 王晨瞥了眼关着的办公室房门,暗中叹了口气,带着小董走了。 前来投资的国际友人,在她办公室内遭到某人的虐待,可她这个局长却只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也的确让王晨为难了,开始考虑等会儿该怎么安抚田中秀雅。 一口气抽了田中秀雅几十个耳光后,高飞才把她推在了沙发前的地上,继续抽烟,没事人那样。 过了最有十分钟,田中秀雅才慢慢的回过神来,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擦脸颊,不信的喃喃道:“没、没肿?” 高飞说话了:“你要是想变成猪头,我可以成全你。” 数十个耳光抽下去后,可以让人头昏脑胀,也同样能让人从仇恨中清醒过来。 田中秀雅就是后者,抚着脸颊呆愣半晌后,才咬着牙的笑道:“呵呵,看来我得多谢谢你手下留情了。” 高飞倒是很绅士:“不客气,我从来都不屑打女人的。” 遇到这样一个不要脸,打又打不过的人,田中秀雅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唯一明白过来的就是,千万别跟高飞硬来了,要不然除了被狂抽耳光外,什么效果也起不到。 慢慢的爬起来,坐在高飞身边的沙发上,田中秀雅昂了下雄膛,语气平静的说:“高飞,除非你杀了我,要不然我总有一天会让你生不如死的。” 高飞皱眉:“咬人的狗都是不叫的,你能不能提高一点业务水平?就算你要干掉我,可凭你的本事,最大的依仗无非是要靠着你的身子和脸蛋,来给我施展美人计。只有蠢到极点的女人,才会像你这样心里藏不住一点东西。” 高飞的里话全是讽刺,田中秀雅却站起身对他深施一礼:“高君,受教了。” 第892章 田中秀雅的复仇计划! 田中秀雅感谢高飞,是因为他指出了她复仇行动中的不足之处,警告她要想复仇,必须得注意什么,采取什么样的方式。 明明田中秀雅要干掉自己,高飞却很真诚的指出她复仇计划的缺陷,这本身就是让人觉得很淡疼。 明明高飞是自己的仇人,田中秀雅却在受到他‘指点’后,还真心的感谢他。 这一对男女,应该都不是正常人,却偏偏都算得上是成功人士,看来这个世界的确变了,变得让人再也看不懂。 “好了,别和我客气了,我只是忍不住技痒了才指点你一下。” 高飞又翘起二郎腿,拍了拍身边的沙发:“坐下吧,和我说说,你为什么要这样仇恨我?” 田中秀雅很听话的坐在了高飞身边,俩人身子挨着身子,她双手伏在双膝上,垂着眼帘说:“高飞,在我的印象中,你可不是那种做了却不敢承认的人。” “我到底做什么了?” 高飞把烟卷拿下来,随手弹在了门后时,猛地醒悟了过来:“哦,你不会以为是我杀了你哥哥吧?” 田中秀雅依旧垂着眼帘,长长的眼睫毛颤了下:“你不承认?” 高飞淡淡的说:“如果别人捡到一个装满了钱的钱包,问是不是我丢的,我肯定会承认。可承认杀了人,却是非常不愉快的事。” “那你稍等,咱们让事实来说话。” 田中秀雅说着,从口袋中拿出手机,打开播放器后,递给了高飞。 这是一段视频。 视频的背景是破军在美洲的分部,其中的主人公除了高飞外,还有焦恩佐、高雅和田中秀则。 视频很清晰,可能是因为是用高分辨率的监控器拍摄的,是一段非常血腥的场面。 这段视频,正是高飞在破军美洲地下分部经历的那些。 田中秀则正是死在了那儿,不过他死的过程中,视频中出现了瞬间的雪花点,等画面恢复正常后,他已经躺在了血泊中。 虽说没有高飞亲手杀人的瞬间,但就算是傻瓜在看完这段视频后,也能断定就是他杀了田中秀则。 看完整段视频后,高飞毫不在意的淡然一笑,把手机还给田中秀雅问道:“这段视频是谁给你的?” 田中秀雅摩梭着手机反问道:“是谁交给我的,这个问题重要吗?” 高飞回答:“也不是很重要,应该是焦恩佐吧?” 田中秀雅点头道:“是,那又怎么样?我只问你一句话,是不是你杀了我哥哥?” 高飞根本没有丝毫的犹豫,就点了点头说:“不错,就是我杀了他。谁敢和我做对,我就会杀谁!” “好,好,你不愧是高飞,说话就是干脆利索!” 田中秀雅的心口猛地起伏了几下,双拳紧攥颤声说道:“那你告诉我,我该不该为哥哥报仇?” 高飞也没有看她,后脑靠在沙发上淡淡说道:“都说是长兄如父,你是你哥哥抚养长大的,他实际上算是你的半个父亲了。你这个当妹妹的,为了报答他的抚养恩情,自然得为他报仇了。” 田中秀雅本以为,她在问出该不该为哥哥报仇这个问题时,高飞可能会说些‘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道理,来为他自己解脱,却没想到会说出这么一番话,登时有些犯傻,脱口问道:“那你再告诉我,我该怎么才杀掉你,为哥哥报仇?” 一个女孩子要杀男人,却问人家该怎么才能干掉他――这的确是个弱智到家的问题,只有傻瓜才会告诉她说,你该怎么着,怎么着才能干掉我。 可世上还真有这样的傻瓜,高飞就是:“嗯,总的来说呢,无论是通过正面交锋,还是花钱买凶暗杀我,你实现心愿的机会都不大,或者干脆说没有。” 田中秀雅不甘心的说:“可我就这样让你逍遥法外?” “当然不能,任何人在杀了别人的哥哥后,都得付出该有的代价才行!” 高飞满脸都是正义凛然的神色,打量着田中秀雅:“你要想杀我,只有一个办法,有一线希望,那就是成为我的女人,让我爱上你。等我爱你爱的不可自拔,对你任何要求都一口答应时,那才是你的机会。” 不等田中秀雅说什么,高飞又摇了摇头:“可惜,你做不到这一点。” 田中秀雅冷笑:“你怎么知道我做不到这一点?” 高飞淡淡的反问:“你会在看穿一条美女蛇的真面目后,再爱上她吗?” 田中秀雅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说:“我曾经看过贵国一个神话电视剧,叫《新白娘子传奇》,里面的许仙在得知白素贞是个蛇精后,最后不也是爱上了她。而且,白素贞还为他生了个孩子,叫许士林的……” 在说到孩子时,田中秀雅的眼睛忽然一亮,笑道:“我想,我已经找到对付你的办法了。” 高飞饶有兴趣的问道:“哦,那你说说呢,想怎么报仇?” 田中秀雅看着高飞的眼睛,语气很认真的说:“我也许永远都无法让你爱上我,但我却有把握成为你的女人,怀上你的孩子――你们华夏有句俗话,叫做父债子还!” 高飞明白田中秀雅要怎么报仇了。 她要怀上他的孩子,等生下这个孩子后,再把这个孩子杀掉。 高飞杀了田中秀雅的哥哥,她就杀掉她和高飞的孩子,来为哥哥报仇,让他也尝到丧失至亲之人的痛苦。 高飞在‘好心’的指点田中秀雅该怎么才能杀掉他报仇,就是抱着游戏心态,只是他却没想到这无知少女的领悟能力会这样强,竟然要杀掉她和他未来的孩子来报仇。 这让他有了中深深的负罪感,感觉自己帮助田中秀雅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不甘心的说:“计划是很完美,也很有效,但关键问题是,到时候就怕你舍不得杀那个孩子了,毕竟他也是你的亲骨肉,我还从没有听说过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 田中秀雅托着下巴想了想,说:“你说的不错,不过可以再改动一下。等那个孩子出生后,我不会允许他见你,不断的给他灌输你是他的杀父仇人,培养他成为一个杀手,等他长大后再去找你报仇。” 说到这儿,田中秀雅兴奋了起来:“对,就是这样做!到时候,孩子要是杀了你,就算给我哥报仇了。如果孩子死在你手里,那么到时候我会告诉你,他是你亲儿子,同样能让你尝到失去亲人的痛苦!” 看到田中秀雅眼里散出的疯狂后,高先生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喃喃的说:“可假如那个孩子是个女儿呢,像你这样文静温柔,不肯去做杀手呢?” 田中秀雅笑了,笑的好像蝎子那样恶毒,一字一顿的说:“那就让她爱上你,嫁给你!” 啪! 高飞狠狠一记耳光抽了过去。 他虽然从没有把自己当做是好人,为了达成某个目的,不惜花大力气培养苏青、苏樱等人,把她们培养成随时可以牺牲的工具,杀人无数而不皱一下眉头。 可是,这个高飞终究是个有着正常心理的正常人,他不介意让高飞在未来和亲儿子成为仇人――实际上,他和心中满是仇恨的田中秀雅一样,对未来那一幕还真有些期待。 但当田中秀雅说出,让高飞和他的亲生女儿相爱后,他再也忍不住了,挥手就是一记耳光。 这一记耳光,可不像刚才那通耳光那样,毫无杀伤力了。 一耳光,就把田中秀雅抽的鼻子嘴里都出了血。 田中秀雅却像感觉不到疼那样,也不顾滴下来的血滴,看着高飞咯咯笑道:“哈,哈哈,你终于害怕了吗?太好了,你终于感到害怕了!高飞,你除非现在就打死我,要不然我肯定会想方设法的怀上你的孩子,为你生个女儿,肯定会――哈,哈哈,呃,呜呜呜!” 就像疯了那样,田中秀雅笑到后来时,却又呜呜痛苦起来,然后就是再笑,再哭,装若疯癫,过了足足半小时,才慢慢平静了下来。 下巴上的鲜血,已经凝固了。 可她的眼神,却闪着烁烁的寒光,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岛国人民的骨子里,都深埋着一股执著的疯狂,要不然的话,当年侵华战争时,他们也不会犯下那么多累累罪恶,在拍爱情动作片时,也不会玩出那么多的花样。 岛国人民所做的那些事儿,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 这是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民族,骄傲的民族――它,永远会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供后人瞻仰! 田中秀雅停止了哭泣后,高飞走到办公桌前拉开抽屉,拿出了王晨使用的湿巾,抛给了她。 田中秀雅也没拒绝,用湿巾擦干净了嘴边的血渍,看向了高飞。 可能是被无知少女的疯狂所感动了,高飞此时倒是一脸的平静,事不关己的样子:“好了,只要你想做那就去做,反正受伤害的又不是我、是我一个人。这些都是后话,几十年以后的事儿了,说不定到那时候你就改变了主意。” 田中秀雅吸了下鼻子,淡淡的说:“我是绝不会改变主意的。” “那也随你。” 高飞改变了话题:“你这次来凤山开发区,是来投资的吧?” 田中秀雅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高飞又问:“是不是焦恩佐让你来的,还有高雅。” 无知少女冷冷一笑:“我知道什么都瞒不过你,我奇怪你既然什么都知道,为什么不来阻止呢?依着你的本事和背景,要想收拾焦恩佐应该很简单吧?” 高飞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我为什么要收拾他?田中小姐,我告诉你个秘密吧,其实我和焦恩佐,算作是合作伙伴。” 田中秀雅继续冷笑:“鬼才信!” 高飞叹了口气:“唉,为什么人们总是不相信实话呢?” 第893章 有人在飞机上闹事! “你那样殴打她,她却没有恨你的意思,出来时还笑容满面的,看着你的眼神里全是温柔,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或者她是被你揍傻了――高飞,我现在真是看不清你了。” 王晨在送高飞去机场时,因为有心事,一路上都没有说话,直到他下车时,才忽然问出了这句话。 高飞推开车门:“你说的那个她是谁?” “还能有谁?” “对不起,我打过的人太多了,你不说名字,我还真不知道你说的是谁。” “是田中秀雅。” 王晨终于受不了高飞的故作深沉了。 “哦,原来你说的是她呀?” 高飞想了想,才说:“可能是我的魅力太大,让女人无法恨我。也许她本身就喜欢被人揍――你也知道,岛国人的价值观总是与众不同的。” 王晨没有理睬高飞的胡说八道,在他下车时又问道:“你会不会那样对我?” “你是个好孩子,聪明可爱,善良温柔,没有谁舍得打你一指头的。以后谁要是敢冒犯你,告诉我,我去把他腿子废了。好了,小乖乖别胡思乱想了啊,回去吧。” 高飞伸手,动作很自然的在王晨脑门上用力揉了下,跳下了车子,把背包搭在肩膀上,大踏步的走上了候机大厅台阶。 “你才聪明可爱,温柔善良呢,你们全家都温柔可爱,聪明善良!” 高飞进了候机大厅很久了,被他那出格动作吓坏的王晨,才小脸通红的低声骂了句,随即喜滋滋的启动车子,调头驶出了停车场。 飞机是六点十五分起飞的航班,高飞来到登机口时,已经是六点了,大部分客人已经通过了登机口上了飞机。 飞机票是王晨早上时给他订好的,不过是经济舱。 据说,本次航班的头等舱在前两天之前,就被某富人旅游团给包了,所以从那之后订票的,都只能订经济舱了。 高飞倒是不介意什么头等舱还是经济舱,只要不是从冀南爬着去京华,就算把他挂在飞机翅膀上,也是可以商量的嘛。 当然了,机票必须得打折。 再说了,所谓的头等舱和经济舱的区别,也就是中间隔了一层皮帘子,那边的空间稍微大了点,椅子稍微舒服了点,名字稍微好听了点,其实别的也没啥了。 高飞的素质和心态都不错,不过有的人觉悟却没有这样高。 他刚走进机舱内,就听到有个女人的声音在嚷嚷:“你们这经济舱的环境太差了吧?我看就连我们津门的黑出租车上,都比这儿要好!行了,我不和你这小空姐废什么话,赶紧让你们领导过来,腾出两个头等舱座位出来!” 在机舱内大声嚷嚷的这个女人,年约三十四五岁,浑身披金戴银的大波浪头发,红红的嘴唇,一张大肥脸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如果抽上去手感肯定很不错的冲动,正挥舞着手里的lv包包,对一个空姐喷着吐沫星子。 大脸女人的身边,站着个很斯文的男人,穿着一身白西装,体型偏瘦,头发三七分,嘴唇薄薄的,小眼睛眨巴眨巴的――根据《麻衣神相》等古籍判断,这种男人不是弱智,就是特别刻薄奸滑之辈。 无疑,男人属于后者,因为他胳膊下面夹着个笔记本电脑,弱智一般都不怎么喜欢电脑的,他们在人多的地方,只会盯着漂亮女人的腿子看。 对大脸女人的要求,空姐很为难,只有一个劲的弯腰道歉,小心解释道:“这位小姐,对不起,我们――” “你才是小姐呢,你们全家都是小姐!” 大脸女人被空姐称为小姐后,大脸上的肌肉顿时有了明显的变化,上下翻滚着迅速整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嘴巴里几乎要喷出血来,随手抢过她同伴手中的饮料,劈手就泼在了空姐脸上。 “啊!” 小空姐尖叫一声,抬手去擦脸,却被大脸女人用力推了一下。 小空姐蹬蹬后退,左跨重重撞在了一个座椅钢架上,疼的她泪水哗的就淌了下来。 大脸女人才不管这些,拿出一副亦将剩勇追穷寇的姿态,在接下来的短短十几秒钟内,就嚷出了最少三十个和侮辱有关的字眼。 大脸女人一口的津腔,骂起人来那叫一个行云流水,身材单薄的小空姐毫无招架之力,只能抹了把眼泪一个劲的赔礼道歉,改口称女士。 谁都知道,‘小姐’这个词在华夏文化中,是一个相当高贵的尊称,一般人家的女儿,只能被称为小娘,唯有那些大家闺秀才会叫小姐。 可惜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个次要就像黑木耳一样,被现代人变成了带有贬义色彩的称呼,不能不说这是对华夏传统文化的践踏。 旁边乘客看到大脸女人这样欺负小空姐后,就有人不满了,刚说了句‘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凡事好商量’,女人就霍然转身,凶狠的看着他。 那位乘客马上就闭上了嘴:出门在外的都不容易,谁特么的没事惹这种疯狗? “我再说最后一次,把你们领导叫来,让他给我们调换头等舱,要不然今儿这飞机别想起飞了!” 大脸女人震住要打抱不平的乘客后,更加得意万分,双手掐腰的对小空姐再次吼了起来。 飞机上当然不止是小空姐一人,看到同伴被为难后,其他两个空姐都赶了过来,好言相劝,并解释头等舱已经在两天前就被预订了,但大脸女人却不肯罢休,非得让机组人员把他们俩人安排到头等舱。 最后连空警都出面了,一个表面很憨厚的小伙子,在劝说无效后,就按照机场规定,礼貌的邀请大脸女人下飞机。 “让我下飞机?嚓,有没有搞错,老娘我要急着进京去和宏大集团老总谈生意,你却让我下飞机等候下一次航班!” 空警的强硬态度,彻底惹火了大脸女人,扭头问她男朋友:“宝宝,你听到了没有,他们不许我们坐飞机!” 大脸女人叫宝宝的男朋友,此前一直没有说话,但接下来的表现,让大家充分明白了什么叫‘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啪的把肋下笔记本电脑放在了行李架上,他又拿出手机举在眼前,阴森笑道:“好啊,那我们就下飞机。不过,爷们事先生命,这其实不是笔记本,里面装有炸弹,谁要是敢让爷们下飞机,后果自负!” 听宝宝说出‘炸弹’两个字后,其他坐着的乘客立马慌了,都站了起来要向机舱门口跑。 坐飞机最怕的就是听到‘炸弹’两个字了,哪怕很多人都看出宝宝是在威吓大家,可没有谁不敢认真对待这种玩笑,一旦真是炸弹呢? 大家选择坐飞机而不是坐火车,是为了享受,如果享受要以危险为代价的话,大家宁愿爬着去目的地,这也比安全受到威胁要好很多。 “谁特么的敢走,都给爷们坐下!” 宝宝看到乘客们大乱,就连头等舱的乘客都骚动起来后,小脸上闪过一丝得意,吼道:“只要让爷们去头等舱,保证你们都平安上路!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谁敢耽误爷们的时间,爷们我……” 爷们话还没有说完,大家就看到一个人从后面冲了过来,一把推开他,抢过了行李架上的笔记本。 爷们一愣,还没有反应过来,那个人就拎着笔记本冲到了机舱门口,把站在门口的高飞碰了个趔趄,接着右手一扬,笔记本狠狠摔在了地上,碎成了好几瓣。 抢过笔记本扔在外面地上的人,是个女孩子,很年轻,穿着一身ol套装。 女孩子双手环胸,看着还没反应过来的宝宝俩人冷笑道:“两个不知死活的狗东西,我还没有嫌这嫌那的,你们倒是摆有钱人的臭架子了,还敢威胁大家伙。好啊,现在你可以引爆炸弹了。” 女孩子没有看到就在她身边的高飞,高飞却看到了她:嚯嚯,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没想到今天上午才见面,现在又碰到一起了。 这个在‘危机时刻’把‘炸弹’扔下飞机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今天上午去北山集团,给焦恩佐震场子的张暮涵。 宝宝俩人当然知道,笔记本就是笔记本,根本不是什么炸弹,他刚才那样说是威吓,也可以说是开玩笑,反正有钱人的素质一般都很高,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好像也算不了什么。 仅仅是开个玩笑,要去头等舱而已,谁想到却有个疯女人把笔记本给扔了,还一脸大义凛然的训斥自己――大脸女人登时暴怒,一膀子扛开空警,推开空姐,以百米跑的速度冲到了张暮涵面前,抬手就是一记耳光。 啪的一声,张暮涵躲避不及,大脸女人的巴掌狠狠在她左脸着陆了,把她一下子抽到了高飞的怀中,本能的伸手抱住了他。 “啊,你敢打我,你要做死呀你!” 张暮涵从小到大就是一个天之娇女,只有她和人跋扈的份儿,别人哪敢对她动一指头,就算那个在华夏某圈子里很跋扈的高飞,不也不敢把她咋的吗? 可现在,张大小姐却被一大脸女人狠狠抽了耳光,这对她来说绝对是无上的羞辱,想也没想就从高飞怀中跳起,双手十指尖尖,扑向了敌人。 张暮涵不是肯吃亏的主,但那大脸女人更是跋扈惯了的,要不然她也不会那样嚣张了,看到张暮涵扑上来后,冷笑声中一把采住她的头发,猛力左右晃动了起来。 张暮涵和大脸女人相比起来,无论是家世,相貌,身材和气质,都能把对方甩出十几条街之外,可要是论起动手打架,她可就不是个了。 别看她刚才进攻时的样子很犀利,可双方实力差距太大,仅仅一个照面就被人家采住头发按在了地上,除了疼的啊啊大叫外,屁的办法也没有了。 第894章 你这是在讹诈! 正如宝宝所说的那样,爷们很忙,时间很宝贵,没心情等待下一次航班――高飞也不想为了一点小事,就在机场等半夜。 毕竟飞机上只要有人叫嚣着要引爆炸弹,肯定得引起机场高度重视,让大家都下飞机,派人仔细检查一下。 所以在宝宝拿着笔记本当炸弹,来威胁大家后,高飞的第一反应是把这俩人扔下去。 张暮涵只是扔掉了宝宝的笔记本,高飞却想连人也扔下去。 不过还没有等他动手,张暮涵就神兵天将般的出现,二话不说就把电脑扔了。 说实话,上午张暮涵给高飞留下的印象非常低劣――一个能和焦恩佐谈朋友的人,人品能好到哪儿去? 但张暮涵现在的表现,倒是让高飞对她有了一点好感,尽管这丫头还是那样嚣张跋扈,可不管怎么说她所做的,却是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 高飞也是大部分人中的一员,就冲这一点,他也不能在张暮涵被大脸女人可劲儿的欺负时无动于衷。 大脸女人把张暮涵采倒在地上后,凶性大发,左右猛烈摇晃了几下后,竟然采着她的头发,向机舱地板上狠狠撞去。 “够了!” 眼看张暮涵就要被碰个头破血流,高飞及时伸手抓主了大脸女人的手腕,稍微用力,那个泼妇就疼的发出了嚎叫声,松开了头发。 “哎哟,我草泥马,你敢……” 大脸女人霍然抬头看到是高飞抓着她手腕后,想都没想的就破口大骂。 高飞有时候其实很喜欢被女人骂的,比方骂他是死鬼,留氓啥的,一般他都会不介意的笑笑,继续做死鬼留氓该做的事儿。 可有时候,他却非常讨厌女人骂他,尤其是捎带着上他母亲,要想制止这种女人,他一般只采取一个办法,那就是用耳光来让女人闭嘴。 就像现在,大脸女人还没有骂出第二句话,高飞反手就在她那张胖脸上狠狠抽了一耳光。 嗯,手感的确不错,软绵绵中弹性十足,如果没有带着血的后槽牙吐出来的话,享受力度应该还能提高一个档次。 仅仅一巴掌,高飞就把大脸女人的后槽牙给扇出来了。 大脸女人是嚣张,可是嚣张有时候只能代表愚蠢,却当不了别的事儿,后槽牙被抽掉的疼痛,彻底激发了她的凶性,抬手就向高飞眼睛扣来:你敢抽老娘嘴巴,我就挖你眼珠子! 如果高飞是张暮涵的话,也许真躲不过大脸女人的杀招,可高飞就是高飞,看都没看那只快速扑过来的胖手,再次反手一记耳光。 大脸女人直接被抽昏了过去,软塌塌的瘫倒在了地上,现场一下子安静了。 谁也没想到,高飞下手会这样狠,这可是打女人啊,尽管这个女人的确该打,但总不能把鼻子也抽歪了吧? 宝宝是最先反应过来的,看到女友饱受恶人凌辱后,小眼睛立即充血,嘶声怪叫着扑了过来,模样很吓人。 一个连女人都敢往死里抽的男人,会在意一个男人吗? 答案无疑是肯定的:绝不。 于是,宝宝刚扑到高飞面前,就觉得小肚子好像被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顺着舷梯就叽里咕噜的滚了下去,啪哒一声摔在地上,接着本能的爬起,却在爬到一半时又摔在了地上。 呜啦,呜啦! 警笛声响了起来,得到空警求援的机场警方,迅速派出了三辆警车,十几号警员,风驰电掣般的赶来了现场。 以为要被胖揍一顿的张暮涵,这时候从地上爬了起来。 “你不要紧吧?” 看张暮涵在爬起来时,为了预防套裙走光,只能一只手扯着衣服的艰难样子,高飞好心的替她拽了下裙角。 “你、你拿开手――啊,是你?” 张暮涵下意识的打开高飞的手后,才认出刚才对她援手的人会是高飞,登时愣住:“是、是你刚才帮我了?” 高飞吸了下鼻子,耸耸肩说:“是啊,是不是感到很惊讶,也很感动?” “我……” 张暮涵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幸好高先生是个施恩不图报的好人,云淡风轻的笑了笑:“不用感激我,更不要对我生出要以身相许的念头,这是我应该做的。” “你!” 张暮涵的小脸,腾地通红,就在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时,几个警员快速登上了飞机。 空警和机组工作人员,马上就迎了上去,把刚才的情况详细说了一遍。 搞清楚事情发展经过后,警方很快就认识到这只是一起因‘脑残人士’跋扈,才引起的一起事件,飞机上不可能存在什么炸弹。 但为了本次航班的绝对安全,警方还是展开了现场调查,并派专职人员和警犬上了飞机,仔细搜索了足有半小时,才确定飞机是安全的。 任何人只要站在人民群众的敌对面,都没有好果子吃的,飞机上的所有乘客,都对宝宝俩人表示了强烈的谴责。 对张暮涵这个最先冲出来的英雄,致以了崇高的敬意。 机长还代表全体机组人员,对能制止犯罪行为的高先生,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总之,高飞和张暮涵成了本次航班的英雄人物,在他们坐到自己座位上时,都自发的鼓起了手,掌声如雷。 那个受委屈的小空姐,更是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三明治,无偿奉献给了两位最尊敬的客人。 说来也巧,高飞的座位,和张暮涵是挨着的,他就坐在她外面。 坐在座椅上后,张暮涵就扭头看向了舷窗外面。 她在考虑是不是下飞机,乘坐下一次航班。 她本来就恨死了高飞,刚才的狼狈样子又被他全看在眼里,这让她很是无地自容,但偏偏又是高飞救了她,要不然今天可就吃大亏了。 就在张暮涵犹豫不决时,延误了半小时之久的航班,终于起飞了。 “唉,算了。” 张暮涵心中叹了口气,决定暂时抛弃以前那些恩怨,先对高飞表示刚才的感谢。 闭眼深吸了一口气后,张暮涵侧转身伸出右手,落落大方的说:“高飞,谢谢你。” 高飞嘴里吃着空姐送给的三明治,低头翻着一本杂志,看也没看她一眼,更没有和她握手,只是淡淡的说:“哦,你是该感谢我。” 帮了别人获得别人感谢,这倒是很正常的事儿,但很少有人像高飞这样,说什么人家是该感谢他,尤其是无视人家因为感谢而伸过来的手,这让张暮涵很尴尬,可接着就很生气了。 因为高飞又说:“其实我本来就要制止那对弱智男女的,是我独自出手,直接把他们扔下飞机,那样大家只会感谢我一个人。只是没想到你抢先了一步,抢走了我一大半的风头,也获得了人们对我的一半感谢,这算是我赐予你的吧,所以你该感谢我。” “啥,我出风头,我抢走了本该属于你自己的荣誉?高飞,你、你说这话也太不要脸了吧你?” 张暮涵有些犯傻,还是第一次听人这样说出这套理论。 “嘿嘿,和你开玩笑的。” 高飞嘿嘿一笑,随即收起笑脸看着张暮涵,表情认真的问道:“说吧,你要拿出什么好处来感谢我?” 帮了别人被人感谢这是很正常的,可几乎没谁会问被帮的人要要好处……高飞就这样做了,而且做的还是理直气壮。 听完他这句话后,张暮涵恨不得再被大脸女人采住头发狠狠揍一顿,也强过面对这样一个不要脸,气的小脸涨红,呆愣很久后才咬着牙的问道:“你、你想要什么好处?” 高飞倒是没愣神,随口说道:“随便给个几百万吧。” “你这是在讹诈,休想!” 张暮涵尖声反驳,引来很多乘客和空姐的注意,她赶紧抬手捂了下嘴巴,随即冲大伙笑了笑,表示歉意。 “嘴里刚说了要感谢别人,结果却说人是讹诈,休想得到你半点好处。唉,这就是女人啊,表里不一只会玩嘴皮子,太没劲了。算了,哥们不和你一般见识,就不要你的感谢了。” 高飞撇了撇嘴,把座椅一放,平躺了下来,把杂志盖在了脸上,不再理她。 张暮涵现在才看出高飞在耍着她玩儿,气的浑身都开始哆嗦了起来,要是依着她的脾气,说不定早就扑过来,把某听人那张小白脸抓个稀巴烂了。 但一想他刚才一巴掌抽掉大脸女人的威风……就下意识莫了莫自己的脸蛋,恨恨的冷哼一声,转过身不再理他了。 飞机在平稳的飞行,一个小时后,将在京华西郊机场降落。 舷窗外的天已经黑了下来,很远的云层里却透出一抹五彩的霞光,看起来很好看。 呆呆望着外面看了十几分钟后,张暮涵偷眼看了下好像睡着了的高飞,心中骂了句什么后,随手拿起了一本杂志。 这是一本最新版的《无奇不有》。 《无奇不有》的内容很扯,有外星人ufo,有埃及金字塔内的不解之谜,也有灵异事件,还有最新发现的物种等等,反正只要怎么吸引眼球,上面就怎么写。 内容虽说有些扯,不过趣味性却是很浓,最适合旅途中阅读了。 张暮涵拿着杂志随手翻着,又过了七八分钟后,心情才彻底平静了下来,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杂志上。 杂志的最后一页,是一副黑白色的照片。 照片上有一个看不清模样的人。 之所以看不清这个人的模样,是因为他的脸被一条黑色的蛇遮住了――一条黑色的蛇,正钻进他嘴里。 《破膛怪蛇》! 杂志最后一页的内容名字,就是这四个字。 大体内容是说,现在世界上已经发现蛇类总共有2200多种,其中有600多种是毒蛇,不过在去年的十一月份,苏格兰探险家罗伯特博士在沙漠中探险时,却发现了最新一种毒蛇。 罗伯特博士探险的沙漠,是华夏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鬼沙。 第895章 黑色异形! 罗伯特博士率领探险队进入鬼沙之前,当地导游曾经警告他们,说鬼沙存在着骇人的危险,此前所有进入鬼沙中的人,基本都遭到了意外,劝他们千万不要擅入。 但博士却觉得这些只是传说,同时因为当地导游说的越吓人,就证明鬼沙越有探险价值,毕竟他们万里迢迢赶来塔克拉玛干沙漠,就是被鬼沙大名而吸引来的。 不过,鬼沙却好像根本不给博士一行面子,他们一行九人,驾驶着防护能力超强的沙漠越野车进入后,就发现了一种黑色怪蛇。 这种怪蛇身上有闪光的鳞片,样子丑陋,三角头上有两个微微突出的东西,就像角那样。 黑色怪蛇的毒性不是太大,但这种蛇最大的特点不是毒性大小,而是因为它残忍的捕猎方式:它在遇到比自身大的猎物,比方人类或者山羊(探险队带着的试验品)时,会突然从地上暴起,以弩箭般的速度钻进猎物嘴里,最后再从猎物体内破膛而出。 罗伯特博士的助手,来自澳大利亚的小约翰,是这种黑色怪蛇的第一发现人,也是目前已知的第一个受害人。 在小约翰发出一声惨叫时,罗伯特博士和另外两名助手及时赶了过去,就发现一条黑色怪蛇正转进他嘴里,大家连忙上前施救,可那条蛇的速度很快,几乎就在眨眼间就消失在他嘴巴里。 事情发生后,罗伯特博士马上呼叫直升机援助,但当直升机飞来时,那条黑色怪蛇却已经破膛而出,消失在了沙漠中。 这种在人类历史从没有被纪录过的黑色怪蛇,绝对是撒旦派来的魔鬼――在小约翰遇害后的三个小时中,罗伯特博士四次发现了黑色怪蛇,四只山羊都以相同的方式被它们残害,然后消失。 鉴于这种黑色怪蛇的捕猎方式,像极了科幻电影《异形》中的异形幼体,所以被罗伯特博士命名为:黑色异形。 黑色异形的残忍,超高了探险队对新奇物种发现的兴趣,罗伯特博士在又一个助手死于非命后,终于搭乘直升机狼狈离开了鬼沙。 鬼沙,黑色异形,最终会成为博士终生的恶梦…… 看完了这片内容后,张暮涵盯着那幅照片出了会神,不屑的笑了笑把杂志放在一旁,取出眼罩戴在眼上,也放下了座椅。 她才不信世上会有什么黑色异形,更不相信这种毒蛇会专门钻人嘴巴,再破膛而出。 这篇文章,和那幅照片,只是《无奇不有》杂志为吸引人眼球而杜撰的罢了。 当然了,如果世上真有那种黑色异形存在的话,那么张暮涵希望它能钻进一个人的嘴里――这个人就是高飞咯。 胡思乱想着,张暮涵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张暮涵在睡着了后,还真梦到了那种黑色异形,也梦到了高飞。 不过,她可不是梦到一条黑色异形,而是梦到了几百上千条! 高飞就被数百上千条黑色异形所包围,那些有着猩红小眼睛的黑色异形们围绕着他,吐着同样猩红的信子,最少有十几条在发出‘吱’的一声尖叫后,弯曲的身子弩箭般的,射向了高飞。 ―― 至少十几条黑色怪蛇弩箭般的射向高飞时,距离他只有七八米的莫邪征东,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这应该是个比修罗道还要深的地方,或者说是一个洞穴。 洞穴不大,也就是七八十平米左右,但是高度很高,足有十几米,应该是个天然洞穴后来又被人为休整过的。 洞穴的四周、地板,都含有大量的硝石成份。 硝石遇水,则会吸干水中的热量,把水变成冰,所以只要在洞穴中灌进水来,用不了太久,这地方就会成为一个冰窟。 等洞穴变成冰窟后,莫邪征东和高飞就会被放进来。 在进来之前,莫邪征东已经喝下了一碗火龙汤。 所谓的火龙汤,其实就是一种可以烧心的毒药,不过毒性不是太大,也不能造成胃穿孔之类的,只起到让人感觉身子内有团烈火在燃烧,烧的几乎受不了。 药性会在服下两个时辰内发作,却能延续三十六个时辰――这足以证明,地下楼兰配药的技术水平有多高。 已经变成冰窟的洞穴上方两米处,横着一根屋梁粗细的木头,上面有一副乌黑金刚打造的镣铐,莫邪征东的双手就被铐在上面,双脚刚好站在地上。 依着楼兰王室的祖制,楼兰王在犯错接受冰火之罚时,是没必要被铐起来的,只需脱光衣服扔在冰窟中,灌上火龙汤让她尝到要死要活的滋味就好了。 楼兰王能不能熬过这三十六个时辰,那得看她自己的运气了。 这次之所以把莫邪征东铐起来,就是预防她去救高飞。 莫邪征东甘心接受冰火之罚,不过前提是和高飞要死在一起,如果不把她铐起来,她指定在王蛇噬咬高飞时出手相救的。 为了安排莫邪征东和高飞同时受刑,拓拔千钧也算是费尽了脑汁。 他可以不在乎高飞能不能承受冰窟之苦,却不能让王蛇在噬咬高飞的同时,也伤害莫邪征东,所以就让王宫太监在她身上涂抹了一层特质的雄黄。 这种雄黄就像世人所熟悉的推油那样,也像是黄油,反正总之,莫邪征东全身涂抹了这种推油后,王蛇就不敢侵犯她,只会去伤害高飞。 莫邪征东在忍受冰火之罚的过程中,要亲眼看到高飞被王蛇破膛而死,这算是满足了他们两个人临死前的心愿吧。 亲眼看到莫邪征东和高飞被带进冰窟后,拓拔千钧就让人关上了石门,却没有马上放出王蛇进去。 他虽然顽固不化,宁肯牺牲女王殿下也得维护祖制,不过总算是能懂得通融,给这对命苦的恋人留了半个时辰的谈话时间。 半个时辰过后,拓拔千钧果断的下令,让几个灵蜥使者,把数百上千条王蛇放进了冰窟中。 接着,他就让人关上的石门,带人迅速离开了这儿――善良的大祭司,真不忍心听到、看到高驸马被万蛇噬咬的惨象。 冰窟四周的墙壁上,有一根火把,算是照明,不过火苗很小,只能算是勉强驱走黑暗,却不足以烤化寒冰。 更何况,这几根火把会在燃烧半个时辰后熄灭,以后的三十四个时辰,莫邪征东将会独自在黑暗、外界寒冷和体内火热的煎熬中度过。 当然了,前提是她得能熬过这三天三夜。 高飞在被带进冰窟前,莫邪征东就嘱咐他说,拓拔千钧可能会给他们半个时辰,算作是俩人生前最后一次谈话的机会。 在这段时间内,她要求高飞绝不能看她一眼。 因为她全身都是赤果着的,而且还涂满了让躯体更加迷人的推油――莫邪征东早就告诉高飞,说她的果体其实也是一门功夫,可以在无形中把人带入一个天魔乱飞的世界,让人精神受损。 依着高飞现在的身体素质,真要看她身体的话,绝对熬不了多久就会发狂,继而触动后脑伤口,来个七窍流血而死。 尽管她知道俩人根本没有生还出去的任何可能,也下定决心等高飞被万蛇噬咬后,就会自断心脉陪他同去黄泉,但她却异常珍惜在临死前的这半个时辰。 她想在这半个时辰内,和高飞好好的说说话,那样死后的遗憾也许会减轻一些。 高飞很听话,在被带进冰窟后,就站在了角落中,背对着被几个太监吊在横梁上的莫邪征东,准备听她倾诉生命中最后时刻的心事。 不过也许是心中的话越多,越不知道说什么,在王蛇被放进来的这半个时辰内,莫邪征东和高飞,竟然一句话都没有说。 他站在角落中面对洞壁一动不动,她吊在横梁上看着他的后背一言不发。 也许,他们是在用心来交流吧,反正莫邪征东感到了从没有过的充实,只是痴痴望着高飞,任由时间就这样悄悄的流逝。 直到第一条王蛇蜿蜒着,试探着开始在冰面上游行时,高飞才慢慢的转过了身。 “不要看我!” 下意识的,莫邪征东猛的转身,背对着高飞。 虽说她身体后面的风光也足以让男人流鼻血,可她除了这样做之外,还能怎么阻止高飞看着她? 高飞没有看莫邪征东肩膀以下的部位,只是淡淡的笑道:“火把快灭了,毒蛇已经过来了,就算我能看你,又能看多久?” 莫邪征东的心猛地一揪,缓缓转过了身:是啊,就算他被我身体所伤害,可能看多久?能够让他在临死前看我最后一眼,这是我当前唯一能安慰他的了。 火把的火苗越来越小,火苗几乎缩成了一个豆子,随时都有可能熄灭。 这光线,不足以让高飞看清莫邪征东的样子,只能看出一个轮廓。 但就是这样,他在看到那具在暗光中闪着妖魅光泽的躯体时,还是觉得心脏猛的跳了起来:太过完美的事物,总能轻易打败人的意志力。 高飞右手捂住心口,身子倚在了洞壁上,呼吸急促的喃喃道:“东儿,你真的很美,我决定以后一辈子都要拥有你。” 泪水从莫邪征东脸庞滑落,她骄傲的昂着雄膛,颤声说道:“别忘了,还有下辈子!” 她最后一个‘子’字的音节还在嘴边,至少有十几条王蛇,弩箭般的射向了高飞。 莫邪征东想尖叫,可声带却仿似不受她控制,唯有本能的闭上了眼睛。 她不想看到王蛇钻进高飞嘴里,再破膛而出的惨状。 她开始后悔。 她后悔刚才不该浪费那半个时辰,该在这段时间内,把真相都说出来。 她该告诉高飞,她骗了他。 高飞不该属于这个世界,他属于他梦中的那个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有高楼大厦,有江海湖泊,有汽车飞机,有亲人,还有――很在乎他的女人。 第896章 那个黑暗无底的深渊! 莫邪征东本不该让高飞做个糊涂鬼的,可她的私心驱使她没有说出真相。 在王蛇扑起,火把火灭,莫邪征东痛苦的闭上眼时,她才意识到她有多自私,多后悔。 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她不忍心看到王蛇噬咬高飞的惨状,也不想听到他发出的惨叫声,所以只是紧紧的闭着眼,张嘴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厉啸。 厉啸声犹如一条被困在水晶宫中的长龙,在不算大的冰窟上方迅疾鼓荡,反弹着,像是要竭力冲出禁锢,可最终只能返回莫邪征东的耳朵里。 数百上千条王蛇受到了厉啸声的惊吓,纷纷也发出紧张的‘吱吱’声,所有的王蛇都动了起来,但却没有一条敢接近莫邪征东身前半米处。 厉啸声响了很久,从开始时的高亢,到中途的轻吟,再到最后的如泣如诉,足有一分多钟的时间,由此可以看出莫邪征东的肺活量是多么强劲,假如她去学什么海豚叫,相信那什么维塔斯(就是靠海豚音出名的)都得甘拜下风。 就像被狂风撕扯成碎片的厉啸声中,带有了明显的呜咽,沙哑,渐渐的消散,消散在厉啸的回音中,就像一对恋人踏着深秋落叶远去的脚步声,最终一切都恢复了原有的宁静。 死一般的寂静,数百上千条王蛇仿佛都被这厉啸声震撼,再也无法活动一下。 死一般的寂静中,却有水滴低落在冰面上的吧嗒声。 这是莫邪征东泪水低落下来的声音,微弱脆弱却真实存在着。 泪水砸落冰面的声音,就像重启了世间所有的生命,数百上千条毒蛇再次沙沙的爬行了起来,还会发出吱吱的叫声。 它们呼吸时发出的腥臭气息,弥漫了整个洞穴,但莫邪征东却感受不到,因为她的思维已经停止了运转,微微垂着头的站在那儿,动也不动。 她也许就是个悲剧,从出生那天就是个悲剧,直到临死前才知道有种东西,要比她活下去还要重要。 那就是在此前从没有被她瞧得起过的爱情――爱情,只有那些凡夫俗子才会有这种东西,对于主掌楼兰王室的莫邪家族成员来说,就是一个笑话。 那个人已经走了,在她的疯狂厉啸中,晶莹的泪水中,被万蛇噬咬而死。 让她感到讽刺的是,这时候她却醒悟了过来:在被拓拔千钧堵在修罗道中时,她该带着高飞远走高飞,管他什么莫邪家族的延续,管他什么楼兰王室! 醒悟,为什么总是在悲剧发生之后? 没有人回答莫邪征东这个问题,有得只是淌不干的泪水,和王蛇发出的沙沙声。 她只觉得整个人,正慢慢走进一处又黑,又冷的隧道中,那是世界上最黑最冷的地方,远不是当前这个冰窟所能比的,就像去了外太空,再也不会醒来。 她死了。 在泪水还没有淌尽时,莫邪征东的心已经提前死去,只留下一副躯体,接受无所谓的苦难折磨。 忽然间,她想到了外界西方传说中的美人鱼。 传说,美人鱼本来就是修罗道中的女修罗,她们淌出来的泪水会变成珍珠,等泪水淌干后,生命也会终止。 又一滴泪水顺着脸颊缓缓滑落,但才到嘴角边就已经凝固。 冰窟中的气温,终于低到了凝水成冰的地步。 莫邪征东没有去想,仍然一动不动,走向那个无底的黑暗隧道。 忽然――一只手却轻轻拂在了她的嘴边,擦掉了那滴泪水。 就像是已经步入死亡却被医生电击抢救过来的病人那样,莫邪征东霍然抬头,猛地睁开了眼。 然后,借着火把发出的最后一点微光,她看到了一张笑脸。 高飞的笑脸。 光线很暗,几乎微不可见,但莫邪征东仍能清晰的认出那张笑脸,是高飞的脸。 呆呆望着这张笑脸,莫邪征东也缓缓的笑了,缓缓的吐出一口气,缓缓的说:“哦,没想到这么快就见面了,真好。” 她以为她已经彻底的死去,在传说中的修罗道(六道之一的修罗道)中,再次看到了高飞。 对高飞能够出现在修罗道中,莫邪征东由衷的感到高兴:在人世间,既然大家不能在一起,那么在这个世界中能够再次相遇,也算老天待不薄了。 本能的,莫邪征东就要张开手拥抱高飞,但上方却传来了哗啦哗啦的镣铐声响。 “在这儿,也有镣铐吗?” 莫邪征东抬头看去时,眼前最后一丝光线也消失不见,不过四周却忽然亮起了很多猩红的亮点,就像幽幽的鬼火那样。 高飞伸手抱住了她的身子,嘴巴贴在她耳边说:“稍等,我给你把镣铐解开。” 感受着高飞的体温,和不宽阔却很安全的雄膛,莫邪征东非常乖巧温柔的嗯了一声,重新闭上眼,下巴搁在了他肩头。 这时候,她不想再说任何话,只想在静心享受当前的温宁。 高飞举起双手去够那镣铐,但却够不大着,他想跳一下抓主那横梁――要是搁在以前,他上两米多高的横梁,就像随口吐痰那样容易。 可现在他稍微一用力,却觉得眼前金星直冒,后脑隐隐作疼,别说是跳了,就是连莫邪征东搁在肩膀上的下巴都支撑不起。 狠狠咬了下牙关,高飞低声问道:“东儿,你能不能用你的双脚抱住我,把我向上托一下,我够不着那个镣铐。” 莫邪征东没有说话,但高飞却能感受到一双有力的腿缠住了他小腿,接着他的身子就缓缓升高,直到那个镣铐已经下降到了他雄口位置。 依着莫邪征东的能耐,靠她两条腿和腰部的力量,把高飞托到一米多高,却始终能维持着弯腰弓身后的平衡,这是相当简单的事。 “好了。” 黑暗中,高飞莫到镣铐上的那把大锁后,用早就预备好的一根铁丝捅了进去。 在来冰窟之前,他就听拓拔千钧说起过,为了预防莫邪征东救他,会用镣铐锁住她,所以早就准备了这根铁丝。 高飞虽然失忆了,全身也没有杀鸡的力量,但某些本事或者说本能却没有消失,只要给他一根铁丝,他就能打开这个世界上任何一把锁。 喀嚓――随着一声锁被打开的轻响,高飞急声道:“快,把我放……”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半身悬空被吊在横梁上还用两条腿托着他的莫邪征东,随着大锁被打开,失去了吊力,直直摔了下来。 完全是出于本能的反应,在失去重心后,莫邪征东左手揽住了高飞,右手却在身子即将摔在冰面上的瞬间,提前在地上拍了一掌! 砰的一声闷响,借着这一掌之力,莫邪征东身子瞬间腾空而起,抱着高飞一个后空翻,稳稳的落在了冰面上。 “吱!” 群蛇嗅到了强烈的雄黄气息,都飞快的向四周蜿蜒游走。 莫邪征东双手怀抱着高飞,呆愣在了原地。 就在不久前,她还以为自己已经死后去了修罗道,看到了早就在那儿等候的高飞――但现在她才意识到,她根本没有死,更没有来到了修罗道。 她和高飞,仍旧置身在冰窟中,周围有数百上千条万蛇伺围,空气中弥漫着的腥臭中,还有火把燃烧过后的松脂味。 “这是怎么回事?” 莫邪征东呆愣片刻后,终于明白了过来,也知道所看到的那些猩红色亮点,实际上是王蛇的眼睛了。 这怎么可能呢? 因为她亲眼看到至少十几条王蛇扑向高飞的。 王蛇可以顾忌她身上涂满的雄黄,但绝不会介意把高飞当做一顿美味大餐的。 可为什么,高飞却仍然好好的活着? 就在莫邪征东茫然不知时,高飞说话了:“能不能先放我下来,我不喜欢被女人当做孩子似的抱着,尤其是还是不穿衣服的女人。” 莫邪征东却没有搭理他,只是低头和他额头抵着额头,轻声问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没有被王蛇噬咬?” “放开我,让我给你解释。” 高飞又挣扎了一下,用力过大眼前一黑,下意识的要喘口气时,莫邪征东却很听话的松开了抱着他的双手。 然后,高驸马就很帅气的摔在了地上,差点摔昏过去,吓得莫邪征东赶紧蹲身把他扶了起来。 “你、你是要摔死我么?” 高飞有些生气的嘟囔了声。 “对不起,是我疏忽,对不起。” 莫邪征东一个劲的赔礼道歉,还给他揉了揉生疼的皮股。 “闪开吧,下不为例。” 高飞抬手推开她――却碰到了一团弹性十足的东西,莫邪征东就像受惊的小兔那样,腾地向后急退三米,身子重重砸在洞壁上。 本来躲在墙边的群蛇,在一大团‘雄黄’飞过来后,连忙吱吱叫着逃窜,有得更是直接弩箭般腾起,射向高飞。 此时莫邪征东眼睛已经适应了当前的黑暗,隐隐看到无数条带有猩红小点的黑影扑向高飞时,登时就被吓得魂飞魄散,正要做出扑过去的动作,眼前却猛地一亮,空间中响起一阵隐雷般的焚音! 光是淡金色的光,光源最多也就是半个火柴盒大小,光芒呈辐射线状向四周辐射,足有一米多长的样子,忽隐忽现。 所有扑上高飞的王蛇,在碰到淡金光芒的瞬间,就发出吱吱的惨叫,好像撞在看不到的玻璃墙上那样,纷纷动空中跌落下来,然后用最快的速度逃走。 随着王蛇的离开,淡淡金光迅速消失,空间中隐雷般的焚音,也随着呼吸而逝。 一切重新恢复了黑暗,那些王蛇的猩红小眼中,却流露出人类能看懂的极大恐惧! 牛骨护身符! 呆呆望着消失在黑暗的高飞,莫邪征东脑海中灵光闪现,想到了曾经发生过的一幕:在修罗道中时,也曾经有几条王蛇扑向高飞,可结果却都跌落凡尘。 高飞脖子里佩戴着的护身符,是王蛇忌惮的圣物! 第897章 我不想你死! 在修罗道中时,莫邪征东曾经亲眼看到几条王蛇扑咬高飞时,他脖子里好像发出金光,让群蛇跌落在了地上。 只是当时不等她搞清楚怎么回事,拓拔千钧就出现了。 接下来,大祭司就开始向她发难,要求她必须得按照祖制来接受冰火之罚,让擅入禁地的高飞遭受万蛇噬咬之刑。 那时候,莫邪征东的心彻底乱了,也就忽略了这道金光,和那个护身符。 不管多么牛叉的高手,在生死关头,总是无法保持该有的理智和冷静,尤其是还心存内疚(莫邪征东自以为是她害了高飞)的时侯,更没心情去想别的东西了。 但高飞却没有忘,在修罗道中时,他清晰看到了王蛇扑来、却被护身符发出的金光给挡回去的那一幕,所以才不惧拓拔千钧提出的万蛇噬咬之刑。 更要求要和莫邪征东关在一起,目的就是要帮她度过那三十六个时辰。 严格的说起来,高飞这是在作弊,就像玩游戏的人持有作弊器那样,那些吓人的王蛇在他面前,只能退避三舍。 但这也不能怪他,谁能想到他会拥有这样一个‘作弊器’? 只要他能陪着莫邪征东度过三十六个时辰后,拓拔千钧连个屁都不能放,只能乖乖的放他们出来――这也是地下楼兰的规矩,任何人都得遵从。 “怎么样,这下你该明白了吧?” 高飞得意的走到莫邪征东面前,动作轻佻的用手指挑起了她的下巴。 莫邪征东没有说话,只是展开双臂,把他紧紧的抱在怀里,泪水又止不住的淌了下来。 泪水就像女人一样,是个很奇怪的东东,人在痛苦时它会出现,但在高兴时,它又会迫不及待的钻出来现世。 “高飞,你能逃过这一劫难,我就是死了也能放心了!” 莫邪征东毫不介意高飞揽着她腰身的双手,在她后面的部位上大肆吃豆腐,只是开心的张嘴,在他肩膀上轻轻咬了一下。 “我不会死,你也不能死,要不然我又何必要求非得和你关在一起呢?” 高飞轻笑了声,右手越来越向下延伸,却被莫邪征东捉住。 尴尬的笑了笑后,高飞正要缩回手,狡辩说那是他无意识的动作时,那个骄傲到骨子里的女孩子,却把他双手放在了她最饱满,最柔软的地方,声音中又带有了他熟悉的嗲嗲声:“只要你喜欢,那就莫个够,反正也看不到。” 高飞却缩回了手。 莫邪征东感到很奇怪:“怎么了,是我心甘情愿的,你也会感到不好意思啊?” 高飞摇了摇头:“不是,有些东西假如能莫到,但却不能得到,那种滋味更难受。为了不要更难受,所以我必须得有所节制。” 高飞现在虽然还是记不起他的以前,但他的脑子却不笨,男人的本能还在,也清楚现在就算自己提出任何要求,莫邪征东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可惜是,他很清楚自己后脑受伤后,只要稍微一用力就会眼前发黑昏过――而有些事情,是必须得用力的,比拿着锄头锄草还要累,所以他不敢再继续下去。 既然无法得到,那为什么要疼到让自己昏过去? 他又不是傻瓜,只是失忆了而已。 听高飞这样说后,莫邪征东才想起这个原因,咯咯一笑反手莫了他下巴一把:“还好,你还记得,我都已经忘记了,不过你也别躲得我太远,只要你不胡思乱想,咱们靠在一起取暖还是没问题的。” “是吗?那我就不胡思乱想了。” 高飞说着,反手脱下了宽大的衣袍,扑在了冰面上。 在进来之前,高飞曾经要求拓拔千钧,说他要换上厚实些的衣服,毕竟是在冰窟中嘛,要是感冒了咋办? 当时拓拔千钧在听他提出这个要求后,心中嗤笑他就算穿上皮袍,也挡不住王蛇攻击的,所以也没在意就点头同意了。 拓拔千钧哪儿知道,高飞要求换上皮袍,就为了捱过王蛇攻击后,用来取暖。 现在他的目的达到了。 高飞盘膝坐在了皮袍上,拉着莫邪征东坐了下来。 莫邪征东很乖巧温柔的坐在他身边,小鸟依人般的伏在她怀里。 高飞很自然的揽住了她的肩膀,轻轻摩梭着她光滑油腻的后背问道:“拓拔千钧说的那个火龙汤,是怎么回事?” “火龙汤?” 莫邪征东的身子微微颤栗了下,纤长的手指轻抚着高飞的雄膛,喃喃的说:“那是一种至热的药物,是用修罗胆、后羿草等配制的,对人体倒是没有什么副作用,不过却能让服食之人感觉身子里放着个火盆,烧的神魂颠倒,但身体表面却感觉不出……” 高飞打断她的话:“我知道了,所谓的冰火之罚,就是让你感到体内好像有烈火在燃烧,可因为身处冰窟内,外界温度很低,从而造成外热内冷,温差极大的效果。” “嗯。” 莫邪征东幽幽的嗯了声说:“等火龙汤药效发作后,我会热的出汗,就像坐在火山口上,但偏偏外面温度极低,出来的汗水很快就能冻结成冰,冷热相激下,足可以摧毁人的精神、体力。在很久很久以前,我的一位先祖就曾经遭遇过这种刑罚。” 高飞赶忙问道:“她后来怎么样了?” 莫邪征东的声音更低,就像梦呓那样:“她熬了三十五个时辰。” 冰火之罚总共有三十六个时辰,莫邪征东说她那位先祖熬了三十五个时辰,意思就是说,还有一个时辰她就熬过来了,但却没有捱过。 高飞又问道:“你和她的功夫,谁更高些?” “我不如她,她是列代楼兰王中内家功夫最出色的一个。” 莫邪征东说道:“也正是她的功夫最出色,所以才想反抗一下命运,才触动了祖制,被迫接受冰火之罚。” 不等高飞说什么,莫邪征东昂起下巴看着他,柔声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高飞,说真的,我知道我是熬不过去的。不过,能够在临死前有你相陪,我也就心满意足了。比起那位孤苦伶仃死在冰窟中的先祖来说,我要幸福了很多。” 高飞没有鼓励她,说什么她会熬过去的,只是问:“火龙汤,大约多久会发作?” 莫邪征东沉默了片刻,才回答说:“服食后一个时辰,现在还有大约一盏茶的功夫。高飞,一盏茶时间过后,也就是王蛇退走的时侯,你可以拍门要求拓拔千钧放你出去,你出去后要安心修养……拓拔千钧已经答应我了,等六月荷花开的季节到来时,他就会替你疗伤,那时候,你就能记起你以前的事,过你自己的生活。” “我自己的生活?” 高飞喃喃重复了一遍,捧起怀中女孩子的脸,额头抵着她的额头:“那你呢?” “我?” 莫邪征东好像笑了下,很轻松的语气说:“我当然得熬过三十六个时辰了。” “要是熬不过呢?” “这――是我的宿命。” “我不想你死。” “我们都没有能力改变。” “那我就留下来陪你。” 高飞咽了口口水,低声说:“我陪你熬这三十六个时辰!” “不行!” 莫邪征东语气生硬的拒绝。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让人,尤其是让你看到我死时的丑态。” 莫邪征东挣开高飞的手,扭头看着那些猩红的小亮点,淡淡的说:“我是一个骄傲的女子,从出生那天开始就高高在上,我是万千臣民心中的女王,优雅高贵不容侵犯,我是这个王国中完美的象征,任何人都不可以看到我的丑态。” 顿了顿,莫邪征东才低声继续说道:“不管人活着有多高贵,她在死时都会难看的很,所以你不能留下来。”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也没有再把她揽在怀中,就靠在洞壁上默不作声。 莫邪征东也没说话,只是慢慢又伏在了他怀中,闭上了眼睛,静心安享最后的幸福时光。 冰窟中,连群蛇仿佛都不愿意打搅这可怜的女孩子,都盘起了身子,收回了信子,闭上了它们猩红的小眼睛。 死一般的宁静。 高飞盯着冰窟门口方向,也像一条王蛇那样动也不动,连心脏仿佛都随着温度越来越低而减缓了跳动。 也许只是眨眼间,也许已经过了一个世纪,就在高飞觉得面部肌肉有被冻僵的趋势时,门口方向响起了‘嘎噔’一声轻响,然后无数的小红点亮起,下雨的声音传来:沙,沙沙! 一个时辰已过,高飞所受的万蛇噬咬之刑结束,‘完成任务’的群蛇,开始从被打开的小洞中蜿蜒撤出。 莫邪征东说话了,声音有些发颤,却很决绝:“高飞,你该走了,等最后一条王蛇出去时,你对着那个洞口喊人,让他们放你出去,他们就会马上带你走。” “哦,好的。” 高飞答应了一声,扶着莫邪征东的肩膀站了起来,也没再说什么,慢慢向门口走去。 莫邪征东看着高飞黑糊糊的背影,双手紧紧的攥了起来,贝齿也狠狠咬住了嘴唇,鲜血的滋味――原来是那样的涩,苦。 在高飞竟然能躲过王蛇袭击后,莫邪征东狂喜。 她不希望他死,她希望他能好好的活下去,去属于他的那个世界中。 在以为高飞被王蛇噬咬的瞬间,莫邪征东才知道,她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男人。 高高在上的楼兰女王,爱上了外界一个凡夫俗子,可能是因为她的感情世界太为单纯,也可能是因为高飞是她唯一能接近她的男人。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反正她是真的爱上了他。 当一个人真心爱上一个人,都会希望那个人能好好的活下去,不要管她。 莫邪征东是这样想的,也是真心希望高飞能好好活下去的,但他为什么在离开她时,却没有片刻的犹豫? 第898章 因为你在这儿! 在这个世界上,不管是人还是动物,不管是鬼还是修罗,没有谁愿意去死。 高飞当然也不想死,发觉自己已经深爱上这个男人的莫邪征东,也不想他死,只希望他能好好的活下去,回到属于他的那个世界。 可是高飞在和她永远决绝时,却没有片刻的犹豫,就走向了门口。 让高飞活着离开,是莫邪征东当前最大的希望,但同时她也希望,他在离开时,能够抱一抱她,亲一亲她,再伏在她耳边说几句诸如‘我在外面等你,你一定要捱过去’,或者‘我们下辈子,一定会在一起’的甜言蜜语。 那样,她就算是死,也真的甘心了。 可是高飞却没有这样做,在她说可以离开后,就迫不及待的走向了门口。 高飞踏在冰面上的脚步很轻,但听在莫邪征东的耳朵里,却像惊雷那样轰响,泪水止不住的喷涌而出。 这么黑的环境下,别人是看不到她流泪的,实际上除了高飞外,也就没有别的人了,但莫邪征东还是扭过了头。 她狠狠咬着嘴唇,准备等那个男人离开后,再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把泪水淌干,然后再像西方传说中的美人鱼那样,慢慢伏在冰面上,等待死亡的到来。 她的爱情,她短暂的生命,差一点就完美了。 那一点,就是高飞在临决绝前的几句甜言蜜语。 可那个男人,却吝啬到了极点,没有说,就要离开了。 在泪水断了线的珠子那样,噼里啪啦沿着莫邪征东的脸淌下时,她的大脑中再次一片空白,又开始滑向那个看不到底的黑暗深渊。 那儿,没有阳光,没有空气,没有绿树红花,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有的只是无边的死寂。 好冷! 人的精神一旦崩溃,抵抗外界的防御力就会速度下降,邪气就会入侵。 莫邪征东的精神已经开始崩溃,立即就感到了冷,彻骨般的寒冷,使她的牙齿开始咯咯作响,这时候她却好像隐隐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传来。 她不想去听,也不愿意去听,因为她知道,那是高飞在告诉外面的人,说他没有死,让别人放他出去。 好热! 就在莫邪征东强行让自己不要去听高飞的说话声时,只觉得一股烈焰,从丹田深处腾起,用王蛇捕猎的极限速度,开始燃烧她的灵魂。 火龙汤的药性发作了。 火龙汤药性刚发作的瞬间,莫邪征东感到了无与伦比的舒服,周身的冰冷仿佛都被驱赶了,心里暖洋洋的,很想就此睡过去。 于是,她就慢慢伏在了那件皮袍上,双手抱着雄膛蜷缩起了身子。 但泪水却仍然止不住的淌,这让她很恨自己太没出息,真没必要为某个薄幸男人这样伤心的,应该睡觉,好好的睡一觉。 也许,睡一觉醒来后,恶梦已经结束了,不管是死了,还是活着。 可就在莫邪征东准备好好睡一觉时,被体内烈焰驱赶走的寒冷,却又像一头疯牛那样,哞哞叫着重新返了回来,死命碰撞着她的身体。 与此同时,她丹田内的烈焰,已经燃烧了她整个体内,火蛇般的乱窜着,企图找个宣泄口扑出来。 莫邪征东的体外,寒冷在死命的向里钻,炙热却从内里玩命的向外走――一冷一热两股滋味,就像两头疯牛那样,在她薄薄的皮肤间相撞,谁也不肯退却,只是竭力对抗着。 她所能做的,却唯有承受,承受一冷一热以命相搏的痛苦。 这,就是地下楼兰中针对楼兰王而存在的冰火之罚,明明内里热的要命,可偏偏冒出体外的汗水,可是结冰。 莫邪征东不想抵抗,甚至都放弃了挣扎,就那样蜷缩在那儿,任由身子瑟瑟发抖,任由泪水止不住的淌。 高飞一个不经意的态度,直接决定了她能够熬多久。 她希望,生命能用最快的速度脱离这幅躯体。 她更希望,下辈子宁可变成一只鸟,一条鱼,哪怕是一头猪,也不要再托生为人,或者修罗。 女修罗,本来不该有爱情的。 “我为什么要有,为什么?” 莫邪征东的精神开始恍惚,觉得自己灵魂已经飘出体外,在冰窟上方游荡时,一只手,却忽然莫在了她脸上,接着就是男人的叹气声:“唉,你怎么这么爱哭呢?是不是因为我刚才去门口时,没有和你说话,你就以为我为了出去不再管你了?” 男人盘膝坐在皮袍上,很费力的把莫邪征东抱在怀中,看着她的眼睛很生气的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让你自己说,我该怎么惩罚你?” 在被男人擦了下泪水时,莫邪征东漂游在体外的灵魂,攸地一下就回来了,就像她飞快的离开了那个无底的深渊,冷热相激的痛苦,也仿佛悠忽不见,只剩下狂喜的呆滞。 呆呆看着高飞,莫邪征东好不容易才想到自己可以说话:“你……没有走?” “这儿有个光着屁股的大美女,无论我想把她怎么样,她都心甘情愿,唯有傻瓜才会舍得离开呢,我又不是傻瓜。” 高飞说着,从身上拿出一条丝巾擦了擦她的脸:“别岔开话题,说,我该怎么惩罚你?” 莫邪征东觉得自己的脸,现在肯定红的不像话,眼睛也亮的好像晨星:“你既然不走,那你刚才为什么要去那边?” “我是去问问外面的人,能不能给我送几坛子美酒,再送那么七八只烤鸡来――当然了,如果再派个宫女来伺候就更好了,最好是那种也不穿衣服的。” 高飞认真的骂道:“可那些笨蛋看到老子还活蹦乱跳后,好像吓傻了,放了好几个屁的工夫,他们才清醒过来,说是要请示一下大祭司。我觉得吧,拓拔千钧那个老混蛋,在听说老子还活着时,肯定也会被吓一跳,说不定会满足我的愿望。你说,要是再来个光着皮股的小姑娘,我该搂着谁呢?” “她要是敢来,我就杀了她!你,只能搂着我一个人!” 莫邪征东忽然娇笑了起来,狠狠在高飞脸上亲了一下,第二次傻呆呆的问:“你为什么不走呢?” 高飞淡淡的说:“因为你在这儿。” 因为你在这儿,所以我才不走,我要留下来陪你。 高飞说这几个字时,语气很淡,就像很漫不经心的样子,但却让莫邪征东的泪水再次淌下,哽咽着说道:“这次,我、我是真甘心了,死也甘心。” “你不能死,就算是要死,也得接受过我的惩罚后再死。” 高飞在莫邪征东某个很有弹性的部位上,轻轻拍了一巴掌:“快说,我该怎么惩罚你?” 发出一声低低的嘤咛声后,莫邪征东好像很害羞,嗲嗲的说:“我、我给你跳舞吧?” “什么舞?” “修罗天魔舞。” “那是一种什么舞?” “世上最好看的舞。” “真的?” “真的,如果你在能看到我脸的情况下看到我给你跳这个舞,我保证你会……” “那还不快点跳,等什么!” 高飞再次拍了莫邪征东一巴掌,靠在洞壁上,浑身都散着迫不及待的样子。 莫邪征东动了,就像王蛇那样动了,腰身妖娆的扭曲着,缓缓从地上站了起来。 黑暗中,高飞看不到她的样子,却能影影绰绰的看出她扭着的身子。 修罗天魔舞。 就像一条黑色的王蛇,在阳光下的沙漠上,妖娆的舞动着,带着微微的喘息。 ―― 一条黑色的王蛇,在阳光下的沙漠上,妖娆的舞动着,带着微微的喘息,那动作让人联想到了美女,只是太过妖异了。 张暮涵傻了般的看着那条王蛇,越舞越快,越快动作就越夸张,越能让她联想到某些粉红色的场面。 王蛇快速扭着猛回头,忽然变成了一条黑色的美女蛇,长发飘飘,嘴里咯咯娇笑着扑了上来,冰冷的手一下就放在了她的腿上。 “啊!” 张暮涵大惊,尖叫一声霍然睁开眼,双手一下捂向腿上,捂住了一只手。 眼前的黑色美女蛇,悠忽不见,铮亮的灯光刺眼――刚才看到有黑色王蛇舞蹈,原来只是一场梦,她在看到《无奇不有》杂志上那篇关于黑色异形的文章后,做的一个梦。 不过,她倒是真捂住了一只手,高飞的右手。 高飞的右手放在他腿上,被她捂住了。 张暮涵的忽然尖叫声,引起了很多乘客的注意,大家都向这边看来,这让她感到一些不好意思,但很快就被愤怒所遮掩,死死抓着高飞的右手,羞恼的低声质问:“你要干什么?趁着我睡着要耍留氓吗?可恶!” “我耍留氓?” 高飞一脸的不可思议,把手缩了回来,指着前面电子屏幕上的时间,不屑的撇撇嘴说:“大姐,飞机马上要降落了,空姐要求大家都系上安全带。我看你睡得一塌糊涂,口水直流的样子,这才提醒你醒来系安全带的,却被你误以为我要对你耍留氓!切,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柴火妞,我会看得上眼?” 这时候,广播中再次响起空姐温柔的提示声:“各位旅客请注意,京华西郊机场到了,飞机马上就要降落,请大家系好安全带……” “你、你才小胳膊小腿的柴火妞,你们全家睡觉都流口水!” 张暮涵这才知道误会了高飞,小脸一红赶紧心虚的扭过了头,开始系安全带。 经过一个小时的飞行后,本次航班安全降落在了西郊机场的跑道上。 等机舱门打开后,高飞也没理睬张暮涵,解开安全带从上面拿起背包搭在肩膀上,随着其他乘客向门口走了过去。 看着高飞的背影,张暮涵忽然觉得,这人也不是太可恶,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身上还是有些闪光点的,如果被自己好好调教一下的话,也许还有希望能变成绅士。 第899章 重回高家! “切,我凭什么要调教他,他谁呀他!” 想到这儿后,张暮涵忽然觉得脸颊又开始发烫了,赶紧甩了下头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本来七点半之前就能抵达的航班,因为大脸女人和宝宝在冀南那边时耽误了大半个小时,所以降落时已经是八点二十了。 机场内灯火通明,游客们下了飞机后,就急匆匆向候机大厅出口那边走去。 张暮涵是最后一个来到机舱门口的,站在那儿下意识的扫了一眼人群,然后就看到了某个男人,撇了撇嘴后快步走下了舷梯。 张暮涵这次去冀南,就是为了给焦恩佐震场子的,按照本来的计划,她要在那边呆个三两天再回来的。 只是谁想到结果却是铩羽而归,算是丢尽了脸,提前返回了京华。 所以在回来时,她也没通知家人赶来接机――没脸啊,还是偷偷摸摸的回家,给家人一个‘惊喜’的好。 等张暮涵拉着行李箱走出候机大厅后,就站在路边准备拦截出租车。 一般来说,飞机场是出租车聚集的地方,只要在门口一站,就会有车子主动过来。 不过今天可就怪了,张暮涵出来后却没有看到有空着的出租车,可能是她最后一个出来的缘故吧? 她也没在意,拉着箱子站在路边等着。 滴滴――就在张暮涵翘首向左边看去时,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缓缓停在了她身边,车窗落下,露出了一张真该被她调教一番的脸:“喂,捎你一程啊?” 高飞,开车的家伙是高飞。 这辆奔驰车,是白瓷专门为他存在机场停车场的,就为了他回来时不用等车。 本能的,张暮涵撇了撇嘴:“切,谁稀罕,走你的,本小姐不坐!” “不坐拉倒,要是遇到坏人把你强女干了,到时候可别怪我。” 高飞嘻嘻一笑,也没在意,正要启动车子时,张暮涵却抬手拍了下车窗:“打开后备箱!” 把行礼扔在后备箱后,张暮涵气呼呼的坐在了副驾驶坐上。 高飞启动车子:“我还以为你多有骨气呢。” “你就是一张臭嘴!” 张暮涵哼哼冷笑:“姓高的,别以为巴结我,让我坐你的车子,就能改变你在我心中的地位。” “姓高的,这三个字真难听,我的那方面的确很强大,但你是怎么知道的?” 高飞加快车速,又开始胡说八道。 开始时张暮涵还没有听懂,稍微琢磨了下才明白了过来,张嘴要骂什么时,却只是冷哼了声,扭头看向了车外。 阳春三月的夜晚,绝对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不冷不热的,机场外面两侧的街道上,有无数个小摊,什么烧烤啊,卖衣服卖书的,也没人管。 很快,车子就上了高速,向市区方向急驰而去。 干坐了会儿后,张暮涵忍不住的说:“喂,姓高的,我听说你前段时间死了,怎么又活了?” 高飞目视前方,淡淡的说:“我的死活和你有什么关系?张暮涵,你对我仇视,是不是因为你哥哥对我印象不好?回去后告诉你哥哥,以后少在背后算计我,要不然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切,你以为你谁啊,我们会怕你?” “我没说你们会怕我,我只是警告你们以后少来惹我。” “我就是惹你,你敢把我怎么样?咬我啊你?” 看着高飞冷淡的脸色,张暮涵又开始生气了,觉得身为张家大小姐,绝不能被这姓高的吓住,他以为他是谁呀他?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却把车子缓缓停在了高速路边。 张暮涵有些奇怪的问:“停车干嘛?” 高飞慢悠悠的说:“让你下车。” “什么,让我下车?” 张暮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高飞这才看着她,语气很肯定的说:“对,就是让你下车。” 张暮涵大怒:“这是在高速公路上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你却让我下车?姓高的,你有没有搞错,是你主动要载我的,本小姐没有求你!” 高飞啪哒一声打开后备箱,双手扶着方向盘:“是,在机场时,我是主动载你的,那是因为我以为你会感激我,谁知道你根本没有该有感恩――对你这种无情无义的女人,我有必要再载你?” “你!” 张暮涵气急,正要反驳什么时,高飞却猛地厉喝一声:“滚下去!” 随着高飞的厉喝声,一股子阴冷的杀意,让张暮涵浑身打了个冷颤,竟然不敢说话了,只是泪水却扑簌扑簌的淌了下来。 高飞也没理她,自个儿点上了一颗烟。 “好,好,下车就下车。姓高的,你今天耍我,我和你没完!” 张暮涵推开车门下车后,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走到后面拿出拉杆箱,又狠狠的扣上了车盖。 奔驰车随即启动,很快就消失在了前面的夜色中。 “姓高的,你、你太混蛋了,我和你没完,没完!” 对着车子消失的方向,张暮涵拼尽全身的力气,嘶声吼出这句话后,就蹲在那儿呜呜哭了起来。 把一个年轻女孩子扔在半路上这种事,对高飞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他主动载张暮涵是好心,可那丫头不但不感谢他,还说是在巴结她。 “靠,哥们有这么贱吗?” 高飞把烟头吐出车窗外后,却又愣了下。 他忽然发现,他好像很热衷于是高飞,以至于说话办事,甚至对待女孩子的方式,都高飞的不能再高飞了。 最重要的是,他开始迷恋高飞的生活:身边有亲人,有朋友,有在意的女孩子,还有崇拜他的手下(李德才等人),就算不借用高家的背景,依然会混得风生水起。 也许,这才是正常人的生活吧,可以尽情的享受每一天,在可控制的范围内,想怎么过就怎么过,根本不用躲在阴暗中,绞尽脑汁的算计什么。 高速行驶的车子在路上晃了下后,很快就重新恢复了正常,黑色闪电般的隐没在了黑暗中,却留下了一声幽幽的叹息。 ―― 小郑今年23岁,此前在东北某部队服役,一年前调入京华,单位隶属华夏最高警备局,主要负责为重要老领导的保卫工作。 一提到最高警备局,很多人就会想到中南海保镖,就像李连杰在电影里演的那样,穿着便衣一脸不苟言笑酷酷的样子,在被保护人遇到危险时,总能及时出现并成功化解危险,把敌人打入地狱。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是那样,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像武警战士那样,为重要领导站岗,小郑就是其中的一员,他和其他的七名战友一起,分为四组,每天都要在岗位上站立六个小时。 小郑等人专职服务高家老爷子的安全,已经快一年了,所以对高家的所有成员都认识――只要去过那个四合院的。 今天,小郑就像往常那样,身穿笔挺的军装站在岗位上,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 不过,当陆续有高家成员,尤其是那个经常在电视中出现,备受全国人民所爱戴的中年人出现后,小郑才知道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最起码对高家是这样的。 发生什么事了? 小郑和战友对望了一眼,却没有看出想知道的东西,直到一辆挂着民牌的奥迪车,缓缓停在胡同口后。 最先下来的是个年轻人,穿着藏青色的竖领中山装,很精神抖擞的样子。 年轻人在下车后,打开了后面的车门,然后小郑就看到一个身穿奶白西装的少妇,和一个穿白衬衣的中年男人,抱着一个孩子走了下来。 小郑认识这对夫妻,也认识那个孩子。 那对夫妻是高健城和方小艇,孩子是她的孙子高凯。 那个年轻人――小郑本以为他是个司机来着,开始并没有注意他,但当看到高凯被他抱在怀里,搂着他脖子奶声奶气的喊爸爸后,小郑才猛然想到了一个人:高家二少,高飞! 高家以前的二少爷是高雅,不过自从高飞回来后,高雅就降级为三少了。 只是高家二少认祖归宗没多久,就传说他已经死在了俄罗斯。 小郑只见过高飞一次,就牢牢记住了他的样子,现在看到他又活生生的出现后,本能的愣了下,竟然忘记对走过来的高健城夫妻敬礼了:啊,他没死? 等到人家一家四口过去后,小郑才明白高家为什么今天会来这么多人了。 原来是已经‘死在’外面的高飞回来了。 高家四合院的正厅内,就像高飞第一次来那样,坐满了人。 高老爷子坐在上首的椅子上,大伯和高健城坐在圆凳上。 高飞的姑父,因为工作没有到场,但姑妈和表妹肖鱼儿都来了,她们和方小艇一样站在旁边。 还有高雅,脸上带着强笑的高雅,与高云华站在高健城兄弟俩的背后。 高云华的眼角余光,能看到高雅的嘴角偶尔会抽一下,眼里也会浮过一抹恨意。 高雅和高飞的那些事,高云华现在基本都清楚了,更知道高雅做的太过份了,不过碍于某些原因,他这个当大哥的不好多说什么罢了。 “唉,希望小雅和高飞能屏弃前嫌吧,总是这样闹腾,二叔也很为难。” 高云华心中叹了口气,看着走到正厅中央的高飞笑了下。 因为高雅陷害梁明、方小艇却袒护他那些破事,高飞才一怒之下声称不要这个妈了――连亲妈都不认了,还会认高老爷子这个当爷爷的? 高云华知道,除了高雅之外,高家任何人都没有为此责怪高飞,因为换上任何人,都会有这样反应的。 但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一家人,经过大家的努力,和该付出的关心(高飞的噩耗传来后,高家马上就动用所有能量搜寻他下落,并果断让秦紫阳接手他的产业),高飞终于再次回到了高家。 这是一个大喜事,别的都不重要了。 第900章 不行?不行! “爷爷,我回来了。” 高飞缓步走到高老爷子面前两米的地方,才停住脚步,对他深深鞠了一躬。 高老爷子微微眯着双眼,好像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嗯,回来了就好。” 听老爷子用这语气说话后,提着心的方小艇,终于松了口气。 她很了解老爷子的脾性,知道他越是显得漫不经心,其实内心就越是在意,这就好比出台的小姐总是时刻提醒她是良家妇女那样。 高飞之所以‘反出’高家,与她这个当妈的有着直接关系,当初要不是她包庇高雅,也不会发生那件事,幸好老天爷又重新给了她一次机会,要不然她这辈子都会后悔终生的。 已经被方小艇千叮咛,万嘱咐的高飞,也从高老爷子的态度中,瞧出了什么,心中松了口气后,这才和大伯,姑姑几个长辈问好。 “好,好,回来了就好。” 大伯站起身,很热情的拍了拍肩膀:“我这次回来呢,就是专门跟你见个面,我还有工作要忙,就先走了,好好陪陪爷爷……有些事,过去就过去了,你是高家的男人,要学会心胸开阔些才行。” 大伯说到最后一句话时,旁边的高雅嘴角再次跳动了下。 他当然很清楚,大伯这是在委婉的劝说高飞,放弃对他高雅的成见,毕竟大家都是血脉相连的亲人,有什么矛盾不能化解的? 同时呢,高雅也能听出大伯对他的不满之意。 到现在为止,大伯都没有因为他所做的那一切,对他说过半个字:大伯越是这样,高雅就清楚对他越不满,他可是亲眼看到,因为高云华犯的一点小错误,就被大伯骂了个狗血淋头的。 长辈亲人训斥你,并不是坏事,无论你做了什么他都不在意的样子,才是坏事。 高飞显然也很明白这个道理,再次弯腰回答:“是,大伯,我记住您的话了。” “嗯,那就好,我走了,大家都坐着吧,呵呵。” 看了眼老爷子,等他微微点头后,大伯才缓步走出了正厅。 大伯现在自主的时间几乎没有,今天能够提前来家里等人,不管那个人是谁,这都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了,所以稍坐片刻后就离开,别人也不会说什么。 大伯不让别人送,但高飞等人还是送到了门口,才再次回到了屋子里。 大伯走后,屋子里的气氛明显松缓了很少,最起码方小艇和姑姑可以坐下了,肖鱼儿也笑嘻嘻的跑到了高飞面前,撒娇般的挽住他胳膊:“哥,得到你不幸的消息后,可把我给吓死了,人家都哭了好几天呢。” “才好几天啊,你个没良心的,我以为最少得好几个月呢。” 高飞笑着抬手乔了她脑门一下,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她:“喏,这是哥送你的,算是弥补一下你淌了好几天的泪水。” “吓,哥你可太好了!” 肖鱼儿不以为意的笑着,装做很兴奋的样子打开了盒子。 说她是装做很兴奋,这可不是虚的,毕竟她家境优越,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啊,万儿八千的小东西,根本放不了她眼里去。 不过,等肖鱼儿打开盒子后,却真被惊呆了:里面是块瑞士女士手表,就是那手工制成,上面镶满了钻石的那种,最重要的是全球限量版。 肖鱼儿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块表,需要几百万,而且还是有价无市,买不到,毕竟是限量版的嘛。 可她真没想到,表哥随手就拿出这么一块手表来送给她。 肖鱼儿认出这块表后,第一反应就是拒绝:“哥,这、这也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行了,别整得和真事似的,这是假的,在淘宝网买到的,还没有花五百块钱呢。” 高飞把她的手推了回去,笑嘻嘻对她眨巴了下眼睛。 “哦,原来是赝品啊,那我可就放心了。” 肖鱼儿当然知道这不是赝品,可也知道高飞为什么这样说,心花怒放下装做不屑的样子撇撇嘴,正要收起来时,她老娘却说话了:“鱼儿,把表还给小飞。” 肖鱼儿嚷道:“妈,这是假的!” “你以为妈是瞎子呀你?” 高姑姑一瞪眼,正要再说什么时,高老爷子发话了:“就让鱼儿手下吧,反正高飞是生意人,他送别人礼物谁也管不到。” “哦耶,还是外公好!” 肖鱼儿大喜,生怕老妈再说什么,抱着盒子就跑了出去。 高姑姑只好叹了口气,代替女儿向高飞致谢。 “呵呵,姑,大家都是一家人,何必这样客气?”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时,高云华走了过来,在他肩膀上轻轻砸了一拳:“高飞,欢迎回来――我还有事要做,等你忙完了,给我打电话,我带你去个地方。” 高飞没说什么,只是挥拳在他肩膀上回了一下。 等高云华告别老爷子走出去后,高姑姑给方小艇使了个眼色:“二嫂,你跟我来一下,我刚买了件衣服在西厢房呢,帮我看看?” “好呀,那就去看看――小凯,来,根奶奶去玩儿。” 方小艇会意,强笑了声抱起孩子走了出去。 眨眼间的工夫,屋子里就剩下了高飞父子三人,和高老爷子了。 高雅倒是很想找个借口溜走,但偷眼看到老爷子脸色阴沉下来,高健城也一个劲的对他使眼色后,才强打起笑脸走到高飞面前,深深弯腰低声说:“哥,对不起。” 高飞倒是一脸的不介意,笑呵呵的扶着他肩膀,把他扶了起来:“没事,咱们是亲兄弟嘛。” “是,是啊,呵呵。那个啥,我、我去外面走走。” 高雅腮帮子抖动了下,不等老爷子等人发话,就急匆匆走了出去。 高老爷子叹了口气,也不想再说什么了。 依着他老练的眼光,又岂能看不出高雅看向高飞时的眼神里,带着怨恨之色,看不出高飞笑容下隐藏着的冷厉? 他只是不想说罢了,正所谓一辈子管不了两辈子的事,儿孙自有儿孙福,年轻一代怎么折腾就随他们去吧。 听到老爷子叹气声后,高健城有些羞愧的站起身:“爸,是我教子无方,让您操心了。” “没什么,人之本性而已,怪不得你。” 高老爷子抬了下手,淡淡的说:“你先出去吧,我有话要和高飞说。” “是。” 高健城转身时,看了高飞一眼,意思是让他好好回答老爷子的话,千万别惹老爷子生气。 高飞点了点头。 高健城出去后,随手把房门带上了,屋子里的光线暗了下来。 “坐。” 高老爷子吐出了一个字。 高飞坐在了圆凳上,双手放在膝盖上看着高老爷子,眼神忽然闪烁了下:如果,如果可以的话,高老爷子要是被某人挟持,那么肯定能求来很多东西。 当然了,这个挟持不是绑架,而是在他身上动手脚,比方喂他吃一粒能控制他的药物…… 就在这时候,高老爷子说话了:“你心里对我不满?” 高飞眼角猛地一跳,微微垂首回答说:“不敢,我怎么会敢对您不满?” 高老爷子淡淡的说:“我是从枪林弹雨死人堆里爬过来的,对一些负面气息的感应很灵敏。高飞,我知道你对我不满,主要是因为我安排你和秦紫阳的婚事。” 高飞心中松了口气,却没有吭声,就当是默认了。 高老爷子又叹了口气,抬眼看着门楣那边,说:“如果不是我强行插手你的感情问题,也许就不会出现后来那些事……这只能怪我太自以为是了,总以为你是高家的人,理应接受高家的安排,以高家的理应为重。” 借着高老爷子声音微顿的空隙,高飞说话了:“可我此前没有和高家发生过任何牵扯,我已经习惯了只为本身利益考虑。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回归高家,好像除了让人不愉快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所以这也不能怪我。” 高老爷子微微合着的眼睛,猛地张开,就像有两道闪电从中飞出那样。 高飞和老爷子对视着,没有一丝退意,甚至没有丝毫感情。 高老爷子忽然感到了一种冰冷到骨子里的陌生,沉声问道:“你是想自己安排你自己的以后了?” 高飞淡淡一笑,率先挪开了目光,淡淡的回答:“我觉得这样做最好,起码会减少许多来自高家的麻烦。” 他所说的高家的麻烦是什么,高老爷子当然明白,只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正如老爷子方才告诉高健城的那样,说那是人性因素,和长辈教养没什么关系。 就算高雅暂时和高飞和平共处,但谁能保证他以后不会在暗中动手脚? 那么高飞还会大度原谅他吗? 肯定不会,都说是事不过三,高飞已经好几次原谅高雅了,再受到暗算后,绝不会手下留情。 要想避免这些发生,唯有兄弟两人中,有一人被高家抛弃。 这些年来,高飞独立惯了,没有高家照样能混得风生水起。 但高雅呢? 这个从小就被方小艇溺爱的公子哥,一旦离开高家后,能――活多久? 所以别看高家在高飞回来时,大家都一脸喜气洋洋的样子,可心中早就有了决断。 高飞也猜出大家的决断是什么,这才在高老爷子面前毫无惧色,甚至是针锋相对。 高老爷子沉默,很久后才说:“我想替你做件事。” “爷爷你请说。” 高老爷子拿起茶杯,喝了口水后说:“五一节,和秦紫阳结婚吧。” 亲自主持秦紫阳和高飞的婚礼,就是高老爷子说的那件事。 他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告诉所有人:无论以后高飞在哪儿混,都是他的孙子,谁敢惹,就是在招惹高家! 高飞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不行。” 高老爷子握着茶杯的手,手背上青筋突起:“不行?” 高飞就像没感受到老爷子的煞气,再次说道:“不行。” 第901章 今天是个好日子! 不管是在高家,还是在别的地方,高老爷子基本都是一言九鼎,说出来的话连高飞大伯基本都不敢违背。 可高飞却在他即将暴起时,接连两次对他说不行。 叮叮叮――茶杯和杯盖发出了颤音,足以证明高老爷子心中有多愤怒,说不定下一刻就会把茶杯砸向高飞。 高飞却并给他这个机会,转身就走:“26年前,我的生活我作主,26后,我还希望我的生活由我来作主。” “站住。” 老爷子的声音不高,也不严厉,却带着让人无法违抗的强大威力。 如果是高雅的话,听到这声站住,可能会吓得瘫倒在地上,但对高飞来说是没有半点用处的,因为他本身根本不在意这个老头子,如果不是某些原因,他宁肯上去一把掐住这个老头子的脖子,给他喂上一颗药…… 当然了,这只是高飞心里想想罢了,他是不会这样做的,所以只好停住了脚步,转过了身。 高老爷子看着高飞,越来越觉得他陌生,看不透他,甚至还有了种莫名的忌惮:唉,高家不幸,怎么会出了这样一对兄弟俩,难道是我前半生杀戮太重,有违天合,才得到报应? 高老爷子心中重重叹了口气,一时间竟然有些心灰意冷:“说说,为什么不行。” 高飞干脆的说:“很简单,因为秦紫阳爱的是叶心伤,不是我。” “可叶心伤已经成为通缉犯了,这辈子都不会有好下场。” “只要他还活着,秦紫阳心中就不会有任何人。” 高飞嘴角微微翘起,问道:“爷爷,我感谢你对我的关爱,可我真不能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生活在一起,这对她,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 高老爷子又点上了一颗烟,缓缓的吸着。 他看得出,高飞的确在向他叫板,可又不敢相信,所以就决定再试探一下:“好,你可以不娶秦紫阳,不过我必须给你主持婚礼,不许反抗。” 这次高飞倒没有用强硬态度来反驳什么,问道:“那你想让我和谁?” “王晨。” “王晨?” “是的,就是王晨。” 高老爷子眼里闪过一丝狡猾,就像老狐狸那样:“你可别跟我说,你对王晨也没什么意思。你为她所做的事儿,我都知道。而且我也专门了解过那孩子,出身虽然普通了些,但无论是工作、待人接物的能力却是非常优秀,比你以前接触的那个沈银冰,以及叫梁娇娇的小女警,都适合你。” 为了帮助王晨留在开发区,方便照顾自己在那边的产业,高飞说动了白瓷出面,借用她特殊的身份,向圈内富豪朋友们发起集资,又经过高飞的牵线,与德国一家绿色环保能源机构取得了合作,这才跑去了冀南给她捧场。 在白瓷和高飞多方面的支持下,现在凤山开发区的招商工作,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一举跃居省内所有开发区之首,被评为本年度最适合投资的开发区。 世间凡事都是这样,哪怕是一头母猪,只要有个身份大不同的人物喜欢,并当众亲它一口,那么这头母猪也会立即引人注意,从而发现它原本的所有优点。 更何况这个大人物是白瓷,政治背景和人脉相当的强大,无论到了个哪个省市,都有资格成为当地一把手的坐上嘉宾。 所以说呢,白瓷对凤山开发区的投资金额多少尚在其次,关键是她的态度。 据高飞所知,白瓷砸向凤山开发区投资后,马上就有数十家企业都主动联系了那边,最近王晨忙的脚不沾地――升迁是指日可待了。 高飞帮助王晨,一方面是希望她能继续留在开发区,照顾他的场子。 而另一方面算是对当初婉拒人家的弥补吧,他就这样想的,倒没有打算和她发生什么,更没有想过要娶她。 但他所做的这些事,却都被高老爷子调查清楚了,误会他对王晨有好感也是很正常的了。 听老爷子这样说后,高飞的第一反应就是继续拒绝,但刚张嘴却又闭上了,眼珠一转淡淡笑道:“嗯,王晨那女孩子很不错。” 老爷子松了口气,原先的担心随即消散,也放缓了脸上紧绷着的肌肉:“好,只要你喜欢她就行,剩下的事情你就不要管了,由我来安排。等到五一劳动节时,我会亲自为你们主持婚礼,你做好准备。” 老爷子再次提到要亲自主持婚礼,期间所代表的含义当然不同,高飞却想了想说:“爷爷,多谢你对我关爱,不过我想婚礼能不能在你生日那天举行,来个双喜临门?毕竟五一节太仓促了,我还有很多事需要处理。” 高老爷子的生日,是农历六月初九。 而且今年是他的八十大寿,就算他以往过生日时低调,但八十大寿肯定会‘兴师动众’的,会有许多大人物到场。 如果高飞在这一天举行婚礼,那么受关注的程度,将会直线上升。 老爷子本来就打算要大肆操办高飞的婚礼,听他提出这个要求后,稍微沉吟片刻就点头笑道:“好,那么就依你,农历六月初九!” “多谢爷爷。” “咳,没水了。” “我来加。” 高飞走过去,拿起老式暖瓶,替开始拿捏爷爷架子的老爷子满上。 看到高飞毕恭毕敬的样子后,老爷子重新恢复了大局在握的自信,想到刚才对他生出的忌惮,也变相理解成他不畏强权了,觉得这才是高家的嫡系子孙,这么多后辈中,也唯有这小子有这个胆。 不过,老爷子也庆幸高飞没有在官场上发展,要不然会摔大跟头的。 给老爷子满上水后,高飞正要提出告辞,却听他忽然问道:“你和皇朝会所的那丫头,是什么关系?” 老爷子指的是白瓷,依着他八十岁的高龄,称呼她是丫头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放下暖瓶的动作凝滞了下,讪笑道:“爷爷,依着您的如炬慧眼,我和白瓷啥关系,就不用再说了吧。” 老爷子的脸沉了下来,不过这次却是假装生气,反倒是窃喜的意思多了点。 想想也是,白瓷可是备受很多大人物看重的人,像华夏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高云华、莫孤烟、何落日等人,在她面前也是毕恭毕敬的,至于高雅、张耀明啥的,压根就没被人家放在眼里。 但就这样一个拥有庞大政治资源的优秀女子,却被自己孙子百依百顺的――当爷爷的在骂他胡闹时,还真是有种自豪感。 当然了,老爷子是不会把这种感觉表现出来的,只是冷哼了一声说:“哼,你这是在玩火,知道吗?如果玩好了还则罢了,但一旦玩砸了,你将成为众矢之的,引火烧身啊。” 老爷子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假如白瓷真和高飞翻脸,肯定会曝光说被他给欺负了,那样这厮绝对会成为众矢之的,甚至会把高家也拖累了。 别看当今高家正如日中天,但也承受不起放纵嫡系欺负三代烈士遗孀的罪名。 再次尴尬的笑了笑,高飞底气不足的回答:“老爷子您请放心,我是绝不会让那种情况出现的。” “嗯。” 老爷子不置可否的嗯了声,拿起茶杯缓缓的闭上了眼。 高飞一看就知道自己可以离开了,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出来后,他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喃喃的说:“迎娶王晨?嘿嘿,幸亏这头疼事不属于我。今天,是个好日子。” ―― 与几个月前相比,秦城城憔悴了很多,但精神面貌还可以。 经过这几个月的强制治疗,她总算是摆脱了忘忧粉的纠缠。 她能成功戒毒,倒不是说她的毅力有多强大,主要是她接触那个魔鬼的次数还是少了些,才几次而已,就被高飞救出来送来疗养院了。 如果她像颜红那样,忘忧粉的好处深入骨髓,恐怕她可能会真的选择自杀。 尤其是刚进来后的那一个月,她就是戴着镣铐过来的,四肢被固定在特殊的窗上,吃饭、方便都会有专人照顾,就这样还把手腕、脚踝给挣的破了皮。 幸好,熬过那个月后,忘忧粉的威力终于慢慢减弱,在戒毒专家的帮助下,每天靠看海量的电影、电视剧来分散注意力,而且每次在她闭上眼要睡觉时,都会有人来干扰她,逼着她不许轻易入睡。 人可以几天不吃饭,但却不能几天不睡觉。 就算每天服食几斤忘忧粉,也不能代替睡眠。 她就是被无法睡眠的痛苦,给折磨的精神崩溃后,戒毒专家才会放过她。 然后,秦城城就会陷入长达十几个小时的深度睡眠中。 醒来后,再这样熬几天,然后再深度睡眠。 就这样,专家们利用睡眠来抵抗忘忧粉,最终成功使她从中解脱了出来。 到了最后时,别说是让秦城城去服食忘忧粉了,只要她一见到、想到任何粉状的东西,都会下意识的生出一股子恐惧,就像用了戒烟灵的人看到香烟会恶心那样。 她终于算是获得了新生。 本来,在一周之前,疗养院领导就告诉她准备出院了,但后来却又告诉她说,要延迟几天,因为有人要来见她。 那个要来见她的人是谁,秦城城猜出来了。 事实上,在这些天中,她很多时间都在想那个人,同时也恨那个人: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侯,他为什么不来? 不过恨归恨,她还是很配合疗养院领导,这几天一直在默默的等待,就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那样,每天坐在自己房间的阳台前,听着轻音乐看书。 《今天是个好日子》的优美旋律,在房间中来回飘荡着,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懒懒洒在她身上,秦城城合上了某本世界名著,闭上眼正要休息会时,一声汽车笛声从窗外穿了过来。 她睁开眼,就看到一辆车子停在了窗下。 第902章 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 疗养院周围风景秀丽,在刚建国时供主要领导人再次休养。 不过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这座半军事化的疗养院,极大干扰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相关部门只得放弃。 但就算是这样,周围私人别墅林立,疗养院也不是想什么人进来就能进来的,在它方圆五百米内,都属于禁行区。 直接把车子停在一派三楼面前后,高云华问坐在副驾驶上的高飞:“她就在六号楼的二楼,需要我陪你进去吗?” 高飞摇了摇头:“不用,我自个儿进去就是了,你去忙吧。” 高云华笑道:“我也不是太忙,今天请了假的。这样吧,我在下面等你,等会儿带你们去长城散散心,她憋得时间够久了。” “好的。” 高飞也没客气太多,推开车门下了车,大步走向了六号楼。 来到二楼的房间门口后,高飞正要推门而进时,抬手敲了敲门。 门内没有人应声,他只好在再次敲门,还是没人说话,也没听到脚步声,不过高飞却听到了隐隐的呼吸声,就在门后。 苦笑着摇了摇头,高飞伸手试着推了下房门。 房门吱呀一声的开了,一股淡淡的甜香迎面而来,这是成熟的女人气息。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窗前一个藤椅上,上面却没有人,只有一本厚厚的书籍。 旁边的地上,放着一盆君子兰,叶子墨绿充满了生机。 静悄悄的房间,静悄悄的午后,却有一颗激动的心在左边门后,不安的跳动着。 高飞迈步走进房间,转身关上了门,看着俏生生站在门后的女人。 女人的样子有些憔悴,好像病恹恹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想要把她揽在怀中好好呵护。 秦城城轻咬了下嘴唇,眼睛直直盯着高飞低声说:“你终于来了。” 高飞回答:“我终于来了。” “我以为你已经忘记我了。” “如果没有那么多麻烦事,我可以在这儿陪你,哪怕是一辈子。” “你的嘴,还是那样甜,让我在不知不觉就能陷进去,无法自拔。” 秦城城说着,展颜一笑,缓缓靠在了他怀中,伸手紧紧扣住了他的腰,闭眼喃喃说道:“你的腰,好像细了很多。” 高飞目光闪动,嘿嘿笑道:“这段时间一直在忙,焦头烂额的,连腿子都细了几分,腰又岂能幸免?” “吻我。” “什么?” “吻我。” 秦城城闭着眼,昂起下巴醉了似的说:“我已经很久没有尝到你的味道了。” 高飞最近剧烈抽啊抽了几下,没有吭声,也没吻她。 “怎么,你、你开始嫌弃我了?” 秦城城睁开眼,眼神已经黯淡了下去,笑的也很勉强了:“呵呵,这也不能怪你,谁让我是个瘾君子来着……”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捧住她的下巴,深深吻了下去。 秦城城马上就热烈的回应了起来,咋咋有声,甚至有些疯狂,两只手也开始不老实了。 在这种鬼地方憋了连续几个月,她早就积攒了太多的热情,需要找到合适的人来宣泄,或者说收获了太多的空虚,需要充实。 高飞捉住了她伸向下面的手,抬起了头。 秦城城全身神经猛地绷紧,睁开眼看着他:“你、你好勉强。” 她说他好勉强,是说他吻她时的动作。 以前俩人在一起时,吻起来那叫一个如胶似漆,水到渠成,可现在秦老师却觉得高飞好像是个雏儿,连接吻都那么生涩,自然会以为他是在勉强了。 高飞后退了一步,牵起秦城城的手,双眼里满是深情的望着她,认真的说:“秦老师,你能不能先……” 秦城城苦笑着,慢慢挣开他的手,垂下眼帘低声说道:“你以前都是叫我城城的,高飞,不用再说什么了,我知道你为什么这样。嗯,我们是不是该走了?出来这么多天了,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学校,去见我那些同事和学生了。还有、还有他。” 高飞忍不住问道:“他是谁?” 秦城城抬头看着窗外的天,梦呓似的说:“他是我已经离婚了的丈夫,刘国华。我们在灵魂时,他曾经告诉我说,如果有一天我和你呆在一起感到腻了的话,随时可以回那个家,他会像以前那样好好对我。” “我不会阻拦你回家,不过你得先听我说个故事。” 高飞转身走到窗前,点上一口烟,用异常沧桑的语气,给秦老师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的大体意思是说,某人前段时间去国外时,遭遇了意外,那是在拉斯维加斯,当地两个黑帮火拼,在街道上展开了激烈的枪战。 有很多行人被殃及池鱼了,某人也是其中一个,被一颗流弹击中。 万幸的是,某人没有直接嗝屁,不幸的是,那颗子弹击中了某人最为宝贵的部位,使他暂时丧失了男人功能。 欲哭无泪的某人,在被抢救过来后,顾不得回国,就满世界的遍访男科专家,最后去了莫斯科的马丁医院。 但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某人本来就够倒霉了,谁知道在俄罗斯再次发生了意外:某恐怖分子企图入侵俄罗斯某军事研究所,结果他‘适逢其会’的出现在了现场,被一颗手蕾那个啥了。 世事总是难料的,就在得知他真实身份后,俄罗斯总统都以为他这次是死定了,甚至都已经通知了他在华夏的家人,他却被一位中医圣手救走,经过几个月的精心治疗后,才转危为安,一个多星期之前才回国的。 虽然某人捡回了一条命,可有关男人那方面,却一直没有治愈,搞得他无法用正常心态,来面对他所熟悉的人,尤其是女人。 所以呢,当他所熟悉的女人想要和他亲热时,他只能――繁衍。 “我就是在繁衍你,不这样不行。” 讲完这个故事后,高飞才转身看着秦城城,眼里全是痛苦,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我暂时不能人事这件事,连我爷爷、父母都没有告诉,我特么的没脸和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秦城城就飞快的跑到他身边,抬手捂住了他的嘴巴,很后悔的说道:“高飞,是我错怪了你,你千万不要介意,我该打,我、我……” 高飞猛地搂住她的腰,稍微用力就把她扳倒在了自己膝盖上,然后狠狠在她嘴上亲了一下,喘着说:“这是我的秘密,也是你的,明白吗?” 秦老师的眼里,此时已经全是幸福,弱智的样子让某人心中感到好笑:“明白,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我好开心――哦,不是开心,是感激。” “不说这件事了,以后都不要再说。” 高飞扶起秦城城,板着她双肩:“快,去收拾一下,我们走,我带你去爬长城放风。” 看着秦城城好像蝴蝶那样翩然飞进卧室后,高飞抬手在自己后脑上拍了一巴掌,喃喃说道:“我现在撒谎、讲故事的本事是越来越娴熟了。不过和女人接吻,还、还真有意思。” 无论谁在被关在一个房间内,连续过了几个月后再被放出来,都会变成一只快乐的小鸟。 秦城城穿了一件淡青色的连衣裙,外面套了个迷彩小马甲,乌黑的秀发用一根红绳随意绑在脑后,脸上不施任何粉黛,迎着风就像一只小鸟那样,展开双臂在长城上跑着,累得小脸通红也不在意。 高飞跟在她身后不远处,递给高云华一颗烟:“咱们虽然是兄弟,但我还是得感谢你,要不是你帮我的话,她可能就被彻底毁了。” “既然知道我们是自己兄弟,为什么还要说这些没用的话?” 高云华接过烟,叼在嘴上叹了口气:“唉,可惜没有让颜红也――高飞,你就任由她在错误的道路上走下去?” 高飞靠在城垛上,看着经过身边的游客,淡淡一笑:“大哥,我知道你其实想说什么,更知道你已经开始怀疑、并调查颜红了。” 高云华倒是没有否认:“嗯,现在基本确定她和安归教有关了。不过碍于你的面子,始终没有对她采取行动。” 转身趴在城垛上,高飞吸了一口烟说:“其实颜红是个可怜人,她是被迫的。当初她要是不逃走,跟着你来疗养院的话,可能等不到戒毒成功,就能毒发身亡了。” 高云华微微皱眉:“你是说,她被安归教的人,服用了慢性毒药?” 高飞没有回答,但沉默就是肯定的回答了。 高云华也趴在城垛上,望着蜿蜒伸向崇山峻岭中的长城:“那你打算怎么办?” “没有办法。” 高飞很干脆的回答,接着说:“大哥,你知道吗,安归教的背后,其实还有三股更隐蔽,更强大的力量。” 高云华并没有感到吃惊,晒然一笑:“掌控忘忧粉的人?是七杀、破军和贪狼吧。” “你们早就知道了?” “已经有些眉目了,不过不能对你说,这是国家机密。” “嗯,理解。” 高飞笑了笑,转移了话题:“老爷子要为我举办婚礼了。” “这件事我知道,五一节前后,和秦紫阳。” 高云华说:“也只能这样了,尽管叶心伤会……” 高飞打断他的话:“不是和秦紫阳。” 高云华一愣:“不是和秦紫阳?” “只要叶心伤还活着,照顾秦紫阳就是他的事。” “那是谁?” “王晨。” “王晨?” 高云华呆了老大一会,才笑着点了点头:“嗯,那是个好姑娘,贤妻良母的典型。” “连你也这样说,看来我选择她没错了。” 高飞吸了下鼻子,转过身来时,恰好看到一个漂亮女郎,挽着个老男人走了过来,也恰好看向了他。 长城上每天都会有成千上万的游人,看到这样一对外表不般配的男女,也没啥出奇的,高飞也没在意,刚要看向别处时,却发现女郎的眼神猛地一凝,随即转过了头。 第903章 敢动,我就杀了你! 女郎的个子不高,属于那种娇小身材,打扮的很妖艳,大波浪发型,黑色眼影红嘴唇,耳朵上还挂着夸张的银耳环。 现在都农历三月了,女郎还穿着一件拉风的貂皮大衣,内里却穿着露脐白色针织小背心,黑色超短裙,渔网状的黑色丝袜,黑色平跟皮鞋。 再加上旁边老男人挽着她小腰,手还不老实乱摩梭的样子,一看就知道她不是正经的良家妇女,不是人家包的小3,2奶,就是出台的小姐。 现在是经济社会,只要有钱别说是包女人了,就是包个男人也没人管的,很正常,不管是包人的还是被包了的,也没必要担心被谁看不起。 高飞就从没有看不起那些被包养的女孩子,人家这也是凭本事吃饭,比那些喝上二两马尿就痛骂世道不公的男人可要强多了。 所以就算在长城上看到这样一个女孩子时,他最多也就是随意看一眼,然后就不再关注。 可就在他看了女孩子一眼,准备挪开目光时,却发现女孩子看着他的眼神猛地一凝,接着下意识的转过了头。 “她认识我,而且曾经做过对不起我的事,要不然绝不会有这样本能的躲闪反应。” 这是高飞在发觉女孩子有异常反应后,首先的反应,大脑中随即飞快的搜索关于这个女孩子的信息,但却没有丝毫印象。 不得不说高飞察言观色的本事相当了得,从女孩子一个本年反射的动作中,就判断出了很多东西,然后加以分析。 女孩子在做出异常反应后,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娇笑着贴在男人身上,挽着他胳膊好像搂着父亲撒娇的小女孩那样,再也没看高飞一眼,从他面前咯咯笑着走了过去。 高飞看着女孩子的背影,微微皱眉出神时,高云华说话了:“你认识那女孩子?” 高飞摇了摇头:“不认识,但我觉得我该认识她,她也该认识我。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很仇视我,是个擅于搏击的高手,因为她在经过我身边时,挽着男人的右手手背有青筋微微突起,这证明她全身的肌肉,都处在一触即发的备战状态。” “你的眼神真犀利,我就没看出这些细节。” 高云华看着已经走远的那个女孩子,问道:“要不要我安排人跟踪她?只需一个电话,就能查出她的身份和来历。” 高飞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反正我得罪的人太多,总不能都调查吧?只要她肯避着我,不敢来招惹我,那我也就没必要主动找麻烦了。” 听高飞这样说,高云华收起了刚拿出来的电话,呵呵笑道:“你倒是看得开。也许,这女孩子又是被你欺负过的一个,呵呵。” 高飞笑了笑,没说什么,心里却在想:如果你要是能看出这个女孩子是绝对的高手,恐怕就不会这样想了。奇怪,她既然是个绝对的高手,为什么要混迹在这个行业中? 虽然很奇怪那个女孩子,不过高飞也没放心里去。 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以往得罪的人太多,更别提那些间接得罪的人了,在长城上碰到仇视他的,好像也不是啥怪事。 这不,高飞刚放下那个女孩子,接着又看到了一个,还是很头疼的那种。 接下来看到的这个女孩子,高云华也认识:张家的大小姐,张暮涵。 张暮涵今天穿的非常干净利索,很朝气的样子,一身牛仔装,脚下穿着一双白色运动鞋,身边还有两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孩子,看来是国外的朋友。 “玛丽,明天我再带你们去故宫,让你们感受一下华夏封建君主的霸王之气。” 张暮涵刚笑嘻嘻和在国外读书时的同学说出这句话时,也看到了高飞,脸上的笑容登时凝固,沉下了脸:“玛丽,你和艾芙特先走着,我有点事要做。” 那俩女同学看出张暮涵正死死盯着俩年轻男人,登时就明白了什么,用洋文说了几句,手牵着手的快步走了过去,还对高飞俩人指指点点的。 张暮涵忽然露出敌意后,高云华苦笑着低声问道:“怎么,你得罪张家这位大小姐了?” 高飞倒是一脸的无所谓:“也不是太得罪,就是昨晚下飞机后,把她扔在了高速公路上。” “你真牛,也很好意思,晚上把女孩子扔在半路上。算了,这件事大哥帮不上你,这可是个小辣椒,你自己处理吧。” 高云华钦佩的拍了拍高飞肩膀,笑着走向了张暮涵:“暮涵,今天来陪同学爬长城呢?” 高云华算是京华某个圈子内年轻一代的表率,甚至比莫孤烟等人还要优秀,不过他平时很低调,而且为人做事也很老成,所以就算张暮涵这种目中无人的太妹,也很尊敬他。 “云华哥,真巧了哈,你也来了?昂,国外读书时的同学,带她们来见识一下。” 张暮涵客气的回了句,接着又看向了高飞:“云华哥,问你个问题。” 高云华瞥了高飞一眼,说:“什么问题?” 张暮涵双手环抱在雄前,慢悠悠的走到高飞面前,不认识他似的上下打量着:“你说,有的人为什么长了幅男人模样,其实却总是做女人才会做出来的事呢?难道这个男人是个变态,有些变成女人的趋势?” 高云华唯有苦笑,正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时,就看到秦城城快步走了过来,瞪着张暮涵怒冲冲的问:“喂,你说谁变态呢你?年轻轻的怎么这样没教养,看来你家大人也强不了哪儿去!” 秦城城今天可谓是玩的不亦乐乎,看到高飞兄弟俩被甩下老远后,就跑了回来,恰好听到张暮涵在讽刺高飞,登时就不乐意了。 假如张暮涵讽刺高飞不要脸啊,耍留氓啥的,秦老师也许不会在意,毕竟那是高某人本性。 但她千万不该讽刺高飞不是男人――这可是秦老师当前最忌讳的事,担心会让小情郎痛苦,所以才毫不犹豫的站出来,对张暮涵反唇相讥。 看到一个很具知性美的女人,站出来为高飞说话后,张暮涵顿时勃然大怒。 她是谁呀,可是张家大小姐,一般二般的人,根本没有被她放在眼里。 张暮涵可没有记得圈子里有秦城城这号人,而且看她上来就挽住高飞胳膊,一副护犊子时的母爱爆发样子,立即就猜出俩人啥关系了,张嘴就回骂了回去:“靠,你算老几呀?我和姓高的说话,还有你弄嘴的份儿?” “你……” 秦城城是当老师出身的,老师本来就是靠耍嘴皮子生活嘛,伶牙俐齿是肯定的,不过她今天遇到了小辣椒,刚说出一个字来,就被张暮涵打断:“你什么呀你?你给我滚一边去!别以为我看不出你要老牛吃嫩草,你不嫌丢人,我还不屑和你说话呢!” 秦城城年龄本来要比高飞大好几岁,再加上在戒毒这段时间内憔悴的够厉害,虽然依旧光彩照人,不过明显要比以往苍老了点,就显得她比高飞更大了。 所以在张暮涵看来,她就是一只不要脸的老牛。 老牛要是白瓷那样身份的人,张暮涵还不敢造次,可秦老师算什么人呀,赶在张大小姐面前耀武扬威的,这不是摆着自己找骂? 老百姓常说打人不打脸――秦城城和比她小好几岁的高飞好上,这就是她的脸。 张暮涵狠狠在这张脸上抽了一巴掌,让她脸色瞬间苍白,脚下踉跄了下,就要瘫倒在地上。 高飞左手扶着了她胳膊,想都没想就甩起右手,狠狠给了张暮涵一记耳光。 啪! 耳光声清脆,顺风传出老远,惹来无数行人的眼光。 张暮涵被一嘴巴抽的原地转了两个圈子,眼前金星直冒,嘴角溢出了鲜血,要不是高云华及时扶助她,说不定会摔在地上。 “高飞!” 看到高飞悍然抽了张暮涵一巴掌,高云华皱眉低喝了一声。 他倒不是害怕高飞打了张暮涵,会引发高家和张家的矛盾,只是觉得高飞实在没必要因为区区一口舌之争,就得罪张家。 光天化日之下打女孩子,总是没脸的事。 高飞却不为所动,只是盯着张暮涵冷笑。 张暮涵捂着脸傻呆呆了片刻,终于清醒了过来,尖声叫道:“你敢打我!?” 说着推开高云华,就要扑上去和高飞拼命。 秦城城这时才意识到张暮涵身份不一般了,慌忙把要动手的高飞拦在身后,抱住了张暮涵:“嗨,嗨,冷静些,冷静些!” “滚开,滚开!” 张暮涵推搡着秦城城,跳着脚的看着高飞,通红的双眸中闪着泪花,哭着喊道:“高飞,你有种,你敢打我,我、我――” “秦城城,放开她!” 高飞忽然大喝一声。 秦城城一呆,下意识的松开了手,退到了一旁。 张暮涵马上就扑了过来,高飞没有动手,却昂起下巴指着自己的脸,冷冷的说:“你敢动我一下,今天我就杀了你。” 高飞说这句话时的声音不高,甚至有些平淡,但张暮涵却忽然感到了一种凉到足心的冷,让她的心脏都跳漏了一个节拍,面对的仿佛不再是高飞,而是一只呲牙咧嘴的野狼,举起来的右手僵硬在了半空。 从高飞的眼神中,她看出这个人没有撒谎,假如她真敢动手,他可能真会杀掉她。 猛然间,她想到高飞曾经参与过外蒙的汉德勒森林之战,传说那个晚上,他只带着几个人,就屠进了近千名狂热份子。 几个人干掉近千敌人这种事,绝对是被无限夸大了,但也证明了某人的凶狠。 张暮涵只是一个靠着张家任性的小女孩,欺负一下沈银冰那样的小老百姓还可以,但在高飞这种狠人面前,她的确不够看。 高云华也觉得事情不对劲,赶紧过来拉住高飞,低声喝道:“高飞,冷静些!” 第904章 隐藏在奎莫拉中的秘密! “什么东西,敢在我面前放肆!” 高飞没有不给高云华面子,淡淡说了句,牵起秦城城的手向前走去。 刚才他没有吓唬张暮涵,真打算她只要敢动手,就会一把掐碎她咽喉的。 张暮涵要是被他干掉,不管是对高家还是张家,甚至对整个华夏的政治格局来说,都算得上是一场浩劫。 某些人,其实心里很希望华夏动荡不堪的,那样她才能有机会做她要做的事。 “唉。” 等高飞俩人走远了,高云华才叹了口气,对仍旧傻呆当场的张暮涵柔声说:“暮涵,你别放心里去啊,高飞就这臭脾气。那个秦、秦老师吧,曾经为他付出过很惨重的代价,他对她心中有愧,发誓要保护她,不许她受委屈的……” 说到这儿后,高云华也不知道再说什么了,因为他也不明白,高飞刚才的反应为什么会这样出格,竟然真打算要伤害张暮涵。 慢慢的,张暮涵清醒了过来,吓得泪水扑簌簌的往下淌,很委屈的说:“云华哥,我、我不就是帮着焦恩佐为难过沈银冰吗?他凭什么就这样欺负我?” 高云华还真不知道张暮涵和焦恩佐的关系,此时听她这样说后,眉头皱起:“你会帮焦恩佐为难沈银冰?你知道那个姓焦的,此前是什么人吗?” 反手擦了把泪水,张暮涵说:“以前不知道,昨晚我才知道的,他此前是个大坏蛋――是、是他们利用了我的无知,才让我觉得他是好人来着。” 焦恩佐又问:“谁介绍你们认识的?” “是我哥哥和高雅。” 张暮涵实话实说。 “混帐!” 听高雅也参与这件事中后,高云华气的骂了一声,同时也觉得张耀明真不是个东西,竟然给自己亲妹妹介绍那号人物。 张暮涵又说:“我哥说,他也被利用了。我问那个人是谁,他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行,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会关注的,以后离那个焦恩佐远一些,没好处。暮涵,今天这事你别放心里去,我替高飞给你赔罪,以后等我调查清楚了,我会给你个说法的。” 高云华拍了拍小姑娘的肩膀:“去吧,你同学等着呢。” 有些人只有真害怕后,才会变乖。 张暮涵就是这样的人,也不敢再说高飞什么不是了,乖乖的点头走了。 高云华追上高飞时,他已经来到了一个烽火台上,望着西北方向。 秦城城就在站在他身边。 高云华本想再和他说什么,看他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摇了摇头就倚在了墙垛上,拿出一颗烟点上时,忽然听他唱起了歌。 高云华从没有听过这首歌,这首歌苍凉,好像两军搏杀后的战场上,血流成河,把西边的太阳都被被染红了,整个世界都静悄悄的,只有一只乌鸦呱呱惨叫着飞过长空,在袅袅的狼烟中…… 西北风起,雪满天。 黄沙扑面,遍地烟。 刀如闪电马如龙,大汉将军征衣寒。 风吹过,雪下了,多少男儿血已干,多少豪杰命已残! 枯骨白,青草黄,眨眼已是千年间。 道不尽的黄泉泪,唱不完的鬼域歌……一曲破军终未了,帝王将相在何方? 秦城城痴痴望着高飞的侧影,感觉着他身上散发出的孤独,仿佛看到了如血残阳下,他正撑着一把短剑,从尸体堆内缓缓跪起,一只乌鸦飞过他上方时,他身子踉跄了几下,一头栽倒在地上,再也不动。 她从没有在高飞身上,感受过当前这种沧桑,根据她的理解,这应该是一种深埋在他血脉中的仇恨,足有上千年,却随着岁月的流逝,逐渐变成了无奈。 秦城城不明白,高飞为什么会有这种悲凉的无奈,就算他从小被方小艇抛弃,过了26年的孤儿日子,可身体内也不该带有上千年的悲凉,和无奈的仇恨。 高飞的声音有些尖,并不适合唱这种歌,他该像某个跟傻比似的某董那样,舞着两根棍子在那儿:哈,哈哈,我有双节棍,枪一杆,挑的漫天菊花残! 但正是这种好像在青春发育期间的声音,在唱起刚才那首歌时,才会让人有种要落泪的伤感,秦城城忍不住从后面环抱住了他的腰。 烽火台下的高云华,看着高飞的背影,眼里却闪过了一丝疑惑。 “高飞,你是从哪儿学会这首歌的?” 秦城城脸颊伏在高飞的背上,低声问道。 高飞深深的吸了口气,又缓缓的吐出,这才捂住了秦城城的手,强笑一声说:“在西北塔克拉玛干沙漠那儿,偶尔听当地人唱过这首歌,觉得很有几分豪迈,就学了来。呵呵,唱的不好,让你见笑了。” 高云华听高飞说出这句话后,心中的疑惑这才消散,故作刚来到的样子:“高飞,秦老师,天快黑了,我们该下去了。” 其实这时候才下午五点多种,农历三月中旬的太阳,还在西边老高,离着天黑还远。 不过经过刚才张暮涵拿出事,三人都没有了继续游玩的性质。 尤其是高飞,在回来的途中,总是会在不觉中扭头去看蜿蜒在远方的长城,眼神里带着伤感。 ―― 还是那栋不起眼的四合院,还是那间光线很暗的书房,还是那个看不清面孔的老人,坐在那张书桌后,面前的都市女郎,却变成了一个卖菜的大婶。 老人屈起的右手食指轻扣着桌面,声音不急不徐,卖菜大婶安稳的坐在那儿,仿佛已经和灰暗的环境融为了一体,让人感觉不到她的存在。 良久后,老人才缓缓的说:“你确定后面没有人跟踪你?” “没有。” 卖菜大婶回答说:“下来长城后,我就把那个煤矿老板打昏在他的宾利车中,开车来到市区后,直接去了超市地下停车场,在车里换了衣服,从后门去了超市后的农贸市场,在那儿卖了一个小时的青菜,收拾摊子骑着电动三轮车,去了北海食堂,乘坐食堂的车子去了十九路车站,穿过那条大部分都是民工租住的老街后,才步行四公里来到这儿。” 抿了抿嘴角,卖菜大婶才说:“经过这几个小时的观察,我确定没有任何人跟踪我。但不能否认的是,‘麦卡莎’会所是不能再去了,他们要是查的话,肯定会从这些娱乐场所查起。” 老人点了点头:“嗯,你还算小心。看来以后你只能去卖菜了。不过,你的定力还有待加强,要不然这次也不会露出什么破绽。” 卖菜大婶垂下眼帘,低声辩解道:“我也没想到,会在长城上碰到他。如果只是高云华,就算他和我主动打招呼,我也不会有丝毫破绽。但高飞――他身上那种气质现在越来越浓了,好像无处不在。” 老人好像笑了笑:“他这次在俄罗斯出生入死,能够活着回来实属不易,本身修为自然会更上层楼。但这也没什么,相信他就算是对你起了疑心,可也不会想到你就是你。” ‘你就是你’这句话听起来很绕口,但卖菜大婶却能听懂,沉默了片刻才说:“冀南那边传来消息说,焦恩佐在去北山集团上任时,高飞就曾经出现过,坏了我们想利用张暮涵的计划。我觉得,张家现在应该关注,说不定开始调查张暮涵认识焦恩佐的来龙去脉了。” 老人却没在意:“让他们调查就是,反正张耀明和高雅,才是焦恩佐和张暮涵的介绍人,我们只是提供了适当的地点,和时间罢了。不过在高飞出现后,焦恩佐在那边的计划也许要改动了。” 卖菜大婶却说:“其实,也没必要改动,因为不管是焦恩佐,还是沈银冰,无论他们俩人谁掌权,对于我们来说关系都不是太大――” 老人打断卖菜大婶的话,淡淡的语气中带有了不快:“你以为,沈银冰会心甘情愿做事?她只是想利用我们来壮大自己,到时候反噬罢了。” 卖菜大婶说:“我当然明白。不过她比起焦恩佐来说,还是好对付了许多。她和焦恩佐,可以说都是怀着一个念头,我现在反倒是关注焦恩佐。相比起沈银冰来说,他又狡猾,又阴险,而且还有着一定的胆量,和冷静的判断。有朝一日一旦做大,必须得即刻铲除。” “呵呵。” 老人笑了,拉开书桌抽屉,从中拿出一个小雕像。 这是一个用乌木根雕成的雕像,雕的是一个蒙古骑士,起着一匹战马,高举着宝刀对着前方,栩栩如生。 卖菜大婶认识这个雕像,知道它还有个名字:奎莫拉。 奎莫拉是蒙古语,寓意着是金帐汗国的意思。 只是她不明白,老人为什么要保存这样一尊根雕,而且还多次拿出来看,难道他不知道先辈们,几乎被蒙古人屠杀殆尽吗? 仿佛知道卖菜大婶在想什么那样,老人说:“我看奎莫拉,除了想象当年安归王创建强大蒙古帝国时的威风,同时还在想搞清楚奎莫拉中隐藏着的秘密。” 卖菜大婶下意识的问道:“奎莫拉中有什么秘密?” 老人摩挲着奎莫拉,淡淡的说:“传说,在白色封皮《安归经》内,就出现了奎莫拉的雕像。《安归经》是汉代就开始存在的,那时候世上也许还没有蒙古这个部落,凌玉公主是怎么提前那么多年,提到蒙古铁骑的?” 卖菜大婶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蒙古的前身,应该是突厥,匈奴。大汉帝国时期,正是匈奴强盛时期,也许这个雕像就是匈奴人。” 老人摇头:“不对。匈奴人使用的刀不是雕像上这样子,而且在汉朝时,他们是单于,根本没有‘金帐汗国’这一说。汗国,就是大汗王国的意思。” 卖菜大婶这次无话可说了。 老人沉默很久后,把根雕放进抽屉,问道:“今天是几号?” 第905章 方小艇的礼物! 卖菜大婶不知道老人为什么会问几号,如实回答:“今天是四月十五号,农历三月十六。” 老人默算了算:“嗯,距离农历六月初九还有不到三个月。” 卖菜大婶问道:“六月初九?那天是什么好日子?” 老人说道:“高家老头子的生日,午后他还亲自给我打电话来说,在他八十大寿的那天,会为他孙子高飞举办婚礼。” 卖菜大婶一楞:“高飞要结婚了,和谁?” “王晨。” “王晨?陈家那个干孙女吗?” “就是她,看来陈破天这次终于高兴了,借着一个干孙女和高家联姻,呵呵,他可真是赚大了。” “要不要――” 看出老人在冷笑后,卖菜大婶抬手,做了个切菜的手势。 老人知道,她的意思是要对王晨不利,摇了摇头:“不,我们不但不能伤害她,还要帮助、拉拢她。如果那个娃娃一旦为我所用,依着她的能力,会在官场上走出很远,焦恩佐和她相比起来,简直是可有可无。” 卖菜大婶眼里全是疑惑:“您会这样看好她?” 老人咳嗽了一声没有回答她,身子后仰后脑靠在椅背上,慢慢闭上了眼:“记得提醒我,到那天我一定得出席婚礼。唉,看到你们年轻人走到一起,总是让我回想起我们那个艰苦的年代。幸好,现在都熬过来了,但人却老了。” 人老了,是因为白天黑夜在总是不停的转换。 生命,实际上就是你懒床时不知不觉溜走的时间,是你蹲在马桶上看书却忘了要做什么的等待――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时侯,恰恰是生命的主要组合体。 又是一个黑夜过去,太阳从东边升起。 高飞从机场回来时,才刚刚早上八点。 他去送秦城城了,送她去了机场回冀南。 京华虽然要比冀南繁华很多,但终究不是她所生活的地方,这儿除了高飞兄弟俩外,她几乎谁都不认识。 而高飞是不可能总陪着她的,她也想家了,甚至都开始想那个离了婚的丈夫刘国华。 高飞很理解秦城城的思乡之情,这才起了个大早,送她去了机场。 当然了,为了她的安全,高云华也开始在暗中做了一定的安排。 高飞从机场回来后,直接驾车来到了方小艇刚买的新居。 方小艇昨天就告诉过他了,说今天务必让他陪着去白云观,去请那位据说给老人家看过相的杜观主的传人,好好指点一下高飞,希望他以后能平安过日子,别再这样折腾了。 不管是道爷还是佛祖,高飞觉得信他们还不如信自己的拳头,因为在他每次遇到危险时,从不见那些人来救他,都是他靠自己的拳头才闯过来的。 所以方小艇在两个多月之前就让他随她去白云观烧香时,高飞就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辞,直到推辞不掉这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 高飞来到方小艇的新居时,小凯撒还没有睡醒,孩子总是在晚上玩到深夜,早上却懒得起床。 在国外时,妮儿是绝不允许他这样任性的,总是把儿子当做一个贵族来培养,小小年纪就要求他注意这注意那的。 但来到华夏跟了方小艇,祖孙俩度过了几天的磨合期后,孩子就彻底喜欢上了这边的生活――当奶奶的,总是特别宠爱孩子,让他体验到了啥叫华夏小皇帝。 小凯撒来到华夏没多久,原先在国外照顾他的保姆维尼夫人就跟过来了,很快获得了高家的信任,现在也跟方小艇学的一样,无比的溺爱孩子。 有维尼夫人在家照顾孩子,方小艇倒是可以安心的外出做事。 “妈,今天必须得去白云观烧香吗?” 也不知道为什么,高飞特别反感去道观,方小艇都上车了,他还不甘心的问了句。 方小艇白了他一眼,伸出手指点了下他的额头嗔怪道:“必须去!你老娘我为了今儿去那边烧香,可是斋戒三日以表诚意了,如果今儿再不去,佛祖他老人家会怪罪的。” “妈,拜托你有点宗教信仰的常识好不好?道观信奉的三清,而不是佛祖。佛祖是释迦牟尼,外国人。真是的,要是以后再犯这样原则性的错误,别跟人说你是我妈。” 高飞嘟嘟囔囔的启动车子,看了方小艇一眼:“还有啊,以后不要再自称什么老娘,老娘的,瞧你细皮嫩肉的,就是当我妹都行了。” “好,好,好,老娘我记住了,佛祖不住道观。” 方小艇满脸的喜滋滋,嗔怪道:“你个兔崽子嘴巴就是甜,老娘我都四五大十了,满脸褶子了,还当你妹?这要让人听到了,会笑下大牙来的。” 女人过了十八后,哪怕是到了八十岁,都会喜欢听人说她好年轻之类的话,哪怕有时候知道人家在撒谎,可也喜滋滋的就像方小艇这样,自欺欺人。 在年龄问题上,女人总是爱慕虚荣睁着眼睛说瞎话的。 由此也可以断定,大多数女人其实心里都喜欢被带颜色的狼给那个啥的,不过那只狼得由她们自己来选。 闲扯了几句后,方小艇开始说正事:“老爷子昨天下午就开始行动了,知道这事吗?” 高飞看到前面路口亮起红灯后,稍微踩了下刹车随口问:“他有什么可行动的?” “为了给你主办婚礼一事呀。” “为我主办婚礼?”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明白了过来:“啊,他老人家先迫不及待的告诉你了?” “不但是告诉我了,现在可以说是满城风雨了,只要有点份量的人,就知道我高家二少要在六月初九那天,和陈家老头的干孙女王晨要结婚了。” 方小艇说着,眼里闪过一抹无奈:“唉,早知道这样的话,还不如当初就答应了陈老头,省下得罪他了。现在倒好,转了个圈子,最后还是和那丫头结婚,白白让老娘担了不成人之美的罪名。” 小半年前,方小艇在带着高飞拜访陈破天时,老陈就热情的替他和王晨牵线。 不过当时不等高飞有什么表示,方小艇就代他很委婉的拒绝了。 理由很简单,王晨的出身,配不上高飞。 只是谁能想到,转了一大圈,最后还是高老爷子拍板,在争取高飞同意后,要在农历六月初九那天结婚了。 王晨给方小艇做了两年秘书,女孩子的品性、休养以及做事的能力,她可以说是相当了解,本心里也喜欢那孩子,当初拒绝就因为她出身太普通。 现在由高老爷子亲自拍板,要为高飞和王晨举行婚礼,风声也很快放出来后,任何人都已经无法更改了,方小艇也就认了。 高飞还真没想到,老爷子的动作会这样迅速,昨天上午才征求了他意见,下午就搞得路人皆知了,这是明显怕他反悔啊,唯有苦笑。 方小艇开始安慰儿子:“其实我仔细考虑过了,觉得老爷子的目光相当毒辣,因为王晨可能是最适合你的那个人了。女孩儿外柔内刚有主见,工作能力强,待人接物落落大方,以后你们结婚后,她绝对能潜移默化你的。” “是,我承认你说的没错,王晨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子。” 前方路灯亮了后,高飞重新启动了车子:“妈,你有没有想过,老爷子为什么要迫不及待的为我主持婚礼?其实他打算在五一节给我举办的,是我特地要求改为了他八十大寿那天。” 方小艇的眼神一下子黯然了起来,低声说:“小飞,妈这辈子经历了那么多挫折,能够在官场上走到这一步,除了背靠高家外,其实很多时候都是靠自己努力的,又怎能看不出老爷子的意思?” 一向低调的高老头坚持要给高飞主办婚礼,为此还不惜把婚礼改在了他八十大寿那天,就是向所有人宣示:高飞是他的嫡系孙子,谁都不能欺负他,要不然后果很严重! 他这样做,无非是因为高飞主动退出了和高雅的争夺,也代表着以后高飞也不会像高雅那样,可以光明正大的利用高家的人脉。 高飞和高雅兄弟俩人,如今矛盾已经攀升到了不死不休的‘境界’,要想避免兄弟阋墙的惨剧,就只能有一个人离开。 高飞选择了离开,高老头这才用亲自为他主持婚礼的方式,来弥补他。 嗯,就是弥补。 方小艇在官场上打拼了那么多年,又岂能看不出这一点? 也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她心里才特别难受,才会对高飞感到愧疚,但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高雅虽然不成器,可终究也是她的亲儿子,从小就呆在她身边的。 高雅能成长成这样一个人,可以说方小艇是‘功不可没’的,以往,她太溺爱他了。 如果让方小艇在俩儿子之间必须选择‘扔掉’一个的话,她在深思熟虑后,也会选择留下高雅。 道理很简单,因为高飞离开高家后,依着他自身能力,不管去哪儿,做什么,都能混得风生水起――他就是一只在野外成长起来的雄狮。 但高雅呢,只是一只从小就在笼子里长大的金丝雀罢了,一旦离开高家,结果势必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方小艇愣愣的望着前方,沉默很久后才哑声说道:“小飞,妈妈对不起你,希望你别怪我。” 高飞笑了:“可别这样说,其实我更喜欢一个人在外面闯荡――好了,不说这个了,我觉得你现在最先考虑的,是等我结婚时,送我什么礼物。” 方小艇强作笑颜:“这个问题我早就想过了,你现在也是有钱人了,房子车子对你来说算不了什么。不过,我决定还是送你一套宅子吧,是宅子,不是房子。” “宅子?” “嗯,宅子。” 方小艇深吸了口气:“是你外婆在冀南乡下的老宅,很神奇。” 第906章 道教圣地白云观! 一栋宅院,尤其还是乡下的宅院,好像和神奇没什么牵扯的,所以高飞很纳闷:“神奇?一座老宅有什么神奇的?” 说到老宅,方小艇眼里带有了骄傲的色彩:“我们方家那座老宅,可不是一般的老宅,那是晚清末年时就存在的,到现在已经一百多年了,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缘故,那宅子恐怕早就被当地政府化为文化遗产了。” 车子驶上通往西郊的外环高速,高飞饶有兴趣的问:“哦,那你说说呢,难道老宅内有鬼?” “死东西,那是方家的祖宅,怎么可能会闹鬼呢?” 方小艇嗔怪着抬手轻拍了下高飞的胳膊,说道:“一百多年前,方家的先祖在南方做过县令。别看那时候的县令是七品小官,可在乡下人眼里,那可是了不起的官儿了。” 高飞点头:“嗯,是了不起,县太爷嘛,军政大权一把抓,还带着断案等等。” 一百多年前,方家那位先祖在南方某地做县官时,八国联军侵华,全国各地有识之士纷纷站起反抗,再加上袁世凯等人祸乱天下,整个国家都处于一片动荡中。 县太爷一看风向不对,马上就辞官不做,卷起铺盖回到了冀南老家,靠当官时挣下的十万雪花银,在老家做了个富绅,也就是大地主,准备起一座宅院。 当初县太爷盖宅子时,传说重金请来了一位风水大师,拿着罗盘勘察七天后,才选定了盖房子的地基,断言说:此乃泰山龙脉之小龙脊,不但能让方家在乱世中得平安,还能在多少年后,出一位王妃。 不过,因为受天下一个多甲子的动荡之苦,泰山龙脉势必会发生无法断定的改变,很有可能会造成方家百年后无后。 古人向来最讲究的就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了,一般人在听说百年后会绝后,肯定会放弃所谓的小龙脊。 只是方家先祖对此却毫不在意,说只要能让方家平安熬过一个多甲子的动荡,哪怕百年后绝后也能接受,毕竟还有可能会出一位王妃,绝后也值了,百姓常说一辈子不管两辈子的事儿,更何况是百年之后的事呢? 于是乎,方家先祖就按照风水大师的指点,在小龙脊上修改了方家祖宅。 说起来也很神奇,方家宅院起来后的近一个世纪中,无论世道多么动荡,哪怕是上个世纪中期的十年浩劫,方家后人都没有受到任何牵连,甚至连祖宅这种‘四旧’产物都能平安度过。 但也正应了当初那位风水大师的话,在近一百年中,方家后人再也没有出过出类拔萃的人物,等天下清宁后,几代单传的方家,终于生了个女孩儿——方小艇。 在国人心中,女孩子早晚都要嫁给别人的,死后也会被埋进别人的祖坟内,所以不算本家的后人,故此在乡下,就把只有女孩子的家庭,称为绝户。 方家绝户了,可方小艇却在历经挫折后,嫁给了高健城。 (这段故事其实是真实存在的,就在兄弟故乡西北十几里之外的村子,不过年代向后延续了数十年,那位‘王妃’也早就去世了,她家老宅也成了我们这儿的文化遗产,老宅里的石碑上,就刻着这个故事。 保存完好的大青砖屋子里,还有一副古老的人物肖像,是个女的,穿着一身杏黄的霓裳,坠马鬓的发型,左手捧着玉如意,右手自然垂下掌心向前,丰盈儒雅貌似观音娘娘。 记得上小学时,曾经偷着钻进去看过那幅画像,只要看那幅画像的眼睛,就好像她活了在看着你那样。 不过后来据说老宅失火了,是雷劈,画像就没了,只有一栋占地面积很广,却有些残败的老宅,经过当地文物部门修缮后,最后只保留了正厅,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就不再去了。) “小飞,你来说说,老娘要是放在古代的话,算不算是王妃?” 讲完老宅的神奇后,方小艇有些得意的问高飞。 “算,绝对算是王妃,而且还是亲王妃。” 高飞一脸不信的神色:“妈,那栋老宅真有你说的这样神奇?” 方小艇淡淡一笑:“老娘四五大十了,骗你做什么?等回头,我就把祖宅钥匙给你,你回去看看吧——唉,自从高雅出生后,二十多年了,我就没有再回去过,也不知道院子里的草有多高了。” 看方小艇神色黯然后,高飞也没再说什么,陪着她沉默七八分钟后,车子右转下了外环高速,指着前面说:“快要到白云观了。” 白云观,号称天下道教第一丛林,道教主流——全真道三大祖庭之一,在唐玄宗时代就有了,那时候叫做天长观。 到了金世宗时,引大加扩建,更名十方大天长观,金末重建为太极宫。 蒙古帝国初,全真龙门派祖师丘处机真人以74岁的高龄,自齐鲁昆嵛山西游35000里,在中亚遇到了一代天骄成吉思汗,被邀请讲道。 当时蒙古人杀戮成性,恶名远扬,丘处机使出浑身解数,最终打动了铁木真,造就了‘一言止杀’的历史性创举,被人赞为:拯华夏于累卵,救万民于水火。 由此他也获得了成吉思汗崇奉,而呼之为‘神仙’,拜之为国师,掌管天下道教乃至所有出家人,回京后居太极宫,元太祖因其道号长春子,诏改太极殿为长春宫。 后来丘祖羽化飞升,弟子尹志平等在长春宫东侧购建下院,这才正式改名为白云观。 白云观的传说,极其富有神话色彩,尤其是杜道长和开国老人家的故事,更为大家耳熟能详,闻名天下的‘8341’部队的创建等传说就是出自这儿(前文已经讲过,就不再多啰嗦了)。 其实白云观内,并不像是高飞所说的那样,只供奉着三清(道教三清是道教最高神灵,分别是指元始天尊,灵宝天尊和道德天尊),还有许多神人。 比方在灵官殿内,就是道教护法神王灵官的神像,在左边墙壁上是赵公明和马胜,右边墙壁上为温琼和岳飞画像,这就是道教的四大护法元帅。 还有财神殿,供奉三位财神,中间为文财神比干,左为武财神赵公明,右为武财神关羽。(关羽,即关圣帝君,被民间广泛信仰,管辖范围极广,是一位全能之神,财神只是其形象之一)。 玉皇殿内奉祀玉皇大帝,神龛前及两边垂挂着许多幡条,上面绣有许多颜色各异的篆体‘寿’字,一共是一百个,故称为百寿幡,是为慈禧太后御赐。 殿墙上壁挂有南斗星君、北斗星君、三十六帅、二十八宿的绢丝工笔彩画共八幅,均为明清时代佳作。 另外还有宗师殿内供奉的唐代,医学家孙思邈,四御殿内的昊天金阙至尊玉皇大帝、勾陈上宫天皇大帝、中天紫微北极大帝和承天效法后土皇地祇等等。 总之,白云观内供奉的神祗足有数十个,每一个都是相当牛的人,最次的可能就是武侠小说中的‘全真七子’,以及他们的徒弟了。 反正这样说吧,假如你想烧香许愿啥的,这儿有能满足你所有愿望的神祗,这也是白云观能够成为天下三大道观之一的主要原因。 阳春三月,最适合踏青游玩的季节,每年的此时,白云观总是要接待太多的游客,说是游人如织一点都不夸张。 也幸好方小艇在来之前,就和这边打过招呼了,所以高飞才能顺利的停下车子。 下了车后,高飞跟着方小艇走向山门。 也许是周围太多儿童(今天是周末)的笑声感染了方小艇,她的情绪逐渐清朗了起来,指着山门右侧石拱上说道:“你能看出那儿有什么独特地方吗?” 高飞向那边看去,就看到很多游人都围在那儿,好像在石拱上摩梭着什么,摇了摇头说:“我从来没有来过这儿,上面有什么玄虚?” “走,我带你过去看看。” 方小艇摘下脸上的墨镜,边走边说:“那上面有只猴子的浮雕。” “猴子的浮雕?” 高飞不屑的撇了撇嘴:“只是浮雕而已,就算是齐天大圣那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方小艇黛眉一皱,嗔怪道:“你这孩子,可别胡说八道,这猴子可不是普通的猴子。” 在京里生活的老人都知道这样一个传说:神仙本无踪,只留石猴在观中。 这个传说,就是讲的白云观内的猴子,说这是神仙的化身。 让人感兴趣的是,白云观内到底有几只石猴,这竟然是一个秘,就连神通广大的‘度娘’都说不清,但普遍的说法是三只。 第一只石猴,就是方小艇带高飞看到的这只,是一个两寸大小的石猴浮雕(长约十厘米),样子活泼可爱,传说用手莫一下,凡患风湿引起的疾病,即可康复。 第二只石猴,在山门西侧的八字形影壁须弥座顶端的束腰处,整幅图案是一棵大树,树上挂满果实,树下一匹奔马,马前有一只猴子,一臂高举,手中托一物。这只不是很好找。 还有一只猴在庙后东院雷祖殿前的‘九皇会碑记’底座花纹图案中,有在一个很大的刻有十二生肖的影壁上,但传说中的三只石猴中,并没有算上这一只,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白云观内到底有多少只石猴,高飞不关心这个,他也不信莫一下猴子就能治病,觉得这无非是那些牛鼻子道士为了哗众取宠,才搞出来的嚎头罢了。 但碍于方小艇的坚持,高飞还是挤进人群,在那个小猴子上蹭了一把。 站住石拱下面等方小艇去莫猴子时,高飞无聊的随意扭头向山门内看了一眼,恰好看到一双眼睛正盯着他。 高飞心中一动,凝神再看时,那双眼睛的主人的身子一闪,挤进了人群中,眨眼间就找不到了。 第907章 杜道长! 在景区游玩,尤其是这种名扬天下的景区,最不缺的就是人了。 谁看谁,也是很正常的,所以才有很多‘驴友’抱怨说,放假期间外出游玩,其实看的不是人,而是在看人。 高飞在白云观山门前被人看也是很正常的,毕竟他长的玉树临风、高大帅气,让一些爱做梦的小媳妇,尤其是那种两口子两地分居的注意他,好像是再也正常不过了。 但高飞却肯定,刚才他看到的那双眼睛,就是在特意注视,或者干脆说是在监视着他――这双眼睛,他昨天也见过,在长城上碰到的那个妖艳女郎。 昨天在长城上时,高飞在碰到那个傍着大款的妖艳女郎时,就确定自己该认识她,她也认识自己,并观察出那是一个相当了不起的高手,还很怕他的样子。 一个傍大款的妖艳女郎怎么会是个高手,还怕高飞,这本身就让他感到好奇,要不是昨天有高云华和秦城城在旁边,他说什么也得追上女郎搞清楚怎么回事。 不过,昨天随着张暮涵的出现,发生了一些不愉快,高飞就忘记妖艳女郎了,没想到今天在白云观,会再次看到她,看到她在监视他。 还有就是,刚才匆匆一瞥中,高飞发现那个妖艳女郎不再是那幅妖艳打扮了,穿着好像很土气,像个三四十的乡下大婶。 要不是高飞认定了那双眼睛,决不敢肯定这个乡下大婶,和昨天碰到的那个妖艳女郎是同一个人。 她昨天还是妖艳女郎,今天怎么会忽然变成乡下大婶了? 为什么会一直盯着我? 她究竟是谁? 高飞心里想着这些疑问,不再犹豫,拔脚就向山门内追了过去。 山门内青石道两侧古树林立,风景宜人,游人更多,要想在这地方找到一个人,或者躲避一个人,都是非常艰难和非常容易的事儿。 “哎哟,我说嫩这人搞么呀搞,横冲直闯的,属螃蟹呀嫩?” 一个身穿短裙的胖女人,被高飞一膀子抗到一边去后,登时勃然大怒,胖手一把就抓主了他胳膊,嚷道:“宝宝嫩快来,这小子要揩老娘的油!” 一个身高体壮的黑脸大汗,马上就凑了过来,胶东腔很浓的喝道:“喂,俺说嫩特娘的活胀饱咋的,找死不看地方,感占小花的便宜!” 现在男人叫宝宝很吃香吗?在冀南机场时碰到个斯文败类叫宝宝,这儿又遇到个大汗也叫这名字,靠! 高飞心中骂了句,垫着脚尖向前面望去,哪儿还能找到那个乡下女人? “俺说嫩这人咋回事,听不懂人话咋的?” 看高飞不理睬自己后,宝宝更加愤怒,正要动粗时,高飞却抢先攥住他手腕,撇着京腔冷笑道:“哟呵,丫的脾气不小啊,敢在这地儿和哥们耍横!怎么着,咱哥们找地儿好好练练,让哥们称称丫的有几斤几两?” 见高飞拿出当地痞子嘴脸后,胶东大汗气势顿时弱了,毕竟人在外地,底气明显不足,挣开手腕撇撇嘴挽起小花的手,转身就走:“切,俺没空和你在这儿胡折腾,走了!” “傻叉!” 高飞冲宝宝俩人竖起中指,来了句著名的国骂后,重新快步向前追去,希望能找到那个乡下女人。 可惜的是游人太多,高飞顺着青石路向前追了几百米后,也没看到目标,最后只好返回山门外。 他倒是不怕有人在暗中算计他,只想搞清楚那个女人是谁,为什么会那样仇视,和害怕他。 高飞走出山门时,方小艇正在拿着手机打电话,四处找他。 看到他过来后,方小艇嗔怪着问他去哪儿了,要是走失了,今天可就白来一趟了。 高飞笑着说反正有手机,怎么可能走失了呢,他刚才就是找地方方便了一下,免得陪着她上香时,会因为尿急而亵渎神祗。 方小艇也没怀疑什么,带着高飞走进山门,边走边给他介绍周围的景点。 在京华呆了这么多年,方小艇已经算是个地道京华人了,又多次来过白云观,将起某些典故和传说时,甚至比那些职业导游还要精通,口才又好,旁征博引的,还真让高飞听入迷了,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后观。 与前面游人如织相比起来,后观可以用‘幽雅、清净’等词语来形容,因为在一道月亮门前,挂了块牌子,上写‘游人止步’,还有个小道士在那儿竖着,每当有游客来这儿瞅瞅时,都会客气的请人回身转。 方小艇把自己的名片递给了小道童,说是预约前来,要听杜观主讲经的。 这一任的观主,也是姓杜,传说是开国时期杜观主的子侄辈,道术高超,绝对的世外高人,活神仙般的存在,可不是谁想见就能见到的,就算大人物也得预约。 小道士明显知道今天观主他老人家今天会见谁,看过方小艇的名片后,双手抱拳客气的说道:“无量天尊,女居士,请。” 道士行礼和和尚行礼不一样,和尚是单手或双手合十,嘴里喧着‘阿弥陀佛’的佛号,而道士却是拱手礼(一面躬身,一面双手于腹前合抱,自下而上不过鼻。) 方小艇倒是没有这样行礼,只是按照世俗礼节,对小道士微微弯腰后,这才带着高飞走进了月亮门内。 一墙之隔,就仿似别有洞天,仿佛连空气也清新了许多。 当然了,白云观最雄伟、出名的建筑和神祗,基本都在前面,后面只是道士们休息、用餐和数钱偷着乐的地方,青砖建筑,也是飞檐走壁尽显古朴之风。 后观占地面积也很大,到处是古树松柏,青砖屋檐啥的,幸亏方小艇母子刚走进月亮门,就有一个小道士迎了上来,见礼问清楚她要见哪位高人后,这才带着他们向最后面一座独立小院走去。 这座小院,就是白云观大当家杜道长的雅居。 “两位请稍等,待我……” 小道士来到门前,正要去里面通报一声时,高飞却看到一个老道士,从房门内走了出来,呵呵笑道:“无量天尊,方居士远道而来,贫道有失远迎了。” 这老道士鹤发童颜,红光满面,头发和两道眉毛都已经发白,倒是三缕胡子青虚虚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总之看上去面目清秀,一派仙风道骨的模样,让人看他第一眼就很容易想到‘世外高人’的这个词。 这正是白云观当代观主,杜道长。 方小艇虽然贵为‘王妃’,在小道士面前也保持着她雍容华贵的凤仪,不过在杜道长面前她却毕恭毕敬的,弯腰深施一礼:“道长客气了,小女子近日前来打搅道长清修,心中惶恐,惶恐。” “呵呵,方居士这是什么话?” 杜道长呵呵笑着时,看向了高飞。 高飞正在打量他,俩人目光相交的瞬间,杜道长眼里明显闪过一抹异样,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敢问这位小居士是……” “啊,道长,这是犬子高飞。小飞,快来给道长见礼。” 方小艇连忙介绍,心里却在纳闷:都说杜道长一眼就能洞悉人心,相面之术更是冠绝天下,让港台那边同行自愧不如,号称‘小袁天罡’,可他怎么会看不出小飞是我儿子呢? 袁天罡,那绝对是道门中数得着的牛人,在唐太宗当政时,为推算大唐国运,就让他和弟子李淳风推算。 李淳风用周易八卦进行推算,没想到一算起来就上了瘾,一发不可收拾,竟推算到了唐以后中国2000多年的命运,直到袁天罡推他的背,说天机不可再泄,还是回去休息吧,所以这本预言奇书得名《推背图》。 岁月如梭,大唐帝国之后历代王朝的兴亡,都被《推背图》预测准了。 不过这本奇书历来被各代王朝视为最大的‘禁书’,原本现在宝岛故宫,市面上流通的都是后人制造的赝品。 除了和李淳风搞出《推背图》之外,袁天罡还在看到则天女皇小时候时,就看出她的未来――杜道长当然不如袁天罡牛叉,但能够号称‘小袁天罡’,可却看不出高飞是方小艇的儿子,这也怪不得她感到不解。 当然了,方小艇就算是心中怀疑,也不会说出来的。 听她介绍这是‘犬子’后,杜道长心中更是纳罕,可也没说什么,只是微笑着和高飞点了点头,就请他们去‘寒舍’休息。 杜道长的寒舍倒是名副其实,地上铺了几个蒲团,冲门的墙上挂着一副‘老子出关’图,下面一个小茶几,黑漆漆的历史感很足。 “两位居士,请。” 率先坐在那幅卷轴下,杜道长请方小艇俩人坐下。 方小艇道谢,和高飞一起学着杜道长的样子,盘膝坐在了蒲团上。 一个小道士,很快就端来了三杯清茶。 清茶肯定不是大红袍之类的极品,但也是清香扑鼻,让人精神一震。 端起茶杯做了个请的姿势后,杜道长先喝了一口茶,等方小艇放下茶杯后,这才微笑着:“高老居士身体还康健吧?” 高老居士,自然是指的高老爷子,能够值得杜道长问好人,也唯有老爷子那种高人了。 方小艇连忙说:“多谢道长,老爷子安好,现在每餐还能喝两大碗稀粥,一个馒头。” “嗯,国家幸甚。” 杜道长又和方小艇扯了两句不咸不淡的话后,看向了高飞,双眼闭合了下却没说什么,又端起了茶杯。 方小艇前来白云观烧香许愿,自然少不了布施,十万块钱的支票扔出去后,又换来了杜道长几句好听的话,却没有丝毫的谄媚之意。 高人就是高人,是金钱如粪土。 方小艇心中赞了一个后,开始说明来意:“道长,我这次来贵地,是为了给我儿子祈福……”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杜道长微笑着打断:“应该还有孙子吧?” 第908章 孽障奎莫拉! 在杜道长问高飞是何人时,方小艇就觉得这牛鼻子有些名不符实了。 一般走江湖骗钱的算命先生,就该从母子俩人面向上断出是母子来,为什么杜道长却问高飞是何人? 不过因为怀着对道教圣地的尊崇,方小艇没有把这种不屑心态表现出来,虽然还是客气,但杜道长在她心目中‘活神仙’的地位已经直线下降,打算布施完了随便聊几句就带着高飞闪人。 可接下来杜道长的这句‘应该还有孙子吧’的话,却让方小艇吃了一惊,顿时双眼放光,连连点头:“道长真乃神人,竟然知道我已经有了孙子了。” 高飞在一旁不屑的撇了撇嘴,心想:你无意中遇到小凯撒的事儿,现在基本全京城的人都知道了,这牛鼻子知道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得到方小艇的真心恭维后,杜道长矜持的一笑,闭眼掐指一算,淡淡说道:“方居士之命是贵不可言,此生最少有五个孙子,两个孙女,可谓是多子多福,这和你以往行善积德很有关系。” “啊?” 方小艇呆了,吃吃的问道:“我、我会有五个孙子,两个孙女?道长,你、你不会是在开玩笑吧?” 如果杜道长说方小艇日后会有三个孙子,那她还有可能会信:妮儿一个小凯撒,秦紫阳肚子里还怀着一个,等高飞和王晨结婚后,再来一个孙子也是很正常的。 再加上高雅,结婚后再生个孩子出来。 但最多也就四个呀,这又不是只要‘种子好、地肥沃’就随便生的古代,最起码妮儿和秦紫阳是以后是不会生了(秦紫阳是不好怀孕,妮儿是为了工作),就一个王晨,她能再给方小艇带来四个孙子孙女? 四胞胎吗? 这也好像太扯了。 杜道长微微垂首,淡然道:“出家人不打诳语的,现在方居士你已经有三个孙子辈的后代了,只是有两个还未曾出世……这从你面上主子嗣的命格中,就能看得出。” “还、还有两个没有出世?” 方小艇霍然回头看着高飞,急急的问道:“第三个,是不是梁娇娇?” 在方小艇看来,两个没出世的孙子里,其中一个自然和秦紫阳有关(同时也更加钦佩杜道长了,毕竟秦紫阳怀了高飞孩子这事,可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 但另外一个嘛,可能会和梁娇娇有关了,毕竟梁警官可是和高飞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远遁南疆之前,说不定真已经怀孕了。 “我怎么知道?” 高飞有些愣神,满脸的不信:“也许,是高雅在外面胡来呢?” 方小艇还要再问什么,杜道长却说话了:“方居士稍安勿躁,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就像你的大孙子那样,在该出现的时侯,他自然会出现,强求不来的。” “哦,多谢道长指点,我只是觉得这事有些不可思议――七个孙子孙女,天,这要是都围在我身边,那我岂不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了?” 方小艇满面幢景的神色,很可笑。 女人总爱求神拜佛的,希望能提前知道自己未来会是什么样,这也是女人最好骗的原因之一,高飞却没多大兴趣,从蒲团上站起来说:“妈,你先在这儿陪道长聊着,我去外面随便转转。” 方小艇还没有说什么,杜道长却说话了:“小居士请留步。” “有事?” 高飞奇怪的问道。 杜道长看向了方小艇,用商量的口吻说:“方居士,我想和贵公子单独聊聊,你看?” “啊,那就多谢道长。” 方小艇赶紧站起来,嘱咐高飞:“小飞,你一定得虚心请教道长,他能够跟你单独谈谈,那是你的福气。” “昂,我知道了。” 高飞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心里却在想:应该把这话倒过来说。 方小艇很快就走出了寒舍,被门外竖着的小道士引着去别处参观了。 高飞无奈,只好再次盘膝坐在蒲团上,看着杜道长笑道:“老道士,说吧,你要和我单独谈什么?” 方小艇不在场,高飞也没必要和他客气什么。 杜道长却没有说话,在定神看了他片刻后,反而慢慢闭上了眼睛,左手捏了个奇怪的诀,嘴唇飞快的闭合着,也不知道在嘟囔什么。 高飞猜出他可能在掐算什么,耐心等了会,见他还一脸神棍十足的样子,有些忍不住了,蹭地站起来:“老道士,哥们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杜道长忽然腾地睁开眼,低声暴喝道:“呔,孽障奎莫拉,还不速速现出原形,等待什么!?” ―― “这个骑着高头大马举着长刀的武士,我好像在梦中见过它。奇怪,它怎么会出现在这扇门板后面?” 高飞手里举着手里的火把,看着冰窟那扇石门,一脸好奇的样子。 高飞和数百上千条王蛇呆了大半个时辰,却没有被群蛇吃掉竟然活了下来,拓拔千钧在得知这个消息后,被震的不行不行的,亲自跑来从蛇洞中看了看,果然看到他正还活蹦乱跳的。 正如莫邪征东所说的那样,只要高飞熬过半个时辰的万蛇噬咬之刑后,他就算是洗清了擅入修罗道的罪行了,也就重新恢复了他‘驸马’的崇高地位,别说是呆在冰窟中了,就算再擅入修罗道也不会有人多事了。 所以呢,拓拔千钧并没有制止他留在冰窟中陪伴莫邪征东,还按照他的要求,送来了衣服,火把,烤鸡美酒啥的。 大祭司以为,王蛇没有噬咬高驸马,这绝对是女娲娘娘(通天神殿内供奉的神祗,女娲也被修罗道誉为祖先)的意思,他一个小小的祭祀,最好还是按照娘娘的意思去做事。 点燃火把后,高飞背对着莫邪征东把衣服扔了过去:只要莫邪征东穿上衣服,那么他就不用再担心会看到她身体受不了。 等待莫邪征东穿衣服的时侯,高飞没事举着火把乱瞅,却发现冰窟那扇石门后面,竟然雕刻着一副画:一个举着长刀的武士,骑着马向前奔跑。 这幅画看上去是栩栩如生,应该是冰窟建成时雕刻上去的。 高飞虽然失忆了,可却认识这幅画中的武士,应该是蒙古铁骑,因为服饰和武士所用的长刀,都是蒙古族自创的,不可能是匈奴,或者突厥。 看到这幅浮雕后,高飞脑海中灵光一闪,觉得好像要记起什么来,但刚要有所发现,头却猛地疼了起来,疼的他几乎扔掉火把,赶紧伸手扶住了石门。 “怎么了?” 莫邪征东温柔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接着一双柔软的胳膊,就环抱住了他的腰。 被关进冰窟一个时辰后,莫邪征东体内的火龙汤就发挥了威力,让她切身尝到了什么叫生死不如,恨不得拿头狠狠的撞墙,再不就是蜷缩着身子好像大虾米那样,在地上翻滚。 可她不会这样做,无论有多么的苦不堪言,她也不会那样做。 因为高飞在,高飞在陪她。 都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莫邪征东确定真爱上高飞后,那种幸福甜蜜的爱意,竟然成了她抵抗冰火之罚的主要力量。 不管是多么痛苦,哪怕是像野兽在哀嚎,但在痛苦稍过后,她马上就会她镇定自若,仿佛不是在接受刑罚,而是在消暑渡假那样。 而高飞呢,也做出很享受当前的样子。 哪怕在她痛苦过后,也仿佛没有察觉到她的身子总是打颤,牙齿咯咯作响,始终把她拥在怀中,跟她说他在梦中看到的那一切。 高飞重新举起火把,看着石门上那幅画,喃喃的说:“我好像在梦中看到过这个浮雕――不对,应该是雕像,很庞大的那种。只是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在这儿出现。” 莫邪征东下巴放在他肩膀上,低声说:“我知道这幅画,它叫奎莫拉。” “奎莫拉?” 高飞眉头一皱,正要下意识的去想时,莫邪征东的手,却温柔的捂住了他的眼睛:“驸马,别去多想,我来告诉你,你听就行。” 楼兰王宫西边很远的地方,有一座不起眼的小宫殿。 这座好像乡间磨房似的小宫殿,与其说是宫殿,还不如说是个祠堂之类的存在。 宫殿内只有一尊用黑石雕刻成的雕像,就是一个蒙古武士骑着大马举着长刀,据说是在王国创建时就存在了。 雕像到底是是什么意思,却没有流传下来,不过大家却知道这尊雕像的名字叫奎莫拉。 奎莫拉,是蒙古‘古语’,意思是‘金帐汗国’。 地下楼兰已经存在了接近两千年,而蒙古族那时候还不存在世间。 先秦时一部分的鲜卑族演化成了东胡人,在汉朝时期,东胡被匈奴的冒顿单于击败后,退居乌桓山和鲜卑山,分为乌桓和鲜卑二族。 乌桓在被曹操征伐之后衰落后,鲜卑一族趁势崛起,在西晋时分为段部、慕容部、拓拔部、柔然部等。 后来柔然被突厥打败后,柔然的北支逃到雅布洛诺夫山脉以东、外兴安岭以南的地区,是室韦人的祖先,也就是成吉思汗的家族祖先。 世上有蒙古族,最多追朔到一千年前,可为什么在接近两千年前的楼兰,会出现蒙古骑士的雕像,还有‘金帐汗国’之说? 难道,楼兰女王的祖先,早就在两千年前就预测到,世上会有蒙古族的出现,并最终靠无敌的铁骑,创建了横跨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 如果这一切真在先祖的预料中,那么是不是证明,楼兰王国与蒙古帝国有着一定的关系? 两者之间到底有着什么关系,谁也说不清,这是莫邪家族先祖莫邪宁荣的预言吧? 高飞很想往下思索,因为他好像抓到了什么,但却又不敢,因为一想就会头疼。 感觉出他在冒冷汗后,莫邪征东弄熄了火把,把他搀扶着坐在了衣服上。 第909章 喝了驸马的血! “驸马,不要多想了,等你以后伤好了后,我们再去研究这些奥秘,不好吗?” 黑暗中,莫邪征东缓缓伏在了高飞怀中,就像一只柔顺的小猫,环抱住了他的腰。 她已经穿上了衣服。 按照冰火之罚的流程,受罚的楼兰王是不可以穿衣服的。 不过,拓拔千钧在高飞提到这个要求时,却没拒绝。 因为他很清楚,莫邪征东就算当时穿上衣服,她很快还是会脱下来的,她已经服食了天下最热的火龙汤,会把她热的恨不能变成冰人,尽管她就身处冰窟中。 内里热的要命,外面寒的吓人,这才是冰火之罚的真谛所在。 穿上衣服,只是莫邪征东和高飞自欺欺人罢了。 “好,我听你的,不会在胡思乱想了。” 高飞摩挲着莫邪征东柔顺的长发,问道:“东儿,我们现在已经熬过多久了?” 莫邪征东低低的声音:“大概有十几个时辰,三分之一的时间了吧。” 高飞不满的冷哼一声:“哼,我让大祭祀送东西来,他竟然墨迹了这么久。” 莫邪征东替拓拔千钧辩解道:“这也不能怪他,毕竟他也得、也得――咯,咯咯!”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牙齿就咯咯作响,身子就像打摆子似的急速颤抖起来。 高飞赶紧松开了手:“啊,又来了么?” 在过去的十几个时辰中,莫邪征东已经有十几次这样了,卡着点的一个时辰一次,每次痛苦的时间都会长达半个时辰(其实总是在难受,只是这半个时辰特别厉害罢了)。 在这特别疼痛的半个时辰内,她会把自己蜷缩成一团,在冰面上来回的打滚,一会儿喊着热死了,一会儿又说冻死了。 有两次,高飞要去安抚她时,都差点被她一掌拍死。 幸亏莫邪征东在被寒热相激的迷糊中,始终保持着灵台的最后一丝清明,才在出手的瞬间,把掌力拍在了墙上,或者地上。 并在熬过这尤为痛苦的半个时辰后,告诉高飞,说再等她忍不住时,千万不要试着去安抚她,因为她无法控制自己。 高飞刚松开手,莫邪征东就迅速滚了出去,重重碰在对面的洞壁上。 大力冲撞下,让冰面都发出了断裂的咔咔声。 接着,就是撕衣服的声音,和受伤野兽似的低哼声。 黑暗中,高飞可以看到莫邪征东在冰面上来回乱滚,就像一条蛇儿那样,一会儿蜷缩成一团,牙齿咯咯作响,一会儿,却又四肢伸张开,呈反正的‘大’字型,呼呼的喘热气。 但不管是冻得牙齿打颤,还是热的喘气,最多也就是一两分钟的事,接着就会从冷转为热,或者从热转为冷。 “嗯――哼!哼――嗯!” 这一次,莫邪征东所承受的冰火之罚,明显要比以往更加厉害,无论是热还是冷,她都在痛苦的申银,并拼命的用手掌击打着冰面:砰,砰砰! 莫邪征东本身功夫有多厉害,高飞现在当然知道,可就因为他很清楚,所以才在她做出如此痛苦的反应时,才会心里吃惊:她这次所承受的痛苦,要比以往更加厉害,几乎都无法忍受,假如把她换成别人的话,说不定早就会疼的昏死过去了。 其实,疼的昏死过去还到好说,人一昏迷过去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莫邪征东难受到了极点,可她也无法昏过去。 因为她总是正要昏过去时,那冷热相激时产生的痛苦,就像一根木刺在刺她的心尖那样,瞬间就会让她重新清醒过来,切身感受到这种无法抵御的痛苦。 昏迷过去,也成了一种奢望,这才是冰火之罚最厉害的地方,要不然当初那位前任楼兰王,号称千百年来武功修为最高者,也不会熬不过三十六个时辰而香消玉损了。 如果高飞看不到时,绝不会相信世间会有这种残酷的惩罚,相对权剥皮抽筋还要更加让人无法承受。 现在他就在旁边亲眼看着,看着那个女子在地上不停的翻滚,身子一张一缩,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已经半点都不似人发出来的了,再也看不下去,不顾她的嘱咐,站起身走了过去。 用全身意志力抵抗痛苦的莫邪征东,此时已经彻底陷入了精神崩溃,意识模糊的状态,根本察觉不出高飞已经来到了她身边,侧身一滚时,四处抓扯的右手碰到了他的腿。 冰窟中的地面,墙壁,都是平滑如镜,根本没有任何可以抓到的东西。 如果有的话,莫邪征东肯定会抓下来,一下狠狠砸在她自己头上。她现在已经忘记了自己拥有自残的本领,只需一掌拍上她的天灵盖,就能彻底解决这种痛苦了,就像一只被火烧的野兽,只想着用外界东西。 彻底陷入无意识状态的莫邪征东,在抓扯到高飞的腿后,嗓子里立马发出一声夜枭般的厉笑,右手随即毒蛇般的缠住他的腿,大力一拉,就把高飞拽倒在了地上,再次嘶吼一声扑在他身上,张嘴就狠狠咬了下去。 在被莫邪征东拉扯倒在地上后,高飞才猛然醒悟真不该过来,惊恐下本能的用右手去推她,却被她一口咬住了右臂。 噗哧――牙齿狠狠嵌入肉中后,竟然会发出这种声音,由此可以看出,莫邪征东这一嘴咬的是多么狠,多么用力! “啊!” 现在体力连普通人都不如的高飞,疼痛难忍下惨叫一声,本能的猛力挣扎,后脑却像被一把铁锥狠狠刺进来那样,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想昏过去的人无法昏,不想昏的人反而昏了过去。 鲜血顺着莫邪征东牙齿迸溅而出,顺着她下巴淌下,也有一部分流在了她嘴里,迫使她做出了吞咽动作。 带有浓郁血腥味道的鲜血,被莫邪征东吞咽下去后,就像观音菩萨洒下的甘露那样,使她全身猛地一松,那种疯狂、无意识、野兽般的撕咬动作,攸地顿住,烟消云散,立马就从狂暴中清醒了过来,黑暗中的双眸荧光消失,有了人类该有的感情。 本该熬半个时辰才会减轻的痛苦,却在喝下一口鲜血后,忽然不见了,就是遭到病魔折磨的人,一下子解脱了那样,不管是死还是活,都无比的轻松。 愣了也就三四秒钟左右吧,莫邪征东就像被针刺了下那样,猛地从高飞胳膊上霍然抬头,嘎声叫道:“驸马!” 因为冰窟中的光线太过昏暗,莫邪征东根本看不清高飞的样子。 可冰窟中除了她之外,就只有高飞了,她刚才这一口下去,并喝了口血,自身又没感到皮肤被撕裂时才会有的疼痛,那么刚才咬得不是高飞,还能是谁? 高驸马烂泥那样,瘫倒在冰面上动也不动,连呼吸都变得微弱不可闻。 “我刚才咬了驸马,还喝了他的血!我不是嘱咐他千万不要过来的吗,他怎么能这样不听话――他是担心我,心疼我,想来帮我的,可我却咬了他。他在本能的挣扎时,触动了后脑伤口,这才昏迷了过去!” 搞清楚怎么回事后,莫邪征东心中大荒,抄手就把高飞一把抱在了怀中,拼命的摇晃着嘶声叫道:“高飞,高飞,你醒醒,醒醒!” 高飞没有丝毫反应,就像一个布娃娃那样,浑身软塌塌的,任由被人摇晃,垂下来的右手在那儿摆啊摆的,鲜血顺着手指滴落在冰面上,散着新鲜的血腥气息。 “高飞,哦,高飞,你醒醒,快醒醒,千万不要吓我,千万不要!” 莫邪征东哭泣着,嘶吼着,抱着他腾地站起身,却又接着飞快的蹲下,把高飞平方在冰面上,出手如风在他雄膛、右肩、右肋等部位连点了十几下。 不得不说莫邪征东点穴止血的本事那是相当牛叉,十几下点下去后,高飞右臂的伤口就停止了冒血,接着她拿起他左手,把住了他的脉门,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 高飞的脉息很弱,几乎是时断时续,仿佛在下一刻就会停止跳动那样,但总是能在让莫邪征东心渐渐往下沉去时,会忽然又跳动一下。 莫邪征东重重吐出了一口浊气,慢慢伏在了高飞身上,再也不动。 通过把脉,她能察觉出高飞体内有着极强的求生逾望,就是那种无论如果也要坚持活下去的心态,带着固执而倔犟的不甘。 也正是这种极强的求生逾望,才让高飞始终保持着灵台上的最后一丝生机,人在昏迷中,身体求生的本能就像一只蜘蛛,在网破后飞快的织着网,生命的网,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来维系它的家园。 莫邪征东伏在高飞的心口,能真确感受到他的心脏跳动,越来越强烈,是那样的不屈不挠有力:咚、咚咚! 他的呼吸,也开始变得沉稳了起来,就像人睡着那样。 “你总算熬过来了,吓死我了。” 莫邪征东喃喃的说着,紧绷着的神经这才松缓了下来,只想闭眼好好睡一觉,却担心伏在高飞身上会给他造成伤害,于是就从他身上滚了下来,四肢摊开的平躺在了冰面上。 喀嚓,喀嚓的轻响声,从她全身四肢响了起来。 原来,她在发狂时逼出来的汗水,在伏在高飞身上感受他生命迹象的时侯,都已经变成了冰凌,就像一只被茧包裹起来的蚕,随着她的动作,茧碎了。 甚至,她的眼睫毛上都挂有了冰屑,但她却毫不在乎,瞪大眼睛望着黑漆漆的上方,缓缓的说道:“拓拔千钧,你现在是不是感到很惊诧,我会在喝了驸马的血后,缓解了冰火之罚的痛楚?” 她的声音,在黑洞洞的冰窟中回荡,却没有人说话。 莫邪征东也没在意,只是侧脸看向了高飞。 高飞和她并排躺在地上,她这一侧脸,她的鼻子就蹭到了他的鼻子。 第910章 会变成吸血鬼! 长时间处于黑暗中后,人的身体本能必然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或者干脆说是进化,来适应当前的黑暗。 最先做出反应的当然是眼睛,然后是嗅觉、听觉和触觉。 如果一个人数十年总是生活在极度黑暗中,那么她的眼睛就会慢慢蜕化,就像蚯蚓那样在地下生活,实在没必要再使用眼睛那样。 但人的嗅觉、听觉和触觉却会进化,进化的特别灵敏。 嗅觉等技能的进化,就会逐渐起到眼睛的作用。 当然了,莫邪征东现在才在黑暗中呆了十几个时辰,再说不久前还有火把燃烧过,当然不会有丝毫蜕化,却逐渐适应了当前的黑暗,所以才能在近距离下看清高飞的面孔。 她看到,闭着眼的高飞脸色很平静,没有丝毫的痛苦之色,就像一个熟睡中的婴儿,甚至还带着一丝和他年龄很不相符的恬静。 看来,他在昏迷中在做美梦,又去了属于他的那个世界了。 在他那个世界中,有大海,有沙漠有雪山有草原,还有飞机轮船汽车,和无数走在大街上,不管春夏秋冬都会秀出一双美丽腿的女孩子。 他属于外面那个世界,早晚都是。 他被困在地下楼兰,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他会离开,没有丝毫的留恋,尽管这儿有个各方面都完美到极点的莫邪征东。 一颗花再美丽,能比得上外面成片的森林吗? 想到沈银冰,想到秦城城,想到秦紫阳――甚至,莫邪征东都想到了安归王,嘴角的笑容慢慢收敛:那些女人,没一个能比得上她的美丽,她的优秀,可那些女人却各有各的性格,优点和缺陷,绝不是她一个人能比得了的。 而男人,本来就是喜新厌旧的东西,哪怕老婆是莫邪征东这样的天仙女子,时间久了后也会感到腻歪,就会觉得大街上那些胖娘们也很有魅力了。 是个女人就会知道这个道理,更何况莫邪征东呢? 一种莫名的有伤,和无法牢牢抓主的无力感,让莫邪征东心中腾起幽怨和不甘。 女人就是这样,哪怕是再优秀的女子,在涉及到感情问题时,也会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楼兰王看起来虽然强大的变态,但她终究是个女孩子,双十年华,感情最为丰富的年代。 就在莫邪征东呆望着高飞神游天外时,拓拔千钧的声音,却很讨厌的从石门外传来:“女王殿下,恭喜你找到了解决痛苦的办法。如果不是亲耳听到刚才那一幕,我肯定会怀疑,你早就知道鲜血能解除冰火之罚的痛苦了。” 莫邪征东依旧看着高飞,缓缓的问道:“鲜血,就是火龙汤的解药么?” 冰火之罚之所以厉害,并不是因为单纯的酷寒,或者炙热,而是冷热相激时的反应。 这个道理很简单,就像提纯的氧气能让人吸起来更舒畅,但在遇到火却会燃烧那样,任何一种单纯的东西也许都不会有所改变,但只要和另外一种东西混合,就会产生极强的破坏力。 无论是酷寒,还是炙热,依着莫邪征东的自身本领,都能轻易抵抗过去。 可她却扛不住冷热相激所产生的威力。 所以呢,假如鲜血就是火龙汤的解药,服食鲜血后就能解掉火龙汤,那么单纯的严寒对于她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拓拔千钧沉默片刻后,才回答道:“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莫邪征东扬声问道:“这话怎么说?” 拓拔千钧的声音从石门外传来,显得有些闷:“鲜血能克制火龙汤,但在火龙汤药效彻底失去之前,你每一次喝的鲜血,只能压制一个时辰。而且,最重要的是……” 莫邪征东双眸微微眯起,察觉出了一丝不好,低声问道:“是什么?” 拓拔千钧叹了口气:“你第一次用鲜血来解火龙汤时,只需一口。但等你下一次,却需要两口,第三个时辰需要三口,以此类推――等到你熬到最后一个时辰时,那应该是二十个时辰了,也就是说需要二十口鲜血。” “二、二十口鲜血?” 莫邪征东的声音在发颤。 “是的,二十口。” 拓拔千钧的声音里,好像带有了幸灾乐祸:“女王殿下,高飞可不是血库,你觉得他身上会有多少口鲜血?哦,忘记告诉您了,用鲜血解开火龙汤,还有一个最大的弊端。” 莫邪征东忽地坐了起来,双拳紧攥嘎声问道:“什么弊端!?” “吸烟,会上瘾的。” 拓拔千钧说完这六个字后,石门外面就传来了脚步声。 他走了。 可能他不忍心告诉莫邪征东:你一旦试着用鲜血来压制火龙汤之毒,那么你就会像吸烟那样,把喝血当做了吸烟,就算后来脱离冰火之罚后,你也无法改掉喝血的‘习惯’了。 活生生的人喝血,这好像只存在于西方的‘吸血鬼’传说中。 莫邪征东,要想熬过三十六个时辰,很可能会变成一个吸血鬼。 而最先被她吸干的,就是和她共处冰窟中的高飞了。 想到等三十六个时辰后,高飞很可能会变成一具干尸――莫邪征东腾地就打了个冷颤,就像一条晶莹雪白的王蛇那样,腾地弹起扑到了石门后面,嘶吼声中一章重重拍在了石门上:“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些!” 砰! 石门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响声,上方的冰面也响起轻微的咔咔声。 但石门重达数千斤,厚达两米,而且还是特殊的黑石所制成,饶是莫邪征东武力惊人,要想破门而出也是不可能的(拓拔千钧的声音能从外面传来,却是因为下方有个碗口大小的洞,那是王蛇进出的地方)。 砰砰! 莫邪征东接连狠狠击打着石门,可除了能收获沉闷声,别的却什么也没得到。 也不知道狠狠击打了多少下后,莫邪征东才停止了这种无用的动作,倚在了上面。 如果拓拔千钧早把喝血能压制火龙汤,但却能上瘾的事儿说出来,那么莫邪征东和高飞就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她宁肯被冰火之罚折磨死,也不想让高飞变成一具干尸,让自己变成一个吸血鬼! 可一切都晚了,她已经喝了高飞的鲜血,尝到了用鲜血来压制火龙汤的轻松。 只要一想起刚才那种无法忍受的煎熬,莫邪征东就全身颤栗。 但只要一想到自己会变成吸血鬼,高飞会变成干尸――她就再也忍不住的哭泣了起来,无助的顺着石门缓缓瘫倒在冰面上,低声哭泣道:“为什么,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些?” 拓拔千钧早就走了,高飞还在昏迷中,所以没有人回答她的话。 她猛地昂头,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啸。 ―― 外面,风和日丽,七颗太阳在天上呈北斗七星状,灿然生辉。 黑色而威武的城墙,依旧骄傲的矗立在东南方,百姓、商贾都按照原先的生活方式,脸色安然的进出着,只是他们眼里却都带着不安。 臣民们不安,是因为他们的女王殿下,擅自闯进了修罗道,正在森林地下的冰窟中忍受冰火之罚。 莫邪征东和驸马擅闯修罗道,触犯楼兰祖制被关进冰窟一事,现在已经由大祭司昭告天下,并开始招手准备下一任楼兰王的登基仪式了。 他们不相信莫邪征东能活着出来,但国不可一日无君,等三十六个时辰后,必须得有新的楼兰王坐在王宫的宝座上,重新治理地下楼兰。 子民们眼神中的不安,或者可以说成是舍不得。 当代楼兰王虽说擅入修罗道违犯祖制,理应受到最残酷的冰火之罚,可她无疑是几十年来几代楼兰王中,最为值得臣民拥护的女王殿下。 莫邪征东登基第一天,就减慢了天下税赋的三分之一,并在此后两年内,相继出台了很多利民举措,让子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苦日子里好不容易熬到好一些的日子了,要是再过以往那种苦日子,谁会愿意,谁会心烦? 老百姓有这样的想法,是不确定即将登基的新一代楼兰王,还会不会像莫邪征东那样贤明,关心子民疾苦,值得拥戴。 当人们感受到这种不安后,就会对未来产生抗拒和畏惧,所以别看百姓们依旧像以往那样过自己的日子,可心情却是沉重的。 百姓们不安,王宫侍卫也是这样。 地下楼兰虽说只有十数万臣民,卫兵不过一千多,可终究是个有着完整机制的国家,各大衙门里,也像外界那样有着无法避免的勾心斗角。 一朝天子一朝臣。 莫邪征东在位时,当然会重用她所看顺眼的卫士,可新的女王殿下登基后呢,那么这些人势必会被边缘化,甚至会被打击,换上另外一批人。 如此一来,王宫护卫们比普通老百姓还要心慌,该执勤的也不执勤了,都四处串联拉帮结派,有得是图谋在新一轮洗牌中获得好处,而有得则是希望能保住当前利益。 于是乎,本该守卫王宫的那些护卫,一下子就不见了,好像王宫再也不重要那样,随意人出入。 当然了,护卫们也很清楚,普通百姓是不敢擅入王宫的,哪怕没有人守护。 可他们却错了,还真有人敢私闯王宫,一个大肚子的女人,水儿。 自从高飞成为驸马后,水儿就以为他们之间结束了,就像从没遇到过那样。 唯一不同的是,就是她真怀了她的孩子。 但在几天前,长生天却又再次眷顾了她,让她看到了高飞。 尽管高飞已经不认识她了,可她还是很满足,觉得这辈子都无憾了。 就在水儿安心等待孩子降生,为她父亲传宗接代下去时,高飞擅闯修罗道的消息传来。 她就再也无法镇定了,觉得自己必须做点什么。 为了高飞,她孩子的父亲。 第911章 水儿的营救计划! 人类几千年的发展史证明了,改变历史的不仅仅是秦皇汉武那样的大人物,也有毫不起眼的小人物,比方水儿。 水儿擅自来到了王宫前的广场上,右手按在腰间的刀柄上,毫不犹豫的走向了高高的台阶。 她要擅闯王宫。 平民擅长王宫的罪行,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直接拉出午门砍头。 水儿可不是以平民百姓样子擅闯王宫的,她穿着护卫的黑袍,皮甲,头上戴着帽盔,上面的红色翎毛随风飘扬,就像一面旗帜。 这身衣服,是水儿那个已经去世的父亲留下来的,一直被她妥善保存着,没想到今天会派上了用场。 幸好这是她父亲留下的,衣服够宽大,所以才能掩饰了她的大肚子,看上去还很是有些派头。 偶尔会有护卫急匆匆走过广场,可没有谁去注意水儿,大家都人心惶惶的,忙着为前途而奔波,谁会注意一个不熟悉的袍泽? 所以水儿顺利的走进了王宫,来到了大殿中。 大殿中,空荡荡的,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 水儿父亲或者时是王宫侍卫,可她却不是,她从来没有来过王宫,更不知道她要找的地方在哪儿。 水儿右手按着刀柄,缓步走向金水桥(金水桥,是王座下面的一座人造小桥)那边,紧张的两侧观察着。 她的手心在出汗,两腿在发颤,但她得强忍着心中的恐惧,一旦露出破绽和被人发现,势必会送命的。 “你是谁,来这儿做什么?” 就在水儿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缓步走向金水桥前时,一个尖利的声音从她左后方响起,使她全身紧绷着的神经,猛地绷的更加紧,几乎差点断了,正要转身看去时,却又强行深吸了口气,让心跳的不再那样厉害后,才缓缓转身。 一个手里拿着佛尘的太监,正从不远处的立柱旁,满脸疑惑的看着她,再次问道:“你是谁,来这儿做什么?” 水儿看到太监的第一反应,就是拔刀杀人灭口――不过,她很快就压下了这个想法:她本身就是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现在又身怀六甲,就算手里有刀,可也别想伤了一个太监。 太监虽然少了一点东西,年龄也比水儿大好多,但他终究是个男人,对付一个大肚子女人还是没问题的。 心思电转中,水儿右手飞快的离开刀柄,双手抱拳像男人行礼那样微微垂首,躬身道:“这位公公,我是奉司马之命前来觐见、觐见互耶萨小王子的。” 楼兰王国的司马,是莫邪征东的心腹户和善于,就是当初要代替楼兰王教训高飞的那个大臣。 户和善于是莫邪征东心腹这事儿,在楼兰王国是世人皆知,太监当然也知道。 他更知道,如果莫邪征东死在冰火之罚中,那么新一任楼兰王首先要动的,肯定是户和善于这个掌军司马。 在这种情况下,户和善于没理由不惊慌,也不会甘心让出大权,势必得做一番挣扎,尽管这挣扎好像起不到任何作用。 水儿提到户和善于,再提到小王子互耶萨(就是当初被高飞教训过的那个小王子),就是告诉太监:我是奉了司马之命,来找小王子商量后事的。 小王子互耶萨以往做过很多对不起人民的事,都是户和善于帮着压了下去。 如果莫邪征东倒了,户和善于最多会被罢官,但互耶萨却有可能会被新一任楼兰王给处死,为老楼兰王殉葬。 帝王之家,本来就没什么亲情,为了上位杀个把人来获取民心,这是很正常的,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这个太监在王宫服饰过几代楼兰王了,当然明白其中这些事儿,也以为户和善于要和小王子为后事做一番挣扎了,所以没有起疑心。 想到莫邪征东给大家带来的好处,和她的悲惨命运,太监也忍不住黯然叹了口气:“唉,小王子的寝宫,就在西宫二楼,你去吧,不要乱走,以免被当做刺客抓起来。” 太监也知道小王子互耶萨以前犯过很多错误,不过看在莫邪征东的份上,他还是发了点善心,希望户和善于能救那家伙一命。 “多谢公公!” 水儿心中一喜,再次抱拳施礼后,转身快步走向了大殿西边的侧门。 “唉,这又是何必呢,反正小王子也活不了多久了。” 望着水儿的背影,太监再次叹气摇了摇头,佛尘一甩,忙他自己的事儿去了。 水儿认识小王子互耶萨,因为当初那家伙还想强抢她来着,却被高飞狠狠教训了一顿。 她对他,没有一点好感,要不是为了救高飞,这辈子她都懒得再见到互耶萨。 按照太监的指点,水儿顺利来到了王宫西侧的西宫,来到互耶萨寝宫门口时,就听到有低低的男人哭泣声传来。 臣民们都知道莫邪征东要驾崩了,知道小王子互耶萨很可能会被新一任楼兰王给干掉,去给老楼兰王陪葬了,他本人怎么会不知道? 别看互耶萨以前耀武扬威的,坏事没少做,但在没了莫邪征东的庇护后,他就烂人一个,甚至连太监都不如,就懂得在寝宫内哭泣,等待噩运来临。 没办法,莫邪征东以往太骄纵他了,他就一温室内的鲜花,稍微有点风雨就能彻底把他摧残掉,他现在除了哭泣外,没丝毫反抗的想法。 “你、你谁?你来做什么,这、这就要先对我下手了吗!?” 正在哭泣的互耶萨,看到一个手按着刀柄的侍卫走进来后,吓得立即从榻上蹦了起来,脸色惨白,浑身颤抖的靠在窗前,尖声叫道:“别、别过来!” 他以为,水儿是即将登基的新任楼兰王派来,要把他干掉,才这样害怕。 他很希望能有人来救他。 但是,伺候他的太监们也知道,互耶萨马上就完蛋了,也就没人再伺候他了,所以寝宫附近才没有人,任由他喊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过来安慰他的。 互耶萨的表现,让水儿眼里闪过一抹不屑,和厌恶,缓步走到他面前淡淡的说:“别害怕,我不是来杀你的。” “你、你不是来杀我的?” 互耶萨一呆,接着尖声叫道:“那、那你是来做什么的!” “我是来救你的,或者说是为了女王殿下来的。” 平时胆子很小的水儿,在互耶萨面前很自信,也很骄傲:“你要是不想死的话,那就最好别乱喊,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好,好,我不喊叫,你说,该怎么救我?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的,只要能救我!” 听水儿说不是来杀自己的后,互耶萨总算安静了下来,又连声问该做什么。 水儿从怀里拿出一个纸包,放在互耶萨面前说道:“这是一包‘夺魂散’,无色无味,要是搀在饭菜里让人吃下去后,会让人在三个月内,始终处于痴傻状态。” 地下楼兰是个靠中医的国度,特殊的环境,造就了许多奇花异草。 这些奇花异草,能配制很多外界不知道的药剂,比方火龙汤,比方夺魂散。 在地下楼兰,普通百姓几乎个个都是中医圣手,平时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去自己采药治病。 水儿也懂得中医,不过她拿出来的这包‘夺魂散’,却是他父亲留下来的。 “夺魂散?” 互耶萨一楞,吃吃的问:“你、你的意思,是让我服食,变成三个月的傻瓜吗?不行,不行,我就算是成为傻瓜,他们也肯定会杀掉我的!” 水儿皱眉:“我拿来不是让你服用的。” “那是让谁?” “自己想想。” “想想――想想――啊,我明白了!” 互耶萨虽然很没骨气,却不是太笨,想了片刻后,就明白水儿拿出夺魂散的意思了:她这是让他拿着这包夺魂散去御膳房,放在供下一代楼兰王用的菜肴里。 莫邪征东要是出事的话,按照楼兰王室祖制,拓拔千钧将扶持今年八岁的萨利雅,来成为新一代的楼兰王。 可就假如萨利雅,甚至五岁的黛丝(也是楼兰王的继承者)等人,都忽然变成痴呆呢? 正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既然几个莫邪征东的继承者,都忽然变成了痴呆,谁来掌管地下楼兰? 拓拔千钧这个大祭司,尽管权力很大,甚至能逼得莫邪征东受罚,也能推举新的楼兰王登基,可他终究不能替代楼兰王,成为这个王国的君主。 这样一来,几个有资格接替莫邪征东的继承者一旦变傻,尽管拓拔千钧也能看出她们三个月内就能恢复正常,可在这三个月内,谁会来掌管国家? 一个国家一旦没有了王者,那么势必会大乱,并不是所有人都甘心让莫邪家族世代掌控地下楼兰的。 为了避免国家的动乱,在萨利雅等人变成短暂性痴呆后,拓拔千钧只能代替‘祖宗’,赦免莫邪征东,让她提前结束冰火之罚,出来重新掌控国家。 莫邪征东能出来,高飞自然也会跟着出来的,水儿可是听到他熬过了万蛇噬咬之刑。 这就是水儿营救高飞的计划,罪不可赦,却很有效。 在执行这个计划之前,水儿还在为该怎么进入御膳房下毒而担心,但在想到很随意后,困难却迎刃而解了:他当前还是小王子,有资格去御膳房,谁也不会怀疑他会下毒的。 可互耶萨却很怕,身子哆嗦个不停:“给、给萨利雅她们下毒?我、我――” 水儿脸色一沉,转身就走:“既然你没胆子做这事,那你就等着为女王殿下陪葬吧!” 这句话,一下子刺激到了互耶萨,慌忙抢过去,张开双臂拦住了她:“慢着!我、我答应你。” 水儿把那个纸包扔给他,淡淡的说:“那就好,能不能救你自己,就看你敢不敢做了。” 互耶萨面目有些狰狞:“我当然敢――谁想让我死,我就让谁变成白痴!” 第912章 何为奎莫拉? 高飞满眼都是不屑的看着杜道长,心里在琢磨他接下来要说什么。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个老道士却腾地睁开眼,低声暴喝道:“呔,孽障奎莫拉,还不速速现出原形,等待什么!?” 高飞全身的神经,就连头皮都噌的一声绷紧,本来很平和很正常的眼神,陡然变成了荧光色,身形一闪扑到了杜道长面前,抬手就掐住了他的脖子,右手忽地举起。 依着高飞当前的武力值,这一掌劈下去,绝对会把杜道长打个脑浆迸裂。 杜道长眼里也闪过一抹惊骇,但却没有挣扎。 高飞右手急速拍落,带着劲风! 但在距离杜道长脑袋还有一厘米时,他的手掌却嘎然停住――杜道长背后墙上挂着的那幅《老子骑牛出关图》中那头青牛,眼里忽地冒出两道金光,有隐隐的龙吟唱传来:“哞!” 高飞身子一震,蓦地抬头看去:画还是那幅画,老子仍旧坐在那头青牛上,青牛还是那头青牛,眼里没有冒光,那种龙吟般般的‘哞’声也消失了。 可他却能感觉出,在身后很远很远,也许是天上,有一双眼睛在冷冷的看着他,只要他再稍微有点异动,一把金剑就会破云而出,把他劈成两瓣。 望着老子,望着那头青牛,望着那幅画,高飞嘴角急促抽了几下,全身散发出的凛然杀意,也随即消失,目光重新变回了正常之色。 瞬间重新变回正常的高飞,松开了杜道长,还很自然的替他整理了下衣襟,这才向后退了几步,淡淡的笑道:“道长,你刚才说什么呢,我没听到。” 杜道长的脸色,也慢慢恢复了正常,抬手擦了擦额头冷汗,正气凛然道:“孽障,不要自持你魔法高深,就敢在这道门清修之地为非作歹,须知邪不胜正,你若不及时回头,势必会遭到五雷轰顶之罚!” 高飞眼神攸地凌厉起来,嗓子却忽然变细了:“老牛鼻子,什么叫回头?我根本没有做任何邪恶之事,你又何须管这般闲事?都说出家人六根清净,看破红尘,你做你的牛鼻子,有必要掺与俗世间?” “无量天尊!” 杜道长高喧一声道号,厉声说道:“你私自化为一品之子形状,口称一品为亲娘,做一品之子该做的事,这本身就是违背了天意!孽障,你以为一品之子,岂是你这种魔头能随意变幻,并加以利用的吗?” 高飞到背着双手,缓缓走动着冷笑道:“有何不可?我进高家府第出入自若,连镇宅神兽都没有丝毫反应,这就证明上天已经默许了我这番做为。你虽然自明清高神圣,但能高过上天?” 高飞所说的镇宅神兽,就是高家府门前那两尊石狮子。 古人认为石狮子是可以驱魔避邪,所以最早用来镇守陵墓。 在民俗传说中,说狮子有预卜灾害的功能,如遇有洪水泛滥或陆地沉没等自然灾害,石狮子的眼睛就会变成红色或流血,这是征兆灾害就要来临了,人们可以采取应急避难。 古代在宫殿、王府、衙署、宅邸多用石狮子守门,显示了主人的权势和尊贵。 石狮子虽然很威猛,但也不是是个人就能在门口摆上一对的。 根据华夏民间流传的说法,一般家庭就克不住石狮子的,如果强行摆放一对,不但不会辟邪,还会招来横祸。 这就好比有人去驯服一匹烈马,没有那本事愣是骑上去,只能伤害自己。 而高老爷子在华夏地位尊崇,门口那对石狮子只会起到辟邪、镇宅和祈福的作用,却不会有任何反作用。 高飞之所以说他在进出高家时,也没见这对灵兽有什么反应,那是因为他知道,假如他真是什么妖魔鬼怪,那对灵兽肯定会阻拦他,说不定还会直接活过来把他吃掉…… (民间就是这样传说的,本书多少带有一些玄幻色彩,所以还请大家别认真,一切为了故事的趣味性,千万别说兄弟在散播迷信思想啥的,拜谢!) 杜道长照样冷笑:“高府门前灵兽对你毫无反应,那是因为可能窥探到你没有伤害府内人的邪恶想法,要不然你安能出入平安!” 高飞双掌一拍,嘿嘿笑道:“这就对了,既然连灵兽都默许我这样做,知道我是为了高家,你这牛鼻子又何必多管闲事?” 杜道长却大喝一声:“魔就是魔,道就是道,所谓正邪不两立,你敢以一品之子身份踏足白云观,贫道就绝不会袖手旁观!” 高飞也断喝一声:“你怎么就知道我是魔!?” 杜道长缓缓站起,道袍微微鼓动,森然道:“你擅于千变万化不假,但无论你如何变,你都摆脱不了你是奎莫拉之本性。” 高飞又问:“何为奎莫拉?” 杜道长转身看着那幅老子出关图,沉声道:“老子座下青牛,乃镇守魔道之灵兽,又称降魔圣者,远古相传……” 远古相传,青牛没有给老子当坐骑之前,一直在魔道当监护人来着。 魔道中,不但有狐狸精,兔子精还有人魔。 所谓的人魔,就是为祸世界和平的坏蛋,比方在元304年,当时还是八王之乱时期,一个叫慕容鲜卑入侵中原,回师途中一路上大肆奸淫,同时把这些汉族少女充作军粮,宰杀烹食,这就是人魔。 除了慕容鲜卑这个人魔外,还有一些人魔,也大都是鲜卑族中人魔,其中就包括从鲜卑族进化而来的蒙古人魔。 这个人魔名字就叫奎莫拉。 开始时,奎莫拉还是个小魔头,被青牛看的死死的,被众人魔呼来唤去的当奴才使用,但到了后来,那些大个人魔都被青牛铲除了,矬子里选将军,奎莫拉慢慢就成了老大。 经过上千年的茁壮成长后,奎莫拉终于反出了魔道,为祸世界――于是,世间才会有了强大的蒙古铁骑,纵横欧亚,血洗了中原,死人无数。 蒙古帝国创建后,蒙古人就把奎莫拉当做了精神图腾一类的象征,又根据蒙古古语中的含义,把奎莫拉称为金帐汗国。 奎莫拉逃出魔道为祸世间,可能是天意吧,三皇五帝等人没怎么管,后来看他越闹越不像话了,这才派出青牛收服了他――于是,纵横一时的蒙古帝国灭亡了,但奎莫拉却有个嫡系后人逃走了。 经过这么多年的演变,奎莫拉后人练就了一副千变万化的本领,要想找到他还真不容易。 后来青牛见这个奎莫拉后人始终翻腾不起多大的浪花,也就不再管他了,于是就上天复命去了,跟各位大哥说:奎莫拉已经伏法,只留下一个不算啥的祸根,上天有好生之德,只要他洗心革面,那就再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吧。 各位大哥不以为然,这事也就过去了,不过却把信奉奎莫拉的蒙古人,赶到了极北的苦寒之地,让他们在那儿受苦受难,同时也吩咐下来,绝不能让奎莫拉的后人为害中原。 讲完这段玄幻般的传说后,杜道长才转身看着高飞,冷然笑道:“哼哼,别人看不出你是奎莫拉的传人,但青牛却能看得出。也幸亏你还没有大规模为祸神州,要不然刚才你一踏进这个房间,你就会被授首了!” 高飞脸色铁青,没有说什么,只是死死望着那幅老子出关图,眼神闪烁不定。 杜道长重新盘腿坐下,微微合目说:“不要试图做什么无用功了,奎莫拉灵气已经用尽,上天再不会庇佑你了――你们能苟活到今,也算是付出代价了,为什么不好好享受当前的华夏盛世,非得兴风作浪呢?” 高飞双拳紧攥,嘶声道:“奎莫拉在七百年前能创建横跨欧亚的蒙古帝国,屠尽了你们汉人的鲜血,那你们的上天为什么不早点制止?” “无量天尊。” 杜道长高喧一声佛号,说:“七百年前大宋王朝重文轻武,世人皆以留恋花丛、喝花酒而沾沾自喜,道德沦丧,本该遭受一番清洗,所以上天才假手奎莫拉,让人重新变得有血有肉起来。” “哈,哈哈!” 高飞仰面冷笑几声,吐出俩字:“狗屁!” 杜道长却没生气,淡淡的问:“你敢否认你就是奎莫拉?” 高飞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什么。 杜道长悠悠道:“既然你不明白蒙古铁骑为什么祸害中原,那我就再给你举个例子。你该知道曾经祸害犹太人的希特勒吧?其实,犹太人遭此大劫,也是天意。” 按照西方上帝之说,那就是犹太人太聪明了,他们不事生产,就知道满世界的靠着脑子来掠夺世人财产。 打个比喻,在二战开始之前,欧洲总资产只有十块钱,那么犹太人手里就攥了八块,可他们还不满足,仍然推陈出新的搞出很多花样,来掠夺欧洲人民创造的财富,不知造成多少勤劳人家破产,下场悲惨到了极点。 上帝一看,不行啊,要是再这样搞下去,百姓们越来越悲苦,以后谁特么的还信奉洒家? 于是,上帝开始筹谋铲除这些贪得无厌的人了,这才推出了希特勒。 希特勒上台后,成立了纳粹,开始大范围的捕杀犹太人。 在二战期间,大约有六百万犹太人,被纳粹所杀害,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良民。 到了最后来时,上帝一看希特勒不但杀犹太人,最后竟然企图称霸世界,就知道再放纵他下去不行了,这才立即收回了他。 “犹太人遭到重大屠杀,和蒙古铁骑入侵中原,都是因为当时人心不古,道德沦丧,需要用鲜血来洗涤。” 杜道长淡淡的说:“但等到了一定的程度,这种惨剧就会被制止,正所谓鸟尽弓藏,兔死狗烹就是这个道理了。现在正是华夏盛世,上天绝不允许有任何邪魔鬼祟危害世间,所以,你没有机会的。” 第913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杜道长说完很久,高飞都没有任何言语,就站在那儿犹如一尊雕像。 杜道长轻轻叹了口气:“唉,你该收手安享当前盛世了,依着你的才能和本领,总能让子孙后代安康生活下去,为什么执意要惹起腥风血雨呢?” 高飞慢慢抬头,一字一顿的说:“事在人为。” 杜道长没有丝毫客气:“可你不是人,你是魔,来自魔道!” 高飞没有和杜道长争执这个问题,而是再次来回走动了起来,几分钟后才忽然问道:“如果我能得到全套的《安归经》,从中寻出隐藏的秘密,能不能改变世界?” 听到《安归经》三个字后,杜道长也没露出什么诧异的神色。 上千年来,安归教就像白莲教那个造反专业户一样,在民间的影响力比较大,尽管任何朝代都严加封锁消息,并尽可能的诛杀他们,实际上人们对越是捂盖的事物,就越感兴趣。 所以安归教倒是在民间不算个陌生字眼,而杜道长能通过面相看出高飞是奎莫拉,也早就知道他的身份了。 自从信奉奎莫拉的蒙古人获得天下后,列代安归王就算是出身奎莫拉‘家族’了,他们同样抱着当年凌玉公主的遗训,要颠覆中原,创建他们的王国。 蒙古人做到了。 不过当年蒙古皇帝之所以夺得天下后要诛尽安归教,却是因为担心他们会对龙庭产生威胁。 大家都来自奎莫拉一脉,为了自己的龙庭安稳,铲除其他兄弟姐妹的行为,这在古代皇室来说算不了什么,就像大唐帝国时期的李世民干掉李建成那样,兄弟阋墙罢了。 所以呢,别看高飞和蒙古人同属奎莫拉‘家族’,但在六七百年前时,却是大仇人,‘杀破狼’三个分部之所以存在,就是蒙古人斩草不除根的后果。 安归教内《安归经》,才是‘奎莫拉’成气候的主要依仗,高飞这才问杜道长,假如能获得全套经书,这是否就能达成目标。 杜道长微微冷笑:“纵然你得到全套《安归经》,你除了能从中找出更多祸世的法门外,要想重铸当年蒙古人的辉煌,那是绝无可能的。现在国朝――并不是当年软弱的大宋。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你想闹,安居乐业的人们,谁会傻到跟着你干?” “还没有做,你又怎么断言没有人跟着做事?” 不等杜道长说什么,高飞又傲然道:“假如我真掌权,治下子民也可以安居乐业的,我也不会让他们遭遇任何的腥风血雨。” 杜道长却淡然一笑,说:“一将功成万骨枯!” 一将功成万骨枯,本意是说一员将领的赫赫战功,其宝剑之下不知已死去了多少人。 但杜道长的意思却是,高飞要想实现他心中目标,不知道要死多少人才能达到,或许就是死再多的人,也实现不了。 当前已经是华夏盛世,人们安居乐业,还用得着再死很多人,来实现这个目标吗,这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一将功成万骨枯,一将功成万骨枯……” 高飞喃喃重复了几遍后,忽然对杜道长躬身抱拳行礼:“道长,假如我一意孤行,会遭到什么后果?” 杜道长缓缓摇头:“你不会成功的,因为你命中有克星。” 高飞眼中寒芒一闪:“我的克星是谁?” 杜道长沉默,良久后才说:“你听说过修罗胆吗?” “修罗胆?” 高飞双眉皱起,缓缓说道:“来自那个世界的修罗胆么?魔道,修罗道……呵呵,看来,也只有她有资格做我的克星了。” 杜道长却淡然一笑,很深奥的说:“至于到底是谁,你会知道的。” 高飞慢慢直起腰身,低声道:“不管那个人是谁,我都会查出来并杀掉他的!” “你要杀掉谁?” 就在这时,方小艇的声音从门口响起。 高飞转身,脸上已经带有了埋怨之色:“妈,我在请教杜道长,说谁敢伤害我、伤害我的亲人,我都不会客气的――你干嘛进来了?” “唉,你这孩子,在这圣地还念叨着打打杀杀的,真是不该。” 方小艇走到杜道长面前,盘膝坐下:“还请道长原谅他的无知,和鲁莽。” 杜道长抬头,看了眼高飞笑道:“呵呵,贵公子这是护亲心盛,原也怪不得他。” 看杜道长并没有拆穿自己的意思,高飞这才说:“妈,我去外面走走。” “别惹祸啊――去道观西边吧,那边有位高僧在讲法,我听了会,受益颇深。” 方小艇嘱咐了一句。 “昂,知道了。” 高飞随口答应了一声,迈步走出了寒舍。 慢吞吞出了那个小院后,高飞看起来笔直的腰板稍微有了点佝偻。 别看他在杜道长面前豪情万丈的,发誓要重新铸造奎莫拉‘家族’的辉煌,但他实际上很清楚要想实现这个目标有多艰难,甚至根本没有丁点成功的希望。 杜道长说的不错,当今正是华夏盛世,国人安居乐业,唯一能引起他们仇恨的,也就是东边那个有着世仇的岛国,如果两国发生战争的话,国民肯定会云涌而起参战。 可谁会跟着魔道走? 好像也唯有西北那些梦乡复国,搞什么独立的人了吧? 但那些人相比起亿万华夏子民来说,最多像是沙漠中的一粒沙,撑破天也就是搞点小把戏,来几次小恐怖活动罢了。 那些人这样做,除了引起国民的反感外,又能得到什么? 高飞忽然感觉很累,更有种错觉:他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不管付出多大的努力,好像都没啥意义。 别的不说,单说安归教的三大宫――他就没有组合到一起,再加上孙天扬,秦六甲等人的覆灭,现在的安归教,已经变得支离破碎,名存实亡了。 更别说,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也已经随着老实和尚埋在了地下。 四本《安归经》缺一不可,缺一就无法找出其中隐藏着的大秘密。 这些年,他真的很累,尤其刚才见过杜道长后。 杜道长都能看破他的真相,知道他是奎莫拉,可却没当着方小艇的面拆穿他,好像也没打算报警啥的。 杜道长为什么这样做? 那个在当代有着不同地位的老道士,当然不会希望国家变得振荡起来,更不会跟着他高举大旗的闹――老道士不拆穿他的真面目,只是觉得他根本没有任何成功的希望,拆穿和不拆穿,好像都没什么区别。 别人明明看出你是坏人,却不屑报警和缉拿你,这才是最伤你的自尊的。 他真的,真的感到很累,真想放弃那个‘重大的使命’,做一个良民。 但他不能那样,因为他是……奎莫拉。 奎莫拉之所以存在,就是要重铸当年蒙古人的辉煌。 “奎莫拉,呵呵,奎莫拉。” 高飞漫无目的的走着,精神涣散下差点碰到别人身上。 那是一个十根手指上都戴着金戒指的暴发户,不满的问他:“走路没长眼啊,昂?” 高飞没理他,眼神却是一亮:是了,我就顾着垂头丧气了,为什么忘记杀破狼组织了? 安归教虽然凋落了,可杀破狼却异军突起啊,他们有能挟持人的忘忧粉,有很多深藏在高层的精英,如果把他们重新收服为安归教所用,哪怕找不到全套《安归经》,要想实现心中目标,也有很大把握的。 就算不能搞的轰轰烈烈,‘和平演变’也是一条捷径。 只要能达成目的,不择手段,本身就是安归教教义中最重要的一条,又何必在意过程本身呢? 想通了这个本该想通的道理后,高飞也没打理那个暴发户,转身就走。 他要去问问杜道长那个牛鼻子:如果有杀破狼在的话,又会怎么样。 不知不觉中,高飞竟然很相信杜道长了,走了几步才醒悟了过来,失声笑道:“问他做什么,难道我的大业由他说了算?他说不能成就不能成了?呵呵,笑话!” 虽然高飞现在也搞不清杀破狼三部门的头脑是谁,更别提要收服他们了,但那三个神秘的部门终究是他大业实现的希望所在。 人只要有了希望,才会有信心,才会有精气神的。 高飞的精神重新抖擞了起来,抬头向前看去,才发现自己思考时,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了道观西侧的文昌殿前。 文昌殿,在道教中供奉的是文昌帝,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二十八星宿中的文曲星。 随着佛道一家的文化融合,现在佛教中有道家仙人,道教中也不再排斥佛教,这也算得上是互通有无吧,要不然白云观也不会专门开辟出文昌殿,来供高僧再次讲经了。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一阵清朗的诵经声,从文昌殿大殿中传来,这是《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中的一段,意思是劝告世人:可怜的人儿啊,你们为了贪图享受,不择手段的追求豪车美女,其实却不知道豪车就是一堆破铁,美女那张美丽的皮下就是一副骷髅啊? 想想坐在一堆破铁上,怀里还搂着一具骷髅,你还觉得美女,豪车值得你追求吗?还是赶紧看破红尘,来我佛门吃斋念佛,希望能获得佛祖青睐,早日去西方极乐世界去吧――阿弥陀佛! 听讲经的人数不少,都盘腿坐在蒲团上,人头攒动,大家都双掌合十,一脸虔诚的望着坐在大殿中间的那个老和尚。 这就是方小艇让高飞过来看看的地方了。 高飞下意识的看向那个老和尚――先是愕然,随即双眼中就浮起一抹狂喜:原来是他! 这个一脸慈眉善目给大家讲经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高飞的老熟人,老实和尚。 第914章 树林中的那个守墓人! 当初在外蒙的蒙戈尔时,高飞为了救援铁屠,追随那个神秘的安归王跃下了墙壁夹道,这才在无意中闯进了磅礴大气、神秘莫测的成吉思汗陵。 就是在那个陵墓中的大雄宝殿中,高飞发现了装做石人的老实和尚,并引发了一次争斗,要不是后来大家出现幻觉,可能早就在大殿中就把他给干掉了。 后来,陵墓龙穴龙气尽散,引发地震,高飞、铁屠和老实和尚三人争相逃向通天棺时,老实和尚暗算了高飞。 可结果呢,最终他却被高飞打下了通天棺,落进了机关密布的湖水中,接着陵墓随后就彻底塌陷了。 再后来,高飞和铁屠都经过九死一生,才重新回到了地面上。 他们都认为,老实和尚肯定死的不能再死了,毕竟在陵墓彻底崩塌之前,他就掉进了湖水中,没有通天棺的保护,实在想不到那老秃驴有任何生还希望,同时也对失去那本《安归经》而感到遗憾。 但高飞真的没想到,今天会在这儿再次见到老实和尚! 现在老实和尚和以前相比起来,外形上有了很大的改变,原本那潇洒的一捧白胡子不见了,脸上也多了一道狰狞的疤痕,不过在微闭着眼睛念经时,倒是显得宝相尊严,那道伤疤也不是太难看,反而有了几分救苦救难的神韵。 方小艇以前就曾经和老实和尚打过交道(那还是在冀南,当时方小艇约沈银冰去了南郊树林中谈判,谈完了后出来时,遇到了大袖飘飘一人北行的老实和尚,就是他告诉她说,沈银冰是修罗道中人的),可她刚才来看老和尚诵经时,却没有认出他。 如果不是很熟悉老实和尚身上的某种气质,高飞也许同样认不出他。 毕竟老和尚的胡子没了,也破相了,身子也胖了些,又是身在白云观内,谁能想到这老秃驴,就是安归教的中宫宫主? 但高飞却能认出他。 老实和尚是安归教的三大宫主之一,也算是奎莫拉‘家族’的核心成员了,身上那股子独特的气质,高飞很熟悉。 高飞认出老实和尚后狂喜,并不是为这老秃驴能逃过外蒙那次劫难,而是因为他身上的黑色封皮《安归经》。 老实和尚既然还活着,那么《安归经》就会在,毕竟那本经书对他来说就是命根子。 黑色封皮的《安归经》既然还在人间,那么高飞就有希望集全全套的《安归经》,从中找到天大的秘密,重整旗鼓夺天下。 老实和尚的出现,对于高飞来说,就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甚至比他刚才想到利用‘杀破狼’组织还要让他振奋。 认出‘宝相庄严’的老和尚竟然是老实和尚后,高飞的第一反应就是扑过去,掐住他的脖子和他索要黑色封皮《安归经》。 但他的脚下刚要有所动作,却又不动声色的坐在了最外面的蒲团上。 高飞冷静下来,是因为他忽然想到了好几个原因。 第一,他虽然厉害,但老实和尚也不是吃素的,要不然当初在外蒙的成吉思汗陵下时,他也不会和老实和尚搞了个两败俱伤,尽管这老秃驴当时是偷袭他的,但能把他打伤,这就足够说明老和尚很牛叉。 第二,汉德勒森林一战后,老实和尚是安归教中宫宫主的身份已经彻底曝光,再加上当初他联合孙天扬,导致华夏48名特工精锐殒命外蒙,他肯定会被华夏当局视为‘必须缉拿铲除’的祸根--既然这样,他为什么敢安然在白云观‘讲座’? 第三,老实和尚在白云观讲座,如果没有杜道长的许可,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儿。杜道长既然能看破高飞是奎莫拉,又怎么能看不穿老实和尚呢? 那个老道士允许老实和尚在这儿讲座,肯定有着特殊的原因。 老实和尚究竟做了什么,才让杜道长敢收留他? 高飞看着身披大红袈裟,双手捏诀侃侃而谈的老实和尚,陷入了沉思。 先不说老实和尚人品怎么样,也不提他是不是个祸害,但他在佛经上的造诣,却是相当牛叉的,在别人眼中很是鼓噪的经文,被他抑扬顿挫的诵出来,并逐一解释后,高飞还真有了几分顿悟感。 连他都渐渐听上瘾了,就别说那些普通的游客了。 当、当、当--几声悠扬的钟声,从道观某处传来,打断了老实和尚的侃侃而谈,也提醒大家午饭时间到了,贫僧老衲要去后观用餐去鸟,大家还是散了吧,吃过饭后再来,到时候别忘了给点赏钱,老衲也是要吃饭的,阿弥陀佛。 听经的善男信女们都随着老实和尚站了起来,个个双掌合十的低头恭送大师去休。 “阿弥陀佛。” 老实和尚低喧了一声佛号后,转身走进了后殿,向后观而去,善男信女们也纷纷散了,脸上都带着或多或少的顿悟之色,在有个老太太因为盘膝坐的时间太长不慎摔倒后,竟然有好几个人争相去搀扶,搞得老太太诚惶诚恐,连声道谢,看那茫然的样子,应该是不知道该讹诈谁了…… 善男信女们都向外走,高飞却向里走。 来到文昌殿后门时,高飞手机响了起来,是方小艇的电话,让他去杜道长的寒舍用餐。 他推说自己不饿,让老妈先陪着那牛鼻子吃着,等会儿再说。 出了文昌殿后门后,是一片古树夹道的青石板道路,因为这是通往后观的道路,所以游人少了很多,再加上老实和尚披着的大红袈裟很是醒目,高飞远远的跟着,倒是不怕追丢了。 白云观的后观,也不全是像杜道长所在的寒舍那样游人止步,在西北角的那片后观建筑,可能具备旅馆功能,是专门为云游道士、和尚们准备的,周围环境也很优雅,一般游客也可以在这儿留宿、吃饭啥的。 当然了,那得掏银子,少了都没资格来这儿吃住,当白云观的饭是大锅饭么? 高飞以为,老实和尚肯定会去那片道观旅店的,谁知道却不是,老和尚快要走到那那边时,却又折而向西,径直走向了一片树林。 这片树林都是高大的松柏之类,就像明十三陵中那些树,长的老高了,遮天蔽日的给人一种阴森感,游人几乎不来这儿,也不知道白云观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片树林。 老实和尚出了文昌殿后门后,就从未回头,只是微微垂着脑袋快步向前,很快就走进了树林深处。 高飞加快了脚步,担心被老和尚偶回头发现,所以没走林间小道,而是隐身在树林中,踏着地上的青草悄无声息的跟了过去。 树林不是很大,但也绝不小,走了六七分钟后才来到了树林深处。 这儿的光线越加的黯了,阴森森的好像随时都会蹦出个怪物来似的,有风吹过,发出一片蚕儿吃桑叶般的沙沙声,放眼望去除了老实和尚外,一个游人都看不到。 “他来这儿做什么,难道早就发现我追踪他了,所以才把我引来这僻静的地方要灭口?” 高飞嘴角翘起一丝冷意,如果老实和尚真这样想的话就好了。 越是僻静的地方,高飞就越喜欢,这次他绝不会再给老实和尚丁点暗中偷袭的机会,他要搞定这老和尚,找到黑色封皮《安归经》。 就在高飞想到这儿时,前面数十米远的老实和尚停住了脚步。 高飞连忙藏在了一棵树后,偷眼向那边看去,才发现这树林深处,竟然还有建筑。 这是一座不大的建筑,石头砌成,看样子年代已经很久了,在树林中显得孤零零的,就像民间在荒野看果园的临时住房,不过看起来很结实罢了。 在石头屋子旁边不远处,竟然还矗立着一个墓塔(有关白云观的描写,还请大家不要和现实中的白云观对号入座,为了彰显故事中的白云观要神秘些,肯定会加以夸张和改变的,谢谢!)。 大家都知道,在所有的寺庙内,都会有墓塔,也就是塔林,和尚死后的坟墓。 不过很少有人在道观内,也会看到墓塔。 一般来说,道士羽化后的安葬方式与民间差不多,都是放在棺材里埋葬,很少会像和尚那样留下墓塔,但高飞却在这片古木树林中,看到了一座墓塔。 也许,这片树林之所以存在,可能就是因为这座墓塔吧。 白云观的树林中有座墓塔,这倒不是啥稀奇的,真正让高飞感兴趣的是人。 老实和尚停住脚步,正在向一个老道士行礼。 那个老道士可能是住在那座石屋中的,远远望去头发花白,也没像其他道士那样戴着帽子,就随便用个小木棍挽了个纂,身上那件道袍脏兮兮的,很破又脏,一点也看不出本来的模样。 老道士身材不高,还很瘦,看起来也就是七八十斤的样子,下巴下胡子也花白了,手里拿着个扫帚站在那儿,好像来一阵风就能把他刮走那样。 老实和尚在向老道士单掌行礼问好时,老道士好像没搭理他,依旧在那儿扫地,动作很慢,仿佛只要稍微用力就能瘫倒在地上死过去那样。 根据高飞判断,这应该是个守墓人之类的老道士,可能年轻时犯过错误,所以才被观主打发到这儿来守墓了。 石屋周围地上寸草不生,很干净了,可老道士还在扫,动作很慢,也很固执,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扫地那样。 老实和尚也没有因为老道士对他待答不理,单掌问好后,向那座石屋走去。 就像老道士不理睬老实和尚那样,高飞也没理睬老道士--一个守墓人而已,有必要把他当根葱看待么? 等老实和尚走进石屋内后,高飞正要闪身出来时,却又飞快的藏了回去。 他听到,在他左前方远处的树林中,传来了沙沙的声音,就像在下雨。 还有,隐隐的笛声传来。 第915章 群蛇涌现! 听到好像下雨的沙沙声,又听到隐隐的笛声传来后,高飞就飞快的藏到了树后,接着反身跃上一颗不算粗的柏树,就像猴子那样飞快的爬了上去。 前些天眼镜跟踪沈银冰时,被人家设了个套,要不是叶心伤和神秘风衣男人出现,这个在欧洲横行多年的老牌杀手之王,恐怕造就被群蛇啃成一堆白骨了。 眼镜长了三只手,但在成千上万条毒蛇面前,别说是三只手了,就是多长三十只手,除了让群蛇吃的更饱一些外,也起不到别的作用。 那晚那个神秘的风衣男人,当然就是高飞了。 高飞那晚听到过这种沙沙声,也听到过这种笛声,就知道这笛声是驱蛇人吹出来的,下雨的沙沙声,却是很多很多蛇儿爬行的声音。 白云观坐落在山上,山上最不缺的就是蛇了,哪怕是在游人如织的白云观,但别忘了这片树林的西边,就是群山,笛声响起后,群蛇立马就赶了过来。 驱蛇人是谁,他把群蛇召唤到这儿来,是不是也为了老实和尚,和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高飞不管这些,他只知道在没有雄黄护身的情况下,最正确的办法就是藏起来,千万别被群蛇逮住。 果然,高飞刚爬上树梢往下看去,就看到不远处的草丛好像波浪那样开始起伏,数不清的蛇儿,密密麻麻的飞快爬了过来,其中还有几条黑色的怪蛇。 高飞见过这种怪蛇,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地下楼兰,外蒙蒙戈尔地下的成吉思汗陵内,都有这种蛇的存在。 这种蛇,被苏格兰生物博士罗伯特称为‘黑色异形’。 数不清的毒蛇,就像节假日爬长城的游人那样,乌压乌压的爬了过来,蜿蜒行走毫不停留,很快就把四周和那座墓塔包围了起来。 连那个老道士也包括在内,但群蛇仅仅是包围了起来,却没有进一步动作,只是在那儿昂首吐着猩红色的信子,嘶嘶作声。 尤其是那十几条黑色怪蛇,更是不断飞快的蜿蜒游走,好像等不及的样子。 沙沙,这是还有无数条蛇儿飞快爬来的声音。 嘶嘶,这是群蛇吐信时的响声。 嗤嗤,这却是老道士扫地时,已经用秃了的扫帚扫在地上的声音。 石屋内却是静悄悄的,老实和尚好像根本没有听到那隐隐的笛声一样。 不但是老实和尚,还有那个扫地的老道士,也镇定的让高飞自叹不如:数不清的毒蛇,就在他面前半米处左右,来回的蜿蜒爬行,可他却像没看到那样,仍然慢条斯理的扫着地,动作不急不徐。 “难道这老道士是个瞎子,还是个聋子,而且嗅觉也不管事了,所以才对老实和尚的问好不理睬,才看不到,听不到,也闻不到这些毒蛇的存在?” 高飞紧抱着树身,饶有兴趣的看着下面。 他断定这个邋遢老道士就是个瞎子聋子,所以才敢无视群蛇,不可能像《天龙八部》中少林寺那个扫地的老僧那样,是个绝顶高手。 如果邋遢老道士也是绝顶高手的话,那么天下高手也未必太多了。 若隐若现的笛声仍然在响,只是声音很低,很淡,要不是仔细听根本听不到,群蛇也都随着笛声的忽高忽低,蜿蜒昂着身子,好像在跳舞那样。 高飞凝神听着笛声,慢慢锁定了笛声所在之处--那座孤零零墓塔的后面,三十米处的树林中。 居高临下,高飞可以看清那座墓塔,也能看到墓塔上刻着的字:敕封恬淡守一真人罗公之塔。 这个罗公是谁,高飞没听说过,但能确定这是个相当牛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在道观中留下墓塔。 这座墓塔是八角形仿亭阁式,全部用石雕琢而成,高约7米,由八角形须弥式塔座承托着八角形的塔身,塔身下半部雕有道教的主要象征八卦图案,上部雕有拱窗。 塔铭四周有巨龙浮雕。塔身止方覆以三重檐的屋顶,雕刻出屋檐的椽子、飞头、瓦垄、脊兽等等,就算对古文化不感兴趣的人,也能看出这座墓塔意义非凡。 看来,这树林中是先有墓塔,才有石屋,才有扫地老道士的。 高飞刚看清楚墓塔样子时,笛声再次变了,然后正西方向的群蛇,就波浪般的向两侧分开,几个人从那边缓缓走了过来。 走在前面的两个人是男人,穿着很平凡,就像他们的长相,属于扔在人群中找不到的角色,走路的速度虽然很慢,可却很沉稳,一看就知道他们在全神贯注的走每一步。 也是,周围那么多蛇儿,的确很瘆人的,没有人不敢不小心。 对这俩男人,高飞不感兴趣,他只是扫了这俩人一眼,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了第三个人身上。 第三个人是个女人,个子不高,穿的比那俩男人更土气,就像一个乡下菜农那样。 高飞笑了:这个女人,正是他刚来白云观时发现的那个卖菜大嫂,或者说是昨天在长城上看到的那个妖艳女郎。 如果不是牢记住了女人那双眼睛,就算把高飞的脑袋打破,他也不会承认眼前这个土的掉渣的乡下老娘们,就是昨天那个穿着妖艳的都市女郎。 昨天还是妖艳女郎,今天就变成卖菜大嫂了,这摆明了是要隐藏她身份,或者干脆说,正是她在昨天看到高飞,发现高飞也开始注意她后,才改变形象的。 “这个女人究竟是谁,她为什么那样怕我,还那样恨我?” 看到这个女人后,高飞更加来兴趣了,开始感谢方小艇:要不是被她强行带来白云观,他可看不到老实和尚,也看不到这个女人了。 就在高飞看着那个女人时,前面两个男人已经来到了扫地的老道士面前,其中那个左边嘴唇有颗黑痣的男人说话了:“老道长,打搅了。” 男人说出来的话带着尊敬,不过他脸上却没有丝毫尊敬的意思。 老道士没有理他,就在哪儿扫地,扫地的动作很慢,这会儿才向前扫了小半米,但如果再向前扫的话,就要碰到群蛇了。 老道士没有停下,慢慢抬起了扫帚,慢慢的落下。 嘴角有黑痣的男人皱了皱眉头,提高声音说道:“老道长,打搅了!” 老道士还是没有反应,扫帚慢慢的落下,碰到了蛇儿。 有几条蛇被扫帚苗子压在了身上,还有几条蛇马上就张开大嘴,凶神恶煞般的缠在了上面,顺着扫帚飞快的爬了上去。 老道士扫了过去,没有停。 “这是个聋子,还是个瞎子?” 嘴角有黑痣的男人接连问了两句,见老道士都没有反应后,有些不耐烦了,抬手就推了他肩膀一把。 老道士的身子马上踉跄了下,差点要摔在地上,好不容易才站稳。 高飞和下面那三个人都以为,老道士就算真是个瞎子、聋子的话,这时候也该有反应了,最起码得出扯着嗓子问一句:谁特么的敢动你家道爷!? 可老道士却没有这样做,身子站稳后仍然扫地,慢慢的抬起了扫帚,慢慢的放下,已经顺着扫帚爬上来的几条蛇儿,钻进了他脏兮兮宽大的道袍中。 看到有蛇钻进老道士的道袍中后,高飞眉头皱起有些不忍,反身掰断两根松枝,正准备甩手扔下去时,双眼瞳孔却猛地一缩! 依着高飞的本事,从这个距离甩过松枝后,能保证刺中爬进老道士袍袖中的那几条蛇儿,却不会伤到老道士。 他出手,倒不是说他拥有侠士般打抱不平的伟大情怀,而是看不惯别人欺负这样一个可怜老人罢了。 只是就在他要甩出松枝时,却惊骇的看到:被老道士扫到的那几条蛇儿,已经伏在地上一动不动了,身上都是扫帚(扫帚是用竹子做的)苗子眼。 那几条被老道士扫过的蛇儿,竟然死了! 在无声无息中,被老道士用扫帚‘扫’了个乾创百孔! 高飞不能不惊骇,依着他的本事,他当然也能用竹子做成的扫帚,戳死几条蛇,可他绝不能像老道士这样,慢腾腾间就已经让蛇儿送命了。 “这老道士是个高手!” 高飞忽然再次想到了《天龙八部》中的老和尚,也终于猜到老实和尚在进了石屋后,能这样安然处之了:外面有这样一个牛叉到极点的高手,谁都可以安坐钓鱼台了。 居高临下的高飞看到了那几条死蛇,可下面那几个人却没有注意到。 “嘿嘿,原来这老东西是个痴呆啊。” 黑痣男人见老道士仍然对他不理不睬后,扭头和同伴笑了声,反手从后腰间拿出一把枪,再也不理睬老道士,向石屋那边走去。 就在这时,老道士慢慢抬起的扫帚,恰好横在了他腿前,轻飘飘的扫了过去。 黑痣男人也没在意,下意识的抬起右脚要把扫帚踢飞时,嘴里却忽然发出疼痛到极点的惨叫:“啊!” 树上的高飞,和黑痣男人的两个同伴这才发现:他抬起的右脚上方小腿,竟然变的血肉模糊,甚至已经露出了白骨! 就像被一把迟钝的锯子,把他腿上的肉都刮了去那样,却因为锯子不快,又闪下了很多残肉! 黑痣男人惨叫声中,身子踉跄几下,向后仰摔去,摔进了群蛇之中。 好像被他惨叫声给搞得不安的群蛇,马上就乌压乌压的爬在他身上,眨眼间的工夫就把他给埋没了,他却死命的在群蛇中翻滚--但当一条黑色怪蛇钻进嘴巴里后,惨叫声没了,也不再挣扎,身子急促的弹跳几下,就不再动了。 这异常血腥、诡异的一幕发生后,最先反应过来的,是那个卖菜大嫂,转身就像西边跑去,弩箭那样,用最快的速度! 可另外一个男人,却在愕然一呆后,悠忽亮出一把三棱军刺,对着老道士就狠狠扑了上去! 第916章 塔前论道! “这人要死了。” 看到那个男人拿出兵器扑向老道士后,高飞不忍的摇了摇头。 从老道士慢腾腾扫地干掉几条蛇儿,到再看似随意‘扫’没了黑痣男人右腿上的肌肉后,高飞就知道这位大爷可不是‘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的善人,完全就是一杀神。 黑痣男人推了老道士一把,就落得个丧生蛇吻的下场,更何况这个男人敢和他动刀子呢? 高飞抖擞精神,准备看老道士怎么对付男人。 只是让他失望的是,在男人挥舞着军刺扑过来时,老道士却没做出任何反击啊,躲闪等动作,仍然在那儿慢腾腾的扫地。 砰--的一声闷响,男人扑在了老道士身上。 也许该说是男人好像是扑在了老道士身上,接着就倒退着飞了出去,就像小孩子扔出去的皮球那样,足足飞出了四五米,才重重摔落在了群蛇中。 群蛇马上就把他包围,他却没有一丝反抗。 男人已经无法反抗了,因为高飞发现,他在急速向后飞时,雄前已经塌陷了个大窝子,嘴叫带有了血丝,还有碎了的肉末:男人在扑到老道士身上时,被老道士肩膀扛在了雄口,直接砸出了个大窝子,不等他吐出碎了的内脏,人就已经死了。 高飞也杀人,而且杀人时从不分男女老少,只分对他有用没用,就像在外蒙那样。 可他杀了那么多人,也见过很多人杀人,可从没有见过有人可以像老道士这样,在不动声色间就已经把人干掉了。 “就是楼兰王,也不是老道士的对手,因为他杀人于无形!” 看到这一幕后,高飞直觉的一股子寒气,从足底缓缓升起,使他情不自禁紧紧咬住了嘴唇,生怕会发出一点响声,让那简直不是人的老道士发现,再隔空一掌把他给干掉。 就在这时候,老道士终于抬起了头,轻飘飘的向高飞藏身之处看了眼,接着又低下头,继续扫地--或者说,扫蛇,只要他扫帚经过的地方,所有的蛇儿都不再动了。 至于很‘勇敢’钻进他袍袖中的那几条蛇,在干掉黑痣男人时,已经软塌塌的掉在地上不动了。 “吱--吱!” 墓塔后面树林中的笛声,忽然猛地尖锐了起来,本来维持不动的群蛇,立即像开了锅那样,纷纷争相扑向老道士。 看来,藏在树林深处的驱蛇人,在两个同伴相继惨死后,要用蛇来铲除这个邪恶的老道士了。 群蛇蜂涌般扑上老道士,老道士却仍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就在那儿拿着扫帚,慢吞吞的扫啊扫啊的。 可所有扑到他身上的蛇,包括那几条黑色怪蛇,刚扑到他身上,就像鱼儿触电那样,浑身一震就掉了下来,瞬间死亡。 无数条蛇,前仆后继的扑向老道士,无数条蛇,从老道士身上跌落,然后不动。 也就是四五秒钟时间,老道士周围的死蛇就多达几百条。 蛇儿既然能听懂驱蛇人的笛声,按照笛声做出各种反应动作,这就证明它们虽然冷血,却很聪明。 聪明的动物,在看到同伴前仆后继的扑上去送死后,终于知道什么东东是惹不起的了,再也不顾笛声越来越尖锐,纷纷扭头向树林中逃去,就像退潮那样,哗的一声就不见踪影了。 只留下几百条死蛇,和两具已经变得血肉模糊的尸体。 这一切,对于老道士来说就像没看到那样,仍然在扫地,把那些死蛇,和那两具尸体,向树林一个草坑那边扫去。 看他好像不用力,可死蛇和两具尸体,就像氢气球那样,只要被扫帚轻轻一碰,自个儿就向前面飞,几乎是在几秒钟内,就把所有死了的东西,都扫进了草坑。 笛声,终于停止了,就像从没有响过那样。 老道士仍然在扫地,被扫过的地方,就像被舌头舔过那样干净,带血的土不见了,都被扫进了草坑,埋住了死蛇和尸体。 眨眼间,空气中弥漫的血腥气息,也渐渐的消失。 老道士慢慢的扫啊扫的,来到了高飞爬上的那棵树前。 高飞全身的神经,一下子就绷紧,就在老道士拿起扫帚要扫树时,他赶紧喊道:“老道长,手下留情!” 高飞现在毫不怀疑,老道士这一扫帚下来,会把这颗直径十几厘米的柏树扫断,等他落下来后就再给他一扫帚,然后他就呜呼哀哉了。 当然了,他是不信老道士会有把这么粗的柏树扫断的本事,可也不确定,毕竟这事不能冒险,任何人面对这么个老变态,都会被吓得不行不行的。 老道士就像没听到高飞的话,抬起来的扫帚扫过树身--除了高飞飞快的滑下来后,却啥事也没有,柏树还是那棵柏树,连树皮都好好的。 脚尖刚一落地,高飞就双手抱拳,弯腰行礼,口称:“老道长,多谢手下留情。” 老道长终于停止了扫地的动作,抬头看着高飞,淡淡的说:“如果你刚才没有掰断松枝的动作,现在你可能要去那个草坑中了。” 高飞心中更是骇然,没想到老道士竟然发现了他要掰断松枝,并猜出他这样做的意图了。 不过他心里也很不以为然:就算当时我没有善心发作,可我好像也没害你的心思呀,你都放走那个女人了,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 好像知道高飞心里在想什么,老道士又说话了:“以千变万化的邪道来危害世间,本就该被天理所不容,但看在你良心未泯的份上,这次就放过你了。” 高飞心脏再次狂跳:这是第二个看出他真面目的人了。 老道士那张满是褶子,满是老人斑的老脸,虽然没有半点表情,浑身也没漏出什么凛然的杀意,可高飞却觉得自己好像被数十支劲弩指着,只要稍微一动,就会被万箭攒心,偏偏又无处可逃,冷汗从额头淌落。 老道士说完这句话,拿着扫帚再次扫地。 这次是单纯的扫地,扫过青草,连草叶都没损伤一点,善的吓人……边扫边向石屋那边走去。 高飞看着老道士的背影,呆立良久才忽然问道:“请教道长,能否解开我心中疑惑?” 老道士没说话,扫着前行。 高飞慢慢跟了一步,说道:“古人讲物有所用,换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只要存在就是合理的。既然千变万化被您称为邪道,为天理所不容,可为什么邪道会在世上存活这么多年?” 老道士头也不回的扫着地,回答说:“道也有道,分为三善道和三恶道。三善道为天、人、阿修罗。三恶道为畜生、饿鬼、地狱。邪道乃六道轮回之外,统称魔道。魔道存在只是为顺应天意而存在,天若大乱,人心不古,当天让魔道兴。天若安康,人民安居乐业,当天让魔道休。此天盛世,魔道当归远处,为何参与轮回六道?” 老道士这番话的意思是说,世间本来是六道轮回的,无论是天道人道,还是饿鬼道地狱道,这都是天所定制的轮回六道。 一个人活着如果总做恶事,那么轮回时将会去畜生、恶鬼和地狱三道。 可如果一个畜生,恶鬼在本道内行善,也能去天道人道修罗道。 所以呢,不管是天道人道,还是畜生恶鬼道,这都是天所定制的,也就是合理存在的。 但邪魔外道中的魔道,却不在轮回六道中,它只是天为制衡六道所存在的外道。 比方天下大乱,邪魔外道横行时,这就是天安排魔道中人来‘清扫世界’了。 等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时,魔道就该按照天的意思隐退,等待人们道德再次沦丧时,才能出现。 魔道,只起着‘清道夫’的作用,也是天来维护轮回六道的工具,所以魔道存在,但当前正是盛世,不需要魔道来发挥它的洗涤作用,所以它该消失。 杜道长是第一个揭穿高飞是魔道中人的,却没有给他说出这番道理。 现在老道士算是给了高飞一个合理的解释,让他明白魔道为什么存在了。 听完老道士的话后,高飞久久不语,紧皱着眉头沉吟着,不知不觉间跟着他来到了石屋面前。 老道士把扫帚竖在了石屋上时,高飞忽然问道:“刚才出现的那些人,是什么道?” 老道士淡然回答:“魔道。” 高飞又问:“就因为他们是魔道,所以你才毫不留情,对他们痛下杀手?” 老道士又淡然回答:“那是他们该去的归宿。”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呼吸有些加重:“魔道--只能成为魔道?” 老道士眼睛张合了一下,闪过一抹小小的欣慰:“佛门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算魔道中人,只要不存祸世之心,也同样能跻身轮回六道中。” 高飞看了眼石屋门内,低声问:“老实和尚,放下祸世之心了?” 老道士还没有回答,一个嘹亮的佛号就从门口响起:“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老衲前半生祸世不浅,本以为会死在外蒙地下,可佛祖却让我活了下来,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有幸再得以道长点化。我没有立地成佛,却决意放下屠刀,余生之年跟着道长修行,用自己所知来普渡世人,希望死后能跻身轮回六道,得其所哉。” 侃侃而谈的这个老衲,自然是老实和尚了。 高飞看着老实和尚,冷笑一声:“呵呵,放下屠刀,你说的倒是轻巧。在你的蛊惑下,哪怕在汉德勒森林之战前,就已经有无数人丧生,这岂能是你说放下,就能放下的?如果在杀人无数后立志放下屠刀,就能把罪恶推的干干净净,那世上为什么还要有刑法存在?” “阿弥陀佛。” 老实和尚眼里闪过一抹痛苦,再次高喧一声佛号后却没有解释,而是缓缓盘腿坐在了石屋前。 第917章 你也是魔道中人吧? 看着低眉顺目的老实和尚,高飞冷笑一声:“怎么,无话可说了?” 他表面上是在问老实和尚,实际上却是在质问老道士:你刚才说魔道不该出来毁害社会,还很干脆的干掉那俩人,说人家是死得其所,那么老实和尚以往害死那么多人,你为什么却没有杀他,还收留保护他,难道就因为他会念几句阿弥陀佛吗? 老道士还没说话,高飞就看到老实和尚忽然右手一翻,食中二指并指如刀,对着他自己的咽喉就狠狠戳了下去,快逾闪电,力道十足! 在外蒙蒙戈尔成吉思汗陵中时,高飞曾经和老实和尚交过手,很清楚他的武力值,当然能看出这老秃驴这一指下去,势必会把他自己咽喉戳个窟窿,当场殒命。 “啊!” 高飞大惊,没想到老实和尚说自杀就自杀。 他吃惊失声,倒不是舍不得老实和尚去死,而是在还没有拿到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之前,这老秃驴还不能死。 只是,老实和尚自杀的动作也太快了点,就算高飞身手不凡,也无法阻拦了。 高飞的惊叫声未落,老道士脏兮兮的袍袖却是一甩,就像清风佛过山岗那样,把老实和尚右手扫到了一旁,瞋目喝道:“呔!你虽为魔道,杀戮无数,但那些只是天意,和你无关,何必为此而耿耿,断绝罗公下一代守墓人之身!” 老道士这番话的意思是说,老秃驴你虽说是魔道,害人无数,但被你祸害死的人,都是该死的,是天指派你来清理卫生的。 你现在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所以你就该放下屠刀收手别干了,以后专心做下一代的守墓人,来生必将成为六道轮回中的一员。 老实和尚忽然翻身跪倒在老道士面前,以额触地,失声痛哭:“道长,请允许弟子以残命来洗白罪恶,这些日子每每想到那些因为而死的人,我就会噩梦不断,痛苦万分。怕以这样的状态,无法担当起给罗公守墓的重任。” “你死不了的,这是上苍旨意。” 老道士不为所动,转身看着高飞淡淡说道:“你该走了,我怕忍不住会让你永远留在这儿。” “我还有两个问题。” 高飞却没有动,固执的说道:“请道长替我解开这两个问题后,我马上就走。” “唉,何必如此执著呢?” 老道士轻轻叹了口气,徐徐道:“说。” “第一个,我要是执意去做我自己的事,会落到什么下场?” 高飞问出了他的第一个问题。 其实,在杜道长的寒舍中时,高飞也曾经问出过这个问题。 杜道长当时告诉他说:你玩不转的,因为你命中有个克星克着你呢。 至于那个能克制高飞的克星是谁,他已经确定是楼兰王了。 因为楼兰王拥有地下楼兰的‘特产’修罗胆,而且本身功夫又比高飞强很多,双方又是世仇,高飞看到她唯有望风而逃的份儿,所以说莫邪征东是他的克星,几乎没有丝毫的悬念。 但是他却不甘,因为他知道莫邪征东也有脆弱的时侯,那就是每年的春分、秋分七天后,一个时辰那是楼兰王的蜕功期,犹如婴儿,他完全可以趁那个时候干掉她。 更何况,高飞也知道每一代楼兰王最多只能活28岁,就算他没机会干掉莫邪征东,完全可以耐心等她自己死去。 莫邪征东死去后,新一代的楼兰王未必依然会成为他克星了。 所以,高飞根本不相信杜道长所说的‘克星’一说,这才重新问老道士。 老道士却淡淡的说:“没有任何下场。” 高飞一呆,脱口问道:“没有任何下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老道士缓缓抬头,看着那边的罗公塔,说道:“平阳之虎而已。” 虎落平阳被犬欺--老百姓经常用这句话来形容,一个很牛叉的人处在某个环境内后,却施展不出自己的本事,被不如自己的人所欺负。 老道士说高飞是平阳之虎,意思就是说他本事再大,但周身环境,或者干脆说是牢笼禁锢了他,让他根本没有做为。 同时也暗指高飞,他没有兴风作浪的机会,这和杜道长说他会遭遇克星是一个道理。 高飞身怀伟大志向,超绝的身手,千变万化的魔道,却先后被杜道长和老道士说他以后根本没有做为,这让他愤怒异常,下意识的攥紧双拳,嘶声问道:“那个人究竟是谁!?” 究竟谁才是我的克星? 什么才是囚禁我的牢笼? 清风吹来,吹起老道士宽大的袍袖,露出他瘦骨嶙峋的手臂,就像只用一层皮包裹着的骷髅。 他没有马上回答高飞这个问题,而是望着罗公塔呆滞了半晌,才低声说道:“那个人就是你自己。” “我自己?” 高飞眼睛睁大,满脸都是不信的样子,吃吃的反问:“阻止我的人,会是我自己?” 一个人想去做一番大事业,却被一个人阻止,这个人却是这个人本身--这话听起来很是矛盾,也说不通。 高飞还想再问,老道士却闭上了眼不再说话。 “难道是我的心魔,还是、还是因为感情?” 高飞缓缓松开紧攥着的双手,跟着沉默很久后,脸色忽然狰狞了起来,喃喃的说道:“我可以不要感情,因为我本来就没打算对任何人动感情,我绝不会因为儿女私情,就放弃存世的使命!” 老道士还是没有说话,就像站在那儿睡着了那样。 高飞狠狠咬了下嘴唇,冷哼一声问道:“第二个问题。” 老道士这才睁开眼,淡淡说道:“再问,就是第三个问题了。” 高飞却没有和他辩驳什么,只是突兀的问道:“你也是魔道中人吧?” 老道士在用扫帚把人腿上的肉扫掉,震死上百条蛇儿时,脸色始终木呐呆板,好像不是在杀生,而是在扫地,像往常那样无聊的工作那样。 但在高飞忽然问出这个问题后,老道士双眼猛然暴张,陡然迸出两道寒光,就像漆黑的夜里,天上忽然劈下一道闪电那样,杀气十足,邋遢的袍袖也像风帆那样鼓了起来。 高飞心中一惊,下意识的向后疾腿,一纵三米。 但等他左脚脚跟刚一落地,一只手攸地出现在他下巴下,捏住了他的咽喉! 这只手,就像从远古以来就始终在这儿捏着高飞咽喉那样,让他根本无法逃脱。 高飞受惊后向后疾纵三米的同时,老道士如影随形的跟了上来,就像鬼魅一闪,也像根本没有任何动作,就追上了他。 咽喉被老道士那双干巴巴的右手抓主,高飞心中狂震,本能的要抬手反抗,但全身却一丝力气都没有,只剩下满满不甘的万籁俱灰:完了,我命休矣! 老道士随手拿着个破扫帚扫地,都能把人腿上的肉扫下来,更何况他此时用手捏着高飞的咽喉? 满天神佛可以作证,老道士只需稍微一用力,高飞喉结就会被捏碎。 而且高飞也能看出,和他脸面几乎贴着脸面的老道士,那双本该混浊的双眼中,已经透出骇人的荧光--这是失去心智的征兆,他已经没有任何活下去的希望了。 就在老道士右手一紧、高飞竟然提前听到自己喉结碎裂的声音时,却猛地听到有声轰雷般的道号,从罗公塔那边传来:“无量天尊!” 轰雷般道号响过,高飞就觉得脖子一松,再定睛看去时,老道士已经重新回到了石屋门前,垂首面对罗公塔那边默然而立,就像刚才根本没有追过来掐住过高飞脖子那样。 如果不是脖子仍旧生疼,高飞都要怀疑刚才那一幕是幻觉。 “咳,咳!我、我明白了,嘿嘿,哈哈,咯咯!” 高飞用手揉着脖子,干咳着怪笑了几声,转身就走,眨眼间就消失在了树林中。 他已经知道了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也明白老实和尚为什么会被老道士,选为下一代的守墓人。 他没有问老实和尚要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因为有老道士在,就算是他要,也不可能得到什么,倒不如先离开这凶险之地,反正凭着他现在的身份,以后总有机会,和办法来拿到那本经书的。 跪在地上的老实和尚,在罗公塔那边发出雷鸣般的道号后,吓得立即双手合十垂下了头,等高飞怪笑着离开后,他才慢慢抬起头:“道长、我--啊,道长,你、你怎么了?” 老实和尚抬起头来时才发现,那个神秘莫测的老道士,现在竟然盘腿坐在了地上。 老道士盘膝而作也没什么奇怪的,当道士的本身就是这做法,甚至是睡觉时也是这样,这就是打坐。 但老实和尚却发现,老道士这次坐下却不是像往常那样,而是身子斜斜的倚在了石屋墙上,脑袋软塌塌的垂在雄前,一副气若游丝的样子。 老实和尚大惊,赶紧把他抱在怀里,急切的连声叫道:“道长,道长!” 在老实和尚连声叫了好几遍后,老道士才慢慢抬头睁开了眼睛,看着他笑了笑。 老实和尚心中更惊,因为他能看得出,老道士现在竟然是油尽灯枯的模样,双眼不再混浊,但却像两盏即将熄灭的灯,让人看了心碎:“道长,道长。” “唉。” 老道士笑着,幽幽的叹了口气说:“从我一甲子(六十岁)起,在此修行一甲子,却仍然没有突出魔道,刚才在那孽障看穿我时,终于动了主观上的杀念,罗公这才示警--可惜,真可惜,一甲子的修行,我已经没机会了。” 老实和尚心中慌慌,不敢说什么,因为他能察觉出,生机已经开始慢慢剥离老道士的身体了。 “无量天尊。” 又是一声道号,从罗公塔那边传来,只是这次却柔和了太多。 老道士双眼猛地一亮,脸上的褶子瞬间绽放,脸面皮肤光滑无比。 第918章 终成大道! 上了年纪的老人在临终前,眼神会发亮,脸上的皱纹会忽然绽开,皮肤光滑红润无比,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回光返照之相。 老道士就是这种情况,在听到第二声道号响起后,他忽然顿悟了过来,知道一甲子的修行并没有白费,他终于参透了魔道,踏进轮回六道之列了。 他的笑容很欣喜,也很坦然,甚至是慈祥,让人根本不敢相信就在刚才,他曾眉头不皱的连杀两人和上百条蛇。 老道士轻轻推开了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踉跄后退几步,随即跪在了地上,双手合十垂首聆听老道士的最后遗言。 老道士身板笔直,双手捏诀,面带微笑和声说道:“我要走了,罗公来接引我了。” 老实和尚顿首于地,恭声说道:“恭喜道长,贺喜道长,终成大道。” “呵呵,何为大道?何为魔道?魔由心生罢了,相由人为而已,你终有参透的那一天。” 老道士深吸了一口气,就像在水下憋了几分钟那样,浑身透着泰然舒畅。 老实和尚却问道:“道长,弟子还有一事需要您指教,那本《安归经》又该如何处置?” 老道士慢慢吐出一口气,淡淡到:“清风拂山岗,明月照大江,一切最终会流水般的逝去,何必为未来而心忧?” “一切最终会流水般逝去,不用为未来而心忧?” 老实和尚喃喃重复了这句话后,慢慢抬头正要再问什么时,却发现老道士已经合上了双目,再无声息。 “恭贺道长驾鹤西归。” 一个声音,从老实和尚背后响起,带着诚挚的祝福,和阳光般的平和。 -- 不管是佛门还是道家,都讲究一个‘视天下万物为一般’。 以人的身份来举例子,就是不管是将相王侯,还是贩夫走卒,身价其实都是一样的,道家和佛门都该对他们一视同仁才对。 不过话虽然这样说,但很多事却不是这样做的,就拿方小艇来说吧,她来白云观上香许愿,就可以随手拿出十几万的香火钱布施,就能得到杜道长的亲自招待。 如果是一个最多拿出几十块的贩夫走卒呢?还能被杜道长亲自招待? 哪怕是个超级暴发户,砸出几百万的香火钱,恐怕也没资格被杜道长亲自招待的,最多也就是让接待道士狠拍那人几句马屁罢了。 所以说呢,佛门和道家所讲究的万物平等,只是存在于佛经和道经的精髓中,或者干脆说是传说中,毕竟大家都是红尘世人,能有和大身份的人交往,以后就能过得舒服一些。 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过得舒服么? 别的,都是假的。 所以杜道长能亲自在寒舍中,招待方小艇用午餐。 午餐过后,两人在盘膝而坐等待高飞回来的空荡,杜道长又说了很多让方小艇听后喜上眉梢的话,无非就是说她苦尽甘来,以后就只管仰着身子享清福罢了。 就在方小艇听的很舒心时,却看到杜道长花白的眉头猛地一皱,腾地站起身来。 方小艇被吓了一跳,赶紧跟着站起身:“道长,怎么了?” 杜道长却没有说什么,抬脚就向门口走去,因为走的急,脚下还踉跄了下,差点摔在地上。 俩人正好好的说的话呢,杜道长却忽然急吼吼向外跑,方小艇肯定会莫名其妙,却也来不及说什么,赶紧站起来跟着跑了出来。 杜道长出了寒舍后,并没有去前面道观,而是直接向西而去,脚步匆匆。 他越是这样,方小艇就越好奇。 女人都是好奇的,方小艇也是这样,发狠要搞清楚杜道长为什么忽然这样失态。 默不作声下,杜道长沿着后观房舍急速西行,很快就出了一个小门,走进了一片古树参天的树林中。 方小艇犹豫了。 她虽然很好奇,想搞清楚杜道长为什么这样失态,但她终究是个女居士,擅自跟着一老道士进这种寒森森的树林,肯定会有许多顾忌:要是那老家伙再有啥想法咋办? 就在这时,方小艇忽然听到树林深处,传来一声轰雷般的道号:“无量天尊!” 疾步前行的杜道长,身子猛地一震,再次加快了脚步。 “哦,里面原来还有道士在啊,只是这道士的嗓门也太高了些,好像打雷那样。” 听到这声道号后,方小艇反而放下心了。 既然树林深处还有人,那么就不用担心杜道长会有啥子龌龊想法了,她完全可以跟着去看看嘛,反正左右无事不是? 方小艇刚走进树林不远,就看到前面有人从对面快步走了过来。 树林中光线有些暗,但现在终究是白天,方小艇一眼就认出迎面而来的人,竟然是她宝贝儿子高飞了。 “咦,小飞,你怎么会在这儿?” 方小艇有些纳闷的加快了脚步时,杜道长已经擦着高飞的肩膀向那边疾奔了。 方小艇更加纳闷,却来不及问什么,问走过来的高飞:“小飞,那边还有人呀?” 高飞脸色不是很好看,伸手揽住了方小艇的肩膀说道:“妈,那里面就一个墓塔,还有个老道士和老和尚,没啥好看的,我们走吧。” “哦。” 方小艇随口哦了一声,正要转身走时,却又说:“啊,不对,那边肯定出事了,要不然杜道长不会那样慌张,我去看看,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方小艇不由分说,挣开高飞的手,加快脚步向树林深处走了过去。 望着方小艇的背影,高飞叹了口气,却没有再回去,迈步走出了树林。 方小艇在看到那座石屋时,恰好看到杜道长躬身对一个盘膝坐在地上的老道士,恭声说道:“恭贺道长驾鹤西归。” “啊,原来有道士在这儿羽化了,那我还在这儿干嘛?” 听杜道长这样说后,方小艇心中吃了一惊,匆匆扫了眼跪在地上的老和尚,然后转身顺着原路返回。 同时她再次为杜道长高深的道行所折服了:“高人就是高人,距离这么远都能察觉出有前辈羽化了,了不起。” 白云观号称天下第一大道观,道士上千,但能够让杜道长感悟到要羽化仙去,急匆匆赶来恭贺的道士,却没有几个人。 由此方小艇可以判断,刚才羽化的那老道士,绝对是白云观的元老级人物,只是纳闷那老道士怎么会住在这树林中。 胡思乱想中,方小艇出了树林却没有看到高飞,于是就拿出手机拨打他手机号,提醒他该回家了,但铃声响了好几遍,却没有人接。 “这熊孩子,也不知道等等我。” 方小艇也没在意,以为高飞是去道观前面了,那边游人如织的,听不到手机响声也是很正常的,耸耸肩顺着青石板路向前观走去。 方小艇多次来过白云观了,对这边的道路还算熟悉,知道沿着这条路向前走,就能抵达文昌殿,穿过大殿就算是前观了。 午后不久的白云观内,游人依旧不少,不过大多数人都找地方用餐去了,所以文昌殿后门还是很清静的。 方小艇走进文昌殿后门,正要绕过文昌帝君的神像走到前面时,一个女人却从前面走了过来。 可能是因为神像后面光线比较黯,那个女人没有看到方小艇,不小心撞在了她肩膀上:“哎哟!” 方小艇下意识的伸手去扶,嘴里道歉:“对不起啊,不要紧吧?” 这是一个穿着很土气的卖菜大嫂,个子不高,一脸憨厚的模样,连连摇头:“不要紧的,我没事--哎哟。”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却又是一声哎哟,充满了痛苦之意。 方小艇赶紧问道:“怎么了?” 卖菜大嫂声音发颤的说道:“可能,可能是崴了下脚……” “不好意思啊,都是我没注意,才害你崴了脚。来,我扶你去山门前的医院看看。” 方小艇本性还是很善良的,再说她也是乡下人出身,和乡下人有种天性的亲切感,虽说卖菜大嫂崴了脚和她关系不大,她却觉得有责任得帮人家。 卖菜大嫂谦让了几句后,见方小艇是很有诚意的样子,只好被她挽着胳膊,一瘸一拐的绕过了神像,来到了文昌殿大殿中。 大殿中的光线就相当明亮了,里面人也不多,方小艇一眼就看到高飞正从前面走进来,看到她--确切的是说,看到方小艇搀扶着的那个卖菜大婶后,脸色猛地一变,随即就恢复了自然,缓步走了过来:“妈,这是怎么了?” “刚才我给你打电话,你怎么不接呢?” 方小艇埋怨了高飞一句,这才说:“我在进大殿时走的匆忙了些,不小心把这位大妹子撞了下,让她崴了脚,要带她去山门那边的医院看看呢。” “哦,是吗?” 高飞心中冷笑,走过来盯着微微垂头、一脸痛苦之色的卖菜大嫂:“还是我来搀扶她吧,你先走着。” 方小艇还没有说什么呢,卖菜大嫂说话了:“这是你儿子呀?” 方小艇说:“是啊。” “你、你儿子的眼神好吓人,俺、俺有些害怕。” 卖菜女人怯生生望了眼高飞,身子稍稍后仰,躲开了他伸过来的右手。 “呵呵,不会吧?我儿子其实很善良的--嗯,高飞啊,你先走吧,我扶着这个大妹子就好了。” 在听卖菜女人说自己儿子眼神吓人时,方小艇心中很是不喜。 不过她也清楚,自己儿子是那种双手沾满鲜血的主,杀人无数,身上肯定会有种无形煞气之类的气质,一个乡下女人能感觉得到,并害怕也是很正常的。 “算了,还是一块走吧。” 高飞见卖菜女人不动声色的站到了方小艇另外一侧,也就不再勉强要扶她,却不肯一个人先走。 方小艇也没多想,点头说好呀,那就一起走吧。 三个人出了文昌殿后,高飞转到了卖菜女人身边,低声说:“你最好别给我玩什么花样!” 第919章 一个活着的死人! 这个卖菜女人,自然就是那个去过树林中的那个女人了,也是高飞在昨天看到的那个妖艳女郎。 高飞藏在树林的树上,亲眼看到老道士用一把破扫帚,就把那些让人生畏的蛇儿,和两个男人轻松松的干掉了,但这个卖菜女人见机倒是很快,一看大事不好转身就跑了。 要不是看到老道士相当牛叉,老实和尚就在他身边,地上还有那么多破蛇时,高飞当时肯定会追上去,看看这个女人到底是谁。 等高飞从老道士手中脱身走出树林后,本打算要在树林外面等方小艇的,但在等待过程中,却看到两个女人从不远的地方跑出了树林。 其中一个,就是这个卖菜女人。 另外一个--因为距离稍远,高飞没看清她长相,但却知道她就是那个驱蛇人,眼镜差点丧命的那个晚上,要不是这女人够机灵,相信高飞也早就把她超度了。 看到这俩女人后,高飞当即就追了过去。 他在看到这俩女人时,人家也看到了他。 见高飞追过来后,那俩女人马上就逃,是分开逃,一个重新返回了树林,卖菜的这个却奔向了前观。 高飞对那个驱蛇人没多大兴趣,他只想捉到那个卖菜女人,搞清楚她为什么会恨他、怕他,于是就对她紧追不舍。 高飞没有看错,卖菜女人绝对是个高手,最起码跑路的速度很快,几乎是眨眼间的工夫就到了前观。 幸好现在是午后不久,前观游人虽然多,但大家基本都找地方休息、进餐去了,所以女人要想再像上午那样借着游人隐身,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当然了,高飞要想抓到她也不是那么容易,俩人就在前观兜起了圈子,最后卖菜女人被迫逃进了文昌殿,恰好在文昌帝君神像后面看到了方小艇。 然后,她就借着崴了脚脖子的借口,让方小艇搀着她出去--有方小艇在,高飞决不敢擅自有多动作,卖菜女人藏在方小艇身后的右手中,已经多了把带毒的刀子。 听高飞低声警告不要玩什么花样后,卖菜女人眼里闪过一抹不屑,没有吭声。 三个人沿着青石板路向前面山门处走,方小艇随口问道:“小飞,那会儿你去树林中做什么了你?” 看了眼卖菜女人,高飞随口说:“没干啥,就是在外面转的有些热,见那树林中很凉爽,就去里面随便走了走。妈,你呢,你怎么又跟杜道长去那里面了?” 说到这事,方小艇说话的语气中,已经带有了强烈的钦佩:“唉,现在我终于相信,白云观绝对是仙气云集之地了,杜道长也不是凡人,简直是活神仙。”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呵呵,哪有什么活神仙啊,只是披着道袍骗钱的老杂毛罢了。” “我不许你这样说杜道长。” 方小艇有些生气了:“你知道吗?你在外面瞎转悠时,我正和杜道长在他寒舍中听他布道,他忽然站起来就向外跑,我就纳闷呀,就在后面跟,跟着他去了那个树林,那时候,你刚好从里面出来,对吧?” “是啊,凉快够了,就出来了。” 高飞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个杜道长急匆匆的跑到树林墓塔前,做什么去了?” 方小艇正色道:“我跟着去了才知道,原来是一位老道长在那边羽化,驾鹤西归了。” 听方小艇这样说后,高飞和卖菜女人同时一惊,齐声问道:“什么?老道士死了?” “咦,你也见过那老道士?” 方小艇有些纳闷的看着卖菜女人。 她曾经看到儿子从墓塔那边出来,所以不纳闷高飞曾经见过那个老道士,却没想到卖菜女人也见过,所以才有些纳闷。 卖菜女人慌忙摇头,接着又点头说:“啊,那个什么,是这样的,我不是给白云观送菜吗?经常去那边树林中给那个穿着很邋遢的老道士送菜的,就在上午,我还见过他一次呢--那时候他好好的啊,怎么会突然死了呢?” 听卖菜女人这样说后,方小艇才明白了过来,叹了口气说:“唉,是啊,我觉得那个老道士肯定身份不凡,要不然杜道长也不会亲自赶去,恭贺他驾鹤西归了。哎,大妹子,高飞,你们说杜道长神吧?在老道士驾鹤西归时,他正和我论道呢,隔着那么远,是怎么察觉出老道士要羽化成仙的?” “神,的确神,简直是太神了,我早就听人说白云观观主是个活神仙,以前还不信,现在我信了。” 卖菜女人眼睛发亮,由衷的赞叹杜道长是个活神仙。 高飞当然清楚她心里在想什么:保护老实和尚的老道士死了,那么她就没有忌惮了,完全可以再次找老实和尚。 卖菜女人为什么要找老实和尚,高飞也清楚,无非是和他一样,都是为了抢到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罢了。 “哼哼,你想的倒是挺美。你以为那个变态的老道士死了,老实和尚就能任由你们为所欲为了?他既然能把我暗算成重伤,对付你们这些小喽罗,还不是绰绰有余的?更何况,那个罗公墓塔内也有玄机。” 高飞心中冷笑,却在想到那个墓塔时,心脏猛地跳了几下。 卖菜女人压根不知道,高飞在揭穿老道士的身份后,曾经差点被他掐死,幸亏当时一声道号忽然从墓塔中传来,才惊醒了老道士。 高飞现在可以肯定,那声好像轰雷一般的道号,就是来自那座墓塔内。 一个本来只是道士坟墓的墓塔中,怎么会有道号传来? 难道里面藏着个更牛的老道士? 还是,里面没有活人,高喧道号的只是那个罗公的灵魂? 高飞搞不懂,只知道他就算再找老实和尚,最好也别去石屋那边找他,免得到时候会有个天外级别的大神,从墓塔内跳出来把他给收了,就像《白蛇传》中的法海收白素贞那样,直接压在雷公塔内,那样可就惨了。 至于卖菜女人去墓塔那边找老实和尚,会遇到什么凶险的事,高飞才不会管。 在确定卖菜女人暗中打定主意要找老实和尚后,高飞再看她时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个死人。 一个活着的死人。 老百姓常说人死为大,这个女人虽然还活着,但已经算是个死人了。 出于对死者的尊敬,高飞不想再在今天找她麻烦了,所以在出了白云观的山门,把她送进医院后,就和方小艇赶去了停车场。 白云观每天接待那么多游人,肯定会有发生意外的时侯,所以在门前就有一家医院也是很正常的。 不小心和一个乡下女人撞了下,让人家崴了脚,没有自持身份耍横反而送人家去医院这种小事,对于方小艇来说压根不叫事,在上了车后就忘记了。 但有件事她没有忘,那就是高飞的婚事。 看着前面的车子后尾,方小艇摘下脸上的墨镜:“小飞,你猜王晨那小丫头,会不会得到要和你结婚的消息了?” -- 正所谓月有阴晴圆缺,人的情绪也会有好时候,也会有坏的时侯。 今天冀南的天气很不错,但王晨的心情却不怎么样。 让王晨心情不好的,是因为两个人,来自北山集团的总裁沈银冰,和副总焦恩佐。 随着京华皇朝会所老板白瓷前来凤山开发区投资,以往无人问津的开发区,就成了投资商眼里的香饽饽。 在高飞还没有出现之前,沈银冰还原本打算要撤资(化妆品车间),但在前天时,北山集团刚上任的副总焦恩佐,却来到招商局,说要投资建厂,准备建造一座矿泉水生产车间。 对于开发区招商局来说,任何前来投资建厂的人都是上帝,不过这上帝如果像嗅到臭鸡蛋的苍蝇那样,闻到味儿才来那样,就未免让人感觉不爽了。 事情还得从正月底说起。 由梁明主持的化妆品生产车间,在打生产所需的深水井时,无意中发现了一口地下深水泉。 冀南号称泉城,名泉七十二口,辖地内有深水泉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地下泉脉纵横错杂,打水井打到一口优质深水泉也是很正常的。 发现这口深水泉后,刘小龙马上就意识到这口泉子的存在价值了:生产化妆品当然离不开水,但如果这水是无污染的优质泉水,那么所生产出来的化妆品质量,肯定会又上了一个台阶。 梁明在泉水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就采取了水样,送到了省里让人化验。 如果确定水是甘泉水,他准备在这方面为化妆品打嚎头,现在人最喜欢的就是绿色呀,无污染等字眼了,尤其是女人这群消费化妆品大军。 不过后来,随着刘小龙的离开,高飞的死讯传来,梁明暂时接手负责建设等一系列事,泉水化验这事就给忘了。 前天,焦恩佐却来了,手里拿着省部门的化验单等资料,说是北山集团要在开发区投资建造一所矿泉水生产车间,并探明了地下就有一口优质泉脉。 王晨一看那些资料,和上面表明的泉脉方位,就知道北山集团自称花费大力气找到的优质泉脉,就是刘小龙发现的那个泉脉了。 本来嘛,无论谁发现地下有优质泉脉,大家都可以共同使用的,别人也说不出什么,反正人家又没有用你打出来的那口井。 可关键问题是,北山集团提供的资料中,却明确标着,即将打一口深达八百米的深水井,而天涯化妆品公司的深水井,已经成形,深度三百五十米。 王晨不是水利、地理等方面的专家,却能断定北山集团一旦在那个方位投资打井,深大八百米的话,那么天涯集团那边的水井就会干涸。 就像萨达姆要打科威特,就是因为科威特地处盆地,在那边开发深油井后,这边的石油都向那边涌去了,他这边面临干涸的危险。 第920章 你和高飞的婚礼! 王晨可是知道天涯集团打算重用那口深水井的,如果北山集团再投资建造水厂,打一口深达八百米的深水井,刘小龙当初的苦心可就白费了。 按说王晨是招商局局长,又不是天涯集团的什么人,就算明知道焦恩佐拿来的这些资料,就是刘小龙当初送到省里的那些,她也说不出不行的话来。 但在王晨的潜意识中,已经把高飞投资的天涯集团当做是她自己的了,最起码也是值得她为止争取和守护的,要不然当初她也不会来开发区招商局任职。 焦恩佐能得到这些资料,还真亏了张暮涵。 张暮涵当初为了帮他在冀南迅速站稳脚跟,不惜动用了省层关系,在得到这边有优质泉脉后,就把这些资料复制了一份。 现在张暮涵已经拍拍屁股闪人了,可这份资料却还留在焦恩佐手中。 同样,沈银冰对焦恩佐没啥好感,但却不会拒绝他提出要在那边建水厂的计划,这毕竟是为北山集团另辟了一条路,只要运作得当,完全可以创造一个新的矿泉水品牌。 急于在北山集团打开局面的焦恩佐,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拿着资料跑来开发区招商局找王晨了,很豪气的说要投资几个亿,要建造一个国际化的大水厂。 但焦恩佐却没有想到,王晨很干脆的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很简单:北山集团可以在开发区建厂,但水井不能深过三百五十米。 换句话说就是:暂且不论焦恩佐是怎么拿到这些资料的(她才不信北山集团早就知道这边地下有优质泉脉呢,当自个儿是可以土遁的土行孙吗),北山集团可以和天涯集团共享地下优质泉脉,却不能贪心的要把优质泉脉据为己有。 王晨的态度,焦恩佐当然感到气愤,说了很多诸如‘你这是极大挫伤投资商积极性,我要去找你领导’的话后,愤愤然的拂袖而去。 王晨才不会在意,只是打电话通知了刘小龙。 刘小龙听后,在电话中是破口大骂,嘱咐王晨别管那个烂人,有什么事交给刘爷来处理,别看刘爷现在已经步入官场了,但在天涯集团可是有股份的,别人要想骑在他脖子上拉屎,那是门都没有的! 有刘小龙撑着,王晨也没把这事当回事。 可她没想到,焦恩佐走后的第三天,开发区招商局主管领导蓝区长,就给她打电话来,明确指示她必须得配合北山集团的投资云云。 焦恩佐好像知道王晨为维护天涯集团的利益,这才走了上层路线,通过她的主管领导向她施加压力了。 王晨可以毫不客气的拒绝焦恩佐,却不能对蓝区长的指示有啥不满,毕竟蓝区长主管开发区招商工作的。 今天,焦恩佐第二次来到了招商局,和他一起来的,还有沈银冰。 和焦恩佐不和的沈银冰亲自出马,就代表着天涯集团发现的那个深水泉脉,的确藏着很大的商业利润。 想到蓝区长强硬的要求配合态度,看着焦恩佐眼里闪过的得意,和不动声色的沈银冰,王晨心里就很烦,但却不想就这样服软:“沈总,我并不是拒绝贵集团来开发区投资,我只是担心在平原地区大肆开采地下水,会不会对地壳产生不好的影响?” 王晨很聪明,她没有说不适合在这儿建造水厂,会影响天涯集团的利益,而是从自然环境这方面说起。 对王晨的这个问题,焦恩佐看来早就有所准备:“呵呵,王局开玩笑了。不错,你说我们脚下有些土地是被水撑着,过度采水有可能会造成地陷--但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我们北山集团在发现这股优质泉脉后,就已经详细研究了当地地壳。” 接下来,焦恩佐侃侃而谈,无非是告诉王晨,根本不用担心地会陷下去,因为下面几十米的深度,就是坚硬的石灰岩(实际上,冀南整个地下几乎都是石灰岩,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泉),八百米深处采水,对地皮表面根本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王晨当然知道这些,趁焦恩佐喘口气的工夫,忽然插嘴问道:“焦副总,相信你该知道天涯集团吧?” “天涯集团?” 焦恩佐表面上愣了下,很虚伪的摇头回答:“没听过呀。怎么了,我们建造水厂,和这个天涯集团有什么牵扯?” 王晨淡淡的回答:“开发区下发现优质泉脉,是天涯集团先发现,并采水样送省里化验的。所以,严格的来讲,天涯集团对这股优质泉脉的使用,有着别人无法比的优先权。” 顿了顿,王晨又说:“最主要的是,天涯集团的水井只有350米,你们要是打一口深达800米的水井,这好像有些太、太过份了。” 焦恩佐还没说什么,始终没说话的沈银冰,说话了:“王局,你这样说我很难理解。我承认地下优质泉脉是天涯集团先发现的,可这也不能代表着他们先发现,这地下资源就是他们的了吧?如果你非得这样说,那我希望能看到官方的证明。” 王晨问道:“什么证明?” 沈银冰面无表情的回答:“证明开发区所有地下水,都由天涯集团说了算。” “这--” 王晨眉头一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时,办公室的门开了,身穿一身警服的刘小龙从外面走了进来,冷笑道:“不用官方证明,我说了就算!” 在沈银冰和焦恩佐‘大驾光临’招商局后,王晨就给刘小龙打了电话。 刘小龙很有背景来历这事,沈银冰和焦恩佐都知道,属于他们惹不起的。 实际上,刘小龙也没把他们看在眼里,尤其是在看沈银冰时,毫不掩饰对她的讨厌,来到俩人对面的沙发前,挨着王晨坐了下来,再次重复道:“沈银冰,焦恩佐,今儿我就告诉你们,开发区下的地下水,还就是我说了算了!你们不服,可以去相关部门告我的状!” 刘小龙在生气下,都直呼沈银冰俩人的名字了。 同时,也把他的正牌纨绔嘴脸露了出来。 有深厚背景实力的纨绔,才是最可怕的,尤其是刘小龙这种没打算在官场上混长的家伙,惹急了他什么事干不出来? 屈起手指磕了下桌子,刘小龙又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手里的资料是从哪儿来的,从别人嘴里抢东西吃,你们好意思的?” 焦恩佐刚‘从良’,他是惹不起刘小龙这种公子哥儿的,马上就闭上了嘴。 沈银冰却没有为刘小龙的出现感到惊讶。 实际上,要是刘小龙不出现,她才会感到惊讶,自动过滤掉了刘爷话中那些刺儿后,微微笑道:“刘局,严重了,其实这事完全可以商量的嘛。” 刘小龙一口拒绝:“没什么可商量的余地!” 沈银冰收起笑容,皱眉问道:“那,依着刘局的意思,是不许我们在这儿投资了?” 刘小龙翻了个白眼:“我没有这样说。” 沈银冰又说:“哦,那你是不让我们在这儿打井了。” “我也没有这样说。” 刘小龙后脑靠在沙发背上,冷冷的说:“谁都可以来投资,也可以打井,但打井深度必须得在350米之上--谁要不服气,非得比这个深度深,那可以试试。” 刘小龙话中威胁的意思很浓,王晨有些担心:刘小龙现在毕竟是官场中人了,不再是单纯的公子哥儿,如果这件事被焦恩佐等人夸大一下曝光的话,那么对他和刘家都是一个很坏的影响。 刘小龙这种公子哥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有很多,没必要用这种方式的。 就在王晨准备开口,来弥补一下刘小龙话中的漏洞时,沈银冰却出人意料的服软了:“好,既然刘局这样说了,那我也只能照办,我们打井的深度,绝不会超过刘局你所指定的深度,这下刘局和王局两位,应该放心了吧?” 王晨和刘小龙都是一愣:她就这样服软了? 沈银冰却没有再说什么,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王局,刘局,我就不打搅你们了,至于建厂的事,焦副总会负责的,告辞了。” 王晨也站了起来,伸手和沈银冰握了下,忍不住问道:“沈总,你还打算在原基础上投资建厂?” 沈银冰笑道:“是啊,我和焦副总都很满意开发区的投资环境。” 王晨又说:“可是,350米的深井,好像不适合建水厂的……” 沈银冰摇头打断了王晨的话:“我们不再建水厂了。” 刘小龙抢先问道:“那你们要建造什么?” “化妆品。” 沈银冰轻轻吐出三个字,说:“我们集团有家在外地生产化妆品的子公司,近期正打算搬迁,所以我临时决定,把公司迁到开发区,到时候还请王局多多照顾。” “你也生产化妆品?” 王晨和刘小龙再次愣住。 焦恩佐阴恻恻的说道:“两位大局长不会也不许我们生产化妆品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真无话可说了,哼。” “可以,怎么不可以。” 刘小龙好像明白了什么,冷笑一声不再搭理焦恩佐,翘起腿对王晨说:“王局,其实我今天来找你,是要告诉你一个特大好消息的。” 刘小龙把这个特大好消息几个字,说的尤为重,重到正要闪人的沈银冰,下意识的又停住了脚步。 “难道我要升官了?” 王晨却没在意,笑呵呵的问道。 “不是。” 刘小龙说:“我在来时的路上刚接到老爷子的电话,他嘱咐我说,毋需要在六月初九那天回京,参加一场婚礼。” 王晨不明所以:“婚礼?你要结婚了?恭喜啊。” 刘小龙笑道:“不是我的,是你的。” 王晨愣住:“我的婚礼?我、我和谁的婚礼?” 刘小龙瞥了眼沈银冰,悠悠的说:“你和高飞的婚礼。” 921章 我要和高飞结婚了? 在刘小龙故意显摆有好消息时,沈银冰就敏感的察觉出,这个消息说不定会和她有关。 要不然的话,刘小龙没必要守着她的面故意说出来。 果然有关…… 当听刘小龙吐字清晰的说,那个婚礼是王晨和高飞的后,沈银冰的眼角飞快的抽了一下。 沈银冰不是第一次听说高飞要结婚了,在去年时,高飞还和梁娇娇领取了结婚证。 但就算是那样,她也没有当前这种如此在意的感觉。 当初高飞和梁娇娇虽然领了结婚证,成为了法律上的夫妻,可沈银冰却有种预感,觉得他们俩人的夫妻关系,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 道理很简单,因为高飞和梁娇娇俩人是在赌气之下,瞒着高家领取了结婚证,不被高家所认可,最重要的是俩人好像没啥感情,说不定今天结婚,明天就能离婚的。 事实上沈银冰没有判断错,时隔不久梁娇娇就和高飞离婚了,并飞到了南疆那边,到现在还没有任何讯息。 现在,她再次听到了高飞要结婚的消息。 这个消息,还是有刘小龙的父亲传来的。 刘小龙的父亲是什么人呀,那是响当当的大人物,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他会乱说话吗? 这个消息充分证明高飞和王晨的婚事,是得到了高家的大力支持,要不然刘小龙父亲不会郑重嘱咐刘小龙。 同时沈银冰也基本确定,高飞肯定亲口答应了这桩婚事。 他要和王晨结婚了,这次是铁板钉钉,谁也无法改变--沈银冰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分析出了这个消息的可信度,一种烦躁的苦闷油然而生。 她以为她会忘记那个男人,也应该能忘记。 但实际上,她根本做不到。 她的一颗心,都系在那个男人身上,不管他身在何方,哪怕是变成一只风筝,可她却是那个放风筝的人。 “为什么会这样?” 沈银冰在心里问自己,木然的看向了焦恩佐,从他脸上发现了一丝喜悦。 沈银冰脸色苍白时,王晨却是茫然,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下意识的问道:“什么?我和高飞的婚礼?” “哼哼,是不是吃味了?切,你有什么资格成为高飞的女人?” 看到沈银冰脸色异常难看后,刘小龙心中冷笑。 他是真看不惯这个女人,觉得有些事她做的太过份,长的虽然不错,但心太黑了些,根本配不上高飞,所以在看出沈银冰脸色难看后,他心里就感觉非常爽。 刘小龙漫不经心的扫了沈银冰一眼,笑眯眯的说:“是啊,这可是我家老头子给我特意打电话来的。你不知道,可能因为京里那些老家伙,特意让我给你一个惊喜。” 点上一颗烟,刘小龙才继续说道:“至于为什么要把婚礼放在六月初九这一天,因为这一天是高家老爷子的生日,他老人家要亲自为你们主持婚礼。我家老头子还说,高老爷子现在已经四处下通知了--嘿嘿,王局,你想要什么礼物?要什么,我就送什么!” 王晨没有说话,只是愣愣的望着刘小龙,嘴唇不住的哆嗦。 从第一次看到高飞后,王晨就对他生出了一些好感。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高飞是方小艇的儿子,就是觉得看他很顺眼。 年轻女孩子嘛,总是相信一见钟情这样的说法。 不过那时候王晨只是感觉高飞不错,却没有想和他发生什么,毕竟那时候高飞和沈银冰的感情还是算好的。 但到了后来,陈破天亲自出马,为高飞和王晨俩人牵线时,却遭到了方小艇的委婉拒绝,把她的自尊砸了个稀巴烂,使她觉得没脸见人…… 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王晨算是彻底‘记住’了高飞。 她是一个外表温柔,内心刚硬的女孩子,而且还又固执,别人越是觉得她做不成什么事,她偏偏非得去做。 于是,王晨这才留在了冀南,担任了开发区招商局局长,就因为在这儿可以看到高飞。 事实上,王晨为什么要留在开发区担任这个局长,方小艇,陈破天和高飞等人,都能看出来。 看出来就看出来吧,王晨也不在乎,也不掩饰要追求高飞的心思。 当然了,她追求高飞的态度,从不谄媚,就是很从容,很平淡的样子,好像这样做就能修成正果似的。 其实她心里根本没有一点希望,这样做就是为了心安,不要等以后后悔。 不管成,还是不成,她都努力过了。 王晨没想到,做梦也没想到,她的梦想竟然实现了:高家老爷子,要在他六月初九生日那天,要给她和高飞亲自主持婚礼,而且还大肆宣扬,毫不担心这件事会发生意外。 刹那间,王晨有了种幸福的晕眩感,再也无法站立,双膝一软坐到在了沙发上。 我要和高飞结婚了。 我要和高飞结婚了? 王晨呆呆望着前面案几上的茶杯,很睿智的一小姑娘,脸上带有了傻傻的笑。 样子很迷人。 王晨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子,论起相貌身材啥的,都比不上沈银冰。 但她身上有种气质,那是一种淡定、优雅,让人觉得她很靠谱,会是一个出色贤妻良母的淑女气质。 在失态傻笑后,流露出了纯真女孩儿才拥有的娇憨。 这是沈银冰等人没有的,会让你觉得她是邻家刚长成的小妹,所以很迷人。 “王晨,我今儿才发现,你原来这样迷人。” 刘小龙望着王晨的眼里,毫不掩饰对她的欣赏,甚至还有懊恼的垂涎:“都怪高飞那小子,当初我就说要追求你来着,可他却警告我不许对你有想法,看在哥们一场的份上,刘爷我听了他的话--现在却后悔了。小晨晨,能不能再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 在刘小龙肉麻的赤果果表白中,王晨清醒了过来,收起笑容抬手拢了下耳边发髻,淡淡的说:“好啊,那我就再给你一个机会。” 刘小龙一呆,脱口问道:“什么机会?” 王晨看向窗外,说:“赶紧去买99朵玫瑰,再买个十克拉的钻戒,跪在我面前向我求婚,我就会答应你。” “我靠,不会是玩真的吧?” 刘小龙腾地一声站了起来,怪叫道:“你可别耍我哦,刘爷我可不在意啥狗屁的朋友妻不可戏!” 王晨微微侧着下巴,问:“你看我是在耍你吗?” 刘小龙白痴般的摇头:“不像--所以我才觉得你肯定是在耍我。” 王晨笑了笑,垂下长长的眼睫毛,淡淡的说:“刘小龙,麻烦你替我做件事,转告高飞,就说我不同意这桩婚事。” “啊?” 刘小龙傻眼,嘴巴张大,最可以塞进去个臭鸭蛋。 王晨去没有理睬他,再次站起来对沈银冰伸出手:“沈总,让你见笑了。嗯,你刚才不是说要在开发区投资建造一个化妆品生产车间吗?那你最好尽快把投资意向书做好,我也好做出安排,毕竟现在开发区的地皮很紧俏的。” “好的,这件事我会尽快安排下去。” 沈银冰此时已经恢复了正常,把所有的不甘,嫉妒等情绪,深深压在心底,一脸真诚的晃了下手:“王局,我在这儿预祝你新婚大喜。” 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向要和自己在意的男人结婚的女人祝福她新婚愉快了--这是沈银冰当前最真实的感觉,尽管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祝福别人了。 但这次和上次却不一样。 上次高飞和梁娇娇成为了法律承认的夫妻,却没有得到高家的认可。 这次却是高老爷子要在他的八十大寿上,亲自为高飞和王晨主持婚礼。 唯有高家承认,才是真的。 王晨看着沈银冰眼底深处的不甘,笑了笑说:“多谢沈总的祝福,不过我刚才也说了,我是不同意和高飞结婚的,所以我只能多谢你的好意,却不会收下。” “呵呵。” 沈银冰也笑了笑,却没再说什么,松手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外面的天气很好,暖风徐徐带着一丝懒散,正是春困季节。 看到沈银冰走下台阶后,苏青从车上快步下来,替她打开了车门。 沈银冰和焦恩佐来招商局,是每人一辆车,另外那辆车是辆低调的奥迪,张良华的司机。 张良华刚给焦恩佐打开车门,却看到他走向了宝马车那边,微笑着对苏青说:“你去后面那辆车,我有话要和沈总说。” 苏青看向了沈银冰。 “你去后面吧。” 沈银冰上了车子后座。 焦恩佐坐在了驾驶座上,启动了车子,缓缓驶出了招商局大门。 沈银冰在后面闭上了眼睛,一脸疲惫的样子。 车子上了公路后,焦恩佐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瓶子,回手递了过去:“这是我特意给要的,上面不知道我给你。” 沈银冰睁开眼,看着焦恩佐手里的小瓶子,却没有去拿,只是低声说了句谢谢。 焦恩佐也没在意,把瓶子放在了仪表盘上面,说:“你现在心里是不是特别难受?” 沈银冰也没有隐瞒,淡淡的说:“是。” “是不是想大哭一场?” “是。” “是不是觉得命运太不公了,本来是你先认识高飞,并已经喜欢上了他,但最终你们却没有缘分?” “是。” “可你现在也该明白,你和高飞之间根本不可能了。” 焦恩佐很耐心,分析道:“从你服下忘忧粉,从叶心伤二婶死的那一刻,你们就再也没有可能了。” 沈银冰仍旧只回答一个字:“是。” 焦恩佐加重了语气:“所以,你不该感到难过,你该正视当前,做你自己该做的事。” 沈银冰微微眯起眼,缓缓的说:“那你告诉我,什么才是我当前该做的事?” “我知道你的理想。” 焦恩佐慢吞吞的说:“我们两个小时候经常在一起,你想做什么,我都知道。” 922章 我们联手吧! 沈银冰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看着焦恩佐。 焦恩佐说:“其实我们两个说起来算是一样的人,一旦认定某个目标,都会努力的去完成。你现在表面上是受组织上控制,其实只想借助组织力量来壮大自己,等拥有一定的实力后,你才会开始反抗。” 沈银冰还是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他。 “我也是这样想的,在刚被组织接纳之前。” 焦恩佐稍微踩了下油门,超过前面一辆汽车后继续说道:“但现在我才知道,要想做到这样很难,因为组织的强大超过了我的预料。怎么说呢,我现在觉得我就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在我这个狭小而独立的空间内,我可以为所欲为,可我却无法挣开这个笼子。外面的天空,才是我所向往的。” 说到这儿时,焦恩佐那张英俊的小白脸上,带有了深深的不甘:“如果把北山集团比作是笼子,那么组织就是外面的天空。我要想挣开笼子,在无垠的天空下翱翔,却非常难。因为我发现,外面的天空中,有很多凶猛的禽类,只要我出了笼子,就会被那些猛禽撕成碎片。” 焦恩佐回头看了眼沈银冰,很认真的说:“你,也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鸟,甚至比我还要弱小,只要你敢出来,没有一丝生还的机会,所以你注定要在笼子里生活一辈子,直到完全适应这个环境,再也没有别的想法。” 沈银冰仍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焦恩佐说:“从小我就知道,你和我一样的心高气傲,绝不容许别人摆布,所以你肯定会反抗。但他们太强大了,你和我,都没有丝毫成功的可能。” 沈银冰终于说话了:“那你的意思呢?” 焦恩佐轻轻吐出两个字:“联手。” “联手?” “是的,就是联手。” 焦恩佐脸色轻松了下来:“我们唯有放弃前嫌,联手对抗组织,才有可能做到自己想看到的。” 焦恩佐放下一点车窗,让清新的凉风吹进了车里,发出了呜呜的声音。 很贪婪的吸了口空气,焦恩佐才说:“你该明白,组织上派我来这儿,其实就是监视你的……” 沈银冰打断他的话:“也是让我监视你。” 焦恩佐苦笑点头:“对,就是让我们相互监视,相互争权竞争,唯有这样,组织上才会放心使用我们两个。但我们为什么不将计就计,明面上相互竞争拆台,暗中却联手培养自己的力量,等到时机成熟时,给那个邪恶的组织致命一击,彻底翻身作主呢?” 沈银冰笑了,带着浓浓的讥讽:“呵呵,你说的很冠冕堂皇,可你觉得,我会相信你的话吗?” 不等焦恩佐说什么,沈银冰又说:“小时候时,你,我,还有世美,我们三个是经常在一起玩。你刚回国那会儿,我也把你当做了表哥看,但你是怎么对我的呢?现在你走投无路了,投入了组织的怀抱,这才要和我联手。可谁能确定,你不会是那个在背后捅我一刀的人?” 焦恩佐低声说:“此一时,彼一时,那些事都过去了,我们没必要再为以前那些不快而斤斤计较,为什么不为以后的生存做打算呢?” 沈银冰没有说话,而是再次闭上了眼睛。 车子匀速行驶,直到进了外环后,焦恩佐才说:“小冰,我说句实话,就算我们以后还会敌对,可当前必须团结起来,因为高飞要和王晨结婚了,他就算对你再有……” 沈银冰冷冷打断他的话:“别说这些。” “好,那就不说他。” 焦恩佐苦笑了声,说:“你现在已经没有了可以信赖,依仗的人。日后就算要反噬组织,你指望什么?” 沈银冰还是没有睁开眼,却缓缓说道:“好,那我就再信你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们团结起来,暗中联手对抗组织--焦恩佐,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成为那个只是利用我的人。” 焦恩佐笑了,很舒心的样子:“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 双手用力搓了搓有些僵硬的脸颊,刘小龙强笑道:“王晨,我真的很佩服你。” 神色淡然的王晨,给刘小龙满了杯水,悠悠问道:“你佩服我什么?” 刘小龙端起茶杯,也不嫌水有些烫,一口喝干:“佩服你的心胸,和善良。沈银冰和高飞之间那些破事,是个人就知道。她现在虽说和高飞没啥干系了,可毫无疑问的是,她在听到高老爷子要亲自为你们主持婚礼后,心里肯定很难受。你却用拒绝高飞结婚的方式来安慰她,这证明你是个心地善良……” 王晨眉头皱起,打断了刘小龙的话:“谁说我是在说假话,来安慰她?” 刘小龙嘿嘿一笑:“王局,你别逗了,沈银冰都已经走了,还有必要再开玩笑嘛。” 王晨叹了口气,双手环胸:“唉,小龙,你要我说多少遍,才能相信我没有说假话骗你,也没你想的那样高尚,用撒谎来安慰沈银冰?” 刘小龙脸上的笑容再次凝滞:“啊,那个啥--你、你是认真的?” 王晨点了点头,又给他满上了一杯水。 刘小龙俩眼珠子瞪的很大:“你真不同意和高飞结婚?” 王晨简单的说:“不同意。” “为、为什么!” 刘小龙有些急了,身子向王晨这边挪了下:“王晨,你是不是发烧了?” “我很好呀,体温正常,也没鬼迷心窍。” “那你为什么不同意和高飞结婚?” “那你告诉我,我为什么要答应和他结婚?” “因为,因为……” 刘小龙急得嘴上都冒泡了,咽了口吐沫说:“因为我们都知道,你对高飞有意思。你留在开发区担任这个破局长,还不就是为了高飞吗?” 王晨倒是没否认:“是,我对高飞是有意思,留下来担任招商局局长,也是为了他。但这就是我必须和他结婚的理由吗?刘小龙,你怎么会这样想呢?” “那我该怎么想?” 刘小龙又傻了:“你所做的这一切明明都是为了高飞,却拒绝和高飞结婚,这算什么--哎哟,我的个王局,王大局长啊,你能不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是王晨。” “我知道你是王晨,又不是不认识你。” “我是王晨,所以才会这样做。” “你是王晨……就因为你是王晨,所以就算喜欢高飞,在人家主动要和你结婚时,你才拒绝。” 刘小龙忽然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明白了。” 王晨淡淡一笑,没有再说什么,安坐在那儿的样子很文雅,浑身透着强烈的自信。 刘小龙终于明白,明白王晨为什么要拒绝和高飞结婚了。 当初陈破天曾经试着给她和高飞牵线,却被方小艇委婉拒绝了,那次算是狠狠伤了她的自尊,也激起了她的斗志,用她自己的方式,来追求高飞的斗志。 所以她选择来到了凤山开发区,维护高飞产业的心思,可谓是路人皆知。 现在高家同意她和高飞的事了,为表示郑重,高老爷子不惜答应在他八十大寿那天,亲自为俩人举行婚礼。 但王晨却拒绝了,用拒绝来告诉所有以为她为了追求高飞、可以付出任何代价的人:她只是用她的方式,来证明她不像高家开始所想的那样,配不上高飞,不配做高家的媳妇,她只是证明而已。 现在高家老爷子主动向她伸出橄榄枝,就有力证明了她完全可以配得上高飞,配做高家的媳妇。 但这只是证明而已,却不代表着她被高家认可后,就必须嫁给高飞。 这就是王晨,外柔内刚。 这就是女孩子,心深似海。 任何人都别想猜到她的真实想法,就像任何人都以为王晨在得知她会为嫁到高家而欣喜若狂时,她却很干脆的拒绝了。 王晨用拒绝来告诉大家:我是有尊严的,不是那些豪门想要就要,想不要就拒绝的。 “这是何苦呢?” 搞清楚王晨的想法后,刘小龙唯有苦笑。 王晨神色自若的给自己满了杯水,淡淡的说:“小龙,你不会明白的。” “我当然明白。” 刘小龙点上一颗烟,说:“其实你这是在为自己留后路。” 王晨的确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也很单纯,但单纯并不代表着没有心机。 如果她就这样答应高家,成为高家的媳妇,当初婉拒她的方小艇等人,肯定会以为她是占了大便宜,等她结婚后,在她面前势必会有种优越感。 可她如果拒绝呢,毫不客气的? 那么高家就会着慌。 高老爷子可是在四九城内,到处嚷嚷他孙子要和王晨结婚了。 可人家王晨却拒绝了--高家这种一等一的家族,高家老爷子的金面,往哪儿隔? 如果他们生气,不再理睬王晨,那么世人就会讥笑他们:嘿嘿,你们高家也太自恋了,以为自己高高在上的,人家小女孩就得按照你们的意思去做,可结果人家却毫不客气的拒绝,这是狠狠的打脸啊。 无论是高家,还是高老爷子,都不允许被任何人打脸,尤其这个人还是出身普通的王晨。 为了不被打脸,高家必须得表现出一定的诚意,矮下身子来--求人家王晨。 没错,就是求。 最适合来求王晨的人选,很可能是当初婉拒她的方小艇。 这样一来,王晨才会同意,那么她结婚后在高家那种豪门中才会有地位。 不得不说,王晨这样做有些过份。 但话又说回来了,当初方小艇和高飞婉拒人家时,是不是也过份了? 王晨是人,活生生的人,外柔内刚,自己有着相当的主见,她懂得该怎么做,才能实现自己的想法。 刘小龙狠狠吸了口烟,问道:“难道,你就不怕会得罪你未来的公婆?” 王晨懒洋洋的笑着,反问:“我以后,会和谁过一辈子?” 923章 享受着痛苦! 王晨真要和高飞结婚后,自然是和他过一辈子。 既然这样,她还有必要在意公婆吗? 再说了,王晨喜欢高飞,又不是为了他背后的高家。 “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 刘小龙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好心的劝道:“可、可不管怎么说,你这样做都会得罪高家,最起码会得罪方小艇。” “唉。” 王晨叹了口气,看着刘小龙忽然问:“小龙,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有追求你吗?” 刘小龙呆了下,随即讪笑:“嘿嘿,我太帅太优秀了,绝不是一个女孩子能守得住的。而你这样的女孩子,也不甘心和别的女人分享我,所有就那个啥了。” 王晨倒是没有讥讽刘小龙自恋,而是认真的说:“我不选择你,是因为你太笨。” 刘小龙不愿意了,一瞪眼怪叫道:“王晨我可警告你,别以为咱们关系好,我就不敢去法院告你肆意诽谤我--你觉得高飞要比我聪明?” “是啊,他就是比你聪明。” 王晨抿了抿嘴角,垂下眼帘说:“最起码他知道高家老爷子为什么要亲自给他主持婚礼,我也知道,可你就不知道。” 刘小龙一脸傻兮兮的样子:“不就是高老爷子给放话出来说,要亲自给你们举行婚礼吗?他是高飞的亲爷爷,他来主持婚礼也是很正常的啊,这有什么可猜测的?” 王晨轻笑了声,摇头:“事情不是这样简单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和高飞真结婚后,他就是彻底离开高家之时。” 刘小龙愣住:“高飞要彻底离开高家?什么意思?” 王晨抬手,指着自己脑门说:“麻烦你动动脑子,仔细想想高飞和高雅之间的关系,再想想高雅欺负梁明等人时,方阿姨的态度,以及高雅和高家之间无法离舍的关系,你就会想明白高老爷子为什么要亲自给我们主持婚礼,闹出这么大大动静了。” 身子后仰,王晨幽幽的叹了口气:“唉,既然高飞要离开高家了,我为什么要给高家的人留面子?反正无论我做什么,他们都得受着,供奉着我--说起来,是他们欠我和高飞的,让他们丢点面子又算得了什么?我这样做,也是告诉某些人,高飞可以看在亲情的关系上大度一些,但我王晨绝不含糊,以后他们还想再算计我们,我会对他们毫不客气!” 刘小龙彻底被王晨这番话搞懵了,很久都没有说话。 等他手指中的烟自个儿燃尽,烧疼了手后才打了个机灵,苦笑道:“你说的不错,我是太笨了,还真想不通这些。” 王晨嘻嘻笑道:“笨些好,郑板桥不也说了嘛,难得糊涂。” “幸亏你没有追求我,要不然我被你给卖了,还会帮你点钱的。” 刘小龙一脸哀怨神色,问道:“那你觉得,沈银冰能看懂吗?” “她看不懂。” 王晨很干脆的说:“因为她现在的心彻底乱了--好了,不说这些了,你来分析一下,北山集团为什么会轻易改变注意,改为在这儿建造化妆品车间?” 吸了下鼻子,刘小龙煞有其事的想了半天,才说:“不知道。” -- 沈银冰回到总部后,就吩咐苏青:“让颜副总来我办公室。” 工夫不大,身穿白衬衣,黑色长裤,踩着细高跟皮鞋的颜副总,就哒哒的来到了总裁办公室。 颜红的气色一点都不好,就算擦了很多粉,也没遮住两个黑眼圈。 以往这个季节时,性格张扬的颜红早就穿上很暴露的衣服,把她的粉白雪臂,诱人小腿露出来了,现在她却把四肢捂的严严实实。 她为什么捂着,沈银冰心里很清楚,却没有点破:“红姐,请坐。” 沈银冰等颜红坐下后,直接开门见山的说:“我和焦恩佐刚从凤山开发区招商局回来,王晨不出意料的再次拒绝了我们,刘小龙也去了,威胁我们说谁敢在那儿建水厂,他就会怎么样,怎么样的。” 颜红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的说:“嗯,其实根本不用动脑子,就能猜到刘小龙会干涉这件事。不过,他们也肯定会猜测,我们为什么会轻易改变注意,建造化妆品生产车间。” “但他们却猜不出来。” 沈银冰冷冷一笑,从小包里拿出个小瓶子,扔了过去。 颜红当即抬手接住,眼神猛地亮起,双手颤抖着打开瓶子,把里面的粉末,一口倒进了嘴里,随即软软的瘫倒在沙发上。 她已经很久没有充实过了,这种如醉如痴的感觉让她有些不适应,唯有躺下来才能遮掩身体的某些本能反应,比方极度兴奋中的抽搐。 沈银冰看着颜红,眼里浮上哀伤的神色。 曾几何时,她真看不起这个小女人,觉得她是那么肤浅,虚荣。 而且甘心被组织上所控制。 但现在,能够和她一条心的,却只有这个小女人,可怜的小女人。 很久很久以后,颜红才慢慢的坐了起来。 整个人的精神面貌,有了质的改变,就像从淤泥中掘出的莲藕那样,吸尽铅华,本色流露。 “这是焦恩佐给我的,就这一瓶。” 沈银冰躲开颜红灼灼的眼神,攥紧了手里的签字笔,缓缓的说:“忍着吧,其实一个月并不是太长远,不要自--了,那样会造成心理上的改变。” “已经改变了。” 颜红低声回答。 沈银冰身子颤了下,没有再说什么。 房间内沉入了极其安静的宁静。 沈银冰拉开抽屉,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动作很娴熟的点燃,说道;“两件事。第一,化妆品那边的事,你都安排好了吗?” 颜红自信的笑了笑:“五百万对于普通人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抵抗的了。” “嗯,这件事一定要小心,焦恩佐说国外已经传来消息了,基本都安排好了,就等着我们投产了,所以我们必须在一个月内,把生产车间建起……幸好,一切都是现成的,钢架结构车间也避免了传统建筑所需要的时间。” 沈银冰吸了口烟,才说:“第二件事,高飞要结婚了。” “高飞,要结婚了?” 颜红双眉一拧,问道:“和谁?” “王晨。” “王晨?” 颜红眼睛睁大:“就是开发区那个王晨吗?” 沈银冰点头,幽幽的说:“那是个相当优秀的女孩子,很配高飞。” 颜红没有再说话。 沈银冰把烟卷掐灭在了烟灰缸内,拿起了一份资料。 “我先回去了。” 颜红站了起来,等沈银冰点头后,才快步离开了办公室。 她的脚步声很轻快,高跟鞋击打着地面的声音,就像小鹿在跳舞,沈银冰的眉头却慢慢的皱了起来,喃喃说道:“红姐,我该怎么拯救你呢?” 颜红回到了自己办公室后,就把房门反锁住,甩掉高跟鞋冲进了洗手间内。 几乎是手忙脚乱的,颜红就把衬衣和长裤脱掉--镜子里,出现了一个很完美的身躯,雪白的皮肤,但四肢上却带着一道道让人看了触目惊心的伤痕。 沈银冰也许能熬过这一个月,但颜红绝无可能,因为她中毒太深了。 哪怕刚才服食了忘忧粉,可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她缺少疼痛,由疼痛带来的那种充实快的感觉。 或者说就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她已经改变了。 每天不用刀子割自己几刀,她就像是掉了魂那样。 从小包内拿出一个刀片,颜红抬起右脚踏在了浴盆上。 她的小脚很秀美,迷人,但脚腕以上却是一道道的暗红色的伤痕。 颜红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刀片就在右小腿肚上划了一刀。 鲜红的雪,蹭的冒了出来,沿着小腿往下流淌。 颜红扔掉刀片,昂起下巴闭上眼,浑身颤抖着,嘴里发出了一声满足到极点的申银:“啊--哦!” -- “啊--哦!” 闭着眼的莫邪征东,从高飞的肩膀上抬起头,嘴里发出了一声满足到极点的申银,鲜红的雪,顺着她洁白的下巴淌下,在火把火苗的闪映下,看上去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高飞盘膝坐在地上,却没有昏过去,因为莫邪征东抱着他的右手,正抵在他后心上,给他运输内力。 他也像没看到自己肩膀上扔在淌血的伤口那样,只是语气很轻松的问道:“怎么样,感觉好多了吧?” “好,好多了。” 全身赤果着,好像被裹了一层白色茧子(那是被冻结的汗水)似的莫邪征东,睁眼喃喃的说了一句,随即伏在高飞肩头,伸出舌尖温柔的给他舔着伤口,声音里带着哭腔:“你、你疼吧?” “还好,最起码不如你受罪时那样疼痛。” 高飞仍旧笑着,伸手抚着莫邪征东脑后的淡金色长发:“我早就和你说了,你吸我一口两口的鲜血,我是死不了的,可你总是太固执,白白受了那么久的罪。” 莫邪征东低声呜咽了起来:“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可你知道吗?我这次忍不住吸了你的血,以后,以后就再也……” 现在距离莫邪征东吸高飞第一次血,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 正如拓拔千钧所说的那样,知道吸血可以止住体内火龙汤毒发的莫邪征东,在随后的没一个时辰内,更加痛苦了,几次用头狠狠撞击冰面,都不得昏过去。 她就这样熬,就像正遭受千刀万剐之刑的罪人那样,痛苦的煎熬。 在前一个时辰时,她就断定熬不过三十六个时辰了,哀求高飞想个办法,该怎么让她死去--因为,无论她怎么用头去撞击冰面,她始终都安然无恙。 在尝到鲜血的滋味后,就算火龙汤之毒发作不厉害时,她都没有自杀的能力,好像变得空前强大,哪怕用尽全身的力气飞撞到洞壁上,但她身体就会做出本能的防御,把冰面撞得冰屑四溅,本身却毫发无伤。 想死,却死不了,也许才是最痛苦的。 924章 现在楼兰需要你! 在过去的这十几个时辰中,莫邪征东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死去。 她不想活着,做个吸血鬼。 像她这样高傲到极点的女孩子,可以做女王,也可以做修罗,可绝不愿意去做吸血鬼。 只是她却拧不过身子里的火龙汤。 冰火之罚既然能够让她最优秀的前辈都熬不过,本身就说明了这个刑罚有多厉害。 看到莫邪征东一次又一次的撞向洞壁,在地上像条垂死的大白蛇那样竭力扭曲挣扎时,高飞终于不顾她暂时清醒时的竭力劝阻,把她的嘴放在了自己肩膀上。 如果谁敢在这时候说什么,被莫邪征东这样的美女吸血,哪怕是吸成人干也在所不辞,高飞肯定会一个耳光抽过去:难道你忘记佛祖曾经说过红粉骷髅的话? 既然再美的女人也是骷髅,谁特么的稀罕被一个骷髅吸啊? 想想就特么的特瘆人,还那么疼! 不过在看到莫邪征东颤栗的身子停止了颤栗,不再发出野兽濒死前的哀嚎后,高飞觉得被吸口鲜血还是值得的,尽管在最后十几个时辰中,莫邪征东肯定无法抗拒鲜血的诱惑,从而变成一个吸血鬼。 吸血鬼对血液的需求,一次比一次多,高飞很可能在以后十几个时辰内,被吸成人干……可火烧眉毛了,切顾眼前再说。 心地善良的高驸马,是不忍心看到莫邪征东这样一个超级美女受罪的。 “这算不算是以身饲虎?” 高飞强笑着,抬起莫邪征东的下巴,双眼中闪烁着可笑的神圣。 莫邪征东泪水哗哗的淌下,冲淡了嘴角的血渍。 自从她懂事开始起,她就以为自己永远都不会哭。 因为她是修罗,修罗泪干后就会死亡。 所以在她懂事后,她从没有哭过一次。 但在过去的这些时辰里,她所流下的泪水,甚至比世上任何一个同龄女孩子都要多,而且还不干涸。 莫邪征东也捧着高飞的脸,呜咽着说:“你知道吗,我现在真想把我自己给你,可你却--无法享受。” “这可能是我活着时最大的遗憾了,也是一个男人最大的痛苦。” 高飞惋惜的叹了口气,歪着下巴认真的说:“那就换一种弥补方式,让我能死的心甘情愿一些。” “除了我自己,我还有什么东西能弥补你?” 莫邪征东刚说完这句话,身子就顿了下。 高飞感觉到了,嘿嘿笑道:“你想到了。” “是的,我想到了。” “是什么?” “你的秘密。” “我的秘密?” 高飞满脸都是疑惑。 莫邪征东轻声说:“你在梦中的秘密。” “那你赶紧告诉我,我梦中的秘密是什么?” “现在不能说。” “那什么时候才能说?” “等你临时的时侯,我才会告诉你。” 莫邪征东垂下眼帘,哑声说道:“高飞,别怪我这样残忍,我现在真不能告诉你那个秘密,因为它也许是你能强撑着活下去的最后精神力量。” “好吧,那就等我临死前,但你不能反悔。” 高飞松开莫邪征东,倚在洞壁上,浑身打颤:“我竟然很迫切的早点死了,为了我的秘密。” 高飞本来就处在冰窟中,气温低的吓人,再加上他又大量失血,根本无法抗拒这酷寒,因疼痛而淌出的冷汗下去后,体表体温迅速降低,懂得他连心脏都开始发抖了。 莫邪征东抓起地上的皮袍,紧紧裹住了他,又把他紧紧搂在怀里,希望能给予他温暖。 只是高飞那太虚弱的体力,实在无法承受这种低温,牙齿依旧在咯咯打颤,眼神中的亮泽慢慢黯淡了下去,喃喃的说:“好困,我要、要睡了。” “不许睡,你绝对不能睡觉!” 莫邪征东用力摇晃着他身子,不许他睡觉。 他一旦睡着,就会再也无法醒来。 在过去的二十来个时辰中,高飞从没睡过,就是陪着莫邪征东,怕她熬不过去。 要是放在以前,高飞两三天不睡觉还是没问题的,但现在不行,他身体弱的要命,再加上刚才被莫邪征东狠狠吸了几口血后,就再也支撑不住了。 高飞也不想睡,可他浑身无力,冷的要命,在莫邪征东的用力摇晃下,终于慢慢闭上了眼,嘴里却不甘的说着:“嗯,我不能睡觉,绝不能……可,好冷,冷。” “冷吗?” 莫邪征东四下看去,希望能再看到一件衣服。 光洁平整的地面上,已经没有任何衣服了,莫邪征东身上穿的那些,都被她在发狂时撕碎了。 “用火烤!” 莫邪征东看到火把后,眼睛一亮,飞身纵起,就像一只白色蝙蝠那样,极快的在半空中盘旋一圈,抢在失去人扶着的高飞要歪倒时,重新落了回来,手里拿着火把。 但火把,本来就快燃尽了,被她这快速取回时的劲风一荡,马上就灭了。 冰窟中,陷入了黑暗,唯有高飞含糊不清的喃喃声响起。 “怎么办,怎么办?” 莫邪征东急得开始额头冒汗,下意识的抬手去擦汗时,猛地想到了什么,抬手就揪住高飞身上的衣服,用最快的速度把他剥光,然后抱进了怀中。 她身上虽然因为冰寒而结冰了,可身体却是有温度的。 高飞浑身冰冷,在被她搂进怀中,和她皮肤赤果果的相接处时,冷的她打了个冷颤,那种钻心的痛苦提前爆发。 莫邪征东死死搂着高飞,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她知道,她很快就会陷入无意识的疯狂中,可能会在疯狂时,再次吸高飞的血。 但她死死的扛着,嘴里发出类似于野兽临死前的呜咽:“高飞,高飞,你醒来,醒来,我跟你说你的秘密!” 高飞没有任何反应,他已经昏睡了过去。 “高飞,高飞,醒来,醒来。” 莫邪征东死死咬着自己的嘴唇,强迫自己保持清醒,但她根本无法抵抗越来越强烈的痛苦--双眸瞳孔开始慢慢发出荧光色,紧闭着的嘴巴也慢慢张开,露出了带着血渍的白牙。 “啊--呜!” 几分钟后,莫邪征东彻底疯狂,张嘴嚎叫一声低头扑向了高飞! 啪! 就在这时,一声大响传来。 莫邪征东的牙齿,已经碰到了高飞的肩膀,就此凝住。 这声大响,使她从疯狂中有了暂时的清醒,迅速抬头霍然向石门那边看去。 吱吱嘎嘎……唯有沉重的石门开启时才会发出的声音,从那边传来。 那扇足有数吨重的石门,缓缓开启,火把的灯光立即洒了进来。 莫邪征东精神更加振奋,尽管双眸还是荧光色,但石门的开启,却让她浑身充满了抵抗疯狂的力量。 她要看清楚,石门为什么开启。 石门开启,一片乌云似的东西,从外面飞了进来。 莫邪征东左手一招,就抓在手中。 这是一床黑色的羊毛毯,很厚实,很暖和。 莫邪征东左手再次摆动,黑色羊毛毯裹住了她和高飞。 三个人这才快步走了进来,最后面那个高举着火把,是个身穿黑色衣服的灵蜥。 中间那个个太监,手里托着一个木盘,上面放着一个精致的长颈瓷瓶。 走在最前面的,却是地下楼兰的大祭司,拓拔千钧。 莫邪征东遭遇这么大的痛苦,可以说是拜拓拔千钧所赐,假如当时他肯放她一马,装做没看到她擅闯修罗道,她又何必来这儿受罪呢? 但莫邪征东却不恨拓拔千钧。 原因很简单,因为拓拔千钧在履行他自己的职责,就像她有让臣民安泰生活的义务那样。 莫邪征东很想问问拓拔千钧,他怎么来了,可她嘴巴张了张,却说不出一个字。 她现在正遭受冰火之罚最痛苦的惩罚,之所以没有发狂,那是因为拓拔千钧等人的出现,分散了她的痛苦,但说话是不行的。 看着嘴角、下颚都挂着血丝的莫邪征东,拓拔千钧微微叹了口气,伸手从太监托着的木盘中,拿起那个长颈瓷瓶,走到她面前低声说:“女王殿下,请张口。” 莫邪征东也想问问,拓拔千钧要让她喝什么,但她刚升起这个念头,嘴巴却张开了。 长颈瓷瓶内,是一些温热的米粥,很香很香。 但对于莫邪征东来说,却像是琼浆玉液,顺着喉管躺下后,马上就把她丹田内那条张牙舞爪要冲出来的火龙压制住了,让她精神腾地一震,有种舒服到想哭的感觉,一把夺过瓷瓶,几秒钟内,就把里面的米粥喝了个干净。 随着她大口大口的吞咽米粥,丹田内那条火龙仿佛发出不甘的吼叫,拼命挣扎,要躲开这些迷汤。 但那条火龙根本冲不出去,也躲不开,就像一条冰雕的龙那样,热水泼上去后,很快就变得支离破碎,最终变成了一滩水洼。 “呃!” 慢慢的放下瓶子,莫邪征东闭眼长长的松了口气,就像油锅内的厉鬼终于化成一股青烟那样,带着大彻大悟的解脱。 拓拔千钧三人静静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莫邪征东睁开了眼睛,双眸已经恢复了清澈,搂着高飞的右手,迅速抵在了他后心上,强大的生机源源不断输了进去。 高飞的身子,也很快停止了颤栗,才短短几分钟,鼻息就变得深沉,悠扬了起来。 这次,他是真的睡着了,不是昏睡。 察觉出高飞的脉搏逐渐恢复了正常后,莫邪征东才裹了下身上的毛毯,问道:“还不到36个时辰吧?” 拓拔千钧回答:“如果时辰到了,丹田火龙自会消散。” 丹田内火龙消失后,仅仅是外界的寒气,对莫邪征东来说根本没有丝毫影响,所以她根本不在意赤身坐在冰面上,只是淡淡的问:“那为什么要提前给我解药?大祭司,以我对你的了解,你是把职责看的比生命还重要的人。” 拓拔千钧再次叹气,缓缓的说:“女王殿下,现在楼兰需要你。” 925章 水儿! “楼兰需要我?” 莫邪征东一愣,随即晒笑出声:“呵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大祭司你肯定我绝熬不过冰火之罚吧?” 拓拔千钧点了点头:“你肯定不会捱过去的。” 莫邪征东又问:“所以,在我被关进冰窟时,你就该和王宫大臣商议,要立八岁的萨利雅为新一代楼兰王,给她改名为莫邪利雅,再赐死互耶萨,撤掉户和善于司马之位吧?” 拓拔千钧可能嘴里发苦,说出来的话都带着黄莲的味道:“是,这是必须的流程,也是每一代楼兰王登基后,树立威信的不二法门。” “嗯,既然你都准备好了,为什么说楼兰需要我?”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萨利雅年龄虽然小,但从小就专心研究楼兰帝王之术,肯定早就做好了登基准备,毕竟这是她与生俱来的使命--你不去辅佐新的楼兰王,怎么会来救我,说楼兰离不开我呢?呵呵,大祭司,你不会以为楼兰没有我莫邪征东,就无法维持正常运转了吧?” “当然不会。” 拓拔千钧顿了顿,才一字一顿的说:“如果萨利雅,和五岁的黛娜都正常的话,我是不会来见你的。” 莫邪征东愣住:“什么意思?” 拓拔千钧垂下眼帘回答说:“萨利雅她们几个,所有符合成为楼兰王的候选人,现在都变成了白痴。” “她们都变成了白痴?” 莫邪征东被吓了一跳:“好好的,怎么就会变成了白痴?” 不等拓拔千钧说什么,莫邪征东忽然明白了过来,脸上腾地浮上怒意,厉声喝问道:“是谁这么大胆,敢给她们下夺魂散?” 别看莫邪征东现在是‘戴罪之身’,萨利雅等人就盼着她早点一命呜呼才有希望能出人头地,但她终究是当前的楼兰王,绝不允许任何人破坏王室的规矩。 她死了,就是萨利雅接任。 萨利雅死了,就是黛娜。 唯有这样,莫邪家族才能代代掌控地下楼兰。 如果有人暗算了未来的楼兰王,不管那些人是出于什么想法,这都是破坏游戏规则的行为,莫邪征东绝不允许,尽管这关系着她的生死。 莫邪征东本身就是中医圣手,在听继承人都变成白痴后,马上就推断有人给她们暗中下了‘夺魂散’之毒。 拓拔千钧钦佩的躬身行礼:“女王殿下英明。” 莫邪征东却没有感到英明的意思,脸上的怒容慢慢消散,不解的说道:“可是据我所知,依我对互耶萨的了解,他根本没有这样做的胆量。更何况,他也不知道夺魂散的存在。” 对莫邪征东的分析,拓拔千钧只说,女王殿下英明。 莫邪征东不屑的笑了笑,问:“那么,那个真正下毒的人,会是谁呢?难道是户和善于他们?不过也不可能,就算在萨利雅登基后,他会被撤销司马,但总比会被你大祭司查出来后,满门抄斩的结果要好得多。” “唉,不是户和善于。” 拓拔千钧看着被莫邪征东抱在怀中的高飞,重重叹了口气才说:“是驸马的一个熟人。” “驸马的熟人?” 莫邪征东总算知道是谁了,眼里闪过一抹诧异之色,轻声问:“是水儿?” -- 水儿双手戴着镣铐,被锁在一间刑房的墙壁上。 萨利雅等几个女王继承人一起中毒后,王宫这边的人马上就通知了大祭司拓拔千钧。 拓拔千钧在震惊之余,立即率领王宫侍卫将王宫团团包围起来,并把所有能接近御膳房,和接触萨利雅等人的太监、宫女控制了起来,严刑盘问。 追查责任人的速度很快,毕竟水儿当初进入王宫,去找小王子互耶萨时,有太监看到--拓拔千钧马上就按着这条线索找到了小王子。 小王子互耶萨五大三粗,表面凶神恶煞的模样,但这些年来始终都活的很糜烂,根本没有一点男人该有的骨气,甚至不等拓拔千钧问什么,就主动把事情给招供出来了。 拓拔千钧大怒,立即派人出宫去缉拿水儿。 水儿出宫后就回到了家,并没有逃走。 实际上,整个地下楼兰王国就是个大笼子,她就算是能逃,又能逃到哪儿去? 再说她又大着肚子,经不起远程跋涉--反正早晚都会东窗事发被缉拿,倒不如在家中静候。 只要能救出高飞,她就心满意足了。 王宫侍卫捉住水儿后,倒也没有为难她,很快就把她送到了拓拔千钧面前。 要说水儿也很光棍,见到拓拔千钧后,就把她是毒害未来女王继承人的主谋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最后说她甘心承受任何处罚。 水儿串通小王子,给女王继承人下毒,这绝对是十恶不赦的大罪,理应满门抄斩--虽说她现在父母早就去世了,就一个老家人,除了还没有出世的孩子,就再也没有啥亲友了。 最遵守楼兰规矩的拓拔千钧,这次却没有擅自惩罚水儿。 因为他很清楚,随着萨利雅等人变成痴呆,地下楼兰现在急需莫邪征东这个‘老楼兰王’来救场,肯定得把她从冰窟中放出来。 莫邪征东也许会遵照法律,严惩水儿,但她身边的高飞呢? 别忘了,水儿肚子里还怀着高飞的孩子,这件事拓拔千钧是知道的。 拓拔千钧有权处置水儿,却不敢轻易动高飞的女人,尤其是孩子。 因为他很清楚,高飞在捱过‘万蛇之噬’后却没有离开冰窟而是陪着莫邪征东,楼兰王能不感激他么? 假如因为这事儿就把水儿正法,高飞会是什么反应? 所以无奈之下,拓拔千钧只好让人把水儿送进刑房,还是等莫邪征东来亲自处理吧。 这样做虽然有违楼兰规矩,可当前谁还顾得上规矩? 地下楼兰所谓的刑房,有些像外界大明时期那时候的诏狱,处于地下,光线阴森,潮湿寒冷,四处弥漫着一股子发霉的味道。 因为有拓拔千钧的特殊嘱咐,刑房的人并没有擅自动水儿,只是把她双手锁在了墙上的镣铐中,而不是像对待别的重刑犯那样,把她吊起来。 水儿的运气也不错,今天在刑房值班的侍卫,其中一个是她父亲的朋友,叫蒙特。 “唉,你这是何苦呢?你被处死后,有什么脸面去见你地下的父亲?” 蒙特端着一碗清水,走到了水儿面前,眼神里满是惋惜:“再说了,就算你不为你父亲着想,那你也该为你肚子里的孩子想想吧?这可是你们家的后代,你要是出事了,你父亲可就绝后了。” 水儿苦涩的笑了下:“蒙特叔叔,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也很清楚父亲会在那边怪罪我的,可假如再让我做一次选择的话,我还会这样做的。” 蒙特可不知道水儿肚子里的孩子,和当今驸马有关,还以为她就是患了失心疯,才自不量力的干涉楼兰王位的交替,听她这样说后,脸色一沉正要拿出叔叔的架子,来教训她几句时,却听到外面有个尖细的声音喝道:“女王殿下到!” 蒙特大吃一惊,也顾不得训斥水儿了,赶紧把盛着清水的碗放到一边,快步走到刑房门口,单膝跪地双手抱拳:“恭迎女王殿下!”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外面巷道中传来,水儿抬头向外看去,就看到身穿黑色绣金龙袍、脸戴狰狞青铜面具的女王殿下,到背着双手出现在了门口。 莫邪征东来到门口停下脚步,微微侧脸对户和善于等人说:“你们在这儿等着。” 户和善于等人躬身行礼,嘴里说是。 莫邪征东缓步走进了刑房,蒙特很聪明的站起身,弯腰垂首倒退着走了出去。 莫邪征东袍袖一挥,刑房的房门缓缓的关上,发出了砰的一声闷响。 莫邪征东早就认识水儿。 不过她从没有把这个外表柔弱的女子看在眼里,就是觉得水儿运气好了些,才和高飞发生了那种关系。 但经过这件事后,莫邪征东才知道在水儿那柔弱的身体内,还藏着一个疯狂的灵魂。 是的,就是疯狂,要不然水儿这个平民,又怎么敢私闯王宫,给女王继承人下毒呢? 可以说,就是这个表面柔柔顺顺的女孩子,改变了当今的楼兰历史,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连户和善于,小王子互耶萨不敢做的事,她却做了。 这的确不能不让莫邪征东感到震惊,和钦佩。 莫邪征东走到水儿两米的地方,停住了脚步,就这样到背着双手,一言不发的看着她,王者的凛然气质,在无形中隐隐散发了出来。 可能早就猜到自己会是什么下场了,水儿一改往昔‘弱女子、良民’的谦顺模样,在莫邪征东盯着她看时,也毫不忌惮的盯着对方,一双如秋水般的眸子里,没有丝毫的惧意,和波动。 就像两口万年不动的古潭,也像九天之外的那两颗清冷的星辰。 两个女人四目相对,谁也不肯眨眼,就是单纯的审视着对方。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向强势的莫邪征东,率先挪开了目光,侧脸看着墙壁上挂着的那些刑具,淡淡的说:“我是不是要对你说声谢谢?” 水儿摇了摇头,轻声说:“不用。” 莫邪征东再次看向她:“但我觉得有必要,如果没有你的话,我肯定会殒命在冰窟中的。” “真的不需要。” 水儿忽然笑了,那笑容很干净,就像暖暖的春风吹拂过碧油油的草地:“我这样做,只是为了高飞--他是我孩子的父亲,我不想他死。可要想保住他,就必须得让女王殿下您回归自由。说句大不敬的话,如果他没有被牵扯其中,他的生死和你息息相关的话,我才不会在意谁成为女王。” “唉,你这番话让我意识到,我这个女王做的其实很失败。” 莫邪征东幽幽叹了口气,摘下了脸上的青铜面具。 926章 遥想当年的那一天! 历届楼兰王国的女王殿下在臣民面前,必须得戴着面具,这也是王室的祖制。 所以除了几个太监,和拓拔千钧这个大祭司外,整个地下楼兰的的万千子民,没有谁见过他们的女王殿下真面目。 至于很多时候出现在沙漠上空的海市蜃楼,下面的人是看不到的。 莫邪征东这次却在水儿面前,摘下了她的面具。 刑房内的光线很暗,但在莫邪征东摘下面具后,水儿明显觉得眼前一亮。 这是一张极美的脸,已经超出了水儿对美(单指人的相貌)的认识,使她的呼吸一下子停顿,痴痴望着莫邪征东,喃喃的赞叹:“女王殿下,您真美。” 莫邪征东淡淡一笑:“美又有什么用处?我宁可希望自己像你们这样。” 她说出来的这句话的意思,水儿很清楚,因为所有地下楼兰的万千臣民,都知道列代楼兰王全是短命之人,没有谁能活过28岁。 女人是爱漂亮,希望自己成为天底下最漂亮的那个人。 但如果这漂亮是以短命为代价的话--相信就没几个女人愿意去漂亮了。 28岁的女人,就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还没有来得及享受美丽所带来的自豪和骄傲,却已经凋谢了,这的确是让人很遗憾,也很伤感。 水儿不知道莫邪征东为什么会对她露出真面目,更不知道女王殿下会怎么收拾自己,却能从她的话中听出无边的惆怅,忍不住的安慰道:“女王殿下,人生百年,无非是长短,早死两两年,晚死两年的区别,其实并不是太大。关键是要看,在活着时有没有出彩表现。” 莫邪征东一愣:“哦,没想到你能说出这番道理,了不起。” 水儿羞涩的笑了下,垂下眼帘轻声说:“这是他曾经和我说过的话。” 水儿所说的那个‘他’,就是高飞。 当初高飞刚来楼兰,去了水儿家时,曾经和人家说过很多话。 其实这些话也不是高飞这种初中生能说出来的,他是从小说上看到的,拿来和一个无知少女显摆罢了,却被水儿牢牢记在了心里,用来安慰莫邪征东了。 “哦,原来是他告诉你的。” 莫邪征东淡淡哦了一声,转过了身背对着水儿,微微昂着下巴说:“说句心里话,我是很感激你做的这件事。不管你是不是为了他才这样做,但我能活着出来,却是因为你。你刚才说,人生百年,无非长短,早死两年晚死两年的区别并不大。其实在我看来,人对生命都是很贪婪的,能多活一个弹指间都是好的,何况是几年?” “所以我很感谢你。” 莫邪征东转身看向了水儿,缓缓说道:“但你却违背了楼兰律法,就算是救了我,也得接受律法的制裁,和小王子互耶萨一起。” 水儿沉默,很久后才点了点头:“我知道。” 莫邪征东盯着她眼睛,缓缓问道:“你救了我,却要被我处死,你甘心吗?” 水儿笑了,大眼睛弯了起来,就像月牙:“不甘心,但我已经做好了去死的准备。” “那你好走,你死后,我会厚葬你的。” 莫邪征东戴上了面具,转身向刑房门口走去。 水儿的眼神黯淡了下来,在莫邪征东即将走出门时,嘴巴张了张好像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 事已至此,已经无话可说。 莫邪征东却停住了脚步,扭头问道:“临死前,还有什么要求吗?” “没有,但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水儿咬了咬嘴唇,脸色开始发白。 诚然,她在决定给萨利雅等人下毒时,就猜到了自己的结局,但当死亡真正来临时,她还是怕了。 她表面再怎么坚强,终究是个女孩子。 她的肚子里,还有孩子,传宗接代的孩子。 其实她无法做到能坦然面对死亡。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做不到,尤其是肚子里还孕育着一条生命。 莫邪征东再次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想知道什么。他很好,就是身子有些虚弱,需要休息--以后,我会把这件事告诉他的,让他记住你一辈子。” “不用了,我不想让他知道。” 水儿惨然笑道:“我已经对不起早亡的父母了,又何必再让他对我愧疚?” 莫邪征东没说什么,只是凝神看了水儿片刻,随即抬腿走出了刑房。 砰的一声,沉重的刑房门紧紧的关上了。 泪水,终于从水儿脸颊上滑落。 她在被抓捕时没有哭,这时候却哭了。 不过她不后悔--因为她很清楚,就算是后悔,也改变不了什么了。 刑房中,陷入了长时间的死寂中,唯有泪水滑落的声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刑房的门开了,蒙特走了进来。 水儿父亲的这个朋友,此时的腰身有些佝偻,手里火把闪耀着的光照在他脸上,带着无奈的沉重。 在他身后,跟着两个身穿黑衣,面目僵硬好像死尸一样的男人。 灵蜥使者。 在地下楼兰内,一般臣民犯罪后,都是有司徒来执行法规的。 这次前来行刑的,却是森林神殿中的灵蜥使者,由此可以看出,水儿是多么的‘受重视’。 如果,如果高飞能知道的话,他肯定会来救我的,肯定! 可惜他却不知道,女王殿下说他还在休息的。我要死了,他却不知道。 惆怅之余,水儿终于有了不甘,但她的心,一下子平静了下来。 蒙特把火把放在墙壁上,从腰间拿出钥匙,缓缓走过来低声说:“水儿,你该上路了……到了那边,替我向你父亲问声好。” 临死之际,水儿不想再装什么坚强,泪水哗哗淌下中,重重点了点头。 蒙特深深叹了口气,拿出一块洁白的毛巾,给她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就把毛巾覆在了她的脸上。 这是地下楼兰对死刑犯临死前的规矩,类似于外界死囚被干掉之前的断头饭。 两个灵蜥马上走了过来,其中一个打开了水儿手上的镣铐,另外一个却拿出个黑色的大袋子,兜头套在了她头上,腰身一弯抓主了她两只脚腕。 另外一个灵蜥则扣住了她的双臂,站起身把她平平的抬了起来,脚不沾地似的向外走去。 水儿被两个人抬着,一动不动。 等她被两个灵蜥使者抬出刑房后,蒙特忽然唱起了歌。 歌声苍凉,就像老狼在哭:“遥想当年的那一天,你干干净净的来到了人间,鸟儿为你歌唱,羊儿为你祝福,就连草原深处的恶狼,也在为你衷心的祝福……你是长生天的孩子呀,楼兰的宠儿,你是世间最美丽的姑娘,你笑了时,让黑龙山都更加纯洁明媚,你哭了时,连鲜花都为你凋零……” 歌声苍凉,回荡在地下刑房长长的走廊中,却挡不住两个灵蜥使者坚定的步伐。 当两个灵蜥使者抬着水儿来到地面后,户和善于等十几个身穿官袍的人,分列两旁跪在了地上。 他们之所以还能够坐在当前的位置上,就是因为这个女孩子。 两个灵蜥使者却像没看到那样,其中一个把水儿扛在肩膀上,纵身跃上一匹黑色的骏马,双脚一磕马腹,骏马稀溜溜的一声长嘶,人立而起悬踢了几下前蹄,后腿一蹬,黑色闪电般的纵身跃出,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长道的那一头。 唯有马蹄铁踏在青石板的哒哒声,在空气中回荡着。 仿佛听到有马蹄铁踏在青石板的哒哒声后,高飞睁开了眼睛,那种急促的马蹄声响,一下子消失了,听到了鸟儿的叫声。 一只有着五颜六色羽毛的鸟儿,就站在寝宫的窗口上,欢乐的歌唱着。 明媚的阳光洒在它五颜六色的羽毛上,泛着一层绚丽的光泽。 高飞静静的看着这只鸟,许久都没有动一下。 他在小心的回忆,回忆沉睡前发生的那些事。 这次他的后脑没有疼,可能是因为沉睡的时间不长,还不足以让他用力去回想,没必要触动后脑的伤口。 高飞回想了起来,他在沉睡过去之前,是和莫邪征东一起呆在冰窟中的。 那时候,莫邪征东身上的火龙汤之毒已经发作,双眸莹白,张开的嘴巴里,露出森白的牙齿,一口咬在了他肩膀上。 他记得,他是心甘情愿让那个女人咬的。 不过因为自身体力的原因,在剧痛传来时,他就昏迷了过去。 但在刚昏迷的那会儿,他清楚的听到了莫邪征东的嚎叫,和哭声。 现在那一切都不见了,不再是冰冷黑暗的冰窟,没有莫邪征东的嚎叫和哭声--仿佛只要他愿意,就能一辈子躺在这儿,看着那只鸟在阳光下歌唱。 “啾!” 那只鸟突地停止了歌唱,尖锐的短叫一声,展开双翅一下子飞向了远方,掠过一片屋檐,消失不见。 高飞下意识的要去搜寻那只鸟时,莫邪征东柔和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你喜欢看鸟儿,还是喜欢听它在唱歌?” 高飞缓缓回头,就看到身穿黑色秀金龙袍的莫邪征东站在门口,美丽的不像人的脸上,带着柔和的笑容。 高飞试着慢慢坐了起来,活动了下有些隐隐疼痛的肩膀,笑道:“以前我从没发现鸟在歌唱时的声音会这样悦耳,那地方,没有鸟叫。” 就像行云流水般的,莫邪征东来到了榻前,矮身坐在高飞身边,看着窗外说:“是啊,只有在经历过什么后,才会懂得原先一些东西其实很珍贵的。” “我忽然觉得,你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一点也不一样。” 高飞看着莫邪征东,日有所思的说:“在我的印象中,你该是那种对任何事物都不屑一顾的人。可你现在呢,却好像很随和。” “你的感觉没错,我以前的确是个对任何事物都不屑一顾的人。” 莫邪征东懒懒的笑着,慢慢仰身躺了下来,后脑枕在高飞腿上,看着他说:“但我却被改变了。” 927章 我现在后悔了! 高飞问:“你被谁改变了?是不是我?” 莫邪征东没说话,只是抬手轻轻摩挲着高飞的下巴,眼里浮上了一丝犹豫。 经过在冰窟中的那二十多个时辰后,她发现她是真的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以前莫邪征东把高飞当做驸马,是想改变自己短命的命运。 就算在莫斯科军事研究所门口,高飞替她挡住安归王扔过来的手蕾时,她也认为那是男人骨子里的一种本能反应,毕竟世上所有男人,都或多或少有几分英雄情节的,替女人挡灾,那是他们应该做的。 但当莫邪征东被火龙汤折磨的再也无法忍受时,高飞却甘心用他的鲜血,或者说是生命,来解除她的痛苦。 这可不是男人的本能反应,更不是冲动,而是高飞心中的真实想法:他愿意为了莫邪征东,去做任何事,包括去死。 当然了,假如高飞是清醒着的,也就是说他还没有失忆的话,莫邪征东估计他不会这样甘心,毕竟他的生活,要比她的精彩很多。 活的很精彩的人,可没谁在深思熟虑过后,再傻乎乎的替别人去死。 真要是那样,高驸马也许在逃过万蛇之噬的刑罚后,就拍拍屁股闪人了。 他肯定会那样做,莫邪征东敢发誓。 高飞没有那样做,是因为他不知道他本来的生活有多精彩,是被莫邪征东局限在她的谎言中。 可就算是这样,她才更加满意,也心甘情愿为这个男人所改变:就因为高飞记不起以前的事,所以才变得如孩童般纯真,为了她宁可去死的行为,才是发自他本心的。 这一刻,莫邪征东忽然希望,把高飞留在这儿一辈子。 这个一辈子,是指她还活着的时间。 等她在临死前,她会把他带进修罗道。 女人都是自私的,尤其是感情上,希望就算是死,也要把最爱的人带走。 莫邪征东摩梭着高飞的下巴,懒洋洋的笑着,高高的胸有了些许的快速起伏:“除了你,还会有谁能改变我……我喜欢,被你所改变。” “我也喜欢。” 高飞捂住莫邪征东的手,笑容变得贱了起来:“可我也想知道,我们是怎么从冰窟中出来的,难道你成功熬过了36个时辰?不过我觉得不可能,因为我身上只有两个地方疼,也没有被你吸干。” 莫邪征东的笑容缓缓收敛,沉默。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问道:“你有难言之隐?” “唉,无论什么时候,你的嘴巴总是这样缺德。” 莫邪征东叹了口气,坐起身看着窗外说:“高飞,如果我告诉你,我们能活着坐在这儿,是因为一个女人,你会不会相信?” “不相信。” 高飞摇了摇头,接着说:“不过,我除了相信之外,好像也没别的选择了。说吧,那个女人是谁?” 望着鸟儿消失的地方,莫邪征东轻轻吐出两个字:“水儿。” “水儿?” 高飞微微皱眉,问道:“水儿是谁?” “你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女人,最起码现在算是了。” 莫邪征东反握着高飞的手,低声说:“至于她和你是什么关系,等你伤愈后,我会详细告诉你的。” “好,那你现在跟我说说,那个水儿,为我们做了什么。” 高飞很干脆的答应了下来。 -- 太阳已经逐渐西斜,不过还是很耀眼,只是没有正午时那样炙热了。 高飞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到背着双手和莫邪征东,并肩走在王宫的御花园内。 莫邪征东讲完水儿的事情后,就一直没有说什么,眼角却在关注着高飞脸上的反应。 高飞神色淡然,好像那个为了救他而冒险给萨利雅等人下毒的水儿,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那样,至于她的死活,则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但莫邪征东却知道,这个男人其实很愤怒,只是担心会因为过度愤怒而触及脑后伤口,所以强迫他自己做出一副淡然的样子罢了。 她能看出他是愤怒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能听到他心跳的频率。 在讲到水儿和高飞的关系时,莫邪征东含糊带过,只说他当初落下山崖之前,曾经和水儿有过一度春风,就让那个单纯的女孩子再也忘不了他,在得知他被困在冰窟后,才不管不顾的给未来女王继承人下毒了。 在莫邪征东的描述中,水儿就是个痴情的女子。 她也很感激水儿,毕竟她能活着出来,都是因为那女子的不理智行为。 可感激归感激,水儿终究犯下了‘欺君之罪’,罪不可赦,理应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来以儆效尤。 要不然的话,楼兰的律法对于子民将失去约束。 这是莫邪征东宁死也不愿意看到的,她身为女王,有责任和义务,为维护楼兰和莫邪王室,做出这样冷血的决定。 穿过花枝招展的御花园,高飞来到了一座低矮的宫殿前。 这个宫殿也是黑石砌成的,屋脊上也有神兽存在,但却破旧的不像样子,门口那把大锁,更是锈迹斑斑,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打开过了。 高飞盯着屋脊上的神兽,愣愣的出神,很久都没有说什么。 莫邪征东等了片刻,有些不适应高飞的沉默,没话找话的说:“你知道西边第一个灵兽叫什么名字吗?就是那个龙头鱼尾的那个,这叫龙吻,代表着洞察千秋的……” 高飞打断了莫邪征东的话:“小王子互耶萨呢?” 莫邪征东一楞;“什么?” 高飞再次说:“小王子互耶萨呢?他和水儿串通一气给萨利雅她们下毒,得到的是什么惩罚?” “你是在拿互耶萨和水儿相比?” 莫邪征东的脸,一下冷了下来:“好,那我告诉你,互耶萨被圈禁了,这辈子到死都不能离开他在森林中的那个宅院。” 高飞没有说什么,只是挪开了看着莫邪征东的目光,再次看向了那个叫龙吻的灵兽。 莫邪征东却说:“互耶萨是王室成员,这次虽然参与了谋逆罪行,但念在萨利雅等人生命无忧,他这样做只是为保护自己等份上,被判决终生圈禁--但水儿,一介平民,胆敢掺于王室交接,这是绝对罪不可赦的。” “我没有攀比小王子,我只是想问问。” 高飞的眼里,带出了伤感:“因为我要是他的话,我也会这样做,毕竟没有谁愿意去死的……莫邪征东,我提个要求好不好?” 听高飞直接称呼自己全名后,莫邪征东身子颤了下,强笑道:“你说,只要我能做到。” 高飞一字一顿的说:“我想去看水儿。” 莫邪征东刚才就告诉高飞了,说水儿在他醒来之前,就已经伏法了,是被森林神殿中的灵蜥使者亲自诛杀的。 高飞这时候说是去看她,就是去她坟上看看。 “你看不到她的。” 莫邪征东却摇了摇头:“因为她罪不可赦,已经被粉身碎骨,死后都不许留在世间了。” “哦,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高飞出奇的没有过激反应,只是淡淡的说:“你知道吗,我现在后悔了。” 莫邪征东的眼角,猛地一抽,嘎声问道:“后悔?你、你后悔什么?” 高飞却没有再说什么,抬手指着那把锈迹斑斑的大锁:“这里面,是不是就是你给我讲过的,那个关于神秘奎莫拉的雕像?” 莫邪征东却没有看那把锁,固执的问道:“你跟我说,你后悔什么了?” 高飞还是没说他后悔什么了,只是走到宫殿门前,拿起了那把大锁,莫邪征东发颤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你是不是后悔,后悔不该为了我去做任何事?你是不是觉得,我太冷血,既然能保住互耶萨,就该也抱住水儿,是不是这样?” 高飞还是没有说话,只是晃了晃那把大锁。 大锁发出了咔吧咔吧的声音,碰到了门板。 莫邪征东紧紧咬了下嘴唇,声音变得平静了下来:“高飞,我知道你在埋怨我,怪我--可我不能不这样做,因为她犯下的是死罪。只是、只是我没想到,你为了一个水儿,一个普通的女子,竟然说后悔为了我去死……” 高飞说话了,打断了她的话:“她能为了我去死,你能吗?” “我、我--” 莫邪征东的脸色,猛地苍白。 “你不能,最起码现在不能,因为你肩负着莫邪家族的重担。” 高飞叹了口气,放下那把大锁:“能不能打开,我想去看看那个奎莫拉。” 莫邪征东没有再说什么,缓步走到门前,拿起那把锁,也没见她用钥匙,只是轻轻一顿,那把锁就开了,再一抬手,左边那扇看起来很沉重的木门,就吱吱嘎嘎的开了,一股子木头腐烂了的味道,从里面攸地扑了出来。 高飞却没有在意,迈步走了进去。 莫邪征东正要跟着走进去时,一个太监急匆匆的赶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卷轴。 太监快步走到莫邪征东面前,腰身深弯,把卷轴抬过了头,低声说:“女王殿下,这是外界飞龙部传来的消息。” “嗯,我知道了,你去吧。” 莫邪征东接过那副卷轴,等太监走后才打开看去。 卷轴上只有两条消息。 第一条只有一句话:高飞要结婚了,和王晨,六月初九。 “王晨?六月初九?她这是要玩什么?” 莫邪征东冷笑了一声,看向了第二条消息。 这条消息对于莫邪征东来说,也很重要,是关于老实和尚的。 消息中说,老实和尚现在已经正式成为京华白云观的一员了,不过有人去找过他,其中就包括高飞,还有两个神秘女人,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没有对老实和尚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关注老实和尚,是莫邪征东特意对外界飞龙部下的命令,因为他手里,有她最关心的黑色封皮《安归经》。 如果不是为了照顾高飞,莫邪征东早就去外面找他了。 928章 奎莫拉的前世今生! 低矮的宫殿内,因为不知多少年没有打开过的原因,很是潮湿,再加上光线很暗,显得很是阴气森森。 正如莫邪征东曾经讲过的那样,宫殿内空荡荡的,只有一尊黑色的雕像矗立了中央。 黑色的骏马,黑色的骑士,黑色的长刀。 奎莫拉。 这尊雕像的名字就叫奎莫拉,在蒙古的古代语中,这三个字代表着‘金帐汗国’的意思。 金帐汗国在七百多年前,也曾经响彻欧洲大地,无数的王宫都曾经匍匐在蒙古人的脚下,卑微的像个奴仆。 说起蒙古帝国,不但是蒙古人的骄傲,也是华夏人的骄傲,毕竟那是华夏历史上,唯一一个向外扩张领土那样大的王朝,成吉思汗也成了国人的骄傲。 不过太多的人却好像故意忘记,蒙古人才是斩决中华文化的罪魁祸首。 崖山之后无中国。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中华文明垂世而独立,可以说是除西方基督教文明外最大的原创性文明,在游牧民族的入侵和打击下,在南宋末年,崖山之战后,整体性亡于蒙元,我们文明的发展的积累被破坏,可以说,崖山之后,已无中国。 古中华究竟会有何等的团结与彪悍,连相对柔弱的南宋,都有十万军民自发跳海殉国,这样的气节,何时能再次拥有? 崖山之后无中国,和明亡之后无华夏这句话,意义基本是相同的。 在华夏历史上那个臭名昭著的‘我大清’崛起之前,华夏被周边国家称为天朝,上国,但当满清入关后,哪怕是‘康乾盛世’时期,也被那些国家称为北国或者胡国,岛国等国家更是看不起满清。 因为满清统治者彻底摧毁了华夏文明,导致岛国和朝鲜人,都自称才是汉文化的正宗传人--蒙古和满清,这两个朝代对中华来说,绝对是个灭顶之灾,再也无法恢复泱泱华夏的几千年文明。 所以呢,真没必要把蒙古帝国当做华夏的骄傲,因为他们是野蛮的。 有些扯远了,书归正传(上面只是作者自以为是,可没什么种族歧视者或者搞割裂的意思,还请大家别怪,谢谢)。 这尊奎莫拉的雕像,是真人的一倍半大小,只因为有了骏马,骑士扬刀的姿势,所以显得异常高大,气势,甚至犀利,仿佛在下一刻,这尊石像就会活过来,战马就会奔腾,骑士就会高举着长刀,高喊着向前冲锋那样。 高飞围着这尊雕像,来回的走动着。 在他的记忆中,他该见过奎莫拉雕像几次,不过能想起来的,却只有在冰窟石门后的浮雕。 “也许,我本来就该属于梦中的那个世界,只是莫邪征东在骗我,或者说我做的那个梦太长了,长到我根本不愿意再回来。” 高飞抬手,摩挲着骏马抬起的前蹄。 黑石触手冰凉,没有一丝生气。 雕塑再怎么逼真,终究是雕塑,就像当年的蒙古人那么牛比,现在不也是呆在苦寒之地,被人家西方国家给控制着? 反倒是被外面讥讽没有骨气的内蒙人,现在却安居乐业的,说起来也是一种讽刺吧。 这尊雕塑就是楼兰中最常见的黑石雕刻而成,除了雕刻的栩栩如生之外,仅仅是从雕塑上,是看不出什么来的,就连雕塑成形多久了也看不出,因为上面没有一个字,更没有留下任何的日期。 高飞对雕塑感兴趣,就是因为他已经搞清楚蒙古人纵横天下的时间,是在七百多年之前,但据莫邪征东说,这尊雕像与地下冰窟石门上的浮雕一样,都是和楼兰建国时间一个时间。 楼兰存在不到两千年,为什么会有一千多年以后的蒙古人雕像? 难道,莫邪家族的先祖们,早就算到一千多年后,会有蒙古人,蒙古能崛起吗? 就算是这样,为什么要特意留下这些呢? 这和楼兰有什么干系? 这座雕像上,应该有很多秘密,不过高飞不知道。 就在他围着雕塑转悠时,莫邪征东走了进来:“你是不是对奎莫拉很感兴趣?” 莫邪征东此时的语气,已经恢复了正常,仿佛此前没有因为水儿一事,闹过什么不愉快那样。 高飞也没看她,只是说:“嗯,是很感兴趣,可惜你也不知道这尊雕像的意思。” 莫邪征东向门边闪了一步:“我不知道,但有人却知道。” “谁?” 高飞这个字还没有落下,有人就在外面说道:“是我。” 第三个走进这间宫殿的人,是大祭司拓拔千钧。 高飞看着拓拔千钧,没有吭声。 拓拔千钧走到雕塑前,望着骑士高举起的长刀,用很低沉的语气说:“楼兰王宫内有这尊雕像,是因为雕像本身的远祖,和楼兰王先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在很久很久之前,世上还没有楼兰时,有一个游牧民族来到了这儿。 根据楼兰遗传下来的史学记载,这个民族脱胎于东胡人,他们信奉的不是佛教,也不是萨满,更不是道教。 他们信奉的是奎莫拉,一种不再轮回六道中的邪魔外道,统称为魔道。 那时候的奎莫拉,不是‘金帐汗国’的意思,而是人魔,从邪魔外道中强大出来的人魔,以侵犯他人、掠夺他人劳动成果而存于世间。 事实证明,拥有什么样的信仰,就会有什么样的人民。 信奉佛教的以慈悲为怀,信奉道家的以锄强扶弱为宗旨,信奉长生天和胡大的,则以勇悍而著称。 这个游牧民族既然信奉人魔奎莫拉,当然会带有一部分魔性--他们几乎杀光了在当地生活的人们,强占了他们的财富,和女人,创建了一个不大的国家。 这个国家,在楼兰史书上被称为‘苏木哈克’。 也许不叫这名字,可能是因为后来战火频发的原因,真正的名字就被忘记了,人们只用当时的语言来称呼他们苏木哈克。 苏木哈克在蒙古古代语和现代语中,都是魔鬼的意思。 所以世人就称这个新建的国家,为魔鬼国。 魔鬼国建立后,给周边人民带来了极其惨重的损失,人们都希望有一天能把他们消灭--终于,一个叫‘安归’的人出现了,他被人称之为安归王。 安归王带领人们,经过付出惨重的代价后,终于打败了魔鬼国,创建了新的国家:楼兰。 楼兰,在当时那个年代,寓意为‘众城之城、坚固、不可破’的意思,表示不会再被魔鬼人攻破。 魔鬼国灭后,很多族人逃走,安归派人四处追杀。 不过魔鬼国人逃命的本事也很厉害,逃走的人一路西行,进了连绵不绝的祁连山,再也找不见了,只抓住了魔王的女儿--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子。 按照当时大臣们的意思,是要把这个女孩子处死,但安归王却惊讶于她的美貌,决定要娶她当妻子。 当时一位功劳很大的大臣,坚决不同意安归王娶一个魔鬼妻子,竭力反对却惹恼了安归王,下令把他处死。 这位大臣在临死前仰天长叹说,安归王如果真娶了这个女人,那么生出来的孩子就会带有了魔性,是会残害国家百姓的,而那些逃走的魔鬼族民,将会演化成一个强大的民族,一千多年后,他们还是会信奉奎莫拉,将会骑着骏马,高举着长刀,横扫整个世界…… 这位大臣在被砍头之前,曾经告诉人们,说伟大的安归王要想阻止悲剧的发生,必须得娶祁连山深处一位圣女为妻。 如果是那样的话,安归王和那位圣女所生的孩子,将会成为修罗。 要想在魔鬼族强大时,保卫自己的国家,就只能靠这个修罗了。 安归王在斩杀这个大臣后,也后悔了,担心他的国家真会被和魔鬼妻子所生的孩子颠覆,于是就按照大臣的话,去了祁连山内,找到了那位圣女,并娶她为妻。 后来,安归王和两个妻子,生了两个女儿。 不过,按照大臣临死前所说的那样,安归王只对外界承认一个妻子,那就是那位能变成任何一个美女模样的魔鬼公主。 他们两个所生的女儿,被封为凌玉公主。 而那位圣女妻子呢,则依旧留在祁连山深处,她和安归王所生的女儿,则取名为莫邪宁荣。 后来安归王又娶了很多妻子,有了好多王子和公主。 安归王和魔鬼公主所生的孩子,就像安归王其他子嗣那样,聪明伶俐,没有一点魔性,但他却不敢忘记大臣的话,就把凌玉公主,和莫邪宁荣一起,送到了祁连山大萨满身边学艺。 当两个孩子都长到十五六岁时,战争爆发了--南边那个强大的帝国,大汉王朝,派出了大将军霍去病,攻破了楼兰。 楼兰人民再次陷于了水深火热之中,因为楼兰人的顽强反抗,激怒了霍去病,继而把整个楼兰王室所有成员全部斩杀殆尽。 消息传到祁连山后,凌玉公主立即下山报复,用她的所学害死了霍去病--失去亲人的痛苦,使她终于魔性大发,为了报仇不管剩余子民的安稳,使用了瘟疫。 死伤惨重的汉人们,抬着他们大将军的尸体返回大汉帝国。 事情到了这一步并没有结束,凌玉公主又带着她的死士,闯进了大汉帝国,试图用瘟疫消灭那个国家,重建她的楼兰,或者是奎莫拉帝国。 在凌玉公主下山后,女萨满却嘱咐安归王的另外一个女儿,莫邪宁荣,要求她下山拯救胜于的楼兰人。 莫邪宁荣在下山之前,女萨满曾经告诉她说,凌玉公主的族人,会在很多年后危害世人。 当时莫邪宁荣就问,凌玉公主的族人,会在多少年后出现,又是一些什么人? 女萨没有说他们会在多少年后出现,只说他们会骑着骏马,扬着长刀纵横世间,创建一个强大的帝国。 但这个帝国只是昙花一现,很快就会凋零。 929章 外面的世界! 女萨满还告诉莫邪宁荣,说凌玉公主试图用瘟疫颠覆大汉帝国的行为,会遭到天谴,绝命于中原。 要想指望凌玉公主重建楼兰那是不可能的了,死人是什么事也做不了的。 重建楼兰的重任,就担负在了安归王另外一个女儿,莫邪宁荣身上。 不过女萨满也告诉莫邪宁荣,要想重建新的楼兰,必须得有自己的信仰。 因为安归王和圣女所生的莫邪宁荣,是修罗体质,所以女萨满就让她信奉女娲娘娘--汉人的远古传说中,女娲娘娘就是人形蛇身,与修罗有着惊人的相同之处。 唯有获得汉人信奉的女娲娘娘,楼兰才能保存,才能躲过很多年后奎莫拉后人的铁骑…… 果然,正如女萨满所说的那样,凌玉公主去了中原后,就在准备发动大瘟疫的前夜,遭到雷劈而神秘死亡。 但她死前,却创建了一个特别强大的邪教,用她父王的名字来命名,就是安归教。 安归教存在的宗旨,就是颠覆中原,重建一个世界最强的帝国。 凌玉公主死前,把她所有的本领、财物藏匿的地方,都写在了四本经书内《安归经》。 凌玉公主死后,莫邪宁荣遵照女萨满的指示,下山招拢楼兰侥幸存活的人们重建了楼兰,建造了森林神殿,开始供奉女娲娘娘。 但她始终不知道奎莫拉的后人什么时侯能颠覆中原,所以就让人按照女萨满所描述的那些,雕刻了一尊奎莫拉的塑像,每天对着塑像深思,希望能从中悟出什么。 到了莫邪宁荣晚年时,她仍然没有从奎莫拉雕像上悟出什么,后来却因为身体、本性等原因,酷爱阴寒,所以才让人修建了地下冰窟,在那地方继续顿悟。 在冰窟中,莫邪宁荣始终没有忘记顿悟奎莫拉,这才有了石门上的奎莫拉浮雕。 花红柳绿,岁月如梭,随着莫邪宁荣的驾崩,楼兰人民逐渐忘记了奎莫拉,只留下了它的传说。 但慢慢的,奎莫拉的传说也淹没在时间长廊中,奎莫拉的雕像,也被锁了起来--直到七百多年前,骑着骏马举着长刀的蒙古人,横扫整个世界,楼兰人才知道奎莫拉说明了什么。 当初祁连山女萨满的预言实现了。 不过,因为楼兰人信奉女娲娘娘,在奎莫拉横行世界时,才躲过了劫难。 “现在,我们都已经知道这尊有着接近两千年历史的奎莫拉雕像,到底是代表着什么了,而它也失去了预言的意义,只是代表着它是一个古物,或者一段传说。” 讲完奎莫拉石像的前世今生后,拓拔千钧摩梭着石像说:“当然了,当今世上还有奎莫拉的后人存在,他们始终企图遵照凌玉公主当年的遗志,重信创造奎莫拉的辉煌。这个后人呢,就是安归教的教主,那是典型的魔道中人,去年秋分七天后,她曾经……” 拓拔千钧说到这儿时,莫邪征东轻轻咳嗽了一下,他立即醒悟了什么,闭上了嘴巴。 去年秋分七天时,安归王独身一人翩然杀来,要不是高飞和铁屠、叶心伤三人在,现在莫邪征东也很可能遭到她的毒手,莫邪家族会彻底消失,地下楼兰易主了。 那件事是高飞亲身经历的,虽然他现在失忆了,但拓拔千钧说起来后,他肯定能从中会想到什么,并下意识的用力去想,这对他的伤口没有什么好处,所以莫邪征东才阻止了他继续说下去。 高飞好像察觉出了什么,扫了眼莫邪征东问道:“大祭司,去年秋分七天后,那个所谓的奎莫拉后人安归王,是不是曾经来过这儿?” 他虽然忘记了曾经发生的那些往事,但推断问题的思维却没有消失,从拓拔千钧的话中猜出,奎莫拉的后人曾经在去年秋分时来过。 拓拔千钧没有说话,看向了莫邪征东。 暗中叹了口气,莫邪征东把话接了过去:“是的,奎莫拉后人曾经在去年秋分时来过。” 高飞又问:“那个人来做什么?” 莫邪征东看向奎莫拉雕塑,缓缓的说:“她是来刺杀我,刺杀整个莫邪家族的,希望能收服楼兰。因为她觉得,楼兰是她先祖凌玉公主的国家,该当收回去。” 高飞笑了下,说:“她不知道你的先祖莫邪宁荣,也是安归王的女儿?她的先祖和你的先祖,本来都是同父异母的姐妹,谁来掌管楼兰好像都一样吧?”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不一样的,因为在两千多年前,楼兰人民只知道凌玉公主才是安归王的后人。而我们先祖莫邪宁荣的身份,却是隐蔽的不为所知,甚至连凌玉公主和先祖都不知道,直到先祖下山时,女萨满才告诉了她这些。但凌玉公主的后人,却始终不承认,以为是先祖窃据了他们先祖的国家,所以千百年来,始终都企图重新夺回楼兰。” 高飞想了想,点头说:“嗯,想想也是,假如我是凌玉公主的后人,也不会心甘的……不过,凌玉公主的后人,好像不如你们莫邪家族厉害,难道当初那个女萨满在传艺时,就猜到会有今天,所以才把真功夫传给了你先人?” “不是这样的,凌玉公主当初在祁连山跟着女萨满学艺时,要比先祖入门早一年,也不是她资质不如先祖,主要是她觉得个人的武勇与治理天下,奇门遁甲、岐黄之术相比起来,要差了一个档次。” 莫邪征东解释道:“所以她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学习这些本领上。但先祖却对武学情有独钟,几乎继承了女萨满武学的衣钵。当年她们两个的兴趣,也直接影响到了她们后人对武学的造诣。” 高飞点了点头:“哦,我明白了,你先祖这一脉精通武学,凌玉公主那一脉,则是擅于学治理天下等大学问,所以她的后人,打不过你们,可她们又不心甘。只是我也有不明白的地方,为什么他们会在春分、秋分季节来找麻烦呢?” 莫邪征东可能觉得宫殿内太低矮压抑,也可能是不想看到奎莫拉雕像,缓步走出了宫殿。 高飞俩人跟了出来。 走到御花园内后,莫邪征东才停住脚步,深吸了一口气,望着王宫大殿上方的子午钟,说:“每当春分、秋分七天后的正午,子午钟敲响时,我的功夫就会消失一个时辰,整个人变得如婴儿般一般脆弱,这个时候,正是她前来刺杀我的最好机会。” 高飞皱眉:“消失?好端端的,功夫怎么可能会消失一个时辰。” 莫邪征东淡淡解释道:“这是先祖当年所学功夫的最大特点,每年都会有两次蜕功期。过了这一个时辰后,功力就会更上一层楼--你知道蛇蜕吗?” 蛇蜕就是蛇蜕皮,这是一种生理现象,从一出生就开始蜕皮,一年蜕皮2一3次,多达10几次,蜕皮次数多,说明生长发育快,反之则慢。 高飞摇了摇头:“好像知道,又好像不知道。” 他从清醒过来后,很多事蛇都已经忘记,包括蛇蜕。 莫邪征东耐心的给他解释了一遍,才说:“我们的蜕功期,就和蛇蜕一个道理,凌玉公主的后人也知道,所以她们要想夺回楼兰,只能在这个时侯来。不过据我所知,在近百年来,她们只来过两次……” 莫邪征东刚说到这儿,高飞忽然打断了她的话:“其实,在外面还有一个世界,对不对?” 莫邪征东一呆,愣了片刻才问道:“为什么要这样说?” 高飞受伤醒来后,莫邪征东就告诉他说,这就是他所生活的世界,从他一出生经在这儿,至于他的父母,早就在很多年前仙去了。 这个世界,天上有七颗太阳,七颗月亮,万千的星辰,有一座黑龙山,一片森林,一座黑色的城郭,一座王宫--这块长宽大约三十公里的国土,就是天下。 高飞望着莫邪征东的眼睛,缓缓的说:“楼兰并不大,你要想查出安归王,应该很简单。你说在近百年来,那些人曾经两次来刺杀你,这就说明那些人藏在别处。最主要的是,大祭司给我讲的那个奎莫拉的传说。” 拓拔千钧在给高飞讲述奎莫拉的传说时,曾经提到过祁连山,提到过中原,也曾经提到过横扫天下的蒙古铁骑,但却说楼兰因为信奉女娲娘娘,躲过了那场浩劫。 一直以来,莫邪征东都想让高飞相信,他隐隐所记得的那些,只是在梦中,所谓的世界,就是长宽大约三十公里的地方,有一座山,一片森林和一座黑色的城郭。 但拓拔千钧在讲述那些事,却在无意中提到了中原,提到了蒙古帝国。 莫邪征东也说,凌玉公主的后人,会在春分、秋分这两个季节时才刺杀她。 这一些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外面还有一个世界,正如高飞接下来所说的话:“女王殿下,我虽然记不清以前的事情了,但我却不傻。” 拓拔千钧的脸色开始不好看了,他还真没想到,会在讲述那个传说时,无意中露出了这么多的马脚,这让他有些愧疚,张嘴刚要解释什么,莫邪征东却摆了摆手:“大祭司,你先退下吧。” 拓拔千钧没说什么,弯腰向她微微施礼后,转身就走,很快就消失在御花园的那头。 “你说的不错。” 看不到拓拔千钧的背影后,莫邪征东才苦笑一声:“外面,的确有个世界,以前是我欺骗了你。” 高飞却摇了摇头说:“你欺骗我,是因为我后脑的伤势。你怕我知道外面有个世界后,会努力去回想,从而牵动伤口--这点我理解,也很感激你。” 听他这样说后,莫邪征东松了口气。 高飞又说:“外面那个世界,是不是我梦中的世界?” 930章 外面的世界还有一个我? 高飞从昏迷中醒来后,总是会记得以前的某些东西,比方大海,汽车,飞机电视什么的,不管任何季节,大街上都有秀着一双美丽腿的女孩子。 总之,他想到的那些东西,都是楼兰没有的。 可莫邪征东却欺骗他说,那是他在梦中的世界,就像庄子梦到自己变成一只蝴蝶,会在天上翩翩起舞那样。 这是一个善意的谎言,为了高飞的伤势着想。 不过,任何谎言都存在着破绽,尤其是关系到要想隐瞒整个世界存在。 这个谎言的难度太高,稍微不慎就会露出好多明显的破绽。 其实,高飞以前在和莫邪征东的谈话中,也听出了很多破绽,但他一直没有问,直到今天在听了关于‘奎莫拉’的传说后。 知道已经没有任何办法来弥补谎言的莫邪征东,在高飞问出这个问题后,只能如实回答:“是的,外面那个世界,就是你梦中的世界。对不起,高飞,是我欺骗了你。其实楼兰是处于地下的,与外面那个广阔的世界相比起来,连弹丸之地都算不上。” 高飞没有关注外面的世界会有多大,也不在意莫邪征东欺骗他,只是一字一顿的问道:“那么,我究竟是谁?” 莫邪征东也一字一顿的回答他:“高飞,你就是高飞。” 顿了顿,她又说:“不管是在楼兰,还是在外面的世界,你都是高飞。” 高飞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莫邪征东,愣了很久后才说:“能不能告诉我,我为什么会来这儿?我在外面,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莫邪征东却摇了摇头:“不行。” 高飞有些激动:“为什么?谎言既然已经揭穿,你还想再隐瞒我?” 话音未落,他就清醒了下来,垂下眼帘:“对不起,我有些太激动了,你想隐瞒我,是怕我会激动,触动脑后的伤势。” 莫邪征东低低的说:“你能理解我的苦心就好。” 高飞接着又问:“那你告诉我,什么时侯才能告诉我真相?让我回到外面那个世界?” 莫邪征东倒没有隐瞒高飞,想了想说:“还有最少两个月。再过两个月后,你的身体就能基本复原,那时候再治愈你后脑的伤势,就不会发什么意外了。” “两个月,六十天。” 高飞喃喃的说着,抬头看向了天,眼神里全是期待。 莫邪征东就这样静静的陪着他,没有再说话。 很久后,高飞才说话:“你说,我外面的那些亲朋好友,是不是会特别担心我?毕竟我在这儿已经待了太久了。” 莫邪征东却摇了摇头,很坚定的语气:“不会,他们不会想你。” 高飞愣住:“为什么?难道、难道我在外面那个世界是个大坏人,所有人都会盼着我死吗?” 莫邪征东再次摇头:“不是这意思。” 高飞有些着急:“那是为什么?” “因为,因为……” 莫邪征东犹豫了会,才下定决心说道:“因为,在外面那个世界中,还有一个你。” “外面的世界中,还、还有一个我?这、这……” 高飞有些傻了,他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莫邪征东很快解开了他的疑惑:“你是在外面受伤的,但依着外面的医术,无法治愈你的伤势,唯有在这儿,在楼兰,有我和大祭司联手,才能让你有希望彻底康复!但在你来到这儿时,有个人担心你的失踪,会让你的亲朋好友担心,所以她就扮成了你的样子,替你‘活在’外面那个世界中。” 想到在外界扮演高飞的那个人,莫邪征东眼神中闪过一抹极度的复杂。 她能感觉得到,那个人之所以扮成高飞的样子,在外面‘招摇撞骗’,并不是为了从中得到什么好处,而是在高飞不在的时侯,替他做一些他本来该做的事情。 所以,莫邪征东没有去找她的麻烦,任由她在那边招摇。 而那个人,也肯定猜到高飞来到了地下楼兰,也知道莫邪征东在关注她--两个人之间,因为高飞形成了一种默契。 她们两个为了一个共同的男人,从敌人变成了盟友。 莫邪征东肯定,等高飞康复后,她们之间的同盟关系就会破裂,接下来仍旧会是敌人。 她们两个,本来是一个先祖的后人,也许会是姐妹,但现在却是仇敌,两千多年的世仇。 让她们俩人感到无奈的是,她们现在都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而高飞呢,在楼兰为了莫邪征东能熬过冰火之罚,甘心付出包括生命的一切代价,在外面却和那个人,和高飞却有着她不曾得到的肌肤之亲。 毫无疑问的是,莫邪征东和那个人的关系,因为高飞的存在,会变得更加复杂。 这算什么呢,是上天注定的讽刺? 想到这儿时,莫邪征东的嘴角翘起一丝无奈的苦笑。 高飞也真没想到,在外面那个世界中,竟然会有人扮成他的样子‘活着’,这绝对是相当扯淡的事儿,愣了老半天才喃喃的问道:“那个人,是谁?” 莫邪征东转身,看向了敞着门的宫殿,看着那座奎莫拉的雕塑。 高飞慢慢明白了过来,用手捂着后脑勺:“是、是奎莫拉的后人?” “是的,在外面那个世界替你活着的人,就是奎莫拉,也或者说是凌玉公主的后人,更是那个曾经前来楼兰刺杀我的人,当代安归王。” 莫邪征东轻声回答。 用力闭了下眼睛,高飞又问:“他,就是那个安归王,和我长的很像?” “不像,一点都不像。” 莫邪征东转身看着高飞,忽然笑了:“最起码,她是女的,而你是男的。” 女扮男装的事儿并不稀奇,但一个女人却能长时间的装成一个男人,并和这个男人的亲朋好友相交却露不出破绽,那只能说明这个女人是个妖孽了。 莫邪征东不想高飞费力去想这些事,就主动说明:“安归王是凌玉公主的后人,最擅长的就是千变万化的本领,就像魔鬼和妖精那样,她想变成谁,就能变成谁,这是一种易容神技。现在外面名扬天下的蜀中变脸之术,相对于她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高飞问道:“不会吧?如果那个女人真有这么大的本事,那她岂不是可以变成外面那个世界的君主,来号令天下了?” “她倒是想啊,可办不到!” 莫邪征东冷笑一声,解释道:“千变万化的神技,说起来就是一种魔术,来自魔道中的功夫,虽然神奇不可思议,却终究登不上大雅之堂。” 安归王的千变万化的本事,出自魔道,所以带有了无法磨灭的魔性。 她变成一般人还可以,但要想变成一国君主--别说是一国君主了,就是拥有官身之人,她也无法变幻成的。 按照古代道家、佛门所说,有官身的人,哪怕是品级最低的官员,冥冥之中都会有正神护体,就像古代皇上自称是真龙天子,府衙门口的石狮子在邪魔鬼祟经过时,会有所反应并降伏邪魔那样。 所以,安归王所拥有的千变万化的本领,只能针对一般人,如果她要是强行变幻成官身,魔性就会遭受正神的攻击。 邪不胜正,不管邪魔鬼祟有多厉害,最后落败的必将是正神取得胜利。 “你可以不信这些,因为外界的科学无法解释,但这种现象却是真实存在的。” 讲完安归王为什么不能变幻官身的原因后,莫邪征东最后说:“她永远都不敢那样做,因为她的魔性一旦被正神所击败,也就代表着她肉身会死亡--甚至,外界道行高深的人,也能识破她。但她扮成你嘛,还是没问题的,你只是个一般人罢了。” “这么神奇,真是不可思议。” 高飞舔了下嘴唇,忽然问道:“那么你知道,她正在替我做什么吗?” 莫邪征东犹豫了下,才说:“正准备替你娶个新娘子。” “啥?” 高飞眼角抽啊抽的抽了好几下,才吃吃的说:“她、她要替我娶个新娘子?” -- 高飞在离开白云观时就知道,那个卖菜大嫂以后就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消失的意思,并不是说她死了,而是说她不会再化装成卖菜大嫂那副恶心的模样了……就像她曾经化装成的都市妖艳女郎那样,在引起高飞的注意后,马上就换了一身行头。 她会再变成什么,高飞不是很关心。 他关心的是,那个女的为什么要仇视他,还会害怕他。 当一个人仇视并害怕另外一个人时,只能证明这个人做过对不起别人的事。 那个女人究竟是谁,究竟做过什么对不起高飞的事,所以才在长城上被关注后,马上就装成了卖菜大嫂的样子? 这是高飞回来后,一直在想的问题。 当然了,从白云观回来后,高飞也知道了这个女人的身份:不管她本来身份是谁,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她是贪狼组织中的人。 高飞确定女人那层身份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她和贪狼内的驱蛇人是一伙的,而去找老实和尚,也是为了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 女人到底是谁,高飞想知道,但更知道要想找到那个女人很难了。 接连两次被他看穿,第三次女人会更加小心。 更主要的是,女人很可能会死在老实和尚手里,只要她想拿到那本《安归经》的话。 她肯定想,所以高飞才觉得她是个活着的死人。 对一个还活着的死人,高飞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更何况,他当前又遇到了麻烦事:王晨,竟然拒绝和他结婚! 消息是刘小龙传来的,很干脆,也很真实。 刘爷虽然狂放不羁,可在这件事上,他是绝不敢胡说八道的,因为高飞要和王晨在六月初九那天要举行婚礼的事,现在四九城内只要有点头脸的人都知道了。 王晨却拒绝了。 931章 君辱臣死! 高飞要和王晨结婚的消息,高家老爷子亲自散出来的。 王晨却拒绝了。 她哪儿来的胆子,敢违逆高家老爷子的意思。 当然了,当年高老爷子也曾经想撮合高雅和秦紫阳来着,秦妹妹也拒绝了,而且还拒绝的相当干脆,说高雅给她提鞋都不配,就别说是和她结婚了。 那时候高老爷子并没有生气。 原因有两个:第一,秦紫阳那时的身份,可不是王晨这个陈家的干孙女能比得,人家老子秦六甲,乃是华夏军界的一颗新星,前途光明。 最关键的问题是,人家秦紫阳本身就是相当优秀的,而高雅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而已。 第二,当初老爷子在张罗高雅和秦紫阳的这门亲事时,并没有向外界散播。 所以被拒绝了就被拒绝了吧,反正也只是提一嘴巴,最多被知道的人在肚子里说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类的话,老高那张老脸那么厚,最多红一下就算了。 可现在不一样啊,老爷子在决定后的当天,就亲自打电话散播出了这个消息,并郑重其事的把婚礼,安排在了他八十大寿那天。 由此可以看出,老爷子是多么看重这次婚礼。 陈破天在得到这个消息后,也是高兴的唱起了《沂蒙山小调》,为王晨高兴,觉得她终于修成正果,也证明老高家的人眼光还不错,转了一圈总算是知道他推荐的人优秀了。 所以呢,王晨要和高飞结婚这件事,不但高家极度重视,就连陈家也把这件事当做了头等大事来抓。 可谁能想到,就高、陈两大家族,准备以本次联姻而关系更上一层楼时,最不该出现意外的环节,却出现意外了。 王晨竟然不同意,干脆拒绝了和高飞的婚事! 这怎么可能呢? 当初在陈破天牵线,方小艇婉拒后,瞎子都能从王晨留在凤山开发区的举动中,看出这孩子就是奔着高飞去的。 可高家好不容易转过这条筋来了,她却拧上了。 得到这个消息后,可能最上火的就是陈破天了。 据说,老陈摔了他最珍贵的茶壶,那把茶壶可是当年乾隆皇帝用过的,要是放在外面拍卖,怎么着也能卖个几百万,就这样被他一下子摔了,由此可见他是多么的愤怒。 就在很多人以为,不用高家出马,陈老头就会马上杀到冀南去找王晨兴师问罪时,他老人家却没有这样做,甚至都没有和高家沟通,只是心疼被摔掉的茶壶。 高老爷子那边呢,也一直沉默,仍旧按照原计划,来部署高飞的婚事,仿佛笃定王晨肯定会改变主意,变成好孩子那样。 很多不知情的人都纳闷,其中也包括最先得到消息的刘小龙的老子。 在刘小龙说出他所分析的那些后(其实是王晨告诉他的),老头子才恍然大悟,然后就擦亮眼睛,搬个小板凳准备开始看戏。 看方小艇的戏。 说实在的,京里很多人都不怎么看好方小艇。 一则是她出身贫贱,能够嫁给高健城,纯粹是靠着不要脸--别忘了当年,她可是高健城的学生,而老高同志也是有妇之夫了,结果却被她迷的神魂颠倒的,最终休掉了原配,又迎娶了她。 方小艇以卑贱身份嫁入豪门,就像一只草鸡来到凤凰的圈子里,不管她在这个圈子里混得有多么风生水起,可草鸡就是草鸡,永远成不了凤凰,始终会被凤凰们所排斥。 第二个原因呢,则是因为高雅。 方小艇过度宠溺高雅,使他才被人家秦紫阳说成是连给她提鞋都不配的渣渣…… 所以呢,这次搞清楚王晨拒婚的原因后,很多人都准备看她的好戏。 尽管王晨拒婚的原因,并不是单纯的因为当初被方小艇婉拒过,但毫无疑问的是,其他原因是没有谁会说出来的。 刘小龙都能知道王晨为什么拒婚,方小艇没理由不知道。 她在得到这个消息时,正在抱着小凯撒看电视。 当时就傻了,过了老半晌,才喃喃的说什么,后生,真特么的可畏啊。、 她没想到,昔日那个言听计从的小秘书,会利用她来这一手。 很明显的,王晨拒婚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报复方阿姨当初的婉拒,而是另有目的。 可方阿姨却很不爽,她觉得老爷子把婚礼放在他八十大寿上举行,这已经说明了什么,还有必要让她亲自出马,低眉顺眼的去找王晨说好话? 看出方阿姨傻呆呆的样子后,维尼夫人就很聪明的把小凯撒接了过去,带着出去玩儿了。 他们刚走,高飞就从二楼卧室内走了出来。 高飞现在就住在方小艇刚买的新居中。 高飞最近的表现,让方小艇很满意,因为这家伙很有几分世家子弟的风采,就算是在家里,不管是穿衣还是说话,都是那么绅士:人家从来不像高雅那样,在家里时就穿着大裤衩子、光着膀子趿拉着脱鞋,而是在任何时侯,都穿戴整齐。 刚在卧室内和刘小龙通完电话的高飞,看到方小艇傻坐在那儿,眼睛直勾勾的样子后,就知道她此时心中肯定一番怨气。 当女人有怨气时,不管她是你老婆,还是你老妈,身为男人最好是偷偷的溜走,免得招惹什么无妄之灾。 高飞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蹑手蹑脚的下来楼梯后,从沙发后面偷偷向门口溜去。 眼看已经打开了房门,高飞只需一步就能跨到那个自由天地中时,直勾勾看着电视发呆的方小艇,说话了:“站住。” 高飞强笑了下,扭头问道:“妈,您有事?” 方小艇看也没看他,拿起遥控器关掉了电视,拍了拍身边的沙发:“来,坐在这儿。” “能不能不坐下?” 高飞干咳了声说:“我还有事呢,是肖鱼儿找我,说让我陪她去……” 高飞倒是没有撒谎,他在接到刘小龙电话之前,肖鱼儿给他打电话,说是让他送她去体育馆看某位歌星的演出。 那孩子是个追星族,上次在机场迎接棒子明星金七分时,要不是高飞及时出现,她可能就出事了,所以她老娘就再也不许她去追什么明星了。 不过今晚在体育馆演出的‘春季华夏’演唱会,肖鱼儿特别想去,哀求了她老妈很久,又说要二表哥高飞陪着一起去后,才获得出门的资格。 高飞现在反正闲着也没事做,去看看就看看呗,也就答应她了。 方小艇才不管这些,再次拍了拍身边沙发,淡淡的说:“来,坐在这儿。” “那我先给鱼儿打个电话,让她稍等。” 高飞无奈,只好拿出手机,先给肖鱼儿打了个电话后,才走了过去。 他没有坐在方小艇身边,而是坐在了她对面沙发上,强笑道:“妈,你怎么了你,脸色这样难看,是不是哪儿不舒服,要不我送你去医院看看?” 他明知道方小艇脸色难看,是因为王晨拒婚的事儿,但却不能说出来。 “唉。” 方小艇也没理会他这番话,重重叹了口气,才看着他,很郑重的样子:“小飞,你妈我要遭受侮辱了。” 当一个美貌如方小艇这样的妇女,说要被人侮辱时--一般人都会联想到很热情、很龌龊的事儿。 高飞顿时吓了一跳:“妈,你这是说啥话呢?谁敢侮、那个啥了你啊?儿子我不把他揍得让他爹妈认不出来,我就不是高飞!” “行了,你别给老娘我装了。” 方小艇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说:“你就说,老娘我现在该怎么办吧?是不是真得跑到你未来媳妇那儿,弯腰行礼甚至双膝跪地,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求她大人有大量,看在当今盛世华夏,百姓安居乐业,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得维护世界和平的份上,求得她的原谅?” 这番带有无厘头的话,依着方小艇的身份,她是绝对说不出来的。 但她现在却说出来了,由此可以证明,当前她有多么的愤怒。 方小艇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高飞当然不能再装傻卖呆,苦笑了声:“妈,事情有你说的这样严重吗?” 方小艇冷冷的说:“这还不算严重,是不是等你老娘我的脑袋磕在地上砰砰响,来个头破血流眼前金星直冒,才算是严重?” 高飞抬手擦了下鼻子,眼珠子乱转着:“妈,那个啥,其实真没你说的那样严重,王晨吧,她也就是想用拒婚的方式,来向世人证明什么……只要你稍微做出点样子,就可以了。” 方小艇冷笑:“哼哼,我稍微做出点样子?我告诉你啊高飞,你老娘我只要主动去了冀南,哪怕是她把我当亲妈供奉着,别人也会说,我方小艇为了高家的面子,为了儿子的未来幸福,不惜低三下四的给王晨当孙子了!” 高飞更正道:“您是女性。” 方小艇大怒,拿起遥控器就要砸高飞,在他连忙举手抱住脑袋时,狠狠的摔在了地毯上,蹭地站起身,左手掐腰指着冀南的方位:“她王晨算什么东西啊?昂?当初要不是我提携她,她能有今天?嚯嚯,现在翅膀硬了,学会踩着我的肩膀上位了,我当初怎么就没有看出这个白眼狼呢!” 高飞点上了一颗烟,默不作声。 在女人撒泼时,不管是十八的还是八十的,男人最明智的办法就是装瞎子,装聋子还得装哑巴,要不然会惹火烧身的。 果然,没有高飞的配合,方小艇骂了半晌有些累了,气咻咻的指着高飞:“你倒是说话啊,哑巴了,昂?” 噌的一声,高飞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把嘴上的烟卷狠狠扔在了案几上,咆哮着说:“特么的,正所谓君辱臣死,王晨还侮辱您老人家,这就是要我死!我和她誓不两立!今晚我就赶去冀南,把那死丫头碎尸万段,给您出气!” 932章 你别欺人太甚! 咆哮完后,高飞挽起袖子就向门口走去。 方小艇呆了下,一把拉住了他:“回来!” 高飞一挣,继续咆哮道:“妈,你放开我,别拉我,您儿子我是说到做到,今晚要把那不知死活的小丫头碎尸万段,必须的!” 方小艇不耐烦了:“行了,行了,别装了,赶紧坐下。” “妈,您可真聪明,一眼就看出我是装的来了。” 高飞脸上的怒气散去,换上了笑嘻嘻的表情,一把搂住了方小艇的肩膀,挨着她坐在了沙发上,左手还不老实的莫上了她左腿。 现在快要五一节了,天气早就暖和了,甚至中午都算得上是炎热了,尽管现在是傍晚时分,方小艇却只穿着一款家居服,两条修长白净有弹性的腿子,就这么赤果果的露着,弹性十足的,丝毫看不出她是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了,倒像是十七八的。 惊觉儿子竟然在自己左腿上乱摩梭后,方小艇心里猛地一沉。 她很清楚自己的魅力,以前就知道高雅总是偷看她。 不过方小艇很清楚,儿子偷看她,只是迷恋她,而不是垂涎她。 所以呢,她就装做不知道的样子,心里还沾沾自喜的。 但高雅从没有对她动手动脚的--可高飞,这个26年没见的大儿子,现在却把搂住了她,左手还很娴熟的摩挲着。 方小艇刚才的怒火,腾地消散,开始害怕了起来:小飞他,不会对我有…… 下意识的,方小艇猛地抬头看向高飞。 高飞的眼神清澈,就像冰山上的万年积雪那样,没有丝毫的龌龊,反倒是带着一抹明显的调侃意思,登时就明白了:他在耍她玩儿。 方小艇抬手就轻轻抽了高飞一嘴巴,骂道:“滚开,拿开你的鬼爪子!老太婆的豆腐你也敢吃,也不怕别人笑话!” 高飞嘿嘿笑着,故作轻佻的抬手,在方小艇圆润的下巴上莫了一把:“你要是老太婆的话,那么天底下就没有老太婆了。也幸亏咱们母子相认了,要不然我现在看到你,肯定会惊为天人,早就死皮赖脸的追你了。” 说着话的工夫,高飞躲开了方小艇再次抽过来的巴掌,一个旋身重新坐在了沙发上。 高飞所说的这些话,可以说是无礼、肉麻到了极点,但方小艇心里却喜滋滋的,知道儿子这是坐下故意哄她开心呢。 女人吧,哪怕是到了八十岁,听男人夸她漂亮,就算知道这是马屁,是瞎话,可也忍不住会高兴的。 唉,虚荣的女人啊,真是种奇怪的生物。 给高飞这一胡闹后,方小艇冷静了下来,用衣服下摆遮住了腿子,苦恼的说:“儿子啊,想个办法,看看怎么办才能避免我丢脸?” 高飞沉吟片刻,才摇了摇头:“无解,因为当初是你拒绝的她。你要是不去的话,那就只能我老子去了。” 方小艇当即摇头:“不行,绝不能让你爸去。他要是去了,那我们两口子的面子,才彻底完了。” 高飞试探道:“要不我去?” “你白塔,不够份量。” 方小艇叹了口气,一脸哀怨的说:“算了,还是老娘我去吧。那个死丫头,早就算准唯有我去才行--罢罢罢,我方小艇英雄一世,为了你的幸福,这次只能低下高傲的头颅了。没办法,谁让我是你老娘来着?” 高飞恶狠狠的说:“妈,有道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今天你所受的委屈,他日我必定替你百倍讨还回来!结婚后,我哪儿也不让她去了,就让她穿上女仆装,在家里伺候你!” “你就给我满嘴嚼蛆吧啊!” 方小艇摆了摆手:“我知道她这样做是为了你好,只要是为你,老娘我做什么都无所谓。赶紧滚蛋吧,不是去陪肖鱼儿看演出吗?记得早点回来,要是来晚了--说不定就再也见不得你苦命的老娘咯!” “妈您寿与天齐,福如东海,海枯石烂你不烂,怎么可以说这种丧气话?儿子走了,保重!当当当,沧沧沧!” 高飞嘴里胡说八道着,踩着京剧的鼓点,就像戏台上出征的大将那样,高举着右手,左手放在屁股上,一溜烟的去了。 看着高飞驾车驶出别墅院子后,方小艇的眼眸中浮上心疼的愧疚,低声呢喃道:“小飞,别怪妈妈心狠,偏袒小雅,因为他真的不如你,你们都是妈妈的儿子,我谁都舍不得的。” 在方小艇默默的对高飞表示歉疚时,高飞脸上的笑容也渐渐的收敛了。 他倒不没有什么被抛弃的颓丧和愤怒,有得只是留恋。 高飞敏锐的发现,他现在好享受这种生活。 身边有哥们,有红颜,有不成器但老实忠诚的手下,还有一个竭力想待他好的老娘--这些友情、亲情和爱情,是他此前从没有拥有过的。 在他的回忆中,他的世界里只有血腥的阴暗,对任何人都不信任的残忍,以及为了达成目的不择手段的冷酷。 他知道,那才是他的世界。 他,根本没有福气来享受当前的这一切,因为从他出生那天开始,肩膀上就担负着某项伟大的使命,和重担。 他很羡慕这个世界,甚至都希望永远都属于这个世界。 但这是不可能的,就像一个女人女扮男装后再像是男人,也无法做男人才会做的那种事一样。 看着道路上好像流星般的车灯,高飞有些发痴,直到被他超过的一辆车,狠狠摁了下喇叭,提醒他‘靠,你刚才差点蹭了哥们呢’时,才从这种浓浓的忧伤中清醒了过来。 随即抬头看着天边的一颗残星,淡淡说道:“古人云,朝闻道,夕死可矣,我已经存在好几个月了,也该知足了,还是收起那些妄念,好好享受当前的美好吧!” 心静下来后,高飞开始回忆他来到京华后这些天内,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甚至每一个眼神。 抛弃在白云观遇到的老道士和杜道长不算,他和方小艇等人在一起的每一次,都是绝对的高飞。 也只能是高飞。 唯有高飞才会有那些反应。 确定没有露出丝毫破绽后,高飞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然后把车子停向了路边。 路边小超市门口位置上,站着两个穿着时尚的女孩子,其中那个身材有些瘦削的,真是他唯一的表妹肖鱼儿。 而另外那个,身穿一袭黑色束腰连衣裙,外套针织乳白小马甲,脚下踩着一双水晶高跟鞋的女孩子,却是高飞最不愿意看到的人之一:张暮涵。 在电话中,肖鱼儿可没说会和张暮涵在一起的,要不然高飞绝对不会陪她去看什么演出。 高飞皱眉时,肖鱼儿开门上了车,撒娇的语气:“哥,你怎么才来呢?人家都在这儿等你半个多小时,腿都站酸了,要不是我老娘非得让你陪我去,我早就打车走了。” 说着,张暮涵扭头喊道:“暮涵姐,快上车呀,这年头找个免费司机兼保镖,可是很难的哦。” 砰地关上那边的车门,张暮涵低声说:“哥,不是我要带她来的,是老妈的意思--唉,你懂得。” 其实也不是张暮涵老妈的意思,应该是高家老头和张家老头的意思。 张暮涵因为‘适逢其会’的机会,结交到焦恩佐,陪他去冀南北山集团走马上任,却被高飞狠狠给了个没脸,回京的路上被高飞扔在高速公路这些破事,相信张家,和高家都已经知道了。 高家和张家的关系,不像高家和陈家那样融洽,只能说是一般,尽管张耀明和高雅很铁--但这俩纨绔子弟的关系,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不过,两家之间素来也没什么矛盾,大家面子上还算过得去。 可当张暮涵以焦恩佐‘女朋友’的身份,跑去冀南遇到高飞受挫的事情发生后,张家马上就重视了起来:就算不能和高家结为‘好朋友’,但也不能成为对立方。 张暮涵年少无知,不知道焦恩佐的底细,可张家却知道。 当听说她擅自答应焦恩佐,做人家女朋友,还去冀南给他捧场,在高飞身上受挫这些事后,张家老爷子是勃然大怒! 据说,把他最为珍爱的茶壶都给摔了,那可是乾隆皇帝用过的--捏捏的,也不知道乾隆爷活着时用过多少茶壶。 据说,勃然大怒的张家老爷子,狠狠骂了张耀明半天,又指着张暮涵的鼻子,严令她必须和高飞把当前的误会解开,因为他不能让人说,他和焦恩佐那样的人渣有丝毫关系! 据说,张大小姐当时哭的那叫一个梨花带雨,杜鹃啼血……可白搭,最终只能按照张家老爷子的意思,通过肖鱼儿,来接近高飞。 张家做出的善意举动,高家是欣然接受。 毕竟多个敌人多堵墙这个简单的道理,大家还是都明白的嘛。 所以呢,借着肖鱼儿要去看演唱会的机会,张暮涵才委屈万分的跟着来了。 张暮涵知道,肖鱼儿上车后,肯定得和高飞解释一下,所以也没跟着上车。 等她关上车门后,张大小姐才莲步轻移上了车子,关上车门后说了一句话:“高飞,请你原谅我此前的无知。” 高飞淡淡的说:“没什么,只要能认识到自己是无知的,弱智的,这就证明还有值得挽救的价值。我这人呢,最大的优点就是,总能善待失足少女。” 失足少女是什么? 基本就是那种因为无知而走上弯路,结果被坏男人骗了感情骗了身子骗了一切,最后醒悟后就知道痛哭流涕,后悔不已的傻冒女青年。 张暮涵的小脸,腾地通红,下意识的就要反唇相讥:你才失足了呢,你们全家都失足了! 不等她张开嘴,高飞就冷笑着说:“怎么,不服气?好啊,不服气那就走人,请帮忙带上车门。” “你!” 张暮涵双拳猛地攥紧,咬牙切齿的说:“高飞,你别欺人太甚!” 933章 打落牙齿和血吞! 张暮涵知道自己给高飞留下的印象不好,事情好像也真有些怪她,只是她没想到,她张大小姐都抹下脸来给他赔礼道歉了,这厮还不依不饶的。 高飞是高家嫡系不假,高家也很厉害,可她张暮涵也是张家的大小姐呀,张家也是一个很牛的存在,差不了高家多少。 现在,张大小姐表面上诚心诚意的给他道歉了,他凭什么还不依不饶的,说她是失足少女呀? 看到张暮涵要发飙后,肖鱼儿连忙劝解:“暮涵姐,哥,你们别刚一见面就火星撞地球似的呀,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俩人是欢喜冤家呢。” 年轻男女成为冤家,就有走到一起的意思了,这个词很让人心动,也让人脸红。 张暮涵的脸儿就再次通红,嗔怪道:“鱼儿,你胡说什么呢,鬼才和他是冤家呢!” 肖鱼儿干咳了声,赶紧眨眼间提醒她:“暮涵姐,冷静,冷静,难道你忘了--咳,那个啥,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叫忍字头上一把刀。” 肖鱼儿的话,提醒了张暮涵。 她今天眼巴巴的跟着来,是要给高飞赔礼道歉的,尽管她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但这是家里老爷子的意思,为了整个张家的利益,她不能不低头。 再说了,她现在才知道焦恩佐是什么人,也早就后悔了。 说起来,她得感谢人家高飞才对。 当初在冀南,要不是高飞,凭着焦恩佐的狡猾和她的无知,她还真有可能会变成失足少女,到了那个时侯,相信她哭都找不到着调了。 所以,张暮涵只好狠狠瞪了高飞一眼,闭上了嘴巴。 高飞扭头也瞪了她一眼,嘴里嘟囔着:“现在我才知道,‘胸大无脑’这句话也不是完全正确,其实没有那么大的那个啥的女人,也照样可以没脑子的。” 你可以讥讽一个骄傲的女孩子说她学问低,思想幼稚,甚至可以说她作风不正派,但你千万别当着她的面,说她那地方一丁点--这是会伤自尊的。 强忍着怒火的张暮涵,再也不管为什么要来的了,就像火山那样,腾地爆发,尖声叫道:“高飞,你说谁那儿小呢!?” 高飞毫不客气,硬邦邦的回答:“就说你了,怎么着?” 张暮涵绝对是气糊涂了,要不然也不会喊道:“放屁,我这儿小,你莫过?” 然后,高飞就做出了让她瞬间石化,让肖鱼儿赶紧闭眼的动作--回手就握住了她那自以为傲的两个东东,动作娴熟的各种摆弄,各种莫,嘴里还念念有词:“看,我没说错吧?不但没有苹果大,最主要的还是没弹性,稍微一压就会成平板,完全可以跑飞机了嘛。” 就像触上三万五的高压电线那样,张暮涵就觉得一股子强电流,从她那俩部位,瞬间蔓延到了每一根神经的末梢,大脑中除了有个声音在狂喊外,就一片空白了:俺被非礼了,俺被非礼了! “鉴定完毕,送你个忠告,以后坐车千万别再系安全带了,那会影响发育的。唉,可怜的孩子,瞧你傻乎乎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没见过世面,真瞎了张家大小姐这个称号。” 高飞叹了口气,满脸都是悲天悯人的神色。 肖鱼儿这时候睁大了眼睛,望着脸色变红变白又变黑的张暮涵,喃喃的说:“大了,这下事情可大了。” “高飞,你个留氓,我要杀了你!” 张暮涵清醒过来后,尖叫一声腾地就从座椅上蹦了起来,张牙舞爪的就要扑向高飞--砰! 因为张大小姐太过愤怒,已经忘记了现在是在车子里,只要她一蹦起来,脑袋就会撞到车顶,蹦起的速度越快,撞得就越狠。 砰的一声响后,张暮涵眼前金星直冒,身子晃了晃栽倒在了座椅上,竟然昏过去了。 张大小姐的精彩表演,不但震住了肖鱼儿,就连高飞都有些傻了:“啊,不会吧?脾气这样暴躁,脸皮却这样薄,为了躲避尴尬,竟然把自个儿撞昏了,狠人啊。” 肖鱼儿可害怕了,赶紧抱起张暮涵,急急的问道:“哥,她不会……” “没事,死不了,就是怒气攻心昏过去了,一会儿就会醒来的。” 高飞没事人似的摇头,指着车顶说:“不信的话,你自个儿撞一下试试呢,这车顶又不是铁板,上面还有泡沫呢。” “我才不试呢,我又不傻。” 肖鱼儿白了高飞一眼,又很认真的说:“哥,这下大了,真大了,你要惨了。” “怎么大了,又怎么惨了?” “你莫了暮涵姐的咪……啊,这对女孩子来说,绝对是个致命的耻辱,她醒来后肯定会和你拼命的。” 肖鱼儿歪着下巴,顿了顿又小声说:“要不,趁着她昏过去时,你再莫会儿?反正不莫白不莫,莫了也白莫,总之她要和你拼命的,为什么不多占点便宜呢?” “莫你个头啊,你当哥是那种轻薄小人吗,昂?” 高飞抬手在肖鱼儿脑袋上打了个爆栗,一脸的正义凛然:“我刚才下手,只是存着学术上的研究心思,你还真以为我稀罕这臭丫头?” “是吗?我怎么没有看出来?哥,这事大了,真大了,你还是琢磨下该怎么解释吧,要不然……” 肖鱼儿眨巴着眼睛,刚说到这儿,张暮涵幽幽的醒了过来,张嘴刚要叫骂什么,泪水却先哗哗的淌了下来。 “暮涵姐醒了,太好了,太好了,你没事吧?” 肖鱼儿一脸的欣喜,抬手指着高飞叫道:“哥,你太让我失望了,怎么可以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来欺负女孩子呢?哼,以后千万不要跟人说,我们两个认识!” 肖鱼儿边说,边眨巴眼,这是在示意高飞配合下,赶紧给张暮涵道歉,先把这事摆平了再说,这时候低头认错不丢人啊,毕竟刚才占了那么大便宜不是? 高飞却没有配合的意思,嗤笑一声:“切,我就是欺负她了,又能怎么样?难道她还敢对人说,今晚被我狠狠莫了一番?当然了,她喜欢到处嚷嚷我也管不着。” 好不容易止住泪水的张暮涵,正要破口大骂什么呢,听高飞这样说后又呆了。 是啊,这厮说的没错,就算莫了她的那个啥,可她好意思去告诉别人,说她被非礼了? 她要是嚷出去,有人肯定会问:张家那大小姐是怎么被非礼的? 还会有人说:听说是在高飞的车子里。 吓,她一个女孩子家,大晚上的在街头上,干嘛要上人家车子呢?这不是主动送货上门吗?那还好意思的满世界的嚷嚷! 如果张暮涵只是一般人家的女孩子,她当然不会怕这些闲言碎语,差不多会报警,让警方插手调查此事。 可她是张家大小姐啊,不管她有没有被高飞非礼,这事传出去对于她,对于张家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羞辱。 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好像叫打落牙齿和血吞。 张暮涵是无知、狂妄了些,智商却不低,很快就想清楚了这点,知道今晚这个哑巴亏是吃定了,只能忍气吞声,再也没脸坐在车里了,开门就要下车。 她要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大哭一场,然后再用棉花做一个小人,上面写上高飞的名字,每天用针扎它个千百下! “哎,暮涵姐,你干嘛去啊,回来!” 看到张暮涵推开车门就跳下去后,肖鱼儿急得就要下车去追,却被高飞喊住:“别管她!” 肖鱼儿真急了:“哥,暮涵姐是和我一起出来的,她现在这状态,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们可担当不起啊。” 高飞冷笑:“哼,屁!她会再乖乖回来的。” 肖鱼儿一楞:“啊,不会吧?” “我数三下,她如果还有点脑子的话,就会回来。” 高飞开始数:“一,二--” 他刚数到二,肖鱼儿就看到已经跑出十几米远的张暮涵,转身又向车子这边走来,眼帘登时浮上钦佩的神色,翘起大拇指:“哥,你真是诸葛亮在世,神人也!” “她不回来不行,因为她知道她回家后,家里人会问她今晚和我谈了些什么。如果她就这样走了,肯定不敢早回家,单身一人又不敢四处鬼混,所以还是得回来找你。” 高飞解释到一半时,张暮涵已经开门上了车子,肖鱼儿见他还在这儿得意洋洋的说,拼命给他使眼色,可他却像个瞎子那样看不到,把想说的话一口气说完了。 张暮涵被车外的凉风一吹,已经彻底冷静了下来,恨恨的看着高飞等他说完后,才咬着牙的说:“姓高的,这次算你赢了……可你要是敢把今晚的事儿说出去,我就是死,也得把你拽上!” 高飞一脸的茫然:“今晚的啥事儿?” “就是你莫我咪……” 张暮涵脱口说到这儿时,才恍然顿悟了过来,抬手抡起小包,正要和高飞同归于尽时,肖鱼儿及时抱住了她胳膊,好言相劝:“暮涵姐冷静,其实我刚才啥也没看到呢。”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该走了。” 眼看闹得也差不多了,高飞也失去了继续让张暮涵蒙羞的兴趣,扭头启动了车子,向体育馆方向而去:“那个啥的演唱会几点开始。” 看张暮涵没有进一步的发飙动作后,肖鱼儿才放心的松开了她胳膊:“八点半,正式开始估计得九点吧。” “哦,还不是太晚。” 高飞又问:“买好票了没?咱先说好了,我今晚出来就是当车夫的,什么买票、吃爆米花喝冷饮之类的消费,我是一概不理的。” 肖鱼儿嘻嘻笑道:“这个你不用管,我和暮涵姐搞定。哥,听你这样说,很有你被我们两个人包了的嫌疑啊。” 张暮涵说话了,很尖刻:“哼,我就算是去包养一条狗,也不会包他的!” “张大小姐的口味还真重。” 高飞满脸都是钦佩的神色。 934章 什么叫野蛮粗鲁? 本次春节演唱会是在体育馆举行,听说有几个重量级的歌星会出场,规模超过以往的大,人气爆棚,两万张演出票早在一周前,就已经卖光了。 据说原价三百,靠后的一些票,现在已经被黄牛党炒到了一千块,而且还是有价无市。 高飞驾车来到体育馆外一公里左右时,路上的车辆,路边的行人就得用‘过江之鲫’来形容了,到处都是举着小旗子等道具的歌迷,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 看着路边那些脸上带着激动的歌迷们,听着张暮涵俩人在后面小声议论哪个明星的声音,高飞心里叹了口气,觉得这些年轻人真是不可思议:那些所谓的明星又不是你亲爹亲妈,挣了钱也不会给你一毛钱,有必要这样捧场吗? 但话又说回来来了,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些疯狂歌迷的出现,不也正侧面反应了当今华夏正值盛世么? 要是搁在民国时期,绝大多数人连饭都吃不饱,谁还有心思去关心那些歌星? 而华夏越是盛世,高飞心底深处的那个目标,就更没有机会实现。 “也许,有些东西是到了该退出去的时侯了,强求不来。” 高飞趁着前面红灯时,有些心烦的点上了一颗烟,刚点燃,就听张暮涵在身后讥讽道:“一看某人就是没素质的,要不然也不会守着女孩子吸烟!” 张暮涵的话音未落,高飞就猛地扭头骂道:“受不了就滚下去,没谁稀罕你跟着!” 张暮涵身子一震,脸儿腾地通红,傻掉了。 就连肖鱼儿,也看出高飞现在很不正常,那张有些扭曲的脸上,透着让她微微心寒的陌生,赶紧把要说出来的话咽了下去,垂下了眼帘。 车子里,有了让人压抑的死静。 就在张暮涵泪水又要涌出来时,高飞却歉然的笑了下,落下车窗把烟卷扔了出去,低声说:“对不起,这次是我的不对--我只是、情绪刚才有些低落。” “没、没事,反正我也习惯了。” 轻轻吸了下鼻子,张暮涵飞快的擦了把泪水,又强装笑颜的和肖鱼儿说起了什么。 刚才高飞那样子,还真把她给吓倒了。 同时,也让她的心,没来由的疼了下。 不是为她自己而疼,而是因为某人眼神里那一闪而逝的绝望,竟然让她生出了一种想把他揽在怀中,好好安慰一下的莫名冲动。 很奇怪,却没道理,也很荒唐,但这种感觉却真实存在着。 “暮涵姐,你别怪我哥啊。” 肖鱼儿看了眼开始启动车子的高飞,轻拍着张暮涵的手背:“他现在心情真的很糟糕,可能你也听说了,老陈家那个干孙女王晨,拒绝了我姥爷亲自定下来的婚事。” 张暮涵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心里却在想:等有机会得认识一下那个王晨了,看她是怎么敢让这家伙吃瘪的。 可能是高飞刚才瞬间的失态,彻底震住了两个大小姐,在下车凭票进入体育馆内后,她们都没有再和他说话。 演唱会的票是张暮涵提供的,位置很好,就在视角光线最好的第三排正中位置。 张大小姐本来就是个喜欢出风头的性子,慢说她喜欢参与这种场合了,就算不喜欢,也得搞几张好票来彰显一下她的与众不同,这是肯定的。 爆米花啊,饮料甚至小瓶啤酒之类的东西,却是由肖鱼儿提供的,买了一大方便袋,高先生倒是真做到了如他所说的那样,就当一被美女包场了的车夫了。 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肖鱼儿在高飞刚坐下就挨着他坐在了他右边。 她右边的座位,却是别人,一对穿着很有品位的小白恋人。 张暮涵走在最后,看了眼肖鱼儿,有心想让她和高飞换下座位,可肖鱼儿却没看到她的暗示,就在那儿低头和高飞说起了什么。 无奈之下,张暮涵只好很勉强的坐在了高飞左边--高飞就冠冕堂皇的坐在俩女孩子中间,让周围几个仍旧单身的哥们,在心里骂了好几句卑鄙无牙,难道不懂得浪费资源是可耻的吗? 正如肖鱼儿所说的那样,演唱会对外宣称是晚上八点半正式开始,可真正开始时,却已经是九点了。 就这,当正中舞台上的灯光亮起,穿着大红旗袍好像北山集团总部门前礼仪小姐打扮的主持人出现后,现场顿时就掌声雷动,无数的年轻人都在呐喊着,摇晃着手里的小旗子等道具。 “各位亲爱的来宾,大家晚上--好!” 女主持拖长了声音,向大家问好后,双手放在小腹前对家深深鞠了一躬。 现场立马再次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口哨声。 女主持人感谢了京华歌迷们的热情后,又啰嗦了几分钟的感慨后,才很煽情的介绍了第一位要出场的歌星:大陆某资深老牌女歌星,演唱她的成名曲《我很爱,你口袋里的千》。 音乐声响起,十几个感性打扮的男女舞蹈演员,好像快乐的小麻雀那样,翩然飞上了舞台。 一般来说,像这种高规模的演唱会,那些重量级‘选手’都在后面压轴,第一个出场的,说起来就是‘开胃菜’,不会引起太多注意,所以这位女歌星演唱完毕后,并没有博得太多的掌声。 连广大歌迷都不给面子了,至于对此毫无兴趣的高飞,更是不会捧场,眼神飘忽的随着灯光乱乱转,偶尔也会扫一眼张暮涵,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感觉很尴尬的张暮涵,在演出开始后才松了口气,不过也没心思去欣赏女歌星的歌声,眼睛是看着舞台上,可眼角却总是不时的看一眼高飞。 某一次,她又去偷看高飞时,恰好后者也在看她,四目相对的瞬间,张暮涵心儿登时狂跳,有种要站起来闪人的冲动,幸好强行让自己镇定了下来,在心中默念不要再看这个渣渣! 肖鱼儿倒是无所顾忌,一会儿看看高飞,一会儿又弯着身子低声和张暮涵说笑两句,眼里带着明显的恶作剧,看来很满意让她的飞哥坐在俩人中间。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在她说高飞俩人是‘欢喜冤家’时,心里还真有了种奇怪的想法:其实暮涵姐论出身和相貌,可比那个装腔作势的王晨好许多了,如果哥能狠心推掉王晨,那么俩人相处倒是很般配哈。 也正是存着这样的想法,所以肖鱼儿才故意让高飞坐在了俩人中间。 肖鱼儿的小心思,高飞俩人又怎么看不出,但除了骂她试图‘乱点鸳鸯谱’之外,也不好再说别的了。 几道‘开胃菜’下去后,大餐终于上台了。 随着女主持的兴奋介绍,港台某靠唱棍子出名的男歌星,风扫上台,激昂的音乐旋律,彻底激发了光大歌迷们的热情,无数的口哨声,尖叫‘俺爱你’的声音响起,就像开锅了准备下饺子那样。 张暮涵也被带动了起来,忘记了刚才的不快,双手捂在嘴上,欢快的喊道:“某人,阿尔拉我有!” 喊完后,张大小姐才看到高飞正看着他,眼神里带着她的‘弱智’的样子。 下意识的,张暮涵缩了下脖子,觉得自己被高飞看轻了:她一杠杠的天之娇女,有必要对一个戏子喊出这种话吗?这不是丢人嘛! 但随后,张暮涵就昂起了雄膛,再次和光大歌迷们高喊起来,还示威性的横了高飞一眼,那意思是说:本小姐就是喊了,就是弱智丢人了,你管得着? 高飞撇了撇嘴,没有吭声。 实在没必要和这种低智商的丫头片子计较什么,就像你再努力,也不可能改变狗儿对那个啥情有独钟那样,何必呢? 严格的说起来,高飞年龄也不大,身处于万千歌迷中,就算是石人也该被现场强烈的疯狂气氛所感染,尤其是身边这俩丫头都投入进去后,他总该认真欣赏一下舞台上那些当红歌星的献艺才对。 可实际上呢,不管是刷棍子的某某,还是卖苹果的俩兄弟,不管他们在台上跳的有多欢快,都无法让他产生共鸣,反而觉得这就是彻底的噪音,烦死了。 拍了拍右边肖鱼儿的胳膊,高飞指了指嘴巴,又指了指后面,意思是说他去后面抽颗烟,等会儿他在过来。 完全沉浸在欢乐中的肖鱼儿,也没多想只是点了点头挥挥手,示意他去忙他的,别干扰她向喜欢的歌星献爱心…… “小痴呆。” 高飞笑着抬上在肖鱼儿脑门上揉了揉,站起身走向过道。 体育馆座位和座位之间的距离,最多也就是半米,高飞要想经过张暮涵身边,势必会蹭着她的膝盖。 高飞也没客气,蹭着人家双膝就走了过去。 他走过去后,张暮涵才从入神中清醒过来,意识到高飞要出去了。 “他这是要去干嘛?” 望着高飞离去的背影,张暮涵忽然有了中很大的失落感,觉得少了什么东西。 明明是身边少了个讨厌的家伙,为什么心里却会有这种失落? 这种失落迷雾般的腾起后,张暮涵忽然也觉得这演唱会,一点意思也没有了,刚才觉得还很欣赏的歌星,那天籁之音就像破锣似的那么刺耳。 高飞本想去后面的,不过看到过道中有很多扛着摄影机的娱乐记者堵在那儿,又恰好看到舞台左侧那边有卫生间指示牌后,索性走向了那边。 体育馆的卫生间,就挨着换衣间,休息室等地方,那是在进行体育比赛时,供运动员使用的,临时改为演出现场后,这些地方也就开放了。 高飞来到休息室内,这儿已经有几个人站在窗前吞云吐雾了,看来他们也是犯了烟瘾跑这儿来放松了。 找了个椅子坐下,他拿出香烟正要点燃,门又开了,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高飞下意识的抬头看去,恰好和那个女人四目相对,眼神就猛地一亮。 935章 舞台上响起的粗口! 眼看就要五一节了,大街上的女孩子们,早就穿上了能秀出漂亮腿子的各种裙子,这个女人却仍然穿着风衣,大晚上的,还戴着一副茶色眼镜。 黑色的风衣,半敞开着,露出里面同样黑色的羊毛衫,下面是黑色的铅笔裤,黑色的平跟皮鞋--总之,她就一身很保守的黑色,唯一的亮点,可能就是风衣也遮不住的窈窕身材,与鼓囊囊的雄了。 看来这个女人来休息室内,也是想吸烟的。 休息室内其他人,都靠在窗前看外面的演出,没有谁注意到这个女人。 但高飞却看到她了,在女人从口袋中向外掏烟时,眼睛一亮,嘴角翘起了一抹很奇怪的笑容。 可能是意识到有人在注意自己,刚走进休息室的女人,摘下眼镜看向了高飞。 然后,女人先是一呆,随即脸上浮上好像见了鬼似的骇怕,猛地转身开门跑了出去。 高飞也没有追她,从椅子上站起来慢悠悠的走出了休息室。 女人已经不见了。 人山人海的体育馆内,有人要想逃避别人的跟踪,简直是太简单了。 实际上也不简单,假如高飞真想拦住这个女人的话,她绝没机会逃走。 解红颜。 这个打扮低调,在月红之夜消失在冀南黄河岸边,后来又出现在拉斯维加斯的破军美洲分部的‘金色迎宾’的女人,正是二十多年前号称华夏第一美女的解红颜。 解红颜看到高飞在此后转身就跑,倒不是因为怕他,而是因为内疚,很强烈的内疚。 当初在冀南时,解红颜在月红之夜去黄河岸边前,曾经委托人家高飞,替她照顾女儿张雯雯,然后她就离奇是失踪了。 后来高飞才了解到,解红颜原来是某个邪恶组织,用来迎宾的‘七仙女’中的花魁。 而且燕魔姬还曾经信誓旦旦的告诉高飞说,她早晚会成为他的女人。 因为唯有这样,随后神秘失踪的颜红,秦城城才有利用价值。 事实上也果然如此,高飞就曾经在拉斯维加斯的破军美洲分部,看到了解红颜。 那时候,解红颜好像个死人那样,连呼吸和脉象都消失了。 但最后她却又‘活了’过来,与焦恩佐一起跟着某个神秘人逃离了破军分部。 再然后,焦恩佐‘改头换面’的回到了华夏,高飞忙着别的事情,始终没有顾得上解红颜的下落。 高飞却没想到,今晚会在这儿遇到解红颜。 他可不认为解红颜来这儿,就是为了欣慕某个歌星来的,而且打扮的也这样低调,摆明了是为了做某件事。 高飞要想留下解红颜很简单,不过出于某些原因,他没有这样做。 他之关心,这个到目前为止算得上是传奇的女人,今晚来这儿做什么。 说解红颜算是传奇女人,这句话倒是不虚,毕竟她不但是曾经的华夏第一美女,是备受各朝代要诛之而后快的安归教三大宫主之一的东宫公主,本身更是神秘失踪成了某邪恶组织的花魁-- 如果这样还不算传奇的话,那么天下可没什么传奇了。 解红颜肯定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高飞,见面后转身就逃的行为,也证明了她心虚,更让人感到气愤。 想想也是,她委托人家高飞照顾她女儿,高飞也做到了,结果她却跑去美国装死人吓唬人,还又和焦恩佐狼狈为奸一起逃走,看到高飞后心虚的逃跑了。 让谁,谁不生气? 就算她是被迫的,有苦衷,但在看到‘恩人’后,也该解释一下,她那些不幸的遭遇吧? 不过高飞却不像是生气的样子,只是疑惑:他纳闷解红颜为什么来演出现场,难道这儿有她不惜冒着暴露危险必须要见的人?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个人会是谁呢? 肯定不是高飞,要不然她不会逃。 高飞眼里带着似笑非笑的神色,倚在门框上随意向舞台上看去。 这边距离舞台稍远,而且视角也有些偏,看不到歌星的正面,不过却能看到那些伴舞的。 一个男歌星正在舞台上卖力的表演着,这是一个摇滚歌手,怀里捧着一个贝司,边唱边跳,一头长发乱甩,很热血的样子。 高飞倒是认识这个男歌星,虽然他不关心娱乐,却不代表着他对此一无所知,所以他知道这个男歌星来自香港,是个实力派歌手,演唱风格也很硬,就是动感十足。 别的歌星要是有伴舞人员,基本都是主办方雇佣的临时伴舞者,大部分都是艺校学生,年轻朝气出场价格低,还又敬业,算得上是物美价廉。 不过这个男歌星的伴舞者,却是他从所属演艺公司带来的,标准的‘御用舞者’,很是懂得该怎么配合他的演出,尽最大可能的把气氛烘托了出来。 就像女星喜欢小伙子来伴舞,男星却喜欢姑娘们。 四个身穿特色(特色的意思就是非常开放,有风情)演出服的女孩子,站在男星后面,随着激昂的音乐声,不断做出高难度的动作,很是惹眼。 距离休息室这边最近的那个女孩子,身材是四个人中最好的一个了,就是稍微有些单薄,应该正处于第二次发育期,不过她的舞蹈动作,却是四人中最能体现乐曲的了。 “这小丫头看来很有表演天赋嘛。” 高飞随口说了句时,舞台上那个小丫头做出了转身的动作。 在女孩子转身的瞬间,高飞脸上的不屑表情猛地一僵,霍然明白解红颜为什么要来这儿了。 解红颜来这儿,是为了舞台上这个女孩儿。 这个女孩儿,正是解红颜的女儿,张雯雯。 从去年高飞去美国参加白板和芭芭拉的婚礼,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小半年。 高飞当初在去美国之前,正在齐鲁师范大学上学的张雯雯,还曾经因为一个姓马的女同学欺负她,拿着刀子要和人家同归于尽。 幸好当时高飞去了,才把这事摆平了,然后安慰了她几句,就去忙他自己的事了。 这一忙,就是小半年--高飞就算回到冀南,也没有再去师范大学去见张雯雯,已经完全忽视了她。 但他却没想到,张雯雯竟然会成了一个伴舞演员,而且还是来自香港。 本来在内地上大学的女孩子,现在能出现在舞台上,只能证明她以前就去香港那边发展了。 高飞的希望,是让张雯雯好好读书。 她现在却在伴舞。 这就浪费了高飞当初的一番苦心。 最最重要的是,张雯雯该行竟然没有告诉他! 就算高飞、秦城城俩人这段时间不在冀南,难道她就不能告诉连雪,老王等人? 肯定是她嘱咐老王等人,不许把她该行的事儿告诉高飞,要不然老王早就说了。 而解红颜今晚出现,就是为了见见女儿。 刚才她在看到高飞后转身就跑,也不派出对高飞失望了:我把女儿托付给你,让你好好照顾她,你就这样给照顾的吗?谁不知道演艺圈内是最脏的! 高飞承认,这半年来他是没有照顾好张雯雯,可问题是,不是他不想照顾,他自己本身就好几次差点一命呜呼了,又怎么能有时间关心张雯雯? 可张雯雯就该自作主张的退学,跑去香港加入演艺圈了? 真是岂有此理,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监护人! 认出张雯雯竟然在台上跳舞后,高飞登时怒了,伸手就把嘴上的烟卷拿下来,狠狠扔在了地上,向舞台那边走去。 他才不管现场有多少歌迷,才不管如果这时候冲上舞台,会造成歌迷们有多大的愤怒,他就知道绝不许张雯雯再在娱乐圈内混! 就算解红颜现在已经变了,但高飞当初的承诺却没有变! 高飞快步走到舞台前时,演唱会的保安人员察觉出,这个家伙来势汹汹的不善了,立即有两个保安挡住了他,低声喝道:“先生,请……” 俩保安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一抬手,这俩人就踉跄着退了出去。 高飞脚尖一点,腾身而起,一下子就上了足有一米七八的舞台。 正在卖力歌唱的男星,恰好看向这边,看到有人忽然跳上舞台后,本能的愣了下。 而台下的万千歌迷,大部分还被音乐给陶醉了,只有少数人看到有人上了舞台。 男星看到有人上了舞台后,脸上闪过一抹不快,却没有忘记他的本职工作,仍旧弹着贝司唱歌,热情四射的。 “鹏子,我爱你!” 肖鱼儿和很多这个叫鹏子的歌星粉丝一样,这时候已经站了起来,疯狂摇晃着手里的荧光棒,高喊她有多爱人家时,就看到有人跳上了舞台。 她旁边的张暮涵,忽然惊叫一声:“啊,那不是高飞吗?” “高飞?啊--那是我、我哥!?” 肖鱼儿这时候也认出跳上台的是高飞了,登时愣住:“他、他上去干嘛?” 接下来高飞做出来的动作,让肖鱼儿明白他要做什么了。 高飞上台后,直接一把就抓主了张雯雯的胳膊。 张雯雯也石化当场。 在刚看到有人推开保安跳上来时,她还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刚要后退,却发现这个人,竟然是高飞。 “高、高--” 张雯雯刚吐出这俩字,高飞一把就抓主了她手腕,二话不说就向后台走去。 他能从台上蹦上蹦下的,可张雯雯却没那本事。 本能的,张雯雯就开始挣扎:“高飞,松开我,我在演出呢!” “演出你骂了个比!” 高飞绝对是被气昏了头脑,守着万千歌迷,对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子爆这样野蛮、低下的粗口,绝对是可恨到了极点。 重要的是,高飞这一嗓子的声音本来不矮,身上戴着无线麦克风的男星,这时候恰好赶过来看看咋回事,所以他这句话,让全场的人都听到了。 瞬间,全场歌迷都闭上了嘴巴,男星也停止了歌唱,傻瞪着俩眼看着高飞,唯有音乐声还在坑坑的响着。 936章 骂她是因为看不起她! 像这种高规模的演唱会,主办单位肯定离不开赞助商,而且赞助商的实力弱了也不行。 当然了,京华还是不缺少这种赞助商的,比方皇朝会所。 皇朝会所因为老板的特殊身份,这些年来都是京华的顶级会所,没有之一,只是老板很神秘,很少露面,更是从不离开会所。 不过世间凡事也不是太绝对,就在人们以为皇朝会所老板一辈子都不会离开会所时,白瓷却在前些日子,颠颠的跑去了冀南,在凤山开发区透了几十个亿。 她的忽然动作,算是震倒了一批人,从那之后,她就像个从天上落到人间的仙女那样,频频出现在大家面前,参加京华贵妇圈、商业等活动。 白瓷的忽然改变,的确让人不解,不过人们却希望她能保持当前的处事态度,毕竟很少有人不愿意和美女打交道,尤其这个美女又是个很有能量的。 很多人都在心里说,从白瓷的精神面貌来看,她好像一朵本来就很美的花儿,被甘露浇灌了那样--开始怀疑她是不是又有了新的男人。 这种怀疑可没有谁敢说出来,只是在心里猜测就是了:白瓷的夫家不出来质问,谁敢多管闲事? 再说了,就算白瓷有了新的男人,又有谁规定死了丈夫的女人,不可以交往别的男人? 唯一让很多男人感到不平衡的是,那个有可能存在的男人,不是他们自己。 皇朝会所,就是本次演唱会的赞助商,也是主办方之一。 在演唱会开始后,白瓷就在萧萧的陪同下,来到了体育馆二楼的包间内,与其他几个主办商、赞助商一起欣赏演出。 当看到歌迷满座爆棚后,几个人都是乐的合不拢嘴,这证明他们将会在本次演出中,狠狠捞一把:抛却送人的那些票,售出的票足有一万五千张,按照每张均价三百计算,那么仅仅是门票就是四百五十万。 门票这几百万,算是小钱,还远远不被各大老板看到眼里,他们关注的是现场直播的收视率,以及广告收益等。 根据当前的火爆场面,大家都可以断定,这次是赚大了。 演唱会已经进行到了一半,白瓷正在和某位主办商的夫人低声说笑着什么时,却忽然看到有人跳上了舞台。 “咦,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有人跳上舞台了?” 看到有人跳上舞台后,白瓷愣了下,随即就看到那个人抓主了一个伴舞者。 噌的一声,白瓷和其他几个主办商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其中有人怒声道:“快去让人看看怎么回事!” 以往开演唱会时,也有此类的情况发生,那是歌迷不顾阻拦的跑上台,向偶像示爱啊送花啊要求签字合影啥的。 但这个人明显不是粉丝,因为他没有搭理男星,而是直接拉着伴舞者向后台走。 这是来捣乱的! 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才捣乱,都得付出必须的代价! 就在白瓷脑子里电闪般划过这个念头时,那个抓着伴舞女孩的家伙,却忽然扭头大喊了声:“演出你骂了个比!” 白瓷登时愣住,失声叫道:“啊,是高飞!?” 高飞回头后,白瓷才看出是他。 那个吩咐人出去处理突发意外的主办商,听白瓷喊出高飞的名字后,下意识的问道:“白老板,你认识那个人?” 何止是认识,他还是俺的那个啥呢。 可是,他怎么会这么鲁莽的上台了? 难道,那个女孩子和他的关系,非同一般到非同一般了? 她是谁? 在感情上,女人无疑是相当自私的,哪怕白瓷也很清楚,她没任何资格去插手高飞的感情问题,但还是有这种反应,不过随即就释然了,苦笑一声对那个人说:“金老板,你应该听说过有人曾经大闹过皇朝会所的事儿吧?” 在金老板等人看来,他们宁愿冒着被万千歌迷用臭鸡蛋砸死的危险,来演出现场捣乱,也不会去闹皇朝会所。 来演出现场捣乱,就算是被歌迷们砸死,也只是他一个人倒霉罢了。 但要是去大闹皇朝会所,不但他自己会送命,还有可能把全部身家都搭进去。 当前这个演唱会,和皇朝会所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白瓷忽然说出这句话后,金老板一楞,额头上腾地冒出了冷汗,来不及说什么,一把就拉住了要出去处理意外的秘书,急吼吼的说道:“快,快去下面通知演唱会安保处,千万不要去干涉那个年轻人!” 秘书愣了,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金总,您说什么?” 金老板吼着:“我说,让下面的人千万别管这件事,听明白了没有?” 秘书被金老板狰狞的模样给吓的倒退几步,连连点头:“啊,听、听明白了!” “那就快点去!” 金老板再次吼了一嗓子后,这才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对白瓷苦笑道:“白老板,您看这件事……” 长在京华混得,自然要比一般人灵光许多。 在白瓷反问金老板,有没有听说过大闹皇朝会所的人是谁时,金老板就知道跳上舞台的人是谁了:高家正儿八经的嫡系大少,高飞! 高飞在大闹皇朝会所时,那儿可是很多人宁死--也不敢招惹的地方。 可人家高飞就敢,闹得还不赖,完事后,方小艇更是带着他去里面溜达了一圈……结果呢?倒是没有谁站出来指责高飞,不尊重烈士遗孀,反倒是白瓷服软了。 尤其是白瓷忽然跑去冀南给王晨捧场后,聪明人早就从中看出了什么,甚至有人怀疑,高飞就是那个让白老板‘枯木逢春’的家伙。 高先生,对于金老板等人来说,可是个招惹不起的存在,别说他在现场拽着个舞蹈演员了,就算把整个舞台砸了,他好像也得在旁边鼓掌说砸的好。 金老板之所以请示白瓷该怎么办,一方面是因为白老板是大家的头儿,另一方面是因为当前正现场直播呢,高少在台上爆粗口,那形象问题,咋说? 白瓷当然明白金老板的意思,也有些头疼。 萧萧这时候却说话了:“白总,我听说高少的母亲方女士,就是广电总局的领导。” 高飞现场骂人的形象,现在早就随着直播被亿万人民所‘观赏’了,就算方小艇本事再大,也无法更改这个结果。 不过,凡事都得有个处理结果不是? 如果在高飞大闹演唱会骂人后,相关方面再爆出一条比如‘不明男子上台,大骂伴舞演员,原来是因为双方是青梅竹马恋人,女孩却经不起某些诱惑,被某歌星给包养,男子这才勃然大怒’的新闻,相信人们就不会太在意高飞是谁了。 白瓷立即明白了萧萧话中的意思,眼睛一亮:“嗯,有道理,快给我找方女士的联系方式!” -- 高飞的那句粗口,不但把万千歌迷给震呆了,还把张雯雯给震傻了、 猛地一挣扎,张雯雯尖声叫道:“你闪开,我不要你管!” 高飞冷笑,拽着她就走。 那位演出的男星,可能是想在万千歌迷面前,表现一下他‘英雄救美’的崇尚情节,歌也不唱了,快步上前抬手就要挡高飞:“这位先生,请你冷静一下,我们……” 高飞右手紧攥着张雯雯,冷冷看着那位男星,从牙缝中吐出一个字:“滚。” 刚才又蹦又跳出了身汗的男星,瞬间就感觉自己坠入了冰窟中,打心眼里冒冷气,觉得高飞就是个魔鬼,只要他再敢说一个字,他就会砰的一声爆炸成千万片那样,赶紧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 高飞没有再理他,也不管张雯雯在那儿挣扎,拽着她就走进了后台。 “松开我,松开我呀,高飞,你凭什么要管我,凭什么要骂我?守着那么多人,你是不是疯了!” 来到后台后,张雯雯挣扎的更厉害了,见高飞不理她,情急之下弯腰低头张嘴就咬向了高飞的胳膊。 她才低头张嘴,高飞的耳光就过来了。 啪! 这一巴掌,一下子让张雯雯再次傻掉了:“你、你敢打我?” 在后台,还有很多主办方的工作人员,以及等待登台的歌星。 不过那些工作人员却没过来,因为他们刚接到大老板们的命令,说绝对不能惹这个年轻人。 至于那些歌星,长年满世界的跑,个个都联的猴精,看到工作人员不动弹后,立马意识到了什么,再说他们也不认识张雯雯,没必要为她出头的,只是躲在一旁,小声向工作人员询问:这家伙是谁啊,这么牛比轰轰! 高飞右手一振,就把张雯雯摔了出去,摔在了沙发上,这才冷笑道:“打你算什么?你敢再反抗一个试试,我踹不死你我!” 捂着火辣辣的腮帮子,张雯雯泪水顺着脸颊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泣不成声的说:“高、高飞,你也太霸道了吧?你算我什么人呀你……” “我是你的监护人!” 高飞打断她的话,斜着眼的说:“你敢否认?你在上大学时,都是我来管你的。” 对这一点,张雯雯倒是不否认。 因为人家高飞说的没错,在她上了师范学院后,吃喝穿戴外加请同学们吃大餐,可都是高飞提供的,更是为她出头处理了她威胁同学那件事,说是她的监护人一点也没错。 用力吸了下鼻子,张雯雯哭道:“可、可就算你是我的监护人,就算你不满我上舞台,可你也不该守着那么多人,用那种恶心的话骂我,这可是现场直播的,你是在侮辱我母亲!” 高飞走到一张化妆台前,随手把上面那些化妆品拨拉到了地上,抬腿坐在了桌角上,笑的很邪恶的说:“侮辱你母亲?切,你也太高看你那个母亲了!就她那样的贱女人,哪怕是跪在我面前求我侮辱她,老子也没兴趣!我骂她,是因为看不起她。” 937章 那个男人是谁? 在张雯雯眼里,解红颜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 张雯雯刚出生不久就没了父亲,这些年来是解红颜一人把她养大,在遇到危险时,还给她找了个靠谱的‘监护人’,宁可自己面对未知危险,也不让她受到伤害。 以前解红颜在的时侯,张雯雯还没有觉得她这么伟大。 等她出事后,张雯雯才知道有母亲的日子是多么幸福,做梦都想解红颜回到身边。 诚然,高飞对张雯雯也不错,可仅仅是不错而已,他身边有沈银冰、有秦城城、有秦紫阳等人,整天为了那些人、那些事在外奔波,有多少时间来陪她? 她是个女孩子,表面坚强内心却脆弱、甚至自卑,她也希望高飞能像照顾沈银冰等人那样照顾她,可她一个失去父母的孩子,凭什么和那些人争? 正因为高飞没多少时间来照顾张雯雯,所以她才那么的想她妈妈,可高飞却守着这么多人,说出了这么一番恶毒的话。 正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张雯雯自己挨揍倒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可她绝不允许有人侮辱她的母亲,高飞也不行! 于是,很有女阿飞气质的张雯雯暴怒了,就像一头母狮那样,腾地从沙发上蹦了起来,嘴里嘶声喊叫着什么,就向高飞扑了过去。 她打不过她,也得和他拼命,她得捍卫自己的母亲。 “雯雯!” 就在这时,一声满带着愧疚、疲倦和悲伤的声音,从后台门外响起。 张雯雯向前扑去的身子,登时僵住,缓缓的转身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女人,就倚在门口,脸色凄苦的望着她:“高飞说得不错,妈妈就是一个--贱女人。” 这个女人,不是张雯雯的老妈解红颜,又是谁? 高飞好像早就知道解红颜会出现,脸上没有一点惊讶之色,只是拿出了一颗烟,刚要去拿火机,一款小巧的火机却出现在了脸前。 火机是被一只精致的小手拿着的,随着吧嗒一声响,蓝色的火苗燃起。 是一个化了淡淡妆的美女,有些狐媚的眼眸里带着甜甜的笑。 “谢谢。” 高飞笑着点了点头,凑到火机前点燃了香烟。 “高少,不客气。” 美女低声道谢后,右手在化妆桌上蹭了下,很聪明的退了回去,只留下迷人的香风,和一张精美的名片。 美女姓甄,叫甄嘉惠,一个很淑女的名字,不过她在圈内的名声不怎么好听,听说被潜规则的不轻-- 当然了,这是传说,实际上高飞也压根不在意她,只是稍微有些诧异,她为什么来讨好。 看来,有人认出我是谁来了。 高飞稍微一琢磨,就知道咋回事了,出于礼貌,他收起了甄嘉惠的名片,向她笑着点了点头,不等后者对他绽放出更加甜美的笑容,高飞就已经看向门口了。 自从解红颜失踪后,张雯雯就以为她死了。 现在她却忽然出现在这儿,张雯雯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呆愣片刻后用力擦了擦眼睛,确定解红颜就站在那儿,泪水正从她脸上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张雯雯慢慢走了过去,走的很慢,动作也很僵硬,就像一个提线木偶那样。 她的身体僵硬,不是因为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也不是因为看到母亲后的狂喜,而是因为解红颜说的那句话。 她是个贱女人。 这是解红颜自己说的,没有人逼迫,是她自己说她是个那样的女人。 当一个女人在女儿面前说出这样的话,只能证明她的确是那样的女人。 张雯雯无法接受这个结果,解红颜伟岸的母亲形象,在她心里轰然倒塌的同时,也让她意识到,自己这个母亲也有很多事瞒着她。 她的失踪,绝不是张雯雯所想象的那样简单,很可能是她自愿失踪的。 她欺骗了自己的女儿,把张雯雯一个人扔下,寄人篱下。 张雯雯走的很慢,可再慢,也终究能走到门口,走到解红颜面前。 解红颜轻轻吸了下鼻子,慢慢的张开双手,眼神里闪着慈爱的光泽。 无论她是一个多么有故事的女人,她都是一个母亲。 张雯雯,注定是她一辈子都无法放下的牵挂,不管她当前遭遇什么了变故,在女儿为她而和高飞争执时,她都得站出来。 解红颜张开了双臂,就在她以为要把张雯雯搂在怀中时--张雯雯却推开了她的手,擦着她的肩膀,缓缓的走了出去,没有回头。 解红颜举着的双手石化在半空中,脸色一下子变得那样苍白,脚下一个踉跄倚在了门框上,仿佛全身的力气,都突然间被抽走了。 她冒着很大的危险来见女儿,可张雯雯却理都没有理她,就走了出去。 解红颜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但她却没有勇气追出去。 因为她很清楚,女儿现在的心情肯定比她还要难受,就因为她自己承认高飞说的话是对的,她是个那样的女人。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抬腿从桌子上跳了下来,快步走出了房门。 在经过解红颜的身边时,他的脚步顿了一下。 解红颜就像梦呓似的说:“谢谢。” 高飞眉头皱起,淡淡的说:“不用谢,照顾她,是我当场答应你的。” 说完这句话,不等解红颜再说什么,高飞就追向了张雯雯。 在甄嘉惠主动给高飞点烟,留下名片时,一位在宝岛那边有着不小名头的偶像级男星,悄悄凑到她身边低声问道:“甄姐,那个男人是谁?” 年轻男星很早就开始追求甄嘉惠了,这在圈内不是秘密。 不过甄嘉惠却一直没有摆他,甚至连私人联系方式都没有给他,只是和他在皮上面上的敷衍,这在圈内也不是秘密。 这个圈子里,也许本来就没有任何秘密,就像男星在问出这句话时,毫不掩饰语气中酸溜溜的味道。 想想也是,男星是宝岛的当红明星,出道时凭着一曲‘棍法’,就获得了无数歌迷的热捧,属于那种绝对的成功者,他追求甄嘉惠的意思曝光后,很多歌迷都觉得他们才是郎才女貌的一对。 甚至,有很多歌迷都觉得,甄嘉惠配不上他,因为前者的名声不怎么好听。 可甄嘉惠偏偏不摆这位男星,这让他本来就很苦闷了,现在看到她主动讨好高飞,男星身子里那不舒服的男性荷尔蒙,立即迅速膨胀,就像一只公鸡那样,抖擞起了全身的漂亮羽毛,虎视眈眈看着被母鸡讨好的另外一只公鸡。 甄嘉惠当然能听出男性语气中的含义,眼底闪过一抹讥讽后,嫣然笑着低声说:“小杰呀,你远在宝岛那边,不一定听过高飞这个名字吧?” 叫小杰的男星,摇了摇头脸上带着不屑:“在大陆,让我知道的人还真没几个。” 甄嘉惠的琼鼻微微一纵。 她唯有在极度讨厌一个人时,才会下意识的有这个细微动作。 可她依旧甜甜的笑着,轻声说:“我保证你肯定听说过,只是你忘记了而已--那,你该知道本次演唱会的主办方之一,京华皇朝会所的老板白瓷夫人吧?” 听甄嘉惠提到白瓷夫人后,小杰这位在公众场合说过他是岛国人后裔的男星,眼神猛地一亮,点头道:“我当然知道白瓷夫人。怎么,这个高飞,是在夫人手下混的小兄弟?” 白瓷夫人可以说是当今华夏大陆上最神秘,最低调,也是最有能量的老板了,而且她相貌身材更叫一个出彩,对小杰这种人来说,她就一站在云端中的仙子! 如果能够获得仙子的青睐,成为她的裙下不二之臣,这绝对是小杰此生最大的愿望了。 当然了,他也知道白瓷夫人在华夏的地位,这种话是绝对不敢说出来的。 小杰用力点了点头:“我当然知道了,她绝对是华夏最出色的女人!所以我才纳闷,依着夫人的高贵身份,怎么可能会用这种没素质的手下,这简直是让我吃惊……” 小杰的话还没有说完,甄嘉惠就淡淡的说:“你说错了,高少不是白瓷夫人的手下,他是她的朋友--刚才金总特意打电话跟我说,夫人为了他,好像可以去做任何事。” 小杰一下子呆住。 他做梦都想一亲芳泽却没任何希望的女人,却甘心为高飞去做任何事。 而他,刚才还用很有优越感的眼神去看高飞……小杰不是个傻瓜,很快就从中琢磨出了什么:那个叫高飞的,在华夏绝对是个相当牛比的存在。 接着,他就想到了高飞的姓氏,从中悟出了什么。 再接着,他的冷汗就从额头冒了出来:别看他牛皮哄哄的,其实很清楚他自己就是个戏子,在某些层次圈内的人看来,吊毛都算不上的。刚才他要是有出格表现,高飞要想捏死他,好像比踩死一只蚂蚁难不了多少! 无知! 轻飘飘扫了眼擦冷汗的小杰后,甄嘉惠的小鼻子又皱了下,随即心中黯然长叹:唉,可惜,他也是在敷衍我。不过…… 想到这儿后,甄嘉惠眼神一亮,急匆匆向门口走去。 解红颜已经走了,在高飞出去后,她就走了,没人注意,就像没人注意她是怎么来的那样。 演出舞台的后台后面,就是体育馆的后门,有三两个保安看守着。 保安们看到身穿演出服的张雯雯走过来后,也没多问什么,就放行了。 对随后过来的高飞也是这样,反正这种凭票入场的场所,本身就属于只需随意出去不能随便进的,谁还会管人半途退场? 张雯雯出了后门,顺着墙根向西走了几十米后,就依着墙壁缓缓的蹲在了地上,双手放在膝盖上,脸趴在胳膊上,双肩一耸一耸,发出了低低的抽噎声。 高飞走过去,靠在墙上点了一颗烟,抬头望着灰蒙蒙的夜空,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938章 女大十八变! 体育馆内,再次隐隐热烈的掌声,和歌迷们的尖叫声。 虽说高飞的出现打断了演唱会,那句粗口也为广大歌迷们而不齿,但这丝毫不影响大家对自己偶像的热爱,最多也就是会在演唱会结束后,一脸绅士、淑女样子的骂几句某人没素质罢了。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张雯雯才用力吸了下鼻子,抬起哭花了的小脸,看着高飞恨恨的说:“你是不是很喜欢看别人哭?” “不喜欢。” 高飞摇了摇头,把早就熄灭了的烟头弹了出去:“其实我更喜欢女孩子笑,或者是撒娇。” 张雯雯再次轻吸了下鼻子,问道:“那你为什么看着我哭,却不管不问?” 高飞说:“刚才我要是劝你,谁敢保证你就不哭了?” “可你没劝啊。” “那是因为你不想让人劝。” 高飞口袋中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拿出来看了眼来电显示,也没有接,随手扣掉了:“好了,哭的也差不多了,你该擦干净脸,去见见她了--她其实应该有苦衷的,你该理解她,没有谁喜欢离开自己女儿,去做一个、一个那样的女人,明白吧?” 张雯雯缓缓抬头,就看到在体育馆后门的那一边,远处一棵树下,站着一个黑色的人影。 很孤单,就像一片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树叶,随时都能飘落下来。 张雯雯站了起来,却没有走过去,只是看着高飞:“以后,我不许你那样说她。” 高飞很干脆的说:“行,我可以答应你。” “不管她做了什么,我都希望你能帮她。而且……” 张雯雯眼神开始发亮,轻轻咬了下嘴唇低声说:“而且,我会按照我当初说过的那些去做。” “你当初说什么了?” 高飞眼里闪过一抹疑惑。 张雯雯垂下眼帘,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你娶我妈……我、我一辈子都在你们面前,不嫁人……我们、我们一起生活。” 高飞的嘴角,猛地抽啊抽了几下,喃喃的说:“母女共侍一夫?” 张雯雯抬起头,语气坚定的说:“我说到,就能做到!” “可我做不到,因为那样也太、太邪恶了。” 高飞苦笑着,眼睛却在张雯雯脸上,身上扫来扫去。 张雯雯下意识的,昂首挺胸。 与去年那个干巴巴的柴火妞相比,张雯雯现在有了很大的改变。 女孩子们的改变,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好像一下子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女大十八变。 现在的张雯雯,不愧是当年华夏第一美女的女儿,虽说身材还略显青涩,但却已经出现美人胚子的样了,这要是好好再长上几年,绝对又是一祸国殃民级美女。 而解红颜呢,好像岁月始终奈何不了她,到现在依然保持着花信少妇的神韵,无论是皮肤还是身材,都足以让绝大多数少女所嫉妒。 一个男人,假如能拥有这样一对母女花,上辈子肯定是敲烂了十七八个大木鱼,才修来的福气。 张雯雯此时眼神中的决绝神色,让人毫不怀疑只要高飞答应,她今晚就能做些什么。 “邪恶的,才是美丽的,就像那些有毒的蘑菇一样。” 张雯雯深吸了一口气:“好了,还有一件事。” 高飞下意识的问道:“什么事?” “我不上大学了。” 高飞皱起了眉头,却没有说话。 当初张雯雯最大的梦想,就是上大学,当一个老师。 现在她却说:“我要当歌星,最起码名气要像甄嘉惠那样大--等我成了明星后,才能不用着急结婚。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我不希望谁来阻止我实现这个梦想,要不然我会让他后悔,你也不行。” 不等高飞说什么,张雯雯就快步走向了解红颜。 “这孩子,真长大了啊。” 高飞望着张雯雯有些瘦削的背影,很无奈的摇了摇头时,一个身材窈窕的女人,从后门中走了出来,正是那个给他名片的甄嘉惠。 “高少,您好,给个面子,正式认识一下,我叫甄嘉惠。” 甄嘉惠走过来,动作优雅的伸出了右手。 她在伸出手时,心里还是很紧张的,因为她担心高飞会拒绝。 高飞有拒绝的实力:他是堂堂的高家嫡系子孙,在很多演艺圈明星眼里高高在上的白瓷夫人,都甘心为他去做什么,更何况她呢? 不过高飞的反应让甄嘉惠松了口气,和她轻轻握了下手就松开,笑道:“面子我给你了,想做什么直接说。” 甄嘉惠扭头看了张雯雯那边,说:“高少,实不相瞒,我是为了那个女孩子来的。其实在后台等着演出时,我就注意到这个叫张雯雯的女孩子了,觉得她的气质,和演出天赋都很出色,所以我觉得,她在演艺圈发展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看到高飞好像在仔细听,甄嘉惠信心大增:“当然了,包括高少您在内的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圈子里很脏,存在着许多潜规则。但我可以保证,我绝不会让张雯雯遇到这种事--因为,我早就已经决定,要开自己的演艺公司。到时候,张雯雯可以加盟我的公司,我会像保护自己眼睛那样,去保护她不被伤害。高少,您觉得这样可以吗?” 高飞微微一笑:“甄小姐,我这人喜欢直来直去,不喜欢绕圈子,你找我究竟存着什么心思,请当面说,我不想费脑子去猜测。” “好,那我就直说了。” 甄嘉惠有些紧张的咽了口口水,徐徐的说:“高少,我要创建一个新的演艺公司,人员,资金我都准备的差不多了,但却缺少一座靠山。” 高飞随意惦着手机,似笑非笑的说:“你要我做你的靠山。” 甄嘉惠点头:“是的,没有靠山,是走不远的。” “我做你的靠山,算是演艺公司的股东。” “我可以给您一半的股份。” 说出这句话后,甄嘉惠偷偷扫了眼高飞的嘴角,一咬牙:“最多55%,再多,我会舍不得,毕竟资金、人脉和经营都是我去做,高少您只要坐享其成就可以了。” “55%的股份?嗯,你也算大方了。别看你们公司在香港,但只要有我在,仍然没谁敢招惹你。” 高飞笑着,却摇了摇头。 甄嘉惠心里一紧,眉宇间带出厌恶,轻声说:“高少,就这个条件,你还不满意吗?别忘了,你不用投资一分钱,只要公司正常运转,我也不会麻烦你的。” 高飞还没说话,手机又响了,甄嘉惠下意识的看向了他的手机。 手机显示来电,写有白瓷两个字。 她赶紧扭头看向了别处,却竖起了耳朵:金总说白瓷夫人和他关系不菲,看来真是这样。 高飞也没有避讳甄嘉惠,接通了电话懒洋洋的问:“喂,什么事?” 白瓷清晰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我的个小祖宗,你今晚发什么疯呀,在那么多歌迷面前爆粗口,唉,你不知道我是主办方之一啊,假如出什么差错,我可要赔个血本无归,到时候得让你养我一辈子了。” 瞥了眼甄嘉惠,高飞笑道:“你是主办方?那为什么不早点给我送几张贵宾票?” 白瓷在那边嗔怪道:“你高少会稀罕给那些所谓的明星捧场?告诉我,你在意的那个女孩子是谁?是不是想把她收了?别不好意思说呀,别说就是一伴舞的了,就是今晚最大的腕儿,就是那个甄嘉惠,只要你点点头,我今晚也能让她乖乖爬上你的窗……” “你说的那个甄嘉惠,就在我跟前呢。” “嘿嘿,这有什么?就是当着她的面,我也敢这样说,不就是个唱歌的么?” 对白瓷的傲气和不屑,高飞不知道该怎么说,看出甄嘉惠身子有些发颤(心里气愤,还又害怕)后,没好气的说:“行了,别显摆你的强大了,你去处理后事,我还有事要做,就这样吧,挂了。” 说完扣掉电话后,高飞装做没事人那样问甄嘉惠:“咱们刚才说到哪儿了?” 深吸了一口气,甄嘉惠说:“你刚才摇头了。” “哦,我摇头了吗?我忘了。” 高飞拿出香烟,问:“吸烟吗?” 甄嘉惠摇了摇头。 高飞自顾自的叼在了嘴上,甄嘉惠赶紧又递过了火机。 “女孩子,最好是别吸烟,牙齿会发黑的。” 高飞随口说了句,开始说正事:“你准备投资多少钱,来创建这个演艺公司?” 甄嘉惠不知道高飞为什么问这个问题,但还是如实回答:“这些年我没挣到多少钱,不过我可以在银行贷款,再加上亲朋好友的资助,估计总投资会是五千万--钱虽然不是太多,但也算是一家中型演艺公司了。” 高飞沉吟片刻,才说:“五千万太少了。这样吧,我给你投资两千万,是美元。要做,就做大的,小打小闹的成不了气候。” 甄嘉惠一下子愣住,眼神里冒出惊喜:“两、两千万美金!?” “是的,就是两千万美金,而且随时可以再投。” 高飞肯定的语气:“我不要55%的股,就占49%吧,毕竟公司运营还得你来做。但演艺公司的冠名权,我得拿到。” 甄嘉惠四处凑才凑了五千万,为了打动高飞,一下就拿出了55%算作靠山的干股,实际上就是白白把这些送出去。 高飞却不占她便宜,不但投资两千万美金,还只要49%的股份。 至于公司的冠名权,这对甄嘉惠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突如其来的惊喜,让甄嘉惠犯傻,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演唱会结束后,你可以去冀南找一个人,这是她的联系方式,她叫秦紫阳,我会和她提前打招呼的。具体事情,你和她详谈就是了。” 高飞看向张雯雯那边,淡淡的说:“我不求你能给我带来多少利润,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一定得照顾好她。如果她受了什么委屈,你会想到是什么结果。” 939章 解红颜的故事! 高飞给甄嘉惠当靠山,还砸出两千万美金,只要49%的股份,这样做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给张雯雯提供一个发展平台。 两千万美金在,还别说靠山这种无限制的人脉资源,就为了让张雯雯圆她的一个梦想! 那个女孩子,绝对是高少最看重的人之一! 听高飞说出他的要求后,甄嘉惠被震的忘了说什么,扭头看向了张雯雯,眼里带着无法掩饰的嫉妒:她能有高少罩着,简直是太幸福了,难道是因为她有个很漂亮的妈? 高飞好像知道甄嘉惠在想什么,缓缓的说道:“其实我和她母亲没任何关系,不管她把我当做了什么,我只是把她当做一个侄女看。你别多想,只要记住我的话就是了。” “好,好,我一定牢记,绝不会让她受一点委屈!” 清醒过来的甄嘉惠,赶紧给高飞弯腰鞠了一躬:“高少,那我就先走了,等会儿还要演出。” 高飞点了点头,又倚在了墙上,看向了张雯雯那边。 女人都是话唠,尤其是母女重逢后,张雯雯和解红颜在那儿叨叨了至少半小时,才说了句什么,快步走了过来。 看着高飞,张雯雯语气很坚决的说:“别忘了我说的话。” “你说什么了?我没听到。” “别装傻,要不然有人会变傻,还得后悔。” 张雯雯在哭过一场,和母亲聊了会后,心情好了很多,低低哼了声,转身走进了后门。 等女儿的身影消失后,解红颜才裹了裹身上的风衣,脚步有些发怯的走了过来:“高飞,我--” 高飞打断她的话:“你不用说什么,以后做你的事就好了。至于张雯雯,你更不用担心什么,我会让她生活的很幸福。” 解红颜的眼里,全是感激的神色,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她很想和高飞解释一下,解释她为什么神秘失踪,为什么跑去美国装死人,在她失踪的这段日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又是为什么回到华夏等等。 当然了,她也很清楚,如果让组织上知道她泄密的话,结果会是非常的惨。 但为了女儿,她甘心付出任何代价。 高飞吸烟,解红颜站在他面前,很久都没有说话。 直到一声汽车喇叭声传来后,解红颜才垂下头低声说:“高飞,今晚,今晚我可以不回去,我有理由。” 她说她可以不回去的意思,就是暗示高飞,她可以在今晚陪他。 她知道高飞很垂涎她的身子,也有把握能让这个家伙心满意足--这,可能是她感激高飞的唯一方式了。 解红颜暗示的这样透彻了,高飞却淡淡的说道:“你愿意去哪儿,那是你的事情,和我没关系。我照顾张雯雯,是因为我……” 解红颜打断他的话:“是因为你打了雯雯的主意。” 高飞没说话,只是歪着下巴看着她。 解红颜紧紧抿了下嘴角,垂下眼帘低声说:“刚才雯雯已经和我说了,我、我也答应下来了。这件事听起来很荒唐,却也很正常,因为我现在自身难保,这也许是能保护雯雯的最佳办法了。” 高飞冷笑:“我真纳闷,你当年是怎么成为安归教三大宫主之一的。你和老实和尚相比起来,渣都算不上一个,甚至还不如孙天扬。” “你以为我真是安归教的东宫宫主吗?” 解红颜笑了,笑的很凄凉,抬头看着东方的夜空。 一轮昏黄的月亮,从东边升起,却被树枝隔离的支离破碎。 二十年前,解红颜就已经名满华夏,被人尊称为华夏第一美女。 能够被人尊为第一美女的女人,就算这个名头有些水分,可也证明了她自身‘硬件’是多么出色,所以颇受那些名门公子的青睐。 不过那时候的解红颜是相当单纯的,而且家境优越,父母都是金融方面的经营,压根看不上那些所谓的名门公子,反倒在后来爱上了一个出租车司机。 这个司机,就是她所生活的那个小区内,一个长相不是太出众,但却很男人的男人。 刚认识这个司机时,解红颜和他没啥感情,最多也就是坐了他几次车,把他看做一个单纯的邻居罢了。 而那个司机呢,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解红颜是高高在上的美女,并没有存着追求她的想法。 直到解红颜的父母,因为投资股票失败,无力偿还巨额债务,双双跳河自杀了。 父母双亡后,解红颜的生活一下子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虽然学校很照顾她,可她却被父母欠下的债给压得喘不过气来,做梦都想找一个挣钱的工作。 美女自身就是资源,那时候的解红颜虽然很单纯,却明白这个道理,这才下决心要‘卖掉’自己,用来偿还父母的债务。 一个很有钱的南方老板,早就垂涎她--实际上,解红颜父母走投无路,也就是老板在暗中操作的,他早就算好解家出事后,解红颜会走哪一步。 所以呢,在解红颜有了这样的心思后,有钱的南方老板马上找到了她,答应给她偿还所有债务,但她得给他做一辈子的女人。 于是乎,很狗血的桥段发生了,走投无路的解红颜答应了下来。 但在那个老板要让解红颜陪寝的那个晚上,出租车司机却出现了,亮出了他暗算解家的证据,并很干脆的扭断了他的脖子,卷走了他保险箱内的所有现金。 接下来一切就顺理成章了,以前默默无闻的司机,成了解红颜的恩人,她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 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司机,来历神秘,但对解红颜很好。 俩人在一起的第三年,生下了张雯雯。 而解红颜呢,那时候已经完全接受了那个司机,觉得能够和这样一个男人生活一辈子,也是很不错的人生。 只是,解红颜这个美好的愿望,很快就破灭了。 “那是一个天上挂着红色月亮的晚上,有好多人都在我郊区的家附近厮杀,好多人死去,血腥味道几乎弥漫了整个郊区。” 沉浸在回忆中的解红颜,想到那个恐怖的夜晚时,浑身打颤,下意识的伏在了高飞怀里。 高飞没有把她推出去,抬手轻抚着她的发丝,算是给她一点安慰,就像当年那个男人在临死前时,安慰她那样。 司机其实很厉害,只是遭到了暗算。 他被人下了一种很厉害的毒,七窍流血--可就算那样,他在警方感到之前,也杀了最少七八十个人。 那些预谋很久的杀手们,损伤惨重,抢在警方赶来之前,抢走了司机为之死拼的东西。 那是一本书。 红色封皮《安归经》。 以前解红颜曾经见过那本书,但她却不知道这本书有什么了不起,更不会想到,有人为了抢那本经书,会付出那样惨重的代价。 男人临死前,伏在解红颜的怀里,才说出了他的身份。 他的真名叫上官印,是一个叫安归教组织的三大宫之一的东宫宫主,那本红色封皮的经书,就是他是宫主的‘印绶’,那些暗算他,夺走经书的人,是组织中另外一个宫主,中宫宫主手下三院之一的青瓷院的掌院。 上官印还说,安归教辖下总共三大宫,每个宫主又管着两个院,每个掌院,又分管三个路,合起来就是三宫六院十八路,这是安归教最基本的构造。 青瓷院掌院那次来谋杀上官印,带来了两路,虽然最终成功抢到了经书,可他们也损失惨重,两路基本废掉了。 上官印在临死前,很想把所知道的都告诉解红颜,但他却知道维持不了那么久了,只是告诉她说,杀她的人来自冀南,至于具体是什么人,他没机会查出来了。 他在死前的那一刻,拜托解红颜一定要照顾好孩子,哪怕是忍辱负重,也要活下去,赶紧离开京华,隐姓埋名。 上官印死后的当晚,华夏第一美女就失踪了。 “唉,那时候我带着雯雯出来后,就下意识的来到了冀南,想找到那个害死她爸的人,尽管我也知道,我就算查出来,也做不了什么。” 解红颜苦笑,从高飞怀中抬起头来,看着他说:“可谁能想到,我们孤儿寡母的刚来到冀南,就有人跟了上来。” 查到解红颜母女下落的人,同样是来历、身份神秘,他们答应帮助她,会查出她的杀夫仇人,并给她提供保护。 但有个条件,不许她再接触任何男人,要不然那个男人会死。 开始解红颜还不信--不信的结果是残酷的,先后有三个男人为她死去。 她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要这样做,直到去年那些人给她下了通知,让她独自去了黄河岸边,神秘失踪后,才知道那些人来自一个叫‘贪狼’的组织。 贪狼中的人,不许解红颜结婚,是因为要把她当做‘花魁’来培养,必须得找到一个很牛比的男人。 这个男人,必须得有七个以上的女人,而且个个都得是漂亮女人。 其他六个女人,会和解红颜这个花魁一起,被贪狼制成迎宾七仙女,来迎接一个来头非常大的人物。 “我到现在都不知道,究竟那个人是多大的来历,让贪狼在那么多年前就开始准备了。” 解红颜苦笑了一声:“我只是个普通女人,最多也就是长相漂亮一点,丈夫死后的两年后,我就被贪狼的人,在身上刺下了朱红色大门的刺青--被人以为,我就是安归教的东宫宫主。连你都这样认为,看来那些人做的很成功。” 解红颜后退了一步,抬手拢了下发丝,喃喃的说:“高飞,该说的,我都说了,我就是个受人摆布的提线木偶,人家让我做什么,我就得做什么,要不然我女儿就得死。现在,你明白了吗?” 高飞眼神复杂的看着解红颜,低声说:“你是个可怜女人。雯雯,知道这些吗?” 940章 穿道袍的和尚! 解红颜半转身,看着体育馆后门,低声说:“我能不给她说吗?我没办法不说。不过我也告诉她了,那些不幸都已经过去了,她该有她自己的幸福生活,不要再为我担心。” 顿了顿,解红颜又说:“只要她能幸福,无论我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的。以后,她要是想改名叫上官雯雯的话,你最好劝她一下,因为姓张,是他父亲死前的假姓,我不想让人从她的姓氏上,猜出什么。” “这个我知道了,其实就算她改姓叫上官雯雯,也没谁能把她怎么样。” 高飞说这句话时,眼里带着不可一世的傲气:“她是东宫宫主上官印的女儿,也是我高飞的侄女,以前那些人伤不了她,现在就更伤不了她。我保证。” 解红颜松了口气:“那我就放心了--高飞,今晚我陪你?” “你丈夫如果不是上官印的话,也许我会答应。” 高飞淡淡的说:“你走吧,就当今晚没有见过我那样。从此后,你可以抱着重新生活的希望了,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让你过你自己想过的日子。” 解红颜没有说话,只是定定的看着高飞。 高飞皱眉,问道:“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 “没有。” 解红颜摇了摇头:“我忽然有种感觉,觉得你对我丈夫特别的尊重,就好像,好像你们俩人应该认识,而且关系还非常亲密那样。” 高飞嗤笑一声:“切,他死之前,我还是个小孩子,怎么可能会认识他?我对他有好感,是敬佩他能拼死保护自己的妻儿。这样的男人,一般都会值得尊重,不是吗?” “是我多想了,你这样的身份,怎么可能会和邪教中人扯上关系。” 解红颜垂首,沉默片刻后才说:“以后,如果我有事要通知你,该怎么联系你?” 高飞抬头望着天上那轮昏黄的月亮,想了想说:“我很快就会回冀南了,那儿才是我的基础所在。在冀南乡下,有个村子叫方家村。村里面,有个老宅,那是我妈妈的娘家。以后呢,我会不定时的回那所老宅看看。” “好,我知道了。高飞--保重。” 解红颜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却听到有脚步声从后门那边传来,急匆匆说了句,裹了下黑色风衣,就向西走去,很快就消失在了人行道上。 “哥,你在这儿干嘛呢,让我们一通好找!” 从体育馆后门出来了俩人,正是肖鱼儿和张暮涵。 在高飞忽然跑上舞台,骂出那句粗口后,张暮涵俩人都傻了。 瞬间,张暮涵就有了种‘千万别有人知道我认识高飞’的想法,因为那个家伙的所作所为,也太丢人了些,别说是世家子弟了,就连一般小青年也不会那样没素质。 但和张暮涵不同的是,肖鱼儿清醒过来后却很兴奋,说那才是她表哥,既不像高云华那样老成持重毫无意思,也不像高雅那样轻浮毛糙没有魄力,这才是真男人的表现啊。 她还直白的告诉张暮涵,如果她是她的话,她肯定会不顾一切的去追求高飞,因为在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里,像高大爷这样率性而为的真男儿太少了,比大熊猫还要宝贵。 对肖鱼儿的不吝赞美之词,张暮涵当然是撇嘴不屑一顾,可实际上她心里在想什么,却没谁知道。 高飞去了后台时,肖鱼儿就拽着张暮涵跟了过去,却被保安拦住了:已经有一个人在那边捣乱了,谁还敢再放人过去啊,你姓张,姓肖也不行! 废了很多口舌都没有进后台后,肖鱼儿俩人只好从别处绕过去,傻乎乎的在那边转了很久后,才找到了后门。 高飞笑了下:“找什么呀,我又不是不回去,演唱会结束了没?” “快了,我也没心思去看什么演唱会了。” 肖鱼儿左右看了看,纳闷的问:“被你强抢来的那个女孩子呢,我怎么没有看到她--哎哟,哥,你下手轻点,要是把我弹傻瓜了,那岂不是暴殄天物了?” 高飞缩回弹了肖鱼儿脑门一下的右手:“什么强抢啊,她是我的一个晚辈。” “你的晚辈?切,谁信呀?” 和张暮涵对望了一眼,肖鱼儿撇撇嘴:“你今年才多大啊,哪儿来的晚辈?” “在冀南混时,认识了一个朋友。后来这个朋友出事了,出事前拜托我替她照顾好女儿,我答应了,把她女儿送进了大学,谁知道她却偷偷跑出来,立志要当什么演员。唉,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定性,昨儿还说要奋发图强,今天又羡慕别人当歌星了。” 随口敷衍了几句,高飞问:“不看演唱会的话,我们是不是打道回府了?” “行,时间差不多了,也该回去了,嘻嘻,我妈肯定会问我到底咋回事的。” 肖鱼儿嘻嘻一笑,看样子在琢磨该咋说,才能把高飞今晚闹事的过程,说的活灵活现,让人如身临其境。 高飞才不在乎,抬头看了下那轮昏黄的月,喃喃的说:“今晚的月亮,也不知道会不会变红。” 肖鱼儿不明所以,也抬头问:“什么?” “没什么。” 高飞吸了下鼻子,转身就走:“你们谁注意过红色的月亮?” 张暮涵走在后面,扭头看了眼天上,心想:红色的月亮有什么稀奇的,那只是大气层的水汽反应而已--咦,月亮好像真有些变红了呢? 一阵夹杂着细微沙粒的夜风吹过,天上那轮刚才还昏黄的月亮,竟然真如张暮涵所看到的那样,微微有了些许红的颜色。 微微发红的月亮,挂在天上就像一个很远很远的灯笼,也像一只诡异的眼睛,静静凝视着下面一片黑压压的树林。 马上就要来到夏季,青青草丛中很多虫儿,都藏在里面欢快的叫着,此起彼伏的就像在开演唱会,不过没什么粉丝,所以显得有些孤寂。 虫儿其实也不喜欢太黑暗的地方,所以越是树林深处,虫儿的叫声就越来越稀,直到有隐隐的笛声,和下雨般的沙沙声传来后,所有的虫儿都停止了鸣叫,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它们在前两天时的白天,就曾经听过这种沙沙的下雨声,那是万千条蛇儿蜿蜒而过的声音。 蛇儿平时很少逮虫儿吃,不过当没什么可吃时,它们也不介意把虫儿当点心的。 下雨声中,四条乌黑色的影子,跟在蛇儿后面,缓步走进了树林。 树林中很黑,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对于蛇儿来说,黑暗对它们没有丝毫影响,它们红殷殷的眼睛,就是这四个人的指路明灯。 这四个人走的很小心,尤其是双手拿着一根小笛子的人,几乎是走一步,就停一步,侧耳凝听远处的动静。 漆黑的夜里,不大的笛声也能传出很远,不过幸好这片树林挨着白云观的西边围墙,距离道士们休息的房舍最少有七八百米左右,所以倒是不用担心会被人听到。 再说了,大晚上的,道观中负责保安工作的人,也不愿意接近树林。 树林中,只有一个墓塔,还有一座石屋,再就是个刚加入道观不久的老和尚,谁会惦记这儿? 群蛇蜿蜒,慢慢把那座墓塔和石屋包围了起来。 蛇儿肯定也有不凡的记性,要不然很多曾经来过一次的蛇儿,在接近墓塔和石屋时,都表现出了明显的不安。 吹笛的人放下了笛子,闪到了一旁。 这个人的任务,就是把群蛇驱赶到这儿来,至于其他事情,自会有另外三人去做。 另外三个黑影中,有一个的个头很矮,比同伴几乎矮了一头,却是四人中的头儿。 石屋和墓塔所处的地方,没有树木,所以月光洒了下来,虽说带着一丝诡异的红黄,不过也能看清大概了。 那俩黑影向前走了一步,看着身材矮小的人,低声说:“尊使,您确定那个老道士已经死了?” “消息确认无误,我亲自验证的,那个变态老杂毛,昨晚就变成一堆灰烬了。” 那个尊使的声音有些细,应该是女人,说话时的语气,却没有女人该有的温柔:“张三,李四,上面既然派你们来,就因为你们的本领出色。怎么,还没有动手,就先露怯了?” 叫李四的人苦笑了声,看了眼拿着笛子的人说:“驱魔使和上面汇报情况时,我们兄弟俩就在一旁听着呢……那个老道士,绝对是个妖孽的存在,陈十九和林十八功夫也不错了,可还不是被老道士给轻飘飘的干掉了?” 尊使冷笑:“呵呵,就算老道士还活着,是个变态般的存在,他能挡得住你们的子弹?我可是听说,你们排名这样靠前,大部分就是枪法比较好。当然了,如果你们害怕的话,可以回去,换别人来。” 张三说话了:“尊使,你这样说可就抹我们兄弟的面子了,李四就是小心起见而已,我们既然来了,就要完成配合你拿到东西的任务。” “那就……” 尊使的话还没有说完,拿着笛子的人忽然说:“灯亮了。” 其他人霍然抬头,向石屋那边看去,就看到石屋那扇小窗口内,真有灯光亮起。 那不是电器,而是蜡烛或者干脆煤油灯的光芒。 张三等人马上就握紧了手里的枪械,死死盯着石屋那扇门。 他们很担心石屋内,会出来个老道士。 至于那个老实和尚,他们倒不怎么怕,因为他们觉得安归教的中宫宫主,被人家高飞、铁屠等人追得好像丧家之犬那样四处逃窜,能厉害到哪儿去? 更何况,他们还有群蛇的照应? 实在不行,驱魔使还有别的手段拿出来,比方僵尸…… 几分钟后,石屋的门缓缓打开,一个身穿青布道袍,脑袋铮亮的和尚,从里面缓缓走出来,高喧了一声道号:“无量,天尊!” 941章 心魔交锋! 和尚要饭就喊阿弥陀佛,和道士骗钱就说无量天尊,这已经是人们的共识了。 不过,当一个本来是和尚的秃驴穿着道袍喊无量天尊时,张三等人却不知道该把他看做是和尚,还是道士了。 不懂就问,是天天向上之人的一个好习惯,李四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和尚喊出道号后,忍不住骂道:“捏捏的,你到底是杂毛,还是个秃驴?” 和尚没生气,单章竖在心口,缓步走到距离石屋七八米的地方,这才停住脚步说道:“杂毛是秃驴,秃驴也是杂毛,秃驴也好,杂毛也罢,世人看杂毛秃驴是什么,那就是什么,施主又何必非要搞清楚这些?” “靠,少跟我们装比。” 张三右手的手枪拿了起来,冷笑道:“老实和尚,我们没空和你在这儿扯淡,识相点的赶紧交出东西,也免得找不自在。” 老实和尚保持着当前的动作,淡然问道:“施主要我交出什么?” 李四向前踏了一步:“自然是那本经书。老实和尚,你改邪归正,回头去了岸,我们管不着,也希望你能终成大道。所以呢,那东西就成了你修行上的累赘,你最好是交出来,免得耽误了你修道。” 老实和尚笑了:“这位施主说的好没道理。出家之人虽说从不把身外之物看重,不过也不会随便把东西交给任何人的。” 李四问道:“那你打算把经书交给谁?” 老实和尚还没说话,那个尊使就冷笑道:“自然是有缘之人了。” 老实和尚看了眼站在阴影处的尊使,眼里浮上复杂的神色,但随即就变得清明了起来,随即就盘膝坐在了地上,微微垂首说:“这位施主说的没错,世间万物的归属,都讲究一个‘缘’字的。” 尊使的声音,有些尖细:“那,谁才是有缘人?” 老实和尚回答:“自然是有缘之人。” “麻痹的,老子没空和你废话,给你三秒钟的考虑时间,交出来不死!” 脾气有些暴躁的张三,哗啦一声打开了保险,喝骂道:“现在可没有老杂毛护着你了,你还指望什么来反抗?” 老实和尚微笑着回答:“我死了,就再也没有谁能拿到那本经书了,所以施主你尽管快点下手--其实等这一刻,我也等很久了,因为我活的很累。” 张三愣住。 老实和尚不怕死,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在幡然醒悟后活的很累,对于他来说被干掉就是解脱了,但张三真要杀了他的话,就别再想找到那本经书了。 老实和尚的死活,对于组织上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可那本经书却必须得得到。 尊使缓缓的说道:“老实和尚,你这是在逼我们用强,希望你能忍受住痛苦。” 老实和尚重重叹了口气,又来了句无量天尊后,才说:“女施主,你所犯的杀戮本来就够重了,此前每晚都会遭受无数冤魂的纠缠,难道你还执迷不悟吗?” 那位尊使藏在树林的阴影处,根本看不到她的样子,不过在老实和尚说出这句话时,张三他们却看到她身子猛地一震,尖声叫道:“你怎么知道!?” 正如老实和尚所说的那样,这个被张三他们尊称为尊使的人,最近半年来,几乎每晚都会做一个恶梦,梦到那些本来非常新任她,在危险来临时敢把后背交给她的人,都站在她的窗前。 有的脸上带着鲜血,有的没了脑袋,还有的心脏之处多了个大窟窿,更有甚者,明显就是一堆血肉模糊的烂肉--这些人,都站在她的窗前,也不说话,就这样冷冷的看着她,有的好像在笑。 非常诡异吓人的笑,她无法用语言文字描述出来,只会被吓得霍然睁眼,腾地翻身坐起时,才发现那是在做梦,冷汗让她好像刚从水里跳出来。 人在一次两次做这种恶梦时,也许还不用在意,但当她几乎每晚都会做这个相同的恶梦时,她所受的折磨,也该比死还要难受。 尊使在连续不断做这个恶梦后一个月内,就迅速憔悴了下去,或者说精神衰弱到了极点,要不是她的修为还算深厚,肯定会精神崩溃的。 也正是因为晚上算是她的地狱,所以她才去了夜总会工作。 在夜总会,她可以整晚的不睡觉,把休息时间都用在了白天。 虽说白天也会做那个恶梦,但总的来说,白天终究是阳气大一些,就算是做那个恶梦,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害怕。 通过各种手段和本身的修为,她终于逐渐摆脱了那个恶梦,或者说摆脱了那些人。 前些日子总是做冤魂索命的梦,是尊使的秘密,也是她不敢回忆的回忆,她强行让自己已经忘记了--可老实和尚,现在却一口说了出来。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就是这道理了。痴儿,你却看那边是什么!“ 对尊使的失态表现,老实和尚再次淡淡一笑,抬手指向了她背后的树林深处。 尊使下意识的转身看去。 张三几个人也看去--树林中除了轻微的沙沙下雨声,黑漆漆一片,根本没有任何东西,他们心中冷笑,正要说老实和尚就会装神弄鬼时,尊使却忽然尖叫一声:“啊,你们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尊使的声音,尖锐中带着极大的惶恐,就仿佛你在半夜醒来,发现被窝里忽然多了个骷髅那样吓人。 她看到了什么? 就在张三李四神经猛地绷紧时,驱魔使却举起了笛子,猛地鼓力一吹! 此前驱魔使吹出的笛音,听起来很是尖细,就像一个厉鬼被铁门夹住,狠狠的挤压从骨子里发出的声音那样,让人听后会觉得不寒而栗。 但现在驱魔使吹出的笛声,却像传说中能普照人间的佛光那样,祥和,庄严,肃穆,带着阳春白雪般的温暖,竟然让人仿佛身处阳光下的草坪上,全身舒泰。 甚者那万千条毒蛇,都懒洋洋的伏在了草丛中,盘起了身子一动不动。 激动的尊使,也很快就镇定了下来,长长的松了口气,她刚才看到的那些残肢破碎的厉鬼,一下子消失不见了,只看到轻柔的暖风佛过树梢。 而老实和尚,微微闭合的双眼则猛地张开,眼里闪出惊诧、钦佩的光芒,但随即就恢复了自然,缓声道:“不愧是贪狼驱魔使,这手让人心神安定的功夫,算得上是出神入化了。” “这是驱魔咒。” 驱魔使说话了,声音很柔和:“老实和尚,依你的身份,用这种扰乱人心神的低级手段来恐吓别人,不嫌有失身份么?” 老实和尚冷冷的回答:“老衲只是一个守墓人,哪有什么身份?” 驱魔使咯咯一声轻笑,刚才庄严肃穆的气氛一扫而光,充斥着明显的放荡:“咯咯,老实和尚,你这样说可就算自污了。想当年,你乃安归教三大宫主之一的中宫宫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号令下会有千百人被你驱使,前仆后继。” 驱魔使说着,缓缓走出了树林:“在安归教中,也唯有你这个中宫宫主才能做到这些,就算是安归王,也不行。老实和尚,我很纳闷,刚才在你用心法霍乱尊使心神时,不知你自己有没有想到过汉德勒森林?在汉德勒森林,可是有一千三百多名安归教的部下,因为你的错误指令战死。” 说着,驱魔使的声音陡然尖利起来:“呔!说起来,你这老秃驴才世间最大的凶手!一千三百条活生生的生命,就因为你的错误指令殒命汉德勒,难道你晚上就不怕那些冤魂来索命吗?” “阿弥陀佛!” 老实和尚高喧了一声佛号,身子开始剧烈颤抖起来,呼吸也明显加重,好像肩膀上压下来一座大山那样,让他无法承受,随时都有崩溃的可能。 在此之前,老实和尚一直是喊‘无量天尊’的,但现在他却高喧‘阿弥陀佛’,这不是口误,也不是故意的,而是一种本能。 驱魔使,用他对付尊使的手段,用在了他身上,使他猛地想到了汉德勒森林一战。 驱魔使没有说错,去年的汉德勒森林一战,一千三百多名狂热分子,算得上是安归教中宫能拿得出来的所有人手了,却在最后一个晚上,全军覆没。 那么多人全军覆没,与老实和尚的指挥有着相当干系,昔日如果他在场坐镇的话,绝不会发生那种惨烈的一幕。 但当时胜券在握的他,却和孙天扬去了蒙戈尔,在那儿静候好消息--所以说,那一千三百多手下的覆没,老实和尚负有全部责任。 刚得到那个消息时,老实和尚震惊愤怒也好,心疼害怕也罢,但他却没有愧疚: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为了做大事,那些人都死了又有什么干系? 但当他后来到了白云观,被守墓老道士点拨开后,才知道他是多么的罪恶深重! 如果不是老道士临死前,要求他做下一任的守墓人,老实和尚恐怕早就自杀谢罪了……良心、人性回归的人,都无法忍受曾经犯下的大罪。 今晚被驱魔使反过来扰乱心神后,老实和尚顿时就想到了那一战,死去的那些人,额头冷汗淋漓而下,高喧了一声佛号后,双掌合十垂下了头,只觉得万籁俱灰,生念消失。 明确感受到老实和尚的气质变化后,驱魔使眼里闪过一抹得意,森声道:“老和尚,现在你还有必要坚持什么吗?也该交出那本经书,去你该去的地方了!” “去我该去的地方?” 老实和尚愣怔了一下,缓缓抬头喃喃说道:“不错,不错,是该去我该去的地方了,多谢施主点拨。至于那本经书,就在文昌……” 他刚说到这儿,猛地听到罗公塔那边,忽然传来一声犹如黄钟大吕般的断喝:“呔!” 942章 一只血淋淋的手! 罗公塔那边传来的断喝,就像划破漫天乌云的霹雳那样,让老实和尚心神一震,猛地抬头向那边看去。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幕不该出现的景象:只有三四米高,占地两三个平米的罗公塔,此时周遭都辐射出了淡淡的金光,那金光也就一米多长,若隐若现却很真实,无数只有着五颜六色的鸟儿,啾啾的叫着在塔上方金光中左右盘旋。 随着金光的闪现,老实和尚刚才毫无生机的心里,就像滚入一条清澈的溪流那样,把所有腐败、腐烂了的东西,全部冲荡干净,不留半点。 他的精神也随之一振,死志蓦然消散,自信的微笑使他苍白的脸色,再次红润了起来,双手合十冲那边微微点头,高声喧道:“无量天尊,弟子知晓了。” 金光散去,百鸟消失,天地间再次黑暗了下来,唯有天上那轮昏黄发红的月亮,依旧淡淡的俯视着世间。 方才那一幕,就像幻象,没理由存在的幻象,就像人眼花了,眨巴一下眼睛就再也看不到了。 张三就是这样,大瞪着双眼看着罗公塔那边:“假的,这绝对是假的!” 愣了片刻后,他才猛地摇头,抬手狠力擦了下眼睛,再睁开时还是没有看到刚才那神奇的一幕,随即恍然,强笑着看向驱魔使:“嘿,哈哈,这只是老杂毛们玩的一种乱人心神的小把戏而已,我们大可不必--驱魔使,你、你……” 张三话说到半截后,才发现驱魔使已经倚在了一棵树上,嘴角已经有血丝淌了下来。 刚才罗公塔那边传来的暴喝声,让老实和尚挣开了心魔,却震伤了正在全力施为对付老和尚的驱魔使,让她摄人心神的邪功尽破,以后都别想用这种邪术来控制人了,自身也受了相当重的内伤。 脸色苍白的驱魔使没有理睬张三,猛地咬牙拿起了笛子,放在最边用力吹去。 又尖又细的笛声,就像从草丛中腾起的幽灵那样,带着群蛇蜿蜒而起,吐出了猩红的信子,如豆般的猩红小眼,狠戾的瞪着老实和尚。 “天地之间本无完善,初开乾坤所分阴阳,又生两仪六十四卦,金乌不坠百姓疾苦,唯夸父万里追日,不知疲倦乃亡,身化群山,须发成河,拐杖为林……” 就在驱魔使的笛声响起,万千群蛇蜿蜒前行冲向老实和尚时,和尚垂首嘴里念念有词,念起了一段奇怪的经文。 这段经文,讲述的是上古时期,乾坤刚定,天上的太阳不想落下,百姓生活在火热之中,有个神人夸父站出来追赶太阳,最终累死的故事。 相传,夸父拐杖化为的桃林,有辟邪功能,所以世人才以桃木辟邪。 这段故事好像和老实和尚当前所面临的危险没啥区别,可经文响起后,那些蜿蜒窜向他的群蛇,却都徘徊在他面前一米处,再也不敢前行一步。 如果有人在空中俯览的话,就能看出以一条淡金色的金线,若有若无的围着罗公塔、石屋和老实和尚,画了一个不规则的圆。 所有的蛇儿一触到这个淡金色的圆,都会像触电那样即刻反弹,再也不敢前行一步。 开始在群蛇蜿蜒前行时,出于人类对这种冷血动物天生的忌惮,尊使,张三李四三人都紧紧围在驱魔使身边,眼里却带着喜色。 他们可不认为,老实和尚会有葬身蛇吻的勇气。 但当蜿蜒的群蛇好像遇到看不到的玻璃那样,再也无法向前,只是原地吱吱的叫着,很急躁的样子后,他们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 驱魔使好像也不相信会遇到这种事,尽管她已经被刚才的幻象所伤,但却不服输,笛声一顿,再次响起时,笛声更加尖细急促,竟然带有了隐隐的擂鼓声。 群蛇立即精神一震,嘶嘶出声,全力向老实和尚扑去! 可不管群蛇精神多么振奋,驱魔使的笛声多么尖锐,但这些冷血动物却始终无法逾越那条看不见的边界。 与此同时,老实和尚念诵经文的声音,也越来越响,和笛声旗鼓相当。 张三等人就觉得,浑身的血脉流速加快,心脏也狂跳,胃部开始有了剧烈的抽搐,恶心呕吐的冲动越来越强烈。 “吱!” “呔!” 吱的一声,是驱魔使的笛声,就像断了的琴弦,在绷断的瞬间发出最后一声大叫。 呔的那一声,则是老实和尚的暴喝,中气十足。 两种声音,就像两柄刀剑那样,狠狠撞在了一起。 “啊--噗!” 被称为驱魔使的女人,忽然惨叫一声,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尊使大惊:“驱魔使……” 她的话还没说出口,驱魔使就纵身跃进了树林中,飞一般的去了。 尊使大骇,急声喝道:“快,上树!” 树林中这么多蛇儿,方才因为驱魔使的存在,这些冷血动物可以无视张三等人,但驱魔使现在逃走了,这些随着最后一声笛声而骤然暴躁的群蛇,还会在意他们吗? 也幸亏尊使的反应够快,断喝声中纵身上了树。 张三下意识的,右手揽住一棵树,身子攸地倒翻,就像豆虫那样,一曲一伸中,眨眼间就爬上了树身半截处。 但李四的反应明显慢了点,等他察觉出不妙要上树时,那些暴躁的群蛇,却像一窝蜂那样,呼啸着扑了过来。 “滚开,滚开,你们这些可恶的--啊!” 李四双手抱着树,很想快速爬上去,可他略微慢了一拍的动作,却让他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地,至少有七八十条蛇儿,猛地扑在了他身上。 当一条黑色怪蛇攸地钻进他嘴里时,他的惨叫声嘎然而止,不甘的从树上摔了下来眨眼间就被群蛇淹没了。 骑在树杈上的张三,看到同伴被群蛇覆盖后,想到接下来会发生的事,再也无法压抑剧烈反刍的胃,张嘴吐了出来。 现在他才知道,刚才驱魔使忽然转身飞逃而去,那是因为她受伤后再也无力控制群蛇,势必会遭到群蛇的反噬,这才及时逃走。 可那个女人在逃走前,却没有提醒大家一起走--由此可以看出,她是多么害怕遭到群蛇反噬。 “混帐东西,等回去后我一定要告诉主人,让他好好惩罚你!” 张三脸色苍白的小声骂着。 他不敢大声骂,怕惊动了下面的群蛇。 蛇儿可是会爬树的,当前没发现他,是因为他逃上树的速度太快。 嘶嘶嘶嘶的轻噬中,老实和尚也停住了念经,看着鼓起来的那团蛇堆,摇着头的缓缓叹了口气。 驱魔使的离开,让群蛇‘如梦初醒’,绝大多数蛇儿纷纷调头钻进了树林,只剩下那个蛇团。 仅仅几分钟,那堆蛇团也开始撤退--地上,只闪下了一具白骨。 一丝肉屑都没有,白的干净,就像用吃干净了脱骨扒鸡的骨头。 就在几分钟前,这堆白骨还是张三的兄弟。 他愣愣的看着那具白骨,嘴巴大张着,都不知道已经淌下了哈喇子,直到身材娇小的尊使,飞快的滑下树后才醒悟了过来,双手攀着树身,猿猴般的跳了下来。 驱魔使逃了,李四死了,任务却没有完成。 贪狼中,完不成任务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至于驱魔使和尊使会不会接受死的惩罚,张三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如果就这样回去的话,就是个死。 所以,他必须得留下来,哪怕结果也是个死,但总比死在家法下要好得多。 更何况,尊使也没有撤走,很冷静的样子。 张三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的绕过那堆白骨,来到尊使身边低声说:“刚才……” 尊使打断了他的话,看着罗公塔冷笑道:“刚才只是道士们惯用的装神弄鬼的本领罢了,他能挡住群蛇,难道就能挡住我们吗?上!” 尊使低喝声中,率先腾身扑向了老实和尚。 她有绝对的把握,能制住老实和尚,用她专业的刑罚,逼迫他说出经书的下落。 看到尊使动了后,张三的精神大震,也是一声暴喝,扑向老实和尚。 张三在组织中,隶属专门暗杀的部门,也可以说是职业杀手,杀人的本领那是相当出色。 在来时,他和李四都对上面派尊使和驱魔使一起来而感到不快,觉得组织上那是不信任他们:不就是搞一个老和尚吗,有必要这样兴师动众的? 当然,他们也曾经听尊使说过,原先看守罗公塔的那个老杂毛很厉害--可他已经死了,再厉害的人成了死人后,也没任何威胁了。 为了彰显在组织内的用处,张三在扑向老和尚时,几乎用上了全力,仿佛这样才能发泄出心中的郁闷。 尊使是率先扑向老实和尚的,动作快逾闪电,但却不如后来扑上来的张三。 张三是后发先至,在急促掠过尊使时,心中还有了一丝得意:你的名声倒是不小,但只是徒有虚名罢了! 张三得意,却没有看到尊使眼中闪过了一丝讥讽。 在尊使看来,老实和尚就一靠嘴皮子蛊惑人心的家伙,压根没啥本事,要不然当初也不会不在汉德勒森林坐镇了。 她是故意放慢速度的,因为她猛地想到了一个传说:安归教的三大宫主,除了掌管财权的西宫宫主之外,其他两大宫主都是高手,尤其是负责暗杀等事宜的西宫宫主,更是不次于安归王。 而老实和尚,就是安归教的西宫宫主。 因为汉德勒森林一战,老实和尚没有现场坐镇,所以尊使此前始终不相信,这老秃驴是啥高手,这才看轻了他。 但在扑上来后,她却察觉出了不对劲,这才故意放缓了速度,目的就是让张三去试探老实和尚。 张三却不知道,还很得意的大喝一声,弩箭般扑到了老实和尚的身上。 然后,尊使就看到,张三背后忽然长出了一只手。 血淋淋的手。 943章 小凯撒要走了! 张三的后背怎么会忽然长出一只手,还是血淋淋的,而且手里面好像还抓着人体内的一块内脏? 看到这只手后,尊使的双眸骤然猛缩! 瞬间她就明白了,这只手不是从张三后背上长出来的,而是老实和尚的:老和尚在张三扑到他身上之前,抬起了手,一下就刺穿了张三的身子! 人的身体是由两百多块骨骼组成的,尤其是护着胸腔的肋骨,更是坚硬切有弹性,再加上肌肉受疼后的肌肉收缩,哪怕就算是用刀子狠狠刺穿一个人,肌肉和骨骼也会在身体的本能反应下,把刀子牢牢夹住,避免身体进一步的受伤。 但老实和尚这只手,却比刀子还要犀利,借着张三猛扑过来的力量,猛地刺穿了他的胸腔,从后背冒了出来。 “啊!” 胸腔被刺穿的张三,眼珠子蓦地凸出眼眶,仰天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吼,随即死亡。 没办法,任何人身子被一只手穿透,还有内脏被攥在手里后,不想用最快的速度死去都不行。 “他真是个高手!” 看到这异常骇人的一幕后,尊使心脏嘎然停止跳动,想都没想,本能的脚尖弹地,就向后纵身跃去。 当初在蒙戈尔时,铁屠那样牛比的人物,在暗袭老实和尚时,都能被他及时识破,并抓主狠狠砸在了墙上,更何况自以为是的张三? 如果要举办什么武林大会的话,依着老实和尚的本领,足可以派进前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一个张三,那是太绰绰有余了。 而且,在尊使眼见大势不妙,纵身要逃时,刚才还一脸和蔼、任人宰割的老实和尚,嘴角浮起一抹狞笑,右手宽大的道袍猛地挥起,一下子就卷住了她的右脚,迅速向怀里一拉! 好像展翅白鹤那样,向后纵身跃起的尊使,只觉得右脚就像被油丝绳缠住那样,一股她根本无法抗拒的大力传来,使她腾地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尊使身子落地,本能的就要翻身跃起,却有一只血淋淋的手,猛地锁住了她的咽喉。 这是老实和尚的左手,刚才穿透了张三伟岸的身体。 尊使全身的肌肉,瞬间僵硬,眼里浮上极度的绝望:我命休矣! 就在这时,一声清朗的道号传来:“无量天尊。” 正要收缩左手五指,把尊使咽喉捏碎的老实和尚,动作一下子停顿,狰狞的脸色攸地恢复了正常,随即缓缓缩回手,双手合十从地上缓缓站了起来,对罗公塔方向微微躬身:“见过观主。” 一个身穿青色道袍,手里拿着拂尘的老道士,从罗公塔后面轻飘飘的走了出来,正是白云观的观主,杜道长。 杜道长走路时迈动的步伐看似不快,但在眨眼间就走到了老实和尚对面,也微微躬身,双手抱拳向他行了个道家礼。 杜道长虽然贵为白云观的观主,可老实和尚却算是原先看守罗公塔的老道士的继承人,辈分要比杜道长高出两辈,所以他不敢受老实和尚的礼。 杜道长在抬起头来之前,看了眼雄口上多了个血淋淋大洞的张三,微微摇头叹息,脸上带着明显的不忍之色:“无量天尊。” 老实和尚倒是一脸的坦然,仍旧微微躬身道:“师尊羽化前三日,我曾经问他,何为妖邪?师尊答曰为了贪念而乱世者,皆为妖邪。我又问,该如何阻止妖邪乱世,是否像佛家那样,以身去感悟他?” 说到这儿,老实和尚抬起头,看着杜道长缓缓说道:“师尊当时对我当头棒喝,曰对付乱世之妖邪,定当以雷霆手段,何必怀柔?” 随着文明的发展,现在早就佛道一家了,不过还有一些细小的区别。 比方对待‘妖邪’的态度,佛门讲究的是慈悲为怀,以身感悟妖邪,望他们放下屠刀,立便成佛。 但道门却恰恰相反,主张以暴制暴,就是出现一个就灭一个,杀光了,世间就清静了--这也是当初那个老道士,在尊使他们第一次来侵犯时,毫不留情的主要原因。 继承老道士衣钵的老实和尚,用血淋淋的雷霆手段干掉张三,那就很正常了。 杜道长虽说也是道士,可他终究没经历过杀戮,整天满心就想着怎么捞钱了,早就蜕变成一有恻隐之心的普通人了,所以看到张三死了的惨状后,这才于心不忍。 听老实和尚这样回答后,杜道长沉默片刻,才躬身说道:“受教了……不过,这个女子,今天还不是她寿终之时,她身上还担负着一桩至关重要的冤案,所以暂时不能死。” 老实和尚淡淡的说:“我同样可以站出来,澄清那桩冤案。” 他话里的意思,就是要干掉这个尊使。 杜道长却轻轻叹了口气,问道:“大师,我不怀疑你有那个能力,也知道你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可别人会信吗?” 老实和尚愣住,不知说什么了。 “去休,去休!” 杜道长袍袖一甩,地上那个尊者就觉得被一股柔软的力道卷起,身不由己的飞了出去。 等她下意识的站在地上后,才发觉已经站在了树林中。 杜道长却看也没看她一眼,只是对老实和尚温和的笑道:“大师,道长(老道士)驾鹤西归之前,好像也为雷霆手段而顿悟过,还请大师细想。” 老道士临死之前,曾经掐住高飞脖子要干掉他,但罗公塔内却忽然传来祥和的道号声,使他猛地明白了什么,这才松开了高飞,遥拜罗公塔后幡然醒悟,最终修成大道。 老实和尚是亲身经历过的,所以在杜道长提到这件事后,先是愣了下,随即额头忽地冒出冷汗,再次躬身向杜道长行礼:“多谢观主点拨,老衲差点悟错师尊临终教诲的本意,阿弥陀佛。” 杜道长还礼:“大师谦虚了,我只是旁观者清罢了。” 看着那俩相对施礼的和尚道士,再也没有以往狂妄的尊使,终于清醒了过来,转身就用最快的速度窜进了树林中。 她再也不敢在此多留片刻,今晚的经历,对她来说又是一场无法忘记的恶梦。 --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但方小艇的脸色却很难看。 因为王晨的拒婚,把方阿姨推到了风头浪尖上,还不知道有多少人都坐在小板凳上,等着看她的笑话呢。 当初王晨给她做秘书时,她就是个需要仰视的存在,随便哼一声,小王晨都得琢磨老半天,生恐把她意思领悟错了,会让她不愉快。 尤其在陈家婉拒王晨时,面对陈破天那样的大佬,方小艇依旧为她当时表现出的不卑不亢而沾沾自喜。 可现在,她却要亲自去冀南,向她以前的小手下,‘奴颜婢膝’的赔礼道歉,求着人家做她儿媳妇,要不然她就会撒泼打滚的说…… 当然了,方小艇这样高贵身份的人,是绝不会撒泼打滚的。 可假如撒泼打滚能把高老爷子的面子全齐来,她还就得这样做了。 她丢人,和高老爷子丢人完全是两码事。 按照原计划,她会在今天去冀南,抹下脸来去求人家。 不过,这却不是她今天心情不好的主要原因。 方小艇心情不好,是因为小凯撒今天要走了。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方小艇和小凯撒之间,已经建立起了深厚的祖孙情。 其实方小艇早就知道,小凯撒早晚都得回美国去,因为他是他孙子的同时,也是美国那个金融大家族第四代唯一的继承人。 要不然当初高飞出事后,继承他在冀南产业的人,就不会是秦紫阳,而是小凯撒了。 妮儿要带走孩子的理由很简单:一是小凯撒必须得回美国,从现在起就得接受专门的培养,二是她现在已经彻底掌控了乔治家族,成为了老大,没有谁敢再对她有个私生子而指手画脚了。第三却是她想孩子了。 祖孙再亲,也亲不过母子。 所以呢,方小艇没任何理由不放孙子离开。 因为特殊的身份,她更不能像普通人那样,随便出国去看望孙子。 想到以后还不知多久才能再见到小凯撒,方小艇就心如刀割。 和将要与孙子分别相比起来,去冀南求王晨,反而是无足轻重了。 如果可以,方小艇真想求妮儿别带走孩子,不在意什么颜面。 但这也只是想想而已,妮儿已经来了,就在五分钟前,高飞就打来电话,说再过十分钟就要来到昙花小区(方小艇新买的别墅区名)了。 小凯撒昨天就知道,他母亲要带他回美国了。 那才是他出生,成长和最终的归宿,华夏高家,只是他的根源罢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也很想妈妈。 奶奶再好,终究不是老娘。 不过这小子很懂事,小小年纪就能看懂大人的心,在方小艇放下电话后,就一直依偎在她怀中,双手搂着她脖子,默不作声的,就像一只不愿意离开母亲的小猫咪。 看到孙子这样懂事后,方小艇更加舍不得,表面上却显得更加慈爱,低声絮叨着什么,无非是到了那边后要好好听妈妈的话,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记得给奶奶来电话,要是想奶奶了,就哭,就闹…… 小凯撒不吭声,只是点头。 等高飞接机开去的汽车来到别墅前,响了一声喇叭后,这小子才低声说:“奶奶,我不愿意离开你。” “好孩子,奶奶也不愿意让你走啊。” 方小艇强自忍着的泪水,再也无法控制,哗的一下就淌了下来,把孩子紧紧抱在了怀中。 小凯撒既然要回去了,维尼夫人自然也要跟着走。 维尼夫人不忍心看到这种让人心酸的分离场面,赶紧走出了客厅。 “好孩子,起来。” 方小艇吸了下鼻子,抬起头向院子里看去。 乌黑色的奔驰车车门打开,一个身穿身材高挑的漂亮外国女孩子,从上面款款走了下来。 944章 妮儿来了! 因为自身身份的特殊性,方小艇平时很少接近外国人,尤其是美国人,对合众国公民的印象一直不咋地。 方小艇是那种很传统的华夏女性,也特别看不起美国那些在某方面很开放的女孩子,觉得她们根本不懂得自重,尽管在二十多年前,她也做过美国女孩子才做的事情。 所以呢,尽管当身高超过一米八、有着魔鬼身材、天使般面容的妮儿出现,给了她瞬即的惊艳感觉后,她还是马上就沉下了脸,一点也不因为人家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就该露出亲切的笑容,迎出门去,而是稳坐在沙发上,冷冷的看着外面。 比以往要更加水灵了许多的妮儿,可能在下车后就感觉到了这种冷意,顿觉拘谨了起来,冲迎出来的维尼夫人笑了笑。 别看妮儿在很多大人物,哪怕是美国总统面前,都能保持着她的优雅从容,但在察觉出方小艇散发出的敌意(就是排斥)后,竟然有了种手足无措感。 很像华夏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丑媳妇最怕的就是见公婆。 “妮儿小姐,能够再次看到您,真是太好了。” 维尼夫人快步走上前,按照西方礼节,张开了双臂。 妮儿轻轻抱了她一下,低声说:“我也是。夫人,你比以前可要年轻多了。” 是个女人就喜欢别人夸自己漂亮,维尼夫人也是这样,立即眉开眼笑起来,说自己在华夏的这段日子,绝对是一辈子最开心的时侯。 在分开之前,维尼夫人低声在她耳边说道:“高夫人很不开心,舍不得小凯撒离开。” 妮儿心中苦笑:我当然知道了,要不然我会这样紧张吗?唉,我来接我自己的儿子,该是理所当然的呀,怎么这样紧张。 高飞下了车子,走到她身边拍了拍她胳膊,低声安慰道:“别怕,我妈其实很不错的。” “我知道,也相信老人家是很不错的,可就是有些、有些怕,是真怕。” 妮儿下意识的,开始整理本来就很整齐的服装,又询问高飞,带来的礼物能不能让老人家喜欢。 “肯定会喜欢。” 高飞想了想,才嘱咐道:“不过,你看到我妈后,千万不要说老人家老人家的,其实她不老。” “我知道啦,女人都不喜欢别人说她老嘛。” 妮儿深吸了一口气,昂起雄膛,就像要去刑场的义士那样,脸上带着大义凛然:“走吧,去见老人、去见妈妈。” 高飞在前,妮儿在后,俩人走进了客厅内。 下意识的,妮儿开始搜寻那个有着一张厌恶神色的老脸--却没找到,倒是看到了她日思夜想的儿子,就依偎在一个美少妇怀中,一声不吭的望着她。 “高飞老妈不在?太好了。” 妮儿松了口气,看着儿子的双眸中,哗地就淌下了喜悦的泪水,快步走到沙发前,一把就把小凯撒从美少妇的膝盖上报了起来,还没有忘记道谢:“谢谢你替我照顾小凯撒--儿子,我的儿子!” “妈妈。” 小凯撒欢快的大叫了一声,张手搂住了妮儿的脖子,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下。 “儿子,好儿子!” 妮儿流着泪的笑着,抱着儿子转了两个圈子,然后狠狠亲了下来。 方小艇坐在沙发上,神色漠然,只是眼里却带着无法掩饰的嫉妒:我这个当奶奶的再疼爱这家伙,也不如他和这外国女人亲啊。唉,现在咋不是封建社会呢? 如果是封建社会的话,妮儿这个番邦女子,最多只能是高飞的一个小妾,方小艇这个‘太后’,完全有权利不许她见到小凯撒的。 抱着儿子亲了半天后,妮儿才擦干净脸上的泪水,对旁边唏嘘不已的高飞笑了笑,不好意思的说:“抱歉啊,是我太激动了。嗯,那个谁,妈妈她老人家呢,怎么没看到她在?” “咳!” 方小艇重重的咳嗽了下,心中很是恼怒:我就在这儿坐着,你会看不到? 高飞也是愣了下,随即明白妮儿是怎么想的了,赶紧讪笑一声,对方小艇说:“妈,那个啥,我来给你郑重介绍一下,这就是小凯撒的妈妈,妮儿。” “啊?” 妮儿一愣,脱口说道:“你是凯撒的奶奶?你不是、不是保姆吗?” 在妮儿看来,方小艇这样的美少妇,怎么可能会有高飞这么大的儿子? 刚看到她时,还以为她是高家请来看护小凯撒的保姆呢。 我是保姆? 靠,谁家保姆会像我这样有气质! 听妮儿这样说后,方小艇心中更是恼怒,幸好镇定功夫相当不错,这才没有暴起指着妮儿鼻子骂她‘狗眼看人低’,垂下眼帘淡淡的说:“嗯,你也可以把我当做保姆的,反正我最多也就是像维尼夫人那样,替你看看孩子的。” 方阿姨毕竟是久居高位的高层,这一生气,身上登时散发出一股子无形的威严气势这是妮儿以前不曾感受到过的,顿时慌了,赶紧把小凯撒放在了地上,双手放在腿外侧,对她深深鞠躬弯腰,期期艾艾的说:“妈、妈妈,对不起,是我搞错了,我、我--” 方小艇冷笑:“可别叫我妈妈,我们高家可没有什么洋媳妇的。” “我、我……” 方小艇这句话,更让妮儿心慌了,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是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飞。 “唉,我的个妈啊,你这是搞什么嘛。” 高飞叹了口气,挨着方小艇坐在了沙发上,顺手揽住她的肩膀,嬉皮笑脸的说:“在来时的路上,妮儿就问我,说你老人家是不是很慈爱,对外晚辈就像春天般的温暖等等。我说那是当然了,我高飞的老娘,肯定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母亲了。可我一时间却疏忽了告诉她,你名誉上是老人家,实际上却一点也不老了。” 又叹了口气,高飞一脸苦瓜的样子:“所以呢,妮儿才没想到你原来是这样年轻,才以为你是我们雇来看孩子的保姆,她可不是故意的啊,说起来得怪咱们娘儿俩,我没有和她说清楚,你又长的太年轻了。” 在高飞装模作样的求饶下,又看到妮儿又一脸的彷徨,方小艇也知道她就算再不愿意,可有些事也不是她能阻挡了,只得故作生气的抬手,在高飞脑门上敲了一下,呵斥道:“说起来都是你小子做得不对,让我才误会了妮儿。” 高飞怪叫一声抱着脑袋时,方小艇站起身,主动对妮儿伸出手:“妮儿,欢迎你来到我们家,你是个好孩子。” “谢谢,谢谢妈妈。” 妮儿大喜,赶紧双手握住了方小艇。 因为太过激动,她竟然牵起方小艇的手,凑到嘴边轻轻吻了下。 吻手背,可是在西方最高的崇敬理解了,一般都是男人吻尊贵的女人,妮儿以她金融女王的身份,这样尊崇方小艇,让后者顿时生出了些许骄傲:你是洋人怎么样?我是高飞的妈!你是金融女王怎么样?我是高飞的妈!你是……我是高飞的妈! 至于对妮儿的不满,自然烟消云散了,方小艇拉着她的手坐下,又撵着高飞亲自去泡茶,而且声明要泡最好的茶,这才嘘寒问暖起来。 不得不说,方小艇在处理人际关系上的本领,足可以甩妮儿好几条街,才半小时的工夫,就旁敲侧击,把妮儿七岁还尿了一次炕的事给套出来了,让高飞在旁边钦佩不已。 “妈妈,儿媳这次过来的匆忙,也没给您老、给您带什么像样的礼物,就拿了一条项链,算是聊表寸心了。” 妮儿趁着方小艇喝水的空当,从口袋中拿出一个首饰盒,双手恭恭敬敬的放在了案几上。 方小艇身为高家的媳妇,小儿子高雅又是春树集团的董事长,还会缺少什么首饰? 就算妮儿把传说中的‘海洋之心’拿来,她老人家也不会太过狂喜的--倒是如果可以,她宁愿用世上最贵重的首饰,来换取小凯撒的留下。 所以呢,出于礼貌而打开首饰盒,看到里面那颗大宝石后,方小艇也没觉得有啥了不起,最多也就是笑容更加慈爱几分罢了,毕竟这条项链价值不菲的。 好像知道方小艇心里在想什么,妮儿又说:“妈妈,我知道您是官员,按照贵国的官场规矩,您是不能在公众场合佩戴贵重首饰的,但我送的这条,您可以随时佩戴,因为这是儿媳我送的,谁都说不出什么来的。” 正如妮儿所说的那样,方小艇是不差钱,不过她身为高级官员,就算再有钱,也不敢佩戴太贵重的首饰,毕竟人们的眼睛是雪亮的。 可如果这条首饰是洋儿媳送的呢? 别人谁敢多说一句话? 方小艇眼睛一亮,终于发自内心的笑了起来:这下老娘可总算戴上好首饰得瑟一下了! 为了答谢妮儿的厚礼,方小艇自然又假惺惺的表示了遗憾,大意是她多么希望妮儿能和高飞结婚,那样她会比收到一万条项链也开心,好孩子啊,也唯有这样的女子,才有资格配的速度她那出色的儿子等等。 妮儿唯唯诺诺,总算是松了口气,知道这一关过去了。 妮儿这次来华夏,很低调,就带着两个保镖过来的,打算明天就回去,因为那边离不开她。 因为她的到来,方小艇也无法去冀南了,一家人寒暄了会就到了中午,开始有客人上门了。 最先来的,是肖鱼儿和她老娘。 方小艇邀请客人来家里,其实就是重视妮儿。 妮儿当然很清楚这个道理,也早就准备好了相应的礼物。 自肖鱼儿母女来到后,高家的一些晚辈女性,就像约好了那样,也都纷纷登场,才半个多小时的工夫,就来了七八位。 妮儿虽然不是高家的正式孙媳妇,但谁都知道她为高家生了个儿子,而且背景深厚,以后指不定会发挥不可代替的作用,所以大家对她都很热情。 945章 我是爷爷! “今儿那家别墅搞什么派对吗?来这么多车子。” 当看到又一辆轿车停在15号别墅门前后,昙花别墅小区的保安老刘,一脸羡慕的叹了口气:“唉,啥时候,咱们也能住上这样的别墅?” 另外一个别墅小区保安老李,冷笑了一声说:“老刘,你就别做这样的白日梦了。知道这别墅多少钱一个平米吗?五万!五万啊,你拼死累活的挣一年,也挣不到一个平方,竟然还好意思说要买这样的别墅,脑子进水了?” 老李说的话虽然很难听,可老刘却无法反驳,只是不服气的说:“切,别看在这儿住的都是有钱人,可他们再有钱,也不如有权的,我表哥的大舅子就在西城那块的物业。知道西城吧?那才是高层云集的地方,像这种有钱人在那儿,就是当孙子的料。我表哥说,他那大舅子曾经去过开发司的一个副司长家里,啧啧,副司长啊,那可是响当当的副厅级干部,咱们老板在人家面前,就是孙子!” 老刘好像很爱说‘孙子’这个词,也为表哥的大舅子去过那位副司长在家而自豪。 老李却撇撇嘴:“一个副司长算什么,我兄弟还跟着他老板去过……” 老刘正要显摆他兄弟去过某个高层家里时,却看到几辆车子缓缓驶进了小区大门。 第一辆车是很普通的别克轿车,后面那两辆车看不清。 这个小区算得上富人云集了,奔驰宝马只能说是一般,什么宾利、法拉利的在这儿也是常见,所以在看到这辆别克时,老李俩人甚至都没有从椅子上站起来,耷拉着眼皮子扫了一眼,仿佛他们上下班也是开着宝马似的。 一辆别克而已。 不过在下一刻,俩人就像是皮股上被钉子扎了一下那样,蹭地就从椅子上蹦了起来:那辆看起来很普通的别克轿车,车牌竟然是红底黄字! 别看老李俩人只是这片别墅小区的保安,可他们却懂得通过车牌来确定车子主人的身份,像那些车牌是为一溜8,一溜6的,这肯定是大老板的,非常牛比的那种吧。 但再牛比的车牌,也不如这辆别克的红底黄字车牌,那些一溜8的在这个车牌面前,就是一孙子。 这样颜色的车牌代表了什么? 代表了最高警备局! 也就是说,只有那些德高望重的大领导出行时,才会有挂着这种车牌的车子开道。 如果这种车牌可以拍卖的话,仅仅是这样一副车牌,最少也得价值几千万。 老李俩人并没有把目光集中在这辆别克轿车上,而是下意识的看向了第二辆车。 第二辆车,是一部黑色、样式比较古板严谨的红旗轿车,和那些异常眩目的法拉利跑车相比起来,就像来自乡下的土包子。 而且车牌颜色也只是普通的蓝底白字,但打头的那个字母却说明了一切。 大人物,绝对的大人物! 看到这辆红旗后,老李俩人顿觉呼吸都不畅了。 依着他们的眼力,还无法确定谁会有资格左这辆红旗车,可却懂得让他们老板当孙子的那些高层,在这辆车的主人面前,连孙子都算不上--如果级别也可以按辈份来排的话。 像这种大人物,老李俩人以前也就是在电视新闻中看到过,却从没想到会在现实中也能看到,一时间竟然有些傻了,傻乎乎的看着那三辆车缓缓驶了过去。 最前面那辆负责警备的车子,停在15号别墅的门前,轻轻按了一下喇叭后,车门打开,三个身穿普通服装的男人下了车。 第三辆车,也有两个男人下来,五个人下车后,随即快速向四周扫视了一眼。 其中两个人好像看了老李俩人一眼,就挪开了目光。 不过仅仅就这轻飘飘的一眼,却让老李俩人感觉被最危险的猛兽盯住了那样,背后汗毛腾地竖起,连喘气都不敢过大了,额头有冷汗淌了下来。 俩人都有种清晰的感觉:如果他们做出往腰间掏东西的动作,那些猛兽似的男人会用最快的速度扑过来,把他们撕成碎片! 幸好,俩人都吓傻了。 五个男人扫视周围环境一圈后,就快步走到了那辆红旗轿车前,背朝着车子面向四周,轿车右侧副驾驶上,这才下来个戴着眼镜的中老年男人,打开了后面的车门。 然后,老李俩人就看到一个老人,缓缓的从车上迈步走了下来。 老人看起来差不多七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藏蓝色的唐装,手里拿着一根很普通的拐杖,下车后扭头对老李俩人这边看了眼,微微一笑。 老人的笑容很淡,却像让老李俩人从严冬三九中到了春天般那样,感觉浑身暖洋洋的,忘记了刚才被猛兽盯住时的恐惧。 下意识的,老李俩人也笑了笑,笑的很自然,一点也不卑微,就像看到多年不见的老朋友那样。 等他们回过味来时,老人已经迈步走向了别墅门口。 老人年龄已经很大了,还拄着拐杖,走路的速度也不快,可腰板却是相当挺直,就像一棵傲雪的青松那样,任它东西南北风,巍然不惧。 老李喃喃的说话了:“我知道了,我知道这位老人家是谁了。” 老刘也醒悟了过来:“啊,我也认出来了。天啊,没想到会在这儿看到他老人家,真是三生有幸啊--他、他老人家刚才还对我笑了呢,呵呵,笑了呢!” 暂且不提感觉三生有幸的老刘俩人,单说别墅内。 在汽车喇叭轻轻响了一下后,站在客厅门口的肖鱼儿向外看去,当看到那个戴眼镜的中老年男人后,随即欢快的叫了起来:“啊,我外公也来了!” 肖鱼儿这句话,就像铡刀那样,一下子切断了客厅内叽叽喳喳的女人议论声。 大家虽然都经常见到老爷子,可谁也没想到今天老爷子会亲自来到。 而且,还是很有‘排场’的来到,要不然他的生活秘书老康是不会跟着来的。 登时,大家在楞了一下后,随即醒悟了过来:老爷子这次来,就是为了妮儿而来! 老爷子忽然驾到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用这种方式来证明,他认可了妮儿。 “老爷子来了吗?太、太好了。” 方小艇听说老爷子专门驾到后,眼神猛地就亮了起来,很激动,赶紧牵起妮儿的手:“走,孩子,跟我去迎接你爷爷!” 妮儿当然知道高飞的爷爷是谁,只是她从没有奢望,她能得到老爷子的承认--仅仅一个方小艇,就让她那样紧张了,何况是在华夏跺跺脚、大地就会颤三颤的高老爷子? 所以别看她平时也多次见过各国首脑,其中都包括美国总统,但在得知这位东方的传奇老人为了她而来后,还是激动的不行不行的,赶紧边走,边整理衣服,又看向高飞,眼神里带着紧张。 高飞会意,走到妮儿身边低声说:“别担心,老爷子对待晚辈可是相当和蔼的,绝不会让你如履薄冰。” 说着话的工夫,一行十几个人都快步走到了院子里。 方小艇在最前面,停在老爷子面前两米处,微微弯腰躬身恭敬的说道:“爸,您来了。” “嗯,我来了。” 老爷子很温和的点了点头,笑眯眯的看向了妮儿问道:“这位有着优雅气质的外国女孩子,就是我重孙子的妈妈妮儿了吧?” “是,我就是--” 妮儿刚说到这儿,就听高飞在身边低声说了俩字,赶紧改口道:“是,我就是爷爷。” 妮儿这句话说出口,满院子里的人全都愣住:啥,你就是爷爷? 妮儿的小脸,猛地涨红,双眸中攸地浮上水雾,赶紧期期艾艾的解释道:“我、我刚才说错了,我的意思是说,我就是爷--啊,不,爷爷,我就是妮儿,我就是妮儿!” 她太紧张了,所以才会出现这种口误。 按说依着妮儿的身份,和乔治家族在西方国家的影响力,她不该这样紧张的。 她如此紧张,一方面是因为高老爷子亲自驾临的激动,再一个却是因为急于想得到认可的表现,所以就算她闹了个笑话,可也不会有谁责怪她。 更何况,人家孩子都难受的要哭了呢? “呵呵,好孩子,好孩子。” 高老爷子自然明白妮儿此时的心情,伸手牵起她的手,在她手背上轻轻拍了几下,和声说:“我早就听人说过你是多么的优秀,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啊--老康。” 秘书老康低声答应了声,走上前来,手里捧着一副卷轴。 老爷子笑呵呵的说:“孩子,爷爷我年龄大了,你也是一等一的有钱人了,我没什么拿得出手的礼物送给你,所以想来想去,只好送你一副我亲手写的字了。” 老康把卷轴缓缓打开,上面写了一首古诗《游子吟》。 妮儿自从认识高飞后,受爱屋及乌的影响,也喜欢上了汉文字,所以也知道这首《游子吟》的含义,懂得了老爷子是在借这首诗来委婉的告诉她:你就是我高家在外远游的游子呀,无论你在哪个地方,在做什么,家里人都在时刻牵挂着你哟。 把妮儿当做高家在海外的游子,这是老爷子对她最真诚的认可。 妮儿再也无法压制泪水,哽咽着双手接过那副卷轴,深深的给老爷子鞠了一躬。 旁边的其他女性,脸上也都表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大家虽然会经常看到老爷子,可谁也没有幸得到老爷子一副亲手写得字。 方小艇也很羡慕,不不过更多的却是骄傲:这是俺儿媳妇,还是编外儿媳妇! “老爷爷,好几天不见您了,我可想您了!” 这时候,小凯撒从人群中钻了出来,抱住老爷子的腿,奶声奶气的问道:“我的礼物呢?” “你这小鬼头,倒是个小财迷咯。” 老爷子假装生气的瞪了下眼,下一刻却拿出了个东西。 946章 你知道的太多了! 看到老爷子手有些颤抖的拿出了个东西,要送给小凯撒后,方小艇脸色一变:“爸,这可使不得!” 老爷子拿出来的,也不是多值钱的玩意儿,是块手表。 华夏建国后,第一家生产手表的国企成立后,曾经生产了一批限量版的机械表。 这些手表,被当做礼物送给了前去视察工作的一些领导人。 手表本身虽然不知情,可意义却是重大,老爷子这些年来,始终佩戴这块手表,已经算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现在,他却把这块手表要送给小凯撒,这又代表了什么? 但无论代表了什么,在方小艇看来,小凯撒都没福气收到这份礼物,所以才大吃一惊。 不仅仅是方小艇,其他几个高家晚辈,脸上也都露出了骇然之色,仿佛这根本不是一块手表,而是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藏那样。 开始在看到老爷子拿出这块手表,说要送给儿子后,妮儿还真没把它当做回事,依着她的眼光,当然能看出这块手表,相比起闻名世界的瑞士手表,根本算不了什么。 不过当方小艇等人神色大变后,她才知道这块表的意义相当重大。 要不然,这些在华夏呼风唤雨的人,也不会这样吃惊的,赶紧拒绝道:“爷爷,你怎么可以……” 不等妮儿说完,老爷子摆了摆手,慢慢蹲了下来,把手表仔细的系在小凯撒的手腕上。 小凯撒的手腕很细,戴上这么一款过时的老式手表后,显得很是不伦不类,甚至有些可笑,可没有谁笑出来。 老爷子一手轻抚着孩子的头,一边摩挲着那块表,叹了口气说:“唉,三十多年前,云华那时候过周岁生日时,高飞的奶奶那时候还在世,她提议说要让我把这块表送给第一个孙子,却被我拒绝了。我说,这块表,要送给我们的第一个重孙子--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已经走了,可我却没有忘记那时候说过的话。” 方小艇等人都明白了,一时间都保持了沉默。 老爷子所说的云华,自然是高云华了。 今天来方小艇新居的女性中,就有高云华的妻子,一个文职上校军官。 听老爷子轻抚着小凯撒的脑袋,说出这番话后,有些后悔的看着扁平的肚子,觉得以前坚持晚要孩子的决定,原来是如此的愚蠢…… “好了,今儿是个大喜的日子,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 老爷子可能也觉得气氛有些沉重了,在老康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大手一挥:“走,我们进屋,高凯,你今儿得给老爷爷唱一首《东方红》,希望你永远都会唱,因为这是老爷爷唯一教会你的东西。” 因为老爷子的到来,他的身份使然,高家晚辈们自然不敢太过放肆了,虽然也都像刚才那样轻声笑语的,不过气氛总是有些拘束。 幸好老爷子看出来了,没有在这儿待多久,谢绝了方小艇让他吃过午饭再走的孝心,坚持离开了。 老爷子在临走前,告诉高飞说,等妮儿和小凯撒离开时,就不要告诉他了。 为什么老爷子不许高飞告诉他小凯撒离开的消息,除了小凯撒外大家心里都明白:老人,没有谁喜欢离别场面。 可以这样说,老爷子在有生之年,都不一定能再次见到小凯撒了。 因为老爷子的这句话,欢快的气氛是荡然无存,搞得老头上车前发了顿脾气,说大家要是再敢板着脸,信不信他抢走小凯撒霸占起来? 大家这才强颜欢笑,送老爷子上了车。 车门关上后,老爷子从落下的车窗内抬起手,对小凯撒摆了摆,正要吩咐开车时,小家伙却忽然跑到了车前,嘴里唱着《东方红》,跳起了从电视中学到的舞蹈。 稚嫩的歌声,看起来有些笨拙的舞蹈动作,让老爷子那双混浊的老眼变得更加迷蒙,愣愣的看着车前那个小人儿,等他一曲终了,才默不作声的升上了车窗。 三辆车缓缓驶过老刘俩人面前时,这俩来自乡下的土包子,却像军人那样,啪的一个立正,一脸严肃的举手敬了个军礼。 车窗再次落下,高家老头缓缓把手放在了眉间。 在这一刻,正如大家看小凯撒跳舞那样,没有谁觉得一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给两个小保安回礼,是多么有辱身份的事,高云华的妻子,和另外两个军职晚辈,也都举起了右手。 车子缓缓驶离,但天地间仿佛还回荡着小凯撒稚嫩的歌声:东方红,太阳升-- 高飞望着车子消失的地方,眼神里带着近乎于绝望的黯然。 华夏有这样尊重老一辈的普通公民,有这样平等对待劳苦大众的大人物,他指望什么,来实现他心底深处那个宏伟的愿望? 老爷子走后不久,肖鱼儿等人回到了别墅内。 虽说老爷子在临走前,很不负责任的给大家扔下了一地的伤感,可这丝毫没有影响大家为妮儿接风的欢快气氛,十几分钟后,大家就再次围着妮儿叽叽喳喳了起来。 这种场合,当然不适合高飞这种成年男人参与了,趁着大家去餐厅准备午饭时,信步走出了别墅,沿着路边向前走,边走边吸烟想着什么。 出了别墅小区后,高飞来到了一个小公园内,坐在了长椅上,呆呆的望着不远处的湖面。 这是一个人工湖,湖面不是很大,周长不会超过三百米,不过却有着别出匠心的设计,一个木桥跨过湖面,中间有个水上小亭,很多附近的居民,三三两两的在上面走着,一只不知道从哪儿飞来的水鸟,飞快的掠过湖面,引起了几个小孩子的尖叫。 太阳渐渐走到了头顶上方,一些在别墅小区居住的小学生,背着书包蹦蹦跳跳的走过长椅前,他们都戴着橘黄的帽子,白色衬衣,脖子里系着红领巾,朝气蓬勃的让人羡慕。 这是很普通的一幕,几乎随处可见,高飞以前也没在意过。 不过今天,他却非常羡慕这些孩子--那一张张干净纯洁的笑脸,却让他越来越绝望,甚至感觉到了累,很累,一点也不愿意动弹,哪怕有个手机,从经过他面前的一个小女孩的口袋里掉在了他跟前的草地上时,他也没有去提醒。 只是看着那款小桥的手机出神。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 手机忽然剧烈颤抖了起来,打断了高飞的沉吟,他下意识的抬头四处看去,那个女孩子却已经走的看不到了。 稍微迟疑了下,高飞拿起了那个手机,想了想接通了电话:“喂,你好……” 他想告诉打电话的人,说他捡到了女孩子的手机,请对方来这个小公园,把手机拿走就可以了。 高飞刚说出这三个字,手机里却传来一声轻笑,接着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传来:“太太,您好,我发现您现在要比以往有礼貌多了,可不是像以前那样虚伪,是真是改变了呢。” 听到这个声音后,高飞眼中飞快的闪过一抹寒芒,淡淡笑道:“你说谁是太太呢,我怎么听不懂?” 女孩子在那边说:“哎哟,劳伦太太,你不会以为自己变成男人,就真会成为男人了吧?哎,说实在的,刚才看你吸烟沉思的样子,我就知道你现在入戏很深,是不是真把自己当成高飞了?” “呵呵。” 高飞淡淡的笑了笑,却没说什么。 他已经知道这个女孩子是谁了。 苏樱。 也唯有苏樱,才会这样称呼他。 不过他却没想到,苏樱现在竟然跑京华来了,而且看样子好像还是个学生。 苏樱怎么会变成学生的,这一点高飞不去多想,因为他很清楚,苏樱要想成为学生,就肯定能有办法成为学生,要不然也不会被他视为最出色的手下了。 在那边等了片刻,苏樱没有听到高飞说话后,才说:“太太,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在他回来之前,你会一丝不苟的替他做好所有该做的事。啧啧,现在我才知道你为什么要成为他,原来你已经是他的人了啊。唉,我真没想到,咱们伟大的劳伦太太--哦,不,伟大的安归王,竟然也会像一般女人那样,深陷爱河啊,为了高飞甘心去做任何事!” 高飞微微眯起双眼,语气仍旧平淡的问:“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苏樱也没隐瞒,直接说道:“在冀南被你发现后,我就去了俄罗斯的圣彼得堡,找到了那个站街女。区区几百美金,她就把那晚你和高飞共渡春宵的事儿告诉我了。她还说,她没想到你那方面的功夫会那样高超,如果也去当站街女的话,整个圣彼得堡的站街女肯定都得失业了啦。” 高飞还是没说什么,只是左手慢慢的握紧了,一只经过长椅的小蚂蚱,忽然感觉到了莫名的杀意,吓得赶紧伏在了草丛中,再也不敢动一下。 苏樱仍然在那边喋喋不休:“我很气愤她一个站街女,竟然说伟大的安归王去当站街女,所以在问完这些话后,我就送她去见耶酥了,相信耶酥会埋怨她,说她舌头太长了,难道不懂得‘祸从口出’这个道理吗?” 高飞笑笑,低声说:“没想到你却替我办了我想做的事。” “我是您培养出来的,当然清楚您心里是怎么想的了啦。” 苏樱在那边很得意:“伟大的王,我这次联系您,是想和你做笔交易。” 高飞语气平静的说:“什么交易,你说。” 苏樱收起了笑声和调侃,用很认真的语气,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我不拆穿你当前的身份,作为回报,以后你永远不许再追杀我,我们就当是从没有认识过那样。” 高飞冷笑:“你觉得可能吗?苏樱,你知道的太多了。” 苏樱也冷笑:“我活着,只是我一个人知道的太多,但我死了,就会有很多人知道的太多了。” 947章 她在替你泡女人! 我活着,只是我一个人知道的太多,但我要是死了,就会有很多人知道的太多了。 苏樱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在威胁高飞,警告她已经把佷多东西,都放在了一个很保险的地方,如果她要是出现什么意外,那么她所知道的那些,就会大白于天下。 为了让高飞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苏樱又说:“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还会把伟大的王,冒充高飞这件事曝光。呵呵,我知道您是非常在乎高飞的。我还发现,您还非常在意他的家人。如果世人要是得知,这段时间的高飞,原来是各个朝代都死命缉捕的邪教王者,您猜这个消息会为高家带来多大的恶劣影响?” 高飞沉默了。 他当然清楚,这件事一旦曝光,高家会受到政敌的攻击,从而把他和那个男人,都置于一种很严峻的境地。 苏樱没有再说话,她很有信心,也很有把握相信,高飞会做出她所看到的正确判断。 果然,沉默了足有三分钟后,高飞松了口气淡淡说道:“好,我答应你。在我有生之年,我不会做任何伤害你的事。如果有违此誓,那就让我遭受百虫钻身之苦。” 百虫钻身,顾名思义,就是佷多虫子钻进人身内,那滋味绝对是生不如死,也是安归教内最重的誓言之一。 苏樱马上笑了起来,咯咯的犹如银铃声响,带着无比的得意和轻松。 但就在高飞无声冷笑时,她却又忽然哭了起来,带着终于从恶梦中醒来的解脱,和后怕。 高飞的冷笑,慢慢的收敛。 又哭又笑的过了老大会儿后,苏樱才吸了下鼻子:“太太,不管我有多么恨你,怕你,但我却知道假如没有你的话,就没有今天的苏樱,所以我还是很感激你的。你所教给我的那些本事,也是我能过上正常生活的依仗。” 顿了顿,苏樱又说:“所以,为了感谢你的再造之恩,我额外送你两条消息。第一,两天前的晚上,几个人去了白云观的树林中,叫张三李四的那俩,被那个老和尚和群蛇干掉了,另外两个人,一个叫驱魔使,一个叫尊使的女人逃走了。” 高飞能猜得出,叫驱魔使的那个,很可能是驱蛇人,另外那个叫尊使的,却有可能会是那个仇视他的女人。 驱魔使是谁,高飞不关心,他只关心那个女人,所以问道:“那你有没有查出,那个尊使会是谁?” “这是我要告诉你的第二个消息。” 苏樱说道:“尊使逃走后,我就在远处跟踪她--她很狡猾,一路上走了佷多冤枉路,带着我几乎绕了半个四九城,最后才去了西城那片著名的四合院区域。不过,就在我要跟上去时,却被她发现了。那个女人很厉害,我不是她对手,几乎使出所有我本事,最后才侥幸逃脱。” 苏樱是高飞一手教出来的,有多大本领他当然很清楚。 别看苏樱年龄不大,力气也不足,但暗算人的狠辣手段却层出不穷,当初在拉斯维加斯时,高飞就差点着了她的道。 那个女人能逼得她侥幸逃脱,只能证明那个女人很强大。 尊使仅仅是很强大还倒罢了,高飞才不会在意,毕竟整个世间,除了那个不该属于人类的楼兰王外,他不会怵头任何人。 最关键的问题是,苏樱说尊使曾经试图去那片四合院区域! 这才是问题的所在。 西城那片四合院区域,虽说是个人就可以去,那边也不是什么军事禁区,但很多人都知道,仅仅是亿万富翁是没资格在那边住的。 高家老爷子就住在那片四合院区域。 这就证明尊使就算不是那片区域的人,最起码也和那边的某个大人物,有着非常亲密的关系。 高飞的眼睛,慢慢亮了起来:既然有大人物参与了某件事,那么华夏还会如磐石般那样坚不可摧吗? 堡垒,一般都是从内部攻破的! 这对高飞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这个消息仿佛让他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曙光。 “很好,我知道了。”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用很平等的语气说:“希望我们以后能保持这种联系,你放心,我不会让你白干的。” “嘻嘻,那我等会儿就会发手机上一个账户。” 苏樱在那边嘻嘻笑道:“最近手头有些紧,上面肃贪又很厉害,贪官不是那么好找的了。” “行,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高飞干脆的答应了下来,刚要扣掉电话时,苏樱却忽然说:“哦,对了,还有一个事儿,是关于张暮涵的。” “张暮涵?什么事?” 高飞皱起了眉头。 苏樱悠悠的说:“偶然的机会,我听到了几个人的谈话,可能要破坏你和王晨的事儿,撮合你和那位无知的张大小姐。如果我没听错的话,今天你就会收到张家的邀请。” 叮咚,叮咚,高飞自个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方小艇打来的,看来是让他回家吃饭。 “好了,不打搅您了,等会儿我就会把账户发过去,先给个几百万的零花钱花着吧,最近手头太紧了。” 苏樱好像听到了高飞这边来电话了,慢悠悠说了句后,就扣掉了电话。 “撮合我和那个无知少女?切,怎么可能,和王晨完婚,这可是高家老头的决定,算是铁板钉钉了。” 高飞没有把这个消息当回事,因为他很清楚,张家绝不会这样做的,毕竟张家会要面子,别看那和别人去争抢男人。 再说了,高飞和张暮涵的关系,也没有那些人想象中的好。 不过,当高飞回到家后,方小艇却告诉他说,张家刚才给她打电话来着,说邀请高飞去张家做客。 做客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谢谢高飞搅乱了焦恩佐要想贴近张暮涵的阴谋。 果然是这样! 高飞听方小艇说出这句话后,这才意识到苏樱说的是真的了。 他却装做不在意的样子,笑着问方小艇的意见,该不该去。 方小艇也没在意,说干嘛不去啊,这可是恰好和张家解开矛盾、拉近关系的好机会呢。 这件事,肯定有高雅参与其中,看来他是不甘寂寞啊。 想到有这个可能后,高飞心里冷笑,却觉得有必要去张家了:这些关系越乱,对他来说才越有利。 迎接妮儿的午餐,是大家伙在家里自己做的,用方小艇的话来说就是,去酒店没啥意思,自己亲手做的饭,才能显出一家人的其乐融融。 在吃饭期间,妮儿抱歉的告诉大家,说是明天一早,就会带着小凯撒返回美国,因为公司那边出了点意外,需要她这个当家人亲自回去处理。 方小艇当然舍不得,不过想到晚走几天和早走几天的意思不大,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只是把小凯撒搂在怀里,说今晚她要抱着孩子睡,不许妮儿和她争。 午餐后,肖鱼儿等人帮着收拾干净后,陆续告辞。 方小艇也很善解人意,知道妮儿现在恨不得所有人都走开,就她和高飞俩人才好呢,正所谓小别胜新婚嘛。 所以,送走肖鱼儿等人后,方小艇也很知趣的带着小凯撒,和维尼夫人,找了个请他们最后一次去故宫看看的借口,离开了别墅。 刚才还人气爆棚的别墅内,马上就安静了下来,午餐时多喝了两杯红酒的妮儿,双腮绯红,和高飞返回客厅内后,就迫不及待的抬脚关上了房门,扑在了他怀中,双手搂住他脖子,迷人的红唇亲了上来。 高飞犹豫了下,开始热情回应,一双手更是不老实的四处摩梭。 他忽然发现,他很喜欢女人,女人同样能带给他心跳加速的冲动。 一个几乎长达半个世纪的热吻后,妮儿喘着躺在高飞怀中,眼神迷离的喃喃说,要求高飞把她抱进卧室内。 高飞很听话的弯腰抄起妮儿,俩人四目相对,含情脉脉的进了卧室。 在反脚踢上房门后,高飞就把她一下扔在了窗上。 不等妮儿发出娇呼,高飞就饿虎扑食般的扑了上去。 然后,妮儿就陷入了幸福的爱河中,被淹的迷迷糊糊昏了过去。 迷迷糊糊中,那种熟悉的各种亲吻各种莫,就像下雨般的落在她身上,使她忍不住的发出欢愉的叫声,然后--然后就啥事也不知道了。 等她醒来后,天已经黑了,卧室内的小壁灯发出了柔和的光芒,虚掩着的房间外面,传来锅碗瓢盆的碰撞声,还有高飞那幸福的哼哼小曲声。 妮儿抓起毯子,裹住了白瓷一般的身躯,这才抬腿下了窗。 可能是做某件事时的时间过长,也许是某人那方面太强大,总之妮儿就觉得浑身酸软,走路都没有了力气,但她心里却充斥着满足,来到门口倚在门框上,一脸幸福的望着下面厨房。 厨房内,有个人正在哼着小曲炒菜,歌词大意是:嘿,咱们男人今儿好高兴,不过就是有点累…… -- “你猜,那个安归王今天下午在做什么?” 莫邪征东走到宫殿前的台阶上,挨着高飞缓缓坐了下来,抬头向天上看去。 墨兰的夜空中,有无数颗璀璨的星星在闪烁,一眨一眨的真像一颗颗眼睛,很纯洁,很干净。 已经对着夜空看了很久的高飞,随意的问道:“她能做什么?无非是装成我的样子,替我做一些我当前做不到的事。” 莫邪征东发出了一声很神秘的轻笑,却没有说什么。 高飞这才扭头看向她,若有所思的说:“你的笑容,好像很银当啊,这可和你的身份不相符,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长街上那座青楼中的老鸨。” 被高飞形容成那样的女人,莫邪征东却没有生气,只是嘻嘻的笑着。 高飞忍不住的问:“安归王,在替我做什么?” “她呀,在替你泡女人。” 莫邪征东懒懒的伸了下腰,很惬意的样子。 948章 今夜星光璀璨! “什么?她在替我泡女人?” 高飞愣住,一脸的不相信。 现在他已经知道,在外面那个世界上,有个能千变万化的奎莫拉,变成了他的模样,来替他做一些他必须做的事情。 但高飞也仅仅知道安归王正在做那些而已,却不知道他和那个魔道后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因为他已经忘记了以前的事情。 他很想去思索,不过只要稍微去想,该死的脑后就会疼的厉害。 所以呢,就算莫邪征东告诉了他很多事,但他也不敢去回想,更无法想象,一个本来是女人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替他做男人该做那种事。 别看佷多女人很强大,但她们也有无法做到的事,就像一个男人再强大,也无法生孩子那样。 高飞很感兴趣,想知道那个安归王,是怎么像男人那样,泡他根本没啥印象的某个女人。 因为对安归王,对莫邪征东告诉他的那些本该他很在意的女人都没啥印象,所以高飞才不怎么在意,那些女人被谁泡,又是谁在泡谁,对他来说都是单纯的感兴趣而已。 莫邪征东也知道高飞目前是怎么想的,点了点头说:“是啊,她就是在泡你的女人。” “怎么个泡法?” 高飞想了想,做出个相拥的动作说:“就像咱们两个做过的那样,这肯定能做到。不过,我在你眼神里看到的可不仅仅是这些,应该是她们的关系还能更深一步,就像人怎么生孩子那样。” “对,就是人生孩子该做的那样泡法。” 莫邪征东更加开心了,大大的眼睛迷成了两轮弯月:“你别怀疑一个女人无法让另外一个女人,得到只有男人才能给她的感觉。别人也许做不到,但这种事对于安归王来说,却是轻而易举的。嗯,这样说吧,只要她愿意,她最少有三种以上的办法,能让你那个可怜的女人尝到比和你在一起还要舒服的滋味,甚至能让她忘记你。” 人体有佷多穴位,每个穴位都分管着身体的每一个感应,就像人体的神经那样。 安归王完全可以通过她精湛的点穴功夫,先让妮儿陷入半睡半醒中,然后通过刺激她的穴道,让她尝到那种她渴望很久的幸福感。 最终,会在真正的满足中沉沉的睡去。 等她一觉醒来后,她会发现她自己变得更加水灵漂亮了。 因为穴道的按摩,刺激了她身体某些隐藏在表皮下的部位,继而分泌出能让人变水灵的东西。 至于安归王在做这些事,会不会也从中得到乐趣,根据莫邪征东得到的消息,可以确定她很享受。 安归王在泡女人时,在给予那个女人极大的幸福感中,自己也很享受这种过程,由此可以推断,她很可能有双性的趋势,就像她变成男人不被人识破那样。 一般来说,当一个男人听到属于自己的女人被人泡,哪怕是被一个女人泡时,都会生气的。 高飞没生气,他对妮儿和安归王,都没啥印象,就像在听莫邪征东将一个很荒唐的故事,听完后就兴趣索然了,重新看向了夜空中:“我必须得等到六月,才能离开这儿?” 莫邪征东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轻声问:“你就这般渴望离开?” 高飞没有看她,仍然在看着夜空:“你也说过,这儿不属于我的世界。我不知道我以前是什么性子,可我却知道,如果让我一辈子生活在这儿,我最后肯定是会被闷死的。” “唉,是啊,这儿不属于你。” 莫邪征东沉默,沉默很久后才叹了口气说:“必须得等到六月,因为唯有在那个季节,才是天地之间阳气最为强盛的时期,我和大祭司才有把握,取出你后脑中的那块弹片。” 高飞舔了下嘴唇,又问:“在手术过程中,我会不会发生意外?” 莫邪征东低声回答:“成功和失败的几率,是一半一半。假如你有所顾虑的话,那么……” 高飞摇头,打断了莫邪征东的话:“没任何的顾虑,就像没谁喜欢总是这样半死不活的。” “嗯,我会尽力的,全力。” 莫邪征东垂下长长的眼睫毛,幽幽说道:“高飞,你还能记得我前几天和你说过的那些话吗?” “记得。其实我的记忆力非常好的。” 高飞说:“你告诉我说,你已经活不了今年了,如果没有那四套经书的话。本来,你可以活到28岁,但因为有一次你很生气,你会减免三年的寿命--你还说,如果你死了的话,你真有可能会变成一枚修罗胆,还说会让人把那颗修罗胆送给我,希望我能随身携带,就像这枚护身符那样。” “你是大福气的人,呵呵,也唯有你这样的人,才会在无意中得到这样的宝物。” 莫邪征东看向高飞脖子里那块牛骨护身符,轻声说:“你猜,如果那个叫萨拉娜的蒙古女人,在得知这个护身符会这么神奇后,会不会很后悔?” “不知道,因为我对她更没印象。” 高飞摇了摇头,忽然问道:“那你猜,那个蒙古女人,会不会和奎莫拉有着什么关系?要不然,她怎么会有这个护身符?” “肯定有,只是她自己不知道。” 莫邪征东说完后,就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把头慢慢放在了高飞的肩膀上。 高飞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直愣愣的望着星空。 夜,慢慢的深了下来,有露水出现,打湿了高飞俩人身上的衣衫。 他们仍然一动不动,就像王宫殿宇屋脊上的那些灵兽,仿佛可以一万年不动。 广场的尽头,有一对巡逻的侍卫经过,迈着整齐的步伐,红色的羽毛翎在夜风中,微微向西北方向倾斜。 西北的天空,有七颗天狼星,很亮。 望着那七颗天狼星,高飞慢慢闭上了眼,做了一个梦。 他梦到,他正和一个身材火爆的外国女孩子,正在相拥着抵死缠绵。 -- 妮儿走了,带着忐忑的心情而来,却收获了超乎想像的满足。 高家的人对她的态度很好,高飞给她的惊喜,让她总是无法撑到最后。 虽然在登上飞机的时侯,她浑身酸软的没有一丝力气,但整个人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明媚照人,让方小艇看向高飞时,不觉得皱起了眉头。 方阿姨不反对儿子和妮儿鱼水好合,也懂得什么叫小别胜新婚,但总不能不懂得节制吧?那样会对身体不好的,幸亏妮儿仅仅住了一个晚上就走了,如果在这儿留恋个十天半月的,方小艇还真怕儿子会变成人干。 送妮儿回国的人不多,就方小艇和高飞母子俩人,和一个相貌平凡的女子,高老爷子就像他所说过的那样,没有来送行,尽管小凯撒在登机前,总是不停的向外面看。 飞机呼啸着,平稳的钻上了云霄,慢慢消失在了朝阳中。 “唉,我也该走了,你别忘记中午去张家赴宴,到了那儿后,别发疯,因为人家这次邀请很正式,你代表着高家。” 方小艇轻轻叹了口气,脸上明显浮上了不快的神色。 也难怪她会不快,一则是小凯撒走了,另外一个却是因为要去冀南找王晨--哦,是去求人家,当初婉拒人家做她儿媳妇,现在又得抹下脸来求人家。 前后极大的反差,让方阿姨感到很不快,所以这次去冀南,她会相当低调的,只带了高老爷子借给她的一个女保镖。 “妈,你放心吧,去了张家后,我肯定会从头笑到尾,让他们挑不出我一点不对。” 高飞看了眼那个女保镖,凑到方小艇身边说:“其实,你到了冀南后,可以先去找秦紫阳。有她在场,王晨那死丫头,敢过份了?当然了,假如她敢驳了老妈您的金面,就算让老爷子丢脸,我也果断弃之,替你重新找个称心如意的儿媳妇。” “唉,有你这份心意,我就心满意足了。行了,别说这些好听的了,放心,老娘我知道怎么做,等我胜利的消息,到时候希望咱们娘儿俩,会在你的落日餐厅会师--走了,别送。用老爷子的话来说就是,我不喜欢离别,尽管这是为了永远的在一起。” 方小艇不愧在广电总局呆了那么久,说这些场面话那是张嘴即来。 在她走到登机口前回过头来时,高飞笑着摆了摆手,示意她一路平安。 方小艇去冀南的航班,只比妮儿回国的航班,晚了大约十分钟。 等这架飞机也钻上云霄内后,高飞的手机响了起来,是个陌生的号码。 “谁?” 高飞刚问出这个字,电话中就传来一个年轻女孩子的声音:“我,张暮涵。” “哦,原来是张大小姐,有何贵干啊?” 高飞说着,快步走向了停车场。 “我就在你车子旁。” 张暮涵说出这句时,高飞抬头看去,果然看到身穿一身黑色长裙,腰里系着根金色宽腰带,脖子里围着一根蓝色丝巾的女孩子,站在他那辆奔驰车前。 微风吹起她的裙角,使她看起来很有几分她要御风而去的潇洒,更像一朵摇曳的小野花,楚楚可怜的,一点也不像当初她在冀南面对沈银冰时那样跋扈。 “这孩子,被我折服了,改变了。” 看到张暮涵后,高飞得意的笑了起来,但笑容很快就消失了。 就算张暮涵因他而改变,被他折服了,甚至对他有了那种最美的情愫,可他却无法拥有,因为他只是另外一个人的替代品。 替代品再好,也不如原装货。 高飞慢吞吞的走了过去,问:“你不会是偷偷跟踪我来机场的吧?” 张暮涵脸儿一红,看向了别处:“少得瑟了哦,我跟踪你干嘛呀?我只是来送国外那俩同学回国的,恰好看到你的车子,所以想搭个顺风车……这次,不许把我抛在半路上。” 949章 我会对你负责的! 高飞才不信张暮涵出现在机场,是来送她那来国外同学的。 理由很简单,张暮涵不会穿的这样淑女,更不可能在数百辆车子内,认出他开来的这辆车子。 至于张暮涵为什么会来这儿,高飞不想去费那个脑子,只是上下打量了她几眼:“嗯,今天穿的很漂亮啊,很有淑女范儿,我见犹怜的。我是舍不得把这类美女抛在半道的,张大小姐,请。” 张暮涵脸儿再次红了下,却没说什么,拉开副驾驶的车门上了车。 其实她现在忽然特别的厚厚,干嘛来机场呀,他不去张家拉倒! 还有就是,为什么在他面前,会有这么明显的改变,为他穿上了以前从来不屑穿的淑女装。 难道,我对他有意思了? 想到这儿时,张暮涵觉得脸格外的烫,本能的偷眼看向高飞,想看看他有没有注意自己时,却吓了一跳:那个家伙的脸,已经凑到她鼻子上了。 高飞一脸笑嘻嘻的样子,看着不知所措的张暮涵:“怎么,你不会是对我有意思了吧?” “我、我哪有,鬼、鬼才对你有意思!” 张暮涵只觉得心儿砰砰的大跳起来,下意识的向后躲闪。 高飞没说话,只是嘻嘻的笑着,就像有磁铁在吸引那样,跟着把脸凑了过去。 张暮涵的后脑,碰到了车窗,再也无法后退了,紧张的她声音发颤:“你、你要干嘛?” 高飞用动作回答了她:呶起嘴唇,慢慢印在了她嘴上。 他吻我,他吻我了? 张暮涵的眼睛一下子瞪大,呼吸停顿。 曾几何时,高飞守着肖鱼儿,狠狠莫了她几下,吃够了她的豆腐--那时候,她可以当做是这厮的恶作剧,发过脾气后就算了。 可这一次呢,在没有第三人的情况下,他竟然吻了她,而且还用舌尖慢慢撩拨她的唇。 迷迷糊糊中,张暮涵张开了小嘴,一条蛇儿般的舌头,很顺溜的滑进了她嘴里。 然后,她就迷失了,迷失在了一种轻飘飘的无上快乐中。 等她因为窒息而清醒过来时,才发觉高飞已经把手伸进了她裙子里,正在毫不客气的各种揉啊各种莫。 “闪、闪开!” 张暮涵惊叫一声,用力把高飞推了出去,接着双手捂住脸,趴在了膝盖上,双肩轻轻的颤抖着,看样子是哭了。 “嗯,味道不错,很清纯的感觉。” 高飞才不在意她有没有哭了,眼里闪着邪恶,抬起右手在鼻子上嗅了几下,这才吹着口哨启动了车子。 如果现在有个地缝,张暮涵希望能钻进去。 别看她平时飞扬跋扈的,很了不起的样子,实际上那只是一种狂妄世家女的无知表现而已,其实她在国外这些年中,张家也没放弃对她的教育。 要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在被吻了一顿后,会有如此的惶恐。 同样,如果没有张家外力的强压,张暮涵也不会对焦恩佐有好感,那么轻易的就成了朋友。 总之,她算得上一情窦初开的小女生,在男女感情方面,尚属空白,一旦有她看得顺眼的男人试着接近她,她就会迅速被俘虏的。 可惜,当初焦恩佐想的太多,没敢和她加深进一步的动作,假如真要把她给办了的话,说不定这孩子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所以严格的说起来,张暮涵属于那种有着传统思想的女人,在国外的这些年,她只是喜欢西方国家那些先进的东西,那些糟粕却没有污染她清纯的本质。 高飞强吻了她,这是她的初吻。 才认识高飞短短几天,张韶涵就对他有了种连她自己都说不清的感情,怎么说呢,就是她应该很讨厌,很恨这个家伙,但只要一有空,却会情不自禁的去想他,想到被他捉弄的那些,甚至还很享受。 一般来说,女孩子很享受被人捉弄时,就多少有些自虐情节了,但假如只仅仅享受某个人的捉弄时,这就证明某个人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披着讨厌的外皮走进了女孩子心中。 张暮涵的情商也许有些低,可她却不是弱智,在发觉自己好像对高飞有了那种感情后,她彻底的慌了。 假如高家没有散播出高飞要和王晨结婚的消息,说不定张大小姐也就含羞带怯的,把遭到他强吻的事儿告诉家人--那样,张家就能以高飞玷污自己孩子清白为借口,要求他要负责任,相信高家为了不得罪张家,也得考虑他们俩人的事。 那样,俩人也许就能顺理成章的走在一起了。 但偏偏高飞和王晨要在六月初九那天结婚的事,已经传遍了四九城,就算张暮涵很喜欢这厮,也不可能‘横刀夺爱’了,这是铁定的事实,谁也无法改变。 高飞却又偏偏强吻了她……张暮涵不知道该怎么办,情急之下嘤嘤的哭了起来。 高飞强吻张暮涵,绝对是故意的,抱着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只是他没想到这个本该不单纯的大小姐,竟然在清醒后委屈的哭出了声。 “靠,像这种骄横跋扈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女人,不该是那种在作风上非常混乱的吗,可她怎么好像失去了多宝贵的东西那样?” 停到张暮涵的哭声传来后,高飞有些纳闷,却没有自责,只是漫不经心的撇撇嘴说:“嗨,哭什么呢,不就是和你开个玩笑吗?你要是觉得不公平,你可以报复我啊,比方再强吻我。我肯定会乖乖的任你收拾,还不带反抗的。” 他的话音未落,张暮涵猛地昂起头,满脸的泪水:“你、你混蛋,留氓!你、你夺走了我的初吻!” “啥,初吻?你说这是你的初吻?” 高飞真的愣了,有些傻眼:“你以前不是和焦恩佐处过朋友的吗?你们没有……” 张暮涵气急败坏,抬手狠狠在高飞肩膀上砸了一拳,哭着叫道:“我和他怎么了?最多只能算是一般朋友!我和他交往时,他连我的手都没有碰过!” “啊,不会吧,他会这样老实?守着你这么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儿,竟然无动于衷--难道,他不是个男人?” 高飞一脸的不信。 张暮涵只是哭,只是拿拳头砸他。 高飞倒是不介意张大小姐这比挠痒痒强不了多少的粉拳,不过却受不了她的哭,看上去要死要活的,赶紧把车子停在了路边。 “高飞,你等着,我饶不了你,你会后悔的!” 车子一停下,张暮涵解开安全带推开门就要下车。 高飞赶紧拽住她胳膊:“喂,你要去哪儿?” “松开我,我才不让你管!” 张暮涵挣扎着。 看这丫头哭的这样的,下车后搞不好会打110,向警方说她遭到恶狼强吻了,那可就大了,所以高飞不敢放她下车,只是陪着笑脸说:“那个啥,你别冲动好不好,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会有解决办法的啊,对不对?” 挣扎了两下没有挣开后,张暮涵只好嚷道:“你说,怎么解决?” 高飞问:“那依着你的意思呢?” “你要对我负责!” 张暮涵脱口喊出这句话后,接着傻了:让他负责?让他负责什么呀,这家伙快要和王晨结婚了。 高飞也有些发呆:“我负责?好啊,好啊,我喜欢对女孩子负责。可关键问题是,我好像得对王晨负责……” 他的话还没说完,张暮涵又哭了起来,这次是嚎啕大哭,很绝望的样子。 走过路边的行人,都下意识看向车里,看向高飞的眼神里,带着不解的愤怒,意思是说: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你怎么忍心让她哭? 高飞连忙关上车门,启动了车子。 张暮涵哭了会儿,也慢慢冷静了下来,知道这事不能张扬,要不然她张大小姐以后咋在京城混? 等她好不容易止了泪水后,高飞递过去了一张纸巾。 张暮涵接过去,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又从小包内拿出小镜子,扑粉啥的,把已经有些红肿了的眼睛做了点掩饰,这才直愣愣的望着前方:“说吧,你怎么补偿我的初吻?” “你还没忘记这事啊。” 高飞苦笑了声,眼珠一转,很内疚的问道:“要不,你干脆当我女人算了?” 张暮涵霍然扭头看着他,问:“你敢拒绝王晨?” “不敢。” 高飞很老实的回答。 张暮涵没说话,只是冷哼了一声。 高飞这才解释道:“你也知道,我和王晨的婚事现在是铁板钉钉,任何人都无法改变了。不过说实在的,我对那丫头没啥意思,她和你相比起来,就是个一无是处的丑小鸭,所以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会选择你,尽管你一副跋扈弱智的样子,实际上你本心是个非常单纯……” 张暮涵打断他的话:“别说这些没用的,直接说重点!” “好,那就说重点。” 高飞眼里闪过一抹邪恶,微笑着说:“我的意思,就是我可以先和王晨结婚,但我们两个在暗中相处,你当我的女人。等时机成熟时,我就会和王晨离婚,到时候再娶你好了。” “哈!” 张暮涵笑了,冷笑:“吃着锅里的,看着碗里的?嚯嚯,高飞,你真把我当傻瓜玩儿呢?以为我不知道你想什么吗?” 高飞反问:“那你说,我是怎么想的?” 张暮涵笑容一收,咬牙恨恨的说:“就是想白玩儿我!什么先和王晨结婚后再离婚啊?我要是真相信你,等你得到我后玩儿腻了,你会认得我是谁!” “我可没有你想的那样卑鄙。” 高飞认真的说:“你要是不相信的话,我可以给你立下字据。” 张暮涵一楞,缓缓问道:“当真?” 高飞用力点了点头。 “好,那你当你的女人,你给我立下字据。” 张暮涵从小包里拿出便筏和笔,砰的一声拍在仪表盘上:“停车,你给我立字据。” 吱嘎一声,高飞踩住了刹车:“你想好了,决定真这样做了?” 950章 荒唐的协议! 荒唐,是指行事非常离谱,不正常,不符合一般情理的意思。 高飞要在农历六月初九和王晨结婚一事,这已经是铁板钉钉,谁也无法更改的事了,可他却又‘勾搭’张暮涵,让人做她女人,说和王晨结婚后再离婚,然后再娶她。 这无疑是很荒唐的事。 张暮涵身为京华张家的大小姐,无论是家世还是相貌,那都是一等一的存在,她要想找个男人结婚,前来应征的青年才俊,估计得从东城排到西城,但她偏偏却信了高飞的‘蛊惑’,让他立下字据,甘心做他女人。 这也是很荒唐的。 张暮涵做出这种荒唐的事,除了她情商的确很低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她心里有了某个男人(正如肖鱼儿所说的那样,他们认识才短短几天,就成了欢喜冤家),刚才又被夺走了珍贵的初吻,脑子一热,这才下了这个决心。 高飞做出这种荒唐的事,则是出于某种邪恶,和不甘的心思。 总之,这对男女都有着这样做的各自理由,所以才煞有其事的立下了字据。 拿起高飞写好的字据,张暮涵轻声念道:“我,高飞,对天发誓,绝不会辜负张暮涵,要一辈子呵护她,把她当眼睛一样珍惜,以两年为限,会和王晨离婚迎娶她。如违此誓,就会遭到天打五雷轰--不行,这个誓言得修改一下。” 高飞拿过字据,问道:“怎么,这誓言还不够狠毒的?” “天打五雷轰?哼哼,哄小孩呢?” 张暮涵冷笑:“你见过有几个人被雷劈了?” 高飞皱眉:“那你说,我该立下什么样的誓言?” 张暮涵想了想,说:“这些好了,就说你要是说话不算话,那就全家死光光。” 说出最后这五个字时,张暮涵心里砰地跳了下,觉得她可能太过份了。 毕竟全家死光光这样的誓言,也太歹毒了些,慌忙抬头看了高飞一眼,做好了他发怒的准备。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高飞却没有生气。 真的,一点生气的样子也没有,只是按照她所说的,重新立了个字据。 张暮涵默默的接过来,看了一遍低声说:“高飞啊,我逼你立下这么歹毒的誓言,你、你不怪我?” 高飞点上一颗烟,淡淡的说:“我为什么要怪你?因为我发现我已经真的喜欢上你了。” 张暮涵被感动了,眼里充满了柔情:“高飞,你放心,只要你不负我,我绝不会负你的。” 高飞嘿嘿笑道:“口说无凭,立字为证。” “我也要写字据?” “废话,为了你,我都狠心让自己全家死光光了,你要是再负我怎么办?” “那、那你想让我怎么写?” “就写,就写从立下字据的这一刻开始,你就正式算我的女人了。” 高飞想了想,说:“你要对我履行老婆的义务,不许再对任何除了我之外的男人动心。如果在我离婚前背叛了我,那你就全家死光光好了。” “你!” 张暮涵脸色一变。 高飞看着她,冷笑一声:“怎么,你让我立誓时可以说这么恶毒的誓言,到你了,你就不敢了?哈,看来你就是想玩儿我,压根就没打算和我真好。” “你、你胡说,我才没有玩儿你的心思!” “那你为什么不敢立字据?” “谁说我不敢?” 张暮涵一咬牙,拿起笔蹭蹭的写了一张字据,签下自己的名字,写上日期后,刺啦一下撕下来,递给了高飞:“喏!” “这就对了嘛,这样我才放心。” 高飞看完字据后,收了起来,眉开眼笑的伸出手,揽住张暮涵的肩膀,在她脸颊上重重亲了下。 张暮涵下意识的要反抗,但很快就放弃了,红着脸的被他亲了好几下,又狠狠吃了几次豆腐,心儿砰砰的跳,茫然的想到:我才认识他一个多礼拜呢,就发展成这样了,是不是太快了? 好像看出张暮涵心事重重的了,高飞有些无趣的松开她,启动了车子:“好了,先找个地方坐坐,等你眼睛恢复正常后,再去你家好了。” 张暮涵默默的点了点头,没有吭声。 高飞驾车来到市区内后,随便找了个茶馆,点了一壶极品茉莉花茶。 一杯清茶品完后,张暮涵渐渐恢复了正常:嗨,不就是个全家死光光的誓言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不负他就是了,反正他也不敢负我,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开心就好了。 “小涵啊。” 高飞改了称呼,转着茶杯看着她笑眯眯的说:“那个啥,按照协议,你就是我老婆了吧?” 张暮涵脸儿一红,垂下头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一缕长发,喃喃的说:“说女朋友不好吗?老、老婆--这个词这么土。” “这有什么土的?其实说起来,老婆这个词才会让人感到很温馨。” “好、好吧,那就依你好了,我、我是不是以后称呼你为老、老公?” 张暮涵在说出‘老公’这个词时,心儿砰砰跳的厉害,又觉得脸庞发烫了。 “当然了,既然你是我老婆,那我就是你老公了,这还用问吗?” 高飞拍了拍自己的右腿,很轻佻的语气说:“来,坐我腿上。” “我、我才不……” 张暮涵连忙摇头。 高飞眉头皱起,不高兴的说:“既然都私定终身了,还怕笑话?你看看人家,都这样。” 张暮涵偷偷向别的卡座上看去,果然看到有两个女孩子,满脸幸福状的坐在男朋友怀中,没有丝毫的拘谨。 接连咽了几口口水后,张暮涵才慢吞吞的挪到了高飞面前,却被他一把搂住腰,放在了右腿上。 张暮涵发出一声低低的呼声,下意识的抱住了他的脖子。 高飞低头,在她怀里狠狠揉了几下,笑道:“这才对了嘛,两口子嘛,做这种事就该光明正大的,怕什么?” “可我们现在还不算是。” 张暮涵嘴里说着,偷眼向四周看去。 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在大街上搂搂抱抱、在车子里玩儿车震这种事太正常不过了,女孩子在茶馆坐在男朋友腿上,就像熟人见面问‘你吃了没’那样自然,压根没谁会感到惊诧。 看到没谁注意自己后,张暮涵这才松了口气,坐踏实了。 高飞蹬鼻子上脸,右手开始不老实的伸进她的裙子里,她也红着脸的装做没发现,只是呼吸越来越粗重,心底却升出了种兴奋的甜蜜感。 不过,当他的手莫向她最为隐私的地方时,张暮涵按住了他,用近乎哀求的声音低声说:“高飞,我答应做你老婆了,可你能不能给我一点适应时间?我、我总觉得咱们发展的太快了,有种不牢靠的怕感。” “怕什么呀,大家都这样。” 高飞不屑的撇撇嘴,还是把手缩了回来,环抱住她的腰,端起自己的茶杯送到了她嘴边。 张暮涵张开小嘴,轻轻抿了口,松了口气笑道:“奇怪啊,你用的杯子上,还有点特殊的香气呢,好像女人似的。” 其实,张暮涵根本没有察觉出高飞所用的茶杯上有什么香气,她这样说就是转移注意力。 高飞的眼神却轻微一凝,端起杯子嗅了嗅:“切,是茶香。” 张暮涵慢慢把头靠在高飞肩膀上,微闭着眼喃喃的说:“高飞,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吗?很紧张,也很兴奋。” “差不多吧。” 高飞想了想说:“其实,说起来应该是偷青。嗯,就是这个,毕竟我们两个的关系暂时不能见光,所以说起来就是偷青了。古人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 “怎么不说了?后面还有一句,叫偷不如偷不着。” “那你想不想我偷到?” “不想!” 张暮涵睁眼说出这俩字时,双眸中的甜蜜就是弱智都能看得出。 没想到这么简单就搞定了她,看来我的魅力还是很牛的--高飞心中得意,不知道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笑容凝在了嘴角。 张暮涵低声问:“怎么了,有心事?” “没,没啥心事。” 高飞摇了摇头:“对了,你家老爷子找我做什么?” 张暮涵轻轻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今天呀,是我爸的生日,他虽然不过生日,不过每年的今天,家里也都会摆上一桌,一家人热闹下……也不知道今年怎么了,爷爷忽然邀请你们几个去。” 高飞目光一闪:“我们几个?除了我之外,还有谁?” 张暮涵想了想:“都是圈里的一些年轻人,有你家的高雅,他和我哥是好朋友。还有我几个不错的姐妹,嗯,昨晚我听哥说,还邀请了莫孤烟,何落日,就是圈内流传的‘华夏双骏’。” “华夏双骏?” 高飞忽然笑了:“呵呵,我知道了。” 张暮涵纳闷的问:“你知道什么了你?” 高飞懒洋洋的说:“你家老爷子,这是借着你爸过生日的借口,变相给你相亲呢。” 张暮涵愣住:“什么?给我相亲?这、这怎么可能呢?” 高飞叹了口气:“唉,张家老爷子好算计啊。不过这也是出于无奈,说起来还是你惹出来的货。” 张暮涵无知的认识了焦恩佐,背着张家答应做人家女朋友,虽说恩佐哥到现在她的小手都没有牵过,可她却傻乎乎跑到冀南,给他助威去了。 张暮涵不知道焦恩佐的背景,张家却知道,更看出焦恩佐的改邪归正中,有佷多猫腻? 实际上,焦恩佐一直被某秘密部门暗中监视着。 张家这样根正苗红的世家,绝不许张暮涵和焦恩佐来往,为了弥补她犯下的错误,所以才借着她老爸生日的机会,邀请这些青年才俊,就是希望能从中找出适合她的人。 张暮涵有了男朋友,就没有谁再追究她结交焦恩佐的事了。 就算没有,张家也能借着今天的事,向外界表明态度:张家绝不允许张暮涵,和焦恩佐有丝毫往来! 951章 捧杀! 焦恩佐就是一坨屎,像张家这种什么都不缺的豪门,自然不希望和一坨屎有什么牵扯,尤其是张家第三代唯一的大小姐,还和他有点关系,所以张家才借用这次机会,来向外界表明什么。 没多少脑子的张暮涵看不出来,高飞却看出来了。 听完高飞的分析后,张暮涵大吃一惊:“啊,我和焦恩佐处了那几天朋友的影响,会这样恶劣?” 高飞嗤笑道:“切,你以为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那个哥哥,肯定得被你家大人狠狠训斥一顿吧?” 张暮涵连连点头:“是啊,是啊,都被禁足了呢。” 高飞没再说什么,端起茶杯开始喝水,一脸都在他想象中的臭屁样子。 张暮涵在愣了片刻后,却忽然低低的惊呼一声:“哎哟,这可不好了。” “怎么个不好法?” “我现在已经是你的、你的老婆了,我怎么可能再去喜欢别人?” 张暮涵苦恼的说:“最主要的是,你也要和王晨结婚了,我又不能选你!” 哈的一声笑,高飞抬手在张暮涵脑门上敲了下:“你傻呀你?不会到时候就说谁也没看中?刚才我就说了,你们家也不是非得让你选什么,就是以这种方式来告诉大家,你家和焦恩佐没啥关系,说白了就是避谣。” “嘿,嘿嘿,我的确笨了点,没想到这。” 张暮涵娇憨的一笑,接着又不解的问道:“既然今儿是特意给我安排的相亲会面,为什么又要邀请你啊?你马上就要和王晨结婚了呢。” 高飞放下水杯,解释道:“邀请我,其实还是张家的一种态度,算作是变相的赔礼道歉吧,毕竟要不是我的话,你可能就误入歧途了。” 张暮涵睁大一双无邪的眼,认真的问道:“那我现在呢,算不算是误入歧途了?” -- 张家老爷子在华夏,也是相当了不起的大人物。 不过他从年轻时就生性张扬,习惯了我行我素,在退下来后,也没像高家、陈家老头那样,去西城那片表面看起来低调的四合院住,而是在东城购置了一座别墅。 占地面积很大的别墅,无论是外观还是内在的装潢,都透着鲜明的现代色彩。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家风,所以才让张耀明兄妹,骨子里有种骄横跋扈。 早在很多年前,张家和高家等豪门世家,那都是不相上下的。 谁都知道,一个世家豪门要想延续下去,人才是关键。 而张家到了第三代,也就是张耀明这一代时,却没什么出色的人物,不像高家有高云华,莫家有莫孤烟,何家有何落日那样的青年俊才。 张耀明和高雅一样,都是背靠大树好乘凉的纨绔。 所以在去年的‘商场世界杯’上,白瓷才没有把张耀明当个人物看,反而对莫孤烟很看重。 不过,如果有人以为张耀明的不成器,就觉得张家怎么着、怎么着的话,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有句话说得好: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张家能跻身华夏豪门,自然有着别人不知道的底蕴。 所以呢,这次张家邀请十几位后进才俊后,大家都是郑重对待的,就连华夏双骏那样的人物,也都早早的赶了过来。 高飞是最后一个赶到的。 为了避嫌,在距离张家别墅还有一站时,张暮涵就下车打的回去了,高飞在附近超市随便买了两瓶红酒后,这才慢悠悠的驾车去了张家。 张家别墅门口的两侧,已经停了数十辆车子,大部分都是兰博基尼、法拉利之类的豪车,高飞开来的这辆黑色奔驰,反而是最不显眼的了。 张耀明做为后辈,自然在门口充当‘迎宾’的角色。 看到高飞从车子里下来后,张耀明眼里闪过一抹阴霾,随即露出爽朗的笑容,快步迎了上去。 张耀明和高飞之间,早在皇朝会所时就接下了梁子,那次要不是郝连偃月及时赶到,张耀明恐怕都得被打残了。 像他这样生性高傲的世家子弟,受到这么大的屈辱后,要说他不恨高飞,那完全是扯淡的。 如果有可能,张耀明真想一拳把高飞鼻子揍歪了:么的,笑的这样贱! 他只是想想而已,决不敢这样做,因为高飞今天是张家的客人,而且还是特意邀请来的,张家可能要在很多人面前,对他委婉的道谢,就为了张暮涵。 所以,张耀明就算看高飞再不顺眼,也得腆起真诚的笑脸去欢迎他,老远就伸出了双手,爽朗的大笑着:“哈,哈哈,高少,你今天可来晚了呢,等会儿得多罚你喝几杯。” 高飞笑的也很真诚,握着张耀明的手,用力晃动着:“惭愧,惭愧,我高某人何德何能,让张少亲自来迎接我呀?说不得,等会儿只能借花献佛多喝几杯,算作是给张少赔礼了。” 两个人哈哈笑着,就差搂肩搭背了,并肩走进了别墅内,好像多年不见的铁杆那样,笑容那叫一个阳光。 张家别墅的院子很大,布置的也很有品,甚至还特意引进了活水,把院子隔成了两半,上面架了一座好像用汉白玉雕成的小桥,两岸载满了奇花异草,垂柳啥的。 至少得有三十个青年男女,就坐在两岸边的圆桌前,手里捧着红酒低声言笑着什么,看到张耀明和高飞进来后,都停止了交谈,看向了他,眼里的反映神色不一。 “呵呵,这位就是高老头的二孙子,高飞吧?” 高飞刚走到小桥前时,一声带着苍老但却很清朗的笑声,从小桥上传了过来。 一个身穿唐装的老人,从拱起的小桥高出缓缓走了下来。 老人须发皆白,但脸色红润,腰板笔直,看上去最多六十多岁的样子。 张暮涵跟在老人左边,伸手挽着他的胳膊。 老人的右边,则是一个外形儒雅沉稳的中年男人,看来这就是今天的‘寿星’,张暮涵的老爸了。 因为今天前来参加宴会的都是年轻人,所以张暮涵其他那些长辈都没有参加,老爷子今天出现,也只是代表着某种态度罢了。 看到高飞后,张暮涵脸儿攸地一红,赶紧垂下了眼帘。 “老爷子好,我就是高飞。” 高飞弯腰鞠躬,先给老爷子问好后,又再次鞠躬:“祝张叔叔生日快乐。” 在来时的路上,张暮涵已经告诉高飞,他未来‘老丈人’的名字叫张林风,很普通的名字,如果把那个林改为临,反倒多了分意境。 因为有张家老爷子在场,高飞只能恭祝张林风生日快乐,而不能说‘寿比南山’此类的话,甚至连身体健康都不能说。 “好,好。” 张家老爷子呵呵一笑,转身道:“高飞,你跟我来一下,我有话要对你单独说。” “是。” 高飞把手里的两瓶红酒交给了张耀明,跟着老爷子走上了小桥。 张林风在他经过时,一脸祥和的拍了拍他肩膀,低声说:“等会,咱们两个好好喝一杯。” 就像高飞的老子高健城那样,张林风也是个教书的,算得上是个淡泊名利的主。 对这种人,高飞还是有着一定好感的,赶紧笑着点头答应了一声,跟着老爷子穿过小桥,走向了别墅那边。 现场这么多青年才俊,包括号称华夏双骏的莫孤烟、何落日,还有为此专门从西北赶来的几个大少,来张家时,每人都费心思的选了一份厚礼,可迎接他们的,则是张林风父子。 至于张老爷子,压根就没露面。 但高飞来了后,张老爷子不但露面了,还亲自迎过了小桥,专门把他叫去了别墅单独说话--这,绝对是一份荣耀,证明高飞在张家心里,地位要远远高过其他人。 看张老爷子这样重视高飞后,张暮涵心中欣喜,喜滋滋的偷看了某人一眼。 在她心中,她已经把这个根本不理解的家伙,当做她的男人了。 眼角扫到张暮涵脸上那一抹的喜色后,高飞心中苦笑:傻丫头,你最好去找度娘,问问捧杀是啥意思。 捧杀,就是把一个人高高的捧起,让他受到佷多同类的羡慕嫉妒恨,以这种方式来为他树立敌人,这在官场上是屡见不鲜的。 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大家都是世家子弟,凭什么就你一个人这样风光啊? 坐在距离小桥比较远的莫孤烟,见状后淡淡一笑,看向了对面的年轻人。 这是个身材相当魁梧,却不带一丝臃肿的年轻人,坚毅的脸庞冷漠的眼神,正襟危坐的坐姿,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一名军人。 很多人都看着高飞时,这个年轻人看也没向那边看一眼,仿佛他今天来张家,就是为了坐在这儿,等着生日宴会开始那样。 这个年轻人姓何,叫何落日,与莫孤烟一起,被人称呼为华夏双骏。 莫孤烟是在官场,何落日却是在军方。 本来,军方也有个高云华,很出色的第三代人物,但他的年龄偏大一点,所以好事之人就把他给排除了。 莫孤烟端起酒杯,轻轻晃了下低声笑道:“呵呵,张家老爷子这一手,玩的未免不地道。” 何落日淡淡的说:“但不管怎么说,年轻一辈中,也唯有高飞能被老爷子这样看重。” 莫孤烟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什么,眼角却看向了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 那张桌子上,除了来自西北的那几个大少外,还有一个人,就是高雅。 看高飞这样大出风头后,其中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说道:“高少,那就是你失踪26年的哥哥吗?嗯,果然是一表人才啊。” 高雅和高飞是亲兄弟俩,但他来时,别说是张老爷子了,就连张林风也没有亲自接待,反倒是西北这几个大少,和华夏双骏来时,张林风迎过了小桥。 由此看出,高雅在张家人心中,连几个西北大少都比不上,就别说和高飞比了。 952章 我是惹不起的! 如果高飞不是高雅的亲哥哥,他受到张家如此超规格的接待,高雅最多也就像几个西北大少那样,羡慕嫉妒罢了。 可谁让他们是亲兄弟俩呢? 亲兄弟俩先后来张家,结果却受到两种接待,这就是赤果果的打脸啊,打高雅的脸。 其实依着高雅的智商,也能听出这个西北大少话中的挑拨之意,强压着怒火冷笑道:“白玉京,大家都是聪明人,有必要用这种低劣的手段来讽刺人?” 那个有着一个好名字的白玉京,闻言脸色一变,张嘴刚要说什么,高雅又说话了:“是,我承认,我是不如高飞,可谁要是想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来算计我,可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高少,你这是什么意思?谁算计你了?” 白玉京英俊的小白脸上,泛起一抹羞恼。 和他一起来的一个大少,连忙打圆场:“高少,白少,大家今天来相聚可是为了喜事,千万不要产生误会。来,高少,我敬你。” “谢了。” 高雅拿着酒杯站起身,转身就走。 那个大少吃了个没趣,脸色也有些难看了。 白玉京更感觉没面子,重重的一放杯子,正要说什么,高雅却忽然转身,冷冷的说:“你要是不怕给你家大人惹麻烦,你尽管放狠话。” “你--” 白玉京脸色开始发黑,嘴巴动了好几下,最终却没敢说出一个字。 他不在意高雅,甚至也看不起高雅,可他却很清楚,别看他家在西北某地方呼风唤雨的无所不能,可在高家面前,就是小弟一个,挨打没还手之力的那种。 “就你这样的,早晚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还有脸和我玩儿阴的。” 高雅冷笑连连,端着酒杯快步去了。 高雅在京华声名狼藉,更被秦紫阳骂成是个渣,可他终究是高家的嫡系,别的不说,单说高云华吧,就很宠护他。 要想和高云华叫板,别说是白玉京了,就是他老子,也没这个胆的。 “什么人嘛,也就是敢在我们面前耀武扬威的,有本事去和他哥比呀,切。” 和白玉京一起来的个女孩子,等高雅走远后,才不屑的撇了撇嘴。 暂且不提满院子的大少对高飞有了敌意,单说他吧。 跟着老爷子走进别墅,直接上了二楼朝阳的书房内。 老爷子坐在书桌后面,指了指跟前的椅子淡淡说道:“坐吧。” 在外面时,张老爷子对高飞还是一脸慈祥的笑容,但现在却没有一点笑模样,阴沉着个脸的,好像谁欠了他五百块钱十几年了还没还那样。 “我还是站着吧,不喜欢坐在人面前被人审视。” 高飞却没有坐下,就倚在门板上,很没礼貌的拿出一颗烟点燃,还吐了个烟圈。 张老爷子看着他,眼神渐渐凌厉了起来,却没说话。 以老爷子的身份,用这种凌厉的眼神盯着一个人却不说话,别说是孙子辈的了,就连他亲儿子张林风都受不了,可能早就低下脑袋,冷汗直冒的反思自己做错什么了。 高飞不在乎,双手抱着膀子淡淡的说:“张老,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既然你不愿意说话,那就我来说吧。去年在皇朝会所时,我揍你孙子,是因为他试图对我当时的女朋友非礼,该揍,没有当场把他干掉,这已经是算给你留面子了。” 顿了顿,高飞又说:“你也该知道,随后张耀明曾经伙同别人,暗中算计过我,不过我没放在眼里,那只是不成熟的小孩子手段罢了。至于张暮涵,你则该谢谢我,我想不出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的理由,好像有失你的身份了。” 如果别人这样和张老说话,可能他早就拍桌子了,但他现在却没生气,仍旧一言不发的看着高飞。 “有些人就像锥子那样,布袋是装不住的,我就是那把锥子,就算再被人打压,我始终是我,既不是张耀明那样的废物,也不会成为莫孤烟那样的青年才俊。更何况,我要和王晨结婚了,以后张家兄妹要是不招惹我,我也不会和他们发生什么牵扯。” 高飞守着张老骂张耀明是废物时,没一点不好意思的神色,就像说起一个晚辈那样。 张老爷子终于发话了:“年轻人,你也太狂傲了。” “我有资本。” 高飞认真的说:“如果张耀明也能从南越芒蓝草甸救出被挟持的人质,如果也能不顾生死的去外蒙汉德勒森林,就是打死我,我也不敢对他有丝毫敌意--我这样的人,是惹不起的。” 张老爷子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很傲慢的样子:“那只是匹夫之勇罢了,成大事者,是不会那样做的。” “一般来说,这种话听起来都很酸,不管是谁说出来的。好了,老爷子,你也别扳着个脸的吓唬我了,我今儿来呢,就是凑个热闹的,你喜欢那一个青年才俊,那是您老人家的事儿,和我无关。不过,我劝你最好别以我为标杆,因为你会失望的。” 高飞掐灭烟卷,向张老爷子微微鞠躬后,转身开门走出了书房。 听着高飞哒哒远去的脚步声,张老爷子很久之后,才低低的叹了口气:“唉,高家的确是获得老天垂青啊,先有了个稳重大气的高云华,现在又有了个高飞。幸好,他没有踏进官场,也被高老头给‘驱出’了高家,要不然还有别人过的吗?” 想到高飞说他自己是个惹不起的人时,张老爷子脸上露出了欣赏的笑容,接着就变成了遗憾:“唉,可惜,我注意他的太晚了,要不然他和暮涵……唉,说到认人之准,我终究还是比陈破天那个老家伙欠缺了些。” 就在张老为自己眼光不行而遗憾时,高飞慢悠悠的走到了小河边。 张林风对他倒是一如既往的客气,亲自给他端上了一杯红酒,又喊张耀明兄妹过来,让他们为高飞介绍今天来的青年才俊们。 这一刻,高飞再也不是在张老面前那个狂傲的年轻人,无论引荐到了谁,他都会一副笑脸,主动伸手,和人说一些久仰之类的废话。 “高飞,又见面了。” 不等张耀明介绍,莫孤烟就伸手和高飞轻轻握了下,开玩笑道:“自从上次在皇朝会所被你抽了一耳光后,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还回来,不过却始终没等到,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高飞上下打量着莫孤烟,笑道:“莫少,如果你能拿出让我心动的好处,今儿你可以随便抽我,我不带喊疼的。” 上次在皇朝会所,因为高飞误会了莫孤烟,抽了他一耳光后,高家在背后算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所以在他提到这件事时,高飞就直接了当的要好处了。 “得了吧,就是你再抽我一顿,我也拿不出让高少你看上眼的好处。” 莫孤烟苦笑,随即叹了口气:“唉,不过说起来也不是没有好处,我有个堂妹,是剑桥大学的高材生,正在攻读博士后,人贤淑又漂亮,只是眼光不一般的高。但可惜的是……” 高飞接口:“但可惜的是,我要结婚了,所以你没机会做我大舅子了。” “哈,哈哈。” 莫孤烟清朗的大笑着,抬手在高飞肩膀上拍了拍,向旁边一闪:“来,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来自何少。” “何落日。” 何落日仍旧一脸的冷峻,说出自己的名字时,甚至都带着金属的声音。 “久闻大名。” 听到何落日的名字后,高飞伸出手时,下意识的想到了破军南美分部那个何经理,他也叫这个名字来着。 不过那个何落日和这个何落日相比起来,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身份更是没法比。 高飞伸出手,何落日却是身子一挺,抬手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高飞一愣,随即回敬。 何落日这才伸手和他握了下,冷冷说道:“我听过你去汉德勒森林的事,可惜那时候我正在秘密军事基地受训。” 何落日给高飞敬礼,是因为他曾经去过汉德勒森林,援救军方的人。 他和前去汉德勒森林的那些军人不认识,但大家却都是华夏的现役军人,算是战友,才替那些牺牲的战友感谢高飞。 因为何落日的这个军礼,高飞对他生出了佷多好感,惺惺惜惺惺。 但何落日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高飞一呆:“我提前祝福你新婚大喜,不过我警告你,千万不要对莫孤烟那个堂妹感什么兴趣,因为那是我的未婚妻--要不然,我会打残你。” 不等高飞说什么,何落日转身走了,带着一股子谁也别来和我凑近乎的冷漠。 高飞看向了莫孤烟,好奇的问道:“你有几个堂妹?” 莫孤烟尴尬的笑了笑:“咳,那个啥,就一个。” 高飞又问:“那你打算想有几个妹夫?” “当然是越多越好了,最好是都像你这样能耐,嘿嘿。” 莫孤烟很颠覆他自己才俊形象的笑着,立即转移了话题:“来,我来替你引荐其他人。” 莫孤烟,何落日,同为华夏双骏,一个犹如翩翩混世公子,儒雅而不失大气,一个却像万年寒冰,却是内心火热的性情中人。 这样两个人,无疑是华夏这个圈子里最为杰出的两个,中间还有联姻的关系,就算傻瓜也能看出,这样两个杰出的年轻人相互扶持,在日后必将成为华夏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同是一个圈子里的人,这样优秀的人肯定会引起嫉妒,不过高飞却没有这种想法,因为他不属于这个圈子,从来都不属于过。 就在莫孤烟带着高飞,快要走到高雅那边的桌子上时,却听张林风在远处笑道:“偃月,你工作这么忙,怎么也来了?” 高飞下意识的转身看去,就看到一个身材修长的女人,迈着相当干脆的步伐,走进了别墅内。 953章 某人要有麻烦了! 看样子这个女人年约三十岁左右,不算长的发丝搭在肩头,柔顺有光泽,就像她的脸庞,透着飒爽的健康。 她的穿着也很普通,或者说是太随便了些,毕竟今天的场合是生日宴会,张林风又是大家的长辈,就连高飞都特意穿上了正装,扎上了领带,可她却只穿了身黑色的运动装,脚踏白色轻便旅游鞋。 这个女人,身上散发出了一股子强烈的上位气息,可能就算是不穿衣服,也没谁敢正眼看她吧--她就是让国际上佷多犯罪分子提起来头疼的郝连偃月。 郝连偃月,华夏国安九局的局长,绝对是年轻一代中的翘楚人物,不过因为实际年龄比高云华还要大两岁,所以也不算属于这个圈子里的人。 任何的圈子,都随时有新人加入,也有人退休的。 其实,进来的是两个人,郝连偃月身边还跟着个男人。 男人穿的倒是很正式,长相也很儒雅,和她年龄差不多,从俩人并肩而行的距离上,就能猜出他们是夫妻。 男人是韩泽楷,目前在冀南工作。 刚才高飞等人之所以只看到了郝连偃月一个人,那是因为她这样的女人一出场,无论身边的男人有多出色,都会被人给忽视了的。 看到郝连偃月夫妻大驾光临后,张家的人明显愣了下,因为没邀请她。 在张林风笑着迎上去时,韩泽楷紧走了两步,双手递上一个长长的锦盒:“张叔叔,祝您生日快乐,这是我和偃月的小小心意,还请笑纳。” “哈,哈哈,客气了,客气了。你们能够来,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张林风打开锦盒一看,是个玉如意,很开心的点了点头,交给了张暮涵。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郝连偃月夫妻俩能够到场,对他来说就是个惊喜。 毕竟他只是一个教书的,而郝连偃月却是响当当的国安九局局长,韩泽楷虽然在地方上,但也是正儿八经的正厅级官员,能够以晚辈身份来给他祝寿,这当然会让他感觉倍儿有面子。 交给张暮涵时,张林风给女儿使了个眼色。 张暮涵会意,抱着盒子快步走上了小桥。 郝连偃月夫妻虽然是晚辈,不过他们的身份却很重要,张林风觉得最好是和老头子说一句。 郝连偃月也说了句生日快乐后,才抱歉的解释道:“张叔叔,这次不请自来,还请原谅,我……” 郝连偃月说着,抬头向高飞这边看了一眼,才低声说了句什么。 张林风笑容就凝了下,也扭头向这边看了眼,随即就恢复了正常。 现场的世家子弟,除了西北那几个大少外,没有谁不认识郝连偃月的。 也知道她是什么职务,看到她忽然来到后,都察觉出本次宴会开始之前,肯定会有意外发生了。 而且,这个意外还有可能和高飞有关--要不然,她和张林风为什么先后看他? 最好是把这家伙拘起来,让他再出风头! 佷多人心中,都有这个想法。 高飞当然也能看出来,可正因为看了出来,心里才很纳闷,自从他回国后算是很老实了,除了欺负过张暮涵外,还真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 那么郝连偃月这个为国家安全而工作的特务头子,干嘛要注意他呢? 在高飞若有所思的点上一颗烟时,莫孤烟轻声笑了下说:“高飞,看来你有麻烦了,不过麻烦不大,如果要是大的话,郝连偃月就不会带着老公来了。” 高飞无所谓的笑了笑说:“呵呵,有时候我就以为,我是‘麻烦’的代名词,虱子多了不痒痒,无所谓了。” “嗯,你这种良好的心态真让人佩服。” 莫孤烟开玩笑道:“说起来,我现在该距离你远点才对,免得让她以为咱们是一伙的。” 就在俩人低声说笑时,张暮涵出现在了小桥上,客气的和郝连偃月说了句什么。 郝连偃月马上就走上了小桥,跟着张暮涵走向了别墅。 不管她今天来的目的是什么,都得去见过张老爷子才行,唯有获得老人家的认可后,她才能有所行动--张家,还不是一个郝连偃月能惹得起的。 随着郝连偃月的离开,现场气氛再次活跃了起来,不过大家说话的声音都小了许多,眼角也经常看向高飞,带着幸灾乐祸,刚才几个还有心要和他交往的世家子弟,这时候也都打着哈哈去别处了。 高飞诚然是高家的嫡系,在华夏绝对是横着走的主,不过一旦他被牵涉进重大事件中,没有谁希望能和他扯上关系。 在场这些人虽说大部分都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却没有一个是傻瓜。 对此高飞只是轻蔑的笑了笑,对莫孤烟说:“我看没必要麻烦莫少带我引荐这些青年俊才了,你还是找个借口也远离我吧。” 莫孤烟淡然道:“高飞,从咱们第一次见面,我就觉得你是个靠谱的人,值得交往。假如有一天你真被关进监狱,我也是第一个看望你的朋友,不管你信不信。” 莫孤烟这句话的话音未落,一个冷冷的声音接着响起:“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别忘了通知我,我和你一起去。” 高飞扭头,就看到仿佛从来都不会笑的何落日,手里端着三杯白酒走了过来。 何落日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举起右手中的两杯白酒,放在了高飞俩人的面前。 “呵呵,到时候就怕有人会说咱们三个是同流合污。” 莫孤烟笑着,伸手拿过一杯白酒,和高飞俩人轻轻碰了下,仰首一饮而尽,擦了擦嘴角才说:“不过,能够和高少,何少一起同流合污,也是莫某人的荣幸。” 在现场所有人都有意识的躲开高飞时,何落日却偏偏走了过来,与莫孤烟一起和他痛饮一杯,这足以说明了他的态度。 他和莫孤烟都信任高飞。 华夏双骏的名头,在这个圈子里那是相当响亮的,也代表着两股相当庞大的力量,其他世家公子,尤其是来自西北的那几个,看到他们特意靠近高飞后,脸色都有所改变,低声议论声嘎然而止。 “行,那我在这儿放出话,等你们以后要是犯下事进了监狱,我也会第一个去看望你们。” 晃了下空酒杯,高飞微微一笑:“我去找人说说话,有空咱们再好好喝一杯。” 说完,高飞抬脚向最靠近墙根的一张桌子面前走去。 那张桌子上只有一个人,高雅。 看到高飞走过来后,高雅脸上浮上一层复杂的神色,缓缓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小雅,坐下,我想和你说说话。” 高飞走到高雅面前,把酒杯放在了桌子上,坐下后看着酒瓶子:“能不能先给我满杯酒?” 高雅犹豫了下,拿起红酒瓶子,给高飞倒了半杯酒,坐了下来。 高飞端起酒杯,轻轻晃着里面的红酒,看着高雅足足一分钟都没有说话。 开始时,高雅还和高飞对视着,毫不退缩,就像敌人那样。 但慢慢的,他就垂下了眼帘,声音有些沙哑的问:“你要和我说什么?”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不想我和高家扯上一点干系的话,那么这个人肯定就是你了。” 高飞缓缓的说:“在我没有出现之前,你是爸妈唯一的儿子,虽然没有走上官场,不过你却担负着整个高家消费的唯一来源,也算是功不可没,所以尽管你平时行事放浪了些,这也符合你的身份,家里也都护着你。” 把没吸完的香烟掐灭在烟灰缸内,高飞继续说:“可我的出现,打破了大哥高云华在官场,你在商场的平衡。如果我是在官场上打拼的话,你会是我最坚定的支持着,毕竟我们是亲兄弟,对吧?” 高雅说话了,语气很冷淡:“你却不是当官的。” 高飞轻笑,耸耸肩说:“是啊,这样一来,我的出现就让你产生了威胁感。我知道,别看任何的豪门大族能量都很大,但总的来说,资源是有限的。这就好比两个西瓜,在我没出现时,你和大哥一人一个,毫无偏袒,所以你们两个都很知足。” 高雅抬起头,依旧冷冷的说:“你来了,是冲着我手里这个西瓜来的。” 高飞接口:“所以你就感到了威胁,这才千方百计的想把我赶走,维护你在高家的地位……” 高雅打断他的话:“也不全是这个,这些年来,我把属于我的这个西瓜养大,期间所付出的努力,没人能切身体会到。如果你是我的话,你会甘心吗?” 高飞淡淡的说:“可我们是亲兄弟。” 高雅冷笑:“以前有句老话,叫天家无亲情。要不然,当初李世民也不会发动玄武门之变。” 高飞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和高雅再争论什么,只是说:“我现在要离开了,最晚是六月初九,你的威胁就彻底消失了。” 高雅闭上了嘴巴。 高老爷子为什么急着让高飞结婚,为什么要在八十大寿那天给他主办婚礼,就是因为他要离开高家了。 在高飞和高雅之间,必须得有一个被抛弃,高家核心层最终选择了留下高雅。 理由很简单,也有些可笑:就因为高飞比高雅,更适合在外面独立打拼。 高飞慢慢把杯子里最后一点红酒也干掉,松了口气说:“其实,就算我留下,对你的帮助,也大过你失去的那些。” 高飞留下和高雅一起经营春树集团,别的不说,单说一个妮儿的离子基金,就能让春树集团受益匪浅。 高雅没说什么,只是摇了摇头。 “呵呵,我明白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我说这些也没用了。” 高飞笑了:“其实我过来,就是要告诉你,我已经离开了,以后就不要再惹我了--我是你惹不起的,别逼我。” 高飞的声音很轻,却让高雅的眼瞳猛地一缩。 954章 狗拿耗子! 我是你惹不起的,别逼我。 这十个字就是在警告高雅,他已经离开高家了,希望高雅别再惹他,暗中算计他,要不然他会彻底的翻脸,不会顾忌兄弟间的那种血缘关系。 高雅脸色一变,双拳下意识的攥紧,尽管感受到了一种凛然的杀意,但仍然固执的说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行,希望你记住今天你说的这句话。” 高飞站了起来,那股子凛然杀意也随即消失:“还有,以后你在做事时,最好想想家里人现在被迫做出的选择。有些人,你最好少和他们交往,那些人都是卖了你还要你帮着数钱的人精,依着你的智商,你玩不过他们。” 看到高雅脸上浮上不服气的神色,高飞皱眉道:“你可以把我这些话当做是屁,不过我是真不希望看到你后悔的那一天。” “你管好你自己的事就行。” 高雅说出这句话时,向他背后看了一眼,就拿起酒杯站起来,转身向最远处走去。 看着高雅的背影,高飞眼里闪过一抹阴狠的得意。 “有些人,从出生那天就注定是个狂妄的人,最受不了的就是威胁了。高飞,你不该用这些话来激他的,因为你该清楚,你越是这样警告他,他反而越会和你对着干,看来,你对自己被迫离开高家很不甘心,所以才在这儿埋了一步棋子,以备你日后能够重回高家。” 郝连偃月从高飞背后走出来,坐在了高雅刚才做过的椅子上,眼神冷漠的望着他:“我很纳闷,你就不怕到时候你父母会伤心?高雅再不怎么样,他终究是你的亲兄弟。” 高飞好像根本不在意郝连偃月的这些话,淡淡说道:“郝连偃月,你们九局什么时候变得关心别人家务事了?难道国家给你这么高的薪水,就是让你去捉耗子的?” 高飞这是在讽刺郝连偃月是狗。 郝连偃月黛眉猛地拧起,随即舒展开来,转移了话题:“我这次来,是找你的。” 拿起酒瓶子,高飞给自己满了杯红酒:“有话就说,没事请便,我这人最讨厌女人在我面前装蒜了。对付这样的女人,我一般只有两个办法。” 看着脸色开始变黑的郝连偃月,高飞轻声说:“第一个办法,就是杀了她。第二个办法,就是草了她--你喜欢哪一种?” 郝连偃月大怒,抓起一个空酒杯,劈手砸向高飞的同时,已经把桌子直接掀到了小河中,白色运动鞋一闪,凭空蹬向他的下巴。 高飞脑袋猛地后仰,躲过了酒杯,右手一抄抓主了她的右脚脚腕,猛地向下一扭。 郝连偃月腾身而起,顺着高飞扭下的方向转了个半圈,左手一撑椅子,右手中已经亮出了一把手枪,对准他正要娇喝一声什么时,高飞左膝弯曲,身子前扑,右手闪电般伸了过去。 等郝连偃月的娇喝在舌尖打转时,她手里手枪的枪口,已经对准了她自己的面门--抓着手枪的右手,被高飞抓在手中,无论她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 郝连偃月半身都压在椅子上,高飞右膝死死压在她左跨上,右手抓着她手腕,左手按着她的肩膀……这姿势,很像是光棍要做点什么,让她感觉异常的羞愤,却偏偏无法动弹分毫。 当然了,郝连偃月除了羞愤外,内心还有无比的震惊。 她不是和高飞第一次动手,去年在皇朝会所时,俩人为了张耀明就曾经打过一架,那次也是她吃亏了。 不过那时候,郝连偃月可不是现在这样,连一个照面都没坚持下来,使她清晰感受到,高飞比去年要强大了最少三倍以上。 郝连偃月在走过来时,现场那些世家子弟就把注意力看向了这边,只是谁也没想到,她才和高飞说了几句话,就忽然动起了手。 不等大家反应过来,她就被人家高飞死死压制住了。 郝连偃月什么身份啊,可是九局的局长,素来是威名远扬的,在这些正道世家子弟(她不是出身世家,她丈夫韩泽楷却是)面前,也总骄傲的昂着下巴,目中无人的样子,很是让人嫉恨。 所以,看到她此时吃瘪后,刚才还看着高飞不顺眼的那些公子小姐们的,在惊讶之余,也都开始幸灾乐祸了。 大家是嫉妒高飞,但总的来说,高先生是和大家伙一个圈子里的,你郝连偃月算什么东西啊,也就是嫁了韩泽楷才有机会走进圈子,凭什么这样狂傲啊? 这下好了吧,丢人现眼了吧? 以后还好意思在哥们面前,摆你那副了不起的臭架子不? “高飞,快住手,别乱来!” 张暮涵却被吓了一跳,慌忙向这边跑来。 与她一起跑过来的,还有韩泽楷。 韩泽楷和郝连偃月的真实关系,没人知道,大家只知道他们是两口子,现在他老婆被人按在了椅子上动弹不得,他这个做丈夫的当然不能无动于衷了。 背对着大家,高飞飞快的在郝连偃月雄前狠狠捏了一下,这才松开手笑嘻嘻的说“郝连局长,你最近是不是吃辣椒吃的太多了,上火?” “你!” 郝连偃月当众被制住本来就难堪的要死,又被高飞偷着狠狠掐了一把,全身所有的血液轰的一声都冲上了头顶,尖叫一声举枪对着高飞就扣下了扳机! “啊,不要!” 看到她开枪后,张暮涵和韩泽楷齐声高喊,冷眼旁观的何落日和莫孤烟,脸色也是一变,远处的高雅,脸上却猛地浮上狂喜。 至于其他人,则都吓傻了,谁也没想到,有人敢在张家开枪。 喀嚓! 撞针狠狠撞击的声音很清脆,甚至有些悦耳,最起码比枪声要好听许多。 没有子弹射出,高飞仍然站在那儿,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郝连偃月愣住,下意识的接连扣下扳机:喀嚓,喀嚓! 高飞缓缓举起右手,露出了一个弹夹,金色的子弹,随着他手指上的动作,一粒一粒的掉在了草地上。 原来,刚才松开郝连偃月时,高飞顺手已经把弹夹取出来了,她却不知道。 看着那一粒一粒掉下来的弹头,郝连偃月羞愤的几乎要钻进地里去。 她是什么人啊? 她可是九局的局长,一向以狠辣、行事干脆而著称,被佷多国际黑道人物,列为全球最不能招惹的几个人之一,在国内有着不一般的地位,就是来到张家,老爷子也得亲自接见的牛叉人物。 可就这样一个牛哄哄的主,却在人家高飞面前,被当做幼儿那样的玩耍,这让她情何以堪? 郝连偃月全身都颤抖起来,正要尖叫着要做什么时,一声冷哼声从小桥那边传了过来。 她下意识的向那边看去,就看到张老爷子负手站在小桥上,抬眼望着天淡淡的吩咐:“林风,时间不早了,宴会也该开始了。” 张林风恭敬的弯腰回答:“是,爸。” “替我好好招待大家,没事就不要烦我了。” 张老爷子说完这句话,转身走向了别墅。 他虽然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半句不满的话,可他刚才的态度却说明了一切。 张老生气了。 这样的老人家生气后,别说那些一般的世家子弟了,就是莫孤烟这样的俊才,也会心有忌惮--张家老爷子,就算地位不如高老、莫老等人,可也是从枪林弹雨中杀出来的,真要生气一跺脚,照样会有地震发生。 更何况,今儿是人家张林风的生日,是人家借着这个好日子给女儿相亲的好日子,不管谁敢在这儿惹事,都会引起各个老人家的强烈不满。 郝连偃月,在一般人眼中还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还远远达不到能招惹张老的资格。 “偃月,你、你怎么会这样冲动呢,唉。” 韩泽楷快步走了过来,伸手把她从椅子上搀扶了起来。 郝连偃月一把推开他,深吸了口气后,弯腰向别墅那边,深深的鞠了一躬。 郝连偃月毕竟是郝连偃月,在瞬间冷静下来后,立即做出了补救措施。 张林风这时适时站出来打圆场,哈哈笑道:“哈,刚才是在开玩笑呢,大家都坐下--暮涵,耀明,吩咐厨房可以上菜了。” 事情闹到这一步,韩泽楷也没脸再留下了,狠狠瞪了高飞一眼低声说:“偃月,我们还是先走吧?” “你去忙你的,别管我。” 郝连偃月用力吸了下鼻子,不再理睬韩泽楷,拉过椅子坐了下来,看着高飞:“我找你,有话要问。” 见这个女人吃亏后还这样死要面子的高傲,高飞真烦了,冷笑着说:“你算什么东西?你问我话,我就听你的?滚蛋!” 郝连偃月傻掉,一时间竟然不知所措了。 韩泽楷怒了,低声喝道:“高飞,你太放肆了!别以为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高飞打断:“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抽你。” “高飞,你跟我来!” 一旁的张暮涵,见郝连偃月两口子没完没了的欺负她‘老公’,终于忍不住了,过来一把挽住高飞胳膊,转身就走:“今儿是我爸的生日,谁要是敢再闹事,那就是和我张家过不去,以为我们是好欺负的吗?” 同样,张耀明虽然对高飞没好感,不过也觉得郝连偃月今儿来就是砸场子的,不给他面子,也不高兴了,但表现的却没有妹妹那样直接,只是招呼大家都坐下,却偏偏不理睬韩泽楷俩人。 莫孤烟站出来了:“呵呵,张叔叔刚才说得对,大家都是年轻人嘛,年轻气盛,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高飞,郝连局长,卖我个面子,大家共同喝一杯,就算了好不好?” 其实高飞也想知道郝连偃月找他做什么,只是这女人太狂傲了,让他看着不顺眼,所以才给她难堪。 现在莫孤烟站出来当和事佬了,他也就顺水推舟的停住了脚步。 955章 凌晨一点你在哪儿? 再说了,看他‘受委屈’后,张暮涵表现的也有些出格了。 别忘了今天老张家举办生日宴会,最主要的目的还是给张暮涵挑选‘东床快婿’的,现在她挽着高飞的胳膊,别人还以为她看不惯郝连偃月的跋扈,可接下来大家肯定能从中看出一些猫腻。 这可是高飞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就借着莫孤烟当和事佬的机会,停步给张暮涵使了个眼色。 张暮涵会意,很自然的松开他胳膊,走到旁边的桌前拿起了几个酒杯,和一瓶红酒,递给了莫孤烟。 莫孤烟给大家倒上酒,笑眯眯的说:“高飞,郝连局长,韩部长,暮涵,我们几个共同干一个?” 郝连偃月看了他一眼,微微点了点头,率先举杯和张暮涵碰了下,低声说了句对不起,仰首干掉,自个儿又满上后,这才对高飞说:“高飞,刚才是我鲁莽了,请原谅,我喝干赔罪!” 看到郝连偃月眉头不皱的接连喝下两杯酒后,高飞总算是觉得这女人顺眼了许多。 因为职务的原因,郝连偃月是很骄傲,刚才也丢了大人,但她能这么快的清醒过来,并当着这么多公子小姐的给高飞赔罪,也证明她是那种拿得起,放得下下的聪明人。 “开玩笑而已,没什么赔罪这一说。” 高飞笑着,浅浅抿了一口。 把酒杯举动嘴边的韩泽楷,脸色再次一变。 郝连偃月为表示诚意,一口喝干,可高飞却只是沾了沾唇,这摆明了不给她面子。 郝连偃月也看到了,却装做没看到,扫了韩泽楷一眼:“高飞,我想和你单独谈一谈。” “去那边吧,别打搅了大家的兴致。” 高飞向别墅东北角方向看了眼,率先走了过去。 看到郝连偃月跟过去后,那些公子小姐的就知道接下来没好戏看了,也都收回了目光,三三两两凑在一起的说笑了起来。 来到最角落的桌子上坐下,高飞翘起二郎腿,看着随后坐下的郝连偃月,也没吭声。 “对不起,刚才是我态度不好,我再次向你道歉。” 郝连偃月很大度,再次给高飞道歉后,脸色已经重新恢复了惯有的冷静,开门见山的问道:“我想问问你,今天凌晨一点到三点这两个小时内,你在哪儿?能不能找出证人。” 高飞想了想,才回答:“在家睡觉,证人嘛,已经回美国了。” 郝连偃月紧接着追问:“那个证人是谁?” 高飞淡淡回答:“我儿子的母亲,来自美国离子基金的总裁妮儿·乔治。她是昨天上午来的,今天早上走的,就在我妈的别墅内。郝连局长,你觉得我和妮儿那么久不见了,好不容易才在一起一个晚上,我会舍下她去做别的事情?” 妮儿这次来华夏,很低调,随身只带了两个保镖。 不过,昨天上午时,高家老爷子却亲自去了方小艇别墅这事,却被佷多有心人注意到了。 像高老头这样身份的,一举一动都能引起别人注意的。 而做为‘特务头子’,郝连偃月的消息自然比很多人都灵通,所以她当然知道这件事,也听懂了高飞这番话的意思:我和妮儿那么久不见了,都说小别胜新婚,怎么可能会舍得抛下她,去做别的事? 想到高飞和妮儿要做的那些事后,郝连偃月没来由的脸红了下,赶紧咳嗽了一声说:“除了她之外呢,还能有谁证明你在家?” “没了。我虽然和我妈在一个别墅中,但当妈的不可能和儿子一个房间吧?” 高飞眉头皱起:“郝连偃月,你就说我有什么嫌疑吧,直接点。” 郝连偃月点头:“好。今天凌晨一点左右,在西城拴马胡同29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一对夫妻,男的叫庞顺哲,建设部的一个副司长。女的叫言晓春,黄金贸易的老板,这只是他们明面上的工作,实际上他们都是军方某秘密部门的职员,曾经参与过‘惊天计划’的……” 高飞抬手:“打住,打住,我想知道,这对夫妻的死,和我有什么关系?” 郝连偃月拿出了一个不大的信封,放在了桌子上。 高飞拿起信封,掂量了一下,很坠手,应该是铁器。 翻转信封,高飞把里面的东西倒在了桌子上。 当啷一声,桌子上多了个两个枪头,钢制的枪头,亮闪闪的,被分别放在两个塑料袋中。 这不是一般的枪头,因为小巧的枪头被压制成了龙型,就是一条钢制的小龙,很犀利的样子。 在高飞倒出这俩造型特异的枪头后,郝连偃月就死死盯着高飞的眼睛。 高飞的眼神却没有丝毫波动,拿起一个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就放下了,也没说话,好像这枪头就是个普通打火机那样。 郝连偃月心里微微失望,淡淡的问:“你该认识这种枪头吧?” 高飞反问道:“如果我说不认识呢?” “那你就是在撒谎!” 郝连偃月冷笑:“去年惊天计划小组在汉德勒遇袭后,几近全军覆没,当时秦紫阳和你先后赶去,最后秦紫阳和叶心伤回国,他们俩人在说起那次战役时,曾经提到过一件事,那就是你在现场捡到了这样的一个枪头,并收了起来。” 顿了顿,郝连偃月才继续说道:“在华夏九龙王中,黄龙使用的冷兵器,就是一根链子枪,链子枪的枪头,就是这样的一个枪头。你身为九龙王中的赤龙,和黄龙有过长达两年的战友配合,你竟然说不认识她所使用的兵器,这不是撒谎,是什么?” 高飞身子有了轻微的颤栗,嘴角也开始抽了几下,目光中浮上了痛苦的神色。 郝连偃月语气放轻:“我知道,当初你在战场上捡到已经粉身碎骨的黄龙遗物后,肯定很伤心,不愿意再提起那段惨烈,所以你才撒谎说不认识这个枪头。” “呼。” 高飞轻轻吐出一口气,就像根本没撒过谎那样,淡淡的说:“那个枪头,已经丢失在外蒙了。为什么,这儿会出现两个枪头呢?” “这就是我要问你的。” 郝连偃月说道:“庞顺哲夫妻俩都隶属军方某秘密部门,去年参与了惊天计划的拟定。48名精锐军人牺牲在汉德勒森林后,国安始终没有忘记调查真相,希望能查出那个内奸,最终确定了叶心伤--” 高飞再次打断她的话:“能不能捡重点的说?” 接连两次被打断,郝连偃月有些恼怒,冷哼一声说:“庞顺哲夫妻俩,就是被这种特质枪头刺杀的,死于今天凌晨一点左右。案发后一小时,我们去了现场,经过仔细的搜索,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他们夫妻,很可能和那次计划泄露有关。” 高飞问:“你们现在怀疑,他们是和叶心伤一伙的?” 郝连偃月点头:“是,而且我们也怀疑,你也该知道这点。” 高飞查出了庞顺哲夫妻叛国线索,恨他们害死了48名精锐,导致他战友黄龙也牺牲,所以才用黄龙遗留下的这种特质枪头,刺死了他们。 这样说,只是最可能的一种。 但还有不可能的一种说法,那就是高飞这是在杀人灭口,不希望这对夫妻被查出。 他之所以在现场留下这两个枪头,就是故意引领九局把注意力转移到黄龙身上,让他们开始生疑:黄龙还没有死,她才是那次计划泄露的罪魁祸首。 这种特质枪头,除了它们的主人黄龙外,唯一能仿造这个样子造出来的,就只有高飞了。 黄龙牺牲了,不可能还活着,那么所有的疑点,就想当然的转移到了高飞身上。 所有,郝连偃月这才马上对高飞展开了调查。 听完郝连偃月的推断后,高飞笑了:“呵呵,就因为我曾经收留了黄龙的遗物,你就怀疑是我做案干掉了那对夫妻?” 郝连偃月认真的回答:“除了你之外,我们想不到是谁了。九龙王的其他人,虽然也知道黄龙所用的武器,但据我们所知,没有谁有制造这个枪头的图纸,只能按原物来打造。高飞,说吧,你还查出了什么?” 高飞把枪头扔在了桌子上,淡淡的说:“人不是我杀的,枪头也不是我造的,而且我根本没有查出什么。无论谁来问我,我都会这样说。” “可除了你,没有别人。” “你是在怀疑我,杀人灭口,或者干脆说,我才是当初泄露惊天计划的那个人。” 看到高飞眼神凌厉起来后,郝连偃月没说话,这就代表着她的确是这样怀疑了。 “好吧,我承认,人就是我杀的,当初泄露惊天计划的人也是我,你随时可以把我绳之以法,但前提是,你们必须拿到足够的证据。” 高飞推开酒杯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淡淡的说:“我随时恭候大驾,不过我也提醒你们,在没有拿到确凿的证据之前,你们要是敢干涉我的正常生活,我可就不客气了。” 郝连偃月猛地攥紧双拳,将要说什么时,高飞却头也不回的去了。 “高飞,其实郝连局长人还是不错的,她刚才对你的态度,可能和受工作环境有关,你也别太在意了。” 看到高飞走过来后,莫孤烟端着酒杯迎了上来。 他没有问高飞,郝连偃月找他到底为了什么,因为他很清楚,这样问的话势必会让人产生反感。 他很欣赏高飞,自然不想被反感了。 高飞却笑了笑,主动说了出来:“我明白,也理解,就是看不惯她那跋扈样子。嗯,她找我,是怀疑今天凌晨我去杀人了。” 莫孤烟一楞,失声笑道:“呵呵,怎么可能呢?” 高飞却认真的说:“我告诉她,人就是我杀的,但她得找到证据。” 莫孤烟再次愣住,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 高飞叹了口气:“唉,老兄,你还是距离我远点吧啊,免得被我连累。” 956章 你想的太多了! 因为郝连偃月的到来,为张家这次举办的宴会‘失色’不少。 想想也是,主家这么看重本次宴会,结果却有人来捣乱,心情能好的了吗? 主人心情不好,自然看不到佷多青年俊才的‘杰出表现’了,结果到宴会结束,也没几个人有机会和张暮涵说上几句话。 宴会很快就结束了,绝对的不欢而散,有违了主家的本意,也让各位来宾感到不爽,告辞时都兴趣缺缺的,张耀明只好说了些隔日再答谢各位的客气话。 做为本次宴会的‘主角’之一,高飞倒是和莫孤烟等人相谈甚欢,临走时已经有了几分醉意,握着张林风的手,墨迹了老大会儿,才由张家兄妹陪着送了出来。 “哥,你去送送西北那几位的吧,劝他们在这边多呆几天,找个机会把失掉的礼仪赔上。” 好像知道张耀明不愿意看到高飞,张暮涵很贴心的让他去照顾那几个西北公子。 张耀明自然是求之不得,说了几句客气话后就走了。 在张暮涵的陪同下,高飞来到他的车子前,打开车门时低声笑道:“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小涵,你不会现在就想跟着我走吧?” 张暮涵小脸一红,借着抬手拢发丝的动作,扭头看了眼并没有谁注意这边,才小声说:“你--什么时候还有空?” “在六月初九之前,你随时都可以打电话找我,只要你能想到正确的理由。” 高飞想了想回答。 张暮涵笑了,转身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回走:“过几天我会去肖鱼儿家,答应辅导她学英语……到时候,还缺个在家跑腿买饭的。” “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腿子特别贱。” 望着张暮涵急速扭动的浑圆双豚,高飞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眼神异常的邪恶。 张暮涵忽然有了种好像被毒蛇从背后盯上的毛骨悚然感,下意识的扭头看去时,发现高飞的车子已经驶出去了。 “我怎么会变得这样喜欢女人了?” 高飞上车后,脸色阴沉了下来,心里竟然有了一丝彷徨。 就在昨天之前,他还坚信他是个性取向很正常的人,在白瓷、秦城城对他有那方面的要求时,他总是找各种借口来拒绝。 但当妮儿来了后,他却无法再躲避了,强硬着头皮做了些本该是他做的事情--然后,就像邪恶的洪水冲破了大提那样,竟然一发不可收拾:他竟然真喜欢上了女人! 那种感觉,与他和某人在一起时的感觉,一样的刺激,甚至会让他更加兴奋。 和某人在一起,那算是想当然的。 但和妮儿在一起,却有种做坏事怕被发现,却无法自禁的去做终于尝到了禁果的好滋味那样,让他有了种说不出的快乐。 开始时,他还以为他和妮儿那样,是因为大洋马特殊的身体……但当情不自禁强吻了张暮涵,又吃遍了她豆腐后,他才蓦然惊觉:原来,他也喜欢女人。 高飞开着车子,脑子里胡思乱想着,在经过一个网吧几十米后,忽然把车子停在了路边,丝毫不顾前面就有交警,下车快步走进了网吧。 才午后一点多,网吧里已经很忙了,好不容易才在最角落找到了空闲的机子。 角落这边还有个小门,半敞开着,门板上贴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休息处’的字样。 这就相当于一个小旅馆,是网吧老板专门为那些上网‘废寝忘食’休息的人所准备的,一个房间的每小时是五块钱,经济实惠。 这时候上网的,大部分都是一些从附近学校逃学出来的半大孩子,他们兴致勃勃的玩着游戏,不时的发出一声‘我靠,草’的尖叫。 看着电脑显示器,高飞深深吸了口气,才飞快的在键盘上打出了几个字:女人为什么会在喜欢男人的同时,也喜欢女人? -- “女人为什么在喜欢男人的同时,也会喜欢女人?” 听莫邪征东说,外界那个高飞,可能会代替他‘宠幸’他的女人,就有些不解:“你觉得,那个安归王会变得喜欢女人吗?” 莫邪征东坐在窗前的蒲团上,望着窗外湛蓝的天空,嘴角带着不屑:“应该吧,要不然你那个洋媳妇在离开之前,也不会显得那么满足,整个人都水灵了许多。由此可以推断,伟大的安归王肯定非常投入,才会让你媳妇满足。嗯,不过你别生气,她也是你媳妇之一嘛,就当是俩媳妇在玩游戏吧,总比去找别的男人好很多。” 轻轻吸了下鼻子,莫邪征东侧脸看着高飞:“至于女人为什么在喜欢男人的同时,也会喜欢女人,这其实和男人有时候也喜欢男人一个道理,是因为某些特殊的因素,才导致了性取向出现了问题。嗯,这就是典型的双面恋了。” 双面恋(那个性不方便写,就写双面恋吧)可不是近代社会才有的产物,在华夏古代封建社会,就有很多记载了,像两晋时期那些豪门贵族,在娶了多房的娇妻美妾后,还会养一些眉清目秀的小公子。 那时候,贵族们这样做,没有谁会感到丢人,社会风气就是这样,就像现代社会上那些时髦的都市女郎,都喜欢养大体型的猎狗一样…… 双面恋最早的记载,还得追述到在古希腊。 在那个时代,很牛比的亚历山大大帝就是这号人,他有成群的妻妾,同时也与他的好朋友赫费斯提翁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在古斯巴达,更是公开鼓励士兵间产生这种关系,即便这些男性士兵有妻子有孩子。斯巴达人认为年长士兵和年轻士兵间产生这种关系后,会士兵在战斗中团结一致,并且为了给自己的爱人留下美好印象、或者为了保护自己的爱人,在做战时会更勇敢。 “总之呢,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成为双面恋后,这都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你们外界那些同性的,不也光明正大的创造这组织那组织的?所以啊,这事很正常,就渴了喝水那样,只是有人喜欢喝热水,有人喝凉水。” 莫邪征东一脸的无所谓,可高飞却能从她的眉宇间,看出幸灾乐祸的不屑。 看到高飞直愣愣的望着自己,莫邪征东收起了那一抹的幸灾乐祸,笑着说道:“当然了,你要是不高兴她这样做的话,等你出去后,你大可以狠狠打她一顿皮股嘛。说不定她就改了。不过……” 高飞问:“不过什么?” 莫邪征东笑的有些邪恶,低声说:“不过我就怕,她会对这种关系上瘾,打着你的旗号四处给你招惹情债,等你出去后,可能会很头疼。” “你肯定她能做得出来?” “她本来就是一个魔头,魔头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哦。” 高飞淡淡的哦了声,看样子对此不怎么感兴趣,低下头开始看一张纸。 纸上,是用毛笔画出来的一幅画,奎莫拉的雕像。 高飞最近感到很无聊,几次去那座低矮的宫殿中,去参观那尊奎莫拉雕像,并长时间的出神,一动不动。 后来,他又在纸上画了这幅雕像,百看不厌--好像是个果体美人那样。 莫邪征东此前问过他,问他瞎琢磨什么。 高飞只说看着玩。 这次莫邪征东没有问他,他却主动说:“我觉得,那天大祭司给我讲的那个传说,好像还没有完。” 莫邪征东黛眉一皱:“还没有完?” 高飞头也不抬的说:“嗯。我就觉得吧,奎莫拉的传说如果到了蒙古帝国就结束的话,那么世上就不该有安归教了。可蒙古帝国都过去六七百年了,安归教怎么还存在呢?任何东西,存在就是合理的,所以我觉得大祭司没讲完那个传说。” 莫邪征东的脸色严峻了起来,缓缓的问道:“你觉得,传说的后来该会怎么样?” “奎莫拉再次主导了世界。” 高飞抬手掩着嘴,打了个哈欠说:“最后却被彻底的消灭……我觉得,这才是一个故事最完美的结局。” “怎么可能呢?高飞,你想的太多了。” 莫邪征东说着,袍袖一挥,拂过高飞后背。 高飞的双眼马上就闭上了,身子软软后仰。 莫邪征东伸手,把高飞被点了睡穴的高飞揽在怀中,呆呆望着窗外愣了很久,才喃喃的说:“你,想的太多了。” -- “原来我想的太多了,呼。” 看望双面恋的注解后,高飞再次松了一口气,脸色明媚了佷多。 任何一个人,在发觉自己取向方面产生异变后,都会发生一定的害怕,高飞也是。 所以等他搞清楚自己心理的改变,可能只是建立在思念某人(或者说是思念和他做那件事)的基础上才改变的,他才总算放下心来。 “小子,等你回来后,可能你会很头疼吧?嘿嘿,这算是对你的惩罚吧,谁让你每天陪着那个鬼女人了?” 轻笑一声,高飞推开鼠标,正要起身离开时,眼角却瞥见有人快步经过他后面,脚步不停的走进了角落中那扇门,三个字清晰传到了他耳朵里:“跟我来。” 高飞迅速扭头,向网吧门口那边扫了一眼,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人后,这才站起身慢吞吞走进了小门中。 小门的后面,是道窄窄的楼梯,水泥制成的那种,斜度很大,楼梯台阶也很高。 高飞走进小门后,只看到刚才那个人的背影。 那个人很快就消失在楼梯拐角处,丝毫听不到有什么脚步声响。 高飞进了小门后,也没马上上楼梯,而是站在那儿点上一颗烟,等了十几秒钟后,这才迈步走了上去。 窄窄的楼梯直接通到三楼,一道光线灰暗的走廊。 走廊两侧,是十几个房间,窄窄的门。 高飞走到第三个单号房门前时,房门开了,一只手飞快的伸出来,抓主了他的手腕。 957章 有人要杀我! 那只手纤长有力,一把就将高飞拽进了房间内,接着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高飞如果要闪避,或者挣扎的话,肯定不会让这只手的主人如意。 不过他却没有这样做,而是顺从的被人拉了进来。 房间狭小,光线昏暗,也就是四五个平米大小,只放了一张窗,窗上铺着还算整齐的毛毯,对面就是窗户,朝阴的窗口,也挂着看不出颜色的窗帘。 这种房间,冬天会阴冷潮湿,夏天会闷热的让人难受。 最主要的是,房间内弥漫着一股子由臭袜子味,女人的香水味,汗臭甚至那种玩意特有味道的混合味--总之,有身份的人,是绝不会走进这样的房间。 这就是网吧为人准备的‘旅馆’了,实际上困到极点的人,是不会有太多要求的,一张窗,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就足够了。 高飞进来后,后背就靠在了门板上,看着松开自己手腕的那个人。 如果张暮涵在的话,肯定会大吃一惊:这个人,竟然是在张家生日宴会上,被高飞打了脸的郝连偃月。 此时的郝连偃月,也没有了在人前时的精明干练,就像瞒着丈夫出轨幽会男人的妻子那样,进屋后就跳上窗,蹲在窗口慢慢掀起窗帘向外看去。 高飞没有管她,只是吸烟,等她放下窗帘后才说:“三楼总共十二个房间,都没有人。要想上三楼,只能经过刚才那个楼道,无论来人脚步声有多沉稳,我们都能感觉到。” 高飞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地方,当前是绝对安全的,不会有人冒然闯进来。 “我相信你。” 郝连偃月下了窗,走到高飞面前一米多处,又坐了下来,重复道:“现在,我只能相信你了。” 从她的两个‘相信’中,高飞听出了什么,吸了口烟问:“说吧,这么神秘兮兮的找我做什么?” 郝连偃月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低声说:“我想你帮我。” 高飞笑了:“帮你?帮你做什么?” 郝连偃月没有笑,沉默片刻才说:“有人要杀我了,我无处可逃,只能找人帮我。” 高飞很奇怪:“有人要杀你?谁要杀你?你是九局的局长啊,华夏的实权部门官员,本身就是一个强力部门的领导,你不去找别人的麻烦,别人已经是烧高香了,怎么还会有人敢杀你?” “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郝连偃月抬起头,吐字清晰的说:“但你该知道安归教。” “安归教?” 高飞拿下了嘴上的烟卷,淡淡的说:“我当然知道安归教,我身边一些朋友也卷入了这个组织……”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郝连偃月打断:“高飞,我、我就是安归教中的人。” “什么,你就是安归教中的人?” 高飞的眼睛一下子睁大,全是不可思议:“郝连偃月,你究竟想玩什么花样?干脆直接说,少和我玩这些玄虚!草,你堂堂的九局局长,会是安、邪教中的人?” 高飞的吃惊不是假装的,而是真的吃惊。 他不能不吃惊,郝连偃月是谁啊,可是九局的局长,九局是做什么的呀,主要任务就铲除危害国家的邪教,和消灭那些重大犯罪分子。 如果把最高警备局比喻成大明帝国时期的大内侍卫处,那么九局的身份就相当于御林军,天气亲军--地位崇高,备受皇家信任。 可就这样一个组织的头儿,却声称说她是邪教中人,高飞能不吃惊吗? 高飞的大吃一惊,早就在郝连偃月的意料之中。 实际上,除了有限的几个人之外,任何人在听她亲口说出这句话后,都会吃惊的。 郝连偃月慢慢坐在了窗上,垂着眼帘苦笑道:“我知道,谁都不相信我会是安归教中的人,甚至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尤其是在工作时,指挥手下出行任务时,我都以为我是被所有肖小惧怕的九局局长。可当深夜中梦醒时分时,我才会想到我另一个身份,真实的身份。” “这可能是一个除了亲妈是真的,任何东西都有可能会是假的的社会。” 高飞嘴角勾了勾,已经镇定了下来:“说吧,我在听着。” 郝连偃月抬手捏住垂在腮边的一缕发丝,直视着自己的脚尖,慢慢陷入了回忆:“在我刚懂事的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是一个贫穷大山中的小女孩,好几个兄弟姐妹,一双非常疼爱我的父母,我的名字叫小花。” 说到这儿,郝连偃月仿佛想到了她贫穷但很幸福的童年,眼神变得柔和了起来,甚至还真的笑了:“呵呵,小花是我的乳名,很土。其实大名也很土,我就不告诉你了。” 高飞也笑了:“是啊,在二三十年前,很多人的名字都很土,小女孩叫小翠,小花啥的很正常,就像叶心伤吧,小名不也叫二狗子?” 郝连偃月点了点头:“嗯,如果不是家里太穷,父母养不起那么多孩子,那么我现在可能早就是最少两个孩子的妈了,每天守在家里洗衣做饭接送孩子,等待出工的丈夫回家,或者把孩子丢给公婆,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就像那些民工一样。” 轻轻叹了口气,郝连偃月的笑容收敛:“可或许这是天意,让我有个在京城的姨父。姨父家的生活过得不错,但他却没有子嗣,于是无力抚养几个孩子的父母,就让我跟了姨父,改姓了郝连。” 高飞插嘴问道:“你姨父是做什么的,他是安归教的人吗?” 郝连偃月摇头:“开始不是的,只是个很老实的企业工人,最起码在我刚来京城那几年是这样的,但后来--我姨父和姨都已经去世了,关于他们的往事,我不想再提了,行不行?” 高飞点头:“我只是在听故事,怎么讲,都随你。” “这不是故事,这是真实的。” 郝连偃月深吸了一口气:“在我十二岁那年,家里来了个男人,是我姨父当年下乡时认识的好朋友,他是安归教的人,或者说是安归教贪狼部门的人,反正你现在也知道,七杀、贪狼和破军,都是脱胎于安归教的三个组织,说他是安归教也很正常。” 杀破狼三个部门组织,都是脱胎于安归教这件事,高飞早就知道了。 现在安归教好像走到了穷途末路,但杀破狼三个组织,实力却非常的强大。 郝连偃月抬头看着灰黑色的天花板,陷入了回忆:“从那个男人出现后,我的命运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先是姨父从快要倒闭的企业,去了机关部门,后来又免试进入了重点中学--” 郝连偃月的命运,随着那个男人的出现而改变,从此之后她的人生道路顺风顺水,在别人大学毕业后为就业之事而头疼跑断腿时,她顺利的进入了国安部门。 到现在为止,其实郝连偃月都纳闷,二十年前那个男人的出现,是不是专门针对她而来。 因为她姨父进入机关后,也没折腾出什么大的做为,反倒是她始终有着出色的表现。 当一个年轻人表现出色,又被一股藏在暗中的力量向上推时,她不想成功都很难。 郝连偃月就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自身工作能力出众,在暗中那股力量的推动下,很快就被上级挺拔重用,最终坐在了九局副局长的宝座上。 在成为局长之前,郝连偃月的生活一直很快乐,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生活,和喜欢的男朋友。 当然了,那时候她也知道她的阴暗身份,是安归教中的人。 不过,她仅仅属于安归教中的人罢了,却没有为组织上做过任何事。 这让她以为,命运女神是真的垂青与她,让她遇到了好人…… 可惜,那个好人在她成为副局长后,终于让她明白了一个真理:得到的,必须得还。 安归教开始替她策划她之后的人生,和工作安排。 安归教此前一直没干扰她,只是为了让她顺利成长罢了。 首先,郝连偃月那个在大学恋爱的男朋友出车祸了,然后,一个叫韩泽楷的世家子弟,出现在了她的生活中。 严格的说起来,韩泽楷也是一表人才了,又是出自豪门世家,和郝连偃月还是很相配的。 不过有道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男朋友的忽然去世,让郝连偃月不再喜欢任何男人,而且她通过自己的手段调查后,才发现她男朋友竟然是被暗杀的。 她男朋友的死,是组织上做的,就是为了让她和韩泽楷走到一起。 听到这儿后,高飞问道:“韩泽楷也是贪狼的人吗?” 郝连偃月反问道:“你觉得呢?” 高飞没有再问,因为他已经知道答案了。 调查出男朋友的死亡真相后,郝连偃月的第一反应就是报仇。 只是她太天真了些,就在她要付诸行动时,组织上的人出现了,什么也没说,只给她留下了一些资料。 那是郝连偃月亲生父母,和几个兄弟姐妹的详细资料,包括他们住在哪儿,什么工作,有几个孩子,孩子又是在哪儿上学。 组织上这样做的意思很明确:你敢不听话,这些人就得死! 高飞忍不住的又问了:“像你这样备受组织‘关爱’的人才,没有服食忘忧粉?” “我血型不符。” 郝连偃月淡淡的回答。 她很想给男朋友报仇,反抗组织,可也知道,一旦她不冷静,她的全家就会遭到灭顶之灾。 虽然郝连偃月是姨父养大的,可她终究是那对贫苦夫妻的亲生女儿,是她兄弟姐妹们的亲人,她总不能为了男朋友,就置亲人生死不顾吧? 就这样,郝连偃月无奈的接受了命运。 说到这儿后,郝连偃月重重叹了口气:“唉,其实韩泽楷也够可怜的,和我结婚后,他连碰都没有捞着碰我一下,我们之间,只是徒有夫妻的名份罢了。” 958章 汉德勒森林之战的泄密真相! 报仇无望下,郝连偃月把男朋友的死,砸在了韩泽楷身上。 她被迫和韩泽楷结婚后,就没有让他碰一下。 韩泽楷也算是世家子弟了,人又心高气傲,如果可以,他也不想娶郝连偃月这样强势的女人,不过既然成为夫妻了,他当然得行使他当丈夫的权力。 比方洞房花烛夜时男人该做的那些事儿。 可惜的是,在那本该甜蜜的洞房花烛夜里,郝连偃月让韩泽楷懂得了什么叫做男人的悲哀,如果不是顾忌亲人的安危,相信他最起码得被揍成太监。 韩泽楷当然不服气,既然打不过郝连偃月,只能向组织上申诉--组织上的回答却很搞笑:这是你们夫妻之间的私生活,外人是没资格插手的。 韩泽楷很苦,苦极了,开始试着放纵自己,领女人回家。 郝连偃月是个很大度的妻子,不但没有干涉韩泽楷,反而向组织上申请,替他要来了几个极品美女,供他‘消费’,而且每隔半年,就会给他换一批。 她对他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许那些女人在她面前出现,更不要被她看到,听到他们‘工作’时的丑陋样子,要不然就杀了他们。 “韩泽楷虽然是可悲的,可他同样是被男人所羡慕的。” 高飞满脸都是艳羡之色,咋吧了下嘴巴说:“那个啥,你这算是对他的补偿吗?” 郝连偃月沉默了会,才回答说:“算是吧,毕竟我是他名誉上的妻子,既然不能给予他该给予的,那就只能用这个办法了。” 郝连偃月的办法,不但让高飞很羡慕,韩泽楷也很满足。 虽然得不到郝连偃月是很遗憾的事,不过每隔半年就能换一批极品美女,还是让韩泽楷很享受当前的生活,也很努力配合她的工作。 高飞又说话了:“说了这么些,就听你在这儿忆苦思甜了,可你还没有说到重点,要杀你的人是组织上吧?他们为什么要杀你?你不是组织上着重培养的对象吗,他们怎么可以轻易就弃你不用?” 郝连偃月轻轻咬了下嘴唇,低声说:“那是因为,他们发现从我和韩泽楷结婚后,我就不再那样信服组织了--好多次,都是我在暗中破坏了组织上的计划,指示九局的人抓获了组织上的一些重要手下,不过这些事做的很隐蔽,组织上一直没有查出来。” 组织上开始怀疑郝连偃月,还是从‘天堂病毒’泄露一事说起。 天堂病毒的‘母体’,是个已经死了十好几年的女人,很漂亮的女人,叫沈若萱。 沈若萱死后,尸体并没有被火化,而是被国家秘密部门藏在了某郊外的一个基地冷库中,供研究所用。 在去年的某个深夜,组织上派人偷窃到了沈若萱尸体上的碎屑,送到国外另外一个部门(破军)研制成了生化炸弹,要卖给俄罗斯用来对付乌克兰。 “只是谁也没想到,眼看计划就要成功时,你却出现了。” 郝连偃月看着高飞:“是你破坏了破军的那次生意,说服了俄方销毁了那颗炸弹,俄国特工组织随后就展开调查,最终锁定炸弹的病原体来自华夏。” 华夏某秘密部门在得到这个消息之前,就知道荒郊那座秘密冷库出事了,因为有个看守神秘失踪了,病原体也有被动过的迹象。 这座基地对于世上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绝密的,那些守卫也都在绝对控制下,可还是被人找到,并窃取了病原体,这就证明了一点。 高飞接口道:“嗯,只能证明,是知道这座冷库,并了解该怎么进去的人,泄露了这些。而知道这些的人不多,恰好,你就是其中的一个,所以你这个九局的局长,就被纳入了秘密调查的范围。不过,我也有些不解。” 高飞真的不理解,他觉得贪狼组织培养郝连偃月这样一个人,可谓是费尽了心血,怎么可能会因为一个病毒,就让她暴露呢? “你怀疑是我泄露了沈若萱尸体的存在?” 郝连偃月无声的冷笑一声:“不是,泄露这个机密的不是我,是另外一个人,一个对于组织上来说无足轻重的人。他只是那座冷库的负责人。当然了,组织上知道他的存在,还是我提供的线索。” 根据郝连偃月提供的线索,组织上没有费多少力气,就把那个人拉拢了过去,从他嘴里得到了想知道的东西,然后又安排了一次意外,让那个人从世界上消失了。 贪狼派去的人,正是根据这个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冷库,最终成功窃走了病原体,送到了国外。 因为郝连偃月是知道冷库存在的少数人之一,所以国家相关秘密部门开始在暗中,对她展开了调查。 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郝连偃月没有泄露冷库的秘密,所以当然不怕被调查--只是她没想到,她没有在病原体泄露一事上暴露自己,却被某秘密部门发现了另外的秘密。 高飞叼上一颗烟,也没点燃,慢悠悠的问道:“什么秘密?” 郝连偃月没有马上回答,盯着脚尖沉默很久后才说:“是--惊天计划小组泄露的秘密。” 高飞的眼神骤然一缩,下意识的咬断了烟卷,低声问道:“原来,你就是那个内奸!” 郝连偃月却摇了摇头:“我不是。” 吐掉嘴里的烟卷,高飞向前走了一步,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的眼神很冷。 郝连偃月好像很忌惮高飞的眼神,赶紧挪开看向窗帘那边:“但我接触过那些人,其中就包括品庞顺哲和言晓春夫妻俩,他们是当初参与制订惊天计划小组行动的成员--我接触他们,是因为组织上要求我,为他们提供便利,比方特殊的通讯频道。” 郝连偃月说到这儿,扭过头来看着高飞,眼神很镇定的说:“高飞,请你相信我,假如当初我知道那对夫妻泄露的,是导致48名精锐军人惨死外蒙的信息,我会在第一时间,把这对夫妻灭口的!” 高飞双拳攥了一下,冷声问道:“他们夫妻,总共有三层身份?” 郝连偃月点头:“嗯,表面是庞顺哲是建设部工作,实际上他是军方某部门的一个负责人,第三层身份,就是他也是贪狼安排在暗中的棋子。” 顿了顿,郝连偃月才说:“我虽然已经无法回头,也帮着组织上做过佷多有损国家的事,但总的来说,我所做的那些,从没有勾结外国人,陷害自己的同胞。所以,当时我并不知道庞顺哲夫妻做的那些事,会害死48名精锐军人。” 实际上,当初庞顺哲夫妻和郝连偃月接上头,并要求她为他们提供特殊通话频道等方便时,她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要做什么。 哪怕是48名华夏精锐军人惨死外蒙汉德勒森林,郝连偃月都不知道正是她当初所做的某些事,才是那些军人惨死的原因之一。 按照某些人的原计划,那次执行惊天计划任务的50名精锐军人,会在汉德勒森林全军覆没,毕竟对方是一千多名恐怖分子,他们没有一个活着回来的可能。 但很可惜的是,他们太高估了老实和尚和孙天扬的能力,也低估了华夏军人的强悍,再加上秦紫阳和高飞的先后支援,叶心伤和铁屠活了下来。 都说是死无对证,假如铁屠俩人也死了的话,就没有谁怀疑这50名精锐军人的全军覆没了,可他们没死,回来后向军方详细讲述了汉德勒森林一站中最大的疑点。 那就是,无论他们在战场上制订什么样的完美计划,那些歹徒好像能掐会算似的都能算到,并迅速做出反应。 这种情况的出现只有一个,那就是在这50人当中,有一个内奸,正通过特殊的手段,不断的与歹徒联系。 为了找出这个内奸,华夏军方开始派遣精兵强将追查。 事情发生到这一步,是组织上不愿意看到的,于是上面的人就开始布局,让军方的注意力,开始集中到了叶心伤身上,并拿到了佷多线索,最终确定他就是内奸。 于是,针对叶心伤的一场追杀开始了。 按说随着叶心伤的被追杀,内奸一事就算是水落石出了,庞顺哲夫妻不可能会泄露。 可有人不相信叶心伤是内奸--比方高云华那边的人。 在军方追捕叶心伤时,高云华那边的人,始终没有放弃调查真相。 被调查的人中,就有庞顺哲夫妻,毕竟他们都参与了当初拟定惊天计划。 当然了,秘密展开调查的人,也只是怀疑这些人而已,但根本无法确定谁才是泄密之人,毕竟当初参与拟定计划的人,最少有十几人,其中也包括秦六甲。 只是在随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调查小组都没有找到任何的蛛丝马迹。 但就在这时候,因为天堂病毒病原体泄密一事,军方暗中盯梢郝连偃月的人,却查出她在惊天计划小组行动期间,曾经为庞顺哲夫妻提供过一些便利。 于是,郝连偃月和庞顺哲夫妻,就先后被纳入了秘密调查的对象。 因为郝连偃月的身份更加特殊,而且她也的确没直接参与泄密事件,所以军方始终没有查到她的犯罪记录,但却在庞顺哲那边找到了蛛丝马迹。 庞顺哲夫妻暴露了。 如果他们一旦暴露,将会直接牵扯到郝连偃月。 郝连偃月暴露了--说到这儿时,她苦笑道:“高飞,你该知道什么叫顺藤摸瓜吧?” 高飞没有回答这个弱智的问题,只是问:“你怎么知道庞顺哲夫妻是泄密者的?” “有人告诉我的,并指示我趁军方还没有对庞顺哲他们采取强硬措施,必须得处理好。” 郝连偃月苦笑道:“我这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觉间,竟然成为了谋杀48名优秀军人的帮凶。” 高飞沉声说:“于是,你就杀了庞顺哲夫妻。” 959章 你这是趁人之危! “他们本来就该死,死一万次,也对不起牺牲在汉德勒森林的那48名军人。” 郝连偃月冷冷的回答。 高飞歪着下巴,问道:“你按照组织上的意思,杀了庞顺哲夫妻后,为什么要嫁祸在我头上呢?还煞有其事的拿出两个枪头,推断出了那么多道理。说实在的,如果不是我确定自己没杀人,我都会相信你的推断了。” “嫁祸你,我才有光明正大找你的机会,才能找到你说出真相。” 郝连偃月抿了下嘴角,低声说:“至于那两个枪头的证据,则是我灵机一动想到的,因为我知道你在汉德勒森林战场上,捡到了黄龙的枪头,所以才用这个来增加案件的诡异。至于那枪头,也能在任何车窗上造出。” “哦,原来是这样。” 高飞点了点头:“只是我还有些不明白,既然你已经把庞顺哲夫妻俩灭口了,按说她这个线索就断了,而依着你的本领,要想洗脱嫌疑,也是很正常的,可为什么又说,组织上也会杀你灭口呢?” 郝连偃月眉头紧紧的皱起,说道:“那是因为,凌晨去找庞顺哲夫妻俩的人,绝不是只有我一个。” 凌晨一点,郝连偃月潜伏到了庞顺哲夫妻居住的居所内,很干脆的干掉了他们。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杀这种勾结外人残害华夏军人的败类,她下手时没有丝毫愧疚感。 不过,就在她杀人后要离开现场时,却有一个人出现了。 “那也是个女人,很厉害的女人。” 郝连偃月会想到了那个女人,眼里带有了明显的忌惮神色:“她肯定是查到了庞顺哲夫妻俩的疑点,很凑巧的半夜去找他们,没想到却晚到了一步,就在我干掉他们,要搜查他们的房间时出现了。” 当时郝连偃月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衣,脑袋上戴着头套,正要搜寻庞顺哲的家时,那个女人出现了。 那是个身材和她差不多的女人,只是比她更冷,也更傲,深更半夜偷偷莫进别人家里,竟然也穿着一身白色衣服,脸上用油彩涂抹过,让人看不到她的样子。 白衣女人的突然出现,让郝连偃月大吃一惊,她本能的就反应就是干掉对方。 不过当俩人交手后,她才发现,这个白衣女人相当厉害,就算她使出浑身解数也不是人家对手。 如果不是白衣女人存心要活捉郝连偃月,相信她早就死了。 也正是白衣女人存心要活捉她,这才给了她脱身的机会。 只是在她逃走时,被白玉女人打伤了。 说到这儿,郝连偃月犹豫了下,随即拉开了运动服拉链,脱下了外套。 她的身材很匀称,肌肉很有弹性,皮肤也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外套下面穿了间橄榄绿色的无袖背心,所以让高飞能一眼看到,在她左肩下面包扎着的伤口了。 纱布上有明显的血迹,看来那是她在张家和高飞动手时挣破的。 为了让高飞确信自己没有撒谎,郝连偃月揭下了纱布,露出了一个伤口。 伤口和弹孔差不多的大,六棱梅花形。 这应该是飞镖留下的伤口。 谁都知道,三棱疮口本来就不好恢复,六棱梅花形更难,也幸亏这一飞镖是扎在郝连偃月左肩背后,再加上白衣女人不想干掉她,所以伤口不是很深,她这才没有失血过多而死。 “你应该很熟悉这个伤口吧?” 郝连偃月说着,从口袋中掏出个亮闪闪的铁器,放在了窗铺上:“或者说,你该很熟悉这个飞镖。” 那是一致打造很精致小巧的飞镖,六棱梅花形,看起来很可爱的样子。 高飞伸手拿过那个飞镖,脸上带着释然的表情,却没有说话。 郝连偃月以为高飞不屑回答她这个问题,只好自嘲的笑了下:“呵呵,你怎么不认识这枚梅花镖呢?九龙王中,七个男人两个女人,是牺牲在汉德勒森林的黄龙,与白龙。这种梅花镖,就是白龙的专属暗器。当然了,别人也能做得出,却不一定有实力伤了我。” 高飞这才说话:“白龙也在追查谁是内奸。” “嗯,应该是这样了。” 郝连偃月点头:“要不然的话,她不会在叶心伤已经坐定就是内奸时,还会去调查庞顺哲夫妻。” 高飞淡淡的说:“她去调查,那是因为她了解叶心伤是什么人,不相信他是内奸,会出卖自己的战友。” “这些,和我的关系不是太大。” 郝连偃月也没穿上外套,更没重新包扎伤口,叹了口气,却没说什么。 高飞替她说道:“你被白龙赶跑后,等待有人报案后,就立即带人赶去了案发现场。实际上,报案的人就是白龙。等你去了后,她可能已经走了,但你却发现,庞顺哲家里被搜过了,她可能拿走了你和他们暗中来往的证据。” 郝连偃月纠正道:“不是可能,而是肯定。” 她之所以这样肯定,那是因为她换了身行头带人感到凶杀现场后,在地板上发现了一只言晓春穿过的红色高跟鞋。 鞋跟断了,里面有个卡槽,可以能藏类似于微型发射器之类的东西--从事言晓春夫妻这种秘密工作的人,都懂得该如何自保,留条后路防备被组织上杀人灭口。 而白龙更是搜查这方面的专家,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找到藏在鞋跟里的东西,也是很正常的。 藏在鞋跟里的东西是什么,郝连偃月不敢确定,但通过她这些年得来的经验,能大致判断出:白龙得到那个东西后,不一定能查出组织上老大是谁,但肯定能查到她。 郝连偃月心慌了,趁人不注意时,马上就通知了她的上线,把白龙搜走庞顺哲夫妻俩所藏之物的事说了。 说完后,她才醒悟了,后悔了:组织上在得知她有暴露的危险后,为了自保,肯定会杀她灭口。 想通了这一点后,郝连偃月有了从没有过的害怕,第一反应就是逃跑,但幸亏很快冷静了下来,知道要是逃跑的话,她的家人就会遭到意外。 彷徨惊恐下,她想到了高飞,觉得唯有高飞才能救她,这才借着查案的借口,去了张家找他。 至于韩泽楷,则是恰好回到京华,被她拉来一起参加张林风生日宴会的。 费了这么多口舌,郝连偃月才把事情经过算是讲明白了,其中也牵扯到了‘天堂病毒’泄露一案。 高飞观察着那支梅花镖,淡淡笑道:“我能救你?为什么笃定我能救了你?” 郝连偃月站起身,挺了下腰板,雄前那对饱满颤了几下,马上就吸引了高飞的目光。 下意识的,郝连偃月脸色一变,就要伸手去拿衣服,却停住了,装做没看到高飞的目光说道:“你是高云华的堂弟,又是白龙曾经的战友。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叶心伤到现在还没有被抓捕归案,也和你有着相当的关系。” 高飞没吭声,只是看着郝连偃月的雄,眼神开始变得暧昧起来。 郝连偃月忽然有种感觉,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良家妇女,被一个恶棍在荒郊野外拦住了。 她很想发怒,可她不敢--她不怕死,却怕连累家人。 因为她,她的家人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变。 如果她出事了,她那些兄弟姐妹侄子侄女的生活,肯定会发生质的变化。 她已经走上了歧途,无法回头,能够让她的家人不被伤害,生活的更好一点,已经成为她唯一的动力。 所以,她必须得熬过这次劫难,不惜做出任何牺牲。 仿佛知道郝连偃月在想什么,高飞走了过来,坐在窗上,拉住了她的手,轻轻一拽。 郝连偃月没有拒绝,坐在了他身边,但声音去开始有了颤音:“当初不同意内奸一案结案的高云华,是暗中调查真相的主要负责人。而白龙,又是你的战友。如果你出面找到他们,要求他们放我一马,故意把庞顺哲夫妻俩留下的秘密曝光,只要不牵涉到我,组织上就保护、不会杀……我。” 说到后来时,高飞的右手,已经伸进她的背心内,爬到了她上身最敏感的部位,轻柔的开始玩起了其中一枚红樱桃。 郝连偃月全身一紧,下意识的按住了高飞那只手,颤声说:“你、你这是趁人之危。” 高飞淡淡的问:“和你家人的幸福相比,哪个重要?” 郝连偃月没有回答,慢慢放下了手。 “倚在我肩膀上,这样我方便一些。” 高飞嘴角翘起一抹得意的邪笑。 郝连偃月已经没有了退路,只好慢慢依偎在了他肩膀上,让他动手更加方便了:“你、你答应我了?” “希望你刚才说的那些都是真的,没有隐瞒我什么。” 高飞淡淡的回答。 郝连偃月用力摇头:“我没有说一句假话!” 高飞叹了口气,手指挑起她的下巴,看着她的眼睛说:“唉,其实你也是被迫的,为了家人。当然了,我之所以答应帮你,是有原因的。第一,你也许真像你所说的那样,没有做任何勾结外国势力残害同胞的勾当。第二,惊天计划泄密一案,你只是被蒙在鼓里。” 高飞的手,动作开始逐渐加大:“第三,那就是你活着,对我来说,要比被灭口有用许多。” 郝连偃月强忍着身体腾起的陌生兴奋感,颤声说:“但、但我不知道谁才是贪狼的主要负责人,甚至我都不知道我的上线是谁,我、我恐怕无法为你提供更多的情报。” 高飞摇了摇头:“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让贪狼相信你没有被暴露,那么他们就不会杀你灭口。所以,你仍然会坐稳这个位置,被他们所倚重。” 郝连偃月接过了话:“从此之后,我就会逐渐接近他们的核心,为你提供更多的消息……终有一天,我能知道负责人是谁,你就有办法让他伏法。” 960章 不安的王晨! 在十几年前,郝连偃月就被贪狼秘密培养,成为潜伏在华夏重要部门的一枚棋子。 如果她被高飞在暗中收服,那么她就摇身变成是对组织很有威胁的杀手锏,也就是碟中碟,两面派。 郝连偃月在人前,威风凛凛,冠冕堂皇的,可实际上她根本无法自主本身命运,为了她自己,也为了她家人,她只能选择向高飞妥协。 其实她倒是希望这样,因为她恨不得组织覆灭,为她含冤而死的男友报仇。 “你说的不错,说白了,这也是你的利用价值。” 高飞说着缩回了手,甚至还把她从怀里推了出去。 郝连偃月一愣,接着暗中松了口气,想到:原来他刚才只是故意耍我呢。 心情放松下来后,郝连偃月开始感激高飞:“谢谢你,高飞,我发誓,我一定会竭力配合你。” 高飞上下打量着郝连偃月,说道;“嗯,我大哥和白龙哪儿,我会尽快去办。从此之后,你就是我的人了。记住,你只能算是我的人,除了我之外,包括我大哥在内的任何人,都无法干涉你,你只对我自己负责。” 郝连偃月用力点头:“我懂得,这种事知道的人越少,就越不会露出破绽!” “你懂得就行。” 高飞又拿出了烟盒,笑着说:“好了,现在你可以对我负责了。” 郝连偃月愣住:“我、你要我做什么?” 高飞轻飘飘的说:“把衣服脱光。” 郝连偃月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你……” “你个相貌,身材都有很不错的女人,虽然年龄比我稍大了点,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占有你的迫切。” 高飞叼上一颗烟,眼神闪烁,语气却依旧轻飘飘的:“也唯有把你变成我的女人,我觉得我才更信任你。当然了,你也可以拒绝,我不会勉强。” “我、我--我答应你。” 郝连偃月紧咬着嘴唇,沉默很久后,开始慢慢的脱衣服。 从男朋友死后,郝连偃月就没接触过任何男人,工作已经成为了她的全部,她甚至都已经忘记了,她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健康女人。 衣服一件件的慢慢落下,在高飞越来越沉重的呼吸声中。 当最后一件衣服离开身体后,郝连偃月慢慢走到了高飞面前,按照他的眼神提醒,坐在了他的腿上,缓缓搂住了他的脖子,凑过了哆嗦的嘴唇。 -- 齐小军是附近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今年十六岁,他老子是搞服装批发生意的,很有钱,要不然依着他的学习成绩,也不可能去这所重点中学读书。 不过就像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白马王子,还有可能是和尚那样,齐小军在重点中学读书,也不一定会变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孩子。 他不喜欢学习,反正他老子有的是钱,他就算三辈子不工作,家产也够他挥霍的了。 既然这样,只有傻比才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呢,在读书期间出来玩游戏多爽? 齐小军是从昨天中午来网吧玩游戏的,到现在已经整整鏖战了一个对时还多,倒是不饿,就是困,眼睛发花,实在受不了,扔给老板五块钱,说去上面休息一个小时,接着再干,他打算这周就泡在网吧内了。 轻车熟路的来到三楼,齐小军打着哈欠正准备去最里面那个房间,经过三号房时,却忽然听到了有奇异的哼哼声从门内传出。 齐小军今年才十六岁,却是岛国爱情女演员的狂热追求者,十一岁那年,就懂得以哪只手,哪个角度,才能把天上的飞机干下来,当然懂得这哼哼声是啥意思了。 “嘿,有人在这儿办事?” 齐小军精神一振,慢慢退回了三号房,从破损了的锁孔(就是暗锁没了,留下个一元硬币大小的孔)内向里看去。 然后,他就看到了让他心潮澎湃的一幕:两个白蛇一样的身子,在里边那张窄窄的窗上纠缠翻腾着。 在这种地方看到年轻男女办事,也不是啥稀奇的,齐小军以前就看过好几次了,大部分都是他这样的半大孩子。 所以他也没太多的惊讶,正打算再看几眼就闪人睡觉去时,却惊讶的发现:里面窗上那俩人,并不是他认为的一对男女,而是、而是两个都是女人! “草,原来是拉拉啊,还玩的这样尽兴,真特么的不可思议!” 看到是两个女人在玩儿后,齐小军更加兴奋了,他此前可没见过俩女人搞,今儿是大饱眼福了,而且那个好像已经彻底陷入疯狂的女人,还特别漂亮。 至于另外一个,则有些像男人,嗯,那种小白脸的男人。 就在齐小军盯着那俩女人看的津津有味时,长相好像男人的女人,貌似冲他笑了笑。 然后,他就看不见了。 下意识的,齐小军以为自己眼花了,抬头揉了揉红肿的眼睛,正准备低头再去看时,房门却开了。 “嗨,姐儿们你继续,哥们只是好奇……” 齐小军看着门后那个好像男人的女人,赶紧讪笑一声转身要走闪人时,眼前却猛地一黑,再也没知觉了。 等他头痛欲裂的醒来后,天色已经黑了。 他就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是在窗底下,那俩很有特色的女人,早就不见了。 “吗了个比的,哥们差点被灭口哇,简直是太危险了,那个长相很爷们的鬼女人,用什么妖术把哥们搞昏了?” 从窗底下爬出来后,齐小军心有余悸的看了看那张窄窄的窗,裹了下衣服,飞快的跑了出去。 他真怕被人知道,他被人搞昏了在这睡了一下午,那样可就太丢人了啊。 -- “小龙,你晚上真的要值班?” 王晨一脸的不相信。 刘小龙的抱怨声,从手机内清晰的传来:“靠,姐姐,咱能别再提这事儿好吧?说起来我就火大!这些孙子是摆着欺负我新来的呢,本来我昨晚刚值班,却非得安排我再值班。捏捏的,真把我惹急了,哥们去市局告这些孙子一状!” 听刘小龙说完后,王晨才冷笑:“哼哼,你这是不敢陪我去见方阿姨,才故意这样的吧?” 刘小龙怪叫道:“啥啊,我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陪你去见老方嘛,又不是我给她出这个难题,剥了她面子的,她还能吃了我--哎,不和你说了啊,110那边又有新的案情了,我得去做出重要指示!唉,当领导真不容易哇。” 不等王晨说什么,刘小龙那边喀嚓一声扣断了电话。 “小子,你以后就别有事求到我头上。” 王晨发了句狠,把手机扔在了旁边座椅上,叹了口气。 高家老爷子要给她和高飞主婚这消息,都快传遍全国了,结果王晨却拒婚,用来要挟高家,让别人看出高飞就算是离开高家,也不是谁敢欺负的--这个主意,是王晨想出来的,还获得了老陈的高度称赞,说这才是陈家人的行事作风。 蹬鼻子上脸的作风。 正如王晨所设想的那样,高家低头了,方小艇亲自来到了冀南,要表示低姿态,这绝对是她所希望看到的。 今晚八点,方小艇将在稻花香大酒店,宴请王晨。 除了王晨外,还有高飞那些铁杆、死党:李德才姐弟、老王父女、城阳连雪陈大彪…… 为了彰显高家的诚意,方小艇还邀请了秦紫阳,更请了彭云木这个大市长。 要说方小艇办事也够场面的,既然向王晨低头,那就低次狠的,要不然也不会邀请彭云木了。 可正因为她的大气,反而让王晨不安了。 如果换个人来低头,哪怕是高健城,王晨也不会有不安的感觉。 但方小艇--王晨还真有些怕她。 无他,当初她给老方当了几年秘书,很清楚方小艇是多么高傲的一个人。 这次,她被迫向王晨低头,还煞有其事的邀请了彭云木,这是摆明了要‘狠狠’给她面子啊,所以她才不安,想拉着刘小龙一起去。 刘小龙是本次行动的‘执行人’,他要是去了,肯定能分担方小艇一部分的怒气。 只是王晨没想到,这家伙却像条泥鳅那样滑不留手,根本不上当。 没办法,王晨只好在生了半天闷气后,发动了车子,赶往了稻花香大酒店。 “切,我怕什么呀?难道我不该这样要求吗?她既然狠心把高飞推出来,就该付出偏心的代价。哼,我是高飞的媳妇,我不为了他争取利益,别人会管?” 王晨自言自语着,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当然了,也有人希望代替我,比方那个沈银冰,比方秦紫阳,可他们没那个资格哇,也只能是我了。” 想到这样做都是为了自己和高飞后,王晨终于慢慢镇定了下来。 她所居住的地方,距离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也就是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 路上,忽然下起了小雨,不过不大,行人也很少有批雨衣的。 等她驾车来到稻花香大酒店门前时,小雨才逐渐变大了点。 她开的还是那辆桑塔纳2000,像这种车子,是没有谁来给她专门停车的。 一句话,不够档次,最起码也得是宝马级别的,才能让泊车小弟看上眼。 王晨双手举着包包挡在头顶,快步走向台阶前时,恰好一辆白色宝马停在那儿,泊车小弟马上就迎了过去,打开了车门,满脸都是宾至如归的笑。 王晨也没在意,抬脚上了台阶,却听到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咦,这不是王局吗?” 王晨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束腰连衣裙的女孩子,从车里走了下来。 看到这个女孩子后,王晨的脸色稍微变了下:“呵呵,真巧呀,没想到在这儿碰到沈总了。” 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北山集团的总裁,沈银冰。 跟在沈银冰后面下车的,则是穿着一身黑色套装的颜红。 961章 欢迎老板娘! 白色宝马车的后面,又停下了一辆车,这是辆黑色的奔驰。 最先下车的是个男人,王晨也认识,是焦恩佐的秘书,那天被高飞狠狠抽了一耳光的张良华。 张良华下车后,抢在泊车小弟面前,打开了后面的车门。 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穿着笔挺很有儒雅绅士样子的焦恩佐,从里面款款走了下来。 张良华在打开这扇门后,又快步绕过车头,打开了另外一扇门。 这次从车里下来的,却是个妆扮很清纯的女孩子,穿着黑色吊带裙,外套针织明黄小马甲,在灯光下就像一朵黄玫瑰。 王晨也认识,是岛国大合集团的总裁,田中秀雅。 今晚方小艇选择稻花香大酒店,设宴给王晨‘赔罪’,没想到沈银冰等人,也选择了这儿。 对于稻花香大酒店,王晨还是很有些印象的:去年,方小艇刚来冀南没多久,和丈夫高健城来此用餐时,被秦紫阳挟持了。 当然了,那次她们两口子,只是被殃及的池鱼,秦紫阳真正挟持的人,就是沈银冰。 在得知方小艇订了稻花香大酒店时,王晨心里还纳闷:冀南有那么多家高级酒店,干嘛要订在这儿?难道,就是为了要回忆当初是怎么被秦紫阳绑架的吗? 王晨不理解方小艇是怎么想的,更不明白沈银冰是怎么想的:她怎么也来这儿了?这可是她最该伤心的地方才对,就是在那个晚上,苏北山死了。 不过王晨却清楚,方小艇和沈银冰都对稻花香大酒店不避讳,肯定有着她们自己的理由,王晨不想多想,正如看到田中秀雅和她在一起那样。 对于焦恩佐,王晨是没啥好印象的,直接把他无视,看向了田中秀雅:“田中小姐,您好。” 田中秀雅现在是凤山开发区的投资商,王晨是开发区招商局的局长,俩人算是熟人了。 妆扮清纯的田中秀雅,款款走过来,伸手和王晨轻轻握了下手:“王局,今晚有约?” 看了眼和颜红站在一起的沈银冰,王晨淡淡笑道:“是个长辈请吃饭--沈总,田中小姐,颜副总,那我先失陪了,等有空我再做东请客。” 沈银冰微微点头笑了笑,正要说句客气话时,脸色却是一变。 颜红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套裙的少妇,在几个人的随行下,踩着黑色高跟鞋从大厅内,哒哒的走了出来。 方小艇,高飞的老妈方小艇。 更是狠心拆散沈银冰和高飞的‘罪魁祸首’。 方小艇为了给足王晨‘面子’,亲自出来迎接她了,老王和李德才几个,自持是高先生的心腹,也就跟着来迎接未来老板娘了。 方阿姨来冀南就算是丢人了,既然丢人,索性就丢的彻底一些。 反正她知道,她越是‘谦恭’,王晨就越不安--这次方小艇被迫来冀南赔礼道歉,当然不是单纯的赔礼道歉,也是警告小王别以为她好欺负。 “王晨,你来了,怎么还不进去?” 方小艇走出酒店大厅的玻璃门,对王晨说出这句话后,才看到站在台阶下面的沈银冰,脸色也是一变,随即恢复了自然:“呵呵,沈总也在啊,真是巧了。” “是啊,真的巧呢。” 沈银冰目光闪烁,笑的却很真挚:“方书记,您什么时候来冀南的,也不说一句,我也好去接您。” 如果让沈银冰说出几个她恨透了的人,拆散她美满婚姻的方小艇,绝对是排在首位的,比恨试图控制的那个人都恨:当初你要是不拆散我们,有高飞在我身边,别人怎么可能控制得了我? 尤其是在听到高家老头撒出要给王晨俩人主持婚礼的消息后,她更是在暗中发誓,有朝一日,她会让这个出身贫贱却看不起贫贱之人的女人,深刻懂得什么叫后悔。 当一个人恨极了另外一个人,反而不会把恨意表现在脸上,只会深深的藏在心里最深处,就像一条毒蛇藏在草丛中一动不动,只等待最好的扑杀机会。 现在沈银冰就是那条毒蛇,猎物就是方小艇。 方小艇只知道沈银冰对她有意见,却不知道会这样的恨她。 实际上,就算方阿姨知道沈妹妹这样恨她,她也会不屑一顾的:没有任何背景的沈银冰,在她看来就是一只蚂蚁,只需一脚下去就会踩死,实在没必要当做威胁。 所以,在沈银冰表现出近乎于讨好的态度后,方小艇多少有些飘飘然,用高高在上的语气说:“呵呵,有紫阳、德才他们在,不用劳烦沈总了。” 说完这句话,方小艇就不再看她,而是走下台阶来到王晨面前,貌似很亲热的挽住她胳膊:“王晨,走,阿姨在稻花香订了位子,人都全了,就等你了。” 说着话的时侯,方小艇给老王、李德才等人使了个眼色。 老王等人对王晨的印象都不错,觉得这女孩子很贤淑,对他们不像沈银冰、秦紫阳那样,给人一种高傲的样子,绝对是老板娘的最佳人选,所以在得知她要嫁给高飞后,大家都从心里由衷的高兴。 收到方小艇的暗示后,年龄最大的老王带头,向王晨弯腰鞠躬,齐声说道:“欢迎老板娘!” 可能是真高兴吧,李德才和陈大彪俩人喊这句话时,声音格外响亮,一脸喜色。 连雪也倒是跟着喊了,只是声音里带着淡淡的惆怅。 她知道,从王晨要嫁给高飞的消息传来后,她和高飞就再也没有了可能。 不过她倒是不会产生沈总那样的心态,因为高飞从来没有认真的对待过她,而她也只是一个邪教‘低级会员’出身,能够和其他姐妹被高飞所庇护,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灰姑娘和王子的爱情,并不是在每一个女孩子身上都能上演的。 老板娘? 老板娘这个称呼,说起来有些俗气,因为就算路边卖包子的女主人,也是老板娘,而王晨形象端雅大气,没有一点俗气的地方,好像会被这三个字给辱没了。 不过老板娘这个称呼,却像‘老婆’这个词一样,俗气却又充满了亲昵。 越是俗气的,才越是被大众认可的。 王晨一愣,秀美的小脸攸地通红。 在确定自己铁定嫁给高飞后,王晨实际上就已经把自己定位在了‘老板娘’的位置上,不过却没有谁当着她的面这样叫过。 老王等人叫了,而且还是守着方小艇--这肯定是方小艇的安排,也间接打击了沈银冰。 王晨在羞涩之余,偷眼看了沈银冰一眼。 沈银冰脸上仍然带着淡淡的笑容,只是那笑……比哭好看不了多少,而且身子也有了轻微的颤抖。 没看到王晨有所反应后,老王等人向两侧一闪,再次喊道:“老板娘,请!” 王晨总算明白这是方小艇刻意安排的,是在提醒自己等会儿别特么的太把自己当回事了,随即微微一笑:“大家太客气了,一起吧。方阿姨,您请。” 实际上,别看王晨愣是逼着方小艇来冀南赔礼道歉,但压根就没打算太难为她。 她要的是只是方小艇的一个态度,就算方阿姨来冀南后一句话不说转身就走,她也不会有丝毫的不快。 既然方小艇把架子拿捏的这样低,王晨自然也要有所表示,双手搀着她胳膊,做出一副孝顺长辈的样子来。 守着很多人,聪明的王晨做出了正确的反应,这让方小艇感到很满意,竟然越看她越顺眼了,觉得有这么个女孩子当自己儿媳妇,其实也蛮不错的哈。 方小艇笑笑,正要迈步走上台阶时,眼角余光却看到了沈银冰,心中微微一动,假装嗔怪的对王晨说:“你这孩子,马上就要成为我高家的人了,怎么还叫我阿姨?那个谁,德才,你来说,小晨该叫我什么?” 李德才会意,笑嘻嘻的说:“老板娘啊,您该喊妈妈咯。” “就是,就是,王局您该改口喊妈妈了。” 老王也凑热闹,尽管他也看出方小艇让王晨在这儿改口,就是针对沈银冰去的。 不过这段日子过来后,他对沈银冰已经太多好感了,也就懒得理睬她心里会是什么感觉。 老王等人的起哄,让王晨小脸更红。 但王局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稍微局促了片刻就笑盈盈的喊道:“妈。” “哎,我的好儿媳!” 方小艇夸张的拖长了声音答应着,一脸喜滋滋模样牵着王晨的手,迈上一个台阶后忽然转身看着沈银冰:“哎哟,就知道高兴了,却忘记沈总了。沈总,今晚我请小晨他们吃饭,你要是没什么紧要的事,就一起啊?” 方小艇故意让王晨守着沈银冰喊她老妈,就是打击沈总。 沈银冰虽然把对她的满腔恨意都压在了心底,可方小艇却能感觉得到,心中冷笑:哼哼,就你还想成为我儿媳妇,那是做梦! 方小艇现在很爽,忽然邀请沈银冰,就是让她更加难受,亲眼看着她在意的男人,会成为别人的老公。 方小艇这样做,无疑是有些过份了,不过她不在意,就像她知道沈银冰不会答应那样。 “方书记,你简直是欺人太……” 颜红实在忍不住了,正要不顾一切的站出来时,沈银冰说话了,仍然笑着,很开心的样子:“好啊,那可就让方书记您破费了。” 沈银冰竟然答应了方小艇,要参加她认儿媳的宴会,这大大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都愣在了那个。 颜红率先反应了过来,着急的道:“小冰,你--” 沈银冰一摆手,再次打断她的话,看着方小艇笑道:“不过,我还有几个一起来的朋友,方书记不会介意我带他们一起参加吧?” 沈银冰越来越坚强了! 方小艇黛眉微微一皱,随即释然,点头淡淡的笑道:“呵呵,人多了,才热闹。” 962章 方小艇的三杯酒! 论起真实身份,方小艇这个今晚宴会的‘东家’,绝对是最高的了,就是彭云木这个大市长,在她面前也得恭恭敬敬的。 不过今晚方小艇是东家身份,请大家来就是为了见证她向王晨低头的,所以她很聪明的就把主位让给了彭云木。 彭云木对酒场上的这些规矩,当然是心知肚明,所以在客气了几句就坐了下来。 坐在彭云木下首的,还有来自凤山开发区的蓝区长。 坐在方小艇下首的,自然就是王晨了,接着就是秦紫阳和铁屠。 至于老王李德才等人就无所谓了,大家随便坐就是了,年龄最小的王小壮,坐在背对着门口的位子上,和德才姐挨着。 依着老王(王小壮)和德才姐的意思,是不会参与这样场合的,不过方小艇也说了,今晚勉强算是家宴吧,不分男女老少,只要和高飞、王晨俩人走得近的,都有资格坐下。 老王等人,尤其是德才姐这种来自乡下的老实巴交的女人,啥时候有幸和市长、区长的坐在一起呀,所以从坐下后就坐直了身子,目不斜视,让人看着难受。 幸好彭云木、蓝区长俩人久经酒场,很懂得活跃气氛,刚坐下就开始以关心王小壮的学习情况为借口,就像邻家大叔那样,很快就让小姑娘的紧张放松了。 在方小艇等人来到包厢之前,王小壮已经恢复了孩子该有的活泼,德才姐也时常憨厚的笑几声,不过秦紫阳却始终噙着微笑,很少说话。 包厢门一开,彭云木和蓝区长率先站了起来。 说说话,对方小艇邀请他们来参加本次酒筵,他们心里还是很激动的,知道这是前进的又一个机会,自然懂得该怎么做。 最先进来的是方小艇,随后就是王晨,接着就是沈银冰,颜红几个人。 老王和李德才连雪几个,是最后进来的。 看到王晨身后的沈银冰后,正要笑着说什么的彭云木笑容一凝:她怎么来了? 蓝区长或许不明白沈银冰和高飞的关系,但彭云木却清楚的很。 想当初高飞才冒头时,彭远航就把他当做了情敌,还把他绑到黄河岸边去想收拾他--为了儿子,彭云木更是带着彭远航去了苏家,在那儿算是正式认识了高飞。 不过,后来因为一系列事件的发生,彭云木马上就聪明的让儿子退出了追求沈银冰,更是在颜红遇刺住院时,和高飞推心置腹的说了佷多话。 也正是彭云木的诚恳态度,高飞才没有把他当做是敌人,在明知道他是安归教中的人后,仍然能让他安稳的坐在当前的宝座上。 很长一段时间内,彭云木都以为高飞和沈银冰会修成正果,哪怕期间有梁娇娇、秦紫阳的加入。 但世事难料,就在梁娇娇和秦紫阳先后退出,彭云木觉得高飞会和沈银冰走到一起时,王晨却异军突起,并获取了高家老爷子的支持,更是逼得方小艇亲自来冀南赔礼道歉。 彭云木这才开始重视王晨,正琢磨着日后该怎么照顾她呢,沈银冰却出现了,而且还是一脸淡然的笑容。 在彭云木看来,随着高老爷子要为王晨主持婚礼已成定局,沈银冰和高飞是彻底没戏了,而她也有一万个理由去恨当初拆散他们的方小艇,但今晚她偏偏出现了! 沈银冰还真不简单啊,我以前小瞧她了! 这是彭云木看到沈银冰后,心中腾起的第二个反应,表面却不动声色,哈哈笑道:“哈,小冰也来了啊。呵呵,方书记(他觉得还是称呼方小艇在冀南时的职务更为妥切),今晚可谓是高朋满座啊,还是您的面子大。” “彭叔叔好,我来的有些冒昧了,呵呵。” 沈银冰浅浅的笑着,目光在桌上众人脸上扫了一圈,又向蓝区长问好后,才对秦紫阳等人笑着点了点头。 沈银冰表现的越是淡定,方小艇心里就越不快。 不过这可是她请人家来的,谁也怪不着,所以只能故作没事人似的:“彭市长,蓝区长,紫阳,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的儿媳,王晨。” 说完,方小艇又看向王晨:“小晨,蓝区长是你的顶头上司,你和紫阳、德才他们也都见过了,就不用我介绍了,但有一个人我必须给你郑重介绍一下,以后你能不能走的快一些,那就得看她是否照顾你咯。” 方小艇开玩笑似的介绍道:“这是你的父母官,彭云木彭市长。” 其实王晨和彭云木也认识,在前段时间冀南召开的招商大会上。 不过那不算正式认识,所以王晨快步走到彭云木面前,落落大方的伸出手:“彭市长……” 彭云木摇头,笑着打断了她的话:“小晨,方书记说过了,今儿算是家宴吧,你还是喊我彭叔叔吧。” 等王晨和彭云木等人简单相认后,方小艇笑道:“呵呵,大家都别站着了,快坐下吧。” 一般来说,沈银冰忽然出现在这种场合,又带了好几个人,方小艇怎么着也得让她给大家介绍一下。 不过,颜红、焦恩佐等人压根没有被方阿姨看在眼里,就把他们当做混饭吃的小弟了,甚至连王小壮都比不上。 混饭吃的小弟,有必要郑重介绍吗? 颜红的脸色更加难看,倒是焦恩佐始终儒雅的笑着,至于跟在最后的田中秀雅,则像个没事人似的,微微垂着眼帘,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方小艇可以无视颜红等人,不过王晨却没这样做,转身走到沈银冰面前:“沈总,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颜副总他们?” “还是我来吧。” 沈银冰仍旧浅浅的笑着,看着彭云木:“彭叔叔,这是北山集团的副总颜红,你们以前认识的(他们当然认识,此前一直流传着颜红和彭云木之间有那层关系来着),这位是也是我公司的副总,焦恩佐--这位呢,则是我北山集团的合作伙伴,来自岛国的大合集团总裁,田中秀雅小姐。” 至于焦恩佐那个秘书张良华,实在是上不了台面,没必要给人介绍的。 沈银冰介绍到谁,包括满心愤概的颜红,都笑着向大家点头问好。 在双方介绍时,铁屠始终冷冷的看着焦恩佐,而秦紫阳,却发现田中秀雅浑身透着股子看不清。 大家相互寒暄了足有十分钟后,才在方小艇的一再催促下落座了。 原本王小壮坐在末席的,方小艇却把她叫在了自己身边,比王晨坐的还要靠上。 王小壮开始很紧张,不敢去做,还是方小艇亲自把她拽过去的。 她很喜欢这小女孩,可能是因为高飞很照顾老王父女的原因吧? 按说在王小壮去了方小艇身边后,坐在末席的该是老王等人,不过焦恩佐却把张良华安排在了那儿。 张良华以前怎么着也是一个大企业的老总了,虽说因为‘工作原因’,他暂时给焦恩佐当秘书,可今天他也算是方小艇的客人了,却被安排在末席,心中有多郁闷就别提了,偏偏还得硬生生的挤出笑脸。 仿佛知道方小艇心里打的什么主意,老王等人在客气了几句后,也就各自坐下了。 稻花香包厢,是稻花香大酒店最大、最高级的包厢,圆桌上做二十个人是毫无问题的,所以加上沈银冰等人后,也没觉得挤。 落座后,今天的东家方小艇,向站在一旁的服务生抬手比划了一下。 服务生会意,低声对领口上的蓝牙通讯器说了句,房门再次打开,七八个服务生推着餐车走了进来。 又忙活了七八分钟后,才总算是忙完。 有喝红酒的,也有喝白酒还有喝饮料的。 方小艇喝红酒,率先端起酒杯,就像在单位开会那样,左右环视了一圈淡淡笑道:“今天呢,大家能够在百忙之中应邀前来,是给我方小艇面子。在这儿,我先干为敬,大家随意吧。” 说完,方小艇就像喝白酒那样,把红酒一饮而尽。 方小艇虽然说大家随意,可她都干了,谁好意思只喝一点啊? 就连喝饮料的王小壮等人,都煞有其事的喝干了。 旁边的服务生随即为大家倒上。 方小艇再次举起了杯子,这次看向了王晨:“在这儿,我要向大家郑重宣布一件事,那就是等农历六月初九,王晨将会和我儿子高飞在京完婚。那一天呢,也是我家老爷子是八十大寿,到时候还请大家能去捧场。” 大家倒是很想去给高飞捧场啊,可除了秦紫阳铁屠俩人,就连彭云木都没资格去。 大家也知道方阿姨这是客气,彭云木笑着把话接了过去:“呵呵,王晨,提前恭喜你了,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去捧场的--来,我提议,第二杯酒呢,就算大家伙为王晨提前祝贺新婚大喜吧。” “好,干了!” 蓝区长马上积极响应,看着王晨的眼神更加热切了。 这种热切不是男人看到漂亮女人时的热切,而是一种兴奋的热切:真没想到王晨会成为高家的儿媳妇,这是活该我走运啊! 第二杯酒,大家伙干的也同样干净利索,其中也包括沈银冰。 至于她喝下去的这杯酒,到底是苦的还是酸的,那就只有她自己才能知道了。 方小艇表面娇俏温柔,其实骨子里却是相当的雷厉风行,办事从来都不拖泥带水,等服务生刚满上酒,她就端着酒杯站了起来。 看到她站起来后。大家当然要跟着站起来,却被她抬手制止住了:“第三杯酒呢,我要单独喝,大家就不要陪了,算是见证人吧。” 听她这样说后,彭云木等人就知道要步入正题了,刚欠起的身子,重新坐了回去。 接连两杯红酒下去后,方小艇的面庞有些微红,轻吸了一口气才说:“这杯酒,是我向王晨的道歉酒,希望她能谅解我以前犯过的错。” 963章 不想说的秘密! 方小艇的第三杯酒,才是本次酒筵的重点。 方小艇为什么来冀南,像彭云木、秦紫阳和铁屠几个人,都已经猜到了。 不过老王等人却没想的那样深远,所以在听她说出要向王晨道歉后,都愣住了。 彭云木心中却赞叹不已:方小艇不愧是方小艇,行事干脆利索,就算是低头认错,也表现的这样大气,不但不会让人看她笑话,反而会更加高看她一眼,能屈能伸,才是真龙啊。 方小艇的高姿态,同样让王晨感到受宠若惊,赶紧站起来:“方……妈,您这是怎么说呢?是我小孩子脾气不懂事,自以为受了委屈闹情绪呢,可实际上没觉得您有什么对不起我的。您这样说,我不敢当。” “唉,小晨啊,妈知道你这是在给妈台阶下。” 方小艇轻叹了口气,摇着头说:“不用这样的,妈不是那种蛮不讲理的人,错了就是错了,既然错了就得改。当初你受了委屈,我就该向你赔礼道歉。” 王晨更加彷徨,开始后悔自己玩的是不是太过了,一时间端着酒杯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下意识的看向了彭云木,希望他能站出来说句话。 彭云木知道自己得站出来打圆场了,端起酒杯正要说什么时,沈银冰却抢先说话了,轻笑一声道:“呵呵,王局,既然方书记向你低头认错,那你就该珍惜这次机会才对,毕竟能让方书记当众认错,可是比登天还难的事。” 在沈银冰出乎意料的答应参加宴席后,方小艇就猜到她可能会闹事,只是没想到她会说出这番话,脸色当即一沉,冷冷的道:“沈总,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沈银冰眼睛盯着酒杯,依旧轻笑:“呵呵,没什么意思呀,就是劝王局珍惜你认错的机会。怎么,方书记以为我是什么意思?” 方小艇的眼神更冷:“你的意思是说,我以前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却没有向你道歉?” 沈银冰收起笑容,直视着方小艇的眼睛,淡淡的说:“方书记的记性还是不错嘛。” 啪的一声,方小艇把酒杯重重顿在了桌子上:“沈银冰,你给我说清楚,我什么时候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了!?” 沈银冰撇撇嘴,还没说什么,颜红再也忍不住了:“方书记,问你个问题,如果没有我家小冰妈妈的话,别说是高飞了,就连你,还能不能活着?” 沈若萱在27年前救了方小艇母子一事,也就颜红几个人知道,所以在坐的人听她这样说后,都愣住了:怎么,沈银冰对方小艇还有过救命之恩? 方小艇也愣了下,嘴巴张了张却没说出话来。 倒是沈银冰,淡淡的说:“红姐,别说这件事了,没意思。” 颜红冷笑:“哼哼,我为什么不说?我要是不说的话,别人怎么能看清方书记这幅‘知错就改’的真实面孔?27年前,小冰的妈妈还没有和苏北山结婚,那个寒冬的傍晚,她坐车来冀南……” 颜红身材娇小,性格却很泼辣,绝对是典型的小辣椒,一张小嘴更是犀利的要命,吐字清晰,就像吃爆豆那样,几分钟内就把当初沈若萱救下方小艇母子的经过说了一遍。 “老百姓常说,受人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 颜红舔了下嘴唇,看着方小艇的眼神异常的轻蔑:“只是我没想到,老百姓都懂得的简单道理,身为豪门贵妇,正厅级高层的方书记竟然不懂得。你不但不报恩,反而千方百计拆散高飞和小冰。就因为她是个商人的孩子,出身贫贱配不上高飞吗?方书记,如果不是小冰妈妈的话,你这个贵妇,现在应该是一堆白骨了吧?” 大家这才知道,方小艇和沈银冰之间还有这层关系。 再看向她的眼神中,已经有了异样的色彩。 秦紫阳也许早就知道这些了,不过心里却更加后悔,因为当初要不是她横插一杠子的话,很多事也就不会再发生了。 在颜红的犀利攻击下,方小艇的脸色渐渐苍白,慢慢坐在了椅子上,再也没有了刚才的运筹帷幄。 人不管坐在多么高的位置上,都讲究个不做亏心事。 而在颜红的嘴里,方小艇就是个做了亏心事的人,连她的辩解,都显得那样苍白:“我、我承认,我们母子当年的确受过沈女士的大恩。可、可后来,在北山集团跑马场被烧毁时,我也赔了沈银冰两个亿的。难道这两个亿,就不算……” 沈银冰冷冷打断了她的话:“跑马场本来就是你让人烧毁了的,你不赔,谁赔?” 说句良心话,北山集团跑马场还真不是方小艇烧毁了的,那是安归王的手笔:当初安归王在地下楼兰被高飞刺伤,逃出来后,马上就开始调查高飞的背景,知道沈银冰是他女朋友后,这才派人烧毁了跑马场。 这件事说起来太凑巧,安归教的人焚烧跑马场时,方小艇派去的人就在暗中看着没敢动,事发后生怕会被那些神秘人灭口,就逃回了京华。 结果,这才让方小艇误以为跑马场是她烧毁的。 后来她倒是知道不是她干的了,可那时候她刚和沈银冰达成协议,拿出两个亿来赔偿,可谓是吃了个大哑巴亏。 当然了,方小艇后来还再次出手,‘买断了’沈若萱当初给予她的恩情。 可问题是,她好意思当着大家的面说出来吗? 如果救命之恩都能买断,这事要是传出去,不但对她,就算是对高家,也会产生恶劣的影响。 到现在,方小艇才知道沈银冰为什么敢迎接她的挑衅了,就是来打她脸的。 看到方小艇面色苍白的无话可说后,沈银冰眼里带上了胜利的得意,低哼一声刚要站起来闪人,留给大家一个非常伟岸的背影时,方小艇却猛地抬起头,声音有些沙哑的说道:“沈银冰,其实我当初不赞成你和高飞在一起,绝不是因为你的身份,更不是知恩不图报!” 沈银冰笑了:“哦,方书记,那你给大家说说,你为什么会这样做?当然了,其实我也不一定非高飞不嫁。我沈银冰现在是市值数百亿的企业老总,身材相貌绝对的一等一,我想要什么样的青年才俊,还不是易如反掌?我曝光这些陈年往事,只是看不惯你这幅大义凛然的嘴脸而已。” 她这番话,可以说是无礼之极。 不过除了方小艇外,没谁觉得她说的过份,就连王晨都无话可说。 反倒是李德才,啪的一拍桌子,忽地站起身:“沈总,我敬你是飞哥的前女友,所以才对你客气。但你要是蹬着鼻子上脸的太过份了,方阿姨宽宏大量的能容忍你,我却不能!” 陈大彪和张冒也站了起来,随声附和:“对,沈总你太过份了!” 因为在北山集团工作了那么多年,老王对沈银冰可能还有些忌惮,虽然没有站起来,不过看着她的眼神中也带有了愤怒。 连雪和城阳德才姐几个女人,都没说话,只是因为李德才他们出面,用不着再表示什么罢了。 现在他们这些人就是一个整体,不管原先是做什么的,但能够混到今天这个样子,都是因为高飞。 高飞就是他们的老大,老大目前不在场,老大的老妈遭到沈银冰的攻击,碍于身份的彭云木、王晨和秦紫阳几个人不方便说什么,他们却没丝毫忌惮。 对李德才等人,沈银冰压根没看在眼里,无声的冷笑着看了过去。 李德才等人和她直愣愣的对视着,毫不退缩,唯有张冒,却微微垂下了头。 “李德才,我知道你们心里是怎么想的。你们不就是为了讨好高飞吗?一群只懂得谄媚奉承,却不顾事实的小人,有什么资格敢对我拍桌子摔板凳的?” 沈银冰轻蔑的笑着,看着这帮人就像看一群小丑。 李德才脑门青筋一蹦,就要不管不顾的发脾气,方小艇说话了:“德才,你坐下,让我来给沈总解释。” 老板的老妈说话了,李德才等人自然不敢违逆,却也没坐下。 “沈银冰,请相信我,不管你现在对高飞是什么态度,但当初我拆散你和高飞,绝不是因为你的出身,也不是忘恩负义,而是因为别的原因。” 方小艇深吸了口气,腰板再次挺直,但脸上却带着一丝痛苦。 沈银冰却无所谓的样子,淡然道:“你说。” “是你逼我说的,我本想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的。” 方小艇垂下眼帘:“我掩藏这个秘密,就是为了报答你母亲当年的恩情,但现在,我却不能不说了,要不然世人都会知道,我方小艇是个忘恩负义之人。” 沈银冰有些不耐烦:“方书记,能不能别再提我母亲?这样会让我不舒服。” 这时候,彭云木给蓝区长使了个眼色,站起来抱歉的说:“方书记,我还有点事要早回去--呵呵,半途撤席,真是失礼了,以后有机会我再补上吧。” 今晚彭云木俩人被邀请来,就是为了见证方小艇给王晨赔礼道歉的,对她和沈银冰之间的恩怨才没多大兴趣。 方小艇也没挽留,站起身强笑道:“彭市长,蓝区长,今晚是我招待不周--小晨,你和德才他们去送送两位领导。” “我也去吧。” 田中秀雅也站了起来,给张良华使了个眼色。 在坐的都是明白人,能走的这时候绝不留下。 听到别人的秘密固然很爽,不过要是为此而付出什么代价,那就不好了。 秦紫阳和铁屠俩人也想走,但却被方小艇用眼神制止了。 短短几分钟内,包厢内就剩下了沈银冰,方小艇等几个人了。 沈银冰端起红酒,优雅的晃动着:“方书记,这下你可以说了吧?” “可以。” 方小艇点了点头,轻声问道:“沈银冰,你听说过修罗吗?” 964章 怪异的修罗体质! 冀南今晚的天气阴转小雨,但在西北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上空,却是繁星点点,墨蓝色的星空就像一面镜子,照映着下面黑黄的沙漠,把任何一丝风吹草动都映在上面。 在晚上成为一片昏黄的沙漠,除了徐徐掠过的夜风,随风夹杂着的沙粒外,没有一个人影,甚至都看不到任何动物,唯有在官方承认的楼兰遗址那边,矗立着数十个帐篷。 这是旅行者的帐篷,处在最外围的帐篷门口,悬挂着一盏汽灯,向导老哈利就在这个帐篷中。 沙漠的白天和夜间,气温反差很大,白天热的要命,晚上却冷的吓人,这种气温的强烈反差,让内地来的旅行者们,更加适应不了,所以早早的睡了。 所有的帐篷内,除了轻微的鼾声外,就再也没别的动静。 一只比拇指大不了多少的蜥蜴,慢慢从沙子里钻出来,翘首四下看了片刻后,才饭后散步那样似的,从灯光下走过,向西北而去。 脱离了灯光的照耀圈后,小蜥蜴加快了速度,就像溜冰运动员那样,贴着沙漠飞快的向鬼沙区域那边跑去。 鬼沙那边有人类忌惮的黑色怪蛇等东西,但却是动物的天堂。 实际上,人类不涉足的地方,都是动物的天堂。 小蜥蜴很快就进入了鬼沙区域,这才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慢慢钻进沙子中,只露出两只眼睛,等候猎物的到来。 夜风还在徐徐的刮,吹起了沙粒,好像也吹来一句人类的话语声。 小蜥蜴当然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它却感觉出了危险,弩箭般的蹿出沙子要离开这儿时,一条黑色的怪蛇,张嘴咬住了它。 小蜥蜴在被吞进蛇腹之前,好像有人类在说话的声音,仿佛更清晰了,就来自地下,很深很深的地方。 “你说,如果我们俩人以后有了孩子,会不会比沈银冰更漂亮?” 莫邪征东坐在台阶上,陪着高飞看星星。 坐在台阶上看星星,看太阳,现在已经成为了高飞打发时间的最主要方式。 高飞看着西北那颗星,漫不经心的反问:“我们会有孩子吗?” 莫邪征东轻轻耸了耸肩,幽幽的叹了口气说:“现在全国臣民都已经知道你是我的驸马了,我们有个孩子会有什么稀奇的?” 高飞又问:“那么,假如我们有了孩子后,他是算修罗呢?还是人类?” “半修罗,半人类吧?” 莫邪征东想了想,说:“就像沈银冰一样,拥有修罗的体质,美貌,聪慧,同时也有人类该有的寿命,只要能平平安安的,就能活到八十岁不成问题。” 高飞淡淡的笑了笑,身子慢慢后仰,躺了下来。 在他躺下来的过程中,莫邪征东及时把自己坐着的蒲团,放在了他脑后。 高飞很舒服的枕着蒲团,说道:“具体的说说呢,什么叫半修罗的体质。也就是说,我们那个很可能存在的孩子,和普通人有什么明显的区别。” “内在的区别不好说,毕竟看不见,最多也就是平时喜欢热乎乎的饮食,很少动那些冷饮。” 莫邪征东说:“修罗是阴寒体质,血脉流速比起你们人类来说,要慢许多,心脏的跳动性也是如此,等等这些,都是内在的,不被人注意。不过,外在体质却能一目了然。” 高飞侧脸看着她:“这话怎么说?” 莫邪征东没有说,只是解开了黑色描金龙袍,露出了左肋下一小片晶莹的皮肤。 那一小块,也许不如雪白,但肯定比雪看起来更美,就像带有一丝烟气的白玉那样。 白玉般的肌肤上,有一块比一元硬币大一些的红色胎记。 这不是普通的胎记,因为胎记上面有图案,好像是一张美女的脸庞。 莫邪征东在冰窟中接受冰火之罚时,高飞就曾经注意到她左肋下这块奇特的胎记了。 实际上,在他和楼兰王第一次认识时,就已经见过这块胎记,只是现在已经忘记罢了。 “这个美女面的胎记,就是修罗表面上的体质。” 给高飞看了一眼那个美女脸胎记后,莫邪征东就放下了黑色龙袍,看着远方的星空说:“在某些家族没有近亲结婚之前,因为体质阴寒,所以家族中人都要靠吸养人类阳气,来抵抗阴寒的体质,具体方式,是个成年人就懂得--其实,就算不靠那些邪门去获得阳气,修罗也能和人在交谈过程中,不知不觉的吸收人的阳气。” 低头看着高飞,莫邪征东说:“就像我们这样面对面的坐着,我就能吸收你身体里的阳气,只是你不察觉不出来,只要不是长时间和你对面坐着,你的身体也不会有明显的损耗。” 高飞点了点头:“嗯,我明白你为什么每次和我在一起,时间都不长了,就是怕损害我身体。” “你是我的驸马,我不想你受到丁点伤害。” 莫邪征东说道:“在我没有找到彻底的解决办法之前,我也不会和你发生关系。现在,你知道这个美女脸胎记的左右,是什么了吧?” 高飞眼里带着不可思议:“你是说,这个美女脸胎记,可以在不知不觉就能吸取我的阳气?” 莫邪征东点了点头:“是的,我也无法解释这是为什么,只能把它当做吸收阳气和日月精华的吸收器。” 高飞忍不住的问:“如果,我现在和你有了那种关系,而我们又能生活好几十年的话,那么我会受到什么样的伤害?” 莫邪征东笑了,笑的有些邪恶:“你会--变成太监。” 高飞愣住:“什么?” “你会变成太监。” 莫邪征东重复了一句,解释道:“任何男人和一个修罗发生关系,用不了几十年,最多几年工夫,男人就会变成太监,因为他的阳气被修罗的阴气所损耗了,就会逐渐丧失那个功能,而且身子也会越来越弱,最终死之前,全身都异常疼痛。” “幸好我现在身体不行,要不然……” 高飞心有余悸的打了个冷颤,忽然说道:“那么,在二十多年前离开楼兰的沈若萱,是不是就让苏北山变成了太监?” “是的,他只能变成太监,这是必须的。” 莫邪征东肯定的回答。 实际上,高飞早就知道苏北山为什么会变成太监了,只是他现在忘记罢了。 “那个苏北山可真可怜,不过也无所谓,毕竟他娶了一个修罗。” 高飞吸了下鼻子,忽然又问道:“那么,苏北山的女儿沈银冰呢?就是你嘴里那个我对她很好的女孩子,她可是修罗和人类的杂、那个混合体。如果我和她结婚的话,是不是也会变成苏北山那样的人?” “差不多吧,只要她有那个修罗美女脸的胎记,就证明她的体质,还保留着一半的修罗。” 莫邪征东说:“不过,她的父亲毕竟是人类,血缘不是纯正的修罗,所以就算你变成太监,得需要更长的时间,也许是几十年。等你们有了孩子后,孩子的修罗体质就会进一步的减弱,几乎和正常人差不多,就不足为虑了。” “真可怕。” 高飞坐了起来,下意识的距离莫邪征东远了点,嘻嘻笑道:“既然这样,那你在没有找到解决办法之前,可千万别打我的主意,我可不想变成太监。” 也没见莫邪征东拿捏什么动作,身子就平平的飞到了高飞身边,左手揽住他的腰,嗲嗲的笑道:“想跑?门都没有的,这辈子你都是我的人,就算变成太监也是!” “那我就不跑,变成太监也不跑。” 高飞反手搂住莫邪征东,在她发丝上狠狠嗅了下说:“能不能告诉我,奎莫拉预言的最后结果?” 莫邪征东脸上的笑容一凝,揽着他腰的左手一摆,高飞就打了个哈欠,软软的瘫倒在了她怀中,很快就沉沉的睡去了。 “驸马,有些事你最好别知道,知道了徒增烦心的。” 莫邪征东拥着高飞,呆望着天上的繁星过了会,喃喃说出这句话时,却听他说:“那个沈银冰,有你漂亮吗?” 莫邪征东一惊,以为没有点中他的睡穴,抬手正要再点时,才发现他的眼睛仍然闭着,原来是在说梦话。 她这才放下心来,屈膝而起,抱着高飞快步走进了大殿内,却闪下了一句话飘荡着夜空中:“莫说她不如我漂亮,就算她比我还漂亮,我也不许你再结交她,因为我不想让她毁了你。” -- “因为我不想让你毁了我儿子,所以才拆散你们。” 方小艇把她已经看出沈银冰是修罗,为了高飞的安全才狠心拆散他们的原因,从头至尾的说了一遍,最后才冷笑道:“沈银冰,假如你以为我是在胡说八道的话,那么你可以看看,你左肋下是不是有个美女脸的胎记?” 在方小艇问沈银冰,知道什么是修罗时,她还不屑一顾的说什么,那只是传说中的角色,就像现实中不存在的妖魔鬼怪那样。 但当方小艇随后说她就是个修罗,并为此专门去过白云观,和观主请教过有关修罗的传说,以及修罗最主要的身体特征,人家是怕她残害高飞才拆散他们俩的原因后,她--彻底傻掉了。 我会是修罗? 搞什么呀搞,方小艇这是疯了吧,说我是修罗! 沈银冰瞪大眼睛的呆了很久,都没有说话。 就是打死她,她也不相信自己是修罗体质,能吸取男人阳气的妖怪! 但旁边颜红的脸色,却越来越苍白了。 颜红想到了沈银冰的母亲沈若萱。 前些日子,她曾经和驱蛇人去过某个秘密冷库,在那儿发现了沈若萱变异的尸体,并从尸体上取到了样本,被她送去了美国。 颜红不知道沈若萱的身体切片,到底能制作什么,可她却知道,正常人是死后,尸体绝不会成为那副样子! 晶莹,透明,诡异! 965章 因为他喜欢这儿! 从亲眼看到沈若萱的尸体不像一般人的那样后,颜红就从中觉察到了什么。 不过,她始终没有把看到的那些告诉沈银冰,因为她也搞不懂为什么,担心沈银冰在知道那些后,会一心要去寻找母亲的尸体。 如果真那样,颜红该怎么办? 没有组织上的人协助,她怎么可能找到那个地方,看到沈若萱的尸体。 所以呢,这件事她始终没有说出来。 但在听方小艇说,之所以拆散沈银冰和高飞,不是因为沈银冰的身份,而是因为她是个修罗时,颜红猛地想通了什么:也许方小艇说的是真的,要不然,沈若萱在死后,尸体怎么会变成那样? 这样一来,就只能证明沈银冰的确是个修罗,男人不敢靠近。 这次陪同沈银冰留下的,除了颜红外,还有一个焦恩佐。 焦恩佐或许第一次听说修罗这玩意真存在,也不信方小艇所说的那样,沈银冰是修罗后人,不过他也清楚,方小艇这种身份的人,是不会撒谎的。 尤其是在沈银冰愣怔半晌后,脸色攸地大变后,焦恩佐就知道,在她的左肋下,可能真有那个红色美女脸的胎记了。 下意识的,焦恩佐站起来走到了别的椅子上。 焦恩佐都相信方小艇所说的这些,看出沈银冰脸色不对劲了,更何况秦紫阳和铁屠俩人? 而且因为正对着沈银冰的缘故,他们也看到了颜红的脸色变幻。 说实话,秦紫阳倒不怎么相信沈银冰是个修罗(她才不信世间有修罗),更不信她能在无声无息间,就能吸取人类的阳气,只是对颜红眼里闪过的惊骇而好奇,忍不住的说道:“颜副总,你怎么了?看你脸色很难看,是不是知道一些事关修罗的事?” “我也不敢确定……” 心乱如麻的颜红,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赶紧抬手捂住了嘴巴。 方小艇目光一闪,看样子要问颜红什么,最终却轻轻叹了口气,对呆若木鸡的沈银冰说:“沈银冰,我是一个母亲,而你也是个女人,也许以后会成为一个母亲,所以我想请你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假如你知道你儿子的女朋友,可能是个、是个异类,对他健康有害的话,你会同意他们交往吗?” 就像丢了魂那样,沈银冰白痴般的摇了摇头:“不会。” “唉,这就是了,我也不会,尽管我知道拆散你们,会愧对你母亲,愧对我的恩人,所以我还是要这样做,就因为我儿子。” 方小艇再次叹了口气,说:“本来,我是不想把这个秘密说出来的,毕竟这件事对你来说是个不幸,但你……我没办法了,为了洗清我自己,我只能这样做。” “我明白了。” 沈银冰猛地摇了下头,重新恢复了她精明强干的样子,拿起桌子上的包站起身,很有礼貌的说:“今晚打搅了,对不起。” “没事,其实我早就想和你说出这些了,只是一直没机会,总觉得好像一座大山压在心头,很堵得慌。我不说,就是怕这一切是真的,会亵渎了我生命中唯一的恩人。” 方小艇吐出一口气时,重新恢复了她的雍容,微笑道:“现在好了,我终于搬开这座大山了,说起来我得多谢谢你才对。” “你该早点告诉我的,也许我就不会做出那些蠢事了。” 沈银冰好像也恢复了正常,甚至还莞尔的笑了下,接着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颜红跟在她身后,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经过一张椅子前时碰到了左跨上,发出砰地一声闷响,看样子应该碰的很疼才对,她却像没有感觉到,只是前行。 拉开门板后,沈银冰忽然回头:“方书记,我能知道你今晚宴请大家,为什么要选择这家酒店吗?据我所知,这座酒店当初曾经给你留下了很大的不愉快,你该厌恶这儿才对。” 方小艇眼角扫了眼脸色一变的秦紫阳,淡然回答:“因为高飞。” “因为高飞?” “是的,就是因为高飞,他喜欢来这家酒店,所以我就来了。” 方小艇说完这句话后,看着沈银冰的眼神有了些复杂。 她因为高飞喜欢这家酒店,所以才不在意曾经在这儿遇到过不愉快,选择了这儿,那么沈银冰今晚来这儿,又何尝不是因为高飞? 别忘了,当初方小艇在被秦紫阳挟持时,沈银冰当时的出境,比她还要危险。 方小艇由此可以断定,这个叫沈银冰的‘修罗’,别看已经和高飞彻底没有希望了,但她心里依然记挂着他。 如果沈银冰是个普通女孩子,方小艇就算有些遗憾,也会欣慰,毕竟这证明她儿子很优秀。 但沈银冰却是……所以,方小艇在察觉出她对高飞仍然不死心后,眼神才会这样复杂。 方小艇很想认真的告诉沈银冰,请她不要再记挂高飞了,只是后者却在笑了笑后,快步走出了房门。 听着高跟鞋鞋跟踏着地板的清脆声音逐渐远去后,方小艇才幽幽的叹了口气,抬手捂住了秦紫阳放在圆桌上的手,柔声说:“不管怎么样,现在大家都好好的,不是吗?” 秦紫阳强笑了下,低声问道:“方阿姨,你刚才说秦紫阳是个修罗,是听谁说的?” “第一次,是老实和尚警告我的。” 方小艇想了想,回答说:“第二次,是白云观的杜道长。” “老实和尚,就是、是安归教的那个老实和尚吗?” “应该是他吧。” “他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 秦紫阳有些纳闷:“站在他的立场上,他该希望高飞遭遇不幸才对。” 方小艇愣了下,盯着桌面出神了很久,才说:“也许,那时候高飞对他还没有形成什么威胁,他不忍心……” 铁屠打断了方小艇的话:“也许不是不忍心。他可能早就注意到沈银冰了,想利用她特殊的体质,去祸害有份量的人。假如她真是修罗体质,世间真有这样的人。” “谁知道呢,也许这一切只能去问老实和尚了。” 方小艇幽幽的叹了口气:“唉,可惜再也看不到他了。” -- 沈银冰今晚来稻花香大酒店,是因为在焦恩佐的牵线下,要和田中秀雅的大合集团,达成商业上的战略伙伴。 大合集团在岛国虽然只是一家中小型企业,不过岛国的大环境影响,在某些产品的核心技术上,有着一定的优势。 而北山集团现在最不缺的就是资金了。 换句话说就是,沈银冰有钱,田中秀雅有技术,两家合作,前途肯定是一片光明。 不过出了这件事后,沈银冰再也没有了工作的心思,直接乘坐电梯来到大厅,出了酒店后才转身说道:“焦副总,麻烦你和田中小姐……” 沈银冰现在最迫切的就是要和颜红好好聊一聊,所以就想委托焦恩佐去和田中秀雅交涉,回头说话后才发现焦副总距离她足有七八米。 马上,沈银冰就知道这是为什么了:焦恩佐怕她是个修罗,会吸收他的阳气。 焦恩佐也随即停住脚步,看着沈银冰的眼神闪烁着:“沈总,你有什么吩咐?” “田中小姐就交给你了,到时候把合作协议给我就行。好了,我有些事先走了,替我向田中小姐说句抱歉。” 沈银冰微微一笑,转身走下了台阶。 颜红默默的跟上,俩人先后上了车,很快就驶出了停车场。 苏青开车,沈银冰坐在后面,颜红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位上,在车子来到小区内之前的一路上,俩人都没有说话。 推门下车时,沈银冰忽然问道:“红姐,你觉得我是个修罗吗?” “我--” 颜红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张嘴犹豫了下时,沈银冰已经推门下车了。 苏青眼神一闪,随即装做没事人那样。 颜红低低的叹了口气,下了车,脚步有些沉重的走上了台阶。 等颜红有些蹒跚的身影消失在门后,苏青拿出了手机。 脑子有些混乱的颜红,推开虚掩的房门走进客厅时,沈银冰已经换上了一套睡袍,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红酒,翘起二郎腿神色淡然,微微摇晃着酒杯。 颜红默默坐在了她面前的沙发上时,沈银冰说话了:“茶几下有烟。” 颜红弯腰拿出烟盒,熟练的给自己点上一颗烟,用力吸了下鼻子后抬起头:“小冰,我有话要对你说。” 沈银冰淡淡的嗯了一声,却没有说什么。 狠狠吸了口眼后,颜红说道:“先从你爸开始说起吧。” 当年颜红在奉命接近苏北山成为他的续弦时,她还是不愿意的,因为她不喜欢这个眼神有些阴骘的男人,觉得他特别像一条眼镜蛇,而且还是那种微笑着的。 不过很明显的,颜红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按照组织上的安排,嫁给了苏北山。 结婚的当晚,颜红也总算是想开了,觉得反正这条命都是组织上的,为了任务给一个富豪做老婆也没啥不能接受的。 就像冷战时期时,俄罗斯那些女特工‘燕子’,不也是为了完成任务,甘心对目标献出身体吗? 想开了后,颜红就等待成为苏北山的女人那一刻。 只是出乎她意料的是,苏北山整整一个晚上,都没有碰她一下。 当时颜红还怀疑苏北山苏北山看破了她的来历,所以就主动索爱--结果,苏北山一脸厌恶的推开了她,并告诉她说:他这一辈子只爱沈若萱一个女人,她死后,为了守护俩人之间那份挚爱,所以就让自己变成了太监。 “说实话,当时我听你爸说出这些后,还是很感动的,觉得他真是个了不起的男人。” 颜红又深深吸了一口烟,苦笑着说:“今晚我才知道,他不再是男人,原来是因为受到了你母亲的伤害。” 966章 我相信我就是修罗了! 沈银冰猛地抬头,把大半杯红酒,一下子喝干了。 有些凉意的酒水顺着喉管咽下后,她只觉得身体里腾起一股子火焰,使她的脸颊攸地变红。 颜红闭上了嘴,她以为沈银冰要发脾气了。 沈银冰却没有,点上一颗烟,徐徐吐了出来:“红姐,你继续说,说我不知道的那些。” 颜红却:“我能喝酒吗?” 沈银冰从案几下面拿起一个酒杯,刚要去拿红酒瓶子,颜红却说:“我要喝白酒。” 沈银冰站起身,给她拿了一瓶xo,打开,把杯子倒的满满的。 “都说酒壮怂人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把味道比马尿好不了多少的洋酒一口喝干,颜红开始剧烈咳嗽了起来,好半天才止住,拿出一张纸巾擦了擦咳出来的眼泪:“小冰,在我失踪的那些天内,我见过你母亲!” 沈银冰去拿白酒瓶子的手,僵在了半空。 颜红继续说道:“是你母亲的尸体。” 沈银冰脸上的红晕,攸地消散,变得煞白,左手中的空酒杯,啪嗒一下子掉在了案几上,打了几个滚后,又落在了地毯上。 颜红知道在说出这个消息后,得给沈银冰一些消化,适应的时间,所以并没有马上说话,又点上了一颗烟。 人死入土为安,这句话几千年来都在民间流传,沈银冰当然也知道。 虽然现在都施行火化了,墓穴里保存的只是一个小小的骨灰盒。 按照沈银冰的理解,母亲意外去世后,不管父亲多么舍不得她,可也得把她送到火葬场火化--她的骨灰盒,就埋在老家的坟墓中,每年的祭日,和清明节,沈银冰都得回去扫墓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就算当时没有把沈若萱的尸体火化,可能保存下来吗? 但颜红现在却说,她见过沈若萱的尸体,就在她失踪的那些天内。 颜红才失踪多久? 沈若萱又死了多久?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怎么可能会看到沈若萱的尸体? 等沈银冰缓缓弯腰拾起酒杯时,颜红才继续说道:“我和秦城城一起,被高云华带去京华的路上逃跑后,就在那些人的安排下,跟着一个神秘的驱蛇人,去了一个我从没有去过,也无法记住的地方。” 颜红那时候被神秘人带走时,可以说是昼伏夜出,让她根本不知道要去哪儿,又是去了什么地方,只知道那是很荒凉的野外,四周漆黑的没有任何灯火,只看出前面有一片低矮的建筑。 不过颜红却能看得出,神秘人对这个地方很熟悉,带着她躲过了一些岗哨,潜伏进了那片低矮的建筑中,并残杀了一个守护。 说到这儿时,颜红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在你父亲死的那晚,高飞曾经告诉我们说,他亲眼看到你父亲在死了后,在一个诡异女人的笛声控制下,竟然又站起来变成了僵尸,走进了黄河中……那时候,我们都不相信,以为他不是胡说八道,就是眼花了。” 但当颜红看到那个死了的守护,在神秘人的笛声牵引下,竟然像活人那样走进一个很大的冷库中后,她才相信高飞并没有撒谎。 事情虽然过去那么久了,可颜红在重新说起当初她的亲眼所见时,仍然是心有余悸:“那个僵尸,在冷库中抱出了一具尸体。那是一具全身赤果,身体晶莹雪白、能用肉眼看到它身体里五脏六腑和血管的尸体。” 当时在看到这样一具诡异的尸体时,颜红还没有太害怕。 可当她看清尸体的面貌后,她却全身猛地冰凉,连心跳都几乎停止了。 “我以前见过你母亲的相片,所以算是认识她。” 颜红伸手拿过酒瓶子给自己满酒,瓶口和酒杯相触时,发出了‘当当’声,那是她的手,甚至整个身子都在颤抖,酒水溢出杯子后洒在案几上,她却没看到。 因为她又陷入了当时那种极度的恐惧中:“我、我看清尸体的模样后,才认出它竟然是你的母亲!它的样子,几乎和她死前所拍的照片一模一样,没有丝毫改变,只是脸色太过苍白,没有丁点的血色。” 本该死去的守护,抱出沈若萱的尸体后,那个神秘人马上就从尸体上提取了一些东西,然后又指挥守卫把尸体送回了冷库。 完事后,神秘人驱赶着守卫僵尸,直接走入了一条河中,随即带着颜红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那儿。 “后来,我就奉命把尸体碎片,送到了美国。再后来,我又奉命回到了冀南。” 颜红说完这些后,才发现酒瓶子已经空了,酒水顺着案几淌在了地毯上。 端起满盛着白酒的杯子,颜红大大的喝了一口,等身体里再次腾起一股子火焰后,这才重重的吐出一口酒气,脸色越发的红了:“我在回来后,一直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你……” 沉默很久的沈银冰,终于说话了:“为什么?” “首先,怕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我也是个女人,当然能明白你根本无法接受母亲死去那么多年,尸体原来还被保存着,而且还不是正常人的样子。” 颜红把早就熄灭了的烟卷,放在嘴上狠狠吸了口,接着顺手扔进了酒杯中:“其次,就是担心你要求我带你去见她的尸体--我倒是不反对带你去,只要你想,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和危险,我都敢去。只是,我实在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儿。” 垂下眼帘,颜红喃喃的说:“所以,我才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你。” “嗯。” 沈银冰木然的点了点头,看着滴滴答答洒下的酒水,忽然问道:“你刚才说,你看到我母亲的尸体时,她是赤果着的,那你有没有发现,在她左肋下有块红色的胎记?” “有!” 颜红用肯定的语气回答。 沈银冰双眼微微眯起,问道:“你那时候那么害怕,还会注意到这样的小细节?” “没法不注意。” 颜红解释道:“因为尸体是赤果着的,全身晶莹透明的好像个玻璃人,连凝固在血管中变成黑色的血液都能看到,所以尸体左肋下那块红色胎记,才异常的显眼。当时我还纳闷,她全身都变成这样了,为什么胎记却仍然保持着鲜红的颜色?” 眼珠翻向左上方,颜红是在竭力回想:“如果把尸体比喻成一块人形汉白玉,那么它左肋下那块红色胎记,就是个镶嵌在汉白玉中的红宝石,想不注意都很难!” 沈银冰紧紧抿了下嘴角,声音开始有些发颤:“那、那你说,她、她那块胎记是什么样子的?” 颜红没有再竭力回想,脱口就说道:“那块红色胎记,比一元硬币要大些,就像人工雕刻上去的一样,很圆。不过,胎记上却有图案……” 沈银冰鼾声问道:“什么图案?” “女人脸,很标准的美女脸,有鼻子有眼,栩栩如生!” 颜红眼里带着不可思议:“那时候,我甚至都怀疑那不是块胎记,而是个美人脸的刺青。” “是不是……这个样子的?” 沈银冰说着,慢慢掀起了睡袍,露出了左肋下莹白健康的肌肤。 颜红的眼睛,猛地一下子睁大:在沈银冰左肋第三根肋骨处,有一个比一元硬币要大一圈的红色胎记,就像镶嵌在白玉上的一块红色圆宝石,上面是张清晰的人面。 那是一张让人看一眼就能断定是个美女的脸,就像刺青大师刺上去那样,更逼真一些! 尤其是美人脸上那双眼睛。 尽管颜红看不出眼睛,却能明确感受到,有一双冒着邪气的眼睛,从红色胎记里看着她,仿佛把她身上最隐蔽的部位也能看到! 颜红痴痴的望着那个红色胎记,喃喃的说:“对,对,就是这个样子,一模一样……只是,只是……” 沈银冰放下了睡袍,脸色平静:“只是什么?” 颜红很艰难样子的咽了口口水,低声说:“只是,颜色要比尸体上的颜色,浅了佷多。尸体上的胎记颜色,是那种红到骨子的艳红,你的却是粉红色,模样却是相同的,尤其是胎记上那双眼的眼神,透着邪恶……哦,不是,就是很奇怪的样子,感觉它正愣愣的看着我,让我无处躲藏。” 胎记在医学上称为‘母斑’,是皮肤组织在发育时异常的增生,在皮肤表面出现形状和颜色的异常,可能在初生几个月后才慢慢浮现,但大多数胎记,会随着孩子的生长而慢慢的消失。 胎记和家族基因有关,是可以遗传的。 佷多孩子生下来都会有胎记,沈银冰也有,不过她的胎记和别人不同,别人的随着年龄增长也许会逐渐消失,但她的却会随着身体发育,慢慢变大,始终存在着。 幸好这个诡异的胎记是在肋下,不是在脸上--所以沈银冰也没有在意,不过很少有人知道她有这个胎记,也不知道方小艇曾经暗中看过她这个胎记。 沈银冰从没有想到,以前没有被她看在眼里的胎记,会让她的命运发生了如此大的改变,不但让她失去了男朋友,还让她从好端端的一个人,变成了一个怪物:修罗。 忽然笑了下,沈银冰悠悠的说:“看来,我就是被人怕,被人厌的修罗了,我再也不怪方小艇拆散我和高飞了。因为她说的不错,如果换做是我的话,我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儿子,和一个异类在一起,那样会送命的。” 沈银冰忽然放松了,颜红却紧张了起来:“小冰,一个胎记并不能说明什么,就因为这样的胎记就是修罗,这纯粹是无稽之谈。方小艇这是被老实和尚,和那什么杜道长蛊惑了,一个本来就是安归教的人,杜道长又是装神弄鬼,靠坑蒙拐骗来混日子的,他们的话怎么会有信服力?再说了,我从来不相信这世上有什么修罗。” 967章 奴隶! 颜红不相信沈银冰是修罗,这是在安慰她。 实际上,在听了方小艇那番话,又亲眼看到沈银冰肋下的红色美人脸胎记后,颜红已经信了七八分。 如果老实和尚和杜道长在胡说八道,那么沈若萱在死后,她的尸体怎么会变成那样? 假如沈若萱只是个普通女人,国家相关秘密部门,有必要保存她的尸体那么多年,还派人守护吗? 还有就是,沈若萱已经死了那么多年,她的尸体切片,为什么可以制作生化炸弹?(开始时,颜红是不知道尸体切片做什么用的,后来美国破军分部那边出事的消息传来后,她才知道这些)。 最主要的是,方小艇今晚说的很明白,任何一个和女修罗结婚生子的男人,阳气都会被她吸尽,变成太监! 而苏北山,就是一个典型的太监,哪怕当初颜红信了他变成太监的理由。 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沈若萱不是一般人,很可能就是方小艇所说的修罗。 颜红能想到这些,沈银冰自然也能想到,叹了口气说:“唉,红姐,你不用安慰我了,其实我们心里都清楚是怎么回事--有些事,也许就是天注定的,根本无法改变。” 沈银冰说完,就抬头看着窗口那边,陷入了深思。 要想搞清楚沈若萱是不是个女修罗,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去查清她的身份来历。 沈银冰身为她的亲生女儿,当然清楚母亲在结婚前的娘家是哪儿。 沈若萱也是本省人,沈银冰的姥姥家,就在距离冀南不远的一个小城市。 她小时候时,尤其是母亲意外去世后,每年都会在姥姥家住好几个月,所以对那个地方很熟悉。 如果要想查清楚母亲的来历,沈若萱必须得去姥姥家--难道,姥姥也是个修罗? 如果姥姥也是修罗的话,那么为什么姥爷在有了母亲后,还又先后和姥姥生下了一个小舅和两个小姨? 姥爷怎么没有被姥姥‘变成’太监? 好像知道沈银冰在想什么,颜红低声问:“小冰,你是不是要求去郡阳县?” 郡阳县沈家村,就是沈若萱的娘家。 “必须去,明天,我就会去。” 沈若萱轻轻点了点头,语气却很坚决。 -- 京华,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大街上的车辆依旧川流不息。 高飞驾驶着黑色奔驰轿车,轻轻吹着《大花轿》的小调,不时的侧脸看一眼坐在副驾驶上的郝连偃月。 每次在高飞看过来之前,郝连偃月都能及时扭头看向窗外。 车窗是落下来的,清凉的风催在她脸上,却无法吹散火热。 人在感觉脸面火热时,都会发红的,而发红--只要不是发烧的话,那就是做了非常愧疚、丢人的事。 郝连偃月没有发烧,她是做了,或者说经历了让她感觉很丢人的事:从午后开始到晚上八点,在长达几个小时的时间内,她竟然都深陷那种让她无法拔除的欢愉中,知道被高飞搀扶着来到接上,冷风把她吹醒后,她才回到了现实。 在这段时间内,她就像大醉过后的醉汉那样,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不过,从某些女性特征部位上传来隐隐的疼痛,却在提醒她,她被一个男人长时间的--要不然,不会有那种感觉,到现在身上都没有力气。 别看韩泽楷到现在没捞着碰她一下,但郝连偃月不是没有经历男女之事的小姑娘,在上大学时,她就已经偷偷和当时的男朋友同居了。 男朋友意外去世后,她以为下半辈子都不会有这种感觉,却没想到今天,却‘醉’的这样厉害。 假如仅仅是从生理需要上来说,郝连偃月觉得高飞绝对是真正的男人,带给她的欢乐是男朋友无法给她的,那是一种酣畅淋漓,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不愿醒来的欢乐。 她也知道,得到这些是付出的代价,请求人家高飞能保护她。 她不怕死,但却不能死,因为她还有亲人需要照顾。 可是,既然要想活下去,郝连偃月就得顺从高飞,成为她的女人。 这对一个对爱情很忠诚的女人来说,无疑是种耻辱。 所以她脸红,在想到那种让她无法自拔的滋味时,脸红的更加厉害。 就在郝连偃月胡思乱想时,一只手爬到了她的腿上,让她身子猛地一颤,那种刚压下去的电流,又蹭地腾起,使她本能的发出一声腻腻的申银。 “嚯嚯,这么敏感?看来你的确干渴了太久。” 高飞邪恶的笑声传来。 郝连偃月狠狠咬了下嘴唇,强迫自己不要这样丢人,更想告诉高飞,请他给予她一点点的尊敬,看在她是个女人的份上。 高飞缩回了手:“我知道,你现在其实很自责的,觉得你辜负了早就去世的男朋友。我想告诉你,人活着不是为了死人活着,而是要为还活着的亲人,和自己负责。” 高飞稍稍松了下油门,继续说道:“你该很明白这个道理,要不然你也不会来找我求助了,所以你没必要感觉丢人。我保护你,你付出代价,这本身就是一种合理的交易。” “交易?” 郝连偃月愣了下,扭头看向高飞,眼神慢慢冷了下来:“你觉得,我们发生关系,是一个交易?” 高飞淡淡的反问道:“难道是因为你爱上我了?” “当然不是。” “那你为什么会心甘情愿的陪我睡觉?” “那是因为--” 郝连偃月一愣,随即垂下眼帘,喃喃的说道:“你说是不错,这就是一个交易。我陪你睡觉是为了你有能力保护我,这样我才能保护自己和亲人,实在没必要和伟大的爱情有什么牵扯。” 高飞又说:“你错了。” “错了?我说的不对?” “不对。” 高飞慢吞吞的说:“我保护你,不止是为了让你陪我我睡觉,还有就是,你从此之后就是我的女人了。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不许动你,谁动你,谁就会死,你若是主动招惹别的男人,你和你的家人都会死。” 郝连偃月微微冷笑:“禁脔?” “随便你怎么想,反正你得听我的,因为我有这个能力。” 高飞继续说道:“而且,你以后要按照我的意思去做事。你能够爬到这样的高度上,还闯出那么大的名头,当然不会是个绣花枕头。所以呢,你对我真重要。如果你以为你是我的禁脔,倒不如说是我的奴隶。” 郝连偃月的双手,猛地攥紧:“你、你把我当做毫无尊严的奴隶!?” 高飞贴边,慢慢的停下车子,俯过身子打开了这边的车门。 看着车门外,郝连偃月愣了下问道:“什么意思?” 高飞很直白的说:“不想做我的奴隶,那就下车,我不会强求任何人,尤其是女人。” “我、我……” 郝连偃月粉红的脸,攸地变成苍白。 在高飞说她是他的奴隶时,她的尊严让她发怒,本能的要反抗。 奴隶哪有不反抗的? 但高飞请她下车时,她的怒火却被一盆冷水当头浇灭,愣了半晌才沙哑的说道:“我不下车--我答应你,从此后,我就是你的奴隶。” 高飞冷冷的说:“关上车门。” 郝连偃月在关上车门时,才发现泪水已经顺着脸颊淌了下来。 高飞依旧用冷漠的语气:“你给我记住,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做为奴隶的,也不是任何人都有能力成为奴隶主的。我敢当奴隶主,是因为我要为你付出佷多,包括杀戮。既然我要付出那么多,你这个奴隶,又凭什么不付出,凭什么觉得委屈,有什么资格发怒?” 郝连偃月低声回答:“是。” “那就擦干眼泪。” 郝连偃月顺从的擦干了眼泪。 邪恶的高飞再次命令道:“来,伏在我腿上,就像猫咪那样。” 郝连偃月紧紧咬了下嘴唇,慢慢伏在了他的腿上,不等他再说什么,就乖巧的说道:“主人,您还有什么吩咐?” 现在就算高飞要求她用嘴--她也不会抗拒的。 刚才高飞那番冷酷的话,已经让她彻底明白了,她从此后只能做这个男人的奴隶,别无选择。 在人前、在佷多重大犯罪分子眼中高高在上,冷酷无情的郝连偃月,却沦落到了心甘成为别人奴隶的地步,她不知道这算什么,只知道她无法抗拒这个命运。 “这样就行了,我也不是那种太苛刻的奴隶主。” 高飞满意的笑了笑时,手机响了起来。 看了眼来电显示,又看了眼好像猫咪那样伏在自己腿上的郝连偃月,高飞淡淡的问道:“什么事……嗯,嗯,什么?修罗--好,嗯,我知道了。” 扣掉电话后,高飞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 郝连偃月偷偷抬头看去,就看他脸色阴晴不定,赶紧又垂下了头。 “她竟然会是那儿出来的人?有意思,呵呵。” 高飞沉默片刻后,才轻笑一声,启动了车子。 车速很快,当来到了北郊的十三陵附近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十三陵在京华是个特殊的存在,仿佛和这个大都市格格不入,这儿的晚上很荒凉,四处望去除了果树就是果树。 相传附近居民都是给明朝皇帝守陵者的后人,这儿有条几公里的路,叫黄泉路。 黄泉路是条很整齐宽敞的现代沥青公路,不过路边却没有照明。 故老相传,凌晨时可以在远处看到,有很多抬着棺材的鬼魂走在黄泉路上,路边不能有照明,就是怕惊动了这些鬼魂。 这个传说也许没有任何根据,不过十三陵的黄泉路两侧,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路灯,更没有夜行者,阴森森的环境与这条路的名字很相符。 黄泉路是个缓慢的大斜坡,顺着斜坡就能抵达十三陵,看到黑夜中的龙虎山。 高飞在驾车冲进黄泉路时,没有丝毫的减速,来到一半路程时,才猛地踩下了刹车。 路边,静静的停着一辆车。 968章 白龙! 车子冲上黄泉路时,郝连偃月就从高飞膝盖上抬起了头。 高飞只是让她伏在腿上,却没有让她做一些羞人的事,这让郝连偃月忽然觉得真看不透这男人了。 难道,在车上发生那种事情,不都是所有邪恶男人所希望的吗? 尤其她这样的女人,相貌姣好身材超级棒,最关键的是有着一种让所有男人都想征服的强大气质……可高飞却只是让她像猫咪伏在他腿上,仿佛这样就能让他得到满足那样。 其实郝连偃月也很清楚,高飞的那番话,已经彻底把她给征服了,根本不需要她再有别的表现。 一路上没再说话的郝连偃月,在车子刚一停下后,就看到一辆车停在路边。 熄火后,高飞也没和她说什么,直接开门下了车。 郝连偃月犹豫了下,缩回了开门的手。 高飞下车时,那辆车的车门也打开了,两个人从上面走了下来。 一个穿着深色衣服,另外一个,却是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 在气氛阴森的黄泉路上,看到一个穿白衣服的人影,这肯定会让人误以为碰到了鬼,不过郝连偃月宁可碰到鬼,也不想碰到这个人。 白龙。 这个穿白色衣服的女人,正是华夏九龙王中的白龙,也是昨天凌晨差点把她擒获的那个女人。 白龙他们出现在这儿,肯定是高飞通知的。 高飞通知他们凌晨在这儿会面时,郝连偃月觉得自己应该还沉浸在无法自拔的愉悦中。 “高飞,大半夜的把我们约来这儿做什么?这四周看起来很恐怖的样子,幸好有小白陪着。” 那个男人走到高飞面前,说自己很怕周遭环境,可语气里却没有丝毫害怕的意思。 郝连偃月熟悉这个声音,高云华。 “很重要的事。” 高飞笑着回答了一句,看向了白龙。 白龙是个女人,郝连偃月昨天凌晨时曾经看过她的样子,不是太漂亮,却能让人看到她一次,就无法忘记她那张冷酷的脸。 白龙长相冷酷,行事也有几分男人的作风,对着高飞就展开了双臂,看样子要拥抱。 高飞犹豫了下时,白龙就不满的说:“行了,别特么的装了,在一起时,你可从没有把我当女人看,这时候倒是装有男人风度的了。来,赶紧让哥们抱抱,好好巴结一下咱们的高大少!草,早知道这样的话,当初我就该想方设法的把你变成我男人。” 白龙的话,让郝连偃月有些目瞪口呆。 她本以为这女人就像她一样,总是一副酷酷的样子,对男人待理不理的。 谁能想到,这女人却比佷多男人都更像男人,满嘴的脏话,自称哥们,一副女汉子的德性。 “唉,这么多年过去了,总以为你会改变了,没想到还是这德性,会有男人敢要你吗?” 高飞叹了口气,抱住白龙用力在她后背拍了几下,因为她也在拍他,而且力道更足。 “草,像哥们这种人,整天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指不定哪天就会一命呜呼,还找个屁的男人呀?高大少,你要是对哥们有兴趣的话,哥们今天就在这儿给你献身了,让哥们尝试一下男人到底是啥滋味,如果能像猪头腮子那样好吃,那就找个男人玩玩。” 白龙大大咧咧的说了通胡话,才看向车里:“哟,车上这小娘们是谁?” 高飞兄弟俩都不怎么适应白龙的说话方式,正相视苦笑不知该怎么回答时,幸亏她转移了话题。 “下来吧。” 高飞对郝连偃月说了一句。 她从黑漆漆的车里下来后,高云华借着微弱的星光认出了她,有些惊讶的说:“咦,是郝连局长?” 高云华惊讶,不是惊讶郝连偃月会和高飞在一起,而是惊讶她怎么会来见自己:虽然她目前还是九局局长的身份,可实际上她早就被高云华那边的人开始注意了,相信她自也该有所察觉。 高云华惊讶于郝连偃月会来到这儿,白龙却没任何反应,只是看着她的眼神猛地犀利了起来:她手里已经掌握了郝连偃月的犯罪证据,当前正准备拟定抓捕行动呢,没想到却在这儿遇到了。 “高少,是我。” 郝连偃月微微垂首,低声回答了句,就闭上了嘴。 高云华俩人都看向了高飞。 高飞抬了下下巴:“你先上车吧。” 如果放在以前,谁敢守着人这样指使郝连偃月,她早就一脚踹过去了--但现在,她却像个受气的小媳妇那样,乖乖点头上了车。 她知道她能不能继续活下去,得看高飞能不能说服高云华俩人放她一马。 她想听到三人会聊些什么,却又担心会听到‘不’的声音,所以上车后马上就摇上了车窗,闭上了眼睛。 她虽然闭上了眼睛,就像鸵鸟那样选择了逃避,但仍能感觉出高云华俩人,时不时的看她一眼。 郝连偃月很清楚,他们俩人在吃惊高飞所说的那些话。 她好像在想,又好像什么也没想,脑子里一片空白,但又不时会出现一两个截然不同的场景:第一个场景,是高飞三人把她干掉,尸体随便扔在了路边,上车远去。 随着车子远去,四周很快就沉寂下来,阴凉的夜风吹起她的头发,轻轻打在她死灰色的脸上,她的眼睛睁的很大,无神的望着灰蒙蒙的夜空,直到第二天天亮,被附近居民发现。 第二个场景,却来自于岛国爱情动作片中,主角自然是她和高飞,她在极度欢愉中,就像一个奴隶那样被奴隶主肆意的折腾着,浑身都在兴奋的颤栗。 郝连偃月搞不懂,为什么她会想到这一幕,因为这对她来说绝对是耻辱的,可出现在脑子里的幻象,却是那样的清晰。 砰--的一声响,车子猛地一顿,惊醒了陷入幻象中的郝连偃月。 她猛地睁开眼,然后就看到车外两条人影厮打在了一起,是高飞和白龙。 隐隐有骂声传来,她下意识的摇下一点车窗时,高飞已经一拳把白龙放倒在了车头上,不等她挺身站起,就毫不客气的一脚踏在了她雄膛上。 白龙愤怒的挣扎着,怒骂着:“高飞,你特么的混蛋,你不是人!就因为你的自私自利,就要轻易放过这个女人,忘记黄龙等人血海深仇?沃曹尼玛的,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高飞一把推开过来劝架的高云华,右手一把就捏住了白龙的下巴,语气阴森的喝道:“老子是不是男人,你要不要试一下?么的,别以为只有你才心疼黄龙等人的死,我特么的也一样!但我不能让你干掉郝连偃月,她只是个受人摆布的傀儡,一个可怜女人而已!” 松开白龙的下巴,高飞冷冷的说:“你仔细想一想,那些人都想干掉她来灭口了,你要是傻乎乎的杀了她,岂不是恰好遂了那些人的意?” 被高飞狠狠跺了一脚后,脾气暴躁的白龙好像冷静了许多,不再挣扎了。 高飞这才把右脚从她身上拿下来,淡淡的说:“只要你们按照我说的去做,那些人就会以为她没有被发现,仍然会倚重她。毕竟他们让她爬到这个高度,也是费了很大心血的,也不舍的就这样放弃她。只要她活着,我们再给她适当的支持,她的地位就会越来越重要。” 揉了揉被白龙砸的生疼的肩膀,高飞看向了郝连偃月:“等她成为贪狼的主要人物时,到时候我们岂不是可以把那些人一网打尽?白龙,你特么的太让我失望了,怪不得那俩上身会这样大,原来没长脑子!” “放屁,你才没长脑子!哥们上身大,那是发育的好,草!” 白龙站起身,拍打了一下身上的脚印,也看向郝连偃月冷笑道:“哼哼,你以为你能控制了这个女人?” “只要她想活下去,想亲人平安,就会按照我说的去做,这一点我有绝对的把握。” 高飞点上一颗烟,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头的暗红色在黑夜中显得有些刺眼。 白龙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向了高云华。 高云华沉默了片刻,才缓缓的说:“高飞,别让我失望。” 高飞反问道:“你为什么信任叶心伤?” 白龙气呼呼的回答:“那是我们自己哥们!” “我呢?是不是你哥们?” “你?” 白龙撇嘴,小声骂道:“狗屁的哥们,真是哥们会下手这样狠?” 高飞没有再理她,只是看着高云华。 “我会处理好的,绝不会让那些人怀疑她被发现了。” 高云华终于下定了决心:“幸好,白龙拿到的证据,还没有太多人知道--好了,事情就这样定了,我们也该走了。” “高飞,玩火要小心,我不希望在你大婚前,还听到你和她不三不四的传言,要不然我饶不了你。” 高云华在临走前,扔下了这句话。 高飞只是耸耸肩,表示自己没问题。 白龙在上车前,也说了一句话:“高飞,你特么的现在变化太大了,我以为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就算仍然比不上你,也不会和你相差太多。可刚才我才发现,你特么的至少能干我两个,郁闷,难道你不是高飞?” 黑暗中,高飞目光一闪,嗤笑道:“也就你这无脑女人这样认为,你以为你在进步时,老子就原地踏步吗?” “总有一天我会比你厉害的,到时候,小心我把你强女干了,哼哼!” 白龙阴笑几声,砰地关上了车门。 高云华很快就启动了车子,原地调头向来时的方向飞奔而去。 为了不惹人注意,等高云华他们俩走了十几分钟后,高飞才上了车。 在她调转车头时,郝连偃月低声说道:“高飞,谢谢你。” 高飞淡淡的纠正道:“叫主子。” “谢谢,主子。” “嗯,收好这个手机卡,以后只能我才打通这个号码。” 高飞拿出一张卡片,扔了过来。 969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八达岭长城。 我们平时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段长城,其实不是真正的八达岭长城,那是上个世纪才建成的,起着一个形象作用。 而真正的八达岭长城,外在形象远没有电视中那段长城漂亮,但却带有形象长城没有的沧桑历史感,站在烽火台上向西北群山望去,仿佛就能听到几百年前外族人叩关时的厮杀声。 一个身材修长的老人,负手站立在烽火台上,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老人的头发已经花白,肩膀看起来也很瘦削,穿着也很普通,走到哪儿都不会被人特别注意,就像一个退休的老工程师。 不过在他身边,却至少有四五个身手不凡的男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看似随意的审视着过往的游人。 一个头戴太阳帽,右手举着印有某某旅游团字样的小旗子,左手拿着个小喇叭的年轻女导游,走向了老人:“老先生,我们的旅游团就要开拔了,你也该和大队汇拢了。” 两个守在一边的男人,马上就左右包抄了过去,拦住了女导游,正要说什么时,却听她低声说:“金帐!” “汗国。” 俩男人眼神一变,其中一个低声吐出两个字后,就和同伴没事人似的走向了别处。 女导游来到了老人身边,转身背靠在墙垛上,看着经过眼前的游人,大声说道:“老先生,长城上的风光很不错吧,需要给您拍照留念吗?” “谢谢你,姑娘。” 老人慈和的笑了笑,递给她了一个数码相机。 面貌清秀好像大学生似的女导游,后退两步平举着相机给老人拍了几张照片,走过去递给他时说道:“那边出来消息了,郝连偃月没有被牵扯其中。” “这的确是个好消息。” 老人明显松了口气,接过相机低头看相片时说道:“最近不要再给她安排任何任务了,免得暴露--另外,你自己也要小心,再被那个人识破的话,就不一定能逃得过了。” “我清楚,我现在是导游学校的实习生了,也不去西城区那块了,他几乎没有发现我的可能。” 女导游脸上带着纯真的笑容,低声说:“还有,沈银冰竟然是个修罗,具体的还没有查清楚,不过她应该会来京华找那个老和尚。方小艇说,当初就是那个老秃驴认出她是修罗的。” “修罗?” 老人花白的眼神猛地一变,喃喃的说:“原来,世间真有修罗的存在。” “什么?” 女导游随口问道。 “没什么,你自己小心就是了,除了高飞外,还有叶心伤他们,这些人的眼力很毒,我不想听到你出事的消息。” 老人淡淡扔下这句话后,抬脚到背着双手走下了烽火台。 女导游看着老人的背影,嘴唇动了好几下,接着转身从另外一侧下了烽火台。 很快,她就和一群来自南方的游客混在了一起,口齿伶俐的讲述长城的历史典故。 -- 时间总是会在不知不觉从指缝溜走,仿佛闭上眼再睁开时,新的一天就来到了。 今天是周末,京华的天气还不错,但空气中却总是充斥着一股子汽油味,这让高飞想起了一个笑话,嘴角下意识的翘了起来。 坐在他旁边的张暮涵,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笑什么呢?” 张暮涵今早出来之前,是和家里人说要去肖家给肖鱼儿辅导英语的,她的学习成绩本来就不错,再加上在国外呆了几年,现在能说一口流利的伦敦腔。 不过肖鱼儿的英语其实也不错,之所以请她来辅导,当然是给她创造和高飞见面的机会了,这不刚学了不到一个小时,俩孩子就溜了出来,等和高飞会合后,肖鱼儿就找了个借口闪人了。 肖鱼儿明知道高飞快要结婚了,可还敢鼓动张暮涵和他呆在一起,主要是对王晨没什么好印象,竟然敢让小舅妈低头跑去冀南赔礼道歉,心里巴不得高飞能摔掉她,和张暮涵相处呢。 当然了,比肖鱼儿大两岁的张暮涵很清楚,高飞和王晨的婚事,那已经是铁板钉钉了,只要不是天塌下来,谁都无法更改。 她之所以还敢偷着和高飞约会,却是因为少女情怀初开所致,觉得很刺激,从没有过的兴奋,和甜蜜。 任何事情一旦偷偷摸摸起来,对人的吸引力就会直线上升了。 看了眼头上顶着白色棒球帽,戴着遮住小半个脸太阳镜的张暮涵,高飞回答说:“想到了一个笑话。” “什么笑话,说出来共享一下。” 张暮涵摘下了耳朵上的耳机,抬手捂着嘴巴轻轻打了个哈欠,随即觉出这样子有些不淑女,小脸一红赶紧垂下了头。 从昨天晚上确定要和高飞同去白云观游玩后,张暮涵一晚上都没有休息好,总是胡思乱想的,甚至想到某人会不会把她骗到酒店,把她推倒了。 说实在的,高飞对这种太稚嫩的丫头兴趣不是太大,他更喜欢像妮儿、郝连偃月那样的少妇,因为不经人事的女孩子在做那种事时,总是因为紧张、害怕啥的会动作僵硬,而少妇却不一样了,就像一堆干柴,遇到火星就会砰地熊熊燃烧起来。 做那种和暧昧有关的事儿,自然得越奔放越热烈了才好。 高飞偷着邀请张暮涵出来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要改变她。 把一个任性跋扈,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女改变成个乖乖女,这也是很有成就的事,反正无论惹下什么麻烦,最后擦屁股的又不是他。 看到张暮涵红着脸儿的垂下头后,高飞忍不住伸手在她脸上莫了一把,动作轻佻。 张暮涵小脸更红,却没有做出逃避动作,只是喃喃的说:“开、开车呢,别分心。” “对,开车是不能分心的。” 高飞嘻嘻一笑,缩回手看着前方开始讲笑话:“话说一京城人去南方旅游,刚下汽车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赞叹的说,啊,这边的空气太新鲜了,让人有些享受不了。话刚说完,这个人就咣当一声摔倒在了地上……醉氧。同行的人赶紧拨打120急救车,把他送到了医院,立即输氧。” 张暮涵有些奇怪的说:“还有醉氧的?扯吧。” 高飞继续说:“医生给这人输氧十分钟后,没有起到任何效果,病人情况越来越严重,甚至瞳孔都有要扩散的趋势。一个老大夫过来了,问这个人的同伴,病人是从哪里来的?同伴说是从京华。老大夫说知道了,赶紧让人把氧气摘掉,管子接在了汽车排气管上。” 张暮涵眨巴了下眼睛,不明白为什么要把管子接在汽车排气管上。 高飞笑着说:“老大夫让人发动汽车,汽车尾气顺着管子被病人吸了进去,病人一下就睁开眼了,惬意的长叹一声,啊,这才是家的味道!” 高飞的话音未落,张暮涵就咯咯的笑出声来,抬手在他肩膀上砸了一拳,笑骂道:“你这是从哪儿听来的笑话?也太缺德了,如果被京华环保部门老大知道,肯定会大耳光抽你的!” “笑话而已,当不得真的。” 高飞嘿嘿笑着,车速放慢了下来,前面不远处就是白云观的山门了。 今天是周末,白云观的游客要比以往更多,说是人山人海也不为过。 张暮涵看着前面停车场门前排成一条龙的车队,担忧的说:“我看还是把车子停在这儿吧--说起来,我们真不该在今天来景点游玩,人太多呢。” 高飞左右看了眼,把车子拐到右边一个卖手工艺品的小摊面前:“约会不去公园、景点的去哪儿?总不能直接去酒店开个房间,做那种祸害妇女的事儿吧?”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张暮涵翻了个白眼,问道:“你把车子停在这儿,挡住人家做生意了呢。” 练摊的那哥们,看到高飞的车子就挡在他小摊前,扯开嗓子就喊:“哎,我说哥们,您停车好歹的也得挑个地方吧?” 高飞直接甩过来几张百元钞票:“这是看车费,愿意接这生意就收下,不愿意我去别家。” 练摊哥们的眼睛攸地发亮,一把抓起钞票:“哟,哥们,您这是怎么说呢,都是同胞,哥们怎么着也得给您个面子不是?去吧,祝哥们和女朋友玩的开心。” “谢了。” 高飞伸手挽住张暮涵的胳膊:“走吧,停车的问题解决了。” 张暮涵不解:“高飞,几百块钱的看车费,你有钱烧的啊?” 高飞无所谓的说道:“几百块钱对于咱来说算不了啥,都不够你做次面膜的,可对那哥们来说,却是风吹日晒一整天。少做次面膜,买别人一个开心,这是做善事啊。哦,给你包,我今儿没带钱。” “怪不得这么大方,原来是拿我的钱呢。” 张暮涵故作不满的嘀咕:“你一大男人家和女孩子出来约会,却不带钱,这不是吃软饭么?” “我牙口不好,最喜欢的就是吃软饭了。” 高飞没皮没脸的笑着,俩人随着人群走进了山门。 张暮涵以前几次来过白云观了,这座号称北方第一道家圣地的地方,对她来说几乎没啥吸引力,不过和高飞在一起,她心情无比的好。 开始被高飞挽住胳膊时,她还生怕会遇到熟人,低着头好像做贼似的,但后来就放开了,就像佷多小情侣那样,左手揽着高飞的腰,说说笑笑起来。 俩人逛了一个多小时后,张暮涵就觉得有些累了,提议去那边茶室休息下。 高飞向茶室那边看去时,有个旅行团走过面前,年轻的女导游说道:“各位请跟我来,这儿是白云观……” 女导游说到这儿时转身,恰好看到了高飞,眼神就猛地一变,随即就恢复了正常,继续介绍前面的景观。 看着那个女导游,高飞笑了:“呵呵,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970章 这才是家的味道! 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个人心里想什么,能从眼神中不经意的流露出来。 同样,就算安归王这种能连喉结、瞳孔颜色都改变的妖孽人士,不管装变化成任何样子,她也没法把眼神改变。 论起千变万化来,安归王都做不到的事情,别人就更加做不到了。 就像这个年轻的女导游,此前曾经化身为妖艳的都市女郎、纯朴的卖菜大嫂,或许还曾经妆扮过别的样子,但无论她怎么妆扮,她的眼神都能把她真实身份给揭穿。 高飞觉得和这个女人肯定有缘,要不然为什么几乎每次出来游玩,都能碰到她? 第一次在长城上碰到她时,高飞没有搞清她到底是谁,就放她走了。 第二次也是在白云观,那时候她装扮成了卖菜大嫂,如果不是因为她劫持了方小艇,高飞有十分把握控制住她。 接连两次都让她及时全身而退,这次呢? 正所谓事不过三,假如今儿还能让这女人遁去的话,高飞觉得他真该找块豆腐撞死拉倒。 就在高飞看着故作镇定的女导游向前走时,张暮涵说话了:“你认识那女导游?” 高飞随口回答:“应该是认识吧。” “人生何处不相逢--哼哼,多浪漫的话啊。你去相逢吧,不用管我。” 张暮涵牙疼似的哼哼几声,鼓着腮帮子向茶室那边走去。 她本以为,高飞看到她生气后,肯定会追上来,陪着笑脸的和她解释,他和那个女导游的关系,那么她却是待理不理的,等他好话说尽了后,才会勉为其难的原谅他--电视上的小情侣在闹矛盾时,不都是这样子的吗? 当然了,张暮涵和高飞根本不是情侣,他们只是一对瞒着家人偷青、找刺激的男女罢了,不过这也不影响女孩子撒娇。 “哼,这家伙怎么还没有过来,让本小姐在他那张小脸上吐口吐沫?” 张暮涵气鼓鼓的走进茶室后,也没听到高飞那‘告饶’的声音,有些纳闷的转身看去:茶室门外游人如织,却哪有高飞的影子? 立马,一种伤心的失望从张暮涵心中腾起,使她眼圈攸地发红,低声说道:“好,好,你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追你的‘相逢’去了,扔下我一个人!好,真好!” 根本不用问,高飞没有来茶室,肯定是去追那个女导游了。 张暮涵伤心失望下的第一反应,就是回头闪人,自个儿回家,以后再也不搭理这个没良心的臭男人。 只是,她刚向门口迈出一步,却又停下了。 她不甘心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走了,一股子世家大小姐的骄傲油然升起:哼,我还偏偏不走了,我倒要问问他那个女导游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有多么好,让他宁可扔下我也得去追,我决不能走,走了,就证明不如输给那个小导游了! 看到张暮涵在门口踌躇不决的,茶室服务生微笑着问道:“小姐,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给我泡上一壶你们这儿最好的茉莉花茶,就放在靠窗的位置。” 张暮涵抬手指了下靠窗那边的卡座,又说:“再上几个果盘,有红酒的话再来瓶红酒,也要最好的!” 服务生看出张暮涵好像气鼓鼓的了,不过她当然不会问,只是含笑答应了一声。 张暮涵坐在靠窗的卡座上,愣愣的看着窗外,胡思乱想:还有一个多月,高飞就要和王晨结婚了,我有必要痴迷这样一个男人吗?我可是纯情女孩子,张家的大小姐哎,只要我愿意,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干嘛要痴迷于一个有妇之夫?就因为他长的好看,还是会打架,嘴巴甜? 张暮涵竭力劝说自己,没必要再和个有妇之夫交往下去了,一则是因为双方认识时间太短,二来是就算爱的死去活来,以后也不会有结果。 至于高飞曾经说过两年后,会和王晨离婚再娶她的那些话--谁要是相信男人那张嘴,还不如去相信世上有鬼呢! 几次,张暮涵都差点说服自己,就这样算了吧,自个儿回家,从此把那个家伙彻底忘掉。 可只要她想站起来,高飞的感觉就会像春风那样,一下就吹在她脸上,使她觉得浑身暖洋洋的,幸福的几乎要睡过去。 他那强横的吻,那双四处游走的手,一笑时露出的整齐白牙,那双让人无法看清楚的眼眸,以及和他在一起时不安的兴奋,这都算是高飞的感觉。 张暮涵舍不得撇下,因为她从小到大,都不曾尝试过这种感觉,如果她真就这样走了,也许一辈子都无法再拥有这种酸酸的,甜甜的滋味。 “今儿你自己来的?” 就在张暮涵对着窗外发冷,茶杯中的茶水变冷时,一个听起来很豪爽的女人声音,从茶室门口响起。 她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运动服,脚踏白色旅游鞋,满头青丝随便用一根白手绢绑成马尾翘在脑后的女人,和一个男人并肩走进了茶室。 这个女人的年龄不是很大,应该和高飞差不多,长相也不是很漂亮,但却透着股子干脆利索劲,尤其是双手抄在口袋里,边走边哆嗦着肩膀,嘴里还嚼着口香糖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到‘女阿飞’这个词。 肯定的是,她要比在社会上混的女阿飞要有品位多了,单说这种干净利索的打扮,也无法让人小看她,最多觉得她就是那种豪爽型女孩子罢了。 至于和白衣女孩子在一起的那个男人,给张暮涵留下的第一印象,就觉得他是一座山,一座从洪荒时代就被严寒包裹着的山,酷酷的脸型,酷酷的眼神,踹他三脚,都不一定能踹出个屁来。 但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喻的安全感。 “嗯,自己来的。” 那个男人进来后,左右扫视了一圈,目光从张暮涵脸上一扫而过,却给她一种好像刀子划过的心悸感,下意识的垂下了眼帘。 “我说老铁,咱能不能别总是一副酷酷的装比样子好不好,这要是吓坏别人,哥们还得给你擦屁股。” 白衣女孩子说着,抬手啪的打了个响指,叫道:“美女小二,给哥们来两瓶牛栏山二锅头,再来几个实惠的盘子,今儿老铁买单,有好的尽管上!” 来茶室消费不点茶,却要白酒,还是那种价格低廉的二锅头,这本身就让人不解了,最重要的说这些话的人,是个女孩子,看起来很有品位的女孩子,如果她说话时不带脏字的话。 “原来真是个女阿飞,真是瞎了这幅模样。” 张暮涵忍不住在暗中叹了口气,为白衣女孩子而遗憾,也懒得再关注她了。 男人却是很理解白衣女子的性格,嘴角翘了下,对有些发傻的服务生说:“就按照她说的去做吧,没有二锅头来茅台五粮液也行,两瓶--白蓉,咱以后能不能学的淑女些?如果你总是这般阿飞气息十足的话,还有哪个男人敢要你?” “草,瞧你这话说的,哥们要想找男人,还不是勾勾手指头,大批男人还不会像蛆虫那样,争先恐后的爬过来?捏捏的,敢笑话哥们没人要。” 叫白蓉的女孩子,左脚踏在椅子上,左手弯曲的食指在桌子上敲了几下骂道:“老铁,劝你擦亮你的招子,你忘了在七八年前,你和高飞这几个混蛋,偷看哥们洗澡了?当初哥们要不是怀着好生之德,早特么的揭发你们了,还敢说哥们没人要,真是狗嘴!” 高飞? 这个女孩子认识高飞? 是我认识的高飞吗? 本来打算不理睬这个这个女人的张暮涵,心中一动,端起茶杯竖起了耳朵。 那个老铁随便坐在张暮涵面前的座位上,背对着她叹了口气:“唉,白蓉,咱说话能不能凭良心?当初咱们在南边的大山里做事,是你非得在湖里洗澡,拉我和高飞几个给你站岗的……” 白蓉一瞪眼:“那你说,当初你有没有偷看?” 老铁没吭声,白蓉冷笑:“哼哼,心虚了吧?” 老铁低声反驳道:“就算是偷看了,可你在水下面,也看不清啊。” “草,看不清也是看了!这要是搁在古代,你们几个留氓得为哥们负责。” 白蓉骂骂咧咧的坐下,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五粮液,晃了晃瓶子,翻着白眼的问道:“这特么的是假的吧?” 服务生很怵头白蓉,赶紧说:“是有假的,可你要的这两瓶保证是真的。” “假的别想要钱,搞不好还得搭上你们茶室。” 白蓉说着,拧开盖子,也没用被子,直接对着瓶口咕咚咕咚的灌了几口,这才倒吸了一口气:“嘶,哈,这才是家的味道,哥们在南非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呆了几年,可从没尝到这种味道。” 在白蓉说出‘这才是家的味道’这句话时,张暮涵忽然想到了高飞讲的那个笑话,醉氧那人在吸着汽车尾气时,也说过这句话,再也忍不住的扑哧一笑。 听到笑声后,那个背对着张暮涵的老铁立即回头,白蓉也瞪眼看过来,不满的问道:“姐们,哥们刚才这话说的很好笑?” 张暮涵赶紧摆手:“不好笑,不好笑。” 白蓉得理不饶人:“不好笑,那你噗哧个什么呢,就像忍不住放了个屁那样。” 那个老铁觉得白蓉这话有些过了,毕竟绝大多数女孩子,还是适应不了这种话的,正要说什么时,笑容僵在脸上的张暮涵说话了:“对不起啊,你刚才说的那番话,让我想到了我朋友给我讲的一个笑话--你们,认识高飞吗?” 白蓉秀美微微一拧:“你说的哪个高飞?” 张暮涵解释道:“就是再过一个多月,就要和王晨结婚的高飞。” “王晨是谁?” 白蓉问出这句话后,那个老铁说话了:“对,我们就是那个高飞的朋友。” 971章 有时候你还是很女人的! 张暮涵和高飞偷偷的约会,除了肖鱼儿之外,就再也没谁知道了。 她不想,也不敢让人知道,要不然张家的面子可就丢光了。 如果不是为了解释自己为什么要笑,忌惮白蓉很阿飞的样子,张暮涵也不会说出高飞的名字。 当然了,她也是在搞清楚白蓉俩人如果真认识高飞,也是那种很要好的关系后,才敢说出来的。 果然,在张暮涵问他们认不认识要结婚的高飞后,那个老铁马上就说他们就是高飞的朋友了。 张暮涵却再次问道:“你真是那个高飞的朋友?” 白蓉不耐烦了:“你说的高飞,是不是有个特渣的亲兄弟,叫高雅?” “昂,就是他。” “他要结婚了?捏捏的,老铁,高飞那混球要结婚了?靠,我怎么不知道!” 白蓉脸上浮上伤感的神色:“当年你们三个混蛋偷看哥们洗澡,叶心伤这混球心里只有秦紫阳,高飞又要和别人结婚了--老铁,你没什么要好的女人吧?看来也唯有你对哥们负责了。” “等你先学会说人话再说这件事。” 老铁本来就有些黑的脸,变得更黑了,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就问张暮涵:“你是高飞的什么人?” 唉,不愧是高飞的朋友啊,个个都这样没礼貌,连个‘女士、小姐’的尊称都不会说--张暮涵心中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落落大方的伸出手:“我叫张暮涵,是高飞的女、哦,一般朋友,今儿来和他来游玩来着,没想到却在这儿碰到你们了。” 老铁也站起身,轻轻和张暮涵握了下:“哦,你就是那个张暮涵啊。” 张暮涵有些惊讶:“怎么,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老铁淡淡的说:“听说过,当初你和焦恩佐一起去过冀南。” “那、那次绝对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错误的事了。” 张暮涵一呆,懊恼的说:“我现在和姓焦的可没一毛钱的关系了。喂,你叫什么名字?” “铁屠。” 老铁简单的回答:“高飞的战友,兼兄弟。高飞呢,他去哪儿了?” -- 高飞嘴上叼着一颗烟,双手抄在口袋里,混在那个旅行团中间慢悠悠的走着,目光始终没有离开那个女导游。 如果不是因为白云观内游人太多,贸然行动会促使她狗急跳墙伤害无辜者,那样就得不偿失了,所以高飞得等机会,反正今天绝不能再让她逃走了,怎么着也得搞清楚她是谁,为什么会害怕,和仇视他。 仿佛知道高飞不敢轻举妄动那样,女导游也没有表现的多惊慌,始终不疾不徐的带着旅行团游览各个景点,还很热心的帮一对老人,照顾他们那个七八岁的小孙女。 高飞知道,女导游这是打好主意,一旦他有所动作,她马上就会挟持那个小女孩。 跟着旅行团转了大半个小时,高飞也没找到好机会,耐心渐渐丧失了:得制造个机会,总是投鼠忌器的话,她这次又得溜走了。 就在这时,女导游说话了:“各位,前面就是洗手间,有去洗手间的可以去方便一下,其他成员不要随意走动,大家都在这儿等,以免走失。” 佷多游客开始去向洗手间,女导游也走了过去。 她在走到洗手间门口时,扭头看了眼倚在一棵古树上看着她的高飞,冷笑了一声快步走了进去。 洗手间外面洗手的地方人佷多,景点卫生工作人员,有两个拿着大拖把,随时都准备着拖去洒在地上的水,在旁边角落的角落处有扇小门,上面挂着个牌子,写了一行字:工具室,游人止步。 女导游贴着墙根走到小门前,趁人不注意时,推门闪身走了进去。 工具室内空间不大,也就三四个平米,放着一些拖把、吸尘器之类的卫生工具,后面是个小窗户,关着的。 女导游闪身进来关上房门后,马上就摘掉了头上的旅行帽,脱下了蓝色长袖衬衣,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取出一件白色广告衫穿上,又拿出一个橘黄的发套,戴在了脑袋上。 等她打开窗户跳到卫生间后面时,以及摇身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快步向三清殿那边走去。 来到三清殿门口时,女人看似漫不经心的扭头看了眼,没发现有什么可疑人后,得意的冷笑一声,却没有进三清殿,而是走进了旁边的竹林。 这片竹林是人工栽植的,占地面积不是很大,但穿过竹林,却是去了另一侧的大殿,然后从另外一条路,就能走出白云观了。 至于那些游客--女导游都这样危险了,还顾得上游客? 她正在心里咒骂高飞阴魂不散,无论她装扮成什么样子,都无法躲开呢。 抬手分开竹枝,女导游马上就要走出竹林时,一个人却从对面走了过来,小白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就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那样,热情的打了个招呼:“嗨,真巧啊,咱们又碰到了!” -- “高飞去哪儿了?” 听铁屠问起高飞后,张暮涵就气不打一处来,哼了声说:“哼,去追他的‘相逢’去了。” “相逢?” 铁屠一呆,问道:“什么是相逢?” 白蓉到底是女人,心思比较细腻,嘿嘿笑道:“嘿,姐们,你满嘴都是醋味啊。怎么,你不会被高飞那小子勾搭上手了吧?我可警告你啊,那家伙纯粹就是个花花公子,和他做朋友,做兄弟,做青人都行,可千万别和他玩真的,这些年他上过的女人,估计没有一千也得有八百了,纯粹就一人形播种机啊。” 张暮涵的脸腾地红了:“你、你说什么呢,谁、谁和他玩真的啊?我们就是朋友,普通的朋友罢了。” “好,好好,你们是普通朋友还不行吗?” 白蓉也没在意,走过来坐在张暮涵身边:“那个啥,跟哥们说说,你们现在到哪一步了?亲嘴了没?上窗了吧?他功夫咋样?” “我--你再胡说,我就走了。” 张暮涵小脸臊成了一块大红布,怎么也不相信,表面看起来这么干脆利索的白蓉,说话怎么这样随便。 “别当真了啦,人家是随便说说了啦。” 白蓉拖长了腔,嗲嗲的样子,伸手把刚站起的张暮涵又拽在了座椅上,让铁屠觉得全身都冒出了一层鸡皮疙瘩,觉得她还是‘爷们’点儿好,最起码那样不会死人的。 张暮涵想走又走不了,只好坐下来和白蓉俩人说话。 总以为很精明的张大小姐,在受过严格训练的白蓉面前,单纯的就像一张纸,不知不觉中就被她在不动声色中套走了很多话,等她猛地醒悟了过来时,才发现她正要说和高飞的那个‘两年之约’。 张暮涵恼羞成怒,啪的一拍桌子站起来,低声喝道:“你、你耍我呢,套我话!” 白蓉毫不在意的耸耸肩:“别生气嘛,小妹妹,就是随便聊聊天而已,哪敢耍你啊。唉。老铁,我怎么说来着?高飞那小子就纯粹一混蛋,吃着锅里的看着碗里的,眼看就要结婚了,还没耽误泡这好傻好天真的小妹……” “你才好傻好天真呢,你们全家都好傻好天真!” 张暮涵实在受不了白蓉了,从包里拿出几张钞票,冲服务生扬了下,摔在桌子上抬腿就走。 “哎,哎,说的好好地,你咋走了嫩?” 看着快步离开的张暮涵,白蓉有些莫名其妙。 铁屠淡淡的说:“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也就是我们几个人能忍受的了,她要是不走才奇怪。” “草,老铁,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白蓉瞪眼骂道:“我这种人怎么地了?我怎么就不能让人忍受了?今儿你必须给我说出个四五六来,要不然大爷我和你没完!” 听白蓉改口自称大爷后,铁屠就知道她真生气了,当即闭嘴端起了酒杯,开始喝酒。 “么的,草!” 白蓉见铁屠不搭腔,也觉得没趣了,拿过酒瓶子就直接开灌,咕咚咕咚的一口气下去大半瓶后,白净的脸颊上终于浮上了一抹女儿般的嫣红,眼神却黯淡了下来。 从盘子里拿起一颗腰果,白蓉盯着出了会神,忽然低声问道:“老铁,我是不是那种特别讨人烦的女人?或者说,根本不是女人?” 铁屠慢吞吞的说:“也不是--记得当初在南边山中,你以为高飞为救你跌下悬崖死了后抱头痛哭时,你还是很女人的。” 白蓉张嘴又要骂什么,却嗤笑道:“切,你说的也不错,我也就是在哭,在换卫生巾,蹲着撒尿时才像女人。我很清楚,没哪个男人喜欢我这样的男人婆,这也是我……唉,不说了。” 铁屠却把话题又转了回来:“这就是主动申请去南非的主要原因?一去三年,让人几乎都已经忘记你了。” “我就是打算让人忘记我的,最不济,等我重新回来后,能让人感觉出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女人。” 白蓉看着窗外,脸上带着讥讽:“可我去那边呆可这几年后才知道,那地方的女人根本不吃香,在某些部落里就是纯粹的商品,我要是真像正常女人那样,恐怕早特么的被那些黑哥们给轮了。” 铁屠不解的问道:“既然那边还不如在国内,你为什么不调回来?” 白蓉淡淡的说:“当初我走,是因为我想让自己改变,变成女人,可结果却越来越男人了,我还有脸回来吗?这次如果不是为了查清叶心伤叛逆一案,我想我早晚都会找个顺眼的黑哥们,给他生个孩子算了。” 铁屠端起酒杯,慢慢的晃着:“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你还没有忘记他?” “哈,忘记?你以为女人会那么轻易忘记她喜欢上的第一个男人?” 白蓉哈的一声笑,举起酒瓶子一口气把剩余的酒都喝干了。 可能是喝的太急了点,呛着了她,剧烈咳嗽中,有泪水从眼角迸出。 972章 高飞竟然是个女人! 外表越是开朗,看上去对啥都不在乎的女人,实则内心越脆弱。 白蓉就是这样一个人。 几年前她爱上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不是高飞,不是叶心伤也不是铁屠,如果是这些人的话,依着她的行事作风,肯定会找个月黑风高之夜,把某人给逆推,来个生米煮成熟饭了。 就因为那个男人不是铁屠等人,所以她在鼓足勇气向人家示爱,人家却含笑告诉她一直把她当兄弟看时,白蓉才知道那个男人压根没有把她放在眼里,要不然在婉拒时的眼神为什么会带有讥讽? 你以为你是灰姑娘,还是那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从那个男人的眼神中,白蓉看出了这样的意思,随后不久就主动申请去了南非。 一去三年。 三年中,她以为可以忘掉很多事,最起码可以忘掉那个拒绝她的男人,可在铁屠问出那句话时,她却说出了心里的实话。 在铁屠等人面前,白蓉从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从不矫情,更不在意会被他们笑话。 但无可否认的是,铁屠那句话揭开了她的伤疤,很疼,疼的她淌出了眼泪。 把空酒瓶子猛地往桌子上一顿,白龙冲服务生叫道:“美女,再来一瓶白酒,我要喝二锅头!草,这五粮液好像特么的小白脸一样,软绵绵的没意思!” 铁屠皱眉,按住了她的手:“你不能喝了,再喝就醉了。” “草,我会喝醉,开什么国际玩笑?” 白蓉嘿的一声笑,飞快的擦去泪水,认真的说:“老铁,拜托一下,让我醉一场好不好?这三年中我孤身在外,杀人无数,可就没敢大醉一场。” “不行,最起码今天不行,我们还有正事要做。” 铁屠摇头:“你想喝醉可以,等办完事后,我陪你找个地方好好醉一场。” 白蓉沉默片刻,才狠狠吸了下鼻子:“行,那就听你的。咱们去办事吧,那老和尚差不多快讲完经了。” 怪不得她没人要,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男人说‘咱们去办事吧’说的这样响亮的女人,有男人要才怪。话说,和她在一起的那个哥哥,长的好酷好拉风哦,冷峻王子呢,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 看着并肩离去的铁屠和白蓉,服务生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 高飞忽然从竹林对面走过来,如果别的逃亡人士遇到这事,肯定会大吃一惊。 但女导游却只是紧张了一下,随即转身就逃。 依着她对高飞的了解,无论他在任何地方出现,都不是奇怪的事。 既然悄悄遁走已经失败,女导游马上就选择了转身冲出竹林。 只要冲出竹林,她就可以挟持一个人质了。 她能想到的,高飞自然也能想得到,怪笑一声哪里走,纵身追了上来。 女导游既然很了解高飞,当然也清楚他在追敌时的那些习惯了,比方他在纵身而起时,总是左脚脚尖点地,快速从左侧包抄等等。 所以,女导游在转身就逃后,并没有走直线而是在第一时间,身子一晃就冲向了右侧。 任何的习惯,有好的作用也有坏的作用。 一个很了解高飞的人,在逃避他的追杀时,能够利用他那些习惯来做出正确选择,这无疑能为她争取到更大的逃亡机会。 女导游自认很了解高飞,所以在闪身冲向右边竹林中后,几乎没有任何的停留,再次向右折身冲去。 前面是条小道,一对貌似情侣的年轻人正在低声说笑着要穿过竹林。 女导游心中一喜:能够挟持人质,对她逃走就更有把握了。 下意识,她扭头看了一眼,瞳孔就是骤然一缩:高飞,竟然就在她身后一两米处! 这怎么可能? 难道他改变了追敌时向左包抄的习惯? 而且,他的轻身功夫也比以前要好了太多,竟然在瞬间就追了上来,这怎么可能! 女导游瞳孔暴缩后就闪过极大的惊骇,但逃走的速度却没有丝毫减慢,反而竭力向前扑去,目标就是那对情侣。 她要想逃过高飞的追杀,只能靠人质了。 “这女人好快的反应,好镇定的功夫!” 在女导游惊骇下竭力扑向那对情侣时,却不知道高飞也在暗中佩服她。 依着高飞的经验,女导游在发现他追上来的这样快后,肯定会在惊骇之下心慌的--人在恐惧,心慌时,动作总是会变形的,影响正常状态。 女导游害怕了,也心慌了,心态却没有乱,逃走的动作反而更加流畅了。 由此可以判断,女导游绝对是经过血雨腥风的主,越是在危险时,越能让自己冷静下来,做出最合理的反应。 高飞没想到女导游竟然这样不简单,单单凭借她这种冷静的快速反应,就能入选华夏当前最精锐的特工,但她却总是不停的化妆,这说明她不敢以真面目见人。 不能以真面目见人,当然是因为某些秘密。 高飞对女导游的秘密感了兴趣,放弃了一击必杀的心思,只想活捉她搞清楚咋回事。 高飞也看到了那对情侣,更能看出女导游就是扑向他们,要把他们挟持当做人质的,不过他不在意,因为他有绝对的把握,能用自身速度上的优势,来逼迫女导游没时间挟持人质,最多也就是借用那俩人来挡他一下罢了。 高飞没有算错,在他的紧追不舍下,女导游电闪般扑向了那对情侣,但却没有时间停步转身,只能在那个女孩子的尖叫声中,一把采住她肩膀,猛地向后一甩,借着反弹来的劲道,前奔的速度再次加快! “啊!” 那个不知道咋回事的女孩子,尖声大叫着撞向高飞。 高飞身形微闪,抬手抓主了女孩子双臂,向旁边推了出去。 虽然女导游利用女孩子来阻拦高飞追杀的速度慢了下,但对他也造不出太大的影响,他有足够的把握在女导游冲出竹林时将她抓获。 高飞在抬手把女孩子推出去的瞬间,意外发生了--那个本该尖叫着撞向竹子的女孩子,却借势拽住了他的衣服下摆,身子一荡闪在了他后面,抬起的右手中,已经多了把寒光四射的短匕! 与此同时,那个被意外吓傻了的男青年,这时候也亮出了一把短刀,脸色狰狞的冷笑着,猛地自下朝上狠狠剖向高飞的肚子。 突发意外! 就算高飞再机灵,本事再大,也没想到这对差点被女导游当做人质的情侣,竟然是两个不次于职业事实上的高手,从男人自下撩上来的刀势,就能看出他绝对不是第一次用这种手段杀人。 仓促之下,两个人质忽然摇身变成了杀手,出手狠辣,配合娴熟,尤其是在高飞毫无提防下,他们的威胁被放大无数倍。 高飞眼神一凛,大喝一声身子后仰,在躲开女杀手横刺过来的短匕同时,后脑已经重重撞在了她下巴上。 “啊!” 一短匕刺空的女杀手惨叫声中,张嘴喷出了几颗带血的牙齿。 牙齿刚从她嘴里喷出来时,男杀手的短刀,已经豁开了高飞的衣服,电闪般向上撩去。 刺啦--声响中,高飞猛地吸气,将将躲过了这一势在必行的一刀。 刀锋,擦着他的皮肤反方向撩去,把他的衬衣和内套的背心都豁开了,衣服就像忽然张开翅膀要飞起的蝴蝶那样,向两旁飘散。 而这时候,察觉出不对劲的女导游,这时候也猛地停步转身向这边看来,恰好看到让她匪夷所思的一幕:随着男杀手的刀子反向撩起,高飞的衣服被豁开,竟然还有一层白纱布被同时豁断,露出了一对本该女人才有的丰满。 高飞是个女人!? 在看到那两团颤啊颤的雪白后,女导游,男杀手都有了瞬间的惊诧。 他们也许相信岛国终会沉没,相信希特勒还率领着他的百万精锐藏在北极深厚的冰层下,但却绝不相信,高飞竟然是个女人! 尤其是女导游,依她对高飞的理解,那家伙可是个绝对的男人。 但为什么,他却忽然变成了个女人? 难道这家伙变异了,才长出了这样一双女人该有的东西,平时只是用纱布紧紧的缠在身上。 这怎么可能? 女导游下意识的眨巴了一下眼睛,再次睁开时,就看到脸色狰狞的高飞,猛地一拳打在了男杀手的心口! 男杀手在乍看到那两团不该看到的东西后,有了瞬间的失神,直到撕心裂肺的剧痛传来,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惨叫一声,高飞的拳头--竟然从他后背穿了出来! 这个本该是女人的高飞,一拳就打穿了男杀手的身子。 这,会是多么凌厉的一拳。 看到这只血淋淋的手,女导游攸地想起,在不久前的某个深夜,组织上派来的张三,在罗公塔那边,也曾经被老实和尚一拳穿透了身子。 直到现在,她都无法理解,人类的拳头,怎么可能会那样有力,竟然能洞穿人身。 现在,女导游又看到了这恐怖的一幕。 或许,这恐怖的一拳,远远不如让她发现高飞竟然是个女人。 原来,真正的高飞果然死了,这个高飞,只是个冒牌货! 女导游猛地意识到了这点,但她却没有因为高飞是假的,就傻乎乎的回去战斗。 相反,就因为高飞是个假的,她才该尽快逃走,一辈子都不要再看到假高飞:假的高飞,比真的要可怕很多倍,最起码真的高飞没有这样变态的本事。 女导游惊骇过后,身子猛地向后弹去,眨眼间就冲出了竹林。 在女导游冲出竹林时,在背后袭击高飞的女杀手,也不是笨蛋,从高飞一拳洞穿同伴后,就知道再留下来绝没什么好处了,接着也转身就跑。 如果高飞真要想追杀她们之间任何一个人的话,无论是女导游还是女杀手,都没有机会逃走。 但他没有动,只是冷冷的从尸体上缩回了手。 973章 老和尚很强大! 因为男女杀手的忽然出现,因为最大的秘密泄露,高飞只能放弃继续追杀女导游。 就算他再不在乎什么,可也不能衣衫不整的就这样跑出竹林。 人在奔跑中,衣服会想当然的向后甩,为了不让雄前那对诱人曝光,他只能用手捂着衣服,可一旦用手捂着衣服,那么人在奔跑时缺少了来维持身体平衡的手臂,速度也就减慢了,根本不可能再追上女导游。 所以,高飞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女导游,和女杀手先后逃走。 “你逃不掉的,我看上的人有谁能逃掉?” 高飞冷笑了一声,低头伸出右脚脚尖一挑,还有生理抽搐的尸体就飞了起来,被他一手抓主,撕下了还算干净的衬衣,随即抛到了一旁,慢条斯理的擦干净了右手上的鲜血。 然后他才把被豁断的纱布重新接了起来,深吸了一口气,紧紧的刹在了雄口上,又把背心反穿--这样就能遮住心口了,再披上衬衣后就问题不大了。 现在气温已经很高了,衬衣不扣扣子也是很正常的。 只是他在一拳洞穿男杀手时,右袖子上染上了鲜血,索性撕下了半截,又把左袖子挽了起来,变成了短袖衬衣,这样就算衣服上还有些许血迹,但也不会被人注意了。 高飞也没理睬地上的尸体,径自慢悠悠的走出了竹林,沿着三清殿后面向西北那边树林走去。 至于尸体,早晚会被人发现的,但那已经和他没啥关系了。 其实高飞今天陪着张暮涵来白云观游玩,也不全是为了偷青,主要是他要去找老实和尚--老实和尚手里有他想要的东西,还有一些他想知道的答案。 在来到白云观之后,他陪着张暮涵四处游逛,是因为知道不到中午时,老实和尚都会在文昌殿那边讲经。 要想找他,得趁着午饭时去罗公塔那边去找他。 说实话,高飞不想再去罗公塔那边--那边,似乎太邪乎了些,暂且不提那个早就死了的老道士,单说那座墓塔吧,竟然有他无法接受却不能不相信的神迹出现。 高飞不敢保证,等他再去罗公塔时,那个厉害到变态的老道士,会不会已经活转过来把他干掉。 高飞虽然目空一切,在此之前只肯承认不是楼兰王的对手,但那天亲眼看到老道士出手后,他才知道还有更厉害的存在,甚至比莫邪征东还要厉害。 不过他不能不去,因为老实和尚在那儿。 高飞走到看到文昌殿时,中午吃饭的钟声响了起来,接着听讲的游客三三两两的从大殿中散了出来。 他没有马上过去,走向了大殿前的冷饮摊,要了一瓶汽水,倚在柱子上慢悠悠的喝着,随意打量着来往的游人。 高飞基本可以肯定,那个女导游之所以几次妆扮别成不同样子,都在白云观这儿转悠,也和老实和尚有关,她也想拿到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 同时,他也清楚女导游看到了他的秘密,会意识到什么。 不过高飞不在意,丝毫不担心女导游那边的人会拆穿他的秘密,因为他不在乎,反正算算日子,该登场的那个家伙,也该出现了,在这段时间内,他替那个家伙做的已经够多了。 是啊,够多了,最起码又替他招惹了两个女人,等他回来后肯定会头疼的跳脚骂人,哈! 想到这儿时,高飞嘴角翘起了一丝得意,拿着汽水瓶子慢悠悠的走进了文昌殿。 穿过文昌殿的后门,沿着鹅卵石小路向西北方向去,就能走进那片树林,看到罗公塔,石屋,老实和尚。 现在是正午时分,天上的太阳明晃晃的,整个世界都充满了生机,人的胆子相对就会大一些。 不过高飞还是有些心理阴影,主要来源于可能真死了的老道士,和那座很邪门的罗公塔,所以在走进树林后,脚步很轻,而且没走中间那条小道,贴着左边的树林中,快速的向前走去。 隔着罗公塔还有几十米时,高飞看到了石屋,也看到了两个人。 那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的穿着黑色的衬衣,女人则穿了一身白色的运动装,脑后不长的马尾,也用一条白手帕绑着。 看到这俩人后,高飞马上就掩身藏在了树后面。 仅仅从背影上,高飞就认出这俩人是谁了:男人是铁屠,女人则是白龙。 铁屠和白龙忽然出现在这儿,高飞没有丝毫的惊讶。 相反,他们要是不来,他才会感到纳闷。 铁屠站在石屋前十几米处,因为全身的神经绷紧,嘴角也紧紧抿着,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子,这让白蓉不解,忍不住问道:“老铁,不就是见一个老和尚吗,你紧张个屁呀你?” 铁屠没有马上回答,咽了口口水后才说:“小蓉,如果你觉得老实和尚只是个老和尚的话,那你就错了。” 白龙的名字叫白蓉,小蓉是她的小名,也算是乳名,铁屠等人都知道。 不过在此之前,除了九龙王中另外一个女性黄龙,是这样称呼她的之外,其他人都叫她白蓉,或者干脆相互称呼哥们。 现在,铁屠在紧张时,竟然改变了对白蓉的称呼,这让她感到有些奇怪,下意识的想说‘小蓉这名字也是你叫的’时,却又咽了回去,低声问道:“怎么错了?” 白蓉刚从南非回来不久,她是个急躁性子,刚回来就参与了追杀叶心伤、调查郝连偃月这两件案子,虽然也知道铁屠在外蒙时的遭遇,不过却不是很详细,最多也就听说老实和尚是个高手罢了。 不过白蓉是个骄傲的人,老实和尚就算再是高手,她也不会有丝毫惧怕,更何况她现在是和铁屠在一起,九龙王中的两大龙王联手,怕过谁来? 铁屠再次沉默片刻,才缓缓的说:“我不想打击你的自信心,也不想承认我不是那个老和尚的对手,可我必须得实话实说……如果我和老和尚自由单挑的话,我觉得我绝对撑不过半小时,甚至更短。” “什么?” 白蓉的眼睛猛地睁大。 同为九龙王中的人,她当然比外人了解铁屠的实力:铁屠和高飞,还有蓝龙三个人,都是近身格斗的高手。 但现在铁屠却告诉她说,如果他和老实和尚单挑,竟然连半小时也撑不过去,甚至更短! 铁屠绝对是那种认真、严谨到冷酷的人,他说出来的话绝不会带有一丝水分。 白蓉的惊讶,当然早就在铁屠的意料之中,苦笑了声却没有再说什么。 他只要提醒白龙别轻举妄动就行了,没必要再说和老实和尚曾经交手的过程,那样反而也会造成她的紧张。 白蓉震惊过后,忽然冷笑:“哼哼,就算他很牛比那又怎么样?我就不信他能在这儿翻起什么浪花。” 白蓉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老实和尚也许真像铁屠所说的那样很厉害,但别忘了这是在京华,华夏的首都,驻扎着十几万的精锐部队。 一个人本事再大,能和国家机器抗衡吗? 你会飞,比得上导弹飞的快? 假如老实和尚的确拥有万人敌的变态本领,那大可以调动军队来剿了比的! 如果是别人,也许不会说这样的话,毕竟听起来有些以多打少的意思,但铁屠却很清楚,白蓉表面上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啥也不在乎,其实她的行事很谨慎,处事态度也很现实,从不会傻乎乎去做无法做到的事。 能够跻身九龙王中的人,哪一个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白痴? “无量天尊!” 白蓉的话音未落,一声洪亮的道号从石屋内响起,两扇木板门缓缓打开,身穿道袍的老实和尚,单掌竖在雄前走了出来。 铁屠下意识的斜刺里向前跨了一步,挡住了白蓉半边身子,冷冷的望着老实和尚。 在铁屠挡在自己面前时,白蓉秀眉微微皱了下:在面临未知的危险时,她不习惯站在别人背后,虽然她很现实,却绝不怕死。 不过,在看到铁屠那宽厚的右肩,嗅到他身上传来的淡淡烟草味时,她却感到了久违的心安:三年了,从没有一个人在她遇事时,能够及时站在她面前。 白蓉的眉头舒展开,目光柔和了佷多。 白蓉是什么感受,铁屠完全不知道。 他挡在白蓉面前,也只是照顾兄弟的一个本能动作,不含任何别的意思,只是死死盯着老实和尚,紧攥着的左手手背上,有青筋突起。 如果他一拳砸在厚达十厘米的青石板上,这一拳所蕴含的力道,绝对能把青石板砸裂--由此也能看出,他是多么重视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却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敌意,缓缓走到铁屠俩人面前三四米处时,才停下了脚步,微微躬身问道:“铁施主,多日不见一向可好?呵呵,能够看到故人也能从绝地逃生,老衲心中甚感欣慰。” 杀气是种很奇怪的东西,就像你半夜经过某座凶宅面前时,明明什么东西也没看到,但却总是会觉得脑后阴森森的发毛。 在老实和尚身上,铁屠没有察觉出这种气场,紧握着的左拳也松开了,淡淡的说:“我的确很欣慰自己能逃出来,但却没有因为你这个故人也能逃出生天而欣慰。” 顿了顿,铁屠低声说:“这是实话。” “老衲可以理解,毕竟我此前做过太多祸国殃民的事情,铁施主身为国家守护神之一,自然希望我这种人死掉。” 老实和尚抬起头,目光平静的扫了眼铁屠背后的白蓉:“寒舍简陋,无以待客,还请两位施主见谅。” 见这老秃驴总是唧唧歪歪的,白蓉有些烦:“行了,别特么的假惺惺了,你该知道我们来找你,不是为了找你喝酒聊天的。” “呵呵,当然也不是把我缉拿归案的。” 老实和尚慈祥的笑着,摇头。 974章 修罗已经入世了! 老实和尚此前身为安归教三大宫中,势力最为强大的西宫宫主,对华夏所犯下的罪行可以说是罄竹难书。 别的不说,单说他一手策划了汉德勒森林之战,让48名华夏军方精锐魂留异乡,就该至少枪毙48次,也不足以让人解恨。 可他侥幸从那场大地震中逃生后,竟然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了白云观,成为了罗公塔新一代的守墓人,华夏某些部门竟然一直不管不问,这本身就透着不可思议。 至于他是怎么让华夏原谅他的,这还得多亏了已经驾鹤西归的老道士,和白云观的观主杜道长。 自蒙元帝国时期起,白云观就与列代朝廷有着良好的关系,观主更是朝廷君主的座上客--本朝建国之出,老人家也曾去过白云观,和观主详谈后,这才有了‘8341’部队,与9月9号入京的传说(以前就曾经讲过这些传说,在这儿就不多说了)。 所以呢,别看白云观只是道家圣地,和官场无关,但在元朝后的列代朝廷眼里,却是个特殊的存在,观主郑重说出来的话,总能引起当局的重视。 老实和尚当初侥幸从蒙戈尔地下被大水冲出来时,已经昏迷了过去。 等他醒来后,却发现已经来到了白云观内,那个已经驾鹤西归的老道士看着他说,已经等他很久了。 以前表面慈祥,实则内心充满暴戾的老实和尚,在老道士跟他讲了一些‘前因后果’之类的话后,这才大彻大悟,甘心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于是,老道士找到了杜道长,杜道长又和相关部门详细解释了此事。 至于杜道长是怎么说的,没有人知道,但从那之后,老实和尚一下子就变成了‘良人’,相关部门从来没有找过他。 老实和尚的洗白,和佷多不符合科学根据的事情有关,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现在不是超级通缉犯,而是一个守墓人,兼职用佛经来点化世人的得道高僧。 所以呢,在白蓉说他该知道他们为什么来找他时,才慈祥的笑着说不是来把他缉拿归案的。 白蓉闪身站在铁屠身边,冷笑:“哼哼,就算你用花言巧语一时欺骗了国家,可狐狸尾巴终究有露出来的一天,你早晚都会接受该有的惩罚。” “无量天尊,善哉,善哉。” 对白蓉的咄咄逼人,老实和尚根本不以为意,只是看着她笑道:“女施主,老衲有几句话要送你,不知道你肯听吗?” 白蓉撇嘴:“有屁就放。” 对白蓉的无礼,老实和尚根本不以为意,仍旧慈祥的笑着:“老衲从女施主的面向上可以看出,你从小到22岁之前,无论做什么都一帆风顺--当然,这和你自己毅力以及努力分不开的。不过,从五年前,女施主的心就乱了,再也不快乐了。” 白蓉的脸色,猛地一变,低声喝道:“我呸!你、你个老秃驴,胡说八道什么呢?” 铁屠却若有所思的看了眼白蓉。 他知道白蓉今年已经27岁了,大龄女青年一个,但在五年前22岁时,她喜欢上了一个男人,从那后就患得患失起来。 “女施主息怒,如果你不愿意听的话,老秃驴闭嘴就是了。” 老实和尚双手合十,微微垂首,一副任人宰割的秃驴模样。 白蓉狠狠的鼓了下腮帮子,沉默片刻后却说:“你说。” 无论什么样的女人,好奇心都很大,白蓉也是这样,她明明已经猜到老秃驴接下来要说什么了,但还是很好奇他能说出什么。 老实和尚抬起头,缓缓说道:“五年前,女施主心中种下了一根毒草。这根毒草,就是世人所说的爱情。” 白蓉的脸色,有些发白,却强忍着没有出声骂人。 老实和尚继续说:“但可惜的是,那个人却不收获你这根毒草,并在毒草距离他越来越近的两年后,也就是女施主24岁时,婉拒了。于是,女施主远离神州去了异乡,一呆就是三年。” 铁屠是摸金娃娃的后人,对于盗墓那一套流程很熟悉,也自心眼里信服老祖宗传下来的所谓‘糟粕’,毕竟那是几千年文明的沉淀,所以也相信相术。 (实际上,当代有的大学,就已经有了相术这门专门的学科)。 铁屠可以肯定老实和尚从没有见过白蓉,所以在听他说出这番话后,就更加相信从一个人的面相上,能看出什么来了,心中莫名的叹了口气:白蓉三年前向那个人示好,却被婉拒,就像方小艇婉拒王晨那样,都是很正常的,没有谁对谁错,只有谁会伤心。 王晨在遭到婉拒后,并没有消沉下去,反而固执的用她自己的方式去接近高飞,这才有了今年农历六月初九要和他完婚的大好局面。 但白蓉在遭到人家婉拒后,却在心灰意冷下,主动申请去了南非,一去就是三年。 可是三年的岁月,却没有让她忘记那个男人,只能让她更加迷茫,甚至自暴自弃。 他很希望能有人把白蓉从这份痛苦中拉出来,因为她是他的战友,兄弟,妹妹。 老实和尚是那个人吗? 铁屠希望是,所以他凝神看着老和尚。 老实和尚淡淡的继续说道:“三年时间,女施主并没有得到解脱,反而因为现实的不如意,让那份不甘和委屈变成了魔,心魔。这个心魔,时时刻刻折磨着女施主。但你又是那种打落牙齿和血吞的性子,心里越苦,就越表现出开心。” 白蓉的脸色,这时候已经煞白,双眸中也满含着痛苦,紧紧攥起的右手中,小指指甲已经深深刺进了血肉中,她却没感觉到疼痛。 因为她此时的心里,更疼。 她强忍着这份无法承受的疼,死死盯着老实和尚,听他说话:“女施主,不管是佛门还是道家,其实都讲究因果循环。你此前所尝受的几年痛苦,那是因为你此前杀心太重,有违天和所受到的惩罚……” 白蓉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喝骂道:“放屁,放屁!你这是在说我不该杀人吗?” 她是名军人,或者说是个兵。 兵,乃凶器也,凶器就是用来杀人的。 她杀人,是国家赋予她的权力,只要是她认为该死的人,就可以杀! 老实和尚脸上的笑容收敛,冷冷的说:“但你过去所杀的那些人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该死的。你敢说,你从没有错杀过一个人吗?” 白蓉呆住。 就像老百姓常说的那样,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白蓉杀人无数,肯定有误杀过的人。 老实和尚见她发呆,无声冷笑道:“身为国家利器,肯定会有杀错人的时侯,不但是你,铁施主也会这样。但他和你不同,他外表冷漠,实则内有仁慈之心。可你呢?错杀人后,也不会有丝毫愧疚,这就是报应。” “报、报应?” 白蓉嘴角猛烈的抽了几下,身子踉跄,铁屠及时搀住了她。 老实和尚垂下眼帘,双掌合十就像《白蛇传》中那个讨厌的法海那样,语气变缓了:“这就是你的命数。不过,你的命中的劫难已经结束了,也算是守得云散月初了--记住,忘记过去,珍惜眼前的才是正道。” 白蓉脸色变幻不定,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天机不可泄漏,以后女施主就会知道的。” 卖了个关子后,老实和尚直接改变了话题,看向了铁屠:“铁施主,老衲知道你今天来是为了什么,而且那东西也的确在我手中,但我却不会交给你。” 本来铁屠还想替白蓉问问,她以后的命运会怎么样,可老实和尚提到的那个东西,才是他们今天来的重点,神色顿时一凛,沉声问道:“那你要交给谁?” 那个东西,自然就是黑色封皮的《安归经》了。 老实和尚很有禅意的回答:“自然是交给有缘人。” 铁屠又追问:“谁才是有缘人?” 老实和尚摇头回答:“铁施主,这位女施主,都不是。” 白蓉猛地甩头,强迫自己不去想个人问题,冷声说道:“如果,我们用强呢,你以为能挡得住?” “我不用挡。” 老实和尚淡淡的说:“我这儿已经很久了,当局没有来找我要那东西,就因为观主曾经陈说过其中的厉害。两位施主以为,你们比国家还要有魄力吗?” “当然比不上国家。” 铁屠沉默片刻,才如实回答。 老实和尚再次低头,双手合十:“无量天尊,两位可以走了,老衲今天会很忙。” 白蓉以为老实和尚说他很忙,是说他忙着吃饭,吃饭后要去文昌殿讲经呢,不耐烦的眉头一挑,正要说什么时,铁屠却抢先说道:“好,我们再问一个问题,问完就走。” 老实和尚头也没抬,说道:“铁施主请讲。” 铁屠吸了口气,低声问道:“这个世间真有修罗的存在?” 老实和尚白眉皱起,随即松开,淡淡的说:“修罗,乃是轮回六道之一,自然存在,只是很少有人看到罢了。” 白蓉不明白铁屠为什么问这么无聊的问题,不过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也就没说什么。 铁屠缓缓的说:“我见过一个人,一个女孩子,在她的左肋下,有一个红色胎记,胎记上有个图案,是一张美女脸。” 老实和尚沉默,很久后才长叹一声:“唉,修罗--入世了,势必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不过不需担心,因为修罗终属半正半邪之道,当前华夏盛世,不适合她兴风作浪。” “受教了。” 铁屠竟然弯腰,对老实和尚深施一礼,拉着白蓉的手转身就走。 白蓉自然不甘就这样离去,不过铁屠的力气很大,她挣了几下没挣开。 目送铁屠俩人消失在树林中,老实和尚转身看着罗公塔那边,默默发了会呆后,才沉声说道:“施主,你现在可以出来了。” 975章 我要斩断那根枷锁! 如果白蓉没有走的话,在听到老实和尚说某人可以出来了这句话时,肯定会嗤笑出声。 依着她和铁屠的机警,都没有察觉出方圆一百米内有活人的迹象,才不会相信有人就藏在他们身边几十米处呢。 如果她没有走的话,不但会嗤笑出声,而且还会大吃一惊。 因为在老实和尚的话音落下半分钟后,真有个人从树林中缓缓走了出来。 高飞。 走出来的这个人是高飞,刚才白蓉和铁屠俩人,就从他藏身的地方经过却没有发现,但人家老实和尚却发现了,这足以说明她和老秃驴之间的差距,很大。 “见过伟大的王。” 当高飞走到铁屠俩人刚才站着的地方后,老实和尚双手合十,恭恭敬敬的鞠了一躬,解释道:“这是老衲最后一次,以世俗身份称呼您,从此之后,你就是施主了。” 老实和尚一句话内,对高飞的称呼接连改变,先是从‘伟大的王’改为‘您’,随后又称呼‘你’,最后却是‘施主’了。 高飞目光闪烁,神色淡然缓缓说道:“无论你怎么称呼我,哪怕是像那个死了的老杂毛一样称呼我孽障,魔头,我都不会在意。很多事的成败,不是在称呼上,而是要靠身体力行。” “施主所言极是。” 老实和尚直起腰身,平视着高飞:“施主这次来,恐怕和刚才那两位的目的是一样的吧?” 高飞点头:“是的,我没有别的理由来找你。” 老实和尚摇了摇头,语气平静的说:“施主,你不是有缘人。” 刚才白蓉曾经问过,谁才是有缘人,老实和尚用一句‘天机不可泄漏’给挡了回去的过程,高飞当然看到也听到了,但他还是问道:“那谁才是有缘人?” 老实和尚并没有再说那句有关天机的废话,而是微微笑道:“施主应该能想得到。” “我能想得到?” 高飞眉头皱起,随即失声问道:“难道是他!?” 老实和尚又开始装比:“无量天尊。” 高飞向前踏了一步。 看似不大的一步,却距离老实和尚只有一米半左右了。 在这个距离上,假如他忽然动手发难的话,气势肯定会相当骇人的。 但老实和尚却没有做出任何戒备动作,就像古井中波澜不惊的井水那样,仍旧气定神闲。 高飞没有动手。 他很清楚,有时候武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而是沉声问道:“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凭什么算是有缘人,要拿到本和他无关的东西?” 老实和尚上下打量了眼高飞,就像佛祖那样释然微笑着反问:“如果他是个俗世间的普通人,有什么资格能改变施主?” 高飞冷笑:“哼哼,我只是为了目的而改变自己!” 老实和尚摇头,淡淡的说:“施主身体上的改变,也是为了自己吗?” 高飞双眼瞳孔骤然一缩,右手一闪间,已经掐住了老实和尚的咽喉。 老实和尚却垂下了眼帘,一副视死如归我自巍然不动的装比样。 高飞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你,怎么知道?” 任何人脖子被掐住时,说话肯定都不方便,老实和尚也是这样,所以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像被踩住了脖子的鸭子那样难听:“一张白纸被墨汁染了后,就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了。” “我和他--只是一种放纵,哼哼。” 高飞冷笑了声,眼神中的杀意更浓,却偏偏松开了手,后退了一步,站在了原先的位置上。 老实和尚前世可能是个大哲学家,因为说出来的话,总是富含哲理:“不管施主来自何道,都会像俗人那样,最难欺骗的就是自己,但最容易欺骗的,仍然是自己。” “你的话太多了,我都忍不住拔掉你的舌头了。” 高飞冷冷说出这句话后,却皱眉看向了脚尖,久久的不语。 老实和尚也没说什么,只是活动了下生疼的脖子,又是一副尊严宝相的模样。 沉思很久后,高飞忽然笑了,语气轻快的说:“其实他和我,谁是有缘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肯定能得到那个东西。” 想通了某个道理后,高飞不再追问那个东西,就像老朋友聊天那样:“老和尚,说起来我还真得恭喜你,你现在也算是突破魔道,修成正果了。” “无量天尊,善哉,善哉,生有何欢,死有何惧?魔道人道,只是过眼烟云罢了。” 老实和尚慈祥的笑着,清风吹起他的道袍一角,看上去好像随时都能御风而去那样,拉风到了极点:“心在魔道即为魔,心在人道即为人,魔道人道,其实只是在一念之间而已,只要悟开了就好。” “我来不是听你论道的。” 高飞微微歪着下巴,直接问道:“沈银冰,真是个修罗?” 老实和尚轻轻叹了口气:“唉,去年夏天时,老衲就已经对施主现在的母亲说过了,何须再谈这些?” “我不知道。” 高飞坦言说:“她真能吸取人的阳气精华,让男人变成太监?” 老实和尚摇头:“佛说,不可说,不可说,无量天尊。” 高飞没有管这老秃驴一会儿喊佛号,一会儿又道号的,只是追问:“你肯定她能掀起风浪?” 老实和尚嘴角撇了撇:“存在即是合理的,任何事物都有他存在的道理。” 虽然老实和尚的回答,总是云里雾里的欠抽,但高飞还是固执的问下去:“谁才是阻止她的那个人?” 老实和尚上下打量了高飞一眼,却没说什么。 “我懂了。” 高飞点了点头,说道:“最后一个问题。如果魔道和修罗道相争,谁才是最后的胜者?” 老实和尚总算开始说人话了:“没有胜者。” “不可能,两虎相争,必有一伤。” “两虎相争,那是为了争夺利益。但如果利益不见了呢?” “为什么利益会不见了,去哪儿了? 高飞紧追不舍。 ”尘归尘,土归土,无量天尊。“ 老实和尚又开始不说人话了。 ”哼,莫要装,小心遭雷劈。“ 高飞冷笑一声,不再说什么,转身快步走向了树林。 他今天来找老实和尚,也没打算能得到那个东西,只是想搞清楚一些事情。 虽说老秃驴的答案总是云里雾里的欠抽,尤其是最后这个问题,更是让人不明所以,不过高飞却好像明白了什么,也懒得再在这儿墨迹什么,索性闪人。 当然了,他其实也很想干掉老实和尚,尤其是在掐住那老家伙的脖子时,恨不得不要那个东西也得干掉他--他讨厌这老秃驴到了极点。 不过,每当他生起杀心时,就会忽然觉得不舒服,仿佛只要回头看去,就能看到一个鬼魂,站在阳光下正冷冷的看着他,只要他一动手,鬼魂就会用手里的铁链,套在他的脖子上。 这种感觉很恐怖,也很真实,尽管当前正是盛世正午,阳光明媚,阳气最盛时,可他还是不敢轻举妄动。 因为高飞不确定,如果他真动手的话,那个拿着破扫帚的老杂毛,会不会从罗公塔内忽然蹦出来,嘴里高喊着孽障,然后一扫帚把他给拍死…… 小不忍则乱大谋,无量天尊,善哉,善哉! 高飞走进树林中才一步,忽然听到老实和尚说道:”施主,老衲再送你一句话。” 高飞停住了脚步,却没有回头:“说!” 老实和尚的声音,清晰的传来:“刚才我观施主印堂发黑,恐怕近日会有血光之灾,是时候该离开了。还有,你已经被套上了一条枷锁,锁住了你的狠心,这才是你注定失败的原因。言尽于此,望施主自重,无量天尊,善哉,善哉。” “我本来就不是我,怎么来的血光之灾?至于那条锁住我狠心的枷锁--一将功成万骨枯,你以为我会舍不得斩断?” 高飞沉默,很久后才转身看去。 石屋前空荡荡的,已经没有了老实和尚的影子。 -- 白蓉俩人离开树林,穿过文昌殿后,俩人始终没有说话,都在琢磨老实和尚的那些话。 “卖糖葫芦来,八大胡同最正宗的糖葫芦,五块钱一支咯,来晚了可就没口福了哟!” 俩人一走出有些阴森的文昌殿,太阳光的炙热就扑面而来,还伴随着‘御用’小贩的叫卖声(别以为是个人就能在景点卖小吃,这也得有后台)。 阳光明媚,草绿花红,游人如织,外面和文昌殿只是一墙之隔,却仿佛是两个世界。 两个人的心情,也豁然开朗,白蓉无所谓的耸耸肩,骂道:“那个老秃驴,其实就是瞎特么的忽悠人呢,说什么我以前杀戮太重,有违天合这才接受惩罚--捏捏的,又暗示哥们我现在已经苦尽甘来,会找到如意郎君,呵呵。” 傻笑了两声,白蓉斜着眼的看着铁屠,阴阳怪气的问;“老铁,除了那个人,我现在所熟悉的男人中,就你特么的是个棍子了,难道你会是我那个如意郎君?” 铁屠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她,随即嗤笑一声走向卖糖葫芦的:“为了不想半夜吓得醒来,我宁可一辈子都是棍子。” 白蓉一楞,随即明白了过来,白净的脸上登时浮上羞怒的红色,骂道:“草,老铁,我草拟大爷,你敢这样讽刺大爷!你以为大爷我会看上你这个榆木疙瘩?捏捏的,大爷我宁可当一辈子石女,也……” 白蓉双手掐腰,不顾形象的好像男人婆那样破口大骂,早就在铁屠的预料之中,他才不会在意,拿出十块钱买了两串糖葫芦,转身说道:“行了,别在这儿丢人了,来,我请你吃--” 话没说完,铁屠才发现白蓉竟然变成了一尊雕像。 面部表情很复杂的雕像,有仇恨、愤怒、不甘,还有伤心,看着台阶下的不远处。 本能的,铁屠顺着她的目光转身看去,就看到了一个男人。 976章 走路不带眼睛吗? 白云观乃是京华乃是全国有数的旅游胜地,每天来这儿的男人没有五万也得有三万,就像你躺在被窝里玩着自己的小鸟哀怨它太小了那样正常。 不过这个男人,却好像不是一般的男人,尤其是那脱俗的气质,看来就算是把他扔在人堆里,也能让人一眼看到他。 男人年约三十岁左右,长相儒雅,风度翩翩,端的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却没有丁点的浮夸意思,有的只是谦和的沉稳。 铁屠从来没有见过这个男人,他敢发誓。 但在看到这个男人后,铁屠却一下子知道他是谁了:莫孤烟。 能够让白蓉石化当场的男人,也只能是莫孤烟。 因为他就是那个让白蓉受磨难的男人。 五年前,九龙王中的白龙,被调到了莫老身边,陪伴他前往国外,进行研讨性的访问工作。 莫老的安全问题,就是白蓉来负责的。 当时跟随莫老一起出去的,还有刚踏进官场的莫孤烟。 也正是从那时候起,因为莫老的安全工作,必须得和他的身边人沟通,所以白蓉认识、并了解了莫孤烟。 于是,一幕非常狗血的桥段发生了,白蓉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莫家大少。 在工作上,尤其是杀人时,白蓉是那种冷静到吓人的女性,这和她坚毅、不服输的性格很有关系。 可也正是这种性格,才给她带来了痛苦:她爱上了莫孤烟,以一个大头兵的身份,爱上了一个出色的世家子弟,然后在两年后终于鼓足勇气,说出了卖笑小姐每次说出来几乎都不经过脑子的三个字。 我爱你。 不好意思,我还年轻,想把精力用在工作上,目前不想考虑个人问题。 我可以等,等你长大,让我们一起长大。 对不起,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什么?既然我不是,那你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为什么还要接受我送你的礼物! 我从来不拒绝别人对我的好意,抱歉,是你误会了。 莫孤烟,我是真的爱你啊!除了你之外,我心里放不下任何一个男人了! 真的对不起,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告诉你,我的心里话。 你说! 其实,我连和你交朋友的兴趣都没有,只是觉得你是个称职的安全人员。 莫孤烟,你、你太残忍了,怎么可以这样说--想到曾经和莫孤烟挑明后的对话,事隔多年,可她还是忍不住的自惭,觉得没脸再出现在人家面前,转身就要走进文昌殿内。 铁屠却挽住了她的胳膊。 “松开,你、你要做什么!?” 白蓉猛地挣扎了下,眼圈开始发红。 铁屠淡淡的说:“有些人,有些事,其实就是一个恶梦,只要你勇敢面对它,就会发现恶梦根本不可怕,没必要逃避。” “真的?” “真的。” “好!” 白蓉猛地一咬牙,霍然转过身看向莫孤烟时,脸上已经带有了从容淡定的笑容,眼神也很明亮,笑着打了个招呼:“嗨,莫少,你好。” 莫孤烟不愧是被京华纨绔圈内受人尊敬的老大之一,就像没看到白蓉刚才脸上的痛苦、仇恨等表情那样,也像忘记了当初他曾经说过连朋友也不想和她做的那句话,微笑着走过来:“白教官(白蓉当时是莫老身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官),你好,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你--这位,是你朋友吗?” 其实莫孤烟身边,还有两个女孩子。 其中有个女孩子,更是铁屠所认识的。 不过,铁屠在看到莫孤烟后,竟然忽略了她的存在。 “是,这是我朋友。” 白蓉挽着铁屠的胳膊,也向前走了过来,重复了一遍:“他是我男朋友,姓铁,铁屠。” 听他这样说后,铁屠的嘴角猛地一抽,随即恢复了自然。 深吸了口气,白蓉又笑着对铁屠说:“老铁,我跟你介绍啊,这位就是当初我追求他,却被拒绝的莫少,莫孤烟。” 也唯有白蓉这样的女孩子,才会在向男朋友介绍另外一个男人时,会毫无忌惮的说出这番话,尽管铁屠这个男朋友,只是她临时拉来的挡箭牌。 由此可以看出,白蓉就是这种敢爱敢恨的性格了。 莫孤烟的脸色稍稍一变,随即恢复了正常,呵呵笑着主动向铁屠伸出手:“你好。” “你好。” 铁屠和莫孤烟用力握了下手后,才发现他身后的那俩女孩子,眼神一闪,惊讶道:“沈总,你也来这儿了?” 跟在莫孤烟身后的这俩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沈银冰,和她的秘书苏青。 沈银冰不认识白蓉,也不知道她和铁屠到底是不是情侣关系--这些,不管她任何事,只是笑着点了点头。 莫孤烟说话了:“呵呵,我和沈总去年就认识了,这次她来京华白云观游玩,恰好在山门前相遇了,我这个东道主自然得给她做一次免费导游了。” “莫少你太客气了,我们就是随便转转而已。” 沈银冰客气的说道:“可不敢耽误莫少的时间,以后如果莫少你有机会去冀南的话,请提前通知我一声,我也肯定会尽好东道主的责任,呵呵。” 沈银冰这番话说的虽然客气,但却透着明显的排斥,好像在告诉莫孤烟:你赶紧走吧,姐们还有私事要忙! 白蓉看着沈银冰,双眼微微眯起,心里酸溜溜的想:草,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礽啊,大爷我昔日哈巴狗似的缠着莫孤烟,可在这姐们面前,他却想谁个多才了。 莫孤烟可是聪明人,当然能听出沈银冰话中的意思,更知道人家大老远的跑白云观来,也不是纯粹是为了游玩,肯定还有私事要做。 “呵呵,沈总可真客气了,以后有机会去了冀南,少麻烦不了沈总。” 莫孤烟维微微一笑,拿出一张名片递了过来:“既然这样,那我就先走了,等沈总忙完要是有空闲的话,打这个电话,我为沈总你接风。” “谢谢莫少,再见。” 沈银冰双手接过名片,微微点头道谢。 “白蓉,铁先生,有空再一起聊,再见。” 对铁屠和白蓉笑了下后,莫孤烟转身离去,背影很潇洒。 目送莫孤烟走后,白蓉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也松开了挽着铁屠的胳膊,淡淡的说道:“我们也走吧。” 沈银冰本来还以为她真是铁屠的女朋友呢,看到她这幅样子后,忽然明白了什么,心中暗笑:原来是这样啊,找铁屠当挡箭牌呢。 想到‘挡箭牌’这三个字后,沈银冰的心里却猛地一疼。 因为她忽然想到,在去年时,她也曾经随便找了个男人做挡箭牌来着,结果最后却真爱上了那个家伙,再最后,她却只能看着人家和别的女孩子,在一个多月后结婚。 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和别人走进结婚殿堂了。 白蓉走出去几步,才发现铁屠正皱眉看着那个沈总,貌似要说什么,本能的不高兴起来:“喂,你到底是走,还是不走?不走就算了!” 铁屠在看到沈银冰后,就猜到她为什么要来白云观了。 她来白云观,是要找观主问问修罗的事儿。 他本想告诉她,说高飞也在白云观内来着,只是看她忽然盯着文昌殿的台阶发愣,眼里都是痛苦之色,就猜到她想到什么伤心事了,恰好白蓉又在那儿催促,只好在心里叹了口气,跟了上去。 “叹气?你叹个鸟的气呀,是不是喜欢那位沈总了?” 走出去老远后,白蓉随手掰了根花枝,叼在嘴上,一脸的讥讽样子,好像全然忘记了,她刚才还拿老铁做挡箭牌那事了。 铁屠明白白蓉是什么性子,所以也没在意她的讥讽,到背着双手说道:“你该知道我们今天来白云观,除了看看能不能拿到那本经书外,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吧?” “不就是问问世上到底有没有修罗吗?刚来时,我还以为你是要去找观主呢,谁知道那个老秃驴--” 白蓉撇撇嘴,满脸不屑的说道这儿时,忽然明白了过来,猛地停步问道:“那个沈总,就是沈银冰!?” 铁屠点头:“你还不是太笨。” “草,哥们本来就是个聪明人来着,只是刚才看到那个负心汉后,心思一时间有些乱了罢了。你怎么不提醒我?不行,我得回去看看修罗到底是啥样!” 白蓉说着就要转身返回,却被铁屠拉住了手。 “男女授受不亲,别拉拉扯扯的!” 白蓉猛地甩开铁屠时,就听他说:“她虽然和高飞分手了,可我敢肯定,如果她遇到什么困难,高飞还会连命都不要的去救她。” “你是说,最好别招惹她,免得高飞难做?” “高飞是我们的兄弟。” “狗屁,依着我看就是个贱人。明明都分手了,还有挂上了新的小马子,何必再为那个沈总抛头颅洒热血的?” “也许,是上辈子他欠她的吧?” “是啊,肯定是这样。” 白蓉沉默了下来,并肩和铁屠缓缓走向了山门那边。 俩人走出山门时,高飞走出了文昌殿。 一路上,他都在仔细回味和老实和尚的每一句谈话。 别看他表面上很洒脱,压根不把那个老秃驴的话放在心里,可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因为他很清楚:安归教的西宫宫主,相术是最拿手的本领之一。 老实和尚既然说他在近日内血光之灾,那么差不多就会发生倒霉事。 说他现在套上了一个枷锁--高飞很清楚那个枷锁是什么,也知道他不一定有斩断枷锁的勇气。 如果可以,高飞希望今天没来白云观。 今天发生的这一切,都不是他想看到的。 他有些心慌,心乱。 高飞边走,边想,仿佛身边的游人都消失了,直到撞在一个人身上后,才豁然省来,看也没看到底是撞到了谁,张嘴就骂道:“嗨,走路不带眼睛吗?” 977章 装神弄鬼! 人在心情不好时,说话也会特别的冲。 其实高飞自个儿也知道,和别人撞在一起,那是因为他走神了,这要是也算交通事故的话,那么他得负主要责任。 可谁让他现在心情不好呢? 所以在和人撞了后,当先骂人也就很正常的了。 只是他这句话骂出来后,张开的嘴巴却合不上了。 被他撞到的是个女孩子,他认识。 沈银冰、 沈银冰一手捂着鼻子(刚才高飞考虑问题时,是低着头走路的,而她恰好又是和苏青说了句什么刚扭头,结果鼻子就被高飞额头给撞到了),眼里迅疾浮上的怒意,也在看清是谁撞了她后,变成了惊讶。 随后就是欣喜,接着就被漠然深深掩饰住了。 “啊,那个啥,对不起啊,我刚才走神了,不小心。” 高飞挠了挠后脑勺,一脸的不好意思陪着笑问:“你啥时候也来京城了,怎么没提前打个招呼,我也好去接你啊。” “我一小拜金女,可不敢劳驾高先生。” 沈银冰看向了旁边,冷冷的说:“谁知道高先生在接我的路上会不会走神?走路走神最多也就是鼻子疼一下,可要是开车走神,我却连听到对不起的道歉声也不一定听到了。” “嘿嘿,哪有你说的这样严重--你是来游玩的?” 高飞问出这句话时,猛地想到沈银冰为什么回来白云观了。 不过他得假装不知道:没有谁希望太多的人,尤其是和自己关系复杂的人,知道自己可能是个修罗的骇人秘密的。 “嗯,随便转转。” 沈银冰淡淡点了点头,擦着高飞的肩膀就向前走了过去,仿佛某人只和她是点头之交的关系。 高飞却没在意沈银冰的故意冷漠,实际上他现在有很多事得好好思考下,还真没空闲陪她转悠,所以只是淡淡笑了下,和苏青微微点了点头,就向前走去。 这时候,沈银冰却说话了:“高飞。” “啥事?” 高飞转身,看着小鼻子被撞红了的女孩子,眨巴了下眼睛。 沈银冰犹豫了下,才垂下眼帘低声说:“能不能,陪我四处走走?” “这……” 高飞犹豫了下时,沈银冰眼里迅速浮上一抹忧伤,随即强作冷漠的说:“哦,没空就算了。” 高飞心里叹了口气,笑的很灿烂的说:“怎么没空啊,能陪你四处转,那可是在下的荣幸。” “我也很荣幸。苏青,你去外面停车场等我吧。” 沈银冰也笑了,吩咐了苏青一句。 “好的,沈总。” 苏青面无表情的答应了声,转身向山门那边快步走去。 “你想去哪儿转?其实这儿我也不怎么熟。” 高飞走到沈银冰面前,四下里看了眼说:“再往后就是后观了,没啥看头。” 沈银冰没理睬他这句话,看着他的衬衣,皱眉问:“怎么有血迹?” “刚才杀了一条狗。” 高飞看似没心没肺的笑了下,摆着不想说实话。 沈银冰也没有再问,知道自己现在已经失去了关心高飞的权力,而且更清楚,高飞肯定已经知道她的出身了,能够答应陪她一起转转,没有像碰到瘟疫似的躲得她老远,这已经是看在以前的份上了。 沈银冰手里拿着一张白云观的彩色铜版纸门票,门票上画有旅游路线图,抬手看了眼所在的方位后,就向后观走去,边走边漫不经心的说:“刚才我碰到了你的一个熟人。” “谁?” 高飞双手抄在裤子口袋里,看似随便的审视着身边经过的游人,他还真不甘心那个女导游就这样跑了,发誓只要再看到她,才不会管她挟持人质,一定得用最快的速度干掉她。 沈银冰拿出一个墨镜戴在脸上,回答说:“铁屠。” “铁屠?” 高飞眉头微微一皱,问道:“老铁也来白云观了,他现在去哪儿了?” 铁屠和白蓉威胁老实和尚时,高飞就在暗中看着,当然早就知道铁屠来了,现在只是装做没看到他罢了。 沈银冰却不知道,走上通往后观的小路:“已经走了,和一个姓白的女孩子。” “哦,我没有碰到他们。” “看到他们,我忽然想到了我们刚认识的那时候。” 沈银冰侧脸看了高飞一眼,笑了下说:“因为那个姓白的女孩子喜欢莫孤烟,可莫孤烟却好像不喜欢她,所以俩人在无意中碰面后,姓白的女孩子就挽住了铁屠的胳膊,说他是她的男朋友了,呵呵,拿着他当挡箭牌呢。” “莫孤烟也来了?” “是啊,我在山门前碰到他的,他当时好像在等人。” “哦。” 高飞随口哦了一声,这才知道白蓉所喜欢的那个男人,原来是莫孤烟,下意识的摇了摇头。 沈银冰问道:“干嘛摇头?” “我认识那个姓白的女孩子,她叫白蓉,是我和铁屠的战友。” 高飞解释道:“我早就知道她喜欢上了一个男人,不过却没想到她喜欢的竟然是莫孤烟--唉,她也是,莫孤烟是什么身份,她又是什么出身啊,莫孤烟怎么可能会喜欢她呢?她对莫少动了痴心,这是犯傻呢。” “是啊,就是犯傻,还很可笑。” 沈银冰嘴角勾了几下,冷冷的说:“大少嘛,都是高高在上的,就算是要娶媳妇,也得找个门当户对的,怎么可能会看得上普通出身的女孩子呢?灰姑娘和王子的传说,只是童话故事罢了,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嘿嘿,你说这番话,不管是内容还是语气,都好像有所指啊,我知道你是在拐弯抹角的说我,可其实我们俩的事并不……” 听出沈银冰话中意思后,高飞讪笑着说到这儿时,却被沈银冰叹了口气打断了:“唉,以前我是恨你,但现在不了。” 高飞奇怪的问:“为什么?” 这时候,俩人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后观,不远处就是一个月亮门,一个小道童站在门前,倚在树上好像要睡着了的样子。 穿过月亮门向左走几十米,就会看到一间貌似古雅的寒舍,那就是白云观观主的居所,前段时间高飞和方小艇曾经来过。 看着那扇月亮门,沈银冰轻轻的说:“因为现在我才知道,我根本没有和你,甚至和世间任何男人谈朋友的资格--我,只是一个异类。如果不死的话,注定会一个人活下去了。” 高飞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如果他没有知道沈银冰是个修罗的话,说不定也会像对待郝连偃月那样,把她给‘推倒’了,反正他现在是高飞,不管招惹多少女人,都会有人来买单,他只需享受推倒女人所带来的欢乐罢了。 可沈银冰是个修罗,她左肋下有个能吸取人阳气的美女脸胎记,就算是魔头,为了自身不受损伤,也不想招惹她的。 沈银冰忽然转身,看着高飞的眼睛,缓缓的说:“我是个修罗,无论谁和我在一起,都要被我所害。” 人家沈银冰都把话挑的这样明了了,高飞再装下去也没啥意思了,点了点头说:“嗯,我已经知道了。” 沈银冰又问:“你信不信世上有没有修罗?” 高飞毫不犹豫的说:“我信。” “我也信。” 沈银冰嘴角抽了几下,随即转身:“我去过姥姥家了……原来,我母亲只是姥姥,姥爷俩人的义女,连他们也不知道我妈是从哪儿来的。” 高飞心里轻轻叹了口气,没有说什么。 沈银冰也没再说什么,走到了月亮门前,那个在值班期间倚在树上偷懒睡觉的小道童,马上就站直了身子,打量着他们。 “小道长你好,我是请人介绍来求见杜观主的,这是她的名片,还请通融一下。” 沈银冰从小包内拿出了一张名片,递了过去。 这是方小艇的名片。 她在决定要来白云观找杜道长解开疑惑时,就请方小艇给了她一张名片。 小道士没有接那张名片,只是问道:“女居士贵姓是否姓沈?后面这位是否姓高?” 沈银冰一楞,扭头看了眼高飞,回答说:“是,我是沈银冰,这位是高飞高先生。” 以前在正式场合,沈银冰在向别人介绍高飞时,都是随口一个‘高飞’,从来都不会再加上‘高先生’,这是因为那时她把高飞当做她男朋友了。 现在她却在高飞后面,又额外再说一个高先生--这是连她自己也没注意到的,她潜意识中,已经不再把高飞当做她的男人了,也许连朋友都不是,只是一个还算熟悉的男士。 “果然是两位。” 小道士看似羞涩的笑了下,抬手虚请道:“两位居士请进,观主就在里面等你们。” 沈银冰有些疑惑:“有人告诉观主,我们两个今天会来?” “具体的我不清楚。” 小道士摇了摇头:“刚才观主吩咐我说,一会儿要有两位姓高、姓沈的男女居士来,等你们来了后,不用我再通报了,直接进去就可以了。” “好的,多谢道长。” 沈银冰脸上闪过一丝惊诧,点了点头,率先迈步走进了月亮门内。 走了几步,才发现高飞仍然站在门外,就有些纳闷:“怎么,你不进来?” 高飞点上一颗烟,嗤笑道:“那老杂毛早就算到我会陪你来,看到我们后肯定会心里得意,所以我偏偏不进去,就在这儿等。” 沈银冰皱了下眉头,也没再说什么,转身向杜道长的寒舍走去。 听高飞称杜道长为老杂毛,小道士也没生气,只是笑眯眯的说:“观主说了,高居士肯定不会进去,因为居士你怕。” 高飞双眼一翻,朝天冷笑道:“草,你个小杂毛别在这儿给我装神弄鬼的,老子会怕,你信不信老子一把火把这白云观给烧了?” 小道士递过了一个火机:“这是观主给我的,他说可以方便居士点火。” 978章 可我没有爱情! 身为新一代的都市女性,沈银冰以前就像所有同龄女孩子那样,对佛门、道门的那些传说都是不屑一顾的,觉得纯粹是扯淡,是秃驴杂毛骗钱的手段。 不过,自从去年在冀南千佛山千佛洞看到老实和尚后,她的这个观点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到了后来,更是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可能真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存在。 这次白云观杜道长早就安排人在门口等她和高飞,让她在惊诧之余,对这股存在于冥冥之中的力量更加信服,并恐惧了。 人类,总是对神秘的东西,怀着天生的恐惧心理,哪怕沈银冰现在算不上是个人类了。 来到杜道长寒舍门口,沈银冰摘下脸上的墨镜,正要说什么时,一个苍老但洪亮的声音就从里面传了出来:“无量天尊,外面可是沈居士?” 沈银冰微微弯腰,回答道:“小女子沈银冰,求见观主。” “沈居士,请。” “谢谢。” 沈银冰挑开用芦苇做的门帘,迈步走进了寒舍中。 就像方小艇母子上次来时那样,杜道长就端坐在那副《老子出关图》下面的蒲团上,等沈银冰进来后,抬手指了下前面的蒲团。 沈银冰再次弯腰躬身答谢后,才盘膝坐在了蒲团上。 沈总此前练过瑜伽,身体的柔韧性相当出色,如果可以,她真想告诉杜道长:你该把左脚丫子盘在右脚腕上才对。 杜道长看着沈银冰,久久的没有说话,丝毫不避讳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虽然这老道士的目光很慈祥,看起来就像快咽气的老爷爷那样,不过沈银冰还是被他瞧得心里发毛,觉得好像没穿衣服那样。 沈银冰不介意在某个姓高的男人面前不穿衣服,可在一个老杂毛面前--她还真没这兴趣,所以觉得坐立不安也就很正常了。 “唉,果然是这样,冤孽啊。” 就在沈银冰忍不住要说什么时,杜道长终于叹了口气,挪开了目光。 沈银冰一楞,低声问道:“观主,这句话是怎么说呢?” 杜道长微微合上眼,淡淡的说:“贫道从居士面相上看得出,居士本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没有谁喜欢被人说不该来这个世界上的,沈银冰也一样,不服气的打断老杜的话:“可我在了。按照‘存在就是合理’的自然法则,我既然在了,那就证明是合理的,这和冤孽有什么干系?” 杜道长摇了摇头,低诵了声无量天尊的道号,曰:“沈居士,你应该听说过‘命格’这个词吧?” 所谓的命格,就算命先生是推测个人未来命运的学问,以各式各样的天文(包含出生年月日的纪年法)、地理(包含节气气象)、人文(包含人生活周边自然与不自然的一切)等特征,来推论人的性格特性与各项运势。 自古以来都有相关方面的理论,如属于周天学天干地支的太乙神数、奇门遁甲等,属于天文学星垣的紫微斗数、梅花易数、西洋占星术等。 总之,相术是门很深奥的学问,能从一个人的命格中,推断出这个人过去和未来的事业、爱情以及身体状况走向。 沈银冰凝神细听杜道长给她解释:“沈居士,命格又分三格,分别为天格,地格,人格,天格支配着姓氏,人格支配着名字的中间字和姓数的总和,地格支配着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和前一个字之和。” 顿了顿,杜道长又说:“在这儿,我们不说三格中的人格和地格,只说天格。一般来说,天格数理是由祖先传来,其单独出现对人生没有多大影响--你可以理解为基因,比方古代皇室成员的男性成员,就拥有皇室的血脉。” 说到这儿后,杜道长闭嘴不语,慢条斯理的从案几下拿出一个茶杯,给沈银冰倒了一杯清茶。 茶香四溢,让这个很冷清的寒舍中,多了一丝阳春白雪般的温暖。 杜道长的话好像没有说完,但沈银冰却没有再问,只是默默的端起那杯茶,轻轻抿了一口后,就陷入了沉思。 杜道长也没有打乱她,只是品茶。 很久后,沈银冰才轻轻吐出一口气:“呼,我懂了。” 杜道长花白的眉毛一挑时,她接着说:“道长从我的命格,就是天格中看出了我的遗传基因来自何方。我的基因,本不该属于这个世界,但我存在了,所以你才说我的出现,是个冤孽。” 沈银冰苦涩的笑了笑,说:“我忽然想到了一个神话故事,《白蛇传》。” 神话故事《白蛇传》中,本来是一条蛇精的白素贞,爱上了许仙,然后一人一妖怪结为了夫妻,生下了儿子许仕麟,后来却被法海大师给镇在了西湖雷公塔下面。 “白素贞和许仙所生的孩子许仕麟,好像和我有着类似的相同之处。” 沈银冰咬了下嘴唇,仍旧笑着:“许仕麟是白蛇和人所生,所以不该属于人间,但他存在了,这就是冤孽。” 杜道长点头:“逆天而行,逆命而生,这就是冤孽。不过,你和许仕麟还有所不同,因为白蛇不属于世间六道,乃是邪魔外道中的魔道,你的母体却是来自修罗道。修罗道,乃轮回六道之一,算得上正统道,所以尽管你母亲当年逆天而行生下了你,但却没有彻底的违犯天道,也没有祸害人道,这才是你能平安活到现在的根本。” 沈银冰放下茶杯,看着杜道长问:“世间,真有修罗道?” 杜道长淡淡回答:“轮回六道一直存在,只因人们身处人道,所接触的只是畜生道,却不见其他四道。” 沈银冰只是问:“既然修罗道在,那道在何方?” 杜道长开始像老实和尚那样装比:“在它该存在的地方。” “何为修罗道?” “修罗道介于天道和人道之间,上可以接近天,下可以变为人,一心向善就是天道,若是作恶--却会轮回到饿鬼道。” “什么是修罗?” “修罗分男修罗,女修罗。男修罗貌丑脾气暴躁,女修罗貌美但生性奇淫。男修罗向往天道,不屑人道,所以只会和天人作斗争。” 杜道长双眼放光,神棍嘴脸一览无遗:“女修罗却只喜欢人道男人,长持自己貌美来破坏凡间男人修行,吸取他们的阳气,最终让他们痛苦而死。” 沈银冰忽然像变了一个人,咄咄逼人的样子:“既然女修罗为害世间男人,以玩死他们为目的,那为何我又存在?” “异类。” 杜道长缓缓的说:“你母亲是个异类,就像魔道中人,既喜欢同性也喜欢异性那样,只凭自己喜好而率性而为--但不管任何生灵,总有一群不按规则出牌的异类。你母亲,就是其中之一,她可能非常幻象能够成为一个人,所以才会有了你。” 沈银冰端起茶杯,把里面的残茶一口喝干,低声问:“我身边,还有修罗的存在?” “有。” “在哪儿?” “在他们该在的地方。” “算我没问。” 沈银冰冷笑:“修罗死后,会是什么样子?” “全身雪白好像白玉,晶体透明,能看到五脏六腑和凝固了的血脉。” “修罗能活多久?” “几近长生不老。” “你骗人!” 沈银冰忽地提高声音,尖声叫道:“既然你确定我母亲来自修罗道,那么她就是个修罗了。你说修罗几近长生不老,但在我很小的时侯,我母亲就因病去世了!是我亲眼所见,那时候她非常痛苦……” “我没有骗你。” 杜道长缓缓的说:“人在人道,只要遵纪守法一心向善,就可以活的安享。修罗在修罗道,只需遵守修罗道的规矩,就可以几近长生不老。但如果人类做事犹如畜生,就像那些罪大恶极的恶人,本该安享数十年的寿命,可违犯人道化为畜生后,就活不长了,天会让他死。修罗入世,本就逆天而行涉足人道,还有什么理由继续长生不老?” 沈银冰一呆:“你是说,我母亲因为入世,才会那么早的去世?” “无量天尊。” 杜道长低诵一声佛号,表示yes。 沈银冰的脸色开始发白,她现在越来越信自己就是个修罗了。 傻楞了很久后,她才低声问道:“麻烦道长点化,我父苏北山属人道,我母沈银冰乃修罗道,我作为他们唯一的女儿,我又算什么--是人,还是修罗?” “是人,还是修罗,都在你的一念之间。” “小女子不明白。” “一心向善即为人,祸害人间即为修罗。” 杜道长叹了口气:“唉,你个冤孽的存在,是为人还是修罗,都取决于你自己--其实,严格的来说,你属人道,可以像人那样,安享八十岁后的晚年,这都是因为你此前很少作恶。” 重新闭上眼睛,杜道长说:“不过,你的人格已经有晦暗透出,这表明你此前做了恶事,折损了寿命。” “折损多久?” “最少一年。” “做了恶事,才一年。” 沈银冰嗤笑一声:“好像很便宜啊。” 杜道长淡淡说道:“佛门说回头是岸,以后沈居士一心为善,仍然能补回折损的人格。” 沈银冰却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什么,只是问:“敢问道长,如果我算个人的话,那请您告诉我,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装比的说法,人活着是为了造福社会。 现实点的呢,就是好好享受生活。 “明白了。” 沈银冰点头,再次问:“道长,你觉得爱情,算不算是人活着时最重要的东西?” 杜道长好像知道沈银冰为什么这样问,沉默很久后才苦涩的回答:“算是吧,红尘中,为爱生为爱死,有爱才算有一切。” “明白了,谢谢道长指点。” 沈银冰从蒲团上站起来,转身向门外走去,语气轻松的说:“可我,没有爱情。” 979章 天在何方? 爱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力量。 爱是伟大的,它能改变一个人。 只要心存爱意去做一件事,对一个人,总能收到意外的喜悦。 所以呢,人总是希望自己能有爱,最好是光棍被美女爱--那样,才会觉得这个世界还是蛮好的嘛,没事喝个小酒,泡个小妞,也就此生无憾了。 但当一个人没有了爱,确切的说是没有谁会爱他,只会被人厌恶让人闻风退避,那么这个人还能对这个世界献出他的爱吗? 答案是肯定不会的。 没有爱的人,只能有恨,恨不得这个世界灭亡才对。 杜道长刚才说,沈银冰是处于人和修罗之间,在此前她始终是个‘人类’,因为她身边有爱她的人,也有她爱的人。 但后来爱她的人先后离开了她(苏北山和海伯被人干掉,高飞爱的是别的女人,唯有一个颜红还算对她不离不弃的,但也神秘兮兮),打碎了了她对这个世界的美好期望,于是她就变得极端了起来,开始报复某人,这才导致了二婶的死。 杜道长说她此前做过恶事儿,要折损寿命一年,就是指这件事。 但她不在乎:不被人爱的一个异类,就算长生不老,那又有什么意思?倒不如趁着还活着,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儿,比方报复那些控制她的人,强抢某个男人来当她的奴隶啥的…… 没有爱的女人,是可耻的,也是毫不在意生死的,所以在杜道长点化沈银冰,说她要是再不回头就会折损更多寿命时,她毫不在乎的起身闪人了。 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沈银冰的心情反而平静了下来,因为她知道自己以后该走向何方,没必要再像此前那样,因为某些事而犹豫不定了。 走出有些阴森的寒舍后,沈银冰抬头看了眼挂在天上那个明晃晃的太阳,戴上了墨镜低声骂道:“鬼太阳,这么亮!” 沈银冰步伐轻松的走出了月亮门,却发现高飞不在了,那个小道士就倚在树上,垂着脑袋打盹,困到不行的样子。 两旁看了眼,她也没看到高飞的影子,有心想叫醒小道士问问,却又闭上了嘴,心中嗤笑:呵,他不在,自然是躲着我了,我又何必缠着人家呢?嗯,我的世界,没有爱情,有得只是仇恨和戾气,不见也好,反正总有一天会见的! 就在沈银冰快步走向前观时,高飞从月亮门内的一棵树后闪身走了出来,望了眼她离去的方向,缓步走向了寒舍。 芦苇编织的帘子内静悄悄的,没人说话。 高飞伸手挑开帘子向里看去,就笑了:“呵呵,我以往你会和那个老秃驴(老实和尚)一样,在我过来后,会说什么居士已经来了,为何不进来呢。” 杜道长仍然盘腿坐在《老子出关图》的下面,睁着眼,脸色平静的说:“居士既然来了,自然会进来的。” “可我偏偏不进去,我就在门口。” 高飞说着,弯腰坐在了门槛上。 杜道长笑了,摇了摇头。 “你笑什么,老杂毛?” 高飞斜着眼的问:“是不是觉得我坐门槛而不坐更舒服的蒲团,很是有些傻比?” 杜道长摇头:“你不傻,可你太执著。” “我怎么个执著法了?” 杜道长却驴唇不对马口的说:“居士,你该离去了。” 高飞懂得,老杜让他离去,不是说离开道观,而是那种所谓的离去。 他摇了摇头:“还不行,在他还没有会来之前,我得为他做该他做的事。” 杜道长淡淡的说:“他若在,就不会招惹没必要的邪性。” 高飞目光一闪:“什么邪性?” 杜道长叹了口气,说:“刚才我已经和沈居士说过了,修罗入世嫁人,那是逆天而行,会折损长生寿命。可魔道入世,既喜欢同性也喜欢异性,只凭自己喜好而率性而为--居士,你招惹不该招惹的世间女性,这就是邪性。” “呵呵,果然有两下子。” 高飞邪邪的笑了下,翘起左脚慢悠悠的晃着问:“我就招惹了,那又怎么样?根据你所说的世间轮回六道,修罗入世会折损寿命,那我也会折损吗?” 杜道长摇头。 高飞忍不住的问:“为什么?严格说起来,好像我欺骗世间女人的行为,比杀人还要恶劣吧,为什么不会折损寿命呢?” 杜道长冷冷的说:“因为你不属轮回六道,六道所有的规矩,对你没有任何作用。” 高飞又笑了,很得意,也很邪性:“咯咯,那这样说的话,那我可以随心所欲咯?” 杜道长的语气越来越冰冷:“哼哼,六道不管你,天会管。” 高飞撇嘴:“天算什么?我坐过好多次飞机了,天上只有白云,除此之外屁都没有。” 杜道长反问道:“施主,你可知天有几重?” 天有几重,这个问题佛教,道教和百姓所知的都不相同。 最常见的,则是百姓所说的九重天,是根据星辰所分的,即日、月、金、木、水、火、土无星为七重,二十八宿是第八重天,第九重天叫‘宗动天’。 佛门则把天分为三十三层,每层相去九万里,玉帝掌三十三天,其上有三天外天,为三清圣人所掌,不在六界之内。 道家,却是分六界,三十六重天(三十六重天名目繁多,每一重都有专门的上仙镇守)。 高飞不知道杜道长认为是哪一个答案,只是冷笑:“哼哼,这些都是传说罢了。” 杜道长摇头:“不是传说。” 高飞立即说道:“那你带我去天上看看,看看有没有天宫的存在!” “施主,你入世太深,邪性也太深了。” 杜道长叹了口气:“轮回六界无法禁锢你,但天会--你近日,会有血光之灾,若不及时回头,恐有性命之忧。” 老实和尚也曾经告诉高飞,说他有什么血光之灾,现在杜道长也这样说。 高飞眼神一凛,嘎声问道:“谁敢伤我?谁又能伤得了我?” 在高飞看来,看守罗公塔的老道士死了,莫邪征东又不在,杜道长最多也就是靠后面那副破画(老子出关图)来自保,天下根本没有谁能伤的了他,所以才会如此的狂傲。 杜道长淡淡吐出一个字:“人。” “人?” 高飞一愣,随即失笑出声:“哈,我以为是哪尊大神呢,原来是六道中最普通的人。怎么,是不是你要揭发我的身份,然后再利用人用先进武器伤害我?” 杜道长微微笑道:“我若揭发你,你今天也不会坐在这儿了。” 杜道长这句话刚说完,眼神忽然凛然,大喝道:“呔,孽障,还不回头,更待何时!?” 面对杜道长正义凛然的当头棒喝,高飞只是站起来,竖起中指对他说了俩字,然后拍了拍皮股掀起帘子,施施然的去了。 “狗屁。” -- 张暮涵坐在车里,愣愣的看着经过车边的游客,好像陷入了一个空灵世界那样,许久都没有动一下。 她今儿出来时,心情是异常激动的。 根据她不能对人说的小心思,和羞人的自我琢磨,今儿她会和高飞度过相当快乐而美好的一天……当傍晚来临时,她可能会半推半就的,跟着那个家伙去酒店,然后,然后就不好意思往下想了。 她已经二十多岁了,是大闺女了,早就有了自己选择生活的权力。 只是到现在为止,她还没有尝过男人的滋味,这和许多表面看上去正儿八经、实则没把那种噼里啪啦当回事的女孩子相比,也算是个异类了。 所以她想尝试那种滋味,就在今天。 可谁特么的知道,那个家伙却去追他的‘相逢’了,害她在茶室等时,又遇到了个姓白的傻女人,搞的心情更加不好了。 张暮涵不知道自己在车里呆坐多久了,也许只有十分钟,也许是--半个世纪。 反正在这段时间内,她觉得自己是个没灵魂的人,浑身也没有力气,这让她几次要推门下车,干脆自己打车闪人时,都没力气推开车门。 终于,车门自己打开了,一股子带着烟草、还有血腥味的气息,扑面而来。 张暮涵侧脸,就看到了高飞。 “我就猜到你在这儿呢,果然是这样,嘿嘿。” 高飞拿起一张纸巾擦着脸,根本没有为闪了人家这么久,该赔礼道歉的觉悟。 张暮涵就像看怪物那样的看着他,也不说话。 高飞吸了下鼻子,装傻卖呆:“看什么呢,不认识了?饿了没,我找个地方请你吃大餐--哦,我请客,你拿钱,今儿出门没带钱包。” 高飞启动车子,缓缓调头向山下跑去。 离开旅游区后,张暮涵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你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好不好?看的我心里发毛。” 高飞抬手,用手指在张暮涵鼻子上轻轻刮了下时,她终于说话了:“你的相逢呢?” “我的相逢,什么我的相逢?” 高飞有些发愣。 “你说,人生何处不相逢啊,那个女导游。” 张暮涵看了眼仪表盘上的时钟,淡淡的说:“那时候还不到十点,现在已经两点多了--你说陪我出来玩,我却枯等了你四个多小时。高飞,这算什么?你如果只想玩我的话,能不能请直接说,我玩不起,也不喜欢。” “唉,原来你是说她啊。” 高飞叹了口气,把车子开向了路边一个酒店的停车场。 车子听好后,高飞掀起了后背的衬衣:“你看看。” “看什么?” 张暮涵斜着眼的看去,当看到衬衣下面的背心变成两半后,嗤笑一声:“呵呵,动作这样激烈吗?连衬衣都撕破了。” “是,不但连衬衣都撕破了,而且还出了血呢。” 高飞把带血迹的衬衣下摆撩起:“别人一刀差点剖开我的肚子。嗯,这也算激烈动作了吧。” “什么,是刀子割的?啊,果然有血!” 张暮涵脸色大变。 980章 这不是好事! 看到残破的衬衣、背心,和上面的血迹后,张暮涵才知道事情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了。 别看张大小姐有时候很傻,很狂妄,但人家孩子无疑是天真的,纯洁的,在误会了高飞后,马上就认错,不等他说什么,就飞一般的下车了。 等她再回来时,已经替高飞从路边的时装店里,买来了新的衬衣。 高飞在车上换好衣服后,俩人才走进了酒店。 反正不是自己花钱,也的确是饿了,高飞也没客气,捡着酒店招牌菜点了几个,边吃,边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当然了,高飞所说的这些话里,一大半都是假的,但蒙骗好傻好天真的张暮涵,却是绰绰有余的。 “高飞,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可别怪我了呢。” 张暮涵小脸有些绯红,低声说:“我吧,就是这个性子,从小遇事就很少动脑子,爱冲动。” “没事,其实你生气我才喜欢,这证明你在意我嘛。” 在处理感情方面很有心得的高飞,无所谓的摆了摆手:“其实这对我来说,也算是家常便饭了。好了,不说这个了。那个啥,咱们接下来去哪儿?” 张暮涵想了想:“要不,咱、咱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你该累了吧?” “去哪儿?” 高飞随口问出这句话时,才发现张暮涵的眼神闪烁,心中蹭地就腾起一股子邪火,腆着脸的笑道:“要不,咱就在这家酒店,要个房间?” 张暮涵垂下头,没有说话,看起来毫不在意的样子,但紧紧拧着衣角的十根手指,却暴露出她现在心里有多么紧张。 一般来说,傻到天真的女孩子在犯错后,心里总会特别内疚,会想着该怎么补偿--就像张暮涵一样,知道自己错怪了高飞后,竟然主动表露出了那层意思。 看张暮涵默认了后,高飞笑了笑,抬手打了个响指。 十几分钟后,俩人来到了酒店一个豪华套房内。 进来后,张暮涵就不知道该怎么走了,双手十指相互拧着,傻站在沙发前,也不说话,只是脸红的像浮上一层火烧云。 “唉,当个男人真好。” 高飞心中暗叹一声,知道张暮涵心里紧张,摔掉鞋子后就走进了浴室:“你先看会儿电视,我洗澡。” “哦。” 看到高飞走进浴室后,张暮涵这才松了口气,捂着发烫的脸,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机。 电视里正播放着一部国外科幻大片,好像是《2012》,那天崩地裂的场面很震撼,视觉效应不是一般的好,但张暮涵却看不了心里去,甚至都没有看出这是一部外国片子。 她现在心里很乱。 在她默认高飞要开个房间时,就想了佷多,其中最多的当然是告别少年时代的感觉了:那种事,是不是真的很疼? 我把自己给了他后,他会不会遵守承诺,等两年后再和王晨离婚娶我? 如果他要是反悔的话,那我该怎么办? 还有,如果我和他在一起的事,提前被人知道了,那又怎么办,爸爸会不会特别生气,会不会打断我的腿,还是派人杀了他? 听着浴室内传来的哗哗水声,张暮涵总算切身体会到了什么才是心乱如麻。 有紧张,有兴奋,有激动还有害怕。 总之,她不知道今天下的这个决定是不是对的。 想啊,想啊的,张暮涵全然没有注意到,一个男人在美女等着时,洗澡绝不会这样慢吞吞的,直至她斜斜的躺在沙发上,慢慢闭上了眼睛。 高飞洗了个热水澡出来后,才发现张暮涵竟然已经斜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愣了下后无奈的笑了下。 张暮涵昨晚本来就没休息好,再加上今天的确有些心累,想着想着睡着了也很正常--没心没肺好傻好天真的女孩子,基本都这德性。 如果她要是醒着的话,她会发现高飞全身都被浴巾裹起来后,而感到纳闷:男人洗完澡后,不都是只是捂住腰间吗? 还有,他的胳膊怎么这样白,脚丫为什么这样秀气? 当然了,张暮涵要是发现这几个疑点,前提是得建筑在她敢看高飞的基础上。 大多数未经人事的少女,在和男人第一次独处时,都不敢看对方的。 看着双眸被长长的黑色眼睫毛所覆盖,小脸微微泛红的张暮涵,高飞就觉得心底邪火蹭蹭的向上冒,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也冒出狼一般的凶光了。 好傻好天真的少女,就像阅人无数风情万种的少妇一样,都特别的吸引男人,也吸引……高飞。 俯身在张暮涵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下,高飞忽地一声甩下了裹身的浴巾,露出一具健康美丽的身体,正要抬手点向她身体某处时,却又缩回了手。 “要,还是不要?” 就这五个字,高飞翻来覆去的说了至少五十遍,期间神色也在不停的变幻,一会儿咬牙,一会儿微笑,有时候还脸红。 “唉。” 最终,高飞好像想到了什么,脸色稍微一白,随即轻叹一声,挥手在张暮涵雄前点了一下,弯腰把她抄在怀里,走进了卧室。 -- 高飞刚睡过去,一个太监就来到了寝宫门口,低声说:“女王殿下,大祭司求见。” 窗外的天,已经黑了下来,数不清的繁星一闪一闪的,就像有人在眨眼睛。 莫邪征东伸手拿起榻前的面具戴上,转身徐徐走出了寝宫。 太监讨好的问道:“驸马睡了?” “嗯,不要惊动了他。” “是,女王殿下……奴婢发现,驸马最近身体强壮了佷多。” “嗯,最起码能自己安心休息了。” 莫邪征东随口说着话,就像走路不用膝盖那样,一路飘过走廊和台阶,来到了下面的银安殿上,大祭司拓拔千钧,就恭候在金水桥前。 不等拓拔千钧说什么,莫邪征东就率先问道:“拓跋先生,萨利雅几个人怎么样了?” 萨利雅等人,就是下一任楼兰王的继承者们,被水儿和小王子互耶萨用夺魂散害得变成了傻瓜,目前被莫邪征东安排在很安全的地方休养,拓拔千钧负责看护。 “恢复进展还算顺利。” 拓拔千钧躬身回答道:“萨利雅今天中午,已经停止了流口水,这证明她的智力,已经恢复到了两周岁左右,相信用不了三个月,她就能恢复如初的。” “嗯,有劳拓跋先生了。” 莫邪征东点了点头,看着他没再说什么。 拓拔千钧禀报道:“女王殿下,外界飞龙部传来消息,就在今天,沈银冰、高飞等人,先后去了白云观。不过,高飞和铁屠他们去了罗公塔那边,后来他又陪着沈银冰去见了观主……” 就像亲眼所见那样,拓拔千钧把万里之外的白云观内,和高飞有关的事儿,详细描述了一遍。 甚至,他都能知道高飞竹林遇刺。 不过,却不知道高飞和杜道长俩人谈了些什么。 “安归王最大的秘密被人发现了?” 莫邪征东没管别的事情,听外界那个高飞遇刺,露出真面目后,面具下的双眸闪了下,闪过一抹不安。 拓拔千钧低声回答:“是的,相信用不了多久,她的身份就会被拆穿。” “这不是好事。” 莫邪征东到背着双手,看着最高处那把龙椅,淡淡的说:“自从驸马受伤来到楼兰后,我就没有再见过她。但后来听说‘高飞’出现后,我却和她有了种无法描述的默契。” 莫邪征东和安归王的这种默契,就是高飞在地下楼兰养伤期间,安归王会装扮成他的样子,替他照顾家人,而莫邪征东也不会拆穿她。 两个人都在等,等高飞伤愈的那一天。 等高飞伤好离开地下楼兰后,就是俩人默契合作关系结束的时侯,到时候就算拼个你死我活,也在所不辞。 因为一个高飞,双王之间有了默契的配合,一个守着他,一个替他做事。 至于以后双王会怎么样,她们都没有去想。 车到山前必有路的。 可是现在,因为安归王的不谨慎而露出破绽,但高飞要想痊愈,还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安归王的不慎,势必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这是莫邪征东不愿意看到的。 只是,就像高飞受伤那样,事已至此,她却没有改变的能力。 望着那张龙椅,莫邪征东过了很久后,才说:“听天由命吧,反正最多再过一个月,驸马就能入世了。至于……她,自求多福吧。还有,安排在她身边的人,千万不要泄露身份。” 拓拔千钧摇了摇头,很自信的说:“不会的,因为我们在外面的人,本身就只有一个身份,没什么可泄露的。就像替白云观杜道长看门的小道士,他就是个小道士而已。” “嗯,这样就好。” 莫邪征东嗯了声,抬头看着大殿上方:“拓跋先生,驸马的手术,就不能提前吗?” 拓拔千钧摇了摇头:“殿下,五月末,六月初,已经是我医术的极限了。再早,我无法配合你。” “我知道了,那就再等等吧。” 莫邪征东点了点头,忽然转变了话题:“拓跋先生,你说,我是不是也该去白云观那个罗公塔去一趟?” 不等拓拔千钧说什么,缓缓转身的莫邪征东接着说:“我总觉得,沈银冰今天去那儿,应该和她母亲有关,或者说,和修罗道有关。只是我不明白的是,安归教的一个宫主,怎么可能会知道修罗的秘密?” 拓拔千钧沉声回答:“殿下,前些天外界飞龙部传来的消息中,曾经提到过一个老道士。” “老道士,就是那个守墓的老道士吗?” 莫邪征东微微歪着下巴,喃喃的说:“你是说,老实和尚,甚至杜道长所知道的那些,都是那个老道士说出来的?” “那么,那个已经仙去了的老道士,又是什么人呢?看来,我的确得走一遭了。” 981章 幸福的懒婆娘! 张暮涵做了个梦。 她梦到自己躺在草地上,后脑枕在双手上望着天。 天上的太阳很亮,却不耀眼,朵朵白云好像绵羊似的,随风慢慢飘荡,四周都静悄悄的,偶尔有一只小鸟掠过长空,飞快的投下一个小影子。 躺在如毛毯般的草坪上晒太阳,绝对是人生中最大的享受之一,甚至想想就让人要美美睡一觉。 于是,张暮涵就美美的睡了一觉,睁开眼时还舍不得从这个安逸的梦中醒来。 她觉得,这绝对是从小到现在睡的最舒服的一次了。 一缕被淡蓝色窗帘过滤了的阳光,浅浅的洒在她脸上,透着清爽的温暖,使她下意识的伸了个懒腰,眨巴了下眼睛,这才注意到所看到的这一切,好像很陌生。 这儿,不是她的卧室。 她的卧室是粉红色的,睁开眼就能看到窗台上的布偶,和对面墙上c·罗的海报--这儿的墙壁上,却只贴着淡蓝色的壁纸,和一个相框油画。 我这是在哪儿? 张暮涵下意识的想到这儿时,听到左边传来了轻微的鼾声,扭头向那看去,就看到一个男人躺在沙发上,双脚搁在沙发帮上,向左蜷缩着身子,睡得正香。 “高飞?” 看到这个男人后,张暮涵猛地醒悟,在即将喊出这个名字时,忽地拉起毛毯,盖住了脑袋。 躲在毛毯下,张暮涵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那样的清晰可闻,砰砰砰。 可她却不敢动一动,生怕一动,某个部位就会传来疼痛。 在发现高飞的一瞬间工夫,张暮涵就想到了为什么会在这儿了:她和高飞,开了个房间--她成了他的女人。 只是,她搞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在等待他洗澡时竟然睡着了。 而且睡得还那样死,在变成女人时,那地方好像也没传来疼痛。 等了足有五分钟后,张暮涵才敢动一下,右手慢慢向下移动,然后就碰到了衣服:原来,她还穿着衣服,虽然不是外衣,但也算衣服。 扭了一下腿,也没有异样的酸痛等感觉传来。 一切,都像以往每个早上醒来那样正常。 原来,他并没有趁着我睡着时,对我做过什么! 确定自己仍旧是块完璧后,张暮涵暗暗松了口气后,却又升起一丝惆怅。 女人就这样:孤男寡女相处一室时,男人动了她吧,就是禽兽。不动她吧,就是禽兽不如。 唉,真难伺候。 “他怎么没有动我呢,是因为不舍的,还是不愿意,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张暮涵慢慢的从毛毯内探出头,看向了高飞。 高飞仍然没有醒来,蜷缩着身子。 “真奇怪,他睡觉也爱蜷缩身子呀?” 张暮涵的眼睛微微弯起,想到从书上看到的一些话:和女人睡觉时很自然的蜷缩身子不同,男人要是侧身蜷缩着,这就证明他在睡觉时缺少安全感。 高飞当然不是女人,可他在睡觉时,就像张暮涵一样侧着身子蜷缩着,这就证明他没有安全感,需要人保护。 “像他这么强大的男人,怎么可能会缺少安全感呢?” 张暮涵愣愣的望着高飞,过了很久后才慢慢醒悟了过来:哦,听人说,越是表面强大的男人,其实内心深处都会有极度脆弱的地方。平时是看不出来的,就算泰山崩于眼前都不会眨一下眼睛。但当他在睡着时,内心深处的脆弱就会闪现,使他本能的做出这种动作了。 “唉,没想到连他也缺少安全感,真是个可怜的孩子。” 张暮涵望着高飞痴痴的想了很久,竟然油然升起一种要把他抱在怀里,就像母亲那样轻抚着孩子的头发,拍打他后背的冲动,却更不忍心惊醒他。 这时候也就是早上七点,初夏的太阳总是醒的太早,让人无法继续懒床。 慢慢地,张暮涵竟然觉得高飞其实也很可怜,需要一个人来为他提供温暖的怀抱,同时也好像明白了他为什么没有动自己:他可能是怕那样做了后,会增加他的危险性。 张暮涵就这样胡思乱想着,也不知道啥时候闭上了眼,更不知道啥时候又睡了过去。 这一次,张暮涵并没有睡多久,最起码她以为自己也就是刚闭上眼再睁开的工夫,就像孩子早上上学,被妈妈叫醒后闭眼再稍后片刻那样,最多几分钟。 她再次睁开了眼,接着就看到了一双似笑非笑的眼睛,正在俯视着她。 张暮涵一惊,失声轻叫了下,噌的一声就钻进了毛毯下,怀里就像踹了个小鹿那样,砰砰的跳个不停:呀呀呀,他什么时候醒来的,看了我多久了? “丫头,太阳晒着屁股了,该起床了。” 被窝外,传来高飞嬉笑的声音。 张暮涵没动,也没吭声。 “怎么,还知道害羞了?” 高飞掀了下杯子,吓得张暮涵赶紧拽了会来,裹的更紧了。 “给你唱首歌吧,很好听的歌。” 高飞嘻嘻笑着,开始唱歌:“懒婆娘,鸡叫八遍才起炕,头不梳,脸不洗,拿起尿盆就淘米……” “你滚蛋,你才懒婆娘!” 听高飞唱的这样羞人后,张暮涵尖叫一声,掀开毛毯忽地坐了起来,拿起枕头就狠狠砸向了高飞。 高飞抬手接住枕头,后退一步看着她,做出流口水的样子:“姐姐,你走光了呢。” 张暮涵低头一看,才发现因为坐起的太快,身子压住了背心往下拽,结果露出了大半个浑圆的馒头,登时更加害羞,却猛地昂头,一脸悍不畏死的样子嚷道:“走光就走光,谁怕呀?” “哈哈,我好怕怕啊,我给你唱首歌吧。” “不许唱!” 看出高飞一脸的坏笑后,张暮涵就知道他又要用歌声来讽刺她了。 高飞才不管,摆着双手深情的唱到:“啊,啊……我是馒头,骄傲的旺仔小馒头……” “你去死唉!” 张暮涵脸红的几乎要滴出血来,四下看着要拿东西砸高飞,那厮却兔子般的窜到了门口:“旺仔小馒头妹妹,哥哥去点早餐,快点起来哟。” 最后这个字说完时,他的人已经跑出了门外,张暮涵砸过去的矿泉水瓶子,砰地落在了门板上,又掉在了地上。 “混蛋。” 张暮涵恨恨的骂了声,接着笑了,双手环胸直直躺了下来,瞪着天花板喃喃的说:“本小姐早晚得让这家伙气死,敢说我这儿是旺仔小馒头。只是很奇怪,这家伙的眼圈好像有些发黑呢,难道他昨晚没睡好?” 也不知为什么,张暮涵心底忽然涌起股甜蜜的幸福感,就像嫁了个好老公的小媳妇,第二天早上醒来那样,觉得整个世界都这样明媚,生活是这样的美好。 她觉得,高飞没有动她,正是因为在乎她。 不负责任的男人,才会在美女再怀时不管不顾的索要,然后在吃饱喝足后拍拍屁股走人。 那样的男人,张暮涵不喜欢。 盯着天花板,她忽然也想唱歌:要嫁就嫁灰太狼。 -- 天坛公园中,每天早晨都会有佷多附近居民来这儿晨练。 有跑步的,有打球的,还有耍太极拳的。 也没人规定谁必须得在公园某个位置晨练,不过这么多年来,大家都养成了一种习惯,像打太极拳的那群老人,会在公园东南角那个草坪上。 草坪南边,就是一片花木树林,树林中的书上挂着许多鸟笼子,都是打拳的人们带来的,百鸟也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在主人们翩翩起舞时,它们也在欢快的唱着。 练拳的人绝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其中一个身棕色唐装的老人,站在队伍的最后一排,与所有人那样,一丝不苟的缓缓运行着动作。 练拳队伍前面,有佷多人在看,观摩,一个穿着黄马甲的清洁工人,嘴上戴着口罩,手里拿着扫把从人群外侧走进了树林中。 可能是扫把上挂了一些弄不掉的东西,女清洁工在树上磕打了几下:帮,帮,帮帮帮。 仔细听上去,很有规律。 穿棕色唐装的老人眉头微微皱了下,但仍然跟随大家把一整套拳打完后,才慢慢收势,转身缓步走向了树林。 花木树林的凉亭一侧,女清洁工正在扫地,唐装老人走进了凉亭,坐在了四周的木板上,拿出一块干净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时说:“上次我不是告诉你了吗,以后不要总是来找我。” 女清洁工仍旧低头扫地,却说道:“我也不想,但我有重大发现。” 唐装老人皱了下眉头,抬头看向一个鸟笼子,却没有说话。 看得出,他非常不满。 女清洁工顿住扫把,淡淡的说:“高飞,是个假的,他是个女人。” 唐装老人一楞,霍地扭头看向了她。 女清洁工仍旧低着头:“昨天中午,我带一个旅行团去白云观了,看到了他--奇怪了,无论我装扮成什么样子,都能碰到他。看得出,昨天他是摆明了要抓我,无奈之下,我只好选择了逃避。” 偶尔有人经过凉亭,也没谁会注意到,背对着女清洁工的老人,会是在听她讲述昨天她所遇到的那一切。 在她讲述时,老人始终没有插嘴,脸上的惊讶早就不见。 等她说完后,老人才淡淡的说:“那对情侣是什么来路?” 女清洁工回答:“不知道。事后我分析,他们可能也在一直秘密监视高飞。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应该是同道中人,不想我出事,要不然也不会在关键时刻出手。” 顿了顿,女清洁工的语气中带有了后怕:“如果不是亲眼看到她的女人特征,我肯定怀疑高飞就是老实和尚,因为那个老和尚,也有一拳洞穿人体的恐怖实力。” 老人冷哼一声:“为什么今天才说?” 女清洁工回答:“从昨天下午,我就发现有人在追踪我,一直到到了凌晨,我好不容易才甩掉尾巴。” 982章 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 高飞竟然是个女人这件事,大大出乎了老人的意料。 如果不是他的镇定功夫相当不错,说不定就会当场叫出声来。 同时他也很生气,生气女清洁工为什么不早点把这件事通知他,毕竟高飞是个女人的消息,也太震撼了,一旦曝光,会引发相当大的影响。 女清洁工却满怀委屈的说,不是她不想汇报,主要是在逃离白云观后,就发觉一直有人在跟踪她,直到今天凌晨时分,她才成功甩到尾巴。 “是假扮高飞的那个女人跟踪你?” 老人皱眉问出这句话时,随即摇头:“不会是她。如果是她的话,你跑不掉,你自己也说了,她很强大--你确定,高飞是个女人?” 看到晨练的人都散去,这边没几个人影后,女清洁工的声音稍稍提高:“百分百的确定,我是不会看错的。” “他以前,也许就是个女人吧?” “不可能!” 女清洁工用肯定的语气回答:“以前的高飞,是个百分百的男人!” 老人扭头,看向了女清洁工,缓缓问道:“那你觉得这个假扮高飞的女人,会是谁?” 女清洁工沉默很久,才低声回答:“我想来想去,假如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以女人的身份假扮别人如此成功,连人至亲之人都能骗的过去的话,那么这个人,只能是安归王。” 在说到‘安归王’这三个字时,女清洁工的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颤音:“相传,列代安归王都有着千变万化的本领。我们的驱魔使虽然也能变幻,但变幻之术和她相比起来,就像萤火与皓月。” “安归王,原来真是个女人。” 老人双眼微微眯起。 他的身份很高,资历也够老,不过却从没有见过真正的安归王。 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谁见过安归王,甚至都不知道她是男还是女,因为她能千变万化,说不定路边的乞丐,理发店中的学徒,酒店中的胖厨师,都有可能会是她。 女清洁工回答说:“铁屠自外蒙会来后写的报告中,就重点提到过安归王。报告上说,当时他和高飞在蒙戈尔地下成吉思汗陵墓即将崩塌时,跑进通天棺中时,安归王就已经在里面了。” 铁屠从没见过安归王,甚至都不知道她是男是女,但高飞知道。 他们当时躲进通天棺后,安归王已经变换成为大汗殉葬的王妃样子,躺在里面了。 不过高飞却识破了她,然后双方开始争斗。 铁屠亲眼看到,安归王就像变魔术那样,一会儿工夫就变了七八个高飞所熟悉的人--但后来昏过去后,终于露出了她的本来面目,一个非常妖艳的女人。 其实除了安归王本人外,谁也不敢确定那就是她的庐山真面目。 不过,铁屠却能肯定安归王是个女人。 这些事,老人和女清洁工都知道,但他们都不怎么相信。 不是不相信安归王不能千变万化,而是不相信安归王就是个绝对的女人。 现在他们相信了,因为女清洁工亲眼看到了安归王的女人特征。 “是的,我肯定她就是个女人。” 女清洁工皱眉说道:“不过我很奇怪,她既然能变成男人的样子,甚至都能变出男人的喉结,为什么却变不掉她的女性身体特征?” 至于安归王为什么无法改变她的女性特征,对老人来说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从这个情报中想到了佷多,站起身慢吞吞的走出凉亭时,说道:“你最近不要再留在京城了,要不然早晚都会暴露。” 女清洁工问道:“那我去哪儿?”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老人扔下这句话后,到背着双手走出了树林。 “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呵呵,我懂了。” 女清洁工皱眉沉思很久,眼神开始慢慢发亮。 在女清洁工想到哪儿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时,距离天坛公园很远的正北远郊,一个机械加工厂里面,也有人在提到高飞是个女人的话题。 这个机械加工厂的效益一般,效益也不是很好。 一个企业效益不好的话,工资福利待遇啥的肯定也好不了哪儿去,所以工人也不多,而且基本都是外地来打工的,有得更是干几天就走。 这样一个毫无起色的破单位,一般不会给打工者们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甚至有得人在走了后,都不知道老板是谁,只知道老板是个看起来很有品的男人,就像大学教授年轻的助教那样。 好像助教一般的年轻老板,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面,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桌子上,脸上带着淡定的从容,看着坐在对面沙发上的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二十多岁,长相一般,属于那种扔在人堆里就消失不见的角色。 但她也有亮点--那就是脸色苍白。 女孩子的话已经说完老大会儿了,可她仍然沉浸在某种恐怖中,眼睫毛不时的抖一下。 老板站起身,拿起一个杯子接了杯温开水,递给了女孩子。 “谢、谢谢。” 女孩子很是受宠若惊,赶紧站起来双手接过了水杯。 “坐,别怕,一切有我呢。” 老板轻轻拍了下女孩子,顺势坐在了她面前的沙发上,温和的问道:“你确定,你亲眼看到高飞是个女人了?” “绝不会有错。” 女孩子心中的恐惧,仿佛被老板的关怀给驱散了,说话流畅了佷多:“当时小四在前面拿刀砍她时,我就在她身子一侧。小四一到剖开了她的衣服,我亲眼看到了她的……” 端起水杯喝了口水后,女孩子才继续说:“当时我和小四都愣了,谁也没想到高飞原来是个女人--不等我们反应过来,她就一拳击穿了小四的身子。” 说到这儿时,女孩子又想到了那异常惊恐的一幕,情绪重新激动起来,声音里带有了哭腔:“我真的不敢相信,人类会有这样强悍的力量。幸好,当时我的反应也够快,趁着她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小四身上时,转身就逃了。” 抬手擦了擦眼角,女孩子才说:“离开那片竹林后,我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回去找您。可我刚到了山门那块,就发现后面有人跟踪我,所以我只能尽快的打车下了山。” 年轻的老板点了点头:“嗯,你做的很对。问你,你能看出是谁在跟踪你吗?” “那个人的跟踪技术很专业。” 女孩子放下水杯,想了想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是国安的人。” 老板再次点头,表扬道:“嗯,你做的不错。假如真是国安的人,当时你要是给我打电话,说不定连我都会暴露--无线定位追踪,向来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老板站了起来,说:“小青,你别担心,国安的人当时跟踪你,可能是他们也在跟踪高飞,我会处理好这件事的。你先回去吧,好好休息,等过两天,我派你去南方公干,让你彻底的放松一下。” “是,谢谢老板,那我走了。” “嗯,把手机留下吧,换个新的。” “好的。” 小青把手机放在案几上后,对老板躬身弯腰,快步走出了房间。 老板走到阳台前,看着戴上墨镜的小青上了一辆白色雪佛兰后,拿出电话拨了个号码,只说了两个字就扣掉了:“去吧。” 握着手机,老板抬头看着天上的太阳,微微眯起了眼,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个小时后,他的手机响了,是个男人打来的:“老板,小青在走到龙湾大桥前时,忽然遭遇了车祸--当场死亡。” “唉,好像花儿一样的年龄,真可惜。” 老板叹了口气时,脸色却轻松了佷多:“你替我处理小青的后事,帮我安慰一下她的家人,别怕多花钱。” 那边的男人答应了一声,扣掉了电话。 年轻的老板再次抬起头,看着太阳,喃喃的说:“高飞,你究竟在哪儿,是活着,还是死了?你最好还活着,因为你对我来说很有用的。” -- 高飞当然还活着,下午四点半左右时,他驾车来到了机场。 今天方小艇从冀南回来了,他来接机。 航班很顺利的正点到达,方小艇带着她那个女保镖,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下台阶时,高飞已经打开了车门,笑的很爽朗:“欢迎方女士凯旋!” “臭小子,是不是老妈我丢脸,你心里特高兴啊?” 方小艇故意板着脸,抬手拧着高飞的耳朵转了半圈。 “哎哟,慢点,疼,疼,妈,这可是光天化日之下啊,男女授受不亲,你一大美女当街调戏帅哥,可有损你的正派形象,这要是被狗仔队给拍到上了报纸,我看你怎么应付老高同志的满腔怒火。” 高飞满脸都是痛苦状的,嘴里胡说八道着,让那个女保镖忍俊不住,赶紧看向了别的地方。 “滚你的吧,就会哄老妈我开心。” 方小艇笑着骂了句,松开高飞,转身对女保镖说:“燕子,这次麻烦你了,跟我回家,我亲自下厨,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燕子还没说话,高飞就撇嘴:“你这是要谋杀人家呢。” “混小子,你敢讽刺老娘我的厨艺会害死人?” 在方小艇伸手,作势又要拧高飞耳朵时,女保镖燕子笑着摇头:“方阿姨,既然高少来接您了,我也就放心了。我还得回单位交差,打的回去好了。再见。” “再见。” 方小艇也没太客气。 等方小艇上车后,高飞启动了车子,缓缓驶出了机场:“妈,你怎么在冀南呆了这么久?我还以为你第二天就会回来。” 坐在后排的方小艇,冷哼一声说:“哼,还不是为了你那个化妆品项目?也幸好我回去了,才能帮梁明办好所有手续--说实话,我有些怀疑梁明的工作能力。” 高飞却淡淡的说:“他是我兄弟。” 983章 灭绝师太! 按照高飞建厂的原计划,在冀南凤山开发区投资的化妆品车间,会在今年的五一节前后试生产,半个月后争取步入正轨的。 不过计划总是不如变化,现在都马上五月端午节了,化妆品还没有试生产,拖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也包括梁明的工作能力。 梁明此前在某家国企中担任中高层管理人员,也算有非常丰富的管理企业经验了,不过那时候他的眼界终究要矮,狭窄佷多,让他独当一面后,自然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 毕竟给人打工,和自己带人干事,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总之,出当大任的梁明,在试生产前期忙的是焦头烂额,再加上‘老板娘’秦紫阳去了香港(和甄嘉惠协商创建影视公司),刘小龙去了官场,他只能一个人扛了。 方小艇本来打算,和王晨道歉后即刻就离开冀南来着,在听说梁明连忙的很辛苦后,就主动留了下来,很有高手风范的指点他。 当然了,论起商场上的能力,方小艇连梁明也不如,但人家身份在那儿摆着呀,有搞不丁的问题,只需一个电话,就能从春树集团,或者别的地方叫来专家。 方小艇叫来的这些专家,经过几天的好忙后,终于解决了大部分的问题,能够让梁明有信心,在端午节那天开始试生产。 方小艇和梁明俩人,因为以前有过过节(方小艇曾经无视他蒙冤),所以相互看着不怎么对眼,高飞很清楚这件事。 所以呢,方小艇看似无意的说梁明能力不足,也是暗示高飞什么。 高飞却用一句‘他是我兄弟’给挡了回去。 无论梁明能否胜任当前这个位置,我都信任他! 听出高飞话中的意思后,方小艇心里叹了口气,接着转移了话题。 母子俩回到市区时,方小艇就把那晚宴请王晨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其中也包括向沈银冰摊牌。 抿了抿嘴角,方小艇问道:“沈银冰,应该来过京华了吧?” “嗯,前天来的,当时我恰好也去白云观,遇到了她。” 高飞好像不愿意多提沈银冰的事,随口回了句就问:“妈,王晨这下可满意了吧?” “哼,老娘我给了她那么大面子,连彭云木都喊去了,她再不满意,难道让老娘给她跪下磕头啊?” 虽说方小艇现在对王晨已经没了太多怨气,不过提到这事后,心里还是不高兴。 毕竟像她这样强势的女人,被迫给曾经的秘书低头,很是有损她尊严的。 “嘿,怎么可能?就算你好意思这样做,她也不敢接受啊。” 高飞嬉皮笑脸的样子,说:“既然王晨那边的问题处理好了,那我是不是该回冀南了。” 方小艇脸上的笑容,慢慢的收敛了,目光中也含有了哀怨,低声说:“小飞,你是不是早就盼着离开京华了?” 根据高家老爷子的意思,高飞在和王晨结婚后,就算正式剥离了高家。 高家的能量,会集中在高云华和高雅兄弟俩身上,高飞--只是一个编外人员,他以后都不会从高家得到直接的支持,最多也就是利用一下高家的影响力。 而熟悉高飞的人却知道,高家的影响力,他是不会用的,甚至以后都不会告诉别人,说他是京华高家的嫡系。 想到儿子失踪26年后好不容易回来,却又再被‘驱赶’出去,方小艇就心疼。 高飞却是一脸的无所谓,淡然笑道:“既然早晚要走,自然是越早越好。妈,你放心,无论在哪儿,你儿子都会混好的。” “我相信,也知道再也无法留住你了,只希望你不要忘记,你是妈的儿子--明天,你就回冀南吧,今晚去酒店,喊上云华、肖鱼儿他们几个,大家好好吃一顿,算是为你送行吧。” 方小艇神色黯然的说完这句话,扭头看向了车窗外,再不说话。 “送什么行呀,反正还得回来结婚。” 看方小艇很是伤感,高飞忍不住笑道:“再说了,有你这样一个超级强大的老妈,我要是以后装做不认识你,这肯定是白痴才干的事情。” -- 夜晚逐渐降临,群山披上了黑色的面纱,看起来更加模糊不清了。 这儿是东南边陲,亚热带的特殊气候,长时间的日照,和丰富降水量,形成了当地特有的雨林性气候,造成了这里生物的多样性。 翻过前面那座大山,再前行一天半左右的地方,就是举世闻名的金三角。 提起金三角,可谓是大名鼎鼎,因为这儿是毒品的种植、生产和销售基地,每年会生产大约2800吨的压迫,和200吨的海洛因。 金三角的成名,还是在20世纪,那时候就出现了许多极富盛名的大毒枭,长期以来,这里一直活动着多股反政府武装和其他毒品武装,故又被称为冒险家的乐园。 例如坤沙、罗星汉、彭家声等,这些毒枭为了生产和贩卖毒品,组织了一批装备精良的地方武装,公开和缅甸、泰国等中央政府抗衡。 直到2005年,有关各方才宣布停止罂粟种植,大规模转型生产米、蔬菜和甘蔗。 不过这只是有关各方的宣布,实际上没有谁能舍得毒品,毕竟这玩意来钱太快了。 而毒枭的贩毒途径,除了缅甸、老挝和泰国三国外,紧邻的华夏也是他们的一条黄金通道。 所以,这个地方备受华夏所重视,缉毒警察的数量每年都会有所增加。 有人说,没有来过东南边陲干过缉毒警的警察,就不算是真正的警察。 这儿,真正锤炼人的地方,每次外出执行任务,都得留下遗书。 对这个说法,梁娇娇很认同,因为她现在就是缉毒警察中的一员。 梁娇娇来到这儿已经接近一年了,她所任职的小镇叫供港,她的职务是处长,这座小镇上最高的官衔,这是在她承诺离开高飞后,高家为了‘报答’她而给予的级别。 一个处长来到这座不足五千人的小镇,绝对是最高领导人,最起码是缉毒部门的老大。 事实上,梁娇娇空降到这儿后,就是以老大身份来的,手下管着三十多条枪。 当然了,在她刚来时,她这些手下还是没瞧得起她。 “她太年轻了些,也太漂亮了些,如果穿上开叉到腰畔的旗袍,站在竹楼下面接客还差不多,买卖肯定会很红火,但要是让她带领大家缉毒嘛,这不是把大家伙向死里推吗?” 这段话,是供港缉毒所的副所长罗城说的。 罗城从十六年前,就在供港干缉毒了,这些年中受过伤,杀过毒枭,也升了官,可四十岁出头了,却始终没有女人。 也不是没有,十年前他也有过一个,不过却被毒枭派人暗杀了。 从那之后,他就再也没接触过女人,只要他还干这行。 久而久之的,罗城对女人有了反感心理,尤其在老所长退休,他要努力向上爬,梁娇娇这个美女警察却空降,抢走了他的位置后。 梁娇娇承认,她很美,最起码在供港小镇上,就再也找不出比她更美的女人了。 不过她却不承认罗城说的那些话。 她刚来时,也很清楚这些话能传到她耳朵里,就是罗城故意的,故意挑刺找机会把她挤走。 梁娇娇没在意,或者说表面不在意,而是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向罗城,向所有手下,展示了她强有力的领导、和执行能力。 在过去的这大半年中,供港缉毒所总共出警三十八次。 每一次,梁娇娇都没落下。 每一次,她都身先士卒。 每一次,都能算得上是满载而归。 在第四次执行任务归来后,梁娇娇就发现手下们看她的眼神变了,经过她办公室门口的脚步声,也轻了。 她知道,她用实际行动来取得了下属的尊重,或者说敬畏。 不能不敬畏,自从有了供港缉毒所,数十年缉毒所总共枪毙一百二十名贩毒份子,但梁娇娇在四次任务中,自己就击毙了九个。 其中一个小毒枭,还是她独身跨境追捕击毙的。 “狠人,很美丽很冷酷的女人。” 这句话,同样是罗城说梁娇娇的。 四次任务中,一个人就干掉了九个贩毒分子,占供港缉毒所历史上的十几分之一,这不是狠人是什么? 很美丽,是说梁娇娇的外形。 很冷酷,除了说的她的气质外,还形容她是个从不喜欢多说话的人。 这样的人,通过以身作则,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树立起她的威望。 经过这接近一年的时间,梁娇娇在供港缉毒所取得了绝对的威信,除了那个看她眼神不一样的老光棍罗城之外,所有警员都对她服服贴贴。 对罗城,梁娇娇也从没有敌视过,始终都是公事公办的样子。 “灭绝师太。” 这是梁娇娇的外号,又是罗城说的,最终竟然流传到了境外,在那些毒贩嘴里传播了起来。 罗城给梁娇娇起这个外号,是因为他发现这位漂亮的‘师太’,对所有男人都不假以辞色,曾经有个当地副县长的公子,见到她后惊为天人,当即就捧着鲜花屁颠屁颠的来到缉毒所求爱。 结果--让罗城很开心:那位在当地很飞扬跋扈的公子哥,在把鲜花递给梁娇娇后,只得到了一个字:滚。 公子哥生气了,张嘴刚说了句‘大爷看上你是你的福气’,嘴里的牙齿就少了一半。 从那之后,那位公子哥就再也不敢来了。 听说,公子哥的老爸,好像也因为这件事受到了影响,被调整了工作。 公子哥受阻,罗城开心,主要是因为他是个老光棍。 天底下所有的老光棍,都不喜欢看到公子哥成功追上一个漂亮女人。 那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难道灭绝师太不喜欢男人?如果喜欢的话,她喜欢什么样的?” 趴在丛林中的罗城,悄悄抬头看了眼梁娇娇藏身的地方。 984章 蛐蛐和大白菜! 罗城抬头向左边悄悄看去,那边只能看到宽大的芭蕉叶,在黑暗中泛着亮光的雨点,砸在上面发出的叭叭声,淹没在无数的叭叭声中,一点也不显。 很正常的芭蕉叶,很正常的雨中雨林。 罗城却知道,梁娇娇就藏在那从芭蕉下面,已经动也不动的呆了四五个小时了。 这四五个小时中,雨一直下,不曾听过,只是时大时小。 这边就这样的气候,白天阳光充分,但晚上就会下雨。 “么的,这破雨怎么还下?再下,老子就成了泡面了。” 稍稍活动了下僵冷的身子,罗城在心里骂了句。 经过四五个小时一动不动的潜伏后,他前些年所受的枪伤,就会隐隐的作痛。 在热带雨林中,疼痛绝不是最让人难受的。 最让人难受的是痒,蚂蟥、蚊子等毒虫的侵犯,才是无法让人忍受的。 幸好下雨时蚊子很少,而且这儿也不是池塘,没有蚂蟥,所以旧伤遇潮的疼痛,就显得格外烦人了。 罗城微微卷曲了几下受过伤的右腿时,再次向梁娇娇那边看了眼,发现那边的芭蕉叶仍旧一动不动,心里不由得赞叹:灭绝师太就是灭绝师太,这股子毅力连男人都比不上,真搞不懂这么娇滴滴的小娘们是怎么做到的。 能够在执行当前这种完全是煎熬的任务时,能‘译音’下美丽的女上司,绝对是打发时间的最佳办法。 罗城相信,不但他在这样做,其他九个出警的兄弟,心里也肯定会想这些。 “那么,灭绝师太在想什么呢?” 罗城下意识的,开始换位思考,考虑他要是梁娇娇的话,此时会想些什么。 梁娇娇什么也没想,只是趴在芭蕉叶下面,冷冷的盯着前面。 前面十五米处,是一条当地人走出来的小道。 供港缉毒所两天前收到线人的情报,说今晚会有毒贩经过长安道(缉毒所的暗语,为每条可以越境的途径,都起了一个辉煌大气的名字)来华夏,时间就在今天的子夜凌晨时分,人数在四到六个。 从昨晚八点左右,天刚黑下来,梁娇娇就带着今晚的值班人员,埋伏在了长安道边。 毒贩会不会出现,谁也不敢保证,电脑还有系统崩溃的时侯呢,线人也同样有可能送来错误的情报。 但不管怎么说,情报既然到手了,梁娇娇就得做出安排。 一藏,就是五个小时。 雨一直下,她的衣服早就冰凉,心却感觉不到。 因为她的心,从某一天开始,就从没有热过。 其实她很清楚,她在离开京华后,高飞肯定会四处扫听她的消息。 所以她要求高家,绝不能泄露她所在的地方--她不想再看到那个男人,不是不愿意,而是不敢。 高家说话很算数,从梁娇娇来到供港后,她就彻底失去了高飞的消息,甚至都不曾与父母联络过。 她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来彻底忘记高飞。 她和他的结合,就是一个错误。 现在她不能呆在和平、舒适的大城市内,而是和一帮比土匪还要野蛮的缉毒警趴在雨水中,等待危险的到来,就是她犯错后的惩罚。 梁娇娇认了,从离开京华的那一刻起就认了,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其实,她也不是不想。 她也想。 但她和罗城等人想的不一样。 罗城等人想着是怎么能在保住小命的情况下完成任务,而她却根本不在乎自己的生死,甚至她都希望,能有一颗子弹穿过她的头颅,让她从当前所承受的痛苦中,彻底解脱出来。 “今天,我能否还能再活着回去?呵呵,就算死在这儿,也没啥好遗憾的了,这大半年中,我干掉了几十个毒贩,也早就够本了。” 当一滴雨水滑进她眼里时,她笑了下。 笑容生涩。 这是她第一次笑,从离开京华那天开始到现在,可惜没人看到。 连她自己也没注意到自己笑了,正要悄悄抬手擦下眼睛时,无线蓝牙耳麦中,忽然传来了几声蛐蛐叫声。 蛐蛐叫声,是本次任务的一个重点,预示着前方潜伏的战友,已经发现了敌踪。 马上,梁娇娇就拉开了微冲的枪栓,低声对领口的通讯器说道:“白菜来了。” 缉毒所所有的兄弟,都是人手一把微冲。 大家平时在电视上,看到警方基本都是拿手枪的,其实内地的警员也是手枪,但在这儿,手枪不合适,最主要的武器还是杀伤力更大的微冲。 梁娇娇所说的白菜,就是毒贩子。 她是蛐蛐,毒贩子是白菜,蛐蛐都是爱吃白菜的。 听耳麦中传来梁娇娇说白菜来了的声音后,罗城下意识莫了莫腮帮子。 在计划本次行动的暗号时,梁娇娇提议把己方称为蛐蛐,因为联系密码就是蛐蛐叫,叫几声的意义,都不相同。 在给有可能出现的毒贩取代号时,梁娇娇取名白菜,理由就是蛐蛐爱吃白菜。 罗城却说,蛐蛐其实也爱吃胡萝卜的,我觉得还是把毒贩称为胡萝卜吧--他这句话刚说完,梁娇娇甩手就给了他一耳光。 到现在,罗城都没搞清楚,梁娇娇为什么忽然抽他耳光。 难道,蛐蛐不吃胡萝卜? 罗城很生气,却没有敢反抗的勇气,因为他不是梁娇娇的对手。 “灭绝师太可能是大姨妈来了,所以才这样蛮不讲理。” 罗城放下手,深吸了口气,拉开了枪栓。 夜雨好像也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赶紧停止了,躲在黑漆漆的天空里瞪大眼睛,看着那几颗鬼鬼祟祟的白菜,走进了蛐蛐的包围圈内。 总共有五颗白菜,十一只蛐蛐。 打头的那个差点变成胡萝卜的白菜,走到距离芭蕉叶三十米的地方时,停了下脚步,侧耳听了听,随即挥手小声说了句什么,五颗白菜继续前进。 “蛐蛐。” 几声蛐蛐叫传来,这是白菜全部进了包围圈的暗号。 “别动,动就打死你!” 梁娇娇腾身而起,嘴里喊着缴枪不杀,微冲的枪口,却猛地冒出一串火舌! 哒、哒哒!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长安道西北方向的六把枪,枪口都朝下(枪口朝下是怕误伤了对面战友)对着白菜们的腿子,钻出一溜溜幽蓝色的弹道。 五颗白菜猝不及防下,根本来不及任何反应,其中四颗就惨叫着摔倒在地上。 为首的白菜去幸免于难,没有转身逃跑,反而伏地了身子好像斗牛那样,怒吼着扑向梁娇娇。 为首的白菜是个老江湖了,知道现在转身就逃的话,那就把后背露给敌人,蛐蛐们可以肆无忌惮的开枪射击了。 但他偏偏冲向前面的蛐蛐,这就会让别的蛐蛐投鼠忌器,不敢擅自对他开枪。 那样,他就有把握凭借他出色的近身格斗本事,挟持或者干掉一个敌人。 梁娇娇在为首的白菜不跑反而冲过来四,就看穿了他的用意,貌似酷酷的笑了下,扔掉微冲对着他就扑了上去! “嗨!” 大白菜蛮牛般的大吼着,攥着刀子的右手,狠狠刺向梁娇娇的雄膛。 梁娇娇人在半空,却陡然一个转身,恰到好处躲过大白菜这一刀的同时,左膝狠狠提起,咣的一声狠狠砸在了他下巴上。 大白菜遭到雷霆般的一击,木桩子似的从半空中摔落,重重砸在了地上。 梁娇娇左肘屈起,以泰山压顶之势狠狠落下,重重砸在了大白菜左肩上。 “啊--哟!” 随着喀嚓一声骨裂的脆响,大白菜发出一声惨叫,惨叫声为落下,就被梁娇娇抓起左手猛地向上一提,喀嚓一声戴上了手铐。 灯光亮起,高倍数强光手电,聚集在了五颗白菜身上。 其中一颗白菜当场不幸死亡,其他三个被子弹打断了腿,为首的大白菜左肩骨折--战斗只持续了不到十秒钟,就宣告结束。 看着从泥水中站起来的梁娇娇,罗城有些出神:在她没来之前,如果我们每次行动都会拿出三到五小时来研究作战方案的话,那么十年前那次的行动中,粗蛇就不会逃跑,小玲就不会死了。 粗蛇,就是暗杀罗城未婚妻小玲的凶手,一个南越籍的毒贩,自从十年前劫后余生后,仿佛就从世间蒸发掉了,再也没有了消息。 “小金,你们几个查货。虎子,带人去前方警戒,以防敌人还有后援。” 梁娇娇拿出一条手绢,擦了擦脸上的雨水,声音中透着漫不经心的冷意。 “是,所长!” 虎子等人答应了一声,分别去忙了。 拿起手帕,梁娇娇又对罗城说:“老罗,联系小孙,开始撤退。” “好的。” 罗城点了点头,开始呼叫后方接应人员。 “你、你就是灭绝师太吧?” 罗城刚联系到小孙,左肩骨裂的大白菜,就恶狠狠的看着梁娇娇问。 听大白菜说出自己给梁娇娇取得外号后,罗城心里没来由的蹦了下,赶紧扭头看向了别处。 梁娇娇缓缓转身,看着被一个手下押着的大白菜,淡淡的说:“放开他。” 那个手下赶紧放开了大白菜,后退了好几步。 大白菜不知道咋回事,狞笑一声正要说几句狠话时,梁娇娇身子忽然半旋,修长的右腿化做一根皮鞭,狠狠抽在了大白菜的下巴上! 大白菜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横飞了出去,直接昏倒了。 梁娇娇却保持着高抬脚的动作,至少凝固了有四五秒钟,貌似扫了罗城一眼,才收回了右脚。 马上,罗城就觉得自己下巴好像很冷,赶紧垂下脑袋干咳了一声。 等他再抬起头时,梁娇娇已经顺着长安道走向了后方。 望着那个在黑夜中显得很瘦削的背影,罗城忽然想到了他被暗杀的未婚妻小玲。觉得她们的背影,原来是这样的相似。 但很快,他就失笑一声,喃喃的说:“怎么可能呢,人家可是来自大地方的人。” 985章 大白菜的重要情报! 供港缉毒所。 供港缉毒所的职权,要是论起职权要比派出所大佷多,但是论起排场却不如派出所,一排低矮的老式建筑,大部分都是竹子组成的。 不过,当地派出所的警员,一辈子也许都不会杀人,在这儿的缉毒警,杀人和被杀,却是家常便饭。 就像今天凌晨时分的任务,要是放在内地派出所,绝对是个大案子了。 可在这儿,就像你喝多了水,睡到半夜去厕所撒尿那样自然,根本不值得一提。 也没谁会为抓回几个毒贩子就会激动,回来后出任务的人留下俩人看守,其他人就去休息了。 梁娇娇洗了个热水澡,换上衣服来到审讯室时,天已经亮了,东边的太阳升了起来,大清早的,太阳就光芒四射的,老天爷丝毫没有凌晨时还阴云密布的觉悟。 “所长!” 守在审讯室门口的两个手下,看到梁娇娇走过来后,立即抬手敬礼。 他们看着梁娇娇的眼神中,都带着敬畏。 没办法,有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上司,不害怕是假的。 很多人都不明白,梁娇娇在接近一年内立下的功劳,足可以让她爬到更高的位置了,而且上级领导也几次找她谈话,说要给她加担子,但她每次都是婉拒,谦虚的说自己做的还不够好。 靠,如果你这样的还不够好,那什么才叫好啊? 师太,你可知道你总是呆在这所长的位置上,是挡住了大家的进步脚步啊! 大家虽然不解,甚至很反感梁娇娇‘站着茅坑总拉屎’,可没有谁敢说一句怪话--说怪话的老罗同志,昨晚还被抽了一耳光呢。 前车之鉴啊! 捏捏的,难道他不知道不能守着女人说,女人爱吃胡萝卜黄瓜之类的东西? 该揍! “嗯。” 梁娇娇也没有还礼,淡淡的问:“怎么样,取得什么进展了没?” “已经问清了,这五个人就是小杂鱼,说是农闲搞点外快的,携带的货物也不多,纯度也不够。” 一个手下说:“不过,为首的那个家伙,却说他知道一个大秘密,但得亲自和你说。” 梁娇娇没有再问什么,点了点头会推门走进了审讯室。 审讯室内,左肩绑着绷带的大白菜,眼神呆滞的坐在铁椅子上,双脚被锁住了。 要是搁在内地,他嘴里牙齿掉光、左肩骨折后,应该会被送进医院。 犯罪嫌疑人也是有权去医院的嘛,这叫人权。 可在边境,就没这个待遇了,能够有人替他处理下骨折处,就算是五星级待遇了。 正在发呆的大白菜,听到门响下意识的抬头看过来,当看到是梁娇娇后,全身都哆嗦了起来,漏风的嘴里低声咒骂着什么。 梁娇娇到背着双手,走到他面前,围着椅子转了两圈,又非常好心的拍了拍人家左肩,和声问道:“疼吗?” “疼--” 大白菜泪汪汪的,如果有音乐伴奏的话,估计他得唱两句:大白菜,泪汪汪,从小没了爹和娘…… 梁娇娇又问:“还想再疼一些吗?”、 大白菜没说话。 鬼才愿意更疼一些。 梁娇娇声音更加温柔了:“想不想嘛?想的话你就说嘛,别不好意思,我肯定会满足你愿望的。” 感觉肩膀上那只手越来越用力后,大白菜嘶声喊道:“不想,不想了啊!” 梁娇娇却没有放手,也没有冷笑啥的,只是面无表情好像灭绝师太那样,右手慢慢用力。 马上,大白菜就发出了凄厉的惨叫:“啊,别、别,我说,我说!” 骨折了被人用力捏,的确不是个滋味。 梁娇娇无动于衷,还用力晃了几下。 大白菜额头冷汗如雨,面色惨白,断骨处的疼痛使他心脏狂跳,却不敢挣扎,双眼一翻就要昏过去时,梁娇娇终于松开了手。 还是那副看起来冷冰冰待死不活的样子,走到大白菜对面的审讯桌后坐了下来,将强光灯对准了他,按下了录音机上的录音键。 她没有再说什么,大白菜却知道他得说什么了,要不然接下来肯定还会有苦头吃。 灭绝师太不愧是灭绝师太,人家都有一说一了,她还是狠狠给了个下马威。 不得对犯罪嫌疑人滥用刑罚,好像每一个执法机关都有这条规定,不过在这儿,这句话连屁的份量都不如,说句现实点的话,就算梁娇娇在这儿把大白菜折磨致死,尸体扔在荒山中喂了恶狼,也不会有人管。 就像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特别的地方就得使用特别的手段,才能起到正常的效果。 梁娇娇按下录音键,抬起了头。 大白菜片刻都不敢犹豫,右手捂着肩膀,声音里带着哭腔,开始竹筒子里倒豆子。 大白菜和他的四个同伴是华夏公民,少数民族,只是这地方的边境线不是太明确,境内有傣族人,境外也有,大家越境就像内地人串门走亲戚那样自然。 大白菜等人很早之前就在金三角那块混,也打工,也种田(被人雇佣管理罂粟),偶尔还会贩卖毒品来赚点外快。 他这种级别的,在毒贩中就属于小虾米,重量相当于内地建筑工地上那些怀里踹几个铁夹子出来偷着卖了换酒喝的小工,不犯大错,就是单纯的捞点外快。 逮不住,这一趟下来的受益就够他们在境外花差个月二十天了,逮住了也就是被毒打一顿,进去坐几年,运气好的话直接被撵走滚蛋(关人的地方满了)。 他们这次携带携带的毒品还真不多,放在金三角那些大老板面前,都不带正眼瞧一下的,就算成功了,也就是几万块钱的收益。 “灭--警官,我该说的都说了,这点货就是我从当地种植户手里贩来的,因为最近手头有些紧,所以才抱着侥幸的心理走一趟,没想到,呜呜。” 一米七的汉子,说到后来竟然嚎啕大哭起来,那叫一个委屈。 梁娇娇不为所动,只是抬手敲了敲桌子,淡淡说道:“说你所知道的那个大秘密,如果真有价值的话,说完后带着你的人滚蛋。” “好,好,我说!” 大白菜等的就是这句话,马上就抬手擦干眼泪,开始说他的大秘密。 随着罂粟成熟的季节来临,缅甸三国按照以往规矩,启动了联合缉毒部门(类似于内地的冬季严打),开始严查毒品。 当然了,这三国的缉毒部门,严查毒品不是跑去金三角捣毁那些制毒点,而是全力封锁毒枭们在三国的出货渠道。 对三国每年的这次行动,毒枭们也早就有了应对之法,早早就准备了美女,美钞和子弹,全方位的攻击肯定能打开一条生路,毕竟三国佷多官员捞外快,都是指望金三角了。 如果把毒枭比作老鼠,三国缉毒部门比作生产老鼠药的厂家,假如老鼠死光了,那么谁还会买老鼠药,他们以后吃什么喝什么呢? 所以呢,不管缉毒力度再大,毒枭们也总能打出一条黄金通道。 不过今年的严打,却出奇的严厉,三国联合缉毒部门的人,都换成了生面孔,对毒枭供奉上的贡品软硬不吃,一心封锁通道。 无奈之下,几大毒枭只好把出货渠道,集中在了华夏边境上。 “我一个远房表弟的女朋友,就在金月餐厅工作,偶然的机会碰到了杜郎,孟克几个人去那边消费,给他们上酒水时,听他们提到了争差的名字。” 大白菜咽了口吐沫说:“后来我听表弟说起这件事后,就琢磨他们可能要从这儿出货了--警官,至于他们会不会从争差出货,我也不敢确定。” 金月餐厅,是金三角最著名的娱乐场所,名字叫餐厅,实则是集酒吧、蹦迪、桑拿、按摩等一体,就像闻名华夏的香格里拉大酒店。 杜郎,孟克等人,则是二十一世纪崛起的几个大毒枭。 争差,却是华夏最南边境上的一个村庄名字,用当地人的说法就是,站在村南头向南撒尿,尿落下来后就到了异国他乡了。 而且争差那个地方地形相当复杂,植被茂密不说,山体落差还很大,有瀑布,还河流,有悬崖,有到现在都没人进去过的深洞,有著名的悬棺(就是悬在峭壁上的棺材),据说还有会下蛊的神秘蛊婆。 总之,争差那个地方人烟稀少,毒虫遍地,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送命,所以那地方在供港当地人眼里,也是个恶魔般的存在,在那儿居住并拒绝搬迁的十三户人家,绝对是对生活没啥希望了。 梁娇娇没说话,只是死死盯着大白菜的眼睛。 她可以确定,大白菜没有撒谎,却不确定他这个消息就是正确的。 如果真像大白菜所说的那样,杜郎等人真把争差当做交换点的话,那么出货量会吓死人,别说一个小小的供港缉毒所了,就算东边边陲缉毒司出动,好像也没把握能全歼这伙毒枭。 理由很简单,争差对面就是境外,杜郎等人真把交货点订在这儿,那么肯定会携带强有力的武器装备--金三角的大毒枭,绝对是世间最有钱的人,他们甚至都能购买到黑鹰武装直升机。 所以说,就算确定大白菜的情报,可梁娇娇也不敢独自带人办这件事,得立即向上级汇报,等候指示。 “警官,我、我的确都说清楚了。” 没听到藏在强灯后面的梁娇娇说什么,大白菜有些心慌。 梁娇娇这才嗯了声,淡淡问道:“你表弟的女朋友,当时都看到什么人和杜郎他们在一起了?” 杜郎和孟克等人,在金三角属于公众人物,就像咱们村的村长那样,大白菜表弟的女朋友认识他们也是很正常的,这点倒不用怀疑。 大白菜眼珠子翻向左上方想了想,忽然说:“哦,对了,她好像还看到个华夏公子哥,杜郎称呼他叫什么孟少!” 986章 那个女人会是谁? 大后天就是五月端午,冀南天涯化妆品试生产的好日子。 高飞本打算今天回去的,但后来又改变主意了,决定再拖延一天,等明天再回去。 试生产就算开业了,怎么着也得搞几个拿得出手的嘉宾去剪彩。 依着高家的人脉,找几个重量级的嘉宾去冀南捧场倒不是难事,如果高老爷子肯打电话的话,齐鲁那边的最高父母官,相信也会抽空前去的。 高飞倒没打算请官场上的人,他觉得这事找白瓷就行了。 白瓷在华夏某个圈子里有着不一般的能量,邀请两个重量级嘉宾还是没问题的。 高飞出去后,方小艇开始打扫卫生。 她不想别人来打搅她前些日子的幸福生活,所以也没雇佣保姆,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啥的,都是她一个人做。 就在方小艇在厨房洗盘子时,手机响了,是老爷子的秘书打来的,说请她去高老那边去一趟,有事商量。 方小艇知道老爷子也知道高飞要回冀南了,所以才把她叫去嘱咐一些什么,再传达给高飞。 收拾了一下后,方小艇驾车离开了别墅。 她的车子刚驶出别墅区拐上主干道,两个人就翻身进了别墅。 两个都是女人,相貌很普通的那种,其中一个就是曾经随方小艇去过冀南的燕子。 燕子俩人翻进别墅后,快步走进客厅,没有丝毫停留的直接上了二楼,来到了一间卧室门前,伸手推了下:门反锁了。 燕子的同伴马上就拿出一根铁丝,要打开暗锁。 燕子却摇了摇头,直接抬起右脚,咚的一声踹在了门板上。 房门被踹开,一股子温香的气息迎面扑来。 燕子俩人站在门口,就看到在席梦思上方墙壁上,挂着一个水晶相框,这是方小艇和高健城后来补办的婚纱照。 扫了眼门后鞋架上的几双女士鞋子,燕子摇了摇头:“这是方阿姨的卧室。” 她同伴马上就走向另外一间卧室门前,抬脚踹开。 这间是高飞居住的,也是反锁着,在被踹开时,倒是没有方小艇卧室的那种温香--而且淡淡的麝香,很好闻,很迷人。 嗅到这股子好闻的香气后,燕子的双眼微微眯了起来。 她的同伴低声冷笑:“呵呵,这可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整洁的男人卧室。” 高飞卧室内的装潢,比起方小艇居住的卧室,要简约了许多,最起码没有梳妆台,不过装修也很有档次的,一看就是费了心思的。 同样宽大的席梦思旁,是个小柜子,上面有烟灰缸,还有一盒打开了的香烟,枕头边也放着几件衣服,但叠的很整齐…… 大家都知道,单身男人的卧室,哪怕是用香水拖地,也掩盖不了他的臭脚丫子味,至于脱下来的衣服,像背心衬衣裤头啥的,也都随手堆在沙发上和窗上,窗下肯定还得有几只臭袜子,甚至,屋子里还得弥漫着淡淡的84消毒液味道。 毕竟是单身男人嘛,大半夜看岛国爱情片,总会忍不住自搞几下的,有那种味道,和粘着那玩意的卫生纸在纸篓里,绝对是很正常的。 燕子俩人却没有在高飞的卧室内发现这些:没有臭袜子味道,包括挂衣柜里的衣服,也都挂的,叠的整整齐齐……如果不算烟灰缸和那盒香烟,这就是一典型的大小姐闺房。 高飞的卧室内,怎么可能会有香气,这么干净? 燕子俩人对望了一眼,随即快步走进去,开始全面搜索。 窗下面、沙发后都没有臭袜子,废纸篓内也没有该死的卫生纸,甚至连烟头都没有一个,四个烟头都在烟灰缸内。 燕子掀起席梦思垫子时,动作顿住了,正在搜索挂衣柜的同伴注意到了,问道:“有发现了?” 燕子没说话,她同伴走过来,然后就看到在垫子下面,有几个卫生巾。 俩人再次相对一眼,把卫生巾装进了塑料袋内,又用戴着塑料手套的手,把高飞洗手间内的毛巾,牙刷等物品也装了起来。 看着马桶旁边的空荡荡的废纸篓,燕子叹了口气:“唉,咱们的高少,可真是小心。” 十五分钟后,别墅小区的老李和老刘,像往常那样沿着路边巡逻时,老刘忽然嗅到了一种烧糊了的味道,有些纳闷的抬头向北边看去,脸色登时大变:“啊,那边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老李下意识的也向那边看去,眼珠子登时瞪大。 那边,就是那座曾经有大人物去过的别墅内,有白色的浓烟正从窗口冒出。 “啊,失火了啊,失火了,快打119!” 老李喊出这句话时,声音已经变了,好像被踩住脖子的公鸭。 那可是大人物所居住的别墅啊,这要是烧死个把人,天知道会发生多大的地震! -- 方小艇所住的地方,距离高老爷子那边大约40分钟的车程。 她在来到半路时,又恰逢堵车,在路上堵了足足一个半小时,堵的她脾气都没有了。 在车上等前面道路疏通时,方小艇很无聊的给高飞打了个电话:“小飞啊,中午回家不?” 高飞在那边回答:“不回家,我可能得到晚上才回去,今儿得和几个朋友喝酒。” “哦,那你少喝点。” 方小艇有叨叨了几句后,才在高飞不耐烦的‘行行行’中扣掉了电话。 把手机随手扔在旁边的副驾驶上,方小艇低声骂了句‘敢把老娘好心当作驴肝肺’时,前面堵塞的长龙,终于缓缓开始前行了。 说起来方小艇还真是郁闷,本来就在路上墨迹一个半小时了,等她快来到高家老宅门口时,前面又遇到了交通管制,说什么大人物要经过此地。 无奈之下,她只好有等了大半个小时,等她来到高家时,已经是接近中午了,本来四十分钟的路程,愣是在路上墨迹了三个多小时。 幸好她在给老爷子秘书打电话,说遭遇堵车时,老爷子让秘书转告她,别心急,早来会晚来会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想让她和女儿(肖鱼儿的妈妈),去替他去八宝山公墓,给仙逝的高老夫人上一炷香。 老爷子说,他昨晚做梦梦到老夫人了,她在那边很孤独的样子-- 听老爷子在电话中这样说后,方小艇唯有叹气,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在路上墨迹的这段时间内,方小艇放在后排座椅上的包里的电话,有过几次震动,不过她没注意。 一般来说,大人物都会好几部手机。 方小艇放在包里的那部手机,是专门用来工作的,当场在别墅小区物业登记时,她登记的就是这个号码。 她给高飞打电话,接听老爷子电话的这部手机,才是她的私人手机。 接近十二点时,方小艇才来到了高家,和老爷子简单说了几句话后,就与肖鱼儿老娘出了高家,驱车赶向了八宝山那边。 方小艇的车子走后不久,一辆挂着军牌的越野车,就停在了胡同口。 在值班武警的敬礼下,身穿军装的高云华,拿着一个黑色公文包,脸色阴沉的快步走进了高家。 “爷爷。” 高云华走进四合院里时,高老爷子正在一个人玩象棋。 抬头看了大孙子一眼,高老没说话,只是微微叹了口气,站起身到背着双手缓缓走进了屋子里。 他不用再说什么,仅仅从高云华的脸色表情中,就确定他最担心的事儿发生了。 老爷子坐在八仙桌旁,慢条斯理的倒了杯茶,指了指面前的圆凳。 高云华端坐在上面,黑色公文包放在膝盖上,等爷爷喝了一口水后,才低声说:“结果,出来了。高飞……果然是个假的!” 老爷子慢吞吞的放下茶杯,仍然没有说话。 高云华却知道,爷爷表面镇定,这只是他休养的功夫很到家而已,其实内心早就和自己一样,又愤怒又担心了。 高飞既然是个假的,那么就证明真的高飞,很可能已经死了个比的了。 高云华从公文包内拿出了一叠化验资料,放在八仙桌上:“根据烟头、毛巾、牙刷上所提取的汗水、唾液等化验,都证明使用这些东西的人,是个真正的雌性基因。燕子她们两个,在破开高飞卧室门时,仅仅从表面上的观察,基本就确定她……” 老爷子抬手,打断了高云华的话,声音里带着疲惫的问:“那边的事情都处理好了没有?” 高云华点头:“处理好了,燕子她们撤出来时,造成电路起火--虽然因为被发现的及时,救护车及时赶到,但燕子她们闯进别墅的踪迹,却已经彻底掩盖了。” “嗯,这件事你来负责,除了燕子她们俩人外,我不想任何人知道。尤其是你二叔一家人。” 高老爷子闭了下眼睛,淡淡的说:“我真没想到,一个女人扮成我孙子的样子,竟然没有丝毫破绽,无论是说话口气,行事作风,还是动作习惯,都足可以以假乱真。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来历?” 高云华沉默片刻,才回答说:“基因库内没有和她吻合的基因,那边不会有任何的结果。不过,要想查出她是谁,也不是太难,毕竟能够这样了解高飞,还能把九龙王中的白龙制服的人,就算在这个世间也没有几个。” 高老爷子看着窗外,喃喃的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在俄罗斯总统传来高飞死讯的消息,我们对外保密的那段日子里,她就已经来到了京华。” “应该是这样。” 高云华接口道:“但是她一直躲在暗中,详细了解高飞的亲友圈子,几乎把所有关系都搞清,并用心琢磨高飞对待他们的分别态度后,才找了个恰当的时机,出现在了二婶面前。” “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精准了解到这一切,这个女人还真是个人物。” 高老爷子面无表情,稍后冷笑:“那你觉得,她会是谁?” 987章 家里失火了! 在外蒙汉德勒森林之战后,铁屠为了诛杀老实和尚和孙天扬,重伤之下犹自混在溃兵中,赶去了蒙戈尔。 只是他没想到老实和尚的武力值竟然那样强悍,不但没有偷袭没有成功,还被人家一下就甩出去砸开了墙壁,落在了夹道中,误打误撞的发现了真正的成吉思汗陵。 随后,高飞和一个神秘女人,先后跟了进去。 在成吉思汗陵内历经惊心动魄的曲折磨难后,铁屠最终侥幸活了下来。 铁屠被救回国后,把所有的经历都写成了书面报告,递交了上去。 因为那次行动属于最高级机密,所以能够有资格看到这份书面报告的人,寥寥无几,高云华就是其中的一个。 铁屠的书面报告中,曾经详细讲述了他和高飞在成吉思汗陵内的遭遇,其中就有他和高飞进入通天棺内,遇到神秘安归王的那些。 铁屠在报告中,明确讲明安归王就是个超脱人类思想范畴的异类,竟然能随心所欲的变成别人样子-- 但铁屠所说的这些,却没有引起高云华等人的重视。 理由很简单,他们不相信,世间会有人能随意变成别人的样子,连瞳孔颜色、身高体重都能变异,这不是扯淡吗? 不是扯淡,就只能是幻觉了。 毕竟铁屠的书面报告中,也详细说过,他和高飞俩人在陵墓大雄宝殿内,产生幻觉差点丧命一事。 所以高云华等人在报告中,看到有人能千变万化后,都不相信这是真的,以为这是铁屠俩人所产生的幻觉,就像在大雄宝殿内那样。 可是现在,高云华才相信铁屠所说的那些,不是幻觉,那个能随意变成别人模样的女人,的确存在,并变成高飞的样子,和他称兄道弟了好几个月。 尤其是在拿到假高飞的基因化验单,想到那晚在十三陵黄泉路上,假高飞打败九龙王中的白龙后,高云华立即想到她是谁了。 “安归王?” 听完高云华的详细分析后,高老爷子那双混浊的老眼内,陡然闪过一抹精光:“假扮高飞的,是安归教中的王者安归王?” 高云华用力点头:“是的,百分百的确定,她就是铁屠书面报告中的安归王了。也唯有她,才能变成高飞的模样,才能打败九龙王中的白龙。” 高老爷子沉默,很久后才问:“那你睡,她为什么要假扮高飞?毕竟高飞的前女友穆天涯,就是死在安归教手中,高飞和安归教有着深仇大恨,俩人应该是绝对的仇敌才对--那么,她为什么要扮成高飞呢?” 吐出一口浊气后,老爷子又淡淡的说:“最重要的是,她在假扮成高飞后,好像没做出任何有损高飞、有损高家利益的事。她这是为什么?” “她可能是……” 高云华说到这儿时,却又闭上了嘴。 高老爷子右手食指蜷曲,轻轻敲打着桌面,缓缓问道:“你是说,这个邪教的头子,喜欢上了高飞?” 高云华叹了口气:“爷爷,多方面分析,只能是这样。就因为她爱上了高飞,所以才假扮他的样子,提高飞才能做的事情。” 老爷子的语气中,没有丝毫感情:“可高飞已经死了,她为什么又要假扮高飞做这些事?难道,她要假扮高飞一辈子?” 高云华站起身,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圈,停住脚步时才说:“也许,高飞并没有死。” “高飞也许并没有死?” 老爷子再次松了口气,分析道:“他只是被某个什么人救走了,但因为受伤太重,所以要养伤--于是,安归王才假扮成他的样子,来高家替他做他该做的事情。” “肯定是这样。” 高云华说:“我觉得,安归王假扮高飞,除了替他做该做的事情外,应该没有别的野心。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主动离开高家……她的所作所为,和高飞的行事作风完全一样。看来,她仅仅是要替高飞做事,等高飞回来后,她再悄然退走。” 老爷子没有说话,很久后才忽然问道:“云华,你觉得安归王假扮高飞,只是为了替高飞做事,而没有别的私心?” 高云华一愣,随即回答:“我不敢保证,毕竟在她来到高家后,我们相触的机会不是太多。但是,从她要求我们放过郝连偃月这件事中,可以看出她不纯粹只是为了高飞。” 郝连偃月被高飞控制这事,老爷子也已经知道了。 冷笑了下,老爷子缓缓的说:“既然她有别的企图,而且我们也不知道她打着高家少爷的幌子都是做了些什么,那么不管这个女人是否在乎高飞,她都不能再留着了。” 高云华也很清楚,老爷子说的这些没错。 正因为不知道假高飞在暗中做了些什么,在事情还没有更糟之前,把她除掉才是正确的。 但高云华却忽然有了一丝不舍。 他舍不得就这样让安归王死,因为他能从和她相触的这几次中,感觉出她对高家没有丝毫恶意。 仿佛知道高云华此时心中是什么感觉,老爷子叹了口气:“唉,云华,她必须死,是必须的,明白吗?” 高云华也叹了口气,沉声回答:“是,云华明白。” 犹豫了下,高云华才说:“只是,这样会让我有种我们被人利用的感觉。” “不是感觉,就是被利用。” 老爷子又给自己满了杯水后,淡淡说道:“那些人为什么会发现高飞是假的?那是因为他们时刻注意着真正的高飞,是高飞的敌人,只是阴差阳错的发现她原来是假的,所以就把这个消息给了我们。” 老爷子说的没错,那些人唯有时刻监视着高飞,才能发现安归王最大的秘密。 而且,那些人也应该判断出了安归王的真实身份,知道这是一个惹不起的存在,所以就‘好心’的把这个消息,通过合理的手段告诉了高家。 那些人早就算定,高家为了绝不许任何人撼动的利益,就算看出他们要利用高家除掉安归王,也只能按照他们的意思去做。 高老爷子再次冷笑:“哼哼,就算被利用,那又怎么样?只要对高家有利,无论做什么,我们都得去做。至于那些人为什么要暗中监视高飞,这笔帐以后再算不迟。” 老爷子年龄虽然大了,眼光却异常老辣,决定更是杀伐果断,很快就定下了调子,不容推倒。 高云华自然毫无意见,只是说:“爷爷您请放心,我这就去安排……她明天就要去冀南了,在路上就可以。” 老爷子却摇了摇头:“不行。” 高云华有些诧异:“不行?” “嗯,不行。” 高老爷子站起身,到背着双手来到窗前,望着外面的天空,淡淡说道:“不管她是不是安归王,但她现在的身份是我高家子孙。所以,她绝不能死于被暗杀,甚至,她死后的尸体都不能被人看到。” 高云华有些不明白了,眉头皱起。 他很清楚,安归王是个连白龙都能打败的厉害角色,而白龙则代表着华夏国内武力值最高的那群人--如果不采取暗杀方式,谁能明面杀的了安归王? 一旦被她察觉出身份已经泄露,依着她的本领,将会做出多么强悍的反击? 正面捕杀,这是在冒险。 可老爷子最后那句话,却又带着也不能正面捕杀的意思,所以高云华不明白。 老爷子接下来的话,让高云华明白了什么叫老狐狸:“我高家的子孙出意外,最好是为国捐躯。” 高云华眼睛一亮,明白了老爷子的意思:设个圈套送安归王去死,她的死,必须得让所有知道她是高飞的人,为高飞之死而惋惜,值得后人敬仰。 总之一句话,那就是安归王得死,像个烈士那样死去。 “爷爷,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只是时间得稍后往回延延。” 高云华想了想,才说:“今天早上我接到一个消息,来自东南边陲缉毒司,金三角几个大毒枭,可能要在我境内出货--为此,军方决定要派出精锐,协助那边的缉毒警破获此案。” 老爷子转身,微微皱眉:“可高飞不是军人,也不是警察,那边和他没什么关系。” 高云华笑了,很有把握的笑:“但有个人却是警察。” 老爷子微微皱眉,想到了一个人,但却没说什么。 高云华向前走了两步,低声说:“爷爷,您放心,我不会让那个人有危险的。” “嗯,这就好。” 老爷子也不知道第几次叹气了:“唉,派一个机灵点的人去做这事。” “明白。” “去吧,我有些累了,只要赶在六月初九那天就行。” “是,爷爷您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高云华看出老爷子心情不好后,也没啰嗦,转身走了出去。 老爷子站在门口,望着灰蒙蒙的天,喃喃的说:“我这样做,没有错。” -- 也认为自己这样做没有错的高飞,正在洗澡。 大白天的,白瓷赤果着让男人喷血的身子,怀里抱着个枕头,昏昏的睡着。 她的脸上,浮着一层满足到极点的嫣红。 等这一刻,她等了太久,就像在烈阳下暴晒三年的干柴,在被高飞蛮横的扔在窗上时,就遇到烈火那样,轰的一声熊熊燃烧起来,几乎把整个世界都烧化。 世界没烧化,她把自己给烧昏迷了。 其实从高飞扑倒她后,她就被烧昏迷了,直到现在还没有醒来。 高飞知道,白瓷要想从粉红色的美梦中醒来,还得需要一个多小时,所有从浴室内走出来时,身上什么也没披。 如果白瓷能看到,看到这具不输给她的身体,肯定会被吓得再次昏过去。 咚咚咚,悦耳的铃声,打断了高飞对白瓷的欣赏。 电话是方小艇打来的。 高飞拿起电话还没说什么,就听方小艇急吼吼的问道:“小飞,你现在哪儿?快回家,家里失火了!” 988章 我们还是朋友! 高飞在拿起手机接通后,脸上还带着笑容的。 但当方小艇吼出那句话后,他猛地愣住:“什么,家里失火了?” “是啊,你赶快回家,我在八宝山这边,正在往回赶!” 方小艇的声音听起来很着急,但还没有急到六神无主的地步。 如果是放在一般人身上,家里失火后不次于天塌下来,毕竟半辈子才置办下的家产,就这样付之一炬,能不心疼吗? 不过对方小艇这种小富婆来说,就算整栋别墅都被烧没了,也不是多么了不起的大事,反正她有钱,买套别墅就像我们吃顿大餐那样简单。 她着急,是因为那栋别墅在装修的时侯,可是浪费了她大量的心血,心血被毁,自然着急了。 “好,妈你别着急,我马上就回去看看。” 听说家里失火后,高飞也有些着急,赶紧穿好衣服,找到纸笔给白瓷留了个便条后,急匆匆的出了皇朝会所,驾车向家的方向驶去。 等高飞来到别墅小区时,就看到停了三辆救火车,好多人围在路边向火灾现场那边看,火已经被扑灭了,但还有袅袅的青烟冒起。 消防队员,物业管理的负责人,以及报警的老李俩人,都在现场。 看到高飞从奔驰车内下来后,老李赶紧说:“主人回来了。” “怎么回事?” 高飞下了车,走到别墅门前皱眉向里看去,就看到好多消防队员,和物业工作人员,正在清理现场。 “这位先生,你是户主吧?” 警方和物业负责人一起走了过来。 据老李俩人说,他们在发现有浓烟自别墅窗口冒出后,马上就拨打了119,救火车来的也很及时,不过火情比较大,等扑灭了大火后,别墅内的东西基本都烧没了。 “高先生,经过我们现场调查,基本确定了失火原因。” 警方负责人,这时候也知道了这栋别墅的主人身份,所以说话很客气:“我们已经排除了意外纵火的嫌疑,火灾引起应该是户主粗心所导致。” 根据警方的初步现场勘察发现,火灾的源头来自厨房,被烧坏的炉具,液化气开关还开着,这就证明户主当时可能在做饭,但因为什么紧急之事暂时离开,事后却忘记了,结果锅里的花生油被烤燃,从而引起了本次火灾。 高飞早上在离开家时,是吃过饭的,不过方小艇有没有吃,他不知道。 同样,高飞也没把一栋别墅被烧毁放在眼里,在问清楚没有人受伤后,也就放心了。 一个半小时后,高飞的老娘,和姑姑,急吼吼的赶到了现场。 物业管理人再次解释了一遍,并问方小艇,出门前有没有做饭。 方小艇先说没有,后来又说可能是做饭,因为她也记不清了。 方小艇记不清,是因为她知道儿子明天要走了,以后就她自己住在这别墅中了,感觉孤苦伶仃了,心神不宁精神有些恍惚导致。 要是搁在以前,依着方阿姨的精明,绝不会忘记她究竟有没有做饭来着。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没有人受伤,这就是万幸了。 肖鱼儿的母亲知道,方小艇最近对高雅很不满,要不然也不会再买这套别墅,所以就邀请她暂且回自己家里住段时间,反正家里有的是房子,等这边重新装修过再搬回来也就是了。 至于高飞,明天就要回冀南了,随便找个酒店凑合一宿就得了。 一场在普通人家看来天大的祸事,都没有被方小艇母子放在眼中,所以也就按肖鱼儿母亲所说的那样去做了。 高飞等人驾车离开后,混在人群中的一个女子,给燕子发了个短信:一切正常,没有引起怀疑。 这场火灾,对于别人来说没啥影响,甚至普通老百姓也不会关注。 有人却关注。 一个老人,一个年轻人,在听到方小艇的新居失火后,都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高家那头老狐狸,终于开始动手了。 这俩人虽然不在一个地方,却是在同一时间有了这个判断。 -- 农历五月初四,高飞回到了冀南。 李德才、老王他们都知道高飞今天要回来,不过前来接机的,却只有一个人。 王晨。 看到王晨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后,高飞单手抄在口袋中走了过去:“唉,堂堂的大局长前来接机,却乘坐出租车,这要是让人看到了,肯定会笑话你寒酸的。” 王晨在看到高飞的第一眼,秀气的脸上攸地浮起了娇俏的嫣红。 这是在高老爷子确定俩人的婚事后,他们第一次相见。 以前他们俩人单独在一起时,尽管高飞也明白王晨喜欢他,不过俩人都能保持着冷静,像朋友那样落落大方。 但这次见面,王晨却有了种窃喜的羞涩。 终于修成正果了,能不开心吗? 开始时,王晨还担心高飞见到她的第一面,就会埋怨她曾经给方小艇一个难堪呢,结果他上来却是开玩笑。 高飞的玩笑,稀释了王晨心里的小紧张,秀气的笑笑说:“笑话我寒酸不要紧,千万别怀疑我是个贪官--有人曾经告诉我说,大部分成功人都是因为懂得低调。” “正因为你低调,所以我这多玫瑰花,终于被你给采到了。” 高飞笑嘻嘻的伸出手,很自然的揽住了王晨的肩膀。 王晨垂下眼帘,脸上的红晕更盛:“能够采到你,这辈子也就知足了。喂,你可别为此骄傲哦,以为我是倒贴你来着。你要是不愿意的话,现在可以松手,我保证不会强求。” 啪的一声,高飞在王晨浑圆有弹性的某个部位,轻轻拍了一巴掌。 “哎哟!” 王晨失声轻叫一声,下意识的要挣开,却被高飞更紧的搂在了怀中,故作恶狠狠的说:“小样,你用同样的法子,已经拿捏了一次你婆婆了,还想再对我故技重施,信不信我现在就找个酒店,把你给正法了?” 王晨偷眼扫了四周一圈,没发现有什么人注意自己这边后,才咯咯的低笑道:“你以为我小模小样的好欺负吗?信不信我会拿把剪刀,剪了你……” 在被高飞拥着上了车后,王晨对未来的两人世界,更加的向往了。 出租车一直来到了泉城步行街,落日餐厅的门前。 高飞俩人还没下车,就看到两座餐厅都是披红挂彩,大气球在天上飞,垂下写有‘欢迎董事长’的条幅,所有的职员都是一身正装,在老王几个人的带领下,站在总店门口两侧。 高飞刚下车,老王就一声令下:“放炮!” 八门小钢炮砰砰砰的打出一团团彩纸屑时,掌声响起,欢呼声也响起:“欢迎老板,老板娘前来视察工作!” 李德才、陈大彪等人尤为兴奋,喊老板娘的声音格外大,引得路边行人纷纷侧目,驻足观看。 老王等人虽说不是第一次称呼王晨为老板娘,但这次可是守着高飞,这么多人,羞的她恨不得把脸藏起来。 高飞倒是雄纠纠,气昂昂的样子,就像电视中那些外国元首一样,很装比的抬手,缓缓挥动。 看着踩着红地毯走进餐厅的高飞、王晨俩人,站在最边上的连雪,低低的叹了口气,一脸的落幕。 城阳走到她面前,拍了拍她肩膀,却没说什么。 “其实我该知足了,对吧?” 连雪忽然笑了,笑着问城阳。 -- “是的,我是该知足了。” 沈银冰点上一颗烟,看着坐在对面沙发上的颜红,淡淡的说:“最起码,我能比我母亲长寿。只要活的够长久,就能做很多事,佷多有趣的事。” 颜红抬手轻轻打了个哈欠,点头说:“对,小冰,只要你这样想就行了。其实人这一辈子,说起来也就那么一回事,睁眼闭眼的就过去了,只要能活个率性而为就可以了,何必为那些不开心的事所烦恼?” 也许是因为沈银冰的‘修罗’身份暴露了,所以组织上提前终止了对她们的惩罚,从昨天开始,老孙又来到了公司,给她们送上了忘忧粉。 沈银冰在看到老孙时,倒是能保持她的冷傲,但颜红却像看到了骨头的狼……她中毒太深了,估计这辈子都无法再戒掉忘忧粉,死心塌地为人家所用了。 嘴里说着自己知足了,但沈银冰明显的不知足。 她今天叫颜红上来,是因为想把母亲接回家。 不管她是个修罗,还是个人类,她都不想让母亲的尸体留在冷库中,任人摆布。 当她说出这个想法后,颜红有些为难:“小冰,我是真的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儿,无法带你去--” 不等她说完,沈银冰打断了她的话:“红姐,这件事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我必须得收回妈妈的尸身。你去想办法。” 颜红既然被驱蛇神秘人带到过那个冷库,那么她就能找到那些人,传达沈银冰的意思。 至于颜红怎么去做,沈银冰不管。 她只知道,就算掌管她母亲尸体的是国家,也不能拒绝她这个要求。 “好的,我尽量。” 颜红沉默很久,才点了点头。 沈银冰淡淡的说:“不是尽量,是必须。” “明白了。” 颜红站起身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进来。” 随着沈银冰的允许,门开了,苏青从外面走了进来:“沈总,天涯集团的梁总,刚派人送来请柬,请您明天去东郊天涯集团出席试生产剪彩。” “高飞回来了么?” 沈银冰微微冷笑:“好,把请柬放在这儿吧,你去准备一下,我明天去捧场。” 颜红皱了下眉头:“沈总,我觉得你没必要再去了,我们和高飞,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你要是去的话,会被人以为……” “以为我对他旧情未忘?” 沈银冰不在意的嗤笑一声:“这有什么?别看他早就不是我的男朋友了,但我们还是朋友。” “朋友?” 颜红从这两个字中,仿佛明白了什么。 989章 英国来的客人! “朋友?” 焦恩佐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随即点头笑道:“对,沈总和高飞,现在还是朋友嘛。朋友之间,要经常来往,互相帮助的,沈总的确该去参加明天的试生产剪彩。” 在颜红走后,沈银冰又把焦恩佐叫来了办公室。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 沈银冰放下手里的签字笔,忽然很妩媚的笑了笑,问道:“恩佐哥,为什么距离我那么远?” 沈银冰从京华回来后,气色看起来比以往任何时侯都要好。 焦恩佐很清楚,这固然有及时服食忘忧粉的缘故,主要却是因为她看开了什么。 当一个人把生死看透后,那么世上任何事都不再是事了。 同样,当一个人得知自己是个异类后,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被人类所接受后,以前放不下的那些,也就全放下了。 “我、那个啥,咳,沈总,现在你也知道了,我们俩人之间并不是真正的表兄妹。” 焦恩佐干咳了声,抬手推了下镜框,笑着说:“所以,你现在的身份只能是集团总裁,我只是你的副手,自然要对你保持着适当的距离,这是规矩。” “你这个解释,可真是烂透了。” 沈银冰依然笑着,只是眼神发冷,让焦恩佐脖子后面都觉得发毛:“你只是怕我会吸取你的阳气罢了--恩佐哥,不管怎么样,你只要当过我一天的表哥,那就是我一辈子的表哥。而且,你以前也追究过我来着,要不咱们……” “算了,我可不敢。” 焦恩佐赶紧站起来,苦笑着连连摇手,正要说什么时,沈银冰的脸色却猛地一寒,冷冰冰的说:“既然你不敢,非得把自己当做我一个普通的副手,那你以后就不要再暗地里搞什么小动作,拉帮结派!” 焦恩佐自从第一天上任被高飞狠狠踩了一顿后,并没有就此老实下去,而是暗中接纳那些在公司混得不如意的人,逐步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其实焦恩佐这样做也是无可厚非,既然他现在是北山集团的第二大股东,自然得有一批效忠自己的人了。 他断定,沈银冰就算知道他拉拢那些人,也不会有太大的意见,却没想到她现在忽然翻脸了,这让他感到不适应,语气也生硬起来:“沈总,你这样说可就没意思了啊。我自个儿说是你的副手,那是低姿态,但你也该明白,我们之间只是同盟关系。唯有我们齐心协力,才能达成目标的。” “你出去吧,我不想再和你说什么了。” 沈银冰脸色厌烦的摆了摆手,好像在红苍蝇。 焦恩佐儒雅的脸色登时变青,张嘴好像要说什么,最终却只是冷哼了声,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焦恩佐回到办公室后,张良华见他脸色很难看,赶紧给他泡上了一杯茶:“焦总,喝水。” “哼,臭女人,敢和我翻脸。” 焦恩佐接过水杯,猛地喝了一口,却又接着吐了出来,狠狠把杯子摔在了地上,吸着冷气吼道:“你特么的想烫死我吗?” 嘴巴被烫了一下的焦恩佐,这时脸色狰狞,一点也没君子该有的风度。 “那水是刚接--” 张良华呆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算了,你先出去吧。” 可能是看到张良华被自己吓倒了,焦恩佐也没了发脾气的兴趣,就像沈银冰刚才赶他走时那样,摆了摆手。 “哦。” 张良华赶紧答应了一声,转身就走,走到门口时才忽然想到了什么,又停住脚步,就像受恶婆婆压迫的小媳妇那样,怯怯的说:“焦总。” 焦恩佐阴沉着脸,问道:“什么事?” “刚才前台打电话来,说有你一个来自英国的朋友找,你看?” “来自英国的?” 焦恩佐目光一闪:“男的,还是女的?” “是个女的。” “嗯,带她来见我。” 焦恩佐嗯了声,嘱咐道:“如果有人问起的话,你就是说那是我在国外的同学。” “好的。” 张良华快步走出了办公室,在把房门关上走了两步后,猛地转身对着房门狠狠虚砸了一下,无声的骂道:“尼玛的,敢把我当狗一样的使唤,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像狗一样匍匐在我脚下,哀求我!” “咦,张秘书,你怎么了?” 张良华刚要转身,就听到斜对面有人诧异的问他在做什么。 张良华一哆嗦,扭头看去,就看到某科室的一个小妹,就抱着一叠文件疑惑的看着他。 “啊,哈哈,没怎么,就是觉得肩膀有些酸痛,运动一下。” 张良华打了个哈哈,快步走向了电梯。 前来找焦恩佐的是个女孩子,个头不高,最多比公司颜副总高那么一两厘米,身材也相当不错,但比颜红要年轻佷多,长相一般,左边嘴角还有一颗黑痣……属于那种从背后看就硬,正面看上去会软的货色。 不过这女孩子的气质却很出众,穿着时尚有品位,还有股子也不知道打哪儿来的傲气,明明长的不咋样,下巴却高高的昂着,很有一副她只要出场,就会引起尖叫的高傲。 女孩子叫爱伦,自称是刚从英国回来的,是焦恩佐以前的大学同学。 爱伦也许真有值得骄傲的地方,不过张良华没有看出来,表面很热情的把她带到焦恩佐的办公室后,泡上两杯咖啡就知趣的退了出去。 等张良华出去后,焦恩佐脸上的亲切笑容就消失了,警惕的打量着爱伦:“爱伦小姐,你这次来冀南找我有何贵干?” 焦恩佐对张良华称,爱伦是他在英国的同学,实际上俩人根本不认识,今儿是第一次见面。 他那样对张良华说,那是因为昨晚他接到了上面的电话,说会有一个叫爱伦的女孩子过来。 爱伦轻轻抿了口咖啡,淡淡的说:“我是来帮你的。” “帮我?” “对,就是帮你。” 爱伦从随身携带的小包中,拿出一个信封,抬手一甩--那个薄薄的信封,就轻飘飘的飞向了焦恩佐,恰好落在他面前的桌子上:“看完里面的内容后,烧掉。” 信封很轻,看起来也就最多几十克的样子,不过正因为信封太轻,一般人要想把它甩出去,恰到好处的落在焦恩佐面前,应该很难。 由此可以看出,爱伦是个掌控力度的高手,更能看出她这是在用这个动作告诉焦恩佐,她是一个有实力的人。 焦恩佐目光一闪,没再说什么,拿起了信封。 信封并没有封口,里面只有一张信纸。 信纸上只写了八个字,是打印机打印的:他是个女人,安归王。 “他是个女人,安归王?” 焦恩佐眉头紧紧拧起,盯着这行没头没脑的话,沉思很久才缓缓抬头,看着品咖啡的爱伦说:“我明白了,高飞--不是真正的高飞。” 说到后来这个高飞时,焦恩佐眼中攸地腾起一股子狂热。 没有谁比焦恩佐更痛恨高飞了:如果不是高飞,恩佐哥现在早就是北山集团的董事长了,说不定他已经把沈银冰给收服了,让她专心做一个全职太太(当然了,在知道沈总是修罗后,他是没这个心思了)。 焦恩佐的智商很高,从这短短八个字中,就猜出了事情的真相:高飞可能已经死了,当前这个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 至于安归王为什么要假扮高飞,焦恩佐觉得这个问题根本不用多考虑,如果他有能力的话,也会假扮成高飞,利用高家的深厚背景和资源,做他想做的事情。 焦恩佐的反应,早就在爱伦意料中,所以她也没说什么,只是喝咖啡。 深吸了一口气,焦恩佐强压住要原地大跳几下的冲动,拿出火机把信纸烧掉。 看着信纸慢慢变成灰烬,焦恩佐才问:“能确定这是真的吗?” 爱伦放下咖啡杯,淡淡的说:“千真万确。” 焦恩佐迫不及待的问道:“那么,这说明高飞已经死了!?” “不确定。” 爱伦眉头微微皱了下,依旧淡淡的说:“但他活着的可能性不大。” “呵,呵呵。” 焦恩佐忽然笑了几声,眼神恢复了正常,试探着问道:“你这次过来,就是要除掉安归王?” 爱伦沉默,很久后才说:“是--虽然我们肯定高飞就是安归王假扮的,不过这个变态女人要比真正的高飞更可怕,所以要想除掉她,很难。” “再难,总是有办法的,不是吗?” 焦恩佐目光再次闪动,低头端起了杯子。 如果让恩佐哥列出他最希望去死的三个人,第一个是高飞,第三个是组织老大,第二个,就是安归王。 除了有限的几个人外,谁都不知道焦恩佐已经被控制了,他能够出卖手下兄弟加入贪狼,其实就是安归王在幕后一手操作的。 他现在是安归王和贪狼两方面的傀儡,但他从没有把自己当做是傀儡,因为他觉得,依着他的聪明和能力,总有一天能打破身上所有的禁锢,翻身做主人。 而要想挣开这些禁锢,最好的办法自然是让某些人去死。 他希望,能利用组织上的力量,除掉安归王,最好是双方来个两败俱伤。 爱伦倒是没注意到焦恩佐的眼神,只是盯着咖啡杯出了会神,才缓缓的说:“你说得不错,总是有办法的--要不然,我也不会亲自过来了。” 焦恩佐马上说道:“有什么需要我做的,我全力以赴。” “嗯。” 爱伦淡淡嗯了声,站起来说:“你给我安排个职务,我明天来上班,我有些累了,先去酒店休息。” “好,我会安排的。” 焦恩佐也跟着站起身,在爱伦要走时,忽然问道:“我能知道你是谁吗?” 爱伦转身,冷冷的看着他,冷冷的说:“我是你在英国的大学同学,我叫爱伦。” 焦恩佐一呆,随即讪笑:“呵呵,是啊,你是爱伦。” 990章 五月端午! 农历五月初五,阳历六月二十号,星期五,忌破土,安葬,宜出行,嫁娶,开光。 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用风和日丽这个词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 一大早,所有经过冀南凤山开发区104国道旁的车辆,老远就能看到路边某家单位门前彩旗飘展,穿着一新的人们站在门口,脸上都带着喜悦之情。 过往行人都知道,这是这家单位要开业了,旁边挂着的牌子,用块大红绸布覆盖着,大门正中是个一米高左右的高台,上面摆着桌子,桌子上有话题、彩绸和剪刀等东西。 穿着白衬衣,扎着领带的梁明,明显比去年这个时侯消瘦了许多,脸色也有些憔悴,不过精神却不错。 自从他出院后,就开始操劳化妆品车间建设、机器安装、产品配制都工作,除此之外,还有佷多开业手续啥的都得需要他拍板。 正如方小艇心中所不屑的那样,梁明以前在外企工作时,也许做的很好,但让他自个儿挑大梁后,他就会忙的焦头烂额了,在某些事情的处理上,反而不如方小艇。 这倒不是说梁明能力不足,毕竟他此前从没有坐在掌控全局的位子上,目光会习惯性的盯着眼前--人在什么样的高度,就能看到多远的风景,刚爬上高处的人,总是会有种失措的茫然感。 幸好,高飞对梁明是无限信任的,别看秦紫阳才是天涯集团名誉上的董事长,她却从不插手这边的建设工作,前些天更是飞去了香港。 对秦紫阳来说,也许和人筹划一个影视公司,远远比干实业要有趣的多。 所以呢,出当大任的梁明,尽管忙的心力交瘁,但精神上却不错。 张妍就站在牌子下面,穿着一身黑色套装,看着忙碌的丈夫,眼里全是欣慰。 “陈科长,都准备好了没?” 梁明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摆手招过了陈大彪,嘱咐道:“今天会来佷多客人,你这个现场副总指挥,可千万别给我出什么乱子!” 陈大彪目前是新厂的保卫科科长,他表弟张冒是副科长,俩人手下掌管着三十几个正规保安,开业这天前夕,又被高飞电话任命为副总指挥,协助梁明,目前可谓是春风得意。 “梁总您放心,我都检查过三遍了,确定没有任何错误!” 陈大彪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一点也没有此前泥腿子的样子,倒是流露出几分彪悍的样子。 “嗯,高总信任我们,我们绝不能把事情办砸了。还有什么需要的,去找张科长,她会全力支持你的工作。” 梁明一脸认真的点点头,看到那边横幅有些高低不对称后,随手拽着在旁边傻笑的李德才:“李总,和我去看看。” 高飞始终把梁明当兄弟,梁明自己却分得很清楚,知道现在这个兄弟,再也不是昔日的高飞了,响当当的高家三少之一,必须得给予他绝对的尊敬才对,所以人前人后,他都称呼高飞为高总。 梁明所说的张科长,自然是他妻子张妍了。 张妍是新厂的财务科科长,本来梁明不同意她坐在这个位置上,说她没有这个领导能力,高飞却非得这样安排,还说官儿越大了,其实就越好做,有什么事只要吩咐下面那些专业人士去做,她只许把关就可以了。 至于李德才李总,这却是高飞在昨天的接风宴会上,刚封的官。 李德才,是中草药种植基地的老大,城阳是副总,基地共有固定员工七十六人。 老王,是落日餐厅的老大,连雪是副总,共有手下五十九人。 梁明是新厂的老总,副总是方小艇推荐的一个海归博士,叫陈鸿宾(专抓技术生产这块),另外还有跑外销的副总,萨拉娜(萨拉娜可以说是赶鸭子上架了,不过这女人也很适合做外销,因为她性格开朗,喝酒如同喝开水)。 梁明的权限最大,管的人最多,三百八十七人,其中不乏重金聘请的精英人才。 不管是化妆品车间,还是中草药种植基地,还是落日餐厅,都是天涯集团的子公司,员工人数也超过五百人了。 天涯集团化妆品车间试生产的剪彩仪式,将会在十点三十八分正式开始。 为了烘托仪式气氛,梁明又特意从市区雇来了一些容颜俱佳的女孩子,临时为迎宾小姐。 “小龙,你和兰香大酒店那边砸好了没?” 梁明对着电话大声喊道:“可千万别给我出什么乱子啊!” 剪彩仪式结束后,各方来宾将齐聚开发区最好的酒店,酒店是由刘小龙联系并安排的。 “我就在酒店这边呢,梁总你放心,确保万无一失,我这就过去给你当面汇报一下工作。” 刘小龙在那边笑嘻嘻的说了几句,扣掉了电话。 “这小子,都局长了,说话还这样没谱。” 梁明心情不错的笑了。 就像王八看绿豆那样,梁明和刘小龙看着特别对眼,俩人平时说话也没正形,让人不敢相信刘少会和一乡巴佬这样亲切。 梁明拿着电话正琢磨哪儿还没有吩咐到时,一辆桑塔纳2000缓缓停在了停车场内,他赶紧和身后的陈鸿宾、张妍等人使了个眼色,快步迎了上去。 不用问,坐着一辆桑塔纳两千还备受梁明重视的人,自然是老板娘王晨了。 对王晨,梁明很有好感,觉得这女孩子文静娴雅却不失能力,却是自己兄弟的绝配,在车间建设最困难的日子,王晨也帮了他不少忙,而且最主要的是,王晨对他很尊敬,就是拿他当大哥来看待的。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这是梁明的处事态度。 驾车的小任刚把车子停好,梁明就抢先一步打开了车门:“王局,您来的这么早,有失远迎了!” 按照正常规矩来说,王晨这个地方官员,就算来给企业捧场,也没必要来这么早的,现在才刚八点不到,高飞还没有露面,她先到场了。 不过,谁让人家是老板娘呢? 还有一个月,她可就是高飞明媒正娶的媳妇了,天涯集团的实际当家人,肯定不会摆什么面子了。 “明哥,你可太客气了。” 今儿穿着让人眼前一亮的王晨,明显化了淡妆,看上去更加优雅出众,在下车后就假装嗔怪的对张妍说:“嫂子,你得说说明哥,这是在把我当外人呢。” “就是,就是,我说梁明啊,小晨才是老板娘,她来这么早是很正常的呀,你瞎客气啥呢。” 张妍白了梁明一眼,牵着王晨的手:“来,小晨,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陈鸿宾陈副总。陈副总,这是高总的未婚妻,开发区招商局的王晨,王局长。” 陈鸿宾是方小艇挖来的人才,刚上任没几天,和王晨当然不认识了。 听张妍这样介绍后,陈副总赶紧主动伸出手:“王局,今天认识您,很荣幸。” 王晨和他轻握了下手,笑容优雅的说道:“大家以后就是一家人了,陈副总不要这样客气。” 王晨和陈鸿宾寒暄了几句后,穿着套装很别扭的萨拉娜走了上来,握住她手重重晃动着,上下打量了几眼,大咧咧的说:“嗯,高飞那小子能找到你这样的未婚妻,是他的福气。” 王晨此前没见过萨拉娜,不过从她这么大咧咧说话中,也能猜出她和高飞的关系,所以不等梁明介绍什么,就很应景的客气了几句,如沐春风的笑容让对方很满意,也很失望:唉,那家伙身边女人都这么出色,要想让他配合生个孩子就更难了。 随后,王晨又和李德才等人寒暄了会。 本来,依着王晨的嘉宾身份,她该坐在旁边临时帐篷中喝大茶,等候开业,或者去厂区内转几圈的,不过她才没有把自己当做嘉宾,而是拿出了主人翁精神,跟着忙活了起来。 因为王晨和高飞的关系,现在几乎路人皆知了,所以很多人都把天涯集团开业,当做了她的产业,她那个圈子里的朋友,基本都随后到场了。 她的顶头上司蓝区长,和市招商局的张局,更是先后到场。 这时候,高飞还没有来,王晨和客人们寒暄了几句后,就拨通了高飞的电话。 “喂,老婆,有事?” 高飞懒洋洋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 虽然已经把自己当做是高飞的正牌老婆了,不过王晨明显不适应高飞这样称呼自己,小脸一红,捧着手机来到台后,低声嗔怪道:“你呀,唉,现在都几点了嘛,蓝区长他们都到了,你这个当主人的怎么还不来?” “有你这个内当家的在,也就代表我了,嘿嘿。” 高飞在那边笑了笑说:“不是我不想早去,是因为我一大早就去机场接客人了……好了,不和你多说了,车子下高速了。” 十几分钟后,几辆黑色铮亮的大轿车,缓缓停在了路边。 早就站在那边的李德才,马上就过去打开了第一辆车的车门。 高飞从车上下来后随即绕过车头,打开了另外一扇车门。 一个身穿白色旗袍,戴着一顶黑色手工纱帽的女士,踩着银色镶钻细高跟皮鞋,款款迈步走了下来。 在市招商大会上曾经难为过王晨的张局长,看到这个女人后眼神一亮,失声低叫:“啊,白瓷!” 开发区某局的局长,有些纳闷的问:“白瓷?张局,你认识这位女士?” 张局一脸的激动,搓了搓双手说:“秦局,这位就是新能源(白瓷投资在开发区的企业名称)的老总,京华皇朝会所的老板白瓷夫人!” “啊?她就是那位传说中的白瓷夫人?”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这位秦局也听说过白瓷,却没见过她本人,赶紧瞪大眼睛看去。 张局喃喃的说:“我总算是明白白瓷夫人为什么忽然来开发区投资了,原来是因为天涯集团的高总啊。” 991章 住手,别打了! 赵率,男,今年26岁,身高一米八一,体重九十二公斤,相貌堂堂,外形冷傲,在岭南时曾经有过一晚上让三个良家倾心的辉煌记录。 长相好,并不是真的好,如果有着卡西利亚斯(皇马足球队门神)那样的雄健体格,再有一个当高层的老子,才是真的好。 赵率的父亲赵友宾,来齐鲁省赴任之前,是岭南省会城市的常务副市长,年前调整职务一跃成为了齐鲁省的副部级高层,让儿子可谓是春风得意。 今天赵率驾驶着一辆红色玛莎拉蒂,载着他的新女友,和几个岭南好友,很彪悍的从高速一路狂奔,长途跋涉几千里赶来了冀南。 玛莎拉蒂后面,跟着四五辆豪车,豪华的小车队一路驶来,让路人是艳羡不已:车好,车里的人也美,这才是真正的香车美女。 “宝贝,以后老公我就来这边发展了,我看你也别上学了,我可不想过那种牛郎织女的日子。” 赵率一手把着方向盘,扭头在他的模特女友脸上亲了一个,速度丝毫不减,风驰电掣般向前飞驰。 模特女友咯咯的笑着,嗲嗲的说:“坏蛋,这是在开车呢,注意安全。” “狗屁的安全,老公我的车技你还信不过?来,再亲一个,亲这儿。” 赵率嗤笑一声的侧脸,点着自己的腮帮子说。 模特女友含羞带怯的,凑过红唇刚要亲一下,忽然尖叫:“啊,小心!” 模特女友的话音未落,赵率就猛地跺脚,踩下了刹车。 他刚才就顾着和新女友浪漫了,却没注意到前面路边停了几辆车。 要说赵率的车技还是很不错的,在得到女友尖叫示警后,立即跺下了刹车。 他虽然刹车及时,但因为车速过快,红色的玛莎拉蒂在紧急制动后,轮胎骤然停住,在路面上向前搓去,冒起阵阵青烟的同时,让人牙酸的摩擦声响起。 吱嘎--砰! 玛莎拉蒂撞在了前面那辆车的车尾上,幸好这时候及时刹车了,车子才没有翻着跟头的飞出去,也没有安全气囊打开,但饶是这样,赵率和他的模特女友,身子还是猛地向前冲去,接着被安全带拉住。 “我草泥马的扑街货,谁特么的敢把车子停在这儿?” 身子猛烈晃动了一下的赵率,勃然大怒,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 白瓷刚下车时,刘小龙也恰好到场。 他算是地头蛇了,直接把车子开进厂里,随即快步跑了出来。 “老板娘,你怎么还愣着呢,赶紧去接客呀。” 刘小龙经过王晨身边时,看她秀眉微微拧起,也没多想,嘻嘻笑着拽了她一下。 别看王晨马上就要和高飞大婚了,不过她和张局等人一样,在看到白瓷忽然出现后,也愣住了:高飞和白瓷夫人的关系,竟然这样、这样铁? 高飞曾经大闹皇朝会所那事,王晨早就听说过,但却没想到他和白瓷夫人的关系会这样好:俩人就算不计前嫌,可也不该这样吧? 王晨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在看到白瓷出现后,马上就猜出她上次来开发区投资,就是为了给自己捧场的,高飞在中间肯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如果白瓷是个爷们,她这样帮高飞,王晨心里肯定很高兴。 可她偏偏是个娘们,而且还是那种美的不行不行的一个单身娘们--一个很有来头的女光棍,凭什么会这样帮高飞? 为了高飞,竟然融资数十亿来投资捧场,还亲自驾临剪彩仪式。 这说明了什么? 就是傻瓜也能看出,传说中的白瓷夫人,和高飞关系大不一般啊! 其实刘小龙同样吃惊,不过他却没有王晨这样敏感。 王晨如果只是高飞的普通朋友,也许还不会有别的想法,可她是高飞的未婚妻啊,正牌老婆,看到‘华夏第一女光棍’不遗余力的给自己丈夫捧场,她要是没有别的想法,那她就不是一个女人了。 “难道他和白瓷夫人也……唉,算了吧,先别失礼再说。” 王晨心中叹了口气,迅速调整好心态,快步迎了上去。 白瓷下车后,后面几辆车里先后下来了七八个人,有男有女,都是光彩照人的年轻人,其中一个还穿着军装。 刘小龙看到穿军装的年轻人时,眼神凝了一下:咦,他怎么也来了? 随后,他又看到了和军装说话的那个年轻人,笑了:“呵呵,没想到高飞社交的本事这样牛比,不但能拉来白瓷夫人,还让华夏双骏也来捧场了!” 穿军装的年轻人,正是华夏双骏中的何落日,和他说话的那个,则是莫孤烟。 刘小龙根本不知道,华夏双骏的到场,并不是高飞邀请的,而是他们自己来的。 华夏双骏千里迢迢跑来捧场,自然是释放善意,高飞没理由拒绝,就像张暮涵说什么也得来跟来凑热闹那样。 当然了,这种热闹事是离不开肖鱼儿的,哪怕逃课也得来。 至于另外几个人,也是京华那个圈子里有头有脸的大少,他们和高飞都不熟悉,但这不代表着他们不想结交高飞。 等王晨含笑走过来后,高飞向旁闪了两步,笑道:“小晨,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 “不用你介绍了,我认识白总。” 王晨秀气的笑着,主动向白瓷伸出手:“白总,欢迎您再次来到冀南!” 白瓷夫人一现身,其成熟、雍容的气质,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就连她身后不远处的张暮涵、肖鱼儿两个活泼少女都有些失色。 少女是青涩的,白瓷却是成熟的,就算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也会给人一种骄傲的白玫瑰感觉。 白瓷柔和的笑着,与王晨握了握手,轻声说:“王局,别这样客气,以后我们打交道的日子在后面呢。祝贺天涯集团开业,等酒会结束后,可能还要麻烦王局,陪我去新能源的建设场地走一圈,那边遇到点小麻烦。” 白瓷是个聪明的女人,几句话就打消了王晨对她生出的莫名敌意:我是来给你老公捧场的不假,不过这只是顺路而已,我最主要的还是因为要解决我投资的困难。 王晨释然笑道:“白总,请你放心,我一定会陪你……”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呢,就听到一声刺儿的刹车声响起,接着就砰! 吓得王晨一哆嗦,霍然抬头看去,就看到一辆红色跑车,顶在了接白瓷等人的最后那辆车车尾上。 紧接着,又有四五辆豪车,纷纷急刹车,停在了路边。 “靠,这特么的怎么开车的,车子在这儿停着你还撞,究竟会不会开车呀?” 也被吓了一跳的刘小龙,瞪大眼睛骂了一句时,追尾的车里蹦下个年轻人,抬脚就狠狠跺在了接待车后门上,大声骂道:“你个扑街,给老子滚出来!” 怒气填膺下的赵率,在跳下车后不是没看到现场这么多人,也能从披红挂彩的企业门口、穿着整齐的人群上看出,这儿好像是啥的开业仪式,但他才不管,也不怕。 因为他是赵率,他老子赵友宾是这个省份的实权高层。 这就注定了最起码在接下来的几年中,赵大少要在这地方混了。 既然以后要在这儿混,自然得找个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向圈内人士证实自己的存在。 更何况,后面还跟着他在岭南的那批哥们,所以今天这事,他必须得办的风风光光的,让人看到一个骄傲的、强硬的赵大少。 唯有这样,才能让那些‘土著少爷’,不敢因为他是外来户而小看他。 赵率还清楚,他老子也希望他闹出点动静来。 毕竟赵友宾来齐鲁大半年了,还没有找到打开局面的契机。 这次不算严重,却必须闹严重了的小事故,正是赵友宾打开局面,显示存在的最好契机。 不得不说,赵率相当聪明,也懂得借势,更懂得怎么把事情闹大,给父亲提供机会。 高飞接机的这几辆黑色奔驰轿车,是兰香大酒店提供的接待车,最后面这辆车的司机,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开车技术过硬,做事很稳重的一个大嫂。 严格的说起来,这次小事故的主要责任,奔驰司机要负主要责任,毕竟路边随便停车是不对滴。 所以在赵率追尾后,女司机就慌忙下了车,还没说什么呢,赵率就抬脚狠狠跺在了车门上。 砰的一声闷响,车门上出现了个浅浅的脚痕,女司机脸色再变,赶紧走过去说道:“这位先生,请您冷静一下--” 女司机的话还没有说完,赵率甩手冲着她脸,就是一记狠狠的耳光:啪! 一巴掌,就把女司机抽倒在了地上,赵率还不解气,跳过去就抬脚乱踢。 这时候,赵率的模特女友,和他那些朋友也下车了。 “打死这个扑街货,打死!” 模特女友左手拎着小包,也冲了过来,抬脚用尖细的高跟鞋鞋跟,狠狠踢在女司机身上。 “啊,啊!” 女司机惨叫,双手抱着头在地上乱滚,想爬起来,赵率那些朋友们却围了上来,个个骂骂咧咧的抬脚乱踢。 在赵率抬脚踹车门时,高飞皱了下眉头,却没有动。 今天是个开业的好日子,没必要为这点小事生气,再说了,车子也不是他的车,是酒店提供的,发生事故后,也该有酒店的人出面处理才对。 不过他没想到,赵率竟然这样跋扈,不但踹了车门,还开始动手打司机,登时怒了,刚要过去,刘小龙却率先跑了过去:“你在这儿招呼客人,我看看哪儿来的傻比!” 刘小龙目前是开发区的区分局副局长,本身就担负着维护治安的责任,由他出面是最恰当不过了,所以高飞也就任由他去了。 不等刘小龙冲到面前,刚从那辆车上下来的肖鱼儿,看不下去了,一把就拽住赵率的模特女友:“住手,别打了!” 992章 你给我等着! 肖鱼儿和张暮涵都坐在女司机这辆车上,一路上女司机热情的向她们介绍了沿途风景,以及几处名胜古迹的传说,给她们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肖鱼儿正值热血时代,当然不肯眼看着顺眼的女司机被人群殴了,本能的就上来拉架,拽住赵率那个模特女友,想阻止她别欺负人。 “滚尼玛的,你谁啊你!” 只是肖鱼儿没想到赵率这个模特女友,因为跟了赵率这个大少后,脾气也大了佷多,想都没想,抡起手里的小包,就狠狠砸在了她额头上。 模特女友的小包内,有手机、化妆盒等东西,份量也不轻,一下就把肖鱼儿给砸懵了,哎呀一声捂着额头倚在车上,向下出溜。 站在肖鱼儿身边的张暮涵一看慌了,赶紧抱住她大喊:“鱼儿,鱼儿--哦!” 杀红了眼的女模特,看到又一个猎物出现在视线中,想也没想,抡起小包又狠狠给张暮涵来了下。 “小表子,你特么的给我住手!” 这时候,刘小龙才跑了过来,看到张暮涵和肖鱼儿先后被打后,大吃一惊,也顾不得亮出警官证,大喊都给他住手他是警察了,直接扑了过来,狠狠撞在了模特身上。 要是放在以前,刘小龙这武力值还真不一定能干的过赵率的女朋友,不过在来开发区任副局长之前,他可是经过两个多月的突击受训,无论是体能还是打架本领,都有了质的飞跃。 这一狠狠撞来,直接就把女模特给撞倒在地上。 “窝靠,敢打京子?” 正在围攻女司机的那些人,看到刘小龙把女模特撞倒在地上后,都勃然大怒,两个人高马大的家伙,对着他就扑了过去。 “别动,我是警察!” 如果是放在以前,刘小龙才不会多想什么,哪怕明知道自己不是别人对手,他也会咬着牙的主动去‘挨揍’,但现在他已经步入正途了,国家公职人员,做事当然不能凭借喜好,得按规矩办事了。 所以在赵率那俩朋友扑上来后,他及时拿出了警官证,晃了一下厉声喝道:“看清楚了,我可是……” “看尼玛啊,揍得就是警察!” 听到模特女友尖叫的赵率转身,压根就不在乎什么警察不警察的,一把打飞刘小龙的警官证,顺势抬脚一个侧踢,就跺了他小肚子上。 要说赵率怎么能创造一晚上征服三个女人的辉煌记录呢,人家除了年少多金气质佳之外,健壮的体格也是必不可少的,练过几年跆拳道,现在是黄带高级了。 刘小龙这种半路出家的货色,自然不是他的对手,被人家一脚放倒也是很正常的了。 那边的高飞,看到肖鱼儿被殃及后,要是再旁观可就不是人了,一把拉开王晨时,李德才和陈大彪俩人飞身冲了过去。 “高飞,冷静些,今天你不合适打架!” 王晨借机拉住了高飞。 “闪开!什么合适不合适的!” 高飞才不管那些,再次摔开王晨时,白瓷却挡住了他,低声道:“王局说的没错,你冷静下!我知道你很生气,不是你的手下冲过去了吗?” 白瓷和王晨说的没错,这件事交给李德才他们去办,比高飞直接出面要好得多,毕竟他身份在这儿摆着。 更何况,李德才也是个有眼色的,看出高总很生气了,绝不会轻饶了赵率等人。 高飞皱眉,冷声喝道:“李德才,不把人打残,就别来见我!” 莫孤烟和何落日等人相视一眼,随即挪开了目光。 王晨和白瓷俩人,则有些担心,但却不敢再说什么,只是在心中叹了口气,为那些傻瓜青年默哀:高飞真生气了,要不然不会下这样的命令。 “好咧,飞哥你瞧好!” 李德才和陈大彪俩人,可都是跟着高飞杀过人、见过血的主,更知道飞哥就算把天捅个窟窿也能补上,所以压根没必要忌惮什么。 俩人脸色狰狞的答应了一声,就像两只猛虎那样,呼啸着冲进了那些大少群中。 赵率等人以前在岭南嚣张惯了,而且这群人也有过几次打群架的经验,再加上他们个个都有背景不怕惹事下手贼狠,所以还不曾遇到过对手。 现在对手来了。 赵率是练过几年跆拳道,可惜南韩人推广的东西,就像他们的人造美女那样,根本经不起磕打,全然就是花架子,对上李德才这种杀过人的主,他们唯有挨虐。 只一个照面,赵率就被李德才一拳打飞了两颗牙齿,不等他反应过来,就掐住他脖子,狠狠对着奔驰车的车窗撞去! 哗啦--一声大响,赵率脑袋撞破车窗钻了进去,当即就昏了过去。 李德才几下揍昏赵率后,没有丝毫留情,采起他模特女友的头发,就从地上拖了起来,一膝狠狠撞在了她左肋下。 咔嚓! 那么漂亮的女孩子,竟然被这个土鳖一膝盖撞断了三根肋骨。 女模特惨叫声都没有发出,直接白眼一翻昏倒在地上。 李德才其实误会了高飞的意思。 高飞让他把人打残,其实是揍赵率,不过李土鳖以为是这个女模特了,毕竟就是她先对肖鱼儿下手的,所以这次没有半点留情,直接打残了。 李德才发威时,陈大彪也没闲着。 论真实本领,陈大彪不如李德才,可他常年在外领着人混,街头打架的经验却非常丰富,下手根本不管那些大少摆出什么降龙十八掌,还是九阴白骨爪,就很干脆的一拳砸向对方面门。 这叫一拳破百式。 有这两个土鳖联手,纯粹是欺负赵率这些大少,没有几分钟,男男女女的七八个人,就再也没站着的了,最严重的就是女模特了,肋骨断了好几条。 “什么东西,也敢在这儿撒野!” 李德才拍了拍手,冲其他围观的保安说:“来,把这女司机送医院。” 刘小龙哼哼唧唧的爬了起来,眼珠子通红。 今儿守着白瓷夫人,华夏双骏等圈内人士,他堂堂的刘爷竟然被人放倒在地上,这让他情何以堪? 所以起来后他就寻找赵率。 一把把赵率从汽车内拽了出来,也不管他是不是警官身份了,一手掐住人家脖子,另外一拳狠狠砸在了赵率鼻子上。 赵率鼻梁骨折,鲜血狂喷,疼的竟然从短暂的昏迷中醒了过来,使劲的嚷着:“沃曹尼玛,知道我谁吗?我爸是赵友宾!” “你爹就算是奥巴马,今儿你特么的也死定了!” 刘小龙根本没有理睬,直接再次一拳,把他狠狠放倒在地上,然后拿出电话开始召唤手下。 他得把这些傻比带回局里好好休理,毕竟现在光天化日之下,他身为国家干部,当众打人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刘小龙没有理睬赵率的话,王晨的脸色却是一变:“赵友宾?” 高飞一脸冷淡,目不斜视的问:“你认识这个人?” 白瓷说话了,轻轻叹了口气:“唉,原岭南省城的副职,年前刚调来你们省里当三把手--呵呵,只是一个三把手而已,只要张大小姐说句话,一切都会风平浪静的了。” 白瓷说的张大小姐,自然是张暮涵。 这个赵友宾,算是张系的核心成员,张家大小姐在他心里应该有很重要的位置。 不过白瓷却不知道的是,赵友宾现在和张家的关系不怎么样,他年前高升,就是因为别的派系在背后操作的结果,所以扶着肖鱼儿走过来的张暮涵,听白瓷这样说后,当即一声冷笑:“哼哼,我们张家在赵友宾眼里算什么,他怎么可能会听?” 白瓷稍稍一楞,随即恍然。 高飞牵起肖鱼儿的手,看着她额头问:“鱼儿,怎么样?” “疼。” 肖鱼儿说出一个字,泪水就哗哗的往下淌。 赵率那个模特女友,用手包砸的她那一下不轻,虽然没有破了,但却青肿了。 高飞淡淡的说:“你等着,我再给你……” 肖鱼儿连忙挽住他的胳膊:“哥,不用了,我不想你把事热的太大。” “小飞,我来照顾她吧,妹子,你们跟我过来,别怕,有小飞在呢。” 张妍及时走过来,挽起肖鱼儿的胳膊,带着她和张暮涵走向台子那边去了。 “么的,这事搞的,让莫少、何少你们看笑话了。得,你们先去那边小坐,我处理一下。” 看了眼对着电话大吼的刘小龙,高飞苦笑了一声。 “呵呵,今天是个好日子吗,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就搞坏了心情。” 莫孤烟在过去时,拍了拍高飞的肩膀。 何落日倒是什么也没说,昂着下巴的径自走过去了:这点小事,还远远不值得何大少出面,而且有高飞在,他也不想参与。 捧场是捧场,没必要为了别人的事,把自己也牵扯进去,虽然赵率的老子在几个大少眼里就是蚂蚱一般的存在,现在高飞和刘小龙都出面了,他们要是再站出来,这要是传出去,别人肯定会笑话他们合伙欺负弱者的。 在梁明两口子的协助下,王晨也发挥了她老板娘的作用,给高飞使了个‘悠着点’的眼神,陪着几位尊敬的客人去那边帐篷下喝茶了。 刘小龙打电话吼叫手下那群兵时,赵率这边的人也在打电话。 这群在岭南狂妄惯了的大少,真没想到还没有进冀南市区呢,就被人狠狠削了一顿,赵率牙齿、鼻子严重受伤,他那个模特女友更是昏迷不醒。 他们自然没胆子再和刘小龙动手,可赵率看着刘小龙的眼里,却带着‘我一定要杀你全家’的狠毒。 “赵、赵率,伯父的电话!” 一个公子哥,打通了赵友宾的手机后,赶紧跑过来递给了他。 “你给我等着,等着!” 赵率对刘小龙狠狠吐了口带血的吐沫,夺过电话就吼道:“爸,爸,我快要被人打死了,你赶紧派人来--就在冀南的东郊这边!” 993章 谁也逃不了! 电话响起时,赵友宾恰好正在参加一个会议。 会议的主题,就是‘维护新泉城’,积极坚决贯彻扫黄打非,严惩路霸车霸的上级精神,为泉城人民提供一个美满和谐的生活环境。 会议是由主管政法的领导主持,姓童,赵友宾与其他几个重量级的领导都参加了,省公安口的主要领导,以及冀南市局局长刘昌明,都在下面认真听讲,不时的皱眉纪录几下。 忽然,赵友宾的秘书小夏快步走了过来,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赵友宾眉头微微皱起,脸色猛地黑了下来。 小夏随即悄悄的走了下去。 主持会议的童书记,眼角瞅到赵友宾脸色变了后,下意识的停住了讲话,侧脸和声问道:“友宾同志,发生什么事了?” 赵友宾面无表情,淡淡的说:“我家小孩赵率,和他的几个朋友,今天从岭南那边来冀南,结果在东郊被人打了,他和他女朋友,都被人打成了重伤。” 本次会议,只是一次学习上级精神会议,参与会议的也只是公安口方面的同志,所以算不上是正式会议。 如果是正式会议,有齐鲁省的一二把手在坐,发言的领导也不会停止讲话了。 赵友宾说这番话时,脸色很平静,就像咱们听说岛国又发生小地震那样,好像根本不干他的事情。 可听在下面人耳朵里,却像平地起了一个响雷,所有人心头都是猛地一缩:啥,有人把赵书记的儿子打成了重伤?靠,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啊,本来这位三把手来了后,一直没机会打开局面,结果他儿子却出事了,这不是摆着送他一把刀子,先从公安口下手吗? 其中最为震撼的,莫过于刘昌明了:天娘,友宾同志的儿子,和女朋友在冀南东郊被打成重伤了?我靠了个丫的,这特么的谁干的啊,找死呢! 主持会议的童书记也愣了下,随即轻轻的拍了下桌子,看向了刘昌明:“昌明同志,这件事……” 冷汗刷的一下就从刘昌明额头淌下,赶紧站起来低声道:“赵书记(三把手,就是主管政治思想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童书记,我马上就调查这件事!” 刘昌明的话还没有说完呢,桌子上的手机就剧烈震动起来(开会时,都是静音的,正式会议要关机),一看来电显示,他的脸色再次一变:真出大事了? 给刘昌明打电话的,是局里的马副局长。 马副局长知道刘昌明这个时间段还在参加会议,却不管不顾的打来电话,这只能证明真出大事了,需要他回去处理。 童书记看刘昌明拿起电话要出去时,淡淡说了句:“就在这儿接电话吧。” “是。” 刘昌明擦了把汗,捂着话筒低声问:“怎么回事?啊?你马上带人过去控制局面……什么,是刘小龙?高--哦,我知道了,你立即带人过去,我随后就到。记住,绝不能再让矛盾升级!” 刘昌明刚接电话时,脸上还带有彷徨之色,但在扣掉电话后,他却镇定了下来,抬头汇报道:“赵书记,童书记,刚才局里那边汇报,说在几分钟前,凤山开发区分局的刘小龙,和几个路人发生争执,现场有些,有些混乱。” 童书记的脸冷了下来,他是主管政法委工作的,虽然因为工作原因和赵友宾的关系不怎么和睦,但不管怎么说,人家亲属被打成重伤,他这个主管领导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担负着一定的责任。 如果赵友宾的亲属安全都得不到保证,那换做普通老百姓后又会是什么情况? 所以这件事必须严肃处理,必须的。 刘昌明汇报完后,就做好了离场的准备,但却看着领导们,希望能得到什么指示。 童书记缓缓的说:“你亲自去现场调查,必须把事情发生真相调查清楚,在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基础上,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是!” 刘昌明挥手敬礼,转身要走时,赵友宾说话了:“童书记,我想跟着去现场看看。” 按说当前正在开会,赵友宾做为主要领导之一,是不能半途离场的,而且因为他身份的原因,他也该规避这件事(他的身份,会给下面人断案造成影响)。 不过他还有一层身份,那就是父亲。 当一个父亲的儿子出事后,做父亲的肯定得去现场处理一下。 所以童书记自然不会多说什么,脸上带着关心的说:“好,就让老黄和你一起去吧。” 老黄,是省厅的领导。 赵友宾没再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 刘小龙当着这么多人,尤其是莫孤烟等人丢脸后,可以说是恼羞成怒,立即给分局下属打电话,让他们火速赶到现场。 开发区分局的干警们,听到刘局火冒三丈后,自然不敢懈怠,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四五辆警车,警笛长鸣,这场面让围观看热闹的行人纷纷避让。 “报告,刑警队祁红军前来报道,请刘局指示!” 分局刑警队长亲自带兵来到,下车后就跑到刘小龙面前啪的一个立正。 严格说起来,刑警队长祁红军是分局中,绝对是个实权派人物,而刘小龙来的时间太短,再加上他是排名最靠后的副局长,主管一些宣传等不重要的工作,祁红军实际上没必要这样对他唯命是从的。 不过这个祁红军可是个聪明人,也不知道从哪儿打听到了刘小龙的身份,所以就刻意向他靠拢。 这次刘局打电话回局里,说他前来参加某企业开业典礼时,遇到有人当街殴打妇女、亮出警官证履行警员职责时,却被行凶之人打了。 分局副局长竟然被人打了! 这还了得,这是袭警啊,性质大大的恶劣,必须得严惩不贷! 所以接到刘小龙的电话后,祁红军马上就带了大半个刑警队亲自到场了。 刘小龙也没和祁红军客气,怒冲冲的指着赵率等人:“把这些混蛋都给我抓起来,草,敢特么的和我嚣张,看我弄不死他们!” 祁红军向赵率看去,就看到这可怜孩子满脸是血,嘴巴也肿着的坐在那儿,嘴里怒骂着什么。 赵率现在的样子,摆明是挨揍了,不过他这点小伤根本没有被祁红军看在眼里,右手一摆,带着几个属下就走了过去:“来呀,把这些人都给我铐回分局--那个女的,立即打电话叫救护车!” “草泥马的扑街货,我看谁特么的敢铐老子!” 赵率猛地抬手打开一个要拉起他的警员手臂,瞪眼冲祁红军咆哮道:“铐老子哦,你特么的还想不想穿这声虎皮!” 别说赵率当众袭警打了分局的副局长了,就冲他对警方怒骂的恶劣态度,祁红军也不会放过他,当即抬脚就把他狠狠踢了个跟头,喝道:“铐上,带走!” 一个警员扑上去,按住赵率,很利索的把他给反铐上了。 “行,你们这些扑街有种,敢铐老子,行!” 赵率狠狠吐了口带血的吐沫,眼珠子都开始发红了,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那样,咆哮着忽然怒笑了起来:“哈,哈哈,你们知道老子的爸爸是谁吗?我爸是赵友宾,赵友宾啊,扑街!” “什么特么的赵友宾,老子不认识!” 铐上他的那个警员,抬手就狠狠抽了他后脑一下,提着他的肩膀正要拖向警车时,祁红军忽然喊道:“等等!” 那个警员不解的看了队长一眼,但还是把赵率放下了。 祁红军眼神有些紧张,走过去低声问道:“哪个赵友宾?” 刘小龙当前被气昏了头脑,在赵率亮出他老子是谁来时,根本没有仔细去想,但祁红军却是冷静的,立即察觉出了不对劲。 “哪个赵友宾?” 赵率狞笑:“齐鲁省会有几个赵友宾?” 嗡的一声,祁红军就觉得一群小蜜蜂从他脑袋里飞出,脸色蓦地苍白,颤声说:“是,是新来的赵书记?” “哼,害怕了吧,怕了吧?哈,哈哈!” 赵率仰面大笑,笑了几声后骤然停住,眼神恶毒的从祁红军,刘小龙,李德才等人脸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了远处的肖鱼儿脸上,一字一顿的说:“晚了,晚了,你们谁也逃不了,谁也逃不了!” 祁红军现在忽然有种想狠狠抽自己嘴巴的冲动:这只是一件普通的袭警案而已,由治安科的人来就可以了,你特么的有必要亲自跑来讨好吗?这下可好了,踢在铁板上了! 祁红军不认为刘小龙逃不了,毕竟人家可不是一般人。 他只能确定自己逃不过了--他只是一个从低层打拼上来的干警,没啥强悍的后台,现在却得罪了这个经济大省的三把手。 一个是区分局的刑警队队长,一个是这个经济大省的三把手,俩人对垒--祁红军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肯定,人家要捏死他,比捏死一只蚂蚁难不了多少。 最关键的问题是,刚才他狠狠踹了赵大少一脚,就算现在跪地磕头认错,从他那狠毒的眼神中,祁红军也能确定人家不会放过他了。 “怎么了,祁队?” 就在祁红军后背冷汗直冒时,刘小龙淡淡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啊,没、没什么。” 祁红军强笑着回头看了刘小龙一眼时,心中已经有了决断:草,老子拼了! 他知道,在官场上最忌讳的就是墙头草,既然此前就像刘小龙示好了,那么就该坚定不移的站在他这边,不管赵率的老子是多大一个人物,他都必须按照刘小龙的意思去做。 祁红军不敢保证刘小龙会为力保他,可他就算成为牺牲品,也没别的路可走了,咬牙喝道:“小庄,把这人带走!” 刘小龙看着他的脸色缓和了下来,小庄正要带走赵率时,有人却说话了:“小龙,让你的人先等等。” 994章 王晨错了! 祁红军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年轻人走了过来。 他不认识这个年轻人,不过却从年轻人对刘小龙的称呼中听出了什么,随即给小庄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们先等等。 “高飞,怎么了?” 刘小龙擦了擦嘴角,点上了一颗烟:“你就不用管了,这件事我来处理就行,你去忙你该忙的事。” 高飞?哦,他就是高飞啊,招商局局长王晨的未婚夫--祁红军看了眼高飞,接着就挪开目光看向了刘小龙。 祁红军听说过高飞的名字,知道这厮是王晨的未婚夫,今儿正是他的新厂开业。 不过除了这些信息外,祁红军就不知道别的了,就是觉得这家伙命很好,竟然把官场一枝花王晨给摘走了。 记得当场王晨要嫁给一个叫高飞的家伙传来后,祁红军这些家伙还都惋惜,说什么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王局那么清秀的小姑娘,竟然被一个满身都是铜臭的商人给祸害了。 么的,这是什么世道! 正所谓地位决定一切,祁红军的地位只是个队长,所以他对高飞的了解,只存在于他是个商人的层次上,别的就没有了。 当然了,祁红军在听高飞很‘亲昵’的称呼刘小龙时,还以为他是仗着王晨的关系才充大瓣蒜呢。 祁红军是怎么看自己的,高飞根本没有注意到,只是说:“刚才市局的刘昌明打电话来说,这家伙的老子是赵友宾,上面的三把手。” 刘小龙一愣:“什么?三把手--是去年刚来的那个三把手?” 刘小龙因为这才搞清楚赵率的背景而发愣,但祁红军心中却在狂跳,看着高飞的眼神,攸地火热了起来。 祁红军地位低,但不代表着他的脑子就笨。 高飞刚才直接称呼市局老大刘昌明的名字来着,而且在提到三把手赵友宾时,语气也很平淡,就像说起路人甲那样。 还有就是,市局老大竟然给他直接打电话。 这证明了什么? 只能证明高飞不是一般人。 瞬间,祁红军就明白了佷多,同时也在暗中侥幸:幸亏今儿来了!就算赵率的老子是三把手又怎么样,只要能给高飞、刘局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绝不会看着我任人宰割的,还得着重保护我,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面子呀! 不得不说祁红军察言观色的本领很牛,运气也很不错,今天也成了他日后高升的一个转折点。 “嗯,就是那个赵友宾。” 高飞看向眼神凶狠瞪着他的赵率,吐了个烟圈走到了他面前。 小庄下意识松开了赵率,向后退了一步。 要说赵率的觉悟和祁红军相比可就差粗了。 人家祁红军能从高飞对赵友宾的淡然称呼中,瞬间分析出许多东西,可赵率却想都没有想--他不是笨,只是太狂傲了些,压根懒得去想。 在他看来,任何敢招惹得罪他的人,都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在岭南是这样,来冀南了,同样是这样,没有任何可以改变的理由! 高飞居高临下的看着赵率,笑眯眯的问道:“怪不得你这样嚣张呢,原来是个赵大少。” “麻了隔壁的,小子,你摊上事儿了。” 赵率邪邪的笑了下时,忽然想到了在网上流传的这句话了。 你摊上事儿了,自从某年春晚上成名后,一度在网上疯狂流传,到现在演绎出了成千上万的版本,可谓是近期最流行的,透着幸灾乐祸,和嚣张。 赵大少很为自己在被揍得这样狠时,仍然能保持乐观的心态而自得。 他特别喜欢看到别人知道他是某某某的儿子后,那种或震惊、或狂喜,或谄媚他,或满心恐惧的样子。 世间百态,唯他赵大少的一句话而已。 只是,不等赵大少品位高飞该露出来的惶恐,就看到高飞猛地抬手,接着就听到耳边响起了一声炸雷,眼前金星直冒。 炸雷声不断的响,这是高飞抽他的耳光声,把他抽的目光呆滞,不知今昔是何年,此时是在天上还是在人间。 接了一个电话的王晨快步走了过来,拦住了高飞:“高飞,别鲁莽了!” 高飞这才停手,对被抽傻了的赵率吐了口吐沫,轻蔑的骂道:“呸,你特么的什么玩意儿,也敢在老子面前摆大少的臭架子!” 王晨见高飞又有动手的趋势,皱着眉头的向后拽了他一下:“高飞,他是赵书记的孩子!” “我知道,不就是那个叫赵友宾的崽子吗?” “你既然知道,那就该……” 王晨知道,高飞肯定不会在意赵友宾,毕竟他是高家的子孙,今儿从京华赶来捧场的那些人,也都不会把赵友宾看在眼里。 但话又说回来了,不管在哪儿混,都讲究得饶人处且饶人,没必要因为一点小事,就竖立一个敌人的,所以她才想劝高飞适可而止。 高飞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冷冷打断她的话:“王晨,你这是什么意思?就以为他老子是赵友宾,在他打了鱼儿后,我就该放了他?” 王晨一楞,随即意识到自己好像犯下了错误。 赵率狂也好,傲也罢,如果今天他没有对肖鱼儿动手的话,高飞看在今天是开业的好日子份上,肯定不会非得为难他的。 但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动手打肖鱼儿。 肖鱼儿是谁呀? 那是高家第三代中,唯一的一个女孩儿,平时备受高家的呵护,就连那个效仿李世民来个玄武门之变的高雅,也很疼爱她,为了她甚至还直接冲进大学课堂,把某个自以为是纠缠她的某家少爷,揍了个半死后扬长而去。 连高雅都用心呵护的小表妹,却在冀南当着高飞的面被人揍,王晨却劝他高抬贵手--这,摆明了是让高飞不高兴。 王晨脸色一白,下意识的垂首低声说:“我、我……” 幸好,刘小龙出面解围了:“嫂子,这事你就别管了,我们哥们儿看着处理就好了。” 王晨紧紧抿着嘴唇看向高飞,他却看向了别处,眼神冷淡。 刘小龙又看向祁红军,低声吩咐:“你先去调查事情真相,等会儿也好向上级领导汇报。” “是!” 祁红军看了眼赵率,小声问道:“刘局,是不是把这些人都铐上?” 当前警方只给赵率戴上了手铐,其他人还都处于自由状态。 刘小龙知道,祁红军这句话问的反话,是在提醒他是不是先把赵率的铐子摘下来,那样分局警员就会少担负一些得罪领导的责任了。 刘小龙不是那种不为别人考虑的人,摇了摇头说:“算了,给他把铐子摘了吧。” 祁红军眼里闪过一抹感激,低声答应了句拿出钥匙就要给赵率打开手铐。 赵率这时候却清醒了过来,疯狂的挥舞着双手,含糊不清(嘴都被抽肿了)的咒骂道:“滚、滚!你想给老子戴就戴,想给老子解就解啊,当老子是什么人?” 祁红军一咬牙,正要吩咐小庄等人按住赵率,强行把手铐摘下来时,却听到高飞说:“就让他戴着吧,反正他喜欢。” 祁红军心里松了口气,知道高飞这是要把全部责任都扛过去了。 呜啦,呜啦,刺耳的警笛声从远处传来。 从市区到开发区这边,正常车速最少得四十分钟,但刘昌明他们却几乎提前了一半时间,风驰电掣的赶来了。 至少六七辆警车,有市局的,有省厅的,打头的则是开发区分局一把手的专车。 开发区分局一把手罗局长,在得到赵书记家的大少在自己辖地被人揍成重伤,赵友宾、省厅和市局老大亲自驾临现场后,他是彻底毛了,幸亏不是让他自己开车,要不然准得出车祸:麻痹的,这是要把老子向死了玩呀,绝不能轻饶了行凶者! 罗局脸色苍白的率先下车,直接无视掉了别人,冲到了祁红军面前低声喝道:“怎么回事,昂?赵少呢,人在哪儿?” 正在询问酒店接待车其他司机的祁红军,没敢乱说什么,只是看向了刘小龙。 罗局这才发现刘小龙也在场,而且衣衫不整很狼狈的样子。 马上,他就明白了什么:“刘局?” 刘小龙很从容的说:“这个人当场打人,我去制止,他不服,袭警。” 现在刘小龙的说话水平也提高了佷多,短短一句话,就把现场真实情况说出来了。 看了眼抬着头向警车那边看的赵率,罗局长脸色铁青:“刘局,你知道他是谁吗?” 罗局长也知道刘小龙是大有来头的人,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年轻轻的就干上了副局长,但他来头再大,能大的过赵友宾吗? 所以,罗局长本能的严厉提醒刘小龙。 刘小龙却冷笑:“他是天王老子?呵,那又怎么样?他敢触动法律,我就敢办他!” “你--” 罗局长被噎了一下时,省厅领导簇拥着赵友宾走了过来。 赵友宾脸色阴沉,但仍然保持着该有的大领导风度。 罗局长恨恨的一跺脚,只好闭上嘴站到了一边,开始考虑这件事完了后,该怎么收拾刘小龙。 刘昌明走过来后,先看了高飞一眼,随即问刘小龙:“刘小龙,这是怎么回事?” 这时候,赵率哭喊了起来:“爸,爸,你可来了,再来晚一步,我也会像京子那样被人打死了!” 赵友宾皱眉看向了赵率--如果不是能听出他的声音,赵友宾真不敢相信,被揍成猪头、说话漏风的这个人,会是他的宝贝儿子! 正所谓知子莫若父,在接到赵率的电话时,赵友宾就知道儿子这是要借着一点小事,故意闹大给他创造打开工作局面的机会。 所以赵友宾才不信儿子在电话里说,他和女朋友被人打成了重伤。 但当他亲眼看到儿子的惨状,再看到躺在地上不知死活的京子后,赵友宾才相信儿子没撒谎! 赵友宾的眼神,一下子凌厉了起来。 995章 不讲道理的兵痞! 赵友宾怒了,他不管儿子到底做了什么,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决不放过敢殴打儿子的人。 无论那个人是谁! 下意识,赵友宾就要走向儿子,不过却随即停住了脚步,淡淡的看向了黄厅长。 赵友宾很清楚,自己是大领导不假,被揍成猪头的也是自己那宝贝儿子,肯定得好好收拾那个敢下手的人,不过当前正是光天化日之下,有警察在场,他就不适合直接出面了。 得注意影响。 黄厅长脸色严峻,随即狠狠瞪了刘昌明一眼。 赵友宾向他施加压力,他只能向下属施压。 刘昌明却是脸色淡然,问罗局长:“罗鹏,怎么回事?” 罗鹏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啪的一个立正敬礼,大声汇报道:“报告,分局的刘小龙局长,是当事人之一,我正在向他询问情况!” “嗯。” 刘昌明也没再理罗鹏,直接问刘小龙:“你是当事人?” “报告局长,我是当事人。” 刘小龙也挥手敬礼,正要讲述事情发生经过时,刘昌明却摆了摆手:“先给他解开手铐,呼叫救护车送他去医院疗伤,具体情况等会再说。” “报告局长,闹事者只是皮肉之伤,而且情绪激动,恐有伤害无辜的嫌疑,所以我建议暂时不要给他去除手铐。” 刘小龙再次汇报,眼角瞥了眼赵率,心中暗骂:草,你刚才拒绝被摘下手铐,不就是想让你老子看到你被铐住的样子吗?好啊,现在他看到了,那你就继续戴着吧! 刘昌明眉头一皱,还没说什么,就听黄厅长厉声说道:“放肆!谁说赵率有伤害无辜的冲动嫌疑?现在我命令你,立即给他解开手铐!” “对不起,黄厅,出于对人民安全的安全考虑,我拒绝执行您的命令。” 刘小龙却淡淡的说:“我说他目前情绪激动,有肆意伤害无辜者的嫌疑,是有根据的。” 堂堂的大厅长,竟然被一个小小的区分局副局长当面拒绝,黄厅此时心情是可想而知,却又不能发火,只能脸色阴沉的喝道:“什么根据?” 刘小龙抬手,李德才马上就递过来了一个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电脑内,有一张光盘。 天涯集团门口是个红绿灯路口,上面有监控。 在赵友宾等人从市里赶来时,刘小龙已经安排人取来了监控光盘。 把笔记本放在车头上,刘小龙打开监控录像,解释道:“九点半左右,赵率等总共九人,驾驶四辆各类跑车,以超过限速两倍的车速疾驰到事发地点--各位领导请看,这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前的一瞬间,当时赵率正在亲吻女友,却撞在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奔驰轿车上。” 刘小龙特意放了两次事故发生时的情景,这才继续播放:“事故发生后,奔驰车的女司机马上下车道歉,因为停车违章--只是赵率却没有给女司机解释的机会,伙同其他人,把女司机打倒在地。” 赵友宾站在车前,表面上看起来脸色还算平静,但眼角偶尔扫向刘小龙时,却闪现出一抹寒芒。 有这份监控录像在,就证明他儿子赵率违规,并率先打人。 赵率不但打了人,而且他的女朋友还对劝架的肖鱼儿动手。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的话,赵友宾还真无话可说,说不定还得做出高姿态,要求警方严惩他这个不屑子。 但监控录像接下来播放的,却是李德才和陈大彪俩人猛虎入羊群般把赵率等人打倒在地的场面。 随后,就没了。 看完后,赵友宾指着定格的画面,淡淡的问:“这个把女孩子打成重伤的人,是谁?” 不等有人回答,他又说:“赵率违规驾驶,并殴打女司机和劝架人,这件事必须得给予他明确的教训,或者惩罚。可我不明白的是,就算他们年轻气盛了些,可某些人也没必要把他,和他的女朋友都打成重伤吧?” 赵友宾负手看着黄厅长,淡淡的说:“我这次赶来,是以一个父亲的角色来的,警方该怎么处置赵率的违法之处,我不会有丝毫干涉,我只以一个父亲的名义,要求警方必须严惩打人者。” 赵友宾不愧是大领导,说话办事那是相当的有水平,避重就轻,把赵率所犯的错误,轻飘飘的揭了过去,同时要求严惩打人者:“同志们啊,赵率是年轻气盛了些,也犯下了我管教不严的错误,但他终究是个合法公民啊,在受到超出范畴的伤害后,我们是不是也得为他,为他女朋友讨还一个公道呢?” 必须的! 黄厅等人还没有说话呢,有人却笑着接过了话:“必须的,必须得给他一个公道,让他清醒的认识到,就算他老子是高层,可他也没权利那样嚣张,无论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是必须的。” 赵友宾霍然转身,看向了高飞,冷冷的问:“你是谁?” 刘昌明面无表情的说:“他叫高飞,天涯集团的老总,今天是他厂子开业的好日子。” 刚才黄厅来了后,还真没注意到高飞,更没有心思去看现场都是些啥人物。 此时听刘昌明说出高飞的名字后,黄厅的第一反应就是很耳熟,好像在哪儿听过,下意识的看向了他。 刘昌明垂下眼帘,用只有黄厅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高飞的母亲,是曾经在本市担任纪委书记的方书记。” 冀南纪委书记的方书记,方小艇? 他是方小艇的儿子--就是那个高家老爷子放出风声,要在八十大寿上给他主办婚礼的高飞? 猛地,黄厅就想起高飞是谁了,脸色蹭地就变了,开始侥幸刚才自己做的还不算太出格,不会引起高家的反感。 赵友宾虽说很牛比,可他比起京华高家来说,压根就算不了啥。 和赵友宾对视着,高飞说:“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儿子打了我劝架的小表妹,所以他就该付出代价。” 赵友宾腮帮子一鼓,冷声问道:“就因为他女朋友打了你表妹,你就这样下狠手?哼,你那个表妹算--黄厅,我希望警方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赵友宾要的满意答复,在他话音落下就出现了。 轰隆隆! 南边的天空上方,忽然传来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地上所有人都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两架武装直升机,呼啸而来,眨眼间就来到了天涯集团大门的上方。 接着,有绳索垂下,身穿迷彩服,头戴钢盔的军人,飞快的沿着绳索滑下,最少得有十几个号人。 谁也搞不清怎么会有军人忽然出现,很多人都惊讶的看着他们,唯有高飞、白瓷、莫孤烟等几个人明白了什么。 这些军人下地后,马上就站队排成了两排,一个身穿正规军装的上校,最后从绳索上滑下,双脚刚一落地,就厉喝了句什么。 马上,那些迷彩服就把背后钢枪横在了心口,跟着上校快步冲出了天涯集团大门。 守在门口的张冒等人,不敢有丝毫的拦阻,赶紧闪到了一旁。 上校也没理他们,跑出大门后左右扫视了一眼,看到了肖鱼儿。 “大哥!” 肖鱼儿看到这个上校后,泪水呼的一下淌了下来。 上校叫肖战军,是肖鱼儿大伯家的儿子,目前在冀南军区某部担任上校军职。 肖鱼儿被打了后,马上拨电话告诉了老娘。 高家姑姑就肖鱼儿这么个宝贝闺女,不但肖家拿着当宝贝,就是高家也把她当公主呵护,现在听说自己宝贝女儿在冀南被人打了,虽然高家姑姑明知道高飞能处理好这件事,肯定能给肖鱼儿找回公道,但还是勃然大怒,立即给侄子打了电话。 如果不给鱼儿找回公道,你以后都别再叫我婶! 恰好率部在外演习的肖战军得到这个消息,当即就暴跳如雷,直接就带人杀了过来。 他很清楚肖鱼儿是什么人。 别看肖鱼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可这女孩儿却相当善良,单纯,从不依仗她的深厚背景欺负谁,几乎每个暑假都去福利院陪伴老人儿童,所有的零花钱也都捐了出去。 就这样善良单纯的小妹,竟然被人在冀南抽了耳光,就算没有高家姑姑的电话,肖战军在得到这个消息后,也得立即赶来,哪怕是把天捅个窟窿,也在所不辞! 看到小妹额头红肿,肖战军眼睛都红了,杀气腾腾的喝道:“鱼儿,是谁!?” 肖鱼儿吸了下鼻子,指着坐在地上的赵率:“是那个人的女朋友。大哥,我二表哥高飞在呢……”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肖战军就猛地一摆手:“给我把那个混蛋抓过来,沃曹特么的的,找死!” 老百姓常说兵痞子,就是说当兵的很少有讲道理的,他们向来就信奉武力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 其实也正是因为这种冲动、不怕惹祸的痞劲,当兵的才会在战场上悍不畏死。 如果让这些当兵的都讲道理,难道在敌人入侵时,让他们和颜悦色的对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吗? 那是扯淡。 那些当兵的,立即摆着手中的钢枪,虎豹般的冲向了赵率。 赵友宾傻了,黄厅等人也傻了,高飞却笑了笑,闪到了一旁。 刘昌明这个大局长,虽然猜到什么了,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些当兵的,守着大家‘欺负’赵率,给就近的罗局长使了个眼色。 罗局长这时候也明白过一点事儿来了,真不想再插手此事,可却又无奈,只好挡在赵率面前,厉声喝道:“你们是哪个部分的,有什么权力干涉地方事物……” 他的话还没说完呢,肖战军一脚就把他踹了个跟头:“滚开!” “你敢袭警?” 罗局长气急败坏,本能的拿出了手枪。 只是不等他抬起手枪,最少四把微冲就对准了他的脑门。 罗局长当即傻掉。 996章 龙之逆鳞! 罗局长毫不怀疑,假如他再有所异动的话,这些当兵的说不定真会开枪。 现在又不是解放战争时期,这些战士也不是国军兄弟们,只有傻瓜才会因为别人的事儿,招惹这些兵痞呢。 一脚踹开罗鹏后,肖战军不再理他,抬手就采住赵率的头发,从地上拖了起来,二话没说,反反正正的就是十几个耳光。 真不知道赵大少到底做了什么亏心事,一个上午的工夫,就被俩人狂扇耳光了。 别人可以无视肖战军这野蛮动作,可挨揍的是赵友宾的儿子,亲生儿子啊,他当然不能坐视不理,却碍于身份不能直接冲上去(他也没这体魄),只能对黄厅等人大吼着什么。 黄厅等人只好好言相劝,却没谁听。 赵友宾怒极,拿出电话开始拨给省军区司令。 赵友宾找谁,肖战军才不管,接连十几个耳光下去后,随手把赵友宾扔在地上,指着他那个尚在昏迷的模特女友,和另外那些被吓傻了的公子哥,干脆的下令:“都特么的给我带走,快--那些是他们的车子吧?麻痹的,炫富,这是找死,来人,给我砸,砸不烂我就把你们脑袋砸烂!” 当兵的本来愤青居多,大家平时吃苦受累的,最多坐个军车,每次看到大街上有豪车跑过后,都会羡慕的不得了:麻痹的,同样是人,干嘛你们豪车美女的,哥们就只能坐军车,半夜对着墙皮撸? 草! 所以当肖战军下达了砸车的命令后,一群士兵就扑了上去,拿出随身携带的工兵铲等家伙,狠狠砸了起来。 嘁哩,咔嚓! 几乎是在眨眼间的工夫,四五辆价值不菲的豪车,就被砸成了一堆烂铁。 这时候,直升机已经降落,其他士兵俩人一个,把恐惧到极点、嘶声嚎叫的赵率等人,全部扔上了飞机,就像扔死猪那样,只留下了一地鞋子、手机啥的,还有一只漂亮的红色细高跟皮鞋。 肖战军发完疯后,才看到了刘小龙。 他不认识高飞,但却认识刘小龙。 给刘小龙一个熊抱后,肖战军问:“哪个是高飞?” “我是高飞。” 高飞走了过来。 肖战军伸手和高飞握了下手,竟然有些羞涩的笑了笑说:“高少,按说有你在场,我不该越俎代庖,可我也知道,有些事我出面最好,等你大婚时,我再多喝几杯,算是给你赔罪了。” 高飞轻笑,拍了拍他肩膀:“大家都是兄弟,哪来这么多事儿?你所做的这些,正是我要做却不方便做的,因为今儿是我开业的好日子,我不想惹麻烦。” “明白,以后有空再说,我先走了。” 肖战军笑着点头,对手下挥手,快步冲向了直升机。 不大的工夫,一群不讲理的兵痞,当着这个省份一大帮实权领导的面,把几辆豪车砸了个稀巴烂,又把赵大少等人带走了。 期间,根本没有搭理这些领导。 由此可以看出,这群兵痞是多么的狂傲,也能看得出来历不凡。 最起码,赵友宾知道肖战军来历不凡了,因为在他向省军区司令说出当前的事情后,司令沉默半晌才说出了个名字。 那个名字姓肖,在华夏军方地位很高,而且这个人的小儿子,还是京华高家的女婿。 依着赵友宾的政治觉悟,当然不会以为省军区司令和他说这个名字只是扯淡,而是让他从中自己去悟出什么:把赵率抓走的那个上校,就是肖家的人。 也唯有肖家的人,才会在部队上这样横。 让本来就横的肖家人,敢违抗军令带直升机擅自插手地方之事的原因,应该很简单,那就是有人触动了肖家的逆鳞! 龙有逆鳞,触之则痛。 肖家的逆鳞,就是上校下飞机后抱住的那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是赵率在欺负奔驰女司机时劝架,却被他那个模特女朋友动手打了--然后,赵率就被打了,再然后,赵友宾就来了,眼睁睁看着儿子被上校带走。 赵友宾神情恍惚的看向了肖鱼儿那边,下意识的问道:“那个女孩子,是谁?” “那是京华高老爷子的外孙女,肖家的小公主。” 一个身穿白色衣裙,头上戴着黑色纱帽,就像仙子那样美丽的女人,走了过来,看着赵友宾淡淡的说:“你是赵友宾吧?年前曾经和杨家老大去过皇朝会所。” 赵友宾的脑子里,轰的一声响。 其实刚才他就想到了肖鱼儿的身份,但却不敢去相信,直到白瓷把话点明。 赵友宾在岭南,在齐鲁的地位虽然都很崇高,可在某些人眼里只是小虾米而已。 就算没有京华高家,着重在军方发展的肖家,也是一个庞然大物般的存在,根本不是他,和他背后力量所能侧目的。 可赵率那个混蛋女朋友,却打了肖家的小公主! 肖家小公主被打,如果肖家的人没站出来为她讨回公道--那么,这才是最大的不公道! 赵友宾总算明白了,黄厅、刘昌明等人为什么不出头了,原来他们早就知道了肖鱼儿的身份。 也许现在,他们正在暗中嘲笑他特倒霉了吧? 心中深处无力的申银了下,赵友宾才看向了白瓷,先是一呆,随即问道:“你、您是皇朝会所的白夫人?” 白瓷点头:“是我。” 白瓷夫人也在场,老天! 赵友宾脚下一个踉跄,不甘心的说:“白夫人,我想请您为我主持一下公道!让肖、肖小姐受伤的,只是赵率那个女朋友,不是赵率和他那些朋友,所以我想请您……” 忽然有人冷笑:“哼哼,你儿子是没有机会欺负肖鱼儿,可他却打了我!” 赵友宾霍然回头,看着一脸冷笑的刘小龙,嘎声问:“你是谁,这有你说话的份!?” “唉,赵友宾,你需要冷静一下了。” 白瓷叹了口气,对他低声说了句什么,随即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她和杨家的小妹是好朋友,看在杨家的份上,她不想让赵友宾错的太深,所以才主动出面,说出了刘小龙的身份背景。 赵友宾彻底傻掉。 他儿子的马子打了肖家的小公主,他的儿子却揍了刘家的大少--还真是牛比啊,那俩人会同时惹到这么牛叉的人物,他还有什么话要说? 得知肖鱼儿和刘小龙的真实身份后,赵友宾有了深深的无力感。 现在事情发生到这一步,他不再考虑该怎么为儿子讨回公道,而是要考虑该怎么自保。 同时得罪了刘家和肖家,赵友宾感觉天都快要塌下来了。 可能是看赵友宾实在可怜,白瓷没有告诉他说,先狂抽你儿子的那个家伙,是高家的嫡系大少,你这次一下子招惹了三大纨绔啊,还是赶紧回家置办后事得了…… 赵友宾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的车,只知道在离开时,好像看到冀南市长彭远航等人,正一脸微笑的走向那个叫高飞的年轻人。 于是,他就下意识的问道:“黄厅,这家企业的名字叫什么?” 黄厅打了个电话,低声回答:“天涯集团。” -- 其实黄厅在看到白瓷夫人后,就意识到今天该留下捧场:能够请到白瓷夫人来参加的开业仪式,绝对是值得他留下的。 只是他得陪同赵友宾,所以只能在上车前,用羡慕的眼神看了眼刘昌明,无奈的上车去了。 等赵友宾一行人走后,现场气氛再次活跃了起来,仿佛啥事也没发生那样。 高飞和王晨俩人,联袂欢迎彭云木等人。 今天,老彭是剪彩的主要嘉宾。 虽说有白瓷在场,彭云木很想甘居人后,不过他可算是最大的东道主,他出席的剪彩仪式,才代表着本地官方对天涯集团的认可。 所以,他在谦让一番后,就应承下了这个角色。 其实彭云木早就来了,不过在几百米外看到警车云集后,长了个心眼,吩咐司机靠边站,然后派秘书去那边搞清楚什么情况后再说。 当他搞清楚咋回事后,暗中大呼侥幸。 没有谁喜欢参与到这种事中,绝对的有百害而无一利啊! 直等到赵友宾等人上车后,彭云木这才做出刚来的样子,闪亮登场,也像瞎子那样,无视那些被砸成一堆烂铁的豪车。 意外的发生,让剪彩仪式被迫延迟了整整一个小时。 几乎是前脚后脚的事,彭云木刚到场,又有十数个接到请柬的有头有脸的人物驾临,高飞自然又是一番好忙。 一辆普通的别克轿车,停在了那那几辆被砸成烂铁的豪车后面。 车门打开,一个身穿白衣服的女孩子,与一个面目冷峻的男人从上面跳了下来。 白衣女子刚下车,就冲高飞那边扬手,大咧咧的叫道:“高飞,哥们来给你捧场了,赶紧的恭迎圣驾!” 能够在人前不顾自己女人形象的女子,也只能是高飞昔日的战友白蓉了。 和她一起来的人,自然是铁屠。 因为要搞清楚某些事,铁屠并没有随秦紫阳去香港,而是去了京华。 从京华回来后,老铁本想直接飞往香港找秦紫阳的,结果却又被白蓉拽来了冀南。 在被白蓉拽着来冀南时,铁屠好像察觉出她有些不一样,眼神特别冷漠,这是她要杀人的前兆,铁屠很理解,所以就问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但她却摇头说屁的事儿也没有,来冀南就为了混顿饭吃。 在白蓉扬手给高飞打招呼时,铁屠又从她看似热切的眼神中,察觉出了那一抹的冷漠,心中不好的感觉更盛,眉头微微拧了下,却没有说什么。 高飞快步走了过来,笑嘻嘻的样子,学着奴婢看到主子的模样,给白蓉躬身行礼,口称:“高飞见过白大将军,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少跟哥们来这套。” 白蓉爽朗的笑着,抬手在高飞肩膀上砸了一拳:“丫的,今儿我可是来白混的,没啥红包!” 997章 八千万! “呵呵,你姓白嘛,自然最擅长白混了。” 高飞毫不在意的笑着,侧身给王晨介绍道:“这是白蓉,我以前在部队的战友--王晨,我的未婚妻。” 白蓉看向了王晨,目光闪动,赞叹不绝:“啧啧,小姑娘很清秀呀,好好的一朵鲜花眼看着要插到牛粪上了,我真是不甘心啊。” 王晨还真不怎么适应白蓉说话的语气,不过也能看出她和高飞关系不一般了,所以只是小脸微红的点头,含笑说欢迎。 至于铁屠,王晨也认识,倒不用高飞给她介绍什么。 “行了,你忙你的,哥们今儿就是带嘴来混吃的。” 白蓉抬手打了个响指,无意中看向集团大门口时,脸色陡然一变,随即释然,伸手挽住铁屠的胳膊,用无比温柔的语气说:“老铁,咱们两个白吃,是不是先去里面参观一下呢?” 铁屠下意识的要挣开时,看到了莫孤烟。 当初在京华白云观时,白蓉看到莫孤烟后,曾经把铁屠拉出来做挡箭牌,证明她从没有把莫孤烟放在眼里。 当然那是逢场作戏了,事后俩人也好像都忘记这回事了。 今天白蓉发现莫孤烟竟然在场时,心中猛然彷徨,本能的又把铁屠拉了出来。 莫孤烟和何落日等人站在那儿,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很随意的样子,仿佛根本没有看到白蓉来了似的。 唉。 铁屠知道白蓉心中是怎么想的,暗中轻轻叹了口气,任由她挽着自己胳膊,向门口走去:“高飞,我们先随便转转。” “随便,到时候我会让人去叫你们。” 白蓉暗恋的人竟然是莫孤烟,结果却被人无视,为了面子她把铁屠用来做挡箭牌这些事,高飞是从沈银冰那儿知道的,所以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 看了眼热火朝天的剪彩现场,王晨低声说:“高飞,时间差不多了呢。” 高飞随口问:“还有收到请柬没有来的客人吗?” 王晨犹豫了下,才说:“有。” 高飞问:“是谁?” 听高飞问出这个字后,王晨内心中竟然有了种放松感,笑道:“北山集团那边的人。” 高飞和沈银冰的那些破事,王晨可能是最关注的人了。 身为一个精明强干的女孩子,王晨能从沈银冰每次看向高飞的眼神中,都能看出那种深入骨髓的恨意。 她懂得,那是由爱到了极点却修不成正果而造成的。 虽然她不知道沈银冰是个修罗,高飞和他的家人,也绝不允许这俩人之间发生什么,再加上她大婚在即,一切都将成定局,可她还是担心这对男女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但现在,高飞却忘记了北山集团(沈银冰),在王晨看来,这是好事,所以她心里很高兴。 “哦,也许她压根没有打算来。” 高飞不在意的笑了下,看向了白蓉的背影,眉宇间带有一丝不解。 白蓉自认为把她看向高飞时的那一抹冷漠掩饰的很清楚了,可却被高飞敏锐的察觉到了。 如果白蓉把某种不满挂在脸上,那才符合她敢爱敢恨的性格。 可这样一个大咧咧的女孩子,为什么会把那一抹冷漠藏的那样深? 她为什么对高飞有这种情绪--高飞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时,却听到王晨低声说:“来了。” “什么来了?” 好像抓主了什么,却被王晨这声来了给惊跑了的高飞,眉头微微皱起扭头看去,就看到两辆轿车缓缓停在了路边。 一辆白色宝马,一辆黑色奔驰。 沈银冰的新男友商平北开着白色宝马,她和颜红并排坐在后面。 高飞刚认识沈银冰时,她就是开着这辆白色宝马的。 不得不说,沈银冰那种出尘的冷傲气质,和这辆白色的宝马很相配,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她现在已经是家市值超过三百亿的大集团总裁了,一百多万的轿车早就配不上她的身份了,按说早就该换车了,比方劳斯莱斯啥的,那才符合她身份。 她一直没有换车,尽管这辆车的确配不上她的身份了,她却始终固执的没有换车--佷多员工私下里都议论,说沈总可能特别喜欢这车的款式和颜色,但唯有真正了解她的人,才知道她为什么对这辆车不离不弃。 这辆车,见证了她和高飞相识到分手的全过程,也许等她彻底忘记高飞后,才会抛弃吧? 车子停下后,现场很多人都看向了这辆宝马车。 至于宝马车后面那辆黑色奔驰,则被大家伙自动无视了。 现场几乎所有人都在关注沈银冰,那是因为他们都知道,高飞和这个女孩子之间发生的那些事。 很多人以为,沈银冰今天不该来,因为王晨在。 但她偏偏来了,而且还是最后一个来的,比任何人都晚。 一般来说,只有那些最重要的大人物才会最后出场的,沈银冰应该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才会在这时候赶到吧,无形中就把她自己置身于最重要人物上了。 沈银冰推门下车,站在了车前,随意的抬手撩了下发丝,脸色淡然的看向了那块被红绸蒙着的牌匾,这姿态就像是视察辖下的子公司那样。 沈总今天没有穿礼服,也没有穿套装,而是穿了一件简简单单的白色束腰短袖连衣裙,裙子也不全是白色,上面印有淡淡的蓝色小碎花,腰间的束腰带子却是鲜红色的,与她挽着青丝的红绳,脚下的红色高跟皮凉鞋相得益彰。 红,黑,白,三种最简单的颜色,最简便的装束,却让沈银冰看上去犹如一个从天上下凡的精灵,微风吹来,吹起她的裙裾,露出半截晶莹雪白的小腿。 她站在阳光下,就这样淡淡的站着,让人想到了一种和她名字有关的东西:冰。 她就像一块冰,晶莹剔透,毫无瑕疵,竟然让妩媚神秘的白瓷夫人、清秀文静的王晨,活泼伶俐的肖鱼儿等人失去了该有的颜色。 这一刻,包括王晨在内的很多人,都有了种错觉,觉得她就是一个女王,仿佛她才是今天的绝对女主。 莫孤烟看着她的眼神中,有了一丝热切。 没有谁注意到王晨正在紧张的抿着嘴角,张暮涵却紧紧攥起了右拳。 唯有萨拉娜,丝毫没有掩饰对她的心伤,啧啧的赞叹有声。 如果高飞记忆够好的话,那么就该回想起去年那个夏天,当他坐在天桥下睡觉时,不小心绊倒的那个女孩子,就是穿着这样一身连衣裙,这样的妆扮。 可惜他已经忘了,在沈银冰下车后,就挽起王晨的胳膊,缓步走了过去,笑道:“沈总大驾光临,鄙人是三生有幸。” 沈银冰眼眸流转,就像巡视臣民的女王那样,把现场所有人都扫了一遍,最终才落在了高飞脸上,淡淡的笑道:“高总你太客气了,什么大驾不大驾的,只是一小女子罢了。” 光头商平北随后下车,和高飞微微点了点头,随即看向了别处。 “高总,非常抱歉,路上遭遇堵车,所以来晚了。” 身穿黑色套装的颜红,站在了沈银冰旁边。 颜红本身也是个相当出色的小女人,也许今天她知道该怎么衬托沈银冰吧,没像很多人印象中的那样,打扮的性干而有品,还戴了一副黑色框架的平面眼镜,把自己打扮得好像个修女那样。 “呵呵,没事,没事,剪彩仪式还没有开始。” 高飞笑着客气了一句,看向了后面那辆黑色奔驰轿车。 正如他所想象的那样,焦恩佐从车里走了下来,跟着他一起下来的,则是一个看上去很中规中矩的女孩子,毫不起眼,应该是秘书之流。 高飞看了眼焦恩佐,笑都没有给一个,直接就挪开了目光。 焦恩佐也没在意,只是微笑着,绅士般那样,在看到张暮涵时,还很有礼貌的点了点头,可惜后者看都没看他一眼。 “颜副总。” 沈银冰抬起了右手,颜红会意,从小包内拿出了一张支票。 拿过支票,沈银冰却递给了王晨:“王局,今儿来的匆忙了些,没有买花篮,些许小意思,还请笑纳。” 很自然的,王晨就婉拒:“沈总你太客气了,你能够在百忙中抽身前来捧场,我黑夜高飞就已经不胜感激了。大家都是好朋友,没必要来这些虚的了。” 王晨在说到‘我和高飞’,以及‘大家都是好朋友’这两句话时,语气刻意的加重了许多,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我感谢你今儿来捧场,但你要是故意惹乱子,那就休怪我不给你留面子了! 沈银冰却像没有听出王晨这些话里的意思,只是笑了笑说:“王局,正因为大家是好朋友,所以我才该意思一下。如果王局不收下的话,那我会很没面子的。” 不等王晨再拒绝,颜红说话了:“王局,高总,如果你们今天不收下沈总的心意,那么等我们的厂子开业时,我们也不好意思邀请你们了呢。” 当初王晨在拒绝北山集团要在开发区建一个矿泉水生产基地后,沈银冰也没再在这方面纠缠什么,而是在天涯集团的南边,也创建了一座生产化妆品的厂子。 王晨明明知道沈银冰这样做,就是冲着高飞来的,但她却没理由拒绝。 在天涯集团开业前两天,王晨曾经去过那边,那边的车间也已经建了起来,机器设备都已安装完毕(框架式车间,所以时间很短),应该很快就会投入生产了。 听颜红这样说后,王晨不好再拒绝了,看了眼高飞。 高飞仍然微笑着,没有任何表态。 “那就多谢沈总了,呵呵。” 王晨接过支票,低头看了眼数额,脸色就猛地一变,也顾不得那么多人在场看着了,仔细数了数上面的数字,深吸了一口气后才抬起头,沉声说:“八千万。沈总,礼太厚了,我们受不起。” 998章 高飞把支票撕了! 华夏是个很注重人际关系交往的国度,像婚丧嫁娶开业啥的,朋友之间都会随礼,送红包,这是很正常的。 礼尚往来嘛,尽管今天收下的礼,就是欠下的债。 在高飞的天涯集团开业好日子里,沈银冰前来送红包也很正常,实际上现场所有收到请柬的来宾,包括彭云木这个政府工作人员,也都准备了三千块钱的红包。 红包不在大小,图个吉庆。 关系够好的,红包就会越厚,就像白瓷,打着给高少捧场的幌子,就准备了一百万的支票。 当然了,如果可以,白瓷希望能把这个数字无限倍数的上翻。 为了高飞,她压根就不在意任何付出。 不过她和高飞之间的关系,注定这一辈子都不能曝光的,所以红包当然不能太多,一百万,不轻不重的恰到好处,在体现她身份的同时,也证明了她和高飞的‘君子之交’。 张暮涵也是这样。 肖鱼儿倒是像白蓉那样,是来白混的。 至于莫孤烟、何落日等人,他们能够千里迢迢的赶来捧场,无论拿出一百还是一万,这都已经不重要了。 可谁也没想到,沈银冰这个不该出现的人,却拿出了八千万的红包。 八千万,足可以创建一个小型企业了。 八千万对于身价过百亿的沈银冰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别忘了现在的北山集团是股份制,她所支出的每一分钱,都牵扯到大大小小上百个股东的。 所以现场所有明白人都能看出这笔钱,是什么钱--这是沈银冰的私房钱。 唯有拿出她的私房钱来送礼,其他股东才不会有意见。 沈银冰拿出了八千万的私房钱,给高飞开业送礼! 八千万的私房钱算不算多,暂且不管,最重要的是,沈银冰凭什么要拿出这么多钱,来当做红包送给高飞? 当前是个经济社会,很多事情都以金钱来衡量的,虽然这样说有些偏激,但毫无疑问的是,越是关系好的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就越重。 沈银冰和高飞的关系很好吗? 放在以前,也许是很好,就算她拿出八个亿,别人也唯有赞叹羡慕的份儿,而不会有当前这种说不出的心态。 大家都看向了王晨。 沈银冰拿出八千万,其实就是向别人表明她和高飞的关系:我和高飞的关系,已经到了我宁可拿出全部私房钱,来替他捧场的地步! 王晨不傻,当然能察觉出沈银冰这样做的意思,眼里带有了明显的冷漠,再次说道:“沈总,我真的受不起。” 沈银冰莞尔一笑,柔声问道:“王局,请问件事。” “沈总请讲。” “你现在好像和高飞还没有完婚吧?” “是,那又怎么样?” “在最终落幕之前,任何事都存在着变数。” 沈银冰看向了高飞,淡淡的说:“所以说,你不一定能成为高飞的妻子。” 在你还没有和高飞完婚之前,你们有可能会分开,所以你现在还没有资格代替他,而我送出的红包,也不是给你的,是给高飞的。 你现在既然还不是高飞的妻子,凭什么替他来拒绝我呢? 这就是沈银冰这番话的意思,现场所有人都能听得出。 王晨的脸色,再次变了,秀眉皱起正要说什么时,高飞抬手就把支票拿了过去。 王晨的心,忽地往下坠去,变凉。 沈银冰的眼里,却已经浮上了得意的笑意。 旁边的刘小龙,轻轻叹了口气。 现在谁都看得出,沈银冰今天来送红包,就是来搅局的。 只要高飞收下,沈银冰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而且最重要的,高飞好像还没有不收的借口,因为他和沈银冰之间那层复杂的关系…… “还真是八千万。” 高飞拿过支票,仔细看了两遍,脸上带着不可思议的样子。 沈银冰温婉的笑着,却没有说什么。 但高飞接下来的动作,却让她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 高飞,竟然把那张支票撕了。 撕了个粉碎,然后一抬手,白色的纸屑化为无数的蝴蝶,随风飘呀飘的飘走了。 现场一片寂静,唯有前面路上驶过的车子,偶尔会响起一声喇叭声。 沈银冰垂在腿边的左手,手背上已经有青筋凸起,嘎声问道:“高飞,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王晨说了,她受不起。” 高飞挽起王晨的胳膊,转身就走:“而且就算她受得起,我也不同意收下的。” 沈银冰向前跟了一步,咬了下牙问道:“为什么?” “太多了。” 高飞扭头笑着说:“王晨告诉我说,贵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车间也会开业。你今儿送我八千万,等你开业时,我能再给你八千万吗?肯定不行的,我高某人丢不起那个脸。既然不能再给你八千万,那就很可能得给你凑个整数--嘿嘿,你该知道,我是那种每一分钱都穿在肋骨上的人,这么短的时间内,你就靠朋友间的礼尚往来挣走我两千万,我会心甘吗?” “所以,我不会要沈总一块钱的红包。” 高飞挽着王晨,走向剪彩台那边:“有时候,占便宜就是吃大亏,这么浅显的道理,我还是懂得的--李德才,老王,准备一下,时间差不多了。” “好咧!” 李德才俩人大声吆喝着,开始指挥收下忙碌了起来。 沈银冰站在那儿,狠狠盯着某个男人,嘴角在不断的抽啊抽的。 现场发生的这些事,本次剪彩大使彭云木选择了装傻卖呆,在高飞和王晨的邀请下,意气风发的上了台上,开始了动情而煽情的讲话。 任何一个正厅级高层,已经习惯了当前这种场合,彭云木甚至都没有用发言稿,就这么即兴演讲,时而诙谐,时而端庄,时而激进--总之,彭市长的演讲水平很出色,每一次讲话停顿的瞬间,梁明等人就会指挥数百手下,齐声鼓掌。 看着在台上意气风发的彭云木,始终被高飞牵着手的王晨,忽然低声说:“高飞,谢谢你。” “答谢莫过于以身相许,要不然今晚咱们……把事儿提前办了?” 高飞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语气却轻佻的让人脸红。 “滚--你的。” 王晨垂下了眼帘,轻咬着唇儿心中一荡,暗想:就算今晚给了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了啦。 当彭云木的发言结束,白瓷做为重要嘉宾第二个登场送祝福时,莫孤烟来到了沈银冰面前。 沈银冰明明像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可她身边除了跟来的这几个人外,别人都有意识的距离她最少三四米远。 如果从高处俯瞰的话,就会看到在她周围,形成了一个直径七八米的空白地带,好像她身上有瘟疫似的,让她处于了相当尴尬的出境。 沈银冰脸上的怒气已经消失,重新恢复了淡然的冷艳,就站在那儿,仿佛在凝神细听台上人的发言。 在被高飞拒绝后,颜红曾经冲动的要追上他,就像护住犊子的母狮那样,狠狠奚落一下某人,然后再带着沈银冰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沈银冰却制止住了她,也拒绝离开,就倔犟的站在这儿,像一只白莲随风微微摇曳,脸色平静的让人猜不透:她咋还有脸留下,难道她就这样在意高飞? “沈总,我还记得你在京华白云观说,如果我有机会来冀南的话,你会给我当导游的,呵呵。” 莫孤烟过来后,并没有劝沈银冰要看开啥,也没替解释什么,而是装做没事人那样,以沈银冰当初的一句敷衍开始了谈话。 沈银冰却没和他继续这个话题,只是看了看四周,淡然笑道:“莫少,现在我可是众矢之的的那个人,你是高飞的朋友,好像不适合在这时候和我说话吧?” 莫孤烟一脸儒雅的笑着,看着沈银冰的眼睛却是亮闪闪的:“我和高飞是朋友不假,但我和沈总你也是朋友的。” “承蒙莫少青睐,沈银冰是感激不尽。” 沈银冰双眼弯成了好看的月牙样,伸出手:“既然朋友远道而来,那我自然得做好这个东道主。只要莫少不着急走,我这个东道主自然会好好招待你的。” “呵呵,那我们可就这样说定了。” 和沈银冰轻轻搭了下手后,莫孤烟就很有礼貌的松开了手,看着站在她身后的颜红,和光头,随意的问道:“沈总,介绍一下?” “这是我继母,我平时都称呼她红姐的,你也可以。” “红姐,你好,认识你很高兴。” 莫孤烟的确是个君子,在得知颜红的是沈银冰的继母后,语气中多了该有的尊敬。 颜红却明显的心不在焉,只是强笑着点了点头,却没说什么。 沈银冰又看向商平北。 不等她介绍,商平北却说:“我去那边方便一下。” 商平北说完,看也没看莫孤烟,快步走进了人群中。 沈银冰抱歉的笑了笑:“那是我男朋友,商平北。他的性格比较怪癖,不擅社交,还请莫少别介意。” “呵呵,怎么会呢?只是我没想到沈总的男朋友……” 莫孤烟说到这儿时,扭头看了眼商平北离去的方向,闭嘴不语,只是摇了摇头。 他摇头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表示商平北配不上沈银冰。 刚才没说话的颜红,这时候却说话了,语气很冷:“他虽然不是最有资格成为小冰男朋友的人,可却比佷多表面儒雅,看起来很有派,实则一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要强佷多!” 沈银冰脸色一变,低声喝斥:“红姐,你说什么呢?” “我有些累了,先回车里了。” 颜红第一次在人前给沈银冰没脸,转身就走向了宝马车那边。 沈银冰黛眉皱起,随即笑道:“抱歉啊,莫少,红姐这个人从来不懂得掩饰心情,刚才高飞让她生气了,她心情不好,所以说话难听了些,请别介意。” 999章 信你就像信我自己! 说实在的,在沈银冰没人理的时侯,莫孤烟能够主动过来示好,颜红该感激人家才对。 就算她不知道莫孤烟的真实身份,也该从沈银冰称呼他‘莫少’,和他的穿着以及言谈举止中看出,莫少该是很有身份的公子哥。 但颜红最讨厌的就是公子哥了,不管这个人是谁。 红姐现在很生高飞的气,恨不得扑上去像条小狗那样,露出尖利的小牙齿咬死他--但不管高飞怎么对待沈银冰,她又堕落到了什么地步,可她始终固执的以为,唯有高飞才是最适合沈银冰的。 更何况,她和高飞之间,也早就有了那层不能对人说的关系。 她只希望高飞能回心转意,那样就算是让她死,她也心甘情愿。 她已经把沈银冰当做了自己亲女儿看待了,尽管她做过对不起女儿的事。 颜红可以容忍商平北在沈银冰身边,那是因为她能看出,这是沈银冰故意气高飞的不理智行为,绝不会真和商平北发生真正的感情。 商平北,配不上沈银冰。 但莫孤烟却不一样了,他甚至比高飞更优秀,看着沈银冰的眼神了,也带出了要深交的好感。 就是因为这样,颜红才本能的拒绝了他,毫不客气。 在她心里,只有一个高飞,哪怕她没有任何能量能阻止高飞迎娶王晨。 莫孤烟不知道颜红对高飞是什么感情,甚至连沈银冰也搞不清楚。 不过,沈总只要知道颜红做什么,都是为了她好这就足够了。 莫孤烟被颜红给了个难堪后,只是觉得尴尬,却没有丝毫生气,只是苦笑着耸了耸肩:“呵呵,看来红姐对我还有误会。嗯,沈总,等仪式结束后,我们再聊吧。” 沈银冰微笑点头:“好。” 焦恩佐转身走进了人群。 他也看到了焦恩佐,和爱伦,不过却没有丝毫要认识的意思。 像莫孤烟这种档次的公子哥,有礼貌只是针对他看顺眼的人罢了,比方高飞,比方何落日,比方沈银冰。 至于焦恩佐,压根就没被他看在眼里。所以也就直接无视了。 当初他连白蓉的委婉求爱都能拒绝,更何况声名狼藉的焦恩佐? “怎么,你对沈银冰有意思?” 等莫孤烟过来后,何落日眼睛盯着台上,淡淡的问了句。 莫孤烟也没否认,很直率的说:“她现在那个光头男朋友,配不上她。再说了,刚才她拿出支票时,我看到她男朋友连最起码的愤怒和嫉妒都没有。由此可以看出,她这个男朋友,只是她用来赌气气高飞的。” 何落日嘴角动了下,说:“她那个光头男友,不是一般人。” 莫孤烟脸上露出不屑的神色,低声道:“呵呵,最多也就是个为了利益甘心做挡箭牌的罢了。” 何落日侧脸看了莫孤烟一眼,随即扭过了头,再也没说什么。 莫孤烟也没说什么,和另外一个大少又低声交谈了起来。 在莫孤烟尝试着接近沈银冰时,沈总的现男友商平北,哦,是叶心伤,走进了天涯集团的生产厂区内。 天涯集团的化妆品场地虽然刚建成,不过规划的却相当合理,特别注重绿化,按照高飞‘别怕花钱’的意思,梁明化了大力气,从别处移植来了佷多花木,植被覆盖率几乎高达一半。 当下正值初夏,厂区内平整的水泥路两旁,绿树成荫,草坪就像一大块连绵起伏的毛毯,偶尔还能看到人造喷泉,所有的生产车间都被隐藏在了树影后,隔音效果又相当不错,几乎听不到任何噪音。 总之,如果不是知道这是个厂区的话,会被人误以为来到了公园内。 叶心伤顺着水泥路,嘴上叼着一颗烟慢悠悠的向前走,在经过一座垂柳后面的假山面前后,脚步停住回头看了一眼,折向走向了假山后面那个小凉亭。 小凉亭内,坐着个男人。 铁屠。 和他一起来的白蓉,却不在。 看到叶心伤过来后,铁屠没有丝毫的诧异,只是看了眼对面的石凳。 “她呢?” 叶心伤坐了下来。 “不知道,进来后就一个人走了。” 铁屠摇了摇头,把烟盒放在了石桌上。 其实沈银冰来的一点也不晚,不过她却一直没有露面,就像彭云木那样,等剪彩仪式快要开始后,才隆重登场了。 所以,叶心伤在车里看到了铁屠和白蓉,也惊讶俩人当众做出的亲切样子。 叶心伤拿过烟盒,随便看着,过了片刻才说:“恭喜你。” 铁屠白了他一眼,嗤笑道:“恭喜我什么?你以为我和她在交朋友?” “你们本来就是朋友。” “但不是那种关系的朋友。” “可我看到了。” “你是看到了,现场所有人都看到了。” 铁屠淡淡的说:“但你没看出她是在演戏。” “演戏?” 叶心伤眉头皱起。 铁屠耸耸肩:“昂,就像你和沈银冰那样。” 叶心伤的眉头皱的更紧,试探着问道:“你是说,现场有她当年暗恋的那个人?” 白蓉当年暗恋某个人,叶心伤等人都知道,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铁屠点了点头时,叶心伤又问:“那个人是谁?” 铁屠语气平静的回答说:“莫孤烟。” “莫孤烟?” 叶心伤一愣,眼里全是不相信的神色:“白蓉,她、她喜欢的那个男人,竟然是莫家的莫孤烟?” 铁屠叹了口气,有些意兴阑珊的说:“是啊,我也没想到,白男人的眼光竟然会这样高,喜欢上的男人会是莫孤烟。如果是别的男人,也许还有戏,就算那个男人不肯,我也有办法能让他肯了。可对莫孤烟,我没办法。” 叶心伤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谁都没办法--老铁,你能说说,你刚才为什么要叹气吗?” 铁屠怔了下:“我刚才叹气了吗?” “叹气了,很幽怨的那种。” 叶心伤认真的说:“如果我没判断错的话,你应该对白男人有些意思了。” 铁屠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很古怪,愣愣的看着叶心伤身后。 叶心伤没有回头,却能感觉到有把枪,正对着自己的后脑勺。 有个很冷很淡漠的女声响起:“如果我没判断错的话,只要我扣下扳机,你的脑袋就会迸出白红的脑浆。” 叶心伤仍旧没有回头,只是说:“假如你想开枪的话,你就不会距离我这样近。” 白蓉从旁边闪了出来,把手枪随手扔在了石桌上,看着叶心伤恨恨的说:“你给大爷记住,以后千万不要在背后谈论一个女人。也许我不在乎你是个超级通缉犯,但我有可能会因为你这番胡言乱语,就开枪崩了你!” 叶心伤笑了,看着白蓉说:“白蓉,你瘦了。” “我瘦了,你变了,很陌生。” 白蓉忽然弯腰伸手抱住了叶心伤的脖子,把他的头用力压在自己怀里,下巴贴着他青虚虚的脑门,声音里满是伤感:“以前,你是我们九人中最注重个人形象的人,性格羞涩的好像大姑娘。可你现在,却像是个痞子,让我有些怕。” 叶心伤没有挣扎,只是紧紧的闭着眼,静静享受这种另类的兄弟友情。 白蓉的眼圈开始发红,狠狠吸了下鼻子,把叶心伤从怀里推出去时,顺势在他后脑勺抽了一耳光,骂道:“捏捏的,你特么的是不是很享受哥们这母亲般的温暖,所以才舍不得挣扎啊?我记得你以前就是死,也不会让我抱一下的!” 华夏九龙王中,兄弟们开玩笑时都说,白蓉是个男人婆,而叶心伤却是个大姑娘,这俩人真该换一换性别才对。 现在白蓉依然是男人婆,可叶心伤却不是大姑娘了,成了个痞子。 叶心伤嘻嘻笑道:“以前我拒绝,那是因为你没发觉你原来这样有料。” 他看着白蓉的胸,认真的说:“现在得有木瓜大小了吧?” “你、你特么的给大爷去死!” 白蓉大怒,一拍桌子就要动手时,叶心伤很聪明的举起了双手,做投降状。 白蓉的手终究还是落了下来,却只是温柔的抚着叶心伤的脑袋,低声说:“你这样的人,为什么也要遭受这样大的磨难?” 叶心伤抬眼看着她:“你相信,我是冤屈的?” “就像信我自己。” 白蓉一字一顿的回答。 叶心伤沉默,在前面传来鞭炮和礼花弹的轰响时,才说:“谢谢,我不会让你失望的--但我想知道,假如有一天,我们真成了敌人,你会怎么样?” 白蓉双眸微微眯起:“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不会留情。” “这我就放心了。” 叶心伤松了口气,看着假山外面,眼神有些茫然的说:“这些天内,我始终在想一个问题。如果我被逼得走投无路,也许我就会真自甘堕落了。我知道,上面肯定会派你们来追杀我,因为你们是最了解我的人。” 接着,他就笑了笑:“幸好,事情还没有走到哪一步……” 白蓉打断他的话:“永远都不会有哪一步的,我发誓,我们一定能查出真正的内奸!” 叶心伤看向了铁屠:“老铁,你当初曾经和我说,老实和尚知道内奸是谁。” 铁屠摇头:“他不知道,不用去问,我也知道他不知道,因为现在的他不再是以前的老实和尚了,他没理由不说出这些。” 叶心伤的眼神里,浮上了明显的失望之色。 “别担心,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的。” 白蓉拿起烟盒,在手里抛了几下,忽然问铁屠:“这儿的事了了后,你要赶去香港,替心伤照顾秦紫阳?” 铁屠点了点头,看着叶心伤说:“嗯,她只带了黑子和小宋去,我不放心。” 白蓉抿了抿嘴角,又问:“那,如果我有事,你能随叫随到吗?” “肯定的!” 叶心伤替铁屠飞快的回答。 白蓉皱眉:“叶心伤,你说话就说话吧,干嘛要眨眼睛?” 1000章 集团内出现了内奸! 叶心伤愕然:“谁规定说话时,不许眨眼睛的?” 白蓉冷笑:“哼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的龌龊想法……你是不是想当红娘,撮合我和老铁?” 叶心伤一呆,茫然道:“啊?我撮合你和老铁?白蓉,你没有开玩笑吧,我怎么可能会把自己兄弟向火坑里推呢--哎哟!”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白蓉就狠狠跺在了他右脚上。 看着夸张的蹦起来,抱着右脚猴子似的蹦的叶心伤,白蓉再也忍不住的扑哧一笑,随即却又猛地抱住他,把头埋在他怀里,无声的哽咽了起来。 叶心伤的笑容慢慢凝固,抬眼看向小凉亭外面的天,抚着白蓉不长的发丝,喃喃的说:“莫哭,莫哭,不管黑暗有多久,总有一天会天亮的。” 白蓉呜咽出声:“我就怕你等不到那一天!你知道吗,除了我之外,蓝龙也已经回来了,他可不会管你是不是冤屈的,他只懂得执行绝杀任务!” 九龙王中,蓝龙无疑是最为冷血,或者说最没人性的一个。 他不和表面冷峻实则内心火热的铁屠一样,他的脸上,总是带着让人最舒服的笑容,可这只是他一种迷惑人的道具。 为了弯成任务,他可以不则任何手段,甚至怎么卑鄙,他就会怎么做。 很久之前,印尼曾经发生过政府官员暗中挑拨,让市民当街残杀华人事件,为了查出那个幕后黑手,蓝龙去了印尼。 六个月,他就查出了幕后黑手,把一家六口全部灭门。 查出残害海外华人的幕后黑手,并灭门,蓝龙这样做的确是狠了些,但却没什么,毕竟任何人做错事都得付出代价的。 只是蓝龙查案的手段,却让白蓉等人不寒而栗:蓝龙凭借他的相貌,先赢得了那位官员已经出嫁女儿的爱情,唆使人家离婚后和他同居,两个月后,那个女人怀了他的孩子,他也彻底获得了那位官员的信任。 正是靠着这份信任,蓝龙确定了那个官员,正是幕后黑手。 于是,报复开始了--蓝龙把这个官员一家灭口,其中就包括爱上他的那个女人,和肚子里怀着的他的孩子。 蓝龙杀那个女人时,没有丝毫的怜悯。 他在回来说起这件事时,脸上仍然带着最纯真的笑容,却让白蓉感到心里发寒,说他不该这样对待那个无辜女人的。 那个女人,只是我弯成任务的道具,她既然是那个官员的女儿,那就该为有这样一个老子付出代价。而且,我也压根不爱她。 这是蓝龙说的,在说这句话时,他还是在笑着,只是眼睛却盯着黄龙。 蓝龙爱的是黄龙,这不是秘密。 黄龙却死在了汉德勒森林一战中,依着蓝龙滥杀无辜的性子,天知道他会怎么对付叶心伤? 所以白蓉才为叶心伤担心。 要是面对面的打,叶心伤不一定输给蓝龙。 可要是玩卑鄙,耍阴谋诡计,叶心伤在蓝龙面前,纯洁的就像二八少女。 最关键的是,依着蓝龙的特殊性格,就算他知道叶心伤是被冤的,也不会袖手。 理由很简单:任何和黄龙之死有关的人,都得死,不管是谁! 想到蓝龙那张看似真挚的笑脸,叶心伤眼角迅速抽了几下,缓缓道:“如果我非得为黄龙之死而付出代价,那么我也认了。黄龙已经牺牲了,我不想再让蓝龙……” “放屁,你这是在放狗屁!” 白蓉忽地抬起头,反手擦了把泪水:“叶心伤,如果你再敢这样说,我现在就杀了你!你这样说,死后有什么脸面去见二婶?” 提到二婶,叶心伤脑门上的青筋,猛地崩起! 铁屠长长吐出一口气,站起身淡淡的说:“你不能死,最起码在没有挣得我们大家的同意时,你不能死。至于蓝龙那边,可以交给高飞。” “高飞?” 白蓉张了张嘴,却又转移了话题:“这段时间内,我可能要到东南边陲执行任务。老铁,你要是没事的话,能不能陪我去一趟?我发现,我现在变得特别脆弱了,很有些力不从心。” 铁屠现在已经退役了,自然不知道白蓉要执行什么任务,但他也没问,只是点头:“好,什么时候走,你给我打电话。” 叶心伤淡淡的说:“我也可以去,最近帮沈银冰做事,闲的有些无聊了。” -- 英国诗人雪莱在《西风颂》中有这样一句名言: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冬天和春天是两个季节,都能那样快速,更何况初夏和盛夏? 盛夏,随着汉子们傍晚穿着裤头、脱鞋坐在街边吃烤串,随着女人们把最短的裙子穿上,打着绣花小伞在街上卖俏,悄悄的来了。 今天是农历六月初一,天涯集团开业已经过去了25天,还有整整一个礼拜,就是高飞和王晨的大婚之日了。 在这25天中,高飞始终盯在化妆品车间那边,为产品的生产、销售而忙碌。 王晨清楚高飞很看重他的化妆品,所以丝毫没有怪他好像冷落了她,因为她能从高飞的黑眼圈中,看出他现在有多累。 按照高飞的预计,他的天涯化妆品上市后,肯定会引起轰动的抢购潮,毕竟这是纯天然,对人皮肤没有丝毫副作用,虽说价格有些稍高,但肯定是物有所值的。 更何况,他和刘小龙的人脉又那么广,已经回到了广电总局上班的方小艇,更是在华夏一频道的黄健时间,为天涯化妆品做狂轰滥炸的广告。 所以呢,所有人都觉得,天涯化妆品绝对会一炮走红的。 但现实,总是和理想相差太大。 天涯化妆品正式投放市场后,不管天涯集团做出什么样的促销活动,结果反响却相当--相当让人失望。 就拿护肤水来说吧,天涯集团在还没有马力全开的情况下,能生产六千支,可实际上每天六个主要城市、四十二家大型超市、专卖店的销售业绩,只有让人脸红的三百多支,其中还包括两百支的试用品。 正如方小艇当初担心的那样,现在的化妆品市场,已经被外国大品牌霸占住了,当初在华夏有着相当影响力的雪花、护士等民族品牌,都已经被外国集团兼并。 要想在这种情况下,重新打造一个民族品牌,和那些外国大品牌争夺市场,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现在是个品牌社会,消费者习惯性的认牌子货,就算使用过天涯化妆品产品感觉不错的消费者,也会在用完后,重新使用此前用习惯了的品牌。 除非,天涯化妆品能始终让大家免费使用,要不然,和大品牌差不多的价格,凭什么要选择你呀? 为了该怎么把产品销售出去,不但高飞急得眼圈发黑,梁明等人也是嘴上冒泡。 依着刘小龙的意思,是不是联系妮儿和英国的海伦,德国的詹姆斯太太,是不是请她们想办法? 毕竟这几娘们的影响力都很大,高飞只要放出话去,她们肯定会全力以赴的。 高飞却拒绝了,理由很简单:还没有打开国内市场,有什么脸面去外国? 对高飞的这种言论,梁明等人都觉得不对,但决定权在他身上,他既然这样说了,别人也就不好再说什么,只能开始考虑降价,在价钱上找出路。 高飞同样否定了:天涯化妆品一开始就是走的高端路线,如果因为当前的挫折,就降低价格,那么以后要想再起来,就更难了。 当然了,化妆品车间总投资几个亿,这对高飞来说好像算不了什么,就算现在破产也没啥了不起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天涯化妆品的诞生,对高飞有着特殊的意义,包含着很多人的心血,怎么可能会眼睁睁看着它倒闭。 必须在市场上杀出一条血路! 这是挂在天涯集团厂区的一条横幅上的话,是高飞提出来的。 看着这条横幅,王晨无奈的苦笑了声,转身就要离开。 今天是六月初一,距离她大婚还有七天,可结婚照还没有拍。 幸好这是小事,只需高飞拿出一天的时间,方小艇为他们早就联系好的婚纱影楼,能在三天内给他制作完毕。 王晨今天来找高飞,就是因为俩人已经协商过了,今天就驾车去京华拍摄婚纱。 但在看到这条刚挂出的横幅后,王晨叹了口气,不用去找高飞也知道,他现在肯定又和梁明、萨拉娜等人为怎么打开市场而绞尽脑汁。 这时候再去提这事,不管高飞答不答应,王晨都不忍打搅他,所以干脆转身离开:大不了,结婚当天没有婚纱照,这有什么呀,等以后再补上就是了! 她刚转身,一辆车停在了路边。 李德才从黑色奥迪车上跳了下来,脸色很不好看,却仍旧强笑着说:“嫂子,怎么忽然要走呢?” 市场打不开,集团陷入困境,李德才这个中草药种植基地的老总,肯定也高兴不了哪儿去,所以苦着脸的也很正常。 王,晨这些天已经习惯了被人喊嫂子,装做没事人似的笑了笑,说:“顺路路过这儿,我就是随便转转,也没什么事,就不去打搅他了--你怎么来了,有事?” “有事,还是大事。” 李德才认真的说:“嫂子,你先别着急走了,等会儿还得麻烦你帮忙出主意呢。” 王晨一愣:“大事?出什么大事了。” 李德才向后看了眼,没发现有什么闲杂人,这才压低声音说:“我现在怀疑,咱们厂内有内奸。” 王晨再次愣了下:“内奸?什么内奸呀?” 李德才冷冷的说:“有人吃里扒外,盗取了咱们天涯集团的产品配制秘方,卖给了别人。现在,别人也生产出了和咱们产品几乎差不多的产品,低价格大量的投放了市场。” 王晨大吃一惊:“什么?有人盗取了我们的配制秘方!这怎么可能呢,会是谁?” 1001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据说,美国可口可乐的配制秘方,是世间最为昂贵也是最秘密的配方。 有人说,如果可口可乐公司想出售配方的话,估计至少也得卖上千亿美金,比它的品牌值钱无数倍。 虽然绝大多数人都不在意可口可乐的配方是怎么配制的,这番话也有些夸大的嫌疑,但毫无疑问的是,这说明了配方的重要性。 尤其是饮料,和化妆品市场。 谁能知道香奈儿5号的配方? 配方,是化妆品的最核心,也是最值钱的秘密,要不然天涯集团怎么可能宁可亏本,也不降价呢? 上述所说的道理很浅显,王晨当然明白。 所以,当她听李德才说,天涯化妆品的配方竟然泄密,有别的生产厂家已经开始生产,并投入市场后,登时大吃一惊。 “嫂子,这儿不是谈话的地方,我们还是去找飞哥吧。” 李德才看这地方不是谈话的地方,打开了车门。 王晨不再犹豫,赶紧上了车,心里忐忑不已。 她可以预想到,在化妆品销售的极度困难时期,产品配方泄露对于天涯集团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打击,高飞该有多么的愤怒。 她甚至都能想象得出,高飞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会咆哮着拿出刀子扎在桌子上,厉吼着查出内奸,然后把人大卸八块的凶狠样子。 “唉,眼看就要结婚了,却又出了这样的事,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好事多磨?” 王晨心中苦笑摇头时,车子停在了厂区办公大楼面前。 厂区办公大楼并不高,五层,没有电梯,不过所有的窗户上,都安装了防盗网,四周24小时不间断的有保安在巡逻。 二楼是会议室、梁明等人的办公室。 三楼以上,就是配方化验室等部门了,如果配方真的泄露,那就说明楼上有人泄露了出去。 可能有资格去三楼以上的,也没多少人,都是高飞和梁明信得过的人,而且上面还有最先进的防盗系统等设施。 心乱如麻中,王晨跟着李德才迈上了台阶。 守在门口的两个保安,看到他们来了后,连忙低声问好:“嫂子,李总!” 李德才点了点头,问道:“飞哥在上面吗?” 保安也知道企业当前面临的困境,脸上都带着担忧的神色,其中一个回答:“正在二楼小会议室开会。” “哦,嫂子,我们进去吧。” 李德才哦了声,抬手请王晨先走。 二楼东边是梁明等人的办公室,西边则是两个会议室,一个大的,一个小的。 王晨来到小会议室门口,抬手轻轻敲了下门板。 “进来。” 一个好像有些沙哑的声音响起后,王晨推开了房门,不等她看清里面的情况,就被一阵扑面而来的青色烟雾,熏的赶紧抬手捂住了口鼻。 小会议室内,至少有十几个人,除了坐在靠窗那边的张妍外,人人都在吸烟,萨拉娜也是。 高飞坐在正冲着门口的中间位置上,梁明等人扭头向这边看来,发现是王晨来了后,都赶紧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又叫嫂子的,有喊王局的。 青色烟雾中,王晨发现高飞的脸色更加憔悴了,就对张妍说:“张妍姐,把窗户打开一下吧,空气不好。” 张妍对王晨的印象很不错,赶紧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随着窗户打开,带有清新的空气无形长龙般的钻进来,裹着那些烟雾从门口钻出。 外面的太阳就像一个大火球,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烤着了,也包括空气,所以会议室内的温度也升了上来,但要比刚才的情形好很多。 王晨走进会议室,打开了墙角的摇头电扇。 空调还在呼呼的吹着,梁明几个人却一直在擦汗,由此看出他们心里有多着急。 “德才,重新给大家换水,泡茶,浓茶,那样可以提神。” 王晨进来后,坐在高飞左边的梁明就很自觉的在前面加了把椅子,又吩咐一个公职人员赶紧替李德才去换水。 虽说现在大家急得心里在冒火,不希望这时候被人打断会议,但王晨可是老板娘,而且她也是为了大家的健康着想,所以也没有谁觉得她不该打断会议。 反而因为她的到来,现场焦虑的气氛有了一定的缓和。 高飞一直没说话,结果工作人员递过来的浓茶,笑着点了点头。 他很清楚王晨的性格,知道要不是有紧要的事儿,她也不会擅自来打断会议。 高飞看向王晨,从她的眉宇间发现了不安,眉头微微皱起,心中暗叹了口气:王晨虽说极尽表现的镇定,可肯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了,更何况李德才从进来后,就始终黑着一张脸,好像一辈子的存款都被人偷走了那样。 对于开会这种场合,王晨曾经身为方小艇的秘书,现在又是堂堂一局长,见识的自然比现场所有人都多,也懂得该怎么调解气氛。 等大家都默不作声的捧着茶杯,小小呷了口后,才挺了一下腰板,声音清朗的说:“我知道现在大家的心情怎么样,更知道大家在为集团绞尽脑汁的找出路,本来我不该打搅大家,但有件事,我必须得告诉大家,还请大家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听王晨这样说后,包括高飞在内的所有人,都放下了茶杯,脸色更加凝重。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屋漏偏逢连夜雨--但这并不可怕,因为雨总有停的那一刻,只要雨停了,我们可以从容修缮屋子。” 王晨看向了李德才,轻声说:“德才,接下来你来说吧。” “好。” 李德才知道当前不是卖关子的时侯,答应了一声把手里的一个包放在了会议桌上。 在众人的关注下,李德才从包里拿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看到这个盒子时,梁明等人眼里都浮上了疑惑。 李德才拿出的这个盒子,是天涯集团生产的化妆品七件套装,价格不菲,四千多块钱,名字就叫天涯化妆套装。 就在大家不明白李德才干嘛要拿出一盒套装时,他又拿出了一个盒子。 仍然是一款化妆品的套装盒,七件套,盒子无论是大小,还是设计颜色,和天涯化妆七件套完全一样,甚至连字数、字体都全然相同,但不再是天涯套装。 而是‘天源化妆七件套’,如果不是仔细看,肯定会以为这个天源,就是天涯。 看到这个盒子后,梁明等人的脸色全部大变,生产副总陈鸿宾更是忽地站起身,狠狠一拍桌子骂道:“卑鄙!” 李德才拿出这两个外表相同、名字不一样的盒子后,现场所有人就明白怎么回事了:有人故意在模仿天涯集团的包装生产天源化妆品,搅乱市场。 李德才这才说话:“飞哥,梁总,诸位,这是我在银座超市化妆品专柜买到的,七件套售价是669元。” 天涯集团这样的七件套,定价是四千多一套,可人家天源七件套,只有669元-- 像天源混天涯这种事,在商场上根本不是稀奇事,就像矿泉水知名品牌农夫山泉吧,在红了后,就有无数小厂模仿,有叫农天的,有叫衣夫的……总之,如果不仔细去看,就会以为是农夫,价格却是相当便宜。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些使用这种卑鄙手段来谋取利益的小厂家,都是模仿知名品牌,可天涯是知名品牌吗? 答案是否定的。 也许随着高飞等人的努力,天涯化妆品会成为知名品牌,但现在不是,产品投入市场接近一个月了,业绩惨淡的几乎想让人去跳楼,和‘知名’这俩字没有丝毫牵扯,为什么还会有这款天源化妆品呢? 难道纯属巧合,真有别的化妆品生产厂家开发了这款天源化妆品? 就在有人想到这一点时,李德才说话了:“我买来这盒化妆品后,仔细看了它的生产厂家,才发现生产厂家就在我们开发区,而且就是我们天涯集团的邻居。” 梁明狠狠咬了下嘴唇,怒声问道:“邻居?我怎么不知道?” 李德才看向了高飞,沉声说:“因为我们这个生产化妆品的邻居,门前挂着的牌子上没有‘天源’这两个字,而是叫做北山美颜基地。” 北山美颜基地,是北山集团在开发区投资的子公司,也生产化妆品。 这件事梁明等人早就知道,美颜基地开业的时间,要比天涯集团开业晚了一周左右,当时也送来了请柬,但高飞等人忙着产品的销售工作,只是派人送去了两个大花篮,却没有亲自去。 后来因为产品迟迟打不开市场,梁明等人更是把这啥劳什子的美颜基地给忘了。 谁能想到,北山集团子公司生产出来的产品,竟然和天涯集团的产品包装撞车了。 在做的都知道,一款产品的包装对于产品本身来说,是相当重要的。 不过因为急于打开市场,梁明还没有来得及申请包装设计专利--天源化妆品就出现了。 “原来是她!” 梁明愣了下,接着沉默了下来。 如果是别人生产这样的产品,梁明肯定会暴跳如雷,叫嚷着要去法院用法律手段来找回公道,可这个人偏偏是沈银冰。 梁明就知道,他不适合再发表什么了,一切得看高飞的意思。 高飞表面已然带着淡然神色,但没有谁看到,他拿着茶杯的手背上,已经有细细的青筋崩起了。 在大家都看向自己后,高飞晒然一笑,故作轻松的说:“这是李鬼和李逵的狗血桥段,谁是真的,谁是假的,只要我们紧抓质量问题,消费者们早晚都能辨认得出。” 李德才却摇了摇头:“飞哥,辨认不出的。” 高飞双眼微微眯起,淡淡问道:“为什么这样说?” 李德才使劲吞了口吐沫,才说道:“我是昨天买到这款化妆品的,立即去相关部门做了查询,发现这款化妆品的配方,和我们的一样。” 1002章 张冒是内奸! 如果把化妆品当做一款药物的话,那么它在上市之前,肯定得获得相关单位的肯定,得经过化验、临床反应等一系列流程,最终才能确定这款药物能否生产。 化妆品不是药物,没有那样严格的审核流程,而且又是刘小龙亲自出面办理这个审批流程,所以很顺利。 而李德才去相关部门查证,也是靠刘小龙的关系,才能看到天源化妆品的配方。 天涯化妆品的生产原料,全都是来自地下楼兰,这是绝对的垄断,由高飞的第一心腹李德才亲自把持着,决不可能向外泄露一颗种子。 所以天源化妆品所用的生产原料,不可能是来自地下楼兰的中草药。 不过,该化妆品所用的生产原料,却和天涯化妆品的生产原料大致相同--怎么说呢,打个简单的比方,猪肉和人造肉。 人造肉不是猪肉,却能给人一种好像是在吃猪肉的口感错觉。 如果把天源化妆品的生产原料比作是猪肉,那么天源化妆品的生产原料就是猪肉。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 最关键的是,天源化妆品的这些配制原料功效,是怎们接近天涯化妆品生产原料的?就像人要是没吃过猪肉,又怎么可能会造出人造肉的呢? “我可以拿我的脑袋保证,我那边的种植基地没有一片叶子,没有一粒种子外泄,所有雇佣的员工,甚至都不知道那些中草药是用来制造化妆品的。” 李德才脸上浮上激动的神色,站起身来说:“而且,我看过天源化妆品的配方,发现这个产品的配方比例,和我们的是完全一样!” 静。 会议室内一片寂静,死一般。 高飞尤为的沉默。 在看到北山集团生产出的化妆品包装,和天涯集团的包装几乎完全一样后,他就已经很愤怒了,只是在强忍着。 他知道,这是沈银冰的手段,故意针对他的手段,目的就是搅乱市场,不等天涯化妆品打响市场,就把伪劣产品同期上市了。 也许不是伪劣产品,最起码得获得相关部门出肯定,或者干脆换汤不换药,直接把别的一款产品拿来,直接改了个名字罢了,反正最近北山集团兼并了太多的企业,兼并一家化妆品厂家也没任何难度。 沈银冰这样做,高飞能原谅,因为他不屑在这种小事上大做文章。 可是,当李德才说出配方泄露后,他彻底怒了。 沈银冰太卑鄙了,竟然买通他手下人,泄露配方,这才用常见的中草药来代替,从去年开始就准备的来自地下楼兰的罕见中草药。 内奸。 这是任何一个人都不允许存在的,尤其是在集团面临当前这种困境时。 高飞相信,只要查出那个内奸,在坐的众人都恨不得把那个人撕成碎片! 但严惩内奸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配方已经泄露,北山集团完全可以以极为低廉的成本,来继续搅乱天涯化妆品的市场。 高飞为那个内奸而悲哀,因为那个人在贪图眼前小利时,根本没有意识到他只是沈银冰的一个弃子:不管他遭到高飞多么严酷的惩罚,她都不会在意,因为她已经掌控了天涯化妆品的生产技术。 王晨这才明白过来,当初沈银冰被她拒绝建造矿泉水生产基地时,为什么毫不在意,而是转投化妆品项目。 原来,人家从那时候是起,就已经掌控了天涯化妆品的配方,并做好了以假乱真的所有准备。 最为悲哀的是,天涯集团除了状告北山集团的假冒行为外,根本没有任何办法来维护自身利益。 也许,和天涯集团打官司,拖本来就陷入困境的集团更加焦头烂额,才是沈银冰的初衷吧? 怎么办? 所有人都看着高飞。 人在极度愤怒后,反而会更加的平静,高飞就这样。 他慢条斯理的点燃一颗烟,环视了众人一眼,嗓音有些沙哑的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现在内奸已经找借口离开了集团。因为他该很清楚事情早晚得泄露,我总能查出他的,毕竟有机会接触到配方的人,没有几个。” 高飞挨个人看过去,目光中闪着冷意:“尤其是晚上能有权力来办公楼的人,除了梁明、陈副总和萨拉娜之外,可能就只有……” 高飞没有说下去,只是看向了陈大彪。 陈大彪是天涯集团的保安处长,负责维持秩序等安保工作,配方如果真是外泄,他负有一定的必须责任。 按说他这个负责安保工作的处长,是不需要参加今天这个会议的,不过秉着群策群力的宗旨,高飞特意要求他参加。 不要小看任何人的能量,很多大事件的转变,往往是那些不起眼的人造成。 顺着大家的目光,所有人都看向了陈大彪。 陈大彪愕然,环扫了大家一眼,脸色忽然惨白,腾地一声站起来,嘎声喊道:“飞哥,我知道是谁泄露配方了!” “不是你。” 高飞淡淡的说:“从你的眼神中,我能看出你毫不知情,而且我也从没有怀疑过你的忠心。” “不是我,当然不是我,我陈大彪虽然是小人物,可我也是顶天立地的汉子!我媳妇经常和我说,我家能够有当前让人羡慕的收入,都是拜飞哥你所赐,所以几乎每天都会嘱咐我,一定要好好工作,千万不要辜负你的信赖!” 陈大彪的眼圈开始发红,颤声道:“但我没想到的是,泄密却和我有关,直接的关系--张冒,张冒,你特么的太让我失望了!” 张冒,是陈大彪的表弟,原先就是一开出租车的司机,因为陈大彪的介绍,这才跟着高飞混。 想当初,张冒曾经和陈大彪一起,帮高飞救出了被人掳走的秦城城,见证了那些人被杀。 从那之后,他也被高飞视为心腹,天涯集团创建后,他成了保安处的副处长,给陈大彪当助手。 陈大彪一口说出他的名字,则是因为高飞的那句话:内奸知道早晚得泄露,所以应该找机会离开了公司。 张冒正是在开业一个星期后,找借口说他一个发小在南方担任某超市大经理,说要去找发小,看看能不能打开市场。 当时陈大彪也没有多想,就批了他十天假期,又给他申请了一笔经费。 十天早就过去了,但张冒始终没有回来。 陈大彪给他打电话,手机也始终处于停机状态,后来去他老家时,才知道张冒的老婆孩子,也都不知所踪了。 那时候陈大彪就感觉不对劲,不过却没有向配方泄密这儿想,只是委托人打听张冒下落,后来因为公司面临困境,他一时半会的也没顾这件事。 反正张冒从下学后,就一直在外面打拼,经常性的半年六个月没消息。 陈大彪低着头,把张冒‘失踪’一事说了一遍,末了又悔恨不已的说:“飞哥,这事都怪我,是我把他介绍来集团的,我本以为--能够接近配方密室的,除了梁总、陈副总和萨拉娜女士外,就只有我和张冒了。” 能有权去配方密室的,只有五个人,现在其中一人失踪了。 虽说失踪这人不一定就是内奸,可他的嫌疑也最大。 “唉,你先坐下吧,我打个电话确定一下。” 高飞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找到了沈银冰的手机号,拨了过去时,打开了免提。 嘟、嘟嘟的声音,让人听上去很揪心。 幸好揪心的时间不长,一个很好听的女声从那边传了过来:“高总,今天这是刮得什么风,您竟然给我打电话了?” 高飞能听出沈银冰语气中的嘲讽之意,也没理会,只是淡淡的问:“沈总,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谁?只要我认识。” “张冒。” 高飞顿了顿,才说:“是天涯集团保安处的副处长,张冒。” “咯咯。” 手机中,传来一声妩媚的笑声,带着得意的荡意:“高总,那您希望我认识,还是不认识这个人?” 高飞依旧淡淡的说:“我只想听到实话。” “实话?好,看在高总您曾经是我的跟屁虫男友份上,我可以和您说实话。” 沈银冰一口一个‘您’,但语气中却没有丝毫敬意,只有得意的调侃:“我认识他,你们集团尚在建设中时,我就认识他了。在天涯集团开业前几天,我还曾经给了他五百万。唉,五百万啊,虽然有人不稀罕八千万,可有的人却会为了区区五百万,就甘心做任何事。”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高飞等人已经确定,张冒就是那个配方泄露的内奸了。 陈大彪已经把嘴唇咬破,脸色狰狞,要不是李德才紧紧拉着他衣服,这个性格纯朴的汉子,早就冲出去,拿着一把刀子满世界的找张冒去了。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说:“谢谢。” “谢谢?呵呵,我策反了你的人,盗取了你们产品的绝密配方,让你们雪上加霜,你竟然还对我说谢谢?” 沈银冰的语气,越加的得意:“高总,您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大度了?难道就因为曾经是我的跟屁虫男友?还是您对我,始终抱有不可告人的情愫?” 高飞微微一笑:“那你希望我该怎么样?” 沈银冰的声音冷淡了下来:“自然是怒气填膺的来找我,采住我头发反反正正的给我几十个耳光,反正你打女人已经是驾轻就熟了。然后,你再把北山集团告上法院,让我赔偿巨额损失……这,才是你高飞的行事作风,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彬彬有礼了?” “如果像你所说的这样,那未免太便宜你了。沈银冰,你等着,我会让你懂得算计我,会得到什么下场的。” 高飞掐灭烟头的同时,也扣掉了电话。 会议室内还是没有人说话,都在看着高飞。 高飞端起茶杯淡淡的说:“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先放一放吧。” 1003章 因为你是女人! 陈大彪一楞:“什么,飞哥,这件事先放一放?” 高飞眉头皱了下,接着缓声说:“是,先放一放。大彪,你不用太过自责,我知道你的为人。出卖集团利益的人,虽然和你有关系,但却不是你做的,所以和你无关。不过,以后你要更加认真工作才行。” “我……” 陈大彪张大嘴巴,刚要再说什么,李德才把他拉回到了座椅上。 陈大彪性子纯朴,属于绝对的‘热血青年’,但他却不笨,总算明白了高飞为什么要先放一放了。 天涯集团目前所面临的处境,不是因为绝密配方外泄,而是因为打不开市场。 所以当前就算追究张冒,状告沈银冰索取赔偿,也没什么意义。 天涯集团目前最重要的,还是要把所有精力都用在开拓市场上。 天源化妆品虽然很恶心人,可正品还没有市场,追究它有什么意思? 而且人家沈银冰刚才在电话里,也已经把用意讲明白了,就是故意搅乱天涯集团的化妆品市场,做好充沛的准备,和高飞打官司呢。 如果这时候高飞放弃正事,却和北山集团打官司,这恰好如了沈银冰的意。 所以不管沈银冰多么想激怒高飞,高飞要想在化妆品市场上走出自己的路,那就必须以市场为重。 “好了,梁总你们继续开会研究市场问题,别的不用担心,会有解决办法的。” 高飞拉开椅子站了起来。 大家都跟着站起,知道高飞要走了。 “我在这儿,只能给大家增加精神压力,倒不如我不在。” 高飞说了句笑话后,左手抄在裤子口袋中走了出去,王晨紧随其后。 这次,就算最没眼力的人,也没有跟出去,因为大家都清楚王局不会没事来找高飞的。 走在好像公园内的厂区内,高飞来到了一座小凉亭内,坐在石凳上看着王晨:“等我吸完这颗烟,我们就驾车去京华,拍婚纱照。” 王晨坐在高飞对面,摇了摇头说:“高飞,不着急呢。就算没有婚纱照,我们的婚还不是照结?当前最重要的,是该考虑怎么打开市场。” 高飞伸出左手,捂在王晨手背上。 王晨垂下了眼帘,文静的脸上浮上一抹明艳的羞红。 高飞轻声说:“结婚是一个女人此生中最大的事情,别人有的,你不能没有--说句实话,就算厂子现在就倒闭了,那又怎么样?我们玩得起,也有这个资格。” “嗯,一切随你好了。” 王晨微微点头,抬头看向高飞正要再说什么,却发现他看着西北的天际,好像陷入了沉思。 望着西北的天际,高飞想:高飞,你也该出现了吧?你要是再不来,那我可就真代替你结婚了。 -- 华夏西北,塔克拉玛干沙漠地下,楼兰的森林。 森林左前方有个小湖,湖里面有荷花,红色的荷花,彻底的绽放了开来。 六月荷花别样红。 莫邪征东的目光,追随着一只蜻蜓,落在了湖中心那枚最高、最大最红的荷花上,许久都没有动一下。 她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个太监。 太监也犹如泥塑,仿佛保持着当前的站姿,可以到天荒地老,只是微粉吹过后,荡起了他的衣角,露出了里面的大红裤腿,证明他不是一尊泥塑。 衣角落下时,太监背后的森林小径内,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太监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衣的森林神殿使者,小跑着跑了过来。 太监手中拂尘微微一扫,退向了一旁,看着使者单膝跪地,双手抱拳低声说:“尊敬的女王殿下,驸马醒了,大祭司派我来请您过去。” “呼,他总算是醒来了,三天,手术后昏迷了三天。” 莫邪征东缓缓吐出一口气,转过了身。 她脸上依旧戴着那副狰狞的青铜面具,但眼神却异常的柔和。 三天前,莫邪征东和拓拔千钧联手,给高飞动了手术,取出了他后脑那枚弹片。 根据《黄帝外经》所判断,高飞在接受完手术后,将会有一半的机会醒来,醒来后,又有一半的希望,能恢复以前的记忆。 手术很成功,最起码莫邪征东和拓拔千钧俩人都这样认为的,因为他们是严格遵守《黄帝外经》上的每一步步骤,高飞没理由会再也醒不了。 只是,当高飞陷入该有的昏迷这几天,莫邪征东表面镇定,但所有能接近她的人都能看出,她心里有多么的紧张。 她怕高飞就此一觉不醒。 现在高飞终于醒来了,接下来他能否回想起以前那些事,这又是随后的担心了。 其实莫邪征东本意是不想他恢复记忆,因为她想让这个男人,总是记得她一个人就好了--可惜,她没有那么逆天的医术。 高飞醒来如果恢复记忆的话,那么他可以在三天后离开楼兰,回到他所熟悉的世界中去。 以后,他还会再来楼兰吗? 是否还记得,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莫邪征东? 世间有谁,能为莫邪征东放弃外面那个纸醉金迷的世界? 莫邪征东不知道,也没有去多想,只是跟着那个神殿使者,快步走向了神殿那边。 在一间光线柔和的屋子里,高飞静静的躺在一座石榻上。 这是一块用‘深银冰’雕成的石榻,黑的晶莹剔透,处之犹如寒冰。 人们都知道,任何生物在极冷的环境下,心跳、血脉流速都会变慢,自身消耗也变成最低,身体本能的会固本培阳,从而对保持体力、生机创造机会。 实际上,也正是这方石榻,才能让高飞时刻感受到体外传来的凉意,让他无法陷入长时间的昏迷中,这才在手术后三天醒了过来。 他全身赤果着,身上只盖了一条薄薄的毛毯,用镜子引来的日光,又由几面镜子相互反射,营造出了一股子柔和。 高飞睁开眼后,曾经长时间的凝望着上方,久久的不动。 拓拔千钧站在石榻前,有些紧张的观察着他的眼瞳,直至没有发现最为担心的呆滞时,心里才大大松了口气:手术很成功! 能够做完手术,还得得益于莫邪征东强大的内力,也正是她不断的向高飞体内输送生机,高飞才能熬过来。 如果放在外界,就算世间最先进的仪器,最好的脑科专家,也无法完成这例手术的--世间,唯有莫邪征东和拓拔千钧联手,按照《黄帝外经》上的所说步骤,能够做到这一点。 “驸马,你感觉怎么样?” 拓拔千钧向前迈了一步,腰身依然笔直,不过眼神中却带着一丝关怀。 也许他不是真关心高飞的死活,甚至他都恨不得某人死掉,不要打搅地下楼兰上千年的一成不变,但他却关心自己手术的成功与否。 他就是那个主刀大夫,也可以说是个大师。 高飞能否彻底康复,就是拓拔千钧的一件作品:如果失败了,他肯定会失望,成功了,则会很欣慰,这就好比你和你老婆忙活一个月,结果她的大姨妈在第二个月还会来串门那样,很失败,也很没面子那样。 高飞看着拓拔千钧,没有说话。 拓拔千钧有些紧张,喉结下意识的动了一下,强笑道:“驸马,你不想说点什么吗?” 高飞看着他,就像他是天底下不穿衣服的那个最美的女人那样,审视良久才说:“你是拓拔千钧。” “对,我是拓拔千钧。” 拓拔千钧松了口气,心想总算没有变傻。 高飞又说:“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秋分,那时候,我和我的两个兄弟,误打误撞的来到了地下楼兰……” 高飞的语气很平静,带着一丝疲惫,更多的却是用力压抑着的激动:“后来,我受伤后被莫邪征东带了回来。开始你们骗我,这就是我本来的世界,后来我才知道,我是个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不错,你的世界在外面。” 一个很轻,很好听的女声,从门口传来。 高飞转动眼珠看去,然后就看到身穿一身黑色绣金龙袍、脸上戴着面具的莫邪征东,从门外缓缓走进来。 她的面具依然狰狞,透着神秘的邪性,但她的眼神却很亮。 看到莫邪征东进来后,拓拔千钧微微向她弯腰行礼,走出去之前说了三个字。 恭喜你。 “谢谢。” 莫邪征东回了两个字。 高飞又把这两个字还给了她:“谢谢。” 莫邪征东走到石榻前,居高临下的望着他,摇了摇头说:“你不该对我说谢谢。” 高飞笑了:“是啊,如果当初要不是为了救你,我怎么可能会躺在这儿呢?” 莫邪征东点了点头:“嗯……高飞,你后悔吗?” “后悔什么?” “后悔为了救我,在这儿整整呆了半年,无法接触到你熟悉的生活。” “后悔。” 高飞很坦率的回答:“半年的时间,耽误了我很多事。” 莫邪征东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低声说:“是啊,要是换做是我的话,我也会后悔的,毕竟你有可能就这样死掉。” 高飞又说:“不过,假如让我重新来一次,我还会那样做。” 莫邪征东一愣:“为什么?” “因为你是女人。” 高飞有些疲惫的闭上了眼,淡淡的说:“不管你有多么的强大,我有多么的讨厌你,可只要没有和你彻底翻脸,我还会竭尽全力的救你。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因为你是个女人,需要男人的保护。” 莫邪征东沉默,很久后才缓缓坐在了石榻上,低声说:“别说是我了,就算是随便一个你认识的,有好感的女人,你都会这样对她,是不是?” 高飞睁开眼,认真的问道:“难道你以为,我的命那样不值钱?” 莫邪征东面具后面的双眸,攸地亮了起来,就像寒冬夜里最亮的那两颗星星。 她明白了高飞的意思:他不顾自己安危的救她,就是因为她是莫邪征东。 1004章 我没有留下来的理由! 高飞真的搞不懂,一个女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他半躺在一张藤椅上,莫邪征东左手抓着藤椅的一只脚,就像端着一瓶矿泉水瓶那样,听不到她有什么沉重的呼吸,就这样缓缓走出了森林,来到了小湖边。 微风出来,湖里的荷花随风摇曳,清澈的湖水荡起一串串的涟漪,一只不知名的鸟儿,飞快的掠过湖面,啾啾的叫着飞向了远方,直到消失在明媚的阳光下。 “你知道我们在有条件引起外界的文明时,却依然保持着当前的生活环境吗?” 莫邪征东把藤椅放了下来,盘膝坐在了如毛毯般的草坪上,摘下了脸上的面具,露出了她那张倾城倾国的脸。 高飞微微眯着眼,想了想说:“是为了方便你的统治。你的臣民们,一旦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而他们生活的好像很苦后,就会生出异心,这对你的统治是个灾难。” 莫邪征东抬手,撩起发丝摇了摇头:“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其实,很多臣民都知道,外面还有一个精彩的世界,不过几乎没有谁想出去。另外,外界飞龙部的人,是最常接触外界的人,但这么多年以来,从没有一个人希望能留在外面,等年限一到,他们就会迫不及待的回来,过你所说的苦日子。” 好像知道高飞当前的状态,不适合用力思索,所以莫邪征东继续说:“因为安宁。这地方日子虽然苦了点,但安宁,人心淳朴,民间几乎没什么勾心斗角,他们出生后,只需按照祖辈的生活方式生活,就不会有压迫,更没有工作上的压力。” 莫邪征东缓缓的除下鞋袜,一双比白玉还要美的脚丫,慢慢垂进湖水中,引来两条小鱼,小心翼翼的碰触着。 看着湖水中那个极美的女子,莫邪征东说:“不引进外面的工业文明,仍然使用牲口来农忙,那是因为工业文明会破坏我们的天空。” 莫邪征东抬起头,看着湛蓝的好像镜子一般的天空:“这是我们的楼兰的天空,茂密的森林植被,为我们创造着最为干净的空气。你知道吗?如果说人长寿是最大的幸福,那么我们楼兰人绝对是最幸福的。普通人可以活九十岁以上,环境功不可没。” 地下楼兰的生活习惯,虽然延续着两千多年前的习惯,但他们除了不引进外界的工业文明外,健康理念却是与时俱进的。 在这儿,有用农肥饲养的最肥沃的土地,有外界产量最高的粮食种子,大街上、外面的荒地中,四处可以看到漫步的鸡鸭鹅,猪牛羊等牲畜。 这些牲畜,包括蔬菜粮食,绝对都是最绿色的。 因为条件的限制,人们一年中吃肉很少,这就减少了外界的高血压、冠心病等病的病因。 地下楼兰还有一个特色,那就是从不计划生育。 只要你有能耐,你可着劲的生就是了,但能不能养活,那就看你的个人能力了,王室是不会发慈悲给你抚养孩子的。 所以,在生活条件不算太贫穷的楼兰,孩子成长率却是相当低,往往三个孩子能有一个长大成人,这就算是不错了。 不过根据莫邪征东的说法,却说这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就像外界南非大草原上的动物。 在广阔的南非大草原上,能够存活下来的动物,都是家族中最最强壮的,这对后代的繁衍,有着相当重要的决定。 假如,南非大草原上的动物,也施行计划生育,一辈子只许要一个孩子,那么身为父母的,负担的确减轻了佷多,不用为一再照顾孩子而烦劳操心。 只是这样做的弊大于利,就拿狮子来说吧,如果一对狮子一辈子只有一个孩子,那么就会把所有的心血,全部灌注在这个小狮子身上,替它做饭、穿衣,为它择偶、给它看孩子--一直到死。 老的狮子死了,新的狮子长大,可它已经习惯了被父母照顾,没有经历大自然残酷的‘优胜劣汰’法则,所以不管它的基因是否优秀,它只能向下传宗接代。 一代一代的这样下去,当初那对雄霸草原的狮子后代,能否再像祖先那样,也那样强大,不可战胜? 没有谁敢说可以,只能说经过一代代的单传,适应了被父母呵护,不用再历经残酷的‘优胜劣汰’自然法则后,狮子的后代,只能越来越懦弱,基因低下。 “我们地下楼兰的臣民,就是生活在大草原上的狮子,他们能够存活下来的孩子,都是经受各种各样的磨难,家族中最优秀的,所以他们身上始终保持着哺乳动物的一切优点。” 莫邪征东笑着,抬脚轻轻提踏了一下水面,淡淡的说:“唯有经受挫折、考验存活下来的人,才是家族中最优秀的,才是我们地下楼兰人民最大的特色。说这些,你们外界人不懂,因为你们早就习惯了一夫一妻制,一个孩子有八个长辈关怀的生活。” 看着自己的脚丫,莫邪征东微微歪着下巴看着高飞说:“我有时候真不敢想象,假如当世华夏陷入混乱,到底还能有多少儿郎,像历史上遭受无数次劫难的人们那样,能坚强的为亲人撑起一片天空。” 高飞没有说话,始终都没有说话。 他能从莫邪征东这番话中,听出她很不屑,或者说很看不起当世华夏人,因为华夏的新一代,的确没有经受过任何挫折,每个家庭的孩子都是小皇帝,小公主,一旦遭遇乱世,存活下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莫邪征东也没说话,就这样轻轻踏着水面,溅起一圈圈的涟漪。 就在她觉得很无趣,要缩回脚时,高飞说话了:“你错了。” 莫邪征东问道:“我错在哪儿?” 高飞看着湖对面那座黑色山脉,淡淡的说:“你错在你根本不了解,真正的华夏民族,不管能否经历残酷的‘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他们的血脉中,却始终澎湃着祖先该有的血性。” 高飞侧脸,看着莫邪征东,眼神中带着骄傲的神色:“你可知道,在南方大水时,那些被你看不起的华夏儿郎,那些本该是每个家庭的小皇帝,小公主,在面对滔天大水时,都是那样悍不畏死,宁死不退?” 高飞深吸了口气,继续说:“你可知道在大地震爆发后,又有多少外表娇弱的儿郎,就像野兽那样,咆哮着,哭泣着,用他们流血的双手,搬起一块块乱石?士兵们为了一个孩子能顺利过河,会毫不犹豫的跳进河里,用他们的身体,搭成一座可以过人的人桥?” 莫邪征东无话可说。 因为她很清楚,在华夏南方大水滔天,天崩地裂时,就是她看不起的那群儿郎,在最危急的时刻,用他们稍嫌稚嫩的肩膀,抗住了那片即将塌陷的天,至死不退! 高飞又说:“当世华夏儿郎,只要从没失去敢撑起一片天的勇敢,或者说没丢掉祖宗最为优秀的基因,就算他们是小皇帝,小公主又能怎么样?人为什么要在可以享受幸福时,非得经受那些磨难?如果非得有人在最危急时刻,去抗住那片天,就肯定会有人站出来。” “华夏民族,从不缺少这样的人。” 高飞语气加重,声音仍旧平淡:“所以,我从来都以自己生活在当今华夏盛世而骄傲,我不羡慕地下楼兰,因为你的子民在为存活而付出时,我们中很多人,也早就做好了随时付出的准备。” “我说不过你。” 莫邪征东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 她刚才说那番话,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高飞留下,为此不惜隐晦的来抨击华夏当前的计生国策。 不过高飞却用无数事实证明,她的国家,她的天下,她的生活,不值得他留下。 他热爱他的世界,尽管他生活的空气中,到处充斥着汽油和垃圾的味道。 但一切都能改变的,不是吗? 莫邪家族能在地下创建一个世界,那么华夏又有什么理由,无法创建一个更加强大的华夏民族?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都闭上了眼睛。 远处树梢上的知了,在拼命的叫嚷着,鱼儿偶尔会蹦出水面,七颗太阳渐渐的西斜,最终缓缓没入黑色山脉的那边。 风,凉了,一阵轻轻的歌声响起,很轻,就像是在梦呓: “西北风起,雪满天。 黄沙扑面,遍地烟。 刀如闪电马如龙,大汉将军征衣寒。 风吹过,雪下了,多少男儿血已干,多少豪杰命已残! 枯骨白,青草黄,眨眼已是千年间。 道不尽的黄泉泪,唱不完的鬼域歌……一曲破军终未了,帝王将相在何方?” 高飞不怎么懂得歌词,却能感受到曲调中的荒凉,和凝固的热血。 这应该是一首古代流传至今的边疆歌曲,类似于大风歌,听起来很苍凉,却带着充斥天地的雄壮。 他不知道的是,莫邪征东唱的这首边塞曲,在外界的那个高飞,也曾经唱过,同样充斥着苍凉,和不甘。 “天黑了。” 高飞等余音散去后,才开始说话。 “嗯,该回去了。” 莫邪征东提起双足。 她雪白的双足在水中泡了大白天,却依旧白玉那样晶莹,好像根本不会被水泡坏那样。 莫邪征东穿上鞋袜,弯腰单手端起藤椅,转身走向森林时忽然问道:“你必须要走吗?” 高飞想了想,才说:“我没有留下来的理由。” “好,第四个早上,当太阳升起时,你就会出现在了外面的世界上。” 莫邪征东迈步向前,手里端着一张椅子,一个人,踏过的青草,却能很快就能直起腰身,重新骄傲的望着漫天的星辰。 走到神殿大门口时,高飞忽然问:“她怎么样了?” 他问的那个她,自然是安归王。 1005章 梁娇娇有消息了! “她怎么样了?” 在高飞向莫邪征东问出这句话时,高老爷子也在问高云华。 高云华坐在八仙桌前的圆凳上,双手放在膝盖上,腰板笔直,目不斜视的回答:“她在为天涯化妆品打开市场而操心。最近二十多天内,她始终在努力。而且我敢保证,她是认真的,一心要带着企业挣开困境。” 高老爷子缓缓点头:“嗯,如果她不是她,只是高飞的话,我们是否该为此感到欣慰?因为她不服输的性格,那份固执的骄傲。到现在,她都没有向我们求援。” 高云华就像没听懂老爷子话中的意思,继续说道:“昨天下午,她和王晨来到了华夏。” “来做什么了?” “拍摄婚纱照。” 高云华在说这番话时,眼里闪着异样的色彩,他无法想象,当王晨得知和她拍婚纱照的高飞,原来是个女人时,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高老爷子才不会去想这些,只是问:“现在呢,她回冀南了吗?” “没有,只有王晨自己回去了,她还留在京华,就在二婶家里。” 高云华说道:“这是我特意嘱咐二婶的,说今晚我会找她喝一杯,有件事要告诉她。” “梁娇娇的事儿吗?” “是的。” 高云华点头:“不过,下午时我又觉得,我出面未免会引起她的怀疑,所以我安排了两个人出面。我给她打电话说,我接到了紧要任务,无法去见她了。” 高老爷子目光一闪:“那两个人,是梁娇娇的父母?” 高云华再次点头:“是,也唯有他们的话,才不会引起她的怀疑。” 咳嗽了一声,高老爷子望着窗外黑压压的天,缓缓的问:“云华,你说她会为梁娇娇而去东南边陲吗?” 高云华用肯定的语气说:“只要她是高飞,她就必须得去!” “梁娇娇不能有危险。” 老爷子沉默了会儿,提出了要求。 高云华回答:“她不会有任何危险,在这次行动中,她只是一个过客。我已经嘱咐了白龙,任务开始后,就会让梁娇娇退出这次任务。” “嗯。” 高老爷子嗯了声,接着叹了口气:“唉,这个女人,有些可惜了……云华,我希望能在她嘴里,听到高飞的消息。从她假扮高飞,尽心替他做事的份上,这个女人都做的非常出色,像极了高飞的风格。这就证明了,她知道高飞的下落,在为高飞回来做准备。只是可惜了……” 高云华明白,高老爷接连说了两遍可惜了,是可惜了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得死,她不能不死,因为她是安归王。 安归教,历朝历代以来,就是造反专业户,属于被各个朝代诛杀的悲摧角色。 不管假扮高飞的安归王,为什么尽心为高飞做事,她在身份泄露后,都必须得死。 这是原则问题,没有商量的余地。 谁让她是王者了? 高云华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色:“爷爷,我不敢保证,她能否被生擒。因为她拥有恐怖的实力,竟然能一手洞穿人体。如果我们人心存生擒她的心思,那就不能对她全力以赴,会产生危险。” 高老爷子也很明白这个道理,缓缓点头:“是啊,我就是这样一说,我知道了。就按照你的计划行事吧,只要高飞不死,他早晚会回来的。幸好,她没有等到六月初九,要不然事情就有可能发生意外。” 还有六天就是六月初九了,高老爷子的生日,高飞和王晨大婚的日子。 高云华在做好那个计划后,本以为会很快让那个神秘女人赶去东南边陲争差,走上她的赴死之路,但谁知道那边迟迟没有几大毒枭聚会的消息传来,所以他这个计划只能一再向后拖延。 当然了,高云华已经下定了决心,就算无法利用东南边陲毒枭齐聚的机会铲除安归王,他也得创造杀她的机会,绝不能让这样一个人,出现在高老爷子的寿宴,和王晨的婚礼上。 为此,他做了佷多安排。 幸好,就在高云华即将沉不住气时,东南那边终于传来了消息:六月初六,王晨大婚前两天。 这让高云华松了口气,这才赶紧来找老爷子汇报,并把全盘计划再次详细拟定了一番。 按照军方的行事作风,高云华为铲除安归王的这次行动,命名为‘天亮行动’,其中寓意着什么,唯有参与本次计划的人才知道。 本次天亮行动的重点有两个,一个是争取把所有齐聚争差的大毒枭抓获,或者击毙,另外一个就是让安归王死。 甚至,在高老爷子心中,安归王都比那些大毒枭要重要的多! 如果安归王化身高飞,欺骗高家,欺骗高家的感情这件事传出去,高家将会成为笑柄,威信会有所大降的。 所以高老爷子对本次任务格外关注,一再要求必须保密,绝不能泄露风声--他怕消息泄露后,会因为安归王的凶残报复,王晨等人会成为她报复的牺牲品。 看爷爷陷入久久的沉默后,高云华低声安慰道:“爷爷,你放心,本次任务绝不会出差错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除了我们之外,那些把我们高家当做刀子用的势力,也有可能会在本次任务中推波助澜。” 那些人,自然是把高飞是安归王这个秘密泄露给高家,把高家当做刀子用的人。 高老爷子冷笑了一声,却没有说什么,看似混浊的老眼中,闪过了一抹寒芒。 老爷子一直以来都是骄傲,跋扈的,就像一头雄狮,就算不得不被人当刀子用,但刀子出鞘后,要想收回,仅仅一个安归王是不够的。 “爷爷,你还有什么要嘱咐的吗?” 高云华站起身,要走了。 高老爷子端起茶杯,缓缓的说:“不管安归王能否被除去,高飞结婚的日期不能改。” 高云华一楞:“如果安归王死了,高飞还没有回来,那谁、谁和王晨出现在婚礼上?” 老爷子淡淡的说:“这是你的事,我不管。” 高云华苦笑了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很明白老爷子为什么这样说。 当初高飞和王晨,在老爷子八十大寿这天结婚的事儿,现在已经满世界皆知了,如果高飞没有出现,老爷子同样丢不起这人。 所以不管高飞能否在场,婚礼必须如期举行。 至于谁来当这个新郎,那就是高云华所操心的事儿了。 -- “云华约你去哪儿?” 吃过晚饭,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方小艇,看到高飞穿戴整齐要出去后,随口问了一句。 她在别墅区购买的那栋别墅失火后,很快又在这座别墅区买了一套。 像方阿姨这个档次的人,换套房子好像比换身衣服难不了多少,真是让人羡慕。 “约我去一个酒店,说是给我介绍几个连锁超市的大老板。妈,如果要是晚了的话,我就不回来休息了,随便在酒店住一宿,明天一早赶回冀南了。” 睡了整整一个下午的高飞,气色看起来要比昨天来时好了佷多。 天涯集团出师不利,陷入困境的事儿,方小艇都知道,也不止一次的给高飞打电话,让他别为此过度操心了,生意上的事情就交给梁明等人,他只需做好大老板就好了,反正就算是倒闭了,也不是承受不起的。 不过方小艇也知道天涯集团,是儿子事业的一个转折点,心里虽然不看好这个企业,也不想儿子为此过度操劳,可只要是她能帮得上的,都做了。 方小艇虽然不想儿子明天一早就回冀南,但想到他很快就要结婚了,过几天就会来京华,所以就点了点头:“哦,那你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明白。” 高飞点头走出了客厅,来到到了院子里。 院子中间停着一辆黑色轿车,稳住大气,迈巴赫2009款的齐柏林,官方售价1300万左右,比起街上那些几百万就很拉风的跑车来说,这才是真正的豪车。 这辆车,是方小艇为高飞准备的结婚礼物,前两天刚提回家。 很是喜欢的抚了下车身,高飞开门上了车。 他真的很喜欢这辆车,稳重,外表朴实低调,但内在高端大气,很符合他的性格。 驾车出了院门后,高飞打开了导航,找到了那家名叫‘星光灿烂’的咖啡厅。 高飞刚才和方小艇撒谎了,今晚约他出来的不是高云华,而是梁明青夫妇,他曾经的丈人,丈母娘。 正如高云华所预测的那样,在梁明青很激动的给高飞打来电话,说是有些关于梁娇娇的事儿要告诉他时,高飞没理由拒绝。 因为他很清楚,别看梁娇娇是高飞众多女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现在俩人也离婚大半年了,但她的份量在高飞心中却不低。 这大半年来,梁娇娇一直没有和高飞联系过,他甚至不知道她在哪儿。 现在梁娇娇有消息了,而且高飞能从梁明青提到她的语气中,听出惶恐,那么他必须得去老梁夫妻,地点就约在一家叫星光灿烂的咖啡厅,在长安街上。 黑色的迈巴赫,在路灯下不疾不徐的前行,就像一个去巡视前沿阵地的将军。 很快,高飞驾车来到了长安街上,找到了那家咖啡厅。 咖啡厅门口的礼仪小姐,都是识货之人,看到高飞从那么高级的车子里下来,而且还一表人才后,都下意识露出了最真挚的笑容,希望能引起这位大少的注意。 可惜心里有事的高飞好像没注意到姑娘们的眼神,看也没看她们一眼,快步走进了咖啡厅内。 他刚进来,就听到东南角落那边有人小声喊道:“高、高飞,这儿!” 高飞扭头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灰色衬衣,扎着领带,很有领导派头的老男人,正一脸谄媚笑容的向这边举着手。 在他身边,还站着个胖女人,穿的也不凡。 1006章 梁娇娇的遗书! 这对看到高飞后,脸上就很自然露出谄媚笑容的夫妻,自然是梁明青两口子了。 与半年前相比,梁明青夫妻俩的精神面貌,要好了佷多。 没办法,人逢喜事总是精神爽的嘛。 他们做梦也没想到,当初悍然闯进他们家的那个采花大盗,竟然会是京华高家的二少爷! 尤其是后来,高飞还和他们的宝贝女儿梁娇娇‘私定终身’了。 虽说后来因为佷多不能说的原因,高飞和梁娇娇劳燕分飞,女儿一走大半年,连他们当爹当妈的都不知道去了哪儿,可毫无疑问的是,梁明青的生活,就是从那时候起,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高家隐晦的威胁梁娇娇离开高飞后,为了给予她补偿,只能回报给了她老子。 现在,梁明青已经是他那个单位中的一把手了。 一把手啊,随便打个喷嚏,跺跺脚啥的,整个办公大楼都得颤三颤,下面的人得考虑梁司长到底咋了。 正所谓屁股下的椅子决定一切,梁明青成了单位老大后,生活质量上去的同时,这派头也上去了,尤其是在那些来自地方上的官员面前,就算是实权正厅级的市长,也不一定能支起他眼皮子来。 不过在高飞这个前女婿面前,梁司长可不敢摆什么官架子,姿态摆的很低,在他走过来后,梁夫人又拿自己擦脸用的花手帕,打扫了下本来就很干净的座椅,腆着笑的连声请坐。 “伯父,伯母,可千万别这样客气,要不然我会心里发毛,不敢坐的。” 高飞打量了老梁夫妻俩几眼,含笑请两位长辈先坐。 高先生流露出来的尊敬,让老梁两口子感到很自豪,也很自得:这可是高家的嫡系大少呢,要是别人能看到这一幕该多好? 唉,可惜,娇娇终究没有和他白头偕老的福气--想到女儿,尤其是想到女儿那边传来的消息后,梁明青脸上的笑容就有些勉强了。 等老梁俩人坐下后,高飞抬手招过服务生,很礼貌的请他们点了喜欢的咖啡,尊重长辈的架子十足。 咖啡上来后,三个人先捡着一些没用的话说了几句,比方问候家里老人健康状况,工作如意否等等。 寒暄客套几句后,梁明青终于开始说正题了:“咳,高飞啊,我托大也就自认是你的伯父了,今儿约你出来呢,是因为娇娇的事情。” “你本来就是我的伯父。” 高飞放下勺子,双手合拢放在卡座上,脸色认真了起来:“伯父,是不是娇娇有下落了?其实依着我的人脉,我能查出娇娇在哪儿,可--” 梁母打断了高飞的话:“我们都知道,是娇娇不愿意见你,所以你觉得最好是让她先独自静一些时侯,才没有刻意去打搅她。” “总之,是我对不起她,不负责。” 高飞脸上全是愧色,沉默了片刻后才问:“娇娇有消息了?” “有了,但不是好消息。” 梁明青说出这句话时,神色中带有明显的不安。 高飞眉头一皱,正要问什么不好的消息时,梁明青拿出一个信封,放在了桌子上:“这是娇娇写来的信。大半年多了,她是第一次写信--”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之间的交往,除了一些类似于合同、邀请函等,基本都是一个电话就搞定了,很少有写信的,尤其是子女给父母写信。 高飞拿起了信封,从里面取出了几张信纸,很厚。 信的格式很正规,抬头就是:爸,妈,你们好。 爸,妈,自从离京到现在,眨眼间的工夫,已经大半年了。我知道,当初我离京时走的太过匆忙,很任性,而且这大半年来,也没有把我在哪儿,做什么告诉你,你们肯定是担心的要命,所以请允许我对你们说声对不起。 对不起,爸,妈。 从我懂事那天开始,我就知道你们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我,让我享受到了世间最完美的父爱、母爱,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小女孩。在你们的关爱下,我一天天的长大了。幸好,我总算没有让你们失望,因为无论我做什么,我都力争做到最好。 本来,我该像其他女儿那样,在女大当嫁之年,找个让你们满意的男人嫁了,然后为你们生个小宝宝,每逢周末节假日时,一家三口理直气壮的回家啃老。 可惜,我没有那样做,我辜负了你们的期望,这和我任性,固执很有关,是我让你们失望了。 我知道,我和那个人的经历,对于很多人来说只是一个结果注定是悲剧的笑话,我只是出身小门小户的普通女孩子,怎么可能会和高高在上的世家公子,成为一辈子都不离不弃的夫妻呢? 但不管是任性也好,游戏也罢,悲剧的笑话都已经发生了……幸好,这个笑话的过程并不是太长,很快就结束了。 我也知道,在很多人眼里,虽然我没有成为嫁给王子的灰姑娘,但我和那位王子的结交,总能给我们自己博取佷多好处,比方爸爸的工作。 这在很多人看来,应该是我用青春换来的超等品吧? 其实不然! 我从没有觉得,我配不上那个人,不管他是个采花大盗,还是个世家子弟,我是你们的宝贝,你们的女儿,我能配上天下任何优秀的男人! 我同意和那个人分手,是因为我知道我们分开的好处,要远远大过在一起,这对他,和我来说,都是一个终结错误的最好机会,尽管我知道,只要我坚持不退,那个人永远也不会说出分手这两个字。 那个人也许是个混蛋,也许是伪君子甚至留氓,但他绝对是那种对女人负责的男人。 我不想勉强任何人,哪怕是他,我是骄傲的,我是你们的女儿,你们的娇娇。 所以我走了,到了祖国最为偏僻的地方,就像一个遁世修行的隐士。 在这儿,我很开心,真的很开心,虽然条件差了些,工作带有一定的危险,不过在这儿我才能充分的释放自我。 也许,我本来就属于这儿。 大半年中,我几乎每天都在想你们,可我却不敢联系你们,因为我怕听到妈妈的哭声,爸爸那包杂着深沉父爱的骂声……那样,我会更加的愧疚,觉得对不起你们。 我知道,我这样做是自私的,你们好不容易把我抚养长大,我却始终让你们为我操心,这实在不是一个女儿该做的。 爸,妈,对不起。 我现在只能对你们说这三个字。 好了,道歉完毕,心情表露无遗,接下来该说正事了。 我现在东南边陲一个叫供港的小镇上,当缉毒所的所长,手下管着三十几号人,大部分都是每天吸着劣质香烟,坐在地上就能抠脚丫子的臭男人,还有两个腰比水桶粗的女人。 嘿嘿,爸,妈,你们知道吗,在这三十几个人中,有一小半是光棍,这些可恶的光棍,尤其是那个叫罗城的老光棍,每次看我的眼神中,都带有赤果果的那种神色。 唉,没办法哟,谁让你们的女儿继承了你们两个最好的基因,长的这样出色呢? 也许是这些家伙,或多或少都对我有那种意思吧,所以我刚来缉毒所担任老大时,他们都没有看得起我,觉得我就是一个花瓶,总是对我的命令阳奉阴违,尤其是那个老光棍罗城。 哼,可我是谁呀? 我可是你们的女儿,最不缺的就是让这些土鳖敬畏我的本事! 我只用了一个半月,就让他们对我敬畏有加,并免费送给我个很拉风的外号:灭绝师太! 我知道,那些土鳖怕我才给我取这个外号,但我不在意,只要能让他们服服贴贴的,这就足够了。 相信爸该知道缉毒警是多么危险的一份职业,尤其是在毒贩重灾区的东南边陲,如果你们早就知道我会在那儿工作,你们肯定会哭闹着跑来拉走,并说孩子咱不工作了,爹妈养你一辈子…… 好了,爸,妈,矫情的话不说了,反正现在已经晚了,在你们看到这封‘遗书’时,就已经晚了。 其实我特别讨厌写遗书,不吉利,以往每次执行任务时,我这个缉毒所老大,只会让手下们去写,自己却利用特权,从没有写过。 于是,在过去的大半年中,我总共有六位手下,牺牲在这片他们热爱的土地上,但我却依然存在,深情半掩着我灭绝师太的角色。 这次不写不行了,因为我们要有大的行动了,在7月20号,我找个缉毒所的一把手上面,有了大领导,于是我就变成了小兵,就得按照领导的指示去做,所以只能捏着鼻子,写这封不吉利的遗书。 爸,妈,我知道你们在那边时刻保佑着我,保佑我赴汤蹈火也毫发无伤,不过凡事都会有意外发生,就像当初老天爷想给人间光明时,不小心造出了十个太阳,结果还得麻烦后裔去射杀--你们的女儿,也许真的会长眠于这片我已经深深爱上的土地上。 如果我死了,哦,不叫死,叫牺牲,尽管死和牺牲是一个意思。 如果我牺牲了,请爸和妈别太伤心,就随便哭两声,掉几滴泪水就算了,因为我们早就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约定,下辈子我还会做你们女儿的。 既然这样,那又何必为我的牺牲而伤心? 反正用不了多久,咱们又能在一起了,开开心心的,就当我的牺牲,只是一次长途旅游罢了,累了,自然就会回到你们身边的。 爸,妈,如果我不死,哦,又错了,是没有牺牲的话,我就找个好男人嫁了,给你们生个宝宝,然后每逢周末节假日,一家三口去啃老,烦死你们! 爸,妈,对不起,我得结束了,信纸不够了。 另外,别告诉他。 我们和他,已经没关系了,不是吗? 爱你们的女儿,梁娇娇。 1007章 她必须要死吗? 梁娇娇在写这封信时的语气,很诙谐,却把一个向父母撒娇的小女儿形象,跃然于纸上。 这是一封遗书,毫无疑问,正如梁娇娇在信中所说的那样,边陲缉毒警是这个世上最为危险的行业,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不过在以往的大半年中,她却从没有写过任何遗书,仿佛她觉得她自己不会牺牲那样。 其实不然,梁娇娇在以往不写遗书,一方面是因为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写这玩意太晦气,不吉利,而最主要的原因,却是她不在意她自己的生死。 在高家的施压下和高飞分手后,梁娇娇也许就存了死的心。 她是一个骄傲的女子,为了父母才不得不和高飞分手,这个残酷的结局,打破了她所有美好的愿望,所以才会去了东南边陲,干这份工作。 高飞相信,当初高家出面要求梁娇娇和他分手,并给予一定的承诺时,无论她要求去哪儿,做什么工作,只要能在高家的掌控范围内,高家就能做到。 但高家肯定没想到,梁娇娇竟然主动要求东南边陲,干缉毒警。 也许,高家很清楚,这个倔犟的女孩子,在用这种表现,来反抗她无法抗拒的命运。 幸好梁娇娇的运气很不错,算是很稳妥的熬过了大半年,也给了她充分考虑的时间,也许她已经开悟了,知道有些事是勉强不来的。 也许没有,依然那样固执。 可不管怎么说,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写遗书了。 她要去执行一件非常危险的任务,她在信里的语气很轻松,说是领导逼着她写信,但高飞和老梁两口子却都很清楚,如果不是她意识到那次任务会凶多吉少,她绝不会写这封遗书的。 “高飞,我、我们在收到娇娇的信后,商量了很长时间,才决定告诉你。” 等高飞看完这封信后,梁明青才有些紧张的说:“你、你也知道,我们只有娇娇一个孩子,而我们都这一把年纪了,我们……” 看着梁明青期期艾艾的样子,高飞就知道他想要表达什么了,叹了口气说:“唉,伯父,你是不是想让我找人通融一下,让娇娇退出这次任务?” 梁明青夫妻俩,一起用力点头。 他们就是这个意思,觉得除了高飞外,别人也做不到这一点了。 高飞的回答,却让他们很失望:“对不起,伯父,伯母,我也无能为力。” 梁母的眼圈开始发红,几乎忍不住站起来咆哮:你特么的会无能为力?就算你无能为力,你也得把我的娇娇给拽回来!当初要不是你的话,我女儿会这样伤心,跑去那穷山恶水的受苦呀? 多亏了梁明青及时拉住了她,示意她先别冲动,先听高飞怎么说。 “我知道,我说我无能为力,会让你们觉得我是在敷衍你们,真的不是。” 高飞扬了扬手里的信,解释道:“娇娇在信里明说了,7月20号就会出任务,今天是17号,还有三天。也许你们根本不知道,每逢这种重大任务时,执行任务的人员,会在一周前别隔绝,这是为保密起见,不得与外界联系,甚至都不知道他们在哪儿。” 放下信封,高飞继续说:“而且最主要的是,就算我能及时找到他,哪怕是抬出我的身份来,也不能让她退出任务了。因为她要是在任务前夕退出来的话,肯定会在战友中间引起最为恶劣的影响。” 越是危险程度高的特大任务,战友们在任务前夕,就会本能的愈发信任战友,因为他们唯有相互间的绝对信任,才能在战场上放心的把后背交给对方。 如果其中一个忽然撤出任务,不管是任何理由,都能引发其他战友的心理波动。 大家都是凡人,凡人就会有凡人的小思想,肯定能看出某人的退出,就是因为本次任务太危险,上面有人把他捞了出去。 这样一来,其他战友心理就会不平衡,觉得太不公平了,凭什么有关系就可以临战退却? 这会给大家造成抱怨,心理阴影,从而影响到整支作战队伍,发生无法预料的意外,甚至有人会因为不忿,而在战场上做逃兵。 “所以,无论是谁出面,娇娇都不可以撤出本次任务,这是对其他人的负责。” 高飞简单解释了一遍后,才问道:“伯父,你们都明白了吧?” 梁母的泪水已经淌下,哽咽着问道:“高飞,我们明白了,可、可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高飞黯然摇了摇头,他真没有办法让梁娇娇临阵退却。 “唉,就这样吧。” 梁明青在约会高飞之前,还对把女儿捞出来抱有强大的信心,但在高飞也无能为力后,整个人瞬间苍老了佷多,站起来时,腰身明显的佝偻了佷多,拍了拍妻子的肩膀,强笑道:“老婆子你别多想了,娇娇不一定会有事的……我相信她。咱们,走吧。” 梁母用手帕捂着鼻子,垂首挽住了梁明青的胳膊,泪水横流。 梁明青在走时,没有再和高飞说什么,只是深深望了他一眼,夫妻两个就相挽着走出了咖啡厅。 高飞没有去送他们,现在无论他做什么,都已经没用了。 唯一能做的,只能是赶在17号之前,跑去东南边陲那个叫争差的地方,现场保护梁娇娇。 高飞知道,他必须得做这件事,没有任何推诿的理由,因为那个叫梁娇娇的女孩子,就是因为他才去了东南边陲,只要他是高飞,就必须去,就像当初赶往南越芒蓝草甸,去援救沈银冰那样。 对于战斗,高飞从来没有惧怕过,所以他才能淡定的看着老梁夫妻俩离去。 喝完已经凉透了,变得更苦的咖啡后,高飞拨通了高云华的手机号。 高云华本来今晚要给高飞牵线,认识几个连锁大超市的老板来着,却因为临时有事没有来。 高飞给他打电话时,他好像正在开会,低声问:“高飞,找我有事?” “讲话方便吗?” “那你稍等。” 高飞等了半分钟后,才听高云华说:“好了,什么事?” 高飞也没绕圈子,直接了当的说:“我想拜托你一件事,帮我查一下梁娇娇即将出行的任务--大哥,我不想听任何的否定借口,我知道你有能力打探到这件事。好了,今晚我等你的短信,你把打探到的情况,给我发手机上来,我先回冀南了,就这样。” 不等高云华说什么,高飞就扣掉了电话,买单出门后上车,片刻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在家里窗台前的高云华,双手抱着膀子看着外面,很久都没有说话。 其实,在梁明青夫妻俩找到高飞时,他就知道他的‘天亮行动’计划已经见效了:安归王,必须得代替高飞去东南! 东南那边,已经针对安归王,展开了一张大网。 这张大网,是专门为安归王织成的,只要她出现在争差,那么她就再也没用活着离开的理由。 至于同在一张网中的杜郎等大毒枭,还远远没有资格,让高云华使出一切手段,调用能调用的资源来对付他们的。 杜郎等人,在本次天亮行动中,只是一群小虾米而已。 高云华可以肯定,本次安归王的东南之行,就是她生命的终结点,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危险不是来自敌人,而是身后。 从背后捅过来的刀子,才是最致命的! 眼看被历朝历代所忌惮的安归王,就要伏法,死在高云华亲手编织的这张大网中--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却没有一点成功的喜悦,反而觉得心里好像丢失了什么最重要的东西。 “云华,刚才是小飞来的电话吗?” 高云华的妻子,也是一个军人,文职工作,出身名门,很贤惠,就是有些爱美,思想有些超前,不想早点要孩子。 高云华转身,看着穿着一身真丝睡袍,在灯光下显得那样越加妩媚的妻子,心情稍微好了一点,淡淡笑道:“是啊,是高飞。” 妻子有些疑惑的问:“既然是小飞,那你为什么要对他撒谎,说你在开会?” “能不能不问这件事?” 高云华的目光中,闪现出复杂的痛苦之色。 妻子是很贤惠的,笑着挽住他的腰,柔声说:“好了,我知道你这样说,有你这样说的理由,我不问了……天色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休息了?” 现在还不到十点,大街上到处都是乘凉的人,商场也是人满为患,和天色不早可不搭边,妻子这样说,只是一种隐晦的提示罢了。 她想要个孩子了。 高云华当然明白,拥着妻子走进卧室时,忽然问道:“小倩(妻子的小名),如果一个犯了死罪的人,却一心一意的帮你,但你必须得让她伏法,并让你亲手给她安排一个绝境时--你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天下所有贤惠的女人,仿佛都懂得丈夫那些事儿,什么该知道,什么是知道了也得装做不知道,就像小倩这样。 想了想,小倩才低声说:“古人常说,法理不外乎人情。就像你所说的这件事,根本没有满意的答案。” 高云华喃喃的重复道:“没有满意的答案?” “是的,没有答案。” 小倩说:“最紧要的,就是要想清楚,为什么要把那个人置于死地。任何一个该死的人,都该有该死的理由。如果仅仅因为这个人对我好,却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那么我就会想那些受到他伤害的人。” “只有想到那些受他所害的人的惨状,我才能判断出这个人,到底是该死,还是不该死。” 小倩说完笑了笑,低声说:“我就一小女子,没别的想法,说错了你别笑我。” “我不会笑你。” 高云华忽然弯腰,把妻子抄在怀中,眼神发亮的说:“我想,我终于找到为什么这样做的理由了。” 1008章 高飞的自己人要杀他! 农历六月初三,阳历的7月18号,距离六月初九还有五天,高飞和王晨大婚的日子。 昨晚高飞连夜从京华回到了冀南,住进了酒店。 他连夜回来,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他想睡个好觉,想让自己这些天内有些疲惫的神经,彻底放松下来,这样才能应付接下来的远行。 高飞昨晚在回冀南的路上,就收到了高云华发来的短信。 短信中,高云华为高飞提供了他想要的所有信息。 看完那条长长的短信后,高飞忽然有了种奇怪的感觉。 这种感觉只是来自潜意识,却不甚明了,没有什么好坏之分,只代表着莫名的不安,但却只是让你明明意识到了什么,但却抓不住那个什么一样。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凌晨,他就会坐飞机赶往岭南。 一切事情,等从岭南回来后再说吧。 高飞起来后,穿着睡意去了浴室,当温热的水从水龙头内喷洒在他头上时,他放在卧室内柜子上的手机,疯狂振动了起来,忽闪忽闪的屏幕上,显示出一个人的名字:颜红。 -- 不到八点,颜红就来到了办公室。 这些天,颜副总的气色不怎么好看,脾气更是差的要命,就连苏小梅那样的公司元老,都因为一点小事被她喝斥了一顿,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子,没有丝毫留情。 谁也不知道颜副总为什么会这样,一些小年轻的,就龌龊的以为,这是颜副总她大姨妈来串门了。 话说,女人在陪着她大姨妈的这几天,心情总是不咋样。 所以这些天除了沈银冰、焦恩佐和王副总等几个人外,其他人都不敢在她身边多待一分钟。 颜红的大姨妈没有来,正常的很,如果某个男人获得她青睐,她随时奉陪可以大战三百合--她心情不好,是因为本不该操心的事:天涯集团。 天涯集团当前陷入销售上的困境,这早就在颜红的预料之中了,因为她是这个计划的全盘参与者,甚至还出谋划策,提出了好几条有用的建议。 比方,每当天涯集团在哪个城市上架,北山集团安排的某小组成员,就会跟踪前去,然后不惜重金聘请当地市民,来诋毁天涯化妆品。 操作过程很简单,就是天涯化妆品刚上架,就会有三到五个市民来买,不过最多也就是半天工,这些市民就会再回来,指着脸上的湿疹啊、红疮等,大骂专柜服务员,说她们不顾消费者的利益,竟然推出这种害人的化妆品,来残害她们娇美的肌肤。 有的,还打12345,向消费者协会告状,更有甚者跑去电视台、报社等宣传部门找记者,要求曝光天涯化妆品,帮他们讨回公道…… 这些坏点子,所起到的恶劣影响,是相当‘出色’的,幸好方小艇是广电总局的老大,在嗅出这股子阴风后,马上就向人打了招呼。 也正是方小艇的‘庇护’,所以天涯集团总部才没有收到这些恶劣消息,要不然梁明等人肯定会更加焦头烂额。 不过,颜红很清楚,就算方小艇能耐再大,也遮掩不了太长时间,终究有曝光的那一刻。 想到天涯集团最终会支撑不住而倒闭,颜红开始时还是很高兴的,但偶尔一次看到面色憔悴的高飞后,她就再也不开心了,开始后悔当初自己所做的那些。 女人就是这样,多变,反复无常,很少在决定一个主意后,能从始至终的贯彻到底……最起码红姐就是这样的,她当前在后悔。 其实她和高飞之间的关系,比高飞和沈银冰还要深厚,毕竟这对男女之间有了那层龌龊,所以她理所当然的开始心疼某个男人了。 可碍于沈银冰,颜红又不敢表现出来,只能把不快压在心底,憋出了内伤,见人没啥好脸色也是很正常的了。 坐在办公桌后面,颜红呆呆的望着显示器屏幕,琢磨该怎么在不伤害沈银冰的情况下,放高飞一马。 红姐,真舍不得再折磨那个男人了,尽管她也知道,他们之间以后都不会再发生那种关系了。 只是,她早就把高飞当做了唯一的男人。 “也许,找焦恩佐问出张冒的下落,让高飞狠狠惩罚那个吃里扒外的小人,他心里会开心一些吧?嗯,就这样做,相信焦恩佐也不会在意那个小人物的生死。像他这种内心黑暗的人,其实恨不得所有人都倒霉呢。” 颜红想到这儿后,从椅子上站起来,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她的办公室,和焦恩佐的办公室在同一层楼上,出门左拐走到走廊尽头就是了。 走过走廊中的几个公司职员,看到颜副总出现后,有的赶紧退回了屋里,实在没出去就贴在走廊墙壁上,等她经过身边时,送给她一个卑微的笑容。 颜红没有理睬这些人,快步走到焦恩佐的办公室门口。 焦恩佐把原来的秘书张良华,安排到后勤处,又换上了来自英国一个叫爱伦的女同学这件事,颜红知道。 她才不会在意,毕竟焦恩佐是副总,是沈银冰的盟友,在集团内安排个把人,还是有这个权力的。 焦恩佐的办公室门开着,颜红直接走了进去。 办公室内没人,颜红扫视了一圈,没有发现废纸篓,看来那个叫爱伦的秘书外出倒垃圾了。 焦恩佐也不知道有没有来,颜红决定等一会。 她刚坐在沙发上,就觉得肚子有些不舒服--喝水太多了,就顾着想事了,忘记去厕所了。 下意识的,颜红站起身要回自己办公室解手,但想了想却又快步走进了焦恩佐办公室的洗手间内:反正就是借用一下马桶嘛,也不是啥大不了的。 颜红解决完个人问题,正要洗手时,就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响起,女秘书爱伦的声音响起:“关上房门。” “嗯。” 焦恩佐淡淡嗯了下的声音,随后响起。 颜红正要去拧开水龙头的手,顿住了。 红姐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心思细腻,从焦恩佐俩人刚才的对话中,听出了不一样:爱伦就算是焦恩佐的女同学,也没理由吩咐他去关房门,毕竟她是秘书,为焦副总服务的,而刚才那口气,明显是吩咐下人的。 “哦,原来这个爱伦和张良华一样,都是组织上派来的人,而且还是焦恩佐的上级。” 颜红晒笑了声,缩回了手,蹑手蹑脚的走到门板后,侧耳倾听。 她其实不一定非得偷听这俩人的秘密,就是觉得很好奇。 好奇而已。 焦恩佐俩人的对话,从门缝内清晰的传来:“爱伦,什么事?” “高飞马上就要死了。” 爱伦的声音淡然,在说出‘高飞要死了’这句话时,就像看到一只蚂蚁被她踩了一脚那样,丝毫没值得有啥大惊小怪的,却透着明显的兴奋。 她这句话,却让颜红身子猛地一颤! 颜红可以答应帮沈银冰一起为难高飞,但却不想他死。 是真的不想,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不过,她很快就撇了撇嘴角,心想:就你这号人,有什么本事决定高飞的生死? 啪哒一声响,茶杯落在地上的声音传来,伴随着焦恩佐激动的声音:“什么?爱伦,你说什么?高飞要死了!” 焦恩佐最恨的人就是高飞。 如果能有人干掉高飞,恩佐哥会毫不犹豫的跑过去,给人重重磕几个想头,然后再以身相许,不管对方是男还是女--他实在是恨死了高飞! 爱伦没有说话,看样子很反感焦恩佐敢怀疑她的话。 焦恩佐慢慢冷静了下来,低声问道:“爱伦,能不能告诉我,他会怎么死吗?你放心,我是绝不会泄露出去的,你该明白,我是多么希望他去死,做梦都想!” “我当然知道,所以才告诉你这个消息。这也是上面意思,是用来鼓励你,有些事必须得加快步伐了。高飞死了,你就可以无所顾忌了。” 爱伦的声音很冷,也很清晰:“不过,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不能和你说,你只需知道,他在本月19号之前,就会赶到岭南,一去不复还后就行了。” 焦恩佐很激动,说话都开始结巴起来:“你、你是说,我们的人在那边做好了一切准备?” 可能是太得意了,爱伦笑了:“呵呵,不是我们的人。” 焦恩佐愣了下,下意识问了下:“那会是谁?” 谁会对付高飞,这是绝密,爱伦本人也不知道,不过她却能猜得出大概,缓缓的说:“是他所谓的自己人。” 焦恩佐更加惊讶:“什么?爱伦--你说,要至高飞死地的人,会是他自己人?啊,我明白了,他的自己人中,有人要借着他去岭南,在他背后捅刀子!” 焦恩佐的智商无疑很高,一下就从爱伦的话里猜到了真实答案。 爱伦幽幽的叹了口气,好像带有不甘那样:“唉,是啊,像她这么变态的存在,除了她自己人外,还能有谁干掉她?嘿嘿,争差,这只是岭南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地方,却是鼎鼎大名的安、仿佛不可战胜的高大少的葬身之所。” “争差?” 焦恩佐正要再问什么时,却有人敲响了房门。 来的是总裁秘书处的秘书,说是沈总请大家去小会议室开会,很紧急的会议,要求立即前去参加。 焦恩佐只好暂时放下强大的求知欲,和爱伦使了个眼色,走出了办公室。 “有人设了个圈套,要在岭南一个叫争差的小地方暗害高飞!” 藏在洗手间内的颜红,心乱如麻。 她能确定,那个叫爱伦的不是在撒谎。 再说了,只要给高飞打个电话问问,他是不是要在19号赶到岭南,就能确定了。 “那个设计陷害高飞的自己人,会是谁?” 颜红心里这样想着,来不及走出洗手间,就拨通了高飞的手机号。 可那边却没有人接听。 她很着急,也知道这儿不是久留之地,赶紧走了出来。 1009章 叫上官风铃的老妪! 红姐脚步带风,急匆匆的回到了自己办公室,继续拨打高飞的手机号。 接连三遍,都没有人接听。 急得她只嘟囔:“接电话啊,快接电话啊小子!” 第四遍打过去时,手机中却传来了‘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的机械女音提示声。 高飞的手机没电了。 颜红只好打电话给梁明。 梁明的手机倒是一打就通了,但不等她说什么,这个老实倔犟的家伙就冷笑道:“颜副总,您有什么指示啊?我现在正忙着开会,没时间和你说什么废话!” 现在梁明恨透了北山集团的人,因为他现在也得到消息了,怀疑那些在专柜上诋毁天涯化妆品的人,差不多就是沈银冰的人,所以懒得和颜红说什么,冷嘲热讽几句后,直接就扣掉了电话。 “傻比,你特么的敢扣我电话!” 颜红恨恨骂了句,继续拨打梁明手机,但人家根本不再接了。 她只好再给老王打,幸好以前就有老王的手机号。 但可惜的是,老王始终没有接她的电话。 老王现在也算是老总一枚了,不过以前可是红姐的御用车夫,而且他人有老实,不管身份有多大的改变,每次见到颜红时,脸上也会下意识的露出谄媚的笑。 对这个火爆的小女人,老王不敢像梁明那样对她冷嘲热讽,所以干脆不接她的电话了。 接连找了好几个人,都没有人肯搭理颜红,无奈之下,她只好决定亲自去天涯集团去一趟,当面找梁明说清楚,要求他毋需联系到高飞。 她相信,梁明在得到这个消息后,肯定会大吃一惊,不管真假,都会告诉高飞的。 颜红拿起桌子上的小包,刚走到电梯门口,就看到苏青从楼梯上走进了走廊,看到她后说道:“颜副总,沈总请您去小会议室参加一个紧急会议。” 颜红想都没想,直接拒绝了:“你去告诉沈总,就说我有紧急事要处理,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不等苏青说什么,颜红就急吼吼的走进了电梯内。 “幸好今天才18号,一切还来得及。” 颜红心里嘟囔着这句话,走出北山集团总部大厅时,对那些对她点头哈腰的员工理也不理,踩着高跟鞋飞快的去了停车场,上了她那辆红色的法拉利。 “到底那个自己人会是谁呢?难道是小冰?不可能,小冰最多也就是折磨高飞,不可能真对他下手。是铁屠,还是秦紫阳?或者说是高雅?铁屠他们不可能,高雅倒是很有疑点--但也不对啊,高飞已经离开高家了,对他么什么威胁了。” 颜红边开车,边琢磨谁要是那个要暗算高飞的‘自己人’,几乎把能有资格成为‘自己人’的人选,挨个筛选了一遍,也没想出那个人谁。 “到底是谁呢?” 红姐黛眉紧皱中,仿佛看到了前面路口的绿灯变红了,但却没有该有的反应,车速依然不减,红色的流星那样,嗖的飞了过去。 然后,她就听到了砰的一声大响,身子剧烈的一振,脑袋重重撞在前面挡风玻璃上,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 高飞洗了个舒服澡,裹着浴巾来到了卧室内。 换了一声整齐的衣服后,高飞拿起手机要看看几点时,才发现昨晚忘记充电,手机已经自动关机了。 接上充电器,高飞开机后拿起电话,和酒店前台订了早餐。 刚放下酒店内的电话,充电的手机响了,是个陌生的来电,看号段应该是公用电话。 高飞拿起电话,接通后随意的问道:“喂,我是高飞,你哪位?” 前些年红遍大江南北的《还珠格格》中,有一句经典台词是这样说的:皇上,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这本来是一句很普通的话,不过经过无数网友的各种版本恶搞,知名度是火箭般的上升,高飞这种从来不看宫廷戏的人,想不知道都很难。 现在他的手机中,就传来类似的一句话:“果果,你还记得祁连山下的上官风铃?” 在手机那边的人,说出前两个字后,高飞的双眼就猛地睁大。 果果,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个名字,像可爱孩童的乳名。 其实这就是一个名字,高飞的乳名,果果。 上官风铃这个名字,可能要比果果这个名字有内涵,正式,优雅多了,应该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的名字。 果果,和上官风铃这两个名字,一下子让高飞的心咚咚的跳了起来,觉得嗓子发干,紧攥着手机哑声问道:“我怎么不记得,怎么敢不记得!你、你在哪儿!?” 那个叫上官风铃的人,声音在电话里听不出男女,但很苍老,声音和这个优雅的名字一点都不相配,不过听在高飞耳中,却比天籁还要好听! 上官风铃没有说自己在哪儿,在稍稍沉默片刻后反问道:“你在这儿,有比较安静点的地方吗?” “比较安静点的地方?” 高飞忽然想到了一个地方,连声说道:“有,有,你在哪儿,我这就去接你!” 高飞想到的地方,是方小艇的老家,方家村的老宅。 方小艇当初把老宅的钥匙给了他,说是把那个老宅送给他了,让他有空的话就回去看看,不过高飞始终没有得空去乡下。 现在分别二十年之久的上官风铃来到了冀南,高飞知道她不喜欢都市的喧哗,那么去老宅暂住应该是最合适的地方了。 方家村,位于冀南东北边缘一座叫做锦绣山的山脚下。 翻过锦绣山向北直行两公里左右,就是被华夏人民称之为母亲河的黄河。 为维护黄河两岸的环境,国家明文规定两岸近距离内,尽可能的维护自然环境,严禁开发两岸,建厂啥的,只能植树造林,搞绿化。 这样一来,黄河两岸近距离的所有乡下村庄,经济都不怎么发达。 没办法,为了维护两岸环境,有必要得做出一些牺牲才行。 方家村就在黄河岸边,所以村里不像别处那样,可以在田地里搞什么企业,村民只能靠种地,外出打工来维持生活。 就因为留在村里实在没啥发展前途,所以方家村的居民,在近十年来,绝对是只出不进,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力都走了出去,只剩下一些留守老人和儿童,通往村里的路,也坑坑洼洼的,一看就是多少年没修过了。 高飞没有开方小艇送他的那辆迈巴赫,那车子虽然牛比拉风的,不过地盘太低,跑这种路肯定得经常擦彻底。 他开了一辆小越野(类似于面包车,是天涯集团运输用车),还得小心的躲着坑子。 坐在副驾驶上的,是一个身穿明月蓝老式衬衣,黑裤子,黑色平低方口布鞋的老妪,盛夏六月,田地里的玉米已经半人高了,知了都热的不住的叫,她头上还围着一块蓝花头巾(最老式的那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妇女经常用来裹头)。 老妪的牙齿几乎都掉光了,脸上的皱纹几乎遮掩了她的模样,稀稀疏疏的眉毛全白了,瘪着的嘴巴偶尔动一下,也看不到一颗牙齿,那双老眼也混浊的要命。 更让佷多现代都市女郎反胃的是,老妪布满老人斑的皮肤还发乌,浑身散发着一股子‘老气’。 所谓的老气,就是指老年人因为年龄过大,疏于洗澡,勤换衣服等,身上就会散发出一股子尿臭味。 这个老妪,说的难听点,就像死了三十年不腐烂又从棺材里爬出来的那样,别说是和她这样近距离相处了,就是远远看她一眼,恐怕都会恶心半天的。 但身穿名牌,浑身散发着一种若有若无香气的高飞,却对这个老妪没有丝毫的嫌弃,甚至是无比的尊敬。 尊敬不是尊重。 尊重是敬重的意思居多,尊敬则是多了一些亲切。 高飞对老妪就是尊敬,每当车子过一个坑时,他都会及时减速慢行,偶尔侧脸看向她时,眼里是带着暖洋洋的爱意--就像出嫁三十年的女儿,看老母亲那样。 这个老妪,就是上官风铃。 四十多年之前,祁连山下上官风铃,那是西域一带无双的美女。 传说她的声音像银铃,唱起歌来时,甚至连百灵鸟都忘记了飞行,会落在她的肩头,痴痴的听到歌声消失。 每当她去小溪前洗脸时,水里的游鱼都会变呆,情不自禁翻起白肚皮,渴望女神能够把它吃掉--历史上的四大美女之一西施最多让鱼儿羞愧她的美丽,而沉入水中,可上官风铃却能让鱼儿甘心成为她的午餐。 你说,她会美到何种地步吧! 可就是这样一个曾经美丽无双的美女,现在却成了一个让人看一眼就反胃的老妪,由此可见世间最恶毒的东西不是毒药,而是岁月。 岁月如刀,红了果子绿了芭蕉,也把上官风铃变成了一个老妪。 上官风铃侧脸看着道路外面的玉米地,混浊的老眼微微眯缝着,干瘪的嘴巴不时的动一下,吐出两个模糊的音节。 高飞能听懂。 她说的这两个字,是盛世。 盛世。 也唯有在盛世,才会有这一望无际的农田,才会有远处村落的炊烟,才会有在路边到背着双手沿着低头散步的老头,老头后面那条老狗,才会吃的胖胖的,走路都一步三摇,没有精神。 高飞嘴角的笑意,却慢慢的收敛。 他不喜欢听到‘盛世’这两个字。 如果必须听到的话,他只希望那是在他有可能创建的国度中。 不过,高飞却没有说什么,只是更小心的开着车。 车子慢慢的驶进了方家村。 村内不是水泥路,是土道,每逢下雨天就会踩一脚泥,倒是没有太大的坑洼。 街道也很凌乱,七拐八拐的,会跑过一群扭着屁股的鸭子,后面跟着几个拖着鼻涕的小孩子,手举着水枪,嘴里发出开枪的声音。 1010章 老宅的主人是那副画像! 乡下农村的大门前,好像总是会有一颗长的弯弯曲曲的大树。 每当盛夏来临时,大树下就会聚集佷多妇女,坐在马扎上纳鞋底,东家长西家短,每逢有个人经过时,都会齐刷刷的看向人家,小声议论这是谁,要去哪儿等等。 华夏人民其实是个最容易满足的,只需给他们能勉强活下去的空间,他们就会在恶劣的条件内,尽可能的快乐,并创造出令人惊讶的价值。 当然了,现在是盛世,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从不为缸里有没有米发愁,只是为下一顿饭该吃什么操心:我家那小子,不喜欢总吃面条了呢,想给他包一扇酒菜水饺呢。 高飞驾驶着小越野,停在了一群在大树下乘凉的妇女面前,推开车门跳了下来,手里拿着一盒中华烟,凑到了妇女们面前,笑问:“大婶,请吸烟。” 几个大婶相互对视了一眼,用城里人听起来很老土的腔调,笑道:“这大兄弟哟,杠着有意思来(就是很有趣),俺们是女人家,谁会抽这玩意儿?” “呵呵,那是我,我,呵呵。” 高飞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收起烟时,有个妇女问道:“大兄弟,你来俺村是打听人的吧?” 高飞摇了摇头:“不是打听人,是打听一个家。请问这位大婶,你该知道方家老宅吧?” “方家老宅?” 大婶放下手里的布鞋,回答说:“当然知道了,那可是俺们村最有灵气的地方--不过,俺听俺婆婆说,在小三十年前方家那丫头离开后,老宅的大门就再也没有开过了。你是电视台的吧?俺听俺家那口子说,这老宅已经申请那啥的文化遗产,要拍照上电视呢!” “我不是电视台的。” 高飞摇了摇头,扭头看了车里一眼,声音放低了说:“我、我就是小三十年前离村的方家那丫头的儿子。” “啥,你就是小艇的儿子?” 一个看起来得有五十多岁的老妇女,眼里全是惊讶的看着高飞,全是不信。 高飞问道:“大婶,你认识我妈?” “我当然认识了,我刚嫁过来时,你妈还是我的伴娘呢!” 老妇女老脸泛起了红色光泽,仿佛又回到了过去那个值得她铭记一辈子的岁月:“那时候,小艇可内秀了,就像长不大的孩子。俺出嫁时,她才十五六岁吧?这才多久啊,她先有你这样大一个儿子了?” 俺妈要娃要的比较早,还真不像有这么大个儿子的样--高飞讪笑一声,敷衍道:“岁月如梭,岁月如梭。” 老妇女们才听不懂啥叫‘岁月如梭’,她们只是惊讶于昔日那个看起来内秀的小丫头,怎么可以会有这么大、还很有气势的儿子呢? 眨眼间的工夫,街上就围了十几个老娘们老头的,大家都围着高飞乐呵呵的,好像在看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猴子。 叫了若干个大爷大娘大婶大嫂大妹子大兄弟,高飞累出了一身汗,才总算把方家老宅的方位打听清楚,又万般客气的拒绝了‘姥姥门’亲人们的热情(回家喝口水啊),这才逃也似的上了车。 车子顺着歪歪扭扭的街道驶出老远后,高飞才长舒了一口气,抬手擦着汗说:“老家的人,简直是太热情了,让我受宠若惊。” 一路上很少说话的上官风铃,忽然说话了:“果果,你真把自己当做是高飞了吗?” 高飞一楞,车子好像颤了颤,差点把左边大门前那个水缸给撞了,幸好他反应及时,迅速摆了下方向盘,车子擦着水缸将将的过去了。 上官风铃没有看他,那双混浊的老眼看着前方,嗓音沙哑的叹了口气:“唉,我知道你为了演好高飞这个角色,不但费时打听到他所有的人脉关系,还得模仿他说话的语气,行事作风以及某些细微的小习惯。” 上官风铃说到这儿时,车子已经驶到了方家村的后村,锦绣山的山脚下。 这儿比起村口那边来,显得更加荒凉了许多。 一路走来,十家院门,最多有一两家开着,其他的都是铁将军把门。 目光掠过道路两侧的玉米地,高飞能看到前面几百米处,矗立着一栋主调色彩为青灰的老式宅院。 高高的门楼是大青砖和青石板建成,门楼上飞檐走壁,屋脊上蹲着三座灵兽,一股子磅礴的历史感扑面而来。 方小艇的祖上,不愧是做过清知府的,建造的这座宅院,就算和现代那些小洋楼相比起来,在气势上也丝毫不逊。 这让人很惊讶,这样一栋建筑历经上百年的风雨,竟然能逃过上世纪的那场大浩劫,这绝对是个奇迹了吧? 把车子慢慢停在门楼前的荒草中,高飞没有下车,点上了一颗烟,望着在烈日下无精打采的玉米,沉默很久才说:“是的。很多个早上醒来后,我都以为自己就是高飞,也该是高飞--我喜欢是高飞。” “你爱上那个男人了。” 上官风铃推开了车门,也没下车。 高飞狠狠吸了一口烟,轻轻点了点头:“嗯,如果这算是爱的话,那我的确爱上他了。” “唉,可你是魔道。” 上官风铃叹了口气,喃喃的说了句,下了车。 “我是魔道?呵呵,我是魔道。我是魔道怎么了?谁规定魔道中人,就不能爱上俗世间的男人?” 高飞把才吸了两口的香烟弹出,很干脆的从车上跳了下来,手里拿着一把很古朴的钥匙。 这是方小艇给他的钥匙,能打开方家老宅的大门门锁。 老宅大门上的门锁,并不是电视中看到的那种锁,而是设计巧妙的暗锁。 高飞打开了暗锁--经过接近三十年的风雨侵蚀,暗锁依然灵敏,轻微的一声咔嚓后,门被打开。 高飞抬手,试着推了一下,左边镶嵌着门钉的黑色门板,吱呀一声的开了。 院门后面,是片足有两三亩地的草原。 就是草原,荒草林立中,也有一些花木。 近三十年没有人来,缺少照顾的花木,早就长成了大树,开着芬芳的花,一群群的小蜜蜂,正围着花朵在那儿一个劲的瞎哼哼,惬意到陶醉。 嗖--的一声,一只肥胖的野兔,从门后的荒草中崩起,箭一般的掠过高飞的视线,随即消失在了草丛内。 草原的另外一侧,是一栋同样由青砖、青石板修建的大房子,建筑风格与京华那些四合院完全一样,不过气势却不是那些四合院能相比的。 站在门口望去,竟然会给人一种宫殿的感觉。 尤其是屋脊上那些蹲坐在的神兽,面貌狰狞的样子,仿佛要把人带回它所熟悉的时代。 当初方家先祖在修建宅院时,可能是为了低调,并没有搞什么三出三进,就这么一排九大间北屋正房,从西边一侧过去,就能到宅院的后院。 后院占地面积倒不是很大,却是依山而建,也同样的荒芜。 最中间的位置,是一口古井,井台上的辘轳早就被岁月所腐朽不见,却有一个残缺了的瓦罐放在井台上。 自从方小艇离家后,就从没有回来过,村民们甚至都不知道她是死是活……若是放在别的地方,老宅可能早就被破坏,地基被充公了。 村民们,甚至村长都不知道方小艇去哪儿了,可镇长,区里的领导却知道,这栋老宅慢说历史原因重大,不能破坏,最关键的是谁也不敢打这儿的主意。 无他,那些领导都知道,这是高家嫡系媳妇的老家,方家最后一个传人还在,这就是有主的宅院,任何人包括国家,都没有权力据为己有。 走在半人高的荒草从中,高飞和上官风铃都没有说话,俩人都好奇的打量着周围。 尤其是在走进正厅内,看到正面墙上还有一副古老的人物肖像,是个女的,穿着一身杏黄的霓裳,坠马鬓的发型,左手捧着玉如意,右手自然垂下掌心向前,丰盈儒雅貌似观音娘娘。 这幅肖像是绘在锦缎上的,锦缎的颜色,和画像的颜色,都已经变黄,历史感十足,上面蒙了一层灰尘,但却能隐隐看出落款的印章。 印章上的名字姓陈,叫陈天寿。 看来这幅类似于观音娘娘的画像,是个叫陈天寿的画师画的。 高飞在仔细看印章上的名字时,根本没有注意到后面的上官风铃,也在看着这个印章名字,那模样就像见了鬼一样! 等他转过身后,上官风铃的眼睛已经微微合上了。 高飞在走进正厅内后第一感觉,就是觉得有人在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看他的那两道眼神很冷淡,没有一丝感情,就像你看到一个老太太摔在马路上求人帮她一把,她恰好讹你掏钱看病那样。 本能的,高飞重新看向了画像,才发现这两道隐隐看着他们的目光,竟然是画像中的那个类似于观音娘娘的女人。 这不是观音娘娘。 观音娘娘手里会捧着净水瓶,手里拿着柳枝的。 画像上的女人,捧着的却是个玉如意。 高飞感到很诧异,试着左右走了几步,眼角余光却瞥见那副画像的眼神,好像始终在盯着他,冷冷的,透着一股子邪性。 上官风铃低声说:“这幅画像有古怪。” “有古怪就把它摘下来吧。” 高飞淡淡的回答道,伸出了右手。 上官风铃却摇了摇头:“算了,不要动它了。它在这地方已经呆了很多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算是这座老宅的主人了--我们只是客人,又怎能喧宾夺主呢,那样会违反冥冥之中的天意。” 高飞却说:“可我觉得这幅画像挂在这儿,会让人不舒服。你以后住在这儿,也必然会不舒服的。” “我本来也没打算久住。” 上官风铃看向高飞,眼神里浮上了不被察觉的溺爱:“其实就算我想,也没太多的时间了。” 高飞伸向画像的手,愣在了空中。 1011章 那个古老的故事! 二十多年前,祁连山下的一个山谷中,有户人家。 这是一家三口,精明强干的汉子,文静纯朴的女主人,还有一个六岁的小女孩。 二十多年前,正是内地经济发展的白热化时代,但在这儿,却感受不到一丝文明的存在,一家人没有任何电气化,汉子每天外出打猎,去湖边捕鱼,女主人在家织布做饭看守孩子。 在很多人看来,这是典型的一家人,父母和女儿,生活在这个不被人注意的山谷中,静静享受他们的世外桃源生活。 小女孩也以为,汉子和女主人是她的父母。 可让她不解的是,汉子和女主人只会给予她无比的呵护,关爱,却从没要求她喊他们一声爹妈。 甚至,在小女孩试着要喊他们爹妈时,他们脸上会露出骇然到极点的神色,仿佛犯下了天大的错误。 而且从那时候起,小女孩才发现,汉子和女主人从没有同房过。 他们貌似一对夫妻,却不是,他们貌似是一家人,也不是。 他们三个,是相对独立的三个人。 汉子和女主人的使命,就是尽可能的照顾好小女孩。 汉子和女主人都没有名字,小女孩的名字叫果果。 果果,一个现代人看起来很萌很萌的乳名。 果果没有姓氏,最起码汉子和女主人从没有说过她姓什么。 小女孩就叫果果,仿佛她本来就是姓果,叫果果那样。 小女孩的世界很单调,除了认识这对不是夫妻的汉子和女主人外,从三岁起还认识另外一个人。 那是一个很美很美的女人,有着让果果到现在都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的美。 很美的女人有姓,有名字,复姓上官,叫上官风铃。 果果听汉子俩人说,上官风铃住在祁连山最高处,一个天池旁边。 果果喊上官风铃为姑姑,尽管那时候的上官风铃,实际年龄已经有四十岁左右了,就算喊她奶奶好像也不是多出格了。 从三周岁那天开始,每逢月圆之夜,上官风铃就会来到山谷内,一住七天,传授给她一些很难的东西,也很苦很累,还得在这七天内不许吃任何饭,只能吃她带来一些野果等东西。 每次上官风铃来到山谷中时,汉子和女主人就会离开山谷,直到七天后再回来,继续照顾果果。 每次上官风铃走后,女主人在看到果果身上的伤痕(那是在学东西犯错,或理解不了时被上官风铃打出来的)时,都会心疼的落泪。 汉子却在旁边劝说,说这都是为了果果好,等果果长大后,自然就会明白了。 随着年龄的长大,果果也真的明白了,上官风铃对她那样严格,是真的为了她好。 其实让果果察觉出上官风铃对她好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有几次她受罚疼的哭泣时,也看到上官风铃在偷着抹眼泪。 “果果,你必须得坚强,把我教给你的这些都牢牢记住,因为你身上担负着太重的使命!” 这句话,是上官风铃在果果八岁那年,最后一次见她离开她时说的,还留下了一本书,嘱咐等她过了十二岁后,才能看里面的内容。 那时候的果果,还不懂上官风铃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只是知道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看到她。 上官风铃走后,果果的生活变得越发平淡起来,每天呆在山谷里,复习所学到的那些。 渐渐的,等果果十一岁时,竟然发现她自己,能变成女主人的样子。 等她十二岁时,拿出了上官风铃临走前留下的那本书。 看完这本书的内容后,果果才知道上官风铃为什么会说,她肩膀上担负着太重的使命。 因为,果果从出生那天开始,就是传承有两千年之久的安归教的王者,安归王。 果果从出生那天开始,就是安归王了。 她这些年所学的,都是王者该具备的本领。 她唯有学会上官风铃所传授的所有本领,并加以突破,她才能在复兴大业中,发挥出更强大的力量。 果果从出生那天开始,注定就是安归王,那么上官风铃又是谁? 她为什么会有安归王才有的本领? 她和果果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两者之间相差近四十岁,好像不应该是母女,那终究是什么关系呢? 在随后的十几年中,果果始终在考虑这个问题,却没有任何的答案。 而上官风铃,也仿佛从世间消失,再也没有消息。 虽然再也没有了上官风铃的消息,不过果果却很清楚,那是她的亲人,就像在她十八岁生日出谷那天,就自杀身亡的汉子和女主人那样,都是她的亲人。 汉子和女主人看护了果果整整十八年,在她离开山谷自杀死亡时,他们脸上没有丝毫痛苦,只有带着骄傲的解脱。 他们陪伴伟大的安归王整整十八年,这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天大的福份,在安归王可以出世时,他们总算能卸下肩膀上的重担,笑着去面对某些人了。 果果这一辈子,应该有三个人永远都无法忘记,哪怕是死了也不能--上官风铃,和那对没有名字的汉子和女人。 可是现在,她好像无法忘记的人中,有多了一个。 这个人,叫高飞。 -- 神秘消失二十多年的上官风铃,忽然找到了高飞,说要找个僻静的地方,高飞就把她带来了方家老宅,觉得这地方简直就是为她所准备的。 宁静,优雅,没谁敢随便来打搅--唯有这幅画,让人感觉不舒服,所以他才要摘下来。 但上官风铃却阻止了他,并说她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高飞登时愣住,伸向画像的手,僵在了半空中,久久的不动。 上官风铃也没动,两个人一个站在门口,一个站在画像前,仿佛会凝滞到天荒地老,直到那只藏进荒草中的野兔,仿佛被当前这种诡异的气氛,给搞的揣揣不安,忍不住蹦出来飞也似的向大门口逃去时。 砰的一声,那只箭一般冲向大门口的野兔,慌不择路下狠狠撞在了一颗花木上。 雪花四溅,野兔直接把它自己的脑袋给撞碎了,在地上剧烈翻腾了几下,就此不动。 上官风铃转身,看着那只死在花木下的野兔,干瘪的嘴巴微微动着,发出了一声叹息:“唉,他说的不错,如果我不放下心中的执念,无论我到哪儿,哪儿就会有生命陨落--一只野兔而已,竟然也因我而死。” “那个他,是谁?” 高飞的神色恢复了正常,看着上官风铃问道:“刚才,你为什么会说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上官风铃没有回答,而是缓缓坐在了门槛上,淡淡的说:“给你讲个故事?” 在这种阴气森森的讲故事,委实不是最好的场所,高飞却没有丝毫犹豫,身子一矮,盘腿坐在了长满青苔的石板上,干脆的说:“好。你说,我听!” “故事很遥远,还得从七十年前说起。” 上官风铃好像老的实在坐不住了,就倚在了门框上,侧脸看着院子里的荒草,开始讲述一个古老,而又让人听了会心酸、心情复杂的故事。 整整七十年前,一个小女孩出生在那个乱世。 七十年前,华夏还处于岛国侵华的年代,内地的绝大多数华夏人民,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不过这对小女孩的父母来说,却是一个好的不能再好的年代了。 小女孩的父母,希望天下越乱越好,因我唯有这样,他们才有希望实现梦中那个伟业:创建他们渴望了两千年之久的梦幻王朝,楼兰。 小女孩的父亲,是安归教中的王者。 小女孩的名字,叫上官风铃。 没有谁,包括上官风铃在内,都不知道那一代的安归王,付出了多少努力,只知道父亲的宏愿落空了,死前都没有闭上眼,是说着‘我不甘心啊,多好的机会,我不甘心’而死的。 那一代安归王死后,理所当然的,安归王的重任,就落在了上官风铃的肩膀上(安归王的传承,不分男女,只看机缘,他们自己有自己一套选择接班人的准则,所以就算上官风铃还有一个兄弟,可她仍然继承了安归王的王座)。 上官风铃的兄弟,比她小了足有二十五岁,名字叫上官印。 上官风铃是安归教中的王者,她兄弟上官印,则在十八岁那年,担任了安归教东宫宫主之位。 不过,相比起一心要光复楼兰的上官风铃来说,上官印明显没有太大的热情,空有东宫宫主职务,掌握着上官家族手中唯一一本《安归经》,却在京华醉心于干出租车司机。 对兄弟的不争气,上官风铃很愤怒。 她为了复兴大业,年近四十都没有找男人,同为安归王后人的上官印,凭什么这样不学无术,甘心平庸? 不止一次,上官风铃去教训上官印,要求他振作起来,一定要帮她实现伟业,哪怕这辈子实现不了,也得给后人打好基础。 上官印嘴里答应的很好,可转头就忘,后来还喜欢上了一个高中生。 高中生的名字叫解红颜。 不过,上官风铃看不起上官印追女人的方式:就只默默的陪着人家,别的啥也不做,这算什么呀? 废物,绝对的废物! 上官家,怎么可能会出现这样一个没有志气的废物? 对兄弟恨铁不成钢的上官风铃,对他越来越失望,最后是彻底的失望,决心和他一刀两断,不许他自认是上官家的人。 上官印很干脆,改姓为张。 在和上官印一刀两断后,上官风铃并没有索要回安归教内的至宝,那本红褐色封皮的《安归经》。 她只希望,上官印能有一天,看到这本经书后,幡然醒悟,别再为一个高中生给迷了心智! 现在上官风铃很后悔,如果可以冲来,她肯定会带走那本书。 那本书在六年后,成了上官印的追命符。 1012章 我只能是高飞! 因为上官印的碌碌无为,上官风铃觉得格外累,孤独,心灰意冷下决定先休息一段时间,四处走走看看,浏览一下大好河山,算是解压了。 不过上天也许故意捉弄这个女人,先让她在前四十多年内,无心顾忌自身终身大事,就在她以为一辈子注定要孤苦一声时,却遇到了个男人。 这个男人是个游方先生,就是那种天下云游靠占卜、看相为生的先生,而且还有一手绝佳的丹青功夫。 男人比她十几岁,没有老婆,只有一个姐姐,嫁在了外地。 男人虽然比上官风铃还要大十几岁,已经五十多岁的人了,不过形象儒雅,很有几分仙风道骨,比那些年轻人看着要顺眼许多了。 上官风铃认识他时,他正在街头给人画像,边画像,边相面,说的头头是道。 上官风铃以为,上天让她遇到这个男人,绝对是孽缘,因为她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 堂堂安归王,有着千变万化的本事,要想迷倒一个世俗男人,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儿。 于是,上官风铃成功的让这个先生迷上了她,并休掉了老家的妻子。 再于是,上官风铃和这个男人共享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后来俩人生了个女儿。 假如男人能和上官风铃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那么她肯定会毫无怨言,因为她在这些年内实在太累了,真想如上官印那样,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一生,去特么的复兴大业! 可惜的是,在俩人有了个可爱的女儿后,那个男人却在某个夜晚,提出了分手。 男人提出分手的理由很简单,带着神神叨叨:俩人的缘分已经尽了,就该分手了,她该去过她该过的日子。 男人提出分手,是用留信的方式。 假如他敢直接对上官风铃说分手,上官风铃肯定会杀了他,毫不客气的! 男人在留下的书信中还说,他已经看出了她的本质,她是魔道中人,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和他有这段时间的情缘,这已经是老天怜惜她了。 看到男人的留言后,上官风铃发疯了--把女儿送到了祁连山,派了两个最忠诚的手下看护,开始满世界的寻找那负心男人,发誓要用世间最残酷的方式干掉他! 上官风铃先去了男人的老家。 去了后,她才知道男人根本没有回来过,从没有。 上官风铃就怀疑,男人可能藏在了他姐姐家,于是就四处打听他姐姐到底嫁到哪儿了。 上官风铃在男人老家呆了十几天,都没有打听到,却等来了一个小乞丐。 小乞丐拿了一封信,说是有人让他交给上官风铃的。 她一看字迹,就知道这是男人给她写得信。 男人在信中说的那些话,还是原先离开时的那些,无非就是他们之间已经缘分尽了,她是魔道,他是人道,道不同不相为谋也,能够有个孩子,这已经是上天青睐她了。 最后还劝她,千万不要去找他那个出嫁到外地的姐姐,因为就算找到他姐姐,也找不到他的。 假如上官风铃真找到他姐姐的话,那么就证明她的寿限已经快到了,因为他给姐姐送去了一幅画……那幅画中是一个类似于观音娘娘的女人,这幅画像被上仙祝福过,被他请来专门保护姐姐,并诛杀她的。 上官风铃才不信这些狗屁,依旧找啊找啊,接连找了三年,都没有查到那个男人的下落,这时候她的女儿也三岁了,是该到了传承一切的时侯了。 无奈之下,上官风铃只好回到了祁连山,却没有告诉女儿,她就是孩子的母亲,只是尽心传授她功夫。 等女儿九岁时,上官风铃离开了祁连山。 等她离开后才知道,她唯一的兄弟上官印,已经遭到某些人的毒手,那本褐红色封皮的《安归经》,成了他身份泄露,没命的催命符。 上官风铃后来打探到,上官印之所以身份泄露,都是他那个小妻子惹得祸。 在她隐居祁连山的这些年中,上官印已经和解红颜有了个女儿。 上官印死后,解红颜带着孩子离开了京华,给女儿取名为张雯雯。 心疼于兄弟的死,上官风铃怀疑是解红颜泄露了上官印的秘密,继而恨死了她,跟着去了冀南,本想干掉她时,却又不忍侄女没有母亲。 于是,她就想了一个非常歹毒的报复计划,不许解红颜再接触任何男人。 而且,她从一个巧合的机会,得知某个神秘组织,正在寻找七个同一个男人的美貌女人,用来制成‘仙女’,来迎接能壮大那个组织的人。 那个被某个神秘组织特别看重的人,被他们视为救世主。 谁也不知道救世主是谁,却坚信等救世主该出现时,自然就会出现了,他们所做的就是准备好迎宾的七仙女。 得到这个机会后,上官风铃就暗示诡计,让组织上注意到了解红颜。 于是,她的阴谋成功了,解红颜成了那个神秘组织的花魁。 在这些年中,上官风铃始终在暗中帮衬女儿,直到她能够独当一面。 这些年中,她也没放弃搜寻那个负心汉、和他姐姐的下落,但却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随着岁月的老去,上官风铃那颗火热的心慢慢冷却,再也不想做什么大事业了,只想回到女儿身边,找个僻静的地方安享晚年。 “我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那个负心汉的消息,谁知道,却在无意中走进了他姐姐的家里。” 上官风铃说完这个漫长、牵扯又很广的故事后,才抬起头看着那副画像,喃喃的说:“原来,他真留下了这么一幅画……原来,当我看到这幅画时,我真的会感受到大限来临了。他没有骗我,只是我不相信这会是真的,以为他在骗我罢了。” 高飞愣愣的看着上官风铃,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机械般的扭头,看了眼那副画像,好像梦呓似的问道:“画这幅画像的陈天寿,就是你那个男人?” 上官风铃微微点了点头,眼神痴迷的看着那幅画,说:“他是我这辈子唯一的男人,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长,可我却能认出他的笔迹,确定这幅画就是他画的。” 高飞再慢慢转过头,却没再谈画,只是说:“原来,我、高飞的外婆,就是陈天寿的姐姐,方小艇,就是你和那个男人的外甥女。” 上官风铃满是褶子的脸上,放出一层光泽,喃喃的说:“严格的说起来,方小艇该称呼我为舅妈。她的儿子高飞,该叫我舅婆婆。” 高飞的眼里,猛地闪过一抹痛苦之色,咬了下牙齿颤声说:“我、你那个女儿,其实和方小艇,是姑表亲,对不对?” 上官风铃看向了高飞,缓缓的说:“不错,我那个女儿,其实个方小艇是姑表亲,她得喊方小艇为表姐。” 高飞又说:“但方小艇的儿子,也就是我,又该怎么称呼你那个女儿呢?” 上官风铃微微垂下眼帘,低声说:“应该是、是表姨吧?”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再次问道:“假如,高飞上、上了他那个表姨呢?这算不算是乱、乱……” 上官风铃狠狠咬了下嘴唇,用力摇头:“不算,这绝对不算!因为高飞和我女儿之间的血缘关系,虽然没有出五服,但这是外亲,自然不算!” 老百姓常说的五服关系,是以男性传承关系来算的。 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谓的一奶同胞;同父不同母的是二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环。同祖父的是三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琏,同曾祖父的是四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宁国府的贾珍;同高祖父的是五服。 高飞母亲方小艇如果是男人,和陈天寿的女儿相好的话,那么就算近亲结婚了,因为方小艇的血脉中,流淌着陈家的一半基因。 但方小艇和高健城所生的孩子,则和陈家几乎没啥牵扯了,最多也就是在五服边上。 关键问题是,陈天寿的女儿,也继承了上官风铃的小半基因,所以老陈的女儿,和高飞压根就不存在任何基因相近的近亲关系。 按照辈分来说,高飞得喊上官风铃的女儿一个表姨,不过老百姓常说‘姨娘亲、姨娘亲,死了姨娘就断了亲’。 所以到了高飞这一代,就已经和陈家没啥牵扯了,最多也就疏于八杆子刚拨拉着的名誉亲戚罢了。 高飞的眼神里,立即就有了如蒙大赦的轻松,有些失魂落魄的点了点头:“哦,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再问你啊,你那个女儿,其实得喊解红颜舅妈,对不对?” 上官风铃叹了口气:“唉,果果,不要再问了。是,解红颜就是你的舅妈,张雯雯,或许以后就得叫上官雯雯的,就是你的嫡亲表妹。上官雯雯,才是上官家族的嫡系单传。” “我不是果果,我是高飞。” 高飞认真的摇了摇头,泪水却噼里啪啦的淌下了脸庞,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一字一顿的说:“我是高飞,只能是高飞,你给我记住,我不想再听任何人喊我果果!谁要是敢,我就杀了她,不管那个人是谁!” 上官风铃混浊的老眼里,全是痛苦之色,低声呢喃道:“果、高飞,难道你就不肯原谅那个女人吗?她眼看没有多久的活头了。” 高飞忽地一声,从地上站了起来,看着上官风铃冷冷的说:“在那个小女孩心中,上官风铃是不世出的美女,怎么可能吗是个又丑又臭又老的老女人。别开什么玩笑了,如果你喜欢这儿,不管是住下,还是死在这儿,那都随你的便。我要走了,请让开一下。” “我、我又老又丑? 上官风铃的身子僵硬,颤巍巍的站了起来,忽然放声大笑! 1013章 世界一下子安静了! 果果,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乃是安归教内安归王代代相传的身份象征! 记住,每一代的老安归王,要想把变脸神技传给下一任时,是要用内力输送的,从此就不会再拥有变脸神技的本事,自身就会慢慢变得又老又丑。 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乃是逆天行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魔道的最特殊之处,只能由安归王亲身拥有,如必须传给后人,不管男女,都必须得做好变老变丑的心理准备。 果果,把变脸神技传给你,慢慢变成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我不后悔,因为你才是安归教新的一代希望。 这番话,是上官风铃在离开山谷时把变脸神技传授给果果时,郑重告诉女儿的。 其实那时候,她想告诉女儿,不要再把千变万化的神技传下去了,就在女儿身上失传好了,那样最起码能让果果明媚一辈子的! 不过,上官风铃最终没有说出这些话。 因为她知道,女儿也许早晚会为了那个宏伟的大业,选择牺牲自己,把变脸神技传给下一代安归王。 只她万万没有想到,她付出这么大的牺牲后,果果会亲口对她说,她又老又丑。 我又老又丑? ”哈,哈哈!“ 上官风铃忽然狂笑了起来,看着高飞从她身边踉跄的走过,很快就跑出了院门。 等汽车发动的马达声传来时,上官风铃的笑声,变成了嚎哭,就像一头独狼,在孤独的夜里对月长嚎。 天上忽然飘来一朵云彩,遮住了太阳,让老宅正厅内的光线,瞬间晦暗了下来,显得是那样阴气森森,但唯有那副画像上女人的双眼,却没有丝毫的改变,始终在冷冷的盯着她。 上官风铃却像感受不到,哭着哭着瘫倒在地上,忽然剧烈咳嗽了几声,下意识的抬手去捂时,才发现手心里,竟然有了血。 她咳血了。 按照安归王自身的超能体质,别看上官风铃因为传授出了变脸神技,从而变得又老又丑,可她的身体却是相当出色的,今年七十岁,再活个几十年是没问题的。 她现在却咳出了血,有些发黑的血,中间甚至还夹杂着一丝丝的碎屑。 咳出这样的黑色血,就证明心脉受损了。 好比一个历经风吹雨晒的瓦罐,已经有了裂痕,只要有点振动,哪怕是很轻微的,都有可能会碎裂成一片片。 自古以来,从没有哪个心脉受损的人,能活过七天之后,哪怕她是上官风铃也不行。 上官风铃心脉受损,则是因为高飞骂她是又老又丑的女人,心中暴怒却强压着没有释放出来憋出的内伤,好比要出膛的炮弹没出去,最终炸膛自伤那样。 看着手心中的血,上官风铃先是愣了会,忽然又笑了,喃喃的说:“那个老东西说的真没错,当我看到这幅画像后,大限就不远了。呵,呵呵。” 她终于明白,陈天寿当年之所以敢留下那样的警告,那是因为早就算好,她会在见到画像的这一天,会遭受重大打击。 慢慢地,上官风铃停止了哭泣,就倚在门槛上望着远处的天空发呆。 天上飘着朵朵白云,白云的下面有条弯弯的小河,清澈的小河边,有个年方十八的少女,少女是那样的美,以至于游鱼见了她后,都会翻白了肚皮的渴望被她轻抚一下…… 渐渐地,白云变黑,朵朵绵羊般的云彩,悠忽化成了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天兵天将,手拿着神器,雷鸣般的对少女大吼着:“呔,孽障,还不受死,更待何时?” 少女大怒,继而狂笑。 狂笑声中,少女脸上的皮肤明显变老,不再明媚,就像来自世界最底层的老乞婆,吓跑了肚皮翻白的游鱼,小河上刮起一阵阵的阴风。 老乞婆面如厉鬼,尖声叫道:“我乃受命于天的安归王,注定要一统天下,谁敢让我受死,谁敢,谁敢!?” “孽障受死!” 天兵天将大怒,手擎神器扑下云端。 老乞婆厉笑着,灰白色的长发随风狂舞,纵身跃起就像一道闪电,由下而上的狠狠扑向天兵天将。 老乞婆和天将,狠狠撞在了一起:轰! 轰的一声大响--上官风铃眼前的天兵天将,漫天的黑云陡然消散,整个世界再次恢复了晴明:天还是那片天,云还是那些云,眼前唯有萧索的荒草,和几颗随风摇曳的花树。 忽然间,她发现在野兔撞死的那棵花木下面,竟然站着一个男人。 男人五十多岁,相貌儒雅,身穿老式中山装,到背着双手站着那儿,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陈天寿,天寿!“ 上官风铃愣愣看着那个男人,混浊的老眼中闪出异样的光芒,尖声喊出这句话时,那个男人却又忽然不见了。 “天寿,不要走,不要!” 上官风铃风一样的跃出正厅,几个起落就来到了那棵花木前,围着花木迅速饶了几圈。 没有人。 也许从没有人出现在这儿。 陈天寿,就像她刚才看到的那个十八岁的自己,和那些天兵天将一样,都只是幻觉而已。 上官风铃却不甘心,脚下踉跄着站住,仰首看着漫天的花枝喃喃的说:”天寿,这棵花木是不是你当年来方家时栽下的?要不然为什么你的灵魂会在这儿出现?你刚才看到女儿了吧?“ 上官风铃那张满是褶子的老脸上,浮上醉心的温柔,抬手捏住一根花木低声呢喃:“果果是不是很漂亮?我知道,就算她变成高飞的模样,你也该看出她漂亮的本质,就像我二十多岁的时侯。” 笑了笑,上官风铃慢慢坐在了花木下,怀抱着树身,丝毫不介意上面的花刺,已经刺伤了她的脸,只是在那儿自言自语:“唉,我是真没想到啊,果果喜欢的那个家伙,竟然要喊她一个表姨,而且貌似俩人已经有了那层关系。” 吸了下鼻子,上官风铃闭上了眼:“幸好,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已经很淡薄了,完全可以无视掉,要不然就会铸成滔天大错--不用别人指责什么,果果自身就得自杀谢罪。” “孽缘,这就是一桩孽缘啊,你能想到你外甥女的儿子,会和你的亲女儿之间,会发生这种关系吗?他们本该是不死不休的敌人,可谁知道会是这样。” 上官风铃的声音越来越低,低的就像从地底传来那样:“老东西,你既然能算到我在找到你姐姐,看到那副画像后就命不久矣,那你也该算到果果和高飞之间的孽缘吧?当初你却没有为此留下丝毫提醒,看来你也是默许了的。” 也许是太累了,上官风铃慢慢松开了花木,侧身躺在了荒草中,脑袋就枕在那只撞死的野兔上,软软的很舒服:“唉,我更没想到,果果的表妹上官雯雯,好像也对那个混蛋高飞有好感,甚至还包括果果的舅妈。” “你陈家,我的果果,小印(上官印)家的上官雯雯,果果的舅妈,都和那个混蛋高飞有关系。这、这特么的算什么呢?难道我们一家人,都欠那个混蛋的,所以才会在这一世要偿还?” 上官风铃忽然睁开了眼睛。 她那双老眼本来就很混浊不堪了,此时更像是蒙了一层看不出的薄膜,就像死鱼的眼那样,没有丁点的生机。 但却能看出自嘲的笑意。 她没有再说什么,因为该说的,她都已经说完了,只是动也不动的看着天上那朵白云,仿佛整个世界都已经定格那样。 风吹来,荡起花枝,催起几片残了花瓣,缓缓飘呀飘的落下,有的落在荒草上,有的落在了上官风铃的脸上,还有一瓣,竟然随风飘进了敞开着的正厅中,那副女人画像面前。 如果高飞能再次返回看这幅画像时,就会惊讶的发现,画像上那个女人的眼睛,已经没有了先前的神韵,黯淡的只是一幅画。 高飞也许还不知道,这幅画像上好像观音娘娘一样的女人,其实是六十岁时的样子…… 陈天寿,那个神秘的江湖先生,早就预料到了后来很多年的事。 不知道他现在何方,是死了,还是活着? 高飞不会去想这个问题。 在他看来,陈天寿是谁,是死是活,都已经和他无关了。 不顾方家村外出的道路有多少坑洼,高飞把小越野的油门踩到了底,疯了般的向前疾驰。 车子化身为了一头疯牛,好几次都四轮腾空,差点冲进路旁的玉米地里,但高飞却不在乎,他只想逃,逃离这儿,越快越好,越远越好! 小越野所有的零件,都发出不堪重负的申银,高飞却听不到,自然更听不到看到‘疯牛’狂奔而来吓得躲在地里的那些老乡,愤怒的叫骂声。 高飞的脑海中,只回荡着一个声音:你是他的小表姨,你们之间竟然有了那种关系,你是不是该去死? 上官风铃虽然已经说的清清楚楚了,果果和高飞之间的关系,根本不足为虑,他们想爱就爱,想结为夫妻也不会触犯人伦。 只是他无法迈过心中那道坎。 也许,高飞并不在意他是不是某人的小表姨,他只在意这老天怎么可以这样玩弄他! 恍惚间,高飞眼前又出现了一副香艳的画面:一个绝美的女人,骑在高飞身上,下巴高高的扬起,黑色瀑布般的发丝垂在柔滑的背上,双手拖着她那对骄傲,蛇儿般的扭着,放纵着,婉如天籁般的声音,就像濒死之人临终前不甘的呐喊。 砰! 当高飞心底最深处那根神经,因为这幅羞人的画面要绷断时,失去控制的小越野狠狠撞在了一棵树上,气囊忽地弹出,盖住了他。 随着被气囊彻底的覆盖,整个世界一下安静下来,所有的不甘、悔恨,痛苦,都攸地消失,就像狂奔三十里的人,终于可以躺下休息了。 1014章 只想一醉方休! 被气囊覆盖后,肯定会呼吸不畅。 高飞不在意,甚至还有种最好被憋死在这儿的期望。 人死,万事消! 什么光复楼兰的雄心壮志,什么笑看云卷云舒的淡雅,什么高飞,什么上官风铃,什么果果--都特么的狗屁,一堆可笑的狗屁而已! 高飞就想这样死去,唯有人死了,才会摆脱这个可笑的世界,或者说这个纠结的命运,所以他动也不动,潜意识内任由自己的内息,因为缺少氧气而缓缓减弱。 希望能彻底的停止。 -- 陈大彪最近心情一点也不好,在单位中哪怕去上个厕所,都是沿着墙根走。 他实在是没脸见人啊,他介绍给飞哥,被飞哥委以重任的表弟张冒,竟然背叛了飞哥,背叛了他陈大彪! 要不是高飞没有怪他,梁明一再安抚他,说张冒忘恩负义和他没关系,他真没脸再呆在天涯集团了。 陈大彪在单位就想墙洞里的老鼠那样,唯唯诺诺小心的存在着,回到家里后,却动不动就会砸桌子摔碗筷的,有一次还把儿子狠狠揍了一顿,惹得媳妇又哭又闹差点上吊,最终逼的他跪了洗衣板才算放过他。 像陈大彪这种很有大男子主义精神的男人,回家后竟然被自家娘们逼着跪搓衣板,这对外人来说绝对是个笑话。 陈大彪才不会在意,按他所说的那样:俺家内人嫁给俺时,那可是二十出头水灵灵的一朵小黄花,跟了俺这些年,给俺生了个儿子,身材也走样了,变成了在大街上奶孩子时随手就撩起衣服的典型农村老娘们--她为俺家付出的牺牲那么大,在俺惹她生气时给她下跪,这又算啥? 男人,不能忘本,尤其是不能忘媳妇对他的好,要不然就不再是男人,不再是人了。 不得不说,陈大彪很疼媳妇,他媳妇也很疼他,知道自家男人因为张冒那事在单位抬不起头来后,也曾经跳着脚的在大街上骂了半小时呢。 今儿陈大彪歇班,媳妇为了让他散心,就缠着他一起走娘家了。 陈大彪这样疼老婆,老丈人家的人都知道,所以也很看重这个女婿,从来不喝酒的老丈人,为了安抚他,中午还破例和他对饮了几两小酒酒。 不胜酒力的老丈人午饭也没吃,就回屋里睡觉了,媳妇和丈母娘在那儿包水饺,差不多没事就出了丈人家,和几个街坊在那儿扯淡。 以前陈大彪也经常来丈人家,和这几个街坊哥们闲扯淡,那时候大家聊的很开心,什么都说,连老天爷都敢骂。 但今天,陈大彪却发现那几个街坊哥们,和他说话时的笑容里,明显带有了谄媚讨好的神色,还有一些看不出的敬畏,拐弯抹角的问他现在单位效益怎么样。 陈大彪性格直爽,却不代表着他傻,从这几个哥们的神色中渐渐醒悟了过来:人家再也不把他当女婿看了,而是把他当做了一大人物。 想想也是,能够开着单位配备的别克轿车,穿着几千元一身的西装带着媳妇回娘家的男人,会是在土地里抛食的泥腿子能比的? 陈大彪大发感慨,在心中涌起骄傲的同时,也更加憎恨张冒,觉得对不起飞哥。 就在老陈拿出几十块钱的香烟要撒一圈时,忽然看到一辆黑色小越野,从村口北面的路上狂奔而来,蹦蹦跳跳--的真可爱。 “么的,这开车的是着急投胎吗,就这路况还开的这样快,摆明了找死呢。” 一个街坊哥们卑微的笑着,接过陈大彪递过来的香烟,拿出火机正要给他点上时,却看到陈大彪猛地打开他手,向前冲去。 “哎,大彪哥,你咋了?” 那哥们愣了下时,就看到那辆疯牛似的小越野,狠狠撞在了村口那棵大柳树上。 这几个哥们搞不懂陈大彪咋了,可老陈自己心里明白。 他在看到那辆黑色小越野时,还没有多想,但在看到车牌后,却猛地醒悟了过来:这辆车,是集团采购处的! 身为集团保安头头,陈大彪自然很熟悉单位的每一辆车,每一辆车的车牌了。 他不知道单位的小越野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更是在如此差的路况上狂奔,也不知道是谁在开车,他只知道这样狂奔很危险,铁定要出事,不管是撞上什么。 所以陈大彪才希望能拦住车子,问问开车的人怎么回事。 结果他刚跑出几米,那辆车就撞在了村口那棵大柳树上,车头当场就瘪了进去。 “沃曹!” 陈大彪大吃一惊,叫骂着冲了过去时,心里还在抱怨:这特么的谁呀,敢拿着单位的车子乱糟蹋,你自个儿不想活了找根绳子上吊去啊! 农村人总是太纯朴,那几个街坊哥们看到车子撞在树上,陈大彪又提前冲过去后,也意识到了什么,纷纷向那边冲了过去。 陈大彪飞一般的冲到小越野旁边,伸手去拉车门:不管是谁开车,有多么糟蹋单位财产,但人命才是最重要的,得先看看人咋样了。 陈大彪猛地一拽,没拽开--因为撞击的太狠,小越野的车头彻底变形,车门都被撞瘪了。 “快,狗子,回家拿家伙来,撬开车门!” 陈大彪扭头大吼了声,拿出钥匙,打开上面的小剪刀,从车窗内伸进手,狠狠扎在了气囊上。 嗤--的一声响,气囊被扎漏了气,缓缓瘪了下来。 陈大彪一把扯开气囊,怒骂道:“草,你谁啊,这样开车还特么的要命不……啊,飞、飞哥!?” 陈大彪今儿歇班,没有去单位,并不知道高飞去单位里开了这辆小越野出来。 高飞怎么开着单位里的小越野跑到这穷乡僻壤来,在这样的路况上,还疯了似的开车,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飞哥千万别出事! 陈大彪心里哆嗦着大喊了几句‘飞哥’,高飞脑袋软软的垂着,不声不响。 “老天爷,飞哥不会那个、那个啥了吧?” 陈大彪见高飞对他的吼声没有一点反应后,吓得脸都白了,颤抖着手探到他鼻子下,测出还有呼吸后,全身紧绷着的神经,这才松缓了下来:原来飞哥只是暂时昏迷了。 不大的工夫,狗子从家里飞奔着拿来了钢钎。 正在和老娘包水饺的大彪媳妇,听说丈夫单位的一辆车在村口出事后,连手也没顾上洗,也跟着跑了出来。 大彪媳妇跑到车祸现场时,陈大彪已经用钢钎,把车门撬开了,她就喊道:“大彪,里面的是谁呀?” 陈大彪头也不回的喊道:“是飞哥!” “飞哥,哪个飞哥?” 大彪媳妇眨巴了下眼睛,忽然抬手捂着嘴巴,失声叫道:“啊,是天涯集团的高总吗!” “不是他是谁--都闪开,虎子,你们几个帮我把车挡风玻璃砸开,小心别伤着飞哥。” 因为车头严重变形,高飞被卡在了座椅上,而且人好像也昏迷不醒的,陈大彪只能希望从前面把他拖出来。 实际上,高飞并没有昏过去。 他只是不愿意动,甚至都不愿意睁眼,任由老陈在那儿心急火燎的。 他真想就此不再醒来,也好过去面对那些让他无法接受的现实。 直到小越野的前面挡风玻璃被彻底砸碎,陈大彪爬进来要抱住他,试着把他拖出去时,他睁开了眼。 “飞哥,你醒了!” 正要伸手的差不多,看到高飞睁开眼后,脸上的焦躁瞬间化成了狂喜。 “我没事,就是刚才昏了那么一小会儿。你闪开,我自己就能出去的。” 高飞笑了笑,那笑容中没有痛苦,只带有陈大彪无法理解的嘲讽。 陈大彪用力点头,倒退着下了车。 如果把高飞换做是别人,被卡在驾驶座上后,别说是没受伤了,要想出来都肯定很难,搞不好还得拿切割机来切开座椅。 但这些困难对高飞却没有任何难度,看似漫不经心的按在方向盘上,深吸了口气,人就从座椅上脱了出来,直接从前面挡风玻璃处钻了出来。 看到飞哥毫发无伤的站在车头上,陈大彪高兴的傻乐,不住的搓着手。 老陈现在的生活,和以前相比起来,那绝对是有了质的变化,从街坊哥们对他的态度上就能看得出。 可以这样说,老陈今后是否继续这样的幸福生活,都寄托在高飞身上,自然不希望看到飞哥发生任何意外了,所以他高兴,一时间竟然忘记让高飞下来去丈母娘家了。 还是高飞问他:“大彪,你喝酒了?” “昂,俺喝酒了,喝酒了!” 陈大彪重重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高飞却又问:“还有没有酒,我想喝酒。” 啪的一拍大腿,陈大彪老脸通红的嚷道:“喝多少都有!” 说着,他从口袋中拿出一叠钞票,塞到了狗子手里:“狗子,去村里代销店买酒,买最好的,不把钱全化掉,以后别叫我大彪哥!” “今天,我就想喝酒。” 看着捏着前飞身而去的狗子,高飞抬头看了眼天上的云彩,跳下了车子:“一醉解千愁--大彪,让大家伙都去陪我喝酒,不醉不休!” “好,不醉不休!” 能够请飞哥回家喝酒,并不醉不休,老陈那是觉得三生有幸。 虽说这儿不是陈大彪的家,可丈母娘听说是女婿的大老板来了后,自然也得好生招待,赶紧收拾桌子,让大家坐了下来。 “大彪,我不希望今儿这事,会被单位的人知道,你明白不?” “明白,俺就当啥也没发生过,那辆车直接报废就拉倒了。” 刚才就说了,陈大彪一点也不傻,自然知道高飞为什么这样吩咐。 区区一辆车而已,远远不如飞哥的面子重要! 陈大彪一直以为,他的酒量算可以了,虽说中午时和丈人就喝了七八两了,但再喝个半斤八两的还是没问题的。 飞哥这样的小白脸,撑破天能喝多少? 1015章 高总就是那个男人吧? 飞哥本事很大,曾经带人去过南越芒蓝草甸,也曾经去过外蒙汉德勒森林,杀人无数--这些事对于陈大彪等心腹来说,已经近乎于传说了。 所以,陈大彪很崇拜高飞,觉得他人长得帅,家世好,本事大,周围大把的红颜知己,这绝对是男人心目中的楷模。 不过有一样本领,陈大彪觉得飞哥不是他对手。 那就是喝酒。 陈大彪号称‘公斤不倒’,要是超水平发挥的话,有可能得喝三斤。 高飞能喝上三斤? 切,别逗了,飞哥最多喝个一斤冒头,这就算撑破天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项比飞哥强的本领,陈大彪自然希望能有所表现一下。 只是不等他晃着膀子的摆好架势,高飞接下来所做的一件事,却让他目瞪口呆:高飞直接拿起一瓶酒,对他们几个晃了一圈,也没用杯子,直接对嘴开喝,最多半分多钟,就把整整一瓶酒给干掉了。 这还不算完,不等陈大彪等人反应过来,高飞又拿起一瓶酒,再次对嘴喝了起来--这次,喝的好像更快,几乎是眨眼间的工夫,就把又一瓶酒给喝干了。 接连两整瓶白酒下肚后,高飞本来有些苍白的脸上,才浮上一抹嫣红,拿起第三瓶酒,笑着对陈大彪说:“来呀,大彪,不是说好陪我喝酒的,怎么不动手?” “啊,哦,喝,喝!狗子,大家伙都喝,喝个一醉方休!” 陈大彪这才如梦初醒,咬了咬牙也没用杯子,直接对着酒瓶子开吹。 狗子等人可没陈大彪这种豪气,都是倒在酒杯中的。 陈大彪一口气喝掉半瓶时,高飞已经拿起了第四瓶酒。 俺的个娘哎,飞哥这是喝凉水咋的? 陈大彪真有些惊了,正要豁出去先干掉这瓶,再舍命陪君子来一瓶时,却觉得背后有人捅了他一下。 陈大彪扭头一看,是他媳妇。 大彪媳妇脸上带笑,低声说:“呆子,飞哥心情不好再想喝醉,你要是喝醉了,谁来照顾他?” “哦,我知道了。” 陈大彪这才豁然省悟,再次举起酒瓶子,却只做样子,不喝酒了。 等丈母娘把一盘黄瓜猪耳朵端上来时,高飞已经喝下了五瓶。 五整瓶的白酒,小脸就像抹上了一层胭脂,眼神却愈发的明亮,甚至给了陈大彪一种错觉:单看飞哥的眼神,貌似比佷多女人都漂亮。草,真特么的邪性! “呃!” 打了个酒呃后,高飞拿起了第六瓶酒。 陈大彪有些担心的说:“飞哥,咱们这样喝太猛了,我有些受不了,是不是先吃点东西压一压?” “对,对,先吃点菜压压。” 狗子等人,也连声附和道。 “呵呵,大彪,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几乎没喝酒?” 高飞笑了,屈起手指敲了敲桌子。 陈大彪老脸一红,放下筷子就要去拿酒瓶子时,却被高飞阻止了:“算了,我知道你是怕喝多了没法照顾我。你就别喝了,我也不喝了--问你们个事儿。” 陈大彪讪笑一声:“飞哥,你说。” 高飞用手捏起一块猪耳朵,放在嘴里慢慢嚼着,等了会才说:“我吧,有个很不错的朋友。嗯,是个女性朋友。你们别多想,仅仅是朋友而已。” 陈大彪等人连连点头:“是,仅仅是朋友!” “她吧,和一个男人好上了。” 高飞抬头看着门外的天,眼里的嘲讽之色更浓:“可后来才知道,和她好上的这个男人,竟然和她有些亲戚关系。” 听高飞说起这件事后,大彪媳妇和他丈母娘,也竖起了耳朵:“啥亲戚关系?是表兄妹吗?” “不是表兄妹。” 高飞又捏起一片猪耳朵,却没有吃,只是看着,慢条斯理的说:“和我这个女朋友好上的男人,他姥姥--注意,是亲姥姥,原来是我这个女朋友的亲姑姑。” “男人的亲姥姥,是女孩子的亲姑姑?” 陈大彪被这层关系给转蒙了,还是他媳妇转得快:“哎哟,也就是说,高总你这个女朋友,是她那个女朋友的表姨!” 高飞看向大彪媳妇,重重点头:“对,那个男人,就该叫我那个朋友一个表姨,可他们俩人好上了,还上了窗,这算……” 狗子忽然一拍大腿,叫道:“沃曹,这不是乱那个啥吗!” 高飞的眼神,猛地一凝,霍然侧脸看向了狗子,语气阴森的问道:“你再说一遍!” 狗子被高飞犀利的眼神,给吓得一哆嗦,觉得被一条毒蛇给盯上了,本能的看向了别处,喃喃的说:“男人和他表姨好上了,这就是乱了,绝对的乱了。” 好像察觉出自己不该这样子态度的对人家,高飞眨巴了下眼睛,笑的很柔和:“确定是乱、乱那个啥吗?” 大彪媳妇琢磨了下,说:“说起来俩人之间的关系很远,好像没什么大碍,毕竟算不上五服,可严格的来讲呢,确属有些乱那个啥了。” “哦,果然是这样。” 高飞愣了会,又拿起了酒瓶,喊道:“喝,喝酒,不醉不休!” 高飞醉了,喝了八瓶。 最后半瓶酒喝下去后,直接就吐在了桌子上。 要是别人在别人家做客,这肯定是失礼到极点,但陈大彪却不会这样想,反而觉得飞哥这是没把他拿外人看。 大家七手八脚的把高飞抬到了卧室内,心细的大彪媳妇还给他盖上了一条毯子。 “唉,那个女的也不知道是谁,会让飞哥这样关心。” 退出屋子后,陈大彪很不解的叹了口气。 大彪媳妇左右看了眼,却低声说:“大彪,高总,不会,不会说的是他自己吧?” 陈大彪一撇嘴:“扯淡呢吧?你没听飞哥说,是他的一个女性朋友吗?” 大彪媳妇抬手,在陈大彪额头上戳了一下骂道:“你个不开化的死样!难道就不会换位思考一下,把高总想像成那个男人吗?” “把高总想像成那个男人?” 陈大彪呆住,很快就回过了味来,失声叫道:“啊,你是说,是飞哥和他的表姨……” 大彪媳妇很世故的点了点头:“嗯,差不多就是这样了,要不然高总有必要为了他朋友的事儿,会喝这么多酒?额的个老天爷哎,没想到文绉绉的高总,那么能喝酒。” 陈大彪才没有听媳妇嘟囔些什么,只是站在门口望着院子里出神:如果那个男人真是飞哥的话,那谁才是他表姨啊?是王晨,还是沈银冰,再或者说是秦紫阳? 他虽然想不明白高总的表姨到底是谁,可却知道这件事,必须得烂在肚子里。 就在高飞躺在陈大彪丈母娘家的炕上呼呼大睡时,颜红也在医院的病窗上沉睡。 她在出车祸后不久,沈银冰就带人赶了过去。 根据勘察现场的交警介绍说,颜红的法拉利,和一辆现代汽车撞了,她要负全部责任,因为她闯了红灯,被横向驶来的现代汽车,重重撞在了左侧车门上,造成了她的昏迷。 在颜红出车祸之前,沈银冰曾经派苏青找她去开会,但苏青回去后却说,颜副总好像有什么紧急事情要做,直接离开了公司。 当时沈银冰也没在意,只是有些不高兴,觉得红姐越来越不尊重她了。 不过随后不久,沈银冰就接到了颜红出车祸的消息,登时大吃一惊,也顾不上开会了,带着苏青急吼吼冲出了会议室。 别看她对颜红有些不满,可却知道颜红是她真正意义上最后一个亲人了。 本来焦恩佐等人也想来看望颜副总的,不过这次会议很重要,必须得尽快研究出个方案来,所以沈银冰让他留守公司了。 先去了车祸现场,得知颜红被送往中心医院后,沈银冰马上又赶来了医院。 看着沉睡中的颜红,沈银冰久久的都没有动一下,也没有搭理苏青提醒她吃午饭,就这样愣愣的坐着,直到查房医生走进来。 “大夫,病人情况怎么样了,是真的没什么大碍吗?” 沈银冰站起身,眼里带着真切的担心:“既然没什么大碍,为什么她还没有醒来?” 主治大夫认识沈银冰,所以说话很客气:“沈总别担心,颜副总被120送来后,我们已经仔细检查过一遍了,她只是因为脑震荡菜陷入昏迷的,其他部位并没有受伤。她没有醒来,是因为我们给她注射的药物中,含有安眠、安神等成份,就是让病人能好好休息下,估计今天夜间,甚至凌晨才能醒来。” 沈银冰这才放心:“哦,谢谢你。” 大夫客气了两句,又仔细检查了颜红的各项数据都正常后,才退了出去。 “沈总,别担心,颜副总不会有问题的,你还是吃点午餐吧。” 苏青在旁边劝道。 沈银冰点了点头:“嗯,好吧--能不能帮我买份混沌来吃?” “好的,沈总稍等。” 苏青干脆的答应了一声,快步走出了病房。 “唉,红姐,你连会也不开,急匆匆的这是要去哪儿呢?” 沈银冰叹了口气,重新坐在了椅子上,拿出手机正要随便翻看时,却听到颜红忽然急促的低声喊道:“高飞,不要、千万不要去!” 沈银冰一愣,看向颜红。 颜红依然紧闭着双眼,但嘴唇却在哆嗦。 她仍然陷入沉睡中,可有件事就算她睡得再沉,也没有忘记,潜意识的喊了出来:“高飞,千万不要去岭南,千万别去……有、有自己人要对付你,这是个圈套,圈套!” “红姐,你说什么?” 沈银冰赶紧问道。 “别去岭南,那个叫争差的地方,这是个圈套,有人要对付你,是自己人,自己人……” 颜红根本没察觉出有人在身边,只是再次喃喃的说了一句后,就重新陷入了沉睡中。 沈银冰竖着耳朵等了片刻,没听到颜红再说什么,黛眉深锁低声说:“高飞要去岭南一个叫争差的地方?那个自己人,又是谁?” 1016章 颜红去哪儿了? 沈银冰回到北山集团的时侯,正好是下班的点。 她得回来了解一下那个紧急会议的磋商结果,然后再回医院去。 焦恩佐好像知道沈银冰得回来那样,特意在办公室内等她。 “沈总,颜副总没事吧?” 虽说焦恩佐根本看不起颜红那个小女人,不过碍于情面,还是得装做关心的样子。 “没事,就是有些脑震荡,休息一晚上问题就不大了。” 沈银冰语气平淡的摇了摇头,直接转移了话题:“会议结果怎么样?” 本次紧急会议,是世界某知名大企业,关注到了北山集团,希望双方能建立商业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发一种空气能量发动机。 据悉,这种特别注重环保的空气能量发动机,是不长任何汽油柴油液化气的,而是靠压缩空气产生能量,制造动力--国外,国内都已经有这个项目的研究。 未来的社会,将会特别注重环境保护,所以各种绿色环保型产品,相继出炉问世,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大街上跑的汽车,就真不用再烧汽油啥的了,直接靠空气能量转变。 沈银冰此前就了解过这种技术,也知道那家国外大企业在这方面的研究技术,算是走到了世界的前端,这次对方主动伸来橄榄枝,不是能否合作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双方在达成合作伙伴后,会在本次项目中占有多大话语权和利润。 利润,是商场上永恒的主题,所有的运作,都是围绕着这俩字来进行的。 焦恩佐仔细介绍了一下会议上,各个股东对合作的态度,以及商量出来的底线,末了才说:“我觉得,对方肯定不会接受我们的条件。” 沈银冰淡然一笑:“他们会接受的,因为他们现在缺的就是研究资金。而我们呢,最不缺的就是资金了--好了,我看看具体的会议纪录,你再把他们的详细资料给我拿来。” 沈银冰很看好这个项目,也知道只要运作好了,这也是北山集团逐渐转型的一个转折点,毕竟当前公司所有业务,现在市场竞争太激烈了,利润也越来越低了。 夜,渐渐来临,很快就深了下来。 全心投入工作中的沈银冰,却没有发觉这些,直到肚子有些咕咕叫时,拿起手机一看,才知道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了。 “哎哟,我竟然忘记去医院照顾红姐了,该死!” 沈银冰蹭地站起来,也没来得及收拾文件,就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她刚走出办公室,苏青就从对面的秘书处走了出来:“沈总,要去医院吗?” “嗯。” 沈银冰嗯了声,又转身:“苏青,你可以下班了,不用陪我去医院……不好意思啊,又耽误你下班了,等月底再补偿吧。” “您太客气了,沈总。” 苏青连忙谦逊的推辞。 “就这样定了,好了,我得走了。” 沈银冰扔下这句话,走向了电梯。 等沈总走进电梯内后,苏青来到了走廊窗口,拨了一手机号。 但那边就像她下午拨打的那样,始终传来关机的提示声。 她无奈的扣掉电话,眼神不安的看向了西北的夜空。 西北的夜空中,往昔那颗很亮的星星,现在变得暗淡无光。 “王星摇摇欲坠,这是怎么回事?” 苏青脸色一变,手心里有冷汗淌了出来,再也不敢犹豫,转身就跑向了电梯那边。 沈银冰不知道在她离开没多久,她那个秘书苏青就驾车,风驰电掣般的驶向了东郊,只是皱眉沉思着什么,来到了中心医院。 中心医院的住院部,晚上到了一定的点后,就会关门,沈银冰着实费了一番口舌后,才获许进了颜红住院的楼层。 她刚对开门的护士说了个谢谢,就看到一个查房护士急吼吼的跑了过来:“张萍,你有没有注意到1509号病房的病人?就是那个叫颜红的!” 叫张萍的护士,想都没想的摇了摇头:“没有啊,怎么了?” 那个护士叫道:“她不见了!” “什么,红姐不见了?” 沈银冰大吃一惊,也顾不得说什么了,一把推开张萍,跑向了颜红的病房那边。 颜红住的是单间高级病房,里面就住了她自己。 沈银冰跑过来推开了房门--屋子里空空如也,哪有人? “红姐什么时候不见了的?” “我、我半小时前查房时,她还在这儿躺着呢,怎么现在不见了呢?” 这俩护士负责高级病房看护。 现在有个住在高级病房内的病人不见了,她们就要担负很大的责任,那个叫张萍的急得都要哭了。 沈银冰走进病房,仔细打量了一下说:“不要紧,是她醒来后自己走的。” 历经过那么多挫折后,沈总的神经远比那俩护士坚强佷多,发现连地上的脱鞋都依然摆放的那样整齐后,她就知道颜红这是醒来后,自个儿偷着跑了。 给颜红打电话,却是传来了关机的提示声。 沈银冰想了想,也没再理睬那个护士,快步走出了病房区,出了住院部后才拨了个手机号。 是高飞的手机号,里面也传来关机的提示声。 “两个人都关机了?” 沈银冰来到车前,打开车门后愣了片刻,忽然明白了什么,立即又开始给给人打电话。 这次,被呼叫的人没有关机,等了几秒钟后,传来一个慵懒的男人声音:“喂,深更半夜的给我打电话做什么?我白天训练了一天,很累的。” 沈银冰淡淡的说:“你听到我说的这个消息后,就不会感到累了。” “说。” 叶心伤从板窗上坐起,借着外面的灯光拿起水杯,喝了口凉开水。 冰凉的水下肚后,他的精神为之一振。 这段时间以来,他始终呆在北山集团的南部山区水果加工基地,为沈银冰秘密培训手下。 经过小半年的培训后,沈银冰从全国各地招募来的这些退役军人,格斗、追踪等本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远超现役那些特种兵,这要是放出去执行任务,肯定会大放异彩的。 沈银冰的声音,从手机内清晰的传来:“有人要杀高飞。” 如果是普通人,在听到自己哥们会遭到某人杀害后,肯定会吓一跳。 但叶心伤却连眉毛都没抖一下,只是晒笑了声,压根没当回事,好像沈银冰告诉他的这个消息,就是提醒他该起来撒尿了,免得尿床那样可笑。 叶心伤知道,要想杀高飞的人佷多,别的不说,单说安归教的人,就对他恨之入骨,这又不是什么稀罕事,有必要这样大惊小怪的? 可不等叶心伤的晒笑从嘴角勾起,叶心伤又冷冷的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是自己人。” “什么?” 叶心伤放下水杯的右手,僵了下,随即问道:“自己人是谁?”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是因为我听红姐说的。” 沈银冰没有解释太多,干脆的说:“你现在马上来市区,我在广场那边等你,等你来了后再说!” “好,最多半小时,你等着!” 叶心伤没有再犹豫,腾地跳了下来,飞快的穿好衣服,冲出了屋子。 半小时后,叶心伤见到了沈银冰。 这个女子站在路灯下的车头前,双手抱着膀子,左脚翘起踏在一侧车轮上,下巴微微扬起,目光呈四十五度角的望着夜空,夜风吹过吹起她的秀发和裙角,使她看上去说不出的清雅,出尘。 这姿势,也不知道在这儿摆了多久,就像一尊雕像。 当然了,也很装--难道就不怕有带颜色的狼会打她的主意? 看到叶心伤下车后,沈银冰这尊雕像好像复活了那样,伸出右手食指,向他勾了勾。 这动作看起来很轻佻,但偏偏却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要不然叶心伤也不会乖乖的走过来了。 沈银冰把车子钥匙抛给了他:“上车,路上再说。” “去哪儿?” “东郊。” 沈银冰说出这俩字时,已经打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座椅上。 叶心伤没有再说什么,开门上车启动了车子,白色宝马发出一声不甘的怒吼,呼啸着冲了出去。 当车子驶上直通东郊的世纪大道后,沈银冰才收回看向车窗外的目光,淡淡的说:“今天早上刚上班,我召开一个紧急会议,红姐却没有参加,而是着急驱车去什么地方--现在我才确定,当时她就是想去东郊,找高飞。” 叶心伤没吭声,只是听着。 沈银冰抬手撩了下垂在眉间的发丝,继续说道:“但是当她驾车驶过移动大厅那边的路口时,却出车祸了,幸好没多大问题,只是人昏了过去。我在守护她时,她在昏迷中忽然说,让高飞千万不要去岭南,一个叫争差的地方,因为这是一个圈套,有自己人要暗算他……” 叶心伤的双眼微微眯起。 他对颜红没什么印象,却很关注她在昏迷中说出的这几个关键词:岭南,争差、圈套,自己人! 沈银冰继续说:“等我处理完公司事务,再赶回医院时,红姐却失踪了。我打她的手机号,关机。我打高飞的手机号,也是关机。” 叶心伤始终没说话,车速却更加快了,车子就像黑暗中一道白色的闪电,唰唰的向前疾奔,车速高达二百多迈车,让沈银冰感到有些晕眩,连忙闭上了嘴巴,抓紧了把手。 往日沈银冰得开一个小时的路程,叶心伤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吱嘎一声刹在了天涯集团门前。 车子刚一停下,沈银冰就打开安全带跳了下去,仰面一个深深的呼吸,这才压住了翻腾的干呕。 叶心伤没有理会她,大步走到门前,伸手刚要拍铁门,门却开了,梁明和几个人走了出来。 梁明一脸的焦急,出来看到叶心伤后愣了下,正要问什么时,又看到了沈银冰,张嘴问道:“你们是来找高飞的吧?” “你怎么知道?” 沈银冰反问。 1017章 对不起! 对沈银冰,梁明是没有丝毫的好感。 以前在得知高飞和她交往时,梁明还为自己哥们高兴,毕竟高飞是孤儿,而人家沈总是亿万小富婆,能够和她处朋友,绝对是一种高攀。 典型的流浪汉和富家女相爱的狗血桥段。 哪怕后来高飞的身份一下子牛叉下来,沈总从高不可攀的小富婆变成了灰姑娘,梁明也觉得他们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儿。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他衷心祝福这对男女终成眷属时,沈银冰却露出了她丑陋的嘴脸--最近更是为了报复打击高飞,她竟然买通张冒,盗取天涯化妆品的绝密配方,而且还主使人暗中诋毁天涯品牌。 如果有可能,梁明恨不得拿刀子把这外表冰清玉洁般漂亮、实则内心邪恶的女人,一刀捅死拉倒! 很明显的,梁明不想见到沈银冰,更不想搭理她。 可今晚,他却主动和她说话了。 没办法,因为这关系到他兄弟的安危。 沈银冰纳闷,强忍着干呕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找高飞的?” “一个多小时前,你--” 梁明正要告诉沈银冰,你那个叫苏青的秘书曾经来找过高飞来着,跟在他后面的张妍,却悄悄捅了一下他的腰眼。 梁明会意,立即改口道:“你这么晚来,不是找高飞的,还能是做什么的?” 叶心伤没空废什么口舌,冷声问道:“高飞呢,在不在厂子里?” 这段时间内,高飞为了能打开局面,基本都吃住在厂子里,大家都知道,所以叶心伤才这样问。 对沈银冰这个酷酷的光头男朋友,梁明倒是没什么厌恶,当然也没什么好感,只是如实摇了摇头。 叶心伤又问:“他呢,去哪儿了?为什么要关机?” 梁明耸耸肩,双手一摊苦笑道:“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我都给他打很多个电话了,也没找到他,正要外出去警局,看看警方能不能用特殊手段查出他的位置呢。” 不等叶心伤再问什么,沈银冰抢着问道:“高飞是什么时候离开厂子的?” 梁明回答:“今天上午,他从京华回来后,开走了一辆小越野车,也没说做什么,就再也没回来。” “开走了一辆小越野?” 沈银冰眉头皱了下,又问道:“他没说要去哪儿吗?” 梁明好像察觉出事情有些不对劲了,摇了摇头说:“没有,一直没回来--沈总,是不是高飞出什么问题了?” 沈银冰没有说什么,只是又问:“王晨呢?有没有联系王晨?” “联系过了,王晨也不知道。她现在应该去分局了吧,希望刘小龙局长能帮忙。” 梁明刚说完这句话,叶心伤转身就走。 沈银冰随后跟上,叶心伤却把她拦住了,淡淡的说:“给点钱,借你车子用一下。” 沈银冰马上就明白了叶心伤这样说的意思:他要驾车连夜赶去岭南,要钱是为了在路上加油。 想都没有想,沈银冰就说道:“我也去。” 叶心伤有些奇怪的看着她:“你去做什么?” “我当然是……” 沈银冰愣了下,开门上了车后才淡淡的说:“当然是看看这个负心汉,是怎么被人暗算的了。行了,叶心伤,你别墨迹了,赶紧的,要不然我自己去了。” 唉。 叶心伤心里叹了口气,转身看着梁明说:“我们去找高飞,你们放心吧,他不会有事的。” 其实就算叶心伤不这样安慰梁明,梁明也不会太担心的。 以前高飞就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长时间看不到人,甚至还会有死讯传来,但后来不都活蹦乱跳的出现了吗? 这才大半天不见,联系不到,他能出什么事儿? 梁明大半夜的起来找高飞,那是因为苏青来过,他担心这里面会牵扯什么阴谋,却不会为自己哥们的安全操心。 所以面对叶心伤的安慰,梁明只是淡淡一笑,根本不予理会,等那辆白色宝马车驶远后,他才转身吩咐张妍去开车,去区分局一趟。 张妍刚把车子开出来,又是一辆车风驰电掣般的驶来,来到天涯集团门前,车子还没有停稳,陈大彪就从车窗内探出脑袋,着急的问道:“是梁总吗?有没有看到飞哥?” “咦,陈大彪,你怎么来了--也是找高飞的?” 正要上车的梁明,听陈大彪上来就问高飞后,心底那种隐隐不好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用力关上了刚打开的车门。 跳下车的陈大彪,喘着粗气跑到了梁明面前,又问:“飞哥有没有回来?” 梁明摇头:“没有。大陈,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你们都找他?” “除了我之外,还有谁找他?” 陈大彪擦了擦脑门上的汗,不等梁明说什么就抢先说道:“飞哥午后一点多钟时,开着咱们单位的小越野撞在了俺丈人村口的大树上,当时俺……” “什么?” 从车里下来的张妍,尖声打断了陈大彪的话:“高飞开车撞在树上了?到底是怎么回事,陈大彪你慢慢说!” 张妍在开业前夕两个月,已经生了个乖巧的小女儿,随着女儿的诞生,她的性子也柔和了许多,要是搁在以前,刚才面对沈银冰时,就不会仅仅是冷笑了。 但在听陈大彪说高飞开车撞在树上后,又流露出一点昔日的‘风采’。 “嫂子你别着急,先听我慢慢说。” 陈大彪咽了口吐沫,开始说他所知道的事儿。 高飞在陈大彪的丈人家喝多了休息后,老陈也没回家,就在丈人家住了下来。 他可是亲眼看到高飞足足喝了七八斤白酒,能够明天上午醒过来就很不错了,自然得留下照顾。 处理完那辆基本报废的小越野后,喝了也不少的陈大彪,也早早的睡了,半夜十一点被妻子叫醒,说是让他去那屋里给高总送点白开水。 喝醉酒的人,总会感到口渴的。 陈大彪拿着暖瓶走进高飞睡觉的屋子里,打开灯一看--炕上空空如也,毛毯叠的整整齐齐,高飞的人却不见了。 “当时我还以为,飞哥是不好意思打搅我们休息,所以才偷着走了。” 陈大彪拿出一颗烟,点上狠狠吸了一口,继续说:“可我后来却发现,在毛毯上面还有一张纸,那是飞哥留下的便条。” 高飞给陈大彪留下的便条内容,很奇怪,让他在看到便条后,就去北边不远的方家村,最北边的一栋老宅内,去告诉一个老妇人。 张妍打断他的话,问道:“让你去告诉那个老妇人什么?那个老妇人是谁?” “我也不知道那个老妇人是谁。飞哥的吩咐很奇怪,让我对她说声对不起。” “对她说声对不起?就这一句吗?” “嗯,别的没说。” 陈大彪眼中闪过一抹心悸:“等我去了方家村,找到那栋老宅后,只发现院门口四敞大开着,整个差不多有足球场大小的院子里,好像宫殿一样的屋子里,根本没看到飞哥所说的那个老妇人--整个院子里,只有一只死了的野兔。” 虽然陈大彪现在已经来到了天涯集团,面前站着梁明等人,但他在想到那座老宅时,还是觉得背后发冷,仿佛有什么鬼东西在他脖子后面吹冷气那样。 陈大彪不止一次的自称为陈大胆,六岁那年就敢在半夜里跑荒坟上撒尿,向来不信那些神神叨叨的事儿。 可他在那座老宅内走了一圈出来后,却发现后背早就被冷汗湿透了,腿子也开始打软,心中暗暗发誓,宁可去找一群神经病打一架,也不半夜来那种鬼地方了。 尤其是在他着手电进了老宅正厅,看到墙上挂着的那副女人画像时,更是觉得那是进了森罗殿,因为他好像听到有女人在哭泣--墙上那幅画上的女人,在哭泣。 好像从陈大彪的眼神中感受到了什么,张妍也忍不住的缩了下脖子。 梁明伸手握住了妻子的手,问道:“大陈,那座老宅是什么人的?” 陈大彪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深更半夜的没处找人去问。” “走!” 梁明拽着妻子就要上车,陈大彪赶紧问:“去哪儿?” “去你说的那栋老宅,找附近的人问清楚,那座老宅和高飞什么关系。” “好--哎,对了,有件事不知道我该不该说。” 陈大彪转身正要跑向他的车子时,忽然又想到了一件事。 “什么事,你说。” “梁总,嫂子,过来一下。” 陈大彪看了眼其他几个保安,一脸神秘兮兮的样子,带着梁明夫妻向路灯杆子那边走了过去。 张妍不耐烦的问:“到底是什么事呀,这么神神叨叨!” “我觉得飞哥不希望太多的人知道这件事。” 陈大彪觉得距离那些保安够远后,才压低声音说:“我怀疑,飞哥忽然失控驾车,和一个女人有关。” 陈大彪就把高飞在喝酒期间,忽然问的那个某个男人和他小表姨发生关系,算不算乱那个啥那件事,仔细说了一遍。 “啥?陈大彪,你说高飞那混蛋,可能和他的一个小表姨有那事儿了?” 张妍一脸的不可思议,看着丈夫问:“梁明,你听说过高飞有什么小表姨吗?” “没有。” 梁明认真想了想,才说:“但不代表他没有。” 高飞从小是在孤儿院内,和梁明一起长大的不假,不过后来人家孩子摇身变成高家大少后,这两口子可就搞不清他那些社会关系了。 既然能忽然多出个高层老娘来,再多个小表姨那又算什么? “老天,难道他真和他的某个小表姨有那事了?老天,这就是乱啊乱那个啥呢。” 张妍有些发呆,开始胡乱琢磨:“难道,他那个小表姨是王晨?还是,沈银冰?梁明,你说我们是不是联系一下他老妈,问清楚咋回事?” “不行!” 梁明断然拒绝。 1018章 那个自己人是梁娇娇? 不管是梁明还是张妍,都是智商不低的人,在陈大彪说出高飞喝酒时说出的那些话后,就意识到某件很遗憾的事儿可能发生了,要不然高飞不会那样失态,竟然驾车在那种路况上狂奔,差点出事。 而且,依着梁明夫妻对高飞的了解,早就知道他和佷多女人有很暧昧的关系,暂且不说王晨和沈银冰俩人了,就说秦城城啊,梁娇娇啊等等,谁也搞不起,这厮外面究竟有多少个女人。 同样,谁也搞不清这些女人中,是不是真和高飞有关系,在一起打滚后才发现双方是亲戚关系,高飞得管某女叫小表姨…… 乱,这绝对的乱了。 但这不能怪高飞,毕竟他是去年才同京华高家相认的,此前就是个孤儿,和任何女人都有可能发生那种关系。 不过就算的确发生了此类的遗憾事,也不能告诉方小艇。 方小艇,可不是某村某个包工头的老婆,就算被人在背后戳着脊梁骨说她有一个加强排的男人也不在意……那可是京华高家的儿媳妇,是要面子的人,假如梁明等人冒冒失失的把高飞和他某个小表姨那个啥的事儿捅出去,势必会在某个圈子内掀起惊涛骇浪的! 所以在高飞还没有露面之前,这件事必须得严守秘密,绝不能泄露半点! 至于那座老宅是怎么回事,那个陈大彪没有见到的老妇人又是谁,高飞为什么要向她说对不起这些破事,都先压一压。 一句话,大家就装做啥事也不知道,一切等高飞回来再说。 “大陈,张妍,高飞喝醉了时说的这番话,连王晨都不能告诉,明白了没有?” 梁明脸色凝重的看着俩人,一字一顿的说:“要不然,会出大事的!” 梁明等人凑在一起商量什么,沈银冰和叶心伤自然听不到,他们这时候早就上了高速公路,用最快的速度向南狂奔。 从冀南到岭南,几乎要横跨大半个华夏,当初赵率大少来时,都在路上跑了一整夜还有大半个上午,如果就这样开车过去,的确够累的。 最快的方式,当然是坐飞机,或者是做动车了。 不过现在深更半夜的,谁知道有几点的航班和动车? 所以叶心伤根本没时间去考虑这些,索性直接驾车赶去。 车子上了高速公路后,俩人始终没说话,沈银冰在那儿划拉手机。 叶心伤用眼角看了她一眼,觉得越来越看不透这个女子了:她明明和高飞已经水火不相容了,可在得知高飞有危险后,为什么能抛下一切赶去岭南? 还有,上次高飞的死讯传来后,要不是叶心伤及时出现,沈银冰恐怕早就变成一堆灰烬了。 难道说她是真的爱他,此前所做的那些,都是一种由爱生恨的表现? 就在叶心伤用眼角偶尔看沈银冰一眼,心里瞎琢磨时,那个女子淡淡的说:“想问什么就直接说,别这么鬼鬼祟祟的。” 叶心伤沉默了片刻,才说:“其实,你还爱着他,对不对?” 沈银冰没有否认:“是,那又怎么样?” “可你该知道,你们之间根本不可能了,还有几天,他就要和王晨结婚了。难道,你这样的女子,会心甘给他做情人?” “做情人?” 沈银冰嗤笑一声,抬起头说:“我从没有想过要给谁做情人,没有哪一个男人能有资格,让我给他做劳什子的情人。我要的男人,必须得把我明媒正娶。” “可你没希望了。” “不到最后一步,你敢保证我没希望了?” “他马上就要和王晨结婚了,这是高家老爷子的意思,谁都违抗不了。” “接了婚的,也同样可以离婚。” 沈银冰目视前方,声音平静:“去年的时侯,他就和梁娇娇领取了结婚证,最终结果不也是……” 叶心伤扭头看了她一眼,问:“怎么了,你怎么不说了?” “梁娇娇,梁娇娇,难道是梁娇娇?” 就像没听到叶心伤在说话那样,沈银冰黛眉紧紧的皱着,好像抓到了什么似的。 叶心伤曾经见过梁娇娇,也知道她和高飞之间发生的那些事,此时见沈银冰低声呢喃着她的名字,就很奇怪的问:“梁娇娇怎么了,什么难道是梁娇娇?” 沈银冰看着他,缓缓的说:“梁娇娇被迫和高飞离婚后,听说就是去了南方。但具体去了哪儿,高飞也不知道。而且,她也有足够的理由,去恨高飞。” 叶心伤嘴角猛地一抽,问道:“你是说,颜副总昏迷中念叨着的那个自己人,就是梁娇娇?” “为什么不能是她呢?她有足够的理由去恨高飞!如果把我换成是她的话,我也会这样!假如当初他能像个男人那样把腰板挺直,死死抗住来自高家的压力,那么梁娇娇就没有必要去南方了。” 沈银冰说着,举起了手机:“刚才我通过手机搜查了一下‘争差’这个地名,发现这个不为人知的小村庄,在十几年前,曾经是境外大毒枭的御用交货地点,那边的自然环境复杂,到处都是能死人的毒虫,和无底的深洞!” “梁娇娇,很可能就在岭南的争差!” 当沈银冰说出这句话时,叶心伤终于明白她要表达个什么意思了。 颜红在昏迷中说出的那个自己人,就是梁娇娇。 梁娇娇对于高飞来说,的确是自己人--都是做过夫妻的人了,能不是自己人吗? 梁娇娇虽说被迫离开了高飞,她的离开,高飞也无法左右,可她却开始恨高飞。 叶心伤毫不怀疑,女人一旦失去理智,就会钻牛角尖。 梁娇娇就是钻进了牛角尖,觉得既然得不到高飞,那就干脆毁了他,或者与他同归于尽! 于是,梁娇娇就设计了一个陷阱,比方通过某条不为人知的渠道,辗转让高飞知道她在岭南争差遇到了麻烦,目前最需要人帮助。 想当然的,对她抱有一定愧疚的高飞,就会急吼吼的赶去帮她。 高飞却不知道,这只是梁娇娇安排的一个圈套,等他去了争差后,要想再活着回来,希望就很渺茫了--陷入疯狂的女人要疯狂时,不管是智商还是能力,总能超水平的发挥。 梁娇娇在岭南,在争差,她就是那个自己人,目的就是引高飞过去,和他同归于尽! 这就是沈银冰想到的。 不过梁娇娇这个阴谋中,也许出现了某个漏洞,这才被颜红得知。 颜红给高飞打电话,没人接,她这才急着开车去东郊,接过遭遇了意外车祸。 昏迷中,她仍然没有忘记这件事,才会说出来被沈银冰听到了。 叶心伤脑子飞快的转动着,按照沈银冰的猜想仔细想了一遍,才摇了摇头说:“不可能,就算梁娇娇是这么阴险的人,但她也不会有这个实力来布置圈套。” 沈银冰冷笑:“一切皆有可能的,除了这点外,我确实想不到别的理由了。” 叶心伤反问:“梁娇娇为什么会遇到危险?” 沈银冰缓缓的说:“你不会不知道,梁娇娇此前在京华、冀南两地时,是什么职业吧?” “她是警察。” “那你又觉得,她去南方后,会从事什么职业?” “难道--也是警察?” “不但是警察,还有可能是缉毒警察。” 沈银冰无声的笑了笑,淡淡说道:“别忘了,就连百度上都称争差是大毒枭交货的天堂,只是因为十几年前几国的一次联合行动,才被舍弃了的。梁娇娇是缉毒警,她可能要出什么任务,很危险的那种,所以才借助这次任务,安排了一个圈套……” 叶心伤忽然打断她的话,问道:“你知道梁娇娇父母的联系方式吗?” “你是要求证梁娇娇的工作吗?” 沈银冰醒悟了过来,嫣然笑道:“算你运气好,我恰好知道她父亲梁明青的联系方式,如果他没有换号的话。” 梁明青没有换号,沈银冰打开免提的手机才响了两下,他就接通了电话,声音有些沙哑的疲惫:“喂,哪位?” “我是沈银冰,梁司长你好。” “沈银冰?” 那边的梁明青好像愣了下,才想到沈银冰是谁了,语气中多了丝热情:“哦,原来是沈总,请问这么晚了打电话给我,有什么事吗?” 沈银冰托着手机,放在嘴边说:“梁司长(她不知道梁明青已经升官了,所以依旧是以前的老称呼),很抱歉深夜打搅你。我就是想问一下关于你女儿梁娇娇的事情。嗯,请问她是不是在岭南工作?” 梁明青现在为女儿的安全担心,没心思去考虑别的,随口回答:“是啊,就在岭南工作。” 看了眼叶心伤,沈银冰又问:“那么,她是不是做缉毒警呢?” “是的,她就是缉毒警的。” “呵呵。” 沈银冰嘴角翘起一丝得意,语气中却带着关心:“梁司长,请问你最近有没有梁娇娇的消息?嗯,--说句不好听的话你别介意,有没有什么不好的消息?哦,你别误会啊,事情是这样的,高飞也去岭南了,打电话回来说,拜托我提供一些必需品,所以我……” 沈银冰说的含含糊糊,却相信这足够把梁明青糊弄过去。 果然,梁明青在那边重重叹了口气:“唉,是啊,她给我们两口子写了一封遗书,说是要参与一个危险的任务。” 她又推断正确了! 听梁明青这样说后,叶心伤看着沈银冰的眼神中,带有了明显的佩服。 沈银冰也很得意,表面却愈加的淡然:“那封遗书,高飞是不是看过?” “对。他说要想办法的。” 梁明青顿了顿,开始抱歉:“沈总,为了娇娇的事儿,麻烦你了。” “别客气,梁司长,我和你女儿可是好朋友呢。就这样吧,有什么事我再给你打电话,打搅了。” 沈银冰扣掉电话,问叶心伤:“你还有什么疑问么?” 1019章 这件事,有鬼! 本来有希望和高飞白头偕老,嫁入豪门的梁娇娇,也许当初被迫离开高飞时,还只是心有不甘,或者心灰意冷,只想一辈子就呆在南疆,了此一生拉倒。 可随着岁月的流逝,她被失去而折磨着,心中那份不甘化成了毒草开始疯长,终于使她丧失了理智,亲手安排了一个圈套,决定让高飞永远留在她身边。 她是一个缉毒警,在边陲遇到九死一生的任务,这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儿,包括给她父母去遗书。 但梁娇娇却意识到这是个好机会,也猜到父母在看到遗书后,会去找高飞,请他飞去岭南帮她--那封遗书,和梁明青,都在此间扮演了重要角色:遗书打动高飞,梁明青负责联系高飞。 于是当高飞看到那封遗书后,梁娇娇的恶毒计划基本就完成了,坐等他前去送死。 叶心伤按照沈银冰的推断,仔细推断了好几遍,基本确定事实可能就是这样。 但他还有一个疑问,沈银冰忽视了的疑问:“如果你所说的这些都成立,那为什么颜红会知道这个计划呢?你可是亲口告诉过我的,说今早和颜红一起来公司时,她的神色还是很平静的。但为什么才过了一个多小时,她就着急去找高飞呢?” “难道,是高飞给她打电话,说他要去岭南?” 叶心伤微微冷笑着摇了摇头,看着脸色不怎么好看的沈银冰,继续说:“就算高飞会把他要去岭南救梁娇娇的消息说给别人听,为什么偏偏要告诉颜红呢?别忘了我和他是哥们,他和梁明也是发小。颜红,和他又是什么关系?” 沈银冰张了张嘴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叶心伤继续批驳她的推断:“退一步说,高飞真给颜红打电话说了这些,那颜红为什么在电话中没有规劝他,也不告诉你,反而自个儿驾车去找他呢?” “这是为什么?” “这是为什么?” 沈银冰轻轻咬了下嘴唇,低声重复着叶心伤的话。 叶心伤看了眼仪表盘上的油量,轻声说:“这只能说,颜红从别的途径知道了高飞要去岭南,而那边有个圈套在等着他的消息,所以才要提醒高飞,但却没有打通他的电话,这才要驾车亲自去东郊,结果却遭遇了车祸。” 看到前面不远处就是个高速休息点后,叶心伤稍微减缓了速度:“她之所以亲自赶去东郊,却没有告诉你,这只能说明,她不信任你。” 沈银冰眼睛一下瞪大,失声问道:“什么,你说红姐不信任我?” “也许,她不信任你身边的人。” 叶心伤轻踩了下刹车,驶进了休息点的加油站:“别忘了,焦恩佐就在集团内,可能就在你身边……这件事,绝不是你想的这样简单。尤其是颜红在醒来后,为什么不通知你,而是自己偷偷跑了呢?”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颜红很可能也在去岭南的路上了。” 叶心伤说完这句话时,推开车门下了车,开始加油。 沈银冰刚才还觉得她的推断,完全是合乎情理的。 但颜红的‘加入’,却彻底推倒了她所有的推断。 也使她猛地意识到,颜红和高飞的关系……好像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他们俩人之间,应该有什么事瞒着她。 恍恍惚惚的,沈银冰眼前浮上了颜红的样子。 那是颜红以前没有吸毒时的样子,这小女人总是打扮得那样诱人,而高飞又是个来者不拒的大色棍,他们之间发生那种肮脏事儿,貌似也不是没可能的。 正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沈银冰忽然想到了佷多,想到颜红当初在南部山区被车撞进悬崖后,高飞救回她时,那无法掩饰的心疼眼神。 那时候,沈银冰并没有多想,还以为高飞是爱屋及乌,因为在意她才在意她唯一的亲人颜红。 现在想来,好像不是这么回事儿呀! 难道说,红姐和高飞之间,会有那种肮脏的关系?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的! 假如真是那样的话,红姐怎么会在每次我和他闹矛盾时,都坚定不移的站在我身边呢? 可是,他们之间超越友情的关怀,又是这么回事? 就在沈银冰心乱如麻时,油加满了,油站工作人员收回了油枪,轻磕了下加油嘴,发出了铁器相撞的咔咔声。 咔咔声传来,叶心伤开门的手顿了下,随即快速上了车。 启动车子离开加油站后,叶心伤马上就拿出了手机。 正规加油站内,是不允许打电话的。 刚才的铁器相撞的咔咔声,让叶心伤忽然想到了一个人:铁屠。 接着,就联想到了很多天前,他和铁屠、白蓉在一起时的那次谈话。 那天,是天涯集团的开业典礼,他和铁屠俩人坐在天涯集团厂区内的小凉亭中谈话时,白蓉好像曾经说起过,说最近要去岭南执行一次任务,问铁屠能不能去帮她。 叶心伤还记得,当时他也说过要去的。 当时白蓉还很感激他,不过事后却一直没消息,白蓉和铁屠俩人,都不曾联系过他,叶心伤整天在南部山区忙着训练那批人,也就忘了这事。 高飞去了岭南。 梁娇娇在岭南。 颜红在昏迷中,说出圈套在岭南。 那天白蓉说要去执行任务,也是去岭南! 岭南,岭南! 为什么,都是去岭南? 叶心伤猛地从‘岭南’这个地方名中,联想到了什么,这才立即给铁屠打电话。 叶心伤现在的手机号,绝对是保密的,也唯有高飞、铁屠、沈银冰区区几个人知道。 他开始拨打铁屠的手机号,里面传来关机的提示声。 没有丝毫的犹豫,叶心伤又找到白蓉留下的联系号码,再次拨打--那边,还是传来冷冰冰的机械女声:您拨打的手机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关机,关机。 高飞关机,颜红关机,铁屠关机,白蓉关机! 为什么这些人都关机,是不是他们都在做一件瞒着别人的事? 岭南,争差,圈套,自己人。 高飞,颜红,铁屠,白蓉。 关机。 下意识的,叶心伤把这些词汇慢慢串成了一条线,好像就要抓到了什么,但用力去抓时,却什么也抓不住。 沈银冰从恍惚中清醒了过来,发现叶心伤脸色很不好看后,问道:“你怎么了?” 叶心伤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声音有些沙哑的说:“这件事,有鬼。” -- “这件事,绝对有鬼。” 当叶心伤意识到什么时,在他们背后极遥远的地下,莫邪征东也说出了这句话。 墙壁上的火把,火光无风自动,左右飘摆,映在她狰狞的青铜面具上,显得很是诡异。 “这件事有鬼?” 拓拔千钧紧皱着双眉,不确定的语气:“女王殿下,你是说,安归王去岭南去就帮梁娇娇,这是那些人设计好的圈套,目的就是要乘此机会猎杀他?” “只能是这样了。” 莫邪征东点了点头,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着:“外界飞龙部虽然没有明确打探出,那些人是否揭穿了她的身份,不过根据他们及时打探回来的消息可以断定,她已经暴露了。” 拓拔千钧接着说:“高家这才发现,被他们寄予厚望的高飞,竟然有可能会是邪教大魔头,所以将计就计,这才利用梁娇娇来布置了一个圈套……目的,就是出其不意的猎杀安归王。” 莫邪征东停住脚步,低声冷笑:“哼哼,也只能是出其不意了。那个女人虽然太痴情了些,缺少一个王者的铁血心肠,但本身功夫确实少有人敌。假如高家擅自拆穿她的身份,势必会逼着她在京华惹起轩然大浪。” 顿了顿,莫邪征东语气放缓:“更何况,高家碍于面子,也羞于让别人知道他们的嫡孙,原来是安归教中的大魔头假扮。所以他们才处心积虑的安排了这个圈套,就是要把他骗去岭南解决掉。” 抬头看着忽视忽视的火光,莫邪征东又说:“还有,那些人肯定也参与了这个计划。高家的老头,未必看不出,但他没有点破,因为这样才更加有把握,干掉那个大魔头……拓拔先生,你来猜一下,前去参与围剿大魔头的人,都会是什么人?” 拓拔千钧想都没想,就回答说:“肯定会有九龙王的人。华夏九龙王,号称华夏最顶级的特种组织,而驸马就位列九龙王。看来,当那个大魔头发现她的敌人不是那些毒枭,而是她‘自己人’后,已经晚了,更会吃惊。” 拓拔千钧说到这儿时,脸上浮上了不加掩饰的喜色。 他渴望那个大魔头被干掉,因为去年秋分七天后,那个大魔头给他留下了恐怖的深刻印象。 如果大魔头死在岭南,安归王的传承可能就此断掉。 那么,从此后就再也没有谁能前来骚扰地下楼兰了。 所以那个大魔头的死,是他最渴望看到的。 莫邪征东没有说话,沉吟很久后才说:“她还不能死。” 拓拔千钧一楞:“为什么?” 莫邪征东没有回答,只是看着火光。 慢慢的,拓拔千钧明白了过来,试探着问道:“因为驸马?大魔头现在所做的一切虽然很荒唐,可却是站在驸马的角度上来做事的。假如她被高家的人暗算掉,那么驸马对她势必会有所愧疚--但,这也不是不愿意的原因啊,驸马和那个大魔头,本来就是敌对关系才是!” 想到在圣彼得堡看到的那一幕,莫邪征东心中苦笑,缓缓的说:“拓跋先生,很多事你都不懂的。对了,金三角那边,我们都是有什么人?” 拓拔千钧眉头皱起:“女王殿下,你要去……岭南?” 莫邪征东没有明着回答,只是低低叹了口气:“唉,有些事,明知道不可为,但总得去做。” 拓拔千钧沉默,很久才说:“您要是离开了,驸马怎么办?” 1020章 送给高飞的惊喜! 按照原计划,高飞在六月初一动完手术后,好好休养三天,等身体稍稍恢复后,就该离开地下楼兰,去他外面那个所熟悉的世界。 只是今天早上,莫邪征东却告诉他说,最好是晚几天再走。 高飞问为什么。 莫邪征东没有告诉他,只说晚几天走,他绝对会看到一个惊喜,要不然的话,他以后都会后悔一辈子的。 高飞很不习惯被人吊着胃口,只是莫邪征东就是不说,他也没什么办法,只好答应下来,但却要求在六月初九之前,必须得赶回京华。 农历的六月初九这天,是高家老头的八十大寿,更是高飞和王晨的大喜日子,高飞总不能让一个女人,替他去迎娶新娘子吧? 莫邪征东答应了他这个要求,并一再肯定,绝不会耽误他的‘大喜之日’。 高飞能感觉到,莫邪征东在说到‘大喜之日’这个词时,语气里带着浓浓的醋意,和惆怅。 “没想到她真把我当驸马了。” 高飞想到莫邪征东当时的眼神后,有些得意的笑了笑,伸手从案几上拿起了一串葡萄,自己吃了一颗后,扭头看向在湖边玩水的小孩子,叫道:“儿子,别玩了,小心着凉感冒!” 高飞这个儿子咯咯笑着,从湖边转过了身,赤脚飞快的向这边跑了过来,临到跟前时,纵身一跃而起,就像一只小豹子那样扑了过来。 高飞双手抬起,把孩子抱在了怀中,额头抵着额头的喊道:“叫爸爸!” “爸,爸!” 孩子喊爸爸时的语气,有些生硬,很茛(就是不流畅的意思)。 “好儿子,吃什么,老子给你拿!” 高飞把孩子抱在怀里,端过了案几上的果盘。 孩子看起来两三岁的样子,是个混血儿,黑发碧眼黄皮肤却是高鼻梁,身材单薄,但是精神状态不错,而且刚才扑向高飞时的动作,看起来也很矫健,应该是接受过某种训练。 这个孩子叫高大命,名字很俗,是高飞起的。 高飞在给孩子起这个名字之前,小家伙叫马科来着,外国名字,莫邪征东他们都这样叫。 这个叫高大命的孩子,正是去年高飞前往美国拉斯维加斯参加白板,和芭芭拉婚礼时,‘偶然’遇到的那个孩子--小凯撒的那个替身。 当初高飞为了救儿子,可以说是历经数次危难,尤其是在医院时,要不是莫邪征东及时赶到救下孩子,恐怕他早就摔死了。 当然了,就算孩子没有摔死,莫邪征东没出现的话,他也不会活太久,因为他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遇到高飞之前,也就几个月的活头了。 莫邪征东救下孩子后,曾经对高飞承诺,说她肯定会想方设法的救活孩子。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很快就让人把孩子送来了地下楼兰。 孩子的病,难倒了外界最出色的外科医生,和造价不菲的先进仪器,但在拓拔千钧眼里,却没有太大的挑战性。 地下楼兰的森林神殿中,有一门外界失传了的古武功夫:龟息术。 拓拔千钧正是用龟息术,让孩子处于假死状态,然后又用类似于蛊虫的东西,放进了孩子血管中,疏通了他的血管-- 总之,不管是神话也好,还是荒唐也罢,在高飞养伤的这段时间内,孩子也康复了,并高飞手术后的短短几天内,就和他建立了深厚的‘父子感情’。 一见钟情这个词,不仅仅局限于青年男女之间,这在佛家来说,就是缘分,高飞和高大命之间,有一定的缘分。 在外界遭到遗弃的高大命,认可了高飞,高飞也把他当做了儿子看。 高飞喜欢高大命这个名字,因为他觉得这孩子能遇到他,并活下来,就是命大,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我吃金桔。” 高大命正处于不安稳的年龄,挣开高飞的怀抱跳下藤椅,抢过盘子又跑向了湖边。 看着孩子,高飞欣慰的笑了。 如果不是莫邪征东始终没说出那个惊喜是什么,他肯定以为所谓的惊喜,就是见到这个干儿子了。 亲眼看到自己拼死救回的孩子能健康成长,不管是不是亲生儿子,这对任何人来说对都是很欣慰的事,不是吗? 高飞懒懒的躺在藤椅上,看着远处的天际,又开始猜想莫邪征东所谓的惊喜,到底是什么。 就在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不疾不徐,不像那些太监、使者啥的,走路得小心翼翼的,生恐打搅到他安享天伦之乐。 在地下楼兰中,能在高飞背后这样走路的,只有拓拔千钧,根本不用回头去看。 当然了,莫邪征东也可以很自然的走路,只是那个女子走路,就像是鬼那样,从不发出声音的。 果然,拓拔千钧的声音从椅子后面响起:“呵呵,今天的天气很不错。” 高飞扭头:“嗯,这地方,几乎没什么坏天气。” 沙漠的白天,除了风暴来了时,仿佛总是阳光万里乌云的。 拓拔千钧站在藤椅边,看着在湖边玩耍的孩子,说道:“驸马的心情,也不错吧。” “呵呵。” 高飞笑了笑,从藤椅上站起身,到背着双手反问道:“拓跋先生这么忙的人,来找我,恐怕不是为了和我讨论天气好坏的吧?” 拓拔千钧微微点头:“是的,我有事要向驸马你禀报。” “禀报可不敢当。” 高飞客气道:“有什么话,还请拓跋先生直接说。” 拓拔千钧轻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女王殿下,今天清晨去了外界。” 高飞一愣,随即轻声说道:“她离开了地下楼兰去了外界?有事发生了?” “嗯,她不得不去,因为清晨走的匆忙,而那时候驸马你还没有醒来,所以就没有打搅你,和你告辞,委托我和你说声抱歉。” 莫邪征东是地下楼兰的王者,不但管着十数万地下子民,外面还有高飞无权知道的佷多组织,随时都有意外发生,需要她亲自赶去处理,这也不是啥稀奇的事情。 所以高飞也没有在意,只是有些失望:“她让我晚出去几天,说是要给我一个惊喜的。现在她走了,惊喜在哪儿?还有,我能按时离开这儿吗?” “驸马随时可以离开。” 拓拔千钧笑道:“而且,驸马你的惊喜,已经来到了。” 高飞双眼一眯:“哦?我的惊喜在哪儿,我怎么没有看到?” “请驸马随我来。” 拓拔千钧转身,吩咐伺候在湖边的几个太监、侍卫啥的,让他们看好孩子,不得粗心大意。 那几个人躬身答应过后,拓拔千钧才拍了下双掌。 掌声三下过后不久,马蹄声响起,两匹骏马从森林内跑了出来。 上面的骑士驾驭着骏马来到湖边,干脆的跳了下来,立在马前不再动弹。 拓拔千钧看着高飞,问道:“驸马可以骑马乎?” “我现在身体强壮的可以去骑老虎。” 高飞笑着开了句玩笑,走到一匹马前扳着马鞍,一跃而上。 这家伙其实是在吹牛,他此前从没有骑过马,只是不想输了人罢,所以才强硬着头皮翻身上马。 从高飞翻身上马后紧抓着马鬃的动作中,拓拔千钧就意识到了什么,微微一笑却没有点破,很麻利的翻身上了另外一匹,挥了下马鞭,径自沿着森林向最西北方跑去。 不用高飞有所动作,他骑着的马儿就自动跟了上去。 幸好马儿很有灵性,仿佛知道高飞不会骑它那样,跑起来时很稳,再加上高驸马的有功夫底子在哪儿摆着,所以看起来还算像模像样的。 高飞不知道拓拔千钧要把他带到哪儿,也没多问,只是在后面跟着。 两匹马一前一后沿着森林边缘,向最西北的方向驰去,足足跑了有半小时,才来到了一座不高的小山下。 这座小山,其实就是个大土丘,没什么石头,比树木高不了多少,再加上上面载满了桃树等果树,所以就算站在黑龙山最高处,也不会注意这儿,更不会发现山上果林间,竟然还有几座宅院。 拓拔千钧率先催马淌过一条小溪,上了土山。 高飞紧随其后,来到最上面一座宅院前时,才和拓拔千钧一起翻身下马,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他习惯了开车,骑马很累。 拓拔千钧刚下马,两个穿着丫鬟服饰的少女,就从宅院内走了出来,双双对高飞俩人蹲身行了个万福:“恭迎驸马,大祭司!” “免礼。” 就在高飞奇怪这来丫鬟是干嘛的时,拓拔千钧问话了:“怎么样了?” 其中一个丫鬟垂首回答:“回禀大祭司,已经生了,是个女孩。” 她刚说完这句话,高飞就听到宅院的屋子里,传来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有些纳闷的想:谁媳妇在这儿生孩子呢?和我又有什么干系,拓拔千钧为什么说我的惊喜来到了? 就在高飞纳闷时,拓拔千钧说话了:“驸马,请进,你期盼的惊喜就在里面。” “我--” 高飞正要问清楚时,却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神猛地一亮,再也来不及说什么,快步冲进了宅院内,跑到门前抬手掀起门帘,一步就跨了进去。 屋子里,有三个人。 两个女人,一个是花白头发的老婆婆,怀里还抱着个婴儿。 在老婆婆的旁边木榻上,则躺着个年轻的女子。 女子身上盖着一条薄薄的毛毯,披头散发的躺在上面,脸色苍白的紧闭着眼睛,雄口不住的剧烈起伏着,汗水从她额头上滴落,嘴角去带着解脱了的轻松。 怀抱婴儿的老婆婆,应该是就是接生婆了。 躺在榻上的女子,自然是刚生完孩子的产妇了。 产妇的年龄其实不大,苍白的脸上还挂着一些稚气,这要是在外界,最多也就是刚上大学。 看到产妇后,高飞愣在了门口,低声呢喃道:“水、水儿?” 1021章 有个女儿叫高小鹿! 高飞第一次和铁屠、叶心伤来地下楼兰时,在城外从互耶萨小王子手中,救下了一个叫水儿的女孩子。 他在进城‘无家可归’时,恰好坐在了水儿的门前。 于是乎,一段大出他意外的艳遇就此发生,渴望有个男人的水儿,毅然决然的借走了高先生的种子。 再然后,高驸马就被莫邪征东派来的人,带去了王宫--直到离开,他也没再见到这个叫水儿的女孩子,自然更不会想到,她还真怀了他的孩子。 高飞再次来到楼兰,遇到水儿,则是他在失忆后去长安街上闲逛,听到有关‘深银冰’的传说,并因为思考而触动后脑伤口昏迷过去。 他在昏过去后,水儿出现了,只是他没有见到。 实际上就算是见到,高飞也不会再认识水儿了,他失忆了。 高飞知道水儿,是和莫邪征东一起得救离开冰窟后。 要不是水儿串通小王子互耶萨,给未来的楼兰女王下毒,相信高驸马早就被莫邪征东吸干了血,变成一具人干,这辈子都别再招摇了。 后来莫邪征东把水儿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高飞,并说为了遵守律法,只能忍痛给水儿一个体面点的死法……没办法,她如果不杀水儿,就无法服众。 那时候高飞愤怒过后就是沉默,好像甘心接受了水儿被杀的结果,但莫邪征东却能看得出,他不会这样罢休,只是碍于身体没有康复,无法做出他想做的事情罢了。 正如莫邪征东所想的那样,高飞在知道水儿的存在后,就再也没忘记过她,甚至都打算日后,把她的尸骸迁到外面去,正式承认她是他的妻子,就像当初的穆天涯那样。 而水儿的遭遇,也成了他反感莫邪征东的最大原因。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水儿并没有死,还给他生了个女儿。 原来水儿没有被处死,东儿只是骗我的,骗那些手下。 高飞心中腾起了对莫邪征东的感激,忽然明白了她那样做的苦心。 站在门口,他愣愣的望着那个脸色苍白的女孩子,喉结一动一动的,却说不出任何话。 惊喜。 这就是莫邪征东送给高飞的惊喜,也是让他晚走几天的理由,因为水儿就是要在这几天生孩子了。 莫邪征东希望他能在临走之前,能看到自己的孩子。 亲眼看到水儿还活着,并给自己生下了个小女儿,这对高飞来说绝对是个惊喜,活这么久以来最大的惊喜,甚至都超过得知自己和妮儿有了小凯撒。 累得几乎只想昏睡过去的水儿,仿佛察觉出了什么,慢慢睁开眼向门口看去。 然后她的目光就是一凝,再也不动。 “哇!” 一声嘹亮的婴儿啼哭声,打断了俩人对视的沉默。 接生婆这时候才笑眯眯的走到高飞面前,微微弯腰轻声问道:“驸马,要不要抱抱孩子?” “抱、抱抱?我、我会不会吓着了她?我、我……” 高飞抬手,却又飞快的缩回,在自己衣襟上使劲擦了几下,仿佛这样就会抱孩子了似的。 他真的不敢抱孩子--这个看起来那么娇小的婴儿,躺在被褥中比猫咪大不了多少,那双黑色的眼睛却努力睁大着,清澈的让人心醉,小嘴里呀呀着什么,看样子是要吃东西,饿了。 接生婆呵呵笑道:“驸马别担心,孩子现在什么也看不到的,包扎的很严实,不会出问题的。” “真的,真的吗?那、那我来抱抱。”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有些颤抖的双手把孩子轻轻接了过来,就像接过了整个世界,那样小心翼翼。 在很早之前闲的没事干时,高飞也曾经幻想他会找个媳妇,生个小孩。 不过那时候小孩对他来说,好像就是一个代号,一个家庭的代号而已:一个完美的家庭,怎么可能会没有小孩子呢? 但是除此之外,他对孩子就没有太多想法,或者说是感觉了,因为有些感情,是无法凭空想象出来的,得亲身感受才行。 就像现在这样,当高飞把女儿抱在怀中的刹那,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激动和感慨: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会好好保护她,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高飞有些晕眩,脚下微微踉跄了一下,赶紧坐在了榻前的圆墩上,低头轻轻吻在孩子的额头。 婴儿身上那股子特殊的生命气息,那样的让人陶醉,让高飞久久的保持着这个动作。 躺在榻上的水儿,看到高飞这样在意孩子后,心中先是缓缓升起一股子柔情,但很快就有焦虑从眼眸中浮现了。 父亲在意女儿,这是很正常的,水儿也能感觉出高飞此时为了孩子甘心去做一切的幸福,但正因为这样,她才担心。 她担心,高飞会把孩子带走,带到属于他的那个世界上去。 水儿此前曾经听人说起过,在外面还有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很大,有她从没有见过的大海,直插云端的高山,就算放一万只老虎吃十年都吃不完的人--更多的,则是到处充斥着勾心斗角,承诺就像狗屎那样被踩在脚下。 楼兰的生活条件相比起外面那个要什么,就有什么的世界来说,缺少了太多太多,但这儿却有着水儿最依恋的平淡,这儿是她的根,她的归宿。 高飞这样在意孩子,假如要是把孩子带走呢? 水儿该怎么办? 是不是也跟着离开,去给他当小妾,每天都得低眉顺眼的看大妇脸色? 想到这些事情真有可能发生后,水儿更加焦虑起来。 就在这时候,高飞说话了,声音很低却很清晰:“别担心,我不会单方面的带走孩子……她是我的,更是你的,她的未来由你说了算。” 水儿吊在半空的心,咚的一声落了下来,长长的松了口气,喃喃的说:“在她十五岁之前(楼兰的女孩,长到十五岁就算成年人了),我希望她能留在我身边。” 高飞抬起头,笑了:“就按照你所说的--哦,她是不是饿了?” 孩子这会儿张开嘴巴,就像要找到奶头的小猪那样,四处寻觅奶香的味道。 水儿伸出手,高飞慢慢的把孩子放在了她身边。 水儿犹豫了下,垂下长长的眼睫毛,掀起了衣襟,孩子马上就把小嘴凑了上去,吸住一颗用力吸了起来。 高飞看出水儿是有些拘谨,不好意思守着他的面给孩子喂奶。 笑了笑,高飞看向了别处,想到了外面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金奶奶,银奶奶,生了孩子就是狗奶奶。 这儿的奶奶,自然是女人哺乳孩子的骄傲(为了避讳那些违禁字眼,写起来很别扭),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女孩子没生孩子之前,把她那俩奶奶看的比啥都珍贵,但生了孩子后,这俩奶奶的身价就一落千丈了,当孩子饿了时就算守着公公小叔子大伯哥的,也会从容的掀起衣服给孩子喂奶。 看着在怀里用力吸奶的孩子,眼角瞥着坐在一旁的高飞,听着外面传来的母鸡咯咯叫声,水儿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只想让时间停在这一刻。 这是家的感觉,有个男人,有个孩子。 陪着水儿发了会呆,高飞说话了:“孩子,你打算给孩子取个什么名字?” 水儿柔柔的一笑,细声细气的说:“还没有想好--要不,你来给孩子取名?” 高飞知道她在撒谎。 他不是女人,却知道女人在开始孕育一条小生命时,就已经考虑孩子叫什么好了,绞尽脑汁。 所以,他说:“孩子是你生的,名字你来取。” 水儿犹豫着看了高飞一眼,确定他是真心让自己给孩子取名后,才低声说:“我从小,就很喜欢小鹿,在草地上奔跑的那种小鹿。我妈活着时,告诉我说,小鹿是大地的精灵所变。” 高飞用力点头:“好,那孩子就叫小鹿,高小鹿!” “高小鹿?” 水儿一愣,喃喃的说:“我们这儿,普通人家女孩名,都没有姓氏的。” 在古代,女人地位低下,就算在女人地位最高的大唐帝国时期,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也都没有正儿八经的名字,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则天大帝,武媚的名字也是唐太宗赐的,入宫之前只叫武氏。 地下楼兰秉承汉唐遗风,普通女孩子就一个名字,出嫁后也只称作张氏、王氏,从没有连名带姓都有的名字,所以水儿觉得女儿叫高小鹿,好像有些逾越了。 “这是我的女儿,我女儿的名字又怎么会没有姓氏?” 高飞微微抬起下巴,在说出‘这是我的女儿’这几个字时,语气里带着无比的骄傲。 水儿很喜欢这种骄傲,为此沉醉,轻声道:“好,那她就叫高小鹿。” 高飞忽然笑了下,水儿奇怪的问:“怎么,我说错了吗?” “没有,你没说错什么,我就是想到了有趣的事。” 高飞赶紧摆了摆手,解释道:“我在这儿有个干儿子,我给他起名叫高大命,现在又有了个女儿,叫高小鹿。哥哥是大命,妹妹叫小鹿,嘿。” 高飞在楼兰有个干儿子的事,水儿已经听拓拔千钧说起过了,所以也没感到惊讶,想了想后也忍俊不住了。 俩人相对着傻乎乎的笑了半天,吃饱了的高小鹿沉沉睡了过去。 给女儿盖好毛毯,水儿张嘴好像要说什么,却没说出来。 高飞知道她想问什么,低声说:“我陪你两天,就得走了,因为有件事,我必须得赶回去。” 水儿也听拓拔千钧说过,要不是她生孩子的话,高飞可能已经离开了。 听他说陪自己两天,水儿感觉很满足:“嗯,其实你必须要走,也不用在意我的。” 高飞摇了摇:“你是小鹿的妈妈,我的女人,必须得在意的。” 1022章 别怕,我会罩着你的! 今天是7月19号,农历的六月初五。 东南边陲的天气就像往常那样,潮湿、闷热,趴在树荫里的狗儿,把舌头伸出老长,哈达哈达的不停喘着粗气,就算有陌生人从眼前经过,都懒得搭理。 下午时,天色阴沉了下来,刮起了西北风。 风不大,却总算带来了一丝凉爽,狗儿站起身伸了个长长的懒腰,随即夹着尾巴向家里走去。 六月的北风当日的雨,这是民间关于天气的一则谚语,意思是说六月里起了北风后,今天就会有降雨,风越大,雨越大。 果然,当街边的路灯慢慢亮起时,随着一道闪电划破乌云,豆大的雨点就这么突兀的砸落了下来。 大雨,在岭南的六月从来都不缺,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也早就适应了这种天气,路边的行人马上就撑开了雨伞,骑车的人也穿上了雨衣,五颜六色的雨衣和雨伞,在街灯下的雨雾里,就像一朵朵盛开着的鲜花。 一般来说,植被越是茂盛,溪流越是繁多的地方,降水量就会越大。 岭南最南边那个叫争差的地方,就是这样的地貌,纵横连贯的溪流,在内地少见的大暴雨中,水势迅速上涨,很快就漫过了旁边的灌木丛,仿佛要淹没整个世界那样,来势汹涌。 争差西北五公里处,就是外界通向争差的公路尽头。 公路来到这儿后,就再也无法前行,复杂的地形,和无处不在的深洞,都成了制约修路的要命缺陷。 公路尽头的东侧,有几栋高脚楼,以前曾经有人在这儿居住过,不过后拉随着内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这儿的居民也都逐渐搬迁到了县城内,这些高脚楼就空了出来,被进山采药、打猎的人当做了暂时歇脚的地方。 兔子。 提到这俩字,人们就会想到那种一对长耳朵,短尾巴跑的飞快的小动物,其实这却是个人名。 兔子是少数民族人,原名叫什么,没有人知道,甚至连他本人都已经忘记了。 人们称呼他兔子,是因为他俩耳朵额外长,而且最主要的是,他是个裂唇。 兔子不都是三瓣嘴的么? 兔子今年三十三岁了,还没有找到另外一只兔子,所以只能是个光棍。 兔子是靠采药、打猎为生的,每个月都会钻进边境的大山中,过两天再出来时,猎枪上就会多了一串野兔之类的野物,背篓里装满了草药,拿去县城上卖掉后,就够他大半月的花费了。 光棍从来都是一群‘一个人吃饱,全家人都不饿’的群体,生活轻松,处世潇洒,就是晚上睡觉时,没有一具暖烘烘的身子供他搂抱,也没人喊他爸,这可能算是不多的遗憾了。 当暴雨天漏了般的往下洒雨时,兔子好像一只兔子那样,背着背篓扛着几只野物,连蹿带跳的跑向了那几栋高脚楼,边跑边骂这老天爷,就不能等他回到县城后再下雨吗? 看这雨势,估计前半夜是不会停下了,他只能在高脚楼内暂住一晚上了。 做为土生土长的边境人,兔子当然明白在这种环境下,是绝不能赶路的,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会不会有股子山洪忽然冲向公路,把路上的一切东西都卷走,卷到那不知道通往何处的无底洞里。 想到无法在晚上十点之前赶回县城,参与大黄牙开的赌局,兔子真的很郁闷,在经过一棵芭蕉时,没好气的抬脚踢了过去。 老天爷可以给兔子作证,他无故要把这棵芭蕉踢倒,就是为了释放他无法回县城参加赌局的愤慨,真没有别的意思,真没有! 兔子狠狠踢向芭蕉的那一脚,就在刚要碰到芭蕉时,那棵芭蕉忽然活了--并长出了一只人的手,一把就攥住了他脚腕,猛地向上提起。 然后,兔子就以一个非常潇洒的姿势,脚不沾地的狠狠摔在了地上。 幸好他背上有背篓,没有让后脑砸在地上,可率先落地的屁股,却几乎摔成了两瓣。 哎哟! 兔子很想看出这俩字,来释放他身体的疼痛。 只是这俩字还在嗓子眼里打转,又有一只手猛地捂住了他的嘴巴。 兔子这才惊恐的发现,那棵芭蕉根本不是芭蕉,而是一个人,一个头上、身上都绑着芭蕉叶的人。 或者说,是一个树精。 这么大的暴雨,还在外面装芭蕉的东东,真有可能是树精的。 山里人不信鬼,只信树精,兽精什么的。 这是什么……兔子脑海中翻腾起这个念头时,就觉得耳边传来轰的一声雷鸣,眼前攸地发黑,整个人都陷入了黑暗。 暴雨还在下,砸在树叶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闪电不时的划过漆黑的夜空,伴随着雷鸣把整个世界在刹那间照亮,随即就是更黑的黑暗。 芭蕉打昏兔子后,就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再次随风飘摆,任由雨水可劲的砸打,仿佛刚才根本没有移动一点那样。 两条黑影好像豹子般的从高脚楼下阴影中窜出,来到兔子面前,一人抓起他一只脚,飞快撤回了更加的黑暗中。 十几分钟后,一个人顺着竹竿灵巧的翻上了高脚楼,在门口轻轻敲了几下,在灯光一闪的瞬间,飞快的闪身进了屋子里。 屋子里,灯火通明,不过所有可以从外面看到内里的地方,都用黑布蒙了起来,所以从外面根本看不到屋子里,竟然会有这么多人。 足有三十多个人,都穿着迷彩服,盘膝坐在毯子上,瞪大眼睛看着站在前面的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四十多岁,方脸,黑皮肤,牙齿倒是很白。 他姓董,叫董志勇,是岭南缉毒司的司长,这次争差抓捕行动的总指挥。 除了这屋子里的三十多号人外,其他几座高脚楼内,还有上百个缉毒警--这些缉毒警,是岭南缉毒行业中的绝对精英,从各缉毒所内抽调的。 本次齐聚这儿,就是为了明天的行动。 明天,7月20号,金三角几个大毒枭,有可能会在前方五公里处的争差,进行本年度的‘交货大会’。 金三角的大毒枭,那可是些敢和政府对抗的猛人,有自己的武装力量。 有人说,富可敌国的大毒枭,为手下购买的装备,比美国特种陆战队的还要先进,一套单兵作战的行头,就价值十数万美元。 某个人说的这番话,也许有些太虚了,不过这也证明了大毒枭掌控的力量,绝对是不容小视的。 为了本次抓捕行动,董志勇不但抽调了全省最精锐的缉毒警,还请示上级后调来了一支为数过百的特种小支队,协同本次作战行动。 特种小支队,明天凌晨就会抵达作战现场。 除此之外,董志勇还有更大的砝码:全华夏最为精锐的九龙王中,已经有三人秘密来到了这儿,就混在这批缉毒警中。 有这三个人的加入,董志勇更有了完成任务的底气。 当下,他真在给第一小组的队员们开会,讲述明天行动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一百多个缉毒警总共分为四个小组,每个小组三十多号人。 董志勇没有为这些来自全省各地的缉毒精英相互介绍,只要求他们必须得精诚团结在一起,彻底信任战友。 从几天前,一百多缉毒精英秘密分别来到这儿后,他们的所有通讯器材都被上缴,所有人都不得单独外出,每天白天会撤进深山老林中,只有晚上才能来到高脚楼。 看到外面进来人后,董志勇暂时停止了讲话,听那个人低声汇报完后,才皱眉问道:“确定那个人只是个采药的?” 手下点头:“完全确定,那个人的身份信息能在网上查到,而且手上也没有太多握枪的痕迹,只是有杆猎枪。” “嗯。” 董志勇点了点头:“先委屈一下那个老乡吧,等明天过后再放了他。” “是。” 那个手下低声答应了声,接着迅速退了出去。 行动前夕,忽然出现一个采药人,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没有谁在意,大家只是再次看向了董志勇,听他继续说话。 供港缉毒所这次有两个人‘入选’了本次任务,罗城就在其中。 当大家再次凝神倾听董志勇的讲话时,罗城用眼角余光看向了左边的梁娇娇。 穿了一身迷彩服的梁娇娇,看起来比平常更加的酷,就像一把没有剑鞘的宝剑,浑身散发着一股子犀利的气势,只是迷彩服稍微大了一点,显得她身材越发的单薄。 供港缉毒所,做为本次任务的‘发现者’,梁娇娇无疑是备受董志勇重视的,在此之前,就曾经几次向大家阐述她所得到的情报。 再加上供港是岭南最边陲的一个缉毒所,而梁娇娇上任后的成绩又那样不俗,所以她说出来的话,都很被大家所认可。 看着微微用力抿着嘴角的梁娇娇,罗城心底深处,莫名腾起了一股怜惜,有种宁可命不要了也要保护她安全的冲动。 “我这是怎么了,难道对灭绝师太有好感了?真可笑。” 罗城下意识,苦笑着摇了摇头时,梁娇娇藏在背后的右手,轻轻捅了他腰眼一下,蚊子般的说道:“搞什么呢,专心听讲!” 大家都是盘膝坐在毯子上,到背着双手的,所以她这个动作没人发现。 罗城黑脸一红,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却听梁娇娇又说:“别怕,等战斗开始后,你就跟在我身边,我会罩着你的。” “啥?我怕?你会罩着我?靠,有没有搞错,我一个大男人家的,会让你罩着?” 罗城黑脸更红,下意识的要反驳时,竹门却再次被敲响。 正在讲话的董志勇皱了下眉头,一个手下飞快的过去,把门拉开了一道缝隙。 一只拿着手机的手,从门缝中伸了进来,外面的人低声道:“省领导的急电!” 听说是省领导的急电,董志勇接过电话,开门快步走了出去。 1023章 那个男人叫廖无肆! 董志勇出去接电话后,本次行动的副总指挥,岭南公安厅的严副厅长,负责为大家继续开会。 严副厅对角落挥了下手,那边马上就打开了投影机,正面墙上挂着的白布上,出现了一个人,旁边还有一些小字。 这个人是一张典型的南亚脸,皮肤黝黑,鼻子扁平,嘴唇上带着一撇小胡子,眼神特看上去特别的凶狠。 这个人穿着军装,肩膀上还带着肩章,缀着好几颗金豆,这要是放在美国陆军总部的话,铁定是五星上将。 当然他不是某国的大将军,而是金三角一个大毒枭。 严副厅拿着教杆,点着这个人介绍道:“这是金三角三大最著名毒枭之一,名字叫杜郎,对外自称是杜司令,今年五十七岁,缅甸本土人,三十年前就曾经是金三角黑蛇帮的重要人物之一了。” 严副厅介绍杜郎的资料很详细,足足说了四五分钟,其中也包括他的实力猜测,初步估计杜司令有至少三架俄罗斯产的‘雌鹿’武装直升机。 俄罗斯的雌鹿武装直升机,不但能当做运兵直升机,还有‘空中炮艇’的美誉,对地面的打击力度相当强悍,每架直升机造价都在数千万美金左右,杜司令能够拥有三架这样的直升机,由此也能看出他的实力有多雄厚。 “初步猜测,假如杜郎出现在明天,那么他就会带雌鹿直升机来。虽说直升机对于丛林作战,威力无法发挥到最佳,但绝不能小视。” 严副厅又特别提醒了大家几句后,接下来才继续介绍其他有可能‘出场亮相’的毒枭,接连介绍了几个后,白布上出现了一个好像中东人的男人。 内心正在气愤梁娇娇也太看不起自己的罗城,看到这个男人后,双眼瞳孔骤然一缩,随即释放出浓烈的痛苦。 粗蛇。 出现在屏幕上的这个男人,就是十年前被他抓获又逃走,后来残杀他未婚妻就杳无音信的粗蛇。 严副厅的声音,也适时的响了起来:“这个人叫粗蛇,至于他本名叫什么,没人知道。他是卡塔尔人,十几年前在金三角为当时的某大毒枭服务过。后来,粗蛇自立门户,在沙特创建了自己的毒品营销网络,几乎不怎么涉足东南亚。” 严副厅来回走了几步,继续说道:“根据国际缉毒总局提供的情报,粗蛇在一个多月前,就曾经离开过沙特老窝,不过始终没有查到他曾经去过哪儿。一周前,他再次离开--国际缉毒总局那边初步推测,粗蛇应该是再次来到了金三角,很可能会参与明天的交还货物现场。” 严副厅说了些什么,罗城都没有听到,只是眼睛充血的望着粗蛇,眼前浮现出未婚妻的样子,嘴角剧烈抽着。 “粗蛇,明天要是看到你,我绝不会再让你逃走!” 罗城在心中狂吼着这句话时,就感觉有手指再次捅了他腰眼一下,梁娇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只要他来,我保证会帮你抓主他。” 罗城未婚妻被粗蛇在十年前杀害这事,梁娇娇也知道,更能体会到他此时的愤怒。 刚才梁娇娇说会罩着罗城时,他很气愤,觉得自己被看轻了。 这次梁娇娇说会帮他抓粗蛇时,罗城却很诚恳的低声说了句谢谢。 只要能抓主粗蛇,为未婚妻报仇雪恨,别说是让罗城道谢了,就算拿刀子在他身上狠狠捅几个透明窟窿,他也心甘情愿的。 在严副厅介绍这些有可能出现在明天的毒枭时,现场很多人都在交头接耳,小声讨论着什么,所以梁娇娇也没在意谁会看到她安慰罗城。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后面左边靠窗的地方,有人始终淡淡的看着她。 这是一个女人,像大家那样,脸上都涂着油彩,到背着双手倚在窗台下面,一双很是明亮的眸子里,带着些许的挑剔意思。 女人后面,则是一个男人,刀削斧刻般的脸庞,使他的样子看起来很酷。 这个男人并没有注意梁娇娇,而是看向对面窗下的一个男人。 对面窗下的男人,脸上自然也涂着油彩,看不出真正的样子,眼睛也微微的眯着,好像睡着了那样,嘴角却稍稍向上翘起,又仿佛在笑那样。 这个人外表很温和,长相应该也很英俊,尤其身上那股子慵懒的随意,总能在不知不觉间让人对他产生好感,不会对他有丁点的提防,仿佛大家只要握一下手,就能成为好朋友那样。 长相酷酷的男人,是铁屠。 铁屠知道,如果有人真以为这个男人是好相交、值得信任的人,那么那个人可就错了,是大错特错。 这个人叫廖无肆,当年为了调查印尼某高层杀害华人一案,曾经借着蛊惑高层的女儿和他相好,并怀了他的孩子--等调查出真相后,就毫不客气把高层一家灭门,其中就包括高层的女儿,和她肚子里的孩子,他的亲骨肉。 这是一个为完成任务,不惜使用任何手段的人。 在他眼里,没有任何感情能阻止他达到目的。 他这辈子只爱上了一个女人,那就是华夏九龙王中的黄龙。 廖无肆同样是九龙王中的人,他这次被抽调来到了边疆,参与明天的行动。 严格的说起来,廖无肆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国家利器,最适合干这个职业,但铁屠却对他始终抱有一定的防范心理,在并肩作战时,就算在最危险时,也不会把后背交给他。 一个为了完成任务,舍得把自己亲骨肉都干掉的人,诚然是个合格的国家利器,不过铁屠却觉得廖无肆在得到什么时,也失去了什么。 廖无肆很清楚铁屠等人是怎么看他的,但他却从没有在意过,每次大家见面后,脸上始终都带着最最亲切的笑容--对任何人,他都是这样。 铁屠本身已经退役,用不着再为国效力,不过当初他答应过白蓉,要陪她来岭南一行,所以在白蓉在通知他后,他没有丝毫的犹豫。 在来时的路上,铁屠曾经问白蓉,说是不是通知一下叶心伤,因为当初在天涯集团时,他说也会来帮忙的。 白蓉却很坚定的否定了。 铁屠问其原因,白蓉只淡淡的说了个人名:廖无肆。 黄龙是廖无肆唯一爱的女人,叶心伤到现在还背负着出卖战友的黑锅,假如他跟着来了,廖无肆就算觉得他不是那个内奸,可也有可能找机会干掉他! 宁可错杀八百,不可放过一人,这本来就是廖无肆的行事作风。 在路上时,铁屠几次问白蓉要执行什么任务,她都没有说。 直到手机被上缴,白蓉却告诉他:这次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杀一个人。 高飞。 白蓉,廖无肆参与这次缉毒行动,只是个幌子,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高飞! 听白蓉这样说后,铁屠当场就懵了。 白蓉费了老大的口舌,才说清楚必须得杀高飞的理由。 铁屠这才明白,高飞竟然是假的--他这段时间所交往的高飞,竟然是安归王变幻而成的。 安归教,安归王,那是历代朝廷必须铲除的对象,现在也是。 铁屠以前,就曾经和叶心伤一起,专门调查参与这种任务的,所以他对安归教,安归王,都没什么好感。 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得知本次任务的真实目的后,铁屠心里却有了种淡淡的失落,在他一个人独处时,竟然发现他一点也不愿意借此机会干掉安归王。 利用梁娇娇把安归王变成的高飞引来争差,借着他相救梁娇娇的同时,由白蓉、廖无肆背后暗杀他……这无疑是个最保险,最不可思议,也最有可能成功的办法了。 可铁屠,却很不舒服。 心底深处,他好像已经把变成高飞的安归王,当做了自己的兄弟。 兄弟。 自己的兄弟。 铁屠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也许这只是一种错觉,但却很真实。 仿佛知道铁屠听了后是什么感受,白蓉曾经告诉他说,他现在还可以退出,在保证不泄露本次任务的前提下,毕竟他已经退役了,这次来岭南,只是友情出演罢了。 铁屠只说了一句话,就让白蓉闭上了嘴:“我既然陪你来了,就得负责陪你安全的回去。” “我不一定非得亲手杀安归王,只需保证白蓉安全就好了。” 铁屠看着廖无肆想到这儿时,竹门开了,董志勇从外面走了进来,脸色依然那样凝重,看不出喜怒。 对正在讲话的严副厅点了点头后,董志勇扫了一眼屋内众人,低声喝道:“梁娇娇!” “到!” 梁娇娇立即站了起来。 “跟我来一下。” 董志勇说完这句话,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梁娇娇眉头皱了下,垂下眼帘对望着她的罗城微微摇头,随即快步走向了门口。 看到梁娇娇走出竹门后,始终微微闭着眼的廖无肆,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白蓉却若有所思的皱起了眉头。 她用不着跟着出去,也能猜出董志勇找梁娇娇单独谈话,肯定是为了明天的任务。 京华高家那边的人,终于开始有第二步动作了。 他们把梁娇娇当做一个诱饵,巧妙的利用她把安归王吸引到争差,参与明天的行动中来,出其不意的被‘自己人’干掉……这是整个计划的最终点。 计划中,梁娇娇的安全被列为了重点。 高家要杀的是安归王,不想梁娇娇从中受到什么伤害,所以必须在任务开始前,要求她撤出本次行动。 可是,梁娇娇知道真相后,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感受? 那个安归王,既然为了梁娇娇不惜万里迢迢的赶来岭南,难道就真的该死吗? 第一次,白蓉忽然觉得对这个计划,产生了动摇的疑问。 “梁娇娇,是不会退出这次任务的。” 铁屠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1024章 事情的真相! 听铁屠说梁娇娇不会退出这次任务后,白蓉头也不回的问道:“为什么?你又不是女人,怎么可能了解她心里是怎么想的?” 铁屠淡淡的回答:“你该知道梁娇娇在这儿的大半年,都做了些什么。” 梁娇娇在来到供港担任一把手,所做的那些都已经被整理成了资料,被白蓉仔细看过几遍了。 依着她的成绩,她明明可以升官,但却一再拒绝。 同为女人,白蓉很清楚梁娇娇为什么要这样做:她来边陲不是为了升官,做一番事业的,而是来……找死的。 被迫离开高飞后,梁娇娇对未来再也没有了信心,觉得世界太过晦暗,实在没什么可值得留恋的地方,所以才主动要求来到了缉毒最前沿,做最危险的工作。 她希望,有一天她能死去,用这种方式来向权贵,吼出她一个女孩子的心声。 其实梁娇娇自己也清楚,她和高飞俩人的感情,还远远没有到那种如胶似漆、生死不离的地步,更像一种传言中的某伴侣。 不过她是一个骄傲的女子,也有些傻,不想接受命运的安排,只想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告诉某些人,她是骄傲的。 严格的说起来,梁娇娇有些傻,但这才是真正的梁娇娇。 她不升官,就是要呆在供港缉毒所,这是全国缉毒所警员死亡率最好的地方,她相信终究有一天,她会牺牲,她希望当她牺牲的消息传到某些人耳朵里时,那些人会感到惊诧,和瞬间的失神。 当然了,梁娇娇也清楚,她的死活对于某些人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 她也没打算让那些人为此忏悔。 她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高飞愧疚,因她的死,而一辈子的愧疚--假如高飞还有良心的话。 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别人的愧疚,这绝对是傻瓜行为。 只是天底下的女子,在男女感情面前,有几个人不傻? 就像白蓉吧,看到莫孤烟后,不也是为了面子,拉着铁屠当她的挡箭牌? 铁屠不是女人,他却从梁娇娇的资料中,清晰看出了这个女孩子的内心。 白蓉出神的看着前面,很久后才点了点头,语气苦涩的说:“不错,她不会撤出这次任务,不管知道还是不知道真相。” -- “董司长,我绝不会撤出这次任务!” 被董志勇单独叫到临时指挥部中的梁娇娇,听说自己不能参与明天的行动后,蹭地一声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脸上带着莫名的怒意:“董司长,我不退出行动,不是因为情报是我们供港缉毒所提供的,舍不得这份功劳,而是因为我……” 董志勇抬手,打断了梁娇娇的话:“你说的这些我很清楚,因为不管你参不参与本次行动,供港所提供的这个情报,都会得到超值的奖励。” 梁娇娇问道:“那为什么要让我单独退出本次行动?” “这是上级领导安排的。” 董志勇老生常谈,搬出了领导的大帽子:“这也是对你的一种保护。” “我不需要任何保护。” 梁娇娇冷冰冰的说:“假如我临时退缩,那我以后都无法抬起头来来。董司长,您可以想象,当我的战友们在和毒枭拼死战斗时,我却一个人回到了本单位。如果别人问我,我怎么回去了,临阵脱、临阵回去了,别人会怎么看我?以后我还怎么……” 啪的一声,董志勇狠狠的一拍桌子,低声吼道:“梁娇娇,我再次重申一遍,这是命令!现在,你立即交出兵器,按照我的安排离开这儿!” 梁娇娇把手枪啪的拍在桌子上,转身就走,嘴里却说:“没有枪械,我也不会回去的,我知道争差在哪儿。两周之前,我就在那地方转了几遍了。” 董志勇怒极,指着梁娇娇:“梁娇娇,你、你敢抗命?” 梁娇娇转身,看着董志勇冷笑着低声问道:“董司长,所谓的上级领导指示,应该是来自京华那边吧?” “你怎么知道?” 董志勇脱口反问。 梁娇娇深吸了口气,抬头看着屋顶淡淡说道:“董司长,具体的我不想多说,我只说一句话。如果您不许我参与本次行动,我绝不会活着回到供港!” “你、你简直是不可理喻!” 董志勇真有些无奈了,喝道;“你出去,我打个电话问问!” 梁娇娇没丝毫的犹豫,开门走了出来。 站在走廊中,望着远处漆黑的夜,梁娇娇一动不动,丝毫不介意大雨狠狠砸在她身上,把她淋成了落汤鸡。 几分钟后,董志勇的声音从屋里响起:“梁娇娇同志,你的电话。” “京华那边的,说话要注意点!” 董志勇捂着话筒,低声嘱咐了句后,才把手机递给了梁娇娇。 梁娇娇接过手机,放在耳边说道:“我是梁娇娇。” 手机那边,传来一个苍老的老人声音,很浑厚,还带有一丝和蔼:“娇娇,听话,退出这次的任务吧。” 梁娇娇黛眉微微皱起,然后猛地想到了一个人。 董志勇为了避嫌,特意走到了后窗前,眼角余光看着梁娇娇,心里却如涛浪般翻腾。 他真没想到,以前这个他从没特别关注的梁娇娇,来历竟然这样大,竟然能够和那位德高望重的老爷子直接通话。 须知道,就算岭南省的一把手,也没资格让那位老爷子亲自打电话来解释什么的。 同样,梁娇娇也没想到,不过在震惊之后,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语气平淡的问好后,直截了当的说道:“无论什么原因,无论是谁出面,我都不会在这时候退出任务的。” “好,可你得听我讲完真相后,你再做决定。” 电话中的老人,出人意料的和蔼,沉默片刻后,就把为什么让梁娇娇撤出本次行动的主要原因,简单的说了一遍。 高飞是假的,是安归王假扮的。 这是个为了让她伏诛的圈套。 她只是一个诱饵,将会有自己人执行本次任务。 为避免任务的绝对顺利,她必须得撤出本次行动。 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因为相关方面已经把诛杀安归王,视为建国后最重要的案件,一旦梁娇娇参与其中,被警觉的安归王挟持,那么她除了一同殉葬外,执行任务的人,绝不会因为她的挟持,而放过安归王! 这个计划,被命名为天亮行动,保密等级为最高绝密。 梁娇娇被彻底震傻,拿着手机愣了足有三分钟,连眼睫毛都没有动一下。 手机那边的老人,给了她足够的消化时间后,才叹了口气:“唉,孩子,退出任务吧,调离你当前的工作岗位。” “我、我想问一个问题。” 梁娇娇用力咽了口吐沫。 “你问。” “那个安、那个她,确定会来?” “已经去了。” “哦。” 梁娇娇忽然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笑了笑说:“那我不会退出本次任务的--因为,我想看到那个她。她能为了我跑这么远,不顾危险,如果我就这样离开,我的良心会受到谴责的。老爷子,我不想以后生活在被自己良心的谴责中,对不起。” 不等那边老人说什么,梁娇娇就扣掉了手机,交给了董志勇,很自觉的走了出去。 还是站在刚才站过的走廊中,梁娇娇看着外面的漆黑夜色,忽然觉得很温暖。 不管那个人是谁,都是关心她的,这就足够。 不大的工夫,董志勇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梁娇娇。” “到。” 梁娇娇身子一挺,低声答应。 “归队。” “是!” 梁娇娇转身大步向回走时,一道闪电猛地把夜空劈成两半,使她的眼眸看起来格外的亮。 风大,雨急,群山在暴风雨下发出好像承受不住的呜咽声,期间还夹杂着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 -- 农历六月初五,阳历7月20号,下午三点。 天色湛蓝,明晃晃的太阳挂在稍西的半空中,群山植被的上方,笼罩了一片肉眼能看得见的蒸汽,一只绿色的蛇儿缓缓绕过树梢,看向了不远处的一只树蛙。 昨晚那场大暴雨,要是放在内地某个城市,很可能得造成一片洪涝,不过在这儿却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甚至溪流中的水位,都重新回到了原先的水位,只是在某个远处,却会传来水流进漏斗的响声。 无底洞。 强降雨后的雨水,之所以消失的这样迅速,是因为争差的群山下面,有着无数个露着、或者隐藏在灌木丛中的无底洞。 这些洞有多深,里面有多大的空间,又是通向哪儿,里面有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 据当地政府统计,建国后总共有六十九人不幸调入这些无底洞中,只有一个人活着从三十公里之外的某个山洞中爬了出来,其他人都是一去不复返。 这个活着的人,也没有给大家留下太多的有用信息,因为他疯了。 他在被人发现后,就已经疯了。 他的脸上,有被某种动物利齿抓过的痕迹,不等医院检查出他是被什么动物抓伤的,伤痕中就流出了绿色的血。 是绿色的血,就像翡翠那样,晶莹剔透还粘稠。 然后,这个人就变成了个绿色的人,死了。 兔子梦到自己变成了一个绿色的人,尖叫一声忽地坐了起来。 他的背篓就在旁边,猎枪上挂着的几只野物一只也不缺,微风穿过高脚楼的走廊,带着热带雨林特有的清新,天上的太阳明晃晃的,群山安静,偶尔会传来一声鸟叫。 兔子用力揉了揉眼睛,使劲拨楞着脑袋,确信自己刚才是做梦,他本人就好端端坐在高脚楼走廊中,屁事也没有。 挠了挠有些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兔子愣了老半天,才回想起昨晚,好像被什么东西打昏了来着。 下意识的,兔子探头看向楼下,去找那棵芭蕉扇时,身后远处的群山中,忽然响起了一声清脆的枪声。 1025章 倒霉的兔子! 深山老林中,总是和古代青楼那样,有着太多的传说。 故老相传在这片大山中,就生活着一群成了精的树精、蛇精兔子精啥的。 这些精怪白天躲在无底洞里,晚上,尤其是在大雨倾盆没有月光的晚上,就会出来作弄人,会把人带进无底洞内,再也回不来。 回想起昨晚看到的那棵芭蕉会动,自己莫名昏过去那一幕后,兔子就固执的以为,他昨晚很可能遇到了精怪,一个芭蕉精。 幸好,这个芭蕉精只是存心捉弄他一下,没有把他带进传说中的无底洞中,只是让他在这儿好好睡了一晚上外加大半天。 遇到精怪却没有送命,这绝对是兔子有生以来最幸运的事。 但就在他去搜寻那个芭蕉精时,身后的群山中,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声。 兔子能够听出这是枪声,是因为他本身就有一杆猎枪,对枪的声音很敏感。 “咦,这个打猎的家伙使了一杆好枪,听起来很像制式微冲的响声,清脆而尖利,弹速超快……” 兔子不是枪械专家,却也算是个枪械发烧友,所以才能从传来的枪声中,听出不一样的东西,当下也顾不得搜查那棵芭蕉精了,本能的扭头向声音来源方向看去。 然后,他就再次听到了枪声。 不是一声,是无数声:哒、哒哒,啾、啾啾--轰! 腾地一声,兔子就像一只兔子那样,从走廊上蹦了起来,抄起他的背篓和猎枪,撒丫子就冲下了竹楼。 他再傻,也能从这响成一片的枪声中,猜出那边不是有人在打猎,而是有人在枪战了。 太多的人开始枪战! 兔子连滚带爬的跑下高脚楼后,第一反应就是边境发生冲突了。 因为几公里外的群山那边,就是境外,如此密集的枪声,也只能是成编制的部队作战时才有的规模。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不可能发生这种事。 道理很简单,缅甸决不敢对华夏动枪杆子,再说最近也没听到华夏向这边增兵的消息。 兔子不愧是在本地长大的,接着就猜到了正确答案:哦,也可能是国家缉毒警在抓捕境外毒枭。十几年前,争差南边的群山中,本来就是毒枭最合适的贩毒路径出口。 但不管是边境发生冲突,还是缉毒警正在抓捕毒枭,兔子都不会再在此地多滞留片刻,因为枪声越来越密集,很有向这边接近的趋势,谁敢保证在下一刻,不会有拿着冲锋枪的人出现,然后一枪把他给撂倒? 孝子不立围墙之下,兔子没有父母可以孝顺,不代表着他不珍惜自己的小命。 本来就是个悲摧的光棍了,假如再被殃及丢掉小命,那也未免太特么的遗憾了,所以还是赶紧脚底抹油,速速闪人才对! 生命受到威胁后,兔子也顾不得他的背篓了,随手扔在路边灌木丛中,拎着猎枪撒丫子冲着县城方向狂奔。 边跑,他边回头。 他是真怕后面有持枪的人追上来啊。 后面没人追上来,兔子却重重撞在了一堵墙上,嘴里惨叫一声倒飞了出去。 又遇到精怪了? 在白天? 要不然,路上好端端的怎么会出现一堵墙? 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的兔子翻身从地上抬起头向前看去,才发现前面压根没什么墙,只有一辆车。 这是一辆在县城大街上常见的桑塔纳轿车,车头上方微微有些瘪,刚才兔子慌不择路的狂奔着扭头看时,就是撞在了这辆车上。 只要不是精怪,不是鬼打墙,是人,是车子,兔子就不会再害怕什么。 光棍在做事时,总是比所有有家庭的人更加肆无忌惮,他孤身一人,能有什么牵挂? 兔子被车撞了,虽说责任在他,他本身除了一点碰伤、擦伤外也没多大伤害,可如果不借此机会好好讹诈一下这辆车,那他就对不起‘光棍’这俩字了。 “草泥马的,你会不会开车呀你?” 恐惧尽去的兔子暴怒,从地上爬起来就冲过去,抬脚狠狠踢在车头上,脸色狰狞的嘶吼着:“你特么的给我滚下来!当自己是出巡的皇帝老子呢,撞了人还坐在车上装大爷!” 其实不用兔子怒吼,开车的人也已经下来了。 这是一个长相很英俊,甚至带有丁点奶油气息的年轻男人,只是气色不怎么好,双眼中带有血丝,脸色也很憔悴,穿的那身很有品的衣服皱巴巴的,好像在沙漠上挣扎了三天没休息的旅客那样。 看到对方只是一个小白脸,兔子更加放心了,冲过去抬手就去采人家衣领子,嘴里骂骂咧咧的,心里却在考虑这次该讹他多少钱。 兔子眼看就要采住小白脸的衣领子,把他强横的按在车头上,呲着大黄牙咆哮着让他拿钱时,却觉得手腕猛地一疼,不等他反应过来,咣的一声就趴在了车上,下巴狠狠磕在车头上,老疼了。 “哎哟,哎哟,沃曹,放开我,放开!” 兔子挣扎着,意识到碰到会打架的人了,讹诈人的心思立马烟消云散,开始怎么琢磨脱身了。 这儿是荒山野岭的,可不是在人来人往的大都市。 如果是在大都市,兔子就算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娘们,对方是拳王泰森,他也敢据理力争,可这儿是荒野,谁敢保证这小白脸会不会把他给揍昏,或者干脆干掉? 那样岂不是赔大了? 也许被兔子的怒吼声给震撼住了,小白脸果然乖乖的放开了他。 兔子从车头上一跃而起,咬牙切齿目光凶狠的瞪着小白脸,正要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做时,却听他指着南边问道:“你是从山里出来的?” “是啊,怎么了?” 兔子下意识的回答道。 小白脸没有理他,只是问道:“那枪声响起的地方,就是争差吧?” “枪声响起的地方……” 兔子一愣,猛地转身看了一眼,接着冲向了车门。 乖乖,刚才撞在车子上后太过愤怒了,竟然忽视了那边有危险! 兔子有个远大的志向,那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娶了四年前死了丈夫的阿花,一起生儿育女--这个目标很伟大,要想实现它,必须得保证他自己能活下去,怎么可以为了一时的愤怒和贪心,而忘记近在咫尺的危险呢? 闪人。 用最快的速度闪人,远离是非之地! 这是兔子醒悟过来后的唯一念头,他要趁着小白脸向远处眺望时,冲上车子,然后挂上倒档,踩下油门,等车子迅速后撤几十米后,再来一个原地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随即一车绝尘而去。 至于车子被抢走的小白脸--扫瑞,夫妻还本是大难来时各自飞的同林鸟呢,谁还会在意他的死活? 砰的一声,兔子结结实实的趴在了地上,伸出去的右手已经够到了车门,却随着他身子猛地卧倒,手指甲在车门上划出了一道痕。 好像没注意到兔子的小白脸,伸出一只脚把他绊倒在地上后,右脚接着踩在了他肩膀上,淡淡的说:“怎么,想抢我的车子逃跑?” 兔子再傻,这时候也看出小白脸是打架的绝对高手了,来硬的是不行了,只能动之以情了,嘴巴一瘪马上就嚎丧了起来:“这位好汉你饶命哇,小的就是猪油蒙了心,也不敢抢你的车子哇。你就可怜可怜我,放我走吧,我上有八十岁的老娘,下有三岁孩童,一家人就指望我过活了,呃……” 兔子刚嚎到这儿,就觉得后背好像有座山压下来那样,别说是求饶了,就是喘气都很困难了。 小白脸的声音在高出响起:“告诉我从什么地方去进山的路,我就放你走。” “那、那边有枪战呀!” 兔子觉得后背一松,这才能说话,话说出半句,正要劝小白脸千万不要去哪儿时,却又回过神来:麻痹的,他敢这样作践老子,谁还管他会不会送死,他爱去,就去呗! 话锋一转,兔子点了点头:“好汉,你看到前面那几座高脚楼了吧?在第三座高脚楼的后面,就有一条进山的小道,顺着向前走就能到争差了。” “滚吧。” 小白脸说话还真算话,在问出进山的路后,就松开了踩着兔子的脚。 兔子生怕这小白脸会逼着他去做向导,那样他就惨了,所以在恢复自由后,连屁都没有放一个,踉跄着身子爬起,没命的向前冲去。 兔子跑出了最少得有一百多米后,才回头看了一眼。 远处那辆桑塔纳车前,已经没有小白脸的人影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车了。 他可顾不上这么多了,因为枪声越发的密集,清晰了,仿佛随时都能在背后响起。 兔子不愧是在大山里混的人,论起跑路的功夫,那叫一个彪悍,如果这时候前面有只兔子在前面跑,他肯定会追上去,一脚把那耽误他跑路的兔子踢飞。 风声在耳边刮过,兔子狂奔了十几分钟后,已经跑出四五里路去了,枪声也只能隐隐听得到了,他这才长松了口气,准备拐过前面那个弯道,先特么的好好休息下再说。 砰! 兔子刚拐过山脚那个弯道(盘山公路嘛),就觉得身子一轻,嗖的向上飞去,这才听到了一声刹车声。 又特么的撞车上了! 咣当一声,兔子从挡风玻璃上狠狠砸在了地上。 不久前他撞在小白脸车子上时,小白脸及时刹车停在了远处,所以他撞上去后,并不是感觉太疼。 可这次,他和运动中的车子结结实实撞在了一起,觉得全身的骨头都碎了,眼前金星直冒,伴随着恶心干呕等症状。 啪,啪! 就在兔子不知今昔是何年时,好像有两声清脆的耳光声响起,就在眼前,很真实。 兔子晕晕乎乎的瞳孔,在两记耳光声响过后,总算重新聚焦在了一起,然后就看到了一张老乞婆的脸,那么丑陋,几乎就挨着他鼻子了。 1026章 战斗打响了! 兔子长的不咋样,所以特别仇恨那些比他长的俊俏的男人,就像不久前碰到的那个小白脸。 假如小白脸不是小白脸,而是长相还不如他的人,兔子肯定会好心的告诉他,前面有人在枪战,还是别过去了,赶紧一起远离是非吧。 不过在看到这张老乞婆的脸后,兔子才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是否可恨,与长相没关系的。 就像他特别讨厌的那个小白脸,最多也就是绊了他个狗啃食,然后再‘轻轻地’踩了他一下而已。 可这个老乞婆呢? 这么丑陋的老乞婆,在开车撞了老子后,凭什么连句对不起都不说,反而先给了两记耳光? 草,又是俩耳光! 你以为打脸不疼吗? 兔子接连挨了四个耳光后,暴怒,张嘴就骂:“你个挨千刀的老不死,你特么……” 啪! 又是一记耳光,特别重,重到兔子的一颗牙齿,很幽怨的离开了他的嘴巴,也使她清醒的意识到,要想保住其它牙齿,最好是闭嘴装孙子。 穿着猥琐,浑身还散发着一股子老气味的老乞婆,混浊的双眼悠忽间变得犀利起来,就像在深山老林中蛰伏了一万年才醒来的女巫,狠狠的瞪着兔子,缓缓问道:“你是谁?” 兔子浑身打了个寒颤,所有反抗的勇气,随着一只冰冷的手锁住咽喉,都烟消云散,只得颤声回答:“我、他们都叫我兔子,您老也叫我兔子好了。” “兔子?” 老乞婆下意识的看了眼兔子那双长耳朵,接着又问:“为什么要跑?” 兔子艰难的抬手,指着身后:“那、那边山中,有枪战……” “枪战?哦。” 老乞婆松开兔子,第三次问道:“你跑来的这一路上,有没有看到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 兔子马上就想到了那个小白脸,赶紧用力点头:“是开着一辆桑塔纳的年轻人吗?他长的很英俊,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老乞婆眼睛再次一亮,这次却是喜悦:“对,对,就是他!你见过他吗?” “他去争差那边的山里了,就在十几分钟前,刚去。” 兔子这才敢抬手擦了擦嘴角的血,声音里带着哭腔的说:“阿婆,你只是问个人而已,有必要这样蛮--哎,哎,你想撞死我呀,草!” 兔子话还没有说完,老乞婆就迅速上车,启动车子忽地一声向前冲去,吓得他赶紧跳到了路边上,等车子驶出足有五十米后,才敢对车子狠狠呸了一口。 “麻痹的,又是个去找死的,最好死在那儿!” 兔子托着红肿的腮帮子,这时候也没力气再跑了,沿着路边快步向前走,边走边嘟囔:“真没想到,这老东西手劲这样大,一巴掌就把老子牙齿抽下来一颗。” 就在兔子为今天的苦比命运而黯然神伤时,远远就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向这边飞奔而来。 这一次,兔子学乖了,不等那辆车驶过来,就躲在了路边。 吱的一声,就在兔子以为这辆车要飞快的冲过去时,却停了下来,接着车门打开,一个身材娇小的漂亮女人,从车上跳了下来。 如果是放在以前,在荒山野岭中遇到这样一个漂亮小娘们,兔子的雄性荷尔蒙肯定会急促分泌,主动尽量的儒雅笑着上前打招呼了。 可现在他不敢了。 因为兔子以前曾经听人说起过,说这个人行走江湖,有几种人是万万不能招惹的:一种是僧道、一种是老头老脑的老人,还有一种就是特别漂亮的女人。 今儿兔子没有遇到和尚道士,但遇到了一个小白脸,还有个老头老脑的老乞婆,已经在那俩人手中吃够了苦头。 现在,又来了个特别漂亮的娇小小娘们,本来就属于三种绝对不能惹的人之一,就算再给他三个胆子,他也不敢主动搭讪了,反而本能的缩了下脖子,心有余悸的想:这耳光,快来了吧? 漂亮小娘们伸出了右手--兔子恐惧的闭上了眼,不敢有丝毫反抗,和躲闪,只是神经绷紧的等待耳光的降临。 耳光没有响起,只有带有沙哑的好听女人声传来:“能不能睁开眼?” “啊,能--能!” 兔子慌忙睁开眼,这才发现漂亮小娘们的手中,还捏着几张大额钞票。 这是啥意思? 就在兔子大惑不解时,漂亮小娘们说话了:“这些钱给你,问你几句话。” “你、您太客气了。” 兔子根本不敢去接那些钱,强笑着说:“女侠你想问什么?我保证会有什么说什么的。” “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年轻男人?他长的这么高,不胖,相貌很像电视中那些公子哥……” 漂亮小娘们两只好看的小手,在兔子眼前比划着。 兔子眼睛本能的盯着那两只小手,不等她说完,就醒悟了过来:“哦,我知道了,你也是找那个人的!” “我也是?在我之前,还有人向你问过那个人了吗?是谁?” 漂亮小娘们愣了下。 “还有一个讨……一个老人家,就在那边拐角的地方看到的,问过我。” 兔子本想说还有个讨厌的老巫婆,也曾经向他打听过年轻人的,话到嘴边却又猛然醒悟,生怕这漂亮小娘们和老巫婆是一伙的,这才改口称老人家。 当然了,他在说起遇到年轻人的过程时,是绝不会说出被年轻人,老乞婆俩人都收拾过。 男人嘛,都是要面子的,就像女人总爱穿暴露的衣服上街,却不愿意彻底脱光那样。 “那个老人家是谁?” 漂亮小娘们听完,喃喃说了一句后,就把手里的钞票扔到兔子怀里,转身上车向前驶去。 “哎,哎,别去那边啊,那边很危险的!” 兔子冲车子喊了几声时,车子已经拐过了弯,不见了。 前面遇到的那个小白脸,和老乞婆,兔子不介意他们去送死:只要是比他长的俊的,比他丑却又敢欺负他的,最好都特么的去死。 可刚才这小娘们不能死呀,人家长的漂亮有味道不说,脾气还好,没动手打人反而给了几百块钱,也总算让兔子不虚此行了。 “唉,好人总是不长命的。” 虽然意识到老乞婆和漂亮小娘们俩人,和小白脸都有某种关系,但兔子才没空去琢磨这些,攥紧了几张钞票,飞一般的向县城跑去。 他的霉运已经过去了,接下来靠这几百块钱,应该能在赌场上大杀四方了吧? -- 就像兔子搞不懂耳光为什么来的那样突然一样,战斗的打响也是那样的突兀,仿佛前一秒还风和日丽的,下一刻就忽然怒涛冲天了。 第一枪打响时,梁娇娇和罗城,还有几个人,正靠着树林的掩护,向争差南边最高的山上潜伏。 除了罗城外,梁娇娇不认识另外的三个人,只能看出其中一个是女子,头发不长,身材很不错,身手也很矫健。 另外是两个男人,一个就算是脸上涂着油彩,也会让人感觉他在笑。 那是从容而淡定的笑,仿佛天塌下来都不会有所收敛,太过镇定从容了,反而让梁娇娇对这个人生出一股子戒备心理。 另外一个男人,却和这男人截然不同,仿佛就算是世上最出名的喜剧大师倾情表演最拿手的节目,他也不会笑一下,整个人就像一块冰窟中的顽石,冷冰冰的让人不想接近。 不过在梁娇娇看来,这个男人反而要比那个始终微笑着的男人,更能让她所接受。 最起码,这个冷酷的男人能给人一种大山般的镇定,而另外那个男人,却给你一种虚伪的假意,说不定在笑着时,他背后就藏着一把刀子。 第一小队三十多人分成六个小组,梁娇娇五个人是第三小组。 按照原定的计划,第三小组,和第四、第六小组总共十六个人,在凌晨两点大雨最为猛烈时,急行军绕过了争差,在丛林中走了足足十二个小时,才来到了预定的潜伏地点。 梁娇娇这支伏击队伍,是所有队伍中跋涉最远的一支了,要绕到这座山的山后。 而这座山距离争差最近的地方,还不足三公里,那边的队伍在两个小时后,就已经到位了。 那边是正面作战的战场,所以人数也是最多的。 根据大白菜提供的情报,杜郎等人要交易的地点,在争差南边这座山上的一个山洞中。 此前梁娇娇曾经带人来勘察过这个山洞。 山洞是个天然洞穴,很大,足够盛数百人,也很深,蜿蜒向下不知道通向哪里。 梁娇娇那时候曾经打着手电,试图查询到山洞的尽头,但在向下走了几百米后,却始终没有看到尽头,反而听到黑暗中传来隐隐的流水声。 山洞,很可能和争差传说中的无底洞相连。 几百米后,梁娇娇就没有敢再继续向下。 枪声响起的时侯,梁娇娇等人距离山洞还有不到三百米。 三百米的距离,放在平地上根本算不了什么,依着梁娇娇的本事,在五十秒内绝对能冲过去。 但这儿不是平地,而是没有任何道路,四处都是热带植物的丛林,就算在没有任何干涉的情况下,梁娇娇要想向上冲出三百米,最少也得用十几分钟。 没办法,也许有没有道路不重要,有没有毒虫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儿真的有佷多看不到的洞穴,一旦掉下去,就会再也爬不出来了。 清脆的枪声,是从这座山的正北一面传来的。 看来那边的队友被毒枭设置的暗哨发现了,开始交火。 果然,随着第一声枪响传来,接下来的枪声骤然密集,就像过年放鞭炮那样,中间还夹杂着重武器的怒吼。 枪声响起后,梁娇娇等人马上就藏在了灌木丛中。 不出意外的话,毒枭布置在后山的人手也要行动了。 梁娇娇等人刚藏好,在她前面不到五十米的地方,一丛芭蕉叶下就洒出了一串火舌。 1027章 他们才是杀高飞的自己人! m3a1式冲锋枪。 这是一支美国陆军装备的m3a1式冲锋枪,枪身自重仅仅3.47公斤(空枪),有效射程为200米,理论射速为每分钟450发,一个弹夹配备三十发子弹。 这种枪的射速快,换弹夹比起ak-47来更为简单迅速,火力凶猛,三支这样的冲锋枪,就能发挥出重机枪才有的威力,的确是战场上的一大杀器。 随着火舌从芭蕉叶下窜出,在其他两个点,又先后有这样的冲锋枪冒了出来,呈半圆形向四周扫射。 虽然三支冲锋枪的火力很凶狠,不过梁娇娇却知道对方并没有发现自己,他们只是盲目性的扫射,目的就是搜索丛林中有没有敌人存在。 而且她还敢肯定,在三把枪的周围,肯定还会有火力点隐藏,目标一旦暴露或者反击,这些枪才会出动。 所以当前最正确的应对方式,就是藏着别动,等对方扫射结束后,就会停止。 岭南这些缉毒警,算得上是丛林作战经验丰富的老鸟了,所以在敌方盲目扫射时,并没有谁暴露,都趴在地上等待机会。 果然,一通长达足有一分钟的扫射过后(三枝枪轮流换弹夹,保持火力不断),枪声消停了下来,但这座山的正面枪声,却越加的猛烈了。 那边的战斗员一开始,就进入到了白热化,可以听到上面有人在大声嚷嚷什么。 梁娇娇这些人的主要人物,不是攻上那个山洞,而是卡在这儿。 这儿,是大毒枭撤退回缅甸的必经之路,梁娇娇背后不远处的丛林中,就有一块界碑。 根据任务开始前的布置,梁娇娇两个小组,呈品字形封住这条路,斩断毒枭们的逃跑路线。 这个任务是最危险的,也是最轻松的,因为可以提前埋伏在隐蔽点,暗算那些漏网之鱼就好了。 别忘了,这次从前、左右三个方向作战的,除了近百的缉毒精英外,还有一支成编制的特种小分队,足有一百多人。 那些大毒枭的手下装备虽然牛比,个个也都是不怕死的亡命之徒,但他们和受过严格训练,懂得各种配合的特种军人相比,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所以任务开始前,董志勇等负责人就基本断定,能够逃向后山的人不会太多,梁娇娇等人基本就能应付得来。 再说了,董志勇不是不想在后山派上更多的人,来截断毒枭们的退路。 只是这座山的后山,到处都是有水桶粗细的无底洞,人多了反而会增加没必要的无效伤亡,十六个人分为品字形的守在这儿,算是最合适的了。 这条路,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梁娇娇等人只需封锁最多半个小时,正面战场上的对抗基本就会结束了。 敌人在盲目扫射时,一颗子弹就擦着梁娇娇的后脑勺飞过去,打在了一棵树上。 枪声暂时停止后,梁娇娇从地上微微抬头,睁开眼向左边看去。 他们五个人,人与人之间相隔大约七八米左右。 梁娇娇的左边是罗城,再左边是那个总是再笑的男人,在行军路上自我介绍时,他说他姓廖,叫廖无肆。 右边是那个女子,她说她叫白蓉,很好听的名字。 白蓉的再右边,是那个冷酷如山的男人,当时自我介绍时,他只说姓铁,喊他老铁就好了。 这三个人,并没有介绍他们是来自岭南哪个缉毒所的,梁娇娇也懒得问。 来到潜伏地点的五个人,梁娇娇在最中,位置也最靠后。 如果从空中俯瞰的话,就会发现她是被其他四个人所卫护着的,只是她自个儿没有注意。 梁娇娇看向了罗城。 在昨晚开会时,梁娇娇曾经答应过罗城,会罩着他--所以她才关心他的安危。 只看了罗城一眼,梁娇娇的眉头就皱了起来:罗城受伤了,右肩中弹,鲜血已经染红了他的衣服,他正紧咬着牙的看过来,看到梁娇娇的关切目光后,勉强的笑着摇了摇头,示意自己不要紧。 罗城很倒霉,他藏的已经够隐蔽的了,但在刚才敌人盲目扫射时,他还是很‘幸运’的被一颗子弹咬了一口。 因为距离敌方太近,罗城就算受伤也不能动弹,得忍着。 “忍住!” 梁娇娇无声的说出这俩字后,前面枪声再次响起。 敌人好像从后山的静悄悄中,感觉到了危险,所以再一次用子弹扫射。 哒,哒哒! 子弹呼啸着飞过梁娇娇的上方,被打碎、打断了树叶纷纷落下,她只能尽力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他们的任务是封锁毒枭们的后路,不是向前攻击,所以只要没有敌人冲过来,他们就没必要动手还击,免得暴露自己所在的位置。 枪声再次持续了足有一分钟,又等了十几秒后,梁娇娇这才缓缓抬起头,看向了左边。 罗城没有再次倒霉,这让梁娇娇稍稍放了点心,但接着她的眼睛就猛地眯起! 因为她看到,那个好像随时在笑的廖无肆,竟然贴着树身慢慢蹲了起来,左右看了一眼,身子猛地向前扑去,就像一滴水落进大海中那样,压根没有荡起丁点浪花,就消失在了灌木丛后面。 他要去拔掉敌人的暗哨! 怎么可以这样孟浪! 难道他不知道任务就是封锁,尽量不能暴露自己位置吗,真是不可理喻! 看出廖无肆的意图后,梁娇娇很愤怒,有心想去阻止他,却又不敢妄动。 她不怕死,却不想在任务失败中死去。 廖无肆当前的行为,恰恰就是要让任务失败的。 罗城同样惊讶,只是也无能为力,因为当前不暴露自己才是最必须的。 梁娇娇恨恨的看了廖无肆消失的方向,侧脸看向了右边。 她以为廖无肆是和白蓉、老铁一起的,这才想用目光向他同伴提出抗议:我才是这个小组战斗负责人,你们的人凭什么不听我招呼? 不过等她侧脸看向右边后,才发现最右边的老铁也不见了,而白蓉却没事人那样,轻轻撮起嘴唇,正在好整以暇的吹一颗花儿。 特么的,这些人懂不懂作战纪律? 梁娇娇更为愤怒,却无可奈何,只能对着领口低声说道:“四号,六号,绝不能轻举妄动!” “四号明白!” “六号明白!” 另外两个小组的组长,马上就传来了回音。 其他两个小组的镇定,让梁娇娇稍微放了点心,悄悄把枪口抬了一下,准备应付接下来的战斗:廖无肆和老铁都冲上去了,就算能成功拔掉那三个明哨,也会惊动暗哨的,敌人反击的枪声随时都会响起。 罗城也是这样想的,也顾不上右肩疼痛了,咬牙拉开了枪栓。 梁娇娇高度紧张中,扫了眼白蓉。 发现那女子,扔在好整以暇的吹花儿玩,仿佛根本没意识到战斗就要打响那样。 “痴呆!” 梁娇娇在心里骂了句,深吸了口气,从瞄准镜内向前看去。 前、左、右三个方向,枪声仍然激烈,不是还传来火箭弹的轰响,这儿却始终静悄悄的,仿佛敌人经过两遍扫射性的检查后,就确认后山绝对安全了,没必要再露面检查了。 “这不对劲啊,敌人不可能这样安静的。” 梁娇娇心里嘀咕着,缓缓移动着冲锋枪,从瞄准镜内向前搜索。 在转到某一个点时,她压着扳机的手指,差点就扣下去,接着就松了上来。 她从瞄准镜内看到了一个人,廖无肆。 丛林作战中,不管是我方还是敌方,最钟爱的衣服当然是迷彩服了。 为了区别敌我,华夏方面特意调用了一批更加适合丛林作战的新型迷彩服,和敌人的老款迷彩服区别了开来,以免发生混战后会误伤自己人。 刚才梁娇娇从瞄准镜内看到一个迅速移动的人影,能及时缩回扣下扳机的手指,就是认出了迷彩服,继而看出是廖无肆了。 “咦,难道廖无肆他们没有引起敌人暗哨的警觉?” 梁娇娇有些诧异的抬头向前看去时,就听不远处的白蓉说话了,很淡:“别担心他们。如果他们连区区几个毒枭手下都搞不定的话,那就再也没脸活着了。” 白蓉的话音刚落,梁娇娇就看到两个人,好像从灌木丛中爬出来的毒蛇那样,突兀的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是廖无肆和那个老铁。 “高手,绝对的高手。” 梁娇娇满眼不信的要说什么时,就听罗城喃喃的说出了这句话。 的确是高手,仅仅从他们在丛林中的速度,就能看出他们能有多高了…… 白蓉又说话了,还是那样平静:“怎么样?” 那个重新回到潜伏位置的老铁,淡淡的回答:“总共七个人,廖无肆杀了四个。” 老铁这样回答的意思,就是说敌人的明暗哨总共七个人,廖无肆杀了四个,他杀了剩余的那三个。 他在说这句话时,不像在说杀人,倒像是在回答别人昨晚吃的什么晚餐,那样镇定自然,却透着无以言表的凛然杀意! 才短短几分钟的工夫,他们两个人就把敌人放在后山警戒的七个明暗哨,全部干掉了--这么短的时间内,别说是让梁娇娇去杀人了,她肯定连其他四处暗哨的位置,都不能搞清楚的。 可人家廖无肆俩人,不但搞清楚了敌人所有的明暗哨,还在最短时间内干掉了他们。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在杀人时,没有搞出一点响声。 那七个明暗哨,恐怕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吧? 这样的人,又怎么不是高手呢? 梁娇娇惊讶的长着嘴巴,再次看向廖无肆。 廖无肆已经倚在了树身后,正在用一块布,擦拭他的军刀。 廖无肆察觉到有人看向他后,抬头向梁娇娇回了个笑,牙齿整齐,雪白。 梁娇娇的心,却猛地一沉。 亲眼看到廖无肆俩人的变态身手后,梁娇娇忽然一下子明白了过来。 原来,这三个人才是来杀高飞的--自己人。 1028章 他会在哪儿? 昨晚亲自从京城那位老人嘴里,证实了竟然有人假扮高飞的样子,招摇撞骗后,梁娇娇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可思议。 随后,她就意识到事情绝不是老人所说的那样简单。 老人在电话中,只告诉她说,假扮高飞的安归王,是建国后最需缉拿格杀的安归王,但却没说安归王和高飞是什么关系。 如果安归王和高飞的关系,只是利用的话,那么那个传说中的大魔头,会在看到梁娇娇的遗书后,万里迢迢的跑来岭南救她? 或许,安归王这样做,只是为了更加真实的扮演高飞的角色。 但不管怎么说,梁娇娇都觉得用她和高飞的关系,来暗算安归王的行为,也太卑鄙了些。 当然了,梁娇娇是不会说出这番话的,只是倔犟的拒绝退出本次任务。 在她带领着三个小组,十六个人与凌晨两点,急行军绕向后山的路途中,梁娇娇就始终在猜测,到底是谁是自己人,奉命来干掉安归王的自己人。 不过因为参与这次行动的人太多,而且大家都来自岭南各个缉毒所,所以梁娇娇除了认识罗城,和其他几个附近缉毒所的同行外,对其他人就一无所知了。 最后梁娇娇觉得那些参与本次任务的自己人,很可能来自军方,也就是随后参与的一百多特种部队人员。 自己人是谁,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干掉假扮高飞的安归王,等等问题,梁娇娇猜不到,也无权无能力干涉其中,只能逼着自己静下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 可在刚才廖无肆和老铁轻松干掉七个明暗哨的敌人后,梁娇娇这才霍然警觉,下意识的扭头看向右边的白蓉,嘎声问道:“你们三个,就是来杀高飞的对不对?” 对梁娇娇能看出自己等人是谁,白蓉没有感到奇怪,毕竟廖无肆俩人刚才的表现太出色了,不被人注意都不行。 笑了笑,白蓉盘膝坐在灌木丛中,摘下那朵小花在手里捻动着,淡淡的说:“错了。我们杀的不是高飞,而是假扮他的那个人。” 前面三个方向的枪声越来越近,上方也响起了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 看来,杜郎他们这方终于出动隐藏在边境那边的雌鹿直升机了。 梁娇娇却没有在意,只是看着白蓉,失神的愣了片刻,才低声说:“但他是来救我的。” 白蓉扔掉那朵小红花,冷冷的说:“她不来,我们怎么完成任务?” 梁娇娇咬了咬牙,有些愤怒的说:“可你们不该把我当诱饵,利用他对我的感情!” 白蓉笑都懒得笑了,眯着双眼说:“这是你在本次格杀任务中,唯一能起的作用了。” “你--” 梁娇娇霍然一下,把枪口对准了白蓉。 白蓉纹丝不动,就像没看到那样,在她后面的老铁,也没任何动作,反倒是在梁娇娇后面的罗城,大吃一惊低声说道:“梁局(缉毒所也可以称呼为局的),你这是要做什么?” “没什么,就是活动一下。” 梁娇娇把枪口按下,抱着枪站了起来,转身就向山下走。 白蓉问道:“你要去做什么?” “回去。” 梁娇娇冷冷的说:“我要回去告诉那个人,就说这是一个圈套,让他快点离开这儿--你也可以开枪把我打死,但只要我不死,我就会赶回去告诉他……啊!” 梁娇娇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左膝一软,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一颗石子,打在了她的膝盖上,是廖无肆做的。 廖无肆拍了拍双手,笑着说:“这次是警告,下次就要开枪了。” 白蓉眉头皱了下,快步走过来扶起梁娇娇,低声说:“你最好相信那个人的话,因为他不是在开玩笑。梁娇娇,我也是女人,所以我清楚你现在心里是什么感受。但你该清楚大是大非,不能因为一时的不忍,就造成以后更大的损失。” “你知道安归教每年,会搞多少恐怖袭击,会有多少无辜人民成为他们的牺牲品吗?” 白蓉舔了下嘴唇,苦口婆心的劝道:“如果安归王死了,那么世间就会少发生一些灾难。你也是个警察,该明白这么粗浅的道理。假如只是一时意气,让那个大魔头侥幸逃脱,你有什么面目去见那些被她所残害的家人?” 白蓉所说的这些大道理,梁娇娇还是懂得的。 刚才她之所以要走,真的只是出于一时的意气。 尽管没有谁愿意做诱饵被人利用,尤其是感情的诱饵,可梁娇娇在沉默片刻后,还是艰难的点了点头:“好,那我听你们的。你说,我该怎么做?” “等。” 白蓉抬起头,看着前面枪声密集的方向,语气平淡的说:“你什么都不要做,只要在这儿等就是了。” “好,那我就在这儿等。” 梁娇娇拍打了一下膝盖,转身看着廖无肆冷冷的说:“我不走,不是怕被你杀了--你给我记住,你曾经砸过我一下,我会找回这个场子的!” 廖无肆无所谓的耸耸肩,双手一摊笑道:“随时恭候,你可以和高飞一起来找我。” “我和他没关系,没有一点关系!” 梁娇娇冷哼了一声,重新回到了原先隐藏的地方,接着拿出急救包,抢到罗城面前,替他撕开了衣服,开始给他包扎伤口。 罗城低着头,没有说话。 等梁娇娇给他包扎好后,他才忽然问道:“高飞,是梁局你的什么人?” “前夫。” 梁娇娇简单的回了俩周四,双手抱膝看着又摘下一朵花的白蓉,问道:“你说,高飞会来吗?” “百分之八十的希望。” 白蓉刚说到这儿,铁屠就冷冷的说:“错了,是百分百的会来。” 白蓉扭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 梁娇娇却没有在意,只是看着白蓉手里的花儿,喃喃的问道:“他要是来的话,会在哪儿?” -- 杜郎等大毒枭的反抗火力很猛,尤其是当动用了雌鹿武装直升机后,一度把进攻部队给压得抬不起头,开始出现伤亡。 不过这种情况早就在董志勇等人的意料之中,所以在敌方出动直升机后,不等他下达命令,特种小分队就扛起了火箭筒。 在这种丛林作战中,火箭筒击落飞机,可能是最为廉价有效的办法了,只要火力点够多,弹药够足,几架飞机根本无法发挥在平原作战的威力。 董志勇站在临时作战指挥所的掩体后面,双手高举着望远镜,看到一架雌鹿武装直升机冒烟向境外逃走后,不屑的笑了笑,喃喃说道:“这时候才想跑,晚了。” 早在任务开始前几天,东南军区的炮兵就已经秘密到位,等的就是敌机出动。 当然了,炮兵之所以开始没有发威,是怕会误伤这边的作战战友,毕竟双方是呈犬牙交错状态战斗的,一发炮弹落下来,谁知道会干掉谁? 可只要敌机露面,离开主战场企图逃走,炮兵就没丝毫顾忌了。 一团耀眼的火光划过,轰的一声大响,那架造价不菲的雌鹿战斗机,就在半空被炸成了碎片。 第1029章 谁来做王晨的新郎? 杜郎费尽心血才搞到的雌鹿武装直升机,还没有来得及逃到边境线那边,就被炮兵一炮给轰中,在空中就直接变成了碎片。 金三角的毒枭再有钱,装备再牛比,可和一国的正规部队相比起来,连大象面前的蚂蚁都算不上,被干掉是他们注定的结局。 “什么人,站住!” 就在董志勇放下望远镜时,守在临时指挥所的两个军人卫兵,齐声暴喝,哗啦抬枪对准了北方。 北方,是内地方向。 而且出现在的这个人,又是穿着一般人的衣服,和敌方士兵不同,要不然这俩卫兵绝不会出言警告,肯定会直接开枪了。 “别开枪,是自己人!” 那个很突兀出现的人,是个年轻的男人,高举着双手停在原处,大声喊道:“我是来找人的,你们领导是谁?” “开玩笑,来战火纷飞的战场找人,这人脑子有毛病吗?” 一旁的严副厅,听这人这样说后,冷哼一声命令卫兵:“把他带过来!” 一个卫兵迅速跑到那个人面前,低声喝道:“双手抱头,额头抵在树上!” 他的话音未落,只觉得手腕一振,眼前发花,等视线恢复正常时,才发现黑洞洞的枪口,就冲着他的面门。 另外一个卫兵大吃一惊,本能的就要开枪射击时,董志勇及时喝道:“慢点!” 忽然有人出现在战地临时指挥所,而且一个照面就缴了卫兵的枪,隐藏在旁边的几个暗哨,马上就把枪口都对准了他。 这个年轻人身上的衣服,两条衣袖和下摆,都被荆棘给刮破了,甚至脸上也有几道血痕,一看就是在丛林中跑了很远的路。 “请别误会,我真没什么恶意,我来这儿就是找人的,你是领导吗?” 年轻人说着,倒转枪口把冲锋枪还给了卫兵,问走过来的董志勇。 卫兵脸上涂着油彩,看不出本来面目,不过他现在的脸应该很红,因为刚才他没有任何反应呢,枪就被人家给缴获了。 假如年轻人是敌人的话,卫兵有十条命,也死了。 董志勇看到年轻人还了枪后,脸色稍缓,问道:“我是最高负责人,你是谁?为什么会来这儿?” “我叫高飞。” 高飞顿了顿,说出了一个名字:“他是我的爷爷。” 董志勇一下子愣了。 他不认识高飞,但高飞说出的那个老人名字,对他来说却是如雷贯耳的。 最主要的是,昨晚他还曾经和老人家通过电话。 老人在电话中,很无奈的说:他那个叫高飞的孙子,很可能要赶去争差,协助梁娇娇,所以能不能通融一下,让梁娇娇暂时退出这次任务等等。 现在,果然有个叫高飞的年轻人来了,董志勇自然不会怀疑期间有假,只是为了确保可靠,他还是问道:“你来找谁?” “我来找梁娇娇,她在岭南供港缉毒所工作,听说她参与了本次行动。” 高飞走过来,憔悴的脸上带着平静:“她在哪儿,能不能告诉我?” 找人找到战火纷飞的战场上来,这种事可是很稀罕的。 如果换做是别人,董志勇早就把他给抓起来了:一切等战斗结束后再处理,谁能保证你不是来刺探军情的敌人呢? 不过这人既然是高飞,那个老人的嫡系孙子,董志勇可不敢这样做,只是觉得不爽。 实际上,董志勇昨晚接到领导电话,说是要让梁娇娇退出本次行动时,他就有些反感:难道有背景的人生命就特别金贵?真是岂有此理,这会引起不良影响的! 幸好,梁娇娇执意不肯离开,这才让董志勇舒服了许多。 说实在的,在电话中听到那位老人,说他的孙子高飞有可能会来战场找梁娇娇时,董志勇还是不相信的。 在他看来,高飞身为高家的嫡系子孙,能让老人家亲自打电话来的家伙,肯定是个纨绔大少,平时在内地溜溜狗逗逗鸟当街强抢个小妇女的还行,怎么可能会有胆子来这地方呢? 高飞的突兀出现,证明了董志勇想错了,这家伙竟然还真跑来战场了,傻鸟一个。 董志勇昨晚就知道,高家老人既然要求让梁娇娇退出本次任务,还说他孙子要来,那么就证明高飞和梁娇娇之间的关系不一般。 高飞来这儿,就是要带走梁娇娇的。 董志勇眉头微微皱起,缓缓的说:“高先生,很抱歉,梁娇娇同志目前正在战场上作战,你想要找到她--得等战争结束后。来人,保护高先生退出战场!” “慢点!” 高飞抬手,摇了摇头说:“领导,我想你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来找梁娇娇,绝不是要带她离开战场,而是和她并肩作战,保护她不被受伤害的。” “啥?” 董志勇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瞪大眼睛的看着高飞:“你、你要和梁娇娇并肩作战?” “嗯,我以前在特种部队呆过,你应该能看得出,我不是那种绣花枕头。” 高飞说到这儿时,看了眼那个卫兵,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我要是没两下子,能一下子缴了你卫兵的枪? 卫兵羞愧的低下了头。 董志勇却再次断然拒绝:“不行,就算你有一定的战斗经验,那我也不能让你参与战斗。” 开什么玩笑,假如你在战场上有个三长两短的,我能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你还是从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吧! 就在董志勇刚要再次命令手下,护送高大少赶紧滚蛋时,高飞却一声不吭的向山上走去:既然你不告诉我,那我就自己去战场上找! “哎,哎,高飞,你给我站住!” 董志勇一看毛了,赶紧追上去,拦住了他。 “领导,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也不会给你添乱。” 高飞认真的说:“请相信我!” “唉,我、我那个啥--小李,立即给高先生一套作战装备!” 看出根本无法阻拦高飞参战,董志勇无奈之下,只好让人给他拿来了一整套的作战装备。 高飞也没再说什么,干脆利索的穿上了衣服,把武器弹药都装备好:“领导,梁娇娇在战场的哪个方位?” “后山。我派几个人掩护你过去。” 董志勇抬手指着前面的战场,犹豫了下说:“现在山头战斗正激烈,这时候要向穿过去很难,能不能先等等,等……” 此时远处的战斗正处于白热化状态,杜郎等人看到华夏这边竟然动用了炮兵部队后,就知道要想安然撤回缅甸的希望不大了,就像待死的野兽那样,开始了最后的疯狂。 严峻的形式,也让他那些手下明白了唯有硬拼,才有可能突围的道理,更知道只有和华夏这边近距离的厮杀,才能躲过旁边虎视眈眈的炮兵,所以人人拼死不退,有几个特别凶悍的小头目,还带人开始反扑。 丛林战毕竟不是野战,视野开阔,拼的就是人多装备好。 在丛林中,经验才是最重要的,而无论是毒贩还是华夏这边,参与战斗的人都有着非常丰富的丛林作战经验,所以别看战斗很激烈,实际上伤亡的人并不是太多。 可正是双方都有所忌惮,不会擅自离开掩体草率冲锋,才只能依仗子弹布成一张防御网,有人要想穿透双方火力角逐的战场,那纯粹是找死。 董志勇对高飞虽然不爽,却不想他去送死,这才劝他最好先等等,等己方把敌人火力彻底压住后,再绕过去好了。 只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就已经拎着微冲冲向了前方。 “你给我回来!” 董志勇大急,吼叫声未落,高飞已经不见踪影了。 “嗨,这都什么呀!” 董志勇气急败坏的猛地跺脚,转身冲进掩体内,拿起电话开始拨打昨晚那个京城来电。 等卫星电话那边有人接起来后,董志勇的气息已经平缓,语气恭敬的说:“老人家,我是岭南缉毒前沿阵地总指挥董志勇--是的,我要向您汇报一下情况。就在刚才,高飞来到了战场上……我没有拦住他,他冲上战场去寻找梁娇娇了。” 卫星电话那边的老人,沉默了片刻才叹了口气:“唉,我知道了,就随他去吧。” “是。” 又等了会,知道听到忙音传来后,董志勇才敢放下电话,拿起望远镜向前方搜查了起来。 他能从老人家的那声叹息中,听出一种无奈。 他自以为很理解老人家的那种无奈:孙子不听话,为了个女孩子不顾自身安危,擅自跑来岭南参与战争,谁知道会不会在这儿一命呜呼呢? 其实董志勇想错了。 高老头之所以叹息,不是无奈,而是可惜。 高云华就坐在书桌前的圆凳上,双手放在膝盖上,腰身挺的笔直。 看到老人神色黯然的放下电话后,高云华也垂下了眼帘。 他当然能听出爷爷的这声叹息中,包含着太多的可惜,如果那个大魔头不是非死不可,换个别的身份,那么她绝对是高飞最佳枕边人的人选。 有胆略,有能力,最重要的是甘心为高飞去做任何事。 这样倾情与一个男人的女子,现实中已经不多见了。 但就是因为立场的不同,她必须得死,还是死在‘自己人’的暗算下。 她死后,会不会瞑目? 忽然间,高云华想到了这个问题,觉得自己安排的那个‘天亮行动’,有些残忍。 好像知道高云华心里在想什么是的,高老爷子混浊的老眼中,攸地闪过一抹决然,淡淡的说:“世间很多事,明知不可为,但必须得去做,这就是大义,这就是原则,丝毫没有更改的可能。” “是,爷爷,我记住了。” 高云华犹豫了下,才说:“还有三天,就是高飞的大喜之日了--是不是,婚期暂时延迟?” 真正的高飞还杳无音信,不知死活,假的高飞这次铁定会死在岭南,那么三天后的婚礼,谁来做王晨的新郎? 第1030章 他真的来了! 根据高家爷儿俩的计划,天亮行动的执行日期,最好是在上个月(农历月),那样高家就会找出借口,推迟高飞的婚礼。 比方高飞为了帮助朋友参与了一场大规模的缉毒战,结果却在战争中牺牲了,那样高家就会有充足的时间,来安排一切变故。 可现在已经是六月初五了,还有三天就是高飞的婚期,王晨也已经请了假回到了京华,从大山中接来了她父母,老陈家更是为此兴师动众的,一心等待六月初九的到来…… 这时候,高飞牺牲在岭南前线的消息却传来了,这场有很多人关注的婚礼,该怎么办? 如果推迟的话,势必得把高飞牺牲的消息曝出,可一旦真正的高飞日后回来了呢? 高家该怎么解释? 老陈家那边准备的越充分,高云华心里就越慌,因为他很清楚,一旦婚事发生意外,就会影响到高、陈两家的关系,这是很多人都愿意看到的。 高老爷子同样头疼这个问题,沉默很久后才说:“婚礼如期举行--高飞牺牲在前线的消息暂时封闭不宣,绝不能让别人知道,他们这半年所看到的高飞,是个假的。” 高云华有些为难,说:“如果婚礼继续举行的话,高飞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赶回来,谁来做婚礼的新郎?” 高老爷子老眼里闪过一抹狡猾,缓缓的说:“既然别人能假扮高飞的样子,瞒了大家这么久,我们为什么不能找人来假扮高飞,和王晨举行婚礼呢?” 高云华有些迷糊:“啊,还要继续找人假扮高飞?” “婚期已到,我们和陈家该准备的都已经准备好了,假如这时候婚礼出现变故,陈老头会怎么想?假如让他知道,我们早就察觉出高飞是大魔头所妆扮,依着陈老头的脾气,他会发疯的,我们高家也会颜面尽失。” 高老头淡淡的说:“所以不管如何,婚礼必须得按期举行。就这样吧,现在你就找一个绝对可靠的人,请最好的化妆师把他扮成高飞的样子,等婚礼结束后,我再亲自和王晨解释。” 高云华无奈的挠了挠后脑勺,觉得老爷子的主意很荒唐,不过除此之外好像也没别的办法了,皱眉开始考虑假扮高飞的人选。 找到最好的化妆师不是问题,关键是得找个绝对信任的人,而且这个人和高飞在外形上,还得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虽说就像天底下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那样,也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人,不过只要时间充足,要想找到一个酷似高飞的人,应该不是问题。 但关键是没有多少时间了,只有三天,这才是让高云华头疼的。 想了足有七八分钟后,高云华才说:“爷爷,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个能扮成高飞的人选,我觉得唯有小雅能胜任这个角色。” 高飞和高雅是亲兄弟,俩人的身材、胖瘦和相貌,都有几分相似,只要精心给他妆扮一下,估计能骗过佷多不知情的人。 高云华之所以想了这么久,才说出高雅的名字,就是有所忌惮。 高雅是个睚眦必报的性子,他和高飞的矛盾也不是什么秘密,谁能保证他不会在这件事做手脚? 假如在婚礼上,他自持是高飞的样子,对王晨有所--那么等真正的高飞回来后,高云华怎么交代? 高云华的顾忌是很有道理的,老爷子也明白,轻轻叹了口气,好像喃喃说了句‘孽障’,就果断摇头:“不能让高雅参与这件事,另外找人!” 高云华苦笑,心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去哪儿找可靠的人? 高老爷子也很头疼,端起茶杯正要喝水时,忽然笑了:“我有一个人选,他绝对是最合适的。” -- 董志勇扣掉电话后,就用望远镜搜索高飞的影子。 可这是在丛林,又不是野战,要想分辨出几十米之外的人都很难,去哪儿找高飞? “希望他能自求多福吧,唉。” 无奈之下,董志勇只好冲通讯员说:“给我接后山翡翠鸟!” 通讯员马上找到梁娇娇的通话频道,连声呼叫:“翡翠鸟,翡翠鸟,我是大黑鹰,我是大黑鹰,听到请回答,听到请回答!” 本次作战任务中,四个方面参与围攻山头,以及远处支援战场的炮兵,都有个各自的代号,在后山负责封锁毒枭逃跑路线的梁娇娇,代号就是翡翠鸟。 董志勇这只大黑鹰呼叫翡翠鸟时,梁娇娇这只翡翠鸟正在抱着枪,透过树叶望着天空发呆,听到耳麦中传来呼叫声后,马上就用手捂住耳麦,低声回答:“这儿是翡翠鸟,请问大黑鹰有何指示?” 董志勇的声音,随后从那边传了过来。 梁娇娇的眉头猛地拧起,心中就像打翻了一个五味俱全的调料瓶,有个声音在呐喊:他真的来了,真的来了!他怎么可以来呢,他是假扮高飞的好不好,有必要这样认真扮演这个角色吗? 梁娇娇现在已经知道了,廖无肆三个不明来历,而且身手又相当恐怖的人,之所以加入本次战斗,主旨就是暗杀假扮高飞的那个人。 至于这次围剿毒枭的任务,能否顺利结束,他们根本不管。 他们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以梁娇娇为诱饵,等候暗杀高飞的机会。 “明白,我会做好接应准备的,嗯,我们这边只发生了小规模的冲突,暂时没有敌人从这边撤退。” 梁娇娇心不在焉的简短汇报了这边情况后,就结束了这次通话,再次抬头看向天空。 梁娇娇在开始和董志勇对话后,白蓉就始终紧紧的盯着她。 现在看到她满眼茫然的样子后,就知道什么了,扭头对铁屠低声说:“你说对了,她真的来了。” 铁屠却没有因为自己判断正确,就有任何的得意,只是嘴角微微抽了下,就抱着枪倚在树上,闭上了眼,明显的不想说话。 铁屠对安归王的印象,谈不上好,可也谈不上怀,只是很反感利用一个女孩子的感情,来完成本次任务。 哪怕他只是站在协助的角色上。 在他看来,就算要剿灭安归王,大家也该拉开车马炮,明着干一场,哪怕是人多欺负人少,不管生死如何,听天由命就是了。 他真的不屑用这种卑鄙方式,来对付安归王,觉得这是对她的羞辱。 真正的敌人,是值得尊敬的。 更何况,安归王这个敌人,在假扮高飞的这段时间内,始终兢兢业业的为高飞做事--高家的人,就没有一点感动吗? 铁屠也很清楚,他这样的想法和感觉,是错误的,太多的情绪化。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人,也是一个唯命是从的铁血军人,面对邪恶势力,从来都不心慈手软。 那么,我是从什么时候才有了这种改变的? 应该是从心伤被冤枉后吧? 要不然,怎么会心灰意冷的选择退役--铁屠想到这儿时,轻轻叹了口气睁开眼,才发现白蓉在愣愣的看着他。 铁屠眨了下眼睛,随口问道:“看什么呢,不认识我了?” 白蓉抿了抿嘴角,垂下眼帘低声说:“我知道,你其实很反感用这种方式来对付那个大魔头,更因为她为高飞、心伤俩人做了那么多事,而不忍……但我想说的是,有些事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就像心伤是外蒙汉德勒森林九死一生,不也是被污蔑为内奸?有些事,我们得看开。” 扭头看了眼在远处好像睡着了的廖无肆,白蓉低声说:“等他来了后,我尽可能把诛杀她的机会,让给廖无肆。” 铁屠笑了笑,正要再说什么时,却忽然猛地卧倒在了地上。 紧接着,白蓉也顺势匍匐在地上。 等梁娇娇回过神来时,山上不远的地方,已经传来很多人的怒喝声。 始终暗中关注梁娇娇的罗城,有些紧张的擦了擦嘴角:“敌人,开始后撤了!” 梁娇娇一个激灵,强自把那些复杂情绪压下,对领口处低声喝道:“各单位注意,敌人开始突围,准备战斗……” 她最后一个字还在舌尖打转,枪声就响了起来:负责西南方向的第六小组,率先打响了后山封锁战的第一枪。 紧接着,刚才还算是平静的后山,就被密集的枪声所主导。 这次突围的毒贩,大约有三十多个人,都穿着清一色的深绿迷彩服,正急吼吼的向山下冲来。 杜郎等人在翻过山头时,已经在后山预留了七名明暗哨,就是为逃跑做准备的。 正面战场被华夏军警双方联手猛烈进攻,花大价钱买来的直升机又没起不到该有的作用,毒贩们在死死顽抗了大半个小时后,终于扛不住了,开始试图突围。 这些毒贩们也知道,既然华夏军方连炮兵这种彪悍的武力都动用了,没理由不派人封锁后山--不过他们始终抱着侥幸心理,因为后山埋伏好的七个暗哨,都没有警报发出,看来那边相比起正面战场来说,还算安全的。 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那七个明暗哨,早就被廖无肆和铁屠俩人干掉了。 这些人放羊般的从后山冲下来后,就遭遇了强烈的阻击。 七八个毫无防备的毒贩,惨叫着扑倒在了地上,剩余的毒贩赶紧寻找掩体,开始反击。 梁娇娇等人的任务,就是封锁后山退路,不需要主动进攻。 争差南边这座山的后山很大,按说区区十六个人是无法封锁的,不过后山有太多的无底洞,能够安然下山的地方,宽度不足一百米。 梁娇娇三个小组,十六个人,呈品字形藏在掩体后,依靠强大的火力网,完全可以支撑很长时间。 只要他们支撑到前方战场上的正面部队,消灭毒枭们的断后力量压上来,这次战斗基本可以说就算结束了。 毒贩们也知道这个道理,从后山撤退受阻,短暂的慌乱后,立即开始组织了有效反击。 第1031章 那就让我来吧! 困兽之斗。 这个成语,是当前渴望突围毒枭们的最佳形容词了。 他们很清楚假如无法冲过封锁点,势必会全军覆没的,所以人人都近乎于疯狂,不顾子弹乱飞,凶悍的向前冲。 根据梁娇娇所掌控的情报,这次前来交易毒品的毒贩,总人数大约在四百左右。 其中杜郎的手下最多,占接近一半,而且他还有三架在那边边境线上待命的雌鹿武装直升机。 刚才冲下后山的这二十多个人,只是极少的一部分,发现退路受阻后,立即向山上发出需要援助的信号,马上就有更多的人,从山上向下冲来。 梁娇娇等人占据着隐藏好,不用冒险冲击,只需用子弹在退路上织成一张火力网的优势,就能尽情的收割被迫冲下来的毒贩性命了。 不过,毒贩们却占据着居高临下的优势,他们在发现三个火力点后,很快就做出了适当的调整,依靠地方高的优势,向三个方位拼命的倾泻子弹。 还有几十个人,试图从布满无底洞的别处方向,小心翼翼的向下突围。 因为双方人数,地势的悬殊差距,梁娇娇等人很快就被人压得抬不起头来了,只能藏在掩体后面,向前盲目射击。 战场上最紧张的时侯,就是等待,等待双方交火的那一刻。 等到战斗迅速进入白热化后,人们反而不会紧张了,只是机械的扣下扳机,换弹夹,再然后,眼睛就会开始发红,逐渐失去理智。 就像第六小组的人,在战斗开始七八分钟后,就有两个队员因为侥幸躲过无底洞,从侧面包抄过来的敌人袭击,被迫撤出了掩体,狂吼着抱着枪对射。 结果--他们很快就被数十颗子弹击中,被打成了马蜂窝。 “冷静,都特么的给我藏在那儿不许冒头!” 看到第六小组损失严重后,已经进入杀戮状态的梁娇娇,对着通讯器怒骂着,和罗城一起,把枪口对准了那个方向,希望能弥补那边的火力网。 如果是在平原作战,华夏军警联手只需一次冲锋,就能把固守山头的毒枭们消灭。 不过这可不是平原,而是在丛林,有太多的东西做掩体,地面上又有佷多可恶的无底洞,就算华夏方面投入了战斗兵力越来越多,要想一鼓作气冲垮敌人,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别看华夏一方士气如虹,但在毒贩们的完全反抗下,要想按照原计划规定的时间冲上山头,很难。 正面战场,左右和后山,四个方位的战斗,都已经进入了白热化。 与刚才的无所事事相比,负责在后山封锁毒贩退路的梁娇娇等人,此时压力是无比的大--人们,总是会小看人在死命逃亡时迸发出的强悍能力。 越来越多的毒贩,在下山道路被火力封锁后,冒着掉进无底洞的危险,开始从侧面包抄过来。 咻--的一声,随着子弹的厉啸声,藏在树后的罗城,嘴里发出一声闷哼,扑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 “罗城!” 梁娇娇大惊失色,迅速调转枪头,对那个从侧面包抄过来的毒贩,狠狠扣下了扳机。 哒、哒哒! 那个侥幸绕过无数无底洞,企图从后方包抄的毒贩,随着梁娇娇手中钢枪的怒吼,身子就像打摆子似的坚持了几秒钟,这才无力的仰面摔倒。 罗城左肋中弹,仰面躺在地上,因为痛苦,嘴巴一张一合的,好像要说什么。 梁娇娇一个翻滚,滚到了罗城面前,一手举着冲锋枪,左手按住了他的伤口,尖声叫道:“罗城,你怎么样了,怎么样了?” 罗城脸上涂着油彩,看不出什么颜色,可他的瞳孔,却悠忽的收缩着,雄口更是迅速起伏着,张开的嘴巴里,有血丝淌出。 供港缉毒所,有两个人参与了这次战斗,就是梁娇娇和罗城。 昨晚开站前动员会时,梁娇娇还亲口告诉罗城,说她会罩着他的。 但现在看来--她食言了。 “罗城,你要说什么?” 看到罗城的嘴巴一张一合的,好像要说话后,梁娇娇俯身把耳朵贴在了他嘴上。 咻--一颗子弹擦着梁娇娇的发丝飞向左方,准确命中又一个偷袭的毒贩眉间。 这是白蓉开的枪。 当前战场上的局势,绝对是最危险的时侯,任何一个火力点哑火,都会让火力网出现漏洞,梁娇娇在看到罗城中弹倒地后,为了听他要说什么停止了开枪,这就一下少了两个火力点。 严格的说起来,她这种做法是不理智的。 但白蓉没有怪她。 因为白蓉相信,如果有战友中弹躺在她身边的话,她也会暂时放下一切,去照顾战友的。 白蓉迅速补位的同时,铁屠一个翻滚滚了过来,抄起罗城的冲锋枪,一只手一把,与白蓉、廖无肆一起,重新组成了新的火力网。 铁屠此时很像美国科幻大片《未来战士》中的施瓦辛格,举着双枪疯狂扫射,动作没有丝毫的凝滞。 廖无肆却没这样出彩,他只是依然固守他的位置,嘴角还是带着若有若无的笑,仿佛当前只是一场游戏而已,压根没必要值得认真对待。 “梁、梁局,你、你……说粗蛇会来吗?” 罗城的嘴张了好几下后,才说出了这句话,眼里带着不甘。 从昨晚知道杀害他未婚妻的粗蛇有可能会出现后,罗城就憋着一股劲,发誓要亲手干掉他给未婚妻报仇, 但不等他等到粗蛇出现,他已经中枪了。 罗城干了那么多年的缉毒警,参与那么多次战斗,可以说是见惯了生死,自然也很清楚,他是熬不到战斗结束了。 他不甘心。 十年来第一次得知粗蛇的下落,可他却没有等到仇家的出现,就要死了。 泪水从梁娇娇脸颊滑落,哽声说道:“他肯定会来,肯定的!你一定要坚持住,必须得等到他来到,亲手干掉他,知道吗!?” “嗯,我会、会坚持的!” 罗城急速的咳嗽了声,更多的鲜血从嘴里冒了出来,瞳孔开始放大。 梁娇娇急声吼叫:“罗城,罗城,你不许死!我说过,我要罩着你的!” 罗城嘴巴再次张合,眼神一下子亮了起来,竟然缓缓的抬起手,抚在了梁娇娇的脸颊上,喃喃的说:“彩……云,看到你,真……好。” 梁娇娇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她知道罗城要死了,已经出现了临死前的幻觉,这才把她当做了未婚妻。 接着,她睁开眼,也擦着罗城的脸,柔声说:“罗城,看到你,我也很高兴。” 罗城笑了,嘴里不再流血,说话也清晰了佷多:“你知道吗,我们所里来了个新局长,是大地方来的女孩子……有时候,我在看着她背影时,竟然会觉得她就是你。呵,咳!我还给她取了个很难听的外号。不过,她太凶悍了,揍了我好几次。幸亏你不是她……说实话,我后来竟然发现,我有些喜欢她了,奇怪。呵呵,幸好我没有说出来,要不然她还会揍我,看不起我……幸好,幸好……” 说完最后一个幸好时,罗城的手缓缓垂了下来,目光定格。 “罗城!” 梁娇娇仰面紧紧咬牙,喃喃的说:“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到粗蛇,一定!” 等她擦干泪水时,已经重新恢复了冷静,抱着枪一个侧翻,就对右边扣下了扳机。 一个毒贩,还没有来得及开枪,就被梁娇娇一枪崩碎了脑袋。 战场上死个把人,对于正在参战的人来说,压根就算不了什么。 他们都没有丝毫可以伤痛的时间,因为说不定下一刻自己就会死去。 梁娇娇很清楚这个道理,尽管罗城临死前说的那些话,让她的心更加疼,可她必须得保持绝对的理智,因为唯有这样,才能和战友配合,博取最后的生机。 轰隆隆! 螺旋桨的声音,从后方急速传来。 原来杜郎见迟迟打不开突围的道路,不惜动用了剩余的两架雌鹿武装直升机。 其中一架刚起飞跃过边境线,就被炮兵给干掉了。 仅剩的这一架运气却相当的不错,不要命的擦着树冠飞行,竟然躲过了几发炮弹,冲进了作战现场。 (炮兵的炮弹,肯定是带有追踪功能,只是这边环境太复杂,直升机只要贴着树梢飞行,无处不在的枝杈,就成了直升机最佳的引爆物,再加上运气好一些,能够躲过炮弹也不是多稀奇。) 这架武装直升机的加入,彻底改变了战场上的形式,在杜郎的遥控指挥下,开始对三个伏击点疯狂扫射。 毒贩的武装直升机加入战场,董志勇等人在站前就预料了这些,所以每个小组,都会携带一杆火箭筒,就是专门来打直升机的。 梁娇娇这个小组中,罗城就是火箭手。 可他却已经牺牲了,火箭筒就在他身下压着,而梁娇娇已经代替最右边的铁屠,封锁最右边的突围路线,白蓉代替她突前,廖无肆就是距离火箭筒最近的人了。 看着直升机疯狂向其他两个点扫射,梁娇娇本能的转身,对廖无肆大吼:“快,火箭筒!” 直升机飞临战场上空后(炮兵就不敢发炮弹了),廖无肆、铁屠和白蓉,就停止了开枪,躲在了更加隐蔽的掩体后。 他们都知道,在上方有直升机时,这时候还开枪阻击敌人,这是摆明了暴露自己位置,引来疯狂反击,所以有经验的都会在这时候停止射击。 全身几乎都缩在树洞中的廖无肆,看到梁娇娇冲他大叫,要他拿起火箭筒发射火箭弹时,只是轻蔑的笑了笑,就不再理她。 看到廖无肆对自己的命令无动于衷,梁娇娇稍微一愣就明白他是怎么想的了,眼睛攸地充血通红,紧咬着嘴唇扔掉冲锋枪,一个翻滚就向这边扑了过来。 既然他怕用火箭筒打直升机会暴露,那就让我来吧。 第1032章 高飞,快跑! 在明白廖无肆的心思,梁娇娇在扑出去后,忽然有了种轻松。 解脱了的轻松。 既然这些人都把自己的命,看的比整个战场都重要,那就让她来吧。 她不怕死,甚至这一刻她都希望能被直升机扫中。 这样的话,她就不用再当诱饵,不用看到扮演高飞的人,为了她而被廖无肆等人暗算了。 其实梁娇娇等人也明白,廖无肆也不是怕死。 因为怕死的人,在战场上是不会保持着他当前的这种轻松,和冷静。 廖无肆没有扛起火箭筒,那是因为他不能死。 就像梁娇娇等人参战就是为了消灭毒贩那样,廖无肆三人的主要人物,则是要趁乱格杀高飞。 除了格杀高飞外,其他的对于他们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哪怕死再多的缉毒警--每个人,都有参与本次战斗的明确任务。 所以就算梁娇娇很愤怒廖无肆无动于衷,却也不会怪他,而是奋不顾身的扑了过来,掀起罗城的尸体,抱起了火箭筒。 梁娇娇此时忽然发现,她竟然也无比的冷静,包括上弹、瞄准等动作。 甚至,她在把火箭筒扛在肩膀上时,还能看到直升机舱门口,两个毒贩正冲着她冷笑,同时把枪口对准了她。 她在突兀的暴露踪迹后,天上的毒枭没理由看不到她。 “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发出这枚火箭弹,也许没机会了吧,呵呵。” 梁娇娇抬起了火箭筒时,直升机的两个毒枭已经扣下了扳机。 -- 钱小华是第四小组的队员,来自岭南某个缉毒所,是这个小组的火箭手。 战斗打响后,就像其他两个小组后,钱小华所在的小组,也受到敌人疯狂的反击,短短七八分内,就有一个战友牺牲,两名战友受伤。 除了牺牲的战友外,其他五人仍旧尽最大可能的勾勒着火力网,完全的阻击敌人突围。 先后有战友倒下,打红了眼的钱小华,知道他已经坚持不到正面部队的到来了,尤其是当地方的武装直升机出现后。 “小华,火箭筒!” 身受几处重伤的第四小组组长,是钱小华所在的缉毒所所长,看到直升机腾空后,嘶哑着嗓子吼着,要求他立即发射火箭弹。 钱小华想都没有想,扔掉冲锋枪扛起了火箭筒,迅速的装弹太高火箭筒炮口,正要扣下扳机时,居高临下的毒贩机枪手,抢先开枪了。 就像被有毒的蚂蚁狠狠咬了一口那样,钱小华在仰面摔倒在地上时,眼睛依然睁的很大,在瞳孔迅速扩散时,看到一个人迅疾的扑过来,抢走了他的火箭筒。 咚! 这个声音,既是火箭弹飞出炮膛的声音,又是钱小华摔倒在地上的声音。 在钱小华瞳孔彻底扩散的瞬间,他只听到了这个声音。 然后,他就看到那架在天上嚣张的飞着、扫射着的直升机,轰地变成了一个大火球。 飞机,被打掉了! 钱小华缓缓吐出最后一口气,侧脸看向了抢走火箭筒,击落飞机的人。 这是一个年轻人,没有穿迷彩服,脸上也没有油彩,是个很帅气的小白脸。 他是谁? 为什么会出现在战场上呢? 还有女孩子的惨叫声,是第三小组那个非常飒爽的女警吗? 钱小华的眸光定格。 -- 梁娇娇终究没有快过毒贩,在她的手指还没有压下时,居高临下的子弹,就穿透了她扛着火箭筒的右肩,让她重重摔倒在了罗城的尸体上,火箭筒滚出了老远。 受伤后撕裂般的疼痛,和不甘,还有死亡临近时带给人的本能恐惧,让梁娇娇发出了一声异常尖锐的惨呼:“啊!!” 然后,就在她突兀的面对死神到来时,毒贩那架武装直升机,却忽地变成了一个大火球。 直升机爆炸后发出的炫光,让梁娇娇本能的闭上了眼:终于有人干掉了这架飞机! “梁娇娇,梁娇娇在哪儿!?” 就在梁娇娇恨不得再也不睁开眼,就此睡过去时,一个仿佛熟悉,又陌生的喝声,从上方响起,使她不得不睁开了眼,本能的忍着疼痛喊道:“谁,谁在找我?” 她的话音未落,一个人影就扑了过来,快的她无法锁定这个人的面貌,直到被他抱在怀里,欣慰的说:“幸好我来的还不算晚!” “你是--高飞?” 梁娇娇看着那张脸,眼神攸地亮了起来,枪伤的疼痛都感受不到了。 这个把梁娇娇抱在怀中的年轻人,正是用最快速度穿越整个战场的高飞。 “是我,我就是高飞。” 高飞观察了下梁娇娇的伤势,说道:“别怕,我看到那边的部队冲过来了,用不了多久,这些毒贩就会全军覆没了。” 他的话音未落,梁娇娇就听到了熟悉的95式冲锋枪的枪声,爆豆般的在上方响起:正面作战部队,终于击溃了毒贩的防线,把战场重心压在了后山。 到此为止,梁娇娇他们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接下来就是配合追敌围歼了:正面部队居高临下的压下来后,逃无可逃的毒贩们,就只能冒险从别处下山了,战场也会随之分散。 “哦。” 梁娇娇挣扎着坐起来时,眼神忽然猛地一变,大声喝道:“高飞,快跑,有人要暗算你!” 忽然间,梁娇娇想起了廖无肆三个人的使命:他们不肯冒险扛起火箭筒,目的就是为了等待高飞! 现在高飞已经出现了,正在关心她的伤势,这绝对是暗算他的最佳机会! 梁娇娇不知道这个假扮高飞的人是谁,为什么会让那些人这样忌惮,不惜利用她,利用整个战场来做诱饵,才能把他铲除。 梁娇娇只知道,不管假扮高飞的这个人是谁,只要他能出现在战场上,来到她面前,就代表着--高飞来了。 这是高飞的意思! 梁娇娇离开了高飞,也希望能把他给彻底忘掉,但那个家伙终究是她的第一个,也是她唯一的男人。 他的前夫! 一辈子都无法更改的结局,和死都不能忘记的男人。 高飞既然能为她冒险闯过整个战场来找她,她有什么资格,和理由,在得知有人要暗算他时,不提醒他呢? 尽管这个高飞真是别人假扮的,但这重要吗? 重要吗? 重要的是,高飞来了,为了梁娇娇出现在了战场上! 这就足够,足够梁娇娇提醒他,要跑,快点跑! 甚至,梁娇娇根本不用去看,也能感觉到廖无肆三人,已经把枪口对准了高飞。 果然,梁娇娇的喊声未落,枪声响起! -- 争差北面十三公里处,是个小县城,名字叫伐南县。 相传在大明帝国时期,被洪武大帝封为镇南王的沐家,曾经在此向当时称为安南的南越动兵,所以县名就叫伐南县。 伐南县是个小县城,整个县城就只有两条街,东西南北十字路口,就是县里最繁华的地方。 说是最繁华,其实比起内地许多乡镇来说,也算不了什么,但最起码这是最南边陲的‘重镇’了,所有正当的不正当的交易,都在这儿进行。 车子驶进伐南县后,沈银冰就发觉街上多了好多警察,还都是荷枪实弹的,气氛很萧杀,如临大敌的样子。 看到这一幕后,叶心伤叹了口气:“唉,恐怕我们没机会去争差那边了,道路应该都封闭了。” 二十多个小时没有休息的沈银冰,气色看起来比开车开了一路的叶心伤,还要憔悴许多,向前看去,果然发现向南的道路上,扯起了警戒线,十几个警察守在那儿,为担心有人硬来,还设置了牢靠的路障,挡住了不宽的公路。 沈银冰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强打着精神的问道:“那怎么办?” 叶心伤把车子停在路边,灭了火说:“要想过去,得找个向导。” 表面上从伐南县去争差那边只有这条路,但当地人肯定还知道别的路能过去,只要绕开这些障碍,相信那边不会再有什么盘查点了。 “我去找。” 沈银冰二话不说,拿起小包就推门下了车。 看着走向一个商店门口的沈银冰,叶心伤看着她背影的目光有些复杂,他发现越来越看不清这个女子了,为了打击报复高飞,她好像什么手段都能拿出来。 但当高飞有危险时,她却能甩下一切,跟着他狂奔几千公里不休息,又抛头露面的去找向导。 点上一颗烟,叶心伤狠狠吸了一口,喃喃的苦笑道:“看来,她还是爱着高飞的,只是她自己不承认,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罢了。” 一阵晕眩猛地袭来,让叶心伤泛起一阵头昏恶心,他连忙掐灭了香烟。 开车时间过久,又不曾好好吃饭,这一吸烟狠了,反而会很难受。 长时间的坐车,让沈银冰下地走路后,只觉得身子轻飘飘的,好像地不平那样,才走出几步就差点摔倒在地上,赶紧深吸了口气,调整了下内息,这才继续前行。 这是一家集合烟酒糖茶、日用百货、土特产为一体的商店,有佷多山里人背着背篓在这儿卖野物,也有人在收。 来到队伍后面,沈银冰左右看了一眼,发现一个男人就坐在台阶上,手里拿着一瓶酒,小脸喝的红扑扑的正在看热闹。 有人喊他:“兔子,你昨天早上不是去山里了吗,这次搞到什么好玩意了?” 叫兔子的男人撇撇嘴,低声骂道:“还特么的搞到什么好玩意,阿哥差点把小命扔在那鬼地方--哎,那个谁,能不能闪闪,当着阿哥晒太阳了。” 发现有人站在自己面前后,兔子不耐烦的摆摆手,抬头看来。 沈银冰微微弯腰,含笑道:“这位大哥,请问一下去争差那边怎么走?” 她的话刚说完,兔子就从地上蹦了起来,脸上带着见了鬼的表情:“啊,你、你也要去争差?” 他喊出这句话时,忽地把右手中的酒瓶子举了起来,做出了防御姿势。 第1033章 暗算来的这样突兀! 兔子突然举起酒瓶子的动作,把沈银冰吓了一跳,赶紧后退:“啊,你要做什么?” 兔子也后退,脸上带着恐慌神色:“你也要去争差那边?” “是啊,我就是和你问个路……你、你这是干嘛?” 沈银冰看着兔子高举着的酒瓶子,右脚脚跟微微抬了起来。 别看沈总表面上娇滴滴的,但人家前几年也练过几次防狼术的,对付兔子这种连毛加屎不到一百斤的邋遢家伙,就算打不过也不会吃亏的,更何况叶心伤还在身后的车上。 兔子眨巴了下眼睛,问道:“你就是问个路?我要是不说的话,你会不会揍我?” 沈银冰很奇怪:“我问路就是问路了,你不告诉我那是你的事,我干嘛要揍你,真是的。” 她以为遇到了脑残人士,说完这句话后也懒得再搭理他,转身就向另外一个人走去时,却听兔子说:“慢点,我有话说。” 沈银冰停步转身,不耐烦的说:“你想说什么?” 兔子就像神经病似的,重复问道:“你真的只想问路?” “痴呆。” 沈银冰撇撇嘴,刚要离开时,却听兔子说:“你除了问路外,还是不是要打听一个男人的下落?” “什么,你怎么知道?” 听兔子这样说后,沈银冰精神一振,快步走到兔子面前,连声问道:“你说的那个男人是什么样子,你怎么知道我去争差,就是去找那个男人的?” “果然是这样。” 看到沈银冰没有像那个小白脸和老乞婆那样,有暴力倾向的趋势,兔子总算放下心来,慢条斯理的坐在地上,举起酒瓶子喝了一口。 “你倒是说呀。” 看到兔子一派装比的表情,沈银冰催促了一句,忽然想起了什么,打开小包拿出几张钞票,在他眼前晃了晃,问:“喏,现在你总算可以说了吧?” “嘿嘿,当然可以。” 兔子伸手,一把就把钱抢了过来,塞进口袋里嘿嘿笑道:“姑娘,你是想听几个人的呢?” “什么几个人?” 沈银冰黛眉微微皱起,不明所以:“我就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我去争差,是为了找个年轻男人的。还有,你在那儿看到他的。” 兔子再次喝了口酒,神神叨叨的样子很欠抽:“除了那个小白脸外,我还遇到两个人找他,你是第三个。” 沈银冰赶紧追问:“那两个人是谁?” “是……” 兔子开始晃悠酒瓶子,嘿嘿奸笑道:“这就是我说你想听几个人的意思了。” 沈银冰明白了,再次从包里拿出三百块钱,扔给兔子:“额外加三百,把你知道的全告诉我。快点,我现在着急找人,没时间和你墨迹!” 沈银冰看出了兔子的痞子嘴脸,知道要是再和颜悦色的,这家伙肯定得打蛇随棍上,借机讹诈。 她不缺钱,也不在乎几百块钱,却不想耽误时间,所以在说到最后一句话时,语气变得严厉了起来。 沈总现在终究是市值几百亿的大集团总裁,平时把那些都市白领训的孙子似的,自然养出了一股子上位者的气势,语气这一严厉,让兔子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再也不敢墨迹了,赶紧拿过那几张钞票,把他所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末了,兔子还特意说道;“我遇到的那三个人,就属最后看到的那个漂亮小、女士有内涵了,人家笑脸相迎,还主动给钱的,哪像前两个,蛮横不讲理,估计这会儿得挨枪子了。” 兔子说的那个小白脸,和最后这个漂亮女士,沈银冰都能猜出是高飞和颜红俩人,但中间那个老乞婆是谁,为什么也那样关心高飞,她就不知道了。 很自然的,沈银冰就把老乞婆当做了是组织中的人,追踪高飞来到这儿,是想找机会害他的。 “红姐果然来到争差了,为了高飞,竟然连夜独自驾车狂奔几千公里。她凭什么这样关心高飞的生死,她和高飞之间,难道真有我不知道的关系?” 沈银冰越想越乱,用力摇了下头,逼着自己不去想这些,问兔子:“实话告诉你,我也是为了找那个年轻人来的。不过现在警方把那边的路封了,你能告诉我,还有别的路可以绕过去吗?” 看在沈银冰出手大方的份上,兔子倒没有再得寸进尺,转身指着不远处一条向西的小巷,说:“警方封锁的只是县城路口,只要穿过那条小巷,走几公里的旱道(土道),就能从一个斜坡上直接上盘山公路,向南就是争差了。” “好,谢谢你了。” 沈银冰问清楚后,转身正要走,却又忽然从包里再次拿出了一叠钞票,递给了兔子。 这一次沈银冰那叠钞票,厚厚的足有六七千块前,兔子眼睛腾地冒光了,伸手就去拿:“啊,谢谢姑娘,您简直是太大方了--呃。” 就在兔子手刚碰到钞票时,沈银冰却又向高处一举:“慢点,想要这笔钱,你得给我带路,带我们去争差那边!” 兔子一呆,不舍的咽了口吐沫,恨恨的说:“开,开什么玩笑?你知道那边发生枪战了吗?一个不小心,就会把小命留在那儿。钱再多,没命花不也白搭?” 沈银冰冷冷的说:“不会让你去战场的,你只需带我们去那边附近就行。痛快点,去,还是不去?”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看着沈银冰那叠红彤彤的钞票,兔子猛地抬头,把酒瓶子里的小半瓶酒都灌进嘴里,喷着酒气一把讲钞票抄了过去:“好,那我就拼了!” -- 砰! 战场上到处都是枪声,可在这一刻,梁娇娇却只听到了一声。 那声穿透高飞身子的枪声。 鲜红的血液,从高飞背后砰然绽放,就像一朵最为绚丽的花朵。 在这一刻,梁娇娇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也看不出别的东西,只能看到高飞眼里迅速浮上痛苦之色,和不可置信的表情。 在扑向梁娇娇时,高飞就已经看清楚,附近三十米内没有任何敌人,只有几个身穿迷彩服的自己人。 一个在左边,两个在右边。 可这颗子弹,却是从左边飞来的--在他毫无防备下,一枪命中了他的后背,弹头从前面穿过。 廖无肆。 是廖无肆开枪了,对着高飞的后背,选择了偷袭的最佳时机。 抱着梁娇娇的高飞,身子猛地一振,僵在了那儿。 砰,砰! 接连又是两声枪声响起前的刹那,高飞抱着梁娇娇猛地贴地翻滚,将将躲过了那两颗来自同一个方向的子弹,随即抓起梁娇娇扔在地上的冲锋枪,看也没看就向那边扣下了扳机。 廖无肆选择开枪的时机,绝对是最佳时机,高飞正把所有注意力放在梁娇娇身上,而且还是背对着他,凭着他的枪术,没有打不中的任何理由。 廖无肆唯一有些遗憾的是,因为高飞是俯身背对着他的,他无法直接击穿高飞的脑袋,只能选择后心。 也许冥冥之中注定高飞不会死的这样轻而易举,枪声响起时梁娇娇恰好嘶声提醒高飞有人要暗算他,高飞本能的微微侧身,廖无肆打来的子弹这才稍偏了点,没有击中他的心脏部位。 但饶是这样,高飞也受了重伤。 一枪得手后,廖无肆不再犹豫,猛地腾身跃起扑向高飞,连续开枪。 可就在这时,高飞的反应也迅速到了极点,立即抢在被击中之前,抱着梁娇娇一个侧翻,滚出了三四米,随即捡起地上的微冲,看都不看的向廖无肆那边开枪。 子弹打在高飞和梁娇娇刚才趴着的地方,迸起一片泥土的碎屑。 廖无肆在开随后这两枪的同时,已经算计好了一切:高飞如果要躲,势必会亮出身下的梁娇娇,那么子弹就会击中梁娇娇。 而廖无肆算定,依着高飞救梁娇娇心切的本能反应,他绝不会扔下她,而是要继续救她。 一个刚受重伤的人,要想躲过接下来的暗杀就已经很难了,更何况还要照顾别人? 所以在接连扣下扳机时,廖无肆就知道高飞死定了--只要他放不下梁娇娇。 至于高飞会舍弃梁娇娇独自躲闪,而害梁娇娇被击毙……廖无肆没想那么多。 他这次来岭南的唯一任务就是暗杀高飞,为了任务成功,梁娇娇的死活,甚至包括他在内的任何人的死活,他都没有放在心上。 只是廖无肆真没想到,高飞的反应竟然这样迅速,不但自己躲过了这两枪,还救走了梁娇娇,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抄起一把枪就开始了反击。 廖无肆大惊,腾空的身子猛地反向一折,将将把要害避开了子弹,肩头却被擦起一溜血花。 对这种小伤,廖无肆根本不在意,重重扑在地上后,顺势一连串的翻滚,躲开高飞随后击来的子弹,躲在了一棵树后,放声吼道:“白蓉,你还在等什么!?” 他这是在提醒白蓉。 这次利用梁娇娇为诱饵除掉高飞,是廖无肆和白蓉的唯一任务, 至于铁屠的到来,只是友情帮忙而已。 在铁屠退役后,廖无肆就已经不再信任他,所以他只是催促白蓉动手。 廖无肆的话音未落,白蓉那边已经动了,怀抱微冲咬牙冲着高飞就扣下了扳机:哒、哒哒! 只是枪声刚响,白蓉就觉得手肘一疼,冲锋枪的枪口偏向了上空,本该命中高飞的子弹,全部飞向了天上,把一丛树叶都接连击落了下来。 眼看白蓉补枪,从高飞意想不到的后方把他打成筛子底时,她的枪口却被人托高了,全部射空。 趁着这个工夫,高飞已经抱着梁娇娇迅速一溜翻滚,急速向山下滚了过去。 廖无肆忽地从树后跳了出来,却没有去追杀高飞俩人,而是把枪口对准了铁屠,阴森冷笑道:“老铁,你什么时候也加入邪教组织了?” 第1034章 跌入无底洞! 刚才廖无肆藏在树后,怒吼着让白蓉动手时,他清楚的看到,就在白蓉对着高飞开枪,高飞铁定是在劫难逃时,铁屠却忽然一把托起了她的手肘。 于是,白蓉打出的子弹,全部打飞,打在了树林中。 高飞趁着这机会,立即抱着梁娇娇一个翻滚,滚下了山。 铁屠竟然出手救了高飞! 亲眼看到这一幕后,廖无肆来得及去追杀高飞,而是先把枪口对准了铁屠:如果铁屠真是和高飞一伙的,那么必须得先把他解决掉,才能放心的去追杀高飞! 毕竟高飞已经受了重伤,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下,就算敞开怀的放他逃,他也逃不了太远的,甚至不需要继续追杀,他也会因为伤重而死。 毕竟廖无肆暗算他的那一枪,已经击穿了他的身子。 铁屠却不一样,他没受伤,武力值十足。 同为九龙王中的人,廖无肆当然很了解铁屠,知道他在九龙王中也是佼佼者,白蓉根本对付不了他,所以俩人必须先联手干掉他,再去追杀高飞。 白蓉这时候也霍然转身,急速后退两步,枪口对准了铁屠。 她和廖无肆,都没有开枪--不管廖无肆有多么阴险,但大家终究是并肩作战过的战友,就算铁屠有取死之道,也该让他死个明白。 面对两个枪口,铁屠眼神平静的站在那儿,淡淡的说:“我没有加入邪教组织。” 廖无肆枪口一颤,冷笑着问:“那你刚才,为什么要干扰白蓉开枪?” 白蓉也不解,只是她却没有像廖无肆那样,对铁屠充满杀机,微微叹了口气:“唉,老铁,我知道你和高飞的感情很好,可你该明白,那个人不是高飞,而是安归教的大魔头。” 铁屠摇了摇头,依旧淡淡的说:“我当然知道她不是高飞,是安归教的大魔头,但梁娇娇不是。” 但梁娇娇不是! 铁屠在说出最后这句话时,眼神猛地凌厉了起来:“你们杀高飞,我不管,可我不能让你们伤害梁娇娇。她是无辜的,不能做为你们任务成功的牺牲品!” 刚才白蓉对高飞开枪时,他正和梁娇娇搂抱在一起。 白蓉一梭子子弹打过去后,诚然会击毙高飞,但梁娇娇也肯定会被殃及致死,所以铁屠果断的干扰了她。 白蓉一愣,仿佛这时候才意识到这点,嘴巴动了下却没说什么,垂下了眼帘。 搞清楚铁屠救高飞的原有后,廖无肆心底也松了口气,哗啦一下放下枪,冷笑道:“老铁,你也太妇人之见了,就为了一个女人,却放弃击毙大魔头的最佳时机,你……” 铁屠打断了他的话:“廖无肆,我承认没有你那样的狠心,但我想提醒你,梁娇娇可是高飞的前妻,货真价实的。如果为了击毙万里迢迢赶来相助梁娇娇的安归王,就把她也误杀,你觉得真正的高飞回来后,会放过你们吗?” 这一次,廖无肆不说话了。 以前高飞尚在九龙王中时,廖无肆就看不起他。 高飞只是一个孤儿,而他廖无肆则是出自名门,虽说在战场上大家是兄弟,可以放心的把后背交给对方,但出身这个玩意,在任何时代都是一道无法逾越的裂痕。 廖无肆虽说看不起高飞,却不得不佩服他:他才是九龙王中各种作战环境最全面的‘选手’,无论是近身格斗还是远程击杀,丛林战、追踪反追踪等本领,都那么让人嫉妒。 当年教官曾经说过这样一番话:如果把你们九个人放在最为复杂的环境内,互相残杀,只允许一个人活着出来的话,那么最有可能活下来的人,很可能就是高飞,和廖无肆。 高飞能活下来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他是一个全面型的战士,总能在最危险的时侯,做出最正确的判断。 而廖无肆能活下来,则是因为他足够狠:他不但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为了达到目的,从不介意使用任何手段。 当年九个人听了教官那番话后,都没有任何的异议,因为这是事实。 但廖无肆却很清楚,假如真有那么一天,他绝不是最后活下来的人。 那个人,只能是高飞。 因为阴险,狠毒,冷酷不择手段,这些终究是‘旁门左道’,真正的实力,在最为复杂危险的环境下,这才是能存活下来的主要。 正如铁屠此时所说的那样,假如高飞知道廖无肆、白蓉俩人为了诛杀安归王,竟然不顾梁娇娇的安危,把她当做牺牲品--他会是什么反应? 别忘了,他现在的身世,比廖无肆更加牛比,就算不会因此而干掉他们两个而给梁娇娇报仇,相信他们俩人也会因此而受到磨难。 廖无肆虽然性格阴狠,在九龙王中算是个异类,却不是傻瓜,一旦明白某件事的得不偿失后,就能很快调整好心态,看着铁屠的眼神中,稍稍带有了一丝感激的神色。 尤其是白蓉。 她在九龙王中,和黄龙一样是实力最弱的了。 刚才铁屠托起她的手肘,与其说是阻止她杀人,倒不如说是为了救她。 想通了这一点后,白蓉额头猛地有冷汗淌下。 铁屠拎起枪械,大踏步的向山下走去:“我想现在,我们可以去救梁娇娇了。” 他说是救梁娇娇,而不是说去诛杀安归王,听起来好像有些本末倒置,但廖无肆的眼睛却亮了起来,随后抱着枪向下冲去。 梁娇娇被安归王抱着滚下了山,这就有了挟持人质的嫌疑。 铁屠等人为了救梁娇娇,被迫干掉了她--不管安归王和高飞是什么关系,这都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结局,也是最好的。 “老铁,平时大家都说最危险时依然能保持冷静的人唯有叶心伤,实际上你才是,我比起你,差的太远。” 白蓉苦笑着喃喃说了句,随后快步追了上去。 此时,本次剿匪的战斗已经进入一边倒,那些毒贩失去空中火力的掩护后,再也没有了激战下去的勇气,就像丧家之犬那样,夹着尾巴漫山遍野的逃窜。 佷多人死在华夏军警双方的枪下,在这儿,很少听到有‘缴枪不杀’的喝声,毒贩要想活下来,得有相当高的觉悟,就是自个儿放下枪,双手抱头的跪在地上。 还有一些毒贩,走投无路下掉进了深不可测的无底洞内,多少个世纪过去后,他们运气好的话,也许能变成化石,不过这样的好运气微乎其微,毕竟这边气候太过闷湿,尸体很快就会腐烂掉的。 到处都是枪声,和求饶的声音,白蓉三人却不管不顾,飞身向下冲去。 -- 趁着铁屠干扰白蓉的瞬间,高飞抓主机会抱着梁娇娇,没头没脑的向山下滚去。 这座山的海拔不是太高,但后山的坡度却很大,几乎得有五十度角的样子,所以别看丛林茂密,到处都是枝枝叉叉的,可人在抱成团的滚下来后,只要不是被大树、大石头挡住,天知道能滚下多远。 梁娇娇只觉得全身都疼,好像骨头散了架那样,甚至神智都开始模糊,可下滚的速度却没有停歇,仿佛可以一路滚到地狱中那样。 她却知道,她是被高飞紧紧抱在怀中的,有两次她亲眼看到,高飞的后脑、额头都狠狠撞在了石头上,有鲜血迸出,可他却始终没有松开她,仍旧把她紧紧抱在怀中,尽可能的保护着她。 “我们会不会被一直滚进无底洞中?滚下的路线应该是便宜了安全地带了。” 梁娇娇模模糊糊中刚想到这儿,就觉得身子猛地失去重心那样,急速下降,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尖叫:“啊!” 他们两个,到底是落入了无底洞内。 这是一个藏在茂密灌木丛内的无底洞,洞口就像一个井口那样,表面看起来不大,但却呈葫芦状,下面却陡地空阔起来,俩人变成了自由落体,飞快的向无尽黑暗坠下。 “嗨!” 就在梁娇娇绝望的,本能的尖叫时,高飞猛地大吼一声--俩人急速下坠的身子猛地变缓,随着一阵刺啦响声,再次下降大约半米后,终于止住了下落之势。 然后,梁娇娇就听到高飞粗重的呼吸声,和牙齿紧咬的咯咯声。 她下意识的睁开眼,先看到了一个圆。 圆就像篮球那样大小,就在她上方很高的地方,有些光亮。 梁娇娇知道,这个圆就是隐藏在灌木丛内的无底洞洞口。 再接着,影影绰绰中她看到高飞一手抓着她手腕,另外一只手却抓着一根藤条--两个人就像是吊坠那样,在不知道有多深、有多粗的洞内来回摇摆。 在自由下降时,高飞迅速做出了反应,几次伸手去抓,渴望能抓主什么东西。 老天垂青,高飞的努力没有白费,他终于抓主了一根藤条。 其实这根藤条是一根树根,大树的根茎穿透了无底洞的洞壁,虬龙一样的悬空,恰好被高飞抓到。 急速下降时,能够一手抓主藤条止住下落之势,如果没有梁娇娇,或者如果没有受伤的话,这对高飞算不了什么。 可他现在身受重伤,左手还抓着个梁娇娇,强大的地心引力使高飞有些头晕目眩,前胸伤口中淌出热血,滴落在了仰着脸的梁娇娇头上。 梁娇娇能够听到,他们跌下来时挂下的石块等东西,在他们下降止住后,依旧急速下降,大约三四秒钟后,才传来隐隐的响声。 石块自由落下时的速度,刚开始是每秒大约五十米,随后速度会越来越块,现在过了好几秒才传来回声,这就说明下面还得有至少一百多米。 从石块回声判断,下面应该是石头。 梁娇娇要是从这儿掉下去,绝对能摔成一滩肉泥。 恐惧,从没有过的恐惧,让梁娇娇挣扎了起来,嘶声喊道;“高飞,别、别松开我,我不想这样的死去!” 第1035章 那就遂了那些人的愿吧! 梁娇娇一直以为,自从她来到岭南供港干了缉毒警后,就不再惧怕死亡。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每次任务她都会身先士卒,让罗城等人都咂舌不已,尤其是不久前当毒贩的雌鹿直升机飞临上空,对所有作战部队造成致命威胁,廖无肆等人都无动于衷时,又是她站了出来,扛起了火箭筒。 扛起火箭筒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她很可能得牺牲了,不过那时候她没有丝毫的惧意,因为每逢战斗开始后,她都会热血澎湃,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但当冷静下来,细细‘品味’死亡的味道过后,她才知道死亡原来是那样可怕--多好的一女孩子啊,就这样活生生摔成了肉泥,这绝对是造孽呀! 梁娇娇这一挣扎,触动了高飞的伤口,使他眼前猛地发黑,紧抓着藤条的手一松,俩人身子急速下落,梁娇娇再次长声惨呼:“啊,啊!” “别、别怕,也别动,我们死不了的!” 高飞猛地一声大喝,再次止住了下落的趋势:“梁娇娇,千万别动,要冷静,冷静,知道吗?” “是,我要冷静,我要冷静!” “深呼吸,深呼吸!” “是,我深呼吸,深呼吸--哈呜!” “对,就这样,深呼吸,继续深呼吸。” 高飞说着,自己也接连几个深呼吸,精神为之一振。 人在惶恐时,适时的几个深呼吸,这才是让自身迅速冷静下来,应付危险的最正确方式。 果然,几个深呼吸后,梁娇娇冷静了下来,虽说还是怕的要命,却明白不能再无谓的挣扎了,那样真会掉下去的。 “梁娇娇,你、你试着向四周探探,看看、看看有没有落脚点,我坚持不了太久的,咳,咳!” 高飞剧烈咳嗽了几声时,粘稠的液体,再次滴落在梁娇娇脸上。 梁娇娇亲眼看到高飞中弹,前胸被穿透的。 如果要是换上她,就算当场不死,也绝不能做到目前高飞所做的一切:他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仍然能及时抓主藤条,并一手拉住了她。 看着上方高飞那摇摇摆摆的身子,梁娇娇忽然一下子冷静了下来,试着伸出右脚,向四周探去。 结果很让人绝望:四周全是滑溜溜的垂直石壁,别说是落脚了,就是壁虎都不一定能呆住。 而这时候,梁娇娇明显感觉高飞的力气在逐渐消失,抓着她小臂的手一松,又接着扣住了她手腕。 在突兀下降的瞬间,梁娇娇没有再挣扎,更没有尖叫。 她已经彻底冷静了下来,能冷静的面对死亡了,不管是死的会有多惨。 不过她却很满足。 因为高飞始终没有放弃她,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依旧死死抓着她的手腕,竭力的坚持着--尽管这种坚持没有多少意义,最终都是个死。 “没有任何的落脚点,下面黑漆漆的一片,什么也看不到。” 梁娇娇再次深吸了一口气,仰面看着高飞,低声说:“高飞,松开我。” 高飞如果松开梁娇娇,那么他就有希望能顺着藤条爬出洞口。 要是不松开,等他彻底力竭时,俩人都会摔死。 高飞好像笑了下,很艰难的样子:“松开你,你会死的。” “不松开,我们两个都会死。” 梁娇娇吐出一口气,语气平静的说:“高飞,听话,松开我。你能为了我赶来战场,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高飞眼前开始发黑,他越是坚持,伤口的血淌出来的就越多,但仍然固执的摇着头:“我……是不会松开的。不到最后时刻,绝不能放弃,明白吗?” “这就是最后时刻了。” 梁娇娇也笑了下,笑容在黑暗中有些看不清,但肯定很凄美:“高飞,其实我知道你不是高飞,你是安归教的安归王,只是假扮高飞的样子罢了。” 高飞双眸猛地一张,嘎声道:“你怎么知道!?” “昨晚我就知道了,希望你还能坚持着,听我把话说完。” 梁娇娇叹了口气,说:“昨晚行动开始之前,我接到了来自京华的电话,是高飞的爷爷亲自给我打来的。” 知道高飞坚持不了多久了,梁娇娇就用最快的语速,把事情经过简单说了一遍,末了才说:“廖无肆,白蓉和那个老铁,就是专门暗杀你的人……这下,你该明白他们为什么会暗算你了吧?” 顿了顿,梁娇娇一字一顿的说:“因为你不是真的高飞,你是安归王,是邪教的大魔头,所以你没必要为了我,就把性命赔上。赶紧松开我,独自逃命去吧,逃的越远越好,永远都不要回来,因为高飞那种家世的人,根本不是我们所能接触的!” 高飞没有说话,就像他始终没有放弃梁娇娇那样,只是沉默。 梁娇娇却能感觉到他的手指在颤抖,几乎就要松开了,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却听他忽然大笑了起来。 笑声,如银铃,又像是夜枭夜哭:“哈,哈哈!” 但不管这笑声像什么,梁娇娇却猛地醒悟了过来,失声尖叫道:“啊,你、你原来是女人!” 梁娇娇从得知高飞是由安归王假扮的后,却从没有想过他竟然是女人。 一个女人,怎么可能是第一邪教安归教的王者呢? 一个女人,又怎么可以假扮高飞,骗了那么多人? 梁娇娇惊骇莫名时,高飞再次笑道:“哈,咯咯,不错,我就是女人!我本来就是一个女人!梁娇娇,你说的不错,不管我们如何努力的为高飞做任何事,我们在高家眼里,终究是蝼蚁、邪魔外道般的存在。他们绝不会允许我们能和高飞在一起,因为他们是名门豪族!” 安归王笑着,悦耳却又带有无限伤感的笑声,在无底洞内反复回荡,刺耳。 她笑到后来时,笑声中却又夹杂了呜咽,让梁娇娇分不清她是在笑,还是在哭。 但梁娇娇却能感觉到,这个被很多人视为大魔头的女人,原来是爱着高飞的! 要不然,她为什么万里迢迢跑来援救梁娇娇? 要不然,她为什么在听完梁娇娇的一席话后,会这样伤心绝望? 她自以为在这段时间内,都是站在高飞的立场上,帮他照顾声音,孝顺老人,呵护他的女人--做的已经够可以了,可高家在得知她的真实身份后,还是利用梁娇娇,为她下这个圈套。 在这一刻,安归王忽然想通了佷多:就在梁明青夫妻拿着梁娇娇的遗书给她看时,就已经制订了这个计划。 就算没有这次,高家的人也会想方设法的把她除掉! 她是恶名昭彰的安归王,大魔头,自身实力超绝,要想用最小的代价干掉她,利用梁娇娇,利用这次战斗,无疑是最佳的办法。 这一刻,安归王很佩服制订这个计划的人,的确是算无遗策,把她对高飞的感情,都已经计算了进去。 这样完美的计划,完美到她都不忍心去破坏。 那就遂了那些人的愿吧! 安归王终于松开了手,抓着藤条的那只手。 她和梁娇娇俩人,急速向黑暗中落去。 -- 铁屠三人飞快的从山上奔跑而下。 当然了,就算他们奔跑的速度再快,也比不上滚动的速度,就像在足球场上,运动员累成像孙子那样,也追不上快要滚出底线的足球。 这座山海拔不是很高,最多也就是六七百米,实际上岭南也没有太高的山。 可铁屠三人用最快的速度,沿着高飞和梁娇娇滚落的痕迹向下疾奔,几乎来到了山谷中,也没有找到两个人。 “搜,他们肯定藏在灌木丛中了!” 廖无肆左右看了几眼,抬枪对着南边的灌木丛就是一阵扫射。 当然了,这次枪口微微上台,就算灌木丛中有人潜藏着的话,也就是吓一跳,而不会被伤到--经过铁屠的剖析后,他还真不敢把梁娇娇当做牺牲品了。 三个人分三个方向,小心翼翼的向远处搜索。 他们现在小心翼翼,不是怕高飞,而是怕失足跌进无底洞内。 高飞和梁娇娇俩人都受伤了,而且他们的枪械,也已经在滚动中都丢失了,就算是突袭,也没太大的威胁力,反倒是那些藏匿在某处的无底洞,才是真正的杀手。 山谷中没有太多的无底洞,只有四个,南边三个,西边一个,另外两个方向则是坚实的山体。 用了大半个小时的时间,他们也没找到高飞俩人。 廖无肆顿在一个无底洞洞口,眼镜蛇那样盯着洞口边上的荒草,随即起身离开。 白蓉的声音,从西边传了过来:“他们根本没有来这儿,这儿的草丛没有任何碾压的痕迹,最重要的是没有血迹。” 高飞俩人都已经受伤了,在滚落的过程中,不可能会有时间包扎伤口,哪怕他们都随身携带着急救包。 铁屠抬头,看向了山上:“看来,他们俩人仍然在半山腰的某处。” 白蓉接口道:“或者,已经掉进了某个无底洞内。” “真是那样的话,事情就有些糟了。” 铁屠说着,抬手一摆说:“我从左边上山,白蓉你从中间,廖无肆负责右边,必须得尽快找到梁娇娇!” 上下山的路(暂时称呼为路吧),除了中间宽约一百多米的地方没有无底洞外,其它地方都不保险,所以铁屠才让白蓉搜索正面。 对铁屠的这个提议,廖无肆没有任何意见。 实际上就是铁屠不说,廖无肆也会把最安全的地方,让给白蓉的。 他虽然性格阴险,做事不择手段,但他却始终把白蓉当做战友,可以信赖的那种。 白蓉也没有推辞,因为她在三个人中是最弱的了。 “注意他们滚下来时的两百米内!” 廖无肆喊了一句,抢先冲向了右边。 “老铁,你小心些!” 白蓉冲铁屠点点头,向正面上山扑去。 铁屠点上一颗烟,看着白蓉的背影微微叹了口气,拨开了左边的灌木丛。 第1036章 我们还活着! 铁屠三人冲到山谷中来时,山上的战斗就已经接近尾声了。 毒贩们彻底溃败后,在华夏军警双方的联合诛杀下,就犹如沸汤泼雪那样,再也组织不起任何的战斗力,聪明点的直接仍枪跪地投降,脑残点的不是被击毙,就是在慌不择路下掉进无底洞内送了命。 偶尔的,还会传来一声枪响,但更多的却是吆喝,和警犬、军犬的狂吠声。 铁屠在从左边上山时,也遇到两个侥幸逃下来的毒贩,他眼睛都没有眨一下,直接开枪击毙:和这些毒贩,没什么好说的,从他们走上这条路那天开始,就该想到会有这样的下场。 当然了,铁屠也遇到诛杀毒贩的战友,大家都相互打个招呼,接着开始搜索。 在搜上半山腰的这段时间路程内,铁屠总共遇到了十一个无底洞,最大的洞口直径得有三四米,最小的只有井口的一半。 甚至有一次他都差点跌进隐藏在灌木丛中的一个无底洞内,幸好反应够快,及时抓主了旁边的树枝,吓出了一身冷汗。 现在他总算知道在战斗开始之前,董志勇为什么一再提醒大家,必须得注意这些无底洞了:争差附近群山特殊的地质,早就了这些深不可测的无底洞,绝大多数都是垂直的,深达上百或者更深,人要是掉下去,鬼知道会去了哪儿。 上山的速度,明显比下山要慢了许多,铁屠用了一个多小时,才来到了半山腰附近。 抬手擦了擦汗水,通过通讯器向白蓉俩人报了个平安后,铁屠坐在一根横倒的树杈上,拿出了烟盒。 这是一根大约有碗口粗细的树杈,可能是遭到雷击之类的外力才折断的,已经变成枯枝了,上面长满了青苔,甚至还有木耳和蘑菇。 树杈的侧面,是一片不怎么茂密的灌木丛。 铁屠眼前这一切,和他随处可看到的一切,完全一样,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拿出火机,铁屠低头正要点烟时,瞳孔猛地一缩:他坐着的这根树杈,有被挪动的痕迹,在地上拖出一道长达几米的擦痕,只是地上到处是落叶,不仔细看根本看不清罢了。 铁屠扔掉香烟,纵身跃起,就像一只捕猎的猎豹那样,全身神经紧绷着,向灌木丛那边慢慢走去。 拂开灌木丛,铁屠看到了一个约有井口那样的洞口。 洞口边上的灌木丛叶子上,还有几滴鲜血。 铁屠迅速抬头,四下里扫了一眼,这才缓缓趴在地上,匍匐着爬到了洞口,摘下腰间的强光手电,向下看去。 -- 安归王绝望中松手,甘心陪着梁娇娇一起去死,绝不是像她所说的那样,遂了那些人的愿,而是她自己不想活了。 要是放在以前,安归王也许根本不会管梁娇娇的生死,早就松开她的手,独自想办法逃生去了--她万里迢迢赶来争差,能够在战场上及时击落毒贩的那架雌鹿武装直升机救下梁娇娇,就已经做的很到家了,实在没必要再陪着她一起送死。 她松手,那是因为她,竟然是高飞的小表姨! 小表姨啊! 虽说上官风铃一再强调,就算她和高飞有了那种肮脏的关系,但俩人之间的血缘,早就出了五服的,没必要为此再担忧什么。 可安归王却很清楚,那是上官风铃安慰她的。 高飞的姥姥是她亲姑,她和方小艇是正儿八经的姑表姐妹,方小艇的儿子就是她的表外甥,这层亲密的关系,又岂是一番自欺欺人的话所能改变的? 安归王爱不爱高飞暂且不说,单单这层乱了的关系,就让她无地自容:别忘了他们第一次时,她可是主动的。换句话说就是,她逆推了她的表外甥。 这让人情何以堪啊? 这要遭到天谴的! 会让她觉得生不如死! 别人也许把她看做是魔道中人,而且她也知道修罗道中(地下楼兰)的传承,基本都是近亲繁育,但她从没有把自己当做是魔道中人,她只是一个为了祖先的宏伟事业,甘心付出一切的王者! 也许在有一天,她会看开和高飞的关系,反正俩人也仅仅是有了那层关系,又没有孩子,只要他们不说,别人也不知道,就当是被狗咬了一口拉倒……谁还没有被狗咬过吗? 但梁娇娇的那番话,加上那个羞人的残酷现实,让她自暴自弃了,这才松开了手,甘心去死。 老百姓常说,一死百了,死了的人,是不会介意关系,和出身的。 从黑暗中坠下时,安归王总算是有了种解脱的轻松,就像梁娇娇抢着扛起火箭筒时,很平静。 梁娇娇也很平静,没有发出临死前的惨叫。 粉身碎骨。 俩人都做好了粉身碎骨的准备,迎接那声很快来到的大响,和刹那间彻骨的剧痛。 响声如约前来,剧痛如约感觉到……只是,时间仿佛太短了点,不等俩人有所反应,就重重落在了实地上,然后啥也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梁娇娇挣开了眼睛。 眼前仍然是漆黑一片,浑身疼的要命,无法动弹分毫。 “原来,死了也能感觉疼痛的,不像人们传说的那样,啥也不知道。” 梁娇娇心中苦笑时,却听到旁边传来一声夹杂着痛苦的咳嗽声。 猛地,梁娇娇本能的翻身坐起。 动作过大,左肩剧痛,但其它地方的伤痛,却不是太无法忍受。 “是谁在咳嗽?其它的鬼吗?” 梁娇娇抬头向前看去,瞪大双眼,希望能看到什么--却看到了一个篮球大小的光圈。 那是无底洞的洞口。 梁娇娇在跌下无底洞时,也曾经看到过这个光圈,但那时候她还是活着的,所以纳闷为什么死了后,仍然能看到那个光圈? “呃!” 一声无法忍受的申银声,从她身边传来,梁娇娇迅速低头,影影绰绰中看到了一个人:高飞。 安归王假扮成的高飞。 安归王侧着身子躺在她身边,蜷缩的样子证明她没有一点安全感。 她虽然发出断断续续的申银,却没有睁开眼,唯有血腥气息,更加的浓烈。 “这是这么回事,我到底是死了,还是没死?” 梁娇娇用力摇了下头,逼着自己精神高度集中,试着搞清楚当前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终于,在傻楞了足有五分钟后,梁娇娇才确定:她和安归王都没有死! 安归王在松开藤条,俩人落入黑暗的洞底时,却没想到在他们脚下几米处的地方,还有一个平台。 平台不大,也不是太平整,但却截住了她们下降的身子,使她们没有直直的掉进洞底。 “我、我们还活着,太好了,太好了!” 梁娇娇喜极而泣,强忍着左肩的枪伤剧痛,伸向了腰间。 不幸中之大幸的是,她腰间的急救包,强光手电都没有丢失。 梁娇娇抬手先上下看了看后,兴奋的心登时凉了半截:上面足有十五米的距离,下面,则是深不可测,她们俩人就掉在了这突兀而出的平台上,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最关键的是,安归王抓主的那根藤条,距离她们也有四五米高。 依着洞壁的滑溜,和自身所受的伤势情况来看,梁娇娇找不到任何能抓主藤条,脱离险境的希望。 但不管怎么说,没有直接掉进洞底摔死,这已经是山神爷最大的照顾了。 只要人还活着,就有希望逃出生天! 把手电筒放在一旁,梁娇娇摘下腰间的急救包,直接扑在了地上。 战场急救包就相当于赤脚医生串乡所用的急诊箱,什么纱布、酒精棉、镊子小刀的一应俱全,无法应付剖腹产,但对付枪伤还是绰绰有余的。 看安归王还在昏迷之中,梁娇娇没有先动她,而是撕开自己左肩,拿起了酒精棉擦了擦伤口,又咬住了一块纱布,这才拿起了镊子。 她亲眼看到安归王被一颗子弹击穿了身体,虽说没有身体里没有留下弹头,弹孔才会流血不止,不过梁娇娇必须得先搞定自己的枪伤,才有把握更好的治疗安归王。 在不打麻药的情况下,用镊子直接把体内的弹头夹住来,这无疑是很痛苦的,尽管她嘴里咬着纱布,但当把弹头捏出来时,还是疼的全身冷汗,几乎要昏过去。 幸好她坚持了下来,稍微休息了片刻,就在伤口上洒上消炎粉等药物,粗粗包扎了一下。 虽说肩膀仍然疼痛,不过这点伤对于梁娇娇来说就是皮肉伤了,只要弹头取出来,做几个简单的动作还是没问题的。 处理好自己的伤口后,梁娇娇这才把安归王扶了起来,让她背对着自己倚在怀中,开始给她解衣服。 迷彩服里面是衬衣,衬衣里面是背心,背心里面却是一层缠紧了的纱布。 也幸亏有这些纱布:纱布被子弹击穿后,却随着安归王的翻滚动作挪动,挡住了伤口,这才没有让她大量失血而亡。 看到这层紧紧包扎在安归王身上的纱布后,梁娇娇终于再次肯定她就是个女人了。 随着带血的纱布一圈圈的被解开,安归王的女性特征,就暴露在了梁娇娇眼前。 “每天缠的这样紧,就不难受吗?不过她易容的本事还真了不得,愣是看不出有化妆的样子,更能改变她自己的声音。” 梁娇娇内心感慨着,缓缓把安归王的身子转了过来,在看到那个弹孔后,心里攸地一凉--她无法想象,人体这个部位被子弹击穿后,安归王又是怎么熬过来,反击廖无肆,并抱着她先山下一路翻滚的。 梁娇娇敢肯定,假如是她受了这样的伤,别说随即迅速反击了,能不当场死亡,就已经很不错了。 同时也确定,廖无肆向安归王射击时所用的枪械,绝不是一般的微冲子弹,很可能是特制的类似于穿甲弹的那种,就是专门为杀她而准备的。 第1037章 安归王发高烧了! 肩膀受伤,和雄部受伤,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只要伤不到内脏,就算半截肩头全部骨折,只要处理及时,也不会有太大的生命危险。 梁娇娇在仔细检查过安归王的伤势后,发现她肯定伤到了内脏,最起码肺叶受损了,要不然咳嗽时,嘴角不会带血。 “该怎么办?必须得尽快出去,给她动手术,要不然她就死定了。” 梁娇娇再也不敢看安归王的伤势,赶紧给她仔细包扎好伤口,重新给她穿好了衣服,把她放平在地上准备观察一下,考虑该怎么逃出去时,右手无意中碰到了她的额头。 安归王的额头,火热。 发烧了! 这么短的时间内,她就因伤而发烧了! 由此可以断定,廖无肆所用的弹头上,绝对带着某种病菌。 怎么办? 该怎么办? 心慌的梁娇娇猛地想起了领口的通讯器(耳麦在滚下来时,丢失了),张嘴正要呼叫时,却又闭上了嘴,一把扯了下来,扔在了深洞内。 假如她呼叫的话,应该很快就会有战友搜索而来,把她救上去。 但廖无肆他们也肯定会过来,昏迷中的安归王,到时候只能是死了。 而且,梁娇娇也不敢保证,她在和安归王吊在半空中说的那些话,战友们是不是已经听到了,所以她不敢冒险,干脆把通讯器丢掉。 至于该怎么逃出去,梁娇娇坚信既然老天爷没有让她们两个直接摔死,就应该给她们安排了一条逃生的道路。 逃出生天的道路,在哪儿? 梁娇娇小心翼翼的爬到平台边缘,拿着手电向上照去,观察洞壁有没有可能上去的路时,就看到了一张脸。 那张脸,也在看着她。 她在洞内十几米深处,那张脸则在洞口。 这是铁屠的脸。 铁屠发现无底洞周遭灌木丛上有血迹后,立即意识到安归王俩人可能会掉进这里面去了,试着趴在洞口向下看去。 他刚探出脑袋向下看去,就看到一道手电光从下面照了上来。 “下面果然有人!” 铁屠狂喜,张嘴刚要喊叫什么,却又猛然意识到这样会引来别人,赶紧用双手捂住嘴巴,低声喝道:“下面的,是什么人?” 梁娇娇在看到这张脸后,也是被吓了一跳,但在听到铁屠的声音后,随即激动的高声叫道:“你是老铁!” 在得知铁屠三人的真实身份后,梁娇娇就对他们没有了任何好感。 不过相比起廖无肆和白蓉来说,也说不出为什么,梁娇娇就觉得这姓铁的,貌似比那俩人要温和许多,尽管他的样子冷酷,也很少说话。 铁屠沉稳的性子,总能给人一种放心的安全感。 尤其是在亲眼看到老铁及时托起白蓉的手肘,帮自己逃过一劫后,梁娇娇对他的印象更好了些:最起码,他没有像廖无肆俩人那样,为完成干掉安归王的任务,却不顾她的死活。 此时深处绝境,看到老铁那张脸后,梁娇娇说不出的激动:“老铁,快,快救我们上去!” “好,稍等!” 铁屠正要爬起来,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高声问道:“那个人呢?” “那个人?” 梁娇娇一楞,随即意识到铁屠说的是谁了,下意识用手电晃了下安归王,沉声问道:“你说的就是她吗?” “是,就是她,她怎么样了?” “受伤发高烧昏迷了,得需要抓紧抢救。” “发高烧?” 铁屠眉头皱起,立即就意识到什么了(身为廖无肆的战友,他当然明白那人的行事作风),摘下腰间的绳子,飞快的降落了下去:“快,把绳子系在腰间,我把你拉上来!” 看着绳子笔直的垂下,梁娇娇却摇了摇头说:“你先把她拉上去,我才会上去。” 不等铁屠说什么,她又说:“而且,如果你把她拉上去后就杀害她,那我宁愿不上去。就算上去了,我也会再跳下来。” 铁屠愣住:“梁娇娇,你这是什么意思?” 梁娇娇惨笑一声:“呵呵,没什么意思。她接连救了我两次,我不能因为自己活命,就把她给出卖了--老铁,我知道你是个好人,在他们两个想把我一起干掉时,是你阻止了他们,这才给了我们逃跑的机会。” 梁娇娇此时,从没有过的冷静:“同时我也明白你现在的心理,你不想这个可怜的女人死,但她又有必须死的理由,你身为军人,又不能违背上面的意思,所以这才只想救我一个人,不管她的死活。” 梁娇娇没有说错,铁屠刚才就是这样想的,要不然也不会说先把她救上来了。 先把梁娇娇救出来,高烧昏迷的安归王谁管? 铁屠不想去考虑那些,因为能做到不亲手干掉她,这已经是他最大的抬手限度了,至于安归王在无底洞内,是死是活,这还得看她自己的命运。 也许和安归王接触的次数多了,能感觉出她在假扮高飞时,无意中流露出来的善意,所以铁屠真不忍直接干掉她。 可又不能光明正大的救她,毕竟她是邪教的大魔头,人人得而诛之。 铁屠没有吭声,只是看着梁娇娇,眼神闪烁不定。 梁娇娇继续说道:“她在你们眼里,也许真是个穷凶极恶的大魔头,可在我看来,她仅仅是个可怜女人……也许她和我同病相怜,都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男人,这才甘心假扮成他的样子,做他才能做的事。” 铁屠徐徐的吐了一口气,缓缓说道:“你错了。” 梁娇娇愕然:“我错了?我哪儿错了?” “我不再是军人了,我已经退役了,所以我就算救了她,也只是存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善念,和违抗命令无关。来,我先把她拉上来。” 铁屠晃动了一下绳子,语气真诚的说:“相信我,我没有骗你……别再墨迹了,等会儿大部队搜山的人就来了。” “我信你!” 梁娇娇重重点头,迅速扯过绳子,把安归王拦腰系住了。 铁屠双脚叉在洞口,深吸了一口气,双臂用力,接连十几个上拔动作,就把安归王拉出了洞口。 “老铁,你那边是什么情况?” 耳麦中,传来白蓉的声音。 铁屠顿住解开绳子的动作,打开领口的通讯器,淡淡的说:“一切正常,没有发现任何疑点,我正在逐个搜寻无底洞。” “嗯,我这边也没异常,你自己要小心些。” 白蓉说完后,铁屠就关掉了通话器,飞快的解开安归王腰上的绳子,重新把绳子又系了下去。 铁屠在和白蓉对话时,压根没有注意到到,横躺在灌木丛中的安归王,曾经睁开眼飞快的看了他一眼,随即又合上了。 他和梁娇娇都以为,安归王已经陷入了高烧昏迷中,却不知道安归王的强大,要远远大过他们所能接受的,她在铁屠和梁娇娇对话时,就已经醒来了,却装做昏迷。 刚才铁屠如果说,他已经找到了某个大魔头,那么安归王就会毫不客气的暴起,一脚把他踹进无底洞内。 幸好,老铁是个君子,始终都是,嘴里怎么说的,就是怎么做的,这才算是躲过了一劫。 几分钟的功夫,铁屠再次把梁娇娇从无底洞内拔了上来。 重新看到外面的阳光,绿树后,梁娇娇有了种再世为人的轻松感,还没有解开腰间的绳子,就瘫坐在了地上。 刚才在深洞内,因为紧张和恐惧等负面情绪,梁娇娇没有感觉肩膀上的伤口有多疼,等她脱险后,肩膀的枪伤疼的她牙齿都在打颤,不过却也不是不能忍受,甚至还有种喜悦感:疼痛的滋味虽然不好受,但总比什么也感觉不到,要好佷多。 左右看了一眼,梁娇娇紧紧咬了下嘴唇,低声说:“老铁,你能帮我救救她吗?” 铁屠没有吭声,顿在安归王面前,伸手抚在她额头上,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低声说:“这是龙火。” 梁娇娇不解:“什么叫龙火?” 龙火,是一种子弹的名字。 每个国家的某些危险组织,所使用的兵器也都与众不同,就拿九龙王来说吧,他们每次执行任务时,需要用什么型号的枪械,子弹等等,都会根据所对付的目标危险度高低来决定。 缉拿外逃贪官这种不入流的小货色,只需一般的制式武器就可以了。 对付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危险度越高,枪械的杀伤力也相应增大。 而安归王无疑是所有犯罪分子中,危险程度最高的主,所以廖无肆果断的使用了龙火子弹。 龙火子弹,带有一点生化武器的色彩,不但具备穿甲弹的犀利,主要是弹头上覆着一层病菌。 子弹入体后,病菌就会滞留体内,在肌肉被灼伤的瞬间通过血管,迅速潜入人体,破坏人体的免疫系统,让中弹之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发高烧。 这可不是一般的高烧,平时那些退烧药物对这种号称是‘龙火’的病菌没任何作用,假如伤者按照一般常规办法治疗输液的话,不但不会降低人体温度,反而会像烈火上浇了一勺子沸油那样,让烈火更加凶猛。 从而让伤者高烧温度直线上升,就算在十二个小时内能退烧(龙火在体内的存在时间,最长不过十二小时,就会消失),伤者的脑子也会被烧坏,不是变成痴呆,就是变成植物人了。 龙火子弹,不一定要命,效果却比要命还要让人难以接受,这才是这种子弹的阴险,可怕之处。 就像廖无肆的人,表面看上去人畜无害的,但做事手段却异常狠辣阴险。 “什么,老铁,你的意思是说,她、她无药可救了?” 听铁屠解说完龙火子弹的特殊性后,梁娇娇的心彻底凉了下来。 铁屠无奈的摇了摇头:“最起码,无法对她进行一般性的医疗救助,只能……等着。” 第1038章 我不稀罕谁陪我去死! “等着,只能等着?” 梁娇娇呆住,看着紧闭着双眼的安归王,喃喃的说:“等着,她就能熬过这十二个小时,自己能退烧吗?” 铁屠没有直接回答她这个问题,侧面回答:“据我所知,自从龙火子弹问世以来,能被它所伤的人,还没有一个人能熬过八个小时,就会被彻底烧傻。至于那些及时抢救输液的,最快的纪录是三十分钟。” 梁娇娇缓缓瘫坐在了地上,双眼无神的说:“你的意思是说,无论怎么样,她被高烧烧坏脑子,是她注定无法改变的结局了?” 不等铁屠说什么,梁娇娇忽然又急促的问道:“任何毒素都有解药的,就像蛇毒可以有血清来稀释,这个龙火,就没有解药吗?” 铁屠稍微沉默片刻,点了点头说:“龙火有解药。” 梁娇娇大喜,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铁屠接下来的话,又让她滑到了失望的深渊:“解药只在特殊部门的绝密保险箱内,不是什么人能拿到的。” 龙火有解药,可解药却在特殊部门的手中--这个部门,会为了救一个大魔头而拿出解药吗? 更何况,那个特殊部门不在岭南,很可能是在京华等地方,依着安归王的身份,她当然不能乘坐专机飞去,可要是驾车赶去京城,十二个小时内能到得了? 所以说,无论龙火有没有解药,这对安归王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她的结局唯有一个死,或者被高烧烧傻。 安归王这么骄傲的人儿,宁可死,也不会变傻的。 梁娇娇双眼无神,梦呓般的问道:“怎么办,怎么办?老铁,你想想办法。” 铁屠苦笑。 他哪有什么办法? 他能把安归王从无底洞内救出来,没有告诉廖无肆和白蓉,这已经他能做到的极限了。 这时候,安归王的脸更红,就像天边的火烧云那样,透着一股子妖异的魅力嫣红,但她却浑身发抖,紧闭着嘴唇,双手情不自禁的抱紧了身子,蜷缩成了一团。 发高烧的人,温度越高,就会感到越冷。 “她是为了我。无论她以前犯过多么不可饶恕的罪行,但却是为了我……假如这非得是注定的结果,那我也只能用我自己的方式来报答她了。” 梁娇娇叹了口气,精神一下子放松了下来。 铁屠皱眉:“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梁娇娇笑了,笑容很平静,抱着双膝看着脚下的山谷,幽幽的说:“你该清楚的。” 铁屠眼神变幻,低声说:“你要和她一起死?” 梁娇娇没有说话,也没有任何动作,只是定定的看着山谷,眼神从容。 铁屠嘴巴动了动,却没说出什么,因为他已经看出梁娇娇的决心了,安归王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话,她就会‘殉死’。 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表达对某些人的不满,来报答安归王万里迢迢赶来援助她的‘恩情’。 梁娇娇和安归王素不相识,俩人的交往只是因为一个男人,而且她还是个大魔头……但梁娇娇却不管这么多,因为她已经对某些人很失望了,反而觉得大魔头很有人性,要比那些整天把道德挂在嘴边上的人好佷多。 人在失望时,做事总会走极端。 铁屠愣了半晌,忽然说:“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梁娇娇身子一振,侧脸看着他:“说说呢。” 铁屠说道:“只需把她交给廖无肆等人就行了……或许,他们为了能从她嘴里知道更多,就会想办法解决她的火龙之毒。” 梁娇娇嘴角浮起一丝讥讽:“然后呢?等解了她的火龙毒,问出有价值的东西后,再一颗子弹把她枪毙?” 铁屠躲开梁娇娇的讥讽目光,苦笑道:“火烧眉毛,且顾眼前,也许以后她会有活命的机会,比方高飞到时候就回来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蜷缩着身子躺在地上的安归王,忽然一下子坐了起来,声音沙哑的笑道:“哈,哈哈,老铁,梁娇娇,你们就别为我再多操心了!” 安归王忽然坐起说话,吓了梁娇娇一跳,随即欣喜的叫道:“你好了?” “区区火龙之毒,对我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安归王一咬牙,腾身从地上蹦了起来,身子虽然在瑟瑟发抖,却仍然骄傲的昂着胸,抬头看着山头方向,淡淡的说:“我不需要任何人有目的的救助我,更不稀罕有人因为内疚,而陪我一起去死。” 安归王腾身站起身时,铁屠下意识的抓起微冲,枪口对准了她:这人太危险了,而且也很诡异,在中了火龙之毒后,竟然还能说出这么理智的话。 梁娇娇脸上的喜悦,因为安归王的话而凝固。 我不稀罕有谁陪我去死! 这句话,极大伤害了梁娇娇的自尊,同时也显示出了安归王的骄傲,让她无话可说。 看着铁屠的枪口,安归王眼神犀利了起来,冷声道:“你要开枪?” “唉。” 铁屠垂下枪口,淡淡的说:“如果我要开枪,就不会把你从洞里拉出来了。” “呵呵,说的也是。” 安归王笑了笑,竟然抬手在铁屠的肩膀上拍了一下,语气真诚的说:“高飞能有你这么个兄弟,是他的福气。不过,下次咱们再见面的话,就是敌人了,到时候我不一定会放过你。” 铁屠嘴角勾动了一下,一字一顿的说:“你,别惹我。” “没有谁愿意招惹麻烦的。” 安归王吸了下鼻子,脚步有些轻浮的向山下走去,走了几步却又回头,对发愣的梁娇娇说:“你是个好女孩,有机会回内地去吧,别再呆在这种地方了。” 梁娇娇摇了摇头,可能是因为安归王刚才伤了她的自尊,所以声音也变冷了:“我不会走的,因为我还有事没有做完,或许,我本来就属于这个地方。” 安归王也没再说什么,只是不屑的撇了撇嘴,就加快脚步向山谷下冲去。 她万里迢迢赶来岭南,就是为了保证梁娇娇能够在这次战斗中活下来,或者说与她一起面临这场战斗。 现在她的任务已经完成,那么就到了她功成身退的时侯了。 梁娇娇因此而感激她,甚至还下决心陪她去死--在安归王看来都无所谓,她来岭南,只是做高飞该做的事情,至于梁娇娇是什么感受,她才不会在乎,就像她不会在意自己的生死,做完该做的事情后,转身就走,不需拖泥带水。 望着安归王踉跄的背影,铁屠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悲凉,觉得那个女人貌似强大,实则很需要人帮助。 就在他心头升起这个想法,准备追上去时,却听背后有个阴森的声音说道:“果然是这样。” 铁屠霍然转身,就看到了廖无肆,和白蓉俩人。 廖无肆嘴角仍然带着笑容,可他的眼神却透着无边的阴森,手里的枪口,更是有意无意的对着铁屠。 站在他旁边的白蓉,脸色却难看到了极点,斜斜的向前跨了一步,挡在了铁屠和廖无肆的中间,看似无意的挡住了廖无肆的枪口,哑声问道;“老铁,你放走了她?” 铁屠眼神不变,淡淡的说:“不是我放走了她,是她自己要走,我拦不住。” “狡辩!” 廖无肆也斜斜的跨了一步,让枪口重新指向了铁屠,笑道:“她已经中了我的龙火子弹,又摔进无底洞内,要不是你的帮忙,你要是拦住她,她怎么可能又走的了?” 铁屠根本没有在意廖无肆的枪,双眼朝天冷冷的说:“就算我帮她,救她,放她走,谁又敢对我怎么样?谁又有权力把我怎么样?我现在已经不再是军人了,没有必须为国尽忠的责任。我救她,帮她,只是因为她需要我的帮助。” “我赞成老铁说的话。” 梁娇娇抢步上前,挡在铁屠面前,死死盯着廖无肆冷笑:“站在他的角度上,那个女人只是个需要帮助的女人。在我眼里,她不是什么非死不可的大魔头,只是一个接连救过我两次的恩人,要远比佷多披着正义的服装,为达成目的却不顾战友生死的人好很多!” 哗啦一声,梁娇娇打开了微冲的保险,抬枪对准了廖无肆:“今儿我把话放在这儿,谁要是想去杀害我的恩人,首先要踩着我的尸体过去!” 廖无肆双眼微微眯起,笑容更盛:“怎么,你们要明目张胆的帮罪犯,要造反吗?” 梁娇娇冷冰冰的驳了回去:“如果这就是造反的话,那我就造反怎么了?造反,是因为没有活下去的路!” “行了,都别说了,这是干嘛呢,大家都是自己人好不好,有必要持枪相向吗?” 眼看双方说的越来越僵,白蓉赶紧打圆场。 “哼!” 廖无肆笑着哼了声,身形一晃,擦着铁屠和梁娇娇的肩膀,飞身向山谷下冲去。 “老铁,也许让你来岭南帮我,是我想错了,唉。” 白蓉看着铁屠,咬了咬牙叹了口气,拎着枪也追了下去。 白蓉这次来岭南的任务,就是借机暗杀安归王,她虽然不喜欢廖无肆为了任务而不择手段的作风,却也不想把铁屠推到安归王那面去,唯有叹气。 下意识的,梁娇娇也要跟着向下冲,却被铁屠一把拉住。 “别去。” 面对不解的梁娇娇,铁屠摇了摇头:“你不知道廖无肆有多可怕,刚才他不敢对你怎么样,那是因为我和白蓉在场。假如你也追上去,我敢保证他有至少十三种手段,让你死了后都查不出是怎么死的。” 梁娇娇着急的道:“可是安归王还在发高烧,要是没人帮忙,她基本没有逃生的可能!” “那要看老天爷让不让她死了。” 铁屠眼神中全身忧郁,低声说:“我们能做的,就只有这些了。” 梁娇娇慢慢倚在一棵树上:“老铁,你说她能不能逃过这次劫难?” 第1039章 一个骄傲的女子! 有些人特别的傲,或者说特别的固执,和倔犟。 说好听了呢,这种人很有原则。 说直白点呢,就是那种打落牙齿和血吞的人,明明难受的快要死了,还偏偏装做没事人那样,拒绝别人的帮助,独自面对未知的危险。 安归王,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其实她很清楚,只要她张嘴提出要求,铁屠和梁娇娇就算是死,也会想方设法的帮她,尽最大的能力。 她没有这样做,因为她是高高在上的安归王。 在她心里,除了那个终年藏在地下做土皇帝的楼兰王外,没有谁有资格能和她相提并论。 她是魔道中人,高高在上,以搅乱世间重铸某个盛世皇朝为使命--尽管这个使命在当世看来,是那样的荒诞不靠谱,这却是她命中注定的任务。 这样一个伟大的人物,又怎么可能向凡人俗子求救呢? 除非那个人是高飞。 铁屠就是铁屠,不是高飞。 所以安归王宁可去走上死路,也不会说出半个求字来的。 在铁屠俩人面前,安归王自以为表现的相当镇定,除了脸儿特别红,身子稍微有些打摆子之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但她却很清楚,她现在的身体情况糟糕到了极点,必须得尽快的离开,要不然她无法保证会在哪一个瞬间倒地,重新昏迷过去。 紧咬着牙关,安归王转身冲下山谷几十米后,视线就开始有了重影,耳鸣的声音使她恨不得把耳朵割下来,本来就没有路的脚下,也变得更加坑洼不平。 她更清楚,依着她当前的状态,也许根本到不了山谷下,更别提能躲开某些人的捕杀了。 果然,在她恍惚中听到梁娇娇的厉声呵斥(铁屠俩人拦住了廖无肆)声时,再也坚持不住的脚下一软,身子随即失去平衡,顺着斜坡向下滚了过去。 刚滚出几米时,她还下意识的伸手,试图去抓主那些树杈啥的,但很快就彻底失去了知觉,陷入了一片茫然的黑暗中。 咔嚓! 一声暴雷声响,就在不久前还晴空万里的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阴了下来,随着一道闪电的劈下,豆大的雨水,哗哗的从天而降。 西北风刮过,刮起水雾,让树枝随风狂摆,整个天地间都变成了一片白茫茫。 有得地方,很快就传来水流向深处的哗哗声。 那是山雨流进无底洞内的声音,沉闷而遥远。 争差正东方向的那座山上,也就是山谷的另一面,一块足有半个足球场大小的斜坡,忽然就像有了生命那样,开始缓缓向下移动,移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带着山崩地裂的压抑。 “泥石流!” 和廖无肆在山谷中搜索安归王下落的白蓉,看到对面山上的泥石流后,惊骇的失声尖叫。 廖无肆霍然抬头,看了眼貌似下滑速度不快的半截山体,转身就向来路上狂奔:“快跑!” 白蓉不敢再犹豫,紧随其后向上狂奔。 看似下滑不快的山体,在白蓉俩人刚冲上不到五十米,就来到了山谷中。 呼! 狂风刮过,白蓉猛地打了个寒颤,看着高了老大一截的山谷,喃喃的说:“她会不会仍然藏在山谷中?” -- 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下了足足有三个小时。 据跟随作战的当地人说,在过去十几年中,这片区域也没下过这么大的雨,刮过这么大的风。 在这场大雨中,很多地方都有引发了泥石流,彻底改变了某些地方的地势,围剿毒贩的部队,被迫停止了搜索漏网之鱼,都撤回到了高出那个山洞中,等待老天爷的暴脾气过去。 本次剿匪战斗无疑是残酷的,在华夏军警双方联手,又有炮兵的支援下,仍然伤亡、失踪了四十三名战士。 当然了,本次战斗的成果,也是相当辉煌的。 在山洞中,发现了大约十吨左右的毒品,这可是金三角年产量的一半了,还有高达上亿的各国货币。 由大约四百名毒贩组成的武装力量,也扔下了两百一十三具尸体,被俘虏了一百三十六人,就连让缅甸政府头疼不已的大毒枭杜郎将军,也变成了一具死尸,死不瞑目的那种。 不过,除了杜郎之外,站前董志勇等人所预测的其他毒贩头目,比方来自中东地区的粗蛇,和内地的某少,却不在其列。 战场环境太过复杂,到处都是密布的丛林,无底洞,后来又发生了大规模的泥石流,那些侥幸逃出战场的毒贩,不一定能成功逃出战场,绝大多数应该都掉进了无底洞,或者被泥石流淹埋了。 所以本次任务还是很成功的,最起码大多数军警领导都是这样认为的。 可董志勇却很忐忑:受伤的梁娇娇倒是安然遇救了,高飞却不见了。 高飞可不是一般的战士,那是京城高家的嫡系子孙啊,假如在本次战斗中有个三长两短--董志勇不敢往下想了。 只是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在向梁娇娇追问高飞的情况时,后者却一言不发,而且从上面赶来援助本次行动的两个人,在雨势刚停就再次消失在丛林中。 无奈之下,董志勇只好如实向京城那位老人汇报。 老人不愧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物,在听完忐忑不安的董志勇汇报后,只淡淡的说:“好了,我知道了,这件事你不用再管了,我自有安排。” 就在董志勇以为老人要扣掉电话时,他却又说道:“麻烦多照顾一下梁娇娇。” 扣掉电话后,高老头看着高云华,重重的叹了口气。 其实在董志勇打电话来之前,高云华就已经收到了那边的消息:安归王没有当场伏法,是梁娇娇救了她。 这个消息中,只提到了梁娇娇一个人,没有铁屠的名字。 高云华依旧双手放在双膝上,腰板挺的笔直:“爷爷,我觉得她没有能活下去的机会了,就算在逃亡过程中,没有掉进无底洞,没有遭遇泥石流,可她也不可能逃得过火龙之毒。” 顿了顿,高云华轻声说:“更何况,廖无肆和白蓉,仍然滞留在作战现场,进行细密搜索,务必要做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所以我认为,她已经算是死了。” 高云华所分析的这些,高老头都明白,他也觉得安归王在中了火龙之毒后,就算不被人搜到,要想正常的活下来的希望也很渺茫了。 干掉安归王,是高老爷子所希望的。 只是,当这个基本定型的消息传来后,他却没有一点点的喜悦,反而感觉很疲惫。 从本心来说,他还是很欣赏这个大魔头的。 只是欣赏归欣赏,该做的事却必须得做,没有任何改变的余地。 老爷子端起茶杯小小抿了口水,改变了话题:“云华,关于让那个孩子来假扮高飞,参加和王晨的婚礼,你和他协商的怎么样了?” 提到这件事,高云华苦笑了声:“这件事,还得让刘伯伯和他说。” -- 京城刘家的别墅中。 驾车狂奔四个多小时才来到家里的刘小龙,一进客厅就把自己摔倒了在了沙发上,双手捂着肚子夸张的叫道:“老娘,快点来安慰一下你家大少,他快不行了。” “哎哟我的个小祖宗哟,你可别说这种丧气话。” 今年五十多岁的,仍然保养有方的刘夫人,很配合的来到沙发前,一脸的哀痛状,抱住刘小龙的脑袋就天呀地呀的‘哭’起来:“我的个苦命的孩儿呀,纸醉金迷的生活你还没捞着享受,咋就这样走了呢,你让老娘我以后可咋活哦!” “行了,行了,每次都是这番话,也不知道创新一下。” 刘小龙推开母亲,翻身从沙发上坐起,晃着有些发酸的手腕问道:“刘老头呢?这么着急的把我招回来,天塌了还是地陷了?非得我出马。” “刘老头呀?” 刘夫人看了眼二楼书房那儿,笑眯眯的说:“你看站在书房门口的那个是不是?” “什么呀。” 刘小龙扭头向上看去,随即腾地一声就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腆着笑脸的喊道:“爸,您老人家在家呢。” “怎么不喊刘老头了?我觉得这名字还蛮好听的嘛,哼。” 被刘小龙称为刘小龙的老头,冷哼了声到背着双手走进了书房:“一对疯子,老没老的样,小没小的样,成什么体统!” “妈,你怎么不告诉我,我爸就在家呢?” “你也没问我呀你。” 刘夫人满脸都是怜爱的神色:“小龙啊,快点上去吧啊,老娘我去准备一点云南白药啥的,等会儿兴许你用得着。” “你得,还是自个儿留着美容吧。” 刘小龙呸了一声,开始整理衣服。 还别说,工作小半年后,刘小龙真有了很大的改变,少了一些轻浮,多了一些沉稳,关键是气质,终于有点成功男人的样子了。 “还是工作锻炼人呀,这小祖宗总算是不让我太操心了。” 刘夫人喜滋滋的说了句,赶去厨房给儿子准备晚餐去了。 刘小龙来到书房门口,抬手敲了敲门,等刘老头说了个‘进’后,才推门走了进去。 任何人要进书房,必须得先敲门,获得允许后再进去,这是老刘定下的规矩,哪怕是刘夫人也是这样。 “爸。” 刘小龙走进书房,看到他老子正要泡茶,赶紧殷勤的接过了杯子。 “坐吧。” 等刘小龙放好杯子后,刘老头双手合拢的放在书桌上,脸色严肃的说:“刘小龙同志,这次让你回京华,是有件很重要的任务交给你去完成!” “爸,到底是啥事呀,搞的这样认真,还带上同志了。” 刘老头的郑重语气,把刘小龙给吓了一跳。 虽然刘爷很反感来刘老头书房还得敲门,不过可是第一次听他称呼自己为同志。 “刘小龙同志。” 刘老头依旧认真的吓人,直接了当的说:“组织上决定,准备让你参加一场婚礼。” 第1040章 刘小龙要假扮新郎! “让我参加一场婚礼?” 眨巴了下眼睛,刘小龙语气里带着明显的不可思议:“爸,这就是您所说的,组织上要交给我的重要任务?嗨,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呢,说吧,让我去参加谁的婚礼,我保证去。而且我向党发誓,绝不会喝多,闹事。” 不就是参加一次婚礼吗? 又不是让我托着炸药包去炸碉堡,这算什么重要的任务? 还这样煞有其事的,这老头是不是发高烧了,真是的。 如果不是刘老头是刘爷的亲老子,平时在家里又有着绝对的权威,刘小龙肯定会说出这番话。 刘老头根本不理睬儿子的不屑,冷冷的说:“是高飞和王晨的婚礼。” 王晨要和高飞结婚的消息,还是刘小龙说给她的。 在刘爷看来,高飞是他哥们,那种绝对一起扛过枪(在外蒙蒙戈尔时,刘爷跟着高飞扛着ak-47,着实威风了一把)的交情,高飞和王晨结婚,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去,他也得去,这是必须的。 所以在刘老头说要他去参加高飞的婚礼时,他根本没有琢磨出老头干嘛要这样郑重其事的,一拍大腿:“嗨,这还用您老人家提醒呀?我是铁定要参加他们婚礼的,我都已经和高飞说好了,要给他做伴郎的。” 刘老头继续冷冰冰的说:“不仅仅是让你去参加婚礼,主要这是一个重要任务。” 刘小龙忽地站起,啪的立正挥手敬礼:“请首长吩咐,无论任务多艰难,刘小龙肯定完成--嘻嘻,爸爸,您说,让我在婚礼上做什么?不会是让我偷听他们的洞房花烛夜吧?” 刘老头关子卖够了,才淡淡的说:“让你扮成新郎,和王晨结婚。” “哦,扮成新郎和王晨结婚,原来是这点小事……” 刘小龙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到这儿,忽然明白过味来了,腾地一声又站了起来,俩眼珠子瞪得好像牛铃铛那样大,嚷道:“什么?爸,你说什么,让我假扮新郎,去和王晨结婚!你、你有没有搞错!” 刘老头端起茶杯,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说:“没有搞错,就是让你假扮成新郎高飞的样子,出席和王晨在六月初九的婚礼。” “啥,那个啥,那个啥?” 刘小龙彻底傻掉,歪着脑袋看着刘老头,又抬手拨拉了下耳朵,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 刘小龙眼睛盯着杯子,继续说道:“明天一早,你去西昌大街234号,找一个李奇的女孩子,她是目前国内最优秀的化妆师、心理专家,负责把你装扮成高飞的样子,并对你突击培训,争取在三天内,让你适应高飞的角色,唯有这样,你才有可能不会露出破绽,被王晨和别人看破。” “等等,等等,爸,你能不能先说清楚,这到底是搞什么,为什么让我去假扮高飞,去和王晨结婚?” 刘小龙终于慢慢恢复了冷静,夺过刘老头的茶杯,也不嫌烫,狠狠喝了一大口:“给个理由,先!” 刘老头回答说:“理由很简单,高飞无法按时参加婚礼了,但婚期又不能改,所以只能出此下策,找人假扮成他的样子和王晨结婚。经过众多人选的筛选,一致决定由你来假扮高飞,明白了吧?” “不明白。” 刘小龙马上回答:“真的搞不懂,你们这是在搞什么玄虚。” 高飞昨晚离开冀南,先后有王晨、梁明夫妻赶往凤山开发区分局,找刘小龙帮忙希望能用gps定位系统查到他下落这件事,他自然知道。 高飞去了哪儿,啥时候才能回来,这才是刘小龙所关心的,他才不会像王晨、梁明夫妻那样担心那厮的安全。 既然某人能从八级地震的地底能逃生,刘小龙还真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什么危险,能留住高飞,所以当时在王晨等人担心时,他还安慰人家来着,并拍着胸脯打包票说,高飞绝对耽误不了三天后的婚礼。 只是前晚夜里高飞才‘失踪’,今天他就被老头子火速召回了京华,被告知说要让他假扮成高飞的样子,去和王晨‘结婚’。 如果不是高飞的婚礼,依着刘小龙的混蛋性子,听说要去装新郎和别的女人结婚,说不定他还真会高兴的不得了:这些大少爷,从小就过惯了纸醉金迷的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实在找不到太多的有趣事儿了。 而假扮别人的新郎,这无疑是很刺激,很新鲜的。 不过这个人又不是别人,而是刘小龙最好的哥们高飞--刘爷上辈子敲烂了十七八个木鱼,好不容易才交到这么一个铁哥们,怎么可能会为了搞啥子刺激,就做这件事呢? 真要那样,刘爷以后有什么脸面去见高飞? 所以这件事是万万不能同意的,这是原则,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哪怕是刘老头拿出老子的威严来高度压制,他也会宁死不屈的! 刘小龙昂着脑袋,认真地说:“爸,我绝不答应去做这件事的,高飞只是因为一些急事暂时外出,肯定很快就会回来,到时候我怎么和他……” 刘老头冷冷打断他的话:“你所以为的那个高飞,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 “什么?” 刘小龙没听出刘老头说这句话时的措词,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你说高飞不会再回来了,还是这辈子--怎么,难道他、他出了什么意外。” 刘老头很清楚自己儿子是啥货色,此时见他是真关心高飞的安危,心中多少有些欣慰,觉得儿子还真有眼光,能够死心塌地的和高飞交往,这是他活这么大以来,唯一做对了的事儿。 轻轻叹了口气,刘老头说:“小龙,你也许还不知道吧,这些天你所认识的高飞,并不是真的高飞,而是一个被人冒充的。” “爸,你、你开什么玩笑?” 刘小龙嘴巴动了几下,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刘老头知道儿子心中困惑,就用低沉的男低音,把他所知道的那些,详细的解说了一遍,末了才说:“让你假扮高飞的样子,参与三天后的婚礼,是高家老爷子的决定,你必须得把这件事当做一件极其重要的任务来看,绝不能出丝毫差错,明白了吗?” “明白了,明白了。” 刘小龙把这三个字重复了好几遍,可他满脸的傻瓜样,哪有半点明白了的意思? 刘老头知道这事很蹊跷,儿子一时半会的无法接受这也是很正常的,话说当初他在得知这些事时,不也是被唬的不行不行的? 刘小龙愣了足有四五分钟,才逐渐缓过神来,犹自不甘心的问道:“这半年来,和我称兄道弟,照顾秦紫阳她们,在冀南为天涯集团操心的高飞,真是个假的,而且还是个女人所妆扮的?这,这怎么可能呢,这不是天方夜谭吧?” 刘老头回答:“你以为,凭着高家老爷子的威望,他会在搞不懂的情况下,擅自做出这种事?” “说的也是。” 刘小龙双手用力搓了搓脸,再次问道:“那,真的高飞呢,他在哪儿,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 “应该还活着吧,要不然高家也不会继续举行这个婚礼。” 刘老头若有所思的说:“不过,具体高飞究竟在什么地方,又会在什么时候回来,高家为什么笃定他还活着,肯定会回来,这些就不是我们所能知道的了。小龙,你也没必要搞清楚这些,反正等高飞回来后,你自己去问他就是了,当前,你必须得完成这个任务。” “哦,我知道了,明天一早八点,我就去西昌大街234号,找一个叫李奇的女人,接受为期三天的突击训练,对吧?” 刘小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刘老头点头:“是的,你去做这件事,至于工作,我会帮你打招呼请假的。还有,这件事是绝密,绝不能和任何人说,你该明白这件事的重要性,我就不多嘱咐你了,你自己必须得谨慎小心。” “好,没问题。” 刘小龙转身走到书房门口,将要开门时,却又忽然转身问道:“爸,我还是觉得很不妥。假扮高飞替他举行婚礼,喝酒,迎来送往的没什么,可、可结婚后晚上的洞房花烛夜,我该怎么应付?总不能也代替他和王晨……” 刘老头冷哼了一声:“哼,如果你真做出那种混帐事来,自己找把剪刀把那玩意剪掉了吧!” “那可不行,我不习惯蹲着撒尿哇,你这老头真心黑,竟然蛊惑我做着啥事。” 抢在刘老头拿起茶杯作势要扔过来之前,刘小龙刺溜一声跑出了书房。 吃过老妈的爱心晚餐后,刘小龙把自己泡进了热水中,闭着眼开始想事:高飞,你丫的在哪儿呢,让一个女人假扮你那么久,你会不会很没面子?嘿嘿,那个女人也真是个极品,扮演男人还这样成功。她呢,又在哪儿,真死了吗? -- 昼有暮色,花有谢时。 有白天就会有黑夜,天黑了就会再亮。 当天亮了时,安归王被一种麻木的疼痛刺激醒了过来。 之所以说是麻木的疼痛,是因为这种疼痛明明应该很疼,但偏偏感觉不到太多的疼,就像拔牙时被打了麻药那样,你明明能看到牙医正在拿着锤子、凿子等东西,咣咣的在你嘴里敲打,你却没有太多感觉。 一块石头的棱角,撞在了安归王的后脑,使她猛地睁开了眼。 她是在运动当中,身子平躺在地面上向前滑行,滑过灌木丛和乱石,能看到树梢上方碎裂的天,也能看到前面有人在用绳子,弓着腰身拖着她前行。 我还活着。 安归王重新闭上了双眼,开始用心感受当前的环境。 她能明确感觉出自己仍然在发烧,不过体温却比昏迷过去之前,下降了不少,只是全身都酸软无力,仿佛连呼吸都那么费力。 第1041章 脱险! 让自己完全平静下来后,安归王的脑子飞快转动起来,疼痛的感觉也越来越明显,尤其是身体被火龙子弹贯穿的伤口,更是火辣辣的,随着地势不平的起伏,每一次振荡都会钻心的疼。 甚至,她都能感觉到有血从伤口中渗出。 伤口出血疼痛的滋味,绝不是好滋味,不过安归王却异常享受这种感觉:伤口疼痛是好事,唯有感觉不到疼的伤口,才是致命的。 就像她在昏迷之前,就已经感受不到伤口的疼痛了,因为高烧已经麻痹了她的痛感神经。 现在疼痛重新恢复,这就证明高烧已经开始退却,所以说这是好事。 “老铁曾经说,中了火龙之毒的人,无法熬过八小时,就会被烧成痴呆,假如企图输液降温的话,最多也就三十分钟,可我现在应该熬过八小时了吧?这是傍晚的阳光,还是--是早上的,这是朝阳!” 安归王眼睛睁开一条缝隙,看到了掠过树梢的太阳,确定这是朝阳后心中狂喜。 朝阳,总是充斥着让人尊敬的朝气,生机勃勃。 安归王昏迷之前清晰的记得,她在昏迷时,是傍晚时分,现在却是早上了,已经过去了足足十几个小时,但她还依然活着,也没被烧成傻瓜,这就说明她已经熬过了火龙之都,高烧正在逐渐退却。 只要高烧能退下,身体被子弹贯穿的伤势,对于她来说好像根本算不了什么。 “活着,真好!” 安归王从没有过的轻松,要不是当前是别人拖着在地上走,她真想大喊几声,再美美的睡一觉了。 她的双手被绳子捆在前面,双脚也被捆着,一根绳子系在双脚之间,绳子的另外一头被人拉着,在丛林中前行。 “老大,是不是休息一下,弟兄们都累了。” 就在安归王刚要睁眼,查看是谁在拖着她前行时,一个疲惫的男人声音响起,身子马上就停了下来。 听到这声‘老大’后,安归王就知道这些人,不是华夏军警双方的人了。 假如她是在昏迷中被华夏军警双方的人抓主,这些人在相互称呼时,绝不会用这种江湖味十足的称呼,而是会称呼官职,比方上尉,所长啥的了。 昨天出现在战场上的人,除了华夏军警双方的人外,就是来自境外的毒贩了。 那些毒贩虽然也穿着迷彩服,拿着制式武器,看上去好像和军人没啥两样,但他们却是标准的江湖人士,所以称呼首领为老大才是正常的。 “原来我是落在毒贩的手中了,真是好运气。” 安归王暗中开心的笑了下,觉得她的运气真是好到了极点。 当然了,这些毒贩的运气,也是坏到了极点。 他们自以为抓到的这个‘俘虏’,根本不是用在关键时候威胁华夏军警双方的人质,而是一个要命的无常。 可惜的是,他们却不明白这一点,还煞费苦心的拖着这个索命鬼。 “好了,大家都休息一下吧。” 一个嘶哑的男人声音响起:“巴柯烈,你和马哈茂德负责警戒,现在虽然远离争差战斗现场,可还在华夏境内,他们又拥有军犬,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搜寻来。阿里,拿出食物分发一下,趁空弥补一那话儿力,要想从这边逃出边境,估计还得需要一整天。” 随着这个老大的命令,其他几个人答应了一声,各自忙活去了。 安归王眼睛迷成一条线,悄悄向四周看去。 加上去前后双方警戒的巴柯烈俩人,现场还有六个人,那个声音嘶哑的老大,就坐在她左前方几米处的树下,是一个满嘴胡子,眼窝深陷的中东人士。 实际上,其他七个人,也都是中东人种,就是那种脑袋上缠上块白布,骑上一头小毛驴就能被人以为是阿凡提的阿拉伯国家的人。 这些人也都穿着迷彩服,和战场上的毒贩所穿一模一样。 不过这些人相比起那些东南亚人种来说,体格健壮了佷多,相信这也是他们能成功逃离战场的主要原因之一吧。 那个老大背靠着一棵树坐下,屈起双腿从腰间摘下一个不锈钢小扁瓶,这里面是酒。 美美喝了口酒后,老大松了一口气,看向安归王。 负责分食物的阿里,拿着一块压缩饼干啃了口,蹲在安归王面前问道:“老大,看这家伙最多就是个小兵,不一定能引起华夏人的重视,有必要继续带着他吗?” 老大再次喝了一口酒,淡淡的说:“有必要。你根本不知道,华夏人是世上最虚伪的人了,官越大,就越虚伪,假如我们只遇到一个追兵,他肯定不会忌惮人质。但要是遇到两个以上,尤其是有当官的在,就会顾忌他们同胞的生死了,哪怕是个小兵。” 顿了顿,老大又说:“再说了,这是速度受制约的丛林,就算带着他,也不会拖延我们的行走速度……用不上他最好,只要到了平安地带,再直接做掉就是了。” “哦。” 阿里哦了一声,随意坐在了地上,开始了别的话题:“特么的,这次真没想到,损失会这样大。还是老大你英明,当初在杜郎说要越境在华夏境内交易时,就多长了个心眼,要不然我们不可能活下来了。” 另外一个人得意的冷笑道:“哼哼,阿里你也不想想咱们老大的外号是什么。粗蛇啊。蛇可是对危险最为敏感的生灵,那是大地之子。如果不是老大的警惕性很强,咱们肯定也像杜郎他们一样死不瞑目了。唉,那么多货,那么多货币,眼睁睁的就送给华夏人了,真是不心甘呀。” 如果梁娇娇在场的话,在听到‘粗蛇’这个名字后,肯定会有所激动的。 这个粗蛇,就是在十年前残杀罗城未婚妻的毒贩。 十年前他残杀罗城未婚妻后,立即就离开了东南亚,回到了他自己的国家卡塔尔,组成了自己的贩毒网络。 经过数年的苦心经营,现在粗蛇已经成为了中东地区最大的毒枭之一。 蛇,在中东地区是很受人尊敬的,被称为大地之子。 所以阿里等人在提起粗蛇的外号时,都是出于一种尊敬,没有丝毫的贬义。 蛇,是对危险最为敏感的生灵之一,事实上也正是粗蛇的谨慎,才能让他们侥幸逃出了战场。 由华夏军警双方联手的剿匪战斗开始后,粗蛇就暗示手下后退,让杜郎等毒枭的手下迎战,等战斗进入白热化后,他们则悄悄的退下了后山。 在来到后山时,依着阿里等人的意思,是要从那直径一百多米宽的安全地带下山的,但却被粗蛇阻止了,带着他们从右边丛林中撤退。 在灭顶之灾面前,粗蛇依然保持着他的冷静:既然华夏人忽然打响了战斗,这就足以证明人家是有备而来,没理由不派人封锁那道安全地带的。 不过山体那么大,环境又那么复杂,粗蛇不信华夏人会把整个后山都封锁,就赌右边不会有伏兵。 粗蛇押对了宝--在从右边偷偷下山的过程中,尽管他有三个同伴掉进了无底洞内,可从正面下山的那些人,却没有一个人逃得了。 也许连老天爷都在帮着粗蛇,就在战斗基本结束,华夏军警双方联手展开大搜捕时,忽然下起了大暴雨。 狂风、暴雨、泥石流,让华夏部队被迫停止了搜索,也让粗蛇等人躲过了一劫。 泥石流发生,所有华夏的搜捕人员都撤回山洞中时,粗蛇他们才从藏匿的地方钻出来,继续潜逃。 他们下山的路线是右边,恰好是铁屠上山选择的左边路线。 粗蛇等人来到即将被泥石流淹埋的山谷前时,意外发现了一个华夏士兵--这个华夏士兵躺在灌木丛中,如果不是粗蛇他们专门捡着灌木丛行走,还真发现不了他。 开始时,粗蛇他们还以为这是具尸体,阿里随意蹭了他的脸一下,才发现他还活着,只是发高烧昏迷了。 阿里的第一反应就拿出匕首,一刀子结果了这可怜的华夏士兵,却被粗蛇制止住了,说带走他要比当场格杀他更有用。 于是乎,粗蛇他们这才带着昏迷过去的安归王,开始了潜逃之旅。 一个整夜,他们都在丛林中穿梭,渴望能找到翻过边境的路线。 可惜的是,边境这边早就布满了华夏士兵,要想越境那是不可能的,只能在丛林中向西走,希望能找到没有华夏士兵看守的地方。 一个整夜的不断逃亡,榨尽了粗蛇等人的体力,使他们不得不停下来休息。 因为始终在丛林中,粗蛇等人也不知道到底来到什么地方了,不过也知道这儿距离主战场不会太远,因为这是丛林,还得防备无处不在的无底洞,能走多远? 拧上不锈钢酒瓶盖子,粗蛇淡淡的说:“货和钱都不算什么,重要的是保住生命。只要有命在,才能有机会享受这些--好了,时间差不多了,出发。” “哦,出发!” 阿里抓起地上帮着安归王的绳子,站了起来正要拖着她前行,身子却忽然一个趔趄,嘴里发出了一声类似于蛇儿才能发出的嘶嘶声,慢慢的转身向地上看去。 阿里看到,那个高烧昏迷中的华夏士兵,竟然挣开了捆着他双手的绳子,正看着他笑。 那笑容,很纯真,甚至还带着一丝感激。 士兵的牙齿雪白,整齐,很像女孩子。 阿里嘶嘶的倒吸着凉气转身时,粗蛇看到他的后心,插着一把短匕--这把短匕,是阿里的,刚才他分发食物时放在脚下的。 咣当一声,阿里扑倒在了地上。 然后粗蛇就看到了双手恢复了自由的华夏士兵,随即低喝一声,腾身躲进了一棵树后:“干掉他,快!千万别开枪,用刀子!” 粗蛇命令手下干掉安归王,却不许开枪,就是怕枪声会引来华夏追兵,那样可就真危险了。 第1042章 丛林中神秘的追踪者! 安归王没醒来时,不管是人还是狗,都能拖着她在地上走,她没任何的意见。 但一旦她醒来后,不管是人还是狗,谁敢再拖着她在地上走,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尽管粗蛇等人算是她的救命恩人了,要不是他们,她可能早就被廖无肆等人给干掉了。 可天底下有捆着别人的恩人吗? 一段绳子而已,就想捆住伟大的安归王吗? 别看她现在身体状态,连平时的三分之一都没有,可要想挣开绳子干掉粗蛇等人,却已经绰绰有余了。 粗蛇自以为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了,在逃亡时也押对了宝。 在逃亡途中挟持一个昏迷的华夏士兵这事,他明显是没算计正确。 而且还是昏招迭出,因为担心枪声会引来追兵,禁止手下开枪。 如果他在发现阿里死后,立即让众手下群起对安归王开枪的话,结果是什么还真不好去猜测,他只是看到,在他下达这个不许开枪的命令后,那个华夏士兵竟然笑了,很满足的笑意,仿佛刚把他第三个小老婆给睡了那样。 安归王的满意笑容,并没有引起粗蛇的重视。 理由很简单,就算阿里在猝不及防下被刺杀,可他这边还有七个人,而安归王只有她自己,双脚上还捆着绳子,又是手无寸铁的,拿什么和哥们们斗? 就等着去死吧! 得到粗蛇的命令后,马哈茂德他们齐齐发出一声低吼,高举着军刀等家伙,饿虎扑羊般的扑了上来,士气如虹! 身体魁梧的马哈茂德最先扑了过来,高举着的刀子,以力劈华山之势狠狠刺向安归王小腹。 安归王没有躲闪,只是猛地抬起被绳子捆着的双脚,尽力向两侧分开--那把刀刃闪着寒光的军刀,就狠狠刺在了她双脚中间。 军刀很锋利,割绳子就像割豆腐那样毫不费力,一下子就把捆着安归王双脚的绳子割断。 “吼!” 马哈茂德低吼着一刀刺空后,再次举刀眼睛充血的要扑下去时,一只脚却突兀的出现在他下巴间,脚尖如锥,狠狠击碎了他的喉结。 -- 整整一个晚上,廖无肆和白蓉俩人都没有休息过。 他们始终在这片丛林中寻找安归王,或者是她的尸体。 本来在开始搜寻时,廖无肆他们还以为安归王说不定掉进哪个无底洞中了,但在某丛灌木丛发现了有很多人驻足,并残留下的烟头等痕迹上,才知道有至少七八个人,躲过了华夏军警双方的搜捕。 最主要的是,地上有明显的拖痕,这证明这些人是拖着一个人走的。 大雨过后,廖无肆等人撤走的任何痕迹,都该被大雨清扫干净才对,结果这地方却有新鲜的烟头,只能证明有人在大雨后出现过。 这些人肯定是漏网的毒贩,因为华夏所有的人手,在他们冲下山来搜查时,仍然滞留在山洞中。 假如被毒贩们拖走的那个人,是他们的同伴,那么他们肯定不会这样粗鲁--毒贩也是人,同伴受伤后,不会拖着同伴走,而是会背负着,反正他们有七八个人之多。 现场没有挣扎的痕迹,这又说明被拖走的人,已经丧失了行动能力,很可能是陷入了昏迷中。 被毒贩毫不客气拖走的人,会是谁? 几乎没费多少脑子,廖无肆和白蓉俩人就从对方眼神中看到了答案:安归王。 安归王受伤下山后昏迷了过去,躲过了他们的搜索,却被毒贩所发现,并带走了。 只能是这样。 就算不是,廖无肆俩人也得追上去搞清楚,被拖走的人是谁,因名安归王的身份太重要,她的生死意义很重大,必须得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于是,廖无肆和白蓉俩人,才追踪着若隐若现的拖痕,开始了一整夜的追踪。 黑夜,又是茂密的丛林,要想凭借一些若隐若现的拖痕追踪人很难,幸好俩人都不是一般人,他们自身能力相当强悍,在天亮后,竟然距离粗蛇等人越来越近了。 在搜寻的这一整夜间,白蓉都没有和廖无肆说过一句话。 俩人就像是哑巴那样,做着同一件事,却不说一句话,看上去很奇怪,但俩人都没觉得有什么。 廖无肆是不在意,白蓉是不愿意。 廖无肆不在意白蓉愿不愿跟他说话,他都会按照自己的方式做事。 白蓉不愿意和廖无肆说话,则是因为她不想说--她亲眼看到廖无肆偷袭安归王不顾梁娇娇生死的那一幕,当时她没有说什么,却不代表执行她不反感他这样做。 只是因为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得齐心协力罢了。 假如白蓉也像铁屠那样已经退役了,依着她的暴躁脾气,说不定早就对廖无肆拔刀相向了。 后半夜时,白蓉总是扭头去看,漫不经心的,忽然间……总之是各种扭头,因为她有种明显的错觉,后面不远处有个人在跟踪他们。 或许,这真是错觉吧,因为她始终没有发现后面有谁。 再或许,后面真有人跟踪,那个人可能是铁屠吧。 铁屠不放心她,或者说是不放心安归王,这才偷偷的跟了上来。 不管铁屠是为了谁,白蓉在基本确定是他后,就不再担心了:铁屠不会对她不利的。 廖无肆比白蓉更早有了这种感觉,但他没有频频回头去看,而是在借着树木遮掩的机会,做了不下十个不伤人、只能让人暴露的小陷阱。 那些小陷阱,都没有起到它们能起到的作用。 这让廖无肆感觉很困惑,甚至怀疑那个有可能存在的跟踪者,可能是在树上穿梭的,就像一只灵敏的猴子那样。 连续一整夜的高强度搜索,白蓉也感到了累。 她性格比大多数男人还男人,可终究是个女人。 就在她甩掉缠在脚腕上的一条蛇时,廖无肆终于说话了:“休息下,吃口干粮吧。” “嗯。” 白蓉淡淡嗯了一声,倚在树上坐了下来,从包内拿出了一包巧克力。 巧克力号称是最能迅速补充体力的食物,尤其是被女孩子喜欢。 廖无肆拿出的却是一包牛肉干,倚在树上看着来时的方向,咽下一口食物后说:“我总感觉后面有人跟踪。” “嗯。” 白蓉仍是淡淡的一声嗯。 廖无肆又说:“那个人不是铁屠。” 白蓉吃东西的动作停顿了一下:“为什么不能是老铁?” 廖无肆淡淡的说:“老铁的追踪本领,还没有这样高超,连我都察觉不出来。” 在白蓉看来,廖无肆虽然缺少人性,为了目的不择手段,自身也相当狂傲,不过却知道他从来不会特意小看某人。 往往,敌人有七分的实力,都被廖无肆看作是十分的危险,并全力以赴。 这也是他能成为九龙王之一,心狠手辣的根本原因。 现在他既然说那个有可能存在的跟踪者不是铁屠,就证明他不是在小瞧铁屠,而是那个人真可能不是铁屠。 白蓉的眼眸猛地一缩,腾地抓起了微冲:“那个人,会是谁?” 廖无肆缓缓扫视着后面的丛林,缓缓的说:“不知道,但是他很危险。” “比你还要危险?” 白蓉脱口说出这句话后,就有些后悔了:不管怎么样,廖无肆都是她的战友。 廖无肆却没有介意白蓉的话,只是说:“从这个人出现后,假如他想暗杀我们两个,我们根本没机会看到今早的太阳。” “什么?” 白蓉更惊,咽下嘴里的巧克力,忽地一声站了起来,枪口对准了后面的丛林,仔细搜索着,却看不出任何的异常:“他为什么要跟踪我们?” 在这一刻,白蓉忽然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科幻片,施瓦辛格主演的《铁血战士》。 特种部队少校达奇奉命与他的老搭档,去营救一名遇难的直升飞机成员,任务中,营救小组隐隐约约觉得还有一个东西在窥视着他们,伺机下手。 当他们走到丛林深处时,突然出现了-个神秘的幻影,营救小组成员却一个又一个被残忍的杀害。 那个神秘幻影是一个人形兽面的怪物,具有超人的能力…… 而眼下的环境,和电影中是完全一样,深藏在某处的未知危险,也像极了那种人形寿面的怪物,这也怪不得白蓉会想起这部电影了。 “不知道,也许得等他出现后,我们才知道。” 廖无肆轻轻摇了摇头:“白蓉,你在前面。” 廖无肆让白蓉在前面走的意思,就是他断后。 他们是向前搜寻的,精神注意力都集中在前面,前面假如有什么危险忽然出现,他们就能迅速做出反击。 但后面却不一定了,就算人在时刻防备着来自背后的危险,可总有疏忽的时侯,所以走在后面,要远比走在前面更加危险。 白蓉的心里一暖,没有逞强,抱着枪说:“廖无肆,这是我认识你一来,你说的最有人性化的一句话了。” 廖无肆轻笑:“呵呵,也只是说说而已,又不费力,我不敢保证在无法战胜的危险出现后,会不会扔下你率先逃走。” “那也随你,也许最先逃跑的会是我呢。” 白蓉也轻笑一声,枪口摆动正要转身前进时,却忽然听到前面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呼:“啊!” “前面有人!” 白蓉眼神一变,拎着枪就向前狂奔了过去。 廖无肆随后跟上,却在跑了几步后,又猛地转身枪口对着后方。 他发现,在他身后几十米的地方,有一丛树叶正在晃动,却看不到任何东西。 冷冷的扫了那个地方一眼,廖无肆这才重新转身,追向了白蓉。 白蓉俩人飞身向惨叫声发出的地方狂奔时,在他们左侧不远处的丛林中,也有一个人影,就像猴子的鬼魅那样,擦着树身和灌木丛,向那个方向闪去。 一缕阳光瞬间闪过这个人影的脸,上面有很深的褶子。 那是伤心的岁月。 第1043章 廖无肆的自我介绍! 死命抗过高烧后的安归王,只仅存了不到三分之一的战斗力,而且还是被捆着的。 但对付不敢开枪的粗蛇等人却已经足够了。 在马哈茂德等人相继扑上去后,躲在树后的粗蛇没有去看,而是观察周围的环境,生怕会有追兵在这时候出现,那他可就完蛋了。 “快点,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粗蛇粗粗观察了一下周围环境,听着耳边不断传出的噗噗声,以及闷哼声后,就有些不耐烦了,从树身后转出来,低声喝令手下赶紧结束战斗,没必要因为阿里的死,而把怒气发泄在那个华夏小兵上,再残忍的折磨他了。 只是当他转出树身后,就一下子惊呆了:他那七个彪悍异常的手下,竟然都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有的心窝深陷,有的咽喉被割,还有的直接被拧断了脖子。 包括先死的阿里在内,粗蛇的七个手下,现在一个活着的也没有。 而那个压根没看在眼里的华夏小兵,这时候却从地上站了起来,脸上带着惬意的笑容,晃着手里的一把刀子。 他身上还淌着血,是他自己的血。 不过他却像没感觉到那样,只是看着粗蛇笑,笑容很纯真,甚至还带着一丝女孩子的秀气,和羞涩。 怎么会这样? 他一个受伤的小兵,竟然徒手干掉了我的七个手下! 粗蛇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才从无比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哗啦一声抬起了枪口,扣下了扳机。 事已至此,他也顾不上开枪会吸引追兵前来的,最主要的,就是要把这恐怖的华夏小兵干掉! 粗蛇扣下了扳机--只是,不等扣扳机的力度触发弹簧,安归王手中的刀子,就像一道闪电那样,嗖的一声,精准刺进了他握枪的手腕上。 “呃!” 粗蛇惨叫一声,猛地一甩手转身就跑。 他是个聪明人,在亲眼看到自己七个手下都被干掉后,就知道自己绝不是这个华夏小兵的对手了,再加上当下又受伤了,压根就不必再打把对方干掉的心思,还是尽快的逃吧! 粗蛇的思路很正确,只是奈何安归王根本不予配合。 他刚跑出七八米,就觉得一个大锤狠狠砸在了他后背上,再也无法支撑,扑通一声的趴倒在了地上。 接着,一只脚就踏在了他后脖子上,安归王微微喘着笑问:“怎、怎么,你想往哪儿逃?” 虽说安归王在最短的时间内,干脆利索的把阿里等人干掉,又活捉了粗蛇,但她终究是高烧刚退下,在做出剧烈的厮杀动作后,还是累得不轻,眼前竟然有金星冒出。 完全是本能的,粗蛇猛地翻身,同时从靴子中拔除一把短匕,狠狠刺向安归王的右腿。 眼前金星直冒下,安归王竟然让粗蛇挣扎得手了,只好迅速后退一步,躲开了短匕。 粗蛇得理不饶人,就像狗那样匍匐在地上,短匕对安归王两条腿横扫,嘴里还发出了野兽般的吼叫声。 人在知道必死时,总能爆发出极大的反抗能力,再加上安归王身体受限,接连几次出脚踢在他手腕上,却没有把刀子踢飞。 安归王大怒,她啥时候被一下三滥的毒枭给逼得连连后退? “嗨!” 安归王再次后退中低喝一声,把所有力气都集中在右脚,狠狠踢在了粗蛇手腕上。 咔嚓--一声脆响,粗蛇的刀子不但被踢飞了,就连他的手腕也被踢折,再次发出一声惨叫。 “你去死吧!” 安归王娇喝一声,趁着好不容易凝固起来的力气还没消散时,右脚狠狠踢向粗蛇的咽喉。 这一脚要是踢上去,铁定会把粗蛇喉结直接踢碎,让他一命呜呼。 可就在安归王右脚即将踢倒粗蛇咽喉上时,这只脚却电闪般落地,猛地向上一弹,身子侧转……一颗子弹,擦着她的左肋,嗖的一声飞过,恰好击在粗蛇眉心。 砰的一声,千朵万朵桃花开,侥幸逃过战场又竭力奔逃一整夜的粗蛇,被安归王躲过的这颗子弹,直接把脑袋爆掉了。 安归王才不在意粗蛇的生死,身子蝙蝠般的飞起后,直接扛在了一棵树上,借势抱住树身身子一旋,藏在了树后。 两个弹道,一左一右从安归王身子两侧呼啸而过。 幸好这棵树够粗,要不然凭着安归王目前的状态,根本躲不开。 不用问,‘及时’赶来并开枪的,就是廖无肆和白蓉了。 白蓉抢在前面最先看到安归王,可率先开枪的却是廖无肆。 在白蓉内心中,还不想就这样干掉安归王,总想把她活捉……廖无肆却不会想这么多,因为他很清楚他的任务,就是把这个大魔头就地正法。 不会有丝毫的犹豫,也不会有任何的想法,尽管他很惊诧,安归王是怎么熬过火龙子弹的。 安归王及时藏身树后,廖无肆对白蓉做了个‘左右夹击’的手势,灵猴般的向左扑去,枪口却始终对着那边,不曾有一丝晃动。 白蓉会意,随即从右边包抄。 从刚才安归王接连躲闪粗蛇进攻的瞬间来看,廖无肆就肯定她目前没多少武力值--能够熬过火龙之毒,这已经够让他惊讶的了,要是在醒来后,还能像不受伤那般彪悍,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天理存在? 趁她病,要她命! 廖无肆的判断很准确,在从左边扑过来时,没有半点防守的意思,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和安归王平行的角度,枪口微微一抬就要扣下扳机时,却听到有个冰冷的声音响起:“住手!” 廖无肆扣下扳机的动作一僵,双眼瞳孔骤然收缩。 他看到,从右边包抄安归王的白蓉,竟然被一个人制住了。 这是一个身穿青色衣服,头发花白,脸上有很深褶子的老妇女。 看样子足有七八十岁,腰板都开始佝偻,仿佛一阵风吹来就能把她刮走那样。 但就这样一个老妇女,却拿着一把刀横在了白蓉脖子上。 老妇女绝不是在吓唬人,因为白蓉修长白净的脖子上,依然出现了一条血线--她只要稍稍再用力,就能割断白蓉的咽喉。 白蓉动也不敢动一下,慢慢扔掉了手中的枪。 老妇女握着刀子的手,看上去异常的沉稳,仿佛钢浇铁铸那般,就像她冰冷的眼神,和在这个瞬间爆发出的强烈杀意。 原来她就是追踪我们的人! 看到这个老妇女的第一眼,廖无肆就确定这一点了,却不知道她是谁,为什么年龄这样大了,竟然还会有如此恐怖的身手,甚至连九龙王中的白蓉,都无法抵抗。 廖无肆没有再看安归王,枪口却死死的指着她,手指也压在扳机上,手背上的青筋腾起,只要稍微用力,一颗子弹就能以秒速八百米的速度,把某颗美丽的脑袋打爆。 廖无肆在盯着老妇女,就像一条眼镜蛇那样。 因为性格等因素,廖无肆在九龙王中是人缘最差的一个了,可却是最骄傲的,功夫最强的几个人之一,白蓉和他相比,的确是差了一截。 但在看到白蓉突然受制于老妇女后,廖无肆却清晰的感受到,就算是换上他被偷袭,也躲不过这个老妇女。 她是谁? 怎么这样厉害? 廖无肆心思电转间,深吸了口气缓缓说道:“你松开她,要不然我就打爆安归王的脑袋!” 老妇女是谁,廖无肆不知道,却知道她忽然出现,肯定是为了安归王而来。 他是不会忽视这一点的。 老妇女冷笑,笑声就像夜枭夜啼:“咯咯,小子,你是近几十年来,唯一敢威胁我的,好胆子!看在你有这般勇气的份上,赶紧扔下枪滚蛋,要不然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是后悔!” “哦,是吗?呵呵。” 廖无肆也笑了,这笑声就像毒蛇在笑,阴森森的没有丝毫温暖:“我数一二三,你要是不放开她,我就会开枪。当然了,你也可以在同时割断我战友的脖子。” 老妇女看似混浊的双眼,猛地一眯,继续咯咯笑道:“好呀,那你就数吧!” “一。” 廖无肆在数出这个一字来时,终于看向了安归王。 安归王仍然贴在那棵树后,一动不动。 廖无肆没有判断错,她现在已经筋疲力尽了,能够强撑着踢开粗蛇的刀子,躲过子弹,已经挥霍了她所有的力气,能够坚持不倒下,这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廖无肆不知道老妇女是谁,但安归王却知道。 来者,上官风铃。 果果的母亲,前安归教的王者。 安归王目前最不愿见到的人,可能就是高飞,和上官风铃了,因为他们两个总能让她想到一些肮脏的无奈。 甚至,为了逃避这两个人,她都宁愿去死。 可上官风铃却在她最危险的时侯赶到了,这个年过七十的老妇女,万里迢迢的从冀南追她来到了岭南争差,又在环境异常复杂的情况下,找到了她。 安归王还不知道的是,上官风铃已经大限不久了,能够支撑着来到岭南,并坠在廖无肆俩人后面跟踪到此,凭借的只是一个母亲对女儿的爱意。 母亲,对女儿的满腔爱意。 安归王很想对上官风铃说,别管我,走你的。 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出什么,只是轻轻闭上了眼。 “二。” 这时候,廖无肆极其镇定的喊出了第二个数字,随即淡淡的说:“老太太,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廖无肆。也许你从没听说过我这个名字,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 “我今年二十九岁,身高一米八一,体重八十一公斤,擅长散打、枪击等。” 就像去某公司求职的应聘者那样,廖无肆语气平静的介绍道:“可我一直以为,这些都算不上我的优点。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为完成任务,不择手段。” “我从不撒谎,希望你能信我所说的这些。” 廖无肆吐出了最后一个字:“三。” 第1044章 高飞,救我! “高飞,救我!” 一声凄厉的惨呼声,随着高飞霍然抬头,余音袅袅的散去,冷汗却从他额头淌了下来。 “哇,哇!” 正在水儿怀中静静吃奶的高小鹿,仿佛察觉到了某种不祥的气氛,浑身一哆嗦打了个激灵,高声哭叫了起来。 早就醒了正闭着眼养神的水儿赶紧把孩子向怀里抱了抱,轻拍着她后背低声安慰:“哦,哦,宝宝不哭,不哭,妈妈在这儿呢。” 在水儿的安抚下,有了安全感的高小鹿,很快就重新闭上了眼睛,有啧啧有声的开始吃‘早餐’。 高小鹿出生后,并不像绝大多数婴儿那样,就知道闭着眼的睡觉,吃奶,她昨晚仿佛明白现状再也不是以往那个温暖的巢穴,尤其是听到有陌生人总是在这儿叨叨后,引起了她的不满,结果啼哭不已,一直折腾到后半夜天边都泛起鱼肚白后,才沉沉的睡去。 水儿是第一次当妈,高飞倒不是第一次当爹了,不过他这个当爹的可是第一次陪护刚出生的婴儿,所以俩人没有丁点看护孩子的经验,又不好意思让奶妈来照看,结果只能陪着孩子在那儿熬夜。 等高小鹿总算安静了后,高飞才倚在榻前的小木柜上沉沉睡去,直到被那个恶梦惊醒。 安慰好了孩子后,水儿看着擦汗的高飞,关心的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做恶梦了?” “嗯,做了个梦,很不好。” 高飞点头,如实相告。 “能不能说说?” 水儿歉然的笑了笑,轻声说:“也可以不说的。” 水儿为了救高飞,可以说是冒了很大的危险,要不是莫邪征东手下开恩,说服了拓拔千钧,她现在和孩子,早就被黄土埋在地下了。 高飞也正是感激她这份恩情,所以在伤愈后才没有马上离开地下楼兰,要陪伴她几天。 不过水儿却始终没有认为高飞该因此而感激,呵护她。 她固执的以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做的,因为她是高飞的女人,他是她此生中唯一的男人,是他给了她女儿--在这个‘父为天’的封建社会中,女人可以为自己男人去做任何事,而不需要任何的回报。 更何况,高飞还是女王殿下的驸马,水儿只是一介平民而已。 所以呢,很满意当前的水儿,就算是想知道高飞做了什么恶梦,也都担心会惹他反感,因为《女训》上有不许随便打听丈夫隐私的警告。 “一个梦而已,这有什么可不可以说的?”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开始说他的梦。 在梦中,高飞梦到他去了一个亚热带的丛林中,距离很远,就看到一些身穿迷彩服的华夏战士,呈半扇形状围住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满身是血,脸色苍白,背靠在一棵树上,双眼里全是绝望。 她已经无路可逃。 “预备--” 一个校官,背对着高飞举起了右手。 随着校官的右手举起,足有十几个华夏战士,齐刷刷的举起了微冲,手指搭在扳机上,对准了那个女人。 “放!” 随着校官的一声大喝,十数声清脆的枪声响起,子弹呼啸着钻透女人的身体。 女人身子猛地后仰,双手张开,胸前鲜血迸溅,绝望的昂起下巴时,却看到了走过去的高飞,就凄声喊道:“高飞,救我!” 梁娇娇! 枪声响起,女人身中十数弹后,高飞才看清这个女人竟然是梁娇娇。 “就在这时候,我一下子醒了过来,然后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呵呵,这个梦有些蹊跷,悠忽而来,嘎然而止,没头没尾的。” 说完这个短暂的恶梦后,高飞晒笑了声,眼里却全是迷茫的神色。 其实他没有把所有的梦境都告诉水儿,这倒不是说他不愿意说,只是因为在他醒来的瞬间,好像又看到了几张脸,快的让他分辨不出到底是谁。 梦中的梁娇娇,厉声惨叫着求高飞救救他,把他惊醒时,梁娇娇的面孔忽然变成了颜红,随后又是安归王,甚至还有沈银冰的影子。 只是,不等高飞捕捉到最后那张面孔是不是沈银冰的,这些梦中的幻觉就彻底消失了。 水儿沉默片刻,才低声问:“那个、那个梁娇娇是谁?” 高飞没有瞒她,坦然回答:“是我的前妻。” “前妻?哦,前妻。” 水儿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高飞站起身:“我去外面活动一下。” 走出屋子,高飞张开双臂对着天空,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当清新的空气顺着气管把肺叶充满后,一个全身是血的人,却又突兀的出现在脑海中。 高飞。 这次出现在高飞脑海中的人,是他自己。 高飞吸气的动作停顿,精神上和这个高飞定定的相互看着。 那个在高飞脑海中虚幻存在的高飞,就这样愣愣的看着他,然后张嘴笑了下时,鲜血却从嘴角淌下…… 高飞不敢再看,霍然睁眼,幻象消失,天上朝霞绚丽夺目,森林树木葱郁,小鸟掠过枝头,留下了一声悦耳的啾啾声。 望着鸟儿消失的方向,高飞沉默很久,转身走进了屋子。 高小鹿已经甜甜的睡了过去,身上裹着一条毛毯的水儿,从榻上坐了起来,黛眉微微的拧着,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听到高飞的脚步声后,脸上迅速浮起了幸福的笑容。 “水儿,我要和你商量一件事。” 高飞走到榻前,屈膝跪坐在了蒲团上。 水儿柔柔的点头:“你说,我听着呢。” “我想……” 高飞嘴巴张开,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水儿伸出手,动作有些犹豫,最终还是放在了高飞的脸颊上,低声问道:“你是不是想离开?” 在看到水儿生了孩子后,高飞本想多陪她几天的。 但早上那个莫名其妙的梦,让他有些心神不宁,潜意识内希望能早点出去。 也许有个事,有个人正在等着他去做,去见。 只是话到嘴边,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向水儿开口。 严格的说起来,高飞对水儿还真没什么感情,甚至在离开楼兰后,就已经彻底忘记了这个和他‘借东西’的愚蠢女孩儿。 但就是水儿,在怀着他的孩子时,又不顾生死的把他和莫邪征东救了出来。 水儿为了他连生命都可以不在乎,高飞要是再追求所谓的男女爱情,那他还是个人吗? 所以无论高飞对水儿是什么感情,他都必须对这个女子负责的--在人家刚给他生了孩子时就急着离开,的确有些无情了些。 高飞没脸直接说,等水儿说出他的心里话后,才垂着眼帘点了点头:“嗯,其实我也想……” 水儿的手指,放在了高飞嘴上,柔声说:“高飞,你不用再说了,我都明白,你是该出去了,要不是我的话,前天就会走了,你能陪小鹿这么久,我想她也该知足了,更何况,以后你还会再回来看她。” 放下手,水儿笑着说:“大祭司有解梦的本领,你在临走前,可以去请他解惑。” 水儿是个聪明的女子,在高飞做了个恶梦就开始心神不宁后,就意识到不能再强留他了,倒不如主动让他提前离开,这样他才会没有为多陪陪女儿而心有愧疚,以后才能常回来看女儿。 或者说是看她。 水儿把话说到这份上了,高飞也没再矫情,俯身在高小鹿光洁的额头上轻轻一吻,站起身把水儿拥在怀中,附耳低声说道:“以后,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我等你,永远都等你。” 水儿轻轻推开高飞:“去吧。” 高飞站起身,最后看了眼女儿,随即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看着高飞消失在门外后,水儿愣了片刻,泪水很突兀的,哗的就淌了下来。 泪眼模糊中,一个人却又出现在门口,沉声说道:“水儿,等我!” -- 上官风铃绝对是那种见过世面的人,看待事情的眼光,也是相当的毒辣。 在廖无肆语气镇定的开始自我介绍后,她就知道这是一个相当有恒心、狠心的年轻人,绝不会因为她挟持了白蓉,而做出妥协。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廖无肆当年为完成任务,可是连怀着他孩子的女人都干掉了,这次为了击毙安归王,立下如此汗马功劳,牺牲一个对他有成见的战友,那又算得了什么? 所以在他喊出最后一个数字后,胳膊就猛地一震! 白蓉自然比上官风铃更加了解廖无肆是个什么人,所以在听他喊出最后一个字后,就闭上了眼睛,等待脖子被刀割割断后的剧痛。 下意识的,上官风铃就要大喝一声住手……但不等她喊出来,廖无肆却忽然把枪扔在了地上。 远远的扔开了。 在白蓉闭眼时,安归王却睁开了眼:她想面对死亡,坦然的面对。 可是廖无肆却扔掉了枪支,耸耸肩双手一摊,苦笑道:“老太太,算你狠,你赢了。” “我、赢了?” 上官风铃艰难的咽了口吐沫。 她知道她没有赢,只是因为年龄过大,身体受损等原因,反应速度比以往要慢了罢了,要不然肯定会抢先放下刀子,说廖无肆赢了。 当然了,这时候没多少时间让上官风铃去考虑这些,迅速从白蓉腰间掏出手枪,对准了举起双手的廖无肆,低声喝道:“转身,双手抱头倚在树上!” 廖无肆乖乖的照做,他的额头刚抵在树身上,却听白蓉嘶声叫道:“廖无肆,你特么的这是在搞什么呀你?你不是最心狠手辣的吗,怎么为了大爷的死活,变得这样婆婆妈妈了?捏捏的,大爷我不承你的情,赶紧拿起枪,干掉那个大魔头!” “少罗嗦!” 上官风铃猛地提起右膝,狠狠扛在了白蓉右肋上,疼的她脸色扭曲,冷汗直冒,却没有耽误怒骂廖无肆。 廖无肆苦笑,双手抱着脑袋回头看着白蓉,很认真的说:“其实,人总是会改变的。” 第1045章 还是数三个数! 白蓉以为,她已经很了解廖无肆了。 其实她一点也不愿意去了解廖无肆,这个狂傲,阴险,自私没人性的男人,只是因为大家是战友,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也就很自然的了解了他。 就在白蓉以为廖无肆绝不会为了她的安慰,就放过击杀安归王的机会时,他却放下了枪,双手抱着脑袋的投降了。 廖无肆的反应,让白蓉无法适应,愣了片刻随即破口大骂:“改变,你改变个毛啊你?你以为你放下枪,放过那个大魔头,她们就会放过我们吗?草!” 对白蓉的怒骂,廖无肆唯有苦笑。 “廖无肆,你如果还是个男人的话,那就拿起你的枪!” 白蓉挣扎起来,嘶声厉喝:“趁着大魔头还没有恢复元气,干掉她,快!千万别让大爷我更加看不起你--呃!” 白蓉挣扎,就是想找死。 只要她被上官风铃干掉,那么廖无肆就可以没有任何忌惮,依着他当前站位的距离,和角度,完全可以在老妇女扑向他之前,抢先拿起枪干掉安归王的。 上官风铃自然明白她要做什么,狂怒,抬手一枪柄就打在了她后脑勺上。 白蓉倒是没有昏迷过去,可也眼冒金星,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左手中的枪口对着廖无肆,右手中的刀子搁在白蓉脖子上,上官风铃桀然笑道:“咯咯,看不出你个女孩子还是很勇敢的嘛。好,你既然不愿意活了,那就去死吧。” 杀个把人,对于上官风铃,尤其是活不了多久的上官风铃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桀桀笑声中,刀子猛地向前一伸……等刀子再电闪般滑回来时,相信白蓉的咽喉就已经断了。 就在这时,却有一个沉稳的男人声音,从前面响起:“她死,她也死。” 上官风铃割喉的动作一僵,霍然抬头,就看到在前面不远处多了个人。 这是个身材魁梧的华夏士兵,左手掐着安归王的脖子,右手中的刀子,就点在她心口上。 眼前金星直冒的白蓉,也抬头看去,随即欣喜的叫道:“草,老铁,你终于赶到了!” 这个在关键时刻救下白蓉的华夏士兵,正是没有和他们一起出来搜索安归王下落的铁屠。 其实白蓉俩人下山没多久,铁屠就跟了上来。 他不放心白蓉的安全,主要是因为她和廖无肆在一起。 廖无肆,可是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但廖无肆刚才的表现,让铁屠心中升起了一股子对他的愧意。 当然了,现在不是讨论这些的时侯,他没有看白蓉,只是冷冷的看着上官风铃。 看到铁屠刀子搁在女儿脖子上,上官风铃没有丝毫惊恐,只是冷笑:“真的,你也敢像那个人一样,和我打赌吗?” 经历过刚才和廖无肆对峙的一次,她才不相信铁屠敢不顾白蓉的生死,敢伤害她的果果。 现在她已经笃定的确信,这些华夏士兵都是傻瓜,别看嘴上说的很狠,其实他们根本不敢拿战友小命开玩笑,只需多坚持那么一点点的瞬间,他们就会原形毕露,傻傻瓜瓜的放下刀子,任由宰割了。 “我当然敢,还是三个数。” 铁屠目光如钢铁般冷硬,握着刀的右手手背上,青筋已经腾起,缓缓的说:“一。” 安归王此时全身没有一点力气,只能被动的昂着下巴,狠狠盯着铁屠。 她在假扮高飞的这段日子里,和铁屠有过多次的交往,对他的印象也不错,虽说现在她一心求死,真不想再活在这个肮脏的世界上,但她终究是骄傲的安归王,就算是死,也不想死在别人的胁迫下。 所以她目光才变的这样凶狠,死死等着铁屠。 铁屠却看都不看她一眼,更没有像廖无肆那样,在数数时有那么多的废话,很快就说出了第二个数字:“二。” 上官风铃依旧在冷笑,刀子就在白蓉脖子前面,依着她的本事,只需飞快的向后一拉,这个性格开朗的女孩子,脖子里就会有鲜血迸溅。 她同样充满冷笑的双眼中,带着不屑,和镇定,没有丝毫罢休的软弱。 “三。” 铁屠淡淡说出了最后这个数字。 “这傻冒也该放手了吧?” 上官风铃心中嗤笑,本能的开始考虑,该怎么讽刺这些智商低下的大兵。 但安归王发出的惨叫声,却彻底打破了上官风铃的好心情:“啊!” ‘三’字刚吐出口,铁屠右手猛地举起,电闪般刺向了安归王的左胸,没有半点的凝滞,真如闪电般那样快速,一刀就刺进了她的左胸,深没至柄! 不等安归王的惨叫声落下,铁屠左手就飞快的捂住了她的嘴巴。 “果果!” 上官风铃目眦逾裂,凄声尖叫着,再也顾不得杀白蓉,身子一弹,就像眼镜王蛇捕猎的瞬间,化为一道幻影,扑向了铁屠那边。 -- “老板,我们都找了整整一个晚上了。” 看了眼从主战场山上下来的叶心伤,兔子就劝道:“我觉得我们最好是先回县城……我在县缉毒所有熟人,到时候托人问问情况就可以了,也胜过我们在这儿没头苍蝇似的乱跑啊。这可是深山老林,方圆几千里呢,想找个人比大海捞针都难啊。” 连续几天没休息好的沈银冰,漂亮的双眸中布满了红丝,脸色也憔悴的吓人,横了兔子一眼也没理睬他,迎向了叶心伤:“怎么样?” 叶心伤走到树洞前,浑身都透着疲惫,随便坐在了地上,接过沈银冰递过的矿泉水,狠狠的喝了几口,才声音嘶哑的说:“我去过士兵们说的那个山洞,里面空空如也了。” 昨天下午,在兔子的带领下,叶心伤开车绕过了被警方封锁的路口,从小道上开上了前来争差的公路。 伐南县向这边来的路口封锁了,大批警察都如临大敌的,但此去争差的这一路上,却很顺利,一个人影都没看到。 事实上,在争差东南那座山上发生枪战后,也就兔子这种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的家伙,为了几千块钱敢带人进山,别人谁敢,早就有多远就躲多远了。 他们来到那几座高脚楼前时,山里的枪声还在回荡,很激烈。 依着叶心伤的意思,是让沈银冰和兔子在这儿等,他一个人去山里搜寻高飞。 不过,他却对眼珠子乱转的兔子信不过,真担心他走了后,这家伙会不会对沈总生出歹念。 别看沈总个头比兔子要猛不少,可她终究是女孩子,俩人独处后,对周围环境很熟悉的兔子要想算计她,应该很容易的。 不能离开,又不能带着沈银冰去山里,所以叶心伤提议先等等看。 也幸亏他们在来到后没有马上进山,因为很快就下起了暴雨,引发的泥石流,连兔子这个当地土著都吓得小脸雪白。 趁着暴风雨来临,沈银冰在高脚楼上小睡了片刻,被叶心伤叫起时,风雨已过,然后就在兔子的带领下,进了山。 必须进山,是沈银冰强烈要求的,为此,她又给兔子支付了一万块的重赏。 看在钱的份上,兔子也咬牙豁出去了--三个人进山后,枪声已经停止,战斗也结束了,开始有军警双方的士兵回撤。 说来也不巧,假如叶心伤三人等在高脚楼那边,等作战军警部队撤回时,说不定还能碰到董志勇,向他打探一下高飞的消息。 不过他们急于进山,反而错开了这个机会。 他们在山里,碰到了搜索的后续人员。 这些人都是留下的缉毒警,看到叶心伤三人后,马上就用枪对准了他们,要把他们抓回去--别忘了,数百毒贩中可是有佷多漏网之鱼的,而且叶心伤的样子,一看就不是好人…… 幸好,沈银冰带着足够的身份证明,兔子又是本地人,就说他们是来山里游玩采风的,不小心迷路了。 为了确定沈银冰的身份,搜查队伍特意打电话向内地查询,最终证明她确实个企业大老板,这才信了她的话,就规劝她赶紧离开,山里危险。 沈银冰却说不能走,因为和同伴走散了,同伴是一对男女,男的叫高飞,女的叫颜红,并详细描述了他们俩人的样子,询问搜查人员有没有见过他们。 这些搜查的都是小兵,压根就没有看到过安归王假扮的高飞,更没有看到颜红,自然摇头说no了。 费了老大口舌,沈银冰才说服了搜查士兵,获许继续在山里转悠。 一个晚上过去了,他们什么人也没看到,要不是有兔子带路,还真不敢保证沈银冰不会掉进无处不在的无底洞。 清晨时,沈银冰实在走不动了,叶心伤找了个树洞,安排兔子一定要保护好她,自己去了主战场上的山洞。 沈银冰早就想到,高飞和颜红不可能在那个山洞中,可在听叶心伤说那边没人后,眼里还是浮上了失望之色,轻轻叹了口气:“唉,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叶心伤放下矿泉水瓶,看了眼兔子说:“他说的不错,山太大了,环境又复杂,别说是咱们几个人了,就是人再多,要想找到他们也很难的。我觉得,倒不如先回高脚楼那边,找关系看看能不能见到此次指挥作战的领导,问问他。” “是啊,是啊,我也是这个意思呢。” 兔子赶紧随声附和。 “好吧,那我们就先回去。” 沈银冰也知道这样找下去的结果很渺茫,就不再坚持。 回去的时侯,兔子仍然在前面带路,速度比进山时快了佷多,很快就来到了高脚楼附近。 进山时,兔子带着他们从高脚楼左边进山的,回来是却是从右边的方向。 兔子踩着一块大石,举手眺望了一下远处,正要说他已经看到高脚楼时,沈银冰的眼睛却猛地一亮,看着石头下一个东西:“咦,这是什么?” 第1046章 放开我的果果! 随着沈银冰的这声轻咦,叶心伤低头看去,就看到了一个亮晶晶的东西。 早上的太阳,恰好照在这块大石下面,照在这个东西上,发出了璀璨的色彩。 这是一个小瓶子,医院药房常见的那种,盛着散装青霉素等药物。 看到这个小瓶子后,沈银冰脸色一喜,俯身拿了起来。 “不就是一个别人扔掉的药剂嘛,肯定是那些当兵的丢得。” 兔子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说道:“再走几百米,就到了高脚楼了。” 沈银冰没有理兔子,打开瓶塞倒出了里面的粉末,伸出舌尖小心翼翼的舔了下,喃喃的说:“这是红姐的东西。” 小瓶子里面装的那些粉末,是沈银冰很熟悉的忘忧粉。 沈银冰和颜红受人控制的事,叶心伤已经全部知道了,也知道她们是被人用这玩意控制着的,所以在她确定这是忘忧粉后,就低头开始仔细搜索附近的地面。 只是昨天一场暴风雨过后,早就没有了任何痕迹,就算叶心伤快把脑袋钻进地里去了,也没找到任何的蛛丝马迹。 颜红现在中毒很深,根本离不开忘忧粉,这次连夜跑来岭南找高飞,肯定随身带着这玩意。 不吸毒的人,是无法知道毒品对于瘾君子是什么概念:毒品,就是他们的命。 甚至比命还重要。 既然毒品比命还重要,那么颜红怎么可以把忘忧粉落在这儿了呢? 难道她也发生意外了? 就在沈银冰黛眉皱起时,叶心伤说话了:“也许她是不小心落下了--别担心,获许她也没找到高飞,最后自个儿就会出山的,反正山这么大,植被这样茂盛,只要她小心些,应该不会被战火殃及的。” “嗯,应该是这样。” 沈银冰不愿再向不好的地方想,装起小瓶子:“走吧,先去高脚楼那边再说。” 在兔子的带领下,三人来到了几座高脚楼面前。 和昨晚他们离开那样,几座高脚楼依然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他们藏在,路边草丛中的车子,也没被人发现。 “如果红姐能躲过这次战祸,不管她找没找到高飞,都得回来,所以我们最好是现在这儿等等。” 沈银冰坐在高脚楼的走廊栏杆上,刚说出这句话,兔子就反对起来:“老板,我是不能再等了!除非……” 说着,他就看向沈银冰的小包。 沈银冰淡淡的说:“我已经没现金了,能不能先欠账,等回县城后再给你?” “嘿嘿,咱是小本生意,不赊欠的,既然老板没现金了,那我只好先走了。” 兔子笑嘻嘻的,一副随时要走的样子。 其实他只是做个要走的样子,是为了让沈银冰出更高的价格把他留下。 经过一天多的相接触,兔子对沈总总结出了几个字:人傻,钱多,但很有诚信。 既然看出沈总很有诚信,兔子就不担心她开价后会赖帐,只是想趁此机会多敲诈点钱罢了。 谁知道沈银冰这次却没有挽留他,点头说:“嗯,那你走吧。” 兔子有些傻眼:“啊,真让我走?” 沈银冰单手托着下巴,望着远山淡淡的说:“你以为我真傻吗?在这儿等人还要掏钱雇人陪着。” “你不傻,是我傻,刚才我该答应你欠账来者。” 兔子苦笑一声,对看着他笑的叶心伤摆了摆手:“好了,两位老板,就这样吧,祝你们心想事成。” “这家伙吃上甜头了,不过昨晚也亏了他,才能躲过那些无底洞。” 目送兔子的背影拐过山角后,叶心伤坐在了走廊中,倚在窗台下:“沈总,你先去屋子里休息下吧,我在外面看着。” 沈银冰在山里转悠了大半个晚上,早就累得脚腕子都肿了,所以也没客气,就嗯了声起身进了屋子里。 叶心伤点上一颗烟,随意看着公路的尽头,张嘴打了个哈欠,慢慢闭上了眼睛。 一颗烟才吸了一口,他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两天他太累了。 沈银冰昨晚还能休息会,但叶心伤却不行,他得负责她的安全,随时保持警惕。 再加上前晚开了一整夜的车,到现在就算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 一旦在安全之处坐下来,神经稍微放松就睡着了,也很正常的。 叶心伤睡着了时,兔子正揣着大把的钞票,哼着小曲顺着路边向回走。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 做了一次导游,领着内地俩钱多的傻人在山里转了一晚上,就收入了接近两万块钱,这还不算喜事吗? 精神爽了,就不会太困。 就算是要困觉,也得回县城‘香蕉树’去困。 香蕉树不是一棵树,而是一家由外资在伐南县城投资的酒店名字。 据说老板是来自缅甸那边的,酒店的外表毫不起眼,但内里却别有洞天。 最关键的是,里面有许多很好玩的节目,比方柔情似水的东南亚姑娘……就是消费太昂贵了,像兔子这个身价的老百姓,进去待一晚上就是一个月的生活费。 那地方,只能算是个美好的向往。 但现在不一样了,兔子是有钱人了。 有钱人,为什么不去有钱人才能消费的地方呢? 一万多块钱,足够他在香蕉酥挥霍个三五天的了。 钱是王八蛋,没了咱再赚,这句话对光棍来说,就是最真的真理。 拍了拍口袋内的厚度,感觉到大钞的温暖后,兔子得意的笑了,抬头准备放开喉咙放声高歌一曲‘妹妹你坐炕头’时,却觉得眼前一花,好像出现个黑影。 兔子赶紧停步,随即后退两步,然后就看到了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女孩子。 女孩子身材高挑,穿着一身黑色纱衣,款式看起来有些古板,宽大,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的身材,真是该细的地方细,该鼓的地方鼓,看上去要多么顺眼,就有多么顺眼,一点也不输给那个来自内地的沈总。 女孩子一头淡金色的长发,却用一条黑色的手帕拢在脑后,似水般的披散在双耳边,透着说不出的飘逸。 仅仅从身材,和这头秀发上看去,这个女孩子绝对是那种让人看一眼,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的魔鬼! 是的,就是魔鬼,一张煞白的脸上没有丝毫血色,嘴唇却很红,眸子异常的明亮,透着无言的邪气--就像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 此时明晃晃的太阳就挂在东边,可兔子却感受到一股子阴森。 激灵灵的,兔子打了个冷颤,脱口喝问:“你、你是人,还是精怪!” 女孩子没说话,只是上下打量着他。 兔子觉得她那双眼睛,仿佛把自己衣服都脱光了,连他最阴暗的地方都一览无遗,很想挪开和他对视的眼神,神智却逐渐模糊了起来。 兔子神智模糊之前,好像听一个冷冰冰的声音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嘎,嘎嘎!” 一只乌鸦,也不知道从哪儿飞了出来,扑楞着翅膀从兔子头上方飞过,也使他猛地清醒了过来。 “啊,呃!” 兔子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睁眼茫然的向四下里看去。 四周,空荡荡的除了群山,就是天上那明晃晃的太阳了,那个穿轻纱黑衣好像魔鬼一样的女孩子,却不见了。 “咦,她呢?难道,阿哥我刚才只是做梦,走路时不小心打了个盹?” 在原地愣了片刻后,兔子下意识莫了莫口袋里的钱。 钱还在。 只要钱还在,一切都不是问题,管它刚才是做梦,还是真遇到精怪呢,还是赶紧回县城潇洒去重要。 兔子撒开脚丫子,就像一只兔子那样,向县城方向狂奔而去。 嘎嘎的乌鸦叫声掠过上空时,惊醒了睡过去的叶心伤,霍然睁眼的同时,右手抄起了放在腿边的枪。 与此同时,他好像看到一道黑色的影子,又像一道黑烟,从他前面几十米的一棵树后掠过。 但等他定睛向那边看去时,却什么也没看到。 -- “果果!” 上官风铃惨叫一声,用最快的速度,身形都化成了一道青烟,嗖地飞向了铁屠那边。 她混浊的老眼已经赤红,带着无边的邪恶杀意,本来就苍老的一张脸,更是扭曲的变形,要多可怕就有多可怕。 “停!” 铁屠此时却大喝一声,手上的刀子霍然举起,抵了安归王的咽喉上。 刀锋雪亮,却没有一丝血迹。 上官风铃就像被遥控器遥控的木偶那样,随着铁屠的厉喝声骤然停顿。 事关女儿的生死,她不能不听话。 上官风铃身形刚一停下,就知道自己上当了:铁屠刚才那看似凌厉的一刀,压根就没刺进安归王身体里。 他只是利用角度的误差,一刀精准的刺到了安归王左肋下,擦着她的身子和左臂,刺在了树身上,却没有伤害她分毫。 安归王发出的那声惨叫,只是铁屠在作势刺她时,牵动了她的伤口。 他及时捂住安归王的嘴,就是担心她会说出破绽。 上官风铃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这个华夏士兵,绝不会不顾同伴安危就杀女儿,就像她绝不会为了她的果果,就伤害白蓉那样。 被骗的上官风铃,就像厉鬼那样低吼一声,双手腾地抬起作势欲扑,却又不得不停顿。 她扑上去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铁屠刺进女儿咽喉的刀子,所以只能咬牙切齿的低声咒骂:“你敢伤害果果,我就杀了你们的全家!” 上官风铃上当松开白蓉的同时,廖无肆已经一个测滚,抄起地上的枪械,扑向了白蓉,把她护在了身后。 听上官风铃称呼安归王为‘果果’后,铁屠眼里闪过一抹惊讶,好像猜出了她的身份,随即沉声说道:“只要你不伤害我们,我也不会伤害她的。” “放开我的果果!” 上官风铃就像一只蓄势待发的豹子,那模样让铁屠都感到不寒而栗。 “好,我放开她,你最好冷静些。” 铁屠缓缓点了点头。 第1047章 我们一起走! 在上官风铃凶狠的注视下,铁屠放开了捂着安归王嘴巴的左手。 但在松开时,他却电闪般在她左耳边拍了一下,随即迅速后退,冲锋枪对准了上官风铃。 他刚退开,安归王就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铁屠信不过上官风铃,也担心她会伺机进攻自己,所以在放手时,干脆一掌拍昏了安归王,让她没机会来追杀自己。 果然,担心女儿安危的上官风铃,顾不上去追铁屠,厉啸一声扑过去一把抄起了安归王,尖叫道:“果果,果果--你、你杀了她!?” 铁屠缓缓向白蓉那边走去,枪口始终对着上官风铃,摇头说:“没有,她只是昏过去了,你可以试探一下她的呼吸。” 上官风铃赶紧伸手,在安归王脖子左侧的大动脉上测了一下,察觉出生命的脉搏后,这才冷哼一声,不再理睬铁屠,把女儿横抱在怀里,转身就向山下走去,嘴里喃喃的说着:“果果别怕,妈妈带你回家,咱们回家。” 上官风铃在说这句话时的声音不高,铁屠却听到了,心中一震:果然是这样! 看着上官风铃抱着昏迷中的安归王走下山几十米后,铁屠才走到了白蓉身边,伸手把她从地上搀扶了起来:“伤势不要紧吧?” 白蓉的脖子,后脑都受了伤,不过都是轻伤,稍微包扎一下就不碍事了,苦笑着摇了摇头,心有余悸的看着山下,低声说:“那个老女人是谁,真邪门。” 她说的邪门,就是厉害。 在被上官风铃制住之前,白蓉就发现了她,并及时做出了反击。 但可惜的是,依着白蓉的身手,在上官风铃手中竟然没有反抗的余地。 “她是安归王的……” 铁屠刚说到这儿,就听到‘砰’的一声枪响,霍然抬头,廖无肆的枪口正在迅速移动。 “你干什么你!?” 铁屠大怒,直接抬脚踢在了廖无肆的手腕上,枪口立即朝上,第二颗子弹嗖的飞向了天空。 接着,白蓉的尖叫声响起:“卧倒!” 铁屠和廖无肆,来不及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就像两截断了的树桩那样,砰地摔倒在了地上。 但饶是这样,廖无肆也觉得左臂一疼,随即一个测滚,滚在了一块大石后,才看到左臂上插着一小截钢针。 趁着上官风铃一颗心全放在安归王身上时,廖无肆趁机在她背后开了一枪。 他清晰的看到,那个老太婆的身子晃了一下,接着铁屠就踢开了他的枪。 只是他真没想到,那个老太婆却随后就洒过来一把钢针--那么远的距离,如果不是白蓉及时提醒,相信这些钢针肯定能刺进他们的要害。 接着,廖无肆就觉得左臂开始发麻,脸色一变:“针上有毒!” 要说廖无肆绝对是狠人的代表,在察觉出针上有毒后,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拔除军刀,刺啦一声划开衣袖,飞快的一旋,用刀尖把钢针周遭的肉挖了出来,足有一分钱硬币大小。 鲜红的血,立即涌了出来。 看着那块刚挖下来就变黑的肉,廖无肆长长松了口气,叹道:“好厉害的毒药!” 在廖无肆疗伤时,侥幸没有被针刺中的铁屠,立即把冲锋枪搁在了石头上,准备等上官风铃冲上来就立即开枪,绝不留情! 出乎他意料的是,上官风铃被廖无肆暗算,转身洒出一把钢针后,却没有再返回报复,而是抱着女儿飞快的向山下飘去。 哗啦一声收起枪,铁屠不满的看着廖无肆,正要说什么时,他却抢先说道:“我知道,你是在怪我不该偷袭她。” 铁屠冷冷的说:“廖无肆,她不是安归王,不在本次任务之列。” 廖无肆随手抓起一把泥土,塞在了伤口上,笑道:“我知道,但这个老太婆不死,就无法杀安归王。” 铁屠沉默,片刻后就说:“我改变主意了,要阻止你们杀安归王……如果你们反对的话,可以把我当敌人看待。” “老铁,你说什么呢你?” 白蓉忍着后脑的疼痛,咬牙道:“那可是安归教的大魔头啊,我们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只要能除掉她,就等于为国家……” 不等她说完,铁屠就打断她的话:“我不管她是不是安归王,在我眼里,她只是高飞。而且,现在我已经退役了,不再是军人了。” 廖无肆眼里迅速闪过一抹阴狠,看向了不远处地上的枪支。 铁屠的枪口,对准了他。 “呵呵,这是何必呢,就算你退役了,我们仍然是兄弟,对不对?总不能因为一个安归王,就破坏了我们兄弟间的情份。更何况,刚才要不是你及时出现,我和白蓉可能真遭到那老太婆的毒手了。” 廖无肆笑了,笑容很真诚。 铁屠却不信,枪口始终对着他。 铁屠只相信,廖无肆笑的越真诚时,就是准备暴起动手时。 廖无肆却坐了下来,笑容微微收敛看着天空说:“老铁,这次我没有骗你,因为安归王绝不能活着离开这片山的,我在追踪到这儿时,已经留下了特殊的记号。” 铁屠的枪口,慢慢的垂下,低声问道:“你是说,后面还有别人参与了本次任务?” “最少十五个人,他们不会像我这样顾忌兄弟感情的,谁拦阻他们格杀安归王,就会杀谁。” 廖无肆望着天空,悠悠的说:“所以呢,我当前实在没必要为了她,就和你翻脸。不过,我会记住今天你曾经拿枪口对着我。我的记性很好,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所以,你最好一辈子让我把你当兄弟。” “我的记性不如你,也许明天就会把你忘掉。” 面对廖无肆的威胁,铁屠毫不在意,把冲锋枪背在肩膀上,站起身问白蓉:“你是和他一起走,还是和我?” “我、我--我和你。” 白蓉看了眼廖无肆,顿了顿,随即昂首大声说道:“我们是一起来岭南的,自然是一起回去。老铁,不管什么时候,你始终都是我的兄弟!” “那好,我们一起走。” 铁屠伸出了手。 白蓉身手握住他,从地上站了起来,扭头看着廖无肆,张了张嘴却没说什么。 廖无肆叹了口气,摆手说:“唉,走你的,别管我,反正我也一个人惯了。” “廖无肆,我知道你因为黄龙的牺牲,特别痛恨安归教的人,可有时候……” 白蓉想安慰廖无肆,却被他笑着打断了:“呵呵,我不想听这些,行不行?” “行,那你自己小心些吧。” 白蓉咬着嘴唇点了点头,转身和铁屠走下了山。 -- “果果,你别怕,妈妈一定会把你带回家的,一定!” 上官风铃用最快的速度,向山下狂奔,假如有人看到的话,肯定会以为看到了鬼。 要不然,这么大年龄的老太婆,怎么会在抱着一个人时,跑的还这样快? 安归王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昏过去了,不过她的脸色却逐渐有了些血色,这让上官风铃放心了佷多。 粗蛇当初拖着安归王在群山走走了整整一个晚上,早就远离了主战场,谁也不知道这儿距离争差那边有多远。 上官风铃也不知道,她只知道用最快的速度向前狂奔。 最快的速度。 因为她怕她熬不到走出群山的那一刻,她在狂奔不到十分钟后,就察觉出自己好像开始发烧了。 廖无肆那一枪,击中了她的右肩,依旧是火龙子弹。 上官风铃当时没有在意。 如果不是怀里抱着女儿,她肯定会折返回去,把那三个人干掉! 这点小伤还没有被她看在眼里,在察觉出不对劲之前。 也不知道狂奔了多久,在掠过一根拦在前面的树根时,上官风铃本能的跃起--结果却没有跃过树根,直接栽向了地面,抱着的安归王,从手上飞了出去。 眼看女儿就要摔在地上,上官风铃前扑的速度攸地加快,猛地一个转身,抢先仰面躺在了地上。 安归王重重砸落在了她怀中,使她情不自禁发出了一声申银,但随即就咬住了嘴唇,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她怀中的安归王,依旧闭着眼,眼皮下的眼珠却活动了几下。 在被摔出去之前,安归王就已经醒来了,她却没有睁开眼。 听着上官风铃粗重的喘气声,安归王心如刀割,不知道是种什么滋味。 在得知自己的真实家世后,她是那样痛恨自己的母亲:当初你要是告诉我那些,我怎么可能还会和高飞发生那种肮脏的关系? 但现在,她却觉得上官风铃很可怜,也很……为了她,上官风铃万里迢迢赶来岭南,出现在她身边。 她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母爱。 只是,安归王不愿意面对这种母爱,所以才装做没有醒来的样子,心里却在茫然的想:等回去后,还是找个地方隐居,一辈子也不再出世,那样就会忘记这一切了吧? 安归王只顾着想自己的心事,却忽略了上官风铃的呼吸声。 上官风铃的呼吸声,越来越急促,就像拉风箱。 “这、这是怎么了,难道年纪真的大了,肩膀上受伤就先承受不住了,竟然发烧了。唉,老了,真不中用了。” 上官风铃低低的叹了口气,咬着牙的抱着安归王,翻身坐了起来。 刚坐起,却又扑通一声的躺在了地上。 她眼前发黑,金星直冒,下意识的抬手抚了下额头,竟然火烫。 “什么,你、你发烧了?” 正在想心事的安归王,听到‘发烧’这个词后,心中一惊,再也顾不得装昏迷了,赶紧翻身从上官风铃身上下来,正要仔细问个清楚时,右肋下却像被什么虫子狠狠钉了一口。 枪声,这才随后传来:啪! “果果,小心!” 上官风铃亲眼看到女儿身上爆出一蓬血花,嘶声尖叫着腾身跃起,左手一甩--一把闪着蓝汪汪的钢针,狂风暴雨般的刺向东南方。 第1048章 那些人是什么人? 听上官风铃自言自语,说她受伤后竟然开始发烧后,安归王猛地想到了廖无肆,想到了他所使用的火龙子弹。 昨天她就是被廖无肆暗算,不久后就开始发高烧的。 她曾经听铁屠说起过火龙之毒的恶毒之处,那时候还以为她是死定了。 结果却没死。 是铁屠夸大了火龙子弹的狠毒,还是因为什么别的原因,安归王不想去考虑这些。 事实上,人们在从鬼门关前爬回来后,很少有人喜欢刨根问底的,去想自己怎么没死。 安归王也是这样,虽说已经熬过来了,却很清楚火龙之毒的歹毒,和难受的滋味。 所以听上官风铃说是受伤发烧后,就断定她是被廖无肆暗算了,用的是火龙子弹。 安归王再怎么痛恨自己的母亲,到现在都不肯喊她一声妈,可这外表可憎的老太婆,终究是她的亲生母亲。 母女连心,安归王没理由不关心母亲的伤势。 她不能再装下去了,刚坐起身要把所知道的那些告诉上官风铃时,一颗子弹却击中了她右肋,使她身子猛地一颤。 血花迸溅。 “果果!” 上官风铃尖叫着从地上弹起,左手一甩,大把的钢针就像狂风暴雨那样,飞向了东南方。 母爱无疑是伟大的,就在上官风铃开始高烧,坐都坐不起来时,看到女儿受伤后,身体里竟然腾起无穷的力量,这把钢针又狠又准,带着咻咻的厉啸声。 然后,接连几声惨叫声在十几米外的丛林中响起,至少六七个身穿迷彩服的汉子,从丛林中悠忽出现。 \\\"钢针有毒,大家小心!\\\" 其中一个男人嘶声叫喊了一句,抬枪对着安归王俩人就是一通扫射。 上官风铃钢针撒出去后,已然抱着安归王猛地测滚,顺着山势向下滚去--就像安归王当初抱着梁娇娇那样,把她的头紧紧抱在自己怀中。 这些突然出现的男人,正是廖无肆和铁屠所说的那些人。 七个人,有三个中了钢针。 两个及时挥刀,挖出了毒针。 另外一个却是被刺中了眼睛,狂吼着摔倒在了地上,双手捂着脸也向山下滚了下去。 \\\"追!\\\" 为首的男人右手一摆,竟然没派人去照顾滚下去的同伴,直接带人追向上官风铃俩人,由此可以看出,能杀掉安归王母女,要比去救护同伴更重要。 这个山坡,比争差那边的山坡还要陡峭,却罕见有无底洞,所以追兵在下山时的速度很快,几乎没受到什么意外。 同样,他们下山的速度再快,也比不上滚下去的上官风铃母女。 追兵飞快的追下了山,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山谷。 山谷狭长弯曲,里面长满了野桃树。 现在早就过了桃花盛开的季节(三月桃花开),树上也长了佷多野桃,地上一层厚厚的树叶,整个桃林中,都弥漫着一层带着粉红的雾气。 为首男人率先追下山谷后,立即抬手示意同伴停步,抬头看了眼那层粉红色的云雾,低声喝道:\\\"是桃花瘴,大家戴上口罩。\\\" 桃花瘴,是山谷里千百树野生桃花因雨多潮湿,落花片片而蒸腾成的瘴气。 (桃花盛开的季节虽然早就过去了,但因为这儿是深山老林,人迹罕见,树下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桃花、树叶形成的淤泥,在大雨过后随着雨水的蒸发,形成了一层红色的雾气。) 传说不幸吸了瘴气,侥幸不死也得大病一场。 传说中还说,桃花瘴远看是一片桃红色的雾,风吹不散,几个月后才会自行散去,人若是进了桃花瘴,皮肤甚至骨头都马上会被腐蚀掉(很多书中都有这样的记载,事实上没有这样的玄乎,但无疑这种瘴气是有毒的)。 马上,这伙人都拿出口罩戴上。 \\\"大家注意脚下,和地面的树叶!\\\" 随着为首男人的令下,六个人分为两组,每组三个人,呈品字形,分向左右两个方向,沿着山谷缓缓搜索前行。 往右的一组,走出几十米后,个头最高的人好像意识到了什么,霍然抬头向树上看去时,一道蓝汪汪的急电飞来,正中他的眼睛。 \\\"啊!\\\" 这个人厉声惨呼,手里的枪随即向上疯狂扫射。 其他俩人迅速转身,不等看清有没有人,枪声就响成了一片。 一个人影却从他们后面树上反扑而下,就像一只特大号老鹰那样,一下就扑在了个头最矮的那个人背上,双手板着他的脖子,猛地一摆! 咔嚓一声响,这个人的脑袋就诡异的看向了后面。 最后那个还算安然无恙的人,此时回身看来,手中的枪刚抬起,地上厚厚的树叶中,却忽然伸出一双手来,抱住了他的双脚猛地向后拖去。 这个人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了背后偷袭者身上,压根就没想到脚下还会出来人,猝不及防被一下拖到在地上,不等做出任何反应,拧断他同伴脖子的老妇女,已经狞笑着一刀割断了他的咽喉。 血光暴起时,老妇女已经纵身跃起,再次划出异常绚丽的一刀--那个眼睛被刺瞎,整个人都陷入黑暗惶恐中的高个子,也随即捂着脖子,缓缓瘫倒在了地上。 “马东,张海,你们怎么了?” 向另外一边搜索的三个人,听到惨叫和枪声狂奔了过来,随即脚步就向被钉在地上那样站在不远处,满脸都是惊骇的不可思议,看着三具动也不动的尸体。 厚厚的树叶上面,只有马东等三人的尸体,却没有杀他们人的人。 为首之人艰难的咽了口吐沫,随即枪口一垂,扣下了冲锋枪的扳机:哒,哒哒! 三把枪几乎是同时响起,一把向下,两把对准上方的桃树,开始疯狂的射击。 这三人可以肯定,瞬间残杀马东的凶手,不是藏在地面的树叶下,就是藏在枝叶茂密的桃树上面,他们虽然不确定敌人到底藏在哪儿,不过对这两个地方疯狂扫射是没错的。 三个人,接连疯狂扫射足有一分钟,几乎把方圆十几米内的每棵树、三具尸体之外的每一个平米的地面,都用子弹清洗了一遍。 却没有任何的反应,没有人惨呼,更没有鲜血迸溅飞出。 咔嚓! 为首之人第三个弹夹也打光后,枪口微微抬起,迅速换上了新的弹夹,抬起了右手。 他两个同伴会意,也马上停止了射击,三个人呈品字形站在了一起,警惕的看着树上,地面。 在山谷上方很远的山上,廖无肆追上了铁屠俩人。 铁屠向枪声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又看向廖无肆,嘴唇动了动却没有说什么。 仿佛知道铁屠想要说什么,廖无肆温和的笑了下:“那些人不是军人,所以我没必要去帮他们。” 白蓉有些不解:“不是军人?那他们是什么人?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我记得你曾经说起过,我们两个不是唯一前来剿杀安归王的人,那时候你就知道这些了,对不对?还有,他们既然不是军人,怎么会参与这次行动?谁在幕后指挥?廖无肆,你倒到底还有多少事情瞒着我?” 白蓉是个急性子,一连串问出了好几个问题。 廖无肆笑容越发的灿烂起来,语气中却带有了阴森的意思:“具体他们是谁,是谁在幕后指挥他们,我也不知道。我知道这些人的存在,并肯定他们能参与这次行动,那是因为我们在来岭南的路上,就已经发现这些人的行踪了。当时我还以为他们是针对我们来的,后来才看出他们只是尾随我们--白蓉,我还以为你也会看出这些的。” “我、我没注意到。喂,你那时候怎么肯定,他们是来对付安归王的?” 白蓉在说完这句话时,苍白的脸上浮上一抹愧疚的红色。 她不得不承认,她和廖无肆之间有不小的距离,因为在来岭南的这一路上,她并没有发现有人在跟踪他们。 廖无肆淡淡的回答:“他们没有参与剿杀毒贩的战前大会,也没出现在我们的敌方战场上,更没有在路上偷袭我们,那只能是说是跟随我们对付安归王了。这个道理很简单的。” “呸,简单个屁!老铁,我们走!” 白蓉狠狠呸了一身,挽着铁屠的胳膊向争差方向走去。 廖无肆却没有走,饶有兴趣的蹲在一块大石头上,嘴上叼着一根青草,好整以暇的望着山谷那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白蓉走出很远后扭头看了他一眼,脸上浮上一丝忌惮的神色,觉得此时的廖无肆,就像一条盘踞在石头山的毒蛇,正死死盯紧他正要猎杀的猎物,等待最佳时机。 就在廖无肆居高临下眺望着山谷中时,为首的男人叹了口气,低声说:“李金、韩城,挖个坑把马东他们埋了吧。” 经过长达一分钟的扫射,四周却没任何反应后,三人沮丧的意识到,他们的敌人在残杀同伴后,已经远去了。 李金和韩城对望了一眼,点了点头用枪管在地上刨了起来。 地上的树叶深大接近半米,用枪管很轻易就能掘出一个长方形的大坑。 虽说把同伴的尸体埋在这儿,也许用不了几天就会被嗅觉灵敏的野兽,抛出来吃掉,但最起码此时也算入土为安了。 坑挖好后,李金俩人分别走向两具尸体,弯腰拖起尸体的脚,刚要拖向坑那边时,为首男人却蓦然大吼:“小心脚下!” 他的大吼声未落,两具尸体下面的树叶中,忽然暴起两条身影,就先伺机捕猎等待很久的毒蛇那样,猛地扑向李金俩人。 两道幽森的刀光闪过,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的李金俩人,即刻发出了临死前的长声惨呼:“啊--啊!” 为首之人的反应也不慢,在看到同伴脖子间迸起血光后,当即又是一声大吼,枪口迅速挑起,对着左边疯狂开枪! 哒,哒哒……枪声忽然停顿,就像被一刀切断那样。 第1049章 时间不够用了! 为首之人之所以能成为七个人中的首领,自然是因为他有比李金等人更出色的能力。 比方当前,李金和韩城俩人去拖尸体时,就没有想到敌人就藏在尸体下面的树叶中。 为首之人却忽然想到了,并发出了警告。 可惜,他的反应终究是慢了一步。 在听到向这边搜索的同伴开枪,惨叫声后,他们三个人就向这边狂奔了过来,速度能有多快就用多快,但等他们跑过来时,敌人却已经不见了。 随后,他们就开始对方圆十几米的树上,地上开始了地毯式的疯狂扫射,相信只要敌人藏在这个范围内,肯定会被子弹命中。 他们在盲目的扫射时,子弹自然会躲开已经战死的同伴--而他们要追杀的那对母女,恰恰就躲在尸体下面,等他们放松警惕后,才骤然暴起杀人。 为首之人在李金俩人挪动同伴尸体时,忽然想到尸体下面还没有被子弹‘搜索’过,猛地意识到两个忽然不见了的敌人,很有可能藏在尸体下面,这才紧急示警。 为首之人猜对了,上官风铃母女的确就藏在尸体下面。 搞定三个敌人后,要想在其他敌人赶来之前逃走--这是不可能的,她们都受伤了,脚下的树叶深达半米,每行走一步都那样艰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她们能跑多远? 同时她们也猜到敌人会对附近疯狂扫射,唯有藏在尸体下面的树叶中,才能躲过子弹,并伺机反扑。 为首之人猜到了安归王母女的藏身之处,只是太晚了,晚到李金俩人瞬间被干掉,他只来得及打出几枪,一把刀子就狠狠扎在了他的咽喉上。 “呃……” 为首之人满脸都是不甘、不信的神色,扣着扳机的手指很想继续扣下去,可力气却随着他的瞳孔放大,悠忽散去,最终缓缓的仰面瘫倒在了树叶上。 上官风铃一刀击毙为首之人后,飞快的向四周看了一眼,转身对安归王嘶声说道:“果果,我们快……” 上官风铃现在身体烫的吓人,老眼都仿似被高烧烧红,声音也嘶哑的要命,刚才能强撑着杀人,全靠着要救女儿离开这儿的坚强意志力,要不然可能早就昏迷过去了。 她正要对安归王说什么时,嘴巴却猛地张开:安归王倚在一棵树上,左手捂着小腹,有鲜血从手指缝中缓缓淌了出来。 原来,为首之人被上官风铃一刀刺中咽喉之前,曾经对安归王那边疯狂开枪。 他虽然只来得及打出几颗子弹,但却命中了接连受伤的安归王小腹。 “果果,果果,你不要紧吧!” 上官风铃嘶声喊叫着,飞快的扑过去,一把抱住了顺着树身要坐在地上的安归王。 “我、我不要紧……咳,咳!” 安归王剧烈咳嗽着,竟然笑了下,低声说:“你、你还是快点走吧,要不然,等追兵再追上来时,我们一个人也逃不了的。” 上官风铃右手颤抖着,在安归王脸颊上缓缓抚过,低声问道:“傻孩子,你觉得我能走吗?” “我……咳!” 安归王只说出这个字,又开始咳嗽了起来,越咳越厉害,最后竟然一口气没上来,脑袋一垂昏了过去。 她本来就被廖无肆一枪贯穿了身体,伤了肺叶,在被上官风铃背着逃跑的过程中,先后又身中两枪,一处伤了右肋,一处伤了小腹,此番剧烈咳嗽后,再也坚持不住了。 “果果,你昏过去也好,这样最起码就感受不到痛苦了。” 上官风铃紧紧咬了下嘴唇,弯腰把女儿背在肩膀上,托起她的腿,刚迈出一步,自己也忽然咳嗽了起来。 安归王在咳嗽时,只是因为肺叶受伤,才咳出了鲜血。 她在咳嗽时也咳出了鲜血,但鲜血却是微黑色的,还带有丝丝的肉屑。 看着滴落在面前地上的微黑色鲜血,上官风铃猛地一吸气,强自止住了咳声,许久后才像老牛那样,大大的喘了一口气,喃喃的说:“时间越来越不够用了……陈天寿,你假如在天有灵,就该保佑我把果果带出绝境!这是我最后一次求你了,你必须得答应,必须!” 上官风铃霍然抬头,迈开大步沿着山谷向桃林伸出飞奔而去。 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轻风吹起了她花白的发丝,抽在她苍老的脸颊上,偶尔还会咳嗽一声,每一声咳嗽都会有微黑色的鲜血溢出嘴角--她仿佛在下一个瞬间,就会就此倒地不起,但她却没有倒下,腰板依然挺直的好像一座山。 一座万年屹立不倒的山。 上官风铃走后不久,廖无肆出现在了六具尸体前。 对那六具尸体,他没有丝毫的兴趣,只是来到上官风铃背起安归王的地方,单膝跪地伸手捡起了一片树叶。 树叶上,有微黑色的鲜血。 那是上官风铃咳出来的,甚至还带着一丝腥臭,哪怕叫花子见了也会捂着嘴的抬腿闪人。 不过廖无肆却没有在意这些,眼神反而有些发亮,看到最后竟然凑到鼻子下嗅了下,才扔掉树叶,缓缓笑道:“也不知道你还能支持多久。唉,这么大年龄了,还会这样彪悍,连我都越来越佩服你了。” 现在上官风铃母女就是猎物,廖无肆就是猎人。 最终的猎人。 猎人其实也分很多种,大体来说可以概括为两种,一种是特别享受捕猎的过程,甚至不允许别人来插手他的捕猎,以免减少捕猎时的乐趣。 另外一种,却会习惯性的忽略捕猎过程,更不会介意谁帮他猎到了猎物,只需他是那个最后得到猎物的人就可以了了。 廖无肆就是后一种猎人。 他不介意有谁,有多少人参与诛杀安归王的行动中,只需保证安归王死后,尸体能落在他手中就可以了。 现在,这些一路跟踪他和白蓉来岭南的猎人出手了,目前已经死了七个人,肯定还会有更多的人在追杀安归王俩人。 既然这些人已经出手,去对付安归王和那个恐怖的老太婆,廖无肆有什么理由不在后面看戏,非得冒着生命危险去参与呢? 他才不在意别人会说他这样做是卑鄙的,可耻的。 如果不擅长这样做,早在数年前,世间就没有廖无肆这个人了。 任何的负面形容词,和仅有一次的生命相比起来,都是一个屁而已。 廖无肆从来都不介意屁,只在乎自己的生命。 太阳已经慢慢爬到了头顶上空,群山间一片宁静,偶尔会传来一声野兽的叫声。 在这儿,已经远离了文明社会,仿佛回到了蛮荒时代,廖无肆就像世界上最先进化的那个直立行走的猿人那样,影子很小,走路的步伐却很轻松,透着一股子兴致勃勃。 老百姓常说,六月的天气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尤其是在亚热带雨林地区,天气预报更是像骡子放过的屁,压根就做不得数。 早上还朝霞满天,中午还阳光炙热,可到了傍晚时,却又忽然下起了大雨。 这次降水没有昨晚那样唬人,最起码没有泥石流发生,就是单纯的降雨,没有风,缠缠绵绵的--如果那些从不为吃喝而犯愁的骚人亲临此警,肯定又会摇头晃脑的大发感慨,说不定一首名为《啊,这边在下雨,那边也在下雨!》的咏雨诗出炉了。 叶心伤不是骚人,沈银冰更不是,所以当深夜来临时,俩人没有作诗,而是并排坐在高脚楼的走廊中,托着下巴望着雨幕,许久都没有动一下,好像两尊雕塑。 亚热带雨林气候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管下多大的雨,只要淋不着就不会冷……当然了,前提是肚子得填饱,睡眠得充足,还不能为养家糊口而犯愁。 他们已经在高脚楼上等了一整天,又大半夜。 高脚楼的后面就是山泉,临近中午时,叶心伤又在附近猎杀了两只野兔,捡了些干柴烧烤,虽说不如专业烧烤摊搞的好吃,但总比饿肚子要好很多倍。 岭南这边的环境太复杂,山太多,林子太密,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去哪儿去找高飞、颜红他们,所做的唯有在这儿等。 希望在下一刻,那俩人就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笑着说:“嗨,让你们久等了,我们走吧!” 咔嚓--一道惊雷划过天空,让周围瞬间变得雪亮,也让沈银冰下意识缩了下脖子。 叶心伤扭头,看着她:“要不你先回屋子里去休息下,我在这儿盯着就行。” “不了,已经休息一整天了,实在睡不着。” 沈银冰摇了摇头,伸出修长的右手,去接走廊外面的雨滴。 叶心伤点上一颗烟(香烟是从屋子里角落中捡的,那是董志勇等人开会时,不知道谁遗落在这儿的,倒是便宜了他),暗红色的火光在黑暗中闪了几闪,随即变黑。 “能不能给我来一颗?” 沈银冰擦了擦手上的雨水,伸了过来。 “女孩子最好别吸烟。如果不是因为职业关系,我也不会吸烟的。” 叶心伤嘴里这样说着,把烟盒和打火机递了过去。 “不吸烟的女孩子,那是因为她们没有受到过太大的挫折,活着活的极度无聊。” 沈银冰熟练的点燃香烟,姿态优雅的吸了一口,说:“叶心伤,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坐看夜雨,没事你就讲讲你的故事呗。” “我的故事?” 叶心伤笑了笑,淡淡的说:“我没什么故事,就是一平凡人,和所有人那样。” “你要是和所有人那样,今天也不会和我坐在一起看雨等人了,对吧?” 沈银冰侧脸,下巴放在膝盖上,很萌的样子:“说说吧,别害羞,从你喜欢秦紫阳开始说起。” 叶心伤沉默了很久,才说:“在我九岁那年,我就认识了秦紫阳。” 在这个看似平静,实在不平静的雨夜中,叶心伤第一次向人讲述了他的故事。 第1050章 今晚,还会有雨! 如果从叶心伤出生时开始说起,到目前的那些值得记载的经历,足可以写成一部小说。 他年幼父母双亡,第一次见到秦紫阳并喜欢上了人家,为此改变理想成为一名军人,又靠自己的艰辛努力跻身华夏最强精锐九龙王,每一次的任务过程,直到他今天坐在这儿等人等等,期间的汗水、血泪,真的足够写成一本书。 一本很精彩的书。 这些往事,叶心伤从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哪怕是秦紫阳。 尤其是当前他已经成为重大通缉犯后,他更是不想去讲,甚至不想回忆过去。 他以为他在讲起时,肯定会没啥心情,寥寥数语就能概括的。 谁知道在他开始讲述后,却一发不可收拾,精神也越来越振奋,讲了足足两个小时,才讲到他曾经经历的汉德勒森林之战。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肯定必死无疑了,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也没力气再爬出那个洞,更知道外面还有佷多敌人。但就在这时候,高飞忽然出现了!” 叶心伤去拿烟盒,才发现烟盒空了。 沈银冰这个听众,在这段时间内,也吸了最少四颗烟。 他随手把空烟盒扔出去时,又是一道闪电亮起,使他能清晰的看到,那只空烟盒随风左右飘摆了几下,就被雨丝狠狠打在了地上,眨眼间就被冲走,显得那样无助,无奈。 叶心伤看着烟盒消失的地方,心情忽然一下子沉重了起来,闭上了嘴。 他觉得,他就是那只烟盒,根本无力反抗当前的恶劣环境,只能被迫接受未知的命运。 等了几分钟,始终没有听到叶心伤再说话后,沈银冰有些奇怪的问:“怎么不说了?” “没什么可说的了。” 叶心伤回过神来,抱歉的笑了笑。 “哦。” 仿佛看出叶心伤的心情不好了,沈银冰随口哦了一声,想了想才说:“你说你在九龙王中,还有一个叫廖无肆的,他对黄龙就像你对秦紫阳那样。你现在背负着内奸的黑锅,你觉得他会不会仇恨你?” “不会。” 叶心伤摇了摇头,淡淡的说:“他从不屑去仇恨一个人,他只会杀了我,不问任何原因。” 沈银冰愣了下:“他怎么会这样呢,连给你解释的机会都不给。” “这才是廖无肆。” “廖无肆,这名字好古怪哦……叶心伤,你和他谁更厉害些?” “我们教官曾经说过一些话,他说,把我们九龙王中人的放在森林中,各自为战,最终只能有一个人活着出来,那么这个人只能是廖无肆,或者是高飞。” 叶心伤提到高飞的名字后,远方一道闪电亮起,能让沈银冰捕捉到他眼神中明显的暖意:“我们对此都没有任何意见,因为高飞是无论处在任何环境,总能把所有潜力都激发出来的全面型人才。而廖无肆呢,则是为了活下去,或者达成目的,不惜使用任何手段的狠人。” “哦,你那个教官的眼光这样准?” 沈银冰来兴趣了:“如果让高飞和廖无肆俩人对拼呢,谁会是胜利者?” 叶心伤找了个烟头(沈银冰扔的,还有老大一截,这死孩子总是不珍惜东西),有些羞涩的笑了下点燃,狠狠吸了口才反问道:“两列相同速度,相同重量和型号的列车相互对撞,谁会赢?” “两败俱伤,没有胜者。” 沈银冰明白了叶心伤的意思,嘴角却翘起一丝叶心伤没看到的深意,喃喃的说:“我对这个廖无肆,倒是很感兴趣了。” “你说什么?” 叶心伤没听清。 “没什么,时间不早了,我先休息会,这雨看来得下到天亮了。” 沈银冰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站起身走进了屋子里。 “已经是天亮了。” 叶心伤倚在竹楼上,看向了东方。 雨还在下,但东方的天色,却已经隐隐的泛白了。 当太阳再次出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也就是7月22号,农历六月初七的中午了,后天,就是高飞和王晨的大喜之日了。 也许是因为当地居民都知道争差这边的山里,发生过枪战,现在指不定还有危险的毒贩隐藏在山里,所以没有谁来进山打猎、采药。 四周都静悄悄的,被雨水沐浴过的群山,显得格外的清脆,明晃晃的太阳挂在天上,不紧不慢的向它今天的终点走去,到背着双手,一副欠抽的从容。 叶心伤是在下午四点时醒来的,那时候沈银冰正在学着用竹筒熬粥。 粥的材料,是叶心伤从附近丛林中采来的野果,比方桂圆啊啥的,还有野蘑菇,不需要放任何材料,只需放点盐,就能成为香喷喷的粥了。 叶心伤出门,对着群山做了几个扩胸运动,笑道:“如果年龄大了,来这地方安度晚年,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沈银冰接口道:“前提是建立在衣食无忧的基础上。” “你该具备这个条件。” “如果我能活到那个时侯,我肯定会来这儿的。” “你……” 叶心伤苦笑了声,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沈银冰却像随口聊天那样,摆弄着竹筒说:“今天是农历初七了。” 叶心伤没明白沈银冰为什么忽然提到今天是初几,愣了下问道:“那又怎么样?” 沈银冰慢慢摇晃着竹筒,淡淡的说:“后天,就是高飞和王晨大喜的日子了。” 叶心伤没说什么,坐在了她的对面。 看着竹筒内翻腾的稀粥,沈银冰问道:“叶心伤,你说,高飞不在,王晨这婚该怎么结呢?” 叶心伤回答说:“也许,今天高飞就能出来,哪怕是明天下午出来,也能赶回京华去的。” 沈银冰笑了,很神秘的样子:“他赶不回去的。” 叶心伤没有问高飞为什么赶不回去,只是看着沈银冰嘴角那一抹神秘,沉默片刻后才说:“其实,你是最不愿意看到高飞结婚的那个人。” “我喜欢他,觉得他要是娶媳妇,也只能娶我。” 沈银冰在说这句话时,脸色平静,语气平静,没有丁点的难为情,和该愧疚的觉悟,仿佛唯有她才能嫁给高飞,天经地义。 叶心伤当然明白他们俩人之间那些破事,懒得和她辩驳什么,只说:“我所认识的高飞,是个从不服软的人。别看你为了他,不惜抛下工作,不顾自身安全的跑来找他,他却不一定会因此而感动,然后和你重归于好。” 沈银冰微微撇嘴:“我来这儿,本来就不是为了让他感激我的,只是因为我该来。” “这话怎么说?” 叶心伤有些不明白。 沈银冰根本没有看他,只是看着竹筒轻声说:“如果高飞非得死的话,只能死在我手上--叶心伤,这下你明白我意思了吧?” “不明白。” 叶心伤双眼微微眯起,闪过一抹杀意,随即消失,抬脚走下了竹楼。 “你明白的。我也明白你现在有了要杀我的心思,不过我不怕。你不是不敢,而是不能。因为就像高飞只能死在我手中那样,就算是我死,也只能是高飞杀我。” 沈银冰就像一个很有内涵的哲学家,笑吟吟的看着叶心伤,眼神坦然。 叶心伤扭头看了她一眼,随即挪向了西北方,喃喃的说:“今晚,还会有雨。” 叶心伤没有说错,当时间悠闲的走到晚上十一点多时,群山再次被雨丝所覆盖。 咔! 一声仿佛是在脑袋上方响起的炸雷,轰然响起之前,幽蓝色的闪电,把这片群山映照的雪亮,仿佛连石头缝里的一只甲壳虫都能现出。 这只甲壳虫好像察觉出了什么危险,快速爬出石头缝,刚要找个更加安全的地方,却被一只脚狠狠的踩成了--肉饼? 那只脚抬起,一滴混合着血丝的雨水,滴落在甲壳虫的尸体上。 “咳!” 上官风铃很想捂住嘴巴,不要再咳嗽,但讨厌的咳嗽,却倔犟的顺着她气管向上冒,每一声咳嗽,都会带血,都会带走她一丝力气。 其实,她可能早就死了……她能坚持着走到群山边缘,则都是因为背上的女儿。 抬手扶住了一棵树,上官风铃再也无力前进,双手托着仍处于昏迷中的安归王,艰难的坐在了石头上。 石头上方,是一棵芭蕉树,扇子般的芭蕉叶,挡住了绝大对数雨水,算得上一处避雨的绝佳所在。 从昨天傍晚到现在,一天还要多的时间内,上官风铃绝大多数时间都在走路。 如果仅仅是走路的话,也许她早就背负着女儿走出群山了,关键是在过去的这三十多个小时内,她遇到了四拨劫杀者,大约三十个人。 现在她和安归王都活着,那三四个不明来历的人,都已经变成了冷冰冰的尸体。 将死的上官风铃,只是一个油尽灯枯的老太太,可就连老天爷也无法否认她的另外一层身份:安归王! 前任安归王,这个世界上格斗功夫,杀人技巧最丰富的王者! 那个藏匿在京城白云观内,现已放下屠刀的老实和尚和她相比起来,也要相形见绌佷多。 她甚至比她女儿还要厉害太多。 人在将死之前其言也善,其实杀人手段也会抵达顶峰--在杀掉那三十个人的过程中,上官风铃充分利用了周围的环境,和她丰富的经验,告诉那些已经变成死尸的追杀者,什么才是真正的杀人王者! 可惜,她很清楚,她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在她坐下的瞬间,就能感觉到在周围几十米远处,就有最少四个人在看着她。 那些是杀手,他们手里虽然有威力很大的枪械,却不敢轻举妄动,因为无数的‘前辈’用生命告诉他们,在没有直接一枪干掉那个老太婆的机会来临之前,千万不要擅自开枪暴露自己的位置。 不能一枪干掉这老巫婆,他们只能死:也许会被一棵树枝穿透咽喉。 第1051章 妈,我们到家了! 自己的生死,上官风铃从没有放在过心上。 她唯一的遗憾,是没有在油尽灯枯之前,把女儿带出群山,甩开那些追兵。 这些不明来历的杀手,上官风铃不屑一顾。 但她也有所顾忌:从昨晚她背着女儿逃亡开始,就能感觉到始终有一个人在远远的跟着她,却从没有动手。 这个人在杀手不断出现,和她厮杀时,都做壁上观。 上官风铃很清楚,这个人没有动手,不是因为他不想让自己母女死,而是在等待机会--等待那些杀手和自己两败俱亡时,再站出来检获战利品。 上官风铃还能确定,这个比毒蛇还要狡猾的人,就是那个自称是廖无肆的人。 换句话说就是,就算她能拼掉群伺在不远处的杀手,也躲不过廖无肆。 真的躲不过。 也许今夜,就是她和果果一起毙命的最后时刻。 “果果,妈、妈妈不能陪你太久了,我的孩子。” 上官风铃稍稍喘息了会,反手抚着女儿湿漉漉的发丝,声音很温柔,带着无边的内疚:在她生命即将结束时,她却没有把女儿带出危险。 她觉得,她这个母亲做的不合格,却全然忘记了,她这个母亲,为女儿做了太多太多的牺牲,就在这两天内。 安归王始终昏迷,并再次发高烧。 这次高烧,倒不是火龙之毒,而是伤口受了感染,所以在逃亡路上,她偶尔醒来被上官风铃喂食野果时,其他时间都是浑浑噩噩的。 “我们……要死了吗?” 上官风铃刚把手缩回来,安归王醒来了。 上官风铃眼神猛地一亮,仿佛重新焕发了生命那样,急切的说:“不会,不会!孩子,我们绝不会死!你要坚持住,妈妈一定带你离开这儿!” 安归王无力的抬起头,看了眼黑压压的雨林远处,好像笑了笑,转移了话题:“问个问题,我们是怎么熬过那种子弹所带来的高烧的?我很纳闷,一直纳闷。” “这有什么纳闷的?” 上官风铃傲然说道:“我们是安归王的后人,特殊的体质在练功时期就已经形成,又岂是那些凡夫俗子所能比得了的?各类病毒,对于别人来说是致命的,对我们来说,只是开胃小菜罢了。” “呵呵,哪有这样夸张。” 安归王再次轻笑一声,忽然说道:“我有一个最后心愿还没有实现,那就是、就是没有在临死前看到他。” 安归王所说的那个他,自然就是高飞,上官风铃心里很清楚。 自从知道自己和特么的表外甥有了那层不纯洁的关系后,安归王始终无法正视这个事实,也因此而痛恨母亲。 现在她们就要死了,终于可以不用顾忌这、顾忌那的了。 “果果,你不会死的,我发誓,你绝对不会死的!”: 上官风铃急急的说:“妈妈一定会带你回家!” “家,哪儿是我的家?” 安归王很茫然。 “冀南呀,那是你和高飞的家!” “那是我的家么?” “是!” “可我怎么能有个家啊,在伟业不曾实现时,我们就没有家,我们注定就要为伟业而奔走,直至实现……” 安归王深吸了口气,喃喃说道:“这可是你当年告诉我的,我就算是活着回到冀南,哪儿也不是我的家,我得奔走,不停地奔走。” “果果,看着我,认真的看着我!” 上官风铃托起女儿的下巴,认真的说:“从这一刻起,我以安归王的身份,代表列祖列宗宣布,你从此之后再也不是安归王,你只是个女孩子,该为自己幸福生活去努力的平常女孩子!你不需再担负那副担子,就让那副担子,从你开始就此卸下,永远不需要有人再挑起!” 安归王望着上官风铃,愣了片刻:“就这样,放弃两千年为之奋斗、牺牲的大业?” “放弃!” 上官风铃说这两个字时的语气,斩钉截铁。 她现在是那样的后悔,后悔为什么不在女儿小时,就让她放弃这些。 那样的话,她的果果也许早就是一个优秀的都市女郎,被无数帅哥围绕奉承了。 所谓的大业,只是一场水中虚幻而已。 假的,假的,都特么的是假的! “放弃?呵呵,就算是放弃,我们就能活着离开这儿吗?” 安归王再次愣了很久,缓缓摇头:“我、我浑身没有一丝力气,无法陪你一起战斗。” “我自己就可以!” 上官风铃忽然背着女儿,腾身而起,昂着下巴对着夜空,嘶声吼道:“我是安归王!问天下,谁敢拦我?谁又能拦得住我!?” 她的声音嘶哑,带着破锣般的撕裂,比夜枭的声音还要难听,依然油尽灯枯,就算没人来拦她,也不会支撑到十分钟后,但她全身却透着一股子撕破黑暗的傲气,和豪气! 我是安归王! 问天下,谁敢拦我,谁又能拦得住我!? 潜伏在后面的那些杀手,被上官风铃此时散发出的狂傲,给震慑的向后退去。 “果果,妈妈带你回家,这就回家!” 上官风铃霍然转身,背着女儿,大踏步的向前走去。 “好,那我们回家,回家!” 安归王泪水如泉水般涌出,模糊了视线,第一次紧紧的,用心的抱住了母亲瘦弱的肩头。 上官风铃走出没有十米,四个黑影挡在了她的面前。 追杀她们的人,简称是杀手。 好像已经知道上官风铃再也无力杀人,也许因为老太婆的狂傲而收获了尊重,所以这些人没有动枪,而是把枪扔在了地上,拿出了刀子。 左首那个黑影说话了,语气中带着尊重的客气:“老人家,你再也没机会走出去了,还是安心等待该来的命运来临吧。” “嘎,嘎嘎!” 上官风铃陡然发出一声凄惨的怪笑,脚下却不停,直直走向这四个人。 “谁敢拦我,杀无赦!” 上官风铃攸地哑声暴喝一声,右手动--就像毒蛇捕猎的瞬间,一手就掐住了左首那个人的脖子,猛地一捏! 咔嚓! 喉骨碎裂! 与此同时,一道闪电劈下,伴随着左边第二人的一刀! 这一刀,映起一道寒芒,从上官风铃右臂力劈而下。 刀光散,手臂落。 却没有血花迸溅而出--上官风铃的鲜血,已经淌尽了。 “嗨!” 右臂被斩断后,上官风铃却没任何感觉,暴喝声中,右脚猛地弹起,狠狠踢在这个人的胯间! 这个人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一声,就倒飞了出去,脑袋狠狠撞在一块尖锐的石头上。 千朵万朵桃花开。 不过上官风铃的右脚没落下,第三个人手中的军刀,已经狠狠斩在她的腿上! 腿没断,却已折。 上官风铃单脚撑地,迅速转身,左手抓主了这个人的肩膀,猛地向自己怀中一拉的同时,额头狠狠撞了过去。 砰! 一声闷响,那个人的额头没被撞碎,脑袋却忽然向后折断。 上官风铃临死前这全力一撞,竟然把这个人的脖子给撞断了。 最后那个黑影,彻底被三个同伴惨烈的死法而震呆了,拿着刀子傻楞在了当场。 “我是安归王,谁能拦我?谁又敢拦我!?” 失去右臂,右腿折断的上官风铃,砰的一声向前摔倒在地上,最少一分钟没有动弹。 被她背负着的安归王也没动弹,只是紧紧抱着母亲的双肩,泪水却不再流下。 上官风铃慢慢抬起头时,瞳孔已经有了扩散的现象,她用还算完整的左手抓着草根,用左脚蹬着地,艰难的向前爬行,像一只背负着房子的蜗牛,嘴里喃喃的说着:“果、果果,妈、妈妈带你回家,带你--回家。” “妈、妈!” 安归王终于喊出了这个字眼,紧咬着牙关,伸出双手,就像落在岸边的鱼,扒着地面:“妈,我们回家,我们--回家。” “好孩子,你终于肯叫我一声妈了。” 上官风铃的欣慰的扭头,笑着看了安归王一眼,满脸深深的褶子,骤然绽放开来,使她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不少。 皱纹开,瞳孔散,人将死。 上官风铃却没感觉到这些,欣慰的笑了笑后,继续向前爬行,边爬边问:“果果,到……到家后,你告诉妈妈一声,我……我好休息一下。” “好,好,我一定会告诉你的!” 安归王徒劳的拔着地面,狠狠点头,猛地一吸鼻子,趴在母亲耳边,喃喃的说:“妈,妈,你休息一下吧,已经到家了。” “好,好,终于到家了,我终于可以放心的休息一下了……唉,好累。” 上官风铃长长吐出一口气,向前爬动的左手,动作骤然停住,不再动。 “妈,妈,到家了,我们到家了,终于到家了,真好。” 安归王翻身从上官风铃背上滚下,使出全身的力气,把气绝身亡的母亲搂在怀中,看着那个站在不远处的黑影,语气平静的说:“你从我们家离开时,别忘了替我们关上门。” “好,我一定不会忘记,替你们关上门!” 那个黑影此时已经清醒了,缓缓走过来举起了手中的刀子,就像他死去的同伴那样,语气中全是尊敬:“安归王,您太累了,也该好好休息休息了。” “是啊,我太累了,真的太累了,是该好好休息了。” 安归王语气从容,慢慢闭上眼时,低声说道:“谢谢你。” “不用谢--走好!” 黑影双膝一屈,扑通一声的跪倒在安归王面前,双手举起军刀,对着她的心脏部位,狠狠刺了下来! 他已经被这对母女对活着回家的渴望所感动,这让他想到了自己的妻子,想到了黑夜中仍旧亮着的卧室灯光。 那灯光是那样的温暖,吸引人。 他已经决定,等完成任务后,就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陪着妻子,以后再也不接任何任务。 啪! 就在黑影举刀刺下时,黑夜中却忽然有枪声响起。 黑影身子一颤,刺下的动作顿住。 第1052章 红姐神兵天将! 安归王闭眼等待‘回家’的那一刻来临时,一声枪声穿透了雨打芭蕉扇的声音,传进了她耳朵中,让她下意识的睁开了眼。 然后,她就看到双膝跪在她面前,双手举刀准备送她‘回家’的黑影,身子猛地一颤,随即缓缓向后栽倒,刀子落在了他自己身上,就此再也不动一下。 空气中的血腥味道,越加的强烈了一些。 “是谁在开枪?廖无肆吗?” 安归王嘴角带着一丝讥讽,心想:廖无肆还真会把握完成任务的时机,这的确是个妙人儿。 不过,当一个娇小的身影,受惊的兔子那样,从旁边灌木丛内跑出来后,安归王才知道她想错了。 来人不是廖无肆。 竟然是颜红--冀南北山集团的副总,颜红。 一道及时亮起的闪电,让安归王认出了颜红。 安归王只知道红姐是沈总的后娘,和她所扮演的高飞很熟悉,甚至有些让人怀疑的亲密,却不知道俩人之间,曾经发生过那种最为亲密的关系。 所以呢,看到颜红忽然天降神兵般的出现在这儿后,安归王先是一楞,随即猛地明白了什么:这个外表娇小的小女人,和高飞的关系绝对不一般,要不然她怎么会来这儿? 安归王不知道颜红是怎么来岭南的,凭着她那点小本事和胆量,又是怎么跑来群山起伏的密林中,并躲过那么多凶险的。 但这些已经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颜红来了。 “她是不是会很失望,在知道我不是高飞后。” 安归王看着小心翼翼走过来的红姐,忽然很想笑,哭着笑。 边哭,边笑。 “高飞,你不要紧吧?” 红姐窜出灌木丛后停步,左右看了一眼,才小心翼翼的绕过几具尸体来到安归王面前,单膝跪地费力的把她从地上搀扶了起来。 “我、我不要紧。” 其实现在安归王已经真的支撑不住了,但她却不愿意在从没有看起过的颜红面前,表现的那样软弱,故意挺了下胸膛。 “不要紧就好,这就好。” 红姐松了口气,随即眉飞色舞,语气中全是得意:“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红姐我在莽莽群山中躲藏、寻觅你很久了,没想到会在你最危险的时刻,忽然出现在你面前。这绝对是天意,天意呀--这个老太太是谁,你朋友吗?” 她是刚来,她不知道我是假扮高飞的安归王,要不然怎么会不知道我妈是谁? 安归王目光闪动了下,正要骄傲的告诉颜红,说这个老太太不是她朋友,而是她的妈妈时,眼前却猛地一黑,昏死了过去。 在此之前,因为痛恨上官风铃(没有早点告诉她真实的身世,结果才使她和自己的表外甥有了那肮脏的关系),安归王真的不想认这个母亲。 可上官风铃用她比海还要深的母爱,彻底感化了她,让她觉得她此前怪罪母亲,是多么的愚蠢,是一种没有人性的犯罪。 假如上官风铃不死,安归王宁愿为她做任何事,哪怕装做三岁小女孩,每天腻在她膝边喊妈妈--子欲养而亲不在,这绝对是世间最让人后悔、而痛心的事。 更何况,在伤口感染,发高烧的情况下,安归王支撑了太久,尤其是刚才闭目等死时,支撑的太累了,累得不想再活下去。 可颜红在最关键时刻来了,安归王全身的神经、意志力很自然的松懈,随即就昏死过去,这也是很正常的。 她在临昏死过去时,曾经听到颜红高声叫她的名字:“高飞,高飞……” 发觉安归王只是昏迷过去,并不是死了后,红姐这才松了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随即站起身,费力的把她背在了身上,然后捞起一把枪挂在了脖子上。 颜红是第一次开枪杀人,却不是第一次使用枪械:在很多年前被组织上派去接近苏北山之前,她就曾经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只是这些年从没有机会动枪罢了。 幸好她还知道冲锋枪怎么用,这才在关键时刻一枪放倒了那个黑影。 背负着比自己高大佷多的安归王,脖子上还挂着把重达几公斤的微冲,在那儿晃呀晃的,让颜红看起来更加娇弱不堪,好像随时都会摔倒在地上。 她没有摔倒--连老天爷都在惊讶,这个小女人哪儿来的这么大力气,背着安归王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走去。 这儿,距离争差那边已经不远了,最多走到天亮,就能赶过去。 红姐的鞋子早就跑掉了,她两只白白的小脚丫,也早就被丛林荆棘给划的惨不忍睹,而且她身材娇小,背负着安归王这个‘大个子’,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前行,无疑是相当困难的。 困难也许还是在其次。 最关键的问题是,颜红知道还有佷多诛杀高飞的人,指不定会在哪一刻冒出来,连她也毫不客气的干掉。 把高飞背出丛林,这对红姐来说,也许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她没有丝毫的犹豫,就这样蹒跚前行。 也许,在她进山之前,就想到了最糟糕的结局,所以她的心态很平和,走的虽然慢,却不曾停下脚步。 当那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背负着安归王慢慢走出视线中后,坐在她后方不远处一棵树上的廖无肆,若有所思的看着那边,脑子在飞快的转动着。 刚才上官风铃死拼四个黑影、终于死去、安归王安然受死时颜红忽然出现这些事儿,廖无肆居高临下通过红外线望远镜看的很清楚。 但是他始终没有动,哪怕他知道只要他出手,铁定会干掉安归王和颜红。 廖无肆不动手,不是因为他想放过安归王,而是觉得当前还不是动手的最佳时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廖无肆从来都喜欢做那只在后的黄雀,不喜欢做螳螂。 在没搞懂这黑压压的雨林中,还潜伏着多少人之前,廖无肆知道忍耐才是最正确的,他可不想此时冒然杀出去,干掉那个小女人和安归王后,又被别人干掉。 懂得隐忍,以及不择手段,才是廖无肆能安然活到今天的最大法宝。 廖无肆的谨慎,成就了他的今天。 不过假如他知道红姐真的只是单枪匹马,他一根小指头就能把这小女人给碾死的话,竟然还对她心生忌惮,会不会感到很丢人? 红姐不知道这些,她只是背负着安归王努力的向前走。 当初进入争差的群山里后,方向感很弱的红姐就迷路了,几次差点栽进无底洞内,出师未捷身先死--幸好她的运气不算坏,在听到不远处传来的枪声后(华夏军警双方追杀毒贩),及时找到了一个藏身点。 在丛林中,总是有太多的天然藏身点。 在来之前,红姐就像有诸葛亮附体那样,提前准备了足够的饮食。 正是靠这些饮食,颜红才藏在那个被灌木丛遮掩、内里干爽的山洞中,惶惶不安的等待战争完全结束。 夜晚,红姐是绝对不敢出来的,等到天亮后才想先回到伐南县县城,打听高飞的下落。 也许真是老天爷的安排,红姐就要爬出山洞闪人时,却看到了很多人。 这些人都穿着迷彩服,拿着杀人的枪械,围成一圈蹲在红姐藏匿的山洞下面,商量着什么--他们并不知道,就在他们上方不远处的灌木丛后面,会有个小女人在那儿偷听他们的计划。 这些人在商量时,总是频频提到‘那个人’,并以这块区域为辐射点,撒开了一张很大的网。 从这些人的密谋中,除了没听出‘那个人’究竟是谁,红姐听到了佷多她能听懂的东西,知道她要是暴露行踪的话,肯定会遭到毒手的,所以不敢发出丝毫声息,只希望这些人赶紧滚蛋,她好抓紧离开这危险之地。 不过让红姐欲哭无泪的是,那些人在定好撒网杀人计划后,大部分的人都撤走了,却有四个人留在原地,好像老鼠那样,傻乎乎趴在灌木丛中,哪怕是下雨也不懂得找个避雨的地方,就在这儿等。 这四个人不走,红姐就无法走。 幸亏这个不大的山洞够隐蔽,红姐又带了足够的饮食,除了吃饭喝水放屁--时得小心不能发出声响外,别的到也没什么。 这四个人等啊等,红姐等啊等,等的花儿都谢了时,前方很远的地方传来了枪声。 这四个人马上就离开埋伏地点,飞快的向那边冲了过去。 红姐却不敢动,就趴在洞口看着外面--安归王母女的出现。 借着闪电的亮光,红姐惊骇的发现,被一个老太太背着的人,竟然就是她要找的人:高飞!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看到高飞后,红姐想到了这句话,心中狂喜,却不敢动。 因为她很清楚,依着她可以忽略不计的武力值,这时候跑出去除了送死之外,根本没有别的用处。 她得等待机会,就像远远跟着安归王的廖无肆那样。 机会来了,在最后一个人要送安归王回家时,红姐已经偷偷的爬出了山洞,捡起了这些人扔掉的微冲,在最关键时刻,一枪放倒了最后那个人。 背负着比自己高大不少的安归王,颜红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走。 雨一直下,地上始终很滑,颜红在摔了三个倒时,才走出了不到三百米。 其实三百米在丛林中,也是很长的一段路了,但要是这个速度赶路,红姐要想背着安归王走出丛林,最少得需要十几个小时。 “唉,女人就是没用啊。” 再次摔倒在地上后,脖子里的冲锋枪也不知道摔到哪儿去了,红姐索性坐在地上,费力的把摔倒在一边的安归王揽在腿上,决定先休息一下再说。 “高--” 抬手擦了擦安归王的脸,红姐正要试着喊她几声时,却觉得后心猛地一疼。 第1053章 红姐,红姐! 红姐很后悔,在进山之前为什么想到带那么多饮食,却独独忘记带些退烧的药呢? 其实红姐也从伐南县城买了一些药的,但这些药基本都是用来对付毒虫啥的,却没有专门的退烧药。 她终究不是诸葛亮,不是神,不知道她所找的人会发高烧。 “如果下次再来这种丛林中,一定不能忘记带退烧药。” 把高飞揽在腿上,红姐擦了擦安归王的脸,正要试着喊她几声时,却觉得后心猛地一疼。 那种疼,不是被虫子钉了一口的疼,而是一种被利器穿透身体的疼。 颜红全身的神经,和肌肉猛地绷紧,急促的倒吸了一口气,随即整个人都僵在了那儿,再也不动。 咔嚓! 一声霹雳响起时,惊‘动’了颜红,她缓缓的低下了头,借着闪电飞快逝去的余光,就看到一小截亮闪闪的铁器,从自己的前胸露了出来。 这是一截军刺的刺尖,刺尖上还带着一滴血珠,但很快就被雨水打落,滴落在她衣服上,瞬间消失不见。 咔! 又是一声炸雷,蓝汪汪的闪电从头顶上方斜斜的劈过,击在一棵树上,小半个树冠都被折断。 “我背后有人,这个人偷偷的刺了我一下。” 红姐的眸光随着雷声微微一转,却看到被她揽在膝盖上的高飞,这时候已经睁开了眼,也在看着那截刺尖,眼神中带着不可思议的恐慌。 红姐却笑了,没有回头看是什么人偷偷刺了她一下,只是看着安归王。 在这一刻绽放的笑容,仿佛瞬间让天地间都亮了起来,带着说不尽的妩媚。 红姐的语气很柔和,没有丝毫的疼痛,和愤怒,就像在佷多普通家庭的早上,温柔的母亲对刚睡醒的孩子那样:“高飞,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安归王在红姐第三次摔倒时,就已经醒来了。 尽管她想就此昏睡下去,睡他个天昏地暗,可身处极度危险中的本能,却提醒她现在不是休息的时侯,必须得时刻睁着眼,保持足够的警惕,随时准备战斗。 安归王被红姐揽在腿上,在一道闪电划破黑夜时,就看到了一截刺尖,穿透了她的胸膛,瞳孔骤然缩起,盯着那截刺尖。 痛苦的闭了下眼睛,安归王艰难的抬起右手,指向了颜红胸前。 红姐却向没看到那样,只是笑,很妩媚的笑:“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一个黑影,从红姐背后的灌木丛中,缓缓站了起来。 这是一个身穿迷彩服的男人,穿着华夏军方的迷彩服,是个少尉--假如安归王借着不时闪过的闪电,能够看到这些的话。 这个少尉脸色冰冷,身子微微前倾着,右手牢牢握着刺穿颜红身体的军刺,双眼闪着骇人的光泽,就像雨夜中的一匹狼,散着凶残的味道。 少尉居高临下的看着颜红怀中的安归王,嘴角翘起一丝狞笑,低头对着领口低声呼叫:“我已经发现目标,已经发现了目标,就在四号潜藏点向北三百米处!” 听到这个人说话后,红姐才回头看向他,幽幽的叹了口气,没有痛苦,甚至没有仇恨,有的只是遗憾。 少尉毫不客气,猛地向回一缩手,军刺带着一溜血花从颜红身上拔除。 颜红的身子,猛一晃,因为剧痛,嘴巴也张大,前胸有血淌了出来,假如不是她盘膝坐在地上,腿上还压着个人,肯定会扑倒,或者仰面躺在地上。 少尉抽回军刺后,没有丝毫的犹豫,左手采住红姐发丝,把她狠狠按在一旁,右手高举起军刺,对着她腿上的安归王大力刺下! “我终究是没逃过被杀的命运,可惜连累了颜红。” 安归王没有理睬那个举起军刺刺向自己的少尉,只是始终看着红姐,平静的目光中,带着一丝愧疚。 她很想告诉颜红,说她不是高飞,只是安归教的大魔头安归王,颜红此前所在组织名誉上的大老板而已。 可惜,敌人却不给她一丝机会。 “嘘!” 就在安归王坦然受死时,一声尖利悠长的清啸声,犹如飘荡在九天之外龙吟那样,攸地响起,电射而至! -- 凌晨时分,当岭南群山中电闪雷鸣,大雨瓢泼之际,京华这边却是明月当空,暑气刚被露水打压下去。 凌晨时分在京华这种大都市,却是佷多地方的黄金时分,比方‘纽约会所’。 提起京华知名度最高的会所,自然是皇朝会所了。 不过,也不是每个有能力去那儿消费的人,喜欢去那儿,比方北山集团的第一副总,焦恩佐焦先生。 在得知皇朝会所的当家人白瓷夫人,竟然和高飞是朋友关系后,焦恩佐就不会去那儿了,而是选择了这家位于北城的二流会所。 纽约会所名字中带着美国的一个城市名,实际上老板却和美国人没有丝毫关系。 当然了,会所内还是有一些来自美国的漂亮姑娘,尽心尽责演绎着她们服务员的角色。 世人心中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并不是所有人都混的那样好,在世界人民面前有优越感的,其实有佷多普通美国姑娘,为了能收获更多的‘马内’,来华夏对华夏男人点头哈腰,要啥给啥的…… 焦恩佐,高雅,张耀明三个人一起,在装潢精美的包厢内,分别坐在三张真皮沙发上,三个身材高挑,皮肤雪白,金发碧眼穿着暴露的美国姑娘,陪在他们身边。 高雅右手端着酒杯,右手揽着一个美国姑娘,微微闭着眼,翘起的脚尖随着音乐节拍,缓缓颤动着。 张耀明的手,已经顺着美国姑娘的短裙伸了进去,那姑娘不住轻轻扭着身子,嘴里发出一声声欢愉的轻笑。 焦恩佐是三个人中最正经的一个了,只是让陪着他的那位姑娘,陪他坐在沙发上,很有绅士风度的品着红酒,目光纯净,没有丝毫的龌龊意思。 事实上,焦恩佐还真看不上这些美国姑娘:这些女孩子看起来很漂亮,身材火爆,皮肤也白,不过汗毛孔太粗大,身上也有股子羊膻味--如果非要选择一个白人小姐乐和乐和,他宁肯要东欧姑娘。 很绅士的笑着,焦恩佐放下酒杯,目光闪过张耀明时,闪过一抹明显的不屑神色:如果不是这个草包有用处,和高雅臭味相投,他都懒得和这种人在一起。 “哦。” 在张耀明魔爪下的那个美国小姐,发出一声醉人的鼻音时,焦恩佐放在案几上的手机剧烈震动了起来。 “咳!” 焦恩佐轻轻咳了一声,放下酒杯俯身拿起了手机。 张耀明很有觉悟的缩回了手,看向了焦恩佐。 焦恩佐对电话轻轻说了句什么,随即放下看着高雅:“高少,我们要等的人来了。” 高雅推开怀里的美国小姐,淡淡的说:“你们先出去。” 美国小姐不满的撅起嘴巴,低声说了几句洋文,大意是还没有进入正题呢,这就让我们走人? 高雅微微皱眉,也懒得解释什么,从口袋里拿出几张大额的绿色美钞,直接甩在了案几上。 就像苍蝇见了血那样,看到美钞后,三个美国姑娘的不满立即烟消云散,抢着拿起钞票,又连连对三人做了几个飞吻动作,这才心满意足的走了出去。 整理了一下褶皱了的衬衣,张耀明纳闷的问:“高少,今晚我们等的人谁?” 高雅看向焦恩佐,淡淡的说:“我也不知道,焦先生没有告诉我。” “呵呵,高少,张少,那个人很快就要来了,再稍等片刻。” 焦恩佐举起酒杯,遥遥做了个碰杯的动作。 “草,为什么不让那个人晚点来,搞的老子现在火大没处发,真是的。” 张耀明心里骂着,端起美国小姐用过的酒杯,放在鼻子下面深深嗅了下,好像在回味那个漂亮姑娘的感觉。 帮,帮帮。 几声轻轻的敲门声响起,焦恩佐马上就从沙发上快步走到门口,打开了房门。 高雅俩人向门口看去,就看到了一个女人。 现在正值炎夏六月,虽然现在是凌晨时分了,气温有些降低,可年轻的女人们,有谁会是她当前这番穿戴? 也太夸张了些--这个身材高挑的年轻女人,穿着一身黑色风衣,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棒球帽,嘴巴上捂着个大口罩,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要是把棒球帽换成围巾的话,就成阿拉伯妇女了。 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女人,站在门口向包厢内冷冷扫了一眼时,焦恩佐微笑着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请。” 女人没有马上进来,而是犹豫了下,才缓缓走进来,径自走向焦恩佐刚才坐过的沙发,脱下了风衣,摘下了帽子和口罩。 既然已经进来了,那就没必要再捂的那么严实了。 女人风衣的下面,上身穿了一件黑色的衬衣,黑色的裤子--虽然这穿着太严谨了些,不过丝毫无法掩饰她傲人的身材,和曲线,反而因为当下这种中性打扮,使她平添了几分飒爽的另类美。 看到女人脱下风衣露出出色的身材后,张耀明的眼睛顿时一亮,习惯性的再去审视她的面孔,嘴巴却一下子张大,失声叫道:“啊,郝连局长,原来是你!” 这个凌晨时分被焦恩佐约来纽约会所的女人,竟然是国安九局的局长,郝连偃月。 对于张耀明来说,和郝连偃月已经算是很熟悉了,就在不久前他老子过生日时,郝连偃月还曾经去‘踢场子’,结果却碰了一鼻子灰,惹得张家很不高兴。 但她终究是郝连偃月,京华某个圈子里最有名气的几个人之一,不是张耀明这种草包大少能相比的。 张耀明吃惊,不是因为郝连偃月看到他不管张家长辈警告,又和焦恩佐混在一起,而是因为她怎么可能会赴焦恩佐的约! 别忘了,她可是国安九局的局长。 第1054章 我不是高飞! 焦恩佐是什么人? 张耀明心里很明白。 恩佐哥现在已经‘改邪归正’,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了,可他终究有着斑斑劣迹的过去,张耀明敢肯定,相关部门也肯定在暗中盯着他,要想彻底信任他,得需要一个非常长的世间。 而这个在暗中盯着他的人,肯定和郝连偃月所在的部门有关。 但现在,她却成了焦恩佐的特约客人。 就算张耀明的智商不怎么样,也能从焦恩佐和郝连偃月刚才在门前见面的态度中,看出他们此前应该早就认识。 郝连偃月这个专门打击犯罪分子的部门老大,怎么会和焦恩佐这个‘良人’早就认识呢? 难道他们俩人之间--想到这儿时,张耀明忽然有了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下意识的看向了高雅。 张耀明认识焦恩佐,就是由高雅穿针引线,或者干脆说,他就是跟着高雅的混得。 像他这种骄横惯了的大少,对于‘法律’这种东西向来不怎么正视,所以在明知道焦恩佐来历不纯后,也没在意:反正高家的高雅都能和他来往,我能有什么问题? 但当发觉焦恩佐和郝连偃月好像早就认识后,张耀明终于觉出事情不一般了:搞不好,就得给张家惹祸,因为他看到了不该看到的某些东西。 在认出郝连偃月后,高雅也是一脸的惊诧,不过很快就平静了下来,看向了焦恩佐:经历过太多的挫折后,高雅要比以前沉稳了佷多。 “高少,张少。” 等郝连偃月坐下后,焦恩佐也坐在了她对面,笑呵呵的说:“相信你们都认识郝连局长,我就不给你们双方介绍了。” 他的话音未落,郝连偃月就冷冷的说:“焦恩佐,你不用搞这些玄虚,让人误以为我们此前就是一丘之貉。为什么约我来这儿,有话直接说,别啰嗦!” 焦恩佐被拆穿意图后,也没丝毫不愉,呵呵笑道:“郝连局长,说什么一丘之貉这话可就见外了啊,我现在是合法公民,大家都是同胞,怎么……” “你不愿意说就算了,我回去休息了。” 郝连偃月不耐烦焦恩佐在这儿唧唧歪歪,站起身拿起风衣和棒球帽,就要走。 焦恩佐眉头微微皱起,英俊的脸上闪过一抹阴森,随即快速说道:“郝连局长,稍安勿躁,我这次约你来,是为了高飞的事。” “为了高飞?” 郝连偃月抬起的右脚,又缓缓的落了下来:“高飞怎么了,他的事情和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因为你是郝连局长嘛。” 焦恩佐看到郝连偃月又坐下后,重新恢复了他的淡定,淡淡的说:“如果地球没有停转的话,那么高飞现在已经死了。” 啪哒一声,刚拿起酒杯要喝酒的高雅,酒杯掉在了案几上,摔成了好几瓣。 张耀明则是脸色大变:“什么,焦恩佐,你说什么,高飞可能已经死了?” 焦恩佐在说出这句话时,就一直看着高雅俩人,对他们的惊讶很满意,却忽略了郝连偃月脸上的表情。 慢条斯理的喝了口酒,焦恩佐缓缓说:“诸位,大家应该还记得在半年前,传出过高飞死在国外的消息吧?” 半年前,俄总统亲自给高老爷子打电话,很抱歉的通知了高飞可能已经死了的消息,这件事,高雅等人当然都清楚,却没有谁说话,只是看着焦恩佐。 “其实那时候,高飞就可能已经死了。” 焦恩佐放下酒杯,眼神亮了起来,正要说什么时,张耀明猛地一拍沙发站起来:“胡说!他前些天还刚刚参加我家老头子生日宴会的,怎么会死?” “那是个假的!” 焦恩佐冷冷的回答。 “什么,是假的!?” 焦恩佐这句话,一下子把郝连偃月,和高雅也震住了。 松了口气,焦恩佐翘起二郎腿,慢悠悠的说:“不错,你们所看到的高飞,就是个假的--这个消息,才是我请诸位前来的主要原因。你们,都是我焦恩佐信任的人,我不想对你们也隐瞒。” 高雅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说道:“焦恩佐,别啰嗦,快说!” 高雅无疑是最想让高飞死的人,哪怕高飞为了他,自动离开高家,可却给他心里留下了一根刺,很难受。 “你们年后所看到的高飞,其实是安归教的安归王所假扮的。” 焦恩佐举着酒杯,神色从容的说:“我也是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才得知了这个消息……” 接下来,焦恩佐用他醇厚的男低音,就把他所知道的一切,详细说了一遍,末了看着高雅笑道:“呵呵,高少,借用梁娇娇诛杀假扮高飞的安归王,这个计划应该是出自你家老爷子。唉,当初我在听到这个计划时,被老爷子的运筹帷幄,可谓是相当佩服,五体投地的那种。” 高雅嘴巴动了好几下,却没说出话来。 郝连偃月低声问道:“焦恩佐,你是从什么地方听来的这个消息?” “我不能说。” 焦恩佐摇头:“最起码,现在我还不能说。不过我可以保证,这是千真万确的。高飞在20号之前,就已经失踪了。” 郝连偃月目光闪动,沉声又问:“那,你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我?” “因为我觉得,郝连局长有责任,也有义务,去追查这件事的真相。” 焦恩佐呵呵一笑时,高雅终于说话了:“焦恩佐,你是想用这件事,来达成你的某个目的吧?” 张耀明懵懵的问:“他有什么目的?” 高雅死死盯着焦恩佐,低声说:“让他自己说。” “不错,我是有目的,我的目的就是希望我们几个人能团结起来,做一番大事业!” 焦恩佐忽地站起,语气激动的说:“我此前是犯过错误,不容于国家和人民,但那时候的我是被迫的!我现在好不容易浪子回头了,可那些人,依旧妄想企图掌控我,我不甘心呐,所以我才反抗,希望大家能拉我一把!” 郝连偃月终于明白焦恩佐为什么要约她来这儿了:她被他看做了要‘单干’的一个工具,她要是不答应的话,焦恩佐就有可能会拆穿她的身份。 高雅和张耀明,也都察觉出了焦恩佐的用心。 张耀明是个没注意的,只是看着高雅。 高雅却不在意是不是被焦恩佐利用,他只关心高飞的死活:“焦恩佐,高飞死了的消息有过好几次了,可哪一次他也安然无恙的回来。你以为,我会信你编造的这些?哼哼,一个女人假扮高飞,瞒了大家这么久,谁信?” 张耀明随声附和:“对,对,眼看后天就是高飞和王晨结婚的日子了,高飞真要实施假扮的,高家老爷子为什么没有取消婚礼?” “高飞的婚礼,是高老爷子亲自定下来的,就算高飞不在了,婚礼也不可能被取消的。” 焦恩佐缓缓坐下,看着案几上的酒杯,很有把握的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婚礼会照常举行,高飞也会按时出席婚礼。但这个高飞,仍然是个假的。” “参加婚礼的高飞,仍然是个假的?” 张耀明失笑出声:“呵呵,怎么可能?” 焦恩佐语气很肯定的说:“到时候你们仔细观察就是了,这个假扮高飞的人,可不是会千变万化的邪教大魔头,再加上他假扮高飞的时日尚短,绝对会露出许多破绽的。” 高雅身子后仰,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喃喃的说:“到那天,我会看的很仔细,很仔细。焦恩佐,如果事情真如你所说的那样,我会考虑和你紧密合作的。” “我不会让高少你失望的。” 焦恩佐松了口气,端起酒杯,看着郝连偃月:“郝连局长,你呢?这可是个绝佳的机会啊。” 郝连偃月当然明白,焦恩佐所说的这个‘绝佳机会’是什么:他已经知道了组织上怀疑她,并铲除的事了,所以才敢找到她,就是要利用她的力量,来对抗组织! “是,这的确是个好机会。” 郝连偃月目光闪烁的看着他,心中冷笑,慢慢的拿起了酒杯。 -- 龙吟般的清啸声,划破了雨幕,仿似从九天之外呼啸而来,甚至压过了生生惊雷,转瞬即至! 举着军刺的少尉一呆,本能的迅速转身看去。 一道快到极点的黑影,攸地出现在他面前,不等他反应过来,身子就陡然飞起,狠狠撞向了一棵树上。 啪哒一声,少尉从树干上摔落在地上后,腰身已经生生折断,大张着嘴巴,眼睛几乎瞪出了眼眶,带着茫然。 闪电闪耀个不停,颜红缓缓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衣,身材修长,脸色苍白没有一丝人气息的女人,微微俯身,飞快的在她前胸后背点了几下,微微叹了口气:“唉,我还是来晚了一步。” 颜红不认识这个人是谁,但却知道这个女人对她没有恶意,要不然刚才也不会挥手间就把那个少尉干掉了。 这个黑衣女人叹气,是因为她能看出颜红所受的创伤,就是她及时出手,也救不活了。 黑衣人刚才点的这几下,只是能稍稍延缓颜红死亡的时间,让她留下几句遗言罢了。 “有什么话赶紧说,再晚就来不及了,我去那边看看。” 黑衣女人扫了眼安归王,转身向旁边走去。 “谢谢。” 红姐很奇怪,她明明疼的很厉害,也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可为什么还能笑出来,并这样心平气和的对人说谢谢。 黑衣女人摇了摇头,加快了步伐。 “高飞,我就要死了。” 颜红轻轻的咳了一声,看向了腿上的安归王。 安归王用力咬了下嘴唇,低声说:“我、我其实并不是高飞。” 安归王本以为,颜红在知道她不是高飞后,会大失所望的。 只是她没想到,红姐却没有一点的惊讶,仍旧淡淡的笑着说:“我知道。” 第1055章 鬼魅般的黑衣女人! 那个关键时刻赶来的黑衣女子是谁,安归王知道,正如她知道颜红已经活不了多久了,所以她不忍心欺骗这个可怜的小女人,所以才说自己不是高飞。 没想到颜红却没有一点的惊讶,已经笑着说:“我不知道。” 这一下,安归王愣了:“你知道?” “嗯,我已经知道了。” 颜红低声说:“在你和母亲赶到这儿来之前,我早就在这儿藏很久了……抱歉,我听到了你们的谈话。” 颜红向来性格泼辣,惹急了她还会骂人打人,尤其是骂人撒泼时和乡下泼妇没啥区别,但她在临死前,却很淑女,因为听到了安归王母女的谈话,而抱歉。 安归王当前肯定不会计较这些,只是纳闷:“颜、红姐,你既然已经知道我不是高飞了,为什么还要冒险救我?” 颜红如果不出来,始终藏在一旁,相信那些人在干掉安归王后,会立即撤走,把所有同伴都带走--任务完成了,他们没必要再留在这儿了。 那样的话,颜红就可以等到天亮后,再悄悄的闪人了,那样也就不会死。 颜红说话的声音,比刚才低了佷多:“当然是为了高飞了。” 安归王不明白她为什么还这样说,赶紧辩解:“可我是假扮的高飞啊,不是真的!” 颜红轻轻叹了口气,看着安归王轻声说:“我知道你的假扮的了,可你是为了高飞才赶来岭南的,对不对?我赶来这儿,也是为了高飞。” 安归王总算是明白颜红为什么这样说了,嘴角动了动,低声问:“红姐,你和高飞……” 颜红没有隐瞒她和高飞的关系。 她以前隐瞒,那是因为世俗观念,是因为沈银冰,所以就算心里始终装着高飞,也不会说出来。 可她现在马上就要死了,还有必要再顾忌这,顾忌那些隐瞒什么吗? 人在临死前,如果还不能说出真话的话,那就是一种痛苦。 颜红不想痛苦的死去,所以她说了:“其实我知道,你现在应该猜出我和高飞的关系不一般了。不错,我和他是有过那种关系……他也许早就忘记了,但我始终记在心里,把他当做我的男人。我知道,我这样很不要脸,也对不起小冰,那时候高飞还是她的男朋友。可我舍不得,真的舍不得,死,都舍不得。” 安归王的确早就猜到颜红和高飞关系不一般了,只是等她自己亲口说出来后,还是有些不知所对。 尤其是颜红那幽幽的口气,同为女人的安归王,能从中感受到一个寡居女人的幽怨,和不甘。 “这个高飞到底是怎么回事呀?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他怎么老捡着亲近人下手呢?先是他前女友的后母,后来又是我这个小表姨--这个畜生,简直是该杀!” 安归王恨恨的想着,忽然很恨高飞,恨不得现在就把他摁在地上,一口一口的撕裂了吃下去:让你四处留情,你个混蛋! “唉,红姐,其实吧,男人就是那么回事儿,要了你吧,不一定会记住你,早就去寻找新的目标了,对吧……红姐,红姐?” 随着不远处的一道闪电划过,安归王才发现颜红睁着的眼眸,再也不动一下。 她慢慢的抬起手,颤抖着的手指,轻轻放在了颜红的鼻下,呆了片刻后,随即颓然垂下。 颜红死了。 咔! 近在咫尺的一声炸雷声响起,雪亮的闪电劈破黑夜,映照着颜红的脸。 这个小女人静静的坐在那儿,头微微的垂着,好看的眼睛里还带着些许笑意,但她却已经死了,为了她后女的前男友,为了假扮高飞的安归王。 黑衣女人慢慢走了过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安归王,淡淡的说:“她死了。” “嗯,她死了。” 安归王木偶般的重复了一句。 黑衣女人继续说:“你不用内疚,她的死不是为了你。” “如果不是为了我,她根本不用死。” 安归王看着黑衣女人,身体虽然很虚弱,目光却很坚定。 其实,到了这种情况,她能坚定的,也唯有目光了。 黑衣女人的眼里,浮上了轻蔑的笑意:“怎么,你想陪她死?” 安归王冷笑,淡淡的说:“莫邪征东,你想杀我就尽快,何必这样婆婆妈妈?” 这个黑衣女人,正是地下楼兰的女王殿下,莫邪征东。 “我为什么要杀你?如果我想杀你的话,那我就没必要跑这儿来了。” 莫邪征东说着,抬头向四周扫了一眼,在扫到某个方向时,目光顿了一下,随即垂下眼帘:“我们那儿讲究人死之后入土为安,你觉得还需要把她的尸体火化吗?” 安归王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说:“在她背负着我来的地方,有个山洞--我只是担心,她一个小女人,以后在孤苦伶仃的留在这片山中,会不会感到很寂寞,会不会怕。” “如果她要是觉得寂寞和害怕,她会给人托梦的,到时候再把她的尸骨迁回内地去就是了。” 莫邪征东说着,左手袍袖一挥,就像一条黑色蟒蛇那样,把安归王从地上卷了起来,顺势搭在了肩膀上。 右手袍袖再次挥动,又把颜红的尸体夹在了肋下。 莫邪征东抗着一个人,一具尸体,却像什么也没背负那样,轻飘飘的向颜红曾经藏匿过的地方走去。 她在向回走时,需要经过一棵大树。 大树枝叶繁茂,高达六七米,如果有人藏在上面,就算是白天也不会被人轻易发现,更何况现在是雨夜中。 廖无肆就藏在这棵大树上,在莫邪征东向他走过来时,他却有种赤手空拳被数十只狮子老虎给围住的强烈危机,吓得紧贴着树干上,动也不敢动一下。 行事特别谨慎的廖无肆,在颜红背负着安归王走后没多久,就阴魂不散的悄悄跟了上去。 在颜红第三次摔倒在地上,挣扎起来要休息时,廖无肆飞快的爬上了这棵大树,躲在远处用望远镜紧密观察着她们。 人在高处,总能看到许多站在地上看不到的事情,比方颜红没发现的那个少尉,廖无肆就看到了。 不过他才不会出声示警,因为他想搞清楚颜红是什么人,还有没有什么同伴。 当那个少尉‘顺利’的一刺,刺穿颜红的身子时,廖无肆举着望远镜的手,犹如铁铸般纹丝不动,脑子却在飞快的运转,分析这个少尉的真实来历。 红外线的望远镜,在夜间也能清晰看出少尉的服装,这是华夏军方正规的作战服。 廖无肆却知道,在战斗结束不久,华夏军方的人就率先撤退了,只有警方的人在附近搜索漏网的毒贩,那么这个少尉又是从哪儿来的? 就在廖无肆很沉稳的观察少尉,看他能不能接着干掉安归王,再决定自己是否露面时,一声龙吟般的长啸声传来。 莫邪征东来了。 当然了,廖无肆是不知道这个黑衣女人就是莫邪征东的。 他只是惊骇的亲眼看到,莫邪征东只是看似随意一挥手,那个身材魁梧的少尉,就像风筝那样直直摔了出去,狠狠砸在树干上,直接腰板断成了两截而死。 廖无肆从来都是个骄傲的人,要不是通过铁屠等人留下的资料(资料中,把安归王描述的很厉害,非人般),知道安归王武力值很强大,领导又再次嘱咐他切切不可托大,必须以暗杀形式解决安归王的话,相信他真有可能用光明正大的本事,和安归王单挑。 廖无肆根本不相信安归王会那么厉害,实际上是不信世间会有比他还厉害的人。 但在莫邪征东出现,并随意挥手就干掉一个人后,廖无肆终于相信,世间真有非人般的人存在。 他更有了种清晰的直觉。 直觉告诉他,千万不要妄动,那个女人很危险! 所以他始终不敢动一下,紧贴着树身。 廖无肆距离莫邪征东大概有七八十米左右,而且还是在暗中,但这么远的距离,在莫邪征东刚才看似随意的扫射四周时,他却有了种明显的感觉:她,看到我了! 那种感觉让他心中颤栗,仿似他自己是一只恶狼逼进死胡同的小绵羊,除了垂死挣扎外,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怎么会这样? 我是廖无肆! 廖无肆怎么会怕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女人? 廖无肆在心中不断的给自己大气,希望自己摆脱这种莫名的恐惧,只是却不怎么成功。 尤其是在莫邪征东抗着一人一尸体走过来时,他更是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死死咬着牙关,希望她快点过去,心中更是侥幸,幸亏刚才没有对颜红轻举妄动,要不然他可能就是那个横死的少尉了。 这一刻,廖无肆把自己和那个少尉,放在了同一个层次--没办法,他的确做不到在看似随意挥手间,就能把人卷出去干掉的境界。 廖无肆越是希望莫邪征东快点走过去,她却停了下来,缓缓抬头看了上来。 “我被她发现了!” 虽说早就意识到这个鬼魅般的女人发现了自己,但此时廖无肆的心脏,还是猛地砰的跳了一下,本能的就把枪口对准了她,迅速扣下了扳机:哒、哒哒! 微冲子弹出膛的瞬间,窜出一串火焰,枪声在雨雾中也显得有些沉闷。 但这枪声,却成了廖无肆精神减压的利器。 在感受到枪身的震动后,廖无肆的心一下平静了下来:就算她很厉害,就算她是个鬼魅,那又能怎么样?我就不信她能不怕子弹! 大半个弹夹的子弹打出去后,廖无肆再松开了扳机,向下看去--下面本该出现在三具尸体的地方,空空如也。 那个女人,连同肩膀上的安归王,肋下的颜红的尸体,都不见了。 “咦,人呢?” 廖无肆一愣,忽然有了种不好的感觉,蓦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女人。 第1056章 你终于要杀我了! 那个鬼魅般的黑衣女人,肩膀上仍然抗着安归王,肋下仍旧夹着已经瞑目的颜红,这时候却忽然出现在了树上。 这棵树,距离地面足有五六米高,廖无肆要想空身上来,还得借助树杈才能像猴子那样来到树上。 可这个女人,是怎么带着一个人、一具尸体,就在子弹射向她的瞬间,忽然消失并出现在的树上的? 鬼! 廖无肆马上想到了这个字眼。 也唯有鬼,才能躲开他居高临下打出的子弹,并带着两个累赘,悄无声息的飞上树。 人类,根本做不到。 廖无肆敢发誓,在他所能接受的思想能力范围内,人类真的无法做到这一点,毕竟这不是在拍电影,身上可以吊着钢丝的满天飞。 这是在现实中,好不好? “啊!” 从没有过的惊骇,让廖无肆丧失冷静,嘴里狂吼一声猛地调转枪口,对着黑衣女人刚要扣下扳机,却觉得小腹一疼,整个人毫无来由的向后飞出,随即砸断两根树杈,重重摔在了地上。 饶是廖无肆功夫了得,可从五六米高的树上摔下来后,还是把他摔的眼前发黑,金星直冒,差点昏过去。 手里的微冲,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完全是本能的,廖无肆左手撑地,正要腾身跃起时,一只脚却踏在了他的心口--那个黑衣女人,肩膀上抗着安归王,肋下夹着死去的颜红,居高临下冷冷的看着他,一双眸子在黑夜中,闪着森寒的目光。 廖无肆挣扎,但那只脚却像压住孙猴子的五指山那样,让他根本无法挣脱。 廖无肆又怕又怒。 怕的是这个女人太强大,怒的却是因为自身受到了羞辱。 他是谁呀? 堂堂九龙王中的蓝龙廖无肆! 但在这个女人面前,他却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这对骄傲的廖无肆来说,是个比死都要难以接受的结局。 宁死不屈,就是廖无肆当前所做的:他明明挣不开那只脚,可依旧紧咬着牙关,双手捧着那只脚,奋力向上托,毫不在意挣扎会引来杀身之祸。 实际上,无论他挣扎,还是不挣扎,莫邪征东都没有打算放过他。 就在莫邪征东要一脚踩碎廖无肆的胸骨时,安归王忽然叹了口气:“唉,廖无肆,我劝你别再挣扎了,没意义的。” 听安归王这样说后,莫邪征东收回了踏下的力气,淡淡问道:“你认识她?” “他叫廖无肆,是高飞的战友。” 安归王伏在莫邪征东肩膀上,好像笑了笑,说:“你要是伤了他,高飞肯定会不高兴,说不定还得找你讨回公道,那个家伙能做得出来。” “哦,那就算了--你走吧。” 莫邪征东抬起脚,后退了两步,对廖无肆说话的语气,就是个高高在上的女王。 廖无肆腾身跃起,双拳紧攥,冲莫邪征东吼道:“我不需要你放过我,来呀,放下她们,我和你单挑!” 像廖无肆这样骄傲的人,被一个女人(从安归王的话里,他已经听出莫邪征东不是鬼魅而是人了)轻易打败,又借着曾经战友的颜面被放过,那是一个比杀了他还要难受的羞辱。 他宁死,也不接受。 廖无肆心思歹毒,行事作风阴狠,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你可以说他是一条毒蛇,但他的确个男人。 真正的男人。 真正的男人,是不需要被人,尤其是被女人怜悯的。 宁死,也不需要。 莫邪征东目光一冷,正要说什么,安归王又抢先说话了:“廖无肆,打不过她,这有什么丢人的?她根本不是一个人。当初高飞、铁屠和叶心伤三人联手都打不过她,你有必要因此而恼羞成怒?” 其实,高飞,铁屠和叶心伤三人,并没有联手和莫邪征东打过,只有高飞和她单挑过。 不过,他们三人在刚去地下楼兰时,却曾经联手和安归王较量过,结果在铁屠和叶心伤俩人猛攻下,凭着高飞的出其不意刺伤了她,和莫邪征东的及时出现,才惊走了安归王。 三人联手才勉强和安归王对敌,安归王都干不过莫邪征东,所以她说高飞三人曾经和楼兰王战过却不是对手,实在是有些高抬这三人了。 廖无肆再怎么狂傲,他是高飞三人联手的对手吗? 廖无肆当即呆住,脱口问道:“真的?” 安归王冷笑:“哼哼,是不是真的,你现在还看不出吗?” 廖无肆的脸,蹭地发烫。 安归王说的没错,刚发生的那一幕,已经有力证明了这个黑衣女人的实力了。 “她根本不是人,打不过她,这有什么丢脸的?” 安归王又说话了:“廖无肆,快点走吧,何必再留下来找难堪呢?” 廖无肆狠狠咬了下嘴唇,转身飞快的向争差方向冲去,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其实,我该借着你的力量,把廖无肆干掉的,我当前这样狼狈,我母亲的死,都是拜他所赐的。” 安归王望着廖无肆消失的方向,很不甘的叹了口气。 莫邪征东一楞;“你有母亲?” 安归王淡淡的说:“我又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怎么会没有母亲?” “哦,这倒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莫邪征东淡淡说了一句,转身飞快的向山洞那边跑去。 那边的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五具尸体,上官风铃依旧保持着向前爬行的姿势,尸体已经开始僵硬,微微翘起的脸上,在闪电不断划过夜空时,竟然仍保持着最后一抹安心的笑容。 安归王的泪水,忽地淌了下来,低声喃喃的什么,有些类似于佛教的《往生咒》。 莫邪征东左右看了几眼,就从被压到的灌木丛上方,发现了那个隐蔽的山洞。 这个山洞不是太大,不过足可以容下七八个人,而且里面还算干燥,有些枯枝等东西铺在里面,看来是颜红当初在这儿藏匿时弄下的。 先把安归王放在洞口,莫邪征东又把颜红的尸体平放在洞穴的最里面,莫邪征东才问道:“你不反对我把你母亲,也葬在这儿吧?这样最起码她们俩人能做个伴。” “谢谢,我想她老人家肯定会非常感激你的。” 安归王低声道谢。 “不用谢,假如她活着,我们可能要拼个你死我活。” 莫邪征东随口回了一句,下去弯腰抄起上官风铃的尸体,又捡起她那根断掉的手臂,左脚接连踢出,那四具男人的尸体,就远远的飞了出去。 有这四具尸体在这儿,就算不被他们的同伴收敛,也会引来野兽,并有可能发现这个山洞的,所以得弄得远远的。 莫邪征东把上官风铃的尸体放在颜红身边,微微弯腰算是对她们行礼默哀,这才掏出一把粉状的东西,转身洒了出去。 外面下着雨,那把白色的粉却像没受到干扰那样,均匀的洒在了山洞前的十几米处。 马上,安归王就嗅到了一股子好闻的香气。 莫邪征东说话了:“这是楼兰的麝香散,洒过的地方能遮掩任何味道,能让搜索的猎犬,野兽等嗅觉失灵,这样就不用担心有人或者野兽来打搅她们了。” “谢谢。” 安归王再次由衷的感谢。 “不用谢,反正这也费不了多少力气。” 莫邪征东轻轻拍了下双手,缓步走到了安归王面前,微微俯身说道:“你说,她们两个在这儿真不会感到孤单吗?如果,有你在这儿陪着的话,我想她们肯定会很欢迎吧?” 安归王的脸色猛地一变,明白了莫邪征东的意思:“你、你终于要杀我了。” “你是这个世上唯一能对我形成威胁的人,你这样年轻,应该还没有找到下一任安归王传人,所以你要是死了的话,对我,对若干年后的楼兰王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对不对?” 莫邪征东微微一笑,忽然抬手,猛地砍在了安归王的脖子上。 高烧下极度虚弱的安归王,连闷哼都没有来得及发出一声,就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缓缓闭上的双眼中,带着强烈的不甘。 咔嚓! 一道很长的闪电撕破夜色,霹雳的雷声就像长龙那样,蜿蜒着怒吼着掠过长空。 闪电即将熄灭的瞬间,足有十几个拿着枪的黑影,飞快的冲到了死去的少尉面前,迅速的分散开来,枪口对着四个方向。 “连中在这儿!” 一个人发现了腰身折为两半的少尉,发出了一声低呼。 这些人,正是这个叫连中的少尉,呼叫赶来的援兵。 他们在接到呼叫后,就用最快的速度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但除了看到连中的尸体外,什么都没有看到。 为首之人端着枪,用枪上的高强度手电飞快的向四周照了一圈,沉声说道:“现在距离连中呼叫我们才十几分钟,杀他的人还带着个伤者,肯定跑不远的。搜,给我搜!” “是谁在那边!?” 为首之人的话音未落,在东南方向的两个人齐声暴喝。 哗的一声,十数杆枪都抬起、 在十数个高强度手电的照耀下,大家都清晰的看到,有两个人从五六十米外的丛林中钻了出来,都穿着迷彩服,其中一个明显受伤了,另外一个却高声喊:“你们是哪个单位的?” “开枪!” 为首之人脸上浮上一抹冷笑,厉声下达了开枪的命令:他们进入丛林后,为避免分散搜索碰面后会发生误会,不但配有通讯器,还有严密的口令。 这俩人被发现后,既没有通过通讯器呼叫,也没有喊口令,肯定不是一伙人,所以为首之人根本不再犹豫,直接就下达了开枪的命令。 哒、哒哒! 枪声响起时,那俩人的反应速度竟然相当快,马上就扑进了灌木丛中,随即开枪还击。 密集的枪声,在大规模的战斗结束后,再次在小范围内骤然响起。 在为首之人的指挥下,十几个人分成两拨,向那边包抄了过去。 第1057章 铁屠的爱情! 白蓉觉得自从爱上莫孤烟后,此前二十多年一帆风顺的好运气,就一去不复返了。 先是被莫孤烟很有礼貌的拒绝,随后羞愧下自个儿跑去了非洲,着实和那些黑哥们,黑姐们混了几年,直到叶心伤‘叛变’后,才被调回来彻查此案。 不等她找到头绪,又发生了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事儿,然后参与了本次行的‘天亮行动’。 天亮行动的结果,让她更为沮丧,安归王被一个老太婆给救走了不说,铁屠和廖无肆也几乎反目,她自己更是受了伤。 幸好她在铁屠的帮助下,在丛林中跋涉很久才来到了丛林边缘,眼看再走几个小时就要出去了,又遇到了十几个人。 开始时,她和铁屠还都认为这些人是警方留下搜索漏网毒贩的人,但在人家很不客气的开枪后,才知道遇到了追杀安归王的那批人了。 廖无肆曾经说过,就算他们不追杀安归王,某些从内地一直跟着的人,也不会放过她。 这些人,就是诛杀安归王的人了。 枪声响起后,猝不及防下的白蓉转身后撤时,左边屁股挨了一颗子弹……这让她异常的愤怒,边骂边还击:“草,敢特么招呼大爷的屁股,真是无法无天了--哎哟,老铁你干嘛,滚一边去,大爷我要和这些崽子拼了!” 在白蓉的叫嚷中,铁屠抱着她飞快的一串翻滚,斜刺里向西方方向跑去:对方这么多人,他们两个现在是疲惫不堪,要是和对方死拼,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当前唯有先撤退,休养体力再作打算。 别看白蓉嘴上骂的光棍,其实她一点也不傻,知道这时候不跑就是傻瓜。 可关键问题是--人家屁股受伤了呀,虽然不妨碍腿子的快速奔跑,但终究不得劲,只能紧咬着牙关被铁屠拽着,一瘸一拐的向前窜。 丛林的好处就在于,只要跑出一百米之外,要想再找到就非常难了,尤其是在当前这种下雨的黑夜中,随便找个草坑趴下,就能躲过去。 拉着白蓉狂奔了五六分钟,铁屠偶尔扭头才发现她跑路的速度实在别扭,就意识到她腿子可能受伤了,左右一看,忽地折身抱着她,就扑进了右边的灌木丛中。 “嘘!” 不等白蓉说什么,铁屠就在她耳边嘘嘘了一生,死死盯着外面。 不足一分钟,就有十数道手电光出现。 十几个人拎着枪,飞快的向西南方向狂奔,在经过铁屠他们藏身的地方时,没有丝毫的停顿,眨眼间就呼啦啦的跑远了,消失在了雨夜中。 丛林可不是外界,这儿是没有路的,你刚跑过去的地方,在十几分钟后要想原路返回,那得需要浪费太多的精力才能辨别出,毕竟周围都是看起来一样的丛林,又是黑夜,狂奔中没什么明显的参照物。 所以说,在脚步声远去后,铁屠俩人就暂时安全了。 “唉,还真是运气不佳,快出去了又碰到这些人了。” 铁屠这才松了口气,松开了冲锋枪,抬手正要擦一下脸上的汗水时,却觉得眼前白影一闪,啪的响起了耳光声。 铁屠愣住,低头问道:“干嘛打我?” “你说呢?” 被他死死压在身下,胸脯被他手肘按着的白蓉,语气中带着愤怒。 铁屠是个老实孩子,正人君子,还真搞不懂为什么挨耳光,纳闷的问:“我说什么呀我说?” “是不是把大爷当成席梦思床垫了?” 白蓉很气愤的反问。 铁屠这才发现,白蓉是仰面躺在地上的,他就老实不客气的趴在人家身上,这姿势很暧昧的说,好像两口子在那个啥…… “啊,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铁屠这才恍然,黑脸发烫的赶紧从人家身上滚了下来,结结巴巴的解释道:“刚才我真没注意,就是想、想那个啥来着。” 刚才铁屠抱着白蓉忽然纵身扑进灌木丛中后,想当然的就把她压在了身下,这是一个本能的保护白蓉的动作,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哼,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要不然你就惨了。” 白蓉刚坐起来,却又哎哟一声轻叫,侧起了身子。 铁屠连忙问:“怎么了,崴了脚?” “屁。” 白蓉低声骂了个脏字,很犯愁的说:“中枪了。” 铁屠更加紧张:“啊,中枪了?哪儿中枪了,我看看。” “你给我闪开,转身,别看!” 白蓉一把推开了他。 铁屠有些莫名其妙,不过听白蓉的语气中好像带有羞恼之意,也就不再说什么,只好乖乖的坐在了一旁,背对着她想:这家伙真奇怪,以前可不是这脾气。 听着背后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铁屠很快就想起了别的事:安归王现在怎么样了?嗯,她应该没事,要不然那些人也不会仍旧呆在这儿搜寻她了。那个老太婆是什么人?真厉害,那么远的就把钢针撒过来了,绝对的武林高手啊,看来是安归教的长老之类的。 就在铁屠皱眉想这些事时,就听到背后白蓉咳嗽了声,语气很不自然的说:“咳,那个啥,老铁,问你个事儿--别回头!” 听她这样说后,刚要回头的铁屠,只好停止了脑袋转动:“说吧,啥事?” “那个啥。” 白蓉犹豫了下问道:“在你心里,我是你、你的什么人?” 铁屠想都没想,就回答说:“是兄弟啊,这个你知道的。在我心里,你和心伤,高飞一样,都是我的兄弟。” “兄弟--始终是兄弟吗?” “是啊,还能有什么,你总不能成为我大爷吧。” 铁屠开了句玩笑时,下意识的要回头,却被白蓉喝止:“都说不让你回头了,你怎么不听话?嗯,那个啥,再问你个事儿,你、你现在喜欢哪个女孩子?” “奇怪,你怎么也关心起我的终身大事来了?” 铁屠失笑一声,说:“我不喜欢哪个女孩子,因为还没有碰到能喜欢我的。” “哦,这我就放心了。” 白蓉又干咳了声,喃喃的问道:“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我要是喜欢你的话,你、你会不会接受我?” “啥?” 铁屠一愣,随即嗤笑一声:“切,别闹了啊,咱们俩人是兄弟,怎么可能会像普通男女那样产生感情呢?” “草,原来是这样!” 白蓉沮丧的骂了一句,说道:“好了,你可以回头了。” “搞什么呢你,这么神秘兮兮的。” 铁屠扭头,接着嘴巴张大,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这时候大家的眼睛,都已经适应了当前的环境,虽说还是在深夜,可这么近的距离,仍然能看的清清楚楚。 于是老铁就看到,白蓉趴在一块石头上,裤子脱下小半截背对着他,露出一个丰满而白花花的那个啥--这姿势,简直是太特么惹人口干舌燥了,想不往那龌龊处想,都很难啊。 左边屁股中弹,自己实在无法取出子弹的白蓉,以为她做出这羞人的姿势后,铁屠应该能知道该做些什么……反正大家都是哥们,哥们之间看看屁股,那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只是她没想到,光着屁股等了老半天,铁屠仍然没动静,白蓉就有些疑惑的扭头看去,才发现这家伙大张着的嘴巴嘴角,好像有口水淌下来了,顿时大怒:“草!你特么的想什么呢?你以为大爷把白生生的屁屁亮给你,是让你在中间那条缝中搞上一家伙啊?么的,大爷左边屁屁中弹,需要人取出来,好不好?” 铁屠这才恍然大悟,抬手啪的给了自己一嘴巴,赶紧低头解下了急救包。 “你特么枉称君子啊,其实一肚子的男盗女娼思想,什么鸟人呀?” 在铁屠很紧张的拿着刀子、镊子给白蓉取弹头时,疼的直骂。 心虚的铁屠根本不敢还嘴,可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越发的紧张了,本来平时分分秒秒就搞定的事儿,竟然墨迹了足有五分钟,还没有把弹头取出来,倒是弄了一手的血。 “么的,我算是知道了,你为了达到你光明正大的偷窥目的,故意在这儿墨迹,是不是?” 老铁再一次伸进镊子,却没有把弹头取出来后,白蓉又是嗷的一声叫,随即大骂。 铁屠抬起右手,手背擦了把汗,结结巴巴的辩解:“不、不是的。子弹,子弹有些深,不好弄。” “滚!” “好,我滚。” “回来,你滚了,谁给我取弹头?” 白蓉忽然哭了,嚷道:“你明明可以很快的,却故意慢,这就是折磨哥们呢,以后我还有什么脸取嫁人啊,节草啊,节草,都毁在你手里了。老铁,你走吧,我真不想活了。” 铁屠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要不,要不……” “要不什么?你一个大男人家的,说话好像便秘,脸红不?” “要不,要不你以后跟了我算了!” 铁屠这个老实人真急了,心一狠,说出了这句话。 白蓉愣住,不再哭了:“你说什么?” “没、没说什么。” 铁屠赶紧垂下眼帘:“我刚才没说什么,就是说……” “放屁,你以为我是聋子?” 白蓉的语气,忽然温柔了起来:“你刚才说,让我跟你算了,是不是?” 铁屠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好点了点头。 白蓉又问:“可我脾气不好,以前还曾经爱过莫孤烟,你不会介意吧?” 铁屠还是没说什么。 “唉,看来你是不介意了。” 白蓉叹了口气,把下巴趴在双臂上,望着地面说:“没想到,我老白辛辛苦苦守身如玉这么多年,最终会交给这样一个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的榆木疙瘩。” 铁屠这次反驳了:“我不是榆木疙瘩!” 白蓉懒洋洋的问:“那你为什么不像那些冒酸气的男人那样,对我说爱我?” “白蓉,我爱你!” 铁屠愣了半晌,忽地抬头仰面,嘶声吼出了这句话,就像狼嚎,很瘆人。 第1058章 我就是那个叶心伤! 如果不是在下雨的话,东方的天际差不多已经开始泛白,再过一个小时,就能天光大亮了。 一盏马灯,挂在高脚楼的走廊上方,随着夜风微微飘荡着,昏暗的灯光,最多只能把方圆七八米之内笼罩着,却给人一种比雨夜还要黑的错觉,更多了一股孤独。 今晚闪电太频繁,雷声不断,好像放炮那样。 雨丝随着闪电,忽大忽小,却总不停下,砸在走廊外面的树叶上,发出沙沙的蛇爬行的声音,听起来很是讨厌。 值了大半夜的叶心伤,就平躺在竹子制成的走廊中,四仰八叉的,发出阵阵的轻鼾。 前半夜,都是在他在值夜,天快亮了时,沈银冰才从屋子里走出来替他。 沈银冰可以在屋子里睡,叶心伤不行:他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外面守着,所以就在走廊上凑合一下,反正这边的气温不低,就算啥一不盖,依着他的体质也不会感冒。 沈银冰坐在高脚楼楼梯口,双手放在膝盖上,下巴又支在手臂上,眼神毫无焦距的看着远处。 今天,也就是说从零点之后,就是农历六月初八,7月23号了。 明天,就是高飞和王晨的大喜日子了。 以前每次想到这个日子时,沈银冰就会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患得患失,是远远无法形容她那时的心情。 倒是‘愤怒’这次词,比较适合。 是的,就是愤怒,每当想起高飞和王晨要在六月初九结婚,沈银冰就很愤怒,觉得被人背叛了,好东西被人偷走了,老婆给丈夫戴上绿帽子了……等等,等等。 当然了,沈总是不会把这种负面情绪表露出来的,只想着该怎么报复某个负心汉。 报复一个人的最佳方式,无疑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强大到可以左右那个人的命运--沈银冰,当前正在这条路上昂首前进:只要能强大起来,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她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叶心伤在听说针对高飞的阴谋后,只是着急和担心。 沈银冰却是窃喜:高飞最好是今天也别出现,反正这家伙的命够大,属于打不死的小强。 没有高飞的婚礼,王晨去和谁结婚? 也许,高家为了他们的颜面,会找个人代替吧? 沈银冰的确聪明,一下子就想到了这件正在发生的事情。 “呵呵,如果不是被缠在这儿,我还真该去参加他的婚礼。” 沈银冰想到这儿时,嘴角浮起了一抹微笑。 这一抹微笑,却很快就凝固在了嘴角,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好像从地底下忽然冒出来的人。 她明明看不清这个人的样子,却能感受到他有一双森寒的眼睛,正像毒蛇那样死死盯着她,只需她稍微一动弹,就会猛地扑上来,咬住她的脖子! 这种极为真实的错觉,让沈银冰感觉浑身发冷,甚至不敢轻易动一下,只是在傻楞片刻后,才忽然发出了一声尖叫:“叶心伤,快醒来!” 身处野外,丛林中还有漏网的毒贩,叶心伤就算是睡觉,也得是睁只眼闭只眼的,所以在听到沈银冰的尖声大叫后,立即从走廊上蹦了起来:“怎么了!?” 他的话音未落,也看到了站在高脚楼下面的那个黑影,眼神猛地一凝,反手拿出了手枪,抢步来到了沈银冰身边,枪口对着那个黑影,厉声喝问:“谁?” 有了叶心伤在身边,沈银冰胆子也大了,顺势一个侧翻,就躲在了他身后:有男人在为自己挡风遮雨时,沈总从来都不愿意直面危险。 雨夜中,那个黑影动也没动,就在叶心伤正要张嘴再次喝问时,就听到一个阴森森的声音传来:“你叫--叶心伤?” 叶心伤双眼死死盯着这个黑影的同时,眼角余光也在别处扫视,担心会有别的人出现,更不敢轻易离开沈银冰,要不然他早就一个飞跃跳下去了。 叶心伤在观察别处时,注意力啊,精神啊啥的肯定有所分散,但仍然觉出这个阴森森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沉声回答:“是,我就是叶心伤,你是谁?” “你是华夏九龙王中的紫龙,叶心伤?” 那个黑影再次问了一句时,缓缓向这边走了过来。 叶心伤在背负内奸的黑锅后,改名换姓为商平北。 知道他是叶心伤的人,除了高飞铁屠白蓉秦紫阳和沈银冰外,别人都不知道。 平时守着外人时,沈银冰也一直称呼他是商平北的,只是刚才沈总被那个黑影吓得有些失措,情急之下才喊出了他的真名。 叶心伤就算是想否认,也已经来不及了。 “是,我就是那个叶心伤。” 叶心伤双手举着的手枪,慢慢落了下来。 现在他从这个黑影的声音里,听出是谁了,嘴角浮上一丝苦笑:“廖无肆,你也来了。” “嗯,我早就来了,在山里呆了两三天了。” 浑身湿透,头发贴在脸上,看起来很狼狈的廖无肆,缓缓走到了楼梯下,仰面看着叶心伤,目光中好像有两团火光在闪烁,脸上却带着笑。 “怎么,原来你认识这个人呀?他是谁?” 听叶心伤说出廖无肆的名字,并放下手枪后,沈银冰才松了口气,站起来好奇的看着下面。 “拿着。” “什么?” 沈银冰一愣时,手里多了一把枪。 叶心伤头也不回的看着廖无肆,低声对沈银冰说:“等会儿,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你都不要管。哪怕是我被他打死了,你也不要动手。放心,只要你不动手,看在高飞的面子上,他是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听他这样说后,沈银冰吓了一跳:“啊,什么意思?他、这个廖无肆究竟是谁呀,你为什么要这样说,难道他是你的仇人。” “你不用再问了,按照我说的做就是了。” 叶心伤没有再解释什么,右手扶着栏杆,一步一步的走了下去。 沈银冰很想知道是这么回事,可叶心伤不说,她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好站在那儿,居高临下的看着廖无肆。 看到叶心伤把手枪交给了沈银冰后,廖无肆脸上的笑容更浓,右手却攥的更紧。 叶心伤走下高脚楼,来到距离廖无肆面前一米半的地方,停住了脚步:“高飞呢,他怎么样了?铁屠和白蓉呢,为什么没有和你在一起?” 廖无肆淡淡的回答:“高飞很好,因为他压根就没有来岭南。至于老铁和白蓉,也不会有危险的,所以你不用担心他们几个。” 叶心伤愣了下:“什么?高飞没有来岭南?那你们来这儿做什么?你们不是为了他才跑来这儿,要借着这次任务暗算他的?” “你知道的佷多,也很少。” 廖无肆轻轻吐出一口气,说:“但我只能告诉你,高飞很好,真的没来岭南。叶心伤,你在逃亡的这些天内,有没有想过我会找到你?” 叶心伤认真的回答:“想过,不过我……” 廖无肆抬手,打断了叶心伤的话,继续问:“那你觉得,你会不会死?” 叶心伤沉默,片刻后才说:“当年教官曾经说过一段话,说如果把我们九个人放在森林里自相残杀,最终能活着出来的人,只能是你和高飞。我,也许真不是你的对手。” “教官的话,不正确。” 想到丛林中的那个不是人的黑衣女人,廖无肆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 “什么意思?” 叶心伤刚问出这句话,廖无肆忽然大喝一声,一拳就狠狠击在了他脸颊上。 叶心伤就像麻袋包那样,被一拳揍得向后飞出,重重砸在高脚楼的楼梯上。 楼梯碎裂,整座高脚楼都晃了就晃,马灯几乎掉下来,沈银冰尖声叫了声:“啊!” 廖无肆随即扑上,一把采住叶心伤的头发,右膝电闪般提起,狠狠顶在了他小腹上。 “呃!” 叶心伤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吐出了一口鲜血。 廖无肆却毫不停留,抡起他狠狠摔了出去。 叶心伤狠狠撞在高脚楼上,扑通一声跌落在水坑中,接着抬起头,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沈银冰下意识的,把枪口对准了廖无肆:“住,住手!” 廖无肆根本不理他,大步走到叶心伤面前,笑问:“怎么,你刚才不是还说,也许不是我的对手,实际上根本不怕的吗,为什么不还手,是不是很心虚?” “我为什么要心虚?” 叶心伤从水坑内慢慢爬起来,一手扶着高脚楼,痛苦的咳嗽了几声,才抬起头对沈银冰说:“你把枪放下,这儿没你的事,不用你管。” “她是高飞的女人。” 简单介绍了下沈银冰的身份后,叶心伤抬手擦了擦嘴角的鲜血,走出水坑看着廖无肆,淡淡的说:“我不还手,不是因为心虚,而是因为我对不起你。” 廖无肆把牙齿咬的咯咯响,却在笑,眼神狼一般的凶残:“呵呵,对不起我?这不就是心虚吗?叶心伤,你什么时候也许会抠字眼了,就像你搞成这幅鬼样子。” “我对不起你,是因为当初在去汉德勒森林时,我是惊天计划的副指挥。48名战友的牺牲,我这个副指挥负有绝对的责任,是我没有保护好他们。” 叶心伤胸膛昂起,透着文静的倔犟:“所以,那48名战友的亲属,不管是谁来找我,我都会心甘情愿被他们殴打一顿。你,虽然还没有和黄龙结婚,但你是她的男朋友,也算是亲属了。你揍我,我不会还手,但你要是想杀我,我不会坐以待毙!” “哈,哈哈!” 廖无肆仰天长笑几声,笑声一收,森然道:“虚伪!就像你当前的样子!” “错了,不是虚伪。” 叶心伤再次擦了擦嘴角,语气平静的说:“我有对牺牲的48名战友负责的责任,却没有为他们抵命的义务,因为我也是那场战争中的受害者,我不是内奸。所以你想杀我,我会还手。” 第1059章 你太婆婆妈妈了! 在听到恋人牺牲在外蒙汉德勒森林的消息后,廖无肆几近疯狂。 他是一个阴险、意志坚定的人,一旦认准了个某个目标,或者某个人,就不会再改变主意,所以很多时候就会畅想,以后和黄龙退役后的幸福生活。 但不等他的幸福生活来到,他的恋人却死了。 死在了外蒙汉德勒森林,连尸体都无法‘收集’齐全。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那次绝密计划,有人充当了内奸。 叶心伤,就是那个内奸。 廖无肆发誓,要用世间最残酷的手段,来为恋人报仇。 现在叶心伤就在他面前,他有什么理由不动手? 廖无肆觉得,这是俩人的在天之灵,冥冥之中保佑他能在这儿遇到叶心伤,并籍那个女孩子,揭穿了他的真实身份。 要不然的话,以后廖无肆就算是和叶心伤走个对面,也认不出他的。 “狡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廖无肆压根不信叶心伤说的每一句话,最大的愿望就是干掉他,残忍的干掉,咯咯笑声中再次扑向了他。 叶心伤正如自己所说的那样,被廖无肆揍过一顿后不再客气,几乎是在同时大吼了一声,狠狠撞了过来。 两个人,就像两头斗牛那样狠狠撞在了一起,随即忽地分开摔倒在地上。 在叶心伤反击后,站在高脚楼走廊中的沈银冰,就紧张的抱着柱子看着下面。 叶心伤是什么身手,沈银冰很清楚,在叶心伤训练她那些手下时,她不止一次亲眼见过。 那时候叶心伤在向受训人示范近身格斗技巧时,动作那叫一个行云流水,狠辣中还带着一股子赏心悦目感。 可现在,叶心伤俩人却像痞子--哦,还不如俩痞子打架好看呢,就是乡下泼妇,又像是两只野兽,你采着我头发,我掐着你脖子,什么扣眼、抓裆等痞子都不屑用的下三滥手段,是层出不穷。 让她有些目瞪口呆:这就是代表华夏军方最高水平的近身格斗?这也太不要脸,太丢人了吧? 其实她哪儿知道,电视上长演的那些高手对决时、既好看又热血的场面,在真正的战场上是看不到的。 当人们以命相搏时,什么手段最有效,就用什么手段,只要能把敌人干掉就可以了,谁还顾忌打架的样子好看,还是不好看? 叶心伤和廖无肆俩人,当前就是在以命相搏,没有丝毫留情! 严格的说起来,单说近身格斗这一项,叶心伤不是廖无肆的对手,毕竟他体质比较文弱,这算是近身格斗的先天性不足吧。 而廖无肆呢,则是细腰乍背,表面看上去也很文静,实则身形魁梧,爆发力极强,再加上他的性格阴柔,出手狠毒,拼到最后就算被叶心伤干成重伤,可他才却能活下来。 不过这两三天内,廖无肆可是始终在深山里作战、跑路,睡眠不足,吃不好,不久前又被莫邪征东给狠狠震了一下子,多少留下了一些心理阴影。 叶心伤从前晚开始,则在高脚楼这边养精蓄锐,体力充沛。 此消彼长,依着廖无肆当前的状态,肯定不是叶心伤的对手。 俩人就像受伤的野兽那样,在地上来回翻滚着,怒吼着,厮打着……体力不足的廖无肆,最终被叶心伤用手臂勒住了脖子,双脚把身子牢牢锁住,任由他无论怎么翻腾,都无法挣脱。 一个人的本事再大,要是被勒住脖子,就像被捏住七寸的毒蛇那样,剩下的就只能坐以待毙了,就像廖无肆这样,竭力抗衡时,双眼几乎都瞪出了眼眶。 叶心伤紧咬着牙关,左手手臂上青筋腾起,有多大力气,就已经使出了多大的力气。 慢慢的,廖无肆的眼前开始发黑。 他知道,他已经没有了挣开的力气,更知道叶心伤向他一样,绝不会放过他。 “其实死了也不错,最起码能和小雯(黄龙的小名)在一起了。” 廖无肆脑海中忽然腾起这个念头后,一下子放弃了反抗。 隐隐的,他看到小雯走了过来,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看清她的样子,只能低低的嘶声喊道:“小--小雯……” 他太累了,真的太累了,需要长时间的休息,休息一辈子。 慢慢的,廖无肆的视线清晰了起来,看到眼前真站着个女孩子,却不是小雯,而是沈银冰。 “小雯呢?小雯哪儿去了?” 廖无肆眨巴了一下眼睛时,才发觉脖子上那只胳膊松开了,脑后传来叶心伤粗重的喘气声。 叶心伤在即将勒死他时,放开了廖无肆。 叶心伤不是内奸,没有出卖队友,依着廖无肆的性格要杀了他给黄龙报仇,这是很正常的,他实在狠不下心来,因此而杀掉昔日的战友,所以才松开了手。 “廖无肆,我……” 叶心伤推着廖无肆的肩膀,正要从地上爬起来来时,廖无肆却忽然猛地转身,一下把他扑倒在地上,双手狠狠掐住了他的脖子,疯狂的笑道:“哈,哈哈,叶心伤,你总是这样婆婆妈妈,该下手时却又不忍!下辈子,千万不要这么傻!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伤害!” “我!” 叶心伤真没想到,他不忍杀廖无肆,廖无肆却籍此机会一下制住了他。 他挣扎,反抗,看他此时又变成了那条被捏住了七寸的蛇,无论怎么挣扎反抗,都无济于事,舌头很快就从嘴里伸了出来。 “别以为你放过我,我就不忍杀你了。叶心伤,你错了。你我相知多年,你还是不了解我是什么人!” 廖无肆双眼血红,脸色狰狞,笑声凄厉,掐着叶心伤脖子的双手,因为用力而剧烈颤抖起来,正准备再加一把力气彻底干掉他时,却听到轰的一声大响,然后双眼上翻,松开双手,缓缓的瘫倒在了地上。 叶心伤脖子里的束箍消失后,就像从水下浮上的溺水之人那样,大张着嘴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呃!” 新鲜的空气鼓起肺叶后,叶心伤才重重吐出了废气,随即大口大口的呼吸。 沈银冰举着手枪,嘴唇哆嗦着站在旁边。 刚才在看到廖无肆要掐死叶心伤时,沈银冰使出浑身的力气,把手枪当榔头用,一下子砸在了廖无肆后脑勺上,直接把他给打昏了过去。 这是沈总第一次用蛮力对付人,小心儿很怕。 叶心伤深吸了几口气后,才咳嗽着捂着咽喉坐起来,沙哑的声音:“谢谢你。” “这个人说的不错,你太婆婆妈妈了。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要不改改你这弱点,你早晚会吃大亏的。相比起他来说,我倒是很欣赏他。” 沈银冰此时已经恢复了冷静,特别的冷静,在说出这番话时,语气很严厉,就像漂亮的女老师在教训学生:不要偷看老师洗澡嘛,这么高的窗户要是摔着怎么办?想看就从门口进来看嘛…… 叶心伤闭眼摇了摇头:“本性如此,难以更改……我没有你们这样的狠心,因为我是叶心伤。” “哼,愚腐!” 沈银冰冷冷哼了一声,问道:“这个人怎么办?你不会等他醒来后,再像两只疯狗打架那样,拼个你死我活吧?要我说,干脆干掉他算了。趁他病,要他命,以绝后患!” 睁眼看着廖无肆,叶心伤摇了摇头:“我不会杀他的。我们走吧,不用管他了。” 沈银冰奇怪的问道:“走?去哪儿?” 叶心伤站起身,擦了擦脸上的血污:“他说了,高飞没有来岭南。” “他说的话你就相信?” 沈银冰不屑的反驳道:“高飞不来岭南,他能去哪儿?” “廖无肆的人虽然阴狠,但他从来都不撒谎的。” 叶心伤淡淡的说:“他说高飞没有来,就是没有来。” 沈银冰才不信,继续反驳:“可我们曾经问过那个兔子,他说看到过高飞。哦,对了,还有红姐呢。就算高飞没有来,红姐不出来,我也不会离开的。” 叶心伤想了想,只好说:“那好吧,就继续在这儿等。” 沈银冰还没有说话,躺在地上的廖无肆忽然说话了:“还是不要等了,因为那个女人不会来了。” 刚昏过去的廖无肆忽然说话,把沈银冰给吓了一跳,尖叫一声跳到了叶心伤背后。 叶心伤也迅速拉出了准备战斗的架势,沈银冰却把枪塞给了他:“笨蛋,放着枪不用非得以命相搏的人,该有多傻?” “他其实比你要聪明,如果你是他,我不会明着对付你。那样,你就死定了。搞阴谋诡计的暗杀,没有谁是我廖无肆的对手。” 廖无肆抚着后脑勺,从地上坐了起来,冷冷看了眼沈银冰,就对叶心伤说:“现在我相信你,你不是内奸了。因为你是内奸的话,不可能接连放过我两次。” 这一刻,叶心伤忽然有了种泪流满面的冲动,嘴巴动了动,没有说出话。 “我会查出真正的内奸是谁,一定会!” 廖无肆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就向公路那边走去。 “喂,你等等!” 看到廖无肆要走,沈银冰板着叶心伤的肩膀,伸长脖子叫道:“你刚才说什么,为什么说红姐不会来了?” “因为她已经死了,我亲眼看到她被人杀死的。到时候,你问问高飞就是了。” 廖无肆头也不回的回答。 “红姐死了?怎、怎么可能!” 沈银冰一呆,一把推开叶心伤就向廖无肆追去,却一脚踏进了水坑内,重重摔倒在了地上:“你给我站住,站住,我有话要问你!” 廖无肆仍旧头也不回,脚步不停。 沈银冰急着爬起来,却又坐在了地上。 刚才那一脚,把她的脚崴了。 “你给我站住,站住!” 沈银冰望着越走越远的廖无肆,嘶声喊道:“你刚才不是说,高飞没有来岭南吗?怎么又说他来了?” 廖无肆的身形,很快消失在了雨雾中。 第1060章 骄傲的兔子哥! 红姐死了。 高飞没有来岭南。 红姐是怎么死的,还得去问高飞。 高飞既然没有来岭南,那么他是怎么知道红姐已经死了的呢? 还有,廖无肆是怎么认识红姐的? 这些问题,就像一大堆乱糟糟的麻线那样,在沈银冰脑袋里乱成了一团,使她忽视了听到红姐以死的消息后,该悲伤和痛苦。 沈银冰没悲伤,没痛苦,最主要的问题还是不信廖无肆所说的话。 廖无肆所说的这些话里,是前后矛盾。 别说是沈银冰了,就是叶心伤也不相信,可他偏偏知道廖无肆是从不撒谎的。 既然廖无肆说红姐死了,那么红姐就是死了。他说高飞没来岭南,高飞肯定就没有来岭南。 至于没来岭南的高飞,是怎么会知道红姐死了的,那个兔子看到的高飞又算什么等等,等等,叶心伤也搞不懂。 不过两个人都知道,继续在这儿等下去也白搭了,倒不如先回伐南县城,托人问清楚咋回事再说。 对叶心伤的提议,沈银冰没意见。 叶心伤开出了藏在别处的宝马汽车,驾车驶上了公路,向伐南县县城方向驶去,才走了不到一公里,才发现前面的公路上,堆积了老大一些土石。 昨晚那场雨,造成了泥石流。 看着好像小山一样的土石,叶心伤提议先把车子放在这儿,等以后公路通了后再来取,反正沈总是个超级小富婆,这辆宝马x7早就配不上她的身价了,丢了也不可惜,恰好换辆劳斯莱斯啥的不更好吗? “这车子对我有着特殊的意义,我宁可把你丢在这儿不管,也不能丢下它。” 沈银冰冷冷说完这句话后,就一瘸一拐的走过去,开始用她保养非常好的纤纤十指搬土石。 叶心伤搞不懂这辆宝马车对沈总有啥特别的重大意义,看到她这样固执后,只好叹了口气,走过去帮她开始清楚土石。 他一个大男人家的,总不能扔下沈总在这儿当修路工吧,那样太没人性了。 下了一整夜的雨,终于停了。 几乎是在雨停的一瞬间,太阳就明晃晃的挂在了天上,可劲儿的蒸发地上的水分,搞的空气又潮又湿,粘粘糊糊的特别难受。 幸好当地人早就适应了这种天气,临近中午太阳光最热时,伐南县城的大街上,行人才逐渐减少,偶尔会有一只流浪狗走过,低下头用鼻子嗅了嗅不知道谁扔掉的方便袋,随即摆了摆尾巴,懒洋洋的去了。 呜! 一阵低沉的马达声响起,一辆蓝白相间的出租车,停在了香蕉树酒店的门前。 香蕉树酒店,是伐南县县城最高健的酒店了,别看外表残破不堪,大厅内的装潢也很寒酸,可内里却相当的金碧辉煌,据说还为客人提供某种特殊服务,顺带着经营怡情的小赌业务等,实在是县城一等一的好玩之处。 车门打开,一个穿蓝色衬衣,黑色裤子旅游鞋的年轻人,从车上迈步走了下来。 出租车随即启动,缓缓调头向来时的方向去了。 年轻人摘下脸上的墨镜,抬头打量了一眼香蕉树酒店,把简单的行囊往肩膀上一搭,迈步走上了台阶。 这儿的酒店可不像内地那样,有很大的玻璃窗户玻璃门,从外面一眼就能看到里面的大厅。 香蕉树酒店是木板门,门前还挂着厚厚的皮帘子(是为了防止空调冷气外泄),门口更没有可人的礼仪小姐,倒是有个穿着脏兮兮的乞丐,手里捧着个破碗,看到年轻人走上台阶后,有气无力的说:“行行好,给几个小钱花花吧。” 年轻人停下,从衬衣口袋中拿出一张钞票,也没看面额,就放在了乞丐的破碗里。 乞丐一楞,随即愤怒的骂道:“草,你还有没有公德心啊,昂?那假钞来糊弄阿爷,这是要遭雷劈的!” “不要拉倒。” 年轻人愣了下,眉头皱起,伸手把那张百元钞票拿了回去,掀起皮帘子走了进去。 乞丐骂骂咧咧着,随即凑过去向里看。 很有性格的乞丐看到,年轻人走到酒店吧台前,把那张假钞放在了吧台上,对服务生指了指后面货架。 很漂亮的服务生妹妹,赶紧给他拿了一盒高档香烟,正要找零时,年轻人却摆了摆手,示意不用找了,当小费就行了。 “麻痹的,原来是真钞!这小子有病啊,给乞丐一百的票子,这不是故意耍着阿爷玩儿?不行,我得要回我的钱!” 看到这一幕后,乞丐更为愤怒,掀起皮帘正要走进来时,门后一个膀大腰圆的服务生,抬手就狠狠给了他一耳光,粗鲁的骂道:“臭要饭的,滚出去!” 个子不高,长相很甜的服务生妹妹,才不会去管乞丐会不会挨揍,眼里只有点烟的年轻人,客气的问道:“先生,请问您是要用餐,还是要住宿?” “先开个房间吧。” 年轻人吸了一口烟回答说。 “好的,请问您叫什么名字?” 服务生开始查看空房:“有没有身份证?要是忘记了带也不要紧的,不过得提前预付房费、餐饮费等。” “没有带身份证。” 年轻人抬头看着走廊,说:“我叫高飞。” 小妹妹问:“高飞?哦,哪两个字?” 年轻人回答:“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小妹妹一笑,殷勤的赞叹道:“嗯,这个名字好,又高又远,实在,实在磅礴大气的很。” 初中没毕业的服务小妹,有心想奉承高飞几句,不过肚子里墨水实在有限,憋了半晌,才憋出个的确不怎么恰当的磅礴大气,说完后她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偷眼看向高飞,看到他只是很温和的笑着,没有讥讽的意思后,才总算是松了口气。 “五楼八号房间,从电梯内上去就可以了。” 收了一笔价格不菲的住宿费后,服务生小妹指着电梯对高飞说。 “好的,谢谢。” 高飞拿起放在吧台上的行囊,走向了楼梯口。 五楼又不是五十楼,实在没必要坐电梯的,高先生又不是那种四肢不勤的人。 通向一楼大厅的楼梯,是水泥砌成的,扶手为暗红色,可能是因为时间过久,扶手上的红漆有些斑驳,不过台阶打扫的还倒是算干净。 高飞走到楼梯口,抬脚刚要迈上去,就听到上面拐角那边传来喝骂声:“滚蛋,滚,滚滚!” 一个醉醺醺的声音,喘着粗气的哀求道:“疤瘌哥,你就和陈老板说说,再借给我一点翻本的钱呗。给我一、啊,不,给我三千块钱就行……” 这个声音还没有说完,高飞就听到啪的一声,一个人从拐角楼梯上滚了下来。 接着,两个身穿黑西装,白衬衣扎着领带戴着墨镜的彪悍男人,跟着走了下来,其中一个有些秃头,抬脚在那个人的身上踹了一脚,骂道:“麻痹的,你还借钱?连搞小妹的钱都是赊欠着的,还欠了四千!要不是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陈老板会借给你,会宽限你?草!” 那个人缩在墙角,抬手捂着脑袋嚷道:“疤瘌哥,你也看到了,兄弟我来时,可是拿了真金白银的两万现钞!只是一时手气不顺才输没了。区区几千块钱而已,兄弟我还是能还得上的。” “还你麻痹!” 另外一个大汉狞笑着,双手掐腰骂道:“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做什么的吗?还区区几千块钱,就你这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靠打猎采药每个月挣不了三五百的,能解决自己温饱就不错了。草,你拿什么还那几千块钱?谁知道你拿来的那些钱,是不是偷来的?” “大牛哥,你可冤枉我了,也太小瞧我了!” 那个男人扯着嗓子辩驳道:“我兔子是光棍不假,以前混得也很惨淡,但那些钱可不是偷来的,是我自己挣来!只要我想挣钱,分分秒秒的事!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到街上打听一下,是不是有个开白色宝马7的小富婆,当街给了我很多钱,让我做向导去争差那边……” “挣钱是分分秒秒的事儿?草,挣你麻痹,滚蛋,大爷懒得听你在这儿穷哔哔。” 疤瘌抬手揪住自称兔子的男人,一脸的不屑:“有本事,你特么的当着大爷面,再挣个一两万!” 看到这一幕后,高飞根本不用太费力就猜出,这个叫兔子的家伙是个赌徒,钱输没了后被人家酒店的人给撵出来了。 他当然懒得关注这种事,转身正要去坐电梯时,却又忽然站住,抬头看着疤瘌说:“你把他放下。” 就像拎着一只兔子那样把兔子提在手中的疤瘌哥,闻言低头看了过来。 他看到高飞穿着很整齐,好像富家公子那样,倒也不敢太放肆了,呵呵一笑说:“呵呵,这位先生,请问你……” 高飞没吭声,只是从行囊内拿出两叠包扎整齐的钞票,随手扔在了台阶上。 疤瘌哥俩人和兔子,都有些纳闷的看着拿两万块钱,又看看高飞,不知道咋回事。 高飞指着兔子,说:“这些钱是给他的。他刚才说了,他想挣钱是分分秒秒的事,这下你们都信了吧?” 疤瘌哥俩人顿时傻眼,相互对望了一眼,暗想:哟,还真有人给这傻比送钱,一送就两万! 兔子也傻了,刚才他说那句话时,只是随口胡说的,真没想到有人会拿钱给他。 当然了,兔子哥是从来不拒绝别人给他钱的,好不容易把目光从钱上挪开,看向高飞,准备看看这位大善人是何许人也时,却吓得啊的一声,失声叫道:“啊,原来是你!” 兔子哥记性很不错的,前几天时他刚从深山里跑出来,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回县城,结果却撞在了一辆汽车上。 那是一个小白脸开的汽车。 然后,小白脸毫不客气的教训了他一顿,问清楚他想知道的事后,才驾车闪人了。 第1061章 有钱就是大爷! 兔子哥是个相当有自尊心的人,也很记仇。 出山遇到小白脸,并被收拾一顿回来后,就从心里无数次的诅咒,那个敢特么的抽他的小白脸,这次进山后就别再出来了,最好是被毒蛇吃掉,被子弹干掉,掉进无底洞内尸骨无存。 当然了,兔子哥也是很大度的人,在诅咒完那个小白脸后,随后就忘记这事了,尤其是在碰到沈银冰,重金请他去山里当向导找小白脸后,他还是有些感激小白脸的:没有小白脸,他怎么挣钱呀? 再后来,兔子就完成了他的使命,自个儿拿着银子跑回了县城:在山里转了那么久,都没有找到小白脸,恐怕他早就死了个鸟的了。 对单身三十九年的兔子哥来说,世间小白脸都死光了才好,那样他才有可能找上媳妇--所以他对小白脸的死活,压根就不关心。 只是他没有想到,在这儿竟然看到了小白脸。 而且,小白脸还很大方的拿钱给他! 这是这么回事? 兔子有些犯傻。 听兔子说出那句‘原来是你’的话后,高飞心里更清楚了,淡淡的说:“要不要这些钱?” “靠,有钱不要,会遭雷劈的!管这个小白脸到底是啥意思呢,先过了这一关再说!” 愣了瞬间,兔子猛地挣开疤瘌的手,连滚带爬的冲过来,一把抄起楼梯上的钱,昂着比鸭脖子粗不了多少的脖子吼道:“疤瘌,大牛,你们两个看到了吧,看到阿爷我不是这下吹吧!沃曹,不就是欠你们四千块钱吗?拿去,阿爷我有钱!只要想要,分分秒秒的事儿!” 有钱就是大爷。 这句话特别适应当前这种场合,看到兔子嚣张的晃着钞票,疤瘌俩人的态度马上就变得和善起来,说话也客气了。 有了钱后,兔子的嘴脸马上就变了,擦擦的点出四十张,扔给了疤瘌俩人,反手翘起大拇指,指着高飞傲然道:“疤瘌,大牛,知道这是谁吗?这是兔子哥的老大!来自,来自明城的大老板!” 明城,是岭南的一座边陲城市,六七十万人口,是这边最大的城市了,伐南县和明城相比,就是叫花子和有钱的大爷。 不过明城这种城市放在内地,连二流城市都算不上,但在兔子眼里,已经是天堂一般的存在了,觉得华夏首都也不过如此,街道足有五十多米,中间还有护栏,大街上到处都是吸十块钱一盒香烟的有钱人…… “老板好,老板您请。” 疤瘌哥俩人不理会兔子的吹嘘,更不信高飞是他老大,可他们才不管这些,在他们眼里有钱就是大爷,没有哪家娱乐场所不对有钱大爷客气的。 “嗯。” 高飞淡淡的嗯了一声,迈步走上了楼梯。 兔子马上贴在了墙边上,腰身弯的很低,屁股高高的撅着,看着高飞的眼神热切,几乎把太阳都能融化掉。 “你跟我来。” 高飞经过兔子身边时,随手摆了一下。 “好咧!” 兔子朗声答应了一声,昂首挺胸的跟着高飞走了上去,走到疤瘌哥俩热面前时,还骄傲的哼了下,在高飞随意看了他一眼后,骄傲马上变成了谦恭。 拐过楼梯拐角后,高飞才总算知道什么是败絮其外,金玉其中了。 香蕉树酒店的外面,和大厅内,甚至一楼楼梯口那儿,都寒酸的让人无法和‘酒店’这个词联系起来。 可在拐过楼梯拐角后,眼前景色却霍然一变:楼梯还是那样的宽度,但脚下却铺着猩红色的地毯,扶手变成了不锈钢的,两旁墙壁上贴着高档壁纸,上面还挂着很有品位的油画,至少有七八个身穿红色旗袍的小姐,站在二楼楼梯门口,脸上带着宾至如归的笑容。 总之,从走上二楼后,高飞就肯定自己来到了五星级酒店。 二楼大厅内,有无数的红男绿女,衣冠楚楚端着高脚杯,三五成群的凑在一起低声谈笑着什么,面容姣好的女孩子打扮的好像公主那样,在一侧角落弹着钢琴。 就在高飞驻足打量眼前这一切时,兔子在身边小心的笑道;“老板,这儿只是供大家相认的场合,旁边还有单独的包厢,那边有个隐蔽的赌场,您要是想玩两把的话,我可以带您……” 高飞折身走向了楼梯口,淡淡的说:“我在五楼开了房间。” “哦,那您请。” 兔子马上闭嘴,乖乖的跟了上来。 一路走,兔子心里一路的嘀咕:奇怪,看这家伙好像不认识我呀。难道是阿爷我在这儿呆了两天,气质大变了?嗯,他不说,我也不能说。 来到五楼的八号房间后,高飞取出磁卡打开了房门。 房门一推开,就看到一面很大的落地窗,明媚的阳光洒进来,却没有外面那样闷热,只会让人精神一震。 房间内,高档家具一应俱全,酒柜上那些琳琅满目的洋酒,让兔子看的直咽口水。 他得了沈银冰将近两万块钱的向导费后,就决定来这边好好消费一下了,不过来了后就直接去了赌场,开始时手气还不错,赢了几千块钱,就很烧包的叫了个小妹--结果,等他输得连底裤都没了后,也没机会在这种房间睡一晚。 两万块钱,委实算不了什么,不管在哪家五星级酒店。 “想喝酒自己拿,我付帐。” 高飞把行囊随手甩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好,好!” 兔子连声说好,赶紧跑到酒柜前,眼神发花的挑了半晌,才选了一瓶人头马。 兔子听人说起过,说那些绅士啥的才喝这种酒,但他却从没有喝过,这次好不容易逮住机会了,自然不肯放过,打开瓶盖后连酒杯都没用,直接对着酒瓶子就开吹…… 刚喝了两口,他就忍不住的一口喷了出来,拿手在嘴巴上扇着风,骂道:“草,这也特么的算酒吗?完全是马尿啊,以为阿爷没喝过洋酒呢,敢蒙骗阿爷!” “洋酒就是这个滋味,开始喝的时侯基本都喝不惯,你还是喝国内白酒吧。” 高飞从冰箱内拿出一瓶冷饮,重新坐在了沙发上。 “嗯,洋人的东西没啥好东西,都特么的是蒙人的,还是国产货好,支持国货!” 喊了句口号,兔子拿了一瓶五粮液走到高飞对面沙发上坐下,卑微的笑着:“老板,说吧,想让兔子帮你做什么,只需嘴唇碰一下,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绝不皱一下眉头!” 兔子是光棍不假,人却有些小聪明,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人家高飞不可能白送他两万块钱,又请他品尝到了梦寐以求的洋酒滋味。 兔子说出这番话时,表面上大义凛然的,实则心里在打鼓,真怕高飞让他去跟着杀人放火--他是光棍不假,可也有远大的志向啊,比方城南那个死了丈夫的小娘们,就被他惦记好长时间了,可不想在梦想还没实现时,就先牺牲了。 高飞笑了,慢慢晃着冷饮瓶子说:“我没什么事可以让你去赴汤蹈火的,我就是想问你几件事。” 兔子精神一振,仅仅是问几件事而已,这太简单了:“老板,您请说,我是言无不尽。” “好像是知无不言吧?” 高飞在心里骂了句‘文盲’后,纠正了一下兔子的语病,有些得意。 “对,对,是知无不言,知无不言。” 兔子点头的样子,好像小鸡啄米。 高飞脸上笑容一收,说道:“刚才在楼梯上时,你对疤瘌他们俩人说,你来这儿消费的前,是给一个开白色宝马7的女孩子做向导得到的,对不对?” 兔子重重点头:“是啊,老板,我可没有撒谎,我说的是真的。” 高飞说道:“我没有说你撒谎,你给我描述一下那个女孩子长什么样子。” 兔子今年三十九了,最远的地方就是到过明城,大部分都是在伐南县和深山里讨生活,在没有见到沈银冰之前,就以为是城南死了丈夫的那小娘们最漂亮了。 等他见到沈银冰后,才懂得什么叫真正的美女。 当然了,在见到沈银冰之前,他也曾见过颜红。 红姐长的也不错,可惜那时候他没心情去欣赏。 一个几乎从没有见过美女的老光棍,见到真正的美女后,绝对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所以在高飞让他描述沈银冰的相貌后,兔子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很绅士的把沈总样子描述了一遍。 末了,他还一脸遗憾的叹了口气:“唉,老板,说真的,那个美女的男朋友,还真配不上她。一个光头,脖子里还有纹身,长的倒是比我清秀了些,只是混子味道十足,真是明珠、明珠暗投啊!” 兔子说的这个混子,自然是叶心伤了。 高飞没有见过面目全非后的叶心伤,也不知道他就是叶心伤。 不过在地下楼兰时,也听莫邪征东说起过,说沈银冰身边有个光头,叫商平北,对外称呼是她的新男友,来历不明,外界飞龙部的人几次想跟踪调查他,反而差点被他发现,差点连小命都丢了。 听兔子说那个光头是沈银冰的男朋友后,高飞心里有了些莫名的不高兴,喝了口冷饮,继续问道:“继续说。” “好。” 兔子也喝了口酒,两只眼眨也不眨的看着高飞,用自以为最沉稳的语气说:“老板,你知道那位美女是找谁的吗?” “找我。” 高飞微微歪着下巴,懒散的笑着:“兔子,前几天你见过我,对不对?” “靠,我当然见过你,还被你收拾了一顿呢,我还以为你忘记了呢,谁知道你却还记得。” 这些话兔子只敢在心里说,却不敢骂出声,只是腆着笑脸:“嘿嘿,是啊,是啊,我见过老板您……” 高飞打断他的话:“说说,我们是在哪儿见面的。” “啊,这个,你也忘了,不会吧?” 兔子愣住,满脸的不可思议。 第1062章 你那兄弟凶多吉少了! 安归王假扮高飞在外‘招摇撞骗’这事儿太复杂,压根不是兔子这种人能做知道的,高飞当然不会告诉他。 “兔子,你该知道有的人会有双胞胎兄弟吧?” 高飞找了个最恰当的理由。 兔子恍然大悟:“哦,怪不得呢,原来是这样啊,我说老板您对我怎么这么和善了,原来您不是那个小白,咳,那个啥,原来那个人是您的双胞胎兄弟呀,啧啧,兄弟俩人一个样子,可脾气咋不……” 高飞不耐烦打断了兔子的话:“别罗嗦,跟我说说你是怎么遇到他的,除了他之外,你还遇到了谁。说的越仔细越好。” “行,没问题,老板您洗耳恭听就是了!” 卖弄成语的兔子长相很猥琐,但口才却很不错,的波的波的把他遇到安归王,遇到上官风铃,遇到颜红和沈银冰俩人的所有经过,详细说了一遍。 说完这些话,兔子已经把整瓶的白酒都喝下去了,小脸红扑扑很可爱的样子,还带着惋惜:“唉,老板,说句您不爱听的,您那个兄弟哇,这次可能是凶多吉少了,我可是从小在那边山里长大的,知道那地方有太多的危险……你那个兄弟,唉。” “好了,你可以出去了。记住,你给我说的这些话,不许和别人说。” 高飞没有再给他献殷勤的机会,直接摆手让兔子滚蛋。 兔子正琢磨着,该怎么办才让高老板掏更多的钱,最好是以后跟着他混呢,听高飞撵着他闪人后,心里非常不甘,可又不敢啰嗦,只好讪笑几声,临走时又顺走了两瓶酒。 从兔子提供的这些消息内,高飞可以听出他没有撒谎,主要原因是他没撒谎的必要。 高飞知道扮成他样子的那个是安归王,也知道兔子在半路遇到的那个小女人,是颜红,只是却不知道那个找‘高飞’的老女人是谁,沈银冰身边那个光头,又到底是谁。 还有,得知消息赶来的莫邪征东,现在哪儿。 ‘高飞’又是为什么要来岭南,暗中暗算她的人,又是谁等等,这些问题,高飞暂时都搞不懂。 莫邪征东探听到不利于安归王的消息后,马上启程从大西北向这边赶来,临走前并没有给高飞留言解释什么。 高飞之所以也赶来西北,那是因为拓拔千钧告诉他说,安归王假扮他露馅了,有人在岭南争差这边给她安排了陷阱,要趁机做掉她。 是谁设计陷阱算计安归王,高飞心里基本有数,不过他纳闷的是,沈银冰和颜红,又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想到颜红,高飞的心情愈加复杂。 说实话,在和颜红有了那种不能对人说的关系后,高飞还是很在意这小女人的,哪怕在她心里,沈银冰才是第一位的。 不过后来颜红被高飞救出来,又委托高云华送她和秦城城去京华那边戒毒,她却逃跑后,高飞对她的印象就不咋样了。 尤其是在得知自己有了小凯撒这个儿子,最终获得老乔治的承认,有希望和妮儿成家立业后,高飞就很自然的忽视了颜红。 高飞在地下楼兰养伤的这半年中,也得知颜红重新回到了北山集团。 高飞知道,颜红敢露面,就是肩负着组织上的任务,帮着沈银冰壮大北山集团的(现在他已经知道了,沈银冰也被组织上控制了,焦恩佐也去了北山集团等事)。 想到这个小女人竟然敢违背自己的意思,半路逃走,甘心被人控制这些事,高飞心里的确不爽,但在假扮他的安归王出现危险后,她却独自赶来了岭南。 红姐来岭南是干嘛的? 肯定是从某些渠道得知了这是个陷阱,前来追回高飞的。 想到她一个小女人,万里迢迢跑来岭南,独自进入深山,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高飞对她的怨念,悠忽消失了佷多。 高飞点上一颗烟,起身来到窗户面前,远眺着群山,开始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做。 他不是不想去山路去找安归王等人,也知道他们可能还在山里,但山那么大,丛林茂密,他就算重金雇佣兔子一起去找,去哪儿找? 说不定,他在进山去找人的时侯,那些人说不定会从别的地方出来了,那样反而就错过了。 在来时的路上,高飞就曾经和出租车司机打听好了,知道伐南县县城向东南的公路,是通往争差那边的唯一道路,不管是安归王,还是莫邪征东,还是沈银冰等人,如果出来的话,肯定会从这儿经过。 所以,与其进山去找人,倒不如在这儿等。 当然了,也许他来的太晚了,不管是安归王还是莫邪征东,还是沈银冰,都已经离开了,不过在进入县城后,他只看到了莫邪征东来时留下的记号,却没有发现有走时留下的记号。 拓拔千钧曾经告诉他说,莫邪征东算到他会赶来,会给他留下特殊记号提醒的。 既然没有发现这些离开的记号,那么就证明莫邪征东还没有离开。 只要她还在山里,就说明事情还没有办完。 理清楚了头绪后,高飞去了浴室洗了个澡,又要了一份午餐吃饱,这才单手抄在口袋中,走出了大酒店。 刚掀起酒店门口的皮帘子,一个人就兔子般的蹦了过来:“哟,老板,您出来了?” 是兔子,一脸谄媚的笑。 高飞有些奇怪:“咦,你没有再去赌博?” “嘿嘿,没有。老人们常说十赌九输,我好不容易从赌债中爬出来,要是再去赌博,输没了这些钱,那我就彻底完了。” 兔子很为自己能‘及时’看清楚这个道理而得意。 高飞问:“那你在这儿干嘛,不会是等我吧?” 兔子用力点头:“对啊,就是等老板您呢!我就觉得吧,老板您初来乍到这地方,谁也不认识,不管是做事还是游玩,都得有个当地向导领着对吧?所以我就觉得呢,您差不多能用到我,我就在这儿等着了。” 还别说,高飞在把事情考虑清楚后,发现还真得找个向导,而这个‘有缘’认识沈银冰等人的兔子,无疑是最好的向导了。 高飞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淡淡说道:“行,只要服务的让我满意,我也会让你满意的。” “好咧!” 兔子双眼放光,甚至还摩拳擦掌:“老板,您就说吧,要去哪儿,做什么!” 高飞要想知道‘高飞’为什么来岭南争差,现在哪儿,在找不到安归王等人的情况下,只能从别的地方插手。 皱眉想了想,高飞想到要去找谁了,就问兔子:“你现在该知道争差那边山里曾经发生过大规模的枪战,对吧?” 兔子点头:“嗯,不但是我,整个县城的人都知道了。别看这儿距离那边还老远了,可我们都能听到炮声。据我们邻家的大狗子他那个在警局当警察的表哥说,这次战斗很激烈,都动用了边防军的炮兵,战斗持续了大半天呢。” 高飞说:“这样激烈的战斗,应该出现伤亡,有伤员吧?” “有,当然有,街上的人都亲眼看到,战斗结束当天晚上,就有佷多救护车向那边驶去呢。” “那你知道,那些救护车来自哪个医院吗?” “听说伤重的都去了明城,负伤不重的去了县医院。” “那好,你现在就带我去县医院。” 高飞拿出一叠钱,递给兔子:“去买些营养品,再叫辆车。到了医院后,你就说你是看望受伤亲戚的,不是有佷多当地缉毒警参与本次战斗了吗?” “可我不认识……” 兔子刚说到这儿,忽然明白了什么,闭嘴不再说,接过钱笑嘻嘻的去了。 那些受伤的伤员是上过战场的,他们不一定见到安归王等人,不过问问他们总比在大街上等着要好佷多。 在兔子买东西叫车时,高飞来到香蕉树酒店的南边,趁人不注意,用石子在街灯杆子上,画了个奇怪的符号。 这个符号,来自于地下楼兰,代表着他就在这儿,除了他和莫邪征东外,别人都看不出什么。 “老板,搞定,请上车!” 高飞琢磨事时,就听到一阵隆隆声,转身一看,就看到了一辆破破烂烂的摩的,兔子就坐在‘司机’一旁,车厢里放着一些营养品,还有两个竹子编成的小藤椅。 这就是兔子找的出租车了。 别看破破烂烂的,不过却很适合当地环境。 高飞上了车,兔子对司机说了句去县医院,摩的马上轰大油门,原地转向调头,顺着大街向北方跑去。 摩的刚离开没多久,一辆白色的宝马7就从南边风驰电掣般驶来,来到大街上后才放慢速度,司机落下车窗问了个当地人几句什么,就缓缓来到了香蕉树酒店面前。 一个光头男人下车,进去酒店呆了片刻再出来时,酒店一侧的大院门开了。 这是酒店的停车场。 车子驶进大院后,停下后,一个身材很高挑的女孩子走了下来。 女孩子好像脚不利索,走路时有些拐,却拒绝被光头搀扶,俩人从后门走进了酒店。 “就这环境,也是县城最好的酒店?” 女孩子来到一楼大厅内,四下扫视了一眼,低声嘟囔了句。 光头来到吧台前,开了两间上房,五楼的七号房,和五号房。 “这女女还真漂亮,光头男面貌虽然可憎,不过仔细看上去倒是很清秀,很男人的样子。奇怪,这俩人不该是一对恋人吗,怎么会开两间房呢?” 等这对男女走进电梯内后,服务生有些不解的摇了摇头。 酒店来了一对青年男女这事,高飞当然不知道,他此时已经来到了县医院。 县医院占地地方不小,可破破烂烂的还不如内地那些乡镇医院,但这也算是附近方圆百里内最好的医院了。 大院内的东墙下停了几辆警车,还有一辆挂着军牌的军车。 第1063章 县医院巧遇梁娇娇! 县医院那栋年代久远的二层楼前,还站了几个警察,正在那儿盘问几个手里拿着礼物的人。 兔子拎着礼物,高飞空着手走了过去,就听到几个拿着礼物的人,正和警察解释,说他们是来看望亲戚家孩子的,孩子是个缉毒警,前几天在执行任务时受伤了。 亲戚的孩子受伤了,这些警察自然不会难为他们,热情的给他们说了病房号。 几个看望伤员的亲戚道谢后,急匆匆的走进了小楼大厅内。 兔子加快脚步,举了下手里的营养品,笑道:“我们是一伙的,都是看望亲戚家小孩的。” 几个警察也没在意,打量了一眼高飞就摆了摆手。 这些警察在这儿,也就是做做样子,反正也没有谁敢来这儿闹事。 顺利的进了小楼内后,高飞发现一楼走廊内人比较多,不适合他找机会问问题,给1兔子使了个颜色,俩人上了二楼。 二楼的走廊口,也有两个警方人眼守着,不过却没有谁问高飞俩人找谁,只是客气的笑了笑就闪开了。 “老板,去哪个房间呢?” 兔子左右走廊内看了眼,低声征求高飞的意见。 “去东边,最东边那个病房好了。” 高飞选择最东边的房间,就是方便他能问问题。 俩人来到走廊尽头,高飞先推了下南边的病房门,门反锁着。 兔子刚要敲门,高飞摆了摆手示意暂时不用,转身又走到对面的病房门前,稍微一推,门开了。 医院环境一般,病房内的条件也一般,整个走廊内都弥漫着一股子苏打水,还有汗臭、尿骚的混合气息,很难闻。 不过高飞打开这间病房门后,却嗅到了一股子花香。 病房内只有一张病窗,一个人半躺在上面,正对着窗外发呆,听到门响声后,才下意识的扭头向这边看来。 -- 梁娇娇和安归王俩人被铁屠从无底洞内救上来不久,天上就下开了大暴雨,引发了泥石流,她被铁屠带回了山头的山洞内。 那场罕见的暴雨,引发了泥石流,给华夏军警双方搜索漏网毒贩造成了很大困难,董志勇和严副厅在仔细协商一下后,决定终止本次行动,带人撤出大山。 虽说这次战斗,有几十个军警战士伤亡,不过总的来说还是一场大胜,被国际缉毒组织很头疼的杜郎将军,也被当场击毙,两百多名毒贩被击毙,还俘虏了一百多人,更何况查货是近十吨的毒品,和上亿的毒资。 战果辉煌。 总的来说,本次行动可以用这个成语来形容。 唯一让董志勇和严副厅深感忐忑的是,高家那位大少失踪在了战场上,幸好京华那位老人并没有追究。 梁娇娇做为伤员,有着杰出的立功表现,是本次行动的大功臣。 功臣受伤,再加上她是个年轻女孩子,依着董志勇的意思,是要把她送到大医院,最起码得去明城才行。 不过梁娇娇去拒绝了,说只需在县医院养伤就可以,还请求上级领导不要把她受伤的事情告诉亲人,免得他们担心。 梁娇娇很固执,董志勇也只好按照她的意思,把她安排在了县医院,给她安排了个单间--这间病房,是县医院最好的病房了。 住院后,梁娇娇就昏睡了过去,足足睡了二十多个小时。 就像她所说的那样,她只是肩膀受伤,别处都无大碍,只是吊着胳膊,行走倒是很自如的,醒来后就一个人呆在房间内,呆望着窗外出神。 这两天内,梁娇娇想的最多的一个人,自然是那个假扮高飞的安归王了。 他也知道,廖无肆和白蓉,还有铁屠,在大雨停止不久,就去搜寻安归王的下落了。 至于安归王能不能逃过他们三人的‘毒手’,梁娇娇觉得很难。 更何况,廖无肆也说过,除了他们三个外,还有一些人也参与了捕杀安归王的行动。 从立场和原则上来说,安归王是站在梁娇娇的敌对立场上,再加上她又是个女人,梁娇娇对她应该更没好感才对。 可不知道为什么,梁娇娇却不希望她死。 她觉得,安归王这个传说中的大魔头,要比很多人好,最起码比那个阴险毒辣的廖无肆,要好很多。 除了想安归王外,梁娇娇还想罗城。 别看她表面上对罗城没有好脸色,其实梁娇娇还是很佩服这个男人的,也很同情他,更能隐隐觉出,罗城有时候在看她时,目光会带有那种意思。 女孩子都是很敏感的,梁娇娇也是,她能察觉出罗城偶然间对她的想法,不过却一直没有揭穿:一个优秀的女孩子,被男人所注意这是很正常的。 反正她对罗城又没啥的任何想法,听之任之,装不知道就算了。 如果罗城没有牺牲,梁娇娇不会想他,更不会想到他还没有完成的心愿,那就是干掉大毒枭粗蛇,给他冤死的未婚妻报仇。 梁娇娇忘不了罗城临死前,眼眸中淌出的不甘,也发誓要帮他完成那个心愿。 只是--谁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次碰到粗蛇? 想安归王,想罗城,想廖无肆,想铁屠白蓉等所有人,梁娇娇自然也会想高飞。 想真实的高飞。 他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 他在哪儿? 如果这次真是他为了我来岭南,那该有多好? 可是,如果真是他,那我们以后算什么关系? 朋友吧? 嗯,也只能是朋友,反正我这辈子是不会再和他发生什么了,就把过去的那一切,当作是一场梦罢了。 只是这个梦也太长,太真实残酷了一些。 “呵呵。” 想到这儿时,对着窗外发呆的梁娇娇,在心中笑了笑,然后就听到了门响声。 本能的,梁娇娇扭头看了过来。 她以为,这是护士进来查房了,但当她扭过头来后,却猛地愣住,随即腾地一声挺直了身子,低声叫道:“你、你还活着?太好了!” 高飞也没想到,他来这个病房,是为了这儿人少些,好方便他问话来着,结果却在这儿遇到了熟人。 是的,就是熟人。 熟的不能再熟悉的人了。 在一个窗上打滚很多次,还领了结婚证的人,应该算是熟人了吧? “娇娇?” 高飞认出这个伤员竟然是没有音讯的梁娇娇后,又喜又惊:“你、你怎么会在这儿呢!?” 俩人见面后,都各自问各自的问题,都是一脸的惊喜,很真挚。 “啊,我不是受伤了吗?领导就把我安排在这儿养伤来了。” 梁娇娇抬腿从窗上下来,热情的说:“来,坐,坐下说话--这是你朋友吗?” 梁娇娇问的兔子,站在门口拿着营养品。 高飞随口回答:“不是。” 兔子搞不懂高飞为什么在这儿碰到熟人,但他很精明,知道此时留下是多余的,放下营养品后就说:“老板,你们先聊着,我去外面吸颗烟。” 不等高飞回答,兔子就走了出去,临走时还小心的带上了门。 “这家伙倒是很有眼里价,嘿嘿。” 高飞笑了笑,坐在椅子上时,却看到梁娇娇脸上的笑容猛地凝固,好像看到了啥不可思议的事儿,赶紧问道:“娇娇,你怎么了?” 梁娇娇上下打量着高飞,足足过了半分钟,才沉声问道:“你、你是高飞,对不对?” “是,我就是高飞啊。” 高飞有些奇怪,开玩笑道:“货真价实,如假包换。” 梁娇娇重重吐出一口气,低声问:“你该知道,知道安归王吧?” 高飞一愣,脸上的笑容也慢慢收敛:“你见过安归王了?哦,我知道这么回事了!” 在这儿碰到梁娇娇,听她提到安归王后,高飞猛地明白了过来。 此前,他知道假扮他的安归王露出马脚后,某些人针对她安排了一个陷阱,让她心甘情愿万里迢迢来到了岭南。 高飞始终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安归王来到岭南。 看到受伤的梁娇娇后,他豁然省悟了:是因为梁娇娇! 那些人,用梁娇娇做诱饵,吸引安归王来岭南帮她,却落入了陷阱中。 虽然不知道这个阴谋的具体步骤,可高飞也能猜到大体意思:先让假扮高飞的安归王得知梁娇娇在岭南,要参加一次非常危险的任务消息,算准了她要是假扮高飞,在得到这个消息后,必须得来这儿援救梁娇娇,籍此再设下陷阱,把她除掉。 梁娇娇能看出高飞好像明白了这些,垂着眼帘惨笑一声,说:“我,就是那些人诛杀暗算安归王的诱饵--我亲眼看到,在我最危险的时侯,她及时赶来救了我,却被廖无肆趁机暗算,用火龙子弹……” “廖无肆?” 高飞打断了梁娇娇的话:“你说的廖无肆是?” “就叫廖无肆。” 梁娇娇淡淡的说:“除了廖无肆之外,还有一个叫白蓉的女孩子,和叫铁屠的男人。” “果然是那个廖无肆。” 高飞微微叹了口气:“你继续说呢。” 梁娇娇却没有说,问道:“你真不知道这些?” “你都看出我不是安归王假扮的高飞了,我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些?” 高飞苦笑:“我接近中午时,才赶来伐南县城的。” “哦,原来是这样。” 梁娇娇的神色,冷淡了佷多:“刚看到你时,我还以为你是她呢,直到看到你没有受伤后,才察觉出真的李逵出现了。” 梁娇娇的神色忽然冷淡,高飞当然知道其中原因:当初他们结婚后,是高家威胁利诱她和高飞离婚,并远离京华,一去毫无音信。 这次在发现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后,却又精心设计了一个大阴谋,利用梁娇娇为诱饵,来诱使安归王赶来岭南,借机捕杀她。 要说当初高家逼着梁娇娇和高飞离婚,是因为她出身平凡配不上高飞,这还有情可原。 可凭什么又利用人家做诱饵? 暂且不管安归王怎么样,梁娇娇的心肯定伤透了。 第1064章 认识你,真好! 这个以梁娇娇为诱饵,来诱杀安归王的计划,肯定是高家一手促成的。 因为唯有高家的人,才知道梁娇娇的具体下落。 当初威胁利诱梁娇娇离开京华,现在又利用人家,高家,或者说高飞,对不起人家梁娇娇。 所以在梁娇娇知道现在的高飞不是她所希望的安归王,而是真正的高飞后,给他甩脸子,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只能受着。 “对不起,娇娇,这件事我完全不知情,我……” 高飞正要赔礼道歉,梁娇娇却摇了摇头打断了他的话,淡淡的说:“没什么,反正已经过去了,我也侥幸没有死在战场上。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们高家,要不是他们设计把安归王骗去战场上,我早就死了。” 听梁娇娇这样说后,高飞惟有苦笑。 “好了,这些事都过去了,不说了。” 梁娇娇吐出一口浊气,腰板一挺看着高飞说:“你是误打误撞的才看到我吧?” “嗯,我并不知道你在这儿,甚至不知道你在岭南。我来这儿,就是为了她来的。” 高飞说的那个‘她’,自然是安归王:“战斗既然早就结束了,可还没有她的消息,所以我就想找上过战场上的人问问,就来医院找伤员了,没想到恰好遇到你。” 梁娇娇低沉的声音:“她还没有消息吗?看来她是凶多吉少了。” “她的本事很大,不一定会丧命。” 高飞对安归王倒是很有信心,摇了摇头后问道:“娇娇,能不能和我说说当时的情况?” “行,你不问,我也得和你说的。” 梁娇娇轻轻吸了下鼻子,开始给高飞讲述她所经历的那些事,从给父母写遗书开始说起,用了足足一个多小时,才她所知道的都说了一遍。 末了,她才说:“大暴雨引发了泥石流,搜索行动被迫终止,老铁把我带回了山洞。在我被送下山来之前,廖无肆,白蓉和铁屠他们先后离开了。我知道,他们是继续搜索安归王下落去了。以后的事情,我却不知道了。” 高飞从兔子放下的果篮中,拿出一个香蕉,扒开递给了梁娇娇:“她应该没事,因为到现在进山搜索她的人,还没有人出来。” 梁娇娇接过高飞递过去的香蕉,却没有吃,问道:“谁去搜索她了?” “好几个人,有你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 高飞说:“有颜红,有沈银冰,这俩人你可是都认识的。” “什么,颜红和沈银冰也来了?” 梁娇娇有些吃惊。 吃惊沈银冰她们是怎么得到消息的,却没有听出高飞在提到沈银冰和颜红的名字时,是分开说的。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高飞摇了摇头:“不过,安归王就算被廖无肆暗算,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因为有个很厉害的人赶去救她了。那个人到现在还没有出来,就证明她不会有事。” 那个很厉害的人是谁,梁娇娇不关心,只是拿着香蕉淡淡的哦了一声,看似随意的问道:“安归王,为什么要假扮你呢?你为什么甘心被她假扮?” “说来话长,真是很长。” 高飞想了想,就把当初自己在国外所经历的那些事,捡着重要的,尤其是安归王为什么要假扮他的原因,简单说了一遍:“呵呵,我觉得吧,安归王可能对我心中有愧,才扮成我的样子为我做事。当然了,也许她想借着我的外壳,做她想做的事情。不过总的来说,她为我解决了很多麻烦。” “哦,原来是这样,当初你真是命大。” 高飞并没有告诉梁娇娇,说他这半年来是在另外一个世界,只说被一个世外高人带到一个很隐蔽的地方了,梁娇娇深为感慨,想了想忽然问道:“那个安归王,很喜欢你,对吧?” 高飞愣了下,有些不确定的语气:“那个啥,不一定吧?” “在无底洞里时,她没有亲口告诉我,我却能看得出。” 梁娇娇叹了口气,看向窗外,喃喃的说:“我是女人,总能了解女人的心里怎么想的。假如她不爱你,是不会为你做这些事,更不会万里迢迢跑来援救我的。可惜的是,她是个大魔头,你家肯定更不会容下她了。” 高飞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安归王的话题,只能无奈的笑了笑,岔开了:“娇娇,你看这边的环境这样艰苦,而且还很危险,再说你父母就你一个孩子,我觉得你还是调回内地去的。” 梁娇娇摇头:“不,我不会走的,这儿还有我没完成的事情。” 高飞继续劝道:“不就是帮罗城报仇,找到那个粗蛇吗?你放心,我可以帮你做这件事。” 梁娇娇继续摇头:“谢谢你的好意--高飞,说实话,我现在真不想回内地了,就算是要回去,获许是在几年以后吧。我、我不想让你以为我的事而操心。高飞,你走吧,就当没来过。” 高飞眉头皱起,正要说什么时,梁娇娇却忽然站起身,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抱住他脖子,低头在他额头轻轻吻了一下,随即松开,笑的特别明媚轻快的样子,后退一步伸出手:“来,握一下手,咱们一起说一句,认识你,真好!” 看着笑殷殷的梁娇娇,高飞就知道她已经下了决定,更知道这时候再劝说也白搭了,心中叹了口气,站起身和她握了握,俩人相视着低声说:“认识你,真好!” -- 来医院内想找个伤员打听一下当时战场上的情况,没想到恰好会遇到杳无音信的梁娇娇,这对高飞来说绝对是个意外。 俩人在说出对方想知道的那些事情后,高飞希望梁娇娇调回内地,却被她拒绝,这个结果虽然对他来说很失望,不过却也是在情理之中。 梁娇娇就是这样一个固执的性子,要不然当初刚认识高飞被他欺负了后,也不会特意调去冀南寻仇了。 她不回去,是因为被某些人伤透了心,让她‘看破了红尘’,甘心留在这个穷乡僻壤--高飞清楚,这一次见到梁娇娇后,也许以后俩人就再也不会见面了。 他和梁娇娇之间的恩怨,就像一场梦。 现在梦醒了,梦中的一切也就结束了,只留下浓浓的惆怅,高飞离开医院时,只觉得脚步沉重,天上的太阳都不怎么耀眼了,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安静的睡一觉,等醒来后,心情也许会好些吧? 候在医院门口的兔子,看到高飞出来后,连忙殷勤的迎过来:“老板,事情办完了?” 高飞点了点头:“嗯,完了。” 兔子眼珠子乱转,思量着问道:“那,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回酒店。” “哦,那您请。” 看出高飞情绪不高后,兔子不敢再说什么,快步走出医院,对候在路边的摩的摆手,示意他赶紧过来。 十几分钟后,高飞回到了香蕉树酒店,下车后拿出一叠钞票,扔给兔子说:“你自己随便找个地方呆着,别走远,我找你也好找。” 兔子赶紧接住那叠钞票,谄媚的笑着连声道谢。 高飞也没再理他,正要走上酒店台阶时却又不想回酒店,只想顺着长街随便走走,于是就顺着长街向南边走去。 安归王,莫邪征东,沈银冰,颜红,梁娇娇都在岭南,这五个女人都和他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可以说都是因为他才来到这儿。 除了梁娇娇之外,其他四个女人到现在还没有音讯。 从刚才和梁娇娇的谈话中,高飞可以断定铁屠三人去追杀安归王了,沈银冰她们几个很可能也在那片群山中。 至于她们在哪儿,又怎么样了,高飞不知道,反正到现在还没有看到莫邪征东离开的迹象,那么她们这些人应该还在那片群山中。 梁娇娇还曾经说过,追杀安归王的人,除了廖无肆三人外,还有一批不知来历的人。 那些人是谁派来的,高飞隐隐猜到一些了,同时也更加为安归王担心。 高飞相信,依着安归王的真实本领,要不是受了廖无肆的火龙子弹暗算,这片群山,再多的追杀者,只要不是莫邪征东出手,还是留不住她的。 可问题是她已经中了火龙之毒。 高飞也是九龙王之一,比听铁屠说起过火龙子弹歹毒的梁娇娇,更加明白这种子弹对人体所造成的伤害,所以他不认为安归王在被暗算后,还能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廖无肆和那些来历不明的人,甚至漏网毒贩的众多威胁下,仍能存活下来。 莫邪征东、沈银冰她们到现在还没有消息,也许她们只是在没头苍蝇那样的转。 对莫邪征东,高飞是一点也不担心。 正如安归王告诉廖无肆的那样,莫邪征东根本不是一个人,没有谁能伤害得了她,可沈银冰呢? 颜红呢? 这俩女人的本事--撒娇卖泼的还行,可要是论起在这种环境下的生存能力,高飞还真不看好,尤其是独自一人的颜红。 想到这儿后,高飞才明白红姐对他的感情,比他所想象的还要厚重,沉甸甸的,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红姐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的,高飞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愧疚,都无法弥补的。 高飞低头信步向前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等他想到要吸颗烟时,才发现太阳已经西斜了。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走了两个多小时,前面不远处就是争差的群山了,几百米处外的公路上,有佷多从旁边山上滑下来的土石,最靠边的露面被人清理了出来,将将能驶过一辆车。 群山寂寂,除了偶尔的鸟叫声传来,就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看不到任何活动的东西了。 对着那边愣了半晌,高飞轻轻叹了口气,转身向回走去。 刚走了没多远,他却又霍然转身:有人说话的声音,从那边公路拐角处传来。 第1065章 夕阳下的杀戮! 十万大山,百万雨林。 用这八个字来形容东南边陲的地理环境,是再也恰当不过了。 高飞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要想进山搜索安归王等人的下落,那无异于痴人说梦,所以只能对那边发了会呆后,觉得最好还是回去,在伐南县县城等。 他刚走了没多远,却忽然听到背后有人说话的声音传来,赶紧转身向后看去。 说话的声音,是从那一大堆土石后方的公路拐角处传来的,因为路面上的土石佷多,遮住了视线,高飞看不到那边的人,却能通过说话的声音判断出,那边有很多人。 高飞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些人是争差的原居民。 在来时的路上,他曾经和出租车司机打听过,知道争差是华夏最东南边陲小村,全村六七十口人,过着半原始生活的日子。 这次围剿毒贩的行动开始后,这些居民肯定都会呆在村里不出来,直等到战斗结束两天后,才敢外出办事吧? 这是高飞以为的。 实际上,在战斗开始的前夜,争差所有的村民,就被董志勇派人疏散了,那儿成了一座空村,因为担心会有毒贩漏网,出于安全考虑,还没有让村民们回家。 所以这些人,并不是争差的村民们。 高飞却不知道,转身后赶紧向土石那边走去,准备向他们打听一下,问问有没有看到莫邪征东等人。 他走到那堆土石缺口那边时,也有人从那边走了过来。 对面有十几个人,都穿着当地居民特色的衣衫,不过都是男人,在看到有人过来后,都停住了脚步,有人的手伸向了后腰位置。 心急颜红等人安危的高飞,却没有发现这些异常,掏出香烟对站在最前面的男人递了过去,笑道:“老乡,好,来吸烟!” 先敬上一颗香烟拉拉关系,再和人家说明来意--高飞就是这样想的。 “哦?哦。” 为首的老乡在看到高飞后,迅速做了个后退的动作,不过身后有人没退回去,手已经伸进腰间时,高飞却开始敬烟,楞了下后目光闪动中,藏在腰间的手给同伴打了个手势,这才笑着接过了烟。 给人家又把烟点燃后,高飞才笑道:“呵呵,老乡,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呢?” “我们呀?我们是要去县城的。” 为首的老乡吸了口烟,很熟练的吐了个眼圈,眯着眼睛问道:“先生,你这是要……” “哦,我是来找人的,去山里。” 高飞抬手指了一下老乡们身后的深山,说道:“老乡,你们是住在争差的吧?” 为首老乡还没说什么,他旁边一个男人就连连点头:“是啊,是啊,我们就是住在争差的……你去山里找人,找谁呢?” “我呀,我找几个进山旅游的朋友。” 高飞仍然笑着,只是那笑容有些古怪,看似随意的扫视了众位老乡一眼:“他们是昨晚才进山的,不过一晚上都没有回来,我有些不放心,担心他们会在山里出事,所以就想找当地人帮忙找一下。” “哦,原来是这样啊。” 为首的老乡点了点头,问:“先生,你不会是想让我们帮忙吧?” “嘿嘿,老乡你猜对了,而且我也觉得吧,要想找到我那几个朋友,也许还真得问你们。当然了,我也不是白让你们帮忙的,我会付钱。” 高飞说着,低头就去掏口袋。 就在这时,为首的老乡忽然大喝一声,垂下的右手中猛地亮出一把猎刀,狠狠刺向高飞的胸口! 这种猎刀比短匕长不了多少,有些像宰牛用的牛耳尖刀,刀刃线条流畅,双面开刃--这种刀要是放在内地,肯定是违禁品,但在民风彪悍野蛮的东南边陲,却是很常见的,就像内地人在大街上拿出个一次性打火机来那样。 毕竟这边的土著居民住在深山中,靠打猎采药为生,这是他们生存下来的防身武器,所以那些限制武器的条条杠杆对他们来说没啥用处。 高飞正在低头掏钱,双方距离又这样近,为首的老乡猝然发难后,就算他反应敏捷,能及时躲开这是势大力沉的一刀,可也肯定会被刺伤的。 电光火石间,为首老乡的刀子已经狠狠刺到了高飞胸前,眼看血花就要迸溅,老乡的眼里闪过了一抹残忍的狞笑。 但就在他以为偷袭得手的瞬间,却觉得握刀的手腕一疼--那把本来就要刺进高飞胸膛的军刀,却忽然折返回来,用最快的速度,迅疾无比的刺进了他自己的胸膛。 血花四溅,伴随着高飞的一声冷喝,与其他人的失声高叫。 刚看到这群老乡时,高飞因为特想打听安归王等人的消息,所以忽略了这些人在看到他后做出的下意识动作。 不过,当他递上香烟,看到为首老乡很熟练的叼在嘴上,并潇洒的吐了个烟圈后,心里却是一动。 如果是放在别的地方,高飞不会多想。 但这是在哪儿呀? 别说是争差这种半原始的地方了,就是伐南县也是全国经济最贫穷的县市之一,当地土著居民会在别人敬上一棵每盒单价就足够他们一个月收入的香烟时,会有那样的镇定? 该会看到这盒烟后,眼睛一亮说些诸如‘俺靠,这不是传说中的大中华香烟吗,一颗烟得好几块吧?能不能把这盒烟都给俺留下,也好在人前显摆下’的话。 为首老乡没说啥,很自然的叼在嘴上,并娴熟的吐了个烟圈。 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小细节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为首老乡不是土著居民,而是别人假扮的。 高飞不知道为首老乡他们是谁假扮的,不过既然不敢以真面目对他,肯定就有见不得人的目的,小心提防点是没问题的。 果然,就在他低头做出要掏东西时,为首老乡动了。 然后高飞也动了,以比他更快的速度,一把扼住他手腕,猛地向后一折一推,那把猎刀就狠狠刺进了他自己的胸膛。 既然对方问都不问的,上来就下杀手,高飞自然不会跟他们再客气什么。 实际上,就算他客气也不行:就在为首之人被一刀刺中的同时,其他人也纷纷大吼着亮出了刀子,扑向了高飞。 高飞和这群人动手的地方,正是沈银冰和叶心伤俩人为开回车子,不得不搬开塌在公路上的土石的缺口处,右边就是几人高的土石,左边却是深达上百米的悬崖。 这地方,只能正面作战,就算假扮老乡的这群人,人再多,也无法丢高飞形成围拢包围之势。 高飞一刀反刺为首之人后,迅速把猎刀抢了过来,抬脚就把他跺了出去,紧跟着向前扑去--别看对方这么多人,而且个个也都彪悍异常,高飞依仗当前的有利地形,还真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只需和他们贴身肉搏,让随后掏出枪的那些人心有忌惮不敢开枪,他有十足的把握干掉这些人。 九龙王中的赤龙,纵横国际佣兵、杀手两界的鬼舞,可不是吃素的。 就连部队上的教官都说,把九龙王放在森林中自相残杀,最终活着出来的人,也只能是廖无肆和高飞,那么眼前这帮人,又怎么会是他的对手。 自从遇到楼兰、安归双王后,高飞才知道他这点本事,在那俩厉害女人眼里算不了什么--可问题是,天底下有几个莫邪征东,有几个陈果果? 这些人既不是楼兰王,又不是安归王,所以他们在和高飞展开近身格斗后,只能接受别屠杀的无奈结局。 没办法,地势决定了他们无法围攻高飞,只能从正面攻击,而正面攻击最多适合俩人并肩战斗,换句话说就是每次和高飞以命相搏的,只能是两个人。 “啊!” 又是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划破了同伴的怒喝声,不甘的摔下了左边的深崖下。 人都是有血性的,尤其是这些肩负重大使命的杀手们,在看到同伴不断被高飞刺中、跺下深崖,己方损失惨重后,他们的眼珠子都红了,竟然没有谁想过要逃走,纷纷厉喝着,前仆后继的向上冲,直到最后两个人。 十几个人,在十几分钟后只剩下了两个人。 除了趴在乱土石上死不瞑目的为首之人外,其他人都被高飞或推或抗或踢的搞下了深崖。 这些人不是不想把高飞也推下深崖,其中两个就曾经好些斗牛那样,拼着同归于尽的决心猛扑过来,企图搂住高飞一起跳崖来着。 结果他们倒是如愿跳下去了,但高飞却仍旧安然无恙,嚣张的继续屠杀他们的同伴,直至最后两个人。 浑身是血的高飞,在夕阳下就像一个嗜血的恶魔,浑身散发着凌厉的杀意。 他在地下楼兰蛰伏了那么久,多年养就的戾气减少了佷多,甚至已经开始习惯用交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 不过,当这些人对他举起刀子,逼迫他杀人时,他重新变回了以前的高飞。 以前在中东、非洲为金钱而杀人的高飞,不断有人被他打下深崖,那鲜血,和绝望的凄厉惨叫声,彻底激发了他擅于手机杀戮的本性,就像一只逃出动物园重新返回原始森林里的猛虎,样子让人不寒而栗。 “啊!” 仅剩的两个人中的一个,呆愣了片刻后,嘴里厉声喊叫着,高举着刀子狠狠扑了过来。 高飞一闪的同时,左手迅疾上伸,一把抓住了那人手腕,右手中的刀子,刺的一声狠狠刺进那人的小幅中,顺势向右一拧! 那人的叫声,眼神一下子顿住,喉头发出了疼痛时的倒吸凉气声。 高飞却没有看他,毒蛇一样的目光,冷森森的盯着最后一个人,左手轻轻一推,那个人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那样,飘飘荡荡的落下了深崖。 最后这个人,此时忽然清醒了过来,猛地尖叫一声,扔掉了手中的武器,转身就跑。 第1066章 你无权伤害我的! 这些和高飞相遇,几乎全军覆没的人,就是来到热带雨林追杀安归王的人。 那个一刺,刺死颜红,后来又被莫邪征东摔死的少尉,就是他们的同伴。 当他们根据同伴的指示,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时,莫邪征东已经背负着安归王和颜红的尸体,离开了那儿。 他们赶来后,在原地搜寻安归王时,恰好碰到了铁屠和白蓉俩人。 如果是近身格斗的话,铁屠和白蓉对付他们肯定不是问题。 不过他们在手里有枪时,当然不会放弃自己人多枪多的优势了,在发现铁屠俩人后就抢先开枪,结果打中了白蓉的屁股。 无奈之下,铁屠和白蓉只好狼狈逃窜。 这些人紧追不舍--在茂密的雨林中,又是黑夜,他们要想找到藏匿起来的铁屠俩人,那无异于大海捞针。 在丛林中转了大半夜无果后,他们只得退出了丛林,结束这次不美满的任务。 当初他们在进山时,是穿着华夏军队上的迷彩服,装备也是军队化,不过在撤出丛林后,为不引起人注意,他们就再次乔装打扮,换上了当地人的衣服,只携带了猎刀,和易防身的猎刀。 只是他们到死也没想到,就在他们刚离开高脚楼不远,就遇到了高飞。 他们这些人来岭南争差大山中,唯一的任务就是干掉高飞:也许他们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干掉高飞,甚至不知道高飞是什么人,但他们却牢牢记住了高飞的样子。 没在丛林中干掉高飞,却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他们有什么理由不动手? 又有什么理由,在这种对他们不利的环境下,不几乎全军覆没? 最后那个人在清醒后,无边的恐惧使他全身打颤,做出了本能的逃命动作,扔掉猎刀和手枪,转身就逃。 只要能离开这儿,离开这个杀人魔王,无论逃到哪儿去,他都心甘情愿! 可高飞却不给逃跑机会,之所以没有在干掉他同伴后对他下手,就是要他活着。 人唯有活着,才能说出话的。 那个人疯狂向后狂奔,跑出几十米后却扑通一声的摔倒在了递上,刚要爬起来,一只脚已经踏在了他后心上。 “放开我,放开我,你这个恶魔!” 这个人嘶声喊叫着,却已经忘记他也是个男人,还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以前在残杀别人时,他只会感到杀戮的痛快,现在换成是他要被杀了,他才感受到被杀者之前那无助的绝望,只能嘶声喊叫,仿佛这样就能逃过劫难似的。 高飞没有说完,弯腰攥住了这个人的一根腿,就像拖着一条死狗那样走到路边,抬手从树上拆断一根不粗的树枝,用猎刀飞快的劈砍了起来。 那个人趁机蜷缩着身子窝在了路边,双手抱膝抬头看着高飞的眼里,全是恐惧。 高飞把那根树杈,用猎刀劈成了长达一米半的木枪样子,前面很尖。 那个人不知道高飞劈这根树杈要做什么,却能察觉出不好,浑身哆嗦的更厉害了。 高飞放下刀子,用木枪指着那个人,淡淡的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朴正雄。” 那个人在说话时,汉语明显有些拗口,典型的外国人说汉语。 高飞眉头微微皱起,问道:“南韩人,还是北朝人?” 姓朴(piao)的,基本只有朝鲜族才会有这个姓氏,所以高飞才会问他是北朝人,还是南韩人。 朴正雄很想说,他不是南韩人,更不是北朝人,他是华夏少数民族朝鲜族人,只是高飞此时冷淡的样子实在太可怕,他本能的说出了实话:“我、我是南韩公民。” 说出自己是南韩公民后,朴正雄的脑子仿佛短路了,用韩语叽里咕噜的喊叫了起来,大意是他是南韩公民,就算在华夏犯了什么罪行,高飞也没权利处罚他,按照规矩该把他交给南韩的驻华大使馆,接受南韩的法律制裁等等。 高飞的南韩话说的不错,所以能听出他在说什么,却没有和他辩驳什么,只是蹲身抓起了他的右脚。 “你干什么,我是南韩公民,你无权伤害我!” 朴正雄开始挣扎,嘶声吼叫:“我会通过大使馆,向华夏政府表示抗议,抗议华夏公民虐待外国人--啊!” 朴正雄刚说到这儿,掀起他裤管的高飞,右手中的木枪狠狠就刺在了他小腿肚子,使他发出一声惨叫。 其实高飞刺进他腿子的木枪不深,也就是不小心扎了根木刺那样,是个男人就不会向他这样嘶声惨叫的。 可南韩人已经被同伴的死亡给骇怕了胆,高飞稍稍伤害他,就给了国际友人精神上极大的伤害。 高飞左手忽然猛地一拳,狠狠走在了朴正雄下巴上。 喀嚓一声,朴正雄的下巴脱臼,再也无法惨叫,只发出野兽般的嗬嗬声。 高飞站起身,俩手提着他的右脚,左脚死死踏在他雄膛上,手里的木枪,却轻飘飘的顺着他的肉皮下,慢慢刺向他的大腿根。 同时,他也说话了:“你有没有见过肉联厂杀猪?需要给猪剥皮时,就会在猪脚上刺个窟窿,然后用钢钎顺着猪皮下慢慢刺进,到时候用鼓风机对着伤口吹风,猪皮和猪肉就会被空气隔开……这样,能最大可能的保护猪皮不受损,也能让猪皮内里更光滑,不带有一丝脂肪和碎肉。” 他说着话的工夫,手里的木枪已经慢慢刺到了膝盖处。 这是剥皮的痛苦,关键受折磨的人不是猪,朴正雄还活着! 无法描述的疼痛,和对惨死在酷刑下的惊骇,让朴正雄彻底崩溃,甚至都忘了本能的挣扎,只想求饶,下巴却被打掉了,无法喊出一个字,俩眼珠子几乎瞪出了眼眶。 一股子尿骚味,从朴正雄裤裆中传来。 高飞左脚一抬,正踢在朴正雄的下巴上,喀嚓一声响过,他的惨叫求饶声凄厉响起。 高飞停住了刺进的动作,居高临下冷冷的望着他:“闭嘴!” 朴正雄马上就闭上了嘴巴,现在他已经被吓破了胆子,自然不敢再说他是什么国际友人,高飞无权伤害他的屁话了。 “我问什么,你就回答什么,这是你最后一次活命的机会,明白吗?” “明、明白!” 听说可以活命后,朴正雄的精神为之一振,连伤痛都不怎么疼了。 高飞很满意朴正雄的配合态度,开始审问:“你那些同伴,也是南韩人?” “不、不全是,只有两个是来自我们国家的。” “其余的是来自哪儿的?” “有、有四个来自岛国,三个来自大马和菲律宾,其他的就是你们华夏本地人了!” “哦,原来是一支多国部队。” 高飞哦了声,继续问:“你们这次来岭南争差,总共来了多少人?” “我、我不知道。” 看到高飞双眼一瞪,朴正雄连忙解释道:“因为我们不是一个小组的,我们这些人,只是最后一个小组,总共是十四个人!” “除了你之外,还有谁没在场?” “我们十四个人,其中一个死在了丛林中,其他人都在这儿了。” “你们总共是几个小组?” “可能是四个,也可能是三个,每个小组的人数也不确定……总之我不是太清楚。” 朴正雄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因为伤口一直的淌血,所以连说话的力气都不足了:“但、但我们在撤退时曾经试图呼叫其他小组,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如果没什么意外,他们应该都死在里面了。” 想到这么多人来岭南追杀一个人,结果最终却只剩下自己在这儿受罪,朴正雄就感到了无比的委屈,和骇怕,忍不住的哭了起来。 他这一哭,高飞心软了--噌的一声,在朴正雄的惨叫声中把木枪抽了回来,又撕下他的一条衣服,替他把伤口紧紧的勒住了。 朴正雄看到高飞给他包扎住伤口后,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哭着一个劲的说谢谢。 “别谢我。” 高飞淡淡的说:“想想你以前杀过的人,你可能就会觉得死根本算不了什么了。” 朴正雄连忙辩解道:“我、我以前杀的那几个人,都是在美国,是一些黑人混子。那些黑人混子都是该死的……” 高飞抬手,打断他的话:“你们来这儿的目的,就是为了诛杀我吧?” “是……是。” 朴正雄看了眼高飞,赶紧垂下眼帘,低声说:“我们都记住了你的样子,却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杀你,我们只是被人临时雇佣来的,在大约一个月前时,还在欧美等地方混生活的。” “嗯,国际杀手。” 对朴正雄说的这些话,高飞倒没有怀疑,因为他此前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不过他还是从朴正雄的话里听出,那些人在一个月前,就已经识破了安归王,从那时候起,就为诛杀她而做准了。 高飞坐在朴正雄身边,拿出烟盒,递给了他一颗。 朴正雄没有拒绝,低声道谢后接过了香烟,凑到高飞伸过来的火机上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后,情绪冷静了佷多。 连唬带吓带安慰,只要运用得当,足够被审讯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两个人接下来没再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吸烟。 山风从南方吹来,催动树梢,带来了更加清新的气息。 着逐渐消失在树梢后面的最后一抹夕阳,高飞扔掉了烟头:“知道是谁派你们来的吗?” 不出高飞所预料,朴正雄摇了摇头:“不知道。但我听少尉--哦,少尉就是我们的同伴,也是你们华夏人,也是我的同行。他好像说过我们接到这笔生意,是一个华夏京城大少联系的。除此之外,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京华大少?” 高飞皱眉,问道:“那个大少,叫什么名字?” 朴正雄再次摇头;“具体的少尉也不知道,他那时候好像说是什么孟少。” 第1067章 孟少是谁? “孟少?” 听到这个称呼后,高飞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 午后他去伐南县县医院见到梁娇娇后,梁娇娇也曾经给他详细说过这次战斗任务的始末。 这次华夏军警双方能够组织起来,一举剿灭数百毒贩取得辉煌战果,这都取决于当初梁娇娇从‘大白菜’那儿得到的消息。 大白菜的消息中说,这次在争差参与‘毒品营销大会’的,除了杜郎、粗蛇等知名大毒枭外,还有一个来自内地的大少,孟少。 不过据梁娇娇说,战斗结束后,也没有找到这个孟少,董志勇临时审问被抓获的毒贩,也没有谁见到过这个孟少。 想当然的,董志勇等人就以为这个孟少,并没有参与本次贩毒生意,算是躲过了一劫。 要想从称呼中,查出一个人,那无异是天方夜谭,毕竟国内姓孟的至少有几百几千万,谁知道那个孟少,又是什么大少? 董志勇是这样认为的,梁娇娇同样这样认为,高飞同样没有在意这个孟少是谁,正如他不在意杜郎将军是谁,是死还是活那样。 但现在,朴正雄却再次提到了这个孟少,声称他们能参与本次追杀高飞的行动,就是这个孟少出面联系的。 梁娇娇所说的孟少,和朴正雄所说的这个孟少,到底是不是一个人? 如果是的话,那么他在期间又担当了什么角色? 高飞不清楚,却明白这个孟少对他来说相当重要,只是无从查询就是了。 “京城的孟少,京城,有姓孟的大少吗?” 京城肯定有姓孟的高层,也有孟少。 不过高飞却相信这个孟少,最起码不像高雅、张耀明和刘小龙那样出名,要不然他也该听到过。 “看来,一切都得等回到京华再说了。” 高飞沉默半晌,从地上站了起来:“朴正雄,你确定你没有找到你们追杀的目标?” 朴正雄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高飞,欲言又止。 高飞笑了,也明白了:朴正雄等人追杀的目标就是他,他现在就活蹦乱跳的站在这儿,不久前还刚刚残杀了人家十几个同伴……不知道,这算找到,还说没找到。 同时他也放心了:朴正雄既然用这眼神看着他,也证明他们在丛林中没有遇到安归王。 当然了,到现在铁屠三人还没有回来,沈银冰她们也是杳无音信,安归王是否真正的安然无恙,还真不好说。 当前,唯有先等等,等两天实在没办法了,再去丛林搜寻,免得和那些人错过了。 “你走吧,最好是回国,以后别再做这一行了。看你还年轻,找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吧。你娘抚养你长大成人,不是让你当杀手送死的,是希望你能好好的活下去。” 高飞扔下这句话,转身快步向回走去。 至于朴正雄能不能顺利回国,高飞相信他还是有这个本事的。 “谢谢,谢谢,以后您要是有机会去南韩首都的话,我一定会好好款待您!” 朴正雄确定自己被放过后,不顾腿伤跪倒在地上,双手合十毕恭毕敬的磕了一个头。 “我很少去那边的,因为我讨厌那个国度,那个国家中的人。” 高飞说完最后一个字时,人已经到了三十米开外。 一只不知名的小鸟横空掠过,啾啾叫着飞向了它的巢穴,西边晚霞的余韵,为它的羽毛上镀上了一层五彩的斑斓,看起来很美丽。 -- 人死了后,会是什么感觉? 应该是在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看不到的黑暗中,忽冷忽热的悠悠荡荡。 没有声音,没有一丝光线,不知道身在何方,身子轻飘飘的一阵风就能吹走,还能在黑暗中嗅到明显的血腥气息…… 如果这就是死后的感觉,安归王就相信她已经死了,因为在她猛地感觉到疼痛的感觉时,就始终处在这种感觉中。 这种死亡的感觉,一点也不好受,安归王很讨厌,于是就竭力要逃离,睁开了眼。 她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光明。 死亡中,应该没有光明的,这是怎么回事? 安归王下意识的微微侧脸,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身穿黑色衣服,脸色灰白没有人气的女人,就端坐在她面前不远处,身边的地上,还放着个打开着的手电。 光明,就是手电发出来的。 安归王静静的看着这个黑衣金发女人,思维开始苏醒,慢慢运转了起来。 她认识这个女人,楼兰王。 安归王极力回想着,很快想到了她陷入黑暗之前,发生的那些事。 莫邪征东说,她母亲上官风铃和颜红俩人在这个山洞中,太孤单了,最好是让她也留下来陪着,这样还能为地下楼兰解决上千年的麻烦,以后楼兰王在蜕功期间,再也不用担心安归王来找麻烦了……然后,她就觉得脖子一疼,什么也不知道了。, 安归王以为自己死了,被莫邪征东抓住这个机会灭口了。 谁知道她又活了过来。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不再有那种高烧的痛苦了,身上所受的几处枪伤,也是凉飕飕的很舒服,尽管浑身仍旧酸软无力,但比此前要好许多。 这是慢慢恢复健康的迹象。 就在安归王意识到这点时,盘膝坐在地上的莫邪征东缓缓睁开了眼:“醒了?感觉怎么样?” “很、很好。” 安归王轻轻咬牙,从地上坐了起来。 坐起来后,她才看到洞穴内,已经多了两堆乱石砌成的高堆。 那下面,埋葬着上官风铃和颜红。 原来,当初莫邪征东一掌砍昏了她,就是为了给她疗伤,而不是杀她。 看着那两个石堆,安归王的嘴唇哆嗦了几下,才扭头看着莫邪征东:“你为什么要救我?” 也唯有莫邪征东那出神入化的中医手段,才能在安归王伤口感染发烧,有危险转为败血症时,让她尽快的脱离危险。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我为什么要救你,那是因为他不想你死。” 安归王当然明白那个他,是谁。 垂下眼帘再次沉默片刻后,她才低声问道:“他现在痊愈了吧?” 不等莫邪征东回答,安归王又自嘲的笑了笑:“呵呵,这句话是废话,你既然有机会把他带回你的世界,他想死都死不了的。” 莫邪征东没有理会她,只是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算算时间,他也该赶来了。很有可能,他就在那座小县城内。” “唉,他能够活下来,我就放心了。” 安归王轻轻叹了口气,说道:“问你个事儿?” 莫邪征东很干脆的说:“说。” 安归王问道:“你那地下楼兰,除了森林神殿外,还有没有寺庙尼姑庵之类的地方?” 莫邪征东有些不解,但还是如实回答:“我们哪儿不信奉佛教,我们只信奉女娲娘娘,只有一座神殿--安归王,你不会是想出家吧?” 安归王缓缓点头:“是,我就是想出家,当尼姑。” “哦?” 听唯一的大对头说要出家后,莫邪征东大感兴趣,眼睛一亮:“说说呢,为什么要出家?你可是个有着大志向的人。而且我也能看出,你是真爱上了他,还和他有了、有了…… 安归王嘴角微微勾起,低声说:“就是因为真爱上了他,和他有了那层关系,所以我才要出家。” 女人都是好奇的,莫邪征东贵为地下楼兰的女王殿下,武功超绝非人,可她终究还是个女人,哪怕是修罗,也是好奇心很重的女修罗。 所以她饶有兴趣的问道:“哦,这是为什么呢?” 这句话问出口后,她才意识到有些不妥,很不符合自己的身份。 她可是高高在上的女王殿下,安归王又是她唯一的大对头,有必要去关心别人的八卦吗?所以赶紧开口,讪讪的说:“当然了,我就是随口问问,你没必要说的。” 安归王却晒然一笑,问道:“你想不想听?” 莫邪征东想了想,才点点头认真的说:“想。” “你想听,那我就告诉你。” 安归王看着莫邪征东的眼睛,声音很低,却吐字清晰的说:“我,是高飞的小表姨。” “什么?” 莫邪征东一愣,仓促间没明白过味来。 安归王淡淡的说:“我是高飞的小表姨。他的外婆,和我亲生父亲是姐弟俩。也就是说,我和高飞的母亲方小艇,是表姐妹,所以他得叫我小表姨。” “这、这怎么可能?” 莫邪征东真被惊到了,想笑,又不敢笑。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 安归王把她所知道的那些,简单说了一遍,看向那两个乱石坟,语气漠然的说:“我和我的表外甥发生那层关系,这就是乱了伦理,是要遭天谴的。所以这次来岭南,我就没打算活着回去。不过现在你既然救了我,我也不想死了,只想出家,这辈子就这样过去了。” 说着,安归王扶着洞壁,缓缓的站了起来:“原本我还打算去你那儿出家,但既然你那儿没有寺庙,那我只好去别的地方了。莫邪征东,从此开始,世间再也没有安归王,甚至没有安归教,但来自安归教的危险却没有解决,那得需要你来帮他了。” 莫邪征东相信安归王所说的这些,毕竟没有谁会拿着伦理来开玩笑的。 当然了,她也没拿这个当回事,因为在莫邪家族中,生命的传承比安归王和高飞还要乱,不过莫邪家族的特殊体质,对她们来说乱着来除了命短外,倒没有别的缺陷,比方会出现弱智等现象。 当然了,这种事是不足以对外人说起的。 安归王慢慢走到两堆乱石面前,缓缓跪下,额头伏在了地上,久久的不动。 等她缓缓抬起头来后,莫邪征东才问道:“不会是真的吧?” 安归王背对着她,头也不回的说:“我妈妈是不会骗我的。” “哦。” 莫邪征东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你和高飞的关系,他知道这些吗?” 第1068章 从此不再相见! 在世人眼里,沾亲带故的一双男女要是有了感情,那就是大逆不道。 不过在莫邪征东看来,这却算不了什么,因为她从小就适应了这些,更是把莫邪家族比作是希腊神话中那些诸神(希腊神话中的诸神,关系就是乱七八糟的)。 所以在得知安归王竟然是高飞的小表姨后,她只是感到惊奇,却没有惊讶,问高飞知道这些吗? “不知道,我和他的关系,真是充满了戏剧性,呵呵。” 安归王苦笑了一声,说:“我也不想他知道。我自己来承担这个后果就可以了,没必要再拉上他了。你要是真喜欢他的话,就不要告诉他这些,以免他会有什么想法。” 莫邪征东满脸都是不屑的摇了摇头,说:“你放心,我才不是那种长舌头。我答应你,不告诉他这些,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谢了。” “不用谢。” “该谢谢,还是要谢谢的。” 安归王站起身,试着活动了下胳膊,向洞口走去:“麻烦你走时,把洞口封死吧。” “你要去哪儿?” 莫邪征东捡起地上的手电,跟着安归王慢慢走出了洞穴。 抬头看着树梢上方那最后一丝光亮,安归王茫然道:“我也不知道去哪儿。不过,泰国那边有佷多寺庙,应该能找到我想去的地方吧?” 莫邪征东走到她身边:“高飞现在可能就在伐南县,你不去见他了?哪怕算是最后一面。” “相见,不如不见。” “可你现在的身体状态,能行吗?” “只要不是遇到你这样的,一般人我还没有放在眼里。” 安归王说完这句话,仔细辨别了一下方向,抬脚向东南方向走去:从这儿越过缅甸国境,然后继续向南走,就能抵达万佛之都,泰国。 莫邪征东没有再劝,因为她很了解安归王此时的心情,尽管她没有把这俩人的关系看在眼里,却知道安归王无法接受这种结果。 也许,就此离开,永不再见,才是最好的结果吧? 安归王的身影,就要被丛林所遮掩住时,她忽然转身说道:“假如他向你问起我去哪儿了,你就说我已经死了。麻烦你了。” 莫邪征东摇头:“不麻烦,一句话的事。” “好,谢谢。” 安归王犹豫了下,低声说:“我的名字叫果果,姓陈,陈果果。” “你是要我告诉他,你叫什么名字吗?” 莫邪征东问道。 安归王却没说是,或者不是,身形慢慢隐入了丛林里面。 “果果,果果,这名字倒是很有小女孩气质的。” 等安归王的脚步声也不再响起后,莫邪征东才微微叹了口气,走向了洞穴门口。 几声土石塌陷的声音响起,惊起一群敢要栖息的鸟儿,嘎嘎乱叫着飞向了远方。 远方,夕阳留下的最后一片晚霞,也慢慢褪去了它绚丽的色彩,终于尽归了黑暗。 黑暗来临时,沈银冰刚从卧室内走出来,穿着酒店提供的白色睡袍,站在窗前向外看去。 这两天她和叶心伤住在高脚楼那边,虽说俩人可以轮流休息,但硬邦邦的竹排,终究不如宽大的席梦思舒服,更何况睡醒后还可以洗个热水澡呢? 吃过午饭后,沈银冰就休息了,一直睡到天要黑了才起来。 看着外面狭窄的街道,沈银冰仍然在想高飞和红姐他们,究竟会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还没有出来,难道他们遇到不测了? 帮、帮帮,就在沈银冰看着窗外乱想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她快步走过去,从猫眼里向外看去,在看到外面那个光头后,就知道是谁了,把房门打开一条缝,沈银冰身子藏在门板后,只露出脑袋问道:“什么事?” 正要推门进来的叶心伤,看到沈银还穿着睡袍后赶紧松开了手:“哦,我就是想问问你,你晚饭想吃点什么,我去酒店餐厅给你要。” 沈银冰摇头:“我不想吃,你自己去吃吧。” “好吧。” 叶心伤点了点头,转身走向了电梯那边。 乘坐电梯来到一楼后,叶心伤对吧台后面那个向他飞了个小媚眼的小妹笑了笑,掀起皮帘子走了出去。 在伐南县吃饭,自然是香蕉树酒店的最好,不过叶心伤却不想在这儿吃,只想随便找个小吃摊,那儿可以听到佷多消息。 酒店门口台阶下,站着几个男人,其中两个膀大腰圆的是酒店保安之类的,另外一个却是背对着,正连说带比划。 叶心伤也没在意,经过这几个人身边时,就听背对着他的那个家伙说:“疤瘌,不是阿爷我吹牛皮,我老大不但有钱,而且还和官府的关系很好。切,你们这俩土鳖别撇嘴,你们老板能有资格和部队上的人有交情吗?而且还是个……” 接下来那个男人说了些什么,叶心伤没有注意,抬头向大街上灯火最辉煌的地方走了过去:那个人多嘴杂的地方,才是探听消息的最佳场所。 在兔子吹牛皮,叶心伤四处打探高飞消息时,高飞正在回县城的路上。 县城去争差那边,只有这一条公路可以通车,但在下了盘山公路后,路边就会有许多旱道路口可以上公路了。 当然了,路非常难走,还是荆棘遍布的,沿着这些路绕来绕去的,也可以进山。 高飞回来时的速度,要比去时的速度快了佷多。 去时是信步前行,边想边走,回来时虽然也是边想边走,但天已经黑了,肚子里也饿了,本能的就加快了脚步。 前面是个斜岔路口,高飞低头刚走过去几米,却忽然弯腰向前蹭地扑了出去,随即快速转身,飞起了右脚,啪的一声踢在一个拳头上。 “咦?” 那个从旁边草丛中扑出来偷袭高飞的人,没想到他的反应竟然这样快,嘴里发出了一声惊讶的轻咦声,随即狸猫般的扑上来,也不说话直接挥手击向高飞面门。 这个人心中惊讶高飞的快速反应,高飞又何尝不是为自己一脚反击没有奏效而吃惊,看他欺身扑上来后,也没吭声,当即一拳狠狠挥了过去。 两个拳头砰的一声撞在了一起,高飞就觉得手腕发麻,心中暗惊这个人的手劲好大,左拳虚晃一下再不硬碰硬,干脆贴身肉搏。 同样,那个人也吃惊于高飞的手劲,恰好也打了贴身格斗的意思--俩人同时放弃了硬碰硬,选择了贴身格斗。 黑暗中,俩人都想以快制敌,越打越快,几乎是一触即分,却又飞快的相互攻击。 “老铁,你闪开,让我一枪干掉他!” 这时候,斜路口旁边有人高声叫着,从草丛中站了起来。 恰在此时,高飞和那个人猛地醒悟对方是谁了,同时喝道:“老铁?” “高飞?” 偷袭高飞的那个人,语气中带着惊喜,和不确定:“你、你真是高飞!” “哈,我就是高飞。” 高飞真没想到,偷袭自己的人,竟然是他要找的人之一,铁屠。 高飞和铁屠以前同属九龙王,在一起呆了两年多,他们和叶心伤三人的关系格外好,经常在一起切磋,自然很熟悉对方的打法和套路,经过短短一分钟的厮杀后,就认出了对方。 “什么,你是高飞,真的高飞?” 一个人影从草丛中跑了出来,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不用说,这对男女就是铁屠和白蓉了。 昨天凌晨他们在出山时,遇到了追杀安归王的朴正雄等人,还没有搞清楚怎么回事,朴正雄他们就率先开枪了。 面对十几条枪,就算铁屠和白蓉的近身格斗本领再出色,也只能仓皇逃走。 结果白蓉屁屁上中了一弹,幸亏丛林环境特别复杂,铁屠俩人躲在了灌木丛内。 朴正雄等人向前追了十几分钟没有发现他们,就知道他们藏在半路了,于是就折返了回来,开始搜索他们的下落。 如果不是白蓉受伤需要人照顾,铁屠还真没把朴正雄等人放在眼里,可问题是她受伤了,自然不能轻易和敌人正面拼杀,他们只能靠丰富的作战经验,利用复杂的丛林环境,和朴正雄等人玩起了藏猫猫。 这一玩儿,就是十几个小时,后来朴正雄他们实在找不到俩人了,这才意兴阑珊的撤出了丛林,乔装打扮成当地土著,在赶往伐南县城的路上,却很不幸的遇到了高飞,结果除了一个朴正雄外,其他人都很命苦的死在了深崖下。 铁屠俩人却不知道这些,他抱着白蓉好不容易摆脱追兵后,在丛林中七拐八拐的,结果愣是从别的地方走出了丛林,来到了公路旁。 这时候,高飞正从那边走过来。 高飞经过一番厮杀后,身上沾满了血,在南风的吹拂下,顺风飘出老远。 黑暗中忽然有个全身血腥味的人走来,铁屠想当然的就以为他不是好人,这才把白蓉藏在草丛中,等高飞走过来后,突然暴起发难。 铁屠在偷袭高飞时,没想要了他的命,只想把他生擒活捉看看是谁,能不能问出有价值的东西,要不是存着这个想法,依着白蓉的意思,早就一枪放倒高飞了。 在这儿碰到铁屠,高飞很高兴,寒暄几句后就急急问道:“她怎么样了?” “她?” 白蓉手里仍旧端着微冲对着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她是谁?你又是谁?” 被安归王欺骗过一次后,白蓉还真不敢轻易相信高飞就是高飞了。 “唉。” 高飞叹了口气,看着白蓉说:“还记得去第四基地集训的第一天吗?中午我正在男厕里蹲坑,是你吹着口哨闯进去后,又拿起拖把砸我,喊我是留氓,后来又威胁我不许说出去的吧?” 高飞等人刚入选九龙王,去第四基地集训的第一天中午,很有男人气概的白蓉,就误入了男厕……又羞愤的威胁他不许说出去这事,是他们两个人的秘密。 第1069章 沈银冰她们到底在哪儿? 通过刚才的一番交手,铁屠是相信高飞就是高飞了,但白蓉却不相信。 为了博取她的信任,高飞只好把俩人之间的那点小秘密说了出来。 “高飞,你个混蛋,当初你可答应大爷来着,一辈子不许说出这件事,尼玛的没信誉啊,找打!” 羞人的事曝光后,白蓉恼羞成怒,论起枪杆子劈头就砸了下来。 高飞却像没看到那样,只是看着铁屠问:“她怎么样了?” “她走了,至于去了哪儿,我现在也搞不清了。” 铁屠也没劝说白蓉,回答说:“当时,是个相当厉害的老太婆救走了她。” 高飞没有说那个‘她’的名字,铁屠也知道他是在问安归王。 白蓉手里的枪托,已经蹭到高飞脑门了,就停在了那儿。 在高飞说出俩人之间那个秘密后,白蓉自然相信他就是高飞了,论起枪来砸他脑袋,只是虚张声势,来遮掩自己当年丑事被曝光的难堪罢了。 谁知道高飞和铁屠俩人,都像没看到她要拿枪砸人那样,自顾自的在那儿说起话来,这让白大爷很无语,恨恨骂了几句后,把枪狠狠砸在了地上。 “一个老太婆救走了她?” 听铁屠这样说后,高飞马上就想到兔子和他说起过的那些话了。 兔子曾经告诉他说,他在出山的路上遇到了小白脸,随后又遇到了一个脏兮兮的老太婆,还被狠狠抽了几个耳光来着。 如果不是知道莫邪征东不可能在那天及时赶来争差,高飞几乎都怀疑她就是那个老太婆了。 现在铁屠又说安归王被那个老太婆救走了,高飞就琢磨那个老太婆很可能是安归教中的长老级别人物了。 “是的,就是个老太婆,她很厉害,虽然我们没有和她直接动手,但她很轻松就偷袭了白蓉。” 铁屠伸手,从高飞口袋里拿出香烟,点上一颗美美的吸了口,顺势坐在了路边一块石头上,就把他所知道的那些,简单的说了一遍。 如果把铁屠换成是刘小龙的话,刘爷肯定会把他所历经的这些,添油加醋的说的吐沫横飞。 但铁屠向来是个很沉稳的人,从不喜欢炫耀什么,就算当时的情况很危险,如果没有必要,他也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了,但却能让人知道想知道的那些。 铁屠所说的这些,除了大暴雨后他独自跟踪廖无肆和白蓉去寻找安归王外,其他的梁娇娇都曾经详细和高飞说过。 铁屠在去追安归王后的过程虽然简单,尤其是老太婆救走安归王的那一段,更是三言两语就描述完了,不过高飞仍然能感觉到当时的凶险。 同时,也为廖无肆能为了白蓉而放下枪,而感到诧异,觉得他真是转了性子。 “后来,廖无肆自己追了下去,我和白蓉就想出山,结果却遇到了一群不明来历的人。” 看了眼白蓉,铁屠苦笑道:“结果,在猝不及防下,白蓉受伤了,我们只好在丛林中和那些人藏猫猫,总算是运气比较不错,从别的地方走出了山,没想到却在这儿遇到了你,还真是巧到了极点。” “哦,原来是这样。” 高飞向来时的方向看了一眼,说:“追杀你们的那些人,是一个叫孟少的人重金雇佣来追杀安归王的……” 许久没有说话,感觉自己被冷落了的白蓉,气鼓鼓的插嘴问道:“你怎么知道那些人,是被人雇佣来杀安归王的?” 高飞没有过多的解释什么,只是揪起带血的衣襟比划了一下。 白蓉明白了:“哼,显摆什么呀?我们俩人被人家追得四处狼狈逃窜,结果却被你一个人就给干掉了,这是显摆你比我们俩更厉害呢吧?” 白蓉不讲理,还蛮横,这是出了名的,高飞自然不会和她抬杠,大度的笑了笑,点上一根烟:“老铁,除了安归王和那个老太婆外,你还有没有见到别人?” 铁屠浓眉一皱:“别人?别人是谁?除了我们之外,还有谁来到岭南了?” “沈银冰,和颜红。” 高飞轻轻的回答。 他本想说沈银冰是和个光头一起来的,话到嘴边却不想说那个人了。 这就让铁屠误会了,是沈银冰和颜红一起来的了,登时吃了一惊:“啊,她们也来岭南了?你的意思是--她们两个,也去了深山丛林中?” 高飞点头:“有人见过她们。” “可我们没有看到她们俩,一直到出来,都没有见到。” 铁屠扭头向争差方向看去,不确定的语气:“也许,她们就在争差的雨林边缘等你呢?毕竟她们都不傻,知道里面很危险。” 高飞叹了口气:“我问过那些人了,他们在出山时,没有遇到她们。” 铁屠俩人都没想到,沈银冰会跑来岭南。 沈银冰是怎么知道这些的,铁屠很自然的就以为,她从安归王那儿得到的消息,却不知道安归王根本没有告诉她,她是从颜红在昏迷中的话,以及颜红和安归王先后失踪而推断出来的。 哼哼,没想到那位和你总是唱反调的沈银冰,倒是很关心你呐,京华有个王晨,这儿有个安归王,还有个梁娇娇,果然是情种啊--白蓉心中冷笑着,有心想讽刺高飞几句,看他神色黯然的样子,却又不忍了。 铁屠陪着高飞吸了会烟,才说话:“这段时间,你在哪儿养伤的?” “在楼兰。” 高飞担心安归王等人的安全,没心思再说这些,随口说:“具体的,等这边的事情完事后,我再详细告诉你吧。” 高飞不愿意说,铁屠也就不再问,点头说:“好,那就以后再说--高飞,你是不是还要在这边等?” 望着夜色中的莽莽群山,高飞说:“没有她们的消息,我暂时不能走。” 白蓉忍不住的说:“可明天,就是你和王晨大喜的日子了,你现在还有机会赶回去参加婚礼。” 高飞根本没有在意,淡淡的说:“不管我在不在,高家总能为我安排好一切的。” 听出高飞话中带着对高家的不满后,铁屠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这是人家的家务事,他和白蓉都是外人,当然不方便参与了。 铁屠无声的叹了口气,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好了,那你继续在这边等,我先护送白蓉回去交差。” 高飞跟着站了起来:“一起回县城。” “不了,我们不回县城。廖无肆,也许早就在那儿等着了。” 铁屠没有解释什么,抬手指了指县城的西北方向:“那儿,有座军用机场--你要是想回京城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回去。” 伐南县是个小县城,只有一个破旧不堪的长途汽车站,没有火车站更没有民用机场,铁屠三人赶来岭南时,就是乘坐军用飞机,直接来到伐南县的。 目前不管任务是否成功,白蓉已经受伤,也到了该回去交差的时侯了。 把剩下的大半盒香烟扔给铁屠,高飞说:“那就祝你们一路平安。” “谢了。” 白蓉难得正经的道了声谢,捡起地上的微冲,当做拐杖用,右手也很自然的搂住了铁屠的脖子:“高飞,既然你这个新郎官都不回去参加婚礼,那我们也没必要去参加了。嘿嘿,再说了,时间上也赶不及了。” “行,明白。” 高飞笑了,望着这俩人说:“不过我保证,到时候我一定会参加你们俩人的婚礼。” 白蓉一楞,随即脸蛋发烫,张嘴骂道:“狗屁,谁和他结……”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铁屠就温情脉脉的说:“老婆,要不要背着你走?” “你、你滚开,谁让你献殷勤!” 白蓉被铁屠这个老实人一声‘老婆’,给叫的异常恼羞,抬手砸了他肩膀一拳,心里却是甜滋滋的。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俩人都没有说话,就这样相互搀扶着前行。 路不好走,天也很黑,他们肚子里饿得要命,不过却希望能一辈子这样走下去,永无止息。 恋爱中的人都是这幅德性,情浓时就算身处穷山恶水中,也会觉得这是在天堂。 更何况,岭南的山水冠绝天下,在这种风景秀丽的地方收获爱情,的确是值得一辈子回忆的浪漫。 “哎哟,我们忘记告诉高飞,叶心伤当前就陪伴在沈银冰身边了!” 白蓉不小心踏在了一个小坑内,崴了下脚,本能的趴在了铁屠怀中,本能的赶紧挣出来时,才想到还有这么个重要信息没有告诉高飞呢。 “别担心,高飞早晚会知道的。” 铁屠摇了摇头,低声问:“脚疼不?要不、要不、要不……” 铁屠接连几个‘要不’,却没说出后面的话,白蓉骂道:“你便秘呢你?要不什么?” “要不我抱着你走吧!” 铁屠说着,忽然弯腰把白蓉抄在了怀里,大踏步的前行。 “松开我,松开我,谁稀罕让你抱着,哎哟,我的屁屁……” 白蓉挣扎了几下,最后把头藏在了他怀中,就像一只温柔的猫咪。 -- “没想到白蓉这朵刺玫瑰,最后竟然被老铁这闷扫男人不声不响的摘走了,真是咬人的狗不叫啊,呵呵。九龙王中,白蓉和小雯是女孩子,可惜了小雯……” 想到牺牲在汉德勒森林中的黄龙,高飞为老铁的喜悦,减轻了很多。 他也知道,黄龙中意的男人是廖无肆。 在她牺牲后,廖无肆肯定会特别痛恨叶心伤,痛恨安归教的人,才不择手段的诛杀安归王,这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他没觉得廖无肆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先后通过兔子、梁娇娇、朴正雄和铁屠白蓉这五个人,高飞了解到了很多争差之战的信息。 只是这些人都不知道沈银冰、颜红,和双王去了哪儿。 不过,既然铁屠俩人,和那些杀手已经撤出了丛林,相信安归王她们几个,也很快就能出来了。 也许,就在明天,甚至是今晚。 第1070章 红姐来了! 高飞回到伐南县城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伐南县城带着一股子经济落后的残败,不过却是附近百里之内最繁华的县城,一样有香蕉树这种星级酒店的存在,晚上十点时,街上还有夜市存在。 伐南县县城白天看起来没有一丝生气,晚上却像是个从沉睡中醒来的美女,随意抬手伸腰间,尽显她独特而迷人的慵懒风情。 人来人往的很热闹,人们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喜庆,很多身穿各色民族服饰的少女,在街上三五成群,欢快的笑着,对那些小青年的骚扰回以大胆的反应。 岭南这地方民族众多,少数民族的女子性格开朗,只要看对了眼,大可以当晚就能成就好事,而晚上就是此类事情发生的黄金时间。 受到周遭气氛的感染,高飞的脚步也变的轻快了起来,先来到香蕉树酒店的测墙上,观察了下没发现莫邪征东来过的记号,这才走向了酒店门口。 一直苦苦守候在那儿的兔子,总算是看到大金主回来了,嗖的一声也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殷勤的笑着打招呼:“老板,您回来了,我在这儿等您很久了,吃过晚饭了没,我请客--啊,你、你的衣服上?” 兔子变着花的讨好高飞时,才发现他衬衣上全是鲜血。 蓝色的衬衣上染了鲜血,本来就不显眼,再加上目前又是晚上,如果不是兔子嗅到血腥气的话,还真看不出来。 “刚才遇到一点事,解决了。” 高飞自然没有向兔子解释什么的必要,随口问道:“附近哪儿有卖衣服的?去买衣服后,我请你去喝酒。” 兔子常年在街上混,自然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眼见高飞没事人似的,他也就装没问过了。 提到哪儿卖衣服,哪儿的饭菜好吃酒最香气,兔子这种常年在县城混的老光棍,自然是知道的一清二楚,听高飞说要买东西,请喝酒后,马上就猜到这是个捞钱的好机会,登时精神一震:“老板,您随我来!” 兔子不愧是在当地混的‘名流’,直接把高飞带到了最好的服装店,用他的伶牙俐齿把一件要价一百八的衬衣砍到了五十五,在少数民族女老板的娇嗔中回了个媚眼,又带着高飞去了最著名的小吃一条街。 在当地老百姓心中,香蕉树大酒店的饭菜诚然好吃,不过兔子却知道,高飞这种来自大城市、挥金如土的主儿,什么好吃的没吃过? 也许,这些独具特色的小吃,才会博得老板高兴。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高飞对当地的特色大排档很感兴趣。 吃完后一高兴下,又随手赏给了兔子几百块钱。 深夜十一点,夜市上的人流丝毫不减少,拒绝了兔子说要带去‘见识一下’少数民族少女特色的好意,高飞回到了香蕉树酒店。 在进酒店时,高飞和兔子说好了,明天一早就在门口等着就是了,说不定还得麻烦他。 在金钱的驱使下,兔子哥自然不怕麻烦,只盼着麻烦越多越好。 高飞进了酒店后,仍然没有坐电梯,信步走上楼梯,心里想着事来到了五楼。 可能是想心事的原因,高飞忘记拿磁卡开门了,随手推在了门板上。 房门应声而开,客厅酒柜前的落地灯亮着,散着柔和的光芒。 高飞随手关上房门,提到鞋子,脱掉衬衣,解开了腰带。 虽然已经把带血的衣服换掉了,不过身上还有些血腥气息,自然得好好洗个澡才行。 反正是自己的房间,也没别的人,高飞很干脆的脱掉了所有衣服,来到浴室前推开了房门。 他在进了屋子后,并没有注意到鞋架上,还摆放着一双女士旅游鞋。 -- 叶心伤离开后不久,沈银冰也换上衣服出了酒店。 她就是随便走走,希望能碰到红姐。 在街上转到天黑后,也没有碰到自己想碰到的人,沈银冰倒是找到了兔子所说的那条小吃街,在那儿品尝了一番独具岭南特色的小吃。 吃过饭以后,沈银冰又在大街上随意转了两圈,就回到了香蕉树酒店。 在来到五楼后,她随手敲了敲对面的房间。 里面没有动静,证明叶心伤还没有回来。 “他出去那么久了,怎么还没有回来?” 沈银冰皱了下眉头,拿出手机开始拨打叶心伤的电话,拿出磁卡打开了自己的客房门,走了进去。 叶心伤没有关机,但却没有接听。 接连两遍,都没有接听。 “难道他在外面遇到什么事了?” 沈银冰进来后随手关上了房门,站在门后皱眉想了会,觉得依着他的谨慎和本事,就算遇到什么意外也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实在没必要为他担心什么,还是泡个热水澡再说。 香蕉树酒店就像所有五星级酒店那样,浴室内自然会有浴缸,甚至还提供新鲜的鲜花瓣,这很适合沈银冰的意思。 放上温水,洒上鲜花瓣后,沈银冰才回到卧室,抱来了换洗的衣服。 连续几天,都在外面提心吊胆的休息不好,更别提泡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了。 所以看到飘荡着鲜花的温水,沈总油然生出一股子亲切感,就像投入青人的怀抱中那样,躺在了浴缸内,脑袋枕在缸沿上,满脸惬意的闭上了眼睛。 被散发着花香的温水所包围,全身放松的情况下,总能很容易让人睡着。 慢慢的,沈银冰就睡着了。 沈银冰来到争差后,就担心高飞和颜红的安全了。 相比较而言,沈银冰虽然明知道有人暗算高飞,却总是担心颜红的安全。 高飞处境尽管很危险,来自‘自己人’的危险,沈总却知道那厮不是轻易被干掉的主,毕竟当初连外蒙的八级地震都没有把他留住,更何况是人为呢? 可颜红就不一样了--那个妩媚的小女人,撒泼骂街倒是很有一套,可论起在那种恶劣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却是很让人担忧的。 沈银冰可以确定,红姐已经进入了群山中:她一个小女人,能在满山的危险中,安全撤离出来吗?好几天都过去了,却始终没有消息,她不会是--已经遭到什么不测了吧? 颜红,现在对沈银冰来说,可以说是唯一的亲人了。 不管她和高飞之间,有没有那种不清不白的关系。 老百姓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心里担忧红姐安全的沈银冰,也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到浴室门响了,睁眼一看,就看到红姐从外面走了进来。 红姐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吊带衫,下面是小短裙,黑色高跟皮凉鞋--这个仅有一米五的小女人,愣是通过这身活力十足的打扮,穿出了亭亭玉立的美感,甚至让沈银冰都颇为羡慕。 “啊,红姐,你终于回来了,可我把担心死了!” 看到红姐进来后,沈银冰又惊又喜,呼啦一声从浴缸内坐了起来:“快,快跟我说说,这几天你都在哪儿了!” 沈银冰惊喜之下,忽视了红姐的穿着。 以前没有吸食忘忧粉时,红姐对她光滑的肌肤很自豪,恨不得大雪纷飞的日子里,也展现她迷人的风采。 不过后来因为沈银冰擅自出手相救眼镜,违背了组织上的命令,为了惩罚她,上面断了她们的货。 为了抗衡没货的痛苦,红姐只能采取自虐的方式,在腿上和胳膊上划出了很多伤痕。 从那之后,颜红就不再穿以前那种衣服了,而是穿长衣长裤,尽可能的掩饰四肢上的伤痕。 现在,颜红却穿着她以前最爱穿的衣服,出现了。 “小冰。” 看到沈银冰后,颜红也很开心,快步走过来张嘴正要说什么时--沈银冰却惊骇的看到,颜红的嘴里忽然淌出了血,脸色也犹如死人那样苍白。 颜红却不知道,来到浴缸前微微俯首看着沈银冰,柔声说:“小冰,只要能看到你好好的,红姐我就放心了。小冰,红姐要走了,你以后自己要保重,我不在身边时,一定得注意焦恩佐。那个人,不是个好东西。小冰,别嫌红姐唠叨,以后不要率性和高飞做对了,我能看得出,他是真在意你的。” 红姐嘴角的鲜血,已经顺着她光润的下巴滴落在衣服上,脸色也越加的死灰,那双昔日总像两口清泉似的眼眸,也暗淡无光,可她却不知道这些。 沈银冰很想大声哭叫着问,红姐你怎么了? 只是无论她怎么努力,却说不出一句话来,只能愣愣的看着颜红,嘴巴一张一合。 红姐弯腰,伸手抚着沈银冰湿漉漉的秀发,声音里满是慈爱:“小冰,我知道,高飞明天就要和王晨结婚了,你心里很难受,可我们无力改变这个结果,所以只能忍。小冰,能忍,会忍,才能得到你想得到的东西。” 沈银冰脸上的惊惧表情慢慢散去,茫然的点了点头。 颜红缩回手,叹了口气说:“唉,我是不能帮你了,以后就全靠你自己和那些恶人对抗了,我知道你要怎么做,但要想做到那一切,没有人帮你不行。所以呢,你是该收收性子,别再和高飞对着干了,而是该放平心态,就算不能把他当爱人,也该当他是朋友。红姐肯定,他会全力帮你的。” 沈银冰终于能说话了,却没有提高飞,也没敢问颜红嘴里为什么流血了,脸色这样难堪她自己却不知道,只是喃喃问道;“红、红姐,你说你要走了,你要去哪儿?” “去哪儿?” 颜红慢慢转身,膝盖仿佛不打弯那样,轻飘飘的走向门口,声音好像从九天云外传来,那样空灵,不真实:“自然是去我该去的地方,那个地方很安静,没有任何危险……我早就想去了。小冰,保重,红姐走了。” 看到颜红要走出门口,沈银冰忽地放声喊道:“红姐,等等,我跟你一起走!” 第1071章 我不是你以为的那个高飞! 看到颜红来了时,沈银冰惊喜异常。 但在看到她嘴里忽然淌血,脸色死灰,双眸黯淡无光后,沈银冰又感到非常恐惧,恨不得马上离开她。 可在红姐说完这番话,转身就走时,沈银冰却忽然一下子明白,她不能让红姐就这样走了,因为她很清楚这个小女人把她当做了亲身女儿,无论做什么都是为她着想的。 不能让红姐走! 不知道颜红颜红到底要去哪儿的沈银冰,忽地放生喊着让她等等,她要根她一起走! 颜红轻飘飘前行的身子停下,转身嫣然一笑,那笑容在血污的衬托下看起来很恐怖,声音仿佛也生硬了起来:“呵呵,跟我走?小冰,那地方不是你能去的,不是。” 颜红低声说完,不等沈银冰再说什么,扭头继续向门外走去。 “红姐,等我,无论你去哪儿,我都跟着!” 沈银冰见劝不住红姐,心中大急,霍然站起身抬腿就要迈出浴缸:“红姐,等……” 沈银冰还没有把‘等我’的‘我’字说出来,眼前的颜红忽然悠忽不见,眼前一下子特别明亮起来,随即就看到了一个男人。 一个光着屁屁的男人,肩膀上搭着一条毛巾,就站在浴室门口看着她,脸上,眼里,全是该狠狠抽三百巴掌的惊诧,和不解。 -- 高飞心里想着事儿,推开了浴室的房门。 浴室内也亮着灯。 不等高飞回想起啥时候打开的灯,却看到有个人忽然从浴缸内站了起来,抬腿做出要跨出来的动作,嘴里嚷着什么。 这是个女人,身材一级棒的让人吃惊,皮肤就像刚剥了壳的鸡蛋,闪着健康的光泽……当然了,男人在看到这种身材一级棒的女人,而且还是从浴缸内站起来的女人时,肯定不会注意到她的皮肤有多好。 需要注意的地方太多了,尤其是她现在正抬起一根腿子时。 “啊,我的房间浴室内,啥时候来了个光屁屁的美女--哟,慢来,慢来,好像是熟人呀。沈银冰,竟然是沈银冰!” 高飞目光从沈总抬腿的姿势上看到她的脸后,才认出这个忽然出现在他房间内的人,竟然是他最想找到的女人之一,沈银冰。 接着,他就听到沈总发出了一声尖叫。 那尖叫声,足可以把电灯泡震碎,幸好浴室内不是灯泡,而是灯棍。 尖叫声中,沈银冰扑通一声的坐进了浴缸内,顺手拿起旁边的香皂,狠狠砸向了浴室门口,尖声骂道:“留氓,滚出去!” “哦,哦,我、我滚,我这就滚出去!” 高先生也慌了,赶紧抬手打开飞过来的香皂,左手捂着下面最重要的部位,转身腾地跳出了浴室,关上了房门。 就像刚被大灰狼追杀到屋子里的小绵羊那样,高老板倚在浴室旁边的墙上,一手捂着下面,一手拍着心口,满脸都是心悸的样子:“我靠,她怎么会在里面,她是啥时候……” 说到这儿时,高飞忽然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了。 最起码,门后的鞋架上,放着一双女士旅游鞋,旁边还挂着女人的衣服。 再向沙发那边看,案几上还放着女人用的小包。 房间的布局几乎完全符合高飞的印象,不过窗外的景色好像不一样。 高飞开的房间是五楼八号房,透过窗户就能看到下面的群山。 但在这儿向窗外看去,也能看到群山,却更能看到伐南县城的街道。 下面是灯火通明的街道。 瞬间,高飞就明白了过来:暂且不管沈银冰为什么会在这儿,是他走错房间了! 原来,沈银冰在回来开门时,正给叶心伤打电话,开门进来后随手关上了房门,却没有注意对方房门根本没有反锁上,就去洗澡了。 稍后回来的高飞,也是想着心事,甚至忘记拿磁卡开门了,直接就推开了房间,然后就去了浴室,看到了出浴的沈总。 搞清楚是自己走错房间后,高飞也来不及问沈银冰为什么会在这儿了,手忙脚乱的穿好衣服,闪身出门后抬头向门板上看去。 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三个阿拉伯数字:507。 这是507号房,高飞是508号房,两个房间是正对着的,高飞在想事时走错了房间。 “吓死我了,幸好没有外人。” 高飞再次拍了拍砰砰响的小心口,拿出磁卡正要回他自己房间去,想了想却又回到了507号房内,顺手把房门关上,反锁了。 既然他要找的人在这儿,就算被人误会是留氓又咋样? 总不能因为一次误会,就没脸见人了吧? 来到冰箱前拿出一瓶冷饮,大口大口的喝了半瓶后,高飞才镇定了下来,看着卧室房门纳闷的响:真奇了怪了,哥们此前见过无数漂亮女人的光屁屁,甚至面对莫邪征东、安归王时都能泰然自若,为什么在看到她的后,会这样紧张呢,好像犯了不可饶恕的大罪那样。 就在高飞为此而纳闷时,沈银冰已经匆匆擦干了身子,穿上了衣服。 在擦身子穿衣服时,沈银冰满脑子都是一个画面:光溜溜的她站在浴缸内,抬起一只脚作势要迈出来,某男就站在门口,双眼贼溜溜的看着她……她也看着他。 可能是因为眼睛出了毛病,她在看着他时,就像他看她的第一眼不是看她的脸而是看她下面那样,她也看到了他下面。 那玩意儿--想到这儿,沈银冰打了个冷颤:“混蛋,臭留氓,不知羞耻!怎么可以随便乱闯我的房间,还来看我洗澡!你以为我放不下你,你就可以这样吗?你以为我是那种让你看了就白看的女人吗?你已经不是我男朋友了,混蛋,懂否?” 恨恨的骂着,沈总穿好衣服后,才从镜子里发现:她是不住的骂某个欠抽男人,可她的眉梢眼角,为什么却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全是喜悦呢? “我、我不会是特别喜欢被他看吧?” 沈银冰看着镜子里那个攸地面红耳赤的美女,抬手轻轻抽了自己一嘴巴,低声骂道:“沈银冰,你还要不要脸呀,你哪有这样贱……那个家伙去哪儿了?他也会害怕?嚯嚯!” 只要能看到高飞安然无恙,沈银冰就心满意足了。 至于俩人接下来,会不会成为敌人啥的,她不想去多想,正所谓走一步看一步嘛,谁能想到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沈银冰还又担心高飞被她骂走后,再无地自容的跳楼自杀了--所以不敢再耽搁什么,对着镜子接连几个深呼吸后,让自己平静了下来,这才拉开浴室门走了出来。 她刚走出来,就看到坐在了沙发上喝冷饮的高飞了,心里登时松了口气:还好,这家伙还在,并没有走。 看到沈银冰出来后,高飞脸色尴尬的轻咳了一声,拿着饮料瓶子摆划了下:“那个啥,你洗完了?” 沈银冰小脸一红,冷哼道:“昂,洗完了。怎么,你还没看够,要不要我再脱了给你洗一遍看看?” 高飞讪笑道:“嘿嘿,那感情好啊。其实刚才我没有看清楚,刺的我眼疼……”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就弯腰拿起脱鞋,狠狠砸了过来。 “哎,哎,君子动口不动手嘛,别动不动就发脾气好不好?” 高飞连忙躲开,狡辩道:“再说了,刚才你也看到我了不是,也不算吃亏啊。” “闭嘴,臭留氓!” 想到刚才自己看到高飞那个啥,沈银冰羞愧的几乎要昏过去,连声尖叫:“臭留氓,你还说,还说,不许说!” “好,好,我不说了,喜怒,喜怒,咱们有话好好说好吧?” 高飞连忙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状。 看在高某人认错态度还算诚恳的份上,宽宏大量的沈总暂时放过了他,气呼呼的走到沙发前坐下,把沙发垫子抱在怀中,冷冷的说:“说吧,你是怎么到我房间里来的?” “误会,误会,这纯属误会。” 高飞拿出自己房间的磁卡,摆了下说:“其实我也在这家酒店开了房间,就在你房间的对面,门牌号是508。刚才上楼时想事儿,没注意到走错了房间,再说你的房门也没关……” 高飞解释着,把磁卡扔了过去。 磁卡上面贴着一条胶带,上面写着508三个阿拉伯数字,和沈银冰的房卡一样子的。 沈银冰这才相信高飞是真走错了房间,故作不屑的把房卡随手扔在了地上,鼓着嘴巴问:“那你是什么时候住进来的?” “我啊,是中午时分。” “中午时分?” 沈银冰一愣,打量着高飞说:“我是午后来的,你比我来的还早?哎,问你,你是从哪儿出山的,我在争差那边等了你两天,为什么没有看到你。还有,廖无肆为什么会说红姐死了,又说你没有来,却又让我去问你……” 说到这儿时,沈银冰猛地想到了刚才做的那个梦。 现在她知道那是个梦了,梦到红姐回来了,只是她嘴里有血,脸色死灰,就是一个死人模样。 此时想到廖无肆曾经说红姐已经死了,还是他亲眼看到的话,沈银冰突地有了种不好的感觉。 她却没有注意到,在她说廖无肆告诉她,说红姐死了这些话时,高飞的脸色也变了。 沈银冰红本来红扑扑的脸蛋,此时变得惨白,站起身走到高飞身边,挨着他坐下,紧紧抓主了他双手,颤声问道:“高飞,你、你告诉我,红姐到底怎么?” 虽然已经隐隐知道了什么,不过高飞仍然保持着镇定,因为他能明确感觉到沈银冰骨子里的恐惧,反握着她的手稍微用力攥了下,沉声说:“红姐怎么样了,我也不知道。” 沈银冰一呆:“什么,你也不知道?那、那廖无肆为什么让我问你,还说了那么多奇怪的话?” 高飞叹了口气,看着沈银冰的眼睛,认真的说:“因为,我不是你以为的那个高飞。” 第1072章 你是个骄傲的女孩子! 因为,我不是你以为的那个高飞。 当高飞说出这句话后,本来就发呆的沈银冰,更呆了:“高飞,你说什么呢,什么你不是我以为的那个高飞,我、我怎么听不懂呢?” “别着急,你先听我慢慢说。” 高飞起身,给她从冰箱内拿了瓶矿泉水,递给了她。 沈银冰接过瓶子,深吸了口气看着高飞,镇定了不少:“你的意思是说,你根本不是高飞,你只是长的和他一模一样……啊!那你刚才,刚才你看了我!” 沈银冰说着,神情激动了起来,就要站起身却被高飞按住了肩膀。 沈总满脸的警惕,和莫名的恐惧:“你、你松开我,要不然我可要喊人了!” “你喊个屁啊,我就是高飞,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高飞!” 高飞有些烦躁,粗声吼了一嗓子:“沈银冰,你能不能先听我说完?” 沈银冰被吓的一哆嗦,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好,好,你说--你能不能先松开我?” “唉。” 高飞颓然长叹一声,松开了沈银冰,拿起冷饮一口气喝完,想了想才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起点:“今年春节前后,你是不是听到我死了的消息,死在了俄罗斯,而且这个消息还是俄罗斯某个大人物证明了的?” 沈银冰点头:“是,我还看过你出事时的监控视频。” “嗯,咱们就从那时候开始说起吧。” 高飞放下冷饮瓶子,看着她说:“其实,当时我没有死,不过距离死不远了,如果没有那个人救了我的话。” 高飞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把她在俄罗斯军事研究所门口受伤,被人救到一个隐蔽的地方养伤,直到前几天才伤愈出世的事儿,简单说了一遍。 因为牵扯到莫邪征东和地下楼兰,高飞不想让沈银冰知道太多,所以干脆用一个‘世外高人’所代替了。 听完后,沈银冰满脸的不信:“什么,你、你是说,你从去年腊月间开始,你就一直在别处养伤,从没有出来过?” 高飞点头:“是的,我是前几天才出来的。” “不可能,你在骗人!” 沈银冰向后一缩身子,眼神里带着愤怒:“今年正月里时,我亲眼看到你去了冀南,把你的股份抽走送给了秦紫阳,还……” 高飞打断了沈银冰的话:“那个从正月里出现的高飞,不是我本人。” “他不是你本人?” 沈银冰呆了片刻,忽然哈得一声笑:“哈,高飞,咱别逗了好不好?你竟然说那个人不是你!哼,就算你烧成灰,我也不会看错你的,你竟然说不是你!” 高飞没有和沈银冰辩驳什么,只是说出了真相:“那个在正月里就以我的形象而出现的人,是安归教的教主安归王所假扮的。” “什么,安归教的安归王,会假扮你,并且和你没有丝毫不同?” 沈银冰更加愤怒:“高飞,你以为你是在讲神话故事吗?安归王能变成你,你以为安归王是那个能七十二变的孙猴子吗?” 高飞淡淡的说:“如果只是变人的话,安归王真能千变万化,随便就能变成她相变的任何一个人。我知道你不信,其实我也不信,但事实上的确如此。” 根本不给沈银冰说话的机会,高飞接着又说:“假如不是她假扮我露出了马脚,廖无肆他们怎么会千里迢迢跑来岭南暗杀她?沈银冰,我相信,你忽然跑来这边,就是听到了某些对我不利的消息,对不对?” 高飞这样说后,沈银冰猛地明白了。 在来岭南的路上,根据颜红昏迷时说出的话,以及叶心伤给铁屠、白蓉打电话没有回应等特殊情况而推断,沈银冰推断出这是个针对高飞的圈套,目的就是要暗杀他。 还有就是,廖无肆在和叶心伤拼命过后,曾经说颜红有没有死得去问高飞,而高飞实际上没来岭南--当时她和叶心伤都不明白,廖无肆为什么要这样说。 现在她好像明白了:真正的高飞没有来岭南,廖无肆等人设计暗杀的高飞,就是个假扮的,要不然依着高飞的背景,廖无肆他们根本不可能接到这个任务。 为了让沈银冰相信自己,高飞又把梁娇娇告诉他的那些,详细说了一遍:“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去医院问梁娇娇,她都知道这些事,并和安归王假扮的高飞,同生共死过。” 高飞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沈银冰要是还不明白的话,那她就太笨了。 “原来,这半年来我所见到的高飞,只是安归王所变得,真、真是不可思议。” 沈银冰看着高飞,喃喃的说到这儿时,脸色忽然一遍,嘎声说:“这样说来的话,红姐她已经、已经死--死了!?” 高飞脸上也露出痛苦之色,狠狠闭了下眼,才说:“如果这个消息是廖无肆告诉你的话,那么肯定性会是百分之九十。” 想到自己很久已经没有把颜红放在心上了,那个小女人却为了她跑来岭南死了,高飞心中就愧疚异常,觉得自己特别没良心,以前为什么在不知不觉间忽略了她? 除了高飞之外,被沈银冰视为亲人的,唯有父亲苏北山,海伯和颜红了。 在苏北山、海伯相继被杀后,沈银冰就特别看重颜红,因为她能感受到红姐对她那犹如母亲对女儿般的呵护,哪怕红姐被组织上控制后。 可是现在,连红姐都可能死了--这个结果,是沈银冰无法接受的,呆愣半晌猛地尖声叫道:“不可能,不可能,红姐不会死的,不会!” 她的话音未落,门忽然开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忽然从门外传来:“颜红死了,这是真的。” “谁?” 沈银冰怵然一惊,本能的靠向了高飞。 高飞则站起身向前斜跨一步,挡在了她面前,不过当看到走进客房的那个人后,警惕神色自眼里消失了,轻松了口气:“你来了。” 进来的这个女人身材高挑,穿着一身宽松的黑色衣服,淡金色的柔顺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头,单看身材以及站在那儿后隐隐散出的高贵气质,真能让人为之倾倒。 不过她的相貌实在让人难以恭维,脸色灰白,薄唇鹰钩鼻子还没有眉毛,就像一个纸人那样,让人看了特别的不舒服。 听高飞这样说后,沈银冰侧脸问道:“你、你们认识?” “嗯,她就是……” 高飞点了点头,犹豫了下说:“她就是在我受伤后,救走我的那个人。” 这个不请自来的女人,自然是楼兰王莫邪征东了。 高飞本把她的来历告诉沈银冰的,不过话到嘴边却又改变了主意,现在他委实没有心情,跟沈银冰说莫邪征东的事儿。 “哦,那、那你请坐吧。” 沈银冰抬手拢了下垂到眼前的发丝,从高飞背后闪出,看着莫邪征东问道:“你想喝点什么?” “白开水就可以了。”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了句,走到高飞对面的沙发前坐了下来,坦然处之的等着沈银冰去给她倒水。 莫邪征东身为地下楼兰的女王殿下,早就适应了被太监们侍奉,在说出自己要喝开水时,丝毫没有说自己去倒的觉悟。 看到她大刺刺的坐在那儿等着自己给她倒水,沈银冰愣了下,这才走到饮水机前,用纸杯给她接了杯水。 莫邪征东是地下楼兰的女王殿下,被人伺候早就成了习惯不假,可沈银冰也不是那种伺候人的主呀,尤其是现在,可是堂堂大集团的总裁,啥时候奴颜婢膝的伺候过人? 不过看在莫邪征东知道红姐消息,又是救了高飞的面子上,沈总还是把这丝不快压在了心底,给她端来了一杯水。 莫邪征东连客气话也没说一句,接过来吹了一下,直接一口喝干了。 她在丛林中转悠的这两天,还真没有喝过水,尽管热带雨林中不缺少水,到处都是小溪,可女王殿下是什么身份? 只要不威胁到生存,宁可干着也不会喝那种水的。 “这人真奇怪,这么热的水不怕烫坏了嘴巴?” 看到莫邪征东就像喝凉水那样,把一杯滚烫的热水喝下,却啥事也没有后,沈银冰感觉很惊诧。 就在沈总感觉惊诧时,莫邪征东把纸杯放在了案几上,淡淡的说:“再来一杯吧。” “啊?” 沈银冰眨巴了下眼,黛眉微微皱起,脸色也阴沉了下来,坐在那儿没有动,心想:嚯嚯,看在你知道红姐的消息,救过高飞的份上,我才给你倒水的,你还得寸进尺,真把我当丫鬟使唤了啊? 看出沈银冰不高兴,莫邪征东又在那儿稳坐等着喝水后,高飞只好拿起纸杯,走过去接了一杯水。 看到高飞接水后,莫邪征东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有些过份了,看着沈银冰,双眸里闪过一抹不以为然的笑意:“其实这个世界是很公平的,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一些。就像你想从我这儿得到颜红的消息,那么你替我接两杯水可能是最低的代价了。不过你却仍然不满意,看来你的确是个骄傲的女子。” 沈银冰也觉得自己不该在这种小事上计较这些,只是既然已经做出这种态度了,要是再解释什么未免就落了下乘,冷然回答:“我不觉得一个女孩子骄傲有什么错。” “嗯,是没有错,最起码你有骄傲的本钱。” 莫邪征东端起水杯,再次喝酒似的一饮而尽后,直接步入了话题:“颜红死了,我埋葬了她。” 刚坐下的高飞,嘴角猛地抽了一下,脸上浮上一抹痛苦之色。 沈银冰却在呆了片刻后,抬手捂住了嘴巴,泪水哗哗的淌了下来。 “她死的很安静,可以说是一种解脱,所以你们没必要为她的死,而感到伤心。”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当一个人能正视死亡时,也说明她对这个世界没有了留恋。” 第1073章 你会选择谁? 正如莫邪征东所说的这样,颜红在被那个少尉暗算后,到死表现的都很镇定,从容,没有一丝恐惧,有得只是一点点的不舍。 她把死当做了一种解脱。 也许,红姐早就想离开这个世界了:她没有在意她的人,受组织上的控制,更是在对忘忧粉上瘾后,学会了以自残而从中获取满足。 当一个风华正茂的女人,得不到男人的爱情滋润,无法向世人展露她傲人的美丽(专指红姐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穿短裙啥的了),被人当做傀儡控制着,那她就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活着也只能说是活着,而没有其他任何意义。 颜红也许早就想死了,只是却没有鼓起自杀的勇气,毕竟她是一个爱美的女人,很难接受各种死亡的方式,以及死后让人恐怖的样子。 这个爱美的小女人,最担心的就是怕别人看到她的丑陋。 只是当那个少尉一刺刺穿她身子,生命随着血液的淌出而消失时,她才霍然清醒:原来死亡根本不可怕,只是稍微疼一下,就像她的第一次那样,然后就会彻底平静下来。 红姐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看穿了死亡,所以才能做到在死亡面前坦然处之,只有一点舍不得,舍不得在她生命中某段最开心的时刻。 红姐舍不得的那一段最开心的时刻,无疑就是刚认识高飞的那段日子。 那时候,她是高飞女朋友的后妈(其实那时候高飞和沈银冰还不是男女朋友,只是雇佣关系,所以谈不上什么乱不乱的),却和他有了那种龌龊的关系,刺激还甜蜜。 “她是笑着离开这个世界的,在死之前也知道她所救的高飞,并不是真的高飞。但她不在乎,因为无论高飞是真的还是假的,她都做到了她一直想做,却没有做的事情,这辈子可以说是没有遗憾了。” 莫邪征东把颜红之死的全过程说完时,沈银冰已经哭倒在了高飞的怀中。 高飞紧紧揽着她的肩头,神色木然的盯着案几,眼里却跳跃着仇恨的火焰。 莫邪征东没有说出颜红临死前,所说的所有话(专指她承认和高飞有了那层关系),因为她不想那个可怜的小女人,在死后还要受到沈银冰的谴责,让高飞陷于难堪之中。 其实颜红并没有做错什么,她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小女人,奉命嫁给苏北山后,就一直在守活寡,和被重金扮演后女男朋友角色的高飞发生关系,这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不过事情虽然可以这样做,但却不能说出来,尤其是在她死后。 莫邪征东自己去饮水机面前接了杯水,转身看着高飞俩人:“如果你们想把她接回内地去,我可以带你们找到埋葬她的那个山洞。” 莫邪征东在说颜红之死的前后过程时,一直没有提到上官风铃。 那是安归王的母亲,和高飞有着说不清的关系,就算要说,也只能对高飞一个人说。 高飞拿过案几下的抽纸,递给了沈银冰,低声问道:“你想怎么做?” 沈银冰是颜红的后女,她的后事自然得由沈银冰说了算。 沈银冰用抽纸擦了擦眼睛,轻吸了下鼻子,红肿的眼睛看着抽纸盒愣了很久,才嗓音沙哑的说:“红姐既然走的很安心,那么就让她留在丛林中吧,她在天之灵肯定会同意的。” 沈银冰的父母先后去世,但他们好像都没有入土为安。 假如老苏夫妻俩能像普通夫妻那样,死后同穴,那么沈银冰肯定会把颜红带回内地,把她和父母合葬。 可现在老苏夫妻的尸体都不知道在哪儿,把颜红带回内地,和留她在这儿,还有什么区别吗? 莫邪征东点了点头:“嗯,这边青山绿水,一年四季常青的,说起来算是个风水极佳的好地方,能够留在这儿也是个不错的归宿。” 沈银冰再次擦了下眼睛后,忽然站起身给莫邪征东,深深弯腰鞠了一躬:“谢谢你。” 她这是在谢谢莫邪征东,能够帮她安葬颜红。 莫邪征东坦然受了沈银冰这一礼,对高飞说:“高飞,我有些话要单独对你说。” “那就去我的房间吧。” 高飞能猜出,莫邪征东要和他说安归王的事了,看了沈银冰一眼,起身快步走向了门口。 高飞开门走出507号房时,一个人恰好从电梯内走了出来,是个光头。 叶心伤。 在外面转悠到深夜的叶心伤,也打探到了一些边角消息,在乘坐电梯上来时还琢磨,是不是该和沈银冰说说呢,没想到去看到有人从她房间走了出来。 叶心伤先是一愣,随即激动了起来:“啊,高飞,你回来了!” “你是?” 高飞却从没有见过叶心伤当前的形象,一时间没有想到他是谁,但随后就从他的声音中听出来了:“心伤,你是心伤!” “废话,我当然是叶心伤了,嘿!” 叶心伤在乍见高飞安然无恙,开心之下并没有察觉到高飞瞬间的呆愣,快步走过来抬手在他肩膀上砸了一拳,随即张开手狠狠抱了他一下,呵呵笑道:“嘿嘿,能看到你活蹦乱跳的,必须的好好喝几杯--咦,这位是?” 叶心伤看到了随后走出房间的莫邪征东。 “心伤,这是我、我的一个朋友,我们有点事要谈,等会儿我再和你说。” 高飞不便把莫邪征东介绍给叶心伤,但却为能在这儿看到他而开心,还有感动。 叶心伤自己一屁股的麻烦,却能在第一时间为了他赶来岭南,这才是兄弟。 真正的兄弟,也许不会经常在一起喝酒,泡马子,在你得意时他可能很久都没有消息,不过在你失意,受到某种挫折时,他肯定会及时出现在你面前,拿出所有能帮你的东西,然后搂着你的肩膀说,要和你比撒尿谁会尿的更远些。 叶心伤也没有多想,用力点头:“好,那我等你!” “叶心伤,你先来我房间,我有话和你说。” 眼睛红肿的沈银冰,跟在莫邪征东后面出现在了门口。 看出沈银冰神色不对劲后,叶心伤终于意识到哪儿不对劲了,慢慢点了点头。 轻轻砸了叶心伤肩膀一拳,高飞拿出磁卡,打开了自己的客房。 关上客房门后,莫邪征东抬手就把脸上的面具撕了下来,随手扔在了沙发上,双手搓着白玉般的面颊,喃喃的抱怨道:“戴着这种东西,真是难受死了。” 莫邪征东在俄罗斯时,曾经告诉高飞,说她除了戴她的青铜面具之外,从来都不会易容化妆,更不屑戴这种难受的皮制面具。 不过自从高飞给她也用姜汁化妆,她宁可冒着皮肤过敏也想享受高飞的‘服务’后,就不再那样固执了,这次来岭南特意戴上了一张皮制面具。 男人总是能在不知不觉间改变一个女人,前提是这个女人甘心被他所改变。 “这儿有上好的茉莉花茶,我给你泡一杯,你去洗洗脸吧。” “昂,别太浓了。” 莫邪征东答应了声,走进了洗手间内。 等她再出来时,屋子里已经飘荡起了茉莉花的茶香。 等她坐下后,高飞把茶杯推到了她面前。 端起茶杯,轻轻吹了下上面漂浮着的茶叶,莫邪征东细细抿了一口,这才看着高飞:“在我说这些之前,我想先问你一个问题。” 高飞点上了一颗烟,看着袅袅腾起的青烟:“你说,只要我能回答的,我就不会隐瞒你。” 莫邪征东很直接了当的问道:“你爱安归王吗?” 不等高飞回答,她又接着问:“如果,如果让你在我,和安归王沈银冰三人中间,必须选择一个人做为妻子的话,你会选择谁?” 高飞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你是楼兰王,怎么会像所有女孩子那样,问这种幼稚的问题?”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因为我也是女人,我也喜欢上了你,更知道你是那种特花心的男人,所以才会问这个幼稚的问题。你不用问为什么,只需回答就是了。” 高飞摇头:“我回答不出。” “为什么回答不出?” 莫邪征东皱眉:“是你都爱,还是都不爱?” 高飞吸了口烟,沉默了很久,才缓缓的说:“你,和安归王,都是那种高高在上的,特别强势的女人。而且按照你所说的那样,你和她都不属于人道,一个是修罗,一个是魔道,我只是个凡夫俗子,真没有把握驾驭你们之间任何一个人。” 莫邪征东的眉头舒展开来,语气却冷了许多:“哦,我明白了,你选择沈银冰。” 高飞倒是没有否认,坦然道:“还是根据你的说法,沈银冰好像也不完全是人道,她介于半人半修罗,不过她终究更像正常人。我和她在一起时,会感到特别轻松。和你,嗯,怎么说呢,真要是结为夫妻,也可能是那种相敬如宾的吧?” 相敬如宾,是指夫妻间互相敬重,就像与宾客相处一样。 这在古代是很值得提倡的一种夫妻感情,不过两口子要是整天像与宾客相处那样客气,就好像太死板无趣了些。 晚上,丈夫说:“娘子,咱们早早歇息了吧?娘子,我给你宽衣吧?娘子,我是上面好呢,还是在下面好?娘子,力气大了吧?” 娘子说:“夫君,谢谢你给奴家宽衣,谢谢你在奴家下面,不要对奴家手下留情……” 如果夫妻间真是这样,那也太没意思了。 真正的夫妻之间关系,其实就该像网络上流传的那样,媳妇手指头一勾:“来,小子,还不速速宽衣,伺候哀家?” 男人就会说:“遵懿旨,朕观前方那个黑洞洞,定是那贼人的巢穴,待朕杀上前去,把它杀个干干净净!” 这才是真正的夫妻生活,轻松随意不正经,却在粗俗中透着幸福。 第1074章 无法接受的现实! 高飞能感觉得到,现在莫邪征东对他真有了感情,不再像当初那样,只当做一个反抗命运的道具,尤其是俩人在冰窟内共患难过之后。 但有些人,与生俱来就是高高在上的,就像莫邪征东,从懂事那天开始,就知道她是一国之君,担负着十数万臣民能否安居乐业的重担。 所以她从小,就得学着像个女王那样的生活,面对任何人,任何事情都得泰然处之,尽显她的女王风范。 她这个女王殿下的女王风范,已经完全定型,就算在冰窟中受难时,都仍然保持着她该有的幽雅。这辈子都无法改变。 当然了,有时候莫邪征东也会让高飞感觉到她是女人的魅力,做出一副小荡漾--可那时候她做出那副样子,只是无聊时调细高先生而已。 等她真正开始考虑接纳高飞后,却不会再那样随便了。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暂且不管什么人道、修罗道的,假如她和高飞走到一起,差不多会相敬如宾的,那却是高飞最反感的。 把烟头扔在案几上,高飞说:“有些习惯,就算你想改也改不了的,对吧?而我呢,恰恰也是一个不习惯改掉惯有习惯的人,所以假如我们走到一起,都会为适应对方而感到累。” 莫邪征东沉默,很久之后才缓缓点头:“不错,你说的很对--你和沈银冰在一起,真的会感到很轻松?” “和她在一起时,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根本不用考虑所作所为合适不合适,就算是惹她生气了,俩人吵一架也会很快重归于好的。” 高飞看着莫邪征东,认真的说:“所以说,如果真让我选择的话,我会选择她。不过,假如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我会不遗余力。” “嗯,可以理解。” 莫邪征东笑了笑,笑容很苦,端起茶杯轻轻抿了口水:“那么,安归王呢?假如让你和她在一起,你又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说不出。” 高飞摇了摇头:“我真的说不出,因为我好像从没有看清楚这个女人,哪怕我和她的关系,比和你和沈银冰还要更进一步,我却始终看不清她。” “你的确看不清她,以后也没机会再看清她了。”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道。 正要端茶杯的高飞,手上动作一僵,嘎声问道:“她--出事了?” 莫邪征东的话,很容易让人想到死亡。 莫邪征东摇头:“她虽然遭到了别人的暗算,差点高烧而死,但却没有死。” 高飞这才松了口气,端起茶杯捧在手中问道:“那她现在怎么样了?又去哪儿了?” 莫邪征东抬头看着黑漆漆的窗外。 窗外很远的夜空中,掠过一道闪电,很快就不见了。 位于亚热带地区的岭南,晚上的天气总是变幻莫测,刚才也许还明月当空,下一刻说不定就会大雨倾盆,不过伐南县这边今晚没有下雨,大街上的游人,随着夜色加深,变得稀少了很多。 在莫邪征东对着窗外发呆时,高飞没有急着追问她。 他能从莫邪征东不断跳动的眉梢看出,她好像在做着某个选择。 她看着窗外愣了足有三分钟后,才轻轻吐出一口气。 高飞知道,她已经拿定了主意。 莫邪征东放下茶杯,认真的说:“我曾经亲口答应她,说不和你说出某些事的,不过我考虑再三,也许是我的自私心的在作祟,所以我要说出来。” 其实男人和女人一样,都是好奇的。 从她这句话中,高飞能察觉出安归王有隐瞒着他的什么秘密,曾经嘱咐莫邪征东不要说出来。 安归王有什么瞒着他? 高飞很感兴趣,竖起了耳朵:“你说,我在听。” 虽然已经下决心要说出那些事,可莫邪征东在开口之前还是犹豫了会,才说:“安归王的本名叫果果,陈果果。” “陈果果?这是她的名字?” 听到这个带有‘奶腥气息’的名字后,高飞觉得有些好笑,觉得这很幼稚的名字,实在无法和作风狠辣,杀人如麻,有时候却又方荡异常的安归王相提并论。 在高飞看来,安归王的名字,就该像楼兰王叫‘莫邪征东’这样,霸气、强硬,带有滔天壮志的气息才对。 怎么可能叫果果呢? 果果,这名字好萌哦,也很可笑,放在安归王的头上。 “是,这是她的名字。” 莫邪征东接着说:“她有个母亲,是个年龄很大的老太婆,看起来像她的奶奶。” 任何人都有母亲,就像安归王所说的那样,她又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要不是莫邪征东在说出这句话时,一脸的郑重,甚至还有几分尊敬,高飞说不定会嗤笑出声,随意点点头刚要说什么,忽然想到了兔子和他说起过的那些事。 兔子曾经告诉高飞,说他在离开群山后,先是看到了高飞,随后又遇到了个老太婆。 那个老太婆年龄很大,可是却没有一点老人家理当呵护晚辈的觉悟,问路时兔子一个回答不及时,就拿大耳光抽了过来,让人老伤心了。 高飞恍然大悟:“哦,原来那个紧跟着安归王进山的老、老妇人,就是她的母亲。” “她母亲是上一代的安归王,已经死了。” 莫邪征东接着说。 “上一代的安归王,死了?” 高飞一呆。 在他的印象中,安归王可是个仅次于莫邪征东的无敌的存在。 安归王的母亲既然是上一代的安归王,身手肯定也牛到不行,正所谓姜是老的辣不是? 但这样一个厉害的牛人,却死在了这片雨林中,这让高飞很奇怪。 “嗯,死了。” 莫邪征东垂下眼帘,淡淡的说:“是为了救安归王脱险而死的,力竭而死,死的很惨烈。她死时,我虽然没有在场,不过从她的尸体上,我就能看得出--其实她在死之前,就受了很重的内伤,就算没有来这边,也不会活多久了。” 莫邪征东精通医术,在收敛上官风铃的遗体时,就从她嘴角凝固的血丝中,看出她的心脉早就在几天前受损了,却不是因为打斗造成的。 所以她才断定,上官风铃在来到争差这边之前,就已经受了致命内伤了。 不过,她却没有把这个情况告诉安归王,而是告诉了高飞。 安归王有没有母亲,母亲是谁,是怎么死的这些事,说实话,高飞并不是太关心,毕竟他不认识那个老妇人,对她为救安归王而死也没什么太多的震撼。 因为他在美国拉斯维加斯时,也同样以父亲的身份,把生死抛之度外的去救小凯撒--孩子遭到致命威胁时,父母为孩子不是生死无论付出任何惨重的代价,这都是义务和责任,正如孩子就该赡养他们的父母那样。 高飞只关心,莫邪征东刚才为什么会说,他再也见不到安归王了。 也许,他不一定非得见到安归王,却必须得知道这是为什么。 莫邪征东并没有让高飞等太久,就说出了原因:“安归王临走之前曾经告诉我说,她会找家寺庙出家,青灯古佛了此一生,再也不会见你。” “什么,安归王要出家?” 高飞很奇怪,觉得这有些不可思议。 在高飞看来,他所认识的安归王,不管是以什么形象面世,不管遇到了什么挫折,哪怕是真爱上了高飞,可也不会因此而卸下她肩膀上的重担。 因为她是安归王,有着光复楼兰的重大使命。 两千年来,历代楼兰王都为了这个目标,不屈不挠的奋斗着,不择手段。 可是当代安归王,却放下了这些,要出家陪伴青灯古佛去了,高飞能不感到奇怪吗? 出家,尤其是女人出家,往往都是被臭男人伤碎了心,觉得红尘了无生趣,这才会走那一步。 高飞伤透了安归王的心? 也许高飞用梁娇娇做饵、利用陈果果的假扮高飞必须得为高飞女人负责的弱点,让她感受到了豪门无情,可这也不是她被伤心的理由啊,更算不上是对她的沉重打击,那怎么会走上出家这条路呢? “是,她就是要出家。” 莫邪征东身子微微向后仰起,看着高飞淡淡的说:“因为,你深深的伤害了她。” 高飞满头的雾水:“啥?我深深伤害了她?靠,我怎么个伤害她了?是她伤害了我好不好?当初在俄罗斯时,如果不是她贪心不改,我会被迫在地下楼兰呆那么久?真是莫名其妙,从哪儿说起,是我伤害了她?” 莫邪征东接下来的一句话,让心有不甘的高先生,变成了一尊雕像:“因为她是你的小表姨,你们之间发生了那种关系,在你们的世界上这是无法让人接受的。” 石像般的愣了很久,高飞才眨巴了下眼睛,抬手扑拉了下耳朵‘活转’了过来:“莫邪征东,你刚才说、说什么?” 莫邪征东说了这么多,的确有些渴了,一口把凉透了的茶叶喝干,才说:“我刚才说,安归王是你的小表姨,你高飞呢,是她的表外甥。她的母亲,就是上一代安归王上官风铃的丈夫,有个姐姐嫁到了冀南方家,生了个女儿,取名叫做方小艇。” 莫邪征东从没有这样耐心的给人解释过什么,尤其是态度很认真:“所以呢,方小艇是陈果果姑姑家的女儿,陈果果是方小艇舅舅的女儿,她们两个是姑表亲,很亲近的血缘关系。后来方小艇又有了个儿子,那个儿子就是你,高飞。” 高飞的眼神里,慢慢浮上了恐惧的神色。 莫邪征东开始后悔说出他和安归王的关系了,不过既然已经说出来了,那就索性说个透彻:“所以按照辈分来说,你得喊陈果果一个小表姨。可是,你却和你的小表姨有了、有了那层……” “胡说!” 高飞忽然大吼一声,拿起茶杯,狠狠砸在了地上。 第1075章 六月初九是个好日子! 高飞从小就以为自己是个爹不要,娘不疼的孤儿。 从小到26岁之前,所受的磨难多不胜数。 过多的磨难和挫折,使他的神经异常的坚韧,让他以为就算是天塌下来,只要他不死,就能熬过去。 可是莫邪征东所告诉他的这些,却把他引以为傲的坚韧,狠狠砸碎了。 安归王,哦,不,就是那个邪恶的,兴风作浪的,和他有了非常关系的陈果果,竟然是他的小表姨! 陈果果的父亲,和高飞的姥姥,原来是姐弟俩人。 他却和他的小表姨,发生了那层不纯洁的关系。 虽说认真的算起来,根据男人基因才算正统的说法,俩人关系可能除了五服,这要是放在封建社会,压根就不算个屁的事儿。 更何况,高飞面前还坐着个爹妈都可能是兄妹的莫邪征东,衬托的他和陈果果的关系,仿佛更加遥不可及。 可高飞却不想以封建社会常见的婚姻,和莫邪征东来作比较,他是真的无法接受,安归王竟然和他有这层混帐关系的现实。 在高飞看来,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就是一头畜生。 唯有畜生,才不管什么血缘关系,只要有机会把姐姐妹妹,大婶侄女的拉过来就干……他不是畜生,所以无法接受和陈果果的关系,不等莫邪征东说完,就狠狠把杯子砸在了地上。 杯子粉碎,炸响后却是死一般的寂静,如果不算高飞那沉重的呼吸声。 就像一头拉着满大车大粪的老牛,高飞伸着脖子瞪着眼,眼珠子发红,凶狠的瞪着莫邪征东,雄膛剧烈起伏着,咬着牙的嘶声说道:“你,胡说!” 莫邪征东很少被人这样吼,尤其是在她没有做错什么时。 好看的两道眉毛,紧紧皱在了一起,眼眸中也全是不满之色,抬手正要拍桌子时,却又慢慢缩了回来,仰天轻轻一声叹息:“唉,我没有胡说,因为这些话都是安归王告诉我的。” 低头看着地上那个碎了杯子,莫邪征东继续说:“安归王临走前嘱咐我,不要把这些告诉你。本来我也答应了她的,不会告诉你。不过,刚才你说你和我在一起不会感到轻松时,让我意识到,你和她在一起,也胜过和我在一起。” “我吃醋了,我承认,我吃她的醋了。” 莫邪征东没有隐瞒自己心里的想法,淡淡的说:“女人在吃醋时,就是自私心最为强烈的时侯,为了让你彻底断了对她的念想,所以我才说出了这些。当然了,我不会因为食言,背弃了对她的承诺就会心怀内疚,因为假如让时间重新来过,我仍然会这样说的。” “不可能,不可能是这样,我和她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怎么会有这层亲戚关系?你也和我说起过,你说你是修罗道,安归王是魔道,可我却是凡夫俗子。我们三个人,属于完全不同的三个世界,怎么可能会有所牵扯呢?” 高飞喃喃的说着,忽然一步跨到莫邪征东面前,紧紧攥着她的双手,眼里带有了哀求的神色:“东儿,你快点告诉我,说你刚才这些话,都是骗我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从此之后远离安归王。你说,说呀你!” 高飞从没有哀求过人,在他看来,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打落牙齿和血吞,宁可付出代价也不要求谁,更何况去求一个女人。 但现在他却开始求人了,求个女人。 高飞的心彻底乱了,他无法接受安归王陈果果会是他小表姨的现实,只希望莫邪征东是为了让他远离安归王,才骗他的。 “唉,我有必要骗你吗?” 看到高飞这样惶恐不安后,莫邪征东才后悔实在不该说出这件事来。 高飞颓然的低下了头,慢慢坐回到了沙发上,随即就是久久的沉默。 “高飞。”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莫邪征东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沉默了:“其实事情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糟糕,毕竟你们只是表亲关系,此前压根谁也不知道,所以才……” “不用再说了。” 高飞摆了摆手,再抬起头来时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仿佛他根本不在意这件事那样:“我心里都明白,也知道该怎么做。” 经过短暂的慌乱后,高飞终于恢复了冷静: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再也无法更改的可能。 如果哀求啊,慌乱啥的能改变什么,那世间也不会有那么多无奈了。 希望既然发生的事情改变,这只是人的一个幻想,最重要的还是得去面对这种现实才对。 高飞本身就是性格豁达的人,一旦从慌乱中冷静下来,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莫邪征东看他冷静后,倒是有些不放心了:“你、你真想开了?” “要不然还能怎么样?自杀?还是像她那样,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出家,就此一生拉倒?” 高飞重新点上一颗烟,镇定的样子,让莫邪征东都感到有些心悸,嘴巴动了动,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行了,所有的事情我基本都搞清楚了,明天就会返回京华。” 高飞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西北方向,好像梦呓似的说:“不管遇到了什么挫折,所有需要我去但当的事情,还是会如约而来的。明天,是我的大喜之日了,六月初九,真是个好日子。” -- 六月初九,阳历的7月24号,忌破土,上梁,求神拜祭,宜嫁娶,远行,求医。 这一天京华的空气质量非常好,天空都带有了少见的湛蓝色,明晃晃的太阳挂在天上,徐徐的南风吹过大街小巷,吹动了柳梢,荡起一阵阵的凉意。 单凭盛夏期间,能有这样一个清朗却凉爽的天气,就是个好日子。 高飞和王晨的婚礼酒筵,与高老爷子的寿辰酒筵一起,安排在了东门饭店。 东门饭店,与那些什么‘香格里拉、维纳斯’名字的酒店相比,显得土气了很多,酒店门口更没有身穿开叉到腿根的旗袍的礼仪小姐,平时停车场内更是看不到一辆类似于劳斯莱斯、卡宴、玛莎拉蒂此类的豪车,大部分都是奥迪,或者是外表土气的红旗等国产车。 不过很多有档次的人却知道,那些开着豪车,左拥右抱挥金如土的阔少们,就算拿出再多的钱,也休想预定东门饭店三楼以上的包厢。 世上有很多事,不是有钱就能解决的,也有很多东西,不是有钱就能得到的。 东门饭店,在京城人心目中,那是一个神秘的存在,据说在一楼大厅打扫卫生的小弟,他父亲就是南方一个县级市的常务副。 常务副的公子,却甘心来这儿当一个清洁工--这样的饭店,就像一辆挂着特殊牌照的红旗轿车,一旦上路后,任何牛比拉洪的豪车都得乖乖的靠边。 无关权贵,只是身份的象征。 东门饭店很低调,一惯的低调甚至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 但今天它却陡然焕发了青春,从天刚蒙蒙亮开始,路过这边的市民们就发现,酒店门口竖起了一个很大的拱形门,也有很多大气球升上天空,垂下的长长条幅上书一行大字:恭贺高飞、王晨新婚大喜! 东门饭店从开业起,不管有什么人来这儿,邀请什么客人,都没有这样招摇过,今天1却一反常态,变得嚣张了起来。 那个犹如东门饭店一样,低调的几乎让人忘记了的高老爷子,用这种方式来向世人宣告,他是多么在意他的孙子。 当然了,也是在向他的孙子表示歉意。 高老爷子从退下来后,从没有如此高调过。 今天,他重新让所有人注意到了他。 才刚刚七点半,诺大的停车场内,就停满了车子。 绝大部分车子,都是普通的奥迪、桑塔纳之类,车牌也很平常,就是普通的民牌,低调的不行。 但饭店门口的那几辆车,却高调的不得了,让人看一眼就眼花…… 六辆黑色的加长红旗轿车,乌黑铮亮,一字形的在酒店门口排开,静静的趴在那儿就像传说中蛰伏的怪兽。 红旗房车在京华街头也是常见的,但打头那辆车的车牌,才是真让人值得惊诧的。 传说,当这辆车在行驶中,如果敢有人挡在车前做出要侵犯的动作,不管这个人他爸行李还是姓啥,开车的司机在不经过任何人许可的情况下,就能掏枪直接把这人干掉,然后没事人似的继续开车闪人,还不会被追究任何责任。 当然了,也许事后会追查责任,却绝不会是追查杀人司机的责任,而是会有秘密部门,来调查被杀者,上溯到祖宗十八代,一旦发现任何可疑线索,此人全家都会神秘失踪,直到彻底调查清楚。 有人说,这是一种不该存在的特权。 也有人说,这样的车牌该存在,因为坐在车子里的老人,曾经为这个国家做出过极大的贡献,他们是国家最为宝贵的财富,是不屈不挠奋起的象征,理应享受他们该享受的这一切。 这,的确是这个国家,能对这些老人做出最大的尊敬方式了。 无数的记者,肩膀上都扛着摄像机啥的,井然有序的排在酒店门口两侧。 很多平时在各自领域都是权威的来宾,也都谈笑自若的站在旁边,轻声细语的说着什么。 能够被高家邀请来参加这次婚礼,寿诞,这会让他们有着由衷的骄傲,和自豪。 话说,最受高家关注的第三代领军人物高云华,在结婚时可是一家人找了个小饭店吃了顿便饭就算了的,大家想去捧场都没机会,高老头退下来后好不容易‘招摇’一次了,能够被邀请来参加这次婚礼,这只能说是荣幸。 相当的荣幸。 “老刘。” 一个戴着眼镜,身穿灰色短袖衬衣的老头,笑呵呵的问老刘:“我可是听说你家那小子,和高家老二是铁子,不会不来参加婚礼吧?” 第1076章 婚礼(一)! 戴眼镜老头所称呼的老刘,就是刘小龙的老子。 说起来,今天打扮很精神的老刘,和灰色短袖老头都是老一辈,没必要来这么早,更没必要像那些小字辈一样候在酒店外面,只要在酒筵开始前到场,高老头也不会有半点怨言。 老郑(灰色短袖老头)来这么早,年龄比高老头略小,是几十年的上下级了,目前在外地生活,这次受邀来京参加婚礼,提前来了好几天了,闲的实在没事干才来这样早,又不是个肯闲下来的性子,所以才在外面‘冒充’小字辈。 老刘呢,则是因为他家那位刘爷,今儿要担负一项重大使命,老刘担心那家伙会露出啥马脚,所以才亲临现场,做好了时刻准备弥补漏洞的准备。 一个闲的没事干,一个心里揣揣不安(老刘不能不怕啊,如果刘爷一旦露出马脚,让人看出他原来是假冒高飞,这影响可就相当恶劣了),所以俩人都老早的来了,站在了外面。 他们都在外面站着了,那些小字辈还有什么胆子再呆在酒店中? 于是乎,一大帮人都站着了外面。 ”郑老,您别叫我老刘了,我可不敢当这个称呼,您还是像当年那样,喊我小刘吧,不管我坐在什么位置上,又是多大年龄,在您面前,我可都是晚辈啊。“ 听老郑问起自家小子,老刘苦笑一声,含糊其辞的说:“咳,本来吧,那小子早在一个月前就请好了假期,给高家小子当伴郎的,谁知道事到眼前,他却接到了临时紧急任务,去外地出差了。唉,为此他还埋怨这,埋怨那的,让我好好训了一顿。” 老郑可不知道真相,由衷的赞叹道:“嗯,小刘你做的很对,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现在的年轻一代啊,从出生时就逢华夏盛世,根本不知道这份安享是多少老一辈,才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每天就知道抱怨这,抱怨那的。” 俩人正在这儿随意的聊天,忽然听到有人喊:“快看,快看,新郎官出来了!” 老刘俩人下意识的看向酒店门口,就看到酒店服务生打开了玻璃门,身穿咖啡色西装,白衬衣红领带,头发打蜡亮的能让苍蝇落上去摔断腿子的新郎官高飞,手捧着一大束鲜花,在好几个身穿西装的年轻人簇拥下,从大厅内走了出来。 “快,拍照,拍照!” 抗着摄像机的记者们,呼啦一下子围了上去。 说起来,各位记者们对于新郎官高飞一点也不熟悉,要是搁在以前,让这些鼻孔朝天的大记者们来采访本次婚礼,他们肯定是连点都不带点的。 不过,当他们被告知,新郎官是诸位绝对的顶头上司(方小艇)的大少,又是高家嫡系子孙后,立即就改变了态度,深以能受邀前来采访本次婚礼而荣幸。 暂且不管德高望重的高老头,单说方小艇--这可是个巴结讨好老大的绝佳机会不是? 同理,既然高老头放出话来,要给高飞办个风风光光的婚礼,方小艇这个宣传部门的实权人物,没理由不趁此机会‘滥用职权’的。 反正这个风光无限的婚礼过后,高家就不会再对高飞有丁点直接的帮助了,算得上是最后的疯狂,就算排场再大,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嘁哩喀喳声中,闪光灯频频闪现。 高飞好像早就被嘱咐过了,知道出门后会被狂拍,所以在闪光灯亮起之前,就摆出了微笑、淡定、佛祖俯视众生般的诸多嘴脸,尽力让记者们无论从哪个角度去拍,都能拍到他的正面形象。 根据原先的打算,高飞在结婚这天,刘小龙将会担任伴郎的角色。 无论从年龄,婚姻状况(伴郎和伴娘一样,基本都是未婚人士),还是关系上来说,刘小龙都算是最佳的伴郎人选(按理说,高雅才是最合适的,可有些事大家心知肚明,所以也没谁会想到让他来做伴郎)。 可结果风云突变,定好的伴郎却成了新郎,伴郎这个重要角色,就只能交给别人了:高家的一个晚辈亲戚,叫小常,正在上大学。 小常为能够给表哥(他和高飞的关系,算是远房表哥)做伴郎,兴奋的昨晚就没有睡好,他可是早就听说表哥那些英雄事迹了,尤其是身边美女如云,被他视为了绝对偶像。 能够给偶像做伴郎,小常能不兴奋吗? 再加上他也是个活脱性子,小伙长相也很耍滑,来接替刘小龙给高飞当伴郎,也算是不错的人选了。 “好了,好了,大家请让一让,不要再拍了,迎亲的吉时已到,我们要出发了!” 看了眼时间后,小常就扬手请记者们暂且灭灯,得去迎亲了。 高飞,哦,是刘小龙。 表面镇定自若,内心很特么忐忑的刘小龙走下第一个台阶后,花炮打响了:砰,砰砰! 五颜六色的彩纸,从天上飘飘洒洒的落下,就像下了一阵彩雨。 刘小龙走下台阶后,一身盛装的方小艇追了上来,看样子要有话说。 刘小龙赶紧停住了脚步,看着今儿特别明媚的方小艇,很别扭的说道:“妈,你、你还有事吗?” “没事,就是看你头上有碎屑。” 方小艇来到刘小龙面前,左手扶着他胳膊,抬起右手替他摘下了几个彩纸,动作温柔,眼里全是慈爱:“小飞,去了陈家接了王晨出门时,一定别忘了在天井前给你陈爷爷、张奶奶(老陈夫人)鞠躬行礼,实在不行就磕头,反正他们是你祖辈,也当得起你几个头的。” 按照陈破天老家的风俗,新郎在接新娘离家时,要给女方老人正儿八经磕头的,虽说现在时代不同了,很少有人会那样做了,不过老陈这次可是向外嫁孙女,高飞要是能给他们正儿八经磕几个头,相信他们肯定会很高兴。 “嗯啊,好,我一定给陈爷爷磕几个头。妈,没事那我就去了啊。” “还有啊,他们那边好像还有别的风俗习惯,都是整人的,你自己得注意。” “没问题,我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过?妈你就放心吧!” 刘小龙满不在乎的答应了一声,捧着鲜花上了打头的红旗轿车。 这辆大红旗是高老头的座驾,今儿开车的司机也不是别人,王晨的大伯哥高云华。 小常坐在了副驾驶上,一脸的喜色和好奇,前后左右的打量着车里。 坐在后面的除了刘小龙之外,还有一个妆扮很漂亮的女孩子,李奇。 李奇在外身份是京华著名的化妆师,其实她真实的身份隶属国家某秘密部门情报科,专门为外出执行任务的人员乔装打扮。 李奇不愧是高云华看重的人,经过短短三天的时间,就把刘小龙装扮成了一个合格的‘高飞’,无论是说话语气,还是眼神动作,都极为的酷似,如果刘爷不犯什么大错误,相信王晨也看不出他不是高飞的。 但为了保险起见,李奇还是参加了这次婚礼,身份是婚礼摄影师,全程贴身跟随刘小龙,随时准备提醒他该注意的细节。 整个婚礼中,除了高老头,高云华,老刘爷儿俩之外,其他人都不知道现在的高飞是个假的。 “走了啊。” 高云华回头,对刘小龙笑了笑,启动了车子。 随着红旗轿车的启动,花炮在一起响起,满天彩纸随风飘洒时,一辆挂着警卫局拍照的奔驰防弹轿车,飞快的冲到了最前面,向老陈家所在的方向而去。 六辆加长大红旗,前后各有一辆警卫局的防弹奔驰,一行八辆车陆续驶上了公路,天上还有一架直升机紧紧跟随,摄影师倚在舱门口,居高临下拍摄这一盛况。 既然老高家如此高调的为高飞举办婚礼,交通、安全等相关部门早就做出了安排,纷纷派出精兵强将来保证本次婚礼的顺利进行。 当然了,交管部门是不会因为婚礼而启动交通管制的,那样肯定会遭到市民们的白眼,不过他们却在婚车经过这一路上的各个路口,都安排了大批人手,保证不会出现交通堵塞等状况就可以了。 在交管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迎亲车队在半个多小时后,顺利抵达了老陈家所居住。 这儿,也早就鼓捣出了一派喜庆的样子,一大群女方的客人站在胡同口,翘首以盼,不知道是谁最先看到了迎亲车队,喊了一声来了,围在胡同口的客人们哗啦一声闪到了两旁,更是有人飞身跑向了陈家,把院门紧紧的关闭。 这边客人最少也得有上百位,高家加上护卫开道的车子才八辆,明显无法把所有客人都载走,除了王晨老家的父母,老陈两口子等近亲外,其他人得自个儿驱车去东门饭店。 如果高家派出车子来接客,那车队最少得有几十辆才行。 高老头虽说决定要给孙子个盛大的婚礼,却不想太招摇了,太俗。 “新郎官来了,下车了!” “哇噻,新郎官还蛮漂亮的嘛,勉强配得上我们家小晨。” “快跟上,跟上,看看新郎官进门!” 在众多女方女客人的叽叽喳喳拥护中,刘小龙在小常和李奇的陪同下,走进了胡同。 看着身边那一张张笑脸,刘小龙是感慨万千,甚至还有了种想结婚的冲动。 喜庆气氛总是能轻易感染人的。 刘小龙等人来到陈家门前,大门早就紧闭了。 新郎官来女方家迎亲,要想进门得掏红包,这是个国人尽知的风俗。 小常也早就准备好了,迈步上前抬手拍门:“开门了,开门了,新郎官驾到!” 里面传来一个女孩子的调皮声音:“哟,想进门呀,红包拿来。” “红包早就准备好了的,请各位姐姐查收!” 小常拿出一个大红包,从门缝里递了进去。 民间风俗,叫门的红包越厚,新郎家就越有面子。 第1077章 婚礼(二)! 无论是高家,还是陈家,自然不会在意红包有多厚,关门要红包只是迎亲过程中一个喜庆节目而已,所以小常拿出的红包内,也就装了八百块钱。 钞票咔咔的贼新。 “不够,不够,再来,再来!” 里面的人收到红包,查看里面有多少赏钱后,再次叫嚷了起来:“这个红包最多只能开半扇门的,新郎官难道要想侧着身子进来吗?” 迎亲来到丈人门前被百般刁难,几乎是所有新郎官都能遇到的,小常也早有准备,马上再次掏出红包,从门缝中塞了进去。 经过女方的百般刁难,把小常都累出一身汗,红包掏了足足七八次后,陈家四合院的大门,这才被众多红包扣开。 大门刚一开,陈家一些早就被嘱咐过的半大孩子,忽地一声就向前涌了过来,推搡着刘小龙、小常和李奇就进了大门。 这些小子绝对是整人的高手,在后面用力推搡就推搡吧,还故意这些脚底下摆了几块板砖,小常一个没注意就绊倒在了地上,差点把下巴磕肿。 幸亏刘小龙干了警察,身手还算矫健,在即将被绊倒时,及时一把搂住了李奇的腰,好不容易稳住身子正要说个谢谢啊时,那女孩子隐秘的一肘就击在了他心口,似笑非笑的低声问道:“想趁机占我便宜?” “我哪有,就你这排骨样,有什么便宜可让人占的!” 刘小龙咧着嘴狠狠瞪了她一眼,就被背后无数双手给推进了院子里。 他刚走进院子,就听到后面那些半大小子齐声吼道:“门关了,门关了,可以行动了!” “嗯?可以行动了?这是啥意思?” 刘小龙有些纳罕的扭头看去时,抗着摄影机的李奇却滑溜像鱼那样钻到一边去了,接着就听到小常一声惨叫:“哎哟,我的鼻子!” 刘小龙大惊赶紧回头,就看到十几个面目可憎的妇女,人人手里拎着一根裹了红绸子的棍棒,蜂涌为了上来,举起棍棒对着他们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 那棍棒足有擀面杖粗细,论起来砸人很是趁手。 “沃曹,这是什么节目?这要是砸在脑袋上不死也得留个大包啊,这不是要人命吗,哥们只是来替人迎亲,可不是来送命的!” 刘小龙大惊,哇呀怪叫一声转身就想逃,可后面一群半大小子早就堵住了去路,他根本无处可逃,听到若干风声砸下后,只能下意识的抬手去挡。 “我命休矣!” 刘小龙抬手挡住两根棍棒时,听到了东西断裂的咔嚓声,心中悲愤的大叫一声后,才发现胳膊没断,也不是很疼,反倒是那群‘泼妇’手中的棍棒看上去折断了。 原来,这些裹了红绸子的棍棒不是擀面杖,而是秸秆(也真难为老陈家了,身在大都市,竟然能搞到这种东西),看起来虎虎生威的,其实砸在手臂上屁事也没有,骨头当然不会断,但揍在脸上那就不好说了。 老陈老家的风俗,在新郎迎亲来到丈人家后,掏钱开门进来后,女方的姐姐妹妹嫂子小表姨啥的,就会拿这种棍棒砸新郎,目的就是告诉他:丫的以后要是敢欺负俺妹子,小心着你的小命! 虽说是秸秆,揍在脑袋上最多也就疼一下,绝不会造成脑震荡啥的,但同时也让这群泼妇更加肆无忌惮,抡起棍棒劈头盖脸的对着刘小龙和小常,就砸开砸开。 对方都是新娘的嫂子姐妹啥的,刘小龙和小常当然不能还手,只能抱着脑袋满院子的乱窜,夸张的鬼哭狼嚎,连声喊救命,哀求再三后,那群泼妇才心满意足的鸣锣收兵。 这顿棍棒下来,俩玉树临风的帅哥,样子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可能是考虑到把新郎揍狠了不好交代,获许高先生的淫威早就路人皆知了,所以刘小龙除了嘴角有点肿,头发乱成鸟窝那样之外,别的地方倒还正常。 可小常就惨了,鼻子都流血了,还没有人管,最后只能用手纸暂时塞住,一脸的欲哭无泪:嚓,早知道这样的话,俺才不来当这伴郎! 新郎迎亲在丈人家被狂揍的风俗,自古以来就有,就是警告新郎以后要善待新娘,不过现在很少见了,谁也没想到会在老陈家重现了这‘温馨一幕’,把迎亲气氛推上了一个高点(草,不能带潮,真特么的别扭!) 新郎和伴郎挨揍挨的越惨,新娘家就越高兴,对他们也越热情,马上就有稳重的大叔笑容满面的迎了过来,把刘小龙俩人让进了正厅内。 正厅内,老陈两口子坐在八仙桌两侧,旁边的凳子上还坐着一对中年夫妻,好像知识分子那样,这就是王晨的亲生父母了。 刘小龙和小常都对方才棒打新郎的节目很不满,所以也没整理乱糟糟的形象,满脸可怜兮兮的样子进了屋,对老陈弯腰深施一礼:“陈爷爷。” 老陈没说话,也没看小常,那双好像秃鹫似的眼紧紧盯着刘小龙,几秒钟后才猛地一拍桌子,大发雷霆的样子:“胡闹台,乱弹琴!” “老爷子生气了,有人要倒霉了,哼哼,活该,最好是把那些娘们狠狠训一个梨花带雨,让她们这么没轻没重的揍刘爷!” 刘小龙心中高兴,却故意拿捏出惨兮兮的样子,正琢磨着要不要配合着来个声泪俱下诉苦时,就听老陈骂道:“这是谁下的手?昂?还没有把他们腿子打折,就这样轻饶了他们,真是辜负了我的一番重托!” “啊?” 刘小龙和小常俩人,听老陈这样说后,吓得差点一屁股蹲在地上。 还是陈老妇人及时解围,笑道:“老头子呀,你就别吓唬这俩孩子了,我说你怎么年龄越大,玩心反而更重了呢?幸亏你没再也没孙女出嫁了,要不然就凭你刚才那句话,你孙女以后就得孤老终生啊。” “嘿嘿,哪能,老陈不是吓唬吓唬这俩小兔崽子吗?” 老陈这才嘿嘿一笑,望着抬手擦汗的刘小龙俩人,笑的好像一只老狐狸。 在正厅内坐了片刻,刘小龙见过了王晨的亲生父母,和亲近家人,陈家大儿媳走进来说吉时已到,王晨可以出嫁了。 王晨在四合院的西厢房,伴娘肖鱼儿和张暮涵等几个女孩子陪着她,刚才在窗口就看了棒打新郎的好戏。 身穿一身白色婚纱,光彩照人的王晨在看到刚才那一幕时,只是抿嘴轻笑--事实上,棒打新郎这出戏,本是可有可无的,是她坚持要有,目的就是籍此来加重自身在高家的印象,反正那些秸秆也不会把人打伤。 小常鼻子破了流血,只是个意外。 肖鱼儿倒是瞧得兴高采烈,看她刚才跃跃欲试的样子,要不是肩负着伴娘的重大使命,肯定也会挽着袖子冲上去了,她保证下手还要比那些大嫂们狠…… 反倒是张暮涵,在看到刘小龙被揍得‘惨不忍睹’后,心里疼的要命,却又不敢表达出来:自己男人被揍,谁不心疼啊? 接下来的迎亲节目,就没有暴力行为参与其中了,都是些娱乐性很强的,比方新娘的鞋子被藏起来了,新郎要满屋子的找啊,新郎要跪在窗前,给新娘发誓以后只爱她一个啊,俩人共同吃一碗饺子啊等等。 最后,就是新郎背着新娘出门了。 别看刘爷人以前挺混帐的,不过却特别讲义气,冒充高飞来迎亲也还罢了,和王晨通吃一碗饺子也没问题,但是绝不会乘此机会背着王晨的。 朋友妻,不可戏。 他是绝不会背着王晨的,反正刚才那顿揍,给了他一个充分的理由:腰疼。 腰疼不是被各位女侠给揍的,而是刚才慌不择路满院子乱跑时,不小心碰到了石桌上。 为了证明自己没撒谎,刘小龙一脸呲牙咧嘴疼痛状的作势要解开衣服,给大家看看,李奇及时站出来证明,说她刚才就在石桌那边,亲眼看到新郎碰到石桌上时,好像还听到了咔吧一声响,可能是骨折了…… 打新郎伴郎是为了图个喜庆,王晨可没想到会把爱郎打成骨折,顿时就慌了,心中后悔不已,觉得事情闹得有些过了。 肖鱼儿飞一般的跑去正厅,向陈老爷子汇报去了。 听说新郎官可能伤了腰,老陈也吓了一跳。 相比起很多人来说,老陈这个历经枪林弹雨的老战士更明白,人体骨骼受伤后,除非是很明显的外伤,一般当时只会隐隐作痛,表面看起来没事,只要一检查就能查出事儿大了。 “你看这事整得,好好一个大喜的日子,竟然把孩子给打出事来了。” 老陈夫人不愿意了,提议道:“要不要赶紧把孩子送医院检查一下……” 不等老婆子说完,就被老陈瞪眼打断:“胡闹台,今儿是这家伙的大喜日子,怎么可能去医院?那样太不吉利了!” “可身体重要,还是吉利重要?” “都重要,但我老陈的面子也很重要啊,这事要是传将出去,我老陈以后在大街上的还怎么抬起头哦,唉!” “那咋办?” “咋办?先糊弄过这一天再说……鱼儿,去告诉你小晨姐,别让高飞背她出门了,就走着吧。” 老陈无奈的嘱咐了肖鱼儿一声,心里却在纳闷:捏捏的,姓高的那小子枪林弹雨的不知道历经多少次,也没见他缺胳膊少腿的,就刚才那游戏会让他骨折了? 老陈心里虽然纳闷,可也不敢保证这种意外不会发生,更不能在今天这场合让高飞去医院检查,只能吩咐下去别再闹了。 听说不用背新娘子出门上车后,刘小龙总算是松口气,装出衣服偶尔会疼的皱眉样子,强作笑颜的完成后面礼仪后,这才在众人的簇拥下走出了陈家。 外面那些不知情的客人,看到王晨是走出来的后,还都很纳闷。 第1078章 婚礼(三)! 别说是在京华这种大都市了,就算是在最偏僻的小山村,新娘出门时,也是被新郎或背,或抱出来的,这是雷打不动的风俗。 所以在看到王晨是自个儿走出来的后,那些不知情的客人都很纳闷,有老成持重规矩大的女宾,还不断的善意提醒刘小龙,得背着新娘,因为新娘出门时,脚不能沾地的。 不过不用刘小龙特意解释什么,陈家那些‘棍棒手’就迎了过去,替他找出了无数个不能背新娘的借口。 得知刘小龙腰受伤疼痛,又看他总是无意识的皱眉头,王晨心中更加愧疚,在走出大门时低声说道:“高飞,对不起啊,是我坚决要保留棒打新郎这个节目的,没想到却误伤了你。你别怪她们,要怪就怪我吧。” 刘小龙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笑了笑:“呵呵,我哪能怪你呢,是我自己不小心而已--要不,我就背着你吧?只要小心点,估计问题不大,哎哟。” 刘爷刚做出弯腰的动作,就疼的一咧嘴,吓得王晨赶紧说:“算了,算了,走着就行,等回去后你就去医院检查一下。” “行,看来这次真是倒霉透了。” 刘小龙说着,对抗着摄影机在旁边跟着的李奇使了个眼色,又说:“今儿是咱们的大喜之日,陈老爷子也说了,去医院不合适,还是找个有经验的骨科中医来诊断一下吧,说不定只是不小心错位了。” “嗯,这样也好。” 王晨叹了口气,挽着他的胳膊走出了胡同口。 得到刘小龙暗示的李奇,马上就打电话安排人。 在决定了假扮高飞迎娶王晨时,有李奇神奇的化妆术,再加上她的随时提醒,刘小龙不担心会穿帮,却唯独担心两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来陈家迎亲时,要背着王晨出来。 第二件事也是最头疼的事,就是晚上的洞房花烛夜。 假扮高飞来陈家迎亲,要背着王晨出来这这件事,坚持‘朋友妻,不可戏’观点的刘小龙,是执意不肯这样做的。 李奇倒是不怎么在意,反正现在又不是古代了,就算刘小龙以本来面目背负王晨一次,好像也不会有人说别的:古代男女还不能握手呢,现在一般男女异性朋友都能在一起泡温泉了,背负一下又算得了什么? 李奇担心露馅的是第二件事,也就是洞房花烛夜。 根据刘小龙的观察断定,高飞和王晨还没有发生那种关系,那么结婚当晚的洞房花烛夜,他这个新郎官要想不给自己哥们戴帽子,总得找个合理借口吧? 李奇的主意是刘小龙喝醉,喝醉了的人啥事也不知道了,怎么能进洞房? 当然了,就算刘小龙喝醉了,晚上睡觉时为了不露馅,还是得和王晨在一张炕上的--这事该咋整? 正为这两件事犯愁的刘小龙,和李奇商量了若干个办法,也没商量出比醉酒更好的办法:在没有获得高老爷子许可之前,真正的高飞到现在还杳无音信的真相,是绝不能暴露的。 说又不能说,便宜又不能占,刘小龙这个头疼啊。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迎亲时被那顿棍棒打出了灵感:腰板受伤了,连新娘也不能背了,咋还能入洞房? 这顿揍,没有白挨啊! 别看刘小龙随时无意的皱一下眉头表示很疼,心里却乐开了花:哇哈哈,刘爷不愧是刘爷,灵机一动想出的点子,就解决了大问题啊! 这边迎亲队伍返回的途中,已经去东门饭店坐镇的高老头,就接到了陈老头的电话。 电话中,老陈很是自责的自我批评了一番,说老高家要是咽不下这口气的话,随时可以上门找他单挑,但要是想籍此欺负他的干孙女王晨,那是老猫嗅咸鱼,休想! 高老头自然是愤愤的骂了几句,扣掉电话后心里却在夸刘小龙也不全是个不学无术的碗筷,还是有点小聪明的嘛。 方小艇却担心的要命,暗中埋怨陈家的人也太过份了,怎么可能把新郎揍成那样呢,只是碍于高老头没吭声,她也不好把怒气表现在脸上。 刚得到这个消息后,方小艇还觉得老陈说的有些夸张,但当迎亲队伍到来,伴郎小常抢先下车,看到他鼻子里塞着卫生纸的样子,新郎这边的人才相信,当时情况的确危急的不行…… 不满归不满,但在王晨的父母下车后,方小艇夫妻俩还是笑容满面的迎了上去。 王晨的父母是来自小地方的,看到亲家亩光彩照人,一副不怒自威的样子,再加上得知女婿被揍出了毛病,心中更是揣揣不安,接连说客气话,那卑微的样子让王晨看了很心酸,却又无可奈何。 幸好高健城还是个实在人,没有丝毫架子,挽着王晨她爸就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那样,很快就找到了共同语言,这让她稍稍有些放心。 新郎新娘下车后,东门饭店大厅门口礼炮齐鸣,很多平时只能在电视中看到的面孔,此时都一脸温和的笑容,双手交叉着放在身前,点头为新人祝福。 今儿是高飞和王晨大喜之日,又是高老头的八十寿辰,可谓是双喜临门。 主持婚礼的司仪,也是主持春晚的优秀主持人,那自然是妙语连珠,把新郎新娘‘耍的’滴滴转,不时引发各位来宾一声声善意的哄笑。 婚礼仪式和平时大家所知道的完全一样,就是新郎新娘各自交换戒指啦,当众给双方老人鞠躬说辛苦了给个红包吧啦,最后一起开香槟了等等。 一个多小时后,婚礼仪式结束,婚宴开席。 高老头既然要大操大办高飞的婚礼,广撒请柬,来的人自然海了去了,酒筵就摆在东门饭店的大厅内,足足摆了一百多桌。 至于王晨的娘家人,和高家的人,当然会在包厢内。 婚宴正式开席后,早就蓄势待发的酒店服务生,立即穿花蝴蝶那样,推着餐车上菜,开酒。 事情到了这一步,刘小龙总算暂时歇口气了。 等会儿还要敬酒,不过现场那么多桌酒席,是不可能每一席都喝酒的,一百多桌啊,每桌喝一杯,也能让他喝不了兜着走的。 所以最多也就是端着酒杯照应一下就是了,主要是新娘的娘家人,刘小龙得代替高飞实打实的喝几杯。 刘小龙和王晨掺空去了一个包厢内。 刚走进去,刘小龙就摔倒在沙发上,叫道:“哎哟,可特么的累死我了--哎哟,疼!” 正要把双脚搁在沙发帮上好好休息下时,刘小龙猛地想起他现在不但在扮演高飞,还在扮演‘伤员’,刚才一时大意,竟然忘记是伤员了,所以赶紧嗨哟了一声。 “啊,不要紧吧?” 王晨慌忙走过来。蹲在沙发前伸手就去掀他的衣服:“我看看伤在哪儿了?” 刘小龙哪敢让她看,赶紧坐起来正要找借口推辞时,包厢房门被敲响了,王晨连忙站起身,走过去打开了房门。 进来的高云华,还跟着个戴着眼镜的老人。 “大哥。” 王晨脸儿微红的叫了句大哥。 高云华笑着答应了,等老人进来后关上了房门,这才介绍道:“王晨,这是总医院骨科权威顾教授,老爷子是中医,不需要任何仪器只需拿手一试,就能诊断出骨折情况了。” “哦,谢谢大哥,顾教授,麻烦您了。” “呵呵,不麻烦。” 顾教授自然是一脸的和颜悦色,和王晨俩人寒暄了几句,就让刘小龙掀起了衬衣。 刘小龙面对着王晨坐在沙发上,掀起了衬衣,顾教授坐在他身边,伸进手去时还一脸的淡定,但刚过了片刻,两道花白的眉毛就皱了起来。 密切关注着他的王晨,心儿立马提了起来,低声问道:“顾教授,是不是……” 顾教授没有说什么,只是让刘小龙趴在了沙发上,他要仔细检查一下。 高云华看王晨满脸都是自责和担心,心里多少有些愧疚,悄声劝道:“王晨,别担心,不会有什么大事的。” “嗯。” 王晨轻咬着嘴唇,神魂不舍的点了点头。 顾教授闭着眼,装模作样的莫了半天,才缓缓问道:“你以前是不是受过伤?” 趴在那儿装比的刘小龙,连连点头:“啊,哦,是啊,是啊,好几年前这儿受过伤,当时在窗上躺了好几个月的。” “这就是了。” 顾教授缩回手,睁开眼说:“本来你这儿就有旧伤,脊椎恢复的不是太好,还有些脆弱,现在却又恰好碰到了旧伤,导致脊椎原骨折处裂痕张开……唉,情况不妙啊。” 听顾教授这样说后,王晨吓得小脸有些发白了,急急的问:“顾教授,高飞的伤势很严重吗?是不是需要住院?” “住院倒不必。” 顾教授摇了摇头,站起身说:“这是骨伤,唯一的办法就是静养,去医院也是这样。记住,以后绝不能做任何有劳腰椎的活动,甚至弯腰起身都得小心,以防加重旧伤伤势。如果--唉,那么就会有下肢瘫痪的危险,切记,切记。” 王晨呆住,做梦也没想到,她执意坚持保留的节目,会给高飞造成这样大的伤害,连弯腰起身都得加倍小心,一个搞不好就会下肢瘫痪。 顾教授无奈的摇了摇头,拿出几张膏药给刘小龙贴了一张,又嘱咐了他许多注意事项,这才由高云华陪着走出了包厢。 “高飞,我、我……” 等高云华俩人一走出去,王晨泪水就淌下来了,坐在沙发上小声的抽噎了起来,肩膀抖动,伤心欲绝的样子。 刘小龙赶紧安慰她:“小晨,别这样,今儿可是你大喜的日子,咱不能哭的。你放心吧,我没事,只要好好静养几个月,不就一切ok了吗?” 吸了下鼻子,王晨低声说:“都是我太任性了,本来你就为公司的事操心不已,现在却又……唉。” 第1079章 婚礼(四)! 天涯集团当前面临的困境,王晨知道的是一清二楚。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本来高飞就为集团操心,操心劳神的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本想借着大婚的机会好好放松两天呢,结果却发生了这种事。 这一切,都是王晨执意要保留的那个棒打新郎节目。 王妹妹此时心中要多后悔,就有多后悔,要多愧疚就有多愧疚,搞的刘小龙只好安慰她,老大会儿泪水才止住。 距离敬酒的时间还有十几分钟,王晨生怕高飞会总担心他的伤势,擦干泪水后主动岔开了话题:“高飞啊,那天晚上你去哪儿了?” “哪天晚上?” 貌似很小心坐在沙发上的刘小龙,问出这句话后才明白王晨问的是啥事。 在他们结婚前几天的晚上,先后有沈银冰、陈大彪等人去天涯集团生产基地找高飞,王晨更是去了开发区分局,请刘小龙用警方定位系统寻找高飞的下落。 不过大家忙活了一晚上,也没找到高飞。 就在刘小龙准备托关系加派人手寻找高飞时,被他老子一个电话喊到了京华。 来到京华后,刘小龙才知道了关于高飞的一切,随即用高飞的口吻通知了冀南,说他临时有事去了外地,很快就能回去,不过在来时的路上,手机丢失了等等。 得到‘高飞’传回去的信息后,王晨、梁明等人才松了口气。 第二天一早,王晨就赶回了京华,直到今天才看到高飞。 其实王妹妹很清楚,高飞以前就大侠般的四处游荡,个月二十天的没消息很正常,那晚要不是在陈大彪说的那些有些蹊跷,再加上沈银冰一脸好像出了事的样子,她也不会在意。 听王晨提到这个问题后,早就对此有所准备的刘小龙,马上就解释了一遍,无非是他为化妆品打不开市场而担忧,忽然想到外地有个朋友,也许他有办法啥的等等。 “哦,和我当时猜的差不多。” 王晨没有听出任何破绽,只是问:“高飞,问你个事,在你离开冀南的那天白天,你怎么会在陈大彪他丈母娘村发生了车祸,还在人家家里喝的酩酊大醉,说了些很奇怪的话。还有啊,你告诉陈大彪说,方家老宅有个老妇人那事,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晨所说的这些,都是陈大彪提供的,刘小龙当时也在场,当然也很清楚,早就猜到王晨会这样问,提前准备了借口:“那个老妇人啊,是我在国外混时一个好兄弟的母亲。” 刘小龙解释说,上官风铃是高飞在国外当佣兵时一个战友的老娘,那个战友在一次任务中牺牲了,老娘就孤苦无依,却知道儿子还有个高飞的好兄弟,通过多方打听来到了冀南找到了他。 既然是好兄弟的老娘,就是高飞自己的老娘--为了让老娘有个舒适的晚年,高飞在征求她意见后,就把她带去了乡下方家老宅。 谁知道,到了方家老宅后,老娘想到了她的老家,更想到了死在国外的战友,触发了高飞的伤心事,懵懵懂懂的好像回到了昔日战火纷飞的战场上,这才造成精力不集中,撞在了树上。 至于高飞在陈大彪丈母娘家喝酒时,说出的那些奇怪的话,也是和战友有关:那个佣兵战友,爱上了一个女孩子,结果后来才发现,那个女孩子竟然是他的小表姨! 战友搞清楚这一点后,心灰意冷,悲伤万分,结果在一次任务中,很倒霉的牺牲了,死前还拜托高飞,替他照顾老娘。 “唉。” 说到这儿后,刘小龙无限哀怨的叹了口气,喃喃的说:“也许是方家老宅惹起了老人对儿子的回忆,等我半夜醒来再赶回老宅时,老人家却已经走了。到现在,我都没有找到她。” “哦,原来是这样啊,高飞你别担心,等忙过这几天,我也帮你留意那位老妇人。” 听完刘小龙的解释后,王晨这才疑心顿去,正要问问他贴上狗皮膏药后感觉怎么样时,高云华敲门走了进来:“高飞,王晨,该去敬酒了。” 婚宴敬酒,在国外还是国内,这都是必须的,也是整个婚宴的最高点,年轻人特喜欢,可以当着漂亮新娘子出出风头,说几句荤话。 大厅内,上百桌酒席分成六排,每排二十桌左右,表面上看上去大家是随便坐的,没什么秩序,可所有人都清楚自己是什么身份,该和什么人坐在一起。 高、陈两家的亲朋好友,没资格去包厢内的,也都坐在大厅内,他们的桌子就在大厅最里面,随后就是官职比较重的一些人,距离大厅门口越近的人,在官场上的影响力也越小了,坐着的基本都是记者。 至于坐在门后最角落那几张桌子上的人,更是不被人注意,连记者都不会去主动搭讪。 只是谁也没想到,高家的三少爷高雅,就坐在这样一张桌子上。 和他坐在一起的,有焦恩佐、张耀明,以及几个和高雅平时走的比较近的人。 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高雅本来不想参与这次婚礼,也知道自己露面后,会引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可焦恩佐却提议他最好是来。 一方面是因为本次婚礼不仅仅是高飞的婚礼,还是高家老爷子八十大寿的寿宴,高雅这个嫡系孙子不能不来。 另外一个就是,焦恩佐让他仔细观察一下高飞,看看能不能看出什么破绽。 从今早婚礼开始后,高飞的亲兄弟高雅,这个本该是最忙碌的人,一直都呆在大厅内,直到婚宴开始后,才找了个最不起眼的角落。 因为高雅做的那些事,他现在高家的地位是一落千丈,不但高家老头子不给他好脸色看,就连以往最溺爱他的方小艇,这段时间都刻意忽视了他。 要不然的话,刚才高、陈两家主要成员去包厢,高雅却没去后,别人不说,高老头首先就会不开心的。 高雅坐在宴席的首位,酒筵开始没多久就喝了半斤多白酒。 酒量不算大的高雅,现在脸色通红,还阴沉,很长时间都不说一句话。 焦恩佐倒是一脸的坦然。 他这次是以张耀明朋友身份来的,现场这么多人,也用不着特意向别人介绍他,不时的和张耀明偶尔低声说笑几声,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张耀明总是有种忐忑不安,当高云华带着新郎新娘出来敬酒时,偷看了眼高雅低声问焦恩佐:“如果高飞真是别人假扮的,你不会当场拆穿他吧?” 焦恩佐阴阴的一笑:“当面拆穿他?呵呵,我才不会这样做。现在拆穿他除了让高家丢脸外,被他们所注意找机会打击外,还能有什么好处?再说了,现在拆穿他,太早了,最起码得等洞房花烛夜过后,高家二少原来是别人假扮一事儿,才会引起人们的兴趣。” “洞房花烛夜之后,再揭穿他是假的?” 张耀明别看不成器,可智商却不低,听焦恩佐这样说后,稍微一楞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背后腾地就冒出了一层冷汗。 再看焦恩佐那张很清秀的脸时,就有了种看到毒蛇的感觉,心里开始警告自己,以后最好慢慢远离他,要不然早晚得被他狠狠咬一口。 正如焦恩佐所说的那样,假如高飞的确是别人假扮的,现在就曝光,高家就算难堪异常,可肯定会注意他,并对他采取必要的行动:高飞是假的,高家早就知道了,原先假扮高飞的安归王已经去岭南受死了,这个高飞可是高家找出来的人选。 一旦被现场拆穿,不管这个人是谁,都势必会让高家丢人,无法放过他。 可如果等到高飞和王晨洞房花烛夜过后,焦恩佐再巧妙的把这个消息泄露出去,那么就会在京华某个圈子内引起轩然大荡,继而开始关注此事。 然后,谣言四起:高家为了能够给高飞按时成婚的面子,不惜找人假扮高飞,让他和高飞的女人洞房花烛……到时候,不但高家会颜面尽失,威信扫地,高飞真要是还活着,肯定会抬不起头来。 这个结果,正色焦恩佐所希望的。 同时,也是高雅所希望看到的:只要能打击高飞,他不惜任何代价! 反正高雅并没有参与此事(高飞由人假扮和王晨结婚),更不是他把这个消息泄露出去的,就算高家的名声再受损,也和他无关的。 愤怒,总是会蒙蔽聪明人的双眼。 一心打击高飞的高雅,根本没有想到焦恩佐这条歹毒计划,绝不是只对付高飞,还有高家:高家声名扫地后,威信大降,那么就会有人从中得到好处。 得到好处的人,就是把焦恩佐洗白了的人。 张耀明隐隐想到了这点,不过他还真不怎么相信,焦恩佐会和哪个豪门所联盟了,只是打定主意以后少和焦恩佐打交道。 就在焦恩佐一脸淡然笑看风云时,刘小龙和王晨在高云华带领下,已经敬过了七八桌酒席。 敬过的这七八桌,都是和高家、陈家关系比较近的人,也有方小艇夫妻俩人的同事。 “呵呵,高飞,王晨,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韩泽楷韩少,这位是他妻子郝连偃月,九局的局长。” 高云华带着高飞俩人来到了一张桌前,笑着为他们介绍着。 高云华也知道,假扮高飞的安归王曾经和郝连偃月打过交道,不过却不确定刘小龙和王晨会认识他们夫妻,再加上当前这个场合,所以才会郑重介绍。 还别说,刘小龙虽是京华这个圈内的‘知名人士’,以前却没和郝连偃月夫妻打过交道。 而他也不知道安归王假扮高飞时,曾经和郝连偃月有了那层关系,只是尽可能学着高飞的样子,对着酒杯:“韩少,郝连局长,我和王晨敬你们,感谢你们参加我们的婚礼!” 第1080章 婚礼(五)! 郝连偃月和高飞那些事,韩泽楷自然不知道,他只是对王晨没啥好印象。 不过现在王晨已经是高家的孙媳妇了,可不是他能惹得起的,所以很客气的双手举起酒杯,笑道:“高少,王局,恭喜二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我先干了!” 说完,韩泽楷俩人举杯一饮而尽,完事后还亮了下酒杯。 因为现场宾客太多,刘小龙俩人敬酒只能走马观花式的,肯定不能每人都敬个两三杯的,那样得墨迹到啥时候啊,所以每次敬酒都是一杯,他们俩人只是端着酒杯沾沾唇做个样子而已。 “谢谢韩部长,郝连局长。” 刘小龙笑嘻嘻的一笑,也称呼韩泽楷的官衔,与王晨一起举杯作势陪了一下。 刘小龙和王晨走过来后,郝连偃月的目光,就始终若有若无的盯着他的眼睛。 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郝连局长察言观色的本领那是相当毒辣,自信有把握能在高飞给她敬酒时,看出他是不是像焦恩佐所说的那样,是别人假扮的。 郝连局长和高飞,已经有了那层关系,两个本不该风马牛不相及的男女有了那层龌龊关系后,就算掩饰的再好,在看到对方时,眼神中也肯定会有异样流露出来。 郝连偃月在和刘小龙四目相对,同时点头微笑举起酒杯时,却没有发现他眼神里有丝毫那种让她心动的暗示性神色。 刘小龙看着她是的眼神,特别的清澈,无邪和纯洁--尽管刘爷不是这种人,平时在看到郝连偃月这样的另类美女,就算心有忌惮也会在眼神中露出龌龊想法的。 可今天的此时是啥场合啊,一个不小心就会露馅的,刘小龙自然不敢有丝毫懈怠,更知道敬酒时,别人都在关注着他。 高飞和哪些人关系好,高云华早就帮刘小龙分析过了,并专门考虑到了敬酒环节,在遇到关系好的人时,眼神中要露出善意啥的,在遇到一般关系、身份很重要的人时,目光必须纯洁…… 可惜,高云华真不知道安归王在假扮高飞时,已经把郝连偃月给‘收了’,只以为俩人是盟友,所以刘小龙在看到她时,才会纯洁的要命。 “原来,他果然是个假的。最起码,不是和我有关系的那个。” 郝连偃月声色不动,等刘小龙和王晨敬完酒又去别的桌子上后,才缓缓坐下来,黛眉微微拧着,沉默不语。 焦恩佐告诉郝连偃月,此前她所认识的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 郝连偃月不信。 不信的理由很简单,因为焦恩佐说安归王是个女的,就算她有着逆天的千变万化之本领,难道她能变出男人才有的东西? 到现在为止,郝连偃月都无法忘记和高飞在网吧时,那几乎要死掉的疯狂感觉,那可是一般男人也做不到的。 郝连偃月不信焦恩佐说的那些,她当时却没有说出来,只是答应和他联手,也好挣开束缚她的那层紧箍。 “唉,就算那个高飞是真的,可这个却是假的,难道高飞真出事了?” 郝连偃月默默的抿了下嘴角,抬头又看向了高云华的背影。 郝连偃月的事儿,除了那个不知真假的高飞外,高云华和白蓉也知道。 也正是高云华的暗中运作,才让郝连偃月躲过了一劫。 “怎么了,菜不合胃口吗?” 看到郝连偃月看着那边出神后,韩泽楷很关心的问了句。 “很好。” 郝连偃月淡淡说了句,就不再理他。 韩泽楷笑了笑,不以为意,却开始琢磨高云华:这个见人和高云华有一手? 暂且不提韩大少和郝连偃月心里想什么,再说刘小龙他们。 敬完这一桌后,高云华又把他们带到靠墙的一桌,指着站起来的众人笑道:“呵呵,高飞,这几位不用我介绍了吧?” 一个身穿黑色针织外套,肩膀上披着一条鹅黄围巾,皮肤水灵好像白瓷一样的美妇,优雅的笑了笑:“高少,王局,恭喜两位新婚大喜,白头偕老。” 这个女人,正是皇朝会所的老板,白瓷夫人。 有人说,自从高家二少爷大闹皇朝会所后,本来神秘,仿佛只是生活在传说中的白瓷夫人,就像逢春的古木那样,陡然绽放了勃勃生机,接连抛头露面,游走在本该属于她的圈子内,让京华多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根据这个说法,很多人都开始怀疑,倍受尊敬的白瓷夫人,和高飞之间好像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 不过这也只是大家私下里说说而已,可没有谁敢表露出来,最多也就是借着高飞给她敬酒时,暗中观察白瓷夫人的反应罢了。 别人都听说了,高云华和刘小龙自然也听说过,为此还特意把白瓷列为了重点,针对她制订了一套眼神暧昧的计划。 于是乎,在白瓷夫人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大胆的看着刘小龙时,刘爷觉得嗓子眼一干,那清澈无比纯洁的眼神,也马上变得朦胧了起来。 “这小冤家,越来越让人看着喜欢了呢,可惜这场合不允许,要不然我非得和他……” 白瓷夫人浑身轻飘飘的,左眼微微一眯,接过刘小龙递过来的酒杯,左手掩着嘴儿,姿势优雅的干尽了杯中酒。 其实她本来喝的是红酒,刘小龙递给她的却是白酒。 一杯酒下去后,白瓷才察觉出酒有些辣,忍不住的轻咳了几声,一张白瓷般的脸儿上,立马浮上了迷人的红晕,仿佛让整个大厅都忽地亮了一下。 女孩子和女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一个风情。 一个女孩子不管有多美丽,她像骄傲的孔雀那样展示羽毛时,最多会让人觉得她娇憨,无暇,雪莲花般的不能亵渎。 但当一个美貌妇人在展露她的美丽时,却能把‘成熟’这个词诠释的淋漓尽致,让男人看了后心跳立即加速,并伴有口干舌燥的莫名骚动,很自然就联想到了那些不能对人言的美妙一幕。 白瓷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已经失去了少女的清秀,却收获了真正女人的成熟。 成熟的白瓷就像一枚汁液饱满的水蜜桃,带着文字无法描述的诱祸。 就是诱祸,一诱就来祸端了。 刘小龙心中一荡,目光发直--白瓷夫人此时无意展露出的妩媚魅力,可不是他这种郎当大少能抵挡的。 “咳!” 就在刘小龙眼里只有白瓷,所有人都悠忽不见后,就觉得右脚一疼,王晨的轻咳声传进耳中,让他马上就恢复了清明。 既然很多人都谣传高飞和白瓷夫人关系不一般,王晨自然也听说过,此时看到刘小龙守着她竟然直勾勾的看着人家,心中顿时恼怒不已。 不过守着这么多人,王晨自然不能发脾气,只是轻咳一声的同时,红色高跟鞋的细高跟悄悄在刘小龙脚面上跺了一下。 好像钉子般的高跟鞋,跺在脚面上可不是闹着玩的,刘小龙的嘴巴当即一撇,正要失声喊疼时,高云华及时把酒杯递到了他嘴上,笑眯眯的说:“高飞,要我说啊,你得单独敬给白瓷夫人敬个酒,当初要不是她去冀南帮小晨的话,小晨也不会有今天的成绩,你说对不对?” “啊,对,是,是,我是得单独给白瓷夫人敬个酒。” 刘小龙这才如梦初醒,后背腾地出了一身冷汗,目光重新变得清明了起来,举起酒杯对白瓷晃了下:“白瓷夫人,我敬你,多谢你帮小晨!” 不等白瓷有什么回应,刘小龙已经把酒喝干了。 火辣的酒水下肚后,让刘小龙更加后怕不已,暗想:幸亏高大哥及时替我掩盖,要不然我非得出丑,到时候我老子肯定饶不了我! 白瓷那么聪明的女人,自然能看出刘小龙是因为她而失态的,心中得意,却也不敢再玩火,随即脸色一正,微笑着再次喝了一杯酒。 放下酒杯后,白瓷就很知趣的向后退了一步,同时心怀感激的看了眼高云华。 刘小龙瞬间的失态,最多也就是这桌子上的人看到了。 不过在坐的都是聪明人,看到也不会有任何反应,莫孤烟主动举起酒杯,对刘小龙俩人笑道:“高飞,王晨,相信你们已经听了太多祝福的话,那我就省省不说了,一切尽在酒中!” “多谢莫少。” 刘小龙和王晨一起举杯,陪着莫孤烟沾了下唇。 莫孤烟在京华某个圈子内,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不过平时为人低调,擅于交往,哪怕是对叫花子也能给予该有的尊重,人缘很好,更懂得进退,所以在敬过一杯酒后,就闪到了一边,笑殷殷的观看的样子透着飘逸,引得很多淑女暗中关注。 人们常说,两个在某个圈内最优秀的人,天生就是对手,就像两个一般美貌的女人见面那样,本能的会带着敌意。 而被好事之人称之为华夏双骏的莫孤烟和何落日,无疑就是京华某个圈子内齐名的俊杰,出于攀比等原因,他们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不该呆在一起才对。 但事实上,何落日和莫孤烟的关系不错,最起码在表面上是这样的,只要俩人出席当下的场合,都会在一起,哪怕很少交谈,可俩人往那儿一坐,就会让人感觉出一种默契。 这次俩人又坐在了一张桌子上,在莫孤烟敬酒完毕后,何落日接着就走了过来,一个字都没说,只拍了拍刘小龙的肩膀,举着酒杯向王晨晃了下,仰首喝干。 干脆,利索,沉稳,骄傲却不自大--何落日在给新人敬酒时的表现,再次让人想到了别人对他的评价。 正所谓人以群分,能够和白瓷夫人,华夏双骏坐在一起的人,自然不是泛泛之辈,所以刘小龙和王晨在这张桌子前停顿的时间,要多过其它席面。 随着祝福声不断的响起,这对新人的敬酒也到了尾声,来到了高雅这一桌前。 第1081章 高云华生气的原因! 高飞和高雅兄弟俩之间的矛盾,身为俩兄弟大哥的高云华自然清楚。 说实话,别看高云华看不上高雅以往暗算高飞的那些事,觉得高雅做的太过份了,不过打小开始,高云华就对他特别关照。 高雅此前惹了事,很多都是高云华帮着摆平的。 俩人年龄相差十多岁,与其说高云华是高雅的堂哥,可从他对高飞的呵护,甚至是溺爱上来说,倒不如说更像个父亲。 长兄如父。 在高雅的心中,高云华要比高健城,更能让高雅感受到那种感情。 所以无论高雅在任何场合,都对高云华保持着绝对的尊敬。 同样,不管高雅犯了多大的错误,高云华也肯定是第一个站出来为他擦干净的人--只是这次高云华对他却有些不满了。 因为看到他又和焦恩佐坐在了一起。 高云华一再为高雅擦皮股,收拾残局,甚至都答应他不坐在高、陈两家亲属相见的席面上,但也不能和焦恩佐呆在一起啊? 他曾经一再嘱咐高雅,以后绝不能和焦恩佐这种人纠缠在一起,做个不愁吃喝、横行无忌的纨绔大少不好吗? 所以看到焦恩佐后,本来笑容满面的高云华,脸色立即就沉了下来。 高云华平时也像莫孤烟那样低调,不爱出风头,但他的身份在那儿摆着,焦恩佐还远远没有被他放在眼中,值得他要保持该有的风度。 冷冷扫了一眼温和笑着站起来的焦恩佐,高云华就看向了张耀明。 张耀明这种不学无术的纨绔,当然没资格让高云华重视,不过他终究是高雅最好的朋友,又是张家的嫡系,高云华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呵呵,耀明,今儿你可做错了啊,得罚酒三杯哦。” “大哥,您说罚我多少杯,我就喝几杯!” 张耀明根本没有问自己错在哪儿,只是一脸的诚惶诚恐,自个儿拿起三个酒杯摆在面前,抢先满上,端起来一口一个,喝干。 张耀明在高云华面前诚惶诚恐的样子,可不是装出来的,是发自内心的。 他特别羡慕高雅,羡慕高雅能够有高云华这样一个如父般的兄长,再说高云华也的确有让他尊敬的资格,所以很多时候他都把自己放在了高雅的位置上,来对待高云华。 高云华却是不置可否,温和的笑道:“耀明,我说你错了,是因为你不该……” 张耀明喝的有些大了,反应却很快,抢先道:“是,大哥您教训的是,我不该坐在这个地方的,只是小雅--咳,要不,我再罚酒三杯?” 张耀明虽然不成器,可他终究是张家的嫡系大少,今儿来参加婚礼,和老爷子的寿宴,做为比较有份量的晚辈,他该坐在靠前的几张桌子上。 要不然,别人看到堂堂张大少竟然在门后角落中,未免不会猜疑什么,搞不好张家老爷子也会不高兴。 张耀明很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其实他也不想在这儿,可高雅在这桌上,那么他就只能在这儿坐了,不过这个理由自然不能说出来,所以他才主动再次自罚三杯。 “你是小雅的好兄弟,我也没把你当客人看,你坐在哪儿,哪怕是你不坐,我也不会对你有任何意见的。” 高云华摆手制止了张耀明的倒酒动作,淡淡一笑说:“我罚你酒,是因为你和一个人坐在了一起。” 高云华这句话说出来后,本来还一脸温和笑容的焦恩佐,脸色腾地通红,眼里闪过又羞又恨的目光。 这一桌上,除了他和高雅,张耀明之外,其他几个人都是和高雅不错的各类大少,在京华也算是一个人物,高云华这番话自然不是针对他们去的。 高云华为人稳重,从不轻易得罪人,就算对这些少爷们心有不屑,可也绝不会说出这种话。 罚你喝酒,不是因为你坐错了位子,而是因为你和焦恩佐坐在了一起! 这句话的意思,就像是一记耳光,狠狠抽在了恩佐哥的脸上,让他无地自容,恨不得找把刀子扑上捅死高云华! 可恩佐哥也知道,他最多也就是想想罢了,根本不敢这样做,甚至都不能露出明显的不满,因为他很清楚他在人家高云华面前,就是一个渣渣而已。 如果有人要搞一个本年度谁是最能忍辱负重的人,那么恩佐哥当之无愧能折桂--人家小脸只是红了下,嘴角抽了下,但在下一秒,脸上重新就挂上了人畜无害的温和笑容,仿佛高云华刚才那句话不是在说他那样。 “单凭这份隐忍,焦恩佐不愧是个人物。” 看到焦恩佐瞬间就调整好状态后,高云华心中有些钦佩,不过心中却腾起了杀意:焦恩佐越能忍,就证明他越危险,而解决一个危险人物的最佳办法,则是让他彻底的消失。 高云华从没有这样看重过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但这次他真上心了。 就在这时候,高雅却说话了:“哥,焦先生是我邀请来的客人!” 其实焦恩佐是跟着张耀明来的,不过在高云华露出明显的敌意后,高雅马上就把这茬接了过去。 高雅出面后,高云华心中重重叹了口气。 他当然知道高雅为什么这样说,有心严厉的训斥几句,可在看到高雅紧咬着嘴唇那副倔犟的样子后,让他猛地想到了高雅以往受委屈的样子,心马上就软了下来。 高云华勉强笑了下,正要说什么时,刘小龙却端着酒杯向前一步:“小雅,既然焦先生是你的客人,那也是我的客人。焦先生,来,我敬你……” 刘小龙主动给焦恩佐敬酒,这样说,就是为了维护高飞和高雅的兄弟感情。 一旁的高云华听他这样说后,脸上也有了欣慰的神色。 焦恩佐呢,也恰好找到了个台阶,连忙端起酒杯正要说什么时,却听高雅冷冷的说:“焦先生只是我的客人,不是你的。他这次来,也不是为参加你婚礼的,而是来为爷爷祝寿的。” 刘小龙愣住,皱眉看向了高雅。 刘小龙能够顾全大局,主动给焦恩佐敬酒,这已经是代替高飞向高雅释放善意了。 可高雅却毫不领情,这让高云华很生气,当即低声厉喝道:“小雅,你这是说什么混帐话呢!?” “哼,大哥,他有什么资格……” 被高云华训斥后,高雅热血上头,正准备不顾一切的说高飞是个假的时,焦恩佐及时插嘴了:“三位高少,都请息怒,一切都是焦某人不识抬举,还请海涵。” 焦恩佐面色从容,举杯扫了一圈喝干,放下酒杯双手合十微微弯腰微笑道:“恩佐提前告辞了,祝高少和王局白头偕老,永结同心,也祝高老爷子寿比南山,福如东海。” 说完这番话后,焦恩佐给了高雅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笑殷殷的转身走出了饭店大厅。 看着焦恩佐的背影,高云华微微皱起了眉头,心思电转:难道小雅看出高飞是假的了?是了!依着高飞的本性,就算在这种场合,也不会对焦恩佐假以辞色的。 只是,小雅好像早就知道高飞有可能是被人假扮的,那么他是从哪儿得到这个消息的呢? 难道是焦恩佐? 就在高云华皱眉想到这儿时,无意中看到王晨也用怀疑的眼神看着高飞,心中一凛:坏了,小龙好心办错事了,忘记王晨其实也很了解高飞的了。 李奇的化妆很到位,从外表看起来,刘小龙和高飞几乎没任何区别,甚至不逊色安归王假扮的高飞。 不过当初安归王在假扮高飞时,可是在暗中用了很长时间去模仿高飞,他说话的语气,看每个人时的不同眼神,和对待每个人时的不同态度,要不是在白云观内偶露出马脚,相信谁也看不出她是假扮的。 刘小龙却不同了,尽管李奇的化妆术已经出神入化,只是却无法改变他的内心,短短三天时间,还不足以把他变成一个表里如一的高飞。 所以刚才他的‘宽宏大量’,也引起了王晨的不解。 马上,高云华就适时做出了补救动作,从托盘中端起一杯酒递给刘小龙,自己也端起一杯,对桌前的其他人笑道:“抱歉,刚才云华失礼让大家见笑了,那我和高飞共同喝一杯,算是给大家赔礼了。” 张耀明等人本来还揣揣不安的,此时见高云华放下架子赔礼后,心中登时松了口气,连忙都举起酒杯,连说不敢。 王晨的怀疑只是瞬间,很快就在高云华的目光示意下,也端起酒杯,笑着和大家共饮了。 刘小龙代替高飞,在这边替他应付婚礼时,真正的高飞已经和沈银冰等人,来到了那个埋葬上官风铃和颜红的山洞前。 昨晚岭南没有下雨,但今天却下了。 小雨。 小雨如丝,也如泪,淅淅沥沥,轻轻洒在树叶上没有发出一点响声,却能给人一种无言的惆怅,和明显的伤感。 山洞已经被莫邪征东封死了,大量的土石把洞口堵了个严严实实,洞前不远的地方,已经栽了一棵茶杯粗细的优昙花。 一般来说,墓前基本都是栽种柏树,不过沈银冰却觉得,红姐也该更喜欢优昙花这种会在瞬间绽放美丽的树种,而不喜欢代表死气的柏树。 优昙花的面前,竖了一块小墓碑,上面刻了一行字:颜红,上官风铃之墓。 红姐死在了这片雨林中,沈银冰觉得她对内地并没有什么留恋了,应该很喜欢长眠于此,就没有把她带回冀南。 雨丝打在树叶上,又滴落在了跪在墓碑前的沈银冰身上,很快就消失在了她衣服中。 在栽好优昙花,立好墓碑后,沈银冰已经在这儿跪了半个多小时了,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动一下跪姿,就像一尊雕像。 高飞站在她身后左侧不远处,倚在一棵树上默默的吸烟。 第1082章 相思,来自地狱的鸟! 颜红这次来岭南,最终却长眠于这片浩瀚的雨林中,一切都是为了高飞。 也可以很直白的说,颜红是为了救高飞才死的。 尽管她在临死前已经知道,她所救的高飞原来是别人假扮的,但这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已经用实际行动让人知道了她对高飞的爱意。 在预料到自己来岭南,很可能再也不能活着回冀南时,红姐就已经放下了所有的顾忌,正像她在临死前所说的那样:她终于可以为她自己而活一次了。 她为高飞而死,按说高飞该跪在她的墓前,表示对她的哀思。 高飞没有跪下。 因为他相信,红姐假如在天有灵的话,也肯定不会让他守着沈银冰,跪在她墓前。 红姐虽然在临死前决定放下所有一切,为她自己活一次,但却不想伤害沈银冰,她在这个世上算是唯一的亲人。 红姐和沈银冰的前男友,有了那层不能对人说的关系,尽管那时候高飞和沈银冰还只是雇佣男女朋友关系,可这无疑是挖后女墙角的卑劣行为。 这种事大家心里都明白,却不会有谁说出来,所以沈银冰在时,高飞就不能跪下,只能在边上看着。 沈银冰可以跪,也必须跪。 她和长眠在此处的那个小女人之间,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甚至都没有继母继女的事实(苏北山和颜红不是真正的夫妻),有得只是一个名份。 可这个挂名的小女人,在活着时却沈若萱欠沈银冰的母爱,都补上了,丝毫不次于任何一个呵护女儿的母亲。 所以沈银冰可以跪,也必须跪,哪怕颜红已经做了对不起她的事。 颜红现今已经死了,无论她做过什么对不起沈银冰的事,也都一笔勾销,只闪下她对沈银冰母亲般的呵护,和帮助。 今天一早,莫邪征东就不告而别。 她来岭南的事情已经做完,再也没有任何留下的借口和意义,至于和高飞的那些事,当前明显不是解决的好时机。 对莫邪征东的不告而别,高飞也没觉出什么意外,只是给了兔子一大笔钱,让他无论如何也要赶在上午十点之前,把写有颜红、上官风铃俩人之墓的墓碑买来。 兔子办事的确够效率,不到十点就已经把墓碑运到了雨林边。 高飞拒绝了叶心伤的帮助,独自背着墓碑,和沈银冰一起按照莫邪征东所说的路线,找到了这个被封闭的山洞。 山洞前已经没有尸体了,那些被上官风铃在临死前干掉的杀手尸体,一个晚上就被野兽拖走了,残留在落叶上的血迹,也早就被雨水洗刷干净,但空气中却仿佛还弥漫着淡淡的血腥气息,提醒高飞俩人,不久前这儿曾经发生过一场惨烈的杀戮。 细细的雨丝,打湿沈银冰的发丝和衣服。 雨水从她白玉般的脸颊上滑落,就像是流不干的泪水。 雨林无言,没有风,却好像充斥着隐隐的呜咽声。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沈银冰才动了一下,声音中带着雨丝的凉意:“你说,红姐永远呆在这片陌生的雨林中,会不会感到害怕,和孤独?” 高飞狠狠的吸了一口烟,却没有说话,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难道说,红姐不会怕的,因为死人是不知道害怕的,更不怕孤独,更何况还有上官风铃陪着她。 或者说,红姐会怕的,要不我留下来…… 好像知道高飞不会回答那样,沈银冰没有再问,只是轻轻叹了口气,抬腿站了起来。 因为跪的时间太久,她的下肢血脉流通不畅,刚站起身双膝一软就要摔倒,高飞及时抢过来,一把搀扶住了她。 沈银冰却推开了他的手,抬头看着高处的山洞,脚下踉跄了一下最终站稳了,淡淡的说:“高飞啊,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高飞回答:“你说呢,我在听着。” 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低声说:“等我死后,能不能也把我埋葬在这儿?红姐生前那样疼爱我,死后也肯定会继续呵护我的。” 高飞抿了下嘴角,缓缓的说:“莫邪征东说过,你可以活很久,最少也得八十岁以上。” “一个人最终能活多久,那不是寿限可以左右的,就像红姐--” 沈银冰忽然笑了下,语气变得轻快起来,转身向来时的方向走去:“如果她没有认识你的话,可能会活到牙齿掉光的时侯,也可能早就死了。因为你的出现,给她的生命带来了变数。同样,我也受你影响太多,如果不认识你,我也许早就死在南越的芒蓝草甸了。” 高飞扭头看了眼那个山洞,那棵优昙花树,那块墓碑,转身跟上了沈银冰。 他想说的话,都已经在这一眼中了。 他没有再回答沈银冰的话,沈银冰也没有再说什么,俩人就这样一前一后,顺着当初颜红背负安归王逃走的路线,向雨林外走去。 当他们蜿蜒前行了几百米时,忽然有个声音从身后的丛林中传来:“高飞。” 声音空灵悠长,仿似是来自九天云外,又好像是来自地下酆都,透着明显的不真实。 高飞霍然转身看去:身后雨丝依旧细细散落,宽大的芭蕉叶随着微风摆动,从这儿一眼就能看到几百米外那个位于高处的山洞,但却没有看到任何活动的东西。 沈银冰也听到了这个声音,也回头看着那边。 两个人静静的望着那边,足足过了五分钟后,沈银冰才低声说:“刚才有人在叫你的名字。” 高飞眼角突突的跳了几下,点头说:“嗯,我也听到了。” 沈银冰又说:“那个声音,很像是红姐的声音。” 高飞再次点头:“我觉得也是。” 沈银冰第三次说道:“可她已经死了,又怎么会喊你的名字?” “也许她没死,只是我们看不到她。” 高飞转过了身,目光黯淡的说:“走吧。” “哦。” 沈银冰乖乖的答应了一声,伸出了右手。 高飞牵起她的手,俩人继续向外走。 “高飞。” 俩人走了几百米后,那个好像颜红的声音,再次从身后响起。 俩人脚步凝滞了下,却没有停留,继续前行。 “高飞。” 那个声音,第三次响起,就在高飞俩人的上方。 俩人抬头看去,就看到一只羽毛通红的鸟儿,飞快的掠过上空,消失在了远处。 在来这儿的路上,兔子见气氛有些沉重,曾经讲过一个当地有关亡灵的传说。 传说,在岭南的深山雨林中有一种鸟,通体红色,比麻雀大不了多少,名叫地狱鸟。 传说,地狱鸟是人的灵魂所变,在人死踏进酆都城后,就会从望乡台飞回人间,见到它所放不下的人后,喊三次那个人的名字,随即就会飞走,再也不见。 传说,地狱鸟从蛮荒时代就存在于岭南的大山沼泽中,世代居住在这儿的土著人都见过这种鸟,不过却从没有谁能抓到过这种鸟,也不知道这种鸟从哪儿出生,死后尸体又去了哪儿。 传说,地狱鸟只会在人死踏进酆都城后,才会从地狱飞回阳间寄托亡灵对活人的相思,所以人们又把这种鸟称呼为相思鸟。 相思,来自地狱的鸟。 目送那只鸟消失后,沈银冰淡淡的说:“她死了后,还记着你。” 高飞低头看着脚下的路,回答说:“我欠她的。” “你欠很多人的。” 沈银冰抬腿前行,声音不疾不徐:“比方穆天涯,梁娇娇,安归王--但唯独,你欠我的。所以我死后,灵魂不会变成一直地狱鸟飞回来叫你的名字。” “地狱鸟的传说,是兔子说的,也许这儿根本没有这种鸟。” 高飞紧了紧沈银冰的手,加快了脚步。 天擦黑的时侯,两个人走出了雨林。 一看到那几座高脚楼,沈银冰就挣开了高飞的手。 前面的路不好走,一块半米高的石头横在路上。 高飞再次伸出了手。 沈银冰摇头拒绝了:“我不想总是让你帮,不想欠你太多。因为,以后我们也许是敌人,总有一天你会亲手杀了我。” 高飞皱起了眉头:“我们也许不会是敌人,只要你能抛开没必要的野心,我们获许能成为朋友。” “我们不会成为朋友的,永远都不会。” 沈银冰淡淡的说:“只能是敌人,或者说是恋人,别无选择--我是一个修罗,注定这辈子不能成为任何人的恋人,所以只能是任何人的敌人。” 如果没有在地下楼兰的经历,高飞肯定不会相信修罗,但现在他不能不信,因为莫邪征东就是个修罗。 修罗死后,尸体万年不腐不烂。 低低叹了口气,高飞说:“修罗,也会有朋友的。” “我没有,红姐死后,我连亲人都没有了--但她死后,却仍然挂着你。” 沈银冰说完,自己抬脚迈上了石头。 石头上长满了青苔,异常滑溜,沈银冰脚下一滑,身子向前扑倒,眼看下巴就要摔在石头上时,高飞及时伸手抱住了她。 沈银冰默默的推开他的手,重新站起来上了石头。 在迈下这块石头时,她忽然转身看着高飞,笑了。 笑容很明媚,语气很温柔,却带着丝丝细雨般的凉意:“高飞,我又欠你一次,我会记住欠你的所有。但我发誓,以后绝不会再欠你。从走下这块石头开始,我们就是敌人。你可以现在就杀了我,要不然以后会有无穷的麻烦。” 高飞目光冷厉了起来,沉声说:“沈银冰,你能不能正常些?” 沈银冰反问道:“高飞,能不能别和王晨结婚,而是和我?” 高飞张口结舌:“我和王晨……” “不要再说了,我都明白了。” 沈银冰跳下石头,双膝一弯再站起时,碰到了旁边的一棵小树,树上的雨滴哗哗落下,摔在地上粉碎。 她看也没看看一眼,加快脚步绕过了那几座高脚楼。 第1083章 再也没有一起走的可能! 高脚楼前面不远处的公路尽头,停着沈银冰的白色宝马车,和一辆摩的。 摩的是用来拉墓碑的,兔子雇来的。 来时的路上,叶心伤独自驾驶着白色宝马,沈银冰和高飞却坐在摩的的车斗里,扶着墓碑,听开车的兔子,讲有关地狱鸟的等当地传说。 兔子混迹江湖数十年,早就练就出了一副厚脸皮,和一张如簧巧嘴,特擅于和人打交道,碰到该奉承的人时,那张嘴就会像抹了蜜那样一般的甜。 在高飞和沈银冰给颜红立碑的这大半天内,兔子已经和性格内向的叶心伤,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当然了,大多数时间都是兔子在说,叶心伤在听。 开始时,叶心伤还真没看得起兔子这个老光棍,不过最后还真被兔子那超凡的拉关系本事给‘折服’了,一时间俩人竟然称兄道弟了起来。 沈银冰远远看着连说带比划的兔子,随意的笑了笑说:“这个家伙,倒是个天生的推销人才,可惜这幅贼眉鼠眼的模样制约了他。” 高飞淡然一笑,没有说什么。 看到高飞俩人出来后,兔子马上就从摩的上跳了下来,手里拎着个保温杯,屁颠屁颠的迎了过来:“两位老板,请喝水,水还热着呢。” 在碰到安归王假扮的高飞后,兔子还以为是他的霉运来了。 谁成想,兔子的祖坟忽然冒出一股子袅袅青烟,短短几天工,他就收入了数万。 在把沈银冰给他的那些钱挥霍一空后,兔子终于浪子回头,牢牢跟定了高老板--现在他怀里揣着的现金,足够他去南越买回一个老婆来了。 不过,从他殷勤巴结高飞俩人的动作,和眼中那迫切的热情上看,兔子哥所图的,绝不仅仅是当前所得到的利益。 沈银冰也没客气,接过保温杯喝了几口,递给了高飞。 高飞摇了摇头:“我还不渴。” “哦,不喝就算了。” 沈银冰顺手把保温杯扔了出去,让兔子吃了一惊,正要去捡时,却又停住了脚步。 叶心伤见状,心中微微叹了口气。 昨晚他和高飞‘相认’了,俩人当晚聊了一整夜。 叶心伤为高飞的大难不死的好运气而赞叹,同时也为自己还背着‘内奸’黑锅而黯然神伤。 高飞没有安慰他,只是在举杯和他轻轻一碰中,让叶心伤明白了他的决心。 兄弟就是兄弟,有些话根本不用说。 沈银冰快步走到车前,打开车门上了车:“叶心伤,你是和我一起走,还是和他一起走?” “我们三个不能一起返回内地?” 叶心伤皱眉问道。 沈银冰缓缓摇头,看着远处的群山,低声说:“不能,从此后再也没有一起的可能。” “那我和你一起走吧。” 叶心伤看着高飞,在上车时摆了下手:“高飞,别忘记今晚是你的洞房花烛夜,好了,我相信你会处理好的,我先走了。” “路上平安。” 高飞点头也摆了下手。 他当然知道叶心伤为什么选择和沈银冰一起走:这儿距离冀南万里迢迢,驾车回去很辛苦,沈银冰一个女孩子家独自开车回去,安全还真不好说,所以必须得有人陪着。 至于叶心伤提醒他,今儿是他和王晨的洞房花烛夜,就是要他别再墨迹,还是赶紧回京收拾残局吧,免得惹出什么事,无法收场。 叶心伤刚要关上车门,高飞忽然走过去说:“我暂时不想别人知道我已经回来了。” 这半年来,都是安归王假扮高飞。 她在假扮高飞的这半年中,明面上所做的一切都是站在他的角度上来做的,露出马脚后被高家设计诳来了岭南,高飞暂时说不清高家这样做是对是错。 因为假如把他换成高老头,也许他也会这样做的。 不过,前来岭南追杀安归王的人,除了廖无肆三个人外,还有一批被重金雇佣的杀手,那个孟少--高飞可不相信他们也是站在高家的立场上,才前来诛杀安归王的,肯定有别的目的。 高飞必须得搞清楚那个孟少到底是谁,哪怕安归王已经离开了。 要想调查一些东西,最好的办法自然是藏在暗中:那些人知道高飞是别人假扮的了,可不一定知道高飞已经复出了。 高飞在向叶心伤说这句话时,眼睛却盯着沈银冰,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沈银冰挪开和他对视的目光,淡淡的说:“我刚才就说过了,我欠你很多,所以我不会在这件事上多嘴的。” 高飞点了点头,后退了一步。 叶心伤砰的一声关上车门,掉转车头,慢慢加速很快就驶出了高飞的视线。 兔子拐过摩托三轮时,高飞还站在当地看着那边,就小心的问道:“老板,我们是不是也该走了?天快黑了。” “嗯,走。” 高飞上了车,坐在小马扎上,在兔子启动摩托后忽然问:“兔子,你说的那个传说,你这边的人有没有亲眼见到过?” 兔子一楞,减了油门问道:“老板,你说是哪个传说?我讲了好多传说的。” 高飞抬头,望着开始昏黑的天空:“地狱鸟的传说。” “哦,原来是这个啊,呵呵。” 兔子笑了笑,开始加油门,摩托三轮排气管内发出破锣般的轰响,却没遮过他的笑声:“老板,传说很多时候都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其实现实中根本没有这回事,我们……” 高飞打断了兔子的话:“可我刚才,见地狱鸟了,它正如传说中的那样,接连喊了我三声名字。” 兔子手一哆嗦,摩托车车把一歪,差点撞在左边的山体上,他赶紧调整了过来,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不敢再说什么了,继续加大油门。 呼,呼呼! 摩托车的轰鸣声刺破了雨丝,穿出老远,身后群山中的某处,却传来一声猴子的呜咽叫声。 在回到伐南县城的这一路上,高飞没有再说话,兔子这个话多屁多的家伙,也没说,直到摩托车停在香蕉树酒店门前。 高飞从车上一跃而下,兔子灭了火也跟着蹦了下来。 “你在这儿等,我去那边自动取款机去一趟。” 高飞翻了下口袋,发现钱不多了。 兔子这人虽然贪财,为人也很猥琐,不过这两天还真亏了他,高飞才省了不少劲。 高飞明天就要回内地了,就想多赏他一点钱,也算是答谢他吧。 兔子猜出高飞要做什么了,双手搓了搓,猥琐的脸上戴上了不适合他的憨笑:“老板,有个事我想和你商量一下。” 不等高飞问什么事,兔子就继续说:“我知道你想再赏我俩钱花花,可我不想要钱了。” 高飞饶有兴趣的看着他:“哦,那你想要什么?” “我、我想要个媳妇,要个完整的家。” 兔子用力咽了口吐沫,语速很快的说:“老板,你要是觉得还有用,那就把我带走吧!我跟你混,相信会有个媳妇,有个家的!” 高飞笑了:“呵呵,你走了,那你家人怎么办?” 兔子脸上闪过一抹羞愧的神色,低声说:“我阿爷和老娘早就没了,哪有家?” “好,那你就跟我走吧,不过既然跟着我混,以后有些习惯得改改。” 高飞轻描淡写的提出了要求,他想到沈银冰说兔子是个推销天才,就是样子有些对不起祖国,算是遗憾了。 长的很丢人,这不是兔子的错,是他父母的错。 可父母是没错的,因为不管怎么样,都是他们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所以高飞决定给兔子一个机会。 “是!我一定要改!” 见高飞答应了下来,兔子狂喜,竟然啪的立正,来了个军礼。 “今晚你先回家收拾一下,明天一早我们就走,先去明城,再乘坐飞机回内地。” 高飞摆了摆手:“我还有事要做,去吧。” 高飞今晚不走,就是因为他想再去见见梁娇娇,尽管那倔犟的女孩子说不再见他了。 兔子兴高采烈的走后,高飞从路边买了一盒营养品,也没叫车,步行来到了县医院。 县医院的大院内,他第一次来时的那几辆警车,和军车,仍然停在那儿,病房一楼大厅门口,还站着两个警察。 高飞和兔子第一次来时,是借着别人看病人混进去的,这次却没有那么巧了,所以他索性来到那俩警察面前,递上香烟:“打搅一下,我要进去看望一个伤员。” 那俩人见高飞一表人才不像有危险的样子,接过香烟问道:“哪个伤员,你和伤员什么关系?” 高飞回答说:“我找梁娇娇,供港缉毒所的梁娇娇,我是她的朋友。” “哦,原来是梁局的朋友啊。” 其中一个人说:“不过她已经不再这儿了。” “什么?” 高飞一愣:“她不在了?我昨天还来看过她的,就在二楼最东边的那个病房。” 那个人解释道:“可她昨天傍晚就转院了。” “昨天傍晚转院了?什么原因,去哪个医院了?” 高飞的眉头皱起,昨天他来看望梁娇娇时,她当时说上级领导要她去好一点的医院,她却没去,怎么傍晚就转院了,难道是伤势加重了? 那个人摇头:“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昨天傍晚时,来了一辆车接走她的,看她能独自行走,应该不是伤势等原因,可能对这儿的医疗环境不满吧?” 梁娇娇明明告诉高飞,说她当初拒绝领导好意,执意留在这儿养伤的,怎么高飞前脚刚走没多久,她就转院了呢? 看来,她是预料到我在离开伐南县时,会再次来和她告别,可她却不想再见到我,所以就提前转院了--想清楚了这点后,高飞心里叹了口气,抬头向二楼那个病房看了眼,转身走出了医院。 他刚走出医院,二楼最东边的病房窗口就打开了,露出了一张清秀的脸庞。。 雨丝打在脸上,又缓缓淌下。 第1084章 再见了,红姐! 伐南县是华夏最东南的边陲小县城,附近倒是有机场,不过是军用机场。 要想乘坐民航回内地,必须得去一百多公里之外的明城。 晚上在酒店的电脑上,高飞查看了一下航班时间,是今天下午两点半,最多傍晚就能抵达京华。 高飞这次离开地下楼兰时,莫邪征东早就为他准备好了身份证等东西。 楼兰王能帮高飞搞定这些,看来她在外界的飞龙部能量也很大。 早上七点,吃过早餐的高飞走出了香蕉树酒店。 刚一出门,穿了一身地摊货西装,反而看起来更加猥琐的兔子,就从一边兔子般的蹦了出来:“嘿嘿,老板,吃过早餐了没有?” 兔子这身西装,是连夜买的,只是肩膀上明显带有水痕,看来这家伙担心高飞会忘记他,天不亮就在这儿等候了。 兔子身后不远处,还停着一辆半新面包车,这是他认识的一个哥们,开黑出租的。 实际上,要想在伐南县城找到正规出租车的可能,几乎没有。 高飞看出兔子心里是怎么想的,却没有说破,只是笑着说:“吃过了,你呢?” “我也吃过了。” 兔子倒是没有撒谎,生怕高飞会一个人走了,清晨四点就吃饭了:“老板,开车的是我们村一个兄弟,叫大熊,他很熟悉去明城的道路。” “大熊,好。” 和大熊打了个招呼,高飞说:“兔子,既然你决定以后跟着混了,就喊我飞哥吧,别再叫老板了。” “好咧,飞哥,咱上车吧!” 兔子开心的喊了一嗓子,跑过去打开车门。 在坐上副驾驶时,兔子望着伐南县的长街,深情的说道:“再见了,伐南县!” “再见了,红姐。” 高飞扭头看着东南方向的群山,也在心里说道。 -- 明城,前面就说过了,这是附近方圆百公里内最大的一个城市,人口七八十万,但放在内地算不上什么,不过在这边却是兔子心中的天堂。 看着街上那些嘴上叼着十块钱一盒香烟的成功人士们,兔子无法想象,飞哥所说的大都市,到底会有多么的繁华。 难道,那些人吸烟都吸十五块钱一盒的? 这也太特么的奢侈了吧。 尽管兔子曾经在赌桌上一输就是上万,可他还是无法理解那些人为什么这样烧包。 其实他更不知道,从这天开始,伐南县少了个爱赌博的老光棍,内地却多了个推销天才。 大熊绝对是兔子认识的人中,最为有见识的一个了,从他直接把车开到机场就能看出。 高飞俩人下车后,兔子很大方的给了大熊双倍车费,并夸张的和他拥抱了一下,大有壮士一去不回还的壮烈。 不过,当高飞带着他走进服务员都是穿着高开叉旗袍美女的某酒吧内后,兔子这些离开家乡的伤感就不复存在了。 明城去内地的飞机票很好订,因为当前是旅游旺季,有大批的内地人来岭南游玩,所以航空公司特意加派了几次航班。 正如在网上查询到的那样,飞机是在下午两点半正式起飞,现在还不到十一点,所以高飞才带着兔子来到酒吧,先小饮几杯算是驱驱乏。 这一路上,高飞都没有怎么说话,因为红姐,梁娇娇和安归王几个人的原因,他总是被围拢在淡淡的伤感中。 梁娇娇避而不见,红姐死了,安归王--他那个亲亲的另类小表姨,可能去泰国当尼姑去了,这三个人,都和高飞有过相当亲近的关系。 可她们三人,却没有一个是完美的下场。 心情不好时,在来酒吧后就喜欢坐在角落中。 兔子好像也能察觉出飞哥的情绪不咋样,所以在坐下来后也没说话,只是偷看那穿着高开叉旗袍的女服务生。 早上时还有太阳,接近中午时,天空却又下起了小雨。 因为中午的到来,酒吧内陆续来了很多客人,大部分都打着伞,十二点时,这座不大的酒吧内,几乎就座无虚席了。 酒吧不大,地处偏僻,不过老板却非常有经营眼光,每个卡座四周都有盆景围绕,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小空间。 花盆内都是真正的绿色植物--这玩意在地处亚热带的明城,是很常见也很容易生存的。 高飞俩人闲说话时小饮了几杯还有,又点了两个套餐,竹筒盖浇饭,拿起筷子正要吃,却听到身后左侧那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男人的声音不高,带有明显的小心翼翼:“小英,你又闹什么呢,我这样做还不是为了你和孩子?虽说这地方无法和内地相比,可咱们在这儿就是有钱人啊,想去什么地方花费就是去什么地方,你在那边能有这样潇洒?” 一个女人的声音,冷冷哼了句:“哼,就算是有钱人那又怎么样?整天这样藏头露尾的,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日子总这样过下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不好。记得在冀南那边时,虽然你每个月的收入只有几千块钱,可我们心里踏实,不心虚。” 听到这俩人的谈话后,高飞脸上闪过奇怪的表情。 男人的声音虽然低,可他却能听出这个男是谁。 张冒。 陈大彪的表兄弟张冒。 当初张冒就是陈大彪介绍给高飞的,后来更是在秦城城被掳走后,被他们在冀南东郊发现了,才被救了出来。 高飞自问没有听错,只是不明白张冒干嘛会来这儿,而且还和他媳妇说出这番话,所以只是眉头皱了下,却没有出声,只是默默的吃饭,准备听听他说些什么。 “唉。” 张冒在那边重重叹了口气,好像喝了口酒,才说:“小英,我知道你说的这些很对,可我既然走到这一步了,要想再回头却已经晚了。” 小英好像也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没有再回头的可能了,跟着叹了口气,语气放缓:“唉,张冒,要我说啊,你该把北山集团给你的那笔钱退回去,然后去找大彪表哥,委托他去给天涯集团认错。” “去认错?哼。” 张冒冷哼了一声:“就算我把钱退回去,再去磕头认错,你以为事情就能解决了吗?我可是把天涯集团化妆品的配方给出卖了,现在无论做什么,配方都已经泄露,于事无补了。更何况,依着大彪哥那火爆脾气,看到我后肯定得揍死我!” 接下来,就是酒杯重重放在桌子上的响声,看来张冒喝了一杯酒:“说实话,我现在也特别的后悔,当初怎么就没能抵得住焦恩佐的金钱攻势呢?几百万啊,那可是几百万,我张冒得混几辈子才能混出这个钱?那时候,我就想这个了,这才铤而走险。可现在我、我……” 张冒说到这儿,又传来了倒酒的声音,说话的声音也低了很多。 听到这儿时,高飞心里基本明白了:张冒利用对他的信任,盗取了天涯集团化妆品的绝密配方,给了北山集团,这一切都是焦恩佐在其中运作的。 昨晚和叶心伤聊天时,高飞已经知道焦恩佐现在是北山集团的副总了。 对恩佐哥,高飞可没啥好感,当时听叶心伤说他已经洗白上岸后,只是冷笑,却暗下决心:不管是谁在背后支持焦恩佐,等他回去后肯定得干掉这个人。 焦恩佐外表斯文,却是心狠手辣,最主要的是能忍,不贪,也不近女色--这几个特点,都是干大事的前提条件。 不过高老板是不想恩佐哥做一番大事业的,只想在他‘成才’之前,就把他扼杀在摇篮中。 本来高飞对恩佐哥就没啥好印象了,现在又亲耳听到张冒受了他的蛊惑和腐蚀,做了没良心的事,杀他的意思更加坚决。 至于张冒--既然碰到了,也不能轻易放过。 任何人做错了事,都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高飞心里想着这些,依旧拿着筷子慢条斯理的吃饭,可他对面的兔子,却忽然感受到了一种无形的杀意,有些畏惧的看了眼他,随即低下头喃喃的说:“飞、飞哥,你怎么了,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高飞微微一笑,放下筷子淡淡的说:“兔子,等会儿我要去收拾一个人--这个人和你一样,以前都是普通老百姓,因为别人介绍获得了我的信任,可结果他却背叛了我。” 高飞说这些话时,声音不高,相信那边的张冒听不到。 “啊?” 兔子愣了下,抬头向张冒那边看去,低声问道:“飞哥,你说的是那个人?” 张冒刚才和小英说话时,兔子也听到了,不过当时没有在意,他根本不知道这些。 高飞点了点头,拿起空酒杯看着兔子的眼睛,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色:“嗯,我的企业名字就叫天涯集团,这个人原先就是跟着我混得。” 看高飞盯着自己,兔子好像明白了什么,弯腰就从行囊中拿出一把猎刀,低声骂道:“麻痹的,他敢做白眼狼!飞哥,等会儿我来动手!” 兔子虽然长相猥琐,身材也不怎么魁梧,在香蕉树酒店欠下债时更是被疤瘌俩人像踹狗那样的踹,但他终究是常年在边境深山里混的主,所以论起打架斗殴,耍刀子,他还真不怎么怕。 他已经听出高飞那番话就是警告他了(别学张冒),既然决定已经跟着飞哥混了,那么当前正是表忠心的机会。 “这家伙倒是够聪明。” 高飞心中一笑,摇了摇头说:“把刀子收起来,这件事我来处理就好了--别大惊小怪的,一切得等他吃晚饭出了酒吧再说。” 兔子没有再说什么,听话的收起了刀子,心中却打定主意,等会儿出去动手后,他一定得‘身先士卒’。 “赵少,今儿天气真特么的热啊,飞机两点半才起飞,咱们先小饮几杯再说。” 就在高飞暗中注意张冒时,几个年轻人骂骂咧咧走进了酒吧。 第1085章 响当当的春城赵率!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四个年轻人走进了酒吧内。 这几个人穿着都很上档次,明晃晃的名牌手表,有一个脖子里还戴着能拴狗的大粗链子,搞得有些不伦不类的,真瞎了那身衣服。 就像去自己公司视察的老板那样,其中那个个头最高,长相英俊的年轻人四下里看了几眼,也没搭理迎上去的服务生,径自走向了高飞这边。 其他三个人跟在他后面走了过来,看来他就是那个赵少了。 四个年轻人就坐在张冒左边的卡座上,戴着粗链子的那个坐没坐相,斜斜的倚在椅子上,左脚伸在了过道中,右脚架在左腿上晃悠着,对跟过来的服务生说:“先来几杯冰镇啤酒解解渴再说。” 服务生答应了声,转身去拿酒了。 看到这几个年轻人进来后,张冒随意抬头看了一眼,脸色就是猛地一变,接着就低下头,给妻子小英使了个眼神,示意她结帐,赶紧走人。 小英很纳闷,但却没有多问什么,拿起卡座上的小包走向了吧台那边准备结帐。 她边走边要拉开小包拉索,却没注意到年轻人伸到过道中的左脚,一个不小心就被绊了下,嘴里发出一声惊呼,身子向前摔了过去。 小英穿的是高跟鞋。 高跟鞋本来就是一种走路不稳,只为让女人身材看起来更窈窕的鞋子,这一被绊倒后根本没有辗转的余地,下意识的伸手去扶什么时,额头已经重重磕在了前面卡座桌角上,登时鲜血长流。 包括高飞张冒赵少几个人,谁也没想到小英会被不小心绊倒,磕破了头。 那个戴着粗链子的家伙,也是愣了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草,你特么的走路不长眼睛吗?” 小英不认识这几个人,去吧台那边结帐也是收到丈夫暗示的。 被人绊倒磕了个鲜血直流本来就痛苦万分了,结果始作俑者不但不赔礼道歉,反而骂她走路不长眼睛。 小英出身冀南乡下,从小就性格泼辣,虽说跟着丈夫‘畏罪潜逃’来自明城,得像张冒所说的那样懂得低调,可这个年轻人简直是太过份了,登时勃然大怒,顾不得额角淌血,顺手抓起卡座上一个托盘,狠狠就撇了过去! “哎哟,这小娘们好辣哦!” 戴金项链的年轻人一缩脖子,托盘擦着头皮嗡嗡耳光,嘻嘻一笑:“没打着……” 这哥们刚说到这儿,就听到坐在里面的赵少哎哟一声叫,慌忙回头去看,才发现被他避开的那个不锈钢托盘,正砸在赵少脑袋上,当即就青肿了。 “沃曹,你敢伤人!” 金项链大怒,腾地一声跳起,抬脚就狠狠跺在了小英身上。 小英虽然泼辣,当前也怒火填膺的,可她终究是女人,又被磕的眼前金星直冒的,哪能躲得开这一脚,当即惨叫一声摔倒在了递上。 “小英!” 妻子突然遭遇意外,本来低着头的张冒这时也顾不得什么了,跳起来就冲向了小英。 他刚蹲身去抱妻子,脑门上被托盘砸出一道血痕的赵少,这时候忽地站起就把桌子掀翻了,咆哮道:“给我打死那个傻比娘们,往死了打!” 赵少是什么人呀? 人家可是岭南一少,虽说他老子现在已经调到齐鲁省那边去了,可赵少的威名却注定会被岭南人民牢牢记住--他这次和几个哥们去某小镇游玩,玩尽兴后才赶来明城,准备乘坐下午两点半的航班回冀南的,谁成想来小酒吧内小饮几杯,竟然差点被一娘们给破了相,这其中的愤怒可想而知了。 其实不用赵少吩咐,其他三个跟着他混得大少,这时候已经扑了上去,围着张冒俩人就开揍了。 “住手,住手,有话好好说!” 张冒见识过赵少,在天涯集团开业那天时,赵少就惹事来着,结果却被高飞指使李德才和陈大彪狠狠收拾了顿,完事后他老子还屁也不敢放一个。 也正是那天,张冒‘认识’了赵少,所以在看到他也来这儿后,这才急着让妻子去结帐,赶紧闪人,就怕被认出来。 其实赵少还真不认识张冒。 那天在天涯集团开业时,现场那么多人,赵少哪能都记住? 他就认准下手揍他的人,和高飞了,对张冒根本没有一点点印象。 张冒急着离开,那是因为心虚。 高飞干赵少那绝对是踩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可张冒却不是高飞,在被围着揍时,不敢有丝毫还手,就知道死死护住妻子。 张冒还算是个男人,在面对邪恶势力打击时,尽可能的给予妻子最大的保护。 高飞坐着那边,依旧慢条斯理的吸烟,看热闹。 他本来就打算找张冒问清楚,再好好教训他一顿的,现在既然有人替他出手了,那么他倒不如先在旁边看热闹。 突然有人在酒吧内打架,还有人挂了彩,小酒吧老板大惊,赶紧带着人上来劝架。 赵少这时拎起一把椅子狠狠砸在了旁边卡座上,模样很吓人的吼道:“我是春城赵率,谁特么的敢管我的闲事!?”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明城距离岭南省会虽然原来,可‘春城赵率’这四个字,就像一股横扫岭南的龙卷风,只要在明城稍微有点头面的人都听说过。 这就好比三国时期的张飞,每逢阵仗都会哇呀呀大叫一声‘冀人张翼德来也’,创下了诺大的名头。 听到春城赵率这个名字后,酒吧老板立马怂了,甚至都不敢打电话报警,脸上赶紧露出谄媚的笑容,心里叫苦不迭的看着。 春城赵率,可不是他这种人能得罪的起的,就算把他酒吧全砸了,他连屁也不敢放一个。 一嗓子吼住酒吧老板后,赵率面目狰狞的咆哮道:“把那个男的拖一边去,给我揍那个傻比娘们,狠狠的揍!” 金项链马上就采住张冒头发,把他摔倒了一旁,其他俩人大脚踹向小英。 小英连声惨叫着,抱着头在递上乱滚。 看到妻子被揍,张冒眼珠子都红了。 他终究是跟着高飞杀过人的人,虽然因为贪婪被焦恩佐利用,可终究还算是个男人,狼嚎般的嚎叫了一声,抄起一把椅子就扑了过来。 不过不等他扑过来,赵率和一个同伴就论着椅子砸了过去。 前面已经说过了,赵率曾经练过几年跆拳道,他的几个同伴体型也特别的魁梧,哪怕张冒再能拼命,可双拳难敌四手,随着金项链也加入进来,他就只有被揍的份儿了。 一时间,赵率三人围着张冒,另外一个人痛打小英,揍得是不亦乐乎。 啪! 一声爆响,赵率论起的酒瓶子狠狠砸在了顾此失彼的张冒头上。 张冒双眼一翻,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却没有昏过去,因为他心系妻子小英,死人般的躺在那儿看着那边,不住的喃喃说:“小英--小英,你、你们快去报警,救命啊。” 可无论他怎么呼救,有春城赵率在这儿,不管是酒吧老板还是其他客人,谁敢管这闲事? 一酒瓶子放倒张冒后,杀气腾腾的赵率走向了小英。 殴打小英的那个人,看到赵率过来后,就明白赵少这是要亲自动手出口气了,很知趣的退到了一旁,抱着膀子看。 “臭娘们,我让你特么的敢暗算我!” 满脸狞笑的赵率,一手捂着脑门被揍得地方,抬脚就踢向小英的下巴。 只是他的右脚刚抬起,一个瓷盘却嗖地飞过来,重重打在他脚腕上,疼的他哎哟一声叫,咣当一声砸在了旁边卡座上。 正看好戏似的准备欣赏赵少怒惩恶女人的其他三人,见状大惊。 那个金项链率先醒悟过来,低吼一声好像一只老虎那样,忽地扑向了最角落的卡座那边。 他看出瓷盘就是从这儿摔出来的--不管那边坐着的是什么人,只要赶在岭南地盘上对赵少不利,那只能有一个结果,就是被虐死,不带任何回转余地! 金项链扑过去的速度很快,但飞回来的速度更快,就像炮弹那样嗖的一声倒飞出足有三四米,才重重砸在墙壁上,啪的一声摔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蜷缩起了身子,无力的哼哼了起来。 金项链的武力值,在赵少四个人中可是最为彪悍的了,听说他的跆拳道水平已经接近专业级别的了。 可就这样一个身经百战从没一败的绝对高手,却被人一脚像踹死狗那样的,踹了回来再也无法动弹一下。 其他俩人大惊,更大怒,咆哮着悍不畏死般的再次冲向那边。 结果,正如正义之士所预料的那样--随着数声怒吼,和接连不断的耳光声响过,一切就恢复了宁静,然后所有人就看到,这两个刚才大杀四方的高手,就目光呆滞、脸儿胖了足足一圈,口鼻流血好像行尸走肉那般,从那边缓缓走了过来。 没走几步,就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赵率又惊又怕,这才想到该看看对方是何方高人。 一抬头! 赵少脸色猛地大变,如水般的双眸中,攸地浮上野兽受伤要拼死一搏的恐惧,和凶狠:原来,是他! 不用问,这个在关键时刻出手的人,就是高飞了。 高飞不认识赵率,更不知道曾经在天涯集团开业那天时,曾经狠狠教训过他。 在张冒被赵率等人围着乱踹时,高飞只是看着:他是想借别人的手来惩罚张冒。 因为搞清楚张冒背叛了自己,高飞当然不在意他的死活,不过却不代表着他会袖手旁观小英被打--通过刚才张冒两口子的一番话,高飞听出小英很不满丈夫背叛高飞,还劝张冒回去认错。 张冒也许有罪,但小英是无辜的。 正如高飞可以坐视张冒被虐,却不允许小英受到太多伤害,这才在赵率准备欺负女人时,果断出手。 高大少最看不起的就是男人打女人,尽管他也经常做这种事儿。 第1086章 冀南那边是故乡! 春城赵率长这么大以来,那绝对是上天的宠儿,从小就是锦衣玉食,要啥有啥,更是在年仅25岁时,创下了‘春城赵率’的诺大名头。 尤其是随着他老子的地位高升,赵率也随即再次跨上了一个档次,准备把自己的名头换一下,换成‘齐鲁赵率’,就像三国时期的张翼德那样。 只可惜,满腔雄心壮志的赵少,初次去冀南就遭遇了滑铁卢,遇到了安归王假扮的高飞,被杀了个落花流水。 后来躺在医院里的赵率苏醒过来,搞清楚是何人那样嚣张后,才知道是踢在铁板上了--高家的大少要想弄死他,好像比踩死一只蚂蚁的责任大不了多少。 无论是比家世,还是比自身条件,赵率都被高大少甩下那么十七八条街,这辈子要想复仇的希望性,绝对是微乎其微了。 初去齐鲁就遭遇那样的重大打击,成了赵少心中永远的痛。 当然了,也是永远的恨。 只是这恨,得小心的保留在心底最深处,不能有丝毫外泄,要不然让那个恶魔看出来后,倒霉的不仅仅是他,还有他老子。 赵少老子要是倒了,赵率连个屁也算不上,他可没有高老板那样深厚的社交关系,无论去哪儿都能吃得开。 所以说呢,高飞就是赵率心中的一个噩梦。 在医院躺了半个月后,伤还没有好利索的赵率就回到了春城--虽说他老子不在岭南了,但这儿才是他的家,他的王国! 当然了,害怕高飞并不代表着就不报那一箭之仇了,赵率只是把这份刻骨铭心的痛深深压住,就像锁住一只野兽,等到了合适的机会,就会放出来杀人! 赵率今天要去冀南,去之前还做好了详细计划: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必须得学会隐忍,暂时不与高飞一般见识,等机会在暗中动手。 暗算,总是被人鄙视却是最出效果的绝佳办法。 只是赵率没有想到,还没有等他去冀南呢,却在明城这种小地方的一个小酒吧内,再次遇到了这个恶魔。 高飞不认识赵率,他可以向佛祖上帝发誓,所以不明白赵率看着他时的眼里,为什么会有那么深的仇恨,而且还是极力隐忍才表现出的。 被人仇恨,就像被美女暗恋那样,好像没啥原因的,对此高飞都已经麻木了,只是看着赵率轻蔑的一笑,淡淡说:“你敢再这样看我一眼,我就把你眼珠子扣下来。” 兔子很配合的,哗的一下挥舞了猎刀,一脸的杀气腾腾,仿佛是一条被主人拴住的藏獒,只需主人一声令下,就会以毁灭整个世界的气势,彪悍无比的扑上去,把赵率撕个稀巴烂! 因为有那些绿色植物挡着,赵率没有看清楚高飞是怎么打击他那三个哥们的,可兔子却看的相当明白。 在金项链三人浪涛般的前仆后继扑上来时,兔子还是很紧张的,小眼珠子瞪的溜圆,正准备豁出去挡在高飞面前,大喝一声你先撤,我抗着时,却见飞哥看似轻描淡写的一脚,就把金项链给踹出老远。 接着,不等兔子哥从极大的震惊中清醒过来,飞哥又闲庭信步般的,把随后扑上来的那俩大少,用耳光抽成了猪头。 老天爷哎,原来飞哥不但钱多,而且打架也是相当彪悍呀,这可真是文武双全了,有阿爷我的辅佐,未来三分天下不是梦啊--兔子哥满脸都是崇拜的,开始幻想未来的美好生活了。 暂且不提心怀大志的兔子,再说赵率。 高飞看似淡然的说出那句话后,春城赵率就赶紧耷拉下了眼皮子挣扎着站起身,屁也不敢放一个,转身就走,连三个伙伴都不管了。 幸好,高飞刚才在教训金项链三人时,并没有下什么狠手,他们在赵率灰溜溜跑出酒吧后,就清醒了过来。 看到春城赵率都特么的闪人了,这几个大爷知道今儿碰到硬茬了,自然不会傻到再留下来找虐,三人相互搀扶着,连滚带爬的去了。 张冒看着高飞,一脸见到鬼的不信样子。 如果真有诸神,张冒宁愿散尽家财的祈求他们,让赵率等人再狠狠削他一顿,哪怕是揍成脑震荡,半身不遂啥的,只要别和高飞碰面就成。 这是张冒看到高飞后的心愿,唯一的心愿。 “张冒,张冒--你、你怎么样了?” 被揍得口鼻流血的小英,这时候从地上艰难的爬了起来,爬到了张冒身边,用手捂住了他脑袋上流血的伤口。 “我、我没事,真的没事,别担心。” 张冒咬牙苦笑了声,慢慢的推开了妻子,随即跪在地上,对着高飞趴在了地上:他这是在求饶,或者说恕罪,反正当前他除了这样做之外,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依着他背叛高飞的行为,就算是被当场格杀,相信高老板也不会解恨的。 “张、张冒,这是怎么了。” 看到丈夫跪在那儿后,小英有些恐惧的扭头看去,看到了高飞。 小英没有见过高飞,高飞也没见过她。 可她此前曾经听张冒说起过高飞的模样,而且现在看张冒伏地认罪的样子,随即明白这个关键时刻出手帮助他们的人是谁了。 小英跟着跪倒在了地上,对高飞不住的磕头,哭泣道:“飞哥,飞哥,求求你放过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吧!我们对不起您,辜负了您对他的信任,他罪该万死--可、可他要是真死了,我们闪下我们孤儿寡母的也没法过啊!飞哥,请您宽宏大量放过他吧,我们会把所有的钱都交出来,只要您放过我们,我们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行的!” 小英不愧是从初中毕业后,就在社会上闯荡的女青年,模样一般但能说会道,短短一番话,就把两口子对高飞的愧疚,和哀求表达的一清二楚。 那凄惨的模样,再配上他们两口子跪地认错的态度,真个是让见着落泪啊。 对张冒这种吃里扒外的白眼狼,高飞没打算轻饶了他。 不过小英这番话,和此前听到小英劝说张冒的那些话,让高飞对这个女人有了一些好感,坐下后缓缓的说:“小英是吧?你先起来,坐一边去,我有话对张冒说。兔子,你帮她处理下伤口。” 兔子答应了一声,问酒吧老板要疗伤东西去了。 小英也不敢再说什么,只好站起来坐在一旁,默默的垂泪。 酒吧老板和其他客人,刚才可是亲眼看到高飞把春城赵率一伙人揍跑了的,而赵率连个屁都没敢放一个,这就证明此人是惹不起的存在啊,自然不会在这时候多事,赶紧去给兔子找包扎伤口东西了。 高飞坐在椅子上,居高临下看着跪在不远处的张冒,沉默了足有三分钟后,才淡淡的说道:“张冒,为什么要那样做?” 不等张冒回答,高飞又说:“是我给你开的薪水不够好吗?” 凭良心说,张冒经过陈大彪跟了飞哥后,他的收入比一般白领都高,让他在左邻右舍的倍有面子。 只是贪婪和焦恩佐的蛊惑,却蒙蔽了他的双眼,使他最终背叛了良心。 张冒不是那种死都不知道悔改的人,在逃到天边却遇到高飞后,更知道自己无路可走,唯有低头认罪才行。 张冒微微抬头,低声说:“飞哥,对不起,是我背叛了您,和大彪哥,我不是人,无论您怎么惩罚我,我都毫无怨言,只求您能放过小英。” 高飞微微冷笑一声,却没说什么。 张冒知道高飞是要他自己招供,于是就跪在地上,把焦恩佐当初怎么找到他,他又怎么偷出配方,最后逃到岭南的过程,简单说了一遍。 “说完了?” “嗯,说完了。” “哦,刚才那个赵率,好像很仇视我的样子,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而且,我也看出,你好像认识他,很怕他。” “赵率啊?” 张冒有些诧异的看了高飞一眼,不明白他为什么明知故问,可这时候他也不敢多问什么,就把赵率在天涯集团开业那天,被高飞收拾一顿的事儿,详细说了一遍:“那天我并没有动手,是李德才和大彪哥下手的,但我怕被他认出来,所以才想离开。” “哦,原来是这样,你不说,我都几乎忘记这个人物了。” 高飞神色淡然的点上一颗烟,看着兔子帮张冒包扎伤口。 等兔子用纱布把张冒脑袋包扎好后,高飞说话了:“北山集团给你的钱,到现在还有多少?” 听出高飞有松口的意思后,张冒精神一震,赶紧回答:“除了在这儿买房子花了不到五十万外,其它的都在。飞哥,您放心,我会把这五十万补上交给您……” “算了,几十万我还没有放在眼里,把剩余的钱都打到天涯集团的账户上吧。” 高飞摆了摆手,站起身说:“看在陈大彪的面子,和你以前曾经为我做过事的份上,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谢谢飞哥,谢谢飞哥!” 听高飞这样说后,张冒两口子是喜极而泣,小英再次跪在地上给他磕头。 逃到岭南来之后,张冒没有一天不提心吊胆的。 现在好了,高飞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放过了他,还给他留了一套五十万的房子--这,可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好事。 他可是亲眼看到过高飞杀人的,也知道飞哥的牛比身份,被发现后搞死,好像是唯一的下场,谁知道高飞却没有把事做绝,他们两口子能不喜极而泣吗? 高飞没有再搭理他们,吩咐兔子结帐后走向了酒吧门口。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他能大度的放过张冒,就是看在陈大彪,和跟着他混过的份上。 他有时候虽然混蛋,却珍惜每一份感情。 高飞忽然转身看着张冒夫妻俩,叹了口气说:“唉,如果你们在这儿过得不愉快,那就把房子卖了回冀南,毕竟那边是故乡。” 第1087章 菩萨心肠的飞哥! “飞哥,你就这样大度的放过了他?” 走出酒吧,步行前往机场的路上,兔子一脸不信的问高飞。 高飞笑了下,反问道:“那你以为我该怎么做?” “假如我是飞哥,我就算放过他,也得把他腿子打折,更不会给他留下一毛钱,并警告他们,以后见一次就会打一次。” 兔子恨恨的说着,想起高飞在出门前说完那句话后,张冒夫妻俩先是一愣,随即痛哭出声把脑袋狠磕地面的样子,就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觉得高飞也态善良了些。 高飞却摇了摇头,解释道:“张冒的吃里扒外虽然给我造成了损失,但他还算有点悔改之心,再加上他是陈大彪介绍来的,我怎么着也得给陈大彪留个面子。张冒该死,可他媳妇和孩子却是无辜的。如果我把他逼得走投无路了,那对他媳妇和孩子是不公平的。没必要这样做。” 兔子满脸都是信服、崇拜的样子,不住点头赞叹:“飞哥就是飞哥,该出手时就出手,毫不留情,却怀有菩萨心肠,真是我辈中人的楷模。” 高飞抬手抽了兔子后脑勺一下,笑骂道:“别特么的贫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打什么主意?你表面为我轻易放过张冒而愤愤不平,实际上却在为你自己留后路,生怕有一天你也会走上他的老路,那样你也不用太怕了。” 说着,高飞笑容忽然一收:“哼哼,不过我可警告你,你敢学张冒,我绝不会这样心慈手软了,因为你可没有老婆孩子让我可怜!” 兔子哥被说穿心思后,尴尬不已,连说怎么可能,他对飞哥的忠诚,那可是天日可鉴,就算是海枯石烂,沧海变桑田,他这颗红闪闪的心儿永不变。 -- 赵率灰溜溜的跑出酒吧上了车,稍等片刻后,三个同伴也就狼狈而来了。 赵率没有丝毫不顾金项链三人生死,率先逃跑后该有的愧意,只有更大的仇恨,几乎把一嘴的钢牙咬碎,眼睛里的怒火,仿似要把整个世界都燃烧,殆尽! 金项链三人,好像也不在意被赵少所抛弃,上车后就问道:“赵少,那个人是什么来头?过去和你有恩怨?” 金项链三人,上次并没有和赵少一起去冀南,所以不认识高飞。 “他是……” 赵率正要说出高飞的身份,话到嘴边却说:“他是冀南最大的黑老大,手下有数百小弟。我和刚子他们刚到冀南时,就和他发生了争执,并吃了老大一个亏。不过,因为老头子刚去那边不久,还没有站稳脚跟,不方便把事儿闹大,所以我才忍了。只是没想到,他这次却来到了岭南!” 刚看到赵少丧家之犬般的逃出酒吧时,金项链三人就看出高飞来历不简单了,以为这是个比春城赵率还要牛比的存在,所以才连个场面话都没敢说,就狼狈逃出来了。 谁知道,赵率却说高飞只是冀南的黑老大,赵率老子没有动他,就是脚跟没站稳。 听说对方只是个混江湖的,金项链三人豪气顿生,破口大骂起来:“沃曹特么的,我还以为他是皇亲国戚呢,原来就是个混黑的!草,他在冀南招摇咱们管不了,可这是在岭南啊。要是吃亏后就这样算了,那哥几个以后在岭南还怎么混?” 看到成功挑起金项链三人的怒气后,赵率却一脸的愁样,很是忌惮的说:“话虽这样说,但我终究已经不能算是岭南人了,要想收拾他,怕是没人给面子啊。” 金项链猛地一拍腿,叫道:“赵少,你这话可说错了!虽然你不在岭南了,但岭南永远是你的家!在外面,咱们什么气都能受,可在家里要是这样受气,那活着还有啥意思?没说的,这件事赵少你就别管了,交给我们来办理就行了!” “对,对,今天要不把那个姓高的弄死,我特么的以后走路用手走!” 其他两个大少,也群情激奋,不顾赵少的阻拦,就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叫人。 不得不说,金项链三人在岭南还是很有折腾的实力,哪怕这是明城而不是春城,几个电话出去,就安排好了一切,然后藏在车里等着高飞出来。 赵少已经说了,那个姓高的很可能也要去机场,乘坐下午两点半的航班回内地,现在还不到一点,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足够诸位安排人手了。 -- 现在不到一点,距离飞机起飞还有一个半小时左右,所以高飞俩人走的不快,甚至还在路边看了会当街叫卖的手工艺术品。 两点时,高飞俩人来到了机场的候机大厅内。 春困秋乏夏打盹,当前正值炎炎盛夏,午后两点正是最困的时侯,高飞俩人来到候机大厅内时,大部分乘客都坐在那儿打盹,很少有人来回走动。 即将开始新生活的兔子倒是兴奋异常,没有一点困乏的样子,坐下后就四处扫看,看啥啥新鲜,尤其那些戴着墨镜穿着短裙的美女,更是被他那双电眼不住的扫描。 高飞对此自然没啥兴趣,也没把偶遇张冒,揍了赵少当做一回事,坐下后就抱着膀子低头闭上了眼。 闲着也是闲着,先休息会再说。 高飞刚闭上眼,兔子的目光盯住某美女短裙下那双修长腿子看时,最少有十几个光着膀子敞着怀,胳膊上画龙刺虎,不是光头就是把头发染成各种颜色,手里拿着钢管的社会青年走了进来。 这些人进来后,四处扫看了一圈,看到‘长相出众’的兔子后,为首之人立即把手中钢管一挥,十数个小伙子就高举着武器冲了过来,犹如万马奔腾,煞是骇人! 有旅客看到这一切后,吓得失声惊呼,纷纷后退,但这些人理也不理他们,径直扑向了高飞这边。 “哎哟,沃曹,有情况!” 看到有着一双修长腿子的美女忽然惊叫着站起来跑了后,兔子才发现大势不妙,赶紧大叫一声,伸手就去拿行囊里的猎刀。 可这时候已经晚了,那些社会青年已经扑到了眼前,当先一人论起钢管对着兔子的脑袋,就狠狠砸了下来。 “我命休矣!” 兔子心中哀嚎一声,本能的抬起胳膊企图去阻挡,同时闭上了眼睛。 从社会青年这一棍子的力道中,兔子当然知道自己胳膊挡不住这一下,绝对会被当场打折,可除了本能的做出保护脑袋的这个动作,他还能有什么选择? 就在兔子哥闭目等死时,就听到一声惨叫声从前面响起,本能的睁眼一看,刚才论起光管砸向他的那哥们,已经被人一脚踢飞了出去。 动手的,自然是高飞。 一群在明城以好汉自居的混混,还远远没有被高飞放在眼中,说是虎入羊群都有些高抬混混们,只能说是闲庭信步,不过短短几分钟内,那些社会青年就个个哀嚎着躺在了地上。 大部分人的胳膊都被直接卸了下来,为首的那个更是被一个耳光直接抽昏倒在了地上。 当为首那个人倒飞出去砸在地上不再动后,候机大厅内重新恢复了安静。 刚才安静,那是因为大家都困了。 现在安静,则是因为亲眼目睹一人单挑十几个,却把对方干翻在地上后所产生的惊惧,和震撼。 人们经常在电视中看些大侠传奇,可没有谁相信现实中真有人会这样能打,一个人就干翻十几个,还是赤手空拳对钢管。 要是放在以前,别人用这种目光看自己,高飞说不定还会有些得意。 但现在他却一点得意的心思都没有:他看起来老厉害了,可在莫邪征东和安归王那样的绝对高手面前,根本算不了什么。 更何况,他也看出这些混混和赵率有关了,但这肯定不是赵率报复他的全部,毕竟赵率不会蠢到想用一些社会青年就收拾他的地步,应该还有后招。 果然,就在高飞拍了拍双手时,七八个警察从外面冲了进来,手里都挥舞着手枪,老远就厉声喝令高飞:“不许动,举起手来!” 候机大厅内的其他旅客,看到警察亮出枪杀气腾腾跑来后,都担心会被殃及,纷纷叫着避让,使高飞身边出现在了一片空白地段,方便被他们所包围。 “我再次命令你们,双手抱头蹲下,否则格杀勿论!” 为首的那个警员,厉声喝斥着举枪对着高飞。 兔子这时候清醒了过来,连忙听话的双手抱头蹲下,却争辩道:“警察同志,请听我们说……” “给我闭嘴!” 为首的根本不给兔子解释的机会,只是作出对高飞扣扳机的姿态。 高飞皱了下眉头,看了这些如临大敌的警员一眼问道:“是赵率他们让你们来的吧?他们几个呢,怎么不见?” 为首之人目光一闪,厉声喝道:“少废话,赶紧双手包头,蹲下!” “我不抱头蹲下,你敢开枪?” 高飞微微眯起双眼,冷笑道:“我想问问,你凭什么这样吩咐我?” 为首之人还真不敢开枪,尽管他得到某人的命令,说就算把那个姓高的打成残废可不会有事,可他胆子终究没有那么大,只是说道:“凭什么?嘿嘿,就凭你们在这儿打架闹事!怎么,还不服气?年轻人,我告诉你,你必须得接受我们的调查,如果胆敢反抗,我真敢以袭警罪当场毙了你!” “唉,我本不想惹事的。” 高飞叹了口气,说:“好吧,那我随你们走,回去接受调查,但我能不能找个保人?” 对于高飞的这个要求,为首之人倒没有拒绝,反正他的任务就是把高飞带回所里,至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那就不是他的事儿了。 “可以,你想找谁?” “岭南大学的校长,你有他的电话吗?” “岭南大学的校长?” 为首之人愣了下,脸上的戾气少了很多:“没有,但我可以给你查。” 第1088章 再给你们个机会! 高飞的镇定,和那份从容不迫,让为首的警员看出了什么。 假如他不是这个样子,而是歇斯底里慌乱不堪,为首之人才懒得正视他,早就让人锁上铐子,带回所里去了。 高飞的镇定,提醒了这个机场派出所副所长。 尤其是在高飞说要找岭南大学的校长,给他当保人后,副所长更意识到他不简单了,搞不好就得丢了乌纱帽。 心有顾忌后,副所长阁下虽然还让手下点着高飞,可他本人却放下了枪,语气也温和了许多:\\\"你认识岭南大学的校长?\\\" 岭南大学,自然无法和华夏最高学府的校长相比,不过在岭南的校长也是堂堂部级干部了,可他这个副所长只是明城的一个科级干部,距离人家可有着十万八千里之遥,能不小心些吗? \\\"我、我叔叔和他认识,因为我叔叔就在那边工作的。\\\" 高飞此前曾经听高健城说起过,他在岭南大学搞学问,是这所大学中某个学术领域的权威。 今天是六月初十,高健城昨天肯定回京参加高飞的婚礼了。 高飞当前又没有高健城的电话,也不想让他知道自己回来了,但眼下又不能和警方硬来,索性麻烦一下大学校长,看看能不能把这事搞定。 副所长阁下生怕会惹到不能惹得大神,毕竟敢和春城赵率作对的主儿,也不是一般人,所以抢在把高飞带回所里之前,赶紧联系机场大厅工作人员,查出了岭南大学校长的电话。 当然了,这个电话号码不是校长本人的联系方式,而是他办公室的座机。 拿到校长办公室的电话后,高飞拿出手机拨通了。 飞哥的运气一向不错,这次也是。 以往向社会公开的某单位号码,除了12345、110之类的能拨通外,其它的可都是想电话订购火车票那样,连续打几年都不一定有人接听的。 一个很柔美的女声,从手机中那边传来:\\\"喂,这儿是周校长办公室,请问您是哪位?\\\" 岭南大学校长姓周,叫周半川,很拉风的一个名字。 看了眼那些如临大敌的警员,高飞抬手捂着话筒:\\\"我找周半川周校长。\\\" \\\"请问您是哪位?周校长不在。请您说明您的身份,以及确定的联系方式,等周校长回来后,我一定会通知他的。\\\" 手机那边的柔美女声,很客气的问道。 高飞才不信她说的是真话。 堂堂大学的校长,高级干部会在意一个打进他办公室公开电话的家伙? 对面那女人,也就是在敷衍罢了。 高飞无奈,只好说:\\\"哦,那你能不能替我联系一下周校长?就说哲学系系主任高健城的、的侄子找他,有点事想麻烦他。\\\" \\\"啊,你是高主任的侄子?\\\" 对方看来明显知道高健城大学教授之外的另一层身份,听高飞这样说后立即重视起来:\\\"那请高先生稍等,我去--哦,真巧,周校长来了。\\\" 其实高飞明白,周校长刚才就在身边,女人那样说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堂堂一校长,不可能随便接听办公室公开电话的。 \\\"喂,我是周半川啊,你是哪位?\\\" 一个沉厚的男人声音从手机中传了过来。 \\\"周校长您好,在我说出麻烦您的事情之前,还请您替我保密,我不想让我叔叔知道我在外面惹祸。不过,我会告诉他的。\\\" 高飞本想对周半川说实话,说出他的真实身份来着,不过最终还是选择了称呼他老子为叔叔。 当然了,仅凭一个称呼和电话,周半川是不信高飞会是高健城的侄子。 但高飞自然有办法会让他信,因为他曾经听方小艇无意中说起过,高老爷子去年的过生日时,周半川曾经以高健城单位领导的身份参加。 当然了,周半川去高家参加宴会,出于各种考虑自然很隐蔽,外人几乎不知道,但高家子弟却很清楚,所以高飞说出这件事的某些细节后,周半川就知道他不是冒充的了。 看高飞抱着手机,在那儿嘀嘀咕咕的过了几分钟还没有说完,副所长就有些不耐烦,开始怀疑高飞是在骗人。 他无意中扭头向候机大厅门口看去,恰好看到金项链在那边,正对着他手势。 \\\"么的,早知道事情会这样复杂,我就不该来!\\\" 副所长心里骂了一句,咬牙刚想打断高飞打电话,强行带他回所里时,高飞扣掉了电话,一脸轻松的说:\\\"好了,我现在随你走一趟,但最好是把这些混混也带走。\\\" \\\"这个你不用操心。\\\" 副所长态度又严厉了起来,命令人给高飞、兔子哥俩人戴上手铐。 高飞这次没有拒绝,很乖的样子,没有任何反抗,就被俩警员推着走出了候机大厅。 此时,候机大厅内的广播中,传出了前往内地某地航班开始起飞的提醒声。 \\\"今天是走不了了。\\\" 高飞回头看了眼,微微冷笑。 副所长在目前搞不清高飞是不是在唬人的情况下,也不敢对他怎么样,只是按照正常程序把他带回了所里,独自关进了一间审讯室内。 咣当一声,审讯室的铁门关上,黑暗马上就把高飞吞噬了。 不过他没有等太久,审讯室的门就开了,几个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个手里还拿着高飞的行囊。 是金项链几个,和两个警员,赵率却不在其间。 一个警员打开了审讯桌上的灯,啪地一拍,灯光对准了高飞,随即坐了下来。 金项链几个却站在旁边,捂着红肿的猪脸在那儿冷笑。 \\\"你叫什么名字?\\\" 一个胖警员冷冷的问道。 高飞如实回答:\\\"我叫高飞。\\\" \\\"哪儿人?\\\" \\\"齐鲁,冀南人。\\\" \\\"从事什么职业?\\\" \\\"暂无明确职业。\\\" \\\"今年多大了?\\\" 胖警员这一系列的问题,倒是很符合审案流程,高飞也很配合。 等说完这些后,胖警员忽然猛地一拍桌子,厉声喝道:\\\"你是从什么时候就开始从事贩毒犯罪活动的!?\\\" \\\"来了,开始进入正题了。\\\" 高飞笑了,坦然道:\\\"警官,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胖警员哈的一声笑,站起身双手扶着桌子,身子微微前倾做出很有攻击性的姿势:“我们收到情报,有人会在今天下午两点半,携带大量毒品乘坐飞机潜入内地。经过我们的详细分析,我们把目标锁定了你……” 不等他说完,高飞就打断他的话问道:“然后你才把我带回所里,并在我的行囊中搜出了大量毒品,对不对?” 胖警员隐藏在灯光下的胖脸一抽,接着色厉内茬的一拍桌子,厉喝道:“胡说!小子,没想到你还很嘴硬,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不给你点苦头尝尝,你是不会老实回答的。马东!”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胖警员这个机场派出所的所长,这次受金项链等人的委托收拾高飞,打的就是用‘贩毒分子’的主意给他泼脏水。 这一招最简单,也最有效了,只需在没收高飞的行囊后,把毒品藏在里面,装做刚搜出来的证据就可以了。 明城地处东南边陲,距离金三角只有几百公里,打击贩毒始终是本地警方的头等重要任务,所有警员对毒品的贩运方式都很清楚。 所以他们在诬陷高飞时做出的为证,绝对是非常‘专业化’的,而且还很符合毒贩贩运毒品的手段。 只是胖所长没想到,还没有等他把高飞的‘罪证’亮出来,就被高飞拆穿了,自然是非常的恼羞成怒,这才命令手下给他点厉害尝尝。 马东是胖所长的心腹手下,闻言狞笑了一声扔掉行囊,从腰间摘下了电棍。 “马东,记住,我们要文明执法。” 胖所长用手指敲了敲桌子,转身走出了审讯室,却没有让金项链三人一起走。 审讯贩毒嫌疑人,却把三个无关人留下,胖所长的用意自然很清楚了。 砰的一声,审讯室的铁门被关上后,马东就把电棍扔给了金项链:“韩少,麻烦你协助一下。” 说着,马东又从审讯桌下面拿出了几根胶皮警棍,分别给了其他两人。 韩少挥舞了下电棍,狞笑着说:“协助警方对付犯罪嫌疑人,这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马队长(马东在所里的职务)不用太客气了,哈,哈哈!” 韩少嚣张的笑声中,四个人拿着家伙呈扇面样的围了过来。 高飞很能打这件事,韩少三人都知道,也告诉马东和胖所长了。 不过当下高飞却是戴着手铐被锁在审讯椅上的,椅子是铁的,被牢牢固定在了地下,他又被固定在了椅子上,就算他本事再大,此时就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老虎,还不是等着收拾? 看到四个人狞笑着逼上来后。高飞皱起了眉头淡淡说道:“我警告你们,最好是别犯傻做错事,这对你们没什么好处。去,把赵率给我叫来,算我给你们个机会。” 赵率这个‘罪魁祸首’却不露面,高飞就猜到他是忌惮自己的身份,不敢亲自出手,所以才藏在暗中蛊惑韩少等不知情的人来对付他。 高飞觉得很无聊,也很无奈。 说实在的,只需他一个电话打到京华,相信用不了多久,岭南的主要领导就会立即重视此事,说不定会亲自赶来处理,到时候韩少等人肯定会大吃一惊。 只是当前为了行事方便,他不想让人知道他已经回来了,所以才不方便说出自己是谁。 但这样一来,韩少等人就会嚣张,所以高飞有些无奈。 很多小说中都有这样的狗血桥段:牛比拉洪的男主被败类们带进警局后,先是软弱的好像小羔羊,但随后虎躯一震把所有败类都吓得屁滚尿流…… 这一招,叫做扮猪吃老虎。 要是放在以前,高飞也许还有心情玩这个游戏。 可现在他实在是没心情,所以才会觉得无聊。 “你警告我们?哈,麻了隔壁的!” 韩少笑声一收,猛地把电棍向高飞戳了过来! 第1089章 我的地盘我作主! 韩少和马东等人,活这么大以来从没有碰到过这么可笑的事儿。 眼前这傻货明明被困在审讯椅上好像猪那样的被人宰割了,却还有脸说威慑他们的话,这不是傻货是什么? 韩少等人都是高品位的人,没兴趣和傻货在这儿墨迹什么的,有时候棍子比任何话都管用,都能让人铭记终生! 韩少挥去电棍,对着高飞的心口就狠狠戳了过来。 电棍是高压的,在触动电源开关时,能看出棍头呲出幽蓝色的电波弧,这要是戳在人身上,那滋味绝对是要仙要死的,比吃了忘忧草还要让人陶醉…… 韩少喜欢看到高飞陶醉的样子,在陶醉中打摆子似的面孔扭曲,发出不像人喊叫的叫声。 那声音,肯定像天籁一样好听吧? 在酒吧里时,我们也给他这样叫过的! 佛祖保佑,他能叫的让我满足! 眼看呲着电弧的电棍就要戳在高飞身上,韩少忽然想到了这些,继而有了中迫切感,迫切希望能早点听到高飞的天籁之音。 “啊!!” 韩少绝对是个虔诚的佛教徒,因为他在心里祈祷佛祖保佑他能听到天籁之音时,事实上果然如他所愿,凄厉到忍受不了的天籁之音骤然响起,在狭小的审讯室内鼓荡。 不过,这声音却不是高飞发出来的,而是韩少他自己的。 冒着电弧的电棍,就要戳在高飞身上时,本来戴着手铐等着挨收拾的高飞,却忽然抬手一把捏住了他拿着电棍的右手,猛地用力后折,一下子戳在了他的脖子上。 然后,韩少就开始叫了,叫的那叫一个荡人心扉,声透云霄! 用比打摆子快几倍的速度,韩少在颤抖,颤抖,眼珠子和嘴巴都张到了尽可能的大,神智在瞬间就变得模糊起来,可疼痛却越发的清晰。 在阎罗殿内被小鬼们挖心、斩首下油锅好像就是这滋味了吧? “啊,他怎么挣开手铐的!?” 见高飞忽然挣开手铐,反客为主的满足了韩少的心愿后,马东三人大惊,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冲上来制止高飞,话说韩少当下正被电棍点着呢,那滋味谁特么的能收到了哇? 砰,砰砰! 随着高飞的接连抬脚,马东三人全部倒飞了出去,重重撞在墙上。 这三人中,马东所受的伤害最大,身子狠狠撞在墙上还不算,人在飞出去时,左肋下的肋骨就已经断掉最少三根了。 韩少那两个同伴,虽然也是该死的,可人家是名正言顺的恶少啊。 恶少要是不作恶,那还叫什么恶少? 就像狗吃屎是很正常的,所以高飞并没有特别对待他们。 反倒是马东,披着为人民服务的匹,却坐着对不起人民的事,对于这种挂着羊头卖狗肉的东西,高飞尤为的反感,所以并没有留情,直接踢断了他三根肋骨,让他受到终生的教训。 把马东三人都踹飞后,高飞才把电棍仍在了一旁地上。 咣当一声,韩少这才‘如释重负’的,仰面栽倒在了地上,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昏厥了过去。 审讯室内,无法忍受疼痛的申银声,此起彼伏,高飞坐在了铁椅子上,拿出烟点上了一颗,等待接下来的处罚。 高飞轻易挣开手铐,夺过电棍猛戳韩少,连续三脚把马东三人踹飞的事实,让其他两位大少猛地醒悟,这次是真踢倒铁板上了,相互对望了一眼后,都趴在了地上不再起来。 大少们虽然跋扈,总是做傻比才做的事儿,实际上他们的智商要远远高过一般人,知道当前情况下要是再站起来反抗啊,企图逃跑啥的,说不定就会像马东那样,直接给搞个骨折了,所以最好是装死,等待援兵。 马东却没有这样的觉悟。 肋骨被踹断的疼痛,和身为人民保护神却被人民给痛扁的事实,让他无法接受,于是嘶声叫骂着,咬牙爬起来拿出了腰间的手枪,对准了高飞。 马东动了杀心。 高飞动了真火--不等他把枪抬起来,一头锁在椅子上的手铐,就在灯光下化做一道闪电,狠狠击打在了马东的手腕上。 “啊!” 泣血般的惨叫声中,马东拿枪的右手手腕,直接被手铐砸断,腕骨呈一个诡异的角度后折,手枪飞出了老远。 他的腕骨被彻底打断,就算能及时接受正骨治疗,伤好后也是废人一个了。 马东惨叫一声后,直接疼的昏了过去。 高飞没事人似的继续吸烟,脑子里却在考虑回到内地后,该怎么做的计划。 因为赵率的缘故,高飞今天回到内地的想法落空了,最早也得等到明天才行。 根据他所掌握的信息推断出,昨天在他的婚礼上,高家极有可能会派人冒充他,和王晨举行婚礼。 说实在的,谁冒充高飞和王晨举行婚礼,他倒是不怎么介意。 他很清楚这个冒充他的人,绝对不敢给他戴‘绿帽子’,尽管和王晨结婚,是安归王为他做的决定--不管他对王晨是什么态度,可在大家眼中,她都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 高飞担心的是,既然某些人已经知道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而安归王目前又在岭南,那么替他参加婚礼的人铁定是个冒充者。 假如那些人拆穿这个秘密,那么高飞肯定会颜面尽失的。 高飞不再把自己当做是高家一员,是一个说法,可有人想利用他来打击高家,却又是另外一个说法。 所以高飞得尽可能的早回去,来弥补那些漏洞,从而把那些阴谋诡计给扼杀在摇篮中。 但现在,他却被一个区区赵率绊在了明城。 如果不是因为要在暗中对付某些人,高飞早就亮出身份,把春城赵率给摆平了……但他现在却不能这样做,所以对赵率的不满,又上升到了一个高度。 “赵率,这可是你自己找的,怪不得别人。” 想到这儿后,高飞无声的冷笑一声,把烟头狠狠的掐灭了。 胖所长出了审讯室后,就回到了办公室内。 办公室内,春城赵率就坐在他的办公桌后面,两只脚搁在桌子上吸烟,好像大爷那样。 “赵少,事情都办妥了。” 胖所长一进办公室,白净的胖脸上,就浮出看到大爷后的尊敬,拿起杯子给他添了一点水。 小小一个机场派出所的所长,现在竟然能够有幸给春城赵率做事,胖所长王成金很有中三生有幸的幸福。 虽说赵少以后要去内地发展,不在岭南混了,可赵家在岭南的势力那是相当有底蕴的,只要能让赵少对此事满意,到时候随便说几句好话,相信王所长就能平步青云的。 认识春城赵少,并能替他做事,这可是王成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儿。 幸福,总是来的太突然。 高飞,就算你特么的是那家的子孙怎么样? 这是在岭南,我的地盘。 我的地盘我作主,你就算是条龙来到这儿,也得给我乖乖的盘着--不,也得变成一条死蛇! 赵率眼里闪过一抹狠色,放下脚坐了起来,文雅的笑了笑:“王所长,这次可真麻烦你了。” 王所长赶紧说:“啊,不麻烦,不麻烦。嘿嘿,能够给赵少您效力,这是我的荣幸!” 看着王成金那张满是谄媚的胖脸,赵率很满意,这才是他所熟悉的一切。 看到赵率很高兴后,王所长搓了搓肥胖的双手,奴颜婢膝的笑着问:“赵少,您打算怎么处置那俩人?” “至于那个叫兔子的,狠狠收拾一顿就算了,小人物是翻不起什么浪花来的。至于高飞--呵呵。” 赵率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王所长,我听说去年在某个缉毒所,一个被抓捕的毒贩在被审讯时,忽然袭击了缉毒警企图夺枪逃跑,结果却被当场击毙在了审讯室内?” 赵率说的这件事还真有,王所长曾经在内部文件上看到过。 “是啊,是有这么一件事。” 王所长下意识的点了点头,正要说什么时,却忽然猛地明白了赵率的意思,笑容立即僵在了胖脸上,嘎声问道:“赵少,您、您打算……” 王所长这才醒悟过来,赵率为什么要提起那件事,就是要制造高飞这个贩毒嫌疑人接受审讯时企图夺枪逃跑,却被当场击毙的假象! 赵率,原来想要高飞死! 帮着赵率收拾两个不开眼的,王所长很乐意效劳,并积极的出谋划策。 可要是让他参与杀人--王所长还真没这个胆子。 正所谓人命关天,这事一旦暴露,王所长这辈子就完了。 他虽然昧着良心做了很多坏事,可却从没有害死过人,或者说没有直接害死过人。 至于那种‘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事儿,就不在王所长所考虑的范围内了。 赵率说出自己的意图后,就面带笑容的定定看着王所长,足有三分钟没有说话。 看到王所长胖脸上汗如雨下,浑身打颤的样子后,赵率脸上的笑容僵硬了:“怎么,王所长,你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我--赵少,没必要走那一步吧?” 王所长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希望能说服赵率:“其实,惩罚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知道怕,知道您不能得罪,并不是杀……” 赵率抬手,打断王所长的话,脸色阴沉的说:“王所长,你知道这个高飞是什么来历吗?” 王所长茫然的摇了摇头,他是真不知道高飞是啥来历。 “他具体是什么来历,我就不和你细说了。我只告诉你,如果是在公众场合下,我在他面前连个跟班的小弟也不配。” 赵率又笑了起来,带着说不出的开心:“可是,你一个小小的所长,去把他关进了审讯室--而且据我所料,现在他肯定已经受到惩罚了吧?” 王所长的脸却变得更白:赵率,我草泥马,那个高飞到底是什么人啊,你这是在故意害我啊! 第1090章 真相大白! 依着春城赵率这样的显赫身份,在高飞面前竟然连当小弟的资格都没有,这证明了什么? 只能证明高飞的身份很牛比,比赵率要牛比一百倍! 但就是这样一个牛比的人物,却被他王所长以‘贩毒嫌疑人’莫须有的罪名带进了所里,为讨好赵少,他还派人要好好收拾一下高飞。 王所长百般讨好赵率,结果却对付了一个比赵率牛比一百倍的牛人--搞清楚这层关系后,用‘欲哭无泪’这个成语,都无法形容他此时的心情了。 更何况,赵率又特意点出,高飞应该受到惩罚了。 如果在高飞没有受到伤害之前,能够让他离开这儿,那么王所长就算被他所记恨,也不会有太多的麻烦,最多也就是乌纱帽被摘下来罢了。 可这样一个牛人却被王所长为讨好赵率而伤害了,结果会是什么,王所长不敢去想,却知道他被赵率给算计了。 点名了必须干掉高飞的厉害之处后,赵率才慢悠悠的问:“王所长,你看该怎么办呢?” 王所长嗓子疼的要命,嘴巴好像待死之鱼那样张了几张,都没有说出一个字。 “你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了。像高飞那样的恶少,可是把面子看的比任何事都重要。” 赵率淡淡的说:“他不死,就得你死--他死了,你却不一定死,毕竟我是站在你这边的。高飞在内地权势虽然大,可这儿是岭南。王所长,何去何从,你最好是赶紧给个答案,再晚就来不及了,你的副所长也说了,他可是给人打了电话的。” 除了以‘贩毒罪犯嫌疑人’干掉高飞,我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了! 王所长猛地一咬牙,心一横,低声说:“赵少,我的职责就是打击犯罪分子,但在行动中未免会产生不必要的伤亡,所以还请赵少到时候关照一二!” 没想到被卷进两个大少相争这谭混水的王所长,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赵率身上。 “关照你是没问题的,这是我应该做的。” 对此赵率倒是一口承诺了下来,不过接着话锋一转:“不过你也该清楚,我这种身份的人,是不方便直接出面,或参与此事的,所以还请王所长在做事时,最好不要牵扯到我。而且事后有人找到我,我也会拿出不知情的证据。呵呵,王所长,你明白了吧?” 我明白了,我当然明白,你个狗养的,只是利用我来铲除你的敌人,自己却不会露面,就算东窗事发了也会一推四五六,装做啥事也不知道! 王所长为人民服务了那么多年,当然能明白赵率这样说的意思。 想到自己好好的干所长,本该威风八面的管理自己这一亩三分地来着,就为了猪油蒙了心想巴结赵率,结果却走上了一条异常险恶的路。 想到这儿后,王所长就后悔万分,看着赵率那张文静的小白脸,恨不得用枪轰个稀巴烂,再把‘推荐’他给赵率效力的某位领导,给干掉。 可这些他只是想想而已,却根本没有胆子去做,就像灵魂被人拿走那样,王所长面色惨白的无力点头:“好,我明白了。” “王所长,祝你马到成功后,我还有点事,就暂且失陪了。” 目的已经达到,赵率自然不会再留在所里,他得去制造不参与此事的证据。 等赵率那伟岸的身影消失在办公室外面后,王所长才无力的瘫坐在了椅子上,随即腾地蹦起,快步冲出了办公室。 一路上,有好几个手下,都面带尊敬笑容的跟王所长打招呼。 王所长却理也没理他们,板着脸的直接来到了审讯室这边,对门口站着的那个手下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那个手下先是愕然,随即明白了过来,慌忙转身飞奔而去。 王所长这是命令手下,让他马上召集在家的所有警员,让他们火速前来审讯室这边待命--因为王所长有种预感,被抓获的毒贩,很可能会在被审过程中反抗,为预防毒贩袭警后逃走,所以才派人来支援。 那个手下不知道所长大人为什么敢下这结论,只是看所长脸色不好看,也不敢多问,只是奉命行事去了。 王所长这样做,是要把所有手下都拉进来,让他们全都参与其中,‘亲眼见证毒贩抗法被当场击毙’,那样就算‘毒贩’的家属要对付他,但也是法不责众,总不能把所有知情警员都收拾了吧? 赵率拉王所长下水,王所长就拉所有手下一块下,都是狠人。 王所长脸色阴沉的站在审讯室门口,等看到有手下从办公室内跑出来后,才打开门走了进去。 一进门,王所长就拿出了手枪。 刚才等待的时间内,王所长已经想明白了:不论高飞被收拾的多么惨,绝不会给他说一句话的机会,直接开枪干掉他,然后再按计划行事。 杀气腾腾的王所长刚进门,却呆住了:高飞仍然坐在了椅子上,马东四个人,却横七竖八的躺在那儿,好像死尸一样的安静。 “啊,他真的袭警了!?” 看到这一幕后,王所长眼珠子瞪大,随即心中一片狂喜:高飞自己没事,但他袭警了,这就有了击毙他的正当理由。 可惜王所长没想到另一点:高飞当前既然屁事也没有,那他也就没有被报复的危险了,最多丢了乌纱帽到家了。 但他现在满脑子都在琢磨,该怎么‘名正言顺’的干掉高飞,把自己责任降到最低,所以才没想到这点。 “你敢袭警,别动,动就枪毙你!” 狂喜之下,王所长对着高飞就举起了手枪,扣下了扳机。 砰! 一声沉闷的枪声响过后,王所长眼睛本能的闭了下,再睁开时却惊骇的发现:那个本该被他一枪击毙的高飞,竟然不见了。 “这是怎么回事,他去哪儿了?” 王所长脑子里还想这事时,就觉得左边腮帮子猛地一疼,比枪声更响的耳光声响起,他的整个人都飞了出去,直接摔在了地上,空中有几颗带血的牙齿洒落,和手枪一起,滑倒了墙角。 本能的,王所长在身子稳重后,双手撑地就要爬起来。 可他刚抬起头,一只脚就踏在了他后背上。 “松开我!” 王所长神经质般的大吼了声,猛回头向后看去,就看到高飞正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一脸的不屑淡淡问道:“你真敢杀我?” “你是毒贩,人人得而诛之!” 王所长喊出了一声嘹亮的口号,只是牙齿没了几颗有些漏风,所以不是太清楚。 高飞眉头皱起:“我是不是毒贩,你就敢这样确定,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受谁……” 他的话刚说到这儿,审讯室的门就被人一脚踹开,无数警员出现在门外。 看到自己人出现后,王所长大喜,嘶声高叫:“小张,你们快进来,这个人不但袭警,还企图强抢警枪!” 小张就是把高飞带来派出所的副所长,就是他一脚踹开审讯室房门的。 不过小张却没有奉命行事,而是在踹开房门后,就退到了一边。 几个警员从外面大步走了进来,最前面的是个中年男人,方脸浓眉很是威严的样子。 看到这个人后,王所长一呆:“啊,李局,您怎么也来了?” 这个李局,正是明城市局的一把手,是王所长的绝对上司,平时见他一面都没机会,今儿却忽然大驾光临此处了。 王所长认识李局,李局却不认识他,走进来看到地上躺了这么多人后,脸色登时一变,厉声问小张:“哪个是高飞!?” 不等小张回答,高飞就收回了踏着王所长的右脚,接口道:“我就是高飞。” “你是高飞?” 李局眼神一亮,赶紧快步走过来,上下打量了几眼,见他没有受伤的痕迹后,这才松了口气,说:“你就是来自京华的高飞?” “是的,我就是高飞。” 高飞笑道:“李局,是周伯伯麻烦你来的吧?” 周伯伯自然是岭南大学的周半川了。 周半川确定高家子弟在岭南遇到麻烦后,马上就有所动作了。 他虽然只是个大学校长,没权利干涉地方上的事儿,不过他却认识很多实权领导,毕竟他的级别在哪儿摆着呢,要想托人干涉一个派出所,还是轻而易举的。 明城市局的李局,就是受周半川所托的一个朋友而来的。 李局也不知道高飞的真实身份,不过请他来处理这件事的,却是他当初在春城工作时的老领导。 受老领导所托,亲自来辖下一个小小派出所,这是李局尊重老领导。 他却不知道,正是他这次亲自到场,才迎来了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 “呵呵,你就是高飞了。是,周校长托人让我关照你。” 李局是个聪明人,虽然不清楚高飞的真实身份,不过却知道高飞能被周半川这个大校长亲自托人关照,自然有他的理由,所以也放下了架子,自我介绍:“我叫李承明,明城市局的局长。高飞,只要你是被冤屈的,我会给你洗清。” 李承明做事向来杀伐果断,说做就做,和高飞聊了两句后,就借用审讯室开始现场断案了。 李承明身为大局长,工作业务水平自然是相当熟悉,没有问韩少,而是从机场派出所这边做为切入点,首先开始‘提审’小张。 面对市局老大,小张自然是老老实实的,有一说一,说是他奉了王所长命令,赶去候机大厅抓捕高飞俩人。 小张又主动坦白,说是为了配合王所长,当场栽赃说高飞是贩毒分子。 “把他带下去,稍后处理。” 李承明神色不动,吩咐人把小张带下去后,开始提审马东。 马东这时候已经醒了,看到老大亲临现场,又对高飞那样客气,就知道事儿大了,自然不敢隐瞒,就把王所长吩咐他的那些事,全部说了出来。 第1091章 漆黑的夜! 王所长派小张抓捕高飞回所里,搞清楚小张给高飞扣了个贩毒帽子后,立即吩咐马东栽赃,并配合韩少等人,留在审讯室内收拾高飞。 马东就知道这些事,他也是这样做的,可惜结果却很让他无语:高飞明显就是块铁板,别人踢在铁板上,最多是脚丫子疼一下,他却好,不但手腕、肋骨的断了,看样子还得接受严惩。 吩咐人把马东也带下去看好后,李承明才继续提审王所长。 王所长这时候已经彻底惊呆了,也顾不得‘保护’赵率,给自己留条后路了,当下竹筒倒豆子,把所有事,包括刚才在办公室和赵率所说的那些,详细说了一遍。 听说赵率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人,李承明是又惊又怒:怒的是赵率为了达到目的,不惜威胁利诱他的手下来陷害别人,惊的却是他这个局长,好像没资格掺和在这件事中。 赵率老子虽然不在岭南了,可这边却留下了相当势力,假如为了高飞必须严惩要杀人灭口的赵率,那么势必会在岭南官场,引发一场大地震。 李承明只是明城的市局老大,对于整个岭南来说,他的肩膀还太瘦小了,根本没能力来承担这幅重担。 可是,他却又不能就这样退缩,必须得高飞个交代,毕竟赵率的老子已经不在岭南了,但赵率还敢在岭南给他惹麻烦的行为,也真让他生气了。 办又有太多的忌讳,不办,赵率的行为又触怒了他,再加上高飞--李承明一时间有些两难,黑着脸沉默很久,才猛地一拍桌子,就要硬来。 不管怎么样,他既然在这个位置上,那么就得做他该做的事儿! 就算高飞没什么大背景,他也不能放任赵率那样嚣张。 李承明既然坐在这个位置上,那么他就得做他该做的事儿,这是他以为的原则。 就在李承明终于狠下心来,要把事情闹大,喝令手下把韩少三人带走,再去传讯赵率时,高飞及时说话了:“李局,我想说几句话。” 李承明看了他一眼,沉声回答:“高飞,你说。” 看了眼韩少等人,高飞淡淡的说:“既然已经水落石出,证明我是被诬陷的,我相信王所长等人也会受到该受的惩罚,那么事情就到此为止吧。” “什么?” 李承明眉头皱起:“事情到此为止?” “是,我不打算追究赵率他们的责任了,毕竟他和我此前有过过节,脑子一热做出冲动的事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知道这件事既然李承明出面,也不是他一句算了就能搞定的,那样对李承明就太不尊重了,于是继续说道:“李局,我相信周叔叔会对我这个建议很满意的。” 高飞这样说的意思,就是向李承明传达一个信息:你李局今儿的表现,我都看在眼里了,很满意。知道你是真心为人民服务的,但没必要因此而惹出麻烦,到时候我会向周半川解释的。 “这个高飞倒是个聪明人,没有拿着领导来压我,还为我着想。” 听出高飞话中的意思后,李承明黑着的脸上出现了笑容。 他当然能看出,这个不知何方神圣的高飞,在受到赵率的诬陷后,绝不会善罢甘休,不过为了不让这件事影响到他,影响到周半川和他的老领导,这才选择了暂时隐忍。 “这个高飞,懂得进退。” 李承明心中赞叹了句,又装做沉思的模样过了很久,才淡淡的说:“好吧,既然你这样说,那就随你吧,我会处置一下机场派出所警员在这次事件中的错误行为,给你,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李承明没有招惹赵率的能力,可怎么收拾王所长,却是他说了算得,别人也不会干涉。 “谢谢李局。” 高飞点头道谢后,走到韩少面前:“韩少是吧?回去后告诉赵率一句话,他既然敢这样做,那么就得做好这样做的准备。” 高飞没有告诉韩少,让他回去后问问赵率,自己到底是什么人。 他也相信,赵率肯定不会把他的真实身份告诉韩少等人。 当前,高飞真不想把自己回来的消息暴露,相信赵率也不敢四处嚷嚷:招惹了高大少,没有把他置于死地,那么就只能躲藏了。 --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韩少三人狼狈不堪的回去后,把高飞所说的这些原封不动的叙说了一遍,随即扭头闪人了。 韩少三人虽然很巴结赵率,宁愿为他出头当马前卒,可三人都不是笨蛋,在审讯室内听王所长说出那番话后,就知道赵率只是在利用他们了:赵率自己躲在幕后不敢露面,却蛊惑他们三个,和王所长对付高飞,这证明了什么? 只能证明高飞的确是惹不起的,是被赵率所忌惮的,要不然他没必要躲躲藏藏。 春城赵率都忌惮的人,韩少三人又怎么敢招惹? 在搞清楚事实真相后,韩少三人没有和赵率当场翻脸,这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至于以后……嘿嘿,把自己哥们当枪使的人,谁还会稀罕和他有以后? 韩少等人走很久了,赵率的脸还一阵青一阵白的。 整个岭南,没有谁比他更知道高飞是谁了。 现在他狠心要铲除高飞,高飞却轻飘飘的放过了他。 赵率没有为此而欣慰,反而更害怕。 高飞的狠,他是见识过的。 这次,高飞凭什么要放过他? 酒店的窗外,太阳已经西斜,一声汽车喇叭的叫声,惊醒了被恐惧所包围的赵率,使他豁然想起:当前绝不能在这儿苦等,必须得赶紧逃! 逃回他老子身边,或者远走天涯! 相比起远走天涯来说,赵率觉得逃到他老子身边更加稳妥些,背靠大树好乘凉嘛。 但现在已经没有去那边的扳机了,所以赵率决定驾车,连夜赶向冀南。 赵率急吼吼跑出酒店,驾驶着他那辆兰博基尼呼啸着冲出停车场时,高飞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他。 “飞哥,就这样放他走了吗?” 在他身边的兔子,满脸都是不甘的神色。 高飞吸了口烟,问道:“那依着你的意思呢?” 兔子恨恨的一挥拳:“当然是狠狠揍他一顿,再让他掏出一大笔精神损失费!” 在兔子看来,凡事都能被金钱解决的,赵率这家伙既然开着兔子哥这辈子都买不起的豪车,当然不差钱了。 “损失费?” 高飞笑了:“嘿嘿,有些事可不是钱能搞定的。” 兔子看没有蛊惑动高飞,有些失望的小声嘀咕道:“真是便宜了他。”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转身走向了酒店。 他当然不会轻易放过赵率。 既然赵率想杀他,那么他就得干掉赵率,没得商量! 不过,当前可不是干掉赵率的时侯,李承明等人都知道赵率刚和他发生矛盾,事后就死了,就是傻子也能猜出是他动的手。 虽然高飞不怕赵家的报复,不过目前他还有太多的事要做,这点小事暂且放一放吧。 高飞走进酒店的时侯,西北方向刮来了一片乌云,黑压压的。 “今晚,看来又有暴风雨,容易出事啊。” 兔子抬头看了眼天空,这句话听起来很有几分装比的哲理。 咔嚓! 一道幽蓝色的闪电亮过后,好像要把天空劈开的雷声才传来。 炸雷,很近的炸雷,仿佛就在汽车的上方,随时都能把汽车烧成灰烬。 正在想事的赵率,本能的打了个寒颤后,慢慢放缓了车速。 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了,从明城出发后,他已经在高速上连续不断的狂奔了六七个小时,时速没有掉下过一百二,算算已经跑了七八百公里了,再过十几个小时后,就差不多能赶到冀南了。 长途跋涉中开车,可不是个好滋味。 上次赵率去冀南时,也是开车去的,不过那次和这次的情况明显不同。 上次他驾车去冀南时,就是为了放松,一路上有很多大少、美女陪着,一路游玩一路走的,路上指点江山,飞扬文字,那是何等的快意,别说是几千公里了,就是几万,也不会感觉累。 但现在却不同了,赵率就觉得自己是只丧家之犬,还是孤独的丧家之犬,好像只要一停止狂奔,背后就会有只藏獒扑上来,把他狠狠的撕成碎片。 这种孤独的危险感,让赵率精神高度紧张,除了加油之外根本不敢停下休息。 可他终究不是铁人,晚上又没吃饭,总喝水,现在是又累又饿,还又怕。 炸雷下来后,却没有雨水。 总打雷不下雨的时侯多的是。 赵率被炸雷彻底惊醒后,才觉得自己下面很涨,得方便一下,不过刚过来一个休息点,要想再遇到休息点,最少还得狂奔一个小时。 高速路上是不能随便停车的,就像憋不住了就会尿裤子一样。 春城赵率自然不会在意能不能在高速路上停车,他只是觉得自己得马上方便一下,反正现在是凌晨时分,高速路上也没高速公路警巡逻。 想着,赵率就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开门下了车,扭头向后方看了眼,发现距离自己最近的车灯,至少在五百米开外,这才放心的解开裤子,对着黑夜开始放水。 炸雷可不是白炸的,刚才还没有下雨呢,可能是受到赵率感染了,在他开始放水时,几个雨点也落了下来,落在他脸上凉飕飕的。 赵率痛快的倾洒着,被雨点击中后下意识的抬头,看着漆黑的天,莫名腾起了一股子悲凉:想我赵率以前是何等的威风,在岭南是前呼后拥,威风凛凛不可一世。但自从老头子高升了后,我却走开了下坡路,最终被搞的狼狈不堪,只能连夜孤身逃亡! “高飞,都是你害得我,我发誓,我一定要让你死!” 赵率对着黑夜大声吼出这句话时,就听到一声山崩般的大响:轰! 第1092章 雨夜中的车祸! 张茂福是个年轻的重卡司机,今年二十三岁,小伙子身材异常魁梧,又留着个大光头,一看就不是善茬。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张茂福自从两年前买了这辆重卡,开始干起了长途物流买卖后,在路上遇到了好几次意外,总是有那么些不长眼的欺负他一个人,想从他身上捞点好处。 可结果呢,所有想在他身上捞好处的人,都吃了大亏。 话说小张本身就体格健壮,从小就跟着人练散打,武力值超强,再加上本身打架就亡命,十个八个的壮小伙压根就放不了他眼里。 今晚又是张茂福自己开车。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连续29个小时没休息了,尽管四个小时前,刚刚在休息点喝了半瓶白酒提神,可现在仍然感觉困,俩眼皮总是不住的打架。 幸好凌晨时分,是车辆最少的时侯了,就算偶尔走一下神,也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哈欠--看来等到了下个休息点时,得睡一觉了。” 闭着眼打了个哈欠后,张茂福喃喃的说了句。 他太累了,累得刚才那个凭空炸响的炸雷,都没能让他精神一震,仍旧眯缝着眼。 “这次一定得休息下,要不然会出事的。” 张茂福心里念叨着,正要勉强睁开眼时,就觉得身子猛地一震,随即就是轰的一声响! 就像神魂瞬间附体那样,张茂福所有的倦意都瞬间消散,猛地睁开了眼。 然后他就看到,一辆亮着后尾灯的轿车,就像被球杆狠狠击打出去的台球那样,打着滚的斜斜飞了出去。 那辆车的车前,好像还站着个人。 那个人被重卡撞飞的车子,狠狠撞飞了出去,就像风筝那样砸向高速路下。 此时,恰好又是一道闪电亮起,让张茂福清晰的看到那个人,恰好落在高速路下的一块石头上,接着就蹦起无数血花。 吱嘎! 张茂福猛地一踩刹车,呆若木鸡:我撞人了! 张茂福不怕打架,也很亡命,但这不代表着他在撞死人后不害怕。 “我撞死人了,我撞死人了!” 在这一刻,张茂福只觉得全身发软,无力的瘫倒在了驾驶座上。 可接着,他就猛地直起身子,飞快的启动了车子。 现在是凌晨,路上几乎每几辆车,附近这段路上也没啥摄像头,天又开始下雨了,就算现场逃逸,相信警方也查不出他的线索。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重卡前面并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那辆轿车太矮了,只是碰花了重卡的下面底盘,过收费站时,不该被查出,只需在前面休息点多等会,错开这个时间就可以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张茂福一咬牙,直接把油门踩到了底。 重卡发出一声怒吼,呼呼的向前冲去,眨眼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轰轰雷声中,憋了半天的大雨,终于从天而降。 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就把张茂福急刹车时的那道痕迹给洗刷干净。 那辆兰博基尼,就仰面躺在高速公路上,好像个翻不过伸来的海归。 高速路下的春城赵率,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瞪大了不甘心的眼睛,很无语的样子。 -- 今天凌晨一场小雨过后,让京华的空气质量好了很多。 东郊一栋别墅内。 穿着一身家居服的王晨,从餐厅内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个不锈钢托盘,上面放着两碗面条,还有两杯牛奶,和一碟子清口的小咸菜。 今天是7月26号,王晨大婚的第三天早上。 按照国家的相关律法,王晨可以享受半个多月的婚嫁,所以不用回冀南上班。 当然了,她和高飞肯定得在婚嫁结束之前早回去几天,因为这次高飞结婚,他在冀南的兄弟朋友都没来。 他得再回去重新摆一桌酒席。 王晨还能猜到,等他们回到冀南后,高飞在国外的那些兄弟,比方詹姆斯啊,白板等,甚至妮儿都有可能来恭贺高飞大婚。 妮儿,是高飞儿子的老娘,现在和高飞结婚的却是王晨。 想到这儿,王晨就有了些莫名的感慨。 是真的感慨。 遥想当年,王晨只是方小艇身边的一个小秘书,无意中认识了高飞后,就对这家伙有了种莫名的好感。 不过那时候王晨也知道,高飞和北山集团的美女总裁沈银冰纠缠不清的。 王晨自问,她的确不如沈银冰长的漂亮。 那个姓沈的女子,身材高挑,气质冷艳,一看就是个高高在上惯了的主儿,绝对的极品女人。 征服一个这样的极品美女,绝对是天下所有人的梦想,王晨也很清楚。 所以在那时候,她没想到会嫁给高飞。 再后来,高飞离开了沈银冰,秦紫阳却又及时补位了。 秦紫阳和沈银冰相比起来,是那种另类美女,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气质,都不输给沈银冰,而且还是出身名门,远远不是王晨这个陈家干孙女能相比的。 当然了,不管是沈银冰,还是秦紫阳,王晨都承认她们很漂亮。 不过她却从不自卑,因为她很清楚,她有两个女人没有的东西:文静、贤淑,外柔内刚,绝对的贤内助。 男人找女人,绝不是只为了女人漂亮有气质,更重要的是给他们一个家的温馨感。 王晨发誓自己肯定能给高飞这种感觉,因为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所以她从没有放弃嫁到高家的‘妄想’,哪怕是在老陈出面,被方小艇给婉拒了后。 现在,事实证明坚持总能获得回报。 不管是沈银冰,还是秦紫阳,还是那个牛的不行不行的妮儿,她们都已经靠边站了,唯有她王晨修成了正果,并由高老爷子亲自主婚。 想到那天婚礼的排场,王晨就有种自豪感:那可是高老头有史以来第一次那么招摇呢! 当然了,两天前的婚礼,只能算是‘最后的疯狂’,从那天开始后,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高飞就算真正退出了高家,高家不会给他在经济等领域内的支持,一切都将由他自己来努力。 混得孬好,那就全凭自己的本事了。 高家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因为高飞高雅兄弟俩之间的关系已经视如水火,如果其中一个不离开高家,那么势必会内讧,兄弟相残,会拼掉高家在经济方面的实力,这是所有高家人不愿看到的。 既然俩兄弟必须得有一个人离开高家,谁留下就成了高老头头疼的选择:高飞明显要比高雅更靠谱,可高雅却一直把握着春树集团,而且高家核心层已经适应了他的存在,更何况他没有高飞在社会上打拼的强悍适应能力。 高雅就像一朵温室里的花儿,开的绚丽无比,一旦经历风雨势必会很快夭折。 高雅再不成器,但他终究是从小在高家成长起来的,而且在家里他也很懂进退--所以在本意中,高家希望高雅能留下。 高飞也看出了这点,这才主动要求离开。 再说了,他也不想呆在高家:一只在草原上野惯了的狮子,会喜欢动物园那安逸的生活吗? 所以问题就解决了,皆大欢喜。 高飞的主动退却,让高家对他又感激,又惭愧,所以才有了本次影响力很大的婚礼,这也算是高家给他的补偿吧。 这些道理,王晨知道的一清二楚,也知道从婚礼之后,高飞就基本失去了高家的支持。 不过她才不会在意,反而有了中挣开束缚的轻松感。 就像很多家庭内刚结婚的小两口那样,总希望能离开父母单独生活,创造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哪怕是日子再苦再难,也是无怨无悔。 更何况,俩人结婚离开高家后,日子一点也不会苦,高飞现在可是有亿万身家的,哪怕天涯集团当前正面临破产的危险,不过这有什么呢? 反正高飞有的是钱。 唯一让王晨有些担忧的,就是秦紫阳的存在。 在她和高飞婚礼确定之前,那时候大家都以为高飞已经死了,秦紫阳怀着的孩子,就成了他唯一的继承人。 秦紫阳入主天涯集团这件事,是在高老头确定高飞迎娶王晨之前。 现在俩人已经完婚了,远在香港那边的秦紫阳也没有回来参加婚礼,可该怎么处理她和高飞的关系呢? 这件事成了王晨的心头事。 女人就这样,在没结婚之前,男朋友爱怎么败家就怎么败家,她都管不着。 可一旦结婚后呢? 男朋友的财产就成了她的了,她当然不会允许和别人分享属于她一个人的蛋糕,不管任何原因,必须得做个了断。 王晨把早餐放在餐桌上,坐在椅子上双手托着下巴,出神的盯着某个地方,出神的想着这些事。 “哈欠,早啊。” 一声长长的哈欠声,打断了王晨的思绪。 刘小龙穿着一身白色睡衣,睡眼惺忪的走出了卧室。 “早,快去洗漱,准备吃早餐了。” 王晨莞尔一笑,暂时不在去想该怎么对待秦紫阳,把碗筷摆好,那温柔贤淑的样子就是个居家小妇女,让当丈夫的一看就会感到温馨。 “哦,你先吃着点也行。” 刘小龙看了眼王晨,就挪开了目光,快步走进了卫生间内。 听到房门被关上的声音后,忙活的王晨动作停顿,无声的叹了口气。 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变成女人的第一次,无疑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了,王晨已经结婚两个晚上了,可现在她依然是完璧之身。 甚至,她都没有和高飞在一个卧室内休息。 没办法,谁让陈家那些母老虎太过凶残了?在高飞迎亲时一顿杀威棒,竟然搞的他腰椎受伤,无法再做那种剧烈动作了。 高飞必须得静养,甚至弯腰系鞋带都得谨慎注意,千万别再触发旧伤,要不然下辈子就坐在轮椅上吧。 想到这事,王晨就哭笑不得,却又不能埋怨谁,毕竟当初‘杀威棒’这个环节,可是她执意要保留的。 第1093章 露出马脚了!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王晨觉得这句俗话放在她身上,那是再合适不过的了,要不是她当初非得执意要保留‘杀威棒’这个环节,又怎么能让高飞腰椎旧伤复发? 天知道事情会这样凑巧,在枪林弹雨中都能活蹦乱跳的高飞,竟然被一群妇女拿着秸秆给逼成了这样。 要不然的话,王晨早就变成真正的女人了--那可是她向往已久的。 王晨当前不仅仅是后悔,而且还纳闷,甚至都有了种她不敢深想的怀疑。 王晨纳闷的是,就算高飞腰椎旧伤复发,无法再做那些夫妻恩爱的剧烈活动,可也不能在晚上和她分开,甚至都不在一个卧室内吧? 新婚的小两口,晚上在一起不一定非得做那种事的,完全可以并肩躺在窗上,你挨着我,我挨着你,俩人一起看电视,说悄悄话的。 可高飞在结婚当晚就明白无误的告诉王晨,他不会和她在一个卧室内休息。 高飞这样做的理由听起来很简单,也很合理:哥们是一血气方刚的热血男儿,受伤的只是腰椎不是那玩意儿,就算当前绝不能做那种恩爱事儿,可美人在侧,势必会有正常的男人反应。 正所谓色胆包天,男人嘛,只要一上来那股子邪劲,别说是会有变成瘫子的危险了,就算天塌下来也得去办。 高飞是真不愿意去做瘫子啊,所以他才提议:在他伤愈之前,俩人不但不能同窗,不能在一个房间,甚至都不能做出诸如牵手、说恩爱话的行为。 深恐王晨会胡思乱想,高飞还特别郑重的给王晨道歉。 搞的王晨更加内疚,除了乖乖的答应,还能有什么办法? 幸好,王晨还不是尝到那种滋味的女人,目前仍是完璧之身的女孩子,忍了二十多年,也不在乎再多忍一段时间了。 为了高飞,王晨这个做妻子的可以做任何事。 所以结婚后的这两个晚上,王晨和高飞始终没有牵牵手,拥抱一下啥的,甚至都没有坐在一起吃饭:早上吃饭时,高飞总是能找到理由,让王晨先吃,饭后又会去医院找顾教授做康复治疗,在外面一呆就是一天,天不黑都不会回来。 他在躲着我。 这是高飞给王晨的感觉。 当然了,王晨是不会说出这种感觉的,但心里却有了这根刺。 还有一些怀疑。 就比方刚才吧,高飞在走出卧室时,曾经肆无忌惮的展开双手伸了个懒腰,动作很大,甚至都能听到他骨骼舒展时发出的啪啦声,而且他闭着眼的脸上全是享受,没有腰椎受伤患者该有的丁点担心,和痛苦。 这让王晨从高飞这个很自然的伸腰动作中,开始怀疑他--他的伤根本没有顾教授所说的那样重! 可是,高飞的伤势明明没有这样重,那么他为什么会装做很严重的样子呢? 为什么? 在刘小龙洗漱时的哗哗水声中,王晨表面正常,实在满腹疑云的吃完了早餐。 很巧,等她收拾好自己用过的惨剧后,穿戴整齐的高飞走出了卧室。 良好的睡眠,让高飞看起来神采奕奕,只是他总捂着后腰的动作,让人看了格外别扭。 “吃完了?” 刘小龙走到餐桌前,伸手去拉椅子时,王晨抢先把椅子给他拉开,搀扶着他左手:“嗯,吃完了。你小心点,慢点坐。” “嘿,呵,没事,没事的,就是坐下而已,不会出什么意外的。” 刘小龙不自然的慢慢坐下,拿起了筷子:“哦,等会儿我还得去顾教授那儿去。昨天他又给我检查了,拍得片子你也看到了,伤势正在向好的一方面缓慢发展,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再次生龙活虎的啦。” 刘小龙昨晚回家时,的确拿来了一些片子,是脊椎的,王晨能看出片子上的脊椎有明显的伤痕。 “嗯,是得去。” 王晨嗯了声说:“反正我现在也没事,就陪你一起去吧。” 昨天王晨就说要陪着刘小龙去医院看大夫,却被拒绝了,说他不想让人看到他是脆弱的,脆弱到需要老婆陪着的地方,这事关男人的尊严。 果然,对王晨的建议,刘小龙再次拒绝:“不用了,反正也是开车去,再说我也很小心了,不会出什么意外的。哦,对了,你要是在家没事做的话,可以去附近超市转转,买点这边的土特产,等回冀南后送人。” 王晨神色正常的点头:“好,那我听你的。” 刘小龙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开始吃饭。 王晨回了卧室。 等刘小龙慢吞吞的吃饱饭后,王晨已经换上了衣服,从二楼走了下来,直接拿起了吸尘器,看样子要打扫卫生。 “我去了啊,别总是打扫,反正房子是新的,也没人来。” 刘小龙擦了擦嘴巴,慢慢站了起来。 王晨赶忙放下吸尘器,搀扶着他走出了客厅,帮他上了车后,才退到了一旁。 等刘小龙驾驶着车子出了别墅后,王晨随即快步走回了客厅内。 几分钟后,王晨驾驶着一辆银白色的奥迪,也驶出了别墅。 驾车驶出别墅小区,来到主干道上后,刘小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用力一拍方向盘骂道:“沃曹,连吃个饭都得让人扶着,真是矫情死刘爷了,真郁闷。” 干脆的点上一颗烟,刘小龙打开音乐,随着欢快的摇滚,大猩猩似的扭着身子,尽情挥洒着他的郁闷。 刘小龙告诉王晨说,他要去医院这倒是不是撒谎,事实上他的确是去总医院。 当然了,去那儿可不是看病的,而是去放松的。 为了不惹起别人的怀疑,高云华要求他在京华的这些天内,必须得每天去医院。 高云华在总医院给他做了专门的安排:单独的,不次于五星级酒店的病房,里面有电脑啥的,还有一个单独的健身房,和小酒吧。 要是搁在平常,刘爷是决没有耐心在这种地方呆一天的,哪怕条件再好,他也呆不住。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这个特别病房对刘小龙有了很大的吸引力。 或者说不是病房对刘小龙有吸引力,确切的说是个人:李奇。 比刘小龙大三岁的李奇,现在深深吸引住了刘爷,就像一块磁铁,又像一只开屏的雄孔雀,让刘爷这只秃不垃唧的母孔雀哭着喊着的向前凑。 很多人都说,两口子之所以能成为两口子,都是因为缘分。 在此之前,刘爷遇到过无数美女,其中不乏演艺界、模特界的明星,只要他愿意,那些在人前光彩照人的美女们,就会苍蝇看到臭鸡蛋那样围上来,嗡啊嗡的轰都轰不走。 但刘爷对那些美女却没有任何兴趣--只对她们身体感兴趣,要想成为刘爷的正式女朋友,还得再转世回去敲烂十七八个大木鱼再说。 刘爷不止一次的当众说过,不到三十岁,是绝不会考虑个人问题的。 实际上他现在才25岁,就已经开始发青了,而且还是那么热烈,至死不渝。 李奇。 第一次见到李奇,刘爷就被她给深深吸引了,让他无法自拔,觉得她就是这辈子苦苦寻觅的另一半。 说实在的,李奇长的不是太漂亮,而且出自小门小户,除了拥有一副好身材,和果敢开朗的性格之外,压根没法和刘爷此前上过的那些美女相比,但却让刘小龙深深的爱上了她,无法自拔。 老百姓有句俗话,叫王八看绿豆,对眼了。 或者说,这就是缘分。 至于李奇喜不喜欢自己,会不会担心被刘家所接受,这些都不是重要的。 重要的是,刘爷有信心拿下这个女子! 而且初见效果,李奇已经答应今天继续来总医院的特殊病房内陪他。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一路上,刘小龙驾车狂奔,就像打了鸡血的公牛,很快就来到了总医院,车子刚停下,他就从上面一跃而下,小跑着冲向了住院部。 满心都被李奇站满了的刘小龙,根本没有注意到,在他停车冲向住院部那边时,王晨正在车里,眼神怪异的看着他。 看着刘小龙好像跨栏名将那样,一步跨上四个台阶的矫健背影,王晨轻轻的叹了口气,双眼无神的靠在了左右时,盯着住院部大厅门口发呆。 也许高飞真是腰椎旧伤复发了,但并没有到顾教授所说的那样严重,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在家连坐下都慢吞吞好像快死了一样的高飞,怎么可能会一步跨上四个台阶呢? 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高飞在家里的样子,是装出来的。 甚至,高飞根本没有受伤! 所谓的旧伤复发,和顾教授诊断结果,都是假的。 为什么是假的? 高飞为什么要骗我? 难道,他根本不打算和我在一起生活? 可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他为什么还要和我结婚? 看他刚才好像狗抢屎那样的矫健样子,到底是谁在等着他? 王晨木木的呆坐了半晌,才拿起墨镜戴在脸上,随即推门下了车。 她要去看看高飞来医院,是为了见谁。 七八分钟后,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一身护士装的王晨,戴着大口罩来到了刘小龙养伤的特别病房楼层,双手抄在口袋里,大步的走向最东边。 王晨来到高飞的特别病房门前,隔着玻璃向里面看去,就看到她新婚才两天的丈夫,正和一个身材不错的女孩子,笑眯眯的坐在小健身房的双杠上。 王晨听不到俩人在说什么,却看到她那亲亲的丈夫,在那个女孩子咯咯娇笑着推了他一把后,就很夸张的从双杠上摔下,却用两只脚勾住了双杠,在那儿荡啊荡的。 “高飞,你真不错哈,怪不得在我面前装做那样,原来是因为这个女人。哈,你既然喜欢她,那为什么要和我结婚呢?” 一股子怒火猛地冲上头,让王晨愤怒异常,只想冲进去狠狠给这个臭男人一巴掌再说! 第1094章 秘密彻底曝光! 事情的真相让王晨很伤心,更愤怒,亲眼看到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那么‘恩爱’后,当时就想冲进去,二话不说先狠狠给他一个大耳光再说! 然后,再拽着他去找方小艇,要求高家给个交代。 别以为小王晨来自穷乡僻壤的就好欺负,可人家还有老陈在后面撑腰呢! 就在王晨要冲进去时,却又重重叹了口气,最后恨恨的向里看了眼,转身就向电梯口走去。 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 暂且不管高飞为什么这样做,这件事都不能传出去,要不然事情就大发了,到时候不但是她王晨没面子,就是高家,陈家也会丢人丢到家的。 所以当前她只能忍。 王晨来到电梯门口时,电梯门恰好打开,两个白大褂男医生从里面走了出来。 王晨也没在意,靠边等他们出来后,就快步走进电梯内。 王晨悄悄的来,正如她悄悄的走,挥一挥手不带走一丝云彩……但刘小龙却不知道,仍然和李奇在那儿玩的兴高采烈。 “喂,小刘,我可警告你啊,你别太过分了,要不然我把你的鬼爪子给折断!” 在刘小龙右手‘看似无意’的从李奇弹力十足的屁屁上拂过时,李奇瞪眼假装厉色喝道。 她比刘小龙大了三岁,就倚老卖老的称呼刘爷为小刘。 “嘿嘿,哪有,哪有,就是不小心而已。” 刘小龙不在乎的笑着,随便盘膝坐在了双杠下。 李奇翻身,从双杠下落了下来,坐在了另外一边,双手抱住屈起的腿,下巴放在膝盖上盯着外面,没有说话。 “在想什么呢?” 刘小龙点上了一颗烟。 “没想什么。” 李奇微微摇头,没有看刘小龙,低声说道:“小刘,我知道你当前在打我的主意--别狡辩,我又不是瞎子,更不是傻子,你也别拿我当瞎子,当傻子。” 刘小龙不在乎的说:“切,我才没有狡辩。既然你已经看出来了,那我也不瞒你。李奇,答应我,做我女朋友吧。” 李奇摇头:“不。” “为什么?” “我们认识才几天啊?” “古人云,白头如新,倾盖如故。凡事就讲究个缘分,我们这是一见钟情。” “哼,一见钟情只是你自以为是罢了。” 李奇低哼了一声,斜眼看着刘小龙:“我可没对你有这种感觉。再说了,你是什么人呀?我又是什么人?咱们俩人之间的地位,可是差着十万八千里呢。还有,我足足比你大三岁呢,就算你愿意,你家里也不会愿意的。所以呢,你千万不要让我心动。” 顿了顿,李奇的声音中带有了伤感:“让我心动后,却又受伤,我怕自己会承受不起。” “李奇,你放心,我会好好保护你的,这辈子都不会让你受伤,相信我!” 刘小龙弯腰伸手正要去牵李奇时,两个伸出白大褂的男医生走进了小健身房。 这个特别病房的面积很大,足有两百多个,不但有单独的客厅,病房,还有浴室、厨房,酒吧和独立的小健身房。 而小健身房是三面全玻璃的,从客厅内穿过玻璃门就能走进来。 看到医生来了后,刘小龙缩手站起来,皱眉问道:“谁让你们进来的?” 刘小龙在这儿养伤,是高云华安排的,早就和院方协商好了,只把这儿当做是刘小龙的休息点,不会有医护人员出现。 现在,这俩医生却进来了。 俩医生都戴着口罩,其中一个沉声问道:“你叫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那个高飞?” “是,我就是那个高飞,怎么了?” 刘小龙不明所以,点了点头。 李奇从医生的口气中听出了什么,扶着双杠站起来,语气严厉的问道:“你们到底是谁……” 她的话还没有问完呢,说话的那个医生忽然冷笑一声,腾地就扑向刘小龙,一把抓采住了他衣襟:“麻痹的,我说找不到你呢,原来躲在这儿来了。草,欠我的三十万什么时候还?” “放屁,你特么的谁啊你?” 刘小龙本身就是个爱打架生非的家伙,再说他又当了半年的警察,现在身体素质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被人采住领子后,想都没想,抬手一记冲天炮就狠狠砸向了医生面门。 只是不等他的拳头碰到人家,就觉得手腕一疼,身子接着朝后--被人家锁住手腕,反扭住了胳膊,被迫弯下了腰,好像等着被干的良家妇女那样。 “放开他!” 李奇见状大惊,刚要冲上去却被另外一人,一把就推倒在了地上。 “草,欠债不还,弄死你!” 那个人推倒李奇后,弯腰捡起一瓶开了口的矿泉水瓶,狠狠砸在了刘小龙头上。 刘小龙闷哼一声,摔倒了地上,一脸的水。 刘爷现在虽然今非昔比了,可他在这俩医生面前,却没有丝毫还手的余力,只能受着。 “麻痹的,老三,给这傻比拍下来,传给其他兄弟们,让大家都记住这孙子的样子,以后见一次打一次!” 一个男医生喊着,弯腰采住刘小龙的头发,左右抽了俩耳光,又拿起地上的毛巾,在他脸上狠狠的擦着:“睁开眼看清楚爷们什么样子,以后记得要小心--啊,老三,你看他、他的样子怎么变了!?” 在这个男医生的惊呼声中,叫老三的医生把手机对准了刘小龙。 李奇的心,登时往下一沉:这俩人自然不是医生,更不是来要债的,而是来专门拆穿高飞本来面目的。 也就是说,人家早就知道高飞不是高飞而是刘小龙了,这次来就是故意拆穿他面目,让他曝光来打击高家的。 刘小龙这时候也醒悟了过来,奋力挣扎着,怒骂着,拼命不让人家拍到他的样子。 可对方是有备而来,他不可能达成目的。 “草,原来他不是高飞,而是化装成高飞的另外一个男人!” 全程拍下刘小龙从高飞‘变回’本来面目的老三,就像发现新大陆那样,惊叫道:“啊,这家伙不是前天刚结婚的吗?以高飞的身份,和王晨结婚了。可他原来不是高飞。哦,老天爷,这家伙胆子太大了,竟然冒充高家的高飞,骗了本来是高飞女人的王晨,给高飞戴上了绿帽子。哦,老天爷,这可是太丢人了,老高家这次更丢人了!” “高家可是一等一的权贵啊,我们发现这个秘密后,会不会被灭口啊?” 另外一个医生很‘怕怕’的说着,哈哈大笑起来:“其实咱们不用怕,说起来高家得感谢我们才对。嗯,我看不如这样吧。老三,你现在就把视频传到网上,让所有人都知道高先生是由别人假扮的……说不定,高家还会因此给咱们一笔丰厚的酬金呢!” “哈,对,我现在就上传!” 老三也哈哈笑着,开始上传视频。 高飞不是高飞,而是别人假扮的和王晨结婚这件事,一旦泄露出去,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恶劣影响,刘小龙和李奇心里都很清楚,所以看到老三要上传后,啥也顾不上了,俩人疯了似的扑上去,要抢回手机。 只是他们根本不是老三俩人的对手,无论怎么拼,也都无济于事,最终被人家狠狠放在地上,眼睁睁看着人家哈哈大笑着扬长而去。 “完了,完了,这下完了。” 鼻青脸肿的刘小龙,双目无神的坐在那儿,喃喃说道:“该怎么办,怎么办?” “怎么办?” 嘴角都被揍出血的李奇,大声喝道:“刘小龙,你别一副六神无主的样子,赶紧给高大校(高云华)打电话!” “哦,对,对!” 刘小龙这才如梦初醒,从地上蹦起飞身冲向了客厅去拿电话了。 虽说给高云华打电话,也不能制止事情的泄露了,可当前必须得让他知道这些。 正在开会的高云华,接到刘小龙打来的电话后,手一颤,手机差点掉在地上:“什么!?” 看到高大校脸色攸地苍白后,小会议室内的其他人,马上就闭上了嘴。 “好,你们在那儿等着,别动,我马上赶到!” 事发紧急,高云华也来不及和同事们说什么,推开椅子就冲向了门口。 自己走后刘小龙就被人揍了,并拍下视频上传网络这件事,王晨自然不知道。 她只是行尸走肉般的出了住院部大楼,上了车缓缓驶出了医院。 新婚后的幸福,以及‘误伤’高飞的愧疚等等,现在就像一个大气球被针刺破那样,砰的一声爆炸了,只给王晨留下了深深的痛。 王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开车驶出总医院的,甚至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去哪儿,只是漫无目的的顺着公路缓缓前行。 幸好,她的本能反应还在,当看到前面路口亮起红灯后,及时踩住了刹车。 车子刚一停下,有人就敲响了车窗玻璃。 王晨木然的向外看去,就看到了一个身材高挑,穿着薄风衣戴着墨镜的女人。 敲车窗的女人在王晨抬头看来时,摘下了墨镜,露出了本来面目,随即抬手比划了下,示意王晨打开车门。 郝连偃月。 这个忽然出现在车旁的女人,是参加过王晨婚礼的郝连偃月。 看到郝连偃月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后,王晨总算才精神一震,深吸了口气打开了车门电锁。 郝连偃月打开副驾驶的车门,上了车。 王晨现在虽说是万籁俱灰,可她也清楚在外人面前绝不能表现出来,强笑着打招呼:“嗨,郝连局长,好巧啊。” 郝连偃月又戴上了墨镜,前后看了眼淡淡说道:“不巧,我等的就是你。” “什么?” 王晨一愣:“你等的就是我?” “嗯。” 郝连偃月点了点头,直接说:“先找个安静的地方,我有话要对你说。” 郝连偃月是做什么的,她的工作性质又是什么,王晨自然很清楚。 现在见她一脸的郑重,点头说:“好,前面有家咖啡厅。” 第1095章 和你结婚的高飞是假的! 王晨所说的这家咖啡厅,不大,就在一条小街上,客人不多,但环境很优雅,确是谈话的好地方。 王晨不知道郝连偃月找她要说什么,只是隐隐觉得和高飞有关,但她现在最怕出现和高飞有关的事儿了,所以心中始终对郝连偃月保持着绝对的警惕性,脑子飞快转动着。 高飞新婚仅仅两天,就找借口离家去医院和那个女子厮混这件事,王晨的确很愤怒,更伤心,可绝不能让别人知道。 尽管现在高飞已经算是正式脱离了高家,可他一旦爆出什么丑闻,不但王晨会丢人,就连高家也会威风丧尽。 打落牙齿和血吞,这是王晨当前必须下的决心。 王晨没吭声,郝连偃月也没有急于说正事,等服务生端上两杯咖啡后,拿勺子搅动着,小小的抿了一口后才说:“王、王局,我还是叫你王局吧。” 王晨这才微微一笑,淡然道:“郝连局长,就我们两个人,随便你怎么称呼都行,我不介意。” “好,那我就称呼你王晨吧。” 郝连偃月放下勺子,脸上的笑意没了,正色道:“王晨,我找你是因为高飞的事儿。” “因为高飞?” 王晨黛眉微微皱起,心中一紧,表面却淡定的样子:“高飞怎么了?” 郝连偃月紧紧盯着王晨的眼睛,缓缓问道:“你有没有发现现在的高飞,有什么异常?” “异常?” 王晨心儿跳的更厉害了,搅动咖啡的右手也颤了下,尽量让自己镇定:“郝连局长,我不明白你这是在说什么。” 郝连偃月现在看出来了,王晨肯定知道了什么,但却对她有所防范,只能开门见山的说:“王晨,现在我不是以九局局长的身份和你说话,而是以、以朋友的身份和你谈话,希望你不要多想。” “我没有多想。” “那就好,请恕我有啥说啥了。” 郝连偃月身子微微前倾,低声说:“你现在是高飞明媒正娶的妻子,前天刚刚新婚大喜--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两个晚上,你们都没有在一起吧?” “你什么意思?” 听郝连偃月提到自己的闺房密事后,王晨脸色终于变了。 没有哪个女人,喜欢别的女人当面问自己的那方面的私事,尤其是在心情不好的情况下。 郝连偃月却摇了摇头:“没什么意思--从你的反应中,我已经得到答案了,这两天,你们并没有在一起。” “郝连偃月……” 王晨有些羞恼,正要发怒,却又及时冷静了下来:“郝连局长,高飞在迎亲那天时,不小心触发了旧伤,到现在都不敢做任何大动作,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他当然本能、不能和我在一起了,这有什么奇怪的?” 想到高飞借着受伤的借口,冷落自己这个新婚妻子,却去医院和别的女人私会,王晨的心就像是被刀子在割,可偏偏还得替他隐瞒,这种滋味很难受。 郝连偃月眼神变得复杂了起来,低声问道:“你相信,高飞是真受伤了?” “我当然相信,我能不信自己的丈夫吗?郝连局长,我还有事需要去办,就不陪你了。” 生怕再谈下去就会出现自己无法掌控的事,王晨决定立即闪人。 郝连偃月却抬手挡住了她,看着桌子淡淡的说:“王晨,高飞新婚后没有和你在一起,不是因为他受伤了,而是他不敢和你在一起。” “你说什么?” 王晨闻言,看着郝连偃月冷冷问道:“你凭什么会这样说?” 郝连偃月抬头,迎着王晨的目光,慢慢的说:“因为,和你结婚的高飞是个假的。” -- 高飞带着兔子走下飞机时,已经是傍晚了。 因为赵率找事,高飞在岭南多滞留了一个晚上,只能乘坐今天下午的航班。 本次航班的终点是京华,高飞也想直接坐飞机到京华的,但在半路上却又改变了主意,决定先来冀南。 下了飞机乘坐出租车来到冀南后,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因为某些原因,高飞暂时还不能直接去天涯集团找梁明等人,所以就带着兔子直接入住了酒店,为避人耳目,他选择了一家三星级的连锁酒店。 连锁三星级的酒店,肯定比不上伐南县的香蕉树酒店,不过兔子却不在意这些。 从进了市区后,兔子就被长龙一般看不到头、几乎悬在半空中的穿城高速,以及街道两旁那无数的商家店铺,和一把一大把的美女给彻底惊呆了。 他这才相信飞哥说的没错,明城那座在他看起来就是天堂的城市,和冀南这种内地省会城市相比起来,就像他和高飞之间的差距,根本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在这儿,很少有人抽十五块钱一盒的烟,而是几十甚至几百块一盒的烟--因为高飞带他去商店买烟时,他亲眼看到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有最少五个人来买烟,最次的烟还是几十块钱一盒的。 可飞哥却告诉他说,等有机会会带他去京华,让他见识一下真正的国际大都市,还说冀南虽然是内地的省会城市,但相比起京沪这种大都市来说,还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的。 冀南就已经让兔子觉得来到了仙境,竟然还有比这儿更好的大都市--这,这怎么可能呢? 兔子不信。 高飞才不管兔子信还是不信,直接甩给他一叠钱,让他自己去外面玩儿,说自己有事去办,让他别迷路就行。 扔下满脸震撼的兔子,高飞来到了街上,顺着长街前行时拿出电话,拨打了一个手机号。 他原先的手机,早就在受伤时不知道掉哪儿了,手机是刚买的,现在才储存了叶心伤、铁屠等人的号码,要想联系以前的人,得靠记忆。 幸好高飞的记忆力不错,能记住一些对他重要的人的手机号。 手机那边传来了嘟嘟声,却没人接,就在拨号要自动挂断之前,终于有人接听了:“喂?” “你在哪儿?” “你是--高飞?” 对面那个声音,陡然高了起来。 “是,我就是高飞,告诉我你的地址,我马上赶过去,嗯,嗯,好的,很快就到。” 高飞扣掉电话时,恰好来了辆出租车。 半个多小时后,出租车停在了南郊的一个小区内。 这个小区,距离沈银冰和高飞住过的小区不远,也是那种没有几百万就别在这儿买房子的高档小区,无论是户型还是环境都很不错。 高飞推门下了车后,一个身材单薄的男人,从树下阴影中走了出来。 这个男人戴着一副眼镜,大热天还穿着西装扎着领带,很装比的样子,尤其是望着高飞的眼神,更是带有让人无比恶心的热情,好像看到三十年不见的小青人那样。 “晒特,这么久了才记得来看我,简直是没良心透了。” 眼镜男狠狠抱了高飞,肋下的第三只手,更是毫不客气的在他身上揍了一拳。 “嚓,能够活着回来见你,这已经是老天爷给的天大恩赐了,我都很知足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高飞也没客气,直接在他肩膀上擂了一拳后:“走,去你家里再说。” 不用问,这个敢用第三只手揍高飞的眼镜男,自然是前欧洲的杀手之王眼镜了。 眼镜自从黑夜跟踪沈银冰,结果差点成了万千群蛇的盘中餐,幸好被叶心伤救下后,就一直呆在这个小区内养伤。 当然了,他的伤早就好了,不过他也知道高飞回来后很忙,一时半会的还顾不上他,再说他也非常喜欢当前这种安享的日子,每个周末都会去京华那边看望女儿克莱尔,甚至兴趣所至还会远足出游。 眼镜的住所是沈银冰给安排的。 别看沈总有时候犯神经总是做些破事,不过她对高飞这个来自外国的朋友还是很不错的,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冒险去救眼镜了。 房子不大,两室一厅,内里装潢很有档次和品味,最特别的就是酒柜里名酒多。 在华夏呆了这么久后,眼镜早就爱上了华夏那些名酒,觉得比满是猫尿味道的人头马啥的世界名酒要好太多了。 “一人一瓶,没有杯子,直接用嘴吹。” 眼镜从酒柜上随便拿了瓶白酒,扔给了高飞。 高飞接住酒,坐在了真皮沙发上,却又把酒放在了案几上:“我来找你,不是来找你喝酒的。” 眼镜淡淡的笑了笑:“有什么事,喝完酒再说。” 高飞还是没有喝酒,问道:“克莱尔还好吧?” “她很不错,比在俄罗斯时要开心很多,同学们对她也不错,她告诉我说,她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国家。” 提到女儿后,眼镜满脸的幸福和自豪,也不再提喝酒了。 女儿克莱尔就在他的一切,只要她过得开心,就算是让眼镜被自己的尿给淹死,他也不会有丝毫犹豫的。 “嗯,这我就放心了。” 高飞身子后仰,点上一颗烟后忽然问道:“眼镜,咱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 “忘记了,得有四五十天了吧,这阵子你总是在忙你自己的事。” 眼镜随口回答。 高飞却摇了摇头:“错了,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一月份(农历的腊月),地点是在俄罗斯的圣彼得堡。” “什么?” 打开瓶盖正要喝酒的眼镜,愣住,满脸的不可思议:“高飞,还没有喝酒,你怎么先说胡话了?哈,那时候我们是在一起,我也知道你随后不久就受伤了,可在你们国家春节刚过不久,你就回来了,几天前你还结婚……” “春节刚过没几天回来的那个人,不是我。” 高飞直接打断了眼镜的话。 眼镜眼珠子凝滞,张着嘴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高飞深吸了一颗烟,淡淡的说:“你们看到的那个我,其实是别人假扮的,我一直在某地养伤,直到四天前,我才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上。” 第1096章 我几乎忘了杀人的感觉! 眼镜小时候时,就非常喜欢看《安徒生童话》,并不只一次的幻想有一天,他也会成为童话中的一员。 只是高飞接下来所说的这些,让他觉得比童话还要精彩。 或者说是诡异。 能千变万化的安归王,那个他所认识的莫邪征东,原来是至今潜伏着地下两千年的国家君主,高飞明明和安归王是敌人,可俩人的关系看起来,却偏偏比太多情侣关系都让人无语等等。 高飞说完他所知道的这些后,听得入神的眼镜,已经喝光了整整一瓶白酒,脸色呆滞,一副弱智的样子。 当然了,高飞在说起这些时,是不会把安归王可能是他小表姨这件事给说出来的,没脸说啊。 又点上一颗烟后,高飞才说:“你现在仔细想想呢,以往的那个我,每次和你在一起时,是不是会给你一种怪怪的感觉?” 眼镜受伤后,安归王假扮的高飞总共来看望过他一两次,每次时间都不长。 眼镜以前也没觉出那个高飞有什么变化,但在高飞说出这句话后,才猛地想到了当时他和那个高飞见面时的不一样。 “啊,我刚才还奇怪呢,奇怪你给我打电话后,为什么不知道我住在哪儿!” 眼镜双眼炯炯有神的盯着高飞,沉声说:“你不会才是哪个假的吧?” 高飞笑了笑,没搭理他。 眼镜讪笑一声:“我当然知道你是真的,因为从你的眼神中能看得出来。” 接下来,眼镜又拐弯抹角的问了几个只有他和高飞才知道的事儿,最终确定眼前这个高飞不是别人假扮的了。 “唉,真是无法想像,世间竟然有这么奇妙的易容术。” 眼镜满脸都是感慨,问道:“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对付一个强大的组织。” “你说的那个杀破狼三部?” “是。” 高飞点头:“就算我不对付他们,他们也不会放过我的。” “我已经几乎忘记了杀人的感觉。” 眼镜站起身走向酒柜前,这次拿出了酒杯,和一瓶红酒。 鲜红色的酒水,在酒杯内微微晃荡着,在灯光下散出异样的绚丽。 眼镜淡淡的说:“如果我死了,你得帮我照顾好克莱尔。” “我来找你,不是为了让你送死的,你自己的女儿,还得需要你自己来照顾。” 高飞接过一杯红酒,和眼镜轻轻碰了一下。 因为沈银冰的关系,高飞在无意中卷入了安归教、杀破狼等邪教的阴谋中。 正像他所说的那样,这次他复出后,就算不去招惹杀破狼三部,人家也不会放过他。 理由很简单,他知道的太多。 更何况,高飞不能让颜红这样白白的死掉。 他承认,也许他从来没有爱过那个小女人,颜红也曾经让他愤怒过,可是她却是为他而死的,心甘情愿。 要想对付那些人,单靠高飞自己是不行的,得有强大的助力。 虽说现在忠于高飞的人不少,比方老王、李德才陈大彪等,但这些人在那些人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所以高飞才来找眼镜,更是决定要联系詹姆斯等人。 必要时,妮儿那些彪悍的庄园护卫们,也在他的考虑之中。 就在高飞和眼镜相见的同一时间,王晨就呆坐在沙发上。 天早就黑下来了,可王晨却没有开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很久都没有动一下,就像一尊雕塑。 雕塑却是有思想的,在回忆郝连偃月所告诉她的每一句话。 最多的一句话,则是高飞是假的。 和她结婚的高飞,竟然是假的! 至于这个高飞是谁假扮的,王晨不知道,正如她不知道真正的高飞,目前在哪儿那样。 从那家咖啡厅回来后,王晨就呆坐在沙发上,午饭也没吃,期间曾经随便躺在沙发上昏睡了几小时,醒来后又继续发呆。 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太残酷。 不过她却能看得出,郝连偃月并没有骗她,因为没理由。 和自己结婚的高飞是假的,此前从年初所认识的高飞也是假的,而是一个邪教的大魔头所假扮,目前已经死在了岭南的群山中。 假的,假的,假的。 这两个字就像一个恶魔那样,狠狠折磨着王晨的神经,让她在木然中也能感觉到彻骨的疼痛。 如果郝连偃月说的是真的,那么这次婚礼就是高家安排的:高家安排了个假的高飞,和她结婚,就为了高家的面子。 毕竟高飞和她结婚这事儿,是高家老爷子亲自定下来的,不能更改。 高家为了面子,就搞出个假的高飞来糊弄自己……想到这儿时,王晨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喃喃的说:“呵呵,不愧是豪门世家,为达成目的不顾其它。唉,可你们恐怕也没想到,这件事会被人利用吧?我王晨诚然丢人了,可更丢人的还是你们。” 郝连偃月曾经告诉王晨,说高飞是个假的这件事,很快就会曝光的。 那些人既然能知道远去岭南增援梁娇娇的高飞是假的,自然能看出和王晨结婚的这个也是假的。 两个高飞都是假的,去岭南哪一个不论生死就算曝光也不会对高家产生坏影响。 但这个高飞却不一样了,他可是得到了高家老爷子的力庭。 依着王晨的智商,她当然能想到这件事一旦曝光,高家将会处于何种尴尬的地步。 但这又能怪谁呢? 人之所以付出代价,那是因为做错了事! 活该! 就在王晨咬牙发狠时,一道雪亮的汽车光,照亮了漆黑的客厅。 接着,汽车马达声响了起来。 高飞,哦,那个别人假扮的高飞回来了。 王晨没有动,仍然静静的坐在那儿,就像一尊雕像。 马达声消失后,刘小龙从上面慢慢的走了下来。 他被抽了耳光的脸早就恢复了正常,在见过高云华并紧急商议过后,李奇重新给他化妆,使他再次变成了高飞。 高云华刚赶去总医院的特护病房时,刘小龙已经在网上看到了那段视频,标题很有煽动性:新郎原来是别的男人! 这样的标题无论放在哪儿,都算得上一等一的标题党,或者说是标题王,最能吸引人了。 想想也是,光大网民们看到这个标题后,肯定会大感兴趣:啥?新郎是别的男人?嚓,这岂不是说,陪着新娘洞房花烛夜的那个家伙,给某人戴了一个大大的绿帽子?这谁啊?不行,得看看,必须得看看! 于是乎,大家就会点开这段视频看,看完后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原来是谁谁谁家啊。 一般的网民也许还不知道高飞,王晨是谁,这些人只是好奇,外加幸灾乐祸。 但某些人呢? 他们可会利用这个机会,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管是刘小龙还是高云华,在看到这个视频后都慌了,立即联系了方小艇,并向高老爷子汇报。 正沉浸在终于为大儿子完婚的喜悦中的方小艇,听到这个消息看到那段视频后,气的几乎要昏过去,立马赶往单位,严令查封这个视频。 方小艇的工作就是主管宣传部门,由她来处理这段视频肯定是最给力的了。 只是那些人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这边刚删除了,那边马上就会有新的视频上传,正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一般来说,越是禁止的东西,就越能吸引人们的兴趣,所以方小艇不严加管制还好些,这一有所动作,那段视频在短短七八个小时内,就被广为流传了…… 头疼,后悔,还有害怕,是左右刘小龙当前的主要情绪。 跟屁虫似的跟着高云华在外面忙活到黑,也没帮到一点忙,反而被他老子在电话中狠狠训了一顿,勒令他立即回家。 刘小龙哪敢回家啊。 事情到了这一步,可都是因为他太大意了,竟然没有发现有人在暗中盯着他。 高云华却知道不能怪刘小龙,因为就算他没有露馅,也总有露馅的那一天,就吩咐他赶紧回家,先稳住王晨再说。 想到表面温柔实在内心刚强的王晨,在得知她被骗后会有多么愤怒,可能会把怒火撒在自己头上后,刘小龙的腿子就打软。 可不回来又不行。 揣揣不安的刘小龙下了车,看到客厅内乌漆麻黑的,就有些奇怪:王晨没在家?看到那段视频后跑陈家去了?可她的车子怎么在这儿? 刘小龙就像莫黑去炸敌人碉堡的战士那样,战战兢兢的进了客厅,顺手打开了照明开关。 随着一声清楚的吧嗒声响,客厅内登时亮起,然后刘小龙就看到沙发上坐着个人,吓得浑身一哆嗦,正要喝问什么时,却又闭上了嘴。 如果不是认识人穿着的衣服,刘小龙还真没认出她就是王晨。 才短短一个白天,早上时还明媚照人的王晨,此时看上去有说不出的憔悴,双眼呆滞,满脸都是风尘仆仆的疲倦,尤其是动也不动,就像一尊没有灵魂的雕像 看到王晨这状态后,刘小龙就以为她也看到那段视频了,却不知道王晨还真没看到那段视频,她在回家后就一直没上网,甚至不接任何人的电话。 她是伤心,愤怒。 灯亮了后,王晨仍旧没有动一下,更没有看刘小龙。 刘小龙在门口呆了会,心中叹了口气走过来:“王晨,你没事吧?” 王晨没有说话,也没有动。 刘小龙只好走到她面前,也没敢坐下,就弯着腰看着她,再次轻声叫道:“王晨,你没事吧?” 王晨这才动了下,缓缓抬起头,暗淡无光的眸子看着刘小龙,嘴巴动了动,好像在说什么。 刘小龙赶紧向前凑了下,问道:“你说什么?” “我、我说--” 王晨一个白天都没有喝水吃饭,嗓音沙哑说出来的话听不清,刘小龙只好再次把脑袋向前凑了下,准备听她说什么。 王晨却忽然猛地抬手,狠狠抽了他一记耳光。 第1097章 你们高兴的太早了! 刘小龙压根没想到王晨会抽他耳光,猝不及防下,竟然被一耳光扇倒在了地上。 知书达理一副贤妻良母形象的王晨,竟然对男人动粗,由此可以看出她当前是多么的愤怒。 “哎哟!” 刘小龙失声叫了声,随即蹭地从地上蹦了起来。 刘爷今儿很倒霉,这是被人第二次抽耳光了。 第一次是在医院被俩男人抽,第二次却是被王晨。 被那俩人抽时,刘爷倒是无怨无悔的。 可被王晨抽,他却异常的愤怒:“你特么的敢抽我!?” 刘爷很委屈:我特么的到底做错什么了,啊?你以为我愿意假扮高飞,心惊胆颤的扮演高飞啊,还不是高老头的意思,为了高家为了你王晨? 我要是不来假扮高飞和你完婚,别人肯定会笑话高家,笑话你王晨。 笑话高家老头言而无信,笑话你王晨嫁入豪门成了打了水漂。 为了扮好高飞,刘爷下了多少苦功夫啊? 可结果呢? 屁的好处没捞着,却被人接连抽耳光! 嚓,刘爷活这么大,啥时候受过这委屈啊--所以刘小龙怒了,怒喝声中蹭地窜到王晨面前,猛地抬起了右手:刘爷打不过那俩假扮医生的男人,还揍不过你王晨? 刘小龙举起巴掌时,王晨却仰起了脸,冷冷的看着他,没有丝毫惧意。 “你、你--哼,真是不可理喻!” 王晨的泰然处之,反而让刘小龙心虚了,同时也想到了高云华的一再嘱咐,冷哼了声放下手,转身走到对面沙发上,气呼呼的坐了下来。 他在回家之前,高云华曾经嘱咐他说:就算这事儿已经曝光,也不能对任何人承认他是假的高飞,这个任何人中就包括王晨。 拒不承认,是高云华目前想到的唯一对策,这就好比你在外面养了个漂亮姑娘,被你老婆发现了,但只要没有被堵在窗上,你肯定会理直气壮的说没这回事一样。 反正高云华也仔细看过那段视频了,视频中,人家的确用矿泉水洗掉了‘高飞’脸上的化妆品,使他变成了另外一副样子,但却看不出他就是刘小龙。 于是李奇再次把刘小龙化妆成高飞,先在这儿撑着,以争取时间给高家想对策。 刘小龙,绝不能和任何人说,是他假扮了高飞,迎娶了王晨,谁也不能说! 这事,得咬牙硬撑着。 死死盯着揉着腮帮子的刘小龙,王晨说话了:“你,到底是谁?” “我是高飞。” 刘小龙想也没想,就说出了这句话。 王晨拿过旁边沙发上的手机,劈手就砸向了刘小龙的脑袋。 刘小龙赶紧躲闪,手机带着风声直直的飞过,狠狠砸在了对面的大彩电上,迸成了好几瓣。 王晨却看也没向那边看一眼,依旧问道:“你到底是谁?” “我就是高飞,爱信不信,不信拉倒。” 刘小龙冷笑着翘起二郎腿,点上了香烟,脚尖一颤一颤的,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王晨死死盯着他,竭力想从他的眼睛中看出他是谁。 但刘小龙经过李奇这些天的培训后,再加上他脸皮本来就很厚,所以依然能做到泰然处之,淡淡的说:“王晨,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得明白我是高飞。我,只能是高飞。” 王晨笑了,忽然间的笑了:“刘小龙,我真没想到,你演戏的本事会这样出色,没有去当演员还真是屈才了。” “是啊,其实我的梦想就是去当个演员,和那些所谓的女明星……嗯?” 刘小龙恍然醒悟,赶紧放下翘起的腿子,吃吃的问:“你、你知道我是谁?” 王晨的笑容收敛,淡淡的说:“你扮演的高飞的确很到家,尤其是他说话的语气,和动作,看得出你是下过一番苦功,被严格培训过的。我能看出你是谁,这是因为除了你刘小龙之外,别人都不会被高家信任了。” 被王晨看穿后,刘小龙彻底放松了下来,抚着腮帮子苦笑道:“王晨啊,其实这事我也是受害者啊。你和高飞的婚期不能修改,我只能硬着头皮的上……” 王晨打断刘小龙的话:“给我说说你所所知道的那些。” “你想听哪些?” “全部。” 顿了顿,王晨加重了语气:“是你所知道的全部!” “好吧,反正长夜漫漫,无心睡眠,那我就给你絮叨絮叨吧。” 刘小龙叹了口气,开始竹筒子倒豆子般,把他所知道的那些都说了出来。 安归王假扮高飞,从今天正月初六露面这些事,其实刘小龙知道的有限,要不是老刘让他去假扮高飞和王晨结婚,他都不知道以前和他称兄道弟的那个家伙,原来是个女人假扮的。 “我见过那个女人一次,是在外蒙的蒙戈尔,当时我和高飞、萨拉娜一起搜索那个屋子,她装做一个被捆起的良家妇女样子蜷缩在墙角。” 刘小龙回想到了他精彩的外蒙之行,眼神开始冒光:“那时候要不是高飞看出她的破绽,说出她的身份,就算是打死我,我也没想到她就是安归王。更没想到,在高飞生死下落不明时,她会假扮成高飞的样子,骗了我们所有人半年。” 听完刘小龙所说的这些后,王晨已经彻底冷静了下来:“那么,高云华有没有告诉你,假扮高飞的安归王,有没有死在岭南?” “她没有活着回来的任何希望。” 刘小龙回答:“这是高云华亲自对我说的--她的生死,对于我们来说无所谓了,关键是我们该怎么熬过这一关。看你样子,你今儿肯定没上网吧?唉,那段视频曝光后,对高家,对你的影响太恶劣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王晨搞清楚事情全过程后,也知道当前绝不能愤怒啥的,必须得像刘小龙所说的这样,熬过这一关,为了高家,更是为了她自己的名誉。 搓了搓有些麻木的脸颊,王晨冷声说:“这有什么不好收场的?高云华不是都告诉你了吗?” 刘小龙一愣:“我继续扮演高飞,和你秀恩爱?” “明天我要去逛商场,给冀南的朋友买点土特产,你跟着。” 王晨说完站起来,不等刘小龙说什么快步走向了浴室。 一旦冷静下来的王晨,很快就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那就是将错就错。 -- 从岭南回来后,沈银冰觉得很累,身体累,心更累。 颜红已经死了,除了叶心伤外,当前她身边没有一个可以值得信赖的人。 但这却不能让她丧失斗志,和心中那个愿望。 她已经和高飞点明了,从此再也没有走到一起的可能,那么她就得竭力的去实现她那个目标。 现在她已经把生死完全置之了度外:一个没有了亲情,爱情的女人,还有什么好怕的? 累到极点的沈银冰,回到冀南后就回到自己家中,洗了个热水澡随即蒙头大睡。 她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反正饿了就喝点牛奶,继续睡。 冲着电的手机,好像响过很多次,她都没有理睬。 等月亮爬上她的窗口后,她再次在沉睡中慢慢睁开了眼,然后就听到手机在疯狂的叫着。 这次,她拿起了手机。 是焦恩佐打来的电话。 “喂,是小冰吗?” 恩佐哥对她私下里的称呼,一如既往的透着亲近,这次还有兴奋。 恩佐哥不能不兴奋,给他造成主要威胁的安归王(此前安归王控制了他和解红颜),百分之九十九的已经死在了岭南,真正的高飞到现在生死未卜,唯一能制约他的,就只有把他洗白的人了。 恩佐哥目前又略施小计,就狠狠摆了高家一道,成功引发高家和那些人的斗争,他却能在旁边坐山观虎斗。 恩佐哥坚信,依着他的智商和能力,在和高雅、郝连偃月成功联手后,终有一天能反噬唯一控制他的那些人,实现他自己的心愿。 光明,就在前面不远处! 沈银冰以前不怎么在意恩佐哥称呼她小冰,可自从认清楚他的真面目后,每次听他热情的称呼自己为小冰,都会有种吞了个苍蝇的不舒服感。 皱眉抬手,轻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沈银冰才淡淡的回答:“嗯,是我。” “你怎么总是不接电话?” 焦恩佐在那边小小埋怨了下,随即就岔开了话题:“你看到网上那段视频了吧?” 沈银冰轻吸了下鼻子,漫不经心的问道:“什么视频?” “别人假扮高飞,迎娶王晨后曝光的视频啊!” 焦恩佐兴奋的嚷道:“现在网上快传疯了,你不会不知道吧?” “什么?” 沈银冰一楞:“曝光了?” “嗨,你赶紧上网看看吧,只要在搜索引擎中打上‘新郎原来是别的男人’这行字,就能搜出那段视频的。” 焦恩佐呵呵轻笑着,语气中全是幸灾乐祸:“小冰,我们的机会来了!” 沈银冰的睡意全消,立即扔掉电话拿过笔记本电脑,开机开始搜索那段视频。 在有心人的‘广而告之’下,那段视频如雨后的野草般疯长,就算相关部门大力删除,也删不干净,沈银冰很轻松就找到了那段视频。 看完那段视频后,沈银冰倒没有像焦恩佐那样喜形于色,只是微微冷笑。 焦恩佐那些人,目前只沉浸在了揭穿刘小龙身份,给高家造成恶劣影响的喜悦中,却不知底细真正的高飞已经复出了,相信也早就回到了内地。 高飞回来,对恩佐哥,或者说对沈银冰,没有一点的好处。 而她和恩佐哥目前是亲密战友关系,按说她该把高飞复出这件事告诉他,让他多加小心才对。 不过却不想说出来,一来是她曾经答应高飞,不泄露他复出的消息,二来嘛--就是想看到那些人在真正的高飞复出后,会有多么的震惊,和恐惧。 “你们高兴的太早了。” 沈银冰喃喃说了句,关掉了笔记本。 第1098章 还和我装什么呢? 沈银冰冷笑着关掉笔记本时,眼镜刚打开。 他和高飞细细商量以后该怎么对待那些人时,远在京华读书的女儿克莱尔,却连夜打来了电话,告诉他说赶紧上网看看,上面有别的男人假扮高飞迎娶王晨的视频,现在都已经传疯了。 眼镜赶紧打开笔记本,搜索到了这条视频。 克莱尔把高飞当做了叔叔,她人虽然在京华但却没有去参加婚礼,正等着高飞和王晨回冀南后大宴宾客时再赶回来呢,谁想到却在网上发现了这则视频。 其实中午时,克莱尔就听说过这段视频了,不过当时没有在意,恰好是周末就跑出去游玩了,等晚上没事后打开电脑看视频时,才发现视频的猪脚竟然是她的高叔叔,这才紧张了起来,赶紧给眼镜打来了电话。 “曝光了。” 眼镜看完视频后,看着高飞叹了口气:“唉,这下可麻烦大了。” 高飞也是皱眉。 他倒是没有觉得这麻烦会有多大,只是觉得这件意外发生后,他和眼镜定好的反击计划,得有所改变了。 假扮高飞的安归王远去了岭南,在几乎没有任何机会活着回来的情况下,真正的高飞又杳无音信,高家却不能随便改变婚期,所以只能东施效颦学安归王,找人假扮高飞和王晨结婚这些事,高飞早就想到了。 甚至,他都猜到假扮他出现在婚礼上的人是谁了。 按照他的本来计划,就是借着刘小龙假扮他在外面‘招摇撞骗’时,他在暗中行事,总能发现更多在明面上发现不了的事。 但刘小龙的意外曝光,却迫使他必须得改变计划了。 眼镜关上电脑,随口问道:“怎么办?” 高飞沉默了片刻,淡淡的说:“看来,我今晚就得连夜去京华了。” 眼镜站起来:“我和你一起去。” 高飞却摇了摇头:“你不用去,你得留下来坐镇冀南。我从南边带来了个人,叫兔子,就在青龙桥那边的连锁酒店。等会儿我会给他打电话,让他明天等你,你带他去天涯集团找梁明,预防那些人会在那边打主意。” 因为天涯化妆品目前的销售情况大大的不妙,梁明等人忙的焦头烂额的,万一再出现点什么事,可能就会造成更大的影响,所以高飞希望眼镜能去坐镇。 当然了,眼镜杀人还行,不过让他去卖东西肯定够呛。 天涯集团能否走出困境,还得依靠高飞的努力。 对高飞这样安排,眼镜也没提出反对意见:“好,那你一切小心吧。先在这儿休息一下,等会儿我叫醒你。” “没事,我休息一路了。再说从冀南开车到京华,最多四五个小时,现在还不到十一点,凌晨赶过去还能休息几个小时。” 高飞站起身,向门口走去:“给我你的车钥匙。” -- 就像往常那样,早上六点半时,太阳再次在东方升起,又是崭新的一天。 今天是星期天,天气也很不错,有条件的人完全可以驱车郊游一番放松心情。 方小艇却没有这个心思,仍旧坐在办公室内,眼圈发黑一脸的疲惫。 她昨晚一宿没睡,亲自坐镇广电总局的办公室内,指挥手下应付那段视频。 那段视频真像是韭菜那样,刚割了一茬,又冒出一茬。 开始时,方小艇还想通过查ip地址的方式找出发视频的人,但最后却失败了,因为视频不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在发,更不是仅在京华地区发,而是成千上百的人在全国各地发。 甚至,国外的网站上也有。 方小艇就算是这方面的领导,有着很大的权力,可也阻止不了这些视频。 整整一个晚上,她都坐镇办公室内。 凌晨三四点种,连夜奋战的手下说,国外有数十家网站也在转发这段视频了,方小艇就意识到阻止失败了,遂让手下停止了无所谓的动作。 接下来到现在,方小艇始终在考虑一个问题:她的儿子高飞,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相比起高飞是死是活外,方小艇已经没心思去埋怨,当初高云华背着她安排刘小龙假扮高飞,和王晨结婚这事儿了。 她甚至都不在意安归王假扮高飞,和她呆了那么久。 不过方小艇很清楚,高云华这样做没有错,高老头也没有错,错就错在,真正的高飞没有出现,这才导致接连两个假的高飞面世。 对这两个假高飞,方小艇没有丁点的恨意:安归王假扮高飞做事时,都是站在高飞的角度上去做的,正如刘小龙那样,为了王晨的名声,他在结婚当天假装腰椎受伤,愣是找出了和王晨分居的理由。 除了考虑高飞的生死之外,方小艇想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善后。 视频曝光后,给高家引起多大的恶劣影响,方小艇身为高家核心的一员,自然比外人更加清楚。 她如果没有猜错的话,相信高老头现在也是唉声叹气的吧? 可这有什么用处,这又怪谁呢? “唉,也许只能如云华所说的那样,让刘小龙假扮高飞到底,宁死不承认这件事了。” 方小艇头疼的用手掐着脑门,重重叹了口气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高健城打来的:“小艇,事情我都知道了,也知道你在做什么,可你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千万别累垮了。” 高健城身为高飞的老子,方小艇的丈夫,一家之主却没有处理这种重大突发意外的能力,心中肯定会愧疚不已了。 方小艇也理解丈夫,强笑了声说:“没事,我很好,你别担心了。建城,你今天就要返回岭南吗?” “嗯,我在这儿也帮不了什么忙。” 高健城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那好,我就不去机场送你了。” “没事,我也不是小孩子了。” 高健城沉默了片刻,才低声说:“小艇,你觉得是谁在这件事的背后捣鬼?” 方小艇摇了摇头,说:“不知道,这种事也不好说。” “那你觉得……” 高健城压低了声音,犹豫不决的说:“他有没有参与这件事?” 方小艇黛眉皱起,不可思议的问道:“建城,你是在怀疑小雅?” 虽然方小艇现在对高雅已经彻底失望了,但高雅终究是她亲生儿子,哪怕是丈夫猜忌他,她也会觉得不高兴,语气中带有了训斥的意思:“建城,你这样想也太过份了吧?小雅以前做事是有些不理智,可他决不敢参与这种事,毕竟他也是高家的一份子!再说了,高飞离开高家已经是事实了,他还有必要做这些吗?” 被老婆毫不客气的训斥了一顿后,高健城有些心慌:“呵,呵呵,我就是随口说说。” “以后不许这样对小雅有偏见!” 本来就憋着一股火的方小艇,正要把这股火都撒在丈夫头上时,有人敲响了办公室房门,接着,一脸奇怪表情的小秘书,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打开了房门:“方局,有个叫高--” 心情不爽的方小艇,抬手就打断了小秘书的话,低声呵斥:“小王,是谁让你进来的!?” “哦,对、对不起,方局长!” 看到方小艇生气后,秘书小王这才醒悟自己做错了事儿,赶紧退出去,带上了房门。 小王陪着方书记熬了一个晚上,大清早的却被训了顿,当然很委屈,很受伤了。 小王虽然没有像已经成为方局儿媳妇的王晨那样,备受方局长的重视,可工作能力也是很不错的,要不是某个家伙说他是方局长的儿子,让她去办公室通报一声,她能这样失态吗? 这家伙是方局长的儿子,就是那个叫高飞的,那个害得大家连夜加班的罪魁祸首--看到现在红遍网络的猪脚后,像小王这个年龄的女孩子,谁不感到激动呀? 所以见到视频猪脚真人的小王,这才在激动下忘记没被方局长允可,就擅自去办公室了,结果被迎头训斥了一顿。 “怎么样,我妈在里面没?” 高飞看到小王一脸通红的走出办公室后,还有些纳闷。 其实依着他的身份,完全没必要让人通报的,自己开门进去就是了。 可问题是现在大清早的,高飞从小王嘴里得知他老妈一晚上没休息,这要是擅自闯进去未免有些不妥,所以才委托小王给通报的。 正满腔委屈的小王,听高飞这样说后随口就说:“不知道,你自己去看!” “啊?啊,那好,我自己去看。” 高飞有些纳闷,搞不懂小王的态度怎么变得如此恶劣,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只得自己上去敲门了。 小王话出口后,才醒悟自己又做错事了,赶紧走过去要拦住高飞时,方小艇的声音已经从办公室内传了出来:“进来。” “你去忙吧,谢了啊。” 高飞扭头对小王笑着道谢后,推门走进了办公室内。 “这个小王以往很有眼色的,这次怎么如此鲁莽?” 和高健城又说了几句话,才扣掉电话后,方小艇才想到小王擅自推门进来过,正要拿起电话喊她进来问问有什么事时,房门再次被敲响了。 喊了声进来后,方小艇抬头向门口看去,然后就看到高飞从外面走了进来。 要是搁在以前,方小艇看到高飞后,可能早就满脸慈爱笑容的,问心肝宝贝的吃饭了没有等等。 不过现在她知道高飞是刘小龙假扮的了,当然不会太亲热了,可该有的长者风度还是得有的,微微一笑:“小龙来了,坐。” 时隔大半年,高飞再次看到方小艇后,由衷的生出了一股子亲近,甚至眼眶都红了点--正要满含泪花的问安时,却听方小艇叫他小龙,让他坐下。 本能的,高飞愣了下:“妈,是我,高飞,我不是小龙。” “唉,你这孩子。” 方小艇叹了口气,垂下眼帘说:“这儿又没别人,还和我装什么呢?” 第1099章 真相总是让人开心! 方小艇倒是一百个愿意的希望,她现在所看到的高飞,就是她的亲儿子。 但这不是啊。 昨天刘小龙在被人揍了一顿后,就和高云华一起跑来找她,几乎是声泪俱下的说出了真相。 当时得知真相后,方小艇彻底傻了,足足过了三四分钟才清醒了过来。 幸好,方阿姨的抵抗突发意外的意志力还是相当坚强的,在搞清楚真相的来龙去脉后,不但没有埋怨高云华、刘小龙俩人瞎特么的胡闹,还很体贴的安慰了几句。 方小艇知道刘小龙不容易,这次可算是给高家帮大忙了,而且为了高家的面子,他还得继续装下去--那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所以今儿在看到刘小龙后,方小艇才会一脸慈祥的笑容。 所以在高飞喊她老妈,说他是高飞不是刘小龙时,方小艇才说他没必要装了,反正这是在她办公室内,就他们两个,有必要搞的这么正儿八经的? “我没有装,我真的是高飞。” 高飞苦笑了声,走过来坐在方小艇办公桌前的椅子上,弯腰脱下了鞋子,抬起了脚丫子,指着脚心的几个红痣说道:“妈,你应该知道这几颗红痣,是我从小就带着的吧?” 去年方小艇刚去冀南走马上任没多久,就在超市中遇到了高飞,也正是凭借他脚掌心那几颗红痣,才基本确定了那就是她杳无音信26年之久的儿子。 所以,当高飞此时又亮出脚丫子,让她看到脚掌心那几颗红痣后,方小艇一下子傻楞当场:知道高飞脚底板有红痣的人没几个,刘小龙他们可以从外貌上变成高飞的样子,可不一定能想到高飞脚心有红痣。 换句话就是:脚心有几颗红痣的高飞,才是她方小艇的亲儿子! 幸福,总是来的太突然,让方小艇有些适应不了。 高飞也知道,要想让老娘相信自己就是她的亲生儿子,不但得亮出‘绝招’,还得把真相说一遍。 于是乎,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高飞就把他当场在俄罗斯受伤,却别处养伤,四天前才复出这些事,简单叙说了一遍。 “其实我觉得,我真该把我这半年多的经历,都录下来保存起来,免得每见到一个人,都得说一次。” 高飞说完后,顺手拿过方小艇放在桌上的水杯,咕咚咕咚的一口气都喝了下去。 “儿子,我的儿子,你、你真是我的儿子,你终于回来了!” 方小艇全身颤着,站起身慢慢绕过桌子,接着就扑过来,一把抱住了他,拼命的吻着他的头发,和额头。 “母亲对孩子的爱,总是热情似火,让人有些适应不了。” 高飞在心中叨叨着,脸上却浮上孝子贤孙的笑,任由方小艇抱着他的脑袋,又哭又笑的过了老大会儿,才慢慢平静了下来,却仍然抱着他脑袋,好像一松手他就不见了那样。 “妈,能不能先松开我?我都快喘不上气来了。” “哦,哦,不要紧吧?是妈不好,妈看到你太激动了。” 在高飞的抗议下,方小艇这才松开了手,却又让他把刚才所说的那些,再详细讲一遍,尤其是那个安归王的。 提到安归王,高飞就心虚。 因为他们俩人之间,已经发生了那层关系。 这还算不算,最重要的是,安归王竟然是他的小表姨! 靠,这要是让方小艇知道,她儿子竟然和她的表妹有了那见不得人的关系,还不得把小高给生撕了? 所以这些事是绝不能说出的,打死都不能。 不过高飞还真不相信,事情会那样巧,就凭着方家老宅的一副破画,就能断定安归王是他的小表姨,所以他得求证一下。 高飞想了想,才说:“妈,我得先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你说,只要我知道的,我都会如实告诉你!” 高飞的回来,让方小艇幸福的有些不知所以,绝对是有求必应的。 高飞说:“我想知道的是,你对姥姥了解多少?” “我对你姥姥了解多少?” 方小艇一听这个问题,就愣了:“你姥姥是我亲妈,虽然她老人家去世比较早,可我身为她的独生女,自然是最了解她的那个人了--高飞,你怎么会问这个问题?” 高飞没有告诉方小艇为什么,只是说:“妈,暂时我还不能告诉你,你只要知道这件事对我很重要就好了。” 看高飞很严肃的样子后,方小艇点了点头:“好吧,你想知道什么?” “我姥姥,她是哪儿人?” “你姥姥的老家在南湖省那边,年轻时认识了你姥爷,这才随他嫁到了冀南。” “我姥姥的老家,有没有兄弟姐妹?” “有,一个兄弟。” 方小艇想了想说:“也就是我的舅舅,他叫陈天寿。” 果然叫陈天寿! 听方小艇说出陈天寿的名字后,高飞心中一沉,最后一丝侥幸心理也破灭了,叹了口气正要再问什么时,却听他老妈说:“不过,你姥姥和你舅老爷,却不是亲姐弟--” “什么!?” 不等方小艇说完,高飞就怪叫一声,腾地从椅子上蹦了起来。眼珠子瞪的好像牛铃铛那样:“妈,你、你再说一遍呢!” 方小艇被高飞的突然动作给吓了一跳,不知道他为嘛这样激动,只能茫然的点头说道:“我刚才说,你姥姥我妈,和她那个叫陈天寿的兄弟,不是亲姐弟俩。” “耶,太好了!” 高飞双手猛地挥舞了下,语气急迫的问道:“妈,你确定?” “你这孩子,到底是怎么了嘛,这些事我能搞错嘛。” 方小艇埋怨着,却也能从儿子的激动表情中意识到什么,所以赶紧详细的说了一遍。 原来,方小艇的母亲和陈天寿,的确不是亲姐弟俩人。 方小艇的母亲是陈家的嫡女,不过陈天寿却是陈家老人在路边收养的孤儿。 七十多年前,华夏还是最为黑暗的时侯,不断的战乱导致了民不聊生,到处都是逃难的,就是在那种情况下,陈家老人在路边收养了个孤儿,取名为陈天寿。 陈天寿仅仅比方小艇的母亲小一岁。 方小艇的母亲二十多岁时,嫁到了齐鲁冀南的方家,在她四十好几时才生了方小艇。 因为和老家距离太远,方小艇的母亲自然很少回去。 后来方小艇长到十三岁时,老太太因病去世了。 方小艇去京华上学时,她老子也去地下追随妻子去了,只留下了空荡荡的方家老宅。 据方小艇回忆说,在她上学时,舅舅曾经去过方家村,并给家里留下了一副画,随后不几天就飘然而去了,从此不知所踪。 “我舅舅去我家时的具体日期,我已经忘记了,那时候我好像来京华了吧?” 方小艇说这些时,眼里带着明显的回忆神色:“那时候,你姥姥就已经去世了,你姥爷身体也不好,舅舅走后,你姥爷就把那幅好像观音菩萨似的画,就挂在正厅中了,现在应该还有,只是我不明白,当初舅舅为什么非得让你姥爷把画挂上--小飞啊,我知道的就这些了,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非得问这些了吧?” 确定自己和那个小表姨并不是那种淡疼的关系后,高飞完全放松了下来,如果办公室内有酒的话,他肯定会痛饮三百杯的。 “嗯,我当然会告诉您,我为什么要问这些。”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因为,那个假扮我的安归王,就是陈天寿的亲生女儿!” “什么!?” 方小艇再次被震呆了,吃吃的说:“你、你说那个无恶不作的邪教大魔头,是、是我舅舅的亲生女儿?”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您,这就是事实。” 高飞知道安归王的真实来历身份,还都是从莫邪征东那儿听来的。 莫邪征东呢,又是安归王在临走之前,一股脑的把这些告诉了她。 虽然这些事情经过中间人的传送,肯定会遗漏了什么,不过大体意思不会错的,那就是陈天寿在外云游江湖时,遇到了上官风铃,然后俩人成了夫妻,生下了安归王。 安归王刚出生不久,就被带到了祁连山的某个深谷中,由一对不是夫妻的男女抚养。 上官风铃则每隔一段时间就去传授武功,临走前更是把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传给了她,锁定了她新一代安归王的身份。 安归王出世后,找到了母亲的家族,上官家族。 上官家族是安归教内的老牌家族,但传到上官风铃这一代时,就只有她和个幼弟上官印。 上官印身为安归王的直系传承后人,却没有那些雄心壮志,只想守着解红颜过日子。 结果后来他所持有的红色封皮《安归经》,给他引来了杀身之祸。 安归王的表姐是方小艇,舅舅是上官印,解红颜是她的亲舅妈,而高飞又是她的表外甥,她和表外甥之间有了不纯洁的关系,她这个表外甥,又特么的垂涎安归王她舅妈解红颜的美貌-- 这些关系纠缠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好人也有魔头。 总之,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异常复杂,得知真相后,高飞是真的头疼死了。 但现在好了,原来陈天寿不是陈家的亲骨肉,虽然名誉上是方小艇的舅舅,实际上俩人之间却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方小艇都和陈天寿没关系了,到了高飞这一代,就更是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了。 只要脱离了陈天寿,高飞就不用和安归王牵扯亲戚关系,更不会因为自己垂涎过解红颜,就会有啥愧疚。 浑身轻松,仿佛吃了十万八千个人参果那样舒服,就是高飞当前的感觉。 “原来是这样啊,我说你怎么紧张你姥姥那边的身份呢。” 方小艇这才恍然大悟,随即猛地想到了什么:“高飞,你实话告诉妈,你和你那个名誉上是你小表姨,是不是有什么……” 第1100章 你上错车了吧? 安归王是人人得而诛之的邪教大魔头,是人民的公敌。 但就这样一个大魔头,却在高飞出事后,变幻成他的样子跑来‘尽孝道’,还为他的事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 凭什么呀? 方小艇可不是那种头脑简单的人,稍微一想就猜到安归王和高飞之间,肯定有着不可见人的秘密。 高飞心虚的躲开方小艇的眼神,喃喃的说:“妈,依着你的聪明,你其实没必要问出这些来让你儿子难堪的。” “你个混小子,竟然和她有了不清不白的关系,幸亏你们俩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关系,要不然老娘我百年后,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你姥姥!” 方小艇也是后怕不已,抬手看似用力,实则轻飘飘的抽了高飞后脑勺一下。 儿子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活着回来了,方小艇可舍不得打,最多也就是装装样子罢了。 当然了,方小艇现在还有心事。 那就是高家名誉面临着被抹黑的危险。 不过这件事和儿子平安归来相比起来,完全是不值一提的。 更何况,高飞能及时现身,也许早就有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下子,方小艇轻松了很多,半点都不焦虑了,看到高飞拿起空杯子后,赶紧给他冲了一杯咖啡,又问道:“那个安归王呢?哦,就是你舅姥爷家的陈果果,现在怎么样了?不会真死在岭南了吧?” “她没死。” 高飞摇了摇头:“不过,她却不知道陈天寿和我姥姥,只是名誉上的姐弟,我们俩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以为自己犯了人伦大错,跑去泰国那边出家当尼姑去了。” 方小艇愕然:“啥?去泰国出家当尼姑去了?” 不等高飞回答,方阿姨就笑眯眯的说:“嗯,这样也好,这样也好。因为她的身份太敏敢了,哪怕是真心对你,我也不想你和她牵扯上什么关系。” 高飞只是笑了笑,却没说什么。 他当然不会就此不管,让陈果果一个人沉浸在自误的自责中。 不过,他却不会把这个想法告诉方小艇,要不然她肯定会竭力反对的。 就算高飞和安归王没有那层吓人的血缘关系,方小艇也不允许他和一个邪教大魔头纠缠在一起的,在她看来现在王晨就很不错了。 更何况,高飞现在也没时间让泰国找安归王,去解释这些,他还有很多事要做,眼下就有个视频曝光的麻烦等着他解决呢。 喝了口咖啡,高飞说:“妈,我和你说的这些,你可千万不能告诉别人。” “唉,我当然知道。我又不傻,能让别人知道我娘家,原来和安归教扯上关系吗?” 方小艇幽幽的叹了口气,说:“不过,陈果果那孩子也真够可怜的,其实我也很喜欢她。她一个女孩子家,在假扮你时竟然装的那样神似,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不可思议。如果她不是这个身份,就凭她为了你去岭南这件事,我也不会反对你和她来往的。唉,可惜了。” 给高飞加了点水,方小艇岔开了话题:“现在你知道视频曝光的事儿了吧?” 高飞点头:“嗯,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才连夜赶来京华的。” “那你打算怎么做?” “山人自有妙计。” -- 经过一个晚上的宣传,方小艇那边被逼着收手后,那个曝光视频的数量、点击率是直线上升。 一个晚上,刘小龙都没有去睡觉,就坐在沙发上抽烟,时刻关注着网络动态,直到早上七点多钟时,才因为困得实在受不了了,躺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不过他没有睡多久,就被王晨叫醒了。 在刘小龙如坐针毡的时侯,王晨却是好好睡了一觉,穿戴整齐后又浅浅化了层淡妆,看起来明媚照人的:“起来,吃饭后陪我出去。” “啊呜。” 好像懒猫那样打了个哈欠,刘小龙才不情不愿的从沙发上爬了起来。 王晨坐在他对面,淡淡的说:“快去洗澡,要洗热水澡,那样显得精神些。” “知道了。” 搞清楚王晨要做什么的刘小龙,无精打采的打着哈欠,进了浴室内。 王晨要做的很简单。 别人不是都在看她笑话,笑话和她结婚的新郎是另有其人,还曝光了假新郎的视频吗? 可她就是不承认! 不但不承认,而且还要带着假新郎招摇过市,以实际行动来告诉某些人:我王晨的丈夫,就是高家的高飞。 谁敢怀疑,谁就出面质问,到时候就能知道是谁在给高家泼脏水了。 王晨这个计划,昨晚已经通知了高云华,并取得了赞同。 其实不赞同还能有什么办法? 到现在为止,高家因为这件事丢脸丢大了,这样做只是无力的反驳一点罢了。 不过高云华也提醒王晨,她要是和刘小龙外出,肯定会有意外发生,那些人绝对不会放弃让刘小龙当众出丑的机会。 如果刘小龙不想再演下去的话,那就可以退出,反正他在本次事件中,只是一个无辜者罢了,没必要再陪着高家丢人的。 知难而退,这可不是刘爷的行事作风,他就算再当众被抽耳光,甚至被人认出他是刘家大少,今儿他也得出去。 王晨今儿穿的很时尚,既有新妇的羞涩内涵,又有贵妇的骄傲矜持。 总之,她今天的妆扮,比她当新娘时的精神头差不了多少。 洗了个热水澡的刘小龙,也是精神一震,白衬衣,红领带,黑裤子黑皮鞋,一看就是个很有档次的大少爷。 出去后可能会被打脸,但也得以最帅的形象去迎接不是? “好了,走吧,我们去三里屯那边购物。” 王晨眼里带着点小欣赏的看了眼刘小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三里屯是京华经济消费最繁华的地方,也是客流量最大的购物地,王晨选择和刘小龙一起去那儿购物,就是要让更多人看到他们。 就在王晨刚要走向门口时,手机却响了,是方小艇打来的电话。 王晨停步:“你先开车出去等我,我接完这个电话再出去。” “哦,好的。” 刘小龙答应了声,昂首走出了客厅门口,来到了那辆迈巴赫面前。 这辆车子,可是方小艇送给高飞的结婚礼物。 在结婚前,假扮高飞的安归王开着去了冀南。 刘小龙在假扮高飞后,又从冀南开了回来。 上车,启动车子,刘小龙驾车缓缓驶出了别墅的铁栅栏,上了别墅区内的公路上后,就停在了路边。 今天是周末,大家放松的日子,别墅区内的路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刘小龙左肘压在窗口,嘴上叼着一颗烟看着远处,目光中带着一丝茫然。 别看刘爷在王晨面前拍着雄脯说就算明知山有虎,也要偏向虎山行,其实他很心虚,如果一旦遇到那些人的暗算当众出丑,他好像根本没有具体的反击计划。 “唉,高飞啊高飞,你特么的现在哪儿呢,知道刘爷我现在很难受不?” 从小就很少经历挫折的刘小龙,想到郁闷处叹了口气,腮帮子一鼓,噗的一声把烟头吹了出去时,有人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上了车。 “打完电话了?” 刘小龙扭头。 他以为上车的是在家里打电话的王晨,等扭过头来后却发现,上车的人不是王晨,而是个穿着甩帽衫,头上扣着帽子,脸上还戴着个大墨镜的男人,本能的低声喝道:“你谁呀,上错车了吧?” “没有上错车,是我。” 那个人说着,抬手把帽子摘下,又把墨镜拿了下来,看着刘小龙笑眯眯的问:“怎么,现在的日子是不是很郁闷?” 当这个人摘下帽子和墨镜后,刘小龙的眼珠子猛地瞪大,和嘴巴差不多了,吃吃的说:“是、是你!” -- 方小艇给王晨打电话,其实也没别的事儿,就是知道她今天要和刘小龙去外面‘招摇’,特意嘱咐她一定要小心。 以前王晨给方小艇做秘书时,很得她的赏识。 不过后来王晨做的那些事,却让方小艇感到不爽,尤其是在高家老爷子‘钦点’她为高家的孙媳妇,她却拒绝,逼着方小艇不得不亲自赶往冀南赔礼道歉。 那件事的结果虽然让方小艇很满意,可她和王晨之间肯定有了裂痕。 天底下当婆婆的,没有谁喜欢自己儿媳妇跟自己对着干。 王晨也能感觉出来,所以每次面对方小艇,或者跟她通话时,都尽可能的尊重她,以期能改变她对自己的印象。 在王晨的印象中,方小艇绝对是那种说话做事相当干脆的人,不过这次打电话过来,却像个长舌妇那样,在那边唠叨了很久,每句话中都透着亲切的关怀。 这让王晨很感动,一再连声答应自己会小心的,最后还安慰方小艇,说她们肯定能熬过这一关,高飞也能平安归来。 接受完方小艇的关怀后,王晨没理由的有了股子昂扬的斗志,觉得凡事不过尔尔,再阴险卑鄙的阴谋,最终也会被正义的铁拳给粉碎! 王晨拉开副驾驶车门上车时,刘小龙正在那儿闭着眼的听音乐,脑袋还随着音乐旋律晃来晃去很逍遥的样子。 “走吧。” 王晨从小包内拿出墨镜戴上,淡淡的说:“去三里屯。” “好咧。” 刘小龙干脆的答应了一声,启动了车子。 车子启动后,王晨没有和刘小龙说话,始终看着前方,心思不停的转动着,在考虑有可能出现的意外。 她的目光虽然盯着前面,不过却能感觉到刘小龙好像总不时的偷看她一眼,这让她有些不自然,也不高兴,淡淡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没有。” “哦。” 王晨看向了他,墨镜下的双眸微微眯起:“昨晚我忘记问你了,你知道高飞和郝连偃月是什么关系吗?” 刘小龙纳闷的看了眼王晨:“不知道啊,怎么了?” 第1101章 巧遇老同学! 昨天早上王晨跟踪刘小龙去总医院,发现自己‘丈夫’竟然在病房内约会别的女人后,自然是又怒又失望更伤心的。 但她当时没有现身,而是悄悄的走了,独自驾车茫然不知所归时,郝连偃月找到了她,并告诉了她一个让她极度震惊的秘密。 郝连偃月为什么会知道高飞是假的这事,在王晨看来倒没什么奇怪的,毕竟她是九局的局长,注定了她要比绝大多数人知道更多的秘密,和掌控某些情报。 郝连偃月昨天找到王晨,不但告诉了她高飞是别人假扮的,而且还说高飞很快就会被人拆穿。 郝连偃月身为特殊部门的大头目,知道高飞是个假的,有人要拆穿她,所以她才跑来告诉王晨,并帮王晨分析高飞曝光后的恶劣影响,以及最好的应对方案,这些看似都很正常。 可让王晨不明白的是,郝连偃月每逢在提到高飞时,眼里为什么会浮上那种很复杂的目光? 女人的心思都是很慎密的,王晨能感觉到郝连偃月和高飞之间,肯定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关系。 不过当时王晨惊诧于高飞是别人假扮的,真正的高飞现在生死未卜后,她当然不会问郝连偃月和高飞是啥关系了。 现在王晨问刘小龙,也只是随口问问而已,并没有指望他能回答。 刘小龙不知情,并没有让王晨觉得意外,摇了摇头说:“没什么,就是觉得高飞和郝连偃月的关系,应该不一般。” 刘小龙眨巴了下眼睛:“啥?他俩的关系不一般,你怎么知道?” “我是感觉出来的。” 王晨随口回了一句,接着说:“也许,是她和那个假扮高飞的安归王,关系不一般。呵呵,我可就纳闷了,假扮高飞的安归王是个女的,现在已经证实了,而郝连偃月也是个女的。既然她们两个都是女的,又怎么会发生那种不一般的关系呢?真是莫名其妙。” 刘小龙眼里,闪过一抹奇异的神色,随即笑了笑:“不可能啊,也许是你感觉错了。” “嗯,差不多应该是这样。” 王晨点了点头后,不再说话了。 刘小龙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音乐声调的大了一些。 就算是在京华,一辆崭新的迈巴赫行驶在路上,也总是能引起别人注意的。 这一路上,王晨俩人收获了很多羡慕嫉妒的目光,自然期间也不缺少‘最好是让这辆车撞到电线杆子上’的诅咒。 王晨俩人这次选择来三里屯逛街,就是特意招摇的,所以这一路上没有任何的遮掩,把车子停好后,俩人就随着人流走进了一家大商场。 三里屯酒吧街是东城区最繁华的娱乐街之一,很多老外,以及国内名流大款经常光顾这儿,这就促生了有很多国际大品牌落户此地。 当然了,三里屯之所以这样知名,主要是还是因为它的夜市,每当夜晚降临时,这儿就繁华一点也不次于美国的拉斯维加斯。 现在是白天上午,很多酒吧、夜总会之类的娱乐场所,门前都显得空荡荡的,但是各大商场中却是人潮人海的。 周末嘛,反正也没啥事可干,来此亲眼看看那些昂贵的奢侈品,感受一下大款们一掷千金的豪爽,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那样,还是不错的。 别人逛街,比方那些一眼就能看出的女大学生们,她们可是真的逛街,偶尔买个冰激凌啥的,但很少有掏腰包在商场内购买东西的。 王晨逛街呢,获许也是单纯的逛街,不过女人爱美的天性,还是让她在看到中意的东西,尤其是衣服后,就后刷卡买下来。 反正王晨现在也算是亿万小富婆了,花个三五十万的还是小意思了啦。 开始时,王晨只是逼着自己逛,哪儿人多就去哪儿。 后来呢,王晨完全沉浸在了逛街的乐趣中,仅仅在某家商场内试衣服,就试了三套,耗去了四十多分钟,最终在巧舌如簧的服务生推荐下,买下了一件重量不超过一斤半,价值却是高达七万九的束腰无袖连衣裙。 刘小龙就像据大多数陪着老婆逛街的男人那样,开始时还兴致勃勃的,在老婆换上一件衣服后,就会绕行三圈,评头论足的提出自己的见解。 但到了接近中午时,刘小龙却看都懒得看了,坐在试衣间前面的沙发上,等王晨穿着一袭白色牡丹旗袍走出来后,不等她问什么,就翘起大拇指:“古德,古德,外瑞古德,好看,简直是太好看了,这件衣服就是为你准备的。” 啪的一声,刘小龙抬手打了个响指,吆喝服务生过来打包。 王晨像历经沙场得胜归来的大将军那样,昂首迈着轻快的步伐昂首走出了商场,后面的刘小龙双手中,甚至脖子里都挂着包装袋,低着头一副围着石磨转了半天累个半死的毛驴样子。 对于男人来说,陪着女人逛街,绝对比世人所说的三大累(挖河、修堤,拔麦子)还要累。 “怎么,我看你满脸的不情不愿,是不是很反感和我逛街啊?” 穿着高跟鞋走了一上午的王晨,依旧神采奕奕,下了台阶后转身看着刘小龙,脸上带有了不满之色。 无精打采的刘小龙赶紧笑笑:“哪有,能够陪着老婆大人、咳,能够陪着你逛街,那是某的荣幸。” “哼,知道这个就好。” 王晨轻哼了声,款款扭身指着对面的一个茶馆:“看在你任劳任怨的份上,中午就请你在那儿吃饭了。” “谢主隆恩!” 刘小龙点头时,两辆警车明着警笛,从前面呼啸着向左驶去。 看警车警笛狂鸣呼啸狂奔的样子,那边应该是出现了突发事件,比方谁家的鱼儿又淹死在鱼缸里了等等。 王晨俩人自然不会在意,左右看了一眼,等随后的车子过去后,才迈步向路对面走去。 王晨在前,手拎肩扛着至少七八个袋子的刘小龙在后,俩人刚走到茶室门口,一对总是逛街的男女也走了过来。 王晨就停下了脚步,准备等这对男女过去后,再进。 “咦?” 那个挎着男朋友胳膊的女人,却轻咦了声看向了王晨,一脸意外惊喜,和不敢相认的样子:“你是--王晨?” 女人年龄和王晨差不多大,长的也很漂亮,不过就是妆化的浓了些,有些妖艳的模样。 “我是王晨,你是?” 听女人说出自己的名字后,王晨愣了下,黛眉微微皱起的看着她,努力在想这个女人是谁。 王晨自问自己的记忆力相当不错了,可盯着女人看了几秒钟后,仍然没有想起这个女人是谁。 “哈,果然是王晨!哎哟喂,十几年不见,你出落的竟然这般水灵了,想当初咱们在一块跳皮筋时,你还是个黄毛丫头呢!” 女人满脸的激动,松开她男朋友的胳膊,一把握著了王晨的手:“我是韩晓琳啊,韩晓琳!记得不?在青山镇(王晨老家)小学二年级时,我们可是一个班的呢!” “韩晓琳,小学二年级?” 王晨有些无语。 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基本都在七八岁左右,现在王晨都已经结婚了,而且初中毕业上了高中后,就来京华这边读大学了,直到结婚都很少回老家,哪儿还记得小学二年级的老同学? “是啊,是啊,那时候我就在你后排位子上的。” 韩晓琳开心的跳了几下,上下打量着王晨:“不过在二年级下学期时,我就转学去了别的地方,你对我没印象也是很正常的。可我却牢牢记住了你,因为那时候你在我们班里就是班花般的存在,所以印象特别深呢!” 二年级的小学生都是一帮七八岁的小屁孩,哪有什么班花不班花的? 韩晓琳这样说,就是恭维王晨呢。 当然了,王晨自己也知道,她小时候就特别文静,清秀,人见人爱的--此时遇到‘老同学’,受到恭维后,还是很开心的:“哦,我想起来了,你是韩晓琳,不过因为你转学走了,就没再见过你,所以才没有认出来。” 其实王晨到现在为止,也没想起韩晓琳是谁,不过对方既然提到自己的‘母校’,说出自己的名字,那么看来就是自己的小学同学了,再说不认识,就好像对不起人家的恭维了不是? “哈,没事,毕竟过去那么多年了,没认出老同学也是很正常的。” 韩晓琳爽朗的大笑了几声,这才注意到了王晨身后的刘小龙:“哎,这个是你男朋友吧?” 刘小龙很自觉,在王晨遇到老同学后,马上就抬起了脑袋,装出一副很精神的样子:男人在外面要是不精神丢了老婆的脸,那可是罪过。 “是的,他叫高飞。” 王晨笑容很正常,侧身说道:“高飞,这是我的韩晓琳,认识一下呢。” “你好,不方便和你握手见礼,别怪。” 刘小龙抬起双手,手里的包装袋晃悠了几下:“要不,咱们去里面坐下说话?” 韩晓琳却没有去茶室的打算,笑着摇头:“不了,我们还有事,和王晨说几句话就走--王晨啊,你现在什么工作呢?你男朋友又是做什么的?” 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尤其是小学同学见面后,总是习惯性的问对方,和爱人现在是做什么的,这好像已经成了习惯,更是一种本能的炫耀:老同学过的越不如意,心里就越高兴。 最起码,看韩晓琳披金戴银的样子,就知道她很有钱。 而且,她那个男朋友到现在也没说话,只是鼻孔朝天,一副傲然的样子。 不等王晨回答,韩晓琳这才想到没有给王晨介绍那个男人,连忙说:“这是我兄弟韩刚,呵呵,没想到他是我兄弟吧?我们都在外企天堂伞工作,韩刚在策划部,只是一个小小的部门主管。” 第1102章 出乎意料的搏斗! 王晨刚才可是亲眼看到,韩刚和韩晓琳在一起时,可是挎着胳膊的。 很自然的,她就以为韩刚是韩晓琳的男朋友了,却没想到俩人是姐弟。 不过她只是愣了下,却也没在意,因为很多关系要好的姐弟,挎着胳膊走在大街上也是很正常的。 韩晓琳嘴上说韩刚是一小小的部门主管,但那语气却透着骄傲。 天堂伞可是世界知名的大公司,一般的部门主管年薪都得在百万以上,这对普通人来说绝对是个羡慕的要死的职务,也怪不得韩晓琳会如此骄傲。 王晨却淡淡的笑了下:“哦,我听说过那家公司的,不错。” 韩刚本来昂着脑袋装看天边云卷云舒,实际上是准备倾听王晨两口子的恭维来着,谁想到王晨却不咸不淡的说了句,就和韩晓琳聊起了别的。 这让韩刚很不爽,终于肯低下头正视王晨了--眼睛登时一亮。 刚才他就顾着尽显骄傲,观赏天边流云了,还真没正眼看王晨。 这一看,韩刚才看到王晨竟然这样出色:清秀,文静,身材不是很高可却曲线玲珑,穿着得体,最重要的是有种超俗的气质。 马上,沙漠般的热情笑容就伏在了韩刚脸上:“王小姐,请问你、你男朋友是什么工作?” 可能是觉得和一个女孩子攀比没啥意思,所以韩刚才改口问刘小龙在哪儿工作。 王晨仍旧淡淡的笑着:“呵呵,他没什么工作,就是做点小生意。我呢,目前在机关部门上班的。” 依着王晨大学毕业没几年的样子,就算在机关部门工作,好像也就是个小科员,每个月领三两千的工资,撑不死,饿不煞的,压根就无法和在外企上班的韩晓琳相比。 至于刘小龙大包小包的拎着那么多包装袋,肯定是王晨狠狠‘宰了丈夫一刀’,因为真正的有钱人,谁会一口气买这么多衣服啊? 长的一般,但身材魁梧的韩刚,眼角瞥了眼刘小龙就不再理他,而是向前走了一步,热情的说:“王晨,既然你和我姐多年未见了,那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喝一杯,算是庆祝,更算是正式认识下吧。” 刚才刘小龙邀请韩晓琳姐弟俩去茶室内坐坐时,韩晓琳一口就回绝了。 现在,看着王晨眼睛发亮的韩刚,却主动邀请他们找地方喝一杯,这摆明了是别有用心--看来,韩刚对王晨很有好感,或者说,动心了。 是,王晨是有个男朋友,从刘小龙拎着的包装袋上的品牌上,也能看出他好像很有钱,但这有什么呢? 只是个做小生意的商人罢了,能和天堂伞这种外企部门主管相比吗? 相信是个有眼光的女孩子,也能分清楚哪个男人更优秀。 所以终于‘发现’王晨很有气质,和自己很般配后,韩刚就动心了。 他却不知道,王晨现在已经是有夫之妇了。 再说了,依着王晨和刘小龙的身份,别说韩刚只是外企的一个小部门主管了,就是他们总裁来了,好像刘爷也不会拿正眼看他。 更何况王晨俩人今儿出来,是为了‘招摇认证’的,自然不会有空和老同学躲在酒吧内谈感情。 韩刚的热切表现,和隐隐透出的意思,王晨当然能看得出。 就连旁边的刘小龙,脸上的笑容也收敛了:话说刘爷虽然目前只是冒出王晨姐姐的丈夫,但韩刚这样无视他就讨好王晨的行为,还是让他感觉很不爽。 所以呢,不等王晨摇头拒绝,刘小龙就走了过来,站在俩人中间看着韩刚冷冷的说:“对不起,我们还有事,等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刘小龙表现出来的敌意,让韩刚很不爽。 “哟,高先生,这话怎么说呢?你要是有事的话你先走,我只邀请王晨好了。” “嚓,你丫的是不是脑子有病啊你?” 见韩刚这样赤果果的无视自己后,刘小龙真怒了,下巴一仰就爆了粗口:“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打的什么注意,嚓,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这幅狗屁样!赶紧的,滚蛋!” 在刘小龙骂韩刚脑子有病时,王晨还想劝阻他来着。 虽说这个韩刚的表现太过份了点,竟然守着晨姐的‘丈夫’就隐晦的表白爱意,的确无法让人忍受,不过韩刚毕竟是王晨老同学的兄弟。 看在这层关系的份上,王晨也不想让刘小龙把事情闹僵了。 不过就在她准备阻拦刘小龙时,却又忽然猛地想到了什么,眼里闪过一抹冷笑,心想:来了。 王晨决定今天带着刘小龙出来招摇,就预料到会有意外发生:那些人,肯定会找个理由来为难他们,让假扮高飞的刘小龙在外‘原形毕露’。 只是一直逛街到中午,一切都是风平浪静的,王晨还以为那些人会选择下午时间,所以在巧遇小学同学后,她也没多想。 但现在她却猛然警觉,这个忽然出现的小学同学,就是那些人,所以才没有阻拦刘小龙,选择了冷眼旁观接下来那些人会怎么做。 刘小龙爆粗口后,韩刚脸色立即大变,厉声喝道:“你特么的骂谁呢?” 站在一旁看热闹的韩晓琳,也拉下脸来:“喂,王晨,你这男朋友也太没素质了吧?怎么可以这样呢,真是不可思议!” 刘小龙个头要比韩刚矮一点,相比起来俩人身材的魁梧程度更有很大的诧异,不过他才不怕,猛地向前跨出一步,用肩膀狠狠扛在了韩刚雄前:“麻痹的,老子就是骂你呢,赶紧滚蛋,惹恼了老子,你特么的别想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嚓!” 韩刚后退了一步,接着冲过来,双手狠狠推在刘小龙肩膀上。 身材单薄些的刘小龙,立马踉跄了下,差点蹲坐在地上。 刘小龙嘴巴骂人厉害,打架却很一般的‘优点’,王晨自然很清楚,看到俩人开始动手后,担心他会受伤,连忙劝道:“刘、高飞,别冲动,有话好好说……” “和这傻鸟有啥好说的!” 刘小龙怒骂了声,扔掉手中的包装袋,猛地扑上去,一把采住韩刚的头发,抬手就冲着他面门狠狠来了一拳! 王晨没有看错,所谓的老同学姐弟俩,的确是那些人。 韩刚身材不但魁梧,而且身手也相当了得,自问对付假冒的高飞那是绰绰有余了,尤其是在刘小龙差点被他推倒后,嘴角更是浮起了一丝不屑。 在刘小龙扑上来时,韩刚都懒得向后退,准备一把掐住他手腕,当众让他出丑,再揭穿他本来面目(刚才因为俩人的对骂,已经吸引了很多围观者)。 韩刚心里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只是韩刚没想到,在握著刘小龙手腕,暗中一较劲准备把他摔出去时,竟然没有甩动! 刘小龙那只看似不粗的手腕,仿佛蕴含着极强的力道,他甩出的这股子力气,就像蝼蚁撼大树那样,没有丝毫成效。 “啊,怎么会这样?” 韩刚心中大惊,来不及多想赶紧后仰脑袋:既然没有把刘小龙甩出去,那么自然得先躲开他的拳头才行。 韩刚躲得速度很快,但刘小龙的拳头却更快! 韩刚刚做出仰起下巴的躲闪动作,刘小龙的拳头已经狠狠砸在了他鼻子上! 咔嚓的一声脆响中,韩刚鼻梁骨断裂,鼻血蹭的一声就冒了出来,洒在了刘小龙的雪白衬衣上,瞬间好像多了一片红花。 “尼玛的,就你还特么的有脸来挖别人墙角,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刘小龙不管不顾,嘴里叫骂着,采住韩刚的头发猛地向下摁去的同时,右膝已经飞快的上抬,狠狠捣在了他肚子上。 “吆,快来看啊,这儿打架了啊!” 围观人群中,一些屁孩子在那儿咋呼起来,鼓掌跺脚齐声喊道:“打,打!” 这些十五六岁的孩子,生活优越,恰逢荷尔蒙快速分泌的大好季节,整天闲的无所事事,看到有人在大街上打架后,个个兴奋的好像打了鸡血那样,恨不得亲自上阵。 刘小龙一拳放倒韩刚,让韩晓琳大吃一惊,再也顾不得装什么淑女了,低喝一声猛地侧转身,修长的右腿挂着风声论了个半圆,有着钉子般粗细的高跟鞋,狠狠鞭向了刘小龙肩头。 韩晓琳俩人接到的任务,只是拆穿假冒的高飞,在还没有搞清楚是谁冒充高飞之前,他们不想伤害这个人,所以韩晓琳这一脚明明可以踢向刘小龙后脑,最终却对准了他的肩头。 “啊,刘--小心!” 在刘小龙下手后,很有自知之明的王晨就后退了几步。 她在看到刘小龙异常彪悍的干翻了韩刚后,也是很出乎意外,不过在韩晓琳雷霆般提出一脚时,却担心的尖声提醒他要小心。 韩晓琳这一脚的速度很快,现场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确定这一脚能把刘小龙踹个跟头,搞不好还得直接肩骨碎裂啥的。 那些屁孩子,这时候也高声嚷道:“挖槽,好犀利哉,这哥们要倒霉了,正所谓高跟鞋下死,做鬼也……” 不等这些屁孩子嚷完,刘小龙就用实际行动让他们明白了什么才叫真正的意外:在韩晓琳高跟鞋的细高跟即将鞭到他肩膀时,刘小龙也低喝一声,身子忽然猛地向右侧折去,同时左脚悠忽撩起! 韩晓琳势在必得的一脚却踢空了,登时感觉不好,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下一个反应,刘小龙飞快撩起的左脚,已经狠狠踢在了她的右小腿上。 咔嚓! 刚才刘小龙一拳打断韩刚的鼻子时,也发出过骨裂的声音。 不过那声音很轻,能听到的没几个人。 但这次骨折的咔嚓声,却连那几个大声叫好的屁孩子都听到了。 高飞一脚上撩,竟然踢断了韩晓琳的右腿小腿骨! 韩晓琳的右小腿,立即逆向变形,一段血淋淋的白骨,竟然刺穿了裤子。 第1103章 那个熟悉的身影! 一脚上撩,却能把人的腿骨踢断,导致断了的腿骨刺穿皮肤后,又刺穿了裤子。 这,得需要多大的力气? 现场围观的所有人都愣住,随即就看到韩晓琳重重摔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已经变形了的右腿,在地上打着滚的大声惨嚎了两声,就昏了过去。 “嘶嘶!” 倒吸冷气的声音,这时候才响了起来。 刘小龙却没事人似的,冷笑一声,放下了抬起的左脚。 他刚放下左脚,被打断鼻梁骨的韩刚,这时候却发出一声野兽将死时才会发出的绝望嘶吼,顾不得肚子剧痛,斗牛般的猛地扑向刘小龙。 就像刚才韩晓琳偷袭刘小龙那样,他也攸地半转身,右脚飞快的横扫,一脚重重鞭打在了韩刚的左肩上。 韩刚马上就嘶声惨叫着,倒飞了出去,足有四五米才重重摔倒在了地上,随即猛地坐起,却又咣当一声仰面躺在了路面上,跟着韩晓琳一起昏厥过去了。 现场,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像看外星人那样,眼神里带着恐惧的望着刘小龙。 包括那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屁孩子,大家都见过街头斗殴,可从没有见过这般惨烈的斗殴,腿断肩膀折的,而且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在瞬间。 王晨傻傻的看着刘小龙,觉得脑子一点也不够用了。 她认识刘小龙的时间并不长,却算得上是最了解他的人:刘爷倒是像斗鸡似的生性好斗,不过武力值却是相当稀松的,哪怕是干了警察后身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让他去痛扁卖菜老大妈还是可以的,要想如此狠戾的接连踢断两个人的骨头,这可是天塌下来都不可能的。 可事实上的确如此,在王晨看来打架主要靠嘴的刘小龙,竟然变得如此牛叉了--刘爷的华丽转变,真让她无法适应。 “两个不知死活的垃圾,也敢来挑事,真有一套。” 刘小龙漫不经心的拍了一下双手,弯腰去捡地上的包装袋时,东边的人群中却忽然裂开一道口子,最少有四五个手拿钢管,头戴帽子的彪形大汉们,怒喝着扑向了他。 “啊,小心!” 王晨再次尖声发出警告,围观者们也纷纷后退:大家没事看别人在街头打架,哪怕是把脑子打出来,大家除了感到兴奋刺激外,最多就是感慨某某太特么犀利了。 不过,一旦有可能会殃及到自己的情况发生后,大家可就没必要再这么近距离围观了,哗啦一声纷纷调头就跑。 刚拿起一个纸袋的刘小龙,却冷笑一声劈手把纸袋摔了出去,恰好狠狠砸在首当其冲的一个人脸上,接着腾身跃起,右膝弯曲左脚后伸,展开双臂好像一个立体三角那样,狠狠捣在那的左肩。 这个架势,是泰拳中常见的一招,威力极大。 不过泰拳中的右膝,该是捣在敌方雄脯上才对,但刘小龙却选择了他的肩膀,就是不想闹出什么人命,只要把对方打残了就是。 “哦!” 为首之人被狠狠撞在肩膀上后,嘴里发出一声鬼哭般的厉吼,直接向后摔倒在地上。 在这个人遭到重击直接昏厥过去时,一个人拿着手机快速挤出了人群,来到路边悄声说道:“高大校,现场情况好像很不对劲啊,这个高飞简直是太能打了。别说是让我们保护他了,就是我们几个人加起来好像也不是他对手啊!” “什么?” 手机那边的高大校吃了已经:“李亮,你说什么?” 今儿王晨要带着刘小龙在外面招摇,是和高云华协商好的。 高云华自然也很清楚刘小龙的本事有多大,为确保他的安全,暗中派遣了几个心腹保护他们,李亮就是其中的一个。 刚才看到韩刚和刘小龙发生推搡动作后,李亮几个人就凑到了跟前准备随时动手,只是不等他们动手,刘小龙就干脆利索的把韩刚俩人都打成了重伤。 李亮几个人能够被高云华视为心腹,自身本领那是相当出色的,眼神也很好用,打眼一看就确定,别说是韩刚等人了,就是他们几个人上,也不是刘小龙的对手,所以才赶紧给高云华打电话汇报。 李亮抬头向那边再看过去时,那几个举着钢管来袭击刘小龙的人,都已经被打趴在地上了。 李亮赶紧简单的说了一遍。 高云华这才相信,马上说道:“我这就过去,跟紧他们两个--哦,对了,有没有警方的人赶去?” “警方的人应该不会出现了,在高飞他们出现后,我就派人把附近的警察都支走了。” “好,记住,无论怎么样,一定得保护好他们的安全,我马上到!” 就在高云华拿着电话冲出屋子时,距离打架闹事现场不远处的一辆车内,也有人在打电话。 这是个年轻男人,相貌儒雅,戴着一副无框平面眼镜,说话的声音低沉有磁力:“事情好像有些不对劲,假扮高飞的人相当厉害--嗯,韩刚他们刚一照面就折了。看来,高家早就料到这件事,所以换了个高手。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差不多会是警卫局的人。嗯,好的,我明白。” 年轻男人的后排座椅上,还坐着女孩子。 女孩子身材不高,穿着一身青色运动衫,长相很清秀,鼻子尤为的高,头发是栗色的,皮肤很白,看起来好像是混血儿。 在男人打电话时,女孩子始终看着那边,嘴里嚼着口香糖。 男人放下手机后,扭头问道:“你能从高飞的打架动作中,看出他的本来面目吗?” 女孩子摇了摇头,淡淡的说:“看不出。这个人打架很厉害,但绝不是高飞。如果换成高飞的话,那几个人不会伤的这样重。这倒不是说他比高飞更厉害,而是因为高飞遇到这种情况时,绝不会冒然下手这样狠。” “很有可能,正如你所说的那样,这是警卫局的人。” 女孩子补充了一句。 男人点了点头:“嗯。那边的意思,是让你亲自出手了。” 女孩子眉头皱起:“我出手?我现在可是叫爱伦,是焦恩佐的私人秘书。我现在应该在冀南,要是被人发现来到京华后,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不会出现任何意外,你既然能变成爱伦,那么你也可能会变成爱丽丝。” 男人淡淡的说:“更何况,只要你戴上帽子和口罩,动手的速度快一点,完事后接着闪人,别人是无法看出你的。” “好吧。” 女孩子答应了声,从旁边拿出了一个帽子。 在她推门下车时,男人又说话了:“那边说,不用再给这个假高飞留情了。” 女孩子帽檐下的双眼微微迷了下:“明白。” 不用留情,倒也不是把假扮高飞的人杀了,就是狠狠教训他一顿。 就在身穿青色运动衫的女孩子,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走向人群时,旁边一家酒吧二楼内,方小艇正和秘书小王在那儿看着下面。 小王虽然也关注着下面,不过更多时候她却是在暗中观察方阿姨的脸色。 自从《新郎原来是别的男人》那段视频曝光后,小王在每次去见方小艇时,都会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沉重感,更是亲眼看到她接连摔了几个杯子。 今天早上之前,所有方小艇的部署在单位走路时,都猫儿那样的蹑手蹑脚,好像走路的步伐稍微沉重了,就会引来霹雳那样。 可从今早之后,小王就发现一个晚上都没有休息的方小艇,脾气一下子好了,脸上再次露出让她所熟悉的笑容,甚至在她买来早餐时,还破天荒的对她说了句辛苦了--感动的小王差点当场落泪。 小王当然看过那段视频,也很为那些人处心积虑曝光这个视频而生气,更知道眼下这个高飞是别人假扮的,所以才搞不懂方小艇为什么这样高兴,看着那个假高飞时的眼神,明明就是母亲看孩子的眼神吗? 距离打架下场有些远,所以小王俩人只看到那个高飞打倒了很多人,却没觉得恐怖。 最重要的是,小王发现方阿姨在看到那个高飞和人打架时,没有丝毫的担心。 难道这个高飞是--就在小王好像意识到什么时,方小艇忽然皱眉站起了起来,她赶紧向下面看去,就看到一个戴着帽子捂着口罩的女孩子,忽然从人群中纵身扑向了那个高飞。 手里,还举着一把寒光四射的刀子! “啊!” 看到有人当街动刀子后,小王下意识的惊叫出声:这可是在京华啊,治安在世界上都很有名的,街头斗殴拿棍子啥的没事,可一旦动了刀子,性质就严重了! 同样,在那个身材娇小的爱伦挥刀扑向她所认为的假高飞时,藏在人群中的廖无肆,却是神色漠然,无动于衷。 在事件发生刚开始不久,廖无肆就出现在了现场。 不过他始终夹杂在人群中,而且他也相信,现场这么多看热闹的人群中,肯定有多方势力的‘眼线’。 视频曝光后,迎娶王晨的高飞到底是不是真的,很多人都在关心。 更有很多人得到王晨和高飞在三里屯逛街的消息后,就先后派人来到这儿,密切关注事件的发生。 到底有多少人在这儿观看,廖无肆不清楚,也不想管,他来这儿只是闲的没事干,或者说就是来看热闹的,压根就没想管。 正如女孩子猜测的那样,廖无肆在看到韩刚等人先后被干倒后,也以为这个高飞是高家派出的警卫局人员。 所以,就算挥刀扑出来的女孩子伤了高飞,廖无肆也不会有丝毫动作。 只是接下来的,廖无肆的眼睛却猛地睁大! 他没有去看高飞怎么去抵挡,只是死死盯着那个女孩子。 身材娇小的女孩子纵身跃起时的动作,让廖无肆猛地想到了一个人:他这辈子唯一的所爱、同为九龙王之一、牺牲在汉德勒森林之战中的黄龙! 第1104章 黄龙复活了! 就像世间没有真正相同的两片树叶那样,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 除了人的内在基因等不相同之外,人们之间外貌的区别是最明显的。 假如把有人化妆成另外一个人,就算容貌上完全相似,除非这个人如假扮高飞的安归王那样,用一个月的时间去熟悉他、剖析他,无论做什么都刻意模仿他,才有可能会瞒过别人。 其实在安归王在假扮高飞的这段时间内,也有几次差点露馅,不过都被她很好的掩饰了过去。 区别一个人,除了内在基因,和相貌之外,还有习惯。 比方有的人在紧张时,眼角会在无意识中跳几下,包括说话的语气,走路的动作等等,就像叶心伤为了改变自己,不惜剔除了自己左脚小指,导致走路姿势有了质的改变。 但这个戴着帽子扑向高飞的女孩子,她在纵身跃起时,挥起的右手总有个很特别的转花习惯,也是无意识中的,就像很多孩子遇到不会做的作业时,会很自然的把笔咬在嘴里,自己不知道,别人却能看到。 正是通过这个女孩子纵身跃起、挥手出刀的瞬间,廖无肆猛地想到了他最熟悉的一个人:他的恋人,黄龙! 黄龙每次在做出这个动作时,就是这个样子的。 与廖无肆一样做为黄龙战友的铁屠等人,也许没注意黄龙这个抬手手臂会转花的习惯。 可廖无肆却早就知道,因为他们是恋人关系。 在恋人的眼里,对方一举一动都是那样的好看优雅有气质,足以让他铭记永生,至死不忘。 黄龙早就牺牲在汉德勒森林中了,廖无肆在得知这个消息时是痛不欲生,发誓要为她报仇,在杀害黄龙凶手几乎全死光后,他又把仇恨撒在了被视为内奸的叶心伤身上。 在岭南时,要不是沈银冰及时相救,相信叶心伤已经遭到廖无肆毒手了。 也正是心疼黄龙之死,所以才让廖无肆对昔日兄弟痛下杀手,由此可以看出他爱黄龙爱的是多么深,又岂能不了解她? 看到那个娇小的身影扑向假高飞后,廖无肆双拳猛地攥紧,嘴角不住的抽着,心脏狂跳,几乎要从雄腔内蹦出来:怎么,怎么会是她!? -- 亲眼看到高飞把韩刚等人打到在地后,王晨彻底的懵了。 别人也许不知道是谁在假扮高飞,可她却异常肯定知道是刘小龙的。 为什么,刘小龙会忽然间这么厉害了? 难道,他此前一直深藏不露? 不可能,如果他真这么厉害的话,那么视频就不会曝光了,毕竟当时他和李奇俩人,被人家俩男大夫揍得可不轻。 可这不是刘小龙,又是谁呢? 看着放倒那些彪形大汉后,弯腰去捡地上包装袋的刘小龙,王晨猛地打了个寒颤,终于意识到了一个事实:她所以为的刘小龙,根本不是刘小龙,而是别人! 想到昨晚让这个人在客厅内坐了一个晚上,王晨就有种说不出的后怕。 她现在真是快崩溃了:以前迎娶她的新郎是假的,现在连刘小龙都是假的了--什么人都有可能是假的,这还让人怎么过啊? “你、你究竟是谁?” 就在假扮高飞,或者说假扮刘小龙的人把几个包装袋递给王晨时,她低低的问出了这句话,语气发颤,带着无言的恐惧。 王晨这次带着高飞出来,就是为了向别人证明高飞就是高飞。 可别人还没有拆穿高飞的本来面目,她却忍不住的问来者何人了。 “我是高飞啊,你不认识我了?” 该是高飞,又该是刘小龙的高飞,淡淡的笑了下,去拿香烟时,王晨却说:“又有人来了。” “嗯,等会儿再说。” 高飞转身,就看到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女孩子,从人群中挥刀扑了过来。 高飞说他自己就是高飞,并没有骗王晨。 因为被王晨以为陪着她逛了半天街的刘小龙,的确就是真正的高飞。 王晨在出别墅家门前接到方小艇电话时,高飞趁机上了刘小龙的车子里,亮明了身份和他换了过来,换成了真高飞来假扮假高飞。 高飞自己扮演自己,自然没什么心理负担,不过刚才在和韩刚等人打架时,他还是故意改变了打架风格。 高飞也知道,周围看热闹的人中,肯定有很多有心人在观察他。 如果不是事关高家名誉、王晨清白的视频曝光,高飞真不想这么早就亮明身份的,和方小艇在商量时,也说过他自己最好暂且别现身,所以才在打架中改变了本身风格。 在看到女孩子挥舞着刀子扑过来时,高飞仍然想采用对付韩刚等人的手段,继续给这些人以沉痛的教训。 “来得好!” 面对迅疾扑来的爱伦,高飞低喝一声不躲不闪,径直狠狠撞了上去。 在他看来,爱伦应该是和韩晓琳一个档次的,对这种小喽罗没必要留情,索性直接揍个腿折胳膊断,再带回去仔细审就是了。 可在双方即将碰撞的瞬间,高飞却猛地意识到自己错了:他小看了这个女人。 爱伦在挥刀扑过来时的动作,在外人看起来虎虎生风很吓人,可在高飞眼里却有无数的破绽,完全可以在她刀子落下来之前,锁住她的手腕再狠狠扭断的。 但是在高飞电闪般扭向女人右手手腕时,她这个在他眼中本来破绽百出的动作,却骤然加速,用速度把所有破绽全部弥补住,刀尖一挑,躲过高飞的右手,横向狠狠刺向高飞的咽喉! “哟呵!” 高飞大惊,危机时刻下巴猛地后仰,同时右手迅速缩回屈起手肘,直接砸向她的心口。 高飞变招的速度同样很快,快到让女人也大吃一惊,赶紧侧身猛地跃向了左边。 两条在半空中急促撞向一起的身影,在没有任何接触的情况下,就攸地分离。 表面看上去他们好像一碰即分,但俩人却在这次瞬间的交手中,意识到对方绝对是个劲敌,同时收起了轻视之心,落地后迅速调整好状态,再次齐齐纵身跃起扑向对方。 看出对方来历不简单后,高飞和女人第二次动手时,都使出了自己的真本事,眨眼间就斗成了一团。 现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热心的市民早就拨打了报警电话,希望警方能来制止这场街头斗殴,电话倒是打通了,但警方却迟迟没有到场。 高飞才不管这些,他现在已经对和他拼搏的这个女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兴趣不是因为想把这个女人怎么着,比方征服她啥的,而是对手给了他一种似曾相识感,无论是格斗的动作,还是身上散发出的逼人戾气,都好像应该很熟悉,但高飞却偏偏想不起这个人是谁。 高飞有这样的感觉很正常,毕竟没有人会把一个活着的人,想成一个死人的。 他却不知道,在人群中的廖无肆,脸色已经惨白,无力的倚在广告牌上,呆呆望着那个在场内飞舞的女人。 廖无肆在得知黄龙牺牲的噩耗后,感觉天都塌下来了,仿佛生命再也没有了意义,活着就是为了给爱人报仇,等仇人死光后,他甚至会做出殉情的傻事。 廖无肆性格阴险,为达成目的不择手段不假,可他同时也是个痴情的人,一旦真爱上某个女人,就会至死不渝。 他以为黄龙死了。 可现在黄龙却又活了。 围观的人不知道这个女人是黄龙,就连高飞也只是对她有种似曾相识感,但廖无肆现在却异常肯定,她就是他唯一的恋人,早就该死去的黄龙--谢小雯。 谢小雯没有死,那她为什么要装死? 廖无肆嘴巴微微的张开着,就像一条离开水的鱼儿那样,艰难的呼吸着,又觉得自己被一座大山压住了,无法动一下。 他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明明该什么也想不到才对,但偏偏有个声音在他耳边狂吼:谢小雯是骗你的,她根本没有死!她装死,是因为她才是汉德勒森林之战中,导致47名华夏特工精锐惨死的罪魁祸首! 她,才是那个泄露‘惊天计划’的真正内奸! 她,在假死后又潜回了华夏,把内奸的帽子扣在了叶心伤头上,这才逼得叶心伤亡命天涯! 一个本该死了的人,却忽然出现在人世间,却没有告诉最爱着她的那个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欺骗,或者说,是一个阴谋。 廖无肆能够跻身九龙王之列,而且以心思慎密而著称,肯定能从黄龙谢小雯的‘复活’中,推断出这些。 廖无肆现在的心特别疼,觉得以往对黄龙的那些痴情,都成了一个莫大的讽刺。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 廖无肆喃喃的说着,缓步走向人群中。 他要问问谢小雯,为什么要骗他,为什么要出卖战友。 廖无肆走进人群中时,才被高飞的一声低喝惊醒,猛地回归了现实。 本能的,廖无肆看向了高飞,片刻后,眼里再次浮上不可置信的神色:“高飞?” 在高飞打到韩刚等人时,廖无肆就混在现场。 不过那时候他没看出高飞就是高飞,因为高飞在动手时,刻意隐瞒了自己的实力。 但在和谢小雯格斗时,他却没必要再隐瞒什么了:在九龙王中,近身格斗最出彩的有三个人,高飞、铁屠,和廖无肆。 其他人包括叶心伤在内,近身格斗的本领相比起他们三个人来说,都要差了一点,但绝不是差太多,尤其是谢小雯,更是一个和叶心伤旗鼓相当的人物,比白蓉都要狠辣一些。 或者说,高飞现在正和叶心伤搏杀--高飞狂傲,也不会在和叶心伤如此全力搏杀时,隐藏自己实力。 同样,谢小雯也是如此。 在高飞忽然间‘变得’厉害了起来后,她就后悔了,后悔不该露面,只想尽快施以辣手,赶紧打败对方再趁乱逃走。 第1105章 廖无肆出手了! 谢小雯遵从某个人的命令出手,就是要完成韩刚等人没完成的任务,拆穿假高飞的本来面目。 那时候,她曾经亲眼看到高飞是怎么干翻韩刚等人的。 虽然高飞对付韩刚等人时的手段很血腥,很暴戾,不过谢小雯没有放在眼里,在她看来假高飞下手狠辣归狠辣,不过相比起她这样的真正高手,还是差很多的。 所以在接到命令后,她才在犹豫了下后,决然出手。 她犹豫,只是担心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但绝不是担心摆不平这个假高飞。 可当她信心满满的亮相后,现实却狠狠甩了她一耳光:她强,假高飞更强! 别说是用最快的速度摆平这个假高飞了,就是她想撤离,也变的非常艰难。 尤其让她感到心悸的是,这个和她缠斗的假高飞,仿佛根本没有使出全力! 这一下,谢小雯更惊慌了,从没有过的惊慌,再也顾不得隐藏什么,使出了全身的本事,以期尽快摆脱高飞,逃之夭夭。 可惜的是,就算谢小雯接连使出杀招,就像一拨一拨怒啸的海水狠狠向高飞碾压过去,但高飞就像一块雄伟的岩石,无论怒浪有多么的恐怖吓人,结果撞在岩石上都只能是粉身碎骨! 谢小雯使出全身本领后,却依然摆不开高飞,心中的恐惧已经抵达了极点。 就在这时,高飞却忽然低喝一声:“谢小雯,原来是你!” 谢小雯被迫使出了全身本领后,高飞终于从那个似曾相识的疑惑中猛然惊醒,低声喝破了她的真实身份。 听高飞低喝出自己的名字后,谢小雯的动作骤然一僵,全身冰冷,仿佛高飞的这声低喝,是佛门的绝学狮子吼那样,把她的三魂六魄都震散了。 但与此同时,谢小雯也认出了高飞。 高飞,高飞,原来他是真的高飞! 高手相争,只争瞬间。 谢小雯在被喝破真实身份后,全身动作猛地一僵的瞬间,就被高飞捕捉到了,左手在她眼前一晃,吸引她的本能注意力和格挡动作时,右手已经毒蛇吐信般,攸地探向了她的咽喉! 高飞这一次出手,没有丝毫的留情,他必须得制伏谢小雯,问问她为什么还活着,为什么和韩刚他们一伙,为什么--太多的为什么,高飞需要在谢小雯身上找到答案。 “啊!” 高飞有些冰凉的手指碰到谢小雯脖子时,谢小雯才从惊恐中豁然惊醒,赶紧要躲却已经来不及了,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呼。 眼看高飞就要锁住谢小雯的脖子,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忽然听到王晨的尖叫声传来,不等耳膜被这声尖叫的震动消失,高飞就觉出背后有股子疠风,以无法形容的速度攻向他的后脑。 廖无肆出手了。 在先后认出谢小雯和高飞,在高飞即将擒住谢小雯时,廖无肆及时出手--攻高飞必救之处,来为谢小雯解围。 也唯有廖无肆,才能在极短的瞬间,使出迫使高飞自救的招式。 本能的,感受到犀利异常被袭的高飞,再也顾不得擒拿谢小雯,只能猛地低头的同时,脚尖一点地面,身子斜斜的飞了出去。 他成功化解了廖无肆的偷袭,脚尖刚一沾地就猛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脸上蒙着白布的男人,在迫使他躲闪后,压根没有继续攻击的意思,直接牵起谢小雯的右手,飞快的冲进了人群中。 高飞腾身追去时,一个人却从人群中飞出,四肢乱蹬着,嘴里哇哇叫着向他撞来。 -- 高飞的那声低喝,惊醒了廖无肆,也让他认出了高飞。 廖无肆不愧是廖无肆,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判断出了他该做些什么:高飞既然识破了谢小雯的真实身份,那么肯定就不会留情,会全力以赴的制伏她。 谢小雯虽然作风狠辣,近身格斗本领不让须眉,可廖无肆却清楚,她根本不是高飞的对手,被制伏生擒是唯一的下场。 廖无肆已经推断出谢小雯才是‘惊天计划’中的那个内奸,是他原则上的敌人--但,也是他唯一所爱的女人。 假如谢小雯被高飞生擒活捉了去,谢小雯再也没有活命的可能。 廖无肆不想让谢小雯死,以前不想,现在也仍然不想,因为这是他爱的女人。 瞬息变化中,廖无肆已经想了太多,撕下衬衣蒙在了脸上,在高飞即将出手生擒谢小雯时,及时出手阻止了他。 逼退高飞后,廖无肆不敢恋战,拉起谢小雯就冲进了人群。 刚进人群,廖无肆反手就抓起一个看热闹的屁孩子,头也不回的甩了出去。 腾身追过来的高飞,只能双手接住那个好像在做梦一样的屁孩子,随手放在一边再准备追上去时,谢小雯俩人已经冲出了人群,直接冲进了一家商场内。 见状,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止住了脚步。 刚才廖无肆在偷袭他时,虽然只是偷袭,只是一个动作,可高飞却在看到他拉着谢小雯逃走的瞬间,知道他是谁了。 同样,高飞也知道廖无肆和谢小雯的关系,这时候就算他追上去,廖无肆也不许他伤害谢小雯的,如果他硬来,那么俩人只能用武力来解决问题,这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所以才停止了追击。 不过,既然谢小雯已经暴露了身份,某些事情都已经有了答案,追,和不追,都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啊,蛇,有蛇!” 就在高飞望着谢小雯俩人逃走的商场叹了口气时,人群中忽然有人发出一声惊叫。 高飞下意识的看向惊叫传来的方向,脸色顿时一变:不知道什么时候,无数条花花绿绿的蛇,在看热闹的人群脚下蜿蜒爬行,耳边也传来幽幽的笛声。 “燕魔姬!” 高飞马上就想到了这些蛇从哪儿来的了,同时也看到更多的蛇,正从路边一辆依维柯旅游车内缓缓爬出,被忽左忽右的笛声驱赶着钻进人群中。 本来,人们就对蛇儿这种冷血动物,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惧,再加上这是在大都市京华,习惯在这儿生活的人们,更是很少见到这种东西。 此时,至少数百条的蛇儿忽然出现在闹事,不引发人们的恐惧才奇怪呢。 “啊,蛇,蛇!” 一条蛇在爬上王晨的脚面时,她动也不敢动,就知道举起双手凄声喊叫。 “吱!” 忽左忽右的笛声忽然急促的响了一声,所有的蛇猛地昂起了脑袋,张大了嘴巴。 王晨看着脚下那条蛇,昂起脑袋绷紧身子仿佛要窜上来咬断她喉咙的样子,顿时就被吓得眼前一黑,身子软软的往地上瘫倒。 高飞及时冲了过来,前伸的左手一把托住了她的腰,右手已经电闪般的锁住了那条蛇的七寸处,猛地随手甩了出去。 等他站起身时,已经把王晨抱在了怀中。 群蛇昂起头后,却没有进一步的攻击人们,只是随着笛声的忽高忽低,左右摇晃着,好像在跳舞那样。 但没有几个人喜欢站在群蛇中看它们跳舞,人们纷纷尖叫着跳着躲避,四散奔跑。 那些蛇儿尊随着笛声,根本不理睬那些围观者,开始缓缓向高飞面前聚集。 如果王晨没有被吓昏过去的话,高飞才不会在意这些蛇,早就随着笛声去找燕魔姬了,不过为了王晨的安全,他只能抬脚踢飞几条蛇,转身向停车的方向疾奔。 通过群蛇只围攻自己的动作来看,高飞就知道燕魔姬是要迫使他离开现场。 他不想走,但不走又不行。 果然,随着高飞的飞快离开,群蛇开始满街的爬行游走,用它们唬人的外表,吓跑了所有围观者,比城管驱赶小贩还要更麻利--如果城管领导得知这一幕后,不知会不会训练一批蛇城管,肯定会起到想不到的效果。 眨眼间,这地方就成了一片空白地段,人们是有多远就躲多远了。 就在这时,两辆蒙着牌照的汽车飞奔而来,吱嘎一声紧急刹车停在了现场,下来七八个黑衣、戴着帽子和口罩的人,七手八脚的把韩刚等人拖到车上,眨眼间就跑没影了。 笛声再次悠扬起来,下车逛了一圈的数百条蛇儿们,也都如归巢的鸟儿那样,纷纷爬到了那辆依维柯汽车上。 车子启动,很快就消失在了街道深处。 斗殴的现场,恢复了平静,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那样。 远处,传来了警笛的呼啸声。 -- 王晨醒来的时侯,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家里客厅的沙发上了,她所认识的高飞,正在饮水机前给她接水。 “啊,蛇--蛇呢?” 睁眼愣了片刻后,王晨猛地从沙发上翻身坐起,双手抱着膀子全身发抖。 “蛇都走了,你已经回家了。” 高飞端着杯子走了过来,递给了她:“喝杯水压压惊吧。” 王晨这才发现,她已经在家里了,眼里的惊恐少了很多,接过了水杯。 水温正好,不热不凉,王晨一口气喝干。 长长松了口气后,她的精神才有了明显好转,直直的看着高飞,嘴巴动了好几下后,才哑声问道:“你、你到底是谁?” “他是高飞,货真价实的高飞。” 一个声音从沙发后面传来,王晨回头一看,就看到了刘小龙。 刘小龙已经恢复了本来面貌,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瓶啤酒,用少有的正经语气说:“你还记得早上要出门时,你的电话响了后,我就开车出去在外等你吧?就是那时候,高飞上了我的车子,和换了过来。” 把真实情况说了一遍后,刘小龙举了下酒瓶子:“事实就是这样了,我总算是卸下了身上的担子,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王晨这才明白过来,看着高飞:“你真的是高飞?” “我就高飞。” “你怎么证实你就是真的高飞?” “身份证算不算?” 高飞开了个玩笑,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开始脱鞋子。 第1106章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在去年之前,王晨给方小艇当秘书的那几年,就知道方阿姨在外面有个失踪26年的儿子。 她做为方小艇的秘书,绝对心腹,自然清楚这件事,也陪着方阿姨满世界的转悠,企图能打听到高飞的消息。 方小艇那时候告诉王晨,说她那个遗落在民间的儿子,左脚掌心有几颗红痣。 高飞脱下鞋子,亮出了脚心的红痣,一脸认真的说:“你一定要保守我这个最大的秘密,在这个除了亲妈是真的,别的都有可能是假货的社会,这几颗红痣就是能证明我真实身份的最大的依仗。” “你果然是高飞。” 王晨闭上了眼睛。 其实,就算高飞没有给她看这几颗红痣,她也确定这是真正的高飞了--在去年时,她看到高飞的第一眼,就对这个家伙有了中莫名的亲近感。 只是她疏忽了这种亲近感,在安归王冒充高飞的那段时间内,王晨并没有意识到,她从没有过这种亲近感。 但现在,她有了,就像她第一眼看到他时,那种感觉仿佛是冥冥之中注定的。 “高飞,我先走了,明天就回冀南,这些天得积攒很多工作了。” 刘小龙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再留下的必要,找了个借口准备闪人。 高飞也没挽留他,把他送出了客厅。 上车前,刘小龙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叹了口气低声说:“唉,哥们,说实话,要不是刘爷我现在有了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我指不定就趁着假扮你时,对王晨……” 高飞抬手捂住了他嘴巴,骂道:“你信不信,我会让你变成太监?” “信,你本来就是个狠人。” 开了句玩笑后,刘小龙有些担忧的看了眼客厅方向:“其实,王晨人还是不错的,希望你能对她--算了,我说这些干嘛啊,你自己比我还要明白。走了,冀南见面后再喝一杯!” 刘小龙走了,走的很轻松。 高飞既然回来了,那么他就可以去做他想做的事儿了,比方去约会李奇。 刘小龙想说什么,高飞心里当然清楚。 更听方小艇说起过,刘小龙为了避嫌,在结婚当天就伤了腰椎,避免了和王晨亲近。 现在高飞回来了,经过刚才在三里屯的高调亮相,相信那些所有质疑高飞是假货的人,都该闭嘴了。 那段视频,仅仅是一个污蔑高家的笑话。 所有不知情的人,再也不会怀疑高飞是被人假扮的了。 这让高家省了很多麻烦,不过却让高飞丧失了要在暗中调查什么的先机。 有得到,就得有付出,老天爷总是这样正经的一丝不苟,恨不得让人狠狠抽他几耳光才罢休。 站在院子里,高飞望着天边日有所思的吸了一颗烟后,才回到了客厅内。 王晨已经彻底恢复了冷静,看向高飞的眼神中,已经带有了该有的羞涩,和不安。 她和高飞现在是夫妻关系,世人皆知,可她到现在还是完璧之身,真的高飞回来了,自然得履行他丈夫的责任--王晨为此而害羞。 王晨不安,则是因为她的这桩姻缘,是安归王为她牵线的,属于乱点鸳鸯谱。 谁知道高飞愿意,还是不愿意跟她过日子呢? 别忘了,这家伙当初可是拒绝过她一次了。 高飞仿佛看出王晨心里在想什么,进来后的第一句话就让她放心了:“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以前是,以后也是,除非你自愿和我离婚。” 王晨的眼神亮了起来,看着高飞缓缓的说:“我是一个思想传统的女人,信奉的就是从一而终。” “这就好。” “不过我知道,假如当时你在的话,你是不会选择我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知道,你心里其实有别的女人。” “那些都过去了,现在我们是合法夫妻。” 高飞淡淡的说:“这也许是老天爷早就安排好的。” “你信命?” “以前不信,但现在信了。” “为什么?” “在这段时间内,我遇到了很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 高飞坐在王晨身边,看着她的眼睛说:“所以我以后会好好对你,尽量去做一个合格的丈夫。” “家是男人的港湾,男人偶尔也可以远航一次。” 王晨的眼神里,多了一丝宽容的笑意:“不过你最好别让我知道你曾经出去过,因为我也是个有自尊的女人,会吃醋,嫉妒和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笑了笑,王晨继续说:“先不谈这个话题了,也许以后我们真的会分手,就像你和梁娇娇那样。不过我不会在意,说句矫情的话就是,曾经拥有过,就已经知足了。嗯不说了,这次是真的不说了,我要听你说。” “好,那我说,你听。” 高飞点头:“有酒吗?” “我陪你喝一杯,算是我们迟来的喜酒。” 王晨嫣然一笑,袅袅婷婷的站了起来。 -- 就像光明背后总会有阴影那样,繁华之处,也从不缺少贫穷。 三里屯无疑是东城区最为繁华的路段了,不过离开主干道后,却能在高楼后面看到普通的民居,就是那种外形残破的老式楼房,因为所处的地理位置等原因,这儿和三里屯相比起来,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人们几乎不关注一个男人硬扯着个女人,快步走向了老式楼房后面的垃圾场。 当前正值盛夏六月,垃圾场这边的气味很难闻,苍蝇轰轰的,连狗都不愿意来,但廖无肆却来到了这个地方。 “你松开我,你弄疼我了!” 一路上被廖无肆扯着狂奔,穿街走巷几乎把肺都从喉咙里吐出来的谢小雯,怎么挣扎都挣不开,直到他停住脚步后,这才猛地一顿手。 廖无肆没有松开她,后被倚在水泥墙上,猛地把她扯在了怀中,抬手就摘掉了她的帽子,和口罩。 看到谢小雯不是本来面目后,面容有些狰狞的廖无肆,没有丝毫犹豫,就采住了她那头栗色长发,一揪--下来了一个发套。 随手把发套扔进垃圾箱后,廖无肆又从里面拿出个牛奶袋子。 牛奶袋子里残存了一些没喝完的牛奶,在阳光的暴晒下,残存的牛奶早就变质了,发出了酸臭的味道。 廖无肆却不管不顾,把牛奶袋子捂在了谢小雯脸上--女人都是爱美的,除了她是个傻瓜。 这么酸臭、让人恶心的牛奶溅的到脸上后,谢小雯的胃部就剧烈收缩,开始干呕。 可廖无肆根本不给她呕吐的机会,扯下自己脸上的破衬衣,在她脸上借着牛奶狠擦了起来。 谢小雯本能的要反抗,只是刚抬起手,右肋下就被狠狠揍了一拳! “呃!” 剧烈的疼痛,让谢小雯的干呕、挣扎都消失了,弯下了腰。 廖无肆拿着衬衣,在她脸上狠劲的擦了几下后,终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 谢小雯彻底放弃了抵抗,眼里也带有了绝望之色,不声不响。 “起身!” 廖无肆低声喝道。 就像木偶那样,谢小雯听话的直起了腰身,刚昂起下巴,廖无肆就巴掌就狠狠抽了过来! 啪! 一声脆响,谢小雯的脑袋猛地侧转,鲜血喷溅而出。 她仍然没有反抗,只是缓缓扭回头,看着廖无肆。 廖无肆举起的手,顿在了空中,嘴角不住的跳动。 “唉。” 谢小雯抬手,擦了擦嘴角鲜血,淡淡的说:“你可以再打,无论打多少巴掌,我都不会怪你--甚至,你可以杀了我。” “我、我不打你,更不会杀你,我只要答案!” 廖无肆放下手,死死盯着她眼睛,声音嘶哑的问道:“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谢小雯抬头看着天边,仍旧淡淡的说:“很多事的发生,其实没必要问为什么的。就像猫儿出生后的第一天,就知道它们要吃老鼠。其实,就算它们不吃老鼠,也能活下去的,不是吗?可它们既然不是靠吃老鼠来活下去,为什么非要抓老鼠呢?” 廖无肆的双眼,迷成了一条线:“你这是在告诉我,你从刚懂事那天开始,就知道你必须要走上这条路了?” 谢小雯脏兮兮的脸上,浮现出痛苦的茫然神色,喃喃的说:“我也不想,但我没得选择。” “放屁!” 廖无肆一声厉吼,猛地采住谢小雯的衣襟,剧烈摇晃着:“你这是在放屁!路是人走出来的,每个人在出生后,都有选择走哪一条路的权力……” “可是我没有,没有,没有!” 谢小雯忽然猛地尖声吼叫了起来,脑门两侧竟然有青筋蹦起,样子很吓人。 廖无肆的眼神一僵,下意识的闭上了嘴巴。 谢小雯死死的盯着他,他毫不退缩的和她对视着,俩人相互凝视着,都没有说话,足足过了三四分钟。 在一个白色方便袋轻飘飘的飞过来时,谢小雯终于说话了:“我、我真的没有。” 廖无肆松了口气,嘴角又浮上了那讨厌的笑意,看起来偏偏很真挚。 廖无肆在杀意凛然到极点时,才会出现这种笑容。 他已经看得出,无论他问什么,谢小雯都不会告诉他真相了,宁可死。 廖无肆承认,他是那种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冷血之人,当初在印尼时,就曾经把‘岳父’一家灭门,其中包括怀了他孩子的‘女朋友’。 他也承认,谢小雯是他此生中唯一的爱。 为了保护她,他宁肯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任何代价。 可是谢小雯却知道,廖无肆又是那种有着无法动摇原则的人:他就算是再爱她,这次也不会放过她! 因为她,出卖了47名华夏精锐,他们的英魂,到现在还在汉德勒森林中游荡。 因为她,本来该是功臣的叶心伤,被扣上了内奸的帽子,抚养他的二婶含恨去世。 廖无肆爱极了谢小雯,可他绝不会因为自己的爱,就去对不起那些死去、受冤屈的兄弟。 高飞做不到这一点,叶心伤也做不到,但廖无肆能! 第1107章 青灯古佛伴一生! 廖无肆绝对是世间最无法让人琢磨的男人之一。 为完成任务,他不惜任何代价,不择一切手段。 为给恋人报仇雪恨,他能把怒火撒在叶心伤身上,毫不犹豫的痛下杀手。 但在得知真相,知道是恋人背叛了他的信仰后,却能在痛苦中,做出他认为是对的选择。 廖无肆那么深爱着谢小雯,后者自然也很了解他。 在看到廖无肆忽然露出温柔的笑意后,谢小雯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你要杀我。” “我没有别的选择。” 廖无肆的笑容,更加迷人,甚至还带着一抹晚霞般的明媚,但含笑的眼神,却死死盯着谢小雯的脖子。 “等等。” 谢小雯后退了一步。 廖无肆接着跟进,缓缓说道:“你要说了?” “不,我不会说,因为我的秘密,是死也不能说出来的。” 谢小雯摇了摇头,抬手解开了运动衫领口的扣子:“我也已经做好了死在你手里的准备。能够死在你手里,这是我最好的宿命。不过在临死前,我想做件事。” 廖无肆好像没看到谢小雯开始脱衣服的动作,笑眯眯的问道:“什么事?” “我要把自己交给你,在临死前--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男人,我只能是你一个人的女人。我知道自己是不能被你饶恕的,可我想在临死前,成为你的女人,算作是辜负你爱我的补偿,请不要拒绝,不要拒绝一个临死之人的最后要求。” 谢小雯说着话时,已经除下了身上所有的衣服。 盛夏的正午,阳光炙热,洒在谢小雯健康的身躯上。 周围,有很多垃圾,苍蝇轰轰的飞,难闻的味道让人无法忍受。 前面这栋老式楼房的居民,深受这个垃圾场之苦,所以后窗从不打开,也都挂着窗帘。 当前是正午,夏日最热的时分,更不会有人想到,会有一个身材娇小美丽的女孩子,要在这么肮脏的地方死去,死前要把她自己交给那个深爱着她的男人。 老王头也没想到。 今年七十三岁的老王头,从年轻时就特别怕热,所以盛夏到来后的正午时分,他从来不出门。 不过,总是憋在家里对身心也没多大好处,所以每当午饭后,他都会来到后窗前,拉开窗帘眺望一下远方--只要忽略楼下的垃圾场,远处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 老王头拉开窗帘向外看去,正要忽略下面的垃圾场时,目光却又落了下去,然后嘴巴张开,满脸的不可思议。 他看到,在他家后面那个连狗都不愿意去的垃圾场内,竟然有对年轻的男女,在垃圾池沿上办事。 汉语无疑是世间最为深奥的,就拿‘办事’这个词语来说吧,本意是‘正在做某项事情,或者工作’,可在有时候,却是代表着一对男女,在做该在洞房花烛夜才能做的甜蜜事儿。 老王头傻乎乎的看着那边,足足有十几分钟没有挪动下眼珠子,直到他羊的那只老猫喵呜一声跳到窗台上时,他才豁然惊醒,随叫放下窗帘,恨恨的低声骂道:“伤风败俗,绝对的伤风败俗!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样没素质,就算是那个啥,也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啊。唉,大白天的,还是在臭烘烘的垃圾场内,真是--真是伤风败俗啊!” 老王头恨恨的骂着,走回沙发上前打开了电视,找到他最喜欢的京剧频道,开始看一场《智取威虎山》选段。 《智取威虎山》,是老王头最喜欢看的节目之一,以往要是电视里播放时,他就会手舞足蹈的,跟着里面一起唱:“全不顾江湖中\\\"义\\\"字当先,座山雕嗳,他怎么不讲义气……” 可是今天也不知道为什么,老王头再也没有了跟唱的兴趣,如坐针毡的看了几分钟,又瞥了眼那只好像睡着了的老猫,鬼使神差般的走到了窗前,拉开窗帘往下看去。 然后就再次大吃一惊。 下面垃圾场内的那个女孩子已经不见了,只留下那个年轻的男人。 可这个男人肋下却在流血,鲜红的血从他捂着肋下的手指缝内钻出来,他却好像感觉不到丝毫疼痛,而是在那儿无声的嘶笑着,笑的样子很吓人。 “这是怎么回事?好好的,这孩子怎么受伤了?那女孩子呢?去哪儿了?他不会死在这儿吧,要不要打电话报警--算了吧,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唉,真是奇怪。” 老王头重重叹了口气后,有些失望的放下了窗帘。 -- 高飞这半年的经历,绝对能写成一部小说。 小说情节绝对称得上是跌宕起伏,意外频出,既有现代因素,也有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还有匪夷所思的发展线路,最重要的是期间不缺少美女,帅哥这两大主要因素。 身为大魔头的安归王,也正也邪的楼兰女王,无疑是这个故事中的绝对女主。 甚至在有那么有颗,王晨都希望自己是那个安归王:误伤高飞,却又化身为他,替他尽心尽力的做事,更为援救他的红颜知己,万里迢迢赶去岭南送死。 当然了,王晨只是希望自己是安归王而已,不过她才不愿意成为真正的安归王,毕竟没有哪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喜欢出家的。 高飞用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才讲完了他在这半年中的经历,不过有些事却没有说,因为没必要说。 比方今儿发生的这一切,他认出了黄龙。 女人总是喜欢浪漫的这个特点,或者是缺陷,王晨也有。 安归王这个‘角色’,深深吸引了她:“那么你说,安归王真会出家吗?” “差不多吧,其实我和她也不是很熟悉。” 高飞有些无奈的笑了笑。 王晨沉默,很久后才低声问:“如果有一天,安归王知道你们之间其实并没有那层血缘关系,她回来找你的话,你会怎么办?” “不知道。” 高飞摇了摇头,回答说:“我不想骗你,因为你现在是我老婆,两口子要想好好过日子,必须得相互信任才行。” “嗯,你说的有道理。” 王晨笑了,柔岔开了话题:“你这次回来,还去见高老爷子吗?”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没必要了吧?无论是谁替我迎娶了你,他都完成了他对高飞的承诺。” 王晨日有所思,歪着下巴看着高飞:“你真……真甘心和我过一辈子?” 不等高飞说什么,王晨继续说:“你得知道,我没有沈银冰漂亮,也没她能干,更没有安归王对你的一番深情。还有,那个神秘的楼兰王,她好像也不想你有个老婆吧?” 高飞点上一颗烟,吸了口问道:“那你说,我该怎么做,你才相信我说的是真的?” 王晨茫然的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你身边优秀的女人太多,我感觉我无法牢牢拥有你,所以--我现在很怕。高飞,也许,也许我们长不了的。毕竟我和你的感情,没有你和她们那样深厚。” 见王晨钻进牛角尖,高飞就知道自己无论说什么都白搭了,索性不再说,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王晨连忙问道:“你要去做什么?” “洗澡,从岭南回来后,还没有洗澡。” “哦。” 王晨这才松了口气,走向二楼:“我去给你拿衣服。” 王晨的卧室衣柜里,有好多高飞的衣服。 当然了,这些衣服都是她给刘小龙‘买下’的,不过高飞和刘小龙的身材差不多,应该可以合适。 王晨抱着全套的衣服走出卧室时,浴室内已经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 “我把你的衣服放沙发上了,你自己出来拿。” 王晨把衣服放在沙发上,冲衣服那儿喊了一句,转身要走回卧室时,却没有听到高飞答应。 他在洗澡,哗啦啦的水声,让他无法听到外面的声音。 王晨犹豫了下,抬头看向窗外的天上看去。 今天京华的天气格外好,有很久不见的蓝色,甚至还有几朵白云飘在天边。 盛夏的正午,总是会让人们昏昏欲睡,不过却总能特别撩起某种压在心底深处的冲动--王晨忽然咬了下唇儿,弯腰抱起了衣服,甩掉鞋子,赤着脚慢慢走向了浴室门口。 她的脸,为什么会这样红? 就像花儿。 她的身子,为什么会发抖? 就像风中的杨柳枝。 为什么? 哦,因为她是高飞明媒正娶的妻子,地球人都知道。 陈果果也知道。 王晨就是她替高飞选择的妻子。 当初高老爷子在询问她时,她只需摇摇头,王晨这辈子都别想嫁给高飞。 可王晨现在却已经成为了高家的孙媳妇,就是陈果果轻点了一下头。 自己随意的点了下脑袋,竟然会改变了别的女人一生--这的确是个让人值得骄傲的事儿。 不过陈果果现在没有丝毫骄傲的意思,甚至都害怕再想到那个叫高飞的家伙,和这个名字。 她,竟然是高飞的亲亲小表姨。 这还不算,主要是他们之间有了那层关系,是她主动的。 伟大而骄傲的安归王,无法承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尽管她母亲上官风铃一再开导她说,她和高飞之间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样近。 但她却清楚,那只是母亲在安慰她罢了。 要不然,当初上官风铃在得知她和高飞有了那层关系后,会脸色灰白的说什么孽障,孽缘? 逃离这个世界,甩开这段孽缘,是安归王必须选择的道路。 出家,当一个与青灯古佛相伴的尼姑,是安归王当前唯一的选择。 也许,就算是成了尼姑,安归王也不会忘记这些,但这有什么呢? 现在母亲已经长眠,高飞已经伤愈复出,传承两千年的安归教随着她的隐退而彻底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她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泰国,号称万佛之国。 只要你想出家,在这儿总能找到最适合你的院庙,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能找到满意的归宿。 第1108章 女尼名为离尘! 随着经济社会的来临,现在很多东西都带有了商业色彩,寺院也是这样。 泰国号称万佛之国,境内有大约四万座寺院,却不全是信奉我佛如来的,有一些小寺院供奉的神祗,别人几乎都没有听说过,但这并不妨碍寺院的商业经济化。 要想在四万家寺院中存活下来,无疑是残酷的,毕竟信奉的人就那么多,信这个神的人多一个,那么信那个神的人就会少一个。 所以这些寺院表面上都是和和气气的,其实在暗中也是尔虞我诈的。 一切都是为了能生存下来罢了,为生存而不择手段,这没什么丢人的。 比方这家地理位置相当‘幽雅’,每天最多十几个香客来临的寺院,为努力生存下去,在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女人要求在此出家时,向来只收男人的寺院负责人,就改变了传承已久的信条,收下了这个漂亮女人。 原因很简单,这个美女承诺在此出家,会双手奉上美金一千万。 一千万美金,足够把寺院中所有的老师弟子,都砸个遍体鳞伤了,哪有不答应之理? 不过寺院主持人也很清楚,这个美女能出手就是一千万美金,来历肯定不凡,所以就警告手下弟子,千万不要冒犯了她,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为此,还专门为这个美女在寺院后面,另辟了一座别院。 这个寺院信奉的倒是很正常,大殿内摆着的是释迦牟尼佛像。 别院内,也有这么一尊雕像,却是华夏常见的观音菩萨像,是专门为这个美女准备的。 在某个佛号高喧的时刻,寺院负责人亲自给美女落发。 发落,为尼。 女尼名为离尘。 离尘,就是离开红尘的意思。 青灯,古佛,离尘端坐在净室内,双手合十盘膝坐在蒲团上,动也不动,仿佛自身已经成为了一尊雕塑。 月上中天。 外面的风很轻柔,盘膝坐在蒲团上闭目打坐的老实和尚,缓缓睁开了双眼。 守墓老道士留下的这间石屋,空间最多也就是七八个,除了两个蒲团,和一盏油灯,还有对面墙上的那幅画像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甚至连便桶都没有。 这幅画像,不是我佛如来,也不是道家的太上老君等神祗,而是一个女人。 女人穿着古代的霓裳衣服,赤足站在云端中,双眼微微眯着,左手下垂捏了决,右手中却捻着一朵鲜花,样子端庄却又隐隐带着一丝妖异的神色。 这幅画像上的人物不是观世音菩萨,也不是佛门道门中的任何一个神祗,只是一个女人,好像菩萨般的女人,却比菩萨要漂亮,也妖异了一些。 如果陈大彪来这儿看到这幅画像后,肯定会很纳闷:方家老宅中的那幅画像,啥时候跑这儿来了? 老实和尚睁眼,就能看到这幅画像。 甚至因为早就习惯了这儿的黑暗,在不亮灯的情况下,他也能看到这幅画像上的女人。 这幅画像,是守墓老道士还活着时,就已经挂在这儿了。 老实和尚来到白云观后,从没有问过这幅画像的人是谁,老道士也没有告诉他,好像他本该知道是谁那样。 正在打坐的老实和尚忽然睁开眼,是因为某种存在于冥冥之中的感觉,促使他睁开了眼。 然后他就看到,那幅本来还好好挂在墙上的画像,竟然从墙上轻飘飘的落了下来。 石屋内没有风,也没有任何的震动,仿佛连空气都已经凝滞了那样,可这幅画像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飘落了下来呢? 而且老实和尚在看到这一幕后,并没有任何的惊讶,只是低低的叹了口气,轻喧了一声无量天尊的道号,缓缓站起走过去,双膝一屈跪倒在了地上,看着那幅画像犹豫了下后,才伸出了手。 看样子,老实和尚是想把画像从地上捡起来--但他的手指刚碰到画像,那画像就像忽然变成了一副沙画,只要手指一碰,就会变成细细的粉末。 老实和尚鼓起腮帮子,对着地下轻轻吹了口气,吹起一片尘埃,画像彻底的不见了。 就是几分钟前还好好挂在墙上的画像,无端落下后却变成了尘埃,如果是普通人遇到这样的事,肯定会吓个半死。 但老实和尚却没有丝毫的惊讶,只是侧脸向东南方向看了一眼,喃喃的说:“终于要尘归尘,土归土了吗?你能耐得住青灯古佛的寂寞,彻底放弃那片固执,和已经再也无法割舍的红尘吗?唉。” 黑暗中,老实和尚这声叹息,显得格外悠长,带有森森的寒意。 抬头再次看了眼挂着画像的墙壁,老实和尚回到了他所坐的蒲团面前,再次盘膝坐在了上面,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仿佛刚才那诡异的一幕,根本没有发生过那样。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他却又睁开了眼睛,高喧道:“无量天尊。” 随着一声道号响起,油灯被点燃,老实和尚长身而起,整理了一下前襟的道袍,缓缓走出了石屋。 外面的月光如洗,洒在树林、地上以及不远处的罗公塔上,夜风吹过,树叶发出了哗啦啦的声响。 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人,静静站在石屋前面不远处。 在一个多月之前,这个地方曾经站过一名老道士,拿着一把破扫帚,扫死了上百条蛇儿,还有人,吓得驱魔使等人狼狈逃窜。 现在老道士已经羽化了,他再也不会站在那儿了,今晚却有个黑影出现了。 老实和尚在看到这个黑影后,并没有丝毫的惊诧,就像早就预料到黑影会在今晚的此时出现那样,只是在出了石屋后,双手合十,向前走了几步,来到那个人面前两米处停步,微微弯腰说道:“无量天尊,高施主,你终于还是来了。” 石屋的门敞开着,油灯昏红色的火焰洒出来,照在这个黑影的脸上,能让人模糊认出他的样子,正是高飞。 穿了一身青色运动衣的高飞,依旧站在那儿,到背着双手就像看到老朋友那样,微微笑道:“怎么,你早就预料到我会来了?” “凌玉画像落,往事复蹉跎,青灯古佛前,施主踏月来。” 老实和尚说了四句狗屁不通的五言绝句,很深奥的样子。 老实和尚说的虽然深奥,高飞却像是已经听懂了,皱眉缓缓的说:“怎么,你知道她出家了?” “她不出家,你不会来的,凌玉画像也不会落下,所有一切也不会终归于尘。” 老实和尚直起腰身,看着高飞的眼里,带着看破世间的清明。 在去年的时侯,高飞和老实和尚俩人,还是不死不休的对头。 尤其是在外蒙的蒙戈尔地下,老实和尚更是卑鄙的忘恩负义,在被高飞救出大雄宝殿照顾铁屠时,从背后偷袭,结果他自己却落进了湖中。 高飞本以为,这老秃驴早就该被湖水中那些机关给干掉了,谁能想到他却逃了出来,并且最终改邪归正,成了白云观内罗公塔的新一代守墓人。 老实和尚身为安归教三大宫、实力最为强劲的中宫宫主,绝对当局必须干掉的邪教分子,更何况也正是他和孙天扬的联手,坑杀了47名华夏特种精锐,更是策划了无数次的恐怖袭击,结果他现在却成了白云观内的一员。 老实和尚的下场,好的让高飞羡慕。 不过他也知道,当局既然放过老实和尚,也肯定有着不为人知的理由,不需要他来操心,反正现在这老秃驴也已经浪子回头金盆洗手了,也实在没必要见面后杀个你死我活。 更何况,高飞今晚来找老秃驴,也不是和他打架的,而是有话要说。 老实和尚存身白云观后所遭遇的那些事,都没有逃过莫邪征东的耳目,本来她打算亲自来一趟,见识下这位安归教昔日的中宫宫主,再拿走他那本黑色《安归经》的,不过因为别的原因一直没有来。 高飞今晚来了,除了要处理他自己的事之外,也算是受莫邪征东所托吧。 安归王心灰意冷之下远去泰国出家这事,除了莫邪征东之外,就只有高飞知道了。 可现在,老实和尚在看到高飞的第一眼,却说出了安归王的处境,这的确够神的,高飞眼睛微微一眯,随即恢复了正常,轻笑道:“呵呵,有人告诉我说,安归教三大宫主中,实力最为强劲的是中宫宫主。” 缓步向前走了一步,高飞继续说道:“你的身手高绝,如果在你全盛时期,我和铁屠联手也未必是你的对手--那个人说,中宫宫主最厉害之处,不仅仅是因为武功高强,而是精通旁门左道,未卜先知等流,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莫邪征东曾经告诉高飞说,安归教的中宫宫主,本身就是个大神棍,精通阴阳八卦、奇门遁甲、天文地理等术。 高飞以前听了还不怎么信,但现在他信了,因为人家老实和尚见到他的第一面,就说出了安归王的归途。 “善哉,善哉,些许旁门小技,让高施主见笑了。” 老实和尚很客气的双手合十,再次躬身表示自谦。 高飞依旧到背着双手,围着老实和尚缓缓转了一圈,转到原点后才停住脚步:“老实和尚,既然能掐会算,那我问你,你能算出我今晚来找你做什么吗?” “自然不是来喝酒的。” 老实和尚微微一笑。 高飞却像是变戏法那样,从口袋里拿出了两瓶白酒,眼神发亮的笑道:“看来这次,你真算错了。” “错就是对,对就是错,错错对对,本属一途,所以世间万事本来就没有对错之分,最多也就是顺天意而行罢了。” 老实和尚也伸手入怀,再拿出手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两个白瓷酒杯,脸上的笑容,就像拿着一朵花的佛祖,神秘,还自得。 第1109章 贵族和暴发户的区别! 高飞问老实和尚,能不能算出他今晚来做什么的。 老和尚说不是来找他喝酒的,结果高飞却变戏法那样的拿出了两瓶白酒。 可在下一刻,老和尚就拿出了两个白瓷酒杯。 酒杯是崭新的,从没有用过一次。 老实和尚,原来早就算到高飞要带来白酒,所以就准备了酒杯,还有一小纸袋的干烘花生米。 高飞愕然。 老实和尚自得的一笑,盘膝坐在了地上,撕开纸袋,摆好了酒杯,曼声道:“佳肴酒杯早就备好,一切专等美酒入杯,高施主还犹豫什么呢?” “你果然是个正道老神棍。” 高飞叹了口气,也盘膝坐在草地上,打开了一瓶酒,满上了两个酒杯:“不过我不明白,你既然能这样能掐会算,那么当初在蒙戈尔时,你为什么没有算到受伤的铁屠会混在你那些手下中,没有算到、算到安归王和我会随后而至,更没有算到你自己会被困在大雄宝殿中呢?” 老实和尚没有说话,捏起一颗花生米放在嘴里,咯嘣一声中,端起酒杯就像品尝琼浆玉液那样,啧啧有声,足足过了五分钟,才把这杯酒喝下。 高飞则是一口喝干。 酒是极品茅台,清冽醇香,一杯下肚后齿颊留香,回味悠长。 老实和尚慢吞吞的喝酒,高飞并没有催他,只是自斟自饮等老和尚说话时,他已经喝下了第三杯:“那时候,老衲身心尽处红尘中,灵台早就被功名利禄所蒙蔽,空有一副佛门弟子的皮囊,却没有修行者该有的淡然处之。” 老实和尚这番话的意思是说:不是我以前不会算,而是因为那时候我满心就想着怎么害人了,心中充满了杀戮的暴戾,早就遮掩了慧根灵台的清明,哪有工夫去考虑别的? 但现在却不一样了,他已经彻底看破了红尘的那些功名利禄,一心修行,心魔遭到纯净的洗涤,灵台逐渐清明,慧根发芽茁壮成长--然后,就很自然的能掐会算了。 对老实和尚的这个解释,高飞不置可否。 事情已经过去了,现在他对老实和尚也没了太多的恨意,用平和的心态来看,其实过去那个无恶不作的中宫宫主,只是一个即将踏入耄耋之年的老人罢了,也许他还能活很久,不过注定余生都将在这儿守墓了。 真实的中宫中宫老实和尚,其实已经死了。 古墓,石屋,月下两人两瓶酒一包花生米,相对坐饮,这一幕看起来也很有些出尘的意境。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此前高飞和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喝过酒,但从没有能像今晚这样,心情安定的就像一颗被春风晨阳吹拂照耀着的小草,说不出的轻松。 酒尽,杯干,装花生米的纸袋也空了。 两个人始终没有再说话。 “无量天尊,善哉,善哉。” 一只夜半做梦醒来的夜鸟,在很远的地方发出一生低鸣时,老实和尚念了句似是而非的道号,从怀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包着的东西,递给了高飞:“高施主,就交给你了。” 高飞没有问这是什么,也仿佛知道老实和尚会给他这东西那样,抬手接了过来,打开了牛皮纸包。 月光下,高飞清楚的看到,这是一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 到现在为止,高飞已经看到了全套的四本安归经,算上今晚这本,也都拥有过。 不过,那本最先得到的红色封皮《安归经》,和在外蒙从孙天扬手中夺来的青色封皮《安归经》,都已经被莫邪征东拿走了。 其实青色封皮《安归经》,在美国的拉斯维加斯时,已经被苏樱给偷走献给安归王了。 而从外蒙的地下成吉思汗陵中得到的白色封皮《安归经》,现在也在安归王手中。 这样说起来,安归王已经拥有了两本经书,莫邪征东只有一本。 随意翻看了一下经书,借着月光,高飞发现里面的插图好像又换了,不过他现在没心情关心这些,翻看了下随手放在了盘起的膝盖上,问道:“能不能和我说说经书的故事?” 《安归经》,就楼兰凌玉公主所著,千百年来,始终相传四本经书内藏有一个天大的秘密,谁要是能得到全套的四本经书,就能召集天下所有的安归教教徒,做一番大事业。 想当年的蒙古人,就是因为拿到了全套的《安归经》,凭借纵横天下的蒙古铁骑,创建了蒙元帝国。 可就像后来靠着明教赶跑蒙古人、却在建国后大肆屠杀明教中人,把明教视为邪教的朱元璋那样,蒙古人得了天下后,第一件事就是剔除安归教教徒。 结果,这才迫使一部分安归教教众,远逃喜马拉雅山,侥幸生存下来后,又创建了杀破狼三部。 现在,随着安归王的皈依佛门,解红颜的‘不学无术’,孙天扬的死,老实和尚成为职业守墓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安归王和三大公主的末落,也代表着安归教正式消亡,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这也代表着,当年创建《安归教》,期望能以此为根本光复楼兰的凌玉公主遗愿,也彻底的没有了任何意义。 不过,《安归经》依旧是很多人所希望能拥有的。 暂且不说那逐渐壮大的杀破狼三部,单说莫邪征东吧,她就希望能拿到全套的经书,从中寻找出能改变莫邪家族的特殊传承方式。 现在高飞又拿到了一本,可其它两本呢? 高飞不想去想,因为一想,他的心就会隐隐作疼,这才故作从容的放下经书,希望老实和尚能把《安归经》内隐藏的秘密告诉他。 “《安归经》传承两千年,因为年代久远,关于它的许多传说,或者说功能,都已经被夸大了。有人说,四本经书合并后,不但能从中找到号令天下上百万教众的密令,还能找到一个用之不竭的宝藏,更能根据天上的星宿,找到能让普通人当上皇帝的龙脉。” 老实和尚沉默很久后,才缓缓说道:“老衲刚接掌中宫宫主之时,也曾经详细研究过经书,断定里面真藏了所传说的那些秘密。不过……” 高飞适时的插嘴问道:“不过什么?” “不过,后来老衲却发现,要想重铸蒙古帝国时期的辉煌,最关键的却是当代朝廷的态度。” 老实和尚徐徐说道:“昏君主政,奸臣当道,民不聊生,天灾不断--唯有符合这三个条件,经书内所说的那些秘密,才能发挥出效果。这就好比是打游戏,武器得激活。” 高飞接口道:“可现在却是华夏盛世,人民安居乐业。” “是。” “所以,你们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才不断的闹出诸如恐怖袭击这样的事件,就是希望天下大乱,那样才符合你们闹事的条件。” “是。” “可你们没有得逞。” “唉。” 老实和尚轻轻叹了口气,抬头看着夜空说道:“所以说,安归教最终随着安归王和三大宫主的末落而消散,这也是天意--当前,以后很久,都不会再有让我们成事的条件。” 高飞提醒道:“可你别忘了,还有杀破狼三部。他们现在的实力,已经高过安归教,获许,能做到安归教做不到的事情。” 听高飞提到杀破狼三部,老实和尚不屑的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 高飞有些奇怪:“你笑什么?” “我想到了一个词,很俗的称呼,暴发户。” 老实和尚缓缓的说:“高施主,你知道真正贵族,和暴发户之间最大的区别在哪儿吗?” “暴发户和贵族的区别?” 高飞微微皱眉沉默片刻,才试着说:“是底蕴。” “不错,就是底蕴。” 老实和尚赞许的点了点头。 高飞明白了老实和尚话中的意思。 从大汉帝国时期就存在的安归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传承两千年之久的贵族。 两千年来,安归教始终不曾断了传承,酝酿和发酵它的本质,使它积攒拥有了一定的底蕴,无论做什么都会有一定的规矩,和原则。 可杀破狼三部却不相同了,他们是在六百多年前,才在逃过蒙古人的追杀后创建的。 而且发展过程很缓慢,直到近代才逐渐壮大起来,这就好比一个从小就在街上混,靠打架斗殴为生的无赖,忽然买彩票中了几千万,于是就配备了香车美女,招摇过市,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很有钱那样。 根据老实和尚的比喻,杀破狼三部和安归教相比,就是个暴发户,他们在短时间内也许会风光无限,但只要遭到致命打击,却很快就能末落下去。 因为他们没有底蕴,不像安归教那样,在两千年内历经十数个朝代,依然能坚强的生存下来,并总结出了继续生存的宝贵经验,靠这些经验来应付各种打击,继续生存下去。 底蕴,是很重要的东西,就算安归教现在已经算是彻底消失,可谁都清楚它残存蛰伏的实力,仍然具备着强有力的威胁。 高飞端起空酒杯,在手里随意转动着:“嗯,我明白你要说的意思了,你是说杀破狼三部,根本不足为虑。” “不管灰尘能飘扬多高,当风静止时,它最终都只能落下来。” 老实和尚双手合十,微微低头。 高飞笑了笑,看着膝头上的黑色封皮《安归教》,问道:“这四本经书里面,真有一条可以成大事的龙脉?” “龙脉本身就是存在着的,就像我们在蒙戈尔看到的那个地下龙脉。” 老实和尚睁开眼,缓缓说:“占卜、观天相算命等旁门左道,已经在华夏传承了五千年,这本身就证明它的确有着该存在的价值。” “这些我不怎么懂。” 高飞抬头看着老实和尚:“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经书内有没有能治病的药方?比方可以改变人的身体基因。” 第1110章 经书内隐藏的《逆天论》! 既然能掐会算的老实和尚都说,所谓的杀破狼三部只是一些暴发户,最多也就是折腾点浪花就完蛋了,那么也就没必要太担心。 随着安归王的出家,安归教已经失去了根本的传承,从正式意义上来说,安归教已经彻底覆灭了。 安归教都已经不存在了,他们还需要什么《安归经》? 可高飞需要,因为他曾经答应莫邪征东,要替她拿到全套的《安归经》,希望能从中找出改变莫邪家族传承的秘密,让莫邪家族后人不再那样痛苦。 对高飞的这个问题,老实和尚倒没有联想到地下楼兰王室身上去,只是不以为然的笑道:“高施主,你其实根本不了解《安归经》的真正价值。这几本书内所隐藏的秘密,要是都解读出来的话,足可以把整个世界都吓一跳。” 顿了下,老实和尚又说:“我承认现代文明是古代无法拥有的,但现代人的脑子,却在经过几千年的古老知识的灌输后,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框架,无论现代人有多么努力,都无法挣开这个框架。” 一张白纸才能肆意挥洒,做出最美丽的画。 如果这张白纸上满是前人做好的画,后人看到这幅画后,再想作画的话,那么势必会受到这幅画的画风影响,本能的去模仿,或者说是赶超。 这样以来,就算最终发挥出最好的水平,赶超了这幅画,可画的本身内,也会有旧画的影子。 在古代,那个科技极度落后的社会中,人们的思维就像一张白纸,所以才能按照自己所想的,不受任何约束的去绘自己想象中的画,于是华夏古代才有了指南针等无数伟大发明。 华夏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底蕴,这无疑是值得每个华夏人为之骄傲的。 可在骄傲的同时,后人也习惯了遵从故人的思维来生活。 用‘井底之蛙’来打个比方:后人就是井底下的那只青蛙,已经习惯了老祖宗传承下的生活习惯在井底生活,就以为天只有井口那样大,却不知道它在跳出井口后,才能看到天原来是那样的广阔。 五千年的历史底蕴,在被后人视为骄傲的同时,也制约了后人的思想飞跃,这也是华夏近代史上没有重大发明的根本原因之一。 但西方人却不同。 就拿建国历史只有两百多年的美国来说吧,他们没有任何的文化底蕴,被戏称为没有历史的国家,但他们却是那张白纸,不用受到前人的思想约束,这才在吸取别人精粹的同时,充分发挥出了想象力,继而催动了科技的发展。 假如美国也像古代四大文明古国那样,也许他们早就像古巴比伦那样,消失不见了,还谈什么称霸世界? 医术也是这样。 几千年前,聪明的老祖宗就撰写了《黄帝内经》这样领先整个世界若干年的医学圣书,华夏几年前来无非都根据这本书为根本,这才涌现除了列代神医。 但同时,后人对中医的理解,也局限于了《黄帝内经》等圣书的局限之内,再也没有更大的突破。 尤其是随着西医的撅起,和各种原因的关系,中医更是迅速的末落下去--当代华夏医术,不但没有突破老祖宗设定下的框架,也失去了老祖宗遗留下的财富,搞的当代华夏年轻一代,只信西医,对中医不再信任了。 “唉。” 老实和尚叹了口气,语气里充满了无奈的沧桑:“现代人有病都去医院看西医,却因为中医效果的缓慢而忽略了它治本的神奇。就算有人相信中医,也只知道《黄帝内经》《本草纲目》《千金方》等中医圣书,却不知道老祖宗在医学史的智慧,要远远超过世人所理解的。” 老实和尚所做的这些比喻,所说的这些话,高飞有些似懂非懂:“你说的这些我都不怎么懂,不过我听说过《黄帝外经》这本书,也知道有人也算是精通了这本书。但那个人却没有在这些书中,找出适合她的药方。也许你说的不错,无论她再怎么精通中医,可思维却始终无法跳出这些书画下的框架。” 舔了下嘴角,高飞继续说:“所以,她才想从《安归经》内,找到能突破所有古老相传规则的药方。经书内,真隐藏着天马行空般的某些治病药方?” 老实和尚没有问高飞所说的那个人是谁,却点了点头认真的说:“有。” 高飞眼睛一亮:“怎么可以找到这些治病药方?它真有那个人所希望的那样神奇?” 老实和尚却没有回答高飞的问题,反问道:“高施主,你现在也应该知道《安归经》的来历,和撰写人的身份了吧?” 高飞回答:“这个我知道,是楼兰最后一位公主,凌玉公主所撰写的。这位凌玉公主,是祁连山大萨满的弟子,相传精通天下医学,阴阳八卦、奇门遁甲等。所以,她在撰写经书时,还真有可能把某些神奇药方隐藏在内。” 老实和尚微微一笑,更正道:“《安归经》内,隐藏的不是药方。” 高飞一愣:“那是什么?” “是一本书。” “什么书?” “《逆天论》。” “《逆天论》?” 高飞不解的问道:“《逆天论》是什么书?” “《逆天论》,相传是祁连山老萨满,在《黄帝内经》等中医圣书上为基础,又总结西域三十六国当地医术,综合而著称的一本医书。” 老实和尚解释道:“相传,这本《逆天论》中,不但有中原、西域各国最常规的医术,还囊括了包括突厥巫术、苗疆蛊毒,以及来自辽东十万白水黑山中的巫术--总之,《逆天论》是一本囊括了那个时代最先进医术、巫术、蛊术为一体的医书,盛传能医白骨,续命等神奇,所以堪称逆天,才得名为《逆天论》。” 祁连山那个神一般存在的女萨满,有两个徒弟,一个是凌玉公主,另外一个却是莫邪宁荣,也就是莫邪征东的老祖。 当初莫邪宁荣只醉心武功,凌玉公主却对女萨满其它本事感兴趣,在武道一途的造诣,要远远落后于莫邪宁荣。 后来大汉冠军候马踏楼兰,楼兰灭,凌玉公主下山报仇,用一身所学暗算了霍去病,并潜入大汉帝国境内创建了安归教,并企图发起大瘟疫,结果却遭天谴,神秘死亡。 随着凌玉公主的死亡,那场足可以改变世界格局的瘟疫,也随即胎死腹中。 凌玉公主也许早就算到自己会有那一天,所以把她的毕生所学,都记载了下来,分成了四本经书,留给了继承人,希望能完成她没完成的伟业。 结果,后来安归教内却起了内讧,四本经书分别由安归王和三大宫主所持有。 相传,谁要是能得到全套的经书,就能获得凌玉公主一生的所学,创建一个赫赫的帝国…… 这些事,高飞早就听拓拔千钧、莫邪征东等人说起过了。 只是他却不知道,经书内竟然还藏着一部《逆天论》。 也许,安归王早就知道,莫邪征东也知道。 不过安归王却从没有说起过,而莫邪家族也从没有得到过《安归经》。 隐藏在《安归经》内的《逆天论》,真能改变莫邪家族的奇怪传承基因吗? 高飞不敢确定,但只要有一丝希望,他就得去争取。 因为这是他给莫邪征东的承诺。 高飞来时,月上中天,等老实和尚说完这些后,东方已经发白。 天,亮了。 “我会集齐其它四本经书的。” 高飞拿起经书站了起来。 老实和尚也长身而起:“我相信高施主拿到经书,只是去为了救人,而不是祸害世间。” 高飞淡然一笑:“我对当前的世界很满意,人们安居乐业,有什么资格和理由为了所谓的野心去祸害世间?” 老实和尚却郑重的说道:“但是有人却更希望能拿到这些经书……安归教虽然不存在了,但它的实力仍旧存在,只要能得到全套的《安归经》,依然能掀起人间浩劫的。” 高飞淡淡的说:“谁要是来抢,我就斩断谁的爪子。” 老实和尚微微一笑,却没有说什么,低头合十恭送高飞闪人。 高飞转身走了几步,忽然转身问道:“哦,对了,当初在蒙戈尔的地下时,你曾经说要告诉我谁是内奸的……” 不等他说完,老实和尚就唯然一声长叹:“唉,高施主,你现在已经知道了,老衲还有必要再说吗?” “果然是她。” 高飞虽然早就确定真正的内奸是谁了,可在得到老实和尚证实后,还是有了瞬间的失神。 他真没想到,在九龙王中年龄最小,备受大家呵护的谢小雯,竟然就是那个陷害叶心伤、导致47名华夏特种精锐客死异乡的罪魁祸首。 失神了片刻,高飞又问:“那你此前,为什么不对相关单位说出这些?” 老实和尚抬头看着东方,缓缓的说:“你觉得,在她没有自爆之前,我要是说出来,还能在今天见到你吗?” “你怕死?” “蝼蚁尚且偷生,我怕死又有什么奇怪的?更何况,这一切都是天意,我无法改变的。” “天意?呵呵。” 高飞不屑的笑了笑,忽然问道:“老和尚,能不能赐我一卦?” 高飞此前真不相信什么未卜先知之类的,但过去所有的经历却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些文化既然已经传承五千年,依旧存在着,那么就有它一定存在的道理。 他这才想让老实和尚给他算一卦。 老实和尚却没有任何表示,双手合十转身走向了石屋内。 看着石屋那两扇门板慢慢合上,高飞不满的低声骂道:“装神弄鬼的老东西……” 就在这时,一个清朗的声音却从树林中响起:“这位居士,你要想算命的话,最好是找道士,而不是和尚。” 第1111章 王晨的幸福早晨! 自古以来,和尚和道士给人最大的相同之处,就是他们和你张开手要饭吃时,从来都不会付钱的。 和尚和道士最大的不同之处却在于,和尚是超度人的,无论是活人还是死人,他们都有把握去超度,把死人超度的可以去投胎转世,把活人超度死了…… 而道士赖以吃饭的本领呢,则是降妖驱魔,算卦占卜,手持一把七星宝剑,披头散发的在漫天神符中念念有词,于是一只小鬼出现了,道士也有饭吃了…… 历史上最出名的道士,除了龙虎山上的张天师之外,可能就是大唐帝国时期的袁天罡了,就是和李淳风合作《推背图》的那位,人家在武媚娘还很小的时侯,就看出此女乃真龙天子下凡,却偏偏不告诉李老二…… 所以呢,要想找人算命,就得找道士。 可高飞偏偏问个和尚,尤其是在杂毛遍地的白云观内,道士们知道了肯定会不爽的,幸好老实和尚很有自知之明,知道当下是受白云观来庇护的,说什么也不敢抢了道士的饭碗,这才装做聋了那样回屋了。 获许是这老贼秃真会算,算到他就算回屋,也会有人来照顾高飞的。 听到背后树林中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后,高飞转身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道袍的老道士,从树林间袅袅腾起的白雾中,缓步走了出来,还真有几分好像来自天外上仙的神韵。 在道门中,唯有那种身份尊贵的道士,才会传黑色道袍的。 而且高飞也曾听方小艇说起过,所以在看到黑袍老道士后,就双手抱拳微微弯腰:“道长可是杜观主?” “正是贫道。” 杜观主也抱拳还礼,淡淡笑道:“高居士驾临白云观,没能及时招待,还请海涵。” “呵呵,不用这样客气的吧?我可是偷着翻墙进来的,你没有找我要门票钱,我已经就很惶惶不安了。” “哈,久闻高居士乃性情中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久闻?道长久闻的应该是高某人的狂放不羁吧?” 高飞苦笑:“道长,咱们就别再这儿相互吹捧了,说实话,我对此不是很擅长。” “你这样说的意思,就是在暗讽我很擅长拍马溜须了?” 杜道长哈哈一笑,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高居士,请随我去寒舍小坐。高居士乃贵客,驾临白云观,自然得用过早餐再走。” “进门免了门票钱,不但没有被追究,还能获得一顿免费早餐,这样的好事我向来不会拒绝的。” 高飞也抬手,含笑客气道:“杜道长,你请。” -- 夏天的太阳,总是起来的太早,这才早上七点,太阳就已经老高了,只是阳光还不是太毒辣,晨风也很凉爽,正所谓一日之计在于晨,果然不假。 王晨就是在这个最舒服的时刻睁开了眼。 人在睁开眼后,总会习惯性的出片刻的神,给思维以迅速活跃起来的准备时间,用来回想过去,和展望未来。 王晨眼神没有焦距的望着正面墙壁,在思维没有彻底清晰前,张嘴打了个哈欠,抬手要伸个懒腰时,动作却骤然一僵! 身体上某个部位传来的疼痛,把她的思维迅速激活,使她攸地回想到了曾经的过去--就在昨天,她正式成了高飞实实在在的妻子。 名誉上的高飞媳妇,总是让她有些隐隐的不安。 在高飞昨天回来后洗澡时,王晨下定了决心,抛弃了女孩子该有的矜持,抱着她丈夫的衣服,勇敢的走进了浴室内。 王晨开始时,还担忧心里装着别的女人的高某人,会义正辞严的拒绝她,并说些‘咱们以后还是做朋友,或者是兄妹’的屁话。 不过事实却证明了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是多么的正确:狗儿绝不会放过打过来的肉包子…… 高飞这只身体强壮的狗儿,在看到王晨这样一个漂亮的肉包子主动上门后,只是愣了瞬间,就做了他该做的事。 一切发生的都是那样自然,两个人没有丝毫的难为情。 他们本来就是合法夫妻,发生这种最亲密的关系,完全就像人渴了要喝水那样自然。 一个下午,外加一个晚上,王晨都沉浸在变为真正女人的幸福中。 在王晨累到极点沉沉睡去之前,他们说了很多很多的话。 可王晨现在却连一句话都想不起来了,因为她被真正的幸福给冲昏了头脑:我,终于被高飞接受了! 随即,娇俏的脸上就浮上了惹人的红,下意识的扯起毛毯,盖住了脑袋,却竖起耳朵倾听外面的动静:高飞已经不在她身边了,应该早起来去做饭了吧? 等会儿他进来喊我起来时,我该说什么? 我是不是先穿好衣服准备着? 他会不会再那个啥吧--听说男人早上是最精神的时侯。 哎呀,我都想些什么呢? 王晨幸福的胡思乱想着,等了得有半个多少时,也没有等到高飞来叫她起窗,甚至都没有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至于想象中的饭菜香味传来,那就更不要提了。 “咦,这家伙不会是早早起来,却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等着我起来给他做早餐吧?哼,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也太过分了!” 就像一只把脑袋埋在沙子中的鸵鸟那样,王晨终于慢慢探出了脑袋,再次倾听确定没有任何动静后,这才飞快的翻身爬起,用更快的速度穿上了衣服。 等她扶着墙走出卧室站在走廊上往下面客厅里看去时,下面却连个人毛都没有。 本能的,王晨看向了客厅外面的别墅院子里,就发现高飞那辆迈巴赫不见了。 “哦,原来他是出去了。” 看到车子不在后,王晨神色顿时黯淡了下来。 今天,才算是她真正意义上的洞房花烛夜第二天,可那个该对她百般呵护的家伙,却一大早就不声不响的出去了,也没说要去做什么。 这种失望的感觉,给了王晨一种被抛弃的沉闷,拖着疲惫的身子,慢慢走进了洗手间内--高飞既然不在,那么她真能洗漱完毕后,亲自去做早餐了。 唉,为什么男人总是没良心? 在女人受伤害后,连一顿早餐都不记得,哪怕是从外面买来也好呀,难道不知道今天这顿早餐,是女人此生中最幸福的一次早餐吗? -- 要是说起谁是对安归王最熟悉的人,也许高飞会以为是他。 毕竟,他和那个骄傲的女人,有了那种最亲密的关系。 可是事实上,除了这层不方便向人说的关系外,高飞对安归王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嗯,也许用‘一无所知’这个词来形容,是有点太过了,但真论起从正面来了解安归王,他绝比不上杜道长。 他只知道,在他半死不活的呆在地下楼兰的这半年内,安归王变成了他的模样,替他担负起了该担负的责任。 可也仅仅是如此而已。 真正的安归王,又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她身为安归教的王者,为什么又对高飞这样痴迷? 为什么? 高飞不知道,杜道长也许也不知道。 可老道长无疑要比高飞更了解安归王,因为在那个女人在假扮高飞来到白云观时,杜道长曾经和他有过一次撕开脸的交锋。 来到杜道长的寒舍中,吃着精美的素斋,高飞始终没有说话,就在那儿听杜道长给他娓娓道来。 其实杜道长和安归王的那次交锋时间,并不是太长,要是概括起来,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白的。 不过老道士明显是个善谈之人,而且因为地位的原因,平时很少能和人在这儿盘膝长谈--扯淡,也许用这个词来形容杜道长当前的行为,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高飞不在意,只要能听到别人对安归王的解析,哪怕是只言片语,他也会认真听下去。 知道太阳东升,天光大亮,杜道长终于把他所知道的一切都说完了。 期间,他也谈了老实和尚为什么会来到白云观。 不过高飞能看出,他说的有些不尽不实,说什么守墓老道士早就算定,老实和尚就是下一代的守墓人,这才在某月某日出山,数天后把老实和尚带了回来。 事实上,高飞很清楚白云观能收留老实和尚这个‘钦犯’,绝不是杜道长所说的这样简单,但他才不怎么关心。 他只关心安归王。 关心此后能不能再次见到那个千变万化的大魔头。 高飞以为他永远不会爱上安归王,可在那个大魔头因他而出家后,他才知道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了。 我能再见到她,或者去找她吗? 这得看缘分。 道长,你这句话说了等于没说。 所谓的缘分其实很简单,就是她找你容易,但你要想找她,却是千难万难,毕竟她会千变万化的本领,只要不想见你,你一辈子也找不到她的。 这个我知道,我只想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她! 也许--会吧? 你不是号称能掐会算吗,怎么也有不确定的时侯? 看出高飞的不满后,杜道长苦笑:“高居士,刚才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她不属于六道轮回之人,命运的转变,自然不是人道中的我能猜透的。” “又来了,这是借口。” 高飞打了个哈欠,扭头看了眼窗外,就要站起来:“好了,天色不早,我也该走了,多谢道长的款待。” “你这就要走了?” “道长还准备留下我吃午饭?还是要劝说我入教?” 高飞晒笑一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先感谢道长的一番好意了。” “自然不是留你吃饭,更不是劝你加入道门。” 杜道长说:“我请高居士留步,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说你。” “我怎么了?” 高飞哈的笑道:“给我算卦啊?还是算了吧。” 杜道长微微一笑,缓缓问道:“高居士,你该听说过‘修罗带冰,飞不能升’这八个字吧?” 第1112章 再次论道! 修罗带冰,飞不能升。 这八个字是去年时,老实和尚送给方小艇的。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方小艇才知道自己儿子喜欢的美女,原来是个吓人的异类,是个来自修罗道的修罗,这才千方百计的拆散他们俩人。 后来高飞也听方小艇说起过这八个字,当时只以为这是那个老秃驴故意发坏,妖言惑众来破坏他和沈总的恋人关系。 可后来,高飞在地下楼兰养伤期间,才知道沈银冰竟然真是修罗的后人--如果莫邪家族真属于修罗道的话。 沈银冰的母亲沈若萱,竟然是一个为改变命运而自讨苦吃的楼兰女王候选人,她用无比痛苦的死,换来了一个可以长寿的女儿。 当然了,也让世界上多了个姓苏的太监。 不过,当高飞听莫邪征东说起沈银冰的真实来历时,却早就忘记了方小艇告诉过他的这八个字。 现在,杜道长却再次把这八个字说了出来。 高飞的神色一动,重新盘膝做好,盯着杜道长缓缓说道:“我听说过这八个字,这是老实和尚送给我母亲的。也粗粗了解了这八个字的含义,大体就是沈银冰是修罗,有她缠着我,我这辈子可能总会麻烦不断,无法解脱吧。” 端起茶杯,高飞轻轻抿了口,才继续说:“难道道长对这八个字还有更好的点悟?” “我曾经见过那位沈总。” 杜道长淡淡的说:“刚才我也说过了,那次她来找我,只是想证明她是不是像那些人说的那样,她是来自修罗道--老实和尚此前警告方居士(方小艇)的话,没有说错。你也没有理解错‘修罗带冰’这四个字的意思,就是暗指沈银冰是个修罗,名字里有个冰。” 高飞明白了什么:“道长的意思,是说我对后面那句‘飞不能升’理解错了?难道不是因为有她缠着我,我才无法从麻烦中解脱吗?” 杜道长没有解释这四个字的意思,反问道:“高居士,你该知道所谓的轮回六道吧? 现在广为人知的六道轮回说法,则是来自于佛教,即多了个修罗道,而把神道改为了天道。 但道教中,只是三界五道。 在传统的黄老和道家的阴阳理论体系中,天为阳,地为阴,阴阳互动产生万物,所以讲求阴阳平衡。 而中医也认为,生病的人也是阴阳不平衡的结果,所以治病是讲究阴阳调和。既然人也是阴阳的产物,所以一般人死有两种去向变成阴的称为鬼魂,管理鬼魂的叫阴间或者幽冥界,属阴所以存在于地下。 生前没有作恶的鬼魂可以投胎转世,生前作恶的鬼魂被打入牢狱,受到惩罚,所以也叫地狱。 变成阳的称为神仙,神仙属于纯阳所以住在天上,所以叫神仙界也叫天界。 故此,道家把世界分为天地人三界,这个说法是基于阴阳的理论支撑,自然产生。 但佛教多出来的修罗道,乃是来自印度传说中的远古诸神之一,在东方神州被认为是彻底的虚拟存在。 不过此时杜道长郑重其事的提到修罗道,看来道教也承认此道的存在了。 在得知身边的几个女人分别来自魔道、修罗道后,高飞肯定对所谓的六道关心了,在杜道问起时,点头回答:“我当然知道所谓的轮回六道,还真的在你们道教中,并没有修罗道的存在。” “佛门的修罗道,只是从道教的饿鬼道中衍生出来的罢了。” 杜道长浅浅解释了一遍,再次问道:“那么你现在信不信有六道?” 高飞抬头看着正面墙上挂着的那幅《老子出关图》,沉默片刻才说:“要是放在一年前,我是不会信得。” 杜道长微笑:“那就证明你现在信了。” 高飞反问:“我信不信,这和我那八个字有什么牵扯?” 杜道长脸色一正,语气无比严肃的说:“因为你就属于天道!” “什么?” 高飞一时半会的没明白过杜道长这句话的意思,眨巴了下眼睛,满脸都是茫然。 杜道长只好再次说道:“因为你就是属于天道中人!” 这一下,高飞总算醒悟了过来,呆愣的望着杜道长,过了足足半小时,忽然把钱包拿了出来,把里面那些现钞啊,银行卡啥的都放在了杜道长面前,还认真的把银行卡密码都说了出来。 杜道长被他搞的丈二和尚找不到头脑:“高居士,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些钱是孝敬道长您老人家的,麻烦你收回刚才的话。” 高飞一脸诚挚的求道:“我只想做个普普通通的人,还不想成为天人--假如道长你刚才这句话传出去,相信国家会立即把我抓起来,问问我天道中到底有啥玩意,有没有长生不老药的秘诀等等,我还想多过几年安稳日子,可不想年轻轻就被解剖了,所以还请道长大发慈悲,收回你那些话去吧!” “高、高飞!唉,你以为我是在和你开玩笑啊?” 这才搞清楚高飞为什么掏腰包后,杜道长是哭笑不得。 “钱不够,道长你请说,我一定会满足你的要求。” 高飞再次认真的说道:“就是千万别和我开玩笑。” 杜道长苦笑着摇头,知道高飞根本不信他说的这些。 其实想想也是,一个吃错了老鼠药照样会一命呜呼的家伙,怎么可能是来自天道? 传说,天道中人,那可都是长生不老的仙人,别说是吃老鼠药不会死了,就是千八百年的不吃饭,也照样活蹦乱跳的。 “三界分六道,既然有人道,有修罗道,和外道的魔道,那么为什么就没有天道的存在呢?” 杜道长站起身,到背着双手转身看着墙上那幅画像,语气低沉的说:“还有,你现在也知道安归王是魔道,沈银冰是修罗道的了,但你可曾经看到她们俩人有魔鬼、修罗的本领?所谓的六道,只是一种对万物所属本性的一种分割界线罢了。” 在人们杜撰的神话故事中,比方《西游记》吧,里面的人就是人,长相平凡,既不会腾云驾雾,也不会七十二变,就只能在地上挥舞着锄头锄地,为一日三餐而汗滴禾下土。 神就是神,鹤发童颜的,每天脚踏七彩祥云的飘来飘去,人事也不干一点。 妖魔就是妖魔,长相狰狞恐怖,要不就是媚惑众生,看到唐朝和尚就会大叫来了长生不老药,赶紧蒸蒸吃了,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们是妖魔。 神话故事中的六道众生,都是能在相貌上、行为上看得出,区别出来的。 但杜道长所说的六道众生,却只是某种思想上的区别。 怎么说呢,依着老道士所说的意思就是,无论是天道还是修罗道,还是魔道畜生道,众生都存在于这个花花世界,都长了一副人模样,按照正常人的生活过日子,就算是用显微镜观察他们,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 之所以把安归王称为魔道,除了她有千变万化这个正常人无法做到的本事外,最主要的还是她的思想,和她的追求。 同理,修罗道也是这样,她们的人在死后,尸体百年不腐,和人道中人交往,会吸取他们的阳气,以期来保持她自身的强壮等等。 总之,不管是修罗还是魔道,都是人,但他们却有着正常人想象的特长。 杜道长说高飞是天道中人,不是说他就是长生不老的神仙,也不是某某大神转世,而是指的他所肩负的命运,和存在的价值,是冥冥之中注定的,注定他就要做个天人。 听完杜道长这番解释后,高飞还是茫然不懂:“道长,我真不明白。魔道的人能修炼的千变万化,修罗道的人能吸取人的阳气,死后尸身百年不腐--如果我来自天道,我又有什么特长?是不是高喊一声‘筋斗云’,就能翻出个十万八千里的跟头?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可就省了飞机票了。” “唉,高居士你也太没有悟性了。” 杜道长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问道:“在咱们的日常生活中,你是不是经常听到有人骂别人畜生,或者说狗东西?” 高飞点头:“是啊,如果有人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就会被人骂为畜生。” 杜道长紧跟着追问:“那么,这个被骂做为畜生的人,果真是畜生吗?他是不是也会像驴子那样吃青草,像狗儿那样吃屎?” “当然不是,人家骂某人为畜生,就是气愤这个人做了只有畜生才会做的……” 高飞刚解释到这儿,杜道长双掌一拍,大声道:“这就是了!我们所说的六道,就是根据人们在面对同一件事时,持有不同的观点,来分割六道的!很多人面对同一件事的不同行为,就代表他们来自不同的道。” 为了点悟高飞,杜道长可谓是不遗余力,举例说明:“比方一个善良的老者,就拿我来说吧。假如我出门时在大街上被车撞伤后,人们对我的反应肯定是不同的。” 现身说法的杜道长,神情激动:“肇事者在撞了我之后,却畏罪潜逃,甚至故意倒车要碾死我,以求用最低付出来解决此事--这两种不同的行为,就能看出他是来自六道中的哪一道!他要是逃跑,就是畜生道,他要是故意倒车碾死我,就是恶鬼道!” 高飞问:“他要救你呢?就是人道?” 杜道长点头:“然也。” 高飞又问:“他要是救了你,并向亲儿子那样伺候你,那么他就是天道?” 杜道长欣慰的点头:“孺子可教也。” 高飞好像终于悟出了点什么,垂下眼帘开始一声不吭。 杜道长也没有催他,闭目养神。 高飞沉默了很久,才睁眼缓缓的说:“道长说我是天道,那是因为我可能会改变,或者说是影响魔教中人,让她一心向善,做了天人该做的事。” 第1113章 天降大任于斯! 看到高飞终于明白了六道的真谛后,杜道长老脸上浮出佛祖拈花般的笑容。 道家以为,人在刚出生时,都是人道来着,最后之所以分为六道中人,还是因为他们所做的事。 比方民间所传的八仙,他们在成仙之前也是凡人,就因为他们广做好事,普渡众生,比方吕纯阳就曾经惹乎白牡丹--感动了上天,于是他们就成仙了。 不管是高飞,还是安归王,还是沈银冰,他们本质上都是人类。 可安归王一心想要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这样才能有机会光复楼兰的行为,就魔道:为自己的利益不顾他人死活,就是魔。 沈银冰这个修罗,在和人交往时,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吸取人的阳气,这种损人利己生活方式,就是修罗。 至于魔道的安归王会千变万化,修罗在不知不觉吸人阳气,除了她们自身特殊的体质外,其实也和鱼儿在水里却淹不死,鸟儿在空中飞却摔不死那样,本能而已。 杜道长说高飞是天道中人,就因为他可以让安归王脱离魔道,改变沈银冰可以在不知不觉害人的本能,使她们俩人得到救赎,那就是佛门中所说的超度。 因为他做了善事,所以就是天道中人。 “哦,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天道,就是我改变了那些害人的人,避免了他人的灾难,所以我就是天道中的天人了。” 高飞收起了自己的钱包,脸色恢复了正常:“杜道长,我还有件事不明白,为什么要选择我来做救赎她们的人?” “天降大任于斯。” 杜道长回答:“说的难听一点呢,就是你自找的?” 高飞愕然:“我自找的?” 杜道长说:“你仔细回想一下,你和魔道、修罗道中人发生牵扯,是不是你自找的?” 一年前,高飞还是个在为下顿饭犯愁的打工仔,可就因为在过街天桥下小睡了片刻,伸出的腿子绊倒了沈银冰--他绊倒的不仅仅是个大美女,还是个修罗,是段说不清的缘分。 他和安归王的认识,也是出于偶然间,当初要不是他去皇朝会所解救白瓷夫人,那么安归王就不会开始关注他;当初他要是没有为了救铁屠去蒙戈尔地下,那么也不会发生后来的事。 没有谁要求高先生做个拯救安归王、沈银冰的救世主,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却遇到了正确的人。 于是,在接下来,高先生这个本来该是凡人的家伙,就担负了救赎别人的重任,升格成了天人了。 正所谓相由心生。 一个人的心里是怎么想的,或者干脆说她真实的本质,都能从五官之中表现出来,而道家最擅长的就是相面等奇术(这些的确是异常深奥的文化),所以杜道长这种很有修为的大神,才能一眼认出假扮的高飞的安归王,才能确定沈银冰来自修罗道,才能看出高飞是--天道中人。 (特别说明:千万别以为这些都是兄弟在瞎扯,今年的小年,就是腊月二十三时,兄弟去了我们这儿的辛弃疾故居,恰逢一个游方老道士在那儿开坛讲法,为了儿子以后能成为国家栋梁之材,就施舍了一千大圆,然后被请进了净室,向他提问了关于轮回六道这些事,他才说出了这番道理,使兄弟我茅塞顿开……很遗憾,兄弟是人道中人,和做个‘禽寿’的愿望相逆。) 回想到认识沈银冰,安归王的过去种种,还真是如杜道长所说的这样,一切都是自找的,高飞长叹一声:“唉,用你的话来说,这就是我的命了。那么,请问道长,‘修罗带冰,飞不能升’的后面八个字,又是何解?” 杜道长淡淡的说:“这个‘升’字,并不是说你能升官发财的意思,而是你无法取得意境上的突破。简单点说呢,就是因为沈银冰的存在,她会制约你在某方面的发展。比方你想经商,她会暗中破坏,给你下绊子。” 高飞又开始疑惑:“你刚才不是还说,我能救赎她吗?” “你拿什么救赎她?” 杜道长反问了句,说:“如果以前方居士(方小艇)没有插手你们的事,也许你们现在早就是情侣,甚至夫妻了。可你们已经分手了,你现在又刚大婚,新娘不是她,她对你的恨意,可以说比大海还要辽阔,会听你的话吗?” 高飞脑子又开始犯浑:“你的意思是说,除非,除非我献身给她,让她把我吸成人干,变成苏北山那样的人,她才会满意?” 杜道长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缓缓闭上眼:“总之,这是你自找的,或者说是你的命中注定。你要想救赎魔道中的大魔头,必须得先救赎沈银冰。唯有把她和安归王都改变,才会抵临天道。你救赎沈银冰失败,魔头就会复出--唉,一切都是劫难,孽缘,去吧,去吧。” 你是自找的。 你要想让陈果果别再出来害人,就得先搞定沈银冰。 但搞定沈银冰的办法,唯有成为另一个苏北山--一直到回到别墅前,高飞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就是这几句话。 他不是不想再缠着杜道长问个清楚,甚至还想问问有关莫邪征东的事儿。 不过无论他说什么,杜道长就像死了那样,再也不理他了。 看来,那老道士今天泄露的天机太多了,担心再多说一个字,就会遭到五雷轰脑袋。 高先生愤愤离去,临走前顺走了案几上的一个东西。 他在离开后,却不知道杜道长心里疼的几乎要流血:唉,我的紫檀玉如意啊,这可是祖师传下来的宝贝,就这样被这厮偷走了。罢,罢罢,今儿泄露天机太多,就当是破财免灾了,无量天尊。 “高飞,你来了,大清早的跑去哪儿了?” 高飞刚把车子停下,穿着一身家居服,脸儿红扑扑很明艳,很照人的王晨,就小跑着从客厅内跑了出来。 她清秀文静的脸上带着笑,不过高飞却能看得出,这笑容有些小勉强。 她对高飞的‘不辞而别’,有些小意见了。 “我啊,去白云观给你求了件东西。” 高飞下车,把从杜道长那儿顺回来的紫檀小盒子手,递给了王晨。 其实凌晨在去白云观之前,高飞就想好了借口,准备在回来时花钱买点道士们骗人的道具来哄王晨的,不过因为杜道长后来的表现让他很不满,所以就干脆顺走一点东西来做惩罚了。 天道中人,也会顺手牵羊的。 “这是什么?” 王晨有些纳闷的接过了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个比香烟长不了多少的玉如意,很古朴的样子,一看就是有不少的年头了。 高飞在顺走这个盒子时,也没多想什么,更没有意识到这个玉如意有多了不起,最多也就是比大街上卖的那个要品相好点罢了。 但王晨在拿出玉如意看了两眼后,却啊的一声失声轻叫。 高飞吓了一跳:“吓,怎么了?” 王晨拿着玉如意:“这、这是白云观杜道长的乾坤护身玉如意!” “咦?” 高飞有些奇怪:“你认识这个玉如意?知道这是白云观老杜的东西?” “我当然认识了!” 王晨解释道:“每年的农历十一月初一,杜道长都会开坛讲法,在左边腰间就挂着这玉如意。前年我陪着陈家奶奶(陈老夫人)去白云观时,受邀去了杜道长的寒舍,那时候我就看到这个玉如意在他的案几上的,曾经借来观赏过……你看,上面就刻着乾坤两个字的篆文。” 每年的阴历十一月初一日,是道家最大的神元始天尊的寿诞日,届时广大的道家信士可以前往附近的宫观、庙宇参加祈福、消灾,同时可以上香求愿为自己和亲人…… “拿来我看看呢。” 高飞在车上曾经看过这玩意,不过当时并没有看到上面有字。 拿过玉如意,稍微转动了下,让玉如意保持四十五角的侧转,高飞这才发现,在玉如意的正面,果然隐隐出现两个篆字。 “这是杜道长开坛讲法的重要法器啊。” 王晨满脸不信的样子,问高飞:“你是怎么得到的?你不会是--高飞,快,把东西送回白云观去。” 高飞在回来的路上时,已经想好了借口,会说这玩意是重金求来的。 不过,既然这玩意是杜道长开坛讲法的重要法器,就不是钱能买得到的了。 高先生自认是属狗的,吃进嘴里的包子万万没有吐出去的道理。 再说了,老杜貌似很门清的样子,既知道安归王是魔道,又知道沈银冰是修罗道,却偏偏把拯救世界的重任放在他身上,自个儿在旁边坐在马扎上看热闹,这种不负责的行为简直是太卑鄙了,付出点小代价也是理所当然的。 “王晨,你先听我说。” 高飞很自然的揽住王晨肩头,并肩向客厅内走了过去。 据高先生说,他清晨醒来后,看着甜睡中的王晨发了老大会儿呆,感慨上天太眷顾他了,竟然赐予了他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孩子。 受感动的高先生一时冲动,就爬起来偷偷的去了白云观,要为新婚妻子祈福,求一个一生平安幸福的护身符。 结果很巧,遇到了晨练的杜道长。 高飞向杜道长说明来意后,老杜也很感动,就把玉如意送给了他,并祝福他们两口子百年好合,白头偕老。 本来高先生是不想要的,可老杜一再坚持,他也只好勉为其难的收下了,但在回来路上遭遇堵车了,所以才来到这个时候。 “高飞,你、你真好!” 怪不得早上一睁眼就看不到某人了呢,原来他去白云观为自己祈福求护身符去了,搞清楚原因后,王晨看着高飞的双眸中,全是幸福,感动,和爱意。 不过,她好像听到一声哀嚎隐隐传来:我的玉如意啊! 第1114章 我真会做饭的! 哄女人,是高先生的特长之一。 一柄顺手拿来的玉如意,就哄得王晨开心不已,看着他的眼神那叫一个脉脉含情,仿佛一坛十八年的女儿红,还没有喝就先醉了。 高飞凌晨偷跑出去的,回来时已经是接近中午了。 再加上从昨天下午,他就在尽职尽责的履行他丈夫的责任,就合着一晚上没睡觉,吃过王晨素手调成的午餐不久,就开始打哈欠流泪。 好像知道高先生累着了,收拾好餐具的王晨,在他点上一颗烟后就坐在了他身边,抱着他的脑袋稍微用力,把他拉倒在了自己腿上,柔声说:“高飞,你先休息会--嘘,闭眼,我给你按摩。我的按摩功夫很高呢,以前经常给方、婆婆按摩的。” 高先生是个善良的孩子,从不忍拂了别人的好意,看出王晨是真心实意的要伺候他,也就不再多说,笑了笑后就闭上了眼睛。 还别说,王晨的按摩功夫的确不错,手法娴熟,力道恰到好处,高飞闭眼还没有待上五分钟,就甜甜的睡了过去。 王晨却没有停止,仍旧低头痴痴的看着他,一脸的贤妻笑意。 等高飞再次醒来时,太阳已经西斜了。 说起来也奇怪,人在享受幸福时,时间总是会过得特别快。 高飞睁开眼后,就听到了王晨发出的轻微、均匀的呼吸声。 原来,在高飞睡着一个多小时后,她也睡着了。 不过,高飞仍然枕在她的腿上,她就双手抱着膀子斜斜的倚在沙发上,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来,健康红润的小嘴微微张开着,嘴角还有一丝亮晶晶的口水--很萌很惹人的样子。 说实话,高飞对王晨还真没有太深厚的感情。 因为王晨和沈银冰、安归王、甚至和秦城城、颜红俩人相比起来,俩人也没经历过生死,就是因为她在看到他的第一面,对他产生了好感,然后她就很固执的,用她自己的方式去追求高飞。 最终的结果,因为安归王的乱点鸳鸯谱,所以才让高飞和王晨走到了一起。 在地下楼兰刚听到安归王给自己‘私定终身’后,高飞还曾经决定等回来后,就好好和王晨长谈一番,认真的告诉她说:我一直把你当妹妹看的…… 可是,当王晨抱着他的衣服,就像寻找安全的小鹿那样,怯怯的,勇敢的走进浴室内后,高飞才知道他原先的想法是多么的错误。 也许,他仍然能拒绝王晨,说他们以后就做兄妹吧。 但高飞却能从王晨那坚毅的‘献身’眼神中,看出她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孩子,相当的有主见,假如他真那样说的话,王晨也许会用唯一的一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那就是死。 王晨和高飞的婚事,可以说闹的是轰轰烈烈,历经两个假的高飞后,才修成正果,如果高先生这时候再次婉拒她--王晨还有什么脸面活下去? 在打消了劝说王晨的念头后,高飞就知道不管怎么样,以后他都必须得好好对待这个女子,呵护她,保护她,就像天底下所有爱护妻子的丈夫那样。 “也许,我根本不是老杜所说的啥天道中人,他是蛊惑我呢,我就是个普通人,最终能找个王晨这样的贤淑女子,是我最大的福份吧?” 高飞看着王晨,慢慢的抬起手,用手指轻轻刮着她的小下巴,开始想象她白发苍苍时,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萌。 “啊--哦!” 王晨却醒了过来,本能的伸手抓主了高飞的手指,刚笑了笑时才发现自己嘴角有口水,小脸腾地红了,赶紧反手擦了把时,就听到高飞笑了起来,顿时娇嗔万分,抬手在他身上砸了一拳。 却被高飞握著了手腕,慢慢拉了下去。 夕阳西下,好像一个红灯笼似的太阳,慢慢落进群山中,和暮色融为了一体。 有风吹过,掀起郝连偃月的裙角,像抖动翅膀的蝴蝶那样,随即轻快的落了下来,遮掩住了让某个男士不经意间瞥到的那双纤美的腿。 郝连偃月今天没有穿风衣--事实上,以往盛夏时,她也从不穿风衣,更不会戴帽子,因为在这个季节内还穿着薄风衣,戴着帽子从大都市内出现的,都是怕被人认出来。 如果是在京华街头,郝连偃月说不定就会是那身装扮了。 不过这儿可是京华的西北郊,再往西北走十几公里,就是十三陵了。 这边有着看上去一望无垠的果园,每当太阳落山后,路上就看不到几个行人了,要不是地图上标明了这儿也属京华,很难让人想象是超级都市的组成地区。 在人迹罕至的时间内,是没必要穿什么风衣,戴什么帽子的。 郝连偃月选择这样一个地方,就是在等人。 她等的人,是高飞。 在安归王扮演的高飞还没有前往岭南之前,她就听焦恩佐说过了,说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相关部门很快就会针对她采取行动。 那时候,郝连偃月是半信半疑,或者说她根本不信,她所认识的高飞,是个女人假扮的--原因很简单:如果高飞真是安归王假扮的,会和她那个啥,并给予她无比的充实? 但那时候郝连偃月自然不会把这些说出来,她只是冷眼旁观,假装和焦恩佐等人合作,静候某些以为高飞是假的人出丑。 不过,郝连偃月在参加高飞的婚礼时,刘小龙的不自然表现,还是引起了她的疑惑。 后来,高飞是别人假扮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引起了很大的影响。 看到那个视频后,郝连偃月终于相信焦恩佐所说的那些话了。 可就在郝连偃月彷徨(她不知道和她有了那层关系的高飞,到底是谁,只能确定那个人不是安归王,因为安归王是个女的)时,昨天高飞却又在三里屯闪亮登场,用实际行动让那些人闭上了嘴巴。 高飞是女的,他已经死在了岭南,高家被迫找人装扮成他的样子来迎娶王晨,结果却被有心人拍下了视频,视频中的高飞不堪一击,但随后高飞在三里屯就让人见识到了他的强悍--这一连串的事情,让郝连偃月头昏脑胀,再也无法判断高飞是真是假。 实际上不但是她,现在连恩佐哥都搞不懂怎么回事了,在高飞高调亮相的当晚,就灰溜溜的跑回了冀南。 高飞,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究竟和哪一个高飞,共享我们俩人的秘密? 这些问题,就像一座大山死死压在郝连偃月身上,使她喘不过气来,最终决定采用最直接的办法,把他约出来亲自谈一下!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 蜜月中的男女总是最浪漫的。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兴趣所至,都能见证到他们大秀恩爱。 等王晨脚步踉跄的跑进浴室后,已经是八点半了。 盛夏的八点半,刚黑天没多久,恰是一天中除早上外最让人感觉舒服的时侯。 看到王晨妹妹那么累,高先生终于良心发现了,收拾利索后亲自下厨,尽显他出色的烹调手段,煮了两碗鸡蛋面,就是挂面放上俩鸡蛋,盐还放多了。 不过王妹妹却像是在吃国宴那样,一边捧着水杯不住的喝水,一边赞叹‘此面只应天上有、人间哪有几回见’。 聪明的女子,绝不会嘲笑、打击丈夫的做饭手艺恶劣,而是昧着良心的赞叹,因为这样才能激发起他的自豪感,并在以后的日子里自告奋勇经常下厨的。 只要男人经常下厨,哪怕再笨的人,也会练出一手好厨艺的。 反之,妻子要是嫌弃丈夫做的饭不好吃,那大老爷们儿肯定会咬牙切齿的说,以后再也不会做饭了,谁做谁就是孙子--只有傻女人才会做出这样的蠢事。 王晨才不是蠢女人呢。 “其实,我以前很会做饭的,真的,等有机会我再给你做。” 高飞当然能看出王晨的言不由衷,自问以前做饭的手艺虽然比不上那些特等厨师,可下碗面还是没问题的,之所以放多了盐,就是因为想事想的出神了。 王晨大点其头:“嗯,嗯,我知道你很会做饭,真的,无论你做什么饭,我都爱吃。” “我真的会做饭,唉,你怎么就不信呢--算了,你先别吃了,我请你去外面下馆子。” 高飞无奈的叹了口气,夺过了王晨的水杯,用哀求的语气说:“咱下次说瞎话时,能不能别拿着水杯一个劲的喝?” 王晨睁大眼睛,满脸的无辜:“我说瞎话了吗?哦,你想去下馆子啊,好呀,去哪儿,我请客吧。” “好吧,你去换衣服。” 高飞拿手蹭了蹭鼻子,看着王晨笑眯眯的好像狼那样:“要我帮你换衣服吗?” “去,谁稀罕,外面等着!” 王晨脸儿一红,知道某人又在想什么,呸了他一口起身快步上了楼梯。 “貌似这种生活也很愉快。唉,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在有了新欢后,就忘了旧爱了。” 高飞叹了口气,走出了客厅。 别墅院子里东边墙上有等,是光感应的,天一黑就会自动亮起。 走下客厅台阶,高飞随意抬头看向铁栅栏那边时,却看到地上好像有个14开的本子之类的东西,就走了过去。 这的确是个本子,小学生做作业那样的写字本,封皮上只写了一句话:高飞,今晚不见不散,金阳路13公里处。 本子上就这样一句话,点明了是留给高飞的,不过却没有对方的名字。 从字体上也看不出什么,因为字迹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故意用左手写的。 “金阳路13公里处?是谁约我去那儿?” 高飞拿着本子看了片刻,就把封皮撕了下来装进口袋,又把本子随手扔在了铁栅栏后的垃圾箱内。 他刚和王晨约好去外面吃饭,就看到了这个本子。 如果是平时,高飞完全可以对此置之不理。 但现在不行,他得去。 第1115章 被抛弃的棋子! 高飞‘避世’半年之久,前天才回来内地。 他想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从留言中他能看出,他和这个人的关系应该很近。 可却偏偏没有和他正面相对,而是采取了书面留言的方式。 短短几秒钟内,高飞就想到了好几个人,比方白瓷等人,不过随后就否定了:这些人要想有事找他,不会选择他刚结婚后,毕竟知道他在度蜜月,有啥事可以等他回冀南后再说。 高飞决定去金阳路那边看看,反正这个路段可以从导航上查到。 可高飞刚答应王晨,要陪她去外面吃饭,这就要出去,相信王晨不放心他,肯定会要求同去的。 就在高飞心里想着该怎么找个借口时,王晨急匆匆的走了出来:“高飞!” “怎么了?” 高飞迎了过去:“你还没有换好衣服呢?” 王晨一脸的抱歉:“看来今晚不能陪你去吃饭了。” “怎么了?” “陈爷爷家亲自给我打电话,让我自己去他那儿一趟。” 王晨在说出‘自己’这个词时,有些不自然的躲开了高飞的眼神。 高飞明白了:陈破天这是要单独找王晨聊聊,要搞清楚视频的事儿。 很明显的,那段视频的曝光,已经让老陈家不满了。 如果高飞真是别人假扮的,迎娶了王晨,暂且不管高家怎么样,老陈家肯定会很气愤的。 可陈破天也是个聪明人,在视频曝光后,并没有急着找王晨了解什么,直到昨天高飞高调亮相,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什么后,他才给王晨打电话的。 还特意点明了,让她自己去。 所以王晨觉得很难堪,虽然理解陈老爷子的心情,但高先生毕竟是她的新婚丈夫啊,这样没面子的事儿,肯定会惹他不高兴了吧? 王晨偷眼看向高飞,却发现他脸上并没有自己所担心的表情,反而很体贴的说:“别多想,我可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也理解陈老爷子此时的心情。你去吧,路上小心些,我自己去吃就可以了。” 见高飞这样大度,王晨总算是放下心来,抱歉的笑笑:“别担心,陈爷爷派他的警卫来接我--另外,我今晚不回来了,得陪陪我妈,她明天就要回老家去了。” “好,理解!” 高飞抬手打了个响指时,王晨凑过来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轻轻吻了下,不等他回应,就咯咯笑着跑向了客厅那边。 “唉,被爱情滋润的女人啊,真是幸福。” 高飞满意的感慨了一下下,上了车子。 -- “你确定高飞就是他本人?” 一家处在郊外的农舍前,身材消瘦的老人到背着双手,仰面看着西边灰蒙蒙的天际,说话的口气就像往常那样自然。 可谢小雯却能听出一股冷漠,和陌生。 抬手拢了下鬓角的发丝,谢小雯低声回答:“现在,我已经百分百的确定,他就是高飞本人了。” 老人没有回头,只是问:“那么,他也认出你是谁了?” 谢小雯咬了下唇,却没有说什么。 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唉,功亏一篑。” 老人叹了口气,转过身看着谢小雯,淡淡的说:“你觉得,接下来高飞会做些什么?” 谢小雯嘴巴张了张,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老人替她说了:“首先,他会想到你是真正的内奸,然后想方设法的找到你,为叶心伤洗清冤屈。” 原地缓缓走了两步,老人改变了话题:“小雯,你还记得你是怎么长这么大的吗?” 谢小雯的瞳孔,猛然一缩,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老人却像没看到那样,继续说:“在你三岁那年,我从监狱中救出了你的父亲,又把糟蹋你母亲的两个恶霸铲除,让你获得了新生。在你八岁那年,你父亲外出执行任务时,死在了国外,从此你成了孤儿。” 老人来回的走动着,声音不疾不徐:“本来,那时候我只想尽一下该尽的义务,把你抚养成人后,再给你找个满意的工作,也算对得起你父亲了。可年仅八岁的你,却跪在我面前,苦苦哀求说要走一条不平凡的道路,为你父亲报仇,抗衡这个不公平的世界。” “那时候,你在我的再三哀求下,终于答应了下来。” 谢小雯说话了,声音很低:“于是,从我八岁那年开始,你就刻意培训我,等我长大后,送我去了部队。” “不错。” 老人点头回答:“那时候你虽然才八岁,可我从你眼里看出了对这个社会的不满,和满腔的仇恨。呵呵,八岁的女孩子,竟然懂得那么多,我真的很惊讶。所以才答应了你的要求,带你走上了这条路。” “我也没有辜负你的期望。” 谢小雯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我凭着我的刻苦训练,和出色表现,最终跻身华夏九龙王。在这些年中,我为组织暗中做了很多事。” “我承认,你凭借你九龙王的外衣,为组织立下了很多汗马功劳。” 老人的语气里,多了一些遗憾:“所以,在孙天扬暴露跑去外蒙,和老实和尚联手时,我才会让你参与那次战斗……为了汉德勒森林之战,我不惜让你这张很重要的王牌,从此变成隐藏在暗中的死人。” 谢小雯冷冷的说:“可惜的是,你没想到老实和尚他们不堪一击,上千人被高飞区区几个人就搞了个全军覆没。” “是,我承认,当时我很失望。” 老人再次叹了口气:“唉,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绝不会派你去参与那次战斗。” 谢小雯冷笑:“呵呵,但时间不会重来的--而且昨天,我也是遵照你的命令,在三里屯试图撕破高飞的假面具。” 老人没有说话,再次转过身看着西边的夜空,动也不动,仿佛成了一尊雕像,融进了夜色内。 谢小雯的右手,慢慢垂了下来:在她右脚脚腕处,有一把短匕。 这把短匕她藏的很隐蔽,刚才来农舍时,曾经被人搜过身,拿走了她明面上的武器,却没有发现这把短匕。 现在她距离老人只有四米之遥,依着她的本事,完全可以在最短的瞬间,一刀刺进他的后心! 通过刚才的这番谈话,谢小雯很清楚的认识到,她已经被组织上抛弃了。 老人并没有说出这样的话,好像她随时都可以离开,但谢小雯却很清楚,在农舍四周,至少隐藏着十几个全副武装的高手。 说不定,她驾驶来的车子下,也已经被安装了炸弹,只要一上车,就会轰的一声爆炸。 今天,她再也没有活着离开这儿的可能,和希望。 她是一枚被抛弃了的棋子。 谢小雯没有愤怒,也没有悲伤,她很清楚这是理所当然的结果:她知道的太多了,如果她一旦被人抓到,就会牵扯出组织上更多的人。 组织上为了保护更多的人,只能让她死,别无选择。 谢小雯没以为老人这样做没什么不对,可是她却不甘心:如果不是老人草率的下达命令,昨天在三里屯时,她没必要亲自现身去试探高飞。 那样就不会被高飞识破,也不会被廖无肆看穿,就不会死--想到廖无肆后,谢小雯终于有了丝欣慰:她终于在临死前,把她自己交给了她所爱着的男人。 尽管那个地方是个臭不可闻的垃圾场,不是每个女孩子所幻想的花烛洞房。 尽管她在离开时,一刀刺伤了廖无肆--可那一刀,绝不会对廖无肆造成太大的伤害,她只想给所爱的男人,留下一个她曾经来过这个世上的印痕。 她能看出,当时在她出手后,廖无肆的眼神中,有了太多的不可思议,愤怒,和哀伤。 她知道,廖无肆也许误会了她的意思。 但这有什么呢? 只要她自己知道就行,只要她能留给廖无肆一个永不消失的印记,这就足矣! 把清白交给廖无肆后,谢小雯虽死无憾,也知道自己所犯的罪恶,根本无法弥补,所以她现在心情格外的平静,手格外的稳。 谢小雯望着老人的背影,手指慢慢的张开。 但就这时候,她却猛地瞥到了一丝亮光。 那一抹亮光眨眼就消失了,可谢小雯却能判断出,那是狙击步枪瞄准镜的反射灯光--暗中,早就有狙击步枪瞄准了她,只需她有一点点的异动,她的脑袋就会砰的一声,就像碎开来的西瓜。 “你走吧,我不忍心看到你死在这儿,毕竟你是我抚养长大的。” 这时候,老人淡淡的说话了,没有一点点的忧伤。 “好--保重!” 谢小雯知道她已经没有一点刺杀老人的机会,只能被动的离开,声音嘶哑的说了句保重,随即霍然转身,快步冲向了院门外。 远郊,农舍,篱笆墙,周围是成片的玉米地。 玉米地半人多高,风吹过时响起唰唰声。 谢小雯开来的车子,就停在篱笆墙外的玉米地旁边。 车子周围,没有一个人,就像方圆几公里都看不到一点灯光那样,唯有夜风在轻轻的呜咽。 谢小雯飞一般的冲出篱笆院,冲到车前时,却没有上车,只是猛地加速,就像一颗炮弹那样,嗖的一声扑向了玉米地中! 玉米地里的玉米足有半人多高,当下又是黑夜,只要她能逃进玉米地内,就算老人这边有再多的人,也别想抓到她。 谢小雯毕竟是华夏九龙王之一,自身也有着相当恐怖的实力,越是复杂的环境下,她越能保持足够的杀伤力。 谢小雯纵身跃起,夜色下就像一只夜鸟那样,横横的掠过轿车,扑向了玉米地。 咻! 就在谢小雯腾身跃起的瞬间,一道闪着幽蓝色,划破空气的子弹,咻咻厉啸着飞了过来,钻进她的左肩。 “嗨!” 身子一震的谢小雯,刚发出一声闷哼,夜色中就出现了至少十几道幽蓝色的--幽灵。 那是高速飞行的子弹,用秒速超过一千米的速度飞向了她。 第1116章 双手抱头爬在车上! 这些急速飞行的子弹来自三个方位,除非谢小雯变成一只蝙蝠,要不然她根本躲不开这么多子弹。 不过谢小雯终究是华夏九龙王之一,在刚被第一颗子弹打中时,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身子猛地一个前空翻,直直的向玉米地内摔了下去。 高速翻转的身子,有效的躲开了大部分的子弹。 却不是全部。 至少有三颗子弹,狠狠击中了她的身子,使她再也无法维持身体的灵活性,仰面狠狠砸在了玉米地内。 本能的,谢小雯在落地后就要弹身而起,可身子刚弹起,右腿就传来撕心般的疼痛,重新跌落在了地上,低头一看,她的右腿小腿骨,已经被子弹打断。 除了右腿外,她的左肩再次被击中。 这四处枪伤,对谢小雯来说,都算不上是致命伤。 不过眼下无疑是致命的,相信在下一刻,那些埋伏在周围的枪手就会围上来,用子弹把她打碎,然后--就地掩埋,秋收后的玉米,应该会长的格外大吧? 果然在下一刻,这片玉米地的西南,东南和正南三个方向,就有十几个抱着枪的黑影,好像捕猎的猎豹那样,飞快的向谢小雯扑来。 谢小雯这时候却已经站不起来了。 哪怕是她能咬牙坚持着站起来,在只有一把短匕、右腿断了的情况下要想逃过追杀,这无异于痴人说梦。 既然没有生还的可能,那又何必死在逃跑的路上? 谢小雯重重叹了口气,停止了逃跑仰面躺在地上,望着黑夜的眼神里全是贪婪之色。 她要在临死前,多看会儿这个世界。 生命消失后,就再也看不到这些了。 以前,谢小雯很反感京华的天空,总是那样灰蒙蒙的没有一点生机。 将死之前她才忽然醒悟:没有生机的不是天空,而是本身的思想。 咔咔! 谢小雯在听到最近的脚步声时,嘴角露出了一个解脱的笑意。 砰! 枪声响起。 枪声,却是来自谢小雯的后方,让她亲眼看到那个扑过来的追兵,猛地一个后仰,就重重摔了出去。 紧接着,就有人高喊:“有情况,她有帮手--啊!” 这个人还没有来得及喊完这句话,一阵犹如爆豆般的枪声,就接连响起。 谢小雯背后杀出的这个人,手持一把制式冲锋枪,对追杀她的那些人疯狂扫射。 追兵们刚才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谢小雯身上,从没有想到玉米地里还埋伏着一个人,这个人的火力不但很猛,而且枪法还特别准,眨眼间就有至少四个追兵中弹身亡,其他人仓促间本能的趴伏在了玉米地内躲避。 把一个弹匣的子弹扫光后,这个突然出现的人立即扑到谢小雯这边,开始卧倒向前伏射。 借着枪口火舌喷出的亮光,谢小雯看清楚了这个人。 廖无肆。 -- 高飞驾车赶到金阳路13公里处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和市区此时恰逢盛夏的黄金时间段相比,这儿就是另外一个世界,除了风吹过果树的声音,就是此起彼伏的虫儿叫声,几百米才会出现一盏的路灯,光线昏黄,给人一种破落残败的感觉。 京华,也唯有在十三陵附近,才会有这样的净土。 高飞停下车向前方看去,长路漫漫,没有一个人影。 他在车上等了片刻,这才下车倚在车头上,点上了一颗烟。 高飞相信,那个人既然把他约到这儿来,就没有不露面的理由。 不过,他足足等了得十分钟,也没看到有人出现。 “难道有人在耍着哥们玩儿?” 高飞把第二颗香烟头弹出,觉得没必要再等下去了,反正今晚他已经来过了。 他绕过车头刚要拉开车门,就听到身后的果树阴影中有人低声喝道:“别动,双手抱头趴在车上,要不然就打碎你的脑袋!” 高飞眉头皱了下,缓缓转身看向了声音的来源方向。 “转过身去,双手抱头趴在车上!” 那个声音再次响起,带着冷厉。 高飞看着那边,还是没说话,也没按照那个人的去做。 慢慢的,一个黑影从果树中走了出来,右手握枪左手托着手肘,很标准的随时开枪动作。 听声音,是个女人,脸上蒙着一块黑布,头发随意的披散在肩上,身材高挑,慢慢走出来时的身子微微侧着,就像螃蟹那样走路。 在这个女人第三次要喝令高飞双手抱头趴下时,高飞抢先问道:“你是谁?” 女人走到他面前四五米的地方,冷冷的说:“你听不出我的声音?” “对不起,还真没任何印象。” 高飞实话实说。 “胡说。” 女人冷哼一声,问道:“你会听不出我的声音?”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呢,女人的手腕往下一垂,划过一缕幽蓝色的弹道,子弹打在他脚前的公路上,蹦起一簇暗红色的火花。 这是警告。 高飞这才郑重起来,举起双手向后退了一步:“靠,要玩真的?” 这个距离,别看对方拿着枪,但只要她不是安归王那样的女人,高飞还是有把握抢在她开枪之前动手干翻她的。 不过他却没有这样做,因为他想搞清楚这个女人是谁。 话说,他的确没有听出这个女人是谁,但好像也有那么一点点的印象。 看到高飞举起双手后,女人再次第三次低声喝道:“转身,抱头,趴在车上。” 这次高飞很乖,按照女人的要求抱着脑袋,趴在了车头上,就像一个等待被爆的可怜人。 女人快步前行,来到高飞背后,枪口抵在了他后脑勺上。 “你到底是谁?” 高飞眼珠子转动着,实在有些生气了,正准备动手时,那个女人却抢先伸手,飞快的伸向了他的裆部。 “嗯?怎么个情况,还有劫色的?” 高飞明显感觉到女人的手,碰到了他最宝贝的东西,当时就愣了,但随即就好像明白了什么。 “呼,果然是骗人的。” 女人却长松了口气,声音里少了冷厉,却多了股子怨气。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那只该缩回来的手,却一直没缩回来。 高飞不怕被枪指着脑袋,却怕他宝贝被人困住--如果说男人也有七寸的话,那么那玩意就是七寸,被人控制住后,本事再大也施展不出来的。 “嗨,嗨嗨,我说你能不能先把手拿开,这样很容易让我擦枪走火的。” 高先生开始后悔自己的大意了,动也不敢动,干咳了声问道:“那个啥,咱有话好好说,你能不能先把手拿开?这玩意是一次性的,一旦损坏,没地方修。” “坏了更好,省的你去四处祸害良家妇女。” 蒙面女人冷哼一声,不但没有放手,反而开始动了起来,就像你在岛国小电影上看到的那些正戏开场的前奏那样。 半年多以来,高飞都是在地下楼兰度过的,他一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就是草原上的肉食动物,半年多来一直吃素,直到昨天才‘逮住’了王晨,狠狠饱餐了若干次。 而且再来金阳路赴约时,他又和王晨乱了一个傍晚,这要是放在别的男人身上,肯定会累得腿子打软了,就算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捉住要害处,也不会有啥反应的。 可高先生却不是一般的男人--他在尝到‘肉滋味’时就惊讶的发现,他在那方面的功能相比起以前更加强劲了,好像永远不知道疲惫那样。 高飞慢慢就明白过味来了:他的某些功能变得强大,很可能是莫邪征东喂食他那些草药的缘故。 莫邪征东既然自夸为当今天下第一中医圣手,在调理高飞身体时,顺便帮他固本陪阳还是很正常的。 所以呢,就算在来赴约之前,高飞就已经和王晨乱腾过很久了,但在女人手上有了动作后,他还是立即有了最正确的反应。 感受到高飞的明显变化后,女人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同时,她那次在网吧三楼的梦幻经历,也如狂风般的突袭了过来,使她的呼吸一下子加重,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声轻哼。 轻哼声未落,高飞就已经反身抱住了她,缴走了她右手中的枪,动作很自然。 接着,他就把女人抱上了车头…… 在女人的手碰到她不该碰到的东西时,高飞就想到了在地下楼兰养伤时,他和莫邪征东的一段对话:“安归王现在在做什么?” “她在替你泡女人。” 莫邪征东是这样回答的。 高飞不知道他那个名义上的小表姨再替他泡哪个女人,不过在女人有了那不尊重的动作后,就知道她是安归王替他泡的女人了,或者说之一。 安归王不是一般人,眼界自然也不是一般的高。 高飞很相信这一点,所以能肯定这个女人绝对是女人中的极品,根本不需要验证,甚至不需要知道她是谁,只需做他接下来该做的事就可以了。 没办法,经过莫邪征东半年多的精心调理后,现在高飞在那方面就是一堆干柴,只要有点火星,立即就会腾起熊熊的火焰,连他自己都无法压制,开始尽情的燃烧。 这是本身生理上的一种极度需求,和背叛新婚妻子无关。 车子开始颤抖后没多久,女人无法克制住的高声尖叫,惊动了不远处果树上的一只夜鸟,嘎嘎的叫着掠过夜空,像正北方向飞去。 鸟儿很气愤:大晚上也不让鸟休息,还特么的让不让鸟活啊? 这只气愤的鸟儿嘎嘎叫着,飞快的掠过果园,河流,草地和郊外农舍,来到了一片玉米地上空。 不知道飞了多久的鸟儿现在很累,所以想落下来好好休息一个晚上再说。 鸟儿稍微收起翅膀,正想一个猛子扎下来时,却嗅到了一股子浓郁的血腥气息。 同时,它也敏锐察觉到一股子犀利的冲天杀意,顿时大惊,嘎嘎叫着赶紧鼓动翅膀,眨眼间就消失在了更远的黑夜中。 第1117章 女人最相信直觉! 在一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飞来的夜鸟掠过上空时,神经紧绷着的廖无肆才从玉米地内缓缓的站起来,一滴鲜血从军刀刀尖上滴落,滴在了他脚下一具尸体的脸上。 子弹早就打光了,但这丝毫不妨碍他利用自己出色的野外作战经验,把至少十三个敌人都一一干掉,直到再也感觉不到危险后才站起身。 这片长势喜人的玉米算是糟了秧,就像被狂风暴雨骤然袭击过那样,横七竖八的扑倒在地上,至少也得有四五亩地的样子。 这就是廖无肆的战场。 廖无肆独自干掉十来个敌人后,自身也受了几处枪伤,不过对他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因为只要他还能握紧刀子站起来,就能继续战斗。 没有谁再和他对战,因为那些奉命追杀谢小雯的人,都已经全军覆没。 这些人也是组织中的佼佼者,其中还有两个人是高素质的专业狙击手,可他们在对上廖无肆后,结果却只能有一个死。 这就是精锐和一般人的区别。 谢小雯也该是精锐,可惜她在死命逃跑时就已经受伤失去了先机,只能任人宰割,但廖无肆却是武器配备齐全,又有丰富的野外作战经验,和常人没有的阴狠歹毒,所以出现这个结果也是很正常的了。 廖无肆站起身,缓缓转了个圈最后把目光锁定了不远处那间农舍。 刚才在战斗中,他就看到那边有辆车子迅速驶出农舍,向市区方向狂奔而去--那应该是敌人的首脑,不过当时廖无肆正在全神对付敌人,根本没工夫去拦截那辆车子,看看谢小雯的背后主使人到底是谁。 现在他终于干掉了所有敌人,却没有必要再去农舍那边了。 甩了下军刀,把上面的血迹甩干,廖无肆把军刀收了起来,慢慢走向了谢小雯那边。 在廖无肆出现后,谢小雯就很安静的躺在原地,十几棵玉米遮住了她,不过她仍然能看到走过来的那个男人。 廖无肆走到了谢小雯面前,蹲身拔开了盖住她的那些玉米。 谢小雯说话了,语气中不带有丝毫的感情:“你怎么会找到我?” 廖无肆盘膝坐在地上,双手搬起了谢小雯那根受伤的腿,放在自己膝头上。 被活动的疼痛,让谢小雯猛地咬住了嘴唇,冷汗从额头刷的淌了下来,却没有发出一声痛呼,只是看着廖无肆挽起她的裤腿,撕下衣服给她包扎伤口。 廖无肆动作熟练的给谢小雯包扎着伤口,淡淡说道:“那是因为你想让我来,所以我就来了。” 在垃圾场的那个下午,谢小雯临走前一刀刺伤了来廖无肆。 就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她本来想趁廖无肆在‘最虚弱’的时侯,一刀戳死他的,可看在他对她痴情一片的份上,没有下毒手,只是警告他以后不要再希冀找到她。 廖无肆随后就走出了垃圾场,却在那片老式住宅区小区门口墙壁上,发现了谢小雯留下的特殊跟踪印记。 就是凭着这些印记,廖无肆最终找到了这个地方,在谢小雯最危险时及时出手解围。 “哼,就算你看到我留下的那些印记,你也没必要来的。” 谢小雯冷哼了一声,语气冷漠:“因为我们现在是敌人了。你是华夏国的安全卫士,我却是邪恶的敌人,咱们立场不同,天生就该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是,我承认你以前很在意我,我也很感激,可我在垃圾场时,已经偿还你了。” 谢小雯所说的偿还,就是指把她的清白,交给了廖无肆。 “你爱我,我给了你,所以我们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谁欠谁的了。” 谢小雯木然的盯着廖无肆:“现在我们互不相欠了,你没必要再来救我的。” 廖无肆把她腿上的伤口包扎好,淡淡的说:“你说的不错,我们从那天开始就互不相欠了,我这次来救你,就是因为想从你嘴里知道一些东西。” 顿了顿,廖无肆忽然笑了。 那笑容在夜色下看起来很迷人,整齐的牙齿雪白,声音很温柔:“还有,我要带你去见一个人。” 廖无肆语气冷漠时,谢小雯看起来很镇定。 但当廖无肆露出迷人的笑容时,谢小雯却有了浓浓的恐惧,身子一缩,把伤腿从他膝盖上缩回,嘎声道:“你、你要带我去见叶心伤?” 廖无肆笑着点了点头:“是啊,他为你背了太久的黑锅--虽然他和我关系不怎么样,甚至有些讨厌我,可他终究是我的兄弟。我怎么能忍心让自己兄弟,始终被你背着黑锅呢?” “廖、廖无肆,你真要这样?” 谢小雯牙齿开始打颤:“你、你真要从我嘴里掏出那些东西?我告诉你,我是不会说的,死也不会说!” 在尖声喊出这个‘说’字时,谢小雯猛地伸出舌头,两排牙齿狠狠扣了下来! 在她肩膀有伤,无法用手拿刀子自杀时,咬舌自尽是唯一的选择。 她当前的确痛恨某些人,但她却宁死也不会说出那些人是谁,因为她在奎莫拉面前发过誓,一旦泄露出那些秘密,她在死后的魂魄将彻底消散,生生世世不能轮回。 信仰。 这是一种从幼儿时期就被灌输的信仰。 信仰的力量的强大的,可以让人无视死亡,尤其是谢小雯这种受过严酷训练的人。 她坚信一旦泄露了那些秘密,违反了在奎莫拉面前发过的誓言,那么死后的魂魄就会彻底消散,再也不能轮回转世--很多个没人的夜晚,谢小雯都希望自己来生能转为人道,和自己所爱的人,过着男耕女织的普通日子。 所以在廖无肆说要从她嘴里得到那些秘密后,她才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咬舌自尽! 只是,不等她的牙齿咬下,廖无肆却飞快的挥出一拳,重重击打在了她的下巴上。 谢小雯的下巴脱臼了,再也用不上丝毫的力气。 可她的双眼,却死死的盯着廖无肆,透着无比的恨意,和恐惧。 “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的心太狠,不顾曾经的那些山盟海誓,很没人性?” 廖无肆开心而疯狂的大笑了起来,笑声中隐隐透着股子凄厉。 不知道笑了多久,他的笑声才慢慢低了下来,但双肩仍然抖动着,笑的泪水都淌了下来。 反手擦了把泪水,廖无肆笑着说道:“谢小雯,我是个什么样的人,相信你最该明白。当初在印尼时为了完成任务,我连怀了我孩子的女人都能亲手做掉,何况是你?” 谢小雯眼神里的恨意消散,继而换成了绝望。 她很清楚廖无肆是个什么人:他对这个国家,有着一股近乎痴迷的疯狂热爱,为了守护他的祖国,和绝大对数人民的安危,他从来不会考虑任何感情。 打个比方,假如廖无肆的父亲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他一样会大义灭亲,毫不眨眼。 沙,沙沙--一阵下雨般的声响,从远处的玉米地里传来,还伴有隐隐的笛声。 廖无肆的笑声顿住,皱眉说道:“那个讨厌的驱蛇人又来了,总有一天,我会把那个人喂了蛇。” 说着,廖无肆把谢小雯从地上抄起来,飞身跑向了路边的车子那边。 沙,沙沙。 在车子终于停止了晃动后,一条半夜梦醒的蛇儿,慢慢爬过草丛,昂首看了眼车旁那对男女,随即了无兴趣的爬向了果园深处。 脸上依旧蒙着黑布的郝连偃月,死尸一般仰面躺在车头上,望着灰蒙蒙的夜空,大脑中仍旧一片无意识的空白,就感觉到自己还在云端里飞呀飞呀的。 而高飞呢,这时候已经穿好了裤子,点上了一颗香烟。 话说事后一颗烟,快活似神仙。 高先生当下对自己那方面的状态很满意,也很感激莫邪征东。 也不知道为什么,男人唯有在那方面强大了,才会有自信心。 说实话,高飞和王晨在一起时,始终是收敛着的,因为他很清楚,刚刚成为女人的王晨,根本经受不住他狂风暴雨般的攻击。 如果他一旦克制不住自己,小王晨也许会变成一朵提前凋谢的花儿,那可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 但对这个主动送上门来的郝连偃月--高先生就完全不用客气了,有多大本事就用多大本事。 刚才确定得用‘酣畅淋漓’这个词语来形容,尽管他始终没有揭下郝连偃月脸上的黑布,不过仅仅凭借她这幅傲人的身材,就足够让他那样疯狂了。 一身大汗出过后,风平浪静,高飞却没有感觉出丝毫的疲倦,反而更加的精神百倍,要不是在看到郝连偃月连下车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在吸完一颗烟后,还真想再接再励。 郝连偃月眨巴了下眼睛,终于活转了过来,心中惬意的长叹一声:焦恩佐果然是在撒谎,高飞始终都是那个高飞。至于岭南计划,视频曝光等破事,都是这厮的一系列阴谋吧? 郝连偃月自信,女人的感觉可以让她判断出一切。 在若干天之前的那个网吧三楼内,郝连偃月懂得了什么叫真正的恩爱,那种快乐到让人昏迷的感觉,是那样让她永生都无法忘怀,成了她‘鉴定’高飞真假的唯一标准。 今晚,这种疯狂的感觉再次涌现,甚至比上一次还要让她着迷--这时候,谁要是来告诉她说高飞是假的,她就算再没力气,也得一巴掌抽死丫的。 “帮我下来。” 深吸了一口气,郝连偃月声音慵懒的说道。 “乐意效劳。” 男人在满足后,心情总会特别好,愿意为女人做事。 高飞把她从车头上抱了下来,放在了迈巴赫的后车座上时,终于忍不住的扯下了她脸上的黑布,然后就是一呆,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又及时闭上了嘴巴。 幸好,这时候郝连偃月的注意力不再他身上,而是四处找手纸。 “郝连偃月,原来安归王替我泡了她!” 第1118章 很头疼的问题! 高飞在国外打造他的‘鬼舞’佣兵品牌时,就曾经听说过郝连偃月的赫赫威名。 那时候,雇佣军军团的团长史密森上校,曾经列出了当今世上十个最不能招惹的人,郝连偃月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高飞等人从不把这十个人当回事,不过秉着最好是少惹麻烦的原则,他们从来都不主动招惹这些人。 高飞回国后,第一次听说郝连偃月这个名字,是在冀南的千佛山医院门口,那时候红姐遇刺受伤住院。 他第一次真正认识到郝连偃月,则是在皇朝会所,白瓷夫人举办的‘商业世界杯’上,当时他正在收拾张耀明,这个外形俊美冷酷的女人闯了进去。 从那之后,高飞就没记得再见过她。 郝连偃月,对于高飞来说就是划开夜空的一颗流星,俩人根本没有把关系发展到如此地步的可能。 可高飞却没想到,安归王在假扮他时,竟然替他泡上了郝连偃月--这个如此强势的女人。 而且从她有些不自重的前奏动作中,高飞能看出她已经痴迷上了自己。 难怪有个姓张的女作家曾经说过,男人是通过那个啥来征服女人的。 这句话虽然粗俗,有辱‘高级知识分子’的清誉,可却是很现实的,郝连偃月也证明了这句话是无比的正确。 “可惜我没有看到安归王,不知道她是用什么办法泡到她的。” 高飞关上了车门,脑子里飞快转动着,想着安归王接近郝连偃月的理由,或者说是手段。 十几分钟后,郝连偃月从车里走了下来。 现在的郝连偃月,再也没有了高飞前两次见她时的冷傲,温柔的就像一只小猫咪,挨着他坐在路边,揽住了他的腰,脑袋放在了他肩膀上。 高飞没有说话。 这时候主动说话,反而会容易露出马脚。 看他久久都没有说话,郝连偃月只好幽幽的问道:“那段视频是怎么回事?” 高飞故作神秘的笑了笑,淡淡的说:“你应该学过’引蛇出洞‘这个成语吧?” “嗯?” 郝连偃月抬起头,看着高飞:“你是在用这个办法,引出--引出那个女的。” 高飞反问:“当时你也在现场?” 郝连偃月轻笑一声,傲然说道:“你别忘了我是做什么的。尤其是在京华,只要有任何的风吹草动,我都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到。” 郝连偃月这样说,可不是在说大话,她身为九局的局长,就是个大情报头子,高飞在三里屯闹得那样大,当街打残了四五个人,她要是还不知道的话,那就是她的失职了。 高飞点了点头:“嗯,就是为了引出那个女的。” “那个女的是谁?” 郝连偃月问道。 高飞犹豫了下,却没有说话。 郝连偃月眉头微微皱起,不满的问道:“怎么,我现在都对你这样了,你还对我有所防备?” 高飞叹了口气:“唉,不是对你有所防备,是因为那个女的身份很重要,一旦曝光,会引起很多人的不安。所以,我暂时还不想说出她是谁。” 黄龙谢小雯在汉德勒森林之战中假死,就证明了她是真正的内奸。 华夏曾经最为精锐的特工小组九龙王中,竟然出现了一个内奸,这绝对是让相关部门都甚为震惊的事。 “算了,你不愿意说就算了,反正我早晚都能知道。” 郝连偃月不满的冷哼了声,故意松开了高飞,和他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高飞却没有在意,只是笑着转变了话题:“你今晚约我来,不会是只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你该找个酒店。五星级酒店,总比这儿要舒服太多。” 郝连偃月仍旧为高飞不信任她而生气,冷冷的说:“我倒是想去酒店,可行吗?自从上次被组织上怀疑后,我就变得更加小心了。一旦被他们发现,我原来和你暗中往来,恐怕我很快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组织!? 听到这个字眼后,高飞眼中闪过一抹惊讶,幸亏是晚上,郝连偃月没有发现。 现在一听到‘组织’这个词,高飞就会想到杀破狼三部,继而想当然的明白了什么:原来,她竟然也是杀破狼中的人! 堂堂的九局局长,竟然也是那个组织中的人物,这的确让高飞感到震惊,同时也惊骇于组织上的力量,要远远比他所想象的强大。 通过郝连偃月这带有抱怨的话语中,高飞能听出她在组织中的地位,好像不是太高。 他很想知道什么,却又不能直接问,所以只能拐弯抹角,装做随意的样子:“在盛传我是别人假扮的这段时间内,组织上都有什么具体的动作?” “肯定有动作,只是我没资格知道。” 郝连偃月并不知道高飞在套她的话,很随意的回答:“就连你去岭南这事,我也是事后才听焦恩佐说的。他告诉我说,你是由安归王假扮的,这次去了岭南,就别再想活着回来,而你本人早就死在俄罗斯了。” 说到这儿时,郝连偃月好像想到了什么:“哦,对了,当时我能感觉到,焦恩佐好像对安归王很忌惮,好像有什么把柄被人抓在手中了。” 焦恩佐被安归王控制这件事,郝连偃月不清楚,高飞却知道一些:在美国死亡谷的破军美洲分部,正是安归王及时出现,救走了焦恩佐和解红颜他们。 依着高飞对安归王的理解,她当然是那种无利不起早的人,绝不会因为焦恩佐是她名义上的属下,就去救他,很可能是要利用他来做什么。 而恩佐哥呢,被安归王挟持后,也不敢反抗,只能盼着她出意外。 事实上,安归王也的确除了意外。 只是这件事除了莫邪征东和高飞外,就连沈银冰和叶心伤都不知道。 沈银冰他们只知道,安归王没有死,被莫邪征东救了。 想到这儿时,高飞忽然突发奇想:既然安归王能假扮我,替我泡上郝连偃月,那么我为什么不装做自己是假扮高飞的安归王,去哄骗焦恩佐他们呢? 这个灵光一闪的念头,让高先生心中很是得意,表面上却很平静的说:“那是安归教内的事儿,狗撕猫咬的没人知道--焦恩佐在听说我回不来后,对你还说了些什么?” 郝连偃月眼里闪过一抹复杂,看着高飞说:“他说,要与我们合作,一起来对抗组织。” “你们?除了你之外,还有谁?” 高飞敏锐的捕捉到了郝连偃月这句话中,真正的用意。 郝连偃月没有隐瞒什么:“那一次除了我之外,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张耀明,一个是--高雅。” 她在说出高雅的名字时,故意停顿了一下,高飞的嘴角,也迅速跳了一下。 高雅,明明是他的亲兄弟,他明明已经离开了高家,可高雅为什么还不放过他,不惜和焦恩佐继续掺合在一起? 高飞真不明白。 当然了,就算他把这些事告诉高家,高家也不会把焦恩佐怎么着,因为郝连偃月也说了,焦恩佐现在是要极力对抗组织,为他们几个人披上了一层‘对抗邪恶’的正义的皮。 好像知道高飞心里在想什么,郝连偃月等了片刻,才继续说道:“我能看得出,那个张耀明不是个成大事的人,让他拿出纨绔嘴脸在街上欺男霸女倒是很胜任,不过要是参与这种玩命的勾当,他没有这个胆。看来,焦恩佐拉他进来,只是看重了他张家大少的身份罢了。” 高飞没说话,只是皱眉想事情。 郝连偃月只好好继续说:“其实吧,我觉得张耀明比起他妹妹张暮涵来说,不管从哪一个方面的能力,都差了不止一个档次。焦恩佐也肯定看出来了,要不然当初他也不会接近那位大小姐,去冀南给他捧场了--呵呵,说起来也很好笑。” 高飞这才问道:“有什么好笑的?” “当初你在冀南给了张暮涵一个难堪,很多知道的人都以后,依着张大小姐的脾气,肯定会和你没完没了的,我也是这样认为。” 郝连偃月吸了下鼻子,说:“可我没想到,在你参加她父亲生日聚会那一天,她对你的态度,和看着你的眼神,和我现在对你的几乎差不多--喂,高飞啊,你不会连那位大小姐也搞定了吧。” “怎么可能,我现在是有夫之妇了,除了你这种主动上门的,哪敢随便拈花惹草的?” 高飞很随意的伸手,在郝连偃月的鼻子上刮了一下,心里却在暗暗叫苦:我那个亲亲的小表姨,你不会把张家那大小姐也给我招惹了吧? 说到后来,郝连偃月对高飞的怨气已经消失了,就把她所知道的那些,原原本本的讲了一遍,却没有高飞最想听到的那些:安归王是怎么泡上她的? 最后,她问道:“你说我以后怎么办?” “你以前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过得更加保密我们的关系,以免给你招来杀身之祸。” 高飞拿出自己的手机,记下了郝连偃月的号码:“这是我新换的手机,以后有什么事情,直接拨打这个号。” “好的。” 郝连偃月看了下时间,叹了口气说:“唉,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听出她叹气中的落幕后,高飞忍不住的说:“要不,今晚你就和我在一起吧,只要小心些,应该问题不大的。” “真的?” 郝连偃月的眼睛开始放光。 高飞说出这句话后,就后悔了。 他何尝不知道和郝连偃月呆的时间越长,越能容易露出马脚? 别忘了,郝连偃月其实痴迷的是假扮高飞的安归王,一旦被她知道眼前的高飞是本尊,谁知道这女人会是什么反应? 当然了,从她刚才的反应来看,高飞也仔细能‘对得起’她。 话既然说出口了,高飞只好硬着头皮,双手扳着她的肩膀,含情脉脉的看着她:“偃月,我会骗你吗?” 第1119章 是你干掉赵率的吗? 高飞回家时,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九点多了,王晨还没有回家。 昨晚在和郝连偃月呆在一起时,高飞旁敲侧击的问了很多事,尤其是她所属的那个组织。 现在,他除了知道郝连偃月来自贪狼,和焦恩佐是同一个部门外,平时和组织上联系,都是靠一个长相很丑的女子之外,其它的就不知道了。 那个明明看起来应该很年轻,但却偏偏很丑的人是谁,高飞基本也能确定了:燕魔姬。 而燕魔姬又在黄龙被高飞识破时,驱赶蛇群帮她解围,那么就间接证明了,黄龙也是属于贪狼部门。 贪狼部门是杀破狼三大部门之一,仅仅是这个部门,就囊括了九龙王之一的黄龙谢小雯,九局的局长郝连偃月,由此可以看出,它是多么的强大,隐藏的有多深。 到现在为止,高飞算是和破军,贪狼两大部门都结识过了,不过那个七杀却始终没有丝毫线索。 看来,要想铲除杀破狼,可不是一时半会,也不是几个人就能摆平的事。 凡事都得一步步的来,欲速则不达。 高飞目前担心的是高雅:如果他一旦被贪狼控制,那么对高家来说,可就是个天大的灾难了。 虽说高飞当前已经脱离了高家,另立门户了,也打心眼里不待见高雅,但大家毕竟有着血浓于水的关系,他绝不能放任高家被牵扯到这个阴谋中。 高飞躺在浴缸内,闭目养神想了很久,直到肚子咕咕叫时,才爬起来穿好衣服,准备给王晨打个电话,问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按照高飞的计划,不会在京华呆太久,他冀南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呢。 他想征求一下王晨的意见,自个儿先回冀南。 他刚拿起电话,就看到一辆黑色奥迪轿车,缓缓驶进了别墅院子里。 高飞还以为这是陈家派人把王晨送回来了呢,放下手机走出客厅门口时,才发现从车上下来的不是王晨,而是高云华。 高云华的眼睛有些发红,有明显的黑眼圈,一看就是昨晚没有休息好,不过精神却很振奋,看来他已经知道了高飞的事。 对这个堂哥,高飞有着很多的好感,快步走下了台阶,很客气的叫道:“大哥。” “高飞,你终于回来了!” 高云华走过来,展开双手狠狠和他拥抱了下,右手看似漫不经心的拂过了他的雄膛。 高飞苦笑:“别试探了,我是真的高飞,要不要给你脱了裤子看看?” “哈,哈哈。” 高云华爽朗的大笑了几声:“行啊。还别说,我还真担心你不是男人。” 高飞作势要解腰带,高云华抬手给了他一拳:“得了,别给我装了啊,进屋说话。” 等高云华坐下后,高飞从冰箱内给他拿出了一罐啤酒。 高云华也没客气,打开后一口气喝干,打了个嗝后,舒服的吐出了一口气。 高飞再次扔过来一瓶,坐在了他对面,关心的问:“怎么,昨晚没有休息好?” “最近事情特别多。” 高云华没有说什么什么事,收起笑容正色问道:“高飞,我今儿来找你呢,是老爷子的意思。” “嗯,我在听着,你说。” “你能平安回来,他很高兴,就像我一样。” “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是亲人。” “是的,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是亲人,兄弟。” 高云华重重重复了一遍高飞的话,继续说道:“我这次来,是代表老爷子问你几个问题。” 高飞点了点头。 高云华也没客气,开门见山的问道:“你失踪的这段时间在那儿,二婶(方小艇)已经告诉老爷子了。他只想知道,你对他给你主持的这次婚姻,满意吗?” “王晨是个好女孩。” 高飞回答这个问题时,倒是没有丝毫犹豫。 事实上,王晨也的确是个优秀的女孩子,不管是谁娶了她,都是一种幸福。 听高飞这样说后,高云华明显松了口气。 在来之前,尽管他也猜到高飞不会对这次‘包办婚姻’有意见,可也知道这厮在女人这方面很乱,真怕他辜负了王晨。 “好,第二个问题。” 高云华喝了口酒,问道:“老爷子说,当初答应要离开高家的,是假扮你的安归王,不是你。所以,你现在可以提出你的要求,比方你不想脱离高家,或者说提出一些条件。老爷子还说了,无论你提出什么苛刻的条件,他都会……” 高飞抬手,打断了高云华的话:“我没有任何的不满,也不会再提出任何条件。” 高云华直直看着高飞的眼睛,沉声问道:“真的?” “真的,我没有撒谎。” 高飞点了点头,身子后仰靠在沙发上淡淡说道:“说实在的,我还真不习惯那种大少生活,我更喜欢一个人在外打拼,那样我会有种成就感。” 不等高云华说什么,高飞继续说道:“所以,我想拜托大哥你告诉高雅一声,以后别再针对我了,我对他在高家的地位,不会产生任何威胁的。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他还把我当做是威胁,那么,我就不会再客气了。” 高飞说到后来时,语气很淡,可高云华却能听出他不耐烦的决心:再敢招惹我,我一定不会放过他! 如果不是为了保护郝连偃月,高飞肯定会把高扬和焦恩佐纠缠在一起的事说出来。 他担心说出这件事后,高家在‘拷问’高雅时,会牵扯出郝连偃月。 他却不知道,高云华早就知道郝连偃月是什么人了。 “好,这件事我会帮你处理的。” 高云华很想说,高雅还年轻,做些混帐事也有情可原,但他现在却说不出口。 高飞这个亲哥哥要对高雅不客气,高云华这个堂哥却在努力维系他--这真是很奇怪。 其实高云华对高雅也很不满,所以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加以纠缠,直接开始问下一个问题:“高飞,接下来这个问题很重要,你必须得说实话。” 高飞眉头微微皱起,不满的说:“大哥,我一直没有撒谎。” “我信你。” 高云华放下酒杯,徐徐问道:“几天前,就是你在岭南回家时,你是不是和一个外族男人,去过岭南明城?给岭南大学的周半川校长打过电话?” 高飞点头:“是,我是去过明城。和我在一起的那个外族男人,是个苗族人,叫兔子。我给周半川校长打电话时,没有说我是高飞,那是因为我那时候不想暴露身份。我给他打电话,是因为一个叫什么春城赵率的家伙要对付我。” 高云华问:“你能不能把当时的情况详细说一下?” 春城赵率这种小人物,还远远没有被高飞放在眼里,当下也没什么隐瞒的,就把事情经过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问道:“怎么了,为什么会忽然问他?他--出事了?” “赵率死了。” “赵率死了?” 高飞有些惊讶,随即恍然醒悟:“哦,我知道了,因为我和赵率在明城发生了争执,当时很多人都看到了,所以那边才把我定为了谋杀他的凶手。” “你和他发生争执,可不仅仅是在明城,在冀南时就有过一次了。” 高云华更正了下,简单把他所了解的情况,就是在天涯集团开业那天,假扮高飞的安归王,是怎么教训赵率的过程说了一遍,最后叹了口气:“唉,赵率也许真有取胜之道,不过他的父亲赵友宾,却是齐鲁那边的三把手。而且,在他儿子死后,他一口咬定是你谋杀的,这件事已经捅到了上面。” 沉默了片刻,高云华问道:“高飞,你和哥说实话,是不是你杀了赵率?” 高飞双眼眯起,淡淡的说:“不管他的老子是谁,我要想杀他,根本不需要瞒别人。” 高云华沉默片刻,才说:“我相信你。” 接下来,高云华就把赵率死在高速公路下的事儿,简单说了一遍。 “特么的,他死的时侯,我还在明城呢。” 高飞不介意干掉赵率,也不在乎赵率老子是谁,却很反感别人冤枉他杀人。 “可现在赵友宾一口咬定是你杀了他,事情有些不好办。” 高云华舔了舔嘴唇,看似轻松的说:“不过你别太担心了,只要你没杀赵率,我们高家可不是什么人想冤枉就冤枉的。” 赵友宾能够爬到那么高的位置,肯定自身有着相当深厚的背景。 任何事到了那么高的层次上,问题可不是打打杀杀能解决的了,会有很多毫无关系的人掺合进来,把事情搞的更复杂,最后升级成了更高层次的斗争,这是高飞无法理解的。 他却能想到一点,把啤酒罐捏扁后扔到了门后的垃圾箱内:“这件事,我会调查清楚的,我来解决好了。” “高飞,这件事不许你弄手,你压根意识不到这件事的重要性,所以你绝对不能胡来,以免让事情更加无法收拾,明白了吗?” 为了引起高飞的重视,高云华的语气相当严厉:“以后遇到这种事,你要和王晨商量,千万不要自作主张,王晨在这方面的经验,要比你多太多。” 被高云华训斥,高飞倒是没有太多的反感:“好吧,我听你的。” “嗯,哥也是为了你好。” 高云华语重心长的说:“自从你回归高家后,你做了太多惹眼的事,比方救援汉德勒森林之战……你早就惹人嫉妒了,所以这时候必须得保持必要的低调。” “么的,老子出生入死的去做事,反而惹人嫉妒,这算什么呀,有本事他们也去做,草。” 高飞恨恨的骂了句。 高云华苦笑了声:“这就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高飞又低声骂了句,才说:“大哥,我也有些事情要问你。” “你问吧,只要我知道的,我都会告诉你。” 高云华知道,高飞要问安归王的事情了。 第1120章 我知道谁是内奸! 在安归王假扮高飞的这段时间内,她都做了些什么,比方是怎么答应脱离高家的,同意与王晨结婚的,以及行踪暴露后被追杀的这些事,高云华无疑是最清楚的一个人了。 当然了,安归王假扮高飞去泡郝连偃月,张暮涵等人这些私事,高云华是不知道的。 因为安归王假扮高飞的时间太长,又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儿,所以高云华要是全部说出来,估计一天也说不完,所以只能捡着重要的说。 “说起来,还要从你不幸遇难的消息传来后,开始说起。” 高云华整理了一下思路,说道:“那时候,在得知你遇难后,急需处理的一些事,就是谁来继承你的遗产。” 高飞在地下楼兰,在岭南时,也曾经听莫邪征东和沈银冰、叶心伤分别说起过,高家最终决定让秦紫阳继承他的遗产。 当时高飞还很纳闷,搞不懂为什么高老爷子为什么会选择秦紫阳,只以为她曾经是他的女人,不过这件事对他来说算是小事了,所以也没有往深处询问。 而叶心伤和沈银冰,在和他说起这件事时,也都刻意忽略了最重要的部分,那就是秦紫阳怀了他的孩子--沈银冰是不愿意说,叶心伤是不好意思的说。 高云华却是实话实说:“本来,我们打算是让你和妮儿的儿子小凯撒来继承的,但后来考虑到他的身份,所以就放弃了,最终选择了秦紫阳--高飞,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选择秦紫阳吗?” 高飞摇头:“肯定不是因为她曾经是我的未婚妻。” “不是。” 高云华缓缓说道:“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她怀了你的孩子。” 吧嗒一声--高飞刚拿起的罐装啤酒,掉在了案几上。 他瞪瞪眼愣了老大会儿,才满脸不信的说:“大哥,你、你说什么?” “秦紫阳,怀了你的孩子。” 高云华也不想提到这件事,因为他觉得这对叶心伤很不公平。 叶心伤的二婶,是因为和高飞有关系的沈银冰而死。 他所挚爱的女人,好不容易才在万分之一的几率中中了大奖,结果孩子却是高飞的…… 说出自己所知道的那些后,高云华叹了口气:“唉,总之,当时秦紫阳愿意站出来,也不是为了窥探你那些遗产,而是因为那时候必须得有人站出来。” 高飞这才想起,他在岭南伐南县城和叶心伤彻夜长谈时,叶心伤为什么看他的眼神,会是那样的复杂。 高飞当然知道,高云华也好,秦紫阳也罢,也绝不会拿这件事来开玩笑。 可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觉得更愧对叶心伤。 “高飞,你也别太内疚了,毕竟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你。” 高飞探身,伸手在低头沉默的高飞肩膀上拍了下:“我知道,别人没有给你提起这件事,都是怕你会因为愧对叶心伤而愧疚。但这件事不可能瞒一辈子的,所以也只能由我来说出。当然了,这对叶心伤是很不公平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那就必须得正面面对。” 高飞声音有些沙哑:“我以后还怎么有脸去见心伤?” “那就尽量去帮他,弥补。” “怎么弥补?” “你信他是内奸吗?” “他绝不是内奸。” 高飞抬起头,看着高云华一字一顿的说:“因为我已经知道内奸是谁了。” 高云华问高飞相不相信叶心伤是内奸时,本打算让他以后全力以赴帮着叶心伤洗清冤屈,算做是一种弥补的,却没想到高飞竟然说他已经知道内奸是谁了,登时一呆,随即急忙问道:“谁是内奸?” 在相关部门把叶心伤定位为内奸,加以突然围剿时,高云华是就竭力抗议的一个。 他以为还没有太多的证据,证明叶心伤卖国,所以绝不能就这样草率对付叶心伤。 不过当时所有证据都指向叶心伤,就算高云华竭力抗议,也没能组织相关部门对叶心伤突然下手。 没办法,叶心伤只是个没有任何深厚背景的特工而已,就算他被冤枉了,也不会有大人物关心的。 高云华倒是希望能查出真相,可惜一直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 现在,高飞却忽然说,他已经知道了真正的内奸是谁,高云华自然是相当激动了。 高飞咽了口吐沫:“真正的内奸,是已经‘死在’汉德勒森林中的黄龙,谢小雯。” “什么?” 高云华委实接受不了高飞说出的这个结果,吃吃说道:“黄、黄龙,不是已经死在汉德勒森林中了吗?当时你们还找到了她的遗物。还有,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她才是真正的内奸?高飞,我可告诉你,现在谢小雯可是烈士……” “她到现在还活着,这算不算是证据?” 高飞打断了高云华的话。 噌的一声,高云华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大吃一惊:“什么,她还活着!?” “是。” 高飞回答:“昨天在三里屯和我打架的那个女人,就是她。” “昨天在三里屯和你打架的那个,就是黄龙?这怎么可能呢。” 高云华呼吸都变得急促了起来,大声问:“你没有认错?” “我敢拿脑袋作保证!” 高飞也不含糊。 高飞都说出这样的话了,高云华自然相信这是真的了,呆愣半晌后,才缓缓坐回到了沙发上:“原来,她也是那个组织中的人。” 如果高飞说的是真的,昨天那个偷袭他的女人就是已经牺牲在外蒙的黄龙,那么她在逃跑时,却有邪教的人驱蛇来救她,这就证明她和那些人是一丘之貉了。 想到连黄龙这种被国家重视的人,都和邪教组织扯上关系,高云华当然意识到这说明了什么。 整理了一下混乱的思路,高云华问道:“她现在哪儿?你能找到她吗?” “恐怕永远都找不到她了。” 高飞抬头看着窗外,摇了摇头。 黄龙谢小雯的身份太过重要,一旦暴露,那么势必得牵扯出很多人。 现在她既然已经被高飞认出来了,那么组织上要想自保,首先就必须得干掉她,杀人灭口! 高云华当然也清楚这点,他问高飞能不能找到黄龙,也是一种本能的奢望,所以在高飞说她在暴露后很可能遭到灭口后,还是有些失望。 兄弟俩人闷头吸了一颗烟后,高云华才说:“好了,先不说这个了,也许她没死呢?接下来,我再和你说安归王的事。” 安归王在假扮高飞时,是怎么和高家的人接触的,又是怎么代替他来答应离开高家,承诺会迎娶王晨,可结果高家随后就收到了她是个假高飞,高家在确定后,高云华马上就制订天亮行动等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高云华才重重叹了口气:“唉,高飞,希望你能理解当时我为什么那样做。高家,是绝不能和邪教大魔头沾染上关系。” 高飞点了点头表示很理解,因为把他换做高老爷子的话,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高云华继续说:“那个女人,虽然是必须除掉的人,其实老爷子是很心伤她的,不止一次的说,如果她不是邪教中人,凭借她的才能,绝对是你的最佳良配。” 如果让你知道她差点变成我小表姨,你就不会这样说了--高飞心中苦笑,吸了一口烟。 高云华也吸烟,看似很随意的问:“她现在怎么样了?” 高家派廖无肆、白蓉俩人去执行‘天亮行动’,结果他们的任务却失败了,回来后相继汇报了在那边的遭遇. 俩人都说,当时有个很厉害的老女人救走了安归王。 白蓉很坦率的说,当时她受伤了,和铁屠在继续追杀安归王的过程中,遇到了一帮来历不明的人,他们只能被迫撤退,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遇到目标。 廖无肆却说,当时他远远跟着安归王,亲眼看到救走她的老女人,被那些来历不明的人杀掉,但就在他准备出手,趁机干掉目标时,却有个很强大的女人出现了。 在岭南时,廖无肆和铁屠之间,曾经因意见不同发生过争执(要不是铁屠援手,安归王早就死了),不过他们在回京后,分别向高云华汇报时,却没有一句指责对方的话语,只是承认本次任务失败了,至于目标去了哪儿,他们却不知道。 所以高云华才问高飞,知不知道安归王的下落。 高飞摇头:“我也不知道。” 他不是故意对高云华隐瞒,是真的不想说。 高云华其实也明白了什么,见高飞不愿意说,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就不再追问,改变了话题:“我再来说说秦紫阳吧。” 不等高飞说什么,高云华就苦笑道:“这也是她给你惹得祸。” “怎么呢?” 高飞有些不解。 “她在冒充你时,曾经去和张家大小姐张暮涵,还有表妹肖鱼儿去看演出。结果呢,她在舞台上看到了张雯雯。” 依着高云华的能力,要想了解到安归王那晚大闹演唱会的真相,是很容易的。 最起码,他知道了安归王愤怒的原因,就是因为看到了张雯雯。 那个张雯雯,正是昔日华夏第一美女解红颜的亲生女儿。 “根据我的了解,她那晚很可能见到了解红颜。” 高云华随意拨拉着案几上的易拉罐,说:“不过我不明白,她所代表的你,是怎么和甄嘉惠搅和在了一起……” 高飞问道:“谁是甄嘉惠?” “香港歌坛上的一个女明星,很有几分影响力,后来我才知道,她和甄嘉惠就是在那晚达成了同盟,要联手创建一家演艺公司。在她替你结婚期间,秦紫阳去了香港,就是和甄嘉惠商议这事。呵呵,看来那个甄嘉惠,对你……” 高云华说到这儿时,很有深意的笑了笑,正要再说什么时,就看到一辆车驶进了别墅院子里。 第1121章 彷徨的王晨! 提到甄嘉惠时,高云华很有深意的笑了笑,无疑是在‘赞叹’自己这个兄弟有太好的女人缘,去看个演唱会也能被女星追。 当然了,依着高云华的身份,甄嘉惠拥有很多歌迷的明星,在他眼里根本算不了什么。 更何况,他也明白甄嘉惠讨好高飞的真正目的。 不过他不在意:他已经在暗中调查过甄嘉惠了,她除了名声有些不好,擅于钻营之外,别的倒没有太大的缺点,而且最大的优点就是很有自知之明,断断不会借着姿色来迷糊高飞做些不理智的事儿。 高云华笑,只是善意的嘲讽而已。 高飞当然也知道高云华为什么笑,不过也唯有苦笑。 高飞清楚,秦紫阳去香港和甄嘉惠联手开影视公司,这都是安归王替他安排的,也能看出那个女星之所以和他联手,就是为了找个靠山。 同高云华一样,高飞对她都没啥兴趣,毕竟他身边有太多优秀的女子,一个所谓的明星,还远远不足被他放在眼里。 不过高飞也不会再改变和甄嘉惠联手的计划,因为张雯雯就在新成立的那家影业公司。 张雯雯为什么要休学去娱乐圈内,高飞暂时还不明白。 他只是知道,张雯雯虽然年轻,却是一个相当有主见,个性倔犟的女孩子,如果强硬的让她回大学读书,说不定还会搞出什么乱子来呢。 既然她愿意去娱乐圈发展就去吧,反正她是在高飞自己的影业公司,也不会出现那些诸如‘潜规则’的丑闻,最多也就是算花钱哄她玩儿罢了。 高飞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滴滴--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响起,兄弟俩人抬头向外看去,就看到一辆黑色奥迪缓缓驶进了别墅院子里。 王晨回来了,高云华俩人走了出去。 开车送王晨回家的,是陈破天的贴身警卫员,车子停好后就抢先下车,替她打开了车门,随即转身对走过来的高云华啪的一个立正,却没有说什么。 高云华抬手还礼,放下手时,警卫员已经跳上车子,倒车出了别墅。 “大哥,您来了,进屋坐。” 王晨知道高云华和自己丈夫的关系非常好,每次和他在一起,总是对他尊敬有加。 “算了,我来的时间也不短了,是该回去了。” 高云华笑着摇头拒绝,拍了拍高飞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高飞,王晨是个好孩子--以后你们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事,可以随时找我,明白吗?” “大哥你放心,我都知道。你在路上开车慢点。” 高飞然明白高云华这样说的意思,笑着点了点头。 “大哥说我是个好孩子,这是什么意思?” 目送高云华的车子驶远了后,王晨侧脸看着高飞问到,一双很清秀的眸子里,带着装出来的无辜神色。 高飞抬手刮了下她的小鼻子,笑道:“嗤,女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装,不过现在装装倒没什么,希望你到七老八十时别再这样,那样想想,就会起鸡皮疙瘩的。” 王晨小脸一红,抬手在高飞肩膀上轻拧了一下:“说谁装呢?” “当然不是说你,是说小狗呢。” 高飞伸手揽住王晨的肩膀,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 “松开呢,光天化日之下的,当街戏弄良家妇女呢。” 王晨假意挣扎了几下,就很乖的被他揽着走进了别墅。 小两口很恩爱的来到客厅中,一起坐在了沙发上。 王晨脑袋靠在了高飞肩膀上,微微闭上眼后,笑容缓缓的收敛,眉宇间全是疲惫的神色。 “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 高飞见她气色不好,关心的问道:“昨晚没有休息好吗?” 王晨闭眼摇了摇头,低声说:“高飞,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高飞看着一脸茫然无助神色的王晨,眉头皱起:“昨天你去陈家之前还好好的,怎么回来后就像变了个人……是不是陈老头和你说什么了?” 高飞知道,陈老头昨天把王晨喊过去,绝不是只让她送父母那么简单,最终目的还是通过她,来询问他的情况。 王晨回来后,守着高云华在外面时,和高飞在一起一脸恩爱的小模样,但现在却疲态尽显,甚至还有从没有过的彷徨之意,这就证明陈家和她说什么了。 其实不用王晨回答,高飞也知道她听到了什么,又是为什么担忧。 高某人身边有着太多优秀女子,暂且不说美国的妮儿等人,单说沈银冰和安归王吧,她们和高飞之间的关系,那算得上是同生共死过的,尤其是陈果果,更是甘心去为高飞做任何事。 而王晨却是个后来者,和高飞接触的时间并不长,没有什么共患难的经历,说的直白点,他们能结为夫妻,多少带有一些包办婚姻的色彩。 高家最终选择了王晨,那是因为假扮高飞的安归王替高飞应允下来的。 现在那个千变万化的女人不知所踪了,真正的高飞已经归来了--陈家就担心高飞忘不了她,最终会辜负王晨,葬送了她一生的幸福。 真正的高飞回归后,王晨自然很高兴,但经过陈家这样一提醒后,她才彷徨的发现:她和高飞之间,没有让双方刻骨铭心的经历。 换句话说就是,王晨和高飞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碗白开水,一切都是那样的平淡,远远没有他和安归王、沈银冰俩人之间那样精彩。 真正的高飞,能忘记那些,甘心和王晨白头偕老吗? 被陈家提醒后,王晨这才大梦初醒般的恍然醒悟:没有深厚感情作基础的婚姻,是不牢靠的。 她有了种深深的危机感,想到了远赴岭南的梁娇娇,甚至还幻想有一天,是不是也会像她那样,伤心后躲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小城市内,就那样一辈子。 一直以来,外表温柔的王晨,其实内心是相当骄傲,自信的,觉得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凭借她的聪明和能力,把困难一一化解。 但这次,她却彷徨了。 一桩婚姻的美满与否,可不是能力大小能决定的,有的女孩子哪怕在工作和生活中好像白痴那样,可偏偏会得到一个优秀男人的尽心呵护,而有的女孩子工作能力很强,心机也很厉害,但往往得不到所希望的爱。 “我感觉,我抓不住你,说不定在哪一刻,你就会离开我,弃之如敝屣,我最终只能像梁娇娇那样,找个没人的地方度过残生。” 王晨右手紧紧抱着高飞,声音很低,带着隐隐的呜咽:“高飞,我求你,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希望你能让我有尊严的离去。” “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高飞皱眉,用手纸挑起王晨的下巴时,才发现她脸上已经有了泪痕,心中一软再也舍不得训斥她,重重叹了口气说:“唉,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全世界都已经知道了,我怎么会舍了你?” 王晨睁开的眸子里雾气朦胧:“可是我们之间,并没有你和沈银冰、陈果果那样深厚的感情……高飞,我真的很怕,有一天她们会把你从我身边夺走。” 高飞当初把安归王那些事告诉王晨时,并没有说出那女人险些是他小表姨的事儿,因为他觉得没必要说。 但现在,他觉得必须说了。 双手捧着王晨的下巴,高飞沉声说道:“王晨,你看着我的眼睛,有些事我要告诉你。” --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人们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总会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 沈银冰也是。 从岭南回来后,沈银冰就躲在她的小巢内闭门不出,大睡了两天,好像前半辈子都没有睡过觉那样,公司内的业务彻底托付给了焦恩佐等人。 依着她的想法,今天仍然在家休息,等过了周末之后再去公司上班。 不过上午的一个电话,让她走出了家门。 焦恩佐的电话。 恩佐哥在电话中说,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沈总商议,并在察觉出她现在情绪不好后,很体贴的约她去大明湖,而不是去酒吧、茶馆那种地方。 人的情绪不佳时,最好是亲近一下大自然。 大自然总能用它宽阔的雄怀,稀释掉人的忧伤、郁闷等负面情绪。 恩佐哥约自己有什么事要谈,沈银冰隐隐能猜到一些,肯定是有关高飞和组织的,在稍微沉默了片刻后,就答应了他。 走出家门后,精神委靡不振的沈银冰,感受到外面新鲜清凉的空气后,精神为之一振,随即放弃了驾车前往大明湖的想法,而是改坐公交车。 恩佐哥约沈银冰十点半在大明湖畔的相思亭见面,她自己驾车去的话,估计最多能提前早到十分钟,不过要是坐公交车嘛,至少得晚去二十分钟,甚至半小时。 不过沈总还是改乘了公交车:迟到就迟到吧,反正迟到是女孩子的特权,新的一天,新的开始嘛。 正如她所预料的那样,等她乘坐公交车抵达相思亭那边时,已经快十一点了。 相思亭,在大明湖的西南侧,地方名字很雅致,其实就是一个类似于海边栈桥的水上酒家,亭子就在水面上,不过却是露天的,下面荷花茂盛,水中鱼儿成群,极目向东北方向看去,就能看到那边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 沈银冰手里拎着小包慢悠悠来到栈桥前时,蓝衬衣、咖啡色裤子黑皮鞋铮亮的恩佐哥,已经含笑侯立在这儿很久了,好像根本不在意她故意迟到那样,只是抬手做了请的手势。 “什么事,不能在电话里说?” 沈银冰摘下脸上的墨镜,向稻花香大酒店那边看了一眼,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上了栈桥。 “电话里说总是不太方便,再说还有个客人也在。” 焦恩佐微笑着跟了上来。 “客人?” 沈银冰抬头向几十米外的相思亭内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长裙的女孩子。 第1122章 谁也别想得到! 女孩子身材不错,穿着一身纯白色的束腰长裙,远远的看去,就像湖面上的一朵白莲,站在那儿给人的第一感觉,就会想到一个成语:亭亭玉立。 “她找我什么事?” 看到从厅内石凳上站起的女孩子,沈银冰黛眉微微皱了下。 焦恩佐笑而不答,只是再次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沈银冰也没再多问什么,缓缓的走了过去。 “沈总,您好。” 等沈银冰走进小亭内后,女孩子伸出了右手。 “田中小姐,你好。”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和女孩子轻轻握了下手,把小包放在了石桌上,随意坐在了她的对面。 这个装扮清纯,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一样的女孩子,正是沈银冰认识的田中秀雅。 石桌上没有摆什么菜肴,只有四个果盘,里面盛放着几样时令水果,和开心果等干果,以及三杯带吸管的冷饮。 在这种幽雅的环境下,仿佛唯有冷饮和水果才会相配,如果换上菜肴,哪怕是再精美,也会破坏这种唯美。 沈银冰和田中秀雅对坐,焦恩佐坐在通往湖畔的方向,俗称就是‘把席口子’,负责满茶倒水的位置。 沈银冰端起冷饮杯时,看似随意的扫了眼俩人,发现脸上始终带有含蓄笑容的焦恩佐,眉宇间隐隐透着彷徨,而田中秀雅则是一脸真正的轻松。 焦恩佐为什么会彷徨,沈银冰当然能猜得出,只是心中晒笑,却不说什么。 等她轻轻吸了口冰凉的橘子汁后,焦恩佐干咳了声说话了:“小冰,这次约你出来,是有事要和你商量。” 沈银冰抬眼,却没有看他,而是看着田中秀雅,很公式化的说:“哦,焦副总,你请说。” 焦恩佐也看了眼田中秀雅,随即深吸了一口气,开门见山的说:“小冰,我要对付高飞。” 沈银冰并没有为焦恩佐这句话而感到惊讶,垂下眼帘继续喝冷饮。 焦恩佐要对付高飞就对了,如果现在他无动于衷,沈银冰才感到奇怪。 前两天的傍晚,焦恩佐还曾经给她打电话,说要让高家身败名裂……当时沈银冰只是冷笑,静等恩佐哥大吃一惊。 她坚信,等恩佐哥的阴谋失败后,肯定会害怕,因担心会被那个家伙所报复,会采取先下手为强的手段,来抵抗高飞的打击。 沈银冰知道,焦恩佐在‘改邪归正’后,就算真正的高飞回归,也不一定非得至他于死地--不过,恩佐哥既然要利用曝光假高飞和王晨结婚这件事打击高家,沈银冰却不敢保证高飞会放过焦恩佐。 刘小龙假扮高飞被曝光的视频,沈银冰已经看过了,也看出这件事中有焦恩佐的影子。 也许,高飞暂时还找不到恩佐哥参与其中的证据,不过依着高家强大的能量,早晚都会查出来的。 高飞可没有那种遭到别人暗算后,在被道歉后就宽宏大量放过某人的大度量,就算有人力保焦恩佐而让高家不方便对付焦恩佐,可高飞绝不会放过他。 焦恩佐也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决定要先下手为强。 一切,都在沈总的预料之中,包括田中秀雅的参与。 田中秀雅的哥哥田中秀则,死于高飞之手,这个外表清纯的岛国女孩子,和焦恩佐联手对付高飞,也是很正常的。 对此,沈银冰丝毫不稀奇,事实上她根本不知道,当初去总医院拆穿刘小龙真面目的那俩假医生,就是田中秀雅的人。 沈银冰放下冷饮杯,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鬓角,淡淡笑道:“你要对付高飞,那是你的事情,和我有什么关系?” 不等焦恩佐说什么,她又抢先说道:“哦,错了,是你和田中小姐俩人的事。” 听她这样说后,焦恩佐脸上的笑容终于消失,露出了他阴骘的本来面目,无声的冷笑道:“小冰,你这样说可就没意思了。” 沈银冰神色不动,淡淡问道:“什么才叫有意思?” 焦恩佐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小冰,我知道你其实很喜欢高飞。而且不管怎么样,咱们都是打小就认识的,我也算是多少了解你。” 沈银冰对焦恩佐这番看似没头没脑的话,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轻轻晃动着冷饮杯子。 焦恩佐的语气中充满了回忆的味道:“记得小时候,我们,还有世美三个人,在村头小溪内玩耍。那时候,我们三个人同时看到了一条搁浅的小鱼。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条金红色的鲤鱼,很漂亮,很迷人。” “我忘记了。” 沈银冰眼皮子都没抬起。 焦恩佐说:“可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三人都想得到那条小鱼,你冲过去的速度最快,不过就在快要抓主那条小鱼时,世美却仗着是男孩子,个头高大的优势把你撞到了一边,提前捉主了那条小鱼。” 焦恩佐的语气很轻:“你去和世美争抢,世美却不给你,我劝说他也无效,最后你嚎啕大哭,但世美却无动于衷。” 沈银冰记了起来,嘴角浮上一丝冷酷的笑容:“世美哥得到小鱼后得意洋洋,如获至宝,用罐头瓶把小鱼装了起来,托在双手中往家赶,边走边说他要把小鱼养大,让它以后生很多同样漂亮的小鱼--还说,以后有了很多小鱼后,也不会送给我。我更加生气了,于是趁他一个不注意,就把罐头瓶从他手里打落,摔碎在了地上,那条小鱼落在了满是尘土的地上。” 焦恩佐接着说:“这还不算,你趁他发呆时,又狠狠踩了一脚,把那条小鱼踩死了。” 沈银冰开心的笑了起来:“呵呵,当时换成了世美嚎啕大哭,说我不讲道理,要不是你拦着他,他肯定会狠狠揍我一顿。” 焦恩佐拿起冷饮,吸了口说:“我记得很清楚,世美当时的样子很吓人,我都怕了,可你却不怕,还梗着脖子喊……” 沈银冰低低的说:“我得不到的东西,谁也别想得到,哪怕把他毁了!” “对,就是这句话!” 焦恩佐抬手,轻轻一拍桌子:“那时候你毁掉的是一条小鱼,和你争抢的人是世美。你踩死小鱼,那是因为你喜欢极了它,却得不到。现在那条小鱼变成了一个人,叫高飞。世美,也被王晨所代替了。” 沈银冰笑,没有说话,双眸却微微迷了起来,眼神犀利。 焦恩佐缓缓的说:“小冰,你能骗过别人,却骗不过我。你喜欢高飞,就像当初你喜欢的那条小鱼。本来,他该是你的男人,现在却陪伴在王晨身边。呵呵,王晨和你相比起来,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她都比不过你,你怎么能忍受她抢走你喜欢的男人?” “我当然无法忍受。” 沈银冰左手慢慢攥紧,盯着桌面缓缓的说:“恩佐哥,你不用再激我--你说得不错,我就是那种既然得不到我最喜欢的就要毁掉的人,无论是人还是物。说吧,你想怎么做?” 焦恩佐的眼神亮了起来:“小冰,你这是真心话?” 沈银冰站起身:“你既然不相信我,那我们也没必要再谈下去了。” 焦恩佐连忙站起来,咯咯笑道:“小冰,我只是和你开玩笑。嗯,说实话,也不是开玩笑,还真有点不相信,毕竟你……” 沈银冰打断他的话:“最后给你一次机会,说,还是不说?” “说。” 焦恩佐和田中秀雅对望了一眼,沉声说:“你先坐下,听我们慢慢和你说。” 呜! 一艘汽艇,从远处的水面上疾驰而过。 飞快向前冲锋的汽艇,划开湛蓝色的水面,泛起雪白的浪花,也甩下了上面一个小女孩银铃般的笑声。 远处的公路人行道两侧,不时有秀着美丽修长的腿的女孩子,轻摇着臀儿踩着细高跟皮凉鞋走过,几只白色的和平鸽从蓝天下飞过,响亮而悠长的鸽哨声传出很远。 当几只带着鸽哨的鸽子‘嘘嘘’叫着掠过上空时,刚下车的王晨抬头看了一眼,反手关上了车门。 高飞随后下车,站在车前抬头看向了不远处的那栋老宅。 方家老宅。 在几只鸽子飞过蓝天时,高飞驾车从京华来到了冀南,来到了他母亲方小艇的故乡。 老宅的大门上没有锁头,虚掩着的。 当初陈大彪连夜赶来寻找上官风铃,却没有找到人后就急匆匆的离去了,只是虚掩上了院门。 不过在这段时间内,并没有谁来这栋老宅中,哪怕是孩童。 这栋上世纪初建筑的老宅,几十年内都没有人来过,明明处在蓝天下,却带着一股子让顽童都能感觉到的阴森,残破感,所以就算大门是虚掩着的,也不会有谁来这儿。 王晨绕过车头走了过去,伸手挽住了高飞的胳膊,低声说:“我们进去看看?” “嗯,既然来了,自然得进去看看。” 高飞点了点头,牵起王晨的手,缓步走了过去。 来到门前,高飞伸手稍微一用力,本来是朱红色,现在已经变成黑红色的大门,发出沉重的吱嘎声,缓缓的打开了。 大白天的烈日下,一股子好像来自阴间的阴森之气,扑面而来,让人不寒而栗。 高飞牵着王晨的手,抬脚迈过了高高的门槛,淌着荒草走向正厅。 高飞知道,很多天前安归王、陈大彪等人相继来过,按说荒草该有被踩踏的痕迹。 不过,随后几场大雨,已经让那些野草重新竖立了起来,挡住了曾经的路。 走进院子里后,王晨就紧紧贴在高飞身边,担心会有一条蛇忽然从脚下出现。 大多数女孩子都是怕那种软体冷血动物的,幸好在来到花木前时,也没看到蛇。 嗡! 就在王晨暗中松了口气,却忽然嗅到一股子恶心味道时,一片绿油油的苍蝇,就像炸了窝那样似的,嗡的从她脚下腾起,吓得她尖声叫道:“啊!” 第1123章 画像手指着的方向! 一般来说,绿色代表着生机。 相比起特别讨厌绿色帽子的男人来说,女人更加喜欢绿色。 不过当这层绿色是由一大群苍蝇所演绎的话,那么就不会讨女孩子喜欢了,会厌恶。 在苍蝇战斗机似的腾起,王晨发出尖叫的同时,高飞牵着她的右手猛地用力,把她拉进了怀中,轻飘飘的一个转身,跨出两步后转身看去。 大片苍蝇飞走的地方,是一只腐烂了的野兔,白色的蛆虫从它嘴里、眼里和腐烂了的肚子里,不停的爬动,很是恶心。 “别怕,一只死兔子罢了。” 高飞抬手折下一段花枝,随意抽扫了几下漫天飞舞的苍蝇,扔掉后牵着王晨快步前行:“等会儿我会挖个坑,把它掩埋掉。” 王晨小脸煞白,抬手捂着嘴巴过了会儿才强笑道:“对不起啊,是我太大惊小怪了……我、我一只以为这么深的草丛中,会有蛇存在呢,没想到却是一只死兔子。” 其实腐烂了的兔子,还不如一条活着的蛇让人看了舒服呢。 高飞笑着抬手,在她脑门上很随意的抚了几下。 王晨在十一岁之后,就不允许包括父母在内的任何人,对她做这个呵护动作了,这会让她觉得不成熟,但却很享受高飞对她做出的这个动作,怦怦直跳的心儿,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老宅正厅的雕花木板门,紧闭着,高飞抬手正要去推,动作却又停住,低头看向了门槛上。 “怎么了?” 王晨问着,也低头看去,除了几只飞舞的苍蝇外,却什么也没看到。 高飞屈膝蹲下,取出钥匙上的剪刀,在门槛内侧刮了几下,不等王晨看清楚,就把上面的碎裂木屑甩掉,站起身说:“没什么。” 说着,他推开了木板门。 木板门缓缓打开,阳光立即把里面的阴森驱赶,只留下无数的灰尘,在阳光下上下漂浮。 高飞在门槛内侧,发现了一些血迹。 正厅前面有半米长的屋檐,可以挡雨,所以下过的那几场雨,并没有把门槛内侧的血迹冲刷掉。 血迹早就变成黑褐色的了,王晨没有注意到,但高飞却看到了。 接着,王晨也看到了--门槛后面的青砖地面上,有着明显的黑色血迹,哪怕是被青砖把水分都吸干,仍然能看出这是血迹。 “这是血吧?” 王晨低声问道。 “嗯,应该是。” 高飞说着低头向门槛左边看去,眼前悠忽出现了一副幻象: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女人,坐在门槛上剧烈的咳嗽着,等她咳嗽完了放下手时,发现手心里全是咳出来的血。 老女人在愣了片刻后,用力甩了一下手,就抬头看向了外面的天空,双眼无神。 当初上官风铃坐在门槛上咳出血来,直到身死也没有告诉任何人,所以安归王不知道,莫邪征东也不知道,那么高飞自然就更不知道了。 可高飞此时却看到了这幅幻象,很没道理的,等他凝神去看那个老女人的脸时,却又什么也看不到了。 明媚的阳光,尤其是在中午时分,总能有效的驱走黑暗,不管是存在的,还是心理上的。 沐浴在阳光下的王晨,并没有注意到高飞看着门槛发愣,她的注意力却在正面墙壁上的那幅女人画像上:“这幅画像,就是你跟我说过的那幅画吗?你那个名誉上的舅老爷留给姥姥的?” 高飞抬头看去:“嗯,应该就是吧。” “画像上的女人是谁?” “不知道。” “不像我们所熟悉的那些菩萨。” “也许她本来就不是什么菩萨,只是一个女人的画像。” “可她偏偏是站在云端中的--画这幅画的人画功不错,无论是衣饰还是女人的神态都很到位。遗憾的是,她的眼里没有神韵,就是缺少了灵魂,这未免有些美中不足。” 在绘画方面多少有些造诣的王晨嘴里评论着,缓步走了过去,抬手正要伸向那张画像时--那张画像却从上面飘落了下来,就像被风吹下来那样,轻飘飘的落在了青砖上。 但屋内,明明连一丝风也没有,画像就忽然飘落了下来。 “咦,好好的,它怎么就掉下来了呢?” 王晨愕然了下,本能的弯腰就要捡起那幅画像时,高飞却低喝一声:“别动!” 王晨身子一僵,扭头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我来拿。” 高飞摇了摇头,走过来把她拦在后面,这才弯腰去捡画像。 王晨心里一暖:画像无故自己飘落,也许有着她看不出的蹊跷,高飞担心画像上会有什么不利于她的东西,这才阻止了她。 高飞的手指碰到了画像边,捏住正要提起来时,王晨就惊讶的发现:高飞手指碰过画像的地方,变成了一撮粉末。 方才还挂在墙上,无风自己飘落在地上时还好好的画像,怎么用手指一碰就变成粉末了? 难道说,这幅画真有什么古怪?还是……王晨想到了明十三陵发生的一些事。 建国初期,在政府的主导下,挖掘了十三陵中的几座皇陵,取出了几十箱震惊世界的文物。 可很多人都知道,擅自开掘皇陵所失去的,远远大过所得到的,因为当时技术不成熟等原因,很多深埋地下几百年的珍贵字画等,在遇到空气后,就用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化为了灰尘。 氧化。 地下皇陵中,已经算是真空了,那些东西才能长久的保持下来,一旦遇到流动的空气,就会变质氧化。 相传东陵大盗孙殿英炸开慈禧太后的坟墓时,就曾经在地宫的香案上,看到了水灵灵的寿桃,带着新鲜桃叶的那种,可很快就氧化变成了一堆黑色粉末,就像当前这幅用手一碰就粉碎的画像。 可那些东西都是处于真空中的东西,在遇到氧气后才会发生氧化的化学反应,但这幅画却是始终处于尘世间,怎么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就氧化了呢? 王晨这个高级知识分子都无法理解的事,高先生这个半文盲就更不懂了,保持着弯腰动作呆愣半天后,忽然张嘴吹了一口气:“呼!” 那幅画像随着高飞这口气,悠忽化成了一片纷飞的粉末,飘飘曳曳,很快就不见了踪迹。 “真是邪门。” 高飞起身看向了王晨,希望她能给个解释。 但小晨妹妹那脸的茫然,让他打消了请教的念头。 高飞这次来方家老宅,就是为了看看,顺便搜索一下上官风铃在这儿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 当然了,他也想取走这幅画像的。 现在画像变成了一堆粉末,门槛和地上有血,正厅和两侧厢房内,也只剩下一些老式家具了--除了这些,就什么也没有了。 简单在几个屋子里走了一遍,高飞叹了口气:“走吧,就是一栋几十年没有人住的老宅而已。” 王晨却盯着挂着画像的墙壁地方,微微歪着下巴问道:“高飞,你刚才有没有注意到画像上那个女人,她那只拿着玉如意的左手食指,其实是指着一个方位的。” “没注意到。” 高飞摇了摇头。 他在进屋后,还真没注意到这些。 王晨没有说话,走到墙壁下转身背靠在墙壁上,拿捏出了画像上女人的姿势:右手垂在腿外,捏了个决,左手拇指、中指做出捏着东西的姿势,食指却指向了西墙。 高飞盯着她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嗯,好像它就是这姿势来着,但这有什么呢?” 王晨却说:“给我你的打火机用一下。” 拿过高飞递过来的打火机,王晨仿照画像女人的动作,解释道:“一般来说,人在拿着玉如意这种体积算是较大的东西时,就算不用最有力的食指固定,也是卷曲着来协助中指扶正物体的,不该单独伸出食指,指向某个方向。画像的眼神虽然没有神韵,不过画像的衣饰,甚至画像上的云彩,都是那样细腻,这说明画工是个很注重细节的人,怎么可能会画出这个有违正常人动作的手势呢?” 高飞看向了西边墙壁上,微微皱眉说:“你是说,画工这是故意的,通过肖像这个违反习惯的动作,来暗示那边墙壁上有什么东西?” 王晨回答说:“就算是找一找,也不费劲,对不对?” “对。” 高飞点了点头,快步走到西墙下,抬手屈起手指用指关节在墙壁上敲打了起来。 “最好是用砖头瓦块等东西。” 王晨说着,快步出屋,再进来时,已经拿了快青砖。 青砖瞧在墙壁上发出的声音,很沉闷,一听就是实心的。 “不对。” 王晨摇了摇头:“高度不对,画像是挂在墙上的,而我是站在地上的。” “你过来。” 高飞走到正面墙下,把放在一旁的八仙桌拉了过来,弯腰抱起王晨放在了桌子上。 王晨背靠在墙壁上,再次模仿画像中女人的样子,捏着打火机伸出左手食指,指向了西边的墙壁。 王晨身材修长,和画像中那个女人差不多高,抬起左手的高度,也和画像中女人差不多高:“你就顺着这个高度,在敲打一遍呢,也许会有什么发现。” “呵呵,你倒是很细心,不过我觉得不可能有什么发现。” 高飞不以为然的笑着,拖了一把椅子来到西墙下,站在上面举起青砖,从墙角向南慢慢敲打了过来。 砰,砰砰--高飞沿着这个高度向南敲打了接近两米,青砖敲打墙壁发出的声响,依旧那样沉闷。 “看来这只是一个巧合罢了。” 高飞身子向南前倾,再往南就要掉下椅子了,准备放弃敲打时,青砖砸在了墙壁上,却发出‘咚’的一声响。 “空的!” 高飞和王晨齐声喊道。 在王晨弯腰爬下桌子时,高飞已经挪动了椅子,再次站了上去,用青砖敲打墙壁。 咚,咚咚! 墙壁发出的声音,明确告诉俩人里面是空的。 第1124章 第五本《安归经》! 早些时侯的那些大地主,每逢乱世时,就会把一些金银财宝藏起来。 藏在夹墙内,无疑是最常见,也是最保险的地方了。 当然了,夹墙内藏着的也不一定非得是金银珠宝,还有可能是条暗道,可以直通地下河,然后找到一座地下皇陵--就像在外蒙蒙戈尔时,被铁屠砸开的那面夹墙一样。 高飞可没敢奢望,在这面夹墙后面能找到一座帝王皇陵。 不过,从夹墙的高度来看,这里面肯定会藏有一些东西。 很可能,是方家那位回乡致仕老祖藏下的宝贝。 王晨踮起脚尖,敲打着下面的墙壁:“听声音夹墙的厚度不是很厚,用青砖应该能砸开。” “你站到门口去,免得被崩起的碎屑伤到。” 等王晨听话的站到门口后,高飞深吸了一口气,抡起沉重的青砖,重重砸在了墙上:咚! 一声大响过后,用灰膏抹的整平的墙壁,立马陷下去了一大块,白色的灰尘飞扬。 高飞动作不停,依旧拿着青砖狠砸。 接连十几下后,墙上出现了一个脑袋大的窟窿。 看着疯狂砸砖的高飞,王晨喃喃的说:“如果里面没什么东西,那就是罪过了,破坏了这么好的建筑。” “不会有罪过的,我看到里面有东西了。” 高飞说着,青砖开始转着圈的砸,很快就砸出了一个半米见方的轮廓,最低限度就是画像中女人手指的高度。 等高飞扔掉青砖后,王晨拖了一把椅子快步走了过去,站在上面向夹墙内看去,快看到了一层黑黝黝的油毡纸。 “里面是什么?” 王晨伸手,却又缩了回来。 “拿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高飞伸手揪住油毡纸,用力向外拽。 “不会是金条吧,成堆的。” “如果仅仅是金条,那对我来说没多大用处。” “是啊,你高先生现在是大老板,几百万的金条自然不会放在眼里了。” 王晨笑道:“不过,金条在国人心中,却是留给后人的最佳硬通货。” “那就把它们留给我们的儿子吧。” “去你的,你怎么确定我会生儿子?” “因为你腰圆皮股大,生儿子不难的。” 在高飞的胡说八道中,从夹墙内取出了一个木箱子。 木箱子的材质很沉重,也不知道是什么木头,用砖块轻轻敲打,发出了类似于金属的声音。 木箱子上带锁,锁头是老式的,已经生锈了,用砖一砸就掉在了地上。 “慢点,里面会不会有什么机关?比方你一打开,就会有弩箭飞出来?” 就在高飞要掀起箱子盖时,王晨一脸紧张的阻止了他。 “你是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高飞不屑的笑了笑,不过看在王晨关心他的份上,也不好意思的大意了,后仰着脑袋,双手慢慢掀起了箱子盖。 并没有什么飞箭之类的东西从里面飞出来,一切都像人们打开货物箱子那样正常。 金条。 箱子里正如王晨所预想的那样,满满一箱子金条。 根据箱子的高度、宽度和长度来算,如果里面全是金条的话,最少得有一百多斤重才对,正所谓寸金,寸金,一寸大小的金子,就是五百克的。 不过刚才高飞托着箱子下来时,却没有感觉到太费力,这说明金子下面还有别的东西。 “发财了,真是发财了。” 高飞拿起一块金条,在手里掂量着,眼睛迷成了一条缝:“老婆,用这一根金条,就能给你打个拴狗用的金项链了,到时候你挂在脖子上,我牵着咱去遛弯,晚上那个啥时,牵在手里……” “去你的,你戴上我牵着吧啊!” 王晨和高飞现在恩爱的不得了,可在他胡说时,仍然会感到脸红,抬手在他肩膀上擂了一拳:“别放在地上,放在椅子上。” 高飞把金条一块块的拿了出来,递给王晨。 王晨整齐的码在椅子上。 箱子内一层的金条,有十八块,每块都得在两千克左右。 虽然现在是亿万富翁了,不过高飞在取出这些金条时,还是喜笑颜开的。 没有谁嫌钱多,这要是放在他刚回国那会儿,别说是这么多金条了,就算是一块,他差不多也会高兴的直接死了个比的拉倒。 “看来我老妈的那位老祖,的确是个大贪官,要不然怎么能存下这么多硬通货?” 高飞向外捡着金条,嘴里却大发感慨。 “行了你,白得了这么一大笔财产,还没堵上你那张犀利的嘴巴。” 王晨训了他一句。 高飞愕然抬头:“你不觉得,我最犀利的不是嘴巴,而是舌头吗?” “什么舌头呀,你舌头有什么犀利……” 说到这儿后,王晨猛地想到了什么,脸儿攸地飞红,拿起一快金条作势就要砸他的脑袋时,高飞却说道:“下面果然还有别的东西。” “是什么?” 王晨收回金条,低头看向了箱子,就看到一个被红绸子包着的东西,从金条内露了出来。 “不知道。” 高飞说着,加快了捡金条的动作,很快就把红绸子包裹着的东西周围的金条,都拿了上来,然后小心翼翼的把这东西捧了出来。 东西很坠手,但绝不是金属。 不过,这东西既然被藏在金条下面,就说明它要比金条还要重要。 “咦,下面还有一本书呢。” 跪在地上的高飞刚把东西放在椅子上,王晨就看到了一本书。 高飞看去,双眼瞳孔就猛地一缩,失声叫道:“《安归经》!?” 箱子的底部,放着一本白色丝帛封皮的书,封皮上面竖着写有三个字:安归经。 “这三个字读作安归经吗?咦,还真是。” 王晨仔细辨认了那三个小篆字,才认出果然是‘安归经’三个字。 王晨读大学时,曾经研究过华夏古文字,所以才认出这三个小篆字。 可高飞这种半文盲,是怎么认出这三个字的? 而且看他此时的脸色,不但认识这三个字,而且还好像见了鬼那样,接连喊了他几声名字,他都没有听到,只是愣愣的看着那本书。 第一次听到《安归经》的名字,是苏北山告诉高飞的。 后来,彭云木、秦紫阳等人先后登场,给他讲述了有关《安归经》的传说。 从那时候起,高飞就知道《安归经》总共有四套,那就是安归王持有的白色、东宫持有的红色,中宫持有的黑色,和西宫持有的青色。 这四本经书,高飞都有幸见过,不过现在他手里只有一本,那就是几天前老实和尚送给他的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 其它三本经书,红色封皮的在莫邪征东手中,白色和青色封皮的两本经书,都应该在安归王手中。 而且高飞确信,那本从成吉思汗陵内发现的白色封皮《安归经》,在外蒙时就被安归王带走了--但现在,怎么可能又出现在这个箱子里? 怎么回事? 安归王在去岭南之前,是来过方家老宅,也有可能把两本经书藏在这儿,但绝不会藏在夹墙内--夹墙在此之前从没有被破损过,这一点高飞敢用脑袋担保。 那这本白色封皮《安归经》,又是怎么藏在这儿的? 从墙壁的年限来看,夹墙存在至少也得数十年了,也就是说这本经书藏在里面也最少数十年了,这--难道说,方家祖辈,和安归教有关? 如果有关的话,那么这本白色封皮经书,和在成吉思汗陵通天棺内发现的那本,哪一本才是真的? 还是说,两本都是真的? 两本都是真得的情况不可能,因为彭云木当初在告诉高飞时,就曾经明确说过:世界上,总共只有四本《安归经》,因为每一本经书,都是楼兰凌玉公主亲手所著,里面隐藏了很多秘密,唯有四本经书齐全后,才能从中找到那些秘密。 依着正常人的思维,能够被一代天骄带进坟墓中的东西,自然是如假包换的了。 可谁敢确定,方家老宅中的这本经书,就一定是假的呢? “勿被法转心,执空即顽空,住色心不明,不生知见法不明,若生知见障心灵,执其两端用其中,自生自灭、别用意念去强平。六祖一闻经语,言下大悟,知见不生悟何生……” 就在高飞发呆时,王晨取出了经书,翻开第一页小声念了起来。 她念是不是狠流畅,毕竟小篆不是她在大学主修的课程,能认识这种文字,就是单纯觉得这种字体好看,才用心学了一段时间罢了。 不过,这也足够王晨能把经文念下来了。 高飞被王晨的声音惊醒,问道:“你念得什么?” “书上的文字呀,好像真是本经书。” “你认识这上面的文字?” “嗯,在大学中学过一段时间,不是很精通,但读懂却没问题的。” “拿来我看看。” 高飞拿过经书,随手翻阅了起来。 正如他看到的第一本红色封皮《安归经》那样,经书内每隔几页就是一副插图,插图的内容和他以前见到的大同小异,基本就是描述古楼兰的兴亡历史。 不过,最后几幅插图却是高飞没见过的,其中有妙龄少女骑着骆驼,在夕阳下的沙漠上带着很多人前行,也有随从躺在地上的,最后那幅插图,却是那个妙龄少女在一个小亭内。 小亭被花木所包围,一条小溪从左边流淌过,少女展开双臂,探出小亭昂首向天。 插图中的小亭周围,明明有很多雨点,半空中还有闪电,可右边的天上,却偏偏挂着月亮。 月亮带着月晕,看起来很真实。 少女展开双手看着天,满脸都是愤怒的哀伤神色,嘴巴大张着好像在咒骂着什么,一道闪电正向下劈过来,好像要劈在小亭子上那样,狂风把花木吹的斜向一旁。 高飞看着这幅插图愣了很久,才掀过来--后面,就是封皮了。 这幅插图,是经书的最后一副,也是最后一页。 第1125章 紫檀木的奎莫拉雕像! 高飞盯着经书发愣时,王晨终于意识到了什么,陪着他跪坐在地上,不敢发出一丝声息,生怕会打搅了他。 直等到高飞一脸茫然的吐出口气后,她才小声问道:“高飞,怎么了,书有什么不对吗?” 高飞喃喃的回答:“不对,绝对不对,怎么还会有这样一本书?” “这是一本经书吧?” “是,应该是经书,封皮上也写着《安归经》呢。” “既然是经书,那么有两本一样的书,就很正常了。” 王晨开导他说:“看经书的字体,这应该是年代久远的手抄本。在古代印刷术相当落后时期,很多礼佛信道的人,为表示虔诚的诚意,都是自己拿笔抄写的。就像《金刚经》,在以前就有很多手抄本……” 王晨说的不错,在以前那个印刷业不发达的古代,很多信徒都是手抄经书,并代代相传下来的,所以她觉得两本内容一样的手抄本经书存在,这没啥稀奇的。 高飞却摇头打断她的话:“王晨,你不懂,《安归经》不是《金刚经》,这本经书内,隐藏着很大的秘密--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安归王吗?《安归经》就是安归教内的至宝,相传谁要是拿到全套的四本经书,就能从中发现秘密,能驱使有着两千年沉淀底蕴的安归教能力。” 简单的把《安归经》的故事说了一遍后,高飞神色恢复了正常:“所以呢,世间只能有四本《安归经》,可我现在却看到了第五本。” 高飞再次翻阅着书,说道:“安归教内的四本经书,每一本的封皮都不一样,分为白、红、青、黑四个颜色。白色的是安归王所拥有。去年我在外蒙时,曾经在成吉思汗陵墓的通天棺内,找到了那本白色《安归经》。” 顿了顿,高飞继续说:“后来也证明了铁木真,就是列代安归王之一。他正是凭借安归教的力量,崛起于蒙古,最终创建了幅员辽阔的蒙元帝国。但白色封皮的经书明明在陵墓内,已经被安归王所得到,那么这本经书,又是怎么说?” 王晨拿过那本书,沉默片刻才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只能证明有一本书是假的。” “哪一本才是假的?” “谁知道呀。” 王晨苦笑摇头:“按说这本该是假的,可谁也不敢保证--呕!” 她刚说到这儿,忽然伸手捂住了嘴巴,发出了一声干呕。 高飞连忙关心的问:“啊,你不会是怀孕了吧?” “去你的,你才怀孕了呢!” 王晨呸了他一口,翻了个白眼小声说:“就算是怀孕,也得一两个月后才会有这种反应的呢。” “那你为什么干呕?” “刚来时看到那个死兔子--咳,我也这样来着,还有啊,我这人最怕的就是血腥气息,一闻到就会干恶心。” “嗅到血腥味道就会干恶心?”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好像想到了什么,伸手夺过经书,把鼻子伏在上面,深深的吸了一口。 丝帛的经书,常年藏在夹墙内,因为保存不错,并没有腐烂迹象,只有些不见天光的霉味,还夹杂着一丝别的味道。 高飞抬起头,小心的折起一张--丝帛上的字体就裂开了,露出暗黑的颜色。 高飞死死盯着断裂的字体,很久后才说:“这不是用墨水写就的,而是用……鲜血。” “鲜血!?” 王晨的脸色攸地一白,又赶紧抬手捂着了嘴巴,模糊不清的说:“这岂不是血书了?” “是的,就是血书。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安归经》。” 高飞眼睛开始放光,喃喃的说:“只要看看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就能断定这本书是真是假了--王晨,走,跟我回车上!” 老实和尚送给高飞的那本经书,现在就在车上。 他们从京华赶来冀南后,就直接来到了方家村老宅。 “等等!” 王晨却拽住了他:“高飞,你还没有看红绸子包裹着的东西是什么。” “哦,我差点忘了,帮我拿着经书。” 高飞把经书递给王晨,这才拿起了放在椅子上的东西。 揭开被包裹着的红绸子,一尊骑着战马,手举长刀前奔的骑士雕塑,赫然出现在了高飞面前。 奎莫拉。 看到这尊雕塑后,高飞心中就像被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跳露了一个节拍。 神秘的奎莫拉雕像,竟然在方家老宅中的夹墙箱子里,和白色封皮《安归经》一起被发现了。 “这是一个蒙古骑士雕像啊。” 王晨并没有注意到高飞眼里的震撼神色,拿过那个不大的雕像,掂量了一下,反过来看了看说:“这该是紫檀雕刻的吧?很坠手,万年不腐……暂且不说历史价值,和雕像所代表的意义,单说这手雕刻功夫,放在外面也能卖个天价。” “雕像的名字,叫奎莫拉。” 高飞沙哑的嗓音响起,王晨抬头后才看到他脸色很不好看,赶紧追问怎么了。 “没什么。” 高飞茫然的摇了摇头,抬腿从地上站了起来,仰面看着上方,脑海中里急速闪过一连串的疑问:《安归经》和奎莫拉,这两件安归教内的信物,怎么会出现在方家老宅中? 方家的祖先,难道是安归教中的人?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人! 一般的安归教教徒,就算是彭云木那样身份的教众,也不可能私下藏有这样两件重要的信物!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老妈(方小艇),从没有听她的父母说起过? 难道说,这些东西,都是那个叫陈天寿的人藏在这儿的? 可陈天寿当年和上官风铃分手,不就是因为她是安归王吗? 难道,陈天寿也是安归教中的人? 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上官风铃既然来过老宅一次,为什么没有找到这些东西? 为什么? 为什么呢? “高飞,你怎么了,不要紧吧,脸色这样难看,我们还是走吧?” 看到高飞脸色越来越难看,王晨有些担心了。 “我不要紧,就是有些问题想不明白。” 高飞用力摇了摇头,把经书连同奎莫拉雕像一起包起来交给王晨,又把那些金条随便扔进木箱子里,抱起箱子:“走,回车上去,我给你仔细讲讲。” “好。” 王晨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抱起红绸子包着的东西,提议道:“咱们能不能去市区说?在这个地方,我总是感觉不自然。” “行。” 高飞答应了一声,迈步走出了正厅。 正如王晨所感觉到的那样,刚才她在屋子里时,总有种寒森森的阴森感,哪怕是在烈日当空的院子里。 不过一出了方家老宅院门,这种感觉就轻多了,可王晨还是觉得有双不存在的眼睛,正在背后某个地方很冷漠的盯着她,很不舒服。 “以后,我再也不会来这栋老宅中了。我可能就像老人们常说的那样,八字不全,压不住这老宅中的邪气。” 车子启动时,王晨喃喃的说了句,眯缝着眼睛看向天上的太阳:“还是这边的世界好。” -- “你最好确定郑燕西会在三天后来到冀南,要不然你的计划就会失效了,我也绝不会再配合你这类的计划。” 扔下这句话后,沈银冰不等焦恩佐说什么,拿起小包站起身走出了相思亭。 在看到这三个字时,她就有种扭头就走的感觉,幸亏小亭内还有个田中秀雅的存在。 相思亭,顾名思义,来者去者缘出自相思。 一表人才的恩佐哥,过去一连串的昏招,已经远远没有资格让沈总为他而相思。 可就算她有一个可以相思的人,那又怎么样? 最多,也就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罢了,无论她怎么努力,她都无法改变那个人已经明媒正娶了王晨,她本身是个害人的修罗等残酷现实。 我得不到的,宁可毁了也不会让别人得到! 沈银冰骨子深处这份强烈的偏执性格,让她最终答应了恩佐哥和田中小姐的计划。 世上最让人激动的事儿是什么? 不是你在老宅夹墙内发现了一箱子金银珠宝,也不是你听说某个美女竟然爱上了她所养的藏獒--而是和你所爱的男人的敌人合伙,暗算你所爱的那个男人! 这不是什么心理扭曲,只是因为得不到! 既然得不到,那就毁了他! 沈银冰走出栈桥后来到路边时,脚步越来越快,甚至有了种想张开双臂呐喊的冲动:别怪我,要怪,就只能怪这万恶的命运! 沈银冰抬起了手,正要做个本能的伸展运动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她身边,的哥探出满是讨好的笑脸,打招呼道:“嗨,美女,去哪儿?七折,坐不坐?” “六折。” “好,成交。” 的哥正要开门下车,沈银冰已经自己开门坐了上来,从小包内拿出一叠钞票,随手扔给了他,收起笑容淡淡的说:“随便开,越快越好,只要不离开市区,无论去哪儿都行,车子没油了我就会下车,所以你最好祈祷油箱内的汽油不是太多。” 的哥眼睛一亮,看着那叠钞票咕咚咽了口吐沫,心中狂吼:靠,活该哥们发财,我正好要去加油站的! 看到沈银冰钻进一辆出租车内后,田中秀雅拿出一张湿巾,轻轻擦了擦嘴角,笑嘻嘻的问道:“焦总,你肯定沈总会配合我们的计划吗?” 焦恩佐仍旧保持着他绅士般的风度,手指敲着石桌:“如果王晨没有嫁给他的话,小冰肯定不会答应的。” “唉。” 田中秀雅幽幽叹了口气,又说:“我觉得沈总不该这样的。天下又不是他一个男人,何必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呢?比方焦总你,我觉得你和沈总就很般配……” 不等她说完,焦恩佐就打断了她的话:“我宁可打光棍,也不会和她在一起的--倒是你田中小姐,我觉得很不错。” “那,我们试着交往一下?” 田中秀雅笑容如花。 第1126章 高飞的新家! 看着笑面如花的田中秀雅,焦恩佐心中一热,伸出了右手。 田中秀雅马上就很配合的依偎在了他怀中,闭上了眼,一脸享受幸福的样子。 轻风从相思亭中钻过,天上白云朵朵,荷花下偶尔有鱼儿跃出水面,荡起层层的涟漪,慢慢的向四周一圈圈的扩散而去。 这一刻,恩佐哥美人在怀,仿似远离了尘世间都市的繁华和喧闹,停滞在了属于两个人的世外桃源--他忽然感觉很累,只想拥有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就这样过一辈子,于是就喃喃的说:“秀雅,我们去岛国吧。去北海道那边,盖一所面朝大海的木屋,在春暖花开的季节……” “咯咯。” 田中秀雅忽然咯的一声轻笑,睁开了眼睛:“就像你们国家某个诗人所说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从此只关心粮食和蔬菜么?” 田中秀雅的这声轻笑很悦耳,却带着无尽的讥讽之意,让焦恩佐从幻想中猛地清醒了过来,一把推开了她。 焦恩佐推开她时很用力,让她撞在了石桌上。 但田中秀雅却没有生气,只是毫不在意的抬手拢了下发丝,甜甜的笑着:“焦总,我还真没看出,你原来也是一个性情中人。只是我不明白,你是怎么忍得了当前这种没有女人的生活?” 焦恩佐在和田中秀雅谈合作时,后者就曾经暗中调查过他,才惊讶的发现:恩佐哥除了曾经追求过沈银冰之外,这么多年来竟然从没有和任何一个女人亲近过。 焦恩佐生的英俊倜傥,一表人才,说他是很多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也不为过,这样的男人要想找个女人做伴,哪怕只是为了解决生理上的需求,也是很容易的。 但他却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 “难道……” 田中秀雅拖长了声音,扫了眼焦恩佐下面,咯咯笑着问道:“难道焦总不是男人?” 一个男人被一个漂亮女人说不是男人,这是对他的羞辱。 焦恩佐却丝毫不介意,只是站起身整理了下有些凌乱的衣服,淡然道:“随便你怎么说,我都不会在意,毕竟这不是我们合作的主要原因。田中小姐,希望你别忘记我们之间的约定,南韩郑燕西能不能来冀南,那就要看你的了。再见。” 焦恩佐转身,到背着双手就像一个踏青的古代公子哥那样,迈着从容的步伐走了栈桥。 随着焦恩佐的背影远去,田中秀雅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微微皱起了眉头,看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不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声音从她身边响起:“田中小姐,要不要对他采取点必要的手段?” “不用。” 田中秀雅抬手,轻轻吐出一口气,喃喃说道:“能在我这样的美女做怀时,心不乱,足以说明他的心志是何等的坚强,所追求的又有多高。他不近女色,只是怕应了华夏那句‘温柔乡是英雄冢’的话。” 一个身穿白衬衣,扎红色领带的年轻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身边,听她说出这句话后,禁不住的冷笑出声:“哼哼,我觉得田中小姐你把他看的太高了,他不近女色,也许是没有男人的功能罢了。” “错。” 田中秀雅摇头:“他有,刚才我感觉到了,只是他自我克制的意志力很坚强--也许,这个人才是我们最大的敌人。高飞那种对金钱美色来者不拒的,反而更加容易对付。” 不等那个人说什么,田中秀雅就改变了话题:“吩咐下去,按照原计划行事。” “哈依。” 男人答应了一声,却没有离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田中秀雅黛眉皱起,声音中夹杂着不悦:“怎么,你还有事?” 男人低头看着亭外的水面,低声说:“田中小姐,我觉得您还是再仔细考虑一下计划,也许公子不喜欢你那样做……” 田中秀雅冷冷打断了他的话:“他不喜欢那是他的事,和我无关。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就是交易。他帮我完成我的心愿,我给他所想要的,别的他无权干涉,就必须按照我说的去做。你现在可以请示他,假如他要想反悔的话,还来得及。” 男人眼角微微跳了几下,低声说:“田中小姐,其实依着公子的实力,要想为您报杀兄之仇应该很简单的,完全不用您付出这么多的。” “很简单?” 田中秀雅呵呵一笑,看着男人:“是你以为简单,还是他以为杀了高飞很简单?” “自然是公子。” “呵呵。” 田中秀雅再次冷笑,抬头看着天:“你家公子实力有多强大,也许我还不了解,不过我敢打赌,抛却外力等因素的话,他肯定比不过焦恩佐。连焦恩佐对付高飞时,都这样小心翼翼了,他有什么资格说很简单这三个字呢?” -- 离开方家老宅后,王晨那种阴森的感觉,就像被烈阳暴晒的冰雪,很快就化为了一滩水渍,被蒸发的无影无踪,等到高飞把车子停在一个住宅小区前时,更是彻底没有了。 “来这儿来做什么?” 王晨下车后,本能的抬头看向了前面的居民楼。 “我一个朋友在这儿等我。” 高飞从后车厢内搬出了那些东西。 “你要把东西放在你朋友这儿?” 王晨有些不放心,毕竟这些东西老值钱了,上百斤的金条,还有奎莫拉雕塑和神秘的《安归经》,无论是哪一种东西,都有让朋友选择背叛的价值。 “他才不会为这些东西,就做傻事。” 好像知道王晨心里是怎么想的,高飞抱着那个木箱子,走上了台阶。 王晨歉意的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跟着走了上去。 在高飞的示意下,王晨按门铃的右手刚放下,房门就开了,一张戴着眼镜、很斯文清秀的外国男人脸,就出现在了门后。 看到王晨后,男人眼镜后的眼睛迷成了一条缝,上下打量了她几眼,挑剔的目光让人很不爽,丝毫没有在女士面前该有的男人风度:“嗯,身材一流,相貌中等偏上,不过却有很多美女缺少的贤妻良母气质,还算可以。” 王晨就算是再大度,也不愿意被一个陌生男人评头论足。 不过正如男人所说的那样,王晨具备着贤妻良母的气质,绝不会守着高飞在场,就给这家伙甩脸子,尽量保持着幽雅的笑容,点头道谢:“多谢你的夸赞。” “唉,还是别多谢了,因为在我心中,我女儿那样的女人,才是高飞的最佳绝配。” 斯文男人叹了口气,让开了房门。 “眼镜,你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抱着东西的高飞,不耐烦的一脚把门踢开:“有你这样做父亲的吗?克莱尔是你女儿,我是她叔叔,你却说这些屁话。” 眼镜撇嘴:“你是克莱尔的叔叔又怎么样?又不是亲的。我们可不像你们华夏人似的,最擅长的就是假惺惺,我们是有什么就说什么。身为克莱尔的父亲,看到优秀男人就想介绍给女儿当男朋友,这也是很正常的。” 眼镜说得不错,因为西方观念就是这个样子的。 “屁话少说,我找你来是有正事。” 等王晨进屋后,高飞反脚关上了房门,把怀里的东西放在了沙发上:“王晨,这是眼镜,我和你说起过他的。” “啊,你就是那个前欧洲的杀手之王?” 王晨眼睛瞪大,看着眼镜的目光中全是不可思议。 “你老公说错了,我不是前欧洲的杀手之王。现在我要是出世的话,欧皇(欧洲当前最牛比的杀手)得找个凉快地方歇着去。” 眼镜淡淡的笑了笑,很绅士的问:“高夫人,你想喝点什么?红酒,还是冰镇啤酒?咖啡?冷饮?” “白开水吧,谢谢。” 王晨含笑道谢后,坐在了沙发上开始四处打量屋子。 屋子里除了一组沙发和茶几,还有个饮水机外,别的什么都没有,眼镜刚才说什么红酒咖啡的,纯粹就是在胡说,幸好王晨没有说要喝冷饮。 眼镜走到饮水机前,扭头笑着说:“这房子是昨天刚买下来的,家具还不怎么全。不过这儿可不是我的,是你老公的,我在这儿只是帮着照看一下。” 王晨一愣,问高飞:“你在这儿买了房子?” 高飞抬脚搁在茶几上,点上一颗烟:“是啊,我委托眼镜给买的。以后就要在冀南定居了,自然得有自己的房子才对。” “这就是我们的家?高飞,你也太……” 王晨欲言又止。 高飞问:“你是不是觉得这地方环境不怎么样?” 王晨点了点头。 王晨在来到小区前时,就看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住民小区了,里面贩夫走卒的啥人都有,也没有完善的保安措施--总之,说点自大的话,这地方还真不配她和高飞住。 在她看来,她和高飞的小家,就算不是那种面朝大海的别墅,也得在南郊风景秀丽的地方,毕竟他们两口子现在是有钱人了。 高飞笑了笑,说:“这种地方,才接地气。说实在的,我原本在老宅住来着。” “得,以后别跟我提那地方。如果真住在那儿,我敢说用不了三天,我就得去精神病院。” 想到方家老宅,王晨脸上浮上了心悸的神色:“你愿意在这儿住就住吧,我也没太大的意见。不过,稍后的装修我来设计才行。” 高飞回答:“这个没问题,我都嘱咐眼镜了,只管买房子,暂时搞几组家具就行的。” “沙发、茶几、冰箱都是从超市随便选的,也不知道符合不符合你们的心意。” 眼镜给王晨端过来一杯白开水,一本正经的说:“不过我敢保证,你们肯定对一件东西特别满意。” 王晨扫了眼空荡荡的屋子,不解的问道:“什么东西?” “窗。” 眼镜说:“足够大的窗。” 第1127章 一无所获!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错,眼镜特意走到卧室门口,打开了房门。 然后,王晨就真看到了一张超大的窗,静静的趴在卧室内,几乎把整个空间都占满了。 眼镜得意的问道:“这张大窗,有没有让你们两口子联想到什么--哎哟,靠!” 眼镜在提到这张大窗时,目光始终盯着王晨,很得意很猥琐的样子,看得王晨脸儿羞红垂下眼帘时,却不防备高飞拿起一团抹布砸了过去,恰好砸在他嘴里。 王晨扑哧一笑时,高飞敲了敲茶几:“别在那儿叨叨了,赶紧坐下,我有正事要和你谈。” 眼镜把抹布扔在地上,又用力呸呸了几口,坐在了他两口子对面的沙发上,看着箱子:“这里面什么东西,不会是金条吧?” “你今天该去买彩票的。” 高飞打开了箱子。 黄金特有的金属色彩,一下子迷花了眼镜的眼睛,让他本能的张大嘴巴,伸手抄起一把金条,牢牢的抱在了怀中:“哇噻,都说黄金比起美钞来更有视觉冲击力,原来果然是这样!高飞,你们华夏人常说好朋友见面分一半,你就说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吧!” 高飞没有理睬眼镜故意的财迷神色,从箱子里小心翼翼的把那尊奎莫拉紫檀雕像拿了出来,放在了案几上。 等他扯下上面的红绸,露出雕像后,眼镜的眉梢猛地跳了几下,把金条随手放在了一旁,拿起雕像左右看了几眼低声问:“从哪儿找到这东西的?” “这些东西和这些金条一样,是在我姥姥家的老宅夹墙内找到的。” “在老宅的夹墙内找到的?” 眼镜满脸都是不可思议,喃喃的说:“我以为,奎莫拉的传说,只流传于美国死亡谷那边,没想到在华夏也有……完全是一模一样,只是比死亡谷那边的雕塑缩小了很多倍罢了。” 方家老宅的夹墙内有奎莫拉的雕像,还有价值不菲的金条,这两样东西对于高飞来说,都比不上那本白色封皮的《安归经》。 在眼镜翻来覆去查看那尊奎莫拉雕像时,高飞拿出了另外一本《安归经》。 这是老实和尚送给他的那本,黑色封皮,用一个红色方便袋包着。 拿出经书后,高飞没有着急翻阅书上的文字和插图,和刚得到的这本有什么区别,而是随便翻开一页,小心的折了起来。 丝帛的字体随着断裂,和白色经书上的字体一样,都是一种材料写就的。 高飞把经书递给了眼镜,说:“你能判断出这是用什么东西写得吗?” “难道不是墨水?” 眼镜接过经书,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摇了摇头:“看不出。” “没有嗅到什么气息?比方血腥。” “血腥?你的意思是说,这些字是用血写就的?” 眼镜不置可否:“不可能吧?从丝帛上来看,年代应该很久远了,就算当时是用鲜血写就的,但随着血液凝固、发挥,到现在也早就看不出来了。” “她对血腥气很敏敢。” 高飞看了眼王晨,说:“要不是她当时忽然恶心,我也想不到这是血书。” “到底是什么东西写成的,这个很简单,只要找个有显微镜的化验所化验一下就能确定的。” 王晨插嘴道:“也许,是我感觉出错了,误导了你。” “嗯,说的也是,用什么写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给我们读一下,看看能从中找到什么秘密。” 高飞觉得王晨说的很有道理,把两本经书都放在了她面前。 “好,那我先给你们读一遍。” 王晨说道:“不过最好是有纸笔,我把这些小篆用简化字写出来。” 纸笔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小区内的小超市内就有的卖,高飞很快就买回了王晨所要的东西。 为了能让王晨精心工作,高飞让她去了卧室内,坐在那张超大的窗上,关上了房门。 出去买纸笔时,高飞特意买回了几袋熟食,和两瓶白酒,与眼镜俩人对饮。 “我去京华的这几天,这边没什么动静吧?” 高飞喝了口酒,咬了口鸡爪。 “死气沉沉。” 眼镜叹了口气,说:“你的天涯集团,现在给人就是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从上到下,人人都是无精打采的。倒是那个叫兔子的家伙,一脸土财主进城的兴奋,上窜下跳的,把雄脯拍得砰砰响,和梁明吹嘘只要给他几天了解产品的适应期,他肯定能为产品打开一条销路。” 高飞去京华之前的那个夜晚,曾经嘱咐眼镜替他坐镇天涯集团的,带着兔子。 想到兔子那张能把死人说活了的嘴,高飞倒没有觉得他是在吹,只是笑了笑拿起了酒瓶子。 眼镜继续说:“还有个不怎么样的消息,窃取你产品配方的天源化妆品,要在近几天内,和南韩一家有意进军化妆品试产的大公司合作。” 天源化妆品的配方,是沈银冰买通了张冒得到的,虽然产品效果比起天涯化妆品来说,要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不过人家的价格却是很低廉。 如果能成功打响‘天源’的品牌,暂且不管能否有更大的利润,最起码能把‘天涯’逼到天涯去,继而万劫不复。 坏消息,并没有到此为止,眼镜又说了:“另外,从昨天下午开始,你们当地的质检、环境等部门,都像疯了似的去那边找茬,把梁明搞的是焦头烂额,只好暂时全面停工,先应付检查--高飞,我很纳闷,依着你的身份,地方机关不该这样为难你的厂子才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听眼镜这样说后,高飞马上就想到了赵率,知道这是赵率的父亲赵友宾,开始对他展开全面打击了。 也唯有赵友宾这种位高权重的人,才在无法接受丧子之痛的现实下,敢无视于京华高家,做出这样的行为。 “嘿嘿,也没啥,就是某个大领导的儿子变成了短命鬼,怀疑人是我杀的,所以才要报复我。” 高飞冷笑了几声,就把他和赵率在明城发生争执,结果赵率当晚死在前来冀南的途中一事,简单说了一遍。 眼镜听完,很感慨的说:“这也怪不得人家怀疑你是凶手,要是让我,我也会这也想的。” “随便他怎么想吧,别把我惹急了,要不然要他好看。” 高飞淡淡的说着,举起酒瓶子:“来,喝酒。” 当两个男人手里有酒,还有聊不完的话时,时间总是过的很快。 仿佛只是眨眼间,天就黑了下来,窗外楼下的广场中,传来广场舞的音乐声,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居民们,在那儿摇摇摆摆,尽情燃烧着他们多余的脂肪。 吱呀一声门响,就在眼镜提议再次买两瓶酒时,卧室的房门开了。 一脸倦意的王晨从里面走了出来。 王晨用了几近整整一个下午,才把两本经书上的小篆,都‘翻译’成了简体字,并用钢笔写在了纸上。 “高飞,两本书,总共三万两千字,都写在这上面了,包括三十二幅插图。” 王晨把一叠信纸放在了案几上。 “赶紧喝点水,吃点东西。” 高飞没有看那些经文,先把给王晨准备好的晚饭拿了过来。 眼镜在一旁羡慕的说:“郎情妾意的好恩爱,我都动了凡心。” “你要是耐不住寂寞的话,我可以给你介绍个漂亮女孩子。虽说你年龄的确大了点,不过这不是什么太大的缺陷。” 王晨坐下,晃了晃有些僵硬的脖子:“我可不是和你开玩笑,我那个小秘书就很欣赏你这种成熟的男人。” “还是算了吧,我习惯了一个人生活。” 眼镜摇头拒绝,拿过一张信纸趴在上面看了半天,又放下了:“我会说汉语,却看不懂,这些方块字看上去完全一样。” 每本经书上的字数,和插图基本都是相同的,一万六千字一本,每本上面有十六幅插图,一千字配着一张插图。 既然这两本经书都是这样,那么其它两本差不多也是这样,也许是三本。 眼镜看不懂这些方块字,半文盲的高飞读起来却没有丝毫困难。 不过,他在翻阅了两张后,就再也没兴趣读下去了:他虽然认识这些字,也能读下去,却不知道这些字其中的含义。 这两本书上的内容,就像一般的经书那样,什么‘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就算你能读懂,可从中也看不出什么。 经书有什么好看的? 高先生又不是和尚道士,要不是为了从中找到所谓的秘密,他压根就不屑读。 看到高飞放下信纸后,手里拿着个蛋黄派的王晨低声问道:“是不是从这些文字内,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意思?” 高飞茫然的摇头:“昂,真的看不出,只是一般的经文而已。” “唉。” 王晨叹了口气:“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上面的每句话,我至少都仔细的思考了三遍,可其中除了劝人为善之外,并没有任何的特殊含义。要不是怕你不同意,我都几乎想把经书放在水中,看看能不能有隐形字出现,或者把封皮拆开了。” “还是别那样了,免得损坏了。” 高飞收起信纸,连同那两本经书一起包了起来。 害得王晨忙活了一个下午,结果却仍然看不懂什么,这让高飞很是失望。 眼镜不理解《安归经》的重要性,自然不会在意,站起身说:“行了,天色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休息了。” “我们也走,这地方没处休息,先找家酒店住下再说。” 高飞把两本经书都放在了箱子里,抱进了卧室内。 这所房子是眼镜刚买下来的,除了他们三个人外,谁也不会想到这里面会有上百斤的金条,所以把东西放在这儿应该很安全。 出了小区后,眼镜径自打车走了,高飞和王晨反正也没订下酒店,就沿着人行地道信步向前走去。 第1128章 高飞的心理世界! 眼镜说是天色不早了,那是知趣,是不想插足于高飞俩人的二人夜生活,实际上现在才九点不到,正是夏季晚上适合遛弯的时间段。 既然很适合遛弯,高飞也没着急找酒店,沿着人行道信步前行。 王晨挽着他的胳膊,脑袋轻轻依在他肩膀上,很幸福的小女人样子。 事实上,她的确很幸福。 在高飞走近她心里那天开始,两个人在温柔的夜风中信步街头,这本来就是她的愿望之一。 当然了,要是再牵着个孩子的话,那就更加美满了。 俩人出了小区后,信步向西走了半小时,谁也没有说话。 王晨是在享受这种和爱人散步的幸福,高飞则是在考虑他那些烦心事。 让高飞心烦的事情太多,像赵率横死,赵友宾可能要疯狂报复他这件事,对于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甚至还不如他要带领天涯集团走出困境那样重要。 既然赵友宾非得冤枉他,说他是杀了儿子赵率,又不按正常流程来对付他的这种方式--说实话,高飞很喜欢。 真正的男人嘛,就该光着膀子单挑。 不过赵友宾明显不是真正的男人,因为他在利用他的职权。 对这种人,高飞不须客气,就算他已经脱离了高家,用不上那些政治力量,要想玩死赵友宾也是轻而易举的:暗杀,是高先生的特长。 高飞觉得,当前最让他心烦的至少有五件事。 第一,找到有可能已经被灭口的谢小雯,帮助叶心伤洗清冤屈。 第二,该怎么处理秦紫阳--肚子里的孩子。 第三,《安归经》内藏有什么秘密,究竟该怎么找到这些秘密,才能帮助莫邪征东。 第四,也是所有事情中耗时最长,最耗费精力的一件事了,那就是查出杀破狼组织的主要首脑,把他们彻底铲除,给红姐一个交代。 第五,是时候拜访一下恩佐哥了。 恩佐哥在他大婚期间上窜下跳的,也该累了,是时候得休息一下才行,或者干脆永远休息下去。 除了这几件急需要处理的事,高飞还有一个不想去想的人,那就是沈银冰。 他没有把沈银冰放在这四件事之中,也许潜意识内,已经把她的问题,看的比这几件事更重要。 由高家一手主导的‘天亮行动’之前,每当高飞想到沈银冰时,并没有太特殊的感情。 怎么说呢,就像老百姓常说的一句俗话:年五更的兔子,有它也过年,没有它也过年。 高飞始终以为他对沈银冰的感情,就像这句俗话所说的含义那样,和她结婚也行,不结婚只当朋友也是能接受的,他绝不会因为美丽的沈总挎着别的男人胳膊,就会吃醋眼红啥的。 高先生以为,在看到自己比较中意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就会大发雷霆,感觉好像被戴上绿帽子,耻辱的要死,不把那男人的第三根腿子打残,不把女人的花容月貌变成无盐就誓不罢休的思想,和行为,绝对是傻比行为。 高先生以为,男人既然可以到处沾花惹草的,凭什么女人就不能? 难道就是因为男人比女人多了一根腿子,就必须这样苛刻的要求女人必须得从一而终。 这是个男女平等的大同世界,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过的感情生活,合则聚不合则分,就像三国演义那样,实在没必要为此大动肝火的。 吃醋? 切,一个真正的男人,绝不会因为女人背叛自己而吃醋的,因为男人背叛女人的机率,要远远大过女人。 真正的男人,就该像天上的云彩、女人的秀发那样,舒卷自如,不被情困。 高飞是这样认为,也是这样做的。 当然了,高飞曾为了沈银冰远赴南越芒蓝草甸,在她被秦紫阳所绑架时,不顾一切的去救她--但那时候他以为,他之所以为沈银冰做这些,就是因为那时候他把沈总当做了他的女朋友。 事实上的确如此,如果没有小凯撒的出现,没有秦紫阳等人的搅局,高飞现在说不定已经和沈银冰结婚了。 高飞活这么大,有过太多的女人,堪称是‘阅女无数’,不过他从没有对哪一个女人,倾注所有的感情,就算在得知妮儿给他生了个儿子后,他兴奋的表示要和人家结婚,也只是看在儿子的份上。 或许,按照相反的说法来说就是,高飞是个‘博爱’的人,他爱所有爱他的女人,但并没有哪一个是他的最爱。 他就是个情圣,却不被某一个女人所束缚。 不过,在高家一手主导的‘天亮行动’开始后,高飞才猛地意识到:他并不是对所有爱他的女人一视同仁,在他心底深处,始终有个女人在牢牢霸占着最重要的位置,那就是沈银冰。 至于为什么会忽然有了这种感觉,高飞搞不懂,所以茫然:是因为沈银冰在得知他(安归王)去岭南有危险后,就不顾一切的追去寻找他? 不是,因为一起去的还有颜红。 红姐为此还付出了生命。 那么,高飞为什么对沈银冰忽然有了这种感觉? 甚至一想到她有可能和恩佐哥在一起,心里就会感觉有猫儿在抓那样难受--他吃醋了,难道说,他也是个傻比? 按说他不该这样,因为现在王晨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注定要陪伴他一生。 如果非得让高飞说出一个让他永世无法忘怀的女人,那么也只能是为他而死的颜红,是为他甘心去做任何事的陈果果,是那个富有整个楼兰的莫邪征东……无论是谁,也不该是沈银冰。 但为什么偏偏是沈银冰呢? 她不但是个修罗,貌似也没为他做出过什么牺牲吧? 就在高飞想的完全入神时,王晨轻轻拽住了他:“前面红灯了,在想什么呢?” “红灯?哦。” 高飞这才醒过神来,眨巴了一下眼睛,侧脸看着王晨:“我一直在想--想我为什么,无法忘记沈银冰。” 其实高飞在这一个多小时中,想了很多问题,不知道为什么无法忘记沈银冰,是他的秘密,他不该说出来,尤其是不该告诉新婚妻子王晨。 但他说出来了,因为他不想瞒着王晨。 瞒着自己老婆去想别的女人,还不敢说出来,这在高飞看来,绝不是男人的作风。 王晨想当然的愣了下,接着扭头看向了别处,装做无所谓样子的笑了笑:“呵呵,能不能仔细说说,你为什么会无法忘记沈银冰。” 高飞扳过王晨的双肩,看着她的眼睛:“王晨,我不想对你撒谎。” “我知道,我能感觉出你在说心里话,也很谢谢你不对我隐瞒。” 王晨强笑了声,轻轻挣开高飞的手,坐在了旁边的候车亭下,翘起左脚后把裙子往下拽了下,盯着自己微微晃动的脚尖,只觉得嘴里发苦:“得到你的人,却得不到你的心。以前听到这句话时,我都觉得这句话特矫情。我一直以为,男女感情的发展,是靠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和相互体贴、帮助来升级的。根本不信所谓的一见钟情,和缘分。但现在,我信了。” 高飞没有说什么,坐在她身边点上一颗烟望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用力吸了一口烟后才说:“我说我现在后悔了,不该和你说出我的真心话,你信不信?” 王晨笑了,灯光下的笑容很明媚的样子:“这说明,你开始真正在意我了。” 高飞握著王晨的手。 她的手有些凉,还有微微的颤抖,一点也不像当前她镇定的外表。 高飞抬手,把她拥在了自己怀中,伏在她耳边说:“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彻底的忘记她,好吧?” 王晨依旧笑着,没说话,闭上了眼睛。 她明明依偎在高飞怀中,却偏偏有种很孤独的感觉。 高飞这句安慰她的话,在她看来就是一种施舍。 王晨,拒绝施舍。 呼呼! 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路口,等待红灯变绿。 的哥落下车窗,点上了一颗香烟,满脸都是疲惫的神色。 以往时,出租车司机无疑是最痛恨红灯,痛恨塞车的人了,因为不管是红灯还是塞车,都会影响他挣钱。 但现在这哥们却希望能塞车,最好是红绿灯坏了,始终处于红灯状态,那样他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特么的,整整大半天外加一个晚上了,这哥们始终马不停蹄的在路上狂奔。 开始时,在某个美女甩下一叠厚厚的钞票,说要他把油箱里的汽油烧完时,的哥心中可是狂喜的,以为自己是中了大奖,因为他恰好要去加油的。 谁知道,等他烧没了油箱内的汽油后,美女又给了他一叠钞票,让他把油箱加满,继续漫无目的的围着市区转圈子。 的哥也很高兴,毕竟一桶油是长不了多久了。 今儿,赚大发了! 这是的哥第三次加油时的想法,虽然累点,但有钱赚就ok了。 可是,当美女第五次甩出一叠钞票,要求他继续转时,的哥终于撑不住了:他是个人不是神,也不是铁人,从大清早到现在就在车上,实在受不了啊,午饭还没吃呢! 的哥倒是向美女提出抗议来着,说什么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就饿得慌,必须得适当的休息会--美女的答复很简单:如果你坚持要吃饭,要休息,那就按打表计算车费,多余的钱拿回来。 为了钱! 的哥拼了。 “也不知道这姑娘啥时候才会放过我。” 的哥吐了口厌烟雾,偷眼看向副驾驶上那位美女的姑娘时,却发现她正呆呆的望着路边。 “那边有啥好看的?” 的哥顺着她的目光向外侧看去,就看到路边的候车亭下,坐着一对相拥的年轻男女。 路边候车亭下有情侣相拥而坐,这是很正常的,没啥好奇怪的。 最起码的哥心里是这样想的。 可这位姑娘的脸上,为啥浮现出痛苦之色? 第1129章 相同的地点不同的人! 你爱高飞吗? 如果有人问沈银冰问这个问题,她也许会很干脆的回答说不爱。 她要是爱高飞的话,怎么会答应恩佐哥,和田中秀雅,准备暗算高飞呢? 可要是说不爱--那,为什么在看到他拥着别的女人时,而且还是人家明媒正娶的妻子时,心里却像是被刀割那样的疼? 到底是爱,还是不爱? 沈银冰不知道,她只是知道,在她坐车‘兜风’遇到红灯偶尔向外看去时,发现了高飞正拥着王晨坐在路边候车亭下的长椅上。 状态亲密,耳鬓厮磨的说着悄悄话,恩爱的样子让人羡慕。 “我,原来是真的爱他,爱到无法自拔,爱到得不到他就要毁了他。” 呆呆的看着高飞,沈银冰在这一刻终于知道自己到底是爱,还是不爱高飞了,却不知道泪水已经顺着她的脸颊,哗哗的淌了下来,脸色苍白的连夜色都遮不住。 闹市区红灯变绿的时间,一般都在两分钟左右。 在这接近两分钟的时间内,沈银冰一直痴痴的望着高飞,深情凝望,仿佛是过了两个世纪,整个世界上只有高飞一个人。 她爱他,也许是在去年那个夏天的午后,他驮着她走向停车场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 或许,是在她最无助最绝望这厮却神兵天将般出现在她面前时。 不管怎么说,沈银冰此时无比确定的确定,自己爱上了高飞,无法自拔:没有他的世界,生不如死。 既然这样,那就一起去死吧。 沈银冰的嘴角,忽然慢慢浮上一丝残酷的笑意。 就在这时,好像察觉出什么的高飞,抬起了头,然后就看到了她。 四目相对,却无言。 “高飞,我相信你,我会给你时间,让你彻底的忘记沈银冰,忘记所有对你好的女人,只想着我一个人。” 被高飞那深沉的心声所打动,王晨笑着说出了这句话,却没有听到回答,随即抬头--就看到了车内的沈银冰,正和她丈夫四目相对。 滴滴! 红灯变绿,一整天都没有休息的司机,不耐烦的按了下车喇叭,催促前面的车子赶紧走人,别耽误他挣大钱。 灯光下,等候红灯变绿的车子,长龙般的向前滑行,很快就驶过路口,消失在了对面的公路上。 高飞这才收回了目光,意识到刚才王晨好像和他说话来着,就问:“刚才,刚才你说什么了?” “没什么。” 王晨笑了笑,站起身双手抱着膀子:“哦,对了,我忽然想起单位上还有件事等着我处理,我先去了--高飞,你自己先找家酒店住下,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不等高飞说什么,王晨就急急的走到了路边:一辆空着的出租车恰好驶来。 王晨拉开车门,头也没回的关上,接着从包里拿出一叠钞票,甩给了司机,冷冷的吩咐道:“随便开,只要不出市区就行,一直熬到车子没油了就行。” “好咧,就按照您的吩咐!” 的哥双眼顿时冒光,飞快的启动了车子时心想:王三路那个王八蛋,中午时和我说他拉了一个漂亮姑娘,大把的钞票砸过来,不管去哪儿都成,只要耗尽油箱的汽油。捏捏的,老子还以为他是吹牛比呢,世间哪有这样的好事呀?哈,没想到还真让哥们赶上了! 暂且不提羡慕王三路的司机,单说高飞。 高飞就算是再傻,也知道王晨为什么忽然上车闪人了。 现在都晚上十点了,单位还有什么事需要她去处理? 她走,是因为看到他与沈银冰车上车下的四目相对脉脉含情罢了。 在王晨上车时,高飞很想拉住她的手,解释什么。 只是手刚抬起就落了下来。 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和王晨解释,唯有低低的叹了口气,双手抄在口袋中,左右看了看走向了路对面。 公路对面路口的那边不远处,有个酒吧。 心情郁闷时,喝个小酒可是太多男人的选择了。 酒吧的名字涉嫌抄袭,叫星光大道。 走进星光大道酒吧时,高飞回头看了一眼,随即闪身走进了酒吧。 他在过路口时,有种明显的感觉:背后有人在盯着他。 那目光就像盯住猎物的毒蛇,寒森森的很瘆人。 就像躺在猪圈里的主,在屠夫没事来串门时也会感到不安那样,高飞这种在刀尖上打滚的男人,对于来自背后的危险,也格外的敏敢。 不过高飞现在不在乎这些,王晨的离开,和沈银冰的忽然出现,让他烦透了。 他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喝一杯,大醉一场,假如谁敢来招惹他--扫瑞,男的打断腿,女的直接拱倒,不管丑俊,年龄大小。 高飞走进酒吧没多久,一辆红色奥迪缓缓的停在了酒吧门口。 车门打开,一条被斯袜包裹着的长长的腿,踩着细高跟黑色皮凉鞋,从上面款款的落了下来。 这是个身穿黑色蝙蝠衫,短裙黑斯袜的女郎,长长的发丝好像波浪般的起伏,左耳下荡游着一个大大的耳环,精致的小嘴红艳艳,大黑天的还戴着个茶色眼镜。 女郎年龄最多也是三十左右,左手挎着爱马仕的小包,走路时两只高跟鞋几乎走在一条线上,不大但却很翘的臀,随着步伐左右摇摆,晃出让人眼花的风情。 都市女郎,姓赵名娴静。 赵娴静有个父亲叫赵友宾,有个一奶同胞的兄弟叫赵率。 在此之前,她一直在美国某名校攻读生化博士学位,并小有成就。 如果不是赵率惨遭别人毒手,相信赵娴静在数十年后,也许能站在诺贝尔获奖者的领奖台上。 赵率的惨死,打破了赵娴静的梦想,也是她止住了赵友宾企图利用职权,来报复那个强大的豪门。 报仇的最终目的,就是让杀人者偿命,对于找家这种不缺金钱的家庭来说,这是唯一解决问题的方式。 不过,报仇的手段却有很多种,比方赵娴静能利用自己的所学,让一个人在悄无声息中一命呜呼。 生化学博士,如果不懂得所学是当今世界上最残酷、也是最直接的杀人手段,那么就像一只狗不知道屎其实是香的那样。 赵娴静回国瞻仰了亲兄弟的遗容后,就始终在‘解读’高飞的资料。 赵家虽然无法和高家那样的名门大族相比,可要是想了解一个从小就生活在外面的高家子弟,还是相当轻松的。 现在如果有人向赵娴静问出高飞的问题(只要是公开的,甚至是半公开的),她都能一口回答上来。 最了解你的那个人,其实是你的敌人。 这句话对于赵娴静和高飞来说,可能是再也恰当不过了。 赵娴静制订了至少四套让高飞玩完的计划,不过她却没有对父亲说。 赵友宾如果知道的话,绝不会允许她擅自报仇的,哪怕他知道女儿和儿子的关系,可能是天底下感情最要好的一对姐弟了。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赵率小时候起,赵友宾夫妻就一直忙着工作,是比他大七岁的姐姐照顾的。 长姐如母。 赵率死了,赵娴静必须得站出来给他报仇。 也必须是她。 因为不管最终结果,都不会连累到赵友宾。 她可以死在为赵率报仇这件事中,赵友宾却不能--父亲,是整个赵家的支柱,事业又是在上升期,一旦出事,整个赵家都会完蛋的。 高级知识分子,总是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智慧。 比方赵友宾要想查找高飞,得找关系啥的,可赵娴静要想找高飞,那就容易多了,只需入侵某家机场、或者某条来冀南的高速公路收费网站,就能获得某个人的出行信息,然后利用高科技来追踪他。 说起来很麻烦,也有些复杂,但对赵娴静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所以她轻而易举的找到了高飞,开始追踪,直至来到星光大道酒吧。 美女就是美女,尤其是赵娴静这样身材相貌俱佳的美女,只要一出现在酒吧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肯定是所有人都注意的。 高飞没有看到她,他在喝酒,在酒吧的角落中。 几分钟的时间,高飞就喝了两杯人头马。 也许看出这家伙精神不咋样,所以那些在没事来酒吧找刺激的女孩子们,都没有向他跟前凑,这让他更有了种烦躁的孤独感。 “先生,请问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就在高飞拿起酒瓶子倒酒时,听到一个很好听的女人声音,在对面响起。 高飞抬头,就看到了赵娴静。 -- “先生,我能不能坐在这儿呢?” 高飞抬头,眼睛就是一亮。 一个女人走到了卡座前。 这个女人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岁左右,一件大v领的黑色连衣裙裹在她的身上,露出小半个肩膀和锁骨,皮肤雪白,脚下蹬着一双黑色坠花高跟凉鞋,个头不高却给人一种亭亭玉立的感觉。 \\\"我最近好像没有做什么善事吧,那该死的老天爷怎么会满足我的愿望呢,难道是我人品忽然大爆发了?\\\" 看着这个站在那儿好像一朵墨莲花似的小女人,高飞感觉脑袋有些晕,脸上更是本能的露出了满意的,满足的笑容。 看到高飞眼睛发光,总在自己脸上身上的转啊转的,女人微微噘起嘴巴,做出一个嗔怪的样子,把手中的小包放在案几上,双手拎着裙裾,款款的坐在了他对面,再次问道:“先生,我坐在这儿,你没意见吧?” -- 高飞猛地甩了下头,把和红姐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从脑海中甩了出去,笑道:“呵呵,当然可以,有你这样漂亮的女士和我坐在一起,让我感到不胜荣幸啊!” 在说出这句话时,高飞心中猛地一疼,端起刚满上酒的酒杯,仰首一饮而尽。 相同的场合(都是酒吧),相同的搭讪话,但人却不同。 去年在酒吧内和他搭讪的小女人,现在已经长眠在了岭南的雨林中了。 第1130章 酒吧内的时空重叠! 高飞长这么大以来,自问从来没有愧对过谁,因为他始终秉承着‘别人敬我一尺,我敬别人一丈’的原则。 人世间最不值钱的东西就是钱,无论欠下多少外债,人死了……账就消了。 高飞以为最无法让人亏欠的,则是人情。 这么多年来,无论是国外还是在国内,无论是对沈银冰还是安归王,也不管是高家还是那些生死兄弟,他都不曾亏欠过谁。 唯独颜红。 那个身高不过一米五多点,后来几乎已经不再被他放在心上的小女人,却让他欠了一笔今生无法偿还的债。 情债? 还是别的? 高飞分不清,只知道他亏欠红姐的,却随着伊人逝去长眠在那片雨林中,再也没有偿还的机会。 所以在这段日子中,每当想到那个小女人,高飞就有种无力的悲伤,却被他深深的压在心底,唯有在夜深人静时,忽然醒来,耳边传来那个女人袅袅的余音:高飞…… 颜红给高飞留下的最深印象,不是他们之间第一次突破那种关系,也不是她为了他孤身一人远赴岭南,而是双方的第一次见面。 高飞记得很清楚,他第一次见到红姐时,也是在这样一家小酒吧内,那时候他刚从沈银冰那儿讹来了一千块钱,就跑来酒吧装大款了。 然后那个小女人就出现了,径直走到他面前,娇嗲的声音问道:“先生,请问我能不能坐在这儿?” “当然可以,有你这样漂亮的女士和我坐在一起,让我感到不胜荣幸。” 高飞望着站在面前的赵娴静,恍惚间又看到了红姐,随即举起酒杯,重复了一遍在红姐搭讪时说过的话,接着把整杯酒都倒进了嘴里。 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淌进胃中,立即腾起一片火焰,把他烧的连连咳嗽,最后竟然咳出了泪水,不得不尴尬的笑着抬手擦去。 “谢谢。” 赵娴静居高临下的看着高飞,片刻后才低声道谢,款款坐在了他对面的椅子上,把小包放在卡座上,从里面拿出一个精巧的化妆盒,打开拿出唇膏,对着镜子仔细的描起了红唇。 好像担心自己的咳嗽声,会打搅到赵娴静补妆那样,高飞强忍着不再咳嗽,俩眼眨也不眨的看着赵娴静,眼神中全是温柔。 赵娴静在决定走进酒吧之前,就已经有了完整的计划,面对着高飞补妆。 其实她根本不用补的,她精致的面孔和优雅的气质,就算不化妆也是绝对的现代都市美女,她补妆,只是用来吸引高飞,让他步入自己圈套内的一个手段罢了。 果然,赵娴静在动作优雅的补妆时,眼角余光看向高飞,就发现他痴痴的望着自己,满眼里都是说不尽的温柔,和爱怜。 “都说这混蛋是那种见色眼开的恶棍,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赵娴静心中冷笑着,补妆的动作更加从容,也更优雅。 那时候,颜红第一次在酒吧和高飞见面时,坐下后也是拿出了化妆盒补妆。 现在赵娴静也是这样。 高飞刚从和红姐第一次见面的幻影中摆脱出来,再次看到这熟悉的一幕后,红姐远去的身影,再次与赵娴静重叠在了一起,让他再一次的沉迷了进去,眼角微微的抖动起来,低声说道:“红--姐。” “什么?” 正在装模作样补妆的赵娴静,听高飞忽然含糊不清的说了点什么,手上的动作顿了下,看向了他。 酒吧角落中,忽然响起了轻柔的钢琴曲声,一个女孩低声唱起了《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深深的埋在泥土之中,你的影子已看不清,我还在寻觅当初你的笑容……” 这首歌的旋律非常优美,起伏性也比较大,从温柔到深沉,从深沉到高昂,从高昂再到激昂,整首曲子可谓是跌宕起伏,但衔接的却没丝毫破绽,可以说是完美到了极点,很容易让人沉溺在其中。 事实上,在歌声响起后,酒吧内的客人们都停止了交谈声,脸上带着欣赏神色的看向了钢琴女孩。 高飞没有看那边,始终痴痴的盯着赵娴静,仿佛她就是他整个世界。 很突兀的出现在高飞面前,凭借自身的相貌和气质,引起他的好奇,然后再装模作样的补妆,让他为美女而倾倒--这本身就是赵娴静找高飞,计划中两个最重要的步骤。 只要这两个重要步骤成功了,那么她以后的计划就能顺其自然,最终把这个邪恶的男人,一步一步的引向死亡。 他死了,高家也无法把他的死安在赵家头上。 因为从今天开始,赵友宾就收回那些小动作,并在公众场合‘随意’的表示遗憾,解释以前针对天涯集团的小动作,只是一个老父亲丧子后的无常反应。 谁也不知道,最终把高飞带进死亡的人,就是赵家的人,赵率的亲姐姐赵娴静。 谁也不知道,正如根本没有人知道赵娴静曾经回国那样。 赵友宾的女儿,远在美国某大学,她即将和男友走进结婚殿堂了,而且她男友的地位也很敏敢,所以就算有人怀疑高飞的死和赵娴静有关,哪怕是高家,也得因为她男友身份而有所顾忌。 最终,高飞之死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的被人遗忘,赵率也可以含笑九泉。 突兀的出现在高飞面前搭讪,并用补妆来引起这个邪恶男的注意,这两个步骤现在都是按照赵娴静的预想实现了,而且效果好的不得了:就在很多人都精心欣赏钢琴女孩的精彩演出时,高飞却看都没有看那边一眼,始终痴痴的盯着赵娴静。 那目光太温柔,也--太恶心。 赵娴静有种要吐的冲动,强忍住了,只是装做没有看到高先生的样子,淡然一笑,继续补妆。 原本轻柔的钢琴曲,此时已经有了深沉的高昂,正如钢琴女孩的歌声,也是这首歌的高超之处:“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深深的埋在泥土之中,千年以后,繁华落幕,我还在风雨之中为你守候!” “千年以后,繁华落幕,我还在风雨之中为你守候!” 听到这首歌的最后一句后,高飞再也克制不住自己,慢慢抬起手伸向了赵娴静。 当他的右手轻轻抓主赵娴静的手腕时,后者身子猛地一颤,就像被一条毒蛇缠住那样,本能的甩了一下。 赵娴静的本能挣扎,一下子把高飞从幻象中惊醒,这才发现坐在对面的女人,根本不是红姐,而是一个年轻漂亮有气质的都市女郎。 赶紧缩回手,高飞有些语无伦次的赔礼道歉:“对、对不起啊,刚才那个啥,那个我--咳,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其实赵娴静在本能的挣扎了一下后,就已经后悔了。 她今晚跟踪高飞来到酒吧内,本身就是要以自己为饵,悄无声息的除掉这个邪恶的男人,计划的开始很成功,甚至可以说是完美,他已经被她深深的迷恋,正是进行下一个步骤的最佳开端,怎么可能摆开他呢? 就在赵娴静心中后悔时,高飞赔礼道歉了,样子很局促,态度很诚恳,这让她心中松了口气,暗呼侥幸,动作很自然的撩了下发丝,掩饰住了刚才的厌恶神色,柔柔的笑道:“先生,能不能请我喝杯酒?” 红姐那时候,也是这样说的。 高飞嘴角一抽,深吸了口气笑道:“喝酒?好啊,没问题。” 抬手打了个响指,服务生快步走了过来。 “给这位漂亮的女士,来一杯--天使之吻。” 高飞说出这句话时,又有了种时空重叠的错觉。 天使之吻,是由一半棕可可酒,和一半1oz鲜奶油调制而成,号称女人的最爱,高飞在国外时,就没少给女人点这种酒,也是他和红姐第一次见面时点过的酒。 如果时空真在此刻重叠的话,高飞希望眼前这个穿着时尚的都市女郎,能够说出他曾经听过,以后却再也没有机会听到的话。 赵娴静伸出舌尖,灵巧的舌尖就像小蛇那样,在刚补好的唇上饶了一下,继而吃吃笑道:“天使之吻,哟,看来你经常请女人喝酒呢。” 高飞身子后仰,盯着赵娴静笑道:“偶尔的……不过,我就是请,也只请你这样有品位的女人。” \\\"这话我爱听。\\\" 赵娴静左肘支在桌子上,伸出了右手:\\\"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娴静,娴静淑女的娴静。\\\" \\\"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高飞轻轻握著了那只消瘦,明显感觉到赵娴静的小手指,在他掌心轻轻勾了一下,脸上也悠忽浮上让人容易想入非非的羞红。 赵娴静为了复仇计划的顺利适时,今晚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对着镜子自我排练过很多次,力争不会露出丝毫破绽。 细节决定成败,这个渐显的道理,对于生化学博士来说,更是金科玉律般的存在。 到目前为止,赵娴静觉得她的计划实施的很完美,是相当的完美。 要不然,高飞在恋恋不舍的缩回手时,看着她的眼神中为什么全是无法自拔的沉溺? 赵娴静却不知道,她今晚在看到高飞后做的每一个动作,说出的每一句话,在去年夏天的某个晚上,已经有一个叫颜红的女人,都已经做过,说过了。 尽管她的相貌、身材和气质,都不是红姐所能比的--赵娴静,无论从年龄还是别的方面来说,都要红姐优秀很多。 当然了,赵娴静的演技,相比起红姐来说,可能要差了点。 就像俩人在握手时,用小手指勾高飞掌心的这个动作吧,红姐当初在作时,可谓是不露丝毫痕迹,就像她天生就是一个四处勾搭帅哥的水性杨花。 但赵娴静在做出这个动作时,就有些僵硬了,尤其是心底深处,更是泛起厌恶的神色--没有谁在强迫自己亲吻一条毒蛇时,仍能保持着该有的从容。 第1131章 娴静的真实目的! 赵娴静为了给赵率复仇,整个计划的每一个步,都是经过她多次推敲,几乎没有任何破绽。 不过,有些感觉却不是对着镜子自我排练时能感受到的,就像她在和高飞握手时,看似随意的勾搭动作,就比较生硬,眼底深处更是掠过厌恶。 一个形象俱佳的都市女郎,在主动勾搭一个男人时,凭什么要讨厌人家? 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破绽,高飞当前要是能保持正常的话,绝对能从她的眼神中看得出。 可高飞却没注意到,他只是固执的以为,今晚赵娴静的出现,肯定是老天爷的安排--老天爷为弥补他心中的遗憾,才特意派这个叫娴静的女郎前来,重新演绎当初他和红姐的第一次见面情形,让他借此来最后缅怀一下那个已经远赴天国的女人。 依着赵娴静的计划中预测,趁着和高飞握手,做出那个很水性杨花的动作后,这家伙也许会惊醒,赶紧松开她的手。 毕竟人世间还有无事献殷勤这句话,一个形象俱佳的都市女郎忽然来讨好男人,是个正常男人就该想到这句话,并有了警惕心的。 赵娴静想到了这儿,也为此制订了下一步计划。 只是出乎她意料的是,高飞并没有缩回他那只肮脏的爪子,反而握的更用力了。 高飞这个和赵娴静计划中脱节的反应,让她有些心中一慌,赶紧借着服务生端过酒来的机会,抽回了手,食指、无名指和小指三根手指优雅的翘起,只用拇指和中指捏着酒杯,轻轻晃了晃轻启朱唇:“高飞,你现在应该是在怀疑,我为什么要主动找你来搭讪吧?” 高飞仿佛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些失礼了,抱歉的笑了笑,却没说什么,只是端起酒杯,和她轻轻碰了下。 赵娴静也没说什么,端起酒杯,一仰首就把那杯天使之吻喝干。 头也不回的抬手打了个响指,示意服务员再来杯酒后,赵娴静语气低沉的说:“我吧,刚和男朋友吵了一架。我真想不通,我那样在乎他,为了跟他在一起,我都和我爸妈闹翻了,可他……竟然瞒着我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混,被我撞破后,不但没有丝毫的愧疚,反而暴跳如雷,骂我撞破了他的好事,狠狠抽了我一耳光。” 她终究不是红姐。 虽然接近我的理由,和红姐当初接近我的理由基本相同,都是和男人吵架,可她就算是在愤慨时,也不会说脏话。 如果是红姐,这时候早就‘特么的、草’的乱说了。 而且,最后还会问我有没有香烟--高飞脸上含笑的盯着赵娴静,想到这儿时,就看到她抬手擦了下眼睛,低沉的语气中满是颓废,问道:“有没有烟?来一颗烟。” 来了。 她和我要烟抽了,就像当初的红姐那样。 高飞瞳孔微微一缩,心中忽然有了种被红姐在冥冥之中关注着的紧张,赶紧轻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心神不再鼓荡,递上了烟和打火机。 赵娴静动作很娴熟的叼上一颗烟,高飞的火机及时凑了过去。 啪嗒,火机的声音很悦耳,动听。 赵娴静吸烟的动作很优雅,尤其是微微昂着下巴说话的样子,无处不透着她是一个高品位的都市女星。 透过缭绕的青烟,高飞很配合的说:“是啊,现在绝大多数男人都这样,哪怕自己女朋友天仙般的漂亮,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后,就会觉得腻歪了,反而觉得外面的女人要更有味道一些……哦,你要的酒来了。” 赵娴静轻轻吐出一口青烟,头也不抬的接过酒杯,再次一饮而尽。 接连两杯酒水下去后,赵娴静好像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对男友的失望,狠狠吸了一口烟,说道:“再来一杯!” 服务生看向了高飞。 高飞点头示意他去拿酒。 赵娴静反手擦了下嘴巴,声音有些嘶哑的说:“我真的很困惑。当初我们是那样的相爱,山盟海誓足可以把整个地球所压垮,彼此都以为是世间最幸福的人。可才过了两年……短短的两年时间,他就变心了,守着我和那个女人极尽肮脏时,竟然没有丝毫的愧疚。” 服务生再次端来了一杯酒,这次赵娴静喝的更快。 喝完后,她把酒杯向桌子上重重一顿,正要再要一杯时,高飞抢先说话了:“那个谁,娴静是吧,我觉得你最好是少喝点,这玩意看起来没啥酒精度,其实后劲很大的。” 去年那个夏天的夜晚,红姐接连喝下两杯酒时,高飞也曾用这样的话劝过她。 那时候,高飞劝颜红少喝点,不是真正关心人家的身体,而是关心自己的钱包。 当时他腰包里只要不到一千块,照颜红那个喝法根本不够的。 现在高飞有钱了,别说是请人来酒吧喝酒了,就算把整个酒吧都买下来,眉头都不会带皱一下的。 他劝赵娴静少喝点,只是出于关心:眼前这个外表娴静的都市女郎,给了他红姐的感觉,他有义务去关心她的。 “大吗?呵呵,我可不觉得。” 赵娴静摆了摆手,忽然吃吃笑着说:“啊,我知道了,你是心疼我喝酒太多,怕到时候买不起单吧?” 当时红姐也是这样说的。 高飞尴尬的笑了笑:“哪能呢,我就是担心你--唉,你既然要喝,那就尽管喝。” “钱的问题你别担心,今晚你陪我,尽情的喝,消费多少,我来买单。” 赵娴静说着,从小包中掏出钱包,打开拿出一叠现金,怕是得上万,还有七八张银行卡:“喏,看到了没有,我有钱!钱,我不缺,缺的就是一个陪我喝酒,关心我的男人。” 高飞扫了眼这些钱,笑了笑抬手,示意服务生直接上整瓶的酒。 赵娴静喝的有些急,好像有些不胜酒力的样子,右手手背撑着下巴,斜着一双妩媚的眼睛看着高飞,慢悠悠的问:“高--是叫高飞来着吧?” “是,我就叫高飞。” “哦,高飞,你是做什么的?” “你看我像做什么的呢?” “打工一族吧?” 赵娴静歪着下巴,打量了高飞一眼,咯咯笑着伸出一根纤长的手指:“肯定是打工的,而且是是那种穿着很整齐,每天西服领带头发打着摩丝铮亮,其实每个月最多也就挣个两三千的推销员,对吧?” 真正的有钱人,绝不在意别人说他没有钱,就像高先生这样,也没争辩什么,只是随意点了点头。 他不在意赵娴静说些什么,只在意这个都市女郎,给了他红姐的感觉。 失去的,才是最珍惜的,既然已经重新找到了,就该加倍珍惜,哪怕赵娴静不是红姐,可她现在高飞的心目中就是颜红。 “不要紧,今晚我买单,你陪我,行不行?” 赵娴静拿过服务生递过来的酒瓶,给高飞满了一杯,轻笑着说:“就算我花钱雇你,来倾听我的心事。” “乐意奉陪。” 高飞没有再劝说赵娴静,举着酒杯轻轻碰了下,一口喝干。 接下来,俩人都没有再说什么,就像比赛喝酒那样,你一杯,我一杯的,几分钟时间就把整瓶酒干掉了。 “来、来高度白酒,有没有精品伏特加?” 摇晃了一下空酒瓶,赵娴静对这瓶酒的度数很不满意,开始向服务生要求高度酒。 高飞没有劝,他在享受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高度伏特加上来了,俩人再次喝酒。 高飞很清楚,人在郁闷时,就特别想喝酒,哪怕越喝越愁,所以他始终没有再劝赵娴静,只是打定主意等她喝醉后,把她安全的送回家,然后悄然离去,从此不再思念红姐。 今晚赵娴静的出现,绝对是冥冥之中注定的,这是老天爷的意思。 高飞现在很信这一套。 整整两瓶白酒喝干后,赵娴静终于露出了醉态,胳膊放在桌子上,压在下巴下,微微昂首看着高飞吃吃笑道:“高、高飞,我今晚就想喝酒,就想找个人倾听我的心事……可你知道,我为什么会选择上你吗?选择你这个表面看起来很风光,实则没钱的穷光蛋。” 看到她又叼上一颗烟后,高飞凑过火机替她点燃后,才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那是因为我刚进酒吧,你就吸引了我,你身上有股子和别的男人不一样的气质。” 赵娴静抬头,身子前趴,伸手在高飞肩膀上拍了拍,含糊不清的说:“你应该很忧愁,也许是为了钱,也许是为了、为了嫌你没钱,就和你分手的女朋友。” 打了个酒嗝后,赵娴静咯咯笑问:“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高飞已经把她当做了老天爷派来的红姐,所以无论她说什么,都不会反对:“对--是有个女人离开了我。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咯咯。” 赵娴静笑着,用力拍着高飞肩膀:“我可是长了一双慧眼呀,就随便这么一扫,就能看懂这酒吧内的人是什么人。” 再次打了个酒嗝,赵娴静缩回手捂了下嘴巴,眼神中有了迷黎的神色:“我是被男朋友抛弃的伤心人,你则是被女人抛弃的伤心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都是同道中人。相同的伤心,自然会有相同的气质,你在不经意间就能吸引我,这就是很正常的了啦。” 高飞点头:“是,你说的很对,还喝酒吗?服务生……” “不能再喝了,再喝,再喝就喝多了呢。” 赵娴静抬手摆了摆,斜着眼吃吃笑道:“高那个高飞啊,你是不是看我长的漂亮,又是精神特别空虚的人,所以就想把我灌醉了,占我的便宜?” 高飞摇了摇头还没说什么,赵娴静就抢先说道:“你不用解释了,别忘了我有一双如炬慧眼,什么看不出?不过我不在意。高飞,实话跟你说,我今晚出来就是想找个男人。” 第1132章 不会再让你觉得孤独! “兄弟,我就有啥说啥了,我今天出来,就是打算花钱包男人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只要你答应我,今晚先给你一万块!要是让我满意了,以后每个月二十万!” 颜红拍打着高飞的肩膀,喷着酒气的样子更加妩媚,却不是在说笑。 高飞的眼珠子一下睁大:“啥?你、你包我?” 颜红用力点头:“嗯,我包了你!我没和你开玩笑,今晚算是试用期,只要你伺候我满意了,先给一万,以后每个月二十万--你放心,红姐我没什么不好嗜好,没有摧残男人的不正常心理,我所需要的,就是想找个男人来替代我老公,给予我想要的柔情。” -- 一年前的那个夏天傍晚的酒吧中,颜红这样跟高飞说。 一年后的今天,也是在酒吧内,赵娴静说出了同样的话。 季节、地点、说出的话基本相同,但人却不同。 高飞还是高飞,这个叫娴静的女人,却代替了红姐。 这绝对是红姐附身在娴静身上了,绝对! 高飞死死盯着赵娴静那双水波横流的眸子,嘴巴张了张却没说出一个字。 “怎么,你还不愿意?” 赵娴静的脸色,刷的拉了下来,冷冷的说道:“是觉得我开的价钱低,还是觉得我是在和你开玩笑?再或者是,你不敢相信?” 高飞终于说话了:“我不敢相信。” 高飞不敢相信,是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女人是不是真叫娴静。 也许,她该叫--颜红的。 “你不敢相信,也很正常的。” 赵娴静无声的笑了下,拿起桌子上的东西,随便抽出一叠钞票压在杯子下面,站起来转身就走:“这些是酒钱,我说过我要请你的--我在外面等你五分钟,五分钟后不见你出去,那我就走了。” 望着脚步有些踉跄,走路好像风吹杨柳枝般阿娜多姿的赵娴静背影,高飞慢慢的站了起来。 既然红姐已经附身在这个女人身上,重演了他们俩人第一次见面时的一幕,他有什么理由眼睁睁看着她独自离去? 在岭南,她已经独自离开过一次了。 这次,高飞绝不会让她一个人走。 他不放心。 赵娴静脚步踉跄的走出了酒吧,在下台阶时更是差点摔倒,索性甩掉了脚下的细高跟黑色皮凉鞋,赤着一双秀美白白的小脚,嘴里哼哼着什么小曲,踉踉跄跄的前行。 路边恰好有三个经常在街上混的小青年,看到赵娴静这样后,眼睛登时一亮,相互看了眼就加快脚步走了过去。 来到红色奥迪车前,赵娴静身子摇晃着,低头从小包内找车钥匙。 她刚把小包拉开,个头最高的小青年就站在了她身后,抬手按住了车门,眼神贪婪的盯着她修长的脖子下面,嘻嘻笑道:“妹妹,喝多了呢?要不要、要不要哥哥送你回家。” 一副醉醺醺样子的赵娴静,眼神一冷豁然抬头,正要说什么时,就看到高飞从酒吧内走了出来,立马咯咯的笑着,伸手扶住了小青年的肩膀:“好、好呀,我现在正感觉空虚寂寞冷呢……你、你送我回家,呃!不要回来了,还、还有你们两个,也一起去送我。今晚,我、我们三个人,大被同棉!” 那几个小青年在围住赵娴静时,只是想没事找点乐子罢了。 大晚上的,当街调息一下醉酒的富家女,好像是每一个江湖好汉最热衷的事儿了。 他们做好了被赵娴静臭骂一顿,然后就吹着口哨闪人的准备--哥几个虽然常年在街上混,却绝不会做那些强抢民女,尤其是富家女的糊涂事。 可是让哥几个目瞪口呆的是,这个形象气质极佳的富家女,竟然在遭到他们骚扰后,不但没有怒骂他们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反而邀请他们跟她回家,一起大被同棉。 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无法不让哥几个目瞪口呆。 赵娴静眨巴了下水灵灵的眸子,抬手在高个头青年雄前推了一把,不满的说:“怎么了,不愿意去呀?不去拉倒,那就滚蛋,别挡着本小姐回家的路。” 谁敢说不愿意,老子拿刀劈了他! 为首小青年登时呼吸加重,连声说:“愿、啊,愿意!小姐,请上车!” 他那两个同伴,也都用力咽着吐沫,搓着双手,感觉好像在梦游。 等赵娴静打开车门后,为首小青年弯腰就向车里钻--脑袋刚低下,就觉得肩膀一紧,身子嗖的一声向后飞了出去,接着重重摔在了水泥地面上,疼的他哎哟一声叫。 为首小青年的叫声中,他那两个同伴,也相继神兵天将般的落在了他身边。 三人怒目看去,就看到一个男人站在了富家女身边。 看来应该是她的男朋友,这时候正在劝着她什么。 富家女却一把推开他,尖声叫道:“高飞,你走开,你不要我,有的是男人要我--你闪开呀你,你是我什么人呀你,你凭什么干涉我找男人?” 嚓,原来这家伙不是富家女的男朋友。 捏捏的,那他敢来破坏老子的好事,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三个小青年搞清楚这一切后,登时勃然大怒,纷纷爬了起来,这个大力金刚掌,那个九阴白骨爪,还有一个使出了六脉神剑的绝技--嘴里尖声怪叫着,分左中右三路,齐齐的扑向了高飞。 哥几个没胆子犯罪,但这不代表着获得命运女神的青睐时却遭到破坏时无动于衷! “别再乱了,你喝多了,上车!” 高飞把赵娴静推搡进车里,砰地关上了车门的同时,微微拧身飞起了右脚,一脚蹬在了施展出大力金刚掌的那哥们身上,直接就把他踢出了足足四五米远,就像踹破麻袋包似的。 严格的说起来,高飞是破坏了三位好汉的好事,所以在下手时留了情,别看踢的狠,实际上却没有伤到好汉的重要部位,只是暂时让他丧失行动能力罢了,躺在地下休息片刻,就能重新生龙活虎了。 车门砰地被关上后,醉眼朦胧的赵娴静,眼神一下子清澈了起来,甚至犀利的吓人,嘴角噙着冷笑隔窗看着高飞,轻而易举就把三个好汉给放倒了。 等高飞收拾完那哥几个,上车坐在驾驶座上后,她就顺势歪在了他怀中,双手抱着他胳膊,低低的呜咽道:“别、别再离开我了,我一个人在那边,好孤独,好怕。” 正要启动车子的高飞,闻言身子猛地一僵,抬头向东南方向看去--仿佛在夜空中看到了那片热带雨林,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站在山洞口,柔柔的笑着告诉他,她很孤独,很怕黑夜,别再离开他了。 揽住赵娴静的肩膀,高飞低声说道:“别怕,我不会离开你,我陪你。” “好,这可是你答应我的,不许说话不算话。” 赵娴静挣扎着抬起手,点着导航仪说:“惜别里的秋水别墅区12号,是我的家。” 高飞打小就是从冀南长大的,自然知道惜别里在那儿。 惜别里是个地名,在千佛山的东边,距离大约二十多公里左右,那边别墅区林立,很好找。 半个多小时后,高飞就驾车来到了惜别里的秋水别墅区,12号别墅门前。 这一路上,赵娴静就像缠在大树上的藤蔓那样,紧紧抱着高飞的胳膊,不住的说她和她男朋友的幸福往事,时哭时笑,让高飞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边的别墅占地面积不是很大,不过布局、建筑物的风格却很别致,很适合三口之家居住。 用车钥匙上的遥控打开栅栏门后,高飞直接把车开进了院子里。 赵娴静这时候闭上了嘴,发出了有些沉重的呼吸声。 看来,她想睡着了。 高飞下车绕过车头打开门,低声说道:“到家了,下车吧。” “嗯,嗯,哦。” 赵娴静低低的嗯啊了几声,却没有动。 高飞扭头看了眼别墅,客厅和楼上的窗户都是黑的,没有别的人。 接连喊了她几次都没有回应后,无奈之下高飞只好弯腰把她抱在了怀里。 赵娴静的身材和沈银冰差不多,都是那种身材高挑、线条优美、发育极好的女人,这一横躺在高飞怀中,长长的腿和胳膊,还有那瀑布般的秀发都垂了下去,却显得雄前格外高了。 漂亮的都市女郎,尤其是在醉酒后,神色是格外迷人的。 高飞低头看向她时,她睁开了眼睛。 四目相对的瞬间,赵娴静抬手搂住了高飞的脖子,低低唤道:“男哲--别走。” 一路上赵娴静都在不断的倾诉,所以高飞知道她那个负心男友就叫男哲。 星光下的赵娴静,显得格外无力,无助,让高飞很自然的回答:“好,我不走。” “别再离开我,男哲,我真的好孤独。” 赵娴静重新闭上了眼睛,呼吸也越加的急促了起来,看样子好像要倒酒。 高飞连忙抱着她快步走向客厅,刚走到门前,赵娴静嘴巴一张,哇的吐了出来--全部吐在了高飞的怀里,和她自己的身上,一滴都没有浪费。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苦笑着推开了房门。 房门在被推开的同时,房门后的立地台灯亮了,看来开关和房门有牵连的。 客厅面积不是太大,也就是三十四个平米的样子,不过内里装饰的却很有品位,从中就能看出主人属于什么层次的人。 每到一个地方,总要用最快的速度扫视一下周围环境,这几乎是每一个职业杀手的习惯。 高飞现在自然不屑去做杀手了,不过这个习惯却始终保持着。 短短几眼中,高飞就能从沙发坐垫的摆放、案几上果盘中的水果摆放等细节中,看出平时只有一个人在这生活。 粗粗扫了一眼客厅内,高飞抱着赵娴静来到了洗手间门前。 赵娴静这时候却迷迷糊糊的说:“去、去浴室……” 她虽然在醉酒中,却在吐了后觉得不舒服,要去洗澡。 第1133章 银色,黑色! 现在高飞和赵娴静俩人,身上都是她吐出来的污物,自然会感觉不舒服了。 去洗手间,和去浴室对高飞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用脚踢开浴室的房门后,高飞就看到了一个大大的白浴缸。 浴缸内放满了水,水色发白,应该是添加了牛奶等东西,上面还漂着一些玫瑰花瓣,在温热的水浸泡下发出幽雅的香气。 “我要洗澡--咯咯,男哲,你看我的心思多么细密,知道你今晚会送我回家,所以我在出门之前就放好了洗澡水呢。” 赵娴静双手搂着高飞的脖子,微微闭着眼喃喃说道:“我现在最想洗个热水澡了,和你一起,好吗?” 要是放在一年前那会儿,高飞肯定没有任何意见。 话说有几个血气方刚、又穷的叮当响的男人,会拒绝赵娴静这样形象气质俱佳的都市女郎邀请同浴的邀请? 没有人,除非那个人不是男人,或者是身体有毛病。 现在高飞却没有这个想法,他只想把赵娴静安全送回家后,就悄然离去。 今晚的经历,从而就会成为他思念颜红的最佳结果。 “好,你先洗,我随后就进来。” 高飞抱着赵娴静来到浴缸前,左右看了看正琢磨着把她先放下,让她自己脱掉衣服时,赵娴静却忽然猛地一挣,就像一条大白鱼那样,噗通一声跌入了浴缸内。 水花四溅。 本来高飞就担心她一个人洗澡会发生危险,毕竟她已经喝的酩酊大醉了,不小心淹死在浴缸内也不是多稀奇的事儿。 现在看她自己跌落进浴缸内,心里一慌,本能的弯腰去捞--一只手却从水中伸出,握著了他的手腕。 赵娴静从水下探出头来,望着高飞颤声道:“男哲,来。” 高飞摇了摇头,低声说:“娴静小姐,我不是你的男哲。你自己洗吧,我去外面等。” “怎么,你又要离开我了吗?” 赵娴静左手按着浴缸缸沿,从水中哗啦一声站了出来。 夏天衣服本来就很少,尤其是在被水泡了后,自然是全部贴在了身上,把赵娴静那具堪称完美的身躯,彻底显现了出来。 她却像没看到这些那样,死死握著高飞的手,声音里又带有了呜咽的颤音:“男哲,你刚才还答应过我的,今晚不再让我一个人孤独。” 高飞摇头:“娴静小姐,可我不是男哲,我是高飞。” 赵娴静愣了下,用力摇头:“我不管,我不管你是谁!你要留下来陪我,哪怕只是让我静静的靠在你的怀中,还不行么?行么?” 只是让你靠在怀中,这倒不是不可以。 高飞犹豫了下,正要说什么时,赵娴静猛地向回一拽。 他脚下一个踉跄,直接扑在了浴缸内。 -- 银色。 银色并不是像红色、蓝色那样的颜色,而是一种生化产品名称,是由美国某知名大学菲亚塔教授刚研制出的。 银色最大的特点就是无色无味,液体状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和水分子融合,如果有人不小心沾上这种掺杂了银色的水,当时不会感觉有什么不妥,但最多24个小时后,全身细胞就会迅速衰落。 人体是由无数个细胞组成的,随着细胞新陈代谢越来越不均衡,人本身也会衰老,慢慢的牙齿开始掉光,头发会变成白色,直至终老。 正常人随着细胞的衰老而衰老,期间的过程是相当漫长的,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得历经数十年,甚至上百年。 但是银色沾染人的皮肤后,却能让人的细胞,以最快的速度死亡,最多24小时后,人体本身的机能就会消失,继而‘寿终正寝’。 从某些方面来说,银色就是一种毒药,功效相当牛叉的毒药。 不过,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任何东西在具备反面意义的同时,也有着它正面的作用,根本区别原因,就是看这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了。 银色在两年前就被菲亚塔教授发明了,而赵娴静就是他的助手。 到目前为止,菲亚塔教授也仅仅知道银色具备让任何细胞迅速自然衰老的功效,其它的还没有发现。 当然了,如果把银色看作是一种毒药的话,那么自然就会有解药。 事实上,菲亚塔教授也的确找到了解药,解药的名字也以颜色来命名:黑色。 黑色,本来就是银色的对立颜色,所以这个名字很形象。 银色的造价相当昂贵,就像它无比强大的功能那样:一毫克的银色就价值数万美金,同样,一毫克的银色,就能迅速让至少三立方的水,变成对任何生物都致命的毒药。 别说是喝了,就算是沾上一滴,如果没能及时注射黑色,也会在24小时后变成耄耋老人,继而自然死亡,谁也无法查出确定的死因。 这样造价昂贵的毒药对于一般人来说,要想得到那无异于天方夜谭。 赵娴静却能,最起码她能拿到一毫克,而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在被高飞载着回家的路上,赵娴静已经偷偷给自己注射了黑色:注射黑色后,细胞可以在24小时内,不会被外界造成任何损坏。 不过,也正是因为黑色的强大功效,可以让细胞在24小时内变得强大无比,所以有可能会让被注射之人在遇水后,格外的兴奋,其中就包括某些需求。 赵娴静做为菲亚塔教授的助手,也参与了银色、黑色的研究,自然懂得它们的功效--如果,一毫克能够像一滴水那样多,不会在短短零点零三秒内就能发挥在空气中,还得在适当的水温中才能起到效果,那么她肯定不会把高飞带回家。 她完全可以在酒吧时,把银色涂在手上,然后再蹭在高飞身上。 任何东西,有它的牛比之处,自然也有不足的方面,这是老爱在相对论中早就提到过的了。 赵娴静在把高飞拽进浴缸内后,因为黑色遇水强大的功效,可能会导致她无法控制某些反应,继而和高飞发生那种肮脏的关系。 这一点,她早就预料到了。 不过她不在意。 是真的不在意! 只要能让高飞去死,还不会被人怀疑是死在赵家手中,那么付出她的身子,又能算得了什么? 也许,男哲会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可她已经顾不上了,因为每当她想到赵率的样子,想到俩人儿时他跟屁虫那样跟在后面喊姐姐等等我的声音,她就会在不知不觉间泪流满面。 为了给赵率复仇,赵娴静无怨无悔! -- 高飞抱着赵娴静走进别墅客厅内时,一辆出租车缓缓停在了别墅前面的路上。 “不用找了,剩下的当小费好了。” 一个看样子最多也就是十一二岁的女孩子,从车上跳了下来,两只柔顺的羊角鞭晃啊晃的,说不出的可爱。 看到身穿运动短衫的小姑娘走向别墅那边,的哥低声叹了口气:“唉,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不一样啊,人虽小,却聪明伶俐的让人心惊。” 如果在无限感慨中驱车离去的的哥,知道这个名叫苏樱的女孩子,是个杀人无数的小魔女,或许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 苏樱在这段时间内的日子很逍遥,安归王假扮的高飞,给了她一大笔钱。 苏樱拿着这笔钱,自个儿找了个私立学校,就在冀南,吃住都在学校中,白天很少出来,但晚上却很少在学校中。 小小的年纪,已经在冀南开了几家商铺。 当然了,谁也不知道她就是老板。 这些天中,她始终在忙活商铺的事儿,因为近期要投资开一家化妆品店,手里的钱有些不凑手--钱不够,找安归王卖消息。 高飞和王晨回到冀南的当天,苏樱就知道了。 她始终在暗中盯梢--小小年纪,能够躲过高飞的发现,这绝对是个了不起的成就。 今晚高飞和王晨相依相偎在候车亭下时,苏樱就在不远处的麦当佬里啃鸡腿。 她不但盯着高飞俩人,也发现了藏在红色奥迪车内跟踪高飞的赵娴静。 不过她始终没有露面,而是静观其变,直等到高飞送赵娴静回家,才打车跟了上来。 这些天内,苏樱一直很纳闷,她想不通安归王在假扮高飞时,是怎么应付他那些女人的。 今晚既然遇到了,那么她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 同时,苏樱也找到了新的卖点:那就是调查赵娴静的真实身份,然后把她和安归王‘出柜’的事儿,再卖给俩人。 相信能卖个好价钱。 苏樱好像小学生那样,蹦蹦跳跳的来到12号别墅前,左右看了看正要翻墙而入时,却又犹豫了:反正只需调查出赵娴静的真实身份,就能卖个好价钱,又何必非得冒险看男女恩爱的画面呢? 少儿不宜啊。 想通了这点后,苏樱来到了路边的法国梧桐树前,就像一只狸猫那样,灵敏的爬了上去,藏在了树杈中,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相机,准备暗中拍摄赵娴静送安归王出来。 -- 如果高飞不愿意,就算赵娴静使出吃奶的力气,也休想把他拉进浴缸内。 他被拉进去,只想借给赵娴静一个坚实的肩膀。 除此之外,高飞没有任何肮脏的想法。 只是现实总是和想法有着太大的出入,高先生也许是第一次和陌生美女亲密接触时,心里没有那种肮脏的想法,可赵娴静却很快蛇儿一般的缠了上来。 因为担心黑色的药力,不足以化解银色之毒,所以赵娴静在给自己注射黑色时,是该注射的两倍。 这就促使她的身体和银色接触后,黑色加倍发挥了它的功效。 热。 无法形容的感觉,使她刚才在拉高飞进来时,差点控制不住。 幸好,仇恨的力量是伟大的,她在被黑色彻底控制之前,把高飞拉进了浴缸。 赵率的大仇,终于得报了,他在天之灵可以瞑目了! 这个念头,是赵娴静被黑色控制之前,唯一能被她左右的。 第1134章 疑点重重的女人! 银色是中稀奇的东西,不能直接接触空气,只能在水中被释放,而且对于水温的要求也很严格,在低于80度的水中,它的毒药分子就不会被激活。 所以在决定要用银色来干掉高飞时,赵娴静想来想去就只能想到浴缸了:她在跟踪高飞之前,就已经事先做好了这一切,只要能成功把高飞拽来别墅,拉进浴缸内--赵率的仇,就已经得报了。 当然了,为此她也可能得付出代价,比方在黑色激活细胞生机的极大功能下,她身为女性对生理上的要求,也会被无限扩大,无法自己。 可赵娴静不在乎。 自己的身子算什么? 别忘了高飞的背景有多么的强大,要想干掉他,并且不能让人把他的死联系到赵家,除了利用姿色和银色这‘双色’外,赵娴静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就当是我的第一次被狗吃了,反正24小时后,他就会老死的! 赵娴静勉强控制着自己把高飞拉进浴缸内后,就彻底失去了理智,随即蛇儿一般的缠上了他。 疯狂这个词,也许是专为女人而发明的。 在赵娴静缠上来后,高飞第一反应就是推开她,跳出浴缸:赵娴静的人,身体和气质,虽然都美的让高飞这样血气方刚的男人无法抵抗,但他却是一直把她当做是红姐的。 因为他们今晚的相见,就重现了当初高飞和红姐第一次相见时的那一幕。 如果赵娴静真是红姐,高飞绝不会拒绝,早就采取主动了。 可她不是,她只是高飞郁闷时在酒吧相遇的陌生都市女郎罢了,所以高飞才拒绝。 只是高飞的推辞,明显不是已经彻底被黑色激活的赵娴静对手,他的手刚伸过去,就被她握著,引导着游走向了女性最美丽的地方。 再然后,在赵娴静的叫声中,孤男寡女共处一浴缸内该发生的事儿,就在她的‘野蛮’主导下,发生了。 水面,就像起风了的海面上那样,怒浪吼叫着扑向缸沿,洒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海面上的风暴,怒浪,才慢慢的止歇了下来,一对男女相拥着倚在缸沿上,浴缸里的水已经剩下了半缸,水温也低了很多。 抱着好像没有骨头似的都市女郎,高飞心中低低叹了口气,睁开了眼,尽管浴缸内掺杂了一些牛奶,在他们成为一个人时,他仍然能看到红的颜色,从下面冒出。 赵娴静,竟然是完璧之身。 可她在酒吧中却告诉高飞,说是她男朋友‘玩腻了’她,就把她抛弃了,喜欢上了别的女人。 而且最重要的是,一个未经人事的都市女孩,怎么可能在她的第一次时,就表现的这样疯狂,索求无度呢? 这种种让人不解的迹象,都能让高飞联想到‘圈套’这个词。 这是一个圈套,是这个叫‘娴静’的都市女孩精心布置的圈套,从她出现的一开始算起,高飞就被他引导着走进了圈套内。 或许,那几个在酒吧门口的好汉,也是她这个圈套中的一个环节。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低头看着闭眼躺在怀中,累得已经睡着了的赵娴静,高飞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要说她是有怀心思吧,到现在为止除了把她自己搭上外,并没有发现任何对他有伤害的迹象。 难道她真像她所编造的那样,找个男人疯狂一次? 也不对--谁见过一个未经人事的都市女郎,会和一个陌生男人这样疯狂? 想的脑袋都疼了,高飞也没想明白这是为什么,只知道赵娴静这样做无论有什么目的,他都不能怪罪她。 而且自己得离开了,夜已经很深了。 抱起睡着了的赵娴静,高飞抬脚走出了浴缸。 因为俩人的衣服,都在刚才那场风暴中变成了碎片,随意扔在了浴缸外。 “希望她的衣橱内,能有男人穿的衣服。” 高飞抱着赵娴静走出了客厅,抬头看了下二楼的走廊,这才走上了楼梯。 他刚走到楼梯拐角处时,忽然猛回头,然后就看到客厅的房门开了,一个手捧着鲜花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口,一脸的温和笑容。 -- 苏樱坐在梧桐树的树杈上,手里拿着摄像机,时刻准备着拍下安归王和某女手牵手走出别墅的画面。 她在树上等啊,等啊,等的腮帮子上都被蚊子盯了好多个包,该死的别墅房门仍然没有任何动静,几次她都差点忍不住的跳下去,冲进去双手叉腰的问问那对男女:你们还有没有公德心啊,无论做什么都不能快点嘛,难道不晓得外面有人为你们而喂蚊子嘛! 当然了,苏樱只是这样想想而已,哪怕再给她两个胆子,她也不敢冲进去撞破安归王的好事。 那个抚养她长大,可她到现在都不知道长什么模样的女人,就是个恶魔。 苏樱等啊,等啊,等的最后一丝耐心就要失去时,终于有动静了。 动静不是来自别墅内,而是在外面: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停在了她藏着的梧桐树下。 “不会是那个女人的男人回来了吧?嘿嘿,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可就有乐子瞧了!” 借着街灯的光芒,苏樱在看到一个大热天还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走出轿车后,就觉得今晚所受的罪都值个了。 “嚯嚯,这个家伙还是南韩人呢。” 听到年轻男人用韩语吩咐司机在外面等候后,苏樱看着他的眼神里就带有了怜悯之色:“唉,你的女人在别墅里和别的男人、哦,错了,是和一个表面是男人,其实是女人的男人乐和,你来凑热闹也倒罢了,还有必要拿这么一大捧鲜花?” 正如莫邪征东了解安归王,身为女人也同样能‘泡’女人那样,苏樱也坚信她伟大的王,拥有让女人无法自拔的本事--问苍天,还有安归王只要去做还能做不到的事吗? 居高临下的苏樱,在捧着鲜花的男人走进别墅院后,抢先把镜头对准了别墅房门那边。 别墅客厅的房门玻璃,是磨砂玻璃,里外都无法看到的那种,不过上面的玻璃却是一般玻璃,视力良好的苏樱,在高处一眼就看到了客厅内的情景。 她开心的看到:安归王假扮的高飞,怀抱着那个都市女郎,从浴室内走了出来。 这俩人都没穿衣服--咦,不对,她、她怎么是男人!? 在苏樱的心里,一个小时前就和某女进了别墅的高飞,绝对是安归王假扮的。 安归王有着千变万化的本领,可她终究是女人。 一个女人的易容术再特么的逆天,总不能在变成男人时,连男人才具备的丑陋特征,也能变出来吧? 苏樱看到的高飞,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他不是安归王啊,他就是高飞,货真价实的高飞!” 苏樱望着抱着赵娴静站在浴室门口呆了片刻,就走向楼梯的高飞,猛地明白了过来。 但同时也很疑惑:既然真正的高飞回归了,那么安归王呢? 她又去哪儿了? 唉,最近一段时间内,把精力都用在生意上了,反而忽略了所有的消息。 苏樱心中叹了口气时,捧着花儿的男人,已经推开了别墅客厅的房门。 “要心静,精心,管他是高飞还是安归王呢,还是先看好戏要紧!” 看到捧花男推开客厅房门后,苏樱迅速收敛心神,把相机对准了那边,嘴角上又翘起了得意的微笑,喃喃的说:“高飞,你睡了人家的女人,我看你这次该怎么收场。” 第1135章 赵娴静的男朋友! 当你在街头酒吧内邂逅一都市女郎,相谈甚欢下送她回家,结果最终和人发生了超越友情的关系,完事后抱着人家,俩人光着身子要上楼去卧室换衣服时,却有个捧着鲜花的帅哥忽然推门进来了…… 你会是什么反应? 也许,看看此时的高飞高先生,就能猜到你会是什么反应了。 “完蛋,这就是她的男朋友了!” 看到英俊潇洒的捧花男出现在门口后,高飞心中暗叫一声苦,本能的向上迈了一大步,用楼梯拐角遮住了他最不雅的地方,脸上带着很尴尬的笑,打了个招呼:“嗨,你来了?哦,你稍等一下啊,我去换衣服,稍等,马上就会完事的。” 捧花男满心幸福的推开客厅房门,以为他的忽然到来,肯定会被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赵娴静惊喜万分,也许会语无伦次,激动的喊:“男哲,你怎么会来了!?” 男哲在推开客厅房门后,倒是看到赵娴静了。 只是,他苦苦追求三年之久,到现在只捞着牵牵手的娴静美女,并不是坐在沙发上一脸惊喜的问他咋来了,而是光着身子,被一个同样光着身子的男人,横抱在怀中,正要去二楼卧室! 她背叛了我! 怪不得不辞而别呢,原来是回国私会别的男人! 可恶,赵娴静,你真是太可恶了! 我,要杀了你们! 男哲亲眼看到自己苦苦追求的女孩,如此形象的被高飞抱在怀中后,又惊又怒,很想扔掉鲜花,然后饿虎扑食那样的扑上去,把这对不要脸的男女撕个粉碎。 可他全身的神经,却像失去控制那样,除了让他牙齿因为愤怒而咯咯打颤外,竟然做不出任何动作,偏偏能听到那个光男说出的话。 “我要杀了你们!” 男哲心中再次怒吼出这句话时,就看到被光男抱着的赵娴静,这时忽然发出一声尖叫,猛地从他怀中挣了下来,眼里全是彷徨的神色,双手环抱在雄前,弯腰嘎声问道:“男哲、你、你怎么来了?啊,我、我去换衣服!” 不等男哲回答什么,赵娴静就飞快的转身,不顾身体某个部位的疼痛,用最快的速度跑向了二楼卧室。 “抱歉啊,你稍等,我也去换衣服--咳,希望能有适合我穿的衣服。” 相比起赵娴静来说,高飞就从容许多了,一只手捂在裤裆部位,嘿嘿讪笑几声快步跟了过去,抢在她猛地关上卧室房门之前,抬脚抵住了门板,闪身挤了进去。 砰! 随着卧室门的一声大响,男哲手中的鲜花,也掉在了地上。 男哲终于有了能行动的思维能力,望着地上的鲜花发了几秒钟的呆,行尸走肉般的来到了沙发前,重重的坐在了上面,本来很英俊的脸,因为极度气愤而扭曲。 惜别里,秋水别墅区12号,是男哲和赵娴静俩人在去年购置的。 那时候,是赵娴静的父亲赵友宾,要来齐鲁这边走马上任之前,她曾经说过,在以后的几年内,她每次回国可能都要来冀南这边了。 为了给俩人一个宁静的天地,俩人合资购置了这栋别墅。 男哲清晰的记得,去年这个时侯他和娴静一起,设计了别墅的装修,购买了一应俱全的家具,还有一些俩人的衣物等东西。 有些事,男哲记得很清楚,比方赵娴静曾经说过:等我们再次来到12号别墅时,我就会把我自己正式交给你。 那时候听她这样说后,男哲欣喜若狂,对再次来到华夏冀南充满了极高的期望。 男哲等啊,盼啊,盼的花儿也谢了时,赵娴静终于回国了,很急,说是家里发生了什么大事。 和赵娴静在同一个研究所工作的男哲,获悉她回华夏后,也很快请了假期,乘机来到了华夏。 男哲比赵娴静晚来华夏两天,他是故意的:娴静既然说她家里出事了,那么肯定会先忙着处理急事,最好是等两天再见她。 男哲来到冀南后,就购买了一大捧鲜花,乘车来到了秋水别墅12号,当他看到院子里停着的那辆红色奥迪后,心里就像喝了蜜那样甜:这辆红色奥迪,也是他和娴静一起买的,平时就放在别墅内。 车子既然已经开出了车库,停在了院子里,那么就证明娴静就在别墅内。 他这才双手捧着鲜花,故意没给赵娴静打电话,蹑手蹑脚的推开了客厅房门,准备给心爱的女朋友一个惊喜。 谁能料到,男哲预想中的惊喜没有送出去,只把‘惊’送出了,却收获了--杀人般的愤怒! 男哲真的不敢相信,赵娴静会背叛他,背着他和别的男人……别忘了,他先在只捞着牵牵娴静的手,连亲吻都不曾青睐过他的。 他是那样的爱着赵娴静。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男哲英俊的面孔狰狞着,拿起案几上的果盘,狠狠的摔在了地板上。 当啷! 当下面客厅内传来塑料果盘被摔了个粉碎的声响时,高飞已经在衣柜内,发现了整整一柜子男人穿的衣服,还有鞋子。 每一件衣服,和鞋子,都是崭新的,还没有穿过一次。 “这肯定是她给那个男哲准备的,没想到却便宜了我。” 高飞看了眼在另外一个衣柜前站着,手忙脚乱边哭边穿衣服的赵娴静,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人家。 “唉,其实这事也不能怪我,我可没有打算欺负她的。” 高飞无声的苦笑了下,也开始飞快的穿衣服:嗯,很不错,不管是裤头还是衬衣,裤子还是袜子皮鞋,都很合适,就像专门为我准备的。 自从部队退役后,高飞还从没有如此快速的穿过衣服,最多用了不到三分钟,就已经穿戴整齐了,要不是当前的气氛不怎么对,他还真想把那根红色领带扎上,也冒充一次斯文人。 穿好衣服后看向赵娴静,她也穿好了,就穿了一件白色的裙子,在灯光下看起来像朵小百花那样,不过湿漉漉的头发倒是乌黑,和苍白的脸色形成了明显的区别。 赵娴静就像掉了魂那样,瘫坐在窗沿上,双眼茫然的看着高飞,眼神中没有仇恨啥的,只有不甘的痛苦。 高飞知道,赵娴静的精神当前已经崩溃了,由此可以看出,她非常在意那个捧花男。 但这又能怪谁呢? 目前的结果又不是高飞所造成的。 严格的说起来,高先生也是受害者啊,找谁惹谁了啊,无缘无故的就被一都市女郎给破了今天的纯真。 而且,这里面仿佛还包含着他暂时无法理解的圈套。 当然了,这种话只能在心里想想,大度如高先生者,是绝不会当面埋怨赵娴静的:君不见人家男朋友就在下面大发雷霆摔东西吗,还怎么好意思的再埋怨她,就算爱慕哥们,那就去酒店,干啥来家里啊,这不是找事么? 抬手挖了下耳朵,高飞低声说:“娴静,对不起啊,都是我……” 高先生真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儿了,不过目前对人说对不起,可能是最合适的了。 赵娴静的双眸中终于有了丝神采,狠狠咬了下牙齿,随即摇头沙哑的声音说道:“这不管你的事,你可以走了。” 睡了人家女朋友,却被人家撞破后,高先生当前最希望的自然是快快闪人了。 只是,就这样潇洒的走人,好像也太没男人气概了吧? 真正的男人,是不应该让女人独自去面对风暴的,所以高飞说:“娴静,我觉得我还不能走,我会告诉那个男哲,说是我对你主动无礼的……” 啪的一声,赵娴静狠狠拍了下窗垫,嘎声说:“高飞,你走,现在就走!我、我以后再也不想看到你!” 女人真是个奇怪的东东,刚才在浴缸内还那样万般柔情万丈的,结果刚一完事就说再也不愿意看到我了。 高飞苦笑着摇了摇头,还想再说什么时,赵娴静忽然从枕头下拿出了一把刀子。 明晃晃的刀刃,亮瞎了高先生的双眸,也让他知道自己要是不听话闪人的话,这把刀子就可能会见血了。 “好吧,你别冲动,我现在马上就走。” 高飞想了想,走到窗头柜前,用赵娴静的口红在台历上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沉声说:“如果有需要我的地方,打这个电话,我会尽最大可能的去帮你。” 赵娴静看都没看台历,只是冷笑:“呵呵,帮我?好啊,那么你现在拿刀子,把你下面那个肮脏的东西割了去,就算是帮我最大的忙了。” 它肮脏吗? 貌似在浴缸内时,你还又吞又吐的不亦乐乎来着。 女人真是一种表里不一的生物,简直是不可理喻。 高飞悻悻的讪笑一下,只好转身走出了卧室。 下面的客厅内,愤怒的男哲,已经把所有能砸碎的东西,都砸了个稀巴烂。 高飞出来卧室时,他正在四处找打火机,准备把房子给点了……看到高飞出来后,就嘶声问道:“打火机呢?借给我用一下!” 高飞习惯性的去掏打火机,却没有,只好抱歉的摇了摇头:“对不起,等我下次再来时,一定不会忘记给你带来。” “好!” 男哲喊出这个好字时,忽地从痴狂中清醒了过来,看着高飞的双眼开始灌红,双拳紧攥,低声问道:“你是谁?” 高先生向来都不是那种做了好事,却从不留名的人。 他觉得雷锋很虚伪。 走下楼梯时,高飞回答说:“我姓高,叫高飞。” “高飞。” 男哲眼神凶狠的看着高飞,低声说:“你知道,你做了什么,这样做的后果又会是什么吗?” 高飞来到男哲面前,看着他皱眉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婆婆妈妈的?看到我把你女朋友睡了,就懂得拿话语来威胁我?” “错!” 男哲大吼一声,一把采住高飞肩头的衣服,猛地向怀里一拉,右膝狠狠撞了上去。 第1136章 一百块钱的服务费! 高飞从来都是把自己定位为坏人,或者说是坏蛋。 不管是坏人还是坏蛋,最大的优点就是做了坏事后,心里不会愧疚,谁要是想来讨回公道--拳头伺候。 只是现在他却像好人转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做了坏事,或者对不起人家的事后,就想接受该接受的惩罚。 就像现在,他在睡了人家男哲的女朋友后,心中那股子好人因素就促使着他好像个傻比似的,故意激怒人家,让男哲狠狠搞他一顿,那样他心里才会舒服些。 “原来,所谓的好人其实就是个贱人。要不然,哥们怎么可能心甘情愿的被人收拾,还得面带笑容。” 被男哲拿膝盖狠狠撞了下后,高先生的身体疼痛着,但精神却是幸福的,一个劲的说:“嗨,我说兄弟,你特么的能不能多用点力气?没吃晚饭啊,还是身子太虚的,揍在身上比挠痒痒强不了多少--沃曹,这下子还有点雄性的作风。” 男哲不仅有着一副英俊的面孔,他的跆拳道功夫也是相当牛叉的。 他那位在他国家内有着极大影响力的父亲,曾经守着很多部下称赞过他,说男哲要是放大侠满江湖的古代,就凭四岁起开始苦练的跆拳道,就能在江湖上打拼出一番自己的天地,说不定还能弄个武林盟主啥的玩玩。 男哲父亲的那些手下,都深以为然。 男哲自己也很开心,因为他清楚父亲很少称赞别人。 所以,一副英俊潇洒的皮囊,一身超绝的跆拳道功夫,一个美丽时尚如赵娴静那样的女朋友,就被男哲视为了绝对的骄傲。 可是现在,当男哲用父亲都赞不绝口的跆拳道功夫,狠狠招呼这个叫高飞的混蛋时,却没有起到该起到的效果。 那家伙,尽管被揍得鼻青脸肿,肯定连他自己爹妈都认不出来了,可竟然仍然再笑,笑着让他住手。 “行了,哥们,你现在总共揍了我七十三拳、踹了我三十七脚,外加十一个手肘,和四个膝盖,算起来也该让你出口气了,你该住手休息会,听我跟你解释了。” 男哲愣住,直到现在才醒悟过来:刚才只是他用他超绝的跆拳道功夫,死命的招呼高飞,但人家却没有还手,就像个拳袋那样,任由他疯子般的捶打--除了鼻子嘴的破了淌血外,别的好像屁事都没有。 在我猛烈的跆拳道攻击下,这人竟然什么事也没有,他还是个人吗? 男哲呆望着高飞,心底深处缓缓腾起一股子无言的恐惧,随即大吼一声,挥舞着双拳再次扑了上去。 高飞这下不乐意了,身子一转躲开了男哲的双拳,低声喝道:“嗨,我说哥们,我都说够了,你怎么还打,有完没完?你再这样,我可要还手了。” “七吧啊噶里哒恰!” 男哲一拳砸空后,愤怒的猛转身,再次扑向高飞。 “原来是个棒子货。” 听出男哲用韩语喊出的是‘你去死吧’的话后,高飞皱眉微微拧身,不再客气,右拳猛地捣出,正中男哲的下巴。 男哲张嘴,哎哟一声大叫,身子向后飞了出去,重重砸在沙发上。 “早知道他是个棒子货的话,老子绝不会傻比兮兮的任由他收拾这么久,嚓!” 觉得自己有些亏的高飞,在男哲弹身从沙发上蹦起来时,右脚猛地一撩:一个落在地上的苹果,就像一枚出膛的炮弹那样,嗖的一声砸在了男哲左眼上,直接把他放倒在了沙发上。 既然男哲是个国际友人,高先生对他的愧疚之情大减,正要扑上去给他几十耳光,让他也变成猪头来着,却听赵娴静的声音从二楼传来:“高飞,你给我住手!” 高先生是好人,被迫睡了赵娴静后,对她和男哲自然都有所愧疚了。 方才被男哲狠狠收拾一顿,也算是还账了,那么遵从赵娴静的命令放过他,也算是还她一点情份吧。 高先生收回了扑出去的架势,抬头向二楼看去。 赵娴静站在楼梯上,眼神里好像带着残酷的笑意望着高飞(高飞看的不是很清楚),淡淡的说:“你现在可以走了。” “赵娴静!” 被高飞狠狠搞了一拳后,男哲暂时没有勇气和他拼命了,却不妨碍他呵斥女友。 他悲愤的喝出赵娴静的全名时,高飞并没有注意到,只是点了点头:“好,那我先走了。还是那句话,如果有什么需要我的,给我打电话,我会尽力的为你做事。” “不需要。” 赵娴静说着,拿出了一叠钞票,松开。 红彤彤的钞票,好像天女散花那样,飘飘洒洒的落了下来,七八张的样子。 高飞看了眼落在脚下的钞票,又看向赵娴静,一脸的不解。 赵娴静下巴微微昂起,就像骄傲的女神那样,淡淡说道:“这是八百块钱,其中一百块是给你的服务费。我是个讲道理的人,你辛勤伺候我一个多小时,我不会让你白忙活的。剩下的那七百,是给你的医药费。现在,带着这些钱,立即从我眼前消失,我不想再看你一眼,不想再听到你说一个字!” “辛勤伺候一个多小时,才给一百块钱的服务费,这也好像太少了吧,哥们那会儿可是尽了全力的。” 高飞嘴巴张了张,却没有说出这些话,只是默默的弯腰,把那八百块钱一张一张的捡起来,装进裤子口袋中,吹着口哨走出了客厅。 外面,月朗星稀,空气清新,夜风习习很惬意的时辰。 赵娴静非得支付给高先生一百块钱的意思,高先生当然清楚:貌美的都市女郎,是用这种方式来羞辱他,同时也是在掩饰她的自尊。 不过高飞才不在乎,要是放在一年前,他巴不得天天遇到这样的好事。 当然了,服务费得加倍,绝不能再打折了:一百块,特么的,话说连个海参都买不到啊。 高飞走出秋水12号别墅门前,看到了一辆黑色的车子。 这是男哲乘坐的车子。 左右看了看静悄悄的路面,高飞来到车前,弯腰伸手敲了敲车窗。 车窗玻璃落下,司机眼里带着警惕神色,问道:“有事?” 高飞把那八百块钱递进车窗内,吸了下鼻子说:“你是送男哲来的吧?” 司机看着那些钞票,不解的点了点头:“是,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男哲让你送我回市区,这些钱是我给你的小费。” 高飞把钱扔在他身上,拉开后车门坐了进去,关上车门后声音疲惫的说:“别愣着了,相信你该从我脸上看出,我和男哲为了争女人打了一架,结果我失败了。他作为一个胜者,很骄傲,也很大度的让你送我回市区。不信的话,你可以进去问问,或者给他打电话。” “算了吧,我送你回去。” 司机犹豫了下,看了眼紧闭着的别墅客厅房门,启动了车子:“去什么地方?” “最近的酒店就行了。” 高飞问:“有没有烟?来一颗。” 司机拿过一盒高飞平时最爱抽的大中华,点上一颗美滋滋的吸了口,随意的问道:“男哲是南韩人?” “不是--你问这些做什么?” 司机刚要解释什么,随即警觉的扭头看了眼高飞。 “没什么,就是随便问问,不愿意回答就算了。” 高飞不以为然的笑了笑,落下车窗开始欣赏外面的夜景。 半个多少小时后,一言不发的司机把高飞放在了一家酒店门口,随即迅速调头向来时的方向驶去。 这时候,已经是凌晨时分了。 冀南夏季的夜晚很美。 当然了,如果脑袋没有被人揍成猪头的话,那就更美了。 从‘金满堂’的酒店名字,和凌晨时还有人出入酒店,以及酒店高楼的高度等细节可以看出,这家酒店肯定是五星级酒店。 搓了搓有些生疼的腮帮子,高飞扔掉了烟头,昂首阔步的走上了台阶。 今晚这顿揍,就像睡了一个叫娴静的女人那样,绝对的莫名其妙。 直到现在,高飞还搞不懂这一切是为什么,只知道自己有些累,最好是赶紧开个房间好好大睡一场。 走进酒店大厅来到前面客服台前,值夜班的服务生赶紧从后面站起来,一脸‘宾至如归’的温柔笑意:“先生,欢迎光临金满堂大酒店,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开个房间就好了。” 低着脑袋的高飞,不好意思的抬起了头。 服务生登时愣住,片刻后才吃吃的说道:“先、先生,我个人强烈建议您,最好是去医院检查一下,而不是来酒店。” 高飞苦笑,胳膊肘放在客服桌上,眨巴了下眼,拿捏出一副自认为很有魅力的姿势,随即想到这样的姿势,赔上他当前的容颜,貌似很吓人,或者说很恶心人,实在没必要,倒不如实话实说:“咳,那个啥,你别大惊小怪的,我只是因为做错了事儿,被、被老婆狠狠收拾了一顿,轰出家门罢了。” “是吗?” “需要我给你打个电话证明一下吗?” 高飞拿出手机,甩了甩说:“哦,扫瑞,手机进水了,也不知道这山寨机的防水功能怎么样,希望它能在干爽后,继续为我效劳吧。” 服务生说:“先生,您的手机不是山寨机,那是苹果。” “苹果?能不能吃?” 高飞嘿嘿一笑,牵动了嘴角的伤口,疼的咧了下嘴巴。 看这家伙一副快乐的落水狗样子,服务生也不想再和他纠缠什么了,在键盘上敲打了几下,查看了下空房间:“先生,请出示您的身份证。” 身份证和手机,高飞在抱着赵娴静走出浴室时都带着,所以也没为难,递上了身份证。 “高飞。” 看了眼身份证上的名字,服务生自言自语了一句,继续说:“高先生,您想要哪种档次的房间?” “普通的就可以了啦。” 高先生开始撇腔装南方人。 第1137章 她只是想害你! 金满堂大酒店,是家五星级的酒店,普通房间的每晚消费,也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 不过高先生自问可不是一般人,没有点明要总统套房,那已经是很低调了。 低调的高先生,不顾客服台子上摆着‘请不要吸烟’的警示牌,点上一颗眼美滋滋的吸了一口,却不见服务生给房间磁卡,就有些纳闷的问:“怎么了,还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了,高先生,您在1309号房。” 服务生笑的很甜,手里拿着磁卡挥舞了下说:“请问您是要支付现金呢,还是要刷卡?” 房卡可以给你,可你也得先交上住宿费啊。 高先生这才明白服务生为什么迟迟不给自己房卡,搞了半天自己没拿钱。 “嘿嘿,还是付现金吧,出来的匆忙没有带卡。” 尴尬的笑了笑,高飞又去掏口袋。 他明明记得,在抱着赵娴静走出浴室时,都把灌了水的手机,和装有身份证的钱包拿着了,可钱包里为什么连一分钱都没有? 服务生看着高飞手中的钱包,眼里带有了鄙夷的神色。 别以为在服务界的人,见到个客人就像见到亲爹亲妈那样亲,前提是你得有钱! 像高先生这种钱包内连一毛钱都没有、还敢腆着一张猪头脸跑来五星级酒店要房间的货,就算收获笑容也是鄙夷的,或者说是免费的。 “嚓,忘记带钱了。” 高飞吸了下鼻子,把空荡荡的钱包放在桌子上,直接脱下了身上的西装。 幸好,在赵娴静家穿衣服时,连西装也穿来了。 服务生明白了高飞脱衣服的动作:“高先生,您不会是想把西装押在这儿吧?” 看了眼西装品牌,高飞说:“我这可是范思哲的,要是在专卖店卖,最少也得值个万儿八千的,暂时先押在你这儿当住宿费,等我明天再派人给你送来。” 服务生微笑着拒绝:“对不起,高先生,我们这儿只收取现金,为顾客提供刷卡服务,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的抵押物体。” “做生意嘛,自然得活学活用,难道你老板没有告诉你吗?” 高飞苦口婆心的教导。 “真的对不起,高先生,我们真不能收衣服的。” 顿了顿,服务生犹豫着说:“况且,我也不敢保证这是范思哲的西装。” “你质疑我没有诚信,企图是在骗你?真是岂有此理!” 高飞有些生气,拍着桌子嚷道:“实话告诉你,这衣服可是我老婆花了一万三千块,从步行街那边的专卖店买的!你一小小的打工仔不认识,可以去找你经理来看看呀,竟然怀疑我是在糊弄你,真是是可忍,孰不可……” 服务生懒得再和高飞争执什么,微微颔首冲他身后点头,宾至如归的笑容:“女士,欢迎您光临金满堂大酒店,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你先把我的事情解决了再说别人。切,你什么人呀你,就因为我一时没有带钱……” 高飞不满的嚷着,扭头向后看了一眼时,嘴巴马上就闭上,垂下了脑袋,拿起台子上的东西就要走,心里还嘟囔:真是关门掩着鸟,好巧啊,王晨怎么也来这儿了?无量天尊,佛祖保佑,千万别让她认出是我。 “站住,你要去哪儿?” 王晨淡淡的说着,挡在了高飞的面前。 “谁?” 高飞只好抬起头,左右看了几眼这才看向王晨,好像刚看到她似的,嘴歪口斜的样子:“尊敬的女士,你这是在跟我说话吗?” 王晨冷冷的横了他一眼,走到客服前台,拿出银行卡和身份证,递给了服务生:“要间套房。” 她这是装做没认出我呢,幸好,哥们当前这惨不忍睹的样子,也不希望被谁认出--王晨让开路后,高飞心里松了口气,抬脚正要用最快的速度冲出酒店,去找家能够押当的酒店好好休息一晚上时,就听她头也不回的说:“高飞,你给我站住。” “唉,男哲真是个废物,揍了老子那么久,还能让人认出我。” 高飞心中叹了口气,只好转身笑嘻嘻的问:“哟,好巧呀,老婆,没想到是你呀,你也来这儿住店了?我不是记得你曾经说过,你今晚要去单位值班的?” 服务生多嘴的问了句:“王女士,他真是你老公吗?” 王晨没有解释什么,只是从小包内掏出了结婚证,打开。 上面贴着高飞和王晨的结婚照片,下面还写着他们俩人的名字。 “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对不起,王女士,这是2008号的房卡,请您收好。” 王晨接过房卡,拿着小包转身走向了电梯那边。 高飞只好低眉顺眼的跟了上去,刚走了两步,却听她说:“我什么时候给你买的这件西装?” 高飞一脸茫然的神色:“啥?哦,我什么时候说过,这件西装是你给买的了?” “哼。” 看着高先生那张红肿的脸,王晨费了好大劲,才克制住了在他脸上再狠狠砸一拳的冲动,快步走进了电梯内。 王晨在甩给那位羡慕王三路的出租车司机一叠钱后,就坐着出租车在市区内转啊,转啊-- 后来转的那哥们几乎都哭着哀求王晨别再转了,说家里的80老母、三岁幼儿都等着他安全回家后,他宁可不要那些钞票,只求她赶紧下车时,这才意兴阑珊的下了车。 王晨下车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 站在街头向东西长街看去,长长的街灯好像一条橘黄长龙那样,蜿蜒飞向天边,相比起白天的喧哗来说,这座城市在凌晨时分,尽显了她美丽柔和的一面。 只是,王晨却没有丝毫的温馨感,她只是感到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 在出租车上的这几个小时中,王晨只想一件事,或者说只想两双四目相对的眼神:高飞,和沈银冰相互相望的眼神。 女人都是心思慎密,在某些方面相当敏敢的,哪怕王晨早就做好了高飞和沈银冰之间,以后也许还会旧情复燃的准备,可还是受不了那种用心去交流的眼神,这才愤然离去。 她当然不会去单位,结果迷迷糊糊的下了车后,就只能站在街头遥望远处的街灯,兴叹了。 夜深了,是该休息了。 王晨恰好看到路对面有家酒店,那时候也看到了高先生下车,登时心中一动就跟了上去(她那时候只是认出了高先生的背影而已,可没看到他那张猪头脸。) 很多人都说,王晨是个绝对的贤妻良母。 事实上也的确这样,别看她现在很生高先生的气,可在看到他脸被揍成猪头(要不是某男叫嚣着说他是高飞,她还真怀疑自己认错了背影)后,王晨妹妹心里还是很疼的,只是守着服务生在场,不好多说什么罢了。 刚才高先生可是说了,他变成这样可是被老婆给搞的--服务生已经在看过他们的结婚证后,看着她的眼神里带有崇拜色彩了,所以实在没必要再给人演绎强女人的风范了。 刷卡进了房间后,王晨把鞋子直接脱掉,走到沙发前坐下,看着高飞:“能不能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如果不方便的话,那就别说了,洗洗澡就去睡吧。” 吸了下鼻子,高飞大刺刺的坐在她身边,双脚搁在茶几上淡淡说道:“没什么不能说的,我这脸,是被男人揍的。” 王晨微微眯着眼,一脸不信的说:“骗我了吧?别人或许不知道,我还不知道你吗?别人动你一指头,你不把他手给剁下来,这就算是开恩了,还会被揍成这幅惨不忍睹的模样?” “没骗你。” “那好,是谁吓得黑手?” “一个叫男哲的。” “他为什么要揍你?” 王晨冷笑,问道:“还有,你为什么不还手?” 高飞很干脆的说:“因为今晚我不小心睡了他的女朋友,所以甘心被他揍一顿出气。” 王晨:…… 高飞在跟着王晨来房间的路上,心中打定了主意,决定实话实说,不隐瞒她。 再说了,今晚他也是‘受害人’,这事还真的不怪他,他只是寻找红姐的感觉,结果最终把那个学红姐的女人给睡了。 整件事的发生,都带着冥冥之中的注定,也透着让高先生的茫然不解,所以他才决定说出来。 当然了,高先生是不会把自己对颜红的真实感情说出来的,这对那个长眠地下的小女人来说,是种不可饶恕的羞辱。 简单把事情说了一遍后,高飞才苦笑着摊开双手:“说实话,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她明明从没有过男人,干嘛要去酒吧骗我,给我画了个圈让我钻。” 女人就像男人一样,在联想到某些事时,也会有种被戴了绿帽子的感觉。 别看高先生在描述和赵娴静发生关系时,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可王晨依旧能自己联想到,她和高飞恩爱时的样子,甚至动作。 要不是看在高先生鼻青脸肿的份上,她绝对会拿起烟灰缸,狠狠砸在他的脸上,怒吼:“她让你上,你就上啊你?你在和人那样时,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 强压着心中的不爽,王晨静下心来想了想,才说:“你今晚的突兀遇艳,绝对是那个叫娴静的女人精心策划好的。不过,男哲的出现,明显不在她的预料之中。” 高飞点了点头:“嗯,我也是这样想的。只是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那样做,好端端的来牺牲她的清白。” 王晨眼神严肃了起来,盯着高飞问道:“你和她在一起时,都是吃喝了些什么?尤其是在她家里。” “你怀疑她是要害我?” 高飞眼里带着不可思议的神色:“为了害我,不惜牺牲自己的清白。可我现在不是安然离开她了吗?而且,我没察觉出她有这心思。” 王晨冷冷的说:“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她那样做的任何理由。” 第1138章 热烈欢迎飞哥! 要是论起暗算人,高飞自问他是这方面的祖宗级别的。 无论什么样的暗算方式,他都能想到,所以在王晨说出赵娴静那样做的理由后,他马上就沉默了下来,开始从和赵娴静刚接触,到分手时,所有的细节都想了一遍。 最后,高飞肯定的摇了摇头:“我想不到她是怎么暗算我的。因为在酒吧内,我和她对饮时的白酒,都是酒吧提供的,如果她要是做什么手脚,肯定瞒不过我这双如炬慧、咳,我这双眼睛。后来去了她家里,除了一起那个啥时洗了个澡之外,我更是没有喝一口水。或许,是她没有来得及做什么,男哲的出现就破坏了她的计划?” “你既然不知道,那我也不知道了。不过不要紧,我相信答案等不了多久,她还会来找你的。夜深了,我要休息了,你自个儿就在沙发上睡吧。” 王晨站起身走向卧室,走了几步又回头看着他,意味深长的说:“你今晚太累了,得好好休息一下,要不要我明天和酒店订下大补的早餐?” 高飞讪笑:“嘿嘿,还是算了吧,话说也不是太累。嗯,是一点也不累,我还能继续工作的,像往常那样。” “免了。” 王晨扔下这俩字,走进卧室内,咣当一声关上了房门。 “唉,你到底想哪样呢?又是谁?在那一刻,是不是红姐附体了,等她离开后,你才回归了自我?” 高飞斜斜的躺在沙发上,左手放在额头上,盯着天花板不大的工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 一大早,坐落在步行街的两座落日餐厅的所有员工,都整整齐齐的站在门前,静候某位大人物的到来。 前天晚上时,老王就接到老板娘的电话,说是新婚的高老板,要在今儿一早来餐厅,准备在此大宴宾客,算作是他和王晨喜结连理的婚宴。 高老板和王局长大婚时,大家都没资格去京华参加,所以只能等他们回来冀南后,再献上自己真诚的祝福了。 前段时间假扮高飞的去岭南时,梁明、老王等人就隐隐听说过一些关于他的不好消息,后来又在网上看到了那个视频,很多人怀疑高飞是个假的,真正的高飞已经死在国外了等等。 不过梁明和老王几个‘核心人物’才不信这些,怒骂那些消息纯粹是胡说八道,是某些心理不健康的人嫉妒高老板,才使出的阴谋诡计。 当然了,他们嘴上骂归骂,不过心里却有些发怵,毕竟无风不起浪的道理很简单。 现在好了,在京华完婚的高飞要回来了,在落日餐厅大摆宴席,算是补上结婚喜宴。 高飞要回来了,不管是梁明老王,还是李德才陈大彪,都自信能认出高飞是真还是假的。 他们和高飞相视那么久了,会认不出真假吗? 大家又不是瞎子! 因为早在高飞回冀南之前,就已经给冀南的朋友下了通知,邀请他们今儿来落日餐厅,其中更不缺乏重量级如人物,比方这座城市的政府一把手彭云木,市招商局的张主任等等。 像彭云木这样的绝对贵宾,自然不会老早就赶来等候高飞,毕竟高先生不在官场,倒是招商局的张主任,凤山开发区的几个领导,早早的就到了,就在餐厅大厅内喝咖啡。 “来了,来了,迈巴赫,是飞哥那辆迈巴赫!” 惦着脚尖向东看的脖子都酸了的李德才,老远看到那辆迈巴赫驶过来后,激动的扯着嗓子大喊道:“大家都打起精神来,准备欢迎飞哥!” 一众餐厅工作人员,天涯集团的中层以上干部,立即都站直了身子,脸上挂上了自认为最为贴切的笑容,可亲有礼貌但绝不谄媚。 能把大多数人眼珠子晃瞎了的迈巴赫,缓缓驶进了落日餐厅的停车场内。 车子刚停稳,李德才老王陈大彪三人,就齐刷刷的抢到面前,正准备去开后车门,一个瘦弱但相当机敏的身影,就从他们抬起的胳膊下钻出来,抢先拉开了车门,按照电视里演的那样,左手扶在车门上方,丝毫不顾忌脸上那谄媚的笑让人恨不得踹一脚,太监似的尖声叫道:“飞哥驾到!” “草,让这个兔子抢了露脸的机会,真是可恶!” 李德才三人狠狠瞪了兔子一眼,只好排队站在了他后面。 随着兔子的一声高叫,站在那边的德才姐,马上就把手里的小旗猛地挥舞了一下,手捧着一大束鲜花,身穿白色纱裙,头上戴着王冠好像小公主一样的王小壮,就甜甜的笑着走了过来。 咚,咚咚! 随着沉闷的炮声,就像天女散花那样,彩纸从天而降,飘飘洒洒的甚是好看。 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那个营养跟不上好像黄毛丫头似的王小壮,现在就出落成了一朵明媚的花儿,让人感慨果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这次欢迎高飞的场面很隆重,由此可见老王等人肯定仔细商量、排演过很多次了,效果果然不错,隆重又大气。 十八响的礼炮响完,王小壮也捧着鲜花来到了车前,大家都含笑看向了打开着的车门,然后就看到身穿白色西装,整个人都洋溢着幸福笑容的王晨,从车内款款走了出来。 “掌声!” 李德才高叫一声,在场所有欢迎的人都齐声喊道:“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王晨真没想到,老王等人会搞出这么个欢迎仪式,有些过于隆重狗血了,幸好她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了,微笑着向大家摆了摆手。 欢迎声落下,大家再次鼓足了力气,准备把更热烈的掌声,和呐喊声,献给敬爱的高老板。 前面的车门打开,兔子有些后悔了:肯定是飞哥自己开车来的,我刚才怎么没有去前面开车门,失误啊,失误! 兔子刚有些后悔,随即就庆幸了起来:因为下车的这位,不是飞哥。 飞哥会是一张鼻青脸肿、额头上还贴着创可贴的样子吗? 飞哥可是玉树临风,貌似潘安宋玉似的安静美男子,又岂是这个家伙所能比的?这家伙,只是个司机罢了。 飞哥也是,今儿是啥日子啊,找司机也找个形象气质俱佳的人好不好,干嘛找个衰透了的家伙? 晦气! 不但兔子这样想,老王等人也这样想,所以大家只是看了司机一眼,就再次把目光投向了车里,静候今天最重的猪脚下车。 咦,车内是空的了? 人呢? 高老板的人呢? 正准备绕过车子去那边开门的兔子,这才发现车内已经没人了,就王晨和司机俩人,飞哥没来。 “王局长,高总呢?” 老王是个沉稳的人,没有看到高飞后,立马就意识到可能发生什么意外了,赶紧低声问了王晨一句。 “高总?” 王晨轻飘飘的瞥了眼低着头,还用手不时挠挠头发的司机,淡淡的说:“老王,你问的是哪个高总?” 咦,情况不对劲呀,难道高总和王局吵架了?要不然她不会这样说啊--老王心里突地跳了下,陪着笑脸的回答:“自然是高飞,高总了。” “哦,你说的是高飞呀。” 王晨很神秘的笑了下,下巴一抬指着某人:“那不就是高飞吗?怎么,老王,连你们的高总都认不出来了吗?” “啥?” 老王一楞,看向了司机,眼珠子嗖地瞪大:“啊,你是高--飞?” 今天凌晨刚自愿的被男哲君给狠虐了一番,鼻青脸肿的高先生伤势刚刚有所好转,但和他平时玉树临风的形象相差太远,没有被老王等人认出来也很正常了。 今早来的路上,高飞就想进了餐厅内后再解释的--家丑不可外扬,有什么丑话关上门再说就可以了。 只是他真没想到,老王等人搞出了这么大排场,让他无法偷偷溜进去。 现在,王局长又刻意说出了他的身份,高先生就知道今儿丢人是丢大了,心中长叹一声,努力的堆起一个可亲的微笑:“呵呵,大家都是一家人了,有必要搞这么盛大的排场嘛,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大领导来视察呢。行了,行了,大家都别愣着了,赶紧进去。” 高飞说完,推开上来要‘验明正身’的兔子,走上红地毯,竞走似的走进了餐厅大厅内,只闪下一群目瞪口呆的人。 哼。 王晨心里轻哼一声,弯腰接过王小壮手里的鲜花,迈着优雅的步伐,款款走上台阶。 要是搁在以前,高先生这样丢人,王晨这个当媳妇的,心里肯定不是滋味,正所谓夫妻同心,同甘共辱。 可现在她才没这心思,高飞丢人越大,她心里越解气:活该,丢人自找的! 不过王晨刚走上台阶,却有了种强烈的不自然,本能的回头看去--正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的李德才等人,马上就闭上了嘴,脸上浮上了谄媚的笑,只是看着她的眼神有些古怪。 “咦,他们用这眼神看我是什么意思?” 王晨一愣,随即猛地醒悟:哎哟,老天爷,这些智商低下的蠢货,不会是以为我把那家伙虐成这样的吧? 王晨果然没猜错,就在她望着李德才等人,双眸中浮上怒意的时侯,德才姐走了过来低声说:“小晨呀,大姐我有两句话想说,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听。” 王晨知道,别看德才姐是来自乡下的女人,但高飞很尊重她,而且她也把高飞当做了自己家人,所以不能对她摆什么主子脸,只得笑着:“德才姐,你不用说了,我、我下次不会这样过份了。” “对,这样想就对了。唉,小夫妻嘛,刚走到一起哪有不打打闹闹的?要是觉得高飞做得有些过了,让他跪搓衣板,喝凉水啥的都行,可别--好了,多余的大姐我不说,进去吧。” 德才姐一脸的欣慰,过来人似的拍了拍王晨胳膊。 第1139章 王晨背上了黑锅! 王晨表面上挂着优雅矜持的笑容,可心里却是欲哭无泪。 冤枉啊,比冤枉动天六月下雪的窦娥还冤。 高先生变成一副猪头样子,明明是他外出沾花惹草被人男朋友揍成那样的,可德才姐等人--哦,不,是所有人! 所有人却以为,是她王晨把高先生虐成这样的。 王晨自认是绝对的淑女,未来标准的贤妻良母模范,平时连笑时都不会露出八颗牙齿以上,生怕会破坏了自己的淑女形象,又怎么会在新婚没几天,就把自己男人整成猪头样呢? 要想把一个男人揍成猪头,那得需要多大的力气,多么、多么让人感到恐惧的武力值,这一切怎么可能会和淑女挂钩呢? 尤其是在餐厅大厅内正和高飞寒暄的蓝区长等人,在看到她进来后,也都用畏惧的眼神望着她后,王晨真想一头撞死在门前,来告诉世人:我是淑女,不是能把丈夫揍成猪头的泼妇! 可惜的是,没有谁能理解王晨的苦衷,就连陈大彪、李德才那样的憨货,都小心翼翼的避着她走路,倒是秘书小任、连雪等几个女孩子,一脸崇拜的围绕在她身边,众星捧月般的,心中铁定在琢磨着该怎么请教她,是如何把男人制的服服贴贴的。 如果说这些人的反应让王晨感到欲哭无泪,那么此时总是不住摇头、唉声叹气的某男,则引起王晨拔刀子出来狠狠捅死他的冲动:这个卑鄙的混蛋,肯定看出大家是怎么想的了,所以才顺着大家的意思,把他当前狼狈的原因,都误导向了她。 男人被揍成猪头,无疑是很没面子的事,尤其是像高先生这样的才俊。 不过必须说明的是,男人是被谁整成这样的。 如果是被自己老婆揍成这样,虽说有些丢人,可善良的人们绝对会同情他,并在心中征讨某女就是一只河东狮,这样的女人不可要等等。 可一旦别人知道,某男是外出沾花惹草,被人男朋友给揍成这样的,那么人们就会无限鄙视他,继而同情他老婆。 王晨是个聪明孩子,自然很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只是没等她做出什么反应,那个卑鄙的家伙,就把脏水泼在了她头上,让她无法抗拒。 她总不能为了自己的清白,就站出来把真相说出去吧? 如果真那样的话,丢人的不仅仅是高飞,还有她王晨:就像女人花心,人们会笑话她丈夫没本事那样,男人在外沾花惹草,人们一样会觉得他媳妇没魅力,要不然男人干嘛要在外面找? 所以呢,无论怎么样,王晨今儿这个黑锅是背定了! “哟,蓝区长,张主任,各位领导原来早就来了,倒是我来晚了,失礼了,抱歉。” 把一口银牙几乎咬碎了的王晨,脸上带着恬静的笑,款款走到了某男身边,向各位领导伸出了手。 “呵,呵呵,没啥失礼的,今儿是大好事嘛,又是礼拜天,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先来你家餐厅混杯咖啡喝。” “哈哈,王局你太客气了,大家都是自己人,没必要来这些虚的。” 蓝区长等人都是社交方面的高手,就算暗叹自己看走眼,为什么没早看出柔弱乖巧的王晨竟然有如此恐怖的暴力倾向,也不会挂在脸上,只会没事人似的连声祝福他们新婚愉快,白头偕老等,再奉上自己一点小小的心意。 “各位领导请坐。” 王晨柔柔笑纳了大家的心意后,抬手请大家坐下后,侧脸看向站在那儿双手放在前面装出一副大领导样的高先生,淡淡的说:“高飞啊,各位领导大驾光临我们餐厅,你还在这儿愣着干嘛,还不赶紧的给领导们沏茶。” 既然人们都以为我王晨是河东狮,这家伙也毫不人性的给我身上泼脏水,那我还和他客气干嘛呀? 王晨心中冷笑,看到高飞本能的愣了下后,毫不客气的抬脚,用细细的高跟鞋,在他脚面上碾了一下。 “哎哟,好,好,我马上就给各位领导沏茶,请稍等!” 高先生疼的咧了下嘴巴,转身就要去忙活,却被蓝区长拦住:“呵呵,高飞啊,别忙活了,坐下说说话,我们都是喝咖啡呢。” 高飞还没说什么呢,王晨发话了:“蓝区长,让他去,我从京华那边拿来了一点好茶,就在车子后备箱内,想请大家品尝一下。咳,高飞,怎么,我说话的声音很小吗?” “不小,不小,我都听到了,这就去,这就去。” 高先生点头如小鸡啄米似的,转身小跑着冲向了门口。 王晨心中得意的冷笑着,又对站在一旁的李德才等人说:“李德才,陈大彪,你们俩都去外面候着,等会儿还会有客人来的。” 李德才俩人此时正在为飞哥怕老婆而抱不平呢,就听到王晨这样吩咐了。 他们刚想说老王和梁明在外面负责接待客人呢,却见老板娘风目中带有‘你不听话就给老娘卷铺盖走人’的煞气,再也不敢多说半个字,赶紧转身跑了出去。 看到被飞哥视为绝对心腹的李德才俩人,都被老板娘训的好像哈巴狗那样听话,其他人顿时觉得压力山大,不等她看过来,就纷纷找事去做了。 刚才还很热闹的大厅内,眨眼间就只剩下蓝区长等人和王晨了,喜庆的气氛也随即一扫而光,只闪下凝重,和尴尬。 “看来王晨现在是集高、陈两家充爱于一身了,以后前途必将不可限量,此时不结交好关系,更待何时?” 蓝区长等人对望了一眼,再和王晨说话时的口气中,不但没有了上下级谈话时该有的气氛,反而把自己放在了略低一点的地位上。 今儿的喜宴上,王晨这个新娘,绝对是最耀眼的。 “飞哥,你也太惨了吧?” 李德才跑出去后,仗着和高飞关系好,又担心自己饭碗保不住(担心一个不小心,很可能得被王晨辞退),就凑过来给高飞打气,希望他能振起熊风,千万别丢了男人的脸面,丢了自己的饭碗。 “特么的,事情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 高飞一瞪眼,抬手在他后脑勺上抽了一巴掌。 “啊?” 李德才被吓得亡魂具散:“难道还更惨!?” “滚蛋,老子没空和你解释这些。” 正要好好教训一下狗眼看人低的李德才,高飞却瞅见一辆黑色奥迪车驶进了停车场,一看牌照,就知道是彭云木来了,赶紧把茶叶递给老王,迎了上去。 为什么说人家彭云木能坐到这个位置上呢? 那是人家在认出猪头男是高飞后,脸上压根没有露出丝毫的不惑啥的,就像啥也没看到的瞎子那样,热情而又关怀的,握着他手说了好多祝福话。 彭云木是本次喜宴上的绝对嘉宾,他到来后就代表着喜宴很快就会开始。 王晨和蓝区长等人,也早就看到彭云木来了,纷纷从客厅内迎了出来。 大家站在门口寒暄片刻后,就在王晨的提议下进了餐厅。 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高飞对李德才等人说:“好了,客人来的都差不多了,大家都进去吧。” “飞哥,我觉得还会有人来。” “谁啊?” “北山集团那边的人,当初我可是按照王局的意思,把请柬送过去的,沈总的秘书苏青收下了。既然收下请柬,那就证明会来的。” 老王把话接了过去,又说:“刘小龙局长还没有来。” “哦,忙的我都忘了。么的,刘小龙这厮在忙什么呢,还不赶紧滚来,我给丫的打个电话问问。” 高飞拿出电话,低声嘟囔:“但愿这家伙来不了,要不然他那张臭嘴肯定会让人受不了。” 其实还有佷多人没有来,只是高飞真忘了。 不是忙的,是因为无地自容。 这不,就在他刚拿出电话,准备给刘小龙打电话时,就听到一个带有异域味道的声音说:“我高叔叔呢,他怎么没有在外面迎接我们?”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眼镜和他女儿克莱尔,从一辆出租车上走了下来。 “他可能是在里面忙着了吧。” 好像睡觉都是穿着黑色西装、白衬衣的眼镜,左手被一身材傲人的金发女郎挽着,随意看了眼高飞这边,就向餐厅那边走去。 眼镜来得晚,那是因为他去机场接女儿了。 高叔叔婚后的喜宴,克莱尔可是天天盼着的。 “嗨,嗨,这边,这边!” 高飞抬手叫道。 “你--高飞?” 眼镜停步,满脸迷惑的盯着高飞愣了会,才认出他是谁,登时大吃一惊:“啊,谁把你给搞成这样的?” “不可说,不可说。” 高飞既然已经决定让王晨去背黑锅了,自然不会再找别的借口,眼里全是难为情的摇了摇头,却看似无意的瞥了李德才一眼。 李德才会意,凑到眼镜跟前低声说:“先生,飞哥和新娘子昨晚吵架来着。” 眼镜登时打了个寒颤,随即猛地一拍腿,痛心疾首的说:“高飞,我原先怎么说来着?你最好是和克莱尔……哎,拿开你的臭手!” “赶紧闭嘴,你还嫌我麻烦少吗,在这儿胡说八道!” 高飞用力捶了眼镜一拳时,李德才却忽然说:“飞哥,那边好像有人在叫你。” “谁?” 高飞抬头,顺着李德才指引的方向看去,就看到在公路斜对面的一棵树下,站了一个身穿白色长裙的女人。 秦城城。 “替我招呼一下,再有人来时,你就提前给人解释一下--你懂得我意思。” 给李德才安排了个重要的任务后,高飞走向了公路对面。 秦城城向这边招手,那是因为她很熟悉高飞的身影,等他过来后,才看到他变成了猪头样,惊愕了片刻后,掩嘴噗通一声的笑了出来:“高飞,你怎么搞得呢你?” 高飞吸了下鼻子:“一言难尽,能不能不说?” 第1140章 想和你做笔买卖! 秦城城再次扑哧一笑,看了眼餐厅那边:“不会是被新娘子打的吧?你肯定又在外面沾花惹草了,惹恼了她。” “为什么大家都这样聪明,就我一个人笨,唉。” 高飞很遗憾的叹了口气,问道:“怎么站在这儿,不去那边?” “我是给老王打电话后,才知道你今天会在这儿摆宴席的。” 秦城城笑殷殷的样子,看起来很随意:“我没收到请柬,不想做一个不速之客。” 高飞要在冀南要补办婚宴,无论是邀请谁,在哪儿摆等事,都是王晨安排的,他是大忙人,自然不会关心这些琐事。 秦城城说的虽然轻巧,可高飞却能从中听出幽怨之意。 现在认识他们俩的人,谁不知道他们之间有着那层不能明说的关系? 话说落日餐厅刚开业那会儿,秦老师可是和高老板在办公室就成就好事了的。 相信王晨后来也知道了,却故意没有给她撒请柬,这摆明了是不想鸟她:区区一个大学教授,哪怕是副校长,还远远没有被王晨放在眼里的。 高飞眉头皱了一下,伸手牵起秦城城的手,淡淡的说:“你没有请柬,也照样是我最尊贵的客人之一,走,我带你过去。” 高飞和秦城城的关系,绝对是一桩美丽的误会。 而且,生活本来很平静的秦老师,正是认识高飞后,才遭遇了许多波折:当初要不是认识高飞,答应他为张雯雯去找副校长,就不会被下药,不会和高飞发生关系,不会跟他去楼兰,不会差点被变成七仙女之一…… 总之,如果不认识高飞的话,秦城城也许早晚都会被那位副校长得手了,可她绝不会被杀破狼组织盯上。 当然了,高飞并没有做过任何愧对秦城城的事儿,也没答应她要照顾她一辈子,今儿她是他的女人,这却是个不争的事实。 现在高飞要大摆结婚宴席了,秦城城却没收到请柬,心里肯定不是滋味。 高飞给不了秦老师太多的承诺,却不想让她感受到被遗弃,所以才要拉她去餐厅,反正他在大家心目中,就是那种沾花惹草的家伙,再多个秦城城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大不了,再被王晨揍成猪头罢了。 可秦城城却挣开了高飞的手:“不了,我不去了。” 高飞有些不高兴:“我都不在乎,你还担心我会坏了你的清白?” “清白?呵呵,狗屁的清白!” 秦老师说了句不怎么符合身份的话,一双媚眼弯起,抬手抚着高飞的雄膛,咯咯笑道:“我才不在意呢。高飞,和你说真的,假如你现在就想要我,就在这儿,我就敢和你做!反正大家都知道我是你的人了,哪还有什么清白可言?” “我不敢。” 高飞说了句实话,挠了挠后脑勺说:“那你为什么不过去?” “我不喜欢被人讨厌。好了,不说这个了,我来找你,就是给你一点我的心意。” 秦城城从小包内,拿出一个精致的打火机,递给高飞:“你现在是有钱人了,也不缺什么,送你东西就是代表那个意思罢了--那边又来客人了,去忙吧,我走了。” 把火机塞给高飞后,秦城城莞尔一笑,转身向西走去。 “城城!” 看着秦老师那窈窕的背影,高飞心中一热,喊道:“今晚我去找你!” “今晚不行,我这就回娘家,等以后有空吧,我现在住大学宿舍,无论你什么时候找我,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我都扫榻欢迎!” 秦城城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加快了步伐。 风吹起她的长发,吹起她的裙裾,也吹下了她的泪水。 她知道,男人在结婚后,就会收敛婚前的一些混帐行为……也许,过不了多久,高飞就会彻底的遗忘她。 她也许在民工眼里是个高高在上的女人,可在王晨眼中,却什么都不是,假如还和高飞保持着那层说不清的关系--秦城城自己就能想到至少十五种以上的悲惨结局。 所以,还是彻底忘掉他吧。 也许,高飞从来都不曾属于过她的秦城城。 出乎王晨意料的是,北山集团的人没有来。 王晨不是不知道高飞和沈银冰的关系,但当初安排老王撒请柬时,还是送去了:她可以无视秦城城,却不能无视沈银冰。 别看她现在是高夫人了,却很清楚高飞和沈银冰的关系,不是她当前能比得上的,索性大大方方的撒出请柬,让沈总来参加她在婚宴,这对她来说不但是一种胜利者的姿态,更能彰显她的大气。 不管一个女人结婚前又多纯真,在婚后感受到来自别的女人的威胁后,就会本能的延续宫斗戏的剧情,这是她们的本能。 沈银冰没有来,高飞到没觉得有什么,在接受了刘小龙的一番嘲笑后,就和王晨一起,向各位来宾敬酒感谢了。 今天是星期天,不过碍于身份,彭云木等领导不可能在这儿多呆,他们出席婚宴,只是一种态度罢了。 所以在高飞夫妻给他们敬过酒后,彭云木就提出了告辞。 高飞和王晨当然明白这些,也没再多的盛情挽留,寒暄着把他们送出了餐厅。 彭远航等人走后,剩下的都是天涯集团、落日餐厅的人了,大家可都是高老板的手下,现场气氛一下子热烈了起来,就连老王这样沉着的人,都拽着德才姐和王小壮,举着酒杯要和高飞夫妻单独喝一杯。 高飞在回归之前,老王和德才姐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两个算是饱尝世间沧桑的人走到一起,自然会更加珍惜眼前,所以德才姐很疼爱王小壮,王小壮也很孝顺她。 “高飞,今儿是你的喜宴,我算是借花献佛了。” 老王示意德才姐和女儿都举起酒杯,眼圈有些发红的说:“没有你,就没有我老王今天的幸福,所以你必须得允许我,我们一家人,敬你一个酒。高飞,谢谢你!” 老王真情流露下,王晨自然不方便说什么,只是笑殷殷的看着高飞。 高飞也没拒绝,和老王一家挨个碰了下后,举杯一饮而尽,随即把被子口朝下:“老王,酒我喝干了,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好好干。” 老王唯有用力点头。 李德才在旁边瞧得眼睛开始发热,正准备效仿姐夫,扯着陈大彪一起过去敬酒时,在外面负责接待等工作的城阳,却走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句什么。 “哦,我知道了。” 李德才愣了下,走到王晨身后低声说:“王局,外面有人找你,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女孩,说是你老家的亲戚。城阳让她进来,她不进来,你看……” “我老家的亲戚?” 王晨眨巴了下眼睛,没想到自己老家亲戚哪有来冀南的。 不过既然对方是个小女孩,她也没在意,点头嗯了声走向了门口。 她刚来到门口,兔子就带着一个年轻人从外面急匆匆的开门进来,看到她后说道:“啊,老板娘,这位先生说要找您。” “啊,大哥,你怎么来了?怎么不早点打电话,我们也好去接你呀。快,请进!” 王晨一看来人,顿时喜形于色。 来者,是高飞的大哥高云华。 看出王晨要出门,高云华瞥了眼被众人围着敬酒的家伙,呵呵笑道:“我只是出差恰好路过冀南,早就想来你们的餐厅看看了,没想到你们正好在这儿。还有事吧,你先去忙,我等着和你喝两杯。” “我、我很快就会回来的。大哥,高飞那样子,和我没关系的。” 王晨本想先招待高云华的,可一想到高飞那猪头样,觉得还是暂时回避一下最好。 她可以任由别人误会她,可真不愿意被高家的人也以为,她王晨是个暴力女,刚结婚没多久,就把丈夫揍成猪头,那多难为情啊,所以才和高云华解释了一句。 “什么没关系?” 高云华有些不解的重复了一遍,王晨没有回答,急匆匆的走出了餐厅。 “那孩子就在那边。” 跟着王晨走出餐厅的城阳,抬手指向了停车场最远的角落。 王晨看去,就看到一个十一二岁模样的女孩子,穿着一身天青色运动衫,坐在角落的小花坛上,左瞅右看晃荡着双脚,两个乌黑的羊角辫在脑袋上甩啊甩的,说不出的清纯可爱,让人看一眼就喜欢上了她。 “小妹妹,是你说要找我的吗?” 王晨走到小女孩面前,笑着打量了她几眼:“你跟人说,你是我来自老家的亲戚,我怎么不认识你呢?那样说,是开玩笑的吧?” 小女孩从花坛上跳了下来,拍打了一下双手昂首看着王晨,反问道:“你就是王晨?” “是,我就是王晨。” “高飞的新娘子?” “是,你认识高飞?” 王晨脸上的笑模样稍微收敛了一点:“你到底是谁,找我做什么?” “我叫苏樱。” 小女孩到背着双手,围着王晨转了几圈。 被一个小女孩围着审视,王晨觉得有些不舒服:“苏樱?” “不错,虽然个头不是太高,但身材却不错,而且关你面相,你也是个能生养的,搞不好第一胎就是个儿子。” 苏樱小大人似的,围着王晨转了两圈,又坐回到了花坛上。 被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这样夸赞,王晨觉得心里特别别扭:“哦,你还会相面?” “嘿嘿,你还别不信,我从七岁那年,就靠给人相面讨生活了。唉,算了,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不提也罢。” 苏樱摆了摆手,一副大人的口吻:“王晨,我今儿约你出来,是要和你做比买卖。” “对不起,你可能找错人了,我虽在招商局工作,却不是商人。”、 王晨看出苏樱很不一般了,却没心思和她做什么买卖,扔下这句话后转身就走。 苏樱也没有追她,只是冷笑:“嘿嘿,事关你和高飞的名誉,你可别后悔。” 第1141章 我要一千万! “你究竟是谁?” 听苏樱说事关自己和高飞的名誉后,王晨停住了脚步,转过了身。 苏樱晃荡着双脚,双手按在花坛上,仰着下巴抬头看着天:“我刚才说过了,我叫苏樱。” 王晨稍微沉殷了片刻,重新走到她面前:“说吧,什么买卖,能关系到我和我丈夫的名誉。” 苏樱看也没看王晨,慢条斯理的说:“今天凌晨之前,高飞被人在一栋别墅内,睡了别人的女人,然后又被人家男朋友狠狠揍了一顿--王晨,我没有说错吧?” 高飞在酒吧内‘巧遇’赵娴静,送她回家,结果俩人却发生了关系,后来为表达心中的愧疚,甘心被男哲狠狠修理一顿这事儿,也唯有王晨等四个人知道罢了。 不管是祸害了别人女朋友,还是自己女朋友被人给祸害了,当事人肯定不会说出来的,尤其是事情发生在今天凌晨时分,苏樱一个小女孩子,又是怎么知道的? “你是那个娴静派来的吧?” 王晨凝眉思索片刻,眉宇间透出了轻松的神色。 凌晨遇到高飞后,王晨和他苦想了很久,也没想到那个叫娴静的女人,牺牲她自己的清白到底是为了什么。 王晨现在以为自己搞明白了:娴静可能早就认识高飞,知道这家伙是个有钱人,所以就布下这个圈套,让高先生去钻。在她清白被祸害时,却留下了影像之类的证据,借此来勒索高飞。 要不然,这个叫苏樱的女孩子,又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呢? 娴静,只是为了钱而已! 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叫问题。 所以王晨一下子轻松了下来,呵呵轻笑道:“苏樱,你手里是不是有我丈夫犯错的证据,所以才来找我做交易,要我付出一大笔钱来买回证据?” 苏樱愣了下,停住了晃荡的双脚:“哟呵,没想到你还老聪明了,竟然能猜个差不多。” 王晨又问:“是那个叫娴静的女人,让你来找我的吧?” “叫娴静的女人--啊。” 苏樱先愣了下,随即一脸恍然大悟神色,眼里浮上和她年龄不相称的奸诈:“不错,正是她让我来的,你连这都能猜到,了不起!” 我谁呀我? 王晨心中小小得意了下,曼声问道:“说吧,她想要多少钱,才肯把证据交给我。” “痛快,我就喜欢和你这样痛快的人做生意,爽啊!” 苏樱双掌一拍,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王晨面前晃了晃:“不多,只要一个数。” 王晨黛眉微微皱起:“一百万?她也太狮子大张嘴了吧?” 一百万对于普通人来说,那可是一笔巨款,可对于王晨来说,还真是不多。 一百万就能买下证据,预防对高飞不利的影像曝光,这--这笔买卖可是太划算了。 同时,王晨也在心里鄙视赵娴静:区区一百万,你就把自己给卖了,真是可悲! 为了区区一百万,王晨就皱眉说对方是狮子大张嘴,这只是一种讨价还价的本能罢了,就算苏樱要十万,她也会还价。 有钱人的钱,也不是大风从天上刮来的,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人之常情罢了。 只是王晨没想到,苏樱却冷笑一声:“哼哼,王晨,你也太小看我家姑娘了吧?你以为我家姑娘冒着清白被损的危险,就是为了挣这一百万?别忘了我家姑娘,好歹也是在惜别里秋水别墅区住的人。” 王晨这才凝重了起来,缓缓问道:“那你想要多少钱?” 苏樱回答:“一千万,不二价!” “一千万!?” 王晨顿时怒了:“你家姑娘怎么不去抢呀,张嘴就要一千万,难道她那玩意是镶金嵌玉的吗!” 王晨是真生气了,要不然也不会说出这么粗俗的话来。 一百万,甚至三百万,还在王晨的思想承受之中。 可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张嘴要一千万! 靠哎,你以为你是秦紫阳啊,被高飞祸害了后,侥幸怀了他的孩子,就有资格继承他的亿万家产了? 你只是个靠姿色和阴谋勾搭男人的不要脸而已,怎么看好像也不值一千万的! “嘿嘿,真没想到王女士你也会说出这样的话。” 苏樱从花坛上跳下来,拍了拍双手转身就走:“我家姑娘那玩意虽然不是镶金嵌玉的,可也不是一般人能祸害起的。罢,罢罢,你既然没什么诚意,那我就回去复命了,以后生出什么事端,别后悔,更别埋怨我家姑娘没有给你机会。” 看苏樱要走,王晨当然不肯了,紧追了两步:“你给我站住!” “怎么,你答应下来了?” 苏樱转身,满脸的似笑非笑。 王晨轻轻抿了下嘴角,缓缓的说:“你家姑娘到底是什么人?你可以不说,但我知道那个别墅的位置,以后总能查出来的。” 苏樱想了想,才说:“也好,那我就把我家姑娘的真实身份告诉你,免得你觉得自己花这一千万觉得亏--你应该听说过赵友宾、赵率这两个名字吧?” “我、我当然知道!” 王晨的双眸瞳孔猛地一缩,好像明白了什么。 赵率死在前来冀南的路上,赵友宾发誓要给儿子讨还公道,前两天时还派人来落日餐厅和天涯集团找茬这些事,王晨都已经知道了。 现在听苏樱提到这父子俩后,王晨马上就把那个娴静,和他们联想到一起了。 “知道就好。” 苏樱晃了晃羊角辩,慢吞吞的说:“我家姑娘,就是赵友宾的女儿,赵率的亲姐姐,她叫赵娴静。” “啊,她是赵家的人!?” 王晨呆住。 她虽然刚才就猜出赵娴静和赵友宾父子俩有关系,可也只是想到,赵娴静是赵友宾派来暗算高飞的人,用这样恶心人的手段来败坏高飞,甚至攻击高家,讹诈一千万只是顺手牵羊罢了。 王晨还真没想到,那个自称叫娴静的女人,竟然是赵友宾的亲女儿! 这怎么可能呢? 赵家现在把高飞视为仇人,赵娴静身为赵率的亲姐姐,为胞弟报仇那是理所当然的,可她怎么可能会让高飞把她给祸害了呢? 难道赵家是为了钱? 不可能,赵率自己都开着几百万的豪车,区区一千万就想摆平他被高飞杀死的怀疑,这绝对是不可能的。 王晨深吸了一口气,看着苏樱,一字一顿的说:“你,在撒谎!” “信不信由你。” 苏樱满脸的无所谓:“不信你自己可以去秋水别墅物业上调查,看看户主是不是赵娴静,赵娴静的家庭原住址,是不是岭南春城市委大院。” 赵友宾以前在春城那边工作,刚来齐鲁这边没多久,所以赵娴静的户口本上的住址,还是在那边。 见苏樱说的这样从容,王晨心里开始相信了,只是嘴硬:“我会调查的。” “还有啊,为了让你觉得花钱花的很值,我再额外送你一个消息。” 苏樱笑嘻嘻的说:“赵娴静那个叫男哲的男朋友,全名叫李男哲,北朝人,他本人和赵娴静是校友,人长的虽然英俊,其实却没多大出息。不过他老子的名字,我想王局长你肯定听说过。” 王晨脱口问道:“是谁?” 苏樱低声说了个名字。 王晨登时就愣了下:“是他?” 苏樱说出的那个名字,对普通的华夏公民来说,可能是很陌生,不过王晨却在报纸上见到过,知道这人是掌控北朝军方的几个实权派之一,相当的牛叉。 “驻华大使馆那边有李男哲的信息,相信依着王局你的能量,应该很轻松查出来的。” 苏樱晃了晃脑袋,伸出手:“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你要是给钱的话那就快点,不给就算了。” 王晨死死盯着苏樱,过了几分钟后才说:“我给你,但你得告诉我,赵娴静为什么要这样做?” 王晨能判断出,苏樱说的这些基本都是真的。 可正因为这样,她才更加不解,赵娴静怎么可能会为了一千万,就牺牲自己的清白,甘心被杀弟仇人祸害呢? “女人的心,海底的针,她要做什么,我一个小小的下人又怎么知道?” 苏樱脸上开始浮上不耐烦的神色:“能不能干脆点,我还有事要忙。” 王晨没有再说什么,打开随身携带的小包,拿出了天涯集团的支票簿,蹭蹭填写了几笔,盖上了自己的私章。 话说,刘小龙假扮高飞和王晨结婚的第二天,就把支票簿交给了王晨。 她现在是高飞的财务大臣,正所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一千万开出去后,王晨也很心疼的。 “谢了,王局,祝你和高先生新婚愉快。这是优盘,唯一的优盘,请收好。” 苏樱接过支票,喜滋滋的数了数上面那些零后,把一个优盘扔给了王晨,转身快步走了。 “你最好不要骗我。” 王晨握紧了优盘,低声呢喃了声,回到了餐厅内。 她回到餐厅后,脸上已经重新挂上了从容淡雅的笑容,和德才姐点头打了个招呼后,也没着急去找高云华,悄悄的上了二楼。 二楼办公室内有电脑,可以打开优盘看看里面的内容。 王晨眨眼间花了一千万这事儿,高飞自然不知道,他正陪着高云华说话,隆重给人介绍他那些心腹手下呢。 高飞知道,高云华忽然到来,绝不是他所说的那样,出差路过此地。 高云华是专程来的。 按照高飞和高家的约定,在他和王晨完婚后,就已经和高家没什么牵扯了,这件事已经被很多圈内人知道了。 所以高云华才专程跑来冀南,给他捧场。 高云华是高家第三代的中枢人物,他的态度就代表了高家的态度。 高云华今天来,就是告诉很多人:别看我高飞兄弟已经正式脱离高家了,可他终究是我的兄弟,谁敢招惹他,那就是招惹我高云华,招惹整个高家! 对此,高飞很感激。 第1142章 陪我一起去冀南! 高飞现在真不需要高家的庇护了,可对高云华的专程到来,还是很感动:他需要不需要是一回事,高云华来不来,则又是一回事。 在高飞的带领下,大家举着酒杯给高云华敬酒,热闹了一阵才渐渐的散开了。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知道高家兄弟肯定有话要说的,就连刘小龙,也很主动的离开了。 “大哥,去二楼办公室坐坐吧,那边清净。” 高飞递给了高云华一颗烟,帮他点上。 高云华吸了口,看了眼在其他桌子上热闹的人们,笑着摇了摇头说:“算了,我呆不住,这就走,反正我就是来看看你,等会儿还得去忙。” “哦,那也行,就在这儿说说话吧。” 高飞也没勉强。 高云华看着高飞的脸,叹了口气:“唉,我刚进门时,王晨悄悄告诉我说,你变成这副模样和她无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提到这伤心事,高飞唯有苦笑:“说起来还真是一言难尽,昨晚在酒吧喝酒时,遇到一个女的的喝醉了,好心好意送她回家,结果却被她男朋友撞到了。再结果呢,就狠狠和她男朋友打了一架,就变成这模样了。” 高云华笑道:“恐怕不止是送人家回家那么简单吧?要不然,你会被人揍成这样?” 高飞实话实说:“犯了作风上的错误,甘心被惩罚一顿。” “哈,你呀你呀,你现在可是结婚了,有妻子的人了呢。说起来王晨受委屈了,不用问我也知道你小子肯定让人背黑锅了。” 高云华点着高飞的鼻子,呵呵笑道。 高某人理直气壮的说:“反正我没这样说,是大家伙自己那样想象的。” “得了吧啊你,我还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 高云华站起来:“好了,我也得走了,等王晨回来后,你跟她说一句话,反正大家是一家人,也没必要非得搞的那么郑重其事的。” “再等等吧,也不知道她出去做什么了。” “不了,我也没撒谎,除了要来看看你之外,还有事要做。” 高云华摇头拒绝:“车子还在外面等着呢。” “那好吧。” 见大哥这样说了,高飞也不好再挽留,随口问道:“要去哪儿?” “去胶州。” “怎么,有任务?” “收到消息,那边可能得出点意外,去调查一下。” “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只是消息而已--当然了,有需要你的地方,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高云华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刚要走,却听他说:“哦,对了,大哥,我想麻烦你个事儿。” 高云华问:“什么事?” 高飞稍微沉殷了下,才说:“我觉得,我和这边市局的刘局长,不怎么熟悉,能不能帮我运做一下,调一个关照我的人?” 赵友宾这几天找天涯集团和落日餐厅麻烦时,就动用了直属部门,市局那边闹腾的最欢了,让高飞有些心烦,就琢磨着是不是换个自己人来照应下。 高云华皱眉,没有吭声。 高飞笑了:“呵呵,大哥,我知道牵扯到这个层次的调动,很难。如果难办的话,那就算了,别为我这点小事为难。” 高云华摇了摇头:“你理解错了,我不是为调动为难,我是在考虑找谁来冀南--哦,对了,我早就得到消息了,你们这边市局的刘局长,要高升去别的省份了,现在大家都瞄准了他闪下的位子。嘿嘿,说句不该说的话,这次老爷子出面了,留下了这个位子。其实就算你今儿不说,市局也会换人的。” 高飞心中一暖:老爷子虽然亲手把他轰出了高家,其实却始终在关心他,要不然,凭着老爷子的身份,又怎么会为了区区一个市局位子,站出来发话呢? 对亲人的感激,是没必要说出来的,高飞只是笑了笑,就说:“大哥,如果还没有决定的话,我倒是有个不错的候选人。” -- 李承明走到市局大楼的门口,站在台阶上抬头看向了天。 明城地处植被覆盖率相当高的岭南,经济不怎么发达,不过空气质量那是没得说,就算没有昨晚的那场小雨,今儿的天空也会蓝的像一面镜子那样,让人看上去心旷神怡。 李承明平时就有喜欢看天的习惯,他觉得每抬头看这纯净的天空时,心灵总会受到无邪的洗涤,体会到什么是人之初的性本善。 为官这些年来,李承明不能说没犯过错误,毕竟当今社会就这样,水至清则无鱼,该随的大流还是要随的,可牵扯到原则性的问题,他却能坚定的站在正确的立场上。 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尽可能的做到问心无愧! 这就是李承明的处事原则,正是凭借这条让人佩服的原则,他才爬到了今天的位置上。 看着湛蓝的长空,李承明忽然想到了一句话: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他能成为市局的一把手,就是因为当初领导欣赏他能坚持原则,再加上本身工作能力很强,才希望他能在这条路上走的更远一些。 可这个让老领导所欣赏的原则,现在却成了他失败的最大根本:在几天前的一桩小案子中,他没有给某些人面子,做出了公正的决断。 李承明觉得自己没做错,那个叫高飞的家伙,就算不委托岭南大学的周校长出面,他在搞清楚事情真相后,也会放高飞离开,并惩罚相关责任人的。 李承明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什么,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省相关部门,在赵率意外死亡后第三天,就忽然派人来到明城调查他。 一个国家干部,无论是做什么工作的,只要一和‘纪委’这个部门扯上关系,接受调查,那么就证明他再也没有前进的资格了。 接受纪委调查的第二天,李承明就回到了市局。 于是,他就有了种明显的被排斥感:以往那些看到他后,就赶紧闪在一边等他过去,或者老远就跑过来问好的部下,在看到他回来后,不是赶紧转身,就是装做没看到他,急匆匆的离去,有的甚至还在背后对他指指点点。 他被纪委接受调查后,尽管没有被采取行动,可昔日那些同事们,还是把他当做了瘟神。 李承明这下完了。 不用问,李承明也知道部下们心里在想什么。 官场,本来就是个最现实的地方,从来不缺锦上添花,却很少有雪中送炭。 对此,李承明是泰然处之,回来后仍旧像往常那样正常工作。 但李承明却能清楚的感受到,以往他下达个命令,手下会用最快的速度去执行,但现在--除了他的秘书猛子外,其他人都对李局的话‘免疫’了。 他的秘书猛子,兼职司机,是个退伍军人,很看不惯这一切,在他下达的工作意图受阻后,几次想去找那些人理论,都被李承明给拦住了。 这就是现实,那些人并没有错。 李承明仍然像以前那样工作,情绪很平静,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那样,不过猛子却发现,他已经把离开的行礼收拾好了。 发现这些后,猛子还存了侥幸心理,觉得李局不会就此折戟:李局也太冤枉了,无意中被牵扯进了一桩高等权利的争斗中,成了个可悲的牺牲品。 可刚才省某领导打来的电话,一下子打碎了猛子的侥幸:立即奔赴省城。 李承明就此陨落,还是继续执掌市局,今天就会出来结果了。 跟着李局出来大厅门口,随着他抬头的方向,猛子也看向了蓝天。 “走吧。” 李承明脸色平静的说了句,迈步走下了台阶,猛子随后跟上。 走下台阶时,局里的几个中层领导恰好走过来,大家说说笑笑的,和李承明俩人擦肩而过,却没有看他一眼。 “这些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忘了李局是怎么照顾你们的了?” 猛子眼神凶狠的瞪着那些人,拳头握的很紧。 李承明却脚步不停,快步走到了他的座驾前。 上车前,猛子扭头对着地下,狠狠吐了口吐沫,才用力关上了车门。 长达四个小时的疾驰中,李承明没有说一句话,始终坐在后面闭目养神,直到车子径直驶进那座让岭南所有公务员都向往的大院后,才重重吐出一口气,睁开了眼。 李承明的眼神依旧那样清澈,整理了一下衣服后,打开车门下了车。 猛子坐在车上,点了一颗烟,看着李承明慢慢走进了大楼内。 叮叮--手机响了起来,是猛子的女朋友,在明城工商局工作,是李承明给介绍的。 “猛子,你现在哪儿?” “我在春城。” “和李局在一起?” “嗯。” “猛子。” 女朋友在那边犹豫了下,声音放的很低:“猛子,其实有句话我早就想告诉你了,只是始终没机会说。” 猛子忽然有了种不好的感觉,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晓丽,你说。” “我、我觉得我们不合适,我们还是分手吧。” 晓丽的声音很低,听在猛子耳朵里,却像是在打雷。 “猛子,你在听吗?” 晓丽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猛子回话,问了句。 “哦,那就分手吧。” 眼神黯淡的猛子淡淡说了句,直接扣掉了电话,心中凄惨的笑道:不合适?不合适在半年前,你家为什么委托李局来说媒?哈,现在李局摊上事了,你觉得不合适了,嚓! 猛子愣愣的望着车窗外,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上了车。 他扭头一看,赶紧飞快的擦了把眼,强笑道:“李局--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李承明深深看了猛子一眼,淡淡的说:“先送我回家,然后咱们去机场。” “去机场?” 猛子一楞。 李承明低下头:“猛子,如果你想跟随我的话,那就一起去冀南。” “去冀南?” 猛子慢慢醒悟了过来,脸上浮上狂喜的神色,大声回答:“我没意见!” 第1143章 零点到,大仇报! 秋水共长天一色。 秋水别墅区的名字,总能让人在不经意间想到号称‘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这句诗词。 事实上,秋水别墅区所处的环境的确很优雅,别墅前公路下,就是一条源头来自南山的小溪,在别墅东边汇成了一个湖泊,清澈的水漫过大提再流进小河内,最终蜿蜒向东。 晚上,尤其是繁星漫空的夜晚,被夜风吹动的湖面上,无数的星星在缓缓飘荡,碎裂,又复合在一起。 坐在岸边的长椅上,眺望着湖对面的群山,享受着夜风吹拂的温柔,这绝对是人生最大的享受。 当前,赵娴静就在享受着,尽管从南边群山中吹过来的风很凉,尤其是在掀起她裙裾的时侯,总会让她情不自禁的缩一缩身子,却舍不得离开这儿,回家。 岸边静悄悄的,夜色已经很深了,四周连个人也没有,只有赵娴静自己。 她固执的坐在这儿,享受,或者说忍受着夜风的吹拂,并不是在这儿等人,而是在等时间。 其实,时间根本不需要等,因为无论你在任何地方,不管是看电影也好,还是睡觉也罢,时间总是按照它固有的脚步,一秒一秒的向前走。 赵娴静就是在等,等零点的到来。 昨天晚上十一点多时,她把杀害赵率的凶手,拉进了浴缸内,在付出自己身躯清白的同时,也让他在银色中泡了一个多小时。 赵娴静坚信,等明天的零点到来后,那个杀害赵率,夺去她清白,让她和男朋友反目的恶棍,就要开始变老了…… “他现在在做什么呢?” 赵娴静望着黑黝黝的湖面,嘴角挑起一丝残忍的笑意。 高飞可能是在睡觉,也可能是在和他的新婚妻子,做着很多新婚夫妻该做的事儿。 但不管他在做什么,等零点的钟声敲响后,银色就会在他的身体里,就像一头随着钟声苏醒了的恶魔那样,开始疯狂的噬咬着他全身的每一个细胞。 无论他在做什么。 开始时,那个恶棍还觉不出来,最多感到不舒服,就像感冒发烧那样,觉得浑身不舒服,还有些酸疼。 “他可能得喝点水。” 赵娴静喃喃的笑着说:“也许还会吃点药,用温度计测试他的体温。” 赵娴静相信,假如高飞因感觉身子不舒服而喝水的话,那么就会更快的促进细胞的老化,体温开始缓慢升高。 “然后,你就会去医院,医生给你检查过后,就会给你输液。” 赵娴静仿佛已经看到高飞被他的新娘送到了医院,那些看到病人就像狼看到羊,给你开药好像孝顺父母那样的医生们,就会给他开上各种各样的退烧药,开始输液。 “再然后,你就会觉得很轻松,很舒服,会靠在你新婚妻子的怀中,慢慢的沉睡过去。” 赵娴静拿起长椅上的烟盒,点上了一颗烟。 她吸烟,还是在美国的化验室内学上的坏习惯,毕竟试验也太枯燥无味,更是费脑子的要命,点上一颗烟在看着青烟袅袅时,恰是思维最清晰的时侯。 “你新婚的媳妇,看到你睡睡过后,会用手测试一下你额头的温度,触手温凉,她就放心了,终于松了口气,会靠在你身边也慢慢的睡去。” 吐出一口烟时,赵娴静忽然有了种‘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骄傲,因为她能预见到半小时后所发生的一切:“医院内静悄悄的,病人、护士都已经休息了,唯有输液大厅内的灯,仍旧散发着柔和的光芒。整个时间,都沉浸在夜色的温柔乡内,等到东边的曙光出现后,护士才会走出来查房。” 护士来到了输液大厅内,然后惊讶的发现:今天凌晨时分来这儿输液的那对小夫妻的男人去哪儿了?男人娇滴滴的女朋友,为什么会拥着一个老头子在这儿酣睡? 护士很纳闷,可能会怀疑自己还没睡醒,于是就返回值班室,找到高飞的病例仔细看了起来。 她绝对没有看错,病例上的高飞今年才27岁,就是27,而不是72! 输液大厅内,从凌晨到现在,就只有高飞一个病人,护士记得很清楚。 但叫高飞的年轻人去哪儿了呢? 他女朋友拥着的这个老头子,又是谁? 心中惊诧的护士,轻轻叫醒了王晨:“小姐,请醒一醒。” 王晨睁开可眼,睡眼朦胧:“怎么了?” “请问,您、您男朋友去哪儿了?” “我男朋友去哪儿了?” 王晨很纳闷,低头看向怀中的高飞:“我男朋友不就在--啊!” 王晨见了鬼似的高分贝尖叫声,会把整个楼层的人从睡梦中惊醒,然后所有的值班医护人员,甚至有病人跑出来看。 王晨猛地推开怀中的老头子,腾身站起,极度惊骇的挥舞着双手,尖声叫道:“你是谁,你是谁!?” 老头子被推倒在了递上,痛苦的睁开眼,申银道:“王晨,你特么的有病啊,干嘛推老子--我是谁,我是你丈夫高飞啊!” “胡说,你胡说八道,你怎么会是高飞呢!” 感觉遭到羞辱的王晨,被气的浑身发抖,一个劲的让护士报警,喊保安来,要把这个不知羞耻的老留氓抓起来,狠狠削一顿再说! “王晨,你特么的说什么呢?” 高飞很生气,抬手扶着椅子刚要爬起来,却像触电那样,浑身猛地一哆嗦,看着自己那只长满老人斑的手臂,惊骇万分,说不出一个字。 这时候,也信王晨被一老留氓借机占了便宜的护士,喊来了医院保安。 几个五大三粗的保安,如狼似虎般的扑过来时,高飞清醒了,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疯狂的冲到门窗面前,推倒了王晨,撞到了输液架子,好像老牛那样大喘着气,向窗户玻璃上看去。 借着窗户玻璃的倒影,高飞在里面看到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 “这是谁?这是谁!” 高飞彻底吓呆了,猛地推开要抓他的保安,狠狠的把头撞向玻璃,嘴里高声大喊着:“这不是我,这不是我!我呢,我呢,我哪儿去了!?” 没有人理睬高飞,那些保安很快就制伏了他。 这家伙在零点之前,还是一个强壮到让赵娴静无法忍受的猛人,杀人不眨眼,可这一刻却只是个耄耋老人,心有余而力不足。 很轻松的,保安就把高飞给制伏了,然后扭送到了保安处。 接着,警方开始介入。 被戴上手铐的高飞,歇斯底里的吼叫:“我是高飞,谁敢动我?” 啪! 感觉受了羞辱的王晨,狠狠给了他一耳光。 “我真是高飞啊,我没有撒谎!王晨,你怎么就不相信我呢?” 高飞老泪纵横,心神憔悴下再也无力挣扎,只是不停地问:“我去哪儿了?这个老头子又是谁?” 突发事件发生后,院方被震动了,院领导很快就赶来了现场。 高飞也慢慢冷静了下来,要求院方化验的他的基因,证明他不是老留氓,他就是高飞。 为了博取王晨的信任,高飞还说出了很多唯有两个人的秘密。 于是,愤怒的王晨,开始变得惊讶,最终惊骇万分,强烈请求院方化验这个老头子的基因。 医院本来就是搞人体研究的,化验人的基因对他们来说压根不是难事。 很快,在王晨的请求下,院方化验了高飞的基因--最终,证明这个看起来足有八十岁的老不死,就是高飞! 王晨,马上瘫倒在了地上,双目无神的看着高飞,喃喃的说:“我的个高飞啊,我的个好人啊,你不就是忽然半夜发烧吗,怎么会变成老头子呢?” 一桩强壮年轻人一晚之间变成耄耋老人的怪事、不,是灵异事件,在太阳刚升起时,就迅速传遍了医学界。 不过,碍于高飞特殊的身份,院方,和所有现场目击者,全部收到了封口令。 高飞被用最快的速度,送到了国内最先进的医院。 京华那个以数字命名的医院,马上召开了强大的专家会诊,开始诊断高飞为什么会在一晚之间变老。 经过整整一天的研讨,这些在医学界有着极高权威的教授们,却没有一丝进展。 就在他们准备联系几位国际专家时,照顾高飞的医生走进了办公室,语气沉重的告诉大家:“高飞,高先生,在四分钟之前心跳衰竭,瞳孔有扩散的危险迹象……尽管我们及时对他进行了抢救,可很不幸的是,他还是溘然长逝了。” 众人沉默,不知道是谁,轻轻叹了口气,喃喃的说:“这怎么可能呢,病人会在一晚之间变老。哦,对了,有没有死者的具体死亡纪录?” 那个医生回答说:“有,从病人住院后的每一秒,都有纪录。” 经过众专家对高飞死亡纪录详细研究过后,最终得出了正确的结论:病人高飞,是寿终正寝--也就是说,他本身其实并没有任何疾病,就像那些活过一百岁后,无疾而终的老寿星那样。 可是那家伙,今年才27岁! 高飞之死,是世界本年度的一大‘奇迹’,院方强烈请求病人家属,能奉献出他的遗体,来做研究。 却被高家拒绝了。 高家急匆匆的火化了高飞,并严令所有知情者,都不许泄露此事。 高飞的死,关系到高家的颜面。 于是,高飞死了,赵率的大仇得报了。 人们对他一晚上就老死的诡异,不敢交谈,哪怕是在私下里也不敢,最终大家就会慢慢的把他忘记--幻想到这儿时,赵娴静拿着的手机,忽然急促震动了起来。 赵娴静一惊,差点把手机扔掉,随即笑的无比舒畅的说:“高飞,零点来到了。” 零点到,大仇报! 她深吸了口气,正要起身活动活动身子时,却忽然听人在背后问道:“零点到不到的,和高飞什么关系?” 赵娴静豁然转身,厉声喝道:“谁!?” 第1144章 别和我阴阳怪气的! 在得知自己被高家老爷子‘钦点’为高飞妻子后,王晨就开始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做出了详细的规划。 买房子,无疑是规划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 王晨很清楚,高家老爷子为她和高飞主持婚礼的代价是什么,也基本确定婚后高飞是不会再回京华居住了,以后有可能就会定居冀南。 那么,她就得提前准备自己俩人温馨的小巢穴。 和很多富家女不同,王晨不喜欢别墅,觉得空间太大缺少生气,所以特别钟爱六七十平米左右的小房子,一室一厅,只要有宽大的落地窗能欣赏到外面的蓝天,这就足够了。 至于以后有了孩子--反正大家又不缺钱,再买个大点的房子不就得了? 所以在赴京举办婚礼之前,王晨就已经在市区南部购买、并精装修好了一套住宅,23层,从这儿向南望去,天气好时甚至都能看到巍峨的泰山。 王晨不知道高飞已经委托眼镜在平民小区买了房子,不过这不要紧,反正暂时又不去那边住,来她精心设计装修的小家里,多好? 如果没有高飞遇到娴静这事,今夜会是王晨和高飞的再一次洞房花烛夜,温馨无限,浪漫无边的,想想就让人心动。 可谁知道,某个不要脸的家伙,竟然中了别人的圈套,还让她背黑锅。 酒筵完事后,王晨也没理睬高飞,径自驾车去了单位:她得给人回礼。 晚上时,她才带着高飞来到了她的新房内。 在王晨去单位的下午,一副猪头样的高飞喝多了,幸好还能走,要不然王晨不介意让他在门前睡一宿。 能够让他睡在沙发上,就已经是开恩了。 高飞倒是不挑剔,被王晨重重推倒在沙发上后,很快就沉睡了过去。 王晨在卧室,他在客厅,一个睡得像猪,一个却瞪大眼望着天花板,没有丝毫睡意。 当,当当! 客厅内一角的落地钟,敲响了零点的钟声,悠扬的声音里,蕴含着新的一天。 零点了,钟声落下后,就代表着新的一天正式开始。 王晨瞪大眼睛盯着天花板想了半夜,始终在回想苏樱告诉她的那些话,和看到的那段偷拍视频。 苏樱那些话是不是真的,王晨暂时不敢肯定,但视频内容却是真的,绝不是ps的,视频内:某个不要脸的男人,光着身子抱着同样不要脸的女人,从浴室内走了出来,然后一个捧花男走进了客厅。 王晨很佩服那个叫李男哲的北朝人,因为她觉得,要是换成她的话,看到自己女人和别的男人苟合,绝不会傻比兮兮的在楼下等,而是早就拿起刀子冲上去,把那对男女捅个稀巴烂了。 特么的,你女朋友背着你在家里搞男人,你好意思的只拿家具撒气? 是,你是狠狠揍了某个不要脸的男人,但你为什么不拿地上的水果刀,把他那玩意给割下来呢? 每当想到这儿时,王晨都觉得自己也太邪恶了,竟然盼着别的男人,割掉自己丈夫的那玩意--只顾当时一时的痛快了,以后晚上的日子咋熬啊? 如果把这些气愤必须压住的话,那么王晨考虑最多的,就是赵娴静这样做的目的。 下午去了单位后,王晨通过电脑,和自己的关系,查到了赵娴静,李男哲俩人的真实身份,确定那个叫苏樱的小女孩没有撒谎。 赵娴静是赵友宾的女儿,是怀疑被高飞干掉的赵率的胞姐,她该无比痛恨高飞,杀之而后快才对,可为什么不顾身份特殊的男朋友,向仇人献出自己的清白,只为索要一千万呢? 据王晨了解,赵娴静居住的秋水别墅区12号别墅,就价值这个价钱。 赵娴静,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千万,就做这样的蠢事? 终于,王晨察觉到自己上当了,上了苏樱的当:苏樱也许就根本不认识赵娴静,只是在偶然的机会拍下了这段丑陋的视频,就跑来讹诈王晨了。 王晨还确定,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苏樱还会拿着这段视频,去讹诈赵娴静。 而且赵娴静,肯定会为这段视频买单,就像她王晨一样。 这是苏樱这个小女孩能做出来的吗? 也许,苏樱背后还有人。 那么,苏樱背后站着的又是谁呢? 赵娴静,又是为什么这样做呢? 种种疑团,好像乱麻那样把王晨搞的头昏脑胀,无法睡眠,翻身坐了起来,从枕头下面拿出优盘,又从柜子上抄起笔记本电脑,走出了卧室。 房门吱呀一声轻响时,躺在沙发上的高飞,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的坐了起来,喃喃的说:“水,水呢?” 喝很多酒的人,在睡觉醒来后就会感觉渴。 高飞的睡眠质量不错,不过不怎么适应睡梦中穿来钟声的响声,十点,十一点时,他就被钟声惊醒过,迷迷糊糊的没起来。 当零点的钟声响起后,他再也忍受不了,决定起来喝口水后,就把那可恶的落地钟砸个稀巴烂:谁特么设计的这破玩意,扰人清梦! 高先生打着哈欠伸开双臂,来了个懒腰时,就听到一个清冷的声音问:“渴了?” “昂,渴了。” 高飞扭头,看看到穿着一身黑色碎花睡袍的王晨,就倚在卧室门框上,双手抱着笔记本电脑,长发披肩,在黑色睡袍的衬托下,她的肌肤显得更加白,魅力无限。 “皮肤好的女人穿黑衣服,能显得更加有档次,这句话还真没说错。” 看着已经成为妇女的王晨,高先生觉得更加口渴:“你还玩电脑呢?这都几点了,还是早点休息去吧。哦,对了,给我来瓶冷饮,喝酒喝的太多了。可恶的李德才,竟然敢蒙骗我,拿着雪碧和我拼酒,瞧我明天不削死个比的。” 高先生嘴里咒骂着,又斜斜的歪倒在了沙发上,俩脚丫子搁在沙发帮上,闭上眼伸出手,等着王晨给他拿冷饮来:“还有啊,赶明天把这破落地钟处理出去,哥们实在受不了这玩意,当当的好像敲丧钟那样--啊,呜!” 高先生正自顾自的说着,等王晨妹妹给他拿冷饮呢,忽然就觉得一股子冰凉到骨髓里的冷水,劈头盖脸的浇了下来,让他猛地打了个寒颤,嗖地翻身坐了起来,一丁点的困意都没有了。 擦着脸上的水,高飞生气了,吼道:“靠,你搞什么呢你?” “你不是要喝水吗?就是让你清醒一下。” 王晨把半瓶冷饮扔在了高飞怀里,走到了他对面沙发上,把笔记本电脑放在了茶几上。 “真是不可理喻,怪不得人们常说,女人婚前清纯的好像小绵羊,婚后就会泼辣的成大恶狼。” 高飞拿起瓶子狠狠喝了一大口,润了下嗓子迹象抱怨:“王晨,你改变的也太快了吧?哥们承认做错事了,也给你解释过了,可你怎么就是不信呢?我可警告你啊,以后要是再这样态度对我,小心我带你去民政局……” 王晨才不管高飞嚷嚷什么,把笔记本转到他面前,敲了敲桌子说:“自己看。” “看什么?” 高飞有些纳闷的问了句,抬手再次擦了擦脸,点开了上面的视频播放器。 画面不是很清晰,但高飞还是在看到某个光皮股男主角时,认出了正是他本人。 视频拍摄的角度很不错,证明摄像机的像素很高,要不是晚上的话,肯定还会更清晰。 这段视频,正是昨天凌晨在娴静别墅中发生的那一幕,从高飞抱着她自浴室出来,到他一拳放到李男哲潇洒的走出别墅,整个过程都没有一丝遗漏,可谓是行云流水般。 开始看视频后,高飞就迅速冷静了下来。 看完后,他抬起头,问双手抱着膀子冷眼瞅着他的王晨:“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高飞刚结婚没几天,就外出和别的女人胡混,赚回来了一副猪头模样,这对任何一个新娘来说,都是无法释怀的耻辱。 幸好,在昨天凌晨时,高飞就已经对小晨妹妹坦白了。 虽说没有获得她的原谅,但却不用在忽然看到昨天凌晨那一幕真实再现后,大吃一惊,赶紧找理由分辨了。 王晨淡淡的回答:“我买来的。” “你买来的?” 高飞眉头皱起:“从哪儿买的?” “这个你不用管,从哪儿买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了买断这段视频,我付出了一千万的代价。” 王晨脸上露出讥讽之色:“当然了,这一千万是从你帐上划走的,我只是代劳罢了。” “王晨,麻烦你能不能别和我阴阳怪气的?” 高飞用力吸了下鼻子,拿出一颗烟点上,淡淡的说:“我想你最好是搞清楚,什么是夫妻。是,我承认我犯了错,而且我偶遇沈银冰的失态,也让你不高兴了。可我已经说过了,只要你给我时间,我会忘记她的。” 高飞身子后仰,倚在沙发上,看着王晨的眼神有些冷:“说实话,依着我的脾气,别说是你了,就是沈银冰,不管是谁,只要是被老爷子指定的女人,我都会毫不犹豫的拒绝。因为我不喜欢按照别人的意图生活。” 王晨的心,忽然猛地沉了下来。 她终于意识到,有些事她想的太简单了:她虽然是被高飞明媒正娶的,可正如他现在所说的那样,他是一个不甘被人摆置的主。 她能嫁给高飞,是安归王乱点鸳鸯谱。 高飞回归后,木已成舟,刘小龙已经代替他迎娶了她,世人皆知。 高飞好像接受了这个可笑的安排,专心和她做夫妻。 但事实上,她和高飞之间,还真没有太深的感情,这个家伙能接受她,并承诺要对她好一辈子,也只是对命运低头罢了。 但这并不代表着,她就可以以‘圣母玛利亚’的形象,在他无意中犯错后给他摔脸子看。 这小子是相当桀骜不逊的,如果王晨想通过夫妻关系来约束拿捏他,最终结果可能是分手。 第1145章 阴谋到底在哪儿? 表里不一这四个字对人来说,就是心里想的,和嘴里所说的不一样。 高飞现在正色告诉王晨的这些话,其实压根就没想过,在决定把她变成自己女人的那一刻,高先生就决定和她白头偕老了。 当然了,有着妮儿、莫邪征东、陈果果和沈银冰等无数红粉知己的高先生,最终却娶了个各方面都只是比较出色的王晨为妻,说起来的确有些遗憾。 高飞却认了,因为他看出王晨是个标准的贤妻良母。 也许,他一辈子都无法和王晨历经生死啥的,夫妻感情就像人世间大多数夫妻那样,从新婚时的恩爱,到最后的白开水状态。 而和沈银冰,和莫邪征东,和陈果果等人结婚的话,高飞能想象出得有多精彩--但佷多人都知道,唯有平淡的生活,才是真谛。 所以呢,高飞没有拒绝王晨,打心眼里决定要呵护她一辈子,和她一起慢慢变老。 这是高先生有生以来最郑重的承诺。 不过小晨妹妹也许有些太骄傲了,或许是棒子戏看多了,总是幻想着能成为家里的一号,把男人当小狗使唤,哪怕是高先生在犯错后主动承认错误,也不给他好脸色,这都过了24小时了,还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 于是高飞烦了,开始吓唬她:别拿你的无知,来挑战我的耐心,真把哥们惹急了,和你一拍两散! 老天爷可以保证,高飞摆出这幅嘴脸来,就是吓唬王晨,警告她现在是男女平等的大同社会,别幻想自己棒子戏中的野蛮女友。 高飞一翻脸,王晨马上就清醒了过来,意识到自己想错了。 可年轻人的骄傲,让她眼圈发红时,猛地一咬牙,嘎声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你心里想着的沈银冰。也许,你早就在心里想好了,要找个机会甩掉我,然后再去娶她!” 高飞还真没想到王晨会这样说,呆了下失笑出声:“哈,是,那又怎么样?看你很有志气的样子,要不等天亮后,咱们就去民政局离婚?” 站在窗外云朵里的老天爷,闻言叹了口气,抬手扇着鼻子下面的风:“唉,好臭,好臭。” 老天爷自然知道高飞这是说着玩的。 他现在已经把王晨当做相濡以沫一辈子的妻子,又怎么可能会去离婚呢? 可王晨不知道啊? 小妇女的骄傲,和骨子里的不服输,使她腾地站起,强忍着泪水不留下来,沙哑的声音说道:“明天九点,民政局门口见,谁要是不去,谁是王、谁是小狗!” 说完,不等高飞说什么,王晨就猛地一甩睡袍袖子,拧身快步冲进了卧室内。 在房门关上的瞬间,压抑的哭声传了过来。 “唉,我让你这张臭嘴胡说八道!” 高先生懊悔的抬手,轻轻给了自己一嘴巴,却没有把这事当做一回事,又开始看那段视频。 年轻小妇女嘛,谁没有个小脾气哦,老百姓常说了,窗头吵架窗尾合,高先生敢肯定,等明天早上王晨就会乖乖的给他端上早餐。 话说,自己老婆伺候大爷似的给自己端饭,那感觉可不是一般的幸福,尽管她这样尽心尽力,只为报答男人晚上的辛苦。 爱情,很正常的爱情,不都是这样子嘛。 高飞继续看视频,脑子里想着赵娴静,想着她到底有什么阴谋。 得知赵娴静的身份后,高飞就算是傻瓜,也能确定这是个阴谋了。 只是,阴谋在哪儿呢? 高飞喝了一口冷饮,刚放下瓶子,却觉得肚子里猛地一疼,就像女人生孩子,更像怒海浪涛那样,一波一波的蔓延开来,使他无法忍受,只得双手抱着肚子,慢慢跪倒在了地上。 高先生可是历经枪林弹雨的主了,也不是没有被子弹在身上钻过眼,再厉害的伤痛也无法让他屈服--那是以往,现在则不行,他就觉得肚子里有把刀子,在里面用力割啊割啊,好像要把他那些脾脏肠子啥的,全都挖出来。 他的脸瞬间苍白,冷汗淋漓而下,却强忍着要站起身。 刚站起来,高飞就觉得一股子无法忍受的剧痛,使他咣当一声摔倒在了案几上,把笔记本电脑都砸烂了。 “啊,高飞,你怎么了你?” 躲在卧室内伤心哭泣的王晨,听到外面声响不对劲后,赶紧开门出来一看,接着就飞奔了过来,一把将疼的躺在地上的高飞抱在怀里,焦急的连问咋回事。 “没事,就是肚子疼--么的,这么疼。” 高飞强忍着剧痛笑了笑,可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王晨泪水又哗的淌了下来。 刚才她也哭,那是伤心,现在则是心疼:“坚持,你立即给我坚持住,我马上给老王他们打电话,让他们来送你去医院!” 擦了把泪水,王晨拿起高飞的手机,找到老王的手机号,拨打了过去。 现在她只能叫人,因为看到高飞疼的这个样,她一小妇女可没力气把他送到医院,就算打急救电话120,也肯定不如老王等人来得快。 睡的正香的老王,迷迷糊糊的接起手机:“喂,哪位?” -- “是我。” 忽然有人问自言自语的赵娴静,零点到不到的和高飞啥关系,把她给吓得全身汗毛都炸了起来。豁然转身看去,就看到一个幼小的黑影,从后面树木阴影中走了出来。 当前正是子夜时分,又是在湖边,要是换成别的女人,忽然有人在背后接她的话茬,说不定会被吓昏过去。 幸亏赵娴静这些年始终在国外生活,接受西方教育,只信世间有上帝,有圣母玛利亚有狼人有吸血鬼,才不信会有华夏传说中的那些孤魂野鬼啥的,所以尽管被吓得不轻,却没有尖声大叫着‘鬼呀’的昏过去。 “自我介绍一下,我姓苏,叫苏樱。” 随着小黑影的走进,赵娴静借着不远处路灯的光芒,发现这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子,长相还很清秀,很可爱的样子,只是不知道怎么就这么大胆,半夜了还在外面晃荡。 只要不是吸血鬼,赵娴静就不怕,一个小小的女孩子,何足道哉? 深吸了一口气,把惊骇给压住,赵娴静才沉声说道:“苏樱?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躲在我后面,吓唬我?” “嘿嘿,这湖泊又不是你的,我爱在哪儿,谁能管得着?” 苏樱嘿嘿一笑,慢吞吞走到赵娴静身边,在长椅上坐下,拍了拍旁边示意她坐下后,才说:“不过说实话,我还就是真找你的。唉,在你家找了个遍也没找到你,没想到你躲在这儿。哈欠,困死我了。” 赵娴静满脸的警惕:“你去我家了?” “昂,去过好几趟了,也没看你回来。” “你是--你找我做什么?我好像不认识你。” “在昨天之前,我也不认识你。” 苏樱笑嘻嘻的样子,让赵娴静多少放松了许多,开始像四周打量。 苏樱好像知道她在打量什么,懒洋洋的说:“别找了,就我一个人。更不用怕,我只是个小孩子,又不是鬼呀神呀的,能把你怎么样?” “我会怕你?哼,笑话。” 赵娴静冷笑一声,问道:“说吧,是谁让你来的?” 苏樱却说:“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说,零点到了,高飞就要死定了是什么意思。” “你认识高飞?” “算认识吧?” 苏樱坐在长椅上,晃荡着双脚笑嘻嘻的说:“不过你不用担心,我认识归认识他,我和他却是仇家。至于我刚才那个问题,你爱回答呢,就回答,不爱回答,我也无所谓。” 赵娴静当然不会回答,别说是苏樱了,就是她爸,她男朋友,她也不会回答那个问题。 高飞是怎么死的真相,这个世界上唯有她知道,就算她在美国的导师菲亚塔明白高飞的死亡真相,也不会把她卖出来的。 轻轻哼了一声,赵娴静顺势改变了话题;“说吧,找我做什么?” 苏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吧,最近手头有些紧,想找你借点钱花。” “开什么玩笑?咱们很熟吗?你凭什么要和我借钱?” 赵娴静嗤笑出声,开始怀疑这个小女孩可能是从神经病医院跑出来的。 看她小模样很可爱的,真可惜了。 苏樱笑了笑,没说话,却把一个手机递给了她。 “这是什么?” 赵娴静没有接。 “上面有段视频,相信你会很感兴趣的。” 苏樱看她不接手机,只好自己打开了播放器。 赵娴静的视线,很自然的看向了屏幕,随即触电般的猛地一哆嗦,劈手抢过了手机。 对她的野蛮动作,苏樱也没在意,只是嘻嘻笑着:“别急吗,我说要给你看,就算不不抢,我也会给你看的。” 就像没有听到苏樱在说什么那样,赵娴静全身发抖,盯着手机屏幕,脑子里一个声音在轰轰作响:她怎么会有这些,她怎么会有这些!? 赵娴静用‘银色’暗算高飞这事,世间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她坚决的确定,只要她不说,谁也不会知道高飞是怎么死的。 可是,她却不能让人知道,在高飞临死前,曾经和她发生过关系,让人知道她是赵友宾的女儿。 一旦高飞死掉,高家得知,就算找不到她的杀人证据,也会怀疑高飞之死和她有关,最终会连累到赵家,那么她所付出的一切,就白牺牲了。 想到为了隐瞒真相,赵娴静连李男哲都瞒着,又怎么会在看到这段视频后不害怕呢? 幸好,这个小女孩只是来借钱的,看来她的目的只是图钱。 只要是金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赵娴静慢慢冷静了下来,视频没看完就关掉了,看着苏樱老大会儿,才低声问道:“说,你要多少钱?” “赵小姐你果然是个聪明人。” 苏樱依旧笑着,伸出一根小指头晃了晃:“不多,我只要一千万。” 第1146章 张茂福自首了! 苏樱在向王晨勒索一千万时,小晨姐姐还讨价还价的,但赵娴静却没有丝毫犹豫,就点头答应了下来:“好,我给你一千万。而且我也不会追问你怎么拍到这些的,但你得保证,这是唯一的视频。” “爽快。” 苏樱再次称赞了一下,用力点头:“没问题,做我们这行的,最看重的就是承诺,只要你肯答应我的条件,我当然不会背信弃义。” “行,成交。” 赵娴静不再说什么废话,拿过小包就开始填写支票。 一千万虽然不是个小数目,不过赵娴静为了给赵率报仇,为了不连累赵家,她根本不在乎花多少钱。 借着苏樱用手机的照明,赵娴静蹭蹭的把支票填写好,递给了她。 “和赵小姐你这样的人做生意,的确是爽。” 苏樱接过支票,在手里拍打了一下,有些遗憾的说:“唉,本来我还想再把这东西卖给李男哲李大少来着,看在赵小姐你爽快的份上,那就少挣点钱吧。” 听苏樱这样说,赵娴静额头有冷汗冒了出来。 她相信,假如苏樱拿着这个视频去找李男哲,后者肯定会给钱,可这这段视频太重要,谁也无法保证北朝人不会在上面打主意。 如果一旦让他拿到赵娴静和高飞恩爱的影像证据,也许到时候被卷进风暴的,就不止是赵家了,很有可能会牵扯很多--赵娴静想想就怕,她不惜牺牲自己的清白去暗算高飞,就是怕赵家被卷进来,更没胆子把华夏搅个天翻地覆。 “赵小姐,希望咱们下次还有合作的机会,嘿嘿,再见。” 苏樱向赵娴静摆了摆手,嘻嘻笑着转身,很快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盯着苏樱消失的方向,赵小姐也不知道愣了多久,才缓缓坐在了长椅上。 翻开视频,她又重新看起来。 看到第三遍时,她忽然猛地把手机,狠狠砸向了湖面。 噗通一声,手机溅起一捧浪花,沉在了湖中。 赵娴静双手抱着头,无力的垂了下来。 依着她的聪明,她当然知道苏樱肯定还有视频的备件,刚才的交易,只是一个魔鬼契约,那个表面可爱的小女孩,就像个魔鬼那样,以后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用这个来要挟她做事。 而她,则没有丝毫反抗的余力,除非她不在意赵家。 叮,叮叮! 一声短信的提示声,从手机中响起。 赵娴静赶紧抬头拿出手机,打开了短信。 上面写着:三分钟前,高飞被人从王晨住处接走,他是被人背下来的,好像是去了医院。 “去了医院?呵呵,好啊,好啊,真好。” 看着这条短信,赵娴静忽而咯咯笑了起来。 她的计划成功了,就像她刚才所幻想的那样。 最迟再过24小时,那个祸害她清白,杀死赵率的混蛋,就会老死! “小率,他很快就要去地下陪你了,这下你总算该瞑目了吧?哈。” 赵娴静笑着,把短信删除,站起来快步走向了公路。 夜深了,她很累,真的很累,总算可以回去睡个安稳觉了。 “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走到公路上时,赵娴静抬头看着漫天的繁星,喃喃的说了一句。 今天,的确是个好天气,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 某地派出所所长老董的心情也不错,家里好像野马那样的儿子,刚安排了工作,今天星期一,要去单位报道了,他决定等下午下班时,要好好采购一下,拿出放下多年的厨艺,给儿子做顿好吃的。 人在心情不错时,不管是工作还是说话,都会分外的亲切。 老董可是一直被下属偷着叫黑面神的,尤其是对犯罪分子,更是从没有好脸色。 不过当小王把那个据说要自首的重卡司机带进来时,他竟然笑着对小王点了点头,才看向那个重卡司机,微笑着道:“坐下。” 重卡司机一楞,看来很不适应派出所所长会微笑服务,仓皇的点了点头,乖乖的坐在了办公桌前面的椅子上。 “董所长,他说要有重大犯罪行为要向政府自首。” 小王也有些不适应老董的亲切态度,赶紧又把来人的目的说了一遍。 “嗯,我知道了。” 老董随意的摆了摆手,说:“小王,你在旁边做记录。” “是。” 小王答应了一声,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拿出了记录本和笔,做好了速记准备。 等小王点头表示准备好了后,老董才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内,双手合拢放在桌子上,看着眼前这个光头年轻人,收起笑容沉声问道:“姓名。” 长相狰狞一看就不是好茬的光头男,面容有些憔悴,垂着眼帘低声回答:“我叫张茂福,张王李赵的张,茂盛的茂,福气的福。” “性别。” “男。” “年龄”。 “23岁。” “籍贯。” 随着老董流水般的提问,张茂福一一据实回答。 “哦,你是个专跑长途的重卡司机。” 老董看张茂福态度很老实,脸色稍微缓和了下,缓缓问道:“张茂福,你来自首,要交代什么已经犯下的罪行?” “所长同志,我……” 张茂福嘴角狠狠抽了几下,才说:“我杀了人。” “什么?” 老董一愣,随即啪的一声拍案而起,低声喝道:“你杀了人!?” 旁边纪录的小王,也蹭地站了起来,手伸向了腰间。 别看老董是一所之长,维护本地治安,坚决以铁拳打击犯罪行为,实属最基层的暴力机关老大,可现在是华夏盛世,在他担任所长期间,除了处理一些偷盗、扫黄和民间纠纷之外,辖区内从没有遇到过杀人这种恶劣事件。 所以在听张茂福坦诚自己杀了人后,老董的从容瞬间消散,心也狂跳了起来。 张茂福也被老董俩人的如临大敌给吓得不轻,赶紧缩了下脖子,举起双手期期艾艾的说:“是、是过失杀人--不是,是撞车杀人,撞人,撞人后逃逸……” 张茂福的惶恐,让老董迅速镇定了下来,给小王使了个‘稍安勿躁’的眼神后,缓缓坐了下来,语气无比凝重的说:“张茂福,究竟是怎么回事,从头说来!” “是,我从头说。那天晚上,当时我也不知道是几点了,开车去秦城(某城市名),天上打着闪。” 张茂福开始叙说他杀人的全过程,说他正在正常行使时,天上嘁哩喀喳的打着闪电,晃得他眼睛瞬间失明,就在刚适应过来时,就觉得车子猛地大震,然后就看到一辆车被撞飞了出去,同时还有个年轻人。 “同志,我说的都是真的。” 详细讲完那晚的事故发生过程后,看起来一脸凶神模样的张茂福,声音中竟然带有了呜咽:“在出事的瞬间,我清楚的看到,那个人就在停下的车前小便--麻了隔壁的,那可是在高速公路上啊,怎么可以随便乱停车呢?哥们运气真特么的糟透了,一个走神就把他给撞了。当场,那傻比就飞出去,脑袋重重撞在石头上死了个比的了。” 自从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人,并驾车逃逸后,张茂福就被一种无言的恐惧给紧紧包围,尤其是每当听到警笛声响起时,都会怀疑是来抓他的。 张茂福打架虽然不要命,可决不敢杀人。 尤其是在随后的几个晚上,他总是梦到那个可怜人来找他--这样过了几天后,张茂福精神都要崩溃了,最终决定还是来当代派出所自首。 说到后来时,张茂福仿佛把压在身上的那座大山给掀翻了,全身都无比的轻松起来,声音也大了起来,更是脏话连篇。 这是一种如释重负的精神发泄,他宁可接受相关法律的制裁,也不想再隐瞒什么了,继续那样下去,他的精神就要崩溃了。 张茂福说出来后,顿时就觉得全身舒畅无比:开车撞人后逃逸,虽说性质恶劣,但终究不是故意杀人,若干年后从牢里出来后,又是一条好汉。 张茂福是轻松了,老董却是狂喜:嚓,真是闭门家中坐,福从天上来啊! 高速公路上某个大雨倾盆的夜晚,发生一起恶型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当场逃逸,这个刑事案件的详细资料,早在几天前就以文件形式发到几个省市的派出所了。 刚看到这个文件时,老董只是撇了撇嘴,没放心里去,毕竟事故发生点,距离他的派出所辖区有上千里之遥,肇事司机唯有吃错了药,才会被他慧眼发现,得到这件大功劳。 可谁知道,就在今天,这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里,肇事司机自个儿来自首了! 强压着心中的喜悦,老董迅速找到那份资料文件,拿出几张照片递给张茂福:“张茂福,你仔细看看,当时你撞得车子是不是这一辆?” 照片上就是事故现场,红色的玛莎拉蒂跑车,死不瞑目的赵大公子--这一幕,就像魔鬼一样,每天折磨着张茂福,可谓是印象深刻。 所以只看了一眼,张茂福就用力点头,随即泪流满面,哀声哭道:“兄弟啊,对不起哇,是哥哥撞死了你。麻痹的,你下辈子可别乱在高速公路上撒尿了啊,尿不起啊!” -- “哎,我说你们能不能别呆在走廊中行不行?病人只是普通的急性阑尾炎,又不是什么大病--你还吸烟,不知道医院内不许吸烟的吗?” 护士小刘推着小车走到陈大彪等人面前,半点不客气的劈头训道。 “大家都把香烟给灭了,谁再吸烟给我出去!” 只是自己吸烟的陈大彪,赶紧把烟头掐灭,对小刘嘿嘿谄媚的笑了笑,转身对李德才等人吼了几嗓子。 李德才等人只是翻了个白眼,没有搭理他。 “让开,都让开。” 小刘推着小车前行,不满的嘟囔:“一点小病就来几十号人看望,不知道的还以为来了什么大人物呢,真是够夸张的。” 第1147章 只是急性阑尾炎而已! 小刘从小车上拿起一个输液瓶,推开了907病房。 病房内倒是没几个人,半夜送来的那个年轻人,在接受紧急治疗后,现在已经沉沉的睡了过去。 半夜送他来医院的女孩子,这时就站在落地窗前,小声的打电话。 还有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和一个金发碧眼的少女,就坐在旁边的病窗上,看样子是一对父女。 看到小刘进来后,克莱尔站了起来,用不怎么流利的汉语问道:“小姐,请问我叔叔不要紧吧?” 看在她是国际友人的份上,小刘尽管不满意她的‘小姐’称呼,但还是语气缓和的回答:“不要紧的,只是急性阑尾炎,是酗酒过度后又喝了冷饮而引起的,因为送来的比较及时,现在已经消炎了,只要再输完这瓶药,就可以出院了。” “哦,谢谢啊。” 克莱尔点头道谢后,抬起手腕看了下手表,对眼镜说:“爸,既然高叔叔没什么大碍,那我就回去了。” 克莱尔说的回去,可不是回家,而是要回京华学校。 要不是高飞忽然急病住院,现在她已经在去机场的路上了。 看了眼睡得很香的高先生,眼镜点头:“行,那我送你。” “不用了,我自己打车过去就行了,反正只要今天到校就可以了。” 克莱尔拒绝了眼镜的好意,有心和王晨告辞,见她总在那儿抱着个电话打个没完没了的,也不方便过去,索性抬手做了个白白的手势,走向了门口。 克莱尔伸手刚要去开门,房门忽然被人从外面用力推开,一下子撞在了她鼻子上,疼的她哎哟一声叫。 “高飞,你特么的怎么--哎哟,对不起啊,对不起。” 推门进来的家伙,伸长脖子望着病窗那边扯着嗓子喊了句后,才发现撞到了人,本能的赶紧伸手扶住了克莱尔,道歉后才发现是位金发碧眼的少女,登时愣住。 “你、你也太不小心了吧你?” 克莱尔捂着鼻子抱怨了两句,抬头看来才看到冒冒失失推门进来的,原来是个长相斯文的警官,正傻乎乎的蹬着自己,眼珠子发直,很色的样子,脸儿一红赶紧后退。 年轻的警官冒失进来,打断了王晨的打电话,捂住话筒回头看来:“小龙来了,稍等啊,我打完电话。” 进来的人,正是刘小龙。 “哦,没事,没事。” 刘小龙眼珠子盯着克莱尔,看也没看王晨随意点了点头。 “克莱尔,这位是刘小龙,刘警官,你高叔叔的好哥们,你也喊叔叔吧。” 眼镜虽然不爽这小子看自己闺女时那不正常的眼神,不过也没多想,介绍道:“刘警官,这就是我女儿克莱尔,昨天就来冀南了,只是昨天你忙着喝酒,没空给你介绍。” “刘叔叔好。” 克莱尔听说这位就是给自己安排学校的刘小龙刘叔叔后,对他的不满登时消散,赶紧微笑着点头打招呼。 当初克莱尔跟随眼镜来华夏,去京华读书就是刘小龙安排的。 刘爷早就知道眼镜有个女儿,也看过她的照片,还给她安排到了华夏京华最好的大学中,不过却从没有见过本人。 克莱尔本人,要比照片上漂亮很多,也更加有成熟些--十八岁的外国女孩子,身材各方面已经发育的相当到位了,俩人又是如此近距离相处,对女人方面没多大抵抗力的刘爷发愣,盯着人家目不转睛的看,也是很正常了。 “哦,好,好,那个啥,真对不起啊。” 在克莱尔给自己问好后,刘小龙才察觉出自己好像有点小失态,赶紧干咳了声,脸色顿时变得沉稳而成熟了起来。 “没关系的,也不是很疼。” 克莱尔微微一笑,又对眼镜说:“爸,我先走了,等高叔叔醒来后,你和他说一句居好了。” 眼镜还没有说话呢,刘小龙就问道:“你要去哪儿?” 克莱尔如实相告:“去机场,今天得回京华。” “哦,去坐飞机回京华啊--” 刘小龙好像想到了什么,赶紧问:“你怎么去机场?” “打车啊。” “打车?” 刘小龙一拍后脑勺,不满的说:“你是我和高飞的侄女,来冀南一趟不容易,怎么可能没人送呢?没说的,你叔叔高飞既然躺在窗上装死人,那送你去机场的重任,自然得交给刘叔叔我了……话说,我是开警车来的,一路上可以给你鸣笛开道。” 克莱尔一脸的好奇:“就为了送我,你真敢鸣笛?” “哈,你不信啊?那就让刘叔叔做给你看,走,咱这就走。” 刘小龙很自来熟的牵起克莱尔的手,转身就走。 克莱尔赶紧提醒:“刘叔叔,你不是来看望高叔叔的吗?你先看他……”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刘小龙就头也不回的说:“嘿,他强壮的好像一头牛,能有什么大碍啊,早看他晚看他都是一回事,还是送你要紧。” 望着被刘小龙牵走的女儿,站在高飞病窗前的眼镜,忽然有了种深深的危机感,正要追出去做点什么时,衣襟却被人给拽住了。 眼镜低头一看,高飞已经醒了,一脸恨意,外加懊悔的骂道:“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没想到刘小龙会打克莱尔的主意!靠,真是有异性没人性的东西,克莱尔可是一口一个叔叔的,他怎么可以这样呢?老兄,你放心,等我回来后狠狠搞他一顿给你出气!” 眼镜面无表情的说:“你这幅嫉恶如仇的嘴脸是装出来的吧?心里肯定盼着刘小龙泡上我女儿。” “我哪有--哎哟,肚子怎么又疼了?” 嘴脸被揭穿后,高飞赶紧喊肚子疼,开始转移眼镜的愤怒。 刚给他换上药的小刘,闻言连忙问道:“啊,又开始疼了?” 看着小刘那张清秀的连,高飞哼哼道:“现在又不疼了。” “现在又不疼了?” 小刘一楞神时,就听眼镜冷冷的说:“护士小姐,假如你总是站在他面前,就算不给他打针,他也不会感到肚子疼的。” “什么呀--疼死你活该!” 小刘再次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小脸攸地飞红,低声骂了句快步走了出去。 “你三十好几的人大叔级别男人,调息人家小姑娘是不是很有成就感?” 打完电话的王晨,冷哼了声刚抱起膀子,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放下手时脸上已经全是温柔之色:“高飞,感觉怎么样了?” “没什么。” 高飞说着坐了起来,倚在窗头上皱眉说:“还真是奇怪了,以前也酗酒,喝酒后喝冷饮是家常便饭,阑尾就从没有发炎,这次真是奇怪了,要不是酒水全是落日餐厅提供的,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喝了假酒。话说凌晨肚子疼时,很厉害,从没有过的疼。” 凌晨时,高飞被老王和王晨送来医院后,已经疼的有些昏迷了。 正如他自己所疑惑的那样,他以前什么疼痛没有捱过? 这次却被阑尾炎给折腾的如仙如死,高先生在感觉很丢人的同时,更多的却是疑惑,坚信自己就算不来医院,也该抗住急性阑尾炎才对。 王晨坐在窗沿上,柔声解释道:“我找主治大夫问过了,你阑尾炎的诱发原因,不仅仅是喝酒那么简单,还应该是身体受到某种毒素的攻击--怎么说呢,就类似于食物中毒吧。也许,昨天你在酒宴上吃了犯向的东西吧?” 王晨所说的犯向,是一句土话,老百姓常说的,比方人在喝酒时,不能吃柿子(烘柿),柿子和酒精相遇后就会起到化学反应,让人肚子疼。 至于阑尾,并不像岛国人在很多年前说的那样,毫无作用,甚至为了预防阑尾炎的发生,他们还把刚出生的婴儿阑尾割掉。 实际上,阑尾这段好像没有任何生理功能的肠子,就相当于一个淋巴组织,专门用来抵抗,化解来自外界的病毒攻击,为人体产生免疫力。 广泛一点来解释,阑尾其实就是个毒素容器,人体在吸收有毒物质后,这些有毒物质最终就会沉淀在阑尾中,再逐渐被消化、溶解--人们得阑尾炎,就是身体所受的毒物质太多,阑尾处理不了,所以才会引起发炎,疼痛。 “我突发阑尾炎,是受到某种毒素的攻击?” 高飞重复了这句话时,好像想到了什么,不过最终只是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 “飞哥,高总!” 看到高飞从病窗上坐起来后,李德才、陈大彪老王兔子等人,一窝蜂的涌了进来,围在窗边环绕着,有人关心,有人喜悦,有人还哀痛……从门外看过去,不知道的还以为大家在参加某人的追悼会,在瞻仰他最后的遗容呢。 看着眼睛发红的兔子,高飞伸脚就踢了他一下,骂道:“草,老子还没有死呢,哭个鸟啊,收起你的谄媚嘴脸,别恶心到老板娘!” “是,飞哥。” 兔子马上就喜笑颜开,对自己能被高飞在众人面前踹一脚,深感荣幸,让陈大彪等人暗中骂道:马屁精--草,我刚才怎么还笑呢? 看着这帮人,高飞心中感慨不已。 他当然清楚,这些人的利益,已经和他紧紧绑在了一起,唯有他好好的,大家才能有好日子过,所以在得知他急病住院后,这些人才赶来,围在病房门口。 这些人虽然没什么大本事,说他们是靠高飞生活的寄生虫也不为过,但他们对他却是绝对的忠诚。 忠诚和爱戴,一般都是大人物用真心和利益换取来的。 “大家都回去吧,各人去忙各人的。刚才你们也都听到了,护士说我打完这瓶就能出院了。回去后好好干,咱们明天肯定会更加美好的。” 高飞摆了摆手,刚要把这些人赶走,梁明带着张妍,还有萨拉娜,急吼吼的走了进来:“高飞,你怎么样了--可别吓我,你今年才27岁啊。” 第1148章 你是怎么下毒的? 梁明夫妻和萨拉娜,现在吃住都在天涯集团化妆品生产车间那边,是今早才得到高飞忽然住院的消息,随后就放下一切急吼吼赶来了。 本来陈大彪、李德才他们也在郊区的,只是昨天他们都喝多了,没有回去,所以才能在得知高飞住院后,用最快速度赶了过来。 说高飞今年才27岁的人,自然是从小和他打闹惯了的张妍。 也唯有她和刘小龙,在高飞面前才是有什么说什么,随意的让人发指…… “嫂子,只是急性阑尾炎而已,没有这样夸张吧?” 高飞苦笑了声,看到张妍现在面容憔悴后,就知道她是为天涯化妆品给拖累的。 想想也是,高飞这样信任梁明,从建厂到研发,再到销售,无论是高飞,还是假扮他的安归王,都对他信赖有加,从没有对他的能力表示过怀疑。 可结果呢? 现在天涯集团上上下下数百号人,所创的效益别说是养活他们自己了,甚至连喝水的钱都挣不出--梁明这个老总在这些天内,头发白了很多,张妍这个当妻子的,天涯集团实际上的二号人物,财政大臣,能不着急,能不憔悴吗? “你打小就壮的好像一头牛犊,尽管瘦的好像小鸡子--可从没有得过这种病啊。” 张妍坐在窗沿上,握著高飞的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关心的样子不像他姐,倒像是他老娘,握着高飞手关爱的样子,让王晨这个正牌老婆都汗颜,自问守着这么多人,她可做不出来。 “我倒是小牛犊啊,还是小鸡?” 高飞赶紧缩回手:“行了,妍姐,你赶紧擦擦脸,别这么夸张了。” “夸张你个大头鬼啊你!” 张妍很恨的在高飞脑门上点了一下,骂道:“以后不许再喝酒,再喝酒,我打断你腿子!” 张妍其实是个有些小势利的小女子,以前高飞落魄时,她可没少为梁明偷着支援他,而和梁明吵架。 不过,吵架归吵架,张妍却从没有强行要求梁明以后不许再给高飞支援。 这就是一种姿态,她心疼自己花钱是真的,可关心高飞也是真的。 “是,是,以后我绝对不喝酒了。” 高飞点头犹如小鸡啄米,王晨很有眼力的拉走了张妍后,才松了口气,对梁明笑了笑:“从今天起,我给你和张妍放三天大假,不许推辞。至于集团那边,我自有主张。” 梁明不是个爱说话的,却明白高飞放他三天假期,就是让他缓解一下精神压力,只是点了点头,也没说什么。 接下来又是萨拉娜了。 这性格豪爽的蒙古女人,才不管王晨就在旁边呢,张开双手就狠狠抱了他一下,松开时又在他肩膀上砸了一拳,大咧咧的说:“赶紧好起来,我还指望和你生个健康的孩子呢。” 萨拉娜一言既出,满屋子鸦雀无声-- 几十号人都来看高飞,引起了本楼层护士的不满,嚷着让他们赶紧问候完了闪人,顺便把病人给带走,小小的急性阑尾炎罢了,有必要搞的好像沙特国王结婚这样郑重? “你们先回去吧,我稍后就出院。” 高飞收起了笑容,看着梁明等人说:“不过,你们出去时,必须得一脸沉痛的样子。不要问为什么,照办就是。王晨,你去和院方商量一下,让他们把病例改一下。” 梁明等人搞不懂高飞为什么这样说,只是看他一脸的郑重,就隐隐猜出了什么。 还没有谁说话呢,兔子那儿就双手捂着脸,低声呜咽着走出了病房:“我那个--可怜的飞哥哦,你咋这么命苦啊?你要是挂了,以后让阿爷我怎么活啊。” 高飞拿起一个香蕉,狠狠砸在这家伙的后脑勺上,接着满脸微笑的对老王等人说:“不要学他这样夸张就行了。” 得到高飞的嘱咐后,梁明等人很快就离开了,每个人都是一副郑重的严肃样子。 眼镜却没有走,他知道高飞肯定有事要拜托他去办。 果然,高飞给了他个地址:“你去那边看看,那个女人有什么异常动作。” 就在眼镜驾车奔向惜别里的秋水别墅区那边时,一个穿着白衬衣好像小白领的年轻人,来到了住院部的引导台前。 “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护士小姐很有礼貌。 年轻人笑的很有品味,说道:“我是来看病人了。嗯,他叫高飞,是今天凌晨因急病住院的。” “哦,我给你查一下啊。” 护士小姐在电脑上扫了几眼,回答说:“是有一个叫高飞的,凌晨一点左右来住院的,就在907号病房,乘坐电梯上去就可以了。” “好的,谢谢啊。” 年轻人又问道:“我想问一下,病人是因为什么症状住院的?” “这个我不是很清楚。” 护士小姐摇了摇头,却接着说:“不过,刚才我听院领导随口说,他可能马上要转院去京华那边,看来情况不大妙。” “哦,谢谢,谢谢。” 年轻人连连点头道谢,却没有去电梯那边,而是走出了大厅,拿出手机拨打了电话:“大小姐,我现在已经打探清楚了,他可能马上就要转院去京华了。刚才,我看到前来看望他的人,都一脸凝重的离开,其中一个男人,还哭的稀里哗啦,边哭边嘟囔什么飞哥啥的。” “嗯,我知道了,你现在马上离开医院,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岭南,对任何人都不要说来过冀南,明白我的意思吗?嗯,就这样吧。钱,我很快就会给你打进账户。” 郑重嘱咐了句那个高薪聘请来的私人侦探后,赵娴静扣掉了电话,随即倚在沙发上,闭上眼深深的吸了口气。 私人侦探探到的消息,越加符合、肯定了赵娴静的意料。 高飞彻底完蛋了,别说他去京华了,就算是去英美,去月球去火星,也别想躲过老死的命运! 小率的大仇,终于得报了,她这个当姐姐的,也算是尽到了该尽的义务和责任。 接下来,就是该怎么和父亲坦白,并考虑该怎么处理和李男哲的关系了。 想到李男哲,赵娴静的心里就发苦,疼痛。 她是真在意李男哲,尽管她也明白,李男哲在刚开始接触她时,是带有一定别有用心的,但后来却被她的高雅、品味以及休养,给深深的折服了,并在去年年底时,带她去了北朝,见到了那位被称为北朝定海神针的老人。 李男哲的家人对赵娴静很满意,已经开始准备正式和赵友宾见面了--他们的交往,将直接影响到赵家在华夏,李家在北朝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如果赵率好好的,没有发生这件事,赵娴静的明天肯定是精彩的。 可惜,这一切都随着赵率的死,而有了质的改变,就在她实施复仇计划时,竟然被李男哲当场撞破了! 从昨天凌晨到现在,李男哲在悲伤的离开后,就再也不接她的电话了。 赵娴静美好的明天,有可能会彻底破碎,华夏赵家、北朝李家的联盟,也将分道扬镳,这一切都是高飞制造的! 当初他要不是他卑鄙的杀害赵率,赵娴静又怎么会被迫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复仇,又怎么可能会被李男哲撞到? 高飞,死有余辜! “可惜,我不能亲眼看到你死时那无比丑陋的样子!” 赵娴静闭眼躺在沙发上,痛恨并兴奋着,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疯子般的咯咯轻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慢慢的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了一个男人。 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就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笑眯眯的看着她,很绅士的样子。 “啊,你、你是谁!?” 赵娴静楞了瞬间,随即腾身坐起,脸色苍白:“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赵娴静赵小姐是吧?我刚进来,在你遗憾不能亲眼看到某人死时丑陋无比的样子时。” 眼镜翘起二郎腿,看着赵娴静叹了口气:“原来,你真是杀害高飞的凶手。唉,冤冤相报何时了啊,你为了杀高飞,竟然不惜付出了自己的清白,这算不算是犯傻呢?” “你怎么知道?” 赵娴静这句话刚出口,脸色越加苍白。 也许世人都知道她要杀高飞,为被暗算而死的赵率报仇,可只要她不承认,别人找不到她杀高飞的证据,就没有谁因此而断定是她杀了高飞。 总不能,那些人把她被高飞给祸害了,说成是她害人的证据吧? 如果真是那样,相信世间所有的男人,都希望自己被赵娴静这样的美女给害死。 可现在,在眼镜诈问她时,赵娴静露出了马脚,随即改口:“胡说,胡说,我什么时候杀高飞了?” 眼镜才不会和女人通过斗嘴,来和她辩驳什么,只要知道她要杀高飞就可以了,呵呵一笑,道:“我现在纳闷的是,你到底是怎么给高飞下毒的?” 赵娴静死死抓主沙发垫子,颤声说道:“我、我没有给他下毒,我没有!” “你没有?” 眼镜右手一晃,多了把手术刀。 再晃了下,手术刀看起来从果盘里划了一道,就再也没其它动作了,但赵娴静却惊骇的看到,果盘里的两个苹果,三个梨子都变成了七八瓣。 在外人看来,眼镜一刀就把这些水果割成了七八瓣。 赵娴静只看到了一刀,实际上眼镜在瞬间划出了至少四刀,只是手法太快,快到她根本看不出来。 望着那些被割开的水果,赵娴静牙齿开始咯咯打颤:“你、你要杀我?” 眼镜低下头,用手术刀修理着指甲,淡淡的反问道:“你既然下毒害高飞,难道就不许我杀你吗?” “我--你要杀我,我躲不过。” 赵娴静咬牙:“想杀,那就来杀吧,我才不会怕,更不会求饶!” 眼镜淡然一笑,看着手术刀:“在你临死前,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给高飞下毒的?” 第1149章 现在你还不能死! 高飞被送到医院,被诊断为是急性阑尾炎。 事实上,他的病情在医学上,也的确叫急性阑尾炎。 在了解到这些,又联想到赵娴静的真实身份后,高飞霍然想通了:他之所以半夜肚子疼,得了急性阑尾炎,那就是有人在不知不觉中给他下了毒。 也许,这个毒能毒死世间绝大对数人的,但对高飞却没有太大的威胁:从地下楼兰归来后,连皇朝会所内的剧毒气体,都对高飞没有任何伤害,银色又怎么可能毒死他呢? 最多,银色要比世间绝大多数毒药厉害,高先生中了银色后,最多让接受毒素的阑尾承受不住,所以才诱发阑尾炎。 不过因为银色不是一般的毒素,结果高飞在阑尾发炎后,仍旧感受到了无比的疼痛,甚至会疼昏过去。 但经过院方的消炎抢救后,银色对高飞的毒害,已经彻底的失去了效果。 这是真实情况,高飞不知道自己中了什么剧毒,却能以此推断出是赵娴静在暗算他,为此搭上了她的清白,还会派人在暗中观察他等等。 所以,高飞才嘱咐离开医院的梁明等人,让他们离开时要一脸的沉痛状,借此来迷惑赵娴静派来暗中盯着他的人,同时又让眼镜找到了她,确定自己的推断有没有错。 高飞的推断没有错,眼镜第一句话,就诈出了想要的答案。 眼镜拿出刀子拿着水果撒气,就是吓唬赵娴静,其实压根没有要干掉她的意思。 毕竟赵娴静的身份不一般。 如果在没有拿到确定证据之前,就把她干掉--不但做实了赵率就是被高飞干掉的,还会引起别人对赵友宾的同情,对高飞,甚至对整个高家的厌恶。 赵娴静这时候再死,不需任何证据,别人就能想到是高飞,或者高家做的。 赵娴静不能死,最起码现在不能死。 眼镜这次来,不仅不会杀她,还要保护她。 让眼镜保护赵娴静,不是因为她被高先生祸害了,姓高的心中有愧,他实在是怕这时候有人会趁此机会来干掉赵娴静。 还是那句话,只要赵娴静死了,高飞就是‘无法争议’的凶手,整个高家也会因此而接受舆论的批判。 赵娴静不能死,眼镜却不妨吓唬她一下。 “我都说我没有给他下毒了,你怎么还问?” 赵娴静眼神凶狠的盯着眼镜,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眼镜只是笑,缓缓的举起了手术刀。 看着泛着寒芒的手术刀,赵娴静突地冷静了下来,不但没有退缩,反而把修长的脖子向前一伸,咯咯笑道:“是不是想割断我的咽喉?来吧,这个角度合适不?” 眼镜眼里的从容不见了,刀子缩了回去。 眼镜的动作,更加坚信了赵娴静的推断,笑的更加甜:“咯,咯咯,你根本不敢杀我的!不但不敢杀我,还得保护我不被别人杀!因为我要是在这时候死了的话,高飞只能是唯一的凶手。我相信,其实佷多人都在盼着我死了。” “唉,没想到你这么聪明。” 眼镜苦笑着,手腕一晃,刀子不见了:“只是我不明白的是,你这样聪明,为什么会用那么愚蠢的办法对付高飞呢?” “我在说一遍,我没有给他下毒,我可以接受任何人的调查。” 赵娴静收起笑容,重新倚在了沙发上:“你可以走了。” 眼镜摇头:“我不能走,我得保护你。你要是死了,高飞就麻烦了。” “高飞就会有麻烦?哈,哈哈!” 赵娴静又笑了起来,样子很疯狂:“他很快就不会有麻烦了。” 眼镜沉声问道:“你终于承认,是你给高飞下毒的了?” “不,打死我,我也不会承认。” 赵娴静狠狠吸了下鼻子,嘎声说:“我只是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肯定会死的!” “他告诉我,他根本没有杀你兄弟赵率。” 眼镜刚说到这儿,就被赵娴静粗暴的打断:“他说没有杀,就是没有杀吗!?” 眼镜没有理她,继续说自己的话:“而且,高飞也没中毒,更没有转院。你派人看到的那些,都是逗你玩的假象。” 赵娴静愣住,愣了足有几十秒后,才冷笑道:“他有没有中毒,有没有转院的,管我什么事?” 其实她很想大声告诉眼镜,说他是在胡说,因为她可以拿她女人的清白来发誓,高飞就是中毒了,中的银色,现在转院也是必须的! 眼镜从案几下拿出一颗烟,点上后吸了一口,才说:“他昨晚去医院,只是因为急性阑尾炎,现在已经安然无恙了。” 说着,眼镜拿出手机,直接打开了视频通话。 赵小姐死死盯着手机屏幕,双手紧紧攥着,有冷汗从光滑的额头淌了下来。 打死她都不信眼镜说的这些是真的,可在看着忽闪忽闪的手机屏幕,她心里却有了种说不出的紧张。 当那个可恶的,该挨千刀的男人,眉开眼笑的动手机屏幕上出现后--赵小姐只觉得眼前一黑,软软的瘫倒在了沙发上。 高飞仍然在医院内,却是好端端的,没有老化的现象,活蹦乱跳的样子很遭人恨:“嗨,赵小姐,你好。” “不,不,这不是真的,这是假的,假的高飞!” 赵小姐就像丢了魂那样,连连摇头。 “假的么?呵呵,要不要我现在亲口和你说说,那晚咱们在浴缸内到底做了几次,你都是胡说了些什么?” 高飞笑眯眯的样子,就像一个恶魔,说出的话,更是让陪在他身边的王晨,几乎把一口银牙咬碎。 “假的,绝对是假的!” 赵小姐忽然尖叫一声,劈手从眼镜手里夺过手机:“你说,你说啊你!” “那晚我们总共做了四次,你虽然陷入了让我不解的疯狂中,却告诉我说,你懂得岛国小电影中女主所有伺候男人的姿势,你说最快乐的莫过于拿一根绳子……” 高飞在视频电话中刚说到这儿,赵小姐就尖叫着举起手,狠狠把手机砸在了案几上。 啪! 随着啪的一声大响,恶魔消失,手机被摔成了十七八瓣。 疼的眼镜直咧嘴,叹息着说这是他刚买的好不好,花了他好几千,就这样摔了,也太浪费了,幸亏没有把手机卡给摔碎,要不然以后他女儿给他打电话,就找不到他了等等。 眼镜嘟囔了些什么,赵娴静都没有听到,她只是傻傻望着案几,欲哭无泪。 她按照计划把那个恶魔引进浴缸内,在浴缸内做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她在从黑色中清醒过来后,都已经慢慢想了起来。 她那晚做过的事,说过的话,除了她和高飞俩人外,别人绝对不知道。 赵娴静相信,就算高飞向他的新婚妻子坦白,也不会说出这些事,毕竟他是个男人,还没脸去把这些告诉妻子。 那晚她是什么样的表现,说的什么话,赵娴静自己想想都脸红,幸亏那个恶棍很快就要死了,世间再也没有谁知道那晚发生的具体事。 可事实上--赵娴静终于相信了,手机那边的高飞,就是那个恶棍,他并没有丝毫老化的意思。 这是怎么回事呢? 银色怎么会对他失去效果? 就在赵娴静无比茫然的时侯,眼镜说话了:“赵小姐,你恐怕不知道高飞有着特殊体质吧?简单的来说,那就是个百毒不侵的变胎,可能对任何毒素都免疫的。” 赵娴静木然的摇头:“不可能,不可能这样的。” 她真无法接受眼镜所说的事实。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代表着她的计划,只是一个可笑的玩笑。 她赵娴静为报仇所精心谋定的计划,除了让她被高飞祸害,被苏樱讹诈了一千万,让李男哲离开她之外,她没有得到任何想要的结果! 最重要的是,高飞现在已经知道她要做什么了,势必会把怒气洒在赵家头上。 现在虽说高家已经把高飞‘逐出’家门了,但傻瓜才会相信,他们会对赵家这样算计高飞,而无动于衷。 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 赵娴静茫然的看着果盘,呆了足有三分钟,忽然猛地咬牙,伸手抢起一块碎了的盘子,尖锐的茬口对准自己咽喉,狠狠刺了下去! 她要死。 唯有她死了,她所付出的这一切才能得到回报,那个恶魔才有可能会被绳之以法:只要她再死了,失去一双儿女的赵友宾会被所有人怜悯,继而影响到高家。 高家为了自保,就算不能亲自把高飞‘大义灭亲’,可也不会再保护他。 那样,赵家再收拾他,不管是正当的法律途径,还是暗杀等手段,就不会有人再管他了。 赵娴静,赵率姐弟俩的死,才有可能换来高飞被惩罚,这对赵家姐弟来说,无疑是残酷的,但却是目前唯一的办法! 所以,不管赵娴静对这个世界有多么的留恋,可为了给赵率报仇,保住整个赵家,她唯有去死。 想通了这些的赵娴静,怕时间长了后自己会失去自杀的勇气,所以这次自杀的力气很大,力求一下就刺穿咽喉! 眼看尖锐的果盘,就要狠狠刺进赵娴静那修长白内的脖子上时,眼镜动手了。 眼镜做为前欧洲的杀手之王,不但会杀人,自然也会救人,像赵大小姐这样的人,要想在他的保护下自杀,就像要杀掉他一样的难。 他根本不用太费力气,就阻止了赵娴静的自杀动作,接着啪的反手一个耳光,狠狠抽在她脸上,淡淡的说:“高飞说了,你想死可以,可你就算死,也得在搞清楚赵率是怎么死的之后。赵率死亡真相被查出后,无论你想怎么死,他都不会管。” “就是他杀了赵率,还调查什么!?” 赵娴静求死不能下,有些失去理智,正要扑倒眼镜身上和他厮打时,她的手机在沙发上响了起来。 是她父亲赵友宾打来的。 第1150章 北朝人的补偿要求! “娴静,找到杀害小率的凶手了,不是高飞--是个开重卡的司机,他现在已经自首了。你现在马上回家一趟,我有话要对你说。” 赵友宾拨通女儿的电话,不等她说什么,就把这些说了出来,然后马上就扣掉了电话,呆坐在书房内的椅子上,茫然的看着窗外,纹丝不动。 致使赵率死亡的真凶已经自首了,某地派出所在张茂福自首后,马上就带人去了他家,看到了那辆重卡。 经过刑侦专家们的现场勘察后,最终确定这辆重卡,就是撞飞赵率那辆玛莎拉蒂的肇事车辆,碰撞之处明显吻合,而且张茂福所招供的,也都和现场完全一样。 确定后,某省公安部门,马上致电赵友宾,并把案件分析的详细资料,传真了过来。 刚得到这个消息后,赵友宾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第二反应就是那个自首的重卡司机,是高家安排的。 富家子弟在闯祸后,最爱用的脱身办法就是找人顶罪,赵友宾这样想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张茂福所在的省份公安口的同志,也明显想到了这一点,用最快的速度彻查了一遍,确定张茂福只是无意中发生车祸,没有任何人指派他。 张茂福,和高飞,完全不认识,俩人之间更没有丝毫的牵扯。 原来,小率的死和高飞无关,他只是死在了一起普通的车祸中。 瞪着窗外,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赵友宾才满脸疲倦的垂下了头,就在这时,书房门忽然被人敲响。 进来的是赵夫人。 丧子之痛,把她折磨的早就失去了原有的大气,和该有的高贵,声音也很沙哑:“老赵,北朝那孩子来了,说要见你。” 北朝那孩子,自然是李男哲。 赵友宾愣了下,接着点头;“让他来书房吧。” 赵夫人答应了声,转身出去了。 赵友宾有些纳闷,李男哲怎么自己来了,为什么没有和女儿在一起,以前他在自己面前,可是很拘束的,所以他从来都不一个人来见自己。 “难道,他和娴静闹矛盾了?” 就在赵友宾想到这儿时,身穿白衬衣,扎着蓝领带,鼻子上还贴着个创可贴的李男哲,走进了书房内。 看到李男哲鼻子上的创可贴后,赵友宾的眉头皱了下,等他坐下后淡淡问道:“怎么,你和娴静吵架了?” “嗯,吵架了。” 平时在赵友宾面前很拘束的李男哲,这次在坐下后,却安然的翘起二郎腿,自己拿过书桌上的香烟,自顾自的点上了一颗,还很优雅的吐了个烟圈。 李男哲的不礼貌行为,让赵友宾感觉更不爽。 同时,也让老赵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盯着李男哲沉默片刻才冷声说:“男哲,你们年轻人吵架,那是你们年轻人自己的问题,有必要单独来找我解决吗?” “我觉得很有必要。” 李男哲再次吸了口烟,从口袋中拿出了个优盘,放在了桌子上:“赵叔叔,我想请您看完这段视频,然后再给我们李家一个交代。” 李男哲眼神里的轻蔑,和讽刺,让赵友宾几乎要拍案而起,指着门外让他滚蛋:你特么的以为自己是谁呀?不就是北边来的吗?在北边你可以盛气凌人的,可在我华夏,你算个鸟! 只是多年的休养,让赵友宾强忍下了怒气,甚至还淡淡的笑了笑,拿起优盘放在了电脑上。 很快,视频画面就出现了,是高飞光着身子,抱着同样光着身子的赵娴静的画面…… 看到这一幕后,赵友宾几乎要吐出血来,青筋暴起的右手把烟盒攥烂了,才逼着自己把视频看完。 看完这段视频后,赵友宾隐隐明白李男哲为什么要来了。 赵娴静和李男哲的关系,已经得到了赵友宾和北朝李家的双方认可,现在几乎到了谈婚论嫁的时侯,可就在这时候,赵娴静却和别的男人那个啥了。 赵友宾现在虽然气的要吐血,却能猜出女儿这样做,很可能就是为了给儿子报仇--他无法责怪女儿败坏家风。 李男哲来找他,就是要籍此来提出一些条件。 从他的眼神中,赵友宾就能看出他对自己女儿,已经是没有了丁点的恩爱,他来,就是要索要好处:女儿是北朝李家内定的儿媳妇,既然敢给他们戴上绿帽子,就得付出惨重的代价。 赵友宾很明白女儿那样做的苦心,却知道无论和李男哲怎么解释,对方都不会听。 随着西方思想的侵蚀,华夏这个有着五千年文化传统的古国,对于女性作风那方面的问题,已经不像老祖宗那样看重了,毕竟人才是最大的根本。 不过对于当前所有一切还停留在华夏上世纪七十年代水平的北朝来说,女性作风就被看的向相当严重了,尤其是李家这样的超级豪门。 赵娴静是李家的儿媳妇,这次为了给赵率报仇,不惜牺牲她自己的清白--赵友宾除了感动之外,没法有丁点的气愤。 但李家却不一样,他们会把赵娴静的‘不安分’,当做是对北朝李家整个家族的最大耻辱,绝不会问任何原因,也不会再接纳赵娴静。 赵娴静作风上出现问题,李家不再接纳她,这对赵友宾来说算不了什么:虽然女儿被那个恶棍给糟蹋了,可这有什么呀?就算赵家在华夏没有深厚的底蕴,紧紧凭借女儿的身材相貌气质等,想要个什么样的男人,还不是信手得来? 真正让赵友宾感到不安的是,北朝李家绝不会放弃赵娴静当儿媳妇这样简单,他们要借着这件事,来索取一些‘精神补偿费’,要不然李男哲也不会独自上门了。 “他们想要什么?” 赵友宾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把电脑关上,深吸了一口气,眼神平静的看着李男哲:“男哲,对此,我表示深深的遗憾。不过事情已经发生了,再解释什么好像也没必要了,我只想知道,你们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 赵友宾说‘你们’,而不是说‘你’,就断定李男哲今儿上门,是代表着北朝李家而来。 事实上也是这样。 李男哲再次吐了个烟圈,脸色从容,眼神冷静,却隐隐透着狂喜,就像拿到一副好牌的赌徒。 李男哲把这种狂喜掩饰的非常好,却逃不过赵友宾的眼睛:尽管他也是北朝年轻一代的佼佼者了,但在赵友宾这种老狐狸面前,还是嫩了点。 唉,也许当初就该阻止娴静和北朝人交往,因为他们自古以来就是喂不饱的白眼狼,最擅长的就是哭穷献媚,一旦逮住机会就会立马露出獠牙了--赵友宾心中重重的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当初同意女儿和他交往,绝对是个大失策。 李男哲说话了:“赵叔叔,有人用一千万的贵国货币,卖给了我这段视频。” 赵友宾想都没想,很干脆的说:“钱好办,随时可以打入你提供的账户,我可以付双倍。” 对于赵友宾的大度,李男哲很满意,从苏樱那儿买个视频,转手送给赵家,就获利一千万,这绝对是笔好买卖,不过远远达不到他想要的。 “赵叔叔。” 李男哲身子微微前倾,看着赵友宾淡淡笑道:“我早就听说,小叔叔目前在西北军事基地……”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赵友宾就猛地一拍桌子,厉声喝道:“李男哲,你们李家也太得寸进尺了!这个事情,休想!” 李男哲嘴里的小叔叔,就是赵友宾的堂弟,也是赵家最核心的成员之一,目前在华夏西北某秘密军事基地,主持研制核武器之类的项目。 而拥有核武器,则是北朝人梦寐以求的。 李男哲提出的第二个补偿条件,就打在了这方面,企图通过赵家,获得核武器研究的一些重要资料。 这绝不是赵友宾能接受的,他也不敢作主,事关国防大计,别说是赵家了,就是华夏任何一个大家族,也没胆子在这方面犯错误,所以他才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李男哲。 赵友宾的态度,早就在李男哲的意料之中。 事实上,他当然也很清楚,赵家就算身败名裂,也不会做这种事,可他还是提出来了,因为打核武器资料的主意只是一个幌子,北朝李家所追求的不是这些,而是别的。 谈判高手都很清楚,当一方提出的要求被另一方拒绝后,那么再提出下一个要求,被接受的机率就会大了一些。 李男哲就是玩的这招,不过在遭到立即拒绝后,他却没有说出自己真正想要的,只是淡然一笑,站起身很客气的说:“赵叔叔,看你心情不好,那今天的谈话就在这儿吧。一个星期之后,我就要回北朝了。告辞。” 李男哲故意说自己在一周后回国,就是给赵家一个礼拜的缓冲期,让赵家主动联系他,那样他就占据了谈判的主位。 赵家要是在一周后还无动于衷的话,那么这段有损赵家颜面的视频就会曝光,和来自北朝李家的压力,就会双管齐下,让赵家受到最猛烈的打击。 “你!” 赵友宾通红的老脸开始发紫,嘴唇不住的颤抖,却不知道该怎么做。 李男哲轻蔑的笑了笑,转身要走时,书房的门忽然开了,穿着一身黑色长裙,发丝被一根白手帕随意拢在脑后,脸色有些苍白的赵娴静,出现在了门口。 “娴静?” 赵友宾和李男哲,同时喊出了赵娴静的名字。 “爸。” 赵娴静看都没看李男哲,擦着他肩膀走到了书桌前,低声说:“爸,有人想找你谈谈。” 以往赵娴静看到李男哲,眉宇间都会充满柔情,可她刚才在门外听到他和父亲的谈话后,才知道自己眼光是多么的短浅,竟然把一腔爱意都给了他。 赵友宾问道:“谁?” “我。” 一个年轻人从门外走了进来。 第1151章 悲摧的赵娴静! 眼镜发现自己越来越像高飞了。 以前他在不杀人时,表现的绝对是个十足绅士,对女人,尤其是对赵娴静这样的美女,向来都是彬彬有礼的,连说话的声音,都带着春风般的温柔。 可在赵娴静要以自杀方式来陷害高飞时,眼镜却毫不犹豫的甩手,狠狠给了她一耳光。 打完后,眼镜就后悔了,心中暗叹自己真是学坏了,怎么可以像高飞那样,随便打女人呢? 漂亮的女人是用来被呵护,被杀的--但绝不是被用来抽耳光的。 眼镜的这一耳光,让赵娴静彻底失去了理智,竟然不自量力的要扑过去和他厮打。 幸好,就在眼镜准备再学坏一次时,赵友宾给赵娴静打来了电话。 电话的响起,及时惊醒了失去理智的赵娴静,让她清醒了过来,接起了电话。 “其实抽女人脸蛋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软软的弹性十足。” 就在眼镜欣赏着自己右手时,就听到有东西砸在案几上的声音传来,抬头一看,赵娴静右手仍然放在耳边,做着打电话的姿势,却不知道手机已经掉了。 眼镜是个绅士,从来都不在别人打电话时,偷听人家的谈话,所以才低下头欣赏自己的右手,脑子里想别的事情。 看到赵娴静傻愣愣的样子后,眼镜有些奇怪:“赵小姐,你怎么了?” 赵娴静没有理他,只是抬手掀起了案几,砸向了眼镜。 眼镜眉头皱起,抬脚挡住案几时,赵娴静已经飞身冲向门口。 “赵小姐,你要去哪儿?” 眼镜受高飞拜托前来保护赵娴静不被有心人伤害,自然不敢随意让她外出,跟着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刚要追过去,却看到她弯腰拾起一把水果刀,戳在自己脖子上,声音嘶哑的说:“你敢拦我,我就真死!” 刚才赵娴静也曾经拿着碎了的果盘自杀,不过却被眼镜及时制止住了。 现在她又玩这一手,眼镜却没有阻拦,只是眉头皱了下。 “别跟着我!” 赵娴静尖声嚷叫着,拧身冲出了客厅。 看着她跳上一辆车,猛地踩油门吼吼叫着冲出别墅后,眼镜叹了口气,走到墙角边拿起固话,打通了高飞的电话:“她忽然接到个电话,就疯子似的驾车走了。” 高飞的声音传来:“谁的电话?” “应该是赵友宾的吧?我没听,是猜的,看来发生了什么事。” “嗯,我刚才也接到了一个电话。” 高飞在那边说:“看来她接到的电话,和我接到的电话内容一样。好了,你不用管她了,回来吧。” 眼镜担心的说:“她不会出事?” 眼镜在赶来之前,高飞才不管赵娴静会不会出事。 不过,今早在和眼镜仔细商量时,王晨却提醒他们,要防备有心人借着这次机会对赵娴静不利,把高飞和赵家的仇恨挑到不死不休的局面--高飞既然说那个叫苏樱的女孩子就是个小魔头,她绝不甘心只在王晨这儿捞到一千万就满足,肯定会拿着那份视频找别人。 别人会不会买这段视频,买了后会怎么想,高飞不管,他只知道假如苏樱把视频卖给组织上,组织上就不会放弃这个挑起战争的好机会,就会对赵娴静不利。 所以,高飞才委托眼镜来保护赵娴静的安全: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她还不能死。 就在眼镜‘保护’赵娴静,高飞偷着出院时,接到了高云华在胶州那边打来的电话:致使赵率死亡的真凶,已经自首了,叫张茂福。 高飞和赵率在明城发生争执不久,春城大少就惨死高速路上这件事,现在某个圈内已经不是秘密了,有很多有心人在关注着。 同样,撞死赵率的张茂福自首的消息,大家也会在尽快的时间内获悉:原来,高先生真是被冤枉的。 毫无疑问的是,得到这个真相后,有些人会松一口气,比方高家,和亲近高家的人。 有的人则会失望,那些希望高家被卷进一场斗争之中的。 还有些人在失望后,立即做出反应:马上干掉赵娴静,来个树要静而风不止! 所以,高飞在接到高云华的电话后,当即就驾车向惜别里这边驶来:他要抢在那些可能动手的人之前,把赵娴静安全的带到赵友宾身边,好好说道说道,顺便解释一下自己是中了赵美女的奸计,这才祸害了她。 至于和赵友宾解释清楚后,赵娴静还会不会再被人干掉,那就不是高飞的事了。 最多,在得知赵娴静死亡的消息后,高先生会在夜深人静时幽怨的叹口气罢了,毕竟那个女人的第一次,无偿的献给了他。 高家驾车赶往惜别里的路上,接到了眼镜的电话。 “你回来吧,我知道她要去哪儿,现在我正向她那边赶去,就这样吧,有什么事我会跟你联系。” 高飞扣掉电话,加大油门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赶来。 惜别里的秋水别墅,和赵友宾所住的地方并不远,而且很方便,出了别墅区沿着世纪大道向西,不用拐弯直行十公里左右,就能到达。 “怎么可能会这样,杀害小率的竟然不是高飞!” 赵娴静脑子里轰轰的响着,就像车子低声吼叫的马达,双眼有些茫然的看着前方,总有种天要塌下来的错感。 在她和赵家所有人心中,赵率就是被高飞暗算死的。 为了给赵率报仇,赵娴静不惜偷窃了导师的‘银色’,献出了自己保存二十多年的清白,用这个天衣无缝的计划,让那个姓高的偿命。 除了李男哲忽然出现,和被人偷拍的两个意外,赵娴静的计划可以说是完美无缺,一切都是按照她自己所想的而进行的。 但是谁能想到,赵娴静苦心设定的计划,却出现了两个让她无法接受的地方:第一,高飞并没有老化,那个恶棍竟然有超恐怖的免疫力,连银色都无法伤害他,最多只诱发了他的阑尾发炎。 第二,也是最让赵娴静恨不得一头撞死的,则是父亲打电话来告诉她,说赵率不是高飞杀的,杀害赵率的凶手已经自首了! 付出自己的清白,和李男哲的爱情,竟然得到了这样一个结果。 赵娴静真感觉天要塌下来了,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采住父亲的衣领子,问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红色的奥迪车在路上飞驰。 当前是上午十一点,再加上今天是周一,大多数人都在上班,所以路上并没有出现任何的堵车状况,红色奥迪车以超过一百迈的速度向前疾驰,后面还跟着几辆呜啦呜啦叫的警用摩托。 赵娴静接连闯了三个红灯,巡逻警马上就追了上来,喝令她立即减速,停车接受检查等等。 她才不会听,别说是红灯了,就算前面路口横向行使一辆超长油罐车,她也不会--她只能猛地紧急踩住刹车。 现在的赵娴静想到自己可笑的复仇计划,就有种要自杀的冲动,不过就算是死,也得搞清楚父亲到底说的是真是假,所以暂时还不能死,必须得踩刹车,要不然她还真不敢肯定自己,会不会一头狠狠撞向那辆油罐车。 吱嘎--随着刺耳的刹车声,红色奥迪歪歪斜斜的停在了路口。 赵娴静从打开着的车窗内,探出手对油罐车司机用力比划着,示意他赶紧过路口,别耽误她回家的时间。 一副憨厚样子的油罐车司机,冲她笑了笑后,就从车窗内伸出了一把枪…… 看到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自己后,赵娴静本能的一声尖叫,猛地趴在了座椅上。 砰,砰砰! 接连几声枪响,几颗子弹竟然从前面,和右侧击穿红色奥迪车的车窗,钻进了车内。 “啊!” 赵娴静尖声大叫着,全身都被无比的恐惧紧紧包围了起来。 人在自杀时是一回事(那时候可能是万籁俱寂,没有了继续活着的动力,或者说是气急了,不管不顾的忽视了死亡的可怕),但在遭到突如其来的追杀时,则又是另外一回事:人类本能的保护系统,迅速指控大脑,做出了恐惧,和保护的反应。 就像当前的赵娴静这样。 砰,砰砰! 趴在座椅上连头都不敢抬的赵娴静,听着不断响起的枪声,全身都瑟瑟发抖,根本不敢抬头,被困在车里,也自然无处夺路而逃,只能等待被当街枪杀的命运。 “呜啦,呜啦!” 警笛的凄厉叫声,忽地嘎然而止,追上来要严办赵娴静超速、闯红灯的几个巡警,成为她遭到枪击后的第二目标。 犯罪分子要想当街犯罪,解决掉来自警方的威胁,这绝对是重中之重。 所以除了油罐车那位憨厚的司机,专心对付赵娴静外,他另外两个同伴,连连用手枪对巡警打招呼。 现实中的巡警,可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随身都是携带枪支的,腰带上别着的只是报话机而已,在遭到歹徒的枪击后,他们唯有扔掉摩托车,藏在汽车后面,歇斯底里的向总部汇报,要求火力支援。 那两个站在本田轿车前的歹徒,其实也不想真要枪杀巡警,也就是把他们逼到车后面,别来干涉油罐车司机干掉赵娴静就可以了。 虽然居高临下,可赵娴静几乎把自己藏在了座椅下,这让油罐车哥们连续几枪都放空了,很不爽,索性打开车门跳了下来,大摇大摆的走向了奥迪车。 很多被吓得藏在车里的路人,看着油罐车哥们走到奥迪车前,狞笑着举起手枪时:善良的人们啊,也许在老太太摔倒在马路上时会无动于衷,可在看到有人要被当街枪杀后,还是做了他们最该做的事--闭上双眼。 赵娴静能清晰看到司机眼里的狞笑,和他扣下扳机的动作,嘴上浮上一丝苦笑,准备闭目等死时,却看到一个东西,电闪般的砸在了他脸上。 第1152章 你为什么要救我? 李老头是个老农民,这辈子没见过大世面,所去最远的地方就是来冀南市区,这还是他家大女儿从来冀南来工作之后。 大女儿今早打电话让老李来市区,准备带他去灵岩寺游玩。 要不是坐错了车,做到龙山那边去的话,老李可能早和女儿一家子在千年古寺内游玩了。 “城里人咋这么多呢?” 坐在城际交通车上的老李,倚在窗口向外瞅,心中连连赞叹:唉,到底是城里人,就说这个女娃儿吧,最多也就是二十三四岁吧,就敢自个儿开着红色小轿车满街的跑。不过到底是年轻人啊,做事就是草率,要不是小轿车自个儿停下来,恐怕她得撞在那辆大罐车上了吧? 就在老李看着下面感慨万分时,然后就看到红色小轿车的车窗忽然碎了。 接着,几个同车乘客都尖声叫了起来,纷纷离开了窗口。 “咋了?” 老李搞不懂车窗怎么碎了,依旧睁大一双好奇的老眼,向下可劲的瞅着,纳闷不已:咦,那女娃儿咋趴在车里,缩起身子好像小狗儿死的了?啊,车窗玻璃咋还在碎?唉,这玩意终究不是窗户纸啊,无缘无故的就碎了。 在同车佷多人的恐惧叫声中,老李压根就没搞清楚眼前发生了什么事儿,知道一个身材高大的美男子,拿着枪走到红色小车前,对准了车里那女娃儿时,他才忽然好像明白了什么。 “难道这女娃子在外面有相好的了,她男人这才当街拦住她要教训她,可为啥还拿着枪呢?这是枪吧?嗯,看样子是,电视里的手枪就是这模样,黑黝黝的老吓人了。” 老李歪着下巴看着那位美男子,正在琢磨他敢不敢开枪打他婆娘时,就看到一个亮晶晶的东西砸了过来,帮的一声恰好敲在男人脑门上。 接着,血花四溅,持枪美男子僵尸般的摔倒在地上,手里的枪摔出了老远。 然后,老李就看到一个比持枪美男子还要俊俏,好像比他大女婿还要出色的家伙,也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的,一个贴地翻滚,就滚在了那把枪前,抄起手枪,人还没有爬起来,就双手持枪对别处扣下了扳机。 “俺草,还玩真的了,不就是男人要拿枪吓唬自己女人吗?你这当小舅子的有必要拿大扳手来砸自己姐夫哥啊,砸个头破血流的--唉,到底是年轻啊,难道不知道两口子打架,都是窗头打了窗尾合?今儿你给姐争了气,揍了你姐夫哥,可人家终究是两口子不是,以后还是会合好的,你这不是白白得罪人吗?唉,到底是年轻啊,要是换上我老李,最多也就是骂他几句。” 在老李头的唉声叹气中,察觉出大势不妙的城际交通车司机,立即启动了车子,贴着公路中间的护栏,呼呼的向前驶去,也不管闯不闯红灯了。 眨眼间,公交车就跑远了,只留下老李头一声感慨的叹息。 高飞一扳手砸倒油罐车司机后,立即抢过他的手枪,对那俩这时候回过味来的歹徒连连开枪。 那俩哥们也是聪明人,或者说他们好像认识高飞,看到这厮忽然出现后知道他的厉害,压根就没打算和他交手,及时躲开子弹迅速跳上车。 开车的那哥们启动车子,贴着油罐车向南驶去,另外一人却从窗口伸出枪,接连扣下扳机。 高飞一个侧翻,躲开子弹后弹身跳起时,那辆车已经一溜烟的去了--被他一扳手砸倒在地上的油罐车司机,脑门上却多了个弹孔。 原来,刚才那人开枪,就没打算能伤到高飞,本意就是把受重伤的同伴灭口,毫不犹豫,毫不客气,一枪致命后立即逃窜! 这样一来,警方只能得到一具不知来历的尸体,却查不出是谁要枪杀赵娴静。 杀手们的狠辣,和果断,高飞倒是没有太大的意外,只是迅速打开车门,把赵娴静从车里拽了出来。 不久前还要自杀的赵大小姐,这时候已经被吓成了一堆烂泥,被高飞拽下车后,连该怎么站着都忘记了,双膝一软就要瘫倒在地上。 高飞无奈,只好拦腰把她抱在怀里,随手把枪支扔掉,飞快的冲向了自己的车子。 高飞把红色奥迪车留在现场,就是方便警方调查。 当然了,按说他和赵娴静都该留下,毕竟光天化日下发生枪击事件,其中一人还偶我了个比的了,这就是恶劣刑事案件,警方会高度重视的,他们做为当事人自然得留下才对。 高飞现在可没空考虑这些,当前最主要的就是把赵娴静送回赵家。 只要她回家,和赵友宾见面,解开他杀害赵率的误会,她再出什么事就和他无关了。 车子在飞驰,很快就把随后响起的大片警笛声甩在后面。 被高飞扔在车里的赵娴静,直到车子吱嘎一声停住后,才从恐惧中惊醒过来:“啊!” 她这才发现,高飞就在她身边。 本能的,赵娴静就要去开车门,却被高飞一把采住了头发:“先别走!” “你松开我,松开我!” 赵娴静一挣扎,满头的青丝乱了,没挣开,被高飞用力按在了腿上。 低头看着她,高飞冷笑:“赵娴静,你现在最好是冷静下。要不是老子及时赶到,你特么的早就被人干掉了,懂不懂?” “你、你……” 头发被采的生疼,疼的她淌出了泪水,不过也慢慢冷静了下来:“你松开我,松开。” “我只是带你回家,和你老子说几句话,明白吗?” 高飞松开了赵娴静,看着大门边的岗亭哨兵:“这地方得有通行证才能进去,你有吗?” “没有。” 赵娴静抬手擦了把泪水,拿出一条白色手帕,把乱发合拢了下绑在了脑后。 “没有?” 高飞皱眉,说:“那你给你老子打电话,让他来接你。” 赵娴静没有搭理他,拉下车窗上方的镜子,把泪水擦干净后,落下车窗对走过来的哨兵笑道:“小陈,你今儿值班呢?” 正要检查这辆忽然停在大院门口的车子的小陈,看到赵娴静后,赶紧憨厚的笑了下:“嗯,今天周一,我是上午班。” “哦,我回家一趟,忘记带通行证了,和你说一句,这位是、是我一个朋友。” 赵娴静点了点头。 小陈说:“好的。赵小姐,刚才你男朋……” 他刚要告诉赵小姐,说刚才她男朋友李男哲去赵家时,不耐烦的高飞就启动了车子,呼呼的冲进了大院内。 “你家几号楼?” “十一号,就在那边。” “你为什么要救我?” 沉默片刻后,赵娴静才再次问道。 高飞冷淡的回答:“我是为了我自己的清白。等我从你家出来后,就算你全家被人杀个死光光,我也不会多看一眼。” “你--” 赵娴静狠狠咬了下嘴唇,却又垂下眼帘:“你已经知道有人投案自首了?” 高飞把车子停在十一号楼下,打开车门下车:“并不是只有你们家才消息灵通。” 赵娴静跟着下车,扶着车门冷笑道:“哼哼,谁敢保证不是你找人顶缸?”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那眼神好像在看一个白痴。 赵娴静没有再问,事实上现在她觉得自己就是个白痴了,随即转身快步走进了院子里。 院子里,赵夫人正呆坐在葡萄架下的石凳上,手里拿着一个相框。 相框中的照片,自然是死不瞑目的赵率。 “妈。” 赵娴静心中一痛,走过去弯腰搂住了母亲。 赵夫人这才从思念中清醒了过来,强笑了一下时才看到高飞,问道:“这是你朋友?” “嗯,是我朋友,找爸有点事,我爸在家吧?” “他在楼上。” 赵夫人强笑着和高飞点了点头,又对女儿说:“哦,对了,男哲在书房里。” “他怎么来了?” 赵娴静闻言眉头皱起,松开母亲走向了客厅。 高飞看了眼面目憔悴的赵夫人,心中叹了口气,跟着走了进去。 他对赵夫人叹气,只是觉得她可怜,却不会因此而对她有啥愧疚之情,因为赵率落到今天这个下场,她这个当母亲的有着无法推却的责任。 赵娴静走到书房门口,刚要推门进去,却又停下,转身把右手食指放在唇上,对高飞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高飞淡淡笑了笑,倚在栏杆上点上了一颗烟。 他才不会介意赵娴静为什么要偷听她老子,和她男朋友的谈话,倒不妨也跟着听听,反正书房门没有关严,就算他不想听,赵友宾那愤怒的声音,也能传进他耳朵里。 “卑鄙!” 听到李男哲给父亲下了最后通牒后,赵娴静再也忍不住了,推门走了进去,直接无视了昔日优秀的男朋友,告诉父亲说有人要找他谈谈。 被赵娴静无视后,李男哲脸上也没露出丁点的愤怒:他该有的愤怒,在赵娴静被别的男人睡了的那晚,就已经发泄干净了,一起发泄的还有他对这个女子的爱情。 至于现在,赵娴静对他来说,只是为李家牟取更大好处的借用物罢了。 当然了,李男哲还是有遗憾,有恨意的。 他遗憾自己没有得到身材相貌气质俱佳的赵娴静,恨那个男人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幸福。 就在李男哲一脸若无其事的看着赵娴静,优雅的淡淡笑着时,一个年轻人从外面走了进来,看着赵友宾说:“是我,我想和你谈谈。” 赵友宾还没有说什么呢,李男哲脸色就猛地一变,嘎声叫道:“是你!?” 高飞,就是李男哲心中永远的痛,夺走了他的女人,他的爱情。 常言道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是每一个男人都无法忍受的,尽管事发当晚,李男哲就用他彪悍的跆拳道,狠狠教训了高飞一顿,但现在看到他竟然和前女友一起出现后,还是失去了理智,大喝一声猛地扑了上去! 第1153章 赵家父女的心思! 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每个男人都是有自尊的。 李男哲也是这样。 在亲眼看到赵娴静背着他和别的男人相好后,他已经彻底放弃了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开始按照家族的意思,冷静的向赵友宾索取最大的赔偿。 赵娴静,从此会成为李男哲辉煌路上的过客,是一段不需要牢记的历史,但这不代表着他在看到前女友竟然又带着她的相好,出现在他面前时不会动怒。 男人都是有自尊的,不是吗? 像扔掉臭袜子那样抛弃脏了的赵娴静是一回事,要再次用彪悍的跆拳道狠狠收拾一下高飞,则是另外一回事。 为了他身为男人的尊严! 于是,李男哲虎吼一声就扑向了高飞,半拧身间,一记相当漂亮的鞭腿,狠狠扫向了高飞的脑袋! “李男哲,你敢!?” 看到李男哲动手袭击高飞后,赵娴静本能的大喝一声。 她的大喝声还没有落下,就看到高飞猛地起脚,重重跺在了李男哲飞过来的右腿小腿肚上--骄傲的北朝人就转着花的倒飞出去,狠狠砸在了墙上,嘴角溢出了鲜血。 高飞就像标枪那样,笔直的站在原地,好像刚才根本没有出脚那样,看着李男哲淡淡的说:“我很理解你此时的心情,所以这次我可以放过你。请你牢记,这是我最后一次放过你。” “我、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一定要杀了你,高飞!” 李男哲毕竟是个聪明人,被人一脚毫不客气的跺到墙上后,就意识到动粗不是高飞的对手了,眼神恶毒的看着他在心中咬牙发誓,抬手擦了擦嘴角的鲜血,站直了身子,对赵友宾微微弯腰,竟然笑着说:“赵叔叔,我先走了,以后再联系。” 守着自己的前女友,被前女友的女干夫一脚跺出去,这是任何一个有面子的年轻人都无法忍受的。 可李男哲却忍了,好像刚才被人跺出去的是别人,而不是他那样,用最快的速度调整好状态,给赵友宾弯腰鞠躬后,这才迈着气定神闲的步伐,走出了书房。 临走前,还对赵娴静微微笑了下。 赵娴静自然对他报以无比厌恶的神色。 曾几何时,她为李男哲的绅士风度,儒雅的外形和幽默的谈吐所倾倒,要不是碍于老赵一再警告她,在没有大婚前绝不能和李男哲越雷池一步的话,他们可能早就双宿双飞了。 以前赵娴静始终不明白,父亲为什么在这件事上固执的有些吓人,为了从精神上制约她,甚至还让她在爷爷份前放下了毒誓。 现在她才明白,父亲原来早就看透了,或者说担心李男哲的本质,这才替她保住了清白,最终却被她自己愚蠢的送给了高飞。 从听到李男哲和父亲的那些谈话后,赵娴静才看清了她心仪男人的嘴脸,在侥幸的同时,也对他有了万分的厌恶。 高飞倒没有厌恶李男哲,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反而有了郑重之色。 如果李男哲在临走前,嚣张的说什么‘今天你给我的,日后我一定会加倍报答,你等着’之类的话,高飞只会把他当做一条乱吠的狗,而不予理会。 狗叫的样子越凶,就证明它除了乱叫唤外,根本没别的本事。 会咬人,敢咬人的狗,是不叫的,正如守着前女友被高飞狠狠一脚跺在墙上的李男哲,临走时还是笑着的。 这种人才是最可怕的,因为他能忍,也会忍--不会忍耐的毒蛇,是捉不到猎物的。 当然了,李男哲在高飞眼里的威胁,还远远没被他看重:他敢来,高飞就敢往死里干他! 同高飞一样,赵友宾也没小看李男哲,只是他比高飞更懂得隐藏心思,表面上没有丝毫异样表情流露出来,只是缓缓坐在了书桌后面,吩咐女儿:“娴静,给高先生泡茶。” 不管高飞是不是杀害赵率,祸害女儿的凶手,赵友宾在和他正面相对时,总能摆出正确的姿态,因为某人背后站着高家那个庞然大物。 赵娴静却没有去泡茶,只是给高飞接了杯白开水,重重放在案几上就不再理他,急着问父亲:“爸,消息属实吗?” 高飞也没在意,坐在了李男哲刚才坐过的地方,端起了水杯。 看了高飞一眼,赵友宾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说:“基本是千真万确。” 赵友宾的答案,早就在赵娴静的意料之中,可她在听到这句话后,还是呆愣了很久,随即猛地伏在墙上,失声痛哭了起来,哭着哭着瘫倒在了地上。 现在她不后悔失去了李男哲,却为自己把清白献给高飞而自嘲,心伤。 同时,也为自己以往那些仇恨的想法,而感到可笑。 她辛苦制订的复仇计划,本身就是个荒唐的笑话,除了认清李男哲的本来面目外,就没有任何收获了。 也许还有--就在不久前,她遭到了别人的追杀。 那些人想她死,就是想挑起高飞和赵家的斗争罢了。 想到自己本来很聪明的啊,结果怎么会成为别人利用的棋子,赵娴静就无法止住悲声,为她的清白,她的被利用,她的爱情,她的兄弟而伤心万分。 高飞和赵友宾都没有说话。 赵友宾扔过来了一颗烟,高飞很自然的接住点燃。 当一颗烟燃尽时,赵娴静的痛哭声已经小了很多。 高飞说话了:“前些天我去了明城,在一家小酒吧内遇到了赵率。” 高飞就把在明城遇到赵率后所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末了说:“在他出事的那个晚上,我就留在明城,第二天下午才飞回了冀南。航空公司内,应该有我的乘机纪录,明城的酒店内,也该有我的入住证明。” 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内后,高飞继续淡淡的说:“我知道,这些证据在你眼里,只是我脱身的一些手段,是我派人干掉了赵率。幸好,现在真相大白了。” 又接过赵友宾扔过来的一颗烟,高飞看向了赵娴静:“至于和她的事儿,我说不出谁对谁错。我毁了她的清白,她却是想让我死--赵娴静,你不懂事,又是个女流,我不会跟你一般见识。我只是提醒你,以后千万别再做这样的蠢事了,其实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种,这是最次的。” 高飞站起身,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你现在既然已经回家了,那些人也看到我救了你,那么你就对他们就失去了价值,以后不会有人当街枪杀你了。好了,该说的话,我都说完了,我还很忙,先走了。再见。” 赵友宾的脸色猛地大变,蹭地站起身:“高先生,请留步!” 高飞停步转身,说:“你想问问她在街头被追杀的事情,问她自己就好了。” 赵友宾还没有说话,赵夫人出现在了门口,看了眼从地上站起来的女儿,微微笑道:“老赵,门口来了很多警方的人,说是要找我们了解一些事情。” “嗯,我知道了,让小翠(赵家的保姆)把他们带进来吧。” 赵友宾点了点头,沉声对对高飞说:“高先生,能不能先滞留片刻?我想就算你离开了,也得和警方打交道的。” 高飞想了想,说:“好。” “请。” 赵友宾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高飞再次坐在客厅沙上时,赵娴静代替保姆给他泡上了一杯茶,然后安安静静的坐在了他身边沙发上。 眼角瞅着这个女子,她的神色已经恢复了正常,没有悲哀、愤怒和羞愧,只有淡淡的恬静,和她大小姐的身份很匹配。 只是,她干嘛坐在我身边? 这会让人误会我们俩人关系的。 高飞悄无声息的向外侧挪动了一下,赵娴静马上就借着拿水果的借口,向他靠近了一下。 高飞皱眉。 赵娴静递过来一个桔子,柔声说:“高飞,来吃水果。” 赵友宾坐在正冲着门口的沙发上,端着茶杯喝茶,对这俩人视而不见。 “谢谢,我不怎么喜欢吃桔子。” 高飞很有礼貌的拒绝了。 “哦,那就吃苹果。” “我也不喜欢吃苹果。” “梨子呢?” “不喜欢。” “香蕉?” “不喜欢。” 高飞摇头:“我是个肉食动物,只喜欢吃肉。” 赵娴静忽然做出的亲近动作,让高飞有了警惕心。 “那待会我给你做红烧肉吃。” 赵娴静好像没听出高飞话中的拒绝意思,故作天真的说:“我做的红烧肉很好吃,小时候爸爸妈妈去上班了,我就给小率做,他也是喜欢吃肉。” 赵娴静忽然对高飞亲热,就是因为想到了李男哲。 李男哲威胁赵家的那些话,她都听到了,也知道依着赵家的实力,要想摆平这件事,肯定得付出她想象不到的代价。 但高飞就不一样了。 他身后站着高家,虽然他被高家清理出门户了,可高家绝不会对他不管不问。 北朝李家对赵家来说,也许是个重量级的存在,但在高老爷子眼里,只是一伙被喂大了的看门狗罢了,啥时候想踹一脚,随便踹。 如果能把高飞绑在赵家的身上,不但能抗住北朝李家那边的压力,对于赵家以后的发展来说,也有着莫大的好处。 赵率虽然死了,可赵友宾这个赵家的领军人物,还有责任和义务,带着赵家继续走下去。 再说了,既然赵娴静的清白已经毁在高飞手中了,双方又没有真实的杀子、杀弟之仇,在误会解开后,为什么就不能凭借这些误会,促进双方的感情呢? 赵娴静这时的心思,和说出的话,赵友宾当然看得出,也听到了,他却不闻不问的装傻在那儿喝茶,这本身就表明了一种态度。 斯人已逝,活着的人该怎么更加幸福的生活,才是聪明人当前所考虑的。 赵家父女的心思,高飞明白了,却不知道该怎么说,唯有心中暗叹。 脚步声传来,有人来了。 第1154章 李承明是满头雾水! 驾驶红色奥迪车的美女当街遇刺,一年轻帅哥天降神兵般出现,打到了歹徒救走了她,消失在了都市车流中。 就像无意中目睹整个过程的老李那样,他肯定会在离开现场后就把这些忘掉了,可警方绝不会忘记:光天化日之下,省会城市街头发生枪击事件,其中一名歹徒丧命…… 这对冀南的警方来说,绝对是件性质恶劣的大案子,几分钟警方就大举出动,把那个路口给戒严了,刚上任没几天的市局副局长李承明,根据交管部门提供的情报,亲自带人来到了大院门口。 当得知当街被刺杀的女子,是来自这个大院内后,李承明顿时就感觉有些晕眩:乖乖,我刚来到冀南好不好,还没有适应这边的气候呢,结果就碰到了这么大一个案子,这让人情何以堪啊! 昨天下午才去市局报到,今天早上才第一天上班的李承明,现在真有些迷茫了,不晓得命运要怎么玩儿他。 他在岭南时,明明因为受到赵率一案的影响被边缘化了,可来自上级的一个电话,就把他调来了冀南,担任副局长。 李承明在明城时,是市局的老大。 但明城又怎么可能与冀南这座内地省会城市相比? 一个城市只有七八十万人,一个却是力争发展成上千万人--市局局长的重量,由这两个数字,就能判断得出了。 尽管是副局长。 可明眼人都知道,李承明忽然空降到冀南,就是要接替即将高升的刘昌明,来担任市局一把手的! 这小子,走了狗屎运啊,而且还是很肥的一坨狗屎! 这句话,是当初提拔李承明的老领导,得知这个消息后发出的感慨。 李承明本人也和做梦似的,到现在还没有回过神来,搞不懂自己怎么就坐着火箭般的,嗖嗖高升了。 幸好,李承明的业务能力很强,就算在云里雾里时,在遭遇突发事件后,仍能用最快的速度,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说实在的,当得知被歹徒当街追杀的美女,原来是原岭南领导赵友宾的女儿,自己这是要和昔日大领导见面后,李承明心里就发怵。 他当然明白,因为赵率一案,赵友宾对他是多么的不满。 结果,他做梦般的来到了冀南,却要在正式上班的第一天,就面对赵友宾,说不发怵,那是骗人的。 但不管怎么说,李承明都得去面对,因为这是他的职责。 李承明和猛子俩人,跟着带路的小保姆,快步走进了赵家客厅内。 刚走进客厅,李承明就看到坐在沙发上的赵友宾了,立即啪的一个敬礼,朗声说道:“报告领导,冀南市局副局长李承明,因公前来报到,请领导指示!” “李承明,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是你?” 本来安坐在沙发上,一副高人模样的赵友宾,看着李承明的眼神里,全是不可思议。 对于李承明,赵友宾没有当面见过,却听说过他的名字,并恨死了他:当初,要不是李承明帮助高飞,赵率又何必连夜上路,结果死在半途中? 可以说,赵率的死,和李承明有着间接关系,绝不能让他好过了! 所以,李承明在岭南时,才有了陨落的危险。 对于这种小人物,赵友宾压根不用去正眼看他,只需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能改变他一辈子的命运,所以很快就忘记了这号人。 可是现在,李承明却出现在了冀南,而且还是市局的副局长! 这是怎么回事? 赵友宾死死盯着李承明,想搞清楚眼前是不是幻觉:自从赵率死后,他就一直没去上班,所以不知道某些人事调动。 赵友宾的目光很阴森,李承明心中发怵,却只能坚强的抗衡着,表现出尽可能的不卑不亢:“是,报告领导,我就是李承明!” 赵友宾还没有说什么,赵娴静却抢先问话了:“你原先在岭南明城市局工作来着吧?” “是!” 李承明这才看向了旁边沙发上,然后看到了对他微笑的高飞,登时愣住:咦,他怎么会在这儿?哦,对了,现在赵率之死的真向已经调查清楚了,他这是来找赵家解释误会的。 在明城时,李承明就知道高飞是京华高家的子弟了,在那边惹上麻烦后,委托岭南大学的周校长,找了几层关系后,最终才找到李承明出马,把事情解决了。 刚接到老领导的电话时,说实话李承明对高飞还是有些不屑的,因为他觉得肯定是姓高的纨绔嚣张惯了,没想到却在明城吃瘪了,这才托人求关系的找到了他头上。 不过当搞清楚事情真向后,李承明才知道冤枉了高飞,马上就处理了那些捣乱分子,放高先生走了。 把高飞放走后,李承明就忘记了这个人,因为在他的工作生涯中,经常遇到这种事,直到赵率害怕被高飞报复、连夜赶往冀南结果却死在半路的消息传来后,他才知道事情有些大了。 不管谁站在李承明的角度上,肯定会对高飞生出怨恨:要不是给你解决麻烦,我怎么可能会惹上这麻烦? 李承明自然也是这样,但很快就改变了心态,觉得这样埋怨一个纨绔也太可笑了,官场受挫这本身就是他的命。 所以,就算李承明在被人不待见时,也没对高飞有太大的恨意,哪怕今天看到高飞出现在赵家,也只是猜到他是来求和的,淡淡回了一个笑,就看向了赵娴静。 就像赵友宾那样,失去胞弟的痛苦让赵娴静也恨上了李承明:当初要不是你释放高飞,小率又怎么可能会死?小率死了,你必须得付出该付出的代价! 但事实却很出乎赵娴静父女的意料,本该在官场折戟沉沙的李承明,现在竟然高升了,成为了冀南市局的副局长! 靠,这还有没有天理啊? 确定这个李承明,就是致使赵率之死的罪魁祸首之一后,赵娴静怒火腾地窜起,站起身就向他冲了过去,右手高高的举起,尖声骂道:“你个杀人凶手,给我滚出去!” “娴静!” 赵友宾赶紧出声制止。 他是对李承明没有好感,李承明就算成为冀南市局的副局长,在他眼里也算不了什么,但话有说回来了,不管他对李承明的印象有多坏,来他家可是为了公事。 李承明大小是个官员,如果为了公事在赵家被赵娴静殴打了,这要是传出去,赵友宾在官场上的名声就完了,一个纵然子女殴打下级官员的帽子,是戴定了,所以他才赶紧出声喝止女儿。 赵娴静现在已经把所有仇恨(包括她自己清白被损)的源头,都撒在了李承明身上,眼睛都有些发红了,怎么可能会听父亲的喝斥? 看到赵娴静高举着手向自己扑来后,李承明也有些不知所措。 他当然不想被抽耳光,也有足够的借口来制止赵娴静(比方袭警),可他却很清楚,只要他一动手,那么和赵家的仇恨就再也无法解开了。 赵家对于没有任何背景靠山的李承明来说,就是个庞然大物般的存在,他真惹不起。 所以他只能闪避,抢在赵娴静扑过来之前,向高飞那边的沙发前急速退去,厉声说道:“小姐,请冷静一下,听我解释!” “解释你个头,你这个杀人凶手,我今天非得杀了你!” 赵娴静已经被自己受辱,赵率之死的怨气冲昏了头脑,才不管李承明要解释什么,尖叫着追了上来。 “娴静,你别再胡闹了!” 赵友宾再也坐不住了,连忙站起来再次喝斥。 李承明很清楚,他现在肯定不能动手,要是被赵娴静缠住,脸被抓花那是肯定的--新的副局第一天上班,就被女人给抓花脸,肯定会成为一个大笑话,这对他以后工作是有很大影响的。 李承明不能动手,唯有绕着沙发跑,希望赵娴静能冷静下来。 站在一旁的猛子,看到赵娴静‘追杀’自己老大后,急得干搓手,却没有一点办法。 “你别跑,让我杀了你!” 赵娴静咬牙切齿,状若疯癫的紧追不舍,正要不顾一切的扑过去时,脚下却被某个东西绊了一下,嘴里本能的哎呀着向地上摔倒。 眼看她就要摔在地上,嘴巴结结实实的亲吻地板,却觉得肩膀一紧,身子攸地向上提起,接着摔倒在了沙发上。 再接着,她就听到高飞淡淡的说:“你不觉得,你这样子像极了不讲理的泼妇吗?” 高飞的这句话,就像一盆冷水浇在赵娴静头上,使她从痴狂中清醒了过来。 看到高飞在关键时刻伸腿绊倒赵娴静,又及时抓主她肩膀把她放在沙发上后,赵友宾才松了口气,狠狠瞪了女儿一眼,坐了下来。 赵娴静这时候也明白过味来了,知道自己刚才差点摔倒,就是高飞捣鬼呢,又听他说自己这样子像不讲理的泼妇,无边的委屈化为泪水,淹没了刚要说出的话,捂着脸趴在高飞膝盖上,嘤嘤哭了起来。 你哭就哭吧,为啥要趴在我身上--高飞对此有些无奈的莫名其妙,有心把她拎起来放一边,但看在她哭的很伤心的份上,又不忍了,只好尴尬的看着赵友宾尴尬的笑了笑。 李承明傻楞在那边,看着高飞的眼神中带着不可置信:哥们,你才是赵率致死的罪魁祸首才好吧?怎么她不恨你,还和你这样亲热?这到底是咋回事啊? “李局,请坐,坐下说话。” 赵友宾就像瞎子那样没看到女儿在别人身上哭那样,趁着脸的对李承明说:“抱歉啊,小女刚才有些失态了,还请李局多多谅解。” 李承明现在是满头雾水,哦了一声坐在了旁边的沙发上,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进行了。 他刚坐下,赵友宾却又站起来了:“你们聊,等会儿来书房,我有话要对你说。” 第1155章 赵娴静的哀求! 李承明这次来赵家,不是为了赵率之死,而是为了赵娴静当街遭到的事情,来调查取证的,所以赵友宾没必要留在现场。 虽然老赵现在已经明白过来了,他儿子的死其实和人家李承明没啥关系,但他还是不愿意看到李承明高升,就坐在他面前,索性回避了。 临走前,却让李承明调查清楚后,去书房找他,他有话要说。 李承明对此自然不会拒绝,心中却更家的忐忑,低头沉默片刻后,才抬起头轻轻咳嗽了声。 他现在如坐针毡,恨不得早点完事早点离开,哪有耐心等着赵娴静哭够了再工作。 赵娴静这时候已经彻底冷静了下来,听到李承明的咳嗽声后,轻轻吸了下鼻子,很自然的扯过高飞衬衣的衣襟,在脸上擦了一把。 高飞眼角跳了几下,却又装没看到。 赵娴静抬起头时,已经恢复了昔日的高雅,只是嗓音有些沙哑,却平添了几分成熟的魅力:“对不起,李局,刚才我太冲动了,还请你原谅。” 李承明连忙说:“没事,没事,可以理解。” “嗯,谢谢。” 赵娴静道谢后,索性依偎在了高飞肩膀上,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李局,你想问什么,就问吧,我一定会如实相告……高飞,我现在很无助,借你肩膀用一下都不行吗?” 她最后这句话,却是在高飞要推开她时,低声说出来的。 高飞叹了口气:“唉,其实也我很无助,你还是离我远点吧。” 高飞推开赵娴静,她却像狗皮膏药那样再次贴了上来,接连三次,最后这次更是牢牢抱住了他胳膊,高先生没辙了,只好随她去了,总不能守着警方人士在场,就对她动蛮力吧? 那样也太没男人风度了。 看到这对男女在这儿旁若无人的打情骂俏,李承明有些受不了,只能装做没看到,招呼猛子坐下来开始纪录:“赵小姐,请问你就是在西大路口,遭遇不明来历者枪击的当事人吗?” 赵小姐幽幽的说:“是的,就是我。” “那好,你能不能把具体情况说一遍?要详细。” “好的。当时我正驾车回家,因为有急事,所以连续闯了几个红灯。在此,我要向交管部门的同志说声对不起,我甘心接受任何处罚,而不会有丝毫意见。” 冷静下来的赵小姐,叙述事情经过时说话相当到位,思路清晰,很快就把她所经历追杀一事,原原本本的仔细讲述了一遍。 赵小姐所讲述的这些,与李承明在现场所了解到的完全一样。 不过,他却真没想到高飞竟然会那么大胆,敢在三个持枪歹徒面前救人,并迫使歹徒残忍的干掉受伤的同伴。 想到高飞这么牛比,在明城时却又‘依法办事’的行为,李承明就有种被利用的感觉,再看向他时,眼神里已经带有了不满:你连三个持枪歹徒都没放在眼里,在明城时,你却对付不了一帮小混混,打电话找领导--这,这不是故意给我惹麻烦吗? 高飞好像知道李承明心里在想什么,也没解释,只是等赵娴静说完后,又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把事情经过补充了一遍。 “好的,多谢两位的配合。” 等猛子纪录完毕后,李承明站起身说:“赵小姐,警方可以理解当时你是受到歹徒追杀,才闯红灯的,这件事我会向交管部门解释的。至于高先生--高先生,能不能请你在这儿稍等?稍后我还有话要对你说。” 高飞很顺从的点头:“好的,没问题。” “谢谢。” 李承明点头致谢后,抬头向书房那边看了一眼,整理了一下衣服,大步走上了楼梯。 书房内,烟气弥漫,赵友宾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一颗烟,好像要把他自己隐藏在烟雾中。 李承明要抬手敬礼时,赵友宾说话了:“不用多礼了,坐下说话。” 李承明规规矩矩的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盯着赵友宾的下巴处,目不斜视。 “李承明,你怎么会从明城调到冀南来呢?” 赵友宾上来就开门见山的问道。 李承明犹豫了下,觉得最好是实话实说:“我自己也不清楚。” “嗯,我就知道你也不清楚。” 赵友宾轻轻叹了口气,左肘竖在桌面上,淡淡的说:“但我现在知道了。李承明,你红运当头了,被京华高家那位老人看中了,所以才有了你的今天。” 李承明惊讶的张嘴:“啊?” 京华高家那位老人,李承明当然知道。 不过他做梦也想不到,赵友宾会告诉他说,他被那位老人看中了,所以才在他事业最灰暗的时侯,异军突起的调来了冀南。 京华高家那位老人是什么人呀? 他李承明,又是什么角色? 李承明可以毫不犹豫的说,他在那位老人眼里,说是个小人物都是高抬自己,但自己却被老人看中了,如果告诉他这个消息的不是赵友宾,他肯定会以为别人是在和他开玩笑。 看着脸上浮起激动神色的李承明,赵友宾甚至有了些嫉妒。 他站的比李承明高,看待问题自然也更全面一些,当然知道一个小小的局长被高家老爷子看中,代表着什么。 要想赵家安然度过本次劫难,必须得放下一些怨念,和这个李承明好好交往--迅速做出正确判断的赵友宾,扔给李承明一颗烟,语气温和了许多:“李局,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其实不知道高飞的真实身份,对吧?” 李承明接过香烟,却没有点燃,捏着烟想了想才说:“我知道他是高家的人。” 赵友宾淡淡的说:“可你不知道,高飞其实是高家那位老人的嫡孙吧?” “什么?” 李承明愣住,吃吃的说:“高飞,是、是高家老人家的嫡孙?” 他当然明白高家人,和高家嫡孙这两个身份的差别。 前者,只是属于高家,哪怕是在高家工作的厨子,也可以说他是高家人。 可后者,却能正式代表着高家,荣辱与共。 当时在接到领导电话,说要去机场派出所处理高飞惹上麻烦那件事时,李承明就以为高先生只是高家人而已,就是无足轻重的那种,要不然依着高家在华夏的实力,嫡系子孙遭到当地纨绔暗算后,早就大发雷霆,把明城搞个天翻地覆,不满意不罢休了。 所以李承明从没有觉得高飞有多了不起,当时放他走,只是公事公办罢了。 可现在赵友宾却告诉他说,高飞是高家的嫡孙。 高家的嫡孙,在地方上受气后,会这样宽宏大量? 只要求明城方面公事公办? 这些真正的纨绔,品味啥时候这样高了? 就在李承明满脸不信的发愣时,赵友宾又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刚才我打电话找关系问过了,你这次能够高升来到冀南当市局副局长,就是高飞的意思,高老爷子亲自发话的……呵呵,看来你很让高飞欣赏啊。” “我来冀南,是高飞的意思?” 李承明只觉得脑子开始缺氧,脑子混成了一团。 -- 猛子做好纪录后,看到赵大小姐还像狗皮膏药那样缠在高飞身上,就很知趣的去院子里了。 “行了,我的肩膀你用够了没有?” 高飞推开了赵小姐,向旁边坐了一下,淡淡的说:“赵娴静,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我都知道。” 赵娴静接着挨了上来,重新抱住了高飞的胳膊,一脸的无所谓:“既然你都清楚,那么你也该清楚,我们赵家当前除了得到你的庇护外,根本没有别的选择了。” 高飞冷笑:“我为什么要庇护你们?赵娴静,你们这是咎由自取,不管是赵率的死,还是李男哲露出真正的嘴脸,都和我没有屁的关系。” 高飞话说的虽然难听,却是在理。 先说赵率之死吧,当初要不是他在明城故意招惹高飞,在高飞脱身后又心虚的连夜跑人,那么他就不会在高速路上出车祸。 再说李男哲,当初赵家、赵娴静要是看清他真实的嘴脸,那么也就不会有今天的受制。 正如高飞所说的这样,这一切和高飞没有屁的关系。 如果非得把他占有了赵娴静的清白当做一种关系,那么赵娴静也是为了干掉他,幸亏他运气比较好些,在地下楼兰被‘改造升级’了的特殊体质,抗住了银色的老化。 如果不是这样,现在高先生可能就变成残喘等死的老人了。 赵娴静是个聪明人,自然也明白这些道理。 但她现在真的无路可走了,除了获得高飞的庇护。 “高飞,我知道你现在很看不起我,看不起我为了自家而不要脸的缠着你。但不管怎么说,你都是我赵娴静的第一个男人。” 赵娴静说着,出溜下沙发,跪在了他双膝前,仰起下巴时泪水已经顺着脸颊淌了下来,低声说:“看在我给你献上了第一次的份上,帮帮我,好吧?” “如果是放在以前,我也许会心软。如果不是你对我的态度转变的太快,我也许会管。赵娴静,你的确够聪明,也懂得取舍,可我最反感的就是你这种态度。你这种人,为了自己家族利益可以做任何事,把身体和尊严也当做了一种筹码。” 高飞冷笑着站起身,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继续鼓动着他的毒舌:“可是你错了,你把我看的太轻了,也把自己想象的太完美了,你只是一个漂亮的女人罢了。但我最不缺的,就是漂亮女人。” 赵娴静双手抱住高飞的腿,哀声求道:“高飞,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可我身为赵家的女儿,为了帮助赵家,我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高飞,求求你,只要你能帮我,无论我做什么都可以--我给你当小老婆,一辈子的小老婆,还不行吗?” 第1156章 明晚,有大事发生! 如果说女人最大的特点是自私,那么男人最大的特点,则是占有。 江山,权力,和美色,都是男人最热衷的东西。 爱江山更爱美人这句话,又把男人的本性彻底解剖在人面前,或者干脆说:在某些时候,男人对美女的占有,要强过任何东西。 现在,就有赵娴静这样一个身材相貌气质俱佳的美女,跪在高飞面前抱着他的腿子,楚楚可怜的哀求他,只要能帮她,她甘心为他做一辈子的小老婆。 什么是小老婆? 小老婆就是比不在册的妻子,和男人的关系要比青人更进一步,甘心为男人生儿育女,抛头颅洒热血也在所不辞--能够让赵娴静这样一个美女给自己当小老婆,绝对是绝大多数男人梦寐以求的事。 高飞却不在绝大多数人之间。 这倒不是说他不色,能够无视赵娴静的美,只是因为他很厌恶心机重的女人。 沈银冰、安归王,甚至王晨,都是那种七窍玲珑心机深沉的主,眼睛一眨就是一个主意……不管这样的女人有多优秀,高飞现在都有些心力交瘁的疲惫。 如果可以,他希望和地下楼兰的水儿,和皇朝会所的白瓷生活在一起。 水儿一心只为他,只要是对高飞有利的,不管自个儿做什么,都会竭力去做。 白瓷获得新生后,更是把一腔爱意全部给予了高飞,在那个女人眼里,高飞就是她的全部,也是唯一的全部,除了他之外,别的男人,女人,都不在乎。 这俩人在别的女人眼里,也许是愚蠢的,因为她们觉得自己活着,就是为了高飞。 可男人最需要的,却是这样的女人,尤其是男人在感觉累了时。 高飞现在就累了。 短短的一年时间内,他认识了太多的女人,也为这些女人做了太多的事。 如果穆天涯没死,如果红姐没死,高飞肯定还会享受被群美围绕的生活。 但那两个女人,为了他死了。 这就是债,一辈子都无法还上的债! 无法还上的债务,就像一座大山压在高飞身上,使他感觉异常的疲惫。 高飞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为红姐讨回公道(查出那个雇佣杀手的幕后黑手,干掉他),帮莫邪征东拿到全套的《安归经》,再帮叶心伤洗清冤屈,然后就和王晨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以后,他也许会每年去美国一趟,去地下楼兰看望自己的女儿,儿子。 或许,还会在无聊时,去一些寺庙上香,看看有没有那个熟悉的光头…… 他只想当个小商人,好好经营他的天涯集团,为社会贡献一个公民该有税务,过他自己的小市民生活,至于什么安归教,什么杀破狼,什么什么国家大事,自然有国家来对付,和他无关。 安归教和杀破狼都被高飞抛弃了,他哪儿还有闲心去管赵家和北朝李家那些破事? 连沈银冰、安归王等人都有些厌倦了,一个心机深沉的赵娴静,更没有资格让高先生为她操心劳神。 “你心甘情愿的给我当小老婆,不是因为我有多厉害,只是因为我姓高罢了。” 看着赵娴静那张梨花带雨的脸,高飞有着说不出的厌恶,想都没想,抬脚就蹬在了她心口,把她一脚蹬在了地上,冷冷的说:“对不起,我可没福气享受你这样的小老婆,说不定在某一天,我就无声无息死在你身上了,我现在特别珍惜自己小命,我还想活很久。” 被高飞一脚蹬在地上后,赵娴静没有恼羞成怒的打滚撒泼,也没有悲痛欲绝的低低哭泣,只是很平静的爬起来,很认真的说:“高飞,对不起。” 赵娴静的冷静表现,让高飞更加反感,一刻也不想多看到她,抬脚就向门口走去,走到门口时,却听李承明在背后喊:“高飞,等等!” 高飞就像没听到,理也不理,继续前行。 李承明追了出来:“高飞,等等!” 站在院子里的猛子,看到李局让高飞等等,高飞却不理不睬后,顿时大怒,挡在他面前伸手就去抓他肩膀,厉声喝道:“站住!” “走开!” 高飞也低喝一声,抬手一挥,就把猛子摔了出去。 猛子真没想到,高飞的武力值竟然这样强大,看似随意挥手就把他这个在部队上时就是优秀特种兵的退伍军人给摔了个倒,心中惊骇的同时,猛地拿出枪,喀嚓一声打开保险,厉喝道:“我再说最后一遍,站住!” 高飞霍然转身,目光阴森的看着猛子,森声问道:“你敢拿枪指着我?” “猛子,收枪!” 李承明老远就感觉出了高飞的杀意,用最快的速度冲过来,抬脚就把猛子的手枪踢飞,连声对高飞说抱歉:“高飞,对不起,他不是有意的,我刚才喊你,只想和你说声谢谢。” 听李承明这样说后,高飞心情好了许多:“你知道是我把你要到冀南来的了?” 高飞这样说,很狂妄,也让猛子呆愣在当场。 李承明却没有在意高飞的狂妄,相反觉得这才是一个真正纨绔该有的姿态,点了点头:“是,领导都告诉我了。” “李局,你来冀南那是因为我很欣赏你的正气,希望你能在新的岗位上,依然保持你该有的本质。说说话,我把你要来冀南,不是为了方便自己,我只是觉得你不该被我连累,希望你这样有正气的干部,能在更高的位置上,为民作主,服务。今天我把话撂在这儿,以后你要是在公正执法时遇到什么阻碍,你随时可以来找我。” 高飞这时的狂妄嘴脸一览无遗,语气一转:“不过,如果你觉得有了高家做靠山后,就只为讨好高家而忽略你的正气本质,那我就有本事,让你从哪儿来,再回哪儿去。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朋友,而不是相互利用。你给我记住了,这些话我只说一遍。” 说完这些后,不等李承明说什么,高飞就扬长而去。 走出大院后,高飞看到了王晨那辆车。 王晨落下车窗,对他摆了摆手。 高飞走过去,坐在了驾驶座上,王晨马上就启动了车子:“事情都处理好了?” “嗯,该解释的都解释了,应该算是处理好了。” 高飞脑袋靠在座椅上,点上一颗烟看着前方问道:“你想不想知道具体经过?” 王晨笑了笑,回答说:“只要你愿意说。” “你现在是我老婆,我不想瞒你,还是说了吧。” 高飞眨巴了下眼,说:“就在刚才,赵娴静跪在我面前,说要当我小老婆。” 王晨手一哆嗦,车子依旧平稳:“她很漂亮,身份也在那儿摆着--甘心给人当小老婆,很可惜。” “你为她可惜,还是觉得我该接受她?” 高飞问道。 王晨反问:“人家好好的一美女,有着不俗的家世,凭什么甘心给你当小老婆?” “你说呢?” “我要你说。” “我不想说了。” “那就不说了。” 王晨抿了抿嘴角,改变了话题:“去哪儿?” “去凤山开发区吧,我得去看看那边了。” “嗯。” 王晨嗯了声,忽然又改变了话题:“从你回来后,北山集团那边就格外的安静,我让老王以业务为借口去了那边一次,才知道沈银冰、焦恩佐都不在。” 高飞闭上眼,问:“他们在不在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也不知道,不过有人给你打电话了。” 王晨把高飞的手机递给他:“你手机忘在我车里了,我接听电话后,那个人拜托我转达给你一句话,说明晚可能会有大事发生。” 高飞拿过手机:“那个人是谁?” “沈银冰的男朋友,商平北。” “商平北?” 高飞眉头微微皱起,边拨打叶心伤的电话,边问:“他有没有说,是什么大事?” “没有说,只是给你提供了一个地址。” 王晨打开转向灯,说:“我也想知道,再给打电话过去时,他却关机了。”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已关机,请稍后再拨--高飞放在耳边的手机中,传来了机械女声的提示声。 缓缓的放下手机,高飞眉头皱的更紧,喃喃的说:“明晚,会有什么大事发生?” -- 成县向北一百公里,就是京华。 成县西郊一百公里处,就是连绵起伏的群山。 当前正值旅游旺季,每天都会有成千上万的人,走进这片群山中放松,避暑啥的,不过游人们最多在群山外围玩玩,向里……还没有被开发,听说在月圆之夜,还会传来野狼等动物的嚎叫。 每当晚上时,群山就格外的安静,站在开发过的某座小亭内向山深处看去,除了黑蒙蒙什么也看不到。 群山起伏,越往里走山势越高,站在外面自然是看不到。 哪怕某个山谷中,有篝火燃起,也不会被外面的人发现。 这个山谷最下方,是狭长形的地段,地势很平,好像特意被人工休整过那样。 三堆熊熊燃烧的篝火,把方圆几十米内,照的雪亮。 篝火内肯定添加了别的东西,要不然连半只蚊子都看不到。 山谷最窄的地方,也得有上百米宽,所以数百人围在篝火四周,根本看不出丝毫的拥挤。 在篝火忽视忽视的亮光中,沈银冰向左右看去:所有的人,包括她自己,脸上都戴着面具,有魔鬼的,有动物的,有仙子的--总之,什么样的面具都有,就是没有不戴面具的。 数百人戴着面具,聚集在篝火前的场景,很容易让人想到西方的万圣节。 沈银冰收回目光时,戴着唐三藏面具的叶心伤,和戴着猴子面具的苏青,就像所有人那样,盘膝坐在了她身边。 脚下,长着厚厚的青草,盘膝坐在上面,就像坐在世间最软的毛毯上,很舒服。 沈银冰也坐了下来,她今晚戴了个人头骷髅面具,长长的秀发披散在肩膀上,在火光下看上去格外恐怖。 第1157章 狼主! 对西方的某些节日,包括圣诞节,每年的2.14号青人节啥的,沈银冰从来都不怎么感冒。 她觉得西方的节日,仅仅是西方人的节日,和她这个东方人没有丁点的关系。 打个最贴切的比方就是:猴子的节日,和老虎啥关系? 所以沈银冰始终很纳闷,现代好多年轻人张嘴闭嘴的说上帝、圣母哈利路亚啥的,信仰这些有意思吗?这些大神都是外国人,人家能否听懂华夏人说的话还是个未知数呢,指不定你在嘟囔上帝保佑时,上帝以为你在骂他的祖宗十八代。 她既然连这些都不信,自然也从来没参与过万圣节了:一大帮子人戴着面具,群魔乱舞般的狂欢,也不知道高兴个啥子。 今晚就像在过万圣节,放眼看去,全是诡异的面具。 沈银冰不来还不行,因为她是贪狼中的一员,就像某公司的某部门经理,为公司经营着挣钱的场子,所以才收到了一份请柬,赶来了成县荒山中,参加这次群魔聚会。 沈银冰知道,焦恩佐也接到了通知,也赶来了,只是不知道现在去哪儿了,毕竟大家都戴着面具,她除了能认出叶心伤和苏青外,别的都不认识。 今晚,要有大事发生。 这八个字,就被写在请柬上,然后就是具体地址,是老孙送到沈银冰手中的,并提醒她就算是天塌下来,她也得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这次大会。 沈银冰很想知道,今晚会有什么大事发生。 不过老孙却告诉她,他也想知道,可惜他真的不知道,甚至他都没有资格参与这次大会。 沈银冰有资格,能带两个人,于是就带来了叶心伤,和苏青。 这是她目前,唯一能信任的两个人了。 “嗷!” 一声低沉的野狼嚎叫声,从不远处的山头上传来,打断了众人的窃窃私语,也让那三堆篝火的火焰,猛地腾了一下,很眩的样子。 和所有人一样,沈银冰抬头向狼嚎的方向看去,那边黑黝黝的啥都看不见。 沈银冰相信,今晚到场的这数百号人,可能就像她一样,谁也不认识谁,要不然大家在坐下时,不会分成上百个小团体。 最大的团体是五六个人,最小的则是孤身前来。 大家脸上虽然戴着面具,但相互提防的味道却很明显--这是杀头的买卖,一旦泄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对自己来说绝对是个灾难,要不是今晚必须得来,相信没有谁肯来这儿的。 同时,沈银冰也能看出今晚到场的人,都属于同一个部门--贪狼。 因为所有人在来到山谷内之前,就已经戴好了面具,换上了黑色的衣服,道袍一样的宽大,一角贴有一个狼头的粘画。 这些人,安归教外三大部门之一的贪狼帮众,平时以各种面孔生活在全国各地,过着自己的日子。 沈银冰还发现,表明看起来大家是随意坐在草地上的,实则是有着严格的等级:越是距离三堆篝火近的人,地位就越高,谁坐在哪儿,是被一些心口绣着金狼头的黑衣人安排的。 对距离篝火距离近的人,就会获得这些人的尊重,像沈银冰,人家都懒得多看她也一眼,因为她被带到了篝火的最外围,属于刚刚够资格参与本次大会的边缘人士。 北山集团在贪狼的协助下,近期取得了数百亿的市值,沈银冰身为集团总裁,却属边缘人士,由此可见贪狼这个组织是多么的庞大。 在来到成县时,沈银冰三人的手机,就按照组织的意思上缴了,然后随着一个旅游团来到了山里,晚上赶到了这个山谷内。 数百人从十几个景点赶来深山中,这对每天有上万有客流量的风景区来说,根本不起眼。 叶心伤坐在沈银冰的左边,腰板笔直,淡然自若。 苏青坐在她右边,好像有些紧张,悄悄从身后的山体上,折断了两根树枝,慢慢修理成了短刺的模样,把其中一根递给了叶心伤。 叶心伤没有拒绝,接过了木刺藏在了袖口中。 他们这些人在走进山谷内时,就被搜过身了,包括钥匙在内的都被搜走,确保所有人都不携带任何能致命性武器。 手里能够有木刺,这对应付有可能发生的意外,有着很大的帮助。 看来,坐在外围,有着外围的好处,最起码能折下树枝而不被人发现。 夜风从峡谷上方吹过,吹来了更多野兽的叫声,篝火也发出了啪的声音,却偏偏没有一个人出生说话,唯有三堆火焰忽闪忽闪的,搞的现场气氛很沉重,也很诡异。 “现在大约几点了?” 沈银冰微微侧脸,问戴着唐三藏面具的叶心伤。 叶心伤本来就是个光头,这时候戴着唐僧的面具倒是显得很匹配。 叶心伤抬头,看了眼天上的月亮,低声回答:“我们进山时是晚上九点,路上走了大约一个半小时,又坐了将近一个小时,现在估计快零点了。” “嗯,也不知道把我们约到这儿来做什么,到现在都没有看到主持人。” 说到主持人这三个字时,沈银冰语气中明显带有了嘲讽的意思。 叶心伤没有回答,因为他也不知道,但他有种预感,今晚可能真会有大事发生。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也是最让人感到不安的,沈银冰还好说点,最起码她在组织中的地位不高,前来参加这次会议,就是个打酱油的,看样子没她什么事。 不过前面圈里一些人,随着月亮越来越高,就有些沉不住气了,开始交谈不说,有两个不在乎的还摘下了脸上的面具:总戴着这玩意,很不舒服。 呼! 也不知道从哪儿吹过来一阵强劲的夜风,吹在三个篝火堆上,让火焰猛地一暗,却没有熄灭,等风过去后,又腾地一下窜起,好像活了的火蛇那样,大家眼前一亮,再看向那边时,却看到三堆篝火的中间,已经多了三个人。 三个人像大家一样,盘膝坐在地上,脸上戴着一样的面具,就是一副光板脸,白森森的只有眼睛,和两个鼻孔。 最中间那个身形最为瘦弱,头发是银色的,应该是个老人。 右边却是个长发披肩的女人,哪怕是坐在地上,也能让人看出她的身材很一般。 左边那个,却是身材魁梧,站起身估计最少得高一米八多,体重超过了两百斤,端坐在那儿显得中间老人更加瘦弱了。 “呵呵,有意思。” 看到那三个忽然多出来的人,沈银冰眼里讥讽之色更浓,喃喃的自言自语:“装神弄鬼,哗众取充,应该是早就藏在地下了,借着别处用风吹篝火的瞬间爬出来--这也算是闪亮登场了吧?” 这三个人,也都穿着黑色的道袍,心口绣着狼头,不过狼头却是碧绿色的,就像现代年轻人最喜欢穿的海盗服,光线越暗,狼头就越绿,仿佛鬼火那样,很瘆人。 “各位,让大家久等了。” 随着这三个人的出现,现场数百人的交谈声都静了下来,大家都看着站起来的左边那个人。 正如沈银冰所料的那样,这个人身高足够一米九,站在那儿微微佝偻着身子,好像一只狗熊那样强壮。 狗熊男一站起身说话,那些衣服上绣着金狼头的‘接待生’,马上就围在了三个人周围,背对着他们面向大众,这会儿已经换上了相同的光板面具,好像一圈晚上现世的僵尸一样。 “正如给大家请柬上所说的那样,今晚把大家聚在一起,是因为要有大事发生。” 狗熊男原地转了一个圈,最后面南背北:“因为今晚,老狼主要退位了,新的狼主,就会在今晚诞生!” 狼主,是古时少数民族对本族君主或首领的称呼,主要是突厥语系民族,突厥是铁勒的一部,以狼为图腾,所以部下尊称首领为狼主。 只要熟悉华夏历史的人,基本都在担心狼主是什么称呼。 叶心伤忍不住噗哧一声轻笑:“呵呵,狼主,好大的口气。” 沈银冰还没有说完,坐在他们三人左侧的两个人中的一个,看来是个话唠,这时候弯腰低声说:“兄弟,你是第一次参加这个大会吧?” 叶心伤瞥了眼这个戴着公鸡面具的人一眼,回答说:“是,第一次。” “怪不得呢。” 那个人向这边挪动了半米,呵呵笑道:“说实话,三年前我就参加过一次了,但那时候人不多,最多也就是今晚所来的三分之一。嘿嘿,说实话,那时候我听到狼主这个称呼时,也是觉得好笑,不过后来就觉得这很正常了。” 叶心伤看着说话的狗熊男,问:“怎么个正常法?” “因为创建贪狼的首领,在六百多年前,本来就是一个世袭狼主。” 那个人很健谈,可能是觉得当前气氛有些压抑,也许是看到一个戴着骷髅面具,却长发披肩,身材曲线玲珑的美女在听自己说话,所以就特意卖弄了起来:“看来你还不知道下,除了贪狼部门老大被称呼狼主外,其它两个部门,又是被称呼为什么。” 沈银冰想知道更多消息,就温声问道:“这位大哥,其它两个部门老大,是怎么称呼的?” 这人果然是喜欢在美女面前卖弄的角色,沈银冰搭话后,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兴奋之意:“贪狼首领叫狼主,破军的首领,则被成为军师,七杀首领的名字更威风,叫杀神。” 沈银冰微微一笑:“我倒是觉得,杀神也好,军师也罢,都不如狼主威风,也朗朗上口。” “姑娘,如果狼主禅让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我肯定会投你一票,因为从贪狼存在以来,还从没有过女狼主呢。” 那个人很讨好的样子,叹了口气:“唉,可惜啊,历代狼主禅让,都是内定的,我们唯有遵从。” 第1158章 狼主的禅让制度! 在这个人讨好自己时,沈银冰看了眼他的左雄前,上面有个阿拉伯数字:385。 沈银冰所穿的黑袍上同样位置,也有个数字,却是126。 沈银冰三人中,唯有她的黑袍上有这个126,叶心伤和苏青的,都没有。 刚发现这个数字时,沈银冰还以为它和加入组织时间长短有关,不过在看到385号好像很羡慕她身上的数字时,就不知道咋回事了。 数字代表着什么,沈银冰也没多想,淡淡说道:“我对成为狼主没什么兴趣。” “我当时也是这样说。呵呵。” 385号发出一声压抑的笑声:“不过,我倒是很羡慕你刚入会不久,排名就能突破两百名之内。” 沈银冰问:“你怎么知道的?是因为我身上这个126号?” “嗯,数字的大小,代表着被狼主的重视程度,越是靠前,就越被重视。” 这个人叹了口气,说:“也许,你有一天真能成为女狼主。” “都说了没兴趣。” 沈银冰摇摇头,说:“我只是纳闷,既然狼主禅让是早就内定的,为什么要把我们千里迢迢召集在这荒山野岭中,到时候只要发个邮件,通知一下谁是新的狼主不就搞定了?再说了,就算新的狼主出炉,好像我们也不知道他是谁,因为自从加入组织以来,我只认识三四个人。” 385号对沈银冰的意见深有同感:“唉,谁说不是啊?我都入会五个年头了,到现在不也只认识几个人?别说是狼主了,就是狼主身边的两大护法,十二大使者,我也没资格知道他们半点的身份信息。今晚把我们约来这儿,也就是走走过场罢了,因为此前狼主禅让,都是这样的,只要让大家看到那个装有所有会员身份资料的檀木箱子,被新狼主接手,这就算完成了。” 叶心伤又问:“哥们,狼主在位的年限,都是规定好,几年一界的吗?” “这可不一定。” 385号摇头,解释道:“我听我的上线说过,这届老狼主已经在位十九年了。二十多年前那届狼主,只在位三个月。新老狼主的交替,和能力,身体状况很有关系,看来老狼主这次禅让,是因为身体不适,要洗手退出江湖了。” 385号说的没错,因为狗熊男此时也在向大家解释,老狼主之所以要退位,退出江湖,就是因为身体不好。 贪狼的老狼主退位后,就会离开中原,去异国他乡安度余生。 这样的规矩,是预防退位的老狼主,会被自己人出卖,继而牵扯到其他会员。 退位后远走异国他乡,带着一大笔财富,从此不再关心风声雨声读书声,只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是一种何等的潇洒,快意? 随着狗熊男的介绍,最中间那个老人,也就是老狼主,在女性右护法的搀扶下,缓缓站了起来,藏在道袍内的双手拱拳,给大家行了个罗圈揖,清了一下嗓子说:“各位志同道合者,大家晚上好。” 老狼主的声音,带有电磁的尖锐。 沈银冰一听,就知道他佩戴了变声装置,这是预防有人从他的声音中,听出他本来的声音。 “老夫在位十九年。” 老狼主在禅让大会上发言时,习惯性的说一句话,就稍微停顿一下。 看来,老狼主此前习惯了做报告,因为领导在讲话时,都很体贴的给大家留下鼓掌的时间。 不过今晚不会有人鼓掌,要是引来外人咋办? 贪狼所有能拿上台面的人,可都在这儿了,真被国家发现,这些人一个也逃不了。 老狼主没有等到想象中的掌声,好像终于意识到不会有人鼓掌了,所以在接下来的讲话中,语速畅快了不少,就像终于不便秘了那样:“我个人认为,在这十九年中,我还是对组织的发展,立下了一定功劳的,比方吸引了……” 沈银冰以前也在职工大会上讲话,不过从来都是称赞别人,从不提自己多么多么优秀,所以在听到老狼主自个儿称赞自己后,就低声骂道:“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老不要脸的。” 她的低骂声还没有落下,就听到狼主他老人家,忽然提到了她的号码:“吸引了126号入会。这是一股子新鲜血液,对组织的继续壮大,和长盛不衰,起到了相当重要的因素。现在,有请126号上前,来接受这份沉甸甸的荣幸,算作是对她在入会后,为组织所做贡献的报答。” 沈银冰一下子愣住:啥?让我去前面接受大家的尊重? 就在她发愣时,和她交谈的385号,面具下的眼神一下子炙热了起来,带着羡慕和惊喜,仿佛沈银冰是他什么人那样,能够被老狼主如此重视,也是他的荣幸那样。 啪,啪的鼓掌声轻轻响起,低沉而又厚重,盘膝坐在草地上的众人,纷纷抬头左右扫视,这是要看看幸运的126号在哪儿。 因为担心行踪泄露,所以大会上规定不许鼓掌,尽管就算所有人在这儿把手掌拍烂了,也不会传到外面去。 但这次为欢迎沈银冰上台,老狼主却主动带头鼓掌,大家在稍微惊讶了片刻后,立即纷纷响应,同时也更加羡慕嫉妒126号,竟然为了欢迎她而破坏大会规矩。 “嗨,还愣着干嘛?狼主让你上前去了!” 385号见沈银冰依旧呆愣当场,好像激动傻了的样子,赶紧提醒了她一句,并小声说:“我叫韩家骏,目前在陕南北湖税务局工作!” 今晚来参加狼主禅让大会的所有会员,都是戴着面具来的,就怕会泄露自己真实身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个385号叫韩家骏的,却低声对沈银冰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其目的是不言而喻。 他看好沈总,觉得她能成为组织中的重量级人物,现在抢先向她‘表白’,肯定能给她留下好印象,以后多照顾他一下。 聪明如沈银冰者,自然明白韩家骏这样说的意思,长身站起时点了点头,轻声说:“我记住了,陕南北湖的韩家骏。” 韩家骏用力点头,鼓掌的动作加大。 沈银冰站起身时,叶心伤和苏青也都跟着站起身来:他们俩人的衣服上没有号码,这是因为他们只是126号的随从。 主子要去篝火面前接受众人的‘膜拜’,他们俩人为她安全着想,自然得紧随左右,所以那12个盘膝坐在外围的使者,并没有阻拦他们。 沈银冰早就见惯了被数百甚至数千人围观她的场面,虽说惊讶于狼主如此看重自己,却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紧张,夜风下黑袍飘飘的穿过12使者,来到了三堆篝火中间,对狼主微微弯腰颔首,表示见礼。 “请坐。” 狼主充满磁性的声音,变得越发和蔼,抬手坐了个请的手势。 狗熊男则举起右手,划了个圈子。 沈银冰会议,学着老狼主刚才给大家见礼的样子,双手拱圈缓缓转身,算是给所有人见礼,清了下嗓子朗声说道:“感谢狼主的厚爱,我以后定当为组织的发展,和强大,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 说场面话,对于沈银冰来说没有丁点难度,她身为女人的落落大方,自然又赚回了一片掌声: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人们总是对美女高看一眼的,哪怕沈总目前戴着面具,无法让人看到她的花容月貌,不过仅仅是出色的身材,和这种大方的气度,就足以倾倒在场所有男人了。 给大家见礼后,沈银冰在狗熊男的手势指引中,带着叶心伤和苏青俩人盘膝坐在了右边篝火的后面。 向大家介绍沈银冰,只是本次大会上一个小小的环节,狼主让她坐在自己面前,这只是给予她的一种荣幸罢了。 荣幸过后,大会该怎么进行,就怎么进行,也没她什么事了。 接受如此荣幸的,不仅仅是沈银冰自己,还有158号,和235号,这俩人都是男人,158号带了两个随从,235号带了一个,分别坐在其它两堆后面。 他们三个人,算是今晚的新星了吧。 特别介绍了这三个优秀新人后,狼主又开始做他在位19年的总结。 对于总结,用沈银冰的想法来说就是,无非是狼主先生自吹自擂,吹嘘他在位19年来,为贪狼做出的某些重大贡献,比方吸引会员人数,和质量,都超过了历届狼主等等。 虽然对这些云里雾里的自吹不怎么感兴趣,沈银冰还是和其他人那样,在该鼓掌时,轻轻拍手以示尊重。 她知道,大家都在等最重要的时刻到来,那就是谁将是新一任的狼主。 随着夜风的逐渐增大,狼主他老人家终于说到了正题:“因为老夫身体不佳,自愿卸任狼主之位,从此将要过上游历世界的休闲生活--对此,老夫很遗憾,也很欣慰。遗憾的是,老夫再也不能为组织效力了。欣慰的是,老夫在任19年中,还不算尸位素餐。” 大家都屏住了呼吸,看着狼主,希望他能快点说完这些,指定新一任狼主。 贪狼中,除了狼主外,最有权势的就是左右护法,和十二使者了。 但新狼主的选拔,却不是从左右护法中产生,而是从十二使者中。 新狼主的选拔规矩,也是狼主说出来的,毕竟今晚到场的人,既有韩家骏那样的‘老人’,也有沈银冰这种初次参加大会的新人,所以老狼主有必要介绍一下规矩。 按照贪狼的开会制度,每五年举行一次大会,主要目的就是推出三个新人。 这三个新人,只要在以后的表现中出色,就极有可能成为十二大使者之一,从而有了成为新狼主的希望,所以韩家骏在老狼主喊道沈银冰的号码时,才会那样羡慕。 “下面,我将宣布新一任狼主的继承人。” 无数的废话过后,老狼主终于说到了今晚最重要的主题。 现场的气氛,再次凝滞了下,仿佛连夜风声都小了很多。 第1159章 很熟悉的感觉! 刚才老狼主在介绍狼主选拔规矩时,就曾经明确无误的表示,新一任狼主将会按照祖制,从十二使者中产生。 这十二使者,分别有一个相当酷的名字,比方叫什么降妖使,驱魔使,昊天使等等,总之个个名字都很威风,让人听后心潮澎湃,恨不得跪在他们面前膜拜他们。 这十二个使者,除了有成为新狼主的莫大荣幸之外,还是狼主最心腹之人,负责为狼主掌管财物、武力、后勤等等。 十二使者之间并不一定相互认识,他们在贪狼中也都是一个单独的存在,之间只有合作,而没有谁指挥谁的上下关系。 同时,他们之间的竞争也很机烈,但不会相互残杀,因为一旦某个使者完蛋,就会立马有新的使者升上,新使者的晋升,就是从每次大会上推出的新人中产生。 比方本次大会三个新人之一的沈银冰,就具备了成为十二使者的资格。 老狼主要说出新一任狼主是谁时,盘膝坐在篝火外围的十二使者,全部竖起了耳朵,神经绷紧,希望能听到自己的名字。 至于其他人,则没这样的紧张,反正无论谁成为新狼主,都会从十二大使者中产生,和自个儿没啥关系,大家都是来作证打酱油的,瞎紧张个鸟吗? 老狼主很懂得控制气氛,在宣布将要说出新一任狼主是谁时,故意停顿了足有一分钟,等所有人紧绷着的注意力即将崩溃时,才缓缓的说道:“朝阳使,将担任新一任狼主!” 静,现场依旧是沉重的静,包括朝阳使本人,因为他也没想到自己会打败十一个同伴,最终成了贪狼第一人。 换句话说就是,幸福来的太突然了,短时间内竟然消化不了。 “新一任狼主,为朝阳使!下面,有请朝阳使!” 直到狗熊男大声喝出朝阳使的名字时,盘膝坐在篝火东边的一个黑袍男,才猛地一个空翻,从地上弹身跃起,岔开两根腿站在那儿,仰面昂首,好像大猩猩那样,双拳不住的捶打自己雄口,嘴里发出兴奋到极点的嚎叫:“啊,啊,啊!!” 对朝阳使这种失态的表现,大家用掌声来表示理解。 大家很清楚,就算换上自己,也会这样,毕竟狼主可以统率成千上万的会员,安排庞大的资金用项,本身在成为狼主后,公众身份也会立马提高,退休后还能捞到一大笔前去周游世界。 这样说吧,贪狼中的狼主,就是一个国家的国王,全面掌控着组织的武力、财力等,想要什么就会有什么,能不让人向往,能不让人欣喜若狂吗? 沈银冰看着那位大力捶打自己心口的朝阳使,猜到要不是怕泄露身份的话,他肯定会摘下面具,接受大家的祝贺。 距离东边最近的四五个人,掌声尤为的热烈。 不用问,他们都是朝阳使带来的心腹,根据组织的规定,左右护法,和其它几个重要的职务,就会从他们之中产生了,现在主子成为新狼主,他们自然也会水涨船高,可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老狼主很理解朝阳使此时的心情,因为当年他也是这样狂喜过的,不过那时候他就五十多岁了,表达狂喜的动作没有这样夸张罢了。 等朝阳使双手抱拳,不住的给现场众人弯腰施礼致谢后,左护法狗熊男才高声喝道:“恭请朝阳使近前,接受贪狼咒!” 贪狼咒,并不是和尚道士所用的咒符啥的,而是一个紫檀木盒子,盒子里装有整个贪狼所有成员的真实详细资料,可以说是这些人的命门。 这个贪狼咒,在贪狼组织中就相当于代表权力的金杖。 组织中所有人,对贪狼咒有着狂热的热爱,和痛彻骨髓的忌惮,因为狼主要是看谁不顺眼,想收拾他的话,只需把他的真实身份曝光,到时候根本不许组织上的人出面,当朝政府机关就会帮忙拿下,然后就是各种严刑拷打,追问同伴未果后,要不就把牢底坐穿,要不就用一颗子弹送上西天了。 所以贪狼咒的威慑力,在众人心中是无与伦比的。 朝阳使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尽可能的镇定后,才昂首走向篝火最中间,准备去接受贪狼咒。 朝阳使接任贪狼咒后,就正式成为了贪狼的狼主,他所遗留下的朝阳使一位,则会从今晚最出色的三位新人中产生。 所以激动的不仅仅是朝阳使他们,还有235号和158号。 沈银冰倒是一副心平气和,她不是不想争取朝阳使之位,只因她目前还没有做出任何准备,就算是争,也得知道该怎么争才行啊。 即将成为狼主的朝阳使,大踏步的走到老狼主面前,先恭恭敬敬的深施一礼,随即双手平伸,就要接过代表着权力的贪狼咒时,意外却忽然发生了。 一个好像碎了的破锣那样的声音,在沈银冰左前侧响起:“慢着!” 朝阳使的动作一凝滞,随即霍然转身看向高声大喝之人,面具下的双眼中,腾起熊熊的怒意,仿佛要把这个人给烧成灰烬那样。 老狼主心中肯定也是万分愤怒的,不过他毕竟在位19年,不知道历经多少大风大浪,早就练就了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变色的本事,看着那个人淡淡的问:“昊天使,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这个在朝阳使接任狼主之位最重要的时刻,突然生出是非的人,是贪狼十二使者中的昊天使,也是老狼主特别看重的几个使者之一,此时见他横加打搅禅让大典,心中甚是不快。 “我当然有话要说。” 嗓音很是难听的昊天使,缓缓站起身来时,距离他最近的三个人,也跟着长身而起。 这俩人,自然也是他带来的心腹,一个身材特别魁梧的男人,一个身材不魁梧,但看起来很顺流的男人,还有一个身材不错的女人,三个人很快就站在昊天使背后,一个转身,就呈现出了标准的四方风来的防御阵型。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沈银冰和其他人一样,既然没有染指狼主的资格,遇到这种事时,自然不会多管闲事,只是饶有兴趣的看着昊天使,猜测他要做什么。 老狼主声音低沉了起来:“能不能等我举行完禅让仪式后,你再说?” “不行!” 昊天使断然拒绝,仰天哈哈大笑道:“哈,哈哈!如果是那样的话,我还有必要站出来吗?” 朝阳使恨死了昊天使,不等狼主说什么,就大声喝道:“昊天使,你究竟要怎么样?” 昊天使笑声一收,嘎声说道:“怎么样?自然是不服气你能成为新的狼主了。” 朝阳使大怒,左手一挥,他的五个手下马上就窜过去,把昊天使四个人团团围住。 其他十个使者,看到意外突发后,也都纷纷站起身,站在了一旁。 现在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昊天使对朝阳使能成为新狼主而不满,这才在他准备接受贪狼咒时,横加出手阻止。 不过,昊天使这样的做法,明显违背了贪狼新老狼主的禅让规矩,所以有人就对他怒目相对,但大部分人,则都怀着看好戏的心思。 人们在得不到某个好东西时,也不希望别人能得到,这是人之常情。 十二大使者,这些年来都自认自己立下了汗马功劳,凭什么老狼主会选择朝阳使? 不过碍于组织的规矩,大家不愿意站出来表示什么,只是想着该怎么和新的狼主搞好关系,获取更大的利益罢了。 现在有人站出来反抗朝阳使成为新的狼主了,不管反抗能不能成功,昊天,和朝阳这两大使者已经撕破脸,必定会引发一场斗争。 他们两个最好斗个两败俱伤,我也好从中获取好处--其他使者,心里都是这样想的。 “胡闹!” 不等朝阳使再说什么,老狼主厉声说道:“昊天使,难道你忘了祖宗的规矩吗?敢搅乱禅让大典,质疑狼主的选择,将会得到何种惩罚!?” 贪狼是个传承近七百年的组织,组织中有着严厉的‘法规’,任何人,哪怕是狼主,违背了这些法规,都会受到家法伺候。 而故意搅乱禅让大典,对狼主不尊,是法规中受罚最严重的几条之一,违背者不但会受到三刀六洞(所谓的三刀六洞,就是在犯法者身上插三刀,刀刀刺穿人的身体,留下前后六个透明窟窿),还会被踢出组织,身份泄露,被当局逮捕,来个牢底坐穿。 老狼主很生气,因为昊天使是他刚提拔上来的新人。 原昊天使是黄龙。 黄龙因为身份泄露,无奈之下,老狼主只能在灭口失败后,把她踢出了贪狼,选定了新的昊天使。 新的昊天使是谁,除了老狼主,和左右护法之外,谁都不知道是谁,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是他在上届大会中看好的三个人之一,竭力培养五年,算作是心腹了。 只是老狼主却没有想到,就是这个心腹,现在竟然要反对他的决定,他要是不生气才怪。 昊天使对提拔他的老狼主却没有感恩戴德的意思,更不惧怕家法,只是用那特殊的嗓音笑道:“我当然没有忘记祖宗的家法,我只是不甘心新任狼主由朝阳使来担任罢了。” 在昊天、朝阳两大使者剑拔弩张之时,沈银冰也站了起来,在叶心伤俩人的护卫下,悄悄退到了篝火最后面:她今天来这儿就是来捧场的,能够成为三大新人之一,这就很出乎她的意料了,距离她的目标又进了一步,自然没必要再掺和狼主之争,还是有多远就躲多远最好。 “这个昊天使,说话声音也使用了电磁干扰技术。” 沈银冰看着昊天使四个人,扭头对叶心伤说:“我怎么看着昊天使左后面那个人的身形,好像有种熟悉的感觉呢?” 第1160章 第十七条规定! 在昊天使站出来后,所有人都把目光对准了他,而忽略了他带来的三个随从。 沈银冰也是这样,只是刚才在悄悄后退到篝火后面时,才无意中发现,昊天使左后侧那个男人,好像有些熟悉。 那个人也穿了一件黑色道袍,宽大的道袍很难让人看出身材怎么样,沈银冰却在看了他一眼后,偏偏有了种熟悉感,叶心伤不能不暗赞她第六感相当敏锐,表面却装做茫然的样子:“熟悉?我看不出。” “嗯,就是感觉罢了。” 沈银冰再看向那个人时,他已经被昊天使遮住了,也没在意,继续后退,退出了三座篝火之外,免得待会儿这边打起来,会殃及到她。 就在这时候,老狼主的眼神凌厉了起来,看着昊天使厉声问道:“那依着你的意思,是不是新狼主之位,得有你来接替对不对?” 昊天使马上弯腰躬身,双手抱拳咯咯笑道:“固所愿尔!” “放屁,你是什么东西,也敢质疑狼主的命令!?” 朝阳使现在肺都气炸了,面具下的面孔早就狰狞起来,要不是守着狼主在场,现在他早就扑上去,把这个胆敢破坏狼主禅让大典的昊天使给撕成碎片了。 “朝阳使,镇定。” 老狼主低喝着让朝阳使镇定后,带着左右护法缓缓向前走了一步,看着昊天使说道:“根据贪狼自古以来的传承,新狼主将会由老狼主指定。除非在老狼主发生意外,无力召开禅让大会后,新一任狼主才会由十二使者投票产生。现在,我还健在,已经指定了新任狼主,狼主禅让制度完全符合祖制,你这种行为,将会视为大逆不道,接受家法惩处。不过,根据祖制,你也有一个权力,那就是挡着数百贪狼子弟,说出你这样说的理由。” 顿了顿,老狼主的声音缓和了下来:“如果你能说服我,说服在场一半人之上,就不会接受家法惩处,而且还会得到贪狼咒,成为新一届的狼主--昊天使,这是你能否看到明天的太阳的唯一机会,我希望你能把握著。” “好,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就说。” 昊天使咯咯再次笑了两声,昂首说道:“我想请问狼主,还是否记得贪狼祖制第十七条规定?” 听昊天使说出这番话后,老狼主身子颤了一下,沉声回答:“当然记得。” “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躲在篝火后面的沈银冰,本能的扭头问叶心伤俩人。 这俩人都是第一次参与贪狼大会,又怎么能知道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沈银冰看到叶心伤俩人眼里全是不知所谓的神色后,轻笑一声摇头时,却听右手边有人说道:“我知道。” 沈银冰侧脸看去,就看到那个385号韩家骏,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跑来她身边了。 对这个一心要讨好自己的韩家骏,沈银冰倒没有什么反感的意思,反而希望能多认识几个组织中的人,也好有利于她以后做事,所以很自然的问道:“是怎么规定的?” 贪狼部门成立后,首创贪狼的狼主,仿照华夏古时候四大贤王(尧舜禹汤)而建立了禅让制度。 安然健在的老狼主在退休前夕,有权利指定自己的继承人。 不过,为预防老狼主会夹杂私心,任命唯亲,或者在位不法,给组织造成大损失,所以就专门针对狼主创建了几条家法。 第十七条法规就是这样定的:当老狼主犯下致命错误,给组织带来大灾难时,就失去了指定新狼主的权力。新的狼主,将会由十二使者自己投票选择,老狼主只有监督投票权,却没有横加干涉的权力。 “呵呵,没想到这些祖制还很公正。” 听完韩家骏的解释后,沈银冰呵呵一笑,又向篝火中间看去。 老狼主自然也知晓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死死盯着昊天使的眼神中,已经有了痛恨,和杀意,不过碍于现场人太多,如果他冒然下令所有人诛杀昊天使,那么就会有杀人灭口的嫌疑。 所以,他只能在一阵交头接耳声中,缓缓问道:“昊天使,既然你提到了第十七条祖制,那么你当着大家伙的面,给解释一下,我在担任狼主19年中,犯下了什么致命错误?” 老狼主此话一出,现场立马安静了下来,包括朝阳使,也都看向了昊天使,很想知道老狼主犯下了什么致命错误,又给组织上带来了哪些伤害。 “我既然站出来敢质疑你,我当然会说。” 昊天使转身,看着数百贪狼会员,大声说:“大家是否听说过,上个月的7月28号那天,在京华三里屯大街上,曾经发生过一起街头刺杀案?是否听说过高飞这个人的名字?是否看过那段假高飞迎娶王晨那段曝光的视频!?” 听到昊天使提到高飞、王晨的名字,和那段曝光的视频后,沈银冰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 她坚信,所有关注组织的人,基本都看过那段视频,知道高飞的名字,也自然知道三里屯街头刺杀案件。 只是,昊天使为什么要说出这些事呢? 佷多人回答了昊天使的问题,纷纷回答:“听说过,也看过!那次街头刺杀案件,万死的高飞,废掉了我们五个伙伴,我们势杀他为同伴报仇雪恨!” “好,大家知道就行。” 昊天使高声道:“可你们知道吗?那一次折在高飞手中的,不仅仅是韩城等人,还有一个在组织中有着相当重要地位的人物,那就是我的前任昊天使!” “什么?” “吓,不会吧?我怎么不知道?” “昊天使,你不会是胡说八道吧?” 面对大家的质疑,昊天使转身看着身子好像有些发抖的老狼主,冷笑道:“那时候,我们的狼主以为高飞是由别人假扮的,这才故意让韩城等人去揭穿他本来面目,想依次来打击高家。这样做倒没有什么不对,但他万万不该,在没有搞清楚高飞真假之前,就擅自派出了昊天使。” “昊天使是什么人?” 昊天使厉声喝道:“昊天使是我贪狼十二大使者之一,担负着多么重要的责任,相信大家都该清楚!可惜,狼主却把堂堂一个使者,派去参与试验高飞真假的这种小事上。结果呢?昊天使被高飞当场识破了身份!” “啊,不会吧?” 很多贪狼会员,都发出了不可置信的唏嘘声。 “这还不算完。” 昊天使继续说道:“根据祖制,昊天使身份泄露后,狼主该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让她退休,把她送出国外,享受她该享受的余生。但我们的狼主却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了杀人灭口。企图用这个愚蠢的方式,来掩盖他的错误决定!” 昊天使这番话说出来后,一般会员的情绪倒没有太大波动,但包括朝阳使在内的其他十一个使者,却都看向了老狼主,眼神里全是不可思议,有的还后退了两步。 根据首任贪狼狼主创建的祖制规定,十二使者在贪狼中的地位,是仅次于狼主和左右护法的,实际上他们比左右护法更重要,因为左右护法只负责狼主一人安全,但每一个使者,都有自己的管辖领域。 祖制中规定,十二使者在不犯错的情况下,只能退休远走他乡时,就会享受和老狼主一样的待遇。 前任昊天使黄龙,身份之所以泄露,并不是她的错,而是老狼主指挥不当。 所以呢,就算她被迫退休,也只能远去国外,从此和贪狼再也没有牵连,但万万不该被老狼主灭口--老狼主的这个做法,就是为了掩饰他曾经犯下的低级错误。 感觉到众使者不信任的目光后,老狼主眼里终于有了惶恐的神色,嘶声叫道:“胡说,胡说,你这是一派胡言!我、我现在以狼主的身份,命令你立即俯首就擒,为你自己的一派胡言付出该有的代价!” 以往狼主下令,部曲绝不会有丝毫犹豫,就会眉头都不皱一下的赴汤蹈火。 但现在,狼主下令后,除了左护法狗熊男狂吼一声扑向昊天使之外,就连朝阳使都没动--大家都在围观,没有谁肯为一个还没有把自己洗白的人卖命。 左护法狗熊男狂吼着扑向昊天使时,昊天使身边那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同时大喝一声,就像斗牛那样,迎着他狠狠撞了过来! 狗熊男身高一米九,体重超过两百斤,在腾身扑出去时,就像一台坦克那样,威势惊人,一般人要是被他撞到,差不多得直接砸到地里面去。 不过昊天使的那个随从,也是身材魁梧之辈,就算外形不如狗熊男强大,可却丝毫不惧,大喝声中和狗熊男狠狠撞在一起:砰! 就像两头公牛相撞那样,雄膛对雄膛,发出了一声闷响。 两人相撞后,随即分开,狗熊男一抬手,顺势搂住了魁梧男的脖子,猛地一叫劲,把他的脑袋塞到了自己腋下,胳膊猛地用力,就要勒断他的脖子。 魁梧男虽然魁梧,可和狗熊男相比,还是差了好几个档次,在碰撞中倒没有吃很大的亏,不过却被人一下勒住脖子,眼看就要被勒断,佷多人都发出了惊叫。 昊天使的手下被狗熊男制住,他那两个随从却无动于衷,好像压根不在意魁梧男的死活那样。 昊天使更是正眼都没看一下,仍旧大声疾呼,曝光老狼主的过错:“如果狼主灭口昊天使成功也倒罢了,可问题是前任昊天使没有死,被人救走了!” “啊,什么,前任昊天使被人救走了!?” 昊天使的这个消息,让接受昊天使领导的人,更是心中惊慌,生怕前任昊天使会因被灭口的气愤,而曝光她那些属下。 假如她向当局提供出一些人,当局再根据这些人顺藤找瓜,最终会找到所有受昊天使领导的人。 第1161章 我要做那女狼主! 昊天使曝出前任昊天使被狼主灭口失败,被人救走的消息后,在现场就像刮起了一股子飓风,尤其是接受昊天使领导的那些人,更是惶恐不安。 再也没有他关注魁梧男和狗熊男的战斗,和他们的死活了,大家都看向了昊天使,心里祈祷他千万别说出自己最怕听到的那些话。 有人更是急不可耐,高声问道:“前任昊天使,被谁救走了!?” “被我!” 昊天使大声回答。 “被你?” “哦,原来是被自己人救走了,这就好办了。” “吓死我了。” 下面的人,都明显松了口气。 不仅仅是接受昊天使领导的这些人,就连其他使者的部曲,也都感到了侥幸,毕竟大家都是贪狼的人,虽然不接受同一个使者的人,可相互之间未免会有深厚私交,一旦某人被抓获,那么自己也会倒霉的。 昊天使振臂喝道:“幸亏是被我救走了,也幸亏昊天使没有打算以祸害大家来报复狼主,只是在心灰意冷下远走他乡,临走前希望我能为她沈冤昭雪,揭穿狼主在犯错后不思悔改,竟然要杀人灭口的罪行!” 昊天使冷笑着,扭头看了浑身发抖的老狼主一眼,继续说道:“大家觉得,狼主好好的为什么要召开禅让大会?不是他身体有毛病,更不是为组织鞠躬尽瘁、心里疲惫,而是因为他担心逃走的昊天使,会供出他!” “所以,他才想赶紧从贪狼中抽身,去国外享受他不配得到的花花世界。” 昊天使笑声中全是讥讽:“狼主,昊天使出事是你愚蠢所致,出事后你不思用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反而选择杀人灭口。杀人灭口失败后,不思该怎么维护组织,还要蒙骗众人,趁着大家搞不清怎么回事时,风风光光的退位。你这样做,把大家当傻瓜了吗?” 听昊天使说出这些后,现场众人更是惊诧,人人死死盯着他,看样子想知道和狼主有关的更多肮脏内幕。 “狼主,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话可说?你还有什么资格指认新一任的狼主人选?你要是不信的话,要不要我现出前任昊天使留下的证据!?” 喝到最后一句话时,昊天使霍然转身,看向了站在三堆篝火之间的狼主那边--却惊讶的发现,狼主已经不见了。 三堆篝火的后面,传来一声女子的惊叫声。 原来,老狼主在昊天使揭穿他的卑鄙罪行,趁着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昊天使身上时,竟然在右护法的保护下,偷偷离开了三堆篝火中间。 至于那个眼看就要勒死魁梧男的左护法,这时候却像是一只死了的狗熊那样躺在了地上,魁梧男的一只脚踏在他脸上,不停的喘着。 狗熊男看起来好像大山一样,没想到最终却败在了魁梧男手里,眼看身子抽啊抽的就要不活了,也不知道哪儿受到重创了。 “想走?可以,留下贪狼咒!” 昊天使大喝一声,带着两个手下向篝火后面追去。 贪狼部最重要的,不是十二使者之位,也不是祖规家法,甚至不是狼主是谁,最重要的乃是贪狼咒! 贪狼咒内,藏有所有贪狼部门会员的详细身份资料,这是狼主最大的权限,也是让所有人都服服贴贴的法宝。 所以呢,暂且不管老狼主卑鄙行为败露后的下场会是什么,但大家绝不允许他带走贪狼咒。 假如狼主一狠心,把贪狼咒献给国家--那么整个贪狼部,成千上万的人,以后就得去把牢底坐穿了。 于是在昊天使大喝一声追过去,其他人也没闲着,也都纷纷向那边扑去。 所有人在怒气填膺的追过去时,心里也都腾起了侥幸心理,那就是谁能夺到贪狼咒,杀出重围,谁就是新一任的狼主,重整贪狼秩序! 能够成为掌控上万人未来,无法想像财富等东西的狼主,在这一刻显得是那样唾手可得,人人都红着眼的企图得到贪狼咒。 老狼主,事情败露后成了所有人的公敌。 -- 沈银冰敢对天发誓,她这次来参加本次禅让大会,就是来打酱油看热闹的,能够成为本次大会上的三大新人之一,这就已经是个惊喜的收获了,才不会企图得到更多。 毕竟胖子是一口一口吃出来的,没有谁一下子就能变成胖子不是? 所以心满意足的沈总,在察觉出现出气氛不对劲后,就带着叶心伤和苏青俩人后退,希望能躲在后面远处看热闹,从中得到经验,为自己能够有朝一日成为狼主,而积攒经验。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她后退的地方,也就是篝火照不到,最适合坐在高处看热闹的地方,竟然埋藏着十几个人。 这些人都是狼主的心腹手下,远远看到情况失去控制后,为首之人当机立断,从大石头后跳出来,一把就将沈银冰拉进了怀里,捡起一块石头在大石上狠狠砸开,挑出一块好像刀子般尖锐的,对准了沈总的脑门。 进谷之后任何人不许携带武器,这是贪狼禅让大典上的一个铁规,就算老狼主自己也不能违背,所以这时候能够有个石刀在手,威力就相当牛叉了。 “你们快去接应狼主和右护法,只要能逃出山谷就可以了!” 为首之人才不顾沈银冰的尖叫,厉声喝令身边人快去接应老大。 只要能逃出山谷,那边还有十数个心腹手下,人虽然不多,但胜在手中有枪。 正所谓一枪在手,天下我有。 十几个人,十几杆枪,在这种无处躲藏的山谷内,面对一群手无寸铁的人,哪管你是什么高手,只需齐刷刷的一个长射点,就能迅速平息骚乱,帮助狼主重新掌控大会的局势。 挟持沈银冰的这个人刚对属下吼出命令,就觉得腰间猛地一疼,全身的力气都像流水那样外泄,再也握不住石头,软软的向地上瘫坐下来。 一把尖锐的木刺,狠狠刺进他的左腰肾脏中。 人的肾脏一旦被刺穿,就算不当场死亡,力气却肯定会立马消失了。 一刺刺伤为首之人后,叶心伤根本没没有给他呼叫的机会,缩回木刺掰住他的下巴,木刺就像军刺那样,由下而上,狠狠从他下巴刺进,刺穿了整个上膛。 唯有近身杀人的高手,才会在杀人时使出这样凶残的手段,被刺杀者到死都发不出一点声息,没有力气挣扎一点,自然也不会被同伴察觉了。 再加上这地方又在火光照不到的地方,所以没有谁看到叶心伤已经用最快的速度,干掉了他们的头儿,救下了沈银冰。 “快走!” 叶心伤反握着军刺,扯住沈银冰的胳膊,就向一旁拉她。 只是出乎她意料的是,沈银冰却挣开了他的拉扯,死死盯着跑过来的老狼主。 叶心伤心中大急,低头(不低头怕被死者同伴察觉出不是自己人)问道:“怎么了,还有什么事?” 保护沈银冰安然离开成县群山,是叶心伤和苏青的职责。 现在趁乱闪到一旁,坐看贪狼内部内讧,是叶心伤最愿意看到的了。 可沈银冰在刚逃离魔掌后,贪心大气,死死盯着跑过来的老狼主,轻声说:“叶心伤,你说如果我能抢到那个贪狼咒,会怎么样?” 叶心伤一呆,猛地明白了沈银冰的意图:她要趁乱抢过贪狼咒,成为贪狼部的新狼主! 叶心伤真没想到,沈银冰的贪心,野心会这样大,竟然想当狼主。 “沈银冰,你给我冷静一下!” 叶心伤低声喝道:“就算你能夺过贪狼咒,可如果没有能力保护它,这就必将会给你招来杀身之祸!你以为,就凭我和苏青,能帮你护住贪狼咒?” “如果加上高飞呢?” 沈银冰忽然咯咯轻笑。 “什么?你知道--你怎么知道他在这儿的?” 叶心伤一呆时,沈银冰已经侧脸看向旁边被吓得瑟瑟发抖的韩家骏,低声说:“韩家骏,也许你今天就能看到你所看到的了,但你得帮我!” 禅让大会刚开始那会儿,韩家骏看在沈总身材优美的份上讨好她说,她可能会成为贪狼成立以来的第一位女狼主来着。 不过,韩家骏那时候这样说,明显就是讨好美女罢了,可从来都没以为沈银冰真会成为女狼主。 所以在听沈银冰这样说后,登时呆了:“啊?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做女狼主!” 沈银冰忽然猛地揪下脸上的面具,劈手就砸向了刚跑到她面前的老狼主脸上。 老狼主在一众心腹的接应下,正急着向后面逃窜呢,结果却被一个东西狠狠砸在脸上,当即哎哟一声,本能的松开了贪狼咒,抬手去捂被砸的生疼的脸。 沈银冰不会功夫,但人家孩子毕竟年轻,没事时也算练过几天瑜伽,又以有心算无意,所以在狼主怀抱着的贪狼咒落下后,就及时一个翻滚,双手抢先把盒子抱在怀里,高声喝道:“帮我!” 正琢磨沈银冰怎么会知道高飞在场的叶心伤,这时候也顾不上多想了,大喝声中,手中木刺斜向上撩,狠狠刺向了扑向沈银冰的右护法。 狼主忽然被砸,贪狼咒落地被人抢走,负责他安全的右护法大惊,出于本能的就扑向沈银冰,要夺回贪狼咒,却不防叶心伤木刺杀到,等她感觉到疼痛时,木刺已经狠狠贯进她雄膛内。 既然再也没有了选择的余地,只能配合沈银冰的野心争抢贪狼咒,那么叶心伤下手就不再留情,刺倒右护法后,立即把她从地上拽了起来,嘶声大喝道:“向左退!” “快,快,抢回贪狼咒!” 在老狼主的嘶声大吼中,他那些心腹终于从惊愕中清醒,纷纷怪叫着扑向沈银冰和叶心伤,苏青却及时迎了上来。 苏青是安归王培养出来的杀手,刚才是有些紧张,杀人却毫不含糊。 第1162章 给我一分钟! 谁在第一时间抢到贪狼咒,并不证明就能成为新的狼主。 老狼主的那些手下,随后扑上来企图抢到贪狼咒的十二使者,绝不会允许沈银冰就这样抢走贪狼咒。 事实上,在无法描述的利益面前,尤其是任何人都有希望得到这个大利益,那么谁持有利益,本身就会被群而攻之。 最终贪狼咒会落在谁手中,这是一个未知数,除非现场众人能抵抗狼主的超级诱货,甘心承认某人是新任狼主,要不然始终都会处于为争夺贪狼咒,从而不死不休的局面。 在被利益蒙蔽的众人清醒之前,沈银冰率先抢到贪狼咒,这绝不是个好事。 这是在给她自己,给叶心伤和苏青俩人招惹杀身之祸! 苏青很清楚这点,所以在佷多人厉叫着扑过来时,只能拼死硬拼,哪怕最终会被杀死,却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苏青刚来时,还有些紧张,所以才在不知不觉中搞了两根木刺。 但她终究是安归王培养出来的杀手,就算没有苏樱那样的歹毒心肠,可在生死关头杀人却毫不含糊,木刺接连挥舞间,已经有三个人的咽喉被她刺穿。 “么的,你要害死我们吗?” 借着苏青拼命抵挡的瞬间,叶心伤拽着沈银冰迅速爬上一块大石头上,厉声喝道:“快点,把这个破盒子扔进人群中去!” 只要沈银冰把贪狼咒扔进人群中,疯狂前来争抢这玩意的众人,就会立马把注意力集中在第二个得到它的人身上--现在的贪狼咒就像一颗臭鸭蛋,下面群情激奋的人就是苍蝇,臭鸭蛋在谁怀中,苍蝇就会去攻击谁。 叶心伤为了保命,唯有让沈银冰扔掉贪狼咒。 但沈银冰却死死抱着紫檀盒子,嘶声高叫:“不,不,我死也不会放弃!” “你特么的不放弃,我们都得死!” 叶心伤接连踢出两脚,踹翻了两个企图扑上石头来争夺贪狼咒的人,嘎声骂道:“快点扔,苏青支持不住了!” 就算苏青本事再大,但也不能面对数十人同时压过来,要不是背靠着大石头,相信她早就被疯狂的会员们给踩到在地上,直接踩死拉倒了。 沈银冰打开叶心伤要争夺贪狼咒的手,嘶声叫道:“高飞呢,你别以为我不知道高飞就在昊天使身边!那是你们的人,是不是?让他们帮我,帮我保住贪狼咒成为女狼主,我还你一个清白!” 沈银冰喊叫的声音虽然大,可在数百人的怒骂声中,根本显不出来,就是叶心伤也只是听了个大概。 他一边忙着用木刺,用脚飞快的抵挡着不断企图扑上大石头上的人,一边保护着沈银冰不被无数只好像从地下伸出的僵尸之手拉下大石。 见她如此固执,叶心伤唯有叹口气,纵声猛地一声长啸:“嗷!” 这啸声,犹如孤狼夜嚎,带着无边的激愤,和斗志,就像一条长龙那样,在山谷中盘旋飞腾,竟然在瞬间压过了数百人的怒骂之声。 “你鬼叫个屁啊,还不赶紧招呼姓高的那个混蛋过来护驾!” 沈银冰被叶心伤的这声长啸,震得耳朵发麻。 其实在平北,在二婶死的那晚,沈银冰也曾经听过叶心伤这样的啸声。 那时候,她以为只是叶心伤心伤后的怒气发泄,却不知道这啸声,是华夏九龙王之间在战场上相互联系、招呼同伴靠拢、联手抗敌的信号。 叶心伤的啸声还在空中飞快盘旋,长龙一般。 沈银冰的怒骂声刚骂出口,就听到在大石下面攸地响起了同样的啸声。 一个在正面,啸声浑厚,如黄钟大吕。 一个在左侧,啸声清朗,犹如女子。 一个在右侧,啸声阴森,像是来自地狱。 一个却是在大石后面,啸声高亢,犹如打了鸡血的恶狼。 四声不同声音的啸声,配合着叶心伤的厉啸余音,铿锵的混合在一起,把所有的怒骂声彻底压制下,围在大石头四周的数十人,就像遭到狂风暴雨摔打的稻草人那样,东倒西歪摔倒在了地上。 几个身穿黑色长袍的人,就像从怒涛中腾出的恶龙那样,趁着大家本能的愣神瞬间,腾身扑到了大石周围。 大石头后面那个人,更是抬手砸倒一个无辜者,踩着他即将摔倒在地的身子,纵身跃上了大石头,一把将沈银冰揽进怀中,亢声大喝:“谁还敢来!?” 两块磁铁正负极相吸的道理大家都明白,哪怕是中间隔着一层纸,只要稍微靠近,就能感受到对方在那边的存在。 沈银冰觉得,她和高飞就是两块磁铁,贪狼部众人就是那张纸,在昊天使没有站出来之前,她没有感受到来自某处的吸引,当看到昊天使身边那个有些熟悉的身影后,沈银冰有了高飞在场的感觉。 只是她不确定,毕竟世间身影相同的人太多,只是对自己这种莫名的感觉有些奇怪,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走火入魔了,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会莫名想到那个抛弃她的家伙。 这是痛切骨髓的爱,还是无法泯灭的恨? 沈银冰搞不懂,现世也来不及让她搞懂,意外就突然发生了,能够成为女狼主的幸福,就随着她抢到贪狼咒而猛烈袭来。 就在她遭遇从没有过的危险,就像一艘小船那样在愤怒的海洋中随时都有被倾覆的危险后,她很自然的就想到了高飞,有了那种只要她振臂高呼,某男就会哈巴狗那样哈达哈达跑来的错觉,这才拼死护住贪狼咒,要求叶心伤赶紧把高飞召唤出来。 如果现场情况不是这样危急,哪怕是把沈银冰架在火堆上烤,只要给她一些思考的时间,她可能宁可变成一只大烤羊,也不会希望高飞能出现,把她救走。 她更希望,在自己变成烤羊时,高飞就在旁边看着她,看着她慢慢的死去。 拒绝所爱的人救助,很无所畏惧的死去,这可能是很多女孩子在被心伤后,用来报复爱人的悲傻行为:用伤害自己,来让他有所愧疚,一辈子都没有再道歉的机会。 可惜现场情况根本不给沈银冰考虑的机会,现在她就像个溺水之人,在拼命挣扎时,很自然的就想到了能救她的人,所以她开始要求高飞出现,像港口那样,能让她在狂风暴雨中有歇息的地方。 沈银冰无疑是幸运的,就在她频临绝望时,高飞真的出现了。 高飞就站在她身后,揽着她的腰--他的胳膊是那样有力,他的雄怀是那样宽阔,他那声‘谁还敢来’的吼声,是让她那样心醉。 在这一刻,他是她的靠山,是她的希望,是她的……男人。 女人受委屈时,布都希望有个男人来保护自己吗? 尽管她可能恨痛恨这个男人,但这有什么呢,这一刻需要他的保护就足够了,稍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就是了,当前先享受这种安全感再说。 几声厉啸相继响起,很多人被撞倒在地上后,高飞这声气沉丹田的大吼,就像晴天一记霹雳,一下子让疯狂的众人愣了下来。 现场,除了受伤者的申银,和夜风吹过的声音外,出现了暂时的诡异安静,好像大家都被高飞等人的突然出现而震住,忘记了要争抢贪狼咒。 高飞却知道,只要贪狼咒这个超级诱货存在,沉默后就会是更加疯狂的厮杀,到时候就算他们几个人能打能拼,可要把数百为了利益而疯狂的杀干净,那是绝无可能的。 再说了,就算他们真把这些人杀干净,最终夺得了贪狼咒,可这些人是贪狼部的中坚力量,他们要是死了,就算保住贪狼咒,哪有又有个屁的用处? 人才是根本,没有了人,就是什么也没有了。 所以高飞在现场出现短暂的沉默时,脑子就飞快的转动起来,希望能在众人疯狂之前,找到正确的解决问题办法。 唯一的办法,也许就是把贪狼咒扔掉了。 高飞刚想到这儿,怀里的沈银冰忽然举起了紫檀盒子,对着众人高声喊道:“请大家给我一分钟的时间,要不然我就把这盒子毁了,谁也也别想得到!等我说完后,你们要是还觉得必须得争抢贪狼咒,我会把盒子献出来。请大家给我一分钟,就一分钟!” 沈银冰的声音有些嘶哑,但很尖锐,更像一场及时雨,及时扑灭了即将腾起的疯狂之火。 给她一分钟的时间那又怎么样? 反正时间又不长,她也无法逃离现场,先听她说什么再做打算--现场绝大多数人心中,都是这样想的,所以没有人做出争抢动作。 成功让大家听自己演讲后,沈银冰心中暗叫一声侥幸,再也不敢犹豫片刻,立即嘶声喊道:“首先,我要提醒所有的兄弟姐妹,我之所以抢到贪狼咒,是不想让大家死在自相残杀之中!你们可以想象一下,假如我把盒子扔下去,你们是不是都会疯狂争抢,用最大的力量?但你们有没有想过,数百人拼命争抢这个盒子的下场,最终会是什么!?” 沈银冰最后这句话,几乎把喉咙都喊破,也格外的尖锐。 数百人拼命争抢贪狼咒,希望能把它据为己有,成为新一代狼主,那么就必须得杀光所有企图抢到这个盒子的人。 杀人,或者被杀! 被杀的可能性最大,因为没有谁能在数百人的争抢中,能一直牢牢护住贪狼咒。 这个道理很简单,在沈银冰抢到贪狼咒时,叶心伤就想到了这点,为了自己不被红了眼的人们撕成碎片,所以才要她把盒子扔了。 叶心伤率先想到,是因为贪狼咒就在他身边。 别人却没有想到这点,因为他们来不及多想,只是为有机会成为狼主,而奋死争夺--至于会不会抢到,结果又会是怎么样,大家没时间去想。 沈银冰让大家去想。 第1163章 女狼主! 借着高飞等人挣来的这瞬间宝贵时间,沈银冰立即发挥了她所有的聪明才智,提醒大家不要再拼命争夺贪狼咒了,要不然最终结果就是自相残杀到死。 今晚能够有资格参与禅让大会的,都是贪狼部的佼佼者,个个都精明似鬼,那些三七二十八的蠢货,是不可能参与这种场合的。 既然大家都是聪明人,被利益蒙蔽了的双眼一旦看清事情的最终结果后,几乎所有人背后都蹭地冒出了一层冷汗,深为自己刚才参与亡命争抢的不理智行为而后怕。 很多人,都在心中暗暗感激沈银冰:幸亏126号能及时提醒,要不然哥们最终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算我能抢到贪狼咒,能扛住十二使者,和老狼主那些人吗? 不过有的人却不甘心,自持有资格接替新狼主之位,混在人群中高声喝到:“126号,你这样说的目的是什么?劝说大家都不抢贪狼咒,你自己好成为女狼主吗?” 站在大石头上的高飞向人群中看去,锁定了一个雄口绣着金狼头的人。 这是贪狼十二大使者之一,好像是什么降妖使,身材很魁梧,一看就是亡命之徒。 马上,高飞右手从沈银冰肋下伸出,向降妖使那边指了一下--人群中,顿时有个人好像浮水的蛇儿那样,蜿蜒向他溜去。 沈银冰依旧双手高高举着贪狼咒,也没否认自己的野心,朗声回答:“正是!我劝说大家不要争夺,就是想自己成为女狼主!” “哈,想当女狼主?” 降妖使哈的一声笑,语气里满是讥讽:“你一个臭女人,就想成为狼主,驱使我贪狼部成千上万的英雄,还真是异想天开!” “兄弟们,我们贪狼部存世七百年来,从没有被一个女人奴役的时侯!大家不要听这臭女人的谎言,杀掉她!只要是第一个抢到贪狼咒的男人,我降妖使所率部曲,就会尊他为新的狼主!” 降妖使距离大石头这边比较远,要想跻过人群争抢贪狼咒的难度很大,唯有煽动大家继续争抢,他才能有希望争抢到那个盒子。 受他蛊惑后,被跻在外围的那些人,立马就鼓噪了起来,纷纷举着拳头大喊:“抢啊,抢啊!” “兄弟们,冲,跟我……啊!” 眼见刚刚平静下来的场面就要再次大乱,降妖使兴奋异常,猛地抬手高声喊着让大家向前冲时,却忽然发出了‘啊’的一声惨叫! 一个身材苗条的女人,趁他纵声高呼时,一把就掐住了他的咽喉,猛地用力,咔吧一声,硬生生锁断了他的喉结。 女人一把掐碎降妖使的咽喉后,厉声喝到:“谁还敢再乱来,这就是下场!” 贪狼十二使者,都算是功夫高明之辈,但降妖使却被女人一把掐碎了咽喉,临死前发出的惨叫,让那些蠢蠢要动的人,立马消停了下来。 还没有去抢呢,先有人被干掉了,谁知道下一个是不是自己呢? 就算是要抢,也得别人先动了再说,免得强出头,结果却被偷偷的干掉。 人就是这样,在某种情况下,不管自身对某个念头的渴望有多大,但在意识到这样做会有凶险时,就会盼着别人先出头,免得自己做了出头鸟而被干掉。 女人在关键时刻采取的犀利杀人手段,彻底震住了那些不甘心的人们。 还没有等人们从降妖使突兀被干掉的惊讶中清醒,几声惨叫再次响起--降妖使带来的那几个手下,都被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人给干掉了。 其中一个死相最惨的,愣是被那个干掉左护法的魁梧男,高高举起,狠狠撞在他抬起的右膝盖上。 腰骨断裂声,死人临死前的凄厉惨叫声,彻底把众人吓呆了,现场攸地再次陷入沉默中。 大家现在连咳嗽都不敢了,生怕一张嘴,就会有人冒出来,把自己干掉。 所有人,都迅速远离了其他人,做出防御动作,浑身冷汗直冒。 有胆小的,竟然发出了哭声。 无边的恐惧,就像狞笑的死神,把这个山谷彻底的覆盖。 大家都开始后悔参与贪狼咒的争抢了,也更深刻意识到继续争抢下去的结果,就只能是个死。 同时,更担心别人会发生新一轮的争抢骚乱,那样自己就会被卷进去,别说是争抢贪狼咒了,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了。 就在这种恐怖迅速蔓延开来,有人承受不住要发狂时,却听一个沙哑的声音从大石前响起:“各位兄弟姐妹们,为了我们自己明天还能够看到亲人,为什么承认126号为我们的女狼主?” 这个人跳上一块石头,高举着右手的继续吼叫:“无论谁当狼主,只要能一如既往的让我们过好日子,这不就可以了吗?有必要为争抢狼主之位,葬送自己的生命,让亲人悲伤吗?我承认126号为狼主。狼主,狼主!” 正所谓鸟无头不飞,尤其是在大家彷徨不知该怎么办时,385号韩家骏的及时站出来,就像一盏指路明灯,照耀了大家的生命之路,也让大家豁然省悟:是啊,管他谁是新狼主呢,只要能活下来,不让老婆孩子伤心才是最重要的! 韩家骏带有谄媚意味的高呼,就像瘟疫那样,迅速扩延到了整个山谷的所有人身上,大家不约而同的高举起右手,跟着他高喊:“狼主,狼主!” 如果可以,沈银冰真想跳下大石头,抱着韩家骏狠狠亲吻一番。 高飞出现后的厉声大喝,为她争取了瞬间的安宁。 高飞同伴猎杀降妖使的残酷手段,彻底摧毁了大家争夺贪狼咒的贪心。 韩家骏及时跳出来带头拥护她,却是乾坤大定的最后一幕。 看着数百只手臂的不断高举,听着数百人整齐划一高喊狼主的声音,沈银冰陶醉了,向前一步离开了高飞的怀抱,骄傲的高举着贪狼咒,缓缓转动身子,接受数百属下的恭贺。 我终于闯过来了,梦幻般的经历! 站在大石头上缓缓转动了两圈后,沈银冰才发现,那个在她最危急时刻,给她强有力靠山的高飞,却不见了。 “他走了?” 一种茫然的失落,让沈银冰呆愣了瞬间,但随即就被韩家骏等人的高呼声惊醒:走就走了吧,反正我现在已经是狼主,贪狼部创建七百年来的第一个女狼主,辖下成千上万的部署,从此再也不会依仗任何人! 你走就走了吧,反正我以后也不需要你的帮助了! 狠狠咬了一下嘴唇后,沈银冰右手往下猛地一压。 数百高呼狼主的人,马上就闭上了嘴巴,再也不发出一丝声息。 月亮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云层中钻了出来,水银般的洒在山谷中,映照着沈银冰姣美的面庞,仿佛看的很清楚,又仿佛看不清,夜风吹起她的秀发,给人一种她要乘风而去的飘逸。 沈银冰很享受这种令行禁止的感觉,这可是她在北山集团不曾得到过的。 北山集团的职员,虽然也会在恭维她时马屁如潮,不过人家可不是卖给她的,要是不爽了一封辞职书交上去,就能随时拍拍屁股闪人了。 但这些人却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前途,都捏在她手中,哪怕是她咳嗽一下,这些人就会胆颤心惊,开始反思自己有没有做错事,让女狼主不高兴了。 这才是真正的大局在握,掌控着成千上万人的命运,这种感觉让她觉得很幸福。 她从此有了自己的力量,成了一个强者,她要利用这股子力量,来实现她早就制定下的目标。 “我,是你们新的狼主!” 缓缓扫视两圈后,沈银冰沉声说道:“只要你们遵从我的命令,我发誓会让你们比现在生活的更好!你们可以选择相信,也可以选择质疑,但请你们必须相信,我绝不是你们苦难的开始,而是一如既往幸福的开端,希望大家能明白。” 就在沈银冰开始她继位的狼主宣言时,一个身材单薄的老人,被两个人架着,正沿着狭长的山谷向后方踉跄疾奔。 这是贪狼的老狼主,经过刚才的大乱后,负责他安全的左右护法,都已经殉职,接应的十数个手下,也只有两人幸免于难(他其余的手下,都死在刚才那场争抢中)。 老狼主很气愤,怒火填膺,对126号沈银冰的恨意,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 不过他没觉得大势已去,因为他还有最后的筹码,那就是后方山谷处,还藏有十数个持有武器的手下。 只要能和这些手下会合,凭借他们手中的强大火力,完全可以再杀回来,就像是杀小鸡那样干掉所有不听招呼的人,再次抢回贪狼咒。 “沈银冰,你等着,最多半小时,我就会重新杀回来。我要把你活捉,当着数百人的面,让我忠诚的手下们,把你祸害到死!” 老狼主咬牙切齿,强忍着身上的某些伤痛,被两个手下架着犹如丧家之犬那样,急吼吼的跑向山谷后方。 山谷是个狭长的,不规则的半圆形,绕过前面那个山角就会看到一片树林。 老狼主那十数个持枪手下,就藏匿在树林中。 老狼主知道,无数人都死在即将成功的前夕,尤其是在当前拐过山脚冲进树林时,他真怕会有人忽然出现干掉他,让他死在希望的门前……那样,他死也不瞑目。 幸好,老狼主最怕的一幕没有发生,他安然冲进了树林中。 “李志国!” 一冲进树林,老狼主就喊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李志国,就是藏匿在这片树林中的接应头目。 随着老狼主的一声大吼,几个黑影就从树后闪了出来。 老狼主大喜,都来不及仔细看李志国,就嘶声吼道:“快,带上你的人,跟我回去,抢回贪狼咒……李志国?” 老狼主的声音在架着他狂奔的那俩手下,忽然闷哼一声躺在地上后,嘎然而止。 第1164章 黄泉路上不寂寞! 出现在树林中的黑影们,不是李志国他们。 看到最后两个忠于自己的手下闷哼着瘫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后,老狼主就像三九寒冬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那样,全身都凉的冒冷气。 在昊天使反水,沈银冰夺走他的贪狼咒时,哪怕是接应他的那些手下,为给他抢回贪狼咒,被失去理智的人们撕成碎片时,他也没害怕。 因为他知道,只要能逃出山谷,来到这片树林中找到李志国他们,凭借强大的火力就能力挽狂澜,清理门户! 李志国等人,可是老狼主身边最精锐,也是最后的实力,和希望。 现在,希望破灭了,老狼主呆愣当场。 灯光亮起,是军用强光手电,直直的照在他脸上。 老狼主却没有闭上眼,依旧固执的瞪大眼希望能看清这些人是谁,是谁砸碎了他想安然退休的美梦,一个老人一生中最后的希望。 他在看着那些人,那些人也在看着他。 他只是看到了强光,那些人却能看到他的脸。 一个人举着手电走过来,毫不客气的摘下了他脸上的光板面具。 就像一个美女在大街上被人脱光了衣服那样,老狼主本能的用双手捂住了脸,嘶声叫道:“别看我的脸!” “既然去当表子,那么就得有随时解开裤腰带的觉悟。” 摘下他面具的人淡淡的说着,扭住他的手腕,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顺势用手肘按在了树上。 老狼主那张昔日在人前很威严的脸,清楚的暴露在手电强光下。 “吓--原来是你!?” 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全是满满的震惊,不可思议。 真面目被人认出后,老狼主心里反而没有刚才那样惶恐了,放下了挡住眼睛的手,骄傲的昂起下巴,呵呵笑道:“不错,就是我。怎么,是不是很出乎你们的意料?” “白蓉,他是谁?” 用手肘按着老狼主的高飞,扭头问白蓉。 白蓉摘下脸上的面具,低声说了个名字。 这个名字,以前高飞曾经听说过,是一位比他爷爷年轻一些的人,为国家做过很大的贡献,受后人尊敬,目前在京华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但他真没想到,这样一位受人尊敬的老一辈,竟然会是臭名昭著的贪狼狼主! 老天爷,肯定是开玩笑。 这是高飞的第一反应,但廖无肆却脸色阴沉,没有丝毫的惊讶。 看来,他早就知道老狼主是谁了。 高飞松开老狼主后,也挪开了手电,这让他能看清高飞等人的脸了。 “高飞?” 老狼主楞了下,随即再次淡然笑道:“呵呵,原来是你。” 高飞皱眉:“你认识我?” “我能不认识吗?从去年开始,你就被我们高度重视了。” 老狼主重重的叹了口气,带着满满的惋惜:“我们一直以为可以控制你,毕竟你是高家的嫡系子孙,是曼声海外的佣兵之王鬼舞,曾经去过地下楼兰,与安归王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离子基金的总裁是你青人,你有着让人羡慕的人脉,和可以把天捅个窟窿的能力--如果能够让你安心加入组织,那么组织的力量将会得到质的飞跃。” 顿了顿,老狼主的眼神变得更加明亮起来:“更何况,你还是接触《安归经》最多的人!” 提到《安归经》后,老狼主忽然抬手,一把采住高飞的肩膀,迫切的说:“高飞,如果你能拿到全套的《安归经》,再配合贪狼等部门的恐怖实力,你将成为下一个成吉思汗!我坚信,你能成功,因为你有着连,蒙古人都没有的好运气。高飞,你考虑一下,是否……” 不等他说完,高飞就推开了他,很客气的笑道:“老爷子,最后叫你一声老爷子。我实在没兴趣成为成吉思汗,因为我已经见过他了。在我见到他之前,他就孤零零的躺在棺材里,现在恐怕已经变成泥土了吧?只要脑子没毛病,傻瓜才会去当一个尸体。” 老狼主却不甘心,依旧劝道:“高飞,你听我说……” “不用说了,因为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有花不完的钱,有泡不完的妞,死后还不用担心坟墓被人挖了,我干啥要去做什么一代枭雄?” 高飞再次打断老狼主的话,抬手轻轻拍了拍他脸颊,一脸惋惜的叹了口气:“唉,更何况,你的今天让我看到了我那样做的明天。你这么一牛比伟大的人物,都落到这种下场了,更何况是我呢?对不对,您老人家还是醒醒吧,别再拿出这幅可怜嘴脸来让我恶心了。” 老狼主嘴巴张了张,眼神迅速黯淡了下去。 因为他明白高飞说的没错,因为他的起点要比高飞高很多,无论是自身影响力,还是运筹帷幄的能力,都要比高飞强太多,但还不是落到如此下场? 这一刻,老狼主苍老了最少十年,再也没有昔日的威严,和狼主的风采,只是一个佝偻着身子的老头子罢了。 老狼主慢慢挪开目光,看向了其他人:“你是铁屠?” 干掉老狼主左护法的魁梧男,这时候也摘下了脸上的面具,正是铁屠:“不错,是我--时隔三年,多谢老爷子还记得我。” 三年前,铁屠刚调到警卫局时,还曾经做为老狼主的贴身护卫,陪他回了一趟老家,所以俩人认识。 “不用谢,其实我宁肯不认识你。” 老狼主苦笑,依着树干缓缓瘫坐在了地上,却依然骄傲的昂着下巴,看向了廖无肆:“你又是谁?” “我姓廖。” 廖无肆淡淡的回答。 白蓉不等他问,就自己回答:“我姓白,叫白蓉。” “姓廖?哦,看来你就是廖家的老四了。” 老狼主缓缓点头,看向白蓉:“白蓉……就是几年前向莫家莫孤烟求爱的白蓉?呵呵,嗯,我明白了,你们都是九龙王的人,一下子来了四个人,栽在你们手里,也不算冤枉了。” 白蓉的脸一下子不自然起来,正要发怒,却被铁屠握著了手。 咳嗽了一声,老狼主忽然问道:“有没有烟?” 高飞拿出眼,点上后递给了他。 老狼主狠狠吸了一口后,精神好了很多,看着廖无肆:“那晚在郊外农舍旁的玉米地内,救走谢小雯的人,就是你吧?因为唯有你在看到我后,脸上没有露出惊讶。” 廖无肆也没隐瞒,干脆的回答:“是。就是我。” 老狼主又问:“嗯,也只能是这样了。唯有谢小雯,才能让你找到真正的昊天使,杀掉他来冒充他参与这次禅让大会。” 廖无肆也盘旋坐下,点头回答:“不错。说实在的,本来我还以为贪狼这种隐士七百多年的组织,在安全上肯定有着超强的防范……但结果却让我很失望,真正的昊天使死了都好几天了,你派出的人还能把本次大会的请柬送到我手中。” “唉。” 老狼主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本来组织是一个谜一样存在的,哪怕是谢小雯反水,也不会殃及太多人。但可惜的是,这些年的安稳、舒适的生活,早就磨灭了大家的警惕心,你趁虚而入也是很正常的了。” 白蓉插嘴问道:“其实,是你们的人已经习惯了当今的华夏盛世,没有了再祸害社会的贼心了吧?” 老狼主没有理她,只是问廖无肆:“谢小雯呢,她今晚怎么没有来?” 廖无肆没有回答,只是垂下了眼帘。 老狼主笑了,笑的很得意:“呵呵,你是不敢守着高飞他们说出她的下落?因为她才是导致47名华夏精锐冤死异乡,让叶心伤背负黑锅的罪魁祸首!你怕你说出她的下落,叶心伤他们不会放过她。你很爱谢小雯,她也很爱你。可惜,我多次要求她把你拉进组织,她却始终敷衍我。嗯,这样也好,她所犯的错太多,就算暂时被你救下,也没有再活下去的理由。” 老狼主好像很累,更像没看到廖无肆那几乎要杀人的目光,顿了顿继续说道:“她所犯下的错,比我只多不少,因为很多事都是她出面做的。我本来打算把她培养成新的狼主,贪狼七百年以来的第一个女狼主。可因为一个低级错误,就葬送了她的前程,也毁了我。” “她会死,必须得死,不管你廖无肆有多么爱她,都必须得死,这是她身份泄露后的唯一结局。” 老狼主看着廖无肆的眼神中,已经有了戏虐的神色:“可惜啊,你这样在意她,却无法改变她必须死的命运--廖无肆,其实要想不让谢小雯死,也不是没有办法,比方你现在就说服高飞他们,或者去和沈银冰那个见人争取狼主之位……” “你最好是闭嘴。” 廖无肆阴沉的脸上,忽地露出温暖的笑容,很亲切:“要不然,你今年刚上初一的小孙子,就会死的很惨。老爷子,你说我有没有那个实力?” 始终镇定自若,不时讽刺廖无肆等人的老狼主,脸色猛地一变,嘶声吼道:“不许打我家小宝的主意,他是无辜的!除了我之外,我的家人都是无辜的!” “只有你的家人是无辜的,不能被伤害的?” 高飞冷笑着,也盘膝坐下:“那你有没有想过,被你害死的那些人,本身就是无辜的?既然他们能死,你的家人为什么不能死?廖无肆,啥时候动手和我说一句,我也想看看无辜之人临死时,是多么痛恨、后悔有这样一个长辈。” 铁屠淡淡的说:“还有我。” 白蓉也接着说:“嘿嘿,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怎么能少了我呢?你的直系亲属总共是二十一人吧?这么多人一起死,黄泉路上肯定不会寂寞。” “你、你们,你们这群畜生!” 老狼主猛地翻身坐起,就在高飞等人以为他要垂死挣扎时,他却猛地跪倒,额头重重的磕在了地上。 第1165章 七仙迎客的客人! 我犯下所有过错,都由我一个人来承担,千万别殃及我的家人! 这是老狼主对高飞等人的最后哀求,这个有着诺大年纪,曾经受人尊重的老者,在临死之前才明白家人的重要性,所以在给高飞等人磕头时,心是那么无比的虔诚。 地上尽管有落叶,但也有砾石,短短几秒钟的工夫,老狼主的额头就鲜血长流,他却像是感觉不到疼痛那样,犹自不停的磕头,用最大的力气,用鲜血,希望能稀释他所犯下的罪恶。 坏人为什么在临死前,一般才会后悔所犯下的罪恶? 为什么才明白,高飞等人不是被他随意把玩的棋子,而是一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别人说出这样的话,老狼主不会在意,但高飞等人既然这样说,那么就代表着他们肯定会这样做。 这些人,真是杀人不眨眼恶魔,尤其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时。 老狼主很明白这点,所以才会猛磕头,希望能打动这几个恶魔,放他无辜的家人一马。 老狼主虽然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不过毕竟他的年龄在那儿摆着,高飞等人太年轻了,受他磕头赔罪会折寿的。 “算了吧,你先起来,能不能绕过你的家人,那得看你的表现怎么样了。” 高飞发话了。 老狼主重重磕下一个头后,再也不动弹。 他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不过也知道他要是不拿出全部的诚意,绝不会获得饶恕。 他想抬起头来说声谢谢,然后说出能换取他家人平安的那些事情。 可能是因为磕头磕的太狠,血流的太多了,他磕完最后一个头后,竟然没力气抬起头了,只是用力的喘着气。 “说吧,贪狼部内总共有多少部众?十二使者都是哪些人?你们是怎么和破军,七杀两个组织联系的?” 高飞接连问出了几个问题。 其实他更想问的是,该怎么控制忘忧粉。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既然已经拿到了老狼主的短处,就不怕他不回答。 沈银冰现在已经拿到了贪狼咒,可能是贪狼部有史以来第一个女狼主,高飞却觉得找她问这些事,远远不如问老狼主,那个女人可是相当固执的,如果誓死不交出贪狼咒,总不能干掉她吧? 只要能从老狼主这儿问出那些秘密,她所持有的贪狼咒,就是一堆废物。 没必要为了一堆废物,去威胁一个女人的。 在老头子和美女之间,男人一般都习惯对付老头子,有谁忍心去折磨花儿一样的美女? 高飞问出这几个问题后,铁屠三人都等着老狼主回答。 可让他们纳闷的是,老狼主却始终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甚至连呼吸声都听不到了。 白蓉纳闷的问:“喂,你聋了?问你话呢!” “不好!” 高飞猛地明白了什么,伸手就把老狼主从地上揪了起来,铁屠手电扫在他脸上,却看到他嘴角,竟然有黑色血渍淌了出来。 高飞心中一沉:“他嘴里有毒。” “来不及抢救了。” 廖无肆眉头也皱了起来。 在场的都是杀人大行家,从老狼主嘴角的黑色血渍就能看得出,他已经毒发至心脏,就算现在被推上手术台,也无法救活了。 “唉,真特么的扫兴,刚才我们怎么可以忘记检查他嘴里有没有毒丸呢?” 在白蓉的懊悔声中,高飞却把老狼主平放在地上,在他人中上狠狠掐了一下,低声喝道:“现在说出你最大的秘密!哪怕是一条,我们也答应不会去伤害你家人,也会替你保留名节!” 人能活着,就是精气神。 很多濒死之人能支撑着,就是度着一口气,气不算,人不死。 现在老狼主磕头为家人求到希望后,就迫不及待的咬破藏在嘴里的毒丸,希望自己能尽快的死去。 可高飞最后那个条件,却让已经陷入死亡中的老狼主精神一振,竟然睁开了双眼,直直的看着高飞。 像他这种在人前有着尊崇地位的老人,恶贯满盈能被遮掩,仍能在死后保持他的一惯清明,这绝对是仅次于家人平安的事情了。 只要他能保留清明,那么在他死后,他毫不知情的家人,仍然能幸福的生活下去,所以他必须得从死亡中挣扎过来,希望自己临死前的最后一个秘密,能换取高飞的承诺。 “沈、沈银冰--” 老狼主嘴巴动着,发出微弱的声音。 高飞一楞,赶紧把耳朵贴在了他嘴边。 他没想到,老狼主在临死前说出的最大秘密,竟然和沈银冰有关。 老狼主的声音断断续续,模糊的几乎不可闻,高飞勉强能听到他在说什么:“沈银冰,是、是七仙迎客所、所迎接的人--” 吐出最后一个字后,老狼主喉咙里发出一连串的倒吸冷气声,身子也猛地沉了下来。 他死了。 他在临死前留下的最大秘密,竟然和沈银冰有关! 沈银冰,是七仙迎客所迎接的那个人! 七仙迎客,是杀破狼三部,用高飞有关系的七个女人,制成七具美丽的尸体,来迎接组织中最重要的一个客人。 以前时,高飞就总在想,杀破狼用这么恶心、庄重的形式,到底要迎接谁? 他曾经怀疑是为了迎接安归王,甚至是为了迎接莫邪征东,因为这俩人,都和脱身于安归教的杀破狼部门,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 更何况,这两个女人,都有着被人大礼相迎的身份。 不过随着颜红、秦城城俩人的被救回,所谓的七仙迎客,在高飞看来就成了笑话,不再被他牵心挂肚了。 但现在,老狼主在临死前,却又听到了‘七仙迎客’,还说出了被迎接之人的名字。 沈银冰。 要不是亲耳听到老狼主这番话,就算拿刀子把高飞脑袋割下来,他也不会相信杀破狼三部,费尽心血的搞什么七仙迎客,就是为了迎接沈银冰。 沈银冰现在不是贪狼的一名小帮众了吗? 就算她有着要当女狼主的野心,可也是在今晚才有可能实现的呀? 那么为什么,她会是杀破狼三部要迎接的贵宾吗?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这是老狼主在临死前,故意放出的烟雾? 老狼主在说这些话时,声音很低,很模糊,唯有高飞听到了。 白蓉有些纳闷的问:“高飞,这老家伙说的什么?” 高飞看着死了后倒是很安然的老狼主,皱眉说:“他告诉我说,沈银冰是、是个修罗,会害人的,真是莫名其妙,这算什么秘密?”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高飞没有把老狼主临死前说出的那句话说出来,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白蓉也没怀疑,因为在老狼主刚说出沈银冰的名字时,大家可都听到了的。 沈银冰是个修罗这事儿,铁屠早就知道了。 铁屠既然知道了,白蓉也就是知道了--人家现在是蜜里调油的小情侣,之间可没什么秘密。 廖无肆也知道,因为谢小雯把她知道的事情,都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 沈银冰是个修罗,在几个人看来,完全就是扯淡,真搞不懂老狼主在临死前为啥郑重其事的说出来。 铁屠却日有所思的看了眼高飞,眼角余光瞥向廖无肆,后者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事关沈银冰的秘密,廖无肆等人不方便追究,也没必要去关心。 现在大家关心的,就是要从沈银冰手中拿到贪狼咒,把贪狼这个部门彻底清除。 白蓉站起身,问道:“他的后事该如何处理?” 既然高飞已经答应,要给这老人留下清白了,哪怕他临死前没说出什么秘密,可承诺过的还是得去做。 “我来安排吧。” 廖无肆淡淡的说:“离休老领导私自外出游玩,不幸被毒蛇咬了,来不及救治后毒发身亡,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再说了,不管怎么样,谢小雯都是他抚养长大的,看在某些原因的份上,也该我来做这些。” “好,他的后事你来处理,我们去山谷中看看。” 白蓉无所谓的点点头,转身要走时,廖无肆却说:“慢着,我还有话要说。” 白蓉看着他,声音里带着纳闷:“你说什么?” “唉,谢谢你,白蓉。” 廖无肆轻轻叹了口气。 白蓉失笑出声:“呵呵,无缘无故的谢谢我什么呀?谢谢我和老铁,高飞给你当随从吗?” “谢谢你不向我追问谢小雯的事。” 廖无肆嘴角紧紧抿了下,垂下眼帘低声说:“我知道,只要我不说,你们永远也不会问我谢小雯现在哪儿。” 白蓉笑了笑,没有说话。 廖无肆说的不错,谢小雯虽然罪大恶极,该死一万遍,但既然是被廖无肆救走的,在当前的情况下,高飞等人还没必要为了她为难廖无肆的。 高飞说话了:“廖无肆,我相信你能处理好这件事,这是你的事。” 廖无肆依旧低着头,淡淡的说:“她一定要死,这个我可以用我的人头来保证,但我希望你们能给我一点时间,不要问为什么。” “我们也没打算要问。” 铁屠沉声说道:“可谢小雯是内奸的真向必须得曝光,心伤替她背黑锅的时间,太长了些。” “这个我清楚,我会力争做的更好。” 廖无肆弯腰抄起老狼主的尸体,转身向树林那边走去:“我就不去那边了,你们足够应付任何事。” 望着廖无肆抱着老狼主尸体消失的方向,白蓉低低叹了口气:“唉,老铁,高飞,你们觉得廖无肆能忍心杀掉谢小雯吗?” 高飞想都没想的回答:“自从认识廖无肆以来,我从没有听他说过一句空话。” “可那是他唯一爱的女人。” 白蓉看着铁屠,眼里全是爱意:“如果换做是我,我不一定会做得出。” “所以你永远也不会成为廖无肆,你只能是白蓉。” 铁屠拍了拍她肩膀,牵起她的手追向了高飞。 第1166章 要招安! 从树林这边走向山谷的路程并不是太远,折算成直线距离的话,最多也就是一公里左右,哪怕是走,在公路上也能五分钟赶过去。 不过这段距离要是到山谷中,地势大部分很是崎岖,高低不平还外带一个大山角,要想跑完这段路,最起码也得用二十分钟,还得像高飞这样强壮的。 因为那个大山角的缘故,就成了一块天然隔音墙,从这边听不到那边,从那边听不到这边的动静,所以在高飞等人干掉李志国他们时,仓皇逃命的老狼主没有听到。 想当然的,高飞等人在对付老狼主等人时,也听不到这边发生了什么事。 二十多分钟过后,高飞三人再次来到了原先众人聚集的山谷中--这儿,却是空空如也了,甚至连死了的那些人尸体都不见了。 “她先走了?了不起,这女人还真有几分心机,掌控住大权后,干净利索的选择了闪人。” 白蓉冷笑着,看着那块大石头,语气里全是讥讽的意思:“只是沈狼主以为她是老狼主,一旦藏匿起来,我们就不知道她是谁了吗?更何况,还有叶心伤在她身边,这就叫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看起来很聪明的一娘们,咋会这么笨?” 铁屠看了眼皱眉没吭声的高飞,说道:“白蓉,你太小看沈银冰了。” “我怎么就小看她了?” 白蓉反驳道:“难道我说的不是真的?出山后我就可以带人去冀南,把她给抓起来,除非她现在就跑路。” “她不会跑路的,她既然敢摘下面具让大家认出她,敢争夺狼主之位,就说明她早就有了应对之法。” 高飞走到沈银冰曾经站过的大石头前,抬头看着天上的明月:“我敢保证,她会留下人等我们来,和我们解释一下。” “人在哪儿?我怎么没看到。” 白蓉的话音未落,有人就从山脚的树荫下走了出来,呵呵笑道:“高总不愧是我家狼主心仪的男人,果然有着一般人看不远的目光。” “谁?” 白蓉大怒,手里的枪哗啦一声就对准了那个人。 “别误会,我只是狼主留下来的使者,并没有恶意。” 那个人举起双手,走了过来。 铁屠看清了那个人的脸,冷声道:“焦恩佐?” 沈银冰留下来给高飞几个人解释的人,赫然是焦恩佐。 恩佐哥现在已经脱去了那身黑色道袍,西装革履的在月色下,看起来风度翩翩很潇洒的样子:“老铁,白女士,高总,你们好。” “好,我们当然好,只是你马上就不好了。” 白蓉手一动,拉开了枪的保险:“焦恩佐,你能‘改邪归正’,看来也是老狼主替你运作的吧?上次你能逃过,却又入了贪狼,以为这次还能逃过去吗?” “你不敢杀我的,我家狼主说,如果有人敢对你不利,她有的是办法让这个人后悔不迭……” 面对杀气腾腾的白蓉,焦恩佐毫不在意,依旧满脸运筹帷幄的样子,很让人恶心,只是话还没有说完,下巴上就重重挨了一拳,身子倒飞了出去,重重碰在那块大石头上。 动手的是高飞。 紧跟着扑上去,一手采住恩佐哥的衣领子,另外一手咣咣的抽他耳光。 恩佐哥也不是一般人,自身武力值也算相当强悍,更有着坚韧的冷静神经,要不然当初在中东时,也不会牺牲阿斯朵丽逃过詹姆斯他们的追杀了。 所以在被高飞扑过来后,恩佐哥本能的就要反抗。 可惜的是,恩佐哥在高飞面前,就是兔子和狮子一般的区别,无论他怎么怒骂,挣扎,反击,都无法阻止耳光像不要钱似的抽在他脸上。 最后采住他头发,猛地往下一按,高飞的右膝狠狠撞在了小肚子上,这才随手把他扔在了大石头上,就像仍死狗那样。 恩佐哥仰面躺在石头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过了足有三分钟才慢慢出溜下来,靠在石头上狠狠盯着高飞,再也没有了刚才那种谈笑间让谁谁谁灰飞烟灭的淡然。 两只几乎看不到的眼里,只有满满的仇恨,毫不掩饰。 高飞甩了甩有些生疼的右手,淡淡的说:“看在你还有点传话用处的份上,你现在可以滚了。回去告诉沈银冰,我是故意打她留下的狗腿子,也很希望她能让我后悔。不过,她最好是赶紧从人间消失,贪狼狼主这个名头,足够把她送上断头台了。” 焦恩佐咬牙切齿的看着高飞,片刻后却忽然笑了,尽量笑的风清云淡:“我还不能走。哪怕你再毒打我一顿,我也不会走。” 白蓉哈的一声笑:“哈,我见过很多见人,却从没有见过你这样犯贱的。好,既然你不愿意走,那你以后都不要走了!” 白蓉说着,抬枪就扣下了扳机:砰! 枪声响起的同时,高飞右手及时一托她的枪管,化做一道幽蓝的子弹,咻的一声擦着焦恩佐的头皮飞了出去。 子弹飞过后,焦恩佐才反应了过来,冷汗刷的一下就从额头淌下,本能的缩起了脖子。 “高飞,你干嘛?闪开,让我干掉这个见人!” 白蓉很不满高飞挡住她杀人,抬手就去推他。 “他还不能死,最起码现在还不能死。” 高飞伸手在白蓉右腕上一拂,把枪缴了过来,直接扔到了地上。 白蓉大怒,正要扑上去和高飞厮打时,铁屠却拉住了她的胳膊,低声喝道:“白蓉,冷静一点!” “我冷静个屁啊我、我……好吧,我冷静还不行?别用这眼神看我,人家会受伤的。” 看到铁屠皱眉望着自己样子,白蓉不甘的冷哼一声,随即笑面如花,乖乖的贴服在了他身边。 泼辣好像小辣椒一样的白蓉,自从和铁屠明确恋人关系后,把被压抑数年的满腔爱意都倾洒在了他身上,只要老铁眉头稍微一皱,她马上就能从小辣椒变成小苹果,让高飞暗赞白蓉总算是长大了。 阻止住白蓉后,高飞看着焦恩佐:“说吧,沈银冰让你转达什么?” 看出高飞的确不会杀自己后,焦恩佐这才重新站直了身子,拍打了一下肩膀上的灰尘,尽量让自己变得像以前那样潇洒:“狼主让我问高总一句话,有没有听说过‘招安’这个词。” “招安?” 高飞一愣:“她什么意思?” 招安,也叫招抚,意思是劝说,威胁利诱,用笼络手段使投降归顺,是古代封建王朝对民间不合法组织的一种安置行为。 华夏历史上最有名的招安,可能是大宋朝时招安水泊梁山了,让宋江等人接受招安,给大家封官许愿,然后等他们归顺后就派他们去征方腊,结果大部分好汉都死在征讨之中。 高飞当然明白招安是什么意思,不过却猜不出沈银冰要做什么。 焦恩佐擦了擦很是疼痛的腮帮子,解释道:“沈总要我告诉高总,说当今是华夏盛世,任何鬼祟都无法掀起波浪,最终结果注定是身败名裂,害人害己。” 随着焦恩佐的解释,高飞等人总算明白了沈银冰的意思。 贪狼存在世间已经七百年左右了,始终与安归教‘颠覆当朝、重建大楼兰’为使命的宗旨相符,所以历朝历代都被朝廷列为危险组织,尽可能的诛杀。 为了存活,贪狼也努力的挣扎,隐藏在暗中用它犀利的爪牙来反抗,数百年来不管朝代如何替换,双方始终都没有改变这层关系。 假如当今华夏是封建王朝,民不聊生时,贪狼绝不会如此安顿,早就扯起大旗造反了。 沈银冰意外成为贪狼有史以来的女狼主后,清楚的意识到:依着当今盛世,贪狼压根没有举旗造反的可能,人们安居乐业,小酒喝着,海鲜吃着,豪车开着,美女泡着--谁稀罕跟着贪狼去祸国殃民? 不过贪狼终究是个有着七百年造反历史的阻止,本身有着相当雄厚的财力、人力和物力,历经各代数百年的传承,早就形成了自身存在的气候,形成了严谨的组织阶层,和秩序。 所以贪狼要想因为当今是盛世,就要解散的话,那是决不可能的。 但只要一个不被当局掌控的组织既然存在,就会惹出是非,贪狼也是如此。 贪狼既没有机会祸国殃民,又不想解,更不想和国家对抗,只想就这样平平安安的存在下去,向一个良民境界缓慢蜕变,那么接受当局招安,无疑是最适合的一条路了。 “我们不再闹事,你们也不要打压我们,我们可以和平共处,给我们时间,让我们这个组织慢慢瓦解,最终成为合法公民中的一份子!” 焦恩佐说出这段话时,语气很是严肃认真:“沈总说,这绝对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所以我们想获得国家的承认,在以后若干年内,让组织自动慢慢瓦解--这就是我要转达的话。” “沈银冰夺得狼主之位,就是想把贪狼部,逐渐转化成一个良民组织?” 就在高飞等人沉殷时,白蓉冷笑出声:“嘿嘿,她嘴上说的倒是很好听,可谁信啊?还给你们时间,给你们时间准备外逃是吧?口口声声说要从良,祸害世间数百年了,哪有这样简单?只要把你们新任狼主抓了,夺回贪狼咒,按照里面的名单拒捕所有人,那才是最正确,也最省心的办法。” 焦恩佐淡淡的说:“白女士,既然你固执的要这样做,那我也不说什么了。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话。” 白蓉毫不客气的说:“有屁就放!” “国家一旦对我们狼主采取任何行动,我敢保证在72小时内,全国各地的每座城市,机场、车站和学校等人口流量最多的地方,就会发生恶性爆炸事件.” 焦恩佐悠悠的说:“除非,你们能在72小时中,把贪狼成千上万个会员全部抓获。” 第1167章 别想让我对女人俯首称臣! 沈银冰在预谋夺取贪狼之位时,也许就想到了该怎么让组织存活下去的办法。 任何的组织,如果常年只能在黑暗中活动,那么被灭亡是很自然的。 万物生长靠太阳,不但动植物得遵守这条成长法则,就是组织也是这样的。 要想组织走出黑暗,那么被招安就成了最恰当的办法了。 沈银冰这个新狼主不怕被曝光,也不怕在曝光后被国家某部门抓捕,因为她在带人离开山谷后,就已经布置好了应对之法。 如果她一旦遭到抓捕,那么全国所有城市内,都将会发生大规模的恐怖行动。 沈银冰敢肯定,她一旦被国家缉拿,她那些下属就会这样做,原因很简单:随着她被抓捕,贪狼咒也将被当局得到,国家只要按照上面的详细资料,就能顺藤找瓜查出所有人,付诸于法律制裁。 没有谁甘心等死的,尤其是有着七百年‘造反’传承的贪狼会员们,在看到沈银冰被抓,自身安全遭到威胁后,绝对会垂死挣扎,给盛世带来不可避免的灾难。 当然了,也许会有一些贪狼会员,会出于善良、懦弱等原因,主动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或者不忍看到生灵涂炭,放弃恐怖袭击。 但全国那么多城市,只有有两三个人顽固不化,启动恐怖袭击,那么就将给人民和国家,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所以沈银冰敢确定,国家就算知道她是贪狼的狼主,也不敢把她怎么样,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只能默许她继续逍遥法外,答应她的被招安,等待贪狼慢慢转换为良民。 事关万千公民的生命安全,任何人都不敢大意。 焦恩佐的话说完了,倚在石头上点上了一颗烟,神色从容犹如世外高人。 白蓉的脾气虽然火爆,但是却不蠢,只要仔细一想沈银冰所说的这些话,就意识到她绝对能说到做到,无所畏惧。 沈银冰是个修罗,她不同于一般人的身份,注定了她没有男人敢去接纳她。 试想一个没有爱情的女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而且她聪明,心机深沉,又拥有贪狼这个强大的邪恶部门,一旦把她逼急了,就没有她做不上来的事! 别人也许为了亲属而有所忌惮。 但沈银冰呢? 她的亲人在哪儿? 她早就没有了亲人,又没有了爱情,可能早就幻想着轰轰烈烈的死去了。 沈银冰机缘巧合下夺得狼主之位,又肯接受招安,妄想正大光明的存活于世间,这肯定有她的目的。 那么,沈银冰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想到这儿时,白蓉看向了高飞。 她发现,在她看向高飞时,铁屠也在看高飞,俩人对望了一眼,心领神会:沈银冰这样做,只是因为心中最后一丝固执,她想得到--高飞。 沈银冰已经没有了亲人,所以唯有爱情才是她竭力争取的。 而这个爱情,也只能是高飞了。 看到铁屠和白蓉都看向自己后,高飞苦笑:“我知道你们心里在想什么,你们觉得我自己的牺牲,能阻止她当前膨胀的野心吗?” “我不敢肯定,可我想不到她还有什么目的。” 铁屠也苦笑了声,走过来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她已经做好了相应的准备,看来我们只能按照她所说的去做了。只希望,她能在得到她想得到的东西后,能够遵守承诺。” 高飞大怒,抬手打开铁屠:“放屁!我才不是什么东西,我也没有为了世界和平,就甘心委身讨好她的伟大情操!还有就是我已经结婚了,王晨怎么办?最最重要的是,我敢肯定她绝不只想要我,她还有更大的野心!如果现在不除掉她,任其发展,以后等她翅膀硬时,一切都晚了!” 白蓉翻了个白眼:“那你说怎么办?” “我怎么知道?” 高飞很恼怒的原地转了个圈,看到恩佐哥在那儿幸灾乐祸的吸烟,当即抬脚一下就把他跺出老远,好像大猩猩那样捶打了几下雄膛,咆哮道:“我就是我,我不是拯救世界的超人,我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我自己的日子,有谁要祸国殃民,那是国家的事,与我无关!” “就算打死我,也休想让我对一个女人俯首称臣!” 高飞一脸的气咻咻,心中更是悔恨的要命:“早知道这样,争夺贪狼咒那会儿,真该让她被人撕成碎片!” “唉。” 白蓉幽幽的叹了口气,很自然的抬手揽住了高飞的脖子,就像哥们之间那样说道:“兄弟,我知道你现在心中很懊悔,可事情已经出了,悔之莫及了,当前必须得正视现实,撒泼发脾气都没个屁用的,我劝你还是冷静一下。你做出的牺牲,人民会看在眼里的。这也许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吧?要不然她为什么不要求铁屠去伺候她,而是偏偏喜欢你呢?” 高飞语气阴森的说:“如果她要铁屠去呢?” “我会先把老铁割了,那样她就没啥兴趣了。” 白蓉瞥了眼铁屠的裤裆,吃吃笑道:“要不,我把你给割了?” “滚蛋,女人家说这些也不知道害臊吗?我怎么会认识你这种人!” 高飞咬牙切齿的推开白蓉,看向站的远远的焦恩佐,深吸了一口气说:“焦恩佐,你回去告诉沈银冰,就说我们答应她的条件了,希望她能遵守承诺。不过,我们答应不代表政府能答应,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当然明白。” 焦恩佐肚子上被跺了一脚后,生疼,当前却满脸笑殷殷:“我们狼主还说了,只要你们答应,国家更会答应。高总,老铁,白女士,就这样吧,我先走了,告辞,别送。” 焦恩佐说完转身就走,走了几步后却又转身:“哦,对了,我们狼主还说,几位出去后最好先到风景区找家旅馆住下,等天亮后看完早间新闻后再走。” 白蓉嘎声道:“什么新闻?”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哈,哈哈!” 焦恩佐狂笑几声,甩了甩衣袖到背着双手,一瘸一拐的非常潇洒的去了。 望着焦恩佐都的背影,过了老大会,白蓉才低声说:“我觉得这个人比沈银冰还要危险,总有种预感,早晚有一天他会取而代之,沈银冰将会死无葬身之地。” 铁屠淡淡的说:“相信沈银冰也看出来了,所以才竭力想把高飞弄到她身边。” “可我不会去的,让他们狗咬狗岂不是更好?” 高飞冷笑:“我真没兴趣管那个女人的死活……” 白蓉打断了高飞的话:“行了,别在这儿叫花子咬牙穷发狠了,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其实很在意她吗?” 高飞翻了个白眼,抬脚向山谷口走去:“我怎么在意她了?” 白蓉跟了上来,淡淡的说:“根据我们的计划,是趁着廖无肆冒充昊天使的机会,干掉老狼主夺取贪狼咒,或者挑起事端,让那些人全部自杀而死。但实际上呢,你和叶心伤是怎么做的?” 实际上,在沈银冰忽然异军突起的抢到贪狼咒后,叶心伤立即召唤高飞等人护驾--高飞更是在得到抢到贪狼咒的机会时,没有动手,这才任由沈银冰迅速控制住了局面,从而失去了大好机会。 晃了晃膀子,白蓉说:“说说吧,为什么要改变原计划?”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铁屠却抢先说:“白蓉,我相信高飞这样做,有他这样做的理由。” 高飞心中一暖,嘴上却强硬的说道:“我这样做没什么理由,就是本能的要帮她。” “不会。” 铁屠叹了口气:“唉,高飞,大家都是兄弟,为什么还要瞒着呢?白蓉,你刚才也听焦恩佐说过了,提醒我们要观看明早的新闻,对吧?” 白蓉不解的回答:“是啊,那又怎么样?” 铁屠抬头看了眼繁星漫空的夜空,慢悠悠的说:“如果贪狼的人都死在这儿,没有人夺取贪狼咒成为新的狼主,我敢保证明天的新闻中,绝对会出现多起恐怖袭击案。将会有成千上万的人,为这数百人殉葬。” 白蓉脸色一变:“老铁,你是说,他们这些人在聚集山谷之前,就做好了安排?” 铁屠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我相信廖无肆也察觉出来了,所以才配合高飞保护沈银冰夺取狼主之位。” 顿了顿,铁屠才继续说:“也许,让沈银冰夺取狼主之位,是最好的结局,最起码以后还有希望去感化她,把贪狼彻底的瓦解。” 白蓉似懂非懂,却明白铁屠最后这句话的意思,看着快步走在前面的高飞,喃喃的说:“可是,依着他的脾气性格,又怎么甘心去做那件事?” “会有人给他,给王晨做工作的。” 铁屠低声说着,牵起白蓉的手,语气变得轻快了起来:“不过不管怎么样,这些都和我们无关,不是吗?” -- 昨晚发生在深山山谷中的那场争抢,厮杀,根本没有为外界造成任何影响。 当太阳升起来时,已经有三个旅游大巴来到了这边风景区内。 高飞是被铁屠的敲门声惊醒的,睁眼一看已经是早上六点五十了。 穿着裤头赤着脚,高飞来到门前打开门,打了个哈欠说:“哈欠,这么早,还让不让人--哇靠,姓白的,你现在也是有夫之妇了,尤其是守着你男人时,那眼珠子别向别的男人裤裆里乱看好不好?” “靠,当初你这几个混蛋还偷看过大爷洗澡呢,大爷不也是屁也没放一个?” 白蓉毫不在乎的推开高飞,擦着门框跻进门来:“遥控呢?你搞哪儿去了,赶紧打开电视看新闻!” 铁屠进来后,就发现高飞盯着他头发看,有些纳闷的问:“看什么呢?” “我在研究你戴绿帽子时,搞什么样的发型才最合适。” 高飞嘿嘿笑着,抢在铁屠反应过来之前,跑进了洗手间。 第1168章 老狼主的遗言所指! 8月11号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日子了。 今天既不是西方传统的青人节,也不是华夏的元宵节等节日,就是很普通的日子,百姓们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 但今天的早间新闻中,却播放了一则新闻消息,引起了游客们的惶恐不安。 新闻中说,在今天清晨四点左右时,京沪深广等十数个一线城市,所有城市的机场,都发生了一起恐怖的炸弹自爆案。 幸好那个时间段是全天24小时中,客流量几乎为零的时间段,十七宗爆炸案,只造成了三名安保人员轻伤,机场候机大厅受损的小损失。 这与在客流量最高时爆炸的恶劣影响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 新闻中还说,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现场勘察,确定这十七宗爆炸案,是相互相连的,为同一个恐怖组织所为。 至于为什么要在清晨这个时间段引爆炸弹,相关部门估计是对方这次恐怖行动,只是一次示警。 相关部门的预测很快就得到了证实,在新闻播放之前,某单位收到了神秘电话,声称要对这十七起爆炸案负责。 打电话的神秘人自称,他是来自一个叫贪狼的组织,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全力以赴的搜寻这个恐怖组织的蛛丝马迹…… “原来是这样,幸亏昨晚没有任由那些人自相残杀,要不然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看完这则新闻后,白蓉额头上有冷汗淌了下来,总算相信高飞等人昨晚的判断,是多么的正确了。 假如昨晚任由贪狼数百人自相残杀而死,那么这十七宗爆炸案的发案时间,将不会在清晨四点,而是会选择客流量最多的时侯。 现在是旅游旺季,像这些一线大城市的机场客流量,每分钟都得上百甚至更多,一旦炸弹在客流量最高时炸想,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毫无疑问的是,这些炸弹都是贪狼的老狼主安排的:那个临死前才懂得什么叫亲情的人,担心在召开大会时会被一网打尽,这才提前做好了安排。依次来要挟在意外发生时,忽然出现的伏兵。 他死后,沈银冰接替了狼主之位,自然也就在第一时间得到了这个消息。 沈银冰却没有让人拆除这些炸弹,而是利用这些来向国家示警,或者说换取贪狼能正大光明存在的条件:假如当局不顾示警而强行抓捕她,那么下次的恐怖袭击,对这个国家来说,将会是一场天大的灾难! 这个女人,在夺到狼主后的最短时间内,就做出了如此正确的决断,由此可以看出她是--多么的适合做这种人。 明知道她是一颗毒瘤,却偏偏不能切除她,这就像是癌症患者的肿瘤那样,只能采取化疗,安抚等手段,不能冒然下刀,尽管病人最终还是难逃一死,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任由她无限发展。 疯狂到极点,只能自取灭亡。 相信当局搞清楚这个道理后,只能把除掉沈银冰的希望,寄托在她自己灭亡上了。 或者派人感化她。 穿好衣服的高飞,在察觉到白蓉总是看他后,脸上还带着怜悯的表情,心里就有了种不好的感觉,掐灭手中的香烟问铁屠:“老铁,你昨晚不会给人打电话了吧?” 铁屠看着电视,淡淡的回答:“我现在给人打电话,也只是朋友之间的。怎么,要不要查看我的通话记录?” “不用了。” 高飞站起身,走到白蓉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恶狠狠的说:“姓白的,是你打电话了,对不对?” 白蓉没有否认,叹了口气:“唉,没办法,老铁退役了,已经不再管拯救民族拯救世界的大事,可我没有,所以这副重担就只能落在我肩膀上了。” “草!” 高飞真气死了,要不是顾忌老铁在,他肯定会把白蓉狠狠痛扁一顿,就这还气的脸色发青,手指点着她鼻子骂道:“你特么的倒是有崇高思想,那你自己去解决呀?干啥非得把我拖进这趟浑水中,你还算不算是个人啊你?” 白蓉冷笑:“草?你真敢草?你要是真敢的话,咱就在这儿守着老铁,我脱光了随便你,绝不反抗。你敢不敢?敢的话就点头,不敢的话就滚一边去,别在这儿瞎嚷嚷!” “么的,我有什么不敢的!” 高飞真是气炸了。 “行,你有种,那就来吧!” 白蓉也不含糊,反手就脱下了体恤衫,露出了戴着黑色布条的健康上身。 她倒是不在乎,铁屠可急了,拿起遥控狠狠砸在地上,吼到:“你们能不能给我消停一会儿?逼着我翻脸咋的!?” “哼!” 白蓉冷哼一声,又把衣服穿上,站起身快步走了出去,重重关上了房门。 高飞站在那儿吧嗒了下嘴巴,叹了口气坐了下来:“老铁,我可没那心思,你别多想。” 铁屠懒得和他讨论这问题,捡起摔成好几瓣的遥控器,开始安装:“现在就咱俩了,你就别再装了好不好?昨晚你守着焦恩佐恼羞成怒时,我就看出来你是故意的了。那个人渣,和白蓉打电话向上级如实汇报,都远远不够让你生气的。能不能说说,为什么要演戏?” 高飞翘起大拇指,夸赞道:“不愧是老铁,我演戏都能看出来。” 铁屠摆手,不耐烦的说:“行了,别和我整这些虚头把脑的,没意思,直接说原因!” 高飞点上一颗烟,缓缓问道:“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七仙迎客吧?” “七仙迎客?” 铁屠愣了下:“你跟我,跟心伤都说起过,紫阳也知道,怎么了?” 高飞站起身走到窗前,打开窗户看着外面场地上一辆刚停下的旅游大巴说:“昨晚贪狼的老狼主临死前,你们都听他提到过沈银冰的名字。” “我们都听到了。” 铁屠刚说出这句话,猛地醒悟了过来:“老狼主告诉你,沈银冰和七仙迎客有关系?” 高飞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她,就是杀破狼三大部门组织,制作七仙迎客准备迎接的客人。” 尽管铁屠已经猜到了一些,但在高飞说出这番话后,还是噌的一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什么,她、她是杀破狼迎接的客人!?” 仅仅一个贪狼,就在今天清晨搞出了这么大动作,如果杀破狼三个组织联手,制造出的恐怖袭击,会是多么的骇人,这是正常人不敢想像的。 但就这样三个异常牛叉的恐怖组织,却用最邪门、最残忍和最诡异的礼节,来迎接在此之前只是个商人的沈银冰。 这又怎么不能让铁屠惊讶? 高飞回答说:“老狼主是这样说的,我觉得他在临死之前,是没必要骗我的。” 铁屠脸上的惊讶慢慢消散:“怎么可能,她一个小商人,此前还只是贪狼中的一个小人物,怎么可能会成为杀破狼三大部门迎接的客人呢?” “也许,老狼主已经知道了答案。” 高飞解释说:“要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在加入贪狼组织后没多久,就在昨晚的禅让大会上,被评为三大新人,有希望直接晋升为十二使者,成为狼主的有力竞争人。” 铁屠问道:“那你知道是什么答案吗?” “我想,我已经猜到一些了。” 高飞沉殷半晌,才缓缓的说:“我们现在都知道,杀破狼三大部门都是与七百年前,脱胎于安归教中,虽然自立了,不过他们仍旧自称是安归教的人。所以,杀破狼三部不惜用七个无辜者制成七仙女迎客,所迎接的人,也只能是和安归教有关的人。” “沈银冰和安归教有关吗?只是她父亲苏北山是安归教中人,她却没有加入。” 铁屠提出了他疑问。 “她有没有加入安归教,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有一个是安归教教众的父亲,还有一个不一般的母亲。” 高飞欲言又止,又沉殷片刻后才说:“从她父母的不同处,你该想到一些什么。” 高飞本想说出自己心里所想的那些,不过他觉得铁屠不会相信,所以在犹豫了下,还是觉得暂且不说了,只是嘱咐道:“老铁,不管怎么样,以后终究会水落石出的。老狼主临死前说出的那些话,你不要告诉别人,我怕会发生什么意外。” 铁屠现在仍旧满头雾水,不过高飞既然这样说了,他也没再问什么,只是说:“我的嘴巴向来很严。” “嗯,我知道,嘱咐你只是因为习惯。” 高飞笑了笑,从冰箱内拿出两瓶冷饮,随手扔给了铁屠一瓶,坐在沙发上说:“我现在琢磨着,上面在安排我去对付沈银冰时,会给我开出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让我动心。” 铁屠喝了口冷饮,舒服的松了口气说:“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会先考虑该怎么让王晨理解,毕竟人家刚嫁给你,你就移情别恋,这可不是女孩子能接受的。”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门就被推开了,白蓉晃着手机走了进来:“高飞,找你的电话,接不接?” 高飞看也没看就拒绝道:“我现在没空,等会儿再说。” “你不问问是谁找你吗?” 白蓉笑眯眯的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如果是别人,哪怕是高老爷子,高飞也不会接。 但这个人他不能不理--他要是得罪这个人,以后别说是做生意了,就算是在华夏呆下去,也是一种奢望了。 叹了口气,高飞在白蓉轻声‘你好大的面子’的嘟囔声中,接过电话走进了卧室。 十几分钟后,一辆挂着特殊牌照的汽车,停在了宾馆面前。 又过了十几分钟后,这辆车载着高飞,风驰电掣般的驶向了军方飞机场。 望着远去的车子,铁屠低声说:“唉,我总觉得这样对王晨来说,太不公平了。” 白蓉却淡淡的说:“她当初就不该嫁给高飞。” 第1169章 一个叫蛇巢的地方! 下了军用飞机后又坐上一辆玻璃上贴了黑膜的车子,在七拐八拐的跑了一个半小时后,才停了下来。 这一路上,高飞已经再次美美睡了一觉。 既然不能睁眼看看自己到了哪儿,又不能开手机玩游戏,更没人和自己说话,不睡觉还能干嘛? 被喊醒后打了个哈欠,下车后展开胳膊又伸了个拦腰,高飞向四周扫了几眼,确定这是在山中,一个修建相当精雅的别墅内。 白色的墙壁上搭着红色的瓦,几只红毛母鸡带着一群小鸡,在草地上叽叽喳喳的抛虫子吃,小湖里还传来鸭子的嘎嘎叫声,一只雪白的狮子狗,好像雪球那样从客厅那边滚过来,嘴里汪汪的叫着,过来后却又可劲的摇尾巴。 一个身穿军装却看不出军衔的中年妇女,快步走过来向高飞挥手敬礼,接着后退一步:“请,老人家就在屋里等你。” “谢了。” 高飞道了声谢,跟着妇女走向了客厅那边。 虽说院子里只看到了这个妇女,不过高飞却能感觉出,就在四周围墙外面的大树上,至少有十几双眼睛,十几只枪在盯着自己。 这个地方,表面看上去风平浪静的,但实际上内松外紧,谁要是想擅自闯进来,就算是开着装甲车,恐怕也到不了门前。 中年妇女开门,把高飞带进了客厅内,轻声说:“高飞来了。”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屋子里坐了三个人。 其中俩人,他都直接打过交道,一个是堂哥高云华,另外一个却是他老婆王晨的干爷爷老陈,中间那个戴着老花镜的老人,高飞只是在电视上见过。 老人家已经离休了,戴着老花镜坐在木质沙发上的样子,就像老教授那样,面带笑容的样子慈祥和蔼,让年轻人会情不自禁想到自己的爷爷。 高云华前天时还去冀南,说要去胶州那边调查点事,今天却又和老陈出现在早就不关心世事的老人家身边,从他坐在那儿的拘束样子,高飞就能看出,他是代表高家来的。 高云华不能不拘束,在老人家和陈老爷子身边,哪儿有他的座位? 要不是老人家一个劲的让他坐下,他真宁愿站着,坐着也太不舒服了。 高飞早就退役了,不过在走进客厅后,还是抬手给那位老人家敬了一个礼,问好。 “呵呵,好嘛,老高的孙子果然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的嘛。” 老人家笑呵呵的摆摆手:“你是叫高飞是吧?坐下,坐下说话嘛,站的这样高,我可得抬头看着你咯,会感觉累得嘛。” 老人家风趣的说话,让高飞精神不再紧张了,也让陈老爷子和高云华发出了几声笑。 告了个罪后,高飞坐在了老人家的对面,腰板笔直,双手放在双膝上面,目不斜视的盯着老人家下巴方位,一副标准的军人姿态。 老人家对高飞这样很满意,嗯了一声说:“小高呀,不要紧张嘛,今天让你来见我,说起来还是我大乱你的生活了嘛,在这儿爷爷先和你说声对不起啦。” 既然老人家自称爷爷,高飞也就打蛇随棍上了,开始以爷爷称呼他,反正依着老人家的年龄,给高飞当爷爷也是绰绰有余了。 大家开玩笑似的寒暄了几句后,老人家端起了茶杯喝水时,高云华就知道他得说话了,轻咳一声:“高飞,相信现在已经知道为什么要叫你来了吧?” 高飞点头:“嗯,已经知道大概了。” 看来眼端着茶杯喝水的老陈,高云华又问:“那你自己是怎么想的?” 老人家这时候适时插嘴说道:“高飞,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好啦,不管说对说错,都不会怪你的。唉,说起来我不该参与这件事,但这件事对于我来说,始终是个心事。所以在知道一些消息后,这才冒昧的插手,希望大家能理解。” 安归教已经存在了七百年之久,老人家在任上时,就曾经下决心要铲除这个邪教,不过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成功。 直到他卸任,也为没能扫平安归教而遗憾。 其实在高飞知道安归教之前,老人家就知道脱胎于安归教的杀破狼组织了,不过还是习惯性的把这三个部门,称之为安归教。 这次,沈银冰忽然夺取三大组织中贪狼的狼主之位,这个消息被老人家知道后,昔年扫平邪教的雄心又腾起,再加上知道高飞和高家当前的关系,高家的人不方便出面,所以他老人家这才庭身而出。 人不在其位,却始终关心着国家大事。 老人家的苦心,让高飞很感动,接连两个深呼吸后才回答说:“我自己的想法是,当前并不是诛杀贪狼新狼主,抢夺贪狼咒挖出深藏在民间害人的最佳时机,那样会促使某些人狗急跳墙,对社会产生很大的为害。” “我个人觉得,可以答应沈银冰的‘招安’。” 把自己的想法真实叙说了一遍后,高飞干脆的说:“明面上的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躲在暗中搞破坏。既然贪狼敢把自己置身于光天化日之下,那么我们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用怀柔手段,把这股子邪恶势力慢慢消除呢?” 始终没说话的老陈发言了:“任其发展?你就不担心他们的实力迅速膨胀,成为一颗更大的毒瘤,不受控制了吗?” 高飞摇了摇头:“可我看当前局势,除了这样做之外,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老爷子,相信你也看到今天早上的新闻了,这是他们的警告,我也相信他们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这对国家来说,可不是一个好事。” 陈老爷子脸色阴沉,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又端起了茶杯。 今天他来参与这次和高飞的谈话,最主要的就是关系到了王晨。 他刚才说这些话,只是存在侥幸心理,希望能找到别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王晨虽然不是他的亲孙女,可老陈却相当欣赏这个孩子,对她能嫁到高家也很满意。 不过完婚还没有一个月,就要因为某些事要离开高飞,这却是他无法接受的。 但也无法抗拒,因为残酷的现实却迫使他必须得这样做。 要不然,老人家也不会亲自出面了。 看到老陈不再说话后,高云华语气里带着小心翼翼的味道:“高飞,依你的意思,当前要解决危机的最好办法,就是你离开王晨,按照沈银冰的意思去她身边,帮她尽可能的掌控贪狼,是吧?” 高飞满嘴的苦涩,沉默很久后才说:“我不知道修罗的传说是不是真的,但确定人世间真有这种人存在,因为我曾经亲眼见过他们死后的尸体,的确是百年不腐,这说明他们在和正常人接触时,可能吸收他的阳气来养身。” “传说中的修罗体质,的确是存在的。” 高云华站起身,走到电视机面前,打开了dvd,屏幕上很快就出现了一个画面:从远处望去,这是一个位于荒郊野外的不起眼建筑,就像一个残败了养殖场之类的。 在养殖场的右侧,还有一条河。 随着画面的迅速拉近,高飞随着镜头看到了场内。 场内,却是和场外截然不同的样子,那些在远处看上去很低矮残破的建筑,原来都是地下建筑的上层。 建筑的所有主要建筑,都是在地下的。 随着镜头的转换,高飞‘来到’了下面,走出电梯后才发现下面有干净、宽敞,一尘不染的走廊,不时有身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员脚步匆匆的走过。 “这个地方的名字叫蛇巢,类似于美国的51区,是专门研究所谓的灵异事件,和当前科技无法解释的奇怪物体。不过却不像51区那样,防备森严,毕竟还有些问题没有解决,在这儿就不多说了。” 高云华这时候解释道:“至于下面都有那些秘密,这是绝密,我拿到的这盘录像带,只是用来解释修罗这个生物体的。” 随着高云华的解释,镜头最后来到了一个大房间内。 宽阔好像仓库一样的房子里,三面墙边竖着大冷柜。 两个身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员,输入了密码后,打开了其中一个冷柜,从里面拖出了一张窗。 窗上躺着一个人形物体,是被黑色塑料袋裹着的。 一个工作人员打开了塑料袋--然后高飞就看到了一具尸体。 一具女人的尸体。 白色的,几近透明的白色尸体。 看到这儿后,高飞不由自主的发出了一声轻‘啊’,站了起来,但随后就坐下了。 陈老爷子问道:“怎么,你真见过这样的尸体?” “见过。” “在哪儿?” “地下楼兰。” “地下楼兰,真的存在?” 这次问话的,却是老人家。 高飞回答:“是的,真的存在,我已经去过两次了。” 不等别人再说什么,高飞又说:“不过,除了那边的人允许外,任何人都别想进去--当然了,反正无论多么好的掩饰,都无法让地下楼兰脱离塔克拉玛干沙漠,国家要是发狠必须得找到这个世外桃源的话,也不是不可能。但那样的话,未免……” 老陈冷哼一声,打断了高飞的话:“哼,你不用为那边的人掩护了,国家根本没有打算要开发哪儿的意思。劳民伤财,还有可能会使成千上万的人受伤害,这不是一个爱民政府所做的事。” “嘿嘿,老爷子你多想了,我也没这样的意思。” 高飞讪笑了一声,赶紧又去看电视。 电视中那具女尸的样子很美,就像高飞曾经在地下楼兰山洞中见过的那些尸体一样。 不用任何人解释,高飞也知道这句女尸是谁了:沈银冰的母亲,沈若萱。 高云华解释道:“女尸现在已经死了二十多年,生前是原冀南北山集团董所长苏北山的妻子,名叫沈若萱。” 第1170章 高飞的要求! 正如高飞所想的一样,这个被藏在蛇巢冷库中的白色透明尸体,就是沈银冰的亲生母亲,二十多年前从地下楼兰来到人世间,与苏北山结婚的沈若萱。 沈若萱28岁那年死亡,死后苏北山对人说妻子是因为突发急症而死的,实际上沈若萱死后当晚,尸体就被运到了蛇巢。 那时候的苏北山,就在相关部门的严密监视之下,包括他来历不明的妻子,在沈若萱死前一直没有动他,是因为他始终安分守己罢了。 世间有修罗,修罗死后尸体万年不腐,人在死后,尸体还保存着一种恐怖的毒性--等等绝密消息,早在历朝历代的绝密中有记载了,不过一般人都不知道,相关部门却从没有放弃时刻盯梢。 沈若萱死后,尸体被运到了蛇巢,经过二十多年的研究,生化博士们发现尸体上毒素,原来是一种奇怪到极点的生化病毒。 也可以这样说,修罗就是生化病毒所组成的,在活着时和常人无异,也不会给人造成表面上的伤害,但在死后,病毒却被激活,开始活跃。 “大概半年多之前,曾经有人动过这具尸体,盗走了尸体身上的一块肌肉组织。” 高云华继续讲解道:“当晚的监控录像发现,妄动尸体的人,原来是看守蛇巢的护卫,叫王大纲。但事后王大纲却神秘失踪,到现在仍然没有追查到他的下落。” 坚固的堡垒总是从内部攻破的,这句话很正确。 别看蛇巢的防备,远远不如美国的51区,甚至没有国内其它军事禁地看守森严,可就算是高飞这个档次的人要想悄无声息的进去,也是休想的。 沈若萱的尸体被人动过,只能是内部人士。 高飞想了想,接着高云华的话说:“某些人在盗取沈若萱尸体的肌肉组织后,培育成了生化武器,出现在了美国--盗取尸体病毒的人是谁,我暂时还不能确定。不过我却知道,是安归教杀破狼三大部门中的破军,根据病毒研制出了生化炸弹,后来被我在莫斯科引爆销毁了。” 老人家这时候饶有兴趣的问道:“那地下楼兰的人,是怎么解释这种病毒的?” 高飞恭敬的回答:“他们把这种病毒,称为天堂。” “嗯,天堂,好淡雅的名字。” 老人家笑了笑,不再说话。 高云华等了片刻,才继续说:“虽然我们现在无法解释,人在死后的尸体,为什么会携有生化病毒,但可以基本确定,这就是传说中的修罗体质了,这对目前科技只能到此的我们来说,绝对是个谜。因此可以推断,传说拥有修罗体质的人,在生前可以吸取正常的阳气,这极有可能是确实存在的,就像变色龙能根据不同的环境,来改变自身身体肤色那样正常。” 关掉了电视,高云华看着高飞缓缓的说:“而沈银冰就是沈若萱的亲生女儿,那么她本人不排除继承了沈若萱的特殊体质。所以接近她,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高飞,你必须得考虑清楚。” “没有人会逼你。” 老人家淡淡的说:“我不能,你爷爷不能,谁也不能,只要你现在摇一下头,就当你今天没有来过。” 陈老爷子也说:“我也是这个意思。从我本心来说,我不希望你接近她。” 高飞没有回答,沉默很久后才问道:“能不能吸烟?” 高云华还没有说什么。老人家就拿出一盒香烟。笑道:“你不说,我本来打算不献出今天的定量。呵呵,好吧,看来今天晚上我得苦熬咯。” 老人家的话,引老陈得意的笑了好几声,点上一颗烟美美的吸了一口。 吐出一口烟雾后,高飞终于下定了决心:“暂且不管沈银冰有没有传说中的那样邪门,不过我觉得除了我之外,不会有第二个人比我更合适去接近她了。” 仅仅去接近沈银冰,对于高飞来说还算不了什么。 她不就是个修罗吗? 还是有着一半正常人血统的修罗,比起‘正宗’的修罗莫邪征东来说,肯定还差了几个档次。 高飞既然能在地下楼兰被莫邪征东这个正牌修罗照顾那么久,也没见他变成人干啥的,这就证明沈银冰对于他的伤害,也不会太大。 更何况,高飞在地下楼兰的这半年内,莫邪征东早就为此而给他配制了一些药物,用来抗御修罗的极阴侵蚀,现在那些药还有,没了再去要就是了。 接近沈银冰不在话下,高飞所担心的是--如果沈银冰向他提出那样的要求呢? 他不答应? 他要是答应,会不会也和苏北山那样,在短时间内就变成太监了? 男人可以去死,也不能变成太监! 当然了,苏北山因为娶了个修罗就变成太监这件事,是不能说出来的,事关一个死人的尊严。 不过他也相信,高云华等人已经知道了,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所以才在修罗体质上来大谈特谈,就是暗示他要是答应的话,就得冒这个危险。 看到高飞下决心为了国家利益,要牺牲自己去接近一个修罗,老人家看着他的眼神中,浮现出了欣慰的神色,缓缓的说:“高飞,你还有什么要求?” 高飞当前是个亿万小富翁,身边美女如云,还有相当牛叉的深厚背景,在未来数十年内,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想过什么样的幸福生活,就能过上什么样的,自然一万个不愿意去死了。 但为了世界和平,拯救华夏--高飞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放弃这些。 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情操啊? 假如这时候谁敢跳出来说高先生的一句不是,相信老人家肯定会立即下令,把那人斩个粉碎,拖走喂狗! 囚犯待挨枪子之前,还有一顿大鱼大肉伺候呢,更何况高先生不是囚犯,是即将为国献身的功臣? 所以,老人家决定,不管高飞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都会尽可能的去满足他。 高飞,你是否要再冷静考虑一下?毕竟你可以拒绝的,就算你拒绝,老人家也不会怪你的--高云华很想说出这句话,可看到老人家满眼欣慰的样子,嘴巴张了张就合上了,心中疼的要命。 正如高雅所感受到的那样,高云华绝对是个称职的大哥,他不忍心自己的兄弟受伤害,哪怕是为了国家利益,世界和平…… 高云华内心的感受,高飞能清晰看得出,冲他用力点了点头,深吸了一口气说:“有,我有要求。” 既然马上就要为国家献身了,这时候不提出几个要求,那绝对是傻瓜。 高飞不喜欢当英雄,因为英雄做事都是不讲究回报的。 他只喜欢当个普通人,在可能要付出即为惨痛的代价时,希望能提前捞回一些好处,来弥补他受伤的小心肝。 其实他根本不知道,老人家最怕的不是他不答应,而是怕他答应了后,却一副正义嘴脸的说没有任何要求。 世间最难还的债是,无疑是人情,像老人家这样的大人物,自然更不愿意欠谁的人情,只要高飞说出要求,哪怕是说要天上的月亮,他也会全力去摘下来的。 老人家轻轻吸了一口烟:“说,说出你的要求。” 高飞缓缓说道:“第一,我希望有人去和王晨解释清楚,请她不要误会,怨恨我。” 高飞刚和王晨结婚没多久,当前还是蜜月中,就要为解决麻烦而去接近沈银冰,甚至要向她献身--这不但对高飞来说是个伤害,对王晨更是伤害,最大的伤害。 谁家媳妇愿意自己如此优秀的男人,刚结婚没多久就离开自己,投入别的女人怀抱啊? 高飞不想去面对王晨,只要想想就能感受到她的震惊、悲伤和愤怒。 没有哪个女人能经得住这种打击,虽然高飞和王晨的感情,还没有到那种最深厚的境界,却不想亲自去打击她--这对王晨来说,相当不公平,所以才被他当做第一个要求提了出来。 好像早就猜到高飞会这样说,老陈说话了,语气里全是不甘和无奈:“高飞,你放心,这件事我会跟小晨解释清楚的,我相信她也是个顾全大局的好孩子。” “多谢陈老爷子。” 高飞向老陈点头致谢后,提出了他的第二个要求:“叶心伤是冤枉的。” 叶心伤是冤枉的这一点,早在黄龙谢小雯‘死后复生’曝光后,就已经证明了。 不过当局始终没有撤销对他的通缉令,因为在平北时,他曾经在拒捕时,残忍杀掉数名武警战士。 尽管当时他必须得那样做,毕竟没有哪个无辜者希望被杀死的,但相关部门却好像忽略了这点,一直把他当做重量级的通缉犯来通缉。 老人家没想到高飞提出的第二个要求,竟然是关心他的战友,看着他眼神中的欣赏之色更加浓了,却没说什么,只是看向了高云华。 高云华会意,点了点头说:“叶心伤本来就是清白的……很快,就会有替他昭雪的文件下达,通缉令也将全部收回。” “好。” 高飞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开始喝水。 等他放下茶杯后,一直等着他再提出要求的老人家等了会儿,见他仍然没有说话,就纳闷问道:“高飞,你接下来的要求呢?” 高飞摇了摇头:“没了,我就这两个要求。” “什么?” 老人家愣了。 在高飞要说出他的要求时,老人家本以为这厮会狮子大张嘴,提出至少七八个要求,甚至还有可能直接索要个三五亿的‘安家费’来着,也做好了被狠狠宰一刀的准备,谁知道人家却没有提及。 这让老人家心中感慨万分,暗赞高飞不愧是高家的人,懂得进退。 严格的说起来,高飞这两个要求根本不算要求,是国家应本来就应该做的。 高飞摇摇头:“没了。” 第1171章 高飞对付沈银冰真有信心! 正如老人家做好的心理准备那样,高飞本想狮子大张嘴提出若干个要求的。 高先生是个现实的人,假如无缘无故的被人狠狠抽一巴掌,肯定会让对方拿出至少一半的家产来当做精神补偿。 他习惯了占便宜,不喜欢无偿付出。 不过就在他要提出某些要求时,却忽然意兴阑珊,觉得那些近乎于无理、但有可能会被满足的要求很无聊:哥们马上就要献身,有可能变成人干或者太监了,还有必要在意那些东西吗? 人在死后,或者是男人在不是男人后,还有什么东西是放不下的? 所以高飞干脆放弃了那些想好的要求,只要能对得起王晨,拉自己兄弟一把,他就心满意足了。 老人家静静的看着他,始终没有说话。 高飞坦然面对老人家,也没说话。 足有三分钟后,老人家才率先挪开目光,轻轻的叹了口气说:“唉,我听说你的新公司开业不利,这样吧,我索性舍出这张老脸,亲自替你跑一跑关系,看看能不能替你的化妆品打开一条销路。” 顿了顿,老人家继续说:“不过,你得确保你的化妆品就算比不上那些名牌,可也不能对人体产生什么副作用,要不然我会无地自容的。” 高飞没想到老人家这么大个人物,会关心他的化妆品项目,同时也非常感激老人家,能够为了他的项目而‘抛头露面’。 需知道,老人家那是什么身份的人啊,别说是亲自跑关系,做广告了,就算在公众面前,无意中拿着某个品牌的矿泉水,那么这个品牌也会立即身价飙升。 老人家不是那些长发飘飘、面容甜美身材超一流的广告明星,可只要他愿意为某个产品做广告,天下所有的广告明星加起来,也比不上他的影响力大。 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需辩驳。 高飞感激不尽:“多谢老爷子,我敢用人头担保,天涯化妆品除了价格略高之外,对人体决没有丝毫副作用,这一点我可以拿脑袋来担保。” 老人家笑了:“我要你留着脑袋,去做正事--小华。” 高飞见过的那个身穿军装的中年妇女,从外面走了进来。 这是老爷子身边的生活秘书,也是他的亲人。 老人家对小华说:“小华,我改变主意了,要出席后天的会议。你去找相关单位协商一下,把这次会议的广告,所有和商品有关的事情,都换成天涯化妆品。” 小华有些惊诧,不明白老人家为什么要这样做,却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随即退了出去。 正如来时那样,高飞在离开这栋坐落在山中的小别墅时,仍旧乘坐着那辆贴了黑膜的车子,来到了另外一个军事飞机场。 不过和来时不同的是,高云华陪在他身边。 在乘坐飞机后又坐上车子狂奔一个小时后,高飞发现他已经来到了齐鲁境内的北方某城市。 街上,已经华灯初上。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街道两旁的人行道上,很多饭后悠闲散步的人们,享受着他们的幸福生活。 高云华看着消失在院方的街灯,感受着夜风吹过脸庞,重重吐出了一口气:“呼!高飞,从这儿乘机,可以直达欧美一些国家。” 高云华无缘无故说出这句话的意思,高飞当然明白,大哥这是在提醒他,经过一路的沉思后,如果开始后悔的话,那么他可以乘机出国。 至于接下来的事,高云华决定咬牙抗住。 高飞心怀感激,拍了拍高云华的肩膀笑道:“大哥,不用这样悲观,区区一个小修罗,还没有被我看在眼里。我只是觉得特别对不起王晨罢了。如果除却对王晨的愧疚,我倒是很想和沈银冰较量一番,说不定,还会把贪狼收为己用。呵呵,想到这个传承数百年的组织,想到它所拥有的人力物力,我就有种激动感。” 高云华提醒他:“如果真如你所想象的这样乐观,为什么老人家会亲自出面找上你呢?沈银冰--唉,就像一颗动不得,随时都会爆炸的炸弹。贪狼相比起她来说,委实算不了什么。” “我有信心,是真的有信心。” 高飞左右看了眼,指着那边一个小饭馆说:“请我吃晚餐?” “行,想吃什么,直接说,别给你大哥我省钱!” 看到高飞这样乐观,高云华也不好再说什么,索性把那些负面情绪都压了下去,率先走向了小饭馆。 小饭馆的门口,是个卖香烟,冷饮、报纸等东西的小商亭,高云华在买香烟时,顺手拿了一份报纸。 小饭馆内的客人不多,五六张桌子只有两桌客人,一对小情侣,还有四个看起来好像大学生的模样。 刚一坐下,高飞就拍着桌子大叫:“老板,把你这儿最贵的菜,给我统统上一遍,两瓶白酒,也要最好的,千万别藏着掖着的,吃的哥们高兴了,小费是大大的有!” “土包子,跑这小地方来充土豪了,你要是真有钱,去那边的五星级酒店呀,真是不可理喻。” 高飞嚣张的大叫声,引起了别的客人不满,那个正侧耳听男朋友说情话的女孩子,抬头向这边看了一眼,满脸都是鄙夷的样子。 性格沉稳的高云华苦笑了声,把报纸铺在桌子上,随意翻看了起来。 胖胖的老板娘马上就颠儿颠儿的跑了过来,肩膀上搭着毛巾,很标准的店小二样子:“哎哟,两位老板要吃饭呀?您这可是来对地方了,别看俺这六星饭店地面儿小了点,跑堂的腰身也粗了点儿,可只要您想吃,什么天上飞的家雀,地上跑的兔子,水里游的草鱼,可是应有尽有,本店大厨刘老根先生,那可是参加过奥斯卡食神大奖赛的--” 高飞觉得自己就很能吹了,没想到老板娘比他还能吹,就这小破地方竟然叫六星饭店,她那个好像被她榨干了比猴子还要瘦的男人,会参加什么奥斯卡食神大奖赛。 至于饭菜好不好,最好的酒也是十五块钱一瓶的孔府老窖暂且放一边,最起码老板娘的态度很热情,就那胖胖的一身肥肉,就能让人生出一种宾至如归的亲切感。 在老板娘的殷勤推荐下,高飞一口气把六星饭店最贵的菜一网打尽,加上两瓶白酒总共花了三百块,其中还包括了三十块钱的小费。 可能是受不了高先生浑身散发着的铜臭味(来这种小饭店吃饭,有必要带着几万快乐的现金,还都拿出来在桌子上显摆吗),那对小情侣和四个大学生,很快就结帐走人了,临走前还都狠狠瞪了他一眼。 高飞才不管,现在他就想嚣张一下,来稀释他心中的压抑感,假如老板娘不是那么重,脸上再没有那么多大麻子,瘦猴般刘老根手里拿着明晃晃菜刀的话,估计这家伙早就对人家动手动脚了。 “来,大哥,我敬你!” 高飞举起酒瓶子,和高云华碰了一下,就开始吹。 十五块钱一瓶的酒,高云华打小都没有喝过,喝在嘴里感觉就像在喝毒药似的,不过看高飞一口气就喝下半瓶后,也就强忍着跟着灌了下去。 重重的把酒瓶子向桌子上一顿,高飞拿起筷子:“来,吃菜--不错,这家饭店不愧是六星饭店,能够把猪腰子做出烂白菜味道,还真是厨艺界的一大突破。” 高云华始终没说什么,陪着高飞把整整一瓶酒喝干,捡着青菜吃了几口后,就把一张报纸放在了他面前。 “什么消息?” 高飞吸了下鼻子,随手擦了擦嘴角,拿起了报纸。 这是报纸的首版,整整一个版块都在追悼、缅怀一个老人。 报纸上说,这位老人是位久经考验的战士,在过去的数十年内,为华夏的国土完整、经济建设,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让人悲恸不已的是,这位离休老人外出散心时,于今天早上八点十二分,在外出回家的途中,突发脑溢血,经过紧急抢救后溘然长逝,享年76岁。 报纸的首版,和第二版,都长篇累牍的介绍这位老人的生平事迹,和他为国家所做的贡献,以及逝世后人们缅怀他的悲痛之情。 报纸上说,后天将会为老人举办追悼会--最后,祝愿他老人家一路走好。 在国家有着一定影响力的大人物逝世后,总能在新闻上看到。 粗粗看了一遍后,高飞把报纸随手扔在了一旁:“嘿嘿,廖无肆做事还真是麻利,早上人刚死,晚上就上报纸了,多少有些仓促,不符合老人的身份。不过这样也好,人死为大,入土为安,反正早晚都是这么回事,也算给他保住清誉了,他也该瞑目了。” 高云华点了点头:“那个黄龙呢?你觉得廖无肆会不会杀她?” 高飞吃了口菜,摇了摇头说:“暂时不会。” 高云华追问:“为什么?” 高飞淡淡的说:“因为他爱她。” “可廖无肆是个相当骄傲的人,也特别要面子,他会因为爱她,就对她所犯下的罪恶视而不见?” “不是视而不见,他肯定会亲手结束她的生命,但不会是现在。” 高飞举起酒瓶子,看着里面晃荡的液体,若有所思的说:“正因为他是个骄傲的人,所以在亲手杀掉她时,才会让她去给叶心伤赔罪,去汉德勒森林缅怀那些冤死的英魂。这些都需要时间,而时间是最能充满变数的东西。” 高云华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你是说,黄龙有可能会利用廖无肆对她的感情,奢望逃走?” 高飞淡然笑了下,举着酒瓶子哦:“喝酒。” -- “喝酒。” 廖无肆端起高脚杯,看向了坐在对面的谢小雯。 经过这些天的调养后,谢小雯的伤势好了很多,不过脸色却很苍白,与酒杯内的红酒,形成了鲜明对比。 第1172章 他会杀她吗? 酒是廖无肆拿来的,也是他亲手满上的。 他在做这一切时,谢小雯就在卧室内。 救下谢小雯后,廖无肆就把她带来了这片平民小区。 正所谓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任谁也想不到,廖无肆会把谢小雯隐藏在这栋平民小区内。 救下谢小雯后,廖无肆经常出去。 他每次在出去之前,只是像普通人那样关上房门,说走就走,一点都不怕谢小雯会趁机逃走。 谢小雯也不会逃走。 她不逃走,并不是说她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恶,甘心等待正义的惩罚,而是因为廖无肆在救她回来后,给她的饮食中放下了类似于传说中‘鸡鸣五鼓断魂散’的东西。 服下这东西后,谢小雯就会感觉浑身乏力,别说是逃走了,就算是从炕上爬起来都很困难。 再加上这些天来,她始终没有服食忘忧粉,所以尽管伤势有了明显的好转,但精神却相当的颓废。 放在以前,廖无肆是绝不会这样对待她的。 可当他发现苦练数年的女朋友,原来是个披着人皮的恶魔后,他对她就不再新任了,尽管每当想到她后,他就心痛的要死。 廖无肆今晚回来时,打包带来了几个菜,都是谢小雯爱吃的。 红酒也是她最喜欢喝的品牌,拉菲。 红色的液体在酒杯内晃动时,就像血。 谢小雯默默的拿起了酒杯,这个在正常人看来很轻易的动作,却让她额头又冒出了冷汗:轻飘飘的酒杯,在她看来就是犹如万斤。 廖无肆闭上眼,晃着酒杯,感受到红酒被晃荡出的醇香后,才放在唇边轻轻抿了一口,正在用舌尖品尝红酒那独特的芬芳时,却听到当啷一声响,酒杯碎裂的声音传来。 廖无肆慢慢睁开眼,就看到谢小雯正勉力撑着桌子,雄口剧烈起伏着,嘴唇发颤好像要说什么,酒杯已经摔在了地上,酒就像鲜血那样,洒满了白色的地板。 廖无肆眉头微微皱起,和声问道:“怎么了?” “我、我不想这样死去。” 谢小雯粲然一笑,仿佛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说出话那样:“廖无肆,你这次应该在酒中,放下了让我致死的毒药,是不是?” 廖无肆依旧安然的样子,摇头否认道:“不是毒药,如果是毒药的话,我就不会陪你喝了。里面,只是促使受伤之人安眠,能让伤者在安眠中轻松逝世的安乐药物,我觉得它非常适合你,能够在睡梦中死去,这对你来说是最好的结果了。” 廖无肆就是这样一个人,在谈到要别人死时,也仍然面带亲切的笑容,语气温柔的就像热恋中的男朋友。 “你,可是你说过的,就算是让我死,也要给叶心伤赔罪,去汉德勒森林缅怀过战友们的英魂后再死。” 谢小雯呼吸急促的说:“我始终在等着--廖无肆,我不是怕死,我只想在临死前,能有机会稍稍弥补一下所犯的罪恶。如果我在没见到叶心伤,没有去汉德勒森林之前就死了,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廖无肆,你说过的,要给我减轻罪过,能安心去死的机会,为什么现在却说话不算话了?” 谢小雯表现的异常愤怒,拼尽全身的力气,猛地挥手把桌子上的饭菜,都狠狠扫在了地上,随即站起身推开椅子,噗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她用双手扒着地板,向卧室那边爬去,喃喃的说:“我不想就这样死去,不能,我得在临死前做完我该做的事情,我还不能死。” 廖无肆脸上仍然带着笑,静静的望着谢小雯,一寸一寸的向卧室那边爬。 她爬了足有五分钟,还没有爬出半米。 廖无肆给她在这些天内所服食的药物,彻底夺去了她的力气。 如果高飞等人在场,看到同为九龙王之一、昔日那个爽朗调皮的黄龙,竟然是这样一副可怜样子后,肯定会勃然大怒,怒骂廖无肆也太没人性,为什么不干脆给她一个痛快,却含笑看着她在地上爬! 站在正义的角度上,谢小雯无疑是个坏人,连杀47次都不足以平息愤怒的坏人,但她终究是九龙王之一,也曾经为国家做过很大贡献,所以就算是让她死,也得给她一点最后的尊严。 廖无肆却没有这样做。 他爱极了谢小雯,同时也恨极了她:你为什么要是贪狼的昊天使呢?就算这是你无法改变的命运,那你为什么还要让我爱上你? 既然你让我爱上你,那就要承受爱的惩罚。 爱,有时候就是世间最残酷的惩罚,伤害的是两个人。 廖无肆点上一颗烟,面带微笑的解释道:“本来,我是想那样做的。可我忽然发现,你每多活一秒钟,对于我来说都是一个折磨。你早晚都要死的,而且要死在我手里。你既然早晚要死,为什么我还要遭受更多的折磨?” 说着话,廖无肆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碎裂了的玻璃。 这是碎裂了的酒杯玻璃,有着非常锋利的茬口,甚至比刀子还要锋利,割断动脉上就像切豆腐那样简单。 廖无肆走到仍然向前努力爬行的谢小雯面前,盘膝坐在了冰凉的地板上,把她抱在了怀中,让她的脸颊贴在自己的心口,听着自己痛苦的心跳声,抚着她有些柴的发丝,轻轻闭上眼说:“小雯,你放心,你死后,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上别的女人。最多,会尽廖家男人的义务,随便找个女人来传宗接代。小雯,你安心的去吧,最多等几十年,我就会去那边找你。记得--等我。” 廖无肆说着,握着玻璃刀的右手,慢慢放在了谢小雯脖子一侧的大动脉上。 他能想象出,当他的手轻轻向下一按,谢小雯的动脉就会被割断,鲜血会箭一般的窜出来,溅满他全身,随着温热的血液渗入他衣服、皮肤内,谢小雯就会慢慢的死去。 这一刻,也是廖无肆‘死亡’的时侯。 正如他刚说的那样,谢小雯死后,他不会再爱上任何一个女人。 没有了爱情的人,就是死人。 廖无肆心中只有一个谢小雯,现在他要亲自结束他的生命,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个相当残酷的现实。 但他不能不这样做,因为汉德勒森林中那仍在呐喊的47条亡灵,还有许多他不知道的受害者,都在等着谢小雯--他有救下谢小雯后,随她远走高飞的实力。 廖无肆却不会这样做,因为他是一个华夏人,至死都不会背叛他深爱着的祖国,哪怕是死。 在说出最后一个‘我’字时,廖无肆的右手手背上青筋猛地暴起,就要切下去! 可……他的手上却没有一点力气,一只手就像钢钳那样,狠狠掐住了他腰后某段脊椎骨。 这断脊椎骨是个学位,唯有精于近身格斗的行家,才能精准的找到这块脊椎骨,并把它从整条脊椎上抠离,让人在瞬间消失所有的力气,在复原之前再也不能动弹分毫。 身为九龙王之一的谢小雯,无疑就是这样一个高手,在廖无肆对她准备下手时,忽然扣住了这块脊椎骨,让他瞬间丧失了所有力气,那块锋利的玻璃片,只来得及在她脖子上,留下一道浅浅的血痕。 廖无肆仍旧保持着这个动作,倔强的支撑着自己不倒下去,脸上的笑容已经变得狰狞起来,但仍然在笑着,语气没有丝毫的波动:“小雯,我真是小看了你。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吃饭的?” “48小时之前,我现在很饿。” 谢小雯从廖无肆怀中抬起头,慢慢的把廖无肆平放在地板上,动作温柔的就像妻子:“无肆,我知道你现在很愤怒,因为我不但背叛了你,而且也背叛了我们的爱情。” 轻轻抚着廖无肆的脸庞,谢小雯的眼神开始明亮起来:“我能感觉到,如果能够赎轻我的罪恶,你会毫不犹豫的去做任何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可惜,没有这样的机会,所以你只能亲手杀掉我。” 廖无肆平躺在地上,看着谢小雯,脸上的笑容慢慢凝固,眼神也开始变得冰冷起来。 “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心里难受。” 谢小雯用手盖住了廖无肆的双眼,低声说:“无肆,我知道我罪大恶极,死都无法洗清所犯下的罪恶。可我想问你一句话,我想这样做吗?” 不等廖无肆说什么,谢小雯的声音忽然凄厉了起来:“不,我也不想这样做!可我无法反抗,因为这是我从懂事后就明白的使命!站在你的立场上,我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可是我的立场呢?却是本职所在!” 就像歇斯底里那样,谢小雯继续低吼:“既然是我的职责所在,那我就没有犯错,没有犯罪!既然没有犯错,没有犯罪,你为什么还要让我死?就因为我们两个人的立场不同吗?” 廖无肆说话了:“谢小雯,你彻底毁了。” “毁了?哼哼,那又怎么样?最起码,我能活下去!” 谢小雯冷笑:”既然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长这么大,就不是被爱人所杀的。我要活下去,一定会好好的活下去。没有谁有权利取走我的生命,哪怕是你也不行。“ 廖无肆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无肆,谢谢你,谢谢你这么多年来,一直爱着我。从此后忘了我吧,去找个好女人,祝你幸福。” 谢小雯的情绪平静下来,松开廖无肆的眼睛,低头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下,随即腾身站起:“无肆,一个小时后,你就会恢复力气--保重。” 房门被重重关上后,廖无肆看着天花板的眼神,全是茫然的痛苦。 -- 高飞兄弟俩人,每人喝掉了一瓶酒后,喝酒的速度慢了下来,只是说话。 叮铃铃,高飞放在桌角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廖无肆打来的电话。” 第1173章 田中秀雅的兴师问罪! 高云华很想知道廖无肆会不会亲手杀掉谢小雯。 因为谢小雯对于他来说很重要,当初他参与了汉德勒森林之战后的处理方案,也是反对把叶心伤当做内奸的主要者之一。 高云华不相信叶心伤是内奸,就必须得找出真正的内奸。 现在虽说随着谢小雯的曝光,叶心伤内奸的身份已经洗清了,可高云华更想亲手抓到谢小雯,亲自为叶心伤洗冤,所以才想通过高飞,找到真正的罪魁祸首。 不过高飞明显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他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陪着高飞喝酒,说别的事情,直到廖无肆的电话打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听高飞说是廖无肆打来的电话后,高云华就有了种不好的感觉。 高飞倒是神色平静,拿起电话放在耳边,边打电话边吃菜,没事人那样。 不过高云华却敏锐的捕捉到,高飞在接起电话后,眼里闪过一抹凌厉的杀意,随即恢复了自然。 “谢小雯逃走了,就在一个小时之前,我们刚坐下那会儿。她骗过了廖无肆,暗算了他。” 扣掉电话后,高飞晒笑了一声:“看来,谢小雯始终没有意识到,能死在廖无肆手中,是一种多大的幸福。” 高云华放下了筷子,问道:“他现在什么地方?” 高飞说出了一个地址。 高云华说:“那我就先走了,相信廖无肆现在不会阻止别人追捕谢小雯了。” 高飞点头:“嗯,他不是那种顽固不化的人。” “那我走了,你自己回冀南吧。” 高云华也没啰嗦,转身要走时,却又想到了什么,从随时携带的公文包内,拿出一封信:“这个,替我交给叶心伤。” 这封信,肯定是相关部门承认叶心伤是清白的证据。 高飞接过来,叹了口气:“可惜。二婶看不到了。” “我很遗憾。” 高云华低声说了句,快步走出了六星饭店。 高飞依旧慢慢喝酒,吃菜。 -- 计划,总是比不上变化。 就在两天之前,焦恩佐还把沈银冰、田中秀雅邀请到了大明湖的相思亭,商量利用南韩郑燕西,为高飞设下一个圈套,让他去他早就该去的阴曹地府。 可成县贪狼部的大会,却导致计划彻底改变了:高飞不能死,他会成为沈总野心计划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不发生什么意外的话,他和恩佐哥一样,都是沈总的战友。 焦恩佐是个聪明人,在沈银冰那晚意外夺得狼主之位后,就迅速摆正了心态,哪怕被高飞揍了个鼻青脸肿,可在回到冀南看到沈银冰时,仍旧笑呵呵的,说他幸不辱使命等等。 沈银冰,焦恩佐,都‘放’了高飞一马,准备用他们宽阔的雄怀,来接受某人的投诚。 但有人却不甘心,比方田中秀雅。 在设定好这个行动计划后,田中秀雅布置了大量人手,就等着行动开始,她好亲眼看到杀害哥哥的凶手被干掉了,计划却流产了。 她能甘心吗? 能不愤怒吗? 一大早,没有接到任何行动消息的田中秀雅,就带着寇边三郎,气哼哼的来到了北山集团总部。 寇边三郎,是岛国某公子身边的第一高手,据说他曾经在退役前参加过世界特种兵大赛,并取得了个人第三名,还在南美当了一年的雇佣兵,两年前才被公子重金聘来身边,成为他的贴身保镖。 这次,公子能派寇边三郎,以及很多属下跟随田中秀雅来华夏,是因为双方之间有个不会对人说的交易。 交易的内容很简单:公子帮田中秀雅报仇,完事后,她将成为公子的私有财产。 公子为什么会对田中秀雅感兴趣,沈银冰当然不知道,不过却知道她为什么怒气冲冲的走进办公室内。 办公室内,沈银冰正在和叶心伤,还有焦恩佐,商量什么事情,看到苏青拦不住的田中秀雅进来后,只是抬头看了一眼:“焦副总,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就好了。” “好的,明白。” 焦恩佐笑殷殷点了点头,丝毫没顾忌鼻青脸肿的形象被岛国客人看到后会很没面子,很客气的打了个招呼,这才走出了办公室,没有介意田中秀雅不理睬他。 “田中小姐来了,请坐。” 沈银冰双手放在桌子上,很客气的说到。 田中秀雅就站在那儿,双手抱着膀子,看着叶心伤冷冷的说:“沈总,能不能请你男朋友出去?我有话要单独和你说。” 沈银冰还没有说什么,叶心伤就淡淡的说:“他出去,我就出去。” 这个他,自然是进来后就双手到背着,双脚叉开摆出一副很牛比姿势的寇边三郎了。 田中秀雅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不行,这是我的保镖。” 沈银冰呵呵轻笑:“可你也知道,平北是我男朋友。” “让你男朋友出去,是为他好。” 田中秀雅继续冷笑:“商平北先生,我希望你能自动出去,而不是给寇边扔出去。” 叶心伤皱眉:“我一直很怀疑,岛国人的骄傲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史书上记载,大唐帝国那会儿,岛国最优秀的武士在华夏国土上,哪怕遇到一个挑粪的老农,都会很客气的弯腰施礼让在一旁的。在面对我们的贵人时,每说一句话不鞠一个躬,好像都不会说话的。” “八嘎!” 叶心伤的话音未落,寇边三郎就扯着嗓子,瞪着叶心伤怒吼道:“你地,卑微的支那人,为什么总是把老祖拿出来显摆?现在,再给你一次机会,立即出去!” 寇边三郎猛地打开门,沈银冰就看到外面走廊中,站了至少七八个身穿黑西装,戴着墨镜的岛国人。 一个个虎视眈眈的站在那儿,浑身散发着凛然的煞气,把要来给沈总汇报工作的职员们,给吓得不敢过来。 苏青眉头皱了下,看向叶心伤。 依着她的眼神,自然能看出这些人个个都是见过血的主,不好对付,就算叶心伤很能打,可有个寇边三郎,让她自己对付那些人,估计希望不大。 苏青是安归王培养出来的杀手,杀人手段超一流,不过她擅长的是暗杀,正面作战却是她的弱项。 叶心伤微微冷笑,好像门外站着的只是一群狗,根本不足为虑。 沈银冰也是神色淡定,甚至还点了一颗烟,吐了个优雅的烟圈。 沈总现在是贪狼的女狼主,辖下儿郎成千上万,一声令下,就会去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自然不会把区区几个岛国人看在眼里了。 只是她不想大动干戈罢了,毕竟失信的人总是有些心虚。 “八嘎!” 被无视的寇边三郎大怒,低吼一声就要有所动作,却被田中秀雅抬手拦住,微微侧脸,头也不回的说:“寇边君,稍安勿躁,既然沈总执意这样做,那就随她吧。告诉外面的兄弟,在没有我的命令下,任何人都不许随意进来。” “哼。” 寇边三郎冷哼一声,看也不看的抬脚,踢上了房门,动作异常潇洒甩脱。 沈银冰这才说话:“田中小姐,请坐。苏青,给田中小姐上茶。” 苏青答应了声,去泡茶了。 身穿黑色斯袜,奶白小套装的田中秀雅,迈着红底细高跟高跟鞋,走到了沙发面前,款款坐下后,很随意的翘起了二郎腿。 对端上茶的苏青说了句谢谢后,田中秀雅直接开门见山的说:“沈总,我相信你应该知道,我今天为什么来这儿。” “我当然知道。” 沈银冰身子微微后仰,淡淡笑道:“田中小姐,其实就算你不来,我也要和你解释的。” “洗耳恭听。” “计划不如变化,有时候就是这样简单。” “怎么?” 田中秀雅眼里闪过一抹讥讽,嘲笑神色无疑:“沈总一句轻飘飘的计划不如变化,就要否定我做出的努力了?沈总,你可知道,为了这次计划,我动用了多大的人脉?可你说改变就改变,这也好像太不厚道了吧?” “田中小姐的汉语说的很不错,要不然不会说出‘厚道’这个词来。” 沈银冰端起茶杯,浅浅抿了一口才说:“不过,田中小姐你好像有些贵人多忘事,当初你在制订这个计划时,可是委托焦副总邀请我来参与的。我并不是计划的主要发起者。” “我知道你不是计划发起者。” 田中秀雅很干脆的说:“但你却是这个计划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没有了你,计划将会彻底的流产,我在胶州所费的苦心,将会彻底浪费。” 沈银冰黛眉微微皱起:“我不管你把我看的有多重,就像当初我同意和田中小姐你合作那样,现在我也有理由退出来。而且不需要任何原因,我想田中小姐你没必要追问到底为什么,因为我也不会告诉你。很抱歉,田中小姐,能不能让你的人离开?耽误我正常工作了。” “放肆!” 田中秀雅还没有说什么,寇边三郎终于忍不住了,低吼一声冲了过来:“你今天必须得说出个理由,要不然就得包赔损失!” “什么损失,找我来要吧!” 叶心伤冷笑着弹身而起时,房门就被人从外面撞开,一个黑西装从外面扑了进来。 苏青大惊,没想到岛国人这样嚣张,说动手就动手了,马上就要从办公桌后面跃出,准备去对付扑进来的黑西装。 可是她刚要纵身扑出来,却惊讶的发现,那个扑进来的黑西装,其实不是扑进来的--这人身上尽管没有脚印,可从他腰身弯成大虾,双手抱着肚子的姿势上就能看出,他可能是被人一脚踹进来的。 就像踹死狗那样。 “谁这么厉害呀,焦恩佐可没这本事!” 苏青惊讶的抬头向门口看去,就看到外面那些黑西装,纷纷怒吼着,却不断被人一脚踹到在地上。 稳坐钓鱼台的沈银冰,这时候的眼睛开始发亮。 第1174章 谁敢和我堂堂一战? 光天化日之下,沈总被岛国人堵在办公室内了? 当发现七八个黑西装站在沈总办公室门口,任何人不许被进去后,这条消息就像长了翅膀那样,在瞬间随着电话线传遍了总部大楼。 新任保安处长,刚被焦恩佐叫走外出办事了。 公司王副总,一般科室的职员,前台客服接待员,门口的礼仪小姐,在得知这个消息后,脸上都带有了惊慌神色。 在这短短几分钟内,最起码有上百个电话拨通了110。 大家虽然不怕岛国人敢对沈总无理,可老总被人堵在屋子里,公司安保人员刚跑到楼梯口,就被黑西装们毫不客气的踢回来……这是整个北山集团的耻辱,要不是王副总等领导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恐怕这时候早就拿着刀子冲上去了。 张涛今天又是上午班。 可能早就预料到今儿要出事那样,她一大早起来左眼皮就噗噗的跳个不停,所以在来上班的路上就格外小心,唯恐沾上什么扒手啊、恶狼啥的。 幸好,有着模特身材,长相甜美,不当礼仪小姐真是浪费人才,立志要去集团公关部的张涛妹妹,一路上都没遇到任何意外,上班后眼皮子也不跳了,这才放下心来,以为自己昨晚看电影太晚,所以精神有些不济。 可她刚上班没多久,就传来了岛国人围堵沈总办公室的消息。 张涛只是个小小的礼仪小姐,除了能让人欣赏她的美丽外,别的啥本事也没有,和同伴拨打报警电话后,就望眼欲穿的希望能看到呜啦呜啦叫的警车。 “这该死的时间段怎么还会堵车呢?” 望着警车有可能赶来的方向,公路上那些挤得满登登的车子,张涛焦急的直跺脚。 集团总部大楼东边堵车倒是不怎么严重,不断有车子从总部门前的停车场绕过。 吱嘎一声,就在张涛低头准备再拨打报警电话时,就听到一声刹车声传来,本能的抬头一看,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门前,一个穿蓝衬衣的年轻人走了下来。 现在张涛最希望看到的就是警车,除了警车外,其它车子一概不关心。 “接电话呀,怎么不接电话呢?” 张涛有些焦急轻跺着脚,念叨着有人接电话时,就听人用南方话说:“嗨,美女,累好漂浪了啦,茧子死秀色可餐了啦,不子道下班后有木有时间了啦,我请累去喝咖啡哦。” “没空,没看到我在忙吗?” 张涛抬头,毫不客气的拒绝,话刚出口眼睛却是一亮:“咦,高、高先生,是你?” “哦,你认识我啊?” 高飞一楞,还真没想到张涛会认识他,但接着就明白过来了,美女所认识的高飞,肯定是安归王所假扮的那个。 张涛曾经亲眼看到高飞收拾过张良华,更听说过这家伙和沈总此前的那些八卦,虽然不认为他能搞定那些岛国人,但他年轻啊,最起码比王副总能打吧? 关心沈总安全的张涛,这时候也顾不上高飞为什么会问她认识他的话了,赶紧说:“高先生,你快点上去吧,有一帮岛国人围了沈总办公室在闹事,保安上去结果却都被打了,报警后路上又堵车,警察过不来。” “岛国人来这儿闹事?草,还想翻了天啊?” 高飞一听就来精神了,挽起袖子就冲进了大厅,还没有忘记招呼张涛:“美女跟上,看我怎么痛扁小鬼子!” “飞哥,飞哥来了!” “哦耶,这下不用怕了!” 前台那几个值班的,恰好也都认识高飞,看到高先生怒气冲冲的样子,都欢呼起来,赶紧抢着给他开电梯。 跟着跑进来的张涛,看到高飞很熟悉的和客服妹子们打招呼后,心中没来由的一阵不舒服,却来不及多想,跟着一起跑进了总裁专用电梯内。 在一众美女的助威声中,电梯很快就停在了15楼。 电梯门刚一打开,正要出去的前台客服小张,就吓得退了进来:电梯门口,有两个骄傲的岛国人在守着,下巴高高的昂着,双手到背在身后,眼神凶狠。 “15楼禁止停留!” 其中一个岛国人,恶狠狠用不怎么熟的汉语说着,就去按电梯键。 “滚开,你们特么的谁啊!” 高飞越众而出,话音未落,那俩骄傲的岛国人就飞了出去,重重砸在走廊墙壁上,发出一声闷哼。 张涛等人都没有看到高飞是怎么把这俩人踢出去的,但这毫不妨碍她们欢呼:“哦,打倒小鬼子!” 在众美女的欢呼声中,高先生抬起双拳弯曲,微微斜着身子摆了个健美运动员常做的姿势,自然又收获一片尖叫声,不等尖叫声落下,守在楼梯口的那两个黑西装已经低吼着扑了上来。 寇边三郎对自己带来的人很自信,这些都是见过血的战士,最擅长的就是杀人,干架,有着崇高的武士道精神,宁死不屈的那种,用来对付北山集团这些人,那绝对是大材小用。 战士们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他们才把鼻头腆的高高的,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直到被高飞连续抬脚踹出老远后,还没有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以为在做梦。 其中一个智商很高,清醒的最快,看到高飞在一帮美女的簇拥下杀向总裁办公室门口后,哇呀呀一声怪叫腾身跳起,正准备向世人诠释他伟大的武士道精神时,却又重重的摔到在了地上。 高飞在起脚把他踹出去时,已经把他大胯卸了下来。 门口那几个黑西装,看到忽然出现了个在眨眼间就放倒四个同伴的神人出现后,本能的都愣了片刻,这才想起此时不是发愣的时侯,齐齐一声低吼就要扑过来。 高飞抢先动手,飞速奔跑中腾身跃起,左脚脚尖在走廊墙壁上一点,身子半转的瞬间,右脚已经狠狠扫了出去,就像一根木桩那样,重重砸在其中一人的肩膀上,把他直接踢在了办公室门板上。 办公室门被那人撞开,大响刚震动众人的耳膜,高飞已经猛虎那样扑向了剩下的三个人。 严格的说起来,寇边三郎带来的这八个手下,无论是近身格斗还是枪战,就算放在美国海军陆战队也是优秀的佼佼者,除了楼兰王和安归王那样的绝世高手之外,无论是谁要想在短短半分钟内把他们干趴下,都是不可能的事。 高飞也不能,要是放在战场上,就算他最终把这八个人干趴下,也得付出一定的代价--岛国人的骄傲,总是因为有着强大的实力。 只是这些人自以为太强大,强大到就算是横着走路螃蟹都得让路的地步,所以才没有把高飞当回事,觉得他就是指望突袭才打到同伴的。 老人们常说,骄傲使人落后。 高飞想更正一下,变成骄傲让人挨揍。 事实上就是这样,在最后一个黑西装捂着裤裆哀嚎着委顿在地上时,高飞好像才刚刚舒展开筋骨,脑袋左右晃了晃,倚在门框上抱着双手看向了办公室内。 办公室内,叶心伤已经与寇边三郎打成了一团,幸好办公室的空间足够大,耽误不了他们的腾转移挪。 俩人揍得也相当激烈,无论是叶心伤还是寇边,都没有去看倚在门框上卖笑的高先生。 田中秀雅站在墙角橱柜前,狠狠的瞪着高飞,牙齿已经把嘴唇咬出了血,却无法掩饰眼底深处的恐惧。 恨一个人到极点时,就会成为恐惧。 看到高飞现身后,苏青已经很自觉的退回了沈银冰身后,她可不想妨碍沈总的视线,没见某女看着某男的眼神是那么亮,就像看到肉骨头的小狗那样。 其实苏青也在密切的关注高飞,她想确定这是高飞,还是安归王。 安归王去岭南的事,苏青现在已经知道了。 在盯着高飞看了片刻后,苏青心中重重叹了口气。 她看出这是真的高飞了,因为安归王无论如何变化,都无法把左耳耳垂上的那颗红痣改变--这是安归王变化的命门所在,只需拿手拧住她的耳垂,旋转三百六十度,她就会恢复原型。 这是安归王的秘密,她告诉了苏青。 苏青是安归王收养的这些弟子中,心性最为纯朴的一个,很得她的喜欢,尽管各方面的天赋不是很高,却最被她看重。 事实证明,安归王没有看走眼,在安归教即将烟消云散时,苏青仍然衷心追随着她,等待她的归来。 看到沈银冰那淡定的神色后,高飞心里有些不爽,觉得自己出现的太早了,该让这个女人吃点苦头最好,要不然她绝不会有现在这幅胸有成竹的诸葛亮嘴脸了,好像早就断定他会及时出现那样。 暂时不去管她,反正高先生这次自己送上门,本身就是来求好的,让她得意些也是很正常的了。 高飞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叶心伤俩人身上。 不得不说,寇边三郎的确是个猛人,在对敌作战时,总是用最凶猛的进攻来代替防守,这给叶心伤造成了很大压力,只好采取防守反击的方式来抗敌。 在九龙王中,叶心伤的近身格斗本事最多算是中等,他最出色的特点就是冷静,无论在多么危险的情况下,总能做出最正确的判断,这是他跻身九龙王最重要的原因。 在不具备和敌人硬拼的情况下选择硬碰硬,那不是叶心伤的作风。 叶心伤好像泥鳅一样滑溜,让寇边三郎很是气愤,呼呼连续三拳放空后,猛地一脚把案几踢翻吼道:“华夏人都是这样怯懦,不敢和我正面作战!?” 叶心伤一个后空翻,稳稳落在了墙边沙发的帮上,淡淡的回答:“不是不想和你正面作战,是有人不希望我把你打伤,因为他想好好教训一顿,让你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正面作战。” 寇边三郎大吼:“谁?” “我。” 高飞走了进来。 第1175章 最终洗清冤屈! 高飞没觉得叶心伤一味的避让有什么不对,假如他疯子似的和寇边硬拼,才会觉得他不正常。 和人硬拼,不是叶心伤的长项,聪明人从来都不会做拿着鸡蛋去碰石头。 但假如有人认为叶心伤不过尔尔的话,那就错了。 就算是被教官跨过的高飞、铁屠和廖无肆三人,如果被逼和叶心伤要生死相搏时,也不敢确定自己是百分百的胜者。 高飞是老虎,叶心伤就是豹子。 老虎比豹子强大,却从来不愿意主动招惹豹子。 喜欢硬拼的寇边三郎也是一只老虎--高飞这只老虎既然出现了,叶心伤这只豹子当然更不肯玩命和他拼斗了,坐山观虎斗才是最爽的。 “你是谁?” 寇边三郎狞笑,脖子一晃,全身骨骼咔吧咔吧作响:“你敢和我堂堂一战?” 高飞走进屋里,淡淡的说:“正面把你满嘴牙齿打掉,把你揍成死狗,才是我最希望看到的。” “好。哈,哈哈。” 寇边三郎仰天狂笑:“希望你的身手能和你嘴巴一样厉害,不要让我失望!” 高飞笑了:“我从来都不会让主动挨揍的人失望。来吧,动手,让我看看你到底有什么狂傲的资本。” “嗨!” 寇边三郎大喝一声,振臂正要扑上时,却听田中秀雅忽然叫道:“慢着!” 寇边动作凝滞,扭头看着她不悦的问道:“田中小姐,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田中秀雅死死盯着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才说:“他就是高飞。” “他是高飞怎么了?哼,别说他是高飞,就算他是……” 寇边三郎说到这儿时,猛然醒悟了过来,霍然转头看着高飞,嘎声问道:“你就是高飞?华夏九龙王中的赤龙,法国外籍军团中的鬼舞?” 高飞没想到寇边对自己了解的还算透彻,脸上露出好奇的神色,点头回答:“不错,我就是你说的那个高飞。” “嘶--哈。” 寇边三郎深吸了一口气,收起了举起的双拳,双手贴在腿外,竟然躬身给高飞鞠了一躬,脸上的狂傲之色尽去,带有了尊重之色。 高飞不知道岛国人啥意思,微微侧身,表示自己不受他的躬身之礼。 寇边三郎缓缓直起腰身时,脸上已经换上了狂热的神色,看着高飞问道:“徐志锋是你战友吧?” 徐志锋,现在已经在警卫局中担任要职,放在古代就是皇宫的大内侍卫首领之一,等闲之人见不到他。 高飞几乎都已经忘记了徐志锋这个名字,没想到寇边三郎却提到了他,想了想才说:“不错,他是我的战友,也算是我的小兄弟。” “五年之前,我参加世界特种兵大赛,在个人赛中取得了第三名的成绩。” 寇边三郎嘴角急促的抽了几下,缓缓的说:“如果不是败在他手里受伤,美国人绝没机会取得亚军。赛后我曾经单独请教过他,问他是不是华夏最出色的特种兵。他当时告诉我说,如果那几个人不来参赛的话,他勉强算得上是‘最出色之一’。” 寇边三郎双拳攥了一下,声音开始有些沙哑:“那时候我问他,那几个人是谁?他说了几个名字,其中一个就叫高飞,曾经是华夏九龙王之一,退役后去了外籍军团--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在想象,能够与徐志锋所说的华夏最高水平特种兵堂堂一战,却始终没有机会,没想到今天总算是如愿了,不胜欣喜之至!” 寇边三郎说完后,再次给高飞鞠躬:“现在我正式向代表着华夏最高武技水平的人发出挑战,还请高君您成全!” 寇边三郎虽然狂傲,生性残忍,却有着真正的武士道精神,在面对真正的强敌时,能给予最高的尊重,算得上个武痴。 受到敌人的尊敬,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最大的荣幸,要是放在以前的话,高先生肯定会表面说几句谦虚话,内心却美的不行不行的。 但在见识过双王,和老实和尚等人后,高先生才知道他就是井底之蛙,自鸣得意的本事在那些人面前,只能算是拙劣的表演。 所以,他受不起来自敌人的尊敬,苦笑着再次避开寇边的躬身行礼,老实的说道:“我距离华夏最高,至少还有十八条街的距离,所以不能受你的礼。” “什么?” 寇边一呆:“高君,您这是在开玩笑,不想,还是不敢和我堂堂一战?” “我从来不怕和人打架,无论对方是谁。” 高飞解开衣袖上的扣子,挽起衣袖做出随时奉陪的架势:“但我真的没有开玩笑。” 寇边三郎直直盯着高飞,看出他在没撒谎后,也不知道低声嘟囔了句什么,接着嘎嘎笑道:“好,不管怎么说,今天能够和你打一架,也算是了却了我多年的心愿了!” “寇边君,且慢!” 就在寇边深吸一口气要扑向高飞时,田中秀雅却再次出声:“我们,走。” 寇边三郎却看也没看她,淡淡的回答:“要走,你自己走。” “好,那我会打电话给公子,向他如实汇报你对我的态度。” 田中秀雅冷哼一声,不再理睬寇边,径自走向门口,在和高飞擦肩而过时,脚步停顿了下,微微仰起下巴看着他嫣然一笑:“高飞,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懒得回答。 田中秀雅高跟鞋哒哒急促迈动着,走出了总裁办公室。 寇边三郎僵立当场愣了会后,才跟了上去。 这时候,他带来的那些人,已经相互帮衬着把脱臼之处复位了,跟着田中秀雅一瘸一拐的走向了电梯。 出门后,寇边三郎转身看着高飞,一字一顿的说:“高君,总有一天,我会和你堂堂一战。” 高飞正色道:“随时奉陪。” “谢了。” 寇边三郎点头,转身大踏步的离去。 “这个人倒是有几分君子做派。” 叶心伤走到了门口,看着寇边三郎的背影:“看来,你这一架早晚跑不了的。” “也没什么,反正我也很喜欢打架的。” 高飞无所谓的吸了下鼻子时,苏青已经走出了办公室,对那些聚集在走廊中的人说:“没事了,总裁让大家都散了,继续工作。” 今天算是大开眼界的众职员,真的很想再待会儿,不过总裁这样说了,他们也只好恋恋不舍的散去了。 张涛在走进电梯时,心中黯然:唉,刚才看到张姐(客服小张)亲热的和高飞打招呼时,我心里还不舒服,觉得自己的好东西被人分享了--原来这种感觉真白痴,可笑,他这样的男人,唯有沈总这样的女人才能配上,我在人家心中,只是随意开个玩笑的丑小鸭而已。苏秘书的一句散了吧,我就得乖乖离开,呵呵。 心中苦涩的张涛,走进电梯后回头再向那边看去,却看到正要进屋的高飞,忽然笑着对她抬手摆了一下。 张涛的心儿,马上就砰砰跳了起来,刚才的沮丧一扫而光,眼神明亮的好像有水波在流动,发现张姐有些纳闷的看着她后,赶紧抬头说:“哦,电梯里好热。” 苏青关上房门后,直接回到了她自己的办公室。 她是个聪明人,知道沈总要和高飞有话说,不是她能参与的。 刚才寇边和叶心伤的打斗,把房间里搞的乱糟糟的,沈银冰却不在意,只要高飞能按照她的计划,乖乖的来到她身边,就算把北山集团总部大楼一把火烧了,那又怎么样? “高飞,欢迎你再次来到北山集团,请坐。” 沈银冰做了个请坐的手势,问道:“想喝点什么?” “随便。” “白开水吧。” “随便。” “我这儿就没有随便这种饮料。” 沈银冰袅袅婷婷的走到饮水机前,亲自给高飞俩人接了杯白开水,放在了他们面前,然后坐到他们对面的沙发上,翘起二郎腿,双手十指交叉左肘放在沙发帮上,很慵懒,很随意也很幸福的样子,就像家里来了客人,坐在旁边看丈夫招待客人的妻子。 在叶心伤凑过来的打火机上把烟点燃后,高飞拿出了高云华交给他的那个信封,递给了他。 “这是什么?” 叶心伤在看到这个信封时,就猜到了里面装着的是什么东西,但仍装做不知道的问了句,拿着信封微微颤抖的手,却暴露了他内心的想法。 洗清自己背负的黑锅,是叶心伤这大半年来最大的心愿,也是对二婶辛苦抚养他的最好报答。 现在心愿终于要实现了,哪怕他有着最好的心态,也无法压抑自己心中的激动。 “看完后,找机会去烧给二婶看吧,我想她老人家等这个消息已经等很久了。” 高飞轻轻拍了拍叶心伤的胳膊。 叶心伤紧紧抿了下嘴角,撕开了信封。 里面有一封信,还有一张银行卡。 信的大体内容正像叶心伤所想的那样,组织上用认真的态度,承认他是受冤枉的,并诚挚的道歉,最后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希望能稍稍弥补这个过失。 信的最后,表明组织上会在正式场合,恢复叶心伤原先所有的公职。 叶心伤,随时都可以回原单位报道。 信中还说,牺牲在平北的数名武警战士的家属,在组织上的调解下,也已经原谅了叶心伤,让他无需再担负任何的心理负担。 信中没有说会对诬陷叶心伤的人做出什么惩罚,但他却知道,就算他不问,组织上也会严惩某些人。 仔细看完信上的内容后,叶心伤许久都没有动一下,却有泪水落了下来。 高飞叹了口气,抬手在他肩膀上轻轻砸了一拳。 叶心伤顺势跪在了地上,额头触地对着平北方向,呜咽出声:“婶……” 他或许不在意被谁冤屈,不在意抹黑他的人会不会受到惩罚,他只是知道二婶已经死了,不会因为他终于洗清冤屈而活转过来。 第1176章 开个玩笑而已! 二婶是怀着无比茫然去世的,至死都不相信叶心伤会背叛她的教导,成为国家的罪人。 事实上,叶心伤也没有让老人失望,现在他终于拿到了官方正式承认他清白的信函,可二婶却已经不在了。 忽然间,叶心伤有了种‘自育养而亲不在’的悲伤,无法控制自己的泪水,一个大男人家哭的是稀里哗啦。 沈银冰慢慢放下了架着的腿,坐姿中规中矩:二婶的死,和她有着很大的关系。 也就是叶心伤的性格偏软罢了,要是换上廖无肆、铁屠那种心硬的家伙,才不会管她那些借口,早就用最残忍的手段,让她飘飘似仙的玩完了。 此时叶心伤正在伏地大哭,她实在没脸继续摆出一副淡淡然的样子。 高飞默不作声,只是闷头吸烟,觉得叶心伤哭的差不多了后,才用力拍了拍他的后背:“我觉得二婶她老人家在地下,也不想你哭太久的。” “那我就不哭了。” 叶心伤抬起头,狠狠擦了把泪水,起身重新坐回到了沙发上。 等他端起水杯把水一饮而尽后,高飞给他点上了一颗烟:“你还打算回原单位报道吗?” 叶心伤果断摇头:“不会了,从二婶死的那一天起,我就不会再回原单位了。” “嗯,事实上这些年你为国家做的也够多了。” 高飞倒是没有干涉叶心伤的选择,问道:“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沈银冰接话了:“我已经给他安排好了,贪狼部的左护法。” 不等叶心伤俩人说什么,沈银冰又语气诚挚的说:“高飞,叶心伤,我希望你们两个人都能留在我身边,帮我。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高飞看也没看她,淡淡的道:“是啊,我们是不会再对你失望了,因为我们从来都没有对你抱有任何的希望。” “高飞,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沈银冰咬牙,腾身而起正要双手掐腰指责高飞不该这样和女狼主说话时,一个白影攸地飞来,狠狠抽在她脸上。 那是一颗烟,高飞砸过来的。 这颗香烟就像一根木棍,狠狠砸在她脸上后,沈总把白净的脸上,马上就多了条红痕。 扑克都能被高手刺进树皮,香烟能把人脸蛋砸到血痕,也是很正常的。 “你!” 沈银冰脑袋一阵晕眩,身子晃了晃摔倒在了沙发上。 “男人说话你少插嘴,别摆出一副你是老大的嘴脸,其实你屁都算不上。” 高飞仍旧没有看她,说出的话却像鞭子,狠狠抽在她痛感神经最敏锐的地方。 叶心伤也没看沈银冰,大哭一场后,心中积攒的阴霾散了很多,再次擦了擦眼角后说:“我先回家给二婶上坟,就像你方才所说的,给她把这封信烧了,让她知道我没有让她失望。然后,我想去香港。” 香港,秦紫阳在那儿。 秦紫阳回心转意后,叶心伤不再在意她以前放过的错误,只想和她好好守在一起。 秦紫阳的过去,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对于叶心伤来说无疑是种遗憾,但某人曾经说过,有遗憾的人生才是完美的,那就完美一次吧。 提到秦紫阳,高飞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表态:“无论你做什么,我都毫无保留的支持你。” “谢了。” 叶心伤拍了拍高飞的肩膀,站起身说:“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 “我送你。” 高飞跟着站起来。 “送到门口就行。” 叶心伤笑了下,快步走出了办公室,走进电梯时,头也不回的对站在门口的高飞摆了下右手--走廊中,再次变得空荡荡起来,就犹如高飞此时的心情。 叶心伤到走,都没有看沈银冰一眼,更没有和她说过一个字。 高飞有些茫然的状态,让沈总心中更加不悦,抚着火辣辣的脸颊,冷笑道:“哼哼,如果你也想走的话,我绝不会挽留你。” “谁说我要走?” 高飞转身时,已经是一副嬉皮笑脸的神色,走到沙发上抬手,食指挑起沈银冰的下巴,眼睛迷成了一条线:“古人云,既来之,则安之。虽然你已经从清纯女子蜕变成了蛇蝎美女,任何人接触你都逃不掉死亡的下场,不过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留,一万年太久,有朝夕足矣。” “少和我文绉绉的说这些恶心话。” 沈银冰打开高飞的手指,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高大少,你真决定要在牡丹花下死了?” “我还有的选择吗?” 高飞紧挨着她坐了下来,顺势把她揽在怀中,右手毫不客气的在她身上游走了起来,笑声很贱:“说实在的,能够把贪狼七百年来的第一位女狼主压在身下,这对绝大多数男人来说,可是死也求不来的好事。唉,以前我对你为什么就没有这么强大的征服愿望呢?看来人们说的不错,男人有时候追求的不是女人的美貌,而是那种把强大压在身下的爽感。” “你要是再不拿开你的鬼爪子,信不信我会让你尝到后悔的滋味?” 沈银冰按住那只衣服下面顺着她光滑皮肤向下滑去的手,脸儿绯红,说话的语气却相当阴森。 “开个玩笑而已,何必当真呢?” 高飞缩回手,松开了她。 沈银冰整理了一下乱了的衣衫,向旁边挪动了一下,看着他说:“高飞,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希望你能如实回答我。” “从这一刻起,俺就是你的人了,你想让俺做什么,说什么,俺都不会反抗。” 高飞笑殷殷看着沈银冰,只是眼底深处,为什么没有丝毫的笑意? 沈银冰脸色慢慢阴沉了下来,缓缓的说:“我想知道的是,你和红姐到底是什么关系。” 高飞的眼角,迅速跳了一下。 说别人,也许他还不会在意,但在提到已经死去的红姐,他却无法再保持嬉笑怒骂的神态,因为那个小女人算是他心中永远的痛。 他绝不会因为面子啊,男人尊严都狗屁东西,就否认和红姐的关系,所以就反问道:“相信你已经猜到我和红姐是什么关系了,现在她人已经不在了,还有必要再问吗?” “你这个混蛋,你真做了畜生不如的丑事了!” 沈银冰大怒,抬手就狠狠给了高飞一耳光。 在她看来,她是高飞的女人,红姐又是她的后母,那么也是高飞的丈母娘。 当女婿的,竟然和丈母娘之间有了那层肮脏关系,这对沈总来说绝对是无以为加的耻辱,现在别说是抽高飞耳光了,就是杀了他也不解恨。 高飞没有躲沈银冰的这一耳光,因为他不想躲,因为红姐。 在红姐死后,他就很后悔和那个小女人有了那层关系,觉得是亵渎了她。 不过这不代表着他被沈银冰抽一巴掌后,就腆着脸的受了,直接一个耳光就抽了回去。 “你敢打我?” 沈银冰愣了:这人祸害了她后母,还敢打她,真是岂有此理! 愣了瞬间后,沈银冰就暴怒,不管不顾的扑了上去,十指纤纤的就向高飞脸上乱挠,嘴里嘶声骂着:“你个混蛋,还有脸打我,你还是个人吗你?” 高飞抬手就抓主她两只手,把她抱起放在自己膝盖上,不顾她的乱踢蹬,右手高高举起,狠狠抽在她弹兴很足的皮股上,一点都没惜力:啪! 一巴掌一巴掌狠狠抽某女的皮股,一边恶狠狠的骂道:“我和红姐那样关你屁事!你以为你是谁啊?你有什么资格管我们的事?我告诉你,如果红姐没有留在岭南,我会用八抬大轿把她娶回家!别以为她嫁给苏北山,就成了你后妈,她对你那个死鬼老爹来说,只是一个摆设而已!在苏北山死前,你们父女俩,又何时把她当做亲人来看的?” “你个混蛋,不愧是最大的混蛋,说出来的话都这样混蛋的要命!” 沈银冰依旧挣扎着,不顾皮肤上火辣辣的疼痛,嘶声叫骂着:“松开我,松开我,要不然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我现在是狼主,我一个命令下去,就会让你全家--哎哟,你松开我,好疼,呜呜,好疼。” 真正的高飞已经回来了,安归王又去了哪里? 是生,还是已经死了? 苏青做为陈果果安排在沈银冰身边的棋子,以后该怎么办? 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苏青迫切想知道的,所以在秘书办公室内失神的想了会后,就决定去问问高飞。 人一旦没有了做事的目的,就会茫然起来的。 苏青打开办公室的门,才发现总裁办公室的门前,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汇集了十几个人,都是公司各部门的职员,手里抱着一些文件,大家都一副做贼样子的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办公室内传出的动静。 其实,就算是不贴在门板上,只要站在走廊中,就能从虚掩着的门缝中,听到沈总的哭叫声,和皮股被抽的响声传出来。 “高飞在殴打沈总?啊?沈总在求饶?吓,他们这是在玩什么呢?” 苏青一愣之下接着明白了过来,狠狠瞪着那些人,压低声音问道:“怎么,要不要开门看看?” “啊,不了,不了,苏秘书,我只是想请沈总……” 大家慌忙举起手里的资料,表示自己只是无意中听到这些声音的。 “我再次重申一遍,大家最好远离这儿,要不然我会如实向沈总汇报的。” 苏青冷笑着,低声说道。 “我们马上就走,马上就走,其实我们什么也没听到,更没有来过。” 见苏青有放他们一马的意思后,大家心中松了口气,赶紧用最快的速度闪人了:都说高飞是沈总唯一喜欢的男人,果然不假,要不然怎么会在被打皮股时,喊疼求饶的声音,都那样让人心里痒痒? “还是算了吧,这时候进去委实不合适。” 苏青喃喃说了句,转身回到了自己办公室。 第1177章 你的使命,我的命运! “如果不是你,老子现在何必辜负王晨?” “如果不是你,老子就不会认识红姐,就不会欠下死也无法偿还的债!” “如果不是你,二婶怎么会死?” “我苦苦研制出来的化妆品为什么会滞销?” “我又怎么会认识那些人,差点丧命在俄罗斯?” 可能是沈总的皮股手敢太好,高先生越打越上瘾,最后眼珠子都红了,每骂一句,至少得狠抽三下:“都是你,你这个不是人的妖孽,做了那么多蠢事都不知悔改,干脆打死拉倒!” “别、别打了,我错了,呜呜,我真错了。” 感觉皮股被彻底抽烂了的沈总,纵然有些蛇蝎心肠,有着定乾坤的大才,可遇到高飞这种摁着她死打的混球来说,除了求饶外别的什么办法也没有。 “以后你再把我惹急了,老子发誓会把你给搞死!” 高飞几乎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最后在沈银冰皮股上狠狠抽了一下后,这才推开她,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裳,昂首大踏步的走出了办公室,扬长而去,只留下沈总一个人,趴在沙发上无助的呜咽。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只要一动,皮股就会生疼的沈银冰,看着紧闭着的房门,颤抖着狠狠吸了下鼻子,喃喃的说道:“高飞,我不会让你死的,我不会让你死的。” 唯有把一个人恨到极致时,才不会希望这个人死,而是希望他能活着。 唯有活着,才能尝到某种生不如死的滋味。 人死了俩腿一蹬,屁的事儿都不知道了,那多没趣? 沈银冰把那句话足足念叨了不下一百遍,才慢慢闭上眼。 太累了,挨揍是很累的。 当然了,揍人也很累,不过比起挨揍来说,心情要比较愉悦很多。 高先生现在就感觉很痛快,出来大厅后站在门前看着天上的朵朵白云,觉得才没有过的舒畅。 被迫前来‘投靠’沈银冰,帮她稳住贪狼狼主之位,把贪狼建设成杀破狼三大组织中最强大的一个部门,来整合破军和七杀,最后找个适当的机会,把这颗存在长达七百年的毒瘤彻底割掉,或者干脆‘篡权’,用比较温和的方式摆平这些问题。 这些,是老人家交给高飞的任务。 正如老人家找他的原因那样,世间唯有他能完成这个任务,因为沈银冰对他有种谁都看不清的感情。 他是她最恨的人,可也是最在意的人。 高飞自己也明白,更知道无论怎么样,他都得接下这个任务。 其实除了被迫接下这个任务之外,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那就是高飞不想眼睁睁看着沈银冰毁灭,而无动于衷。 很多时候,高飞总能在无意中想到,他和沈银冰刚见面的那一幕。 也许,从那个夏天的午后天桥下,在他绊倒她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命中注定,或许正像杜道长所说的那样,高飞是天人,沈银冰是修罗,他要想跨上天道,必须得搞定缠着他的修罗。 不管是命运也罢,是任务也好,反正高飞现在狠狠抽了那女人一顿后,心情很好,站在大厅面前,在张涛等人崇拜加爱慕的目光中,展开双臂闭上眼,抬头接连几个深呼吸后,才迈步走下了台阶。 眼看快中午了,再加上刚才运动了那么久,也真有些饿了,是该找个好一点的饭店,好好喝两杯,顺便庆祝一下自己的‘美好生活’就从今天开始。 不过,走下台阶的高飞在看到坐在一辆汽车里的那张面孔后,好心情刷的就没了。 天上从南边飘来老大一块云彩,挡住了太阳,让周围的温度瞬间下降了好几度。 王晨。 坐在车里的那个人,是王晨。 高飞在面见老人家时,陈家老爷子就曾经答应过,他会去做王晨的工作。 所以今早回来冀南后,高飞没有去找王晨,他觉得陈老爷子昨晚就该和她说过某些事了,但得给她一个适应的阶段,这才直接来到了北山集团。 只是高飞没想到,王晨会赶来这儿,而且脸色平静,好像啥事也没发生过似的,倒是开车的刘小龙,看着高飞的眼神很有些深恶痛绝,好像他老婆被高飞抢走那样。 不理睬刘小龙,直接无视掉,高飞走到了车前。 王晨从里面打开了车门,坐到了另一边,淡淡的问:“还没有吃午饭吧?” 高飞上车,坐在她身边关上车门:“还没有,正要找地方去吃饭。” “哦,没想到沈银冰这么吝啬,连顿饭都不管。” 瞥了眼北山集团总部大楼,王晨对刘小龙说:“小龙,找个安静点的饭店吃饭。” “去茶馆吧,那地方比较安静。” 刘小龙粗声粗气的说了一句,启动了车子。 高飞发现王晨化妆了。 最起码脸上擦了一层粉,还抹上了黑眼圈,如果不是满眼的红丝出卖了她昨晚一宿没睡,眼睛也有些肿之外,还真有几分妖燕的味道。 话说除了结婚那天,王晨平时可都是走清纯路线的,从来都是素面朝天,最多也就是抹点唇膏防裂啥的,今儿忽然一化妆,看上去自然别有一股子味道了。 一路上没人说话,刘小龙吸烟也不知道分给高飞。 对于这啥事也不知道,误以为高飞是负心汉的孩子,自然不能怪罪了。 车子来到一家茶馆面前后,王晨推门下车时说:“小龙,你也一起吃饭。” 刘小龙闷闷的说:“不了,看到某个人,没啥胃口。” “跟上。” 王晨也没再费什么口舌,扔下这俩字后就拎着小包,袅袅婷婷的走进了茶馆。 “让你一起去,就去吧。” 高飞刚说完这句话,下车的刘小龙就猛地扑过来,狠狠一拳砸在了他下巴上,接着把他扑倒在车头上,双手掐着他的脖子,好像要吃了他那样,低声吼道:“姓高的,你特么的还是个人吗?刚和人家结婚几天啊?就见异思迁逼着人家和你离婚!沃曹,我特么的真瞎了眼,才认识你这号人物!沃曹,那个沈银冰有什么好的?不就是比王晨长的漂亮点,身材高挑点,那地方大一点?这就把你迷到了,昂!?” 高飞没有还手,只是侧脸歪头,吐了口带血的吐沫,说道:“松开我吧,别惹来警察。” 刘小龙正因为把高飞当做了自己兄弟,才在得知他要‘移情别恋’后如此愤怒。 在他看来,王晨不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却是最适合高飞的:端庄大气,文静娴熟,工作能力又强,实属难得的贤妻型人才。 要不是王晨把一颗芳心都系在高飞身上,刘小龙肯定会向她发起猛烈的攻势。 可就这么一个万里挑一都找不到的女孩子,今早却给刘小龙打电话说,陪她去找高飞好好聊聊,说是要协议离婚。 刘小龙代替高飞迎娶王晨,刚结婚还没有一个月,就要离婚? 听到这消息后,刘小龙脑袋都大了。 要不是熟知王晨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人,就是揍死他也不相信的。 见到王晨后,刘小龙就追问这是为什么。 可一问,王晨却什么也不说,就知道哭,哭的很无助,很无奈,很让刘爷心疼。 哭完了,王晨就开始补妆,那遮住憔悴面庞的厚厚粉子,连刘爷的怒火也一并掩藏了,知道看到负心汉后,才勃然爆发。 “你还怕惹来警察?我呸,你这个不要脸的畜生!” 刘小龙松开高飞,很鄙夷的在他脸上吐了口吐沫,转身走进了茶馆。 高飞可没有古人唾面自干的本事,不过用手背把口水擦掉还算可以的。 擦干净脸,高飞脸上已经挂上了微笑,在茶馆门前礼仪小姐那鄙夷的目光中(被人摁在车上揍,还往脸上吐口水,却连个屁也不敢放,这样的男人就算长的再小白脸,又有什么用处),脚步轻快的走了进去。 茶馆二楼的一个小包厢内,王晨已经点好了一杯乌龙茶,外带两个果盘。 她坐在冲门的地方,刘小龙坐在东边,高飞只能坐在她右边,问道:“点了午餐没有?” “点了,什锦炒饭,外加红烧肉和海参汤。” 王晨端起茶壶,给高飞俩人满上了茶。 刘小龙不愿意看到高飞,别着的脸色阴沉。 “小龙,别生气,高飞这样做是被迫的,我也是自愿的。” 王晨放下了茶壶,又对高飞说:“小龙是个真正的朋友,你别怪他。” 高飞淡淡一笑,没有说什么。 他比王晨还清楚刘小龙的为人,如果刘爷没有把他当兄弟的话,刚才就不会动手揍他。 刘小龙却冷冷的说:“我没有他这样的朋友,高攀不起。” 王晨没有理他,只是客气的问高飞:“高飞,你不介意我把真实情况说给小龙听吧?” “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不会介意的。” 看着王晨那双满是红丝的眸子,高飞心里猛地一疼,抬手就把她拉进怀中,双手捧住她的脸,重重吻了下去。 王晨只是本能的挣扎了下,随即就搂住他脖子,热烈回应起来,传出了哭泣的鼻音。 刘小龙这时候看出事情好像有些不对劲了,缩回了要拉开高飞的手。 这一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王晨憋得喘不过气来,用尖尖的指甲在他脖子里狠狠划了一道后,高飞才松开她,大口大口的喘着:“王晨,我改变主意了!去特么的国家利益!华夏又不是我一个人,凭什么让我去做这件事,让你受伤害?老子这就去告诉他们,老子不做了,爱咋就咋!大不了我们一起离开这儿,去国外生活!” 王晨抬手挡住了高飞的嘴唇,泪眼朦胧的摇摇头,泣声道:“高飞,别犯傻了,我知道你这是真心话,也希望能永远和你在一起,平平淡淡活到老,可这是你的使命,是我的命运,无法改变。” 第1178章 我找个老婆咋这么难? 如果陈老爷子昨晚没有亲自来冀南,苦口婆心的给她讲道理,王晨才不会管那些。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华夏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凭什么她要做出牺牲,把自己丈夫让给那个邪恶的女人? 王晨是个外柔内刚的女孩子,为了嫁给高飞,当初在方小艇调回京华时,固执的留在了冀南,守候他在开发区的产业。 那时候,王晨对自己那种近乎于傻的做法能否打动高飞,简直是没有一点希望,她只是知道做一点,就比不做要强。 事实证明,王晨是正确的,她最终很侥幸的成为了高家孙媳妇。 可她也是失败的,蜜月还没有度完呢,陈老爷子就亲自跑来冀南,给她做离婚的工作了。 陈老爷子那么大的年龄,连夜赶来冀南给王晨做思想工作,又说这件事是老人家高度关注的,希望她能为了大家而舍弃小家--总之,王晨最后才哭着点头同意了。 她恨沈银冰,但更恨高飞。 如果高飞从来都不认识那个邪恶的女人,她怎么又会有今天? 陈老爷子唉声叹气的离开后,王晨就知道她的命运已经注定,哪怕此时高飞说撒手不管,她所做的只能是反对。 正如陈老爷子所说的那样,为了大家,她必须得舍弃小家,儿女情长是要不得的。 在一旁傻乎乎看着的刘小龙,越来越迷糊,忍不住拍着桌子暴躁的问道:“草,你们两个到底是在搞什么?能不能告诉刘爷啊?昂,免得我在这儿干着急!” 拿起纸巾擦了擦泪水后,王晨低声说:“小龙,你听我跟你说,但你千万不要迁怒于沈银冰,去找她的麻烦,要不然事情就严重了。” “好。你说,我听着!” 刘小龙嘟囔道:“我就知道这里面有那个女人在捣鬼,捏捏的,有机会我一定要弄死她!” 茶馆服务生把王晨点的午餐端上来时,她已经讲了一半。 默不作声的高飞吃完自己那份后,她才把所有的都讲完了。 听完后,刘小龙发了老大会儿楞,忽地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下巴上一拳。 王晨惊叫:“小龙,你做什么了你?” “高飞,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 刘小龙站起身,伸出右手,语气诚挚的说:“你要是还把我当哥们,那就……” 高飞握著他的手,打断了他的话:“别婆婆妈妈的,屁事也没有。” “你这是睁眼跳火坑啊。” 刘小龙坐下来,点上一颗烟,用怀疑的语气问:“那个沈银冰,真有你说的这些邪门?” “具体我也不敢确定,不过我知道苏北山变成太监了。” 高飞没有把这件事说给老人家他们听,却告诉了刘小龙俩人。 为了大家,王晨都被迫舍弃小家了,有资格听到这些。 “那你以后别上--” 刘小龙本想劝高飞在沈银冰面前当柳下惠的,可话说到一半却又闭上了嘴:那个女人,明知道她就是一个祸害,哪怕是长的那么漂亮,但脱了衣服站在男人面前,男人都不敢要,又怎么可能会放过她所在意的高飞? 献身,高飞这才是为国献身,也许不远的将来,高先生嘴唇上青虚虚的胡子茬就不见了,皮肤也会光滑,说话的声音就像女人。 高飞倒是不在意,慢慢晃着茶杯说:“别为我太担心了,也许我没有你想象的那样悲惨。至于这是为什么,我暂时还不能说,不过王晨应该能猜到。” “我能猜到?” 王晨一楞,顺着高飞的目光落在菜谱上后,猛地醒悟了过来:“对,对,那可能是你唯一的希望了。” “也是必须实现的希望。” 高飞看着王晨,柔声说:“王晨,就算我们两个离婚了,你也始终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我希望你能等我,先不要着急嫁人,等我把事情摆平后,我一定会重新娶你。” “我等你,天荒地老。” 王晨双手反握著高飞,声音腻的好像要让人发软。 刘小龙有些受不了,一抹嘴站起身:“吃饱了,我去撒尿。” 对习惯了把撒尿和吃饭联系在一起的刘爷,高飞视而不见,只是问王晨:“你会不会调走?” “会。” 王晨轻轻点头,垂着眼帘说:“在你没成功之前,我不想看到你们卿卿我我的样子。我敢保证,如果我还在冀南,她就会经常的带着你,出现在我眼前。但你放心,无论我在什么地方,我都是你老婆。” “是,无论什么时侯,你都是我高飞的老婆,这一点是肯定的。” 高飞把这句话低声重复了一遍,满脸都是落寞的神色。 他觉得他很坚强,有足够的能力应付任何事情,毕竟他有好多牛叉的朋友,和红颜,就算是离开高家都不会带半点遗憾的。 可事实上,在他的婚姻问题上,却是让他说不出的烦闷:和梁娇娇领取结婚证了,结果高家来干涉,那女子最终远赴岭南。在高家老爷子的‘钦点’下,他把王晨迎娶回家了,结果沈银冰却又跳了出来,让高家都不得不低头。 看高飞默不作声一脸忧郁的样子,王晨低声问道:“想什么呢?” 高飞抬头看着她,徐徐的说:“我在想,我找个老婆为什么这么难呢?” “可能是你没有找对人吧?” 王晨苦笑了声,拿起挂在座椅上的小包,从里面拿出几张纸放在了桌子上:“高飞,签字吧……今天天气不错,恰好是办离婚的好日子。” 这是两份《协议离婚书》,王晨已经打印好了,只需俩人在上面签字,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高飞拿过一份粗粗看了一遍。 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很简单,大体就是俩人因性格不合才离婚,财产分割的也很清楚,除了王晨自己购置的房子外,基本算是净身出户,没有要高飞一分钱。 “重新计划一下吧。” 高飞放下协议书,说:“别的暂且不说,最起码天涯集团中得有你的股份……” 王晨摇头,打断了高飞的话:“有必要吗?就算我们离婚了,可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高飞沉默很久,才点了点头,拿起笔唰唰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王晨也一脸的镇定,就像在办公室给下属送来的文件签字那样,态度端正的让高飞心酸。 “走吧,早办总比晚办要好得多。” 王晨把协议书收起,拉开椅子站了起来,不等高飞说什么,就快步走出了包厢。 她的步伐很稳重,可在走出门口时,为什么肩膀重重碰在门框上,却没有丝毫的感觉? 那是因为她心里在滴血。 心里在滴血时,身体上的疼痛就感觉不到了。 高飞走出茶馆时,刘小龙和王晨都已经上了车,在等他。 站在门口台阶上,高飞随意向两侧扫视了一眼,眼里明显多了一丝冷意:左边十几米外那个报亭前,站着个戴凉帽的中年男人,正在看报纸。一个穿着很有品位的妙龄妇女,牵着一只哈巴狗,迈着优雅的步伐从门前经过。路对面某商场的窗户下,还有个拿着相机四处拍摄的年轻人。 现在是午后两点左右,大街上人来人往,赶车的,闲逛的,为了糊口撒广告的,每分钟经过茶馆的客流量足有上百个之多,高飞却一眼就看到了这三个人。 这三个人也许能瞒得过别人,但绝对瞒不过高飞,他可是世界级杀手出身,几乎不需用眼睛看,也能在人群中嗅出这三个跟踪者的味道。 这三个人是沈银冰派来的,很可能是贪狼的人。 到底是不是,高飞懒得管,只要跟踪者不主动来招惹他,他犯不着和这些小人物至气。 等高飞上车,刘小龙启动车子驶上主干道后,报亭前的中年男人拿出了手机。 -- 夏天的白天总是长的让人觉得漫长,幸好八点之后,好像火球一样的太阳,终于不情愿的趴进了西山后,夜风从南方吹来,荡起一点点的清凉。 看了下手表,苏青来到总裁办公室门前,轻轻敲了敲门,等沈银冰让进去的声音传来后,才推门进去:“沈总,已经快八点半了,你还没有吃晚饭。” 脸上戴着防辐射眼镜,一个下午都在电脑上鼓捣什么的沈银冰,抬头摘下眼镜,合上了笔记本电脑:“哦,先九点了?这么快--你不用管我了,下班吧。” 苏青问道:“那你呢?” “我得在这儿等人。” “好吧,那我先走了。” 苏青当然知道沈银冰在等谁,不再多说什么,关上房门自己下班了。 出了总部大楼,经过停车场来到了人行道上,苏青站在了站牌下,准备乘坐公交车回家。 八点半这个时间段,是苏青回住处的最后一班车。 其实苏青自己有车,是沈银冰给她配备的,一辆很适合女孩子开的红色雪佛兰。 不过她很少开车,更喜欢坐公交车--因为职业的关系,以前苏青越是在人多的环境下,神经绷的就越紧,在小心翼翼不被盯梢着发现的同时,还得防备人家反跟踪。 现在不一样了,她无需再防备任何人,只需像普通人那样站在人群中,身心轻松的感受着正常人的生活。 能够像正常人那样平淡的生活,是苏青最向往的。 就在苏青翘首向左边看去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她面前,车门打开,有人从上面迈了下来。 苏青也没在意,仍旧侧脸向左边看去,只是眼角余光却看到那个人下车后,身子猛地一个踉跄,竟然跌跌撞撞的向她扑了过来。 马上,苏青本能的左肩下沉,右脚向后斜跨一步--这个动作,可以让她尽可能用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气飞出右脚。 不过她脚后跟刚刚抬起,却又放了下来,因为她认出了这个人是谁:高飞。 第1179章 苏樱的野心! 高飞满身的酒气,仿佛刚从酒缸内爬出来那样,被苏青搀着胳膊都站不稳,一个劲的往地下出溜,还没有忘记付车费:“嗨……嗨,哥们,你、你等着啊,我去给你拿钱!” 出租车司机跟着走了下来,满脸的恼怒:“快点,要不是你运气好,恰好赶上文明月,我早就把你给仍在半路了。” 苏青一听生气了,对那司机瞪眼:“喂,你这是怎么说话呢?就算他一时忘记了带钱,把人送来后再给你不就是了?” “小姐你是他的女朋友吧?” 的哥哼了一声拉开后车门,生气的说:“要不是他把我车里吐的满车都是,就算我白拉他都成!” 苏青这才发现,车座上全是呕吐物,就连高飞身上都有。 她身上也有--高飞在被她搀住时,就沾在她身上了。 “啊,哦,原来是这样,不好意思,错怪你了。” 发现自己被沾上呕吐物后,苏青立即就有了反胃的反应,赶紧深吸了一口气,拿出几张钞票递给了的哥:“这位大哥,多余的钱算是给你洗车的,对不起。” “以后少喝点,幸亏遇到我这好心的人了,要是换上别人,哼。” 的哥接过钱,狠狠瞪了几乎全爬在苏青身上的高飞,转身上了车。 打发走了出租车后,苏青回家的公交车也到站了,不过她当然不能就这样扔下高飞不管,再说身上也沾满了呕吐物,不能坐公交,只能先把他送到沈银冰那儿再说。 幸亏苏青是练家子出身,要是换上别的女孩子,早就被烂泥一样的高飞压垮了。 就这样,当她半搂半抱的把高飞弄到总部大楼前时,也累出了一身汗。 喝醉酒的人,还不如死人好伺候呢,死沉死沉的不说,还总是左摇右晃的,嘿嘿看着苏青傻笑,全然没有注意到脚下台阶,要不是苏青及时抱住他,肯定得摔他个跟头。 “小沈沈,我按照你的意思把王晨休了,这下你满、满意了吧?” 苏青费力的把高飞抱上最后一个台阶后,这家伙腆着脸的对他傻笑,还一个劲的嗝气,看样子还要吐。 “什么小婶婶(沈沈)啊,我是苏青!” 苏青一时间没明白高飞所说的小婶婶是谁,赶紧抬手推在了他腮帮子上,让他嘴巴朝外。 哇的一声,高飞嘴里就吐出了一口难闻的东西。 “你这是喝了多少酒?” 苏青捂住鼻子,对恰好出来查看的两个保安说:“虎子,你们俩赶紧过来,帮我扶人。” 看到是苏秘书,虎子俩人连忙跑了过来,一人一边架住了高飞,也认出了他。 高先生今天中午时,可是打跑了那群嚣张的小鬼子,获得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尊重,尤其是保安处的人,此时见他喝的神魂不清的,自然得可心的照顾他了。 本来虎子俩人想把高飞先扶到保安处的,苏青却说:“把他送到沈总办公室吧,沈总还在等他呢。” 虎子俩人答应了一声,俩人连拖带拽的把高飞弄进了电梯。 “小婶婶是谁?莫名其妙。” 苏青嘀咕了声,从包里拿出湿巾转身走出了大厅,准备擦干净后驱车回家。 因为她平时不怎么开车,所以车子就停放在停车场的最角落。 用湿巾勉强把高飞那些呕吐物擦干,苏青从包内拿出汽车钥匙,正要开车门时,一个身材不高的女孩子,忽然从车子另外一边饶了出来,穿着一身宝蓝色运动装,嘴里嚼着口香糖,双手抱着膀子笑眯眯看着她。 “苏樱?” 苏青脚步停住,双眼微微眯了起来。 这是苏青回到国内后,第二次见苏樱。 俩人第一次见面时还是在南边山上,那次要不是苏青反应够快,可能早就死在苏樱暗算之下了。 同样,要不是苏青手下留情,苏樱也不好活到现在。 俩人算得上是师姐妹,却是相互提防着的。 “苏青姐,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否?” 苏樱笑嘻嘻的倚在车头上,上下打量着她,嘴里带有了酸气:“哟,半年没见,苏青姐现在都有了都市白领女郎的味道了,看来早晚得嫁给一个钻石王老五。” 好像看出苏樱没什么杀意后,苏青也放松了警戒,淡淡的说:“彼此,彼此,你这样子可比以前精神多了,祖国花朵的样子。” “哈,承蒙苏青姐夸奖,我现在就是一朵祖国未来的花朵。” 苏樱哈的一声笑,正要说什么时苏青却抢先说话了:“行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了,直来直去的,说,找我做什么?” “苏青姐,别这么敌意盎然的好不好?自从你上次放过我一马后,我就把你当亲姐姐看了。” “我可不敢有你这样的妹妹,指不定哪天就会被你坑死。” “唉,这样的话真是伤人心。” 苏樱叹了口气,终于说到了正题:“我这次来找你,是想告诉你夫人的消息。” 苏青眼角一跳:“夫人怎么了?” 苏樱收起笑容,淡淡的说:“如果我没判断错的话,夫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出现了。” 苏青嘎声问道:“她死了!?” 苏樱摇头:“死,还是没死,我不知道,但真的高飞回来了。你刚才扶着的那个高飞,就是真的。” 高飞不再是安归王假扮的那个,苏青今天白天就看出来了,所以对苏樱的话也没什么诧异:“嗯,他就是真的高飞。” 苏樱有些纳闷:“咦,你好像早就知道了,嘿嘿,看来夫人对你真是看重啊--不对,夫人既然没有回来,你是怎么肯定他是真正的高飞?” 不等苏青回答,苏樱就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你能认出夫人对不对?呵呵,夫人果真是看重你,把她千变万化的秘密告诉你了,对不对?” 听出苏樱话中的嫉妒后,苏青眉头皱起,淡淡的说:“对了,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就是心里不舒服,大家既然都是夫人的弟子,凭什么你被看重?” 苏樱耸耸肩,嗤笑一声:“切,算了,不说这个了,没意思。我眼巴巴的找你,除了告诉你高飞回来了之外,还有就是想问问你,夫人有没有把她千变万化的本事传给你?” 苏青摇头:“没有。苏樱,你该知道千变万化的本领,唯有下一任王者才能被传授,我只是夫人的弟子,和王位相隔十万八千里呢。” “其实,也不是太远。” 苏樱缓缓的说道。 苏青双眸再次眯起:“苏樱,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苏樱抱着膀子走到苏青面前,围着她转了几圈,才说:“根据我最新掌握的消息,夫人上次去了岭南之后,回来的希望很渺茫,或者干脆说,我们失去了我们的王者。” “你从哪儿得到的消息?” “嘻嘻,这个是秘密,恕不奉告,你只需知道就是了。” “苏樱,痛快点,你找我到底想要做什么?” 苏青有些不耐烦了:“假如夫人真出事了,那么我就会有幸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了,这对我来说是好事,不想再和你掺合什么,所以你别打我的任何主意!” “你还不能退出江湖。” 苏樱语气严肃的说:“夫人出事了回不来,但安归教却没有随着她而去。而我们两个,是夫人仅剩的两个徒弟了,有责任,也有义务更有资格,替夫人打理安归教。当然了,随着夫人的离去,本来就不怎么兴旺的安归教,现在更是雪上加霜,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只要我们姐妹齐心协力,最多十年,就能慢慢让安归教重新恢复元气。你呢,是我的师姐,我甘愿推举你为新一任安归王……” “让我成为新一任安归王?” 苏樱嗤笑着打断苏樱的话,歪着下巴看着她:“苏樱,你脑子没毛病吧?你以为你是谁啊?” “我,和你,都是夫人的心腹弟子。” 对苏青的不屑讽刺,苏樱毫不在意:“我们两个人,都分别掌控着一部分能力。再说我们足够年轻,只要我们合作,未必不能把安归教发展壮大。” 苏青看着侃侃而谈的苏樱,慢慢明白了她的意思。 苏樱人小,野心却不小,不知道从哪儿打探到消息,得知安归王可能再也不会现世后,竟然想鼓动苏青,利用俩人手中的资源,取代安归王来掌管安归教。 为了表示诚意,她甘心奉苏青为新一任的安归王。 看着她那张认真的小脸,苏青开始冷笑起来:“呵呵,苏樱,别以为这个世界上就只有你一个聪明人。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吗?哼哼,奉我为安归教新一代的王者,你只是眼馋我手中那部分资源罢了。假如我真答应了你,等你慢慢掌控我手中这些后,也就是我的死期了。” 苏青没有猜错,苏樱就是这样想的。 不过,她当然不会承认,而是叫屈:“苏青姐,你怎么可以这样看我呢?我年龄这样小,就算再过七八年才有你现在大。就算我有不轨之心,可别人也得信服我对不对?” “我不想再谈论这些了,哪怕你说出一朵花来。天色不早了,我也得回家了。” 苏青知道这小师妹是最诡计多端的了,不想和她再深谈,索性拉开车门就要闪人。 苏樱面色一寒:“苏青,你真不答应?” 拉开车门的苏青回头,看着她:“那又怎么样?你想用武力,还是用诡计,来抢走我手中的那些权力?” “我--我怎么会抢呢?” 苏樱笑着后退了两步,脸上全身天真可爱的无辜神色:“你是我师姐,也算是我在这个世间唯一的亲人,为了那些身外之物,我才不会惹你不高兴,最多也就是请你回去后好好考虑一下。” “我是不会考虑的。” 苏青砰地关上了车门。 看着缓缓驶出停车场的车子,灯光照在苏樱的小脸上,显得很阴森。 第1180章 身在曹营心在汉! 沈银冰迟迟没有下班,一来是有很多工作要忙。 这些工作,可不是北山集团内的工作,而是贪狼的工作。 成为贪狼部七百年来第一个女狼主后,沈银冰凭借贪狼咒很顺利就接过了狼主所有的权力,和该知道的秘密。 正所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了解到贪狼的综合实力后,沈银冰才知道这个传承七百年的组织,如今有着多么恐怖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仅仅是遍布世界各地的会员,就多达几近两万人,而且个个都不是平庸之辈--像那些捡破烂的,卖咸鱼的,扫马路的之流,是没资格成为贪狼一员的。 最次的会员,也是都市白领,或者政府机关科室人员,其中不乏有位高权重的,和身价上亿……简单的来说就是:贪狼发展会员的标准,就是走‘宁缺毋滥’的精品路线,一旦把这些力量集结起来,会有多么的强大,就算用脚丫子也能猜到。 发财了。 在寥寥接触过贪狼的秘密后,这是沈银冰的第一反应,她现在真有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量,市值几百个亿的北山集团,和庞大的贪狼相比,那就是米兰之光,和皓月相比的差距,根本不值一提。 经过两年的总裁生涯,沈银冰比别人更加意识到权力的重要性。 尤其是能掌握人生死的权力,这可不是公司总裁能享受到的。 打个比方来说吧,公司总裁看某个员工不顺眼了,最多也就是辞退人家让人卷铺盖滚蛋,要是敢动人家一巴掌,那就等着法院来传票吧。 可贪狼的狼主看谁不顺眼了,也许只是一句轻飘飘的话,那个人就会彻底的从世界上消失。 为了验证自己这个新狼主的威力,沈银冰在接管贪狼咒的当天凌晨,就对人说,她不喜欢孙叔叔。 孙叔叔,就是沈总当初的上线,为她和颜红提供忘忧粉的老孙。 沈银冰说出这句话后,当天中午就看到了她的命令吓人之处:老孙,在开车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当场死亡。 在看到老孙车祸现场的照片后,沈银冰愣了很久,随即就是歇斯底里的狂笑。 野心,在她的狂笑中,毒草一般的疯长:正所谓醒掌杀人剑,醉卧美人膝。 沈银冰不在意卧在美人膝上,却很享受掌握杀人剑的感觉。 人在有了能左右别人生死的权力后,想没有野心都不成。 老孙如愿意外死亡后,沈银冰就如饥似渴的熟悉贪狼的所有制度,接连几十个小时没有休息,竟然依旧神采奕奕,不知疲倦。 沈银冰不愿意下班,就是在电脑上熟悉她的贪狼,想用最快的速度,来彻底掌控她的贪狼,这是其一。 其二,沈银冰是在等一个人。 她在等高飞。 在初步窥探到贪狼竟然如此强大后,沈银冰在狂喜之余,也有着深深的担忧:除了一个来历不明的苏青,她竟然无人可用。 一个人的权限再大,哪怕她是帝国的王者,可也得有心腹才行,替他去做事,传达他的命令,保护他的安全。 这也是沈银冰渴望叶心伤能留下的原因,不过她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叶心伤对她没有一点好感,没有为了替二婶报仇干掉她,还帮她抢到狼主之位,这已经很对得起她了。在洗清冤屈后再留下来帮她,那绝对是痴人说梦。 本来,沈银冰还想利用替叶心伤洗清冤屈的借口,留他在身边多呆几天,让她有培养自己心腹的时间呢,谁知道高飞拿来的一封信,就彻底打乱了她的计划。 叶心伤走了,区区一个苏青远远不够用的,再加上现在好像乖宝宝一样的恩佐哥随时在旁,伺机夺取她立身的最大根本贪狼咒,所以沈总无比迫切的希望有个可信任的人来帮他。 她把希望寄托在了高飞身上。 也就是说,高飞是她当前最信任的人。 尽管那个家伙看她不顺眼,俩人的关系也在岭南之后冷到了冰点,可沈银冰坚信:假如世界上还能有一个为她去做任何事的人,那么这个人就是高飞。 只要能得到高飞,就是变相得到了楼兰王、詹姆斯、铁屠,甚至妮儿等人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安全,对付居心叵测的焦恩佐等人,那是绰绰有余了。 明明那个男人现在恨她恨的要命,恨不得杀了她,却被她视为最信任的人,说起来这的确有些奇怪,但事实上就是如此。 连沈银冰自己都纳闷,可这种感觉又那样真实,没有一点错误。 “也许,那个家伙上辈子欠我的,所以这辈子才来偿还。” 看的眼睛有了累了后,沈银冰合上笔记本电脑,摘下眼镜点上了一颗香烟。 自从染上忘忧粉后,吸烟就成了她的一个习惯。 袅袅青烟中,沈银冰活动了一下有些麻木的腿子,皮股上却传来火辣辣的疼痛,这让她情不自禁的咬牙,低声骂道:“这么好看的部位,你怎么忍心去打呢?” 帮,帮帮。 几声轻轻的敲门声响起,沈银冰脸上的哀怨尽去,嘴角攸地浮上一丝得意的笑,淡淡的道:“进来。” 门开了,保安虎子走进来,满脸谄媚的笑:“沈总,有个人要见您,小王在外面照顾他呢。只是他喝的太多了,吐的不像样子,要不要先给他去洗个澡,等明天再说?” 为了表功,虎子还特意拽起沾了呕吐物的衣襟,给沈总看。 沈银冰没有丝毫不高兴的样子,淡淡说道:“不用了,把他带进来吧。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来办公室。” “是,知道了。” 虎子早就知道沈总和高飞那些破事,所以听她这样说后,没感觉一点诧异。 他转身要走时,却听沈银冰又说话了:“你们辛苦了,明天去财务科每人领取五千块钱,算是辛苦费。” 五千块钱对于沈银冰来说算不了什么,可对虎子俩人来说,却是接近俩月的薪水,闻言自然狂喜,连声道谢后颠颠的跑出去,和小王把闭眼睡觉的高飞架了进来。 按照沈银冰的吩咐,虎子俩人把高飞放在了真皮沙发上。 看到满身污物的高飞,脏了几万块的真皮沙发,虎子俩人心中就连叫可惜。 “唉,你怎么能喝成这样呢,是故意的吧?” 等虎子俩人出去后,沈银冰叹了口气站起身,拿起一叠纸巾来到沙发前,微微蹲身开始给高飞擦拭嘴角的污渍。 她刚擦了没几下,闭着眼睡觉的高飞,忽然张嘴,哇的一声--然后,沈总就变成水灵灵的了,只是脸上挂了一些没消化好的菜叶子,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呕!” 沈银冰干呕,赶紧拿纸巾给自己擦脸,跑进了洗手间,脱下外套,至少洗了三遍脸后,仍然能觉出一股子酸味。 “这个混蛋,肯定是故意的,要不然早不吐,晚不吐,干嘛我刚过去就吐了,还吐的这样准?” 拍了拍鸡蛋白似的脸颊,沈银冰接连深吸了几口气,才逼着自己忍住怒火,走出了洗手间。 外面的屋子里,高飞已经坐了起来,斜斜的倚在沙发帮上看着她,脸上带着弱智般的笑。 沈银冰气不打一处来,快步走过去指着他鼻子训斥道:“高飞,你也太过分了吧?我好心好意替你擦拭,你却吐我一脸,真是好心没好报!” “你何时有过好心?” 高飞坐直了身子,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小本本,扔给了她:“你想要的东西,我给你带来了。” 沈银冰伸手接住,看到上面的‘离婚证’三个字后,一点生气的意思也没有了,翻开仔细看了几眼后,就一脸夸张的说:“哟,高先生,你给我这玩意干嘛呀?啊,你和王晨离婚了呀?吓,你们不是刚结婚没几天嘛,怎么就离婚了呢?唉,不用问,肯定是人家发现你小子在外面沾花惹草,女人太多,所以才不要你了。” 高飞懒得看沈银冰那幅得意的嘴脸,甚至懒得和她说话,可能觉得身上粘乎乎的很难受,索性把衬衣,背心还有裤子,都脱了下来,随手仍在了旁边的地板上。 当着沈银冰这样的大美女,一个男人脱得只剩下一条短裤,这无疑是很没礼貌的事儿。 不过高飞才不管,这样舒服,尤其是把俩腿子伸长了,舒适的伸了个懒腰时,他男性的特征就暴露无遗在沈总目光中。 高飞不在乎,沈银冰却脸红了,赶紧挪开目光,低声骂了句不要脸。 “渴了,先来杯白开,再喝杯浓茶。” 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后,高飞两只脚就放在案几上,眼皮子都没有抬起的吩咐沈总来伺候他。 沈总嘴巴动了动,好像要反唇相讥啥的,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听话的给他接了杯白开水,又去给他泡茶。 喝了口开水,高先生直接仰起下巴,好像鲸鱼喷水那样,噗噗的喷洒在了地板上,漱口。 把堂堂的总裁办公室当做他自己的狗窝,肆意污染糟蹋,沈总忍了,等他喷完后,把茶杯递到了他面前。 高飞接过茶杯时,顺势握著了她的手。 “高飞,你--” 沈银冰本能的向回缩手时,却见高飞斜着眼的望着她,冷笑道:“沈银冰,你知道你很贱吗?” 沈银冰猛地一咬嘴唇,随即松开,淡淡的回答:“是,我是很贱,我喜欢犯贱,那又怎么了?关你什么事了?我真想知道,咱们两个到底是谁在犯贱!我没有让你来,你自己来的,我没有逼着你去和王晨离婚,你离了。现在,你随时可以滚蛋,我不会挽留你。” 以前高飞和她斗嘴,从来都没有过下风。 但现在他却无话可说,因为人家说的没错,人家没有逼着他做这些事,尽管他不去做,后果就会很严重。 高飞晒笑,看着沈银冰问:“你知道‘身在曹营心在汉’吧?” 第1181章 我要做他们的王! 身在曹营心在汉是三国时期的典故,也可以说是关二爷,也可以说是徐庶,现在多用来比喻在这里工作、任职,心却想念别处。 说好听了就是在其位却不某其政,说难听点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沈银冰这么聪明的人儿,没理由不知道这个典故的,也能看出高飞在说这句话时,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你不是逼着我来你身边吗?那好,我来了,可出力不出力,那是我说了算。 沈总勃然大怒,很想恶狠狠的说随你,想了想还是觉得别再刺激这家伙了,最好是给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于是就坐在他旁边,语气放缓:“高飞,咱们都冷静一下好不好,别再做这些无所谓的口舌之争了。因为你该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高飞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他答应了老人家,就必须得这样做,就算沈银冰指着门外让他滚蛋,他也不能走。 可要让他就此在沈总面前,像恩佐哥那样变成乖宝宝,高飞自然不愿意,轻哼一声说:“也好,那我就和你好好聊聊。是,就像你所说的那样,我和王晨离婚,自动来追随伟大的狼主,你没有逼我,是我自己甘心这样做的。可你该知道我的脾气,要想借着抓主我小辫子时收拾我,我才不会管那些大义,先弄死你这害人精再说。” “我害谁,也不会害你,因为你是我这辈子唯一在意的男人,信不信由你。” 沈银冰彻底放平了心态,看着案几说:“大家都是聪明人,没必要拐弯抹角的,还是挑开了说吧--成为狼主后,我留下焦恩佐告诉你,就是希望你能来到我身边,因为我需要你。” “而且,我也相信你会这样做。” 沈银冰叹了口气,看着高飞:“因为我成为狼主一事,肯定被大人物知道了。历代狼主都是隐藏着的,唯有我是光明正大的,但他们却不敢动我。” 高飞接话:“是啊,是不敢动你,因为你要是死了,就会连累太多人的给你殉葬。所以,不但不敢动你,还得派我来贴身保护你,帮你掌控贪狼,壮大贪狼,把你养成一颗毒瘤,最终形成尾大不掉之势。” 沈银冰笑了,笑的很甜很柔:“我最终是不是成为一颗毒瘤,现在说未免太早了。有人说,善与恶只是一线之间,我有可能成为毒瘤,也有可能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高飞,你做出那么大牺牲来到我身边,自然是为了后者吧?” “是。” 高飞没有否认:“但那是希望,最关键的是看你能不能行善。” 沈银冰摇头:“你说错了。我能不能行善,不是看我,而是看你。” 高飞不明白:“看我?” 沈银冰站起身,在沙发前来回缓缓走动着:“不错,就是看你。只要你真心对我好,把我感动了,我就会按照你所说的去做,把贪狼转化成一个对国家有利的组织。可你要是敢捉弄我--呵呵,高飞,你死后,也会有无数人在骂你。” 高飞翻了个白眼:“我真心对你好?感动你?那你告诉我,我该怎么表现?像哈巴狗那样跟在你皮股后面,供你驱使?” “我不需要哈巴狗,因为我已经有了成千上万的哈巴狗,焦恩佐就是其中的一只。” 沈银冰停步看着高飞,一字一顿的说:“我要的,是一个真心对我好,能保护我,和我白头偕老的男人。高飞,你很幸运。” 就像看弱智那样的看着沈银冰,高飞问道:“我很幸运?” “难道不是吗?” 沈银冰摊开双手,姿势优雅的转了个圈,笑殷殷的说:“你看我,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要气质有气质,不是我自夸,我算得上是万里挑一的美女了吧?” 对沈银冰称赞自己是万里挑一的美女这一点,高飞倒没有觉得她自吹,或者自恋。 事实上,沈银冰的确是万里挑一,甚至百万里挑一的美女,毕竟是修罗的后人,女修罗可是三界六道中相貌最美丽的女性了,连和尚们都这样说。 看到高飞点头后,沈银冰更加得意:“我不但人长的出色,还有着花不完的金钱,有着掌控上万人生死的权限--狼主之位,绝不是我梦想的终点,我的最大希望是,能把杀破狼三大部门合并,重整安归教,我来做他们的王!” 在高飞面前,沈银冰根本没有任何的忌讳,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高飞却有些晕,他真没想到这个女人的野心会这样大,成为狼主还不满意,还要成兼并杀破狼三部,注入安归教内,成为他们的王! 这一刻,看着双眸发光的沈银冰,高飞感觉到她有着强烈的自信,和滔天的野心,这让他有了一种错觉:都说是女大十八变,这还是当初那个和我呕气的女人吗? 沈银冰现在彻底陷进了自己编织的美梦中,真像个女王那样,正在守着治下大臣,在畅想她的未来:“我知道,你肯定是觉得我在说大话。其实我没有,在成功夺取狼主之位后,我就有了这个笼统的打算。高飞,你千万别小看我的智慧。” 高飞以前也许真小看沈银冰的智慧了,但在她成为狼主后,留下焦恩佐传话,逼着他不得不休掉王晨,来她身边供她驱使的行为上,就能看出她有着相当高的智商。 或者干脆说,她的心机相当深沉,与她清纯出色的外表一点都不匹配。 “只要你能帮我,我发誓我肯定能实现我的梦想。” 沈银冰左腿一曲,单膝缓缓跪在了高飞面前,双手扶着他的膝盖,微微昂着下巴说:“我有智慧,有数不清的财富,人力供我驱使,目前最担心的就是没有信任的人。现在你来了,你是我唯一信任的人。除了保护我的安全外,你什么都不需要做,看我是怎么运筹帷幄,合并杀破狼,重建安归教的。” 高飞彻底听呆了,一点酒意也没有,只是直愣愣的看着她。 她抬手,轻轻抚着他的下巴,喃喃的说:“其实我也知道,你来我身边担负着使命,就是预防我成为一颗毒瘤,寻找最合适的机会铲除我,从而掌控贪狼。” 高飞终于忍不住的问:“你既然知道,那你为什么还要让我来你身边?” “因为你是我最信任的人。” 沈银冰低声说:“而且,我也会时时刻刻的防着你。如果有一天,你真把我的权力夺走,我必须要死,我也不会真的恨你。” “为什么不恨我?” “那是我的命。” “你信命?” “我不信,能行吗?” 沈银冰轻笑:“呵呵,我原本只想做个普通人,和你开心的在一起,每天和你斗斗嘴,假期时外出旅游,有我们自己的孩子,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可就是那万恶的命运改变了这一切。是你母亲,秦紫阳,高家,还有很多很多人,把我的命运改变了,让我变成了这样的人。” 高飞沉默。 因为他觉得沈银冰没有说错,当初要不是方小艇的干涉,他肯定会和沈银冰在一起,直到慢慢的变成苏北山那样的人,每天躲在卧室内缅怀他自己是男人的美好过去。 “既然我无法反抗命运,那我只能顺势而为了。” 沈银冰淡淡的继续说道:“尽可能的去为自己争取到更多东西。高飞,其实你现在也可以告诉那些大人物。” 高飞问:“告诉他们什么?” 沈银冰认真的说:“在我没有成为那些人的王之前,不要伤害我,最好是帮助我。我答应他们,一旦成为新的安归王后,就会把这股力量借给国家使用,或者干脆禅让给你。到那时候,我就退隐幕后,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全职太太,不比现在安归教四分五裂,到处为害国家更好吗?” 高飞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你确定你能放得下?沈银冰,野心就是一头猛兽,一旦享受了驾驭它的愉悦,要想再下来,就很难了。” 沈银冰淡然笑道:“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该试一下,对吧?” “嗯,说的倒是很有道理。” 高飞抬手,打了个哈欠,看似漫不经心的说:“不过,我觉得对我好像没多大好处。” 沈银冰问道:“就因为我的修罗体质,能危害到你的健康?” “有命在,才能享受你说的那些。” 高飞点了点头,说:“要不然早早的死了,或者变成一个你父亲那样的太监,就算拥有全世界,对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意思?” 沈银冰的脸色,攸地一变:“你说什么?你说我爸他是、是……” “你爸是个太监。” 高飞笑了,笑的很愉快:“他可能从没有告诉过你吧?让你以为他是在为你母亲守节,为此感动。” 沈银冰的眼神,逐渐犀利了起来:“高飞,你不要再侮辱我爸,要不然我会让你后悔的!” “我这个人从来都把肆意侮辱任何人,从来都是有一说一。” 高飞和她对视着,毫不退缩。 沈银冰眼神里的冷意慢慢消失,不屑的撇撇嘴:“你少乱嚼蛆吧,如果我爸是你说的那样,我又是怎么出生的?” 高飞告诉她说:“在你母亲怀了你之后,你爸才变成太监的。” “不要再跟我说这两个字,我警告你,要不然别怪我和你翻脸!” 沈银冰蹭地站起身,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柔情蜜意:“我爸是什么人,好像和你没关系吧?哼,你可千万别告诉我,我爸成为那样的人,都是因为我妈是修罗体质的缘故。” 高飞叹了口气:“唉,你总算是说到点子上了。” 沈银冰呆住,睁大眼睛看着高飞。 高飞缓缓的说:“我没有开玩笑,这是真的--你现在总该明白,我为什么不愿意来你身边的原因了吧?因为没有谁愿意成为那样的人。” 第1182章 你做好准备了吗? 方小艇来冀南给王晨赔礼道歉时,沈总曾经去砸过场子。 结果却不怎么美好,方小艇说出了她为什么要拆散沈银冰和高飞的原因。 很简单,因为沈银冰是个修罗的孩子,本身也是个修罗。 修罗有着相当怪异的阴寒体质,能在不知不觉间,吸取正常人的阳气。 沈银冰那时侯自然不相信,她会是那样一个怪物。 可随着颜红说看到过沈若萱的尸体,杜道长等人对修罗的解说,再加上她肋下的确有修罗的印记,她才被迫接受了这个事实。 可是,她是真的不知道,修罗不但能吸取正常人的阳气,还能把男人变成太监。 高飞没有在跟她开玩笑,依着沈银冰的智商,自然能看得出,她只是不相信。 “有人曾经告诉我说,任何男人和一个修罗发生关系,用不了几十年,最多几年工夫,男人就会变成太监,因为他的阳气被修罗的阴气所损耗了,就会逐渐丧失那个功能,而且身子也会越来越弱,最终死之前,全身都异常疼痛。” 高飞想了想,把莫邪征东曾经告诉他的那些说了出来:“去年你父亲赴死时没有丝毫畏惧,估计应该就是受够了身体上的疼痛,觉得生不如死。” “胡说,胡说!” 沈银冰身子晃了晃,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哑声说道:“骗人,你这是在骗人!” “我没有骗你。” “好,那你告诉我,是谁跟你说的这些!” “楼兰王。” “楼兰王?” 沈银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高飞说:“是的,就是楼兰王。严格的说起来,你和楼兰王还有着亲戚关系,按照辈分,她可能还得喊你姑姑之类的。” “喊我姑姑?” 沈银冰更加茫然了。 为了让沈银冰相信自己不是在瞎扯淡,高飞只好把莫邪征东告诉他的那些,从头至尾说了一遍。 就像是在听天方夜谭那样,沈银冰听傻了,很久后才喃喃的问:“你说、你说我妈妈,是那个地下楼兰的女王候选人,只是不甘接受她的悲惨命运,这才违背了楼兰王室的规矩,接受惩罚后入世,嫁给了我爸?” “楼兰王不会骗我,因为没理由。” 高飞点了点头。 沈银冰又问道:“谁能证明你所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没有人能证明。” 高飞想了想,才说:“只有老铁,和心伤能证明世间真有地下楼兰的存在。反正在岭南时,你也见过她了,就是那个戴着面具的。” 沈银冰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开始长时间的沉默。 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本来,成为一个能对正常人有危害的人士,就已经让她很伤心了,谁知道她对男人的损害,还远远不是她想的那样简单。 竟然会让人变成太监,这还不算,最要命的是成为那样的男人后,会全身异常疼痛,生不如死。 就算沈银冰再漂亮,有气质有权力有野心,可谁敢娶她,或者说谁敢要她啊? 太监,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沈银冰在决定把高先生逼到自己身边时,也曾经仔细考虑过:既然我的特殊体质能危害到他,大不了除了某些‘重要时刻’,少呆在一起就是了。 但高飞刚才所告诉她的这些,却彻底打碎了她的如意算盘。 沈银冰发愣,很久。 高飞开始有了困意,醉酒的人在醒来后,也总是无精打采的。 他却又不能睡,因为他正按照自己的计划,再逐步攻陷沈银冰,当前无疑是最关键的时刻了。 高先生在来时,甚至还很天真的以为,沈银冰在得知这个残酷的现实后,会不会万念俱寂,索性直接把贪狼咒无偿赠送给他,然后哭着说要去隐居。 那时候,高先生就会大义凛然的阻止她,并发誓只要她做个好孩子,他一定会找到彻底改变她体质的办法,重新让她快乐的生活在阳光下。 所以绝不能睡觉,这是个正义和邪恶斗智斗勇的关键时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高先生以为天就要亮了,他正要用手指把自己的上下眼皮给扒开时,沈银冰总算是说话了,声音出奇的平静:“高飞,你来见我时,是不是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高飞打了个激灵,又打了个哈欠才问:“我做好什么充分的心理准备了?” 沈银冰没说话,只是眯着双眼看着他,眼神明亮犀利,刚才的茫然颓丧啥的一扫而光,好像一下子活转了过来,重新变得斗志昂扬起来。 这让高先生觉得有些不妙,赶紧用力咬了下舌头,让自己打起了精神。 沈银冰缓缓的说:“你在来之前,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只要能阻止我对国家造成更大的伤害,不惜变成太监,全身疼痛异常也要在所不辞,对不对?” “是,这是我的使命。” 看着目光炯炯的沈总,高先生只觉得心里发苦,说完后又加了一句:“也是我的命运。” 沈银冰得知自己是那样一个对男人有害的女人后,才不管别人是什么命运。 别人的命运再悲苦,能苦的过她吗? 她自己就像一副毒药,高飞最多算是傻傻瓜瓜要吃毒药的人,死不死的和她没啥关系,她只关心使命的问题:“你和王晨结婚后过得很幸福,有钱有地位有势力,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幸福。据我对你的了解,你是个能为幸福拼命的人,到底是谁给予了你这样的使命,让你放弃了那些,甘心赴死?” 高飞沉默了片刻,说出了老人家的名字。 “原来是他,怪不得。” 沈银冰拿出烟,点上一颗,才接着说:“也唯有他那样的大人物,才能让你无法推却,明知道接近我是找死,也会带着光荣牺牲的信念来了。呵呵,高飞,你肯定没有告诉他,说接近我后的恐怖下场吧?” 高飞很实在的回答:“看到他老人家用期望的眼神望着我后,我没办法说出这些。” “嗯。” 沈银冰嗯了一声,点点头说:“这就对了,你的人虽然卑鄙,混蛋不要脸了些,不过在大是大非上却毫不含糊,不顾自己死活也得坚持你的原则,这正是我欣赏你的地方。” 高飞打了个哈欠,笑眯眯的说:“沈狼主,你太过奖了,话说,狼主这个称呼,的确比总裁要拉风许多。怎么,你是不是为我崇高的甘愿牺牲精神所感动,准备浪子回头了?” 沈银冰没有理睬他的嬉皮笑脸,只是看着他:“高飞。” “叫魂呢?叫的这样荡气回肠。” “你真做好准备了?” “什么准备?” “准备变成一个我爸那样的人。” “话说--还没有,真的没有。” 高飞一呆,低头拿烟。 啪的一声,沈银冰把火机递了过去,给他点上烟:“高飞啊,我发现你经常会有发呆的反应。不过这只是反应而已,其实你根本没有呆住,只是想用这种反应来迷惑人。” “你果然是最了解我的那个人。” 高飞深深吸了一口烟,笑道:“从九岁那年我就发现,如果在别人说出他自以为会让我的吃惊的事,看到我会呆一下后,他就会有种阴谋得逞的快意。既然一个小小的反应能给人带去快意,我为什么不这样做呢?我这人真的很善良,喜欢为人着想。” 沈银冰冷笑一声:“哼哼,其实在别人为你在发呆而快意时,你心里一定在嘲笑对方痴呆,对不对?” 高飞也没否认,依旧笑嘻嘻的说:“我在你面前忽然一呆啊,一楞啊的时侯最多了。” “看来我才真被你当做了痴呆。” 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伸出手很不自重的在高飞结实的雄膛上摩梭着:“高飞啊,有机会去告诉那位老人,请他不要伤害我,最好是能放弃对我的偏见来帮助我……也许,最终我会给他一个惊喜,就像是我所说的那样。” “好啊,没问题,有机会我一定会帮你转达。” 高飞脸上依旧带着笑,心里却在发苦:她,终究还是选择按照她的路走下去。 -- 今天的天气不怎么样,天灰蒙蒙的闷热又潮,水分极大,让人觉得粘乎乎的,看来随时都会有雨水降下。 小任把车子停在了机场内,替王晨拉开了车门。 戴着墨镜的王晨穿着一身黑色小西装,白衬衣,肩膀上背着个旅行包,好像要远游那样。 在这么闷热的气温下,她竟然没有出汗,看来心里很凉。 “王局,以后有机会来冀南看看。” 对王晨忽然主动调离冀南,小任从本心里舍不得。 王晨担任凤山开发区招商局局长的这段日子,是小任最为快乐的时侯:王局不但工作能力强,而且脾气还好,懂得体贴下属,能让人把上班当做一种动力的享受。 “会的,肯定会的。” 王晨强笑了下,拍了拍小任的肩膀:“回去吧,路上开车记得要小心些。” 说完,她就转身向候机大厅走去,脚步很快,没有丝毫的停留,束成马尾的秀发左右晃荡着,很快就消失在了小任的视线中。 王晨忽然调离冀南,今天要走的消息,在招商局内只有小任一个人知道。 小任不明白,王局为什么要忽然调离冀南,更不知道今天来送她的,为什么没有分局的刘小龙,为什么高飞不来。 小任心思很细密,隐隐猜到新婚不久的王局,之所以黯然离开,很可能是感情上出了问题。 不过王局既然不说,她也不方便问,在原地傻楞了很久,才轻叹了一口气,上车调转车头向市区方向驶去。 王晨走进大厅后也没摘下脸上的墨镜。 她不想看清这个地方:看的越清,她心里就越疼。 同样,她也没看清迎面走来的一个男人,右手中还握著一把刀子。 俩人擦肩而过,男人手中的刀子,狠狠刺向了她的腰间! 第1183章 换天公子! 高飞和王晨离婚,才能去接近沈银冰,那是他的使命。 做为一个无辜者却要尝到这样的苦果,是王晨的命运。 人们常说只要努力就能改变命运,其实那是扯淡,宽慰别人,和安慰自己罢了。 什么人就会有什么样的命运,从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第一天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就像绵羊只能吃草那样--谁要是不信可以试试让绵羊只吃肉,不吃草,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饿死的。 王晨现在就很相信命运,蜜月还没有过完就被迫和高飞离婚,这就是她的命运。 也许,她本身就不该和高飞结婚。 也许,她命里注定和高飞只有这些天的夫妻缘分,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延长一天。 王晨不缺乏斗志,却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改变这悲摧的命运。 她茫然,无助,在离开冀南时脚步坚定有力,实则内心虚弱的要命,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恍惚的精神状态,直到眼角瞥见一道寒芒,腰间传来铁器刺破肌肤的疼痛时,才霍然惊醒! “有人要杀我!” “这也是我的命吗?” 在皮肤被刺破疼痛传来的瞬间,王晨猛地想到了这些,却没有余力去躲闪。 她毕竟只是一个武力值普通的女孩子,就算及时反应出别人要杀她,身体却没有足够的反应能力,心中蓦地腾起一股子苦涩,还夹杂着一股子让她自己都不信的轻松:也许,这样死了也好,就不用遭受无边的痛苦了。 王晨相信被人刺杀在候机大厅内,也是她无法逆转的命运,却从没有想到,命运之所以无法让人寻莫,那就是因为充满了变数。 就在霍然惊醒侧脸看向那个男人,看到他脸上浮上的狞笑而有了股莫名的轻松时,却忽然看到一抹更快的白光,一闪而过,接着有人就拉着她的胳膊向前走。 “啊!” 然后,王晨就听到一声凄厉到极点的惨叫,本能的扭头看去,就看到那个刺杀她的男人,挥舞着胳膊惨声长叫了几声,咣当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在男人身子后仰摔倒在地上之前,王晨就看到他握刀的那只手,竟然掉在了地上,五指还紧紧握着一把短匕。 男人的右手,齐着手腕断了,就像用铡刀铡断那样,鲜血正箭一般的窜出来,吓得周围旅客纷纷尖叫着退开。 男人嘶声惨叫着,左手死死掐住右臂,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双脚一蹬昏厥了过去。 “走。” 就在王晨傻愣愣的看着那个男人时,有人在她耳边轻声说了句。 王晨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 眼镜男人也穿着黑色的西装,白衬衣扎着红丝领带,很斯文很从容的样子,丝毫没有被眼前这血淋淋的一幕而吓倒--因为那个男人的右手,就是被他用手术刀齐齐割断的! “眼镜!” 王晨这才如梦初醒,右手捂住了被刺伤的右边腰间。 “刺伤应该不要紧,最多只是刺破了皮肤,去那边洗手间,我给你棉球擦洗一下,敷上点消炎药就没事了。” 眼镜左右扫视了一眼,接过王晨肩膀上的背包,陪着她快步走向了洗手间那边。 眼镜说的没错,王晨所受的伤很轻,也就是刀尖刚刚刺破皮肤,其实就算不消毒、不消炎,不沾上创可贴也没事的,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她还是照做了。 等王晨收拾好了再走出洗手间时,机场保安,和负责机场安全的警方,已经飞速赶来了现场,正吆喝着疏散人群,预防会有新的意外发生。 不得不说,冀南警方对于这种突如其来意外事件的反应,还是很让人吃惊的,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做出了最为快速,正确的处理。 倚在洗手间旁边墙上的眼镜,脸色轻松,看似随意的四处观察着,等王晨走出来后,就用下巴对检票口那边点了一下。 王晨会意,也没有说什么,重新戴着墨镜在眼镜的陪伴下,快步走向了那边。 来到检票口后,王晨才发现眼镜也拿出了一张机票。 在候机大厅的某个角落里,戴着黑纱凉帽的田中秀雅,看着脚步匆匆走进检票口的王晨,眼神愈发的冰冷了起来,淡淡的问道:“这就是你所吹嘘的高手?一刀就被人家切下了右手。” 田中秀雅的左边,坐着一个年约四旬的中年妇女。 中年妇女的个字不高,身材也不怎么样,水桶腰、萝卜腿,圆圆的脸庞很温和的样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希望别人去买她青菜的菜农。 菜农妇女没有说话,望着被抬走的杀手方向,眼睛里却全是惊讶的神色。 “早知道这样的话,我该让寇边安排人。” 田中秀雅又说话了。 菜农妇女嘴角抿了抿,低声说:“寇边君是不会同意做这种事的,也不会同意让他的属下出马。” 田中秀雅轻哼了一声,满脸明显的不屑神色:“你找的那个人,可靠吗?” “绝对可靠。” 菜农妇女回答说:“他只是我从网上招来的杀手,预付了一半的订金。不管任务成功或者失败,都不会有人通过他查到我们头上……”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田中秀雅打断了:“你说错了,不是我们,是你自己。” 菜农妇女点了点头:“是,是绝不会找到我的头上。” 田中秀雅没有再理她,看着检票口那边喃喃的说:“这个戴眼镜的男人又是谁?呵呵,高飞,你一个大男人家还真是心细如发,竟然猜到会有人对你前妻不利,提前安排这样一个高手在她身边保护她。” 菜农妇女对本次任务失败很内疚,小心翼翼的说:“田中小姐,他们华夏有句俗话,只有千日做贼的,却没有千日防贼的。这次她侥幸逃了过去,但以后,我就不信她那个保镖能防住每一次。” “这是你的事,我不想参与。” 田中秀雅端起冷饮,咬着吸管慢悠悠的喝了起来。 菜农妇女讪笑了声,在低下头时眼里却闪过了讥讽。 田中秀雅却像是看到了这一抹讥讽,停止了喝饮料:“梅子,你是不是很不习惯我这样态度对你?” 叫梅子的女人脑袋更低,就像她的声音:“秀雅小姐您多想了,梅子不敢。” “你敢的,因为你心里也看不起我,只是碍于公子的命令,不敢表露出来罢了。甚至,我都能猜到你现在心里在想什么。你是不是在想,用不了几年,我也会变成你这般的丑陋?因为我也无法挣开公子的魔手。” 田中秀雅的语气中,掺杂了一丝悲哀。 梅子轻轻打了个冷颤,因为她想到了公子。 田中秀雅喃喃的说道:“任谁也不会相信,你就是六年前红遍整个东南亚的岛国偶像派明星康友梅子--梅子,你今年还不到三十岁吧?” 康友梅子紧紧抿住了嘴唇,颤声道:“还、还差三个月,我才到28岁。” “唉,是啊,你还不到28岁,就变成中年妇女了。如果你没有遇到公子的话,现在你肯定是个炙手可热的国际影星了。” 田中秀雅叹了口气,双眼微微迷了起来:“六年前的你,比起现在我的,应该差不了多少,可你为什么不好好继续你的事业,非得投入公子的怀抱呢?” “我、我也不想!” 康友梅子嘴里发出了咬牙的咯咯声,这是恨极了的反应。 她没有说错。 她在认识公子后的七天后,参加了一个由公子组织的赌局,欠下了剧额赌债,被迫把自己卖给公子抵债,过上了做梦都会吓醒了的恐怖日子,在短短六年内就从一个偶像派明星,变成了一个四旬的菜农妇女。 康友梅子在过上那种非人的生活后,就知道她落入了公子专门为她设下的局中,她没有丝毫的反抗,只能接受悲惨的命运--在开始两年中,她几乎每三天,就会拍一部那样内容的电影,配合她的有黄种人,有白人,更多的却是牛一般强壮的黑人。 等她的面孔已经被光大观众看腻了后,梅子就被公子抛弃,变成了他豪华住宅的--看家狗:脖子上拴着铁链子,被锁在公子卧室门前,浑身上下没有一件衣服,稍微不如意就会接受惨无人道的严惩。 任谁在过上这样的几年生活后,都会迅速的变老,身材臃肿,做人的信心彻底消失,甘心被公子像狗一样的使唤。 几年这样的苦日子过完后,公子解开了她身上的铁链子,总算是把她从狗,升级到了奴仆。 六年的磨难,足够改变一个人,却无法改变被梅子深压在心底的恐惧,和无边的恨意。 刚才康友梅子在看田中秀雅时无意中露出的嘲讽,就是在想:别看你现在得瑟的了不起,但只要把你自己卖给了公子,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你早晚也会成为我这样的人! “是啊,谁想和公子做交易呢?” 田中秀雅再次吸了口冷饮,歪着下巴好像在自言自语:“他是岛国甚至全世界最大的‘导演’之一,30%的电影都出自他的影视公司,他有着可以和黑手党比美的黑势力,有着潇洒英俊的外表,风度翩翩的气质,是无数少女心目中的偶像,听说连皇室的外戚公主都被他所折服,他被称为公子,换天公子。” 康友梅子黯然想到:一个人连天都可以换,还有谁能阻止他恶魔般的行为? 换天公子有多么的可怕,王晨自然感觉不到,等飞机顺利起飞后,她紧绷着的神经才松缓了下来,看着坐在外面的眼镜:“是高飞委托你来保护我回京华的?” 眼镜摇了摇头:“不仅仅只是保护你回京华。” “还有什么?” “以后无论你在哪儿,我都会在你身边。” 眼镜苦笑。 王晨有些奇怪:“你就听他的?” 眼镜烦恼的说:“可我打赌打输了。” 第1184章 用过不后悔! 眼镜是高飞的朋友,不是李德才陈大彪那样的属下,没必要听从他的,以后得跟在王晨身边保护她。 对此,王晨很奇怪。 眼镜苦着脸的解释说,他打赌打输了,所以得遵从诺言,听从高飞的安排。 王晨有些不解:“打赌打输了,你和他打什么赌了?” 提到这事,眼镜就很愤怒,斯文的脸有些狰狞,压低声音说:“他告诉我说,我女儿现在已经有了男朋友,我才不信!因为克莱尔是我的女儿,就在她从京华回来参加你们婚宴时,还说她没男朋友的。” 王晨明白了:“哦,我知道了,克莱尔在回到京华短短几天,就交了男朋友。” 眼镜一脸痛苦的点了点头:“是。” “他就拿这个来和你打赌?那他是怎么知道克莱尔有了男朋友的?” 王晨很好奇。 女人总这样,有着相当旺盛的八卦之火。 眼镜冷哼一声:“哼,因为他认识克莱尔的这个男朋友!” “啊?哦,那克莱尔的男朋友到底是谁?” “刘小龙。” 眼镜面无表情的说出了这个名字。 王晨愣住,吃吃的问:“什么?是、是刘小龙?他会成为克莱尔的男朋友?这怎么可能呢?他们不是刚认识没几天吗?” “谁说不是!” 眼镜暴躁了起来,抬手狠狠在前面靠椅上砸了一拳,咬牙切齿的说:“高飞得阑尾炎住院的那个早上,是他们俩人第一次见面。” 王晨想起来了,当时刘小龙来看望高飞,恰好遇到克莱尔要去机场,于是就自告奋勇去送人家。 那时候王晨就看出这家伙看克莱尔的眼神不对劲了,不过没想到他竟然这样快的就搞定了,成了人家男朋友。 刘小龙和眼镜俩人,都是高飞的哥们朋友,按理说克莱尔得喊刘小龙一个叔叔 眼镜才不在意这些,甚至还希望高飞这个当叔叔的追求女儿,自然更不在意刘小龙追女儿了,他在意的是,刘小龙下手太快了,他这个当爸爸的还不知道咋回事,这才傻乎乎的和高飞打赌,结果就输了。 输了后,高飞要求眼镜保护王晨,无论她去哪儿,期限一年。 “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看到眼镜失态的狠砸座椅后背后,空姐马上就走了过来,关心的询问。 “哦,没事,来杯苏打水就好,天热,我这朋友有些暴躁。” 王晨看眼镜阴着脸的不说话,连忙替他解释。 空姐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了眼眼镜,点点头去了。 搞清楚眼镜为什么会出现的原因后,王晨笑了:“眼镜,其实你不用跟着……” 她还没有说完,就被眼镜抬手打断了:“我眼镜最看重的就是承诺,既然输给高飞,就得遵守诺言,别再劝我当个食言小人了。” 看出眼镜不是在开玩笑后,王晨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事实上,经历过刚才那凶险的一幕后,王晨也是后怕的要命,觉得有眼镜这样一个牛人在身边,心里的确安稳不少。 不过她搞不懂,高飞是怎么猜到会有人对她不利的了。 眼镜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接过空姐递过来的苏打水,喝了一口后说:“虽然你被迫和高飞离婚了,但你终究是她的妻子。而他在外面得罪的人太多,那些人不敢找他,差不多会找你的。哼,其实他早就想到这点了,所以才要和我打赌,让我自己乖乖钻进他布置的圈套内。” 王晨今早来机场前,压根就没想通知高飞。 她也知道高飞不想和她离婚,也很在意她,为了大局着想,她也只能主动和他离婚,可心里肯定会不舒服,甚至会恨他,所以在走前才没有通知他。 却没想到,高飞早就为她安排好了。 眼镜,前欧洲杀手之王,有他在身边,谁能伤的了她? 王晨的心里,腾起一股子暖意,低声问道:“如果他打赌打输了,会输给你什么?” 眼镜得意了起来:“他要是输了,得做我女儿的男朋友。” 王晨愕然,觉得外国人的思维就是和国人不一样,脱口说道:“克莱尔那么漂亮,你还愁她找不到男朋友?高飞有什么好呀,你非得选择他。” 眼镜翻了个白眼,反问道:“既然你觉得高飞不好,那你为什么要追求他?” “我……” 王晨口结,不知所对,马上改变了话题来掩饰自己的尴尬:“你能看出,要对我不利的人是谁吗?” “看不出,但我能看出要刺杀你的人,是个职业杀手。哼哼,一个末学后进,想刺杀我要保护的人,真是不知死活。要不是看他还年轻,又是同行,他失去的绝不仅仅是一只手。” 眼镜说到这儿时,浑身散发出一股子让王晨都感到压抑的傲然气势。 -- 高飞醒来时,窗外正在下着雨。 雨势不小,雨点砸在钢化玻璃上发出笃笃的声音,好像爆豆那样。 窗户上拉着窗帘,淡蓝色的。 房间的光线很昏暗,不过能嗅到一股子淡淡的幽香,闻起来很舒服。 高飞抬手按了下脑门。 昨晚那场大醉,搞得他现在脑袋还有些疼,看来以后不能再喝那么多酒了。 听着雨滴砸在玻璃上的声音,高飞闭目又呆了几分钟,才慢慢的坐了起来。 他全身上下就穿着一条短裤,不过脚上那些呕吐物已经被擦干净了,躺在一张铺着雪白被罩的窗上,很舒服。 这是沈银冰总裁办公室的套间,里面有单独的卫生间,那扇小门后面还有一个小健身房,里面传来人在跑步机上发出的咚咚脚步声。 到底是几点才睡觉的,高飞已经记不清了,反正在和沈银冰‘秉烛夜谈’后不久,他的酒意就再次上来,搞的他昏昏欲睡的。 在沈银冰的搀扶下来到套间,自己像个被扔下车皮的麻袋那样摔在窗上,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这是高飞睡觉前所能记住的最后一幕。 旁边的柜子上防着一杯开水,温度始终不冷不热的刚刚好,看来是特意为他准备的。 醉酒睡一觉醒来后,总会感到渴的。 高飞把水一饮而尽,精神顿时一振,抬脚下了地,走进了洗手间。 洗手间内墙壁上的架子上,摆放着一套崭新的洗漱用品。 不用问,这也是给他准备的。 洗漱完毕后,高飞顺便洗了个澡--如果他要不洗澡的话,岂不是会浪费了那一浴缸漂着花瓣的热水,没脸去穿那身崭新的衣服? 稍微有些烫手的热水,把高飞酒后身体上最后一丝不舒服也驱赶干净,神清气爽的穿上了衣服。 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新衣服和鞋子,不肥不瘦不大不小,就是按照高飞的体型买来的:很好,不管最终会不会变成个死太监,但能够被沈狼主关心,高先生还是有些荣幸的。 健身房面积不大,不过设计却很完美,周遭一圈绿色植物,清新空气从窗下一排专门的换气窗内钻进来,四个角落上方的音箱内,传出优美柔和的音乐,能有效的放松人的身心。 每天午间小睡醒来后,在健身房内运动半小时,是沈银冰的习惯,尤其是心情格外兴奋的时侯,就像现在,她已经在跑步机上跑了大约三千米的距离了,却觉得全身仍然充满了力量,好像能一直跑下去。 沈银冰脖子上搭着一条白色毛巾,穿着一身白色运动短衫,脚下一双红色跑鞋,衣服很小,也很紧,尤其是每活动一下,那两个弹兴十足的部位就会活跃异常,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高飞拿着一罐饮料倚在门前,看沈银冰在跑步机上砰砰的跑步。 在他一出现,沈银冰就看到了,不过却没理睬他,仍然按着自己今天的健身计划跑下去,跑完预定的十公里后才停了下来。 人在运动时出汗还不怎么厉害,一停下后就会汗如雨下。 沈银冰关掉跑步机下来后,随地坐在了地板上,低着头大口大口的穿着,看着汗珠子噼里啪啦往下砸。 高飞走了过来,坐在跑步机上,也没说话。 足足过了五分钟后,沈银冰才把气喘匀和了,拿着毛巾擦了擦汗水,抬起头看着高飞:“睡醒了?” “昂,睡醒了。” “饿了没有?” “还行吧,现在不怎么想吃饭。” 高飞看着窗户外面,问:“现在几点了?你这儿也没个表。” 沈银冰从旁边拿过一个遥控,随手摁了一下,高飞正面墙上的等离子彩电就亮了起来,右上角显示时间现在是下午两点多一点。 电视上正在重播午间新闻,画面上好像在开什么大型会议,发言人的声音抑扬顿挫,很有磁性,不过沈银冰却不怎么看新闻类节目,正要换台时,高飞却说:“慢着,再看看。” “呵,你什么时候关心国家大事了?” 沈银冰嘲笑了一句,却放下了遥控器。 高飞懒洋洋的说:“我不是关心国家大事,是在关注会场后面的广告。” “广告?” 沈银冰愣了下,这才发现镜头每隔几秒钟,就会转换到会场后面墙壁上,可以清楚的看到上面有组广告:天涯化妆品,用过不后悔。 “天涯化妆品,用过不后悔?” 沈银冰满脸都是不信,抬手指着电视吃吃的说:“这是你公司生产出来的产品广告?” “是啊,是不是很吃惊?嘿嘿,说实在的,我也很吃惊,没想到老人家会这样大力支持我,受充若惊。” 高飞得意的嘿嘿笑时,沈银冰已经抓起遥控,狠狠的把电视关上了。 这种有许多大人物出现的会议,是庄重的,庄严的,不容铜臭味侵犯的--可后面墙壁上却出现了商业广告,镜头每隔几秒钟,就会给那边来个特写。 这在华夏广告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就算傻瓜也能猜出来,天涯化妆品从今天开始后,就会在亿万华夏子民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1185章 我们不是一路人! 以前沈银冰为了狙击、破坏天涯集团的产品,不惜重金收买了张冒,秉着‘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经营理念,几乎是廉价销售‘天源化妆品’。 结果自然是成绩斐然,把本想一鸣惊人的天涯化妆品给打击的毫无生存之地。 这是让沈银冰最得意的报复。 可是现在,天涯化妆品竟然出现在了最庄重的会场中,这对任何一个关注本次会议的人来说,无异于是颗重磅炸弹。 依着官场上那些领导的智慧,很快就会做出反应,那就是以各种借口,把天涯化妆品引入所在城市。 不需要对这个产品特别的照顾,只是在各方面给予它最大的关照就好了。 如果谁不这样做才是傻蛋,依着沈银冰的智商,肯定能猜出地方上会把引入天涯化妆品,当做领悟并实践上级精神的一种行动。 从今天开始后,天涯化妆品想不火,都很难,尽管政府参与化妆品市场,是种对别的化妆品品牌的不公正行为,可谁能制止得了? 尤其是天涯化妆品的确有着神奇的效果,物有所值。 天涯化妆品的广告,史无前例的出现在庄重的会场后,代表了一个真正的品牌诞生,同时也代表着沈银冰以前针对莫黑天涯集团的行动失败,所投入的资金打了水漂。 所以她才生气。 沈银冰越是生气,高飞就越是高兴,甚至还哼起了小曲。 高飞得意洋洋的样子,反而让沈银冰冷静了下来,扑哧一笑。 高飞斜着眼的问道:“有什么好笑的?” 沈银冰无所谓的说:“我在笑我自己,有必要为此而生气呀?就算我前期投下的心水化为流水,那又怎么样?我现在可是狼主哎,掌控着让你吓个跟头的庞大财力,那点小损失对我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我出去就打电话,让我的化妆品车间停止生产。” 高飞深以为然:“嗯,你说的很对。” 沈银冰又说:“再说了,就算天涯化妆品在政府的支持下成为世界级品牌,哦,不,哪怕是第一品牌,那又怎么样?和你一个马上就会变成死太监的人有关系吗?挣的钱再多,却没命花……嘿嘿,我现在都开始怀疑,你为什么还能如此的得意。” 高飞的脸,马上就拉了下来,看着她恶狠狠的说:“你休想得到我。” “美人儿,你跑不了的,沈狼主看上的人,除了乖乖的就范外,还有第二条路可走吗?” 沈银冰抬手,动作轻佻的在高飞下巴上捏了一下,也不理会他的恼羞成怒,哈哈大笑着站起来,分花拂柳般的去了。 等沈银冰出了健身房后,高飞仰面躺在了跑步机上,笑殷殷的望着天花板,哪有一点羞恼成怒的样子:“沈狼主,鹿死谁手还未可知,你现在如此得意,也太自信了吧?” 洗了个热水澡后的沈银冰,换上了合身的职业套装,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的有威严,还明媚,往办公桌后面一坐,竟然给了焦恩佐很大的精神压力,让他情不自禁的低了下脑袋。 “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 “请沈总放心,一切都没有出乎我们的意料,很顺利。” “嗯,焦副总你辛苦了。” “不敢,不敢。” 焦恩佐点头哈腰,一副很谦逊的样子,交代完正事后,试探性的问道:“刚才我听苏秘书说,昨天田中秀雅来找事了?” 沈银冰倒是很通情达理:“这也不能怪她,毕竟是我们失信在先。” “沈总宽宏大量,不能不让人佩服。” 焦恩佐小小的拍了记马屁后,就一脸欢喜神色的说:“恭喜狼主,贺喜狼主,能够成功收服高飞为我所用。属下敢确定,有了高先生加盟后,狼主他日成就必将更加辉煌,不可限量。” 沈银冰笑眯眯的说:“呵呵,恩佐哥,都是自己人,说话何必这样客气呢?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以后在我面前有什么就说什么好了,别再狼主属下的称呼,听着太生硬了些。” 焦恩佐正色回答:“狼主这样说就错了。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属下愧为十二使中的昊天使,理应为万千狼子做个表率才对,万万不敢因狼主恩充就从而骄傲,那样有损狼主威信,殊为不智。” “唉,我就怕刚但当大任,资历浅薄难以服众,有你做表率,我总算该放心了。” 沈狼主欣慰的叹了口气,转变了话题:“我让你去彻查田中秀雅的靠山,有眉目没有?” “通过这件事,我才知道贪狼有多么的强大,一个电话下去,没用一上午的时间,问题就解决了。” 焦恩佐说着,从旁边的公文包内拿出一叠资料,双手捧着来到办公桌前,恭恭敬敬的放在了上面。 沈银冰脸上依旧挂着亲切的笑容,拿起资料仔细看了起来。 焦恩佐站在办公桌前,双手放在腿外侧,模样要多恭敬,就有多恭敬。 速度很快的看完不算长的资料后,沈银冰轻笑一声:“呵呵,自称换天公子,真是口气不小。昊天使,这个岛国公子在那边很有势力吗?” 焦恩佐回答:“具体的还不是很清楚,不过他却把持着世界上多达30%的青色事业,与南美的约翰生,俄罗斯的多米克夫一起,被称为世界三大巨头。人们常说黄黑不分家,换天公子与岛国山口组,意大利黑手党,俄罗斯燕子帮,都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 顿了顿,焦恩佐又说:“田中秀雅这次利用他的人脉来和我们合作,看来是和换天公子做了交易。” 沈银冰问道:“什么交易?” “越想迫切的得到什么,就必须加倍付出代价。” 焦恩佐解释道:“青色圈内的人都知道,换天公子最欣赏这句话了。根据我们短时间内的调查,田中秀雅与他此前才没有发生过瓜葛,这次获得他的帮助,也只能和他做交易了。” 沈银冰明白了:“哦,原来是这样。那你知道,田中秀雅为了和我们联手,向那什么公子付出什么代价了?” “不知道,但我能猜得出。” 焦恩佐轻声说:“田中秀雅,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 说完这句话后,焦恩佐就闭嘴不语了。 换天公子从事青色事业,而田中秀雅又是个单纯的漂亮女孩子,这对他来说有着很大的用处,就算傻瓜也能猜出,等他帮完田中秀雅后,后者就得遵守承诺,替他去工作了,比方去拍电影啊啥的。 “为了给田中秀则报仇,她不惜付出这样大的代价,也真不容易。” 沈银冰沉默了片刻,有些惋惜的说:“但她注定无法实现目标,不知道换天公子会不会继续支持她?” “不会。” 焦恩佐摇头:“据说,和换天公子签订交易后,并不是无限期获得他的支援。” “定期的?” “嗯。” “那是多久?” “三个月。” “三个月?” 沈银冰说:“也就是说,从和换天公子签订合约到三个月后,无论她能不能如愿以偿,都得交还借来的权力,然后回到人家身边听从摆布。” 焦恩佐回答:“应该是这样的。” “真可惜了这样漂亮的女孩子。” 沈银冰嘴上说着可惜,脸上却没有一点可惜的样子,又拿起了那叠资料,不再说话了。 焦恩佐知道,这是自己退出去的时侯了,微微弯腰后,轻手轻脚的走出了办公室。 又把换天公子的资料看了一遍后,沈银冰才说:“听够了没有?” 套间的门打开,叼着香烟的高飞走了出来:“田中秀则不是我杀的。” 沈银冰问:“那是谁?” “焦恩佐。” “既然是焦恩佐,那人家田中秀雅为什么一口咬定是你干的呢?” “可能是有人做了假证。” 高飞淡淡的说:“不过我从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最多也就是不满意被人栽赃陷害。问你个事儿,能不能让我把焦恩佐给杀了?” “你怀疑把田中秀则的死按在你头上的罪魁祸首,就是焦恩佐?” “就算不是他,他也有最大的嫌疑。” “不行。” 沈银冰摇头拒绝:“就算是他陷害你,我也不许你杀他。因为现在他对我有用。” 高飞提醒她:“他对你有用,只是在利用你。” “这有什么呢?人和人之间,本来就是相互利用的,很正常啊。” 沈银冰不在乎的说:“就像我们两个吧,现在还不也是互相利用?你和王晨离婚,跑到我跟前来献殷勤,还不也是带着目的?” 高飞笑了笑,转身就向门口走去。 “你要去干什么?” “出去透透气。” “高飞,我答应你,等我觉得时机成熟了,无论你怎么对付焦恩佐,我都不会阻拦的。但现在……不行” 沈银冰一字一顿的说:“所以,你千万不要擅自行事,要不然我会和你翻脸。” 高飞缩回伸向门把的手,头也不回的问:“咬我?” “不会,你那么臭。” 沈银冰轻笑道:“如果焦恩佐要是不明不白的死了,那我保证就会有最少上百人为他殉葬,希望你能保持该有的理智。” 高飞腮帮子鼓了下,没有再说什么,开门走了出去。 看着那两扇关紧了的房门,沈银冰轻轻吐出一口气,始终笔直的腰板慢慢佝偻了起来,满脸都是疲倦的神色,低声道:“高飞,难道你不知道,我现在和焦恩佐是一路人吗?要想他死,除非你变成和我一样的人。可你,会因我而改变吗?” 高飞当然听不到沈银冰这些自言自语,乘坐电梯来到了一楼大厅内,小张等人马上就热情的打招呼,飞哥飞哥的喊得很甜。 高飞和这些单纯的女孩子开了几句玩笑后,走出了大厅。 雨已经停了,没晴天。 被一场中雨洗涤过后,空气倒是异常的清新,处处散发着勃然生机。 第1186章 暴风雨般的幸福! “什么,王晨和高飞离婚,并辞职了!?” 得到这个消息时,梁明刚从窗上起来。 从去年开始,梁明就觉得他成了世上最倒霉的人。 先是无缘无故的和岛国人打了一架,差点被人刺杀在医院内,好不容易自己兄弟回来了,给他撑起了场子,把诺大一个天涯集团交给他打理,结果开业都两个多月了,到现在所生产出的利润,甚至连他一个月的生活费都不够! 糟糕的成绩,让他觉得愧对高飞,也更加的努力,每天工作量都超过了十三个小时,人也迅速憔悴了下去,除了参加高飞婚宴那天外,他几乎从没有离开过厂子。 昨天更是开会、做计划忙到今天早上五点多,最后在张妍的强硬命令下才在办公室套间内休息了。 可能是太累了,这一觉他睡到了下午。 刚起来,还没有来得及去洗漱,张妍就给他带来了这个不好的消息:“我也是刚刚得到的消息,说王晨昨天刚和高飞离婚,今早就离开了冀南。” “怎么会这样?” 梁明喃喃的说着,人呆立当场,手里的牙缸掉在地上都不知道:“高飞这是在搞什么呀?这个家伙。张妍,给我拿电话来,我要问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张妍劝道:“还是算了吧,这算是高飞的私事了,我觉得咱们现在最好先别插手,他肯定也烦着呢。” “我知道,可--唉!” 梁明暴躁的抬脚,把地上的牙缸狠狠的踢了出去,也不洗漱了,走出套间来到了办公室内,重重坐在沙发上,点上了一颗烟。 暂且不管高飞为什么要和王晨离婚,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这时候王晨辞职回京,对天涯集团来说绝不是好消息。 不管怎么说,王晨都在开发区工作,算是天涯集团的保护网,现在她走了,对已经停产的厂子来说,绝对是雪上加霜。 张妍很理解丈夫此时的心情,默默的坐在了他身边。 闷头吸了一口烟后,梁明低声问:“张妍,你说我是不是特别的没用处?以前给人打工时,不管面对再大的困难,我也能撑过去。可这次,我觉得我真撑不住了……要不,过几天我们去找高飞吧,让他另请高明。” 张妍倒没有拒绝:“好,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梁明,别这样说,你有没有努力,我看的最清楚,相信高飞也知道,我们只是运气不好罢了。” 她的话音未落,办公室的房门就被人咚的一脚踹开,一个人嚷着跑了进来:“梁总,梁总!” “你给我--你,萨拉娜,你搞什么呢你?” 如果踹开门闯进来的人不是萨拉娜,哪怕是公司高薪聘来的陈副总,说不定张妍也会劈头盖脸的一顿猛训:还有没有礼貌了,吓人一跳。 萨拉娜根本没有工夫看张妍夫妻的脸色,团团转着:“电视遥控器呢,遥控器在哪儿?” 张妍刚要说什么,梁明抬手挡住了她,把放在沙发上的遥控器扔了过去。 “看电视,快看电视。唉,是哪一个频道来着,我怎么忘记了?哦,是综合频道!” 萨拉娜手忙脚乱的找到综合频道,指着电视一个劲的喊:“快看,快看,还来得及!” “看什么呀?不就是开会吗?” 张妍不满的嘟囔了句时,却发现丈夫的嘴巴一下子张大了,赶紧顺着他的目光看向电视,然后她的嘴巴也张大了,脑子里轰轰的响:我们的产品广告,出现在这种会议上了?老天爷,姐姐不会是在做梦吧? “以上就是本次新闻的主要内容,谢谢观赏。” 新闻主播把本次新闻的重要内容回顾了一下后,就对观众说再见了。 “完了?唉,完了,这新闻也太短了吧?” 萨拉娜重重叹了口气时,电视画面上却马上出现了天涯化妆品的广告--广告,明显不是天涯集团自己拍摄的那一段,广告词也俗的要命:天涯化妆品,用过不后悔。 梁明狠狠擦了擦眼睛,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看着张妍俩人喃喃的说:“这、这是我们的产品吗?” “是,就是我们的,你看广告上的地址,就是冀南天涯集团嘛。冀南除了我们的公司,还有哪个叫天涯集团?” 萨拉娜双手握拳,在地上蹦了起来,也不怕晃了腰。 “我们的产品,怎么可能会上这种会议了?难道是高飞运作的?可这也不可能啊,这种会议从来没有出现过商业广告的。” 梁明一脸茫然时,案几上的那部红色的外线电话,叮铃铃的响了起来,他本能的拿起电话:“喂,你好,我是天涯集团的梁明--什么?你说什么?” “梁明,怎么了?” 在梁明拿起电话后,张妍就关注着他,看他脸色先是发白,随即就变得通红起来,身子甚至都打摆子似的哆嗦起来,以为他又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了,赶紧扶住了他,焦急的问:“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好,好,我就在公司等您,就这样,再见。” 梁明慢慢的扣掉电话后,浑身酸软无力的闭上眼睛,在张妍的搀扶下慢慢坐了下来,张大嘴巴的不住喘气,就像一条离了水的鱼。 旁边的萨拉娜,看到梁明这副样子后也吓了一跳,刚才在会场看到广告的兴奋,也无影无踪了,只是紧张的看着他,等着他说出某个让她心里一沉的消息。 张妍不敢再问什么,只是给丈夫轻轻捶着后背,希望他能尽快的安定下来,心中懊恼的想:今儿说什么也得找到高飞,把这个老总的位子辞了,化妆品卖得卖不出去,鬼才管。要是再这样下去,梁明肯定得毁在这上面! 足有三分钟,梁明才慢慢平静了下来,睁开了眼睛。 “梁明,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张妍小心翼翼的问道。 “刚才市政府办公室的牛主任打来电话,说要订购两百万块钱的化妆品。” 梁明很仔细,很仔细的说出了每一个字。 “什么?市政府办公室牛主任,打电话来说要订购两百万的化妆品?” 张妍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梁明重重的点头:“对,牛主任就是这样说的!他还说,最多一个半小时,他就会押着箱货来提货,现款交易,绝不拖欠!” 张妍一下子傻掉:“啊,怎么会这样?” 政府采购,向来都在办公用品方面,比方桌子椅子甚至体育用品等,但从来没有听说,政府也会采购化妆品。 这可是化妆品啊,绝对不符合情理的东西,尤其是在当今提倡节约理念的横行时,市政府难道吃错药了? 张妍嘴皮子哆嗦着,和同样有些傻眼的萨拉娜对望了一眼:“真、真的?” 梁明点头,还没有说什么,电话再次爆响了起来。 这次,梁明使用了免提,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喂,您好,我是天涯集团……” 电话中,有个很甜美的女声传来:“请问,贵公司的梁明梁总在不在?” 梁明回答:“我就是梁明。” “哦,梁总,您好,我是民州市政府办的,姓苗,您就叫我小苗吧。” 小苗的语气越发热情了起来:“梁总,是这样的……” 如果刚才说梁明听错了,那么现在可是开着免提的,张妍俩人也都听到了,确定小苗打电话是来订购化妆品的,而且还着重表示,会现款提货。 幸福,就像暴风雨般的幸福,狠狠砸在梁明三人的头上,让他们在晕头转向好久,直到电话铃声再次响起后,才猛地醒悟了过来。 萨拉娜嗷的一声尖叫,跪倒在了沙发上,双手合十一脸虔诚的样子,也不知道在祈祷什么,梁明两口子则一起拍掌庆祝。 在看到天涯化妆品的广告出现在会场上后,他们就意识到了什么,只是没想到幸福会来的这样猛烈,让他们几乎无法承受。 窗外,刚停了半个多小时的雨,再次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小北风一吹,打在人身上还真有些冷。 兔子擦了把脸上的雨水,又提了下肩膀上的背包,走进了一家高档化妆品商场。 他已经在商场附近观察一天又大半天了,确定这家商场的客流量相当可观,而且出出进进的顾客们都是有钱人。 有钱人来化妆品商场,就该买最好的产品,比方天涯化妆品。 兔子不像梁明他们一样,在产品销售没有任何建树时就垂头丧气,他来公司上班后的这些天内,始终像个斗士那样,每天都挎着一大包产品,行走在大街上。 兔子对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很自信,哪怕昨天早上被人家已经毫不客气的拒绝过一次,也有把握让自己的产品摆在商场内。 “我绝对是营销天才,飞哥说过的,阿爷我绝对会成功!” 再次给自己打了下气后,兔子昂首走进了商场内。 昨天上午拒绝他,并为他在这儿墨迹妨碍做生意而不满把他轰出来的商场女经理,恰好就在某柜台前和客人们说笑着什么,看到他进来后,眉头登时皱了起来。 兔子也是穿着皮鞋西装的,不过鉴于他长的很对不起人民,所以无论他穿什么衣服,都显得那么猥琐,好像跑江湖叫卖大力丸的骗子,很难让人对他有好感。 和客人们低声抱歉后,女经理踩着高跟鞋哒哒的挡在了兔子面前,话说的虽然很客气,但态度却非常恶劣:“先生,对不起,我昨天上午就跟你说过了,我们商场不会卖这种杂牌化妆品的。” 兔子赶紧露出个甜蜜的微笑,弯着腰回答:“美丽的女士,您说错了,我们天涯化妆品可不是杂牌,是名牌,世界级的名牌。不过还没有被更多的人熟知它的存在。但我敢保证,只要能给我们一次展示自己美丽的机会,我们肯定会还大家一个惊喜。” 第1187章 谁在关注他发呆? 能够当经理的,哪一个不是能说会道,脸皮超厚之辈? 就兔子这个等级的公关水平,还远远没有被女经理看在眼里,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先生,我再次说一遍,不管你们天涯化妆品有多好,牌子有多响亮,我们商场都不会代售的,请你出去吧,不要妨碍我们营业。” 女经理的恶劣态度,让兔子感到很不爽,这要是放在岭南深山老林里,就凭这娘们敢在他面前趾高气扬的,他肯定会狠狠把她推倒在地上,用最男人的方式告诉她:别以为阿爷是好脾气的,惹急了我真把你给废了! 可这儿是都市,比明城都大无数倍的大都市,再给兔子两个胆子,他也不敢把女经理怎么样,只能笑的更加真诚,甚至都带有卑微了,希望能说服她给自己一个机会。 女经理才不给兔子任何机会,摆手就把保安招呼过来,并冷着脸的训斥说,以后要是再让这种跑江湖的进来推销产品,那他们就赶紧卷铺盖走人得了。 无缘无故被训斥一顿的保安很恼火,他可不会像女经理那般客气,过来抬手就把兔子推了一个踉跄,瞪着眼的低声骂道:“给哥们滚出去!” 女经理的狗眼看人低,也惹怒兔子了,站稳身子后指着她喊道:“好,这可是你赶我走的,不赖我!我本来想给你个爬得更高的机会,可你自己不珍惜--别推,我走,我这就走。不过我先把丑话说在前面,你们要是再求我,要待售我们天涯化妆品的话,就得按照市场价,一点折扣也不打了!” “什么呀,美的你。” 听兔子这样说后,女经理嗤笑一声时,就看到商场总经理从后面急匆匆走了出来,她赶紧给保安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快把兔子赶走,别被总经理发现,就笑殷殷的迎了上去:“何总,您有什么吩咐?” 兔子挡开保安推过来的手,犹自不甘心的嚷嚷着:“我们天涯化妆品可是国家五年计划中的重要项目之一,你这个头发长见识短的认识不到,那是你--别推我,阿爷自己会走!” 什么国家五年计划,什么重要项目之一这些词汇,是兔子从报纸上看来的,他压根不懂得,只是出于要被轰走的气愤,拿来随便说说找回点面子罢了。 女经理当然明白,懒得理他,只是笑脸恭候总经理的吩咐。 何总正要说什么,忽然听兔子这样喊,先是愣了下随后就问:“那个人是做什么的?” 女经理随口回答:“就一跑江湖卖产品的,在这儿吹大话呢,我马上就让保安请他出去。” 何总却说:“慢点,他刚才说什么,说天涯化妆品来着?” “是啊。” 女经理也没在意,点了点头说:“他自己说他是什么天涯集团的销售经理,上门推销天涯作品。切,什么天涯化妆品的,还不知道哪旮旯里配出来的,就妄想来我们商场--哎,何总,何总?” 女经理正要把兔子,和他推销的天涯化妆品当做笑话来讲给何总听,何总却推开她快步走向了兔子:“小李(保安),慢着!” 已经把兔子推到门口的小李,看到何总过来后,连忙收回手,谄媚的笑着打招呼。 何总也没理他,走到兔子面前很客气的问道:“请问这位先生,你推销的天涯化妆品,可是咱们冀南本地天涯集团所产的化妆品?” “是啊。” 兔子点了点头,上下打量着何总:“你谁呀你?问这个干嘛,是不是也开了一家化妆品商场?” 这时候女经理急匆匆的走了过来,说道:“这是我们的何总。” “何总?哦,何总啊。” 兔子正要习惯性的露出讨好笑容,却猛地想到何总忽然出现,肯定也是嫌他竖在这儿碍事要赶他走的,随即冷笑道:“哼哼,不用何总动手,我自己会走的。不过我再说最后一次,从现在起,你们商场要是代售我们天涯产品,必须得按照市场价,绝不能打折。好了,话不投机半句多,走了。” 输人不输阵,这一惯是兔子的行事作风,除非何总他们像上官风铃那样,二话不说的给他几个大耳光,他才会要多老实就有多老实。 自然了,兔子也知道在这儿不会遇到那种人,所以才敢这样说。 很场面的几句话扔下后,兔子转身就走,却被何总拉住了:“哎,先生请留步,留步!” 兔子有些纳闷,转身问道:“怎么了,还要动粗?我可告诉你,阿爷我可是在大理天龙寺学过几年功夫的。什么六脉神剑,降龙十八掌的还从没有遇到过敌手……” 何总也没管兔子的吹嘘,只是笑着摇头:“哪敢和先生动粗,我就是想问问,你真是天涯集团的销售经理吗?” 兔子终于察觉出了什么,二话没说就拿出了一张名片。 话说,在看到写有自己名字(左富贵)、职务(销售处经理)的名片后,兔子那一刻激动的都哭了,要不是看梁明等人脸色不好看(操心产品卖不出去),差不多得跪在地上狂喊:做梦也没想到,俺也有名片了,这可不是祖坟冒青烟的恩赐了,完全是祖坟上诈尸了啊! “啊,原来是左经理,请,请随我到办公室细谈。” 看过兔子的名片后,何总脸上的笑容更盛,态度也更加客气,一个劲的请他去办公室细谈,丝毫不顾他皮鞋上还粘着泥巴。 “这是怎么回事?” 兔子,女经理和保安三人都愣了。 兔子眼珠子一转,率先意识到了什么,随即也笑眯眯的客气了几句,跟着何总走时还没有忘记说:“何总,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假如贵商场要是再代售我们的产品,可得按照市场价,是绝不会给你打折的!” “我知道,知道,就按市场价!” 何总这时候也看出兔子为什么如此强硬了,趁着回头的工夫狠狠瞪了女经理一眼,随即笑呵呵的把兔子请去了他办公室。 “咋回事?” 被何总狠狠瞪了一眼的女经理,腿肚子有些发软,坐在了门后供顾客休息的沙发上,一脸的迷茫神色。 一个上下午班的女孩子,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女经理坐在门后,也没注意到她的神色,就说道:“哎,董姐,你知道吗?我们冀南也要出现大品牌的化妆品了。” 女经理无力的问道:“什么大品牌?” “是天涯化妆品!” “什么?” 女经理打了个激灵,蹭地坐直了身子:“天涯化妆品要成为大品牌了?你怎么知道?” 女孩子回答:“嗨,你知道上面在召开的那个会议吧?从手机上就能搜到,那么庄重的会场里,竟然有天涯化妆品的商业广告,这不是……” 女孩子还没有说完,女经理就急吼吼的打开手机,当她搜到会议现场的画面,和下面无数的评论后,全身登时发软,心中哀号一声就瘫倒在了沙发上。 但接着就蹦了起来,急吼吼的冲向了总经理办公室那边,把女孩子唬的一愣一楞的:“董姐这是怎么了?” -- 北山集团总部大楼停车场前,就是一个公交车站牌,在楼上就能看到时刻都有佷多人站在这儿,好像落枕了那样脑袋朝左歪着看。 车站附近,常年有个报亭,小商亭,还有几个每当城管来了就四处躲藏的小贩。 总之,这儿就是个人扎堆的地方,就算有人在这地方从早上呆到晚上,也不会让人觉得纳闷。 高飞坐在大厅门前花坛上看着这些人,却能发觉里面至少有十三个人,不是等车的,只是混在等车的人群中,不住的打量着每一个走进停车场的人,和每一辆车。 停车场周围,也又出现几个冒雨还在扫大街的环卫工,围着停车场一圈一圈的转,很敬业的样子。 高飞能看出,这些人该是贪狼的人,他们的职责就是24小时保护狼主的安全。 由此可以推断,公司大厅内那些等着洽谈业务的人中,也肯定有护卫的存在。 沈银冰前天才上任,今天就忽然出现了这么多护卫,看来她最起码已经成功掌控了贪狼一部分权力。 高飞算得上高级的杀人专家,发现这些人的存在后,就开始幻象如果他要是刺杀沈银冰,会有几分成功率。 在心中默默推演过几遍后,高飞发现要想在这种环境下刺杀沈银冰,成功率仅为可怜的3%,就算是用狙击步枪也不行,因为在附近几栋高层建筑最上方,也有人在防卫。 看来,要想干掉沈银冰,除非得出动武警部队等力量,要不然一切免谈。 “她有这么多人手可用了,干嘛还没放过我?” 高飞狠狠吸了一口烟时,天空中再次有雨丝飘落了下来。 他没有去躲雨,就这样任由冰凉的雨丝淋在身上,觉得心里的烦躁少了很多。 叮叮当,口袋中的手机爆响了起来。 高飞没有接,他现在没心情。 手机始终响,几乎是不断的响,直到没电,他都没有接,仍旧蹲坐在花坛上,看着远处发呆。 正如沈银冰所说的那样,高先生在发呆时,只是在装傻,让别人以为他呆住了。 谁在关注他在发呆? 张涛看到高飞蹲坐在那边大半个小时,一动不动任由细细的雨丝浇灌后,就开始魂不守舍了,几次想拿着雨伞过去,却几次又放弃了,因为她发现同伴正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除了张涛外,还有别人在关注高飞发呆。 比方又等了十分钟,实在没耐心等下去的小女孩,就打着一把小雨伞,蹦蹦跳跳的走进了停车场。 小女孩穿着校服,按说这个时间段该坐在教室内上课,却忽然出现在这儿,证明她是个逃学的调皮孩子。 在她走进停车场内后,方圆一公里内,至少二十个人注意到了她。 第1188章 放开那个孩子! 细细的雨丝下,一个年轻男子蹲坐在花坛上,一动不动的将近一个小时了,看来他应该是被万恶的老总给辞退了,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哪儿找工作,只能茫然的蹲在那儿,任由细雨打湿他。 一个正在等车回家的逃学女孩子,被年轻人的颓丧和迷茫,刺激出了骨子里的母爱,在犹豫良久后,终于打着小花伞,背着书包一蹦一跳的跑到了他面前,要用幼稚的语言,来安慰开导他。 这一幕是无声的,不过很感人,正所谓老板无情小女孩有情,那些特别关注狼主安危的贪狼会员们,看到这一幕后只是笑了笑,心里却觉得暖暖的,不忍再看,好像生怕会打搅这罕有的美好。 看到小女孩举着小花伞蹦蹦跳跳的来到面前后,高飞也没吃惊,扔掉了手中早就被淋灭了的香烟,活动了一下脖子说:“苏樱,你卖那些由我来主角的视频,应该发了大财,是吧?” 这个女孩子,正是高飞的老熟人苏樱,一个看起来很童真,实则心狠手辣的少女杀手。 “嘻嘻。” 苏樱嘻嘻一笑,歪着小下巴看着高飞:“怎么,你还想让我把钱分你一半?” “把雨伞给我用会儿,让我吸颗烟。” 等苏樱把小花伞举在头上后,高飞点上了一颗香烟:“不说一半的话,最起码得给我三分之一吧?毕竟我可是视频里的主角之一,你这样不声不响的把钱都装进你自己口袋,也未免太不厚道了。” 远处的人看到苏樱给高飞打着雨伞吸烟,她自己却站在雨丝内后,佷多人都在心里骂高飞:这个畜生,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小女孩的友情,还有脸在人家安慰他时吸烟,真是可杀不可留,别犯在我手里,要不然让你好看! “唉,几千万而已,你高大老板会把这点小钱看在眼里?” 苏樱仰面看了眼雨蒙蒙的天空,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说:“从今天开始,你那天涯化妆品就会迎来它的黄金销售季节,用日进斗金这个词来形容也不为过吧?又何必和我一个小女孩计较呢?难道真是越有钱,就越吝啬。” 高飞才不理睬她的抱怨,只是问:“你卖了几千万?” 苏樱有些惋惜的说:“三千万而已,本来还可以更多的,可你老人家去了赵家一趟,我就没生意可做了。”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几乎在一天内就挣了三千万,这对正常人来说绝对是个无法相信的怪事,但了解苏樱的高飞来说,却知道她叹气不是在骄傲,是真的在惋惜挣得钱少了。 “你要这么多钱干嘛?” 高飞吐了口烟,上下打量着苏樱:“你现在上学了?” “昂,上学了,一家私立学校,我得做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了。” 苏樱骄傲的点了点头,解释道:“我挣钱除了要交纳昂贵的学费外,手头还有几个生意,都是些大投入小回报的买卖,尤其是私人侦探所,更是个烧钱的东西,没啥收入。” 高飞笑了:“呵,你还有私人侦探所?是专门替人抓奸的,找老三的?” “只要给钱,什么生意都做,关键是到现在开张几个月了,就接了两个小生意,白白养了些废物。” 提到自己的私人侦探所后,苏樱有些不满,不愿意多谈,很快就改变了话题:“另外,我还是七个流浪儿的衣食父母,每天的训练啊,吃饭啊等等,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几千万其实熬不了多久的。” 高飞知道,苏樱自己就是被安归王收养的,现在听她说收养了七个流浪儿后,眉头就皱了起来:“你从哪儿收养的他们?是不是要把他们培训成像你一样的人?” “你放心,这几个人都是无家可归,被人贩子利用的,其中四个人是倚门卖笑小姐的后代。” 苏樱淡淡的说:“虽然跟着我,也不一定会有好下场,但毫无疑问的是,我除了在训练他们时才会惩罚他们之外,还能够给他们家庭的温暖。至于成为像我这样的人不好吗?毕竟我这一行可是最古老的三大职业之一了,总不能后继无人吧?” 杀手,和贩卖人口,黄事业,这是人间最古老的三大职业,有人的地方就会有这三种职业,不管当地生活水平孬好。 高飞很想劝她别误人子弟啥的,想了想还是算了,因为他自己就是个杀手佣兵,貌似和苏樱是一丘之貉,没必要废话。 有注意到这边的人,总算发现年轻人扔掉了烟头,抬手示意小女孩把雨伞拿走自己用后,才松了口气:好,这家伙总算是良心发现,被小女孩感动了。看来世界还是充满爱的,还是很美好的。 高飞看着熄灭了的烟头,问:“你敢来找我,还和我说这些,不怕我会把你怎么着?” “我怕什么呀?你又不敢吃了我,我太小了。” 苏樱不在意的嘻嘻笑道:“再说了,我这次来可是和你做生意的。” “做什么生意?” “我想开家化妆品专卖店,专卖天涯品牌,为社会失业者们贡献几个生存岗位,不过碍于手头紧,所以想暂时赊欠你的。另外,能不能给我打个最低折扣?看在我是个小女孩的面子上,你不会忍心拒绝吧?” “你是小女孩吗?我不怎么相信。” 高飞张嘴打了个哈欠,摆了摆手说:“赶紧走人,我没兴趣和空手套白狼的人打交道,别耽误我雨中沉思。” “我可不是空手套白狼,我也给你一定的好处。” 对高飞的恶劣态度,苏樱毫不在意。 “什么好处?” “前些天,你去了京华白云观,见到了老实和尚,对不对?” “你认识老实和尚?” “开玩笑,我可是安归王的弟子,能不认识三大宫主之一的宫主吗?” “继续说。别废话。我是去过白云观,也见到了老实和尚。” 高飞来兴趣了。 苏樱继续说:“老实和尚把他的黑色封皮《安归经》,交给你了,对不对?” 高飞神色不变,淡淡的问:“你跟踪我了?” “我没那胆子,也没那本事。” 苏樱耸耸肩,摊开左手说:“不过,我却打听到有人要从你手里拿到那本经书。而且还不是一个人,是很多,有华夏人,也有外国人。据我所知,现在至少得有上百号人赶来冀南。也许,还有人已经光顾了你那个眼镜朋友为你购买的小窝。” 听她说出这些后,高飞终于无法淡定了,蹭地一下就蹦了下来,一手抓主了苏樱的肩膀,厉声道:“你怎么知道这些,知道眼镜为我购买的房子!?” 眼镜为高飞在某平民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他把两本经书、奎莫拉雕塑还有那些金条都放在了那儿。 本以为那地方是最不让人注意的了,算是最好的藏东西的地方,谁知道人家苏樱都知道了,还告诉他说,有人可能已经光顾了他的小窝。 金条,奎莫拉雕像,对高飞来说算不了什么。 但那两本经书,却被他看的相当重要,听说那边可能出事了,他不着急才怪呢。 几个看着这边的人,见此大吃一惊:吓,这个家伙对关心他的小女孩动手动脚了? 真是岂有此理,禽寿不如! 放开她,要伤害就伤害我--哼,要不是该死的公交车总算来了,我一定不会轻饶你,畜生! 在好几个路人愤怒的眼神中,苏樱却没有丝毫惧意,甚至还得意的笑着:“高飞,你别这么凶神恶煞的,吓着人家了多不好?有话好好说嘛,别这么没风度了。我身为安归王最出色的关门弟子,在江湖上本来就有些人脉,再加上她在半年前就支援我了大批活动经费,我组建了自己的情报网,知道你这些破事有什么奇怪的?” “你给我少废话,跟我走!” 高飞抓着她肩膀,就像拎小鸡似的拎着她,夺过她的小花伞随手抛在地上,不顾她的挣扎和反抗,快步走出了停车场。 放开那个善良的孩子! 很多路人,眼睛里冒着火的瞪着高飞。 高飞却像个瞎子那样看不到,抬手就把一个足有六十岁的老人推到了一边,拉开刚停下的一辆出租车车门,把苏樱扔了进去,砰的一声关上车门,瞪眼对要抗议他不懂尊老爱幼的的哥喝道:“赶紧开车,去幸福林小区,晚一点我弄死你!” 的哥很生气,也瞪眼要嚷嚷什么时,就听苏樱说:“这位大哥,我哥他有间接性的神经病,马上就要发作了,他杀人可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你还是赶紧趁他没彻底发病时送我们回家--喏,车费,不用找了!” “哼,要不是看在你妹子,和你是个神经病的份上,我绝饶不了你!” 的哥怒哼一声,不再理睬敲着车窗要和高飞理论的大爷,直接踩下了油门,呼呼的去了。 终于下定决心要给高飞送雨伞的张涛,站在花坛边看着出租车消失的地方,一脸的茫然,低声呢喃道:“你怎么可以这样呢,那还是个孩子而已。” 就在张涛为高某人的不理智行为而失望时,丝毫没有察觉出路边有好几辆汽车,也急吼吼追向了高飞的方向。 更没有注意到,在背后总部大楼的 第1189章 老板的东西被抢了! 高飞和王晨驾车赶来冀南,先去了方家老宅,后来又去了幸福林小区,他所有的行动,都在沈银冰的严密监控之下。 她的人在方家老宅,发现了那个夹墙,马上就汇报说有东西被拿走了。 于是,沈银冰就安排焦恩佐立即着手调查这件事。 不得不说贪狼的能力是相当强大的,尤其是在专门关注一个人时,毕竟机场、高速公路,政府机关甚至路边卖冷饮的,都隐藏着他们的人。 不过,得到高飞来冀南的具体行为后,沈银冰却始终没有让焦恩佐行动,因为她担心这是一个圈套,直到亲眼看到高飞拎着一个小女孩,急吼吼的上车飞奔而去后,才下定决心立即行动,要求焦恩佐不惜任何代价,必须得到那些东西。 至于苏樱是谁,沈银冰不关心,觉得女孩子最多是高飞安排在别处的一个小探子,无足轻重的那种。 焦恩佐眼底深处,飞快的掠过一抹喜色,脑袋却垂的更低:“是,我马上去安排!” 就在他转身刚走出几步时,沈银冰却又忽然说:“焦恩佐,你能猜出高飞藏在那儿的,是什么东西吗?” 焦恩佐停步,转身摇头:“暂时不知道。我们按照你的命令,没有轻举妄动。”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很可能就是一本《安归经》。” 沈银冰微微皱眉:“在我没有成为狼主之前,朝阳使就已经打探到高飞去过白云观,见过老实和尚的消息了。看来,也唯有他才能从老和尚手里拿到经书。这本经书,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但是,对别人同样很重要,甚至国家相关部门会参与其中。” 焦恩佐沉声说:“无论谁参与进来,都别想把经书带离冀南!” “好,焦恩佐,你好好干,我看好你。” 沈银冰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真的,从你昨天下午布置大批人手来安排我的安全,我就能看出你对我的关心。唉,如果没有高飞的话,说不定我就和你……” 焦恩佐脸上立马浮上感激涕零的神色,哑声说:“能够获得狼主的青睐,是我焦恩佐的荣幸,我绝不会让狼主你失望的!” 沈银冰不再说什么,笑着挥了挥手,焦恩佐立即快步去了。 就在沈银冰对着门板,脸上露出一个讥讽笑容时,寇边三郎也扣下了和换天公子的通话,低声命令属下立即启动在冀南的全部力量,以幸福林小区为中心,马上展开行动。 站在酒店窗前的田中秀雅,不解的转身问道:“寇边君,高飞的东西很重要吗?” 寇边三郎敷衍性的回答:“那是别人委托公子要拿到的东西,至于重要不重要,我搞不懂。” “呵呵,这么说就没意思了。” 田中秀雅淡然一笑,走到沙发前坐下,端起案几上的高脚酒杯,晃着里面的红酒说道:“如果不重要的话,你昨天为什么借着去找沈银冰的机会,在她办公室内留下了窃听器?” 寇边三郎眉头微微皱起:“秀雅小姐,这种事你最好少管。不过,你也听到他们在谈论公子了,也猜出你和公子做了交易……” 田中秀雅抬手,打断寇边三郎的话:“我不管这些,我只是想你搞清楚,你们随我来冀南,是为了杀高飞替我哥哥报仇的。希望你别本末倒置。” 寇边三郎眉头皱的更紧:“秀雅小姐,相信你也在窃听器内听到高飞说了,杀害你哥哥的不是他,有可能是焦恩佐。所以,我劝你最好是搞清楚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后再行动,免得让真凶漏网。” 田中秀雅冷笑:“是,我是亲耳听到高飞这样说了,可谁知道他说的是真还是假的?再说了,我其实也不关心到底谁是真正的凶手,我只是认为,如果没有高飞的话,我哥哥就不会死,我也不会和公子做交易。所以,我只杀他。” “还有,我再说最后一次,你们跟我来华夏,不是来争夺什么东西的,是来帮我报仇的,希望你明白我的意思。” 田中秀雅说完,就站起身走向了卧室。 寇边三郎坐在沙发上,望着卧室门口无声的冷笑一声,低声自言自语道:“臭女人,你以为你是谁啊?那么被公子看重?要不是为了别的东西,我会亲自来华夏?好吧,先让你猖狂几天,到时候就有你后悔的。” 田中秀雅根本不知道,她只是换天公子的一个利用品,更不知道她当前的一举一动,都在郝连偃月的监视中。 高飞回到冀南的第二天,担负着重大使命的郝连偃月,就带领九局的精兵强将也来到了冀南。 也许,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她都得亲自驻守冀南了,毕竟沈狼主在这儿。 杀破狼三大部门之一的沈狼主,自动撕开了长达七百年的面纱,要想不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那是不可能的。 相比起安归教的三大部门,九局更加的强大,贪狼部门能刺探到的消息,她没理由不知道,所以在贪狼等力量开始行动后,她马上就对高云华做了报告。 高云华,将直接负责和高飞有关的任何行动,这是老人家答应高家的,也是对高飞的补偿之一。 “不要担心高飞的安全,除了那个岛国女人外,还没有傻到要对他不利,因为他是能否拿到经书的重要人物。” 高云华在电话中沉默片刻,才继续说道:“只是这次他太大意了,怎么能把那么重要的东西,放在那种地方呢?” 郝连偃月说道:“可能他认为那地方很隐蔽了吧?唉,其实我们该早点拿到那东西的。” 郝连偃月有些遗憾,她的确有机会在高飞等人离开幸福林小区后,就拿到那些东西的,但高云华却不许她轻举妄动,担心会让高飞生气。 听出郝连偃月语气中的埋怨意思后,高云华唯有苦笑。 郝连偃月有些不耐烦的说:“要不,先把那个岛国女人拿下吧,她像一条疯狗似的,对高飞不利。” “别。” 高云华阻止了郝连偃月:“要想拿下那个女人,高飞随时可以去做,他没做,就证明他有他的计划,先别轻举妄动,以免破坏他的计划。郝连局长,现在你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必须保证高飞不能受到一点伤害,明白了没?” “我死,他也不能死。” 郝连偃月简单的回答。 “呃,这样说有些过了。” 高云华有些无语,觉得让高飞的女人来暗中策应他,好像也不全是好事。 让郝连偃月暗中策应高飞是不是好事,李德才自然不知道。 他只是知道就在他和城阳俩人为产品终于爆发式销售而举杯庆祝时,却忽然接到了高飞的电话,要求他立即通知所有能出动的人,马上就敢去幸福林小区待命! 高飞说,他藏在那边房子里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可能被人偷走了,必须得出动所有人去找回来,不计一切代价! 听到昔日很镇定的飞哥,竟然恶狠狠说出了‘不计一切代价’的话后,李德才顿时就怒了,把酒杯狠狠砸在地上,跳着脚的大骂那些人,到底是长了什么狗胆,竟然敢偷飞哥的东西,绝对是活的不耐烦了! 接着,李德才就开始打电话,招呼所有能招呼到的人,然后跳上车子,风驰电掣般向幸福林小区赶去。 今天是小王和媳妇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 天公作美,下着的细雨,坐在冀南一流的西餐厅内,听着舒缓的钢琴曲,回忆婚后这一年来的点点幸福,等待媳妇最爱吃的小牛排上桌,绝对是特浪漫,特浪漫的。 可就在小王牵着媳妇的手,商量着是不是从今晚开始,就启动造人计划时,就听到背后传来一阵稀里哗啦声,愕然回头,就看到厨师、服务生和美女保安们,还有那个胖胖的老王经理,全都拿着刀子,杀气腾腾的冲向了门口。 吓,咋了这是? 佷多顾客在看到这一幕后,都被震的目瞪口呆,心里惶恐不已,以为自己来了黑店,要被跺碎了包了包子,谁也不敢动。 幸好,这些忽然发神经的人没有伤害任何一个顾客,全都高举着菜刀、板凳啥的出门上车,不大工夫就跑了个干干净净。 “对不起了,各位。” 就在小王等人望着窗外发愣时,有个女人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回头一看,是西餐厅那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姓李,很善良的一个女人,听说是王总的半路妻子。 德才姐站在弹钢琴的小台子上,一脸抱歉的对大家说:“因为家里出了点急事,东西被人抢了,所以我丈夫就带人去挣回来--不好意思啊,惊到各位了,也怠慢了大家,为补偿各位的损失,本店决定所有单子全免,请大家安心享用,您所点的每一个菜,都会准时上桌,抱歉。” 德才姐经过在餐厅一年多的历练,早就不再是那个见不得世面的女人了,穿着也很有品位,讲话水平,举手投足间和都市白领没啥太大的区别。 哦,原来是这样啊,倒是吓了我一跳。 老板家的东西被抢了,大家伙去帮忙了。 抢的好啊,不抢的话,哥们怎么能在落日餐厅饱餐一顿呢?这可是省了一个月的薪水。 抢的好! 等德才姐说完后,大家都热烈鼓掌,和平时听领导讲话时完全判若两人。 掌声传出很远,好像惊动了楼上的一群鸽子,呼啸着飞起,在幸福林小区上空盘旋。 正在小区门口打着伞溜腿的老孟大爷,抬头看了眼鸽子群,正在寻找自己养的那两只时,就听到一片警笛声从前面响起。 透过细细的雨丝,老孟大爷就看到至少四五辆白蓝相间的警车,从对面呼啸而来,眨眼间的工夫,就来到了小区大门前,片刻都没有停顿,直接开了进去。 第1190章 盗贼是个黑毛大汉! 看到这一幕后,老孟大爷嘴皮子一哆嗦:哟,小区内发生什么大案子了?可千万别跟我家那个不学好的兔崽子有关! 老孟大爷的小儿子,今年三十岁出头了还没有工作,整天和社会上一群混子来往,被他骂过多次都没奏效。 所以,每当看到警车来小区后,他都担心和自己儿子有牵扯。 腿也不敢溜了,老孟大爷赶紧回了小区内,生怕会看到儿子被抓走的那一幕。 幸好,几辆警车并没有去他所居住的那片楼房,而是去了东南角,停在了39号楼前。 最先开进来的警车车门打开,刘小龙从上面蹭地就跳了下来,带着两个人就冲进了最中间那个门洞,嘴里还嚷嚷着:“捏捏的,敢特么的偷我哥们家,这谁啊,活的不耐烦了?嚓,高飞这小子也是,啥时候在这儿买的房子,我怎么不知道?被偷了,活该!” 跑步来到四楼,刘小龙直接冲进了开着门的屋子里,里面一个妇女正在换鞋,看到有人跑进来后,吓得啊的一声叫,差点摔倒在地上。 刘小龙可不管这些,扯着嗓子喊道:“高飞,高飞呢?这女人是谁,我怎么不认识?这么胖,你可别和哥们说,这是你金屋藏娇的地方!” 他的话刚喊完,就听背后有个小女孩的声音响起:“笨蛋,是这屋子,你跑人家家里算什么呢?” “谁呀?谁敢骂刘爷笨蛋?” 刘小龙霍然转身,才看到对面屋子里的门开了,一个小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倚在门框上,脸色阴沉的高飞站在里面,对他点了点头后,就去了卧室那边。 刘小龙这才知道搞错了,跑错了屋子,赶紧对女主人道歉:“哎哟大姐,对不起啊,走错地方了,你海涵,千万别怪,更别送了,白白!” 砰的一声替人家关上房门,刘小龙在冲进对面屋子里时,顺势在苏樱脑袋上敲了一下,教训道:“谁家的孩子这样没礼貌?老师是怎么教你的,敢喊警察叔叔笨蛋!” 刘小龙压根不知道,要不是高飞在场,说不定在他的手还没有碰到苏樱脑袋时,手指头已经被削断了。 刘爷急吼吼的冲进卧室内,喊道:“高飞,到底是什么东西被偷了?我从市局调来了刑警高手,李承明很仗义啊,听说我用,都没有含糊一下!” 卧室内空荡荡的,没什么家具,不过却有一张很宽大的窗,包装着的塑料布都没有撕去,看来是新买不久的。 不过这张窗现在却被人用刀子割了个遍,上面的厨子、柜子啥的都开着,地上还散落着几根黄澄澄的东西,好像金条那样。 刘小龙马上就明白过来了,高飞肯定把东西放在了这张新买的窗里,以为这地方万无一失来着,结果却被偷了。 “到底什么东西被偷了?看你一脸如丧考妣的样子。” 刘小龙说着走到窗前,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根黄澄澄的东西:“是金条吗?你可千万别告诉刘爷,你在这儿藏了十斤金条--哎哟,我嚓,这真是黄金!?” 可能是出于对黄澄澄颜色的热爱,刘小龙拿起一根后放在嘴里咬了一下,就看到上面出现了牙痕印,登时大惊失色。 高飞缓缓的说:“不是十斤,是足有一百斤。” “啥?啥!?” 刘小龙登时懵了,老大会儿后才惨叫一声跳着脚的喊:“你特么的有病啊,上百斤的金条,就被你藏在这破地方!沃曹,你怎么没有被雷劈死啊?这是作孽哦--不行,这些都是我的,不许你再动一下,你这个败家子!” 看着刘小龙把剩余的金条拿起来,又恋恋不舍的放在原处(这是犯罪现场,需要拍照)后,高飞才说:“如果仅仅是金条被偷了的话,还没必要让我这么着急。” 刘小龙忍不住申银了声:“哎哟我的个娘哎,上百斤的金条被偷了,你都不心疼,那你告诉刘爷,到底是啥东西被偷了?” 高飞咬了咬牙,看着走进来的苏樱,恨声说道:“是经书,一本黑色封皮的经书!” 听说是本经书后,刘小龙松了口气:“哇哦,一本破经书有什么心疼的?你想要什么内容的我给你弄。《金刚经》啊还是《道德经》?就是《渔女心经》也是可以的嘛。” 话刚说完,刘小龙猛地明白了过来,嘎声问道:“是、是那种经书?” 去年高飞去外蒙蒙戈尔时,为了去找老实和尚和安归王,救铁屠,就把孙天扬那本青色封皮的《安归经》交给了他,让他和萨拉娜带回国内。 结果,那本经书却被随后赶去的楼兰王给抢走了。 开始时,刘小龙还不知道《安归经》有多了不起,后来才知道那玩意不是了不起,是相当了不起,竟然和国运扯上了关系,当时就吓得冒出了一身冷汗,幸好高飞没有埋怨他,他自己也装做忘记了。 不过从那之后,他就知道《安归经》有多重要了,后来更听说过关于这本经书的无数故事,知道除了牛叉的楼兰王,安归王,杀破狼三部要拿到这本经书外,国家相关部门也在努力搜寻经书的下落。 在刘小龙看来,高飞这个并不怎么合格的纨绔,和经书是没啥关系的,但实际上每一本经书的出现,都和这厮有着很直接的关系。 换句直白的话说就是,要想找到经书,只要盯着高飞就好了,反正这家伙到现在已经接触过全套的四本《安归经》了,可却没有保住一本。 难道他只是做为找到经书的一个引子,而存在的? 刘小龙觉得差不多就是这样,要不然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也不会再次遭窃。 “唉,你该把那本经书上交的。” 看着一脸沮丧的高飞,刘小龙叹了口气,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刘小龙现在很理解高飞是什么心情,和王晨刚结婚还没有度完蜜月呢,结果就被迫离婚去伺候一个修罗,好不容易拿到一本《安归经》吧,刚放在自以为很保险的地方,结果却又被偷了。 由此可以证明,高飞现在指不定是全世界最受关注的人之一,甚至每天放了几个屁都被人数算着。 高飞没说什么,只是点上一颗烟闷头吸烟。 刘小龙转移了话题,看向门口时才发现苏樱不见了,咦了声问道:“刚才的那小女孩是谁?” 高飞闷声回答:“知道她是谁对你没啥好处,你就不要多问了。” 高飞既然说不要问了,刘小龙就不问,抬手招呼市局人员进来勘察现场。 在警方啪的啪的拍照声中,刘小龙忍不住的又问道:“那些金条,你是从哪儿找来的,真有一百多斤?” “没有一百斤也差不多了,是从方家老宅,就是我妈的祖宅夹墙中找到的,这些王晨都知道。” 高飞把没吸完的香烟仍在地上,踏上一只脚狠狠的碾灭,快步向楼梯口走去。 刘小龙赶紧问:“你要去哪儿?” “我得找回东西,我的人都来了。” 高飞头也不回的说了句,消失在了楼梯拐角。 刘小龙从窗户内向下看去,就看到李德才、陈大彪、兔子,老王等人,足足得有上百口子人,聚拢在楼下,手里还拿着菜刀板凳等东西,神情激动的和警方在争执着什么。 看来,警方担心这些拿着危险物品的人会惹事,在劝他们放下却遭到拒绝了。 刘小龙拿出电话,告诉下面的同事别管这些人,他们不会闹事的,并且很快就会散去。 同时,让同事去小区保安处查看监控录像,希望能从中找到偷东西的可疑者。 刘小龙能想到的,高飞也想到了,并早就在电话里告诉了梁明,让他赶来小区后,立即去小区保安处查看录像。 高飞刚走出单元门洞,梁明就举着手机喊着让一让挤过人群--看来,他已经看过录像带,并发现什么了。 刘小龙马上快步跑下了楼梯。 他猜的不错,梁明还真从监控录像上发现了可疑者,并用手机拍了下来:是一个身材魁梧,穿着黑色运动服,寸头,左边腮帮子上长着一撮黑毛的大汉,鹰钩鼻子薄嘴唇,一看就知道不是善茬。 黑毛大汉简直是太嚣张了,竟然是白天进行偷窃的,时间就在中午十二点四十三分,雨下的最急时,用一把螺丝刀撬开了防盗门,入室偷窃。 黑毛大汉撬门而入后,在屋子里呆了足足十一分钟,再出来时肩膀上已经背了个蓝色帆布包,沉甸甸的那种,出了小区后立即打车向西走了,车子是黄金出租的,车牌号为鲁a…… “老王,你和德才城阳去机场。大彪,你和梁明,兔子去车站。连雪,你和小四他们去高速路,看看能不能在这些地方的监控录像中发现黑毛!” 高飞眼珠子通红,看来黑色封皮《安归经》的被窃,已经让本来就很心烦的他彻底愤怒了,哑声吼道:“如果恰好捉住他,先把他腿子打折再说!” “是!” 李德才等人嗷嗷的叫了声,纷纷转身跑向了自己的车子。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要想找到那个黑毛大汉很难,毕竟遭窃在在中午,现在都下午四点多钟了,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再说这是在数百万人口的都市,要想凭借这百十号人找到那个人,简直是大海捞针。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就算找不到,大家也得去找! 没见飞哥脑门上的青筋都蹦起来了吗? 刘小龙很想告诉高飞,这样做的意义不大,最好还是由警方出面,只要市局老大一个电话出去,全市的警员都会高效运转起来,不比这样瞎找强得多? 只是他没这样说,因为他觉得就算把他换成高飞,也会这样的。 做,总比干等着要好得多。 麻痹的,上百斤的金条和经书被偷,让谁谁不着急? 第1191章 河边的追杀! 李德才等人走后没多久,警笛声再次响起,市局副局长李承明亲自来到了案发地点。 李承明这几天很忙,忙着在熟悉工作,因为他已经从赵友宾和他的那番谈话中,听出了更大的惊喜:用不了多久,就就会坐上刘昌明现在坐的位子。 刘昌明可是一个省会城市的市局局长,同时也是政法委的一把手,绝对的正厅级干部,所坐的位置,绝对是让从明城这种小地方走出来的正处所仰视的。 因为级别的原因,李承明就算成为市局一把手,也不会像刘昌明那样,成为市政法的一把手,最多也就是个局长。 但这个结果已经让李承明感到晕眩了,因为他以前就算是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爬到这个高度。 改变他命运的人,就是高飞。 高飞之所以委托高家把他调来冀南,最主要还是看中他工作能力强,正派等长处,这也算是他自己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当然了,让李承明来冀南,也有高飞要利用他的意思。 不过人和人之间的交往,说白了就是相互利用的过程,就拿一对恩爱的两口子来说吧,女的利用男的长处,男的利用女的……总之,就是相互利用,李承明很清楚,更知道自己要是没有被利用的价值,也不会被高飞看上眼,大力推荐。 所以无论怎么样,李承明都很感激高飞,把他视为了朋友。 所以在得知高飞某些重要东西遭窃后,李承明立即就放下手头的工作,亲自赶来了现场。 看到李承明从警车内走出来后,高飞脸上总算挤出了一丝笑容,走过去和他握手。 简单听取了高飞和刘小龙所知道的信息后,李承明没有做出什么保证,只是立马一连串的命令下达,要求全市警方立即动员起来,根据各个路口、酒店、商场、机场等地方的监控录像,全力搜寻那个黑毛大汉。 冀南的数千警员,立即随着李承明的这个命令,高效运转了起来。 一时间,冀南街头上警车不断呜啦呜啦的驶过,本来就下着细雨的上空,阴云更加的重了。 既然东西已经遭窃,警方已经全力出击,高飞也没必要再呆在幸福林小区了,在李承明走后,和留下来勘察现场的刘小龙说了一句,就独自走出了小区,顺着人行道向西走去。 人在很苦闷时,总喜欢一个人随便走走的。 郝连偃月坐在路边一辆黑色越野车内,看着高飞从细雨中走向远处的孤独背影,低低的叹了口气。 她很想下车和他并肩而行,用最温柔的话语来安慰他,告诉他,让他知道他不是一个人,还有她在暗中策应他。 不过她忍住了。 也必须得忍住,因为她不能露面,这是高云华一再严厉嘱咐过的。 “局长,那边来消息了。” 开车年轻人的汇报声,打断了郝连偃月的沉思:“拿走东西的个黑毛大汉,案发时间是今天中午十二点四十三分,同时失窃的还有大量的金条--这是监控录像中拍下的盗贼样子。” 冀南警方中,肯定有九局的人。 在李承明下达命令,把黑毛大汉的影像资料传达给各地警方机关时,九局这边就得到了详细消息。 郝连偃月拿过笔记本电脑,仔细看了几遍,随即下达了全员搜索黑毛大汉的命令。 同样,九局既然拿到了这些资料,沈银冰那边没理由不知道。 看着电脑上的那个黑毛大汉,沈银冰黛眉紧皱。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觉得这个黑毛大汉好像有些熟悉,仿佛在哪儿见过一样,但无论她怎么回想,都想不到这个人是谁,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看着他哪儿熟悉。 难道,这只是一种感觉? 就在沈银冰盯着电脑屏幕时,桌子上的固话响了起来,顺手拿起电话问道:“喂,我是沈银冰。” 焦恩佐兴奋的声音传来:“狼、沈总,我们已经发现了那个黑毛大汉的线索!” “发现了?” 沈银冰精神一震:“在哪儿?火车西站?好,好,焦恩佐,你立即调派所有能调派的人手,必须得抢在他逃出冀南之前抓到他!记住,别的都可以不在乎,但必须得给我拿到那本经书,必须的,听清楚了没有!?” “是,请沈总放心,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的!” 焦恩佐大声的做着保证,正要扣掉电话时,沈银冰却又嘱咐道:“还有,在行动中必须注意安全。现在,最少得有十几个不明势力都在追逐盗窃者,除了警方和高飞的人之外,还有国家相关部门,贪狼除外的其它两大部门,明白了吗?嗯,就这样,随时给我汇报!” 扣下电话后,沈银冰站起身,双手抱着膀子缓步来到了落地窗前,望着外面远处阴乎乎的天,总觉得周身笼罩着一股子莫名的不安,却又查不出这种不安来自哪儿。 转身缓缓的扫视着屋子。 屋子里静悄悄的,除了丝丝的冷气生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动静了。 门外的走廊中,现在站着最少四个身手高超的大汉,再加上外围警戒的那些人,她的安全可谓是固若金汤了,别说是有人要伤害她了,就算是要接近她也很困难。 那么,这种莫名其妙的不安,到底是来自哪儿? 沈银冰不知道,她这种敏锐的第六感源头,就来自她对面的沙发缝隙间。 缝隙间,隐藏着一个瓜子样式的窃听器。 这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窃听器,体积小,功能却很强大,最主要的是能躲过电子搜索仪,只要把它像摁钉那样刺进沙发内,要想被发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沈银冰真的不知道,就在她有了这种不安时,寇边三郎正在得意的笑着,低声纷纷他的人,全力赶往火车站西站,必要时可以引发大骚乱,反正这是在华夏,不管会有多少无辜者被殃及,只要能拿到东西就好了。 看了眼仍旧紧闭着的卧室房门,寇边三郎嘴角浮起不屑的笑容。 他亲自来到华夏冀南,当然不是像他所说的那样,供田中秀雅所驱使的了。 田中秀雅虽然漂亮,很被公子所欣赏,异常渴望她能成为红遍世界的爱情片中的超级女主--可她和《安归经》相比起来,却算不上什么,她根本没有资格要求寇边做任何事。 相反,她的生杀大权都被寇边掌控在手中。 点上一颗烟,寇边三郎走出了房间,敲了敲对面的房门。 一个年轻人出现在他面前,弯腰鞠躬:“寇边君,有何吩咐?” “好好保护秀雅小姐,我出去一趟,随时等我电话,更别忽视了公子那边的消息。” “哈依,请您放心!” 年轻人猛地低头,答应。 寇边三郎嗯了一声,转身走进了屋子,片刻后再出来时,已经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岛国的高科技面具,看起来很是栩栩如生。 就在寇边三郎戴上面具,要亲自带人赶往西客站时,却没想到田中秀雅正躲在卧室内,用手机当电脑,在破译换天公子的个人网站。 她是一个电脑高手,高中时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个红客。 红客,有着和电脑黑客一样的本领,不管换天公子的个人网站有多牢靠,田中秀雅都相信自己能在不知不觉间入侵。 只要能熟知公子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田中秀雅就能用特殊软件模仿他的声音,给他的下属下达任何她想下达的命令。 没有谁知道田中秀雅,会是一个电脑天才,曾经在十六岁时,就入侵了岛国防御系统,并安然离去。 很久之后,跟寇边三郎来到华夏的一个年轻人,想到已经去了天国的换天公子时,就会在心中暗叹:千万不要小看女人,尤其是那种心中充满仇恨的女人。 -- 冀南西客站的南边,是一条不算宽阔的河流,不过水质很好,而且深度也够深,不管天有多么的旱,也没有干涸过,相传河底有几口泉子。 冀南号称泉城,河底有几口常年喷水的泉子有什么稀奇的? 每当夏季来临时,小河岸边就会聚集很多钓鱼的,哪怕是在淫雨霏霏的日子里。 别人在下雨天不来岸边钓鱼,老成却是必须来的,因为他很欣赏唐朝诗人张志和的那首《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 诗云: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斜风细雨不须归,这是何等的浪漫情调,如果把雨衣换成蓑衣的话,应该更应景一些吧? 算了,也不能太追求完美,最主要的是那份意境。 拿起不锈钢扁酒瓶喝了口白酒,老成低声哼着吕剧《小姑贤》,看着水盆内的几尾鱼儿,正在琢磨晚上回去后该给小孙子红烧还是清炖时,一声清脆的声音从河对面传来:啪! 老成本能的抬头一看,就看到一个背着帆布包的男人,疯了似的沿着河岸从东边跑来,在他身后最少有七八个人,最近的一个距离最多五十米,手里拿着个黑黝黝的家伙。 老成活这么大了,走过的桥比年轻人走过的路还要多,又是当过兵的人,在看到那些追赶男人的人手中黑黝黝的家伙后,瞳孔就猛地一缩:啊,手枪! 老成没有看错,那些人手中拿的就是手枪,在男人在躲避一块石头速度稍慢时,至少有三个人对他开枪:砰,砰砰! 清脆的枪声穿透细雨,回荡在小河两岸。 “靠,这也太邪乎了吧?大白天就敢在冀南亮枪杀人,这还有没有王法了!?” 老成义愤填膺的自语着,蹭地站起身,一个麻利的侧翻动作--就藏进了草丛中:捏捏的,唯有傻瓜才大摇大摆的看热闹,要是被殃及岂不是倒霉? 老成滚倒在草丛中时,背着包的那个那人,已经把包扔进了河里,溅起一大片浪花。 第1192章 老成的恐惧经历! 从水花溅起的高度来看,老成确定那个包非常的重,要不然不会这么大动静,同时也对男人有了钦佩之心:背着这么重的东西,跑的还这样快,真是牛人! 牛人扔掉帆布包后,逃跑的速度明显快了很多,只是左手中抓着个东西,随着他双臂的摆动很显眼。 老成眼神不错,能看出那东西被个白色塑料袋包着,好像是一本书的样子。 追兵们没有管那个被扔进水里的帆布包,依旧对牛人紧追不舍。 不过因为牛人扔掉了累赘,逃跑的速度明显加快,这些人要想再追上他很难。 人们都有同情弱者的心理,老成也是,看到牛人被七八个人追杀后,心里就盼着他能跑的再快一点,最好是能忽然长出一对翅膀来飞。 也许老成的祈祷起了作用,牛人的速度真的猛地加快,眼看就要爬上岸边时,却从他上方河堤公路上出现了一个男人,也拿着枪,对着他就扣下了扳机。 然后,老成就看到牛人的身子晃了晃,扔掉了手里的东西,滚木般的沿着河岸滚了下来,噗通一声直接滚进了河水内,眨眼间就被茂盛的水草给覆盖了。 那些人明显没有继续追杀牛人的一丝,一枪撂倒牛人的男人,飞快的捡起地上的东西,打开看了一眼,接着一摆手--七八个人,立即分成好几路,有向东跑的,有上西跑的,还有跳河的。 一枪撂倒牛人的男人,就跳了河。 他刚跳下河,远处就传来了警笛声。 警车还没有露面呢,忽然有数十个人,从对面河堤公路上跑了下来,围追堵截那些追杀牛人的人。 老成亲眼看到,一个追兵抬手,挡在他前面的那个人身上,就冒出了一股子血雾,枪声这才传来。 但不等这个一枪撂倒对方的追兵跳河逃生,至少有三个人猛地扑向了他,好像逮猪仔那样,把他扑倒在了地上,一拳就打在了他脑袋上,放昏了过去。 乱战,绝对的乱战,厮杀声,枪声,哀嚎声加上越来越近的警笛声,在河对面响成了一片,人也越来越多。 完全被吓呆了的老成,迷迷糊糊的中发现,河对面竟然不是两拨人在拼杀,而是好几股--这算是彻底的乱战了吧? 不断有人加入战团,不断有人哀嚎着躺下,或者跌落河中。 根据警笛声响的判断,警方明明已经来到了群殴乱战现场,却没有警员出现,看来警方不想参与这次乱战,只有拿着凶器的人跑上河堤公路时,才会毫不客气的开枪射击,把他击伤在地。 这是担心他会伤害公路上的无辜市民。 警方的喇叭响了起来,大声喝令公路上的市民迅速离开现场,以免遭殃。 顿时,汽车喇叭,孩子哭大人叫的乱糟糟声响起,佷多人都干脆弃车夺路而逃。 这一段公路上,混乱不堪,幸好警方指挥者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手,成功把那些参与乱战的凶徒压制在了河边。 天上,有直升机的轰鸣声响起,成片的凄厉警笛声,就像黑夜岸边的蚊子叫声那样,从三个方向飞速赶来。 下面这些乱战的人,才意识到自相残杀只能让警方得利,很快停止了厮杀,在看到从正面突围无望后,马上就跳河逃生。 就像是下饺子那样,老成看到上百号人,纷纷跳进河中,短短半分钟,除了躺在河岸边的死者、伤者之外,所有能行动的都跳水了。 不过能跳水也不证明就能逃生,最少有十几个人不会游泳,在水里挣扎着大喊救命,这让老成嗤之以鼻:傻鸟,不会凫水你跳什么河啊?以为这深达五米多的河水淹不死你? 把众歹徒逼的跳河,这就是警方的初衷,马上就有穿着防弹衣的警员,拿着绳子跑下来捞人了:三人一伙,俩人拿枪防备下面歹徒拿枪伤人,一人拿着绳子扔到河里,厉声命令可怜孩子抓绳子。 并不是所有不会游泳的人,都能成功抓主警员扔下来的绳子,有几个已经手舞足蹈的慢慢下沉了。 岸边的警员一看,一些会水的索性直接跳了下去,就像捞死猪似的,拽着这些人的头发,把他们拖上了岸边。 越流越多的警员,出现在了河对面,老成觉得可能全冀南的警员都来这儿了,密密麻麻的足有几百号人,天上还有三架警用直升机在附近来回的盘旋,十几条警犬在那儿不安的狂吠着。 120急救车来了至少十几辆,警员把那些受伤的,死了的,不死不活的都抬上了岸,毫不客气的扔上了车。 很快,警员就散开了,向东向西的开始沿着岸边搜索,更多会水的则跳进了水里,看来是在审讯过那些歹徒后,得知有东西被扔进水里了。 几分钟后,河对面就传来一阵欢呼声,三个精通水性的警员,从河底捞出了一个帆布包,把里面的东西倒在了岸边。 老成觉得,他的眼神从没有这样好使过,隔着几十米,竟然能看到倒在草丛中的那些东西,竟然是黄澄澄的金条! 哎哟俺的妈哎,这么多金条啊,俺草,得价值多少钱啊? 那些傻鸟玩意,咋没有把警方引走呢?那样俺就可以等风平浪静后,悄悄的下水,闷声发大财了哟--老成用力咽着吐沫,才忍住从草丛里一跃而起,大喊‘分俺一半’的冲动。 人们总是这样,在无法抗拒的利益面前,就算明知道得不到,也喜欢幻想一下,哪怕刚才被吓得差点尿了裤子。 警方拿到东西后,并没有再墨迹什么,很快就退兵了,只留下当地派出所的几个,沿着河岸向远处搜索。 直升机飞走了,警犬的狂吠声也被淹没在了远去的警笛声中,河对面河堤公路上的交通,也逐渐恢复了正常,一切都慢慢的安静了下来,就像仍旧不断洒下的细雨那样。 没有人注意老成,或许他隐藏的地方实在是妙吧? 他也忘记了离开,就趴在草窝里,一遍一遍的幻想,如果他能得到那一大包金条后,他的生活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 哗啦一声响,就在老成想的出神时,岸边水面上冒出了一个人来。 本能的向那边看去,老成失声叫道:“啊,你没死!” 话刚出口,老成就后悔了。 这个不知道怎么在水下熬了那么长时间的人,正是被佷多人追杀的牛人,一个身材非常魁梧的大汉。 牛人在水下躲过一劫后,也没想到岸边草丛中还趴着一个人,身形一闪就蹿了过来,一把掐住了老成的脖子。 “别杀我,我就是个看热闹的!” 老成惨叫一声,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牛人好像摆布小鸡仔那样,把老成拖出草丛,仔细的搜身。 借着岸边路灯的光线,牛人从老成身上搜出了他是良民的证据,晒笑一声把他随手仍在草丛中,却又脱下了他的雨衣,披在身上快步上了河堤公路。 “呼,好久没有遭过这样的罪了,还真是有些不习惯了。” 牛人快步穿过公路,七拐八拐的过了几个街道后,走进了一个小公园内,坐在凉亭下的石凳上,摘下脑袋上的帽子,双手搓了搓脸。 他左边腮帮子上的那颗大黑痣,长着一撮黑毛的那个,竟然被他用手搓了下来,随手仍在了背后草丛中。 继续搓,他的鼻子也掉下来一块,嘴唇反而变厚了。 总之,他从一个外形狰狞猥琐的黑毛大汉,变成了一个脸面犹如刀削斧刻般的冷酷汉子。 如果沈银冰在场的话,肯定会大吃一惊:吓,这不是铁屠吗? 恢复了本来面目后,铁屠晃了晃脖子,拿出一个塑料袋,从中取出手机,飞快的编辑了一条信息:东西被人抢走,大功告成! 发送短信成功后,铁屠正琢磨着去哪儿喝一杯时,远处再次传来了警笛声。 “呵呵,看来今晚是某些人不眠之夜啊,幸好不关我啥事了。” 铁屠懒散的笑了笑后,重新穿上雨衣快步走出了亭子,很快就消失在了细雨中。 这个夜晚,冀南的市民发现警笛声响了几乎一个晚上,天亮后才逐渐消停下来,于是纷纷跑去报亭,希望能从报纸上看到有关消息。 “昨天下午,我市举行了一次防恐演习。本次演戏,是我市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演习,参与演习的警员等人多达上千人--相关领导对本次演习表示很满意,肯定了我市警方在防恐行动中的出色表现,是市民们合格的保护神……” 这条消息,被放在了冀南各大报纸的首页,网上也有相关帖子,和视频流传开来。 “原来只是演习而已,我还真以为冀南来了恐怖分子呢。” 老成的小女儿不屑的撇撇嘴,放下报纸拿起手机给闺蜜打电话:“我说芳芳啊,啥时候让你男朋友请咱去落日餐厅吃顿大餐啊?我可是听说了啊,昨儿下午时,落日餐厅曾经免费招待客人来着。” 端坐在沙发上的老成,面无表情的等小女儿走出客厅后,心中冷哼了一声:哼,演习?有这样的演习吗?老子可是亲眼看到有好几个人被一枪撂倒的! “老头子,你怎么了?从昨晚回来后就好像掉了魂那样。是不是哪儿不舒服了,我陪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老成媳妇坐在他身边,抬手在他额头上试了下。 老成闷声说:“我没事,去医院干嘛?送钱啊,还不如买点排骨炖炖呢。” “没事就好。” 老成媳妇也没在意,就问:“你今儿不去钓鱼了?老李给你打过两次电话了。” “不去,告诉老李,我以后都不会去那儿钓鱼了,哼。” 老成站起身,到背着双手走进了卧室。 看着卧室房门,老成媳妇叹了口气:“唉,不就是人家老李昨天下午没有陪你一起钓鱼吗?发这大脾气,真是的。” 第1193章 寺庙中的女和尚! 绝大多数市民在看完报纸后,都以为昨天下午四点多的那次警方大行动,是冀南警方会同各部门的一次反恐演习。 唯有像老成这样的知情者才知道,那压根不是什么演习,而是真刀真枪的干。 ‘演习’中,至少有二十多人丧命,但都不是冀南本土人士。 这些人相互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玩命搏杀只是为了一本经书《安归经》。 冀南虽然消停了,可为这本书的厮杀还没有停止。 就像一颗划到哪儿,哪儿就会发光的流星那样,在某人从铁屠手中抢到那本经书的同时,也把战火燃烧在了他自己身上,随着他亡命逃窜的路线,追杀以冀南为起点,逐渐向沿海城市所发展,短短一个礼拜内,就有数十人丧命。 这本《安归经》,也被几易其手,甚至有一次都被某市当地警方得到,但很快警局就遭到了大批不明来历恐怖分子的袭击。 最少有六名警员在这次袭击中受伤,经书被抢走,多达十数个不明势力仍在为争夺经书而奋力厮杀。 华夏相关部门被这消息彻底震惊,立马派出了武警,甚至特种小分队参与其中,希望能拿到厮杀的源头(那本经书),结束这次不得不对外宣称是‘演习’。 沿海数十个城市,几个省份的机场,港口,都被国家相关部门牢牢看住,任何人都别想从这儿轻易离开,大批的警员面无表情的,对待每一个外出的乘客,惹起了很多外国友人的不满。 不过鉴于这是华夏对外宣称的全方位反恐演习,大家只能无条件的配合。 终于,在以冀南为也源头的‘演习’开始后的第十二天,演习终于结束了,一切都恢复了正常,机场、港口车站和街头,再也看不到大批武警了。 据在某部门上班的李子酒后说,上面大领导对本次演习很不满意,已经处罚了相关部门的几个领导,理由是这些部门疏漏了偷渡这边,让扮演歹徒的演员,成功‘偷渡’到了香港,转道去了岛国。 就有人问,说李子哥,这就完事了? 李子神秘的笑了笑说,咱们这边算是完事了吧。 那个人不懂李子这句话是啥意思,在奉上一颗大中华的香烟后,才掏出了实情:华夏这边的演习算是不圆满的结束了,但岛国那边却又掀起轰轰烈烈的演习。 据说,本次逼真的演习,竟然招惹了世界上最少十八个国家的真正恐怖分子,都云集到了岛国,渴望能抢到那本据说能找到数十吨黄金的藏宝图。 据说,那个藏宝图和二战时沉在福建海峡的阿波丸号有关。 为此,岛国政府在看到演习逐渐发展成‘实战’后,不得不加派力量,逮捕并消灭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恐怖分子,并对华夏提出了严厉的抗议,理由是‘祸水东引’。 华夏方面也毫不客气,否认这则引起全世界关注的演习,是针对岛国的,要怪,就只能怪岛国人民太勇猛了,竟然从华夏警方中抢走了那本‘宝书’,这才搞的误会是越来越大。 开始是冀南乱,最后是华夏沿海城市乱,现在又成了岛国乱了。 据可靠人士透漏,本次演习所用的道具‘宝书’,已经连累至少三百人以上的人丧命,其中一大半死在岛国,对此华夏方面表示深深的遗憾,并衷心祝愿岛国方面能尽快平息这次可笑的争夺事件,还岛国人民一个杠杠的晴天。 可惜的是,华夏诚挚的祝愿并没有实现,在事件发生后的整整一个月那一天,岛国最大的影视公司‘换天影视’总部,发生了严重的流血事件,大约一百四十多个从事文艺的工作人员,被一声剧烈的爆炸,夺去了宝贵的生命。 但是争夺宝书的厮杀并没有停止,依旧在岛国各大城市内好像死神那样徘徊,不肯离去,给岛国的旅游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没有谁愿意去这么一个危机四伏的国家旅游,指不定走在街头上被一枪撂倒咋办? 今天岛国的天是阴沉沉的,但在泰国却是一个好天气。 无数游客来到了泰国境内,以自己独特的观点欣赏着这个美丽的国家。 来到万佛之国泰国,除了去戏院和红番区欣赏那些变成美女的男人外,最主要的自然是要浏览这个国家无数的寺庙了。 曼谷市中心那些大寺庙,无疑是最吸引人的地方了,每天都是人山人海的,挤不过来挤不过去的,东子觉得没啥意思,就和同伴商量着去远郊的山里游玩,反正那儿也不缺少寺庙,人少才能玩的开心,要不然光看脑袋有啥意思? 东子是名武警少尉,前段时间曾经参与了防空演习,这次休大假,恰好碰到同学会,就相约来到了泰国游玩放松。 对于东子的提议,同伴都表示认可,坐上具有泰国特色的摩的,一行人去了远郊。 正如东子所说的那样,泰国到处是寺庙,这不,大家在山里跋涉一个多小时,就在想找个地方歇歇脚时,就看到前面有座小寺庙了。 寺庙有着一个相当牛比的名字,翻译成汉语就是:大雷音寺。 众人大笑,纷纷戏言自己来到了西天,说什么也得进寺庙拜见一下如来佛祖,求的真经三两本,也好回国普渡世人。 寺庙不大,但是环境幽雅,而且门票也不贵,最主要的是游人几乎没几个,东子等人进来后,主持竟然亲自接待,外带解说员的,用熟练的汉语替他们讲述寺庙的历史,娓娓动听。 鉴于老主持的客气,东子等人自然是慷慨解囊,反正就是花钱买个高兴不是? 老主持也很高兴,带着东子等人参观了大殿后,亲自去后厨吩咐知客僧给善良的施主们做顿好的素斋。 东子等人出来大殿,坐在有些年头的青石板上,喝水聊天等着吃饭。 这时候,一个身穿褐色僧袍的和尚,从寺门那边走来,经过大殿时抬头看了大家一眼,随即低头急匆匆的走过。 “咦,这个和尚好年轻,好漂亮啊,比很多女人都漂亮,不会是人妖吧?这寺庙里,啥时候也开始收人妖了?” 有人看到了和尚的样子,满脸都是惊诧。 立马,他的女朋友就捶打了他肩膀一下:“去,你什么眼神呀,还人妖人妖的,这本来就是个女子。你没见她走路时的动作呀?真是有眼无珠哈。” “啥,寺庙里有女人?靠,这怎么可能,不会咱们来了无良寺庙吧?” 其他人赶紧看向那个和尚,人家却已经被树木遮住了。 “算了,算了,大家别看了,出门在外尤其是在异国他乡,最忌讳的就是好奇心,一般都会犯忌讳,说不定人家这儿可以允许有女和尚呢?” 女孩子真怕言多必失,惹上没必要的麻烦,再次捶打了男朋友一拳,就转移了话题:“东子啊,前些天你在群里说,不是要去岛国北海道玩耍吗?怎么不去那边了?” “嗨,现在谁还愿意去岛国啊?那边乱糟糟的,几乎每天都有人死。” 东子撇了撇嘴,很不屑的样子。 有人问:“这是为什么呀?” 东子还没有回答,就有人说:“嗨,你就好像不在天底下过那样,谁不知道华夏在演习中的一个道具,被岛国的‘有识之士’误认为是宝贝了,抢回了岛国,这才引起世界恐怖分子的注意,纷纷跑哪儿争夺宝书去了。哎,对了,东子,我记得你前些天好像也去沿海某城市执行任务了吧?知道那次演习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东子一脸神秘的笑,盯着女和尚消失的方向说:“没啥,就是一次很普通的演习罢了。” 他的话音未落,在上学时就对他很有意思的某个女孩子,就拍了他肩膀下,不满的说:“得了吧东子啊,哎,我说你这样可也太没劲了哈,兄弟姐妹几个都是良民,向来以是华夏国民而骄傲,绝不会做出任何叛国的事儿,你有必要藏着掖着的吗?当我不知道你这是在敷衍我们呀,每当你眉毛上挑时,就是撒谎呢。” 女孩子这样一说,其他几个也不满了,纷纷附和道:“对,对,东子是不是成高级军官了,就看不起兄弟姐妹了?学会打官腔了啊。” 东子可不敢让这些好朋友误会,赶紧举手投降:“我说,我说还不行吗?瞧你们说的这样严重。我不说是因为纪律,不过现在事情过去这么久了,说什么的都有,就算我说出实话也没啥。” “快说,快点说!” “好,别着急。大家都在网上看到过,一个月前在冀南曾经搞过一次大演习吧?” “嗯,看到过,那次演习阵容强大。” “其实那不是演习,是真事件。” “啊,不会吧?东子,你可别胡说啊,什么真事件啊。” “嗨,我说你听不听?” 东子不满的问道。 立马有人说:“听,东子,你尽管说,别管她,哥们最喜欢听这方面的秘闻了。” “一个月前,冀南那次演习,是因为有个很重要的东西被人偷走了。” 东子刚说到这儿,就有人插嘴:“什么东西啊?” “是一本经书。” 东子想了想说:“我听我们上尉私下里说起过,那本书好像叫什么《安归经》之类的。经书呢,本来是在一个姓高的大少手中,不过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别人偷走了。” 有人就说:“《安归经》?没听说过,我只听说过《道德经》。东子,你继续说。” “那本经书里面,可能隐藏了什么秘密,因为被偷走当天,就有七八股势力--” 东子在这儿娓娓而谈时,根本没注意到,在大殿旁边的树后面,那个很漂亮的女和尚就站在那儿,秀气的双眸中,渐渐浮上了一抹杀意。 第1194章 祸水东引的计划! 一个月前的冀南,现在的岛国因为一个演习道具,而闹得天翻地覆的事儿,随着时间和距离,早就被华夏人民给忘记了。 不过,也因此衍生出了无数条小道消息,散播消息的张家老大,李家老二,仿佛都成了事件的策划者,因为他们每次说起来时,都是一脸‘你不相信我就跟你急’的样子。 王晨从没有在公众面前谈论过这些事,可她却知道这件事和她有关。 确切的说是和她的前夫有关。 王晨要想知道事情真向,根本不用去道听途说,只需一个电话,刘小龙就会乖乖的把实情告诉她了。 电话中,刘小龙是很气愤的,气愤高飞不该把那么重要的东西,放在无人看管的房间里,被人偷走了也是活该! 幸好,金条基本都追回来了,可老实和尚给高飞的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却已经被人偷运到岛国了,到现在还在被无数势力争来争去的,据说已经死了数百人。 高飞把东西放在那间屋子里的事,王晨都知道。 所以她才纳闷:那天我明明看到是两本经书的,一本黑色封皮,一本白色封皮的。黑色的是老实和尚给他的,白色的是在方家老宅的夹墙内找到的,怎么现在只被偷走一本书,而且也没牵扯到那个奎莫拉雕像呢? 王晨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从刘小龙的埋怨中就听出了什么,只是很应景的跟着抱怨了两句,就对这件事不闻不问了。 回到京华后,王晨被安排在了教育部门,每天早九晚五的很轻松写意,再也不是在凤山开发区招商局那样劳累了。 她谢绝了陈老爷子让她住在陈家的好意,自己在某小区购置了两套房子。 一套,得给眼镜住。 眼镜现在是她的保镖,也是她的下级同事,俩人都在一个部门工作。 把眼镜这个假斯文安排进无足轻重的教育部门,对于陈家来说根本不是啥大事。 再说了,人家眼镜也会一口流利的英语,花了点钱找了点关系,就搞来了英国剑桥大学的语言博士证书,又入了华夏国籍,成为华夏合法公民,完全有资格在这儿工作的。 事实上,眼镜也很享受当前这种工作,觉得这样才活的有滋有味,平平淡淡才是真嘛--如果没有那些偶尔来打王晨主意的人出现,就更好了,让他很厌烦自己手上沾血。 最让眼镜满意的是,这儿距离女儿的学校非常近,克莱尔几乎每天都回家住。 当然了,如果不是刘小龙偶尔会做客他家的话,眼镜肯定会感到更舒服。 话说眼镜之所以来保护王晨,就是因为和高飞打赌打输了的结果,刘小龙在这个赌约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设特个娘啊,这小子怎么可能在送了克莱尔一次,就成了她女朋友的? 就因为这个原因,每当刘小龙来家里时,眼镜都是板着脸,以‘丈人’身份自居,毫不客气的命令他干这个干那个的。 刘小龙才不在意这些,反正只要关上卧室门,就看不到眼镜那张臭脸了,大可以和克莱尔在里面放肆的卿卿我我。 眼镜很想踩住刘小龙的脸,厉声告诉他:克莱尔才十八岁,你不能祸害青少年! 可看到女儿提到刘小龙时那开心的样子后,眼镜就只能把这个想法埋进心底。 今天是周末,眼镜本想好好秀一下厨艺来着,可女儿却打电话来说今晚不回家了,要和同学去看什么叫‘吻你没商量’的演唱会。 眼镜才不信她会和同学一起去,肯定是和那个该死的刘小龙,只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拆穿她的谎言罢了。 “哼哼,刘小龙啊刘小龙,你要是敢辜负克莱尔,我非得把你那玩意给割了!” 想到周末女儿都不来陪自己,眼镜就很心烦,下班回家的路上开车快了点……一个开着法拉利的小子,竟然没有赶上他这辆华夏产的长城汽车。 当然了,他刚把车拐上小区路口,交警就呜啦呜啦的追来了,要不是王晨出面找关系,肯定得没收他的驾照,绝不是只罚款了,搞不好还得拘留他:你外国人也不行啊,外国人就能随便在路上飙车,还把人家孩子开的法拉利扛到马路牙子上后又撞在电线杆子上? “怎么了,眼镜,今天你很反常啊。” 在眼镜何人飙车时,都没有出声阻止的王晨,在送走交警后终于忍不住问他了。 “没什么,就是心情不怎么样。” 眼镜倒是实话实说:“为了那个可恶的刘小龙,克莱尔都对我学会撒谎了,这让我很伤心,感觉被她给抛弃了似的。” “呵呵,热恋中的女孩子就这样,为了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对你撒谎也不是多大的事儿,毕竟她长大了,有自己的世界。还有啊,其实小龙人不错的,就是油腔滑调了点。” 王晨开解了眼镜几句,说:“我心情也不怎么好,晚上咱们喝一杯?” 来京华一个月了,王晨从没有和眼镜单独在一起喝过酒,最多就是一同上下班,王晨逛街时会带着他,晚上回家后在家门口相互道句晚安拉倒。 眼镜斯文帅气,王晨秀气典雅,要是坐在一起肯定会被人误以为是一对幸福情侣,所以他们都很在意这点,除了在途中,几乎从不单独在一起。 眼镜看了眼王晨,知道她终于忍不住要问某件事了,所以也没拒绝:“行,那就喝一杯。让你尝尝我的手艺,我都买好菜了。” 双手好像女人般秀气的眼镜,厨艺还真是不赖,回家后没用上一个小时,就做了几道地道的家乡菜,虽说基本都是以凉拌为主,只烧了一道八成熟的牛排,不过看上去很好看,很容易引起人的食欲。 打开一瓶红酒,替王晨倒上一杯后,眼镜举起酒杯:“来,为你能够尽快跟高飞重新在一起,干杯。” “谢谢,干杯。” 王晨和眼镜轻轻碰了一下,小小抿了一口,用餐叉叉起一块牛排,蘸了点酱,很斯文的吃了起来,边吃边点头:“嗯,味道很正宗啊,看来你以后去餐厅当大厨都可以了。” 眼镜得意的一笑:“跟你说啊,其实我小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开一家自己的餐厅--当然了,这只是愿望而已。” “现在完全可以实现了。” “却没有那份心思了。” 眼镜擦了擦嘴角,放下叉子看着王晨说:“这是一个圈套,除了我和高飞,还有铁屠之外,几乎瞒过了所有人。” 王晨对眼镜忽然开始说正事,并没感到什么意外,依旧吃着菜,微微垂着眼帘听他说:“高飞告诉我说,他和你从方家老宅回到市区时,就发现有人跟踪他了,不过当时他没有拆穿那些人,也没有告诉你。他不告诉你,是……” 王晨接口道:“是怕我担心。” “是的,就是这样。” 眼镜说:“本来,高飞和我商量着想要暗中摆平那些跟踪者的,但后来却发现盯梢他的人,不止是一股势力,就算暂时摆平一些,还会像烧不尽的野草那样重新出现,就觉得最好找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高飞最早发现被盯梢时,是在京华,那时候他刚从白云观出来,身上带着老实和尚给他的黑色封皮《安归经》。 那些人的目的,就是那本经书。 除了一些不明势力的人之外,国家某相关部门也有人在盯梢他。 因为高先生实在不好惹,那些人都没有轻举妄动,只是在暗中寻找机会。 等高飞和王晨回到冀南后,就发现盯梢他的人越来越多了,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就像夏天的苍蝇那样,让他不胜心烦:经书在老实和尚手中时,这些人都不敢动手,怎么换成他持有后,个个心思就活跃了呢? 难道以为高先生好欺负是吗? 为了一次性的解决这些麻烦,高飞和眼镜制定了一个‘祸水东引’的计划,那就是把那本被佷多人注意的经书,放在一套没人住的房子里。 这本经书,想当然的是假的,是眼镜找仿古高手仿制的。 为了增加那本书的真实性,高飞又‘忍痛’把那些金条也留在了房子里:上百斤的金条本身就是一笔超级财富,能够和金条在一起的经书,会是假的吗? 高飞敢肯定,不管谁偷走那本假书,都会被其它暗中窥探者发现,并开始争夺,到时候他只需跳出来装做气急败坏的样子,然后躲在一旁看那些人为了个假货自相残杀就是了。 计划的很好,只是出乎高飞俩人意料的是,那些人也不是傻瓜,也发现不止是一股子势力在垂涎这本书,就算抢先得到那本书,肯定会引起别人的追杀,所以竟然都沉住了气,等待第一个出头鸟的出现。 放下经书的第二天早上,没有看到意料中的事情发生后,高飞很快就明白了过来,随即再次改变计划,于是就给铁屠打电话,让他来扮演那个‘出头鸟’。 对这种哄着佷多人上当受骗的事儿,表面冷酷的铁屠很感兴趣,欣然答应了下来。 于是,在一个雨水倾洒的中午,铁屠扮演的黑毛大汉闪亮登场--一场好戏拉开了帷幕。 不过,参与这场好戏的演员之多,派系之多,大大出乎了高飞的意料,最后竟然多大二十多股不明势力,连华夏、岛国的国家相关部门,都参与了进来。 更是在华夏十七个地市,小半个岛国,掀起了滔天大浪,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平息,多股势力集中在了岛国,不停的厮杀。 于是,高飞这边终于宁静了。 “可以说,整个计划相当成功,唯一出乎我们意料的,沈银冰忽然成为了贪狼的狼主,为了华夏的利益高飞被迫跟你分手。” 眼镜说出整个‘祸水东引’的真向,用了足足半小时。 第1195章 女人比男人更狠! 对沈银冰忽然成为狼主,高飞被迫前去伺候她这件事,王晨不想提,也不想听,这已经成为她心中永远的痛。 眼镜看了出来,马上就改变话题,重新说起了那个计划:“现在,所有渴望抢到那本经书的人,都以为经书在岛国,已经和高飞没关系了。” 王晨知道眼镜照顾自己的感受,有些感激的对他举了下杯子,说:“可你们没想到,一本假的经书,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吧?” “昂,说真的,我们还真没想到。” 点了点头,眼镜说:“前天高飞在电话中还说,到目前为止,为了争夺这本假经书而丧生的‘各界人士’,已经多达数百,而且看样子还会继续下去,直到那本书被某一方彻底控制住,或者销毁。” “要想彻底控制住当前这纷乱的局势,恐怕唯有政府出面了。只要国家抢到这本书,各方势力就会消停的,因为他们就算再强大,也不可能与一个国家为敌。” 王晨想了想,这样说道。 眼镜赞叹的点了点头:“王晨,你说得不错,高飞还说,岛国政府从三天前就已经正式插手此事,希望能抢到那本经书,结束这次混战。呵呵,话说东洋人这次可真是倒霉透了,在过去的一个月内,仅仅是东京就发生了十三起大规模的案件,其中‘换天影视’被袭击事件中死亡一百多人,更是举世震惊。” 眼镜说着,拿出香烟对王晨比划了下。 王晨无所谓的耸耸肩,示意他可以吸烟。 点上一颗烟,眼镜谈性更浓:“对于换天影视总部大楼被袭击一事,高飞表示遗憾。” 王晨嗤笑一声:“切,他会遗憾?我可是听刘小龙说,那个田中秀雅就是靠着换天影视的力量,才敢来华夏找高飞报仇的。按说依着他的脾气,该恨透了那啥的换天公子才对,怎么可能会遗憾?” “就是遗憾。” 眼镜认真的说:“高飞遗憾的是,换天影视死的人太少了,而且那个公子没死在这次死亡事件之中。” 王晨呆了下,苦笑着喃喃的说:“嗯,你这样说还差不多。” 看着意兴阑珊举着酒杯喝酒的王晨,眼镜忍不住的问:“你在听到事情真向后,好像一点都不吃惊,难道高飞把计划早就告诉你了?” “没有。” 王晨摇了摇头,说:“我不吃惊,那是因为我在听刘小龙说,只丢失了一本黑色封皮经书后,就猜出这是高飞设下的一个圈套了。” 眼镜一拍脑门,呵呵笑道:“哎哟,我怎么忘记这点了……你果然聪明。幸好,知道高飞身上有两本经书的人只有我们几个,要不然这场戏就没法演下去了。” 王晨笑了笑,正要说什么时,黛眉忽然皱了起来。 眼镜问:“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王晨摇了摇头,举起了酒杯时心想:高飞说《安归经》总共有四部,可他手中现在已经有了两本,安归王手中有两本,地下楼兰那个女人手中,竟然还有一本。这样一来,经书就多了一本白色封皮的,说不定以后还会看到第二本红色的。 那么,本来只有四本的《安归经》,怎么会忽然成了五本呢? 尤其是白色《安归经》,一本是藏在方家老宅的夹墙内,另外一本是在蒙戈尔的成吉思汗陵墓内,这两本肯定会有一本是假的。 按照人们的惯性思维来判断,成吉思汗陵墓内的那本,应该是真品才对,但在方家老宅发现的白色《安归经》,却是和老实和尚保存的黑色《安归经》一样,都可能是由鲜血写成的。 到底是哪一本才是假的? 还有,最重要的是,高飞竟然能用一本假的黑色经书,来引起多股势力为之争夺,厮杀,那么多出来的这本白色封皮《安归经》,是不是也是别人像高飞这样,抛出一本假书故意让人为之自相残杀的呢? 王晨慢慢转动着酒杯,沉殷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她觉得是该跟高飞说一句才对,免得也中了别人的圈套。 眼镜看她久久的沉默不语,也没打搅她,只是自己惬意的喝酒,吸烟。 他才不管经书的真假,反正现在那些好像疯狗一样相互撕咬的各方势力,又不是他什么人。 和眼镜一样,高飞也是这样的想法。 自从铁屠把假书抢走,让各方不明势力掀起抢夺风暴后,他就搬了个小马扎,坐在幕后看好戏。 这一个月来,高飞相当安稳,白天跟着沈银冰去上班,晚上再回到她的住所内,每天除了上网打游戏,休息,吃饭外,别的什么也不做,单调却又很安稳。 这段日子里,他和沈银冰没说过几次话,俩人好像把对方看做了自己的影子,根本不需要交流啥的,只是做着自己的事。 一个月的时间,让沈银冰彻底掌控了贪狼。 有时候,不得不相信‘女人其实比男人更狠’这句话。 在这一个月内,沈银冰至少让贪狼中一百一十三个人彻底的消失,平均每天都要有四个人死在她手中,理由也很简单明了,那就是反对她,或者说对她的命令阳奉阴违。 严格的说起来,这样怪不得沈银冰。 她现在除了追逐权力外,已经丧生了其它东西的资格,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沈总,是个能在不知不觉间吸取正常人阳气的修罗,怪物! 这个消息在暗中迅速流传了起来。 现在除了高飞之外,其他人看她的眼神,都是那样的古怪,更不敢接近她三米之内。 包括苏青,每次向她汇报工作时,都会站的很远。 人们看她的眼神古怪,自然是把她看做了一个异类,尽管佷多人对此都抱着怀疑的态度,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大家实在没必要为了一份工作,而损害自己的身体,哪怕是传说,也没必要去冒这个危险。 当然了,这种事大家只是在暗中议论而已,每次看到沈总出现后,大家伙的脸上笑容,反而更加真挚了。 沈银冰这么聪明,当然能看得出,却装做无所谓的样子,只是笑的时侯越发的少了,好像一天24小时,总是板着脸,冷傲的让人心悸。 其实沈银冰清楚,她最大的秘密泄露,应该是焦恩佐搞的鬼。 在北山集团中,除了焦恩佐之外,知道沈银冰是个修罗的人还有高飞,不过沈总却知道,高先生是绝不会在她背后乱嚼舌头的。 因为这对他没有一点好处,而且他也不是这样的人。 唯有焦恩佐,才有这样的动机:暗暗的孤立她,就方便他能逐渐掌控北山集团。 沈银冰不在意,真的不在意,知道贪狼有多么强大后,她就再也不把北山集团看在眼里了,任由焦恩佐在暗中上窜下跳,哪怕是真掌控了北山集团,也没啥了不起的。 她只需握著焦恩佐的七寸,就算他本事再大,能蹦达多高? 相反的,沈银冰还刻意纵容焦恩佐这样做。 因为她觉得焦副总是个玩阴谋诡计的好手,是个人才,这对她能追求更高有利。 沈银冰心里怎么想的,高飞才没兴趣去管这些,他每天吃饱喝足后,最大的乐趣就是给高云华打电话,问问今儿又有多少人死在争夺《安归经》中,或者关注一下他的天涯集团。 在天涯化妆品的广告出现在那种档次的会场内后,天涯化妆品迎来了井喷式的疯狂销售,短短一个月内,就创造了天大的利润。 梁明昨天还打电话来说,准备扩大生产,招聘更多的专业人才。 天涯化妆品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有着其它化妆品无法比拟的绝佳效果,在被政府大范围的带头采购后,就刮起了一股子迅猛无比的销售风,随之而来的就是如潮水般的好评,和金钱。 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五十多个国家,都派人来到了华夏冀南,希望能代理天涯化妆品。 可以,梁明是高举双手欢迎,不过遵照高飞的意思,出口的产品价格,比起华夏本土价格要上翻两倍,不要拉倒。 就这,对此相当不满的外国友人,还争先恐后的签订合约,搞得高先生后悔要价要少了。 没办法,就以常见的去皱洗面奶来打个比方吧,别家去皱洗面奶,哪怕是此前世界上最昂贵,最响亮的美国某品牌,顾客用后也得至少三个月才能看出一点效果,但用了天涯集团的产品后,仅仅是一周,就取到了明显效果。 说起来有些夸张,但事实上的确如此。 据现在已经成为销售部门副总的兔子左富贵左副总说,当前至少有八十个以上的专业结构,都在竭尽全力的希望能够破获天涯化妆品效果神奇之谜。 无论谁想破获这些,都必须得去地下楼兰。 对此,高飞只是淡淡一笑,嘱咐梁明不要去管那些总是宣称已经破获了‘天涯化妆品效果神奇之谜’的专业人士们,他们咋呼的越响亮,品牌的知名度就越高。 就像滚雪球那样,天涯集团在短短一个月内,就以几何形式的壮大,引起了地球上所有爱美者的关注,听说在欧美,已经成为了献给尊贵者的必备礼物之一。 如果是放在以前,高飞就算是在做梦也会笑醒了的。 但现在,他没这么高兴,因为沈总的一句话:就算天涯集团最后能发展成一个当世第一大集团,和你一个快成为太监的死人有什么关系? 每当想到沈总这句话,高飞就郁闷的想喝酒。 人世间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拥有太多美好的事务,却无法享受了。 今晚高先生跟着沈银冰回到她家后,就躺在沙发上拿着酒瓶子,准备喝酒。 换上一身白色睡衣的沈银冰,却走出了卧室,站在二楼走廊上望着他:“高飞,我想和你聊聊。” 第1196章 有人参与了进来! 高飞举着酒瓶子喝了一口,看也没看她淡淡的说:“自从我来到你身边那天开始,随便你把我怎么样,我都没有任何异议。” 高飞这句话说的很心酸,看来已经考虑到了他最为悲惨的下场,做个苏北山那样的人--那都做好准备了,更何况陪着沈狼主聊天? 对高飞这句充满怨念的话,沈银冰没有在意,左手扶着栏杆,沿着楼梯缓缓走了下来,宽大的白色睡衣下摆拖在楼梯上,遮住了她的脚面,看上去好像从上面滑下来那样。 黑发,白衣,行云流水般的步伐,使她看上去好像落入凡间的仙子那样,出尘的让人羡慕,可惜的是没人欣赏这种美。 沈银冰坐在了高飞对面沙发上,双膝并拢看着他。 高飞仍旧仰面躺在沙发上,一只脚搁在沙发帮上,右手中的酒瓶子垂在地上,盯着天花板念念有词的,也不知道在嘟囔什么。 沈银冰说话了:“这一个月来,你过得快乐吗?” “过得快乐吗?” 高飞笑了,斜着眼的看着她:“当然快乐了,从没有过的快乐,每天啥事也不做,到点吃饭到点休息,好吃好住的,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拥有让女人们羡慕的啤酒肚了,这可是我以前做梦才梦到的幸福生活。” “你是很快乐,却不是为了这样的生活而快乐。” 沈银冰缓缓的说。 撇了撇嘴,高飞没有打理她。 沈银冰的语气有些变冷:“你快乐,是因为你看到我们这些人都被你耍的团团转,为了一根肉骨头,就像疯狗那样在那儿不停的撕咬,而你这个始作俑者,却站在旁边偷笑。” 高飞终于正眼看向了她:“沈银冰,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你觉得,我是故意把那本《安归经》扔出去,被你们这些人争抢的?” “我更正一下。” 沈银冰说:“你扔出去的那本《安归经》,根本不是真正的《安归经》。” 高飞放下腿,坐了起来,眉头紧皱着:“什么真的假的?我怎么听不懂?” “别装了,唉。” 沈银冰叹了口气,捏住一缕发丝叹了口气说:“我也是在今天上午才忽然明白,我也是被你耍的团团转的人之一。可惜明白的太晚了,已经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你知道吗?为了争抢你扔出去的那根肉骨头,我可是已经损失了九十几个人,焦恩佐在一周前放下北山集团这边的业务,亲自去了岛国主持那边的各项事宜。” 看着沈银冰的眼睛,高飞确定她不是在诈问自己,很可能真的看出什么来了。 不过这没关系,就算她现在看出这是个圈套了,那又有什么? 反正现在参与争夺《安归经》的人越来越多了,就连岛国政府都插手了,这样算是高飞给那些要打他主意的人,一个狠狠的教训了,别的都不重要了。 没有听到高飞说话后,沈银冰只得自己继续说:“人们常说,太过得意会让人忽视很多东西。现在我才相信这句话是多么正确。” 依着沈银冰对高飞的理解,如果那本黑色《安归经》是正品,被偷了后,走路捡不到东西都腰疼的高先生,又怎么可能在遭窃当天愤怒过后,就没有太多的后续行动了呢? 那个淫雨霏霏的下午,高飞的确让老王、李德才等上百号人,加上刘小龙的配合,疯了似的满市寻找那个黑毛大汉,在得知目标出现在西客站后,就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 沈银冰还相信,别看李德才等人本事不大,可他们对高飞是相当忠心的,就算明知道凭着他们的小本事,和那些擅于厮杀的‘专业人士’争抢东西,会造成他们承受不起的伤亡,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 更何况,还有高飞带头呢? 但实际上,在西客站小河边发生多方厮杀后,李德才他们根本没有去现场。 “高飞,你能告诉我,在事发当天的傍晚,你们为什么没有去现场吗?你可千万别告诉我,在窃贼出现后的第一时间,你在警局的那个狐朋狗友没有通知你。” 沈银冰问出了她的第一个疑点。 “刘小龙要是听你这样形容他,肯定会非常生气。” 高飞吸了下鼻子,笑着解释道:“窃贼出现后,刘小龙就马上通知我了,我也带着人赶去了西客站。不过,走到半路时,我又得到消息,说窃贼已经跳河跑了,很可能潜入了山区,所以我就索性带人直接去山里了。” “你撒谎。” 沈银冰俯身伸手,从案几下面拿出了一盒烟。 在俯身时,睡衣的领口垂下,露出了她里面牛奶般莹白的肌肤,和没有任何束缚的两座雪峰,高飞的眼神,马上就像被磁铁那样吸了上去。 沈银冰微微抬头,嫣然笑问:“要不要我脱了衣服给你看?那样更方便一些。” “算了吧,其实也没啥好看的,和别人的都一样。” 高先生讪笑一声,挪开眼神:“那个啥,你刚才说我撒谎?老天爷,我是一个多么诚实的人啊,怎么可能会撒谎呢?” 沈银冰才懒得欣赏高先生拙劣的表演,点燃香烟徐徐吐了个烟圈:“你没有去现场,那是因为你担心李德才他们搅和进去,会受伤害,所以你带着他们远离了西客站。从南边山里出来后,还故意大发雷霆,当着佷多人的面怒骂刘小龙,给了你错误消息,这才错过了前往西客站抓捕盗贼的机会。事实上,刘小龙在随后的一个多小时内始终给你打电话,但你却没接。” “你的消息来源很正宗啊,随你怎么说。” 高飞不屑的再次撇嘴,喝了口酒。 “我在知道你的反应后,本该从你的反应中推断出更多东西的,可那时候我也被争夺《安归经》而冲昏了头脑,让属下全力追寻抢走经书的人,从而忽视了第一个疑点。” 沈银冰右手食中二指捏着香烟,姿势优雅,提出了她的第二个疑点:“事发后的第二天,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间,动静是越闹越大,你没理由不知道经书被带到了哪座城市。但你却以天涯集团是摆脱困境的关键时刻,而放弃了夺回那本经书,让李德才等人安心工作。” 叹了口气,沈银冰说:“唉,当我得知你不许你的人参与期间后,我就该想到这里面有古怪。可我那时候已经被随时传来的经书下落消息而吸引了,还想当然的以为,你被迫和王晨离婚追随我后,是心灰意冷,对未来失去了希望,才撒手不管的。” 高飞认真的说:“沈狼主,你的确是我的知己,把我分析的很透彻,我就是像你所说的那样,《安归经》对于我来说,完全是个身外之物。” 沈银冰冷笑,从睡衣口袋中拿出一张纸,仍在了案几上:“那你怎么解释这些?” “什么玩意?” 高飞拿起了那张纸。 纸上有三行字,竖版的,第一行是文字,上面写有贪狼、破军、七杀、换天影视、武警等数十个单位名字,有国内的,有国外的,有官方的,更多的却是民间组织,但基本上都是见不得人的那种。 第二行却是阿拉伯数字,最上方写着一个‘伤’字,看来是伤员的意思。 第三行也是同样的的数字,最上面却是个‘死’字,应该是代表着多少死亡者。 这就像是会计做出的统计表,排在第一位的是贪狼,死了94个人,伤了201个。 以下的各单位,死伤者有不如贪狼的,也有超过贪狼的,死亡人数最多的则是岛国换天影视,仅仅是死亡数字就超过了两百。 高飞很仔细的看望了这张统计表,随后抬起茫然的脸:“沈狼主,我真搞不懂这是啥意思,你给我看这些干啥?” “干啥?高飞,麻烦你别在我面前装出这副样子好吧?我已经说过一次了,不想再说。” 沈银冰把烟卷摁灭在烟灰缸里,很用力,恨恨的说:“在这份死亡名单中,甚至连华夏某些部门都有伤亡出现,但唯独没有你的人!” 高飞有多大的实力,沈银冰基本都知道:在外籍军团中的詹姆斯等人,地下楼兰的莫邪征东,国内的铁屠、叶心伤等等等等。 总之,如果高飞真想夺回那本经书,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只需一个电话,这些人就会义无反顾的投入争抢经书的行动之中。 但实际上呢,这些人都没有参与其中。 这是为什么? 自然是都得到了高飞的信息,不许他们参与,从而也证明了经书被盗窃,完全就是个圈套:甩出一根肉骨头,让那些在暗中盯着他的人自相残杀,好像疯狗那样。 沈银冰,伟大而骄傲的沈狼主,就是这群疯狗中的一员,为此付出了伤亡近三百的惨重代价。 面对咄咄逼人的沈狼主,高飞唯有笑,很真诚的那种笑:“沈狼主,你真是多想了,我那些朋友不参与其中,就是因为我对未来已经丧失了信心,不想再为了身外之物多流血了,所以才嘱咐我的朋友别掺合这事。呵呵,没想到你会因此而怀疑我是折腾人。不过,沈狼主你的能量之大,还真是出乎了我的意料,竟然能搞到这份细致的伤亡名单,在下真是佩服。” 沈银冰咬牙道:“你就给我装吧!” 高飞耸耸肩,表示自己真没有装。 狠狠看了他足有三分钟,沈银冰的脸色才恢复了正常:“哼,不管你承认还是不承认,这都无所谓了,反正我中午时就给焦恩佐打了电话,让他禁止参与期间。” “沈狼主英明,正所谓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能够杜绝贪心急流勇退,委实可喜可贺。” 高飞马上就表示出了由衷的钦佩。 但沈银冰却神秘的笑了:“是,我是退出来了。可有人却参与了进来。” 第1197章 让所有人都怕我! 抛出一块肉骨头,引来那么多的疯狗去争抢,自己在旁边看热闹,这本来就是高飞最希望看到的。 尽管沈狼主的及时退出,为贪狼避免了更大的伤亡是有点遗憾,但这有什么呢? 可不是所有争夺经书的人,都能从高飞的反应中推断出这是个圈套的。 不过,就在高先生为沈银冰及时退出而内心遗憾,表面恭喜时,沈狼主却告诉他说,有个人参与了争抢《安归经》。 高飞嘿嘿一笑:“谁爱参与进来就参与进来,管我什么事?” 高先生没有撒谎,参与的人越多了,他越高兴。 因为他现在也知道了,从《安归经》从被盗窃那天开始,就迅速闻名于世,由此衍生出了十数个版本。 最为出名的版本,则是和二战时期沉与福建海峡的阿波丸号相关。 相传,二战时期岛国人开着这艘大油轮回国经过福建海峡时,被美国潜艇给击沉,除了一个厨子之外,上面两千多人都喂了鱼。 阿波丸号被击沉后死了多少人没谁关心,大家关心的是华夏政府在建国后打捞时,没有发现上面数十吨的金子。 金子去哪儿了? 要想找到金子,就得先找到一本经书:《安归经》。 如果有谁说这是胡扯,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在争抢那本经书? 传言,为争夺这本经书而死的人,已经上升到了数千人之多。 死亡者名单中,最多的就是热爱和平,反对战争的岛国人民。 能够夺到那本传说中的《安归经》,找到阿波丸号上的数十吨黄金,和数不尽的古玩字画,让每一个野心家为之而疯狂,继而付诸行动。 世事就是这样,哪怕是一坨狗屎,只要争抢它的人多了,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争抢中,而且这一坨狗屎就会成为一颗长生不老药。 更何况,《安归经》可不是什么狗屎,那是货真价实的宝贝啊,听说当初偷窃这本经书的黑毛大汉,在被无数人追杀时,连上百斤的金条都不要,临死前还拿着经书企图逃跑来着…… 就是因为这些传说,参与争夺经书的人越来越多,为制止无休止的厮杀,岛国政府被迫宣言要插手此事。 一个国家都开始争抢经书了,谁还敢说这本经书不是宝贝? 但就在越来越多的人为《安归经》而争相厮杀时,沈银冰却终于醒悟了,下令让她的人退出了争抢。 可就算这样,贪狼也有将近三百人伤亡了。 为此,高先生很高兴,不断的有人参与进来,才是他设计这个计划的初衷:让所有敢打他主意的人死个光,才是他最希望看到的。 但沈银冰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像一盆冷水那样,把他的得意之火灭了干净:“我知道你心里盼着参与进来的人越多越好,但这次参与进来的,却是一个和尚,一个很漂亮的女和尚。” 男人出家叫和尚,女人出家叫尼姑。 沈银冰偏偏把这个尼姑称为和尚,就是为了能让高飞迅速想起一个人。 安归王,陈果果,他那个名誉上的小表姨。 当初在岭南时,安归王被莫邪征东救下后,心灰意冷中消失在那片热带雨林中,临走前说她要与世绝缘,决定和青灯古佛陪伴一生,因为她犯下了就算是魔道也很看重的伦理大罪,竟然和自己的小表外甥高飞有了那层肮脏的关系,实在是没脸再在这个世上混了。 这个事实对安归王来说打击很大,使她彻底放下了兴风作浪的心思,退出江湖。 那时候,高飞在听莫邪征东说出这件事后,也是被吓得不行不行的,觉得他自己就不是个人,哪怕他是被迫的,也无法逃避罪恶。 幸好,方小艇说出了关于陈天寿的一些陈年往事--原来高飞和安归王之间,压根就没有一点关系,这才让他放下了心。 说实在的,复出后,高飞始终犹豫着是不是去寻找安归王的下落。 想去找她,是因为知道她沉溺在了伦理的罪恶愧疚中,要开解她的痛苦。 高飞不想去,则是因为怕跟安归王说出真向后,那个神通广大的女魔头,会因为解除了身上的禁锢,再次入世兴风作浪,危害人间。 告诉她真向会给自己,给佷多人惹来大麻烦。 不告诉她吧,又不忍她独自藏在暗中为一个误会而痛苦。 告诉还是不告诉,对高飞来说是个很艰难的选择题,始终没有下定决心选择哪一个。 但就在他犹豫不决时,沈银冰却说出了安归王最新的消息:她也参与本次争夺经书的风浪中了。 高飞因阴谋得逞的得意,瞬间在脸上凝固,心里重重的叹了口气。 从沈银冰的眼神中,高飞能看出她不是在撒谎。 她是真掌握了安归王有关的消息,所以才来找高飞谈判的。 那个女和尚就是安归王,沈银冰能知道,高飞自然更清楚。 也相信安归王在得知他的经书被盗后,会重新入世来争夺,希望抢到经书再还给他。 那个愚蠢的女人哦,明明已经退出江湖了,又何必为了一本书再次入世? 难道,你始终没有忘记你那个亲亲的小表外甥吗? 这算出的哪门子家啊? 唉! 高飞心中再次重重叹气时,沈银冰又说话了:“我能看得出,她是想替你夺回那本书,然后悄悄的还给你,再去隐居。嘿嘿,她对你还真是用情颇深啊。高飞,我是真的很羡慕你,羡慕你有个这样的女人爱着。可惜的是,就算她本事很大,可要想能从数千人的争抢中拿到那本书,恐怕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甚至是死亡……” “么的,你不要再说了!” 高飞猛地大吼一声,抓起桌子上的香烟盒,狠狠砸在了沈银冰身上。 沈银冰冷笑:“怎么,舍不得了吗?” “你再敢说和她有关的一句话,我一定会把你揍成一只死狼!” 高飞的面目开始狰狞,脸色通红,已经处于了爆发的边缘。 沈银冰却很安静,最起码表面上的安静,掩盖了她眼底深处的哀伤,愣愣的望着高飞,过了很久才轻声说:“其实,你最在乎的人是她。为了安抚住我,减少那些无辜者的伤亡,你能狠心来和王晨离婚,做好不惜痛苦死去的充分准备。但为了她不被伤害,你才不管惹恼我后会死多少人。在你的眼里,就算死再多的人,也没有她重要,对不对?” 大吼了几声,扔出烟盒后,高飞的情绪稳定了许多,冷冷的回答:“对,你说的不错,就算你们这些人加在一起,也没有她重要。为了她,我宁肯去做任何事,也不会在乎任何人的生死。” 沈银冰心中的悲伤更浓,脸上却浮上了轻松的笑容,垂着眼帘问道:“她对你就这样重要?呵呵,就因为她假扮过你,帮你做过很多事,和你有了那种关系,为了不伤害你,甘心放下她所承担的重任退出江湖?”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忽然站起来,快步走到他面前,紧紧握著他的双手,眼里散出狂热,嘎声说道:“高飞,她能为你做的,我也能为你做!不就是被你睡了吗?只要你想,随时随地我都愿意!不就是为你做了很多事吗?我也可以!我现在是贪狼的狼主,只要我一声令下,无论你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只要你能向对她那样,对我好,我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真的?” 高飞轻声问道:“你就这样在意我?” “真的,你是我这个世界上唯一在意的男人。或者说,你的存在,才是我活下去的希望!” 沈银冰重重点头,迫切的说:“我知道,我有非常让你讨厌的特殊体质,可现在医学这样发达,只要有经济实力,总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哪怕是换血,换骨髓,改变基因我也心甘情愿!” 沈银冰继续急急的说道:“我听说在岭南苗疆的深山老林中,生活着一些蛊婆,她们能用蛊毒来改变一个人的基因,我早就派人去了那边,相信……” 高飞打断了她的话:“如果你真的在意我,我不要你换血,换骨髓,用蛊毒来改变自身基因。” 沈银冰艰难的咽了口口水,颤声问道:“那、那你想要我做什么?” 高飞轻声说:“你知道我想让你做什么的。” 沈银冰愣住。 片刻后,她松开了高飞的手,踉跄后退,一直退到那边的沙发前被挡住,身子晃了晃却没有坐下,喃喃的说:“你、你让我放弃狼主之位?” 高飞说:“是的,只要你放弃狼主之位,放弃你遵照你父亲重整安归教的野心,就算我成为第二个苏北山,我也毫不后悔--你能做到吗?” “我……” 沈银冰呆呆的望着高飞,嘴巴张了张,却没说出什么。 高飞再次问道:“你能做到吗?” 沈银冰低头,闭上了眼睛。 高飞笑了,语气中全是轻蔑:“安归王能为了我,放弃不再是安归王,为了给我夺回经书,能重出江湖,所以我为了她,也能做任何事。但你呢?口口声声说为了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可一个小小的贪狼狼主之位,你就舍不得了。” “我、我不是舍不得。” 沈银冰仍旧垂着头的低声辩驳。 高飞猛地大声喝道:“不是舍不得,那又是什么,你这个野心勃勃的坏女人!” 高飞这声大喝,就像一针鸡血那样,让缩着脖子全身发抖的沈银冰,忽然猛地抬起了头,乌黑的秀发自下由上,掠过一道疯狂的弧线,犹如她的绝望的眼神,嘶声尖叫着:“是,我是舍不得贪狼狼主之位,我是要重整安归教,成为新的安归王,这又怎么样!?” 剧烈呼吸着,沈银冰咬牙切齿看着高飞:“我舍不得这些,是因为我不想再受伤害,让所有人,都怕我!” 第1198章 给你三天的假期! 沈银冰认识高飞后,历经了无数次的危险。 去大马谈生意乘机回来的路上,被阿斯朵丽挟持到了南越芒蓝草甸。 被高飞救回来后,又被挂上了of平台,引来了岛国三剑客。 再然后,她被秦紫阳倒挂在了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平台上。 就在那个月色血红的晚上,她的父亲苏北山死在了黄河岸边。 南部山区跑马场被烧,总是做梦梦到父母,等她好不容易逃过焦恩佐的暗算执掌北山集团后,又被贪狼暗中下了忘忧粉,颜红死在岭南--这两年中,沈银冰可以说是活在恐惧中。 虽然每次她都能在最危险的时刻,被高飞所救,可那种身在危险中却孤独无助的感觉,使她陷于深深的恐惧之中,做梦都想变成一个强大的人,来保护自己! 现在,她终于成为了强大的贪狼狼主,高高在上有实力来决策别人的生死,甚至连这个国家都对她忌惮的要命。 她终于强大了,不惧怕任何人了,凭什么要交出手中的权力? 为了爱情? 她确信高飞是很在意她的,这从被他帮助无数次中就能看得出。 但她也知道,她不是高飞的唯一。 高飞现在屈居在她手下,只是被国家当做一种‘镇定剂’放在她身边,预防她会疯狂害死太多的人。 他不爱她。 她却深深的爱着他,不惜用这种极端的方式,逼迫他来到她的身边。 他不爱她,却帮了她好多次,为她做了太多的事。 她深深的爱着他,他却总想离开她,却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为什么会这样? 也许在那年的那个夏天午后,她走下天桥被一个留氓绊倒在地上时,他们之间的命运就紧紧纠缠在了一起,谁也离不开谁。 “我要强大,让所有人都怕我。” 沈银冰咬着牙,血丝从嘴角溢出:“唯有自身强大了,让所有人都害怕了,才不用担心会受到伤害。我绝不交出贪狼狼主之位,不会放弃接下来的梦想。” 看着面目有些狰狞的沈银冰,高飞轻轻的说:“你的梦想成功了,我现在就很害怕你。” “你害怕我?呵呵,你真的害怕我?” 受高飞的感染,沈银冰的情绪也平静了很多,语气中全是掏心窝子的真诚:“高飞,我真的已经受过太多伤害了,真的。我已经怕了,很怕。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你之外,我不再相信任何人。但你,却是我无法抓牢的不安定因素。” “如果有一天你走了,去和王晨、安归王,妮儿等人过你的神仙生活了,那我该怎么办?” 沈银冰慢慢的坐了下来,声音虽然沙哑,却带着风平浪静后的柔和:“我不再是狼主后,还是会变成一个任人宰割的羊羔。难道说,每次我遇到危险时,你总能恰到好处的从天而降,解我的倒悬之苦?” “呵呵,怎么可能呢?” 沈银冰笑道:“在过去的一年多中,那是我运气特别的好,每次都能因为你的及时出现,化险为夷。可人总不能一辈子都保持着这种好运吧?好,那咱们来想象一下,假如我现在就答应你,不再坐着个狼主之位了,会遭到什么下场?你呢?你又会和谁在一起?相信王晨还在苦苦等你吧?” 如果沈银冰真不再担任贪狼狼主之位,别人暂且不说,单单贪狼内部,和国家就不会允许她活下去。 理由很简单,因为她掌控了贪狼,甚至杀破狼三大部门的太多秘密。 杀破狼三大部门不会允许她活下去,是因为怕她会出卖这些秘密。 国家不允许她存在世上,则是要从她嘴里得到这些秘密。 她要想继续自由自在的生活,只能牢牢掌控住狼主之位,并继续新的攀登: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沈银冰说的没错,就算她放弃这些,高飞也不会接受她的,因为还有个王晨在苦苦守候着他,有一个安归王需要他随时做出任何牺牲。 高飞是人,不是神,无法分成几个人,来单独照顾每一个女人。 沈银冰早就看透了这点,所以拒绝交出狼主的位子。 高飞无话可说。 因为沈银冰说的非常对,她目前就像个在用鸩酒止渴的人,很清楚继续喝下去的结果最终是个死,但要是不喝了,会马上就渴死。 沈银冰沙哑的嗓音继续响起:“我也想做个普通的正常人了,有自己的工作,自己所爱的人,每天下班后能和爱人悠闲的逛街,吃烛光晚餐--可是,行吗?也许从我出生就是修罗体质外,就命中注定我这一生是坎坷的。” “唉,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被杀死。” 沈银冰叹了口气,看着高飞,语气镇定的说:“但我必须得在活着时,为争取多活几天而去努力。高飞,我没有错,真的没有做错什么。如果非得说我做错了什么,那就是老天爷让我爱上你。” 高飞始终没有说话,只是坐在那儿,倾听沈银冰的心声。 “好了,天色不早了,我得回去休息了。” 沈银冰站起身,缓步走向了楼梯口。 高飞眼神复杂的看着她背影,用力抿了下嘴角。 他忽然发现,在沈银冰刚才理直气壮的说要继续做个坏蛋,争取让所有人都怕她时,他竟然没有任何反驳的话语。 因为高飞很清楚,如果把他换做沈银冰,在受到这么多伤害后,不管本性有多脆弱,有多善良,最终都会被逼得成为一个强大的人,让所有人都害怕的人。 唯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安全。 这一刻,高飞有些茫然,竟然搞不懂他接近沈银冰是为什么了。 就在他觉得第一次看懂真正的沈银冰时,却听她头也不回的说:“高飞,我给你三天的假期。在这三天内,你可以去岛国北海道做点什么。但在第四天早上,我睁开眼后必须得看到你。要不然,你就等着看报纸上那些震惊世界的大事件吧。”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就加快了脚步,噔噔噔小跑着上了楼梯,进了卧室关上了房门。 关上房门后,沈银冰背靠在门板上,昂起下巴闭上眼,泪水哗哗的往下落,低声哽咽着说:“高飞,其实你不该来我身边的,我就是一个不祥之人,任何一个和我亲近的人,都不会得到好下场。可除了你,我想不到还有谁,能用心的保护我。” 高飞不知道沈银冰藏在门后低声哭泣,却能从她最后一番话中听出,她是真的在意他。 沈银冰知道安归王在高飞心目中的地位,更知道安归王要是死了,要比活着要好得多,但在得知她插手争夺假的《安归经》的混战中后,还是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高飞,给了他三天假期去解决这件事。 要想得到一个人,首先要对他好,站在他的立场上考虑某件事。 沈银冰用这个消息,和三天假期,博得了高飞对她的好感。 三天假期,如果高飞晚回来一天,甚至是一个上午,沈银冰就会做出疯狂的事儿--这是对高飞的威胁,或者说不是威胁,是事实。 高飞坐在沙发上,沉默了很久后拿起酒瓶子,仰首把里面的酒全部喝干,重重的把酒瓶子蹲放在了案几上,发出一声沉重的咚声。 听到这声重响后,沈银冰止住低声哽咽,抬手擦了擦脸颊的泪痕,悄悄把房门打开一道缝隙向楼下客厅内看去。 下面的客厅里,已经失去了高飞的影子,唯有一个空了的酒瓶子竖在案几上。 -- 人在上了年龄后,睡眠的时间会越来越少。 晚上睡的晚,早上醒的早,和小孩子恰恰相反。 这是因为上了年纪的老人知道自己没多少岁月可过了,所以特别珍惜每一个小时,能醒着就绝不睡着。 生时何须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这句话,每一个过了七十之后的老人,都能深刻的理解,高老爷子也是这样。 马上就要凌晨了,他仍然坐在书房内的藤椅上,摆弄着他那套已经油光发亮的红泥茶壶,比酒盅大不了多少的茶杯内,金黄的茶水散出阵阵茶香。 没有让高云华满水,自己亲自给大孙子倒了一杯茶。 高云华端起茶杯,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一丝困意马上就被茶香驱走,就像品酒那样细细抿了一口,入口苦涩的茶水稍后就泛起一丝甘甜,让他由衷的低声赞叹:“好茶。爷爷,你泡茶的功夫越来越精纯了。” “呵呵,那是因为有太多的时间来钻研。” 高老爷子微微一笑,很享受大孙子的赞美。 高云华抢先拿起茶壶倒水时,他低声叹了口气问道:“损失很严重?” 说到正事,高云华脸上露出一抹羞愧的神色:“爷爷,你批评我吧,是我太贪功冒进了,所以才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这次争夺过程中,总共有十七人伤亡,其中有四人牺牲,六人重伤。” “为国付出抛头颅洒热血,是每一个战士的本职,这也不能全怪你。” 高老爷子叹了口气,满脸的凄苦神色:“唉,说起来,要怪就只能怪我,当初要不是我否定了你隔岸观火的慎重意见,一心只想抢到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又怎么能掉进那个小子的圈套中?我本以为,凭借我的眼里和经验,总能给你指出正确的方向,可还是犯了年轻时的贪功冒进错误--什么时候召为牺牲的同志召开追悼会,告诉我一声,我要亲自去祭奠,向他们说声对不起。希望他们在天之灵,能原谅我这个自大的老头子。” 高云华大惊:“爷爷,万万不可,你……” 高老爷子抬手,打断了他的话:“事情就这样定了,该我承担的责任,我必须得承担。烈士们为此付出了生命,可我只是鞠躬道歉,这有什么不可的?” 第1199章 陈天寿的秘密! 高飞的黑色封皮《安归经》,在一个月前那个下雨的中午,被一个黑毛大汉偷走后不久,高云华就收到了郝连偃月传来的消息。 想当然的,高云华就命令郝连偃月立即派人参与追拿那个黑毛大汉。 不过,在冀南警方几乎全军出动后,高云华却有了种顾忌,觉得事情有些不正常,随即要求郝连偃月只是密切关注这件事,暂时不要参与进去。 给郝连偃月下达指示后,高云华马上就向老爷子做了详细汇报。 沈银冰成为贪狼狼主,高飞被迫跟王晨离婚去她身边--这一切,是以那位老人家为中心的一批老人亲自出面策划的,高、陈、张等几家老爷子,也都是为铲除杀破狼三大部门的‘组委会’中的一员。 他们希望,在他们正在逐渐老去时,能为国家做出最后一点贡献,尽最大可能的为子孙后代铲除一些麻烦。 他们这种敢担当的态度,无疑是高尚的,感人的,而且他们都有着太多的斗争经验,眼光也格外的毒辣,可以说个个心机似海深,觉得老将们出马,没有理由出现低级错误。 但事实上,当高老爷子代表‘组委会’,严辞拒绝了高云华‘隔岸观火’的意见,为此付出了伤亡十七人的代价后,这才意识到狐狸之所以狡猾,并不是因为年纪大。 高飞这只小狐狸,也同样拥有让他们上当的鬼主意,用一本80%的假经书,设下了一个圈套,把包括他们在内的数十个组织,都轻易的玩弄于股掌之间。 高云华最新的调查结果,很让这些老狐狸们汗颜:高飞那些心腹势力,在经书被偷后上窜下跳的闹出了很大的动静,可在第二天就销声匿迹了,该干嘛就干嘛去了,闲暇之余搬着小板凳坐在旁边看热闹。 恼羞,却没有成怒,是不好意思的发怒(这么多老狐狸,连一个小狐狸都没有玩过,还有什么脸面发怒?赶紧把脑袋搁在裤裆中躲一边羞愧去吧啊!) 这句话,可能是对高老爷子等人当前心态最恰当的描写了。 看到老爷子坚持要去参加烈士的追悼会后,高云华也不好再劝,改变了话题:“爷爷,既然大家(那帮子老狐狸们)一直要求参加争夺经书,为什么当初没有直接去白云观去向老实和尚追要呢?相信他不会,也不敢拒绝吧?” “如果仅仅是他一个人的话,他当然不肯拒绝。” 高老爷子淡淡的回答。 高云华听出了什么:“难道,那个允许他去白云观,让他做守墓人的人,面子竟然那样大,大到让你都不好去为难老实和尚?” 高老爷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在喝了一杯茶水后提起了往事:“你们年轻人不知道,在上世纪那个国家最动荡的时刻,敌方以为终于等到了反扑大陆的机会,由中统特务局领衔组成了一个暗杀队,潜入大陆,伺机暗杀被削掉兵权的将军们。” 这个暗杀队的代号为‘狂风’,寓意力量会像狂风那样强大,把所有的威胁摧干净。 事实上,那是敌方有史以来组建的最大一次暗杀行动,哪怕是在东洋人入侵时,也没有搞出这么强大的力量去暗杀他们的军方首脑。 狂风组建后仅仅一周内,我方就有十几位军级干部陨落,还有更多具备实战才能的基层干部也遇害,一时间危机四伏,让我方军心开始紊乱。 就在很多干部揣揣不安时,有一个号称‘峭壁’的民间组织闪亮登场,与‘狂风’在非正面战场上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惨烈拼杀,最终历时四个月十三天,在付出了惨烈代价后,粉碎了敌人的暗杀阴谋,让敌人不得不缩回了暗杀的魔爪。 狂风再大,也终究吹不倒峭壁。 “那时候,我就在山南牛棚中参加劳改劳动。” 说到这儿时,老爷子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才继续说:“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大雨瓢泼的深夜,至少九个敌方暗杀组的敌人,围住了我居住的牛棚--呵呵,我以为我死定了,还为没有死在战场上却死在这些宵小手中而愤怒。” 高云华从没有听高老爷子提起过这些,所以听的格外认真。 虽然那个不堪回首的年代已经过去好多年了,但他仍旧从爷爷的眼神深处,看出心悸之色。 高老爷子拿出一颗烟,却没有点燃,在手里轻轻的捏着:“就在那时候,峭壁的人赶来了,为首的,就是白云观的一个道士。” 在那个大雨瓢泼的深夜,狂风再次与峭壁狠狠碰撞在了一起。 事情经过仍旧动人心魄,但结果是峭壁没有被狂风吹跨,粉碎了狂风凌厉的攻势,确保了峭壁后面人们的安全。 峭壁组织的为首之人,就是白云观的一个老道士。 高老爷子被救下后,曾经请问过老道士,得知他姓陈,叫陈天寿,是白云观罗公塔的一个守墓人,这次主动组织‘峭壁’来抵抗‘狂风’,那是因为他看到了华夏盛世的即将到来,绝不允许任何邪恶势力,来破坏这些,来阻挠千疮百孔的华夏伤势复原。 华夏自古以来就讲究‘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高老爷子也是这样。 虽然那时候他还是个被关在牛棚中被批评的对象,不过仍然郑重的对陈天寿说,有朝一日他肯定会报答道长的这份救命之恩。 当时陈天寿只是微微一笑,就带着他的人走了。 高老爷子,还有很多被‘峭壁’救过的老一辈,后来洗冤昭雪,重新走上了更高的舞台后,基本都去过白云观,想实现当初的承诺。 但陈天寿没有要求他们做什么,只请高老爷子他们不要泄露他的身份,不要打搅他的清修,如果有一天他真做什么时,请大家看在以往的缘分上,再给予帮助。 “这么多年来,陈天寿从没有要求我们做过什么。” 高老爷子终于点上那颗烟,惬意的吸了一口说:“直到他羽化成仙的前夕,他才把老实和尚带回了白云观,指定为下一任的罗公塔守墓人--要求我们为老实和尚洗白身份,这算是他对我们的唯一要求。” 笑了笑,高老爷子继续说:“陈天寿就提出了这个要求,我们这些老头子能不答应吗?” 高云华这才恍然大悟:“哦,怪不得呢,在得知老实和尚侥幸从外蒙地下逃生回到白云观后,相关部门要去缉拿他归案,却被上面阻止了,严厉要求任何人不许去找他,原来是爷爷你们答应过陈天寿的。” 有高老爷子等人罩着,别人谁敢去白云观惹事? “要不然,那个老实和尚又怎么能有这样的好命运?” 高老爷子淡然一笑:“只是我真的不明白,陈天寿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罪恶累累的人来担任守墓人。也曾经问过他,他却告诉我说,这是天意。” “天意?” 高云华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掩饰嘴角的讥讽之色。 高老爷子的笑容,慢慢收敛,正色道:“云华,这也许真是天意。” 高云华不明白:“爷爷,你真信这些?” 扭头看了眼窗外的漆黑夜空,高老爷子缓缓的问:“你知道陈天寿是谁吗?” 高云华有些发愣:“他不是白云观的一个守墓老道士吗?或者说是一个传说中的武功高手,曾经为国家做过天大的贡献,保护了你们这些让华夏中兴的老一辈。” “不仅仅是这些。” 高老爷子皱眉沉默了很久才松开,这是他终于下定了某个决心的迹象,让高云华猛地紧张了起来,做好了倾听的准备。 高老爷子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高云华大吃一惊:“陈天寿,是你二婶的舅舅。” “什么,他是二婶的舅舅!?” “是的。” 高老爷子接着说道:“那个假扮高飞去了岭南,到现在还没有回来的安归王,就是他的亲生女儿。” 咣当一声,高云华从椅子上出溜到了地上,脑子里轰轰的叫:啥,啥,啥?陈天寿是爷爷的救命恩人,是二婶的舅舅,他的亲生女儿却是安归王,他的亲生女儿,和二婶的亲儿子,我那亲亲的高飞兄弟,还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 靠,这不是乱了吗? 爷爷既然早就知道这些,为什么还要暗算安归王? 难道说,就是因为高飞和安归王乱了,爷爷才不惜狠心除掉她的? 哦,老天爷,干掉恩人的亲生女儿,自己小儿媳妇的表妹,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多厚的脸皮,多黑的心肠啊! 高云华呆坐在地上,看着老爷子的眼里,全是崇拜的茫然。 高老爷子也没理睬他,犹自在那儿吸烟,喝茶,悠然自得。 好半天,高云华才爬了起来,重新坐下,也赶紧点上了一颗烟:现在,他需要尼古丁来清醒一下,搞清楚老爷子为什么要这样做。 高老头始终没有说话。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高云华才喃喃的问道:“爷爷,当初二叔娶二婶时,你就知道二婶是陈天寿的外甥女了吧?” “当时不知道,就以为她是一个想嫁入豪门的痴想者。” 高老头实话实说:“但在得知她生下了高飞后,我才认真了起来,派人追查她的身份来历,彻查她的祖宗十八代。” 高老头这样说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依着高家在华夏的特殊地位,高健城要想找个媳妇,出身背景肯定得经过严加盘查的。 “要不是得知小艇竟然是陈天寿的外甥女,你以为爷爷我会同意这门亲事,让你二叔那个没心术的随便找个女人娶进家门?” 高老爷子有些自大的冷笑了一声,但接着就说:“在你二叔成婚后的即日,我就去了白云观,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陈天寿。当时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对我躬身作揖。我能看得出,他是感谢我。” 第1200章 老谋深算的老狐狸! 黑色封皮《安归经》重现江湖后,引起了各方的玩命争抢,高云华也参与了其中,在受到不小的损失后,才发现这一切只是高飞布置的一个圈套。 他今晚来找高老爷子,就是要汇报工作的。 谁知道,高老爷子却告诉了他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高云华敢肯定,如果高老爷子今晚不说的话,等他驾鹤西归后,就再也没有谁知道白云观那个老道长,竟然是二婶方小艇的舅舅,安归王的老子,高飞的…… 高飞的什么? 高飞该喊陈天寿一个舅老爷吧? 可问题是,就算是瞎子这时候也能看得出,高家二少爷,和他舅老爷的独生女儿,有了那层不纯洁的关系! 这算怎么回事啊? 知情者高老头却始终没有拆穿这些,还心狠手辣的派人暗算自己恩人的女儿--难道说,暗算安归王,就是要掩藏这乱得一塌糊涂的罪恶? 高云华搞不懂了,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这只老狐狸,希望能知道这些谜底的答案,反倒是忘记了今晚来的初衷。 高老头没有让孙子失望,开始逐步解开孙子的疑团:“你二婶嫁入高家后,陈天寿虽然没说什么,我却能看得出他很感激我。” “让我,我也会感激。” 高云华吧嗒了下嘴巴,不敢看高老头:“可要把我换成爷爷您的话,我绝不会派人去暗算安归王。毕竟,毕竟……” 看到孙子说不下去了后,高老头替他说:“虽然安归王罪大恶极,可她毕竟是我大恩人的女儿,按照我能做的就是让她浪子回头,不该狠心去暗算她。因为这样做,有些愧对陈天寿当初的救命之恩,对不对?” 高云华没有说话,但沉默就是‘是’的意思。 高老头淡淡的解释道:“如果陈天寿现在还活着,我是不会下那个决心的。但他已经死了,而且安归王的确是个祸害,再加上她活着假扮高飞,对我高家来说有着很恶劣的影响,所以就算我愧对死去的陈天寿,也得除掉她。云华,换做是你坐在我这个位置上,你也得这样做的。” 高云华承认,高老头并没有说错。 为了报答陈天寿的救命之恩,高老头还有其他几个老人,可以放过‘放下屠刀,立地成守墓人’的老实和尚,更可以容忍方小艇这个没啥背景的乡村土鳖嫁入豪门,但绝不会放过试图在盛世华夏兴风作浪的安归王。 而陈天寿,也明白这一点。 所以,就算是到临死,他也没有挟恩来要求高老头等人,放过他的亲生女儿。 因为他知道,在国家利益面前,任何的个人恩怨都算不了什么,他女儿陈果果只要还是现任安归王,只要还想兴风作浪,那么被干掉就是她最终的下场。 陈天寿的羽化成仙,也是在看到女儿后。 尽管那时候陈果果假扮成了高飞的样子,可陈天寿却能一眼看穿了她的本来面目,心中欣慰终于见到女儿后,这才安然驾鹤西归。 能够在活着时看到女儿,对陈天寿来说就已经满足了。 至于他在死后安归王会怎么样,那则是他的另外一个安排了。 陈天寿的安排,也是高老头的安排:双方,都没有拆穿安归王和高飞的关系,就是希望让陈果果自己搞清楚这层关系后,会在无地自容下没脸见人,从而自动退出江湖。 随着陈果果的远走异国他乡,退出江湖,也代表着‘千变万化’的安归王正式失传,从此安归教也正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陈果果唯有在心灰意冷下主动退出江湖,她才能保住自己的小命--这是陈天寿早就算到的,所以才没有请求高老头等人放她一马。 陈天寿早就算到的,高老头后来也知道了,这才没有斩尽杀绝,任由陈果果退隐江湖:以这种方式结束安归教,为陈天寿留下一个后代,是他和高老头等人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陈天寿,高老头早就知道安归王的身份,早就知道她和高飞的不纯洁关系,却都没有拆穿,而是找机会暗算她,引出上官风铃来说出真向,让陈果果羞愧的无地自容,让上官风铃为救女儿死在岭南,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连环局。 布置这个局的人,就是陈天寿,和高老头。 随着陈果果的隐退、上官风铃的死,新老两代安归王的消失,安归教正式覆灭,解决了它长达两千年的罪恶发展史--这就是这个局的最终目的。 很成功。 如果说这是一个棋局的话,那么高老头和陈天寿,就是下棋的人,算到了每一步棋局的发展,高云华,高飞,安归王,上官风铃,甚至方小艇,还有方家老宅里的那幅画,都是他们俩人的棋子。 这是一个阴谋,一个活着,和死了的人共同设计好的阴谋。 絮絮叨叨的说了那么多后,高老头感到很渴,也顾不得什么功夫茶不功夫茶的了,拿起茶壶对着茶壶嘴喝了一口,吧嗒着嘴巴问听呆了的高云华:“小子,这下你该明白,我为什么不顾陈天寿的大恩,而去暗算安归王了吧?” “我再不明白,就是一头猪了。” 高云华苦笑:“这是你和陈天寿之间的默契约定,你们二位布局的功夫相当高深。可问题是,就算你们成功让安归教覆灭了,但对高飞和陈果果来说,却是一个相当残酷的事实,他们……” “他们没有乱。” 高老头笑眯眯的,打断了高云华的话:“如果以他们乱的代价来换取安归教的覆灭,就算成功了,我也不会高兴的。但事实上不是这样。” 高云华不明白了:“他们没有乱,可您老人家刚说了,陈天寿是二婶的舅老爷。这样算起来的话,陈果果就是二婶的姑表妹,是高飞的小表姨,这还不叫乱啊?” “没有乱。” 高老头把这几个字再次重复了一遍,说:“因为,陈天寿和你二婶的母亲,并不是亲姐弟。陈天寿,只是陈家收养的孩子,他和高飞的姥姥之间,没有丁点的血缘关系,所以我才说没有乱。” 今晚高老头说出的这些秘密,一个接着一个,把平时精明能干的高云华彻底搞懵了。 谁能想到,陈天寿只是一个被收养的孩子? 高飞和陈果果之间,屁的血缘关系都没有! 怪不得高飞从岭南回来后,一点因此而自惭的意思也没有呢,看来二婶已经把这些事儿都告诉他了,现在就瞒着那个安归王了。 “唉。” 就在高云华眼里冒圈圈时,高老头叹了口气:“可怜的孩子,相信她到现在还为乱了辈分而自责,躲在古寺中忏悔吧?嗯,不过这样也好,她实在没必要再重出江湖闹事了。” 高云华咋办了下眼睛,喃喃的说:“爷爷,事实没你想的这么好。” 正琢磨着找什么借口,才能和孙子要颗烟抽的高老头,登时愣住,混浊的老眼中闪过一抹寒光:“嗯?云华,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 高云华吸了下鼻子,回答说:“我来您这儿时,最新得到的消息,一个很神秘很强大的女和尚,为了那本假的黑色《安归经》,已经从泰国去了岛国。” 高老头吸烟的冲动顿时消失:“啊,安归王重出江湖?” “除了她这个女和尚,还能有谁在刚露面,就把十几个争夺经书的人干掉?” 高云华苦笑道:“而且,还有一个您想不到的消息。” 高老头有些烦,猛地一拍桌子训斥道:“小子,说话别吞吞吐吐好像便秘那样,给你爷爷我卖关子!赶紧一口气说出来,免得老子发怒!” 高云华再也不敢墨迹,飞快的说:“就在我来您这儿时,高飞已经登上了前往岛国的飞机!” 高老头愕然:“他要去劝阻安归王,别再为一本害人的假经书拼命?” 高云华点头:“只有这个理由。” 高老头继续问道:“那你说,那小子会不会告诉安归王,他们之间肯定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这是肯定的!” “安归王既然知道真向后,肯定不甘心再陪伴青灯古佛,就会重出江湖。” “我要是她的话,我才不甘心过那种无趣的日子。” 高云华说完,脸上又浮上了担忧的神色:“早知道这样的话,我该阻拦高飞去岛国的。因为他这一去,就会让安归教死而复活了。” 高老头没有吭声。 高云华等了片刻,才用商量的语气说:“爷爷,要不我现在马上派在岛国的人,务必拦住高飞,不许他和安归王见面?” “你的人,能拦住那小子吗?” 高老头缓缓摇了摇头时,脸上又浮上老狐狸般的微笑:“其实,让安归王重出江湖,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高云华有些不明白:“爷爷,她要是放下愧疚,不但会缠着高飞,破坏我们用他来稳定沈银冰的计划,还会造成安归教的重新崛起……您怎么说,这是一个不错的结果呢?” “沈银冰坐稳贪狼狼主之位后,就像一棵毒草,正在呈几何形式的膨胀。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会立志整合杀破狼三部,立志成为安归教的新王者。” 高老头冷笑道:“哼哼,仅仅凭借一个高飞,还不一定能阻止她的野心。这时候,如果安归王重现江湖呢?云华,你来猜猜,她会允许她的王者之位,被一个后学未进而威胁吗?肯定会展开阻击的。” 高云华一声不吭,想了很久,脸上才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举起大拇指由衷的赞叹:“爷爷,高,您实在是高!” 高老头得意的一笑:“我习惯了站着,自然比佷多坐着的人都高一些。” “嘿嘿,那是自然。” 高云华看了看窗外开始发亮的天:“爷爷,您得休息了,天快亮了。” “嗯,天很快就会亮了。” 第1201章 渴望嫁衣的焦恩佐! 天亮了时,高飞踏上了岛国的土地。 高飞敢肯定,他连夜赶来岛国,绝对在沈银冰的意料之中。 要不然的话,他刚离开沈银冰的所居之处,就有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身边,用最快的速度把他送到了机场,好心的的哥,还为他买来了直通岛国的机票。 什么时候,飞机票能像买烟那样很容易买到了?还没有等他出示自己的身份证。 这不是沈银冰的安排,又能是谁? 高飞没有管这些,安心享受沈银冰为他提前做好的安排,上了飞机后就抓紧休息,等天亮后飞机到站,他也养足了精神。 这是岛国的北海道机场,这座美丽的海边城市,也是那本黑色经书的所在之处,柔和的阳光下,肯定有无数人在为争夺那本经书,亡命追杀一个漂亮的女和尚。 安归王一出马,就强力干掉十几个人,抢到经书的消息,是高飞在那位好心的出租车司机送给他的一本杂志中看到的,里面有张小纸条。 所以高飞才知道这些,可来到北海道后,却不知道该去哪儿寻找安归王,毕竟这座城市这样大,要想找到一个能千变万化的陈果果,无异于大海捞针的。 陈果果明明有千变万化的本领,但在加入争夺《安归经》时,为什么会以一个惹眼的漂亮女和尚形象出世呢? 高云华明白,高飞自己也明白:安归王虽然已经因为某些问题而心灰意冷,去泰国陪伴青灯古佛了,但她却始终没有忘记高飞,就算明知道再也无法和高飞发生点什么,也无法忘记他,所以才用这种特殊形象出世。 安归王,已经绝了和高飞在一起的心思,却不甘心被高飞忘记。 这就是传说中的痴情。 一般只有被爱情冲昏头脑,沾上严重地下的女人才会做得出来。 高飞做为一个花丛老手,没理由看不出安归王的心思,知道她是在委婉的提醒他:亲亲,我就算忽然变成你悲摧的小表姨,为此出家,可我也没忘记你,也不想被你忘记。我不一定会见你,但我真的很希望能在暗中看看你,亲亲…… “唉,傻瓜,你可知道咱们之间的血缘关系是纯洁无瑕的?何必用这种傻到极点的行为,来招我来岛国呢?难道你不知道你放弃了你‘千变万化’的本领后,会让你处于绝对危险中?就算你本事再大,你能对付得了数百上千人的追杀?更何况,这是哥们的一个圈套罢了,唉。” 高飞在心中连连叹气,走下了候机大厅门前的台阶,来到最后一个台阶上时,停住了脚步:如果没猜错的话,沈银冰应该在这边安排了人接应他,告诉他这边发生的最新消息。 果然,他刚停步抬头,就看到一辆黑色的凌志缓缓停在了他面前。 贴了黑膜的车窗玻璃落下,露出了一张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脸。 老熟人,也是高先生当前的战友,焦恩佐焦先生。 “高先生,上车。” 恩佐哥一脸的笑容,他是亲自开车来接高飞的。 高飞打开副驾驶的门,上了车:“谢了啊,老焦。” 焦恩佐启动车子,苦笑:“高飞,大家都是一个战壕里作战的战友了,奉劝你一句,以后再看到我时,能不能别总是盯着我的要害部位看?唉,我知道,我过去曾经做过很多错事,但那些都是历史了不是?你,现在和我一样,都是狼主最信任的手下了,我们是不是该抛弃前嫌,真诚的衷心合作,帮狼主创建更大的辉煌?” “老焦,你的口才很不错。” 高飞懒洋洋的说:“只是我现在严重的怀疑,你尽心尽力的帮助沈银冰做事,是不是希望她现在的努力,就是你日后的嫁衣?她忙活一场,到头来就是替你在打天下。你是个聪明人,懂得在战斗时藏在后面甘心当小兵,只有到即将品尝到胜利果实时,你才会爆发你的真正实力,异军突起一举抢得战果。” 斜眼看着焦恩佐,高飞说:“你可别否认我说的这些,更不要天真的以为,沈银冰会看不出你心里的想法。” 恩佐哥并没有否认,更没有辩驳什么,只是笑道:“我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听到焦恩佐自夸是个光明磊落的人,高飞就觉得他玷污了这个成语。 焦恩佐却毫无愧色:“就算是守着狼主,我也敢承认的。我在狼主心中,就是激励她随时要谨慎,保持强大的危险,我是她危险,也是她的动力,她很聪明,所以才允许我的存在。因为她很清楚,我虽然对她不怀好意,可我同样会为了表现自己的重要,竭力帮她。在狼主没有绝对把握定鼎时,我们双方之间是绝不会把对方怎么样的。” 高飞眉毛微微挑了一下:“你是说,你们都知道你们真要成功了,最终会有一战。但在没有成功之前,你们都彼此容忍着,谁也离不开谁?” 焦恩佐笑的很开心:“嗯,就是这个意思。” 沈银冰明明知道焦恩佐不会真心臣服与她,但仍然无限度的信任他,那是因为她要借助恩佐哥的存在来提醒、壮大自己。 而焦恩佐呢,为了让沈银冰把最终给他做的嫁衣,做的更加完美,所以当前会毫无保留的去帮她。 直等到胜利的曙光出现在面前时,俩人才会决一死战,决出谁才是最后的胜者。 沈银冰和焦恩佐当前的关系,从逻辑上来说很混蛋,明知道对方是敌人,可还是结成了盟友,相互扶持着走向终点。 这种关系对于正常人来说,是无法认同的,要是把高飞换做是沈银冰,早就一刀把他脑袋给砍下来当球踢了:想让我给你做嫁衣,想得美。 但他不是沈银冰。 因为沈银冰没有他强大的人脉,和深厚的背景,她要想成大事,只能选择和焦恩佐合作。 焦恩佐也是这样想法,对沈银冰该恭敬时就恭敬,但在需要露出獠牙时,他绝对会毫不客气! 如果把沈银冰当作是华夏的一颗毒瘤,那么焦恩佐就是长在她身上的一颗毒瘤,明知道有害,却只能顺其自然的成长。 高飞不想再和恩佐哥探讨他和沈银冰的诡异关系,随意看着窗外问道:“现在的最新消息是什么?” 焦恩佐知道,高飞问的最新消息,就是安归王的消息,回答道:“凌晨时分,她出现在了成名寺(处于北海道当地山中的一个小寺庙),现在她去了哪儿,我还没有得到消息。不过,希望能追杀她的人,已经多达数百,甚至上千。呵呵,北海道的警方这些天真是累傻了,几乎每天都在死人,海上自卫队从前天,已经正式插手这件事了。嗯,高飞,你那个红颜知己的处境不妙啊,就算她本事再大,可要想挡住这么多人的追杀,希望几乎太渺茫了。” 顿了顿,焦恩佐语气轻松的说:“说不定,就在我们说话的工夫,她已经被人砍掉了脑袋。唉,痴情的女人啊,你明明有着千变万化的本事,抢到经书后随便变幻一下就能躲开追杀,又何必为了引起某男的注意,就拿着自己生命开玩笑呢--呃!” 一把刀,搁在了焦恩佐的脖子上,阻止了他老太婆似的喋喋不休。 “刀子是从候机大厅内的免税商店买来的,还没有开刃,不过我敢保证,你再多说一句让我不爽的话,你就再也没有穿嫁衣的机会了。” 高飞说这些话时,语气很轻,却带着凛然的杀意,让恩佐哥浑身冰凉,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是英雄。 在危险面前,恩佐哥绝不会因为面子等狗屁东西,就让自己处于无法掌控的局势中,所以他才能活到现在。 而且还会活很久,他有这个信心。 接下来的半小时内,恩佐哥没有再说一个字,嘴角始终噙着淡淡的笑意,好像脖子上那道血痕,是在别人的身上。 车子穿过市区中心,向海边方向驶去,远处有山,不高的山连绵起伏,遮住了那些可能存在的追杀。 经过市中心广场雕塑时,焦恩佐停下了车子,解开安全带下了车,然后满脸微笑的对高飞说:“高先生,我的任我就是只能送你到这儿,余下的事情你得自己去做了。我马上就回华夏,这儿太危险了。希望三天后的早上,我能在冀南看到你,再见。” 看着焦恩佐那飘逸的身影消失在路边行人中后,高飞才推门下车,绕过车头走向驾驶座那边。 沈银冰帮高飞来到这儿,已经是尽了她最大努力了。 接下来,高飞在三天中,能不能找到安归王,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无论他能不能找到陈果果,他都得在第三天早上之前,赶到沈银冰面前。 要不然,就会有震惊世界的大事件发生,比方华夏某市的某个客流量集中的场所,会发生大规模的爆炸事故。 高飞没认为沈银冰在开玩笑。 现在那个女人已经疯狂的无法自拔,就没有她做不出来的事。 高飞绕过车头,伸手去抓门把时,却忽然猛地一斜身子,重重趴在了凌志车头上! 几乎是在他刚做出这个躲避动作的瞬间,一颗子弹重重击打在车门上:砰! 高飞身子还没有抬起,右手一按车头,攸地腾身飞起,单手撑着车头一个车轮翻,轻飘飘的落在了副驾驶那边的地上,随即就蹲在了车头后面。 砰,砰砰! 子弹就像影子那样,接连追逐着他躲避的痕迹,击打在了汽车上。 最后一颗子弹,擦着车头飞掠出去,把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本田轿车玻璃打碎,集中了开车的司机肩头,司机旁边的女友,尖声大叫了起来:“啊!” 路人这时候也发现了危险,纷纷尖叫着仓皇躲藏。 第1202章 遭遇高空狙击! 眨眼间,刚才还算一片祥和的路上,危机四伏,子弹横飞,路人尖叫着四处逃窜。 幸好,最近北海道几乎每天都会发生莫名的枪战,路上的行人比起一个月之前,要稀少了最少三成,而且大家也都有了遇到突发危险的心理准备。 所以别看很多女孩子的尖叫声很刺耳,可所有人都在第一时间,躲到了自以为很安全的地方。 绝对是最短的时间内,高飞所处的方圆几十米内就变成了真空地带,一辆车,一个人都没有。 对岛国人民应付突发危险的反应,高飞是钦佩万分。 北海道不愧是世界上很有名的旅游城市之一,空气质量相当好,能从贴了黑膜的车窗玻璃上,看到远处高楼上狙击枪瞄准镜的闪光。 狙击枪瞄准镜上的闪光,在满是玻璃幕墙的市中心,压根就不起眼,也就是高飞这种道行很深的杀手,才能在瞬间分辨出瞄准镜和玻璃幕墙反光的区别,这才及时做出了躲避反应,避免了脑袋被轰烂了的厄运。 砰--的一声响,子弹打在了轿车后视镜上,镜片碎成了几瓣,落在了地上。 高飞捡起一块镜片,举过了车头。 通过碎了的镜片,高飞能看到在斜后方三百多米的那栋建筑上方,看到了一个探出平台的身影,枪口正在缓缓移动,看来是搜寻他的踪迹。 不用去问那个狙击手,高飞也能根据刚才遇袭时的子弹射速,推断出对方使用的是一把德国产的g3/sg1军用狙击步枪。 德国g3/sg1军用狙击步枪,在世界十大狙击步枪中排名第四,仅次于瑞士sauerssg3000狙击步枪,号称时世界上连发最准的狙击步枪。 高飞在国外时,没少玩这种枪,知道这种枪在300米的距离上,保证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五十发子弹全部打进一个棒球大的圆心。 当然了,这种狙击步枪比起白板自己配制的来说,还是小巫见大巫的:如果枪手使用的是白板的狙击步枪,高飞休想察觉到瞄准镜的反光,甚至都感觉不到脑袋被打成西瓜时,就已经死了。 高飞很厉害,有着‘华夏九龙王之一’和‘鬼舞’的双料名头--不过,他之所以闯出这么大名头,还能活到现在,最主要的一点则是明白该怎么应付危险。 就拿当前来说吧,在被人家用连发狙击步枪锁定时,他才不会傻比到四处逃窜,只会冷静的藏在车轮后面,目光警惕的搜寻对面的建筑高层(怕对面也有狙击手),等待岛国英勇的警察赶来。 在没有机会反击下的情况下,安心等待时机永远是最正确的。 最近一个月来,岛国境内接连发生街头枪战,所有警察都变成了惊躬之鸟,24小时全副武装的备战,没理由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枪手街头狙击游客事件后,不用最快的速度赶来。 果然,就在天台山的狙击手心里烦躁,正准备对着汽车开枪撒气时,远处响起了凄厉的警笛叫声。 这个头上戴着黑色蒙面头罩的狙击手,立即撤回枪管,用最快的速度拆卸完装进包里,扛在肩膀上冲向了天台门口。 刺杀已经失败。 从镜子里看到枪手消失后,高飞马上就从地上跳起来,抢在警车出现在视线中之前,跳上车子快速启动,直接把油门踩到底,飞快旋转的车轮在地上冒起一阵阵的青烟,随即猛地向前冲了出去。 和几辆呼啸而来的警车迎面驶过后,高飞迅速右转,驶进了一条栽满了樱花树的小巷中,这才减慢了车速,慢慢停在一家卖三明治的商店门口。 他停车,是因为电话响了。 沈银冰打来的长途,听起来很有关心的味道:“怎么样,到了北海道没有?” 高飞回答:“已经到了。” “焦恩佐接到你了没?” “他刚走没多久。” “哦。” 沈银冰在那边哦了一声,仍旧很温和的语气:“高飞,我希望能在今天看到焦恩佐能安全回到北山集团。” 高飞没有说话。 沈银冰等了片刻,语气有些变冷:“他必须得毫发无伤的回来,听清楚了没有?” “知道了,不过我可不敢保证他乘坐的航班会不会出事。” 高飞淡淡的回答。 “与汽车,火车相比起来,飞机可是号称世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轻易不会出现你希望能看到的那种事故。” 沈银冰的语气,又好了起来:“高飞,祝你此次岛国之行顺利,我在家等你。” 高飞笑道:“是不是洗白白了?” “我现在就在晨浴,咯咯.” 咯咯一声娇笑后,沈银冰扣掉了电话。 高飞脸上的笑容慢慢隐去,轻轻叹了口气拨通了一个手机号,低声说:“算了,这次就放过他吧,但不妨小小教训他一顿。” 高飞遇到枪手狙击时,恩佐哥已经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向前行驶了没多久,就遇到了红灯。 司机停下了车子,焦恩佐也扭头向来时的方向看去。 他在坐上出租车时,就已经看到了四处奔跑的人们,知道那个人对高飞动手了。 与天真的那个人来说,恩佐哥可没有希望仅仅凭借一个枪手就能把高飞干掉。 如果高飞这么容易被干掉的话,那么早就被恩佐哥干掉无数次了。 明知道高飞在这种级别的暗杀下不会有任何意外,也知道他会在遭遇刺杀后,联想到和自己有关,不过焦恩佐不在意。 第一,高飞能不能被刺杀,这不管他的事儿,死了最好,死不了--对他来说也没啥损失,毕竟枪手不是他派来的,他最多把高飞带到了最适合被枪手狙击的位置而已。 第二,就算高飞在受到狙杀危险后,会想到是他在其中捣鬼,也不敢把他怎么样的,因为沈银冰现在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就算高飞也不行。 既然已经站在了有胜无败之地,恩佐哥心情自然很轻松,甚至后悔不该这么快就坐上出租车,该留在不远的地方,欣赏高飞遇袭后的狼狈样子。 “唉,我对他还是有太深的忌惮,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焦恩佐心中低低叹了口气时,就听到出租车司机问道:“先生,请问你……” 焦恩佐本能的转头,就看到一只手飞快的伸了过来,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就像拎死狗那样把他从车窗内拽了出去。 看到有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忽然把自己的乘客一把抓走后,出租车司机大惊,张嘴正要大喊什么,有个黑洞洞的枪口就对准了他。 马上,司机就闭上了嘴巴,目视前方装做什么也没看到那样:维护正义、做善事不留名是每一个岛国人民都具备的素质,但前提是自己不能处于危险之中,像当前这种被枪口指着的处境,最佳的应对方案就是装做没看到,更不会报警,避免歹徒会把怒气撒在自己头上。 焦恩佐被人掐住脖子拖出来后,自然会有本能的反击,不过在看到对方那张脸后,他马上就放弃了反抗,苦笑着说:“呵呵,铁先生,好巧啊,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 焦恩佐说的这个铁先生,就是铁屠。 秦紫阳去北山集团接管高飞的‘遗产’时,就是铁屠陪伴着她的,当时焦恩佐也在场,事后更了解到这位大爷乃华夏九龙王重重鼎鼎有名的青龙。 恩佐哥最大的特点,就是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在铁屠眼里根本不够看的,实在没反抗的必要,倒不如心平气和的用文明手段来解决问题。 铁屠把焦恩佐从车窗内拽出来后,也没和他说话,就扯着他衣领子走向了路边,走路的速度很快,来到了右边的一条小巷内,这才松开了他。 “铁先生,我想你是不是误会我了?” 焦恩佐贴墙而立,整理了一下衣服,脸上仍旧带着礼貌的笑。 铁屠冷冷看着他的眼睛,淡淡的问道:“那个人是谁?” 焦恩佐一愣:“谁?” 恩佐哥这个‘谁’字刚说出口,就觉得眼前一黑,耳边轰的响起了一声炸雷。 等他从轰轰的雷声中清醒过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趴在了地上,一颗后槽牙从嘴里吐了出来--他被铁屠一拳击在下巴上,轰出至少两三米远,吓得经过这条小巷的一对小情侣,赶紧飞一般的逃逸了。 “我问人问题,从不习惯再问第二次。” 铁屠走到焦恩佐面前,缓缓蹲下看着他:“但看在沈银冰的份上,我就破例一次。说,那个人是谁。” 铁屠说话的语气很轻,甚至都没有威胁的意思,可焦恩佐却感觉到一丝凉气,从心底最深处缓缓升起,让他再也无法保持该有的镇定,擦了擦嘴角的血丝后低声说:“是田中秀雅。” 铁屠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焦恩佐知道,铁屠这是要求他仔细把事情说一遍,苦笑了声说:“我来这边公干,是田中秀雅主动找到我的,她说她已经得到消息,说高飞今天会来北海道,猜到我会接机,所以就找到了我,要求我把他带到一个指定的地点,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用管了。” 铁屠点了点头,问道:“就这些?” “嗯,就这些。” 焦恩佐咽了口吐沫,笑道:“你也知道,我对高飞始终抱有敌意,恨不得他出事。所以在知道有人要暗杀他时,实在没理由提醒他。而田中秀雅指定我带他去的位置,本来就属于我送他的地点之中,所以没有丁点的难度。” “哦,说完了?” 铁屠站起身,说出这四个字时,脸色依旧平静,眼底却突地闪过一抹寒芒。 焦恩佐立即意识到了什么,心神俱裂嘎声道;“铁屠,你不能杀我,要不然沈银冰会……”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铁屠就猛地抬脚,对他微微昂起的下巴下狠狠踢去! 铁屠全力一脚,能踢断一根坚实的木桩。 第1203章 荒山中的枪声! 毫无疑问,恩佐哥的脖子决没有木桩结实,铁屠这一脚踢在他脖子上,百分百的会断掉,但他却没有丝毫闪避的能力。 叮叮! 就在恩佐哥最为危险的时侯,铁屠左手中握着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铁屠踢出去的脚,就像电影被暂停了那样,即刻嘎然而止,只有被踢破的空气吹在焦恩佐脸上,带着森森的寒意。 动如脱兔,静若处字,铁屠动作收放自如,已经到了心随意动的境界,说动就动,说停就停没有丁点的拖泥带水。 右脚脚尖慢慢从焦恩佐下巴处缩回来,铁屠看了眼手机的来电显示,放在了耳边,听里面的高飞说道:“算了,这次就放过他吧,但不妨小小教训他一顿。” 铁屠没有问高飞为什么要放过焦恩佐,但却知道他这样说就有他这样做的理由,不需要再多问什么,刚收回来的右脚,再次暴闪! 焦恩佐就像个破麻袋那样,嗖地飞起,在低空中嗖地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足足飞出了至少三四米,脸朝下擦着露面,向前滑行了半米才住下。 铁屠这一脚踢在他的左肩上,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 过了老大会儿,焦恩佐才慢慢的从地上抬起头来。 两个岛国巡警从小巷另一头飞快的跑了过来,他们是受到总部的调遣,赶往枪击案发现场支援的,恰好看到有人趴在前面路上抬起头,本来应该很英俊的一张脸上,左脸已经被路面擦的血肉模糊。 看来就算是擦伤痊愈,也会留下疤痕的,这张脸算是毁了,真可惜。 “先生,你没事吧?” 两个巡警飞快的跑过来,把焦恩佐从地上搀扶了起来:“怎么了,要不要救护车?” 焦恩佐摇了摇头,用流利的岛国话勉强笑道:“不要紧的,就是走路不小心绊了一下,没想到摔得会这样狠--唉,看来人在失眠时,真不该在白天也吃安眠药。” “你们去忙你们的吧,我没事,去医院包扎一下就好了。” 轻轻挣开巡警的搀扶,焦恩佐捂着受伤的左脸向前走去。 虽然明明看出焦恩佐不是自个儿摔伤那样简单,不过人家既然这样说了,俩巡警也不好再多问什么,其中一个好心的提醒道:“先生,给你提个意见。出了小巷左转不远,就是一家华夏天涯化妆品的专卖店,听说他们的产品对于这类外伤也有着很好的疗效,你不妨试一下。” “哦,谢谢,非常感谢,我一定会去的。” 焦恩佐扭头,笑着道谢后加快了脚步,很快就穿过了小巷。 恩佐哥根据两个巡警的提议,去天涯化妆品专卖店时,铁屠已经顺着人行道向西走出很远了,手里拿着电话:“刚才已经问出来了,枪手是田中秀雅派来的。那个女人对你贼心不死,这又是在她的地盘上,得先解决这个麻烦才行,我这就去找她。” 高飞制定的‘祸水东引’计划,取得了出乎意料的成功,为争夺一本假经书的战火,从冀南蔓延到了岛国。 让战火在岛国‘安家落户’,是高飞最大的心愿。 为了帮助高飞促成这个心愿,铁屠于半个月之前就秘密来到了北海道,暗中操纵这件事,很简单:他躲在暗中推波助澜,每当某一股有实力的组织抢到《安归经》后,他就会亲自出手夺回,然后再被别人‘夺走’。 依着铁屠的本领,做这样的事简直是小儿科,做起来那叫一个驾轻就熟,始终让那本《安归经》处于任何人只要努力就能得到的境界。 不过,安归王的忽然出现,无疑打搅到了铁屠的计划。 铁屠无疑是骄傲的,可他也很清楚他和安归王的实力,要差着老大一截,想从她手里夺回那本经书,或者跟她讲明白这是一个圈套,都很难。 因为几乎所有能接近陈果果的人,不是伤就是死了。 铁屠无奈,只好打电话给高飞,商量下一步的行动。 他给高飞打电话时,高飞正在前往冀南国际机场的路上。 在接到铁屠的电话后,高飞第一句话就是:“老铁,其实你早就知道那个女和尚是安归王了,却一直没有跟我说,对不对?” 对此,铁屠没有隐瞒:“是。我不跟你说,是因为你好不容易摆脱了他,不想再让你跟她发生什么纠葛。” “老铁,有些事是躲不过的,而且我也有话要对她说。” “好,那我就在北海道等你。” “嗯,你暗中好了,我觉得本次岛国之行不会顺利。” 高飞在前往机场的路上,就和铁屠简单商定了下一步的计划:他在明处,铁屠在暗中,俩人相互照应,见机行事。 高飞走出北海道机场,坐上焦恩佐的车子时,铁屠就在他们车子后面慢慢吊着。 焦恩佐在北海道市中心停下,把车子留给高飞后,铁屠就跟了上去。 铁屠跟着焦恩佐走了没多远,针对高飞的狙击手就出现了。 铁屠才不会为高飞遇袭担心,他只是跟着焦恩佐就行。 根据高飞俩人的计划,就算没有枪手的出现,铁屠也会找上焦恩佐,伺机把他干掉:焦恩佐算不上一个危险人物,却像苍蝇那样飞来飞去的恶心,小动作不断,要想眼前清净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所以,铁屠在逼问焦恩佐,枪手是谁派来的这个问题,并不是太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有没有枪手出现,焦恩佐都得死! 可惜的是,就在铁屠杀心顿起的时侯,高飞及时打来了电话阻止了他。 铁屠仍旧没有问高飞,为什么要放过焦恩佐,只说要去找田中秀雅。 高飞却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刚才沈银冰打电话过来,说焦恩佐如果不能安全回到北山集团的话,就会有上百人为他殉葬--焦恩佐的死活,还没有重要到那个地步。” “嗯,那你自己小心,别被她给误伤了,就这样吧,有事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铁屠在那边淡淡说了一句,就扣掉了电话。 高飞放下电话,扭头看了眼后面,随即挂上了倒档。 后面向西,再行驶最多半小时,就能抵达连绵起伏的群山。 群山内,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和尚,正在为了一本假的《安归经》,或者说正在为她无论怎么清心寡欲都无法忘记的男人,和数百个已经失去疯狂的人浴血厮杀。 高飞希望,她能坚持到他的赶去。 必须得坚持住! -- 咻……砰! 一道咻咻的凄厉破空声传来,正靠在一颗大树上大口吸气的陈果果,本能的一缩脖子,一颗子弹狠狠击打了树干上,消失不见。 在子弹击中树身的同时,陈果果已经迅速向前扑倒,借着草丛的掩护,飞快的向低处翻滚。 “在那儿,在那儿!” 低喝声从前后两个方向同时传来,从纷沓的脚步声中,陈果果就能断定后面至少十个人,前面则更多。 她第十六次被至少几十个人所包围,就在这片还没有开发的荒山内。 岛国人很注重环境保护,尤其是海边城市,从不为了增加旅游税收,就没完没了的开发风景区,这样对自然环境来说,是个无法弥补的破坏,当前看起来很可观的税收,相比起日后要维护环境的发展来说,简直是不值一提。 所以沿海这片不高的荒山内,仍旧保持着几千年前的原貌,茂盛的草木,也成了最佳的躲避掩体。 要不是在荒山中,凭借这些掩体的保护,陈果果可能早就第四次、第九次、第十三次被数十人围住时,被打成马蜂窝含恨而死了。 陈果果是很厉害,当初刚去地下楼兰时,独自面对高飞、铁屠叶心伤,拓拔千钧外加数百侍卫时都能来去自如,犹如天神一般。 按说对付这些被利益冲昏了头脑的各方豪杰,也还游刃有余才对。 不过别忘了在地下楼兰时,面对的敌人再多,基本是也都是大刀长矛,她能凭借超绝的身手,来去自如。 可现在面临的,却是一帮手持现代化武器的敌人。 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叫武功再高,一枪撂倒。 个人武功再高,也快不过子弹,尤其动不动就数十,甚至上百人的子弹,再加上她在岭南所受的伤势,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愈合,本身功夫就打了折扣,所以应付起来很是有些吃力。 众矢之的。 用这个成语来形容陈果果当前的处境,无疑是最为恰当的了:只要《安归经》在她手中,所有前几天还为了经书拼个你死我活的敌人们,就众志成城的全力对付她。 哪怕把她干掉后,大家再继续拼下去。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很简单,安归王也知道只需她把那本经书扔出去,笼罩着她的危险就会消失,转移到下一个得到经书的人头上。 可她却没有这样做,仍旧固执的,死死的抱着经书,奢望能保住它,并把它交到高飞手中。 高飞的经书被人带来了岛国,可他本人却没有出现--安归王心中也有这个疑问,只是她却没机会,或者说不愿意去多想。 她只是知道,自己露面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高飞很快就会出现。 至于看到高飞后,安归王要说什么,做什么,她没有想过。 也许,冒着这么大的生命危险,杀那么多人,就是为了再看他最后一眼吧? 她那个亲亲的小表外甥! 明知道这是一张孽缘,可陈果果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却始终无法忘记他。 为什么? 孽缘而已,无法解释。 她也不想去解释。 异军突起般的抢到经书后,要不是有岛国军队插手,陈果果也许早就逃出这片荒山了。 一个人的能量再大,也无法和国家机器相抗衡,能够从岛国自卫队的封堵下逃走,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个奇迹。 第1204章 留着背黑锅! “看来前面封堵的人,应该是岛国自卫队的人。” 陈果果扑倒在草丛中,迅速的几个翻滚,就藏在了一块大石头后面,伏地一听,从前后追兵的纷沓脚步声中,就听出了敌人的不同来历。 后面追赶的追兵们,脚步轻盈但却很凌乱,这是一群相互提防的人一起奔跑时,才会出现的现象。 前面封堵的那些人脚步声,沉重很整齐,就像按照自己的规律向前滚动的车轮,这是唯有长期一起接受训练的军队,在作战时才会始终保持着的整体配合风格。 和武装到牙齿的岛国军队血拼,陈果果还没有自大到那种地步,而且她也很清楚,依着她当时的身体素质,就算对付后面那些追兵,也很难。 正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安归王在横空出世抢到经书,在力保经书没有被抢走的两天一晚中,她杀伤至少四十个人,自身却也多了至少十几处创伤,有轻有重。 最重的左腿,已经被子弹击穿,也就是她这种近乎于变太的高手,能封闭自己伤口附近的痛感神经,才能继续逃亡。 要是放在别人身上,哪怕是高飞,只要不扔到经书,恐怕也得一命呜呼了。 如果说伤口还不是最让安归王担忧的,那么精神不济才是她最大的负担:从偶尔得到消息从泰国出发到现在为止,她已经三天两夜没有休息了,而且神经始终处于最绷紧的状态。 她多想闭上眼好好休息一下,但可能吗? 只要她不死,只要她不扔掉怀里那本经书,她就得时刻遭遇敌人的追杀。 前突不行,后撤也不行,最重要的是这是在山谷内,除了前后两条路外,左右全是山坡,假如她企图沿着山坡逃跑,唯一的可能就是被当做枪靶子。 安归王没兴趣去当枪靶子,又不甘心扔掉经书,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希望能在当前绝境中,找出一条生路。 砰,砰砰! 子弹击打在她藏身的大石头上,溅起一簇簇的火化,碎屑乱飞,她只能尽可能的缩起身子,先保证自己不被子弹击中。 “开枪!” 就在这时,安归王逃跑的前方传来男人声嘶力竭的吼声,随即就是制式微冲发出的突突声,和后方追兵的惨叫声。 不过,却没有子弹飞向安归王的藏身之处。 她没有判断错误,从前面封堵她的那些人,正是一只来自岛国自卫队的特种小分队,只是这些人并没有发现她就隐藏在大石头后面,看到佷多抱着枪的歹徒出现后,队长马上就下令开火。 不得不说,那些奢望争抢到经书的人,在国家机器面前完全不够看,无论是装备还是自身防御,都处于绝对劣势。 更何况,双方人数还有着不小的差距,所以双方刚一交火,那群乌合之众就损伤惨重,纷纷调头逃窜。 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些争夺经书的人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就算无法和军队抗衡,但也不会甘心被歼灭,竭力反击中,竟然也撂倒了两个岛国军人。 一死一伤。 “小野留下,其他人随我追击!” 带兵的队长看到部下出现伤亡后,登时勃然大怒,喝令只是右腿受伤的小野留下,看守战友的尸体,其他人全部随他去追杀歹徒。 愤怒的岛国军人们,齐声大喝着,抱着枪追了下去。 很快,不断响起的枪声,就消失在了山谷外面的山角处,唯有受伤的小野,低声申银着,把微冲当拐杖拄着,咬着牙一瘸一拐的走到大石头前,背靠着坐了下来。 每个军人,都有自己疗伤的本领,小野自然也不例外,坐下后把钢盔放在地上,拿出急救包挽起裤腿,刚要检查伤势,却觉得后脑砰的一声大响,随即昏倒在了地上。 如果小野今年不是才二十岁出头,还很年轻,再如果不是某女心中有了爱情,那么他现在绝对会变成一具死尸,而不仅仅是被打昏过去了。 在华夏臭名昭著两千年之久的安归王,在异国他乡杀个把人,还是很正常不过的了,绝不会有丁点的愧疚。 安归王从大石头后面站起身,四下打量了一眼后,开始给小野宽衣。 宽衣的动作很粗暴,就像她在俄罗斯圣彼得堡的红番区给高飞解衣服那样,很快就脱下了他的军装,穿在了自己身上,然后拿起钢盔捂住了光头,背上微冲急速向前跑去。 十几分钟后,追击歹徒的特种小分队折返回来,看着军装被扒走,仍旧昏迷的小野,队长惶恐大惊,立即开始嘶声呼叫:“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有歹徒袭击我士兵,换上了我们的军装……” -- “这就是你说的北朝军方第一狙击手?” 田中秀雅坐在宽大舒适的办公椅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坐在沙发上的李男哲,眼里全是不屑的神色。 寇边三郎双手贴身,站在她的身后左侧,面无表情的样子很冷酷。 长相斯文的李男哲,此时一脸羞恼的神色,不服气的辩驳道:“正源确是我军方第一狙击手,以前在大比武,和任务中都有着出色的表现,这次失手绝对是个例外,我相信--” “可我不相信!” 田中秀雅很无理的打断了他的话,微微仰起骄傲的下巴:“你说需要一个绝佳的狙杀地点,我满足了你的要求。你说需要一把连发速度最快的狙击步枪,我花大价钱从黑市上给你采购到了。你说必须得给你的提供枪击后撤退的路线,我不惜清空了那座大楼。可结果呢?” 说着,田中秀雅站了起来,踩着红色的细高跟皮鞋,绕过办公桌走到李男哲面前:“结果,高飞却安然无恙的躲过了。李男哲,说实在的,我最看不起的你们那边的人,自古以来就习惯了向自己脸上贴金,在失败后能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就像现在的你,我精心准备的狙杀计划,你就用一个‘失手’给搪塞过去了。这也怪不得,华夏人总是对你们没有一点该有的尊敬。” “放肆!” 陪李男哲坐在沙发上的正源,这时候再也忍不住了,猛地一拍沙发帮就站了起来,样子狰狞:“你一个商人,有什么资格这也羞辱李少!?” 田中秀雅的那番话,不但羞辱了李男哲,更是在抽正源的脸,他要是能忍受了才怪。 正源刚站起来,指着田中秀雅吼出这句话,就觉得眼前白光一闪,脖子间就冷飕飕的了:原本站在办公桌后面的寇边三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抽除了横在旁边兵器架上的武士刀,搁在了他的脖子上,眼神里冒着凶残的光芒,好像要吃人的野兽那样,让正源猛地打了个冷颤,脸色惨白,再也不敢动一下。 办公室或者客厅内,有个搁着几把武士刀的兵器架,这在岛国是一种贵族时尚,借此来彰显自身气质,一般人是没这个能力的,毕竟一把好的武士刀就价格不菲。 “寇边君。” 田中秀雅看都没看正源一眼,淡淡的说了句,寇边三郎就收回了刀子,但目光仍然盯着他的脖子,看来是琢磨该从哪儿下手,才能最快的把脑袋砍下来。 好像被淋了一场雨的正源,再也没有站着的勇气,钢刀刚离开,就软软的瘫坐在了沙发上,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自己属下被当面要挟出丑,这对李男哲来说是个很没面子的事儿,冷哼一声站起身:“既然田中小姐没有合作的诚意,那我也没必要再打搅你了。告辞。” 田中秀雅笑道:“我们不合作了?” “我只是一次小小的失手,你就这样羞辱与我,还有合作的必要吗?” 李男哲微微停步转身,一脸的冷笑。 田中秀雅双手抱着膀子,向前缓缓走了一步,淡淡的说:“我刚才那样说,只是想请李少你收起你的狂傲,正视你的敌人,并没有故意羞辱你的意思。” 李男哲的脸色好看了许多。 正如田中秀雅所说的那样,李男哲此前的确小看了高飞,觉得只要在合适的条件下,正源把他当街狙杀掉,那是毫无意外的。 但谁知道事实却不是这样,那个家伙好像有未卜先知的本领,竟然提前躲开了那颗必杀的狙击子弹,这实在是出乎了他的意料。 田中秀雅继续说:“李少,我知道那个人是你最恨的人,他抢走了你的女人,破坏了你的计划。同样,他夺走例外唯一的亲哥哥,所以我们两个现在是战友,为铲除那个恶魔而成为坚定的盟友,希望不要因为我过激的言词,就放弃联手。我敢说,我们任何一方要独自对付他,都非常吃力的。我只想请李少你明白,是时候该拿出看家本领来了,要不然等他回到华夏后,再想对付他就很难了。” “我明白,我会认真考虑田中小姐你的建议。” 李男哲稍微沉默了片刻,才带着正源快步走出了房间。 来到停车场内,戴上一副墨镜的李男哲仰天吐出一口浊气,这才上了车子。 车子刚驶出停车场,停在一旁的一辆丰田汽车车窗,就缓缓落了下来,铁屠冷冷的望着远去的车子,嘴角勾起一丝不屑。 “公子,我觉得没必要和北朝人联手,完全可以靠我们自己的力量……” 等李男哲离开后,寇边三郎低声建议道。 田中秀雅却嗤笑一声打断了他的话,语气轻蔑的说:“你说的很对,在我们的国家,我们是有实力干掉高飞。不过,高飞毕竟不是普通人,他要是死在这儿,华夏那边肯定会把我列为嫌疑对象--如果借用北朝人来做这件事,那么我们就没有任何责任了。” 田中秀雅松了口气,语气轻快的说:“再说了,北朝人最大的用处不是来杀人,而是在必要时来背黑锅,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第1205章 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高飞有多么强大,李男哲这个土鳖根本不知道,所以才狂妄的以为,只要高飞能离开华夏,出动他手下的第一狙击手,就能干掉他。 李男哲誓要干掉高飞,并不仅仅因为高飞夺走了赵娴静。 如果高飞夺走赵娴静后,能给予李男哲足够的好处,他肯定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就放弃和高飞交好的机会:依着他的地位和身份,想要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何必死死吊在赵娴静这棵树上呢? 可惜的是,高飞抢走了赵娴静还不算,还破坏了他想籍此来从赵家得到某些好处的好事,这才是最让他痛恨,誓杀高飞的主要原因。 相比起李男哲来说,田中秀雅就现实多了,才不会傻乎乎的以为,一个能从八级地震的地底能活着逃出来的家伙,会这么简单的就被李男哲干掉。 在她眼里,北韩人就是死要面子的自大狂,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用处。 不过,田中秀雅却仍然和李男哲合作--她已经把李男哲看做了最佳背黑锅的人选。 得到田中秀雅的提示后,寇边三郎慢慢明白了过来,一脸心领神会的笑容:“公子,我明白了,我马上就去具体安排一下。” “嗯,去吧,记得从后门离开。” 田中秀雅站在落地窗前,看着下面的停车场淡淡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高飞隐藏在我国的人,现在已经赶到了。在我们自己家的地盘上,我们当然不会怕他,不过能少一些麻烦还是最好的。寇边君,你记住,无论是骇人的武力,还是变太的疯狂,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这儿。” 田中秀雅抬手,点了点头自己的脑门。 “哈依,我明白了。” 寇边三郎恭恭敬敬的弯腰鞠躬,慢慢退出了房间。 望着下面的停车场,田中秀雅淡淡一笑,走进了办公室套间。 新的换天影视公司总部,总裁办公室的套间,要比外面大一些,里面栽满了绿色植被,还有几个很大的鱼缸,几条长长的金龙鱼在里面缓缓的游荡着。 这栋总部大楼,在七年前就开始建造了,今年刚好。 换天公子正准备搬过来时,旧的总部大楼却发生了爆炸。 结果,一百四十多人死在那次爆炸中,公司其他人很快就搬到了新的大楼中。 任何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在建造自己的总部时,总能做的比原先更好。 比方,在本来该是换天公子为主的公司总裁办公室套间内,还隐藏着一个独立的空间,只需在一棵植被上摁几下,墙上就会出现一道门。 原本很完整的南墙,缓缓的裂开,露出了一条很明亮的通道。 田中秀雅踩着红色的细高跟鞋,扭着动人的腰身,款款走进了通道内。 通道长约七八米,又是一扇门。 田中秀雅把眼睛放在电子识别仪上,这扇门也立即开了。 门后,又是一个足有三百米的空间,地上铺着波斯地毯,半圈意大利真皮沙发,红木制作的吧台后面酒柜上,防着琳琅满目的世界名酒,超大的液晶显示器,几乎覆盖了小半个墙壁,里面正播放着美国动漫片《猫和老鼠》。 门后,是两个没穿任何衣服的女人,脖子上都戴着项圈,沉重的铁链子把她们固定在了有限范围内,墙边还摆放着两个充物狗的专用盘子,里面放这营养丰富的狗食。 这两个被当做狗一样拴在这儿的女人,有着相当高挑的身材,和姣美的面孔,一点也不像曾经有过这种悲惨遭遇的梅子。 梅子也在,不过她却穿着得体的套装,看到田中秀雅进来后,就快步迎过来,弯腰对她深深鞠了一躬。 在梅子后面不远处,是这座建筑的承重柱,上面有铁环,铁环上有铁链子,链子的另外一头连接着一个钢制项圈,项圈就锁在一个男人的脖子上。 男人长发披肩,英俊的面孔苍白,虽然也光着膀子,不过却穿着短裤,柱子下面的盘子,已经被打翻了,就像没有看到田中秀雅进来那样,眼神呆滞的望着显示器,一动不动。 这个男人,就是换天影视的总裁,号称掌控着全世界30%青色电影,和世界几大黑组织有亲密关系,看上一个女人就想把她最终变成充物狗养的换天公子。 那两个被锁在门后面的美女,正是换天公子的妻子,和他最喜欢的青人。 田中秀雅现在把他们三人,都当做充物狗养在这儿,不过因为时间太短,那俩女人仍然保持着该有的美丽,只是看着她的眼神中,带着绝望的恐惧,和浓浓的哀求。 梅子,恨极了换天公子的梅子,自愿看守这座密室。 她异常喜欢看到毁了她一生的换天公子,和他最爱的两个女人,过她死后都无法忘记的生活,兴奋到极点时,就会拿过鞭子,好一顿抽。 “怎么样,今天公子的情绪还算稳定吧?” 没有理睬那俩女人的呜呜哀求,田中秀雅袅袅婷婷的走到沙发前,坐下后翘起了二郎腿,梅子马上就端过来了一杯美酒。 “白天还好些,不过凌晨时总会发狂,企图挣开链子。” 梅子看了痴呆了的换天公子,脸上全是满足的神色:“倒是那两个女人,最近这些天内不再哭泣了,看来已经认命了。我告诉她们两个,反正又不会被杀死,只是每天看着自己像猪那样慢慢胖起来,这有什么难熬的呢?” “嗯。” 田中秀雅轻轻抿了口血液一样的红酒,轻声说:“我曾经看过华夏某位武学小说名家的大作,其中一部书内有个叫慕容复的人,最擅长的功夫就是‘以彼之道,还彼之身’。我很欣赏他的行事作风,觉得拿来对付换天公子,可能是最恰当的了。” 梅子咯咯大笑着恭维道:“绝对是最恰当了,就算是打死我,我也想不到这么好的办法……这些天,是我感觉最幸福的日子。这一切,都是公子您赐予我的,请允许我崇拜您!” 梅子笑道最后时,笑声变成了哭声,随即趴在地上,用嘴去吻田中秀雅的鞋尖。 田中秀雅没有阻止,她觉得自己有权利得到这些,要不是她冒死入侵换天公子的个人网站,掌控了他的全部信息,冒用他的口吻,下发了一系列的命令,让公子那些死忠全部葬身在那场大爆炸中,梅子怎么可能会有机会报仇? 换天公子做梦也没想到,田中秀雅竟然利用出色的黑客本领,窃取了他的全部秘密,利用阴谋干掉了他的全部死忠,重金收买了寇边三郎等人,在他被爆炸案忙的焦头烂额时,一举拿下了他,让他成为了一个阶下囚。 换天公子处于痴呆状态,那是因为他怀疑自己在做梦:他那样强大,怎么可能会被一个女人所暗算? 他那么多年的经营,那么多的人脉,又怎么能在他倒台后,迅速和田中秀雅结成了新的伙伴,称呼她为新的换天公子? 换天公子想不通,所以变成了痴呆。 田中秀雅自然知道,但她却不愿意去想夺拳的过程--每想一次,她都会冷汗直冒,因为一旦发生一丁点的意外,她就会死的苦不堪言。 至于收买寇边三郎,这根本算不了什么:他能为了金钱甘心追随换天公子,没理由拒绝给他开出双倍佣金的田中秀雅。 钱,才是决定一个真正佣兵、杀手的最重要条件! 当然了,真正的佣兵或者杀手,都有自己的原则,但在无法抗拒的金钱面前,原则就会变得脆弱不堪。 金钱,才是他们唯一的主人。 把换天公子和他的两个女人关在这儿后,田中秀雅几乎每天都会来看一次。 康友梅子也习惯了,几乎每次都会感谢她。 田中秀雅喝光杯中的红酒后,忽然问梅子:“梅子,你知道我为什么每天都来看看他们吗?” 梅子想了想,才说:“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也会每天都来看看,因为这样才会解恨。让要用世间最残酷方式对待自己的人,也尝到那种滋味,无疑是最解恨,也是最幸福的事了。” 田中秀雅却摇了摇头:“错了,我每天来这儿看看,不是为了解恨,而是来提醒自己。” 梅子一愣:“提醒您自己?” “是的,我要借用他们的惨状,来时刻提醒自己,以后的每一分钟都必须得谨慎小心,要不然他们的现在,就是我明天的下场,甚至还要更惨。” 田中秀雅站起身,走向门口:“梅子,就不要让这两个女人去拍电影了,更不要派男人来肆意糟蹋她们。她们身为换天公子的女人,遭到这样的惩罚,已经算是罪有应得了。” 那俩女人听田中秀雅这样说后,顿时感激涕零,跪伏在地板上,呜咽着道谢。 田中秀雅却看也没看她们一眼,径自走出了通道。 关上房门后,康友梅子看着那俩抹眼泪的女人,残忍的笑了笑,拿出一个遥控器轻轻按了下,南边的墙壁就多了一扇门。 那边仍旧是个独立的空间,布置的很是豪华,不过里面却有整套的拍摄工具,还有四五个身材高大的外国人,就坐在沙发上喝酒聊天。 其中一个看到门开了后,马上站起来,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梅子姐,要开工吗?” 梅子走过来,坐在旁边的沙发上,马上就有人给她端上了美酒,香烟,就像她伺候田中秀雅那样。 梅子轻轻抿了下美酒,晃动着她那只不再纤细的右腿,淡淡的说:“公子说了,不许我派男人来糟蹋那俩女人。” 男人扭头看了眼那边的俩女人,脸上露出了遗憾的神色:“唉,可惜她们的美貌了。” 他的惋惜声刚落下,梅子却又慢悠悠的说:“公子只说不许用男人,却没有说不许用别的,比方--大型猎犬。” 第1206章 他终于来了! 沈银冰给了高飞三天时间,第四天早上她睁眼时,必须得看到他回去,要不然就会丧心病狂。 高飞可没以为她是开玩笑。 她早就不是原先对他凶巴巴,其实那只是惯用撒娇技俩的女孩子了,她是一个邪恶组织的狼主,在上任一个月内,就让上百个不听她招呼的人消失了。 心狠手辣这个词,现在被她诠释的淋漓尽致,所以高飞不敢冒险。 可问题是,他来到北海道已经过了两天多了,最迟今晚就得向回赶了,但依旧没有找到安归王。 甚至,连其他争夺者的消息,都忽然一下子销声匿迹了,前往海边群山的各个路口上,都有岛国军人在守护,严格盘查每一辆车子。 沸腾的开水忽然猛地沉寂下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倒上了凉水。 为一本经书而争夺的厮杀忽然停止,则有很多原因:经书不在本地了,经书被毁掉了,经书是个假货。 没有人能舍得毁掉经书,就连插手的岛国政府也不会这样做,假如他们在得到经书后,肯定会派国内最出色的历史学家、语言学家等专家,系统的解剖下这本书,到底有什么值得去拼命的价值。 也没有谁能悄无声息的带走经书,因为岛国军方还在如临大敌的搜寻。 唯一的可能,就是争夺者们,终于知道了这本经书是假的了。 可到目前为止,能看出经书是假货的好像只有沈银冰,难道她要站出来结束这段纠纷? 但是她会有这样的好心吗? 别忘了,她有几百个手下被这本经书祸害了,应该恨不得让所有争夺经书的人都死掉才对。 那么,乱腾一个多月之久的经书抢夺战,为什么会一下子销声匿迹了呢? 没有了这些人闹腾,去哪儿找安归王? 她现在怎么样了? 假如就这样回国后,陈果果会不会因为没有等到高飞,就会狂态大发,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这些问题,就像一群苍蝇那样,嗡嗡的围着高飞,让他烦不胜烦。 事实上,他现在就是一只无头苍蝇。 这两天内,他已经避开军方潜入了群山中,沿着当初的厮杀战场仔细搜索过了,并没有发现安归王留下的任何痕迹。 而他呢,最迟在今晚十点,就得赶往北海道机场,返回国内。 铁屠已经购买好了机票。 对安归王的担心,让高飞忽视了李男哲,和田中秀雅的所有消息。 他只是为田中秀雅能迅速掌控当地一个黑势力而惊讶,也为李男哲的自不量力而嗤笑,更没有委托铁屠把这些危险收拾掉,而是请他帮着四处打探安归王的消息。 相比起找到安归王来说,岛国人和北朝人的狼狈为奸,对于高飞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再说了,要想收拾他们以后有的是时间,有必要浪费在沈银冰给出的‘假期’内? 咕咕的叫声,从高飞肚子里传来,现在是午后两点了。 高飞现在已经几十个小时没有吃饭了,沿着人行道前行时路过一家烤鸡店的窗口,烤鸡的香味,马上就激活了瘪瘪的胃,发出了抗议。 “唉。” 摁着肚子,眼圈发黑的高飞叹了口气,决定先填饱肚子再说。 无论怎么样,随时保持体力,来应付有可能发生的危险才是正事。 高飞没有去烤鸡店的窗口,而是去了对面的一家中餐馆。 “两瓶啤酒,一盘红烧排骨,一碗瘦肉皮蛋羹,速度要快!” 高飞走进中餐馆坐下后,就把一叠岛国币拍在了桌子上:“多余的,算是给你的小费,别跟你老板说,要不然你就捞不到了。” 这叠岛国币折算成美金,足有几千美金,这是两天前焦恩佐给高飞准备好,放在车子里的。 既然今晚就得返回华夏了,而且看中餐馆那个小服务生,明显是国内来的留学生,把多余的钱当小费赏给他也不错了:在外国留学,假期还能打工挣钱的孩子,值得交上好运。 “谢谢,谢谢先生!” 小服务生一开口道谢,果然是高飞感觉最亲切的母语,摆了摆手示意他赶紧上菜。 几分钟后,小服务生就把高飞点的东西端了上来,还小声推荐了店内几个拿手菜。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示意不用:在狠饿了几十个小时后,绝不能吃太多的,那样会伤胃,按说一碗稀粥最好,点了一盘红烧肉就已经很出格了。 小服务生退了下去,站在远处看着高飞吃饭,心里却在琢磨:这个人衣服上满是泥土,一看就是刚从山里出来的,说不定是那些恐怖分子之一,要不要打电话报警呢?算了吧,他是个华夏人,我的同胞,我绝不能这样做的。 高飞一改以往的狼吞虎咽,慢条斯理的吃完了所有事物后,反而觉得更饿了。 不过有这种感觉才是正常的,这说明胃部已经被激活了,接下来绝不能再吃了。 高飞推开盘子,点上了一颗烟,随意向窗外看去,准备休息一下后,趁着天黑前的几个小时,再去街上打探一下。 窗外的街道上,就像前天刚来时那样没多少行人,看来长达一个月的混乱,给市民们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没有必要实在不愿意出门。 倒是不时有三三两两身穿军装的军人,急匆匆的从窗前走过,四处扫望着,一看就是在搜寻那些可疑人士。 高飞的衣服上虽然沾满了泥土和草屑,一看就是从山里跑出来的,不过他穿着的衣服却很上档次,再加上本身就是斯斯文文的外形,只要不是像小服务生那样的刻意去审视,没人会把他和那些歹徒联系起来。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每当有岛国军人从窗外经过时,高飞都会适时的低下头,看桌子上的报纸,考虑着要不要去餐馆洗手间整理一下,免得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呜啦--一阵警笛声从远处响起,两辆警车从西边向动疾奔,路上为数不多的车辆赶紧靠边闪避,那些沿街巡逻的军人,也都驻足向警车看去。 一个士兵这时候恰好来到了餐馆的窗前,别的士兵看到警车过来后都向那边看去,他却迅速转身,背对着公路脸朝着窗口。 然后,高飞就看到了一张很漂亮的脸。 一个岛国士兵,却有着一张比大多数女孩子还要漂亮的脸蛋,尽管他的脸色苍白,双眼中布满了血丝,一看就是没有好好休息过,但仍然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俩人四目相对。 高飞发誓,他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这张漂亮的脸,但却有了种仿佛早就认识几百年的错觉,尤其是士兵在看到他后,双眼里飞速闪过的一抹狂喜,使他心头猛地一颤,脱口喊道:“陈果果!?” 因为有窗户玻璃隔着,外面那个士兵自然听不到高飞的喊声,但却能从他的口型看出他在说什么,浑身就像是被电击那样,猛地哆嗦了下随即飞快侧转身子,就向东边狂奔! -- 自从知道高飞原来是自己的小表外甥后,陈果果始终被一种无形的阴影所笼罩,让她有种天塌下来了无力感,更多的确是希望被雷劈的罪恶:我竟然逆推了我的表外甥,蛮不要脸的。 所犯的伦理大错,让陈果果觉得唯有死掉,才能洗刷这种罪恶。 所以在岭南时,陈果果希望自己能死在那儿。 不管是人,还是魔,只要死掉,什么罪恶也都会被洗清了的。 可谁知道,她没有死在岭南,反倒是颜红,和上官风铃为了救她,相继长眠在了那片热带雨林中。 为了救她,母亲和红姐都已经死了,假如她再浪费活下去的机会,那就是对不起死者,所以她才远赴泰国出家。 陈果果本以为,她在出家后,青灯古佛肯定能抚平她受伤的心,让她忘记那些已经发生的不幸,就这样默默无闻的死去。 最后一代安归王平静的死在国外一家小寺院,也许才是她最终的宿命。 但结果呢? 在离开岭南的这段时间内,无论陈果果下多大的决心,对那个男人的思念却像疯狂成长的毒草那样,始终紧紧的缠着她,就算是在勉强睡着的梦中,她都会梦到那个男人,梦到被他抱在怀里,附在耳边说着肉麻的话。 越想发誓忘掉一个人,往往却把他记得更清楚,甚至整夜的回想和他在一起的一点一滴--这种真切的感受,让陈果果痛苦异常,每当无法抗拒要豁出一切去找高飞时,就只能用钢针扎自己,用身体的痛苦来提醒自己。 身体的痛苦对于精神来说,只能起到暂时的作用,就在陈果果实在受不了,恨不得自杀拉倒时,却从几个去寺庙游玩的华夏旅客中,听到了高飞的消息。 高飞的一本《安归经》,竟然被人抢走了! 这个消息就像一盆清凉的水,一下子就把陈果果的浮躁浇灭,让她终于找到了去见高飞的理由:我只是给帮他夺回经书,最多就是远远的看他一眼,然后就会回寺庙,从此安心念佛。 找到这样做的理由后,陈果果马上就离开寺庙赶来了岛国,参与了争夺经书的厮杀。 绝对是不理智的痴情作怪:陈果果本打算夺到经书后,在暗中偷偷看一眼高飞就心满意足了,但在来到岛国后,她却怕高飞不会来,所以就特意以女和尚的形象出世,故意惹人注意。 高飞,甚至高飞身边的人,在得知一个漂亮的女和尚参与争夺经书后,肯定会联想到她是安归王--然后,高飞就会出现。 高飞果然出现了,就在陈果果在警车出现后本能躲避时,看到了坐在餐馆内的高飞。 这一刻,她的心几乎从心口内蹦出来:他来了,他终于来了,他没有让我失望! 但下一刻,陈果果就做出了连她自己都无法控制的动作:转身就逃! 第1207章 我们是狼狈为奸! 陈果果不明白,自己不是对高飞是日思夜想的吗,为了引他来见自己,不惜特意一个漂亮女和尚的愚蠢形象来出现。 现在高飞来了,就坐在餐厅内,俩人之间只隔着一层玻璃,可为什么自己没有哭着进餐厅诉说相思之苦,为什么在狂喜过后就转身就逃呢? 难道是不愿意看到他? 不,不是。 为了能再次见到他,陈果果不惜付出再大的努力。 她在看到高飞后转身就逃,那是因为她的本能中以为,她没脸去见高飞。 说好听点呢,就是害羞:陈果果,你在逆推了你的小表外甥后,就已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伦理大错,可你不但不思悔改,还对他几乎相思成疾,为了引他来不惜以女和尚形象出世,难道你还想再和他再续孽缘? 你,还要脸不? 这个想法,就像压抑许久的火山那样,腾地从陈果果心底喷发,所以才让她在看到高飞后转身就逃:我在观音大士前许过愿,只要见他一面就此生无憾了。现在观音大士已经满足了我的要求,我还有什么理由再留下来?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别了,高飞,我唯一无法不爱的人!” 陈果果飞身用最快的速度,向东边疾奔出上百米时,匆匆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高飞已经追了出来,心中苦涩的一笑,把经书从怀中拿了出来,准备放在拐角的那个垃圾箱上,然后就立即施展千变万化的本领,变成一个男性士兵,躲在远处静静的看着高飞,流眼泪。 陈果果敢发誓,就算她右腿已经受伤了,可高飞还是追不上她。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陈果果跑到小巷口那个垃圾箱前时,高飞距离她还足有一百米,完全可以让她在放下东西后,安然离去。 陈果果拿出了一个包裹。 包裹里,有三本经书,一本黑色封皮,一本白色封皮,一本是青色封皮。 白色和青色的封皮,是陈果果从成吉思汗陵,和莫邪征东那儿抢来的,现在她既然已经打算彻底隐居了,就没必要再存留这两本经书,倒不如把它们交给高飞,也算是了却了尘世间的最后一丝心愿。 陈果果突地停住了脚步,深吸一口气向高飞看去:这是她让高飞看到她的最后一眼,希望他能看出,她这个小表姨是多么……多么的爱他。 陈果果没有看到高飞看她,只看到那个混蛋,在她停住脚步后竟然也停住了脚步,然后疯子一般,一拳砸在了路边一个军人的脸上。 啊的一声惨叫声传来,那个躲在路边纳闷高飞俩人跑什么的士兵,鼻梁骨被打折,鼻血狂喷。 除了陈果果这个冒牌士兵外,其他士兵都是三三两两在一起的。 看到高飞忽然一拳打扁了同伴的鼻子后,其他两名士兵大惊,当即大声喝骂着扑向了高飞。 哥几个都是岛国海上自卫队中最精锐的战士之一,对付一个发狂的家伙还不是小菜一碟? 最先扑上去的士兵,一记凶狠漂亮的右钩拳,就狠狠击打在了高飞的下巴上,直接把他轰在了路边某个小超市的窗户上。 呼啦一声大响中,高飞把诺大的窗户玻璃砸了个粉碎,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不等他爬起来,另外一个已经扑了上去,抬脚狠狠踢在了他身上。 俩个勇敢无敌的岛国士兵,对高飞是拳打脚踢,受伤的那个更是忍痛吹响了哨子,召唤就近的战友过来--大家一起练沙袋。 高飞呢,就像是个蛆虫那样,根本不反抗,只是蜷缩着身子,双手抱着脑袋在地上滚来滚去。 鼻子受伤的那个士兵,恼恨高飞忽然袭击自己,狠狠一脚踹在了他心口上。 疼的高飞身子猛地一颤,随即抱住他右腿,竟然疯狗似的张嘴咬住了人家的腿。 “啊!八嘎,松开,松开,要不然我毙了你,死啦死啦地有!” 士兵咆哮着,摘下挎在肩膀上的微冲,抡起来狠狠砸向高飞。 他刚举起微冲,就觉得身子好像被汽车撞了一下那样,嗖地飞了出去,飞进了被高飞撞破的玻璃窗内,砸在了里面的一排货架上。 “你是谁!?” 看到一个士兵跑过来,一脚就把同伴踹飞后,其他两个士兵大惊,刚问出这句话,就觉得眼前一黑,转着花的也飞了出去,重重砸在了路面上。 不远处,几个士兵向这边狂奔,嘴里叽哩哇啦的吼叫着什么。 “起来!” 陈果果弯腰抓主高飞的肩膀,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快跑!” “疼、腿疼,好像断了!” 陈果果的手刚松开,高飞就软软的向地上瘫倒。 “混蛋,你故意的是吧?故意的是吧?你个混蛋!” 陈果果怒骂着,抬手狠抽了高飞后脑一下,转身就要走,刚走出一步,却又叹了口气,弯腰把他拽起背在了肩膀上,脚尖一点,就用让飞人刘易斯都甘拜下风的速度,在几个追兵的大吼大叫中,踩着风火轮般一溜烟跑进了小巷中。 被陈果果背在肩膀上后,高飞得意的笑了笑,双手很有力的搂住了她脖子,双手交叉--除非拿刀砍断,要不然他绝不松手! 高飞当然是故意招惹士兵,故意让人家痛扁的,因为唯有这样,陈果果才不会独自远遁,哪怕被她看出是故意的,她也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他挨揍,被军人抓走。 高飞在追赶她无望后,立即发扬了不要脸的痞子精神:如果陈果果不回来救他,他就甘心被士兵打死,也绝不还手! 事实证明,陈果果无法忍受他的不要脸行为,只能跑回来救他。 他呢,继续发挥不要脸风格,不但逼着陈果果回来救他,为了惩罚她看到他后就跑,还故意死皮赖脸的让人家背着她。 趴在陈果果的背上,某个不要脸的双手搂着人家脖子,下巴却紧紧贴在她脖子上,深深的嗅了几下--那股子熟悉的好像麝香般的独特香味,让他陶醉,本能的再次紧了紧双手,生怕她会把他甩出去,独自跑了。 陈果果面无表情,背负着高飞穿街过巷,很快就甩脱了追兵,来到了一个公园内的小河边,这才骤然停住了脚步。 经过刚才的一番狂奔,陈果果右腿外侧的伤口崩裂,有鲜血渗出。 她却像什么也没感觉到那样,望着缓缓流淌的河水,淡淡的说:“你可以下来了吧?” 高飞抬起头,附耳说道:“你得答应我,不要再逃。” “你先下来!” “你先答应我!” “我数一二三,你要是不下来,可别怪我心狠手辣!” “我管你数多少,如果你不答应,就算数到六百大万,也休想让我下来,除非杀了我!” “一!” 陈果果知道斗嘴不是高某人的对嘴,索性直接以行动来表示心中的愤怒。 “二。” 等了片刻,高飞抢在她前面,喊出了第二个数字。 “三!” 陈果果咬牙喊出了最后一个数字后,松开拖着高飞的手,猛地一个快速转身,企图用强大的惯性把他摔出去! 这点小剂量怎么能折服得了高先生,人家孩子在她松手之前,就已经变成了不要脸的八爪鱼,双手双脚都缠在了她身上,任由她用出再大的力气,也休想把他甩开! 而且还得意的笑道:“陈果果,你甩不掉我的,咱们两个就是传说中的狼狈为奸,你是狼,我是狈。哈--啊!” 传说,狈是与狼同类的野兽,因前腿短;要趴在狼身上才能行动出外伤害牲畜,现在高飞和陈果果的样子,还真像为奸的狼狈, 陈果果脸色一红,低声骂道:“放屁,你给我下来吧啊!” 高某人的得意笑声未落,陈果果忽然跃起,身子狠狠的向后摔倒,重重砸在了草地上。 高飞就趴在陈果果的后背上,她这狠狠砸在地上后,自身的重量倒是一般,可惯性和重力却很强大,一下子把高先生那得意的笑给砸断了,就连浑身的骨头仿似都被砸断那样咔吧乱响,眼前发黑只能松开缠着人家的四肢。 陈果果左手一撑地,腾身跳起迅速后退两步,一脸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咦,你怎么松手了呢?我还以为你宁死也不会松手呢。” 高飞剧烈喘着粗气,闭着眼没有理睬她。 “小子,别再那儿装死,骗不过我的。” 陈果果不屑的笑了笑,把抱着经书的塑料袋仍在他身边早地上,低低的说:“高飞,回吧,以后不许你再想到我,就当我们两个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我发誓,从现在起,我也不会再想你一下……别了。” 陈果果说到后来时,嗓音已经沙哑,转身就走。 她走的不紧不慢,看起来好像很义无反顾的样子,但实际上却是竖起耳朵,准备听背后响起的脚步声,或者高飞的怒喊声。 但出乎她意料的是,高飞并没有喊她,更没有追上来,这让她有些纳闷,扭头看去就看到高飞仍旧仰躺在那边草地上,一动不动好像死猪那样。 “哼,又在装呢,引我回去?” 陈果果冷笑一声,没有理睬他,继续前行。 走出七八十米后,她站在小河岸边高处像那边看去,高飞还是没动静。 陈果果敢发誓,高飞这厮是装死,装死引她回去! 这种手段太卑劣了,他堂堂一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用这种赖皮手段? 这让陈果果很生气。 但更让她生气的是,她明知道高飞是装模作样,就是引她回去,可她偏偏还就回去了--这算什么? 是不是她真不放心那个家伙? 不看到他活蹦乱跳的样子再离开,心里就很不安? “混蛋,你给我准备着!” 陈果果恨声骂了句,只好快步走回到了高飞面前,抬脚轻轻踢了他一下,低声喝道:“给我滚起来!” 高飞仍旧一动不动,好像死猪那样,甚至连心口都没有起伏的迹象了。 第1208章 他真的死了! 依着安归王在武学方面的造诣,那绝对是宗师级别的,就算当前澎湃的心情影响了她的判断力,但她仍然具备一眼能看出某个人能否拥有生命迹象。 她看到高飞的心口,竟然没有一点起伏的样子,心中一颤赶紧蹲下抬手抽了他一下,低声骂道:“快点给我滚起来,再装,信不信我真把你给扔河里清醒一下?” 陈果果根本没有发觉,她在说这句话时,语音已经带有了恐惧的颤抖。 最最重要的是,她在高飞脸颊上抽了下时,触手凉飕飕的,某人的皮肤根本没有活人该有的温暖。 陈果果一下子跪在了地上,伸手就捂在了高飞口鼻上,在没有感受到呼吸的迹象后,迅速把手指按在了他脖子一侧的大动脉上。 尽管陈果果搞不懂某人在装死猪时,为什么能让皮肤温度下降,却知道他能屏住呼吸来欺骗她,但脖子一侧的大动脉,却不是装死就能停止脉搏的。 陈果果的手指,按在了高飞脖子一侧的大动脉上--过了几秒钟,她的脑子里轰的一声大响:他怎么没有脉搏了,怎么可能!? 陈果果瞳孔骤然收缩间,随即清醒过来,想到了一个很吓人的可能:难道,刚才在我狠狠向后摔倒在地上时,无意中给他造成了致命伤害? 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很多开玩笑的动作,照样能害死人的! 陈果果全身血液冰冷,左手用力掐着高飞的人中,右手片刻不停的接连在他身上拍了十几下,掌掌拍在穴位上。 她在武学上的造诣,使她熟悉了人身体的每一处穴道,懂得这些穴道的所有功能,当下迅疾的十几次连拍,就算无法把刚死过的人拍醒,但足可以让尸体有本能的反应。 但高飞却没有,仍旧死猪那样一动不动。 “高飞,高飞!” 陈果果全身发颤,牙齿咯咯的打响,嘶声低吼出高飞的名字时,无边的悔意好像潮水般的涌来:他真死了,真死了!? 陈果果,你个混蛋啊,你既然确定那么爱他,为了他不惜跑来岛国帮他抢回经书,又处心积虑的吸引他来这儿,好不容易看到他了,你为什么还要拒绝他? 为了摆开他孩子般的无赖纠缠,竟然傻到用那种猛烈动作来摆脱他? 他死了。 这下你满意了吧? 你得偿夙愿了,终于摆脱他了是不是? 陈果果,我恨你! 陈果果直直的跪在高飞身前,就像雕塑那样动也不动,愣愣的看着他,一颗心始终不停的往下沉,往下沉,那地方越来越冷,也越来越黑。 风吹过岸边的花木,一朵残花落下,轻飘飘的落在河面上,随着水流打了个旋后,缓缓的向东飘去。 很远处的公路上,穿过警笛的呼啸声,渐渐远去再也听不到。 一只小鸟飞过河面,超低空飞行时在水面上荡起一串涟漪,随着它箭一般的跑远,河面很快就恢复了它原先的平静。 风轻,水柔,陈果果浑身冰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果果慢慢趴在了高飞雄膛上,颤抖的右手不甘心的伏在了他嘴上,渴望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高飞的嘴唇,脸颊都已经随着太阳西斜而变得冰冷,自然不会有任何的呼吸。 慢慢的,陈果果的手抚在了高飞眼皮上,喃喃的说:“死了也好,死了也好,这样一了百了,就再也没有任何牵挂了……高飞,等我,别走太快,等我。到了那边,我们做夫妻,我才不管是不是你小表姨呢,就算是再死一次,你也得娶我。” 说到最后一个‘我’字时,陈果果猛地吸了口气。 神秘的武学中,有种自爆五脏六腑的邪门功夫,是武学高手自杀时的必备绝技,只要深吸一口气,猛地引爆储藏力量的丹田,丹田内突然爆出的力量,就会把五脏六腑爆碎。 五脏六腑都碎了,人自然也就会死了。 陈果果闭眼抬起头,猛地深吸一口气,就要引爆丹田时,一只冷冰冰的手,却忽然捂住了她的嘴巴。 僵硬。 陈果果自爆的动作僵硬,却能睁开眼。 然后她就看到,那个已经死透了的家伙,这时候正得意的笑着,看着她很费力的说:“莫邪征东曾经告诉我说,只要我使出她所教授的‘修罗蛰伏’,就连你也能骗过去--果然是这样,不过装死的滋味很难受,老子下次再也不玩这种游戏了。” 陈果果愣愣的看着他,好像过了一个世纪后,才喃喃的问道:“你没死?你是用了什么修罗蛰伏的功夫,骗我你死了?” “是啊,就是这样。” “那,你有没有听到我刚才说的话?” “当然听到了,要不然我会在你要寻死觅活时,能及时醒来吗?” 高先生很得意,只是不等他再显摆什么,陈果果就猛地掐住了他脖子,嘶声叫道:“这下你给我去死吧!” “哎,别,别,你个臭女人,赶紧松开哥们,赶紧的,我数一二三--唔!” 一张温暖的嘴唇,把高先生接下来的叫骂声,狠狠堵进了他嘴里,蛇儿般滑溜的舌头,一下锁住了他搅饭用的口条。 特么的,为啥每次都让你采取主动,靠! 高飞心中大骂一声,顾不得刚‘活过来’身子很疲惫,一下子把陈果果推开,然后饿虎般的扑了上去,狠狠的。 就在两个人紧紧搂抱在一起,忘情的亲吻时,公园内远处的一根长凳上,铁屠骂着站了起来:“特么的,一对不要脸的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乱来,以后别跟人说认识我。” 喃喃咒骂着,铁屠看了眼西边的太阳,觉得天色还早,完全可以再去做点什么,也不耽误晚上回国的飞机。 -- 田中秀雅曾经告诉梅子,看在换天公子那俩女人可怜的份上,别再用男人来折磨她们了。 康友梅子当然得遵命行事,没有用男人来折磨那俩女人,而是用狗。 也许岛国人的骨子里,在某方面都有着那种变太的需求,所以在两条训练好的大型猎犬扑向那两个可怜的女人时,不但康友梅子感到无比的兴奋,就连那俩惨叫过后的女人,最后竟然也忘情的投入其中。 这让旁边那些白人黑人都有些惊诧,个个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幕,哈喇子流下很长,眼睛是炯炯有神,就算用脚丫子去想,也能猜出这部电影将会大卖,热卖! “哈,哈哈,舒服吧?” 康友梅子狂笑着,拿起一根带刺的皮鞭,扔给一个黑人兄弟:“去,她们需要更大的动力,才会抵达渴望的境界。” 黑人兄弟眼珠子通红,剧烈喘着粗气,接过鞭子就向镜头前走去,刚把鞭子举起来--身后‘摄影房’的门板,却被人一脚踹开:砰! 摄影房内的所有人,都被这声大响给吓了一跳,慌忙转身,就看到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前,看到场地中的那一幕后,眉头皱了下说:“对不起,走错房间了。抱歉,你们继续。” 男人说完,转身就走。 铁屠虽然看不起这种中兴岛国的行业,不过也不反对,毕竟岛国人民为世界上数亿青少年做出了卓绝的贡献,只要不是在华夏,还是值得他尊敬的。 他现在最想的就是能找到李男哲,北朝人的车子就在楼下,可能在和田中秀雅洽谈什么。 铁屠深夜就要回国了,临走前能搞清楚李男哲和田中秀雅有什么阴谋,也算是意外收获吧。 不过,他明明是按照墙壁上的楼层指示图找到了这个房间(这儿标着总裁办公室的),为什么踹开门板一看,却是这样一幕? 铁屠搞不懂,也没兴趣知道这些,道歉后转身就走,想要继续找李男哲俩人的屋子。 “你是谁?想走?哈,给我把他抓回来!” 看出铁屠并没有佩戴本公司的工作证,康友梅子立即就知道他是乱闯的了:你以为你谁啊,踹开门看了后就走,门都没有的! 拿着鞭子的黑人哥们,恼怒铁屠看起来比他还要强壮,颇有要抢走他饭碗的嫌疑,随即大吼一声举着鞭子扑向了门口。 与此同时,其他几个哥们也都纷纷擦拳磨掌的扑了上去。 那两只受惊的猎犬,也发出了吓人的狂吠声。 猎犬狂吠声中,康友梅子就看到最先扑上去的黑人哥们,用比扑过去还要快的速度,嗖地向后飞来,重重撞在了摄影机的三角架上,捂着肚子在那儿打滚哀嚎。 其他几个人比起黑人哥们来说,也好不了哪儿去,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就被铁屠打趴在了地上。 好像没事人似的拍了拍手,铁屠不屑的说:“道歉了还动手,怎么岛国人就这德性--你敢开枪?” 康友梅子双手握著一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对准铁屠厉声喝道:“跪下,要不然就打爆你的脑袋!” “你确定你敢开枪?” 铁屠皱眉,他真不喜欢被一个拍这类电影的女人点着,索性关上房门走向了梅子。 “你、你给我跪下,要不然我真开枪了啊!” 梅子看到铁屠毫无惧色的走过来,下意识的后退着,警告着,见警告无效后,尖叫着闭上眼,就要扣下扳机。 砰的一声,枪声没有响起来,倒是梅子拿枪的右手手腕,被铁屠一脚踢折。 梅子的惨叫声中,铁屠已经伸手接住飞出去的勃朗宁,对着那两只感受到危险后,不停狂吠的猎犬,相继扣下扳机,直接把它们的脑袋打碎了。 虽然岛国人热衷于用别的物种来代替男人,不过铁屠却觉得这是对所有男人的羞辱,既然已经动手了,那就索性杀掉那两只猎犬,顺便问问这些人:田中秀雅的办公室在哪儿? 枪声响起后,狗血迸溅,康友梅子的惨叫声嘎然而止,大家眼里都带着惊恐的眼神看着铁屠,担心在下一刻,就会步那两只狗的后尘。 第1209章 你肯定是在骗我! “田中秀雅的办公室在哪儿?” 铁屠把枪口对准了那个黑人兄弟,一副你不说我就让你变成死狗的冷酷。 黑人哥们自然不想变成死狗,可问题是他真不知道田中秀雅的办公室在哪儿! 他只是换天影视的一名临时演员而已,按照合约拍完小电影后就会拿着不菲的薪水闪人,谁还关心这家公司的总裁是谁,办公室又在哪儿? “我、我不知道,我只是个外来打工的……” 黑人哥们战战兢兢的,还没有把话说完,铁屠就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黑人哥们的腿子被打断,只惨叫了一声,却看到铁屠把枪口对准了他脑袋,连忙咬住了牙齿,再也不敢喊一句。 “你既然是外来打工的,刚才为什么还敢对我动手,这不是故意招罪?” 铁屠冷笑两声,又把枪口对准了其他俩人。 那俩外国人和黑人哥们一样,都不知道总裁办公室在哪儿,在看到铁屠这样蛮不讲理后,肠子都悔青了,痛恨自己刚才干嘛要动手,只得拼命摇晃着手,企图对铁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铁屠才没耐心听他们叨叨什么,很干脆的一枪一个,都打穿了腿子:没有把他们的第三根腿子给废掉,这已经是老铁手下留情了。 “你说,田中秀雅的办公室在哪儿?” 铁屠看向了康友梅子。 刚才梅子下令让人留住铁屠时,他就看出这个女人才是这儿的负责人了,刚才没有直接对付她,而是去伤害黑人哥们几个人,就是要吓唬吓唬她。 要不是迫于康友梅子手里有枪,铁屠也不至于踢断她手腕:老铁是个君子,从来都不屑欺负女人,这要是换上高某人的话,恐怕她早就被抽成猪头了。 “我、我不知道……” 康友梅子勉强说出这句话,双眼一翻白,昏厥过去了。 铁屠皱眉,也没耐心再弄醒她问什么,倒不如去外面找个人问问,扔下勃朗宁正要转身时,却听一个女人颤声说:“我、我知道。” “你知道?” 铁屠看着那个被死狗压在地上的女人,淡淡的说:“他们都不知道,你凭什么知道?” 铁屠以为,这俩女人也是像黑哥们那样的临时演员。 “我、我们不是演员。” 那个女人费力的把死狗推开,抱着膀子颤声说:“我们两个,是、是公子的女人。田中秀雅夺拳后,把我们和公子囚禁了起来,又用这种恶毒的方式来报复我们……” “哦,刚进来时看你们很享受的样子,没想到你们会是被迫的。” 铁屠嘴角挑了一下,说:“带路,如果是真的,那我给你们一条活路。” “她身上有遥控器!” 两个女人一起指着昏过去的康友梅子,说:“用遥控器,就能打开那边的夹墙!” 铁屠果然在梅子口袋中找到一个小巧的遥控器,还看到了一串钥匙。 拎着那串钥匙,铁屠问那俩女人:“能不能打开你们脖子里的项圈?” “能!” “嗯,自己来。” 铁屠把钥匙扔过去,试着摁了下遥控器--对面的墙壁,马上就出现了一扇门。 门里面的空间很大,装潢的也很奢华,不过却有个傻子似的男人,被铁链子牢牢拴在了中间的柱子上,正捧着一盘狗食在吃。 “他就是换天公子,换天影视的总裁,我的丈夫。” 打开项圈的女人,流着泪的说道:“那面墙上,还有一扇门,过了通道又是一扇门,门后就是总裁办公室。” “知道了,你们可以走了。” 对岛国人之间的恩怨,铁屠没兴趣多管,反正钥匙已经给那俩女人了,至于她们会不会带着那啥的公子走人,和他什么关系? 他只关心田中秀雅和李男哲在哪儿。 按照女人的指点,铁屠打开了第一道门,看到了那条光明通道。 走过通道,铁屠打开了最后一扇门。 门刚开,他就猛的一个后翻,就像忽然被大风吹断的木桩子那样,双脚纹丝不动,后脑却几乎碰到了地面。 一颗子弹擦着他的鼻子,咻咻厉啸着掠过,恰好击中被俩女人搀扶起来的换天公子脑门上。 砰! 千朵万朵桃花开! 两个女人惊恐至极的尖叫一声,再也顾不得换天公子了,抱着脑袋趴在了地上。 子弹刚掠过,就像被一根弹簧拉着那样,铁屠猛地弹起身子,炮弹那样冲向门口--正源打出的第二颗子弹,就击打在铁屠后脑着地的位置,从他脚下飞过。 这么近的距离内,铁屠绝不允许正源再开第三枪,身子腾空扑过去后,右脚在通道走廊墙壁上一点,速度加快,钵大的拳头攸地突前,狠狠砸在了正源鼻子上! 正源被李男哲誉为北朝第一狙击手,暂且不管这句话有没有自吹的嫌疑,但第一狙击手不一定也是第一搏斗高手。 铁屠,却是华夏最为出色的近身格斗好手之一,正源一旦没有了枪的威力,接下来就只能被老铁痛扁了。 铁屠意识到正源就是两天前狙击高飞的枪手,再加上要找田中秀雅俩人,压根就没打算要对他客气,俩人刚一照面就痛下了杀手。 砰的一声,正源下巴上挨了铁屠的大礼一脚,立即发出咔嚓一声脆响,他连惨呼声都没有发出来,脑袋就诡异的吊在了后面。 一脚干脆的干掉正源后,铁屠一个翻滚扑进了办公室内。 诺达的办公室装潢奢华,除了正源外却没有一个人影,但是办公室的房门却是敞开着的,还能听到急匆匆的脚步声响,期间有女人高跟鞋发出的特有哒哒声。 铁屠不再犹豫,捡起地上的手枪扑向门口--刚一露头,就看到子弹呼啸着飞了过来:至少四五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站在那边走廊中向这边边射击,边走过来。 “唉。” 铁屠叹了口气,知道行踪暴露后,要想再追杀田中秀雅俩人很难了,低声叹了口气转身飞快的冲进了通道内。 “他来了。” 躲在楼梯拐角处的田中秀雅,没有一丝的惊骇,双眸中反而闪烁着兴奋。 这让李男哲很不解:“田中小姐,你不觉得他太强大了吗?有必要这样……” 田中秀雅淡淡打断李男哲的话,看着他的眼神里带着蔑视:“李君,难道你不认为,一个强大的男人早晚会折损在我手里,这对我来说是一种荣幸吗?” 李男哲嘴角抽了抽:“你、你有把握干掉他?” “没有。世间本来就没有绝对的事儿。” 田中秀雅笑道:“不过,我却有和他同归于尽的充分准备--高飞,你逃不掉的!” -- “陈果果,你逃不掉的。” 感觉快窒息了后,高飞才松开了安归王,抬头看着她紧闭的双眸,脸上露出阴谋得逞后的得意。 不过,他嘴唇上却有血淌了出来,这是俩人狂吻时陈果果给他咬得。 咬得很狠,差点像兔子那样变成三瓣嘴。 等呼吸平稳后,陈果果才缓缓的睁开了眼,看着他平静的说:“高飞,你起来。” 高飞这次很听话,爬起来坐在了她身边。 陈果果翻身坐起,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下巴放在膝盖上,望着河水淡淡的说:“高飞,我不管你怎么样,从这一刻起,你要彻底忘掉我。而我,也会忘记你。” 高飞问:“我问什么要忘掉你?” 陈果果伸出小舌尖,轻轻舔了舔嘴唇上的血丝:“因为必须得忘记,没有任何回转的余地。” 高飞揪下一根草叶,叼在嘴上看着西边的太阳,语气轻松的说:“就因为,你是我拐着玩的小表姨?” 陈果果身子猛地一哆嗦,霍然抬头看着高飞,恶狠狠的说:“这--就足够!你给我记住,我不会再犯错,我不想在死后,灵魂还要受到伦理道德的鞭打!我承认,我是一个魔头,可我也是一个遵从天理的魔头,不是莫邪征东那样变太的修罗!” “别激动,好不好?你先听我说。” “你什么都不要说,这是我们此生最后一次见面,以后就算你死了,我也不会再见你。” 陈果果腾身站起,拍了拍身上的草屑,抬腿就走:“那个包裹里,是三本经书。现在它们都是你的了,你有权处理它们。” 高飞没有看那个包裹,只是叫道:“陈果果,你先别走。” 陈果果没有理他--她已经暗恨自己没什么意志不坚定被高飞搂着狂吻那么久了,真担心自己会被那个家伙死皮赖脸的缠住,所以看都不敢看他,就要加快脚步,用风一般的速度消失。 “陈果果,你不是我小表姨!” 高飞把安归王的胃口吊足了后,才说出了实话。 陈果果脚下一个踉跄,终于停步转身看着他冷笑:“哼哼,高飞,你能欺骗你自己,我却不能。有意思吗?别再犯傻了。” 高飞仍旧坐在地上,昂首看着她:“我没有犯傻,更没有欺骗自己。陈果果,你真不是我小表姨,我和你之间,屁的血缘关系都没有。因为,陈天寿,和我姥姥不是亲姐弟。” “什么?” 陈果果的听觉好像不管事了,高飞说的这样清晰,她竟然没听清楚。 高飞只好大声说道:“你父亲陈天寿,和我姥姥不是亲姐弟。陈天寿,是陈家老人收养的孩子。所以,你,和我之间,根本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丁点都没有!” 就像一尊雕塑那样,陈果果愣了很久,才脸色苍白的说:“你在骗我。” “我没有骗你,我不想发誓,但我老妈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高飞神色平静的说:“要不然,我也不会冒着天下之大不讳,刚才那样对你。你要是不信,可以随我回国问问我妈。” “你在骗我,你肯定是在骗我,你个混蛋!” 陈果果一步一步走到高飞面前,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抬手很狠捶打在了他身上。 第1210章 终于要修成正果了? 人在心情好时,就会觉得所看到的一切很美,看谁都会顺眼,哪怕对面那个大肚腩的老头子,看着沈银冰时的眼神,总是流露出肮脏的光芒。 沈银冰今晚的心情不错,所以才不会怪罪那个总是偷看她的老头子,甚至还有心要提醒他:既然大家都是面对面的坐在一起,你就正大光明的看就是了,何必鬼鬼祟祟的呢?不爷们。 沈狼主心情好,有好几个原因,焦恩佐活着回来冀南,是这些原因中的一个,他的半边脸都被包扎着,也算一个。 只要时机成熟,沈银冰肯定会率先把焦恩佐干掉。, 以前大家还带着点拐弯的亲戚,做事太绝了影响不好,现在得知自己和恩佐哥毛的关系都没有,自然不会在下手时有丝毫顾忌了。 焦恩佐能够活着回来,这证明沈银冰已经彻底控制住了高飞。 焦恩佐被揍得那样惨,也很合她的胃口:我暂时不能让高飞杀你,但他能破了你的相,让你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总可以吧? 这两个原因,只是构成沈银冰今晚好心情的之一,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她在和对面这几个人的谈判中,取得了满意的利益。 告诉这些人,目前在岛国被佷多人玩命争抢的那本《安归经》,只是某人抛出让群狗乱咬的肉骨头,让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召回参与人手,减少损失--这些人做为回报,在和沈银冰经过仔细谈判后,甘心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牵扯和改变利益的合约已经签好,现在是大家喝茶的放松时间,经过刚才和对方唇枪舌剑的谈判后,沈银冰还真是有些渴。 刚喝完一杯,站在她身后的苏青,就为她重新倒满。 “呵呵,让各位见笑了,我就是觉得茶叶味道很纯正,所以多喝一杯。林总,小妹有个不情之请,能不能送小妹一点这样的茶叶,闲暇之余可以仔细品尝一番。” 沈银冰再次放下茶杯,嫣然笑殷殷的望着那个大肚腩老头。 大肚腩老头林总,今儿代表着七杀来的,对外的身份是某汽车商城的老总。 那个年约四旬的妇女,是某地地税局的一个副局长,却代表着破军。 另外两个中年男人,一个是岛国驻华大使馆的工作人员,一个是俄罗斯商人。 这四个人,都是沈银冰邀请到的客人,也是她出卖‘经书是个圈套’利益消息的购买者。 当然了,沈银冰也知道,不管是林总俩人还是这俩国际友人,他们都是相应组织派来谈判的小喽罗,她提出的要求能否被接受,还是他们背后老大说了算。 幸好,沈银冰的要求都被四方接纳了,所以她心情才好。 听到沈银冰开玩笑似的跟自己要茶叶后,林总的目光飞快的从她那双穿了黑斯的腿上挪开,故作豪爽的呵呵笑道:“既然沈总能看中我拿来的茶叶,这可是老林我的荣幸!没问题,明天一早就会有人把茶叶送到北山集团。” “那就多谢林总了。” 沈银冰含笑道谢。 林总笑容微微收敛,淡淡的说:“不过,还请沈总不要忘记,让送茶叶的人把东西顺手捎回来。” “你一定能看到那个东西的。” 沈银冰笑着从沙发上站起来:“几位,告辞了,请留步。” 沈银冰现在是亿万小富婆,又是贪狼的狼主,想喝什么样的茶叶没有? 她刚才和老林要茶叶喝,自然就是为了暗示对方明天早上派人,去她那边拿回那个东西。 老林等人唯有看到那个东西后,才会相信她说的那些,才肯付出谈好的条件。 老林几个人稍稍寒暄了几句,随即站起身目送她带着苏青走出了房门。 听着高跟鞋的哒哒声消失在外面后,老林才轻轻叹了口气:“唉,这个女人谋定而后动,而且还很巧妙的掌握了我们能付出多少的度,真是不简单啊。” 那个在政府上班的女人也说:“嗯,真是后生可畏。不过我不明白,为什么上面的人就甘心让她掌控贪狼,难道看不出她想吞灭我们的野心吗?” “具体的,我也看不出,相信上面早就有所打算了吧。” 老林双手抱拳,对其他三人拱了拱手:“几位,老林先走着了--这次说起来还真得感谢沈银冰,要不是她及时通知我们,我们还在为那个假货而自相残杀呢。” 岛国大使阴沉沉的一笑:“具体是不是这,得等到明天东西到手后才能知道。” 扔下这句话,大使先生走出了房门。 外面走廊中空荡荡的,但是没有楼梯。 因为这儿是地下,只能乘坐电梯上下。 地上,则是一个充满了臭味的家禽市场--谁也想不到,这地方的地下,会隐藏着一个地下建筑。 车子离开家禽市场很远后,沈银冰才拿开了捂着口鼻的手帕,尽管车里没有一点异味。 在她车子的前后方,至少有六辆黑色轿车,里面坐着的全是她在贪狼的护卫。 开车的苏青说话了:“沈总,高飞明天早上八点之前会回来吗?” “他肯定会回来的,他应该很理解我不是在开玩笑。”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随意拿出手机正要翻看,却恰好有一条短信传了进来。 打开短消息一看,沈银冰的脸色蓦地一变,低声喃喃道:“秦紫阳,你终于要修成正果了吗--高飞不在你身边,你是不是会有失落?毕竟,他才是你孩子的亲生父亲。” -- 香港仁爱医院。 产房前的走廊中好几个人,正在不安的走来走去。 甄嘉惠,张雯雯,还有两个秦紫阳从内地带来的保镖。 秦紫阳已经进入产房一个多小时了,但还是没有消息传出来,偶尔有医护人员急匆匆的出入,不过谁问她们里面的情况,她们却是理也不理。 医护人员严肃的态度,让外面这些人的精神更加紧张。 张雯雯站在甄嘉惠身边,不住的咬着嘴唇,等一个拿着血袋的医护人员急匆匆跑进去后,忍不住的说:“甄总,为什么不让秦总剖腹产?” 产前检查,秦紫阳肚子里的孩子个头有些大,要是顺产的话会有一定的难产危险,所以院方建议她剖腹产,反正现在年轻的女人们为了保持身材好看,大多数都采取剖腹产了。 刺啦一到划开肚子,把孩子拿出来,蹭蹭蹭的缝上……一切搞定,实在没必要尝试骨缝开裂,孩子出生时那种撕心裂肺的疼。 但秦紫阳却固执的以为,只有顺产的孩子才是最健康的。 只要孩子能够健康,做母亲的就算是受点疼痛那又有啥啊? 佷多人都知道,从十月怀胎到孩子出生,顺产是所有环节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把孩子直接从肚子里拿出来,就是舍弃了这个环节。 老天爷既然让母亲要遭受生孩子的最后一个痛苦,那么就有着他老人家这样安排的理由--根据相关专家调查:在免疫力等方面上,顺产的孩子,要比剖腹产的孩子高很多。 就因为这个调查结果,所以秦紫阳才固执的要求顺产。 顺产也行,可你倒是在骨缝全开后,把孩子给生下来啊,干嘛在产房中扯着嗓子嚎叫一个多小时,眼看就要奄奄一息了,下面还没有动静啊? 听张雯雯这样问后,甄嘉惠苦笑了一声回答说:“我倒是向秦总建议来着,可惜她很固执,坚持要顺产。看来,不到万不得已时,她是不会妥协的。再等等吧。” 想到医生连血袋都拿进去,做好随时要动刀子的准备,张雯雯就打了个寒颤,开始对生孩子有了种深深的恐惧。 甄嘉惠牵起张雯雯的手,柔声说:“别怕,吉人自有天相,秦总会没事的。” “嗯,她会没事的。” 张雯雯吸了下鼻子,说:“我听人说,女人在生孩子时,如果丈夫在身边鼓励,那么她的信心就会增加。” “对啊,事实上就是这样,可秦总的丈夫……不在呀。” 甄嘉惠说到‘丈夫’这俩字时,想到了高飞,才发现某个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走廊了。 甄嘉惠已经知道了,高飞只是孩子的父亲,他却娶了别人为妻,至于秦紫阳到底算是高飞的什么人,甄嘉惠还真搞不懂,算是侧室吧。 至于刚才那个坐在最远处的男人,才秦紫阳进手术室签字的那个。 “产妇家属呢?” 就在甄嘉惠扭头向楼梯那边望去时,产房的门开了,一个女医生走了出来,摘下嘴上的口罩,一脸的焦急之色。 甄嘉惠连忙迎了上去:“医生,我是产妇的朋友,请问有什么问题?” “不是家属?” 女医生看了甄嘉惠等人一眼,从肋下拿出一个资料夹,翻开看了看问道:“在这上面签字的那个,就是叶心伤,他在哪儿?” “他刚才还在这儿来着,可能是去洗手间了吧?” 张雯雯也很奇怪,怎么一眨眼的时间,叶心伤就不见了呢? “他怎么回事,当前这种情况,他怎么可能擅自离开呢?” 女医生厉声道:“快,把那个叶心伤给我找来!病人现在因为难产而出现在了休克现象,需要产妇的直系家属来签字决定,到底要不要做手术!” “啊,这么严重,我去找!” 听女医生这样说后,张雯雯大吃一惊,转身向电梯那边飞奔而去。 甄嘉惠则抓主医生的手:“大夫,如果您觉得她必须做手术,那就赶紧给她做手术吧,要是晚了……” 医生冷冷的回答:“抱歉,在进产房之前,产妇曾经告诉我们,孩子必须要顺产,如果她在生产中出现什么意外,则有叶心伤作主。现在,产妇难产几次出现休克,却仍然没有放弃顺产。没办法,我们只能尊重她这个母亲的决定。最好让她丈夫进去陪护她,给予她支持和力量。” 第1211章 三个疯狗般的男人! 医院大楼前面有个小鱼池,叶心伤站在前面吸烟,看着在里面游来游去的鱼儿,面无表情。 一个多月前,华夏军方洗白了叶心伤所受的冤屈,在接到高飞带来的那封信后,他马上就离开了北山集团,来到了香港。 叶心伤自从跻身九龙王后,执行任务上百次,可以说是为国家出生入死,马革裹尸了,但结果却被诬陷为通敌卖国,背负黑锅四处逃窜,连累二婶去世。 这次事件,让叶心伤心灰意冷,接受了军方对他的洗雪,却拒绝了所有的赔偿。 他觉得,他已经很对得起培养他的祖国了,已经没有继续服务下去的必要了,索性直接退役,过他自己想要的生活。 离开北山集团后,叶心伤就来到了香港。 秦紫阳在香港,这是他此生中最爱的女人,从九岁那年就决定要把她娶回家当媳妇,就算她以前执迷不悟做过很多错事,更是怀了别人的孩子--但叶心伤相信,他不会在意这些,他会像亲生父亲那样疼爱那个即将出世的孩子,像所有爱自己妻子的丈夫那样,小心呵护秦紫阳。 这一个多月来,叶心伤始终都陪在秦紫阳身边,他觉得他有信心面对任何情况。 但是,在秦紫阳进产妇之前,叶心伤在签字时,却忽然发现,他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样伟大--他,竟然无法接受那个即将出生的孩子。 其实天底下最自私的人就是男人,就算再怎么开明的男人,好像也无法接受自己最爱的女人,生下别的男人的孩子。 尤其是这个孩子,还是男人最好的朋友。 叶心伤无法形容等待孩子出生时的痛苦、矛盾心情,趁甄嘉惠她们交谈时,悄悄的走出了大楼,来到了小鱼池前。 在望着游鱼吸烟的这段时间内,叶心伤不知道自己想了些什么,浑浑噩噩的,面目有些扭曲。 “叶心伤,叶心伤!” 张雯雯跑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你、你怎么跑这儿来了?快,快上去。” 叶心伤这才如梦初醒,茫然问道:“怎么了?” 灯光下,叶心伤的眼底深处,全是无法言表的痛苦。 “紫阳姐难产,即将休克,医生要你签字做决定,是否剖腹产!” 张雯雯一口气说出这些话后,才发现叶心伤情绪很不对劲,呆了一下低声说:“叶心伤,紫阳姐现在需要你,忘记以前那些,明天会更好的。” 说完,不等叶心伤说什么,她就转身向大厅跑去。 张雯雯知道秦紫阳怀的是谁的孩子,也知道高飞三人之间的关系,和以前曾经发生的破事,不止一次的私下里埋怨秦紫阳,以前那些做法简直是太混蛋了,竟然无视叶心伤这样的一个好男人,鬼迷心窍的去做那些破事。 她为叶心伤而觉得不值,甚至觉得这样貌清秀的男人很可怜,在他心情最为复杂,痛苦时,不忍心再多说什么,所以说完后才转身了离开。 叶心伤签字不签字,其实并不重要,反正就算没人签字,医生也不会坐视秦紫阳难产而死的,假如这时候逼着叶心伤去签字做决定,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残忍。 望着张雯雯飞快跑进大厅的背影,叶心伤仍旧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如果现在秦紫阳正在被敌人围攻,就算明知道冲上去是死,叶心伤也会有丁点犹豫,就算死也要把她救出来,或者一起去死。 可她是在生孩子嘛--生别的男人的孩子,他去做什么? 亲眼看着那条小生命出生后,他这个名誉上的父亲会开心的笑,还是会哭? 有人走了过来,来到了叶心伤身边。 叶心伤仍旧没有动,连眼神都没有动一下,却在那个人递上一颗烟时,接在了手中。 铁屠的声音响起:“心伤,去别处随便走走?” 叶心伤这才缓缓转身,看到了铁屠,和站在他身边的高飞。 白蓉站在他们俩人身后,双手抄在口袋中,嘴里嚼着口香糖,一只脚不停的颠着,看着东边的天际,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东边的天已经开始发白,天马上就要亮了,晨风已经提前刮了起来,吹起高飞有些凌乱的发丝,却吹不走他脸上的愧疚。 看着高飞,叶心伤笑了:“怎么,事情都处理好了?” 高飞点了点头,双手捧着火机给他点上香烟:“嗯,基本都处理好了,一切都很顺利。” 叶心伤吐了个烟圈,歪着下巴看着高飞,嘴角带着讥讽:“你来,是要看你儿子出生的吗?哦,产前做过检查,那孩子是男孩。” 高飞没有说话,闷头吸了一口烟。 铁屠嘴角抽了下,转身走向了白蓉。 高飞,和叶心伤都是他的兄弟,他不知道该怎么调解此事。 秦紫阳怀了高飞孩子这件事,只能说是她咎由自取,怪不得高飞,却是对叶心伤最大的不公。 铁屠能理解叶心伤此时的心情,也知道高飞现在心里是多么复杂,身为他们最铁的兄弟,却不知道该怎么插手这件事,唯有在心中暗叹命运弄人。 “怎么不说话呢?是不是暗中很开心?” 叶心伤笑着耸耸肩,认真的说:“高飞,恭喜你,恭喜你后继有人……” “滚你么的!” 叶心伤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忽然大叫一声,抬手狠狠砸在了他鼻子上。 喀嚓一声,叶心伤的鼻梁塌了下去,仰面狠狠摔倒在了地上。 “特么的,叶心伤,哥们看不起你这样的怂货!以前明明有机会把秦紫阳干掉,你特么的却没有一点男人该有的勇气,任由她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哥们不在乎,她特么的敢送货上门,哥们就吃了她!怀了我的孩子?哈,这特么的算什么呀,只能说你太傻比了,放着这么好的娘们不糟蹋,却送给老子来享受,这会儿又酸溜溜的了,你特么的还是个男人吗?告诉你,以后她再敢送给我,我特么的照样敢吃!” 高飞嘴里大骂着,一边抬脚狠狠踢着叶心伤,狂风暴雨般就像踢一个木桩那样,把他踢得满地打滚,无法站起来。 “高飞,你特么的有病啊你!?” 旁边的白蓉,看到高飞悍然动手后,大吃一惊高叫着就要冲过来,却被铁屠一把拽住。 她猛地一甩,吼道:“松开,没看到那家伙发疯要打死心伤了!” 铁屠牢牢握著她手腕,轻松一笑:“别管,死不了人的,这就是俩见人,该死却死不了的那种。” “什么呀?” 白蓉有些纳闷的刚问出这句话,正围着叶心伤狠踹的高飞,忽地转身高举着拳头扑了过来:“你骂谁见人呢!” “骂你!” 铁屠大吼一声,抬脚狠狠踹在了高飞的肚子上,直接一脚把他踹进了小鱼池中。 噗通一声,水花四溅,一条鱼飞了出来,在地上亡命的蹦着。 铁屠不给高飞爬起来的机会,一把推开拦着他的白蓉,纵身扑到小鱼池边上,采住高飞的头发,狠狠摁向了水里。 “老铁,你冷静一下,他是疯狗,你也是吗?草!” 白蓉尖声叫嚷时,叶心伤已经从地上弹身跳起,揪住鼻子猛地一提,错位的鼻梁骨随即复位,瞪着俩血红的眼珠子,狂吼一声扑到了铁屠背后,一个大脚就把他踢进了小鱼池。 接着,他自己也跳了进去,高声喊叫着,对那俩人一起下手狠揍。 铁屠和高飞也嘶声吼着,看也不看揍得是谁,只是全力向其他俩人狠揍。 眨眼间,三个人在小鱼池内乱殴了起来,谁也不知道在揍谁,谁也不知道被谁揍,就像三条疯狗那样,在齐膝深的水里厮打着。 “沃曹,你们这俩见人敢打我家老铁,真是活够了!” 看到自家老铁被卷进厮打中后,白蓉怒了,纵身飞上小鱼池的池沿,刚喊出这句话,也不知道是谁的一只脚,就狠狠踹在了她小腿上,让她咣当一声就摔倒在了地上,仰面看着黑色的夜空,喃喃的说:“疯狗,一群疯狗!” 哗啦,砰! 被一脚踹醒了的白蓉,站在小鱼池老远的地方,双手抱着膀子嘴里嚼着口香糖,不住的喝彩:“好,这一脚踢得好,老铁,揍死高飞那个混蛋--哎哟,叶心伤,你特么的敢踢我家老铁下面,小心大爷我废了你……那谁,保安是吧?滚一边去,这儿没你们什么事,再不走,小心我把你们给废了!” 看到一个娘们这样气势汹汹的后,闻声赶来的医院保安,都没敢向跟前凑:揍吧,揍吧,反正完事后要被罚款的。 砰! 铁屠和叶心伤俩人,齐齐一拳打在高飞肚子上,直接把他动水里轰到外面地面上后,俩人都停下了手,相互看了眼,随即收回了拳头。 “么的,好久没有这样痛快过了。” 铁屠抬脚坐在了池沿上,叶心伤也跟着坐了下来,冲白蓉勾了下手指:“小白,拿烟来抽。” “你抽个头!” 白蓉骂了一声,还是从地上捡起不知道谁掉的烟盒,扔了过来。 叶心伤直接拿出三颗烟,叼在嘴上刚点燃,铁屠就拿走了一颗。 叶心伤拿下一颗,用力一吐,第三颗烟就砸向了高飞。 死鱼般躺在地上的高飞,及时张嘴,叼着了那颗烟,用力吸了一口说:“吸完这颗烟,我就上楼。” 叶心伤跳了下来,冷冷的说:“你敢进来,我一定会把你的第三条腿打断。” 经过高飞身边时,叶心伤就狠狠在他背上踹了一脚,这才骂骂咧咧的走向了大厅那边。 铁屠擦了把脸上的水,晃荡着双脚说:“高飞,我说你们两个是见人,你们信不信?” “是,我们是见人,你呢,还能好到哪儿去?” 高飞呲牙咧嘴的坐起来,伸出手对白蓉说:“小白,拉大爷一把,你男人好像把我腰板给打折了。” 第1212章 他究竟要做什么! “你们猜,叶心伤会跟秦紫阳怎么解释他这幅狼狈样子?” 把高飞从地上拽起来后,白蓉顺手把他嘴上的香烟夺走,叼在自己嘴上,狠狠吸了一口。 “小心我传染给你艾滋病。” 高飞抚着青肿的腮帮子,抬头看着医院大楼,淡淡笑道:“他肯定会说,刚才把我狠狠揍了一顿,还把劝架的老铁也连带上了,直到打的我们跪地求饶,警告我有多远就滚多远后,这才心满意足。” “切,心伤才不会这样嚣张呢。” 白蓉撇撇嘴,又看向了铁屠。 “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吸烟。” 铁屠抬手把白蓉嘴上的烟夺过来,随时扔在了水中:“他肯定会这样说的,要不然咱俩打赌。我要是赢了,以后咱们在一个房间睡觉。” 白蓉脸儿一红,冷笑:“哼哼,想得美,小心我半夜把你给踹下来,就像那晚--咳,这会儿有些冷了哈,也不知道秦紫阳生出来了没有。” -- “尊重你的意思,我没有签字让你做手术,我陪你一起顺产。” 好像落汤鸡似的叶心伤,坐在手术台一边,双手牢牢握著秦紫阳的左手。 按照规定,产妇在手术台上时,是不允许别人进来的,就是丈夫也不行,免得发生感染等意外。 不过现在秦紫阳拒绝做手术,要求必须顺产,那么就没这方面的顾虑了。 再说了,甄嘉惠已经把高达三十万的红包摔在医生面前,叫嚣着只要能让产妇顺产,安保大人孩子平安,这些都是小费! 没谁不喜欢红包的,尤其是这种不违反的红包,反正受疼的又不是医生们自己,何乐而不为啊,所以就让叶心伤进来了,鼓励产妇。 秦紫阳脸色苍白,甚至还有了死灰色,额头冷汗淋漓,好像叶心伤那样从水里捞出来似的,剧痛让她说话都说不清,但她仍旧倔犟的笑着,颤声问:“你、你怎么搞成这样的?鼻青脸肿的样子,好、好丑。” “刚才,高飞那个混蛋,竟然抢着要来产房陪你。” 叶心伤昂起下巴,满脸都是骄傲的模样:“结果被我狠狠揍了一顿,顺便把劝架的老铁也收拾了,直打到他们跪地求饶,又警告他有多远就滚多远后,我这才心满意足的来陪你。” “真的?你、你把那个混蛋给打的跪地求饶了?” 秦紫阳的眼神一亮,苍白的脸上攸地浮上一抹红色:“可惜,我、我没有亲眼看到--啊!!” 随着秦紫阳的嘶叫声,叶心伤猛地握著了她的手,却把左手放在了她嘴上。 秦紫阳当即咬住,狠狠的咬住,就像啃猪蹄那样,一口就见血了。 “出来了,出来了!” 三个妇科医生齐声大叫,语气里全是欣喜:三十万啊,捏捏的,这下总算拿到手了! 其中一个飞快的抄起婴儿,另外一个拿着剪刀,喀嚓一声把脐带剪断,第三个麻利的把脐带挽了个死结,接着在到转过来的婴儿小屁屁上,用力拍了一下。 “哇,哇!” 嘴里吐出一口羊水的婴儿,四肢乱挣的喊出了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声。 很嘹亮,一听就知道是个带把的。 “孩子顺产了!” 望着医生手中那个粉红色的小肉团,叶心伤浑身的血液蹭地燃烧起来,一种无法表达的爱意,和骄傲是油然而生,全然忘记了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他只知道,这个孩子是他最爱的女人生下来的,任何时侯,孩子都会喊他一个人爸爸,孩子的母亲心里也只有他一个人--这,就足够了,别的都是过眼烟云,不值一提。 “紫阳,真是个男孩呢!” 叶心伤低头看向秦紫阳时,她已经昏厥了过去。 叶心伤的到来,代表着他正式接受了她的儿子。 高飞的到来,被叶心伤狠狠收拾一顿,则代表着俩个男人之间,因为这个孩子而产生的隔阂,彻底的消失。 这俩男人,一个是她唯一的爱人,一个是她儿子的亲生父亲--不管她以前做过多少错事,只要这俩男人能够一如既往的是兄弟,一起来照顾她的儿子,她就算是死,也能瞑目了。 她甚至希望自己能难产而死,来解开叶心伤的心结:这才是她坚持要顺产的唯一原因。 孩子顺利出生,高飞和叶心伤和解,让在鬼门关前挣扎许久的秦紫阳,终于了却了心愿,再也无法坚持,昏厥了过去。 就在医生们给秦紫阳做着紧张的必要工作时,张雯雯飞奔出了大厅,跑向了小鱼池那边,兴奋的叫喊道:“生了,生了,母子平安!是个男孩,七斤九两,好胖的一小子!” 刚才高飞三人在这边打架时,张雯雯等人就趴在窗口向这边看,所以才知道他来了,孩子一出生马上就跑来报喜了。 啪! 高飞和铁屠抬手,击掌庆祝。 张雯雯也凑了过来,举起了右手看着高飞。 “雯雯,你变漂亮了。高了,身材也好,气质上来了。” 高飞笑着,和她轻轻拍了一下。 从去年受伤被莫邪征东带去地下楼兰后到现在,大半年来,高飞还是第一次见到张雯雯。 他早就知道张雯雯退学,跑来香港跟着甄嘉惠做歌手的事儿了。 不过,这些事情都是安归王一手操办的,假如换成高飞本人,当初绝不会允许张雯雯退学,来娱乐圈的。 “是吗?有多漂亮?有沈银冰好看吗?” 听到高飞的衷心赞扬后,张雯雯眼睛顿时一亮。 高飞没有说错,退学后来到香港的张雯雯,经过甄嘉惠大半年的职业训练,自身气势有了质的改变,再加上人家老妈本来就号称华夏第一美女,不变漂亮才奇怪呢。 听张雯雯提到沈银冰,高飞眼里就带有了尴尬之意。 当初张雯雯向高飞表露心迹时,他还以为她在说孩子话,为了安慰她才敷衍她,说等她真正长大后,会考虑她的建议啥的。 现在张雯雯真的长大了,用沈银冰来暗示高飞别忘了当初的约定,这让他有些不适应,为了掩饰尴尬,抬手在她脑门上揉了几下,又抽了她一下后脑:“小孩子家家的,哪儿来这么大的虚荣心?好好做你喜欢的事业,我支持你!” “我不再是小孩子了,你也答应过我,答应过我妈妈,以后要好好--咳,算了,不和你聊了,甄总过来了。” 忽然发现白蓉正好奇的审视着高飞和自己后,张雯雯意识到不能再说下去了,赶紧找借口退到了一旁,心里却在盘算着,下一步该怎么办。 “高少,您好。” 穿着一身职业套装的甄嘉惠,款款走到高飞面前,毕恭毕敬的给他弯腰行礼。 这是一个聪明女人,从和高飞联手创建天涯影视公司的那一天开始,她就放平了心态,从不奢望会和高大少发生点什么关系,只求能够在他的庇护下,完成自己的梦想。 事实证明甄嘉惠是对的。 秦紫阳赶来香港后,经过几次暗中试探,确定她对高飞不存在任何奢望后,马上就启动了计划,大批的资金,和让人眼红的人脉,在短短半年内,就让天涯影视公司成为了香港的一流影视公司,旗下有着数名国际大腕,甚至还有美国、英国的几个一线红星,也和公司签订了短期合约。 在美国离子基金,英国菲利普家族的支持下,天涯影视公司纵横亚洲很简单,现在几方已经开始商议进军好莱坞了。 甄嘉惠,目前担任天涯影视公司的老总,昔日那些被她仰望的公司老总,现在都腆着脸的来巴结她,让她隐隐成为了香港影视圈的老大。 但甄嘉惠却很清楚,目前她能得到这些,都是因为眼前这个鼻青脸肿的男人。 绝不能失去他的支持,要不然一切都会成为泡影--这是甄嘉惠必须坚持的信念,所以在不缺少美女的高飞面前,她绝不会显摆她的姿色,而是摆出了忠心的下属姿态。 甄嘉惠的表现,让高飞很满意,主动和她握了握手,鼓励了几句,就回了大楼内,她得帮着叶心伤去照顾秦紫阳。 “这个女人很聪明。” 铁屠走过来,看着甄嘉惠的背影说:“高飞,我现在都开始羡慕你的女人缘了。真是奇怪了,大家都是男人,你凭什么能交到这么多有能力的女人?” 高飞还没说话呢,白蓉那边就冷哼了一声。 外形冷酷的老铁,马上就认真的说道:“不过,你身边的女人加起来,也不如我家小白一个人。” “我也是这么觉得。” 高飞很狗腿的对白蓉笑了下,抬头看着天:“天快亮了呢,秦紫阳产子的消息,应该被好多人知道了吧?” 铁屠神秘的一笑,低声说:“你说,那个女人会不会在睁眼看到你后,回恭喜你喜得贵子,又假模假样的问你,为什么不来守着紫阳?” 高飞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越来越亮的东方,脸上带着神秘的微笑,很装比的那种。 -- “爷爷,是个男孩,重七斤九两!” 高云华扣掉手机后,一脸的兴奋:“这个孩子,可是血脉纯正的华夏人,是咱们高家真正的第四代大哥!” “呼!” 高老头重重吐出一口气,觉得无比的轻松,却又无比的遗憾:“唉,可惜啊,他却不能回高家--云华,等会儿你亲自去那边报个喜讯吧,让他安心。” “好的,等那边上班后我就会去。” 高云华点头答应,张了张嘴巴,欲言又止。 高老头说:“有什么,你就说什么好了。” “是,我说完就走。” 高云华站起身,低声说:“小雅,好像也在岛国。昨天傍晚,有人看到他去了换天影视。还有张家那小子。” “他要做什么,究竟要做什么!” 高老头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抬手狠狠拍了下书桌,张嘴刚要骂,却颓然的叹了口气,摆摆手示意高云华可以走了。 第1213章 浴室内的死尸! 高老头戎马一生,见识过无数的大风大浪,自觉英明神武从没犯过不该犯下的错误。 但让他羞恼成怒的是,临老了,却在处理高飞兄弟俩人的事情上,犯了大错:当初,就不该把高飞逐出家门,应该换成高雅的! 高飞和高雅兄弟俩人,都是高健城和方小艇的亲儿子,只是一个在外流浪26年之久,一个却是看着从小长大的,说是在感情上是一样对待的,但在重大决策上时,终究有所偏向。 再加上高飞独自在外闯荡惯了,所以让他离开高家是唯一的选择,毕竟高雅从小就生活在蜜罐了,这些年来打理春树集团也没犯过什么大错误,针对高飞只是怕被他分走某些东西罢了,只要把高飞分出高家,高老头相信高雅会取得心理平衡,安心为高家做贡献的。 可高老头真没想到,高飞明明已经被分出去了,高雅为什么还不满足? 难道,他非得让高飞死了,才能确保他在高家的地位不受到威胁? 高老头想不通,也开始后悔把高飞分出去。 但事情已经这样了,就算他再后悔,总不能再把高雅分出去吧? 高雅为什么会出现在岛国,别人也许还会觉得他年轻爱玩,去国外放松一下也没啥,高老头却不这样认为:换天影视是个什么所在,北海道目前又是为什么混乱,他比很多人都明白,所以能猜出高雅为什么去那边。 高雅对付高飞的心,不死啊。 看着爷爷那好像忽然苍老的脸,高云华真不忍心说出下一个消息,可也知道不说是不行的,那样可能会造成爷爷的错误判断。 他在走到书房门口时,才低声说:“我们的两个人跟踪小雅去了换天影视,到现在--还没有出来。” 高老头的脸,猛地一抽,双拳紧攥,吐出了一口长长的气,随即缓缓说道:“我会安排的,你去吧。” 高云华轻轻关上房门后,高老头沉默很久,才拿起了书桌上的电话,左手连续摁完了号码,刚缩回手那边就有个男人的声音响起:“老领导,我在。” “去查在岛国北海道的换天影视,找到那两个人,如果他们不幸牺牲了,不要客气。如果他们还活着,把他们给我带回来。我赋给你全权负责,必要时可以大开杀戒,包括高雅。” 说到最后这四个字时,高老头拿着电话的手颤抖了下。 那边人低声说了个是。 高老头摁断了电话,又开始拨号。 -- “高少,你确定要杀掉这两个人?” 田中秀雅轻轻踢着右脚,穿着黑丝的小腿看上去那么完美,随意的动作都能惹人心跳,李男哲的目光就始终跟着那只脚。 高雅坐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红酒,看着玻璃那边屋子里的两个人,淡淡的说:“我不喜欢被人跟踪,我也不管他们是什么人。只知道冒犯我的人,必须得死。” “简单。” 田中秀雅笑着,对寇边三郎摆了摆手手。 寇边三郎拿起通话器,低声说了句什么。 然后,坐在高雅旁边的张耀明,就看到那边屋子里被蒙着头的两个人,身子猛地向后一仰,额头上多了个血洞,鲜血呲呲的窜出老远。 一瞬间,张耀明就觉得手脚冰凉。 高雅虽然没有告诉他,一路跟踪他们的这俩人是什么人,但他却能隐隐猜出这俩人的身份。 现在,他们就在他眼前被人枪杀,死后尸体马上就被装进了麻袋中抬走了。 张耀明目光呆滞,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深渊,再也没有了爬上来的机会。 高雅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晃了晃二郎腿对田中秀雅说:“你确定那本书是假的了?” “只能是假的。” 田中秀雅无声的笑了下,说:“要不然,你那个哥哥和他的同伴,不会这么快的就离开,相信最迟到后天,这个消息就能确定了。” 李男哲不甘心的说:“这次就这样算了?” 田中秀雅还没有说什么,高雅就寒声问道:“那你的意思呢?” 李男哲侧脸看着高雅:“我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要高飞死!” “就算他死,也不能死在你手上,因为你不配。” 高雅脸上浮上轻蔑的笑容。 “你!” 李男哲蹭地一声站起来,低声吼道:“你敢羞辱我?” “你们已经习惯了被羞辱,也从来不把被羞辱当回事,这有什么好说的?” 高雅一脸的满不在乎。 李男哲还要再说什么,田中秀雅出来打圆场:“好了,两位来北海道是为了帮我夺取换天影视的,夺到经书干掉高飞,最多算是捎带着。虽然高飞漏网了,但不管怎么说,我们的主要目的都已经实现了,当前最需要做的就是要团结。只要我们能团结在一起,以后有的是干掉高飞的机会。” “以后怎么样,我等不起,我只是知道这次我来北海道的结果,很失望。” 李男哲不等别人说什么,就站起身走了出去。 他是得知高飞会来北海道后才赶来的,为此还带来了最得力的手下正源。 消息是焦恩佐卖给他的--恩佐哥早就在沈银冰找高飞摊牌时,就确定他会来,于是就把消息大价钱卖给了李男哲。 现在焦恩佐能及时了解到李男哲和高飞的矛盾,并从中谋取利益,完全得益于贪狼强大的情报系统。 花大价钱从焦恩佐手中买到消息后,李男哲希望能干掉高飞,到时候黑锅却由田中秀雅来背,他屁事的关系也不会有。 除此之外,李男哲对无数人争夺的那本经书,没有一点点兴趣。 可结果呢,正源死了,不是高飞杀的。 想到正源死了后的惨样,李男哲就会全身打颤,开始后悔这次的岛国之行,准备等天亮后马上取道华夏返回北朝。 看着李男哲的背影,寇边三郎的左手动了动,田中秀雅却微微摇了摇头,没事人似的笑道:“高少,没必要和软骨头的北朝人生气,他现在退出去也好,咱们双方也该好好讨论一下以后的合作了。” 高雅看着她,沉默很久后才说:“我有两个要求。第一,他必须得死。第二,我要那几本经书。你答应我的要求,我会在华夏给予你最大的支持,这就是我们的合作。” 田中秀雅有些纳闷:“高少,你要那几本经书做什么?” 高雅笑着晃了晃杯子,淡淡的说:“如果没有这么多人为抢到一本经书而厮杀,我还是不会在意的。虽然你没有问清楚换天公子为什么要抢夺经书,但我想你该明白那几本经书的重要性,并在心里渴望也能得到它们了吧?” 田中秀雅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沉殷很久后才说:“好,我答应你。经书再重要,也比不上我哥哥的大仇。” “合作愉快。” 高雅放下杯子站起身,看了眼仍旧呆坐在沙发上的张耀明,低声说:“他需要人安慰一下。” “我明白。” 田中秀雅笑着,目送高雅走出房门后,轻轻拍了下双手。 套间的门马上就开了,两个全身穿只披着一层黑色轻纱的欧美女郎款款走了出来。 田中秀雅指着张耀明:“伺候好这位先生。” “耶斯。” 那俩欧美女郎答应了一声,吃吃笑着走到张耀明身边,一人一根胳膊把他架出了屋子。 “寇边君,你也去休息去吧,天快亮了。” 田中秀雅抬手,轻轻打了个哈欠。 “哈依。” 寇边三郎弯腰鞠躬,却没有走。 他要先送公子去休息。这是他的职责。 田中秀雅对寇边三郎的反应很满意,踢掉脚上的红色高跟鞋,穿着斯袜行走在猩红的地毯上,脚步轻盈就像仙女。 寇边三郎跟在她身后,目不斜视,直送到由七八个黑西装守护的一个楼层后,才再次躬身行礼,转身去了。 田中秀雅对那些弯身恭声喊公子的黑西装们,大度的露出个微笑后,开门走进了屋子里。 这个房间,同样是换天公子为自己所准备的,里面装饰豪华,不次于沙特王子的寝宫。 这是新的总部大楼的最高层,如果有人想来这儿伤害公子,必须得经过三十七层楼,二十八个关卡,或者除非变成猴子,从天台上方爬进来。 铁屠侥幸闯进过的那间屋子,只是一间办公室而已,安全系数没法和这儿比。 屋子四处洋溢温馨的安全感,让田中秀雅悠忽轻松了起来,甩掉身上的衣服,露出了完美的身体,从旁边挂衣架上拿起一条白毛巾,走向了浴室。 劳累几乎整个晚上后,泡个热水澡再去休息,才是最舒服的享受。 田中秀雅推开了房门--瞳孔就骤然一缩:浴室内,竟然悬挂着一具尸体。 这是一具女人的尸体,没穿寸缕,身材臃肿,舌头吐出了老长,眼珠子都瞪了出来,眼球带着浓浓的惧意。 康友梅子。 这具不该出现在田中公子浴室内的女尸,竟然是康友梅子,她的身子微微转动着,慢慢把后背对向了门口。 死尸的后背上,用红色颜料写了一行字:高飞是我的男人,就算要死也该死在我手里! -- 凌晨时才休息的沈银冰,睡了不到四个小时就睁开了眼睛。 手机上的闹钟响了,现在是早上八点。 以前她也定时,但最晚也是冬季的早上七点。 她这次定到早上八点,就是给某个男人最后的期限。 “呼。” 轻轻吐出一口长气后,沈银冰侧脸向卧室内看去,眼睛马上就像两轮月亮那样弯了起来:那边的沙发上,躺着一个男人。 从他衣服上的褶皱、和稍稍响亮一点的鼾声来判断,就能看出他现在多么劳累。 想想也是,一个在岛国连续三个晚上没有好好休息的家伙,连夜赶回冀南来到她家里,要是不累才奇怪呢。 “咳。” 沈银冰轻咳了一声,从窗上坐了起来,倚在了窗头上。 第1214章 拿开你的脏手! 沈银冰咳嗽的声音不大,但已经足够高飞醒来了。 他只是翻了个身,背对着沈银冰面对着沙发,抬起右脚架在了沙发帮上,好像抱住树干的树袋熊那样,动作一点都不斯文,喃喃的说:“就不能让我多睡会儿吗?” 沈银冰淡淡的说:“生前何必久睡,死后必定长眠。” “没劲透了。” 高飞放下腿子,呵欠连天的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却仍然闭着眼,身子东倒西歪的看来随时要躺下。 “几点回来的?” 沈银冰掀起盖在身上的毛毯,丝毫不介意自己优美的身段暴露在高飞眼前,纤巧的脚尖挑起拖鞋,下了地。 高飞这才睁开眼,打着哈欠肆无忌惮的欣赏着她的身体,声音里带着疲倦:“在你说那句梦话时,我刚要躺下。” 沈银冰黛眉微微一皱:“我说梦话?我说什么梦话了?” 高飞揉着鼻子,说:“你说,我是你的男人,我就算是要死,也得死在你手里--你这是在对谁说的?” “我真说了?” 沈银冰眸子转动了一下,随即不屑的耸耸肩:“那是对田中秀雅说的。” “对她说的话?” “昂。” 沈银冰微微昂着下巴,轻哼一声:“哼,她以为我们帮她夺到换天公子的权力后,就可以肆意妄为了,还敢暗算你,真是岂有此理。你现在是我的私有财产,除了我之外,包括你爹妈在内的任何人,都不许打你的主意,她一个小小的鬼子货,以为和焦恩佐他们合作就能翻了天?” 高飞对沈银冰说他是她的私有财产这句话很不满意,不过看在某些事上也就装做没听到,斜着眼的问道:“你打算怎么教训她?” “已经做过了,就是让人杀了她一个爪牙,挂在她自以为很安全的浴室内,在死尸的后背上写了我梦中说出来的话,算作是警告她。如果她下次还敢自以为是,就再也没机会看到这类的警告了。” 沈银冰双手抱在雄前,慢慢走到沙发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高飞:“见到那个女和尚了没有?” “见到了。” “她呢?” “走了。” “走了?” 沈银冰问:“去哪儿了?” 高飞眼里浮上浓浓的惆怅,淡淡的回答:“去她该去的地方了。” 沈银冰又问:“她甘心就这样放弃你?” 高飞上下打量着沈银冰,欣赏着她优美的身材:“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沈银冰缓缓的说:“我就是觉得,那个女人对你很痴情,为了你甘心重出江湖,见面后怎么舍得离开你?而且,她有着千变万化的本领,谁知道她会不会变成高飞,坐在我面前和我说话?” 高飞的脸色阴沉了下来:“你怀疑我是安归王变成的。” “你要是我,会不会怀疑?” “会。” “那你说,你该用什么方式来证明你不是安归王?” “沈银冰,这样说就没意思了啊。别以为我没察觉到你的人在北海道盯梢我。如果你的人没有尾随她飞回泰国,看到她进了那家寺庙,你会安心的站在这儿和我说话?” 高飞有些恼怒的站起身,解开了裤腰带:“好吧,既然你不相信我是高飞,那我就给你看看,但你得付出可观的观赏费!” “留氓,你敢!” 沈银冰嘴里虽然骂着,可却没有丝毫闪避的意思,俩眼直勾勾的盯着高飞的下面,直到他作势要把那个东西拿出来时,才猛地转过了身,脸色通红。 她现在虽然自暴自弃了,也不再在乎任何事,可她终究是个没经历过男人的女孩子,这么近距离的看到男人的特征,的确会害羞。 “女人就是口是心非,明明刚才看我宝贝时目不转睛的,却偏偏在下一刻就装做很纯情的样子,让人恶心。” 高飞喃喃的骂着,提上裤子走出了卧室:“我去洗澡,别再偷看,小心老子宁可冒着做太监的危险,也要把你给办了。” “臭留氓,谁稀罕看!” 沈银冰脸色更红,恨恨骂了句问道:“东西呢,拿来没有?” “就在沙发垫子下面。” 高飞咣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这个臭留氓,真不要脸,那东西长的那么夸张,真恶心。” 想到刚才看到的那个东西,沈银冰还真是有些恶心,心底却偏偏腾起一抹异样的感觉,赶紧深吸了口气走到沙发前,从垫子下边拿出了个塑料袋。 高飞猜的没错,沈银冰明明已经派人在岛国盯梢他和安归王,她的人现在也暗中跟着安归王飞往了泰国,可还是不放心,非得亲自验证一下高某人的男人身份才行。 没办法,那个魔女可是能千变万化的,不这样小心可不行。 沈银冰坐在沙发上,把塑料袋内的东西倒了出来。 这是一本黑色封皮的书,上面写着三个小篆:安归经。 这本书,正是在过去一个月内,在华夏十七地市和小半个岛国,引起轩然大薄的假经书。 也是高飞抛出去的肉骨头。 到现在为止,已经数百人为这本书丢了性命,被高飞玩弄于股掌之中。 这本书,还是沈银冰向其它组织谋取利益的证物,等会儿上班后,会把它交给老林的人。 沈银冰随手翻了一下书,从中嗅到一股子浓重的血腥气息,几乎每一页都有血迹,后面的书皮更是被鲜血染成了黑红色,味道让人闻了想吐,赶紧把它装进了塑料袋内。 想想也是,这本经书害死了数百人,几经辗转数十个短命鬼的手,沾上血迹也是很正常的,甚至已经是鉴定它是不是‘真品’的最佳证据。 砰的一声,就是沈银冰强忍着难闻的血腥气息翻开经书时,房门被人踹开,愕然抬头一看,就看到刚出去的高飞一脸凶神恶煞的模样站在门外,狠狠的瞪着她。 “你有病啊,不是去洗澡了嘛,干嘛踹门吓我一跳!” 沈银冰很生气,把经书重重拍在了案几上。 高飞好像在咬牙,声音从牙缝中挤出来,好像毒蛇吐信子的声音:“沈银冰,我问你,你派去跟踪安归王的人,是不是要伺机暗算她?” 听高飞说起这件事后,沈银冰扑哧一笑,脸色明媚的娇声说道:“哟,我以为你干嘛发这么大脾气呢,原来是担心你的老青人会不会受伤害呀。” 高飞快步走到沙发前,抬手掐住她的脖子,脸色狰狞的问:“说,你要用什么歹毒的手段!” “拿开你的脏手!” 沈银冰挣扎着,明明脖子被掐的连气也喘不过来了,但仍旧冷笑:“嚯嚯,是,我是让人有机会就做掉她。她假扮你骗了我那么久,我都没有看出来,为了确保她以后不会变成你的样子来戏弄我,唯有她死了我才会放心。” 高飞样子很吓人,手劲也很大,可他却不敢把沈银冰掐死,只能叫花子咬牙穷发狠:“说,你对她做了什么?” “安归王武功超绝,连你和铁屠叶心伤这三个废物都对付不了,我的人哪有伤害她的本领?” 沈银冰也咬牙,只是笑的很开心:“可你们这三个废物根本搞不懂,事件最可怕的不是武力,而是谋略。比方,当某个漂亮的女和尚出了机场后,乘坐了一辆出租车回寺庙,结果出租车却在半路上轰的一声--咯咯,高飞,你以为安归王真是那种钢筋铁骨,炸不烂的主--呃!” 沈银冰得意的笑声,被双眼中充满杀意的高飞,用力掐断:“沈银冰,你个见人,我要杀了你!” “有、有本事就动手。” 沈银冰现在眼前金星直冒,明确感觉到自己大脑内开始有空白,也许会在下一刻就能听到咽喉碎裂的响声,只是她却固执的瞪大一双没有焦距的眸子,哑声叫道:“其实,其实我早就不想活了……我被世界上所有人都抛弃,没有男人敢爱我,完全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没有死,就是不想看到你幸福,要拉着你一起去死!高飞,你是我的,你是我沈银冰的,我死,也得把你带走!” 高飞嘴角不住的跳着,手背上青筋崩起时,却又松开了手,颓然坐到在了沙发上。 他倒是很想干掉这个疯狂的女人,可却知道她的死,会连累很多无辜者殉葬,所以就算是再怎么想杀她,可最终也只能松开她。 “咳,咳--” 沈银冰双手抚着脖子,剧烈咳嗽着,然后大张着嘴巴好像离开水的鱼那样,过了老大一会儿嘶声问道:“你怎么不杀我?咯咯,是不敢吧?是怕会有佷多人因为我被你杀死,就去给我陪葬吧?”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疲惫的闭上了眼睛。 看到高飞示弱后,沈银冰更加得意:“高飞,如果我是你的话,在听到自己的老青人很可能被干掉后,肯定会下手的,哪管别人的死活?高飞,不能不说,你很没种,白长了那么大一个东西。你那东西,好像就是个装饰品吧?哈,哈哈!” “你这样笑着说脏话的样子,真丑。” 高飞睁开眼,眼神从愤怒变为轻蔑,再从轻蔑变成痛苦,嘎声说道:“你知道吗?就算你不去暗算安归王,她也不会再见我了。因为……” 沈银冰吸了下鼻子,淡淡问道:“因为什么?” “因为。” 高飞站起身,抬头看着天花板说道:“她的父亲陈天寿,是我姥姥的兄弟。” “什么他父亲,你姥姥的?” 沈银冰嗤笑一声,随口刚说出这句话,脸色就猛地一变:“你说什么?安归王的父亲,是你姥姥的的兄弟!?” 当初在岭南时,安归王把她是高飞小表姨的事儿,告诉了莫邪征东。 莫邪征东又告诉了高飞。 这不是啥好事,高飞自然不会满世界的嚷嚷,所以沈银冰不知道,在猛地明白来后,双眸蓦地瞪大,满脸不信的样子像傻瓜。 第1215章 安归王就这样死了? 安归王,是高飞的亲戚? 安归王的母亲,是高飞姥姥的兄弟,那么他们俩人算什么关系? 沈银冰睁大眼睛张大嘴巴好像傻瓜那样,看着高飞心里却在计算着俩人的关系。 “看你样子好像吞了一个臭鸭蛋,很可笑很傻比的样子。” 恨极了沈银冰的高飞,说话一点都不客气,痞气十足:“她父亲是我姥姥的兄弟,她和我妈是姑表姐妹,按照辈分来讲,她是我的小表姨,我是她的表外甥。” 高飞痛苦的闭了下眼睛,沉声说道:“这层关系是在她假扮我去岭南之前,上官风铃告诉她的。上官风铃是她的什么人,你该知道了,她不会骗她女儿吧?安归王在搞清楚我们之间原来有那层关系后,心灰意冷下这才主动去岭南找死,但却被她母亲、红姐和楼兰王一再相救,最终选择了去泰国出家,就是想在佛祖面前忏悔余生。” 低低叹了口气,高飞继续说:“本来,她以为我和她之间这辈子都这样了,毕竟大错已经铸成,再也没有重来的可能,她也在佛祖面前发誓永世不再见我--如果不是听闻我的经书被抢,她也不会违背自己的誓言再入红尘。” 安归王去了泰国出家一事,沈银冰知道了,那时候还纳闷这魔头为什么放弃花花世界,却陪伴青灯古佛呢,搞了半天原来是因为她犯了伦理大错。 安归王既然犯了伦理大错,就算再怎么忘不了高飞,可他们也不能在一起。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她这次重出江湖,只想帮高飞夺回经书罢了,怎么可能会在变成他的样子,满世界的骗人? 沈银冰这才知道,她过于在乎安归王了,才派人去暗算那个可怜的女人,结果让高飞更加的恨她。 正所谓虱子多了不痒,沈狼主自以为把红尘看透了,支持她活下去的就是野心,何必在乎别人的生死? 所以,就算她心里开始有些后悔,但仍旧冷笑着说:“哼哼,这又能怪的谁来?谁知道你们两个的关系那样肮脏。她死了就死了呗,也恰好是个解脱不是?” “终有一天,你会为你的疯狂野心付出代价的。生不如死。” 高飞冷冷看了她一眼,转身快步走出了屋子。 听到浴室房门被重重带上的声音传来后,沈银冰故作镇定的冷哼一声,随即拿起手机开始打电话。 她打电话时,进了浴室的高飞,从下面拿出一个东西,饶有兴趣的拿在眼前端详了一下,咯咯笑道:“岛国人不愧是号称‘性’文化的开拓者,几十美元就把东西造的这样逼真,连我自己都辨别出真假,更何况那个蠢女人?” -- 徐丽,是个淋巴癌晚期患者,在来泰国出任务之前刚去医院检查过,被医生断定最多还有三个月的好活,婉言相劝她最好是放弃治疗,趁着有生之年赶紧去做以前没做的事,比方去世界级的旅游点放松一下等等。 万籁俱灰就是徐丽得知病情后的真实感受,几次想要自杀,却放不下才七岁的女儿。 就在这时候,她得到了一个消息:组织上准备派一个死士,前往泰国冒充出租车司机,接一个从岛国来的客人。 那辆出租车上,绑着一个高威力的炸弹。 当那位客人上车后,死士会在一个僻静的路段引爆炸弹,和那个客人同归于尽--酬劳,是一百万美金。 一百万美金,足够七岁的女儿好好活下去:得到这个消息后,徐丽立即自告奋勇,申请执行这个任务,并坦言她已经活不了多久,根本不会像正常人那样对死亡有什么恐惧。 经过组织上对她的快速调查后,指定了由她来充当死士,一百万美金马上到账了。 想到女儿以后可以凭借这些钱,和寡居老娘好好活下去,单身妈妈徐丽就感到浑身轻松,尤其是在那个客人上车后,一种从没有过的解脱,使她面色好看了许多。 客人是个女性,头上戴着帽子,长的很漂亮,就是眼神有些冷。 上车后,客人说了个地点后,就靠在了座椅背上闭上了眼。 客人经过的路途中,会经过一座不大的桥。 这座桥,就是徐丽引爆炸弹的地点。 当车子稳稳的驶上桥后,徐丽从后视镜内看了眼客人:她仍旧闭目养神,挨着右边的车门,满脸都是疲倦的神色。 滴滴--徐丽放在仪表盘上的手机响了起来:引爆炸弹的信号。 徐丽拿起电话,稳稳的按下了数字‘9’,只要再一松开,这辆车子就会轰的一声,连人带车化为一团火球。 “对不起了,希望你别怪我,因为就算我不做,别人也会做这件事的。” 徐丽对后视镜内的客人在心中说了句抱歉,随即深吸了一口气,猛地一打方向盘:车子就像失控的疯牛那样,猛地撞碎桥栏杆,纵身扑向了水面。 “啊!” 坐在后面的客人,惊呼一声中,徐丽松开了手机按键,脸上带着祥和的笑容。 但,紧接着她的笑容就凝固--本来该陪着她一起去死的客人,却在炸弹引爆前的一瞬间,推开车门跳了出去! “她没有被我炸死!?” 这个念头,是徐丽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个念头,随着一声巨响,出租车变成了一个大火球,在下降的途中猛地向上一窜,接着风筝似的飞了出去,重重砸在了河面上。 站在远处一棵树下的韩家骏,看到汽车变成一团大火球落在水面上后,轻轻松了一口气:总算没有辜负狼主的信任,完成了她交予的第一个任务。 叮叮当,手机响了起来,韩家骏一看来电显示,马上就接通了电话,恭声说道:“狼主,我是小韩--嗯,事情已经办妥了,就在您打电话来之前半分钟,现在火焰已经熄灭在了水面上,一切顺利。好,好,我马上回国,多谢狼主的关心,好。” 等沈银冰扣掉电话后,韩家骏马上就抠出电话卡,折成两半,随手仍在了草丛中,然后摆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很快就去远了。 一辆车忽然冲出桥,在半空中爆炸后,很多经过桥上的汽车和行人,都停了下来,大家趴在桥栏杆上,对着河面指指点点,却没有发现,在他们的身后不远的岸边,慢慢有个光头从水里游了上来,四下里看了眼后,飞快的钻进了岸边的草丛中。 这个人藏在草丛中后,从头上拽下一个光头皮罩,如水般的秀发顿时就飘洒了下来,遮住了她大半个脸庞。 稍稍打量了周围几眼后,女人拿出一个被塑料袋,里面包着一个手机。 飞快的在手机上点了几下后,手机那边就传来一个带着关心的男人声音:“城阳,事情做的怎么样了,你没事吧?唉,我说过我陪你一起去的,你干嘛一个人跑了,你可知道我有多么的担心你!” “德才,谢谢你。”女人眼里闪过一抹温馨的柔情,低声说:“我没事的,我以前做的比这个还要危险……”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那个德才打断:“以前是以前!记住,以后不许再这样,说好我们一起的,你却自己跑了!” “知道了啦。” 女人抿嘴一笑,低声说:“告诉飞哥,这边的事情都处理好了,不会露出破绽的。” “好的,我稍后就会给飞哥打电话。” 德才犹豫了下,才小声问道:“城阳,你知道你冒充的那个客人是谁吗?” 城阳眉头微微一皱,淡淡的说:“德才,有时候知道的太多,并不是好事。” 德才在那边悻悻的哦了一声,就要扣下电话时,城阳才说:“我也不知道客人是谁,真的,德才,我没有骗你。” -- “安归王就这样死了?” 扣掉韩家骏的电话后,沈银冰有种强烈的不信,毕竟安归王那可是个变太般的存在,当初在岭南时那样大的阵仗她都能活下来,不可能就这样轻易被干掉。 说实在的,沈银冰在安排人等在泰国暗算安归王时,压根就没想到能成功,只是一种要铲除危险的本能动作罢了。 现在,韩家骏说亲眼看到她乘坐的车子变成大火球落进了河中,沈银冰敢保证韩家骏不会撒谎的,那么安归王可能真的被干掉了。 “也许有人说得对,历史的改变一般都来自小人物,安归王被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干掉,也不是没可能。” 拿着手机愣了半晌,才释怀一笑,觉得无论安归王是不是真死了,这都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安归王和高飞有着那层关系,这足够她没脸出来蹦达了。 沈银冰肯定,高飞绝不会拿着这种事来骗她。 “你就算再厉害那又怎么样?到头来还不是这样?呵呵,不管你是不是真死了,以后你就安心吧,接下来看我怎么把安归教带入辉煌的!” 沈银冰深吸了一口气,站了起来:天色不早了,该去公司上班了,相信老林派去拿东西的人,已经等急了吧? -- 明十三陵是京华的一处旅游景点,每年要接待数百万的游客,为国家创收做出了很大贡献,这可是老朱的皇子皇孙没有料到的。 相应的旅游景点,创造了相应的附加产业,比方明十三陵老坑的玉石,就很受世人的追捧,一块小小的挂链,至少也得卖个千八百的。 既然向游客出售玉石,那么就得有雕刻玉石的人,老秦就是其中的一个。 今年五十多岁的老秦,据他自己说,他过去的大半辈子都在部队工作,后来觉得部队生涯实在单调无趣,所以就退役了,享受一下普通人的生活。 老秦的话不多,也很少笑,工作之余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让人一看他就是个有故事的人。 “老秦,有人找!” 就在老秦正拿着一块玉石精心雕刻时,带班班长喊他。 第1216章 欢迎全世界的人都来侮辱我! 听到带班班长说有人要找自己后,老秦的眼眉飞快挑了下,却没说什么,慢吞吞的放下刻刀和玉石,站起身走向了工作室门口。 带班班长是个瘦子,从他猥琐的长相就能看出,他可能是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事实上也的确这样,仗着是这边当副总的姐夫哥,他才当了个班长,但架子比车间主任摆的还要大,去年才来没多久的老秦,因为不懂得‘社交礼仪’,没少被他难为。 但无论他怎么为难老秦,老秦都最多只是淡然一笑,就拉倒了,这让他更加不爽,每次对老秦都没好脸色。 可现在,班长大人站在门口看着老秦的样子,却像是在看他姐夫那样,连嘴里的大金牙都闪着谄媚的笑。 没办法,如果别人也有个肩膀上抗着大校军衔的军人,跟他客气的问秦老师在不在的话,班长大人也会从此高看那个人一眼。 京华是华夏的心脏,街道上骑着自行车遛弯的人,都有可能是个正厅级干部,一个大校还远远没有让班长大人这样看重。 最关键的是,大校开来的车子上面挂着的车牌! 依着班长大人的老练眼光,一看那车牌就知道遇到大人物了。 大人物却尊称老秦为秦老师,班长大人能不对他客气吗? “谢谢张班。” 老秦走出工作室门口时,低声道谢。 “客气,客气了啊,老秦,大家都是同事,干嘛要这样客气呢?” 张班嘴里的大金牙闪着光,映着笑:“找你的那位,就在我们休息室。走,我带你去!” 老秦在这儿干了这么久,哪能不知道工作室在哪儿? 张班这样说,就是想去献殷勤罢了。 老秦淡淡一笑,再次道谢后随着张班来到了休息室。 “高领导,老秦来了,你们慢慢聊,有什么需要,让老秦喊我,我就在工作室那边!” 很热情的对高领导点头哈腰,收获一个谢谢后,张班才呲着大金牙满意的走了。 “秦叔叔。” 等老秦进了休息室后,那位穿着军装的高领导,抬手给他敬了一个礼。 老秦却没有还礼,站在门后悠然一笑:“高云华,我现在不是军人了,也不是你的叔叔,你没必要这样客气。说吧,找我来做什么?是不是又是为了什么经书的事儿?我已经告诉你们了,我只是别人手下的一个小卒子,还没有资格接触到那种绝密的东西。” “不是。” 高云华摇了摇头,抬手做了个‘请坐’的手势。 老秦缓步走过去坐了下来,腰板笔直:“说吧,找我做什么?是不是紫阳又给你们惹祸了?这件事我也说过了,从我退役的那一天起,我就和秦紫阳解除了父女关系,我以前所犯的错误,和她没有一点关系。同样,无论她犯了什么错,我也不会管的。” “秦叔叔。” 高云华苦笑着坐了下来,看着老秦的眼睛沉声说:“今天凌晨,紫阳在香港的仁爱医院,生下了一个重达七斤九两的男婴,母子平安,我这次来找你,就是报喜……”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秦六甲忽地一声冲过来,一把扳住他的肩膀,嘎声道:“紫阳、紫阳生了?是个男孩!?” 高云华轻轻的重复一遍:“是个男孩,七斤九两,母子平安。” “好,好,太好了,太好了!” 老秦激动之下,翻来覆去的喃喃着这几个字,丝毫没有注意到高云华被他抓的很不舒服,过了足足五分钟后才醒悟了过来,赶紧松开手道歉:“对不起啊,我有些失态了。” “没事,呵呵,换成我,我也会这样的。” 高云华揉着生疼的肩膀苦笑,等老秦点上一颗烟狠吸了会后,才说:“秦叔叔,我这次来除了要给你报喜之外,还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如果你想去香港的话,随时可以去。” “真的?我、我可以去照顾小外孙?” 老秦眼神一亮,但随即就黯淡了下来:“呵呵,还是算了。谢谢你,高云华。其实我没必要去的,相信叶家那小子就在她身边吧?” “嗯,叶心伤已经洗清了冤屈,可以正大光明的行走在人世间,唯一遗憾的是,他选择了退役。” 提到叶心伤的退役,高云华就有些遗憾。 华夏九龙王,在赤龙高飞被开除部队,叶心伤受冤后,铁屠、廖无肆(因为感情一事)相继退役,再加上谢小雯叛变,九龙王只剩下了四个人,再也无法恢复当初的九龙戏珠的盛况(当初在基地的一项任务配合名称)。 “是我害了那个孩子,那时候我要是早点--唉,算了,过去的事情就不要提了,总之你们高家不要亏待姓叶的那小子,他是个痴情的。” 老秦满脸都是愧疚的神色,往事不堪回首。 对此,高云华自然是满口答应他。 实际上就算是老秦不说,高家也得善待秦紫阳和叶心伤的,毕竟高飞做的有些不地道…… 俩人相坐沉默了片刻,老秦站起来:“你稍等,我有东西要交给你。” 不等高云华说什么,老秦就站起身快步走出了休息室。 七八分钟后,他再次进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个黑色的塑料袋,放在了高云华面前:“这东西,就交给你了,我本想让它一辈子都不见天日的,但为了给紫阳孩子积德……呵呵,不说了。至于你想把它交给谁,不要告诉我。” 说完,老秦就走出了休息室,腰板要比进来时直立了很多。 高云华眉头紧皱着,慢慢打开了黑色塑料袋。 -- 今天是孩子出生的第三天。 高飞做为孩子的亲生父亲,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去见过孩子。 他不是不想去见,主要是没脸见,任由铁屠和叶心伤俩人无论怎么说,他都是死活的不去。 他们三人已经退役,白蓉却没有,昨晚就离开了香港回到了内地。 高飞和铁屠就住在距离医院最近的一家酒店中,没事时除了喝酒,就是和甄嘉惠商议天涯影视公司下一步的发展计划。 以前不了解娱乐圈,高飞还没把一个影视公司看的有多重,现在了解后才知道这真是一个生钱的行业,前提是你得有这方面的实力。 如果不是为了影视公司的发展,高飞早就飞回内地去了,压根就不会呆在这儿。 “高少,公司面前的市值虽然放不了您眼里,不过我敢确定,再给我最多两年工夫,影视公司就会成为国际大公司,到时候仅仅是品牌市值,就能高达数千万。” 等高飞粗粗看完公司的具体财务报表后,甄嘉惠很有信心的表态。 “我相信甄总你能做到,以后也会加大对影视公司的投资力度。” 高飞笑着点了点头,忽然问道:“甄总,我天涯集团在公司中的股份是78%,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力私下出让股权?” 甄嘉惠一愣,接着点头:“当然可以。高少,依着我们公司当前的上升势头,出让股权的消息一发布,肯定会有无数买家挤破门的。不知道,你要选择什么样的合作伙伴?” “不需要任何合作伙伴。” 高飞摇了摇头说:“我打算拿出十八个百分点,分别割让给张雯雯,和铁屠。” 正在喝水的铁屠,闻言脸色一变:“高飞,你要转让给我公司股份?” 高飞问:“你刚才也听甄总说了,公司以后的发展前景很可观,你难道不想插一脚,挣点钱娶老婆?” 老铁没有理他,而是问甄嘉惠:“甄总,如果收购九个百分点的股权,需要多少钱?” 甄嘉惠稍微沉殷了片刻,才回答说:“现在公司仅仅是前期的投入,就已经高达一亿四千万,再加上这半年来的良好效益,目前约为两个亿左右。九个百分点,不到两千万也差不多了。” “两千万?” 铁屠吧嗒了下嘴巴,看着高飞:“你觉得,我像是那种拿出两千万的人?” “你当然不像,整天愁眉苦脸的样子,倒像是欠人两千万的样子。” 和铁屠说话,高飞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做客气:“不过,两千万你拿不出来,但两百块钱你总能有吧?” 甄嘉惠心儿咚的一跳,明白了高飞的意思:高飞要把价值两千万,以后还会更多的9%的股份,用两百块钱转让给铁屠。 她心里登时申银一声:这才是真正是金钱如粪土的败家子啊!我亲朋好友的借遍了,又求爷爷,告奶奶的四处贷款,动用所有人脉跑关系,废寝忘食的每天十几个小时工作,才占了22%,人家两百块钱就能拿到近乎十分之一的股权,这不是败家子是什么呀? 铁屠的反应,却不像甄嘉惠所想的那样狂喜,反而冷了下来:“高飞,你这是在侮辱我?” “是,他就是在侮辱你,不但他在侮辱你,我和紫阳也在侮辱你。” 高飞还没说话,叶心伤就开门从外面走了进来,看着铁屠淡淡的说:“我们大伙都在侮辱你。怎么?不服气啊,不服气出去练练?紫阳说了,别看她现在不适合动手动脚的,可绝不会落下群殴你的机会。” “么的,一群没良心的,还有这样糟蹋人的。” 老铁用力鼓了下腮帮子:“行,欢迎你们来侮辱我!” “我欢迎全世界的人都来侮辱我!” 甄嘉惠在心中呐喊。 她却不知道,铁屠为了保护秦紫阳,对得起兄弟,不惜放弃了以往那些辉煌而提前退役,成了一名无业人员。 他付出这么多,却不后悔,正如高飞等人都看在眼里,记在了心中。 现在他和白蓉已经明确了关系,相信很快就能成为伉俪漫步人生,自然得需要一个宽松的经济环境。 依着秦紫阳的意思,要拿出最少20个百分点,但却被高飞否决了。 给铁屠太多的东西,他绝不会要,9个点,恰到好处,送的不心疼,接受的也不在意。 第1217章 狗腿子! 从知道秦紫阳主持这边的影视公司后,高飞就打定主意把这边全部交给她。 也就是说,秦紫阳是影视公司真正的大掌柜。 没办法,人家怀着高飞的孩子呢不是? 就算因为某些原因,秦紫阳绝不会承认孩子是他的,可事实却不是谁能改变的,给她,孩子和照顾他们的叶心伤一个宽松的环境,是高飞目前唯一能做出的补偿了吧? 秦紫阳在看出高飞的意思后,却拒绝了,让叶心伤给他代的话,说高飞这样做,就是对孩子,对她,对叶心伤的侮辱,她宁可做个打工仔…… 高飞很反感‘侮辱’这个词,纳闷以前在他穷困潦倒时,干嘛没人用这种方式来侮辱他? 鉴于秦紫阳的坚决态度,高飞只好退而求其次,把铁屠和张雯雯拉了进来。 依着他的本意,是想让铁屠在内地参股的。 至于张雯雯,现在被高飞视为自己侄女那样的人了:叔叔我现在是大富翁,给乖侄女个两千万,就当是过年的红包了。 高飞这样说后,秦紫阳才同意了,所以今天他才找铁屠谈这件事。 既然铁屠欣然‘笑纳’了被侮辱,高飞就把这事交给了甄嘉惠,给叶心伤递上一颗烟:“坐,你不在医院陪着紫阳,干嘛跑这儿来了。哦,对了,我今天晚上要返回内地了,那边还有很多事要做。” 高飞要去做什么,叶心伤心里知道,也没多问,点上烟后正色看着他:“紫阳说了,让你去看看孩子。” 咕噔一声,高飞吞了口口水,艰难的摇了摇头说:“还是算了吧,我就不去了。” 叶心伤冷笑:“哼哼,没胆子面对现实?” “么的,你这是怎么说话呢?不就是去看孩子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去就去!” 高飞就是经不住被人的激将法--其实,他真的很想去看看那个孩子,毕竟那是他的亲骨肉。 孩子很健康,才短短的三天工夫,就比刚出生时大了很多,也漂亮了很多,从他的眉宇间,一眼就能看出他是秦紫阳的儿子。 好,孩子长的像他那个愚蠢的妈,不像高某人,这就好,免得以后叶心伤看到他长的像他那个混蛋老子,心里就会不爽。 睡梦中的孩子,仿佛感觉到他亲生老子在抱着他,忽然咯的一声笑,随即收敛。 笑容,真像午夜盛开的昙花那样,让高飞眼前一亮,情不自禁的低头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 “你没刮胡子,别扎着我儿子。” 半躺在窗上的秦紫阳,淡淡的说话了。 “我长胡子了吗?我脸皮这样厚。” 高飞讪笑了一声,把孩子轻轻的放在了摇篮中,看向了秦紫阳。 产后的秦紫阳,恢复体力后脸色变得红润了很多,眼神也更加生动了。 生了孩子的女人,才懂得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哪像只懂得撒下种子就跑一边去埋怨大街上女孩子穿的裙子太长的臭男人? 秦紫阳撇撇嘴:“你倒是很有自知之明,不过为什么在孩子面前也要化妆?鬼鬼祟祟的,一看就不是好人。” 鼓了下腮帮子,高飞说:“没办法,要是不化妆,就会惹上一些麻烦。哦,对了,孩子叫什么名字?” 秦紫阳回答说:“小名就北北,大名叫叶平北。” 叶心伤背上黑锅后,化名商平北,秦紫阳就给儿子取名为叶平北,其中的含义一目了然。 高飞却摇了摇头:“不好,最起码姓氏不好。” 秦紫阳皱眉,冷冷的问:“怎么个不好法了?难道你想让他姓高?” 高飞再次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觉得吧,让他姓叶,对心伤来说有点不合适,倒不如让他跟着你姓,叫秦平北。” “秦平北?” 秦紫阳嘴角抽了一下,没有再说什么。 她当然知道高飞说的很有道理,孩子跟着叶心伤姓叶,表面寓意是他的孩子,可问题是谁能保证叶心伤每次看到这名字时,心里会不会有什么想法? 但如果把孩子改名为秦平北,叶心伤可能就会更加多想了。 沉默很久后,秦紫阳摇了摇头:“孩子不能姓秦。” “姓秦吧。” 高飞看着秦紫阳的眼睛,缓缓的说:“你们可以再要个孩子。我想,心伤对于你们的第二个孩子能姓叶,才是最高兴的。” “你--” 秦紫阳很想说,她这辈子就只能生这个孩子了,却欲言又止。 要不是这样,当初她会毫不犹豫的把孩子做掉。 高飞继续说:“如果我保证你还能怀上心伤的孩子呢?” 高飞可不是在说大话,他在得知秦紫阳的特殊身体状况后,很快就想到了莫邪征东。 莫邪征东号称是中医第一圣手,有着太多稀奇古怪的医方,也许能解决西医不能解决的不孕不育问题。 果然,在岭南的那个晚上,高飞说出这件事后,莫邪征东就答应说可以试一试,成功率估计得在60%左右,毕竟秦紫阳已经怀了一个,比那种折腾一辈子也怀不上的要强很多。 “你--” 秦紫阳脸色猛地一变,张大的嘴巴却只能说出这个字。 高飞拍了拍她的手,站起来向门口走去:“相信我,我会找到解决方法,你也要有信心,但暂且不要告诉心伤,免得到时候失望太大。” 看着关紧的房门,秦紫阳低声说:“好,我相信你,这个孩子就叫秦平北吧。” 看过自己的儿子后,高飞心情更加的好了,走出医院大厅后却看到站在小鱼池那边的铁屠在对他招手,走过去问:“什么事?” “白蓉的电话。” 铁屠把手机递给他:“她没有你的联系方式,才打到我手机上了,说有事要告诉你。” “一个女人背着她男人给我打电话,这事可真够琢磨的。” 高飞抢在铁屠发怒动手之前,接过电话迅速后退一步,放在耳边很没正经的说:“小白,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是不是想起我的对你的好--呃。” 说到这儿,高飞看向铁屠的目光中,带着悲愤的神色。 铁屠却没有理他,叼着烟卷走向了远处。 电话号码的确是白蓉的,但那边的人却不是她,而是高老头:“你还在香港吗?” “是,我在香港,就在医院。” 高飞扭头看了眼医院大楼,沉默了会才问:“爷爷,有什么话和我说?” 虽然安归王在假扮高飞时,自动退出高家,不过这也侧面表示了高老头在高飞和高雅之间,最终做出了选择。 就算一个人再怎么心怀宽阔,在被当家老爷子分出家门后,心里也会有点怨气的,所以高飞说话的声音有些淡淡然,就很正常了。 高老头没有计较,也没有过多的废话:“你现在马上来京城一趟,有要紧事。” 高老头平时发号施令惯了,早就习惯了别人必须按照他所说的去做,所以在说完这些话后就要扣掉电话。 可就在他准备扣掉电话之前,高飞却淡淡的说:“我还有事要做,很紧急。” 高飞没有说错,在默默陪伴秦紫阳几天后,他的确得抓紧赶回冀南,做他自己的事儿,真没心思再去掺合别的。 高老头一愣,这才意识到高飞当前的心情了,沉默片刻后语气放缓:“先来京华吧,的确有很重要的事。你大哥,从秦六甲那儿带回了一本经书。” “经书?” 高飞眉头一皱,低声问道:“什么颜色的封皮?” “是青色的。” “青色的?” 高飞眉头皱的更紧,点头道:“好,那我会乘坐最早的航班去京华。” 不管是最先让高飞了解到《安归经》的彭云木,还是安归王,或者是地下楼兰的大祭司拓拔千钧,都说过经书总共四本,封皮颜色分别为白、红、青色和黑色。 在此之前,红色封皮的经书已经被莫邪征东得到,白色的和青色的在安归王手中,老实和尚不久前才把黑色经书交给高飞,可他一个多月前,却又在方家老宅发现了第二本白色封皮的《安归经》。 很是神秘的经书忽然多了一本,还没有等高飞搞清楚怎么回事,高老头却又打电话来说,有多了一本青色封皮的经书,这样就是六本了。 高飞可以确定,两千多年前凌玉公主留下的经书,总共是四本。 现在经书却成了六本,或许以后还会继续出现,而且每本经书的出现,都有着它就是‘真品’的证据,比方第二本白色经书来自方家老宅的夹墙内,第二本青色封皮经书,却是秦六甲这位昔日军方之星贡献出来的。 那么,到底哪一本才是真的,哪一本才是假的? 已经拥有三本经书的高飞,现在真有些迷糊了。 要不是莫邪征东急需全套《安归经》来改变她的命运,高飞才懒得理睬这些呢。 -- 连续三天了,从岛国回来的高飞,都在认真遵守着他的承诺,呆在沈银冰身边做她忠实的狗腿子。 高飞很喜欢‘狗腿子’这个称呼,并且不止一次的对沈银冰自称,他就是个狗腿子。 某次工作时,沈银冰随意说了句倒水,就发现高先生立即跑去接水了,开心之下就说他很像狗腿子。 谁都知道,‘狗腿子’就是在骂人,高飞这样聪明的人,没理由不知道。 不过他却丝毫不介意,还一脸诚恳的告诉沈银冰,说他就是沈狼主的狗腿子。 开始时,沈银冰还觉得好笑,鄙视高飞没骨气--可最后她慢慢明白过咋回事来了:高飞是她的狗腿子,那么也说明她就是一只狗。 这家伙总是自称是狗腿子,这是在骂沈总呢! 总算明白过来的沈银冰大为生气,要不是看在这家伙还有用的份上,说不定早就和他翻脸了。 又是午后很久了,沈银冰才抬起头来:“高飞,去外面买点饭回来,记住,我不吃辣的。要是再敢故意买辣的来,小心我和你翻脸。” 第1218章 那些放不下的东西! 正斜斜的躺在沙发上玩手机的高飞,闻言坐了起来,懒洋洋的说:“吃辣可以增加血液循环,这对你这种人来说有好处。” 沈银冰是修罗体质,体质阴寒,高飞劝她多吃点辣也有些道理。 不过这听在沈银冰耳朵里,却以为他是在讽刺自己是修罗,当然不会高兴了,脸色一沉:“让你去买不辣的就去买,哪儿来这么多废话!” “好,狼主喜怒,狗、小的这就去买,买甜食好吧?别用您那双炯炯有神的慧眼看着我,更不要用您那张该去那个啥的小嘴对我喷怒火--哎哟,狼主请息怒!” 高飞接过沈银冰砸过来的签字笔,放在嘴上亲吻了下,又放在下面比划着,然后仍在地上就兔子般的跑了出去。 关上房门后,高飞就收起了嬉皮笑脸。 走廊中有走来走去的文员,他现在是总裁助理身份,也算是公司高层之一了,高层自然得有高层的气质,没事腆着脸的对人就笑,总是会让人以为他特贱的。 来到电梯门口稍微等了片刻,电梯门开了,抱着一叠资料的苏青从里面走了出来。 “高助理,您好。” 苏青看到高飞后,赶紧走出来站在一旁向他微微躬身。 “别这么客气,都是老熟人不是?嘿嘿。” 高飞笑着看苏青,左眼看似无意的眯了下,就走进了电梯。 看到高飞向自己眯眼睛后,苏青先是一楞,随即眼里就浮上狂喜之色,抢在电梯门关上之前问道:“高助理,您这是要去哪儿?” “给沈总外出订餐。” 高飞回答:“去路对面的泰国餐厅。” 她左耳有红痣,她是王,我们的王,她回来了,终于回来了! 看着合上的电梯门,苏青眼里蓦地浮上一抹水雾,又想起了苏樱说过的话:师姐,根据我最新得到的消息,安归王她老人家再也不会回来了,只要我们姐妹联手,凭借我们的实力,和手上的资源,要想掌控安归教好像也不是太难的事儿。 掌控安归教? 就凭她们两个? 苏青怎么想,心里怎么别扭,还明显感受到了一股子阴谋的味道。 和苏樱不同,虽然苏青也知道自己是安归王养的杀手,随时都得一个命令去上刀山,下火海,但她却没有苏樱那样的野心。 苏青一直以为,如果没有安归王的话,她说不定早在七年前就已经死了。 就算现在为安归王去死,可这七年的时间也是白赚的。 做人,就得懂得感恩,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才对,哪能像野心勃勃的苏樱那样,在翅膀稍微一硬,就想抛开当初的恩人要取而代之? 也正是苏青性格算是忠厚,所以就算她能打败苏樱,但内心中却对那个小师妹很是忌惮,尤其是和年龄不符的野心,和狠辣。 苏樱的那番话,让苏青有了深深的无助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可却知道如果她不和苏樱配合的话,那个表面很单纯的小师妹,总有一天会对她再次举起屠刀。 不管谁死,都不是苏青希望看到的。 现在好了,被苏樱说永远都不会再回来的安归王,回来了! 苏青顿时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迫切想找她问许多疑问,比方在几天前的那个高飞,到底是是不是真正的高飞? 苏青当下是什么心情,高飞心里很清楚,也知道她很快就会去泰国餐厅找自己。 走出总部大厅后,高飞习惯性的对张涛笑道:“美女,今天你气色好好看哦,眼里好像流动着一泓清水,让哥哥我心动的不得了。啧啧,真是个美人儿!” 张涛脸色一红,不敢说什么,只是飞快的低下了头,心里拿定主意:如果他再说今晚邀请我去吃西餐的话,我一定会答应,并等他,哪怕被沈总看到不高兴把我开除。反正她们都说,以前一个叫连雪的礼仪小姐就是这样被沈总开除了,结果却成了落日餐厅的副总。 就在张涛心中企盼着高飞接下来邀请她去吃西餐时,却听一个很儒雅的声音笑道:“呵呵,高助理,你这是要去哪儿呀?” 张涛抬头,就看到焦恩佐焦副总,在秘书张良华的陪同下走了上来。 凭良心说,焦副总在北山集团绝对是首屈一指的美男子,斯文,有礼,举手投足间都带着绅士风度。 高飞和他相比起来,长相倒是不相上下的,可总是一脸贼兮兮的表情,一看就不是个正经孩子。 可北山集团所有渴望被帅哥注意的女孩子们,却没有谁对焦副总有好感,听说以前他可是整个集团的罪人,差点坑死大家。 尤其是他那略显阴柔的眼神,和对待所有女孩子都不咸不淡的态度,更是让人反感。 但高飞就不同了,上次能够力挽狂澜保住大家的血汗钱,就已经赢得了所有人的感激,再加上人家从来不摆架子,就算对扫地的大婶也是发自内心的笑--很阳光,所以尽管他痞了点,却不妨碍很多女孩子,都对他有好感。 更重要的是,现在谁不知道高助理是天涯集团的老大,落日餐厅的老板,亿万富翁啊? 假如能够泡上他,哪怕是一个晚上,下半辈子生活也不用犯愁了。 有这种想法的美女职员有很多,如果高先生不是沈总的‘专用’男朋友,张涛相信他随时都在美女的包围之中。 本来对焦副总的印象就不好,再加上他有破坏了自己和高飞的‘约会’,张涛心中当然会不爽了。 但接下来,她就开心起来:哈,他的脸是怎么搞的呀?怪不得好长时间没有看到他来上班了。看来是摔得,哼,活该,怎么没有摔死他呢? 好像知道张涛心里是怎么想的,高飞一脸的惊讶:“吓,焦副总,谁把你脸给搞成这样的?和兄弟我说说,瞧我怎么收拾他!捏捏的,多好的一帅哥啊,半边脸都呛成这样了,好像狗啃屎似的。” “噗哧!” 听高飞这样说后,张涛再也忍不住的噗哧一笑,赶紧抬手掩住了嘴巴。 她虽然讨厌恩佐哥,却知道惹怒了人家,人家只要动动嘴,自己就得卷铺盖走人了。 帅气的男人其实就像美女那样,特别在意自己的脸蛋。 平时鼻子上长个黑头都心烦的了不得,更何况这次半点脸都毁了,虽然抹上了据说能在一个月内就能让受创皮肤如鸡蛋白那样光滑的天涯化妆品,可谁知道效果究竟能不能像据说中的那样牛叉? 所以焦副总现在别看半边脸上都是温暖的笑容,但实际上他痛恨任何嘲笑他的人,不管是高飞,还是张涛。 对高飞,焦恩佐是没有丁点办法的,哪怕知道给他毁容的铁屠就是高飞派去的,可在没有能力反击时,也得装做不知道的样子。 但张涛嘛--哼,一个小小的礼仪小姐,也特么的敢来嘲笑我,简直是活的不耐烦了,很快就要你好看! 目光阴险的横了一眼张涛,焦恩佐半边脸上的笑容依旧如春风般温暖,对高飞笑道:“呵呵,高助理开玩笑了啦,我吧,就是在同学会上喝多了一点,下台阶时不小心摔倒了,结果,唉,一言难尽啊。” “那些让你喝多了的同学真该死,不过焦副总大人大量,肯定不会为此就让同窗之间的伟大友谊受影响的。” 高飞抬手,在焦恩佐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看着那半边脸摇了摇头,最后重重叹了口气,擦着他肩膀走了。 焦恩佐含笑转身,目送高飞走出老远后,才慢慢的收起笑容,微微昂着下巴走进了大厅内。 经过张涛身边时,又用眼角余光横了她一眼。 张涛心里一跳,赶紧低下了头,心中更加后悔刚才自己没忍住。 守着好多人狠狠讽刺了焦恩佐一顿后,高飞心中也很爽,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慢悠悠的来到了路对面的泰国餐厅,拿着菜谱研究了半天,才点了几个口味平淡的菜,然后坐在了角落卡座上,点上一颗烟看着窗外。 几分钟后,一辆红色雪佛兰停在了餐厅门口,苏青从上面走了下来,抬手看了下腕表,急匆匆走进了餐厅。 苏青这次驾车出来,是要去政府某部门送一份当月的审计资料,其实就算有人看到她来餐厅,也不会多想什么,因为她刚才去和沈银冰汇报工作时,也在无意中说过自己还没吃午饭,问沈总有没有用过,要不要一块买回来。 进来餐厅后,苏青一眼就看到了高飞,脸上露出巧遇的惊喜:“咦,高助理,您也在这儿用餐呀?” 高飞笑着点了点头:“苏秘书,好巧啊。你也喜欢来这儿?” “也不是太喜欢,就是这地方距离公司最近吧,错过饭点后来这儿凑合一下。” 苏青说着,很自然的走到高飞对面坐了下来。 现在刚过午时没多久,餐厅大厅内还有六七个卡座的客人,基本上都是年轻人。 “想吃点什么?苏秘书就给我个请客的机会吧。” 高飞扫了其余的卡座一眼,征求过苏青的意见后,和跟过来的服务生点了几个菜,一瓶啤酒和一杯冷饮。 俩人随意说着话,等服务生把饭菜端上来后,高飞拿起勺子垂下眼帘说:“除了门口第二张桌子上的那对小情侣之外,其他客人都是来用餐的。” 端着冷饮杯的苏青,随意回头看了一眼。 在她背对着的门口附近,一对年轻男女坐在那儿,低声谈笑着什么。 她没有看出这对男女有什么不妥,不过高飞既然这样说了,那他们肯定就有问题。 苏青只是随意看了那边一眼,就回过头来低声说道:“您这一段时间内还好吧?我听小师妹说,您去岭南后就不会再回来了。” 高飞淡淡的回答:“本来不打算回来的,不过有些东西总是放不下。” 第1219章 要懂得珍惜眼前! 高飞有什么东西放不下,苏青心里很明白。 她明白归明白,却不能说出来,只是用略带哀求的声音说:“既然已经回来了,那就不要再走了,我一个人在这儿,不知道做什么。” 苏青说的没错。 当初安归王安排她来到北山集团,就是想在沈银冰身边潜伏一枚棋子,为以后谋取集团埋下一枚棋子。 但随着后来事情的变幻,安归王心灰意冷下远赴泰国出家,沈银冰也成为狼主,更加有力的掌控住了北山集团,苏青一下子就茫然了,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是离开,还是继续留在这儿。 高飞很理解苏青在前段时间的感受,拿起酒杯喝了一口后说:“放心吧,我既然回来了,就不会再走了。目前你就留在这儿就行。苏青,有些话我想跟你说。” 苏青拿起叉子,拨拉着米粒:“您请说,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高飞轻轻的说:“如果你觉得,你很喜欢当前这种朝九晚五的生活,那就什么也不用想,安心去按照你的生活方式去生活。假如你想找个更轻松的工作,那就辞职,我负责给你安排。无论你做什么工作,以后,都不要掺和我的事情了。” 听高飞这样说后,苏青的脸色一变,颤声说:“您这是要赶我走吗?是不是我哪儿做错了?” 高飞摇头:“不是,你从来没有做错过什么。你是你们当中最优秀的,也是最值得我信任的。我这样说,就是因为你这些年已经为我做个太多的事,就算报恩的话,也报答够多了,也该为你自己生活了。” “可是……” 苏青还想再说什么,高飞却摇了摇头:“不用说了。没有谁希望自己一辈子都按照别人的命令生活,你也一样。我知道,你想跟随我在那条路上走下去,尽管你很清楚那条路是绝路,可你跟随我的脚步却从没有动摇过,这也是取得我信任的原因。但现在我告诉你,我已经放弃走那条路了。我只希望,以后我能像你那样,为自己而活着。你明白我意思吗?” 苏青脸色变幻不定,拿着叉子茫然的吃掉半碗米饭后,才低声问道:“您是为了高飞?” 高飞笑了,拿起一张餐纸擦了擦嘴角,反问道:“你觉得已经拥有的爱情,和飘渺的事业相比起来,哪个最重要?” 苏青没有丝毫犹豫:“我选择前者。因为我觉得把握著当前才是最重要的,人生短短几十年,弹指间匆匆而过,实在没必要为了某些飘渺的事物,就放弃拥有的幸福。” 高飞满意的点了点头:“嗯,我也是这样觉得。” 苏青也笑了,如释重负般的:“可是,他已经结婚了,就算现在又离婚了,也只是迫于沈总的压力而已。我能感觉到,等他摆平这些事后,还是会回去……” 高飞抬手,打断了苏青的话:“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我想告诉你的是,既然为了幸福能抛掉那么宏伟的梦想,又何必在意那些名份呢?世人在意的很多东西都是假的,唯有经得住考验的感情才是真的。” 苏青缓缓点了点头,举起冷饮杯子:“高助理,祝贺您能找到您所需要的!” “谢了,也同样祝你找到你所需要的。” 高飞笑殷殷的和苏青碰了一杯,压低声音说:“等我消息,离开时你就动用第十八号储藏柜,那些本来就是我给你们准备的,别推辞。” “以后不管我在哪儿,都希望能听到你的好消息。” 苏青没有拒绝十八号储藏柜,只是再次举杯,和高飞轻轻碰了一下。 “会的。” 高飞笑着举起杯时,看向了苏青身后。 苏青本能的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校服,怀里捧着个捐款箱的小学生,从门外走了进来。 看到这个小女孩后,苏青眼神一变,张嘴刚要说什么时,高飞却摇了摇头。 小女孩身材很单薄,但长相很天真可爱,进来后就走到了门后那对年轻人身后,脆生生的声音:“大哥哥,大姐姐,我们学校最近要举办一次和孤寡老人的亲密活动,需要一部分资金,还请你们能对我们伸出援助之手。一块钱不嫌少,一万块不嫌多。” 市中心每到周末时,有些商场啊饭点啥的就会出现这样一幕,只要不影响客人情绪,商家一般都不会干涉的。 那对男女对望了一眼,女的从包里拿出一张十块钱的钞票,放在了女孩子怀中的捐款箱内。 “谢谢大哥哥,谢谢大姐姐!” 女孩子弯腰躬身道谢,那对男女微微笑了下,也没在意。 又光顾了一桌客人,捐到十块钱后,小女孩来到了高飞和苏青面前,微微弯腰躬身,轻笑着低声说:“两位,在这儿谈什么呢?相谈甚欢的样子,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对小情侣呢。” 苏青双眼一眯,低声说:“苏樱,你有什么事,非得来这儿,就不怕暴露身份?” “我怕什么呀?我现在就是一到处求施舍的小孩子,倒是你们两个躲在这儿卿卿我我的,就不怕沈银冰会看到吃醋?” 苏樱嘻嘻一笑,提高了声音说:“叔叔,阿姨,你们就行行好吧!别的先生女士都施舍了,怎么到你们这儿就一毛不拔了?这也太对不起你们身上穿着的名牌时装了吧?” “你,哼。高助理,我还有事,先走了。” 看到其他人都看向这儿后,苏青轻哼一声,却不方便说太多,拿出一张钞票放在了捐款箱内,向高飞点了点头,拎着小包起身走了出去。 “阿姨,您走好。” 苏樱嘻嘻笑着,坐在了苏青刚才坐过的椅子上,不等高飞说什么就哇的一声:“哇,叔叔,你说你要请我吃大餐?哎哟喂,今儿我运气简直是太好了,怎么总是碰到好心人呢?我要吃蛋炒饭,外加葱爆海参!” 高飞抬手打了个响指,示意服务生给按照苏樱的意思上菜。 苏樱双手盘在坐子上,下巴抵在胳膊上,晃着腿笑嘻嘻的看着高飞,一副崇拜的表情:“高飞,你现在越来越胆肥了呀,连苏青都敢招惹了。就不怕沈银冰、王晨之流生气吃醋?” 高飞咬着一根牙签,轻笑道:“苏樱,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少玩虚的。” “好,痛快,我这人就喜欢和痛快人打交道。” 苏樱指了指桌子上的捐款箱:“你也看到了,我在为公益事业捐款,希望你能慷慨解囊。” “这是给你自己捐款吧?” 高飞讥笑道:“说起来那些因为交不起学费就失学的儿童也很笨,怎么就不知道像你这样抱着个箱子满街串呢?一个上午就得收入好几百吧?” “你也太小看人们的爱心了。” 苏樱得意的说:“现在都一千多了呢,有个喝多了的暴发户,一下子就给了八百,还嚷嚷着不许问他名字。我擦,他以为他谁啊,拿出八百块钱给我,就想让对他感恩戴德的,真是没脑子废物透了。幸好他没有跟着,要不然看到高先生您的资助力度,估计他得撒泡尿淹死他自己。” 高飞脸上依旧带着笑,眼神却冷了下来:“废话少说,你想要多少钱?” 苏樱笑嘻嘻的伸出一个指头。 高飞皱眉:“十万?百万还是一千万?” “我人小,所以总喜欢大数目。” 苏樱张嘴就要一千万。 高飞点上一颗烟,看了眼那俩不时关注这边的男女,确定他们听不到自己和苏樱说什么后,才问:“这次你要卖给我什么视频?” “不是视频,是一个消息。” 苏樱慢悠悠的说:“本来嘛,我觉得这个消息一百万就够了,可上次连我也落入了你的圈套,为了争夺那本破经书死了三个人。三个人,每人跟你要三百万,这价格还算公道吧?” 高飞没吭声,他在等苏樱说出那个价值一百万的消息。 “附耳过来。” 苏樱抬了下手,看高飞根本没有搭理她,只好站在自己向前凑了下,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高飞的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消息是真的?” “这次我就大度一次,等你确定消息真假后再付款,连那三个人的抚恤金一起。” 苏樱没有再说什么,冲吧台那边摆手:“把我要的饭菜打包,我回去吃!” -- “在冀南的那个高飞,是安归王吧?” 高老头慢慢吐出一口烟,看向了窗外的街道上。 这是一个茶馆,地处闹市区的一条小街道上,位置虽然不怎么样,不过环境却很不错,高老头以前私自外出遛弯时,都会来这儿放松一下。 高飞连夜从香港赶来京华后,明说不想再去高家,高老头也没难为他,就把他约来了这儿。 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高飞才回答:“除了她之外,还能有谁有那种出神入化的易容术?” “嗯,这样也好。” 高老头点了点头,说:“她在冀南稳住沈银冰,这样你就能做你自己的事了。唉,如果她这样的话,你就不用和王晨离婚了。” 一个多月前,安归王要是能跟高飞一起回来,那么她就完全可以扮作高飞的样子,去陪伴沈银冰,高飞也没必要和王晨离婚,高老头也不会为此被陈老头当面指着鼻子数量了。 高飞笑了:“她能活着回来,这就已经算是个奇迹了。” 高老头眉头皱了下:“你在埋怨我,当初不该派人去暗算她?” 高飞没说话,但端杯子喝水的动作却把他内心想法暴露无遗。 高老头没有怪他,沉默片刻后才说:“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无论我怎么做,我都不会那样做。” 高飞的回答,很没礼貌。 “如果你知道事情真向的话,你也会这样做的。” 高老头垂下眼帘,开始给他讲述陈天寿的故事。 第1220章 绝望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陈天寿是方小艇的舅舅,他是陈果果的亲老子,是上一代安归王上官风铃的男人,早就不知所踪这些事,高飞此前就知道了。 也正是知道这些,所以他和陈果果俩人才都懊悔无比,觉得犯了伦理大错,安归王更是心灰意冷下,在岭南后直接去了泰国出家。 幸好高飞回来后,搞清楚了陈天寿原来是姥姥名誉上的哥哥,他和安归王之间并没有任何血缘上的关系,这才总算放下心来。 他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完了,他和安归王之间只是很巧合的纠结罢了,可在听完高老头的那番长谈后,才知道事情要远比他所想到的要复杂太多。 陈天寿,早在上世纪那个黑暗的十年中,曾经组建峭壁抵抗那边的暗杀组织,救下了高老头。 高健城爱上方小艇后,不顾家庭阻力决然和原配离婚迎娶她,这在别的大家族中是绝不会出现的,但家庭观念特别重的高老头,却允许了儿子这样做,收纳了方小艇--这都是因为他欠人家陈天寿很大的情份,让方小艇嫁入高家算是报答当年的救命之恩。 正如高老头说的那样,让安归王和高飞发生误会,万籁俱灰下出家,从不可实现的梦中醒来,让有着两千年历史的安归教寿终正寝,这都是他和陈天寿之间的默契配合。 安归王陈果果,曾经在白云观见过她的亲生父亲。 父女相见后,陈天寿很快就驾鹤西归,选定了老实和尚为他的继承人。 也许,老实和尚和陈天寿之间,也有着别人不知道的秘密,要不然他凭什么要选择一个罪大恶极的邪教徒来做他继承人? 暂且不管陈天寿和老实和尚之间是啥关系,但高飞听完高老头所讲的一切后,心里却有凉气冒了上来。 他以为,他和安归王等人是顺应潮流的年轻一代,无论是耍阴谋还是动心机,都算是当世佼佼者,像黄土已经埋到脖子里的高老头等人,在现代化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早就过失了。 但事实却告诉高飞:高老头、陈天寿等人才是真正的老狐狸,他们所布下的局,在长达几十年后才会生效。 最为恐惧的是,事情就是按照他们所布的局发展。 用几十年的时间来布局,并收到布局时的效果,这是高飞等人根本无法想象的。 在这些人面前,高飞才能深刻感受到,他和安归王等人所玩的阴谋,是多么的幼稚,压根就瞒不过老狐狸们的眼睛。 讲完这些后,高老头看着手里的烟头,眼神里带着惋惜:他每天吸烟都是定量的,为了给高飞讲述这些过往,已经提前把晚上的香烟也吸了。 所以他很惋惜。 也许,尘世间那些被世人绞尽脑汁所争取的东西,在他眼里连一支香烟也比不上吧? 给了高飞足够的消化消息时间后,高老头才恋恋不舍的把烟头放在烟灰缸内,说:“经过这件事后,基本可以确定安归王再也没有了搅乱天下的宏愿。她现在最希望的,也许就是能陪在你身边。” 高飞没有说话,因为他觉得爷爷说得不错,安归王现在的确没有了争雄之心。 “可是。” 高老头话锋一转,淡淡的说:“她可能要失望了。” 高飞这才问道:“为什么?” “以前她千方百计的想把安归教牢牢控在手中,并发展,壮大,却遭受正义的严酷打击。” 高老头弯曲的右手食指,轻轻敲着桌子:“现在她想卸下这个重担,要安心做你身边人了,却变成了一种奢望。” 高飞沉默片刻,明白了高老头这样说的意思:“爷爷,你是说,你要让她重新站出来,掌控安归教,来和沈银冰抗衡?” 沈银冰,已经强大到了让高老爷子重视的地步了? 高老头点了点头:“相比起有着两千年传承历史的安归王来说,沈银冰也许太幼稚,太弱小了一点,更没有安归王那些神奇的本领,就算成为贪狼的狼主,也只是侥幸。” 高飞不解的问道:“那为什么还要这样重视她?” “重视她,是因为她已经绝望了。” 高老头缓缓的回答。 重视一个人,是因为她已经绝望! 任何一个对明天充满希望的人,不管在做任何事之前,都会给自己留下活路,不会把事情做绝。 但一个绝望了的人呢? 他却不会有这方面的忌惮,因为他本身就已经绝望了,做某件事时再怀的结局对于他来说,也不会糟糕到哪儿去,所以做事不需要有任何的忌惮。 而沈银冰,在得知自己有着特殊的修罗体质,这辈子都没谁愿意接近她,没有哪个男人愿意陪伴她后,对未来已经充满了绝望。 希望全世界的人都陪着自己绝望,死去--这是所有绝望了的人的正常心理。 一个绝望了的,却还活着,并且掌控一股邪恶力量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这就是高老头重视沈银冰的原因。 高飞点上一颗烟,沉殷很久,最终不得不承认高老头担心的没错。 “幸好,还有你在。” 高老头又说话了。 高飞抬头看着爷爷:“是因为沈银冰对我有感情?” “这是我们能阻止她最后疯狂的唯一办法。” 高老头正色道:“也唯有你,才会给绝望中的她一丝希望,能够束缚她渐渐邪恶至极的心。假如她彻底失去了你,她的邪恶的能量,和破坏力就会以几何形式壮大,最终成为一颗祸国殃民的毒瘤。所以,无论怎么样,你都必须得陪在她身边,感化她,歇制她。这,也许是你注定的使命吧?” 王晨在签离婚协议书时,曾经说过一句话:这是她的命中注定,是高飞的使命。 那时候他听着这句话就不舒服:世界上那么多人,凭什么就选择我来担任这项使命?我从没有想成为一个拯救世界的人,我只想做个喝酒后站在大街上抄着口袋对美女吹口哨的痞子,谁特么的有兴趣管那些破事! 现在高老头又说出了这句话,让他心里更加的压抑,却偏偏没法说什么,只能端起茶杯就像喝酒那样,把凉茶一饮而尽,重重吐出了一口气。 高老头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蛊惑一个人为了拯救世界接近修罗被变成太监,最终痛苦万分的死去,人们总是会适当的对他宽宏大量,哪怕这个人是自己的亲孙子。 狠狠吸了下鼻子后,高飞闷声说:“如果我不愿意去做那些事呢?除了会让老人家觉得我没骨气,不是男人之外,你会强迫我去做吗?” 高老头摇头:“不会。” 高飞开心了:“那就行,现在没我事了对吧?” “是。” 高老头淡淡的说:“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 高飞再次吸了下鼻子,装做无所谓的样子:“什么问题?” “为了歇制沈银冰这颗毒瘤更加强大,必要时,我们可以牺牲成千上万的无辜民众……国家,早就做好了这方面的心理准备。” 高老头淡淡的说:“但是我想知道的是,你真能眼睁睁看着沈银冰去死,或者被做成标本来被研究?如果你说能的话,就算爷爷我每说那些,你去过你自己想过的日子,无论和谁在一起,我也不会横加干涉。” 高飞没有一点犹豫,用力点头:“能,当然能!我也怕死,只要能好好的活下来,我绝不会在乎其他人的生死!” 高老头从烟灰缸内拿起一个烟头,笑着点了点头:“好,那你现在可以走了。我会去和老人家解释,相信他能理解一个幸福的人,不想失去幸福的感受。不会有人埋怨你自私。” “别人不自私,也可以去接近沈银冰。” 高飞不在意的笑了笑,起身走向门口,毫不犹豫的开门走了出去。 高老头始终拿着那个烟头,目光平静就像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宝,好像对高飞的离去没有一点意外,和不满。 定定的看着那个烟头,过了足有三分钟后,高老头才轻轻叹了口气,正要放在烟灰缸内时,房门却开了,高飞走了进来。 老头的嘴角,浮上一抹笑意。 他赢了,在蛊惑孙子去送死的这场较量中。 “你赢了。” 高飞在门外明显经过痛苦的权衡,脸色有些苍白,声音也有些沙哑:“我承认,不管死再多的人,我也不想在我死前,看到沈银冰被制成标本。我--无法忘记她,想到她会成为冷冰冰的尸体,心里就很烦。老头,你赢了,我甘心去做个太监。等我回去后,我就把她上了,免得以后再改变主意!” “小子,我喜欢你喊我老头,这才是我的孙子,有着谁也不怕的骨气。” 高老头哈哈大笑,没有理睬他那些粗俗话,抬手用力拍了拍他肩膀,从旁边椅子上拿过一个黑色皮包,推在了高飞面前:“这是秦六甲献出来的青色封皮经书,我相信你以前见过。” 把高飞从香港召回时,高老头就是以经书为借口的。 但实际上,他是再次确定高飞甘心牺牲的决心,让高飞鉴定经书只是捎带着的。 高飞把经书拿出来,随便翻阅了下,就仍在了桌子上:“这是我见过的第六本经书。也许,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经书出现,让人分不清到底哪一本才是真的。” 高老头问:“你在地下的那个女朋友,还有安归王,她们两个也分不清?” “分不清,安归王已经把那两本同样的白色封皮经书比较过了,连她这个王者,也分不清,更别说找出里面的秘密了。” 高飞撇撇嘴说:“也许,经书内有什么秘密,只是一个装神弄鬼的谎言,其实就是一本讲述楼兰古国兴衰的悲惨故事罢了。” 高老头却摇了摇头说:“这不是故事。经书内肯定有我们不知道的秘密,这个我可以给跟你保证。” 第1221章 大头在后面! 高飞很想问问高老头,他凭什么保证经书内隐藏着秘密,可看他期盼自己想问的眼神,就闭上了嘴。 对此,高老头有些失望,只好旁敲侧击的说:“安归王,楼兰王还有你们看不懂的秘密,不一定别人也看不懂。别忘了现在是个科技发达的年代,很少有东西能够在高科技面前,始终保持它的神秘性。比方要想鉴别六本《安归经》的真假,只需鉴定经书的纸张,和写字所用的颜料年代,就能区别出来的。” 相传《安归经》是凌玉公主所写,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两千年。 两千年的经书,依然能保存完好,字迹清晰,那么就证明当初凌玉公主在制作经书时,肯定采取了特殊处理,反正要想保持纸张数千年不腐,放在中医发达的古代,好像也不是太难的事。 高飞没心思去考虑那些,只是问:“这本书也鉴定过了吧?” 高老头点头:“是,鉴定结果让人很失望。秦六甲珍藏着的这本经书,存世只有不到七百年,看来是个赝品。” “他自己肯定不知道吧?” 高飞拿出一颗烟,递给了高老头。 高老头嘴巴吧嗒了好几下,伸了数次的手,才苦笑着摇了摇头:“算了。越是没有人监督,我越该遵守承诺。小子,收起来,别再眼红我--你说的不错,秦六甲自己并不知道,被他视作性命的经书,原来是个历史悠久的赝品。” 说完,老头打了个哈欠。 上了年纪的人,和人说这么多话后,总会感到疲倦的。 高飞看出来了,准备闪人前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忽然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注意《安归经》了?这在以前可是从没有出现过的,为了我抛出去的一本假书,竟然有那么多人参与了争抢。” “事情原因还在调查之中,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有人故意泄露了经书的重要性。” 高老头神色严肃的说:“而且,我有种预感,一些和安归教有关的重要人物,随着沈银冰掌控贪狼,要隆重登场了。你所见识到的贪狼,也许只是这股子力量的冰山一角,毕竟重头戏都会在后面。” “就像老百姓常说的,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面吗?” 高飞嘿嘿一笑,把经书推到了高老头面前:“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吧,我先回去了。” 高老头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高飞走了,这次是真的走了。 他坐上出租车离开这儿后不久,高老头也缓缓的走下了茶楼,上了一辆普通的黑色轿车,车门关上后,就满脸疲惫的闭上了眼,喃喃的问道:“云华,我这样算计他,是不是太过份了?” 亲自开车在下面等待的高云华,沉默片刻后才说:“爷爷,我没法回答您这个问题。不过我知道,当初我们取得建国伟大胜利之前,那位老人家失去了很多至亲之人。成大事不拘小节,这是古人用鲜血总结出来的道理。” 高老头挥了挥手,低声说:“我要去那边休养一段时间,没有特别重大的事情,不要打搅我。” 什么才是重大的事情? 高飞不知道什么才算高老头看做是重大的事情,但当他赶回下榻的酒店,发现安归王交给他的那两本经书,和他自己从老实和尚、方家老宅拿到的那两本经书都不见了后--这对他来说,绝对是重大的事情。 这四本经书对高飞来说很重要,唯有带在身边才会放心,哪怕是去岛国,他也带着那两本经书,这次来到京华某酒店下榻后,就把经书用塑料袋包好,藏在了马桶的水箱内。 可现在,经书却不见了。 酒店方说,刚才相关部门的人来查过房,理由是怀疑一个国际大毒枭来到了京华,住在了某家酒店内,所以不管房间内有没有人,只要是有人开过的,都要仔细检查一遍。 对此,酒店方没有丁点反抗的能力,因为来检查房间的人,竟然有人抗着微冲。 高飞来到京华下榻这家酒店后,刚外出去见老头,结果就有国家部门的人来查房了,就算是傻瓜也能猜出是怎么回事。 对着马桶水箱愣了会,高飞拿出手机开始拨打高云华的手机号。 那边,却传来了他拨打的号码已关机的声音。 被人暗算无所谓,但要是被自己的至亲长辈暗算,这种感觉就不怎么好受了。 “呵,呵呵,有必要吗?我不拿出来,是因为我答应要给莫邪征东的。假如你们想要,完全可以说一句,等你们研究完后,我再拿走也不迟,何必这样鬼鬼祟祟的呢?” 高飞晒笑了几声,觉得爷爷他们真是小看了自己,也没太大的失望,更没有和酒店方纠缠什么,收拾了一下换洗的衣服,就退掉了房间。 好像没事人那样,高飞出了酒店后顺着人行道向西走,没什么去处,也没啥目的地,就想找个安稳点的地方休息会儿,街上华灯初上,天已经黑了,这几一直没休息好,真有些累。 “哥,哥!” 就在高飞昂着脑袋四处找酒店时,背后不远处传来女孩子清脆的呼唤声。 扭头一看,就看到身穿橘红短袖体恤,黑色短裤脚蹬一双红色白底轻便运动鞋的肖鱼儿,脚步轻快的向这边跑了过来。 在她身后,还有一个身穿黑色衣裙的女孩子,高飞随意看了眼,也没在意她是谁。 “嗨,果然是你啊,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 肖鱼儿跑过来,一把就抱住了高飞的胳膊,青春靓丽的气息十足,冲淡了高飞心中的不快。 如果非得让高飞在高家找出一个比较在意的人,那么这个人就只能是小表妹肖鱼儿了。 高云华,被高飞看做一个爱护他的大哥,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就能得到他全力帮助,属于必须尊重的,哪怕是他派人拿走了那几本经书,高飞也没怪他,并理解他这样做时的为难心思。 肖鱼儿却是个单纯的女孩子,就是和高飞看着顺眼,觉得和她在一起没有丁点的压力,也不会因为她此时做出的亲近动作而感到有什么不妥。 自己妹妹嘛,亲热一点谁敢胡说,一巴掌把嘴巴抽歪就可以了。 “咦,你怎么会在这儿?天晚了还不回家,就不怕姑姑说你?” “怕什么呀怕?今天是周末好不好。” “哦,又是周末,过得真快。” “哥,你什么时候来京华的,为什么没有提前和我说一句?” 肖鱼儿说话的语速很快:“还有啊,你这是要去哪儿?背着个行李包不会是去找下榻的地方吧?” “昂,你还真说对了,我这不刚来嘛,正准备找酒店休息下。” 高飞不想让肖鱼儿知道太多的事情,随口敷衍了句就看向了走过来的黑衣女孩子。 女孩子静静的站在那儿,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在前面,好像一朵墨莲那样的看着他,夜风吹起她的秀发打在脸颊上,很美,很有意境。 肖鱼儿嘻嘻一笑:“怎么,两位这才分别多久啊,就先不认识了?要不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啊。哥,这是张暮涵,张大小姐,她哥哥是张耀明,和你有过过节。暮涵姐,这是我表哥高……” 张暮涵微笑着打断了肖鱼儿的话:“鱼儿,你别这样郑重其事的好不好?别人还以为我和高飞真不认识呢。” “这丫头就是搞怪。张大小姐别怪她。” 高飞抬手,在肖鱼儿的鼻子上刮了一下,就问道:“你打算去哪儿,要我陪你去吗?” 曾几何时,高飞告诉张暮涵:你等我两年,两年内我一定会和王晨离婚,然后再来娶你。 人们常说恋爱中的女人,都是智商低下的,依着张暮涵的智商,该看出高飞说那些话,都是夺走她初吻、占尽她便宜后的敷衍。 不过就像爱上一个人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那样,张暮涵相信了高飞所说的那些话,从他和王晨结婚开始,就开始倒计时…… 也许张大小姐的痴情感动了老天爷,就在她觉得两年的时间好遥远啊时,晴空中响起一声炸雷:刚结婚还没有度完蜜月的高飞和王晨,协议离婚了! 现在,王晨已经回到了京华,正在教育口工作。 高飞为什么要和王晨离婚,又是为什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离婚这些事,张暮涵才不去管,她只知道他们离婚了,高飞实现了他对她的承诺! 这段时间,绝对是王晨最痛苦,但却是张暮涵最开心的日子。 她不止一次的想象到高飞忽然出现在她面前,牵着她的手,额头抵额头轻声说:暮涵,我们私奔吧。 然后,她就会羞涩的点点头,回答说:随你,无论你去哪儿我都跟着。 一个人总是处于幸福的幻想中,就会觉得生活特别美好,哪怕蒙蒙的夜空,也会充满了诗情画意。 从得到高飞离婚的消息后,张暮涵是又怕见到他,又想马上见到他。 她希望能早点见到高飞,就是想把这种幸福牢牢抓着。 她怕见到高飞,则是觉得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 私奔,也同样需要周密计划的。 就是在这种矛盾中,她忽然站在了高飞面前。 高飞和她打了个招呼,就和肖鱼儿说话了,好像并不怎么重视她那样,可张暮涵却以为他是故意的,心虚,毕竟守着‘外人’不是? 年轻人嘛,就算思想再开放,也得懂得一点矜持才行。 “好啊,我正要去那边商城买双鞋子呢,今儿既然遇到你这个大老板,要不把刀子磨得快快的,那又怎么对得起你在我心中是头肥猪的地位哦。嘿嘿,暮涵姐,让他也给你买一双,走呀,还愣着干嘛,舍不得就明说,我立马放你闪人!” 肖鱼儿咯咯笑着,很开心。 张暮涵也笑,却没说话。 高飞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第1222章 高飞的又一个女人! 晚上商场内还有大批的顾客,也唯有在京华这种大都市中才会出现。 好不容易逮住一头肥猪的肖鱼儿,果然是把刀子磨得雪亮,去了最高级的商场,捡着最贵的价格买了两双鞋子。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是典型的杀猪风格。 肖鱼儿自己买了一双休闲版的帆布鞋,另一双却是皮鞋,替张暮涵拿的。 对此,高先生没有一点异议,也不觉得疲倦了,毕竟被一个活泼、一个文静的女孩子簇拥着逛商场的男人,是很幸福的。 同样也很让人嫉恨的。 “哥,暮涵姐,你们在这儿等我啊,我去外面电话亭给老妈打个电话,告诉她马上就回家,手机没电了。” 换上新鞋子的肖鱼儿,拿着手机晃了下,不等高飞俩人说什么,就小跑着冲向了商场门口。 “慢点,只是去打个电话而已,有必要这么快吗?再说了,用我的手机还不行吗?” 高飞看她出门时差点撞在别人身上后,赶紧嘱咐了一句,扭过头来就对张暮涵不好意思的笑笑:“这孩子就这样,毛躁了点,不过我很喜欢和她在一起,感觉特轻松。” “嗯,我也是有这种感觉,所以才是她的好朋友。” 张暮涵笑殷殷的,咬了下嘴唇说:“其实,我以前也是这样的疯丫头,只是后来一下子改变了。” 张暮涵没有撒谎,她还没有认识高飞那会儿,很疯很狂很跋扈来着,要不然也不会在刚认识焦恩佐没多久,就跑去冀南给她撑腰了。 都说爱情能改变一个人,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正是从认识高飞之后,张暮涵才有了大改变,从跋扈大小姐一下子变成淑女了。 “哦,是吗?我们可能都是从那时候走过来的吧。再过两年,鱼儿也会像你这样文静的。” 高飞心里有些纳闷,纳闷张暮涵为什么会和他说这些话。 这些话,不该是对男朋友来说的吗? 俩人站在收银台前,随意聊着,就在高飞伸长脖子看向门口,希望肖鱼儿能快点回来时,张暮涵的手机叮当响了一声。 来短信了。 她打开看了眼,眼神好像就亮了一些,看似随意的说:“鱼儿的短信,她说妈妈叫她早回家,她已经打车回去了,让我告诉你一声。” 高飞愣了下,心想:啥,鱼儿走了?她怎么扔下我和这位张大小姐,就走了呢? 就在高飞搞不懂咋回事时,忽然听张暮涵轻声说:“高飞。” “昂,哦,我在,你、你是不是也要走了?” 想事的高飞连忙抬头,他以为张暮涵是觉得肖鱼儿走了,就俩人呆在一起好像太不方便了,尤其是俩人之间还有过矛盾,尽管那些矛盾是安归王招惹上的。 张暮涵却没有说她要走,只是举起鞋子垂着眼帘轻声问:“我能不能,把这鞋子退掉?” “可以啊。” 高飞张口就回答。 两个没太多牵扯的年轻男女,女方好像实在没理由接受男人的礼物,尤其这个男人还是结过婚,当前正在打光棍的。 张暮涵却没有注意到高飞的心思,只是低着头说:“我只想、想换条丝巾。” “行,随便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高飞很痛快的说着,接过鞋子放在吧台上,和服务生说了一句。 反正还没有刷卡付帐,就是不要了也可以的。 张暮涵又说话了,声音好像更小了点:“我们老家那边的习俗,送、送人礼物是不能送鞋子的,因为鞋子是用来走路的,代表着两个人会越走越远……而围巾呢,则是代表着能紧紧纠缠在一起。” “啊?哦,哦,可以啊,无论你换什么都行。” 高先生张口结舌的说着,终于意识到了什么:我尿了个去的,她也是陈果果给我招惹的冤孽吗? 当初高飞在地下楼兰养伤时,莫邪征东就曾经告诉他说,假扮他的安归王正在外面那个世界上给他泡女人。 当时他也没有在意,反正他喜欢的女人那么多,能够有人待他照顾一下也是好的,只要这个人不是男人就行。 只是高飞却没想到,陈果果简直是太神通广大了,竟然把九局的局长郝连偃月替他泡上了。 那时候,他就怀疑除了郝连偃月之外,可能还有别的女人,不过后来随着他和王晨结婚,也没有看到哪位美女再对他眉梢传情的,慢慢的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结果,今晚出来一个。 “陈果果,你也太滥情了吧?怎么什么人都敢招惹,这不是在给我招惹麻烦吗?” 高飞心中哀嚎一声,表面上却很镇定,还主动跟着服务生前往围巾专卖区。 刚走到那边,高飞就看到一只小手,悄无声息的挽住了他的胳膊。 自然是张暮涵的。 “唉,果然是这样。” 心中幽幽的叹了口气,高飞很配合的握著了她有些冰凉的小手。 不管高飞本人对张暮涵有没有那种意思,当前必须得按照陈果果的‘安排’,哪怕是演戏呢,也不能让她受到冷落。 至于以后该怎么发展,以后再说吧,反正当前是绝不能义正辞严的摔开她的手,跟她说他不是个随便的人,只能希望以后用打电话,或者委托肖鱼儿把误会解释开就行。 从肖鱼儿自己溜走就能看出,她肯定知道张暮涵对高飞的感情,并一力撮合的。 如果高飞这时候就把话挑明了,张暮涵肯定会羞愧难当,掩面寄走,要是出点什么意外那可是追悔莫及了。 被握著手后,张暮涵立即就兴奋了起来,就像欢乐的小鸟那样,叽叽喳喳的让高飞帮她选围巾。 在高先生看来,话数千甚至上万,买一块光好看没有一两重的围巾,这是只有弱智人士才肯做的事儿,不过既然能让女孩子高兴,那就随她去吧,反正哥们现在是有钱人。 没有了肖鱼儿这个电灯泡后,张暮涵活泼了很多,也懂得撒娇了,服务生每推荐一款丝巾,她就让高飞给她围上看看。 最终,张暮涵挑选了一块紫色的围巾,和她的容颜气质都非常相配。 “走吧。” 听张暮涵说出这句话后,高飞心中总算松了口气:“好啊,那我们走。” 商场内这么多人,谁知道里面有没有认识他,认识张暮涵的? 假如被人看到,不管是谁的熟人,在看到他们状态亲密的样子后,肯定会大吃一惊的,所以高飞在陪着她挑选围巾时,总是垂着头一副不敢看人的模样。 张暮涵好像无所顾忌,不是发出欢快的咯咯轻笑声,看样子很想让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她现在和高飞在一起是多么的开心。 幸好,张暮涵双手抱着高飞的胳膊走出商场后,也没发现有什么熟人。 来到人行道上,高飞左右看了眼长街尽头,说道:“张、暮涵,我送你回家?” 不管怎么样,男人陪女人逛街完毕后,都得送她回家的,这是礼节。 张暮涵却轻轻摇了摇头,微微仰起下巴看着高飞说:“我不回家。” “不回家?俺靠,不会是想和俺去酒店度过这个浪漫之夜吧?” 高飞心里叫了一声苦,脸上却带着镇定的笑容:“好,那就先不回家。说吧,想去哪儿?我都陪你。” “今晚我让鱼儿陪我出来,本想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的。” 张暮涵抬手看了下腕表:“还有半个小时,就在那边的江南风酒吧--高飞,你没事的话,陪我一起去啊?” 我有事,我是真的有事,鬼才愿意陪你参加什么同学聚会。 高飞很想说出这句话,话到嘴边却说:“好啊,距离酒吧远不远?” 话刚出口,高先生右手就在自己腿上掐了一下,暗恨自己吃过美女那么多亏了,怎么就没长多少记性,不懂得拒绝呢? “不远了啦,就在那边,我们走过去就行了啦。” 见高飞这样爽快的答应,张暮涵心中更加欢喜,说话都带有了嗲嗲的味道,很惹人。 既然事情到了这份上了,高飞也只能陪着她去那劳什子江南风酒吧,并在心中祈祷千万别遇到熟人,要不然就惨了。 被熟人看到自己和张大小姐在一起,这还不是最让高飞忌惮的。 最让他忌惮的是,他怕被沈银冰的人看到--话说,陈果果正在冀南装成他的模样来应付沈银冰呢,他要是再出现在京华,肯定会让那个女人怀疑的,开始后悔在告辞高老头后,没有马上化妆易容了。 要不然,怎么可能会招惹这个麻烦? 但事已至此,不管高飞怎么后悔,都已经无济于事了,只能陪着张暮涵沿着人行道向西走去。 一路上,张暮涵都挽着高飞的左臂,几次看他右肩上背着的帆布包。 高飞背着的这个包,是用来装那几本经书的,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用张暮涵的眼光来看,高飞背着的这个帆布包很土,最起码配不上他们俩人的身份。 张大小姐的男朋友竟然背着个帆布包参加同学聚会,谁知道会不会让人误以为他是个来京打工的乡巴佬? 她很想让高飞把包扔在垃圾里拉倒,等同学聚会完事后再给他买个新的,但几次张嘴,都没有说出来。 她怕这样说会被高飞误以为她爱慕虚荣,这可不是张大小姐所希望看到的。 嗨,不就是个帆布包吗? 不就是我张暮涵的男人背着这样不着调的包去参加同学聚会吗?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呀? 都是些高中同学,就算他们为此鄙视高飞又有什么? 反正只要他的人能在我身边就ok了。 张暮涵心里这样想着,不再关注帆布包,只捡着她和肖鱼儿之间的那些趣事说,尽管她现在最想谈论的话题,就是问问高飞为什么要和王晨离婚。 是不是为了她?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王晨觉得她得幸福的昏过去:当今社会,一诺千金的男人太少了。 第1223章 怕什么来什么! 肖鱼儿哼着歌走进了客厅,进门后她才看到,客厅内除了妈妈外,大表哥夫妻俩也在,三个人正在那儿说话。 “鱼儿回来了。” 表嫂虽然是个军人,不过性格很婉约,不管对谁都保持着应有的热情和尊重,这样的人很容易被人喜欢,肖鱼儿觉得也唯有表嫂这样的人,才有资格配得上大表哥。 “大哥,嫂子,你们来了。” 肖鱼儿换上鞋子,笑嘻嘻的打了个招呼,来到妈妈身边坐下,从水果盘里拿出一个苹果,吭哧就咬了一口。 “你这孩子,都这么大了也没点女孩子样,不洗手就吃东西。幸亏是你哥和你嫂子,要是外人还不得笑话我这个当妈的没把你管教好?” 高姑姑嗔怪着,抬手在肖鱼儿脑门点了一下。 高云华笑了下,说:“姑,我和晚晴又不是外人,鱼儿可没必要拿着嘬的呢。” “唉,话是这样说,可她也是大闺女了,说起来都是你姑父把她给惯的。他在外工作,一年到两头的回不来几趟,每次回来就抱着孩子心肝宝贝的疼,哼。” 高姑姑嘴里虽然埋怨丈夫,眼里却满是温情,拿过纸巾给女儿擦了擦嘴角,问道:“咦,你今晚不是和暮涵去参加她的高中同学聚会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本来我想陪着她去来着,谁知道在路上恰好遇到二表哥了,就让他陪着去了。这是个俩人亲近的好机会,我怎么能在那当灯泡呢?” 肖鱼儿伸出舌尖,舔了下嘴角时,却发现大表哥正用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就有些纳闷的问:“大哥,怎么了,我脸上长出花来了?” “没有,你脸上很干净,没有花。” 高云华很头疼的样子,问道:“你刚才说,你看到高飞了?” “昂,就是二表哥。” 肖鱼儿满不在乎的回答。 高云华又问:“你让他陪谁去参加同学聚会了?” 肖鱼儿终于从高云华脸上的异样中看出什么了,放下啃了一半的苹果:“陪张暮涵啊。哦,暮涵姐就是张家的,她有个哥哥叫张耀明,你也认识的。怎么了?” “怎么了?” 高云华苦笑,继续问:“你可别告诉我说,张家大小姐对高飞有那种意思。” “嗨,要是二表哥没有离婚之前,我是肯定不会说的,现在无所谓了。” 肖鱼儿嘻嘻一笑,很得意的样子:“开始吧,我就觉得二表哥和暮涵姐非常相配,暮涵姐对他也很有好感,不过因为姥爷作主让他娶了王晨,暮涵姐就只能退居二线了。可我敢保证,暮涵姐并没有为此就放弃追求二表哥,因为她有次喝多了酒跟我说,最多两年内二表哥就会跟王晨离婚,并迎娶她。还说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当时我还不信来着,现在信了,二表哥还真是那种说到做到的男人,我……大哥,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难道我说错什么了?” “你没说错。唉。” 高云华不知道该怎么和小表妹解释,有些事是不能随便泄露的。 高姑姑从侄儿的脸色表情中,瞧出了不对的地方,沉声问道:“云华,小飞和王晨离婚,这里面有什么重大原因吗?” “姑姑,这件事你们最好别问了,我有事先走一步了,唉。” 高云华再次叹了口气,站起身说:“晚晴,你就留下吧,等明天再走。” 晚晴温顺的点了点头:“好,那你自己在路上开车小心。” 高云华点了点头,和姑姑母女说了声后,就急匆匆的走了。 意识到自己好心可能做了错事的肖鱼儿,在送高云华走了后,回来小声问晚晴:“嫂子,我撮合暮涵姐和二表哥在一起,是不是做错了?” 晚晴摇了摇头:“具体怎么回事,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是听云华无意中说起过,说很对不起小飞和王晨,不该把那样的压力放在他们肩膀上。我就觉得吧,小飞俩人离婚这件事不简单,像是在一个很重要的局。” 看着脸色开始发白,意识到自己好像做错事了的肖鱼儿,晚晴挽住她胳膊轻声说:“鱼儿,就算你好心做了什么错事,老爷子也不会埋怨你的,毕竟你也希望小飞能尽快从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不是?” “是,是。” 肖鱼儿笑了笑,比哭的还难看:“要不,我这就去找暮涵姐……” 晚晴摇头,打断她的话:“不行,那样你会让张暮涵无法下台的,我相信小飞能应付好这件事。” -- “哟,张大小姐光临,简直是让整个大厅内都蓬荜生辉啊,嚯嚯!” 张暮涵刚走进江南风酒吧,一个留着短发穿着白衬衣,猛地一看是个爷们,仔细一看原来是个女孩子的高个头,就迎上来张开双臂,做出了夸张的拥抱动作:“来,来来,老婆,让老公我抱抱。这么多年不见你了,还真是想死孤王了。” “去,瞎闹腾什么呢?” 张暮涵脸儿一红,后退到高飞身边,介绍道:“这是我在高中的舍友,也是最好的朋友周林,一个男人婆,也是这次聚会的发起者。” 高飞早就听说过,在很多高中、大学中的女生宿舍中,也有老公、老婆这一说,就是同宿舍好友之间的调侃,就像张暮涵自己所说的那样瞎胡闹,当不得真。 “哇哈,这位帅哥是何许人呀?” 周林上下打量着高飞,嘴里啧啧有声:“小白脸呀小白脸,就是你撬走了老周我的码字,是不是嫌活的命长了?嘿嘿,开玩笑啊,我叫周林,目前在京华开了家小公司,很高兴能够在今晚认识你。” “高飞,来自冀南,暮涵的朋友。” 对这种脾气大咧咧的女孩子,高飞很对胃口,伸手和她落落大方的握了一下,才抬头打量起了大厅内。 江南风酒吧的大厅不大,两百多平米的样子,除了酒吧工作人员外,或站或坐了二十多人,都是差不多的年龄,手里端着酒杯、冷饮等向这边看来。 一眼扫过,高飞就看出酒吧今晚被包场了,在场的都是张暮涵的高中同学,没有认识自己的,心里总算松了口气。 “暮涵,你好.” “暮涵,这里!” 周林闪到一旁去后,其他同学都热情的向张暮涵打招呼,但在看向高飞时,几乎所有人都在审视高飞,心里琢磨着这背着个帆布包的土鳖,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才能泡到张暮涵这个上学时眼睛始终朝天看的校花。 甚至,高飞都能感觉出几道带有敌意的目光,心中苦笑,觉得索然无味。 很牛比很低调的男猪脚,在陪着明艳照人的女主参加类似聚会时,总会有自以为的帅哥站出来发难,最终却被男猪脚给搞的满眼星星乱闪,狼狈退却--这种老掉牙的狗血桥段,早就在小说了被写烂了,实在没意思。 他希望今晚,现场别出现那样的傻洞青年,需知道他真的很牛叉,打人脸时很少留情的。 张暮涵在高中时,就是眼界高的离谱的校花,越是这种傲慢的女孩子,自然越能受到男孩子的追捧:说好听点,男人追求高档次的强势美女,就是希望能通过征服她来彰显自己的能力,说难听点呢,就是犯贱。 人世间,最不缺少的就是爱犯贱的人了,比方余晖先生。 余晖高中时就和张暮涵一个班级,也是班长,学习成绩很牛叉,人长的又帅气,被誉为某高中成立以来最招摇的校草,想做他女朋友的女孩子,可以说是犹如过江之鲫。 不过余晖却谁也看不上,只喜欢张暮涵,觉得唯有好像白天鹅一般的女孩子,才能配得上他。 尽管张暮涵出身一般(高中时,张大小姐对外说她老子就是政府机关的小科员,这是圈子里的大少小姐在求学时,惯用的说法,唯有那种不知好歹的傻洞,才会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爸姓李。) 在高中时,余晖无数次向张暮涵表达了爱慕,可惜不管他的追求过程有多浪漫,都被人家以‘当前我只想好好学习’的借口给拒绝了。 高中毕业时,余晖还想考一所和张暮涵同样的大学,结果人家却出国了,从此后就失去了消息--这成为余晖先生永远的遗憾,找女朋友时,也是以张暮涵为标杆的。 说起来,余晖现在的女朋友也可以了,在教育部门工作,长的虽说不如张暮涵,不过却很高傲,人家老子是她单位的二把手,母亲是某外企公司副总,从小就特优越的环境,培养成了她类似于张暮涵的性格。 也正是这种目中无人的性格,让余晖把她当做了张暮涵的替身,心甘情愿的被她奴役。 “她就是张暮涵?呵,这就是你在高中时就苦恋的马子吧?我看也一般嘛。最起码,找男人的眼光很一般,也好意思带着个土鳖来参加这种聚会。” 看出余晖看高飞时不经意间露出的敌意后,潘玲玲撇了撇红艳艳的嘴,轻嗤了一声。 余晖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赶紧笑了笑:“玲玲,你说什么呢,我就是看看罢了,没别的意思。” “你再看,眼珠子就粘在人家身上下不来了。” 潘玲玲冷冷的说了句,端起酒杯向张暮涵那边走了过去。 余晖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赶紧追上:“玲玲,你要做什么呢?” 潘玲玲扭头横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 余晖却打了个冷颤,缩回了伸出去的手,心里叫苦不迭:早知道这样的话,就不带她来了,唉! 余晖很清楚潘玲玲的性格,知道她不但傲气,还特别爱吃醋,张暮涵没有来时,她是酒吧内的核心,大家都对她恭维有加的。 现在张暮涵出场后,大家都围在了她身边,潘玲玲就觉得很不爽了,要用她做事的方式,把风头抢回来。 第1224章 一个亿,做我丈夫! 可能是觉得自己彬彬有礼的笑容,让那几道含有敌意的目光消失后,高飞总算是放下了心。 实际上,高飞比张暮涵等人大不了几岁,但在他看起来,这种同学聚会只有不成熟的人才喜欢组织,参加。 一般来说,同学聚会都是那些成功者向昔日同学炫耀的舞台:收入、地位甚至男女朋友,都是用来炫耀的东西,尤其是那种在混得不好的同学面前,叫嚣着以后跟丫混时的嘴脸,更是恨不得让人踩一脚。 幸好,张暮涵的这些同学,不像是有那么弱智的人,尽管高先生能看出大家都在盯着他肩膀上的那个帆布包偷偷撇嘴。 但这有什么呢? 哥们只是为了应付张暮涵才来这儿的好不好?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人都鄙视高飞走了狗屎运,比方周林几个就很真诚,问高飞有没有兴趣来京华发展,她们可以帮帮忙。 对这种真诚的关怀,高飞还是要感激的,委婉表示自己目前在冀南发展的还可以,目前暂时没有来京华的意愿。 客气话说了片刻后,周林请大家坐下端起酒杯,要为今晚同学齐聚一场而干杯。 喝酒对高飞来说倒没什么难度,陪着张暮涵逛了半天街,也的确有些渴了。 就在他端起酒杯要喝酒时,一个穿着很有品位的女人走到了他面前。 捏捏的,到底是没逃过这些狗血的麻烦。 高飞马上意识到了什么,心里骂了句看向了张暮涵:今晚他只是个陪衬,有什么事还是得张暮涵出面应付。 “我叫潘玲玲,余晖的女朋友。” 潘玲玲很傲气,也很直接,上来就开门见山的对张暮涵说:“我曾经听余晖说起过,他在高中时追求过你,却失败了。很早,我就想看看你到底有多么优秀,今儿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说真的,我比不上你,所以我决定,我要和余晖分手。” 潘玲玲这番话音落下后,现场一片寂静,包括组织人周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至于余晖更是尴尬的要命,却不敢当众对潘玲玲发火。 没办法,他能留在京华工作,这还得多亏了潘家,从来都不敢违逆潘玲玲,更别说在当前这种环境下了,只能任由她玩耍。 对忽然杀出来的潘玲玲,张暮涵也有些奇怪,扫了眼她身后的余晖,淡淡笑道:“潘小姐,事情没你说的那样严重吧?我在高中时,的确有很多男生追求过我的。假如那些男生的女朋友都像你这样,因为比不上我就和男朋友分手,那我却不是成为了拆散别人的凶手?呵呵,不过说实在的,我不怎么在意这些。没办法,谁让我这么优秀呢?” 张暮涵认识高飞后,才改变了她嚣张跋扈的脾气,不过这才多久啊,满打满算的才半年,马上就被潘玲玲这番话给重新激活了:姑奶奶我就是比你优秀,你就该自惭形秽,因为比不上我要和余晖分手,关我啥事! 张暮涵这番话,可以说是字字诛心,别说是潘玲玲了,就是别人也受不了。 潘玲玲的脸,马上就蓦地红了下,却依旧死死盯着张暮涵,看了足有几十秒才冷笑道:“对,你说的很对,你是很优秀,也不用在意这些。” 张暮涵莞尔一笑,不再搭理她,挽起高飞的手就要走向那边沙发。 潘玲玲却拦住了她。 张暮涵黛眉皱起:“怎么,还有事?” “没你的事,是你男朋友的事。” 潘玲玲轻轻咬了下嘴唇,从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向了高飞:“高飞是吧?” “是,我是叫高飞。” 高飞有些奇怪的看着潘玲玲,不明白她忽然给自己银行卡干嘛,难道自己已经帅到已经让美女掏钱的地步了? “这里面是一百万。” 潘玲玲脸上露出甜甜的笑:“你跟张暮涵分手,这一百万就是你的了……” “哇噻,这也太酷了吧?” “吓,这不是损人不利己吗?为了拆散别人,自个儿掏出一百万!” “哎哟,老婆,你说她怎么不给我一百万,让我跟你分手呢?我肯定会答应,等拿到钱后,咱们再求和--哎哟,我的脚丫子哦!” 现场立马响起了纷纷的赞叹声。 一百万虽然不是很多,但现场大部分可都是打工一族,每个月就几千块的薪水,房租、吃喝后剩不下几个铜板,自然是羡慕的要命了:啧啧,这才是有钱人啊,任性,我喜欢! 高飞一脸心动的样子,慢慢的抬起手接过了那张银行卡。 现场马上再次响起一片议论声,不过全是鄙夷:“靠,这哥们吃相也太难看了吧?就算为了一百万和张暮涵分手,可孬好你也得懂得一点矜持啊。” “余晖,你、你……唉!” 组织本次同学聚会的周林,脸色一变,厌恶的看了眼高飞,又看向了张暮涵,想安慰她一下时却发现,张大小姐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不但不介意,好像还一脸看好戏的样子。 有人送上门来的肉骨头要是不啃,那就是傻洞--这也是高先生无数条座右铭之一。 接过银行卡,反正看了几眼,高飞小心翼翼的样子问道:“这里面,真有一百万?” “你可以在那边的剖司机上刷一下。” 潘玲玲矜持的笑道。 “我相信你。” 高飞咋吧了下嘴巴,又说:“一百万,就想让我和暮涵分手,这也好像太便宜了吧?我承认,一百万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不过为了这笔钱就失去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未免有些亏。” 听出高飞话中全是讨价还价的意思后,大家都恨的咬牙:老天爷,咋不来个霹雳,把这个土鳖给收走呢? “我刚才的话还没有说完。” 潘玲玲瞥了眼脸色终于变了的张暮涵,心中更加得意,大声说道:“高飞,只要你跟张暮涵分手,我不但给你一百万的赔偿,而且,我还答应做你的女朋友!” 现场登时再次打乱:“沃曹,这是赤果果的挖墙脚,打余晖的脸啊,这女人也太嚣张了吧?” “就是,就是,就因为报复余晖曾经追求过暮涵,就拿一百万和自己当武器来砸那个土鳖,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这种好事,咋不落在我头上--哎哟,俺的个脚丫子啊!” “怎么样,高飞,你答应,还是不答应?痛快点,给个话!” 潘玲玲才不管别人议论什么,只是为余晖和张暮涵俩人的难看脸色而得意,好想高歌一曲啊! 高飞看了眼咬牙强忍着怒气的余晖,又看了眼紧紧抿着嘴唇的张暮涵,这才一发狠:“好,我同意!这可是你自己说的,给我一百万,再给我当女朋友,还请大家给作证。” “我给你一个亿,来做我丈夫!” 就在高飞激动的浑身发抖,把银行卡往口袋中装了几次都没有装进去时,一个带有沙哑的女声,却从酒吧门口响了起来。 “啥?” “一个亿?冥币吧?” “天呀,这小子到底走了啥狗屎运了,引无数美女竞折腰!” 众说纷纭中,大家齐刷刷的扭头看向了酒吧门口,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套裙的女孩子站在门口,左手扶着玻璃门的门框,脸色通红的看着高飞。 女孩子的后面,还跟着几个人,有男有女,有戴眼镜的有不戴的,不过看样子都是体质中人,一个四旬多的中年男人,脸色尴尬的看着潘玲玲。 看到门口这女孩子后,高飞立即就在心里大叫:草,还真是关门掩着鸟,真特么的好巧啊,哥们最怕今晚碰到她了,怎么就在倾情演戏时真碰到她了!? 这个明显喝多了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刚和高飞离婚没多久的王晨。 “哈,还有人要我和争男人,你特么谁呀你--爸,你、你怎么也来了?” 正在把高飞俩人玩的不亦乐乎的潘玲玲,很不满王晨的忽然出现,正要讥笑她时,却忽然发现她老子潘昌海,正恶狠狠的看着她,登时就觉得不好了。 “王、王主任,我、我……” 潘昌海很想和王晨解释几句,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潘玲玲不知道高飞是何许人,可潘昌海却在王晨这段时间内,搞清楚了她的身份,和那段短暂的婚姻史,知道她刚和高飞离婚。 事实上,高飞和王晨结婚时的排场那么隆重,只要稍微有点消息来源的就听说过了,自然知道高飞的身份,那是绝对牛比的。 可是现在,自己的宝贝女儿,竟然叫嚣着拿出一百万,来收买高飞做她男朋友。 尤其是喝大了的王晨高声喊出一个亿的‘竞拍’价格后,潘昌海从中听出了明显的愤怒和哀伤,开始后悔。 今晚干嘛要提议外出喝酒啊,不就是想给王主任留点好印象吗? 喝酒后干嘛不让王主任回家,干嘛非得提议去那边歌城放松一下啊? 去歌城放松就放松吧,干嘛非得提议再来这酒吧喝一杯啊? 这下好了,谁能想到玲玲在这儿胡闹啊? 喝多了的王晨,才不管潘昌海现在有多么的懊悔,站在那儿打了个酒嗝后,迈着飘浮的步子走进了酒吧,一直来到高飞面前,仰首看着他好像傻瓜那样咯咯一笑,重复道:“高飞,我出一个亿,做我丈夫,行不行?” 如果王晨不是喝了太多的酒,如果不是看到张暮涵就挽着高飞的胳膊,她绝不会说出这番话,因为没有谁比她更明白,高飞为啥跟她离婚了。 “唉。” 叹了口气,高飞抬手把挡在王晨脸上的发丝,轻轻拢在了脑后,低声说:“王晨,你喝多了。” “我知道我喝多了,我要是没喝多的话,我也不会说出这些话!” 王晨抚住高飞的手,泪如雨下:“高飞,回答我,行不行?一个亿不够,十个亿,行不行?” 看着王晨那凄惨的脸色,高飞摇了摇头:“不行。” 第1225章 真正的混蛋! 为了稳住沈银冰这颗随时都会失控的炸弹,高飞才被迫和王晨离婚,主动献身的。 沈银冰自然很清楚,也不在乎,她只在乎高飞会不会在她身边,乖乖的听她招呼。 所以就算她知道王晨很想和高飞‘破镜重圆’,最多只是晒然一笑罢了。 沈总确定,既然高飞已经决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那么无论王晨多么不甘,也是白搭,高飞也不会冲动的重新和她在一起。 沈总没有猜错--就算高飞真不忍心王晨这样痛苦,在她酒后把心都掏出来给他看时,仍旧只能狠心的摇头,说:“不行。” 周林等人自然不相信王晨能拿出那么多钱来,就为得到高飞,却能看出人家刚才接过潘玲玲的银行卡,只是耍着那可怜孩子玩儿罢了。 大家终于正视起了高飞,开始琢磨这厮到底是何方神圣,会受到几个美女的青睐。 “高飞!” 看到高飞缓慢但很坚决的摇头后,王晨的嘴唇上猛地有血丝淌下。 她太痛苦了,不知不觉间咬破了嘴唇。 “他不要你,我要你!” 就在大家都傻乎乎看着高飞俩人时,忽然有人跳了出来,大声的对王晨说:“我不要你给我一个亿,只要你能让我留在京华,有个稳定的工作就可以!高飞没有我长得帅,学问肯定也不如我高,你何必非得在他这一颗树上吊死呢?咱们都是被人抛弃的可怜人,为什么就不能惺惺惜惺惺呢?” 被潘玲玲给刺激的失去理智的余晖,急促的呼吸着看着王晨,脸上带着坚定的决然表情,好像随时要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牺牲的勇士。 王晨却看也没看他,她现在眼里只有高飞一个人。 高飞也没看他,觉得这人脑子被潘玲玲给刺激怀了,要不然怎么可能这样没水平? 高先生从来都不喜欢和脑子进水的人打交道。 余晖见人家把他当木头人,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却忽然觉得肚子一疼,接着整个人就向后飞去,在几个女声的尖叫声中,重重砸在了地板上。 模样很斯文,很败类的眼镜,对爬了几下没爬起来的余晖撇撇嘴,低声骂道:“草,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在这儿乱摇尾巴。” “眼镜,算了。” 就在眼镜想过去踩余晖一脚时,王晨清醒了过来。 她刚阻止了眼镜,却看到张暮涵忽然站在了她面前,小脸有些发红却很固执的样子:“王晨,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和高飞离婚,我只知道,他现在是我的男朋友!” 对余晖,眼镜敢动手揍这个被女人刺激傻了的家伙,可对张暮涵,眼镜先生还是很有风度的,嘿嘿一笑耸耸肩,就退到了后面。 “暮涵……” 高飞很想阻止张暮涵,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王晨反手擦了把脸颊上的泪水,微微歪着下巴看着张暮涵:“他是你男朋友?我怎么不知道?呵呵,高飞,你什么时候和张大小姐走到一起了?” 高飞很想说,具体的他也不知道咋回事,一切都是安归王惹得祸。 只是他刚张嘴,就听张暮涵说:“我和高飞,在你还没有和他结婚时,就已经好上了!只是你不知道,我们也没对任何人说起过罢了。” 既然高飞现在已经和王晨离婚了,那么再和他在一起就不用担负第三者的骂名了,张暮涵早就琢磨着该不该把和高飞的事儿告诉家里,也猜到家里肯定会同意的,毕竟高、张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不是? 再说了,今晚和高飞偷偷约会这事被王晨撞破了,王晨又痛哭流涕的要求高飞回到她身边--张大小姐就感到了危险,决定趁此机会把关系挑明了:“王晨,我不是故意打击的,但事实上的确就是这样。高飞在被迫要和你结婚之前,就曾经答应过我,让我等他最多两年,就会和你离婚,来娶我的。” 深吸了一口气,张暮涵强压住自己胜利者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骄傲感:“说实在的,我真没想到我在他心中的地位会这样高,你们结婚还没有一个月就离婚了--对此,我表示深深的遗憾,但绝不会因此而做出任何妥协,毕竟大家都是女人,懂得爱情是自私的道理。” “你以为,我们离婚,就是为了他曾经给你的承诺?” 王晨看着张暮涵,满脸都是不相信的样子,但很快就明白了过来咋回事了。 她在结婚时,高飞还在地下楼兰养伤呢,都是那个邪恶的女魔头假扮高飞来着。 也就是说,那时候给张暮涵这些承诺的,是安归王。 高飞今儿和张暮涵在一起,也肯定因为那个女魔头留下的后患。 现在高飞肯定会焦头烂额了,绝不能再给他添麻烦了。 “难道,不是这样吗?” 面对王晨的问题,张暮涵的自信心忽然小了很多,看向高飞的眼神里带着迫切。 “是,就是这个原因,我和他离婚时还纳闷呢,现在总算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搞清楚高飞当前的处境后,王晨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看着他低声说:“高飞,不管怎么样,你一定要自己保重。今晚,我失态了,很抱歉,再见。” 潘昌海赶紧说:“王主任,我找车送你。” “不用了。” 王晨转身,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向门口走去:“眼镜,我们回家吧,天色不早了。” “ok。” 眼镜打了个响指,笑嘻嘻的看了高飞一眼,做了个很猥琐的表情,快步去追王晨了。 王晨出现的突然,走的更快,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门外,只留下她那些同事,还愣愣的站在门口。 潘玲玲是个骄傲的女孩子,却不傻。 从潘昌海狠狠等她一眼,和对王晨的尊敬态度中就看出了什么,怯怯的走到父亲面前:“爸……” “你!” 潘昌海抬手,狠狠抽了女儿一个耳光,怒声道:“你是不是要害死我啊?” 守着这么多昔日同窗被抽,潘玲玲立马捂着脸哭了起来。、 “给我闭嘴!” 潘昌海吼了声,再次举起手却没舍得打下去,伏在女儿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潘玲玲马上就不哭了,霍然抬头看向高飞的眼神中,明显带有了惊骇神色。 她做梦也没想到,被她看不起的土鳖,竟然是京华高家的嫡孙,王晨是陈家的人,她老子在这俩人面前,连个蚂蚁都算不上,王晨只要对父亲稍微流露出点不满,潘昌海的仕途就到此为止了。 要说潘玲玲也算是机灵的了,在搞清楚高飞是她必须仰视的大人物,为了保住父亲后,立即跑到他身边,双膝一软跪了下来:“高先生,请您原谅我的任性。请您……” 高飞伸手,托住了潘玲玲的手腕,无所谓的笑了笑:“别,咱不兴下跪,刚才大家伙只是开玩笑而已,没必要当真。不过,最好是别把今晚的事说出去,免得被人误会。” 潘玲玲父女都没想到,高飞就这样轻易原谅了他们,而且看样子不像是说瞎话,自然是感恩戴德的连连保证。 “高先生,今晚小女无知,真的很抱歉,就不打搅您了。” 生怕高飞再反悔,潘昌海连忙拉着女儿告辞。 “等等。” 高飞把银行卡递给了潘玲玲,笑道:“小潘啊,别忘了拿走咱们玩游戏用的道具。” 比高飞小不了几岁的小潘,顿时面红耳赤,接过银行卡低声说:“谢谢高、高叔叔。” 既然某人都喊自己小潘了,要是不趁此机会喊个叔叔让某男开心下,潘玲玲的社交经验可就太失败了。 “去吧。” 高叔叔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王晨那几位同事,也都纷纷客气的和高飞告辞,眨眼间都走了。 周林好不容易组织的一次同学聚会,结果搞成了这样子,沙发上还躺着个肚子疼的余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张暮涵也觉得没劲透了,叹了口气说:“高飞,我们走吧。” “好,那就走。周林,谢谢你今晚的盛情款待了,等以后有机会,我请大家喝酒。” 高飞很客气的和周林等人告辞。 周林等人自然不好挽留,把他们送出了酒吧。 再次走在人行道上后,天色更晚了,路人也少了很多,不过张暮涵却没有再挽着高飞的手。 聪明的女孩子,从王晨今晚的反应中看出了什么。 高飞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解释,俩人只是并肩向前随意的走,来到一个车站前时,高飞才说话:“暮涵,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我自己走就成。” 张暮涵摇了摇头,看着高飞认真的问:“你其实很在意王晨,对吗?” 高飞回答:“她对我很好。” “我能看得出。” 张暮涵抿了下嘴角,扭头看着路上的车辆,轻声问道:“你对我说过的那些承诺,还算不算话?” 对于这个问题,高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等了片刻,没有等到高飞回答问题后,张暮涵又问:“那时候,你是哄着我玩儿的吧?就是为了占我便宜……夺走了我的初吻,把我的心填的满满的,再也无法容下其他人,就是为了占我便宜?” 高飞唯有苦笑。 现在明显不是说出真向的时侯。 张暮涵看着他:“你和王晨离婚,也不是为了我,对吧?” 这一点高飞倒是没有在隐瞒的必要了,点了点头:“是,是因为别的原因。如果还有别的选择,我是不会和她离婚的。” “哦,我明白了,果然是这样。” 张暮涵点了点头。 高飞好奇的问:“你明白什么了?” “明白你是个混蛋了,真正的混蛋。” 张暮涵忽然笑殷殷的样子,却抬起手来,狠狠抽了他一个嘴巴,然后转身对一辆驶来的出租车招手,跳上车子就绝尘而去了。 “这一巴掌,我会记在你头上的。” 望着远去的出租车,高飞捂着腮帮子,也抬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 第1226章 深夜遇到鬼! 出租车司机老张觉得,他最近的确是神经衰弱了,要不然的话,那个刚下车的客人,为什么会和上车时的样子不一样了? 半个小时前,老张从江南风酒吧附近接到了一个乘客,他清楚的看到乘客是小白脸,但车子停在皇朝会所前面后,客人下车付款时,却又变成了一个面色焦黄的中年男人! 特么的,这都是听深夜鬼故事听的。 有个故事讲的就是出租车司机的事儿,话说在北方某个小城市内,开夜车的小刘每天凌晨一点,都会在火车站附近商场遇到一家三口在路边拦车,送到十几公里外的殡仪馆门口,然后付款下车。 路上,那一家三口从不说话,就这样沉默一路。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小刘就觉得精神越来越不济,直到有一天陪朋友去火车站附近看房子,走进某个家后才发现,他每天晚上接送的那一家三口的照片,就挂在墙上,但上面却搭着一圈黑纱。 原来,这一家三口早就在几个月前,遭遇车祸死了…… 因为同样是出租车司机,所以老张对这个故事记得很清楚,看着脚步好像在飘啊飘的走向皇朝会所那边的男人背影,他额头上哗的冒出了一层冷汗,又想起了皇朝会所的某些神秘传说。 传说,在京华首屈一指的皇朝会所,根本没有第十七层楼,有传言说,十七层只住死人,那个漂亮的不行不行的白瓷夫人的丈夫,死后就住在那里面。 “难道,这就是白瓷夫人的死鬼丈夫?” 老张全身打颤,忽然想到很多鬼故事里的鬼在付钱时,都是给的冥币。 他赶紧掏口袋,去找客人给他的那张五十元的钞票--但无论他怎么找,也没有看到面额五十的钞票。 “原来,他刚才根本没有给我钱,一切都是假的!” 腾地一下,老张再次冒出一头的白毛汗,飞快的启动车子,玩命的向前狂奔,却没有注意到脚下有一张五十元的钞票。 老张搞不清皇朝会所的十七层是不是鬼才住的地方,白瓷却知道。 狗屁的鬼,只是一些纸人、汽车和棺材摆在那儿罢了。 在棺材里躺了好几年的白瓷,才不信世间有鬼呢,她只相信高飞结婚后,要想再和他那个啥,就更难了。 漫漫长夜,无心睡眠。 这八个字用在白瓷身上,估计是最恰当的了。 优越的生活环境,充满活力的年龄,却无处可以解脱的现实,让白瓷夫人现在是度‘夜’如年:白天还好说点,可以用工作来稀释精力,但晚上呢? 除了自个儿躺在窗上瞪着天花板发呆外,等待困神的降临,还能有什么办法? 看岛国小电影,再用手或者别的东西? 不行,这个月那样做的次数太频繁了,让她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唉,老天爷,你就可怜可怜我,赐给我一个男人吧!” 白瓷鼻子里发出了蚊子般的哼哼声,翻身向里盯着墙纸,丝毫不介意毛毯从白瓷般的皮肤上滑下,露出美到夸张的身体。 “你想要个什么样的男人?” 盯着墙纸发呆的白瓷,听到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顿时被吓得啊的一声尖叫,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白瓷般的皮肤上起了一层的小红疙瘩,忽地扭头,然后就看到一个面色焦黄的中年男人,就站在她窗前,眼神闪着狼一般的光芒望着她。 “啊--你、你是谁!?” 白瓷浑身都瘫了,却没有忘记扯过毛毯盖在身上。 “哼哼,我是谁?我是就老天爷赐予你的那个男人!” 中年男人哼哼冷笑,怪声怪气中,弯腰抬手就扯住她身上的毛毯,哗的一声就甩到了一旁--啥也没穿的白瓷夫人,就彻底暴露在了他眼下,接着怪叫一声就扑了下来。 “啊!” 白瓷在被中年男人狠狠扑在下面后,嘴里发出了一声人死之前才会发出的咽气声,双眼猛地向上一翻,就要昏过去时,却又猛地恢复了正常,泪水哗的就淌了下来,狠狠抱住男人张嘴就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哭着骂道:“你个没良心的,还记得来看我!来看我也就罢了,还要把我给吓死!” “哎哟,轻点,疼!” 中年男人哎哟着,左手在脸上一抹,一张精美的面具就被扔到了一旁。 对于有着千变万化神技的安归王来说,绝对是世间最出色的易容大师,用普通的生胶制作出的面具,也堪称是完美的艺术品,千金难求,要是被人一眼就看穿了,她会没脸活下去的。 高飞刚叫了几声,嘴巴就被带着血腥气息的白瓷给吻住了。 女人疯狂到极点时,是要喝血的。 很久之后,才松开,眼里全是水的嗔怪道:“为什么要装成这幅鬼样子来吓唬我?要不是我牢记住了你下手的第一个动作习惯,我真会被你给吓死的!” “谁让你祈求老天爷赐予你一个男人来着?想给我戴绿帽子,看我不吓死你!” 高飞做着其他开始前的动作,嘿嘿怪笑:“不化妆不行,你会所门口有老鹰(监视者),不能被他们发现我来了。” “啊,几个人?我马上让保安把他们给赶走!” “不用。大半夜里闹腾,岂不是告诉别人我来了吗?” -- 今晚喝多了的王晨,在离开江南风酒吧后,就变得重新理智了起来,除了脚下有些踉跄。 眼镜就跟在她后面,出了电梯等她拿钥匙准备开门时,才犹豫了下说:“今天太晚了,有什么话还是明天再说吧。” “必须今晚说,你怕别人误会我和你的关系?哼,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王晨冷哼了一声,推开了房门,用不容反抗的语气说:“进来!” 眼镜无奈,只好耸耸肩走进了客厅内。 王晨甩掉高跟鞋,快步走到冰箱前打开,拿出一瓶冷饮,咕咚咕咚喝了大半瓶,才吐出一口气:“说吧,今天早上上班后,你去哪儿了?是不是去见高飞了?” 眼镜要负责王晨的安全,所以每天上下班俩人都会在一起,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俩人是那种男女情侣的关系,他们俩人却不在意,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今早眼镜把王晨送到单位后不久,就接了个电话出去了,直到快中午时才回来。 王晨都看在眼里,却没有问,也没有多想:人都是有些小秘密的,尤其是像眼镜这样的人,再说她不是他的老板,他也不是她的属下,俩人最多只能算是朋友关系。 但今晚看到高飞后,王晨却马上联想到眼镜今早外出,很可能就是去见高飞了。 如果不是今晚看到张暮涵挽着高飞的胳膊后受到了刺激,王晨不会问的。 这一个多月来,表面平静的王晨其实很痛苦,不甘。 想想也是,为了某些所谓的国家利益,要把自己所爱的男人推到一个妖女怀中去,这得需要多大的痛苦才能逼着自己假装冷静? 痛苦就像是被大山狠狠压在地下的火山,积攒的力量一旦够多了,就会轰的一声喷涌而出,而今晚王晨所见到的那一幕,就是火山喷发的导火索,使本来就喝大了的她失去了理智。 冷静下来后,王晨才知道自己不能就这样装没事人了。 看看张暮涵就知道,假如她再无动于衷的话,高飞就算以后离开沈银冰,也得应付别的女人。 她虽然自认非常优秀,可相比起出身很‘正’的张暮涵来说,还是差了一点,人家年轻,漂亮,出身好,这让王晨感到了危机感。 要想牢牢把握著一个男人,除了用拴住他的胃这种传统方式外,其实最直接的就是掌握他的全部秘密,所以王晨才逼着眼镜说出高飞的事。 “是,我是去见高飞了。” 看出王晨很认真的样子后,眼镜就知道瞒不了她了,正色道:“他给了我一些东西,不过我觉得你知道这些东西是什么后,心里就会有负担,很重的那种。你还确定,你想知道这些东西是什么吗?” 王晨冷笑,一脸的不屑:“眼镜,麻烦你别刻意搞的这样神秘兮兮,我连把自己男人让出去这种压力都能承受得了,还有什么不能承受的?高飞给你的东西,除了那两……” 王晨刚说到这儿,眼镜就跳起来抬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王晨吓了一条,正要挣扎,却见眼镜摇了摇头,随即离弦之箭般的窜到门口,把耳朵贴在了门板上。 王晨这才明白眼镜不是要非礼她,而是听到了什么动静。 眼镜悄悄的把房门打开了一条缝隙,外面传来了女孩子轻轻的歌声:“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轻轻飘荡……” 轻快的脚步声从门前经过,上了楼梯。 王晨搬来这儿后,眼镜就仔细检查了一遍房子,确定没有什么窃听器、针眼摄影机之类的东西。 而且王晨按照眼镜的吩咐,每次在离家时,都会用特制蜡烛在锁孔上擦一下:假如有人用万能钥匙之类的东西开门,就能被王晨发觉。 所以眼镜不用担心屋子里,而是注意外面。 听轻轻的歌声消失后,王晨才松了口气:“是七楼的小姑娘,每次都不坐电梯,步行上楼。” 眼镜也见过那个小姑娘几次,很可爱的一个小学生,见到他后还都很有礼貌的喊叔叔,好像姓苏,与那个讹走王晨一千万的苏樱同姓。 确定经过门外的人是那个小女孩后,眼镜眉梢微微挑了下,关上了房门自嘲的笑了笑:“呵呵,是我太小心了。不过现在小女孩也够大胆的,晚上这么晚回家,家里人不管她吗?” 王晨只是认识那个小女孩罢了,却没兴趣去了解人家的家庭状况,等着眼镜说话。 眼镜重新坐回在沙发上,实话实说:“那些东西就是经书,但不是两本,而是四本。” 第1227章 四本全是仿制品! 高飞从老实和尚那儿拿到了一本黑色封皮的经书,又从方家老宅的夹墙内找到了一本白色封皮的经书,这些事王晨都知道。 至于失窃的那本经书是赝品,是高飞扔出去让人争抢的肉骨头,王晨也知道。 可眼镜现在却告诉她说,高飞今天上午交给了他四本经书。 “四本经书?” 王晨眼睛一亮,声音压的更低了:“高飞已经拿到了全套的《安归经》?” 《安归经》全套就是四本,相传拿到全套的经书后,就会从中找到一些秘密,掌控安归教散落在全国的所有势力--王晨知道这个传说,也很好奇,做梦都想知道经书内所藏的秘密到底有多骇人。 所以听眼镜说高飞竟然交给他四本经书后,马上就兴奋了起来。 “是四本,但不是全套的。” 眼镜回答说:“其中有两本,是白色封皮的,一本是黑色封皮,还有一本是青色的。我看过里面的内容,可惜除了插页之外,别的根本看不懂。” 眼镜也听高飞讲过《安归经》的传说,他对里面所隐藏的秘密同样感兴趣,不过就算他现在替高飞掌管着四本经书,却也看不懂。 他虽然精通汉语,但经书上的字体却是小篆,对他来说就是天书般的存在。 “有两本白色封皮的经书?” 王晨眼神一闪,随即黯淡了下来,喃喃的说:“原来,他已经找到她了么?” 安归王手里有两本经书,一本白色,一本青色,高飞在向王晨讲述岭南之行时就跟她说起过,还说这两本经书,已经被那个神秘的女人带走了。 现在他有了青白二色的经书,这就证明安归王回来了。 对于安归王,王晨也算是很熟悉了,知道这个女人几乎就是无所不能的存在,有着惊人的美貌,逆天的能力,千变万化的本领,如果王晨是个男人的话,肯定也会对能否征服这样一个强大的女人感兴趣。 如果不是安归王的身份不允许,她可能绝对是高飞的最佳配偶了吧? 王晨始终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在猜到安归王可能归来后,心情立即就沉重了起来:只要有安归王相助,相信高飞很快就能挣开沈银冰的束缚,那是一个相当强大的女人,我和她相比起来,简直是弱爆了。 眼镜也猜出王晨想到了什么,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点上一颗烟陪着她沉默。 很久后,王晨才轻轻晃了下头,强笑一声说:“呵呵,他为什么要把四本经书都交给你?难道说,有他对付不了的人在惦记这些东西?” “应该是这样,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他给我四本,我也给了他四本。呵呵,不过我给他的那四本,是请仿制的赝品,相信那些打经书主意的人会空欢喜一场的。” 笑呵呵的说完,眼镜站起来告辞:“好了,时间不早了,你也该休息了,晚安。” 和王晨互道晚安后,眼镜走出了屋子左右看了眼,打开了自家的房门。 房门在关上过了十几秒钟后,上方的声控灯灭了,远处高层建筑上的灯光从窗口洒进来,仍然能让人看到,在六七楼楼梯拐角的地方,悄悄站起了一个小小的黑影。 -- 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 这自古相传的世间四大喜。 白瓷今晚拥有了四大喜中的一喜,也是她最渴望的。 被狂风暴雨狠狠浇灌了半小时后,白瓷就像一棵快要渴死的玉米那样,哪怕是浑身酸软的没有一丝力气,但整个人都充斥着满足的勃勃生机,媚眼如丝,白瓷般的肌肤上,也浮了一层淡淡的红,看起来更加的迷人。 八爪鱼那样缠在高飞身上,白瓷是多么希望天以后都不要再亮了,因为天亮后,高飞就要离开她了。 肯定会离开,白瓷不用问也知道。 可她在俩人的呼吸平静后,不甘心的轻声问道:“明天,能不能不走?” 她的声音本来就有些沙哑,半小时歇斯底里的尖叫过后,变得更沙哑了,却平添了几分惹人的魅力。 正如她所失望的那样,靠在窗头吸烟的高飞摇了摇头:“不行,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不过,只要有机会我就会来看你的。” 高飞没有把自己摊上的那些事告诉白瓷,因为他觉得没必要。 她的命运本来就很坎坷了,何必再让她为自己担心? 就这样每天盼着他会忽然出现在她眼前,让她始终心存希望不好吗? 白瓷也很聪明,没有问高飞为什么和王晨离婚。 事实上,只要高飞能时不常的来陪她一个晚上,她就心满意足了。 在她看来,这个彻底改变她命运的人,本来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所做的那些事,远远不是她所能插手的,聪明人才会选择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时,只享受两个人的快乐。 “嗯。” 紧紧抱了下高飞,白瓷用鼻音腻声问道:“明天几点走?” “早上八点吧。” “哦,还有七八个小时。” 白瓷高兴了起来,又发出了猫儿叫一般的声音:“你说,这七八个小时,我能把你榨成什么样子?” “只要你能受的了……” 高飞贱贱的笑了下时,放在柜子上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白瓷马上停住了动作,高飞拿过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眉头微微皱起,接通电话坐了起来。 趴在高飞身上的白瓷,能隐隐听到给高飞打电话的是个男人。 对于别的男人,白瓷是没兴趣理睬的,只是拿手指在高飞身上画着圈圈,心里埋怨那个男人也太不懂风情了,这时候给高飞打电话,难道不知道这时对她来说是一刻值千金吗? “我知道了。” 就在白瓷越来越不耐烦时,高飞终于扣掉了电话,语气平静,不过眼神却变得犀利起来,好像一只要择人而食的野兽。 白瓷心里一颤,燃起的火焰攸地熄灭,低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 高飞捧起的下巴,愧疚的说:“我本来想陪你一个晚上的,可……” 白瓷伸出右手食指挡住了高飞的嘴唇,摇了摇头缓声说:“不要对我说抱歉,我现在就已心满意足了。你是男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因为去做大事而无法陪伴我就愧疚。” 高飞抱住她,紧紧的抱了下,贴在她耳边轻声说:“动用你的人脉,我现在马上就坐飞机出国。” -- 美洲加勒比海北部有一个群岛国家,名字叫古巴。 古巴和美国紧挨着,双方在过去数十年中发生了多次不同规模的冲突,自以为很牛比的美国人,最终被迫撤销了对古巴长达五十多年的经济制裁,双方握手言和。 古巴现在的旅游业、烟草业,是国内机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柱。 古巴的雪茄,可是世界文明的,就像隐藏在地下的贩毒体系那样,其中大部分都被哥伦比亚人把持着。 美丽而又宁静的加勒比海滩边上,星星般的点缀着许多海边别墅。 浑身上下只穿着一条短裤的扎卡拉,叼着夸张的雪茄半躺在藤椅上,脸上戴着墨镜,双手扶着扶手望着湛蓝的天空,两个美丽的泳装白人女郎,跪在他的身边,一个为他轻轻捶着腿,一个正在用心给他修脚。 不远处的平台上,有两个身穿花衬衣的大汉,龙行虎步的来回走动着,手里拎着冲锋枪,警惕的望着所有接近别墅附近三百米的人。 在古巴拿着枪就像在国内大街上人们拿着雪糕,很正常,压根就不会有谁向政府举报,因为受大环境影响,枪械这玩意在军火专卖店就能买到,前提是你得有持枪证明。 当楼梯上传来纷沓的脚步声,两个持枪警卫把枪抱在怀里看向平台出口时,扎卡拉呶了呶嘴巴,白人女郎会意的摘走了他的墨镜,拿过一条毛毯盖在了他身上。 另外那个则收起修脚工具,站在她头后为他提高了椅子,让他坐了起来。 在椅子缓缓转向时,几个男人从出口走上了平台。 最先走上来的,是个大胡子,四十岁左右。 他后面那俩人,一个是黑人,一个却是满脸沟堑白发苍苍的老头,好像华夏舞台剧中的杨白劳,苦大仇深的样子。 送三个人上来的两个护卫,对平台上的两个护卫点了点头,示意已经搜过这三个人了,没有携带危险性武器。 “啊哈,扎卡拉先生,纽约一别三年,我们终于又见面了,真是我的荣幸。” 穿着西装白衬衣的大胡子,哈哈笑着老远就张开了双臂。 扎卡拉肩膀上披着毛毯,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嘴巴一歪,一个女人拿走了雪茄。 “折布拉斯,我的老朋友,你现在越来越有成功人士的风度了。” 扎卡拉和大胡子折布拉斯紧紧拥抱着对方,互相拍着对方的后背,好像多年不见的亲兄弟,但鬼却知道在找到最好的机会时,他们就会拿枪干掉对方。 毕竟受当前全球经济衰退的大气候影响,吸毒者的人数不像以往那样迅猛增长了,这时候地盘、渠道就显得更重要了,俩人都希望能干掉对方,夺走对方的资源,成为这块土地上最大的王者。 俩人很真诚的拥抱着寒暄几句后,扎卡拉看向了折布拉斯后面的两个人。 折布拉斯耸耸肩,抬手指着黑人说:“亲爱的扎卡拉,这位先生有个外号,叫黑蝎子,接下来还需要我为你再介绍吗?” 那两个时刻盯着这边的护卫,听说黑人就是黑蝎子后,手里的枪哗的一声就抬起来,手指扣在了扳机上,如临大敌般的看着黑哥们。 欧皇,号称是欧洲的杀手之王,那么黑蝎子,就是南美大陆上最庞大的杀手集团老板。 他的集团名字就叫魔蝎军团,属于一个很牛比的存在,也不怪扎卡拉的护卫紧张。 第1228章 老头的谈判! 对那俩紧张的护卫,黑蝎子就像没看到那样,走到扎卡拉面前,很绅士的伸出了右手。 “欢迎你,我的兄弟。” 扎卡拉也没理睬那俩护卫,握著黑蝎子的手,和他拥抱了一下。 黑蝎子是个很帅气的黑人青年,长的很像影视明星威尔?史密斯,休闲装帆布鞋,很阳光很干净的样子,可认识他的人才知道,他的魔蝎军团每年至少能为他赢利上亿美金,那都是人命换来的,其中不乏扎卡拉、折布拉斯这样的老大。 黑蝎子坐在了旁边的躺椅上,抬手对一个白人女郎勾了下手指。 白人女郎看了眼扎卡拉,在看到他轻轻颔首后,就咯咯轻笑着走到他身边,不等说什么就被他一把拉进了怀中,扯掉了上半身唯一的遮掩物。 没人看他,就像这是很正常的事那样,扎卡拉也没有看,他在看那个老头。 老头也穿着一件花衬衣,脚穿地摊货的皮凉鞋,和那些在橡胶林中工作的工人没啥区别,尤其是在被扎卡拉盯上后,本来就有些佝偻的腰,弯的更低了。 扎卡拉没有听到老头说话,就看向了折布拉斯:“这是谁?” 折布拉斯却摇了摇头。 扎卡拉脸色一变,淡淡的说:“你既然都不知道他是谁,就把他带来见我?哦,我的朋友,你这是让我为难啊。” 折布拉斯耸耸肩,说:“你也许会真的很为难,因为他会让你在两宗大利益中做出选择,每一宗都让人难舍难分。” 扎卡拉愣了一下,缓缓坐在了椅子上,扭头抬起了左手。 旁边的那个躺椅上,黑蝎子已经解开了腰带,把全身赤果的白人女郎抱在了自己腿上--扎卡拉就像没看到那样,接过了雪茄,重新叼在了嘴上。 “尊敬的朋友,你就叫我老头吧,至于我叫什么名字,我自己也忘记了。” 老头微微直起腰身,看着扎卡拉,缓缓的说:“叫回你的人,放那个孩子安然回到美国,你将获得来自美国乔治家族的三千万美金现金支票。” 吐出一口烟后,扎卡拉终于开始正视这个老头了:“老头,你是索拉斯派来的侍者?” “不是。” 老头摇了摇头:“索拉斯先生不知道我的存在,我来,只是为了那个来古巴游玩的孩子。我有把握能为你争取到三千万美金,前提是保证那个孩子能安全离开古巴,回到美国。” 不等扎卡拉说什么,老头又看向已经把白人女郎按倒在躺椅上的黑蝎子,语气依旧苍老,平淡:“黑蝎子先生,如果扎卡拉先生能在他的地盘上保证孩子的安全,你是否也答应放弃?如果你答应的话,你也会得到同等的利益。” 黑蝎子做着猛烈的运动,好像没听到老头在跟他说话那样,一把采住嗷嗷叫的白人女郎的头发,向怀里猛地一拉的同时,右手一甩--一道雪亮的光芒,擦着老头的左耳上方就飞了过去。 那是一个薄薄的剃须刀片。 在过去六年中,至少有88个人被这样的刀片割断了咽喉。 几根花白的发丝,从老头头上飘落,却很快就被海风吹向了院方。 黑蝎子已经用实际行动来告诉老头,他是不会把三千万美金放在眼里的,只要那个孩子一离开扎卡拉的地盘,他就会马上采取行动。 老头就像压根没看到刀片飞过那样,轻轻叹了口气上,看着黑蝎子的眼神已经充满了怜悯,好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能够在黑蝎子刀片下还能保持如此镇定的人,只能有三种人:一种人是死人,一种人是傻瓜,最后一种人就是高人。 老头还站着原地叹气,这就证明他不是死人,说话也很正常,当然不会是傻瓜。 老头既然不是死人,也不是傻瓜,还能无视黑蝎子的刀片,那就证明他是个高人。 可已经在这片大陆上纵横多年的扎卡拉,却从没有听说过有这样一个不注重自己装扮的高人。 “你,到底是谁?” 扎卡拉看着老头的眼神里,带有了猎豹般的警惕。 黑蝎子也停止了动作,拽过女郎让她张嘴,清洗了一下自己的卫生后,提上了裤子,抬手就把女郎推倒在了地上,重新坐了下来。 黑蝎子的整套动作,就犹如行云流水般的自然,没有一丝做作。 “我说过了,我的名字就叫老头。” 老头这才走到了另外一张躺椅跟前,坐了下来,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身上,就像刚忙完农场工作有些累了的老爷爷:“扎卡拉先生,黑蝎子先生,为了能同时见到你们两位,我特意请了折布拉斯先生,就是要说刚才那番话。” 放过孩子,每人三千万美金,要不然孩子的父亲绝不会放过你们! 来了后始终没有说话的黑蝎子,终于说话了:“据我所知,那个孩子是个混血儿,父亲应该是来自亚洲。他的父亲是谁?” “一个无名小卒,名字不值得一提,就是有几分打架的本领,和亡命的气势。他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几位和他成为朋友,要远比成为敌人要好得多。” 老头就像一个告诫后人的长者,一脸的慈祥:“其实,几位都该知道一旦惹怒了索拉斯,麻烦也会不断发生,何必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就放弃以后的安享生活呢?” 扎卡拉笑了,看向黑蝎子说:“那个孩子对你有什么好处?” 黑蝎子吸了下鼻子,说:“欧皇会答应我,把富庶的东欧地盘让给我一块。这些年来,我始终垂涎有钱的俄国佬,要不是手下有太多的兄弟,我早就自己去那边发财了,何必和欧皇签订互不干扰条约?扎卡拉,你呢,又有什么好处?” “活了四十七年我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能让人无法自拔,却对人没有丁点副作用的产品。” 扎卡拉笑殷殷的说:“我想,这种产品肯定会受到有钱人的喜爱,假如能成为南美代销商,这对不景气的当前来说,肯定有着特别的意义。” 黑蝎子也笑了:“你要一种新型毒品,我要扩散业务领域,我们会因为三千万美金,和乔治家族的名头放弃这些吗?” “你说呢?” 扎卡拉问出这句话后,和黑蝎子齐声哈哈大笑。 折布拉斯在旁边也说:“唉,说的我也动心了。虽然那个孩子还没有离开你的地盘,但我觉得他要回美国,必须得经过我的地盘,不知道我能不能得到那种新货物?” “贪婪,是人死亡的最大罪恶。” 老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颤巍巍的样子,满脸的失望,和不甘:“几位,能不能再考虑一下?那个孩子的父亲,真的很厉害--如果我猜的没错,他现在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他所拥有的力量,足可以摧毁你们当前的所有。” 黑蝎子笑笑,猛地挥手--薄薄刀片竟然发出破空的声音,咻咻厉啸着飞向老头。 这一次,他可没有留情,刀片奔着老头的咽喉而去。 既然谈判失败,使者也就没有再活着回去的必要了。 扎卡拉没有动,折布拉斯却抬手急促的喊道:“嗨……” 他想阻止黑蝎子干掉老头。 他觉得,为了一种新型毒品,和在东欧的业务,实在没必要招惹强大的乔治家族。 如果那孩子真出事了,相信金融女王马上就会做出最为犀利的反扑,这对折布拉斯的国家来说,绝对是一场灾难。 扎卡拉是哥伦比亚人,黑蝎子是巴西人,他们自然不会在乎古巴会不会再受到经济封锁。 可惜的是,他阻止的动作比起黑蝎子的刀片来说,要慢上太多了。 而老头呢,也没有像扎卡拉以为是个高人那样,会迅疾的做出反应,最多也就是仍旧淡定的让人想狠狠抽他那张老脸。 眼看咻咻厉啸着的刀片就要割断老头的咽喉,鲜血迸溅时,在场所有人却听到了一声叮的轻响,扎卡拉左手边桌子上的红酒瓶子,啪的一声爆响,鲜红的酒水就像鲜血那样,溅了他满脸。 “啊,有狙击手!” 负责警戒的那俩手下,立即扑过来把扎卡拉护住,枪口对准了子弹来时的方向--那边,是一大片海边椰林,距离这边足有三千多米。 当初扎卡拉选择这栋海边别墅时,就考虑到会有狙击手躲在椰林中暗算自己,所以才选择了距离椰林最远的一栋别墅。 三千多米,可是三公里,就算是在海边能够一眼看到这么远的距离,但又是什么样的变太,才能在三公里之外的椰林中,能精准的打飞一片在空中高速飞行的刀片呢? 既然能打飞刀片,要想狙击扎卡拉等人,那不是绰绰有余的? 冷汗,一下子从扎卡拉的额头冒出,但很快他就明白了过来,推开了护着他的俩护卫:如果老头想要干掉自己,那个变太的狙击手就能做到,老头还用得着来见他,和他谈条件吗? 老头来,就是明白就算扎卡拉等人被狙杀,可他们的属下也会更加凶狠的对付那个孩子--这也说明了那个孩子的重要性,让老头等人不敢轻举妄动,所以才来谈判。 老头看着从躺椅下面爬起来的黑蝎子,淡淡的说:“几位,我再问最后一遍,我们能不能和平解决这件事?” “不能。” 黑蝎子深吸了一口气,强压着愤怒:“我个人的生死,比起集团的利益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要想我们放掉那个孩子,做不到。” “唉。” 老头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转身走向了天台门口,边走边摇头,很遗憾的样子。 “老头先生,请等等我!” 折布拉斯忽然追了上去,走出几步后又停住脚步,看着扎卡拉笑道:“我亲爱的兄弟,你们知道吗,我真不希望你能接受他的谈判。因为现在我终于相信,那个孩子,不是我们能惹得起了。” 第1229章 噩梦军团! 老头迈着不紧不慢的步伐走出海边别墅时,负责守卫扎卡拉安全的护卫,至少得有十几个人,怀里抱着微冲,冲向了三千米之外的椰林。 没有人理睬老头,只要他能从别墅内活着出来,就不会有人难为他。 更何况,他身后还跟着当地黑道上的另外一个大佬折布拉斯。 折布拉斯这次来摆放扎卡拉,带来了大约二十多个手下,手中不缺乏火箭筒这样的重型武器,假如一旦察觉不对劲,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把那栋别墅轰掉。 所以扎卡拉的人没必要擅自动作,毕竟双方要是火拼的话,得利的是别人。 “老头先生,请稍等。” 折布拉斯追了上来,和他并肩而行:“能允许我送你回市区吗?” “谢谢你,折布拉斯先生。” 老头停下脚步,到背着双手看着他:“你信我所说的那些话?” “不信。” 折布拉斯微笑着说:“在这片土地上,没有谁能强大过扎卡拉和黑蝎子的联手,就是政府也不行,更别提美国的乔治家族,还有所谓的孩子父亲了。这儿,是我们这些人的天下,除了我们之外,没有谁能了解到我们一旦联手后的实力有多大。” 对折布拉斯的回答,老头并没有感到有多意外,只是问:“那你为什么不留下来呢?也许,你也有机会获得新型毒品。” 如果扎卡拉得到那种对人无害的新型毒品,那么他就会掌握这边的市场,把折布拉斯挤出古巴,毕竟瘾君子也喜欢对自己无害的逍遥品。 而折布拉斯如果留下来,和扎卡拉、黑蝎子俩人联手,他们的力量将会更加强大,可他却选择了放弃,所以老头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折布拉斯的回答很简单:“我已经足够有钱了,我的儿子和女儿,都已经移民到了国外安全国家。我亲眼见证佷多人因为毒品而家破人亡,虽然我不会放弃继续荼毒别人的机会来赚更多的钱,我却不想自己的孩子接触这些。” 顿了顿,他继续说:“无论什么样的毒品,最终目的都会让人家破人亡,这些钱很脏,我不想我的孩子继续挣这种脏钱。而且他们的能力,明显没有继承我的优秀,以后要是继续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只能被别人吃掉。” 老头点了点头:“嗯,所以你想独立承担这种罪恶,这才选择了放弃。” “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实在没必要为了害人,而得罪乔治家族,还有你所说的那个吓人的孩子父亲,呵呵。” 折布拉斯亲自给老头打开了车门。 老头也没客气,很自然的坐在了后面。 车子缓缓启动后,折布拉斯看了眼椰林方向,说:“我答应你,孩子到了我的地盘上后,会安全通过,希望我的账户上能增加三千万美金--下个月,我小儿子就要结婚了,这三千万算是很干净的了,和婚礼的颜色很配。” 老头呵呵笑道:“你会如愿的。你也是个聪明人。唯一的短处,就是你所知道的太少,造成自大的心理。你,永远也不知道,除了黑蝎子这些人外,世间还有佷多人,要比你们强大太多。” “你这算是警告我吗?” 折布拉斯微微皱起眉头,语气有些生硬:“老头先生,能不能告诉我,你究竟是什么人?” 老头扭头看向椰林的方向,低声说:“折布拉斯先生,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白板这个名字?” “白板?白板……” 折布拉斯眉头皱的更紧,喃喃重复了几遍后猛地想了起来,失声叫道:“啊,就是法国外籍军团‘狙杀’小组中,号称可以造出世间最好狙击步枪的白板?” 老头笑了,很得意的样子,轻声说:“除了他之外,世间还能有谁,在三千米之外的距离,能把一个正在急速飞行中的刀片打下来?” 优秀的狙击手,只要有把超强的狙击步枪,在三千米之外把一个苹果打碎,这不是不能做到,但那得需要彻底的静下心来,甚至得维持至少五分钟的准备,比方测算风俗,空气的潮湿度等。 但世界上有一个人,拥有超远途活动狙杀的本领。 这个人就是白板,曾经的法国外籍军团‘狙杀’小组的成员,他能利用自己所造的狙击步枪,随时击中任何活动的目标。 白板在很多专业人士眼里,那就是一个不世出的天才,在他拿起狙击步枪时,他就已经和枪成为了一体。 想到白板后,折布拉斯立即联想到了所听过的狙杀小组的传说,和白板的其他队友:突前侦查的猴子,丛林作战之王大猩猩,纵横水域的黑珍珠詹姆斯,神秘莫测的鬼舞,和总共在198场任务中负责后勤救护从没有发生过的老头。 这六个人,在短短两年内,早就了狙杀小组在佣兵界的传奇,就连折布拉斯这种蛰伏在古巴的土鳖,都曾经有过耳闻。 折布拉斯看着老头,眼里的随意变成了严肃,喃喃的说:“原来,你就是‘噩梦军团’中的老头。” 噩梦军团,是外人对狙杀小组的称呼,寓意只要被狙杀小组给盯上,就成了活人的噩梦,就连在索拉斯·乔治那样的牛叉人物,当年也被噩梦军团挟走了宝贝孙女妮儿。 老头眼神慢慢明亮起来来,淡淡的说:“我已经忘记我是谁了,真的,这半年多以来,橡胶园的工作已经让我忘记了我是谁,而且我也下定决心不再回想以前,以为就会这样安度余生--可你们,给了我们重新组合的机会,让我们重新焕发了昂扬的斗志。” 老头抬头看着车窗外湛蓝的天,声音轻的就像是在梦呓:“扎卡拉和黑蝎子的愚蠢,激活了蛰伏的噩梦军团。现在,这个强大的军团已经苏醒了,在那个男人的带领下,已经狞笑着扑了过来--噩梦军团,本不该被激活的。” 这边属于亚热带气候,人们常年穿着短袖短裤,在没有空调的地方总能被高温所折磨,可现在折布拉斯却感觉浑身凉飕飕的。 他知道,不管扎卡拉和黑蝎子联手后,在这片土地上的实力会有多大,但在遇到噩梦军团后,结果也只能是像噩梦那样。 这让他更加庆幸,自己能退出了利益争夺战。 “那一枪,只是噩梦军团对扎卡拉和黑蝎子的宣战,等下一次时,子弹就会打爆他们的脑袋。” 本来满脸沟堑的老头,这时候变得好像年轻了十几岁:“折布拉斯先生,你想不想把我说的这些,告诉扎卡拉和黑蝎子?” “不会。” 折布拉斯深吸了一口气,微笑道:“我虽然钱挣得已经够多了,但我仍然能希望接手扎卡拉的地盘。如果有机会,组成一支听命于我的杀手集团,也是很不错的。” “停车吧,我要下车了。” 车子马上就停了下来,老头推开了车门,临下车时拍了拍折布拉斯的膝盖,慈祥的笑道:“你会实现这些愿望的,我劝你现在就开始着手准备接手这些,因为他们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双脚踏在地上后,老头仰面朝天深吸了口气,喃喃的说:“我已经嗅到死亡的脚步声了,他来了。” 折布拉斯本能的向四周望去。 右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左边,是安静祥和的海边渔村,路上走过的漂亮姑娘裙摆,随风飘起闪出惹人的曲线,一个小男孩骑着自行车,嘴里呀呀大叫着向前疾驰--一切都和往常没什么两样。 但折布拉斯却仿佛能看到,有个剧大的阴影,正从远方走来。 -- 老头走后没多久,一个穿着休闲短褂的年轻人,出现在了平台上。 这是一张亚洲面孔,很斯文,很清秀白净,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看,都和坏人沾不上边,尤其他嘴角总是噙着淡淡的笑容,这更加让人对他产生了莫名的好感。 年轻人手里也拿着一根雪茄,缓步来到老头坐过的椅子面前坐了下来,很自然的翘起了二郎腿,看着扎卡拉和黑蝎子就像在看两个老朋友:“刚才那个老头,是什么人?” 黑蝎子很反感别人在他面前云淡风轻的样子,他喜欢别人看他时,眼里最好是带着恐惧,所以就像没听到年轻人说话那样,端起一杯红酒轻轻晃了起来。 扎卡拉说话了:“他说他就叫老头,应该是美国老乔治派来的人。” “不可能是老乔治派来的人。” 年轻人缓缓摇头,云淡风轻的样子:“据我所知,老乔治和他的孙女妮儿,目前正在华盛顿参加为期三天的金融大会。” 每年的这时候,华盛顿都会召开三天的本国金融大会,根据大会不成文的规矩,会场方圆几百米内都会被电磁所覆盖,没有固话,任何参会人员都别想在会议期间与外界联系,目的就是预防大会某些协议内容被泄露。 绝对是的全封闭式会议,备受美国的看重,因为会议的每一项决策,都会影响到美国,甚至全世界的金融格局。 也正是乔治祖孙要参加这样的大会,所以小凯撒才在维尼夫人和几个保镖的陪同下,来到了古巴游玩。 他们遭到扎卡拉等人的追杀后,就算拼命给美国国内求援,但妮儿和老乔治也不会知道。 亚洲脸庞的年轻人很了解这些,所以才确定老头根本不是乔治家族派来的人。 最多,就是乔治家族的一个老管家之类的。 如果换成是妮儿来谈判的话,别所是三千万美金了,就是三个亿的美金,只要能保证儿子安全离开古巴,她也会毫不犹豫答应下来的。 同样,如果仅仅是枪杀小凯撒,魔蝎集团的杀手要想在扎卡拉的配合下完成任务,可以说很轻松。 但这个亚洲年轻人要的却是活着的小凯撒。 活人总是比死人用处大一些。 第1230章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也唯有小凯撒活着,亚洲客人才会答应他们的条件,提供最新型的毒品,和说服欧皇允许魔蝎军团进军东欧。 小凯撒身边有妮儿重金雇来的保镖,也正是他们的悍不畏死,才能抵挡住杀手一轮轮的攻击。 也幸亏杀手们不敢让小凯撒受伤,要不然那些保镖的本事再大,也不能在扎卡拉的地盘上,维持到现在还能保护着他。 亚洲客人的能量很大,在这边也有着相当的实力,他却不想亲自出面挟持小凯撒,一来是他不想暴露自己,二来是小凯撒还藏在扎卡拉的地盘上,外人一旦再这儿插手,就会惹起他的不满,所以唯有用利益来打动他,让黑蝎子来活捉小凯撒。 老头到底是谁派来的人,亚洲客人才不会关心,他已经拿出了条件,剩下的就看扎卡拉和黑蝎子的表现了。 听亚洲客人说老头最多是乔治家族的老管家后,扎卡拉俩人都沉默了下来,他们在等到椰林那边传来消息。 几分钟后,前往那边搜索的人传来了消息:狙击手已经不见了。 “刚才也许只是巧合,那个老头只是装神弄鬼。” 扎卡拉松了口气,这才挥了挥手。 挡在他面前的那些护卫,散了开来。 看着吸烟的亚洲客人,黑蝎子沉声问道:“我能知道你究竟是什么人吗?”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给你想要的。” 亚洲客人淡淡的说:“同样,你也得给我想要的。我就要那个孩子,只要他安安全全的,接下来你们就等着点钞票好了。” 根据杀手界的规矩,杀手是不能打听雇主身份消息的。 所以听亚洲客人这样说后,黑蝎子就郁闷的闭上了嘴巴,但扎卡拉却说:“我可以不在乎你是谁,但我必须得知道孩子能换到什么东西。我不是杀手,也不懂杀手那些规矩,我只知道这是在我的地盘上,我有权知道你想从中得到什么。” 坐直了身子,扎卡拉语气阴森的说:“当然了,你有选择不说的权力,但我也有不许你在我地盘上闹事的权力。你可知道,从昨晚开始,因为黑蝎子的人总在追杀,搞的人心惶惶的,我的顾客锐减了一大半,这是很大的损失。” 亚洲客人沉默,很久后才叹了口气说:“好吧,那我就告诉你们。我想得到那个孩子,就是想用他来和孩子的父亲做笔交易,换取他手里的几本经书而已。” “就为了几本经书?哈!” 黑蝎子哈的一声笑,满脸都是不信的样子:“是什么经书这样珍贵,能促使你说服欧皇,放弃东欧部分地盘?” “无可奉告,我话只能说到这儿,至于你们愿意不愿意,都随你们。” 亚洲客人站起身,走向天台的门口:“在我走到门口时,我希望能听到你们确切的答复。做,还是不做。” 看着亚洲客人闲庭信步似的背影,扎卡拉在他走到门口之前高声说道:“我答应你。第一批货什么时候到位?” 亚洲客人转身,面带微笑:“我走后半小时,你去市中心最大的游乐场门口,找一辆车牌尾号三个4的白色福特轿车,这是钥匙。” 亚洲客人转身,扔过来了一把车钥匙,看向了黑蝎子。 黑蝎子嘴角动了下,阴声说道:“到现在为止,我已经有七个手下折损在那些保镖手中,自然不会就此罢手。” “两天后,你就可以去罗马找欧皇签订合约了,前提是你得活下来,因为那个孩子的父亲很厉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现在他已经在来时的路上了。” 亚洲客人笑了笑,快步消失在了门内。 老头和神秘的亚洲客人,都提到那个孩子的父亲。 老头说孩子的父亲很厉害时,黑蝎子俩人心中嗤之以鼻:在我们的地盘上,就算有些人再厉害又能怎么样?用东方的一句俗话来说就是,是龙你得给我盘着,是虎你得给我卧着,这是我的地盘,我作主。 但当亚洲客人再一次说出这句话时,黑蝎子俩人神色立即凝重了起来:亚洲客人有着能说服欧皇割让一块地盘的能力,有开发新型毒品的财力,这样的人无论放在哪儿,都该是牛比拉轰无所不能毫不畏惧的,他为什么要特意提醒孩子的父亲很厉害? 黑蝎子重重吸了一口雪茄,沉声问扎卡拉:“怎么样,干,还是不干?” 扎卡拉脸色阴沉的沉殷很久,才扬了扬手里的车钥匙,说:“华夏人有句老话,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黑蝎子笑了:“现在,我们才是虎穴。” -- 砰! 一声枪响过后,右手握枪,左手把着方向盘的罗伯特,身子忽然猛地一震,脑门门上多了个弹孔,红白色的脑浆飞起,车子在维尼夫人的尖叫声中,直直撞向了路边的垃圾箱。 枪声来源的方向,来自街道左边的一家咖啡厅内。 车子狠狠撞在垃圾箱后,又冲上了人行道,撞在了一棵树上后,才被憋灭了火。 这时候,咖啡厅内已经有三个戴着黑色头套的人冲了出来,挥舞着手里的枪支,对惊慌失措的路人大喊着滚开,冲向了车子。 车子里,维尼夫人身子瑟瑟发抖,却仍然紧抱着小凯撒,生怕他会遇到伤害。 罗伯特是妮儿重金雇来保护小凯撒的六个保镖中,最后一个保镖了,也是保镖的头儿,从昨天遭到追杀到现在,他一个人已经干掉了四个杀手,但终究没有逃脱被暗杀的命运。 罗伯特等人都来自美国最牛叉的海军陆战队,如果放任他们在丛林、城市哪怕是荒漠上和杀手对阵的话,他们六个人组成的小分队,足可以干数倍于自己的一群优秀杀手。 但这儿是闹市区,那些杀手们都隐藏在群众间,也许是卖雪茄的,也许是公司职员,也许是抱着小孩的妇女。 总之,罗伯特等人空有一身本领,却没有大展身手的机会,只能窝囊的被人一一暗杀,在分不清谁才是杀手的情况下,他们总不能见人就杀吧? 罗伯特死不瞑目,因为他们从追杀到现在,竟然没有一个警察肯帮他们,为了保护小凯撒,他们只能在这座城市内不停的逃窜。 因为他们一旦出现在野外,小凯撒被刺杀的可能性就会成倍的增加。 在市区内,杀手们也不能滥杀无辜的,毕竟杀手也有自己的原则。 所以他们才希望用闹市的居民来掩护自己,等待援兵的到来。 假如他们知道,对方根本不会杀害小凯撒的话,也许就不会这样窝囊的死去。 六个重量级的保镖,都已经死了,陪护小凯撒的只有一个维尼夫人。 “闪开,闪开!” 一个蒙面杀手举起枪,冲着天上哒哒的扫出一串子弹,吓得路人纷纷抱头蹲在地上后,用最快的速度扑向车子。 车子里,最后保护目标的,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妇女,这还不是手到擒来? 最先抢到车前的那个杀手,一手握枪,一手拉开了车门,弯腰伸手拽住了维尼夫人的肩膀,大喝一声:“你给我滚出来!” “松开我!” 在女人的尖叫,和孩子的大哭声中,抱着小凯撒的维尼夫人被狠狠拽出了车外,重重摔在了公路上。 “放过孩子,放过孩子!” 维尼夫人不顾被摔得几乎要昏过去,依旧牢牢抱着孩子,就像一只在绝望中保护幼崽的母兽,嘶声尖叫着,抬手挡着杀手狂踢的大脚,看到咖啡厅门口站着两个古巴警察后,立即求救:“警察先生,救命,救命!” 那两个手里拿着冷饮的警察,神色漠然的看了这边一眼,就倚在墙上看着别处聊起了天。 身为制止犯罪的警方人员,有杀手当街行凶杀人,他们却视若无睹。 维尼夫人的心一下子冰凉,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这次再也保护不了小少爷了。 “臭女人,滚开!” 其他两个杀手也冲了上来,抬脚就对维尼夫人狠狠踢了过来。 要不是顾忌不能伤害到孩子,这会儿就算有五个维尼夫人也被干掉了。 砰! 枪声忽然从不远处的公交车站牌下响起,那个大脚即将踹到维尼夫人的杀手,身子忽然猛地一晃,就重重栽倒在了地上。 那颗子弹,从他后脑打进,从嘴里钻了出来。 同伴忽然中枪死亡,其他两个杀手一楞神的工夫,枪声再次响起,其中一个雄口中弹,另外一个却反应灵敏,迅速扑倒在了地上,一颗子弹擦着他头皮飞过,打在了后面汽车上。 枪声未落,两条人影从旁边飞快的蹿了过来。 这是两个男人,都是亚洲人,头上戴着棒球帽,穿着打扮和本市常见的游客一样。 两个男人冲过来后,其中一人飞快的从维尼夫人怀中抢过孩子,另外一个趁着最后那个杀手还没站起来时,一枪放倒了他。 “走!” 那个搀起维尼夫人,扭头对同伴低声喝道:“小董,带孩子先走……呃!” 他还没有说完话,枪声再次响起,一蓬血花从他肋下冒出,身子猛地后仰,软软的瘫软在了地上。 “啊!” 维尼夫人大声尖叫着,跟着摔倒在了地上。 枪杀这个男人的凶手,竟然是那两个在杀手杀人时无动于衷的警察。 “海子!” 叫小董的亚洲男人嘶声吼叫了生,怀抱着孩子右手抬枪,对那俩警察扣下了扳机。 两个警察迅疾的扑倒在地上,接着一连串的翻滚,藏到了汽车后面。 “带着孩子,快--走!” 重伤的海子低声吼叫着,勉力举枪对着车子那边练练开枪。 “海子!” 小董凄声叫了一声,随即转身抱着孩子顺着长街狂奔。 他们的任务是保护孩子,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 一辆黑色的大众轿车,从旁边的巷口狂奔出来,吱嘎一声猛地拦在了小董面前。 第1231章 幸好你来的足够快! 人们总是同情弱者的,很多在枪击事件发生后就藏起来的人们,看到孩子终于被人救走后,心里都松了口气,祈祷他能被顺利救走。 但就在小董抱着孩子向前狂奔时,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却忽然从旁边小巷内蹿出,吱嘎一声的拦在了他面前。 完了! 很多善良的心里一沉时,却看到小董拉开车门,抱着孩子就扑进了车里。 车门还没有关上,轿车就已经启动,轮胎磨着地面蹭蹭响着,冒起一溜青烟向前疾驰而去。 原来这辆车也是为了救孩子! 善良的人们心中松了口气时,一辆警车,和一辆绿色吉普,却从路边启动追向了那辆车--有人从车窗内探出半截身子,举枪对前面的车子练练开枪。 看到这一幕后,身受重伤再也无力扣动扳机的海子,趴在地上望着车子消失的地方,脸上浮上了痛苦的苦笑。 怪不得无论孩子的保镖待他逃到哪儿,杀手都能随时出现,原来这座城市的警察在配合他们。 这座城市的警方,竟然是和杀手一伙的。 孩子,还能坚持到援兵的到来吗? 砰的一声,就在海子双眼无神的想到这儿时,那两个警察扑到他身边,其中一个狠狠踢了他一脚,另外一个双手持枪指着他,厉声喝道:“你们是什么人?” 生命正在迅速流逝的海子,已经感受不到身体上的痛苦,只是痴痴的看着那个警察,喃喃的说道:“你们、你们都会死的,因为他快来了,他来了……” “谁?谁来了?” 制止了同伴继续殴打海子后,那个警察蹲下侧脸问道:“那个人是谁?” “你们谁也逃不掉,都会死的,他来了,我能听到他来时的脚步声--他、他是鬼舞……” 说出最后一个字后,海子的瞳孔骤然扩散,目光定格在了这片湛蓝的天空中。 “那个人是、是鬼?” 蹲着的警察抬头看了眼同伴,再看向海子时,忽然发现他的瞳孔内好像多了个东西--那是一个面貌狰狞的魔鬼,张大嘴巴露出了瘆人的獠牙。 -- 华盛顿。 “你们让我进去,我必须得见到乔治先生,和妮儿总裁!” 乔治家族的老管家,在守护会场的警察面前,一扫他平时的绅士风度,就像一头发狂的狮子,凶狠而又猛烈的撞击着防爆盾牌。 老管家在接到罗伯特的求救消息后,被吓的差点当场昏过去。 老爷和小姐去开会之前,曾经郑重的把小少爷托付给了他,结果刚去国外没多久,就有三名保镖被暗杀,罗伯特等人护着孩子在那座城市内苦苦支撑着,等待援军。 老管家马上就派出了所有能派出的手下,用最快的速度奔赴那座城市后,乘坐私人飞机飞向华盛顿,希望能及时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主子。 那位和扎卡拉做交易的亚洲客人没有说错,老管家昨晚就到了华盛顿,可却见不到老乔治俩人,因为会场是封闭式的,会议召开期间,没有美国总统的手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闯进。 老管家可管不了那么多,来到会场后就要冲进去--结果,就被警方毫不客气的带走了。 老管家带来的那些人,立马毛了,开始找关系先营救老管家,因为他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蛇。 等警方终于确定老管家是良民,而不是恐怖分子外,交了一笔昂贵的保证金被放出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了。 老管家被放出来后,就立即来到会场前再次闹事,要求必须进会场见到老乔治俩人。 “格拉塞先生,请您后退,要不然还会抓你进去!” 警方头目厉声喝斥着。 “我要见乔治爵爷,立即!” 老管家眼珠子通红,狠狠撞向了某警长。 “来人,给我把他抓起来!” 警长大怒,立即挥手让手下把老管家抓起来,就在这时,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却快步走了过来:“慢点,希赛,怎么回事?” 中年人可能是警长希赛的上司,见他询问后刚想说什么,就被老管家一把推到了一旁,扑到他面前抓主他衣服,狂怒的吼道:“我要见离子基金的乔治爵爷,和妮儿总裁,乔治家族的下一代继承人正在被杀手追杀!” 十几分钟后,在获得会场最高级别负责人首肯后,妮儿急匆匆的走出了会场:“格拉塞,发生什么事了!?” 看到老管家衣衫不整,白发乱糟糟的样子后,妮儿的心里就一沉,意识到发生了她无法接受的坏事。 果然,老管家就像看到亲人那样,冲过来嚎啕大哭:“小姐--凯撒在古巴被人追杀,罗伯特现在几乎全军覆没,已经几十个小时了,这些警察不许我见您!” “什么!” 妮儿只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叫,身子踉跄了下。 警长希赛赶紧讨好的过来扶住她,却被妮儿推开,随即一记凶狠的耳光重重抽在了他脸上。 妮儿却没有管被打懵了的希赛,紧紧握著老管家的手,嘎声问道:“有没有派人去援救?” “派了,能派的人都派出去了!” 老管家知道现在也不是哭的时侯,擦了把泪水赶紧说道:“可我们的人在边境线上遇到了那边军方的阻拦,目前正在交涉。” 美国和古巴的恶劣关系,世人皆知。 取消对古巴的制裁后,双方关系虽然缓和了很多,但这么多年来的敌对关系要想改变,那可不是一时半会的,美国人要想全副武装的去那边,不管是救人也好,还是拯救世界也罢,都会遭到军方的制止。 乔治家族的武装力量虽然牛比,可终究无法和一国军方相比。 到目前为止,老管家派去救援的人还在和军方交涉,同时也派人偷越国境,希望能及时赶到那座城市援助罗伯特。 “别、别慌,凯撒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 简单听完老管家的介绍后,妮儿哪有心情开什么会议,甩开请她不要擅离会场的人,要过老管家的手机开始打电话。 妮儿在儿子遇险后,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高飞。 可她也知道,高飞远在地球的另一边,就算他用最快的速度赶来,到时候黄花菜也凉了。 她只能打给詹姆斯,希望他能动用他在南美这边的关系,先为儿子争取一点时间。 幸好她能牢记住詹姆斯的手机号,可手机却没有信号。 会场附近的信号,都已经被电磁屏蔽了。 妮儿脸色苍白,紧攥着手机向广场那边跑去。 不知道小姐跑什么的老管家等人,连忙跟了上去,负责会场安全的警方,也随即跟上:他们要随时监听妮儿和外界的通话内容,以防会议内容被泄密。 于是,很多在广场附近游玩的人,就看到一个女孩子飞奔,鞋子都掉了也没理睬,后面跟着一大群人。 跑到广场中心后,手机终于有了信号,但詹姆斯那边却关机了。 “上帝,你这是要我的凯撒死吗?” 妮儿全身颤抖着,只好再拨打高飞的联系方式。 这次更让妮儿绝望--她拨打的号码,竟然已经停机。 妮儿也知道,高飞在欧美这边除了詹姆斯这个生死兄弟外,还有好几个,比方白板、大猩猩、猴子和老头他们。 尤其是老头,听说就在古巴。 可妮儿却不知道他们的联系方式,联系高飞和詹姆斯无果后,一个字聚大的绝望使她呆立在了当场。 妮儿不知道老头等人的联系方式,高飞却知道。 被外人称为‘噩梦军团’的狙杀小组六个成员,除了最先退出江湖的高飞之外,其他人的单线联系方式一直不曾改变,都被他记在了脑海中。 所以,他在刚走出古巴某市的候机大厅内后,就拿出手机开始联系老头。 古巴是老头的祖国,小凯撒在这儿遇险后,高飞不认为他没有听到消息,所以相信他已经做出了最快速的反应。 手机内传来了嘟嘟的声音,但很快就挂掉了,一声汽车喇叭声从前面不远处响起。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打扮好像老农那样的老家伙,就倚在一辆老爷车的车门前,缩回摁喇叭的手冲他挥了下。 “自从认识你之外,你从没有让我失望过,总能在我们最需要你时出现在我们面前,这次也是这样。” 满眼都是红丝的高飞快步走过去,张开双臂和老头来了个热烈的拥抱。 老头松开高飞,淡淡笑道:“我不是你们这群只知道浴血奋战的杀才,负责后勤工作让你们后顾无忧,是上帝赋予我的工作。去年从拉斯维加斯回来后,我一度以为我已经远离了你们,就代表着远离了杀戮,终于能守着孩子们安度晚年了,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总有人在用愚蠢的动作来提醒我,我是狙杀小组中不可或缺前的一员。” 在老头的唧唧歪歪声中,车子已经驶出了老大一段距离。 高飞上车后就没有说话,闭眼靠在副驾驶座椅上,好像睡着了那样。 其实他现在像妮儿那样,担心孩子的安全,不过也知道当前最需要的就是冷静,情况越是危急,就必须越冷静,要不然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更何况,他没有听到老头说出他最怕听到的消息,就知道儿子目前暂时还是安全的。 “白板来的最早,詹姆斯他们也都先后到位了,现在正在市区内追查你儿子的下落。你儿子身边除了乔治家族安排的保镖外,还有别的人。” 絮絮叨叨的老头,终于讲到了重点:“你女人派来的保镖,已经全军覆没了,现在保护你儿子的,是来自你们国家的人。他们好像比罗伯特更懂得该怎么隐藏,救走孩子后就消失了踪迹,但我能保证,他们还在这座城市内,在等待你的到来。” 老头递过来了一颗烟:“幸好,你来的足够快,并没有让他们失望。” 第1232章 咬你耳朵没商量! 依着狙杀小组的强悍,要想保护孩子离开这片是非之地,只要没有顾忌,也不是啥难事。 但比高飞早来到的詹姆斯等人,却迟迟没有发动行动,甚至都没有露面,只是根据猴子和芭芭拉探听到的消息,向小凯撒可能藏身的地方潜伏。 高飞很清楚詹姆斯等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也知道老头为什么要来接自己,所以不会对他们如此缓慢的行动而不满。 这儿是古巴,是老头的故乡,生活在这座城市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他的同胞。 他可以尽可能的去解救小凯撒,却不想因此而为同胞带来噩梦般的杀戮--狙杀小组每次行动,都会意识到大批的人会死亡。 要是换成高飞,他也会这样做。 老头絮絮叨叨的说这些,也是在委婉的告诉高飞,他已经提前做了很多工作,比方找到折布拉斯,请他做中间人联系到了扎卡拉和黑蝎子,希望能用利益打动他们,让他们就此罢手。 可惜的是,他失败了。 接过老头递过来的香烟,高飞点上后狠狠吸了几口后,才说:“老头,既然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接下来唯有用杀戮来制止那些人的贪婪。我只能保证,我会尽可能的不伤害无辜。但前提,是要建立在孩子没被伤害的情况下。” 假如小凯撒受到伤害,高飞就会大开杀戒,才不管会不会滥杀无辜--如果高飞疯狂,会激起詹姆斯等人杀戮的野心,到时候这座城市就会变成地狱。 高飞,是狙杀小组的灵魂人物,从来都是,一旦他开始疯狂,就会把詹姆斯等人重新带入那曾经嗜杀成瘾的岁月,所有敢阻止他们的人,都会付除血的代价,不算对方是扎卡拉的人,是黑蝎子的人,还是古巴的警方。 他是狙杀小组的灵魂人物,在他退役的那两年中,野兽般的大猩猩总是抱怨杀的不过瘾,白板猴子才萌生了退意。 现在他又回来了,浑身散发着血腥的味道,和骇人的戾气。 这股子杀戮的气质,是最能感染人的,哪怕是最早退役,现在已经习惯自己是款爷的詹姆斯,也能重新变成一头魔鬼,成为佷多人的噩梦。 噩梦军团名声最响的时侯,就是高飞佣兵事业的最巅峰时期。 听高飞这样说后,老头无力的叹了口气,却没有说什么。 因为他发现,他没有能力阻止他,只希望扎卡拉等人千万别激活这个噩梦军团,给他的祖国带来血淋淋的创伤。 五个定级佣兵在配合下能发出多大的威力? 老头在过去已经亲眼见证过了:可以说,在闹市这种不适合国家军队作战的环境下,就是他们的天下,任何人都无法逃过他们的魔掌! “卡拉奇是谁?我知道黑蝎子,号称是南美的杀手之王,不过以前从没有见过这个人。” 高飞没有给老头太多劝说自己要温柔的机会,直接开始了下一个话题。 “这块区域贩毒网络,被两个人把持着,一个就是卡拉奇,一个就是折布拉斯,相比较而言,折布拉斯的势力在这些年中退缩了很多。本巴市几乎全是扎卡拉的天下,他的手下遍布各行各业,有些甚至是政府工作人员。” 老头详细介绍道:“他是哥伦比亚人,用金钱腐蚀了本市许多实权派人物,他实际上才是这座城市的老大,他说出来的话,连市长都得俯首贴耳。所以,保护你儿子的那些保镖,在魔蝎集团的杀手面前,已经全军覆没了。” 高飞又问:“是什么人,拿出了什么样的利益,让这个扎卡拉丧心病狂?” 老头摇了摇头,回答说:“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只知道给他无法抗拒利益的是一个亚洲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来自你的国度。” “华夏人?” 高飞明白了过来,这个亚洲人追杀小凯撒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拿到他手中的几本经书,应该不会擅自伤害小凯撒,只想把孩子挟持,做为和高飞交换的筹码。 至于这个亚洲人是什么人,高飞心中也多少有数了。 推算出敌人的目的后,高飞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只要不伤害孩子,一切好商量。 把烟头弹出车窗外后,高飞拿出了电话。 -- 高飞出现在了京华? 沈银冰脑子里想着这个消息,手里的签字笔随意在指尖飞快转着,转出一连串眩目的花。 高飞从岛国回来后,明明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为什么京华那边的手下却传来消息,说在昨晚亲眼看到他和两个美女逛街来着? 那俩美女,一个是张家大小姐张暮涵,一个是肖鱼儿,沈银冰都见过她们的人。 而且,王晨也在昨晚出现了,张暮涵在离开高飞时,还狠狠抽了他一个耳光。 后来高飞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因为那时候夜已经深了,怕跟踪他被发现,所以那些人聪明没有继续跟踪。 如果是放在以前,听到有两个高飞出现后,沈银冰肯定会大吃一惊。 但自从知道世间有能千变万化的安归王后,沈银冰却觉得这没什么稀奇的了。 只是,安归王不是回到泰国了吗? 就算逃过了死士徐丽的暗杀,她好像也不会这么快就潜回华夏,重施故技来假扮高飞招摇撞骗吧? 别忘了很多人都知道,高飞现在已经成为了沈银冰的‘私人财产’,就算在外招摇撞骗,也只会惹一身麻烦的。 那么,那个在京华的高飞是谁所扮的? 那个是假的,还是这个躺在沙发上玩手机的是假的? 还需要再‘验明正身’吗? 在沈银冰笔尖转花的签字笔,掉在了桌子上时,她下决心要再一次验明正身,要不然,以后都会被人家当猴子似的耍。 正在玩手机的高飞,听到签字笔落在桌子上的声音后,抬头向这边看来,懒洋洋的问:“怎么了,有什么话要对我说?要说就快点说,说完了我还有话问你。” 沈银冰淡淡的说:“你给我站起来。” “非得站起来?” 高飞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回走动着,双手按在腰后做着晃腰运动:“也行,恰好躺的很累,刚要活动一下呢。说吧,啥事?” “你把裤--” 沈银冰正要很不要脸的让高飞把裤子脱掉时,目光却落在了他裤裆上了。 现在是秋老虎横行的季节,人们穿的衣服很少,女士穿裙子,体面点的男人就穿一条薄薄的长裤,高飞在做晃腰运动时,女人没有的男人特征,就很清晰的突显了出来。 根本不用脱裤子,沈银冰就能确定他是真男人了,这才马上闭上了嘴巴。 高飞双手掐腰,纳闷的问道:“你说什么,让我巴库?什么巴库?” “没什么,你过来。” 沈银冰摆了摆手:“走到桌子面前来,快点,别磨蹭,怕我把你吃了怎么着?” “有那个啥的气能不能放的直接点?” 高飞不情不愿的走到办公桌前,很没正形的双肘拄在桌子上。 “我告诉你个秘密,一个肯定让你恼羞成怒的秘密。” 沈银冰凑过来,把嘴巴放在了他左耳边。 凑近后,沈银冰才发现高飞的耳朵很好看,晶莹的耳垂上还有一颗不大的红痣,看上去很悦目的样子。 “什么秘密,能让哥们我恼羞成怒?” 高飞歪着脑袋,冷笑一声准备听沈银冰说秘密。 他的话音未落,就觉得耳朵被两排尖利的牙齿咬住,疼痛迅速蔓延到了全身,本能的发出了一声尖叫:“哎哟,你咬我耳朵!?” 沈银冰在张嘴咬高飞耳朵之前,就做好了准备:不管他怎么挣扎发怒,自己就是咬定耳朵不松口,非得给他咬出一个永远无法磨灭的伤疤来! 那样的话,以后要想辨明高飞真假,只需看他左耳上的伤疤就可以了,实在没必要每次都不要脸的要求他脱裤子。 做好准备的沈银冰,紧闭着双眼狠狠的咬,感受到带有甜丝丝的血液淌进嘴里后,才松开了牙齿。 她刚松开牙齿,就被某人一记耳光抽飞了出去,重重砸在了地板上,眼前金星乱冒,差点昏过去。 沈银冰却不在乎,也没有怪高飞,因为要是换成她被人这样恶狠狠的咬耳朵后,肯定会杀人的…… “你特么的疯了,臭女人!” 高飞的厉声怒骂,从桌子那边传来。还带着倒吸冷气的嘶嘶声。 被人揍,被人骂,沈银冰才不在乎,只是得意的笑:“嘿,嘿嘿,我就是疯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沈银冰在得意时,压根没有看到,刚才在她闭着眼恶狠狠要那个耳朵时,她心中的高飞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安归王千变万化的最大秘密,除了她本人外,就只有苏青知道:只要扭住她长了红痣的那只耳朵转动,哪怕她变成了一只猴子,也得现出原型。 这是安归王最大的秘密之一,除了苏青外就连高飞都不知道,沈银冰误打误撞时本来该发现这个大秘密的,可她那时候却是闭着眼的,刚睁开眼就被人一巴掌扇出了老远。 等她得意的狂笑着爬起来时,高飞已然还是那个高飞了。 高飞捂着左耳,看着沈银冰的眼里几乎要喷火,无论谁被无缘无故的咬耳朵,也会生气的。 “小子,别用这恶狠狠的眼神看着我,我咬你,是为了给你留下一个伤疤,好方便自己确认你,天知道哪天你就是那个女魔头变成的来戏耍我了?” 对自己咬人的理由,沈银冰毫不避讳,只有满满的得意。 “你、你这个傻洞!” 高飞气哼哼的骂了句脏话,随手拿过一张抽纸敷在了耳朵上。 “你还是傻突呢你,倒是和我很配!” 现在性情大变的沈总,真具备了让男人都自惭的不要脸,慢悠悠的说:“昨晚有人在京华看到了你,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吗?” 第1233章 留下一个永不磨灭的印痕! 小子,为什么这样不小心? 我不是给了你一张面具的嘛,为什么不戴上,这是故意给你小表姨我惹麻烦不是? 怪不得这疯女人咬我耳朵,原来就是为了给我留个好辨认的印记。 哼,幸亏她刚才是闭着眼的,又被我及时一耳光抽了出去,要不然肯定会露馅。 只是,她怎么确定我是真的高飞? 陈果果脑海里飞快的转动着,眼里却是茫然:“你说什么,昨晚有人在京华看到了我?靠,我这几天除了去上洗手间,好像始终跟你在一起吧,啥时候去京华了?” 沈银冰才不会被陈果果给糊弄过去,重新坐在椅子上,抚着火辣辣的腮帮子一声冷笑:“哼哼,装,继续给我装。你那个被人称为安归王的小表姨回来了吧?还有,她假装在泰国被人暗算,其实早就偷偷跑回华夏来了。” 陈果果脸色沉了下来,低声说道:“沈银冰,你该知道我和安归王是什么关系。就算她回来华夏,我也不会再见她。从此之后你给记住了,要是再拿她来和我说事,别怪我和你鱼死网破。” 陈果果这番话不高,可沈银冰却能看出她是来真的了,心里莫名颤了下:“好,我记住了,你以后也别再联合她来欺骗我。昨晚,的确有人在京华街头上看到了你。” 陈果果冷冷的说:“世上那么多人,面目相似的多的是,你怎么就确定你手下没有看错人?” “看错人不是什么怪事,但如果这个人又和张暮涵、肖鱼儿和王晨三人都认识,并为此争风吃醋,那么你觉得还是认错了吗?” 沈银冰的语气也变冷:“我咬你,就是给你留下个印记,也好方便来辨认你。我不管在外面假扮你的人是谁,要做什么。我只知道你必须得是真的。要不然,你可就别怪我大开杀戒了。” 陈果果沉默了片刻,问道:“你怎么确定我是真的高飞?难道我不会成为一个假的?” “现在我已经知道了,世间唯一能变成和你说话、做事等习惯完全一样的人,是个变太的女魔头。” 沈银冰的垂下眼帘,淡淡的说:“而你刚才从沙发上起来显摆你的腰时,你男人的雄性特征看起来很明显--当然也很恶心,所以我能确定你就是真的。” “你、你真不要脸!” 陈果果这才恍然大悟,知道沈银冰为什么确定她是真的高飞了。 原来,还是岛国那些小产品起到了作用,要不然就穿帮了,幸亏这顿时间没有把那碍事的东西去掉,看来在高飞回来之前,她还得这样忍着。 “行了,行了。我承认我不要脸,可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起来咱们是非常般配的一对儿。” 沈银冰抬手敲了敲桌子,打断了陈果果‘义正辞严’的抗议,问道:“说吧,你刚才不是说有事要告诉我?什么事。” “什么事,我觉得你该知道才是。” 陈果果抬腿,很熟练的坐在了桌角上,晃着脚尖点上一颗烟:“到底是谁要暗算我儿子?” 沈银冰愣住,随即冷笑:“哼哼,你儿子?谁知道谁要暗算你儿子!有秦紫阳和叶心伤在那儿,谁敢……” 陈果果打断了沈银冰的话:“不是香港那个儿子,是小凯撒。刚才我收到了那边过来的信息,有人把小凯撒困在了古巴的本巴市区,保护他的六个保镖,到现在已经全部殉职了。幸亏孩子被别人救走了,现在下落不明。” 紧紧抿了下嘴角,陈果果声音带有了一丝沙哑,看着沈银冰的目光好像一条毒蛇:“沈银冰,你告诉我,要挟持我儿子的那些人,是不是你们一伙的?干脆,就有你的人参与进去了,目的就是想绑架他来换取《安归经》。” 面对陈果果的威胁目光,沈银冰感觉很不舒服,这要是换成别的事,她可能早就固执的点头,说是,就是她派人做的,那又怎么样,又不是你咬我啊! 可现在她不敢说,因为她从‘高飞’的眼神中看出了森寒的杀意。 她把高飞逼到自己跟前来,是要利用他来保护自己,变成一个连国家都不敢动的‘毒瘤’,顺便再连带这小子陪着她一起走向末路,可不是为了让他来杀她的。 所以,面对陈果果威胁的目光,沈银冰摇了摇头沉声回答:“没有,只要你能呆在我身边,我才不会去管你那些女人和儿子做什么。如果我想要你手里的经书,我还用得着这么做吗?只需吩咐你一声,就就得乖乖的献给我,对不对?” “不过我从没有跟你要过,那是因为我现在就很充实了,必须得先消化好所掌控的力量后,也许才会有更大的野心。贪多嚼不烂,是能害人的。经书在你手中,比在哪儿都安全,我又何必把这麻烦要过来呢?” 沈银冰继续说:“反正,你现在连人都是我的了,几本经书算得了什么。” 沈银冰说的这番话,尤其是那句‘连你的人都是我的’,更让陈果果为高飞脸红,不过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 沈银冰想得到那几本经书,压根不需要费这么大的周折,用小凯撒来威胁高飞的行为,就算是她再蠢,也不屑做的。 “昨天傍晚,我就收到消息,说有人会打小凯撒的主意。所以,我马上打电话让我的朋友去了南美。刚才给我发回了短信,说他已经初步了解到,那些人要对孩子不利,就是为了要挟持我拿出经书。” 陈果果从沈银冰的眼神中,看出她的确不知情,这才松了口气说:“不是你就好,我就怕你为了得到更多,而丧心病狂。那样对我们两个来说,都不是好事。还是继续保持着当前这种脆弱的合作关系吧。” 陈果果说完,也不等沈银冰说什么,就走到沙发前从扶手那儿扯出了个小按钉样式的东西,嗤笑道:“堂堂的贪狼狼主,总裁办公室内被人安装了窃听器,竟然一无所知,看来也够蠢的。” 沈银冰没有因为陈果果搜出来一个窃听器,就脸色大变啥的。 仍旧云淡风轻的样子,淡淡说道:“我不但知道这东西存在,我还知道是谁放在这儿的。不过它的作用早就在你去岛国之前就失效了,只是一直懒得没理会。” “算我多事。” 高飞把窃听器随手扔进垃圾箱,抬脚向门口走去。 “你去做什么?” “我去卫生室,看看有没有狂犬疫苗,再包扎一下,免得得了破伤风。” “高飞,我知道你有办法能让你的伤势好起来,并且一点疤痕也不留下,可你给我记住哈,要是我发现你耳朵上没有伤疤了,我会再咬一次的。” 沈银冰慢悠悠的说着,又拿起了签字笔开始工作。 “神经病。” 陈果果低声骂了句,开门走了出去。 来到走廊中的洗手间内后,陈果果拿出手机发了条短信:并不关她的事儿。我估计她很快就会调查,并给我答案。这是个聪明的女人,她不会放过籍此来利用高家的怒火来打击那些人,继而成为她一家独大的梦想。 正如陈果果所料的那样,在她出来办公室后,沈银冰马上就拿起了电话。 她要搞清楚到底是哪一部分的人要挟持小凯撒,籍此来得到经书,然后柱再巧妙的透漏给高家,利用高家的力量来打压那些人。 就在沈银冰下令调查到底是七杀,还是破军在打小凯撒主意时,高老头恰好狠狠的拍在了桌子上。 那么大年纪的老头了,平时看起来病恹恹的好像随时都会驾鹤西归,可在真的发怒时,浑身却散发出一股子骇人的血腥戾气,把高云华、高雅两兄弟给吓得心咚咚跳。 “放肆!” 高老头猛地一拍桌子,茶杯竟然跳了起来,啪的一声摔在了地上,摔成了几瓣。 高雅根本不敢说话,只是冷汗直流。 高云华等了片刻,才小声劝道:“爷爷,小心气坏了身子。” “小心?我怎么小心?我的重孙在国外被人追杀,我派去的保镖血洒街头,可我这个当老祖的却只能在这儿拍桌子,我还要怎么小心?高云华,你告诉我,我还要怎么小心!” 高老头雄膛剧烈起伏着,那股子一声令下就会血流成河的气势,更加的逼人。 多少年了,他都没有发过这样大的火。 可现在他真忍不住了,那些邪恶的组织,竟然再次把魔爪伸向了无辜的孩子。 也幸亏高家在小凯撒被接回国时,派了人始终在暗中保护他,要不然在罗伯特等人死后,孩子就会遭到毒手了。 面对高老头的雷霆怒火,高云华根本不敢吭声。 “高云华,这件事你去做,只要能保证孩子的安全,无论你用什么手段,无论多么偏激,尽管放手去做,天塌下来我扛着。” 随着怒火一起上升的还有血压,高老头觉出眼前发黑后,赶紧坐了下来。 “是,保证完成任务!” 高云华中规中矩的抬手敬了个礼后,脚尖一旋快步走出了书房。 没有了高云华在场,高雅更是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盯着自己的脚尖一动不动,等候老爷子开口。 他这次被喊来书房,就做好了被训的准备,甚至更糟。 谁知道还没有等高老头问话,大哥就急吼吼的跑来了,说小凯撒在古巴遭到了追杀,目前保护他的三个高手,已经有一个喋血街头了,杀害海子的人,竟然是本巴市的警方人员。 因为血统等原因,高老头无法让小凯撒留在身边,也可以为了高雅,把高飞分出去,但他绝不会允许孩子遭到伤害,一点都不行! 任何敢打孩子主意的人,都将受到他无与伦比的狠戾打击。 遭遇到这件事,高雅心中大呼倒霉,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脸色也变得蜡黄。 第1234章 高家的污点! 高雅为什么去岛国,在那边又做了些什么,他心里都清楚。 他更清楚高老头把他喊来,想要问什么。 他本来就怕的要命,恰好又碰到小凯撒遭到追杀,高老头怒火填膺,打发走了高云华后,自然会把更大的怒气发在他头上。 所以高雅很怕,怕得要死。 但高老头却足足五分钟没有说话,连呼吸声都变的正常了起来。 仿佛,高老头的怒气已经消了。 高雅更怕,因为他知道爷爷唯有在愤怒到了极点时,才会忽然变得这样宁静。 “高雅,高大少。” 高老头终于说话了,但这个称呼让高雅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全身都在瑟瑟发抖:“爷、爷爷,我、我……” 高老头脸色平静的看着高雅,点上了一颗香烟后才说:“你究竟想让我这个老头子怎么做,你才能安心做你的高衙内?说吧,你说出来,我听听。” 高雅死死咬着嘴唇,不敢吭声。 “唉。” 高老头轻轻叹了口气,站起身走到窗前,背对着双手看着外面的花木,说:“在很多年前,那时候我还被关在牛棚里接受改造,心灰意冷时来了个姓陈的老道士,给我,确切的说是给高家的气运算过一卦,你想不想听听?” 姓陈的老道士,自然是陈果果的亲生父亲,在白云观看守罗公塔的陈天寿。 数十年前,高老头被陈天寿救下的几天后的某个深夜,他又来到了牛棚。 那时候的高老头,已经对现实绝望,万籁俱灰,第一次在有人送他一卦时没有拒绝,而是选择了洗耳恭听。 陈天寿说,看他面相,他会有拨开云雾见青天的那一刻,而且日后富贵不可言,高家将会出现一个前所未有的大人物。 按照被很多人视为旁门左道的人来说就是,高家的祖坟很厉害,埋在了一条焕发勃勃生机的龙脉上,虽然那时候高家要遭遇大难,但和日后的成就相比起来,完全不值得一提。 祖坟上冒青烟这句话都无法形容高家后人的气运,得说是他家祖坟里诈尸了。 陈天寿还说,人生的气运就像行船那样,不可能一辈子都一帆风顺的,比方高家目前就是在遭受磨难,这是低估,但在熬过那段苦日子后,就会迎来辉煌。 但在最为辉煌时,也必然会有缺陷出现,要不然那会逆天的。 当时高老头就问,日后高家的缺陷是什么。 陈天寿回答说天机不可泄漏,以后老高自己就能领悟到,并说这个缺陷是高家运数上注定的,也正是有这个缺陷的出现,所以才让高家看上去不那么完美,才不会完美到让所有人都嫉恨。 有时候,某个事务太完美了,就是灾难,就像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鹤立鸡群人必杀之,一个家族要想长时间的辉煌下去,必须得有让人攻击的污点存在。 唯有被人攻击,才会学会反抗,并在反抗中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继而产生警惕,和做好被下一轮攻击的准备。 “那一晚,我和姓陈的老道士聊了很久。” 高老头说到这儿后,转身走到了书桌前:“当时我只是半信半疑,表面不在意,心里却牢牢记住了。他说的不错,我们高家很快就从泥潭中平步青云,你大伯从年轻时,就表现出了他优秀的做事能力……那时候我就知道,你大伯可能是老道士所说的大人物了。”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高老头在书桌前来回缓缓走动着,看也不看高雅一眼:“高家的大人物是你大伯,这最终印证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可是缺陷呢?我高家的缺陷又在哪儿?” 开始时,高老头以为缺陷是自己的二儿子高健城。 好好的一豪门大少,竟然发生了婚外的感情,爱上了他自己的学生方小艇。 高健城的愚蠢行为,让高家声誉蒙受了很大的损失,被高老头视为污点也是很自然的。 “但我现在才忽然发现,高家的污点并不是你爸,也不是你那个从小门小户嫁入豪门的妈,而是你。” 高老头停止了走动,看着跪在地上的高雅,冷冷的说:“我从没有见过你这样的人,为了守护家族给予你的爱护,竟然狠心去暗算在外流浪26年,你一奶同胞的哥哥。” 高雅抬手,擦了擦眼睛。 汗水,就像是盐水那样,煞的他眼很疼。 高老头声音依旧平静,好像在讲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看出你对高飞深深隐藏在心中的恨意后,为了不让你们兄弟阋墙,所以我才决定分出一个人去。两虎相争,必有一伤,要想避免伤亡,唯有把两虎分开。” “至于把谁分出高家--唉。” 高老头叹了口气,才说;“说实话,那时候我并没有过多的考虑,就觉得高飞比你更适合在外生活。毕竟他在外面打拼惯了,而且也有自己不俗的人脉和实力。和他相比起来,你高大少最多就是温室里的花朵,离开高家的庇护,你屁都不是,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淹死在江湖中。” 高雅很想说,他没有爷爷说的那样不堪,因为这些年来,他也有培养了自己的力量,人也不傻,擅于阴谋诡计…… 嘴巴张了张,没敢说。 “所以,我才作主把高飞分了出去,为了补偿他,我才给他亲自主持婚礼。” 高老头继续说道:“我本以为,高飞离开后,你高大少总该安稳了吧?没有谁和你争抢高家有限的资源了吧?” 高老头的声音,忽然猛地提高,语气严厉了起来:“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你仍然希望高飞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高雅连忙狡辩:“爷爷,我没……” “孽障!” 高老头大喝一声,问道:“你没有,那你前几天去岛国做什么了?” 高雅继续狡辩:“我只是去散心。” 高老头冷笑:“散心?呵呵,散心?既然散心,程东顺他们两个,怎么会在岛国消失了!?” 程东顺是谁,高雅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从没有见过这个人,但现在他知道程东顺是谁了:那两个追踪他去换天影视总部的华夏特工。 他们跟踪高雅去了换天影视总部大楼后,就遭到了暗算,被人给捉住了拷问来历,他们什么也没有说,田中秀雅什么也没有问,只是在征求了高雅的意见后,就把他们枪杀,把尸体秘密处理了。 程东顺对于田中秀雅来说,杀不杀的都无所谓,反正他们私闯人家的私人领域,被捉住后揍一顿也是很正常的,但决没有被枪杀的必要。 让他们死的是高雅,他不想自己和田中秀雅见面的事儿,被别人知道。 “爷、爷爷!” 高雅全身发抖,嘴里发出呜咽的声音:“都是我该死,是我让人杀了他们……可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们是您派去跟、保护我的人,我以为是别的……” 啪的一声,高老头狠狠的一拍桌子,高雅的求饶声马上就收了回去,只是脸色更加苍白。 “我才不信你不知道他们是我派去的人,我只知道,他们都是对华夏最忠心的好男儿,这次冤死异乡死在岛国人手中,对他们,对高家,甚至对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种耻辱。他们不是不能死,但最起码也得像战死在汉德勒森林中的战友那样,牺牲在惨烈的战场上,而不是死在阴谋诡计下!” 高老头的声音开始沙哑:“如果不是顾忌你高大少,对你还存着一丝幻想,他们怎么能在可以放开手杀人时束手就擒?他们以为束手就擒后就会见到你,然后再劝你跟他们一起回国。可你,却亲手送他们去了万劫不复之地。” 呼呼的就像拉风箱那样的喘着气,高老头苍凉的声音低声问道:“高雅,你让我怎么对他们的家人交代?你说,你让我怎么办?” 听出爷爷语气中的伤痛后,高雅是无比的绝望,拿膝盖当脚用,连滚带爬的爬到高老头面前,抱住他的腿哭声哀求:“爷爷,爷爷,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下次决不敢再这样了!” “我给你一次机会?那他们呢?谁给他们一次机会?” 高老头弯腰,伸手慢慢掰开高雅的手,低声说:“你走吧,现在就走--一路走好。” 高雅呆住,彻底的呆住。 他做梦也没想到,因为程东顺俩人的死,爷爷竟然狠心要除掉他。 他可以保证,只要一走出高家,就会有颗子弹从暗中飞来,或者出现一辆没有刹车的汽车--今天,就是他生命的终结点。 “不,我不能死,我绝不能死,我还年轻,我有着绝大多数人都无法想象的美好生活,我怎么可能会死呢?” 低着头浑身颤抖的高雅,心中狂吼着,眼里攸地浮上一抹寒光,左手悄悄的伸向了左脚那边。 高雅的左腿脚腕处,藏着一把锋利的军刀。 只需一刀,就能把高老头干掉! “谁让我死,我就让谁死!” 高雅心中狂笑着,手指隔着裤子已经碰到了刀柄,就在这时,高老头说话了,声音很淡:“怎么,你要欺师灭祖?” 高老头这句话,就像一道霹雳那样,猛地击打在了他身上,把他所有的杀意都击溃,蹭到刀柄的左手瘫软在了地上,嘎声道:“爷爷,我、我不敢!” “你果然不愧是高家的子孙,心够狠。” 高老头眼神冰冷的冷笑一声时,书房门悄无声息的开了,一个身材消瘦,看起来就像一个庄稼汉的年轻人,神色木然的走了进来。 这个年轻人,本该在田地里修理地球,或者该在工地上推灰泥的,怎么可能会出现在高老头的书房内? 而且看样子还没有一点拘谨的意思,就算站在高老头面前,腰板也笔直。 “霍天晴,送他出去吧。” 高老头摆了摆手,走回书桌面前坐了下来。 第1235章 橙龙霍天晴! “爷爷,爷爷,我不能出去,我真的不能出去,爷爷,求求你,不要赶我走!” 高雅嘶声叫着,在地上趴向高老头,刚爬出一步就觉得肋下一紧,人就被提了起来。 看来最多瘦巴巴的霍天晴,提起玉树临风的高雅时就像提起一个小鸡,丝毫不费力。 “你放开我,放开我!” 高雅挣扎着,双手抱住霍天晴的右手,张嘴就咬住了他的手腕,鲜血马上就冒了出来。 可霍天晴却没有丁点疼痛的意思,就像高雅这一口是咬在别人身上那样,转身就走向了书房门口。 “爷爷,放过我,放过我啊!” 高雅见挣扎无效,再次哀求高老头。 高老头却端坐在书桌后面,缓缓拿起了一本线装版的《三国志》,从容的打开。 “爸,爸!” 就在霍天晴要拖着高雅出门时,穿着奶白职业套装的方小艇,出现在了门外,展开双手噗通一声的跪倒在地上,挡住了他的去路:“爸,不要伤害小雅,他、他是孙子啊!” 霍天晴可以无视高雅的挣扎,却不能对方小艇怎么样,面无表情的停住了脚步,微微侧脸看向高老头。 只要高老头轻轻点一下头,他就会把方小艇扒拉到一边。 看到母亲及时出现后,高雅狂喜,嘶声吼叫:“妈,妈,救我,救救我!” “你这个混帐,我怎么会生出你这种混帐东西!” 因为愤怒和害怕,方小艇双眼血红,抬手就狠狠给了高雅一记耳光,随即重重的磕下了头,哀声道:“爸、爸,高雅千错万错,都是儿媳我教导无方,都是我的错,您就惩罚我吧,请不要伤害他,求您了,爸!” 在方小艇刚出现后,高老头就知道这是高云华报的信。 知道一切真向,并看出高老头要清理门户的决心后,高云华就知道他保不住高雅了,马上就给方小艇打电话,要她火速赶来高家救人。 这段时间内,方小艇都没怎么搭理高雅,对他是不管不问,可以说对他已经失望了,甚至有时候后悔为什么要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 不过当她接到高云华的电话,说高老头要对高雅下手后,她在惊骇过后,还是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 不管怎么说,高雅都是她的亲生儿子,无论他做过多少混蛋的事,都是她的骨肉,她怎么可能会眼睁睁看着他去死? 为了打动高老头,方小艇跪在地上咚咚的磕头,很用力,才几下就有鲜血淌了下来。 高老头痛苦的闭了下眼睛,哑声道:“行了,方氏,你起来吧。” 方小艇没有起来,磕头的动作也没有停止,直到高老头说:“霍天晴,放开那个畜生吧。” 她这才呜咽着瘫坐在地上。 “妈,妈!” 高雅被霍天晴仍在地上后,连滚带爬的爬到了方小艇面前。 “畜生!” 方小艇再次狠狠给了他一耳光,高雅却管也不管,只是抬手轻轻擦着母亲额头上的血丝,轻声说:“妈,你疼吗?” “畜生!” 方小艇再次抬起手,却又猛地把高雅搂在了怀中。 “妈,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高雅伏在母亲的怀抱中,微微眯起的双眼中,慢慢浮上一丝疯狂的残忍,面孔也变的狰狞了起来。 方小艇却没有看到,只是用下巴抵在他脑门上,哀声哭道:“我这是做了什么孽啊,怎么生了你这个让我不省心的东西!” “不要哭了。” 高老头说话了,很淡:“方氏,从春树集团内拿出两千万,算做是程东顺俩人的抚恤金。带他走,去派出所户籍科,给他改姓,无论姓什么,都不要再姓高--走吧,快点走,免得我改变主意。” 看在方小艇以死相求的份上,高老头最终还是没有决心清理门户,却把高雅彻底的逐出了门户,勒令他不许姓高,他以后和高家没有丁点关系,也不再是春树集团的董事长了。 对高雅这种横行惯了的纨绔来说,被逐出家门比处死他也许还要让他无法接受,但总的来讲要比死要好很多。 人唯有活着,才能继续做--坏事。 对高老头的决定,方小艇丝毫不敢违逆,只是重重的点头,在高雅的搀扶下站起来,母子俩缓缓走出了书房。 方小艇俩人的身影刚消失在视线外,腰板笔直好像山一样高的高老头,马上就佝偻了下来,仿佛瞬间就苍老了三年,声音也变得无力:“天晴,关上门。” 霍天晴关上了房门,就站在门后,双手垂在身子两侧,目光盯着书桌前的地板。 “天晴,我放过高雅,是不是太自私了些?” 高老头喃喃的说:“对不起屈死的程东顺他们……我,不再是当年的我了,我只是一个老头,一个自私的老头,终究还是没有舍得给他们一个公道。” 霍天晴说话了。 他好像以前从来都没有说过话那样,就像一台多年没动的铁器,生锈了,生硬不自然,还带有铿锵之音:“您比大多数人做的都要好,哪怕是做错了,最起码您知道愧疚、自责。假如现在是乱世,老爷子您依然是那种登高一呼,从者云集的领导者。” “呵呵,不要再安慰我了,因为你根本不会安慰人。” 高老头苦笑着挥了挥手:“说实话,我的确自私,舍不得高雅死。他再不成器,也是我看着长大的。其实我派你在岛国替我清理门户后,心里就已经后悔了。我倒不是真舍不得他死,也不怕方小艇夫妻记恨我冷血,我只是怕死后没脸去见老伴。她活着时,可是最疼爱高雅的。” 霍天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听着,听一个老人给他絮叨家长里短那样。 高老头话锋一转:“霍天晴,你和高飞、铁屠叶心伤他们一样,身为华夏特工定级小组华夏九龙王之一的橙龙,这些年来没有像他们那样驰骋在你最喜欢的沙场中,而是陪在我这个老头子身边,默默无闻了四年。我知道,你已经憋坏了。你的一身所学,是该卖给国家的,而不是保护我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 等高老头说完后,霍天晴才缓缓摇头:“老爷子,您说错了。充满杀戮的沙场虽然刺激,但那不是人活着的最终追求。在您身边的这些年中,我学到了很多,也看透了很多,我对当前这种安定的生活很满意。” “如果你真的满意,那么健身房里的沙袋,就不会换的那么频繁。天晴,你是一只本该翱翔在蓝天下的雄鹰,被我困了那么久,是该放飞的时侯了。” 高老头抬手,示意霍天晴不要多说。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黑色方便袋,放在了桌子上:“这是四本经书,是我这个当爷爷的用卑鄙办法从高飞那儿偷来的。刚到手时,呵呵,我还怕那家伙会跟我急,就特意找地方藏了起来。” 高老头藏起来,就是觉得没脸去见有可能找上门的高飞。 他只希望,相关部门在拿到这几本经书,仔细研究过后,能从中找到某些大秘密,继而彻底铲除祸国殃民的安归教。 但他刚藏起来,高云华就给他打电话汇报说:那几本经书是假的,假的不能再假了。 “麻了隔壁的。” 从来都被抬举为定海神针之一的高老头,很没风度的骂了句脏话,眼里带着笑的说:“得知经书是粗劣赝品后,老子才知道被高飞那小崽子又耍了一次,感觉很没脸,只好灰溜溜的跑回家来了。” 受到高老头爆粗口的影响,霍天晴木呐的表情,也多少有了点生动。 “你现在就去古巴那边,用最快的速度。你新的职务,我会给你安排好的。去那边见到高飞后,替我狠狠给他一个大耳刮子,问问他骗了老子,心里是不是很得意?” 高老头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继续说道:“这次算是你为我做的最后一件私事。” 霍天晴走到书桌前,左手拿起塑料袋,右手抬起给高老头敬礼,然后夸的一个转身,大踏步的走出了书房。 在左脚迈出书房门口时,他深吸了一口气。 高老头能猜出他在想什么:我,出来了! -- 卡斯特警长现在很兴奋。 他兴奋,是因为在办公室接到了一个恐吓电话。 电话是个男人打来的,讲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要求他立即下令,让全市的警察退出协助扎卡拉追杀那个孩子的行动,要不然他的家人就会遭殃。 卡斯特警长也算是事业有成了,今年还不到四十岁就担任了本巴市的最高警长,绝对属于本市的风云人物。 身为特殊部门的老大,注定要和各种犯罪分子打交道,以铲除黑暗还人民一个杠晴的天为重任,所以接到恐吓电话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卡斯特最近接到一个恐吓电话的时间,还是在二十八个月之前。 卡斯特应付这种情况的手段很简单,那就是利用全市警方的力量,用最快的速度找到那个人--活埋。 在卡斯特看来,把一个威胁要杀掉自己全家的人活埋,是最好的反击。 他在这些年中,总共活埋了六个人,到现在已经记不清被活埋的人,是怎么哀求自己放过他的。 被人哀求,却不管不顾把他活埋的感觉很爽,卡斯特真的很怀念。 从二十八个月之前,他就没有再兴奋过了。 现在机会来了。 “卡斯特警长,相信你现在也该知道那个孩子的来历了。” 电话中的男人,继续说道:“你更该明白他背后站着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所以我希望在给你通话后的一个小时内,你就按照我说的去撤销命令。不要担心收了扎卡拉的钱不帮他办事,就会遭到报复,因为他已经活不了多久。” 卡斯特看了眼正在聚精会神追踪电话位置的手下,笑着问道:“如果我仍然说不呢?” 第1236章 你不知道我们有多强大! 在本巴市被魔蝎集团追杀的那个孩子是谁,现在卡斯特已经知道了。 美国乔治家族的第四代继承人,号称世界金融女王的妮儿的独生子,华夏某个大家族的嫡孙--无论哪一个身份,都是得让卡斯特仰视的,不敢招惹的。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卡斯特绝不会答应扎卡拉的要求--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从十年前开始,他就已经和扎卡拉狼狈为奸。 卡斯特能成为本市最高的警长,能够供七个孩子在贵族学校上学(他总共有六个女人,结发之妻给他生了一双可爱的小女儿,其他五个儿子女儿,都是他的地下青人),在瑞士银行中还有一笔不菲的存款,这些都离不开扎卡拉的支持。 他和扎卡拉被利益紧紧联系在了一起,从得到第一笔灰色收入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已经没有了退路,所以不管那个被追杀的孩子是谁,在扎卡拉没有改变注意之前,卡斯特绝不能改变主意。 擅自改变主意的结果,只能是死。 扎卡拉需要的一条听话的猎犬。 猎犬一旦不听招呼,主人就会毫不犹豫的处死他。 卡斯特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没有别的选择,心中还存着一丝侥幸:就算孩子的背景很强大,但都是境外的,这儿是他和扎卡拉的地盘,他们的势力已经瘆入这片土地的每一个地方。 别说是那些外国人了,就算是本国总统也无法控制本巴市的警方力量。 十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扎卡拉已经用金钱在警方培养了无数个卡斯特,他就是这些人的王者,谁要是不听命令,被揭发以警员身份去贩毒坐牢这是最轻的。 正以为很了解自身的能力,所以卡斯特才会心存侥幸,希望能找到那个敢给他打恐吓电话的家伙,活埋掉,来缓解一下内心深处的不安。 卡斯特的回答,并没有出乎电话那边的人意料,淡淡的回答:“如果你仍然说不的话,那么你七个儿子女儿,六个女人,还有你在乡下农庄的父母兄弟,加上你总共是二十九口人,都会在今晚踏上天国之路。” 卡斯特的瞳孔,猛地收缩。 他不害怕被恐吓,也不确信能查出恐吓他的人,把对方活埋。 他怕的是,对方竟然把他的情况了查了个低掉! 需知道,除了他的结发之妻和两个女儿外还有五个老婆五个孩子这件事,就连他的心腹也没几个知道的。 那个人,是怎么知道的? 卡斯特沉默,对方没有追问。 一个心腹,悄悄的抬了下右手,示意已经锁定了对方的确定位置。 卡斯特松了口气,看向那边显示器上闪烁着的红点位置,淡淡的说:“给我十分钟的考虑时间,十分钟后你再打过来,我给你一个确定的答复。” “好的,希望你别让我失望。” 电话那边的人扣掉了电话。 心腹马上就走过来报告:“警长,目标在西郊的橡胶园136号公话亭。” 卡斯特冷冷的说:“让在家的所有兄弟,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那边--我要活的。” “是!” 心腹答应了一声,转身跑向门口。 随着一阵纷沓的脚步声响,卡斯特来到了办公室后窗位置向下看去,就看到两辆挂着民牌的大面包车,驶出了警局后门,呼啸着奔向了西边。 看着远去的车子,卡斯特喃喃的说:“你跑不了的,在这儿,和我们斗--呵呵,你远远不知道我们有多强大。” -- 高飞坐在橡胶园136号公话亭旁边的长椅上,点上了一颗烟。 芭芭拉抱着膀子走了过来:“十分钟,卡斯特的人能赶来吗?” 高飞吐出个烟圈,说:“应该差不多吧,这是距离警局最近的位置了,也是杀人最方便的位置。” 芭芭拉又问:“感激会有多少警员到场?” “猴子传来消息,说足有十五个,车上还应带带有火箭筒这样的重型武器。” 高飞扭头看向橡胶林那边,淡淡的说:“这片林子要遭殃了。” 芭芭拉也看向橡胶林那边,问道:“猴子还没有孩子的消息?” “没有。” 高飞扭过头来,回答说:“保护孩子的人不敢随意打电话求支援,因为现在全市所有的通话,都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下,包括每一个路口的摄像头。保护孩子的人这时候不动,是最正确的选择。” “嗯,保护孩子的人很聪明,希望他们能忍得住。” 芭芭拉嗯了声,转身就走。 刚走了几步,就听到高飞说:“芭芭拉,谢谢你。” 芭芭拉现在已经怀孕了,尽管三个多月的身孕,还不足以影响她的身手,但这足以说明她和白板对待高飞的态度。 芭芭拉没说话,也没回头,只是笑了笑很快就消失在了树林中--那儿,有一杆可以堪称世上最先进的狙击步枪,是白板为她量身定做的,轻巧灵便重量轻。 凭着这把有着和她相同名字的狙击步枪,芭芭拉足可以跻身当世排名十大狙击手。 芭芭拉的身影刚消失,老头苍凉的声音就从高飞背后响起:“高飞,给那些无辜孩子一个活命的机会吧,他们不该为父辈的错误承受不公平伤害。”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东边的远处。 不是太平整的道路远方,有两辆黑色的面包车,正在向这边疾驰。 老头也看向了那边,低低叹了口气转身走回了橡胶林。 他觉得他的确老了,老的已经不想再面对接下来的血腥屠杀。 老头很清楚,卡斯特那些信心百倍的心腹手下,在强大的狙杀小组面前,完全就是一个可笑的存在,哪怕最嗜杀的大猩猩,和猴子都不在橡胶园这边,但只要一个白板,一个芭芭拉,就足够让他们灰飞烟灭了,甚至根本不需要高飞动手。 当那两辆黑色面包车狂飙到橡胶园这边时,高飞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起身走进了电话亭内:“十分钟就能准时赶来,还算不错,难道找死就这么急吗?” 拿起公话,放进一个硬币后,高飞再次拨通了卡斯特办公室的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高飞问道:“卡斯特警长,考虑的怎么样了?看在一个老朋友的面子上,我再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召回你的人。” 卡斯特在那边笑了笑,轻声说:“不管你是谁,你可以去准备等死了。” “哦。” 高飞扣掉电话,坐在了电话亭门口,吸烟看着那两辆吱嘎一声停在几十米之外的面包车,眼里闪烁着残忍的光泽。 砰砰--随着车门的打开,包括司机在内的十五个警员,纷纷从车上跳了下来。 这些警员虽然早就被扎卡拉给腐蚀了,不过为了保住他们当前大油水的位置,他们始终保持着相当专业的能力,下车后就三人一组,靠汽车和附近地形,迅速摆出包抄前进的进攻阵势。 其中两个小组枪口对准了高飞,另外三个小组九个人的枪口,负责电话亭两翼: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警员,能够从高飞的淡定中看出,橡胶林内会有古怪。 “你已经被包围了,立即双手抱头,跪在地上,要不然杀无赦!” 本次行动的为首头目,枪口遥指着高飞厉声命令道。 高飞举起右手中的手机,说道:“可以动手了。” 他最后一个字刚落下,正在喊话的为首头目,左腿就突地迸出一溜血花,惨叫着摔倒在了地上。 埋伏在橡胶林中的白板,和芭芭拉动手了。 “敌袭,敌袭!” 在第三个人腿子被打断后,其余警员才反应了过来,纷纷大吼大叫着扑倒在了地上,有聪明的把枪口从车底对准了电话亭那边。 大家伙临来之前,卡斯特警长曾经告诉大家,要活捉那个敢打电话恐吓他的人,活埋掉,所以大家没有在看到高飞后率先开枪,但在遭遇狙击手的突然袭击后,肯定不管这条命令了,本能的就要击毙高飞。 只是当这个警员从车底看过去时,却发现刚才坐在电话亭门口的高飞已经不见了。 “人呢?” 这个警员一呆,刚要向电话亭两翼搜索高飞的人,就觉得右腿被一根铁钉狠狠扎了一下,立即惨声长嚎:“啊!” 在这个警员的惨声长嚎时,老头靠在橡胶园深处的一棵树上,沧桑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欣慰:白板和芭芭拉只打这些警员的腿,虽然被废掉腿子也很悲惨,但总比脑袋被打爆要好很多了。 老头为同胞求情的那些话,还是受到了高飞等人的重视。 奉命前来活捉高飞的这十五个警员,说起来也都是本市警方的精英了,每人都有至少四次以上的实战经验,但在世界定级拥军面前,他们却实在不够看的。 尤其是白板和芭芭拉这两个狙击高手,躲在高处狙杀他们,甚至比平时训练还要轻松。 经过大半年的磨合,夫妻俩人之间的默契配合,已经到了不需要语言沟通的地步,只需接连扣下狙击步枪的扳机,那十五个警察在短短十几秒内,无论做出怎样的躲避动作,都没有逃过腿被打折的厄运。 强大的狙击子弹,打残人的腿子那绝对是小儿科。 枪声停止,只剩下十五个警员的此起彼伏的惨嚎,为首头目受伤最早,这时候已经清醒了过来,强咬着牙的去拿地上的微冲。 他的指尖刚碰到微冲,就砰的一声断裂--鲜血飞溅中,右手只有一层残皮和手臂相连,威力超大的狙击子弹,直接给他截肢了。 “啊!” 为首头目的惨叫声着,再次看到了高飞从电话亭后面走了出来,即刻狂吼:“打死他,打死他!” 两个脑子不好用的,闻言去拿枪……结果,只能落到和老大一样的下场,手腕被打断后直接昏厥了过去。 “打、打……” 为首头目眼珠子通红,依旧狂吼着命令手下反击。 可是,谁敢? 第1237章 他把他们看做是水蛭! 为首头目和那两个率先拿枪的人,手腕都已经被打断,剩余人要是再敢拿枪--用沈银冰的话来说就是傻突。 能够混到这一步的人,没谁是傻突的。 所以在为首头目哀嚎着昏过去后,剩余的十三个人,都满脸惊骇的看着走过来的高飞,但谁也不敢再动一下微冲。 随着高飞的走近,大家都咬牙忍住了申银。 就像没看到一地的断腿的和枪支那样,高飞走到为首头目面前,弯腰从他身上拿出了手机,这才问道:“谁愿意帮我给卡斯特警长打个电话?” 高飞接连问了三遍,距离他最近的一个才颤抖着举起右手:“我。” “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罗迪。” “罗迪?嗯,很不错的一个名字。” 高飞把手机递给了他。 -- 卡斯特双脚放在办公桌上,嘴上叼着一根雪茄,状态悠闲。 他正在想象,他那些手下已经逮住了那个该死的恐吓者,正向警局赶来,他觉得真得好好琢磨一下,该把这个家伙埋在什么地方,才能给那些试图恐吓他的一个警告。 现在卡斯特基本确定,恐吓他的人不是美国人,就是来自华夏。 众所周知,古巴和美国的关系不咋样,但和华夏的关系却是相当的好。 不过两个国家的关系好坏,那只是高层系上的问题,和他这个靠着扎卡拉吃饭的警长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他绝不会看在那孩子的父亲是华夏人的面子上,就对那个孩子网开一面。 一个国家的同胞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利益而残杀,更何况是和外国人呢? 叮叮叮! 桌子上的电话再次响了起来,卡斯特抬手接了起来:“喂,我是卡斯特警长。” “我是罗迪!” 电话那边传来的罗迪声音,好像是在颤抖,这让卡斯特觉得很不爽:这家伙胆子太小了,下次分钱时得少给他一成才行。 卡斯特眉头微微皱起,直接问道:“抓到那个家伙了吗?” “他、他就在我身边。” 罗迪在那边好像深吸了一口气,说:“他委托我和你讲话。” “你告诉他,其实我更喜欢和他面对面的说话,并请他自己指定被活埋的地点,我这人一向是宽宏大量的。” 卡斯特淡淡的回答。 “警、警长!” 罗迪结结巴巴的说:“你误会了,我们、我们的人都已经……” 卡斯特这才听出事情好像不对劲,夸的放下脚,厉声问道:“我们的人已经怎么了?” 罗迪忽然痛哭了起来,极度的恐惧让他不管不顾的嘶声大吼起来:“我们的人,都已经打断腿了!他们有狙击手,里格斯(为首头目)他们三人,手腕都被打掉了!目标就在我身边,让我转告你,赶紧按照他所说的去做吧,那样你的妻儿才不会死!” 就像从盛夏一下子掉进冰窟内后,卡斯特全身冰凉,血液都停止了流动,脑子里嗡嗡作响:他们有狙击手?什么样的狙击手,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十五个警察打残? 无言的恐惧,就像恶魔那样瞬间包围了卡斯特,使他呆若木鸡。 需知道,敌人能把十五个警员打残,要比直接干掉难很多,这也充分证明了人家拿卡斯特那些妻儿来威胁他,不是在跟他开玩笑,恐吓他,而是真能做到! 也不知道呆愣了多久,卡斯特才逐渐清醒了过来,电话中适时地传来他十几分钟听到的那个男人声音:“你需要多久的考虑时间,才能下定决心改变主意?” “我、我--” 卡斯特还没有说出来,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剧烈振动了起来。 那边那个恐怖的男人,好像知道他手机在振动那样,提醒他说:“先接你的私人手机,这可能是你某个妻子打来的。” 卡斯特左手颤抖着拿起手机,一看果然是他第五个青人打来的。 刚按下接听键,他就听到青人在那边哭道:“卡斯特,卡斯特,快来救我和贝贝,我、我好害怕!一个男人就在我身边,用刀子对着贝贝,笑的好像一个大猩猩……” 啪嗒一声,卡斯特的手机掉在了地上,直接摔开了后盖,电池滚了出来。 手机摔成两半无法再听到青人的哭泣,可卡斯特却能从固话的话筒中听到那个恶魔的声音:“卡斯特警长,相信你该听到你某个青人的求救电话了。相信我,我们要想查到你所有的青人孩子并干掉他们,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如果你不想这样的惨案发生,那么你最好按照我说的去做。” “五、五分钟后,我给你答复!” 面色蜡黄的卡斯特,终于说出了一句话。 “好,我等你。” 那边的男人说完这句话,马上就扣掉了电话。 卡斯特弯腰捡起手机,重新安上电池,拨通了一个手机号,不等那边的人说什么,就急吼吼的说:“我要下令撤销对那个孩子的监控,让所有警员都不再插手这件事!扎卡拉先生,到现在为止,我的六个女人七个孩子,都已经被人控制,十五名手下被人打残--不要再玩下去了,那个孩子除了给我们能带来灾难,还能带来什么!?” “利益,你无法想像的利益!” 扎卡拉真没想到,卡斯特竟然在这个最关键的时侯退缩,登时勃然大怒,把手里的酒杯狠狠砸在了地上,一脚踢开正跪在他面前伺候他的美女,站起身对着电话咆哮道:“卡斯特,我警告你,绝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再坚持一两天,最多一两天,我们就能捉住那个孩子!到时候,我们的收入将会成倍的增加!” 卡斯特绝望的叫道:“可我老婆孩子现在就落在他们手中了!” 扎卡拉看着躺在地上那个光着身子的美女,冷冷的说:“都死光了那又怎么样?只要有钱,老婆死了可以再娶,更年期更漂亮的。孩子死了,可以再生,你该明白这个道理才对。” “那是我的老婆孩子,不是你的,你当然可以这样说!” 卡斯特也开始咆哮了起来:“我要退出,退出,不玩了!” 不等扎卡拉说什么,卡斯特就扣掉了电话,冲门外吼道:“来人!” 就在卡斯特喊人,要下令警方撤出这次追杀行动时,警局外不远处的一辆箱货中,猴子冷笑着摘下了脑袋上的耳麦,拿起话筒盯着车载显示器说:“扎卡拉在15号区域,我已经锁定了他的通话频率,相信在几分钟内,就会有人去保护他的家人。” “好的,我知道了。” 坐在车头上的高飞,点了点头说:“我们马上就赶过去,随时联系。” 高飞从车子上跳了下来,低头对倚在轮胎上的罗迪说:“我要是你们的话,现在就会不顾一切的逃离本巴市。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的上级政府现在正商议着该怎么铲除你们。” 古巴和华夏的两国关系很好,高家的人在这边遭到追杀,当地警方也参与其中的消息,并不会隐瞒太久,很快就能传回华夏,再让古巴高层得知。 假如只是一些地下犯罪分子对孩子不利,古巴高层就算要做出解释,也只能会在私下里,投入力量也不会很大。 可警方竟然参与了本次事件,性质一下子就严重起来了,就算没有高家和乔治家族的压力,古巴高层也必须得查清这件事。 那样一来,本巴当地最高警长卡斯特和黑势力狼狈为奸就会曝光,所有参与其中的警员,都会被调查,他们过去所做的那些坏事,也都会被一一曝光,把牢底坐穿相信是跑不了的了。 高飞提醒罗迪等人赶紧跑路,倒不是可怜他们,就是单纯的幸灾乐祸,让他们更加惶恐:十几个腿子被狙击步枪打断了的人,能跑到哪儿去? 高飞没觉得吓唬他们有什么不对。 事实上,这些人只是被打断腿子已经是看在老头面子上了,要不然他们脑袋早就变成烂西瓜了。 “我要去找扎卡拉的家人了,你还要不要让我放他们一马?” 高飞打开黑面包的车门,问走过来的老头。 看了眼躺了一地的警员,老头淡淡的说:“我更希望能亲眼看到他们死去。” “为什么?” 高飞跳上了车子。 老头站在车下说:“扎卡拉是外国人,是来残害古巴人民的凶手,我非常乐意你这样的恶魔,能让他终于尝到被祸害的滋味。” “如你所愿--戴着伪善面具的老头儿!” 高飞轻笑一声,启动了车子。 他真的很喜欢老头的这种思想:同胞之外任何人的生死,都不会放在心上。 黑色面包车刚启动,一辆橘红色的跑车,就呜呜叫着从橡胶林深处驶了冲了出来,身穿花衬衣的白板开车,戴着墨镜的芭芭拉,经过老头身边时嘬嘴打了个响亮的呼哨。 “年轻,真好。” 望着飞快驶去的两辆车,老头轻轻叹了口气,抬手摆了摆,就有十几个身穿白大褂,戴着红十字袖章的白衣天使,从橡胶林里走了出来。 狙杀小组每次外出执行任务,不管是去地球上哪个角落,老头都能找来一些医疗志愿者。 老头对外的身份,就是五大洲红会中的一个理事。 身份配上金钱,再加上高超的医术,和蔼的面孔善良的心,不管去哪儿都能获得人们的尊重,不是吗? 但老头绝不会带着他聘来的后勤医疗队,跟随高飞去扎卡拉家人那边。 那些祸害他祖国的人该死,包括儿童和妇女,他们就是一群寄生虫,不断的在喝勤劳善良的古巴人的鲜血。 老头把这群人叫做水蛭。 扎卡拉并不知道,他和他的家人,已经被人当做了水蛭,目前已经处于最危险的时刻了,他仍旧为卡斯特的背叛而狂怒。 那个伺候他的美女,仗着很受他的喜欢,爬过来刚要劝说一下,脑袋就被他一枪打碎。 第1238章 最愚蠢的人! 一枪把那个可怜女人的脑袋打碎后,扎卡拉并没有停手,对着仍旧抽啊抽的尸体,不停的扣下扳机,直到枪内传来撞钉的咔吧声响,才扔掉了手枪,眼珠子发红的坐了下来。 其他几个衣着暴露的女人,早就吓得面如土色,浑身瑟瑟发抖,藏在了屋角,和家具后面。 看着那几个女人,扎卡拉忽然觉得他就是那些女人。 他和她们,现在都感受到了极度的恐惧。 那天老头来谈判时,曾经有狙击手躲在三公里之外的椰林中,一枪打飞了黑蝎子甩出去的刀片--狙击手精准的枪法,着实震撼住了扎卡拉,但他却没害怕。 因为他知道,只要那个孩子活着,只要他和卡斯特、黑蝎子俩人联手,在本巴市就没有谁敢把他怎么样。 但现在,胆小如鼠的卡斯特背叛了他,这就代表着本巴市的警方将会撤出本次行动,没有了警方的帮助,仅仅凭借扎卡拉的贩毒人员,和黑蝎子那些杀手,要想在数十万人口的本巴市找到那个孩子,无异于大海捞针。 同样,没有了警方的协助,那个孩子的人就不会有所顾忌,铁定会对他展开反击。 想到那个超变太的狙击手,扎卡拉就觉得脖子后面发凉,仿佛感觉到狙击手正在瞄准镜内盯着他,本能促使他迅速走进了屋子的死角。 黑蝎子倒是一脸坦然,仍旧坐在沙发上端着红酒,看着阳台远处的海岸,悠然自得的模样。 黑蝎子的镇定,感染了扎卡拉,使他慢慢冷静下来,重新坐在了死尸面前的椅子上,抬手挥了挥。 那几个女人如蒙大赦,赶紧连滚带爬的跑出了屋子。 “你不担心?” 扎卡拉拿起酒瓶子,给自己满了杯酒水,一饮而尽后对黑蝎子说:“没有了警方协助,我们就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那个孩子,反而会等来敌人。” “担心又有什么用?” 巴西人淡淡的说:“事已至此,我们除了加快追杀那个孩子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扎卡拉,你可千万别告诉我,说要像卡斯特那样打退堂鼓。” 扎卡拉沉默片刻,才满脸苦涩的说:“我有种预感,他们真的来了,会用最残忍的手段对付我们两个--说实话,我想收手了,毕竟我没有正面追杀过那个孩子。追杀孩子的人,是卡斯特和你的人。” 黑蝎子眼神变冷:“怎么,你真的想退出?” 感受到黑蝎子的敌意后,扎卡拉左手在椅子扶手上轻拍了下。 马上,就有三个身穿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魁梧男出现在了门口,双手交叉着放在肚子前面,微冲就在肋下慢慢晃着。 黑蝎子却像没看到那样,连语气都没有改变:“扎卡拉先生,我无权责令你必须坚持,我只是想提醒你,最好是想想那种新型的产品,想想它给你带来的利益。我就一直在想,如果我能进军东欧,那将是一件多么鼓舞人心的事。那是我的奋斗目标,我不会放弃,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 扎卡拉的脸色阴晴不定,再次挥了挥手。 那几个黑西装大汉,转身走了出去。 黑蝎子站起身,缓缓的说:“没有了警方的帮助,我们要想找到那个孩子肯定会更难,而且救援他的人也来到本巴市了。但这有什么呢?这儿是我们的地盘!这个愚昧的国度,就需要我们这些外来者为她增添不平凡的颜色。我们在这儿就是上帝,他们就该臣服在我们脚下,无论死多少人,那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失败了,我们大不了离开古巴,还能失去什么?但要是成功了呢?” “要是成功了,我将成为第二个哥伦比亚毒王。传统货物再加上新型的,将会让我掌控更大的权力,拥有自己的军队,成为世界上权力最大的几个人之一。” 幻想着成为毒王的扎卡拉深吸了一口气,举起酒杯:“好,祝贺你说服我了。” “其实你自己也很明白的。” 黑蝎子笑了笑,露出一口的白牙,弯腰拿起酒杯把里面的酒水一饮而尽,大踏步的走向了门口:“我现在马上就去安排更多的人手,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那个孩子,我们一定会赢的!” 黑蝎子的这番话,重新鼓起了扎卡拉的斗志,端着酒杯翻来覆去的想了一遍,确定自己就算是输了,好像也不会损失什么后,就变得更加轻松了,甚至开始后悔刚才不该枪杀那个美女。 当然了,他也有点小担心,就是那个超绝变太的狙击手。 幸好,他现在所处的海边别墅,保安工作是相当出色的。 像这种别墅,他在南美有十几栋,就算失败后迫于古巴政府的追缉,他也可以在别的地方幸福一生的。 扎卡拉望着海边远处的晚霞,觉得以往看起来很绚丽的晚霞,今天格外的刺眼,就像鲜血那样。 “先生,有人给您送来了一个礼物。” 就在扎卡拉盯着晚霞发呆,直到晚霞逐渐褪色时,保镖拿着一个平板电脑走了进来:“我已经检查过了,不会出现意外。” “是什么人送来的?” 扎卡拉有些奇怪的问道。 “一个快递员。” 保镖把平板电脑放在了桌子上,扎卡拉却吩咐他:“打开看看。” 扎卡拉吩咐保镖打开平板电脑时,黑蝎子已经乘坐着他的防弹奔驰轿车,向最近的美国边境关卡那边驶去, 黑蝎子有美国、巴西、古巴甚至岛国等数十个国家的护照,每一个护照都有不同的名字,和职业,都是正当的让人羡慕的职业。 他离开扎卡拉后后,就吩咐司机用最快的速度赶往边境,是最快,最快! 身为一个职业杀手的成功者,黑蝎子对危险的嗅觉,要比扎卡拉强很多。 在卡斯特给扎卡拉打电话,说警方会撤出追杀孩子的行动后,他就意识到这次行动失败了,杀手敏锐的第六感,使他感觉到正有一种他无法抵抗的危险,用最快的速度向他靠近。 他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古巴,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为迷惑那种不知名的危险,他不但蛊惑扎卡拉继续战斗,连他撒在本巴市内追杀孩子的下属也没通知--他要利用这些人来给他引开危险,以供他安全逃离。 想到刚才扎卡拉被自己蛊惑的信心百倍样子,黑蝎子就想笑,得意的笑。 只有傻瓜,才会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能幻想到成功,幻想成为哥伦比亚第二个毒王,任何的权力和荣耀,都得建立在能活着的基础上。 那些人既然能在短时间内,就让配合他们行动的卡斯特收手,这就证明人家相当厉害,有能力搞定这件事,这时候还不懂的赶紧闪人,那绝对是傻到家了。 卡斯特是傻瓜,他被人抓主了软肋,扎卡拉也是傻瓜,他被虚幻的美好未来所迷惑,黑蝎子觉得只有他是聪明的,在稍微察觉出不对劲后,马上就选择了远遁。 聪明人总是能活的久一些。 黑蝎子拿出一颗雪茄,叼在了嘴上点燃后,惬意的深吸了一口,侧脸看向了窗外。 雪茄是最正宗的,从扎卡拉那儿拿来的。 车子沿着海边大道向前飞驰,从防弹玻璃中望出去,能看到飘浮在大海深处的最后一抹晚霞,等这一抹晚霞消散后,黑夜就会车底降临。 黑蝎子喜欢黑暗,黑暗总是能给他带来家的安全,和温暖。 最多再过一个小时,他就会踏上美国的国土,身份是一名受人尊敬的律师。 无比的轻松,让黑蝎子示意坐在前面副驾驶上的保镖,打开了cd,熟悉的摇滚旋律从音箱中流淌出来,让他全身肌肉都跟着节拍而运动。 “啊,不好!” 就在黑蝎子沉浸在无比的轻松中时,前面保镖忽然发出了一声尖叫。 他猛地睁开眼,就看到一辆运送渣土的重卡忽然出现在眼前,横在了他前进的道路上。 幸亏司机开车技术相当娴熟,就在车子即将撞到那辆渣土车上时,狠狠一脚跺在了刹车上--车子就像打摆子那样猛地哆嗦了几下,斜斜的停了下来。 “么的,找死!” 被吓出一身冷汗的司机大怒,汗都顾不得擦,从座椅下拿出一把枪就要开门下去,一枪干掉那个渣土车司机。 他刚要开门,却听老大沉声喝道:“别出去!” 司机一楞回头时,黑蝎子再次喝道:“快,调转车头,迅速离开这儿!” 黑蝎子的专车司机自然也是杀手出身,从老大的两声断喝声中醒悟了过来,再也顾不得去教训什么谁了,立即挂上倒档踩下油门就要退后。 但这时候已经晚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就跟在车后的一辆小型箱货车,呼啸着冲过来,狠狠撞在了奔驰车的后尾上,发出咚的一声大响。 奔驰车是防弹的,区区一辆小型货车,对坐在它里面的乘客还远远造不出伤害,不过却靠着碰撞惯性,把它再次拱到了渣土车面前。 两辆车一前一后,就像一把老虎钳子,锁住了奔驰轿车。 箱货带来的凶狠碰撞力度,让黑蝎子额头重重撞在前面座椅靠背上,幸好很软和,连一点油皮都没有撞破。 车子刚停下,副驾驶上的保镖就开门跳了起来。 杀手集团老大的保镖,自然是集团内最为出色的马仔了,无论是近身格斗还是枪术,那都是数一数二的,就是运气不怎么好--刚跳下车,还没有来得举起手枪,一颗子弹就从他左耳钻了进去,哼都没哼一声,趴倒在了车门上。 司机大骇,本能的歪过身子伸手去抓车门,要把车门关上。 人在开车遭遇突然危险时,本能的就是利用车子来保护自己,拒危险与车外。 可是司机的手还没有碰到车门,眉心就多了一个洞。 司机和保镖的先后殒命,发生的很突然,过程最多半分钟左右,快到让黑蝎子还没有坐稳身子,就看到有人站在了车窗外面。 那是一个年轻人,最后一丝晚霞映在他脸上,很柔和的样子。 第1239章 有礼貌的年轻人! 年轻人很有礼貌,弯腰伸手敲了敲车窗,示意黑蝎子开门说话。 其实前面副驾驶的车门还开着,司机正瞪大眼珠子的看着外面,年轻人没有上车,只是敲车窗。 他们来了。 我还是没有逃过他们的追杀。 黑蝎子脑海中攸地腾这个念头,深吸了一口气,缓缓落下了车窗,看着那个年轻人,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平静,很无辜的样子:“你是谁?” “我叫高飞,一个无名小卒。” 高飞胳膊拄在车子上,慢条斯理的点上一颗烟,问道:“你就是黑蝎子吧,南美魔蝎杀手集团的老大,这次来古巴是要追杀一个孩子。” 他们看起来就像两个很久不见的老朋友,很随意,平淡,无视了那两具死不瞑目的尸体。 黑蝎子也没否认,点了点头:“是,我就是黑蝎子。” 高飞淡淡笑了下:“还好,没有找错人。” 不等黑蝎子说什么,他又问:“你想怎么死?” “我不想死,就算是非得有人要死,那也是你死。” 黑蝎子笑了,露出一口的白牙时,藏在身后的右手猛地抬起。 黑蝎子能够创建杀手集团,本身武力值自然很牛比,尤其是在枪法上的造诣,那更是牛比的一塌糊涂,暂且不说百发百中的枪法,单说出枪的速度,他自问能派进世界前十。 这个叫高飞的家伙可能很厉害,黑蝎子却不认为他能躲过自己的突兀出枪,尤其是在这种性命攸关的时侯,黑蝎子出枪的速度比往常更快。 危险没有让他手足无措,只是刺激他水平有了质的提高,如果说以前他出枪的速度能派进世界前十,那么他现在的速度绝对跻身前三。 也就是说,在这么短的距离内,能躲开他如此快速近距离出枪的人,不会超过三个人,那完全是电光火石的瞬间,快到无与伦比! 只是黑蝎子却不知道,高飞就是那个能躲开他快速出枪的三个人之一,并能做出反击动作。 在黑蝎子电闪般举起手枪扣下扳机的同时,高飞用更快的速度,猛地伸手抓主了他的手腕,顺势向下一按。 砰! 枪声响了,黑蝎子的闷哼声紧接着传来--他扣下扳机后出膛的子弹,击中了他自己的腿上,鲜血迸溅! 高飞没有停手,攥着黑蝎子的右手猛地向怀里一拉,再次往下按去! 咔嚓的一声脆响,黑蝎子的右手手腕,被车门硬生生的格断。 这次他没有闷哼,而是发出了惨叫:“啊!” 子弹打中他腿子时,他能咬牙忍受,但手腕被硬生生的格断,白森森的腕骨刺穿皮肤的疼痛,却让他的灵魂都觉得在颤抖。 手枪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高飞打开车门,刚要把黑蝎子从车内拽出来时,就看到一抹寒光攸地出现,想都没想,猛地低头张嘴,咔吧一声,拥牙齿咬住了一个刀片。 黑蝎子在腿子中枪,手腕折断的情况下,竟然能甩出刀片,其凶悍程度的确大大出乎了高飞意料,不过也让他再也不用顾忌折磨一个人会不会遭到天谴。 “你果然有几分真本事。” 高飞狞笑着,咬着刀片模糊不清的说着,再次猛地歪头,有一把刀片擦着他脖子向后飞了过去。 接连两个刀片在如此近的距离都没有伤到高飞,黑蝎子彻底的毛了,他不认为自己在受伤后,甩刀片的动作会因此而变形,而是觉得在死亡的威胁下,动作反而更加流畅了。 但就算这样,高飞仍旧能咬住一个,躲开一个。 他能不心慌吗? 黑蝎子左肩再次沉下,这次没有把刀片甩出去,而是用手拿着,狠狠划向高飞的咽喉。 砰的一声,黑蝎子迅疾如闪电划向高飞咽喉的左手,重重撞在了车门上。 不得不说,黑蝎子近距离接二连三发出的刀片,给高飞带来了一些危险,只有傻瓜才会托大赤手空拳的应付呢,有车门不用才怪。 刀片撞到车门上后直接崩碎,刺伤了黑蝎子的手。 他不在乎这点小伤,当前只要能放倒高飞,他宁愿付出除死之外的任何代价。 于是,他再次缩回手去拿刀片--只是不等他的手碰到刀片,身子就被人从车子里揪了出去,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不等他从后脑摔在路面上发出的轰轰巨响中清醒过来,高飞已经拽起他左手,弯腰用嘴里咬着的大片,猛地在他胳膊上一横! 黑蝎子的手筋被割断。 右手手腕骨折,左手手筋被割断,大腿上又中了一枪,黑蝎子这时候要是还能反击,除非他是一只真正的蝎子,能用蝎子尾巴蛰人。 可惜他不是一只真正的蝎子,所以没有尾巴,只能躺在地上看着高飞吐出刀片,对着他笑。 渣土车上,芭芭拉问开车的老头:“你猜,高飞会怎么折磨那个可怜的孩子?” 老头想了想,才说:“会一刀割断他的咽喉。” “我觉得会把他手筋、脚筋都挑断,再割去他的命根子,却不会杀他。” 芭芭拉说:“你要是不信的话,咱们来打赌。” 老头叹了口气:“唉,你现在已经是小富婆了,还眼红我那片橡胶林吗?”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扎卡拉绝对会选择高价收购老头那片橡胶林,然后双手恭送给那个孩子背后的人,求求他们千万别来古巴,最好一辈子都别相见。 扎卡拉现在的恐惧,可能比黑蝎子还要浓厚。 人在遭遇无比的痛苦时,也许还不是最害怕的,最害怕的是等待,等待痛苦的降临。 他从那个平板电脑上亲眼看到,他那两个不足九岁的双胞胎儿子,已经被人倒吊在了房门上,失去生命色彩的双眼里,依旧残留着临死前的恐惧。 他那个年轻貌美的北欧妻子,正在被一个强壮的好像大猩猩那样的男人,按在案几上死命的征伐着…… 如果不是死死咬着牙,扎卡拉肯定自己的眼珠子能瞪出眼眶,鲜血已经顺着嘴角淌了下来,鼻孔剧烈张合着,除了愤怒和不信之外,他已经没了别的任何反应。 “扎卡拉,希望你在看到这一切后能深刻意识到什么是痛苦,什么是追悔莫及。” 那个大猩猩似的男人在猛地吼叫一声后,采住扎卡拉妻子的头发,右手一挥--一把刀子就从女人的脖子上划过。 赤果着的女人无声的翻滚到了案几下面,再也不动一下。 大猩猩似的男人就这样坐在沙发上,对平白电脑前的扎卡拉野兽般的笑了下,伸出舌尖在刀刃上舔了一下:“这是你四个老婆中的一个对吧?嗯,你眼光很高,她很漂亮,用起来也特别让我舒服。扎卡拉,你千万不要说你对她,对你两个儿子没有任何感情,你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去而无动于衷。我喜欢你这样说,因为我也喜欢有借口糟蹋她们了,嘎嘎!” “不!” 扎卡拉狂吼一声,猛地抬手把电脑扫在了地上,冲吓呆了的保镖吼道:“还特么的愣着做什么,快去,快去保护我的家人!” 保镖这才清醒过来,慌忙点头反身冲出了客厅。 “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扎卡拉双眼血红,拿起那把打光了子弹的手枪,一脚就把案几踹开,嘶声吼叫着手下,立即集合。 刚跑出去的保镖,却又走进了门口。 扎卡拉狂怒的吼叫:“你特么的怎么又回……” 他的吼叫声还没有说完,就看到那个身材魁梧的保镖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一个神色木然,身材瘦削的年轻人出现在了他视线中,手里拿着一把刀子,刀尖上有鲜血滴滴答答的落在了地板上。 扎卡拉咕噔一声,咽了口吐沫嘎声问道:“你……是谁?” 木呐男人反问道:“你是扎卡拉?” “是,我就是扎卡拉。” 扎卡拉不愧是见过世面的大人物,在危险突兀的出现在眼前后,迅速从妻儿的死亡悲痛中冷静了下来,说出这句话的同时,已经抬手扣下了扳机。 他忘了子弹已经打光了。 年轻人却不知道。 实际上,就算手枪里还有子弹,霍天晴也不会在乎,因为在扎卡拉举起手枪的瞬间,他的刀子已经电闪般甩出! 一刀,就刺穿了扎卡拉的右腕,手枪落在地上后,惨叫声随即响起。 霍天晴依旧面无表情,走过来时拿起了那个平板电脑。 平板电脑的质量很不错,被扎卡拉狠狠扫在地上后,仍然能播放那段视频。 看到那段充斥着死亡和野蛮的一幕后,霍天晴的眉头皱了下,随手把电脑扔在了地上,走到了跪在地上左手攥着右手手腕哀嚎的扎卡拉面前,伸手采住他头发看着他眼睛,淡淡的说:“告诉我,是谁委托你追杀那个孩子?” “啊,啊,你们这些没人性的恶魔,杀了我吧,杀了我也不会说的!” 扎卡拉疯狂的大叫着。 霍天晴不为所动,淡淡的说:“你惹了高飞,本来就死定了……” 扎卡拉狂吼道:“谁是高飞?” 霍天晴想了想,才说:“你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久,应该不是太孤陋寡闻,脱胎于法国外籍军团的狙杀小组,你有没有听说过?” 猛地一个寒颤,扎卡拉眼神中的凶光灭了一大半:“狙杀小组--噩梦军团?” 霍天晴点头:“嗯,也有人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他们。高飞,就是这个小组中的灵魂人物。你们追杀的那个孩子,就是他的儿子。你愚蠢的行为,无论导致你得到怎样的凶残报复,这都是很正常的。” 顿了顿,霍天晴又说:“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说出是谁让你追杀那个孩子的人,和他的下落,我就帮你保住你别的家人不受伤害。” 扎卡拉嘶声问道:“我、我怎么能相信你?” “因为我是霍天晴。” 霍天晴淡淡的回答。 “因为你是霍天晴?” 扎卡拉慢慢安静了下来。 第1240章 扎卡拉临死前说了些什么? 扎卡拉从没有听说过霍天晴的名字,却能从他内在的狂傲眼神中,看出了结束自己痛苦的信心。 他这一生,从没有信任国任何人,临死这一天却一下信任了两个人。 一个是蛊惑他继续战斗的黑蝎子,一个就是等他说出一切后就干掉他的霍天晴。 一辈子就信任了这样的两个人,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讽刺。 扎卡拉感觉很滑稽,也很想笑,于是他就笑了,笑的很开心,笑的泪水都淌了下来,死狗那样的瘫软在了地上。 霍天晴没有阻止他笑,而是坐在了沙发上,拿起红酒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品尝起来。 对快要死的人大方一点,这是最起码的道德。 扎卡拉好像再也感觉不到刀子刺穿手腕的疼痛,抬起右手擦了把脸上的泪水,锋利的刀尖顺势划过他的脸颊,鲜血蹭地就冒了出来。 他没有在意,只是重重吸了下鼻子,抬头看着霍天晴:“你确定,你还有机会阻止那些恶魔去伤害我其他的家人?” “他们是恶魔不假,但也不是肆意危害别人的恶魔,只针对你这种不知好歹的。” 霍天晴转动着酒杯,淡淡的说:“你越是墨迹,我阻止他们伤害你其他家人的时间就会越少。扎卡拉,别看你在这边呼风唤雨的不可一世,可你在那些人眼里,只是一个游戏的道具罢了。难道你在临死前,不希望把你当作游戏道具的人,也拖着一起去死吗?” “我恨不得亲自掐死那个人!” 扎卡拉面目再次狰狞了起来,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好,我说,那个人……” —— “你赢了。” 看到高飞飞快的在黑蝎子四肢上连续割了几刀,就不再管他后,老头轻轻叹了口气:“唉,现在的年轻人,为什么一个个的都这样残忍?难道一枪崩掉他不好吗?” “有时候能痛快的死去,也是一种幸福。” 看着蛆虫那样在地上翻滚的黑蝎子,芭芭拉笑殷殷的说:“但黑蝎子配不上拥有这种幸福,从高飞赶来古巴我就预测到了这一幕。” 天黑了还戴着个墨镜装比的白板走过来后,芭芭拉就开心的叫道:“亲爱的,刚才我为咱们赢得了一片橡胶林!” “我对那些没兴趣。” 白板嚼着口香糖,终于为无法看清爱妻而感觉墨镜碍事了,摘下来对镜片上哈了口气,小心的装了起来:“再说了,就算我有兴趣,这老东西也不会认账的。你还不了解他,老头从来都不拿着他自己的东西打赌的。” 芭芭拉还没有说什么,老头就慢悠悠的对她说:“我只说你赢了,却没说会把橡胶林当做赌注输给你。” 芭芭拉这就怒了:“老头,你这么大年纪的人了,怎么能说话不算话?” “老头最大的长处就是脸皮特别厚,尤其是在和人打赌输了时,从来都不会认账的。芭芭拉,你认识他的时间还短,等你多了解一下他,就不会这样生气了。” 和白板一起走过来的高飞,从老头手里接过了一颗雪茄,很嚣张的叼在了嘴上。 老头的确是个不要脸的,打赌打输了后从不和债主再谈打赌的事儿,只是不理解的问高飞:“你为什么非得废掉黑蝎子的命根子?” 空欢喜一场的芭芭拉冷笑道:“这有什么难琢磨的?在你告诉他说黑蝎子去了扎卡拉那边,当着佷多人的面就忍不住欺负女人时,他就有这个想法了。” “幸亏我没有和你打赌,要不然我就输了。” 高飞拿下嘴上的雪茄,看着空无一人的公路上问:“大猩猩和猴子那边怎么样了?” 白板回答说:“大猩猩很满意你安排他的工作,那个畜生不一定非得残杀小孩,但绝不会放过欺负女人的机会。我想现在他该去找扎卡拉下一个女人去了。” “他也不怕累死。” 高飞吐了口吐沫,问道:“猴子呢?还没有传来消息?” “他从警局直接去了15号区域,现在应该见到扎卡拉了吧?” 老头晃了晃脑袋,正要再说什么时,手机响了起来:“看,猴子来电话了。” 高飞接过手机,还没有说什么,猴子气愤的声音就从手机那边传来:“霍天晴是谁?” —— “你的记性真不怎么样,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是高飞的兄弟,你怎么就不信我说的话?” 霍天晴小口小口的品着红酒,丝毫没有因为酒水的颜色,与扎卡拉咽喉中淌出的鲜血一样就影响品酒的心情。 一脸气愤的猴子就坐在扎卡拉尸体上面,手里拿着电话,眼睛却盯着霍天晴右手中刀子。 猴子身为狙杀小组中的一员,和高飞等人闯出了诺大的名头,早就把自己划为世界一流高手之列,所以才为没能在霍天晴面前支撑半分钟就被三次放倒而气愤。 根据和高飞等人商定好的计划,在高飞去拦截外逃的黑蝎子、大猩猩去欺负扎卡拉的女人时,猴子负责来找扎卡拉。 扎卡拉本人没啥了不起的,最多也就是身边有七八个彪悍的保镖罢了。 七八个长的很彪悍的保镖,还远远没有被自认为当世一流高手的猴子看在眼里。 不过,等他来到扎卡拉的海边别墅中时,才发现那些保镖早就死透了。 等他悄无声息的来到别墅客厅内时,恰好看到霍天晴一刀划断扎卡拉的咽喉。 猴子不知道霍天晴是谁,却能猜出他杀掉扎卡拉,是因为知道了猴子想知道的那些答案,于是就试图逼问对方说出那些答案。 可结果呢,自认为是一流高手的猴子,却在半分钟内被霍天晴接连放倒了三次。 要不是知道猴子不是扎卡拉一伙的,说不定他就会和扎卡拉那些保镖一样,咽喉早就被割断了,万万不会坐在他面前给高飞打电话。 猴子很想趁着霍天晴喝酒时猝然发动攻击,但他却悲哀的发现,那把刀子好像长了眼睛那样,一直在盯着他,只要他稍微一动,就会像前三次那样抵在他咽喉上。 只有见人才会在这种情况下再试图反击,倒不如在对方自称认识高飞时,给高飞打个电话问问。 “什么,他是你兄弟?嚓,你哪儿来这么多变太的兄弟,搞的我很没面子!快点滚过来,用最快的速度!” 猴子气急败坏的说完,就扣掉了电话。 霍天晴放下了酒杯,看着猴子问:“你就是狙杀小组中的猴子吧?最擅长的就是侦查,可以说是当世一流的侦查专家,你肯定能有办法找到孩子下落的。” 猴子得意了起来:“你也听说过我的大名?” 霍天晴淡淡的说:“你们六个人的资料,早就被我们掌握了。你该庆幸你们从没有去华夏犯过案子,要不然你很难活到今天。” “晒特,难道华夏人都这样自恋吗?” 猴子低声骂了句,拿出一个掌上电脑,开始联网。 霍天晴知道他在搜寻孩子的下落,就说道:“连本巴警方都搜不到,你能找到?” 猴子没好气的回答:“本巴警方就是一群猪,把我和他们相提并论,那是对我耻辱。他们只是白白浪费了强大的资源。” 霍天晴又问:“那你既然这么有把握找到孩子,为什么在刚来到这儿时不搜寻他下落呢?” “我懒得和你这种外行解释。” 猴子想了想,才说:“但看在你是高飞兄弟的份上,我可以告诉你。” 猴子没说错,只要给他最多一个晚上的时间,他就能查出孩子的下落,不过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在警方、杀手亲密配合时,找到孩子下落无疑是害了他们。 因为那时候所有路口的摄像头,都在警方严密监控下,一旦猴子等人带着孩子试图离开本巴,都会遭到潜伏在暗中的杀手袭击。 现在好了,卡斯特已经下令不许警方和杀手合作,那么猴子就可以充分发挥他的长处,搜寻孩子下落了。 霍天晴这才明白了过来:“哦,怪不得卡斯特忽然收兵,原来是你的缘故。” 猴子得意的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霍天晴猜的没错,高飞等人搞清楚当地警方和杀手联手后,并没有着急搜寻孩子的下落,而是先决定解除来自警方的威胁。 没有了警方的协助,孩子只要藏起来不乱动,那些杀手就会变成无头苍蝇。 而解决来自警方威胁的最好办法,就是猴子入侵本巴警局的电脑,从中查出卡斯特的那些秘密,然后以他的家人安全,配合高飞等人轻易干翻十五个警员的强势,来逼着他收手。 卡斯特屈服后,高飞等人这才立马对黑蝎子、扎卡拉开始了反击。 再次入侵本巴警方的电脑系统,锁定全市四千多个监控头后,猴子才长长的松了口气,活动了下手腕:“好了,只要能符合孩子特征的儿童,经过任何一个监控录像头,我这儿就会有提示。” “了不起,我很纳闷美国政府为什么没有把你这种电脑天才收为国有。” 霍天晴由衷的赞叹了一句。 猴子却面无表情的说:“我是苏格兰人。” 霍天晴有些奇怪:“可我掌握的资料中,却标明你是美国得克萨斯州人。” “我还是法国巴黎人呢。” 猴子不屑的撇撇嘴说:“做我们这行的,谁没有三五个国籍,就没脸出来混——哎,对了,扎卡拉到底和你说了些什么?” “既然高飞赶来后还得说一遍,那我还是省点力气,等他来了之后再说吧。” 霍天晴这句话的话音还没有落下,高飞的声音就从外面传了进来:“你现在可以说了。” 猴子抬头看去,就看到高飞等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刚走进客厅内的芭芭拉,忽然干呕了一声,捂着嘴巴转身冲了出去,白板连忙跟上:“老头,快来帮忙,给我老婆检查一下!” 第1241章 说好一起走! “没事,你老婆只是适应不了这屋子里的气味罢了。” 老头瞥了眼躺在屋子里两具尸体,到背着双手慢悠悠跟着走了出去。 芭芭拉怀孕三个多月了,在远距离杀人,或者旷野中看到鲜血时,都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反应,不过在屋子里却不行。 被扎卡拉一枪打爆脑袋的美女,和他自己都淌了很多血,搞的客厅内血腥气息太浓,结果刺激到了芭芭拉的妊娠反应,这才有了干呕。 像这种很正常的娘们事,高飞才不会去管,再说了又不是他老婆,他要是像白板那样牵着芭芭拉的小手嘘寒问暖的,估计以后都得小心被当街狙杀。 “霍天晴,你终于被放出来了,恭喜。” 高飞走到霍天晴面前,也没握手,更没拥抱,好像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一般那样。 但俩人却都知道,如果对方需要自己去拼命,自己就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 霍天晴是个表面木呐,也不擅于表达的人,他不习惯那些俗礼物,只需分清谁是他兄弟就可以了。 “没啥可恭喜的。” 霍天晴淡淡的笑了下,说:“其实这几年是我最为平静的几年,能够陪在高老爷子身边,算是我最大的福份罢了。唯一的遗憾,就是从没有在高家和你正式见过面,要不然我们肯定会好好喝一杯。” 九龙王中不分男女,不管是人不是人的,都喜欢喝酒,好像不喝酒就不配是九龙王。 “是吗?” 高飞看着霍天晴端着酒杯的左手:“如果真的平静,你指关节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厚的一层茧子?我记得你在惹祸之前,手细法的可是好像大姑娘似的。” 高飞被开除部队不长时间,霍天晴就犯了大错――一次酒后,竟然祸害了一个不到十八岁的小姑娘。 最重要的是,那个小姑娘的老子很牛,要想搞死霍天晴并不是太难。 幸好,就在霍天晴甘心等着被人搞死时,和他出身一个部队的高云华插手了,恳请高老头出面把他从鬼门关前捞了回来,专门负责在暗中保护老头安全。 说起来这事也不能全怪霍天晴,因为被他祸害的那小姑娘,也不知道吃错什么药了,就是喜欢上了他,还无数次提出要私奔啥的…… 听高飞提到‘惹祸’这俩字后,霍天晴眼里闪过一丝尴尬,不满的说:“我这几年过的平静不平静关你屁事?反正我现在已经出来了,这不就完事了?” “嗯,你说的很对,我才懒得关你个屁的事儿,我只关心这死人临死前都说了什么。” 高飞吸了下鼻子,拿脚尖点了点死不瞑目的扎卡拉。 尽管霍天晴在结束扎卡拉生命时,用了最快的速度,让他几乎感受不到一丝丝痛苦,可他好像被一层膜给蒙上的眼睛,还是瞪的大大的,好像很希望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不过,死人注定是看不到明天的太阳,倒是感觉自己快要死了的小董,仍然看到了刚升起来的太阳。 小董左肋、右肩都受了伤,这是他在和至少十三名杀手厮杀过的结果。 幸亏魔蝎集团的杀手良莠不齐,而且在发现孩子踪迹后,人人都想独吞这份大功劳,不但不配合还相互排斥,这才给小董制造了突围的机会。 可就算是这样,小董也对新的一天充满了绝望。 从海子牺牲后到现在,他已经和齐云保护孩子多达三天了。 这三天内,俩人带着孩子就像老鼠那样,潜伏在第四个藏身之所――一处被废弃的汽修车间内,连门都不敢出一步。 目前小董三人最大的威胁,不是那些满街转悠寻找他们的凶手,而是渴。 自从小董第三次外出找水喝,却差点回不来后,齐云就不许他再出去。 小董不能再出事了,因为齐云只是警卫局中的一名文职人员,她的任务就是协助小董和海子,假如小董再有个三长两短,她压根就没法保护小凯撒。 齐云安慰小董,说小凯撒被追杀四天了,他的父母早就该赶来本巴了,只是目前不知道他们躲在这儿罢了,他们唯有坚持藏下去,等那些杀手撤退后才能露面。 齐云所说的这些,小董也明白,他也不是为自己三天没喝一口水而绝望,主要是孩子。 今年才三岁的小凯撒,可不像是大人那样能忍,连续三天水米未尽,她身子已经虚弱的不成样子,从昨晚就开始发高烧,现在已经陷如了昏迷中。 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望着同样憔悴的不成样子的齐云,小董低声说:“要是孩子再不补充营养,我怕他撑不过今天。” 齐云低头,看了眼怀中的孩子,轻声说:“那又有什么办法?只要我们一露面,就会被外面的监控头发现,那些杀手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能赶来。” “就是这样的。” 小董点了点头,再次看向了机器旁边的几个油桶。 他们三人就藏在汽修车间最黑暗的角落中,废弃的机器后面。 机器旁边有几个油桶,是些废弃的机油。 从昨晚开始,小董就长时间的盯着油桶看,齐云知道,受伤失血过多的他,现在比孩子还要渴,如果不是始终保持着一丝理智,他可能会喝废机油,或者不要命的冲出去了。 “我不许你再看那些废机油!” 看到小董目光始终定定的盯着那些油桶,齐云心里一颤,赶紧低声喝道:“更不许冲出去送死!你要是死了,我和孩子都会完蛋……小董,你再坚持一会儿。说不定下一刻,救援咱们的人就会来到了!” “别担心,我能坚持住的,咳,咳!” 小董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虚弱的咳嗽了几声,低声说:“有没有开心的事儿说说?打发一下时间。” “你知道我一个文职人员,为什么要主动要求跟着你和孩子来美国吗?” 齐云想了想,才问出了这个问题。 小董笑了,眼神有些发亮:“当然是因为我了……在国内是我就看得出,你每次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 齐云脸儿一惹,垂下眼帘:“你真看出来了?” “嗯。” “那、那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是不是觉得、觉得我配不上你,所以才没有主动向我表白?” “不是。” 小董再次咳嗽了声,说:“如果这次你能活着回去,你去你宿舍传达室找李阿姨问问就知道了。” 齐云抬头:“李阿姨知道什么?” “我在出国之前,给买了件礼物,还写了封信,委托李阿姨交给你的。” 小董的声音里有了明显的羞涩,却也多了几丝生机:“我接到任务出国时,就知道再过两天就是23岁生日了,问了海子给你买了一个树袋熊。信、信里面写得、写得――等你回去看看就知道了。” “我不用看,也知道你写了什么。” 齐云轻轻牵起小董的手,低声说:“只是你没想到,我会和你们一起踏上前往美国的航班。” “是啊,真没想到呢。” 小董轻轻握著齐云的手,不好意思的说:“你知道吗?当时我看到你也出现在飞机上后,我都不敢看你。哦,对了,你也参与这次任务,不会是因为……” 齐云蚊子似的哼哼道:“你没有猜错,我以文职人员身份参与这次任务,就是因为你、你们要去美国。” 小董眼神更亮:“原来,你其实也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齐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小董顿时就觉得心里热烘烘的,也不那么难受了,浑身充满了力量。 年轻人就这样,一旦品尝到爱情的滋味,不管身处多么残酷的环境下,都能生出蓬勃的活力,继而斗志昂扬。 唉,其实你不知道,我主动要求去美国,是因为我喜欢海子,而不是你……齐云心里叹了口气,想到已经牺牲了的海子,心里就是猛地一疼。 但接着就释然了:我现在绝不能去想海子,既然小董已经误会我也喜欢他,那么我就是他能坚持下去的动力。这,绝对是一个美丽的误会,是老天爷安排的,无论能不能熬过这一关,我都不能让他失望。 “妈妈,妈妈。” 就在小董品尝到爱情的滋味,把绝望一拳打碎时,高烧中的小凯撒,低声叫起了妈妈。 齐云抬手在他额头抚了一下,心攸地沉到了谷底:孩子的体温愈加烫手了,如果再不抓紧输水,他就算是能熬过这一关去,也会被烧坏大脑,成为弱智儿。 感觉到齐云心中的恐惧,小董问道:“孩子……快不行了,对不对?” 齐云咬了下嘴唇,轻轻点了点头。 “呼!” 小董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又吐了出来,抓起搁在机器上的手枪,挣扎着站了起来。 齐云问道:“你要出去?” “孩子如果出事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不再有价值,海子也会白白的牺牲。” 小董强忍着伤口的疼痛,低声说:“无论怎么样,我都得做点什么。” “可是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根本不适合……” 话说到一半,齐云也明白了过来:“好,那就出去,我们一起。就算死在一起,也比看着孩子死去要好得多。” “不,你在这儿等着。” 小董转身,右手拎着手枪,左手扶着墙壁,艰难的向窗口那边走去:“如果半小时内我没有回来,你再带着孩子出去。” 如果小董半小时内没有回来,那么就证明他已经牺牲了,救护孩子的重任就落在了齐云身上,她才能带着孩子出去,看看能不能碰到好运气。 齐云心里很明白,说:“好,如果你、你走了,不要走太远,也许我很快就会追上你的。” 小董没有回答,一步步的挪到窗口,推开窗户后才扭头笑了笑:“这算是说好一起走吗?” “是的,这就是说好一起走。” 齐云点头,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 第1242章 你还我儿子! 啪的一声,水杯被摔碎的声音,从客厅内传了出来。 刚刚走上房门口的折布拉斯嘴角抽了下,停住了脚步。 “没问题。” 带着他走进来的一个黑西装,对门口那俩面无表情的墨镜大汉摇了摇头,他们才闪到了一边,推开了房门。 装修很有品位客厅内的地板上,到处是摔碎了的杯子,酒瓶,花架也被推倒在了地上,那个本该在山崩地裂时都不该变色的金融女王,现在穿着一件凌乱的职业套装,披头散发下的那张脸满是憔悴,双眸中全是血红丝。 一看,她就处于暴走或者崩溃的边缘。 乔治家族的老管家,小心翼翼的站在她身边,满嘴的胡茬子,这是两三天都没有刮胡子的后果、 妮儿现在就像一头暴躁的母狮,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看到有人进来后,才总算恢复了一点点该有的气质,冷冷扫了折布拉斯一眼,问陪他一起进来的保镖:“他是谁?” “尊敬的妮儿小姐,我是折布拉斯。” 折布拉斯微微弯腰,满脸的恭敬。 “折布拉斯?没听说过,你找我有事?” 妮儿本能的摇了摇头,但很快又意识到了什么,急声问道:“你找我,是不是告诉我我儿子有消息了?” 折布拉斯摇了摇头,还没有说什么,妮儿就狂躁的挥了挥手,毫不客气的说:“出去!除了凯撒的消息,我什么都不要听!” 保镖立即抓主了折布拉斯的胳膊:“先生,请。” “慢点。” 折布拉斯挣了一下:“妮儿小姐,有人让我给您带了一句话。” “不听!” 妮儿再次摆手,正要喝令保镖把他给轰出去时,折布拉斯却飞快的说道:“那个人是老头介绍来的,他叫高飞!” “高飞是谁,我不管……” 见折布拉斯这样固执,妮儿大怒,但随即就愣住:“高飞?你是说高飞有话让你转告我给我?他在哪儿?快带我去见他!” 儿子出事的消息传来后,妮儿在第一时间就给高飞打了电话,可手机中提示的却是空号。 那时候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这时候再打她的电话不是空号才怪。 没有联系到高飞后,妮儿是更加害怕,这时忽然听折布拉斯说有他的消息,登时就激动了起来。 折布拉斯摇头:“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是我一个叫老头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的。” “老头?嗯,我知道了。” 妮儿迅速冷静了下来,抬手拢了下鬓角的发丝:“他让你告诉我什么话?” “他说,那个叫高飞的人让我转告您,他一定能找到孩子,是一定。” 折布拉斯把老头在电话里拜托他转达的那句话,说了出来:“请您不要过于担心——妮儿小姐,你要做什么?” 折布拉斯说着话时,妮儿已经冲了过来,一把就抓主了他胳膊,把他给吓了一跳。 门口那几个保镖,全都拿出了枪,对准了折布拉斯的脑袋,只要他稍微挣扎一下,就会开枪。 妮儿看着折布拉斯,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带我去找高飞,你敢拒绝,就是死!” 折布拉斯现在无比的庆幸,他当初没有选择和扎卡拉、黑蝎子俩人联手,自然不愿意去死,所以看出自己只要稍微摇头就会被子弹把脑袋打爆后,没有丁点的犹豫,就带着妮儿赶往了扎卡拉那栋海边别墅那边。 当他们的车队停在海边别墅前时,高飞正在和猴子分析小凯撒的所在之地。 整整一个晚上,除了在卧室陪伴芭芭拉的白板,在外没头苍蝇似乱转的詹姆斯和大猩猩还没有回来之外,其他人都呆在客厅内,希望小凯撒会从电脑屏幕上出现。 猴子的手指已经开始麻木了,那是因为他一个晚上都在不间断的监察本巴市所有的监控头,希望能从中发现什么。 但小凯撒等人就像从人世间消失了那样,从没有出现在监控器内,哪怕是一个长相相似的。 高飞表面上很镇定——也许,随着新一天的开始,他所能做的就是这样了。 哒、哒哒的高跟鞋急促敲打地面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眼睛开始发花的高飞,揉了揉眼眶扭头看去——就看到妮儿向他走了过来。 “妮儿,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我不让人告诉你,就是怕你……” 高飞皱眉看了眼门口的折布拉斯,迎上去还没有说完话,妮儿就抬手握拳用力砸向他。 高飞没有动,妮儿也没有说话,只是紧咬着嘴唇,一拳一拳的砸在他雄口,泪水扑簌簌的往下淌个不停。 也不知道在高飞身上捶打了多少拳,妮儿费尽了所有力气要瘫软在地上时,高飞才张手抱住了她。 “你、你还我儿子,你还我儿子!” 妮儿紧紧抱住高飞,哭声凄惨。 那些人为什么要挟持小凯撒,妮儿现在已经从折布拉斯嘴里知道了,所以她现在特别痛恨高飞,觉得他实在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屁的好处给不了儿子,只能给孩子带来灾难。 “孩子会没事的,真的,我保证。” 高飞怎么能不理解妮儿此时的感受,除了好生安慰她之外,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该做的都做了,该杀的人也已经杀了,找不到孩子那是因为真不知道他们藏在哪儿了。 “如果小凯撒真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就和你拼……” 妮儿咬牙说着狠话时,猴子忽然大叫一声:“有消息了!” 高飞的心脏猛地一跳,妮儿的哭声嘎然而止,站在窗口的霍天晴迅速转身,坐在沙发上大眼瞪小眼的老头和白板,就像皮股下面安了弹簧那样,嗖地崩起,就连在二楼卧室内陪伴芭芭拉的白板,也拉开了房门。 “在哪儿?” 高飞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变得平静一些,可脸上攸地腾起的赤红,却暴露了他此时心中的激动。 “36号区域,36号区域,咱们别墅后面的那条街道上。那个年轻人,就是当初救走孩子的那个,哈,哈,我终于找到他了,我真是个天才!” 猴子狂笑着说到这儿时,脸色却又猛地一变,粗口骂道:“沃曹,那些人是做什么的?” —— 双脚慢慢落在窗下后,小董的腰板就立即绷直。 他很清楚,这次出来要想再活着回来的希望很小,因为只要他走过那个路口,行踪就会暴露。 但他必须得走过那个路口,如果他想找到水源,或者拿到退烧药的话。 表面上看起来,那个路口就像世上很多路口那样正常,有红绿灯,当红灯停下时,过路口的行人就会伸长脖子等待,又不耐烦的就会趁着车辆稀少时闯红灯。 “如果这时候恰好发生点小车祸就好了,那样就能把转移对我的注意力。” 小董心中这样想着,深吸了口气,慢慢一百多米处的路口走去。 小董他们藏身的这个废弃汽修车间,距离海岸线最多五百米左右,门前这条道路也是最繁华的道路之一,走在人行道上就能看到汽修车间里面,位置可以说是很显眼。 不过那些杀手和本巴警方,谁也没想到孩子会藏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人在躲藏时,总是去偏僻、黑暗的地方,这是人的惯性思维,可小董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就藏在紧挨着大街的一个车间里,也肯定追杀他们的那些人都隔着窗户玻璃向里看过,但没有谁会想到他真敢藏在这儿。 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 不过,这条路上的行人也很多,里面肯定有杀手在潜伏着,路口还有警方的人。 小董擦着墙根走的很慢,微微低着头,抄在裤子口袋中的右手紧握着手枪——仅剩的两颗子弹,是他最后的反击武器了。 有人急匆匆的经过他身边。 每当有人经过时,小董的脚步都会变得更加慢,低垂的眼角扫着别人,只要察觉出有丝毫不对劲,他就会当机立断的开枪。 幸好,在他用了足足八分钟才走到路口的这段距离内,并没有谁注意过他。 脏兮兮的乞丐,谁愿意多看一眼? 小董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衣服早就破的不成样子,受伤淌出的鲜血也已经变成了黑褐色,的确和乞丐没啥两样。 发现自己和乞丐没啥两样后,小董心情轻松了下来,却觉得伤口更加的痛了,用力咬了下牙关,慢慢的走到了路口。 现在是红灯,十几个人等在路口,大家看到一个乞丐走过来后,本能的都躲远了一步,他把头垂的更低了,希望能躲过路口的监控器。 绿灯亮了,大家向对面走了过去,小董也跟着加快了脚步——路口那边不远处,就有一个诊所,里面有小凯撒需要的退烧药物。 小董很想跟上过路口的众人脚步,混在人群中最好了,可他腿上的伤势却让他越走越慢,别人都走到路对面时,他才走到路中央,使他显得很惹眼。 小董心中很着急,咬牙要加快脚步,脚下却一个踉跄,摔倒在了地上。 他不敢有丝毫的携带,刚要爬起来时红灯变绿了,等路口的汽车不耐烦的按响了喇叭。 小董抬头看了一眼,咬牙爬起来拖着一条伤腿加快脚步向那边走去时,却没有注意到他藏在裤子口袋中的手枪掉在了地上。 一个残废了乞丐摔倒在路口,本来就引来佷多人关注了,现在路上又多了把手枪,某些人立即意识到他是谁了——两个人从路口一侧冲了过来,肆无忌惮的挥舞着手枪。 “坏了!” 小董心里一沉,伸手去掏枪时才发现手枪不见了,慌忙低头一看才看到手枪就在身后不远处的路上。 “都给我站住!” 有人这样高声喊叫着,抬手朝天放了一枪。 这是在警告那些过路口的车子,千万不要乱动,免得干扰他们拿人。 小董心中惨笑一声,猛地扑倒在了公路上,伸手抓起了手枪。 第1243章 爸爸,快来! 在看到有人挥舞着手枪冲过来后,小董就知道他已经失败了。 但他却不甘心束手就擒,猛地一个侧扑扑倒在了公路上,伸手抓起手枪,随即一个翻滚扣下了扳机:砰! 枪声一下子压过了所有的汽车喇叭,和行人的尖叫声,却没有击中最先冲过来的那个男人。 小董现在体力严重透支,再加上他身负几处枪伤,刚才那猛力一扑就已经耗费了全身力气,能够抓起手枪扣下扳机就已经是他现在的极限了,要是再能打中别人,那只能说他是有如神助了。 但就算是这样,狂奔过来的杀手还是被吓了一跳,立即一个侧面翻滚趴在了公路上。 “我必须得离开这儿,要不然就会连累齐云和孩子!” 小董心里想着,抬手掰住停在路口的汽车轮胎,刚要站起来就觉得后背一疼,身子重重摔倒在了公路上。 他只顾看对面那俩人了,却没看到那边路口也跑过来了几个人,最先冲到他身后的个光头,一脚就狠狠跺在了他后心上。 下巴重重磕在路面上时,小董眼前猛地发黑,金星乱冒,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只是不甘的抬起头,向废弃的汽修厂方向那边看了一眼。 他知道,齐云说不定就在那边玻璃后面看着他。 但他实在没有力气来厮杀,救她和孩子脱离险境了。 “唉。” 小董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时,身子被人提了起来,一个鼻音很浓的男人喝道:“就是他夺走了孩子!么的,孩子呢,说!” 光头用枪点着小董的脑门,厉声喝问时,一个肘击,重重砸在了他后背上。 噗的一声,小董喷出了一口鲜血,却笑了:“孩子?什么孩子?” “大狗,别特么的啰嗦了,我看到这小子是从那边走过来的。” 有人不耐烦的骂道:“就他现在这样子能走多远?最多不会超过两百米,只要搜寻那边两百米内的建筑,应该能找到那个孩子!” —— 小董慢慢的爬出窗户后不久,齐云就抱着孩子来到了窗户前,贴在一边的墙壁上,透过窗户玻璃向外看去。 这个角度很不错,恰好可以看到一步步走向路口的小董。 在小董安全走到路口时,齐云松了口气,但心又接着提了起来,因为她知道路口都有监控头,过去三天内他们遭到的几次追杀,都是因为对方通过监控头找到他们的。 如果这次再被发现——他们连逃的力气都没有了。 绿灯亮了时,小董混在人群中向路对面走过时,齐云的神经绷的更紧了,心中在祈祷他能安全走到对面,再带着三个人所需要的东西安全回来。 可希望之所以被称为希望,就是它只是人们的一厢情愿:齐云亲眼看到小董落在了过路口的人群后面,亲眼看到他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亲眼看到有人挥舞着枪支冲向了他…… 光头狠狠一脚把小董跺倒在地上时,齐云已经把嘴唇咬破了,唯有这样才能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这边距离路口上百米远,泪眼模糊中齐云根本看不到任何东西,但她却明明感受到小董在被光头提起来时,抱歉的冲她笑了下。 是的,就是抱歉的笑。 小董为没有拿回药物食品,无法继续再保护他们,而对齐云抱歉。 “其实,你做的已经很好了,真的很好了!” 齐云咬牙擦干泪水时,就看到至少七八个人,跟在拎着小董的光头后面,向这边走了过来。 那些人边走,边检查着路边的房子,挥舞着手枪驱赶着人们,鸡飞狗跳,惊叫怒骂声一片。 虽然这些人要找到自己还得需要几分钟的时间,可几分钟的时间会有奇迹出现吗? 比方小董能恢复了体力,比方海子能忽然活了过来。 不可能。 小董当前还没有昏厥过去,那是因为他的不甘,不放心在支撑着他。 海子的尸体,早就被警方拉走了。 “谁来救救我和孩子?小董多次说过的那个强大的男人在哪儿?为什么还没有出现?” 齐云痴痴的靠在墙边,呆望着远处的小董,泪水扑簌簌的淌下,回想着他说过的那些话。 这几天内,小董跟齐云说了很多话。 齐云最喜欢听的,就是孩子有个非常强大的父亲,现在肯定得知孩子出事的消息了,也许已经赶来了这座城市,随时都会出现把这些可恶的杀手给干掉! 齐云每次都问,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真有他说的那样厉害吗? 小董每次都会回答,说他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不过听海子说过几次,孩子的父亲好像是个杀神,任何想伤害孩子的人,在孩子父亲眼里都是蝼蚁般的存在…… “阿姨,你哭了?” 一只滚烫的小手,慢慢抚在了齐云脸颊上。 齐云的泪水淌下,滴落在了孩子干裂的嘴唇上,就像甘露那样,让孩子从昏迷中苏醒了过来,懂事的给她擦着脸颊。 望着极度虚弱的孩子,齐云赶紧用力吸了下鼻子,笑着摇了摇头:“孩子,阿姨没有哭,没有哭——你还记得救你的叔叔吗?” “是董叔叔吗?” 小凯撒不明白齐云明明是在掉泪,为什么却要否认自己没有哭,缓缓眨巴了下眼睛回答:“记得,我当然记得董叔叔,他在哪儿?” “他、他去给你买药了,你发高烧了。” “很多坏人在追我们,董叔叔还受伤了,他能安全回来吗?” “他肯定能安全回来的,肯定能!” 齐云抬头看了眼已经被光头拎着走到十几米外的小董,语气中带着骄傲的信任,却心如刀割:小董在看着她。 小董知道,他们这次是躲不过去了,只希望在临死前,能多看一眼深爱着的女孩子,这也是他始终坚持没有昏过去的原因。 对小董轻轻点了点头,齐云又看向了孩子,语气轻松的低声说:“凯撒,你累了吧?累了就休息下,等你睁开眼后,你董叔叔就已经回来了。” 齐云希望孩子能睡着,这样最起码看不到接下来血腥的一幕。 凯撒却回答:“我不想睡了,总是做恶梦。阿姨,你说,我爸为什么还不来?” 光头已经拎着小董来到了窗口前几米处,齐云没有再躲闪,只是问孩子:“凯撒,你现在能告诉阿姨,你爸爸是谁,又是做什么的了吧?” 凯撒还没有发高烧昏迷时,齐云俩人也问过他这样的问题。 可才三岁的孩子,却拒绝回答,还说这是他妈妈不许他随便对人回答的问题,搞的很神秘。 现在马上就要被枪杀了,齐云忍不住最后问了一遍。 这次孩子没有拒绝,点了点头说:“好啊,那我就告诉你,我爸叫高飞。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高飞?” 齐云抬起头看向了窗外,和被光头拎在手中却依然倔犟昂起头的小董深情凝望着,隔着一扇玻璃窗:“没有听说过,他很厉害吗?” “嗯!” 小凯撒用力嗯了一声,骄傲的说:“我妈说我爸真的很厉害!他是你们华夏九龙王中的赤龙,还是国际定级佣兵狙杀小组的头儿。我妈说,只要我爸在,就没有谁敢伤害我。但我爸过去做了很多坏事,所以不许我在外面和人提到他。” 齐云的身子,猛地一颤:“华夏九龙王?你、你爸高飞,是华夏九龙王中的赤龙!?” 齐云虽然是文职人员,对那些打打杀杀的家伙,和事儿不感兴趣,但毕竟在警卫局供职,当然听说过华夏九龙王的名字。 这是九个杀神,华夏军方最为精锐的特工,听说他们为完成任务,无所不用其极,属于那种让温柔女孩终生远离的家伙。 但也唯有这样的杀神,才能扫清那些可恶的杀手。 齐云这才霍然明白,华夏军方之所以培养出这样的杀神,就是用来打压恶人的,假如华夏九龙王的人在这儿,凭借传说中那些残忍的杀戮手段,这些南美三流杀手又算得了什么? 尤其是,高飞的儿子还在这儿! “原来你父亲是高飞,赤龙高飞。” 齐云喃喃的说着,眼神中陡然腾起的希望,喜悦之火,在光头狞笑着看过来时,熄灭了。 就算小凯撒的父亲是高飞,干掉这些三流杀手犹如踩死一群蚂蚁,那又怎么样? 远水不解近渴。 除非他变成真的龙王,在光头发现她和孩子时,能够从天而降! 小凯撒被齐云抱在怀里,看不到窗户外面,只是安慰她:“阿姨,你别怕,我爸会来的,当初我在回美国时他可是答应我的,假如我需要他,只需大叫三声爸爸快来,他就会出现在我身边的。” 窗外光头发现了齐云,发现了她怀里的孩子,把小董重重摔倒在了地上,抬脚狠踹向了窗户玻璃。 哗啦一声响时,齐云把孩子紧紧抱在怀中,脸颊贴着孩子喃喃的说:“孩子,你现在就需要你爸快来了。” 只要你需要,大喊三声爸爸快来,我就会出现! 这是假扮高飞的安归王和孩子分别时告诉他的话,摆明了就是哄他玩儿,反正天底下自大的老子都是这样一个德性,在儿子面前把牛皮吹的震天响,就是为让儿子崇拜他。 齐云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她不想在临死前拆穿大人对孩子的善意谎言,反而很配合,让孩子大喊三声爸爸快来。 “哈,这次看你们往哪儿跑!” 光头一脚踹碎玻璃后的狞笑声,终于让凯撒意识到,现在是他最需要爸爸的时侯了,闭眼尖声大叫道:“爸爸,快来!” “爸爸快来!” “爸爸——快来!” 在小凯撒尖声叫出最后一声时,闭眼等死的齐云,好像听到了一声人在临死前才会发出的惨叫声。 本能的抬头睁眼看去,就看到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光头,心口忽然出现了一个血洞,正嚎叫着向后摔倒。 第1244章 我们还活着! 为了方便搜寻小凯撒的下落,猴子在几天前就把本巴市分成了几十个区域。 36号区域,距离扎卡拉那栋海边别墅最近,也就是几千米的距离,如果是直线距离,这伙鸟人就算是徒步,也能在二十分钟内赶到,更何况别墅外停着好多车子。 猴子的狂笑声未落,高飞就把妮儿推倒在了沙发上,狂风般的冲向了门口。 “等等我,我也要去!” 妮儿从沙发上爬起来时,客厅内除了老头,老管家,折布拉斯和她的几个保镖,其他人都不见了,站在阳台前的霍天晴,索性直接从窗口跳了出去。 一阵阵汽车马达有力的呼啸声,从外面传了进来。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 妮儿冲傻站在门口的保镖们,怒吼了一声。 那些保镖才如梦初醒,纷纷调头冲了出去。 当跑没了一只鞋子的妮儿跑出别墅时,高飞等人早就驾车穿过了公路,向猴子锁定的地点狂窜而去。 猴子在发现保护孩子逃走的小董时,也看到了挥舞着手枪冲向小董的杀手。 从联网的监控录像中,猴子能看出小董是极度虚弱的。 他是个杀手,更是个搞追踪的大行家,从小董虚弱的身体就能判断出,他没有走多少路,也就是说孩子距离他并不是太远。 如果那些杀手脑子没进水的话,肯定也能想到这一点,只要锁定小董出现的方位,就能找到孩子的。 几公里的路程,的确不是太远,汽车油门踩到底,最多也就是半分钟,但这是在市区,道路盘结根错,到处都是建筑……谁也无法保证赶到那儿时,孩子会不会被抓走了,高飞等人所做的就是拼命向那边赶,希望还能来得及。 高飞开着妮儿那辆防弹宾利,猴子就坐在副驾驶上,不断矫正着行车路线。 妮儿的那位司机先生,此时已经躺在别墅门外的路上昏过去了——在高飞打开车门时,他只是很尽职尽责的问了句你要干啥,就被一拳打昏拖下了车。 霍天晴在后座,平时很木呐的双眼里,也闪现出了狂热的神色。 猴子矫正完路线后,就开始疯狂呼叫大猩猩和詹姆斯,让他们用最快的速度赶来36号区域,最好是去北面,因为那个方向很可能是杀手挟持孩子后的退路。 砰! 价值不菲的宾利车,在高飞闯过路口时,一头扎在两辆车的首尾之间,在把两辆汽车撞开了时,车头大灯已经郎当在了地上,擦着柏油路面,擦出一簇簇的火花。 “左拐,冲过去!” 高飞刚闯过红灯,猴子就抬手指着左边大叫。 左边是一个休闲广场,很多人坐在太阳伞下的小卡座上,悠闲的品着酒水,赞叹所看到的美景。 一辆汽车,却像打了鸡血的疯牛那样,呼啸着冲了过来,吓得悠闲的人们尖声大叫着,纷纷躲避。 就像熊瞎子闯进玉米地那样,宾利汽车在众多的太阳伞中间,硬硬趟出了一条路,无数的桌子被撞翻,身手矫健的人们摔倒在了地上。 等有人爬起来跳着脚的大骂时,却看到那辆黑色汽车已经飞了起来——直接飞跃过一条人工小河,重重砸在对面的草坪上,却没有片刻停留,直接冲向了草坪主人家的那座木头搭建的车库。 车库哗啦一声就散架了,正在卧室看书的女主人茫然看去时,宾利车已经颠簸着跑远了。 明明高飞已经把油门踩到了底,坐在后面的霍天晴只能牢牢抱住座椅才能避免撞到车上方,可猴子还是一个劲的叫道:“快,快,快!” 嗡! 宾利车在撞开一辆挡在前面的汽车后,终于冲到了发现小董的路口。 这儿是公路,不再是户下高低不平的草坪,除了车速过快些之外,不再颠簸,霍天晴能够放心的探出了上半身,举起了手枪,扣下了扳机! 砰! 距离足有一百多米,霍天晴一枪就打中了把小董狠狠摔出去的光头后心。 子弹,直接把光头身子打穿,血花从他前心迸出。 这个光头是最先出现在监控录像中,最先接近小董的,哪怕他是一个要帮助人的好人,霍天晴也不会手软。 这些鸟人,在国外执行任务时,总是抱着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人的宗旨,说他们是杀神不是没道理的。 霍天晴开枪的同时,猴子也拿出枪探出了身子,高飞却没受他们的影响,驾车呼啸着直接冲向那群有些懵了的杀手。 砰,砰砰的枪声中,接连又有几个杀手中弹,其中一个运气倒是不错,凭借灵敏的身手,在地上几个翻滚躲开了咻咻厉啸的子弹,只是还没有等他抬枪反击,汽车就怒吼着冲了过来…… “啊!” 惨叫声中,宾利汽车并没有把这个人撞飞,而是从他腿上直接碾压了过去,随即刺耳的刹车声响起,在短时间内就达到极限高速的汽车,猛地停住,搓着车轮下的那个倒霉蛋,在地上硬硬搓出了三四米,车子横在了公路上。 小董躺在墙根下,看着杀手们好像木桩那样,一个一个惨叫着摔倒在逃跑的路上后,闭上了眼喃喃说道:“我早就和你们说过的,他已经来了,你们偏偏不信。” 光头等死不瞑目的哥们不信,齐云信了:在小凯撒连续大喊三声爸爸快来后,那个杀神般的男人,就带着他的兄弟出现了。 枪声落下,一地死尸。 唯一那个没死的,下半身还在车轮下,嘴里发出不像人的惨嚎声。 齐云很不解,一个人都这样惨了,为什么还没有疼昏过去,喊出那样刺耳的惨叫声。 咣当一声,惨叫声停止——齐云亲眼看到,开车的那个杀神下来后,一脚就踹在了车轮下的那个人下巴上,那个人的脖子就断了,脑袋朝后,眼珠子突了出来。 黑蝎子这些手下,在高飞等几个杀神面前委实不够看的,尤其是高飞一脚把那人脖子踢断,猴子依旧狞笑着对死的不能再死的人连连开枪,霍天晴冷冷环扫着四周时,其他杀手都很聪明的缩回了脑袋,消失不见。 至于路口那两个本市警员,这时候除了躲在汽车后面瑟瑟发抖,哑声向警局报告并要求迅速支援之外,根本不敢站出来说一个字。 “呕!” 在来本巴之前,齐云从没有亲眼看到过杀人,不过却从电视上看到过,比方一枪爆头,一刀两断啥的,也在科幻电影中,看到美丽的女主角一脚踢断丧尸的脖子。 可那是在电视上,这次她却亲眼目睹那个男人一脚把人脖子踢断的残忍一幕,就觉得胃部一缩……幸好这几天水米未进,除了胆汁之外,她已经呕吐不出什么东西了。 接连几个深呼吸后,齐云看了眼走过来的高飞,低头问小凯撒:“这、这就是你爸爸?” “是的,他就是我爸。” 小凯撒挣扎着从她怀里站起来,对打开窗口的高飞展开双手,骄傲的说道:“阿姨,这下你信了吧?只要我连喊三声爸爸快来,他就会出现的!” “信了,我真的信了。” 在孩子被高飞抱走时,齐云软软的倚在窗户上,心却在哭泣:海子牺牲之前,你为什么不喊这句话? 高飞这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大儿子。 这家伙虽然有着和他不一样的蓝眼珠,黄头发,父子之间那种无法割舍的亲情,却让他忽视了这些不一样,对孩子笑了笑,问道:“小子,你还能坚持吗?你妈妈快要来了。” 小凯撒却答非所问:“你是不是非得让我喊‘爸爸快来’时,你才会出现?” 高飞不知道‘爸爸快来’的由来,这种小事安归王说过就忘了,哪儿还记得告诉他? 但高飞却点了点头:“昂,你刚才喊这句话了?” “是啊,我刚喊完三声爸爸快来,你就出现了。” 小凯撒认真的说:“知道我刚被坏人追时,为什么没有喊这句话吗?” 高飞感兴趣的问道:“为什么没喊?” “是妈妈告诉我,千万不要随便喊这句话,因为当我不得不喊出来时,就会有人死去,会死佷多人。” 小凯撒看了眼地上的死人,摇了摇头说:“我不喜欢他们,可我也不喜欢他们被你杀死——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时,我妈妈嘱咐我不要喊你出现!” 高飞的心一下子碎了,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亲吻着他的额头心想:傻孩子,那是别人骗你的,可你却选择了无限信任我。 吱嘎的刺耳刹车声刚停止,光着一只脚的妮儿就从车上跳了下来,哑声喊叫着冲了过来:“凯撒,哦,我的小凯撒!” “妈妈!” 凯撒在被妮儿从高飞怀中夺过去紧紧抱在怀中时,说道:“我是在逃不过去时,才喊了爸爸快来的。” “你早就该喊的,儿子,呜呜……” 妮儿愣了下,猛地明白了儿子这句话的意思了,呜呜的痛哭失声。 “小姐,小少爷气色不好,需要去医院。” 老管家看出凯撒病恹恹的样子,抬手在他额头上莫了下,赶紧提醒:“他在发高烧。” “去医院,去医院!” 妮儿转身就走。 猴子说道:“我送你们去,老头你留下,这儿需要你!” 猴子跟着去医院,就是怕再有不长眼的杀手打孩子主意,对背着急救箱走过来的老头喊了一句,拉开了车门。 妮儿知道猴子是为她和孩子着想,也知道由他来保护是最安全的,抱着孩子赶紧上了车。 宾利车碾着满地的尸体,在几辆坐着保镖的车子护送下,用最快的速度驶向最近的医院。 老头来到了小董面前,打开急救箱直接给他输水。 高飞把齐云从窗户内搀了出来,让她和小董并排坐在了墙根下。 “我们还活着,真好。” 小董艰难的抬起手,齐云轻轻的握著时,他总算可以放心的昏迷过去了。 第1245章 高雅带来的后遗症! 高云华轻手轻脚的打开书房门,就被吓了一跳。 一股子呛人的烟雾,立即张牙舞爪的飞了出来。 高老头每天吸烟的颗数,被保健医生定为最多五颗,但这股子烟雾明显不是五颗烟能集成的,最少得半盒。 高云华抬手扇了下鼻子,转身看向了站在客厅内的保健医生。 额下有着一丛花白胡须好像老神仙一般的保健医生,苦笑着摇了摇头,示意他根本劝说不了高老头‘自暴自弃’。 “进来吧,是我自己要求吸烟的,不管老张什么事。” 高老头的嗓子可能被烟火熏烧坏了,很沙哑。 高云华进了屋子,来到窗前拉开了窗帘,打开了窗户。 初秋的金色阳光,立即被新鲜的凉风吹进了屋子,卷走了弥漫的青烟。 “爷爷,把烟灭了吧,有好消息。” 高云华低声劝道。 高老头吸烟的动作顿了一下,却没有掐灭香烟:“把这颗烟吸完吧,以后我不会再吸一颗烟了,到死都不会。” 老年人最忌讳的就是说到‘死’这个字,高云华眉头皱了下,说:“好,那我陪你吸。不过我可戒不了烟。” 高老头用眼角扫了他一眼,淡淡的说:“看不起烟酒不动的,不吸烟不喝酒,那还是男人吗?” “呵呵,很多女人都觉得,烟酒不沾的男人才是好丈夫,你大孙媳妇就希望我变成那样的男人,不过她注定要失望了。” 高云华和高老头说了几句闲话后,才开始说正事:“高飞赶去的很及时,这得益于他在国外的那些朋友,尤其是一个叫老头的。霍天晴传回消息说,他真没想到高飞和那些人的关系那样铁,为了救小凯撒,狙杀小组所有成员,都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 听高云华把那边的事情经过详细说了一遍后,高老头低低的叹了口气:“唉,有时候好人和坏人,是无法分辨出来的。就拿高飞那些朋友来说吧,他们明明是臭名昭著的佣兵,见钱眼开,却能为了他的事儿付出一切。” 高云华点头表示赞同:“是啊。别人有什么需要时,高飞也会这样的。我刚认识高飞那会儿曾经和他闲聊过,他说有一次老头的儿子、儿媳妇来大马旅游时,遇到了当地黑社会的难为,好像老头的儿媳妇差点被羞辱了,就为这,当时正在那边的高飞,愣是连杀了十几个人,到现在大马那边还没有破案。” “这是兄弟感情,我能理解。” 高老头说着,脸上露出悲苦的神色:“可我不能理解的是,高雅为什么就不能容忍这样一个哥哥的出现呢?” 高云华沉默了片刻,才说:“小雅还年轻……” “狗屁,都快三十岁了还年轻?难道非得到我这个年龄,才算老?” 高老头怒骂。 高云华不敢再说什么。 “算了,不说那个畜生了。” 高老头终于吸完了他人生中的最后一颗烟,恋恋不舍的把烟头放在烟灰缸内,才说:“古巴那边是怎么解释的?” 鉴于和华夏有着良好的外交关系,古巴那边在得知这件事后,马上就派重兵封锁了本巴市的所有外围路口,严格检查每一辆车。 不过碍于人家国内的政治局面,和本巴市特殊的治安环境,当局始终没有决定是否派遣部队去市区搜索孩子下落。 他们担心那样会激怒杀手们,给本巴数十万市民的人身安全带来灾难。 毕竟小凯撒明面上是美国公民,而古巴人民一向都是敌视美国人的,要是为了一个小美国佬就大动干戈,当局无法向国民交代。 幸好,小凯撒最终被成功救下,目前正和小董、齐云俩人在当地最好的医院内接受康复治疗。 “费尔南多先生(驻华大使)已经和我当面解释过了,并说出了他们的为难之处,表示遗憾的同时,也请我们能谅解他。” 高云华着重解释了一下古巴方面,为什么在救援小凯撒的行动中,没有动用全力的原因。 对于这些,当了一辈子大领导的高老头没觉得人家做错了什么,点了点头说:“嗯,替我转达费尔南多先生,就说我非常感谢他们的诚意。” 小凯撒的脱险,让高老头的心情彻底好了起来。 如果小凯撒真有个三长两短,高云华肯定爷爷才不会对费尔南多那样客气,说不定会在悲痛中做出什么极端的决定,简直是太可怕了。 “相信霍天晴还没有把经书的事和高飞说,你回去后给他打个电话,让他别着急,这种事急不得的。” 连续几天没睡好的高老头,抬手打了个哈欠,对高云华挥了挥手,示意他赶紧闪人,老子得睡觉了。 高云华却没动,满脸都是为难的神色。 高老头眉头皱起:“你还有什么事?” 高云华低声回答:“爷爷,是高雅惹出来的麻烦。” “那个畜生不是已经被逐出家门了吗?” 听到是高雅惹出来的麻烦,高老头冷笑一声:“从那天开始,他就已经不再是高家的人了,我已经告诉小艇了,给他改名换姓,他爱姓什么就姓什么,但绝对不能姓高!从那天开始,不管他是杀人也好,被人杀也罢,都和我们高家没关系――怎么,难道我说出去的话已经不管用了,还不如个屁?” 听高老头又开始骂人后,高云华更尴尬,垂着眼帘说:“不是他现在犯了什么错,是他以前犯下的错。” 高老头双眼微微眯起,缓缓的说道:“你说。” 前些天,高飞抛出一本假的经书,引起数百人争抢,最后到了岛国,这才引出了安归王。 高飞为了让安归王离开这场狗咬狗的厮杀,不得不跟人家沈银冰请假去北海道。 他去岛国的消息,马上就被焦恩佐传了出去,这才有了高飞当街被差点狙杀的事。 算计高飞的,除了焦恩佐这个老牌敌人外,还有田中秀雅,李男哲,再加上随后而去的高雅。 高雅却不知道,他在秘密‘会见’田中秀雅和李男哲时,受命尾随他的程东顺俩人也去了换天影视公司大楼,结果被人家给发现了。 依着程东顺俩人的身手,想干翻那些鬼子很简单,因为他们都是高老头的贴身警卫,其中程东顺还曾经陪着他秘密去过冀南。 但他们却选择了息事宁人,觉得高雅会出面为他们解释的。 只是程东顺俩人没想到的是,高雅却让人枪杀了他们――俩人进了换天影视大楼却失去了消息后,高云华就意识到事情不妙,禀告了高老头。 高老头马上就派霍天晴亲自赶到岛国,并给予了他对高雅的生杀大权。 依着霍天晴的能力,调查出这件事的真向太简单了,得知程东顺俩人已经牺牲后,当晚就把参与杀害程东顺的几个岛国人干掉了。 霍天晴本想连带田中秀雅也干掉的,不过那个女人很狡猾,身边又有寇边三郎这样的高手,只好暂时放过了她,跟踪高雅回到了华夏。 按照高老头的意思,霍天晴在确定程东顺俩人的死和高雅有关后,可以当场把他格杀。 话虽然这样说,霍天晴当然不会这样干,只是在跟踪高雅回国后,马上向高老头汇报了真实情况。 要不是方小艇跑来痛哭流涕的给高雅求情,相信他在走出高家后就就会变成死人,绝不仅仅只被逐出高家。 为了弥补对烈士的愧疚,高家格外拿出两千万来补偿。 不管是高老头本人,还是高云华,都以为高雅借刀杀害程东顺俩人的事儿就算完事了,因为小凯撒忽然遭到追杀,目前还没有来得及对付田中秀雅。 谁知道就是这几天内,华夏相关部门却收到了一份影视资料,内容就是程东顺俩人被害的现场,期间出现了高雅的影子,并特别说明这俩人的死,是高雅下的命令。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争斗,亲兄弟俩为了分家产还会闹矛盾,更别说一个国家了。 就算高家现在华夏如日中天,但也有对立的一些人,也可以说是政敌。 而那份影视资料,就被这些人得到了。 这份资料立即成为了那些人供给高家的犀利武器……说到这儿后,高云华几乎不敢看已经气的身子发抖的高老头,低声说:“爷爷,现在事情闹得已经很大了,已经不再是要求严惩高雅这么简单了,而是升级到了最高层次的斗争阶段。” 利用这件事来打击高家,为自己博取最大的利益。 而且还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让高家没有丁点的反击动力,唯有让步。 “这个畜生,真是个畜生!” 高老头的胡子不停哆嗦着,抬手要拍桌子,最终却放下手,一声长叹。 高云华嘴角抿了下,又说:“现在基本可以确定了,那份影视资料的出现,应该是那个岛国女人在背后推波助澜,目的就是借助别人的力量来打击我们。” “除了她之外,还能有谁?” 高老头只觉得嘴里发苦,喃喃的说:“都是我小看了那个女人,才――云华,他们需要高家做出什么样的让步?”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再也无法挽回,那么高老头就得暂时放下对高雅、田中秀雅俩人,先应付当前的攻击。 “他们的要求并不是太高。” 高云华稍微沉殷了下,才说:“说白了就是要我们让出一部分商业上的利润。” “只是商业上的?” 高老头有些楞,不明白那些人的要求为什么会这样低。 高云华却苦笑:“他们提到了春树集团。” 春树集团,是高家暗中扶持的企业,以前都是高雅来打理。 集团的存在,只是为高家核心成员提供必要的花销和福利,籍此来避免沾染那些灰色收入。 每个大家族,背后几乎都有这样的存在。 “要打春树集团的主意?” 高老头的嘴角,猛地抽了一下。 第1246章 那些人的真实目的! 任何一个事物要想成为同类中的庞然大物,都离不开对外在条件的掠夺。 比方一窝小猪,长的最胖的那个,肯定是最强壮,也最能争抢的。 春树集团就是一只小猪,集团在壮大过程中,绝对会有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只是被高雅掩盖住罢了,高家的人心中却清楚,只要不是太祸国殃民,也就算了。 那些人盯上了这只小猪,这是摆明了要从经济问题上打压高家。 事实上,也唯有这种手段,才是对名门豪族最有效的打击。 高老头当然明白这一点,只是没想到对手竟然这样狠,但他偏偏没有太多的反击办法。 有些事,人人都可以做,就像你对着岛国小电影玩左手,这种事能做不能说,更不能让别人知道,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搞清楚这里面的厉害程度后,高老头一口拒绝:“不行,绝不能把春树集团转让出去,或者被人参与。我虽然搞不懂高雅这些年来的运作方式,可从他的品性中就能猜出,他在让集团壮大时,肯定使用了很多卑劣手段。” “我也是这个意思。” 高云华抬起头,说:“不过,对方的真实目的明显不是春树集团,他们其实也知道要想打春树集团的主意,势必会引发一系列的恶劣影响。” “还算他们聪明。” 高老头冷笑一声,问道:“那他们到底是怎么个意思?” 高云华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话。 高老头没有催他,把桌上的烟盒推了过去。 高云华点上一颗,闷头吸了几口后才轻声说:“高飞的天涯集团,短时间内所创建的利润,和它近乎神奇的疗效,很惹人关注……” 砰的一声,高老头再也忍不住的拍了桌子,气咻咻的说:“卑鄙,卑鄙,原来他们并不是打算染指春树集团,而是垂涎高飞的天涯集团!” 高云华点了点头:“利益,尤其是天涯集团这种堪比抢钱的利益,绝对能让太多的人眼红。爷爷,你知道现在的天涯化妆品有多么火吗?才短短的一个月的的时间,就创造了让人无法相信的价值。” “打个简单的比喻来说,为争夺西欧地区的代理权,多方竞拍的价格,已经高达上亿美金。更有国际几家定尖化妆品公司,希望能高价收购哪怕只是5%的股权。” 财帛动人心。 天涯化妆品神奇的疗效,为它带来了滚滚财源,不被人眼红才怪。 高云华继续说:“而且,天涯集团从创建到名闻天下的整个过程,都干净的让人羡慕,要是让我,我也希望能控制住这只能下蛋的鸡。” 高老头无力的倚在了椅背上,喃喃的说:“但天涯集团,和高家几乎没有一点牵扯,那是高飞自己的,是他用命换来的。再说了,他现在也不是高家的人了,我们怎么能用他的心血,来为高雅这个畜生的罪行买单?” 高云华轻声道:“别人却不管这些,因为高飞姓高,就像高雅被逐出家门,他依然是您的孙子那样。最重要的是,天涯集团有一款疗外伤的产品,更为神奇,已经被军方看上眼了。假以时日,那款产品所创造的利润,无法估计。” 任何商品一旦被军方认定,就会身价倍增,毕竟军方所使用的任何东西,都是质量最好的。 高老头没有说话。 高云华却必须得说出他要说的话:“那边人的意思很明了,要不就是春树集团,要不就是天涯集团,别的不会再有商量余地,为期是一个礼拜,要不然那份影视资料……” 高老头颓然的摆了摆手,示意高云华不要再说了。 看着身板佝偻的高老头,高云华鼻子开始发酸。 别人只看到了高家辉煌的一面,又有谁知道它的掌舵人要承受怎么样的压力? 很久之后,高老头才喃喃的说:“这件事,你去找高飞商量,一切全凭他的意思,不要勉强他……如果高家必须得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那也是咎由自取。” “我知道了。” 高云华站起身,走到窗前把窗户关上,轻手轻脚的走出了书房。 走出书房后,他站在走廊中,重重吐出了一口浊气:“高飞,你能眼睁睁看着高家末落吗?” 高家末落不末落的,高飞现在没多大兴趣参与,他正在医院内陪着孩子。 小凯撒昏睡了七八个小时后,高烧终于退了,仍旧沉睡,鼻息悠长,红扑扑的脸蛋好像小苹果,让旁边的维尼夫人连连在心口画十字,感谢上帝终于显灵了一次。 伏在高飞腿上的妮儿,醒了过来,眼睛却更加的红了,这是极度缺乏睡眠后恶补的结果,但很快就会消失。 “你一直没有睡觉?” 妮儿擦了擦眼睛,问握着孩子手的高飞。 高飞摇了摇头:“我没事,以前几天几夜不睡觉的习惯了。” “得注意自己身体才行,别仗着年轻就硬撑。” 妮儿吸了下鼻子,左右看了看:“猴子他们呢?” “都走了,反正这儿没啥事了。” 高飞回答说:“临走前,他们没有推辞老管家的谢礼。这些家伙,没一个客气的,还说拿你的钱,不拿白不拿,谁让你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小富婆了?” 为了酬谢猴子等人,妮儿让老管家准备了几张银行卡,算作是请他们出工的‘工钱’。 “他们就这德性,我算是看出来了。” 妮儿翻了个白眼给高飞,问道;“你是不是也很想拿到一个红包?” 高飞笑了:“我一直没好意思说。” “切。” 妮儿撇了撇嘴巴,声音中多了一丝娇嗔:“这些钱可早晚都是你儿子的,你也好意思的?” 高飞正色道:“在我们那边,很多给儿子打工的老子,也是有薪水可发的。” 轻轻捶了高飞肩膀一拳,妮儿嗔怪道:“要钱没有,要人――倒是有一个。” “维尼夫人还在呢,收起你这幅含情脉脉的嘴脸,人家可老大年纪了。” 看了眼还在那边椅子上为小凯撒祈祷的维尼夫人,高飞收起了嬉皮笑脸:“你去洗漱一下,等会儿我带你去看小董他们。这次,多亏了他们,尽管他们是奉命行事。” 小凯撒遇险时,多亏了小董三人,海子当场殒命在本巴警方的手中,齐云他们在躲藏的这三天内,精神和身体上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 幸好在最危急的时刻,命运女神青睐了他们,高飞等人及时赶来了。 妮儿很感激他们,无论谁能为救她儿子出生入死,她都甘心付出任何所有能付出的代价,所以高飞说要去看看他们时,她也马上站了起来:“等我洗漱一下,一起去。” 十几分钟后,稍微妆扮了一下的妮儿,重新变得神采奕奕,光彩照人,跟在高飞身后来到了另外的病房前。 跟随妮儿来本巴的保镖们大部分都回去了,但还留下了十数个,其中四个就守在小董他们的病房前,哪怕医护人员要进去,都得经过他们的细致搜身。 看到老板走过来后,四个人马上微微躬身闪到了一旁。 “他们怎么样了?” 妮儿轻声问了句。 跟在后面的老管家低声说:“那个女孩子刚醒来不久,那位先生还在昏睡,院方说现在不适合给他动手术,得先让他恢复恢复体力才行。” “你去跟院方说,我们很快就会出院,全部接回美国治疗。” 妮儿吩咐了一声,正要跟着高飞进屋时,却看到老管家欲言又止的样子,就问:“怎么了,还有事?” 老管家低声回答:“芭比勒夫他们就在医院,想要见您当面表示诚挚的歉意。” 芭比勒夫是本巴地区职务最高的官员,妮儿刚来本巴时就曾经和他见过面。 这次外国友人在本巴遭受警匪双方联手的追杀,这对整个国家来说都是需要严密封锁的耻辱消息,芭比勒夫来找妮儿,就是希望能恳请人家能原谅。 妮儿当然明白芭比勒夫要见自己的意思,冷笑一声当即拒绝了:“哼哼,差点让小少爷万劫不复,还想捂盖子,他这是做梦呢。你去告诉他们,我们最迟明天一早就会离开这儿,让他们等着看新闻,接受全世界的指责吧!” 一个城市的警方竟然和毒枭、杀手集团联手追杀外国旅客,并在短短几天内造成数起血案,这对哪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个丑闻。 这件事一旦曝光,身为本巴地区最高层员的芭比勒夫,引咎辞职算是最轻的了,甚至会影响整个国家的外交策略,毕竟小凯撒的身份是美国乔治家族的第四代继承人,所以他在局势一稳定后就来到了医院,希望能获得妮儿的原谅。 妮儿怎么可能会原谅他们,恨还恨不过来呢。 老管家点了点头,转身刚要去做事,已经推门进屋的高飞却说:“妮儿,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吧。” 妮儿眼里浮上怒意:“什么,就这样算了?” “是的,就这样算了,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高飞语气平静的点了点头,没有再解释什么,走进了屋子。 古巴和华夏的关系很不错,妮儿很清楚,高飞不想因为小凯撒为这个国家带来名誉上的损害。 老管家见妮儿皱眉站在那儿不吭声,等了片刻才低声问:“小姐?” “唉。” 妮儿一脸疲惫的叹了口气,淡淡的说:“你去告诉那些人,这次多亏了他们是华夏人的朋友。不过,我希望本巴警局那些混蛋,要遭到正义的惩罚。” 看在高飞的面子上,妮儿勉强不把这件事的真向曝光,但绝不会放过帮助杀手追杀孩子的本巴警方。 在她心里,本巴警方比扎卡拉他们更加可恶。 而芭比勒夫在听到妮儿提出来的条件后,也肯定会松一口气。 其实就算妮儿不提出来,古巴方面也会严惩卡斯特等人的。 第1247章 你也有野心了吗? 相比起体力严重透支、又身负数伤的小董来说,齐云的情况明显好很多,被送进医院输液,休息了五个多小时后就醒了过来。 她本该多休息会的,怎么着也得昏睡一整天的。 不过她睡不踏实,在短短五个多小时的昏睡中,几次都猛地从窗上猛地坐起――不用问,她总是在做恶梦,梦到她被很多坏人追杀。 直到看到睡在对面病窗上的小董,身处窗明几亮的病房内后,咚咚跳的心才会慢慢恢复平稳。 高飞进来时,齐云就坐在小董面前,双手握着他的右手,闭眼养神,听到脚步声后睁眼站了起来。 “高先生。” 齐云关心的问高飞:“孩子情况怎么样了?” “很好,还在睡觉。” 高飞看了眼满脸憔悴的齐云,知道她没休息就是受刺激太大了,也没多问什么,只是坐在病窗那边的椅子上:“小董的情况,医生怎么说?” 看着表面文质彬彬的高飞,齐云真无法把他和那个一脚踹断杀手脖子的恶魔联系起来,不过却能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从没感受过的安全感,勉强笑了下说:“医生说他需要休息,最好等体力稍微恢复一下后,才能动手术取出弹头,和矫正骨折处。” “嗯。” 高飞点了点头,说:“我这次来就是征求一下你的意见。离子基金的妮儿小姐,想让你们和孩子一起,转到美国医疗条件比较好的医院。” 齐云却摇了摇头,看了眼进来的妮儿说道:“多谢妮儿小姐的好意,我们就不去美国了――我们最迟明天就要回国了。” 美国的医疗条件虽然很不错,不过碍于小董俩人特殊的身份,这时候去那边多少有些不妥,再说小董所受的也只是外伤,华夏那边完全能搞定,前来接他们回国的专机,已经在来的路上了,驻古巴大使馆也做出了相应的安排。 “那好,提前祝你们一路平安。” 高飞也没多说什么,抬手和齐云握了下手:“你们回国时,我可能要去做别的事,不能亲自送你们了,很抱歉。” “高先生您太客气了。” 齐云轻轻晃了下右手,缩了回来。 又看了眼昏睡的小董,高飞大踏步的走向了门口。 他没有对齐云说一个谢字,因为这时候无论说什么,都无法表达他对齐云三人的尊敬,和感激。 齐云也很明白,只是在高飞快要走到门口时,才忽然问道:“高先生,我有些话想能不能说出来?” 高飞停步转身,笑道:“我在听着。” 齐云抿了抿嘴角,看着高飞的眼睛低声说:“以前我也听人说起过,华夏九龙王的九个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人了,因为你们杀人不眨眼,心中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死和生的区别……但现在我想那些人说错了,因为国家需要你们的存在。我、我很崇拜你。” 高飞再次笑了笑,什么也没说,只是抬手给这女孩子敬了个标准的军礼,脚步轻快的走出了病房。 被女孩子所崇拜的男人,是幸福的,哪怕他有时候就是个杀神,魔鬼。 目送高飞离开后,妮儿走过来拿出一张名片:“齐小姐,如果你们有一天退役了,我希望你们能来离子基金帮我做事。” 齐云双手接过名片,轻轻摇了摇头:“妮儿小姐,我知道你是想用这种方式来感谢我和小董,多谢了。但我想说的是,保护小凯撒不受伤害,这只是我们的使命,你没必要为此而感激我们。” 就算傻瓜也能看出,齐云俩人一旦进了离子基金,他们马上就会受到妮儿的重用,但她却拒绝了。 华夏人,从来都不习惯挟恩图报,那样她就算过上最好的生活也会心中不安,因为她的战友牺牲在了本次任务中。 被婉拒后,妮儿脸色有些尴尬:“对不起,齐小姐,是我损害了您的自尊心……” “不是这样的,说起来我得感谢你才对,因为我在这儿收获了爱情。” 齐云摇了摇头,看了眼昏睡中的小董,脸色浮上一抹幸福的红色:“妮儿小姐,如果你觉得必须要感谢我们的话,我希望你能照顾一下海子的家人。” 海子为保护小凯撒而牺牲的事儿,妮儿已经知道了,知道他来自华夏一个贫困的山区,家庭条件不怎么样,父母体弱多病,还有两个弟妹正在上学。 “好的,我记住您说的话了。” 妮儿轻声说完后,弯腰向小董深深的鞠了一躬。 猴子等人拿了该拿的报酬很快就离开了本巴,霍天晴却没有走,在高飞看护小凯撒时,他就在医院门口的酒吧内喝酒。 高飞坐在了他对面椅子上后,他抬手打了个响指,摇摆着南美风情的女服务生,马上就端着一杯酒水走了过来。 “谢谢。” 高飞拿过酒杯时,一张美金现钞放在了盘子里,女服务生笑的更加甜蜜了,随即转身快步走开,因为这家伙就在她要说点什么时,对她摆了摆手示意她边去。 等高飞慢悠悠的喝下半杯酒后,霍天晴把一个黑色塑料袋放在了桌子上。 高飞没有打开看,慢慢晃动着杯子:“那个老头是不是有些羞恼成怒,算计他自己孙子却上当了,呵呵。” 霍天晴吸了一口烟,脸色依旧那样木呐:“老爷子让我转告你,那些东西你留在身边,只能会害了你。我觉得也是这样,毕竟那玩意是邪教的宝贝,任何人在参透其中的奥秘后,都有可能生出不该有的野心,害人又害己。如果把它们交给国家呢?世界上就不会再因为它发生杀戮。这一点,从前段时间一本假经书掀起数十个组织血拼就能看得出。” 顿了顿,霍天晴继续说:“这次你儿子被人盯上,也是为了这些东西。高飞,我不好说你是个心无大志的,不过却知道你从没有想过要靠这些东西为自己争取什么。再说了,你现在是我们这些人中混得最好的一个,不缺钱,不缺美女,为什么就不能放下这些不该有的贪婪,安心享受你当前美好的生活呢?” “这次,孩子能及时被救,那么下次呢?” 霍天晴看着高飞的眼睛,昔日木呐的眼神异常的犀利,低声说:“高飞,放手吧。《安归经》,不是你能所拥有的,它只能给你带来灾难。” 高飞缓缓摇了摇头,慢慢把酒杯内的酒水喝干。 霍天晴的眉头微微皱起,淡淡的说:“高飞,你现在有野心了。” “我从来都是一个有野心的人。” 高飞放下酒杯,看着霍天晴的眼睛:“只是你一直没看出来罢了,要不然当初我也不会那么干脆的拍拍屁股滚开部队。事实证明我那时候离开部队是正确的,因为你刚才也说了,我是咱们九个人中混得最好的。” 不等霍天晴说什么,高飞又抢先说道:“不过,我的野心就像一段话中所说的那样。” 霍天晴忍不住的问:“哪段话?” 高飞说:“《悟空传》中的一段话,是这样说的。我要让这天,再遮不住我的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的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霍天晴眼神更冷:“你不是悟空。” 高飞没有管他,只是继续说:“我还要全套的《安归经》,来救助一个,或者一群人,让她们不再只能嫁给自己的亲人,不再被世人看做是一种另类的怪物。” 霍天晴眼神中的寒冰攸地融化,轻声说:“修罗?” “你也知道了?” “恩,听老爷子说起过。” “她们,和沈银冰都需要这些东西。” 高飞晃着空酒杯,淡淡的说:“沈银冰现在变得丧心病狂,野心大增,那是因为她看不到像正常人那样活下去的希望。如果我能从全套的经书内,根据《逆天论》中的古老药方,解除她身为修罗不能近人的痛苦。你觉得她那样一个漂亮的女人,想过这种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日子吗?” 对于《安归经》的理解,霍天晴知道的并不是太多。 但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信高飞所说的这些话,在沉默片刻后才说:“高飞,其实就算拿这些东西来解救那些异类,但你也可以先把书交给国家。让国家来替你做这些事不好吗?我若是你的话,我就会这样做。” 霍天晴说的没错。 他以为,高飞与其自己拿这些经书解救那些异类,倒不如让国家来做。 那样一来,高飞就能从诸多麻烦中脱身,为什么非得自己去做呢? 高飞冷笑:“霍天晴,你以为国家在得到这些书后,就会无条件的解救那些异类吗?呵呵,你想的太天真了,假如这事你能说了算,我肯定会这样做。” 霍天晴有些不解:“怎么,你不信任你的祖国?” “为了我的祖国,我可以去做任何事,哪怕是必须得死。” 高飞抬头看着天花板,缓缓的说:“可我不信我的祖国所有的人。说实话,你所说的这些,我以前也曾经这样想过。但我在做过一次试验后,我就知道我想的太天真了。” 垂下眼帘,高飞淡淡的说:“霍天晴,你有没有想到过,在我做实验把一本假的经书抛出去后,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势力为此血拼?” 霍天晴想了想,才说:“我好像明白了一些,却又没明白。” “《安归经》以前就存在,但除了安归教,那些可怜人之外,别人对它几乎不怎么感兴趣。现在却不一样了,为了一本经书,就有那么多人争抢,这就足矣说明,所有参与争抢的人,都知道了一个秘密。” 高飞几乎一字一顿的说:“那就是地下楼兰的秘密,还有沈银冰的强势崛起。这两股力量,是很强大的。霍天晴,你明白我说的这些了没有?” 第1248章 死者最后的尊严! 两千年来,地下楼兰都是一个传说中的地方。 那儿有美丽的女王,有僵尸般的灵蜥,有喜欢剖腹的黑色王蛇,美国人罗伯特教授为此还曾经带探险队去过那片沙漠,看到了那种传说中的黑色王蛇…… 不过再神秘的传说也是传说,谁也不会相信世间会有这样一个地下桃园,直到高飞等人两千年来踏上那片土地后,华夏高层才知道世间的确有这样一个地方。 铁屠和叶心伤回归地上后,想当然的会把在地下楼兰所看到的一切,整理为书面报告汇报上去。 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就会知道这地方对于全人类来说代表着什么意义,别的不说,只要能开发出来,但从旅游效益方面来讲,就会带来无法想像的收益。 更何况,那儿古老的文化经济,正常人想都无法想象出的修罗美女……总之,地下楼兰一旦被开发,将是全人类的盛世。 自古以来,人类就从没有放过扬名天下的任何机会,尤其是这种重大发现。 可惜的是,地下楼兰却像始终存在于梦幻中那样,就算相关部门派遣了大批人手赶去了那片沙漠,历时一年多,也不曾得门而入。 没找到,并不代表人们放弃了搜寻。 如果说以前那些人想开发楼兰,只是存着扬名天下的抱负也就罢了,但最后却有消息流传了开来:只要能找到四本《安归经》,就能掌控楼兰,让那神秘美丽的女王,和万千子民为己所用…… 四本《安归经》内,隐藏着无数的秘密,只要能参透这些秘密,不但能得到无数的宝藏,掌控地下楼兰,还能扫清祸害中原两千年来的安归教,把所有教徒连跟铲除。 尤其是后来,沈银冰这个异类的强势崛起,让那些人更加看重这套经书。 霍天晴慢慢明白了过来:“你是说,只要你把这套经书献出去,有些人就会在聚大的利益面前丧失理智,试图掌控这股子邪恶的力量?” “美女,金钱,权势,这是所有男人最终的追求。别看你木呐的好像块木头,可你要是有机会得到这些,你也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去疯狂。” 高飞依旧冷笑:“如果仅仅是这些的话,我还不是太在意。我在意的是,经书内的秘密一旦被人看破,那么势必会引起一番清洗的血腥。霍天晴,你该知道,安归教存在两千年,将会是一个多么庞大的组织。” “到现在为止,我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是安归教的教众。” 点了一颗烟,高飞才说:“可我知道,除了焦恩佐那样的各别人之外,安归教内绝大多数人,都已经习惯了当今的华夏盛世,根本不想再为了所谓的大业放弃当前的幸福生活。” 霍天晴终于明白了过来,接口说道:“但安归教教众这个身份,就像悬在他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他们寝食难安,一旦有人以祖国的名誉发起清洗,他们势必会反抗,到时候……” “就会是一场灾难。” 高飞手指轻轻敲打着桌子,眯着眼说:“为了得到经书,他们都已经把主意打到我儿子身上了。霍天晴,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是谁在打我儿子的主意。” 霍天晴只觉得嘴里发苦,喃喃的说:“说实话,我真的不想知道是谁在打你儿子的主意。可惜,扎卡拉临死前都告诉了我。” 高飞又问:“你不会放过那个人吧?” “你觉得我是那样的人?” 霍天晴反问。 高飞摇了摇头:“不是,如果你是的话,那你就不是霍天晴了。” “这句话还能让我心里舒服一些。” 霍天晴犹豫了下,才说:“不过我觉得,你还是该把经书交给老爷子,毕竟他是你的亲人,只要……” 高飞摇头,打断了他的话:“我从来都没有相信把家族利益看的比亲情还要重的人。程东顺他们牺牲在北海道的事,白蓉已经告诉我了。现在国内那些人,因为这件事应该闹翻天了吧?” 霍天晴没有吭声。 这种话题太敏敢,不是他这种只懂得打打杀杀的人能参与的。 “好了,为难就别说了,反正我也不愿意听那些。” 高飞站起身:“我现在最想的就是想会会那位老朋友,你有兴趣一起去吗?” “这种事怎么能少的了我?” 霍天晴也跟着站了起来,说道:“不过,有些事就算你不愿意听,它也会来主动找你的。” “找我又能怎么样?我就必须得俯首贴耳的听招呼吗?” 高飞冷笑,一脸的不屑,但眼神却阴沉的吓人。 ―― 一年到两头,古巴的天气总是好的让人陶醉,哪怕是在人山人海的边境。 戴着一副变色镜的莫孤烟,站在队伍的当中,脸上浮着一层淡淡的微笑,丝毫没有因为古巴从三天前就关闭了所有边境出口,让他不得不再次滞留三天,就像其他旅客那样牢骚满腹。 今天通向美国那边的关卡终于放开了,不过现场却多了太多荷枪实弹的古巴士兵,严格对每一个前往美国那边的旅客检查。 关卡开放,是从今天早上开始的。 三天的时间,积攒了太多的滞留旅客,直到中午时分时,莫孤烟终于来到了验证签证的窗口前,把自己的护照等证件递了进去。 其实他可以坐飞机,直接回华夏的。 不过他却选择了绕道美国,因为他要以私人身份去会一位出国留学的同学。 扳着一张冰箱脸的验证官,拿着护照等证件抬头看了莫孤烟一眼,却没有盖章,而是拿起了电话。 看到验证官拿起电话后,莫孤烟轻轻叹了口气,扭头看向关卡休息室那边一眼,就看到两个年轻人从那边走了过来。 “我就知道走不了。” 莫孤烟没有要回自己的护照,神色轻松的离开窗口走向了高飞和霍天晴。 “莫少,能够在这儿看到你,算不算是他乡遇故知?” 高飞也是满脸的笑意,主动伸出了右手。 和高飞握了握手,莫孤烟文雅的笑道:“当然可以算了。怎么,你要请我喝一杯?” 高飞四下里看了眼,问道:“就是不知道莫少喜欢喝咖啡,还是清茶,或者酒水?还是喝咖啡吧,听说这边的咖啡和雪茄一样,都是好东西。” “好呀,既然高少情况,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莫孤烟抬手,指着边境线上一栋供国境客人俯览两国边境风光的观光楼说:“去那儿边品尝咖啡,边谈话,应该是很愉悦的。” “请。” 高飞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谢了。” 莫孤烟瞥了眼始终没有说话的霍天晴,微笑着点了点头,和高飞并肩走向那边,状态亲密,任谁一看就知道他们是老朋友了。 霍天晴没有着急跟上去,而是拿出手机低声说了句什么。 马上,就有几十个头上戴着黑色头罩,怀抱微冲的人从各个角落里冲了出来,引起现场旅惊慌尖叫。 这所可以同时容下数千人的边境大厅,可能是古巴边境线上最大的一座大厅了,所以保安工作做的相当到位,每一个要过境的旅客,身上所有的金属材质品,哪怕是打火机、钥匙扣之类的,都得拿出来从姓李通道过去,就别提枪械了。 所以,在这些杀气腾腾的蒙面人出现后,现场旅客自然是惊骇万分。 不过这些人却没有随便威胁一般旅客,只是大声喝斥着所有人立即蹲下,冲早就锁定好的目标冲了过去。 这些人持枪冲进人群后,有七八个人立即纷纷四处逃窜,其中一个径直冲向了霍天晴这边。 霍天晴斜跨一步,挡在了那个人面前。 “闪开!” 那个人用英语暴喝了一声,抬手对着霍天晴面门就狠狠一拳砸了过来。 这个人根本没有看起身材单薄的霍天晴,一拳砸过来后,脚下却停也没停,趁着他侧身躲避时,劲风一般的擦着他身子向那边狂奔。 只是这个人刚跨出一步,身子倾斜的霍天晴右脚,忽然后撩,一脚就踢在了这人的下巴上! 这个人做梦也没想到霍天晴会忽然出脚,就像碰到一堵墙上那样,惨叫一声身子后仰――霍天晴的右手电闪般猛地抬起,一把勒住了他的脖子。 “呃!” 这个人极力挣扎着,试图挣开霍天晴的胳膊。 霍天晴看着乱成一团的人群,左手捧着他的脑门,低声说:“兄弟,一路走好!” 咔吧一声! 霍天晴的话音刚落下,这个人的脖子就被他一把扭断。 这个人,还有那些被数十个持枪人追杀的人,曾经都是霍天晴的战友。 他们不是来自一个部队,但无疑都是两百多万华夏军人中的精锐,只是走错了道路,就必须接受该得到的惩罚。 血的惩罚。 唯有用鲜血,才能洗涤他们身上所负的罪行。 痛苦的闭了下眼睛,霍天晴松开了手,那个人脖子断了的人,马上就瘫软在地板上,看着东方的眼睛里,带着对生命和回到祖国的渴望。 在数十个持枪华夏特种小分队的追捕下,莫孤烟带来的七个保镖,很快就被控制住,其中三人被直接就地格杀,四个被生擒。 本次清洗任务的负责人,快步跑到霍天晴面前,啪的一个敬礼,刚要汇报什么,霍天晴就摆了摆手,低声说:“全部就地格杀吧,给他们保留最后的尊严。” 说完这句话后,霍天晴就不再看那些人一眼,霍地转身大踏步的追向了高飞。 现场大乱,临死前的惨叫声响起后,莫孤烟的眼角剧烈跳动了起来,脚步也慢了下,但却没有停下,更没有回头,神色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和高飞有说有笑的走向了观光大楼。 高飞却问道:“不回头看看?” 莫孤烟摇了摇头,淡淡的说:“我相信,他们会得到应有的尊严。” 第1249章 莫孤烟的坦白! “他们本不该这样死去的。” 高飞回头看去。 “每个人都有选择不同道路的权力。” 莫孤烟丝毫没因为手下这样死去,而该有什么遗憾。 “也许你说的很对。”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继续向前走。 莫孤烟来到观光大楼的电梯门前时,才看着霍天晴问高飞:“这个人是谁?” “我姓霍。” 霍天晴自己介绍道。 “哦,我知道了,九龙王中的橙龙霍天晴。他们死在你手中,本身就是获得了最大的尊严。” 莫孤烟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走进了电梯。 对现在还保持着淡然的莫孤烟,霍天晴很讨厌,冷冷的说:“你明明有让他们有尊严的活着,为什么却让他们选择有尊严的死去?” “你不会明白的。” 莫孤烟笑了笑,就不再说什么。 观光大楼不是很高,也就是七八十米的样子,不过这边的空气质量很不错,坐在大楼的露天天台护栏边,往下看能看到甲壳虫一样的汽车,往上看,好像一伸手就能碰到朵朵白云,轻风吹来,让人神清气爽。 高飞说的不错,古巴的咖啡就像她的雪茄那样,苦涩的甜中还带着浪漫的滋味,很让人怀念,尤其是快要死的人。 精心喝完一杯咖啡后,莫孤烟这才抬起头来问高飞:“你应该很早就对怀疑我了吧?” 霍天晴不喜欢和莫孤烟坐在一起,他或许更喜欢看到莫孤烟变成一具尸体,所以坐在很远的地方,拿着一杯啤酒慢慢的品着。 高飞递给莫孤烟一颗雪茄,替他点上后才说:“不是很早,最多一个多月吧。以前我怀疑的那个人,是华夏双骏中的何落日,因为他比起你来说,更有条件。” “是啊,他是军方的人。” 莫孤烟轻轻叹了口气,说:“能不能说说?” “可以,今天的天气这样好,的确很适合谈话。” 高飞吸了下鼻子,看着远处的白云说:“其实发现你有问题的,不是我,而是是沈银冰。” 莫孤烟愣住“沈银冰?” “恩,就是她。” “她怎么会怀疑我的呢?” 莫孤烟有些纳闷。 “你还记得你今年第一次见白蓉是什么时候吗?” 高飞反问道。 莫孤烟想了想,才说:“想起来了,时隔几年后,我第一次见到白蓉,是在京华白云观内……哦,我还记得,那一次也看到了假扮你的安归王。也正是那一天后,安归王被拆穿了,然后才有了岭南之战。” 高飞又问:“你还记得,你在看到沈银冰之后,都说了些什么吗?” 当初沈银冰无意中遇到莫孤烟后,出于习惯就问他在这儿做什么,当时他说在等人,但在遇到安归王等人后,却说他一个人来的。 那时候沈银冰就有些奇怪,因为她可以确定莫孤烟是和别人一起来的,因为她亲眼看到他车子副驾驶座位上放着一套女人衣服。 莫孤烟是什么人? 那可是华夏双骏之一,年少多金,长相文雅,说是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也不为过,就这样一个大少的车子里,却放着一身最多价值百十块钱的地摊货女人衣服。 这不能不让沈银冰感到纳闷,只是当时她没有心情去想这些,直到假扮高飞的安归王前往岭南之后。 安归王归隐后,真的高飞出世,在伐南县遇到了沈银冰,她才得知这是针对安归王的一个阴谋。 而安归王的身份被拆穿,就是从白云观看到莫孤烟的那一天开始,假扮导游的谢小雯无意中拆穿了她。 谢小雯逃走,出了山门后上了莫孤烟的车子,随后不知所踪……被留在车里看车的苏青看到了。 沈银冰在岭南时,又告诉了高飞。 “我就是从那时候起,才开始怀疑你是和谢小雯一伙的,但当时没有直接证据,而且谢小雯也不会说出来。” 高飞弹了下烟灰,继续说道:“后来沈银冰成了贪狼的狼主,自然有权调看谢小雯以前再组织内的过去行动,发现她除了和老实和尚、老狼主联系外,还和一个叫‘孟少’的人有联系。” 高飞看着莫孤烟,轻声说:“当初在岭南,除了杜郎将军之外,参与金三角毒品走销的还有一个孟少。但这个孟少却没有出现在战场上――战斗刚结束没多久,铁屠和白蓉他们就返回内地,调查了所有在那些天乘坐飞机出入岭南的乘客纪录。” 每天出入距离伐南县最近的明城机场的乘客,多达数百甚至上千,一般人要想调查每一个乘客,肯定是做不到的。 但这对国家来说,却是很轻松的。 “经过仔细的调查后,白蓉他们在这些名单中,发现了你莫孤烟的名字。” 高飞继续说道:“不过,你在那些天内去岭南明城,却是考察那边的某个工程,入住了当地政府招待所,并没有去伐南县那边的纪录。白蓉他们随后又调查了招待所在那段时间内的所有监控录像,发现一个陌生的男人曾经在你房间内出来过,但却从没有发现他进去过。” 高飞的眼神里,多了一抹讥讽:“为什么会这样?只能证明你莫大少乔装打扮过了。只是你做的太不小心了,这么明显的硬伤,也不知道事后弥补一下。” 莫孤烟苦笑:“没办法,我毕竟不是你们这样的专业人士,更想不到你们能从这些蛛丝马迹中,开始怀疑我。” “世上没有天衣无缝的阴谋。只要你做,就会留下破绽,安归王能千变万化,不也是被人识破了?” 高飞用勺子搅动着咖啡,说:“那时侯白蓉他们就开始怀疑你。可因为你特殊的身份,他们不能轻举妄动,只能加派人手暗中盯梢你。” 高飞抛出那根肉骨头时,莫孤烟也曾经派人参与了那次争抢。 从他被开始怀疑后,他所在之处的所有通话频率,都被专业的电子侦察部门所过滤,破解。 不过那次莫孤烟下令参与争抢时,用的是暗语。 白蓉等人拿不到确凿的证据,只能继续等。 终于,在小凯撒在古巴遭到追杀后,莫孤烟再次‘恰好’去南美访友,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但这次负责调查的,却变成了霍天晴。 相比起曾经追求过莫孤烟的白蓉来说,霍天晴更加的冷静,也更加的老练,尤其是他活捉了扎卡拉,得到了最能确定的口供:扎卡拉保存了和孟少交谈的影像资料。 高飞拿出一个光盘,放在了桌子上:“莫少,你还想看看吗?尽管你也做了易容,声音也有所改变,可你一些小习惯是不会改变的。比方你在笑时,哪怕是在自然中,也总会露出八颗牙齿。这个习惯,唯有从小接受严格贵族训练后,才能保持着的。” “不用看了,孟少就是我,我就是孟少。位于京华西郊的一个工厂,就是我经常去的地方。在那儿,我是个戴着眼镜的年轻老总。” 莫孤烟再次露出八颗牙齿:“相信霍天晴他们也调查那边了吧?呵呵,一个没有山门产出,却仍旧没有倒闭的企业,也该引起被人关注了。” “是的,不但是霍天晴,白蓉也去过了,他们还在那儿找到了你杀人灭口的许多证据。” 高飞说:“但那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才是贪狼实际上的老大。那个死在成县山谷中的老狼主,只是你推出来的一个首领。这一点我倒是没想到,以为你该是破军,或者七杀的老大。” “我这么年纪轻轻的,怎么可能会成为杀破狼三部的老大?呵呵。” 莫孤烟苦笑了声,低头看了眼楼下闪烁的警察,低声说:“我知道,你现在最大的疑问,该是我这个有着优越环境的翩翩公子,为什么会成为邪教组织中的人吧?”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说:“如果不让你说出来,你会死不瞑目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莫老是不知道这些的。” “呵,呵呵,高飞果然不愧是高飞!” 莫孤烟豪爽的笑了几下,抬手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如果我有你那样曲折的过去,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我绝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而且我敢肯定,我们会成为最好的哥们,因为你了解我,就算我走错了,我也没有连累莫家,我会一力承当的!” 高飞眼里浮上悲哀的神色,低声问:“就因为你没有我那样曲折的生活经历?” “是。” 莫孤烟眼神清澈的坦言承认:“从我懂事那天开始,我就已经看到了我死的那一天。因为我的生活,早就被安排好了。这一辈子,要结交什么人,要做什么工作,要和谁结婚生子等等,都像电脑程序那样被设计好了,我所做的,就是按部就班的活下去。” 就像喝酒那样,莫孤烟把杯子里的咖啡一饮而尽,吐了口浊气后问:“高飞,你说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思?” 高飞问:“所以,你就有了叛逆心理,要活出另外一个你?” “是的,我希望能按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活。” “可你这样会身败名裂的死。” “那样活着,就是行尸走肉,比死了还要难受的。” 莫孤烟轻声说:“高飞,我知道你是一个狂放不羁的人,所以请你千万不要因为我走错路而惋惜。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有资格来可怜我。” “我从来不会为谁惋惜,就像我从没有为自己选择这样的生活方式而后悔过。” 高飞吐出一口气:“莫孤烟,我很想知道,是谁把你带到这条路上来的?” 莫孤烟摇了摇头:“那个人已经死了。” “他是谁?” “白瓷夫人的丈夫。” “白瓷的――男人?” 高飞真有些头大了,不过随即就释然了:“恩,他是安归教的人,皇朝会所创建的初衷,就是安归教用来藏身、生财的地方。” 第1250章 莫孤烟之死! 皇朝会所早在上官风铃时就开始运作了,目的就是籍此来创建优越的地位,除了藏身、生财之外,还要拉拢有实力的人。 能够去皇朝会所那样档次的会所消费的人,自然是非富即贵,莫孤烟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被白瓷丈夫看重并成功拉拢了。 不过,白瓷丈夫还没有把莫孤烟介绍给安归王,就‘牺牲’在了一次演习中。 他死了,却把莫孤烟领上了一条让他实现自身价值的道路,成了皇朝会所的常客。 经常光顾皇朝会所的会员中,自然不缺乏杀破狼三大部门的人,在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后,最终用特殊的手段,加上忘忧粉的独特魅力,搞定了莫孤烟,把他从安归教内拉到了贪狼部门中。 安归王因为急不可耐的干掉了白瓷的丈夫,却失去了收拢莫孤烟的机会。 莫孤烟因为特殊的身份,加入贪狼后自然受到老狼主的加倍重视,对他提供了特殊的保护,那就是不给他在贪狼中安排什么职务,更没有把他的资料放在贪狼咒中,而是把他当做了自己最后的退路。 所以,就算沈银冰在成为狼主后,也没有在贪狼咒中找到莫孤烟的资料,要不然依着沈狼主当前的野心,绝不会放过拉拢这样一个少年才俊。 听完莫孤烟加入贪狼的坦白后,高飞轻声叹了口气:“唉,你的经历还真是丰富多彩了。” “你说的不错,我在贪狼中的地位很微妙,只要我想,我以后肯定能成为狼主,所以我才能命令谢小雯。但我这个人又很小心,在察觉出不怎么对劲后,就会征求老狼主的意思。” 莫孤烟又点了一杯咖啡,才说:“还记得你和王晨刚结婚,谢小雯在三里屯揭露你的那次吗?就是我请示老狼主后,才同意她出面的。那一次,我就觉得是个错误。” 从谢小雯身份暴露后,莫孤烟就意识到他处于了危险中――只要谢小雯供出他来,他肯定会原形毕露。 但谢小雯却没有那样做,因为她也知道,只有保住莫孤烟,才能为自己找到后路。 老狼主在成县召开狼主禅让大会时,曾经想破例把狼主之位传给莫孤烟,却被他拒绝了。 因为莫孤烟有了种莫名的危机感,找借口躲开了那次盛会。 事实证明,莫孤烟的预感很对。 在那次禅让盛会上,沈银冰异军突起,夺取了贪狼狼主之位。 高飞很不解:“既然你现在什么都不缺,为什么还要去岭南参与贩毒?” 莫孤烟淡淡的说:“什么都不缺的只有我一个人。” “嗯,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需要的活动经费,不能用你自己的钱。” “确切的说,我那些钱是莫家的钱,我已经走错路了,注定让整个家族都失望,为什么还要再连带经济上受损失?” “你说的很有道理――其实我觉得,你在有了危机感后,就该收手了。如果那时候收手,老狼主又死了,谁也没有直接证据指控你,你还是莫孤烟。” 高飞说到这儿,脸上带出了惋惜的神色:“但是在谢小雯身份暴露后,你却意识到自己被挖出来是早晚的事儿了,所以才试图夺取《安归经》,来变成挟制沈银冰,和地下楼兰的步伐,为此不惜付出大代价。只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这个消息散布出去?那样,好像对你拿到经书没什么作用吧?” “乱中取胜,越乱,才会越有机会。” 莫孤烟微笑着说:“我已经说过了,我只希望我的人生经历能够尽量的丰富多彩。” “是够丰富多彩的。” 高飞赞佩的点了点头:“最后一个问题,谢小雯在哪儿?她除了在贪狼中有职务外,是不是还和其他两个部门合作?” “如果再给我一段时间,我肯定能通过谢小雯掌控破军、七杀两个部门。她,是贪狼连接破军和七杀的使者,是我最大的盟友。” 莫孤烟把第二杯咖啡一饮而尽后,才笑着说:“更是我的希望。我相信,她能做到我没完成的事。所以――高飞,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她的下落。” “我总有一天会找到她的。到时候,我会在梦中告诉你的。” 高飞淡淡的回答。 莫孤烟笑了笑,站起来说:“高飞,我还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高飞也站起来:“说吧,只要我能做到。” “我爷爷,虽然我真的很讨厌他为我规划了未来,让我看不到精彩的希望。但我却知道他是最疼我的那个人,比我妈妈还要疼我。所以,我不希望他受到什么伤害,这算是我最后的请求吧。” 高飞沉默片刻,才说:“好,我答应你不再让那个可怜的老人受伤,就像当初我们揭露老狼主,也为他隐瞒了下来。不管怎么说,他们这些人都为祖国做出过很大的贡献。” “谢谢你,高飞。真的后悔没有早十五年认识你。” 莫孤烟伸出手,和高飞握了握手,轻声说:“我要走了。” “一路走好。” 高飞转过了身,抬头看向了天。 天色依旧很好,朵朵白云随着微风缓缓飘荡,但高飞却忽然很讨厌这个好天气。 为什么,越是好天气,就会死人越多? 拆穿莫孤烟后,高飞没有丁点胜利的喜悦感,只是觉得无比的疲倦。 高飞呆呆的望着蓝天,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听远处的霍天晴说:“他走了,走的很轻松,很满足,对这个世界没有一点点的留恋,好像早就等待这一刻,就像我们踏上回家的最后一班车那样。” “这个世界在他看来太平静了,平静的没有任何活力。” 高飞这才缓缓转身,走到天台护栏边上,俯身望着下面那团围成一个圈的人群,声音有些沙哑的说:“有时候,也有这种厌世的想法,幸好,我总是被麻烦围绕,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应付,没空去考虑该怎么虚度的年华。” 霍天晴走过来,也看着下面:“你错了,你不是被麻烦围绕,你是被女人围绕,还都是美女。” “美女就是麻烦,难道你没听说过这句话?” 高飞用力吐出一口浊气,抬头看着天边最远处的一朵白云,喃喃的说:“莫孤烟,假如你也有这么多麻烦围绕的话,你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了。可惜,你太优秀可,优秀的让莫老在你展露才华时,就为你制订了未来。你的身份,注定你不会像我这样,被无数麻烦缠绕。” “是啊,你总是有无数麻烦缠绕。” 霍天晴的手机响了起来,接完一个电话后说:“别栽羡慕那个没麻烦的人了,你还是去应付下一个麻烦吧。不过,这个麻烦不是女人,而是你大哥高云华。” 高云华来到了古巴,他甚至都等不及高飞回国,就直接来到了这儿,这说明事情很重要。 俩人下了观光大楼,走下台阶时高飞才问霍天晴:“你应该知道我大哥为什么会来吧?” 霍天晴的脚步顿了下,才说:“我知道一点点,却不想跟你说,因为我不喜欢看到你愤怒的样子。” “那就算了,我现在就够心烦的了,不想再愤怒。” 高飞坐在台阶上,摆了摆手说:“你去忙你的,我自己静会儿。” 霍天晴也没再说什么,点了点头就去忙了。 莫孤烟带来的那些手下,已经全部落网并被当场格杀,这是霍天晴能给予他们最后的尊严,大批的古巴警员来到了现场,验证官那边也加快了工作速度,不再慢吞吞。 那七个人的尸体很快就被装在袋子里运走,跳楼身亡的莫孤烟,被单独抬上了一辆救护车,霍天晴走过去打开门验明身份后,才摆手示意车子可以走了。 根据莫孤烟临死前的最后请求,高飞俩人不会公布他所犯下的罪行,古巴警方在验明正身后,也会以他在古巴游玩时意外遭遇车祸的死亡原因,通知华夏。 没有多少人知道莫孤烟死亡的真正原因,但莫家那位老人肯定会知道。 除了愤怒的悲伤外,他或许还能从莫孤烟之死的过程中,悟出一些别的东西。 莫家会怎么看待莫孤烟的死亡,高飞管不了那么多,正如霍天晴所说的那样,他搞不懂为什么总是被麻烦所青睐。 而且这次麻烦竟然是这样无耻:有些人,竟然垂涎他的天涯集团! 高云华本以为,在他期期艾艾的说明来意后,高飞肯定会勃然大怒,说不定还会扯着嗓子大骂高家。 高云华在来时的路上,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哪怕高飞扯着他衣领子大骂高家是自私的,没人性的,他也认了。 没办法,他自己都觉得这对高飞来说是太不公平了。 事实上高飞却没有暴跳如雷,除了眼珠子有些发红外,就连叼在嘴上的香烟也没颤动一下,甚至还笑了笑:“呵呵,说完了?” “说完了,事情就是这样子。” 高云华躲开高飞的目光,满脸都是惭愧:“高飞,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毕竟天涯集团是你个人的心血,是你用命换来的,而你更是已经脱离了高家,实在没必要再为高家犯下的错误买单。在我来之前,爷爷再三嘱咐过我,千万不要给你施加压力,就算是一口拒绝也是想当然的,最多也就是让高家遭受一次沉重的打击,相信我们也能扛过去的。” “老头真是这样说的?” 高飞眼里的血丝慢慢消散,似笑非笑的看着高云华。 高云华尴尬的笑了笑,摇头说:“是我个人的意思。” “我觉得也是这样。” 高飞点了点头:“大哥,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高云华缓缓回答:“在来时的路上我就想过了,最终觉得你会答应。” 高飞笑的更加愉快:“为什么?” “因为你是高飞。” 第1251章 因为我的高飞! 高云华在撒谎。 他来古巴的这一路上的确想了很多,无论他怎么想,也没有想到高飞会答应交出天涯集团来换取高家平安的理由。 所以他在回答高飞的问题时,只能硬着头皮说了句很笼统的话:“因为你是高飞。” “我是高飞?是啊,无论怎么样,我都是高飞。” 高飞长长叹了口气,闭上眼喃喃的说:“在选择把我和高雅分一个出去时,我出来了,因为我是高飞。喊我去茶馆谈话,却暗中派人偷走我藏在酒店的东西,因为我是高飞。因为高雅杀人,导致高家面临重大打击,需要我献出天涯集团,还是因为我是高飞。” 睁开眼,他看着高云华认真的说:“大哥,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就因为我是高飞,就得吃这么多的睁眼亏?搞的我自己都迷糊了,我究竟欠高家什么了?就因为我姓高,我叫高飞?” 高云华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高飞继续淡淡说道:“既然很清楚我是高飞,做事时为什么就不和我商量一下呢?就拿那几本经书来说吧,只要你们想要,哪怕是没有任何理由,我也许会拿出来,为什么却非得使用那样的手段呢?你可知道,那天在我回到酒店后,我心里是多么的难过?” 高云华低声说:“这都是我的主意……” 高飞打断了他的话:“大哥,我相信你是个忠厚的人,还做不出这样的是来。” 高云华霍然抬头,语气严厉的说:“高飞,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是在映射爷爷?你可知道爷爷为了高家,付出了多大的心血?我绝不允许任何人对爷爷不敬……” 高飞再次打断了高云华的话:“说这些还有用吗?” 高云华脸上的怒气慢慢消散,最后苦笑一声:“是,没用。” 高飞把烟头放在烟灰缸内,微微歪着下巴看着袅袅的青烟,不再说话。 高云华也没有再说话。 兄弟俩人就这样面对面的坐着,保持着让人压抑的沉默。 很久之后,高飞才说:“大哥,你回去告诉那些人,给我一个礼拜的准备时间,我会说服我的合伙人,把天涯集团让出来。” “你答应了!?” 高云华愣了下,眼里蓦地闪出不可思议的狂喜之色。 “我还有的选择吗?” 高飞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向门口:“其实你说的不错,不管我对高家的意见有多大,但我终究是高飞。我可以不在意任何人,任何事,可我身上却流淌着高家的血脉,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 走到门口,高飞停步转身,看着高云华:“不过高家也得答应我一件事。” “你说,无论让高家做什么!” “以后,不要再打《安归经》的主意了。这些经书我还有大用,等我用完后,我肯定会交出来的――能不能做到?” “好,我保证!” 高云华用力点头,在高飞要转身时,飞快的说道:“高飞,老爷子的意思是,你回来主持春树集团的工作。” 高雅犯下大错,要不是方小艇和高云华的维护,差不多被高老头用铁血手段清理门户等事,高飞都已经知道了,也知道春树集团的日常工作,现在由一个职业经理人维系着,高家还没有选定谁来掌控这艘商海航母。 只要高飞肯答应放弃天涯集团,来帮助高家度过本次难关,高老头就想让他回来主持春树集团,说起来算作是一种补偿吧。 但高飞却摇了摇头:“我对春树集团,真的没啥兴趣。我最大的希望就是,以后高家不要再来麻烦我了。” 高飞离开的脚步声已经消失很久了,高云华才慢慢的坐在了沙发上,双手捂住了脸。 ―― 做好事的时侯,总希望在光天化日之下,周围人越多越好,在众多钦佩的目光中,拍拍衣服上不存在的灰尘抬脚就走,有人询问大名时,就会淡然的笑道:不要问我是谁,问了也不会告诉你,我只是住在希望孤儿院左边胡同第四个小院里。 不过当人们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时,总会习惯性的选择夜晚。 尽管夜色改变不了事情的本质,可老鼠出来翻箱倒柜,49岁的老光棍想和新娶的妻子要个孩子,不都是在夜晚吗? 晚上,的确是最适合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 最起码沈银冰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在天黑后,她的车子才驶出了市区,来到了黄河岸边。 出了冀南市区向北直行几公里,就会到达黄河岸边,沿着防护林越是向西,过往车辆就会越稀少。 距离冀南市区足有五十公里后,沈银冰的电话响了。 开车的陈果果斜着眼看了她一眼,稍稍放缓了车速。 今晚苏青没有跟着来,就她和沈银冰俩人。 晚上来黄河岸边,沈银冰白天没有说,天黑后才下班后仍然没有说,直到快到家时,她才忽然吩咐陈果果来黄河岸边的。 在路上,陈果果几次问她晚上来这儿做什么,难道要比盘坐在家里沙发上看电视还舒服吗? 沈银冰没有回答,只是懒懒的语气让她别多问,按照她所说的走就是了。 “嗯,我知道了,但我看不到你们在哪儿?哦,好的,我会注意。” 沈银冰说完后扣掉了电话,伸长脖子看着车窗外:“看到有手电光亮起的地方停车。” “哪边会有手电光亮起?” “右边。” “右边――哦,是那儿吧?” 陈果果抬上指了指前面几百米处的防护林中,那边闪过几道光芒,随即消失。 沈银冰点头:“看来就是那边了。” “大晚上的,谁约你来这儿?” 陈果果问。 沈银冰没吭声。 陈果果讨了个没趣,低声嘟囔道:“来都来了,有什么不好说的?” “如果我说,我也不知道呢?” 沈银冰皱眉侧脸看着她:“高飞,你怎么好像个女人那样,婆婆妈妈的?” “不知道就来赴约,难道你脑子有毛病?” 陈果果对沈银冰耻笑她好像女人那样婆婆妈妈,并没有太大的反感,因为她本来就是个女人。 “懒得理你――停车。” 沈银冰抬手拍了下仪表盘,示意陈果果靠边停车。 “在这儿乱停车,不会有交警来开罚单吧?” 陈果果随口说了句,停车熄火,却在沈银冰要下车时,抬手抓主了她手腕。 “动手动脚的干嘛?” 沈银冰挣开她的手,陈果果已经下了车。 路面坑洼不平,有的地方还有小水洼,左边是一道防护林,后面就是一望无垠的玉米地,右边也是防护林,几百米以外就是黄河。 秋风吹过树梢,吹的树叶哗哗作响,路边半人高的荒草,在灯光下肆意舞动着,好像在下一刻就会有个青面獠牙的鬼怪从里面扑出来。 左边一公里左右的远处,则是一条新开拓的公路,不时有车辆经过,车灯在夜色中摇曳,远远看上去好像鬼火那样。 陈果果停车的这段公路,是早就废弃的公路了,偶尔会有猫头鹰的叫声,从远处的防护林深处传来。 就这鬼地方,别说是晚上了,大白天的相信也没谁来这儿。 陈果果站在原地,侧耳细听了片刻后才抬手敲了敲车窗:“好了,下来吧。” 在她不断观察周围环境时,沈银冰才知道她不许自己先下车,就是要查看有没有潜在的危险,心里有了股暖意,不过她才不会说出来,认为这是高飞应该做的。 沈银冰站在车门前,感受到秋风的凉意后,本能的抱住了膀子向黄河岸边看去。 刚才手电光就是这地方亮起的,不过现在却一点光也没有。 “假如有人想暗算咱们公母俩,估计咱们没有躲开子弹的可能。” 陈果果走到沈银冰身边,和她并肩向下面防护林看去,除了看到树叶子乱哆嗦的防护林之外,什么也没看到。 对她的胡说八道,沈银冰根本不理睬,垫着脚尖小心的走下了公路。 “女人有时候就是傻大胆,也不怕草丛内有蛇窜出来。” 陈果果喃喃的说了句,沈银冰马上就停住了脚步,回头怒视着她。 陈果果耸耸肩,摊开双手问道:“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你能不能闭上你的臭嘴?怕我把你当哑巴卖了?” 沈银冰向后退了一步,挑起下巴:“你走在前面!” 陈果果也退了一步摇头说:“不,俺害怕,真怕这地方会有蛇跑出来。” “那你自己在这等着吧!” 沈银冰恨恨的瞪了她一眼,看出她在故意吓唬自己,赌气向下走去。 半人高的荒草很浓,这时候已经有露水了,打湿沈银冰的斯袜,浓郁的草腥味中,还夹杂着一股子别的味道,好像是腐烂了动物尸体。 沈银冰很害怕,很想让陈果果走在前面,只是每次她回头看,都会看到她以为的高飞马上就停住脚步,抬手请她先走,距离至少也得有两三米。 “胆小鬼。” 沈银冰低声咒骂着,硬着头皮走进了防护林。 防护林内的荒草矮了很多,也稀疏了一些,只是地面更加的高低不平,一不小心就会崴了脚。 沈银冰边走,边向前方左右的看,希望能看到灯光。 嘶! 就在沈银冰一心想找到灯光时,前面不远处忽然传来嘶的一声响,一条酒杯口粗细的长影,弹簧那样的从地上弹起,向她面门扑来,带着明显的腥风。 “啊,蛇!” 沈银冰吓得尖叫一声,身子向后摔到时,一只手却抵在了她后背上,那条从草丛中突兀弹起的蛇,也被人一把掐住了脖子,在空中翻卷。 “都提醒你小心蛇了,你就是不听。” 陈果果丝才不管那条蛇缠在了自己手臂上,捏着蛇头凑到眼前看了眼,随手就扔了出去:“这是一条最喜欢给人剖腹的蛇,你手下的燕魔姬就有这种玩意。” 她的话音刚落,沈银冰的眼前就是一亮。 第1252章 岸边遇袭! 对于黑色王蛇,沈银冰现在一点都不陌生。 她老爸苏北山就是被这种蛇钻进嘴里,又破膛而出的。 高飞也告诉她,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和外蒙蒙戈尔的地下陵墓中也都看到这样的蛇,看来这种蛇的发源地就是在沙漠中。 她手下的燕魔姬,更是把这种蛇当做了主要武器之一。 可以说,对这种蛇沈银冰没有一点好感,也非常讨厌,如果不是现在刚掌控贪狼没多久,需要用人,她绝不会放过燕魔姬这个杀父仇人。 尽管燕魔姬曾经对她专门解释过这件事,说那时候干掉苏北山只是遵从上面的命令,不得已而为之的。 杀父大仇只是一句‘不得已’就能揭过去的吗? 沈银冰才不会相信,不管她父亲该怎么死有余辜,身为人女,早晚都得给老子讨回一点公道来的。 沈银冰以为,在内地能驱使这种黑色王蛇的只有燕魔姬,但现在,这种蛇又出现了,如果今晚跟随她来的是苏青,说不定她可能会落到和苏北山一样的下场。 陈果果刚把王蛇摔出去,沈银冰就抱住了她的胳膊,刚要说什么就觉得眼前一亮——在她前面十几米的地方,出现了一个手电筒。 人家明显早就预算过了,黑色王蛇出现的地方,就是强光手电忽然亮起的时侯,恰好照在沈银冰的眼睛上,使她不得不抬头挡住了眼。 陈果果却只是迅速低头。 她也适应不了这种突然出现的强光,低头时耳朵竖了起来,敏捷捕捉着周围的动静。 轻微而又迅速的脚步声,从前面手电筒后面消失。 除了这脚步声外,她没有再听到别的动静,但第六感却告诉她:在她前面几十米处,至少有十几双眼睛在暗中盯着她,好像隐藏在荒草中的毒蛇那样。 陈果果很不喜欢这种被人在暗中监视的感觉,要不是沈银冰这个累赘在,她有足够的把握能把这些人揪出来,话都不屑多问一句,直接干掉。 沈银冰慢慢放下了挡着光的手,向四周看去,却什么也没看到,眉头皱了下对灯光那边说道:“既然请我来这儿,却又藏头露尾的不出来,这算什么意思?” 没有人回答,只有风吹过树梢的声音。 “不出来就算了,那我走了。” 沈银冰嘴里说着要走,脚下却没有动,因为这时候周围的草丛中,传来了沙沙的下雨声,本能的问陈果果:“这是什么声音?” 侧耳听了听远处隐隐响起的细笛声,陈果果叹了口气,答非所问:“唉,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手下已经叛变了。” 沈银冰一愣:“谁?” 不等陈果果回答,她接着就明白了过来:“你是说,燕魔姬?” 陈果果淡淡的说:“除了她之外,还能有谁驱赶这些爬虫?普天之下,也就是蜀中燕家的人,才会这种邪魔外道的功夫。” 陈果果是安归教的王者,自然明白教内一些以前的变故。 说起来,安归王能够千变万化的本领,就是跟人家燕家学的,不过后来随着燕家的人被蒙古人几乎斩尽杀绝,燕家反而丢失了祖传的本领,燕魔姬到现在也只懂得一点皮毛,把她自己变成鬼样子罢了。 沈银冰很愤怒:“她为什么要叛变我?” 陈果果笑了:“如果你老子是被我干掉的,你却成了我的老大,要我,我也会离开你找新的东家。唉,在你手底下,实在没有安全感啊。” 沈银冰心中有了恐惧,声音开始发颤:“原来约我来这儿的人是她,她这是要先下手为强,免得以后我找她算帐。” 陈果果抬手折断一根树枝,看似随意的在草丛中刺了一下,就刺穿了一条蛇的脑袋。 这条蛇不是黑色王蛇,而是一条本地常见的红白花蛇,没有毒。 陈果果把蛇举在沈银冰面前,笑道:“差不多就是这样了,你害怕吗?” “你呢?” 沈银冰当然害怕,却不愿意说出来。 “我不怕,因为我有信心的本领突围出去。” 陈果果手中的树枝接连晃动,笑着说:“不过,你可能要倒霉了。” 沈银冰放心了:“只要你没事,我就没事。” 陈果果很奇怪:“你对我很有信心啊。” “你虽然恨不得我死,可也知道现在我绝不能死,所以你不会让我死的。” 沈银冰紧紧挽着陈果果的胳膊,四处看着:“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不对。” 陈果果笑嘻嘻的说着,刺向草丛中的树枝缩了回来,这次却没有带回任何东西,但下雨般的沙沙声却急促了起来,远处的笛声也变得凄厉了起来。 沈银冰却没有注意到这些,依旧紧抱着她的胳膊冷哼一声:“哼,你要是不怕好多人会为我殉葬,那你有本事现在就走好了……”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陈果果忽然猛地拦腰把她抱起,腾身扑向一棵碗口粗的树,双臂一振把她扔了上去,厉声喝道:“抱住树杈,千万别掉下来!” 好像做梦那样就被扔上树的沈银冰,在身子跌落下来时,本能的伸出双手,抱住了树杈。 “你搞什么呀你?” 沈银冰搞不懂陈果果为什么把她扔上树,吓了她一大跳,话说穿着职业套裙,黑斯袜的女孩子趴在树上的样子很不雅的,她当然不会高兴了。 只是她刚喊出这句话,就听到一声异常刺耳的笛子叫声,然后就看到高飞手中多了把曲里拐弯的金色怪剑,横向里向前扫去,泛起一片金光。 借着手电筒的光芒,沈银冰惊骇的看到,至少有十几条蛇嘶嘶厉啸着扑向陈果果,而且这些蛇都是黑色王蛇,大张着嘴巴露出白森森的倒牙,速度快的就像弩箭那样。 幸亏陈果果手上动作也很快,金蛇怪剑更是犀利异常,淡金色的光芒扫过,那些黑色王蛇就变成了两半,但没了下半身的蛇头,仍旧扑向她,逼得她不得不左右躲闪。 看到一波一波的黑色王蛇前仆后继的扑向陈果果,沈银冰这才醒悟过来,她为什么会被扔在树上,紧抱着树身尖声叫道:“高飞,小心啊!” 天知道燕魔姬是怎么搞来这么多的黑色王蛇——居高临下的沈银冰借着灯光看到,短短几十秒内,她所在位置方圆十几米内就全是这种王蛇了,把地面都铺成了黑色,乌压压的异常瘆人。 而且这些黑色王蛇还在笛声的控制下,懂得分批进攻,每次都有十数条扑向陈果果的面门,还有同样多数量的攻击她下盘,不管她手中的怪剑有多犀利,有多少同伴被斩成两半,却从没有停止过攻击。 黑色王蛇太多了,铺天盖地般的,好像怎么杀也杀不完,而人力却是有用尽的时侯,只要陈果果动作稍微一缓,让一条蛇缠住她,就会有更多的王蛇扑上去。 陈果果无论如何,都无法把这么多王蛇杀尽,但这些王蛇要想留住她也很难,只要她借助周遭树木,脚踏树身很快就能突出包围圈。 那些王蛇速度再快,也快不过她的。 但她却不能就这样走了,因为那边树上还有个沈银冰。 现在沈银冰之所以还能安全的呆在上面尖叫救命,那是因为陈果果始终不敢离开这棵树,把所有企图爬上树的王蛇全部斩断。 笛声越加的凄厉,王蛇好像越来越多,陈果果脚下已经全是断成两半的蛇身,一脚踩上去滑溜溜的,有得蛇头嘴巴还在张合着,好像随时都会再窜起来咬人似的。 除了燕魔姬那样的变太之外,女人骨子里对蛇这种冷血动物都是又怕又讨厌的,陈果果也是这样。 如果让她在万千王蛇,和上百敌人中做个厮杀的选择,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别的不说,单说王蛇张嘴吐出的血腥臭气,就让她作呕,功夫打了折扣。 “啊,小心后面!” 沈银冰的尖叫声从头上响起时,陈果果头也不回的反手一剑,把一条在背后偷袭的王蛇斩断,不耐烦的说道:“你给我闭嘴,老子还用你来提醒?” “你个笨蛋,就懂得站在地上疯子似的杀蛇啊?” 沈银冰好意提醒被骂后,有些恼羞成怒:“就不会也上树?那些爬虫虽然能跳很高,但总不能跳上树吧?” 王蛇弹起的高度大约一米五六的高度,要想上树非得顺着树爬上去,依着沈银冰的想法,只要陈果果坐在她身边的树杈上,只需对付爬上来的那些就行了,再也不用猴子那样跳来跳去了。 “蠢货,真不知道你怎么长这么大的!” 陈果果冷笑一声:“我要是听你的话上了树上,那咱们才死定了,你以为爬虫不会从别的树上爬过来?还是以为别人看不出爬在树上当靶子?” “你才是蠢货!” 沈银冰很生气,正要反唇相讥时,却又尖声大叫:“小心后面!” 其实不用沈银冰提醒,陈果果也能察觉出背后空气流动有异样,依旧反手一剑,准确的斩在后面物体上。 本能的,陈果果就迅速回剑——但却没有缩回来,那股子异样的空气流动依旧冲她后脑冲来,心中一惊,嘴里发出一声厉啸,脑袋伏低直直的向前飞出。 一个漂亮异常的低空前空翻时,陈果果向后瞥了一眼,就看到了四五个人影。 刚才她反手刺出的那一剑,准确命中了最前面那个人肩头,但那个人却用手抓主了她的怪剑。 任何人被怪剑刺中,就算他彪悍异常能用手抓主剑刃,可也会发出一声疼痛的闷哼才对,可他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陈果果头下脚上在低空中翻滚时,怪剑就像高速的绞肉机那样,在地上横竖劈下了三十九剑,把铺在地上的那些王蛇全部割碎,这才陡然一个翻身站在了地上,看向那个人。 那个人仍旧向她走来,动作僵硬。 第1253章 沈银冰哪儿去了? “僵尸,这些是僵尸!” 抱着树杈的沈银冰,尖声大叫起来:“是被燕魔姬控制的僵尸!” 苏北山死之前,沈银冰才不会相信世间有僵尸这玩意,一直以为是高飞骗她的,不过在眼镜跟踪她那晚,被燕魔姬暗算后,她就信了。 因为那一晚,她亲眼看到死了的人,在笛声的控制下,竟然依旧站起来伤人。 所以她躲在树上亲眼看到陈果果一剑刺在那个人身上,那人却无动于衷后,沈银冰猛地想到这些东西是什么玩意了:燕魔姬赖以生存的两大法宝,一个是驱蛇,一个是赶尸。 这两门功夫都是邪魔外道,不为正人君子所齿,却是最管用的杀人手段。 沈银冰都看出这些人是僵尸了,陈果果又怎么看不出? 僵尸这玩意就是些死人,鬼才知道它们怎么会被笛声所控制的,还能和人对掐,陈果果只知道这些东西出现后,事情就不好办了。 不管是黑色王蛇还是僵尸,都别想留下她,可沈银冰呢? 只要这些僵尸缠住她,那些王蛇就会趁机爬到树上伤害沈银冰。 这可怎么办? 一剑把一个僵尸的左手砍断后,陈果果心中忽地一动,扬声喊道:“沈银冰,你自己坚持会儿,我去去就来!” 话没说完,陈果果就腾身跃起,右脚狠狠踢在一具僵尸肩膀上,在把它踹出去的同时,借助传来的反弹力度,身子后急冲,不等身子落地,左脚脚尖又飞速在一棵树上点了一下,下落的身子再次腾起。 依靠无处不在的树木,陈果果眨眼间就冲出了十几米,脱离了最密集的王蛇包围,更是把那几具僵尸远远甩在后面。 “高飞,你要去哪儿?回来,回来!” 看到陈果果忽然冲出王蛇的包围圈后,沈银冰大惊,连忙喊她赶紧回来。 沈银冰现在对生死真不怎么在乎了,但好死不如赖活着,尤其是在当前这种环境下,她可不想变成毒蛇的盘中餐,所以看到陈果果一个人跑路后,心中登时大骇。 但陈果果就像没听到那样,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高飞――你丢下我走了?丢下我一个人。” 沈银冰满心都是不信,呆愣一下就嘶声骂道:“高飞,你混蛋,你敢丢下我!?” “哼哼,老子有什么不敢的?从来就没打算和你这样一个慢毒女人同生共死!” 陈果果的冷笑声,从远处的黑暗中传回,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已经去的远了。 呆望着陈果果消失的方向,沈银冰好像丢了灵魂,心灰意冷,只是不住的喃喃自言自语:“你怎么可以扔下我一个人,就走了呢?”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在沈银冰心中,她和高飞的关系,早就形成了一个牢固的观念:不管她做了多么混帐的事儿,只要她有危险,只要高飞在她身边,就会全力保护她,哪怕是最终俩人一起死去。 可是现在,就在她最危险的时侯,高飞却用最快的速度逃窜了,把她自己闪下了。 就像眼看自己辛苦建起来的高楼轰然倒塌那样,沈银冰无法承受高飞扔下她独自逃生的现实,整个人都被痛苦,和无缘的愤怒所充斥,毫不在意数十条黑色王蛇已经飞快爬上了树,缠在了她身上。 “难道我错了吗?” 当一条王蛇盘住沈银冰的脖子,仰起三角形的怪头张开大嘴时,她苦笑了声松开了紧抱着的树杈,就像被打落的果子那样,从树上砸落了下来。 ―― “蠢货,真是个蠢货,不但你是个蠢货,高飞也是个蠢货,要不然他怎么会这样在意你?这不是臭味相投是什么。” 陈果果心中谩骂着,脚下速度却不慢,遁着笛声响起的地方,飞快的向那边狂奔。 如果没有那些僵尸出现的话,陈果果还狠不下心来撇下沈银冰一个人面对那些王蛇,去寻找藏在暗中的燕魔姬,只想尽可能的多杀一些蛇,找机会带着她离开这儿。 可那些僵尸的出现,彻底破坏了她的计划。 她现在只希望沈银冰能多坚持会儿,坚持到她能找到藏在暗中的燕魔姬――只要干掉燕魔姬这个群蛇、僵尸的指挥者,那么一切都不再是问题。 可沈银冰明显没有看出她的心思,还傻洞那样的抱着树杈让她回去。 回去陪着你一起送死吗? 我又不是高飞那个蠢货! 陈果果心里骂着,向前急冲的身子猛地向右一折――也唯有她这种高手,才能在全力狂奔中,能够做出这种燕子般折身的动作,犹如行云流水那样,斜刺里冲了出去。 那边,就是笛声传来地方,最多三十米,陈果果有把握在一个呼吸间就能赶到。 快,无与伦比的快,陈果果弩箭般那样激射而至,整个人呈现一个尖锐的三角形,金蛇怪剑就是箭头,冲着一丛荒草就刺了过去。 当! 一声脆响,火花四溅! 就在陈果果金蛇怪剑电闪般要刺中藏在荒草中的燕魔姬身上时,一把砍刀却及时格开了她的宝剑,溅起大簇的暗红色火花。 跪在荒草丛中的燕魔姬,趁机一个翻滚,弹起身没命的向远处跑去。 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男人,低吼一声论起砍刀,横扫千军般的扫向陡然驻足的陈果果。 这一刀,势大力沉,足有数百斤的力道,一旦砍中陈果果,足可以把她拦腰砍成两半。 眼看雪亮的砍刀映着夜色,电闪般的横扫到陈果果腰间,她身子猛地后仰,夸的一个‘倒拔垂杨柳’动作,就像被大风拦腰吹断的木桩那样,双脚死死抵在地上纹丝不动,后脑却已经碰在了地上。 闪亮的刀锋,几乎是擦着陈果果小肚子前的衣服横扫而过,却没有伤及分毫。 “好!” 持刀男人低喝一声好,手腕一转砍刀攸地后挑,正要斜刺里劈下时,却觉得左肋下猛地一疼,动作骤然僵住,本能的低头看去,就看到一把剑从敌人俩腿子之间刺出,由下至上一剑就从他左肋下第三根肋骨下刺进,刺中了他的心脏。 陈果果躲开那横扫千军的一刀后,后脑刚碰到地面,就从自己俩腿子之间钻过――很诡异的一幕,后脑贴在了自己小肚子上,右手中的金蛇怪剑迅速上撩,一剑命中敌人的要害。 “好,好柔功!” 持刀男人手中砍刀落地,仍旧大喊了两声好那样,才轰然摔倒了地上。 陈果果左手一摆,已经弹身站直了身子,看都没看持刀男人一眼,也没有再去追赶抬走的燕魔姬,拧身向沈银冰那边跑去。 根本不用持刀男人夸赞,陈果果也知道自己的柔功相当漂亮,说她能做出蛇儿爬树那样的动作,也不是不可能的。 她才不在意被人夸,因为她知道除了莫邪征东外,论近身格斗的本领,她就是当世的no.1,区区一个无名小卒,还没资格来夸赞她的。 现在她只希望,能及时赶回沈银冰那边。 燕魔姬已经逃走了,笛声不再响起,那些黑色王蛇就会四散而去,僵尸就会木立当场动也不动。 担心沈银冰坚持不下来的陈果果,嘴里发出一声充足的厉啸,脚不沾地的冲向来时的方向,也就是最多十几秒种就返回了原地。 正如她所希望的那样,没有了燕魔姬的笛声,几具僵尸已经瘫倒在了地上,那些足可以铺满地面的黑色王蛇,也四处游走,沙沙声不绝,给她让开了道路。 蛇儿是根据地面,和草丛的振动来判断危险的,既然没有了笛声的驱使,它们就是一条条怕人的蛇儿罢了。 “沈银冰!” 陈果果啸声一停,身子也攸地僵立当场――就在一分钟之前,还抱着树杈喊她回来的沈银冰,现在却不见了。 她去哪儿了? 陈果果低头向地上看去,地上除了几句僵尸之外,哪有沈银冰的影子? 就算她被群蛇从树上拉下来,可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被群蛇吃掉啊,再怎么说,也是个百来斤的人了,蛇群还没有在短短一分钟内把她撕咬干净的本事。 “沈银冰,你在哪儿?” 陈果果嘴里叫着,抬手把一根扑向她的黑色王蛇拦腰斩断,冲向了手电那边。 打开着的手电,是被放在墓碑上的。 原来防护林深处,也就是河岸上是好大一片坟地,墓碑林立,影影绰绰的看上去好像站着很多人,远处河水呜咽,在夜色中闪着白光,就像一条玉带那样蜿蜒向东。 荒郊野外,树林群坟,墓碑林立,河水呜咽,秋风萧瑟,群蛇撤退的下雨声渐渐远去,但沈银冰却不见了。 单脚站在墓碑上的陈果果,拿着手电四处看了几圈,纵身跳了下来,重新冲回了和群蛇搏斗的地方。 远处,又有幽幽的凄厉笛声响起,瘫坐在地上的僵尸,真像诈尸那样,从地上腾身站起,但这次却没有攻击陈果果,而是列队向河边走去。 “沈银冰,你在哪儿?” 陈果果狂吼一声,劈手把走在最后的一具僵尸斩成两半。 直到剩余的几具僵尸,列队走下黄河内后,陈果果才颓然靠在一棵树上,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她发现她上当了,人家今晚约沈银冰来这儿,根本不是为了杀人,而是要掳走沈银冰,什么黑色王蛇啊,僵尸啊,只是为了引开陈果果罢了。 要不然的话,对方绝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沈银冰悄无声息掳走。 这儿不是平原,是到处都是树林、荒草、野坟的黄河岸边,陈果果站在墓碑上用手电四处看,最远也就是看到几十米外的地方。 靠在树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果果才失魂落魄的走上了大提公路,站在车前反身冲下面大喊:“沈银冰,你在哪儿?” 就在陈果果不甘心的呼唤沈银冰的名字时,她刚才站着的那个墓碑,忽然开始慢慢移动了起来。 第1254章 奇怪的黑房子! 高飞竟然抛弃了我! 沈银冰从树上绝望的跌落下来之前,脑海中就回荡着这句话。 至于跌下来后又怎么样了,她已经全然不知道了,因为她觉得从松手的那一刻开始,她的人就已经死了,尽管她的眼睛一直在睁着,却没有动弹一下。 死人怎么会有想法,有感受呢? 直到一种好闻的檀香气息触动她的嗅觉,忽然挣开那无边无际的黑暗后,她呆滞的眼珠才微微转动了一下,然后就看到了一丛金色的鱼,从她上方缓缓游过。 那些鱼的个头很大,最大的那条怕不得有几十斤重的样子,全身金黄,就连鱼腹也是这个颜色,看体型好像应该是鲤鱼。 鱼儿怎么会在天上游? 奇怪。 的确是在天上,天上的水中。 难道死了后,就会看到在天上游泳的鱼,会嗅到檀香的气息? 或者说,这一切都是在做梦。 沈银冰呆愣愣的望着鱼群,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试着用指甲刺了下掌心。 很疼,很真实的疼,就像活着,或者醒着时一个样。 沈银冰的眼珠微微转动,看到了更多的东西:漆黑的墙壁好像墨玉那样,闪烁着诡异的黑色,正冲着她的地方挂着一副丝帛画。 这幅画看起来好像很多年了,已经变成了古铜色。 画上不是花鸟,也不是群山猛兽,而是一群人,一群穿着大袖袍服的古人,一个身穿拽地长袍,长着胡子的男人,正弯腰在地上画了一个弧形的线。 线内站着一个身材单薄的男人,穿的衣裳褴褛,垂着眼帘满脸的痛苦之色。 在周围的地上,还躺着一个人,应该是个死人。 死人的旁边,还站着几个手持木刺的人,穿着相同的衣饰,好像是士兵,左手掐腰看着在地下画线的人。 这幅画上就这些人,画工幼稚的好像三年级的小学生,谈不上什么印象、抽象啥的,就是单纯的画了这么一幅画,应该是在说明某件事。 画风虽然幼稚,甚至可以说不堪入目,但沈银冰偏偏从中能感受到一股子肃穆,凝望的时间久了,好像那些人都活了过来那样,她赶紧眨巴了下眼睛,看向了别处。 一方同样好像由墨玉雕成的石桌,石凳,就放在窗前的地上,上面摆着一套她以前看古装电视剧时才能看到的青铜器,就是那种类似于鼎的酒樽。 墙角的地方,蹲放着一尊用石桌材质制成的花架样式的家具,上面的香炉中插着一炷香,香灰已经很长了,沈银冰嗅到的檀香气息,就是这炷香发出来的。 檀香,很正宗的檀香,有着醒脑提神的功效,但对怀孕三个月内的妇女,却有着相当遗憾的副作用。 花架的上方有个射灯,光线很柔和,不过这个现代化物品的存在,和屋子不怎么搭配,怎么看,怎么觉得它存在着是那样的别扭。 沈银冰目光那个射灯,继续向四周看。 屋子很大,足有一百多平米左右,但除了沈银冰躺着的窗,和那幅画,石桌石凳和花架之外,就再也没什么东西了,地上也是黑的一尘不染,显得屋子里更加空荡荡。 黑色,有时候比白色更能代表着干净。 这所奇怪的房子既没有窗户,也没有门,四四方方的,除了沈银冰自己的呼吸、心跳声之外,就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沈银冰觉得自己还在梦中,要不然就是死了。 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会有这些东西? “咳,咳!” 沈银冰轻咳了几声,慢慢的翻身坐了起来,这才发现自己所躺的窗,竟然和墙壁、石桌、花架、地面一样,都是一种漆黑的材质制成的,触手温凉,但却偏偏带有一丝暖意。 “这是什么材质?好像,好像和妈妈留给我的那幅手镯材质差不多。” 沈银冰有一副墨玉雕刻而成的手镯,苏北山活着时告诉她,那是她母亲沈若萱留给她的遗物,始终让她舍不得戴,后来因为搬家就把那幅手镯存在了银行中。 以往她思念母亲了,就会拿出墨玉手镯来把玩,所以对这种玉石很熟悉。 白玉就叫汉白玉,黑色的玉就叫墨玉,颜色红的就叫红玉,黄的就叫黄玉,不黄不红不黑不白还发青的――就是石头。 在沈银冰看来,玉石的材质就是这样区分的。 沈银冰依旧穿着她那身衣服,只是黑色斯袜破了几个洞,鞋子也不见了。 “我这是在哪儿?” “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 “还是在做梦?” “如果是做梦或者活着,为什么掐自己一下会疼?” 沈银冰打量着四四方方的屋子,希望能听到一丝除自己之外的声音,或者找到门,哪怕是一个洞也行。 只是她什么都没找到,仿佛这间百十个平米的四方屋子,就是她的全部世界。 她要想离开这儿,除非上天,去找那些鱼。 想到那些鱼,沈银冰抬起了头愣愣望着上面――那些鱼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一些夹杂着细细沙粒的水,在上方缓缓的流动。 “我肯定是在做梦。” 看的眼睛都疼了,也没再看到一条鱼那样,沈银冰重新躺了下来,闭上了眼。 她希望自己一觉醒来后,能摆脱这种压抑的环境。 任谁独自处在这种无声无息的黑色世界中,时间太长了也会发疯的。 她很想睡着,并逼着自己什么也不去想,但闭上眼睛很久了,却没有丝毫的困意,反而能感觉到自己被好几双眼睛看着。 那几双眼睛就藏在不知道有多远的黑暗中,沈银冰看不到它们,却能明显察觉出它们在看着自己,目不转睛的看。 被人偷看的赶紧的确不咋样,于是沈银冰重新睁眼坐了起来。 说来也奇怪,只要她一睁开眼,就再也感觉不到那些眼睛了。 她所躺的窗,其实叫做塌才合适,就比地面高出十几厘米。 沈银冰把右脚慢慢探下了地面,感觉到很踏实的厚重感觉后,才缓缓的站了起来,一步一步走到那幅奇怪的画像前,抬手在旁边的墙壁上莫了下。 手感,和她的墨玉镯子完全一样的,冰凉中带有一丝唯有用心才能感受到的软。 抬手敲了敲,回音很沉闷,这表示着很厚。 很厚的墨玉墙,很大的墨玉地,粗糙但厚重的石桌石凳,还有那个花架,这些东西要是雕刻成手镯的话,能雕刻多少副? 苏北山活着时,就曾经告诉沈银冰,说她母亲给她留下的那副手镯,是世上罕见墨玉制成的,要是放在苏黎世这种大型拍卖场参与竞拍,最少也得价值上百万美金。 一副手镯都能价值上百万美金,那么这个全部由相同制材制成的屋子呢? 价值几何? 别看沈银冰现在是超级亿万小富婆了,可她还真不敢想象,如果这座屋子是和手镯同样的墨玉,能卖多少钱。 有钱人就这样,无论身处任何环境下,看到值钱的东西后,就会产生惯性思维,开始考虑所见物体的价值,并幻想能够带走啊,利用啥的,沈银冰也是这样。 围着屋子缓缓走动了一圈,最后来到花架前,她抬头看向射灯,才发现射灯的后面,有个若隐若现的小红点。 监控头! 怪不得只要她一躺下闭上眼,就会有种被偷看的感觉,原来是这个监控头的缘故。 沈银冰微微皱眉,抬头看着那个红点,一动不动的愣了半晌,忽然猛地想到了所经历的那些。 她醒来之前所遭遇的一切,在脑子里就像电影倒带那样,从最近飞向远处:她从树上跌落,身上缠满了黑色王蛇,她愤怒的吼叫着,哀求着高飞不要走,不要抛下她一个人,高飞却头也不回的隐入了黑暗,几个僵尸一样的东西出现,高飞在持剑拼命斩杀那些王蛇…… 呆呆望着射灯下的监控头,沈银冰回想到了所发生的一切:她出现在这个奇怪的屋子里之前,是应邀来和杀破狼其他两大部门的人见面,并协商以后能不能继续保持以前的精诚合作。 整合杀破狼三部,这绝对是沈银冰近期最大的梦想,所以她在收到一封神秘的邀请函时,并没有太多的犹豫就带着高飞欣然前来赴约了。 只带着高飞一个人,就能走遍天下――这是深刻在沈银冰骨子里的一种想法,她从没有怀疑过,觉得就算是天塌下来,高飞也该有撑住的本事。 但实际上呢? 就在沈银冰最需要那个家伙时,他却头也不回的跑路了。 然后,她就从树上跌下来,跌在了满是黑色王蛇,和几个僵尸之间。 再然后,她的心就死了,眼睛睁的大大的,却什么也感觉不到,直到她从这间奇怪的黑房子里醒来。 沈银冰终于彻底清醒了过来:当前她不是在做梦,更没有死,她还活着,只是在心死人昏迷后被人放在了这间黑房子里,那些人正通过监控头再监视她的一举一动。 如果是放在以前,要是处于当前这种环境下,沈银冰肯定会吓得要死。 但现在她不在意,因为她的心在高飞独自逃生后就已经死了,她还活着,就是因为她还能像正常人那样呼吸,有活人的所有身体功能罢了,唯独没有恐惧。 沈银冰抬起,在花架上砰砰的拍了几下,张嘴喊道:“有人吗?” 她喊出这句话后,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是那样的嘶哑,就像大风吹过被撕开的帆布,甚至还带着铁锨滑过路面的擦擦声,很难听,吓了她自己一跳。 她赶紧咽了口吐沫,轻咳了一声才再次喊道:“有人吗――我知道你们藏在暗中在偷看我。出来,你们给我出来!” 回音在屋子里四处迅速回荡,冲击着她的耳膜。 不过除了她的喊叫声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动静了:“你们到底是谁,为什么不出来见我!” 第1255章 画地为牢,七仙迎客! 沈银冰终于从被高飞所抛弃的心死中清醒了过来,回想到她出现在这所黑房子里,就是为了赴约。 七杀,和破军两个部门的邀请。 结果却在黄河岸边没有看到人,只看到了数不清的黑色王蛇,和几个僵尸,然后醒来后就在这儿了。 现在她基本可以确定,燕魔姬因为杀了苏北山,担心总有一天会被她所报复,所以背叛了她,投靠了那两个部门,并安排了在河边的那一切。 这样推算下去的话,她出现在黑房子里,也肯定和那俩部门有关。 杀破狼,自古以来就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是盟友。 盟友是不会自相残杀的,在当前更需要团结的时侯,沈银冰很清楚这个道理,想通了这些后更加镇定了,接连喊了几声没有收到回应后,冲监控头愣愣一笑,嘎声说道:“装神弄鬼,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吗?” “鬼鬼祟祟的,终究难成大器,合作不合作的也没什么区别。” 沈银冰转身,走向黑塌:“我先休息会。我希望等我睡醒后,能离开这个鬼地方。” 没有动静,不管她说什么,都没有任何的动静,仿佛整个世界就是这座黑房子,只剩下了她一个人,最终只能孤老的死去。 沈银冰走向榻前时,无意中扫了眼那幅画,呆愣一下明白了过来:画地为牢。 她终于知道这幅丝帛上画的什么了,是画地为牢。 相传纣当权时,有个打柴的樵夫叫武吉,一天他到西岐城来卖柴,在南门正赶上文王车驾路过。由于市井道窄,将柴担换肩时不知塌了一头,翻转扁担时把守门的军士王相耳门上打了一下,当即就打死了,被拿住来见文王。 文王说:“武吉既打死王相,理当抵命。” 于是就在地上画了个圈圈当做牢房,又竖了根木头做狱吏,将武吉关了起来,然后就走了,直等到以后处斩。 不过后来武吉并没有处斩,而是在圈圈里呆了三天后,又被放走了,理由时他家有老母需要侍奉,只等老母过世后再给军士偿命。 再后来,武吉被姜子牙收为了徒弟,一起跟随武王伐纣,最终建立了西周。 这就是画地为牢的最早记载,赞扬古人特别诚信,这要是放在现代,别说是画地为牢了,就是钢筋混凝土的牢房,也总有人希望越狱,怪不得那些酸文人总是崇尚古代贤王大治天下时的浩然正气。 看着这幅画,沈银冰不屑的笑了笑,因为她觉得她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副画挂在这儿了:别人希望她能安心在这儿坐牢。 去酒吧买醉,和帅哥聊天,约上三五闺蜜去逛街等等,这些都是女孩子的最爱,没听谁说过有喜欢坐牢的,沈银冰也不喜欢,所以她觉得那些人很幼稚。 索然无趣的耸耸肩,沈银冰把视线从画像上挪开正要去榻上好好睡一觉时,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塌尾方向的墙壁上,竟然出现了一道门。 站在这儿,也能看到门外是一条通道。 和这所黑房子一样,通道也是黑色的,就像居民住宅的走廊那样高宽,又光芒从外面洒了进来,看来通道上方也有射灯之类的照明。 灯光下,有一个长长的人影铺在地下,一动不动,这是被射灯映照在地上的,那个人应该是站在射灯前面。 “谁在那边,进来吧。” 沈银冰站在画像前,冲门口喊了一句。 门口地上的影子给了她一个错觉,只要她一走到门口,就会有个人跳出来吓她一跳,就像小朋友常玩的游戏那样。 现在沈银冰没兴趣玩游戏,也觉得那个藏在门外的人太弱智了:就算你要藏,那么你也别站在灯光前面呀,你的倒影已经把你的位置暴露了。 那个人走了进来,是个身穿黑色长袍,脸上戴着面具的女人――这是沈银冰自己想象的,实际上并没有人走进来,那条铺在地上的人影依旧一动不动。 沈银冰眉头皱了下,既然别人不肯进来,那么她只能走过去了。 她缓步走到了门口,向外看去――外面,果然是一条通道,就像居民区的走廊那样宽高,很长,差不多得有一百米的样子。 长长的巷道全是黑色的墨玉堆彻而成,除了上方,上方和这所黑屋子一样,都是缓缓流动的水。 现在沈银冰已经看清楚了,上方之所以有水,有鱼儿在游,这只是因为这所黑房子是建在水下,就像海底隧道那样,上面只是蓬着玻璃罢了,没什么稀奇的。 长长的通道内,有七盏灯,都在通道上方,所有的射灯都朝向黑房子门口方向,只是这些射灯忽左忽右,不是一条线,很曲里拐弯的,其间间隔的距离也长短不一。 黑色的巷道内,有七盏射灯,散发出柔和光芒的射灯很醒目,尤其是它们排列的方位,很像――很像天上的星座,北斗七星。 从小学习成绩特别棒的沈银冰,小学时就经常去少年宫,对天文学很感兴趣,总是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乘坐宇宙飞船前往那些遥远的星星上,所以她对天上的星座很熟悉,只看了片刻,就看出这七盏射灯的排列,是按照北斗七星方位来安装的。 北斗七星是个勺子样式,通道上方的这七盏射灯就是这样排列的,勺子头在远处走廊中,勺子尾就在门口,每一盏射灯下,都站着一个人。 女人。 身穿金色长袍的女人,衣饰穿着都是仿照古人的样子,她们没有戴面具,脸上只戴着谦卑、恭敬的笑容,所有人都微微躬身,双手放在腰间,微微屈着身子对着房门口这边。 这个动作,应该是古代女人会客时的礼节:万福。 七个女人都很漂亮,妆扮精致,穿着得体,就像豪门大家中的少奶奶,只是一个个的脸色金黄,哪怕笑的再谦恭,却没有一丝丝的生气,尽管她们的眼睛是睁开着,没有一点点焦距,只是单纯的站在那儿,对着房门万福。 “你们――是谁?” 走到门口的沈银冰,看到这些女人后,心底没来由的腾起一股子寒意。 没有哪一个女人回答,也没有谁动弹一下,她们就像木偶那样,微微蹲站在那儿,对沈银冰万福。 “你们……到底是谁?” 沈银冰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声音开始有些发颤,向前走了两步,抬起手慢慢蹭向了那个女人的鼻下,稍稍呆了片刻,就触电般的缩了回来,额头冷汗噌的一声就冒了出来。 女人。 死人! 这个女人,或者说这七个女人,竟然都是些浑身僵冷没有一点生气的死人! 她们在死后之所以脸上还带着笑,那是因为有人用钢针固定了她们脸颊上的肌肉,她们能够站在这儿不倒,保持着万福的动作,那是因为她们身上都被长长的钢钉固定住了,就像标本那样! 距离近了,沈银冰在缩回手的瞬间,才发现女人嘴角两侧、眉梢附近,都有钢针的尾部存在,只是钢针也被染成金色,不仔细看不出来罢了。 七个死了的女人,很漂亮,很有气质的女人,穿着仙子般的盛装,对着房门保持着万福的姿势,站在排成北斗七星的射灯下――这该是多么诡异的一幕? 因为这七个女人的存在,长长的通道中飘荡着一种无言的死寂,整个世界包括时间,都在瞬间凝固,变成无言的死寂。 唯有沈银冰的脑子里在轰轰作响,一片空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银冰神智才慢慢恢复了正常,惊讶的发现自己在面对七具特别诡异的盛装女尸时,竟然没有被吓瘫在地上,仍然站在门口,保持着张大嘴巴的动作。 七仙迎客。 忽然间,这个词天外来客般的出现在了沈银冰的脑海中。 沈银冰知道‘七仙迎客’这个词,是高飞告诉她的。 高飞曾经说过,七仙迎客是某个邪教迎接客人的礼仪,最尊敬的迎客礼仪,对迎客的七个女人都有着相当严格的要求,七个女人不但个个要长的漂亮,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七个女人必须共同侍奉过一个男人! 七仙女中为首的女人,叫花魁,必须是七个人中最漂亮的,就像站在门口的这个女人,就算沈银冰用再挑剔的目光来看,也觉得她相貌丝毫不输给那些影视明星。 高飞还曾经说过,他无意中认识的解红颜,就被某个邪恶的组织选中当做了花魁――也正是解红颜的原因,那些邪教为凑够七仙迎客中的七仙女,先后挟持了颜红、秦城城俩人。 不过这两个女人都被高飞救了出来,后来颜红永远长眠在了岭南那片土地上,秦城城从京华回来后就不再出现,从那之后,那个邪教就不再打高飞身边女人的主意,也让沈银冰忘记了这个所谓的七仙迎客。 现在,七仙迎客忽然出现了,在这所诡异的黑房子外,在她昏迷后。 “七个漂亮的女人在被选中成为七仙女后,就会被杀死,然后被用特殊手段制成标本,很久都不会腐烂。” 高飞曾经说起过的话,就像惊雷那样,轰隆隆的从沈银冰脑海中掠过,使她重新陷入了茫然的惊骇中。 她现在害怕,不是因为这七个已经死去的女人,更不是因为看到了传说中的七仙迎客,而是因为高飞曾经告诉她那句话:七仙迎客,是某个邪教组织,用来迎接最尊贵客人的礼仪! 而现在,沈银冰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七仙女迎接的客人是谁了。 她。 某邪教组织祸害人命、违反天合制成的迎客七仙女,迎接的竟然是她,沈银冰! “原来,我才是被七仙迎接的那个贵客?” 沈银冰呆望着眼前这七个笑的很谦恭,很诡异的女人,脑子里一片晕眩,赶紧抬手扶住了墨玉墙壁,忽然好想哭。 第1256章 传说,又听传说! 以前听高飞说起过七仙迎客的由来,原来是那样邪恶,血腥后,沈银冰就会感到无比的痛恶,尤其是那些人竟然把红姐当做高飞的女人绑走后。 那时候,她不但对某个邪教组织深恶痛绝,还对被七仙女迎接的所谓贵客相当反感:这得多么没有人性的贵客啊,才能被人用这种邪恶的方式来迎接。 只是她宁可一头碰死也没想到的是,她沈银冰原来就是某个邪教,用这种邪恶方式来迎接的贵客。 我竟然是七仙迎接的贵客? 那些人为了迎接我,向我表达他们的尊敬之情,就残忍的杀害掉了七个女人,制成了金色标本,竖在这儿迎接我的到来? 我到底有什么尊贵的地方,才能让他们用这种邪恶的方式来迎接? 为什么,贵客会是我? 泪水从沈银冰脸颊上扑簌簌的砸落,好像那个被制成标本的漂亮女人那样,动也不动站了好久,才听到了一声幽幽的叹息声,从巷道深处传来。 是个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很苍老的样子:“唉,贵客难道不喜欢我们迎接的方式吗?您可知道,七百年来,我们只用这种礼仪迎接了蒙元帝国的明宗皇帝,您是继他之后第二个受到七仙迎客的贵宾,该当荣幸才对,为什么要哭泣呢?” 明宗,就是元朝倒数第二个皇帝,他的继承人就是元顺帝,元帝国的最后一位皇帝。 明宗被指定为皇帝接班人后,在去大都继位的路上,却忽然死了,享年二十九岁,至今他的死都是一个谜,因为他的忽然驾崩,成千上万的人被牵连砍头。 蒙元历史,向来都不是为国人所喜欢的历史,甚至不如清朝(其实清朝之所以出名,并不是康乾盛世,而是因为他的宫斗戏),不过学习成绩很不错的沈银冰,当年学历史时,却对元朝历史很感兴趣,所以她知道这位明宗。 “我真的该感到荣幸吗?” 沈银冰抬手擦了擦泪水,深吸了一口气说:“你跟我提到元朝皇帝明宗,是不是想告诉我,他的死亡之谜,和你们有着不得不说的关系?” 苍老的女人声音,在沉默片刻后才回答:“我们的祖先帮助铁木真创建了浩瀚的蒙古帝国,可结果却落得个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被蒙古武士几乎追杀殆尽,万千中坚子弟仅存数十人,远避喜马拉雅山,受尽了酷寒和折磨,依靠上天眷顾,历经几近百年后才总算恢复了一点元气,自然要找仇人索债了。铁木真、忽必烈等人命好死的久了,可他们负下的债却不能就此消散,只能报复在他们的子孙后代身上。” “在明宗前往大都继承皇位的路上,成功暗杀他,籍此引起天下大乱,光复我祖先复国宏愿,这也是人之常情的。” 女人继续说道:“当年,我们的祖先就是七仙迎客的大礼,迎接那位短命的君王前往喜马拉雅山的……可以说,他死的很有尊严,这也是我们能拿出来的最大尊严了。” 沈银冰缓缓走进通道,说道:“你们看来就是安归教的余孽,杀破狼三部的人了。你们的祖先协助蒙古人乱我花花中原世界,事了却遭清洗,这本身就是对你们企图在乱世中光复楼兰的最大惩罚,每一个汉人都不会可怜你们,就像没有谁在意蒙古皇帝在继位路上被你们暗杀。但我不明白的是,你们和蒙古人的恩怨,为什么要和我有所牵扯?不惜用这种邪恶的礼仪来迎接我的到来。” 沈银冰说完这番话时,已经走到了巷道的尽头。 她边走,边在心中默数着,每走一步基本就是一米,总共走了九十九步。 ‘九’这个数字,是汉文化中单数最大的一个数字,古代君王都喜欢拿‘九’来和强加在身上,以代表自己是最大的,比方九五之尊,紫禁城的房间总共是九千九百九十九间等等。 这条由墨玉堆砌而成的巷道,竟然也是九十九步,看来这地方也和某位古代君王有所关系。 巷道尽头,就是黑色的石壁,沈银冰抬手在上面推了下,纹丝不动,看起来就是一堵墙。 那个女人苍老的声音,却从她背后响起:“沈银冰,哦,错了,现在该称呼你为沈狼主了。沈狼主,其实你刚才说错了。” 沈银冰转身,看着那七个女人的背影问道:“我哪儿说错了?” “你不是汉人。” 苍凉的女人声音回答。 “我不是汉人?” 沈银冰刚要再说什么,那个女人的声音却抢先说道:“是的,你不是汉人,最起码你不是纯正的汉人。那是因为你母亲不是汉人,你父亲苏北山的远祖,也不是汉人,而是鲜卑人。” “胡说,我爸怎么就不是汉人了?” 沈银冰反驳道。 女人好像冷笑了一声:“我没必要和沈狼主在你父亲是哪个民族这个问题上辩论,你只需知道我们在注意到你时,已经彻查了你父亲的祖宗十八代,才得出了这个结论。至于你母亲沈若萱是不是汉人,相信你比我更清楚吧?” 沈银冰不服气的问道:“就算我爸不是汉人,我妈妈也不是,那你们和我有什么关系?就因为我爸曾经是安归教中的人吗?还是因为我意外成为了贪狼的狼主?” “都不是。” 女人回答说:“而是因为你的血脉。” “我的血脉” 沈银冰愣了下,用不确定的语气问道:“因为、因为我是修罗的后人?” “是,就是因为你是修罗的后人。” 女人加重了语气:“如果不是因为这一点,我们也不会用这么隆重的礼仪来迎接你。” 沈银冰没有吭声,凝神细听女人解释:“沈狼主,现在相信你应该知道安归教是谁创建的,又是为什么创建的了吧?听我给你说。” 沈银冰缓缓盘腿坐在了地上:“我在听。” 传说,世间有轮回六道,六道之外还有魔道,不过因为魔道中人嗜杀成性,所以三皇五帝就派遣一个青牛把那些魔头都关押在了地狱中,任由他们自相残杀。 很多大魔头就这样自相残杀至死了,一个叫奎莫拉的魔头最终成为了最强壮的,并逃出了地狱,创建了自己的族群。 这个族群的后人,后来创建了自己的国度,那就是楼兰。 楼兰被汉武大帝灭亡后,魔道后人凌玉公主这才创建了安归教,旨在搅乱花花中原世界,重建楼兰。 所以安归教的那些先祖们,自认为魔道后人,信奉奎莫拉。 奎莫拉后人经过上千年的不懈努力后,最终成就了横扫天下的蒙古帝国,也应合了奎莫拉造型是个蒙古骑士的超前造型。 可算得上是奎莫拉后人的蒙古皇帝,最终却对昔日的同袍举起了屠刀――因为他们从中看到了安归教强大的能量,黄金汗国的子孙要想永霸天下,必须得把这些人赶尽杀绝,绝不能养虎为患! 于是,盛大一千多年的安归教末落了,侥幸逃掉的小猫三两只,最后被蒙古武士追杀到了喜马拉雅山上,这才成就了脱胎于安归教的杀破狼三部。 当时逃走的安归教余孽中,还有一个德高望重的大长老。 据说那位大长老在临死之前,终于悟透了天下大道,能够看到数百年后。 大长老临死前说,当前蒙古人气候已成,得有坐天下百年的运数,但百年后就被汉人重新赶出中原,从此后一蹶不振,这都是因为他们得天下后残杀功臣的报应。 不过,因为蒙古人的杀戮,安归教元气也损失殆尽,要想重新变得强大起来,需要数百年的休养生息。 而要想重铸蒙古人横扫天下时的强盛,必须得有一个特殊的领导人…… 听到这儿时,沈银冰忽然咯咯笑了起来:“咯咯,我知道了,大长老临死前所说的特殊领导人,必须具备魔道和修罗道两道的血脉,对不对?” 女人并没有因为沈银冰的笑声中全是讥讽,就有所生气,而是回答说:“是的,当年看破往后数百年的大长老,临死前就是这样说的。后人把他的这些话,都刻在了石头上,希望能找到这个特殊的人。他们找了将近七百年,最终却满怀遗憾的死去。” “现在你不用遗憾了,因为我已经出现了。” 沈银冰的讥笑声,变成了冷笑:“只是我不明白,如果安归教真是魔道中人,为什么会和修罗道扯上关系?” “因为魔道和修罗道,都是一个祖先,那就是奎莫拉。” 女人淡淡的回答:“在很久很久之前,奎莫拉入世后创建了东胡族群,后来逐渐割裂为了乌恒,和柔然等,最后又出现了鲜卑族,和室苇人,就是蒙古人的祖先。而西域古代三十六国中,也有东胡人的后裔,其中一个就是月氏族,创建了盛世五百年之久的楼兰。” 楼兰建国后,为维护在西域地区的统治,君王采取了联姻的方式来巩固自己的地位,联姻的对象中有当地的莫邪家族,并生下了一个叫莫邪宁荣的女儿。 按照现代基因学来说就是,两个不同种族基因的人所生的孩子,就会成为混血儿――月式族和莫邪家族所生的孩子,就拥有了特殊的修罗体质。 后来凌玉公主殒命中原,但莫邪宁荣,和她的后人,却在地下重建了地下楼兰。 塔克拉玛干沙漠下面有个世外桃源这事,沈银冰早就听高飞说起过了,并深信不疑,只是纳闷这个女人为什么也知道:“咦,原来你们也早就知道地下楼兰了?” 女人淡淡的回答:“我们早就知道,但只局限于安归教的最高层几个人。” 沈银冰又问:“既然楼兰已经被莫邪家族重建了,那你们为什么不回去?难道你们嫌弃那地方太小了,要创建大楼兰?” 第1257章 他没有抛弃你! 按照沈银冰的理解,既然楼兰王最后一任国君的女儿莫邪宁荣,在地下重建了楼兰,那么凌玉公主的后人,就该回去那儿好好过日子才对。 有必要在外面流浪吗? 那个女人却冷笑一声,反问道:“如果你是创建一个国家的君王,你希望有个比你还要强大的亲人在你身边吗?而且,他们还是楼兰的正统后人,可你在名义上却属于别的家族?” 沈银冰想了想,摇头说:“不会,因为在古代那个特别注重名份关系的社会,小妾生的孩子,都得给交给正妻来抚养的。” “是的,就是这个道理了。” 那个女人的声音中带有了哀伤:“莫邪宁荣虽然也是楼兰王的女儿,却不是嫡系。如果她在创建地下楼兰后,迎回凌玉公主后人,那么她该不该让出王座?” “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不愿意。” 沈银冰实话实说:“因为地下楼兰是我耗费心血创建的,凭什么因为一个名义上的嫡系,就把王座让出去――但,凌玉公主的后人甘心吗?” “自然不甘心。” 女人回答说:“为了重新夺回楼兰大权,列代安归王都付出过聚大的努力,甚至自己的生命。可惜,没有一任安归王成功。因为当初凌玉公主和莫邪宁荣在祁连山跟女萨满学艺时,因为她太聪明,所以博学多才。而莫邪宁荣因为悟性较低,所以才精研武学一道。” 沈银冰很清楚,其实本领这玩意都是贵在精,而不是在多。 凌玉公主的后人要想夺取地下楼兰,自然不是动动嘴皮子就能办到的,得动武。 可因为受她当初学艺时的局限,她的后人在武学一道上远远不是莫邪家族后人的对手,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每次都大败而归,甚至还得把命赔上。 为了防御凌玉公主后人来夺,地下楼兰列代楼兰王,不断完善机关,彻底把敌人拒之门外。 后来,因为蒙古人的杀戮,安归教遭受了从没有过的损失,实力大减,被迫藏在大山上,慢慢的蓄养生机,创建了杀破狼三部。 三部中最被人敬重的大长老,在临死前才悟透了什么,给后人留下遗言:要想完成祖宗的伟业,必须得有修罗参与,要不然就算再次创建第二个蒙古帝国,安归教也会再次遭受重创。 后人问这是为什么? 大长老回答说,因为楼兰在亡国后,重新创建它的就是修罗道,莫邪家族的人。 为了确保再次创国后,安归教不遭受蒙古人那样的重创,这个人选最好是魔道和修罗道所生的孩子。 也就是说,这个未来的领袖得具备魔道和修罗道的两种血脉。 讲到这儿时,女人的声音越发的沙哑了起来:“在大长老仙逝后的近七百年中,我们的祖先始终渴望促成魔道和修罗道之间的婚姻,为我们生出首领。但可惜的是,这数百年来,莫邪家族的人从没有露面,他们龟缩在地下当他们的土皇帝――我们,等了接近七百年,十一个甲子之多。” 女人说到这儿后,就不再说话了,好像远去了。 实际上,她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甚至沈银冰都没有看出她的声音从哪儿传来。 但沈银冰却知道她就在身边,沉默了片刻后呵呵一笑:“现在,你们终于找到你们寻找七百年的人选了,那就是我。” “是的,就是你。” 女人说道:“最先看出你是个修罗的人,是安归教的西宫宫主老实和尚。不过那时候他没有向外泄露这个秘密,因为那时候安归教已经四分五裂,安归王和三大宫主之间,在不断的为得到全套《安归经》而自相残杀。” 那时候,老实和尚站在他自己的立场上,没有向外泄露看到修罗的消息,固然是因为不想沈银冰成为杀破狼三部传说中的未来领袖,却也不想让她嫁给高家,所以才告诉了方小艇,破坏了她和高飞的好事。 因为她一旦嫁给高飞,身边就有了个很牛差的男朋友,日后再想做点什么就难了。 直到到了后来,沈银冰是修罗,而且还是魔道苏北山,和修罗沈若萱所生的孩子这个消息,终于被杀破狼三部得知。 他们顿时兴奋若狂,开始筹措奉她为首领的计划,其中之一就是要准备盛大的欢迎仪式,七仙迎客。 不过因为高飞的强悍,原计划让解红颜、颜红秦城城等人组成迎客七仙女的计划失败了,他们只能重新订花魁,寻找合适的六个女人。 等迎客七仙女制成完毕后,马上就给已经成为贪狼狼主的沈银冰发下了邀请函,请她来黄河岸边。 沈银冰坐在地上,双手抱膝的倾听女人说话,等传来喝水的声音后,才问道:“你们的意思,是要奉我为杀破狼三部的大首领?” 女人喝水后,声音又清朗了许多:“错,确切的说是奉你为新的安归王。” “奉我为新的安归王?” 沈银冰眼珠一转,咯咯笑道:“就因为莫邪宁荣成功创建了地下楼兰,就因为大长老在七百年前的那个预言,所以你们就甘心听我调遣?” 整合杀破狼三部,成为新的安归王,这本来就是沈银冰的野心,就算用脚丫子来想,也知道要想实现这个目标会有多难。 她可以意外夺取贪狼狼主之位,但破军的军师,七杀的杀神,又岂是好相与的? 她这个才做了没多久的狼主,现在就算是死也不想放弃手中的权力,更何况是军师和杀神? 仅仅凭借大长老的一个临死预言,就想让军师和杀神让出手中权力,来听从她这个‘混血儿’来调遣,那无异于痴人说梦,毕竟当前世界可是科技高度发达的,就算有些事情无法解释清楚,但预言这玩意没谁会信。 就像曾经在世界上被渲染的沸沸扬扬的2012世界末日,那可是经过科学‘严谨’推断的,最终不也是一场笑话? 隐藏在不知某处的女人,回答说:“对于这点你大可不必怀疑,因为迎客七仙就是七杀和破军制成的。如果我们不信这个预言的话,又何必搞这么大的排场?” 沈银冰叹了口气,拿手指在墨玉地上来回画着圈圈:“唉,你想不想听我说实话?” “你说。今天我们都是有什么,就说什么,绝不会有丁点隐瞒。” 女人回答的很干脆。 “好。” 沈银冰抬起头,看着那七个女人标本,淡淡的说:“也许你们真相信大长老那个所谓的预言,也想奉我为新的安归王。可我有种预感,我这个未来的大首领,最多算是你们应付大长老预言的一个傀儡。” 不等女人说什么,沈银冰继续说:“你们搞出迎客七仙,口口声声说是信奉我为大首领,其实只是在敷衍大长老的预言罢了。那是因为你们也不敢不全信,反正杀害七个无辜女人,喊我一声大首领也不是多难的事儿。” 女人没有说话。 沈银冰却能感受到她在用心的听,甚至能想象到她眼里的惊讶。 于是她就得意了起来,语气更加轻快了:“说白了,我不但是一傀儡,还是一替罪羊。如果我的出现,真成就了你们,你们就会让我死在喜悦中。如果失败了呢,我就是罪魁祸首,被国家追杀,不死不休,而你们仍然可以躲在暗中飘飘然的过日子。” 冷笑一声,沈银冰说:“你们打的好主意啊,以为我沈银冰是傻瓜吗?” 女人还是没有说话,就像走了那样。 沈银冰等了会,才问:“怎么,是不是被我说中心事了,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女人这才说话,很缓慢:“沈狼主,我不想辩驳你所说的这些。我只是明白,就算我们不推荐你为大首领,可你当前的现状,是不是也在朝这个目标奋进?从你勇敢的曝光自己是贪狼狼主后,除了让你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你已经没有退路了。包括你威逼高飞离婚,乖乖的呆在你身边。他,可能是你唯一希冀的退路了,因为你觉得他能保护你。我说的对不对?” “你这样回答,就是承认我说对了。” “任何人想得到超值的东西,都得冒险的,关键是你干,还是不干。” “我很想说不干,因为我更希望自己是个平凡人。” 沈银冰沉默了很久,才说:“好。如果这算是你们今晚请我来的真正目的,那你们实现了。至于接下来该怎么做,我想你们应该有详细的计划了吧?” “那是自然,你现在就能看到我们的相信计划了。” 女人的声音刚落下,沈银冰倚着的墙壁就颤动了起来。 她本能的迅速站起身,然后就看到墨玉墙壁上出现了一扇门。 门里面,又是一间屋子。 这间屋子却不是墨玉堆砌的,而是青石,装修的也很现代化,沙发空调的啥都有,沙发前的案几上,放着一个优盘。 女人的声音,又从屋子里传来:“所有的计划,都在这个优盘里。” 沈银冰缓缓走进了这间屋子里,刚走进来,身后的墙壁就慢慢合上了。 拿起优盘后,感觉很累的沈银冰坐在了舒适的沙发上,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后放进了口袋中:“哦,对了。我得更正你刚才的一句话。” 女人问道:“什么话?” 沈银冰盯着案几,淡淡的说:“以前,我的确把高飞当做了我最后的退路。但现不这样认为了,因为在我遇到危险时,他抛弃了我。” 女人的声音忽然提高了,也变得尖锐了些,好像还有点愤怒:“错!他没有抛弃你!” 沈银冰抬起头:“在我最需要他时,他丢下了我,用最快的速度。” 女人嘿嘿冷笑:“沈银冰,现在我才体会到高飞驱走燕魔姬赶回来救你时,为什么要骂你是蠢女人的心情了。” 第1258章 我感觉我应该认识你! 亲眼看到高飞不顾自己,用最快的速度独自逃离险境后,沈银冰从树上跌落下来时的那一刻,才猛地明白了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原来,她要的是高飞。 她到现在所做出的所有疯狂事儿,都是因为她不能没有高飞。 高飞一旦真离她远去,那么无论她活着,还是死了,都已经算死了。 尽管她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事实上就这个感觉,很深刻。 刚才,沈银冰在看穿破军和七杀奉她为大首领的真面目后,仍然答应和对方合作,那就是因为她的心已经死了,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在意。 她此时更正女人话语中的错误,就是因为她心里很苦,苦的她受不了,必须得找个人倾诉出来。 但那个女人的回答,却让她蓦然呆住:“沈银冰,现在我才体会到高飞驱走燕魔姬赶回来救你时,为什么要骂你是蠢女人的心情了。” “什么?” 沈银冰心跳忽然加剧,嘎声问道:“你说什么?高、高飞那时候抛开我独自离去,是为了……他、他又回去找我了?” 依着沈银冰的聪明,在受到女人的提醒后,不难想到高飞为什么忽然离开。 在那种顾此失彼的情况下,他只能这样做,唯有赶走燕魔姬,才能解除那些黑色王蛇,和僵尸的威胁,救沈银冰离开。 可惜的是,沈银冰在大骇之下,竟然没有想到这一点,这才心如死灰。 女人冷冷的声音响起:“你虽然蠢了点,但我却不得不羡慕你的确走了狗屎运,那就是牢牢抓主了高飞的心。他在赶走燕魔姬后,就用最快的速度返回了――让我们惊讶的是,他为了尽快的救你,竟然爆发出了相当可怕的威力,我们的‘金刚’都挡不住他一剑。” 女人叹了口气,竟然带有了酸溜溜的味道:“唉,如果不是通过你确定他就是真正的高飞,在他杀掉金刚时,我们甚至都怀疑他又是安归王回来了。那一剑,是那样的惊世绝艳。” 女人说了些什么,沈银冰好像没有听到,因为她的心在跳跃,眼神也陡然亮的吓人,喃喃的说:“原来他没有抛弃我,是我错怪了他。” 希望让沈银冰整个人,重新充满了生机,深吸了一口气时,竟然让屋子看起来好像亮了好几分,忽而咯的一声笑,望着东南角悠悠问道:“我有种感觉,我该认识你,你也该认识高飞。而且,你好像也对他有想法。” “胡说!” 女人的声音更加尖锐了,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哼,我当然认识高飞,因为我们已经关注他很久了,对他有想法也是很正常的,优秀的男人总是会能让女人对他生出好感的。至于你说你认识我,那我来问你,我是谁?” “你是谁,我现在还不知道,不过早晚会知道的。” 沈银冰展开双臂,伸了个懒腰问道:“我来这儿多久了?” “没多久。” “没多久是多久?我怎么觉得好像好多天了?” “还不到一个晚上,天还没有亮。” “哦,原来才这么短的时间。” 沈银冰放下双臂,问道:“那,你们打算让我什么时候回去?” “随时都可以。” 女人回答。 “好,能随时离开,那我就放心了。” 沈银冰全身放松后,从沙发上站起来问:“我现在是你们的大首领了吧?” 女人回答的语气很肯定:“是。” 沈银冰用商量的口气说:“那我想杀一个人,行不行?” “不行。” 女人想都没有想,就一口拒绝。 沈银冰有些奇怪,问:“你知道我要杀谁?” “除了燕魔姬之外,还能有谁?” 女人淡淡的说:“她在你面前只是一个小人物,不管是杀苏北山,还是今晚驱使群蛇和僵尸,迫使高飞离开你,方便我们请你来这儿,这都是她奉命行事。如果我们答应你把她杀了,岂不是寒了属下的心?你担当北山集团总裁也好几年了,应该懂得该怎么对待能干的属下。” “嗯,你说的也很有道理。” 沈银冰不再提燕魔姬,打量着屋子问道:“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我现在哪儿?好像在水底的样子。不过不可能,据我所知黄河这边就根本没有水下隧道。” “你在哪儿并不重要。” 女人回答说:“重要的是,我们把你请到这儿来,就是请你在那方玉榻上待够两个时辰。” 沈银冰有些奇怪:“为什么是两个时辰?” 女人缓缓解释道:“因为普通人在上面待最多半小时,全身血液就会循环缓慢,心跳放缓,被冻得浑身打冷颤。唯有拥有极阴特殊体质的修罗,才能在睡在上面才能安之若素。事实证明,你的确是修罗,没有让我们失望。” “原来是这样?” 沈银冰呆愣了片刻,才喃喃问道:“如果我和高飞在、在一起,他会不会被我伤害?” “应该是这样的,正常人要想和你在一起,尤其是成为爱人关系,就会受到你的极阴体质伤害。” 女人顿了顿,才继续说:“最多半年工,他就会害冷,保持身体恒温的生理系统受损,继而全身疼痛,死时苦不堪言。最重要的是,会逐步丧失男性生理功能。不要怀疑,因为我们已经仔细研究过你父亲的尸体了,他的确不再是男人了。” 沈银冰的眼神慢慢黯淡了下来:“就没有办法能改变我这种特殊体质吗?” “有。” “什么办法!?” 沈银冰急急的问道。 “传说,在《安归经》内,隐藏着一篇非人所能想象的药方篇。” 女人的声音中,带有了浓浓的蛊惑意味:“只要能得到全套的《安归经》,从中找出专治你体质的药方,就能让你变成普通人。” 沈银冰再次急急的问:“你能肯定?” 女人呵呵一笑:“不能。” 不等沈银冰一愣后发怒,女人接着又说:“但这最起码是你最后的希望,假如你想永远和你所爱的男人在一起。” “是,这的确是最后的希望。” 沈银冰沉默了片刻,才说:“除了你之外,这儿还有其他人吗?” “有。” 女人倒是没有隐瞒:“他们就在我身边,只是我自己在和你说话――你可以称呼我为使者,以后专门和你交涉的使者。” “使者?呵呵,其实我更愿意面对面的交谈,而不是听你用变声器说出来的话,这样只能让我更加怀疑你就是我身边的熟人。算了,刚才就说过了,你到底是谁,我总会知道的,你暂时保留一点神秘也很好玩,不是吗?” 沈银冰说到这儿时,忽然觉得特别困乏,软软的坐在沙发上,微微闭着眼喃喃问道:“哦,对了,我醒来时的那座黑房子,是什么材质砌成的?我好像很熟悉的样子。” “这是黑玉的一种。” 女人的声音一下子空灵了起来,就像一只鸟那样,飞快的飞向远方,沈银冰在失去知觉前,好像隐隐听到了她最后一句话:“我们把这种黑玉,称为深银冰――” ―― 如果不是因为沈银冰的生死,担负着数百甚至上千条的人命,就算她当着自己的面被群蛇吞噬,陈果果也不会多看一眼。 她自己就是富有野心的女人,却特别讨厌别的有野心的女人,尤其这个女人还喜欢她喜欢的男人,并胁迫她喜欢的那个家伙呆在她身边。 所以,无论沈银冰有多么的可恶,陈果果也不敢轻易放弃救她。 可黄河岸边一望无际的防护林,和齐腰深的荒草,却是最好的藏人之所,就算陈果果本事再大,也无法在这种情况下找到她,只能在大提公路上扯着嗓子喊了一会后,再次冲了下去。 防护林还是那片防护林,地上的蛇尸,断成两半截的僵尸都在,却唯独没有沈银冰,她挥舞着金蛇怪剑,好像没头苍蝇那样,不停地喊着沈银冰的名字,顺着河岸向西搜寻。 西边的荒草,要比东边的更加茂盛一些。 人在这种环境下找人,习惯性的以为目标会躲在更茂盛的草丛中。 陈果果找啊,喊啊,也不知道找了多久,嗓子喊的都哑了,可除了被惊起的夜鸟,野兔,呜咽的喝水之外,连沈银冰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蠢女人,你到底去了哪儿?” 狠狠一剑砍在一棵树上后,陈果果迈着疲惫的步伐走上大提,坐在了路边向东边看去。 遥远的东边天际,已经泛起了鱼肚白,眼看天就要亮了,她已经不知不觉的在岸边搜索了一个晚上,就觉得从没有过的累。 在陈果果看来,她是这个世界上仅次于楼兰王存在的高手,要想代替他来保护沈银冰,那就跟游戏似的,没一点点的心理负担,甚至有几次戏耍那个蠢女人时,她还曾经产生过不纯洁的想法―― 可今晚的现实,狠狠打击了骄傲的陈果果,几条破蛇,几个死人,一个装神弄鬼的燕魔姬,就把她给耍的团团转,劫走了沈银冰。 沈银冰是死是活,陈果果真的不关心,她这样心急,那是因为她知道沈银冰假如消失24小时之后,华夏各地最繁华的公共场所,很可能就会发生大规模的爆炸事件。 说句实在话,陈果果不但不关心沈银冰的死活,甚至都不在意会有多少人丧生在爆炸中,她只是担心没有完成高飞的托付。 在她心中,高飞的托付比沈银冰、成千上万人的死活要重的多。 “么的,该怎么办?” 陈果果沮丧的再次挥舞了下金蛇怪剑,拿出了手机开始拨打高飞的电话。 事到如今,她只能先把这边的情况告诉高飞,让他在剩下的时间内,做好沈银冰再也回不来的准备。 手机那边的‘嘟’声只响了一下,高飞略带疲惫的声音就从那边传了过来:“怎么了?” 第1259章 一辆白色小轿车! 高飞去本巴那边救援小凯撒的事儿,陈果果知道,因为当初就是她把这个消息告诉高飞的。 有人要在本巴市对小凯撒不利,这个消息来自苏樱。 鬼才知道苏樱是从哪儿得到这个消息的,陈果果在付出一百万的代价后,从她哪儿买到了这个消息,随后又转告了高飞。 陈果果和高飞俩人都没以为苏樱会拿假消息来骗钱,而是都选择了相信并认真对待,毕竟苏樱不敢拿小凯撒的安全来骗钱的。 事实上苏樱也没有骗他们,因为高飞在白瓷的帮助下连夜赶赴机场的路上,就接到了老头的电话,证明这一百万花的也不冤。 高飞成功救下小凯撒的事,陈果果已经知道了,她也知道高飞很快就会赶回国内,只是不知道具体时间罢了。 现在沈银冰忽然被人绑走,陈果果无奈之下只好给他打电话,让他提前做好准备:万一沈银冰就此一命呜呼,相关部门必须在短时间内,做好应付突发事件的准备。 “怎么,是不是很累?” 听出高飞话中带有疲惫后,陈果果柔声问道。 “还行吧。” 高飞在那边吸了下鼻子:“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如果不是出现什么重大意外,高飞相信陈果果绝不会在这个时间段给他打电话。 “嗯,事情很不妙。” 陈果果轻轻咬了下嘴唇,声音里带有了沮丧的神色,低声问:“你最好是赶紧回来,因为沈银冰被人绑走了。” “什么?” 那边的高飞一楞,随即说道:“我刚出来机场,就是冀南国际机场。” 陈果果腾地一声就从地上跳了起来:“啊,你回来了?那你在机场门口等着,我现在马上去接你,具体情况见面后再说!” 不等高飞说什么,陈果果就扣掉电话,顺着坑坑洼洼的公路撒腿向东边跑去。 她和沈银冰开来的那辆宝马车,就停在那边的路边,距离这边差不多得有几公里远,毕竟她沿着河岸向西搜寻了大半个晚上了。 陈果果跑的飞快,就像风一样――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知道高飞就在机场门口等她后,竟然有了种需要立马见到他的急迫感,最好是见面后就扑进他怀抱,在他嘴上狠狠啃一口,娇嗲嗲的说:死人,我好想你哦! 陈果果早就和高飞发生了那种实质性的关系,以前却没有这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哪怕是半年多时间不见。 这说明她现在对高飞的心态已经彻底改变,把那个家伙放在了恋人的关系上。 换句最直白的话说就是:现在的陈果果,正处于热恋之中。 她喜欢这种感觉,也很着迷,没觉得这样想男人有什么丢人的,就是想了。 陈果果向东狂奔,脚不点地的掠过一个坑时,身形却陡然停顿,迅速后退几步向右边一个小房子那边看去。 在数千公里的黄河沿岸两边,最常见的就是防汛林啊,石头啊等东西,还有就是这种每隔多少公里就会出现的小屋子。 这种小屋子,就是国家预备黄河河水泛滥时,用来动作防汛临时指挥部的办公室,风平浪静时就挂着铁锁,平时也没谁会在意它的存在。 陈果果忽然停住脚步,当然不会对这小屋子感什么兴趣。 她感兴趣的,是因为小屋子后面竟然还停着一辆车,白色的小轿车。 陈果果停步后,立即蹲身侧耳听了听:方圆一百米内,没有任何的动静。 她缓缓站起来,慢慢的走到了小轿车前,用从墓碑上拿来的手电筒,向里面照了一下,里面没有人,再向右边防汛林里扫了一圈,还是没有人。 现在是清晨四点多种了,为什么会有一辆轿车出现在这荒郊野外呢? 陈果果绕到车后看了眼车牌,随即从口袋中拿出一张薄薄的类似纸的东西,来到前面车门前,小心的在门把上绕了一下,取下了上面的指纹。 这辆车停靠的位置,距离沈银冰失踪的地方大概有两公里左右,还藏杂小屋子后面,如果不是陈果果向西搜寻,肯定不会发现它的存在。 当然了,就算有辆车停在这儿,也不能证明这辆车的主人,和沈银冰被挟持有关系,但车子绝不会突兀的出现,很有必要取下车把上的指纹,以后说不定会用的上。 做好这一切后,陈果果这才重新回到路上,继续向东边狂奔。 一直看到那辆停在路边的宝马,陈果果也没再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 围着车子检查了一圈(担心车底盘会被人安上炸弹之类的玩意)后,陈果果这才开门,启动了车子。 很快,车子就呼啸着远去了。 等后尾灯彻底消失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后,手里拿着一根笛子的燕魔姬,才从大提下的坟茔那边走上了公路,望着那边无声的冷笑了一声。 用了平时速度一半多点的时间,陈果果在天刚蒙蒙亮之时,赶到了冀南国际机场,远远就看到高飞就站在门口一侧的路边,吸烟。 车子减速缓缓来到他身边,高飞就拉开车门上了车。 等他把帆布背包扔在后座上时,车子马上迅速调头,加大油门向来时的方向疾驰:陈果果不敢保证附近有没有沈银冰,或者其他什么人,要是被他们看到有两个高飞的话,未免不美。 收回看向后视镜的目光,高飞才说话:“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果果和他同时说话:“孩子还好吧?” “好,就是受到了一点惊吓,好好休养几天就没事了,现在他已经被妮儿接回美国了。” 高飞简单说下孩子的情况,把烟头弹出了车窗。 “说起来也够郁闷的,昨天傍晚下班后,快要到家了,沈银冰才忽然说要去黄河边上。” 陈果果就把昨晚发生的那一切,简单说了一遍,末了有些懊悔的说:“是我太大意了,没想到会栽在燕魔姬手里,任凭沈银冰被人家绑走了。” “这是人家早就策划好了的,也幸亏是,要是换上我的话,情况会更糟。” 听陈果果说完后,高飞皱眉沉殷了片刻,才说:“不过我觉得沈银冰不会有事,那些人采取这样的办法把她绑走,主要还是不想你参与进去,知道太多东西。所以我们没必要再回那儿去寻找她,更不用担心她会就此遇害而产生的一系列不好反应。我只需等待,相信她会在天亮后回来的。” 其实,依着陈果果的智商,也能看出高飞所说的这些。 不过那时候她是当局者迷,被一个小小的燕魔姬暗算,堂堂的安归王肯定会有些恼羞成怒,再加上她觉得辜负了高飞的委托而心急,所以暂时没有想清楚这些也是有情可原了。 现在经过高飞细致的解析后,陈果果马上就明白了过来,松了口气,拿出一包东西交给了他:“这就是我在那辆车上取得的指纹,那辆车的车牌号,我也已经记下来了,你只需去交警部门就能查出那辆车的主人是谁。” “嗯,我会去找人做的。” 高飞接过东西,随手放在了帆布包内,然后就看着陈果果,似笑非笑的样子也不说话。 陈果果被他看的有些心里发虚,抬手在他脸上蹭了下,嗔怪道:“看什么呢?小表姨脸上又没有忽然长出一朵花来。” 以前陈果果最怕的,就是小表姨这个称呼了,因为每当她想到这个称呼后,就会羞愧的无地自容:天呐,俺逆推了小表侄,真该天打五雷轰啊! 不过现在无所谓了,她反而在和高某人那个啥时,总是自称小表姨怎么着,小表姨怎么着的――因为她发现只要她这样称呼自己,高先生就会更加勇猛。 男人嘛,骨子里都是有邪恶因子的。 “是吗?可我总觉得你脸上会忽然有朵话长出来呢?” 高飞纯洁的笑着,向窗外看了眼后说:“能不能开快点?去最近的酒店。” “想什么美事呢?讨打呢!” 陈果果娇嗔着抬手在高飞头上敲了一下,忽然想到了什么,赶紧扭过了头,把油门踩到了底。 处于热恋中的男女,尤其是在多日不见后,仿佛除了做那种事之外,其它任何形式都无法表达他们对对方的思念之情,哪怕是天要塌下来了,也得先那个啥再说! 黎明前的黑暗渐渐过去,东边的天际开始被即将冒出头来的朝阳染红,路上的车辆逐渐多了起来,小贩推着三轮车叫卖早餐的声音,从窗外隐隐传来。 陈果果好像八爪鱼似的缠在高飞身上,她几近变太的柔功,总能最大程度的让男人忘乎所以无法控制自己,搞的高某人在完事七八分钟后,心跳才慢慢的恢复了正常。 “你真不担心沈银冰会出什么意外?” 陈果果现在已经变成了另外一副样子,趴在高先生身上,手指在他心口慢慢画着圈,眉梢眼角都荡漾着让人很想再犯错一次的风情。 有陈果果这样一个能千变万化的女人的男人,无疑是最为幸福的,因为只要他喜欢哪一个女人,哪怕是什么王妃之类的,只要有那个女人的画像资料,陈果果就能摇身变成人家的模样。 有一个陈果果,就几乎代表了拥有整个世界上所有的美女――这种感觉的确很让人振奋。 拍了拍陈果果绸缎般的后背,高飞喃喃回答:“担心,也不担心。” 对于高飞这种自相矛盾的回答,陈果果并没有再问什么,因为她很理解,却不理解这家伙刚才为什么那样凶猛,逼得她不得不使出看家本领来,才把他压制下去:“小子,告诉小表、告诉我,你心里到底装着什么事?” 高飞睁开眼:“你怎么知道我心里装着事?” 陈果果妖魅的笑了笑,轻声说:“心中有压力,才会可劲儿的欺负女人,男人一般不都是这德性?” 第1260章 相互讨账! 恋人之间的心灵是相同的。 至于滥情的高先生能不能感受到陈果果心中在想什么,陈果果不知道,她却能从高飞刚才出乎她意外的凶猛中,感受到他现在正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而且这个压力,绝不是因为沈银冰被绑。 高飞盯着陈果果的脸,几分钟都没有说话。 陈果果被他看的不自在,接连变幻了几张脸,最后变成了如花的模样,只是没有满脸的胡子罢了,看起来却更加让人难受。 “别搞怪了啊,没得葬送好情绪。” 高飞一把推开卖弄千变万化神技的陈果果,坐了起来拿起一支烟点上,吸了口才说:“有人希望我能把天涯集团交出去。” 正用两根手指掐着高飞肋下软肉拧的陈果果,马上就缩回手,模样攸地恢复本色,眼神闪烁的冷笑道:“呵呵,让你把天涯集团交出去?这谁啊,好大的胃口,难道就不怕吃坏了肚子拉稀?” 现在不在乎能否嫁给高飞,甚至不在乎这家伙身边有几个女人,她只是觉得既然死心塌地跟了他,那就是他的‘内人’,俩人的利益是一体的。 所以她把高飞所拥有的一切,除了女人外都视为了自己的。 现在,听高飞说有人要打天涯集团的主意,陈果果立即就有了种利益受损的愤怒:“捏捏的,以为老娘我从良后,就不会杀人了吗?” “行了,这么一漂亮的小娘们,怎么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就算要打打杀杀,也得我们爷们去做。” 拍了拍陈果果的脸颊,高飞正色道:“果果,从你跟我会来的那天开始,我就不希望你再参与杀戮了。我希望,你能为咱们未来的孩子多积点阴德。” 热恋中的女人,最怕的就是男人提到俩人未来的孩子,陈果果也是这样,咯的一声笑后,眼神中中的冰块立马化成水,卷起一条毛毯坐了起来,倚在高飞肩膀上:“好了,小表姨我就是随便说说罢了。说,是谁这么大胆?” 高飞吐出一口烟雾,淡淡的说:“是高家,我爷爷的意思。” “你爷爷的意思?” 陈果果一楞,问道:“为什么?” “说来话长,幸亏我们有的是时间。” 高飞晃了下脖子,就把高云华告诉他的那些,简单说了一遍。 陈果果这就怒了,啪的在高飞肩膀上抽了一巴掌:“沃曹,凭什么呀,那老东西……” “那是我爷爷,也是你爷爷,不管怎么样,这都是事实。” 高飞不满的看着陈果果:“你以后能不能别动不动就爆粗口行不行?搞的自己好像女汉子那样,倒人胃口。” 陈果果嘻嘻一笑:“哎哟,这能怪谁呢?小表姨当初为了假扮你,去替你照顾你那些红颜知己,必须得把你那些坏习惯全学会才行,结果就习惯了。” “还有,以后在哥们面前,不许自称小表姨!” “老子喜欢,你管得着?” 陈果果姿态慵懒的趴在高飞身上,说道:“你答应那老、老爷子了?” 高飞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内,淡淡的说:“我觉得,我没有别的选择。我虽然已经离开高家了,但我毕竟是高家的种。再说了,高雅就算是再混蛋,可他也是我的亲兄弟。我这个当哥哥的为他做出的混帐事买单,好像也很正常的。还有就是,如果我没出现的话,他就不会变成这样子,更不会接触到田中秀雅那个恶毒的女人。” “昂,你说的貌似很有道理。” 陈果果微微抬起头,说:“小子,小表姨有什么就很怀疑,你身边那么多女人,为什么就没有一盏省油的灯呢?沈银冰是这样,表面斯文的王晨是这样,莫邪征东更是强悍的要死,现在又多了个田中秀雅……” 高飞打断她的话:“那个岛国鬼女人才不是我身边的女人之一。” 陈果果吃吃笑道:“但你可以把她变成你的女人呀?你只要让她深深的爱上你,没有你之后就会痛苦的拿脑袋撞墙,她肯定不会再算计你了。” 高飞俩手捏着她腮帮子,把她嘴巴拽的老宽了:“你能不能正经点?” 陈果果怪声反驳道:“我怎么就不正经了?我说的难道不是事实吗?” 高飞有些不耐烦,推开她的脑袋:“算了,不跟你说了。我得想想该怎么跟梁明他们解释。唉,天涯集团说起来是我的,可没有梁明他们努力,根本不可能有今天。” 看出高飞好像真生气后,陈果果不再开玩笑,认真的说:“高飞,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我们都好好的,钱多钱少都无所谓。以后你想要多少,都交在我身上了。不就是一个会下金蛋的鸡吗?犯不着为了它就把自己搞成这样。说实话,我倒是很愿意你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因为这件事后,你就再也不会感到欠高家什么了。” “说的也是。” 高飞嘴角微微翘起一抹阴险的得意,语气却充满了无奈:“就当是破财免灾吧。,希望梁明他们能接受这个现实。” 陈果果狐疑的看着他:“小子,你笑的这样淫见,是不是已经有什么对策了?” “我的样子很淫见吗?” 高飞瞪着眼睛傻乎乎的样子:“你刚才几乎都把我榨干了,我还有精力来淫见?” “滚蛋,刚才谁让你那样粗暴的?” 陈果果抬手捶了他一拳,被高飞抓主了手腕:“怎么,不服气啊?” 陈果果马上四仰八叉的躺下,挑衅的眼神:“不服气,有本事你再来!” “那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高先生怪叫一声,翻身扑在了她身上。 男人第二次的时间,总会比第一次的时间要长很多,就算陈果果拥有变太到极点的柔功,再加上她不断变幻模样来刺激高飞,可在半小时后,她还是开始大叫投降。 话说高某人经过莫邪征东的精心调养后,已经有了质的改变。 “投降认输?晚了!” 高先生狞笑着,好像恶魔一般的抬手,在陈果果脸上用力抽了一耳光。 陈果果真没想到高飞会抽她耳光,愣了下才破口骂道:“草,看不出你还有暴力倾向,小子,你这是找死!” 高飞抬手,抓主她砸过来的右手手腕说:“这一耳光是你欠我的,我现在是讨账!” “什么讨账?” 陈果果采住高飞的头发,把他拉倒在自己身上,咬牙切齿的说:“你跟老子说清楚,最好是个好一点的理由,要不然我废了你。” 高先生最大的不忿就是,动手他的确不是陈果果的对手,只能解释为啥抽人家一耳光:“你干嘛去招惹张暮涵?要不是你招惹她,我怎么可能会被人家抽耳光,却屁都不敢放一个?” “张暮涵?” 陈果果眨巴了下眼睛,忽然明白了过来,娇声笑道:“哈,嘿嘿,你这个蠢货是不是跟人说实话了,所以那孩子恼羞成怒了,就给了你一巴掌。你呢,就觉得很委屈,所以就在我身上找回来。” 高飞反问道:“难道不对吗?” “对啊,很对。” “既然我是对的,那你就赶紧松开我!” “好,等会我就松开你。” “为什么要等会?” “因为――” “因为什么?啊,你咬我耳朵!” 高飞就觉得左耳一疼,却又不敢挣扎,只能咒骂着:“哎哟,你个疯子,松开,流血了!” 咋吧了一下嘴唇上的血渍后,陈果果才心满意足的松开嘴巴,对捂着耳朵怒目看着她的高飞,懒洋洋的说:“我给你招惹了张暮涵,结果害得你挨了一巴掌,你在我身上找回去,这在你看来是很理直气壮的。那么我在代替你伺候沈银冰时,被人咬破耳朵这笔帐,不去找你要,我找谁?” ―― 俗话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万里。 意思就是说,只要在有晚霞出现,明天就是万里无云,天晴的杠杠的。 而早上如果有朝霞,那么就代表着今天会下雨,或者阴天。 俗话,尤其是和天气有关的这些俗话,都是经过几千年历史验证了的,基本不会出现任何的意外。 这不,早上还有红彤彤的太阳,到了接近中午时就被云彩所覆盖了,细细的雨丝降落了下来。 一场秋雨一场寒,跟着刮起的秋分,穿裙子的女孩子们都缩起了脖子,加快了前进的步伐。 一对小情侣在走过泉城广场的一条长椅前,女孩子小声对男朋友说:“嗨,东海,你看她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还是她是个神经病啊,下雨了还躺在这儿。” 叫东海的男孩子停下脚步,摇了摇头说:“看她穿着虽然狼狈了些,不过不像是神经病,倒像是……” 他还没有说完,仰面躺在长椅上的沈银冰,翻身坐了起来,穿着黑斯袜却没有穿鞋的双脚,落在了地上晃了下,随即提起,左右看了几眼,才一脸茫然的问道:“请问,这是哪儿?” 小情侣对望了一眼,女孩子抬手指着远处代表泉城的雕塑:“这是泉城广场啊,你不知道你自己在哪儿?” “不知道――哦,这是广场。” 沈银冰依旧茫然的看了眼雕塑,又问道:“今天是几月几号?” 东海正要回答她的问题,却被女朋友拽着就走。 沈银冰隐隐听到东海问女朋友干嘛急着走,那女孩子小声回答:“她不知道她在哪儿,也不知道今天是几号,又不像神经病,不会是从未来穿越回来的吧?我可是听说了,从未来穿越回来的人都是怪物,特别喜欢研究当代人,要是把咱们抓走咋办?” “我很像从未来穿越回来的吗?” 沈银冰愕然,正要喊他们回来,说自己不会对他们感兴趣只想知道今天是几号时,就看到了广场东边文化长廊上的电子显示器。 上面有日期,有时间,明确标明现在距离她昨晚赶去黄河岸边才十几个小时。 第1261章 上岸了,就不要再下水! 沈银冰醒来后,很快就想到了昏睡前的那些事。 她昨晚和高飞去了黄河岸边,结果人家用调虎离山之计把高飞调走,把她给绑到了一个很神秘的黑房子里。 然后她受到了对方异常尊重的欢迎,接着和一个只听到声音、却看不到样子的女人,在那儿足足交谈了两个小时,双方最终达成了友好协议,然后她就再次昏睡了过去。 昏睡之前,沈银冰听到女人给她解释说,她所看到的黑玉,名字就叫‘深银冰’,再然后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等她醒来后,就出现在了广场长椅上,被人误以为是从未来穿越过来的新人类了。 秋雨一直在下,雨丝虽然细如牛毛,不过总是打在衣服上,还是会湿透的,再加上秋风一吹,让沈银冰感到了冷,把双脚放在了长椅上,试着去口袋里找手机。 手机还在,不过却是关机了。 除了手机之外,还有一个优盘。 那是别人为她准备的,说里面有些她最想知道的资料。 既然还在冀南这座城市内,虽然样子有些狼狈,过往行人的目光有些奇怪,沈银冰就不怎么在意了,开机后准备呼叫高飞,赶紧速度赶来接驾。 她刚开机,一辆白色轿车就停在了长椅前面不远处,眼里满是红丝的高飞从车上跳了下来,关上门的瞬间明显松了口长气:“谢天谢地,你没事就好。”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看到高飞的刹那,沈银冰心中一暖,甚至还有些愧疚,话说昨晚误会过他,以为他抛弃她独自逃生了呢。 高飞还没说话呢,一个大妈就走过来,语气中带着敌意的说:“小伙子,这是你媳妇?” 这是谁啊?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看向沈银冰。 沈银冰也愣了下,随即笑着低声说:“嗯,我是他媳妇。” “我就说我没看错人。” 这个大妈年轻时绝对被男人伤害过,要不然不会站出来多管闲事,把高飞像自己儿子那样的训:“你还算男人吗你?” 高飞更加迷茫了:“那个谁,我怎么就不算男人了?” 大妈怒冲冲的训斥道:“你要是算男人的话,怎么舍得让这么漂亮的闺女在这儿淋雨?我说小伙子,媳妇是用来疼用来呵护的,真不知道你咋狠心把你媳妇撵出来的,你瞧瞧她这样子,多狼狈呀,这要是淋雨感冒了有个三长两短的,你以后还有脸活吗你?” “我说尊敬的大妈,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 高飞在大妈吐沫星子的乱飞中连连后退,刚要解释什么呢,沈银冰那边就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嘤嘤的哭了起来,很悲伤的样子。 大妈更加来气:“你还狡辩什么呢你还?男人敢做不敢当,还有脸称男人?” 看到大妈教训不疼媳妇的年轻人,在广场上雨中漫步的游人都围了上来,有好心的就加入了进来,站在妇女之友的立场上,对高飞展开了犀利的攻伐。 高飞很想解释什么,只是刚一张嘴就被千言万语给堵回来了,还吃了一嘴的口水,这就不耐烦了,刚要攥拳勃然大怒,一直假装哭泣实则偷眼看向这边的沈银冰,及时喊道:“你个死鬼,还不赶紧把我抱到车里去,你是不是想淋死我,再去跟你相好的鬼混?” 碰上这么一群不明是非的神经病,再加上沈银冰在旁边推波助澜的,高飞只能高举双手投降,在众人的指责中,狼狈万分的把她抱起来,放进了车里,马上启动车子离开了广场。 车子都离开广场老远了,高飞仍然能从后视镜内看到,那群人正对这边指指点点的,肯定是在咒骂他。 沈银冰呢,则没事人似的,拿着纸巾擦脸,还不时的偷看他一眼,准备应付他接下来的怒火。 高飞却没发怒,也没说话,脸色阴沉的好像外面的天气,一声不吭的驾车前行。 “看他眼睛通红的样子,肯定一个晚上都没有停止寻找我,在为我担心。唉,这家伙虽然混蛋了些,不懂得我是多么在意他,但我刚才做的好像也有些过份了。” 沈银冰多少有些悔意,在车子过了个路口后才说:“哎,你怎么不说话?” 高飞就是不说话,抬手捂住嘴的打了个哈欠。 沈银冰又问:“你是不是一个晚上都没有休息?” 高飞吸了下鼻子,还是没有说话。 沈银冰抿了抿嘴角,继续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哦,是那些人给你打的电话吧?” 高飞看向了窗外,窗外的雨丝这会儿变大了,路上的行人都打起了伞。 高飞总是不说话,这让沈银冰有些不耐烦,语气有些生硬:“喂,你哑巴了,还是聋了?我不就是跟你开了个玩笑吗?你堂堂一大男人家的,怎么就这样小心眼?” 高飞终于说话了,还把车子停在了路边,淡淡的说:“下车。” “什么?” 沈银冰愣了下,看了眼车窗外:“你要我下车?” “是,我让你下车。” 高飞毫不客气的说:“因为我现在很烦你,觉得你无聊,没意思透了。和一帮处于更年期的老娘们来指责我很好玩吗?你知道老子昨晚沿着黄河找你多久吗?你知道在接到那个电话知道你原来被送到这儿之前,我已经派出多少人去找你下落吗?你知道――算了,没意思,真没意思,你赶紧下车。” “你!” 沈银冰气结,深吸了口气:“高飞,我知道你很关心我的安全,也看出你现在很累,可你为了一个玩笑至于跟我来真的吗?” 高飞打开了车门,问:“你到底是下车,还是不下车?” “不下!” 沈银冰强硬的说道:“要下车,也该是你下车,因为这是我的车子。” 高飞懒得再说什么,下车绕过车头打开副驾驶的门,拽住沈银冰的胳膊就把她向外拽。 沈银冰死死抱住座椅,尖声叫道:“你要干什么?来人啊,非礼了,非礼了!” 高飞才不管她叫唤什么,蛮横的把她从车里拽了出来,直接就把她推搡在了路边的绿化带里,都不屑多看一眼的,快步上车关上了车门。 蹲坐在绿化带中的沈银冰,皮股生疼下怒了:“姓高的,你敢这样对我,别怪我翻脸不认人了,我要――” “你特么的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有本事这就让你手下引爆炸弹,那又管我鸟屎,曹!” 高飞从车窗里探出脑袋,狠狠吐了她一口口水,加油门走了。 沈银冰这次彻底傻掉,望着驶远的车子,都忘了脸上被喷上口水了,就傻站在那儿,木桩子一样。 望着路对面木桩子似的沈银冰,坐在车里的陈果果嗤笑一声,说:“我就说嘛,这个女人不能惯,三天不打就会上房揭瓦,尤其是沈银冰这种狂的没边儿的主,高飞以往在她面前表现的太窝囊了,这才被她给吃的死死的。有时候,还是得拿出男人气概来,把她当做一只臭袜子,那么她就会哭着喊着的来――咦,你咋用这眼神看着我?” 开车的苏青这才发现自己不该用这种眼神看着伟大的王,赶紧垂下眼帘,卑微的笑笑说:“我、我就是觉得吧,男人还是被女人吃的死死的才好,要不然会管不了。哦,我可不是在影射您,我就是觉得……” 陈果果无所谓的摆了摆手:“别说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无非是要提醒我,别被高飞吃的死死的。不过说实话,我不在意,因为我很享受这种感觉。那家伙刚才这样有男人气质,也是我蛊惑的。算了,不说了,还是开车吧,火车快到点了。” 当初陈果果答应苏青,说适当的时侯就会还给她自有,让她去过她自己想过的日子。 苏青当时嘴上拒绝,说跟着安归王混才是正确的,其实她心里盼着这一天早点到来,毕竟没有谁总是希望被人拿枪用的。 不过她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样快。 今天早上陈果果找到了她,告诉她说从今天开始,她就自有了,不过不能再留在冀南,因为陈果果要扮成她的样子,继续潜伏在沈银冰身边。 苏青,现在就是要坐火车去南方某个城市,那儿有陈果果为她准备的一个小公司,足够她自己大展拳脚了。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火车站。 苏青熄火,看向了闭目养神的陈果果,嘴巴动了动却没说出什么话。 陈果果微微叹了口气,睁开眼看着她低声说:“你跟了我那么多年,是对我最忠心的一个了,如果不是我现在已经没有了以往那些雄心壮志,我还真舍不得你离开。但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对你来说是个好事。” 顿了顿,陈果果继续说:“这些年来,你始终称呼我为太太。其实我姓陈,我的真名叫陈果果。嘿嘿,名字很俗气是吧?没办法,老妈给起的,就凑合着用吧。” “我……” 苏青赶紧摇头,刚要说什么,陈果果却摆了摆手,语气变淡:“什么都不要说,你走吧,我就不送你进去了,只送你一句话吧。记住,既然已经上岸了,那就不要再下水。” 苏青默默的下车,从后面刚拿出姓李,车子就已经启动了。 望着原地调头的车子,苏青瞬间泪流满面,丢下姓李向前走了几步,挡在了车前,哽咽着喊道:“夫人!你、你一定要小心苏樱!” 陈果果仍旧没有看她,加大油门擦着她身子驶了出去。 轮胎溅起的雨水,洒在了苏青的裙角上,再滴落下来,就像她淌出的泪水。 “夫人,保重。” 苏青愣愣的站在当场,知道远处响起了列车鸣叫声后,才拎起姓李快步走进了车站。 陈果果也听到了列车鸣叫声,落下车窗看着外面,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上岸了,就不要再下水。” 第1262章 张涛被辞退了! 高飞现在的确很累。 他累,可不是像他刚才发脾气时说的那样,是为了寻找沈银冰才累成这样,他是因为乘坐了大半夜的航班,又和陈果果乱了很久才感到累。 不过不管是为什么累,反正累了的人脾气都不咋样,尤其是陈果果一再强调,以往他太惯着沈银冰了,结果被人家吃的死死的,是时候该强硬一些了。 所以刚才沈银冰不自觉的跟他撒娇时,才会很男人的把她拽下了车。 “陈果果说的果然不错,这样做的确舒坦了很多。” 高飞吹着口哨,向北山集团总部那边急驰而去。 从今天开始,高飞就会继续留在沈银冰身边,避免她会丧心病狂。 陈果果呢,则要扮成苏青的模样。 苏青会离开冀南,去南方一个很远的城市,如果没有别的意外,以后不会再见到她了。 高飞和陈果果,俩人一明一暗呆在沈银冰身边,凭借他们的实力和智商,应该能控住她的。 正如高老头所说的那样,陈果果这次留下来,可不仅仅是因为离不开高飞,而是要重整安归教,伺机铲除沈银冰,以绝后患。 至于陈果果能不能成为阻止沈银冰野心膨胀的最大障碍,包括她自己在内的都没有这个信心。 原因很简单,历经岭南之战后,陈果果厌倦了打打杀杀,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她现在最希望过得日子,就是给高飞做地下老婆,生个娃儿,好吃好喝的把这辈子过完就拉到,什么宏图伟业,那些都是浮云罢了,唯有珍惜眼前才是正道。 至于高飞就更不用说了,要不是老人家亲自出面,他脑袋瓜子一热答应下来,他才不管别人的死活,只要自己,和身边亲近的人不被牵连就好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高飞现在又想到了这些,并且有了一个疑问:如果沈银冰真走到了那一步,我真能忍心看她自取灭亡? 高飞敢站在云彩下面发誓,他对沈银冰真没什么好感。 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他一想到沈银冰的凄惨下场,心里就会不舒服,还有着沉重的负罪感。 “唉,她要自己寻死,我能有什么办法?” 想到这儿时,高飞叹了口气,慢慢踩下了刹车,徐徐驶过了路口。 过了这个路口左转,就是北山集团总部的停车场。 车子驶过通往停车场的路边候车亭时,高飞随意向那边看了一眼,才松开的刹车又踩了下去。 他看到了一个女人,穿着一身黑色职业套裙,黑斯袜,高跟鞋,没带雨伞,小包挡在额头挡着被风刮进来的雨丝,正焦急的看向左边车来的地方。 下雨天,不管是公交车还是出租车,数量好像都少了很多。 看到这个女人后,高飞笑了,落下了车窗:“城城,你怎么会在这儿?” 这个女人,正是跟高飞有过那种关系的秦城城。 正在向远处眺望车子的秦城城,听到有人叫她后扭头一看,看到是高飞后,先是脸色一喜,随即恢复了正常:“啊,是高飞啊。” “来,上车说。” 高飞下车,打开了后面的车门。 秦城城拒绝道:“还是算了吧,公交车马上就要来了。” 自从高飞和王晨结婚,回冀南补办婚宴那天开始,秦城城就知道她和高飞之间已经没有丁点可能了。 她一个小小的大学教授,年龄又比高飞大好几岁,根本配不上高家的嫡系子孙,如果再像以前那样和高飞藕断丝连的,相信表面文静的王晨,肯定会有无数办法,让她品尝到什么叫做后悔。 所以,秦老师相当聪明的斩断了这段情缘,在高飞邀请她上车时,果断摇头拒绝。 “来吧,你客气什么呢你?” 高飞不由分说,拉起秦城城的手把她推进了车里。 秦城城无奈,只好关上了车门。 “反正是下雨天,也不着急走,倒不如先去我办公室内喝茶。” 高飞上车启动了车子。 秦城城有些纳闷,看了眼北山集团的总部大楼,怯怯的问道:“你、你在这儿有办公室?” 高飞点头回答:“是啊。” 秦城城又说:“我记得你好像已经离开北山集团了呀,怎么又回来了?” 高飞回头看了她一眼,笑着问道:“世事变幻无常,对吧?” 秦城城好像很局促,还有些紧张,点了点头也没说什么。 车子停在了台阶面前,高飞抢先下车,替秦城城打开了车门。 秦城城跟着高飞走上两个台阶后,却又停住了脚步:“我、我还是不进去了吧?要不,咱们找、找个地方,比方咖啡厅什么的坐坐?” 高飞侧脸看着她,似笑非笑的问:“没事,你怕什么?” “我、我没怕什么,就是觉得不方便。” 秦城城垂下了眼帘,不再说话。 “嗨,美女,你是不是叫张涛来着?嗯,好名字,比沈银冰之流的可好听了,哈哈,怎么样,晚上有空没有?我请你去吃西餐啊。” 听高飞语气轻佻的跟人说话后,秦城城这才抬起头,就看到左边门前的礼仪小姐,脸色通红的垂下了头。 “不说话就是默认了,嘿嘿,晚上等我啊。” 高飞打了个响指,侧身抬手对秦城城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她先进。 秦城城尴尬的看了眼礼仪小姐,赶紧快步走了进去。 等高飞殷勤的带着秦城城走进总裁专用电梯内后,张涛的同事才恨恨的说:“张涛,你看看他那幅纨绔的嘴脸,看起来真让人恶心!刚才,你怎么不答应他,或者干脆骂他一顿呢?反正你被辞退了,还和他客气什么呢!” “董姐,别说了,没意思。” 张涛缓缓摇了摇头,说:“他可能就这性格,爱和人开玩笑。我被辞退,也怪不得他。他、他也许不知道这事。” “唉,你啊,就是太――唉,说你什么好呢?” 董姐抬手点了点头张涛,叹了口气:“不行,咱们是好姐妹,我说什么也不能看着你背着勾搭总裁男朋友的罪名被辞退,那样对你以后找工作也不利的。我这就去找那个纨绔问问,看看他怎么说!” “哎,哎,董姐,你回来,别再为我惹麻烦了!” 张涛连忙阻止董姐去找高飞,却被她摔开了手:“什么麻烦呀?大不了咱们一起不干了,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不屑干呢!” 女孩子,尤其是漂亮女孩子火气一上来,什么也不会管,董姐就是这样的人,摔开张涛的手后就快步走进了大厅。 “董姐,唉!” 张涛叹了口气,只好追了上去。 今天注定是张涛的一个‘不幸日’,上班后被叫到了人事处,说她已经被辞退了,可以马上立即打包走人了。 至于为什么要辞退她,人事处的人没有说,不过看着她的眼神怪怪的,好像有轻蔑,还有怜悯啥的。 张涛当时就懵了,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人事处的,直到董姐问她怎么回事时才清醒了过来,说她已经被辞退了。 董姐和张涛是好朋友,听闻后也是大吃一惊,连忙问怎么回事。 张涛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跟董姐说了句后就准备走,却被她喊住了,说被辞退不要紧,但说什么也得搞清楚为什么被辞退才行。 董姐让张涛在这儿等,她去打听一下,因为她在人事处有个熟人,俩人关系还算可以。 张涛当然也想搞清楚自己为什么被辞退了,既然董姐这样操心她的事,也就点头答应了。 很快,董姐就从苏小梅那儿探来了消息:张涛被辞退,竟然是沈银冰昨天下午在公司高层人事调整会议上亲自提出来的,说她工作态度不怎么认真。 会议上,副总焦恩佐第一个响应赞同――一个小小的礼仪小姐,被大老板和副总,在正式会议上提出辞退,张涛肯定是第一个得此‘殊荣’的人。 同样,她也被参加会议的高层所关注,开始猜测她究竟为什么会被沈总亲自提出来辞退,并衍生出了几个版本,其中最具有说服力的一个就是,张涛对沈总的男朋友高飞有着别样意思。 像沈总这么强势的女人,自然不允许别的女人敢挥舞着锄头来挖自己墙脚了,尤其这个人还是她辖下一个小的不能不再小的支援,在公司高层人事调整会议上提出要辞退张涛,绝对是很给张妹妹面子了。 得到董姐打探回来的消息后,张涛是欲哭无泪,更多的是委屈,她倒是对那个家伙有好感,可关键问题是,俩人从来都没有过亲密接触啊,最多就是高飞不时的调笑她几句,这也叫挖人墙脚? 好死不死的,就在董姐跟张涛说这些时,高飞又来了,身后还带着个美少妇,习惯性的耍了句嘴皮子后就施施然的走了。 他屁事也不知道,就是过过嘴瘾,说完那些话后撂爪就忘了,却不知道他会给别人带来灾难,这才让很有侠女精神的董姐大怒,拼着一起被辞退,也得给张涛讨个说法。 董姐根本不理睬追过来的张涛,快步来到了电梯前。 总裁专用电梯刚升上去,她只好等在别的电梯口。 张涛追上来,拉住她的手哀求道:“董姐,别这样,算了,要不然你会被……” “没啥大不了的,你不用管了。” 正义心爆棚的董姐不为所动,等电梯门开了后,刚要进去,一个人却从里面走了出来,正是公司副总焦恩佐。 前面就说过了,满公司的人都对焦副总没啥好感,董姐也是,只是碍于职务高低,勉强笑着问了声好,就走进了电梯。 心情不好的张涛,却懒得搭理他,正要跟着董姐进去时,焦恩佐却说话了:“咦,你不是已经被辞退了吗,怎么还在公司内?” “北山集团总部,什么时候成禁地,不许外来人出入了?” 张涛看也没看他,冷冷说了句就走进了电梯。 第1263章 坐下,陪我喝酒! 要是搁在以前,就算对焦副总再没啥好感,张涛也不敢用这态度和他说话。 不过现在无所谓了,姐姐马上就要走人了,鬼才在乎你是啥副总! 左边脸上已经明显结疤的焦恩佐,没想到张涛会这样硬邦邦的扛他,当时就愣了,等他怒火上升时,电梯门已经合上了,低声咒骂了句什么,抬脚走了。 一个已经被辞退的小员工,还不足以让恩佐哥为她大发雷霆。 张涛被辞退的事,高飞当然不知道了(昨天下午沈银冰召开人事调整会议时,就打算在会议上辞退一个小员工,怕高飞不同意,所以就没让他参加会议),带着秦城城乘坐电梯来到15层。 高飞现在北山集团的职务是总裁助理,也有自己的办公室,就在总裁办公室的左边,面积不是很大。 高飞拿出钥匙推开门,微笑着抬手正要请秦城城进去时,就听身后有个女孩子的声音喊道:“高助理,你给我等一下!” 高飞扭头一看,原来是门口那俩礼仪小姐,嘿嘿笑了下问道:“哦,你们两个啊,找我有什么事?” “董姐,我来说。” 看到董姐气哼哼的样子后,张涛担心会连累她,赶紧拉住她的手。 “你别管,你性子太蔫了,被人欺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董姐挣开张涛的手,快步走到高飞面前,劈头就问道:“高助理,我就问你一句话。” 高飞看了眼紧咬着嘴唇好像要哭泣的张涛,很纳闷的说:“你说,我听着呢。” 董姐毫不客气的问道:“你还算不算是个男人?” “啥?” 高飞有些丈二和尚莫不到头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长的太英俊了,要不然为啥好几个女人都问自己算不算是个男人? 董姐鄙夷的撇了撇嘴,气冲冲的说:“别装了!高助理,如果你还算是个男人的话,就该在张涛被辞退时,站出来为她主持公道。” “什么?” 高飞看着张涛,迷惑的问:“张涛被辞退了?” “你还装,你身为公司高层,不会没参加昨天下午的人事调整会议吧?” 高飞的疑惑,更让董姐生气,语速加快了很多:“沈总就在昨天下午的会议上,亲口下达了辞退张涛的指令!理由呢,说起来很可笑,怀疑她跟你高助理有不明不白的关系!” 高飞眼珠子瞪大,反手指着自己问:“啥,你说我跟她不明不白……” “是别人这样说的。” 张涛打断了高飞的话,既然好朋友都帮忙到这个地步了,她当然不能再蔫下去,索性一咬牙:“我找人问过了,沈总之所以亲自辞退我,就是怀疑我们之间的关系、关系不纯洁。怀疑我们的根本原因,都怪你每次看到我,就总会邀请我去跟你去吃西餐,喝咖啡……” 说到后来时,张涛委屈的泪水都流了下来,哽咽道:“你每次都这样说,也不管别人是什么感受――可你只是跟我开玩笑罢了,什么时侯真请我去了?” 高飞眨巴着眼睛,终于明白咋回事了。 他敢对天发誓,和人家女孩子口花花,纯粹是闲的淡疼胡说八道,压根就没想到会给人家带来这样大的麻烦,竟然引起了沈银冰的怀疑,把人家给辞退了。 现在,人家很委屈的来讨个公道了,这是很正常的。 他觉得,要是把他换成是张涛的话,说不定这会儿早就一巴掌抽过了:我打死你个有贼心没贼胆的家伙! 当下,他唯有苦笑道歉:“啊,那个谁,对不起啊,我真不知道会给你带来这样的麻烦。咳,这样吧,等沈总回来后,我马上向她澄清这件事,还你清白,收回对你的辞职,你看怎么样?” “你跟沈总解释,澄清,还劝她收回对我的辞职?” 张涛擦了把泪水,摇头反问:“就算这样,你觉得我以后还有脸在这儿呆下去吗?勾搭总裁的男朋友,我可没有这个胆子。算了,高助理,不要说什么了,我只希望你明白一个道理,以后不要再轻易对女孩子开玩笑了,这样会给人惹出大麻烦来的。” 张涛说完,拉住董姐转身就走。 事情已经说明白了,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你等等。” 高飞喊住了她。 张涛停步转身:“高助理,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对不起。” 高飞正色道歉后,认真的说:“这都是我说话不检点害了你,我会对此负责的。” 董姐冷笑:“负责?高助理,你怎么负责?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们说,你要追求张涛做你女朋友。” 张涛有些发白的脸一红,小声嗔怪道:“董姐,你说什么呢你?” 害人家丢了工作就已经很对不起人家了,高飞现在可真没胆子再随便招惹女孩子了,苦笑道:“瞧你说的。我吧,我的意思是说,既然我害张涛失去了工作,那么我就有责任再为她找个新的工作。嗯,张涛,你该听说过落日餐厅吧?” 张涛的眼睛一亮,随即垂下眼帘,点了点头:“知道,那是你的产业。” “嗯,你如果暂时还找不到更好的工作,那就去餐厅工作吧。” 高飞说道:“那边恰好缺少一个大堂经理,待遇从优。你考虑一下,如果愿意的话,我马上给老王打电话说一句。” 现在北山集团总部所有低层的女孩子,都知道高助理名下有个落日餐厅,更知道替他管理餐厅的老王,和连雪,都是从公司内走出去的,现在都成了经理,出入有车,年薪百万以上,让人羡慕的要死要活,做梦都想去那边工作。 张涛自然也不止一次的希望能去那边,甚至为此还曾经鼓起勇气要答应高飞开玩笑的约会――现在,高飞为补偿她,认真的向她发出了邀请,她心中自然狂喜。 不过碍于女孩子该有的矜持,怎么着也得婉拒一下,等高助理再三‘哀求’后,才会‘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其实心里开始放声高唱了,恨不得当场跳起来。 “谢谢高助理,我暂时还没心情……” 张涛刚要婉拒,董姐一把就把她给拨拉到后面了,低声骂了她句傻孩子,才对高飞说:“高助理,张涛就是抹不开脸的性子,心里十万个愿意却不好意思说,那我就替她作主了,麻烦你现在就给王总打电话吧。” “另外,你哪儿要是还缺人的话,能不能考虑一下我呢?” 董姐说到最后这句话时,脸上的殷勤就算瞎子都能看得出。 女孩子能够找个舒心的工作,不容易,只要能低头做到的,不低头的才是傻瓜呢。 “你是个人才,未来的分店老总。” 高飞对董姐伸出大拇指,然后很干脆的拿出电话,拨打给了老王:“老王啊,我是高飞。是这样的,咱们餐厅不是缺个大堂经理吗?分店那边那缺人吧?我帮你应聘了两个优秀人才,明天就让她们找你……” 嘱咐好老王后,高飞笑着问:“这下你们可满意了?” “满意,高总您请放心,我跟张涛去了那儿,肯定会好好工作,决不辜负您的厚望。” 董姐马上就开始以标下自居了,张涛则恭恭敬敬的给他弯腰鞠了一个躬,然后拉着董姐咯咯笑着跑了。 望着跑向电梯那边的窈窕背影,高先生有种被人算计了的感觉,不过却不在意,只是摇了摇头感慨的说:“唉,年轻,真幸福。” 始终站在一旁的秦城城说话了:“你今年不过才27岁,最多比人家大四五岁,说话怎么就这么老气横秋呢?” “那是因为我总是在受伤,表面虽然年轻,可心已经很老了,嘿嘿。” 高飞古怪的笑了笑,伸手关上了自己办公室的房门,来到了总裁办公室门前,推开请秦城城进去。 秦城城双手拎着小包,有些局促的走进了办公室,打量着屋子里的豪华装潢:“这就是你的办公室吗?” “不是,是沈银冰的办公室,我的没这么大,也没这么俗气。” 高飞走向冰箱那边:“想喝点什么?咖啡,花茶?红酒也行,这儿也有。” “喝白开水就好了,等会儿还得回学校,有公事。” 听说这是沈银冰的办公室后,秦城城明显更加拘束了。 她倒不是为总裁办公室的富丽堂皇而折服,就是觉得不得劲,缓步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双膝并拢,规矩的要命。 “白开水有什么好喝的?还是喝红酒吧,都说那玩意养颜美容。” 高飞走进套间,再出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一只拉菲,还有两个高脚杯。 “这是人家的总裁办公室,又不是酒吧,还是喝白开水吧,咖啡也行。” 秦城城摇了摇头,看着高飞心里始终琢磨他干嘛要把自己带来沈银冰这儿。 “都已经打开了。” 高飞走到秦城城身边,挨着她坐了下来,把高脚杯放在案几上,看着鲜血一样的酒水淌进杯子里,淡淡的说:“这可是沈银冰珍藏的红酒,听说这么一支得要好几万,专门用来送礼的,平时你可喝不到。” 高飞坐下后,秦城城下意识的向旁边挪了一下,好像很提防他的样子。 高飞再次古怪的笑了笑,借着倒酒的动作,又挨着她坐了过去。 秦城城再次挪动。 高飞放下酒瓶,也跟着挪了下,始终挨着她。 秦城城再挪,高飞再贴上去――连续几次后,秦城城就挪到了沙发帮那边,无处可挪了,只好站了起来,却被高飞一把拉住了胳膊,身子猛地一颤,低声说道:“高飞。” “坐下,陪我喝酒,我有话要跟你说。” 高飞看也没看她,左手一用力,索性把她拽倒在了自己怀中,坐在了腿上。 “高飞!” 秦城城脸儿腾地红了,就要挣扎着站起来,高飞却搂住了她的腰,淡淡的说:“别动,再动,我就要生气了。” 第1264章 请你喝酒也算折磨? 沈银冰此前和高飞闹过无数的矛盾,暂且不说他们刚认识那天,被他讹诈和占便宜的事儿,就说听到他跟梁娇娇领取结婚证后,就在北山集团总部大楼门口摆了一个牌子,上写‘姓高的和狗不得入内’,结果她就被高飞抽了耳光。 被男人打这种事,在沈银冰的世界观内,应该就是发生在乡下,那些没文化的乡村妇女因为站大街上嚼舌根子被丈夫打,万万不该降临在她这种都市女郎身上才对。 可事实就是这样,她几次被高飞打耳光。 不过,就算以前她都被高飞抽过几次耳光了,可也没觉得有当前这样难堪――竟然被那个混蛋从车里拽了出来,推倒在了路边的绿化带中。 这才是丢人,丢大人了! 不就是因为她开了个玩笑,让那个家伙被正义感爆棚的大妈们狠狠数落了一番? 这有什么呀? 情侣之间开这样的玩笑还算过份吗? 他凭什么用这种粗暴手段来对付我! 沈银冰越想越生气,也越委屈,再加上自己光着脚丫,浑身脏兮兮很狼狈的样子被人围观,把她臊的连杀人的心都有,幸亏及时来了辆出租车,用这辈子最快的上车速度跳上车。 “去北山集团总部,每多说一句话,就会扣掉一百块钱!” 沈银冰从包里拿出一叠钞票,摔在了刚要说话的的哥面前。 “哦,好的!” 的哥眼睛一亮,本能的点头答应时,就看到沈银冰拿回了一张钞票,心中一着急:“哎,我就是想……” 沈银冰再次拿回一张钞票的动作,总算让的哥明白了什么,赶紧闭上嘴启动了车子。 一路无话,等车子停在北山集团总部大厅门前台阶前,沈银冰推门下车后,的哥才长长松了口气:“姑娘,我有句话憋了很久,实在忍不住要跟你说。其实很多女孩子在跟男朋友吵架时,总是觉得她自己受了委屈。” “但你只要仔细想想,男人绝不是那种在大街上就把女朋友推倒在绿化带中的混蛋。他这样做,可能是你有些事做的太过分了,他有些承受不了。” 司机说完这番话,从车窗内扔出一张钞票,踩油门走了。 这哥们也是个妙人,宁愿少挣点钱,也得把他看到沈银冰被高飞推倒在绿化带中后的感受说出来。 “我做事太过分了?他有些承受不了?” 沈银冰望着远去的出租车,慢慢明白了什么。 高飞昨晚为了她是怎么大战群蛇和僵尸的,又是在她失踪后找了他一整个晚上的,本来累得就跟孙子那样了,好不容易找到她了,结果她却跟他开了个玩笑,让那些老大妈们点着那家伙鼻子狠狠训了一顿,搞的他狼狈不堪。 沈银冰以为,那种玩笑是无伤大雅的,是促进年轻男女感情加深的一种方式。 但听完司机一席话后,她才意识她做的好像的确有些过份了,这才导致那家伙翻脸。 “哼,我不就是忽略了你的心理感受吗,至于让我丢那么大人?” 沈银冰想通了后,心情好了许多,弯腰捡起那张钞票,转身走上了台阶。 刚来到门口等待人接班的张涛俩人,看到沈总狼狈不堪的样子后,心里都非常的诧异,还是像往常那样,微微躬身低声问好:“沈总,好。” 沈银冰也像往常那样,点了点头后昂着下巴走进大厅,却又忽然转身看着张涛,淡淡问道:“你不是被劝退了吗,怎么还不走?” 张涛淡定的笑了笑,回答:“这就走,等接班的人来了。” 你还算是有点职业道德,要不是你对高飞有想法,胆敢嘲笑焦恩佐,我也不会和你一般见识――沈银冰心里这样想着,点了点头正要转身时,却听董姐说:“沈总,我也要辞职了。和张涛一起,明天就去高助理名下的落日餐厅上班。张涛是大堂经理。” “董姐!” 听董姐这样说后,张涛急得横了她一眼。 她知道,董姐这时候故意说这些,就是告诉沈银冰:别以为你这儿不要我们了,我们就能饿死。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虽然很鄙视沈银冰的做法,不过人家终究是高飞的‘人’,张涛担心她要是真怒了,找高飞闹腾,自己去落日餐厅的事儿说不定就会黄了,所以才着急董姐不该刺激她。 “什么?哦,好,好!” 沈银冰脸色一变,缓缓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快步走了。 董姐却无所谓,慢悠悠的说:“怕什么呀怕?我可早就听人说了,高助理那可是恩怨分明、一诺千金的伟男子,只要我们兢兢业业的工作,才不会因为某人的煽风点火,就改变他自己的主意。小张,咱们不等接班人员到岗了,反正被辞退了,倒不如找个地方庆祝一下,不醉不归。” 看到沈总狼狈不堪的样子,还又黑着个脸,前台客服小张等人都不敢跟她打招呼了,只是尴尬的笑了笑。 “高飞,你真好,就算你对我生气,你已经惩罚过我了,干嘛还敢启用我辞退的人,这是故意给我没脸啊!你就不怕我咬牙发狠,做出让你后悔的事来?” 沈银冰咬牙恨恨的想着走进电梯,在电梯门合上的一瞬间,她拿出了电话,阴森森的一笑:“两个小屁孩,以为有高飞罩着你们,我就不能把你们怎么样了?我要想整死你们,一个电话就能让你们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哼,你们去了阴间后才明白,我这样的人可不是你们能随意讽刺的――没信号?” ―― 自从高飞和王晨回到冀南补办婚宴那天开始,秦城城就知道自己和他已经彻底断了,俩人过去的交往,只是一场既有幸福,也有悲伤的梦罢了。 秦老师有这想法算是比较理智的,因为她知道她要是再和高飞藕断丝连的,表面文静的王晨,肯定会让她尝到什么是痛苦。 为了以后不痛苦,所以秦城城逼着自己彻底忘记高飞,过属于她自己的日子。 今天无意中看到高飞后,秦老师曾经有过眼神明媚的瞬间,但很快就淡定了下来,决定把他视为普通朋友。 只是她没想到,高飞强拉硬拽的把她带来了办公室内,还对她动手动脚,并威胁她不许再动,要不然他就会生气。 不知道为什么,秦城城感觉高飞很陌生,淡淡的语气中,有种让自己心悸的冷淡,或者说敌意,这种感觉让她放弃了挣扎,无力的瘫坐在他身上,低声哀求:“高飞,求求你放过我吧。我们不能这样的,我和你只是普通朋友。如果被人看到我们这样子了,我会遭人打击的――你们,我招惹不起,求你了。” “你招惹不起?” 高飞微笑着,左手顺着秦城城的上衣就伸了进去。 秦城城身子一颤,申银着要抓主他的手,却被他猛地用力一攥,全身的力气都消失了。 “安静点,喝酒。” 高飞右手端起一个酒杯,放在了秦城城的嘴上。 “高飞。” 秦城城摇了摇头时,高飞却已经倾斜了杯子,红色的酒水洒了出来。 她倔犟的不张开嘴,红酒沿着她的下巴,淌进了衣领内,和高飞的手上。 高飞就像没看到那样,把红酒都倒进了她怀里后,又端过一杯放在她嘴上,淡淡的说:“喝。” “高飞,我……” 秦城城委屈的泪水淌下,张嘴刚说出‘我’这个开口音,高飞就趁机把酒水灌进了她嘴里,她只能被迫喝酒。 “再喝。” 高飞索性拿起了酒瓶子,放在了她嘴上。 秦城城想反抗,可只要稍微一挣扎,或者闭嘴,衣服里的那只魔手,就会用力的攥,掐,疼的她唯有流泪,喝酒。 除了第一杯倒进了她怀里后,整整一支红酒,都被高飞强逼着灌进了她嘴里,根本不管她是多么的难受。 红酒这玩意的酒精度数虽然低,但后劲却很大,再加上在几分钟内就喝了几近整整一瓶酒,秦城城脸上马上就浮上了酡红,更加酸软无力了。 等高飞把酒瓶子拿开后,她才剧烈的咳嗽了几声,无力的哭泣道:“高飞,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都已经避开你了,为什么还不放过我?我究竟做错了什么,才让你这样变太的折磨我?你告诉我!” “请你喝酒,也算折磨吗?” 高飞右手手指挑起她的下巴,盯着她的眼睛,就像没看到她满脸的泪水那样,慢悠悠的说:“你今天去做什么了,怎么会在前面等车?不是在专门等我吗?” “我去你们总部路对面的杂志社了,学校的公事。” 秦城城吸了下鼻子,解释道:“我在那儿等车是准备回学校的,也不是在专门等你,只是无意中遇到你啊。” “哦,原来是公干啊。” 高飞放开秦城城的下巴,才说:“我记得你有一辆白色的雪佛兰轿车,车牌我都记得很清楚。你既然有车,为什么就不开车来,反而坐公交呢? 陈果果昨晚在黄河岸边防汛林中,曾经看到过一辆白色的轿车,雪佛兰。 她记下了车牌,取走了车把上的指纹,又把这些告诉了高飞。 沈银冰被人绑走的地方,可以说是绝对的荒郊野外,大白天都不会有人去,更何况是晚上? 那辆车还藏在防护林的小房子后面,也就是陈果果无意中恰好看到罢了,要不然就算她故意去找,也不一定找得到。 在那样的时间,那样的地点,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后,要说这辆车的主人,和沈银冰失踪没有关系,谁会信? 更重要的是,陈果果恰好认识这辆车是谁的。 话说她当初假扮高飞时,就曾经仔细研究过他身边所有人。 那辆白色的小轿车,就是秦城城的。 为了避免产生什么误会,高飞在今早就赶去了市局,找到了李承明,请他帮忙鉴定车把上的指纹。 第1265章 秦城城最大的希望! 鉴定指纹,并在信息资料库内找到相匹配者,这对警方来说是小菜一碟。 鉴定的结果很让高飞失望:车子是秦城城的,车把上最后的指纹,也是秦城城的。 也就是说,昨晚秦城城去了黄河岸边。 大半夜的,她为什么要去那儿? 高飞自然很想知道――在看到秦城城出现在候车亭下时,他心里就疼了下。 他基本确定,秦城城出现在北山集团总部前面,就是在等他,或者说等沈银冰,暗中观察什么。 他心里疼,那是因为秦城城背叛了他,所以才把她带来了总部,用这种方式来‘拷问’她。 高飞希望在他问出车子的问题后,秦城城能够看出她自己的狐狸尾巴已经露了出来,能够主动坦白一切。 如果是那样,高飞会帮她,毕竟她曾经是他的女人,也许她是被胁迫的呢? 他很希望秦城城能对他坦白,那样他还会帮她的,尽心尽力。 秦城城却擦了把泪水说:“车子昨天就被我送到4s店维修了,刹车系统有些小故障,所以我今天外出只能打车,或者坐公交车。” “哦,真巧。” 高飞讥讽的笑了下,又问:“那你呢,昨晚上半夜时又去了哪儿?” 秦城城愣愣的看着高飞,总算是明白了一些什么,吃吃的问:“高飞,不、不会是发生什么事,你怀疑是我的做的吧?”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 秦城城眼神慢慢冷了下来,垂下眼帘低声说:“昨晚我一个人在学校宿舍,前半夜在看电视。” “有谁证明你在?” “没有谁。” 秦城城抬起眼,嘲讽的笑道:“我只是一个离了婚没人要的女人,几乎满学校的人都知道我被某个神通广大的二代给包了,谁会,谁又敢在晚上跟我在一起?除非那个人像被你痛扁一顿又被开除的张副校长那样,活的不耐烦了。” 高飞看着她,没有说话,只是眼神更加的冰冷。 叹了口气,秦城城问道:“高飞,别这样绕来绕去的了,有什么就直说吧。” “好,那我就直说了。” 高飞抿了抿嘴角,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和那些人来往的?以前就这样,还是后来才加入的?” 秦城城摇头:“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人。” 高飞有些不耐烦,左手猛地一攥,在她疼的尖叫出声之前说道:“就是昨晚在黄河岸边绑走沈银冰的那些人,某个邪恶的组织!” “你、你!” 秦城城紧咬着嘴唇,逼着自己不在哭泣,恨恨瞪着高飞缓缓说道:“你真希望我是邪教组织中的人?” 高飞冷冷的说:“我倒是不希望,所以才让你自己说清楚。” “咯,咯咯。” 秦城城忽然笑了,笑的很开心,很荡漾的样子,伸手就搂住了他的脖子,在他嘴上重重亲了一下,趴在他耳边低声说:“高飞,没想到我隐藏的那么深,都被你发觉了。是,我就是邪教组织中的人,昨晚就是我绑走了沈银冰。” 砰的一声,高飞掐住秦城城的脖子,把她按倒在了沙发上,声音有些沙哑:“原来真的是你!” “就是我,那又怎么样?” 秦城城双手掰着高飞的手腕,疯狂的大笑着,却是泪水滚滚:“从我清白被你毁掉的那天开始,我的命运就被改变了――我就算是到死,也忘不了守着刘国华和你做的那一幕!我是一个女人呀,既然能疯狂到守着丈夫和你做那种事的地步,我还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 高飞掐着她脖子的手,稍微松了松,这样方便她说话。 秦城城借机掰开他的手,腾地一声坐起,恨恨望着他,双眸发红:“想我秦城城,虽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可也算是小家碧玉,知书达理,又是大学教授,如果你不是高家的嫡系子孙,配你应该绰绰有余吧?” 高飞没说话,只是冷冷看着她。 秦城城反手擦了把泪水,继续说:“可你偏偏有那么深厚的背景,身边又有沈银冰、解红颜等美女环绕,我就算是拍马也无法打败那些女人。所以,那时候我就想,给你做一辈子的地下青人也是不错的。可结果呢?” 结果,高飞却没有跟沈银冰、或者解红颜结婚,而是和有着同样深厚背景的王晨走到了一起。 “得知你们结婚的消息后,我就知道我完了。” 秦城城的酒劲开始发作,情绪却逐渐平静了下来:“我再也得不到你了,因为王晨肯定在注意我,一旦我再和你来往,凭着你们豪门大家少爷小姐的狠辣手段,到时候我哭都找不到调。” 高飞接口道:“所以你就自暴自弃了,加入了那个邪恶组织,并在昨晚参与了绑走沈银冰的阴谋,结果却没想到,我在搜寻她的下落时,在黄河岸边的防汛林中看到了你的车子,在车把上提取了你的指纹。” 秦城城目光闪动,随即笑道:“呵呵,是吗?说真的,我还真没想到你会发现我的车子,我记得我藏的很隐蔽啊,你怎么就能找到了呢?” 高飞看着脸色越来越红的秦城城,眼神中闪过一抹怀疑。 秦城城咯咯的笑着:“嘿嘿,现在我才相信那句话,就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高飞,实话告诉你,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你身边的女人,统统死去,那样你就属于我一个人的了。我听说颜红已经死在岭南了?很好啊,那时候我就看出你们关系不一般了。哈,你还是来者不拒,老少通吃……” 啪的一声,高飞抬手就给了秦城城一个耳光。 秦城城被他抽的脑袋猛地后甩,发丝挡住了脸,却挡不住从嘴角淌下的血渍。 “你再敢对红姐说一句不尊敬的话,我就杀了你。” 高飞语气阴森。 “杀了我?好啊,恰好我活的不耐烦了,你就杀了我吧。” 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的血渍,秦城城忽然抬手解开了衣服扣子,仍旧在笑,疯狂的笑:“能不能在我临死前,最后享受一下鱼水之欢?你不会拒绝吧,哈,哈哈!” 狂笑声中,秦城城三两下就脱下了上衣,扑在了高飞身上,嘶声叫道:“你要是不满足,我就算是在地狱中,也会嘲笑颜红老牛吃嫩草的!” “不要脸的臭女人!” 秦城城这句话的话音未落,背后的房门就被人大力推开,狼狈不堪的沈银冰从外面冲了过来,一把就采住了她头发,狠狠的拖到在了地上,抬脚就踢。 不等她右脚踢在秦城城身上,高飞就拽住她衣服,把她拉倒在了沙发上。 沈银冰大怒,腾地一声跳起:“高飞,你敢拦我?” “这不是废话吗?” 高飞斜着眼看了她一眼,就去弯腰搀扶秦城城了,心里却很纳闷她这么聪明的人儿,为什么会说这种废话。 沈银冰更怒,大叫一声骑到了高飞的背上,很没形象,左手采住他头发,右手就在他后背擂鼓似的砸。 只要别拿长长的指甲来抓脸,高飞到是不介意被女人这样欺负,从地上拉起秦城城站直了身子时,沈银冰就从他背上滑到了地上。 这时候,有人出现在了门外,是苏青。 和高飞对望了一眼,陈果果就惊讶的问道:“怎么回事?” “苏青,把这个不要脸的臭女人给我打死!” 沈银冰几乎是在咆哮着,要不是高飞拦着她,她可能早就给秦城城破相了。 沈总来到办公室门外时,秦城城恰好求高飞再给她最后一次鱼水之欢的那些话,还提到了颜红。 虽然现在已经知道颜红在身体上背叛了自己,不过沈银冰始终把她当做亲人看待,绝不允许有人羞辱她,这才暴怒,不顾形象身份的动粗。 秦城城倒是无所谓,上半身光着,嘴角有血渍,被高飞拉起来后依旧咯咯的笑着,好像疯魔了那样。 陈果果一看到秦城城在场,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快步走过来时再次看了高飞一眼。 “苏秘书,麻烦你送她走吧先穿上衣服。” 高飞有些头大的摆了摆手,拉着沈银冰就走进了套间,关上了房门。 “你松开我!” 沈银冰挣开高飞,还想开门出去:“让我去撕了那个女人的嘴!” “够了!” 高飞真有些急了,抬脚就撑在了门板上,点着她鼻子说:“你看看你,现在哪有一点该有的风度,就是一个泼妇,就不担心你死了爹妈在地下难过吗?” “你、你――” 沈银冰眼眶一红,本能的抬手就要抽人,却颓丧的放下手,依着门板缓缓坐在了地上,低声哭泣了起来。 “一个心理阴暗、被国家视为毒瘤的女人,是强大的,不相信眼泪的,所以还请你别在这儿假惺惺的学鳄鱼了。” 高飞最见不到的就是沈银冰演戏了,那样他会有种被人当傻瓜玩的心烦,把她拉在一边,开门就要出去。 沈银冰哭声一收,抬手挡住了他:“你给我站住,我有话要跟你说!” 看着沈银冰没有丝毫悲痛、伤心的样子,高飞总算觉得舒服了些:“嗯,这就对了。小羊羔在哭时那叫楚楚可怜,大灰狼在哭时那叫装模作样,这样的你才正常。说吧,有屁快点放。” 沈银冰双手抱着膀子,问道:“你真不喜欢我弱女子的样子?” 高飞很直白的说:“那样只会让我感到倒胃口。” “好,我知道了。” 沈银冰走到阳台前,看着外面问道:“为了两个礼仪小姐,你确定要和我作对?” “她们都是受我连累的,我不能不管她们。” “不怕我让你为此付出代价?” 沈银冰冷笑,摇了摇手机说:“我在上来之前,就已经给人下命令了,我不想再在这个世界上看到她们。” 高飞也冷冷的说:“如果真那样,我会杀一百个人来为她们殉葬。你知道我有这个实力的。” 第1266章 到底是不是秦城城? “为了两个普通女孩子,你真敢冒这么大的险,不惜来违逆我的意思?” 沈银冰霍然转身,死死盯着高飞,眼神阴森。 高飞和她对视着,点头说道:“是,她们就是一般的女孩子,可她们也是被父母辛辛苦苦养大的,和你,和我都是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能力大小。沈银冰,麻烦你别总是把自己看成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其实你在张涛她们心里,也就是沾了有个好老子的光。如果你出身普通家庭,还不是像她们一样为找个好工作而忙碌?” “最重要的是,她们要比你活的潇洒。” 高飞走到沈银冰面前:“她们晚上不会做恶梦,不会像你那样半夜忽然从窗上坐起来,满头大汗。论起幸福来,你远远不如她们,所以你没资格小看她们。” 高飞被迫和王晨离婚,来到沈银冰身边后,就是和她同住一屋的。 沈银冰在窗上,高飞打地铺。 好多次,半夜中沈银冰会尖叫一声从窗上翻身坐起,冷汗直冒。 如果是放在以前,高飞会安慰她。 但在被她逼着离婚后,他很喜欢沈银冰被噩梦吓醒的样子,每次都装着没听到。 说起来,高飞也是个小心眼的,不怎么男人。 沈银冰脸色微微一变,沉默片刻后才说:“本来我真想那样做的,后来又觉得犯不着和两个小人物怄气,也就算了。” 高飞嗤笑出声:“切,还犯不着和人怄气?你都把人给开除了,就因为我跟人家开了几次玩笑。” “呸!” 沈银冰呸了一口,轻蔑的说道:“我这才看出你原来这么自恋,以为我开除她们就是因为你跟她们开玩笑,好像我是在竭力防备你被人抢走那样。” 高飞问道:“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 沈银冰抱着膀子来回走动了几步,说:“我开除张涛,那是焦恩佐的意思。前几天焦恩佐刚上班,你那个小张妹妹看到他受伤的脸,偷着耻笑人家来着。虽说焦恩佐这样做有些太小人,但我却觉得没什么,因为他是我的副总。换句话说就是,张涛嘲笑焦恩佐,就是在嘲笑我。辞退这样不尊重老总的人,哪儿做错了?” 高飞还真没想到,辞退张涛俩人原来是焦恩佐的意思,愣了下狡辩道:“我好像一直不怎么尊重你,怎么不见你把我辞退?” “说这些就没劲了。” 沈银冰坐在阳台前的椅子上,抬头看着落在窗户上的雨丝,改变了话题:“刚才,我是真生秦城城的气,不完全是假装的,无论怎么样,我都不想听到有人侮辱红姐。因为――她已经死了。” 高飞走到窗前,仰面躺在了上面,扯过一条毛毯盖在了身上,丝毫不在意脏兮兮的鞋子,弄脏了洁白的窗单。 沈银冰回头,看到高飞已经闭上了眼:“说吧,你怎么把秦城城带到我办公室里来?你是故意的吧。” 高飞回答说:“是。” “就是因为要辞退张涛,你就用秦城城来报复我?” 沈银冰又问。 高飞没说话,只是用胳膊挡住了眼。 “你还真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 沈银冰讥讽的笑了笑,说:“那你是怎么把人家刺激成那样的,不要脸的脱了衣服非得跟你亲热?” 高飞仍旧躺在哪儿,动也不动的说:“昨天晚上,陈、我在你沿着黄河大提搜寻你时,在防汛林中看到了她的白色雪佛兰轿车,还提取了车把上的指纹。早上时我去了市局,让警方验证了一下,确定那就是她本人的指纹。” “什么――难道真的是她?” 沈银冰一呆,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高飞这才拿开手,侧脸看着她:“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沈银冰没有回答,只是问:“你是不是确定她参与了绑我的阴谋?” 高飞微微皱起眉头,挪开目光看着吊灯:“根据车子,和车子上的指纹,都证明她昨晚是去过黄河岸边。而且,我在开车回来时,在门口的候车亭下看到了她,这才把她带回来了。我问过她,开始她说是外出公干,车子送4s店维修了。” 高飞翻身坐了起来,才继续说:“不过后来,可能是我逼得她有些紧,她精神崩溃了,坦言承认她就是邪教组织中的人,参与了昨晚针对你的行动。” 微微眯起双眼,高飞仔细回想着刚才秦城城的反应,不确定的语气:“她承认了后,我反而觉得事情不是我所想的那样简单了。” “有什么不简单的?” 沈银冰接口道:“我能看得出,那个女人很喜欢你。被你拆穿后,索性破罐子破摔,反正她已经走上歪道了,就算你拆穿了她,你也舍不得把她干掉,毕竟她是你的女人。” 高飞表情奇怪的看着她:“你也好意思说别人走上了歪道?你现在就是国家的毒瘤,处在阳光下,还偏偏不能动,一动就会死人。” 沈银冰倒没有丝毫惭愧的神色,淡然回答:“我是被逼的。假如不是那些人总是来找我麻烦,让我产生了深深的危机感,我才不会为了一个不值得爱的臭男人,放弃自己美好的生活走上这条路。” “说的真冠冕堂皇。” 高飞冷笑了一声,说:“告诉你,假如秦城城真是那边的人,我绝不会舍不得。我让她走,是因为我不确定她是不是那边的人。她刚才承认的太痛快,好像是赌气。” 沈银冰缓缓的说:“假使你真舍得干掉她,那么随时可以干掉她,不用估计什么,因为我保证她就是那边的人。” “为什么?” 高飞问出这句话后,才明白了什么:“昨晚,你被绑架后看到了她?” “我没有看到她,但我听到她说话的声音了。而且,她知道很多事,在那边应该算是重量级人物。” 沈银冰回答说:“昨晚,你去追杀燕魔姬之后,我就从树上掉了下来。” 用了足足大半个小时,沈银冰就把昨晚她奇特的遭遇,详细说了一遍。 特别着重描述了女人的声音,和她自己的感受:“昨晚在和那个女人谈话时,我就能明显感觉出她认识我们两个。最重要的是,每次她在提到你时,总会有种酸溜溜的味道。高飞,什么样的女人在提到别人的男人时,才会酸溜溜的?我想你应该比我更加明白吧。” 唯有喜欢高飞,却无法和他走到一起的人,在沈银冰面前提起他时,语气才会酸溜溜的。 这么简单的道理,高飞自然很明白。 “难道真是她?” 听沈银冰说完她昨晚的遭遇后,高飞真有些犹豫不定了,皱眉沉默了片刻才说:“把昨晚你遇到的那些事重新说一遍呢,我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可为。” 沈银冰只好把昨晚的遭遇,重新说了一遍,末了说:“我在失去知觉之前,曾经好奇的问过那个女人,问她这儿是什么地方,黑房子又是什么堆砌而成的,她却好像说了我的名字。” 刚才在叙说昨晚遭遇时,沈银冰并没有提到她在失去知觉提到的那个问题。 因为那个女人的回答很可笑,相比起挂着的那幅《画地为牢》,上方有鱼在游,黑色的房子,以及迎客七仙,还有那些传说相比,根本算不了什么。 高飞忽然心中一动:“你在问她堆砌房子的材质是什么时,她说出了你的名字?” 沈银冰点头:“是啊,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失去知觉了,不过还能听到她说的话。” 高飞喃喃的说道:“深银冰,深银冰,没想到这儿也有深银冰。” 沈银冰有些纳闷,问道:“什么呀,什么没想到这儿也有深银冰?” “那个女人最后说出的三个字,不是你的名字,而是一种玉石的名字。” 高飞翻身坐了起来,看着沈银冰。 沈银冰愣住:“什么,我的名字,也是一种玉石的名字?” 高飞在地下楼兰养伤的其间,有一次曾经去长街上闲逛,看到了一种黑色玉石雕刻的小玩意,就人家这是什么玉石。 小摊主人告诉高驸马说,这是楼兰的一种玉石,叫银冰。 银冰玉石的档次高低分几种,世面上出现的基本都是浅银冰,也就是出自地下几米,或者露天玉坑。 而玉品最好的,则是深处地下数十米,甚至更深的地方,所以就被称为深银冰。 当时听到小摊主人提到‘深银冰’这三个字后,脑子受损失去记忆的高飞,猛地想到了什么,最终因为触动脑伤而昏迷过去。 “昨晚那个女人说出的最后三个字,不是你的名字,而是玉石的名字,就叫深银冰。” 高飞把他所知道的说了出来:“虽然我不明白黑色玉石,为什么会和代表白色的‘银’有牵扯,可我知道深银冰是一种处于地底深处的黑色玉石,玉品最好,也最珍贵。有人曾经告诉我说,你母亲之所以给你起这个名字,就是希望你能像最珍贵的玉石那样,让人珍惜。” 沈银冰这还是第一次听人讲起过她名字的来历,痴痴的看着高飞过了很久:“既然这种玉石在地下楼兰都那样珍贵,为什么会在出现在内地被砌成了房子?这地方到底是在哪儿?” 高飞眉头拧着分析道:“那个黑房子上面有水淌过,还有鱼在天上游,这说明房子在水下。昨晚你是在黄河岸边失踪的……” 沈银冰猛地明白了过来:“天啊,那所房子,果然是在黄河下面!我看到的那些鱼群,就是生活在黄河水下的黄河鲤鱼。而隔开黑房子和水的东西,就是玻璃!” “应该就是这样了。” 高飞点了点头,正要说什么时,就听到外面传来陈果果的声音:“沈总,焦副总找您?” “哦,知道了,你让他稍等。” 沈银冰皱了皱眉头,刚要拒绝却又改变了主意。 第1267章 眼睛长哪儿去了? 沈银冰刚从和高飞的谈话中找到一些线索,正要抓着这条线索继续向下推断时,陈果果假扮的苏青在外面告诉她说,焦恩佐要见她。 她本想让焦恩佐等会儿再来找她的,想了想却又改变主意让他稍等,对高飞说:“你先出去一下,我有事要和焦恩佐谈。” 高飞翻了个白眼:“怎么,有什么秘密非得瞒着我?难道你们两个要……” “滚蛋,思想肮脏的家伙。” 沈银冰脸儿一红,抬手指着外面套间:“赶紧走,别耽误我工作。” “切,德性。” 高飞嗤笑一声,抬手解开了衣服扣子,搞的衣服看上去很凌乱的样子。 沈银冰纳闷:“你搞什么鬼呢?” 高飞也没回答,只是说:“我恰好有事要办,去天涯集团那边,晚上不一定能回来。” 沈银冰当即拒绝:“不行,晚上八点之前,你必须得回来,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高飞皱了下眉头,强忍着没有说脏话,从窗上跳下来走向门口。 沈银冰却问:“你去天涯集团做什么呢?” 高飞淡淡的回答:“有人眼红我的厂子,要我把集团交出去,我答应了,得去做梁明他们的工作。” “什么?有人让你把厂子交出去?” 沈银冰吓了一跳,脱口说道:“是谁这么大胆啊,敢抢走你高大少吃饭的家伙,难道活的不耐烦了吗?” “一伙很强大的势力。我在这股子势力面前,连小蚂蚁都算不上,人家想要我吃饭的家伙,我唯有双手供奉,连个屁也不敢放。唉,我发现我是彻底的废了,不但失去了人身自由,连苦心经营的企业都保不住――现在我还能活着,真特么的是个奇迹。” 高飞自嘲的摇了摇头,走出了套间。 沈银冰绝对是特别关注高飞的人之一,知道天涯集团对他是什么意义,所以尽管很嫉妒天涯集团在莫名走红后吸金的疯狂,但却从没有想过要把集团据为己有。 她知道,天涯集团对于高飞来说,不仅仅是个赚钱的地方,更多是他对初恋的回忆。 所以呢,就算她承认现在她变得很邪恶了,却从没有打算破坏高飞对初恋美好的回忆,心中也钦佩为救高飞而牺牲的穆天涯。 可她没想到有人要打天涯集团的主意,而且高飞好像没啥还手之力,这就怒了,正要说她会站出来保护他,斩断敢染指天涯集团的魔爪时,高飞却走出了套间。 清楚看到高飞脸上的落寞后,沈银冰忽然很心疼,就像一个母亲看到孩子在外被欺负了那样。 她却不知道,高先生其实屁事也没有,此时心中正在冷笑着琢磨,该怎么让那些敢打他主意的人好看。 焦恩佐坐在沙发上,陈果果正在给他沏茶倒水。 看到高飞从套间内走出来后,焦恩佐笑了笑正要站起来,却又呆住:这家伙的衣服咋衣衫不整的?还是从套间休息室走出来的,难道他和沈银冰在里面…… 发现被焦恩佐用异样的眼神盯着看后,高飞慌忙整理了一下衣衫,也没说什么,昂首走出了办公室。 沈银冰这才随后走了出来,发现焦恩佐正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她,心里还纳闷,坐在办公桌后面对陈果果说:“苏青,你先出去吧。” 陈果果点头答应了一声,转身退了出去。 等陈果果关上房门后,沈银冰问道:“焦副总,怎么用这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我?我哪儿不对劲吗?” 焦恩佐赶紧讪笑一声,挪开目光说:“嘿嘿,没啥,就是看您衣服有些脏了。” “哦,路上淋雨了,还没有来得及换衣服。” 沈银冰随口回了一句后,才猛地明白高飞为什么要把他自己衣服弄乱了:那个家伙这是在暗示别人,刚才他和沈总在套间内…… “混蛋。” 沈银冰只觉得脸上一烫,低声骂了句,问道:“事情办的怎么样了,人带来了没有?” 焦恩佐回答:“一切顺利,已经来了,就在我办公室内。” “你觉得,她能安心为我所用吗?” 沈银冰看着焦恩佐的眼睛问。 焦恩佐肯定的语气:“现在除了你能保护她之外,我想不出还有谁能为她提供庇护。” 沈银冰想了想:“好,那你让她来见我吧。” 焦恩佐点了点头,站起身走出了办公室。 办公室外面的走廊中,陈果果正在用吸尘器清扫走廊。 北山集团的15层走廊卫生,都是各位总裁的秘书枪亲自负责的。 和焦恩佐点头笑了笑后,陈果果继续干活,很专心的样子。 几分钟后,焦恩佐带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子,走出了他的办公室。 这个女孩子身高也就是一米五多点,穿着一身比较宽松的运动服,白色网球鞋,头上戴着个棒球帽,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嘴里嚼着口香糖,昂起的小脸上还戴着一副墨镜,很青春很叛逆更自信的样子。 女孩子跟在焦恩佐身后,走向总裁办公室这边,清扫地面的陈果果背对着他们,弯腰低头干活,吸尘器嗡嗡的声音,让她忽视了俩人的脚步声,直到焦恩佐来到她身后低声喊了句苏秘书后,她才啊的一声,把吸尘器拖向了一边。 恰好拖向那个女孩子。 这是为躲开焦恩佐时,做出的正常动作,她却没注意到焦副总身后还有个女孩子。 吸尘器很干净,不过女孩子却不想被碰到,敏捷的后退一步,摘下脸上的墨镜,皱眉看着陈果果不满的说道:“看着点,眼睛长哪儿去了?” “对不起啊,我没看到你。” 陈果果抬头看了她一眼,抱歉的笑了笑。 女孩子也没理睬她,顺手把墨镜装进了口袋中,跟着焦恩佐走进了办公室。 办公室的门是半开着的,女孩子跟着焦恩佐走进去后,随手关上了门。 在门板被关上的瞬间,陈果果听到沈银冰说了一句话:“除了我之外,谁也没有资格这样跟我秘书说话,你下次一定要注意。” 接下来焦恩佐俩人有没有说什么,陈果果没有听,关掉吸尘器走进了自己办公室,拿起手机拨通了高飞的手机号:“小子,现在哪儿?” “在去东郊的路上,有事?” “有事。” 陈果果抬腿坐在办公桌上,拿起一颗烟叼在了嘴上:“刚才你衣衫不整的从套间出来,是故意给沈银冰难堪吧?搞的人家好像非礼了你那样。” 高飞嘻皮笑脸的回答:“其实我很喜欢被漂亮女人非礼的。不过沈银冰嘛,哥们现在还真没兴趣,就是跟她开个玩笑。怎么,你给我打电话,不会就是为了这件事吧?” “自然不是。” 陈果果手腕一抖,一根火柴被点燃:“刚才我看到了一个人,你绝对猜不到那个人是谁。” “你都说我猜不到那个人是谁了,我要是再动脑子去猜,岂不是很傻?” 高飞说:“行了,别绕弯子了,赶紧说,不说我就扣电话了啊。” 陈果果撇了撇嘴,说:“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她就是让叶心伤为她背黑锅的人。” “谢小雯?” 高飞的声音,一下子变冷:“她怎么去北山集团了?” “具体的我不怎么清楚,不过稍微想想就能想明白。” 陈果果吸了口烟,悠悠的说:“如果我是谢小雯的话,我也会来投靠沈银冰。一来呢,她本身就是贪狼中人。二来呢,现在好像除了沈银冰之外,没有谁能为她提供保护了。” “她以为沈银冰能保护得了她?哼哼,就算她躲到玉皇大帝那儿,也别想逃过该得到的惩罚。她不死,那47条在汉德勒森林游荡的冤魂,又怎么能安顿下来?好了,这件事你不用插手,我会处理的。” 高飞说完这番话,就扣掉了电话。 陈果果把手机扔在桌子上,从桌子上跳了下来,出了办公室向卫生间那边走去。 房间内的光线有些黯,出去时门没有关紧,走廊中的光线从门缝中挤了进来,照在办公桌上那盆仙人球上。 这盆仙人球是苏青留下的,陈果果却不怎么喜欢这种带刺的植物,接手办公室后就把它推到了文件夹后面,任它自生自灭。 亮光下的仙人球,青翠欲滴的看上去好像塑料制品,隐隐的还能看出里面有个红点,每隔几秒钟就会闪动一下。 ―― 天气预报中说,冀南未来的三天内,都是小雨转中雨的天气。 一场秋雨一场寒,等这次降水结束后,气温就会明显的变低,就像梁明的心。 天涯集团是高飞的,集团叫这个名字,那是因为他在缅怀他出初恋女友穆天涯,这一点是个有脑子的人就能猜到。 可要是论起谁对天涯集团感情更深,估计连高飞都比不上梁明。 可以这样说,梁明在天涯集团倾注了他所有的心血,从厂子选址,到建造,到试投产,遇到困境,最后到突然间的大红大紫,其间的酸甜苦辣,让他是终身难忘。 天涯集团是高飞的初恋回忆,却是梁明的孩子,这一点没有谁会否认,他为集团的成长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大家都看在眼里。 孩子,是每一个父母的命根子,这是人的天性,无论谁伤害孩子,父母都不会同意,这是肯定的。 但现在,却有人要蛮横的抢走梁明的孩子。 这跟要他的命,有什么区别? 所以当高飞刚说明来意后,梁明就抬手狠狠拍在了桌子上,脑门上的青筋绷得老高,嘶声喊道:“不行,绝对不行!想让我把集团转让给别人,除非杀了我!” 谁也没想到,高飞忽然到来,在召开的集团高层会议上,竟然宣布要把集团转让出去,低价! 死一般沉寂的现场,随着梁明的嘶吼而猛地爆发,陈大彪拿出腰间的橡皮胶棒,砰地就砸在了桌子上,叫嚣道:“谁敢来抢,我就弄死他!” 第1268章 天涯集团要完了! 兔子刚来到内地没多久,而且他长的也很猥琐,曾经干过在路边捡起别人抽剩的烟头抽的臭事,被视为天涯集团的耻辱。 可他却是在集团最艰难时期,唯一一个没有放弃,光着脚丫子穿皮鞋还扎着领带背着个麻袋四处推销产品的业务员。 兔子用他超级敬业的执著,最终赢得了梁明等人的认可,成功融入了这个圈子内。 他在天涯集团内找到了他的人生目标,实现了他自身价值,把集团看做了他孤独旅程上的家。 现在有人要来抢他的家了——在陈大彪的警棍刚砸在桌子上,兔子就嗷的一声叫,抽除随身携带的刀子,猛地在自己脸上划了一刀。 鲜红的血,顺着黑黝黝的脸颊就淌了下来,再配上他狰狞的面孔,看上去异常的恐怖,吓得张妍和陈鸿宾都赶紧看向了一旁。 兔子却像感觉不到疼痛那样,眼珠子通红的看着高飞,嘶声说:“飞哥,什么话你都别说了,就一个字,干!” 在岭南边陲有个风俗,老婆或者女儿被人抢走后,男人就会抽刀子在自己脸上割一刀,表示这件事要不死不休了。 相比起陈大彪和兔子来说,骨子里更加疯狂野蛮的萨拉娜,表面看上去倒是很正常,甚至还保持着微笑,谁都能从她身上感受出一丝冷森森的杀意。 这个女人当初既然敢带着高飞等人前往汉德勒森林,并像个标准佣兵那样抱着微冲和敌血战,就证明为了金钱她可以找任何人拼命。 “都特么的干什么呢,发什么威风?” 高飞拿起杯子,狠狠砸在了点上。 啪的一声,水杯粉碎,让所有的怒骂咆哮声嘎然而止。 高飞却没有停止:“我特么的就不明白了,集团的老大到底是谁?陈大彪,你给我说,谁是老大?” 陈大彪眉梢狠狠哆嗦了几下,垂头丧气的坐了下来。 高飞又指着兔子:“你给老子说!” 兔子捂住流血的腮帮子,低下了头。 看在萨拉娜是女人的份上,高飞不好点着她鼻子骂,更不能对梁明发脾气,因为他很理解梁明对集团倾注了多少心血,只能把怒火对准陈大彪和兔子:“你们特么的都傻了啊?以为我愿意把集团转让出去?昂!?如果武力能解决的问题,老子还需要来告诉你们?早就特么的动手了!两个没脑子的东西,就知道打打杀杀的。” “我去医务室。” 兔子被骂的抬不起头来,小声喃喃着说了句,收起刀子就走。 高飞说道:“以后不许你再带刀子,免得给老子惹麻烦。” 陈大彪也趁机站了起来:“我陪你去。” “我也去看看。” 萨拉娜懒洋洋的拉开了椅子。 另外几个在集团内说得上话的中层人物,看出事情不怎么对劲后,包括陈鸿宾这个生产副总,也都找借口溜了出去。 眨眼间的工夫,会议室内只剩下了高飞,和梁明两口子。 经历过那么多挫折后,张妍现在眼界高了很多,心雄也宽阔了,要不然刚才她肯定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人。 大家伙都出去后,梁明重重吐出一口气,强压着心中的怒火,问闷头吸烟的高飞:“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必须得让你转让天涯集团。高飞,也许你不清楚,咱们集团一个月所创造的利润,让我们自己都不敢相信。” 梁明越说越激动,推开椅子走到窗前,刺啦一声拉开窗帘,指着销售处那边喊道:“高飞,你来看看,看看那边停了一片的名车,看看那些拿着高级香烟和小礼品四处撒的外国人,看看我们昂首走路理都不理他们的员工们,你就会知道,我们的前途会有多么光明,人心有多么的齐!” “正所谓人心齐,泰山移。” 梁明砰的一声把窗帘扔在玻璃上,雄口剧烈起伏着:“到底有什么大不了的困难,让你放弃天涯集团,放弃我们数百人的心血,和骄傲?高飞,你告诉我,这是为了什么,难道还有我们万众一心都解决不了的问题?” “梁明,你冷静一下。” 看到高飞只是吸烟不说话,张妍就去劝梁明,却被他一把推在了空调上,碰的很疼,泪花闪闪的却不敢吱声。 她很清楚自己丈夫是啥人,脾气特别的倔犟,这时候要是再敢嚷嚷什么,说不定就会挨耳光。 “行了,有什么怒火对我发,对妍姐撒火算什么?” 高飞扔掉烟头,淡淡的说:“就算你不问,我也会告诉你的。简单点跟你说吧,如果我不把集团转让出去,高家,就是生我却没养我的高家,就会大难临头被政敌攻击,后果会惨不忍睹。” “什么?” 梁明愣住,他说什么也没想到,高飞转让集团的理由,竟然是为了高家。 高飞叹了口气,说:“具体是怎么回事,你们没必要知道的太清楚,那对你们没啥好处。你们只需知道,为了高家我必须这样做就行。” 高飞和京华高家的关系,梁明夫妻算是清楚一些,知道现在高飞尽管被分了出来,但他身上终究流淌着高家的血脉。 他是高家人的现实,无论怎么样都无法改变。 梁明不知道高家到底遇到什么大困难,才迫使高飞转让天涯集团,却知道他真的很无奈,无论怎样,也得这样做。 想到自己苦心经营这么久的集团,就要转身让给别人,自己却没有丁点反抗的力道,梁明就觉得万赖俱灰,失魂落魄般的走到会议桌前坐了下来,拿起一颗烟,点了好几次都没有点着。 丈夫的样子让这样很心疼,走到他身边,把他的头抱在怀中,轻轻揉着他的脑门,问高飞:“高飞,真没别的办法了吗?” 高飞摇了摇头:“如果有别的办法,我也不会这样做了——妍姐,你能不能先出去一下,守在门口别让人进来,我有话要跟梁明说。” “切,还是像小时候那样,每当你们商量着做什么坏事时,不但会瞒着我,还要我给你把风。” 张妍眼睛一亮,不满的撇了撇嘴走了出去。 张妍一走出办公室,刚才还死鱼般的梁明,马上就复活了,趴在桌子上恶狠狠的瞪着高飞小声说:“现在张妍都变成我儿子他老娘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非得瞒着她?说,这次你究竟要怎么玩?” “她就算是老掉牙了,该瞒着她的还得瞒着她。她除了有点小心眼外,就是一根肠子的直通通,心里有什么脸上就能表现出来。” 高飞也趴在桌子上好像斗鸡似的,眼睛对着眼睛:“这件事太过重大,我不能不瞒着她。” 梁明往门口那边看了眼,不放心的说:“可她对咱们从下玩的这个游戏太熟了,你没看到她在你让你去外面把风时,她紧绷着的神经就松懈了?” “嗨,你两口子都生孩子了,不会不知道妍姐是啥人吧?” 高飞不屑的撇撇嘴:“从小咱们让她给把风商量事后,她才能意识到事情很重要,才会尽可能的配合咱们演戏。哥们敢保证,假如就这样守着她说出真向,她出门就会狂笑……” “行了,别辱没你姐了,她就这样。” 梁明抓耳挠腮的样子,摘下眼镜催促道:“赶紧的,别啰嗦,你到底是打什么坏水?” 张妍站在门外,耳朵支棱着,很想听到会议室内那俩家伙说什么,不过却听不清,只能听到他们偶尔会一起发出的奸笑声。 听到这奸笑声后,张妍才总算放下了心。 小时候无数次给这兄弟俩把风时得来的经验告诉她:每当听到这俩人这样奸笑时,总会有人要倒霉了。 “这次,倒霉的肯定是那些垂涎天涯集团的人吧?么的,刚才这俩家伙守着我还演戏呢,死梁明,臭小飞!” 张妍心里得意的笑着,可表面神情却更加的凄苦。 她已经习惯了用这种动作,来为屋子里那哥俩来掩饰了,到现在成功率为百分之百,从没有让人通过她来揭穿那俩人的奸计。 就是自以为很了解她的刘小龙,在看到她失魂落魄的样子后,心理就沉到了底。 从张妍的脸色表情上,他看出了事情超乎他意料的严重,因为这女人就一根肠子的直通通,从来都是心里想啥就能从脸上看出来的。 再加上刚才听人说,兔子这个半吊在发狠时,都把自己脸割破了——刘小龙要是再不明白事情糟糕到极点才奇怪呢。 “小龙,你来了。” 张妍紧紧咬了下嘴唇,提高了声音跟他打招呼(提高声音是提醒屋内那兄弟俩):“先别进去了,他们心情不好,正在里面对骂呢。” “不行,这样我更得进去看看咋回事了!” 刘小龙不由分说的推开了门。 屋子里,高飞和梁明坐在椅子上,如丧考妣的样子。 天涯集团,要被高总给低价转让出去! 为了阻止高总这种短视行为,销售处的兔子都把自个儿脸给割破了,陈大彪被轰出会议室后,就拿警棍抽碎了门前的壁灯,萨拉娜就在那边小亭子里,拿着砂石打磨刀子,梁明都和高飞割袍断义了,要不是财务处的张妍处长拦着,俩人当场就会大打出手! 所有正常运转的车间,包括南部山区的草药种植基地,都收到了陈副总暂时停产的命令,并开始给工人们结算公司,和奖金。 开发区分局的刘小龙局长,在跟高总争执时,头上被烟灰缸砸了个大包,警方都来了,要不是看在大家是好朋友的份上,估计得给高总安上一个袭警罪抓起来。 还有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客户老板们,都被请出了厂区,安排在了区招待所…… 这些消息,在细雨中长了翅膀那样,用最快的速度传遍了整个集团,最终汇成了六个字:天涯集团,要完了! 第1269章 那些负面消息! 在这个世界上,人们都有着一个相同的心理,那就是仇富心理。 只要发财的那个人不是自己,就会无数羡慕嫉妒恨的人那样,盼着发财的那个家伙倒霉,比方走在路上被车撞死,吃饭被鸡蛋噎死,夜生活得马上风半身不遂等等。 总之,只要被大家羡慕嫉妒的那个发大财的家伙倒霉,人们心里就会愉快很多,继而语重心长的告诉身边人:我们的生活啊,其实平平淡淡才是真,你没见那个谁谁谁啊,前些时候挣钱都挣疯了,结果死在了女人肚皮上……唉,这就是天意啊,得到多少,就得付出多少,这是无法更改的自然规律。 随着天涯集团要完蛋的消息扩散开,就在24小时内,几乎所有听说过天涯集团的人,都知道了。 立即,在有心人的推动下,就有无数有关天涯集团大老板高飞倒霉的版本衍生了出来,其中流传最多的一条,就是天涯集团偷税漏税,被华夏最高相关部门拿了典型,组成了检查小组迅速来到了冀南。 在检查小组入住冀南天涯集团的一个小时内,高飞就被带走了,到现在都不知道他被带到了哪儿。 还有版本说,高飞被带走不是因为偷税漏税,是因为他看中了别人的老婆,学西门庆把人家丈夫毒死了,结果那个贤惠的小媳妇抵死不从,在受他凌辱之前割喉自尽了,死者家人把这事直接捅到了京华。 最离谱的一个版本则是,高飞其实是个男同,在天涯集团创建到现在的不到一年时间内,最少有三百多小伙子被他逼着弯腰捡肥皂——受够凌辱的小伙伴们,在连续有十多个人患上痔疮癌后,终于被激起了众怒,群起而殴之,高老板不幸丧命身亡,结束了他要在化妆品界创造一个奇迹的伟大征程。 天涯集团要完蛋的消息,春风般的四处传播,但无论哪个版本,都没有质疑过天涯化妆品的质量问题。 换句话就是,天涯集团之所以完蛋,不是因为产品质量,也不是因为它高昂的价格,实在是它的领导人太特么的混蛋了,这才葬送了一个即将崛起世界的民族品牌,可悲可叹。 不过,除了这些让人遗憾,并幸灾乐祸的负面消息之外,也有正面的,那就是天涯集团的末落引起了国家高层的重视,决定由华夏著名的国企‘水粉集团’来接管天涯集团,力争要把这艘即将撞礁的巨轮,重新带到正确的航道上。 水粉集团正式接管天涯集团的新闻发布会,就定在国庆节那一天,地点就在冀南教育大厦,届时将会有官场、商场的大人物出席,并答记者问。 相比起水粉集团接管天涯集团这个消息外,人们更加重视谁会成为天涯集团的最新掌舵人,因为有传言说,这个被佷多人寄予厚望的新领导人,是个让男人心动的美女。 美女总裁。 无论到什么时候,人们总是对跟美女有关的事儿感兴趣,像什么美女总裁啊,美女局长啊,美女医生啊,美女啦啦队员啊等等。 天涯集团新任总裁将会由一位美女来担任的消息,彻底压过了集团原老总高飞倒霉的消息,没有谁再关心他的死活,大家都翘首以盼国庆节的到来。 任何消息在网络信息时代,都算不上什么秘密,只要在网上一搜就能找到。 唯一的坏处,那就是你不知道真假,只能当做是一种休闲娱乐,或者慷慨激愤消遣方式。 只要不是国家大事,这么多年来,高老头从不关心这类消息,但这次却让高云华陪着他,在电脑上几乎把所有与天涯集团有关的消息都看了个遍。 才短短的几天工夫,高云华发现爷爷脸上的老人斑明显多了一些,家庭保健医生也说,老爷子总是会躺在躺椅上望着天,很长时间都不动一下。 高云华很清楚,爷爷这是在遭受某种心灵折磨。 为了高家,高老头被迫推出了高飞——唯有牺牲高飞的利益,才能抱住高家当前的大好局面,这对老头来说是一种侮辱性的打击。 看着爷爷那张在显示器前忽闪的老脸,高云华就觉得鼻子发酸,赶紧垂下了眼帘,嘴里却轻笑了一声说:“呵呵,爷爷,我媳妇她可能是怀孕了。” “什么?” 高老头愣了一下,白眉猛地抖动着绽放开了发自内心的欢喜:“晚晴那孩子有身孕了?好事,这可是好事,我们高家的大好事!” 高老头接连说了三个好事,就证明这的确是个好事。 老一辈的人,一般都有些或多或少的封建思想,比方在继承人这方面,都是特别重视长子,长孙的。 在高老头心中,大儿子是相当优秀的,已经按照自己所预想的那样,走到了那个不胜寒的高度,而第三代中自然是高云华要担当大梁了。 实际上,高云华这些年来也没让高老头和父亲失望过,始终严格的约束自己,该摔打的时侯就摔打,绝不含糊,就像去年,正是他主持了南越芒蓝草甸的劫机世间,把华夏的大国礼仪风采,和华夏军人的铁血,都合理的展现了出来,受到了各方的一致赞扬。 高云华无疑是优秀的,高家第三代当之无愧的带头人,可有一点却让高老头不喜,那就是大孙子媳妇迟迟的没有给他诞下重孙,反倒是高飞这个家伙有了俩儿子,一个女儿了。 可都特么的名不正,言不顺的,不在跟前,搞的高老头无法像陈老头那样,每天傍晚都牵着小重孙女的手,得意洋洋的在公园里散步,这实在是让他感到郁闷。 现在好了,晚晴终于能解放思想愿意生孩子,并且怀孕了,这是大好事,绝对的大好事,高老头能不开心吗? 见爷爷这样高兴,高云华也很开心,接着说:“爷爷,到时候你可得给孩子起名。” “那是肯定的,你爸和你二叔,你姑姑,还有你和小雅,哪一个不是我……” 说到这儿时,高老头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 “唉。” 高云华心中重重叹了口气,知道老爷子又想到了高雅。 如果不是方小艇苦苦哀求,相信高雅现在早就化成一堆灰烬了。 从高雅被逐出家门后,不但他没有再回来过,就连方小艇也没来过。 高老头虽然恨极了高雅,可高雅毕竟是他从小看大的,实际上高雅能成为现在这样子,和老头的溺爱有着一定的关系。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高云华是高家的第三代领头人,高雅注定要走上商场,商人嘛,尤其是年少多金的,活的纸醉金迷才是正常。 只是谁也没想到,高雅得到了他想要的纸醉金迷,却失去了最起码的人性,为了打击他的亲哥哥,不惜一切代价,最终为整个高家带来了几乎无法承受的痛。 一想到高雅,高老头心里就会疼,刚刚亮起的眼神,再次黯淡了下去,看了高云华一眼,却没有说什么。 高云华知道爷爷为什么看自己,装做漫不经心的说:“遵照您的意思,小雅现在已经改姓为方雅了,目前一个人住在二叔在南边的那栋别墅内,整天和一帮狐朋狗友鬼混,没钱了就去找二婶要。” 顿了顿,高云华继续说:“二婶几次都把他给轰出来,他就找到单位——小雅,是彻底的废了。” 高老头嘴巴动了动,只是冷哼了一声,却没有说什么。 高云华清楚,爷爷这是不满他这样说话了,是在告诉他:就算高雅被逐出高家,改名为方雅混吃等死后,也没有废了,因为他身上依然流淌着高家的血脉,只要他能痛改前非,重新振作起来,依然能够过得比大多数人要好的。 唉,爷爷对小雅还不是一般的溺爱啊——高云华心中叹了口气,强笑一声说:“说他废了这句话也不是我说的,是二婶说的。这次小雅的做法是伤透了二婶的心,这才几次在他去要钱闹腾时,说他不再是她儿子。” 顿了顿,高云华接着又说:“不过,二婶虽然说不再管小雅,可实际上却在暗中照顾他,毕竟小雅也是执掌春树集团多年了,商业天赋还是很高的。昨天我去看望二婶时,就无意中听她说……” 高云华说到这儿后,看了眼显示器。 显示器上的页面,还停留在那条接手天涯集团的将是一位美女总裁的八卦新闻上。 高老头那是什么人啊,绝对是老狐狸中的老狐狸,从高云华这个眼神中就猜出了什么,淡淡的说:“你二婶的意思,是让他去水粉集团上班?” 高云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嗯,不过我不赞成,因为水粉集团就是那边的企业。我担心小雅去了那边后,会对我们不利,毕竟他是最了解春树集团的人了。更何况,瞧他的意思,他之所以说动二婶去帮他去水粉集团,摆明了对着高飞去的。” 水粉集团就是接替天涯集团的‘主顾’,也可以说是高飞的敌人,高雅非得去他的敌对面,这摆明是用另一种手段,继续打击高飞。 关上电脑网页,高云华又说:“但二婶却希望他能去。” 高老头缓缓的说:“因为是我亲自把那个畜生逐出家门的,所以所有亲近咱们高家的任何人,都不敢再收留他。他要想振作起来,唯有去那边。你二婶也看出了这点,才让你带话来问我的意思。” 高云华低声回答:“是这样的。” “唉,去吧,任由他折腾去吧,不到绝望的时侯他是不会罢手的,高家的人都是这幅德性。” 高老头重重叹了口气,把身子缩在了椅子中,显得越加苍老了:“他去,就是给人当枪用的,这对他来说也是个机会——所谓的美女总裁,到底是谁?” 犹豫了下,高云华说:“廖水粉。” 第1270章 有女名叫廖水粉! 廖水粉,女,今年35岁,身高一米七一,体重59公斤,婚姻状况为已婚,丈夫为东北某市高层,膝下无子,目前为水粉集团副总。 廖水粉在十七年前时,曾经参加全国丝绸之路模特大奖赛,并获取冠军。 就在佷多人以为,廖水粉是继某个超模之后第二位走上世界的大腕时,她却忽然消失在了人们视线中,直到六年后才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的头衔,低调回国,成了水粉集团秘书处的一名秘书。 五年前,年仅30廖水粉,成为水粉集团历史上最年轻的副总。 有小道消息说,廖水粉在17前参加的那次模特大赛,其实只是一种挑战自我实现梦想的尝试,愿望实现后立马抽身退却,走上了家里为她安排的人生道路。 成为水粉集团的副总那年,廖水粉结婚,并在婚后三年后,成为了集团实质上的掌舵人,对外身份仍旧是副总。 不过除了18岁那年的昙花一现外,廖水粉这些年低调的要命,绝对的贤妻良母形,尽管她没有孩子,可这不排所有认识她的男人,把她视为梦中的妻子,温柔,美貌,大方,贵族气质十足。 总之,只要能用来描述好女人的词汇,用在她身上是丝毫不为过。 廖水粉低调的作风,让她名声不显,比起十年前的华夏第一美女解红颜,和皇朝会所的白瓷夫人俩人,她就是一个只有少数人才听闻过的存在。 时至今日,她除了17前那次的模特大赛亮相过之外,这些年中从来都没有影像资料流传出来,所以除了水粉集团的一些高层,和她的家人之外,外人很少见到她,自然也很少听到这个名字。 如果没有这次接管天涯集团的事件,相信就算等她红颜变老后,也不会有谁刻意去关心她。 一个有着出色工作能力,还又集各种优秀于一身的女人,偏偏这样低调,而不是像解红颜那样搞的满城风雨,像白瓷夫人那样搞神秘,才是最聪明的女人。 一个聪明的女人,基本都清楚什么样的生活才最适合她。 不过这次,那些人为尽快的掌控天涯集团,不惜把廖水粉推到了前台。 “由此可以看出,那些人是多么看重天涯集团。或者说,是多么看重天涯集团能产生的效益。” 高云华把廖水粉的身份来历简单介绍了一下,末了说:“爷爷,我相信您没听说过廖水粉这个人,可您该从她目前担负的使命中,看出她是一个能力有多强大的。小雅跟着这样的女人混,被当做枪用,我就担心他在价值被彻底榨干后,再抛弃掉。那样,他才是彻底的废了。” 高老头没有说什么,只是盯着电脑桌面看。 他绝对是那种活到成精的老家伙,当然能看出高云华所说的这些。 实际上,这些天他就一直在琢磨,那边会派出什么人来接管天涯集团。 为此,他才特意嘱咐高云华,密切注视那边的动静。 不过他怎么也想不到,那边却推出了一个女人。 高老头绝不会因为廖水粉是个女人,就轻视她。 事实上,他就像高云华一样,再得知对方推出一个女人后,就更加郑重了起来。 江湖传言,世上有三种人不可小视:出家人,乞丐和女人。 这句传言,同样可以用在派系斗争上,尤其是目前这种极为敏敢的斗争上,对方既然敢派出一个女人,就证明这个叫廖水粉的女人,绝不是等闲之辈。 说不定,她之所以低调的存在,就是为了等待接手天涯集团。 这可能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 高老头沉默很久后,才说:“废了的高雅,也许才是最好的高雅。” 高老头这句话说的很有哲理,高云华仔细一琢磨就悟透了,点了头低声说:“爷爷您说的不错,实际上我们现在都不希望有太大的出息,只要他能平平安安的过完这一辈子就可以了。您这是同意他去水粉集团了。”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高老头淡淡的说:“这或许就是他的命运,也唯有他在彻底死心后,才会知道想要过的是什么生活。对于这个廖水粉,你还知道些什么?” “我刚才所说的这些资料,都是水粉集团众所周知的,严格的来说根本就不算资料。” 高云华苦笑了一声:“我几乎动用所有能动用的力量,也没查到更多。这个女人,仿佛从17前,就始终隐藏在云雾中,飘渺虚幻仿似不存在。可只要她管辖的职责范围内,却从没有出过任何乱子,只能说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中。” 高老头眉头皱的更紧:“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怕的。看来,这次那边也是注定孤注一掷,要利用天涯集团来创造更大的利润,为下次的争斗拿分了。” 高云华接口道:“可我们偏偏无法破坏他们的阳谋。” “阳谋从来都被怕被人破坏。” 高老头淡淡的说:“尤其是在我们高家做出承诺后。不过,高飞会这样甘心吗?这次他站在大义上,付出了这么大的牺牲,能甘心为他人嫁衣裳?” “他肯定不会,但这有什么办法?” 高云华说:“从这些负面消息上就能看出廖水粉的谋略有多出色,为她能顺利接手天涯集团铺平了道路。高飞就算再不甘心,也只能看着。” “你还不了解你那个兄弟,别看他现在没有任何的动作传出来,说不定早就有了应对之法。我只是让你说服他贡献出天涯集团,却没有让你告诉他不许反抗。” 高老头说到这儿时,松了口气:“在尘埃还没有落地之前,不要过早的下定论。就像去年时,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现在不活蹦乱跳的?以前我不怎么相信奇迹,现在我却有些信了。” “我也站在高飞的角度上,替他考虑过该怎么对付廖水粉,但想来想去,都没有想到有任何的机会。” 高云华抿了抿嘴角,轻声说:“廖水粉不仅仅是个自身能力出众的女人,有个相当强大的丈夫,还有个佷多人都不知道的亲兄弟。” 高老头寿眉一扬起:“哦?是谁?” “和高飞、霍天晴一起并成为华夏九龙王中的蓝龙廖无肆。” 高云华说道:“我曾经听人说过,当初高飞还在部队上服役时,他们的教官就曾经说过,说如果把他们几个人放在一片树林里自相残杀,最后活着出来的人,只能是高飞,或者说是廖无肆。” 对于廖无肆这个人,高老头并不陌生。 陈果果假扮高飞露馅后,高家立即制订了伺机铲除她的天亮行动,执行那次任务的就是廖无肆和白蓉。 虽然到现在陈果果还活蹦乱跳的,说不定早就已经跟着高飞回到了冀南,可那次廖无肆的表现并没有让高老头失望。 陈果果能活下去,绝不是廖无肆能力不够,只是中间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 假使那次没有铁屠的干涉,没有梁娇娇的奋死保护,相信陈果果这个美人儿,早就变成一具白骨了。 而廖无肆的名声,更将因为她的被铲除更上一层楼。 廖无肆,绝对是个危险的人物,论起阴谋诡计和心狠手辣,估计高飞都不是他的对手,所有高老头听说他是廖水粉的亲兄弟后,寿眉马上就皱了起来,沉默半晌后才说:“你担心廖无肆会给高飞带去压力?” 高云华郑重的点头回答:“如果有人要算计肖鱼儿,我也会尽最大能力的去帮她,哪怕算计她的那个人是我最好的朋友,但只要肖鱼儿没有做错什么,我和她终究是兄妹,不是一般朋友所能比的。更何况,高飞和廖无肆的关系,并不是太好。所以我确定,假如高飞要用特殊手段来对付廖水粉,廖无肆绝不会袖手旁观的。” 高云华说的很有道理,高老头没有反驳,只是喃喃的说:“廖无肆的存在,也许这才是那边为什么要动用廖水粉的主要原因吧。” 说完这句话后,高老头就闭上了眼,靠在椅子背上一声不吭,好像要睡觉。 高云华站起身,拿起旁边的毛毯,轻轻盖在爷爷身上,蹑手蹑脚的走到门口时,忽然听到他含糊不清的说:“廖水粉有个很出色的亲兄弟,可高飞也不是兄弟一人,而且相比起可动用的人脉来说,他比廖水粉更加强大。” “是,爷爷,我知道怎么做了。” 高云华的眼睛一亮,用力点了点头,走出了书房。 站在书房门口的走廊上,高云华展开双臂深深吸了口气,用力的吐出:“呼……来吧,那就让我们比试一下,谁才是更强大的!” —— 连续几天断断续续的秋雨,让冀南的气温有了明显的下降,就算最爱美最喜欢向男人们展现自己傲人腿子的女孩子,也都穿上了长裤。 没办法,寒冷不是多穿衣服的要素,而是因为断断续续的雨丝。 深秋的雨水,总是冰冷刺骨的让人不舒服。 当然了,秋雨只是对大街上爱美的妞儿们造成了伤害,却能让人在晚上睡个好觉,最起码不用再开空调降温了,还得盖上一条毛毯。 高飞就盖着一条毛毯,均匀的轻鼾声证明他现在的睡眠质量很不错。 现在是凌晨两点多种,房间里没有了空调吹冷气的嘶嘶声后,越发的静了,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翻身,都能听到。 更别说,忽然有女人的尖叫声骤然响起了。 “啊!” 距离高飞地铺两米的地方,是沈银冰那张舒适的窗,她忽然翻身坐起发出的尖叫声,在黑夜中异常的刺耳,带着让人毛骨悚然的凄厉,估计得传出几条街去。 可高飞却没有任何的反应,甚至连轻鼾声都没有停顿。 如果还有别人在场的话,肯定会以为他是个聋子,要不然他就是个死人。 第1271章 可怕的梦魇! 高飞当然不是聋子,更不是死人,沈银冰陡然发出的那声尖叫声,没有谁比他听的更清楚了,可他还是动也没动一样。 在死一般的凌晨寂静中,能够无视女人忽然发出的凄厉尖叫声,这得需要多么变太的镇定啊,高飞的确很佩服自己。 尖叫的余声还在屋子里回荡,沈银冰已经睁开了眼睛,额头上流下的冷汗,顺着鼻尖滴落在手背上,浑身颤抖,牙齿咯咯作响。 由此可以看出,她现在是多么的恐惧,也多么的无助。 梦中那吓人的一幕,在眼睛睁开后就蓦然消失,壁灯柔和的暗光,就像温暖的母亲的手,温柔的安抚着她颤抖的身子,不安的灵魂,使她逐渐恢复了正常,看到了躺在地铺上的高飞。 高先生很随意的呈现大字型,躺在地铺上,毛毯就搭在腰间,借着昏暗的壁灯光芒,竟然能从他嘴角看出一抹笑意,很得意的嘲讽,让沈银冰看了很不舒服。 “高飞。” 沈银冰张嘴叫高飞,却没有听出自己发出任何声音。 她的声带,竟然被噩梦给吓得暂时失去了功能。 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吐沫,沈银冰揪起毛毯擦了擦汗浸浸的脸,端过杯子喝了几口水,长长松了口气后,闭眼慢慢躺了下来。 她确定自己现在能说话了,也确定高飞已经被她刚才那声尖叫声给惊醒了,不过她却懒得再说一句话。 这样一个不懂得呵护、关心女人的家伙,有什么和他好说的? 让这家伙培寝,还不如买条小狗呢。 最起码,小狗在被女主人惊醒后,还会懂得摇着尾巴跑到她怀里来求安慰呢。 幸亏沈美女大人大量,才不跟他计较什么。 躺下来闭上眼后,沈银冰希望自己不要再做梦了,就算非得要做梦,最好也做个美梦,千万不要梦到自己再走进那个神秘的山洞里了…… 可怕的梦中,神秘中的山洞里,放眼看去满是棺材,年代最久的棺材,都已经散架了,露出里面的尸身。 这些黑色的,由特种木材制成的棺材中,躺着的都是女子。 很年轻的女子,看她们的样子,死时最多二十七八岁。 这些女子,个个都漂亮异常,身穿黑色的描金锈龙袍服,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小腹前,就连看起来最古老的那口棺材内的女子,面目都栩栩如生,好像只是睡着了那样。 这些年轻而美丽的女子,如果是活着的,肯定会被无数男人追,可她们都已经死了,就睡在不上棺盖的棺材中,而且她们的尸身一点也不腐,只是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透明。 在梦中那个神秘的山洞中,看到上百个甚至更多的美丽女尸,女尸的尸身几近透明,带着文字无法描述的诡异,这还是不是最让沈银冰害怕的。 最让她害怕的,是因为她走进山洞中后,那些女尸就慢慢的从管材内坐了起来――上百个漂亮的女尸,慢慢的坐了起来,睁开死灰色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你,让谁,谁不怕? 如果上百个女尸只是从棺材里坐起来直勾勾的看着沈银冰,虽然已经足够把她吓得身子发软,可还不会让她尖叫着醒来。 那些女尸坐起来后,都攀着棺材走了出来,轻声说:“你来了,你来了,来了,来了,了……” 那么多漂亮的女尸,在看到沈银冰后像是在看到苦苦等待的亲人那样,要走过来拉住她的手,一起躺在棺材里天长地久――这的确能把她三魂六魄都吓散了。 沈银冰搞不懂,最近她为什么会梦到这么诡异的一幕。 是什么时候开始做这个梦的? 沈银冰记得很清楚,那是在五年前秋天的一个晚上。 她记得这样清楚,因为那天是她20岁的生日。 她的生日恰好是中秋节第二天,所以能够记得这样清晰是很正常的。 第一次做这个噩梦时,沈银冰被吓醒过来后,就发誓永远不会再看鬼片了,尤其是晚上。 果然,20岁那一年,她就没有再做过这个恐怖的梦,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忘记了,毕竟没有谁喜欢牢记住一个诡异的噩梦不是? 只是她没想到,时隔五年后,确切的说是秋风刮起后,这个恐怖诡异的一幕,总是会闯进她的梦中,而且越来越频繁,直到现在几乎每三天就会梦到一次。 每多做一次,梦中所看到的就越清晰,感受也就更真实。 这么多次,总是重复做一个相同的噩梦,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无法忍受的折磨,也幸亏沈银冰现在为了倔犟的活着,意志力已经相当强大了,要是换成别人,估计可能早就会崩溃了。 隐隐的,沈银冰觉得这个梦和她的母亲,和她特殊的体质很有关系,可她却不敢深想,怕想的越多越深,梦境就越真实,也就越可怕,搞不好会在梦中被吓死。 沈银冰还不想去死,从某一刻开始,她就发誓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谁都不为,就为她自己。 女孩子在感到孤独,害怕时,自然会希望有人来陪自己。 沈银冰的亲人都不在人世间了,除了一个高飞,她就再也不相信谁了。 所以,她在获得贪狼的狼主之位后,才逼着高飞和王晨离婚,来到了她身边。 除了让高飞去岛国的那三天,她不许他离开她,尤其是晚上,更是要求他必须呆在她随时都能召唤的距离内。 刚开始时,沈银冰是让高飞在外面客厅睡的,到了后来,她就让他住进了自己的卧室,打地铺。 虽说孤男寡女的同处一室,会让女孩子置于很危险的处境,不过沈银冰却不在乎,因为她很清楚,就算她拿着刀子逼,跪在地上求,高先生也不会打她主意的。 没有哪一个男人希望用变成太监,最终痛苦的死去的结果,来换取一时只乐。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留,这只是那些内心肮脏的骚客文人们说出的酸话罢了,不信给他们一个美女享用一个晚上,第二天把他们脑袋砍掉,他们肯定不愿意。 满肚子虚伪的骚客文人既然不愿意了,高飞自然不会傻到贪图一时之乐就不顾自家小命,再加上他身边从不缺少美女,好像也不在乎多一个沈银冰。 所以,无论沈银冰有多么的可人,惹人,高飞都不会冒犯她。 她和他在一起,是安全的。 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和一个血气方刚的爷们共处一室却是安全的,这对女孩子来说,无疑是个羞辱,绝对的羞辱。 要是放在以前,沈银冰也许还会在意被高飞羞辱了,现在不了,她更在乎那个噩梦给她带来的伤害――高飞的羞辱虽然让她很愤怒,可只要能与被噩梦吓醒后看到他在身边心中就会腾起安全感相比起起来,还是可以忽视的。 必须忽视。 沈银冰不止一次的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然后逼着自己想象那些美好的过往,希望能安心的睡去。 那个夏天的午后,沈银冰戴着茶色墨镜,拎着小包踩着银色镶钻细高跟皮凉鞋,白裙飘飘好像仙子那样,从过街天桥上款款走下,尽顾着自恋了,却没有注意到一根臭腿子横在脚下。 结果,她就被绊倒在了地上,眼镜和手机都摔了出去。 那个绊倒他的家伙莫名其妙的睁开眼,就看到了她裙下的无限风光,脸上立即闪出了狗见到骨头的贪婪神色,那喉结一动一动的,明显就是在吞咽口水呢! 沈银冰怒了,尖声叫骂着抬脚踢向那个家伙,恨不得一下子踢死他拉倒。 沈银冰没有踢死那个家伙,因为那个家伙现在地铺上睡的很香,连她发出的尖叫声都耳聋的听不到,恨的她几乎要扑过去把他咬死! “咦,不是要想一些开心的事儿吗,怎么想着,想着就想到和他第一次见面了?” 沈银冰烦躁的翻了个身子,逼着自己不去想和高飞有关的任何事。 她的意志力是很强大的,说不想和高飞有关的任何事,就不想,彻底把那家伙踢出了脑子。 朦朦胧胧中,她又来到了那个山洞中,看到了那些棺材,那些身穿白色秀金描龙袍服的女尸,一种熟悉的诡异的恐怖,再次包围了她,在那些女尸坐起来走出棺材,含笑和她打招呼时,她再一次尖叫着翻身坐起。 女尸们消失,汗如雨下,壁灯光芒柔和,高飞仍旧动也不动的沉睡,发出轻微的鼾声。 沈银冰微微昂着下巴,任由冷汗雨水般的从脸颊上淌下,再次拿起手机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凌晨四点了。 第一次被吓醒时是两点,现在是四点,两个小时的时间不算短了,可在沈银冰的感觉中,却是她喝了口水的工夫。 等呼吸、心跳都平稳了下来后,沈银冰再次拿起毛毯擦了擦脸的汗水,无意中瞥见了自己肋下那块一元硬币大小的红色美人脸。 红色美人脸,是微笑着的样子,很诡异,除了颜色不同之外,竟然酷似梦中看到的那些女尸。 呆愣愣的看着肋下胎记,沈银冰愣了老大会儿,才放下了胳膊。 她不敢再睡觉,因为她有种预感,只需一闭上眼,就能再次走进那个梦魇中,对此她毫不怀疑。 人可以几天不吃饭,却不能几天不睡觉,尤其是美女,只要一个晚上休息不好,脸色就会憔悴的吓人。 所以沈银冰必须得休息,必须得。 那么该怎么才能安心的休息? 沈银冰慢慢看向了地铺。 地铺其实就是一个防潮的窗垫,舒适弹性程度都不错,最大的好处就是矮,滚下来也不会摔疼,而且也足够大,就算高飞呈现出大字型,可仍然能容开两个人。 沈银冰慢慢的走下了地,穿着一身薄如蝉翼的白色轻纱睡袍,窈窕的身躯若隐若现,踮起脚尖走路的样子,就像一只走近老虎的小鹿,小心翼翼。、 第1272章 这下你可满意了吧? 无论多么不在乎的女人,大半夜的要爬上男人的地铺上时,也总会有些害羞的。 沈银冰也是这样,尤其她是那么的高傲,尤其高飞还不怎么理睬她,对她半夜的尖叫声听而不闻,甚至还会在暗中幸灾乐祸的笑。 要不是为了自己必须得睡个好觉——哼哼,就算这家伙跪在她面前求她,她也不会做贼似的,慢慢走到地铺前,慢慢的躺在了他身边,屏住了呼吸,全身的神经都绷紧,让她很不自然。 可是,随着她嗅到那股子男人特有的身体气味,一种她异常渴望的感觉,就潮水般的袭来,使她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明媚阳光下的草地上,惬意的只想闭上眼睛好好睡一觉。 这就是安全感,看不到,莫不着,却能明显的感受到。 强烈的安全感,使她确定自己不会再走进那个诡异可怕的梦魇中,于是就在心中轻轻松了口气,舒适的闭上了双眼。 黑夜,仿佛才刚刚宁静下来,幸福就像母亲轻轻拍打在身上的手掌,那样的温柔,让人流连忘返,很快就让沈银冰安心入睡。 她刚睡着,真的刚睡着,就醒了。 不能不醒,因为她被人推下了地铺。 沈银冰的卧室内,也铺着造价不菲的地毯,走在上面好像走在云端那样舒服,就算在地毯上睡觉也没啥,但随着她被推下地毯醒来后,那种让她留恋的安全感,却小鸟般扑楞着翅膀飞走了,带走了她的睡衣,蹭地一声就坐了起来,愤怒的低吼道:“你干什么呢你!?” 高飞睁开了眼,翻着白眼很可恶的样子看着她;“我干什么?我还要问你干什么呢。好好的不睡觉,猛地鬼叫一声来吓人也就罢了,干啥还要凑到我身边来?” “我、我……” 沈银冰口结。 高飞冷笑:“你什么呀你?你以为你是女人,就不会犯骚扰罪啊?你以为我不会大喊非礼怎么着?” “你这个混蛋,得了便宜还卖乖。” 沈银冰气的不知道说什么,凶巴巴的说:“我主动陪你睡觉,那是看得起你……” “滚蛋。” 高飞很没礼貌的打断她:“我才不稀罕被你看得起呢。” 沈银冰这就怒了,抬脚在他肚子里狠狠蹬了一下:“你才滚蛋!” “好,我滚蛋还不行?” 高飞今儿的脾气特别好,被踹了一脚竟然没有反抗,爬起来拿着毛毯就走。 沈银冰一把就拉住了毛毯。 高飞不耐烦的挣开:“干啥?” “别、别走。” “你不是让我滚蛋?” “我、我那是气话,你别走。” “先说对不起。” “高飞,你别太过分了,让我跟你说对不起?” 沈银冰一瞪眼,看到高飞抬脚又走后,连忙改口:“好,好,我说,我说还不成吗?对不起,对不起行不行?” “这还差不多。” 高飞也倒没很为难她,重新坐在了地铺上,指着大窗:“去你那儿,别影响我休息,我明天还有老多烦人事要处理呢。” 沈银冰想都没想:“我不回去,我就跟你一起睡觉。” “哼哼,跟我一起睡觉?” 高飞哼哼道:“你想的倒是美,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做什么?你不就是想用你那该死的特殊体质来害我于无形之中?哥们现在虽然暂时选择了对你低头,可还没想这么快的牺牲掉。” 沈银冰垂下眼帘,低声说:“我没打算害你——我就是一个人睡觉害怕,所以想找个人来陪我。” “去找别人,在下恕不奉陪的。” “高飞,我是跟你说真的,我现在是从没有过的害怕!” “我也害怕啊,我不害怕做梦,我只害怕被你吸干了。” 高飞双手拱拳,拿捏出作揖状:“求求你了啊,赶紧走,别啰嗦。” “我、我背对着你还不行?” “不行!” 高飞拒绝的很干脆。 沈银冰一瞪眼,马上又软弱了下来:“那你说,要我怎么做才能允许我跟你睡?我给你钱行不行?要多少,你开个价!” 高飞烦躁的说:“你看我像是为了钱卖身的人吗?我像是缺钱的人吗?赶紧的,回去睡觉!” “我不,今晚我必须跟你一起睡,必须得养好精神,明天下午我还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 沈银冰死皮赖脸的爬上了地铺,蜷缩起身子做出一副很可怜的样子:“就给我这点地方,我就心满意足了。” “屁大的一点地方也不行。” 高飞抬脚,刚要干脆的把她蹬出去时,却想了想说:“想付出代价啊?也行,那你现在就脱光了吧。只要你肯脱光了,我就让你陪在我身边。” 高飞这是故意辱没沈银冰,知道这是个很要面子的人,要不是欺负她现在真的很怕,平时要说出这句话的话,可能早就被她喊人拖出去喂狗了。 他以为沈银冰肯定会很生气,各种怒骂,哭泣,甚至拿刀子割了他啥的,就是没想到她却一句话也不说,站起来就解开了睡袍袋子。 随着白色轻纱睡袍轻飘飘的落地,一尊只被三个黑色小步片捂着的绝美身体,就这么猛烈冲击着高先生的视觉,使他呆望着缓缓坐下来的沈银冰,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有说出一个字。 沈银冰坐在地铺上,歪着下巴轻声说:“这下你可满意了?” 咕噔一声,高先生很丢人的发出了咽口水声,然后艰难的说:“还、还不满意,我刚才好像是说让你脱——光了的。” “很简单啊。” 沈银冰忽然很魅惑的笑了笑,反手解开了上身的黑色小布片。 马上,两个好像无暇汉白玉雕刻而成的木瓜,就这样突兀的蹦进了他眼睛内,再也无法驱赶出去。 沈银冰说到做到,毫不在意高先生的眼里已经冒出狼一般的眼神,轻抬起右腿,褪下了身上最后一块小布片,随即侧躺在地铺上,俩腿弯曲着,背对着高飞。 柔和的壁灯光芒下,沈银冰的背影呈现出一种迷人的流水线形状,缓慢而又突兀的猛地拔高,又迅速滑落下来,随着压在左腿上的右腿,无限的延伸到了远方。 女孩子的背影是最美的,尤其是在侧卧着时,尤其是很像一轮放大了的圆月部位,让高飞很想伸出手去拍一巴掌,狠狠掐几下。 高飞愣愣望着这尊美丽的汉白玉雕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喃喃的说:“妖精,妖精——你还是穿上衣服吧,别再惹我犯错了。” 沈银冰没有回答,只是传来了轻缓而平静的呼吸声。 她竟然睡着了。 在脱光后被男人直勾勾的看着心中幻想着无数个喔龊画面时,她彻底放下了灵魂上的包袱,睡着了。 她早晚都会是他的人,也只能是他的人,在他面前脱光了睡觉,又能怎么样? 高飞能感觉到她心中在想什么,也看出她两次尖叫着醒来之前,所遭受的噩梦折磨,心中叹了口气,强迫自己结束那些喔龊的想法,拿起毛毯轻轻盖在了她身上。 “其实,她也很可怜的。” 这句话,是高飞睡过去之前,想到的最后一句话。 —— “其实,你也很可怜的。” 陈果果盘膝从榻上坐了起来,姿态慵懒的倚在柜子上,托着脸颊的左手翘起了;了兰花指,看起来很别扭。 按说陈果果这样的美女做出这样的动作,只会人赏心悦目,不该看起来很别扭才对。 无他,就是因为她现在样子不是女儿身,而是高飞的样子。 一个男人,无论他多么美丽,哪怕比南韩那些著名娘娘腔男影星加起来还要美丽,可除了让人倒胃口之外,还是别扭的想吐。 女人是水,天生就该水一般的温柔,男人是山,哪怕是再丑只要有男人的阳刚之气,也会让人心折,所以一旦男人做出女人水一般的样子,就很倒人胃口了。 身穿黑色秀金龙袍,盘膝坐在锦墩上的莫邪征东,霍然张开了双眸,立马就有冷点般的厉色闪现出来,在黑夜中竟然会给人一种看到闪电的错觉。 “我说你可怜,是发现在你休息的这段时间内,你已经三次浑身猛地一颤了。” 陈果果拿起柜子上的火折子,迎风一展就弹了出去。 火折子上的白磷遇风而燃,火头突起时,恰好飞过牛腿巨烛的烛芯上,随即打在立柱上,火星四溅后熄灭,蜡烛却着了起来,一下子让寝宫内亮了起来。 陈果果弹出火折子点燃蜡烛的这一手,可谓是行云流水,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拿捏的恰到好处,潇洒至极。 但在莫邪征东眼里,雕虫小技而已,就像外界许多都市白领都能把签字笔在指尖上玩出花那样,委实算不了什么,别说是惊叹了,甚至都懒得看,只是冷冷的说:“陈果果,你如果不想再活着出去的话,我可以满足你这个愿望。” 陈果果展开双臂,做了个深呼吸的动作时,已经变成了莫邪征东的模样,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那样:“唉,可惜我实在打不过你,要不然李代桃僵是最好的手段了。嘿嘿,美人儿,别用这杀人的目光看着我。我知道,你现在也许真想干掉我,却不能,因为我是受你驸马委托前来的。” “我数三个数,你如果还是这副样子,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道。 “怕你了不行?” 陈果果说着,拿手在脸上抹了一下,已经变成了别的女人样子。 莫邪征东微微闭眼,说:“你最让我感到惊讶的,不是你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而是你现在说话的语气,和动作,都像极了他。” 陈果果眼里浮上幸福的神色,喃喃的说:“我最大的希望,就是灵魂也变成和他一个模样,那样就能真正的同生共死了。” 莫邪征东皱眉,睁眼看着她说道:“你在说这些话时,就没有倒胃口的感觉?” 第1273章 长夜漫漫! 世间假如只有一个人被莫邪征东看作是对手的话,那么这个人无疑就是陈果果,昔日的安归王。 就在去年秋分七天后,莫邪征东蜕功其,陈果果身穿一身白色纱衣,白纱蒙面,提剑犹如天外飞仙那样娇笑而来,以一人之力就冲破了包括拓拔千钧、叶心伤等人在内的数百警卫,只杀银安殿。 要不是高飞在关键时候戴上莫邪征东的面具,假扮她来挡住陈果果,结果会怎么样,谁也无法料到,莫邪征东说不定真会香消玉损了。 所以,安归王才是楼兰王心目中的唯一对手。 只是时间刚过去一年,俩人再次相对而坐时,陈果果已经不再是那个骄傲,神秘的安归王了,而是一个被爱情这张蜘蛛网牢牢锁住了的女子。 质的改变,让莫邪征东很不适应。 她倒不是反对安归王有爱情,实际上她自己也以为,她也找到了爱情――要不然,高飞怎么可能为了救她,就舍命保护她呢? 这还不算爱情的话,那什么才算? 可莫邪征东却看不惯陈果果当前这幅沉在幸福中的嘴脸,在她看来,像她们这种无敌于世间的女人,就算找到了心仪的男人,在外人面前提到他时,也得表现出足够的矜持,才能配得上她们超凡的地位。 万万不敢像陈果果这样,活脱脱的一个俗世凡女子,提到那个家伙时眼神里流露出的浓情,让莫邪征东很不舒服。 “木有,真木有。我为什么要倒胃口呢?我只是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啊。” 陈果果笑容收敛,摇了摇头认真的说:“如果我在爱情面前不能展现自我的话,那还不如杀了我呢。莫邪征东,你可能是陪伴高飞时间最长的人了,也能看出你把他当做了你的男人。但你为什么就不能像我这样,在提到他时满眼里都是浓情,非得把自己搞的冷冰冰,你以为男人喜欢冰块?” “我是不是冰块和你没关系,也和被他喜欢不喜欢没关系。” 莫邪征东沉默了片刻,才淡淡的说:“无论怎么样,他都是我的驸马,终究要陪我一辈子的。我死后,我会带着他走。” “就因为你抱着这想法,所以你才不在乎他和很多女人好,他和王晨结婚。这一点我很理解,楼兰女王嘛,本来就是世间最骄傲的女子,和我一样不屑去和别的女人抢男人,只要能拥有他,或者被他所拥有就已经足够了。” 陈果果的声音也逐渐变冷,问道:“不过我有两个问题想请你回答。第一,你能活多久?第二,你凭什么这样跋扈,抢走我们大家的男人?” “我最多活到二十八岁,还可能更少,或许是24岁。” 莫邪征东身形一长,站了起来好像足不沾地那样走到窗前,抬头望着天上的七轮磨盘般的明月,淡淡的说:“我跋扈,那是因为我足够强大。陈果果,告诉你一个秘密,楼兰王越是痛苦,武力才会越高。等我死之前,你就会体验到了。” 陈果果早就听高飞说起过,莫邪征东最多能活到28岁那些事了,现在问这个问题,就是提醒她太自私了。 冷笑一声,陈果果也长身而起,下了锦塌走到莫邪征东身边,也看着那些超大明珠般的圆月,缓缓的说:“以前我承认你是最强大,但现在你不是了。” 莫邪征东微微侧脸,看着她:“你有把握能阻挡我?” “我没有。” 陈果果忽然笑了,悠悠的说:“但有人可以。” 莫邪征东马上追问:“那个人是谁?” “沈银冰。” 陈果果双手抱着膀子,悠然自得的模样很气人:“你可能要喊她一声小表姨,还是姨奶奶?” “呵呵。” 莫邪征东也笑了:“陈果果,我发现你现在除了不要脸之外,还特别喜欢‘小表姨’这个称呼。不过这没什么,你就是心里不健康的,不但喜欢男人,也喜欢女人,这是你的爱好,或者说本色。只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说沈银冰能阻止我呢?” “很简单。” 陈果果自动过滤掉了莫邪征东对她的讥讽,解释道:“你也知道沈银冰现在成了华夏一颗毒瘤了吧?就像癌症晚期的病人,不但不敢轻易割掉毒瘤,还得努力用所有营养来供奉它,在没有绝对安全的医疗手段之前,只能无奈的看着毒瘤渐渐长大。” “我敢说,只要给沈银冰一年的时间,她就会强大到让所有人都害怕。” 陈果果趴在窗口,看着远处月色下的长街,说:“你说你死之前要带着高飞走,这证明女人都是自私的。沈银冰也是女人,也会自私,重要的是她很在乎高飞。如果得知有人要把高飞从她身边带走,你猜她会用什么手段来阻止你?” 不等莫邪征东说什么,陈果果就加快了语速:“她会通过华夏来对付地下楼兰!莫邪征东,你以为地下楼兰隐藏的够深?别人找不到?错,那是因为华夏还没有要开发你们的意思。” “一旦时间成熟,依着当前的现代化技术,要想把你们这些在地下生活上千年的土鳖挖出来,对一个超级大国来说,是易如反掌!” 陈果果冷笑:“你觉得,你个人的武勇和强大,还有你却区区十数万思想愚昧的臣民,能抵挡住现代化科技武器的攻击?到时候,别说是你了,就是你那些祖先,也会会摆进博物馆被人参观。” 莫邪征东的身子在发抖,等陈果果说到最后时,再也无法压制心中的恐惧,猛地抬手,掐住了她的脖子,嘶声问道:“华夏,凭什么要破坏这个地下世界!?” 陈果果没有反抗,昂着下巴:“因为沈银冰。” 沈银冰就是那颗长大的毒瘤,她之所以还没有展现出她邪恶的一面,那是因为她身边现在有个能稳定住她的人。 这个人就是高飞。 如果莫邪征东用武力抢走高飞,那么她会丧失对这个世界的最后一丝不舍,用万千无辜者的生命,来迫使华夏抢回高飞,或者报仇。 为大而牺牲小,华夏到时候好像没啥别的选择,只能那样做。 “因为你夺走了沈银冰对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留恋,那样她就会发狂,会不顾一切,让你的臣民,你的历代老祖,都在痛苦的哀嚎。” 陈果果慢慢掰开莫邪征东的手,很讥诮的笑着说:“相信我,伟大的女王殿下,沈银冰绝对能做出这些事来的,因为她和你们是一路人。” 陈果果不是在恐吓莫邪征东,而是在跟她讲道理。 莫邪征东也慢慢的明白了过来,更相信沈银冰会这样干,那个女子身上流淌着修罗的血液,高飞是她目前唯一稳定的因素。 看到莫邪征东发愣很久都没说话,陈果果打了个哈欠走到了矮榻前躺了下去:“嗨,别在那儿自己吓唬自己了,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聊点别的。你今晚是不是做恶梦了,而且好像还是不止一次。” 莫邪征东也重新走回到她的锦塌前,盘膝坐下后再说话时,声音已经恢复了昔日的平静:“是的,是做恶梦了。每一个莫邪家族的女人,都会在20岁生日这天,做一个相同的很恐怖的噩梦,但不是经常做,唯有在压力越大,或者心情极度不平稳时,才会坐。” “你是我昔日唯一的敌人,这次来到楼兰,能够睡在我的矮榻上,让我感到了不安。” 莫邪征东看着陈果果:“所以我的精神就会紧张,就会做恶梦了。” “哦?会这样邪门啊,你们家族每个女人到了20岁生日,都会做一个相同的噩梦。” 陈果果来了兴趣:“你放心,现在咱们是站在一条线上的人,我绝不会害你的,所以别害怕,赶紧快说说呢,你们会梦到什么,会让神通广大的楼兰王也吓醒。” “我们会梦到去了一个山洞。山洞里,全是棺材,每一个棺材内,都会有一具身穿黑色秀金描龙袍服的女人。那些是我们莫邪家族逝去的列代王者。” 莫邪征东沉默了很久,最终才给陈果果说她的梦境:“这是我们莫邪家族的绝密,希望你不要说出去,更不要嘲笑我们。” “我发誓,绝不会说出去,更不会嘲笑你们。” 陈果果一脸的认真,抬手对着天发完誓后追问:“你继续说,很好听――不就梦到你们先祖们的遗体了嘛,有什么可怕的?” 莫邪征东眉头微微皱了下,忍住没有训斥她:“在梦里,我会梦到她们都活转了过来,走出棺材召唤我过去……” 做恶梦梦到死人没啥可怕的,可怕的是看到死人从召唤自己过去,而且这个梦还要做很多次,越是紧张或者压力越大,就会越频繁,就算再强大的人,好像也承受不了这种折磨。 如果换做是一般女人,在凌晨时分听莫邪征东用冷铁一般的声音,讲述这么诡异的梦魇,肯定会不寒而栗。 不过这对陈果果没啥心理负担,自从解开心结,放下重担后,她彻底喜欢上了这种生活,最起码表面上很喜欢。 “嗯,想想也是够吓人的。” 陈果果嘴里说着够吓人,脸上却没有丁点惧意,刨根问底:“那个山洞是什么所在?” “这是秘密。” “你刚才的梦魇也是秘密啊,不也说了?” “那是因为每一个莫邪家族的女子都会做那个噩梦。” 莫邪征东冷冷的说:“但知道那个山洞是什么的,却是楼兰王一个人的秘密。” “说说呗,咱们现在可是好姐妹了啊。” 陈果果此时的嘴脸,活脱脱的就是高飞,让莫邪征东心中一动,脱口说道:“那个地方,叫修罗道,高飞也曾经去过。” “啊,还有这么好玩儿的地方,我能不能去?咱们这就去好不好?” 陈果果大感兴趣,从矮榻上一跃而起。 第1274章 陈果果的一个要求! 修罗道,在地下楼兰属于绝对的禁地。 就算是楼兰王本人,一辈子也只能进去两次,一次是为上代楼兰王送葬,另外一次却是她驾崩后被新的楼兰王送到里面去。 高飞在地下楼兰养伤偶尔外出散步时,他脖子里佩戴着的牛骨护身符,忽然和修罗道引发了某种神奇的反应,致使莫邪征东起了强烈的好奇心,违背祖训带着他走进了修罗道内。 修罗道内有什么东西,莫邪征东曾经去过一次,自然不稀奇,她带领高飞进去,就是因为他佩戴的牛骨护身符,在接近修罗道周围后,就会有种焚音从地下隐隐传来。 与此同时,牛骨护身符也会发出淡淡的金光。 为了搞清楚牛骨护身符和修罗道有什么联系,所以莫邪征东带着高飞进了修罗道。 结果,莫邪征东被拓拔千钧抓了个正着,得去地下‘享受’冰火之罚。 要不是水儿在关键时刻舍命相救,相信高飞早就变成一具人干,而莫邪征东就算是活下来,也会变成一个吸血鬼了。 修罗道,从那之后,更成了让莫邪征东想想都胆颤的地方。 现在,陈果果竟然蛊惑她去看看,她想都没想,右手袍袖一挥――整个人都化成了黑色幻影,一下子就出现在了矮榻前,抬手就再次掐住了她脖子。 陈果果没有躲,更没有反抗,只是毫不在乎的说:“不让去就不去呗,有什么大不了的,至于这样动手动脚的?我可警告你啊,你也知道我其实也很喜欢女人,而你又是那种美的不行不行的,小心我趁机非礼你。” “神经!” 见陈果果一副狗皮膏药样子的丝毫不怕,莫邪征东也很无奈,总不能真干掉她吧,毕竟她这次来楼兰是高飞的意思,自己也允许了的。 好像很怕陈果果会借机非礼自己,莫邪征东身形再晃,已经退回了锦墩上,冷冷的说:“我告诉你的这些,你最好给我忘记,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我很少习惯被人威胁。” 陈果果揉着脖子,淡淡的说:“看在你其实也很可怜的份上,我就不和你计较这些了。” 莫邪征东瞳孔猛地一缩:“陈果果,你敢把这些话再说一遍。” 陈果果昂起下巴,一副凛然不惧的样子:“不敢。” “无耻。” 莫邪征东愣了下,除了骂她个无耻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无敌不要脸,陈果果现在跟高飞混后,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趋势,并因此而得意洋洋,觉得游戏人生才是真正的生活,过去那些为光复楼兰宏愿的行为,简直是愚蠢透了。 陈果果慢悠悠躺在矮榻上后,莫邪征东强忍着要把她扔出去的冲动:“明天天一亮,你就带着那些虫子离开。只要按照我所说的去做,我保证世外那些人工培养的草药,就会失去它所有的效果,还会对人体,皮肤产生副作用,足够你们算计别人的了。” “明天我就会走,这个不用你嘱咐,其实土鳖才会喜欢住在地下呢。” 陈果果翘起二郎腿,笑眯眯的说:“看在你还算尊重我的意思上,你最好是亲自送我出去,到时候会好处给你。” 莫邪征东冷哼一声:“哼,有什么好处值得我亲自恭送你出国的?” 看着窗外西斜的圆月,陈果果晃荡着脚尖说:“如果好处是几本经书呢?你去不去?” “经书?” 莫邪征东身子一抖,嘎声问道:“是《安归经》?” “四本《安归经》。” 陈果果伸出了右手四个指头,晃着问:“是不是很动心哦?” “四本……四本?” 站起身的莫邪征东,语气中又带上了愤怒:“你骗我呢。” “没有骗你,的确是四本。” 陈果果解释道:“其中一本黑色的,是老实和尚交给高飞的,青色的,是苏樱从你身边偷走的,一本白色的,是我从外面蒙戈尔的地下陵墓中找到的。但还有一本,也是白色的,是那个小冤家在他姥姥的祖宅夹墙内找到的,据他说至少得有六七百年了,搞不懂哪一本白色的才是真的。” 莫邪征东有些犯傻:“怎么可能呢?世间不是总共四本《安归经》么,怎么可能会有两本同样的呢?” “或许还会有更多,谁知道哪一本是真还是假?” 陈果果不耐烦的问:“说吧,想不想要?” 莫邪征东用力点头:“要!” “好,明天亲自送我出去。” “我亲自送你出去。” “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你说,只要我能做到。” 莫邪征东为了得到全套的《安归经》,来改变自己悲苦的命运,宁愿付出任何的代价。 “来陪寝吧,我没有一个人睡觉的习惯。” 陈果果斜着眼睛,目光轻佻的看着莫邪征东:“最好是把衣服脱光了,那样我会方便很多。” ―― 男人感觉最自豪的时间段,绝对是早上醒来的时侯。 因为这时候男性的特征,就会夸张的彰显出来,尽管可能是尿憋得,只要把水放出来它就会老实了。 在这个时间段,所有还能拥有这个自豪能力的男人,最大的梦想可能就是跃马扬鞭的驰骋了,尤其是怀里还有个身无寸缕的漂亮妞儿时,这种感觉就会无限增大。 高飞现在就是这样。 昨晚沈银冰两次噩梦时,别看高飞睡得好像死猪那样沉稳,实际上这个女人的鬼叫声实在是讨厌的要命,搞的他神经最近都有些衰弱了。 不过在沈银冰死皮赖脸的睡在他身边后,也不知道咋回事,高先生接下来的睡眠质量格外的好,仿佛一睁眼――就到了第二天中午时分了。 这一觉,好像是高飞有生以来最舒服的觉。 在睁开眼的刹那,高先生就能感受到他兄弟正处于无限夸张的时刻,之所以能有这么灵敏的感觉,那是因为那玩意,好像,也许,可能被一只温暖的小手握着。 男人的手,无论如何都称不上的温暖的,唯有女孩子的手,才能当得起这个称呼。 高飞每天早上都会自我膨胀的小兄弟,被沈银冰握在了手中……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高先生茫然的眨巴了下眼睛,看向了怀中的女孩子。 他今年27岁,正值当打之年,无论是身体还是记忆力,都处于黄金年龄段,自然不会忘记昨晚闭眼睡觉之前,沈银冰是背对着自己的。 可现在呢,沈银冰已经钻到了他怀里,好像猫咪那样,小鼻子就挤在他退化了的左边如房上,毛毯早就被扯到地下去了,一只闪着象牙光泽的腿子,就搭在他腰间,微微张开的小嘴里,竟然会有一丝透明的哈喇子淌了出来,半点也没有淑女该有的样子。 沈银冰很美,这是所有认识她的人们的共识,无论是羡慕嫉妒,还是痛恨厌恶她的,高飞做为一个和她有过无数次亲密接触的男人,对此更是有着深刻的认识。 不过当沈银冰身无寸缕的缠在他身上,女性最为出色的部位都在他眼下一览无遗后,他还是被这种美被震呆了,第一次在看到果身美女时,没有用喔龊的目光去看她,而是欣赏,用心去感受把世间最美丽物体揽入怀中的梦幻般幸福。 幸亏高飞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土鳖,因为无论是莫邪征东,还是陈果果,她们和沈银冰相比起来,都丝毫不逊色,所以在长着嘴巴呆了片刻后,就恢复了清醒。 男人从充足的睡眠中醒来后,正是那方面最为旺盛的时侯,这时候有个美女缠在身上,还侵犯着他最要命的东西,要不翻身上马驰骋一番,那么就证明这个家伙不行。 不行这两个字,在这方面就是对男人的羞辱,很多男人宁可不要命,也不肯承认自己不行――高飞承认了。 没办法,现在他不敢招惹沈银冰,就像在地下楼兰时,他有无数次机会吃掉莫邪征东,最终却一事无成那样,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他还不敢拿着自己的身体健康开玩笑。 在没有走到最绝望的那一步之前,高飞绝会自杀的。 高飞觉得现在他就一头恶狼,饿了整整一个冬天,沈银冰就是一块肉骨头,还是那种加了佐料的,可惜就算是他再饿,也不敢吃一口,甚至不敢舔一下,所以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闪人,免得控制不住自己会饮鸩止渴。 慢慢把沈银冰的左腿从身上拿下来,高飞刚要爬起来,依旧酣睡中的沈银冰察觉出了什么,吧嗒着嘴巴喃喃说了句什么,握著一个东西的左手,很自然的攥紧了。 高飞可不是那种没尝过肉滋味的懵懂少年,拥有过无数女人的丰富过往,早就让他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有了灵敏的条件反射,所以在他希望能把他兄弟从沈银冰小手中挣出来,却被她下意识的攥住时,一种熟悉并渴望的感觉,立即咆哮着从身体深处腾起,支使着他要扑上去,不顾一切。 “不行,绝对不行。” 深知道那样冲动会给自己带来毁灭性危害的高飞,深吸了一口气,强自把那股子邪火压了下去,这才试着再次爬起来。 刚刚有些松手迹象的沈银冰,随着他向外抽的动作,黛眉微微拧了下,又紧了下手。 “靠,搞什么呢,竟然比我还不要脸?” 高飞心中不服气的骂了句,刚要不顾一切的爬起来时,动作却又放缓了。 身为一个正常男人,他真舍不得当下这种无法描述的喔龊感,于是就借着沈银冰的左手,本能的做起了那个动作。 话说,如果把沈银冰吃掉的话,会给他身体造成大伤害,但如果仅仅是借用她的左手呢,应该不会有啥问题吧? 肯定不会有问题。 既然不会有问题,那又何乐而不为,反正又不是故意的。 第1275章 这是个让人愉快的中午! 偷,绝对是世间最能让人感到刺激的字眼了。 不管是偷东西,还是偷人,偷青,总能让人的神经处于最兴奋时刻。 高飞觉得他现在就是在偷,偷着做一种从没有感受过的刺激。 随着他的动作越来越大,沈银冰垂下来好像蝴蝶翅膀般的睫毛,明显颤动了一下,手上的肌肉猛地僵硬了。 她醒了。 只是没睁开眼,也没松开手,手上的肌肉只是僵硬了一刹那,就重新恢复了自然,然后就有意识的运动了起来。 她知道高飞这是在做什么,借她的左手罢了。 高飞也知道她醒了,不过她既然没有睁开眼,更没有缩回手而是装做睡觉的配合着他,他当然没必要娇声说句‘羞死人’了,就掩面疾奔。 默契。 这是两个人的默契,男人假装没有发觉女人醒了,女人假装还在睡觉,只是他们各自的动作配合,却越来越默契了。 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沈银冰的鼻尖上已经冒出晶莹的汗珠,雄膛波浪板般的起伏着,闪着象牙光泽的皮肤上,已经浮现了一层小红点,牙齿轻咬住了嘴唇,只是眼睛却始终闭着。 到了后来时,高飞懒得再装下去了,双手毫不客气的在她身上肆意游动――有一个人装不知道就好了。 叮、叮咚的电话铃声,从那边柜子上传来,让这对男女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这是北山集团秘书处的秘书,给沈总打来的电话。 沈银冰今天下午还有个重要的会议要主持,但她现在还没有去公司上班,秘书这是打电话来请示一下,是不是要把会议延迟。 不过沈银冰却没有去管,脸眼睛也没睁开,停顿了一下的动作开始继续。 既然她不停下,已经快要到了关键时刻的高飞,自然不会拒绝了。 只是双方不约而同的加快了动作。 终于,在第二遍电话铃声音落下后,高飞……解脱了。 沈银冰的手,也停止了运动,呼吸也变得开始沉稳了起来。 平躺在那儿享受了片刻的安宁后,高飞爬起来抱着衣服走出了卧室,去了楼下的浴室。 匆匆冲了个温水澡,高飞穿戴整齐走出浴室后,沈银冰还没有下来。 按了下咕咕作响的肚子,高飞第一次心甘情愿的走进了厨房。 沈银冰做饭的手艺,就像她用手伺候男人那样糟糕,不过冰箱内的食物材料却是很全,早就习惯了单身生活的高飞,论起厨艺来其实比沈银冰强不了太多,可下两个面条还是没问题的。 白色的面条,煎成金黄的蛋,再切上一点香菜,滴上两滴香油,放上一根油炸好的辣子,两颗绿油油的小油菜――无论是看起来,还是闻起来,都能勉强称得上是色香味俱全。 高飞哼着小曲端着两个面条走出了厨房时,穿着一身白色职业套裙的沈银冰,从二楼楼体上款款走了下来。 相比起前几天来说,沈银冰的精神面貌有了质的改变,整个人浑身都洋溢着一种逼人的青春气息,神采飞扬,双眸微微转动间,就像有活水在流动那样。 尤其是嘴角噙着的淡淡笑意,更是给她平添了几分矜持的美。 “沈总,快过来尝尝我做饭的手艺怎么样。” 可能是心虚的缘故,高飞抬头看了沈银冰一眼,就挪开了目光,殷勤的替人家拉开了椅子,绅士十足的样子。 男人嘛,在沾了女人便宜后,就该学会尊重人家,这是必须的。 沈银冰就像什么事也没做过似的,女王般走到餐桌面前,等高飞把椅子轻轻推过来后,款款落座,拿起碧绿的筷子笑道:“行啊高飞,看不出你还有几分做饭的天赋呢。没说的,以后咱们不出去吃饭了,就你做饭了。等下班时,咱们再去书店逛逛,去买几本做饭方面的书,你好好学一学。” “你是文化人,该知道‘君子远庖厨’这句话,让我偶尔下个面条还可以,可让我整天泡在厨房内,说不定最后连我自己都吃不下去了。” 高飞嘿嘿笑着,坐在了她旁边的椅子上。 “真是稀罕啊,没想到你也知道‘君子远庖厨’这句话。” 沈银冰跳起一根面条,吹了吹热气,斜着眼看着高飞笑道:“不过君子远庖厨并不是让男人远离厨房,你这样认为,只是不喜欢做饭的大男人找到的一个借口罢了。所谓的君子远庖厨,本意是孟子对齐宣王不忍心杀牛的评价,只是赞扬齐宣王的仁慈之心。” 高飞一脸受教的嘴脸,眨巴着眼说:“哦,原来是这个意思啊。多谢沈总的赐教,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行了,别咬文嚼字的了,这儿又没外人,你不嫌累,我还听着别扭呢。” 沈银冰夹起小油菜咬了一口,说:“说真的啊,别把男人下厨房看做是一种没面子,因为清朝的皇太极七岁时涉政,就是从管理内府厨房开始的。” “嗯,不错,味道还可以。” 赞了一个后,沈银冰继续说道:“你看,历史名人都对男人做饭有过很高的赞誉了,这就说明男人其实更该懂得下厨房,因为能从做饭烧菜中,感悟出许多人生道理――算了,不听拉倒,也没必要故意做出猪吃法的架势来反驳我。” 接连两大碗面条,外加一碗清汤下肚后,高飞才满意的打了个饱嗝,饭碗一推,点上了一颗烟:“沈总,下午开什么会议?” 小口喝汤的沈银冰,伸出一根葱白那样的手指,摇了摇说:“商业机密,暂时还不能告诉你。等你彻底融入集团后,你再来关心这些事也不迟。” “你误会了,我可没有打算窥探你的商业机密。” 高飞吐了个烟圈,又拿过沈银冰还没有缩回去的手指,插在了那个烟圈内。 在看到高飞用自己手指做出这么下流动作后,沈总脸儿一红,抬脚就踩向了他的脚面,眼波流转的骂道:“留氓成性的家伙。” 高飞右脚一收,让过沈银冰那钉子般的高跟鞋鞋底,奸笑道:“啥啊,是你自己想法太喔龊了,我就是觉得好玩罢了。” “滚蛋,你敢说你不是留氓。” 沈银冰缩回手,翻了个眼白。 高飞把脑袋凑了过去,认真的说:“你看我是不是呢?” “我看啊,如假包换。” 沈银冰娇嗔的伸出手指,在他脑门上点了一下时,被他抓在了手中,刚要说什么,高飞就伸手搂住她的脖子,嘴巴凑了上去。 “死、死开,你要做什么呢?” 沈银冰的声音有些发颤,嘴里骂着让他死开,却没有拒绝,闭上了眼睛。 蜻蜓点水般的,在她好看的唇上轻吻了一下,高飞就松开了她。 这让做好热吻准备的沈银冰,心中多少有些失望,睁开了眼时,发现高飞已经端着一摞碗筷走进了厨房。 愣愣望着在厨房内洗碗的男人,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如果可以,她宁愿抛掉一切,来换取这样的生活,守着这个男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坦然面对对方。 叮叮当,手机铃声再次从小包内响起,打碎了她短暂的幸福想法。 接完电话后,高飞甩着双手,从厨房内走了出来:“开路吧?” 沈银冰拉开椅子站起来,说道:“走――会议两点正式开始,你想去的话可以去参加,不过在会议上你不要乱发言。” 她以为,刚才高飞问开会的事儿,就是想去参加会议。 高飞却摇了摇头说:“我才不参加这种会议,我刚才问问,就是想跟你请假。” “请假去做什么?” 沈银冰话刚出口,马上就明白了过来:“是为了转让天涯集团的事儿吗?” 如日中天的天涯集团,却要转让给水粉集团这件事,在华夏商业圈内绝对是近期最受人关注的事儿,尤其是那些疯狂相传的小道消息。 沈银冰整天跟高飞在一起,没理由不知道这些,在听到这些消息后,她都只是置之一笑不理,尽管她也不知道这件事的真正内情。 不过既然高飞不主动告诉她,她也没主动问,好像对此漠不关心似的。 但依着她独特的商业目光,也能看出各种版本消息满天飞,是水粉集团在背后大力推动的,目的就是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为他们能顺利接手天涯集团而铺平道路。 高飞点了点头:“嗯,今天是正式回复水粉集团的最后期限,定在晚上八点之前,所以我得去那边压着点,免得再生出什么是非。” “好的,那你处理完公事后,去集团总部接我好了,我在那儿等你,不管你回来到多晚。” 沈银冰拎起小包,率先走向了门口:“高飞,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你可以开口。我可以保证,我会不存一点私心的,站在你女朋友的角度上尽可能的去帮你。” “这件事你帮不上,谁也帮不上。” 高飞摇了摇头,跟着她走出客厅来到别墅院子里,加快脚步走到了车前,拉开了车门。 等车子驶出别墅后,沈银冰犹豫了下,才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就不能跟我说说吗?” “说什么呀?” 高飞加快了油门,淡淡笑道:“你也该明白是我什么人,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了,我会干心转让出去?不过我还有句话要跟你说。” 沈银冰从小包里拿出唇膏,眨巴了下眼睛:“说。” 高飞目视前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北山集团可能会在以后参与天涯化妆品的营销吧?” 沈银冰点了点头:“是的,是有这个打算。主要是你们的化妆品太火了。以前我没参与,那是因为天涯集团是你的,只要我想,随时随地都可以,但现在不行了,要想从水粉集团分一块蛋糕,必须得趁早。” 高飞笑了:“蛋糕好吃不假,小心别噎着,这就是我想告诉你的话。” 第1276章 我已经没有选择! “什么意思?” 正要抹唇膏的沈银冰,闻言黛眉皱起。 高飞轻打方向盘,超过前面一辆汽车:“没太特别的意思。你以前在吃蛋糕时,就没发生过不小心被噎着的时侯吗?” 沈银冰紧紧盯着高飞,过了片刻才回答:“有过。” “那就对了。” “就不能跟我明说吗?我们都已经――发生那种关系了。” “我们发生哪种关系了?” 高飞侧脸看着她,一脸的茫然。 提上裤子就不认账的男人,无疑是最没出息,最让女人所不齿的了。 沈银冰刚要恼羞成怒的发脾气,却又忽然明白了什么,低声道谢:“谢谢你能提醒我。” 高飞依旧痞子样的笑:“我提醒你什么了?” 沈银冰没有理睬他欠揍的模样,只是说:“这句话,算是对我为你服务的赏赐吗?” 高飞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的说:“我这个人做事一向公平,尤其是和女人做交易,从来都不会亏待别人的。” 沈银冰用力咬了下嘴唇,低声说:“高飞,你把我跟你那样,当作是交易?” “你觉得这是对你的侮辱?” 高飞轻描淡写的样子:“把我逼得和王晨离婚,哈巴狗一样的拴在你身边,那你自己说,我算不算是你跟国家交易中的牺牲品?” “是,也不是。” “为什么会这样说?” “因为我是真的爱你。是爱你,懂吗?” 沈银冰的神色有些激动,她发誓她现在说的是心里话。 高飞却嗤笑一声:“不懂,我也不稀罕这样的真爱。” 沈银冰脸色有些苍白,尖声叫道:“可你逃不掉!从你在天桥下把我绊倒在地上那一天开始,你就命中注定是我的人了!” “命运真可恶,把我这么强大的男人都折磨的没脾气。” 沈银冰情绪激动,高飞却依旧平淡。 “你怎么才相信,我是真的在乎你?” 沈银冰一把挽住高飞的胳膊,呼吸急促的说:“是不是要我放弃所有一切,随你浪迹天涯?” “你能放弃一切吗?” 高飞反问。 沈银冰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话。 她很清楚,现在她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在利用高飞、铁屠等人夺到贪狼咒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再也没有退路,只能一条路走到黑。 而那条路的尽头,却是个万丈深渊。 一旦路走到尽头,就是她生命的尽头,她现在已经没有任何的选择。 “怎么,是不是放弃不了?” 高飞呵呵的笑着,说:“既然放弃不了,那就麻烦你以后不要再说这种环境,听起来别扭。再说了,就算你能放弃这些,我也不会跟你浪迹天涯的,因为我有了牵挂的人。” 沈银冰的神色平静了下来,松开高飞:“看来,我已经没有任何选择。” 高飞收起笑容,轻声说:“也有,那就是献出贪狼咒,然后去一个谁也不认识你的地方,安度余生。” 沈银冰右手手背上,有青筋明显的突起:“那样,我宁可不做出选择。高飞,你现在是不是特别的恨我?” “也不是特别的恨你,因为来到你身边,也是我自己的选择。” 高飞懒洋洋的说:“假如我不愿意,谁也无法让我做不愿意做的事。我这人吧,做了很多的混帐事儿,答应来到你身边,算是一种自我救赎吧。” 沈银冰愣愣的看着他,在前面红灯亮起车子停下后,说:“我现在才发觉,我好像从来都没理解过你。” “这么有哲理的话,我就说不出来。” 高飞无精打采的打了个哈欠时,手机响了。 看了眼来电显示,高飞就直接扣掉了电话。 沈银冰问:“谁来的电话?” “我妈。” 高飞回答。 “为什么不接电话?” “不为什么,就是不想接。” 高飞摇了摇头时,手机又响了起来。 沈银冰说:“接吧。” 高飞犹豫了下,接起了电话,面无表情的看着红灯,一句话都没有说。 等红灯变绿后,他放下了电话。 沈银冰这才问:“找你做什么?” 高飞启动了车子,答非所问:“她来冀南了,和我爸一起来的,就在落日餐厅。” “哦。” 沈银冰点了点头,指着前面的路边:“停车吧,我自己打车去公司,记住,晚上我在集团等你。没有你,我睡不着。我们可以做交易,任何交易,只要我能做到。” 高飞没吭声,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 ―― 同样是穿着一身旗袍,不过张涛的心情,却跟在北山集团干礼仪小姐时大不相同。 在北山集团,她就是个花瓶般的存在,男人们经过她身边时,基本都会看她一眼,各种眼神。 但无论是哪种眼神,都没有尊重的意思。 不过在落日餐厅,她找到了这样的眼神。 她依旧穿着大红色的旗袍,向这个世界展现着她傲人的美丽,却不再是花瓶似的礼仪小姐了,而是落日餐厅的大堂经理,以前连雪干过的职务。 现在连雪已经不在总店了,成了某家分店的经理。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落日餐厅已经在国内三个城市,拥有了七家餐厅。 目前担任餐厅总经理的老王,总想开更多的分店,却被高飞拒绝了。 理由很简单:落日餐厅的营销等模式,都和德国人有着无法割舍的关系,七家分店创造的利润,还达不到损害双方利益关系的地步,但只要超过这个数字,就算詹姆斯也无法保证双方关系继续友好下去。 其实如果不是手下人越来越多,高飞压根就不想去冀南之外开分店。 多出来的这五家分店,权当是给老王、李德才和连雪他们安排自己人的福利了,毕竟谁家没有个三亲六故的,好不容易有人算是混出头了,能不拉扯一下亲朋好友? 想到自己以后有可能成为七家餐厅中一家的经理,像前辈连雪那样,成为年薪百万的金领,张涛就兴奋的不能自己,哪怕这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也是容光焕发的。 大堂经理的职务,就是负责掌管大厅的所有工作,包括亲自接待有贵宾卡的贵客。 张涛已经在这儿工作三天了。 短短几天内,她就展现出了她在这方面的天赋,受到了老王的高度称赞,这让她更是信心大增,每一个走进餐厅的客人,几乎都能享受到她最真诚的笑容。 午后一点多,前来餐厅就餐的客人少了很多,张涛就站在吧台前,跟负责卫生工作的德才姐闲聊。 俩人正聊着,一对中年男女从外面走了进来,男的戴着眼镜,女的穿着白色套裙,无论是气质还是穿着,都能看出他们不是一般人。 本能的,张涛就要迎上去时,端着杯子喝水的德才姐,却赶紧放下杯子,抢先一步走了过去,脸上带着尊敬的神色。 “这俩人是谁呀?” 张涛心中一动,快步跟了上去。 短短三天工,张涛就看出德才姐不是那种擅于应付的人,而是那种憨厚的实在人,那对男女能够让她本能表现出尊敬,只能说明不是一般人。 德才姐快步迎到那对男女面前,微微弯腰恭敬的问好:“高先生,方书记,你们来了。” 方小艇两口子来过几次餐厅,也知道德才姐别看只是出身乡下,没啥文化和特别出众的能力,说白了就是靠高飞才过上好日子的农村妇女,但胜在她特别忠心。 所以也从来没有因为她是农村妇女就看不起她,就算心情再怎么不好,也是温和的笑道:“又不是外人,别这样客气。还有房间吗?我们刚下飞机,还没有吃饭呢。” “有,有,高先生,方书记,请跟我来。” 德才姐连连点头,带着方小艇夫妻走上了二楼。 几分钟后,她就快步走了下来,连声吩咐后厨要给203包间上最好的饭菜,不要西餐,因为方书记他们还是喜欢吃中餐。 连续嘱咐几遍后,德才姐才来到张涛面前:“张涛,麻烦你去门外等一下高飞,等会儿他会来,来了后你把他带到203包间就好了。我去后厨盯着,方书记有几样东西忌口。” “好的。” 张涛连连点头,随后小声问道:“德才姐,那两位是……” “那是高飞的父母。方书记以前在咱们冀南开始做过大官的。” 德才姐说完,就急匆匆去了后厨。 “怪不得呢,原来是高总的父母啊,可惜刚才没有过去认识一下。” 张涛有些遗憾的看了眼楼体那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儿有些发红。 张涛等的时间并不长,就看到她所熟悉的一辆白色宝马轿车,直接开到了餐厅台阶前面。 她连忙给高飞拉开了车门,微笑着打了个招呼:“高总,您好。” “小张啊,别这么客气,什么高总不高总的,你就喊高飞就好。” 高飞下车,上下打量了张涛一眼,笑嘻嘻的说:“哟,我怎么发现你比以前还要漂亮了呢?” “是吗,你觉得我真漂亮了?” 张涛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本来就有些小红的脸儿,攸地红的发烫,赶紧低下了头:“高、高飞,高叔叔和阿姨就在203包间等你呢。” “行,知道了,帮我把车停好。” 高飞抬头看了眼二楼,就快步走上了台阶。 走进餐厅内时,他忽然觉得背后有道幽怨的眼神在盯着他,本能的回头一看,就看到张涛正开车向车位那边滑去。 高飞也没在意,和迎上来的几个员工点头打招呼后,直接去了二楼。 203的包厢的门板是开着的,坐在里面的方小艇和高健城,看到高飞走过来后,都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脸上带上了笑。 那笑容,有些谦卑,和讨好。 “我是你们的孩子,不管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都不会有所改变。” 高飞走到桌前坐了下来,看着方小艇俩人轻声说:“你们不要觉得亏欠了我什么,这样只会让我觉得难过。” 第1277章 保安打人了! 高飞以为,既然早就原谅了父母,那就得像所有孝子那样,打心眼里去尊敬,孝顺他们,哪怕他们伤害到了自己。 所以在看到明显憔悴很多的父母,对自己竟然露出讨好,甚至谦卑的笑容后,高飞心里很难受。 高飞虽然很厌恶高雅,也不想回家方小艇极力维护他,不过站在父母的角度上来看,她这样做是很正常的。 如果一个当母亲的,在看到儿子要被处死却袖手旁观,那才是不正常的。 人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很大程度上来说就是因为有感情,哪怕儿子做了天大的错事,当父母的也希望能再给他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听高飞说出这番话后,方小艇心中这才松了口气,看了丈夫一眼随即坐下来,拿手捂着脸低声哽咽了起来:建城没有说错,就算小飞再愤怒,不甘,也不会对我这个当妈的抱怨什么。 高健城伸手拍了拍高飞的肩膀,欣慰的笑了笑坐下来:“行,你没有让我失望。在来的路上,你老妈还央求我说故技重施,再给你跪下一次,希望你能原谅我们给你造成的伤害。呵呵,现实要比预想中的强很多。儿子,你没有让爸下不来台。” 高健城就是个纯粹的知识分子,没啥心机,人老实又倔犟,心里有什么就想什么,属于那种很好欺负的人——如果有人敢欺负他的话。 高飞苦笑:“爸,你说什么呢?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们就往最好处办就是了,有必要搞的这样郑重其事的?就算我吃了哑巴亏,可谁让我是你们的儿子呢,对吧?好了,来菜了,吃饭。吃饭后你们去酒店休息,等明天我陪你们好好转转,放松一下心情,大家继续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高飞从亲自推着餐车进来的德才姐道谢后,帮着她把菜肴摆在了桌子上。 “哎哟,德才他姐,你点这么多菜,我们怎么能吃得了?” 从德才姐进来后,就已经擦干泪水的方小艇,开始埋怨菜太多,着实浪费了些,毕竟她两口子在这儿吃饭,可是不用买单的。 德才姐老实人,不会说多少怪话,只是憨厚着笑了笑,就推着餐车出去了。 高飞去拿红酒瓶子,高健城却抢先拿在手中:“第一杯酒,我来满。高飞,虽然你是我们的孩子,站在人伦大道来说,无论我们怎么对你都是无所谓的。可我还是得跟你说一句,相比起高雅来说,我们还是对不起你。” “爸,再说这些就没意思了。” 高飞夺过酒瓶子,给父母满上;“刚才不是说好了,以后不提那些事了。” “好,那就不说,咱们吃饭。” 高健城大手一挥,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小牛排,放在了妻子盘子里。 吃饭过程中,方小艇几次都想开口说话,却始终没说出来。 高飞在来之前,已经吃过两大碗面条了,吃的就比较少了,等母亲再次看着自己要张嘴时,抢先说道:“妈,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别担心,当初我答应老人家,和王晨离婚去沈银冰身边时,我就已经想好了对策。嘿,说真的,要是没有至少八成把握,我会傻到自己来送死?” “这样就好!” 方小艇重重一拍桌子,拿起酒杯:“小飞,妈妈就不多说了,只知道你从不打没把握的仗就心满意足了。来,干了这杯酒。” 方小艇痛饮这杯酒后,总算恢复了往日那种大局在握的镇定,在高飞给她满酒时说道:“儿子啊,其实我和你爸来冀南找你,就是有两件事要告诉你。” “你说,我听着呢。” 高飞坐了下来。 “我和你爸……” 说到这儿,方小艇看了眼垂着眼帘品酒的高健城,才继续说:“都已经辞掉公职了。” 高飞愣了下:“啥,都辞职了?为啥辞职?” “这些年,我们夫妻俩分开的时侯多,在一起的时侯少,年轻的时侯还觉不出什么,可上了几岁年纪后,都觉得累了。反正我们都不缺钱,也没必要再为什么理想而奋斗了,只想在剩下的日子里,好好安享一下生活。” 方小艇说出这番话时,一脸的感慨。 高健城对于担任什么领导,从来都不在意,不过方小艇却是一心要在仕途上打拼的,再说了她也有这个能力。 她之所以辞职,实在是因为受到了高雅的干扰,让她心灰意懒,这才想到了辞职。 在辞职报告交上去后,方小艇顿时就觉得浑身轻松,开始后悔玩命工作的那些日子,真是白白浪费了。 正所谓无官一身轻,夫妻俩人双双辞职后,就打算外出环游世界,去美国看看孙子,相信妮儿对他们的到来,肯定会热烈欢迎的。 “可惜啊,暂时还不能去看秦平北,唉,这算是老妈我的一个遗憾吧。” 方小艇想到在香港的那个孩子,苦笑着摇了摇头。 对此,高飞也不好说什么,只是笑道:“要我说啊,你们早就该这样。咱们什么都不缺,还玩命工作干什么呀,你们以后就放心享福就是了。” 对此,高健城是深以为然,开始跟高飞商量着,去哪儿玩才好。 父子三人根据手机的旅游信息,研讨了好多好玩的地方后,高健城就一拉椅子站了起来:“好了,时间也不早了,快四点了,我们得坐五点的航班,先去岭南和一帮老同事告别。就这样吧,有什么事我会跟你打电话的。” 高健城说完,到背着双手就走了出去。 方小艇这才拿起手包,由高飞陪着走到包间门口时,忽然低声说:“小飞,我跟你说的第二件事,就是想请你,不到万不得已的时侯,能放过小雅就放他一次——我知道,那个畜生伤透了你的心,让你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可、可他终究是妈妈我的亲骨肉。如果、如果他意外死了的话,你不要告诉我,我怕受不了。” 高飞嘴角抿了抿,没有吭声。 方小艇吸了下鼻子,平息了下激动的情绪,才继续说:“我知道这样做对你不公平,可如果你们兄弟俩倒换过来,我也会这样嘱咐小雅的。你信吗?” “我信。也记住你说的话了,你放心。” 高飞只觉得满嘴的苦涩,母亲都把话说到这种地步了,他要是再不明白的话,就是正道傻瓜了。 “儿子,委屈你了。” 方小艇抬手,搂住儿子的脖子。 高飞配合的弯腰低头,方小艇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声音空灵的说:“如果有来生,我们还做母子吧。但我和你爸,只要你一个。” 高飞始终弯腰低头,保持着这个动作过了足足五分钟后,才慢慢的直起了腰板。 张涛就站在二楼楼梯口,看到他看过来后,连忙笑道:“高飞,高叔叔和阿姨走了,我派人送他们去机场了。” “谢谢了。” 高飞走到楼梯口,拍了拍她肩膀后,学着他老子的动作,倒背着双手走下了楼梯:“好好干,我非常看好你。” “是,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就像被君王勉励过的大将军那样,张涛的回答是铿锵有力。 —— 自从天涯化妆品一炮走红后,几乎是24小时,门口都会围拢着佷多人,那是来提货,或者是想洽谈代理业务的。 现在仍然围拢着佷多人,不过这些人都是记者,正在向陈大彪提出严正的抗议,抗议天涯集团不允许入内采访高老板。 其中一个女记者,还摆着记者证威胁陈大彪,说如果不放她进去采访,她就会发表不负责任的报道。 眼看好日子就要到头了的陈大彪,这几天本来就心烦上火,要不是知道这些拿着话筒的记者都不是好惹的,早就拉出人来用棍子把他们轰走了。 女记者的威胁彻底惹恼了他,猛地论起警棍,狠狠对着她旁边的铁栅栏砸了下去:“滚开!” “啊!” 女记者被吓的惊叫一声,抬手就抱住了脑袋。 “怎么,你还要行凶打人吗?” “快来人啊,天涯集团的保安殴打记者了!” “快报警,报警!” 陈大彪这个不理智的动作,彻底激怒了代表正义的记者们,大家伙蜂拥而上,个个都昂着脑袋好像斗士一般,指着老陈的鼻子,口水乱喷。 “我、我都说过无数次了,我们老板不在,你们就是不听!” 陈大彪可没打算和记者发生什么争执,刚才那一棍子下去后就后悔了,被人家给推搡的向后退,也不知道是谁,还在人群中踢了他一脚。 “干什么,干什么,你们要干什么!?” 陈大彪的几个手下,一看大事不好,都赶紧从铁栅栏内跑了出来,企图拦住这群记者。 “我们不干什么,我们只是在履行国家给予我们的正当权利!” 记者们义正辞严,用雄膛抗着保安们,对挥舞在空中的警棍凛然不惧。 “都退下,都特么的退下,把棍子扔了,别惹这些人!” 陈大彪捂着被踢得生疼的裤裆部位,连声命令手下人扔掉棍子,真怕会被这群记者给抓主把柄,大肆报道,那样对天涯集团来说无疑更会雪上加霜。 迫于老大的命令,几个保安恨恨的把棍子扔在了地上。 “哎哟,砸到我的脚了!我的脚骨断了,他们打人!” 谁知道,保安刚把棍子扔掉,一个记者就躺在了地上,放声哀嚎。 这一下,是彻底捅了马蜂窝,一个刀条脸的记者从人群中钻了出来,指着陈大彪等人振臂高呼:“兄弟姐妹们,天涯集团的保安还在行凶,我们绝不会被暴力吓倒的……” “你特么的胡说什么呢?我们哪儿行凶了?刚才出黑脚踢我的就是你吧?” 陈大彪这时彻底慌了,他啥时候见过这种场面,连忙反驳。 但那些记者已经彻底愤怒了,有激进开始动手。 现场一片大乱。 第1278章 谁还要采访我? 眨眼间就挨了几脚几拳头的陈大彪,还算不错,没有犯浑,始终保持着该有的理智,双手抱着脑袋大喊:“谁也不许动手,千万不要动手!小池,快去通知梁总――呃!” 陈大彪还没有说完,刀条脸记者趁着混乱,论起话筒狠狠就砸在了他的头上。 采访用的话筒,那可是扛摔打的,重量也够足,一下子就把陈大彪脑袋砸破了,鲜血长流。 陈大彪眼前发黑,身子踉跄后退几步,抬手抓主了栅栏,仍旧没有忘记嘶声不许手下动手,快去喊梁明他们过来。 这么大的场面,可不是他能应付得来的。 “干什么,干什么!?” 就在小池刚要转身去找梁明汇报时,一群人从厂子里快步跑了过来。 高声大喊的正是梁明,身边跟着陈鸿宾、萨拉娜和兔子等人。 “别乱来,我们梁总来了!” 陈大彪死死抓着铁栅栏,才没有被蜂拥而上的记者们给冲进门内。 老远的,萨拉娜就拿出了刀子,兔子也在身上乱摩梭――没找到,这才想起他在自己脸上划了一刀子后,高飞不许他再带刀子了。 “给我把刀子扔了,还嫌不够乱吗!?” 梁明赶紧夺过萨拉娜手里的刀子,扔的远远的。 这一根筋的蒙古女人,以为这儿是在边境线呢,一发生点冲突就掏家伙,这是唯恐天下不乱啊。 “我是梁明,天涯集团的总经理,你们到底要做什么,可以跟我讲!” 梁明快步冲到门前,看到陈大彪血流满面的样子后大吃了一惊,不过当下也顾不上他了,挡在那些记者面前,怒声拦住了他们。 “做什么?我们要拿回公道!” 刀条脸记者才不在乎梁明是谁,抬手就把他推了出去,叫嚣道:“你们保安打人,我们的同事还在那边躺着,你们必须得给我们个交代!让你们的高飞高老板出来,你一个总经理,还没资格来平息正义的怒火!” 在这群人不远的路边上,停着很多看热闹的车辆。 其中一辆车内,有双带着得意眼睛正盯着这边,吐出了一口烟雾。 那个刀条脸,还有几个故意惹事的记者,都是他派去的,目的就是让现场越乱越好,最好是真有几个记者受伤,那样就可以达到他今天来这儿的目的了。 喷出的烟雾刚散去,他就看到一辆白色汽车,从对面风驰电掣般的驶来,来到天涯集团正门后,猛地停顿,刺耳的刹车声中,车子原地九十度拐弯,冲向了那边的人群,狂按着喇叭。 看到这辆车子后,这个人的眼神一下子阴冷了起来。 “方助理,开那辆宝马车的是谁啊,这么嚣张。” 司机也看到了这辆车,忍不住的问了一声。 那个方助理却没有吭声,只是冷冷的看着那边。 司机正要再说什么时,他才说话了:“今儿发生的事,我不希望廖总知道是我做的,明白吗?” “哦,记住了。” 司机用力点了点头,心里却是很不以为然:原来你也知道廖总最反感的就是这种阴谋手段啊?她虽然是个女人,眼光雄怀却比大很多。前几天你到处散播人家的负面新闻时,廖总没有指责,可我听给她开车的小孟说,廖总在看到那些玩意后,曾经自言自语的说,有些人就是成不了大气候。 白色宝马车狂响着喇叭冲过来后,围拢在门口的数十个记者,都纷纷尖叫着四下散开。 大家伙可以为伸张正义,对恶保安们群起而攻之,相信有记者这个光环罩在头上,就算再给那些泥腿子几个胆子,谅他们也不敢真把自己这些人怎么着。 人,毕竟都是有理智的嘛。 君不见,那个保安头头脑袋都破了,还不是照样不敢还手? 可当汽车冲过来后就不是这样了,这团冷冰冰的铁疙瘩,才不会管你是不是记者,撞到就比害牙疼啊,赶紧闪! 呼啦一声,数十名记者就像被刀子劈开的波浪那样,及时闪到了两旁。 人们心中暗自庆幸:幸亏哥们(姐姐)我身手矫健,不减当年偷农民伯伯玉米棒子时的凶风,要不然就惨了。 随即,这就怒了:谁啊这是,敢开车撞向人群,这还有王法没有?不行,非得用正义来揭穿他残忍的嘴脸。没说的,就像刀条脸哥们那样,拿话筒砸这小表,谅他也不敢反抗! “要撞死人吗?” 最前面揪着梁明衣领子的刀条脸,被吓了一跳,幸亏车子及时停下了,想都没想,抬脚就在车头上狠狠踢了一脚,叫嚣道:“你给我下车,下车,咱说道说道!” “飞哥(高飞),你可来了!” 车门打开,一个年轻人从车上走了下来,陈大彪等人狂喜:捏捏的,总算是来定海神针了。 刀条脸听梁明喊高飞的名字后,这才知道正主出现了,马上就想到了自己担负的命令,顾不得追究高飞差点撞着他这回事,拿起话筒就问:“请问,你就是天涯集团的高飞,高老板吗?” 高飞没有离他,抬手就把他推到一旁,皱眉看着头破血流的陈大彪:“谁把你砸成这样子的?” “是他,就是他,我刚才亲眼看到了!” 陈大彪还没有说什么呢,小池几个人就异口同声的指向了刀条脸。 高飞看也没看刀条脸,反而抬脚狠狠踹了这几个家伙几脚,骂道:“你们是木头做的啊?被坦人揍也不还手,真特么的给老子丢脸!” 看到高飞脸色不善后,梁明连忙劝道:“高飞,你先别冲动,先把事情搞清楚再说。” “你别管,我来处理这事。” 高飞才不听梁明的,转身看着向了刀条脸,脸色阴沉的吓人:“是你把我手下脑袋砸破的?用什么?” 刀条脸感受到了高飞的敌意,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接着又想到自己是记者了,最不怕的就是和恶人作斗争了,一昂雄脯:“高先生,对于刚才的误伤,我很遗憾。不过这也不能赖我们的,是你们的人先动手打人的。” “胡说,我们啥时候打人了?” 小池等人大骂。 高飞抬手,阻止小池他们叫骂,再次问道:“你用什么把我手下脑袋砸破的?哦,是用话筒啊。” 看了眼还染着血的话筒,刀条脸抱歉的笑笑:“高先生,对不起,我刚才可能一时冲动……” “冲动你麻了隔壁啊!” 高飞不等他说完,劈手就夺过话筒,抡圆了狠狠砸在了他脑袋上。 高老头可以来欺负高飞,因为那是他爷爷。 沈银冰可以来欺负他,因为那个女人是个疯子。 陈果果也可以欺负高飞,但仅限于在晚上…… 这傻比是谁啊,也敢乱呲牙,真以为老子是什么人都能欺负的? 记者? 老子今天揍得就是记者! 高飞一话筒就把刀条脸脑袋砸出了血,那家伙杀猪般的惨叫一声,双眼翻白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随着高飞这一话筒,现场所有人的人都呆住,一丝声音都没有了,全都傻傻的看着他。 尤其是那些记者们,傻眼的同时,心中冷气直冒:奶奶,我们可是记者啊,他怎么连我们都打,人被打死了吧,躺在那儿一动不动的。 表面上看起来,高飞砸刀条脸的那一话筒,恨不得把他脑袋当烂西瓜直接打碎,实际上除了吓人,出了点血之外,屁事也没有。 假如高飞无法掌握出手的力度,那才是笑话。 刀条脸敢趁乱拿话筒砸陈大彪,摆明了是受人指使的,行为虽然很可恶,不过罪不至残,高飞只是教训他一下,杀鸡儆猴罢了。 高飞把刀条脸放倒在地上后,双眼凶狠的看着那些记者,看到谁,谁就赶紧低下头,悄悄的往后退:疯子,这绝对是个疯子。哥们来这儿是为了饭碗,可不是为了饭碗就把小命搭上的,谁要是再敢招惹这疯子,纯属有病啊。 现场死一般沉寂了至少一分钟后,梁明才率先清醒了过来,狠狠瞪了眼莫着下巴一脸奸笑的萨拉娜,心中叫苦,连忙走过来夺走高飞手里的话筒:“高飞,你太冲动了,咱可不敢……” 高飞挣了一下,把那个印着某某报社的话筒狠狠摔在地上,弯腰把挂在刀条脸脖子里的记者证扯了过来,看了几眼狞笑道:“哼哼,《东丰商报》?曹,一个外地小报刊的记者,啥时候也敢有胆子来冀南撒野了?这是活的嫌命长啊,真以为老子收拾不了你们?” 疯子,尤其是高飞这种穷凶极恶的疯子,只要是正常人,没有谁不害怕的,看到他狼一般的看过来后,清醒过来的记者们纷纷后退,唯恐自己会变成下一个刀条脸。 把记者证扔在地上,高飞拍打了一下双手,咯咯怪笑一声问道:“我就是高飞,天涯集团的大老板,你们不是叫嚣着要采访我吗?现在我来了,谁先过来采访?” 没有哪一个记者搭腔,傻瓜这时候才会凑过去。 高飞鹰视狼顾般的扫了一圈,指着一个身材魁梧的大胖子:“你?” 大胖子快速的摇头,脸上的肥肉哆嗦着。 高飞右手食指又指向一个女记者:“你?” “我、我――哇!” 女记者受不了高飞眼神中散发出的凛然杀意,竟然被吓得大哭了起来,反身推开人群,哭着跑了出去。 “到底谁想采访老子?” 高飞接连指了几个人后,没有谁敢过来,不耐烦的高声喝骂:“既然不想采访,那就都给老子滚蛋!” 呼啦一声,随着高飞这声断喝,现场数十名记者转身就跑。 那个装做被警棍砸伤了脚的女记者,跑的最快,几乎是连蹦带跳,看来上学时体育成绩很不错。 “一群苍蝇。” 高飞骂骂咧咧的,指着地上的刀条脸:“陈大彪,把这沙比给我扔到马路边去,省的躺在这儿让我看着生气,会忍不住踩死他。” 第1279章 粉姐和明珠! 脑门上带血的陈大彪吆喝了一句,立即带着小池几个人冲过来,抬死狗似的把刀条脸抬到路边,直接扔在了地上。 完事后还冲着那些记者车用力伸了下中指,意思是说:你们这群没胆子的怂货,我们老大来了,揍了,你们倒是敢吱声啊? 反倒是梁明有些担心,尤其是看到那些记者都藏在车里向这边拍照后,就有些担心的说:“高飞,你这样做好像不妥吧?他们可是记者,曝光后对咱可没啥好处。” “哼哼,你以为好好对这些智商低下的,就没人打我们集团主意的了?” 高飞不在乎的冷哼一声,大声对陈大彪骂道:“废物,赶紧去包扎一下脑袋,回来后给我拄在门口,还有谁要采访我,就用棍子给我招呼!陈大彪,你可别告诉老子你是吃奶长这么大的,不敢揍人。” 守着这么多人被高飞骂成废物,是吃奶长大的,陈大彪臊的恨不得把脑袋钻进裤裆里,也不去包扎伤口,猛地擦了把额头上的血,瞪眼吼道:“飞哥你放心,我要是再给你丢人,你直接踹死我!” “小池,把所有兄弟都拉出来,要是有不长眼的敢来捣乱,给我往死里揍,揍死算我的。老子宁可去坐牢,也不能让飞哥看不起我们保安处!” 随着陈大彪气急败坏的吼声,藏在门后的十数个保安,马上就拎着棍子排着队,夸夸的跑了出来,站在路边排成一条线,双脚微微叉开,反背着双手,个个眼珠子瞪的好像牛铃铛那样,还咬着牙,好像在吃豆子。 “这还像点样。记住,跟着我混,最不允许的就是被人欺负时不敢还手了。” 高飞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带着梁明走进了大门内。 “方助理,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要不是亲眼看到高飞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对记者当众行凶,司机还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同时也在暗中佩服高飞:这才符合他纨绔的风采,跟着他混肯定舒服多了。 那个方助理眼神阴沉的沉默了片刻,才淡淡的说:“走,我们先回去准备一下,等天黑后直接去顺景酒店。” 顺景酒店,是水粉集团和天涯集团今晚开始第一轮谈判的指定地点。 司机答应了声,启动车子时又问:“方助理,那个姓张的记者呢,要不要……” 司机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方助理冷冷的打断:“一个收了钱办不成事的废物,管他做什么?” 如果是廖总的话,就算只是暂时利用一下别人,也不会过河拆桥的这样利索,更别说护犊子的高飞了。唉,这就是气度啊,这也是你越混越惨的主要原因吧? 瞥了眼方助理,司机再也没说什么,加快了车速。 车子经过一辆不起眼的桑塔纳轿车时,司机和方助理俩人,都没有注意到车里坐着的那两个女人。 驾驶座上坐着的那个身材瘦削,上身穿着一件无袖迷彩背心,短发,不是很漂亮,双眼张合时偶尔会有寒光透出,嘴角好像始终噙着冷笑,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坐在后面的,则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少妇,穿着一件黑色束腰长裙,如水的秀发随意拢在脑后,戴着一个蝴蝶发夹,没有穿斯袜的双足,在黑色半高跟皮凉鞋的衬托下,让人看一眼就会有心跳的感觉。 女人素面朝天,穿着也很简单,目光也很平和,就像你在图书馆内看到的那个单手托着下巴静静看书的女子,明明看上去她很普通,可只要稍微仔细一看,才会发现她的存在,可能就是这个世界如此美好的主要原因。 怎么说呢? 好像就是这个女子如果在穷山恶水间,就会让山水变得清秀起来,要是在风景秀丽的地方,她就会和让人心醉的景色融为了一体。 总之,任何描述女人的优美词汇,用在她身上都是那么恰当。 她低调,却让整个世界都无法忽视她的存在。 有一天,如果她高调的出现在人前,势必会让所有人为她的美丽而倾倒。 就这样一个女子,坐在一辆普桑内,也像坐在王位上的王妃那样,恬静,自然,静静看完了高飞欺负记者的这一幕后,才淡淡的笑了下:“明珠,回吧。” 叫明珠的女孩子点头,启动车子径直向前驶去,一声不吭。 明珠的主要任务就是保护女子,在不需要说话时,她绝不会多说一个字。 明珠木头般的性格,去能给人一种强大的安全感。 要是以往,车子在启动之后到目的地,后座那个王妃般的女子,都会闭目养神,静的像古井内的水。 这次她却没有,在车子驶出几百米后,忽然问道:“明珠,你是怎么看高飞的?” 明珠依旧目视前方,语气中不带有丝毫感情的回答:“不值一提,让人失望。” 女子淡然一笑:“哦,这话是怎么说的?我知道,你当年可是差一点就跻身华夏九龙王之列了,只是因为你性格独特,煞气太重,不适合华夏第四基地教官要求的‘润物细无声’要求,这才被刷下来了。难道,你觉得高飞当年没资格成为九龙王之一?” 被教官看中的人,除了身手好,反应敏捷,有亡命的性格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得像春雨那样润物细无声,也就是说走在大街上,可以被人以为你是痞子,你是卖笑的,你是黑老大的小弟,你是学生,但就是不能让人看出你专门杀人的。 贺明珠就是这样的人。 一个女子,无论在什么地方,身上都散发着一股子利剑出鞘般的杀气,很引人瞩目。 这不是第四基地教官想要的人,因为九龙王很多时候都是潜伏在暗中做事。 龙王吗,不是藏在水里就是躲在云彩中,哪有轻易让人看到的? 所以,贺明珠落选就是必然的了,当初基地教官也很可惜,觉得她不但不适合加入九龙王,甚至不适合去第二梯队去警卫局。 她这样浑身散发着戾气的人,有几个人会喜欢? 落选九龙王,被警卫局拒之门外,成了贺明珠永远的痛。 所以她对九龙王,和警卫局的人从没有好感,刚才要不是女子在场,她可能早就冲出去,为那些记者伸张正义,教训高飞了。 现在听女子提到当年的伤心事后,贺明珠嘴角猛地动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九龙王内,除了铁屠和廖无肆之外,其他人都不怎么合格。尤其是谢小雯,更是一个让我华夏军人耻辱的败类存在。” 女子来了少见的谈话性质:“暂且不提别人,如果有机会让你跟高飞生死一搏,你觉得结果会是怎么样?” 明珠毫不客气的回答:“他会死,也只能死,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女子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发丝,微笑着轻声说:“明珠,我觉得你可能小看高飞了。我记得无肆曾经和我说起过,教官当年最看重的就是他和高飞,可无肆却说,假如真是在那种以命相搏的惨烈环境内,高飞才是最后活着出来的那个人。” 明珠无声的冷笑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女子轻声说:“明珠,你千万不要小看高飞。这段时间内,我用心研究了他的详细资料,发现他所经历的那些事,尤其是在外蒙那一次,地震后都能从地底活着个回来,这就足以说明他的真正实力,要远比他表面所表现的厉害太多。也许,他粗鲁、轻浮,跋扈甚至幼稚,只是他掩藏真正实力的假象。” 明珠再次无声的冷笑,这次却说话了,语速很慢:“如果有必要,他会死在我手中。” 女子黛眉微微皱了下,眼里闪过一抹失望,低声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 明珠好像感觉出了什么,微微侧脸低声问道:“粉姐,我的狂妄,让你失望了?” 粉姐摇了摇头,缓缓的说:“明珠,我知道自从止步九龙王最后一次选拔赛门外后,你就对这九个人抱有了敌意,觉得他们不配代表华夏两百三十万军人的最高水平,更对第四基地的部队领导愤愤不平。当年要不是无肆委托我照顾你,开导你,你今天说不定就会走上邪路了。” 贺明珠沉默,因为她觉得粉姐说的很正确。 “明珠,做人不要因为一时的挫折,就忽视了整个以后。” 粉姐轻声说道:“你知道第四基地的老向,后来跟我说什么了吗?” 贺明珠不想知道这些,最终却忍不住的问:“他跟您说了什么?” “他说,如果你在落选后脾气如果不更加暴躁,做事全凭个人喜好,你不会在这个世界上活太久。因为你性格太刚强,又狂傲,过钢易折这个词很适合你。” 粉姐长长的眼睫毛忽闪了下后,继续说:“毕竟这不是古代冷兵器横行时代,无论你自身功夫有多高,又不懂得隐藏,总有人,哪怕只是普通人,也能有无数种办法伤害你。所以,他很赞成你跟着我。” 叹了口气,粉姐又说:“唉,跟了我这些年,平平淡淡的过日子,我以为我可以影响到你了。可我现在却发现我错了,你就像你的名字那样,是一颗明珠,跟随我这么多年过平凡的生活,只是明珠蒙尘罢了。既然是明珠,只要扫清灰尘,它依然还会发出璀璨的光芒,不曾有丝毫改变。” “粉姐,我……” 贺明珠忍不住想辩解什么,粉姐却抬起了手:“明珠,你现在该明白我为什么让那个人出马来对付高飞了吧?我就担心我出面太早,会让你对高飞产生什么想法。那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粉姐侧脸看着车窗外,淡淡的说:“说实在话,我很同情高飞,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个强盗。所以,我真不想他再受到任何的伤害,那对他来说不公平。” 第1280章 失控的情绪! 经历过刚才那场纠纷后,天涯集团整个生产厂区好像被一层阴霾包围了起来,除了门口竖着的那一溜保安外,其他普通员工就算是去上厕所,跟平常相比距离便池撒尿都进了很多,生怕会发出大一点的声音,就会让天崩地裂了那样。 老板情绪在很愤怒时,最好都老实点儿。 君不见,门外马路边还躺着个记者? 人们在感到压抑的同时,心中也都觉得很解气。 高飞平时是怎么对待员工的,大家心里都有数,都说为富不仁,但这句话用在高老板身上就不合适了,在集团枯木逢春后,大家伙上个月所发的奖金,就足够一般企业员工的半年工资了。 别的不敢奢望,只需厂子兴旺个三几年,天涯集团的员工们也许都能开上小车。 可就在大家幻想更加美好的明天时,晴天一声霹雳,有人要强行收购厂子,而且高老板还不得不屈服。 至于高老板为何屈服于恶势力的原因,现在集团内衍生除了数十个版本,最具有说服力的就是,有个大人物看上了这棵摇钱树,采用最卑鄙的凌厉手段,迫使老板不得不低价转让,如果老板不从的话,估计得把牢底坐穿。 高老板真正的身份,除了梁明等中高层之外,底层员工没几个人知道,所以大家才会乱猜。 对于普通员工来说,他们决定不了谁来当老板,可关键问题是,傻子也知道高老板被赶出去后,大家的福利待遇绝对没这么好。 这是肯定的。 正所谓断人钱财,如同杀人父母——眼看父母就要被杀了,众员工能不愤怒,能不发狂吗? 只是碍于本身处于被剥削的底层,就算扯着嗓子满地打滚也起不了任何作用,所以只能把怒火压在心底,在高飞带着梁明走向厂区办公大楼那边时,数百名员工都自发的分列在道路两旁,也不知道是谁带头,忽然鼓起了掌。 有人忽然情绪激动的高喊:“飞哥,别走!” 这句话一下子激发了所有员工压抑在心底好多天的愤怒,齐声叫道:“飞哥,别走!谁敢来抢我们的厂子,我们就跟他们拼了!” 大家伙平时看到高飞时,不管年龄大小,还是男女,都恭恭敬敬喊他高总,或者高老板的,但现在他们却都高喊飞哥,还用力挥舞着拳头。 一时间,天涯集团厂区内,喊声轰雷般响起,在外面公路上都听的清清楚楚,很多开车路过此地的人,都向这边看来。 看着这些拼力高呼的员工们,高飞鼻子忽然一酸。 他知道,员工们之所以舍不得他走,就是因为他为大家伙提供了让人羡慕的工作,但这并不妨碍他感激这些普通的人们。 员工们每天早九晚五的来工作,自然是希望所付出的劳动,能够得到更大的回报,谁对他们好,他们就对谁好,这和本性善恶无干。 可以肯定的是,高飞转让天涯集团之后,别说员工们是不是还会享受这些好待遇了,估计现场数百人,得有一大半被辞退。 一朝天子一朝臣,这句话是相当有道理的。 高飞举起双手,边走边用力的摇晃,很想告诉大家,他不会放弃这些人,这个厂,但话到嘴边却只能紧紧咬住了牙关。 受现场气氛的感染,一心要做个世上最出色推销员的兔子,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忽然脱下了上衣,把衣服扔在了天上,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双拳在他那排骨般的雄膛上用力捶打着,仰天狂嚎了起来。 兔子这个情绪失控的动作,就像蹦在棉花堆上的火星,彻底点燃了所有人骨子深处的疯狂,数百人竟然齐齐狂吼着,不分男女老少的,都跪在了那儿。 张妍等几个女人,更是捂着脸的失声痛哭。 高飞高举起的双手,停滞在了空中,再也无法忍住泪水的滑落。 人是感情动物,最容易受气氛感染的,更何况天涯集团对于高飞来讲,除了心血和希望之外,还有更深的意义? 虽然他从来都没有舍弃天涯集团,但员工们的真情流露,还是让他无法承受,只能深深弯腰,紧握双拳的手背上青筋崩起。 兔子失去理智的疯狂举动,不但影响了厂区内数百员工,更是让门口的陈大彪无法自已,猛地单膝跪地,高举着警棍狠狠砸在了地上。 十数名保安,也都齐刷刷的单膝跪地,随着陈大彪用棍子砸地的动作,整齐的用力砸着地面,一下,一下,十数人用棍子砸地的动作,竟然让感受到了古代战场上两军厮杀,战鼓轰鸣的悲壮气概。 这一下,围绕在周围看热闹的,和那些路人彻底惊呆了。 议论声完全消失,大家都默默的看着,看着一个满脸献血的男人,带着十几条汉子跪在那儿,用棍子一下一下的砸着地,仿佛要把世间不公彻底砸烂。 几个抗着摄影机的记者挤出人群,快步走向了天涯集团门口。 陈大彪双眼通红,因为太过用力,脑门被砸破的地方,鲜血再次淌了下来,看上去很瘆人。 泪眼模糊中,陈大彪看到有记者过来后,噌的一声就站了起来,嘶吼一声:“退后!” 十数名保安,也都站了起来,随着他齐声断喝:“退后,退后,退后!” 这群人,情绪已经几近疯狂,脑子里就想着高飞让他们把住大门时的那番话了:谁敢再来采访,要是不敢揍人,他们就是吃奶长大的! 那几个记者,都被吓了一跳,有个实习小姑娘,竟然双膝一软瘫倒在了地上。 如果不是刘小龙抬脚狠狠在陈大彪腿上踹了一脚,估计几声断喝后,棍子就会落在记者们的头上了:“麻痹的,陈大彪,你敢砸老子!?” 这一脚,总算是踹醒了陈大彪,赶紧后退了一步:“刘、刘局!” “特么的,高飞这厮在搞什么呢?一个个跟疯了似的。” 刘小龙在天涯集团,就算是撒尿也得表现出他才是大老板的霸气,而且跟陈大彪、兔子、萨拉娜等人都比较投缘,所以对着些人从来都不会客气,又是一脚过去,骂道:“都给爷们滚开,这些记者是跟我来的,我要进去。” 此时,不管是哪儿来的记者,现在就算是从京城来的,要是敢硬闯天涯集团要进去采访,估计也会被揍个半死。 不过既然是刘小龙带来的,陈大彪就不敢了,身子被踹了个趔趄,转身骂道:“兔崽子们,还不赶紧让开,让刘局进去?” 保安们,哗啦一声让开,但棍子仍旧高举着,随着厂区内的数百员工仍旧狂吼。 “嚎,嚎丧呢?” 见这些人状若疯狂,不知道他们到底吃错什么药的刘小龙,也不敢再动脚了,对跟在身后那个身材高挑的女子笑笑,大声说:“咱们进去吧?这可是个采访的好素材。” 不大声说说话,别人根本听不到,因为厂区内发出的吼声越来越高。 赵娴静一脸紧张的探头向厂区内看了眼拧身对一个戴眼镜的男人说道:“牛副台长,可以进去了。” 牛副台长,是省电视台的副台长,今儿正在东郊饭店开会,忽然接到了台长的电话,让他带人去天涯集团,说是那边聚集了大批记者,省电视台抓紧过来跟进一下。 天涯集团最近可是冀南的一大新闻,像什么民族品牌崛起的希望啊,高老板被抓啊等消息,不断传出来。 这些消息,一般人可能还会感兴趣,不过对于牛副台长这种见过大世面的人来说,并没觉得有啥了不起的,实在没必要动用他这个大人物,只是碍于台长的命令,这才不情不愿的带着几个手下出了酒店。 刚出酒店,就看到了赵娴静。 赵娴静是赵友宾的女儿,这是牛副台长这个层次的官员最近才知道的事儿,听说这位在美国都很出色的女博士,已经打算要在国内工作了。 看到赵娴静后,牛副台明白台长为什么要派他亲自去天涯集团采访了。 “好,好,赵小姐,请。” 牛副台长点头哈腰的答应了一声,大手一挥,带着手下们急匆匆走进了厂区。 记者们刚走进厂区,路面上就警笛声大作,三四辆警车呼啸着把封堵路面的人们驱赶开来,最前的一辆警车刚停下,黑着脸的李承明就从车上跳了下来。 高飞光天化日之下殴打记者的粗鲁、愚蠢行为,让李承明很头痛,收到消息后,他不敢假手别人,甚至都没有跟凤山开发区分局打招呼(他不打招呼,就是知道高飞和刘小龙的关系非常好,凤山分局不适合接手这件事),直接带人就杀了过来。 他希望高飞能给他一个动手殴打记者致残(接到的报警电话中如此说)的理由,要不然就算他再感激高飞,也只能秉公执法了。 下车后,李承明的脸更黑了:刘小龙就站在门口,门口路边还躺着个人,满头满脸鲜血的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死活。 尤其是那些好像发了狂的保安,还有厂区内传来的轰然嚎叫声,更是让他心里发慌,还以为发生了什么无法控制的事件,开始后悔带来的人太少了。 “刘小龙,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到刘小龙就站在门口,李承明喝问了声,却不等他回答,右手一挥就带着人冲向门口。 陈大彪等人敢拦截那些记者,不过在杀气腾腾的李承明面前,他可不敢有丝毫动作,要不然会给高飞惹上大麻烦的。 打记者,和打警察完全两个概念。 揍几个嘴欠的记者,依着高飞的能力,完全可以压下去的,但要是对警方动手,那可就是袭警了,得担负刑事责任不说,还得连累高飞。 李承明带人快速冲进了天涯集团的厂区,有的警员已经亮出了枪,随时准备鸣枪警告。 第1281章 风雨天涯! 在冲进来之前,李承明等人还以为厂区内数百人怒吼,是在殴打某些记者呢。 别忘了门口的地上,还扔着一些采访工具,警方不能不害怕,所以有人就亮出了枪,准备一看大势不妙就鸣枪警告,先救人再说。 只是,等他们冲进来后,却都蓦然呆愣当场:拐过传达室向北的那条厂区水泥路两侧,足足跪着数百人,都是穿着天涯集团的工装,无论男女老少的,都在那儿疯了似的吼叫着什么。 一些女的,已经哭倒在了地上。 水泥路的中间,以高飞为首的梁明、陈鸿宾几个人,腰身深深的弯成了九十度,动也不动的就像一尊尊雕像。 这是怎么回事? 李承明扭头,看向了刘小龙,但接着就挪开了目光。 从刘小龙那半张着嘴巴瞪大眼睛的傻乎乎样子中,李承明看出他也不知道咋回事,皱眉凝神细听后,才听清数百人正在高喊:“飞哥,别走,飞哥,别走!” 李承明身为市局的局长,自然知道高飞要转让天涯集团的消息了,不过他从没有随便找高飞问过,因为他很清楚,能够让高飞把天涯集团这棵摇钱树转让出去的原因,绝不是他这种层次的能插手的。 只是他没想到,天涯集团的员工,竟然这样舍不得高飞走,一个个如丧考妣般的悲愤,更夸张的是,还有个瘦的好像排骨似的家伙,光着膀子跪在那儿擂鼓似的砸雄膛,把几个摄影机都吸引了过去。 李承明右手一挥,亮出枪的手下赶紧把枪收了起来:现场数百人情绪好像完全失控了,这时候要是再被误会什么,那可就大大不妙了。 李承明拦住要过去的刘小龙,缓缓摇了摇头,示意他先别过去,等等看再说。 高飞闭眼弯腰垂首待了足足五分钟后,才慢慢的直起了身子。 他一站直了身子,立即就像标枪般那样挺直,带着宁折不弯的倔犟,举起双手缓缓往下压。 在他接连做了三次同样的动作后,现场数百员工的喊声停止,只有张妍等几个女人的小声哭泣声还在继续。 “请大家起来。” 高飞声音有些沙哑的说了句。 有几个人缓缓站了起来,但看到别人还跪着后,又跪了下去。 经过刚才这番情绪发泄后,所有人的心态都发生了变化,那就是从此之后,他们会把天涯集团当做了自己的家,在以后的日子里,如果大家仍然能在一起工作的话,势必会抱成一团,好像家人那样相互协助。 这,就是企业文化。 “请大家起来。” 高飞再次说了句。 这次,有大部分的人站了起来,但还有人跪着,兔子更是双手拄地。 张妍走过去,弯腰搀扶起了他,小声哭泣道:“兔子,别这样。你越是这样,高飞心里就更不好受。” 兔子抬起头,还没有说什么,就看到高飞直直的跪在了地上,第三次说道:“请大家起来!” 梁明,陈鸿宾,萨拉娜,刚才站着弯腰鞠躬的人,都随着跪了下去。 高飞很信奉‘男儿膝下有黄金’这句话。 双膝可以上跪天地,下跪祖宗,晚上跪老婆――别的人,无论是谁,都没有资格让他双膝打弯了。 但现在,他觉得这些员工们,值得他跪下,因为他感受到了员工们的心态变化,以厂为家,大家以后必定会团结一致,同甘共苦。 他刚才没有陪着众人一起跪下,那是因为他要单独下跪,感谢着些人对他的信任。 很多老板都拿着员工当牛马使唤,变着法的榨取他们的劳动力,殊不知这样的自大、自私行为才是沙比行为。 《史记?刺客列传》中早就说过这样一句话:彼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彼以众人待我,我以众人报之。 意思是说:如果他(一般指君主)以国家栋梁的待遇对待我,我就要为他做出国之栋梁所应做的贡献(指大贡献);如果他把当成普通的人而像对普通人那样对我,我也就只为他做一些人人都能做的事情。 一个企业的老板,如果尊重、善待,甚至讨好自己的员工,那么他得到的,绝不仅仅是更大的利益,而是最珍贵的同甘共苦,不离不弃。 高飞或许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句话,但无论是他,假扮他的陈果果,还是梁明,都从没把员工们当做牛马来使唤,而是尽可能的让他们对能够在天涯集团工作,会产生一种骄傲感。 经过几个人几个月的努力后,他们终于看到了回报:在集团最艰难的日子里,除了被蛊惑的张冒之外,没有谁消极怠工,也没有谁擅自辞职,大家都在默默等待雨过天晴彩虹现的那一刻。 今天,更是让高飞看到了所有员工对他、对集团的深厚感情。 高飞毫不怀疑,现在只要他一声令下,这些人能跟着他去做任何事! 有这样的员工,有绝对的资格,当得起他高飞一跪。 “飞哥,可不敢,不敢!” 高飞跪下后,没有起来的兔子等人,慌忙都站了起来,连说不敢。 等最后一个人站起来后,高飞才站起来,缓缓看了眼众人说道:“请大家都去职工餐厅,我有话要对大家说。” “大家都去职工餐厅,听飞哥讲话!” 兔子捡起地上的衣服,披上后当先走向餐厅那边。 在他的带动下,员工们分列两队,沿着路边走向了餐厅。 “快,快,跟上,跟上!” 也被现场这一幕给感动了的牛副台长,连忙大声命令手下跟上。 他觉得今天来对了,真来对了,因为他在宣传口工作了那么多年,从没有过今天的感受:不管是老板,还是员工,所流露出的感情,让他懂得了什么才是人世间最珍贵的。 牛副台长发誓,一定得让今天所采访到的这一切,出现在省电视台七点的晚间新闻联播中――这,也许是他宣传生涯中,最用心最真挚的一次采访。 看着那些扛着采访工具跑起来的记者们,高飞笑了下,转过了身。 赵娴静就在他身边,低声说:“高飞,这些记者是我带来的,我只想帮你,没别的意思。” 高飞没说话,只是伸出了右手。 赵娴静毫不犹豫的,伸手和高飞重重晃了几下。 松开赵娴静的手后,高飞对李承明说:“李局,让你担心了,不好意思。” “没什么,就是门口那个记者不好说,我先把人送医院,具体事情稍后再说。” 李承明是那种工作作风相当干脆利索的人,说完这句话,就带着众手下转身快步走向了门口。 他得派猛子带几个人亲自把守天涯集团门口,搞一些杀气腾腾的保安在那儿站着,影响不好。 天涯集团的职工餐厅,是与厂区办公大楼一起建好的,有着为上千人提供用餐的宽阔场地,东面墙根下有个高一米的大平台,上面放着桌子和麦克风等东西,专门为召开职工大会而准备的。 把餐厅搞的这样大,是刘小龙的主意。 反正天涯集团不缺钱,无论做什么按照最好的去做没错。 “下面,有请高总为大家讲话!” 等高飞走上台子上后,梁明介绍了一句后,就鼓着掌的走了下来。 一时间,餐厅内是掌声雷动,无论高飞怎么挥手往下压,都经久不息,他只好深深鞠躬。 几分钟后,掌声停住,诺大的餐厅内,唯有记者们按下快门时发出的啪声响起,镁光灯一闪一闪,所有镜头和目光,都对准了高飞。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看着下面一张张激动的脸庞,缓缓的说:“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把感谢放在嘴上的人,我只会用心记住这些,一辈子不会忘记!” 哗! 掌声再次响起,这次掌声响起的时间更长。 等人们把手掌拍红,掌声逐渐小了时,高飞才猛地抬手握拳,在空中狠狠砸了一拳,高声喝道:“一句话,你们不负我,我绝不负你们!” “同甘共苦,风雨同舟!” 兔子蹭地蹦上台子,高举着右手嘶声喊着。 “同甘共苦,风雨同舟!” “同甘共苦,风雨同舟!” 喊声仿佛直冲云霄,让天上的阴云为之颤抖,竟然裂开了一道缝隙,露出了一道刺眼的阳光。 ―― 今天,绝对算得上是牛副台长的幸运日:他在天涯集团采访后剪辑的新闻,竟然被华tv给转播了,全国人民都在电视中看到了这一幕,感受到了天涯集团员工相互尊重,众志成城的真挚感情。 现场报道的女记者,几次在镜头面前擦泪水,带着浓浓的鼻音。 这条被华夏最高电视台插播的新闻,名字就叫:风雨天涯! “风雨天涯?呵呵,这个题目起得好,高飞的表现更好。” 这几天情绪不怎么样的高老头,看完了这段新闻后,把手伸向了高云华:“烟呢,给我来一颗。” 高云华赶紧拿出香烟,正要递过去时,却又忽然缩了回去:“爷爷,您老那天可是说,以后不会再吸一颗烟了。” “我有说过那句话吗?” 高老头吧嗒了下嘴巴,一瞪眼说道:“我只是要你一颗烟叼在嘴上玩儿,又没说点燃。” 高云华苦笑,只好把烟递了过去。 他以为老头会不要脸的再点上,却没想到老头还真没点燃,只是叼着,喃喃的说:“唉,可惜了,可惜了。” 高老头说什么可惜了,高云华心里明白,廖水粉却不这样认为,只是在看完新闻后,黛眉微微皱在了一起,脸上浮上了从没有过的凝重。 贺明珠依旧冷冰冰的样子,坐在那边沙发上,双手抱着膀子,微微闭着眼好像睡着了那样。 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廖水粉说话了:“明珠,你从这段新闻中看出了什么?” “一群人在高飞的蛊惑下,做最后的垂死挣扎罢了。” 贺明珠淡淡的回答。 第1282章 高飞的目的! 在贺明珠看来,天涯集团搞出这么大动静,就是高飞不甘心离开的垂死挣扎,他要用这种方式,来给廖水粉以后掌管天涯集团增加困难。 她一点也不愿意去费心考虑高飞这样做的真正用意,就是单纯的觉得那厮如此做法,徒增笑料屁的作用都不会起。 她以为,只要廖水粉正式接管天涯集团,完全可以在人事上大刀阔斧的排除异己,把那些忠于高飞的员工们,全部踢出去,换成她自己信任的人。 如果有必要,可以连清洁工也全部换掉。 廖水粉却轻轻叹了口气,放下茶杯说:“唉,明珠,幸亏我没有放你出去担任某个部门主管,你的确没有经商的丝毫天赋,甚至都不懂得正常社交。” “你以为高飞这样做,就是单纯的垂死挣扎?” 廖水粉淡淡的说:“如果今天没有发生这些事,我也许还好像你所想的那样,大刀阔斧的排除异己,甚至大换血。但现在不行了,接管天涯集团后,除了梁明等几个高飞的心腹外,任何人都不能动一个。” 贺明珠很奇怪:“为什么?” ―― “为什么?” 陪着沈银冰看完新闻的秘书处秘书小常,有些不解的忽闪了下眼睫毛。 苏青(陈果果)前两天请假,说是要去老家处理点事情,所以小常就暂时替代她,来给沈总服务,从外面买来晚餐后,就陪她在办公室内看新闻。 在众人面前,沈银冰习惯了扳着冰箱脸,不过在小常这种刚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小妹妹面前,她尽可能的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和蔼’的大姐姐。 莞尔一笑,沈银冰关上了电视机,慢悠悠的说道:“从高助理在光天化日下痛扁记者的消息传来后,我就猜到他要向水粉集团反击了,只是没想到反击力度,会这样大。” 沈银冰见小常仍旧茫然的样子,就耐心的解释道:“你刚才也看到了,高飞在他的最后一次职工大会上,喊出了‘你们不负我,我必不负你’的话,那个傻乎乎的兔子,更是配合的叫嚣什么风雨同舟,同甘共苦。” 千万别小看这些好像废话般的口号,因为那句‘风雨天涯’,和高飞等人今天心与心的交流,让数百职员在镜头前表现出了他们对高飞,对天涯集团的热爱,或者干脆是狂热。 让所有看到‘风雨天涯’这个新闻节目的人,都感受到了他们是一家人,相亲相爱――任何人拆散这么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不管是用什么手段都逃避不了一个‘残忍’的印象。 任何拆散别人家庭的人,都得遭到世人的鄙视,和唾骂。 所以呢,就算高飞被迫退出天涯集团,新的接管者碍于强大的社会舆论,也不能在短时间内辞退这些职员,必须得继续维护他们的所有福利待遇,为了尽快掌控集团,除了继续提高员工们的福利待遇外,尽可能做的比高飞更好外,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这是一场戏,一场高飞用心,和员工们真情来演的戏。 他这样做,除了挑起员工们同仇敌忾的气势,更多的却是为他离开,为员工们能继续留下来的手段。 这种手段是善意的,需要真情和信任来做铺垫,只要接管天涯集团的新老总不傻,绝不会在短时间内开除员工,或者降低他们的福利。 “我现在才知道,高助理在经商,在玩弄人心这方面,原来是个高手。” 沈银冰把高飞这样做的原因,仔细给小常解释了一遍后,脸儿忽然一红:其实这小子最大的本事,可能就是对付女人了――今天中午醒来后,他竟然让我心甘情愿的用手给他解决问题,哼。 幸好小常听的入神,并没有注意到沈总脸颊上忽然浮起的羞涩,只是不解的问:“哦,高助理这样做的确是高明,能够为那些员工争取到继续留下,和更好的福利。但沈总您刚才也说了,接管天涯集团的新老板也许在短时间内,只能被迫按照他的意思去做事,可这个短时间会是多久呢?最长也就是半年吧?” 正如小常所疑惑的那样,高飞走后,迫于舆论等方面的压力,新老板短时间内会按照他的意思,继续留下并善待那些员工,可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不再关注天涯集团了,那时候就是他们的‘末日’了。 没有哪一个老板,希望自己手下员工都忠于别人。 陈大彪等人越是对高飞忠心,新老板就会越不爽,这是肯定的。 沈银冰点了点头:“嗯,你说的有道理。高、高助理也该明白这些。不过我觉得,他肯定会有后手。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大会上喊那句不负员工的话了。” 小常连忙追问:“会是什么后手呢?” ―― “会是什么后手?” 廖水粉皱眉沉殷片刻,才摇了摇头说:“我暂时还想不到,但我真的能肯定,高飞还有把握重新掌管天涯集团。” 贺明珠也被廖水粉刚才那番分析吸引了,没想到从来都没有被她关注过的商场上,尔虞我诈的手段竟然会这样精彩。 不过,她依然没有看起高飞,冷笑了声;“哼哼,他不会是要采用极端手段吧?” 贺明珠所说的极端手段,就是预测到高飞要想逼走廖水粉,重新掌管天涯集团,很可能就是利用恐吓、威胁,甚至暗杀的手段。 “极端手段?” 廖无肆愣了下,随即失笑出声:“呵呵,不会的,今天他既然能用这种方式逼得我不敢乱动他留下的人,那么就证明他是一个心思相当细腻的人,断断不会这样做的。更何况,无肆也来到冀南了。” 贺明珠还没有说话,廖水粉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拿起手机一看,廖水粉眼角浮上幸福的温柔,也没顾忌贺明珠就在身边,接听了电话轻声说道:“喂,你吃饭了没有?” 除了廖水粉丈夫韩震在时,贺明珠会识趣的离开,平时就是她的影子,走到哪儿跟到哪儿,所以廖水粉根本不必去别处接电话。 一脸幸福状的廖水粉脸儿忽然红了下,飞快的瞥了眼贺明珠,声音更低了:“你、你又胡说八道什么呢?什么时候来冀南?哦,你放心吧,我会小心的,不到最关键的时刻,我是不会跟高飞正面为敌的。好了啦,你也知道,我有明珠陪着,还有无肆照应着,谁能把我怎么样了啊?” 抱着手机讲了足有十分钟后,廖水粉才羞答答的在手机上亲了一下,扣掉电话耸耸肩,轻笑道:“你这个姐夫呀,越老越没正经了。” 贺明珠罕见的笑了下,没有说什么,只是眉头微微拧了起来,好像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 廖水粉却没有注意到她的神色变化,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才说:“还有十分钟就八点了,高飞应该去顺景酒店了吧?” ―― 就像廖水粉所预料的那样,距离八点还差十分钟时,高飞驾车来到了顺景酒店。 顺景酒店是冀南东郊最大的酒店,五星级,位于风景秀丽的凤山山脚下。 这次跟随高飞一起来的,除了梁明、张妍、陈鸿宾之外,还有一个专业律师团,是刘小龙特意从京华请来的。 一行十余人,三辆车,高飞载着梁明和张妍,驾车缓缓驶进停车场内,熄火刚要下车,却忽然说:“梁明,妍姐,你和陈副总他们先进去,我随后就上去。” 张妍刚要说什么,梁明已经看到在旁边一辆越野车前,站着个吸烟的男人,高飞就是看到了他,于是就说:“好,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高飞点了点头,没说什么,等他们下了车后,也没下车,只是也点上了一颗烟。 等梁明等人带着律师团走进了酒店大厅内后,越野车那边的男人才走了过来,开门直接坐在了副驾驶上。 打量了一下车子内的内饰后,男人笑了;“呵呵,这是沈银冰的车子吧?这么香香的,我都不好意思吸烟了。” “没事,反正她喜欢我身上的烟草味。” 高飞吐了个烟圈,看着男人说道:“廖无肆,你现在瘦了好多,胡子也不刮了,显得很潦倒。不就是一个负心的女人吗?没必要这样自己糟蹋自己的。” 这个在酒店停车场内等候高飞的男人,正是华夏九龙王中的蓝龙廖无肆。 廖无肆生性阴沉,心狠手辣,为了完成任务,不惜干掉怀了他孩子的外国女人,当初去岭南诛杀安归王时,他就已经表现出了极其阴毒的一面,要不是铁屠的阻拦,搞不好陈果果和梁娇娇都被他干掉了。 可就这样一个人,却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谢小雯。 谢小雯罪当被凌迟,只是廖无肆始终下不了手,天真的希望她能说出她所知道的那些,来戴罪立功,再加上他这些年的功绩,希望能给她留下一条活路。 但他万万没想到,谢小雯利用了他的爱,最后逃出了他的手掌,从此好像彻底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无论他怎么寻找。 听高飞这样说后,廖无肆嘴角猛地一抽,狠狠吸了口烟,却笑呵呵的说:“我不喜欢谈论这个话题。” “那就不说。” 高飞也很干脆:“不过等我下次看到她后,就是她的死期了,还有47条在汉德勒森林中游荡的英魂等着她。” “你不能杀她。” 廖无肆双拳攥紧,笑容终于消失,嘎声说道:“她得死在我手中,明白吗?” “不明白。” 高飞摇了摇头:“但我可以答应你这个要求。” “谢谢。” “你廖无肆好像从来都对人道谢的。” “那是因为我对你,有愧疚之心。” 廖无肆轻声说道。 高飞看了他一眼:“愧疚什么?” 廖无肆答非所问:“你知道是谁来接管你的天涯集团吗?” 高飞的眼神冷了下来,缓缓说道:“是你的人?” 第1283章 请叫我方助理! 华夏九龙王中,身世最为牛叉的就是廖无肆了。 这一点高飞等人都知道,不过却不怎么关心。 一方面是因为除了谢小雯之外,别人都和廖无肆的关系不咋样,另一方面谁也没有把特殊的身份当回事,正所谓‘富不过三代’,只要自己能尽力的去拼,也有可能会为子孙留下一份傲人的家业。 所以高飞才忽视了廖无肆出自京华廖家,知道他问高飞知道是谁接管天涯集团时,才恍然醒悟:逼着他离开的人,竟然是廖家的人。 廖无肆躲开高飞的目光,看着酒店餐厅那边,低声回答:“是我姐姐,亲姐姐廖水粉。” 高飞呵呵笑了:“那,我是不是也该喊她一声姐姐呢?” 廖无肆听出了高飞语气中隐藏着的杀意,霍然扭头,嘎声低喝:“高飞,我绝不允许你伤害我姐,要不然我会跟你同归于尽!” 高飞盯着廖无肆的眼睛,淡淡的说:“你怎么知道我会伤害她?我有什么理由伤害她?别忘了,我是心甘情愿把天涯集团转让出去的,无论谁来接替,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廖无肆紧紧抿了下最长,声音有些沙哑的说:“我看过今晚的新闻,从你今天精彩的表现中就能看得出。实际上,就算这一切没有发生,我也知道你绝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的。我专门调查过,天涯集团对你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你和我一样,都是那种睚眦必报的主,绝不会任由被人欺负。” 廖无肆说到这儿后,吐出一口浊气说:“你肯定还有后手,对不对?” 高飞倒是没否认,点了点头:“嗯。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给自己留下至少一条逃命,或者反败为胜的后路,这是教官当年教给我的,这些年来,我始终没有忘记这句话,无论做什么事,都会习惯性的先考虑后路。” “刺杀我姐姐,有没有在你的后路计划中?” 廖无肆问出这个问题后,不等高飞回答就再次说道:“我觉得你不会这样做,因为不像我一样做事没原则,只要能达成目的就会不择手段。可事关我姐姐,我不能不问清楚。” 高飞一脸惊诧的神色:“啥?我会刺杀你姐姐?廖无肆,你开什么玩笑呢?虽然我看不惯你笑面虎的样子,也不喜欢你阴险毒辣的性格,但总的来说,你还算是我的兄弟。既然廖水粉是你姐,那就是我的姐了,我怎么可能会杀姐呢?你有这想法,就是侮辱我!” “行了,你少拿捏出一副让我恶心的样子,只要你没打算刺杀我姐的主意,无论怎么玩,我都不在意了。” 廖无肆摆了摆手时,明显松了口气。 他知道,只要高飞把话说到这份上,就证明这家伙的确没打算动用武力。 至于用什么办法,廖无肆就不在意了。 把烟头弹出车窗外后,廖无肆说:“高飞,说实话,当时我知道我姐要接手天涯集团后,曾经去找老爷子了,但……” 高飞打断他的话:“但,你说的话好像臭屁那样,半点用处也没有?” 廖无肆笑了,眼神明亮:“其实连臭屁都比不上。最起码臭屁还能让人抬手捂住鼻子――你不知道,在这问题上,我没有丝毫发言权,所以只能来找你。” “只要不伤害我姐姐,无论你用什么手段,哪怕把整个廖家争倒,我都无所谓,绝不会干涉,也许还会在旁边鼓掌。因为我实在是厌倦了我的性格。” 廖无肆说到这儿,推门下了车。 高飞明白他最后那句话的意思:廖无肆为达成目的就不择手段的性格,是是被廖家刻意培养出来的。 同时,也证明了廖家做事的作风,这次能利用高雅犯错来胁迫高家让出天涯集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廖无肆,你忘记了给我关车门。” 高飞提醒下车的廖无肆。 “那是因为我还有句话要告诉你。” 廖无肆扶住车门,看着高飞认真的说:“我欠你一个人情,所以我可以去替你杀一个人。只要那个人不是我的亲人,无论你何时让他死,怎么死,不管他藏在天涯海角,我都会干掉他。” 高飞皱了下眉头。 他不明白廖无肆为什么要说这句话,淡淡说道:“不用了,如果我想让一个人死,无论他是谁,都不要假手别人。” “嘿嘿,也许这一次你的确能用得上我,我随时等你的电话。” 廖无肆阴森森的一笑,大力关上车门,很快就消失在了远处。 高飞看着他消失的方向,出了会神后,这才开门下了车,走向了酒店大厅那边。 大厅前的台阶上,站着个身穿黑色职业套裙的女孩子,看到他走过来后,微微弯腰笑问:“请问,您是天涯集团的高飞,高老板吗?” 高飞点了点头。 “我是水粉集团的,您叫我小温好了,是专门在这儿等您,带您去房间去的。” 小温先旁边闪了一步,抬手笑殷殷的说道:“高老板,请。” “客气了。” 看了眼小温,高飞走上了台阶,心里却在想着廖无肆刚才所说的那番话。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廖无肆说出最后那个‘报答’后,他忽然有了中心浮气躁的烦闷。 直等到他被小温带到牡丹包厢内后,他才终于明白廖无肆为什么那样说,他为什么要烦躁了。 高雅。 小温刚推开了房门,高飞就看到了高雅。 高雅穿着一身米色的西装,神采奕奕的坐在东边上首位置上。 天涯集团的二号人物梁明,坐在西边,他上首的椅子空着,那儿明显是给高飞预留的座位。 大圆桌的东边,七八人是水粉集团的,左边却是天涯集团的,双方人马分的泾渭分明。 代表水粉集团参与今晚首轮转让谈判的主角,竟然是高雅! 是始终没有放弃暗算高飞,惹祸后高飞为他买单的高雅,今晚竟然代表水粉集团,来跟他谈判! 这对高飞,或者说整个高家来说,绝对是个天大的讽刺。 而且高飞能从高雅那充满斗志的眼神中,看出明显的恨意! 他为了他,不得不低价转让他的天涯集团,他却没有丝毫愧疚,还很‘及时’的插上一刀。 这是廖水粉的安排。 那个女人,不愧是被廖家看重的,被派来接管天涯集团的人,仅仅这一招,就能让高飞心神大乱,再也无法保持该有的镇定。 同时,高飞也终于明白,方小艇夫妻俩为什么会在今天来冀南了:他们早就知道高雅投靠了廖水粉,要来打击他,生怕他会一怒之下做出兄弟阋墙的惨事,所以才来看他,变相的求她能放过高雅。 “在他们心中,也许高雅要比我重要很多。嗯,就是这个样子的,毕竟他是从小就呆在家里,呵呵。” 高飞愣愣的看着高雅,忽然笑了。 实际上,他想狂笑来着,毕竟这事也真的很好笑,不过为了让梁明等人心安,他只能淡淡的笑,云淡风轻的样子,在小温的客气谦让声中走向了那把椅子。 廖无肆也肯定知道了高雅会出现,也猜到高飞心中是什么感受,所以为了报答他,才答应替他去杀一个人,随时随地,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段。 这个人,就是高雅。 只要高飞给廖无肆打个电话,高雅别说就是水粉集团了,就算逃到天涯集团,他也逃不掉的。 出于那些原因,高飞就算再愤怒,再失去理智,也无法对高雅下手,但廖无肆就无所谓了,高飞敢发誓,他在干掉高雅时,脸上肯定会带最温柔的笑。 “高老板,请坐。” 就在高飞表面镇定,实则内心乱成一团时,小温替他拉开了椅子。 “哦,谢谢。” 高飞这才如梦初醒,道谢后坐了下来。 按照正常礼貌的礼节,小温开始给双方介绍:“高老板,这位是我们水粉集团廖总的助理……” 高飞看着高飞,淡淡的笑着打断了小温的话:“我认识他。高雅,你看起来精神好多了。” “错了,高老板,我不是高雅,我姓方,您可以叫我方助理。” 高雅风度翩翩的站起身,主动伸出了右手:“高老板,今晚我会以水粉集团廖水粉副总的助理身份,与您就天涯集团转让的问题主持首轮谈判,还请多多照顾。” 高飞没有看他伸过来的手,只是仍旧淡淡的笑着说:“我能不能先看看贵集团的谈判意向书?” 高雅伸出去的右手,被晾在那儿后很难堪,眼神中的阴骘神色更加的浓,小温适时的端起茶杯放在了他手中,轻声说:“方助理,请喝茶。” “谢谢。” 高雅文质彬彬的道谢,坐下来对下首的一个男人说:“郑先生,麻烦你把谈判意向书给高老板看看。” 这个郑先生是水粉集团派来协助高雅的,也是律师团的代表人物,闻言后答应了一声,站起身拿起一本资料夹,双手恭恭敬敬的递给了高飞:“高老板,请。” 高飞接过去随便看了几眼,就交给了梁明。 水粉集团的谈判意向书,厚厚的足有几十页,高飞现在心情不稳下,压根就看不到心里去。 梁明接过来放在桌子上,和陈鸿宾、张妍俩人一起看了起来。 随着纸业翻动的声音,包厢内静了下来,除了高飞神游天外,高雅胸有成竹的品茶外,其他人都看着梁明三人。 梁明三人看了几页后,脸色开始变黑了起来,看来水粉集团列出的谈判意向来说,很出乎他们的意料。 终于,就在高飞下意识的去拿烟盒时,脾气暴躁的张妍再也忍不住了,猛地把意向书从丈夫手里夺过来,狠狠砸在了桌子上,脸色通红的怒视着高雅,尖声叫道:“方助理,你们水粉集团到底是天真呢?还是犯傻了?要不然怎么会弄出这样的意向书!” 第1284章 我不想再争了! 打个比方,天涯集团就是个十斤重的西瓜,按照当下市场的正常价格,得一块五一斤,谁要是想买的话得拿十五块钱。 因为被迫低价卖出的缘故,梁明等人最低价格的心理底线是七毛五一斤,只要再据理力争一番,争取九毛钱左右,就能卖出了。 可水粉集团开出的价格呢,则是让他们愤怒的两毛五一斤。 这也不能不怪张妍失态愤怒了,拍着桌子冲高雅吼着:“你们水粉集团也太不要脸了吧,怎么不去抢呢!?” 旁边的陈鸿宾,梁明也是一脸的愤怒,要是放在以往早就拍桌子走人了,没见过这么欺负人的。 其实水粉集团开出超低的价格,这在商场是很常见的事,正所谓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卖东西的都想卖高价,而买东西的自然想用最低的价格来买了。 水粉集团一方仔细评估了天涯集团的固定资产后,就故意开出了这么一个低价,完全是遵从生意场上的法则,反正高飞只能把集团转让给他们,他们要是不趁机拿捏一把才怪呢。 天涯集团也很明白自己的处境,所以就把转让的价格,定位刚超过固定资产(抛却天涯化妆品的品牌价值,和蒸蒸日上的销售),差不多就卖了拉倒。 只是他们做梦也没想到,水粉集团一方竟然会这样欺负人,只给他们开出了意向中的六分之一,张妍大发雷霆,这也早就在廖水粉和高雅的预料之中了。 瞥了眼满脸茫然不知道在想什么的高飞,高雅眼里闪过一抹痛快的得有,温文尔雅的笑了笑,用食指敲打着桌子,慢条斯理的笑道:“张女士稍安勿躁,我们有什么不同意见之处可以慢慢聊嘛。” 张妍本来就不是一个大方的人,生性泼辣,这时彻底的爆发了,啪的再次一拍桌子骂道:“稍安勿躁?聊?聊你个头啊,你们这群不要脸的强盗,为什么在来的路上没被汽车撞死呢,跑这儿来丢人现眼!” 被一个女人点着鼻子骂,高雅的脸一下子阴沉了下来。 如果是放在以前,张妍要是敢对着他拍桌子砸板凳的骂,他早就让人把这个女人给拉出去抽嘴了,不过现在可不是以前了。 他不再是春树集团的董事长了,高飞又在现场,就算他被气的脸色发青,可除了在心里大骂这个女人外,别的啥办法也没有。 “小子,回去告诉你主子,就说我们天涯集团不转让了。就算是转让,也绝不转让给你们水粉集团,我呸,一群披着羊皮的恶心狼。” 张妍低头狠狠吐了口吐沫,又拿出小时候的大姐架势,看着梁明和高飞嚷道:“你们两个跟我走,咱不稀和这群恶心狼打交道!” 高雅被张妍一口一个恶心狼给骂翻了,骂狼就骂狼吧,前面还加上恶心俩字,他啥时候被别人这样骂了,再也忍不住了,立即就拍案而起,冷森森的说:“张女士,请注意你自己的言词!如果再敢在言语上对我人身攻击的话,我会去告你的!” “告,告尼玛个头啊,姑奶奶就是骂了,恶心狼,恶心狼!” 张妍泼辣劲上来后,向来都是不管不顾的,索性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左手掐腰指着高雅:“去告呀,姑奶奶我就在这儿等着被你传……” 啪的一声,高飞拍桌子了,冷喝一声:“张妍,你给我坐下!” 高飞不反对张妍骂高雅,只是她别骂娘,自称姑奶奶啊。 别忘了他跟高雅可是一奶同胞的,张妍这是也在骂他呢,一个姐姐平白无故的升级为姑奶奶,心里自然不爽了。 被高飞吼了一嗓子后,张妍猛地清醒了过来,发现郑先生等人正用奇异的目光看着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不再是以前那个上班的小女人了,而是天涯集团的财务处处长,也算是成功人士了,这样表现也太辱没自己身份了。 “张妍,你先坐下,听高飞怎么说。” 梁明把张妍拽在了椅子上,小声吩咐她看高飞怎么处理。 吼了张妍一嗓子后,高飞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拿过那份意向书看了几眼,就扔在了桌子上,淡淡的说:“梁总,陈副总,我已经看过意向书了,就按照水粉集团的意思签字吧。” “什么?” 刚坐下的张妍,再次猛地站了起来。 陈鸿宾这次也有些吃惊了,跟着站了起来,急切的说道:“高老板,你、你是不是再考虑一下,水粉集团的条件太苛刻了。” 高飞只是看了几眼意向书,别说有没有看清里面的条条杠杆了,甚至连多少张纸页都没看清楚,就答应签字了,不但让天涯集团这边的人大吃一惊,就连高雅也呆愣住了。 “陈副总,妍姐,不用再说什么了,就按照我所说的去做好了。梁总,你可以代表我签字。” 高飞站起身,说完这句话就拉开椅子,抬脚走出了包厢。 所有人都用很复杂的眼神看着门口,好长时间都没有人说话。 如果高雅没有出现在今晚的谈判现场,换一个人来谈判,高飞肯定会据理力争,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润。 但高雅的出现,彻底打乱了他的狠宰水粉集团的计划。 他不想承认和高雅有着一奶同胞的亲兄弟关系,但却无法改变这个现实,也猜出那个廖水粉之所以让高雅参与首轮谈判,就是想用这种关系来为她自己争取最大的利润。 用直白的话来说就是,高雅是廖水粉收养的一条狗,收养他的主要目的,就是用来和高飞撕咬的。 躲在旁边看亲兄弟俩在谈判桌上,为利润寸土不让的撕咬,这绝对是一场好戏。 廖水粉很希望看到这一幕,希望高飞能被激怒,做出不理智的行为,那样她就会适时的泄露出去,对打击高家来说有着不一般的意义。 廖水粉的用意很明了,相信高雅也看出来了,不过他才不在乎那些,反正现在他又不是高家的人了,异常痛恨所有和高家有关的人,只要能给他提供打击高飞的平台,他就会竭尽全力的冲上去,露出獠牙。 高雅都能看得出,高飞自然也能看得出。 在不被人看笑话,和天大的利润之间,高飞毫不犹豫的抛弃了后者,看都没看意向书,直接就吩咐梁明签字,离开了现场。 走出顺景酒店大厅后,高飞站在台阶上昂首望着夜空,深吸了一口气,随即重重吐了出来,有些狂躁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眼神却更加的冰冷。 到现在为止,他总算知道父母为什么来冀南了,廖无肆又是为什么要找他了,原来就是因为高雅,和廖水粉。 方小艇两口子不希望高飞伤害高雅,而廖无肆,则不希望他能伤害廖水粉。 “为什么你们都只是为他们考虑,却不考虑我的感受呢,为什么?” 抬头看着夜空,高飞无声的冷笑,只觉得意兴阑珊,觉得自己好像被这个世界所抛弃了,所有人都没有站在他的立场上为他考虑,只是求他不要去伤害他的敌人。 最亲近的人却在帮着高飞的对手,都希望他能在敌人面前忍让,却没有谁考虑过他的感受。 忽然间,高飞很想哭,找个没人的黑暗处,最好是坐在墙脚,坐在那儿双手抱着膝盖,痛痛快快的哭一场。 相信哭过之后,心情会好许多吧? 当然了,高飞只是这样想想罢了,就算打死他,他也不会去一个人偷着哭的。 一个人偷着去哭,那是懦夫的表现。 高飞不是懦夫,他只是――被伤了心的伤心人。 人就是这样,在情绪低落时,总是会想到那些不愉快的事,和不愉快的人,从而忽略了那些关心他的人,和该快乐的事。 高飞就是这样,站在台阶上愣愣的望着夜空,不知道过了多久,都没有动一下。 这个时间段恰好是酒店最为繁忙的时侯,不断有客人经过他身边,所有人都会看他几眼,眼神怪异。 想想也是,一个穿着还不错的年轻人站在这儿对着天空发愣,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却又呵呵傻笑――要不是亲眼看到他是开宝马车来的,酒店保安肯定会劝他别竖在这儿酒店店容了。 “该饿了吧,我们找个地方去吃饭。” 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高飞身边响起,很温柔,就像吹过湖面的微风。 高飞缓缓低下头,就看到了沈银冰。 穿着一身白色职业套裙的沈银冰,站在台阶下面,微微昂着头的看着他,夜风吹起她的长发,荡起她的裙角,给人一种说不出的飘逸感。 看着她那双有心疼的神色不经意闪过的眸子,高飞的心忽然一下子平静了下来,有种久旱逢甘霖的舒畅,淡淡笑了笑:“好啊,我想吃烤串,不过你得请客。” 沈银冰恬静的笑笑:“你说吃什么就吃什么。” “嗯,那我可就把刀子磨的快快的了。” 高飞笑着走下台阶,快步走向了车子。 他刚要拉开驾驶座这边的门,跟过来的沈银冰忽然说:“我来开车吧。” 高飞转身,扫了眼停车场内周围那些影影绰绰的人影,知道那些人都是保护她的,不以为然的笑问:“为什么要你开车?” 沈银冰伸出手,淡淡的说:“你今晚的心情不好,我怕你在开车时会用飙车来发泄。为了你的安全,更是为了我自己,所以我觉得我该――哦!” 沈银冰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忽然抓主她的手,一下子就把她扯到自己怀中,动作粗鲁的捧起她双颊,低头吻了上去。 没有任何防备的沈银冰挣扎了几下,没有挣开就停止了,拎着的小包掉在了地上,双手搂住了高飞脖子,脚尖微微踮起,吸住了撬开她牙关的舌头。 一辆汽车驶过,雪亮的车灯照在他们身上,稍微停顿了下就闪开了。 第1285章 你永远都成不了高飞! 看着在宝马车前相拥狂吻的那对男女,贺明珠眼里全是不屑的冷笑。 她觉得,粉姐的那番分析,绝对是高看了高飞。 一个无论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女人的男人,就像一头总是惦记着豆子的驴子,无论做什么都无法静下心来,这样的男人根本不足为虑。 依旧是那辆普通的桑塔纳轿车,廖水粉依旧坐在后面,隔着车窗静静的看着那边,等他们意犹未尽的结束相吻,驱车驶离停车场后,这才低低叹了口气,问道:“你看到刚才那一幕后,是不是觉得高飞实在不足为虑,因为他身边有太多的女人?” 贺明珠淡淡的回答:“女人对于男人来讲,就代表着牵挂。一个有着太多牵挂的人,是不可能做成大事的,无论任何事,因为他放不开手脚。在某些情况下,有了牵挂就没有了必胜的信心,没有了信心,就激发不出身上的潜力,只能失败。” “你说的也许很有道理,因为你是站在你的角度上去看的。” 廖水粉微微一笑,忽然问道:“假如你是高飞呢?” “假如我是高飞?” 贺明珠楞了下,随即说道:“假如我是高飞的话,开始我就不会答应高家,为了给高雅所犯的错误买单,就甘心把天涯集团转让。因为我没有责任,更没有义务去给他买单。既然已经被分出了高家,那么就该为自己考虑。” “嗯。” 廖水粉低低的嗯了声,说:“所以你永远成不了高飞。” 贺明珠不明白廖水粉为什么要这样说,眉头皱了下,却没有说什么。 廖水粉缓缓升上车窗,悠悠的说:“鲁迅大师曾经说过一句话,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也许会在武力一途上受影响,可他同时也收获了更多。明珠,你没有爱过,也没有被爱过,所以你不知道男女之间的爱情,会有一种怎样鼓舞人心的力量。” 贺明珠犹豫了下,才问道:“粉姐,你觉得你嫁给姐夫后,他给予了你无穷的力量?” “精神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 提到丈夫后,廖水粉眼里全是柔情:“爱情除了能给予你力量外,还会让你时刻身处幸福之中,无论做什么,哪怕是失败了,也会不屈不挠重新来过。” “这就是你正值青春年少,该充分享受老天所赐予你的精彩生活,却自愿步入婚姻殿堂的原因?” 贺明珠又问道。 “是啊,这次你说的很对。” 廖水粉恬静的笑了下,捻着一缕垂下来的发丝,眼神里全是向往:“我今年35岁了,准备要跟韩震要个小宝宝了。呵呵,这是我们当初商量好的,结婚后他给我五年的时间来工作,等我怀孕后,就会彻底抛下所有职务,从此后专心做个全职太太,每天在家守着宝贝,等候你姐夫下班回来,再也不管这些俗世间的烦恼事。” 贺明珠扭头看着廖水粉,嘴角用力抿了几下,终于忍不住问道:“粉姐,如果姐夫没有你想的那样好呢?” 廖水粉一楞,问道:“什么?” “哦,没、没什么,我就是随便问问。” 贺明珠眼神一转,赶紧扭过了头。 廖水粉和贺明珠在一起那么多年了,早就彻底了解了她的性格。 华夏第四基地领导说得没错,不管贺明珠有着多么出色的武力值,但她却不适合加入华夏九龙王这样的精锐组织,最大的致命缺陷就是,她从来不懂得掩饰心中所想。 说白了就是个直通通,心里又是什么秘密也藏不住,都能从眼神,脸色甚至行动上表现出来。 廖水粉就从贺明珠刚才那句‘随便’问问的话中,猛地捕捉到了什么。 看着那个女孩子的脑后短发,廖水粉沉默很久后才轻声说:“明珠,我们是姐妹么?” 廖水粉出身尊贵,贺明珠只是一个来自北部贫困山区的女孩子,她在落选九龙王后心灰意冷后,是廖水粉把她要在了身边。 这么多年来,廖水粉把她当做了自己的姐妹,从没有把她当做保镖使唤过。 所以,贺明珠也把她当做了亲姐姐,发自内心的感激她。 听廖水粉问出这句话后,贺明珠抬手就给了自己一巴掌,低声骂道:“你为什么不懂得隐瞒呢?” 廖水粉的脸色,慢慢苍白了起来,声音里也带有了颤音:“明珠,我、我们是姐妹么?” “是,我们是姐妹,绝对的姐妹!” 贺明珠霍然扭头,脸色有些狰狞很吓人的样子,低声吼道:“所以我才忍不住要告诉你,男人其实没一个是好东西,无论他是谁!” 廖水粉牙齿开始咯咯作响,声音沙哑的问道:“你、你发现了什么?” 贺明珠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一字一顿的问:“你,真要听?” 廖水粉死死盯着1贺明珠的眼睛,也是一字一顿:“韩震,到底做了什么?” “早在两年前,他就有孩子了,是双胞胎。” 贺明珠躲开廖水粉的目光,看向了车窗外低声说:“那个女人比你要小十岁,是个飞国外路线的空姐。那两个孩子,就在国外生活――粉姐,难道你真的没有发现,从今年开始,姐夫出差的次数格外多,几乎每个月都得外出一周左右?” 廖水粉整个人,包括她刚才还犹如一潭活水那样的眼神,都生了锈,机械般的摇了摇头:“你、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去年那个中秋节,你还记得我去哪儿了吗?” 贺明珠反问。 去年中秋节的前两天,忽然急匆匆的去了英国,说是要和那边的外商洽谈一笔重要业务。 因为走到匆忙,却忘记了带一个重要文件,所以就打电话来给廖水粉,让她派人把文件送过去。 廖水粉派贺明珠把文件送去了,因为那晚她接到丈夫电话时,恰是中秋节当天,所以记得很清楚:“你去了英国,去给韩震送文件了。” “是,我就是去了英国。” 贺明珠说:“那次姐夫的意思是让你在中秋节第二天后给他送去,可你担心他会因此耽误事,就让我连夜赶去了英国。我去的早了一个晚上,结果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 贺明珠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事,廖水粉不想知道,只是木然的看着酒店:“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不忍心,真的不忍心!” 贺明珠烦躁了起来,重重一拍方向盘:“我怕你会伤心――再说了,男人就那样的东西,有钱有势后就会有外心,只要他仍然对你够好,我可以把这个秘密压在心底一辈子。可问题是,从今年开始,他几乎每个月都要去那边好多天。你自己却……粉姐,这对你不公平,真的不公平。” “不公平?呵呵。” 廖水粉笑声干涩的笑了几声,就不再言语。 女人一般都是梦幻主义者,总是会把爱情等东东想的完美无缺,尤其是廖水粉这样的人,无论是家世,相貌,身材,气质,能力还是别的,可谓是要什么就会有什么。 她是上天的充儿,任何能给获得她青睐的男子,都该死心塌地的疼她,爱她呵护她保护她,一辈子――而她也承诺,等过了35岁生日后,也就是明天之后,她就准备要个孩子。 随着生日的临近,她总是幻想以后的幸福生活。 只是让她好像被晴天霹雳狠狠劈了一下的是,贺明珠告诉她说,韩震在外面有女人,还有一对双胞胎! 廖水粉可以肯定,贺明珠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绝不会告诉她这些。 她说出来,就证明韩震的确这样做了。 梦想破碎,一时间廖水粉竟然茫然不知所措,再也没有了刚才时的优雅,淡定。 看到她这样后,贺明珠再次扇了自己一嘴巴。 贺明珠很后悔,不该把这消息告诉粉姐,反正韩震是真爱粉姐的,只要能瞒她一辈子,让她幸福一辈子,就算外面有女人,有孩子那又怎么样? “为什么要打自己耳光?” 耳光声惊醒了廖水粉,几乎就在刹那间,她又重新变回了无论遇到任何事都能镇定自若的廖水粉,端庄娴雅,高贵大方。 “没什么。” 贺明珠垂下眼帘,正要说什么时,廖无肆的手机响了,是郑先生打来的。 今晚跟听天涯集团谈判的主要负责人是高雅,实际上郑先生才是。 高雅,只是廖水粉派出去恶心高飞,趁着他心神大乱更多拿到利益的道具。 郑先生这时候打电话来,就标明谈判正式结束了。 “说吧。” 廖水粉接通了电话,声音平淡柔和不失亲切感,与往常一样。 但贺明珠却能从中听出一丝异样,深深压在心底的异样。 廖水粉打电话很少避讳贺明珠在场,尤其是这种事,所以在接电话时开了扩音器,郑先生的话从那边清晰的传来:“廖总,谈判经过无比的顺利……” 贺明珠竖着耳朵,听郑先生从高飞进门,到他离开,再到双方在律师团的配合下,梁明做为天涯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与高雅签字的过程,仔细说了一遍。 末了,郑先生说:“廖总,这次我们的心理攻击战很有成效啊,高飞的心彻底乱了,竟然看都没看意向书就答应了我们的条件。这是我接触过的最顺利的一次转让,从明天零点开始,我们水粉集团就可以正式接管天涯集团了。恭喜您,廖总!” “辛苦了。” 廖水粉淡淡一笑,扣掉电话后向贺明珠一摊双手:“明珠,我现在很想喝酒,陪我一起?” ―― 现在虽然已经是中秋季节了,冀南晚上的气温也很低了,不过在全副立交桥下的那些烧烤摊,生意依旧兴隆。 高飞拿起一瓶啤酒,也没用杯子,就这样对着嘴一口气灌了下去。 小方桌上,满是空出来的酒瓶子。 第1286章 经书被调包了! 沈银冰也在喝酒。 依着沈总的身份,她绝不会来这种脏兮兮的小摊上喝酒吃饭,更多时候都是喝能养颜美容的红酒,啤酒除了能让人肚子变大外,好像没啥好处。 至于烧烤――某些很有权威的专家曾经说过:每吃一串烧烤所吸收的焦油含量,就相当于吸60颗左右的香烟。 烧烤更爱是能促时美女皮肤长小疙瘩,变黄却无法拒绝的天敌。 不过一次半节次的问题还不大,而且沈银冰也知道高飞现在心情不好,需要找人陪着他喝酒,所以就舍命陪君子了。 当然了,她的酒量和肚量,都无法跟高飞这种酒囊饭袋相比,空出来的二十多个酒瓶子,她只喝了三瓶,烧烤也只吃了七八串。 砰的一声,把空酒瓶子往桌子上重重一放,高飞打了个响指:“老板,再来一打啤酒!多烤点白腰,红腰啥的,赶紧的!” “好咧!” 老板答应了一声,屁颠屁颠的拎过来一打啤酒,看了眼其它几张小方桌上的人,心中纳闷:以往这个时候,喝酒的人不会超过十个,而且还都是毛头小伙子,多喝了几杯后就会拍着桌子说要干掉所有岛国姑娘,今晚这是咋了,这么多人,除了这个年轻人外,其他的都闷声不吭的胡吃海塞。 老板不知道,那些围在这桌周围的人,都是保护沈银冰的。 拿起一瓶酒,直接用牙齿咬开瓶盖后,高飞又灌了半瓶子后才放下,长长的打了个酒格,嘻嘻笑道:“爽,真的爽,今晚喝酒最爽了,就是你不能喝,要是换上詹姆斯,或者老铁他们就更爽了。” 沈银冰拿起一张纸巾,姿势优雅的擦了擦嘴角,轻声说:“高飞,你今晚喝的够多了,吃的也差不多了,为什么还要那么多烤串?” “跟你喝酒不爽,现在来了个能喝酒的,自然得多要点了。” 高飞说着,伸手拿过了一个小马扎,放在了左边。 一个穿着西装,白衬衣扎着领带还戴着眼镜,斯文的好像败类似的男人,出现在了沈银冰视线中,坐在了小马扎上。 看到这个男人忽然出现后,保护沈银冰的那些人,都把目光锁在了他身上。 “眼镜,原来你来了。” 沈银冰看到这个斯文男人后,微笑着打了个招呼。 “冒昧前来,没有打搅两位的郎情妾意氛围吧?” 眼镜卖弄了一下他流利的汉语,拿过酒瓶子和高飞碰了下,就咕噔咕噔的狂灌了起来,倒水那样,眨眼间酒瓶子就空了。 放下酒瓶子后,眼镜拿起一串烤虾,也没剥皮,直接就填进了嘴里,连累赞叹:“嗯,味道还算正宗,难道是饿了的缘故?” 高飞打开一瓶酒,放在他面前问道:“什么事不能打电话,还得专门跑来一趟?” “我倒是想打你电话来着,关键是得打通了啊,从下午五点我就给你打电话,你这儿一直关机。” 眼镜又拿起一个烤翅,慢条斯理的回答。 高飞拿出手机一看,才发现手机关机了。 “哦,今天有些忙,没顾得上看手机。” 高飞随手把手机放在桌子上,问:“出什么事了?” 眼镜吃着鸡翅,看了眼沈银冰,却没有说话。 沈银冰笑了,食指关节敲着桌子,轻声说:“嗨,眼镜,孬好不说当初我曾经救过你,今晚又是我请客。你吃着我的,喝着我的,却又不想我在这儿,这好像也太、太不哥们了吧?” 眼镜吸了下鼻子,笑道:“咱们是哥们?” “咱们不是,可你跟高飞是哥们吧?” 沈银冰笑的很含蓄:“我呢,又是你哥们的女人,今天中午我们还做过那很温馨的事,刚才就商量喝酒后直接去酒店要房间――你觉得,我还是外人吗?” 对沈银冰如此大胆的说法,眼镜有些不适应,惊诧的看向了高飞。 高飞只是喝酒。 “好吧,那我就说。” 眼镜咋吧了下嘴巴,声音稍微压低了:“我被人算计了。” “被谁算计了?” 瞥了眼高飞,沈银冰笑殷殷的说:“就你这幅呆头鹅的样子,被人算计也是很正常的。损失什么重要的东西了,还值得你大老远的跑来跟高飞诉苦。” 高飞放下了酒瓶子,低声叹了口气:“除了我托他妥善保存的经书出问题了,还能有什么事能让他连夜赶来冀南?” “经书?” 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 眼镜脸上闪过一抹尴尬,狠狠咬了口鸡翅后,再也不想假扮斯文了:“么的,用你们的俗话来说就是,三岁小孩倒崩八十老娘,我竟然会被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给算计,真是气死了!” 陈果果扮成高飞的样子去了地下楼兰,除了要拿到他所需要的东西外,还要把那几本《安归经》交给莫邪征东。 高飞早就答应过,要为莫邪征东找到全套的《安归经》,希望她能从中找到改变她命运的秘密。 虽说现在经书好像从四本变成了六本(两本白色,两本青色封皮的),甚至更多,搞的高飞眼花缭乱的不知道哪本是真,哪本是假。 但不管怎么说,经过某些人的刻意渲染后,高飞有经书的消息已经放出去了,别人暂且不提会是什么反应,他高家的老少爷们都开始算计他了,让他深刻认识到这几本经书就是烫手山芋,最好是交给莫邪征东。 只要经书到了莫邪征东手中,几乎就没有谁能抢得回来了。 高飞原本打算,让陈果果直接把经书带给莫邪征东,可她却不愿意,非得以经书来要挟莫邪征东恭送她出楼兰,跟她来外界取经书,还说这样倍儿有面子啥的。 对于这个在窗上打滚时总是自称小表姨的女人,在撒娇时高飞能应付的办法不是太多,只好任由她去胡闹了,反正不管是她,还是负责送经书的眼镜,都不是善茬,相信很少有人能从他们手上讨得了好处去。 按照陈果果的计划,她在被莫邪征东恭送出楼兰后,会摆着谱的游玩几天,然后才让眼镜给她把经书送到她所指定的城市。 能够把莫邪征东当丫鬟似的使用,绝对是陈果果最愿意看到的。 为了经书,莫邪征东也很配合。 觉得玩的也差不多了,陈果果这才给眼镜打电话,让他速速把经书送到邻省某个旅游城市,因为她实在不忍心看到伟大的楼兰王,被她当做丫鬟那样的指使了。 高人嘛,得适当留点面子才对不是? 可谁能想到,眼镜把经书送去后,莫邪征东只看了一眼就勃然大怒――经书,是假的,四本经书都是假的,假的不能再假了。 刚替高飞保管经书时,眼镜曾经打开包裹看了几眼,也没看出个四五六来,就没啥兴趣再看了,就放在了保险柜内。 在给陈果果送书时,他也没仔细看。 “那个神秘的女人拿到经书后,激动的手都在哆嗦.” 眼镜又喝了一口啤酒,啃了口鸡翅,喃喃说:“但当她随便打开一本经书时,我才发现不是我原先所看到的那些了,里面每一页纸上都画着个大肥猪,还有骂人的话,点着名的骂……点的高飞的名字,说你笨的好像肥猪那样,真是让人伤心。” 原来,经书早就在眼镜屋子里时,就被人偷走了。 更可气的是,他竟然不知道啥时候被偷走的,也没发现丝毫被偷走的蛛丝马迹。 因为有沈银冰在场,眼镜自然不会说出陈果果,直接忽略了她,就说他受高飞委托,要把经书送给莫邪征东. 高飞应该是喝多了,要不然在听眼镜讲完后,竟然没发脾气,真是吐出一口酒气,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问沈银冰:“那个小贼耻笑我是猪,骂我笨。我笨吗?昂?” 沈银冰可没高飞这样的大气,在得知《安归经》的重要性后,她比任何人都更想得到经书,此时听说经书被偷走后,心情很烦,拍了下桌子就说:“你可能是我见过的最笨的了!” 说着,又指向眼镜:“还有你,以前看你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没想到你比高飞更笨!他笨是不该把东西交给你,你笨是因为没把东西保管好,你们真是两个废物!” 被人点着鼻子骂废物,眼镜不高兴了,也拍着桌子说:“哎,我说你说话最好是客气点,别以为你是高飞的那个谁就能随便骂我,惹急了我,我可保管三七二十四的,把你……” 说到这儿时,眼镜闭上了嘴巴。 沈银冰冷笑:“哼哼,惹急了你,你能把我怎么样?” “咳,说这话之前,得先让你手下走开。” 眼镜干咳了一声。 就在他对着沈银冰拍桌子时,沈狼主那十几个保镖,都围了上来,其中一个干脆亮出家伙,抵在了他后脑勺上,只需领导一个眼神,就会毫不犹豫的开枪。 看到这些人要闹事后,烤串老板吓了一跳,不敢过来送烤串了。 “都给我滚一边去。” 高飞拿起一颗烟叼在嘴上,淡淡的说了一句。 沈银冰黛眉皱了下,抬手挥了挥。 那些保镖,马上就走开了。 眼镜装模作样的擦了擦额头的汗,跟高飞说:“现在我基本确定,偷走东西的人是个小姑娘了。” “苏樱?” 高飞一下子就想到了她。 “不知道,你自己去调查,我得回去了,女儿今晚要回家,我得去伺候。” 眼镜站起身,从口袋内拿出一张五十元的钞票,放在了桌子上:“我这人向来不白吃白喝不是朋友的东西,三瓶啤酒五个烤串,差不多就值这些了。” 放下钱,眼镜耸耸肩转身走了。 一辆警车缓缓驶了过来,开车的是刘小龙。 要是没有刘小龙,眼镜也不可能找到高飞在这儿。 也许这家伙知道未来岳父是来吃瘪的,所以才没有跟着下来,只是在眼镜上车后,冲高飞呶了下嘴巴。 第1287章 借酒消愁愁更愁! 眼镜走了后,高飞依旧没事人那样,大吃大喝,好像饿死鬼投胎那样。 沈银冰开始还冷着个脸,但随后好像就想明白了什么,也不催着高飞走,再次陪着他吃喝。 直到胃胀的实在吃不下东西后,高飞才站起来晃晃悠悠的说:“行了,酒足饭饱,我欲醉眠君……呃!君且去。” 看着高飞晃晃悠悠的走开,也没去宝马车那儿,沈银冰叹了口气,从小包内拿出一叠钞票,放在小方桌上跟了上去。 高飞喝醉了。 真的醉了。 今晚就没有一个好消息,先是在谈判桌上看到高雅,又听到好不容易搞来的经书被调包,虽然沈银冰一反常态的陪伴在她身边,可还是心烦的要命,也很愁人。 他愁人倒不是因为高雅甘心被廖水粉当做枪使用,反正兄弟感情就那样了,这次退却一步,下次把他看做陌生人就算了。 也不是犯愁经书被调包,只要那东西还在,他就有把握能找回来。 他真正犯愁的是,一心想以经书来要挟莫邪征东服软的陈果果,现在处境肯定不妙。 就算用脚丫子来想象,高飞也能想出对经书抱有极大希望的莫邪征东,在忍辱负重的伺候陈果果好几天后,结果却只拿到了几本假货,会有多么的愤怒。 差不多,得怒的失去理智吧? 一个愤怒的失去理智的莫邪征东,无疑是可怕的,再加上陈果果也是那种外柔内刚的性子,双王差不多会大战一场,甚至会拼死搏杀。 论窗上的功夫,陈果果肯定会把莫邪征东拉几条街――但要是动手,小表姨在女王面前吃亏是定了的。 指不定,这时候正在遭受啥折磨呢。 正所谓谁的女人谁疼,尤其是折磨自己女人的那个女人,还是和自己关系不一般的。 而且高飞还担心,莫邪征东在一怒之下后,说不定就会拒绝献出那种让草药药性改变的东西,这会彻底打乱他的计划。 女人失去理智时,总会做一些事后她自己都后悔的事儿,正是愁人。 正所谓借酒消愁愁更愁,被那么多愁人事给压着的高飞,喝了那么多酒后要是不醉了,才怪。 “你要去哪儿?咱们不是说好去酒店的吗?” 沈银冰跟了上去,挽住高飞的胳膊:“回家也行,我陪你说话,我知道你现在心里很郁闷。” “你闪开!” 高飞抬手就把沈银冰甩了出去,自己也是一个踉跄。 沈银冰差点被甩倒,幸亏及时扶住了一棵树,怒问:“高飞,你搞什么呢你?” “别、别跟着我,我现在烦,特别的心烦!” 高飞挥舞了一下双手,倒退着走着,指着凑过来保护沈银冰的那些人,咯咯的笑着:“一群废物,都特么的是废物,老子懒得看到你们――都别惹我啊,谁要是过来可别怪我不客气。捏捏的,老子很烦,要独自静静。” “你喝多了就是这德性吗?” 沈银冰狠狠攥了下拳头,厉声说道:“高飞,现在我命令你立即跟我回家!” “狗屁的命令,老子才不停!” 高飞踉踉跄跄的靠在一棵树上,围着树转了一圈,斜着眼笑道:“咋,是不是我不跟你回家,你就会用杀人来威胁我啊?我告诉你,我还就不听你的了,有本事现在就下令,让那些废物去杀人。” 沈银冰咬了咬牙:“你……” 高飞胡乱挥着手,嚷道:“我什么呀我?你下令啊,最好是把这个世界都特么的炸掉,免得老子看到这么多大大小小的废物不高兴。曹!” 一个人总是承受太多的不愉快,压抑的时间久了,必须得找个宣泄点爆发出来。 今晚,接连不爽的高飞终于借着这次醉酒,把这些不满都撒出来了。 他现在很烦,烦得想杀人。 哪怕是在醉酒后,杀意都无法被遮掩,看着沈银冰等人的眼神很亮,也很凶很吓人。 沈银冰打了个寒颤,她敢发誓,假如再激怒高飞,这家伙肯定会杀人,大开杀戒,不管是谁。 这时候是男人是最可怕的,唯有脑子不正常的才会对他做什么。 目送高飞踉踉跄跄的远去后,一个人低声请示沈银冰:“狼主,需要派人盯着他,照顾他吗?” “不要去,你们会被发现的,被发现的结果就是个死。他醒来后就会没事的,我们走。” 沈银冰沉默片刻后,才摇了摇头,转身上了车。 ―― 贺明珠现在很后悔,也无比的痛恨自己。 她后悔为什么要忍不住把韩震背叛粉姐的真向说出来,痛恨自己没有能力阻止粉姐在路边小摊上喝了个酩酊大醉。 那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啊,出尘的就像仙子,高贵的像王妃一般的女子,竟然会在路边小摊上,喝着只有贩夫走卒才肯喝的劣质酒水,吃着水煮的花生。 廖水粉不是在喝酒,而是在倒。 往嘴里倒。 她曾经试着劝阻过,粉姐吃吃的笑着,声音里却带着哽咽:“明珠,让我醉一次,好不好?我答应你,就这一次,以后绝不会再让你为我担心。” 喝酒之前,廖水粉能保持她应有的优雅。 可几杯劣质白酒倒下去后,她就抛开了这些优雅:“明珠,你知道吗?别人都称赞我的雍容,大度,端庄,贤惠,几乎所有能用来描写好女子的词汇,都被我戴在了头上,被无数人称赞,羡慕嫉妒恨。可你知道,我其实很累,为了不愧对别人对我的印象,无论我多么累,都得保持着我的出尘气质。” 一个女子被赞为漂亮也好,善良也罢,无论是哪一种善意的描述,都能让女人心情愉悦,会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 可一旦某个女子头上被冠盖几乎所有的美好词汇后,她就会感觉累,无比的累――为了维护她在别人心中的完美形象,她必须承受住这些大帽子的压力。 这些年来,廖水粉就一直被这些帽子压着,从没有解脱过。 包括贺明珠在内的所有人,都羡慕她,但谁也不知道她之所以答应韩震,过了明天的生日后就会给他生个孩子的愿望,其实就是从这些美丽的大帽子下解脱出来。 只要有了孩子,她就可以安心的呆在家里相夫教子,过她最想过的生活了。 可就在这时候,贺明珠却告诉她说,她那个相濡以沫的丈夫,原来在外面早就有了别的女人,还有一对双胞胎孩子! 做了多年的美梦,今天一下崩溃。 廖水粉在跟郑先生通话时,仍能强逼着自己保持着该有的风度。 但一斤劣质白酒下肚后,风度就再也不属于她了,就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咯咯,明珠,千万不要用看怪物似的眼神看着我,我其实也是个普通女人,只是因为家里寄托的厚望才逼着自己好像不一般。咯咯,我也有喜怒哀乐啊,我的淡定都是拿捏出来的,一旦遭遇致命打击,就会露出狐狸尾巴。” “明珠,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可笑?还很让人讨厌?” 廖水粉身子晃着,指着周围桌子上那些人,笑的那么肆无忌惮:“你看呀,看呀,他们都在像看怪物似的看我呢。” 贺明珠没有去看那些人,只是寒声说道:“我可以挖掉他们的眼珠子。” “别这样,我不希望你为了我去伤人,尽管这些年来我伤了很多想发财,最终却被水粉集团拖成穷光蛋的人。” 廖水粉收起笑容,重重吸了下鼻子,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明珠,我能不能求你一次?” 贺明珠痛苦的闭了下眼睛。 廖水粉从没有这样对她说过这样的话,这句话就像是刀子那样,狠狠戳在她的心上,哑声说:“粉姐,你说。” “给我一个晚上的自由,让我一个人独处。” 廖水粉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的眼睛,轻声说道:“求你了。我答应你,从明天开始后,我还是你所熟悉的廖水粉。” 不等贺明珠说什么,廖水粉就弯腰拿起桌子上的钥匙,强自让自己步伐沉稳的走向了车子。 贺明珠呆呆的坐在那儿,看着她驾车离去,直到一个男人坐在廖水粉刚才坐过的地方,才喃喃的说:“我――无法拒绝粉姐的唯一一次请求。” 廖无肆手里拿着半瓶啤酒,喝了口说道:“这些年来,她太累了,就让她轻松一个晚上吧。” 贺明珠好像早就知道廖无肆就在这儿,也听到了廖水粉说出的那些话,仍旧没看他一眼,只是痛苦的说:“可她喝了那么多酒,还开车,会出事的。” “你小看我姐了,她八岁时就进了武校,在那儿生活了四年,三五个男人还是凑不到她身边的。” 廖无肆放下酒瓶,淡淡的转变了话题:“刚才我姐说,韩震在国外有女人,还有两个孩子,是真的吗?” “你要杀了他们?” 贺明珠这才扭头,看向了廖无肆。 廖无肆没有回答,拿起一颗花生剥了起来。 贺明珠摇了摇头:“不许。如果你想粉姐以后还能振作起来,就不要做这种傻事。她是个善良的女子,从来没有因为她自己的利益,去伤害过任何一个人。” “呵呵,没想到贺明珠会劝人不杀人,这值得大醉一场。” 廖无肆笑笑,眼神明亮的看着她问:“敢不敢跟我品酒?” 贺明珠和他对视着,毫不退缩的说:“喝酒,你不是我对手。” 至于廖水粉和贺明珠品酒,谁是胜者,廖水粉当然不知道了。 在贺明珠越喝眼睛越亮,廖无肆越喝笑的越痴呆时,她已经驾驶着那辆桑塔纳,围着冀南市区转了半圈了。 人在不爽,尤其是酒后驾车,总是觉得车速好像乌龟爬,尤其这车子还是一辆普桑。 中秋晚上的凉风,从落下的车窗内呼啸着刮进来,吹起了廖水粉的发丝,吹干了她脸颊上的泪水,也催动了酒劲,把油门踩到了底。 第1288章 上帝保佑! 心情不好的人在醉酒后,看什么都会心烦,什么高楼大厦,霓虹闪烁,看到这些后,就会生出一种把世界都砸烂的烦躁。 唯有广阔无垠的大自然,星空下,野外的风,才能让醉酒人找到一丝清爽。 廖水粉也是这样,所以她开着车在东郊野外公路上疾奔,没有目的,就是想用最快的速度在星空下狂奔,让野外的夜风吹散心中的烦闷。 呼啸着吹进车窗内的夜风,冰凉,吹干了廖水粉脸上的泪水,吹乱了她青丝秀发,遮住了她的视线,没有看到前面路上那个坑。 咣! 车子飞驰过那个坑后,剧烈的颠簸了下,发出了一声巨响。 左前面的车胎爆了。 这辆车本来就是廖水粉为了掩藏身份,特意从二手市场上买来的,整体都老化了,自然架不住她这样糟蹋。 廖水粉现在酒意彻底的上涌,甚至都看不清前面的路了,不过在车子飞起,爆胎后,仍旧本能的尖叫一声,狠狠踩下了刹车。 在空中‘飞翔’的车子,在落地后重重弹跳了一下,因为一个车胎爆掉,失去了该有的平衡,尽管四个车轮都不再转了,可强大的惯性还是让车子撞向路边。 廖水粉尖叫声中,忽然发现路边竟然有个人,不等她反应过来,那个人就风筝似的飞了过去。 车子随后撞在了一棵树上,停住了。 廖水粉呆呆的坐在那儿,望着玉米地里,一个声音在脑子里轰响:廖水粉,你撞人了! ―― 女人喝酒后想到伤心事就会哭,男人则不同,有的是去找姑娘寻求心理安慰,有得是去闷头大睡,高飞则喜欢站在星空下,解开裤子对远处的灯火痛快的撒尿。 所有的郁闷,仿佛都被这泡尿冲走,只留下玉米被收割后仍旧存在的草香,痛快的他想大叫,像狼那样嚎叫,嚎叫完事后一切烦恼都过去了,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中秋季节总是收玉米的季节,东郊田野中的玉米都已经收割,高先生降‘甘露’的这片地是人工收割的,地上还有寸许长的秸秆茬,一个个像刀子似的均匀散在地里。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 高飞好像狼嚎那样的对着远处嚎叫时,就看到那边开来了一辆车,速度很快,不过他没有在意,反正现在是晚上,又是郊区荒野中,虽说晚上跑来站在这儿撒尿会被人误以为神经病。 但这有什么呢? 哥们现在心情很爽,当次神经病又咋了? 高飞扫了眼那辆车,毫不顾忌的拿着那啥哆嗦了一下。 男人们都知道,撒尿完毕最后哆嗦的那几下,绝对是世间最快乐的享受之一,只是就在高先生享受这种快乐时,却忽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 高飞本能的霍然扭头,就看到那辆车忽然飞了起来。 飞就飞起来吧,干嘛要冲老子撞过来? “哎哟,沃曹,不好!” 高飞惨叫一声,抢在身子被汽车狠狠撞上之前,猛地弹身跃起。 酒精对人体最大的影响,除了能让人感觉好像踩在棉花堆里站不稳之外,还会麻痹人的反应神经。 如果高飞今晚没有喝那么多酒,在发觉事情大事不好后,就算车子撞过来的再快,再猛,他也能在千钧一发之际,用电闪般的速度斜刺里扑出去,躲过被撞飞的厄运。 可惜高飞今晚喝的太多了,尽管他在危险降临时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只是酒精大大降低了他大脑和身体的协调能力,动作比起正常时要慢了一半不止。 尽管这只是瞬间的关系,可已经足够车子撞在他腾起的身子了。 幸好,高飞的及时反应起到了作用,能提前起跳躲过了厚重的车头,右脚又在车盖上蹬了一脚。 幸好,开车的那个人在车子飞翔中时,就已经踩下了刹车,车子落地后四轮已经不再转动,撞过来仅仅是因为强大的惯性。 但饶是这样,高飞还是被这股大力撞飞了出去――裤子还没有来得及踢上,他露在外面的兄弟,罕见感受了一下飞翔的感觉,然后就重重砸在满是秸秆茬的地里。 天可怜见,绝对的天可怜见,高飞脸朝下落下时,竟然没有砸在好像刀子那样密密麻麻竖在地上的秸秆茬上,而是落在两趟秸秆茬之间,眼睛没有伤到,飞翔过后的兄弟也安然无恙。 万幸中不幸的是,他额头还是没有躲过――一根好像刀子似的秸秆茬,在他额头上狠狠划了一道,鲜血里面冒了出来。 当然了,这种小伤对于高先生来说就是皮肉伤,根本不值得的一提,但却让他异常的愤怒:“特么的,老子找谁惹谁了,站在这儿撒尿也被车子撞!” “无论开车的是谁,你都死定了!” 高飞抬手抹了把脸上的血,腾地一声就从地上蹦了起来。 无比的愤怒,让他忘记了裤子还没有提上,在他蹦起来后已经褪到了腿弯处,小鸟在那儿晃啊晃的,极大影响了他走路的速度,和舒适度。 不过他现在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才没想到为什么走一步就晃一下,只知道用最快的速度跑到那辆车前,拉开车门就冲里面那个人吼道:“曹,你特么的想找死就说一声,老子超度你!吆喝,还坐在里面像大爷似的,给我滚出来!” ―― “完了,完了,我撞死人了,我撞死人了!” 亲眼看到一个人被撞飞出去后,廖水粉就像傻了那样呆愣着看着那个人,脑子里轰轰作响。 其实依着廖水粉的身份,就算酒后开车撞死个把人,只要那个人不天涯集团老板高飞先生那样的,压根就不用去坐牢,只需到时候多花点钱来安抚一下丧主家属就欧克了。 不过廖水粉是善良的,就算她贵为天骄,却不是那种随意草菅人命的,平时连只苍蝇都舍不得拍死――更何况是撞死人呢,自然是相当害怕的了。 “咦,他没死?站起来了!” 就在廖水粉脑子里轰轰作响,不知今日是何年时,竟然看到被撞飞出去的人,又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 “啊,他真的没死,上帝保佑!” 廖水粉狂喜。 当然了,如果上帝也能保佑那个人在站起来后,能提上裤子就更好了,那一坨晃晃悠悠的实在不雅观。 “哟,没死是没死,怎么满脸都是血?老吓人了。” 廖水粉赶紧把目光从那个家伙的裤裆下挪开,看到了他满脸的鲜血,却忽视了他正在‘艰难的’向她走过来。 等她终于明白这个人要来找她问个公道时,车门已经被打开,那人伸手就采住了她衣服,猛地向外拉扯,咆哮着让她滚出去。 廖水粉在喝醉酒后开车时,依然没有忘记系安全带,而愤怒异常的高飞也没注意到这一点,只想把她拉出去,狠狠揍一顿再说。 “啊,别……” 廖水粉今晚穿着白衬衣,黑裙子,哪儿经得起高飞这么猛力拉扯? 在她的尖叫声中,价格不菲穿在身上很舒服的白衬衣,就被愤怒的高先生一把扯裂了――刺啦一声,大半个衬衣,连带着黑色的小罩,都被他硬生生的扯了下来。 成熟的,闪着圣洁光芒好像两个圆锥形的孩子干粮,就兔子般的蹦进了高飞的视线中,让他一呆:“靠,是个女的?” 廖水粉是啥人啊? 那可是从小就被恭维着长大的天之娇女,从她三岁开始,除了她丈夫韩震之外,就没有哪一个男人见过她的身子。 今晚竟然被一个满脸是血,裤裆里还郎当着一大坨的家伙扯碎了衣服,看到了。 尽管现在是深夜,但她仍旧能看到这个满脸是血的家伙,就直勾勾望着她身子。 登时,怒火上冲,廖水粉想都没想,直接抬手狠狠一耳光抽了过去。 廖无肆曾经跟贺明珠说过,他大姐可不是一般人,从小就练过跆拳道的,绝对是高手一枚,三五个壮小伙子不在话下,身手绝对够敏捷,尤其是在愤怒下,出手的速度更是比平常快了一倍不止。 而高飞正在盯着人家那俩圆锥形发呆,这一巴掌毫无悬念的狠狠抽在了他脸上:“滚开!” 高飞正在发呆呢,没躲开。 不过廖水粉这一巴掌没有抽醒他,反而把他的怒火给抽起来了:“曹,你差点把我撞死,我拉你下车理论时不小心扯坏了你衣服,你就大耳刮子抽我,难道你把你身子的清白,看的比老子的命还要重要?” “嘎嘎,好,你既然把你清白看的比我老命还重要,那我就毁了你的清白,看你会不会自杀!” 高先生的邪性,彻底被廖水粉这一耳光给扇出来了,当即狞笑一声,也不和她理论什么了,直接伸手拽住她的黑裙子,猛地一扯。 裙子撕开,在廖水粉的尖叫怒骂声中,高飞很麻利的解开了系在她身上的安全带,然后采住几乎全果的女人头发,一把就从车里拽了出来。 廖水粉被采住头发重重落在地上时,高飞已经打开了后车门,右手一抖,就把她扔了出去。 “唷,哥们的腰带呢?” 不等廖水粉挣扎着从后车座上爬起来,高飞及时一脚踩在了她后背上,然后开始解腰带,却没有找到。 纳闷了那么一两秒钟,高先生才醒悟过来,撒尿后到现在还没有来得及提上裤子。 这样也好,方便多了。 高飞邪邪的笑着,看到廖水粉死命挣扎着抬头大叫什么时,反手就一大嘴巴抽了过去。 这一巴掌,彻底把廖水粉抽懵了,眼前发黑金星直冒,停止了所有反抗,不过潜意识内仍然能感觉到有人掰开了她的腿,抱住了她的腰。 然后,她全身的肌肉就猛地一僵,发出了一声痛苦的申银。 车子动了起来,一上一下的。 第1289章 悲摧的陈果果! 天渐渐的亮了,陈果果睁开了惺松的睡眼。 眼前的一切都很陌生,木质窗户,玻璃脏兮兮的还贴着一副福字,窗台下就是一张大扛,被麦糠撑满的枕头上,也有了一层黑色的油污,一股子难闻的霉味刺的鼻子难受。 土炕,笨拙的桌椅,放在墙根下的小马扎,正冲着门口的照壁上挂着一副三十块钱的中堂,还有门后的塑料桶,塑料舀子在浮在上面,外面传来了母鸡觅食时的咯咯叫声。 随着陈果果的眼珠滑动,然后又看到了一个黑衣女人。 黑衣女人就盘膝坐在炕尾处,脸色蜡黄病恹恹的样子,不过那头淡金色的秀发却无比柔顺,合拢的双手皮肤也很白,手指纤细。 黑衣女人也睁开了眼,眸光清澈的让人心悸,与她的外形全然不相符。 这个黑衣女人,自然是简单易容过的莫邪征东了。 看到莫邪征东后,陈果果想到了她醒来之前发生的那些事:在地下楼兰时,她用几本经书来威胁,把莫邪征东搞的啥脾气也没有,除了拒绝她提出脱光了陪寝的要求,对她可以说是百依百顺,恭敬有加。 陈果果知道,莫邪征东对她‘百依百顺’,就是看在那几本《安归经》的份上。 不过这有什么呢? 虽然现在已经绝了争霸天下的傻瓜雄心,但能够把自己昔日大敌人当丫鬟使用,这绝对是人世间最开心的事儿,所以陈果果才把骄傲的嘴脸拿的要多大,就有多大。 尤其是在看到莫邪征东因为她一些稀奇古怪的要求,比方‘寡人后背痒了,来给挠挠’时,也得强忍着怒气,听话的给她挠痒,有就有种久旱逢甘雨的爽。 为了过瘾,陈果果被她送出地下楼兰后,又在外面游玩了好几天,最后才来到了这座城市,禁不住她的‘苦苦哀求’,给眼镜打了电话,让他速速把那几本经书送来。 这地方紧挨着京华,驱车也就半天工到达。 在眼镜拿来经书后,陈果果还哀叹说什么,寡人的幸福生活到头了,真是遗憾啊遗憾。 可是,当她看到激莫邪征东拿着经书看了几眼,双眸里就浮上愤怒的杀意后,才感觉不对劲。 眼镜奔波数百里送来的经书,竟然是假的! 假的也就算了,上面还画了一些大肥猪,点着高飞名字的骂他是笨蛋,像猪那样笨…… 那一刻,眼镜是多么希望他就是头肥猪啊,因为大家都知道猪很笨的,所以就算做错了什么事,也能被人原谅的。 他也很丢人,羞愧万分,别忘了他可是欧洲的前杀手之王啊,替自己哥们保管几本经书,竟然被偷走调包却不知道. 眼镜羞愧的真想一泡尿把自己淹死,陈果果却想掐死他。 别看眼镜长了三只手,是个不逊于高飞的存在,不过在陈果果面前,他好像除了挨揍的份儿,就没别的选择了。 幸亏莫邪征东挡住了陈果果,又冷声让他滚蛋。 眼镜很听话,用最快的速度滚蛋了。 一个生气的陈果果就够恐怖的了,再加上一个莫邪征东――眼镜逃出很远后,还在心口比划着十字,感谢上帝保佑。 保管经书失职的眼镜滚蛋大吉了,陈果果却没有那么好的命。 别忘了这几天,她可以经书做要挟,把莫邪征东指使的团团转来着。 察觉出要倒霉后,陈果果也没懈怠,立即就施展浑身本领希望能顺利逃走,躲开某个变太女人。 可惜的是,无论陈果果是动武力,还是施展她千变万化的本领,都没有逃过莫邪征东的魔掌:打架,世间没有谁是莫邪征东的对手,尤其现在她是愤怒的。 陈果果想以千变万化的神技闪人,可她无论怎么变幻,都无法连同身上的衣服也变了……最终被迫与莫邪征东硬碰硬。 和楼兰王硬碰硬的结果不必多说,等她醒来后就躺在了这张脏兮兮的土炕上。 和莫邪征东对视一秒钟后,陈果果本能的要弹身跃起,却没有成功。 她只觉得浑身软绵绵的,好像一点力气都没有,心中大骇,嘎声叫道:“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 莫邪征东淡淡的回答:“没什么,就是给你喂了一颗药丸。” 陈果果知道莫邪征东是个中医圣手,给她喂一颗药丸,让她感觉浑身乏力那是很简单的。 “你究竟想把我怎么样?” 陈果果慢慢的爬了起来,倚在墙上时才发现,炕边柜子上还有一面小镜子,能让她看清楚自己的本来面目。 来这儿之前,陈果果都是以男人形象,与易容过的莫邪征东很般配,一对小夫妻,现在她却露出了本来面目。 就在她纳闷自己啥时候变回本来面目时,莫邪征东又说话了:“我几乎在你身上找了一个晚上,才发现你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命门,就在你的左耳。只要拧着你耳朵转一圈,你就原形毕露。” 拧着左耳转一圈,陈果果就会露出本来面目,这是她最大的秘密之一,除了绝对心腹苏青之外,就连高飞都不知道,却被莫邪征东发现了,这让她有了种深深的挫败感。 不过她却不在乎,只要她有机会逃走变成别人,莫邪征东不可能为找到她,看到个人就去拧人家耳朵吧? 所以她只是冷笑一声,满不在乎的样子:“哼哼,就算你发现我命门所在,那又怎么样?” 莫邪征东也笑了,只是笑容很阴森:“呵呵,不怎么样,就是我在你耳朵上做了点手脚,以后你想再变化是不可能的了。” 陈果果心中怵然一惊,本能的抬手莫向左耳,才发现左耳竟然――是向上半翻着的,好像被一直无形的手拧着那样。 这样一来,她就再也无法施展变脸神技。 最恐怖的是,无论陈果果怎么揉啊,拽啊扯啊的,都无法让左耳复位。 陈果果真怒了,对炕下狠狠吐了口吐沫,问道:“你到底想怎么样?给我解开禁锢!” “给你解开禁锢?呵呵,等着吧。你不是爱玩吗?那我就让你玩个痛快。” 莫邪征东冷笑着,抬手捻住一缕发丝,淡然道:“我不会把你怎么样的,最起码不会杀你。我只是要把你卖给这个村里那个老光棍……” “你、你说什么!莫邪征东,你疯了?” 陈果果大惊。 “我没有疯,很正常,只是跟你玩游戏而已。” 莫邪征东依旧泥塑般的盘膝坐在那儿,冷静的样子让人发狂:“六千块。我把你卖了六千块,已经收了那个老光棍的彩礼,你现在就是他老婆了,等会儿他就会进来感谢我这个大媒人。” 陈果果彻底吓呆了,她可不认为莫邪征东这是在开玩笑吓唬她,因为这女人的眼神中,全身邪恶的疯狂――经书忽然变成假的事实,着实刺激到了她。 “你服了我秘制的软骨散后,在三个月内的体力,连正常人都不如。也唯有这样,那个四十八岁的老光棍才能制伏你。” 莫邪征东越说,目光中的疯狂越浓烈:“咯咯,我已经告诉他了,你要是敢反抗,直接霸王硬上弓就是了,别客气,反正你也不是这小山村唯一被拐卖来的女人,别人也都是这样对付买来的女人的。” “莫邪征东,你、你……” 陈果果吓得牙齿都在咯咯打颤,目光凶狠的盯着她,好像要撕了她那样。 莫邪征东才不在乎这些,犹自在那儿描述陈果果未来悲惨的生活:“当然了,三个月后,你的身体就会复原如初,那时候就算你把那老光棍碎尸万段,那也由得你。不过到时候我觉得,你肯定能怀上他的孩子,哈,哈哈!” “你这个妖女,我跟你拼了!” 陈果果再也无法忍受了,尖叫一声就扑了上去。 莫邪征东只是随意一挥手,就把她摔到了炕头那边。 她挣扎,全身却更加酸软,一时半会的竟然起不来,只得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莫邪征东,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吧?求你了啊,别开这种国际玩笑,会吓死人的。” 莫邪征东咬牙切齿的样子:“哼哼,谁跟你开玩笑了?你觉得我是在跟你开玩笑?哈,哈哈,想想伟大的安归王,竟然被一个48岁的老光棍娶了做老婆,不听话就会被毒打,我心里就格外舒畅啊!” 她很开心,陈果果却开始幻想一个猥琐的老男人趴在自己身上的样子,几乎要被吓得昏过去。 只是她自己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昏过去,嘶声叫道:“疯子,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为什么!?” 莫邪征东笑容一收,嘎声说道:“你可知道《安归经》对我来说有多重要?为了能得到这些经书,我可以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任何代价,你用它们来威胁我伺候你,我忍了,可结果呢?经书是假的!” “那也不管我的事啊,是眼镜那个混蛋被人算计……” 陈果果刚要辩驳,莫邪征东却蛮横的打断了她的话:“我不管那些,我现在只是特别愤怒,必须得把怒气撒在你头上。更何况,你的存在对我来说也是个威胁,因为高飞在乎你,而他是我的驸马。没有哪个女人,喜欢和太多女人分享一个男人的。” “可高飞不会放过你的!” 陈果果浑身打颤,面如死灰。 “我是天下武学第一人,谁能把我怎么样?” 莫邪征东嘿嘿冷笑:“更何况,只要我一心对他,相信他决不会为了一个怀了老光棍孩子的女人和我翻脸。” “你――” 陈果果刚说出这个字,有人走进了屋子。 这是个长相猥琐的老男人,鼻涕留的老长,进来后就看着陈果果,咽了口吐沫嘿嘿笑道:“客人,俺来找俺老婆了。” 莫邪征东点头笑道:“好,我马上走。” “莫邪征东,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陈果果绝望的大叫一声,昏厥了过去。 第1290章 你,跑不了的! 高飞好像做了个梦,很疼,又很舒服的梦。 在梦中,他梦到自己好像站在路边撒尿来着,结果却被车给撞了,把他撞到了满是秸秆茬的玉米地里,把额头都划破了,流了一脸的鲜血。 等他爬起来去找开车的算帐时,没想到那个女人不但没对他认错说扫瑞,还拿大嘴巴抽他。 高先生这就怒了,邪性大发,索性把那个好像很漂亮,很成熟的女人给霸王硬上弓了。 头仍然很疼,在他慢慢睁开眼后。 不是那种外伤的疼,是酗酒后醒来后第二天后的正常反应,还很口渴。 他睁开眼时,天刚亮没多久,田野的地上铺了一层白色的霜雪,几天没见的太阳,好像很思念他的臣民,正在努力冲破云雾从东方蹦出来,在东边最远的天际上,染上了一抹迷人的红。 高先生的眼珠往下看――呼吸一下子停止,心脏也跳漏了一个节拍:他的身子下面,竟然有个女人。 一个面容很漂亮,气质很文静的女人,正闭着眼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呼吸之间还带着浓重的酒味。 女人在睡觉,脸儿红扑扑的,很迷人。 她是赤果着的,高飞就趴在人家那白白丰满的雄膛上,把一个圆锥形压成了饼子。 他自己倒是不完全赤果,还穿着上衣,就是裤子褪到了脚腕那儿,屁股上也下了一层霜雪,真正的肌肤胜雪。 两个人还是连接着的――这一点,高飞不用去看也可以肯定,因为他很熟悉这种幸福的感觉。 愣愣的看着这个女人,过了足有三分钟后,高飞才确信这不是在做梦。 他以为是在梦中发生的那一切,竟然都是真的。 酒后发狂的他,折腾了这个女人大半夜。 这个女人在熬过最初的茫然后,而后就是大叫,疯了似的大叫,一双手随便乱抓,在高飞身上抓出了无数道血痕。 只是她好像忘记男人是什么动物了:在做那种事时,女人越是挣扎,越是哀求,男人就更来劲,更疯狂。 更来劲,更疯狂的高先生,用他男人的威猛,仅仅费时十几分钟,就让女人彻底老实了下来。 再然后,喝多了的女人,渐渐走进了那种从没有过的仙境中,从最初的抗拒,心如死灰,到被生理需要所支配开始配合,最后一起疯狂。 一疯狂,就是大半夜,然后俩人才相互拥抱着沉沉睡了过去。 高飞先醒了过来,是被冻醒了的:任谁屁股上被下了一层霜雪后,都会冷的。 “特么的,都说酒后乱兴,果然是这样。” 高飞有些懊悔,觉得自己实在不该这样欺负一个女人。 可有些现实不是懊悔就能改变了的,就像他从女人那里拿出他的家伙后,仍然无法改变他占有了人家一个晚上的事实。 高飞站起来后,看到女人的眼皮动了几下,却没有睁开眼。 他知道,女人也醒了:身上少了个大活人来保暖,没了那么重的压力,要不醒来才怪呢。 或许,她早就醒了,始终没有睁开眼,就是因为无法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 高飞是个善良的孩子,在欺负了一个女人后,当然不想再给人家太多的难堪,急匆匆的提上裤子,转身就走:就把今晚这一切当做是一个荒唐的美梦吧,只是可惜了这女人,那么漂亮端庄有气质。 走了几步,他又转身回来了,脱下了身上脏兮兮的外套,盖在了女人身上。 女人的衣裙都已经被他撕成碎片了,他要是走了,女人咋办? 一个真正的男人,在提上裤子后,是绝不能一抹嘴就走人的,那样太没有人性了。 小心把女人两只伸出车门的脚放进去,替她关上车门后,高飞才迈开大步,向着远方急驰而去…… 高飞走出很远后,一颗泪水从廖水粉眼角滑落。 她比高飞醒来的要早几分钟,只是现实吓坏了她,她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个满脸是血,在她身上好像蛮牛一样的男人,要是发现她醒来后,会不会恐慌之下杀了她灭口? 尽管她醒来后羞愤的不想活了(她羞愤,是因为她回想起了自己在多落后的疯狂),但现在无疑是不能死的。 在没有把那个把她糟蹋的体无完肤的男人千刀万剐之前,她不甘心的去死! 又等了大约十分钟后,廖水粉才慢慢的坐了起来。 如果是少女,被高先生这样征伐大半夜后,肯定连坐也坐不起来,幸好廖水粉是过来人,尽管那地方也疼痛难忍,但只要咬咬牙就能熬过去了。 “他是谁,以后我该怎么找到他,把他千刀万剐?” 廖水粉动作木然的翻着外衣,希望能从里面能找到能找到他的东西。 不过她却失望了,这只是一件比较上档次点的外套罢了,里面除了一盒香烟,一个打火机之外,别的没啥东西(昨晚她倒是看到高飞了,可那是晚上,并没有看清高飞外套的颜色),要想凭借这外套找到他,几乎没啥可能。 廖水粉不知道,这件衣服其实是陈大彪的。 昨天下午高飞是穿着白衬衣赶去天涯集团的,晚上去顺景酒店谈判时,气温比较凉,很巴结飞哥的陈大彪,就把自己外套借给他了。 廖水粉失望的把衣服裹在身上,正要爬到前面驾驶座上时,眼睛却猛地一亮:驾驶座的下面,有个东西。 这是一个吊坠,看材质应该是牛骨吊坠,仔细看上去,能看到一些模糊不清的焚文,年代很久远的样子,拴着吊坠的红绳,早就变成黑色的了,早就失去了该有的韧性,从中间断开了。 这应该是昨晚廖水粉被男人上了时,挣扎时顺手扯下来的。 当时俩人在相互撕扯中时,谁也没有发现。 一个不值钱的吊坠,仍然无法保证能找到那个男人,不过这总比没有要好得多。 “你跑不了的,我发誓。你死后,我会给你家人你一辈子都挣不到的财富,算是买走你性命的补偿,毕竟昨晚的事也不能只怪你一个人,我也有责任。” 廖水粉紧紧握著吊坠,喃喃说了几句,困难的爬到了驾驶座上,启动了车子。 车子就是前面轮胎爆了,但还能行驶,只要慢点就可以了。 咣当,咣当――车子发出火车行驶时的声响,就像一个刚历经洞房花烛夜的小媳妇那样,一瘸一拐的向市区方向缓缓驶去。 ―― 高飞来到北山集团总部时,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了。 他下了出租车时,有几个人正从大厅内急匆匆的走出来。 最前面的是焦恩佐,张良华就跟在他身后左边,右边的却是个短头发,穿着一身黑色皮衣,高腰马靴的女孩子。 女孩子身材不高,也就是一米五多点,不过身材却是很棒,尤其是穿着这身皮衣,更能吸引男人的眼球,包括高飞的。 实际上,就算没有这个美女,高飞也会忽略焦恩佐。 他懒得搭理恩佐哥,在没有把他干掉之前。 高飞看向了朝气蓬勃的女孩子,但只看了一眼,瞳孔就骤然一缩,好像针鼻那样大小,死死盯着那个女孩子。 穿着一身皮衣皮裤的女孩子,包括焦恩佐和张良华,也都感受到了来自这边的杀气,本能的停住脚步看向了高飞。 高飞没有理睬焦恩佐俩人,只是看着那个女孩子,一动不动。 女孩子也一动不动,甚至连表情都没啥变化,只是她眼底深处的恐惧,却是强自镇定掩饰不住的。 在被高飞目光锁定后,她甚至连呼吸都停止了,只是被动的和他对望着。 焦恩佐斜斜的走了一步,挡在了女孩子面前,隔断了高飞的视线,打了个哈哈:“啊,哈哈,这不是高助理吗?额头这是怎么搞的啊,还贴着个创可贴,不会是走路不小心撞在电线杆上了吧?我说高助理,既然贵体不适,那你就该在家多休息……” 高飞木然打断了他的话:“焦恩佐,你敢再说一句废话,就会死。” 焦恩佐马上就闭上了嘴巴,脸上带着恼羞成怒。 他不信高飞真会因为他说话就干掉他,却实在不想冒这个险。 站在门口的礼仪小姐小林,看到高飞下车后,就对刚来公司上班才一天的小韩说:“哎,哎,小韩,看到那个帅哥了没有?他就是高助理。咱们的前辈连雪,和张涛她们几个,就是因为被他连累,却因祸得福去了落日餐厅。” 连雪和张涛,董姐三个人,因为受高飞连累被公司开除,结果却被他安排在了落日餐厅大显身手的事儿,已经在北山集团公关部成为了所有女孩子向往的传说。 传说,只要你遭到高助理的戏弄,沈总就会生气,因为她不喜欢手下员工和她男朋友有什么交往。 沈总一生气,就会把你开除。 你只要被开除,善良而又大方的高助理,就会为你在落日餐厅提供一份新的工作:前辈连雪已经成了餐厅分店经理,刚被赶走没几天的张涛也成了大堂经理…… 所以啊,你要是想跳出北山集团去落日餐厅,能否被高助理看上,才是最重要的。 今儿是小韩刚来上班的第一天,就听到了这个传说,也很想看到传说中的高助理。 “吓,长的还行,怎么脑袋上贴着个创可贴?” 被小林提醒后,小韩连忙看向高飞,本能的昂了下雄膛,心里盼着最好等高助理走过来时能刮来一阵风,那样就能吹起旗袍,现出她那双修长的腿了。 小林也是这样想的,不过她刚昂起雄膛,却看到高助理正死死盯着穿皮衣皮裤的女孩子,心中顿时一酸:哼,她有什么好看的?长的倒是可以,就个头太矮了。 小林心中不满的嘀咕着,再看向高飞时,才发现他眼神竟然是那样的冷酷,吓人! 这不是欣赏,而是仇视,极度仇视。 看懂高飞的眼神中后,小林开心了起来。 第1291章 哪管他洪水滔天! 谢小雯来北山集团之前,最先考虑的问题就是该怎么面对高飞。 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谢小雯才敢来投靠沈银冰,不怕暗中盯梢她的那些国家特工,才敢光明正大的和高飞同处一个公司。 确定高飞不敢把自己怎么样后,谢小雯才来到了北山集团,并被沈银冰看重所收留了下来——她现在就是沈银冰和破军,七杀两个部门联系的使者。 投靠沈银冰后的这几天,谢小雯一直躲着高飞,也做好了俩人见面后的充足准备。 可就算是这样,她在感受到高飞凛然杀意后,心仍旧迅速往下沉,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竟然还能淡然一笑,尽管笑的是那样难堪,可终究是笑了:“高飞,没想到我们又能在一起工作了。” 沈银冰是贪狼的狼主,高飞和谢小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算是她的手下。 所以谢小雯说这句话,也很在理的。 高飞看着谢小雯,没有吭声,就是看着她,好像毒蛇盯着一只青蛙那样。 谢小雯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再次强笑道:“我知道,你对我可能有意见,不过那些事都过去了,我们都是为沈总服务的,该当屏弃前嫌,并肩战斗。” 高飞向前缓缓走了一步,终于说话了:“你想怎么死?” 谢小雯眼神一变,嘎声说道:“高飞,你该冷静一点。需知道我要是死里的话,就会连累佷多人为我殉葬!” “哈,咯咯,只要你死,我哪管他洪水滔天!” 高飞怪笑声中,攸地扑向了谢小雯,一出手就是杀招,没有丝毫留情。 某某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这本来是法国国君路易十五说过的一句话,被高飞用在这儿,足以证明他是多么想干掉这只毒蝎:只要能干掉她,高飞才不管会连累多少人。 听高飞这样说后,谢小雯大骇,却也知道没机会逃,只能大喝一声迎了上去。 “看呀,看呀,高助理怎么和那女的打起来了?” 正用不爽目光看着谢小雯的小韩,忽然看到高飞毒蛇般的扑向那讨厌的女人后,登时开心的差点鼓掌雀跃,心中呐喊:打,最好是打残废了她,谁让她穿的这样惹人了? 其实吧,绝大多数女孩儿还是很善良的,就拿小韩来说吧,就是刀子嘴,豆腐心,表面上希望高飞能把谢小雯打残废了,可在看到高飞一脚就狠狠跺在她雄膛上,她张嘴就吐出一口鲜血后,这才害怕了起来:哎呀呀,高助理这是在玩真的?天啊,他怎么敢在光天化日下这么狠的揍女人? 谢小雯能够跻身九龙王之列,自然也不是泛泛之辈,就算打不过高飞,可双方实力差距也没这么大,不可能才一个照面,就被跺的吐血。 主要原因就是她心虚,怕看到高飞。 俩人对掐时,只要一方气势落下来,精神上就完了,再加上实力本来就身处劣势,所以刚一个照面就受伤了。 “啊,打架了,要出人命了,高助理发疯了!” 一些看到这一幕的女孩子,都被吓得齐声尖叫了起来。 焦恩佐一看大势不妙,赶紧冲过来阻挡高飞:“高飞,请你冷静……” “滚!” 高飞一个手肘,就狠狠击打在了焦恩佐肩膀上,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咔嚓声。 狂怒下的高飞,一肘就把焦恩佐左肩肩胛骨给捣裂了,疼的他闷声惨哼,脸色雪白,再也不敢阻拦。 打伤了焦恩佐后,高飞嘴里发出一声厉啸,弹身跳起老高,左膝在前狠狠砸向了被她一脚跺翻在台阶上的谢小雯。 这一下要是砸实了,谢小雯只能落个雄骨断裂,五脏受损的下场。 谢小雯虽然上来就被打伤,但她终究是九龙王中的黄龙,抢在高飞膝盖落在身上之前,及时一个测滚,躲了过去。 砰的一声大响,高飞狠狠跪在了台阶上。 小韩吓得一哆嗦,失声惊呼:“哎哟,他的腿要断了!” 小韩可是亲眼看到高飞狠狠跪在台阶上的,虽说不像电视中那样把台阶砸的四分五裂,火光耀眼的,但根据她在学校学到的物理学来分析,这么大的力气肯定能把膝盖骨砸断的。 只是她惊呼声未落,高飞却没有丝毫犹豫,借着台阶反弹的惯性,攸地旋身而起,右脚伸出就像一半的剪刀那样,狠狠戳向了躺在不远处的谢小雯。 谢小雯终究是有实力的,在遭受到高飞刚开始的打击后,强烈的求生玉望迫使她咬紧牙关,低喝一声挡开那只脚,身子翩然飞起。 高飞只穿着一件白衬衣,谢小雯却是黑色的皮衣皮裤,俩人斗成一团后,黑白分明,煞是好看,把围观者都看呆了,觉得自己好像重温九十年代的香港武打电影。 高飞真是恨极了谢小雯,誓要把她干掉而后快,所以有时候明明能躲开她的拳头,却毫不在意,拼着两败俱伤的打法,只攻击,完全放弃了防守。 砰的一声,谢小雯的拳头狠狠砸在高飞左脸颊上,让他腮帮子猛地一甩,吐出了一口带着血的吐沫。 “啊!” 小韩再次失声惊叫,刚叫出口却见高飞猛地大喝一声,竟然抓主了谢小雯左肩,和后腰,忽地一下举了起来。 与此同时,他的右膝也高高抬起,只要用力向下一惯,就能把谢小雯拦腰折断,不死也是个废人。 他拼着让谢小雯砸一拳,就是为了抓主她的肩膀,和后腰。 谢小雯仰面朝天的被高飞举过头上后,心中冰凉:还是没有逃过。 现场没有谁比谢小雯更加清楚,高飞在狠下心来是多么的可怕,会用最干脆,最直接的手段结束对手。 这,本来就是在第四基地学到的致命杀招。 高飞断喝一声中,双手抓着谢小雯猛力向下惯来,眼看她就要被折成两段,忽然就听到有人喝道:“红姐,你怎么来了!?” 红姐? 高飞一愣,手上动作很自然的放缓。 这辈子高飞觉得有两个人对不起,一个是穆天涯,另外一个就是颜红。 他欠这两个女人的债,一辈子都还不上。 所以在听到红姐来了后,本能的停住了手,抬头要去搜寻红姐的倩影时,那个人又喝道:“高飞,你敢伤了她,我会让至少一百人陪她去死!” 高飞眼珠转动,就看到了站在大厅的沈银冰。 现场,根本没有红姐的影子。 说是红姐来了,只是沈银冰为喝止住他发狂的借口。 沈银冰急匆匆赶出来时,高飞正准备把谢小雯拦腰折断,这时候要是喊类似于住手之类的话,他肯定不会听的。 可只要一喊红姐——沈银冰敢发誓,高飞肯定会听到。 果然,沈银冰成功阻止了高飞当场杀人。 这才知道自己上当了高飞,冷冷望着沈银冰,既没有把谢小雯拦腰折断,更没有把她放下来,就举在手里,动也不动。 沈银冰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高飞,我没有骗你,希望你能相信我。” 谢小雯只能死在我手上,你不能杀她。 忽然间,高飞想到了廖无肆跟他说起过的这句话,眼神中的戾气渐渐散去,低喝一声把谢小雯狠狠惯向了地上,头下脚上! 地面是水泥的,高飞又用了这么大力气,谢小雯脑袋要是撞在上面,肯定会来个千朵万朵桃花开的。 “高飞!” 沈银冰大惊,和其他围观者本能的要闭上眼睛,不忍看到接下来的惨象时,却见半空中的谢小雯忽然猛地一个前空翻,稳稳的站在了地上。 “好!” 惊骇中的人们,看到谢小雯安然无恙后,情不自禁的齐声赞了一个好,却没有谁发现她面如死灰。 现在她可以肯定的是,要不是沈银冰及时出现,她现在已经断成两半截了。 高飞是真要杀了她,不是在吓唬她。 “你跟我过来,我有话要说。” 沈银冰也松了口气,看了眼谢小雯后转身走进了大厅。 高飞没有动,只是斜着眼的看着谢小雯。 谢小雯反手擦了擦嘴角的鲜血,垂着头快步走向了停车场。 焦恩佐和张良华连忙跟了上去。 现场围观的人却没有散去,都用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高飞:这是一个多么彪悍的人呀,连那么惹火的女孩子都有狠心去杀。 好像知道大家伙心里在想什么那样,高飞忽然笑了,然后双手抱拳,对围观者拱了拱手,就像以前在街头上卖艺的把式汉,表演完毕请大家鼓掌暂住。 围观者先是愣了下,随即开始鼓掌。 有几个缺心眼的,还往他面前地上扔了几枚硬币。 “多谢大家赏光,惭愧,惭愧!” 高飞笑眯眯双手抱拳作揖,和刚才要杀人的凶神恶煞样子,完全不同,边道谢边走上了台阶,经过小韩面前时,还嘿嘿笑着说:“哟,美女,晚上下班后有没有空啊,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小韩就兴奋的说:“有空,有空!” “我没空啊,抱歉。” 习惯性的说出那句话后,高某人猛地清醒了过来,赶紧改口。 他实在不愿意再连累这些女孩子了,总不能都把她们安排进餐厅内吧? 听他说出这句话后,小韩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强笑道:“那、那你什么时候有空?” “等有空时我再告诉你,嘿嘿。” 高飞不敢再墨迹,讪笑一声急匆匆的跑了。 这才是真正的男人,刚才在雷霆震怒时骇人心跳,眨眼间却又让人如沐春风——高飞已经走进电梯内很久了,小韩还在痴痴的望着那边,回想他在短短几分钟内露出两种不同嘴脸的模样。 “又是一个痴情女子,唉。” 小林在那边幽幽叹了口气,劝说道:“小韩,别多想了,凡事再一再二不再三,高助理已经让两个前辈心碎了,他不会再招惹任何人。” “山不来就我,我可以去就山。” 小韩忽然莞尔一笑。 第1292章 护身符不见了! 高飞走进沈银冰的办公室后,右脚向后一撩,砰地关上了房门,顺势倚在门板上,去口袋拿烟时才发现烟和打火机,都放在外套中,留给昨晚撞他的女人了。 沈银冰走了过来,手里拿着香烟和火机。 高飞伸手去拿烟,沈银冰却向回一缩手,拿出一根递在了他嘴上。 高飞叼住烟卷,沈银冰点燃了火机。 “想用一支烟来贿赂我?” 吐出一个烟圈,高飞看着沈银冰:“说吧,她怎么会在这儿?” “她是破军和七杀派来专门联络我的使者。当初她被老狼主逐出贪狼后,就被那俩部门的人收留了。我估计,那晚我被燕魔姬等人绑走时,她就该在暗中关注着我。” 沈银冰拿回香烟和火机,抱着膀子原地走动了几步,才说:“你现在还不能杀她,因为她对我有用。而且,在她来到我身边后,我就主动向国家相关部门联系过了,告诉他们要想我彻底掌控杀破狼三部的话,她是不可或缺的人之一。相关部门已经同意了,她才敢光明正大的抛头露面。” 现在沈银冰和国家某些相关部门的关系很微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双方是仇敌,但却又是合作者——确切的说就是,国家不敢动她这颗毒瘤,只能为她提供更大的养分,帮助她成长,希望她最终能改邪归正变成良性的再一刀切。 甚至可以这样说,沈银冰用无数平民百姓的生命做威胁,绑架了国家。 这得多么疯狂的人,才能做出这种事。 “我知道你在看到她后,肯定会要杀她,本想跟你提前说明这些的,不过一时没找到机会。” 沈银冰停止了走动,看着高飞的眼睛,认真的说:“高飞,她不能死,最起码现在还不能死,明白吗?” “如果我真把她杀了,真会有那么多人死去?” “我可以保证这一点。” “嗯,知道了。”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吸烟。 沈银冰能从他眼神中,看出那一抹杀意在慢慢的消退,心中很得意:能够掌控这样一个强悍的男人,无论是谁都会得意的。 她却不知道,高飞之所以放过谢小雯,不是因为在乎有佷多无辜者给她殉葬,更不是因为她的态度,而是因为曾经答应过廖无肆。 高飞冷静下来后也知道,他刚才的确太冲动了,要不是因为对廖无肆的承诺,他现在差不多已经闯下大祸了。 幸好,那一切没有发生。 “你的额头怎么了?” 沈银冰这才发现高飞额头上贴着创可贴,敞开着的衬衣领子里的雄膛上,好像也有带着血渍的抓痕,心中一动伸手就扯开了他的衣领。 那个女人昨晚挣扎的太疯狂了,用她的十指在高飞雄膛,后背上留下了无数道血痕,左肩膀上还有个个圆形的伤口,一看就是用牙齿咬的。 看着这些伤痕,沈银冰的眼神慢慢冰冷了起来。 高飞忽然有些心虚,推开了她的手。 沈银冰低声问道:“昨晚,你去找女人了?” 高飞倒是没有隐瞒:“嗯。” 沈银冰眼神变化,倒不是因为高飞昨晚去找女人,因为她很清楚,依着高飞昨晚的状态,最好是发泄一下才成,比方找人痛痛快快的打一架,或者去找个女人。 想找人打架的可能性不大,毕竟这世上喜欢打架,又能有资格让高飞把心中苦闷宣泄出来的人太少了,所以找女人就成了最可能的办法。 如果是放在以前,她所在意的男人去找那种女人,她肯定会很难受,但现在她的人生观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已经把那些女人视若无睹,仅仅是看做了一种能安抚男人的工具。 但现在看来,高飞昨晚找的那个女人,绝不是那种女人。 那种女人就算再疯狂,也不敢在‘主顾’身上留下这么多伤痕的。 “那个女人,是谁?” 沈银冰忽然笑了笑,轻声问道。 高飞实话实说:“不认识。” “不认识?” 沈银冰脸上浮上一抹讥讽,呵呵笑道:“高飞,昨晚你不会当街强女干良家妇女了吧?” “我这人虽然混蛋,但我从来不做你说的那些混蛋事。” 高飞擦着沈银冰的肩膀,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你既然没有对那个女人用强,人家为什么会抓伤你?” 沈银冰跟着走了过去。 高飞皱眉:“我必须说吗?” “必须的。” 沈银冰用力点了点头:“因为你现在是我的人,我有权利知道这些。” “我是你的人?哈。” 高飞晒笑了一声,接着吸了下鼻子说:“好吧,既然你有权利知道这些,那我就跟你说,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没把上了廖水粉当做一回事的高飞,就把他昨晚去了郊区野外散心,站住路边撒尿结果却被车差点撞死,然后借着酒意把那个女人糟蹋了的事儿,简单的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无所谓的摊开双手,耸耸肩:“这就是事情经过了,说起来也不能全怪我。你也知道我昨晚喝多了,那个女人其实也喝多了,要不然不会半夜驾车跑到那里去。” 高飞在讲述事情经过时,沈银冰一直盯着他的眼睛。 历经过那么多挫折后,沈总现在察言观色的本事也很牛叉了,她能从高飞的眼神中看出,他的确是实话实说了:“哦,那个女人漂亮吗?” 高飞想了想:“很漂亮。” “有多漂亮?” “假如你能活到她那个年龄,也许就能拥有她那份美丽了。” 人们常说岁月是一把杀猪刀,绿了芭蕉,红了樱陶,还能让美女变老,但不可否认的是,岁月对于某些女人来说,却是一种让美丽沉淀的必需品。 怎么说呢? 昨晚那个女人给高飞留下的印象就是:正因为她已经不再是少女,所以才会那么有韵味,就像一坛陈年老酒那样,让男人喝一口就会醉了。 “这么漂亮的女人?” 沈银冰有些不信高飞说的这些话。 “不信算了,那个女人的确雍容华贵,有气质,哪怕是在疯狂时。” 高飞嘿嘿得意的笑了笑,说:“不过她却开着一辆破桑塔纳,看来是故作低调的。因为她那身被我扯碎了的衣服,差不多就能买一辆新车了。还有就是,她的皮肤也很好,就像缎子那样。尤其是在受到我侵犯时,用力抓挠我时,我竟然没有感觉到一点点的疼痛,反而更加……” 高飞没有一点廉耻之心,明知道沈银冰很在乎他,可仍旧在她面前大谈特谈那个女人有多让他怀念。 但说着说着,却又忽然闭上了嘴,慢慢的低下了头向雄膛上看去。 在他恬不知耻的叙说他昨晚的战绩时,沈银冰心中的怒火已经到了爆发边缘,这时候他却忽然闭嘴了,低下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沈银冰冷笑一声,问:“说呀,你怎么不说了?怎么,是不是还在回味被她抓的愉悦,很想再来一次啊?” 高飞抬起头,满脸都是苦涩的问道:“人在做错事后,是不是都得付出相对惨重的代价?” 沈银冰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问这个问题,随口:“差不多就是这样了。就像现在的我,以后得拿生命为代价的。” 高飞没有理她,站起来开始掏口袋。 他就穿着一条裤子,一个衬衣,浑身上下总共不超过五个口袋,只需在外面拍拍就能感觉出口袋里有没有东西,他却都翻了出来,翻了个底掉,然后就愣在了那儿。 沈银冰这才发觉事情好像不对劲,就问:“怎么了,是不是丢东西了?” 高飞左手叉在头发里,抓主一缕狠狠揪了下,颓然的重重坐了下来:“是,丢东西了。么的,肯定是她昨晚挣扎时,给我扯掉的。” “丢得什么东西?” “一个护身符。” “护身符?” 沈银冰一楞,随即淡淡的说:“哦,我还以为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呢,原来只是个护身符看把你懊悔成这样。怎么,那个护身符……又是你哪个相好的送给你的?” 当初高飞去外蒙汉德勒森林救援铁屠等人时,对他渐生好感的萨拉娜,把一个牛骨做成的护身符送给了他,祝愿他能平安归来。 那时候高飞没有把这玩意当回事,但当他和铁屠闯进蒙戈尔地下陵墓中的大雄宝殿,被某些幻象给整得要死时,护身符却发出了金光,传出了焚音,这才助他们摆脱了危机。 还是这个护身符,在地下楼兰时与修罗道引起了共鸣。 而且,它的存在,好像让那种邪恶的黑色王蛇很忌惮。 经过这一连串的亲身经历后,高飞才意识到这个护身符来了非凡,应该与修罗,或者安归教有着很重要的关联。 在地下楼兰养伤时,高飞就想回到世间后找萨拉娜问问,问问护身符的来历,不过等他复出后,却被一系列接连不断的麻烦所缠绕,结果就忘记了这事。 现在,护身符不见了。 护身符的神奇,高飞从没有跟沈银冰说起过,所以她才没有当回事。 发现护身符不见后,高飞的心情一下子糟糕了起来,听沈银冰又这样阴阳怪气的问,登时怒气上头啪的一拍桌子,脑门上青筋崩起的冲她吼:“谁送我的,你管得着吗?你算我什么人啊,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沈银冰被高飞吓了一跳,本能的缩了下,还没有来得及发怒就看到他爬起来向门口走去,连忙喝道;“你要去做什么?” 高飞没有回答,只是猛地拽开了房门。 “你给我站住,要不然我……” 沈银冰再次叫道。 “随你怎么样!” 高飞头都没回,用力带上了房门。 砰的一声,整个走廊中都回想着高飞大力摔门的声音,吓得几个走在走廊中的小职员,都赶紧贴在了墙边,眼神畏惧的看他快步走进了电梯内。 第1293章 他,又来了! 昨晚跟水粉集团签订协约后,天涯集团的几个重量级人物,一大早就穿着整齐的站在门口,等候水粉集团的人来结交。 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要赴刑场的凝重,和悲伤。 整个厂区内都静悄悄的,生产车间已经暂时停止了运转,全厂总共456名员工,今天都来到了单位,做为高飞时代结束的见证人。 所有人都站在门后的广场上,等候接管的新领导,等候未知的命运。 老百姓没什么雄心壮志,只想有个安定的工作来养家糊口,高飞领导下的天涯集团,让他们对未来生活充满了信心。 可惜好景不长,现在高飞要走了,新老板还会启用他们吗? 就算启用,也应该不会给大家这么好的福利待遇了吧? 悲观的气氛,好像蔓延到了整个世界,没有谁说话,也没有了机器的声响,诺大的厂区好像一个坟墓,大家都在等待命运的裁决。 等啊,等啊,大家从早上七点半,一直等到过了中午,可水粉集团的人却始终没有来。 站在门口的梁明等人,腿肚子都已经发软了。 “么的,这些王八蛋故意的。” 兔子捶了捶酸疼的腿,低声骂了句走到梁明身边:“梁总,我们在这儿等了足足五个小时了,那些王八蛋始终没来,要不我们先回去歇歇?” 梁明摇了摇头:“不用了,估计他们也该到了。” 他的话音未落,一列车队就从西边缓缓驶了过来,其中还有几辆采访车。 也不知道是谁说了句:“来了!” 梁明等人马上站直了腰板,看向那些车子。 最前面的是辆黑色奔驰轿车,来到梁明等人面前后,车窗缓缓落了下来,露出了一张年轻的脸,正是昨晚跟他签订合约的高雅。 “呵呵,不好意思啊,今天起来晚了,麻烦梁总久等了。” 高雅车子都没下,坐里面呵呵笑着,手里还捏着一支香烟。 昨晚在谈判桌上,双方就已经协商好了,今早八点水粉集团将会来人,正式接管天涯集团的。 一个集团的交接,放在谁身上都是大事,可高雅却让梁明等人苦苦守候了一个上午,还说是起来晚了,这摆明了是用这种方式来羞辱他们。 听他这样说后,兔子等人大怒,就连一向儒雅的陈鸿宾,脸色都变得黑了起来,梁明却是一脸的坦然,笑了笑说:“没什么麻烦的,反正今天也不用工作。方助理,请。” 他们在谈话时,十几个记者已经扛着吃饭的家伙围了上来,把镜头对准了他们。 高雅摘下脸上的墨镜,在上面哈了口气又戴上,才淡淡的说:“我是肯定进去的,不过从我出现后,梁总已经不再是天涯集团的人了,所以没必要再进去了。” 梁明眼角飞快的跳了下,还没有说什么,高雅又说:“当然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离开天涯集团,我们廖总说了,天涯集团在过去的两个月内做出的好成绩,与诸位的努力分不开,所以除了有限的几个人后,其他人都会留下来。” 说着,高雅开门下了车,吸了口烟看着愤怒的兔子等人,轻蔑的笑了笑看向了镜头:“下面我郑重宣布,水粉集团现在正式接管天涯集团。出于对工作的需要,以下几人将不再集团内担任任何工作,他们分别是……” 天涯集团的原总经理梁明,原财务处处长张妍,原销售处副处长兔子,原后勤处处长萨拉娜四个人,从现在起,就和天涯集团无关了。 在高雅说到萨拉娜名字时,脑袋上还缠着纱布的陈大彪,还准备等他念出自己名字后,就会把警棍扔在地上的。 包括生产副总陈鸿宾,也做好了被辞退的准备。 谁知道高雅在说出梁明四个人的名字后,就看着他们笑眯眯的说:“至于其他人嘛,职务不动,工资不动,本月奖金上调一倍――恭喜各位,从此后我们就是一个马勺里舀饭吃的战友了,希望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同甘共苦,风雨同舟……” 他刚说到这儿,陈大彪忽然猛地把棍子扔在了地上,咆哮道:“去尼玛的风雨同舟!老子才不屑和你们这伙不要脸的强盗一个马勺里吃饭!” 水粉集团接管天涯集团后,谁留下,就是对不起飞哥! 陈大彪就是这想法,所以没听到高雅喊到他名字后,立即就把留下来当做是背叛高飞的耻辱了,这就怒了。 陈大彪身后的小池等人,也纷纷扔掉棍子,高喊:“陈处长说得对,我们才不跟着你们干!” 守着镜头,高雅被人骂强盗,英俊的脸色登时变得铁青,阴森一笑:“好呀,既然你们不愿意留下来,那我……” “我们也走!” 站在门后的一个员工,忽然高举着拳头喊了一嗓子。 这一嗓子就像带有传染性那样,瞬间引起了其他人的共鸣:“对,我们也走,我们!” 数百人一起咋呼的声音,那是相当响亮的,吓得高雅一哆嗦,退到了车门上,呆了片刻就歇斯底里的吼道:“你们都疯了吗?跟着谁还不是照样干!?” 依着高雅的本意,接管天涯集团后,恨不得把所有人都统统辞掉。 可现在他还没有说出心里话呢,陈大彪等人就主动要求走人了。 高雅的心一下子慌了,他没有忘记廖水粉今早特意嘱咐,或者干脆说是威胁的话:除了梁明四个人外,如果有一个人主动辞职,那都证明高雅没有能力来做她的助手,她会考虑换人。 现在高雅也想明白了,昨晚高飞那么煽情,就是逼迫水粉集团不敢在短时间内,对天涯集团的老员工大动干戈。 所以当那么多人都要求走人后,高雅慌了,再也无法保持刚才的故作潇洒,扯着嗓子高喊着什么。 只是他一个人的声音,在数百人的喊声中根本听不到,有情绪激动的人,已经脱下了工装走出了厂门口。 高雅敢肯定,这些蠢货之所以敢吆喝着辞职,就是受到了陈大彪等人的蛊惑,事后肯定会后悔的,毕竟天涯集团的待遇在整个冀南的确,都好的让人发指。 可就算他们以后会后悔,但却给高雅出了难题。 廖水粉说了,有一个人主动辞职都是他的不合格,没能力的表现,更何况是所有人呢? 还有就是,廖水粉就在身后车子里坐着,冷眼看着他表现呢。 “别走,都别走,好好听我说!” 高雅歇斯底里的叫着,张开双臂很想去拦住大家,却又不敢――他真担心激动的蠢货们,会把被高飞蛊惑起来的怨气撒在他头上,那样他岂不是要倒霉了? 眼看走出厂门的人越来越多,高雅额头冷汗直冒,忘记刚才他是多么嚣张的对梁明了,赶紧拉住人家:“梁总,梁总,麻烦你跟员工们说说,千万别冲动。” 白长了一副好皮囊的废物,高飞怎么就会有你这么个兄弟呢? 梁明轻蔑的看了高雅一眼,随即跳在了车子上,挥舞着双手:“大家都静一静,静一静!” 如果不是已经跟高飞制订了阴人计划,梁明才懒得出头规劝情绪激动的员工们。 必须得保证所有人都留下来,因为他们都是老员工了,对企业有了深厚的感情,离开一个都是我们日后重掌集团的损失。 尽可能的不让一个员工离开,这是高飞计划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假如是在平时,梁明这个老总威信还是很不错的,绝对能安抚住激动的人们。 但现在,在陈大彪、兔子、萨拉娜等几个不明真向的骨干蛊惑下,梁明说话不管用了。 站在车头上,看着还在蛊惑人们离开的兔子,梁明恨不得下车狠狠踹他几脚,可又不能这样做,只能扯着嗓子要求大家冷静。 安静的坐在车里的廖水粉,看到这一幕后,嘴角浮上一丝讥讽的笑意。 没有谁比她更明白当前环境了:高雅的愚蠢激怒了员工们,这本来不是她所希望看到的,可在梁明站出来,却没能力阻止大家主动离开后,却是她非常希望的。 鉴于昨天下午高飞的那次煽情,假如她擅自大动作调整人事,势必会让别人小看她,小看整个水粉集团。 但如果梁明都安抚不了的话,那就不是她的事了:look,他们总经理都留不下他们,哭着喊着的非要走,真能怪我吗? 廖水粉淡然看着车窗外时,却没有注意到前面开车的贺明珠,正在后视镜内偷眼观察着她。 廖水粉昨晚独自驾车去散心,今天早上才回来,昨晚发生了什么事,贺明珠不敢问,因为从她脸上的掌痕,和碎裂的衣服,以及披着的男人外套,就能猜出昨晚发生了什么。 更何况,廖水粉回来后,就给她看了一个护身符,要求她不惜任何代价,都得查出这个护身符的主人,但却不许伤害他,要把他活着带回来! 贺明珠能看出,粉姐在提到那个男人时,脸色虽然平静,可眸子深处,却闪着凌厉的杀意。 贺明珠很后悔,后悔的恨不得拿头撞墙:昨晚,为什么没有跟着粉姐? 她发誓,等找到那个男人后,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 “粉姐的修养功夫太深了,无论是韩震背叛了她,还是昨晚被伤害,她都能表面上淡然处之。可越是这样,对她的心理健康就更没好处。” 贺明珠想到这儿时,却听廖水粉问道:“明珠,如果是你,你能安抚住这些人吗?” 贺明珠愣了下,才回答:“也许能。” 廖水粉又说:“不许用威胁手段。” 贺明珠想了想,才说:“那,没有人能。” “是,没有人能,呵呵,真好。” 廖水粉轻松的笑了笑时,忽然听到几声车喇叭声响,本能的回头一看,就看到了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心里登时一跳:他又来了! 第1294章 原来他就是那个人! 昨天下午,高雅收买几个记者来砸天涯集团的厂子,以此来破坏天涯集团的公众形象,为水粉集团顺利接管而创造有利条件。 依着廖水粉的行事作风,她才不会用这种小人手段。 她虽然是个秀美的女子,可无论做什么事,都习惯了采用光明正大的方式,靠她的计谋和实力来折服对方,让人无话可说。 不过,她也没有阻止高雅那样做,反正又不是她这样要求的。 昨天下午三,眼看高雅的阴谋诡计就要成功时,一辆白色宝马车带着光、带着电的来了――那个年轻人,用他的野蛮方式,一举扭转了局面,还趁机激发了所有员工同仇敌忾的决心。 风雨天涯这四个字,相信以后会被人津津乐道很久。 今天,就在梁明也无法安抚员工们的情绪,为廖水粉大刀阔斧排除异己创造条件时,那辆可恶的白色宝马车,再一次出现了,好像从九霄云外而来。 廖水粉的黛眉微微皱起后,轻轻叹了口气。 贺明珠也知道是谁来了,低声问:“粉姐,你觉得他能安抚下着些人?” 廖水粉拿出一副墨镜戴在了脸上,淡淡的说:“有些人,天生就具备了领导才能,是人们的主心骨。毫无疑问的是,高飞就是这样的人。” 贺明珠有些不信,也有些不以为然,她不信高飞会像粉姐所说的那样优秀。 天涯集团数百员工,都已经认识了这辆白色宝马车,直到驾驶它是飞哥,一个让人信服的男人。 于是,所有的吼叫声,在车子缓缓停在高雅大的黑色奔驰前时,都嘎然而止好像被刀切断那样。 “原来他果然有这样的能力。” 贺明珠看着走出来的高飞,眼神复杂。 “高飞,你终于来了,快劝劝大家吧。” 梁明连忙跳下车,擦了把脸上的汗,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轻飘飘的扫了眼旁边的高雅,高飞点了点头,纵身跃上了奔驰车的车头。 这让高雅很愤怒:为什么不上你自己的车? 不过他也知道,要安抚住这些员工还得靠高飞,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高飞站在车头上,缓缓扫视着下面脸色激动的员工们,也没说话,只是弯腰深深鞠了一躬。 “飞哥,大家都要跟你走!” 兔子在人群中喊了一嗓子。 受他感染,陈大彪等人举手刚要叫喊什么,高飞适时的说话了:“我只有一个请求,请大家都留下来!” “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大家都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在养家糊口面前,任何的感情都必须退让。我感谢大家都看重我高飞,可我更想告诉大家一个事实,那就是我离开集团后,仍然能每天过花天酒地的日子,但在场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我这个条件。” “据我所知,即将掌管集团的廖水粉廖总,从来都是以善待下属而著称的,所以她肯定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大家的利益。” “现在能不能听我一句话,都回去安心工作?” “大家的情意,高飞记在心底了。” “陈大彪,你来告诉我,能不能安心工作?” 高飞说出最后一句话时,看向了陈大彪,眼神很犀利的样子。 “我、我――” 陈大彪和高飞对视了片刻,很想说从他跟着飞哥混那天开始,他生是飞哥的人,死是飞哥的鬼……只是在高飞犀利的眼神下,不敢再说什么,只好低头说:“我能。” “那好,带着你的人回厂里。” “昂。” 陈大彪闷闷的答应了一声,弯腰捡起地上的棍子,瞪了小池等人一眼骂道:“都特么的愣着做什么呢,还不赶紧回去上班?” 众所周知,陈大彪可是飞哥的心腹,现在他都乖乖回厂上班了,别人自然也不再说什么,几分钟的时间里,大家都散开了,只剩下兔子在那儿低声骂着什么。 廖水粉早就暗中调查了高飞在天涯集团的心腹:梁明夫妻俩是绝对不能留的,萨拉娜那个女人就是个喊打喊杀的野蛮人,兔子是坏水一大包,这四个人是必须得赶走的。 至于陈大彪,则是留下来安定人心的。 廖水粉接管天涯集团后,肯定会派自己人去各个岗位,这样一来就会在员工内形成两派,一派是老员工,一派是‘新贵’。 任何一派,都得有个带头人,性格粗鲁讲义气脑子简单的陈大彪,无疑是老员工这一派最好的带头人,有他领导着老员工,才能和企图侵犯老员工利益的新贵斗争。 在集团内怎么斗争啊? 除了拿出更好的成绩,来压制对方,就再也没有第二条办法了。 而陈大彪所存在的派系,也能给新贵们压力,和动力。 做为天涯集团新的大老板,廖水粉只需充当裁判角色,就能轻松掌控这些人了。 说白了,廖水粉留下陈大彪来刺激新贵们奋斗,其实就是玩的一种权衡之术。 历代各位君王,就是故意让手下分为几派,他自己只需掌控平衡就足够了。 由此可见,廖水粉是个很有心计的女人。 “梁明,你和妍姐去结交一下,我就不进去了。” 看到员工们都各回岗位后,高飞从车上跳了下来,对兔子和萨拉娜挥挥手:“你们两个,跟我走。” 兔子俩人乖乖的走了过来。 高飞上车,启动车子调头而去,从始至终都没跟高雅说句话,也没说要认识下廖水粉,走的是那样干脆,带着飘逸,正如他三言两语就安抚住了人心那样。 在经过廖水粉坐着的那辆车子时,好像感应到有人在里面关注自己,高飞扭头向那边看了一眼,风吹起他的白色衬衣,露出了布满抓痕的雄膛。 廖水粉的瞳孔,猛地一缩! 再想仔细看时,车子却加速驶上了公路。 等白色宝马车看不到后,高雅才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偷眼看了眼廖水粉坐着的那辆车,再也不敢狂妄了,跟着梁明夫妻步行走进了厂门口。 “粉姐,我们也进去吧?” 贺明珠扭头问廖水粉,却发现她脸色有些苍白的,正扭头遥望着高飞离开的方向,压根就没有听到自己说的话。 贺明珠心中一动,蓦然想到了个可怕的事情。 扭头望着那边过了足足几分钟后,廖水粉才缓缓松了口气,看向了贺明珠。 贺明珠嘴角抿了抿,问道;“是他吗?” 廖水粉答非所问,声音有些沙哑的说:“昨天他不是上新闻了吗?有没有他的影视资料?” “有,在网上能搜到。” 贺明珠刚说完,廖水粉就拿过笔记本,在上面噼里啪啦的敲打了几个字。 风雨天涯的新闻,一个晚上就传遍了大江南北,高先生也成了很多企业老板心仪的偶像,所以要想在网上搜索有关他的消息,那简直是太简单了。 很快,廖水粉就找到了昨晚的新闻,快放看到高飞痛扁刀条脸记者时的画面时,按下了暂停键。 屏幕上的高飞,当时正弯腰做出某个动作,他的衬衣领子微微敞开着,露出一个吊坠似的东西。 截屏,点击,放大,当把那个吊坠放到和实物一般大时,廖水粉从口袋中拿出了从车上捡到的牛骨护身符,呵呵的轻笑了一声,喃喃道:“原来,果然是他。” 昨晚廖水粉迎来了生命中绝对的沉痛打击,先是听到丈夫背叛了她,后又被一个神秘男子强女干,还逼着她陪他睡了大半个晚上。 她很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可惜那个家伙在被车撞出去后,擦伤了脸,满脸鲜血遮住了他本来面目――幸好,廖水粉给他留下了一身的抓痕,在车里捡到了这个护身符。 她刚说完这句话,贺明珠马上就启动车子,就要调头去追赶高飞。 廖水粉却拦住了她:“别慌,既然已经找到他了,还怕他能逃了?走,进厂,先把主要工作做好再说。” “高飞,那就再让你多活几天吧!” 贺明珠从牙缝里说出这几个字后,按了下喇叭。 ―― 高飞这次来天涯集团,可不是为了帮谁来平息员工怒火的,而是要找萨拉娜。 在发现护身符丢了后,高飞立即要找到萨拉娜,想问问护身符的事情。 员工们闹事,只是凑巧赶上而已。 上了车后,兔子还不情不愿的说:“飞哥,你干嘛要替那些兔崽子平息众怒啊,让大家都辞职不好吗?到时候,倒要看看他们怎么玩得转!” “你废什么话呢你,不知道老子的真正用意,就别瞎叨叨!” 高飞也没客气,抬手在兔子后脑勺抽了一下:“从今天起,你跟李德才,城阳他们一起去种地。” 天涯集团既然转让,除了厂房,化妆品配方外,自然还有由李德才掌管的中草药基地。 李德才可是高飞的绝对心腹,而且一直都是独自掌管草药基地,廖水粉当然容不下他的存在。 高飞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在昨天之前,就已经安排他离开了基地,重新去建立一个新的草药基地,反正这笔钱是水粉集团支付的转让钱,虽然比高飞预想的要少了很多,但足够创建新的基地了。 这几天,李德才正在那边忙着租地,招收新的员工。 对于被派去种地,兔子倒没多大反感,闷声答应了下来。 萨拉娜拿着一把刀子,坐在后排懒洋洋的问:“高飞,你准备也让我去种地吗?我可告诉你,我对种地没啥兴趣。” “那你想做什么?” “我想回老家一趟,带着孩子。” 萨拉娜望着西北方向,眼神里全是浓浓的思乡之情,轻声说:“那边虽然苦了一些,却是我的故乡,我担心孩子会被内地的优越环境所腐蚀,忘记了他是狼的子孙。” “行,你愿意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不过最好是尽早回来。” 萨拉娜要回家,高飞自然不会阻拦:“不过,今天我找你,可是有很重要的事要谈。” 第1295章 那时候还没有爱上你! “什么事,说吧。” 只要不守着员工,萨拉娜对高飞总是缺少该有的尊重。 当然了,兔子也是员工之一,但却被萨拉娜直接忽视了。 高飞摇了摇头:“等到了德才那儿再说,这事对我很重要,我得单独跟你说。” 装做向外看风景的兔子,听到这儿后扭头看向萨拉娜,还挤了挤眼睛。 兔子早就看出萨拉娜对飞哥有那种想法了,其实萨拉娜也从来没掩饰过,蒙古女人就这样,喜欢哪一个男人才不会藏在心里呢。 兔子刚挤了挤眼睛,后脑勺上就被抽了下,高飞骂道:“看你鬼鬼祟祟的样子,又起下三滥的想法了吧?” “哪有,我就是眼睛痒。” 兔子很委屈的样子,心里却很爽:飞哥对我越随便,就证明他越把我当自己人了。唉,可惜,还是没能保住集团。这些汉人真是诡计多端,抢人东西都不带半点暴力的,这要是在伐南县早己把人脑子揍出来了。 高飞重新开辟的中草药基地,就在原基地的正东方向,足有二十多公里,不过基地规模也比老基地大了几倍。 这边基地启动的虽然晚,可李德才手里握有大笔的资金,遇到啥困难只管用钱砸,只要能用最快的速度让基地起来,无论花多少钱都行。 这是高飞嘱咐李德才的。 所以,靠着无与伦比的金钱攻势,李德才现在可谓是大杀四方,无人可敌,短短半个月的工夫,基地就初见规模了。 高飞驾车赶到时,已经更名为南部工业园的基地门口,正停着几辆卡车,上面全是彩钢瓦,钢结构架梁和泡沫等东西,这些都是用来搞大棚的建筑材料。 滴滴――按了下车喇叭,高飞正要拐进门口时,却看到有人在门口拉扯什么,接着有个人就像风筝那样,嗖地飞了出来,重重摔在了车前的路上。 高飞连忙踩下了刹车,又按了喇叭。 “叫,鬼叫什么呀叫!” 那个被摔的呲牙咧嘴的家伙,扶着车头站起来,刚骂了一句却又狂喜:“啊,飞哥,你来了!” 这个被人当做风筝扔出来的人,原来是李德才。 “咦,这谁啊,敢在这儿惹事?” 高飞也认出李德才来了,有些奇怪的赶紧打开车门下车,向门口内看去――又一个人从那边飞了过来,不过却没有像李德才那样被人直接摔在地上,眼看屁股就要找地,这人左手飞快的在地上一按,身子借势腾空而起。 此人身材高挑,一头秀发飘扬,杏眼圆睁粉脸带煞,却是已经被李德才祸害了的城阳。 城阳曾经是安归教东宫辖下青瓷院的青瓷十二钗之首,武力值可不是李德才这种半吊水平能比得上的,现在她都被人摔出来了,足以证明闹事的人多厉害。 城阳刚要弹身跃起,却又噗通一声的蹲坐在了地上。 原来,那个把她摔出来的人,看出她要比李德才厉害很多,所以用了巧劲――等城阳左手着地,以为她自己可以弹身跃起时,那股子滞留在她身上的劲道才发威,让她不得不乖乖蹲坐在地上。 “咦,厉害。” 高飞再次吃了一惊,猛地抬头看向门内,却又随即苦笑了声,攥起的拳头松了开来。 从副驾驶上下来的兔子却不知道咋回事,他只看到了李德才两口子被人扔出来了(因为工作关系,他和李德才在最短的时间内就混熟了,并因此惺惺惜惺惺),再加上无敌于天下的飞哥就竖在这儿,此时不展现一下勇猛,更待何时? 哇呀怪叫一声,兔子就向那个摔出城阳的高个子丑女人扑了上去。 高飞连忙喝止:“兔子,回来!” “待俺搞定这恶婆娘再说――哎哟!” 勇猛扑上去的兔子,一记冲天炮砸向丑女人的面孔,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有股子大力迎面袭来,他自己就像风筝那样,被嗖地刮了出去。 等他惊呼声落下时,才发现自己摔到旁边泄洪沟里面去了,小石头咯的屁股很疼。 “萨拉娜,收起你的刀子!” 看到蒙古女人亮出刀子红着眼的要前仆后继,高飞连忙拉住她,把她扒拉到了一边,对那个丑女人说:“您老人家怎么大驾光临到这儿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句。” 正要群起而殴之的李德才等人,听高飞这样说后,立即意识到丑女人认识他了。 莫邪征东站在门口,冷冷扫了李德才等人一眼,看向高飞后,眼神才迅速变暖,淡淡的说:“这些人就是你赖以使唤的手下?除了那几个女孩子还算灵敏外,其他的都是废物。” 高飞这才发现,门内地上还躺着几个女孩子,正是城阳那些姐妹。 守着飞哥被一个丑女人骂做废物,最近自觉很有几分成功者的李德才很不服气,张嘴要说什么,却被高飞抬手捂住了嘴巴,推到了一边:“不想残废的话就滚一边去,忙你自己的事。” 李德才咧了咧嘴,不敢再说什么了,揉着屁股小声嘟囔着什么,却没有离开。 “走吧,去里面坐。” 高飞指了指门后的传达室。 传达室是新建的,板房,不过也有空调电视饮水机等东西,窗明几净的很不错。 连一个传达室都搞的这样舒服,怪不得大家都愿意跟着飞哥混。 莫邪征东嗯了一身,跟在高飞后面走进了传达室。 “喝水吧,不知道有没有茶叶。” 高飞拿纸杯接了杯水,递给了莫邪征东。 莫邪征东接过来,坐在了椅子上看着窗外没有说话,只是眼眸来回的转,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高飞坐在她对面椅子上:“陈果果呢,你为难她了?” 莫邪征东垂下眼帘,答非所问:“高飞,跟我回楼兰吧。” 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又接着说:“开始时,我还没觉得你在外面有多么好,但就在刚才,你那些不成器的手下,为讨好你要为难我时,我才忽然感觉到,你肯定很享受当前这种生活。再说了,安归王也围着你转――你在外面呆的越久了,就越不愿意跟我去地下楼兰了。” 高飞喝了口水,语气平淡的说:“如果我不跟你走呢,你是不是就要用强?” 莫邪征东先是摇头,却又点了点头:“在我没有油尽灯枯之前,我是不会对你用强的。” “你想带我走?” 高飞笑了:“无论去哪儿,无论是活着,还是死了,都要带着我?” 莫邪征东看着他的眼睛,神情复杂,低声说:“我越来越发现,我已经放不下你了。在你出来的这段时间内,我几乎每晚都会梦到你,梦到你就安静的躺在我身边。你在那边养伤的这段时间内,绝对是我短暂生命中最幸福的时侯了。” 莫邪征东没有撒谎,她心里的确是这样想的。 她以为,她是没有颜面对高飞说出这些心里话的,毕竟她是伟大的楼兰王,有着世人无法比你的容颜,骇人的武功,十数万忠心的子民。 大人物,尤其是女性,都是在正经事上很要面子的。 可在她说出第一句话后,才发现说出这些并没有什么难为情的。 她就是离不开高飞,死,也要带他一起去。 高飞放下纸杯:“如果我说不呢,你是不是就会用强?” “不会,我永远都不会对你用强来强迫你做任何事的。” 莫邪征东轻声说:“最多,我也就是杀了你,然后再自杀。” “疯子,我认识的人怎么都是疯子,就没一个正常的呢?” 高飞苦笑:“东儿,你是不是觉得,《安归经》被人偷走后,你就绝了能改变你命运的希望,对不对?” 莫邪征东没有回答,默认了。 高飞低声问:“我说我能找到全套《安归经》的,我能从中找到改变你家族命运的秘密,你信不信?” “我――” 莫邪征东很想说她不信,可话到嘴边却是:“我信你。如果还有一个人能让我相信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你。” “谢谢你对我的信任。” 高飞认真的说:“如果在你油尽灯枯之前,我还没有实现对你的诺言,不用你做什么,我就会陪你一起走进修罗道。” 高飞表面说的很认真,其实心中却在叫苦:不管怎么说,得先稳住她才行,现在是绝对不能跟她走的。假如几年后还是没能实现承诺,再要死要活的也不晚。 莫邪征东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高飞心里发毛,干笑一声:“刚才你还说你信我呢,现在又开始怀疑我了。” “我没有,我只是能感觉出你说这番话时,有些言不由衷。”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这次来找你,就是帮你在那边的草药基地转了一圈,顺便看看这边地质怎么样,还算不错……那些草药,已经废了,包括它们的种子。好了,我要回去了,我等你给我带去好消息。” “这么快就走?还没有说几句话呢。” 高飞站了起来。 莫邪征东笑了下,轻声说:“你是想知道陈果果现在哪儿吧?” 高飞回答说:“她对我很重要,哦,不是你所想象的那种重要,是因为她在假扮一个人,在帮我对付沈银冰。她出去的时间够久了,再不回来,我怕沈银冰会产生疑心。” “你在外面的生活的确很精彩,唉,我要是你多好。” 莫邪征东低低叹了口气。 高飞心里忽然不怎么好受了,劝她说:“我记得,我刚认识你时,你从来都不叹气的。那时候,一会儿冷冰冰,一会儿热的像火……” “那是因为那时候还没有爱上你吧?” 莫邪征东土打开了房门:“你的陈果果现在差不多已经成为别人老婆了,你最好是还是把她忘记了。” “啥?” 高飞一下子愣住,随即怒容满面,啪的一拍桌子:“谁这么大胆,敢抢我女人!” 第1296章 心门即将关闭! 陈果果再次醒来时,莫邪征东已经走了。 她原先穿着的男人衣裳,也被换成了当地婆娘长穿的老土服饰,就是那种薄薄的花棉袄,直通通的黑裤子,脚穿大红袜子,脖子上还围着块绿色毛巾――模样要多么土,就有多么土,哪怕都是新的东西。 刚开始醒来看到自己这身衣服后,陈果果的心攸地就跌落在了冰窟中。 她以为,是老光棍替她换上的衣服。 老光棍既然能给她换衣服,在看到她迷人的身子时,能不顺便干点别的吗? 人家可是花了好几千块钱,孤单了几十年,好不容易拿毕生的积蓄买来一千娇百媚的娘子,要是在给她换衣服时不干点别的,那他就不是人了。 一般来说,越是强大的女人,就越注重自己的名节,陈果果可以把自己交付给高飞,却不愿意让别的男人碰一下。 如果真被碰了,那个男人必死无疑――男人不死,那么她就会死,没得商量。 所以,在以为自己已经被老光棍糟蹋了后,陈果果登时心如死灰,躺在那儿足足有半小时,都没有动一下,直到那个老光棍殷勤的端过一杯水,告诉她说:“衣服是那位大姐(莫邪征东)帮你换上的,你放心,俺没有动你。” 陈果果马上就活转了过来,问他:“你为什么没有动我?” 老光棍害羞的说:“俺妈说了,大白天的不许男人对女人做坏事,幸好马上就要天黑了。” 陈果果腾地就翻身坐起,倚在墙上冲老光棍大吼:“滚,速度的滚,要不然我杀了你,杀你全家!” 老光棍很害羞,也很害怕,连忙跑了出去。 然后,陈果果就听到他在院子里问他老妈:“妈,你说这天怎么就不黑呢?” 女人要是被男人动了,哪怕是在昏迷中,醒来后也肯定能感觉出来的。 刚醒来时,陈果果因为有了先入为主的想法,以为自己被糟蹋了,所以心如死灰,才没有察觉出身体有没有异样。 老光棍的话让她迅速冷静了下来,闭眼开始感受自己身体的变化:很不错,没有任何异样。 老光棍还没有来得及玷污她的清白,很好,很不错。 陈果果的心彻底平静了下来,马上就盘起了双膝,开始调理内息。 陈果果可是绝对的武学高手,希望依靠自己的精湛内功,能化解莫邪征东给她服下的‘软骨散’之类的药物,恢复体力。 在她昏迷之前,莫邪征东所说的那些话,陈果果没觉得那是恐吓,而是真实的。 因为她能从莫邪征东眼里看出绝望的火焰,那是一种‘我遭遇不幸了,就希望全世界的人都陪着我去不幸’的疯狂。 疯狂的女人做事都是不经脑子的,陈果果自己有时候就是这样,所以她才这样害怕,希望在天黑之前能用内功化解那些药物,哪怕只要恢复半成功力,对付一般人已经绰绰有余了。 可惜的是,随着天光渐渐的黯淡,她全身却始终软绵绵的,没有一丝解开药力的意思。 绝望。 陈果果开始绝望,放弃了调息――无论她怎么努力,丹田内都是空荡荡的,没有一点力气。 这时候,房门上挂着的草帘掀起,换了一身新衣服的老光棍,端着一个传盘走了进来。 传盘上摆着一个酒壶,两个酒杯,把手上都系着红丝线。 根据当地风俗,洞房花烛夜新郎要和新娘喝交杯酒的,预示着从此之后夫妻俩人将会心心相印,白头偕老到永远。 这是老光棍最大的希望,却不是陈果果的,所以在看到他走进来后,就歇斯底里的吼叫了起来:“滚,给我有多远就滚多远,要不然我就杀了你,杀光你所有的亲朋好友!” 一脸猥琐还流着鼻涕,外形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的老光棍才不在乎这些,村里买来的那些女人,哪一个在被睡了之前,不是这样乱吼乱叫的? 只要把她给睡了,等她肚子大了把娃儿生出来,就啥事也没有了。 “么的,我让你滚蛋,你没听到!?” 老光棍笑嘻嘻刚把传盘放在炕头上,陈果果一把就把那些东西打翻在地上。 她想再一巴掌拍碎这老光棍时,抬起的右手却无力的垂了下来。 到现在为止,她用大半个下午所积攒的力气,最多能打翻一个酒壶罢了,然后全身就是无边的疲软,瘫倒在了土炕上。 “嘿嘿,孩他娘,你这是干啥呢?” 老光棍并没有生气,依旧嘿嘿笑着,把碎了的酒壶拿脚拨拉到了一边。 在这儿,就算不喝交杯酒,只要女人肚子大了把娃儿生下来,也同样可以白头偕老的,再说老光棍早就做好了酒壶被打碎的准备,要不然也不会专门那个旧的了。 “你、你滚。” 陈果果躺在炕上,用尽全身的力气,双手抱在一起,腿也闭的紧紧的,骂了几句后就颤声哀求:“求、求求你,别动我,只要你放过我,以后我给你找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要多少,我给你多少!” 陈果果没有撒谎,正如她现在的确在哀求一样。 只要这个老光棍放过她,无论他以后想要多少女人,要什么样的女人,她都能满足他。 不过老光棍才不理她的哀求,站在炕前慢慢脱下了衣服,露出了他瘦骨嶙峋,黝黑的让人想吐的上身,露出焦黄的牙齿嘿嘿笑着,张开双手俯身趴了下来:“娃儿他娘,别闹脾气了,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滚,滚开!” 陈果果压根无力反抗,甚至无法躲闪,眼看那双手已经碰到自己身子了,猛地张嘴伸出舌头,狠狠咬了下去! 她宁可咬舌自尽,也不许被人玷污。 她把所有的力气都集中在了牙关上,义无反顾的咬了下去。 剧痛,然后就是无边的黑暗。 陈果果以为自己死了,不过舌头上传来的疼痛,却让在她在悠悠醒转后悲哀的认识到,她还活着。 她并没有咬断自己的舌头,那是因为她所有的力气,只能把舌头咬破,却无法咬断,然后就被即将被玷污的庞大恐惧给吓昏了过去。 她没有死,又醒了过来,慢慢睁开了双眼。 眼前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却能听到身边有个鼾声响起,远处隐隐也有鸡叫声传来。 鼾声是男人的鼾声,鸡叫是公鸡的叫声。 鸡鸣之后,天就快要放亮了,确是陈果果的黑暗开始。 她终于没有逃过被老光棍玷污的厄运,无论她以后还能活多久,从今晚开始都已经算是死了。 一个人只要心死了,人也就死了。 陈果果瞪大一双眼睛,愣愣望着漆黑的夜,慢慢的不再悲伤,甚至不再仇恨把她推进火坑的莫邪征东,玷污了她的老光棍。 无论仇恨有多大,都无法改变她的命运,就算能把莫邪征东碎尸万段,把老光棍一家都彻底杀光,就能让她变回以前吗? 睡在旁边的老光棍,睡眠中低声嘟囔着翻了个身,一条胳膊压在了她下巴上,一条腿搭在了她腰胯上。 陈果果仍旧一动不动,就这样直愣愣的望着上方的漆黑,灵魂越飘越远。 鸡鸣响起后不久,窗外东边的天际就出现了曙光。 曙光之后又是一片漆黑,这是黎明前的黑暗。 黎明前的黑暗过去后,天就真正的亮了,先是鱼鳞般的鱼肚白,那白色就慢慢被漂上了一层好看的金红色,这是太阳出来之前的朝霞颜色。 随着太阳破茧般的艰难钻出,朝霞的颜色慢慢变淡,变白,就在恢复本来清冷白色时,太阳猛地一跃――从最东边露出了半张脸。 阳光一下子就洒满了整个世界,彻底驱走了所有的黑暗,透过窗户玻璃,射在了陈果果的脸上,盖住了她的双眸,却反射出一抹死灰的颜色。 阳光总是无私的,它才不会因为你受到多大的羞辱,就吝啬的离开你,只想用它的柔情来温暖你。 可陈果果却希望阳光从此远离她,彻底的远离她,让她就生活在永恒的黑暗中。 因为从醒来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自己后半生都将是个藏在黑暗中的――毒蛇! 不择手段,毫无理由的去残害任何她看不顺眼的任何人! “唔……” 胳膊,腿子都搭在她身上的老光棍,嘴里含含糊糊的唔了一声。 他也醒了,太阳升起来后才醒来,看来昨晚肯定累坏了吧? 陈果果心里这样想着,嘴角露出了一丝笑。 她很在意被高飞除外的任何男人动她的身子,却不在意一个死人。 老光棍还活着,但很快就会变成一个死人。 她能感觉到老光棍正在看着她,目不转睛的看着她,眼神里带着明显的笑意,和得意,还有戏虐,用手指挑起了她的下巴,迫使她慢慢转脸,看向他那张丑陋的脸。 陈果果慢慢侧脸,眼珠缓缓转动,然后就看到了那张脸――那是一张本来很英俊,却偏偏带着一抹欠揍表情的脸。 高飞。 陈果果看到了高飞。 俩人四目相对,久久的都没有挪开。 我肯定是出现幻觉了。 陈果果心里这样想着,眼神越来越冰冷,瞳孔开始慢慢的变化――安归王除了拥有超绝的武功,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外,还有一门很神奇的心法:闭心。 闭心的意思是,安归王一旦受到无法抗衡的外力伤害,就会用心法彻底把心门关上,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任何人都将无法扣开她的心门,让她恢复正常。 陈果果的瞳孔慢慢变化,越来越小,当小到变成一根针时再扩散回正常时,她的心门也就闭上了。 陈果果的心门缓缓关上,就在两扇门要喀嚓一声相接处时,一个声音却像一把铁撬,蛮横而有力的插在门缝中:“我的亲亲小表姨,你在想什么呢?” 霍拉一下,陈果果即将闭合的心门,霍然打开。 第1297章 陈果果的复活! 曾几何时,陈果果只要一想到‘小表姨’这个称呼,就会羞愧的无地自容,站在山巅想跳崖,走在岸边想跳河――太不要脸了,她这个小表姨,竟然逆推了小表外甥。 不过当搞清楚和高飞没有丁点血缘关系后,‘小表姨’这个称呼在她心中的意义却有了重大转变,不再是肮脏和无法面对,而是在俩人想要亲热之前的暗号:只要某男一叫出这个称呼后,接下来俩人肯定会一场竭力的幸福缠棉。 这是两个人的秘密,唯有高飞才会在炕上才会这样喊她。 现在,陈果果以为是幻象的高飞,就这样喊她了。 就像一潭死水猛地被狂风卷起,狠狠摔在咆哮着奔向东方的大河里那样,陈果果的心里一下子满是阳光,泪水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喷涌而出,颤声问道:“高、高飞?” “我就是高飞,你没有看错,不是在做梦,也没有产生幻觉,我就是高飞。” 高飞慢慢爬到了她身上,一只手在她身上慢慢游走着,就像一条蛇那样钻进她衣服内,抚摩着那光滑如缎子那样的肌肤,很恶心的又叫了声小表姨。 攸地,陈果果疯狂了,一把抱住了他,然后翻身把他狠狠压在了下面。 她没有想到她为什么会有力气了,甚至比她正常时的力气还要大,不管高飞是多么的不甘挣扎,甚至咒骂,就像第一次逆推他那样,野蛮粗鲁的占有了他。 阳光下,闪着栗色光芒的长发疯狂摇摆,春雨雨滴般晶莹的汗水,顺着绸缎般的肌肤淌下,摔碎的声音被忘情的呼叫彻底遮掩,与远处掠过树梢的秋分相呼应。 老光棍拉着个板车走在崎岖的街道上,脸上依旧带着卑微的笑,和村民们打着招呼。 板车上坐着他七十岁的老娘,还有几窗被窝,甚至还有一套锅碗瓢盆。 “二蛋,这是拉着你老娘去哪里呀?” 村头的王大娘正站在大门口,手里拿着个玉米棒子喂鸡,看到二蛋一副搬家的模样很纳闷:“昨天不是刚买来个婆娘吗,怎么今天不在家里守着她好好生娃,四处狼窜啥呢?” “大娘,俺要去镇上住了,很快就会有新的婆娘,嘿嘿。” 背包里装着几十万块钱现金的二蛋,嘿嘿的笑着,加快脚步经过王大娘门口,拐上了出村的旱道。 村口旱道旁边,停着一辆白色的轿车,在阳光下闪着富贵的耀眼光芒,一群孩子就顿在车前,托着下巴望着车发愣。 或者说,他们是在做梦,做一个自己是幸福生活主角的梦。 两只土狗就在车后不远处的路边,紧密相连在了一起,丝毫不顾当下正值光天化日下,眼神幸福的眺望着前方。 “呸,不要脸的东西!” 二蛋经过那两只土狗身边时,从板车上抽下一根棍子,用力砸了过去,砸在了一只狗的背上。 那只狗惨嚎一声,拖着‘爱人’连滚带爬钻进了路边茅草丛中。 “山丹丹哟那个花开,红艳艳!” 二蛋心情愉悦的把棍子随手扔掉,扯开嘹亮的嗓子迈着大步,向前走去。 山歌慢慢消失在远处的路上时,高飞也无力的趴在了陈果果身上。 陈果果再厉害,她终究是个女的,当享受到那种无法抵抗的幸福时,全身就软的变成了一堆泥,任由男人反败为胜,开始对她百般柔捏,她都没有丁点的反抗之力,只能任由他的意思,想变成啥样子就得变成啥样子。 两人就这样一动不动的相拥而眠,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果果才嗓音沙哑的问道:“你什么时候来的?” “就在老光棍要非礼你的时侯。” 高飞依旧闭着眼。 “他是真打算要非礼我?” “如果我花光了全部积蓄买到你,我决不会像他那样傻乎乎的等到天黑。” “死样!” 陈果果砸了高飞后背一拳,这才蓦然惊觉自己原来早就恢复了力气,呆了一下才说:“原来,那个妖女是真想把我推进火坑。” “差不多就是这意思了吧。” 高飞睁开眼,很恼怒的样子。 陈果果眼里闪过一抹杀意:“咱们好好合计一下,看看怎么才能干掉她!她绝对是个疯子,明知道我是你人,还敢用这种最卑鄙的手段来……哎哟,你干嘛要打我?” 高飞在她弹性最强的部位,狠狠抽了一巴掌:“你以为我是在生莫邪征东的气?” “你、你是在生我的气?” 陈果果有些懵,满脸都是不敢置信的样子,就像受了委屈的孩子那样,声音都开始哽咽起来了:“她差点毁了我的清白,你却在生我的气?” “你去地下楼兰时,我是怎么嘱咐你的?” 高飞直视着她的眼睛,提高声音说:“那时候,我对你是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自持有恩于她就作弄她。别看她表面强大,实则就是个内心脆弱的女孩子,一旦惹怒了她,就会让她疯狂,做出任何你无法想像的事。陈果果,我有没有这样说过?” 陈果果心虚的躲开他目光,看向一边喃喃的说:“我、我忘记了。” “胡说,你会忘记?” 高飞冷笑:“你怎么可能会忘记?你只是对我的嘱咐不屑罢了,觉得借此机会来捉弄一下你昔日的对头,那你就会有无限成就感,对吧?可你万万没有想到,经书那边会出问题,导致她几欲发狂,这才……” 陈果果有些不耐烦了,猛地把高飞从自己身上推了出去,尖声叫道:“是,我是捉弄她了,那又怎么样啊?谁特么的知道眼镜那个废物,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啊?凶我,就知道凶我,你知道我昨天有多绝望吗,你――你要去干嘛?” 高飞没有搭理她,飞快的穿好裤子拿起上衣就要下炕。 陈果果赶紧爬起来,一把抱住了他的腰,脸颊贴在他后背上:“你要丢下我一个人走,你敢丢下我一个人走?” 高飞想摔开她,但无论用多大的力气,陈果果都像一块狗皮膏药那样贴在他身上。 看到他脸色发青后,才知道他是真生气了,赶紧好言相劝:“高飞,你真生气了呀,我就是觉得我很委屈,我才是最需要你安抚的那个人啊,我……” “陈果果,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晚来一刻钟,你现在就已经成为老光棍的人了?” 见无法挣开她,高飞叹了口气坐下来,侧脸看着她,语气里满是失望的说:“我凶你,是因为我现在都很后怕,我不敢想象如果我晚来一刻钟后会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理由去责怪莫邪征东,因为我知道她很可怜。以她骄傲的性格,对你委曲求全,无非是想得到那几本经书,希望能解开她莫邪家族的邪恶诅咒。” 顿了顿,高飞接着说:“所以当她感觉受到欺骗后,就会狂性大发,无论做什么都值得原谅。而你呢,本来不该刺激她的。可你就是不听我的话……如果你真变成老光棍的女人,那你会怎么样我不知道,可我却知道我会痛苦一辈子,后悔不该让你去替我做事。” “如果我没有让你替我去地下楼兰找她,那么你就不会遭遇厄运,就不会没人去假扮苏青帮我对付沈银冰,就不会让我……” 高飞说到这儿时,陈果果忽然一下子扑在他怀中,嚎啕大哭:“别说了,别说了,我错了,我错了――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任性了,再也不会了!” 高飞要说什么,陈果果很明白。 她现在也是无比的后怕。 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玩笑,会在不对的时间,不对的人身上,产生那么恶劣的影响,不但会把她自己玩死,还会让她的男人发狂,一辈子都无法挣出悔恨的黑暗中。 再强大的女人,也有最柔弱的地方,尤其她品尝到无法舍弃的真爱后,就算是用刀子割她的肉,她也不会放弃眼前幸福的。 想到无比可怕的后场后,陈果果不再怨恨莫邪征东,而是深深的自责。 一般来说,男人不会惧怕女人的强大,只是忌惮她的任性。 借此好好教训陈果果一顿,是高飞早就盼望的机会,因为这女人不但强大,而且还很有主见,总想在他面前表现自己,让他觉得难以驾驭。 现在他的希望实现了,可心里的确后怕。 要不是说动莫邪征东告诉他陈果果的下落,片刻不停的在半天内狂奔数百公里,及时赶来――高飞还真不敢想象,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惨剧。 别的不敢说,这个有着三百多口的小村庄,会被复原后的安归王杀个鸡犬不留,这是肯定的。 那样,她会重新变成个大魔头,除了危害世界,最终走向死亡外,她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陈果果,你以前曾经跟我说起过,你母亲临死前最大的希望,不是让你在去实现千百年来来的富国宏愿,而是希望你能像所有的女孩子那样,幸福的生活下去。为了你能幸福活下去,她死在了背你回家的路上。假如你再变回原先的你,你对得起她吗?” 高飞替陈果果擦干脸颊上的泪水,捧着她下巴认真的说:“我知道,我无法给你一个完整的家,因为我自己现在也是身不由己的,可我希望能给予你更多的幸福。” “你不要再说了,我记住了,还不行?” 陈果果又哭了起来,期期艾艾的像个孩子。 ―― “他昨天中午去了北省?去那边做什么?嗯,我知道了。先不要管他,一切等我回去再说。” 在走出候机大厅时,戴着墨镜的沈银冰扣掉了手机,随手递向了一旁,一个黑西装就接了过去。 沈银冰身边,跟着四个身穿同样衣服的彪形大汉,还有焦恩佐,和谢小雯俩人。 周围暗中至少还有十数个组织内的一流高手,混在人群中,警惕的审视着任何一个行人。 第1298章 你是为什么活着呢? 沈银冰很清楚,自从她离开北山集团总部开始,就被无数双眼睛盯着,相信她在来到京华机场路上的任何一举一动,都会被人当做最新情报递交给不同的领导。 不过她才不在乎,并不是说因为她现在已经强大到让任何人,甚至是国家都惹不起的地步,而是因为她的邪恶,和狠毒。 在国家没有绝对把握之前,她的死,将会掀起一片殃及到成百上千个无辜的生命,所以隐藏在她周围的国家特工,不但不敢对她怎么样,反而得尽可能的弥补她保镖顾及不到的漏洞。 如果沈银冰的死,能在盛世华夏掀起一片腥风血雨,这是很多仇视华夏的人所希望看到的。 自从沈银冰身份曝光后,国家相关部门投在她身上的保护力量,等级已经提升到了元首的地步。 也就是说,沈银冰每次出行,除了贪狼的人在她身边外,还有至少三十个,甚至更多的华夏特工散在她四周,为她扫平所有潜在的危险。 一个罪大恶极的邪教头目,国家不但不能把她绳之以法,还得像保护元首那样的为她提供最可能的保护,说起来这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却不是笑话。 因为笑话中,只要不是遇到莫邪征东那样的人,一般都不会死人的。 沈银冰也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很清楚。 所以无论她去哪儿,都不会在意自己的安全。 她希望高飞能陪在她身边,只是能希望他能帮她抵挡来自组织内的危险罢了。 沈银冰刚走出候机大厅,一辆黑色的宾利防弹轿车已经停在那儿了,前后都有一辆奔驰车,那是为她身边保镖提供的。 一个保镖快步向前,为她拉开了车门。 “谢小雯,你上来,我有话要问你。” 正要上车是,沈银冰忽然转头看向了谢小雯。 她从走下飞机后,都是被四个保镖簇拥着的,就算远处有狙击手,也无法捕捉到刺杀她的机会。 可她这忽然一停步转身,恰好闪开了保镖用身体为她封锁的死角。 经验丰富的保镖大吃一惊,连忙霍然转身向西边望去。 西边是一栋栋的大楼,如果让保镖远距离刺杀沈银冰的话,他会选择那栋天台上竖着‘顺风投资总部’广告牌后面,趁着她这一主动离开保镖封锁的角度,只需一枪,就能打爆她的脑袋! 保镖转身看向那栋大楼,果然看到了天台上方有亮光一闪。 那是狙击步枪瞄准镜的闪光。 保镖心里猛地一沉,绝望的低吼一声:“有狙击手!” 他之所以绝望,那是因为他知道,在他发现那边情况不对劲时,狙击子弹很可能正以秒速过千的速度,呼啸飞来,打爆沈银冰的脑袋。 刚回头的沈银冰身子一僵,随即猛地低头,蹭地钻进了汽车内。 经历过太多的凶险后,沈银冰被彻底历练了出来,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快的速度,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她身边的那些保镖,全都亮出了家伙,扑到了汽车后面。 周边的气氛,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很多行人看到有人亮出家伙后,都吓得尖叫转身就跑,活捉呆愣当场。 不过,接下来却什么也没发生,沈银冰安全的上了汽车内,也没有子弹打在任何地方,虚惊一场罢了。 那个保镖的脸腾地红了,保镖头头却没有责怪他,而是对四处跑蹿的人群中,摆了一下手。 马上,就有两个穿着一般的人,飞快的向顺风投资总部大楼那边跑去。 谢小雯也飞快的上了汽车,车门关上后,前面的车子已经启动。 沈银冰乘坐的车子启动时,霍天晴刚把手从一个男人咽喉上缩回来。 男人的喉结已经被掐碎,眼珠子已经半吐出眼眶,带着浓烈的不甘:就在刚才,他捕捉到了狙杀沈银冰的好机会,右手手指正准备扣下去时,一只手却从背后伸过来,抬高了狙击步枪,然后掐住了他的咽喉。 子弹还没有出膛,男人就永远失去了狙杀任何人的机会。 只要不是陈果果那样的变太高手,几乎没有谁能逃过霍天晴的背后偷袭。 霍天晴,从古巴回来后,就参与了暗中‘保护’沈银冰的行动。 本来高老头答应他,从美洲回来后,可以退役的,带着一笔不菲的退役补贴。 霍天晴却拒绝了,他觉得他还可以再多干几年,等到彻底厌倦了这种生活后,再找个贴心的女孩子,去过普通人的日子。 他是相关部门派来保护沈银冰的小组组长,可以直接与九局局长郝连偃月联系,单线向高云华汇报所有任务过程,和结果。 把狙击手的尸体平放在天台上后,霍天晴直接扯开了他肩膀上的衣服,只看了一眼,就站起身快步走向了天台门口。 狙击手的左肩膀上,就像他在冀南暗中解决要对沈银冰不力的杀手那样,有一只乌鸦。 三只脚的乌鸦,或者说是三足金乌。 三足金乌是华夏远古神话中一种驾驭日车的神鸟,属于瑞鸟,后来被已经消失的高句丽人当做图腾(高句丽简称高丽,就是大隋帝国三征的那个国家,存世七百余年,最后被唐太宗灭国,国民一部分南迁融入汉民族,一部分却去了新罗,也就是今天的朝鲜半岛),始终被南韩北朝供奉着。 根据霍天晴现在所掌握的消息,知道北朝有一只秘密的特种部队,没有正式番号,但他们所有人左肩上都刺着一只三足金乌,属于北朝高层某些大佬直辖。 这是死在霍天晴手中的第三个三足金乌成员,相信还会有很多人,就隐藏在暗中,伺机刺杀沈银冰。 北朝人为什么要刺杀沈银冰? 霍天晴脚步极快的下了天台,没有走电梯,而是沿着楼梯快步向下。 他刚才掐死狙击手时,曾经远远看到沈银冰那边一片混乱,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很快就会有人上来察看的。 果然,霍天晴刚走下几层,就有两个人冲上了天台。 然后,坐在副驾驶上的保镖手机响了,低声嗯了几句后,扭头对沈银冰说:“沈总,那边天台山发现了一具尸体,还有一把狙击步枪,却没看到杀他的人。” “不用去找那个人了。” 沈银冰脸色不变的说了句,又说:“下车后,给胜子开一张十万元的支票,算作是奖励。” 胜子,就是最先发现有狙击手的保镖。 保镖头目答应了一声,沈银冰就看向了坐在对面的谢小雯:“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 谢小雯笑了笑:“沈总,请说,只要是我知道的,我一定会回答。” “你好像比我遇到的危险次数还要多。” 沈银冰看似闲聊的样子:“但你都能挣开死亡的威胁,我真的很想知道,是什么让你支持着活到现在。难道,只是为了单纯的活着,不惜一切手段?” 谢小雯脸上的淡定慢慢消失,变得阴沉了起来,却没有说话。 沈银冰没有再问,而是拿起了一本杂志,随手翻阅了起来。 过了几分钟后,谢小雯才低声说:“沈总,难道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就是为了活下去吗?” 沈银冰头也不抬的回答:“我觉得不是。人如果只是为了单纯的活着而活着,那和死了有什么区别?活着,可是很累的,死亡才是最清心的。” 谢小雯又问:“那么,我想请问,沈总你又是为什么要坚强的活下去呢?” “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和我爱的人在一起,哪怕只给我一年的时间,我就心满意足了。” 沈银冰淡淡的说:“可惜,总是有人不希望我安享我想要的生活,所以我才活着,追求这个我想要的生活,不顾一切,不择手段。” “你想和高飞在一起?” “是。” “你现在已经实现了。” 谢小雯抿了抿嘴角,喃喃的说:“不管怎么样,你都已经实现了。” “是啊,经过我不懈的努力,我终于实现了,最起码在表面上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结果。” 沈银冰翻着杂志,依旧没有抬起头:“但我现在的野心也大了,已经不再满足仅仅一年,我要一辈子和他在一起,任何人都不能破坏。为了这个新的目标,我同样能不择手段。你呢,你现在有什么新的目标?如果没有,那我劝你一句。” 谢小雯问:“什么?” 沈银冰放下杂志,看着她:“那你最好是去死。” 谢小雯嘴角猛地一抽,眼神迷了起来:“你想我去死?” “我不是想你去死,而是在劝你,好心好意的劝你。” 沈银冰认真的说:“因为你不知道你自己为什么要活着。你已经没有了爱情,没有了事业,只能为活着而疲惫的活着,你的今天,就是你的以后。既然你已经看到了你的以后,那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沈、沈银冰。” 谢小雯眼神里浮上了恐惧的神色,声音也开始发颤:“你以为你有爱情?如果不是你绑架了太多人,你以为高飞会呆在你身边?你和我,只是一样的人罢了。” “我们不一样。” 沈银冰笑了:“你如果放弃所有的努力回到廖无肆身边,你会被他亲手干掉。而我呢,像你一样放弃所有回到高飞身边,他却会尽最大可能的保护我,保护我不受伤害,因为我能感觉到我在他心中的地位。这也是我努力实现的目标,所以不管现实有多么残酷,我都得活下去。” 谢小雯面颊不断的抽着,有些狰狞:“你、你对他就这样自信?” “咱们可以打赌。” 沈银冰抿了抿嘴角,说:“如果你能活到那一天的话。” “好,那我现在就有活下去的目标了,我要看看你能不能得到你想要的!” 谢小雯死死盯着沈银冰,说:“最好别让我失望。” “你不会失望的。” 第1299章 那个人会是谁? “她这次为什么来京华?” “是和外商商讨要合资在辽省建一个大型炼油厂。” “外商是什么来头?” “来自哈萨克斯坦,萨摩石油集团,是那边的第二大石油集团,老板萨摩耶夫是黑海舰队一名高层,前苏联解体时,曾经来华做过生意,就是用军队物资换取我国羽绒服。后来退役后进军石油业,并取得了让人惊讶的成绩。” 郝连偃月说着,点了一下手中的遥控,墙上的画面立即转变,出现了一个体型彪悍的外国人:“这就是现年62岁的萨摩耶夫。” 高云华掐灭香烟,点了点头:“嗯,看来萨摩耶夫能够取得这么骄人的成绩,和国内某些人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 萨摩耶夫在前苏联解体之前,只是一名军队官员,但来华做生意没多久,就在那时候互贸生意最火时,却急流勇退开始进军石油业,从而成为哈萨克斯坦最大的寡头之一,这只能证明获得了华夏某些人的支持。 尤其是这次他来华夏,与沈银冰会面要合创炼油厂,这本身更说明了什么。 高云华手指轻轻敲着桌子,看着萨摩耶夫的图像说:“立即派人秘密调查他,重点是他发迹之前。” 另外一个面相沉稳的男人点头:“好的,我会安排的。” 高云华又问郝连偃月:“不要干涉他们的洽谈,但最好要搞清楚沈银冰这次是和哪个部门合作。” 郝连偃月眉头皱了下,说:“这个很难,因为与沈银冰洽谈生意的都是外国人。而且她身边的保镖众多,要想……” 她刚说到这儿,始终没有说话的霍天晴开口了:“我觉得,从北朝人身上也许能查出点什么。北朝人为什么要刺杀沈银冰?我们始终都没有搞清他们为什么要趟这个浑水,除了希望刺杀沈银冰引起华夏社会动乱之外,还很有可能和萨摩石油集团要在华夏建厂,影响了他们的利益有关。别忘了,这些年北朝也和那边的关系很密切。” “嗯,老霍你说的很有道理。” 高云华赞成的点了点头,看着郝连偃月:“郝连局长,你可以撤出你的人,全力主意北朝,和萨摩耶夫那边的动向。” 不等郝连偃月说什么,霍天晴忽然插嘴道:“我觉得,最好是从李男哲开始着手调查。” 高云华一楞:“你是说,这一切都是李男哲在捣鬼。” 另外一个人替霍天晴回答:“高主任,前段时间岛国被一本经书搅的大乱时,李男哲就在那边,和换天影视的新老大田中秀雅见过面。由此可以判断,他们之间应该有什么合作利益。” 李男哲和田中秀雅合作,要暗算高飞的事儿,高云华早就知道了。 而且,他也了解到李男哲和赵友宾的关系了:李男哲是赵友宾女儿赵娴静的男朋友,俩人认识好几年了,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 李男哲针对高飞,就因为赵友宾的儿子赵率之死跟高飞有牵扯,他要动用自己在北朝的力量,来为女朋友讨回公道? 可问题是,就在水粉集团预谋利用媒体来抹黑高飞时,赵娴静为什么会出面联系省台记者帮着他呢? 赵友宾之子赵率之子跟高飞有关,李男哲又是赵友宾未来女婿,帮女朋友对付高飞也是很有可能的,但赵友宾的女儿赵娴静,却又帮高飞――这么乱糟糟的关系,真让高云华感到头大。 郝连偃月看高云华很头疼的皱眉时,忽然说道:“高主任,也许你可以去问王晨。” “问王晨?” 高云华一愣。 郝连偃月垂下眼帘,回答说:“我们调查到,高飞和王晨婚后刚回到冀南,就有一笔一千万的巨款打入海外一个账户,是王晨经手的。而且让我们感到惊讶的是,同一天,赵娴静也划出了一千万。” 高云华皱眉沉殷很久,才重重点头:“好,我会去找王晨的。至于沈银冰,仍旧采取暗中保护、配合她的原计划,绝不能允许她受到伤害!” 就在高云华等人开会时,沈银冰已经结束了与萨摩集团副总的亲切会谈。 套用一句很官方的话来说就是,双方是在友好,祥和的气氛中交谈的,自始至终,北山集团的沈总,和来自萨摩集团的古思戴夫副总俩人,对本次会谈都很满意,双方在签字后,两只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古思戴夫先生,我会用最快的速度,派遣一支专业团队前往贵公司考察,并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打通国内的关系,在辽省找到最适合我们建厂的土地。” 沈银冰在松开手后,依旧含笑望着古思戴夫:“不过,我还有个不情之请。” 古思戴夫的汉语很不错,最起码能听懂不情之请的意思,哈哈笑道;“还请尊贵漂亮的女士请讲当面,如果我能做到的,肯定会全力去做,做到更好!” 沈银冰笑道:“可否为我引荐一下促使咱们合作的中间人呢?” 古思戴夫一呆,下意识的看向了会议室内门后的角落。 沈银冰飞快的扭头去看,只看到一个男人的背影,快步走出了屋子。 古思戴夫讪笑一声:“呵呵,沈总,这个没问题的,我会介绍你们相认的。” “麻烦了。” 沈银冰微微一笑。 她当然知道古思戴夫介绍的人,绝不会是那个已经离开了的人,见不见都已经没关系了。 那个人会是谁? 沈银冰秀美微微皱着,脑海中飞快搜索着走进酒店会议室后,所见到的任何人。 会议室不大,也不小,参与这次双方合作会谈的人,大概有二十多个。 沈银冰相信,这些人绝对是组织中的人,可是她却不知道是来自破军,还是七杀,或者说是两个部门的人都有。 在进了会议室后,沈银冰就曾经暗中观察过所有人,希望能从中看出地位最重要的那个人。 只是这些人几乎都是同一幅表情,脸上都戴着虚假的笑,没有一个透出格外的气质。 她只好借着问了古思戴夫个措手不及时,希望能找到那个人。 结果她如意了,但那个人的反应也不慢,在古思戴夫看向他时,已经抢先一步出了会议室,只留给她一个背影。 呵呵轻笑声中,沈银冰秀美慢慢舒展开了,她觉得她找到了她想要找的答案。 在古思戴夫陪着沈银冰走出会议室,前往专门为签约成功而准备的酒会现场走去时,一个站在那儿好像标枪那样巍然的男人,正通过监控器冷冷的看着她。 画面上的沈银冰走进了酒会,男人微微俯身拿起鼠标,切换画面时,一个吊坠从他脖子里落了下来,好像是个兽头,看起来很是狰狞,也不知道是什么神兽。 男人聚精会神的看着酒会现场时,一个身材高挑却又不失丰营的女人,轻轻走了过来,说话的声音中带着一点磁性:“我想,她已经记住你的样子了。” 男人转身,看向了女人。 猛地一看,这个女人好像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她最多二十一二岁,再一看,却又像三十多了。 总之,这个女人让人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因为只要她换上新媳妇的衣服,就会成为刚结婚的新娘,要是穿上雍容的衣服,却又是个贵太太。 她能给人这种无法琢磨的感觉,皆因她太美,既有着少女的娇憨,又有成熟的女人狐媚气质。 男人眼光在她脸上扫了一下,落在了她鼓鼓的前雄上,淡淡的说:“就算她知道我是谁,那又怎么样?” 女人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男人再次转过身,语气中没有一丝感情:“你修养的时间也够久了,是该出去活动一下了。” 女人脸色一变:“可你不是让我在幕后……” 男人打断她的话:“现在又想让你出去了,随后你就会收到计划书。” 女人还想再说什么,男人已经快步走出了监控室。 女人双眼无神的看着监控器,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 高飞在从北省返回时,为避免陈果果身份会暴露,他一个人开车转道京华。 来到京华后,他才听已经以苏青身份回到冀南的陈果果打电话来,说沈银冰也在这儿。 不过他可没打算去找沈银冰,也觉得她不会因为自己的擅自行动就生气的。 他相信,沈银冰现在比他还要着急能不能找到苏樱,拿回那几本《安归经》。 现在他已经确定,能从眼镜手中偷走经书的人就是苏樱。 虽说王晨跟苏樱早就见过面,不过别忘了那个年龄虽小、但心狠手辣的女孩子,是安归王的关门弟子,就算没有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但易容术绝对是江湖上的佼佼者,要骗过王晨还是很轻松的。 来到京华时,天已经傍晚了。 任谁接连两天都在路上奔波,都会感到疲倦的,高飞也是这样,所以来到京华后没有着急去找王晨,更没有去皇朝会所找白瓷,而是随便找了一家酒店,洗了个热水澡就睡了。 一宿的好睡,等他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八点了,手机也恰好响了起来。 是沈银冰打来的,没有一点废话,张嘴就问:“你现在哪儿?” “如果你还没有离开京华的话,纳闷咱们就在一个城市里。” 高飞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坐了起来,从柜子上拿过一颗烟点燃。 “我在京华,还得多呆几天,搞不好还得去辽省去一趟,最好你跟着。” 沈银冰的回答还是很直接:“你的事情办好了?” “好了,总算没有发生遗憾。” 想到昨天要是晚去十几分钟,陈果果就会出大事后,高飞心中还是有些后怕。 沈银冰又问:“到底是怎么回事,能不能告诉我?” “不能,这是我的私事,和你没有任何利益牵扯的。” 高飞一口拒绝。 第1300章 愿做你疲倦后安歇的港湾! “不说就算了。” 沈银冰被一口拒绝后,也没生气,接着就转变了话题:“可我有件事得告诉你,昨天我刚走出京华机场,就遭到了狙击手的暗杀,幸好保护我的人足够专业,及时化解了那次危机,所以我觉得你最好跟在我身边,那样我才安心些。” 如果是放在去年时,沈银冰要是遇刺,高飞肯定会吓一跳。 但现在他才不在乎,就像听她说今天早餐喝了一碗莲子粥那样,早就司空见惯了,懒洋洋的说:“你身边有那么多高手保护,还用得着我吗?” “你就不问问,是什么人想杀我?” 沈银冰的语气终于变得生硬了起来。 高飞吸了下鼻子,说:“好,既然你让我问,那我就问问你,是谁要做掉伟大的沈狼主?不知道报酬几何?如果能让我眼红的话,我能不能参与其中?” 沈银冰冷哼一声:“我现在心情很不好,你最好是给我赶紧出现。我就在皇朝会所。” “什么,你去皇朝会所了?” 高飞这才吓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沈银冰要去对付白瓷。 好像知道高飞在担心什么,沈银冰冷笑一声:“所以你尽快赶过来,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听她这样恐吓后,高飞反而放下心来,反问道:“如果你不在意《安归经》的话,我可以马上过去。” 高飞手中攥有几本经书这事,沈银冰早就知道了,不过她却一直没怎么在意。 在她看来,能否掌控安归教主要是靠人,只靠几本被赋予了传说色彩的经书,就能做出什么大事,那也未免太扯淡了。 不过自从那晚在黄河岸边呆了一个晚上后,她终于意识到这几本经书的重要性了,要不然那个女人不会提到这些。 沈银冰在那边沉默了片刻,才说:“好,最迟今晚,你来会所见我。我有话要跟你当面说,我们的通话很可能被监听了。”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直接就扣掉了电话。 高飞把手机随手扔在枕头上,双手用力搓了搓脸,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一头毛驴,正围着几个女人不停的转圈圈,没有一点属于自己的时间。 “真是命苦。” 高飞叹了口气,拿起电话拨给了眼镜:“王晨在哪儿?” ―― 王晨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椅子上,正在看今天的报纸,听到敲门声响起后,头也不抬的说:“请进。” 每天早上上班后,看上一个小时的报纸,已经成了王晨的习惯,反正整个教育部门的工作,相比起其他部门来说可以说是最清闲的了。 最近这些天,她更关注报纸新闻上的财经新闻。 理由很简单,就因为最近新闻上总是出现和她前夫有关的消息,一会儿说高飞偷税漏税被抓了,一会儿又说他畏罪潜逃国外了,这些满天飞的流言蜚语,在水粉集团顺利接管天涯集团后,才算是落下了帷幕。 毫无疑问的是,天涯集团也凝聚了王晨的心血,当初建厂开业初期,要不是她的大力支持,也不会有后来的辉煌。 所以在得知天涯集团要被迫转让后,王晨的第一反应就是愤怒,就像自己的孩子被人抢走那样,可她这个当妈的却偏偏只能干看着,毫无办法。 王晨这些天来始终在琢磨,高飞转让的未免太痛快了,肯定会有后手留在后面。 做为他的枕边人,王晨自然算得上最了解高飞的人之一,猜到他肯定留了后手后,却想不出他有什么反击的手段。 今早上班后,她又习惯性的拿起报纸,希望能从上面找到天涯集团的最新消息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说了声请进后,王晨没有听到有人说话,抬头向门口看去,稍微楞了一下,脸上就浮上了欣喜的神色,轻声说:“你怎么来了?” 高飞关上房门,笑着回答:“想你了,我就来了。” “说的倒是很好听。” 王晨站起来:“如果你没事的话,才不会来找我呢。” 嘴里这样埋怨着,王晨拿起自己的水杯就要去给他泡茶,却被他一把抓主手腕,不等她做出反抗,就被他拉在了怀中,紧紧搂住了她。 在被高飞吻在额头上时,王晨声音软绵绵的嗔怪道:“搞什么呢,这是在办公室呢,要是被人看到影响不好。” “你是我老婆,我亲自己的老婆有什么不好的了?谁要是敢胡说八道,我把他嘴巴抽歪了。” “切,谁是你老婆呀,我们已经离婚了好不好?现在我们可是陌路人……” 王晨嗔怪的说到这儿,声音凝滞再也说不下去,紧紧抱住他哽咽的说道:“高飞,这些天来,我真的好想你,好想你。” 高飞能够和王晨结婚,那都是因为陈果果当初的胡闹。 如果那时候高飞本人在的话,他肯定不会选择王晨,因为他觉得他们之间并没有多少感情――包括抱住他亲吻她的动作,都只是在履行一个丈夫的义务罢了,说白了就是哄她高兴。 但王晨真情流露后,高飞心中却猛地一疼,这才发现她在自己心中,原来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而是占有了相当重的重量。 紧紧拥抱了她一下,高飞闭眼轻声说:“我也很想你的,相信我,我们以后会重新走到一起的。” 他是用心说出这句话的,因为他总算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从他正大光明的要了她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把她当做自己的妻子了。 高飞现在拥有很多女人,美国的妮儿,地下楼兰的水儿,皇朝会所的白瓷,远在岭南的亮晶晶,千变万化的陈果果,甚至只要他愿意,随时也可以把沈银冰变成他的女人。 但无论是哪一个,都无法像王晨这样被世人所认可,这可是他八抬大轿抬回家的,就算被迫离开他,可她还是他的妻子,高家的媳妇。 相信王晨也是这样认为的,要不然她不会在短短两个月内,就憔悴成这样。 泪水打湿高飞的衬衣,让高飞感觉出了滚烫,不知道该在怎么安慰她,唯有轻拍着她后背,默不作声。 王晨终究是个意志坚强的女子,趴在高飞怀中小声哭泣了片刻,就抬起头,反手擦了把泪水,给他泡了一杯茶。 “坐下。” 拉着高飞坐在自己椅子上后,王晨站在椅子后面,双手为他按摩着肩膀:“我在这间办公室,是眼镜告诉你的吧?” 高飞没有一点疲惫的意思,王晨给他按摩,只是一种妻子关心丈夫的举动,让他心里一暖,呵呵笑道:“嗯,要不是他,我可没这么容易找到你。” “来找我,是为了那几本经书的事吧?” 眼镜保管的几本经书被人偷走,王晨已经知道了。 高飞点了点头:“现在我几本知道是谁偷走那几本经书了,我今天来找你,主要是想你了,来看看你。顺便呢,问你一个事。你还记得有个叫苏樱的小女孩,在冀南时曾经讹诈过你一千万吧?” 苏樱讹诈王晨一千万,是因为她手里拿着高飞祸害赵娴静的视频,王晨自然不会忘记。 “就是苏樱偷走了那几本经书,她是安归王的关门弟子,旁门左道的工夫很出色,眼镜被她算计了也很正常,毕竟她看起来很单纯。” 高飞解释道:“经书被盗后,眼镜就想到了她……可再找她时,已经是人去楼空了。” 听高飞说完后,王晨有些不相信:“可我见过苏樱啊,跟我住在一栋楼上的小女孩,和她相貌完全不一样的。” 高飞抬眼看着她,问:“我不是说了吗,她是安归王的关门弟子。当初你安归王变成我的模样时,你还不是一样没认出来?” “哦,原来她是易容过的。” 想到苏樱小小年纪就有那么深沉心机,王晨只觉得不可思议。 高飞继续说:“眼镜告诉我经书被盗后,我马上让人搜索苏樱在冀南的几处产业,发现早就人去楼空,看来她得手后早就算到我会找她了,提前跑路了。我这次过来找你,就是因为你当初给她汇过款,想根据她的账户,察看那笔资金的去处,看看能不能找到她。” 一千万对任何人来说,都算得是一笔巨款了,尤其是被讹诈走的,王晨自然会留着转帐存根:“那个账户就存在我手机上,不过事后我也调查过,那个账户是来自瑞士银行,要想从账户查出蛛丝马迹,几乎没什么希望。” 谁都知道瑞士银行之所以名扬世界,最主要的一条就是保密法相当完善,要想擅自调查某个客户的详细资料,别说是私人了,就算瑞士政府也没有这个权力。 听说那个账户竟然来自瑞士后,高飞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苏樱是安归王的关门弟子,旁门左道的功夫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趋势,一旦隐藏起来,就连安归王也无处可寻,更别说是别人了。 看到高飞长时间皱眉不说话后,王晨有些心疼,替他按摩着脑门,想安慰他几句,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高飞现在的确很头疼,几本经书被苏樱偷走,牛骨护身符丢失,莫邪征东在丧失希望后有发狂的趋势,沈银冰又遭到刺杀――这么多事,好像约好了那样,在同一时间都压在他身上,要是不头疼才怪呢。 茶水都冷了,高飞仍然没有说话,王晨担心的问:“是不是还有别的事?” “有。” 高飞倒是没有隐瞒她,接着说:“不过我有能力搞定这些,你不用担心。” “我相信你。” 王晨松了口气,搂住他脖子俯身,脸颊挨着脸颊轻轻笑道:“我知道我帮不上你什么忙,我只希望能做为你疲倦后来安歇的港湾。跟我在一起时,放下所有的忧愁和焦虑,彻底放松,缓解你的精神压力。今天的天气很不错,我们去郊游?” 第1301章 万里长城永不倒! 深秋季节到来后,八达岭上长城两侧的红叶,绝对是世间最靓丽的一道景色。 站在烽火台上,面对满山好像火一样在燃烧的红叶,什么也不想,就这样站在那儿任由关外的冷风吹拂着脸颊,仿佛就能听到数百年前异族叩关时的金戈铁马之声。 长城,是农耕民族抵抗外敌的最大保障,自大秦帝国开始,这条蜿蜒万里的长龙就起到了无法代替的作用,一次次的把游牧民族挡在关外,保护着汉文明。 不过长城终究只是一堵墙,当汉人起了内讧时,不管她有多么的坚固,可结果也只能悲凉的遥望内地,看着她的子民遭受异族铁骑的践踏。 两千多年来,长城数次保护了她的子民,也数次被外敌扣破,尤其是满洲人,更是借着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献关,长驱直入建立了华夏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从满清帝国之后,曾经被汉民族视为国门的长城,就失去了她的意义,尤其是当今的华夏盛世,她更是蜕化成了一道风景线,卸下了汉民族赋予她抵抗外敌的重任。 时过境迁,万里长城依旧在,长龙般的蜿蜒群山中,唯有在深秋季节寒风入关时,才会让人感受到她曾经的铁血历史。 站在烽火台上,高飞想了很多,觉得自己已经与长城融为了一体,抵挡那些不断侵略的异族,已经满身伤痕,却只能依旧倔犟的屹立着不倒。 这一刻,他忽然听到了长城的心声:她很累,真的很累,但她决不会倒下,就算是伤痕累累,也不能倒下,因为她的臣民需要她,需要她来抵抗外侵。 王晨走到他背后,轻轻揽住他的腰身,脸颊贴在他后背上,喃喃的声音说道:“又在想什么呢?” 高飞眼珠动了一下,回答说:“我在想,在华夏历史上,长城总共被异族攻破过多少次。” “坐下来说。” 王晨拉着高飞,坐在了烽火台上,遥望着关外抬手拢了下被风吹乱的发丝:“自从始皇大帝修建长城到满清帝国两千年来,北方游牧民族无数次叩关,有记载的差不多得有十次吧,最早的一次是公元前,匈奴越过长城侵扰中原,将汉高祖刘邦围困于白登山,史称“白登之围”。最后一次呢,则是满人从山海关入关。” “但长城真正被攻破却只有一次,那就是公元1211年,蒙古越过长城,大破金军于野狐岭,这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正面突破吧。” 王晨左手挽住高飞的胳膊,遥指着远方自豪的笑笑:“两千多来,长城只被外族正面突破过一次,而且守城的还不是汉人,所以严格的来说,两千年来从没有谁,能正面攻破长城!” 抬头看着高飞,王晨眼睛发亮的说:“高飞,我知道你为什么要想到长城被攻破几次这个问题,你是把你自己当做了长城,你正在艰难的抵御那些外侵,对不对?” 高飞低头看了她一眼,低声说:“这只是一个比喻。” “没有谁能攻破长城,历经两千年的风雨,战火,长城从来没有被外敌正面攻破过,只要我们能团结一致,没有谁能突破长城!” 王晨原本是个性格文静的女子,感受到高飞把他自己比喻为风雨中的长城后,为了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猛地站起来,展开双臂唱起了一首粤语老歌:“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睁开眼吧,小心看,哪个愿臣虏自认,因为畏缩与忍让……万里长城永不倒!” 这首歌是《大侠霍元甲》的主题曲,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曾经风靡国内,歌词铿锵带着明显的悲凉和杀伐,没想到王晨会唱这首歌。 女孩子独特的声音,唱这首带有杀伐之气的粤语歌,竟然给人一种深深的震感。 满山的红叶,天上的流云,耳畔的秋风,仿佛也受到了王晨歌声的感染,也都呜咽着,咆哮着翻腾,尽情宣泄着不甘的愤怒。 歌声中,高飞烦躁的心彻底宁静了下来,血却越来越热,可惜他不会唱这首歌,只能低声应和着,昂着下巴看着王晨,眼神明亮。 “万里长城永不倒?王晨在长城上为他唱了万里长城永不倒?” 听完保镖胜子的汇报后,沈银冰皱眉沉殷片刻,才冷笑着挥了挥手,示意他先出去。 胜子弯腰施礼,后退两杯悄声无息的退出了房间。 高飞和王晨刚去了长城,沈银冰就得到消息了,第一反应就是很生气:你这是在去找经书吗,纯粹是借口跟你女人去游山玩水呢。 不过碍于她已经答应高飞,说最迟可以让他晚上回会所,自然不好意思去催促了,却派人严密监视那对男女在长城上的一举一动。 王晨希望用这首歌来唤起高飞已经疲倦的斗志,依着沈银冰的智商自然能参透得出:王晨这是把自己当做了高飞的战友,并肩抵抗她这个外族入侵者。 “小妮子看起来文静静的,心眼却不少,你以为你一首歌就能改变现实吗?幼稚。” 沈银冰冷哼一声,端起酒杯昂首一饮而尽。 酒杯重重蹲放在茶几上后,沈银冰拿起手机:“来人。” 刚出去没多久的胜子,再次开门进来。 沈银冰拿起酒瓶,姿势优雅的倒着酒,淡淡的说:“去告诉白瓷夫人,就说我请她来稍坐片刻。” 胜子以前也曾经听说过皇朝会所的传说,知道白瓷夫人是个什么样的存在,所以在听沈银冰这样吩咐自己后,多少有些为难:“沈总,白瓷夫人她……” 沈银冰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摆了摆手说:“你尽管去,就说我请她,她肯定会来的。” “是。” 胜子以为,在华夏有着特殊地位的白瓷夫人,根本不可能会和沈狼主有什么交集,不过既然主子吩咐了,他只能去照办。 胜子直接来到了前台,向前台客服很礼貌的说出了来意,并特别说明是沈银冰有请白瓷夫人。 有客人要见白瓷夫人,对于前台小妹来说并不是多稀奇的事儿,此前也曾经遇到过这种情况,身为前台客服,她们自然会按照客人的意思,给萧萧打电话说明情况。 至于白瓷夫人会不会见客人,那就不是她们的事了。 不过根据她们以往的经验,这位沈女士估计会失望了。 “好,你请沈女士稍等,夫人稍后就会过去。” 当电话中传来萧萧这样的回答后,客服小妹很吃惊,这才意识到沈女士不是一般人了,放下电话后连忙客气的对胜子说:“先生,我们夫人很快就会去见沈女士的。” “谢了。” 听到这个回答后,胜子也喜出望外,心想:还是沈狼主神通广大,一句话就能让神秘的白瓷夫人去见她。 白瓷并没有让沈银冰等太久,五分钟后就出现在了她房间内。 一进门,身穿一身白色旗袍,好像一朵白牡丹似的白瓷,就笑着主动打招呼:“呵呵,原来沈总大驾光临了,我却不知道,没能早点过来见礼,还请沈总海涵。” 去年这时候沈银冰也曾经来过皇朝会所,凭借方小艇提供的门票,参加了那次的商业‘世界杯’。 不过那时候的沈银冰,就是个小人物,压根就没有被白瓷夫人正眼相看的资格,要不是因为高飞的缘故,妮儿也不会跟她签约。 岁月如梭,仅仅过去了一年,俩人之间的地位就有了质的变化,昔年那个没资格见白瓷的沈银冰,在她进了房间后,竟然坐在沙发上连屁股也没抬起,只是拿手指点了下沙发:“白老板客气了,请随意坐。” 跟着进来的萧萧,见状脸色一沉,正要说什么,白瓷却抬手摆了下,呵呵笑道:“萧萧,你先出去,我跟沈总有话要说。” 萧萧冷冷看了沈银冰一眼,这才不情不愿的走了出去。 “她还年轻不懂事,让沈总见笑了。” 白瓷脸上带着柔和的笑意,款款坐在了沈银冰面前的沙发上。 “我还没有小气到她一般见识的地步。” 沈银冰晃了晃手里的高脚杯,盯着白瓷淡淡的说:“白瓷夫人,我这次请你来呢,是有件事需要你帮忙。” 萧萧走出房间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和胜子一起站在门口。 房门是开着的,站在门口就能听到里面的人在说什么。 当她听到沈银冰说不会跟她一般见识后,萧萧就有些按奈不住。 这些年来,萧萧见识过太多的大人物,但不管多大的人物,哪怕是长辈也很尊重白瓷夫人的,哪像这个来自地方上的小总裁? 她以为她是谁啊? 就算北山集团这一年来规模扩大了很多,可也没有在夫人面前摆谱的资格,这是嫌自己日子过得好呢吧? 听到沈银冰用好像吩咐手下似的语气,对夫人说她需要帮忙时,萧萧再也忍不住了,就要进去替白瓷训斥她一番,却被胜子抬手挡住了,冷冷的说:“任何人,都不能打搅沈总和人谈话。” “闪开,你是什么东西,敢在这儿阻拦我!” 萧萧更怒,低声喝斥着正要扒拉开他时,却看到他右手一翻,多了把黑黝黝的手枪。 看到铁家伙后,萧萧头皮登时一凉,不敢动弹了,却觉得很委屈,只能紧咬着嘴唇,才迫使自己没有流下泪水。 这时候,夫人的声音从里面传来,还是很客气:“不知道沈总需要我帮忙做什么?” “我最近刚签约了一个投资项目,手里资金周转有些困难,想请白瓷夫人筹借几千万,最迟在明天清晨,因为明天我就要离开了。” 沈银冰借钱的语气很轻松,好像她跟白瓷借钱,是后者的荣幸那样。 夫人好像也没料到沈银冰会这样大言不惭,当下肯定愣住了,没有说话。 沈银冰不耐烦了:“怎么,白瓷夫人无法接受小妹的要求么?” 第1302章 这是我的女人! 胜子亮出了手枪,让萧萧感受到了明显的杀意,可听到沈银冰这样嚣张对待夫人后,她还是忍不住了。 她才不相信胜子敢伤害她,一把就把他推到了一边,冲到门口冲沈银冰厉声喝道:“沈银冰,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这样和夫人说话!” “呵呵,你手下倒是很忠心于你的。” 沈银冰皱眉,却没有看向萧萧,而是看向了胜子。 沈狼主被一个女孩子指着鼻子骂什么东西,这绝对是胜子的失职。 尤其是沈狼主看着他的眼神,很冷,这让刚刚晋升为心腹保镖的胜子心惊胆颤,眼中闪过一抹凶光,一把拉住她胳膊,抬起握枪的右手,就要狠狠砸在她后脑勺上。 胜子自然不会随意杀人,但把萧萧打昏过去却没有丝毫心理负担。 “慢着!” 白瓷腾地一声站起来,及时制止住了胜子,随即扭头对沈银冰赔礼道:“沈总请息怒,萧萧真的只是一个小孩子罢了,你大人大量别跟她一般见识。不就是借钱吗,小意思。” 接着,白瓷就看向萧萧,厉声喝道:“萧萧,是谁让你擅自闯进来打搅我跟沈总谈话的?现在立马给我出去,去前台反思一下,快!” “夫人……” 萧萧没想到白瓷会训斥她,心伤之下竟然没有看懂夫人眼中焦虑的深意,颤声说了句,就猛地推开胜子,左手捂着脸的向电梯那边飞奔而去。 “沈总,都怪我平时太惯着她了,才这样没规矩。” 白瓷强笑着:“请问沈总,具体需要多少钱?” 萧萧不知道沈银冰现在不是昔日的沈银冰了,但白瓷却知道。 白瓷已经知道原先没有被她看上眼的沈银冰,已经成为了一颗毒瘤,就连高家和陈家,都不得不屈就她。 高飞都被迫跟王晨离婚去她跟前供她驱使了,更何况是她? 而且看沈银冰的跋扈样子,白瓷敢肯定她已经掌握了自己和高飞的实际关系,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才故意找自己麻烦。 刚才如果萧萧敢再得罪她,真会有生命危险的。 在自己的地盘上,却无法保护萧萧的安全,白瓷心中自然很愤怒,却偏偏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委曲求全。 白瓷的苦心,萧萧自然不知道。 她只是觉得很委屈,掩面疾奔到电梯门口时,电梯门刚好打开,一个人从里面走出来。 萧萧跑的太急,一下子撞在了他肩膀上。 这个人及时伸手,抓主了她胳膊:“咦,你是萧萧?” “对不起,我――高飞?” 萧萧抽泣着抬头低声道歉时,才发现这个人是高飞。 “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这是?” 高飞知道萧萧是白瓷的心腹,在皇朝会所内是绝对的二号人物,所以看她哭了后很纳闷。 “没谁、没谁欺负我,是有人在欺负夫人。” 萧萧呆了一下,猛地想起高飞是何许人了。 她已经隐隐知道夫人和高飞关系不寻常了,更知道高先生是高家大少,基本就没有怕的人。 现在夫人正被沈银冰欺负,萧萧的本能反应就是要高飞去保护她,气愤、委屈下仍没忘记添油加醋:“那边的人都亮出枪来了。” 听萧萧说有人在欺负白瓷后,高飞就猜到是沈银冰了:她肯定知道自己和王晨去游玩了,这才把怨气撒在了白瓷头上。 如果仅仅是为难白瓷,高飞也许还能忍受,毕竟那个女人现在就是个神经病――正常人是不屑跟神经病一般见识的。 可萧萧却说她的人把枪都亮出来了。 高飞抬头看去,恰好看到胜子手里真拿着一把枪,登时就怒了:么的,你要挟我也就算了,还敢拿枪欺负我女人! 男人都是爱冲动的,尤其是自己女人被欺负后,才不会去考虑出头后会造成什么麻烦。 如果这时候还能忍气吞声的,那就不是男人了。 高飞松开萧萧,快步走向了那边。 他的到来,无疑被萧萧当作了主心骨,也小跑着跟了过来。 被沈银冰训斥了一顿的胜子,正在为自己刚才太无能而后悔呢,就看到萧萧和一个男人快步走了过来,老远就能感觉到他们散发出的怒气。 胜子以为这是萧萧找来的帮手,看也没看来者是谁,举起手枪就对准了他,沉声说道:“站住,再敢上前一步,我就打残你的腿子!” 高飞获许不敢把沈银冰怎么着,可对她的手下却没有丁点的顾忌,尤其是在愤怒时。 胜子的话音刚落,就觉得眼前一花,手腕好像被老虎钳子掐住那样,还没有反应过怎么回事,手腕上就传来一阵剧痛,本能的张嘴发出了一声惨叫:“啊!” 一下扭断胜子的腕骨后,高飞接着抬脚跺在了他小肚子上,直接踹了出去。 不等惨叫着的胜子落地,高飞半转身攸地再次抬脚,狠狠踹在了另外一个要掏枪的保镖下巴上。 那哥们脑袋被踹的原地急转一个圈,砰地撞在了走廊墙壁上,软塌塌的昏了过去。 沈银冰现在的贴身保镖足有十数个,就算她在皇朝会所内的房间内,也有六个人守着她,不过其他四个人都在走廊窗口那边,看到胜子俩人被攻击后,都大吃一惊,拿出家伙就冲了过来。 保镖们大吃一惊,萧萧更是骇的张大了嘴巴。 她是很痛恨胜子,添油加醋就是要高飞给她出口气:欺负我一个女孩子算什么,有本事你招惹下高大少啊? 如她所愿,胜子真招惹高大少了――结果却是被他迅雷不及掩耳的折断了腕骨。 胜子手腕被掰断后的腕骨,更是直接刺穿了他皮肤,血淋淋的露在外面。 这血淋淋的一幕,彻底把萧萧给吓傻了。 听到门外胜子惨叫声,亲眼看到他被人一脚跺飞后,沈银冰也是脸色大变,蹭地站起身,然后就看到了高飞。 “高飞,你来了!” 白瓷也看到了高飞,打招呼的声音带着讨厌的兴奋。 看到是高飞出现后,沈银冰提起的心马上放下,刚要坐下却又猛地想到了什么,及时厉喝一声:“外面的人,都不要轻举妄动!” 沈银冰敢保证,她那些保镖如果这时候要对高飞不利的话,所遭到的打击必定是毁灭性的,就像胜子那样。 因为某些原因,高飞不敢招惹她,却不会对她手下有丝毫客气,要不然胜子也不会落到这样惨的下场。 也幸好沈银冰的这声厉喝,让那些保镖们算是逃过了劫,有眼神好的已经认出高飞了,赶紧收起了枪。 沈银冰走到门口,皱眉看了眼已经昏过去的胜子,不悦的问道:“高飞,你下手也太狠辣了吧?” 高飞没有吭声,脚尖一挑,挑起另外一个保镖的胳膊,左手抓主他手掌,右拳狠狠砸了下去。 咔嚓一声,保镖的右臂就被高飞一拳砸断! 被一脚踢在下巴上昏过去的保镖,惨叫一声从地上蹦了起来,接着又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再次昏厥了过去。 刚才高飞拧断胜子手腕时,大家伙还没有看清楚。 现在大家可是看的清清楚楚,尤其是那几个保镖,脸色都刷的惨白,再次拿枪对准了高飞。 高飞才不在乎这些人,只是松开保镖的手,斜眼望着沈银冰无声的冷笑:你不是说我下手也太狠辣了吗?那我就给你看看什么才叫真的心狠手辣。 这就是威胁,高飞对沈银冰赤果果的威胁。 沈银冰的脸色终于变了,她很清楚,别看这些保镖都是组织中挑选出来的佼佼者,手里也有枪,可一旦和高飞决死拼杀,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高飞杀人的强悍,早在去年南越的芒蓝草甸时,沈银冰就见识过了。 面对高飞的威胁,沈银冰不敢说半个不字,只是狠狠咬了下嘴唇,对其中一个保镖淡淡说道:“阿强,送他们去医院包扎。” 阿强等人也早就知道高飞是惹不起的了,不敢露出丝毫敌意,赶紧答应了一声,俩人抬着一个,从被吓傻了的萧萧身边急匆匆走了。 眼睁睁看着两个贴身保镖被打残,沈银冰却不敢发一点脾气,因为她能从高飞斜着眼看她的眼神中,看出他对她的厌恶,和心烦。 如果这时候沈银冰要是翻脸,相信高飞才不会管那么多,不把这些保镖杀光决不会罢手的。 沈银冰当下最大的要求,是借着高飞的力量快速变强大,却不是和他翻脸真正的同归于尽,那样对谁都没有好处。 所以她唯有忍让,等保镖们撤走后,轻哼了一声,转身走进了房间内。 高飞用他的实际行动,向白瓷表达了他的心思。 白瓷心中异常激动,低声说道:“高飞,你――”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揽住了她的肩膀,守着站在门口的萧萧对沈银冰冷冷的说:“这是我的女人,谁要是敢欺负她,别怪我翻脸。” 萧萧一听,赶紧捂住了嘴巴,悄悄退走了。 白瓷双眸却攸地浮上轻雾,全身力气都仿佛消失了那样,任由高飞紧紧搂住她的腰。 她能坚持活过来,竭力帮高飞做任何事,还不就是为了这句话:我是他的女人! 不管再强大的女人,要是没有男人呵护,总有一天会累垮的。 沈银冰的脸色,变得铁青,嘴唇已经咬出了血丝,几次想站起来,豁出去做点什么,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白瓷是个聪明的,知道自己再留下对高飞没多大好处,低声说道:“沈总,我去给你们准备晚餐。” “高飞,沈总是女孩子,有权利使点小性子的,你是男人,多让着她点。” 白瓷拍了拍高飞的手背,走出了房间。 白瓷走后,房间里安静了下来。 过了好久,沈银冰才冷笑道:“她现在可得很激动,也很幸福,就算你让她现在去死,恐怕她也不会有半句怨言。哼哼,高飞,你还真是个欢场高手。” 第1303章 原来,你还关心着我! 沈银冰没有说错,在高飞为白瓷出头打残胜子俩人,又搂着她肩膀说她是他女人后,就算现在为高飞去死,她也不会有半句怨言的。 女人本来就是一种感性动物,一旦被男人感动,就会分不清南北,哪怕前面是火坑也敢跳下去。 沈银冰表面上是在讥讽高飞和白瓷,其实心里不是滋味。 她觉得,高飞在说那番话时,搂着的不该是白瓷,而是她沈银冰。 天底下,也唯有她沈银冰,才有资格让高飞为她不顾一切,向所有恶势力挑战。 白瓷算什么东西? 她只是一个死了男人的寡夫罢了,充其量就是有点小家底,有点小美貌,也许还会几手迷糊男人的小手段,可要是和她沈银冰相比起来,这些优势算什么呀? 蚂蚁拴豆腐,不值一提。 论家底,北山集团就是个在不断滚动的雪球,财富正以几何形式的递增,尤其在与萨摩石油集团合作后,因为能源的特殊性,和垄断性都决定了财富值。 论长相,白瓷不就是皮肤好点,可无论是相貌,还是身材,好像都比不上我吧? 最多,她也就是靠不要脸来取悦男人罢了。 既然她样样不如我,凭什么会获得高飞的充爱,让他甘心做她的入幕之宾? 凭什么呀? 当然了,这些话沈银冰是不会说出来的,只能讽刺高飞是个欢场高手,也就是哄哄小寡夫罢了,像她这种冰清玉洁高高在上的优秀女子,是不屑为他这些小技俩所欺骗的。 听出沈银冰话中酸溜溜的味道后,高飞没有一点自豪感,只是翻了个白眼淡淡的说:“对于和女人搞好关系,我比你更有发言权。我向来都信奉一个原则,那就是别人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别人。” “白瓷心中只有一个我,那么我就断断不会让她失望。” 高飞走到沈银冰对面沙发前,坐下来继续说:“所以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在意,她也不会在意,因为你根本不懂得我们之间是什么感情。” “奸夫银妇的感情罢了,还有脸说的这样义正辞严!” 沈银冰恼怒的嘲笑道。 高飞懒得和她斗嘴,转移了话题:“说吧,你找我究竟有什么话要说?” “你先告诉我,你找经书的事儿怎么样了?” 沈银冰不答反问。 “暂时还没有消息,不过我已经做出安排了,相信只要经书的消息一传来,我的人就会做出最快的反应,不惜一切代价的夺回来。” 高飞这样说倒是没有撒谎,因为在和陈果果从北省分手时,就要求她动用安归教内所有能动用的人手,大范围的搜索苏樱的下落。 同时,莫邪征东也会派出外界飞龙部,参与搜寻苏樱的行动。 安归教和地下楼兰,都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实力,哪怕安归教现在已经败落,地下楼兰只有外界飞龙部在行动,但能够被双王分别驱使的力量,任何人都不能小视。 更何况,高飞已经跟他所有的兄弟姐妹都打了招呼,拜托他们时刻关注苏樱的出现。 所以说呢,别看现在苏樱已经成功盗走经书,除非她一辈子不露面,只要露出丁点马脚,安归王肯定是最先赶到并清理门户的那个人。 那个野心勃勃的小女孩,根本不知道她在偷窃经书后,给她自己招惹了多大的麻烦。 “嗯。” 沈银冰淡淡嗯了声,对经书的兴趣明显不是很大,要不然也不会再次回到了和女人有关的话题:“高飞啊,问你个问题,希望你能据实回答我――一定要据实回答,因为我现在已经不知道该相信什么了,除了你之外。” 高飞双手抱拳,客气的回答:“多谢沈狼主如此厚爱,小生是感激不尽。” 沈银冰没有理睬高飞的讥讽,只是问:“如果,我放下所有的一切,你能像保护白瓷那样保护我,为了我不惜挑战整个国家?” 高飞收起笑容,沉默片刻后才问:“你想听真话,还是听假话?” “不用说了,我已经知道答案了。” 沈银冰自嘲的笑了笑,微微眯起的双眸中浮上凄凉的神色,低声说:“我知道,从我害死叶心伤二婶的那一天开始,你就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在意我的生死了。更何况,我现在又是邪教的大头目,还逼着你和王晨离婚,你此刻在我身边,我就该心满意足了,不该有这种奢望想法的。” 高飞轻声说:“可你并没有打算放弃。” “高飞,看着我的眼睛。” 沈银冰走到高飞面前,跪在地上,双手放在他的膝盖上看着他的眼睛:“请告诉我,如果我真放弃,你有保护我的信心,和实力吗?” 高飞不想骗沈银冰:“没有,因为无论是谁,都没跟一个国家叫板的实力。仅仅是一个高雅,残忍杀害两个特工事件,我就已经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更何况你是呢?不过,你跟他有所不同,因为你还没有彻底的不可救药,你只是做为一个不敢惹的威胁存在着,只要你能配合国家……” 沈银冰笑了:“呵呵,如果我配合国家来铲除杀破狼三部,到时候根本不用国家把我怎么样,我就已经尸骨无存了。高飞,你永远都不知道他们有多么的强大,有多么的可怕。” “你,实力就算再强大,也无法与在暗中疯长了七百年的邪教相抗衡。所以事实证明,我根本无法放弃。” 沈银冰把头伏在高飞膝盖上,疲倦的闭上眼喃喃的说:“我就像登上了没有制动系统的列车,只能头也不回的奔向死亡的终点站。现在没有死,那是因为我一直奢望有人能够挡住这辆列车。可惜,世间根本不会有那样一个人存在,你也不行。” 高飞明明知道沈银冰这番话,矫揉造作的成份大了些,可听她说的这样凄凉,还是忍不住低低叹了口气,轻轻抚着她如水的秀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就像是一只小猫咪那样,伏在高飞膝盖上过了很久后,沈银冰才抬头站起来,退回到了那边的沙发上,眼里带有了习惯性的冷漠:“我让你来,是想告诉你,我已经跟哈萨克斯坦的萨摩石油集团签约了,要在辽省修建一座大的炼油厂。” 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她才继续说道:“现在我可以告诉你,萨摩石油集团,也是那些人控制的。在昨天的签约会议上,我特别注意到了一个人。” 高飞问道:“他是谁,是男还是女?” “是个男的,而且你也认识。” 沈银冰淡淡的说:“不过现在我不会告诉你他是谁的,因为他现在和我是一丘之貉,让你知道他,就是对我自己的打击。但我可以答应你,等到机会成熟的时侯,我会告诉你他是谁的。另外,我觉得他也要有所动作了,也许会针对你,你自己要小心些。” 高飞很不习惯沈银冰这样遮遮掩掩的说话,却知道就算他追问,她也不会说出来的。 “明天一早,我就会飞赴辽省。” 沈银冰放下酒杯,说:“会在那边呆很长时间,冀南那边的业务,我已经委托给焦恩佐了。相信他一定全心为我打理的,事实上他也有这个能力。” “他和你不是一条心的。” 高飞忍不住的劝她。 沈银冰不屑的笑了笑:“我知道。但这有什么呢?他就算想把我取而代之,可前提是他得有足够的强大。我也希望他能尽快强大起来,那样才能有人分享罪恶,所以我会尽力支持他。你不用担心他会反噬我,因为我会在刚变得强大时,及时铲除他。” “你有这样的把握?” “有。” “你会后悔的。” “从二婶被我害死那天开始,我就已经不知道后悔是什么滋味了。” 沈银冰轻轻咬了下嘴唇,低声说:“也许还会有的,相信那是在我的临死之前――我希望能死在你怀里,向你忏悔我现在所做的一切。” “够了!” 高飞忽然低喝一声,站起来走到她面前,双手按着她肩膀,嘎生说:“既然你早就看到了你的未来,那你为什么不收手?又何必非得把事情搞到哪一步?你可知道,到时候会有多少人死去。” “原来,你还关心着我。” 看着高飞有些扭曲的脸,沈银冰满足的笑了:“这就足够了。高飞,你告诉我,谁有实力能挡住那辆失去控制的列车?” 高飞闭了下眼睛,没有说话。 “好了,时间不早了,天都黑了,该休息了,今晚,陪我。” 沈银冰推开高飞的手,甩掉高跟鞋走向了浴室:“明天一早,我们就飞赴辽省,要在那边呆好久,所以你今晚最好安排一下对付水粉集团的计划。” 高飞双眼微微眯起,随即恢复了正常。 打开浴室的房门,沈银冰忽然咯咯笑道:“按说今晚你该去陪你的白瓷夫人的,相信她也在等你。可惜,她注定要失望了。” “如果,你们脸皮够厚的话,可以把她叫到这屋里来,我保证不会打搅你们恩爱。但前提是,你们也别打搅我休息。高飞,你看我是多么的体贴你?” 沈银冰咯咯的笑着,关上了浴室房门。 不大会儿,里面就传来了水的哗哗声,还有歌声传来,是黄家驹的《喜欢你》:“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忧郁的歌声传出房门,好像穿透了落地窗,与窗外的夜色慢慢融在了一起,随风飘向未知的方向。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广播中响起这首由某女星翻唱的《喜欢你》旋律时,贺明珠正悄悄尾随在苏青车后,不疾不徐的出了市区,来到了南部近郊。 第1304章 深受刺激的秦城城! 假如没有廖水粉,贺明珠现在可能早就走上邪路了,因为当年接连落选九龙王,和警卫局对她的打击是致命的。 已经让她对整个世界都丧失了信心,有了种不正常的表演逾望,就是通过极端手段来证明,她贺明珠其实比所有人更好,被放弃是那些人后悔终生的错误! 幸好,就在她刚有了这个苗头时,对她很看好的廖无肆,把她介绍给了廖水粉。 那时候,廖水粉是被廖家做为新一代商场掌门人来培养的是,身边自然得有个强悍的保镖。 正是粉姐,用她的关怀和细腻,解开了贺明珠的心结,化解了她不忿的戾气,让她在随后无数个夜晚醒来时,都会冷汗淋漓的暗自庆幸。 粉姐给了她希望,和重生的机会。 这一点毫不夸张,贺明珠自己就是这样认为的。 出于对粉姐无比的感恩,贺明珠绝不许任何人伤害她,哪怕是韩震也不行! 得知他背叛廖水粉后,贺明珠几次都想杀他灭口。 在贺明珠看来,让粉姐一时的悲痛,也比她在得知韩震背叛了她,要痛苦终生好得多。 可每次生出这样的杀心后,却次次都恰逢廖水粉万般柔情的提起韩震――贺明珠,只能在矛盾中徘徊,抉择。 谁知道,不等她搞定韩震背叛廖水粉这件事,高飞竟然以最直接的方式,伤害了她的恩主。 高飞必须得死。 这是贺明珠下定了的决心,哪怕廖水粉已经严厉警告过她不许乱来了,可她还是找到了外出的机会,来到了北山集团。 从下午开始,贺明珠就坐在车子里,就像一只母豹那样,死死盯着北山集团总部大厅门口,希望能看到高飞的踪迹。 可是她等到天黑,也没等到高飞,甚至连沈银冰也没等到,只等到了沈银冰的秘书苏青。 苏青是沈银冰秘书这事,并不是啥秘密,贺明珠早就知道了。 高飞当前正呆在沈银冰身边,只要找到她,就代表着能找到他。 那么,要想知道沈银冰去了哪儿,去问苏青无疑是最正确的。 苏青住在南郊近郊的一个小区内,紧挨着奥体中心,虽说周围没有太多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不过胜在这边环境不错,所以很受都市白领们的青睐。 一路上很顺利,苏青并没有发现贺明珠跟在后面,驾车缓缓驶进了小区,来到了她所居住的9号楼前。 贺明珠把车子停在了路边,冷冷望着苏青从车里下来,拎着小包走向单元门口。 她正要推门下场,悄无声息的跟上去时,却发现有人提前挡住了苏青。 “你是……” 陈果果眼角向身后远处的那辆车看了眼,眉头微微皱起问挡在前面的女人。 借着灯光,苏青能看出这是个五官端正的女人,具体多大年龄看不出来,不过从她的气质和穿着上,能看出她透着一股子知性美,就是脸色憔悴的吓人,就算夜色都遮掩不住。 陈果果看着这个女人很眼熟,可却不记得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她。 如果不是看出这女人没什么杀意,陈果果肯定会以为她跟后面跟踪的人是一伙,早就出手制伏她了。 贺明珠自以为悄无声息的跟踪了陈果果,却不料她的行踪早就落在了人家眼中。 女人向前走了一步,抬手撩起垂在眼前的发丝,嗓音沙哑的说:“请问,你是北山集团沈银冰沈总的秘书苏青,苏小姐吗?” “是,我就是苏青。” 陈果果疑惑的看着女人说出这句话时,忽然认出了她是谁,脱口说道:“啊,你是秦城城!?” 以前陈果果假扮高飞时,曾经跟秦城城打过几次交道,双方也算是老熟人了,按说在见面后不该认不出来。 可她真没有在第一时间认出来,因为秦城城变了。 以前的秦城城,那可是个成熟了桃子的可人儿,现在她却脸色憔悴的完全变了另外一个模样,好像苍老了十几岁那样,甚至都给人一种老态龙钟的错觉。 “是的,我就是秦城城。” 秦城城好像笑了笑,放下撩起的发丝问道:“苏秘书,我想跟你说点事,方便吗?” 陈果果微微侧脸看了眼身后,点头说:“好,我们去那边河边边走边说?” 这个小区的公路对面,就是一条小河,河边有红砖铺就的人行道,斜斜的河堤上载满了花树,现在是深秋季节,百花待残时,所以晚上去那边散步的人也少了很多。 秦城城点了点头,双手拎着小包跟在陈果果身后,默默的向小河边走去。 陈果果能明显感觉到秦城城身上的颓丧气息,来到河边后也没主动问她找自己说什么事,顺着红砖人行道缓步向东。 河水流动缓慢,远处的灯光映照在水面上,偶尔会有小鱼蹦出来,随即消失。 “苏秘书,请问高飞现在去哪儿了?” 秦城城终于说话了。 陈果果停住脚步,指了指河堤上的一个专供市民休息的木凳。 秦城城低声道谢后,款款坐在了上面。 陈果果坐在她身边,看着河面回答说:“他前天下午才出去的,和沈总去了京华。你没有他手机号吗?” “我原先的手机丢了,没他的联系方式了。” 秦城城垂着头,低声说:“我知道他去了外地,问过你们公司员工了,可他们不知道沈总什么时候回来,也没人告诉我,所以我只能来找你。对不起,我不该在你下班后擅自打搅你的私人时间。” 秦城城被高飞以为是那边的人这件事,陈果果并不知道,要不然就能理解她为什么这样憔悴了:“没事的,反正我下班后也没什么事。秦老师,我能问问你发生什么事了吗?” 秦城城没有回答,盯着河面发了老大会呆后,才笑着问:“苏秘书,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陈果果微微皱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因为她假扮的苏青,和秦城城好像不熟悉,最多也就是见过两面。 秦城城话说出口后也觉得自己问的唐突了些,抱歉的笑了笑说:“对不起啊,是我太冒昧了。我的意思就是――你觉得,我像个坏女人吗?哦,我说的坏女人,不是那种生活作风上的坏女人,是那种对国家和人民安全造成威胁的坏女人。” 陈果果看着秦城城,缓缓的说:“秦老师,虽然我们两个不怎么熟悉,可我却知道你个受人尊敬的大学教授。从你面相和说话来看,你不该是那种女人。” “高飞以为我是。” 秦城城又笑了,这次笑的非常苦涩,提高声音重复了一遍,嗓音沙哑:“高飞以为我是!他说我是一个邪教组织的人,我曾经参与了绑架沈银冰的恐怖活动中――” 好像终于找到了知己那样,秦城城把高飞怀疑她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她哈哈笑了起来:“我告诉他了,你老总被绑架的那个晚上,我的车子送4s店修了,他却说在黄河岸边看到了我的车子。” 笑着笑着,笑声带有了呜咽的哭声,到了最后已经完全在哭了。 其实,陈果果比高飞更明白那晚发生的事,因为就是她假扮高飞陪沈银冰前往黄河岸边的,也是她发现了秦城城的车子,并提取了车把上的指纹。 不过她现在是苏青,自然得装做啥事也不知道的样子了。 等秦城城的哭声稍微停顿后,陈果果才低声问道:“既然高飞误会了你,你就该解释才对,为什么要赌气的告诉他,你参与了绑架沈总的活动?” “我解释了,可他不信,不信啊。” 秦城城轻轻吸了下鼻子,喃喃的说:“苏秘书,也许你不知道,我已经把一切都给了高飞,包括我的人――呵呵,可我不在乎,因为觉得这是我人生中的磨难。但我真无法忍受,他竟然怀疑我,不信我说的话。” 看着这个絮絮叨叨的女人,陈果果想劝她冷静下,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陈果果现在基本可以肯定了,秦城城应该没有参与那件事,她的车子出现在黄河岸边,是有心人刻意这样安排的。 秦城城的眼里,已经没有了她这个年龄该有的生机,那是一种花儿遭到霜打的残败,死气沉沉。 这不是刻意装出来的,而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陈果果可以肯定。 “对不起,苏秘书,让你见笑了。” 秦城城反手擦了擦泪水后,站起来沿着小路向前走,边走边喃喃的说:“我就是想找个人说说,我不是坏女人,我真的不是坏女人……” 她来找苏青,就说了这些都没头没脑的话,最后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就慢慢的独自离去,更没有说要求苏青为她向高飞解释什么。 也幸亏苏青不是真的苏青,要不然肯定会被她搞的一头雾水。 陈果果没有去追她,就坐在那儿看着她,眼神里带着怜悯。 秦城城的精神已经有了错乱的迹象,甚至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来找苏青,更没想过跟苏青说出这些后,对她有什么用处。 可她还是来了,莫名其妙的来,又莫名其妙的走了。 秦城城走了好久,陈果果才低低的叹了口气,带着理解。 她能理解此时秦城城的心情,那是一种心死的绝望,她自己也曾经遭遇过。 幸好,她神经足够坚韧,熬了过来。 但秦城城呢? 能熬过来吗? “她变成这样,也有我的错,我不能见死不救。” 陈果果双手按在木凳上,晃荡着左脚扭头看向了西边。 有个穿着一身黑色运动衣的女人,从那边缓缓走了过来,带着秋日的萧杀。 贺明珠站在不远处的花木后,等秦城城走远后才走向了陈果果。 等她走到自己面前后,陈果果才问:“你是谁,为什么要跟着我?” 贺明珠居高临下的看着陈果果,不答反问:“高飞呢?” 第1305章 没兴趣再跟你玩了! 在发现有人跟踪自己后,陈果果也没在意,反正她回来就是休息的。 如果跟踪之人以为她好欺负,敢破门而入――她在心情好的情况下,也许会配合人家演戏,就是问什么说什么,让跟踪之人在她这儿充分享受到强者的尊严。 只要强者不伤害她,知趣的离去,陈果果就会像啥事也没发生那样,该干啥继续干啥,最多当做临睡前的娱乐活动罢了。 可在见过秦城城后,陈果果的心情不好了。 心情不好的人很容易生气,尤其有人在主动招惹她时。 看了贺明珠一眼,陈果果就低下了头,同样答非所问:“你是谁?” 贺明珠眉梢微微一挑,再次问道:“高飞呢,他现在什么地方?” 在来之前,她就曾经了解过苏青,知道这是个会两手的女孩子。 不过会几手的女孩子,还没有被贺明珠放在眼里,她连高飞都没看得起,更何况苏青? 陈果果有些生气,语气变冷:“我问你,你是谁?” 脾气不咋样的贺明珠,用行动回答了陈果果的问话,抬手就抓向了她肩膀――对付这种会几下子,有点小傲气的女孩子,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感到害怕。 人在害怕时,就会接受用交代来换取安全的结局了。 贺明珠右手电闪般伸向陈果果,只用了三分的速度和力气。 她觉得,用三分的力气和速度来对付一个小秘书,也绰绰有余了。 只是接下来让她大吃一惊的是,本来安坐在木凳上的小秘书,忽然一把就扣住了她的脉门,低喝一声猛地向河面上甩去! 在贺明珠动手时,陈果果双手还按在木凳上,晃荡着双脚悠然自得的样子。 但在贺明珠右手即将抓到她肩膀时,她的右手却好像早就等在这儿那样,一把扣住了她的脉门,这是贺明珠做梦也没想到的,不等反应过来,身子已经风筝般的摔向河面。 贺明珠心中大骇,但她不愧是贺明珠,的确有值得骄傲的本钱,并没有因为突发意外就失去方寸,人在被摔向河面的过程中,左脚及时探出,脚尖勾住了岸边一棵花树,身子攸地回旋,围着树身荡了一圈,一个空翻稳稳的落在了地面上。 她双脚刚接触地面,陈果果已经脆声笑着扑了上来:“咯咯,好本事!” 霍地一个凤点头,在间不容发间躲开陈果果砸过来的一拳,贺明珠额头顺势砸向地面,右脚却从身后反撩,挂着劲风踢向敌人。 贺明珠这一招有个名堂,叫做蝎子摆尾。 如果是一般人,也许还真会着了她的道,最不济也得后退闪开,但陈果果却不会,咯咯冷笑声中,右拳直直砸向贺明珠的右脚脚底板。 砰的一声,拳脚相交,发出一声闷响时,贺明珠已经再次倒空翻,稳稳站在地上背靠着花木,厉声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根据贺明珠对苏青的了解,她决不可能有这种本事。 “你管我什么人,不是要打架吗,哪儿来的这么多废话!” 陈果果才懒得回答贺明珠,也懒得她为什么要找高飞,冷笑声中就再次扑了过来。 这么多年来,贺明珠都是一个孤独,强大的存在。 要不是廖水粉用姐妹感情约束着她,只要让她在外面闯荡,绝对是让人闻风丧胆的魔头,她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相信自己的实力。 可当她今晚遇到陈果果后,强大的信心却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无论她攻击的角度有多刁钻,力道有多么的大,陈果果却总能轻松躲过去,并抓主每一次机会,给她造成让她几乎无法忍受的疼痛。 其实,这还是陈果果手下留情了。 别忘了陈果果是什么人,当初高飞,铁屠、叶心伤三人外加拓拔千钧等上百楼兰侍卫,都无法拦住她刺杀莫邪征东,贺明珠就算再强大,能比这些人加起来还要厉害吗? 刚开始交手时,陈果果真想把贺明珠先打残了,再审问她的来历。 只是后来发现她咬牙强撑着毫不退缩,以攻对攻后,对她也有些佩服了,就是惺惺惜惺惺的意思,不忍心废掉这样一个功夫高强的女孩子。 “好了,我没兴趣跟你再玩了。” 抽冷子抽了贺明珠一个耳光后,陈果果不等她反应过来,双脚一错已经飘到了几米开外。 贺明珠这才低吼着狠狠扫出一脚,这一脚自然扫空了,右脚狠狠踢在了木凳上,木凳喀嚓一声断裂。 霍然抬头,贺明珠垂在脸上的乱发仰起,双眼狠狠瞪着几米外的陈果果,双臂一摆再次扑了上去。 贺明珠就是贺明珠,哪怕现在明知道不是陈果果的对手,但决不会被吓倒,既然出手,那就不死不休――她这种亡命作风,正是当初华夏第四基地领导拒绝她的主要原因:一个杀心太重的人,遇事后要和敌人不死不休算怎么回事,还怎么完成任务? 贺明珠的不知好歹,彻底惹怒了陈果果,低声喝骂了句什么,也没躲闪,抢在她飞起的右脚踢在自己心口上时,忽地矮身一脚踢在了她左膝盖上。 噗通一声,贺明珠摔倒在了地上。 不等她翻身跳起,陈果果已经顺手折了一根花枝,尖锐的好像箭头一样的茬口,抵在了她咽喉上,森然道:“再敢动一下,就死!” 贺明珠倔犟的要站起,花枝毫不留情的就刺进她皮肤内,鲜血冒了出来。 新鲜的血腥气息,让暴怒中的贺明珠猛地冷静了下来,意识到了当前是啥情况了,登时万赖俱灰,保持着起立的动作,木立当场。 “说,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找高飞?” 陈果果手腕微微向回一缩,冷声问道。 贺明珠直直看着那根花枝,声音嘶哑的说:“想杀就杀,问这些做什么!” “你以为我不敢杀你?” 陈果果笑了笑时,眼眸中闪过一抹寒芒,正要运力刺透贺明珠咽喉时,却又把花枝扔了,拍了拍手转身就走:“别再跟着我了,下次我决不会再放过你。” 从贺明珠的悍不畏死表现中,陈果果就知道从她嘴里问不出什么来。 本想直接干掉她的,可陈果果又有了别的想法:看这个女疯子不是一般人,难道是那个家伙的一个老相好,来找他算帐的? 把贺明珠误以为是高飞的老相好后,陈果果这才放过了她。 望着陈果果远去的方向,贺明珠单膝跪地的呆愣很久,才狠狠一拳砸在了草地上。 ―― 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尤其是刚洗完澡,浑身只裹着一条浴巾,赤着一双小脚丫的美人。 斜躺在沙发上玩手机的高飞,看到沈银冰从浴室内走出来后,一点都不掩饰欣赏出浴美女的贪婪目光,直愣愣的看着他,喉结一动一动的。 沈银冰把湿漉漉的长发拿到肩后,顺势靠在了浴室门上,右脚向后抬起,踩在门板上,姿势撩人的轻声问道:“要不要我把浴巾拿下来,给你看个清楚?” “好啊,好啊,不收费吧?” 对沈银冰这个大方的要求,高先生倒是没有理由拒绝。 沈银冰揪住浴巾一角,缓缓的转了个身――浴巾就从她身上落了下来,一尊健康,窈窕散发着少女青春魅力的身体,就暴露在了灯光下。 咕噔一声,高飞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 他不是第一次见沈银冰的身体,前两天时俩人就曾经赤果相拥过,沈总还很大方的向他出租了右手。 不过那次高先生因为害羞啊,紧张啊等原因,没能像现在这样好好欣赏一下。 这次可抓主机会了,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搞的他呼吸越来越急促,手机掉在地上都不知道。 沈银冰双手抱着膀子,轻咬着唇儿问:“想不想要我?” “想。” 高飞接着说:“才怪。” 说完这三个字,人家孩子就躺在了沙发上,捡起了手机继续玩,再也不看她一眼,好像刚才的猪哥样是装出来的。 沈银冰眉宇间带有了冷意,淡淡的问:“怎么,是我身子不美吗?” “美,很美,不过也没美到连自己老命都不顾的份上。” 高飞玩着斗地主,懒洋洋的说:“再说了,我身边就没有丑女人,其实我对女人已经有了很大免疫力了。” “你――” 沈银冰黛眉皱起,正要说什么时,高飞手机响了起来。 “嘘,我先打个电话,是我大姨太打来的,麻烦你回避一下,给我留点私人空间。” 高飞手指压在嘴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欠揍动作。 沈银冰冷哼一声弯腰捡起地上的浴巾,从新围在身上,快步走向了套间,在推开门板时忽然扭头说道:“高飞,我知道你现在不缺少女人,所以才不在乎我。” 高飞捧着叮当作响的手机,点了点头:“昂,这是事实。” “可如果,别的男人趴在我身上,做该由你来做的动作,你是不是会同样不在乎?” 沈银冰缓缓说出这句话时,脸上浮现出了邪恶的笑:“比方焦恩佐,比方――高雅。” 高飞眼神中的轻蔑笑意凝了下,随即淡淡的说:“到时候,我会恭喜你终于找到了你自己的另一半。” “呵呵,很好,这可是你说的。” 沈银冰咯咯轻笑一声,不再说什么,开门走进了套件内,也没关房门。 “疯子。” 高飞低低骂了句,拿着手机快步走到了走廊内。 走廊内静悄悄的,没有服务生,也没有沈银冰那些保镖。 高飞来到走廊窗口后,才接听电话:“怎么了?” 陈果果的声音从手机内传了过来:“今晚有两个女人来找我问过你。一个是秦城城,一个我不认识,和我对掐了一场。” 高飞问:“你不知道她是谁,为什么要找我?” “问了,她宁死不说。” 陈果果咯咯笑道:“本来我想干掉她的,可又怕是你的老相好,所以就放过她了。” 第1306章 半夜撞到鬼! 陈果果用调侃的语气,把今晚找她的两个女人事儿,简单说了一遍。 她着重说了秦城城:“高飞,我们可能误会了秦城城,而且我也刚才也已打电话问过派去监视她的人了,秦城城在这段时间内,从没有离开过学校,甚至都没有工作,每天就呆在职工宿舍中。” 自从怀疑秦城城和杀破狼有关后,高飞就让陈果果派人对她进行24小时监视,甚至还委托李承明监听了她在这些天内的所有通话记录。 无论是陈果果的人,还是市局的人,都没能在秦城城那边发现有什么异常。 因为最近天涯集团转让的事儿,把高飞忙的焦头烂额的,也没心思去理睬她,没想到她为了找他,最后找到了假扮苏青的陈果果。 “你不知道,她现在样子憔悴的很厉害,我都认不出来了,就像我当初去了泰国那样。” 陈果果顿了顿,继续说:“高飞,我觉得你该去见见她,要不然我担心她会……” 说到这儿后,陈果果就闭上了嘴巴。 高飞明白她的意思:如果任由秦城城这样下去,她就真的毁了。 “唉,可我现在沈银冰这边,明天得陪她去辽省,可能得在那边呆很长时间。” 高飞有些为难的叹了口气。 实际上,就算没有沈银冰让他去辽省这件事,他也准备找个借口离开冀南,在外面呆个半年六个月的,那样他就能躲在远处,看他布下的那张网慢慢撒开。 “要不,我替你去一趟啊?你也知道,我对付女人很有一手的。” 陈果果的轻笑声中,带着明显的邪意。 她假扮高飞乱招惹女人的事,高飞现在早就知道了。 虽然陈果果也是女人,不过高飞也不愿意她去代他这种事,当即一口拒绝:“不行。” “为什么不行?” “你这人太邪恶了,不行就是不行。” “那你说,该咋办?” “我看看今晚能不能赶回冀南一趟。” 高飞沉殷片刻,才说:“估计沈银冰很快就会给你打电话,让你也去辽省,你今晚安排一下冀南那边的事儿,尤其是搜寻苏樱那件事。至于你说的那个女人,我不认识,谁知道是哪儿跑出来的疯子。” 嘱咐了陈果果几句后,高飞扣掉电话,快步回到了屋子里。 套间那张宽大的窗上,沈银冰身上裹着一条毛毯倚在窗头上,屈起的膝盖上放着笔记本电脑,看样子是在工作。 高飞进来后,她连头也没抬的问道:“你大姨太是谁?” “这是我的私事。” 高飞说:“跟你商量个事,我今晚要要紧事要得回冀南一趟。明天,我会坐飞机直接去辽省找你。” “什么事?” 沈银冰依旧低着头看电脑。 “私事。” “不行,今晚你得陪我,我晚上睡觉总做噩梦。” “我必须得走。” “我都说不行了,你没听到?” 沈银冰不悦的抬头看着他,冷冷的说:“我不希望看到你违逆我,明白?” “不明白。” 高飞转身就走:“我今晚必须回冀南,随便你做什么。” “站住!” 沈银冰砰地一拍柜子,声音非常刺耳。 高飞站住了,转身看着她,眼神里透着不耐烦,还有厌恶:“沈银冰,你真以为为了那些不相关的人死活,我就必须得听你的?” “我、我就是想问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沈银冰挪开了目光,低声说:“是不是跟女人有关?” 这次高飞倒没有隐瞒她:“是,是跟女人有关。你还记得那天你被燕魔姬绑走那回事吧?我们当时怀疑……” 沈银冰马上就明白怎么回事了:“你今晚回去,是为了秦城城?” “我必须回去。如果她是那个人,我不会放过她,但如果她被我们误会了,那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毁掉。” “好吧,你去吧。” 沈银冰沉默片刻,才答应了下来,却在高飞关上套间房门之前,说道:“高飞,我要是真惹急了你,你真不会管那些人的死活?” “所以你最好别惹急了我。我现在连自己的事都顾不过来了,哪儿有闲心去管别人?” 高飞扔下这句话后,大力关上了房门。 ―― 师范大学传达室的老王,过了十二点后就趴在了桌子上,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学校规定传达室工作人员在晚上值班时,是不许休息的,不过学校保安没有把这个规定当回事,夜深人静时不睡觉干嘛? 睁着眼找鬼吗?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老王忽然猛地抬起头来,胳膊把桌子上的水杯趟倒在了地上,碎成了好几瓣,把另一个躺在沙发上睡觉的保安老李,给吓得诈尸般坐了起来:“哎哟,我的妈啊,老王,深更半夜的你搞什么呢你?” “嘿嘿,我吧,刚才做了噩梦,梦到有个女鬼就站在门前看着我呢,就吓醒……” 老王擦了擦额头冷汗,讪笑着看向窗外时,笑容猛地凝固在了脸上,满脸的惊骇之色。 “咋了,老王?瞧你这个熊样,不会是真看到鬼了吧?” 老李从沙发上站起来向外一看,浑身就打了个哆嗦:“哎哟妈啊,真有鬼!?” 传达室窗外铁栅栏门前,站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一动不动,夜风吹起她的头发,露出惨白色的脸在灯光下,显得很是吓人。 她双眼呆滞的望着小院内,好像在这儿站了几万年那样。 “鬼、鬼呀!” 老王公鸭似的吼出这三个字后,本能的抱住脑袋转身就要向里间跑,却被老李一把扯住了肩膀。 “松开我,松开我!” 老王惨叫一声时,老李在他脑门上狠狠抽了下:“曹,你睁大眼看看,这不是秦副校长吧?” “啥,啥秦副校长?” 老王被老李一巴掌抽醒了,哆哆嗦嗦的看向了门外。 他刚才这声高分贝的尖叫声,惊醒了站在外面的秦城城。 隔着窗户玻璃看到老王俩人满脸恐惧的神色后,秦城城这才意识到她这样子吓坏了别人,赶紧抬手拢了下乱发,露出脸强笑道:“王师傅,李师傅,我是秦城城。” 师范大学距离陈果果所住的小区,足有十几公里,秦城城是失魂落魄的说出那些话后,竟然徒步走了回来。 她不知道自己在路上走了多久,也不知道她这样子吓坏了多少路人,幸亏没有发生什么被车撞之类的意外,等她回到师范大学门口时,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 这时候的校园自然早就关门了,看传达的保安也偷懒睡觉了。 她也没叫人家,就这样站在门口望着里面发呆,知道老王做恶梦醒来后发现她。 “啊,果、果然是秦副校长。” 确定眼前的女人不是孤魂野鬼啥的,而是最近气色很不好的秦副校长后,老王俩人这才放下心来,赶紧给她开了小门,又关心的问秦副校长怎么回来这样晚。 “哦,我在外面跟朋友玩来着,不知不觉玩到这时候了。不好意思啊,麻烦你们了。” 秦城城随便找了个借口,走进了校园。 老王俩人自然不敢怪秦城城吓到了他们,还暗自庆幸秦副校长没有追究他们睡岗呢,殷勤的笑着目送她脚步飘飘的走远后,这才长松了口气。 经过‘撞鬼’的惊吓后,老王俩人再也没有了睡意,反正天也快亮了,索性泡上一杯浓茶,俩人开始聊天。 聊天的对象,自然是刚进去的秦城城:“哎,老李,你说秦教授最近怎么憔悴的那么厉害?原先多水灵的一小妇女呀,别说是咱们师范大学了,估计就算在全国大学所有的女教授中,她也是数得着的,可你看看现在……说实话,刚才我还真以为看鬼了呢,那样子太吓人了。” 老李比老王年龄大几岁,经常以老大哥自居:“老王啊,话说让女人发生这么大变化的,当然是因为一个情字了。古人云,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行了,你别拽你那点墨水了,都是一个村里出来的,谁还不知道谁吗?” 老王不屑的撇了撇嘴,压低声音说:“唉,我听人说,秦教授离婚是为了喜欢上了一个小白脸。你还记得去年秦教授曾经失踪过半年吧?有人就说她和那个小白脸私奔了,后来回来就是因为人家不要她了。” “唉,我也听说过这些。” 老李叹了口气,恨恨的表情:“你说秦老师这样优秀的女人,心窍咋就被猪油蒙了,和丈夫离婚跟着小白脸私奔呢?这下好了,人家不要她了,又离婚了,真正的鸡飞蛋打啊。最近她这样憔悴,很可能还是因为那个小白脸。说不定,今晚她出去,也和那个小白脸有关。” “什么也许啊,是肯定!” 老王愤愤的说:“要是让我看到那个小白脸,我特么的非得踹死他!咋就不知道护花呢?既然不能给秦老师什么,那就不要招惹人家,么的,我……” 老王刚说到这儿,就看到两道雪白的车灯刺了过来。 一辆车疾驰而来,吱嘎一声停在了传达室窗下,是辆挂着京牌的奔驰。 “师傅,麻烦你开一下门,我要进去找个人。” 车门打开,一个满脸疲倦的年轻人走了下来,拿出身份证,还有一盒好烟递了过来:“真不好意思,半夜打搅你们。” “找人?这都什么点了,去哪儿找人?” 看在那盒好烟的份上,老王没有直接摆手让他滚蛋,拿过身份证看了一眼:“高飞?你要找谁啊?” 叫高飞的家伙说:“我要找你们学校的秦城城,秦教授。” “找秦、秦副校长?” 老王的眼睛一下瞪大,脱口问道:“靠,你不会就是害秦副校长离婚的那个小白脸吧?” “靠,没想到我这么出名,看大门的都知道我。” 高飞惊讶的看了老王一眼,郁闷的说:“是,我就是害她离婚的小白脸。” 第1307章 秦城城的完美结局! 自从跟着领导去了一趟京华回来后,秦城城就成了师范大学的红人,三十刚出头,就成了副校长,成为该校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副校长。 副校长大人的待遇自然与她原先只是个教授时不一样,就拿住房来说吧,原先她就是一间单人宿舍,现在却是四室两厅,还带精装修的。 不过这些对于现在的秦城城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了,这儿无论是精装修,还是窝棚,只要能为她提供一个蜷缩着身子发呆的地方,那就足够了。 回到家里后,秦城城连房门都没有关,就瘫倒在沙发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她太累了,失魂落魄般的步行十几公里,走了大半夜没有把鞋子跑丢了,就已经很不错了,哪儿还有力气洗个热水澡后再去炕上睡? 对于精神将要完全崩溃的人来说,就算是睡着了,也会想那些让她憔悴的事,秦城城也是这样,刚睡过去就梦到高飞跟她在北山集团说的那些话,梦到沈银冰采住她头发殴打,本能的哭泣道:“我、我没有去黄河岸边,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伤害已经去世的红姐,不是我故意的,高飞,请原谅我,原谅我。” “城城。” 懵懵懂懂中,秦城城听到了高飞的声音,有些沙哑:“醒一醒,醒一醒。” 秦城城就醒了,泪眼模糊中,就看到了一个人坐在她面前。 本能的,她猛地翻身坐起,正要尖叫什么时,却又蓦然呆住。 她看到了高飞,不是在梦中,活生生的高飞就在他面前,轻抚着她的脸颊,动作从没有过的温柔。 “高,高飞?” 秦城城在说出高飞的名字时,嗓子发堵,含糊不清。 “是,我是高飞。” 高飞松了口气,拿起案几上的杯子走到饮水机前,接了一杯开水:“来,先喝口水。” 秦城城眼神茫然的接过水杯,再次问道:“你、你是高飞?” 高飞点头:“是,我是高飞,你先喝口水,清醒一下……” 他的话音未落,秦城城忽然猛地把杯子摔到了地上,把身子缩在了沙发内,哑声哭泣道:“我没有参与绑架沈银冰!高飞,你相信我,我真的没有,我不是坏人,我――” 秦城城都这样了,精神马上就要崩溃,高飞要是再对她有所怀疑的话,那他可以去死了。 “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都是我不好。” 高飞坐在沙发上,把秦城城紧紧抱在了怀里,听她还一个劲的辩解着什么,心里疼的要命,低头就吻住了她的嘴巴。 长吻,长达几分钟的吻。 有人说,恋人在接吻时,能够让人感受到兴奋、幸福、安定和安全。 看来这句话很有道理,因为秦城城在被高飞吻住后,发抖的身子很快就平静了下来,心中的彷徨和恐慌,都被一种暖暖的安全感,慢慢驱除了出来,眼皮沉重的要命,只想认真的睡一觉。 一觉醒来后,天蓝,水绿,花更正红。 于是,在高飞慢慢抬起头时,秦城城就沉沉的睡了过去,脸色平静。 其实有时候,男人要想跟女人道歉解释什么时,压根不需要太多的废话,也许只要一个长吻,一次身心彻底的交流,凡事就搞定了。 这种动作,就是最好的解释,简单,还有效。 最起码,精神几近崩溃的秦城城,就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她安心的睡了过去,哪怕她在睡眠中好像听到门开的声音,可她还是没有醒来。 潜意识中,她怕一旦醒来,这美好的一切就会不见。 不过无论一个人有多累,无论睡多久,她总有醒来的时侯。 秦城城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一束金色的夕阳躲过窗帘,温柔的照在她身上,带给了她从没有过的温暖,和宁静。 房间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仿佛都能听到在光束里起舞的灰尘舞步声。 她身上盖着一条毛毯,案几上放着一杯清水,几张信纸,杯子旁边还有一个黑色的玉牌,很古朴大气的样子。 唯独没有人。 但秦城城知道高飞来过,现在只是走了。 愣愣望着光束中的灰尘,秦城城慢慢的坐了起来,看向了墙上的时钟,现在是下午五点半。 秦城城端起水杯,慢慢的喝了下去,冰凉的清水就像甘露那样,很甜。 拿起了那几张信纸,秦城城看到了一行行认真写,也比屎壳郎爬好看不了多少的字:城城,我走了,估计你得睡很久,我就不叫醒你了。 我必须得走,就像我在听说你去找苏青后,必须得赶来那样。 本来,我有很多话要跟你说。 当然了,你也该知道我要跟你说什么,无非就是向你赔礼道歉,因为我误会了你,害得你受了这么多委屈,如果我晚来几天,说不定就得去精神病医院看你了。 现在我相信你是无辜的了,是别人在陷害你,让我错怪了你,可我没打算跟你道歉,因为一般来说,我跟女人道歉时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没能让她获得满足…… 说笑了,不过我的确没打算跟你道歉,用不着。 理由很简单,无论是我误会了你,还是你误会了我,我们都不需要跟对方道歉,不管你同意不同意我这样说,你都得必须接受。 相信你也从报纸上看到那些和我有关的消息了,我现在很忙,焦头烂额都无法来形容,所以我没时间来陪你。 不过,我总有一天会查出是谁在陷害你,但我不会杀了那个人,会让他或者她变成神经病,尝尝你此前的滋味。 为了不再让人打你的主意,不再让我牵挂你的安全,所以我想送你去个地方修养一段时间。 那个地方你去过,但你现在可能记不清了,那就是塔克拉玛干沙漠下的地下楼兰。 桌子上的那块玉牌,是地下楼兰外界飞龙部的飞龙令,你拿着它去朝山街88号,找个姓刘的老头,把玉牌交给他,什么也不要说,他就会为你安排一切的。 楼兰虽然在地下,可那儿却是世间最好的疗养基地,你可以坐在黑色的山坡上,看远处的森林,也可以看那座雄伟的黑色城池,还能在长街上漫步,从那些小贩手里买一种叫‘银冰’的玉石。 嘿,当然了,我更希望你去了那边后,会去森林边上找一个叫水儿的女孩子。 水儿有个女儿,小女儿的名字叫做高小鹿,那是我亲闺女,你要是喜欢她的话呢,就把她当做你个闺女吧。 如果实在喜欢的要命,那你就亲自生一个。 多年没写字了,好像屎壳郎爬,就写到这儿吧。 哦,对了,最后跟你说,假如你不愿意去那边的话,也随你,只要把玉牌交给老刘就好了。 天不早了,太阳已经快到脑袋上了,我得趁着广大师生们去吃午饭时走了,免得让人看到我从你家里出来,会误以为咱们是奸夫银妇。 那可是我最希望看到的。 高飞。 高飞屎壳郎爬的这些字,就像一泓清泉吸引着秦城城读了一遍又一遍,接连读了三遍后,她才拿过玉牌,连同这几张纸都紧紧抱在怀里,呜咽出声,双肩不住的抖动。 也就是从这天开始,师范大学的秦副校长秦城城再次失踪了,再也没有音讯传来。 直到很多年后的一个暑假,师范大学的教职工组织了一次旅游活动,去楼兰遗址旅游时,竟然在沙漠上的海市蜃楼里看到了她。 海市蜃楼中的秦城城,穿着一身古代的衣服,一头青丝扎成了无数小辫,骑着一匹白色的马儿,在草地上欢快的轻笑着,扬起了皮鞭。 相比起大家多年前都认识的秦副校长来说,这个秦城城更加的年轻漂亮,也富有朝气。 在秦城城的身边,还有一匹小枣红马,上面坐着个小女孩,也穿着同样的服饰,扎着小辫子。 小女孩的样子像极了秦城城。 那些看到这些的职工敢发誓,失踪多年的秦副校长,肯定穿越回了古代,说不定就是汉唐时期,成了皇家的一个公主,远嫁西域。 要不然她不会一副匈奴贵妇的打扮,很可能是历史上最知名的王昭君。 (写完秦城城这一段后,兄弟心里有了种轻松的解脱感,觉得这才是城城的最佳归宿。 在穆天涯,颜红相继死去后,有很多读者都骂兄弟,说兄弟既然把她们写死了,那么就不该让她们出现。 对此,兄弟很理解,因为我在看别人写得书时,看到男主的女人被干掉,心里也是不爽的。 不过本书设定的情节就是这样,因为无论是穆天涯,还是颜红,她们在出场时就肩负了遗憾的使命。 任何事情只要有了缺陷,才是最合理存在的,就像唐太宗在贞观之治年间,国富民强,却担心过于完美会遭天谴,就故意把用的御碗敲个豁子。 那么牛叉的君王,都信奉这个道理了,兄弟一介写手没理由不这样做,尽管本书距离完美还很遥远。 但最起码,秦城城的结果是很很完美的。) ―― 夕阳照在贺明珠的身上,为她镀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晕,好像软化了她平时冷冰冰的模样,看起来好像多了几分人滋味。 从早上开始,她就坐在别墅院子里那把藤椅上,一动不动的望着远山,很少动一下,仿佛在参悟某个大道理。 很多身穿西装革履的人,脚步匆匆的在她身边出入,没有谁去看她,就像她也无视这些人那样。 正式接管天涯集团后,廖水粉没有去厂区办公,而是选择了南部山区的第十六号别墅。 根据中介公司介绍,这栋别墅原先是北山集团董事长苏北山的家,后来他神秘失踪,他女儿沈银冰可能是怕睹物思人吧,就搬出了别墅,挂牌出售了。 对别墅和周围的环境,廖水粉很满意,决定把这儿当做她在冀南的指挥中心。 第1308章 这就是华夏盛世! 得知丈夫背叛的消息那晚,喝多了酒的廖水粉,再次遭遇了她人生中最大的伤害,竟然在荒郊野外的被一个男人糟蹋了。 事发后的第二天,廖水粉就知道那个家伙是谁了。 贺明珠以为,廖水粉会动用她所有的力量去报复,收拾高飞。 但实际上,廖水粉在确定高飞就是把她糟蹋了的那个人后,却像没事人似的开始了正常工作,买下了原北山集团董事长苏北山的别墅,把这儿当做了办公点。 至于天涯集团生产车间那边,则是有高雅,和几个来自水粉集团的高管坐镇。 廖水粉相信,高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天涯集团正常运转起来,毕竟他此前可是春树集团的老总,春树集团比天涯集团大好多倍呢。 廖水粉好像忘记了报复高飞,贺明珠却没有忘记。 和廖水粉相处这么多年后,贺明珠把她看的比自己还要重要,真有了种‘君辱臣死’的感觉,决定一定要替她找回公道,就算绕高飞不死,也得把他打残再说。 至于这样做后,会引起多大的影响,高家又会怎样的雷霆之怒,贺明珠才不会去多想,她打算把这件事全部揽在自己头上,不会连累廖水粉。 哪怕是死,也在所不辞,因为要不是廖水粉的话,她在多年前就可能死了。 贺明珠下决心后,高飞却在高雅接管天涯集团后,就不知道藏哪儿去了。 为了找到他,她只能去找沈银冰的秘书苏青。 就是在昨晚,贺明珠找到了苏青。 结果却是――到现在为止,她都无法接受,她竟然连沈银冰的秘书都打不过的现实。 也许‘打不过’这三个字还算高抬了贺明珠,应该用‘毫无还手之力’这句话来形容才对。 这个残酷的现实,贺明珠无法接受,从回来后就一直发呆。 贺明珠发呆的样子,廖水粉当然看在眼里,也猜出昨天她外出回来那么晚是做什么去了,却不明白她究竟遭到了什么打击,才会这种状态。 廖水粉很想知道,却没有问:这时候问的话,有可能会伤害到她的。 这个倔犟、跋扈又高傲的女孩子,现在无论做什么都是站在廖水粉的角度,依着粉姐的智商,自然不会伤害她。 让她冷静,给她时间,才是最好的关怀。 廖水粉在客厅内工作,大批从水粉集团调来的中高层,就像前来拜见外出领兵大帅那样,接过令箭后带着不同的任务,雄赳赳,气昂昂的离开。 天涯集团刚成立没多久,包括中草药基地那边的临时工加起来,也不过是五百多人,但它的营销网络却出奇的强大,这跟产品火爆全世界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今天前来拜见廖水粉的这些人,就是准备飞赴世界各地代理点的。 生产基地可以不换人,但营销必须得由廖水粉的人来掌握,这是没得商量的。 拿到负责岛国那边代理工作的中层经理刚走,又有一个人从别墅外面走了进来,来到了贺明珠面前。 贺明珠仍旧目视前方,眼珠动也不动的过了足有一分钟后,才缓缓的说:“廖无肆,你挡住我看山了。” 廖无肆没有说话,也没有闪开,只是递过来一瓶矿泉水。 贺明珠倒是没有拒绝,接过瓶子仰首,就像那晚喝啤酒一样,咕噜撸的把整瓶水都喝下去后,把空瓶子递了过去。 廖无肆把瓶子拿在身后,嘴角带着轻笑:“有没有兴趣去外面走走?我保证,你站在那边路的尽头,能看到更多的山。” 也没见贺明珠双膝打弯,她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廖无肆满意的笑着,头前带路走出了别墅,顺着水泥路向西走去。 这片别墅区就建在一个山坡上,越往里走,那边地势就越高,经过十几栋别墅又向前走了一百多米后,廖无肆停住了脚步。 这是山坡的最高处,再往前走就是下坡了,这边长满了野生枣树林,深秋季节,野枣全部变红,藏在绿叶中就像一颗颗红宝石。 “吃一颗尝尝,很酸,也很甜。” 廖无肆小心的避开野枣树上的尖刺,摘下了几个野枣递给了贺明珠:“绝对的绿色食品,没有任何残留农药,可以直接入口。” 贺明珠依旧没有说话,接过几颗枣子,直接全部放进了嘴里,连枣核都咯嘣咯嘣的嚼碎吃了下去,淡淡的说:“嗯,很酸,也很甜。” 廖水粉坐在了一块石头上,双手抱膝看着远处的山,问:“能不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也许站在高处后心情开阔了许多,贺明珠有些呆滞的眼神,总算是灵动了一点,也愿意说话了:“我想杀了高飞。” “你要杀高飞?” 听贺明珠这样说后,廖无肆的眉头皱了起来。 贺明珠斜眼看着他,依旧淡淡的:“怎么,你不愿意?” “不是愿意不愿意的关系,是你不能这样做。” 廖无肆认真的说:“因为高雅犯错,高飞被迫把天涯集团转让出来,这对他来说本来就很不公平,算得上是一种打劫了,为什么还要杀了他?” 不等贺明珠说什么,廖无肆继续说:“贺明珠,我知道当年在第四基地集训时,无论是远程狙击,还是近身格斗,再或是各种环境下的生存能力,你在我们全部的365名集训者中,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所以你从来都没有看得起所谓的九龙王,尤其是在谢小雯叛变之后。” 贺明珠没有说话,因为廖无肆说的很正确,她不需要任何辩驳。 廖无肆话锋一转:“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自信在武力方面又有了更高的造诣,但我可以保证,如果现在让你跟高飞生死搏杀,最后活着的人,一定会是他。” 贺明珠的双手猛地攥起,低头看着廖无肆,还是没说什么。 廖无肆认真的说:“我这样说的理由很简单,这些年来你始终陪伴着我大姐,过了太久的安享日子,可我们呢?却始终处于无休无止的任务,杀戮之中。尤其是高飞,多年前退役后就成了一名国际佣兵,所经历的生死考验,更是让我们所有人无法比及。” 顿了顿,他问道:“贺明珠,问你个问题。有两只老虎,一只在动物园内享受了七八年的优越环境,另外一只却在野外靠猎杀猎物生存,你觉得两虎相争后,谁会是胜者?” 廖无肆打的这个比喻很恰当,也很容易被理解。 贺明珠紧攥着的双手,慢慢的松开,嘴上却强硬的说:“没有拼力一战,你怎么知道鹿死谁手?” 廖无肆淡淡的说:“据我所知,去年高飞去外蒙汉德勒森林救援叶心伤他们时,曾经一拳把一个岛国佣兵脑袋打爆。你行吗?” 贺明珠愕然:“他、他有这么大的力气?” 人的头盖骨可以说是最强硬的骨头了,尤其是因为呈现圆形,可以适当的化解大部分外力,就好比一个大力士用手攥一个生鸡蛋,也攥不碎一个道理。 高飞却能在对抗战中,一拳打爆那个人的脑袋,这就足以说明他搏击技巧上升到了一个相当牛叉的境界,不但要有强大的力气,更重要的是能把握好出手的速度,角度,甚至还有时间,才能做到一击必杀。 如果廖无肆说的是真的,那么贺明珠自问做不到这一点,最前面在速度上就做不到。 “原来,原来我真的老了。” 贺明珠嘴角剧烈抽了几下,眼神攸地黯淡了下来,就像泄了气的皮球那样,缓缓做了下来。 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女孩子,却由衷的承认自己老了,这就证明她现在是多么的心灰意懒:八年前,她没有把高飞放在眼里。八年后,她却发现高飞已经超过她太多。 这是一种打击,深到灵魂的打击。 越是骄傲的人,一旦自傲的本钱丢失后,就会颓丧,不安,甚至惶恐。 “你没有老,你只是缺少他那种在各种复杂环境下的历练。” 廖无肆伸过手来,轻轻握著了她的手,眼里满是诚挚的说:“贺明珠,我觉得你没必要变得更强大,因为当年基地领到曾经说过,你越是强大,你的性格就会越孤僻,这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你只是一个女孩子,一个不算太漂亮可却很有魅力的女孩子。” 廖无肆就像个开解别人的智者那样,喋喋不休:“当下是华夏盛世,这是个不需要有太多英雄辈出的和平年代,女孩子为什么非得强大?难道,好好安享稳定的幸福生活不好吗?” “从今天起,不要再穿这种中性的衣服,脸上不要再带着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像所有热爱这个盛世的女孩子那样,穿上漂亮的花裙子,东赏鹅毛雪,夏去碧海边,为下一顿饭吃什么,什么时候交房租而犯愁,不更好吗?” 廖无肆的声音越来越轻缓:“至于光明处的黑暗,自由我们男人来解决。女人,出生在这个盛世,就是来享受生活的。” 贺明珠的眼睛,又开始慢慢的发亮,还有了一丝从没有过的柔情,梦呓般的说道:“你几次说到‘盛世’这个词。” “是的,这就是盛世。” 廖无肆忽地站起来,遥望着南部的连绵群山,大声说道:“神州在世五千年来,从没有过当前的盛世!人们安居乐业,不用为贫穷,战争所折磨――我喜欢这个盛世,就像我以我是个华夏人而骄傲,宁愿为维护这个盛世,付出包括我生命在内的一切!” “这就是盛世,盛世华夏。” 贺明珠喃喃重复着这句话,长长的眼睫毛缓缓盖了下来,整个人仿佛都置身于一片空灵之中,所以才感觉到了此前忽略的那些东西。 阳光是那样的温暖,风是那样的轻柔,远处的树林中,有很多小鸟在叽叽喳喳的叫。 第1309章 我是莲出淤泥而不染! 廖无肆所说的这些,廖水粉以前也曾经跟贺明珠说过,但她却从来没在意过。 一个自以为很强大,却觉得被国家抛弃的人,心中肯定会存着极大的怨气,和戾气,唯有在遭受沉重的打击后,她才会明白这些早就该明白的道理。 陈果果让贺明珠懂得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强悍,她在人家面前竟然没有任何的还手之力,那她还有什么资格,去抱怨国家没有启用她? 如果陈果果知道她竟然在无意中‘超度’了贺明珠,不知道会不会得意的狂笑? “啾!” 一只小鸟从划破长空飞向远处时,贺明珠睁开了眼。 天还是以往的天,只是格外的蓝,就像贺明珠从没有发现,原来万物萧索的深秋季节,仍旧有太多生命正在不屈不挠的活着,骄傲而倔犟。 廖无肆在吸烟,看到她睁开眼后,递过来一颗。 贺明珠笑了,很灿烂:“女孩子该吸烟吗?” 廖无肆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不,女孩子不该吸烟,就像该由我们男人去探索黑暗,女孩子天生就该在阳光下翩翩起舞才对!” “此前,我还真没看得出你笑时,会让人感觉这样舒服。” 贺明珠被阳光晒得暖洋洋,靠在了一棵树上,嘴里叼着一根野草,整个人都变得慵懒了起来:“记得你始终是个很阴险的存在,是什么改变了你?” 廖无肆依旧再笑,只是在微笑:“谢小雯从我身边逃走后,我忽然明白了许多。” 谢小雯的事儿,贺明珠知道的不是太多,但足以让她明白,那个女孩子给廖无肆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贺明珠不想再提有关谢小雯的事儿,却能从廖无肆闪烁的目光中,感受到了什么,于是就叉开了话题:“我昨晚去找沈银冰的秘书苏青了,想从她那儿问道高飞的下落。只是我没想到,苏青会那样厉害。如果她要杀我,就算我有九条命,也看不到今天的太阳了。这个事实,对我打击很大。” 廖无肆本想问问贺明珠,为什么非得找高飞,可听她说竟然在沈银冰的秘书苏青面前,没有丝毫还手之力后,立即皱起了眉头,轻声问道:“能不能仔细说说?” “好。” 贺明珠就把昨晚她跟踪苏青,在河边交手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最后晒笑一声道:“呵呵,现在我总算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了。可笑我以前那样目空一切,可连沈银冰区区一个秘书,就能把我轻易干掉。” 廖无肆忽然问道:“你觉得,那个苏青真是沈银冰的秘书?” 贺明珠不明白廖无肆为什么这样问:“她不是吗?她可是跟了沈银冰很长时间了。” “不是,她绝对不是。就算你这些年没有历经过杀伐的锤炼,可你仍然是当今世上最强大的女人之一,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廖无肆缓缓的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苏青应该是那个人假扮的。” “那个人是谁?” 贺明珠问出这个问题后,忽然醒悟了过来:“她、她就是假扮高飞,你在岭南遇到的那个女人,千变万化安归王!?” 廖无肆有些奇怪:“咦,你知道我在岭南的事?” 贺明珠的脸儿忽然一红,连忙摇头看向远处:“我、我是听粉姐说的,嗯,无意中听她说起过。” 廖无肆眼里慢慢浮上笑意,却没有再多问什么,继续刚才的话题:“她是千变万化安归王,应该不会错。因为我敢保证,在这个世界上,应该也唯有两个女人能打败你。” 贺明珠眉头一皱,问道:“还有一个是谁?” “我不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但我见过她,也是在岭南的热带雨林中。” 廖无肆盯着一根荒草,目光久久不动:“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天了,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世间会有那么厉害的人――我藏在树上,她就从树下经过,始终没有看我一眼,但我却能感觉到,她早就发现了我,如果想杀我的话,只需一抬手,我就会死去。那种感觉,就像你穿越到了洪荒时代,处身于一只霸王龙悬空的脚下,你的生死,完全在她的一念之间。” “幸好,她没有打算让我死,我才活了下来。” 廖无肆长长的松了口气,语气变得轻快了许多:“我恐怕一辈子也忘不了那种恐惧的感觉。要说我有所改变,开始懂得珍惜生活,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廖无肆说完这些后,就闭上了嘴,贺明珠也没说话,两个人就这样沉默着。 很久之后,廖无肆吐出早就熄灭了的烟头,歪着下巴问贺明珠:“为什么非得要去找高飞?” “如果你没有跟我说这些,我也没打算告诉你,任何人。” 贺明珠抿了下嘴角,沉殷片刻后才轻声说:“他,伤害了粉姐。” “他伤害了大姐?” 廖无肆眉头皱起,语气里带着不信:“不会吧?我曾经专门找过他,不许他打大姐的主意,他也答应过我的。这家伙虽然现在有成为专门取悦女人的小白脸趋势,可我觉得他还是那种说话算话的人。” “这是一个误会。” 贺明珠叹了口气,喃喃的说:“这的确是个误会……” 既然决定要说出来,贺明珠就不再对廖无肆有丝毫隐瞒,把韩震背叛廖水粉,导致她心神大乱,这才跑去喝酒,酒后独自驾车离去,结果第二天早上回来后,已经被人糟蹋了,却在当天下午就找到了那个人。 廖无肆是廖水粉的亲兄弟,他有权知道这些,所以贺明珠就把所知道的那些,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 听到韩震背叛大姐,在外面有了女人还生了俩孩子后,廖无肆就开始笑。 他笑的越温柔,就是杀意最盛的时侯。 不过当她说完高飞和廖水粉的误会后,廖无肆却有了种想拿头撞树的烦躁。 正如贺明珠所说的那样,这只能是个误会。 一对都喝多了的孤男寡女(现在贺明珠已经调查出,高飞在那晚也喝多了),深更半夜的在荒郊野外相遇,女的还驾车撞了正在路边撒尿的男人,结果惹怒了他,然后该发生的就发生了。 而且贺明珠还肯定,到现在为止,高飞都不知道那晚被他欺负的女人,是廖水粉。 如果廖无肆找上门去找他算帐,那么廖家大姐被糟蹋这件事就会传出来。 这事,不好办,真的不好办,尤其安归王还在高飞身边,那可是变太的存在。 傻楞良久,廖无肆才喃喃的问:“明珠,大姐是怎么想的?” 贺明珠听出了廖无肆对她称呼的变化,心中没来由的一荡漾,赶紧回答:“粉姐现在很正常,我看不出她在想什么。也许,她想先把天涯集团打理顺当再说吧?” 说到这儿,贺明珠忽然想到了什么:“哦,对了,粉姐今早吃饭时,说她忽然有了种感觉,说依着高飞的脾性,不该因为一个区区高雅,就这么痛快的转让他的心血。但具体藏着什么阴谋,她发现不了,只能确定他肯定有阴谋,需要集中精神来应付。” 贺明珠在说这句话时,在下面别墅中喝茶休息片刻的廖水粉,也在皱眉喃喃的自言自语:“我能感觉到,阴谋的味道越来越浓了。高飞,你的阴谋藏在哪儿了?” 远在数千里之外的辽省,沈银冰也在问同样的问题。 高飞半躺在沙发上,双脚搁在茶几上,拿着手机眼皮也不抬起的回答:“别闹了啊,我这么纯真的人,哪会搞什么阴谋诡计?” “可我就是个大阴谋家,你跟着我,总能沾染一点这方面的特长吧?” 沈银冰眨巴着眼睛,难得在说出这句话时没有脸红。 “你是你,我是我,我是莲出淤泥而不染。” 昨晚休息充足的高飞,今天看起来还是有些懒洋洋,一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 看来老百姓常说的那句话不假,春困秋乏夏打盹,现在正值深秋季节。 不等沈银冰冷笑着说什么,高飞就抢先说道:“好了,别再说我的事了。我那点小事放在你沈狼主的眼里,能算得上什么呀?你还是赶紧说说今天下午的安排吧,如果不再外出的话,我想回屋睡会儿觉。” 从京华来到辽省后,沈银冰并没有马上投入工作,而是在宾馆内调兵遣将,把她认为可用的人手,从全国各地都招来了这边。 另外,她也在研究当地政府官员的资料,毕竟要在这儿建造一个超大型的炼油厂,前提是需要大片的土地,占地必须得由政府出面的。 “下午当然有事,你得陪我去铜岭那边实地考察。” 沈银冰合上了笔记本,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通知下面的保镖,准备外出。 在萨摩石油集团跟沈银冰接触之前,他们就已经在辽省这边做好了前提工作,建议炼油厂选址在铜岭,一个只有不到百万人的县级市。 沈银冰打了几个电话,刚放下手机,陈果果就敲响了总统套房的房门。 陈果果是今天早上赶来辽省的。 自从苏青在沈银冰夺取贪狼狼主之位时有过出色表现后,她就获得了沈银冰的彻底信任,用着甚至比原先的秘书小宋还要顺手。 “苏青,安排一下,我们去铜岭。” 沈银冰收拾了下桌子,站起来走向了套间。 “好的,沈总,我马上安排。” 陈果果转身时,冲高飞眨巴了下眼睛,眼神里带着明显的喔龊神色。 高飞没说话,张嘴吐了个眼圈,右手食指伸了过去,冲着陈果果。 陈果果低声骂了句什么,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去了。 半小时后,沈银冰在高飞和苏青,还有十数个保镖的陪同下,穿着一件白色风衣,戴着大墨镜好像黑老大那样,前呼后拥的走出了酒店。 酒店大厅台阶前,停了五辆一水的黑色奔驰防弹轿车。 第1310章 嚣张的女二代! 在京华遭到狙击手的刺杀后,沈银冰就再次加大了自身的安保力度。 反正她现在有的是钱,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在胜子被高飞打残后,没有继续启用贪狼中的人,而是从冀南调来了十六个人。 这十六个人,是沈银冰的绝对心腹,是她亲自从数百退役特种兵精选出来,又交给叶心伤在南部山区秘密训练半年多。 这些保镖的月薪都在三十万之上,而且也明文规定,假如有人不幸遇难,或者重伤再次退役,仅仅是抚恤金就能让他们家人一辈子生活无忧了。 金钱并不是万能的,可如果有个沈银冰这样的美女,用重金砸向这些退役的老粗时,他们要不豁出命来保护她才怪。 至于沈银冰保安头子,则是韩家骏。 韩家骏也算是很有眼光了,早在沈银冰在成县夺取贪狼狼主之位时,他就及时跳出来表忠心,获得了她的好感。 更是在派人去泰国暗杀陈果果那次任务中,表现出了他不俗能力,所以能够获得沈狼主的信任,也是很正常的。 沈银冰刚走出酒店大厅,十五个身穿迷彩服,脚踏大兵鞋的保镖,就分散最中间那辆车四周,面朝外密切注视着前方动静。 韩家骏则快步走到车前,打开了车门。 沈银冰摘下墨镜,对韩家骏淡淡的说:“高飞开车,苏青陪我。” 对沈狼主的安排,韩家骏自然不会有丁点反驳的意思,给她关上车门后,右手一挥,十五个保镖马上就分坐在其它四辆车中。 现在是下午两点多一点,酒店门口的路上车来车往,行人络绎不绝,有人在看到这一幕后,自然会生出‘有老婆当如此’的感慨。 不过大家也知道这是痴心妄想,唯一一个有资格能做到的高飞,却没有这样的想法,只是懒洋洋打了个哈欠,开门上了车。 关上车门后,陈果果抬手扶住耳边的蓝牙耳麦,低声说:“韩主任(韩家骏),可以走了,按照我们制订的路线前进,估计会在一个半小时后抵达目的地。” 最前面的那辆车轻轻鸣叫了一下喇叭,缓缓启动。 五辆车子,先后启动,排成一线驶上了公路。 沈银冰下榻的酒店,距离铜岭那边大约有一百多公里,这还是得走高速。 半小时后,车子驶上了高速,在陈果果的遥控指挥下,第一辆车明显加快了车速,向北方急驰而去。 上车后,沈银冰就打开了膝盖上的笔记本电脑,不时的敲打一阵子,偶尔还会皱眉沉殷片刻,看来在修改什么计划书。 别的司机载着女老板在路上时,是绝对不敢随便吸烟的。 不过这对高飞来说没啥心理负担,就当是带着大姨太外出游玩了,左肘搭在放下的车窗上,右手扶着方向盘,嘴上叼着一根香烟,随意观赏着道路两旁的景色,休闲的模样让人嫉妒。 有些凉意的冷风灌进来,吹在脸上多少有些刺痛,也吹乱了沈银冰发丝,微微皱了下眉头抬眼说:“高飞,能不能关上车窗?” 高飞就像聋了那样,没有搭理她。 “你……” 沈银冰刚要发脾气,却又扫了眼正襟危坐在前面的陈果果,轻哼一声重新低下了头。 她这个老板在别的属下面前威风八面的,可对高飞却没有半点威慑力。 为了履行好秘书的职责,让自己2看起来更加像苏青,陈果果低声说:“高助理,把车窗关了吧,这样会影响到沈总工作。” 高飞淡淡的说:“那就去别的车子上。” 陈果果偷眼看了眼后面的沈银冰,给了他个白眼球,也不再说什么了。 上高速之前,车队在市区遭遇了一次小小的堵车,要想按照原计划赶到铜岭,车速必须得加快,不等陈果果吩咐,坐在前面第一辆车内的韩家骏,就让司机把车速提高到了一百一。 呜,呜啦――一阵嘹亮的警笛声从后面传来,高飞看向了后视镜,就看到一辆警车从后面追了上来,还有扩音喇叭的响声:“前方的车辆请注意,全部靠边停车!前方的车辆请注意,全部靠边停车!” 警车车速更快,估计得超过一百三,是辆帕萨特警车。 随着警车的狂飙,后面正常行驶的一些车辆,就开始放缓车速,准备靠边停止了。 高飞从后视镜内看去,在开路警车的后面是一列车队,足有十数辆。 开车的在路上有时候就会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代表着有大领导,或者什么重要人物要经过时,警方就会开启临时交通管制行动,让所有车子都靠边停止,等车队过去以后再恢复道路交通正常。 虽然这种事很容易被人暗中骂娘,有行使特权的嫌疑,不过大部分老百姓对此并没太大的抵制,最多也就是靠边停车,等大人物通过后再上路好了。 眨眼间,开道的警车就呼啸着超过了高飞的车子。 陈果果手扶着蓝牙耳麦,扭头向沈银冰请示:“韩主任请示沈总,要不要靠边停车?” 沈银冰看了眼随后跟上来的第二辆警车,淡淡的说:“不用,继续按原速度前进。” 陈果果也没多说,马上就向韩家骏传达沈总的指示:“正常行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抵达目的地。” “明白。” 前面的韩家骏在答应一声后,对刚要减速的司机抬手指了下前方,示意他继续行驶。 身为邪教大头目,沈银冰都敢在京华横着走,更何况在这穷山恶水的地方? 高老头那样的人都得暂时‘臣服’于她了,辽省还会有谁敢碰她一根手指头? 用警车开道的某大人物有派头,沈银冰就比那人还要更有派头,才不会理会那些人的叫唤。 短短半分钟内,前后一公里之内的其它车辆,全部在警车的指示下,乖乖的靠边停车,唯有沈银冰这五辆奔驰轿车,依旧速度不减的向前狂奔。 第二辆跟上来的警车,见状大怒立即拉响了警笛,副驾驶上一个警官拿起话筒,从落下的车窗内看着高飞,厉声命令道:“靠边,我命令你立即靠边停车!” 沈银冰都不在乎了,做为打工仔的高飞当然更不会在乎,轻飘飘的看了那警官一眼,就不再搭理他了。 随后跟上来的一辆高级商务车里,有几张经常出现在肥皂剧中的偶像明星脸露了出来,其中一个美女轻蔑的撇了撇嘴,用蹩脚的汉语问陪同人员:“庞秘书,久闻华夏乃礼仪之邦,为什么这些人却不懂的礼貌?” “崔小姐,让您见笑了,毕竟华夏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出现几个不懂规矩礼仪的人也很正常的。” 庞秘书陪着笑脸,呵呵笑道:“请各位放心,警方很快就会处理好的。” 最前面的那辆警车,这时候也发现有刺头出现了,马上就放缓车速,压在了韩家骏车前,看样子要逼着他停车。 韩家骏眼皮子抬了下,淡淡的说:“撞过去。” 司机马上就一踩油门,崭新的大奔就很狠撞在了帕萨特警车的车屁股上:砰! 这一下麻烦大了,车里的警官马上就拿出了手枪,对准了司机。 沈银冰那些保镖也没在乎,都亮出了家伙――清一色的制式微冲。 警官有些傻眼,赶紧把车子停在了路边,气急败坏的向上级汇报情况。 前面不远处就是下高速去铜岭的路口,那边还有几辆警车在等候,得到这边的汇报后,为首的一个副局长,立即让三部警车横在了路面上,吆喝着手下立即做好战斗准备。 开什么玩笑?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手持制式微冲来威胁警方? 这还了得啊。 “沈总,前面有几辆警车挡住了路口,要不要继续撞过去?” 得到韩家骏传来的情况后,陈果果及时向沈银冰做了汇报。 “不用了,停车就好。”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合上笔记本,拿起墨镜戴在了脸上。 随着沈总的旨意,五辆车子相继靠边缓缓停了下来。 十几个警员,在几个有资格持枪的领导带领下,马上就围了上来。 护送车队的几个警官,在看到沈银冰的保镖亮出制式微冲后,也意识到她不是一般人了,连忙通知后面的车队立即停车,等这边情况搞定后再说。 负责接待贵宾的副局长,这时候也有些清醒了,心中暗暗叫苦:么的,当初我就反对,为迎接几个棒子影星来铜岭这边考察拍摄环境,没必要非得警车开道,搞什么临时交通管制,可康局长就是不同意,还说唯有这样才能让国际友人感受到铜岭人民的热情。 热情? 靠,这下可好了,连制式微冲都出来了,够热情了吧? 天知道这五辆车内坐着的是什么大领导,差不多是最上面来的人了吧? 不过也不像,没听说上面的人下地方,警卫会佩戴制式微冲啊? 来者到底是什么人呀? 哎呀呀,就没有一个懂事的人吗,怎么还让那些记者在拍摄? 曹,乱了,彻底乱了! 看到沈银冰的车子靠边停止,并没有用武力闯关后,副局长才松了口气,连忙让手下把枪收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快步走了过来。 这时候,韩家骏已经带着十五个保镖都下了车子,快步跑到了沈银冰这辆车前,微冲就横在心口,冷眼看着那些警员。 陈果果下车,替高飞这个不称职的司机,帮沈银冰打开了车门。 身穿白色风衣,脸上戴着大墨镜的沈银冰,款款走下了车子。 看到这一幕后,副局长当然明白她才是主角了,心中更苦:看来是个嚣张的二代啊,事情更麻烦了。 沈银冰太年轻了,肯定不是上面下来的实权高层,极有可能是二代。 副局长深知,二代比起他们的老子更加难缠。 只是不知道眼前这位是谁,嚣张的连制式微冲都亮出来了。 第1311章 谁敢惹我? 在沈银冰指示前面车子继续行驶后,高飞就知道她要做什么了。 因为那个大型炼油厂的创建,沈银冰会在近半年内都呆在辽省。 如果是放在以前北山集团还仅仅是北山集团的时代,沈银冰来这边建厂之初,首先要做的肯定是和地方政府,地方商会,甚至地方黑道,都得搞好关系,毕竟这是在人家的地盘上挣钱,不把东家伺候好了还行? 但现在沈银冰才不会在乎这些,她已经足够强大,强大到她无论在华夏的那块地盘上,都可以横着走的地步。 沈银冰既然已经决定在随后半年呆在辽省,自然得发出她自己的声音,让社会各界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高飞确定沈银冰一直在寻找告诉辽省人她来了的机会,这次在高速路上碰到临时交通管制,恰好为她提供了好机会。 高飞没有猜错,沈银冰就是这样想的,也正在这样做。 心中忐忑不已的副局长,强堆起笑脸走了过来:“我是铜岭市局的金茂田,请问――” 金茂田还没有说完,两个保镖忽然动了,黑洞洞的枪口抵在了他脑门上,厉声喝道:“停步,再走一步就打碎你的脑袋!” 金茂田一下子吓傻,脸色苍白,汗如雨下,再也不敢动一下,腿子却情不自禁的剧烈哆嗦起来。 被两把制式微冲抵住脑门,让谁也会吓个半死的。 看到金副局长刚过去就被人拿枪唬住,他那些手下大惊,纷纷躲在车后亮出了枪。 “开枪警告,让他们放下枪!” 韩家骏看了眼沈银冰后,随即淡淡吩咐。 砰,砰砰! 几个保镖立即半蹲在地上,双手托着制式微冲扣下了扳机。 伴随着众多尖叫的枪声响过之后,两辆警车的左边轮胎直接被打爆。 听到枪声响起后,金茂田总算明白了过来,立即挥舞着双手嘶声叫道:“都别动,千万别动,立即放下枪,放下!” 局长大人脑门被人家拿枪指着,十几个彪形大汉都端着制式微冲,如果一旦发生冲突,警方那几只九五式手枪根本不够看,现场这么多人,死个三五个是很正常的,谁也担负不起这个责任,所以那些警务人员马上就放下了枪。 有聪明的,就赶紧疏散人群,再次向上级汇报,请求火速支援。 看到众手下还算理智后,金茂田总算是松了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冲沈银冰挤出一个笑脸,客气的问道:“女士请别误会,我们并没有恶意,请问尊姓芳名,我们铜岭警方能不能帮上您什么忙?” 他这样问,只是习惯使然,也没奢望沈银冰会告诉他来历,搞不好连打理都不会打理他,上车后嚣张的扬长而去。 只要不发生重大的流血冲突,金副局长无论受什么委屈都认了。 没办法,单看她手下这十几个保镖如此的装备精良,就不是当地警方能对付得了的,得劳驾武警部队才行。 让金茂田有些喜出望外的是,沈银冰好像很好说话,竟然回答了他的问题:“我姓沈,叫沈银冰,是冀南北山集团的总裁,这次来辽省铜岭,是要投资建厂的。” 金茂田知道冀南是什么地方,却没听说北山集团是什么集团,老总竟然会这样的嚣张,还有能力让保镖配备制式武器。 仅仅是最后这点,金茂田就知道他是惹不起的,再次陪笑道:“原来是沈总,欢迎沈总来我们铜岭支援经济建设――咳,那个啥,刚才只是误会,还请沈总您能谅解。” 你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吧,等搞清楚你是何方神圣后,咱们再算帐好了。 这是金茂田当前最希望看到的,他是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发生流血冲突。 看了眼那边远处的众记者们,沈银冰觉得闹得还不够大,就问金茂田:“金警官,警方这是在为开道呢?” 对这个问题,金茂田倒是没有隐瞒的必要,指着那辆高级商务车说:“是几位来自南韩的贵客。” 沈银冰问道:“哦,也是来铜岭投资的吗?” “不、不是。是几个南韩的当红影视明星,这次来铜岭,是来熟悉实地拍摄环境的。” 金茂田苦笑了声,满脸的尴尬之色,觉得警方为几个南韩演戏的在高速上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确有点丢人,但幸亏市里的庞秘书在车上,连忙把他抬了出来:“沈总,本次活动是由韩市长的秘书负责的,他现在就在车上呢。” 金茂田抬出庞秘书来,就是暗示沈银冰,这件事可是铜岭市长允许的,我们只是奉命行事,你要想在这边投资建厂,能离开韩市长的支持吗? 这时候,庞秘书也硬着头皮走了下来。 在尊贵的南韩客人们面前,本地警方被一伙来历不明的人拿枪威胁住,这对他来说也很没脸的,再加上他也担心对方是什么大人物,所以才下来问问咋回事。 不等他问,金茂田赶紧主动跟他小声说出了沈银冰的身份。 哈,我还以为是哪儿的大神呢,原来只是一个破公司的总裁! 现在天要变了吗,一个公司总裁也敢用这么多全副武装的保镖,和警方对峙,以为她是外国元首吗? 而且还是来我们家投资建厂捞钱的! 庞秘书冷笑时,惊骇之心瞬间消散:“区区一个外地生意场上的老板,就敢与警方真刀真枪的作对,威胁国际友人的生命安全,真是岂有此理!金副局长,你做为本次活动的保驾护航者,难道就不该履行你保护神的角色,反而跟她嘘寒问暖……” “猪,真搞不懂你怎么被韩市长选为秘书的!” 听庞秘书甩着官腔的说出这番话后,金茂田真想很狠抽他几个耳光:你瞎了,还是傻了啊,没看到那么多制式微冲?她如果只是一个普通老板,怎么可能敢这样嚣张? 金茂田想抽庞秘书耳光,可也只是想想。 沈银冰却敢做,摘下脸上的墨镜,看着庞秘书微微皱了下眉头。 韩家骏立即会意,推开金茂田冲到庞秘书面前,伸手采住他衣领子,几个大嘴巴就很狠抽了过去。 庞秘书立即翻着白眼,吐着红白沫瘫倒在了地上。 金茂田看的嘴皮子直哆嗦,却不敢有所干涉。 几个耳光把庞秘书给抽倒在地上后,韩家骏扭头看向沈银冰,就看到她依旧黛眉微微皱着,看着商务车上那几个南韩明星。 立即,他就明白自己该怎么做了,猛地一挥手高声喝道:“马祥,带人请这几个鸟人滚下来。麻痹的,几个演戏的戏子,也敢在我华夏上趾高气昂的,这是谁给惯出来的毛病?” 马祥答应一声,带着两个人端着枪就冲上了车,也不管车上坐的是男还是女,更不管穿的有多高级,直接就拿大脚往下踹:“都给老子滚下去,人模狗样的以为自己是大爷吗!?” 几声娇呼声中,几个男女红星就像刺猬那样,抱着脑袋的被马祥等人踹了下来。 有个一惯以硬汉形象出现在荧屏上的哥哥,被踹下来后就愤怒的爬起来,大声吼叫:“我抗议,我是南韩人,你们没权力这样侮辱我们,我们将会向大使馆向华夏提出……” “唧歪个鸟呢,你烦不烦!” 韩家骏抢过一把保镖的微冲,直接用枪托砸在了他脑袋上。 砰的一声中,血花四溅,这哥哥当即昏了过去。 外国友人被手下一枪托直接砸昏过去,沈银冰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拿起墨镜往上哈了口气,淡淡的说:“让他们步行下高速吧。马祥你盯着点,别让我不高兴。” 说完这些,沈银冰低头钻进车里,韩家骏替她关上车门后,一挥手。 除了马祥那辆车上的四个人,其他十二个人全部上车,当先驶向高速路口。 公路上还横着几辆警车内,韩家骏直接一挥手,司机加大油门撞了上去。 砰然大响声中,两辆警车直接被撞开,四辆黑色奔驰在上百道惊骇目光注视下,再次撞断高速路口出拦截缴费的横杆,极度嚣张的扬长而去。 沈银冰上车后,就看向了高飞,发现这家伙正一脸无聊的样子,一点也没有盛赞沈总英明的觉悟,忍不住的问:“高飞,你该懂得我为什么这样跋扈吧?不过看你好像不屑一顾哦。” 高飞吸了下鼻子,淡淡的说:“女人就是女人,无论做什么都是一副小家子气。” 沈银冰有些生气:“嚯嚯,换成你的话,你会怎么做才会大气?” “如果换做是我,要想告诉辽省各界我来了,我最起码得砸断几个人的腿子。” 高飞懒洋洋的说:“拥有你是毒瘤你怕谁的嚣张能力,保镖连制式微冲都配上了,结果却只是抽了人家几耳光,就洋洋自得觉得很牛比了,这不是小家子气是什么?” “你――哼,不跟你说了。果果,告诉韩家骏,让他沉住气的走,最好是被地方警方围住!到时候,我一定会让高助理看看,我到底是不是小家子气!” 沈银冰气鼓鼓的样子,很想抽人。 高飞又是不屑的笑了笑:“你不但是小家子气,而且还傻。你以为这边那些手眼通天的人士,会在炫耀出强大武力后,还敢擅自轻易招惹你吗?人家现在差不多得知道你是谁了。恭喜你,沈总,从现在起,你可以在辽省横着走了。” 沈银冰咬了咬牙,不再搭理高飞,她怕会被气死。 事实上高飞说的不错,从他们抵达终点,都没有任何人敢拦住他们车子。 高速公路上忽然出现一个由十数名手持制式微冲的保镖保护的美女总裁,嚣张的袭警、肆意殴打南韩友人事件发生几分钟后,当地社会各界人士,马上就通过不同的渠道,知道沈银冰是何许人了。 连国家都‘惹不起’的人,谁敢惹? 第1312章 两个女人的合作! 如果是放在平时,别说私人企业老板带着全副武装的保镖,在高速路上袭警,殴打南韩友人了,哪怕这位‘白富美’拿细高跟皮鞋踹一只狗,恐怕也会被媒体曝光,并号召全世界人民一起来谴责她。 可沈银冰在高速路上展现她强大的‘肌肉’这件事,却没有国内任何一家媒体网络,号召全国人民起来抵抗暴力,全都像忽然失声了那样,默默无闻。 倒是南韩国内掀起了一股子高调的‘讨公道’行动,电视台,报纸,网络上,铺天盖地的都是这条消息,严厉谴责华夏政府护短的愚蠢行为,要求给受伤的南韩公民一个公道,以免伤害两国人民的伟大友谊。 并公开威胁,如果华夏方面不给予个满意的回答,严惩沈姓无良女总裁,南韩不介意采用自己的手段,来为受委屈的孩子伸张正义。 其中最有效的一条就是,立即停止在辽省合资建设的电子科技开发园。 电子科技开发园,由南韩知名双星电子集团牵头主建,华夏出地,注入建设资金,南韩出技术和人才,双方共同研发和电视、电脑手机等第七代产品,受益是很公平的二八分成、 南韩人民比较善良,甘心多吃点亏,他们占八成……毕竟他们国家有句俗话是这样说的:吃亏就是占便宜嘛。 南韩方面提出这些抗议三天后,仍然没有收到华夏方面的正面回复,掌权者怒,立即下令先从经济方面开始制约华夏。 于是,正在日夜建设的开发园停工了。 又是三天过去,华夏仍旧没有任何动静,南韩人民正准备发出新一轮抗议时,包括双星电子在内的几家企业股票,却忽然遭到了有着良好关系的美国离子基金的悍然攻击。 毫无征兆的,数以亿元为单位的大量资产,通过高卖低买损人不利己的方式,大肆侵吞几家企业股票。 猝不及防的南韩人慌了,再也没心情替公民讨回公道了,一方面筹集大量资金来保护动荡的股市,一方面几个公司总裁立即前往美国,求见离子基金总裁妮儿女士,希望能找到为啥不友好的举动原因。 妮儿女士并没有见他们,只是连绵不断的用海量资金冲击,这次不仅仅是针对双星电子等几家,而是所有南韩上市公司。 受离子基金的忽然间的疯狂举动影响,世界上蛰伏很久的更多风投公司,立即追随尾翼,狞笑着扑向南韩—— 一时间,离子基金上世纪横卷整个东南亚的恐慌,时隔十数年后,再次被南韩人民回忆了起来,哀嚎道:难道新一轮的金融风暴要从南韩开始了吗? 就在南韩政府也毛了爪时,挑起此次风暴的美国离子基金,却在更多风投公司准备投身本次的抢钱运动中时,忽然抽身撤退了。 离子基金一撤退,风暴等级立即下降,再加上南韩人民拿出了破釜沉舟的决心,终于在两天后,稳定住了本国股市。 但在风暴起,到风暴落的短短八天内,南韩上市公司,尤其是以双星电子为首的几家大型企业,股票市值缩水,初步计算损失不下50亿美元,可谓是损失惨重。 离子基金在国际金融家眼里,那就是一条择人而食的巨鳄,这次忽然入侵南韩股市,气势汹汹的,最终只斩获50亿美金就退却,实在有些让人费解。 难道,这只是那位新金融女王的一次小游戏? 就在外界人士对离子基金的莫名行为而胡乱猜测时,离子基金却派出了一个以杰克先生为主的代表团,赶来了华夏辽省,与北山集团总裁沈银冰进行了友好的会谈。 杰克先生是谁? 那是离子基金总裁妮儿女士的第一助理,在很多时候,他的一举一动就代表着妮儿,所以刚在辽省出现,就引起了佷多人的注意。 能够在商场上打拼的,无疑都是些智商颇高的优秀人士,在得知杰克先生与沈银冰忽然会晤后,立即就想通了:哦,原来如此! 沈银冰得罪了南韩友人,南韩方面讨公道未果后,就以经济制裁的方式来报复华夏,结果华夏当局对此不闻不问,倒是离子基金忽然替沈银冰出头,以这种方式狠狠警告了他们:再敢乱咬人,小心口袋里的钱! 离子基金与北山集团是什么关系? 他们啥时候荣辱与共了? 搞清楚离子基金忽然攻击自己的真实目的,就是警告自己不要再针对沈银冰后,南韩人真是又惊又怒,却不敢再说什么,只能乖乖的缩回了爪牙,电子科技开发园继续施工。 为了几个人造戏子拼上自己,那可不是南韩人想看到的。 就在南韩人躲在墙脚伸出舌头舔伤口时,铜岭的公主大酒店内,正在举行一场酒会,参与酒会的人,有辽省当地的各界人士,甚至有东北道上的大哥。 不过这些大哥在酒会上,个个都西装革履的比绅士还要绅士,就算对侍者也不吝露出最亲切的笑容,丝毫没有往日的凶神恶煞样。 没办法,道上的大哥再怎么牛比,可在不敢拉出十几个手持制式微冲的兄弟站在光天化日之下,凌厉的眼神横扫着每一个人,好像一条条择人而事的恶狼。 这是沈银冰用这种方式,来正式告诉辽省各界的人:我来了,大家最好别来惹我,一起快快乐乐的坑人,发财,谁要是不长眼向跟我伸手,小心吃枪子! 酒会现场的中间位置,挽着一个漂亮女伴的杰克,端着一杯红酒走到了沈银冰面前,稍稍举了下酒杯:“沈总。” “杰克先生。” 今天穿了一身白色无袖短礼服的沈银冰,看起来是那样的典雅大气,站在人群中就像一只高傲的仙鹤,无人能遮住她的风采。 围在沈银冰跟前的那些当地贵妇小姐,看到杰克先生过来后,都很知趣的闪了开去,给他们留下了单独说话的空间。 杰克也松开身边的女士,扫了眼周围那些绅士贵妇,目光最后落在了沈银冰脸上,一脸不信的叹了口气说:“唉,就在去年那时候,沈总还只是个毫不起眼的小老板,谁能想到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您就成了被整个世界所关注的对象,这绝对是一种让人惊讶的美丽蜕变,恭喜您。” 杰克说的没错,他跟沈银冰第一次见面,还是在京华的皇朝会所,白瓷夫人举办的那次商业世界杯上。 那时候的沈银冰,就像一只刚闯进白天鹅中的丑小鸭,小心谨慎,对任何人都报以最诚挚的微笑,努力想加入这个圈子。 短短一年工,她就实现了这个目标,并成为了这个圈子内的佼佼者。 虽然她走到这一步的过程,夹杂着很多见不得人的理由,不过在这个强者称霸的时代,唯有成功才是最现实的。 听到杰克衷心的感慨后,沈银冰微笑着酒杯跟他轻轻碰了下,抿了一小口。 带有苦涩的液体滚锅舌尖时,有谁知道这就是沈银冰的心中滋味? 如果可以,她多想一辈子只做个杰克眼中的小老板,虽然没有如此的风光霸气,却能和自己所在意的男人,幸福的生活下去。 但那只是沈银冰的一厢情愿,现在既然走到了这一步,那么她就得接受这个现实。 等嘴里慢慢泛上一抹甘甜后,沈银冰才笑着说:“杰克先生,请你回去后帮我转告妮儿总裁,就说我非常感谢她的这次帮助。” 杰克摇头,和声说:“要说感谢,也是我们要感谢沈总。我们离子基金只是付出了行动,但行动中所用的全部资金,却是沈总您提供的。我们总裁为沈总能拿出海量资金来而感到非常惊讶,看来以后得多多交流,配合才对。” 正如杰克所说的那样,这次很对南韩人的小教训,是妮儿和沈银冰联手的结果:离子基金负责运作,资金全部由沈银冰提供,所得利益,由两家五五平分。 离子基金虽然与南韩人民有着深厚的友谊,不过在利益面前,这种利益就会被抛在脑后了,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而已。 “以后有机会肯定会合作的。” 沈银冰模棱两可的回答。 杰克知道自己该离开了,微微颔首转身时,却又忽然问道:“沈总,为什么没有看到高飞高先生?我们总裁委托我有机会,向他问好的。” “哦,高先生昨天不小心受了风寒,现在房间里休息呢,妮儿总裁的关心,我会代她转达的。” 沈银冰举杯笑了笑。 “那就麻烦了。” 杰克也举了下酒杯,走向了他在酒会上的舞伴。 轻柔的舞曲响起,大厅内各位贵宾先后成双成对的翩翩起舞。 沈银冰就站在吧台前,静静的望着这一切。 佷多单身的男宾都注意到了她,却没有谁敢过来邀请她共舞:如果因为太兴奋踩到她的小脚,那些彪悍的保镖会不会把哥们拉出去直接毙了? 一曲终了,大家再看向那边时,沈总却已经不见了。 “你不在下边跳舞,向世界人民展示你的风采,怎么跑我这儿来了?” 看到沈银冰端着酒杯走进来后,躺在沙发上看球赛的高飞,随口问了句,拿起酒瓶子对嘴喝了一口。 “我有你说的那么不堪吗?别人不知道我的风采,难道你不知道?” 沈银冰甩掉银色的细高跟皮凉鞋,赤着脚丫走过来坐下,脑袋随意的靠在了她怀中,微微闭上眼,一脸疲倦的意兴阑珊。 对沈银冰主拿捏出的小鸟依人样,高飞早就司空见惯了,很配合的伸手轻轻揽住了她:“嚯嚯,我知道什么呀?我要是早知道你是什么人的话,我能被你拴在裤腰带上,走到哪儿就带到哪儿?” 沈银冰淡淡的说:“别人想被我拴在裤腰带上,我还不稀拴呢,你就知足吧。” 第1313章 随便问问罢了! 一个不要脸的男人,碰到一个更加不要脸的女人后,唯一的结果就是受制,就像高飞这样,觉得在这方面斗嘴肯定会输给沈银冰后,立即改变了话题:“你在本次风暴中,斩获了多少?” “不多。” 沈银冰随口回答:“抛却所有费用,纯利润还不到十个亿的美元。” 在本次小风暴中,南韩人总共损失了五十个亿,不过这些钱并不是都被离子基金卷走了,大部分都被无数风投公司趁机抢跑了,妮儿俩人能在本次风暴中斩获二十亿,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了。 “真是财大气粗啊,十个亿的美金还说不多。” 高飞很羡慕的撇撇嘴:“伟大的沈狼主,你知道十亿美金是什么概念吗?如果把它们换成一块钱,估计得围着全国转一圈了,就这还嫌少,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如果换成鸡腿,估计足够全国人民吃一顿饱餐了,对吧?” 沈银冰睁开眼,叹了口气说:“唉,其实我从来没有把钱看的有多重要。” 高飞继续撇嘴:“别这样说,搞的你好像多么视金钱如粪土似的。还你从来没把钱看得有多重要,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那一天吗?我帮了你那么大忙,又是背着你,又是送你去医院看脚的,你总共才给了我几百块钱,就疼的好像在割肉了。” 提到以前,沈银冰眼睛开始慢慢发亮,散出幸福的回忆,喃喃的说:“如果今天,是我们刚认识的那一天多好?” 高飞问:“你是不是会给我个几百万,直接用钱把我砸昏,让我心甘情愿的拜倒在你石榴裙下?” 沈银冰白了他一眼,嗔道:“切,你想的倒美,给你几百万?一分钱也不会给你!我打电话报警,让警方抓起你这个蓄意暗算一代美女总裁的小留氓,让你去坐牢!到时候,让你在牢里天天啃窝窝头,为你的卑鄙付出代价。” “真是最毒妇人心啊。” 高飞叹了口气:“越美的女人,心越毒。你说我正好好的倚在天桥下睡觉,你自己眼瞎碰在我腿上绊倒,倒是反而怪我了,你还有没有人性啊?” “没有人性,可我有异性呀。” 沈银冰咯的笑了声,右手慢慢牵起了高飞的手,五指张开和他五指交叉,轻轻握紧低声说:“高飞,我有时候总是在想,如果那时候我没有把你当雇佣男友看待,而是正经的和你谈恋爱,又会是一种什么情况?” “还能是什么情况?” 高飞嗤笑出声:“估计世上又多了个太监罢了。” 沈银冰握着高飞的右手猛地紧了下,随即又松开,低声说:“人家常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留——如果那时候你就知道了我是修罗,可我真心对你,你会怎么做?” 高飞没有吭声。 沈银冰等了会,才问:“怎么,很难抉择?” 高飞这才说:“说假话我不愿意,说真话你听了又难受,那又何必说呢?” “嗯,也是。” 沈银冰默然的点了点头,忽然又问:“如果现在,我放下一切,你能好好对我吗?我只要一年,给我一年的幸福,我就心满意足了。” 高飞低头看了她一眼,回答说:“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了。我记得上次你这样说时,我就问你真能放得下?这次,还是这样。” “我……我放不下。” 沈银冰呆了片刻,才低声说:“也不能放下,因为我已经代表了佷多人的利益。如果我完蛋了,韩家骏他们也得跟着完蛋。因为我而害死佷多人,这是一个包袱,沉重的包袱,我承受不了。” “既然这样,那你以后就不要再问这个问题,很无聊的。” 高飞淡淡的说完,又开始看电视。 沈银冰也不在说话,就靠在他怀里,右手和他相握着,闭眼好像睡着了那样。 电视内,传来了赛场观众的欢呼声,现场解说员的解说声,很热闹,却又很冷清。 热闹的是在电视里,冷清的却是在屋子里。 “高飞,你……” 就在高飞把精神慢慢转移到球赛上时,房门开了,陈果果从外面走了进来,刚要说什么才发现沈银冰就依偎在她怀中,愣了下赶紧闭嘴,站在了门口。 陈果果的突然闯进来,沈银冰就像没看到那样,依旧依偎在高飞怀中,连眼睛都没有睁开。 “高飞,我来找你,就是问问你为什么没有去参加下面的舞会,别的也没什么事,我走了。” 陈果果小声说了句,转身就要走时,沈银冰却说话了:“苏青,你先等一下。” 陈果果连忙停步,很恭敬的样子:“沈总,您有什么吩咐?” 沈银冰从高飞怀中坐了起来,松开他的手问道:“明天都是安排的什么工作?” “明天的工作安排?” 陈果果稍微想了想,就回答说:“明天上午八点,沈总您要与铜岭韩市长见面,就炼油厂选址一事交换意见,初步估计是一个半小时左右。十点半,您要与萨摩石油集团的尼科夫先生见面,并在稍后共进午餐。” “午餐后,您有半小时的休息时间,一点半要去三仙里(初步看好的厂址)继续考察,并与当地官员、群总代表见面……下午四点,会去三仙山游玩放松,将会得到三仙山上三清观的李道长的盛情款待。” 陈果果现在已经逐步适应了秘书的角色,对沈银冰明天的工作安排是了如指掌,详细汇报了一遍,最后才问道:“具体就这些了,请问沈总,有什么需要改变的吗?” “哦,没有,就按安排的去准备吧。” 沈银冰抬手摆了摆,示意陈果果可以出去了。 等陈果果关门出去后,沈银冰看了眼扔在关注球赛的高飞,很忽然的问道:“你觉得苏青怎么样?” “很好啊。” 高飞随口回了句,才眨巴了下眼睛问:“你又犯什么病了,好端端的问苏青怎么样。我觉得她真的很不错,虽然来历有些不明,可对你的确够忠心的。还记得在成县山谷中那晚吗?要不是她死命替你抗住,给我们争取了靠近你时间,后果还真是不堪设想。” 沈银冰没有管高飞称赞苏青的这些,只是问:“你觉得她漂亮吗?” 高飞眼里闪过一抹异样,呵呵笑道:“跟你自然是没法比,也算是中人之姿吧。” “如果,我是说如果。” 沈银冰抬手捂住嘴打了个哈欠,看似漫不经心的说:“如果有一天,她忽然失踪,或者因为保护我而遇难了,你会是什么感受?” 现在的苏青可是陈果果假扮的,除了莫邪征东之外,高飞还真想不出世间还有谁能对她造成威胁,不管是来明的还是玩黑的,陈果果都算得是不可战胜的存在。 不过沈银冰不知道这些,高飞也没必要为此担心,他只是纳闷沈银冰为什么会这样问,稍微沉殷了下,才说:“除了可惜,为她默哀之外,我还能有什么感受?反正你也很清楚,我这人对能干却不怎么漂亮的女孩子,一向不会太关注。” “呵呵,我就是随便问问,也没啥。” 沈银冰再次打了个哈欠,重新靠在高飞怀中,把双脚放在了沙发上,喃喃的说:“借你怀抱靠一下,好好睡一觉,没事别打搅我。” 不大的工夫,她就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睡着了。 —— 距离公主大酒店不远处,也有一家酒店,四星级的。 酒店某个包厢内,窗帘已经被放了下来,光线显得有些昏暗,一个年轻人坐在沙发上,挑着二郎腿看着站在面前的一个人,悠然自得的吐了口烟雾。 站在他面前的是个中年人,相貌气质跟穿着都很平凡,属于那种把他扔在人群中找不到的主,不过他在年轻人心目中,却是用的最得心应手的。 中年人正在向年轻人汇报刚得到的新情报:“派去的人刚从酒会上回来,亲眼看到了离子基金派来的杰克,也就是妮儿的得力助手。在酒会上,杰克跟沈银冰相谈甚欢,不过因为身份原因,我们的人不敢凑到跟前,所以没能听到他们在交谈什么。” 年轻人把烟头放在烟灰缸内,掐灭后淡淡的说:“还能商量什么?肯定是互相庆祝在南韩人身上狠狠割了一刀。”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中年人点了点头,说道:“看来,我真是小看了妮儿对高飞的感情。为了支援他,竟然不惜冒着挑起金融危机的危险,悍然出手暗算南韩人。” 年轻人也深有同感,说出的语气中,也带有了丝丝嫉妒:“是啊,我们都忽视了这些。有时候我在琢磨高飞时,就觉得他真是上天的充儿,在他以前浪迹江湖时,怎么能搭上离子基金总裁这样的大人物。如果我能像他这样好运气——嘿嘿,不说了,我承认我开始嫉妒他了。” 中年人却说:“少爷,您也不必妄自菲薄。您的身份注定了您必须要低调,不可能会像高飞那样,无论做什么事都可以肆无忌惮,嚣张跋扈。” “你觉得高飞是嚣张跋扈吗?” “他也是就是运气特别好罢了。如果不是好运气始终陪伴他左右,就凭他的脾性,和做事风格,就算有十条命也没了。” 中年人顿了顿,才低声说:“我觉得,高飞只是一介莽夫,不足为虑。倒是沈银冰,这是个不确定的因素,对我们的计划……” 年轻人抬手,中年人马上就闭上了嘴。 年轻人看着他的眼睛,静静的过了片刻才说:“老赵,如果你是这样看高飞的,那我劝你还是提早出国,去欧洲那边主持工作吧,因为我真舍不得你去死。” 老赵嘴角抽了几下,低声问:“少爷,我有说错了吗?” 年轻人反问道:“你知道莫孤烟是怎么死的吗?” 第1314章 不识庐山真面目! 莫孤烟做为京华莫家苦心培养的第三代领军人物,被寄托了整个莫家的希望,他本人也没有让家族失望,从第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线中后,就塑造了他的绅士风采,被国人称之为华夏双骏之一。 莫孤烟不但是莫家的第三代领军人物,也是华夏整个第三代的佼佼者,是高云华,何落日等人的潜在对手,也是不断激励自己不断奋斗的动力。 可就这样一个优秀人才,却在不久前意外殒命古巴。 莫孤烟是在古巴边境线上出事的,当时他在边境观光大楼上远眺两国风光,却意外失足从上面摔了下来,结果当场死亡。 莫孤烟发生意外后,古巴政府立即通知了华夏方面,并派遣专门的大使,前来华夏莫家,为此表示深深的遗憾。 莫家苦心培养二十多年的俊才意外殒命,不但是莫家的损失,其实也算是国家的损失,佷多人得知这消息后,都在震惊后扼腕叹息。 听说莫家老爷子在如此沉重的打击下,差点一病不起。 为了老人的健康着想,莫家已经让老人离开了京华,回答蜀中老家修养。 负责照顾他的,是他的孙女莫孤晴,莫孤烟的亲妹妹。 以上这些信息,就是大众所知道的,也是老赵知道的。 可在少爷很突兀的问出莫孤烟的死亡这个问题后,老赵立马意识到他的死,好像没有那样简单了。 老赵的不明所以,早就在少爷的预料之中,又点上一颗烟后,才悠悠的说:“老赵,如果我告诉你,莫孤烟在没死之前,才是贪狼部实际上的操作者,你会感到有多震惊?” 老赵眼睛睁得老大,愣了老大会儿,才咕噔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不可思议。” “是的,就是不可思议,但这却是事实。” 少爷吐了个烟圈,才说出了他为什么提到莫孤烟之死的真正原因:“连你都不知道莫孤烟的真实身份,可高飞却知道了,所以他就死了。” “什么,莫孤烟是死、死在高飞手中!?” 老赵这次彻底的震惊了。 依着他的智商和阅历,在得知莫孤烟竟然是贪狼的实际掌权人,却死在高飞手中后,当然能意识到这代表着什么。 只能代表着高飞绝不是他所说的那样,只是靠女人和好运气,来飞扬跋扈,不足为虑,代表着他隐藏的太深,只让人看到了他可笑和好运气的一面,却把獠牙蔵在了暗中,等到时机成熟后,就会猛地扑出来,一击致命! 想到刚才对高飞的轻视,老赵额头上的冷汗,刷的一声就冒了出来。 少爷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他自己隐藏在了袅袅腾起的烟雾中。 过了很久,老赵才轻声说:“少爷,要不要明天——” “不行,绝不能擅自对高飞采取行动,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 少爷当即抬手阻止,说道:“而且最重要的是,高飞,是我们能否顺利控制沈银冰的唯一筹码。如果他一旦发生意外,沈银冰就会彻底的疯狂,未给高飞复仇,她绝对会跟我们同归于尽,这是肯定的!” 顿了顿,少爷才接着说:“不过,不能出现意外的高飞,也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他的力量现在太强大的了。我们,和沈银冰都没有安全感,不希望看到他的强大,所以只能减弱他。” “而明天的行动,就是减弱他强大的关键一步,所以绝不能出现任何错误。” 少爷说到这儿后,语气严厉了起来:“老赵,你明白我说的这些了吧?” 老赵马上弯腰低头,恭声说道:“明白了!” “嗯,希望你是真的明白。” 少爷语气放缓,改变了话题:“我们的人已经全部到位了……他也来了吧?” 老赵知道少爷说的那个人是谁,点了点头说:“他已经来了。明天,他和高飞将会在无意中碰到。” “这就好。” 少爷呵呵轻笑着,抬手摆了摆。 老赵再次弯腰点头,正准备转身离开时,少爷却又忽然问:“秦城城呢,现在有她下落的消息没有?” 老赵摇了摇头:“没有,我们的人始终盯着她。不过她在彻底失踪当天去了朝山街那边后,就好像凭空消失了那样,无论我们投入多大的力量,都无法查到她的行踪。” “可惜了这颗棋子。” 少爷喃喃的说:“本想利用她来搅混高飞的判断,让沈银冰与高飞为她而产生隔阂的,谁知道她见机得倒是快。” 老赵想了想,才说:“秦城城,是不是被沈银冰给……” 他没有再说,只是抬手做了个斩首的动作。 “不可能,如果沈银冰想让她死的话,她活不到失踪。沈银冰其实比我们更能理解,秦城城这些人在高飞心中的地位,决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就惹怒高飞的。” 少爷说:“算了,她失踪也好,召回搜寻她的人吧。” “是。” 老赵低声答应着,有等了片刻没有听到少爷说话后,这才轻手轻脚的开门走了。 随着外面走廊洒进来的光线被房门隔断,房间内再次昏暗了下来,却能看到淡淡的青烟,在空间内慢慢的翻腾,飘忽,就像窗外天上的云。 —— 就像陈果果所安排的那样,沈银冰在新的一天里的行程,全部是按照计划来实施的。 早上与韩市长友好会谈,会谈后她还跟市长道歉,为‘无意中’伤了庞秘书而表示遗憾。 韩市长却笑眯眯的毫不在意,并说庞秘书因为身体健康等客观因素,已经调到了档案局,去担任工会主席了,就算沈总给他道歉,他也听不到了。 上午十点半时,沈银冰又和萨摩石油集团萨摩耶夫的得力助尼科夫先生,亲切会谈后双方共进午餐。 午餐后稍事休息后,沈银冰就在十几个保镖的保护下,坐上高飞开的车子,前往铜岭最北方的三仙里。 三仙里是辽省最北边的一个小镇,据说在远古时期,这边出过三位仙人,所以才以此命名。 三仙里全镇人口只有不到一万人,放在内地繁华的乡镇上,也就是大点的村庄罢了。 不过三仙里人口虽少,但拥有的土地资源却不少,要是按人口分得话,每人估计得有一百亩左右,这种情况在东北边境农村中,也是很正常的。 按照工作行程安排,沈银冰一行会见了三仙里的镇领导,以及几个群众代表。 镇领导和群众代表,对北山集团要在此建大型炼油厂,抱着双手欢迎的态度,而且沈银冰买地时开出的价格也很厚道,所以双方的交谈很热烈。 和三仙里的官员群众欢聚一堂洽谈后,沈银冰拒绝了当地领导亲自当向导的好意,带着她的手下驱车赶往了三仙山。 三仙山,单凭这个名字,也能看出它跟三仙里出过的三位仙人有关。 正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灵,三仙山的海拔与东北那些名山大川相比起来号比前一天,不过因为这儿和三仙扯上了关系,再加上风景的确独特美丽,所以在辽省还是很有些知名度的。 深秋季节,草长兔肥,鹰鹞翔空,极目望去仿佛能看到最远的天边,尽管有些草叶已经开始萧索了,但这并不妨碍数以千计的游人来三仙山游玩。 在市区时和官员面前,沈银冰尽显她嚣张本份,不过来到这穷山僻壤之处后,她倒是收敛了很多,吩咐韩家骏让保镖在山下等候,她只带着高飞和苏青上去就好了。 反正有高飞在,无论有什么意外都能应付过来的,更何况还有苏青? 对沈总的决断,韩家骏自然不会有任何异议,就候在山门前,一旦发生什么意外,也好及时支援。 沈银冰自从踏上辽省的土地后,无论做什么,都可以用‘顺风顺水’这个词来形容,先是在高速路上向世人表示她来了,又趁着南韩人发难时,与妮儿一起狠狠在南韩人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通过昨天的酒会,沈银冰让辽省各界进一步知道她来了——韩市长的大力配合,三仙里群众的心满意足,这所有的一切,都组成了让沈银冰心情不错的元素,走在三仙山的世杰上,她甚至都有了作诗的兴趣。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沈总表情更富的念出这首诗后,斜着眼的问高飞:“你们觉得我做的这首诗怎么样,算不算是妙手偶得之?” 脖子里围着一条红色围巾的陈果果,立即双手击掌,连声赞叹:“妙,实在是妙啊,好一个不识庐山真面目,这绝对是绝世之佳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沈银冰的不要脸,陈果果这样卖力的称赞,惹得其他游人纷纷撇嘴,高飞竟然有些脸红。 但在某总裁斜着眼的威胁下,也只好仰天打了个哈哈:“哈,好湿,好湿!今日高某听闻沈总大才,真是三生有幸。” “哼哼,你最好是真心赞扬,千万别让我看出你是在讥讽我,要不然你就死定了!” 现在已经换上一身青色运动衣,红色跑鞋,秀发束成马尾的沈总,看起来犹如清汤挂面那样可人,真搞不懂她是怎么厚脸皮剽窃大宋诗人苏轼的。 三个人好像都放下了心事,说说笑笑的来到了山头。 三仙山海拔不算高,山头也不险峻,反倒是平的,老天爷给开辟出来的天然平台,足有几万平米的样子。 一座不大的道观,坐北朝南的坐落在平台最北面,道观后面就是百丈悬崖,游人到此后,一般都会买票进去,给那三位仙人贡上一炷香,以表诚心。 沈总当然也要进去转转了,高兴的话说不定会布施个三五万的。 跟在沈银冰后面,高飞刚走进关门,就听到一阵熟悉的讲经声传来,心中一动:咦,他怎么会来这地方? 第1315章 长河落日圆! 听到这个熟悉的讲经声后,高飞本能的看向了陈果果,发现她的眉头也是微微一皱,确定自己没有听错了。 讲经的人是京华白云观的杜道长,讲的是老子的《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意思你见到的事物和方法,并不是前人见到的,除了事物会变化外,还有每个人的经历不一样,即使是同一时刻看到事物也会盲人摸象,只见到其中的一面。” 高飞和陈果果都先后见过杜道长,也都跟他探讨过所谓的轮回六道,所以对他的声音很熟悉,才能在没看到他人的情况下,听出了他是谁。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京华白云观绝对是华夏江北的第一大观,观主杜道长更是隐士高人般的存在,平常的达官贵人要想见他一面也是很难的。 可就这样一个老资格的高人,怎么可能会出现在穷乡僻壤之处? 看这小道观,估计连白云观的一栋大殿都不如。 “嗯,不会是白云观的杜道长吧,听着讲经声怎么这样熟悉?” 沈银冰也有些奇怪,看了高飞俩人一眼,加快脚步走向了小道观的正殿走去。 正殿门前是块空地,大约有上百人聚拢在那儿,聚精会神的看着前面。 正殿前的门口摆着一张桌子,一个老道士坐在后面,正在吐沫星子乱飞的讲经。 此人白须飘飘,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正是白云观的当家人杜道长。 沈银冰三人来之前,老杜就已经讲了一个多小时了,这时候也累了,恰好居高临下的看到了高飞他们,随即停止了讲经,双手拱拳做了个罗圈揖,微笑着说:“各位居士,贫道今天就讲到这儿吧,还请海涵。” 老杜可是得道高道了,一部枯燥乏味的《道德经》被他讲出来,那绝对是妙趣横生,恍然老子骑着青牛踏关东来,在不知不觉见就能让各位居士如醉如痴。 在他请大家海涵时,大家都自发的弯腰还礼,连说不敢。 老道既然不讲经了,各位居士自然会散去了,低声交流着听经的心得,从高飞三人身边纷纷走出了道观。 满满一院子人,眨眼间就剩下十几个了。 看到杜道长站在台阶前拿着胡子冲下面点头微笑后,高飞也笑了笑,正要过去打招呼时,就听到陈果果轻轻咳了一声。 高飞微微扭头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这才看到杜道长左侧台阶下还站着年轻人。 年轻人身材修长,皮肤稍黑,但剑眉郎目的很是英俊,刀削斧刻般的脸,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不擅谈笑的,站在那儿好像一杆标枪,拧折不弯的那种。 他的穿着也很普通,与高飞一般的运动服,登山鞋。 高飞看向年轻人时,年轻人也在看向他,眼里露出明显的诧异,随即浮上了笑意。 本能的,高飞也微微笑了下,心里却在想:我好像在哪儿见到过他。 这时候,耳边传来陈果果的声音:“这是华夏双骏之一的何落日,不知道他怎么也会在这儿。” 陈果果假扮高飞时,曾经在张暮涵爷爷的寿宴上见过何落日。 对于何落日不擅言谈,却很正派的形象,陈果果谈不上有什么好感,当然也没啥厌恶之心,见过后也就忘了。 “哦,原来他就是何落日,果然是一表人才,长相不凡。” 高飞心里这样说时,忽然想到为什么看着他这样眼熟了。 去年他去美国拉斯维加斯参加白板和芭芭拉婚礼取道香港时,曾经在候机大厅内看到过一个年轻人。 当时苏樱假扮小乞丐,招惹了机场买餐点的人。 然后丘荷露就站出来,借此机会大肆宣扬大陆人素质高低的问题。 就在那种情况下,那个脖子里带着一个异形吊坠的年轻人出现了,帮苏樱解了围。 当时高飞和那个年轻人绝对是偶遇,事后也就忘了,至于他长的什么样子,只是留下了大概印象。 今天看到何落日后,高飞马上就想到了那个年轻人。 觉得他们长相很像,应该是一个人。 当然了,就算高飞此前曾经在去年偶遇过何落日,这对双方来说也算不了什么,没必要特意提起。 “高飞,没想到会在这儿见到你,真是缘分。” 何落日大步走了过来,对高飞身边的沈银冰、陈果果俩人看都没看一眼,傲气十足。 他当然知道高飞此前的处境,也能猜出让高飞身边这个高傲的好像牡丹花似的美女就是沈银冰,可却装做没看到,由此证明他应该很反感沈总。 沈银冰见过何落日一面,那还是在天涯集团的开业典礼上,何落日跟莫孤烟、肖鱼儿和张暮涵等人一起去捧场,就是那天春城赵率才闪亮登场的。 不过当时沈银冰是蔵在了车里认识何落日的,俩人并没有正式相认过,人家直接无视于她也是很正常的。 沈银冰理解,所以也没当回事,只是诡异的笑了下后,就走向了杜道长。 “的确是缘分,也只能说是缘分了,可惜我们都是大老爷们儿,要不然该发生点什么才对,嘿嘿。” 握著何落日的手晃了下,高飞问道:“你怎么会来这儿了,不会是专门追捧那老道来的吧?” “还真让你给猜到了,我这次来辽省就是为了杜道长而来。” 何落日苦笑一声,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去外面找个地方好好聊聊?这几天总是听老杜讲经,我发现我都想出家了,哈哈。” “行,反正这儿也没什么玩头。” 高飞看到沈银冰跟老杜说话后,也没多想,跟着何落日转身走出了道观。 道观的北面是百丈悬崖,西边却是一个大大的缓坡,绵延线很长,可以经过下面的山谷,去另外一个山头。 不过却没有路,只长了成片的荒草和乱树,风一吹好像波浪那样连绵起伏。 何落日到背着双手走在前面,高飞跟在后面,听他说为什么会来这儿。 原来,何家女老祖是个信道的,以前就经常去白云观许愿,尤其是身体不舒服时,还会请老杜亲自驾临何家,为她念上一段经书。 说来也怪,吃药打针看不好的不舒服,在老杜诵经后就会消失,这让何家女老祖以为自己跟道家有缘,信道更加虔诚了。 “一周前,奶奶不小心着凉了,精神很差,我就去白云观去请杜道长。” 何落日走到山头前,遥望着下面,苦笑道:“谁想到杜道长却应邀来到了这儿讲经七天——高飞,你别看这座小道观毫不起眼,其实它存在的历史很悠久了,据说杜道长的前辈就是从这儿走出去的。” “可以说这座小道观,跟白云观有着很深的渊源,每年都会在深秋季节来这边讲经一周。” 简单几句话,何落日就把他跟老杜为什么都在这儿的原因说清楚了:“我担心奶奶身体,等不及杜道长讲经回京,就租用了一辆专机来到了铜岭。三天前就来了,本想接了杜道长马上走的,但杜道长却说,他前辈早年间就许愿了,不论怎么样,每年来这儿后,都得讲经七天后才能离开。” 讲到这儿时,何落日有些无奈的苦笑。 在他的心里,自然是奶奶健康重要,可在老杜那边,却是前辈早年间的许愿最重要。 既然是求人,那么何落日就只能先依人家老杜。 幸好女老祖的病情并没有进一步加重,他才能在这儿耐着性子等,每天陪着听经。 听完他讲的这些后,高飞赞叹不已:“何少有这份孝心,自然能感天动地,相信老祖肯定会像以往那样遇险成吉的。” “多谢高少给奶奶祝福。” 何落日转身,恭恭敬敬的给高飞鞠了一躬。 大豪门家的世家子弟,基本都有一定的修养,在外人关心自己长辈时,马上就会感谢。 “客气了。” 高飞连忙抬手把他搀扶了起来。 何落日笑了笑,看着高飞的眼睛,忽然说:“高少,我们应该是第一次见面吧?” 高飞一愣,随即明白了过来:“是,是第一次见面,不过此前我可是听说过你华夏双骏的大名。” 此前何落日所认识的高飞,是陈果果假扮的。 依着他的能量,自然能知道这些内幕,所以才会有此一问。 “华夏双骏?” 何落日眼里闪过一抹讥讽,望着远处的群山淡淡说道:“我宁愿开始就没有被人赐予这个名号。这倒不是说何落日有多清高,实在是因为莫孤烟不配于我并肩的。”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大唐诗人王维的这句诗词,是何等的大方霸气,也很适合莫孤烟与何落日的身份,但谁能想到,莫孤烟竟然是贪狼的实际操作者,最后落了个惨死异乡的结果。 对何落日的这番话,高飞没有任何的反驳需要,只是轻笑了声说:“其实吧,我以前也见过另外一个何落日。” “另外一个何落日?” 何落日眉头微微皱起,随即舒展了开来,不以为意的说:“天下同名同姓者很多,就像你高少的名字吧,全国估计最少得有几千个吧?” 高飞淡然一笑,悠悠的说:“不过我见到的那个何落日,可不是一般人。他可是一个邪教组织在南美分部的经理,很年轻,也很有才能。” 何落日目光闪动,望着远处沉默很久后才说道:“高少,你不会觉得我也是个莫孤烟那样的人吧?” 高飞摇头:“我可没有那样说,提到另外一个何落日,也只是凑巧罢了。” 何落日回答:“世上可没有那么多凑巧的事。” “怎么没有?咱们能从千里之外来这儿相遇,还不是凑巧?” 高飞话音未落,忽然就听到小道观那边忽然传来一声大响:轰! 这声大响是爆炸声响,震得群山都齐声共鸣。 “不好!” 高飞脸色大变,霍然转身向那边看去。 第1316章 小道观被炸掉了! 在说出自己见过另外一个何落日时,高飞就暗中提起了戒备,准备应付何落日的突然发难。 破军南美分部有个何落日,在香港机场好像见过何落日,同为华夏双骏之一的莫孤烟,却是个隐藏在人民群众之间的大反派,这些因素的存在,让高飞对何落日产生戒备心理也是很正常的。 可就在他准备索性跟何落日挑明了时,背后却传来轰然一声大响。 高飞霍然转身,就看到小道观中有无数的碎石、碎瓦块还有屋梁什么的飞上了半空,尘土飞扬。 爆炸,这是炸药引爆产生的爆炸! 被冲击波掀上半空的碎石等物体,有得落向观前,有得直接落向后面的百丈深渊。 看到这一幕后,高飞就像忽然掉进冰窟那样,手足冰冷。 仅仅是通过爆炸仰起的灰尘,高飞就能确定小半个道观都毁了,而且他所料不错的话,这次爆炸应该是针对沈银冰去的。 还有陈果果,她就在沈银冰身边。 “还愣着做什么,快去看看!” 就在高飞望着那边手脚冰凉的发呆时,何落日低喝一声,抬手在他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当先向那边狂奔而去。 高飞这才如梦初醒,绝望的嘶声大叫了一声,用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 何落日当先冲到了道观前,可却又骤然停住,又把拉住了紧跟着冲上来的高飞:“先等等,什么都看不见,小心坠崖!” 爆炸扬起的灰尘,就像一片乌云把整个小道观都笼罩住了,黄森森的什么都看不到,如果这时候冒然冲进去,就算没有接下来的爆炸,一个不小心就能从炸塌了建筑穿过,失足掉进后面的百丈深渊。 “你给我闪开!” 高飞大喝着推开何落日,腾身就向立冲:“沈银冰,果果!” “危险,回来!” 眼看高飞就要冲进灰尘中,何落日一个虎扑,一下子把他扑倒在了地上。 “你闪开!” 高飞嘶声大叫声,大地又是一颤:轰! 又是一次爆炸声响起,高飞本能的就迅疾趴在了地上, 无数的碎石犹如乱箭般,在灰尘中飞过,划出一道道咻咻的厉啸声。 幸亏何落日在扑倒高飞后,俩人恰好躲在了道观门前的残墙下面,才没有被乱石误伤。 刚才第一声爆炸声响时,高飞还想冲进去看看。 第二声爆炸响过后,他就不再动弹了:就算沈银冰、陈果果俩人能躲过第一波爆炸,但绝不能躲过第二次。 这是提纯了的tnt炸药,对于军工不陌生的高飞,何落日俩人都能从爆炸的威力中看出来。 接连两次大爆炸,足够把所有呆在小道观中的人粉身碎骨了。 幸好,爆炸发生之前,杜道长已经讲完了经,绝大多数游客都已经出了道观,而且天色也不早了,游人们也纷纷下山,这才没有酿成大规模的死亡。 第二次爆炸过后扬起的灰尘,渐渐落下后,趴在高飞背上的何落日才翻身滚了下来。 他们刚才虽然很好运的躲在了残墙后面,但何落日还是被从半空中落下来的一块小石头,砸伤了后脑勺,鲜血直流。 何落日翻身滚下来后,高飞这才腾身跃起,张嘴刚要大叫沈银冰和陈果果,却又凝住――整座小道观,已经被两次爆炸彻底从山头上抹掉了,只留下不多的残桓断壁,还有那棵在院子里的栗子树,也已经被冲击波削去了大半个树头。 却有一条破破烂烂的红色丝巾,挂在树杈上随风扑簌簌的摇摆。 这条红色丝巾,是陈果果围在脖子里的。 那时候,人比花娇。 现在围巾碎,人不在,音容笑貌却在脑海中更加的清晰。 “果果,沈银冰!” 高飞呆呆望着这条毛巾,也不知道愣了多久,才猛地吼出了这两个名字。 接着,身子猛地踉跄了下,一口鲜血跟着喷了出来,喷了老远,竟然随风溅落在了那条围巾上。 捂着后脑勺的何落日,看到高飞吐血后大惊,连忙抢先一步把他抱在了怀里,厉声叫道:“高飞,你怎么了,伤在哪儿?” 他以为高飞忽然向外喷血,是受了外伤。 “我、我没事。” 高飞挣开他,直接跪在了半米高的残墙上,望着那块随风飘荡的围巾,喃喃的说:“死了,她们都死了……这个世界要乱了。果果――沈银冰!” 套用一句特俗套的话来说就是,历经无数波折才来到高飞身边的陈果果,绝对是他的最爱了,那个出身邪教的女魔头,已经被高飞感化,卸下了她肩上的王图霸业,历代安归王相传的千变万化神技,大部分成了闺房中取乐高飞的技巧。 如果不是为了帮助高飞,那么傲慢的安归王怎么可能会假扮苏青,任由沈银冰驱使? 为了高飞,可以去做任何事,也包括去死,无怨无悔,不论对错――这是陈果果曾经告诉高飞的话。 现在她死了,没有谁能够在这种威力聚大的爆炸中生存下来,哪怕她是曾经的安归王。 想到跟陈果果单独在一起时,她曾经说过的那些话,她曾经在闺房中的放肆,她曾经祸乱江湖的狠毒,她曾经――太多的曾经让高飞此刻猛地发现,原来陈果果对他竟然是这样重要。 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 高飞不知道,只知道看着那条残破的围巾,心里在流血。 沈银冰呢? 沈银冰就这样死了,高飞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高飞在想到陈果果时,以为自己所爱的唯有她一个人,可在想到沈银冰时,心为什么也会那样疼,为什么会在瞬间想到俩人此前共同拥有过的欢乐,还有痛苦? 他不是该恨那个反复无常的女人吗? 在她死了后,为什么还会这样心疼? 难道这是心疼她死后,会有数百上千的人为她殉葬,还是为自己付出这么多后,仍旧没有改变稍后的血雨腥风而不甘心? 她死了,就是解脱了吧? 高飞木然的跪在半堵墙上,纹丝不动的望着前方,何落日陪在他身边,也不知过了多久,身后才传来了噪杂的脚步声,和惊叫声。 接连两次惊天动地的爆炸发生后,山上躲过一劫,山下的人都一窝蜂的跑了过来。 “高飞。” 何落日叫了他一声,看他仍旧木木的跪在墙上呆望着前方,低低叹了口气小心的走进了废墟中。 这时候,尘埃已经落定,眼前重新恢复了晴明。 看清楚眼前这一切后,何落日又松了口气。 爆炸开始发生时,他以为小道观内得伤亡惨重,因为他和高飞走出道观时,杜道长,还有道观里的道士,几个游人加上沈银冰,加起来可是有十几个人的。 但现在看过去,现场并没有他所想象的那样血腥,比方一地残肢断体的死尸啥的,死人当然有,却是两个道袍的,已经被炸的看不出模样,被碎石屋梁等东西砸在了下面。 除了这两具死尸外,别说是女人了,就连平常的游客都没有。 “咦,这是怎么回事?” 何落日双眼中寒光一闪,随即转身大喝道:“高飞,这儿没有死人!” 他说没有死人当然不正确的,道士也是人的。 他这样说就是告诉高飞:你所关心的人,好像没有死在这儿! “什么?” 高飞呆呆的问了句,随即弹身跳起,右脚脚尖在半堵墙上一点,就像一只鸟那样横掠几米,一个空翻就落在了何落日身边,定睛向废墟中看去。 这座道观太小了,总共就那几间房子,哪怕被炸塌了后产生的废墟,也不是很多。 “果果,沈银冰!” 高飞眼中攸地浮上狂喜,猛地扑进了道观的正殿,抱起一根砸在供桌上的屋梁,大喝一声掀了出去。 重达数百上千斤的屋梁,竟然被高飞一个人掀到了废墟后面的悬崖中。 何落日也跳了过来,和他一起把沉重的供桌、苇薄(盖屋的建筑材料)等东西掀了开来,然后就看到一只女人的脚露了出来。 刚刚腾起的希望,在看到这只脚后瞬间熄灭,高飞再也不敢动――他怕掀开上面的废墟,就会看到沈银冰或者陈果果的尸体。 “还愣着干嘛,救人!” 何落日却不管这些,弯腰搬起一块石板,大喝一声抛了出去。 高飞这才回过神来,继续清理废墟。 “快,快点救人,看看还没有活着的!” 身后传来救援人的喊声,十几个人扑进了废墟中,有男人有女人,有老者,还有孩子,大家这一刻都忘记了身份,一心只想能把可能埋在废墟中的人救出来。 扯开一张老君像后,高飞看到了那只女人脚的主人――不是陈果果,也不是沈银冰,而是一个年约四旬的妇女,脖子已经被一块石板砸断,应该是个没来得及离开道观的游人。 “这儿有人――呀,还活着,大家小心点,千万别再给他造成第二次伤害!” 东边传来兴奋的叫声,高飞连忙跑过去一看,也不是沈银冰两个,而是一个男人,半身的鲜血,人早就昏迷了过去,不过还有呼吸。 小道观就这么大,被炸毁后所产生的废墟也不是太多,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救援,很快就把所有埋在下面的伤亡者清理了出来。 总共七个人,三个道观的道士,其他四个应该是游客,其中一个是女的,三个男的。 三个道士全部死亡,四个游客中,只有一个男人还有生命迹象。 除了他们七个人之外,就再也没有谁了。 沈银冰他们呢? 难道他们在爆炸发生之前,就已经离开了小道观? 可是果果那条围巾,又该怎么解释? 刚才扒废墟时扒的双手都出血的高飞,茫然看着树上的那条围巾,片刻后看向了后面的悬崖:难道被冲击波炸到悬崖下了? 高飞嘴角狠狠抽了几下,脚步踉跄的走向悬崖时,背后不远处传来一个女人的叫声:“高飞!” 第1317章 我拿什么来报答你? 高飞呆了一下,随即霍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沈银冰。 沈银冰全身毫发无损,甚至连衣服上都没有一点尘土,正一脸关心的望着他。 看到沈银冰后,高飞全身力气仿佛一下子被抽走了那样,化做一口浊气吐了出来,竟然歪倒在了废墟的一堵残墙上,喃喃的说:“你没事,太好了。” 他刚说出这句话,就立即蹦了起来,嘎声问道:“陈果果呢!?” 沈银冰俏生生的站在人群中,仙风道骨的杜道长就在她左侧,低头看着地上那几个伤亡者,长眉垂下低声默念着经文,满脸的痛苦不忍之色。 但却不见陈果果,沈银冰和杜道长俩人的衣服都很干净,站在那儿特别显眼。 “陈果果?” 沈银冰正要走过来,听高飞叫出陈果果的名字后,又愣在了那儿。 “就是苏青,苏青呢?” 高飞踩着废墟,快步冲到她面前,双手抓主她肩膀,用力摇晃了下,双眼通红,嘶声问道:“她呢,她去哪儿了?” 沈银冰安全出现后,高飞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能看到陈果果。 只要她能好好的,高飞才不会在乎她的身份被揭穿。 只要她能好好的! 沈银冰眼神闪烁了下,一脸的惊讶:“陈果果,苏青?我、我不知道呀……” “她不是跟你在一起吗!” 高飞嘶声打断了她的话,随即把她扒拉到了一旁,冲出人群在原地快速转着圈子,长声叫道:“果果,陈果果,你在哪儿,你在哪儿?” “秀云!” 一声更加悲惨的男人声音响起,接着就是痛哭声。 高飞的叫声停止,转身看去,就看到一个男人扑在死去的女游客身上,哀声大哭。 更多的人从下面冲了上来,从高飞身边经过跑向废墟,有人还高声叫着:“大家让一下,这儿有医生!” 一个前来游玩的医生,现在成了大家心中的依靠。 虽然七个伤亡者中,唯有一个男人还有生命迹象,但善良的人们还是希望他能被救过来。 高飞站在原地呆望着那边,脑子里轰轰作响,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直到四五个小伙子,用做门板当做临时担架把重伤者向山下运去后,他才看到何落日已经站在了身边。 何落日的衣服扯了几道大口子,脸上也有几道划痕,吐了吐沫说:“我刚才下悬崖了,山势太陡峭了,还没有下到一半就无法再继续了。” “哦。” 高飞随口哦了一声,看着站在不远处的沈银冰,眼神很古怪。 “下去找吧,从这边绕过去。” 何落日也看了眼沈银冰,随即低声提议。 “好,下去找。” 高飞用力点了点头,忽然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光。 何落日愕然:“高飞,你这是――” “我错怪了你,以为你是那些人中的,该打。” 高飞眼神变冷,冷冷望着沈银冰说完这句话,转身就向山下走去。 何落日苦笑了一声,跟在了他后面。 高飞刚走下没多远,就看到韩家骏带着马祥等人,正大汗白流的向上跑。 “高助理!” 看到高飞后,韩家骏脸露喜色:“上面怎么了,沈总呢?” “她死了。” 高飞说出这三个字时,脚步没有片刻的停留,抬手就把愣住的韩家骏推到了一旁,加快脚步向山下冲去。 马祥等人搞不懂怎么回事,都有些傻眼的看着高飞。 “都别愣着了,快去山上!” 韩家骏吼了一嗓子,挥舞着手枪,带着十几个怀抱制式微冲的彪形大汉向山头冲去,路人被吓得纷纷闪避。 “沈总!” 韩家骏刚爬上山头平台,恰好看到沈银冰向这边走来,大喜:“你没事,太好了。刚才我问高助理,他竟然说你死――咳,咳!” 对韩家骏不小心说出的话,沈银冰也没在意,笑了笑淡淡的说:“走吧,下山再说。” 呜啦,呜啦――凄厉的救护车声响起,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专业救援人员终于赶来了。 当沈银冰一行人走到山下时,三仙里、铜岭的官员也都赶了过来。 那些官员在来时的路上,冷汗就一直的冒:三仙里唯一的一个旅游景点,竟然发生了性质如此恶劣的事件,最重要的是北山集团总裁还在山上,如果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 没有谁敢继续往下想,因为他们都看到沈总的聚大能量了,假如她真发生什么意外,上到韩市长,下到三仙山景点的负责人,一个都别想有好果子吃。 幸好,沈银冰毫发无损的从山上下来了,韩市长等人提着的心总算落了下来,赶紧上前问候。 沈银冰这时候明显没有心情说什么,强笑着敷衍了几句后,就被保镖们簇拥着上了车,一溜烟的去了。 韩市长等人也没在意,他们觉得都理解沈总此时的心情。 就在三仙里人民在韩市长带领下,进行如火如荼的搜救遇难者时,高飞,何落日俩人已经走遍了整个山谷。 山谷内果然有尸体,不过是两个男人的,他们是被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掀下来的,全身只有摔死的致命伤,没有遭到爆炸的伤害。 直到当地警方与附近居民搜过来时,高飞俩人已经把山谷粗粗搜了一遍,却没有发现陈果果。 “高飞,也许她被小溪冲走了呢?” 何落日走到坐在小溪边的高飞面前,抬头看了看天。 现在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整个山谷内到处都是手电筒,足有上百人在这儿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 “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高飞声音沙哑的点了点头。 三仙山后山山谷中有条小溪,因为今年雨水特别充沛,所以水流量比较大,不排除陈果果从上面掉下来后,直接掉进小溪内,被溪水冲向下游的可能。 实际上,救援人员已经沿着小溪往下搜寻了。 “那个陈果果,就是当初假扮你的安归王?” 陪着高飞沉默了片刻,何落日轻声问。 “嗯。” 高飞点了下头,接着站了起来:“何落日,今天无论怎么样,我都欠了你一个情份,以后有用得着我的地方,你尽管说。” “这么客气做什么?” 何落日苦笑一声:“我陪你去找。” “不用了,你已经帮我够多的了。” 高飞握成拳的右手攥了下,婉拒了:“我不想欠你太多,真的。” 说完这句话,高飞顺着小溪岸边,快步向下游走去。 “唉,何必如此骄傲呢?” 何落日轻轻叹了口气,不解的摇了摇头。 陈果果假扮高飞去地下楼兰时,曾经在莫邪征东的王宫寝室内拿了把檀木小木梳。 那把小木梳是莫邪征东自己用的,不过陈果果既然喜欢,看在她拿捏出来的讹诈嘴脸份上,莫邪征东没有说什么。 一把小木梳而已,比起拿到几本《安归经》实在算不了什么,哪怕她把陈果果贩卖到北省深山中时,也没拿回来。 高飞及时赶去救了她后,陈果果还曾经拿出来显摆过,戏言说总算没有白受惊一场,找把小木梳就是凭证。 现在这把紫檀小木梳就在高飞手中,是在小溪边捡到的。 由此可以证明,陈果果百分之八十的掉进了小溪中,被溪水冲走了。 如果是换做普通人,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结果只能像那两个倒霉的游客那样,但这个人既然是安归王――安归王,本身就是一个超凡的存在,不是吗? 高飞拒绝何落日陪着他一起搜寻,就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陈果果的生死。 在看到沈银冰安然无恙的那一刻,高飞就猛地醒悟了过来:这是个阴谋,一个针对陈果果的阴谋,为此不惜配上数名无辜者的生命! 这个针对陈果果的阴谋,沈银冰就算不是策划者,也肯定是参与者,要不然她肯定不会离开陈果果,独自跟杜道长在一起。 而且往大里说,参与针对陈果果这次阴谋中的,何落日也有不小的嫌疑。 因为在爆炸前夕,就是他带着高飞走出了道观。 尽管何落日曾经在最关键时刻救了高飞,这却不能洗清他所有的清白,所以高飞在发现那把紫檀小木梳,基本确定陈果果是掉进小溪内后,才婉拒了他的帮助。 小溪沿岸有很多人在搜索,手电光晃来晃去的,人声噪杂。 高飞很快就超过了这些人,并借了个手电筒。 小溪顺着群山的山谷蜿蜒向东,直进深山。 慢慢的,搜寻队伍被高飞远远品抛在了身后,在拐过一个峭壁后,连手电光都看不到了,前面却传来了打雷似的轰轰声。 那是一个落差不小的瀑布,无数条小溪汇流而成。 “陈果果,果果,你在哪儿!?” 高飞站在瀑布上方,冲下面嘶声喊叫,不过根本传不出多远,被瀑布声给掩盖了。 拽着两边的树枝,高飞小心的从旁边几乎70度的斜坡上爬了下来。 在黑夜中泛着白光的瀑布落下后,形成了一个深潭,经过深潭的缓冲后,水流平稳流向远处。 到了这儿,小溪已经变成了一条河,夜色更浓,已经是深夜了。 瀑布落下的水砸进深潭后,随即就翻了上来,水下是不可能有任何东西的。 “果果,陈果果,你在哪儿?在哪儿!” 等瀑布声也听不到时,高飞手中的手电光芒也暗了下去,声音更是嘶哑,还带着明显的苦音。 随着越走越远,却始终没有陈果果的踪迹,能找到她的希望越来越小。 失望把高飞的精神,身体,都折磨的几近崩溃,在迈上一块大石头时,脚下竟然一滑,右膝重重跪在上面,然后摔倒在了草丛中。 高飞就像不知道疼那样,挣扎着跪着爬起来:“果果,你在哪儿?” 一双手,忽然蛇儿般的自草丛中伸出,搂住了他的腰,一个轻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傻瓜,你这样在意我,让我拿什么来报答你?” 第1318章 命大的陈果果! “果果,陈果果!” 高飞呆了下,随即狂喜,猛地转身把那个女子紧紧抱在了怀中。 失而复得的狂喜,让他完全忽略陈果果有没有受伤,不顾一切的把她紧抱在怀中后,接着就捧起她的脸颊,低头狠狠吻了下去。 在两张嘴唇相触前,陈果果发出了一声轻微的闷哼,但很快就被砸巴声所淹没。 以前俩人也亲吻,不过除了在岛国那次之外,大部分亲吻都只能算是粉色行动的前奏,接下来高先生双手就会恶魔般的上下游走,不把她莫的全身无力才不会罢休。 这次不同,高飞是用心的吻她,用全部的精神和爱意,就是单纯的吻,直到两个人再也无法呼吸,才松开把她再次抱在怀里。 陈果果就像一只小猫咪,软软的趴在他怀里,脸颊贴着他心口,倾听着他有力的心跳。 时间仿佛静止,荒山野岭仿佛成了天堂,两个人像是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多想这一刻成为永恒,哪怕是变成一尊永不分离的石像,为当地旅游业贡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 “咳,咳!”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陈果果再也无法坚持伤口被高飞紧紧按着的疼痛,咳嗽了几声。 高飞松开手,低声问:“怎么了?” “没事,就是从上面跳下来时,肋骨断了几根。” 陈果果装做毫不在意的样子,轻笑着回答。 “肋骨断了?” 高飞立马紧张了起来,赶紧扶她慢慢躺在地上,抱怨道:“刚才怎么不说?” 陈果果拿着高飞的手,慢慢放在自己右肋下,咳嗽了几声说:“刚才你不给我机会说啊,现在反倒是怪我了。” “你不会大声叫吗?” 高飞说着,小心检查着陈果果的伤势。 “我倒是想叫来着,可嘴巴被你堵着呢!” 陈果果表面上仍旧跟高飞打青骂俏,实际上是不想他担心。 她受伤的确很重,至少有五根肋骨骨折,咳嗽时还有血丝从嘴角淌出,明显是伤了内脏,不过黑夜中看不出来罢了。 这瞒不过高飞,这些年来他无数次出入枪林弹雨,对于这种外伤当然不会陌生,检查一遍就基本确定了伤势:很可能是一根折了的肋骨,反过来刺伤了肺叶。 “从现在起,除了可以连续的想我,用含情脉脉的眼神看着我之外,连话也不许说,明白?” 高飞跪在地上,把陈果果轻轻抱在了怀里。 星光下,陈果果已经恢复了她的本来面目,轻轻眨巴了一下眼睛,样子是那样的迷人,带着幸福的调皮。 “都好几十岁的老娘们了,有必要拿这幅样子来恶心人?” 高飞撇了撇嘴慢慢站起来时,右膝盖传来一阵剧痛,让他嘴角咧了下,赶紧说了句混帐话来掩饰疼痛。 高飞跪倒在石头上时,陈果果已经看到了,也知道他刚才咧嘴是因为膝盖疼,不过她却装做没看到,只是用怒目来抗议高飞把她形容成老娘们。 爱一个男人,就要给他足够的尊严,尤其是在他咬着牙的装没事人时,聪明的女人决不会这时候说些‘你也受伤了呀,不要紧吧’之类的废话,那样会让男人感到无趣的。 高飞抱着陈果果没有向回走,而是顺着河岸继续向前。 大河向东流,不管在山里转多久,最终都会出山汇入更大的河流,经过城市流向大海的。 也就是说,只要顺着河流向东走,就能走出群山,看到城镇和村庄。 高飞抱着陈果果,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走。 陈果果满脸享受的看着他,眼睛眨也不眨。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在高飞额头汗水干了又冒出来时,才说:“慢慢说话不要紧吧,要不然我得憋死。” 高飞被一根枯木绊了下,身子一个踉跄随即就站稳:“憋死的滋味难受,还是疼死的滋味好受?” “憋死。” 陈果果马上回答:“要不然你试试。” “试着憋死,你以为我傻吗?” 高飞倚在一棵树上,抬头看了看天,借机来调息一下内息。 天上的群星正渐渐的淡去,启明星却越来越亮,这证明高飞抱着陈果果已经走了接近一个晚上。 陈果果身子不是很重,高飞身体素质也足够好,不过让谁抱着一个人在如此糟糕的路上,走这么久,也会累个半死的。 “我假扮苏青的事儿,很可能已经泄露了。” 陈果果慢慢抬起手,为高飞轻轻擦拭着脸上的汗珠,轻声说:“昨天下午沈银冰来三仙山游玩,这就是个专门为我准备的圈套。那个小道观内,已经提前埋下了足够的tnt炸药。” 高飞没有说话,顺着树干慢慢的出溜到了地上,尽量不让陈果果身子活动,那样就触动不了骨伤。 “你跟何落日走出去后,杜道长邀请她去偏殿用茶。” 陈果果舔了舔嘴角的血丝,把她在三仙山上的遭遇简单说了一遍。 正所谓他乡遇故知,在三仙里这穷乡僻壤的地方,杜道长遇到故人沈银冰,肯定会很高兴的,就邀请她去偏殿用茶。 实际上,所谓的偏殿只是个厢房,毕竟小道观太小了,也就是七八间屋子罢了。 沈银冰欣然应允,走过去时告诉陈果果,让她在外面稍等。 陈果果当初假扮高飞时,都能被牛鼻子杜老道看出本来面目,此时正在假扮苏青,当然担心被老杜看出来,甚至都没敢随便说话,只是点头答应了。 因为陈果果始终是半低着头的,再加上她只是沈银冰的随身小秘书,杜道长也没特意注意她。 看在她是沈银冰秘书的份上,就请小道观内的道士,把陈果果请到另外一间待客室,稍事休息。 陈果果本来就不愿意出现在老杜视线内,也就借机跟着一个道士去待客室了。 “我刚跟着那道士走进待客室时,本来没有多想的。” 陈果果休息了片刻,才继续说:“可在他给我端上清茶来时,我却发现他端茶的手有些发抖,而且眼神飘忽不定。” 发现接客道士很不正常后,陈果果还是没有多想,道谢后接过茶杯,解下脖子上的红围巾,随身放在了案几上,走到后窗向悬崖下看去。 登高望远会让人心旷神怡,陈果果很喜欢这种感觉,每次登高望远时,总是会把自己想象成一只翱翔九天的大鹏鸟。 “应该是母大鹏鸟。” 听到这儿后,高飞张嘴露出了毒舌:“你还会想象你会孵出几只小大鹏鸟,到时候你们母子几人一起在蓝天下翱翔,却忽略了沈银冰他们离开了道观。” “么地,你是小表姨肚子里的蛔虫啊,要不然怎么知道我是怎么想的?” 陈果果翻着白眼骂了一句,继续说:“就在我幻想着是不是带着你一起翱翔蓝天时,忽然听到背后传来案几被撞歪了的声响。” 听到声响后,陈果果本能的扭头看去,就看到伺候在门前的那个道士,正拼命向外跑,边跑还边惨叫着什么。 陈果果猛地醒悟了什么,正要纵身跟着跑出去时,炸弹被引爆了。 不管多么牛比的人,在强大的tnt炸弹面前,也是不堪一击的,陈果果刚纵身跳起,整个世界就猛地晃了一下,强大的冲击波从地底传来,把她催的好像风筝那样,从窗口里飞了出去。 “看来有诸般在护着我,要不然在炸弹爆炸后,不会让我恰好站在窗前,也不会让我及时张大嘴巴要喝问什么,从而卸去了巨响声(有过爆破经验的人都知道,在爆炸声传来之前,都会把嘴巴张大,因为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耳朵被震聋)。” 陈果果说到这儿,眼里露出了得意的神色:“还有就是,在我轻飘飘的飞下悬崖时,以为自己会被摔成肉酱了,谁想到却摔进了小溪中。” 从高处摔进水里后,只要掌握好了入水角度,一般不会发生太大危险的。 这对陈果果这样的高手来说,根本没太大的难度。 不过小溪毕竟不是大河,水太浅了,水面卸去了陈果果坠下后的绝大部分力道,就像炮弹那样狠狠砸在了小溪底。 她身体和小溪底接触时,就像摔在了钢板上,幸好她在如水前及时调整了身体,但右肋还是被一根枯木碰到,当场断了好几根肋骨,昏迷了过去。 “等我醒来时,已经在瀑布下的深潭中了。” 陈果果幸福的叹了口气:“唉,我现在都怀疑我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是不是真的死了。等我被下面的激流翻上水面后,就爬到了岸上,躺在那儿安心调养,正在犯愁该怎么出去时,然后就听到了狼嚎……” 高飞一愣,赶紧四处搜索:“狼嚎?这儿有狼吗,在哪儿?” “就在我面前呀。” 陈果果吃吃笑着回答。 高飞这才知道她是在说自己是狼,抬手轻轻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改变了话题:“你有没有想过,你是怎么暴露的?” “想了,没想出,我自问假扮苏青没有丝毫问题,真猜不出她是怎么察觉出来的。” 陈果果皱眉想了想,由衷的赞叹道:“你这个银冰妹妹简直是太可怕了,看破我后没有一点声张的意思,却在不知不觉中为我安排了这个陷阱。真了不起,要不是小表姨命大,你以后清明节就得给我坟头烧纸了。” 高飞没有吭声,他在琢磨沈银冰是怎么发现破绽的。 陈果果却问道:“你觉得,你今天在这儿遇到老杜,和何落日,是不是巧合?” 高飞沉默片刻,才说:“你是怀疑,杜道长也参与了暗杀你的阴谋中?” 陈果果淡淡的回答:“别忘了领我去待客室的道士,是他安排的。还有那个何落日,你刚进道观,他就恰到好处的把你带了出去。” 高飞摇了摇头:“何落日不像,要不是他的话,我可能会在第二次爆炸中丧生了。” 第1319章 沈总你也太霸道了吧? 高飞说的没错,在他要扑进废墟内时,要不是何落日及时把他扑倒在残墙下,他肯定躲不过第二次爆炸。 而且,他能感受到何落日帮他的真心。 陈果果却冷笑:“哼哼,他为什么要扑倒你?那是因为他可能早就知道还有第二次爆炸,而且他们的目标只是我,而不是你。假如你要是死在这次阴谋中,势必会引发一系列的恶劣影响,那不是他们所希望看到的。” 陈果果说的也很有道理,毕竟高飞现在是唯一能稳定住沈银冰不发疯的人,如果他要是死了,高家,甚至那位老人家都会愤怒,继而不惜一切代价的铲除这颗毒瘤。 毕竟长痛不如短痛,沈银冰现在死,也许会有数百上千人为她殉葬,但总比让她独自越发展越强大要好。 等她强大到一定地步后,就不再是能牺牲数百上千人所能制止的了。 如果何落日是这个阴谋中的一员,那么他就该明白这时候干死高飞,对他们没有丝毫的好处,所以才会在关键时刻扑倒了高飞。 听陈果果这样一分析后,高飞也觉得她说的没错。 他忽然很头疼,因为他现在不知道该相信谁。 陈果果知道他现在心情很不好,可该说的必须得说:“至于杜道长,嫌疑反倒是要小一些,因为我此前曾经跟他接触过。而且最重要的是,假如他是杀破狼中的人,那么在老实和尚入住白云观内后,他有足够的机会拿到那本黑色封皮经书。” “他和沈银冰离开道观,很可能是你那位沈妹妹拽着他走的。” 陈果果顿了顿,继续说:“那个引我去接待室的道士,也许只是沈银冰早就安排好的人――但无论怎么样,杜道长都摆脱不了嫌疑,这点需要以后暗中调查才行。” 想到此前自己是威风凛凛的安归王,靠着超绝的武功,和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兴风作浪,游戏人间,那是何等的惬意,自如? 可自从改邪归正后,陈果果却接连受挫,先是被莫邪征东卖到了深山老林中,要不是高飞及时赶到,她现在可能…… 这次更是凶险,区区一个小道观的毁灭,和几个道士、游客的代价,就差点让她一命呜呼。 陈果果越想,就越愤怒,觉得她现在太老实了,是人不是人的就想欺负她。 难道老虎不发威,当小表姨是病猫吗? 就在陈果果眼露凶光时,高飞叹了口气:“唉,知道你现在心中不忿,想出去大开杀戒。但前提是你得把伤养好,对不对?” “知我者高飞也。” 陈果果张嘴轻轻打了个哈欠,闭上了眼睛喃喃说道:“困了,我要睡觉。” ―― 下了三仙山后,沈银冰脸色就始终铁青,就连韩家骏也不敢轻易说话,生怕会触了她的霉头。 车子驶向铜岭市区的半路上,沈银冰让车队听了下来。 派出所有在铜岭这边的人员,全部去三仙山后山寻找高飞,务必把他安全带回来,她就在这儿等。 如果找不到高飞,那些人就不必回来了。 等到漫天星辰只剩下启明星在东方亮起后,还没有高飞的消息传来,韩家骏和十五个保镖全部围在她的车前,木桩子似的一动不动。 一辆出汽车驶了过来,马祥照旧走过去,抬起手里的微冲向对面晃晃,示意车子调头回去,绝不能打搅到车子里的沈总休息。 此前曾经有数十辆车子都被逼了回去,其中就包括铜岭韩市长,和救护车。 市长也不行,救护车和警车更是白搭,谁敢从沈总车旁经过,马祥等人就会毫不犹豫的开枪射击。 能量无限的沈总,去个小风景区游玩,竟然差点死在上面――只要是个有脑子的,就知道她现在有多那愤怒,谁还敢惹她? 所以不管是韩市长还是警车,救护车啥的,都乖乖的调头从别处回市区了。 这辆车却没有在乎马祥手中的枪,仍旧驶了过来,还按了几下车喇叭。 马上,三四个保镖就抱着枪围了过来,车子这才停下,落下了车窗。 马祥快步走了过去,枪口对着司机,刚要低声喝令他立即调头滚蛋,要不然会把他就地格杀时,坐在后座的人却说道:“去,告诉沈总,就说有个叫老赵的好朋友来找她了。” 听这人说话的底气十足,马祥不敢造次,给手下们使了个注意这车子的眼神,然后急匆匆走到了沈银冰那边,低声转述了那个人的话。 “让他过来。” 闭眼好像睡着了的沈银冰,淡淡的说道。 等那个叫老赵的中年人过来后,沈银冰已经下了车,双手抱着膀子的站在车前,好像很冷似的。 老赵走过来,先打了个哈哈:“哈,沈总,我们少爷等你回铜岭呢,没想到你却……” 老赵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忽然甩手对着他的脸就狠狠抽了过来。 老赵肯定会功夫,因为他在毫无防范的情况下,竟然及时后退一步,躲开了沈银冰这势在必得的一耳光,冷声问道;“沈总,你这是什么意思?” 沈银冰仍然站在那儿,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冷冷的说:“过来。” 她让老赵过去的意思,就是方便她抽他耳光。 老赵很明白,所以才愤怒,嘎嘎怪笑一声:“沈总,你也太霸道了吧?” 老赵在少爷面前好像孙子似的老实,那是因为他们是类似于主仆的关系,只要离开少爷,在少爷那些手下就是不容反抗的存在。 沈银冰是谁呀? 就算她是贪狼的狼主,又岂能管着其他部门的人? 更何况他还是少爷的绝对心腹。 沈银冰才不管霸道不霸道,语气阴森的重复道:“过来。” “过去,如果不想死的话!” 韩家骏马上就看出事来了,抬手就把手枪抵在了老赵脑门上。 马祥等人也端起枪对准了他。 “你――哼!” 老赵就算再牛比,可在十几杆枪指着时,也不敢有丝毫反抗的,只能怒哼一声,向前迈了一步。 沈银冰抬手就是一记狠狠的耳光! 啪的一声传出很远,抽的她手都疼。 她长这么大了,可是第一次这么用力抽人耳光,一下就把老赵嘴巴抽的出血了。 老赵也是一条好汉,乖乖被抽了一耳光后,竟然纹丝不动,只是眼神却闪着恶毒的光芒,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的血丝,冷笑道:“沈总,你的确太霸道了。” 沈银冰甩了甩手,还是没有说话,却向旁边一个保镖伸出了手。 那保镖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马上就从车里拿出了一本书。 沈银冰拿着书,再次狠狠抽向老赵。 沈总的小手多软和啊,还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希望被她抽耳光呢,哪能便宜了老赵这个中年男人,再说抽别人脸蛋,也手疼,哪比得上用书本抽来的痛快? 啪,啪! 书本抽腮帮子果然很顺手,威力也更大。 老赵这次被连续几个耳光抽的站不住了,身子踉跄着后退,却被马祥用微冲抵住了后心。 反反正正的抽了十几下后,沈银冰才把书本随身扔了出去。 老赵的脸已经肿成了猪头,牙齿也掉了好几颗,要不是马祥等人用枪抵着他,估计早就瘫软到地上了。 要说老赵也是个猛人,被凑的连他爹妈都认不出来了,仍然眼带恶毒的冷笑不已,在沈银冰扔掉书本后,还‘柔声’说:“森总,咬死觉得不解气,还扩一继俗凑啦。” 牙齿掉了好多颗,说话漏风,但真男儿气势十足,这才是真正的流血流牙不流输。 老赵的坚强,终于打动了沈总,忽而咯咯一笑,转身看向车子那边,吩咐道:“把他两根腿都砸断,我不喜欢他站着跟我说话。” 牙齿被抽调几颗,被揍成猪头脸,老赵是决不会在乎的。 可他真怕两条腿被砸断,凶狠的眼神马上就露出惊骇神色,嘶声叫道:“森总,嫩也太……” 老赵话还没有说完,韩家骏就抬手用枪柄狠狠砸在了他后脑勺上。 正所谓功夫再高,一砖撂倒,老赵马上就翻着白眼的瘫倒在了地上。 有保镖从车后备箱里拿来了大号扳手,俩人摁着老赵,马祥高高举起,对着1老赵大腿狠狠砸了下去! “啊!” 已经被韩家骏一枪砸昏的老赵,惨叫一声蹦了起来,却被几个保镖死死摁住。 马祥下手太狠了,一扳手就把老赵左大腿骨给砸断,这还不罢休,又示意同伙把他另外一根腿放平,再次狠狠砸了下去。 两声惨叫,两条腿的大腿骨被砸断,白色的骨头茬子都刺破了皮肤和裤子,惨不忍睹。 老赵这下不牙硬了,直接昏了过去。 沈银冰这才转过了身――话说沈总是淑女,不喜欢打打杀杀,看到别人被砸断腿会怕的,更不喜欢老赵昏过去了,因为她还有话要说呢。 韩家骏很懂沈总的心思,马上拿了几瓶矿泉水,拧开浇在了老赵脑袋上。 可怜的老赵悠悠醒来,浑身打颤的看着沈银冰。 现在他毫不怀疑,这个女人就是个疯子,啥话还没有说呢,腿子先特么的断了,亏不亏啊? 沈银冰右手一抬,一个保镖马上递上了一支香烟,等她叼在嘴上时,另外一个保镖又恰到好处的把火机凑了过去。 姿态优雅的吸了口烟后,沈银冰眼帘垂着的望着老赵,淡淡的说:“回去告诉你的主子。我不管他是谁,是男还是女,要想跟我合作,就必须按照说好的去做。如果擅自改变我的计划,那就得做好我发怒的准备。这次念他是初犯,我就原谅他一次。记住,这也是唯一的一次。” 说完这番话,沈银冰抬手摆了摆,又转过了身。 马祥等人马上就架起老赵,把他驾到他的车子前,就像扔死狗那样,把他重重扔在了地上,对浑身发抖的司机喝道:“怎么,还要老子们帮你吗!” 第1320章 沈银冰的对策! 老赵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在少爷的房间内了。 还是那间光线昏暗的屋子,少爷仍旧坐在沙发里,可他却已经俩腿骨折的躺在了担架上。 窗户下面的沙发也坐着个人,是个花白头发的老妇人。 少爷整个人都蔵在灯光的阴影里,看不到他的人,却能到狼一般的眼睛,带着怒火。 负责把老赵抬上来的几个人,都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的站在那儿。 “少,少爷!” 老赵泪水横流,全身发抖,颤声说:“我愧对您对我的信任,我……” “不用说了,李大利(陪同老赵去找沈银冰的司机)已经跟我说过了。” 少爷摆了摆手,声音听起来好像很平淡,却带着眼镜蛇吐信子时的嘶嘶声:“那个贱人,敢这样对我的人,哼——老赵,你安心养伤,我早晚会给你讨回一个公道来。” 少爷说完摆了摆手,那几个人连忙把老赵抬了出去。 房门关上后,少爷才猛地一拍沙发帮,嘎声说:“沈银冰,你敢把我的人腿打断,这就是在打我的脸,我一定会……”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个安静的好像祖母似的老妇人说话了:“少爷,这件事其实不能怪沈银冰发怒,都是因为你私自改变了计划。” “你的意思是怪我了?” 少爷霍然扭头,死死盯着老妇人。 老妇人没有丝毫畏惧的神色,淡淡说道:“按照我们商定好的原计划,小道观内只有一颗炸弹。一颗炸弹也足够把那个妖孽炸死了,为什么还安排了第二颗炸弹?而且还间隔了那么长时间才引爆?” “这难道不是刻意针对高飞而去的?” 老妇人微微摇了摇头,说:“高飞现在不能死,不仅仅沈银冰不许任何人伤害他,我们也不能让他出现任何意外。如果他昨天傍晚真被炸死当场的话,我们肯定会遭到史无前例的打击。你永远不要以为,那些人会为了一些无辜者,而任由我们肆无忌惮的行事。” 少爷没有说话,呼吸却很急促。 老妇人问道:“少爷,你该知道前些年震惊世界的别斯兰人质事件吧?” 别斯兰人质事件,发生在04年的9月1日,恐怖分子在俄罗斯南部的别斯兰市第一中学制造的一起劫持学生、教师和家长作为人质的恐怖活动。 事件中恐怖分子劫持了上千名师生,和警方对峙3天,制造了俄罗斯历史上最严重的恐怖事件,有330人死亡,其中186名是儿童。 这次事件有这么多人质死亡,主要原因是俄罗斯当局采取了强硬措施,最后动用了部队,被迫忽视人质安全,直接击毙恐怖分子。 听老妇人提到这个事件后,少爷的呼吸声慢慢平稳了下来。 他已经明白了老妇人这样说的意思:任何的恐怖组织,都别想与一个国家作对。 当一个国家下决心要铲除某些恶势力时,群众的牺牲就会被放在次要位置。 而高飞如果被炸死,就是让华夏不顾一切铲除他们的导火索。 沈银冰如此恶劣的对待老赵,就是用这种方式来提醒少爷,千万不要动高飞,不要用这种愚蠢的方式激怒华夏。 同时,她不许任何人去伤害高飞。 “其实我也知道,少爷你只是看不惯高飞太出色罢了,毕竟你是个比他更出色的年轻人。但在大局方面,我觉得少爷你还缺乏长远的目光。这次沈银冰给你上了一课,希望你能吸取教训,所以你不该仇视她,反而该感激她。” 老妇人说完这些话,也不等少爷说什么,站起身就慢慢走出了房间。 屋子里安静了下来,可还残留着老赵的血腥气息。 过了很久,少爷才忽然呵呵笑了一声,悠悠的道:“你们以为,我真没有大局眼光吗?” —— 三仙山昨天傍晚时分忽然发生爆炸,当场有十个人死亡,三人失踪的恶劣事件,并没有见诸于媒体,除了当天在那边游玩、参与救援的人之外,铜岭大部分市民都不知道。 不过三仙山这个景区却被封锁了,理由是发现了潜在的山体滑坡危险,相关部门正劝告光大市民暂且不要去那边,等安全得到确定后再说。 至于该怎么安抚伤亡者,那就是相关部门的事了。 宾悦酒店大厅内,穿着一身黑色职业套装的小王,就像往常那样,在午后正指挥几个属下打扫卫生。 宾悦酒店,是铜岭最大,也是唯一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这个时间段是酒店最为清闲的时侯,几乎没什么客人出入,所以除了员工们低声谈笑的声音,大厅内很静。 “燕子,玻璃门这边的卫生还要清扫一遍。” 小王检查了一下玻璃门的透明度,微微皱眉正准备让燕子过来重新擦拭时,就看到一个穿的破破烂烂的叫花子,快步走上了外面的台阶。 候在门口两侧的酒店保安,马上就挡住了他的去路,不客气的训斥道:“走开,这种地方岂是你能随便来的?” 保安伸出的手还没有碰到叫花子的肩膀,右手被人家抓主往旁边一甩,再也站立不稳,嘴里哎呀呀的叫着,踉跄着跑下了台阶。 “哎,先生,请留步!” 受过培训的礼仪小姐,对叫花子也很客气的称之为先生,正要继保安之后拦住他时,叫花子却忽然向她怀里撞来。 “啊!” 礼仪小姐哪会让脏兮兮的叫花子给碰到,惊叫一声中花容失色,赶紧后退,等她扶住门框站稳时,叫花子已经闯进了大厅内。 咦,这叫花子是哪儿来的,这么蛮横。 小王心中惊讶,却聪明的没有像礼仪小姐那样试图去拦阻叫花子,连忙对大张几个(负责大厅内秩序的安保人员)喊了一句,示意他们赶紧挡住叫花子。 堂堂的五星级酒店,怎么可以任由叫花子乱闯? 他以为这是随便可以讨饭吃的路边小摊啊,这要是被客人们看到,肯定会很生气的。 大张几个人也知道这道理,立即喝斥着冲了过来,齐刷刷的伸手去抓他——但结果,也不知道咋回事,小王愣是没看出怎么回事,大张等人就跌跌撞撞的闪开了。 叫花子片刻不停,直接冲进了电梯内。 “快,都还愣着干嘛,赶紧去追呀!” 看到叫花子进了电梯后,小王急得直跺脚。 大张等人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神情,低声吆喝着什么,拿出橡胶棍向楼梯口跑去:“快,九楼,他去了九楼!” “九楼?啊,老天啊,他怎么去九楼了?” 听说叫花子要去九楼后,小王顿时大吃一惊。 现在宾悦酒店的九楼,可是住着个大人物。 绝对是不容侵犯的大人物,别说是叫花子了,就是宾悦酒店的老板,甚至市里的韩市长,在人家面前都得客客气气的。 她要是被叫花子冲撞了,后果可不堪设想。 叫花子乘坐着电梯,大张为了能追上他,只能从楼梯跑步前进去九楼,希望能抢在他走出电梯之前拦住他。 小王也马上呼叫九楼的工作人员,要求他们拦住那个叫花子。 九楼工作人员却回话说,他们都已经离开了九楼,因为这是沈总吩咐的。 暂且不管乱成一团的酒店工作人员,单说那个叫花子——高飞。 昨晚在后山搜索,又抱着陈果果走了整整一个晚上的高飞,衣服早就被灌木刮破,蓬头垢面的,比叫花子还要像叫花子,再加上脸色有些狰狞,活脱脱就是个恶丐。 宾悦酒店的九楼走廊内,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别说是工作人员了,就连守在沈银冰套间前的保镖也不见了。 难道她已经退房走了? 高飞无声的冷笑了一声,快步来到沈银冰下榻的套房门口,抬脚就踹在了上面。 砰的一声大响,房门应声而开。 房间内空荡荡的没有人,但沙发上却放着沈银冰穿过的白色风衣,还有她的小包,和手机。 既然这些东西都在,就证明她没有走,还在套房内,可门口为什么没有保镖看守呢? 脑子稍微一转,高飞就明白怎么回事了:沈银冰早就算准了他要来找她算帐,怕马祥等人阻拦他,会像胜子那样被打残,索性直接让他们躲了起来。 反正他们又挡不住高飞,更不敢向他开枪,留在这儿除了当出气筒外,别的似乎也没啥用处了。 对于马祥等人在不在,高飞也没在意,走进房间后正要去里间时,就听到浴室内隐隐传来歌声,正是那首黄家驹的《喜欢你》:“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容更迷人……” 半转身,高飞走到浴室门前,再次抬脚,砰的一声踹开了房门。 歌声停顿了一下,但随后就继续响起:“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 很白很宽大的浴缸内,满满的水,水上还漂着红色的玫瑰花瓣,被热水一蒸,散发出芬芳的香气。 一只修长窈窕美到极致的腿,伸出水面,一个全身都被花瓣温水所覆盖的美女,正在用双手轻轻擦着她的腿,脸色安静,神色从容,好像早就算好高飞会破门而入那样。 这个美女,自然是沈银冰了。 高飞在冲进房间之前,就打定了主意:如果韩家骏等人敢拦阻他,他会毫不客气的直接下杀手。看到沈银冰后,就会二话不说先一个耳光抽过去,摁在那儿打个半死,然后再问话。 可现在这种情况,很是出乎了高飞的意料。 人家沈银冰早就算准了他要做什么,所以提前让韩家骏等人躲了起来,她自己也脱光光了躺在浴缸内,向他展现着动人的身体。 在这种情况下,高飞还好意思的扑上去,采住她头发一顿狂揍吗? 眼角瞥见高先生愣在当场后,沈银冰嘴角微微敲起了一丝得意:就算你很生气,那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有本事跳进来把我强女干了啊? 你又不敢。 第1321章 沈银冰太坚强了! 沈银冰猜的不错,女人只要不是被丈夫当场捉住和相好的在窗上胡乱时,男人就不会在她光着身子时动粗的。 她很理解男人的心思,所以就用这种办法来对付高飞了。 而且她最大的依仗就是,恨死了她的高飞,因为她是个修罗的原因,也不敢把她推倒――尽管那是她所希望的。 在制定好这个策略后,沈银冰就预料到了结果:高飞会一脸无奈的气愤,跳着脚的大骂她一顿,充其量等她从浴缸内出来后,再狠狠给她几个耳光罢了。 男人对女人的气愤嘛,总是一鼓盛,再鼓衰,再鼓没脾气的。 挨几个耳光就能摆平暗算陈果果的这件事,这绝对是最轻的代价了。 正如沈总所料的那样,看到她光着身子不要脸的躺在浴缸内后,高飞站在那儿好像狗雄那样呼哧呼哧的喘了一阵粗气,就攥着拳头一步步的走了过来。 高飞微微俯身,居高临下的望着沈银冰,鼻孔明显张合着,声音有些沙哑的问道:“除了你之外,那些暗算陈果果的人在哪儿?” “你说什么?” 沈银冰放下那条优美到极致的腿,整个人向水里缩了一下,脸上带着甜甜的笑:“什么陈果果,什么暗算她的人?你到底在说什么呀,我怎么听不懂?” “你听不懂?” 看着沈银冰,高飞眼中的怒气竟然忽地消散了,露出了笑容,扯过旁边的椅子坐了下来,又拿过旁边柜子上的女士香烟,点上了一颗。 沈银冰眨巴了下眼睛,无辜的样子:“是啊,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呢。陈果果?就是你那个小表姨吗?她不是去了泰国呀,出什么事了?” 高飞好像彻底平静了下来,只是眼神却带有了点邪恶:“沈银冰,我数十个数,你可以选择回答,或者不回答。”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容更迷人。” 沈银冰没有理睬高飞的读数,小声哼起了这首歌。 高飞开始倒计时时,说的还很慢,看得出他是真希望沈银冰能配合他。 但当沈总唱起《喜欢你》后,他读数的速度猛地快了起来:“三,二,一,时间到,看来你是不说了?” “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 沈银冰用悠扬略带悲伤的歌声,回答了他。 “很好,这是你逼着我的。” 高飞点了点头,忽然伸手采住了沈银冰的头发。 “高飞,你要干嘛!” 被采住头发后,沈银冰再也无法保持淡定了,尖叫着正要挣开时,高飞已经把她的脑袋,猛地摁进了水中。 “唔,唔唔!” 脑袋被摁进水中后,沈银冰嘴里发出唔唔的乱叫,本能的挣扎了起来。 就像一条白色的美人鱼,修长窈窕又魅力十足的躯体,露出了水面,两根腿子扑腾起了水花,想要挣开来。 但她怎么可能挣得开,没见人家高先生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双手却犹如钢浇铁铸那样有力,沉稳。 一般来说,普通人可以在水中憋气两分钟左右,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憋气时间长久,这得取决于人的肺活量大小。 像沈总这种经常练习瑜伽的姑娘来说,肺活量要稍微大一点,可在仓促被迫憋气时,最多也就是两分钟多一点。 高飞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在把沈银冰的脑袋摁进水里后,就在心中默默读秒。 相比起辣椒水,皮鞭老虎凳等刑罚来说,把人脑袋按在水里的方式,无疑是很温和的一种,可其难受力度,却不是辣椒水老虎凳能比得上的。 那种无法呼吸的难受――怎么说呢,谁想知道是种什么感觉的话,可以拿个脸盆在家里试验一下。 记住,必须得雇请别人按住你脑袋,你自己憋气是无法体会到那种痛苦的,因为当你难以忍受时,你就会自个儿抬起头来了。 砰,砰砰! 好像美人鱼那样,在浴缸内死命挣扎的沈总,就在意识开始昏迷时,忽然眼前一亮,清新的空气在大气压下攸地钻进她张大的嘴巴,让她贪婪的深吸了一口:“啊――哈!” 不过,还没有等她来得及吐出这口气来,就再次被按进了水中。 然后,就是继续挣扎。 这一次,高飞让她在水下的时间多呆了十几秒,因为她在潜意识中已经感受到了危险,多少有些准备了。 接连三次,一次比一次时间长,高飞脸上仍旧带着亲切和蔼的笑容,沈总那优美的左腿,已经因为难受而狠狠磕在了缸沿上,青了老大一块。 在行刑其间,沈总全身部位都被高先生看了个遍。 他没有欣赏,女人有再美的身子,也比不上有一颗善良的心――尽管男人在娶个善良的女孩子做老婆后,总是眼馋那些美丽外表、蛇蝎心肠的女人,并发明了一句世间最不要脸的名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留。 高先生这样折磨沈银冰,绝不是他变太,而是一种无奈。 如果可以,他真希望能和沈银冰坐下来,用好好交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古人云,君子动口不动手。 高飞动手,是被沈银冰这个不要脸给逼得。 哗啦一声,就在沈银冰好像油瓶那样开始灌水,快要灌饱了时,高飞及时把她提了上来。 “啊――呜呜!” 沈银冰大张着嘴,发出呜咽的喘气声。 高飞才不会管她此时有多么的想哭,站起身一只手采住她头发,左手狠狠一拳,重重击在了她的胃部! “啊――哦!” 沈银冰惨叫一声,张嘴喷出一股子水箭,煞是好看,好像表演戏法那样。 在水箭砸过来时,高飞已经松手,及时闪到了一旁。 好像一堆烂泥那样,沈银冰软软的瘫倒在了浴缸内,幸好本能还在,伸手扒住了缸沿,趴在上面脑袋朝下的吐水。 高飞重新坐在了椅子上,吸烟看着她,眼神里全身蔑视。 对于刑讯逼供,高先生还是很自信的,因为他懂得至少39种手段,每一种方式都能把人折磨的连小时候尿裤的事儿都能说出来。 当下这种手段,只是最温和,算是适合女人的一种罢了。 “呕,呕!” 几分钟都过去了,已经把胃部吐空的沈银冰,还有气无力的趴在缸沿上,不住的干呕。 高飞那重重一拳,造成她胃部剧烈缩收,把所有东西都吐了出来。 等沈银冰终于不再干呕了,只是大张着嘴巴有气无力的喘气时,高飞才问:“说吧,你是怎么看破苏青是陈果果假扮着的。这次针对她的阴谋,还有哪些人参加?” 沈银冰这号人,要是放在解放战争时期,绝对是地下工作者的楷模,都被折腾这样了,人家孩子仍旧冷笑一声,艰难的抬起头,用充满怨恨,愤怒,哀伤的眼神,死死盯着高飞。 明亮的眼眸,好像两把利剑,咔嚓咔嚓的要把高飞斩成千万片! “你比我想象的要坚强一些,很佩服你。可我还是想跟你说一句,你是个正道的傻瓜。” 高飞淡淡的说着,拿过柜子上的那盒烟,把烟卷全部捏碎了,金黄的烟叶洒进了水中:“烟叶见水后,就会产生化学反应,生出一股子对人体更加有害的物质。你要是喝下这种水后,我保证你在此后三天内,决没有胃口再吃下一口饭,哪怕再饿,吃一口也会吐出一口的。” 拍了拍双手,高飞又采住了沈银冰的长发,正要把她再次摁进水中时――沈总终于受不了了,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泪流满面:“高飞,你、你这个混蛋,你怎么忍心这样对我!” “鳄鱼的眼泪?” 高飞才不管沈银冰的哭骂,干脆的第四次把她摁进了水中。 不过这次时间比较短,因为他已经从沈银冰的眼里看出浓浓的恐惧了,不等她张嘴喝水,就把她提留了上来,然后开始倒计时:“三,二――” “我说,我说――呜,呜呜!” 沈银冰嚎啕大哭,神马坚强傲气啥的,都哗哗的跑向九霄云外了。 “别哭,爱哭的女孩子会变丑的。” 高飞拿过旁边的毛巾,很温柔的给她擦了擦泪水,像个呵护邻家小妹的大哥哥。 沈银冰却感受不到一点温情,只是瑟瑟发抖,牙齿咯咯打响,乖乖的任由高飞给她擦干泪水后,才哑声说:“你、你想知道什么?” 高飞问道:“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发现苏青是由陈果果假扮的?要知道,她的变化可是没有一点破绽的,连我这个知情者都看不出。” 陈果果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绝对是这个世间不该存在的神奇,当初她假扮高飞时连白瓷都没有发现她是个假货。 尤其是这次她假扮的人是苏青,更该天衣无缝才对,但就被人家给发现了,要不是命大,相信她现在早就变成死人一枚了。 沈银冰反手擦了把泪水,恨恨的说:“如果你每次看苏青时,眼里总是会流露出恶心的柔情,我也不会对她产生怀疑,就不会在她办公室内安装了监控、窃听器!” “啊,我看她时的眼神,会带有柔情?” 高飞愣住,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 昨晚他跟陈果果俩人研究了很久,也没找到被别人看出的破绽,却偏偏没想到,他们在见面后,眼神中不经意流露出的真情,让沈银冰产生了怀疑。 看到高飞发愣的样子后,沈银冰心里好受了很多,甚至还有些得意:“哈,没想到吧?通过监听,我这才知道我所信任的秘书,原来是你小表姨假扮的。你不会蠢到以为我不知道她潜伏在我身边要做什么吧?我这么聪明的人,又怎么可能会让她得逞?” “哼,看你样子,那个孽障这次恐怕是逃过这一劫了吧?” 冷哼了一声,沈银冰满脸的不甘心:“为了让她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死掉,我可是费了老多的脑细胞,没想到还是被她逃脱了。” 第1322章 希望路62号! 通过监听发现苏青原来是高飞他小表姨假扮的后,沈银冰是又怒又害怕。 出于对强大邪恶的恐惧,沈银冰自然不想陈果果继续潜伏在她身边,心中发誓一定要干掉她。 其实,沈银冰要想除掉自以为是的陈果果,以有心算无心,机会多的是。 不过她不能擅自下手,因为她很清楚陈果果在高飞心目中的地位。 如果因为擅自干掉陈果果,就惹怒高飞,那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如此一来,要想在高飞不知道的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的除掉陈果果,那就得必须好好筹划一下,而且最好不是用自己的力量,借助他人。 于是,沈银冰就制订了一个完美的计划,让谢小雯联系了其他两个部门,有代价的让他们帮她干掉陈果果。 根据原计划,三仙山小道观内只有一颗威力强大的炸弹。 一颗炸弹,就能让陈果果香消玉损的,毕竟她再厉害,也扛不住炸弹的大威力。 谁知道,配合她行动的那个人,却违背了他们之间的计划,在小道观内安排了两颗炸弹——精准预算到了高飞返回来的时间和距离,第二颗炸弹才被引爆,就是要连他也趁机干掉。 沈银冰这才勃然大怒,狠狠收拾了可怜的老赵一番,算是给少爷一个严重警告。 虽说到现在为止,沈银冰精策划的暗算计划失败了,可她在说起整个计划时,还是有些得意。 毕竟陈果果是强悍务必的安归王,可不是任何一个人就能随便干掉的,要不是山崖后面山谷内有那条可恶的小溪,相信她早就变成一堆肉泥了。 仔细把整个计划说了一遍后,沈银冰才问道:“们小表姨没事吧?没有少了根胳膊腿子啥的,或者脸蛋儿被伤城魔鬼那样的?” “她就是断了几根肋骨,需要好好修养一段时间。” 既然大家已经挑开了说,高飞也没必要隐瞒什么,实话实说道:“我已经把她送到了一个非常安全的地方,有佷多人保护她,在近期一段时间内,她是不会出现了。” 顿了顿,高飞才问:“那个少爷是谁?” “我怎么知道他是谁?” 沈银冰冷冷的说:“那伙人狡猾的很,真人不露相,就派些小手下来跟我联系。” 高飞又问:“那你该知道他们窝藏的地点在什么地方吧?你可千万别告诉我说,那晚你打残老赵后,没有派人跟踪他。” “唉,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高飞也。” 沈银冰叹了口气时,神情重新变得优雅了起来:“不过现在你可能找不到他们了,那些人不会蠢到你去找上门的。” “你说那地方在哪儿?” 高飞站起身,淡淡的说:“不管怎么说,我都得去看看,对吧?” “希望路62号,那是老城区的民房。” 沈银冰很干脆的回答。 “谢谢了。” 高飞站起身,吸了下鼻子转身向外走去,即将出门时,却有忽然转身,一脸关心的样子:“小冰,下次再光着屁屁洗澡时,门口最好多派两个保镖守着,要是被人闯进来把你给祸害了咋办?这次也幸亏是我,其实也唯有我才能看到你光着时,能把你当做一具红粉骷髅而无视,要是换做别人,说不定早就把你……” “你给我滚,混蛋!” 沈银冰尖叫着怒骂一声,拿起旁边的香皂,狠狠砸了过来。 高飞及时关上了房门,香皂砰的一声砸在了门板上,掉在地上滑出老远时,他已经狂笑着走了出去。 —— 正如沈银冰所提供的消息那样,希望路62号就在铜岭的老城区,一栋普通的民宅。 62号两百米左右的地方是个小胡同,停着一辆车子。 车窗上贴着茶色的车膜,从外面很难看清里面有没有人,有几个人。 车子里坐着两个人,一个男人坐在副驾驶上,西装革履的脖子里还扎着领带,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 后座上坐着个女孩子,穿着最新款的韩式ol套装,黑丝勾勒的腿曲线优美,正如她的人那样,让男人看一眼就会产生一股子莫名冲动。 实际上,全世界的男人总是希望最优秀的岛国女人,应该去拍小电影,就像各别北朝人那样,明明来自那个以‘艰苦朴素’而著称的国家,却偏偏穿着他们最讨厌的西方时装。 这个世界是矛盾的,却又无比的真实。 李男哲放下手里的望远镜,从上方的后视镜里看了田中秀雅一眼,说道:“秀雅小姐,为什么每次行动,总是由我的人出面?你可知道,最近我的人手折损的很厉害,仅仅是在京华,就有七个人牺牲了。” 田中秀雅看着手机,头也不抬的说:“那是因为你比我更希望高飞去死,他抢了你的女人,破获了你们李家的大计。我早就说过,在没有绝对把握前,是绝不能擅自行动的,因为不管是沈银冰,还是高飞,都比你想象的更加可怕。可你却总是沉不住气。” 说到这儿后,她才放下手机,抬起头说:“男哲君,我接管换天影视的时间尚短,还没有培养出自己的绝对心腹,每死一个,都会对我以后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不才不赞成此前的那些行动。可你既然执意要这样做,你不出人,还奢望我出人?” “秀雅小姐,你这样说也未免太绝情了。是,我是比你更希望高飞死,因为他抢走了我热恋四年的女人,破坏了我们李家的大计。我也希望能干掉沈银冰,只要她死了,萨摩石油集团才无法来华夏投资,才不会对我们北韩的石油市场造成冲击。” 李男哲脸色难看了起来:“可是,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是同盟,就像二战中你们岛国和德国、意大利联手对抗整个世界那——” 田中秀雅冷冷打断了李男哲:“男哲君,我想更正两点。第一,北韩无法跟德国、意大利相比。第二,你们李家并不代表北韩,你希望沈银冰死,只是为了你们李家控制的石油市场利益。” “你!哼。” 李男哲脸色猛地涨红,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田中秀雅才没有在乎,继续说道:“所以呢,我跟你合作,只需给你提供情报就可以了。你要是觉得跟我合作得不到一点好处,那么你现在可以下车,召回你安排在民宅中的杀手,我决不会阻拦你的。” “秀雅小姐,你这样说简直是太让我失望了!” 李男哲脸色开始发青,紧攥着的右拳用力挥舞了下,语气却软了很多,改变了话题:“你确定得到的消息不会有误,高飞会来这儿?” 田中秀雅淡淡的说:“那个自称是少爷的人,既然能主动联系我,分文不取的告诉我这个情报,我没来由不相信他的。当然了,你也可以选择不相信,召回你的人……他来了。” 李男哲猛地扭头看去,就看到那边路口停下了一辆出租车,一个叫花子似的男人从车上走了下来,疑惑的问道:“他是高飞?不会吧?” “他就算是化成灰,我也能认出他来的!” 田中秀雅本来很冷静的双眸中,这时候好像有一团火在燃烧。 那是要把整个世界都毁掉的火焰,带着残忍的冰冷:“男哲君,最好你安排的人能发挥出你期盼的作用。” 李男哲狠狠咬了下牙关,嘎声说:“这次我可投入了大本钱,如果他还能躲得过去,那我、我就拿枪打爆自的脑袋!” 田中秀雅轻笑一声,淡淡的说:“等会儿自杀时,麻烦你下车,因为我怕血。” —— 其实正如沈银冰所说的那样,在暗算陈果果的行动失败后,那个所谓的少爷肯定早就离开这儿了。 高飞也明白这个道理,但他还是来了。 因为他想从这儿找到一些线索,看看能不能据此查出那些人是什么人。 少爷等人做事相当老套,就连沈银冰这个盟友都不知道他是谁,如果在这儿能留下让人查找他的线索,那才怪。 高飞是抱着侥幸心理来的。 他没有去医院找那个被打断腿子的老赵,如果没意外的话,可怜的老赵现在已经魂归西天了——一个腿子被打断的人,不管乘坐任何交通工具离开铜岭,总是会引人注意的。 要想他不是那条被追查的线索,就必须得死。 死人,才是最能保守秘密的人。 62号是个普通的民居,看来原主人肯定在外面有了新的居所,要不然也不会把房子租出去。 大门是虚掩着的,高飞走到门口时,就听到里面传来了扫地的声音。 站在门前,高飞向前后看了一眼:除了几辆停在街道上的车子外,还有几个行人,不管根据他的眼神来判断,这些人都是普通人。 也就是说,周围没有狙击手那种威胁的存在。 高飞推开了大门,看到一个穿着很普通的中年妇人,正拿着扫帚扫地,嘴里还小声嘟囔着什么,听到门响后抬头看了过来。 高飞走进来时,妇人才问道:“你是找人的,还是租房子的?” 妇人的口音是当地口音,看她样子差不多应该是房东。 “我是来、来看房子的。听说这儿向外租房。” 高飞随意的左右看了眼:很普通的农家院子,五间北屋,两间西屋,东边是厨房,西南角是厕所,院子天井的位置种了一颗石榴树,上面的石榴被摘的差不多了,最上面还留了一个,呲牙咧嘴的露出红宝石般的果实。 任何果树的果实熟了后,主人在采摘时都会留下几个:果树辛苦一年了,才结出果子,怎么着也得给它自己留点想头。 “是啊,是啊,是向外租房子的!” 妇人听说是来租房的,连忙冲屋子里喊道:“大成,有人来看房子了!” “哦。” 一个声音带着憨厚的男人,从北屋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抹布,看来是在里面打扫卫生的。 第1323章 女人的破绽在手上! 大成人长的跟他声音一样憨厚,出来后就站在妇人身边,温和的冲高飞笑了笑。 妇人说话了:“这个大兄弟,你是几口人在这儿住?” “好几个人吧。” 高飞随口回了一句,四处打量着问道:“这儿以前向外租过吗?” “租过,租过。” 妇女点头说道:“是一伙外地人,说是来这边考察生意的,本来是要租半年的,房租都交了,谁知道才住了几天,今天早上就把钥匙送过去了。哼,他们还想退房租呢,俺才不管那些,就按照当初说好的去做……” 妇人唠唠叨叨,看上去是在抱怨那伙人,脸上却带着明显的喜色。 想想也是,已经收了别人半年的房租,才几天人就走了,就等于白赚了这笔房租,万儿八千的对普通人家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数目了。 高飞才没心情听她叨叨,等她稍微停顿后就问:“我能不能先进去看看房子?” 租房之前先看看房子,这是肯定的,妇人忙让开道路:“好啊,好啊,大成刚打扫干净,大兄弟,你跟我来。” 高飞跟着妇人走进了正屋里,憨厚的大成拿着抹布,笑着跟在后面。 正如妇人所说的那样,房间里已经打扫的很感激了,沙发啥的虽然是破旧的,不过摆放的却很整齐。 总之,屋子里摆设的就像其它家里那样,很正常。 “大兄弟,你还看看卧室不?就在这边。” 妇人抬手指了下客厅西墙的里间门,走过去唠叨着:“里面所有家具都齐全的,要不是俺家在外面买了新房子,也不会舍得把用了半辈子的东西放在这儿。” 妇人走进去后,走到门后去开灯。 高飞跟着走了进去——就在这时候,跟在后面的大成,忽然扔掉了手里的抹布,亮出了一把黑黝黝的手枪! 大成对着高飞的后脑勺,没有丝毫犹豫,就扣下了扳机。 枪管上按着消音器,子弹高速出膛时,只发出了一声轻微的‘休息’声。 这么近的距离,高飞又是背对着大成,毫无防备下要想躲开这颗子弹,绝对是不可能的。 在子弹出膛的瞬间,大成憨厚的眼里,已经全是野兽般的杀意! 高飞,死定了! 退一步说,就算他在听到声响后,能及时做出反应,还有蔵在里间门后的妇人。 她右手中也有枪,左手还反握着一把锋利的军刀,高飞如果能侥幸躲过大成的子弹,也万万躲不开她的。 —— 自从高飞走进院子里后,李男哲的额头就有汗水冒出。 他是紧张的。 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为了安排这次刺杀,他可是付出最大代价的,不惜动用了北朝最机密,也最犀利的‘金花’小组成员。 金花小组,是北朝当局手中一柄最快的匕首,专门用来执行特殊行动的。 这个小组在北朝的地位,比最高警卫局还要高,一般两般的任务,别想动用他们。 这次如果不是李男哲的苦苦哀求,掌控金华组织的父亲,也不会冒险私下动用金花组织成员。 因为这儿距离北朝不是太远,所以那个会一口流利汉语的妇人,稍微练习下,就能像铜岭当地人那样说话了。 至于那个男人,汉语则不很一般,为避免他说话会露出破绽,就尽量不说话。 李男哲很清楚父亲私自动用金花小组成员时,得担负着多大的危险,因为一旦事情败露,他就会为政敌提供打击的正当理由:金花小组乃是国之利器,又岂能被你李家驱使做私事?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李男哲现在才格外的紧张。 刚才还一脸淡然的田中秀雅,这时候神色也凝重了起来。 她知道整个计划,实在想不出高飞有什么理由,能逃过这次劫难。 哪怕他侥幸逃过,可也得受伤吧? 只要他出来时受伤的,那么隐藏在暗中的寇边三郎等人,就会立马跳出来。 寇边三郎是不屑这样做的,因为他觉得他是一个伟大的岛国武士,虽说有时候为了更多的金钱能出卖原主人,但这并不妨碍他是骄傲的。 不过田中秀雅却严令他不许擅自行动,如果不听招呼,他远在岛国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女儿,都会有危险的。 原先的换天公子就是个沙比,总以为只要钱够多,就能让寇边三郎誓死效忠于他了,却没想到人性的丑恶,远远出乎了他的意料。 而人家田中秀雅就聪明多了,不但能给寇边三郎大笔的钱,还控制了他的家人:这才是一手胡萝卜,一手大棒的标准美国式作风。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却始终没有人从62号院子里走出来,就连格斗声也没有。 “到底怎么了,难道双方两败俱伤,同归于尽了?” 李男哲擦了擦流下来的汗水,正准备向田中秀雅提议,是不是派人假装路过去那边看看时,终于看到有人从62号走了出来。 接着,他的双眼瞳孔,就猛地骤然缩起:走出来的人是高飞,毫发无损,就像没经历过任何事那样自然,出门后左右张望了一眼,就顺着原路走向了路口。 “你的人失败了。” 田中秀雅盯着高飞走过拐角后,手机响了起来。 这是在远处路口监视这边的人,向她汇报:“目标已经打了辆摩的离开,要不要采取什么行动??” “绝对,不可以,原地待命。” 田中秀雅冷冷说了句时,李男哲再也忍不住了,推开车门就跳了下去。 “唉,我怎么选择这么一个蠢货做战友?真是浪费了他那身好皮囊。” 望着李男哲的背影,田中秀雅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才拿起一个墨镜戴在了脸上,下车走向了62号。 她刚走到门口,寇边三郎几个人就走了出来,簇拥着她进了院子。 院子里静悄悄的,秋风吹过,石榴树最上面那颗石榴慢慢摇晃着,很沉重的样子。 北屋内的光线有些暗,田中秀雅摘下了墨镜,然后就看到傻楞在当场的李男哲。 轻蔑的撇了撇嘴角,田中秀雅看向了里间:那对假扮成夫妻的金花小组成员,并肩躺在地上,盯着天花板的眼睛里都带着不可思议。 他们肯定是琢磨,目标是怎么看破,并躲开他们的连环杀手,并把他们干脆利索干掉的。 田中秀雅也很想知道,就看了寇边三郎一眼。 寇边三郎马上走过去,蹲在那儿翻动着尸体。 尸体没有伤,手枪和刀子仍旧在他们手中,攥的很紧。 最后,寇边三郎的手放在了他们喉头,接着站起来低声说道:“咽喉被掐碎了。” 两个以有心算无心的王牌级别杀手,在武器齐全时,竟然被高飞掐碎了咽喉。 而且看现场情况,并没有发生什么激列的搏斗。 战斗该是在最短时间内就结束了,高飞杀人后没有马上出去,可能是在现场搜索有用的线索。 田中秀雅问寇边三郎:“寇边君,如果是你,你能察觉出他们的破绽?” “看不出。” 寇边三郎摇了摇头,接着说:“但现在看出来了。” “破绽,破绽在哪儿?” 好像傻了般的李男哲,就像野兽那样嘶声问道。 寇边三郎看都没有看他,只是对田中秀雅说:“破绽就是女人的手。” “女人的手?” 田中秀雅满脸疑惑的看向女人的手,不解的问道:“女人的手很正常,也不是大家闺秀的手,这有什么值得怀疑的?” “她常年的练刀,练习枪,那么虎口等部位就会磨上一层老茧。” 寇边三郎赞叹的语气:“如果不是她已经死了,我也看不出的。唉,高飞真是观察细微。在妇女扫地时,他可能就看出破绽了。” 只要被高飞看出破绽,他还敢跟着俩杀手走进屋里,就证明他有绝对信心对付他们。 “原来是这样。” 田中秀雅恍然大悟,眉头却又皱起:“他为什么没有逼迫这俩人招出幕后主使人呢?” 寇边三郎回答:“如果是我的话,我也不会奢望他们招出幕后主使人,因为从事这个行业的人,都有着就算是死也不会乱说的决心。高飞,没必要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 顿了顿,寇边三郎看向了李男哲,才淡淡的说:“获许,他早就知道是谁在暗算他了,也许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安排。” 李男哲猛地打了个激灵,绝望的低声嘶吼:“什么,他杀了我那么多人,还想杀我?” 好像看白痴似的看了李男哲一眼,田中秀雅戴上墨镜转身就走。 李男哲本能的跟了上来,却被寇边三郎挡住了,骄傲的样子:“男哲君,为了不被你的愚蠢所连累,大家最好自己走自己的路。” 说完,给两个手下使了个眼色,寇边三郎快步追向了田中秀雅。 “你们、你们过河拆桥!” 李男哲想跟上,却被那俩人拦住了,狞笑道:“男哲君,你现在连金花小组都动用了,可仍旧一事无成。我们公子对你已经失望到家了,又怎么会被你连累呢?去吧,哈哈!” 那俩人猛地把李男哲推倒着地上,砰地关上房门,呵呵笑着走了。 李男哲坐在地上,浑身哆嗦着低声咒骂:“贱人,贱人!哄骗着让我出人,等我的人死光后却又抛下我——田中秀雅,你这个贱人,我饶不了你!” 一个小时后,失魂落魄的李男哲出现在了野外。 遭受沉重打击的他,就这样步行来到了这儿,嘴里喃喃的咒骂着,好像一个神经病那样。 不时的有车辆经过他身边,却没有谁肯住下来,问问他需不需要帮助。 也许李男哲的悲惨感动了上天,在他走到一片树林边时,一辆白色的越野车缓缓停在了路边。 车窗缓缓落下,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外国男人,用英语笑着问道:“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李男哲停住脚步,痴呆般的摇了摇头。 第1324章 顺路送你一程! 李男哲摇头,并不是拒绝帮助的意思,这只是一种本能的反应,现在他整个人都处于一种孤独的空灵中,除了本能的点头和摇头外,别的一概不知。 善良的眼镜男人好像知道他当前情况,叹了口气后开门走了下来:“唉,先生,看你情况有些不对劲啊,你这样在路上行走会发生意外的,还是让我送你一程吧,你想去哪儿?” 李男哲被眼镜男人的善良所感动,多少恢复了一点清明:“我、我要去哪儿?哦,我要去长途汽车站。” 铜岭长途汽车站就在市区,李男哲就是从那儿出来的。 “哦,原来是去长途汽车站啊,恰好顺路,我就是去那边接人的。” 眼镜男人脸上浮现出了惊喜的神色,好像能帮到李男哲,会让他胜造七级浮图似的,热情的打开后车门:“先生,请上车,时间已经不早了,别耽误你上路。” “谢、谢谢啊。” 李男哲被眼镜的热情感动了,道谢后抬脚就迈上了车子。 他根本不知道,他抬起的右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 就在李男哲先生刚要上车时,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却呼啸着冲了过来,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车子停下,一个男人从车上跳了下来:“请等等!” 眼镜看向那个男人,和蔼的笑着,用英语说:“华夏真是一个让人尊重的国家,无数人抢着做好事,真是让我感到吃惊。” 男人快步走到眼镜面前,正色道:“您好,这位先生,我姓韩,叫韩家骏,是北山集团沈银冰沈总的助手。” “沈总的助手?我不认识你。” 眼镜依然笑着,还带着一点疑惑:“韩先生,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呢?” 韩家骏一脸认真的说:“先生,我不知道您是谁,我只能把我们沈总的原话转告给您。” 眼镜脸上的笑容消失,淡淡的说:“沈总让你转告我什么话?” “李男哲还不能死,因为他对我们沈总有用。” 韩家骏回答说:“这就是沈总的原话。” 眼镜稍微沉默了片刻,才说:“如果我不听你们沈总的话呢?” “沈总还说,您会听的,如果您不想高先生为难的话。” 韩家骏笑着说完这句话,就搀扶着李男哲走向了奔驰轿车。 眼镜右手五指动了动,又恢复了自然,转身上车时晒笑了一声:“我是来帮忙的,可不想哪个家伙为难。不过说实在的,杀这种人还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 李男哲被韩家骏送往长途汽车站时,田中秀雅的车子,已经驶出了铜岭境外,四辆车连成一条直线,飞快的向前狂奔。 这是高速公路,再飞驰三个小时左右就能抵达辽省的省城申市。 申市有岛国在这边的驻华使馆,田中秀雅在行踪暴露后,要想安全离开这儿,唯有庇护于大使馆。 察觉出不对劲后,田中秀雅在刚出铜岭时就已经给那边打电话了,声称她这个岛国公民在这儿遇到了危险,请求祖国人民的帮助。 岛国驻华大使馆马上表示,立即联系申城政府,并派人前来接应她。 这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晚秋的天总是黑的比较早,风也比较冷。 到现在为止,一切很顺利,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不过坐在副驾驶上的寇边三郎,眼神却犀利了起来——他就像一只对危险有着特别敏锐察觉的豹子,从这看起来很正常的安静中,嗅出了一股子潜在的危险。 危险随时都会出现,而且还是那种致命的,他却偏偏看不到危险蔵在哪儿,只能把上了膛的手枪放在膝盖上,密切关注着前面,和后方。 寇边三郎的紧张,感染了田中秀雅,放下手机低声问道:“寇边君,有什么问题吗?” “说不清楚。” 寇边三郎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我总是感觉到有双眼睛在暗中盯着我们,随时都会有我们无法预料的意外发生。” 仿佛为了响应寇边三郎这种不祥的感觉,已经彻底黑下来的天上,有雨丝飘落了下来。 一场秋雨一场寒,秋天本来就是个收割的季节,却也是万物生命走向萧条的时侯,相信这场雨过后,冬天就会姗姗出现,带着她特有的冷漠。 司机松下是个很英俊的小伙子,感觉的车子里满是压抑的气氛后,就用故作轻松的语气:“公子,寇边君,我觉得华夏人不会擅自把我们怎么样的。如果他们要是动手的话,我们不可能顺利赶到这儿。” 寇边三郎冷冷的说:“你懂什么?他们没动手,那是因为当时我们身处市区内,他们怕动手时会误伤到市民。” “啊?” 松下脸色一变,脱口说道:“早知道这样,那我们就该留在市区待援,等接应的人赶去。” 寇边三郎再次冷哼一声:“哼,留在市区更危险,这儿是人家的地盘,他们可以有无数种办法拖住接应人员,再从容查出我们的落脚点,并疏散当地居民,到时候,我们只能是全军覆没,反倒不如出来市区,在旷阔处与他们拼死决战,就算有些损伤,但也不至于全军覆没。” “申城,只要我们到了申城,进了驻华大使馆,他们就拿我们没有办法了!” 寇边三郎抬手关上车子天窗,语气仍旧那样冰冷沉稳,可却带着一种他自己都能听得出的心悸。 他能感觉到,危险已经越来越近了,天空慢慢洒下的雨丝,仿佛就是一望无际的草丛,危险就隐藏在草丛中,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跳出来,张开血盆大口…… 田中秀雅弯腰提腿,从高腰马靴中拿出一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淡淡的说:“这次是我大意了,过高看重了北朝人却看轻了她。” 寇边三郎嘴角微微抽了几下,看向了导航。 导航上显示,前方一公里就是一个路口。 看着导航上那个忽闪忽闪的红点,寇边三郎忽然对松下低声说:“靠边行驶,减缓车速!” 正聚精会神开车的松下,闻言后马上打开转向灯,减缓车速靠边行驶。 后面跟着的那两辆车子看到主子车子靠边后,本能的都打开了转向灯,也要靠边时,寇边三郎却对着蓝牙通讯器低声喝道:“你们继续正常行驶,用最快的速度!” 后面车子马上就重新驶上快车道,加大油门超过了车子。 望着护卫自己车子的那后尾灯,田中秀雅低声说:“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是觉得有些不对劲。” 寇边三郎死死盯着前面,几十米远处的第一辆车,已经用超过一百三的车速驶过路口。 安然无恙,并没有寇边三郎预想中任何意外发生。 “看来是我多心了……” 寇边松了口气正要让松下超过前面的车子,重新回到第二位置时,就猛地看到就第二辆车刚要驶过路口时,忽然有一辆重卡从路口冲了出来,恰到好处的挡在了车前。 那辆车的司机猝不及防下,尖声大叫着猛地踩刹车,但车速太快了,再加上下雨天路滑,车子仍然狠狠撞在重卡车厢上,发出砰的一声大响! 重卡是横在公路上的,上面好像还载着慢慢的一车矿石,加上车子自身重量足有五六十吨,只有一吨多点的轿车狠狠撞在它身上后,除了把自己撞成铁包子外,根本不可能对它造成任何伤害。 第二辆车里的几个人,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车子就聚大的反弹力下,向高速路右飞去,就像滑过雨天的风筝,飞出老远后才落了下去。 斜刺里猛冲出来的重卡,因为自身太重,露面湿滑的原因,也无法及时刹住车子,车头撞在了公路中间的隔离栏上,砰的一声带到一大片。 田中秀雅这些手下不愧是精英人士,在第二辆车突发意外后,位列第三的车子猛地一个急刹车,车子就打摆子似的,哆嗦着横在了公路上。 等重卡撞倒隔离栏后,司机没有丝毫犹豫,猛地一踩油门,车子呼呼叫着冲向了另外一侧公路上。 “跟上,跟上!” 寇边嘶声大吼着,让松下跟上前面车子,等绕过卡车后再回到原路。 松下猛地咬牙,猛地一打方向盘,跟着第二辆车就要冲上那边公路时,田中秀雅却尖声大叫:“停!” 松下猛地跺脚,狠狠跺在了刹车上,车子吱吱的叫着,车头蹭到了歪道的隔离栏上。 第二辆车及时冲过隔离栏后,正要绕过那辆重卡,却有一辆越野车顺向飞奔而来,在两辆车即将擦肩而过时,车窗内忽然探出几只微冲。 雨丝中,火舌突现窜出老长,子弹暴雨般的向那辆车倾洒而去:哒、哒哒! 嚓、嚓——那辆车在司机中弹毙命后,脚重重踏在了油门上,车子就像疯牛那样,贴着中间的隔离栏向前狂奔,摩擦出一溜的火花,然后腾地飞起一人多高,侧翻在了地上。 越野车并没有丝毫停留,更好像没看到田中秀雅停下的那辆车,开枪过后立即呼啸着向前急奔。 斜刺里冲出来制造车祸的重卡,这时候也老牛般的启动,呜呜的叫着压过歪到了的隔离栏,拐了个大弯子,狂按着喇叭,去追赶那辆越野车去了。 从重卡冲出来,到两辆车上的六名保镖全部殒命,其间所用的时间不会超过三十秒钟。 但就在这短短的半分钟内,让田中秀雅感受到了极度恐惧,张开的嘴巴都忘记了合上,满脸不信的看着远去的重卡:他们就这样走了?只干掉了我两辆车的手下,却没有把我怎么样,这怎么可能呢? “开车,还愣着干嘛!” 寇边嘶声大吼松下的声音,让田中秀雅猛地清醒了过来。 “哈依!” 松下答应着,猛打方向盘调好车头,加大油门向前急冲而去。 最先冲过路口的车子也安然无恙,正调头驶来。 第1325章 小人物之死! 在重卡斜刺里冲出来时,打头的车子就发现事情不妙,立即急刹车停了下来。 不过车速太快了,等他们发现同伴遭到袭击时,车子已经驶出几百米远了,开车的司机连忙调头,正要冲过来支援时,越野车已经飞驰而来,干脆利索的干掉第三辆车后,就迅速离开。 至于那辆重卡,在此时就是一个坦克式的存在,根本不惧他们打出的子弹,轻松压过隔离栏,也一溜烟的去了。 幸好铜岭这边紧邻边境,高速路上车辆并不是太多,车辆之间的距离足够远,在发现前方出现意外后,能及时刹车靠边,如果是放在内地,恐怕早就引发连环追尾了。 看到前面车子调头驶来后,寇边立即命令:“走,调头,走!” 他喊完最后一个字时,松下已经擦着那辆车刷的一声向前冲了过去。 秋雨越来越密集,外面的气温也越来越低,开车的松下竟然发现不时的有雪花飘落。 晚秋的最后一场秋雨,在东北地区往往会以变成雪花落下帷幕。 冬天,随着雨丝慢慢变成雪花,终于来到了。 冬天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冷,就像田中秀雅此时的心。 她搞不懂那些人为什么在干掉她六个手下后,却没有继续追杀她,难道是寇边三郎临时调换车子排位,让对手误以为她就在第二辆车内,已经被干掉了? 这种可能不是不存在,只是存在的可能性很小。 那么,那些人为什么要放过她呢? 就在田中秀雅呆呆望着前面时,寇边三郎说话了:“他们,这是在玩我们。” “他们,在玩我们?” 田中秀雅重复了一遍后,猛然醒悟了过来:对方不是不要杀她,而是要在她死前,尽可能的尝到死亡威胁的滋味。 打个比喻来形容田中秀雅当前的处境,就像是在下象棋。 两个水平有着极大差距的棋手在对弈时,高水平的一方心存恶趣味,明明可以一下把对方将死,却故意放他一马,而是想方设法的把他老帅之外的棋子都吃掉,最后只剩下一个光杆司令,再用小卒子之类的慢慢拱死。 这是绝对的恶趣味,棋品太差劲了——但这却是实力的表现,就算让对方暴怒异常,可除了引颈待宰之外,一点办法都没有。 田中秀雅,就是那个水平低的人,是对方眼中的玩物。 因为出身和经历的关系,田中秀雅只擅长阴谋诡计,也就是标准的脑力劳动者,不管是策反寇边三郎反噬换天公子,还是利用高雅和李男哲等人来算计高飞,她都蔵在幕后指挥。 不过在武力方面的经验,她比起寇边三郎是远远不如,却不代表她不懂:如果必须得死,我是最后才能死的那个人! 她用隐瞒接二连三的暗算高飞,人家却用更卑鄙的方式来对付她。 想通了这一点后,田中秀雅慢慢镇定了下来,用力抿了下嘴角,喃喃的自言自语:“高飞,既然你要玩,那我就陪你玩。” “公子,寇边君。” 开车的松下忽然低声说道:“后、后面的车子没有跟上来。” 田中秀雅在沉思,寇边三郎在紧张的注视着前方,谁也没有关注后面的同伴,听松下这样说后,齐刷刷的回头看去:本该紧随着后面的护卫车辆,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不见了。 在高速公路上,那辆车自然不会犯下走错路的低级错误,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们已经被隐藏在暗中的人干掉了。 最后一辆护卫车在不知不觉中不见了,这给余生者造成的心理压力更大,松下的身子都开始发抖,他不知道接下来自己又会遇到什么不测。 历经血雨腥风的寇边三郎,这时候却冷静了下来,把手枪随手抛在仪表盘上,弯腰从车座下拿出了一把刀:百炼精钢的武士刀。 苍郎一声响,武士刀出鞘半截,泛着雪花暗纹的刀刃在夜色下泛着森冷的寒光,透出了一股子明显的杀戮之气。 “最后的时刻来到了吗?” 看到寇边三郎抛弃手枪亮出武士刀后,田中秀雅眼神中浮上了不甘。 她刚掌控换天影视没多久,还来不及培养更多的心腹,却因为过于看重北朝人的能力,再加上与少爷形成了同盟,这才轻易来到了辽省。 结果李男哲所有能用的人手,全部在京华和辽省损伤殆尽,恐怕他本人这时候也已经被送回了老家,而少爷更是在第一时间迅速离开,只剩下她有个人来承受高飞的反扑。 田中秀雅始终认为,她现在虽然没有实力与高飞一战,可蔵在暗中等待机会却是可以的,反正她和沈银冰也有着一定的联盟,而高飞又是受沈银冰的约束,就算发生什么意外,到时候全身而退还是没问题的。 但在先后三辆车的护卫都壮烈后,她才知道高飞的实力,远远大过她所想象的,沈银冰根本无法彻底的全免控制他。 这次,她在劫难逃。 寇边三郎长刀出鞘后,感染了心中恐慌的松下,迅速冷静了下来,在他的脚下,也有这样一把长刀。 武士刀,总能给武士最大的勇气,和鼓舞。 翻来覆去的看了刀刃几眼,寇边猛地一顿,让长刀出鞘,望着前方淡淡的说:“关上车灯,前行三百米后靠边停车。” “哈依!” 松下答应着关掉了车灯,缓缓刹车,慢慢停在了路边。 在寇边要求松下停车时,田中秀雅就想到了什么。 车子刚一停下,她就拿起后面的羽绒服,打开车门跳了下来。 呼! 夜风更冷,雪花更急,无形中的杀气却更加浓烈,田中秀雅却忽地热血沸腾了起来,把羽绒服随手抛在了路边,昂首站在那儿。 在决定为她哥哥报仇,策反寇边三郎再三暗算高飞时,她就想到了今天的下场,尽管来的太快了一点,结果却没有改变,已经到了她必须面对的最后时刻了。 寇边三郎下了车,左手紧紧握著长刀,看着松下后退了一步,弯腰给他深鞠一躬,低声喝道:“拜托了!” “我不会让您和公子失望的!” 松下本来很英俊的脸庞开始扭曲,眼神闪着炙热的光芒,拿起脚下的武士刀,横在了膝盖上。 他已经明白寇边三郎拜托他什么了:在田中秀雅下车后,他将担负起吸引敌人注意的重大使命,用最快的速度向前狂奔,尽可能给主子创造更多的逃命机会。 砰的一声,寇边重重关上了车门,霍地转身挽起田中秀雅的胳膊,抬腿跨过了路边护栏。 田中秀雅跟着跨过去时扭头看了一眼,年轻的松下已经加大油门,呼啸着向前冲去,几百米后车灯打开。 雪亮的车灯中,能够清晰的看到漫天飞舞的雪花,就像飞蛾那样纷纷扑上来,前仆后继,不曾有一丝的停顿。 热血沸腾的松下感到了热,拽下脖子里的领带,扯开了衬衣的扣子,打开了车窗。 夹杂着丝丝雨丝的雪花,立即怒吼着翻滚进来,重重砸在他脸上,但接着就粉身碎骨化成了水,就像松下接下来的命运,无论他有多么的勇敢,都无法改变。 很远,松下就看到前面路上停着两辆车。 两辆车都横在公路上,在雪亮的车灯下就像两尊怪兽,等待噬人。 松下缓缓停下了车子,抬手推开了车门,抓起武士刀缓缓走了下来。 苍朗朗的一声响,长刀出鞘,鞘落在脚下,被松下一脚踢了出去。 刀鞘沿着湿滑的路面,呲呲的向前急速滑行,碰在了前面一辆车的轮胎上,这才停住。 松下没有去看刀鞘,双手紧握著刀把,斜斜的举着长刀,微微侧身一步一步走向了车子,眼神明亮有神。 被刀鞘撞到轮胎的那辆车车门打开,一个年轻人迎着对面雪亮的灯光走了下来。 年轻人是个光头,大冷的天就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袖体恤,透着一个字和他文静走向不相符的彪悍,站在那儿淡淡的看着松下。 “敢,不敢,和我一战?” 松下侧着身子,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武士刀斜斜的高举过头,刀尖闪出的寒芒,仿佛刺破了黑夜直冲云霄。 叶心伤笑了笑,没有说话,右脚脚尖一挑,那把刀鞘就到了他右手中。 呼呼呼! 随意耍了个刀花后,叶心伤握著刀鞘迎向了松下。 松下却停住脚步,武士刀刀尖拄在地上,按照古代岛国武士决战时的礼节,给叶心伤深深鞠躬,嘎声道:“希望,你能给我一个痛快,不要让我丧失面对死亡的勇气!” 在叶心伤单脚挑起刀鞘,随意舞出一个刀花时,松下就知道不是他对手了。 叶心伤手中的刀鞘垂下,稍微沉默片刻后,对他弯腰还礼:“我会满足你的。” “谢了!” 松下霍地抬头,继续向后退了三步,再次举起武士刀,腮帮子鼓了起来,狠狠盯着叶心伤,就像一只荒野的孤狼。 叶心伤缓缓提起刀鞘,就那样站在那儿,坦然面对着他。 “咿——哇!” 双方对视了足有十秒钟后,松下嘴里发出一声怪叫,猛地腾身跃起,双手高举着武士刀狠狠劈向叶心伤。 车灯下,长刀闪着绚丽的森光,就像划破夜空的闪电那样,带着无与伦比的威猛! 呼! 一刀劈下后,纵身跃起的松下稳稳落在了地上,面对着前面的车子。 本来站在他面前的叶心伤,这时候却已经到了他背后,仍旧面对着松下来时的方向,右手中的刀鞘还横卧在手中,微微下垂,有一滴血珠从上面缓缓跌落在了路面上。 血珠迅速融进了雨雪中时,松下的身子晃了晃,高举着武士刀慢慢的跪了下去,身子向前扑倒时,前额抵在了车子轮胎上。 就此不动。 灯光下,鲜红的血从他下巴下淌了下来。 叶心伤,一刀鞘就斩断了他的咽喉。 第1326章 老套的爱情故事! 辽省的冬天,总是来的太突然。 就在第一场雪纷纷洒下的一个小时前,这儿还是晚秋,花儿还在枝头上倔犟的绽放着,但眨眼间就变成了冬天。 雨丝彻底成了雪花,越下越大。 今晚车辆格外稀少的高速路,就像一条沉默的长龙,静静的蹲卧在身后,带着一股子远古的神秘。 半小时的狂奔中,田中秀雅至少在麦地里摔了七八脚,衣服被还没有上冻的污泥抹脏,也湿透了,寒风吹来仿佛直接吹在她皮肤上,刀割般的生疼。 寇边三郎要比她好很多,在她第九次摔倒又爬起来时,伸手挽住了她的腰,左手紧握著武士刀,向前面不远处的公路上跑去。 只要能跑到公路上,最好是再拦住一辆车,就能顺着公路向南去某个城镇。 就算敌人人数再多,可总不能把人手也撒在这个小镇上吧? 只要能再躲藏两个小时,相信申城那边大使馆的人,就能赶来了。 可是,眼看再走几百米就能到横在那边的公路上了,寇边三郎却停住脚步,转身挡在了低头奔跑的田中秀雅面前,长刀拄在了地上:“休息休息吧。” “啊?” 田中秀雅仓促间撞在寇边怀中,不解的问道:“为什么要在这儿休息?” 这都啥时候了,还休息。 就算要休息,也得找到个藏身之所才行。 寇边三郎答非所问,黑夜中神态自若的盘腿坐在了满是雪水的麦地中,笑道:“秀雅小姐,你知道当初我为什么答应你的策反,帮你夺取换天影视吗?” 当初田中秀雅策反寇边三郎时,向他许下了重诺。 那时候,她所依仗的只是凭借她高超的黑客水平,入侵了换天公子的私人电脑,偷走了一笔巨款,和一些重要的文件。 田中秀雅用那些文件来威胁换天公子,来保护她自己的安危,用那笔巨款来策反寇边三郎――她没有奢望会成功,只是想试一试再说。 结果她获得了上帝的青睐。 她成功策反了寇边三郎,并在他的帮助下代替了换天公子。 直到寇边问出这个问题之前,她都以为这是金钱的魅力。 可是……田中秀雅目光越过寇边看向了公路上,才发现那边停着一辆车,有两个暗红的火点忽明忽灭。 这么糟糕的天气,除了专门在这儿等他们的敌人,谁会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在这儿吸烟? “为、为什么?” 田中秀雅颤声问出这四个字时,心已经沉到了谷底。 她以为,在松下等人舍生掩护她逃走后,她差不多快要逃出生天了。 但现在她才发现,无论她怎么挣扎,却始终都在敌人的掌握之中:她所有的反应,都在高飞的预料中,算准了她在碰上叶心伤之前,就会逃下高速来这儿。 “我不缺钱,我只是为了钱去工作,更不会为了钱去送死。” 寇边三郎把武士刀横放在膝盖上,慢慢拉出了刀鞘,就像安抚自己青人那样,用手指爱怜的抚着刀刃:“我答应你,是因为我喜欢你。你那绝望的眼神,让我想起了我的初恋。呵呵,这是很老套,听起来很牙酸的爱情故事,但却真属于我。” 九年前,寇边三郎还只是岛国一个普通军人之前,就已经和故乡一个叫樱子的女孩相爱了。 樱子很美,就像田中秀雅这样的清纯美。 寇边发誓要爱她、呵护她一辈子,等他服完兵役后就结婚。 可就在他即将退役时,却在网上看到了樱子的小电影。 人与兽的那种,出品公司就是换天影视。 樱子死了,只拍了一部电影就死了,自杀的。 “在得知她死后的消息后,我没有愤怒,也没有悲伤,只是从那之后的我就疯狂的练武。退役后更是去国外当了雇佣兵。” 寇边三郎说起这些时,语气很平静,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换天公子的黑势力,根本不是我能对抗的,我唯一的机会就是希望有一天,能成为他的贴身保镖,取得他的信任。” 寇边三郎成功了,经过他不懈努力后,成了换天公子手下保镖头子。 但那时候他却没有马上动手,尽管他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做掉换天公子。 “我不杀他,只是不想他死的太痛快。他那种人渣,必须得受到最残酷的惩罚,生不如死的活着才行。” 寇边三郎深吸了一口气:“就在我琢磨他该怎么死时,你找到了我,说出了你的计划。还记得那时候我问你,你要是成功后,你会怎么对待换天公子吗?” 田中秀雅也慢慢坐了下来:“我告诉你,我要让那个变太人渣,尝到他怎么对待别人的滋味。” “对,就是这个答案,让我恍然醒悟。” 寇边三郎大笑了起来,声音穿透雪花犹如夜枭夜啼:“哈,嘎嘎!我那时候才知道我有多么的愚蠢,要不然为什么没想到这么好的办法呢?难道,这是樱子假借你来告诉我的?要不然,你们两个为什么长得这么像?” “原来,这才是你帮我的原因。” 田中秀雅总算是明白了过来,低声说:“故事一点也不俗套,很感人,很伤心。” “无论你用金钱奴役我,还是用家人来威胁我,我都不会在乎,我只希望你能活着。” 寇边三郎腾地长身而起,紧握著刀:“要死,我死就可以了,你肯定能活下去的,相信救你的人差不多快到了。记住,要尽量和高飞拖延时间,等待那些人。”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一起等?” 田中秀雅跟着站起,颤声问道。 寇边三郎抬脚向公路那边走去:“因为我早就活够了,在樱子自杀时就已经死了。我多活了九年,娶妻生子,只是为了父母传宗接代――是时侯去陪她了,她在等我。” 田中秀雅快步跟上:“可,高飞会给我拖延的机会吗?他现在恨死了我!” 寇边三郎脚步加快,淡淡的说:“其实,他并不一定非得杀你。” “为什么?” “你仔细想想,你有没有杀过一个华夏人?” 寇边三郎脚步略微停顿:“在换天影视总部内死的那俩人,是高雅杀的。暗杀沈银冰和高飞的那些人,是李男哲做的。你恨他,针对他,是因为你哥哥死在了他手上,你有理由这样做。明白我说的这些意思了吗?” 田中秀雅愣住,也停住了脚步。 正如寇边三郎所说的那样,她在掌控换天影视后,每当她要派人不利于高飞时,寇边都会以各种理由阻止她,理由高雅,利用李男哲。 原来,寇边三郎从那时候起,就已经给她留了后路。 他早就算到,田中秀雅无论玩什么,都不是高飞的对手,结果就是个失败。 他希望高飞能放她一马,为此处心积虑,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她像极了樱子,他大初恋青人。 雪在下,北风刮,很冷。 一辆车,从很远的地方疾驰而来,车灯带给她带来了一丝温暖。 田中秀雅缓缓走向了公路。 寇边三郎已经走上了公路,车灯亮了,照出了他一身的泥泞,也照亮了那两个黑影。 “高飞?” 寇边三郎看向了左边的高飞。 高飞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寇边三郎看着他,忽然说:“谢谢你。” “不客气,如果换做是我要去死的话,你也会给我一点交代后事的时间,做为去了那边后对这个世界的回忆。” 高飞摇了摇头,不愿意接受他的道谢:“如果别人对我说谢谢时,我潜意识中总是会对他手下留情的。而你,却是个很危险的敌人,我不能留情。” “我也没希望你给我留情,因为我也不会给你留情的。” 寇边三郎看向了右边,笑了:“铁屠,时隔五年,我们又见面了。” 铁屠抬手捂着嘴,轻哈了口气:“是啊,第一次见你时,是在世界特种兵大赛上,那次你败在了我手里。” “嗯,你比我厉害。但我们已经比过一次了,所以我不想再跟你打。” 寇边三郎点了点头,看向了高飞:“我人生中的最后一战,希望是跟你。我听说,去年你在外蒙汉德勒森林中时,曾经一拳打碎了拳皇的脑袋。拳皇,是我一起出国参加雇佣兵的战友。” “拳皇是谁?” 高飞眉头微微皱了下,才想到拳皇是谁了:“哦,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当面告诉我说,他曾经一拳打碎我同胞脑袋,叫嚣着要打碎我脑袋,可结果他自己脑袋却碎了的狂妄之徒。” “今晚为了劫杀我们,有你们两个联手出现,我感到很荣幸。” 寇边三郎深吸了一口气,举起武士刀:“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在高速路上劫杀松下的,来历也不小吧?” 远处那辆飞驰而来的车子,好像发现这边有人,远远的停了下来,却没有调头离开,也没有灭掉车灯,好像要在那边看热闹。 铁屠扭头向那边看了眼,就倚在了车门上,回答寇边三郎的问题:“那是叶心伤,我们的兄弟。不过你有一点猜错了,我们来这儿不是为了专门劫杀你……你们,还不够让我们三人联手的资格。这次,只是凑巧罢了。” 对铁屠毫不客气的回答,寇边没有任何不快,也紧紧闭上了嘴,举着刀看着高飞。 高飞弯腰伸手,手里多了把奇形怪状的剑。 脚下用力搓了下,寇边三郎嘎声说:“最后一句话。田中秀雅小姐,只是针对你自己,没有害过其他人!” “已经是两句话了。” 高飞缓步前行,眼神死死盯着寇边三郎的刀尖。 “哈,哈哈,我从小就数学不好,还请原谅――咿……哇!” 狂笑声中,寇边三郎就像早就死去的松下那样,大吼了一声,挥刀扑向了高飞。 高飞也动了,没有丝毫躲闪,双手持剑当刀用劈了过去。 当――的一声大响声传来,田中秀雅停住了脚步。 第1327章 清明节快乐! 雪亮的车灯下,北风呼啸,雪花飞舞,有两个男人手持冷兵器,正在拼死搏杀。 刚才他们说话时还很客气,甚至都有了惺惺惜惺惺的意思,可在动手后却没有丝毫留情,全都是拼尽全力。 田中秀雅站在路边的麦地里,望着寇边三郎呆呆的一动不动。 寇边三郎却没有看她。 他已经把这一战当做了自己人生中的最后一战,集中了全部精神,以从没有过的勇悍,和嘶声高喝,武士刀被他舞成了一团,好像绞肉机那样压向高飞。 相比起已经决心赴死的寇边三郎,高飞的气势好像弱了几分,再加上他所使用的金蛇怪剑本身就不怎么发光,所以看上去他已经被对手压的喘不过气来了。 寇边三郎现在就是怒涛,高飞就是岩石。 怒涛一遍遍拍打着岩石,每次都能把它淹没,可在下一刻,它却总能倔犟的重新冒出水面。 铁屠嘴上的烟卷已经灭了,他却不知道。 刚才停下的那辆车是辆商务车,这时候有几个人走了下来,其中一人手中抱着一团白乎乎的东西,开车的是个女司机,一脸紧张的看着场上。 又有两辆车从远处驶来,车灯把现场招的亮如白昼。 叶心伤下了车,面无表情的倚在车门上。 忽然,在金铁交鸣声中,有歌声响了起来,是岛国歌曲,唱歌是田中秀雅。 歌曲翻译成汉语大意是:我站在家门口的那棵樱花树下,眺望着远方,希望在路的尽头能够看到你的影子。我等了很多年,头发都白了,你却始终没有回来过,难道你早就在天国里等我了,也站在一棵樱花树下,像我远眺你这样远眺着我。 歌声婉转,悲凉,带有‘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的味道。 “咿――哇!” 当田中秀雅唱完最后一个音符时,寇边三郎突地大吼一声,刀剑剧烈相交,发出透人心魄的龙啸声,漫天的飞雪仿佛都凝固了一下。 等高飞俩人一触即分后,战斗结束,雪花这才继续飞舞。 寇边三郎的最后舍命一击,削掉了高飞一段衣袖,他自己的心脏部位却多了个窟窿,鲜血箭一般的窜出,身子晃了晃要摔到时,却又艰难的转身,冲田中秀雅笑了一下。 田中秀雅盈盈下拜,寇边三郎倒地,人死。 杀人,尤其是杀寇边三郎的这样的人,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是太好的感觉。 高飞也是这样,但却又不能不杀,因为世间有太多无奈的事情。 轻轻叹了口气,高飞缓步走到了田中秀雅面前。 她始终跪在那儿,动也不动,看来已经无话可说了。 “高飞,等等!” 就在这时,开商务车来这儿的女司机却跑了过来。 高飞侧脸看向了郝连偃月,笑了笑:“你怎么来这儿了?” 郝连偃月没说话,抬手点了点麦地中的田中秀雅。 “为她来的?” 高飞皱眉。 “嗯。” 郝连偃月低声解释道:“是上面的意思。她暂时还不能死,因为他手里攥着一些换天公子的一些……” 郝连偃月还没有说完,就被高飞冷冷的打断:“她不能死,难道我就该死了?她三番五次的暗算我,你的‘上面’没有表示,我终于要解决这个大麻烦了,‘上面’就跳出来了。” 郝连偃月有些为难的扭头看了眼,凑到高飞面前低声说:“换天公子手里有些文件,和东海那个岛屿有关。” 高飞问:“什么文件?还会牵扯到那座岛屿?” “很多年前,换天公子得到了一些古董,是从那个岛屿出土的,可以证明那座岛屿是什么人最先在上面生活的。” 郝连偃月简单解释了一下,说:“现在两国为了证明那座岛屿的归属,所以希望能用那些文物来鉴定。所以她还不能死,得被引渡回去。” 高飞冷笑:“如果,我说不呢?” 郝连偃月很干脆的说:“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这时候,跟郝连偃月一起来的两个人,快步走到了寇边三郎的尸体前,先深深鞠躬后,才跪在地上,用白布把他的尸体包裹了起来,然后抬回了商务车上。 郝连偃月解释道:“那是岛国驻华大使馆的,一起来的还有辽省的领导――你要见他们吗?” “算了,没兴趣。” 为了安排这次诛杀行动,高飞可以说费了很大的劲,甚至都动用了铁屠俩人,可结果却在要铲除大麻烦时,被人横插了一杠子,要他放过田中秀雅。 早知道这样,就不该玩她了,该在高速路上就结果了她。 他不想就这样放过田中秀雅,可郝连偃月会为难,辽省的领导也会为难。 “她只是一个靠阴谋诡计算计人的女人罢了,难道你害怕她会成为你最大的敌人?” 郝连偃月委婉的劝他,别和女人一般见识。 “我要杀她,是因为她疯了。明明不是我杀了田中秀则的,她却非得把这笔糊涂账算在我头上,和真正的凶手联手对付我。” 高飞看着跪在那儿一动不动的田中秀雅,很不解的样子。 滴滴――坐在车里的白蓉,不耐烦的按了下喇叭。 高飞手腕一翻,挽了个剑花,转身向车子那边走去:“滚出华夏,以后都不要让我看到你!” “是,高君。” 田中秀雅慢慢的抬起头,眼神明亮,脸上还带着优雅的笑。 田中秀雅被岛国驻华大使馆的人带走了,铁屠、叶心伤和白蓉也走了。 正如铁屠对寇边三郎说的那样,岛国人还没有资格让几人联手来对付他。 铁屠和叶心伤来到辽省,就因为白蓉是这儿的人。 现在他已经跟白蓉确定了恋爱关系,当丈母娘的怎么着也得看看女婿吧? 至于叶心伤回内地的原因,和铁屠差不多,他是去京华十三陵看望秦六甲的,顺便配铁屠去等丈人门。 他们来到辽省后,恰逢高飞要玩死田中秀雅,于是就责无旁贷的参加了进来。 好戏已经落幕,他们也没必要再留下了。 随着高飞等人车子的先后离开,这儿重新回复了平静。 雪更大了,天地一片白茫茫。 ――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这是英国诗人雪莱《西风颂》中的诗句,几乎地球人都知道。 这句诗带着积极乐观的精神,不过却改变不了冬天的本意:春天是不远了,可关键是得熬过冬天去才行。 幸好,像高先生这种人是不在意冬天的,哪怕是在寒冷的辽省,他也过得悠哉悠哉,不像沈银冰那样比贼还要忙。 为了来年开春后就能动工,沈银冰在这段时间内几乎没闲着,利用这个冬天为炼油厂做充分的准备,今儿也许还在辽省,明天就有可能会去哈萨克斯坦,后天就有可能在德国柏林了。 一个投资数十亿的大型炼油厂,所用的炼油设备,铺设的地下管道等,都得需要沈银冰亲自考察,预定。 这可不是高飞当初投资的天涯集团,就算刘小龙那种人盯着就能搞定。 石油等能源,都被各个国家特别看重,一座大型炼油厂的建城,原油从哪儿输出,这都会撩拨着很多国家的神经。 觉得对自己有利的呢,就会想当然的提供一切能提供的方便。 相反,就会尽可能的给你填堵。 幸好,在商场上有着极高天赋的沈银冰,同样有着让人吃惊的外交才能,不管是对傲慢的俄罗斯人,还是对呆板的德国人,她从能用她春风般的笑容,和幽雅的谈吐,说服对方。 一切都很顺利,就像这个冬天。 冬天是虫儿蛰伏的季节,自从高速路劫杀田中秀雅那天后,所有的麻烦仿佛都远离了高飞,直到来年的春暖花开时分,也没有谁来打搅高先生这份难得的宁静。 杀破狼三部很平静,莫邪征东很平静,陈果果很平静,焦恩佐很平静――总之,以往这些代表着麻烦的家伙们,在大雁北飞时,都很安稳,好像大家是乖宝宝那样。 在这段时间内,高飞以沈总助理的身份陪伴她左右,随她去过十几个国家,住最好的酒店,吃最美的佳肴,喝最烈的酒,玩最好的姑娘……那是不可能的。 现在他身边女人太多,要是再继续招惹,早晚会被吸成人干的。 当然了,沈银冰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人,每个月都会给高飞一天假期。 在这一天内,他可以和任何人来往,晚上不用陪她,但前提是必须得保证她的安全。 不过在这半年内,高飞从没有跟沈银冰主动说过一句话,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看电影玩手机,要不就是在健身房显摆他那身腱子肉。 对沈银冰暗算陈果果的那次,他永远都不会原谅,尽管他那个小表姨现在早就活蹦乱跳,几乎占用了他所有的假期。 沈银冰也曾经反对过,反对他对她这么冷。 反对无效:无论她说什么,不管是发狂还是低声下气的哀求。 今天距离去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倒地过了多少天? 高飞已经忘记了,只知道今天就是清明节了。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窗外的天刚蒙蒙亮,高飞就睁开了眼,靠在窗头上拿起了手机。 滴,滴滴的来了微信的信息提示声,好像来电话那样频繁。 这些天中,无聊的高先生加了很多好友,有男有女的,没事就在一起打屁聊天,才不管是是沈总开会时,还是在进餐时。 “清明节快乐!” 高飞随手打开一条消息,看到了这条祝福语。 是一个网名叫‘小丸子’的微友发来的祝福,还带着一个大大的笑脸。 “嚓,你才清明节快乐,你们全家都清明节快乐。” 高飞发了个惊叹号回去,又点看其它消息。 二十二条消息,竟然有十几条是祝福他快乐的。 剩余的那些中规中矩的,没啥新意。 第1328章 花盛开的早上! 陈果果,白瓷,王晨,包括连雪等人,都在高飞的微信中。 不过这些人可不会发这种无聊的信息,会挨骂的。 看完这些信息后,高飞打了个哈欠正要关掉手机抽支烟时,又来了一条信息:“亲亲老公,我昨晚梦到你了,想见见你了。” 发这条信息的是个女性微友,网名叫花盛开。 这名字很俗,不过也很高端,属于那种有点小寂寞,小漂亮还有点小文化底蕴的女人专利,其他人才不屑用这样的名字。 至于高先生的网名,那就更别提了,就叫‘亲亲’,很恶心。 花盛开,是高飞两个月前加上的,自称是齐鲁人士,微信空间中有她的照片,是个戴着眼镜的都市白领,今年三十一岁,有个小儿子,长相算不上太漂亮,不过有种知性美,属于很温柔的那种。 花盛开和高飞成为微友后,经常在一起聊天,谈工作,谈理想,谈家长里短,甚至还谈男女之间那些事儿。 反正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男女之间那点事儿不在乎与多长、多粗,多大,多白,多深又有多紧――这些很形象的字眼有关,说透了其实也没啥。 花盛开给高飞留下的印象很不错,在语音聊天时,对方的声音也很好听,绝对是那种贤妻良母。 世间男人都有个臭毛病,不管他身边女人有多优秀,却总是对网络中的虚拟‘老婆’很向往,经过一个多月的聊天后,高飞终于成功‘迎娶’了花盛开为网络老婆了。 俩人就像不成熟的毛头孩子似的,称呼对方为老公,老婆,还几次商量着要见面,去酒店开间房子,秉烛夜谈一番的。 可惜每次定好时间后,不是高飞没空,就是花盛开没空,约定好几次了,都没有成功。 “是吗?老婆梦到我们做什么了,可千万别说在一起打滚,那样我会害羞的。” 高飞嘴角带笑,飞快的打字:“说吧,定个比较远一点的日子,这次咱们别再错过了。” “你觉得五一劳动节那天怎么样?” “好啊,咱们怎么见?我还会在辽省,工作很忙,怕抽不出身。” “那我就去辽省好了,反正坐飞机也用不了多久。” “行,太行了,到时候你提前跟我说一句,我先定好酒店。” “去酒店?” “是啊,你以为要去哪儿?” 高飞喔龊的笑了下。 花盛开犹豫了下:“那,你会不会送给我丈夫一个绿帽子?” 高飞飞快的回复:“这得看你的意思了。” “我到无所谓,反正他早就给我戴了。” “这就对了嘛。你要是不给他戴,那岂不是亏了?” “你们男人是不是都这样,总喜欢去招惹陌生女人。其实我可没有你那些女人们漂亮。” “流水不腐,哈哈。” 高飞回了句很有哲理的话。 花盛开回复:“德性,笑的这样贱。哎,对了,我跟你说个事儿,是我朋友的。” 花盛开说,她一个很不错的朋友,接管了别人的一家特色小吃店,按照协议,卖方会给朋友留下特色小吃的秘方。 事实上,卖方也的确留下了,还给了朋友一些原先的食材。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花盛开那个朋友接过小吃店后,无论怎么严格按照卖方留下的制作工艺加工小吃,但就是再也没有那种特色了,搞的一些顾客纷纷抗议,不再光顾她了。 花盛开的朋友很纳闷,只能更加努力的研究配方,和食材,可都起到任何效果,结果现在呢,本来一家买卖很红火的小吃店,随着顾客的流失,现在经营已经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了。 “亲亲老公,你说我朋友是不是该去找原先的老板,找他讨回公道?” 花盛开说:“我朋友估计,她被卖方算计了,只是找不到证据罢了。” 高飞回答说是:“这怎么能怪人家卖方呢?问题还是出在她自己身上。看来是赔本了吧?只能说她没有发财的命,或者做了什么缺德事遭到报应了吧,哈。” 花盛开等了片刻后,才回复:“可能是,因为我朋友的老公也有外心了,在外面养了个小的,还生了孩子。为了报复她老公,在一次醉酒后,就和一个陌生男人发生了关系。” 高飞叹了口气:“唉,可怜的女人,幸好不是你,要不然我可会心疼了。” 花盛开问:“如果我是我朋友呢,你会是一种什么想法?” “如果你是你朋友,敢在醉酒后去找男人胡混,我非得打烂你屁股。” 高飞发了个恶狠狠的表情。 “呵呵,你舍得呀你?好了,我得起来做饭了,稍后再聊。亲亲,亲亲老公。” “亲亲老婆。” 高飞发了个飞吻的表情回去时,就听旁边有人酸溜溜的说:“吆,大清早的就这儿秀恩爱,看来春天果然是让男人冲动的季节。” 高飞眼皮子也没抬,淡淡的说:“关你什么屁事?” 一只手蛇儿般的从被单下爬了进来,爬到了高飞的要害部位,动作很熟练的擒住了那个愤怒的青蛙,吃吃的笑道:“当然关我的事,现在地球人都知道你高飞是我沈银冰的男人,你和别的女人在网上打青骂俏,我要是不表现出我很吃醋,那岂不是代表我不在乎你。” 高飞斜眼看向了旁边的女孩子。 人生中的某些经历,会让一个人发生质的改变,就拿沈银冰来说吧,要是放在刚认识那会儿,就算打死高飞他也不会相信,这女人会变得这样不要脸。 原先的沈银冰,是多么清纯冷艳高傲的女子? 可现在呢,高飞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晚上睡觉时习惯了果睡,还像一条大白蛇那样的缠在他身上――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手上的功夫越来越娴熟了,就在前几天时,还学会了用嘴…… 总之,现在的沈银冰就是个荡漾的妇人,尽管她还是个原始股,从没有挂牌过。 高先生很痛恨自己,因为在沈银冰摇身变成一个荡漾的妇人时,他总是坚守不住阵地,最终被人家牵着鼻子走。 同时心中也很骄傲,因为沈银冰也就是在他面前才会放肆,在外人眼里,她始终向女神那样高高在上,让人不敢亵渎。 每一个女人,都是天生的演员,都有她不同的一面。 就像现在,沈银冰就现出了她的本质――掀掉高飞身上的毛毯,好像猫儿那样低低的叫着,蛇儿般那样爬在他身上,用她那对越来越大的本钱,直接包住了高飞那儿,媚眼如丝的吃吃笑道:“昨天晚上,我又跟着电影中学到了新的花样,要不要试试呢?” 高飞懒得说话,因为他身体的反应已经出卖了他内心的想法。 一个在外人眼里就是个女神般的存在,在他面前却变成了神女,主动来撩拨他,还有拒绝的必要吗? 这个世界拒绝虚伪。 沈银冰猫儿般的叫着,蛇儿般的扭着,不大的工夫,高飞的呼吸就开始沉重,抬手正要做出配合动作时,柜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等等,先接个电话。” 沈银冰打开高飞伸过来的手,吃吃笑着翻了下来,拿起了电话。 望着她窈窕的背影,和牛奶般光滑的皮肤,高飞闭上了眼睛。 他承认,在当前这种环境下,男人都喜欢女人越放得开越好,但这个女人不该是沈银冰,该是陈果果。 无论陈果果用什么动作,什么方式,高飞都会愉快的接受。 可沈银冰……她就该是个清纯的存在,就是那种你亲她一下,她就该面红耳赤不知所措老半天才对。 她刻意表现出来的方荡,让高飞无法适应,却又无法拒绝,要不是担心自己会变成苏北山二世,高飞早就把她就地正法了。 “嗯,你们现在过来吧。” 不知道听了些什么,沈银冰脸上的方荡神色已经荡然无存,恢复了她在人前时的冷艳,淡淡说了句后就扣掉电话。 “小乖,我还有工作去做,等明天再伺候你好吧,乖。” 沈银冰转过身后依然是满眼的柔情,弯腰在高飞额头轻轻吻了一下,就下地赤着脚的走进了浴室内。 称呼比自己大的男人为小乖,也就是沈银冰这种变太才做得出来,高飞懒得搭理她,听着浴室内传来的哗哗水声,翻阅着朋友圈里分享的笑话。 随便看了会后,高飞就觉得索然无味,打了个哈欠正要放下手机时,又来了一条短信。 是第一个祝福高飞清明节快乐的小丸子发来的:“大叔,还在吗?” “在。” “你猜猜我是谁?” “嗯,你可能是个猪吧?” “去你的。” 小丸子发了个愤怒的表情过来,又说:“大叔,咱们见面吧?” “扯淡,你小屁孩一个,大叔才没兴趣。” 高飞撇撇嘴,正要关掉微信时,小丸子却飞快的发来:“我保证,你肯定有兴趣见我的。” 高飞来兴趣了:“怎么,你过了今天后就十八岁了?” 小丸子回复:“我手里有几本书。” “图书馆里一屋子呢。” 高飞再次无聊的打了个哈欠,随手把手机扔在了枕头边。 可在下一秒钟,他就用最快的速度抓起了手机,飞快的问道:“什么书?” 小丸子回复:“你该知道的。”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眼神变得冷冽了起来:“你是苏樱。” 那边回复:“我以为你该早就会猜到我是谁的,没想到你那么笨。” “什么时候见面,你在哪儿?”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慢慢回了这条消息。 苏樱从眼镜屋子里偷走那几本经书后,就如同泥牛沉入大海,再也没有了丝毫音讯,半年来不管是陈果果,还是莫邪征东,都派出了大批人手,满世界的搜查她下落,却始终没有任何消息。 就在高飞怀疑她是不是被人做掉了时,她出现了。 第1329章 不一样的沈银冰! 一个患有先天性绝症的人,如果从懂事那天就知道自己生命很短暂,只要能看得开,心静就会很沉稳。 可假如世间忽然出现一种能治疗绝症的药方后,这个人的心态就会发生改变,生命的希望就会像被狂风卷起的怒浪那样,格外的猛烈,并不顾一切的去追寻。 眼看救命药方即将拿到手――可却被人偷走了,无论怎么寻找都没有找到,这个人就会发狂。 莫邪征东就是那个人,高飞从外界飞龙部得知,她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了,一天内不是呆坐无语,就会无缘无故的暴怒。 虽然她在发怒时并没有杀人,可身上散发出的戾气,却让人胆颤心惊,拓拔千钧不止一次的通过外界飞龙部,请高飞想想办法让她稳定下来,要不然总有一天会出大事的。 高飞知道,莫邪征东现在的不稳定,都是希望惹得祸。 如果她不知道《安归经》能改变她的命运,那么她就会像一潭死水那样,按照她既定的命运,慢慢走到生命尽头,完成她短暂的女王使命。 可她偏偏知道了《安归经》,看到了继续活下去的希望――希望,却又被个小人物偷走了,半年没有任何音讯。 她能坚持半年,这已经是莫大的意志力了。 到现在为止,除了高飞为稳定沈银冰无法离开,陈果果,白瓷,铁屠叶心伤,甚至是狙杀小组和妮儿她们,都把寻找苏樱下落,找回《安归经》当做了最主要的工作。 这些人不是对莫邪征东有什么好感才这样努力,一切都是因为高飞。 随着时间的流逝,其实高飞也开始慢慢的绝望,现在他最怕就听到莫邪征东的消息,比方她开始在发狂时乱杀人了。 天可怜见,就是高飞做梦也担心莫邪征东时,苏樱出现了。 如果可以,只要苏樱能还回偷走的那几本经书,高飞愿意答应她任何要求。 是任何要求! 深吸了一口气,高飞死死盯着手机屏幕,心中急躁不已:她怎么还没有回信?不会是要改变主意吧?如果这次再错过,莫邪征东就真的危险了! 幸好,就在高飞忍不住要把手机摔出去时,苏樱来信息了:“我就在辽省。” 原来她就在辽省! 高飞本能的打出‘具体位置在哪儿’几个字,刚要发过去,却又删除了。 现在他不能让苏樱感受到他心中的急迫,必须得镇定。 苏樱继续回话:“五一劳动节见面,到时候在哪儿见面,我会通知你的。” 又是五一劳动节,这天真是个好日子。 “好,那我等你。” 高飞故作镇定慢慢发回了消息。 苏樱没有再说话,看来是下线了。 “原来她就在我身边,看来始终在暗中盯着我。她决定要见我,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被逼的无处可去了,一种就是她觉得经书没传说中所说的那样神秘,决定拿来跟我换取更大的利益。” 高飞微微皱眉这样想着时,沈银冰已经裹着一条浴巾走了出来,开始换衣服。 她去哪儿,他就得去哪儿,这是双方的约定。 高飞关掉手机,像往常那样下地去了浴室内。 等他胡乱冲了个凉水澡走出来时,沈银冰已经穿好衣服去了外面房间。 这半年来,只要沈银冰在辽省,就会住在宾悦酒店。 上到酒店老板,下到服务生,没有不认识她的了,自然也都认识了高飞。 “张数华,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到,你是怎么搞的?” 等高飞穿好衣服走出卧室时,沈银冰正在问一个中年男人。 宽大的客房内,站着十几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个个都西装革履的一派成功人士形象,这是沈银冰从全国各地抽调来辽省的经营人员,专门负责这边的炼油厂项目。 一个秃头的男人站在沙发上,低着脑袋,汗水顺着他脸颊往下躺,身子都在微微发抖。 这就是张数华,炼油厂机器采购的负责人,来辽省之前是南方某外企的副总,年薪上千万的那种,很牛比的一人物。 可他现在沈银冰面前,却像老鼠见了猫那样,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尽管沈银冰的语气一点也不严厉,脸上甚至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沈、沈总,这都怪我当初太大意了,没想到一向在生意场上很严谨的德国人,会用以次充好的卑劣手法来应付我们。” 张数华喃喃的说道:“还请沈总给我一次机会,我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赶赴德国,直接找他们老板面谈……” “算了,你不再适合这个工作了。” 沈银冰依旧淡淡的笑着,看似随意的摆了摆手:“你可以回南方了。” 要是放在一般企业中,别管老总有多牛比,就算被当场炒鱿鱼,对于张数华这种高管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可当沈银冰说他不适合这工作,让他回南方时,张数华的脸色猛地惨白,嘎声道:“沈、沈总,求求您,再、再给我一个机会!” 沈银冰收起笑容,淡淡的说:“商场如战场,别说会耽误至少半月了,就是耽误一天也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张总你久经商场,不会不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看在你以往兢兢业业的份上,我真的很想给你机会,可问题是,谁会给我机会?” “我、我――沈总,请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就最后一次!” 张数华的脸色开始变黑,求饶声更是颤抖的不成样子。 旁边站着的那些人,都是张数华的同事,各个部门的老总,平时大家称兄道弟感情很好的样子,可眼看他就要倒霉了,却没有谁敢出头说一句话,全都紧闭着嘴巴做泥塑雕像状。 如果有人以为张数华被撤职轰回南方,只是简单的失去沈银冰的信任就错了。 好几次了,高飞都看到被沈银冰开除的人被轰走后,直接被马祥等人塞进汽车内带走了――如果只是辞退他,还用得着挎枪保镖‘护送’他们滚蛋? 那些被沈银冰辞退的人,很快就会以各种意外而丧生。 沈银冰绝不允许这些人在被踢出辽省的决策层后,还能活着离开。 以往高飞看到这一幕时,不会有丝毫在意,因为他对贪狼部这些人没有一点好感,最好是都死绝了,那样就没有谁帮着沈银冰助纣为虐了。 对张数华的哀求,沈银冰眼里闪过一抹轻蔑,都懒得跟他说什么了,只是抬手挥了一下。 马上,站在门口的马祥就带着两个人扑了进来。 “沈总,绕过我这一次,求求您了!” 张数华噗通一声的跪倒在了地上,用力叩头,因为太过用力,要不是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相信他额头肯定会破了。 沈银冰再也没有了在窗上时的方荡样,看都没看他一眼,开始翻阅案几上的文件。 “起来,带走!” 在马祥的低喝声中,他那两个手下拉起张数华,就向门外拖去。 “沈总,求求您再给我一次机会……这次我大意,是因为得知我女儿生病――沈总,求求您了!” 张数华知道,一旦被保镖拉出这间屋子,就死定了,所以死命抱住了一个同事的腿。 那个同事脸色也骇白了,被他拉扯的踉踉跄跄,却不敢有所动作,生怕沈总会把怒气撒在他头上。 张数华在挣扎时,钱包从口袋中掉在了地上,里面的各种证件,银行卡还有一张照片都洒了出来。 本能的,高飞看向了那张照片。 照片上是个小女孩,十四五岁的样子,长相很清秀,一脸欢快的倚在桥拉杆上,风吹起她的裙角,她本能的去压住时,眼里闪过了一抹羞涩。 这是一张抓拍的照片,很真实,也很幸福。 “沈总,我求求――啊!” 张数华还在苦苦哀求,看到沈总脸色越来越难看后,马祥过去一脚就踢在了他手腕上,疼的他放开了同事的腿。 两个保镖马上就拖着他向外走,眼看他就要被拖出去了,却有人说:“等等。” 听到是男人声音后,马祥猛地回头看去,眼里带着萧杀之意。 任何人,只要敢违逆沈总的意思,马祥都会毫不客气的收拾他。 但在看清说话的人是高飞后,他立即垂下了眼帘。 沈银冰没想到高飞会插手她内部事情,黛眉微微皱起,看向了他也没说话。 客房内其他人也都看向了高飞,张数华死灰一般的眼神,立即就明亮了起来,刚要说什么,一个保镖却及时捂住了他的嘴巴。 高飞走到沙发上,弯腰从地上拿起了那张女孩子照片,看着张数华问道:“这是你女儿?” 现场所有人都知道高飞的特殊身份,如果把沈银冰比作是武则天的话,那么高先生就薛怀义大和尚,她的后宫之主。 没有谁蠢到会招惹沈总后宫之主的,所以保镖马上就松开了张数华的嘴。 “是,高、高助理,这是我女儿,我女儿铃子。” 张数华的牙齿咯咯打颤,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带着聚大的希望。 高飞拿着照片看着沈银冰,淡淡说道:“沈总……” 沈银冰抬手,打断了他的话,冷冷的说:“高飞,我在工作,你最好不要参与。” “我知道这是你的工作,不过我却有权参与。” 高飞扭头看了眼张数华,说:“他刚才好像喊我高助理来着,沈总你的助理。” 其实谁都知道高飞是沈银冰的助理,但却没谁把他当助理看过,而是把他看做了困在浅滩的龙,是当局为沈总配制的‘稳定剂’。 现在高飞却拿出了他的职务,光明正大的参与公司事物了。 沈银冰眉头皱的更紧,看着他缓缓说道:“高、高助理,我知道你想给他讲情,可你知道因为他的失误,会给我带来多大的损失?” 高飞笑了笑,说:“在我看来,再大的损失,也比不上一个女儿失去父亲。” 第1330章 心力交瘁的廖水粉! 女儿失去父亲,才是这个世上最大的损失,就像父亲失去他自己的女儿! 如果放在以前,高飞绝对说不出这番话来。 他现在有个叫小鹿的女儿,因为客观原因的存在,他无法像大多数父亲那样,每天都陪在女儿身边,陪着她慢慢成长,所以每当想起那个肉肉的可爱小生命时,心里都会淌过一股子暖流,还有愧疚。 他只是远离了女儿,就能想象到女儿要是懂事的话,该会多么盼着他在身边。 可张数华却会死去,那么这个叫铃子的女孩子,永远失去父亲后,又该是多么的痛苦,绝望,以后谁还会像大山那样呵护她? 尽管张数华在加入贪狼的那一天开始,也许就注定了他会死去,但她女儿却是无辜的,不该受到父亲死去的痛苦打击。 沈银冰默默的看着高飞,没有说话。 高飞弯腰捡起钱包,把照片放在了里面后才说:“沈总,我觉得你能想象出,张数华死后这个孩子是怎样痛苦的感受。” 沈银冰嘴角猛地一抽,眼里浮上了痛苦之色。 她有失去父亲的切身感受,那是一种天塌下来的绝望,是夜半醒来泪水满襟的无助。 高飞把钱包放在了案几上,顺势坐在了上面,不再说什么。 该说的,他都说了,如果沈银冰还要执意干掉张数华,那么他也不会多管。 沈银冰紧紧抿了下嘴唇,看向了张数华。 张数华不敢和她对视,低着头等待她的宣判。 屋子里很静,足足过了一分钟后,沈银冰才缓缓的说:“张总,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犯这种低级错误。” 就像一场春雨过后,野地里腾地挣出地面的小草那样,张数华猛地抬起头,嘎声道:“沈、沈总,我发誓,我以后要是再犯这种低级错误,不用您来惩罚我,我就会自杀谢罪的!” “你这半年所有的福利待遇都免了,你可心服?” “我服,我服!” 别说是半年的福利待遇了,就算以后给沈银冰效一辈子的犬马之劳,只要能活下去,张数华也会毫不犹豫答应下来的。 沈银冰没有再看他,问有个女人:“董经理,三仙里那边的修路计划,什么时候启动?” 马祥挥了挥手,两个保镖就把张数华架了起来,悄悄退了出去。 马祥在走出去时,扭头看了眼高飞。 高飞在那儿玩手机,没有看到有人对他匆匆一瞥。 逃过大难的张数华,现在仍旧浑身酸软无力,站在人群后低着头,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对高飞很感激。 每当有人倒霉时,剩余的人就会更加小心,毕竟马祥就带着保镖在门口虎视眈眈的站着呢,所有人可不会像张数华那样好命,有个女儿能来感动高助理。 所以大家在回答沈总问题时,宁可回答慢点,也要想清楚再说,免得会引起什么误会。 半小时过后,所有人都向沈银冰汇报了近期,和未来工作的走向,甚至还包括思想工作,无非就是表忠心,发誓要以沈总为核心,紧密团结在她身边,昂首阔步的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在华夏,任何部门或者组织,都离不开这些面子话,让高飞听起来很是反感。 所有人都走了后,高飞打了个哈欠正要站起来,沈银冰说话了:“高飞,以后不要再插手我工作上的事情,那样会有损我的威信,明白了吗?” “不明白。” 高飞很干脆的回答了一句。 “你,哼。” 沈银冰冷哼一声,站起身向外走去:“跟我去个地方。” “我要吃早餐。” 高飞看了下手机,提议先去吃早饭。 “去路上吃,边走边吃,今天约了德国人。” 根本没给高飞反驳的余地,沈银冰从包内拿出墨镜戴在了脸上,哒哒的走出了办公室。 ―― 帮,帮帮,几声轻微的敲门声传来。 正在埋头工作的廖水粉抬起头,声音里带着明显的疲倦:“进来。” 玻璃门开了,廖水粉的秘书小郑走了进来,轻声说:“廖总,澳洲的斯维尔先生要见您,是昨天约好了的。” 廖水粉把在冀南的办公室,安排在了原来沈银冰居住的16号别墅内,本来装潢很不错的客厅,已经被她改装成了办公室,看起来多少有些不伦不类。 贺明珠就坐在别墅门前台阶左边的藤椅上,手里捧着一本《世界与和平》,很用功的样子,好像没看到站在前面的斯维尔先生等人。 廖水粉抬头向外看了眼,脸上露出一抹苦涩的笑容,淡淡的说:“请斯维尔先生进来吧。” 澳洲客人这次原来华夏冀南,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来要货的。 这段时间以来,廖水粉已经接待了几个来自世界各地的代理商了,重量最足的则是华夏军方的一个将军。 天涯化妆品有一款产品,对外伤愈合有着让人惊讶的效果,就拿焦恩佐来说吧,在岛国把半截脸呛了个血糊糊,可敷上那款产品后,仅仅一个月就恢复了原样,而且连点伤疤都没有留,小白脸英俊依旧。 这种神奇的产品,自然会被军方所青睐,甚至还有人提议,千万不要把这款产品外流,该当作国家机密保护起来。 由此可以看出,天涯化妆品是多么的神奇,说它的出现是个奇迹也不为过。 有这样的好产品,别说是廖水粉这样高能力的人了,就算换上个傻瓜,也能坐稳总裁的位置――只点钱,谁不会呀? 可好景不长,在廖水粉接管天涯集团,并命令高雅在那边开足马力生产、加大宣传投资,尽可能的抢占更多国外市场时,意外却发生了。 春节前几天,负责生产的副总陈鸿宾找到了廖水粉,说刚加工生产出来的那批产品,在抽检时竟然从中发现了对人体有害的成份,这是此前没有发生过的。 廖水粉闻言大惊,立即亲临生产基地,对刚下线的那批产品,做了更加细致的质量检查,结果证明陈鸿宾说的一点也没错。 在原材料没问题,配方没问题,所有一切都没问题的情况下,所有产品的神奇效果忽然消失了,而且其中还夹杂了有害物质。 发现产品质量发生变化后,廖水粉当机立断即刻停产,开始调查事故原因。 接手天涯集团后,廖水粉都是严格按照正常流程来生产的,无论是产品的原材料,还是配方,都不曾有丝毫的改变。 可好好的,产品怎么会出现问题了? 化验结果让她如坠冰窟:现在已经多达上千亩的材料基地,所有中草药的基因都改变了。 自从高飞撤出天涯集团后,明白原材料有多重要的廖水粉,特意加派了几名植物专家坐镇那边,好水好阳光的好伺候着,基因怎么就会改变了呢? 依着廖水粉的智商,在得知这个结果后,自然会率先想到是高飞在暗中捣鬼。 只是问题来了:就算高飞能捣鬼,可他能随意改变植物基因? 没有谁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廖水粉只是下了严令:在没有找出原因之前,绝不许生产一瓶化妆品,所有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全部销毁,绝不能砸掉‘天涯’这块在国际化妆品界正红的牌子。 然后,廖水粉就下大力气开始研究原材料,包括土壤、气候等外在条件,看看有没有改变。 土壤,气候都没有改变,唯一改变的就是那些中草药。 最后,那些植物学家们给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这些只存在于《黄帝内经》内的中草药,之所以基因被改变了,很可能是受到了现代空气的污染,还有就是土壤总是使用化肥导致板结等等。 环境污染是现代社会的通病,既然能影响人类自然也能影响植物,这些中草药的基因发生异变,和这些都有着不可排除的原因。 无奈之下,廖水粉只好接受了这个现实,暂且安排了更多植物学家入住基地,希望能找到让中草药们‘复活’的办法。 在她的收益下,陈鸿宾马上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声称因为原材料基地所用的灌溉水,被上游一家化工厂污染,致使原材料受到聚大影响,为保证产品质量,集团将在问题解决之前,暂时停止生产各种产品。 随后,世界各大主要代理商,都接到了天涯集团的道歉,以及按照合约规定的赔偿。 可以说廖水粉是相当杀伐果断的,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马上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 当然了,那家被起诉的‘红星化工厂’,是廖水粉一手竖起来的,就是为了给停产背黑锅。 因为廖水粉采取了主动,所有天涯化妆品这个品牌,并没有遭到任何挫折,反倒是因为她的主动道歉,和赔偿,赢得了各界代理商的尊重,也给了她想办法的时间。 她想了很多,做的更多,但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找出解决办法,倒是把各级代理商的耐心等没了。 现在又来了一个重量级的。 斯维尔先生是个四旬左右的绅士,戴着眼镜,留着一撇漂亮的小胡子,猛地一看好像大学教授那样,给人很不错的感觉。 “斯维尔先生,欢迎您的到来。” 在斯维尔走进来时,廖水粉脸上的疲倦一闪而过,换成了矜持却又不失亲切的笑容,向前迎了几步,落落大方的伸出了右手。 “美丽的女士,您就像这座美丽的城市那样,让人见一次就永生难忘。” 上帝可以保证,斯维尔先生在说出这番话时,是发自内心的。 两人寒暄过后,斯维尔和他的两个助手坐在了会客区沙发上,秘书小郑轻声征求了下他们的意见后,为他们端上了咖啡。 “嗯,咖啡很好,味道很纯正。” 斯维尔万里迢迢赶来,自然不是为了赞叹冀南的美丽,咖啡的纯正了,话锋一转:“廖总,相信您也知道我是为什么来的。” 第1331章 真的让我很失望! 廖水粉当然知道斯维尔是来做什么的。 苦笑一声说道:“斯维尔先生,很抱歉,这次恐怕得让您失望了,因为我们基地那边的地下水被深度污染,而新基地的原材料还不成熟,所以还不能生产产品。” “廖总,您说的这些我都能理解,毕竟原材料的培育需要很长时间,而贵集团也提前给予了我们赔偿,对此我们很满意。” 斯维尔顿了顿,说明了来意:“但我想说的是,贵集团给予我们的赔偿,远远不如我们的付出,所以……” 说到这儿后,斯维尔闭嘴端起了咖啡,他相信廖水粉能理解他要说什么,要求什么。 成功拿到澳洲的总代理后,斯维尔集团做为总代理,自然要召更多的地级代理,并投入资金在当地媒体做轰炸性的广告。 结果万事俱备,东风没来――廖水粉倒是按照合约赔偿了人家违约金,可斯维尔付出的那些广告等投入,谁给报销? 虽说投资有风险这是商场上的一句至理名言,但这责任却主要在天涯集团这边,斯维尔当然得来讨个公道。 廖水粉沉殷片刻,低声问道:“不知斯维尔先生到现在为止,已经投入了多少资金?” 斯维尔眼里闪过一抹惊喜,放下咖啡厅抬手打了个响指,助理马上就递给廖水粉一份文件,上面详细打印着澳洲那边的广告等投入资金。 廖水粉接过来仔细看了一遍,黛眉微微皱起:“斯维尔先生,你前后投进的资金,竟然高达一千万美金?” 斯维尔遗憾的笑了笑:“廖总,那时候我对贵集团的产品有很大的信心,力争要把代理做的更大,投入大笔资金也是很正常的了。廖总要是不信的话,可以遣人去澳洲调查一下。” “没必要,我相信斯维尔先生您的为人。” 廖水粉摇了摇头,直接问道:“那么,斯维尔先生的意思,是不是要让我来赔偿贵集团到现在为止所有的投入?” 斯维尔面带抱歉,轻声说:“如果廖总能够保证在一周内内供应产品的话,那么我们就不许讨论这个话题了。” 依着廖水粉当前面临的困难,别说是一周内生产产品了,就是半年也够呛,毕竟新的中草药成长,得需要至少四个月的生长周期,而且这还得建立在基因没有转变的前提下。 廖水粉苦笑着摇了摇头,斯维尔遗憾的耸了耸肩。 “小郑,给王副总打电话,要求他按照斯维尔先生开车的账单,全额赔偿。” 廖水粉把那份资料,递给了站在一旁的小郑。 小郑一楞:“廖总,全额……” 廖水粉摆手,打断了她的话。 廖水粉竟然会全额赔偿斯维尔的投入,这让他大感诧异。 需知道,为了能够从天涯集团这边挣到更多的赔偿,斯维尔所大印的那份明细账单中,至少浮夸了百分之三十。 他在来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觉得就算通过法律手段,能拿回一半就已经很满意了,而且过程也会很长,毕竟廖水粉得派人去澳洲那边调查。 可他万万没有料到,廖水粉会这样痛快,他写了多少,就给了多少。 这样一来,斯维尔多少有些愧疚,赶紧站起身:“廖总,怎么好意思让您全额赔偿呢?要不这样吧,就按照70%吧。” 百分之七十,是斯维尔投入的真实数额,廖水粉的大方感动了澳洲佬。 廖水粉依旧淡淡的笑着:“好,一切都按照斯维尔先生所说。小郑,替我送客。” “斯维尔先生,请。” 小郑带着斯维尔走出了客厅。 斯维尔先生深受廖水粉大方的感动,在一只脚踏出房门后,又回头说:“廖总,我相信您肯定能渡过难关。您的大方和长远的目光也感动了我,只要您产品能在三个月内生产,今天的赔付款,我将会一文不少的返还天涯集团。” “呵呵,那就先多谢斯维尔先生了。” 廖水粉轻笑着,目送澳洲人离开后,脸上的笑容慢慢被疲倦所覆盖,坐回到沙发上闭着眼,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叮铃铃,电话铃声惊醒了她,姿态慵懒的拿起话筒:“喂,我是廖水粉……” 廖水粉拿起话筒后,贺明珠走了进来。 廖水粉垂着眼帘,低声嗯啊着,但双眼却没慢慢的眯了起来,带着冷意。 电话是水粉集团总部的董事长,代表整个董事会打来的。 电话中,董事长毫不客气的训斥了她,说她接管天涯集团到现在,不但没有为总部带去预想中的效益,反而在春节过后赔付了大量资金――总之,就是开始怀疑她的工作能力。 董事长姓韩,是廖水粉丈夫韩震的父亲。 在工作上,韩董没有把廖水粉当做儿媳,而是当做属下公事公办。 “对不起,韩董,我会就此事向总部做出解释,并拿出书面检讨的。” 廖水粉低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才慢慢放下了话筒。 看着最近憔悴了太多的廖水粉,贺明珠说话了:“粉姐,那些人太过份了吧。当初是他们极力推荐你来接手这边的工作,现在出现意外了,却把责任推在你头上!” 廖水粉摇了摇头,用手抚着额头低声说:“这也很正常的,就算是换成别人,董事会也会这样做的。说起来,都是我工作不力。” “哼,肯定是高飞在里面捣鬼,我这就去找他!” 贺明珠忽地一声站起来,快步走了出去。 廖水粉也没放心里去,她以为贺明珠是在说气话,只是仍旧抚着额头在那儿发呆。 叮铃铃,电话铃声再次响起,廖水粉叹了口气拿起话筒:“喂,您好,我是廖水粉――啊,汤姆先生您好,嗯,嗯,好的,好的,欢迎您随时来冀南,嗯,好的,再见。” “又是一个来要钱的。” 放下话筒,廖水粉连苦笑都懒的笑了,双手搓着脸,很想就此躺下好好睡个几天几夜,等再次睁开眼后,一切都会变好,过去半年中所发生的这一切,只是个梦罢了。 不但天涯集团正常生产,她本人也没有被高飞祸害,韩震在外面也没有女人…… 当然了,她也知道的这些只是幻想罢了,现在不是她休息的时侯,无论她承受着多大的压力,她都得咬牙撑住。 端起早就凉了的咖啡喝了一口,廖水粉拿起了手机,打开了微信。 她的微信上的名字叫花盛开,她有个微信老公叫亲亲。 她还知道,那个亲亲的老公,就是高飞。 查到高飞的微信号并成为好友,这对廖水粉来说没有一点难度。 这几个月来,几乎每天,她都会和亲亲的老公联系,说心里话…… 看着高飞那个一头猪的头像,廖水粉笑了笑,喃喃的说:“亲亲老公,现在老婆真的撑不住了,你是不是该出来为我撑起一片天了?” 帮,帮帮,又是轻轻的敲门声响起。 廖水粉马上放下手机:“进来。” 送走斯维尔先生的小郑走了进来,站在门后低声说:“廖总,贺助理去机场了。临走前,托付柳青(保镖)负责您的安全。” “什么,她真去找高――了?” 廖水粉一听,腾地一声站了起来,接着拿起电话开始拨打贺明珠的手机号,里面却传来了关机的提示声。 “小郑,立即派人去……” 本能的,廖水粉就要派人去追回贺明珠,但话说到一半却又摇了摇头:“算了,让她去吧。” ―― 如果不是德国人来到辽省,沈银冰肯定不会起来那样早,也不会那样大火气的对待张数华。 双方就在三仙里的施工现场会面了,德国那边来的代表名字,与德国前足球明星马特乌斯同名,长相也差不多,很魁梧很英俊的样子。 现在早就是满目青翠的季节,气温不冷不热的,正是施工的大好季节。 经过整整一个冬天的充分准备后,冰雪刚刚融化,炼油厂的建设就全免开工了,现在工地上到处都是大型机械,轰隆隆的一派热火朝天的势头。 高飞就坐在车里,叼着烟四处打量着,心里却在琢磨苏樱的事。 现在他可以肯定,苏樱说不定就在暗中关注着他。 只是他不明白,苏樱为什么要把经书还回来,难道那个小魔女遭人追杀了? 可陈果果他们始终没有消息。 “马特乌斯先生!” 就在高飞考虑苏樱究竟要做什么时,站在那边和马特乌斯交谈的沈银冰,忽然加重了语气:“不论是按照合同,还是以你们德国人以‘认真、严谨’的声誉方面,你们都不该在这批设备上以次充好!” 沈银冰盯着德国人,声音稍稍放缓:“我承认,我方也有责任,去贵国接收设备的负责人疏忽大意,从而让你们钻了空子。但主要责任还是在贵方,所以我希望贵方能够按照合约上所说的,调换这批机器,并赔偿误工的相关损失。” 浅银冰的直来直去,让德国人很不爽,绅士般的一笑:“沈总,您这样说可就不对了。既然您也承认是贵方出错,那么责任也不能全部由我方承担。” 沈银冰冷冷的问:“那,依着马特乌斯先生的意思呢?” “机器,万里迢迢的运来了,就没有再运回去的可能。沈总对这些机器不满意的话,可以转让给贵国其它炼油企业,重新向我方订购满意的。” 沈银冰脸色不好看后,马特乌斯说话的语气也强硬了起来。 “这是你们整个董事会的意思?” 沈银冰又问。 马特乌斯点了点头,一脸的从容。 “你们,真的让我很失望。” 沈银冰忽然笑了,笑容有些邪魅,随即转身走向了车子:“马特乌斯先生,我已经见识到了贵方的意思,那么就请你再看看我的意思吧。” “沈总是什么意思?” 马特乌斯刚问出这句话,马祥等人就冷笑着围了上来。 第1332章 文明人做事都靠脑子的! 现在是文明社会,更是个处处讲法制的时代。 不管身在何方,只要能懂得拿法律做武器,不违法,就是走遍天下也无所畏惧,尤其是在华夏这个崇尚和平的过度,像从西方国家来的国际友人,更会受到足够的尊敬。 马特乌斯一直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就算猜到沈银冰这边会很愤怒,可也毫不在意:反正主要责任在你们那一方,就算非得调换机器,你们也得付出足够的好处才行。 他天真的以为,在让沈总失望后,最多也就是运用法律跟他打官司――他才不怕,也赌沈银冰不敢打官司,毕竟经济纠纷是最麻烦的,北山集团在时间上根本耗不起。 可他做梦也没想到,沈银冰才不会用那么麻烦,那么文明的方式解决,而是……要直接动用武力! “你们要干什么?沈总,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看到马祥带着七八个人拿着镐柄(工地上找的)冷笑着围上来后,马特乌斯慌了,和几个随行人员靠在了一起。 沈银冰却像没听到那样,走到车前开门拿出了笔记本,放在了车头上。 “我抗议,我严重抗议贵方试图要用无力来威胁我们屈服!” 马特乌斯大叫着。 马祥嘿嘿冷笑着回答:“马特乌斯先生,您说错了,我们不是威胁,而是真动手!” 最后一个‘手’字刚出口,马祥手中的镐柄狠狠砸在了马特乌斯腿上。 “啊!” 马特乌斯惨叫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剩余的保镖拥了上去,伦起手里的家伙对国际友人就开始乱砸。 看着那些在地上鬼哭狼嚎的德国人,高飞无聊的吐掉嘴里的烟头,对站在外面的沈银冰说:“我发现你现在就是个暴力女,动不动就用这种野蛮方式来处理问题,极大影响了我华夏礼仪之邦的形象。” 沈银冰现在敢用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自然依仗国家不敢随便动她。 而且,她也尝到了用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的甜头,就像她现在所说的那样:“其实这才是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式,但这也不能怪我,因为有得人本身就是自己犯贱,不用这种方式他都不会按规矩来办事。” 高飞又问:“你这样为非作歹的,就不怕政府对你慢慢失去耐心?” “政府是不会管这件事的,因为德国人不会通过官方来处理这件事。” “什么意思?你把德国人都揍成这样了,他们会善罢甘休?” 高飞很不解。 沈银冰没有理睬他,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托尔斯先生您好,我是华夏北山集团总裁沈银冰。对不起,托尔斯先生,我想占用您几分钟的开会时间,就几分钟,麻烦您能开视频吗?我想,您会对您所见到的一幕感兴趣的。” “这个托尔斯先生,是马特乌斯的老板吧?” 高飞看的有趣,开门下车站在了沈银冰身边。 托尔斯先生最终听从了沈总的意见,在开会其间和她进行了视频对话。 高飞笑眯眯的看着视频窗口内,那边是个面孔有些古板的老外,身边还有一些好奇的老外脸,看来大家都对沈银冰的建议感兴趣。 沈银冰挪动了一下笔记本电脑,把镜头对准了马祥那边:马特乌斯等人,正被七八个五大三粗的保镖痛扁。 因为马特乌斯等人都用双手抱着脑袋,所以托尔斯看不清,不满的说:“沈总,对不起,我正在开会,没兴趣看这种低档次的电影拍摄现场。” “托尔斯先生,相信我,这不是拍电影,而是现场直播。” 沈银冰微笑着转身,抬手对那边打了个响指:“马祥,请马特乌斯先生过来,见见他老板!” 马祥答应了一声,和一个手下采着马特乌斯的头发,拖死狗似的拖了过来,把他的脸放在了电脑面前。 “我要抗议,抗议――” 马特乌斯嘴里惨嚎着,看到视频中的老板后,立即惨嚎道:“托尔斯先生,救命,救命!” 那边的托尔斯这才看出,这个被揍得头破血流的倒霉鬼,原来是他派来华夏处理问题的马特乌斯。 沈银冰,竟然用这种野蛮的残暴方式,对待他忠心耿耿的手下,这就怒了,猛地一拍桌子,对着镜头吼道:“沈银冰,你这是在试图激怒我!” “可你已经激怒我了,托尔斯先生。” 看着视频内咆哮的托尔斯,沈银冰不温不火的笑了笑,就扣掉了视频电话。 高飞若有所思的看着她,问道:“你在决定动手对付马特乌斯时,是不是已经安排人在德国对付托尔斯的家人,威胁他不敢通过官方来抗议你了?” “我刚才就说过了,有的人就是犯贱,你要是客客气气的对他,他反而飞扬跋扈的不知所谓,可你只要做的比他更跋扈,他反而会规规矩矩的对你了。” 沈银冰抱着膀子,和高飞并肩靠在车上,对那些德国人的惨嚎毫不在意:“既然他们自己喜欢这方做事方式,那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高飞想了想:“嗯,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 叮铃铃,沈银冰的电话响了起来。 是托尔斯先生的来电,沈银冰得意的瞟了高飞一眼:“我说的话不是好像有道理,而是很有道理。” 电话接通后,托尔斯先生愤怒的声音就从电话内传了出来:“沈银冰,你简直是太过份了,怎么可以……” 不等他吼完,沈银冰干脆的扣掉了电话,她很不爽被高飞之外的任何人吼。 电话刚扣掉不久,就再次响了起来,沈银冰接通,这次托尔斯先生的语气更冲:“可恶的华夏人,我会……” 咔嚓一声,沈银冰又扣掉了电话,对看着她这边的马祥淡淡说道:“都愣着做什么,我让你们住手了吗?” 马祥等人一听,赶紧再次抡起镐柄,对马特乌斯他们痛扁了起来。 在动手之前,沈银冰就曾经嘱咐过马祥动手时手里要有数,所以别看马特乌斯他们被揍得鬼哭狼嚎,其实并没有伤筋动骨。 高傲的外国友人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野蛮人痛扁时,工地上,过路的行人对此肯定都非常感兴趣,围在远处对这边指指点点的,有好事者还拿手机拍了下来,胡乱猜测友人被揍的原因。 沈银冰也没有让人驱赶他们,毫不在乎的样子,把‘她是留氓她怕谁’的嘴脸诠释的淋漓尽致。 托尔斯先生打来的电话铃第三次响了起来,沈银冰却没有接。 直到电话第五次响起时,她才懒洋洋的接通:“喂,托尔斯先生,您有事吗?很抱歉,我正在忙,有什么事稍后再说吧。” 得知自己家人被闯进家里的蒙面歹徒绑架后,托尔斯就慌了,立即猜到这是沈银冰派人做的,从电话中就能听到他家人恐惧的叫声,也不知道正遭遇什么酷刑。 现在他才明白,他正跟一个疯子打交到。 一个正常人,可以灵活的运用法律,来占其他正常人的便宜,就算对方吃了大亏,可除了打落牙齿和血吞之外,对他也没丝毫办法。 但如果对方是个疯子呢? 疯子是从来不按正常人思维出牌的,在觉得你在算计她后,她才不会按照正常程序来跟你讲道理,而是直接采用让你最淡疼的手段,让你感受到她的可怕。 现在托尔斯先生就感受到了沈银冰的可怕,听到沈银冰要扣掉电话后,连忙哀求道:“沈总,有话好好说,毕竟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对吗?” 沈银冰冷笑:“可却是对付你的唯一方式。” 托尔斯的家人,手下们,现在生命安全正在遭到威胁,不由得他不乖巧,连忙说:“沈总,您有什么要求只管说,我会尽量满足的。” “不是尽量,是必须,托尔斯先生你要搞清楚。” 沈银冰淡淡的说:“我希望在五天内,能看到我所预订的机械。当然了,你可以把现在这些再运走。至于运费、关税等费用,要由贵集团全面负责。” 托尔斯忽然有了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痛苦,却又只能按照沈银冰所说的去做:“好,好,一切都将按照沈总您所说的去做――能不能,让您的人放开我家人,和马特乌斯先生他们?” “托尔斯先生,这次只是个警告,希望你不要再跟我玩花样,因为我的耐心是有限的。我不是在恐吓你,因为我从来都不恐吓人的,只会采取实际行动。” 沈银冰说完,喀嚓一声扣掉了电话,这才摆手:“马祥,安排人送马特乌斯先生去医院。在我们购买的机器没到位之前,请他们不要乱走,以免迷路。” 这就是要软禁马特乌斯等人了,如果托尔斯还要玩什么花样,这些人的安全可就不敢保证了。 马祥当即答应了一声,摆手过来一辆车子,把那几个德国人仍上去送医院看管起来了。 沈银冰觉得自己处理这事的手段,绝对够雷厉风行的,这可是品不让须眉的魄力,相信就算高飞也不敢这样做的。 得意的瞥了眼高飞,却发现这家伙正在打哈欠,一脸无精打采的样子,刚要发怒,却又想起这家伙以往的所作所为,顿时就觉得无趣了:这家伙杀人无数,怎么可能会把她这种暴力手段看在眼里? 就算是看在眼里,也是小儿科而已,和小孩子过家家没啥区别。 沈银冰心中很不服气,冷哼一声说:“高飞,你是不是觉得我做的还不够狠?” “啥?” 高飞一愣,随即明白了过来,干笑几声:“哈,这还不狠?要是换上我,我才不会这样野蛮暴力。” “那你会怎么样?” 沈银冰斜着眼的问道。 “打打杀杀只是匹夫之勇,要想不战而屈人,得用这儿,这才是文明人的做法。” 高飞认真的说着,抬手指了指自己脑袋。 第1333章 女人太优秀了就是悲哀! 自从暗算陈果果失败,让高飞厌恶后,沈银冰不但在闺房内变得更肆无忌惮,而且总是有意无意的,守着他用暴力手段来证明她的魄力。 就在她洋洋自得的以为会被高飞刮目相看时,人家却说文明人做事都是靠脑子的,她这种做法只是匹夫之勇而已,不值得一提。 沈总很没面子,还有些小羞恼:“你是文明人?你以前对我做的那些事,哪次不是暴力手段?现在却假惺惺的跟我提‘文明’这俩字,真是可恶!” “人总是会变得,有得越变越好,有得则越变,越糟糕。” 高飞没兴趣跟沈银冰斗嘴,捂着嘴的打了个哈欠后,开门上了车。 “你是不是个胎里困啊?哼!” 看高飞在身边总是一副打哈欠流泪无精打采的样子,沈银冰就很烦, 高飞才不理她,座椅向后一拉,双脚搁在了仪表盘上闭上了眼。 沈银冰对他是没有丝毫办法,只能恨恨瞪了他一眼,从车里拿出一个安全帽戴在头上,在马祥等人的簇拥下走上了工地。 经过整整一个冬天的细致准备工作,炼油厂的建设在开春后就迅速启动了,现在工地建设是24小时不停歇,进展很快,占地上千亩的厂区已经初现雏形,一条宽约60米的二级公路,也在日夜施工,人来车往的到处都是一派繁忙景象。 攀上一个高坡,沈银冰双手抄在口袋里,在春风的吹拂下望着工地,一种自豪感是油然而生。 曾几何时,她还在曾身为市值几个亿的北山集团总裁而自豪,为集团发展而拉下脸来四处求人。 而现在,仅仅是这个大型炼油厂的投资,就高达几十亿美元,有着万千手下,只需一挥手,那些人就会遵从她的号令,就像那扑火的飞蛾那样,前仆后继。 前后短短两年的时间,沈银冰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有了质的改变,如今她再也不是那个民营企业的小总裁,她现在是让整个华夏都不得不正眼相看的强者,掌控着数不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她承认,她是这个国家身上的一颗毒瘤,但这有什么呢? 国家不敢动她,只要她想要,哪怕是已经结了婚的男人,也得乖乖离婚来到她身边伺候着。 人生短短仅百年,宁可像皓月那样当空一晚,也不屑萤火虫那样乱飞一季! 套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宁可轰轰烈烈的死,也绝不窝窝囊囊的活。 都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其实女人何尝不是? 只要大权在手,管它毒瘤不毒瘤的呢。 连骄傲的德国人,都被狠狠踩在脚下连个屁都不敢放,就算当个毒瘤,又能怎么样? “我不需要别人的理解,更不在乎别人的厌恶,我只要这个世界敬畏我。” 沈银冰心里想着,嘴上喃喃的说着,看向了高飞那边:“得到我所在乎的男人,这就已经足够了。” “沈总,昊天使打来的电话。” 就在沈银冰站在缓坡上,临风自我陶醉时,韩家骏捧着手机悄悄来到了她身后。 沈银冰头也不回,抬起了手,大姐范十足。 韩家骏连忙把手机放在了她手上。 “我是沈银冰。” 沈银冰淡淡说出这五个字时,昊天使恭敬的声音传来:“狼主,我们终于有了经书的线索!” 沈银冰双眸猛地一眯,沉声问道:“在哪儿?” “就在辽省,关城市南郊‘江山如画别墅区’的一栋别墅中。” 关城市也是辽省的一座县级市城市,就在铜岭的南方,相距两百公里。 任何时代,都会有富人区的存在,关城南郊紧挨着风景区的那片别墅,绝对是当地的富人区了,每一栋别墅造价都在几千万以上,有私人草坪,花园,露天游泳池。 更奢华的,还会有自己的小型跑马场,年薪收入低于一千万的人,都不好意思来这儿遛弯,生怕会不小心踩死一只小蚂蚁,那可就有可能会倾家荡产――这也许是某位富豪花费几百万养的充物。 江山如画别墅区内,大约有两百套别墅,错落有致的分部在抬头岭上。 抬头岭,其实就是个长达七八公里的大山坡,山坡上植被茂密,最可贵的是有个水量丰富的地下温泉。 正是因为这个温泉的存在,所以抬头岭的地温要比别处高很多,哪怕是在整个辽省大雪纷飞的季节,这儿的树木依旧葱绿,格外亮眼。 给这片别墅区取名为江山如画,实在是实至名归。 现在是国家某科研单位一把手的韩震,特别信奉南方人的一些思想观点,比方特喜欢数字‘8,和6’,他的手机号,车牌号不带8就带6,别墅号也是最靓的188号,同时也是整个风景区占地最大的。 真正有钱人的生活,是那些上班族想破脑袋都想不到的,谁能想到韩震这么老实的男人,会背着所有人,在关城市这座不起眼的小城市里,会置办这么一栋别墅? 男人偷着在外面置办房产,很容易会让人想到有个名词:金屋藏娇。 韩震背着廖水粉在观察置办房产,也没有逃脱这个名词的含义,那个被他养在国外的小女子,就在这栋别墅中,还有他的一对双胞胎儿子。 拥有一套超豪华的别墅,在春暖花开的季节,坐在太阳伞下的藤椅上,点上一颗香烟,泡上一杯清茶,手里捧着一本书,静静的看着在远处戏耍玩闹的母子三人,绝对是男人一生中最高的追求。 韩震很享受当前的生活,尽管包括那母子三人在内的所有一切,都是见不得光的,而且在感情上,他也背叛了廖水粉,但这也不能全怪他啊,谁让廖水粉执意要在35岁之后才会要孩子的? 韩家是华夏有数的豪门之一,也是廖家各方面坚定的盟友,可人丁却相当单薄,到韩震这一代,已经是三代单传了。 韩家老人很满意韩震和廖水粉的结合,因为从任何一方面来说,这都是双方的需要,尤其俩人更是金童玉女般的般配,唯一的遗憾就是廖水粉为了事业而晚要孩子。 廖水粉可以为了事业晚要孩子,韩震却耽误不起,他不想在男人生命力最强壮的阶段‘一事无成’,所以就在征求了父亲的意见后,走上了背叛廖水粉的道路。 那个为韩震诞下一对双胞胎儿子的女子,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能力,都无法与廖水粉相比,也许唯一的长处就是活泼――儿子都会走路了,她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那样,经常为和儿子为抢东西而哭闹。 对蝶儿的不成熟,韩震很头疼,可也觉得很幸福。 “爸爸,爸爸,妈妈又抢我们的风筝,她好无赖哦,说好每个人玩五分钟的。” 受了委屈的大儿子宝宝,牵着小弟贝贝的手,噘着委屈的小嘴巴跑到了韩震面前,央求他站出来为兄弟俩出气,好好收拾一下蝶儿妈妈。 “好,好,看爸爸怎么收拾妈妈。” 韩震满脸爱怜的放下书本,搂住儿子们亲了亲,又说:“不过我们都是男子汉,其实没必要和女生一般见识的。女生嘛,本来就是弱者的代名词,需要我们男子汉的保护。妈妈抢了你们的风筝是她不对,可宝贝们是男子汉哦,就该让着她一点才对。” 贝贝却说:“爸爸说的不完全正确,蝶儿妈妈也许是弱者,可樱儿姐姐才不是呢。我记得有一次在外面玩时,大东家的牧羊犬吓唬我们,连蝶儿妈妈都要被吓哭了,樱儿姐姐却跑过来,一脚就把狗狗给踢跑了。” 韩震认识贝贝提到的樱儿姐姐,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去年才来别墅区,就住在隔壁的189号别墅,父母是做海产品生意的,经常在外面跑生意很少回家,很大的别墅内,只有保姆两口子照顾她。 樱儿的全名叫高小樱,很活泼漂亮,和蝶儿差不多,所以她跟蝶儿母子三人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平时放学后经常过来玩。 “呵呵,你樱儿姐姐可是个女汉子,不是你妈妈能比的。” 韩震笑了笑时,抬手指着门口:“看,樱儿来了。” 俩宝贝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海军服的女孩子走了进来,手里也拿着个风筝,立马就欢快的张开双手跑了过去:“樱儿姐姐带我玩,咱们不和妈妈玩!” “这俩小叛徒,看到樱儿来了后都不要妈妈了,真是气死了。” 凑过去要和儿子们一起玩却被无视的蝶儿,赌气的松开风筝任由它自己飞走,气鼓鼓的来到韩震面前,坐在了草地上。 “傻丫头,都这么大个人了,还跟儿子生气。” 韩震满眼全是柔情,轻抚着蝶儿光滑柔顺的发丝,一脸无奈的笑了笑。 其实,他就喜欢蝶儿这孩子似的性格,哪怕她老到没有牙了也会这样,五谷不分,四肢不勤,无论任何事都依靠他。 女孩子,天生就该依靠男人的,这样才会让男人有成就感,哪像廖水粉那样,别人在提起他们两口子时,总会说他是廖水粉的丈夫。 与蝶儿相比,廖水粉无疑是优秀的,哪怕是在闺房中的情趣,成熟的廖水粉都是蝶儿拍马也赶不上的。 可就是因为她太优秀了,优秀到已经遮掩了韩震,尽管她也看出了这点,结婚后才始终尽量的低调,希望能突出他是一家之主身份。 不过金子就是金子,哪怕埋在土里也是金子。 韩震和廖水粉在一起,感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在和蝶儿时却是无比的轻松。 这,才是韩震背叛廖水粉的真正原因。 有时候,女人过于优秀了也是一种悲哀。 被韩震安抚了片刻后,蝶儿又开心了起来,好像缠人的猫咪那样伏在他腿上,闭着眼享受了片刻的安宁后,忽然问道:“哥,我们回国,是不是被她发现什么了?” 第1334章 杀,杀光这些人! 蝶儿从不称呼韩震的名字,也不喊他老公,而是喊哥。 韩震很享受这个称呼,觉得比哥比老公更要亲切。 蝶儿很单纯,也很脆弱,就像一个很绚丽的肥皂泡,拿手指头轻轻一碰就会破碎,但这不代表着她智商有问题。 从去年在国外生活的好好的,忽然搬来关城后,她就意识到了什么,也问过几次,不过韩震都以‘孩子需要接受正宗华夏文化教育’的借口而搪塞了过去。 现在,她又问起了这个问题。 韩震沉默片刻,不想再隐瞒了:“蝶儿,我希望那只是我的错觉,也可能是我的错觉,但为了安全起见,搬回来是最好的。最起码,这儿在我的势力范围以内,无论发生什么样的意外,我都能为你们母子提供最牢靠的保护。” 蝶儿又问:“她很强大,不是吗?” “是啊,她很强大。” 韩震低低叹了口气,抬头扫了眼四处走动巡逻的保卫人员,说:“但我也不弱。” 韩震没有骗蝶儿,正如他所持的那样,别墅内这些护卫人员,都是韩家老人替他选拔的,正副队长更是从警卫局退役的。 韩家老人,甚至比韩震更加在意蝶儿母子三人的安全,可谓是下了血本。 蝶儿又问:“如果,有一天,她忽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你会怎么办?” “假如真有那么一天,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会保护你跟孩子不受伤害,这是我对你的承诺。蝶儿,请相信我。” 韩震说出这句话时,眼里带出了无比的坚定。 “我相信你,哥。” 蝶儿吸了下小鼻子,正要说什么时,又腾地一声站起来,叫嚷着跑向门口那边:“两个小家伙,要扔下妈妈独自去玩儿吗?休想!” 两个小家伙,鼓动着樱儿姐姐一起去别墅后面的山坡上去玩,三人正跑向别墅大门。 看着大呼小叫孩子般跑过去的蝶儿,韩震温馨的笑了笑,端起茶杯准备喝水时,脸上的肌肉却猛地一僵――他远远的看到,忽然有两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别墅门前,七八个男人从车上快速跳了下来,向孩子三人扑了过来! “她这么快就来了吗!?” 韩震面色攸地苍白,腾地一声站了起来,手中的茶杯掉在了地上。 正向那边跑去的蝶儿,发出一声凄惨的叫声:“别伤害我儿子!” 砰! 一声枪响,惊动了别墅后面山坡上的一群白鸽,攸地展翅起飞,鸽哨的呼啸声,与接连响起的枪声,瞬间惊扰了整个别墅区的宁静。 开枪的别墅护卫。 这些人不愧是韩家老人为孙子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人士,平时在天下太平时,他们就好像不存在那样,从不被人注意,但在小主人们遇到危险时,却在第一时间从按暗中扑了出来。 六个人从东南西三个方向扑了过来,好像猎豹那样扑向那群不速之客,人还没到,手里的枪已经响了,精准击中了那些人的腿子。 在这些不速之客扑过来时,两个孩子已经被吓傻了,还是高小樱反应的快,立马一手抱起一个孩子,转身就向别墅里冲去。 天知道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不但有着超快的反应,而且还有着让人惊讶的力气,抱着两个总共重达三十公斤的孩子,眨眼间就奔出了几十米。 “宝宝,贝贝!” 蝶儿适时的跑了过来,一把将三个孩子搂在怀中,然后迅速转身――一颗炸弹,咻咻厉啸着击中了她左肩,惨叫声中血花四溅。 蝶儿始终好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可在儿子突遇危险时,却能像天下所有母亲那样,本能的把孩子护在了怀中。 如果她没有及时转身护住三个孩子,这颗子弹绝对能击中高小樱三人。 “蝶儿!” 看到妻子受伤,和孩子三人一起扑倒在地上后,从来都是温文尔雅的韩震,眼角几乎都要被瞪破,嘶吼着冲了过去:“王军,给我杀,杀,杀光这些人!” 王军,就是负责保护蝶儿母子三人的护卫头头,警卫局退役人员,刚才事发突然后的第一枪,就是他先打出来的。 那些突然袭击孩子的人,好像也没料到王军等人的存在,但他们的反应也很迅速,在其中一人中弹后,其他人立即扑倒在了地上,拿出家伙开始反击。 只是这些人明显不是王军等人的对手,他们倒是及时扑倒在地上,也开始反击了,可却被六个人排出的半包围圈压制住了。 再加上蝶儿四个人都已经扑倒在了地上,他们要想击中目标很难。 王军等人从一出现,就抢占了有利地形,刚开始时还只是攻击这伙人的腿,在听到韩震嘶吼出的命令后,立即痛下杀手。 这伙人的人数虽然比王军等人多,但远远不是他们的对手,一片乱枪声过后,八个人就有四个当场被击毙,其他几人受伤,被飞快冲上的王军等人拿枪抵住了脑袋。 这就是华夏最高水平保镖,和一群江湖杀手之间的差距,要不是顾忌会误伤到别人,这些人被击毙、制伏的时间还会更短。 “李猛,张云,你们去外面警戒,王昊然连春生,你们负责别墅左右,齐道看好这群崽子,乱动就格杀勿论!” 枪声刚一停止,王军就立即做出了安排,随即冲向蝶儿四个人。 韩震这时候也跑了过去,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抄手抱起了蝶儿。 “爸爸!” 两个孩子这时候才哭出了声音,扑在了身上。 蝶儿脸色苍白,看着韩震声音沙哑的说:“哥,别让宝贝看到血……” 话还没说完,眼睛一闭就昏了过去,吓得韩震嘶声惨叫:“蝶儿,你不要死!” “韩先生,夫人只是受伤昏迷,不要紧的!” 王军抬手在蝶儿脖子大动脉处测了一下,扳着她肩膀看了眼伤口,这才松了口气。 韩震大喜:“她、她没事吗?” “夫人只是受伤。韩先生,请回屋子里去,以防还有意外发生。” 王军伸手抱起俩孩子,对好像吓傻了的高小樱说:“樱儿,快,跟着我!” “哦,哦!” 高小樱这才如梦初醒,翻身从地上爬了起来,搀扶着抱着蝶儿的韩震,急匆匆的向屋子那边跑去。 “这小姑娘刚才的反应速度很快啊,了不起。” 在跑进客厅内后,王军有些奇怪的看了眼高小樱,却没有多想,提议韩震立马报警,呼叫救护车后,拿着枪就冲了出去。 听说蝶儿只是受伤昏迷后,韩震冷静了许多,坐在沙发上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安慰脸色苍白傻坐在那儿的高小樱:“樱儿,别怕,有叔叔在,谁也伤害不了咱们!” “谢、谢谢叔叔。” 高小樱身子颤抖着点头时,韩震根本没有看到她眼里飞快掠过的那丝不屑。 王军冲到别墅门口时,远处已经传来了警笛声响。 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所长大人三魂六魄被吓跑了一半:哎哟俺的个娘哎,那儿会发生枪战,这不是要俺老命吗? 富人区里面住着的都是啥人物啊,那开始社会的精英人士,任何一个人都不是他一个小所长能得罪的,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乱子,他能不胆颤心惊,能不用最快的速度,就召集所有人手跑来吗? 等他看到躺了一地的伤亡者后,下车时差点跪倒在地上。 幸好,188号的保安告诉他说,伤亡的都是坏人,幸好大家反应及时,除了让女主人不幸受伤外,并没有造成太大的恶劣事件。 所长大人这才重新恢复了活力,立即吼叫着命令所有手下,封锁戒严方圆五百米以内,再次催促上级部门,要求火速支援。 警方迅速控制住了现场,所长要去别墅内安慰主人时,却被王军拦住了:“对不起,同志,我们的雇主韩先生受到惊吓,暂时还不方便见任何人,还请你能谅解。” 富人不是一般人,他们在遇到这种事时,因为社会影响等原因,都会尽可能的不露面,所长大人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也没有坚持,只是保护事发现场,等待分局领导到来。 分局领导,和救护车还没有来到,倒是有五辆奔驰轿车飞速驶来。 ―― “我们来这儿到底要做什么?” 拐上通往别墅区的小公路后,高飞终于忍不住的问沈银冰。 陈果果身份被揭穿后,沈银冰并没有再配备秘书,现在高先生就是她的专车司机,兼任贴身秘书。 “我以为你会忍住,我不说你就不会问呢。” 沈银冰把膝盖上的笔记本放在了旁边,向车外看了一眼说:“反正已经到地方了,不说你也会知道的。” “你除了越来越喜欢暴力外,还懂得装神弄鬼了,没意思。” 高飞不屑的笑了笑时,前面的车子停了下来,被一些当地警员给拦住了。 坐在第一辆车内的韩家骏,下车跟警方说了几句话后,立即跑到了沈银冰的车前:“沈总,警方说刚才别墅区内发生了枪战,有多人伤亡,要求我们暂时靠边停车,等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前行。” “什么,多人伤亡?” 沈银冰眉头马上皱了起来,淡淡的说:“你去表明身份,就说我要过去看看。” “好的。” 韩家骏答应了一声,飞快的跑走了。 高飞感兴趣的看着前面时,沈银冰说话了:“两个多小时前,我得到消息,说在这片富人区内发现了一个人的踪迹。” 高飞懒洋洋的问:“那个人是谁?能让沈总心急火燎的赶来。” “你认识那个人,而且肯定比我刚关心她。” “沈银冰,能不能说话痛快点,老这样唧唧歪歪的好像便秘。” 高飞有些不耐烦了。 沈银冰轻笑了一声:“苏樱。” 高飞猛地回头:“你找到了苏樱?” 沈银冰拿起墨镜戴在脸上,得意的说:“没想到吧?” 第1335章 最可怕的女人! 高飞委托眼镜看守的几本《安归经》,被苏樱偷走这件事,并没有隐瞒沈银冰。 实际上,他是故意把这消息说给她听的。 现在沈狼主辖下上万儿郎,遍布世界各地,再加上她又和破军,七杀两大部门合作,能驱使的人数可不是高飞能比的。 只要她也参与进寻找苏樱的行动中来,再加上莫邪征东、陈果果等人的力量,就组成了一张更大的网,是人海中反复捕捞,相信就算苏樱再能躲,总有一天也会被发现的。 利用别人的力量来逼出苏樱,然后才能重新夺回经书,这是高飞所希望的。 现在,他的希望实现了,神通广大的沈狼主,竟然真找到了苏樱。 尽管今天早上高飞也有了苏樱的下落,但要想找到她却得等到五一劳动节。 看到高飞吃惊后,沈银冰很有成就感,压抑不住心里的得意:“不过,人既然是我找到的,那么我就不想别人来跟我争抢那几本经书。谁也不行。” 她在说到最后这句话时,特意拉长了音调,这是在警告高飞:就算你也不行。 特别看不惯这女人自以为是的嘴脸,高飞冷哼一声后却又忽然笑了:“沈银冰,你以为你能发现苏樱,就能肯定抓主她?” “我知道她是你小表姨的关门弟子,可她再厉害,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罢了。” 沈银冰不屑的说:“我可不是王晨之流,能轻而易举被她骗走一千万。” “被她骗走一千万算不了什么,只要不死人,钱不是问题的。” 高飞淡淡的回了一句。 沈银冰脸色一僵:“怎么,一个小女孩会那样厉害,你是说,她会伤害我的人?” “给你句忠告,你千万不要把她看做是小女孩。” 高飞缓缓的说:“因为所有看轻了她的,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这次,你也会一样。” “危言耸听,我才不信!” 沈银冰愣了下,嗤笑一声时,前面的车子开始启动了。 富人区发生了如此恶劣的枪击事件,导致多人伤亡,要是一般人想去现场,当地警方绝对不允许。 但沈银冰不是一般人。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这半年多一来,沈银冰已经在辽省创下了老大的名头,黑白二道在她面前唯有忍让的份儿。 现在她老人家大驾光临富人区,就算有不知道沈总厉害的,可在看到她随行保镖怀抱着的制式微冲面前,也得乖乖的让开。 很快,车子驶到了188号别墅面前。 车子刚停下,马祥等人就团团守在了沈银冰的车前。 戴着墨镜的沈总刚一下车,就看到了躺在别墅院子里的那些伤亡者,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看了韩家骏一眼。 韩家骏会意,立即带着两个保镖走向了警方,口气相当傲慢无礼的说:“我们沈总要询问伤者,请你们让一让!” “对不起,先生,在我们领导还没有……” 不知好歹的所长正要拒绝,一把微冲抵在了他鼻子上,脸色刷的变成了死灰色。 马祥一摆枪口,冷声喝道:“带着你的人,走开!” 在强大的武力威胁下,只有几把92式小手枪的警方,根本没有任何抵抗力,只能很没面子的乖乖走到了一旁。 现场死伤这么多人,警员心中都害怕,沈银冰却站在车前,只是发怒:真没想到会被高飞说中,苏樱只是个小孩子,她怎么可能会杀伤我这么多手下?是了,她身边肯定有保护她的人。 马祥拖着那个大腿受伤的人来到沈银冰面前,随手扔在了地上,随即退在了一旁。 那个人腿上中弹后,疼的全身冒冷汗,但在沈银冰面前却不敢有丁点申银,只是颤声说道:“沈、沈――” 沈银冰打断了他的话:“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老大呢?” 这些人的老大,就是发现苏樱的昊天使。 那个人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低声道:“我们老大在发现目标踪迹后,调查到她身边有人保护,就想了个法儿把那些人引走,方便我们行事――到现在,他还没有消息。” “既然保护目标的人被引走了,你们怎么死伤惨重的?” 沈银冰看了眼在远处站着的王军等人,立马发现他们的不一般了:“这些人,就是暗中保护目标的?” “不、不是……” 那个人摇了摇头,茫然道:“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更没想到他们会那样厉害,我们发现目标后刚冲过来,他们就已经抢先发至了。” 见这人说话语无伦次的,沈银冰皱眉正要训斥他,高飞却走过来问道:“苏樱她人呢?” 那个人扭头转身,指着别墅内:“她去别墅内了。” “那些人绝不是苏樱能使唤得动的,我能看得出来。” 下车后就观察王军等人的高飞,抬头看了眼别墅大门旁的号牌,忽然问道:“你们打探到目标在多少号别墅?” 那个人喃喃回答:“是189号。” 高飞嗤笑一声:“这可是188号。” “这是188号?” 对高飞脸上露出的不屑,那个人感到很不解:“这有什么呢,我们可都是亲眼看到目标在这院子里的。” 他刚说完,沈银冰就骂道:“废物,你是上了人家的当了!” 目标明明住在189号别墅,却把打劫她的人引来了188号,借助188号的保安力量挡住了敌人。 经过高飞的提醒后,沈银冰马上就猜到了什么,可笑那个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咋就上当了呢? “韩家骏,派两个人送没死的去医院,告诉当地警方就说是我安排的,让他们少管闲事!” 沈银冰随口吩咐了一声,抬腿就向别墅门内走去,却被王军拦住了:“对不起,请留步,这儿是私人领地,不得擅入。” “闪开!” 沈银冰娇叱声中,马祥等人就举起了微冲。 以往正要遇到摆不平的事儿,沈银冰这些手下只要一抬枪做出样子,对方就会被吓得屁滚尿流赶紧闪一边去了,百试不爽。 今天了奇怪了,王军看都没看马祥等人手中的枪,仍旧木桩子似的站在那儿,淡淡的说:“最后一次警告,不许私闯私人领地。” 哟呵,还有不怕死的? 沈银冰来兴趣了,俊俏的小脸上浮上一丝狞笑,正要命令马祥开枪打断王军腿子,给他一点厉害尝尝时,却听高飞在耳边提醒道:“我劝你最好别乱动,要不然我得被你连累倒霉。” 沈银冰一愣,本能的抬头看去,才发现在不远处三个方向,都有人用手枪对准了她,只要马祥一开枪,这些面无表情的人肯定会跟着扣下扳机。 高飞又说:“这些人不是一般人,他们才不会管你是谁,只要你敢不利于他们的保护人,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开枪干掉你。所以,沈总您老人家最好冷静一下,并不是所有人都害怕你淫威的。” 沈银冰一看王军等人的架势,就知道高飞说的没错了,顿时就有些恼羞成怒,低声喝道:“你少在这儿阴阳怪气的,给你五分钟的时间,我必须要进去。你要是办不好,那就陪着我一起去死吧!” “唉,你手下这么多能干的,干嘛非得让我去?” 高飞叹了口气,只好走到王军面前,抬手举了下示意自己并没有带武器,也没有恶意后,这才双手抱着膀子,鼻孔朝天仰望45度角,拿捏出一副恶奴嘴脸:“给你三分钟,去告诉你主子,就说威震八荒,宇内无敌,在辽省随便跺跺脚就能引起地震,冀南北山集团总裁沈银冰沈大老板驾到,让你主子识相点赶紧出来迎接。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可别怪我们老大发怒了!” 从王军等人眉宇间的冷静,高飞就看出他们不是一般人。 被不是一般人所保护的人,更不是一般人了,而且还居住在这么豪华的别墅中,打死高飞也不相信,别墅主人会没有听说过沈银冰的名字,知道这是当今华夏第一号惹不起的大人物! 果然,高飞报出沈银冰的字号后,王军眼神攸地一凝,立即抬手示意手下放下枪支:“她就是沈银冰?” 高飞回答:“货真价实,如假包换。” “好,那你先稍等,我先问问我们老板。” 王军深深看了眼沈银冰,后退几步拿出手机,开始给韩震打电话。 别墅屋子里的韩震,自然听说过沈总大名,却没想到她今天会来这儿,而且她的人还要对蝶儿母子三人不利。 如果是别人,韩震依仗王军等人,还真不怎么在乎他是谁。 可他不敢不在乎沈银冰,这可是把整个国家都绑架了的疯子,这半年更是在辽省凶名远播,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能招惹她的。 “好,你让她进来,我正好有事要问她!” 听完王军的报告后,韩震稍微琢磨了下,就让他带沈银冰进来。 他自问并没有跟沈银冰接下什么矛盾,当然想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韩震放下电话时,坐在旁边的高小樱站了起来,小声说:“韩叔叔,我对那些人有些怕,想先躲避一下。” 韩震以为,高小樱才是个十几岁的孩子,遇到这种事自然很害怕,抬手摆了摆手:“你和宝宝他们一起,去楼上吧。” 高小樱领着孩子去二楼时,王军已经带着沈银冰向这边走了过来。 边走,高飞还边说:“沈总啊,其实你想去哪儿,不一定非得用蛮力。因为你的大名就是最好的敲门砖,别人也许不害怕马祥的枪,可绝对会害怕你的大名。前几天我还听人说,这边孩子谁要是晚上闹腾,当妈的只要说一声沈魔头来了,孩子立马就会闭嘴的……” “那你先给我闭嘴!” 沈银冰真是怒了,恨不得那脚踹死他:“我有你说的那么吓人吗?” 王军忽然说话了:“如果你真是冀南那个沈银冰,你比他所说的还要让人害怕。” 第1336章 我更喜欢是个默默无闻的人! 王军忽然插嘴,让沈银冰没有一点脾气了,只是不服气的说:“我哪儿可怕了?你刚才不就没怕我,挡着我不让我进来。”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王军头也不回的淡淡说道:“我不知道你是谁时,就算你杀了我,我对你也不会有丝毫惧意。可在知道你是谁后,我就为刚才的愚蠢席行为后怕了。” 王军后怕,那是因为他知道刚才一旦干掉沈银冰,他死不死的暂时放在一旁,但华夏肯定会因为她的死,而死亡数百上千无辜的百姓。 这样一来,杀掉沈银冰的人,就算是死一百次,也不足以弥补他的错误。 “我既然不能想美金那样让所有人都喜欢我,那就让所有人都怕我也不错。” 沈银冰看似轻松的说出这句话时,眼底深处闪过一抹无奈的悲伤。 其实,只要有一点希望,谁愿意当个被所有人都惧怕的人? 沈银冰能走到今天,说起来就是‘水到渠成’罢了,有责任的人太多了,包括高飞、方小艇、焦恩佐等等。 说着话的工夫,来到了客厅前,王军上前一步推开门,对怀里抱着蝶儿的韩震说:“老板,北山集团的沈总来了。” “请进。” 韩震点了点头,看着走进来是沈银冰,抱歉的说:“沈总,请恕我不能迎接,内人受伤了,需要我的照顾。” “老板你尊姓大名?” 沈银冰看了眼韩震怀里的蝶儿,走到他对面沙发前坐了下来。 高飞则和王军站在门口,一脸没见过世面似的打量着屋子里。 韩震当然不会说出自己是谁,摇了摇头说:“沈总,就随意称呼我好了,我是谁并不重要,我只想知道沈总为什么要见我。” 人家不愿意说自己是谁,沈银冰也没再多问,点了点头:“好,那我就开门见山了。老板,我想这是一场误会,外面死伤的那些人,都是我的手下。在这儿,我先为贵夫人被误伤表示真挚的歉意。我会对此负责的。” “误伤?” 韩震冷冷的说:“沈总,你那些手下都是有备而来吧?我们一家人没找谁惹谁,就在自己家里玩耍,你的人却破门而入。要不是我的保镖们还算不错,相信我们一家人都会遭到你手下人的毒手了,这也算是误伤吗?” 见韩震不怎么领自己的道歉,沈银冰脸色也冷了下来,淡淡的说:“我说是误伤,就是误伤。” “你——哼!” 韩震当即勃然大怒,正要拍案而起时,依偎在他怀里的蝶儿就拽了他衣袖一下,他只好把这口怒气生生憋了下去:“沈总,你说话也太呛人了。” “呛人不要紧,只要没死人就是好事。” 沈银冰桀然一笑,语气阴森:“你既然知道我是谁,就该知道无论我做什么,我都没必要给人个说法的。” 韩震脸色再次一黑,却保持了该有的沉默。 他承认沈银冰说的很对,因为她现在就是个惹不起的。 而且他也不想惹大,因为事情一旦闹大发了,暂且不说能把沈银冰怎么着,蝶儿母子三人可就要暴露了,事情一旦闹大,对廖、韩两家的联盟可是致命性打击。 一个人成功还又心虚的男人,必须得学会忍耐。 看到韩震不再说话后,沈银冰这才收起她骇人的嘴脸,淡然道:“我想向老板你打听一个人。” 韩震抬眼看着她,示意她说那个人是谁。 “她叫苏樱。” “苏樱?” 韩震想了想,才回答说:“我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你先别急着回答,我的话还没有说完。” 沈银冰缓缓的说:“她也许不叫苏樱,她是个十二岁的女孩子,看起来像个小学生,很单纯的样子……”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依偎在韩震怀里的蝶儿,忽然说道:“啊,你说的就是樱儿吗,高小樱!” “高小樱?苏樱改名叫高小樱了?呵呵。” 沈银冰笑着看了眼门口的高飞。 高飞没理睬她,心里却在得意:高姓这个姓氏,就连小魔女也喜欢。 韩震这时候也明白了过来;“原来是隔壁邻居家的小孩,你找她做什么?” “隔壁邻居家的小孩?” 沈银冰似笑非笑的样子:“如果你知道她其实杀过佷多人,那么你肯定不会觉得她只是个小孩——这句话,是刚才别人告诉我的,现在我再无偿的转告给你。” 听她这样说后,韩震和蝶儿的脸色大变,相互对望了一眼:“什么,你说樱儿曾经杀过佷多人?这、这怎么可能?” 蝶儿也是不信的摇头:“不可能的,樱儿那样乖巧可爱——她就在楼上和宝宝在一起,王军,麻烦你把她叫下来,我倒要看看这位沈总是怎么把她当做是少女杀手的。” 王军刚迈出一步,高飞就叹了口气:“唉,相信她现在已经不见了。” “怎么会不见?” 蝶儿说道:“刚上楼呢,我又没有看到她出去——王军,你怎么了?” 王军忽然像一阵风似的冲向了楼梯那边,都来不及走楼梯,直接一个箭步踩在扶手上,身子一纵像野兔那样腾身跃起,直接扑向了二楼栏杆,左手暴伸在栏杆上一勾,已经翻到了二楼走廊中。 沈银冰由衷的赞道:“好功夫。” 就在蝶儿为王军的忽然行动而莫名其妙时,韩震脸色却猛地大变,松开她腾地站了起来,就向楼梯跑去。 他忽然想到,自己对那个高小樱从没有过详细的了解,她和自己家很熟悉,只是因为蝶儿带着宝宝散步时路上偶遇的,如果沈银冰所说的这些是真的,那么两个宝宝…… 意识到这点后,韩震额头冷汗刷的就冒了出来,心跳如敲鼓,只觉得双脚发软。 幸好,就在他刚冲上楼梯时,二楼卧室房门开了,王军抱着两个宝宝走了出来。 看到儿子们安然无恙后,韩震才大大松了口气,差点一屁股蹲坐在地上,赶紧抬手扶住了栏杆,嘎声问道:“高小樱呢?” 王军缓缓摇头:“她不见了,只有孩子在卧室内。” 宝宝这时侯忽然说话了:“樱儿姐姐从窗口爬出去了,让她带着我们一起却又不肯,说要给我们去捉小鸟,让我们等着呢。” 蝶儿呆愣当场,如果现在她还看不出苏樱是什么人,那她可就太笨了,直到王军抱着儿子走下来,她才清醒过来,随即跑到韩震身边,紧紧抱着了他。 “蝶儿,带着孩子让王军送你去医院包扎一下伤口。乖,不要问,我很快就会赶到的。” 韩震温柔的在蝶儿额头吻了下,柔声说。 “夫人,请跟我走。” 王军也没犹豫,抱着两个孩子带着蝶儿快步走出了客厅。 目送蝶儿母子三人,被四个保镖护送上车驶出别墅后,韩震才松了口气,然后对沈银冰深深鞠了一躬:“多谢沈总。” 现在他已经完全明白了,那些忽然冲进来的陌生人,不是针对蝶儿母子,目标是苏樱,只是那些人没想到自己身边有王军等人的存在,一个不提防结果伤亡了那么多人。 如果不是沈银冰那些手下,韩震等人都不会料到看起来聪明可爱的小女孩,竟然会是个危险人物,指不定那一天会伤害到他们。 韩震道谢,是因为沈银冰为他解除了隐患,随即又抱歉的说:“关于沈总手下的伤亡,我深表歉意,还请沈总说出个处理方案,我无所不从。” “不用了,反正你们都知道我是个女魔头,出来都不会在乎别人生死的。” 沈银冰懒洋洋的摆摆手,问高飞:“还能追上她么?” 高飞点上一颗烟,慢条斯理的说:“如果能追得上,我就不会在这儿站着了。” 沈银冰也没在意,扭头问韩震:“老板,你知道高小樱住在哪儿吗?” “她就住在胳膊189号别墅,跟我是邻居,再加上她是小孩子,所以我才放松了警惕。” 韩震说道:“需要我带你们去那边吗?” “不用了,你还是去医院照顾你夫人吧。” 沈银冰摇了摇头,站起身快步走出了客厅。 高飞正要跟上时,忽然听韩震问道:“你是不是高飞?” 高飞扭头,笑道:“我的名字贴在脑门上了吗?” 韩震也笑了:“能够在沈总面前说话这样随便的,除了主动下地狱的高飞外,相信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人了。很早之前,我就听说过你的勇敢和无私。” “其实,我更喜欢当个默默无闻的人。” 高飞脸上浮上佛祖般的慈悲神色,幽幽叹了口气后转身走了。 沈银冰出了188号别墅后,马上就带人去了189号别墅。 枪战发生后,那对照顾苏樱的保姆夫妻就躲在了屋子里,生怕会殃及,在看到沈美女带着一帮人闯进来后,才赶紧迎了出来,刚要出生询问什么,就被马祥用枪点住了脑袋。 男人当即就跪倒在了地上,结结巴巴的求饶,女人则直接吓得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站在客厅门前,沈银冰淡淡的道:“给我搜。” 马祥一摆手,六七个保镖就像香港飞虎队出警那样,两人一组相互掩护着冲进了别墅内。 “别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看出这对保姆夫妻只是一般人后,高飞把男人从地上拉了起来,问道:“你们是这家别墅的什么人?” “我、我们只是受雇来给高小樱小姐打扫卫生,做饭的家政人员。” 男人牙齿咯咯打颤,实话实说。 “什么时候来的?” “去年中秋节以后。” 去年中秋节以后,正是苏樱偷走几本经书的时间。 高飞又问:“你了解你的雇主吗?就是那个高小樱。除了她之外,还有谁经常来这别墅中?” “她是个五年级的小学生,就在关城中心小学读书,父亲做海产品生意的大老板。” 在高飞温和的询问下,男人渐渐平静了下来。 第1337章 那些开心烦心的事! 江山如画的189号别墅主人,是个做海产品生意的老板,因为工作需要常年在外奔波,为了有人照顾他们的孩子高小樱,就去关城市最好的家政公司,雇佣了这对夫妻当保姆。 男的负责开车接送樱儿小姐上下学,修建别墅花木打理草坪等,女的负责给她做饭,打扫别墅卫生。 在高档富人住宅区,这种夫妻俩一起工作的家政人员,格外受人青睐,所以他们的工钱也很高,去年秋后来到这儿后,就尽心尽力的照顾樱儿小姐了。 听男人简单说了个大概后,高飞点了点头:“哦,那你们来这儿打工后,有没有见过别墅的主人?” 男人据实回答:“见过几次的,春节时在家呆了七八天,不过初五就走了。他们基本上是一个半月回家一次。雇主是一对很像知识分子的夫妻,待人说话什么的都很亲切。” 沈银冰问话了,声音冷冷的:“这栋别墅的主人姓什么,叫什么?” “男主人姓高,叫高飞。留在家政中心的身份证上,就是这名字。” 男人有些怵头的看了眼沈银冰,心里很纳闷,不明白明明一个很漂亮的美女,为什么看上去比这位先生(高飞)还要可怕,小心的回答:“女主人的名字,我们听男主人叫过两次,好像叫什么银冰。” “什么,男主人叫高飞?” 沈银冰一愣,脱口问道:“女主人,是不是叫沈银冰?三点水的那个沈。” 男人可不知道是不是三点水的那个沈,只是含糊的回答:“应该是这个姓氏吧,具体的我不知道。” “男主人叫高飞,女主人叫沈银冰,他们女儿叫高小樱,呵呵,有意思哦。” 沈银冰忽然开心了起来,瞥了眼闷声不吭的高飞,问男人:“你知道我们两个叫什么名字吗?” 男人茫然的摇头,表示不知道。 “他也叫高飞。” 沈银冰指了下高飞,又反手指着自己,得意的说:“而我呢,恰好就叫沈银冰。更恰好的是,我们两个是——是什么,你该看的出吧?” “是两口子!” 男人脱口回答这个问题后,一脸不可思议的神情:“不会吧,天下同名同姓的人很多,可两口子都和别人同名同姓的就不多见了。” 沈银冰咯咯一笑,正要再显摆什么时,马祥从别墅内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份合约类的东西,递给了她:“沈总,别墅内没人。我们搜了她的房间,除了这份租房协议外,就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了。而且,根据房间里的凌乱样子,应该是有人刚走不久,柜子都是敞开着的,地上还散落了一些钞票。” 不用再问什么,沈银冰也知道怎么回事了。 这栋豪华别墅,是苏樱租来的,至于怎么租来的,这对于她来说根本不算个事(毕竟能够从这儿购买别墅的,都是富豪一级的人,就算不在这儿住,也不会租出去的,那点房租还不够丢人的)。 苏樱察觉出不对劲后,并没有马上逃走,而是去了188号。 经过半年多的相处,依着苏樱的精明,自然能看出188号老板不是一般人,这才在感觉到危险后,故意去了那边,把追杀她的人也引了过去,这才造成王军等人的误会,立即将他们就地格杀。 枪战发生后,整个富人区都乱成了一锅粥,躲在188号别墅的苏樱,看到高飞俩人出现后,立即抓主机会从二楼窗口逃走,然后从后院潜伏到她所租住的别墅,带了某些东西,趁着附近打乱逃之夭夭了。 猛地一看,苏樱从发觉不对劲,到利用188号的保安力量对付沈银冰的人,再趁乱逃走的这圈套过程,说起来很简单。 其实,每一个步骤都是苏樱精密计算过的。 就算是个成年人做出这样的反应,也证明他有着相当了不起的心机,更何况苏樱还是个孩子。 随意看完了那份租房合同后,沈银冰赞佩的叹了口气:“唉,怪不得那么多人都没有找到她,原来这半年中她一直在扮作乖乖女上学。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心机,真是个人物。” 高飞说话了:“无论怎么样,她比起你沈总来说还是差了太多,最起码你不会四处躲藏,逃窜。” “咱们是夫妻俩,在外人面前能不能给老婆我留点面子?” 沈银冰丢给他个白眼,对那个男人说:“给你们个忠告,收拾收拾东西赶紧走吧,你房主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别被连累。” 在被马祥拿枪指住脑袋时,保姆夫妻俩就恨不得赶紧闪人,得到沈总忠告后,自然不会有丝毫犹豫,东西也没收拾,就忙不迭的走了:混钱再多,安全要是没保障了,一切都是个蛋啊。 把租房合同随手扔在了地上,沈银冰抬头看了眼天色,说:“今晚不走了,就在这儿休息了,反正这环境要比酒店还要好,又不花钱,不住白不住。” 听沈总这样说后,韩家骏这个大管家连忙去安排了。 高飞倒是一脸的无所谓,走到东边看着188号那边,他对韩震很感兴趣:身边竟然有王军那样的六个高手,本人也坦诚认识高飞。 别以为是个保镖就能做到像王军那样,枪杀四个人后仍旧没事人一般的人,会是一般保镖吗?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得知沈银冰身份后,王军仍然能保持着绝对的淡定。 “看来,那也是个大有来头的人啊。” 看着那些在188号别墅内忙活的警方,感慨了一声走进了客厅内。 沈银冰才不管当地警方在忙什么,除非当地警方最高负责人脑子坏掉了,要不然就不会来打搅她。 早上起的那么早,又开车从铜岭到关城市,高飞也有些累了,进了客厅后也没理睬捧着笔记本工作的沈银冰,径自去了二楼主卧室,洗了个凉水澡,穿着裤头躺在了窗上,瞪着天花板的开始想事情。 这半年多来,他一直老老实实待在沈银冰身边,低调的让人几乎忘记了他。 不过他没觉得有什么失落,反而觉得恰好趁着这段时间好好休养生息,毕竟有些事是需要时间,急不得的。 莫邪征东现在的脾气怎么样了? 在沈银冰故意放权后,焦恩佐、谢小雯狼狈为奸以北山集团为跳板,能壮大到哪种地步? 廖水粉呢? 从春节过后,市面上就再也买不到天涯化妆品了,她是不是已经急得嘴上冒燎泡了? 嘿嘿,活该,你以为老子的便宜是那么好占的? 想到廖水粉后,高飞心情豁然好了许多,觉得把占他便宜的人往死里坑,的确是人生一大快事。 高飞可以肯定,现在廖水粉正密切关注着李德才出头置办的新中草药基地。 不过她注定会失望的,因为李德才在把更大的中草药基地建成后,却没有种植一棵草药! 包括梁明夫妻、兔子和萨拉娜等人在内的上百号人,每天都在新的中草药基地内,拿着锄头好像老农那样的伺候地。 哦,是养地,用最原始的土肥养地,通过这段时间让已经被板结了的土壤得以良好的休息,这样重新种植的庄稼,才会长势更好。 坑人的感觉很不错,不过这并不能掩盖高飞的某些郁闷,比方到现在为止,他都没有找回牛骨护身符,自然也没找到那个被他在野外强上了的女人。 高飞已经问过萨拉娜了,那个牛骨是她祖传下来的,她本人也不知道来历,只说从她懂事起,脖子里就挂着那个护身符了。 萨拉娜并不知道护身符的神奇,所以在得知被高飞搞丢了后,只是抱怨高飞没有把她送给他的东西当回事,别的也没说什么。 从莫邪征东想到焦恩佐,再想到廖水粉,再想到护身符,最后又转到了苏樱这儿。 现在高飞基本可以确定了,苏樱加他做微信好友,整天跟他没大没小的啥话也说,就是企图套他的话,想从中找出解开《安归经》的秘密。 在没套出有价值的话,她自己又解不开其中的秘密后,就觉得这几本经书成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再加上因为经书的缘故,她现在被佷多人追杀,最终决定把书还给高飞。 当然了,高飞必须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只要能拿回几本《安归经》,让莫邪征东安下心来,高飞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可惜的是,苏樱偏偏把时间定在了五一劳动节,距离现在还有二十多天。 现在她又被沈银冰的人发现,携书仓皇逃跑了,谁知道她还会不会再主动联系高飞? 胡思乱想的想到这儿后,高飞拿起了手机,打开微信找到苏樱的号,发送了一条消息:“你要是觉得无处可逃,随时可以来找我,我发誓会保证你的安全!” 信息发出去后等了几分钟,也没等到苏樱回信。 看来这孩子正在丧家之犬般的逃窜,没空玩微信。 高飞有些心烦的把手机扔在了旁边,胳膊刚搭在眼上,手机却传来了信息提示声:滴、滴滴! 高飞一把抓起手机,开屏一看有些失望。 回信息的不是‘小丸子’苏樱,而是他那个网络老婆花盛开:“亲亲老公,在吗?” “在。” “干嘛呢?” “想你。” “想我什么?” “想什么时候才能趴在你身上,愉快的做最舒服的活塞运动。” “大色郎。” 花盛开发了个咒骂的表情过来,接着说:“还记得今早我跟你说过的事吗?” 高飞问道:“什么事?” “就是我那个朋友的故事。” “哦,那个倒霉催的朋友啊。” 高飞这才想了起来:“看来你还真关心她啊,又怎么了?” 花盛开告诉高飞,说她那个朋友因为生意越来越惨淡,当初合伙入股的人现在都要求退款,可她的钱都投在扩大经营上了,再也拿不出钱来给合伙人了。 第1338章 深夜来客! 花盛开才说了一句,高飞不耐烦她打字,直接发语音:“老婆,直接通话吧,咱们都好老长时间了,还没有听过你的声音呢。” 花盛开在那边犹豫了下,答应了高飞的要求。 她的声音很好听,软软的带着女性特有的温柔磁性,还有一丝沙哑。 用语音后,花盛开说话的速度快了许多。 据她自己说,她本人是个没啥经济能力的老师,不过她闺蜜的娘家兄弟却很亡命,在得知姐姐目前的糟糕状况后,顿时勃然大怒,说是她姐姐被人坑了,拿出刀子就去找小吃店原来的老板了。 “唉,我朋友的兄弟脾气火爆,我们根本拦不住他,给他打电话也不接,现在已经独身去外地找小吃店原老板了。” 花盛开幽幽叹了口气,才说:“老公啊,假如你是那个小吃店的老板,在被我朋友的兄弟拿刀子找上门来后,你会怎么办?” “怎么办?” 高飞嗤笑道:“切,凉拌!他敢来,老公就踹死他。” 花盛开咯咯低笑一声,说:“可朋友兄弟很厉害的,是个部队上的退役军人。” “那又怎么样?” 高飞懒洋洋的说:“你老公我也很牛比的,打架的功夫虽然比不上伺候女人,不过也不是一般二般人能比得了的。” “德性。” 花盛开骂了句。 接下来,俩人没有再聊花盛开朋友的问题,打情骂俏的闲谈了会,花盛开就说她马上就要下班了,得回家了。 “拜拜,亲一个呗?” 缠着花盛开在那边重重亲了一个后,高飞才满意的放下了手机。 跟花盛开聊了这么久后,高飞的心情好了许多,翘起二郎腿哼着沈银冰最近长喜欢听的《喜欢你》,竟然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等他再次醒来时,已经晚上八点多了,沈银冰也没有来叫他吃饭。 下地解决了个人卫生后,高飞把房门打开一条缝,就看到客厅内站了十几个人,都干干净净的站着沙发前,听沈银冰说话。 “好了,该说的话我都说完了,希望大家严格按照我说的去做。” 沈银冰扣掉笔记本电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是,沈总。” 那些人纷纷弯腰鞠躬后,纷纷退了出去。 韩家骏走了进来:“沈总,该吃晚餐了。” “嗯,端进来吧,就在这儿吃好了。” 沈银冰点了点头。 等韩家骏出去后,她双手十指交叉伸过头鼎,昂雄做了个舒展动作,转身看着倚在门口的高飞:“饿醒了?醒了就下来吃饭。吃饭后你自己睡觉,我还有工作要做。” “算了,不吃了,今晚没啥胃口。” 高飞打了个哈欠,转身回去:“我去睡觉——还有你,也别太劳累了。” 沈银冰问道:“你终于知道心疼老婆了吗?” 高飞头也不回的淡淡说道:“如果你还能像以前那样,懂得要面子,也许我会真把你当老婆看的。” “高飞,我其实一直没变。从我第一次对你有感觉开始,我就曾经想过,我要养你一辈子,让你为我而骄傲,自豪,成为世上最幸福的男人,我……” 不等沈银冰说完,高飞咣当一声就把房门关上了,喃喃的说:“如果老子真要让你养,那还不如去死呢。” 阳历四月,农历三月初,绝对是一年中最舒服的季节。 不冷不热,最关键的是没有苍蝇和蚊子,晚上开着纱窗,在徐徐春风的轻抚下入睡,要多惬意就有多惬意。 凌晨四点半,沈银冰还在客厅内工作,门外的院子里,别墅四周,都有他保镖巡逻的身影。 沈总没有休息之前,韩家骏就算再劳累也不能去休息的。 实际上,沈银冰很少有通宵工作的时侯,今天是例外。 沈银冰等人都在做自己的事,幸福的高先生却在卧室里呼呼大睡,好像死猪那样,好像被人抬走扔在粪坑内也不会醒来。 可在窗外忽然冒出一条黑影时,他被眼皮覆盖着的眼珠子却活动了一下,接着就微微睁开了眼。 笃、笃笃,几声轻微的敲打玻璃声传来后,高飞猛地翻身坐了起来。 他刚坐起来,窗户外面的黑影一闪,随即消失不见。 高飞好像猫儿那样,灵敏的跳了下来抢到窗前向外看去,就看到夜色中一道黑影,正飞快向别墅后方的山坡上跑去。 “苏樱?” 高飞的第一反应就想到了苏樱,不过却又否认了:苏樱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这个黑影却是成年人的。 高飞慢慢推开窗户向下看去,别墅后面下方静悄悄的。 为了保护沈银冰的绝对安全,在她休息的地点周围,都有保镖24小时不间断巡逻,那个黑影却能爬上二楼卧室窗口,这证明那个人相当不一般。 当然了,高飞才不会因为那个人不一般就有所顾忌,转身穿好衣服后,纵身上了窗台。 夜色中,高飞就像一只蝙蝠那样,在空调外机上一点一荡,落在了地上,快步几步奔跑身子腾起,右手一扒墙头,轻飘飘的翻过了围墙。 翻过围墙后,高飞才发现有两个黑影半躺在墙上,正是负责守护别墅后方的保镖。 高飞伸手在他们鼻息上探了下,确定他们只是被昏迷后,这才向黑影消失的方向追去。 速度追到山坡最高处后,高飞停步向四周望去。 漫天星光下,整个大地都沉睡了过去,除了别墅区公路上的街灯外,四周都是黑压压的,偶尔会传来一声狗叫,但很快就消失了。 就在高飞四处搜寻那个黑影时,正前方几百米处忽然有火光亮了一下。 那身打火机发出的火光。 高飞视线捕捉住那个亮光的同时,也看到了那个黑影,立即沿着下坡追了过去。 在高飞追下来后,那个人就继续向前奔,速度不是很快,但也不慢。 在没有搞清楚对方是谁之前,高飞也没急于追过去,而是边跑边打量四周的地形:后面就是山坡,左右是麦地,现在麦子已经返青拔节了,踏上去软绵绵的,前面几百米的地方黑压压一片,应该是个树林。 也是这个黑影引高飞跑去的目的地。 奔跑中,高飞通过前方那个人奔跑的体型确定,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子,身高约在一米六五左右,比沈银冰要矮一些,不过两根腿却很长,腰身一摆间就能向前跨出一大步。 果然,穿着一身黑色衣服的女子,跑到树林前时忽然加速,好像狸猫那样,攸地闪进了树林中,消失不见。 高飞放缓了速度,慢慢走到了树林边缘,极目向里面看去。 他可不会黑衣人钻进树林,就会擅自跟进去,除非是活的不耐烦了。 晚上逢林勿入,与穷寇勿追差不多的道理。 那个黑影进了树林后,就再也没发出任何动静,仿佛她的出现就是引高飞来这儿来那样。 “怎么,把我引来这儿却又藏起来,这算什么意思?” 高飞警惕的观察着四周,朗声说道:“不管你是谁,我都希望在我数完三个数后就出来,要不然我就走了,实在没兴趣跟你玩捉迷藏。三,二,一,走了。” 高飞快速说出三个字后,转身就走。 在他转身时,一声冷笑从树林左侧七八米一棵树后传来:“呵呵。” 冷笑声未落,转身要走的高飞突然窜起,直直扑向了那棵树。 人在半空,爬坡时早就拿在手里的几颗小石子,就已经像子弹那样厉啸着飞了过去。 黑影也早就算到高飞会趁她冷笑时出手了,在几颗石子飞过去后,迅速贴在了树身后,几颗石子都打在了树身上,发出啄木鸟吃虫子时的笃笃声。 其实高飞也没奢望用几颗石子就能伤到女子,他只是用这种方式来逼迫她躲藏,阻挡她继续跑路罢了。 “嗨!” 几颗石子甩出去后,腾身扑过去的高飞右脚在一棵树上轻轻一点,就像蝙蝠那样,飞扑的身子在空中转了慢弯,余势将衰时,恰好扑到了那棵树后。 就在这时,蔵在树后面的女子也及时出脚,狠狠蹬向高飞下巴。 余势以衰,新力未生的高飞,真没想到女子的反击时机,力度和角度会这样高明,心中一惊的同时,双膝猛地弯曲,脑袋霍地后仰。 女子蹬来的右脚鞋底,擦着高飞的下巴就飞了过去。 一脚蹬空后,女子不等放空的右脚收回,双手抱住树干,左脚又电闪般踹向高飞,仍旧是他下巴部位,也算是致命部位了。 这要是被她踢上一脚,搞好了下巴碎裂骨折,搞不好喉结就会被踹裂。 高飞再次大惊,真没想到女子的反应速度会这样快,连忙侧头抬手,用肩膀和手肘硬挡了这一脚后,顺势一个侧翻贴地滚,这才总算化解了敌人这一脚。 自从见识过莫邪征东、陈果果和老实和尚三个人后,高飞在武学上的眼光有了长足进步,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自以为是了。 不过他也知道,也就是在这三个人面前他没啥脾气,其他人嘛,再厉害也就跟铁屠差不多了,至于寇边三郎那样的高手,最终不也死在他手里了? 可今晚,却有个好像比铁屠还要猛的女人出现了。 要不是因为这女人的身材不如莫邪征东和陈果果俩人高,高飞几乎都要怀疑她是则俩人中的一个,故意来跟他开玩笑的。 “这个女人是谁,好厉害!” 高飞被逼得有些狼狈化解黑衣女子的连环双脚后,迅速从地上蹦起来,抬脚向前侧踢。 砰的一声,俩人的脚在空中碰撞,发出一声闷响。 俩人身子都向后一退,接着就冲向了对方。 就在高飞和神秘的黑衣女子,在树林中腾挪跳跃的厮杀在一起时,距离这边不远的一棵树上,有人在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唉,这是何必呢? 这个人是个男人,也穿着一身黑色衣服,紧贴在树上动也不动。 第1339章 拼个两败俱伤吧! 在和黑衣女子刚一交手,高飞就感觉出对方没有丁点留情,甚至都没有任何防守,就像狂风暴雨那样,一个劲的猛烈攻击。 黑衣女子很清楚要是硬拼,和男人相比起来会处在下风,所以充分利用女人的良好柔韧性,速度快的优势,无论是手指还是脚尖,招招都不离高飞眼睛、咽喉和下面。 每一次,都是全力以赴,不死不休的架势。 “草,你特么的是谁?” 高飞被黑衣女人这番阴毒打法给搞的手忙脚乱,幸亏这是在树林里,有足够的树木来借用抵挡,就这样还被对方差点踢中下面,撂在了腿根子上,火辣辣的很疼,破口大骂:“再不住手,老子可不客气了!” 黑衣女人才不听高飞唧歪什么,反倒是趁着他说话时,右腿好像断了关节变成双截棍那样,在一根碗口粗的树身上砰,攸地转弯狠狠踢在他左肋下。 高飞勃然大怒,不再多说那些没用的屁话,低喝声中一拳狠狠砸向那根腿。 这要是砸结实了,绝对能把对方腿子砸成两半。 黑衣女子却及时缩了回去,趁着高飞低头的瞬间,右拳就击向他眼睛。 对方的凌厉和超快的反应,反倒让高飞静下了心,紧闭着嘴巴开始步步为营,仗着身体扛摔打的优势,开始使用两败俱伤的招式。 只要不被对方戳到眼珠子,砸到咽喉,踢到下面,对于其它的攻击,高飞毫不在乎。 砰的一声,黑衣女子一拳打中了高飞的腮帮子,幸亏他紧咬着牙关才没有把牙齿打掉,在痛感传来之前,他一肘也狠狠击打在了敌人右肩上。 “哼!” 黑衣女子是第一次被高飞击中,可所受的这一下,就抵上了此前他给高飞造成的所有伤害,闷哼一声中带有了明显的痛苦声。 高飞也很疼,不过这比起他要干掉这个女人的愤怒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身形半转双膝一弯,已经扑到了女人怀中。 女人大惊,赶紧屈起右肘捣向他面目。 高飞及时低头,在额头被狠狠捣了下时,也把对方重重撞在了树上。 砰! 一声闷响,树身剧烈晃动了下,黑衣女子再次发生痛苦的叫声。 高飞才不管,趁着她本能的佝偻起身子时,低喝一声中抓主了她腰间衣服,猛地叫劲举过头上,就像举着一根杠子那样,狠狠撞向了树身! 高飞已经发狠要把她脊椎骨直接撞断,他是真怒了,在短短几分钟的近身格斗中,他至少被女人仗着灵活揍了七八下,现在腮帮子还疼的要命。 尤其是刚对掐时,要不是他使出全身本事,差不多会变成苏北山那样的人了。 虽说高先生现在已经儿女双全了,可只要是男人,都不想失去那种播种的乐趣不是? 你敢断我子孙囊,我就让你变成就算活下来也得坐轮椅的废物! 女人在被高飞霍然举起后,也意识到大势不妙,但已经来不及做出反抗了,只能低声嘶叫着,右手秉指如刀,狠狠插向高飞的右眼。 她希望,能在被高飞把脊椎砸成两半之前,能毁他一只眼睛。 不死不休,这绝对是不死不休了。 黑衣女子的彪悍,彻底让高飞开始疯狂,竟然冒着右眼被搞瞎的风险,只是微微侧脸,手上的动作却丝毫不停――眼看黑衣女子就要被他硬硬撞断脊椎,高飞也会受到无法预测的伤害时,半空中忽然响起一声暴喝:“住手!” 这声暴喝,就像晴空忽然响起的霹雳声,一下子就把两个几近疯狂格杀对方的人震醒,出手的动作本能的凝滞了一下。 就在高飞俩人凝滞的弹指间,随着一声厉啸,一个人从树上飞身扑下,一把拉住黑衣女子的手,用力把她甩了出去。 在看到又一个黑衣人出现后,高飞来不及再伤害女子,潜意识中迅速后退,靠在了一棵树上,接连深吸几口气,做出了防御动作。 如果不是这个黑衣人及时出现,就算他能把黑衣女子碎尸万段,可右眼也会受伤,说不定真会变成独眼龙。 和黑衣女子的莫名搏杀,绝对是高飞有生以来搏杀惨烈程度最厉害的一次,比跟莫邪征东、陈果果和老实和尚等人对掐还要惨烈。 突兀出现的黑衣人,却没有趁机进攻高飞,只是叹了口气,对刚攀着一棵树滑下来的黑衣女子淡淡说道:“我曾经告诉过你,现在的高飞绝对不是以前的高飞了。” “咦,他是……” 就在高飞听出黑衣人的声音,还没有想到他是谁时,就听到黑衣女子冷冷的说:“廖无肆,谁让你多管闲事的?” “廖无肆?对,你是廖无肆。” 高飞恍然大悟,放下护在眼前的右手,看着黑衣人问道:“那个疯女人是谁?” “其实你也认识她,她是……” 廖无肆还没有说完,黑衣女子就断喝一声:“廖无肆,不许你告诉他我是谁!” 高飞冷笑:“怎么,怕我知道你是谁后,日后会追杀你?” “我会怕你?” 黑衣女子大怒,弹身就扑了过来,却被廖无肆抱住了胳膊:“行了,有什么话就不能好好说,非得打打杀杀?” 挡住黑衣女子后,廖无肆苦笑了一声:“高飞,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去华夏第四基地参加九龙王选拔赛,那个排名第一的女孩子吗?” “排名第一?” 高飞微微皱眉,随即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她是贺明珠!” 贺明珠冷哼一声:“不错,我就是贺明珠。你要是不服气的话,我们可以随时决一死战!” 高飞也冷哼一声:“哼,如果你是别人,我自然不会放过你,但你既然是贺明珠,那我就没必要再找你麻烦了。” 贺明珠哈得一声:“怎么,怕我?” “是的,我是怕你。” 高飞淡淡的说:“因为你这人就是个只懂得杀戮的疯子。我可是正常人,实在没必要跟一个疯子死拼。” “你说谁是疯子?” 要不是廖无肆拖着她,她肯定会扑过来。 “当年我们齐聚第四基地,你得了各项全能总分第一名后,却落选了,当时我们都不理解,上级领导也专门派人做过调查,当时校长大人说了一番话,就堵住了所有人的嘴。” 顿了顿,高飞才继续说:“贺明珠是个只懂杀戮的人形机器,现在不是战争年间,我们需要活生生人的,而不是机器,所以她不适合。” 看向贺明珠,高飞不屑的撇了撇嘴:“当时我们大家还都为你可惜,现在我才知道校长说的有多正确。其实你连机器都不如,最多就是个为专门打架而生的疯狗。” “你,你,你……廖无肆,你给我滚开!” 贺明珠被气的浑身发抖,嘴里嘶吼着要扑过来,廖无肆赶紧拦腰抱住了她,冲高飞喝道:“高飞,有必要激怒她吗?” 廖无肆这句话刚说完,高飞忽然闪身扑了过去,抬手采住贺明珠的头发,狠狠撞在了树身上。 砰的一声,贺明珠再也不挣扎了,软软瘫倒在了廖无肆怀里。 高飞皱眉,看着廖无肆:“我知道你足够狠心,可你知道你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吗?就是对你所爱的女人不够狠。以前是那样对谢小雯,现在又是对贺明珠。廖无肆,你真该报个该怎么疼爱女人的补习班。” 廖无肆傻傻望着高飞,吃吃的说:“你、你说什么?说我喜欢上了贺明珠?” 高飞语气轻蔑的说:“爱上一个疯狗似的女人,自己却不知道,才是你最大的悲哀。” “放屁,高飞,你这是在放狗屁!” 廖无肆大怒,扔开贺明珠抬手就采住了高飞的衣领子,刚要给他递耳光,却有呆愣当场。 “如果你不在乎她,依着你廖无肆的阴狠性格,又怎么会因为我的几句话就发怒?如果你不在乎她,又怎么可能偷偷在暗中照顾她?” 高飞掰开廖无肆的手指,嘲笑道:“你廖无肆果然不是一般人,总共喜欢了两个女人,都是那种让你淡疼的货,这也证明你是多么的有个性。” “放屁,你要是再敢羞辱我,小心我跟你翻脸。” 廖无肆狠狠骂了一句,转身走到贺明珠面前,把她从地上抱了起来,跟着高飞走出了树林。 贺明珠幽幽醒来时,东边的天际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天马上就要亮了。 “我这是在哪儿?” 后脑生疼的贺明珠,皱眉抬手捂住脑袋,从地上坐了起来,然后就看到了高飞和廖无肆。 俩人正坐在麦地里面对面的谈话,贺明珠也没听他们说的什么,爬起来就要扑向高飞――却咣当一声的摔倒在了地上:她双脚,竟然是被捆绑着的。 “我就说吧,她醒来后肯定会狂性大发。” 高飞晒笑一声,说:“廖无肆,给你个建议,如果你想把这疯女人娶回家,你必须得先驯服她那身戾气,要不然她会整得你家鸡犬不宁。” “高飞,你……” 贺明珠张嘴刚要骂,眼睛却猛地睁大,高飞的声音在她脑海里回想:如果你想把这疯女人娶回家,你必须得先驯服她……把我娶回家?这是怎么回事? “高飞,你这张嘴最好别这么讨人厌,要不是看在我愧对你的份上,哼哼。” 廖无肆看了眼贺明珠,冷哼了几声。 “廖无肆,你过来!” 贺明珠好久后才清醒过来,羞恼成怒的低喝一声。 高飞马上说道:“廖无肆,我敢跟你打赌,她绝对会跟你说,就算打一辈子老光棍,也不会嫁给你的。我要是输了,随便你怎么处置。” 我就让你输! 贺明珠恨高飞恨的牙痒痒,嘎声说:“廖无肆,你告诉他,他输了!” 话刚出口,贺明珠猛地醒悟了过来:我这样说不就是在告诉他们,我不愿意打光棍,我要嫁给廖无肆了?高飞,你敢算计我! 第1340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 搞清楚被高飞算计后,贺明珠就觉得脸在发烧,飞快的看了眼廖无肆,却发现他竟然没有反驳。 他为什么没有说话,难道他——贺明珠那颗尘封已久的心,忽然剧烈跳了起来,再也不敢说一句话,开始给自己解绑在脚上的绳子。 女人就这样,不管她有多么的非人,哪怕像冰山那样强大,可一旦心开始动了,就会出现无数道裂缝,强大会被逐渐瓦解。 廖无肆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在贺明珠安静了下来后,苦笑了声说道:“高飞,我们这次赶来辽省找你,就是想问你一句话。”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高飞嘿嘿笑道:“反正没事干,你就问,别说一句了,十句百句也行。” 廖无肆看着高飞的眼睛,认真的说:“能不能,放我姐姐一马?” 高飞淡淡的反问道:“她当初可肯放我一马?” 不等廖无肆说什么,高飞又说:“其实你们早就该明白,任何掠夺者都不会有太好的下场,可你们还是这样做了,并且利用高雅来对付我。这才是最让我愤怒的地方,你们的人可以无耻,但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廖无肆眼神黯淡了下来,低声说:“当初,我就劝解过我姐姐,让她不要参与这件事。她说,她也不喜欢这种方式,可她没办法,因为她是廖水粉,水粉集团这些年发展壮大的主要幕后策划者,她出面,那是她的责任,没得选择。” “我也没得选择。”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摇了摇头说:“打断所有敢向我伸手的爪子,是我必须要做的。不管那个人,或是那群人是谁,当初在伸手时,就该想到会有今天。” “嗯,我明白了。” 廖无肆站了起来,无所谓的笑道:“其实在我看来,水粉集团偷鸡不成蚀把米的结果,对于某些人来说也是好事。如果他们一旦真掌控了天涯集团,才会出大事。那样,会打破某些平衡。可惜,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却被利益给蒙住了眼看不到了。” 高飞没有站起来,仍旧盘膝坐在那儿,望着东边淡淡的说:“我始终不明白,为了佷多人的利益,我被迫跟王晨离婚,时刻追随在沈银冰身边,就已经够倒霉的了,为什么那些人还好意思的踩上一脚?” 廖无肆犹豫了下,低声说:“还是因为利益吧?” “不仅仅是利益,还是道德败坏,我真没想到,有一天我能冠冕堂皇的指责别人道德败坏,这让我很得意,因为对这种人,我从来都不需要客气的。” 高飞拍了拍腿上的麦叶,站起身说:“廖无肆,你现在就可以告诉你姐了,她遭遇困境,让你们损失惨重,的确和我有关系,但我不会告诉她原因出在哪儿。如果她想斗下去,我奉陪就是了。大不了,她把‘天涯’这个品牌给毁了。” 只要廖水粉狠下心来,以普通化妆品来冒充天涯产品,破坏这个品牌,那么高飞马上就会立即重新建一座生产厂子,再次生产产品,大不了也就是重新创牌子罢了。 如果廖水粉不想让天涯品牌末落,那么她就必须说服董事会,把集团再重新交给高飞。 她只有两条路,不是继续坚持下去,就是转让出来。 继续坚持下去就是害人害己,及时转让出来,倒是有些壮士断腕的壮烈。 高飞担心的是水粉集团宁可赔个底掉,也要跟高飞斗争到底,那不是他希望看到的。 “但我却不怕。” 把这些简单的说了一遍后,高飞末了说:“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可以把当初她收购天涯集团时的资金,全部退还给她,给她留下最后一丝颜面。” 廖无肆苦笑,点上了一颗烟。 打个比方,当初廖水粉收购天涯集团时,只支付给了高飞十块钱,这几乎和明抢没啥区别。 但她在入主天涯集团的这半年多时间内,为开拓市场等,却投入了至少一千块的资金,把天涯品牌在整个世界上都彻底打响了。 这笔钱,高飞却不会管,这是水粉集团为此付出的代价。 沉殷了片刻,廖无肆才说:“我做不了主,我姐也做不了主,这得水粉集团的董事会来决定才行。” “我知道你们做不了主,你只要把我的原话告诉那些人就可以了。” 高飞伸出两根手指:“我给你们一个月,最多一个月的时间来考虑。他们如果坚持要是一条路走到黑,那么我们的新产品就会马上投放市场!” 贺明珠这时候插嘴冷笑:“哼哼,你别在这儿危言耸听了。一个月的时间投放市场?一个月够做什么的?你以为我们没注意到你的新基地吗?里面连一棵草药都没有,你拿什么来生产产品?” 天涯化妆品的独特之处,就在于所用原料的特殊性,到现在为止,水粉集团还没有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能发现与基地内那批坏掉的中草药相同的植物。 贺明珠等人都坚信,高飞肯定拥有这批中草药的种子。 可问题是,就算他有这些种子,还能培育出中草药,可那些植物却不是三几天就能成熟的,得需要时间,估计最早得三个月。 高飞却说他会在一个月内生产出产品,贺明珠当然不信了。 廖无肆也不信,但很快就明白了过来:“高飞,其实在冀南的那个新草药基地,只是你用来迷惑我姐的幌子,而真正的草药基地,甚至生产设备,你都安排在别处了。” 高飞得意的嘿嘿一笑:“你们不会以为这半年来,我每天只是伺候沈银冰吧?” 贺明珠怒了,腾地站起来指着高飞的鼻子:“你、你早就算好有今天,所以才在刚转让出天涯集团时,就已经做好了在别处生产的准备。你故意在冀南设立新的基地,就是为了蒙骗粉姐。高飞,你卑鄙,简直是太卑鄙了!” “我就是个卑鄙的人,谁能把我怎么样?” 高飞双眼朝天,冷笑道:“你要是不服气,生气我算计了廖水粉,咱们可以再打一场。不过你不是我对手的,还是和廖无肆一起上吧,看我老高是怎么力战你们这对奸夫荡货的!” “放屁,谁跟他是奸夫淫……了?” 擦拳磨掌正准备扑上去的贺明珠,听高飞说出这番话后,脸上顿时一热,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昂扬的斗志马上就消失了,竟然不敢再看高飞一眼,就别提跟他对掐了。 廖无肆呸的一声:“高飞,再这样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撕烂你的嘴?” “算了吧,我还得留着这张嘴吃饭,可不敢被谁撕了。” 高飞打了个哈欠,转身就走:“好了,我得回去了,你们想想该怎么跟廖水粉恢复。就这样吧,我不请你们吃早餐了。” 看着高飞就这样施施然的走远,贺明珠很不甘心,很想追上去,不过廖无肆却站在那儿好像木桩子似的不动,迈出去的右脚又缩了回来。 “哦,对了,你们成婚的时侯,最好是给我撒张请柬,我这人最喜欢参加别人婚礼了,因为可以趁机非礼新娘子。廖无肆,希望你能尽快把这只母老虎驯服,到时候我可不想被她咬一口,哈,哈哈!” 走出老远的高飞,忽然转身说出这些让贺明珠恨不得把牙齿咬碎的话后,就狂笑着扬长而去。 那个家伙走了,旷野中就剩下了廖无肆和贺明珠,俩人相隔几米站着,谁也不说话。 廖无肆在思考高飞说的那些话,贺明珠却在偷眼看他,心力一阵阵的发慌:他不会因为我真对他有意思了吧?该死的高飞,等有机会我肯定会撕烂你那张臭嘴的! 就在贺明珠借着黑暗偷眼看着廖无肆时,他却忽然问:“你在想什么呢?” 贺明珠心儿一跳,脱口回答:“啊,我在想,我是不会因为你娶我,我就变成高飞那混蛋所说的女人,在结婚时被他非礼的。如果那样,我会打断他的狗爪……” 好像做梦似的贺明珠,说到这儿后才霍然醒悟了过来:老天爷,我怎么把心里话说出来了?哎呀呀,没脸活了啊! 贺明珠的行事作风虽然像男人那样彪悍,但论起脸皮厚度,她还不如白蓉。 人就白蓉在觉得跟老铁在一起也不错时,就把话说开,挑明了。 廖无肆也没想到贺明珠会说出这番话,眼神很奇怪的看着她,刚要说什么,那女子就忽然转身,掩面疾奔而去。 “唉,没想到她也会感到害羞。” 廖无肆苦笑着摇了摇头,到背着双手跟了上去。 他是跟踪贺明珠来辽省的,在她去189号别墅找高飞时,廖无肆就断定她会把高飞引来树林中,所以提前藏到了这儿。 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廖无肆对贺明珠也多少了解一些了,知道依着她的火爆脾气,可能会跟高飞斗个两败俱伤。 果然,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高飞俩人越拼火气越大,最后竟然演变成不死不休的局面,幸好他及时跳了出来,适时制止了惨剧的发生。 高飞在把贺明珠打昏后,就跟廖无肆商量,要想让这种女人冷静下来,除非得拿男女感情那些破事儿来约束他,问廖无肆能不能牺牲‘名节’,来配合他一下。 廖无肆对此不置可否,高飞就当他同意了,所以在贺明珠醒来后,才频频把拿她和廖无肆说事儿。 刚开始时,高飞还是存着恶趣味心思来说的,就是恶心贺明珠。 不过久经花场的高飞,却看出贺明珠对廖无肆还真有那种意思,这才越说越透,干脆把他们称为奸夫荡货了。 结果贺明珠越来越害羞,尤其脱口说出那番话后,竟然觉得没脸见人了,立即落荒而逃。 望着跑远了的贺明珠,廖无肆也有些奇怪的感觉,喃喃的说:“其实,她的人还是很不错的。” 第1341章 狠下心来的唯一办法! 高飞回到189号别墅里时,那儿已经乱成了一团。 晚上守夜半小时报一次平安的后方巡逻没动静后,马祥立即带人去了后院围墙外,这才发现他两个手下已经被人打昏在那儿人事不省了。 马祥大惊,连忙吹起了哨子发出了报警,又带两个人冲进了客厅,看到沈总安然无恙后,这才松了口气。 只要沈银冰安全得以保证,其它的都不是问题。 听完马祥的汇报后,沈银冰倒没有太大的惊慌,款款走上二楼卧室,发现高飞已经不见了后,就让韩家骏他们各就各位,千万别被敌人的偷袭弄乱了手脚,安心等待高飞回来就行了。 韩家骏等人也知道,高飞可是马祥等人没法比的,既然他不声不响的不见了,就说明已经外出处理意外了,就让大家尊崇沈总的命令,原地加强防守,等天亮后再说。 天刚蒙蒙亮时,高飞回来了。 沈银冰合上笔记本电脑,脸上带着疲倦的问道:“怎么回事,是不是苏樱在捣鬼?” 高飞拍打了一下裤子上的草屑:“嗯,应该是她的人。他们放翻后面的警卫后,刚翻上围墙就被我发现了,一直追他们到山坡那边的树林中才不见了,四处搜索了一遍,也没有发现他们。不过他们既然已经暴露了,估计不会再来了。” 沈银冰看着他:“你确定是苏樱的人?” “不确定。” 高飞干脆的回答,接着反问道:“那你以为会是谁要试图对你不利?” “我要是知道的话,会问你?” “你既然问了我,我也回答了,那么你就不该对我的回答质疑。” 看到高飞俩人好像有斗嘴的趋势后,韩家骏连忙给马祥等人使了个眼色,悄悄的退了出去。 “我累了整整一个晚上,现在心浮气躁的还担心你安全,你就不能让着我的点,非得守着人跟我反驳,来彰显你对我来说是那样的与众不同,这样有意思吗?还用刻意的彰显吗,你已经是我枕边人了,为什么就不能像别的男人那样,让着自己女人呢?” 沈银冰砰的一声,在案几上狠狠拍了一巴掌,接着双手抱着膀子扭过了头,好像正跟丈夫生气的小媳妇那样。 高飞一脸奇怪的看着她,真猜不出她是怎么有脸说出这番话的,有心想反唇相讥,却又闭上了嘴巴,慢悠悠的走上了楼梯。 和这种女人斗嘴,跟你被狗咬了一口后非得要回来没啥两样,最好的办法就是别搭理她,说什么都没意思,还不如回房间睡觉。 高飞躺下没多久,房门就开了,沈银冰走了进来。 他还是没理她,没必要,也不愿意。 沈银冰甩掉鞋子,光着脚丫来到窗前,吐出一口气后慢慢伏在了他身上,耳朵听着他心跳,喃喃的说:“对不起啊,刚才是我有些不理智,我只想在手下面前维护我的绝对权威,却忘记了你的感受。” 高飞还是没理她,闭上了眼睛。 沈银冰的手开始在他身上游走,梦呓般的说:“你是男人对吧?男人哪有跟女人一般见识的?好了好了,我好好伺候你一下还不行?” “我现在没心情,只想睡觉。” 高飞捉住了沈银冰那只要给他解腰带的手,语气木然的说:“你也没必要用这种方式来弥补我,你本来就不欠我什么,是我自愿来到你身边的。” “可我觉得,我欠你的呀。” 沈银冰嘴角轻轻抽了下,去固执的挣开他的手,向里伸了进去。 ―― 天亮了时,贺明珠终于在一条河旁停住了脚步,倚在一棵柳树上沿河看去。 河岸两旁的垂柳早就发芽了,纤细的柳枝随风飘扬,好像搅动了河水,荡起一圈圈的涟漪。 廖无肆慢慢走到了她身边,折下一根柳枝随意晃动着:“走吧,我陪你去医院包扎一下,这个样子走在大街上怪吓人的。” 贺明珠在树林里发疯时,被高飞采住头发狠狠撞在了树上,直接撞昏过去时,额头都被撞破了,血流到了廉价上,现在都凝固了。 对这种小伤,贺明珠根本不在意,随手擦了把脸,正要拒绝时,手腕却被廖无肆拿住了。 触电般的一抖,贺明珠颤声问:“你、你要做什么?” 廖无肆看着她眼睛,轻笑一声说:“你觉得,高飞那家伙说的对不对?” “什么,什么对不对,他说什么了?” 贺明珠眼角跳着,用力挣开廖无肆,向前走了几步,贴在了栏杆上向河面上看去。 廖无肆跟了过来,她下意识的向外走了一步时,却听他说:“人不狠,站不稳,这句话在我很小的时侯就,就被我牢记在心了,我把它当做了我的座右铭,所有在我长大成人后的做事行为,从来都不会因为一些微末小结,来改变我的人生观。” 贺明珠不知道廖无肆为什么会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只是听着。 点上一颗烟,廖无肆继续说:“长大后,我变得异常沉稳,心如钢铁般的硬,一旦确定某个目标后,就会不择手段的去完成。同样,我也是这样看待感情问题的。” “我已经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爱上了谢小雯,她也爱上了我。” 廖无肆自嘲的笑了笑,说:“那时候,我以为我的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老天爷给了我不俗的家世,过人的本事和刺激的职业,还有那么优秀的女友,我肯定能在自己喜欢的工作上,取得更大的成绩,按照我自己的方式。” “那些年,我始终这样认为,也始终这样做的,为了完成任务,我可以利用女人对我的爱慕,成功后连那个女人也一并干掉。” 廖无肆吐出一口气,目光黯淡了下来:“那次任务完成后,让我的名声大噪,可谁又知道,我在杀掉那个怀了我孩子的女人后,连续几个月都会梦到她,站在血泊了里抱着个死去的胎儿,咯咯的对我笑?那段时间,是我最害怕的时侯。” 贺明珠忍不住的问道:“那,你是怎么熬过来的?” “还能怎么样?” 廖无肆看似轻松的笑了笑:“既然她敢在死后吓唬我,那我就干脆更狠,更恶毒一些好了,连鬼都会怕我的。所以我就去了南非,在那儿见不到光的地方大肆杀戮。” 贺明珠微微歪头,说:“杀人杀的越多了,就不再害怕了?” 廖无肆点了点头:“嗯,为了彻底打败心中的恐惧,有好几次我在杀人后,会抱着血肉模糊的死尸睡一觉――嘿嘿,慢慢的,我就再也不害怕了,也更加不在乎别人的生死。” 贺明珠感兴趣了:“可你现在所表现的,好像不是以前那样残忍。” “那是因为谢小雯变了。” 廖无肆淡淡的回答。 如果谢小雯没有变,廖无肆还会是以前的廖无肆,为完成任务不择手段。 但谢小雯却变了,背叛了国家的同时,也背叛了廖无肆,给他造成了沉重的打击,让他觉得他以前所骄傲的人生,好像一点都不完美。 事业,和爱情,是廖无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东西,后者要远比前者更加让他在乎,所以在发现谢小雯并没有他所想象的那样美好后,他此前所坚持的信念,就轰然倒塌了。 他这才发现,人活着并不是为了站得稳,而是要快乐,很干净很纯正的快乐。 等了好久没有等到廖无肆再说话后,贺明珠才问:“你,为什么要忽然和我说这些?” 廖无肆笑了,看着她:“我很欣赏你,在第四基地集训时,我就很欣赏你。要不然的话,在你失败时,我也不会委托大姐去帮你。” “你、你欣赏我,你干嘛要欣赏我?” 贺明珠忽然心慌了起来:“你是不是觉得,我处世的作风跟你很相似?” “应该是这样吧。” 廖无肆点了点头,又说:“不过,经过我这半年来的观察,我才发现咱们只是形似而不是神似。你表面上看起来冷酷无情,其实你内心还是恨脆弱的,只是被你包的太紧……” “放屁,你才内心脆弱!” 贺明珠有些生气,骂了句转身就走。 廖无肆抬手拽住了她的衣襟。 贺明珠霍然回头,看着他语气阴森的说:“廖无肆,别逼我翻脸。” 廖无肆不在乎的笑了笑:“你知道在你昏迷时,高飞是怎么评价你的吗?” “他怎么……哼,他狗嘴里还能吐出象牙来?” 贺明珠冷哼一声,心中却想知道高飞是怎么看她的。 廖无肆很快给了她答案:“他说你这种女人,最怕男人缠。如果他想追你的话,只要拉下脸来缠你,最多用半年功就能把你泡上窗。所以呢,他提议我可以用这个方式来……哎哟!” 廖无肆还没有说完,贺明珠就猛地抓主他肩膀往下一按,右膝狠狠撞在了他胃部。 马上,他就最虾那样躺在了地上,好像翻了羊癫疯那样,口吐白沫的打哆嗦。 “卑鄙,无耻!” 贺明珠狠狠骂了一句,转身顺着河岸快步走去。 走出五六十米后,她有些不放心的回头看了眼,却发现廖无肆还躺在那儿,动也不动。 “装的吧?不要脸,现在男人怎么都这样不要脸呢?” 贺明珠攥了下双拳,低声咒骂了几句,却又不放心快步走了回去,抬脚在他肩膀上踢了一脚:“喂,眼珠子叽里咕噜的,想什么喔龊事呢?” “我在倒计时,打赌你会在我数到十之前就回来,不错,现在刚数到七。” 廖无肆看着天空,嘴里随便说着,脑子里却回想着高飞曾经说过的话:你要想狠下心来亲手杀掉谢小雯唯,唯一的办法就是彻底的忘记她,要不然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 忘记一个女人的最好办法,就是去试着爱上别的女人。 贺明珠,就是高飞提议让他去爱上的女人。 第1342章 放过他跟孩子,杀我! 因为这个女人太强大,也足够没脑子,所以就算爱上她,干掉谢小雯后再抛弃她,也不会有啥心理负担的。 高飞是这样说的,廖无肆却知道他是说屁话。 经过这半年多的接触,廖无肆发现在贺明珠那张坚强的外表下,却藏着一颗脆弱的心,假如利用完了再把她抛掉,结果只能有一个:她再也活不下去了。 不知道廖无肆想什么的贺明珠,听他说还没有数到十个数,自己就屁颠屁颠的回来关心他,觉得更加没面子,再次抬脚在他肩膀上踢了下。 右脚还没有缩回去,却被廖无肆伸手抱住了。 “放开我!” 贺明珠心里一跳,挣扎时就看到廖无肆认真的对她说:“贺明珠,当我女朋友吧?” 贺明珠全身的力气立即消失,近乎申银的声音:“你、你说什么?” 廖无肆弹身从地上跳起来,双手扳着她的肩膀看着她的眼睛:“做我女朋友。” “你,疯了?” “我没疯。” “发烧?” “体温正常。” “那,就在开玩笑?” 贺明珠的眼神,慢慢凌厉了起来。 廖无肆叹了口气,忽然单膝跪倒在了地上,牵起她的手在嘴上吻了下,问:“你觉得,我这是在开玩笑吗?” 贺明珠凌厉的眼神猛地消散,哑声说:“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你是廖家的大少爷,我只是你姐姐身边的一个保镖,除了精通打架之外,就再也一无是处了!” 廖无肆没有解释什么,只是说:“你就告诉我,你答应,还是不答应,我不会勉强你。” “这肯定是高飞给你出的鬼主意,肯定是!” 贺明珠手足无措,就连呼吸也艰难了起来。 过往的行人,看到廖无肆跪在她面前后,都好奇的停住了脚步,虽然没有谁鼓着掌的说答应他之类的屁话,但所有人都觉得今天肯定是美好的一天。 能够见证别人的爱情,总能让人感到温馨的。 廖无肆就跪在那儿,昂头看着她不说话。 一阵恐慌过后,贺明珠终于慢慢冷静了下来,看着他眼睛一字一顿的说:“别,后悔。” “我后悔爱错了一个女人,这次决不会后悔的。” 廖无肆站起来挽住她胳膊时,路边那些围观者终于想到他们是什么角色了,啪嗒啪嗒的开始鼓掌,有个小伙子还吹起了口哨。 贺明珠从没有经历过这种事,刚要瞪那些人,却又觉得不妥,赶紧讪笑了声垂下眼帘:“你不是说,要送我去医院包扎下吗?” “那是自然。” 廖无肆笑着,从口袋中拿出一盒烟,扔给了吹口哨的小伙子:“哥们,帮我撒一下,喜烟!” ―― 蝶儿被送到医院后,很快就动了手术,取出了弹头,在挂上含有镇定剂、安眠药的吊瓶后,沉沉睡了过去。 俩孩子早就睡着了,正躺在另外一张病窗上呼呼大睡。 王军和另外一个警卫,就坐在病房前的简易椅子上,闭目养神。 天亮了后,韩震走出病房来到了住院部门前的小花坛前,随意做着舒展运动,开始考虑把那栋别墅卖掉后,接下来该去哪个地方。 虽说韩震在警方、沈银冰和高飞面前,都没有暴露他的身份,不过他却觉得那边不适合再住下去了,别的不说,单单那个叫苏樱的小女孩,就给他留下了很大的阴影。 谁知道她以后还会不会来找蝶儿? 走,必须得走。 要不去南方? 韩震微微皱着眉头,围着花坛随意走动了几圈,走上了住院部的台阶。 想着心事的韩震,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已经被人在无意中盯上了,犹自漫不经心的乘坐电梯,来到了6楼。 看到他回来后,王军俩人都站了起来:“韩先生。” “嗯,你们去买点早餐吧。” 韩震随口吩咐了一句时,听到背后有急促的脚步声穿来,本能的回头看去――脸色就猛地大变。 老板脸色大变后,王军立即意识到了不对劲,迅速跨前一步,挡在了他面前,冷眼看着走过来的那对男女。 这对男女都是年轻人,女的额头上还缠着绷带,衣服也很凌乱有些脏,看起来很狼狈的样子,可那双眼睛却带着森寒的寒意。 男人倒没有露出任何敌意,还笑着主动打招呼:“呵呵。姐夫,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你,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 姐夫? 他是老板的小舅子吗? 王军有些纳闷的看了眼韩震时,忽然想到廖无肆是谁了:他是老板正牌老婆的兄弟,华夏九龙王中的蓝龙廖无肆! 王军是从华夏最高警卫局退役的,属于绝对心高气傲的主,可在认出廖无肆是谁时,他就有了种不知所措。 身为被韩家委负重托的保镖,王军当然知道韩震那些事,现在人家正牌老婆的兄弟出现了,他这个保镖该咋办? 王军为难,自然没有韩震更惊惶。 不过这也是见过世面的主,脸色稍微一变后,就恢复了正常,笑呵呵的问道:“无肆,你怎么会来这儿?” 廖无肆一脸似笑非笑的,走到病房门前推开门往里看了眼,问韩震:“我女朋友不小心撞伤了头,我是来陪她包扎一下的。” “她――是你女朋友了?” 韩震看向贺明珠,嘴角不住的抽啊抽的。 贺明珠和廖水粉情同姐妹,整天在一起,韩震当然认识她,也了解她是什么人了。 如果是放在以前,他肯定会大感兴趣,想不通骄傲的小舅子,怎么会跟贺明珠这个木头谈恋爱。 现在他可没那心思了。 廖无肆也没打算给他解释什么,坐在椅子上笑道:“姐夫,里面那位女士就是你外室吧?那俩孩子,是你们的私生子。这要是放在古代的话,她就是妾侍了。行,姐夫,看你很老实的样子,原来只是表面上的,呵呵。看不出,真看不出。” 韩震很了解廖无肆,知道他笑的越人畜无害,就越可怕,而且现在他也没有再辩解的必要了,只能给王军俩人使了个眼色,低声说:“无肆,我们去那边谈?” 廖无肆抬头看了眼走廊窗户:“行,就去那边。” 事已至此,韩震除了坦诚相告之外,也没别的办法,一个处理不好,蝶儿母子三人都会有危险:一个连怀了自己骨肉的女人都敢杀的人,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他只希望,廖无肆把所有怒气都撒在他身上,千万别牵扯蝶儿母子三人就好。 至于韩家和廖家的同盟关系,这时候就更得放一边了。 廖无肆来到走廊窗口,停步转身看着韩震,依旧在笑着。 韩震叹了口气,低头说:“无肆,我什么都不想解释了,无论你对我怎么样,我都受着,我只希望你别伤害那母子三人,他们是无辜的。” “我没想把你怎么样,我就想问你个问题。” 廖无肆吸了下鼻子,伸手:“有烟吗?” “你说,什么问题?” 韩震拿出烟,递给廖无肆时,心中更加忐忑:这个小舅子说的越轻松,事情就越难办。 廖无肆吸了口烟,眯着眼问韩震:“你还想不想跟我姐姐过下去?” 韩震沉默了片刻,才低声说:“想。因为韩家,廖家需要我们的婚姻。” 廖无肆点头,说:“再问个问题,你就想一辈子这样,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了?” 韩震缓缓摇头:“不想。从今天开始,我不会再碰水粉一下。” 廖无肆呵呵笑道:“为什么不碰?” 韩震低声回答:“因为,因为我已经脏了,再也没资格碰她了。” “嚯嚯。” 廖无肆耸耸肩,怪笑道:“那依着你的意思,就是让我姐给你受一辈子活寡了?” “不是这意思。” 韩震抬起头说:“只要能维持两家的婚姻,水粉可以像我这样,去交好她喜欢的男――”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腮帮子一疼,身子飞了出去,重重摔在了走廊墙壁上,又砸在了地上。 “你这个混帐东西,怎么有脸说出这种话!” 廖无肆再也不笑了,咆哮着冲上去,抬脚猛踢! “住手!” 病房门前的王军,看到老板被人揍,哪怕是被他小舅子揍,也不能无动于衷啊,只能大喝一声就要冲过来,却被贺明珠一把采住肩膀,抬脚就踢在了左跨上。 贺明珠刚一出现,王军倒是注意到她了,只是却没料到她的武力值这样高,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踢在病房门上,重重摔进了屋子里。 正在屋子里沉睡的蝶儿母子三人,同时被惊醒,俩孩子尖叫着哭喊了起来。 听到孩子的哭叫声后,韩震疯了似的抱住廖无肆的腿,嘶声吼道:“无肆,无肆,不可以伤害孩子,不可以!有什么怨气,冲我来!” “你可知道你有多混帐?你可知道得知你在外养小的的消息后,我姐她多痛苦?她嫁给你五年了,依着她的身份,她是怎么对你的?如果不是知道你在外面养小的,她怎么会喝醉酒,怎么会――那两个孽种和女人,有什么理由不去死!” 廖无肆脸色铁青,双眼通红,采着韩震的头发拖着向病房那边走去。 他已经决意要把蝶儿母子三人都杀掉,就当着韩震的面杀,给廖水粉出口气。 看到有人在病房内打仗后,值班的几个医护人员都跑了过来,想要阻止,廖无肆却亮出了手枪,冷声喝道:“都给我滚开!” “啊,救命啊!” 几个值班的医护人员,立即尖叫着抱着头,贴着走廊蹲了下去。 王军俩人很想过来救韩震,却被贺明珠挡住了。 贺明珠一个人,足够挡住他们俩个,而且他们也不敢擅自动枪,怕激怒廖无肆导致韩震被杀,只能被逼到了另外走廊窗口处。 “放过他跟孩子,杀我!” 廖无肆拖着韩震刚来到病房门口,蝶儿就冲了出来,跪在门口,伸出胳膊挡住了路。 第1343章 抢劫小饭馆! 蝶儿总是一副长不大的样子,可在孩子和所爱的男人遇到生命危险时,却义无反顾的站了出来,跪在那儿看着廖无肆,眼神惶恐,骇怕,可也带着坚毅。 “你们三个都得死。” 廖无肆才不会为蝶儿的勇气所感动,冷笑一声抬手把枪口抵在了她额头上。 蝶儿身子猛地一颤,看向了韩震,低声说:“哥,别忘了我们以前的约定。” “蝶儿——廖无肆,我和你拼了!” 韩震嘶吼着,猛地抱住廖无肆的手,张嘴就狠狠咬向了他手腕。 廖无肆胳膊肘一拐,枪柄猛地砸在了他后脑勺上。 韩震立即翻着白眼瘫倒在了地上,却倔犟的没有让自己昏过去。 “奸夫荡货的感情深厚到这种地步,也算有一定水平了。可惜,你们爱错了,真的爱错了对方。” 廖无肆幽幽的叹了口气,枪口对准了蝶儿,正要扣下扳机时,却听贺明珠叫道:“慢着!” 廖无肆眉头皱起,看向贺明珠:“怎么,你还要为他们讲情?” 贺明珠不再理睬王军俩人,快步走过来说:“你刚才好像说,他们爱错了对方?” “是,我是说过,那又怎么样?” 廖无肆冷笑着说出这句话,脸色忽然白了一下。 蝶儿爱错了人,他何尝不是也爱错了人? 蝶儿爱错了韩震,却心甘情愿陪着他一起去死,那么谢小雯呢? 廖无肆会陪着她去死吗? 贺明珠伸手拿过廖无肆的手枪,低声说:“无肆,在来时的路上你还告诉过我,爱错了……” 廖无肆嘶声打断了她的话:“贺明珠,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婆婆妈妈了!?” “就在今天早上,有个男人跪在我面前求我给他当女朋友时,我就变得婆婆妈妈了。” 贺明珠眼神明亮的看着廖无肆,柔声说:“粉姐,也肯定不想看到你要做的这一切,信不信?” “我……” 廖无肆很想说不信,但一想到善良的姐姐决不会任由他伤害蝶儿三人,就垂下了眼帘:如果廖水粉要想让蝶儿母子三人去死,贺明珠肯定早就行动了。 “走吧,这件事我们都无权处理,还是交给粉姐吧。” 贺明珠牵起廖无肆的手,转身向电梯那边走去。 廖无肆没有挣扎,很乖的样子。 等他们进了电梯后,蝶儿才扑倒在韩震面前,不顾自己肩伤已经崩裂,抱起他痛哭失声:“哥,我好怕!” “不怕,都过去了。” 韩震抬手抚着蝶儿的脸颊,费力的扭头看向了电梯那边,喃喃的说:“没想到,就这么轻易闯过去了。” 韩震庆幸不已时,高飞已经在返回铜岭的路上了。 一晚上没休息的沈银冰,蜷缩着躺在后面座椅上,身上盖着风衣,长长的眼睫毛覆盖在了双眼上,显得格外文静。 从后视镜内看了她一眼后,高飞无声的冷笑了一声,不过他的笑容还没有消失,就听沈银冰低声说:“你现在是不是特别讨厌我,或者说讨厌这个词都无法让你形容?” “看来我们两个的确有心灵感应,我心里刚这样想,你就已经感觉到了。” 高飞也没隐瞒。 现在俩人也没必要隐瞒什么,因为半年多时间相处下来,双方已经够坦诚相见了。 这半年中,除了每个月的那一天假期,高飞就从没有离开过她,甚至每天晚上都得把她搂在怀中,经受她的挑斗,给他用各种方式来解决生理上的问题。 这样说吧,除了她还没有被高飞捅破那层膜,他们就和正常夫妻完全一样了,每次都是沈银冰主动,用从小电影中学到的各种手段来伺候他。 但她越是这样,高飞对她就越反感。 男人就这样,一旦彻底熟悉一个女人后,不管女人多么的貌美如花,也会生厌的,尤其这张美丽的皮囊下,还包裹着一个恶魔的躯体。 沈银冰慢慢的坐起来,看着窗外缓缓的说:“我知道,你不能要了我,所以我才想方设法的要取悦你,放弃一个女孩子的矜持……但为什么,效果却适得其反呢?高飞,我能感觉出,你对我是越来越厌恶了,尤其是在我采取主动时,你只是生理上的迎合,可我去感受不到你的爱意,只觉得你好像在享受一个低级寄女的服务。” 高飞目视前方,淡淡的说:“男女在一起,要的就是一个两情相悦。包括做那种事,没有谁喜欢被用强。你以为你在补偿我,其实我每次都感觉被羞辱,觉得就是你一个玩物。” 沈银冰没有再说话,只是愣愣的看着车窗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问:“有烟吗?自从你来到我身边后,我已经很久没有吸烟了,有些想。” 高飞没吭声,把烟和打火机递了过来。 沈银冰动作娴熟的点上了一颗,深吸了一口接着咳嗽了起来。 高飞适时的落下了车窗,沈银冰马上就把烟卷扔了出去,闭眼对着窗外的冷风,深吸了一口气。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说话,只有车子马达发出的均匀响声。 当车子来到铜岭高速的下路口,等待交费时沈银冰才说:“以前曾经看过泰戈尔的一段诗,是这样说的,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等前面的车子缴纳过路费后,高飞跟着启动了车子:“沈银冰,你知道吗,其实‘爱’这个字眼真的很伟大。在我看来,爱就代表着付出。你的爱呢?好像只是占有。你刚才跟我拽文,那我也还你一句,就算你占有了我的……” 沈银冰接口道:“就算我拥有了你的人,我也得不到你的心,是不是这意思?” “差不多吧,反正我就是这样认为的。” 高飞一脸的无所谓。 “高飞,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知道,我是多么的在乎你,不能没有你?” 车子下了收费站路口后,沈银冰低声呢喃着。 高飞晒笑一声:“沈总,麻烦你一下,今天的早餐还不错,我真不想把它们吐出来。” “不要紧的,吐出来,再吃别的就可以了。” 沈银冰忽然指着路边:“去那边停下。” 高飞减缓了油门,向那边看去。 那边是个小饭店,门口上方的牌子上写着‘孙记炒面’的字样。 “怎么,你要吃炒面?” “是啊,我请你吃,就咱们两个人。” 沈银冰笑了笑,落下车窗对走过来询问的韩家骏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韩家骏愣了下,随即点头,带着马祥几个人快步走进了炒面馆。 还有十几分钟就中午十二点了,此时正是炒面馆内生意最为繁忙的时侯。 五块钱一大碗炒面,很适合那些开大卡的司机,每人来上一碗筷,再多花三块钱放上个鸡蛋,或者火腿肠,连吃带喝的很实惠。 炒面馆里面空间不小,足足摆放了十几张桌子,每张桌子面前都有人,操着天南海北的方言吆喝着,有的还在喝酒,两个穿着朴素的妹子正在穿花蝴蝶般的端饭。 看到戴着墨镜的韩家骏等人进来后,一个妹子就热情的迎上去:“老板,要吃饭呀?我们孙记炒面可是铜岭最出名的、的……” 妹子说到这儿后说不下去了,因为她看到这几个戴墨镜的男人,忽然亮出了家伙。 那是在电影中才能看到的制式微冲,黝黑铮亮的一看就知道不是玩具。 妹子当即吓瘫了:哎哟妈呀,现在劫匪的档次也太低了吧,竟然打劫到小饭馆来了,俺们辛苦一个中午,好像也卖不了几个钱,至于拿这玩意来吓唬人啊? 砰! 看到自己亮出枪来了,那些吃饭的家伙还在那儿吆喝,没几个人注意到这边,韩家骏眉头皱起,朝天放了一枪。 哗啦——这一枪把天花板上的灯棍打下来一根,恰好砸在马祥脑袋上,玻璃碴子登时就插破了他脑袋,鲜血沿着额头淌了下来。 马祥却像没感觉似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上的血。 这一下,所有人都看到韩家骏等人了,几十号人再也没有谁敢说一句话,都屏住呼吸,眼里带着恐惧的望着他们,胆小点的差点就昏过去了,稍微有点姿色的妇女们,也开始后悔今天出门时,为啥没有往包包里放个套子,要是不幸怀孕了咋办? 歉意的看了马祥一眼,韩家骏端着枪淡淡说道:“一分钟内,吃饱的,没吃饱的,都给我出去,速度点——做饭的老板留下。” 马祥等人配合的闪开了房门。 嘁哩哗啦——一阵推开桌子拉椅子的声音响起,所有客人都用最快的速度向门外跑,有得都忘记拿东西了。 别说是一分钟了,连三十秒都没有,几十号人竟然都跑出去了,这速度让那些起了大火,佷多人相互拥挤踩踏造成重大伤亡的商场、酒店而汗颜,看来是得考虑让人端着枪站在门口维持秩序了。 一个粗脖子大脑袋的中年男人,哆哆嗦嗦的最后走了过来:“大、大哥,咱有话好好说,您哥几个想要什么,只要兄弟我能拿出来,我决不含糊!” 韩家骏冷笑一声:“不要你什么东西,就给下两碗面,要快,卫生。” 老板咋办了下眼睛,有些不明所以:“大、大哥,就、就要两碗面?” 那么摆出这么大阵势,又是戴墨镜又是拿微冲的冲进来,就要两碗面? “怎么,耳朵不好用?” 韩家骏皱了下眉头。 老板赶紧用力点头:“听到了,大哥您稍等,几碗面?” “两碗。” 韩家骏问:“多少钱一碗?” 老板说:“光要面,五块。” 韩家骏拿出十块钱,拍在了他手上:“不占你便宜,免得让人笑话。快点,别啰嗦!” “哎,” 老板苦着脸的答应着,慌忙转身跑向厨房,心想:以后是不是把质量搞差一点啊,这名声太大了也不好,啥人都来。 第1344章 回家饺子,送行的面! 神经病就是神经病,请我吃个炒面还这么兴师动众的,一看就是没治了。 看到数十个食客都匆忙跑出小饭馆后,高飞心中叹了口气,开门下了车,对沈银冰的厌恶又多了一分。 沈银冰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下场前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发丝,戴上好看的茶色墨镜下了车,在很多远距离围观者的注视下,款款走进了孙记炒面馆。 等他们进来后,韩家骏等人就退了出来,带着十五个保镖端着枪,排开一溜的站在小饭馆前,满身萧杀的如同金刚。 哇靠,是谁这么牛比,吃个五块钱的破面,还排出这么大的阵仗,欺负哥们没见过世面吗?有本事把枪扔了,再绑住两根腿,咱哥俩单挑试试! 被轰出来的那些食客,这时候也没急着跑人,都站在远处对这边指指点点的,一派气愤填膺的样子。 外面很热闹,里面却很安静。 韩家骏在出来时,已经给沈总俩人收拾了一张桌子,就用也不知道是谁落下的上衣,把桌子椅子嚓的铮亮,还又铺上了一张报纸。 沈银冰和高飞面对面的坐在那儿,俩人谁也没看谁,都在看手机,好像大多数第一次相亲的青年男女那样,直到老板端着两碗面出来。 老板发誓,这两碗面绝对是这辈子做的最出色的两碗,面是晶莹剔透,汤是混白如牛奶,上面的香菜、蒜苗啥的看上去是青翠欲滴,清香扑鼻,看一眼都会食欲大增。 “两位先生、女士,面来了,请慢用。” 老板哆哆嗦嗦的把托盘放在桌子上,小声的问高飞:“请问,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高飞笑了笑,指着沈银冰:“今天她请客,你问她。” 老板看向沈银冰,接着转身就跑出了饭馆――沈总好像葱白一般的右手食指,对着外面点了一下。 “来,吃面,囚了(面时间长了就会黏糊,冀南方言念作囚了)就不好了。” 沈银冰放下手机,拿起筷子在碗里搅拌了一下,夹起一根面递到了嘴边。 虽然搞不懂沈银冰为什么派出这么大排场,来请自己吃面,高飞也没问,反正也的确有些饿了,拿起筷子埋头大吃了起来。 还别说,老板的炒面做的很不错,筋斗嫩滑,又酸又辣,美味可口,吃起来比那些山珍海味可要好吃多了。 当然了,如果别人拿着炒面来换自己的山珍海味,高飞是万万不会同意的。 稀里哗啦,好像喂猪那样,高飞也不怕烫着嘴,连二分钟都没有用掉,就连汤带水的都吃没了,完事后还吧嗒了下嘴巴,表示很满意。 沈银冰才吃了几根,每挑起一根都像相面那样看会儿,才递到嘴上。 “味道不错,如果可以该把老板叫进来,再下两碗。” 高飞吸了下鼻子,拿出烟来正准备点上时,却看到有水珠从沈银冰脸颊上滴落,滴在了碗里。 “哭了?哭什么呀哭,好好的吃饭还哭。你在这儿慢慢哭,我去外面等你,免得让人误以为我欺负你了。” 高飞眉头皱了下,站起身就要走时,就听她低声说:“你等等,等我吃完,我有话要跟你说。” “那你快点,我最烦的就是等人了。” 高飞没好气的说着,只好又坐了下来。 “很快的。” 沈银冰出乎意料的没有生气,低声说了句,才开始吃面。 又过了足有五分钟,沈银冰才吃下了小半碗,其间一直在默默的流泪。 看着她如丧考妣的样子,高飞终于觉出不对劲了,问道:“今天是你母亲,还是你父亲的祭日?” 对他这种明显欠揍的问话,沈银冰没有理睬,把碗筷一推,从包里拿出纸巾擦了擦脸,又拿出小镜子和化妆盒,开始仔细的补妆。 高飞这次没有嘴欠,一声不吭的看着她。 其实沈银冰平时不怎么化妆,不过刚才哭了很久后,眼睛有些红,抹了点粉子遮住了。 收起化妆盒,沈银冰抬头看着高飞,低声说:“我小时候经常去姥姥家小住,每当走的时侯,她都会给我下面吃,那边有句俗话是这样说的。回家的饺子,送行的面。” 高飞点了点头:“嗯,我也听说过这句话――你这是要给谁送行?” “给你。” 沈银冰轻轻回答。 “给,给我?” 高飞有些发愣。 沈银冰轻轻吸了口气,垂下眼帘说:“是的,就是给你送行。” 看出沈银冰不是在开玩笑后,高飞终于认真了起来:“你要派我去哪儿?” “不是我派你。” 沈银冰摇了摇头,轻声说:“是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高飞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眼神慢慢亮了起来:“你是说,从现在开始,我自由了?” “是的,你自由了,从现在开始。” 沈银冰看着高飞的眼睛,很认真的样子:“以后,你再也不用每天早上睁开眼就会因为看到我而心烦,也不用整天跟在我身边无所事事。你现在就是一只翱翔在天空下的雄鹰,想飞多高,飞多远,就飞多高,飞多远,再也不用有任何顾忌。” 高飞和王晨离婚来沈银冰身边,是做为一种‘稳定因素’存在的,老人家希望他能感化她,最不济也要稳定住她。 于是肩挑重担的高飞来了,任劳任怨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身体…… 双方经过半年多的相处后,因为先入为主的某些因素,高飞越看沈银冰,就越不顺眼,最大的希望就是有一天能够离开她,一辈子都不要再看到她。 但这种愿望对他来说是很奢侈的,因为沈银冰始终死死抓着他,滑向越来越黑的深渊。 忽然间,沈银冰要放开他了,这么突兀,连点精神准备都没有。 “高飞,在别人眼中你也许不是完美的,但在我心中,你永远都是那个最出色的男人,能屈能伸,能大能小。我祝福你,以后会更加幸福,安康。” 沈银冰站起身,拿着小包走到高飞身边,俯身搂住他的脖子,轻轻吻在了他额头上。 高飞木头般的坐在那儿,心思电转间在考虑沈银冰又要玩什么花样时,却觉得脸颊一凉,有泪水滴落到了上面。 那是沈银冰的泪水,沈银冰的吻。 “从现在起,就让我们忘掉彼此,永远都不要再相间。你也不要来找我,因为我会告诉手下的人,一旦看到你什么话都不要说,就地――格杀勿论。” 沈银冰慢慢抬起头,轻轻抚摩了下他的头发,转身走向外面:“记住,从现在起。” 沈银冰走到门口时,高飞终于有所反应了,扭头说道:“沈银冰,站住。” 沈银冰站住了,却没有回头。 高飞嘴角紧紧抿了下,问:“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你厌恶我,无论我对你怎么样,哪怕是抛却女人的矜持和尊严,用尽所有的手段来取悦你,都没有任何效果,反而让你更加不屑与。” 沈银冰顿了顿,才继续说道:“你只知道你讨厌我,却不知道我这样也很累。既然这样,那我们又何必在一起?你去做你的高大少,我做我的女魔头,无论你有多幸福,无论我有多悲惨,你我之间再也没有牵扯。高飞,我这样说你该明白了吧?” 沈银冰在说出这番话之前,高飞从没有仔细想过俩人之间的关系。 潜意识中,他始终因为沈银冰利用阴谋诡计,迫使他跟王晨离婚来到她身边,把身体和灵魂卖给了她,所以无论她怎么取悦他,他对她只有越来越多的厌恶。 可当沈银冰提出要还他自由后,高飞却在浑身轻松的同时,有了种无言的失落。 这种莫名其妙的失落,让他很不舒服,就想大多数骄傲的女孩子,在跟男朋友分手时,必须是得她先提出分手的才行,要是相反,就会有种被抛弃的愤怒。 沈银冰背对着高飞,陪着他沉默了片刻,才低声问道:“还有话要说吗?” 高飞摇了摇头。 其实他有很多话要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我走了,以后――不要再见了。” 沈银冰好像看到高飞在摇头那样,快步走出了孙记炒面馆。 马上,就听到马祥吆喝众手下上车的命令声。 一阵纷沓的脚步、关车、汽车马达声响过后,外面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高飞站在桌子旁边,透过窗口目送黑色奔驰车队驶出视线后,仍旧一动不动。 过了足有十五分钟后,炒面馆的老板,才战战兢兢的走了进来,问道:“先生,您……” 高飞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钞票,啪的一声砸在了桌子上,淡淡的说:“老板,给我炒上两个菜,我要好好的喝一杯。” 很多年后,已经成为五星级‘孙记酒店’老总的孙老板,在和朋友们吹牛打屁时,总会提到这样一件事:那年的春天,我饭馆内来了个大人物,足有五十个手持制式微冲的保镖,把所有的顾客都轰了出去。哎哟妈呀,当时我就震惊了,我做的面得有多好吃,才能让她如此兴师动众的赶来,就为了吃一碗孙记炒面。 第1345章 女人去哪儿了? 从去年最后一场秋雨之前开始,如果举办一个评选最担惊受怕人物,铜陵市的韩市长,肯定会榜上有名并奋勇夺魁的。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他的噩梦随着一个女人的出现,就那么突兀的降临了。 首先,他费了老鼻子劲才邀请来的南韩诸明星,在铜岭高速路口附近,被那个女人狠狠收拾了一顿,就连他的秘书小庞,在被砸破脑袋后也被迫轰出了市政府。 谁都知道,秘书就是领导的代言人,砸庞秘书的脑袋,就相当于抽韩市长的脸。 韩市长忍了――他不忍不行,南韩明星遭遇不公正羞辱后,包括南韩双星电子等国际大企业在内的很多财团,都气势汹汹的问罪铜岭,要求一个公道:公道却是他们被狠狠咬了一口,就像被砸了几棍子的狗那样,呜咽着落荒而逃,慢说是讨回公道了,连个屁都不敢多放一个。 其次,那个女人去了三仙山,三仙山就发生了恐怖性的爆炸,当场有十几人死亡,失踪。 更是在去年第一场雪来临的那个晚上,从铜岭离开的十几位岛国友人,在高速路上遭到了劫杀,除一个妙龄少女外,其他人全部殒命,是那种血淋淋的死亡方式,让人看了触目惊心,一辈子都忘不了。 随后,在国际上都有着相当知名度的德国某机械集团,他们的员工在光天化日之下,被那个女人狠狠痛扁了一顿,马特乌斯先生左腿骨折。 再随后……总之,在这几个月中,韩市长每天都生活在胆颤心惊中,只要电话铃声一响,他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个女人又有所动作了。 韩市长的神经总是绷到最紧,他觉得自己就要崩溃了,不止一次的给老领导打电话,要求调动工作,哪怕是去档案局这种地方也行啊,总比有可能被吓得心脏病发作而死要好得多。 可惜的是,老领导却用严厉的语气告诉他,必须坚守岗位,不许胡思乱想,上级组织相信他有出色的工作能力,一定能像扎在山崖上的青松那样,任尔东西南北风,他自巍然不动…… 听完老领导的训话后,韩市长当场就哭了,随后拍着桌子吼叫秘书,拿去了两瓶高度白酒,在办公室内喝了个酩酊大醉,随后昏睡了十几个小时,醒来后立即精神奕奕,斗志昂扬,以从没有过的积极工作态度,投进了工作中。 也许韩市长破釜沉舟的决心,终于感动了上天,在清明节这天后,那个随时都可能把他从市长宝座上拉下来的女人,竟然销声匿迹了。 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天,她都没有露面,谁也不知道她去哪儿了,以往最让交管部门头疼的五辆黑色奔驰车队,也好像蒸发了那样,再也没有在路上出现过。 有人说,沈银冰回到冀南了。 也有人说,她去国外发展了,好像要收购某家老牌企业。 还有人说,她因为感情问题受到打击,去某个寺庙出家当尼姑去了。 不管何种说法,哪怕传言她是去了火星,韩市长也不会在意,只会在心中念佛:这个不安分的杀星,终于离开铜岭了,佛祖保佑! 谁也不知道沈银冰到底去了哪儿,不过她名下的大型炼油厂,却始终如火如荼的建设着,估计会在八月份左右就能全部建设、安装完毕,九月份就能投入试生产。 一个高达几十亿美金的大型重工企业,能够在大半年中建成,并开始生产,这绝对值得人们惊讶。 因为炼油厂的创建,需要太多的辅助因素,为铜岭提供了大批就业岗位,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根据不完全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铜岭市的就业率上翻80%左右,gdp增长36%,预计在炼油厂正式投产后,还会持续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每当看到这一组组的数字后,韩市长对某个女人的抵触,就会稍稍放松,心中感慨:如果她始终这样低调,那该多好? 放下手中的文件,韩市长摘下眼镜擦了擦眼睛,幸福的叹了口气:“唉,明天就是五一劳动节了,希望这是个开心的节日。 五一劳动节,对于大多数在土地里刨事的农民伯伯来说,算不上什么节日,因为他们照样该干嘛就干嘛,没有谁给他们发什么过节费,加班费之类的。 不过对那些上班族来说,却希望每天都是过节――单位不但会给过节费,还能外出旅游放松一下。 所以每到五一、十一这样的节日,各大旅游城市就会迎来大批外地游客,一些景点上更是人挨人,人看人。 高飞没有去外地游玩,五一节对他来说也没啥特殊意义,更不会盼着有人给他加班费,他只盼着一件事,或者说一个人:苏樱。 他希望苏樱能在五一节这天出现在他面前。 清明节那天,高飞回到了冀南。 这二十多天内,他没有住在市区,而是住在了乡下的方家老宅中。 沈银冰给他送行后,高飞自由了,却没有去找王晨,甚至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她,因为他觉得,事情不会这样简单。 沈银冰越是没有消息,他心里就越忐忑不安,总觉得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更何况,根据他前天得到的消息,莫邪征东最近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以前还只是砸桌子摔东西的,现在――却开始杀人了:一个伺候她的老太监,不小心摔碎了一个杯子,结果就被她掐住脖子,从二楼寝宫内扔了出去。 那可是宫殿,而不是咱们常见的居民楼,二楼窗口得高十几米。 可怜的老太监被扔出来后,脑袋重重撞在了下面的黑石地面上,当场就是万朵桃花开。 虽说莫邪征东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后悔的要死,可包括拓拔千钧在内的所有人,却从她不住闪烁的双眸中,看出她随时都有可能再次疯狂。 拓拔千钧无奈,只好命人火速通知高飞,请他速速赶去安抚一下女王。 也许,也只有高飞能让她安静一下了。 得到这个消息后,高飞沉默了很久,最后对前来送信的老刘说,先回复那边,等适当的时侯到来,他就会立即赶去那边。 适当的时侯,自然是拿到被苏樱偷走的几本《安归经》。 而根据高飞和苏樱的约定,她会在五一节这天约见高飞的。 只是,通过关城市那次事件,受惊逃亡的苏樱,还会在五一节露面吗? 高飞不敢确定,只是每天都会在微信上留言,告诉她自己回到了冀南。 苏樱始终没有回复,好像一下子从人世间消失了那样。 倒是那个花盛开,这段日子经常陪伴高飞,俩人现在可以说是无话不谈了。 花盛开几次告诉高飞:既然你也回到冀南了,那我们见面的机率就更大了,五一节那天等我给你打电话。 高飞表面上答应的很痛快,却没有当回事。 在网上娶了花盛开当老婆,那是他在沈银冰身边无聊时的游戏,现在他已经自由了,正在为莫邪征东的事儿犯愁,哪儿还有心思去见什么网友? 如果不是因为得苏樱的消息,他肯定连微信都不上的。 这些天内,高先生就像个隐居于世外的高人,每天除了休息吃饭外,就是在院子里整理那些花花草草,再不就是跟村里的老人孩子,坐在院子里胡吹海磅。 沉寂那么多年的方家老宅有人住进来,这在方家村绝对是一个大新闻,尤其是大家得知此人是方小艇的孩子,村里那些老人们,没事时就来找他聊天。 除了老人们,更多的是不上学的几岁小屁孩――因为他们每次来这儿,都会有美味的糖果,和各种小吃。 在孩子们眼里,高飞绝对是世界上最仁慈的人,他家好像就是卖小吃的,怎么吃都吃不没,还不要钱。 当然了,每天都会来送东西的李德才、陈大彪等人,就被他们有意识的忘记了。 阳历四月的最后一天,又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好日子,清新的春风从南边吹来,吹动白色的梨花,摇曳的好像仙子那样。 几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牵着小狗带着小猫,在院子里花木上爬上爬下,对老人们的喝斥丝毫不以为意。 “小飞啊,我家这小崽就是调皮了些,你可千万别在意啊,回头我让狗剩再给你从后山挖几棵竹子来。” 今年高寿八十八岁的方大爷,看到四岁的重孙子掰断一根竹子后,一脸的愧疚。 高飞嘿嘿一笑,毫不在意的说:“大爷,按辈分我得喊你一声老爷爷了,也幸亏我小时候没有在这儿长大,要不然肯定比这小子更作(冀南方言,顽皮的意思),说不定会连夜去偷你家的草梅。” 方大爷家就是种植大棚草梅的,每次来方家老宅玩,都会提溜着半袋子新鲜草梅,高飞每次也都欣然笑纳。 “呵呵,带把的小孩子吗,哪有不作的?” 提到草梅,方大爷就笑的眼睛也看不到了,正要第十八次讲述他家是怎么靠草梅致富的发家史时,一辆白色越野车,缓缓停在了方家老宅院门前。 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位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子。 第1346章 高飞的幸福生活! 每天都会有高档汽车来到方家村,停在方家老宅门前。 每次这些车停留的时间都不会超过半小时,就会放下一些东西后离开。 每次来送东西的,都是一个或者几个年轻人,穿着西装戴着墨镜很欠抽的样子,一点也不懂的低调。 每次看到这些人来了,方大爷等人只会跟他们笑笑,继续做自己的事,或聊天,或下棋,或拿着把二胡闭着眼轻晃着脑袋来一曲《二泉映月》。 沉寂了三十来年的方家老宅,现在已经成了村里老人,学龄前儿童的活动中心,高飞这个院长又大方,脾气又好,无论孩子们怎么闹,多么糟蹋那些价格不菲的糖果,他都始终笑呵呵的。 这么好的孩子,孤苦伶仃的住在这儿--方大爷等人于心不忍啊,早就琢磨着给他说个媳妇,这样晚上也有个给他暖被窝的不是? 今天,方大爷等几个老人来找高飞,就是为这事来的。 村里王奶奶的孙女,就是叫小慧的那个孩子,高中毕业后就在市区卖衣服,不但长的漂亮,而且嘴巴特甜,做生意更是一把手,听说现在自己都买小王八盖子(轿车)了,要好几万呢。 这么优秀的女孩儿,自然得找个心肠好,又有能力的男人。 高飞有没有能力,方大爷等人不知道,只知道他心肠很好,要不然人家年轻轻的,会整天陪着他这群行将就木的老人? 每次说话,拿出据说是大红袍的茶叶给大家喝时,那态度比自家那只懂得跟老子要钱花的孙子都让人心里舒服。 这么好的孩子,自然能配得上小慧了。 不过,就在方大爷要把话题向这方面引时,每天上午十一点都会准时来这儿的汽车,又停在了门口。 方大爷暂时闭上了嘴,准备等那些欠揍的小青年走了后再说。 可是,这次最先下车的不是戴着墨镜的小青年,而是个女孩子。 方大爷等人,那都是村里的高寿长者,年轻时就走南闯北的,阅人无数,啥漂亮女孩子没见过啊,要不然怎么想把方家村最优秀的小慧姑娘,说给高飞当对象呢? 担当这个女孩子下车后,方大爷等人才知道--让他们自豪的阅人无数,其实就是个笑话,这个女孩子彻底打破了他们对女性美的观念,以前觉得最优秀的小慧,跟人家相比起来,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或者是气质,都不是一个档次。 方大爷不知道该拿什么词汇,来描述这个白皮肤,淡金长发,高鼻子,眼睛还有些微蓝的女孩子有多漂亮,却能肯定如果自己再年轻六十岁,绝对会拼了命去追求她,就像当年追求早就去了那个世界的老太婆。 过于美貌的女孩子,对男人的杀伤力是相当强大的,能让八十多岁的老翁瞬间回想起他曾经的青春岁月,也能让兔子哈喇子流出来都不知道,李德才走路不得劲,陈大彪脸色通红还没有忘记抬手抽了兔子一巴掌,提醒他能不能别这么丢人,难道就不怕飞哥发火把他满嘴牙齿扇光了? “呀,妞妞,快来看,这女的这么好看来,比画上的还好看,比你也好看!” 一个在门口爬门槛的小屁孩,看到穿着一身白裙好像仙子那样的陈果果后,小小年纪就双眼放光好像看到了最大的蚂蚱那样,咋呼妞妞快来看。 孩子的赞美获许没有任何文艺性,不过却是世间最真诚的,陈果果很明白这个道理,心里特别得意,咯咯轻笑一声,从陈大彪怀里拿过纸箱子,从里面拿出几个高档玩具,蹲下来放在孩子面前:“告诉姑姑,你叫什么名字?” 小屁孩眼睛放光的夺过玩具,紧紧抱在怀里大声说:“她就叫妞妞,那个叫小猪哥!” 陈果果看了妞妞和小猪哥一眼,又问道:“那你呢,叫什么名字?” “忘了。” 小屁孩很诚实的回答。 陈果果一楞,随即扑哧一笑。 陈大彪等人赶紧挪开了目光,心中叹息:唉,妖孽啊,笑的这么好看做什么呀,这不是故意招人犯罪啊? 方大爷倒是没这心思,只是跟王奶奶相互对望了一眼,眼神黯淡的摇了摇头:小慧那件事,黄了。 依着方大爷等人的老道眼光,自然能看出这个天仙般的混血美女,能够来到方家老宅,肯定是和高飞关系不一般了,说不定就是人家女朋友。 方家老人的外甥,有这样极品的女朋友,又怎么会对小慧有意思呢? 方大爷等人都是老于世故的,在看到有漂亮女孩子登门后,马上就知道是该撤退的时侯了,纷纷站了起来:“小飞啊,先回家吃饭去了啊,等大爷下午养足了精神,再跟你鏖战一场(下象棋),这次我可不给你留情了。” “好,那我就在家把刀子磨的快快的,等下午好好和您厮杀一场。” 高飞笑呵呵的站起身,搀扶住了方大爷,又对王奶奶几个人说:“王奶奶,回家告诉栓住(王奶奶的大孙子)哥,再下套抓了野兔来找我,我们哥几个好好喝一杯!” 王奶奶自然是满口答应,接过高飞递过来的一袋香酥果子,笑眯眯的去了。 等那群抱着玩具,嚼着糖果,还不断嘟囔不到十二点就得回家的人走远后,陈果果才转身看着被几个小屁孩搞的一片狼藉的院子,对高飞无奈的耸耸肩:“高大少,你啥时候这么有耐心,整天跟一帮老头老太小屁孩呆在一起,并其乐融融,连你该管的正事都不管了。” “你不觉得和他们在一起,听他们回忆从前的快乐,听孩子们无忌的童言,才是最让人放松,最真实的享受吗?” 高飞上下打量着她,微微皱起眉头说:“下次来能不能别穿的这么好看,出落的这样出尘,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般的,这样会让村里人生出自卑感,连带对我也排斥的,我可是打算以后把这儿当做养老的地方了。” 陈果果瞪大眼睛,一脸委屈的抬手转了个圈:“我这叫穿的好看吗?不就是一件几百块钱的裙子,一双板鞋嘛,又没搓胭脂抹粉的,多么清纯善良人见人爱的少妇啊,咋就被你说的那么不堪了呢?” “行了,行了,别在这儿显摆你的臭美了,下次来给我变丑一些,你看连兔子这几个混蛋都总偷看你了。” 高飞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关上了大门。 大门一关上,刚才在方大爷面前还一副孝子贤孙模样的高飞,对陈大彪三人马上就露出了资本家的嘴脸,瞪眼骂道:“都特么的木头桩子似的傻站在那儿看西洋景呢?没看到满地的瓜子皮,被拔出来的月季花?这还要飞哥我亲自去收拾?” 有些人,在某些人面前时总喜欢犯贱,李德才等人就是这样的。 如果高飞很客气的请他们上座,上好茶,把他们当老爷供奉着,估计他们晚上会失眠,直到第二天中午也会瞪着熊猫眼想,到底是哪儿做的不够好,才让飞哥那样生气。 可是现在呢,被高飞一顿臭骂后,这三个贱人立马就像吃了摇头丸那样,生龙活虎的挽起袖子,满脸感恩戴德的模样大干快干了起来。 最不要脸的兔子,还专门从高飞跟前转悠,直到屁股上被踹了一脚后,才心满意足的哼哼着闪开。 坐在方大爷坐过的那张躺椅上,望着不住忙活的陈大彪等人,陈果果幸福的叹了口气:“唉,开始我还真搞不懂,你对他们又踹又骂的,他们为什么没一点怨言,还好像得了多大便宜似的。现在我才知道,他们潜意识内其实把你当老子看了。老子再喝斥儿子,还是最疼爱他们的。” “胡说,我从没有把自己当做老子看,我只是把他们当兄弟。” 高飞端起茶壶,替陈果果倒了杯水,指着屋后的小山包说:“前天晚上我跟村长大立柱谈过了,这座山包反正也不能种庄稼,种植的果树也给村里带不来多大的利益,就打算常年承包下来,实在不行一次性购买也行,反正也用不了多少钱。” 陈果果也站起身,看着后面问:“你买下来做什么?” “你跟我来。” 高飞很自然的牵起陈果果的手,向门口走去。 等他们出去后,兔子才碰了碰李德才的胳膊,小声说:“哎,如果我要是能有机会牵牵陈姨太的小手,就算把手给我剁掉,我也愿意。” 李德才呸了一声,骂道:“就你这没出息的,有本事去找飞哥说,再不济去跟陈姨太说啊。” 陈大彪在旁边狞笑道:“哼哼,兔子,你要真敢牵陈姨太的小手术,不用飞哥做什么,我就废了你,把你兄弟也一块剁掉!” “草,阿爷我也就是随便说说,刚才不知道谁总是盯着陈姨太的小蛮腰看,进门差点被门槛绊倒在地上--哎哟沃曹,老陈你敢偷袭我!” 就在被陈大彪被按在地上狂扁,考虑是不是拿出刀子来自卫时,高飞已经牵着陈果果爬上了老宅后的小山包。 站在最高处,向北望去能看到几百米外的小清河,好像一条玉带那样,蜿蜒向东流去,旁边果树上的小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让人自然会生出一股子活着真好的幸福。 “我打算把这个小山包买下来后,在上面盖上一片房子,不是那种别墅,都是老宅那样的平房,整座山包上都栽满了竹子,各种花木,最下面却是宽敞明亮的现代化建筑,也是一层的,做为老年人活动中心,还有图书室等等。” 高飞畅想着未来,侧脸看着陈果果:“到时候,我们就在这儿住,春观百花,秋望月,夏有凉风,冬赏雪--果果,你觉得怎么样?” 陈果果轻轻抿了下嘴角,轻声反问道:“你觉得我会拒绝吗?” 第1347章 你打算要多少房姨太? 岭南之战后,陈果果就彻底放下了她的雄心壮志,只要能跟高飞生活在一起,她宁可付出任何代价,自然也不会计较任何名份了。 很多次,她都幻想有那么一天,与高飞过普通市民的小日子,每天早九晚五的上下班,为一些琐事拌嘴,斗气,甚至哭泣。 总之,陈果果现在最想过的就是普通人的生活,身边有个男人,每天早上被闹钟惊醒后不会抱怨什么,因为那证明自己还活着。 她所想象的,只是市区一般市民的生活。 今天高飞却为她讲述了他的想法:住在乡下,用满身铜臭味的金钱,把这边打造成村里的活动娱乐中心,免费的。 如果喜欢,她可以养上几只小羊羔,一群咯咯叫的小鸡,甚至还可以养几头小猪,为羊儿长大了,小鸡下蛋了,小猪出栏了这些此前从来都不屑想过的琐事而开心。 这,才是幸福的生活。 当然了,前提是高飞的正牌老婆,得有足够的大度来接受她的存在。 现在无疑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侯,她只是贪婪享受着依偎在高飞怀中,在温暖的阳光照射下极目远眺的幸福,直到欠揍的兔子,扯着他那嘹亮的嗓子,在山包下唱起了山歌提醒他们吃午饭:“哎--天上的云彩哟,树上的鸟儿哟,你去那边告诉美丽的姑娘呀,阿哥已经摘了最美的花儿,做了最香的竹筒饭……哎哟,谁拿大脚踹我!” “么的,你要是敢再鬼哭狼嚎的打搅飞哥、陈姨太的甜蜜二人世界,我跟李德才就刮了你。” 陈大彪好像破锣一样的声音随风飘来,分贝一点也不次起兔子的山歌。 高飞笑了,扭头向下面看了眼,问道:“他们都叫你陈姨太?” 陈果果依旧依偎在高飞怀中,一副慵懒的知足神色:“也不知道是哪个嘴欠的,最先从背后叫我。当时为了树立起我宽宏大量的形象,我忍住没理睬,现在好了,你的人都叫我陈姨太了。唉,姨太就姨太吧,反正我这辈子就是当姨太的命。” “你可是凶名昭著的安归王,杀人不眨眼,啥时候这么好脾气了?” “被你改变了呗。” “看来我个人魅力还是相当牛比的。” “小子,小表姨问你个事儿。你打算要多少房姨太?” “多少房?” 高飞有些不明所以:“除了你之外,好像就没谁了吧?” 陈果果抬手,轻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别逗了,现在谁不知道你除了有王晨这个正牌老婆外,还有皇朝会所的白姨太,师范学院的秦姨太,北山集团的沈姨太,远在美国的乔治姨太,如果他们知道的够多,就会加上地下楼兰的水姨太,莫邪姨太,还有九局的郝连姨太,张家的张姨太--自个儿算算,你有多少姨太了?” “这么夸张,你把我认识的女人都算上了吧?” 高飞苦笑:“这里面可有我惹不起,也不能招惹的。” “嘿嘿。” 陈果果笑了笑,从他怀里坐了起来:“沈银冰呢,最近很安分呢,她去哪儿了?” 高飞望着小清河,摇了摇头:“不知道,郝连偃月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儿,估计现在没在国内。” “她在给你自由后,真会安分守己吗?” “谁知道。” 高飞舔了舔嘴唇,眯着眼说:“其实她越是这样平静了,我就越有种不好的预感。而且,我也觉得愧对老人家交给我的重担,大哥(高云华)得知我被人‘辞退’了后,倒是打电话问过,说一切都顺其自然吧,反正我也努力过了。” “嗯,我觉得他说的没错,你已经做过了,为此付出了很多,没必要再愧疚什么的。” 陈果果摘下一根草叶,咬在嘴里晃悠着:“华夏这么多人,没理由只要你一个人去承担什么。哦,对了,莫邪征东现在怎么样了?” “情况不怎么样,前天我收到消息,她开始杀人了。” 高飞眉头紧紧皱了起来:“我最怕的就是她失去理智,却想不到安抚她的办法,只能希望能尽快找到苏樱。” “找不到她。” 陈果果摇了摇头,眼里闪过明显的戾气:“在辽省时,我就派出了大批人手,但现在仍旧音讯全无。哼哼,可千万别让我找到她。” “好了,不说这些烦心事了,总之大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罢了,先吃饭。” 高飞长身而起,伸手把陈果果拽了起来:“吃饭后你得赶紧回德城那边坐镇,这可是试生产的关键时刻了,估计水粉集团这些天始终在全国各地的找寻,可千万不能出乱子,这关系到咱们以后能不能过上我刚才描述的好日子呢。” 陈果果不在乎的说:“有陈姨太在的地方,自然是大杀四方,鬼神相忌,谁敢惹?就几百里的路程,两个小时稳到。” 两个人说说笑笑的从山包上回到了方家老宅时,李德才三人已经把午餐摆好了。 就像兔子在山歌里唱的那样,还真有岭南那边的正宗竹筒饭,看来他今天早就做好准备,要在陈姨太面前露一手了。 小马扎,小方桌,就摆在院子里,上面七八个罐头,速食小菜之类的,旁边放着一箱趵突泉啤酒,五个人围着团团而坐。 “来,飞哥,陈姨、那个啥,我代表十三亿全国人民,祝你们年年像今天这样幸福开心!” 兔子举起啤酒杯,说出的话带着不正经,担眼神里去是浓浓的诚挚祝福,和感激。 如果不是高飞,他现在还在岭南饥一顿,饱一顿的让人看不起。 同样,要不是高飞,李德才现在还是个送货的,陈大彪还是个包工头。 就因为他们遇到了高飞,命运才发生了质的变化,现在个个都混得人模狗样的,不是陈处长,就是李总或者郝副处。 陈果果翻了下眼皮,和高飞举起了杯子。 高飞感受到了他们的感激,也没说什么,一口气把啤酒喝干,擦了把嘴说:“德才,下午回去后去找老王,让他给联系一个靠谱的工程队,我准备在后面那山坡上大兴土木。” 高飞简单把自己的设想说了一遍,末了说:“你们要是喜欢在这儿住呢,提前说一声,老子就吃亏白送你们每人一套。谁要是觉得住在市区好,不愿意来这儿呢,我也不会让他吃亏,按照相同的造价……” 高飞还没说完,兔子就忍不住的说:“飞哥,我要定了,这儿有家的感觉!” “我也要。” “傻瓜才不愿意跟飞哥你住在一起呢,每天看美景美人的,至少得多活十年!” 喝了几杯后,李德才说话就没大没小了,被拿起一个鸡爪子砸在了额头上,不等他反应过来,又端起啤酒被按在了他嘴上。 兔子和陈大彪一起,帮着陈果果连续灌了李德才好几杯,呛的直咳嗽翻白眼。 看着跟李德才他们打骂的陈果果,高飞忽然很有些成就感,觉得这才是适合于她的生活,也是在这种时侯,她开心的笑容才不会有一点杂质。 一顿午餐,吃了一个多小时,喝多了的李德才最后出溜到了地上,被陈果果一顿臭骂,理由怀疑这小子借机偷窥陈姨太的裙下风光。 可怜的李德才,被陈大彪接连抽了几个嘴巴都睁不开眼了,还怎么偷窥? 陈果果臭骂他,只是一种变本加厉要享受此前不曾享受过的幸福人生罢了。 陈果果小媳妇似的打扫卫生时,高飞帮陈大彪把睡过去的李德才,现在走路都翻着白眼的兔子送出了门外。 陈大彪酒量比较不错,最起码还知道自己能打开车门,却习惯的打开后备箱,要把李德才当包裹放进去。 “行了,还是打电话让城阳来接你们吧,免得被交警逮住。” 看这三人都这样了,高飞也不放心他们走,就蹲在大门口说话:“最近集团里有什么动静?” 陈大彪使劲晃了晃脑袋,喘着气的说:“没、没啥动静,还是像往常那样死气沉沉的,大家该来上班就上班,该下班就下班,工资一分钱也不少拿,就是没奖金。” 重重吐出一口气后,陈大彪终于明白高飞要问什么了:“他这些天不怎么在集团里,大部分工作都交给了陈副总几个。” 高飞知道陈大彪说的那个他是谁,沉默片刻才说:“不要管他了,只要防备有些人会在羞恼成怒下破坏生产设备就行。” 陈大彪冷笑:“哼哼,谁敢?我早就跟小池、大老刘(生产车间的主任)说好了,谁要是敢破坏飞哥留下的家底子,大家伙就跟他拼了!出什么事,我扛着!” 高飞相信,陈大彪既然这样说,就是这样做的,笑了笑转移了话题:“这么多天都过去了,那个廖水粉去过厂里几次?” 陈大彪想了想,伸出一根手指头:“好像就一次吧,就是产品出现问题那次,不过她去时是穿着竖领黑风衣,头上戴着黑色毛线帽子,还戴着口罩的,没有谁能看清她长的啥模样,身材却是不错,跟陈姨太有的一拼--哎哟!” “又说我什么坏话呢,你小子还真以为我好脾气,不敢收拾你?” 高飞回头,就看到陈果果倚在门框上,翻着眼睛在那儿吃话梅。 陈大彪嘿嘿一笑,拿起捂在后脑勺的话梅填进嘴里,没皮没脸的说:“多谢陈姨太赏。” “稀罕呢。” 陈果果走出来,指着靠在车轮胎上睡觉的李德才,和兔子俩人:“把这俩废物给我弄一边去,别耽误我开车回去。” 陈果果驾车走了一个小时后,城阳才开车来到了方家村。 等把这些人都打发走了,方大爷等人又悠哉悠哉的来了,老远就说:“小飞啊,那件事我给问过大立柱了,他说只要你给点钱,村里就把山包卖给你的。” 第1348章 如果有一天我成为别人的青人! 方家村后面那个山包,这么多年来为村里产生的利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最多也就是方便了村里的小孩子们吃苹果不拿钱。 现在有人要买下这个山包,而且这个人又是高飞,村长大立柱自然是一口答应了。 买个山包这种事放在别人身上很麻烦,仅仅一个国土局就得让你把腿跑细了,还不一定办得到,但只要是高飞想办,估计也就是几个电话的事儿. 更何况人家高飞也说了,买下山包后,还会帮村里修路,至少三十米的公路得通到郊区主干道上,这得至少需要几千万吧? 一个小山包,换来一条大公路,还为村里赚个老年人活动中心,傻瓜才不会换呢。 当天下午,大立柱率领村里的几个委员,在与高飞详细协商过后,很痛快的签订了协议,还说让他先干着,村里负责外出跑手续。 就在方家村整个班子与高飞在酒桌上畅想未来时,南部山区16号的别墅内,睡了一个下午的廖水粉,懒洋洋的从窗上爬了起来,掀起窗帘向下面看去。 这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时节了,阳光斜斜洒满了整个世界,镀上了一层耀眼的金黄,让远处的青山看起来有些如梦如幻。 没有闹市区才有的乌烟瘴气,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噪音,只有日落之前的宁静,远处的路上有一个老者,牵着自己刚会跑的小孙女,迎着夕阳慢慢走着,为这幅唯美的画中更是平添了一抹诗意。 院子里,廖无肆正站在那儿连说带比划的说着什么,坐在藤椅上的贺明珠,不时的掩着嘴发出咯咯的笑声,有时候还会抬脚去踢他。 无肆什么时候学会哄女孩子开心了? 又是什么时候,明珠不再那样冷漠,恢复了她女孩子本有的活力了? 看着这对明显在恋爱的男女,廖水粉忽然觉得自己老了,尽管她的相貌,身材和皮肤,都和‘老’这个可怕的字眼不沾边,只有岁月赐予她迷人的成熟。 可她却知道,她的心老了。 同时,她也无比的羡慕廖无肆他们,因为在她这个年龄段跟韩震谈恋爱时,就从没有这样相互动手动脚过。 他们都拥有最正宗的贵族气质,每做一个动作,每说一句话都带着豪门世家的风范,哪怕是夫妻再恩爱,在人前最多也就是相互牵牵手罢了。 像现在,贺明珠竟然猫儿一样从椅子上窜起来,一下扑在转身要逃走的廖无肆身上,两条腿缠在他腰间,左手掰住他下巴,右拳冲他肩膀上狠砸的欢快,无肆的样子在廖水粉和韩震身上,是再过一百年也看不到的。 “其实,这才是真正的恋爱。” 看着那俩人,廖水粉嘴角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 她从没品尝过这些幸福,但能跟看到他们这样,也很满意了。 一个是她的亲兄弟,一个是情同姐妹的心腹。 看着看着,廖水粉嘴角的那丝欣慰慢慢凝固:韩震和那个蝶儿,恐怕也会这样吧?嗯,肯定会更欢快,明珠告诉我说,那个蝶儿称呼他哥呢。 “呵呵,哥,多么浪漫的字眼啊,可惜却不是属于我的。” 廖无肆慢慢放下了窗帘,双手抱起双膝,盯着墙上的一副油画发愣。 贺明珠去辽省找高飞算帐,却意外在医院内碰到韩震,廖无肆差点要杀掉蝶儿母子三人的全过程,廖水粉都已经听他们说起过了。 明显改变了的贺明珠,说完这些后,还愧疚的请廖水粉原谅她,因为是她坚持让廖无肆放个蝶儿母子三人的。 廖水粉倒没觉得贺明珠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既然韩震已经不再爱她,把满腔的爱意都放在了别人身上,无论蝶儿母子三人怎么样,那又跟她有什么关系? 她是个善良的女人,不忍心蝶儿母子这三个无辜者成为他们夫妻情变的牺牲者。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算是完全透明化了,相信廖家和韩家的老人,都已经得到了消息,也默许了韩震提出的意见:廖水粉和韩震俩人,仍旧是名义上的夫妻,是廖韩两家联盟的纽扣和扣眼,担他们却可以拥有自己的私生活,无论是在外面养外室,还是给人做外室,谁都不会有丝毫干涉。 韩震身为男人,可以在外面养外室,那么廖水粉呢? 依着她的性格和脾性,又怎么可能做到韩震那样? “如果这是一场梦,那又该多好。” 廖水粉盯着那幅油画,也不知道想了多久,才低低的叹了口气:“唉,或者说,像那些可笑的网络爱情一样--网络?呵呵,我都忘记我还有个网络老公了。” 廖水粉自嘲的笑着,拿起手机打开了微信,找到了‘亲亲’先生。 亲亲先生的头像是个猪,很可爱的那种。 廖水粉却知道他在男女那种事上,要比猪勇猛很多倍的,那个野外的晚上,就算是酒醉后,她依旧被他的勇猛所征服。 想到这儿后,廖水粉觉得自己脸颊有些发烫,本能的抬手捂住了脸,喃喃说道:“亲亲老公,明天你真会带我去酒店吗?如果你要知道我就是廖水粉,那你会不会大吃一惊呢?大吃一惊后,你会不会放我一马,看在我是你老婆的份上。” 廖无肆曾经请高飞,放廖水粉一马,却被他一口拒绝的事儿,她也知道了。 水粉集团的高层,自然也知道了,现在距离高飞给出的一个月期限,还有不到一周,可高层还没有明确的答复,大家仍然在为放弃,和毁掉而争执。 事情到了这一步,争执的已经不再是利益了,而是颜面:水粉集团,怎么可能就这样灰溜溜的缩回染指天涯集团的手? 廖水粉本人则觉得无所谓,不管是放弃天涯集团,还是毁掉天涯品牌,都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她在接手天涯集团后,失去了很多东西。 当然了,也得到了什么,比方心儿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安分守己了。 可无论是得到,还是失去,她都不再是以前那个廖水粉了,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下去,她自己也不知道,就像从她担任集团副总后,就从没有整整睡过一个下午。 当最后一抹晚霞还倔犟的挂在西边时,洗浴过后的廖水粉走出了别墅客厅。 她没有再穿职业套装,而是换上了一身白色的春季运动服,脚上穿着黑色轻便网球鞋,有些湿的如丝秀发被一根手帕随意系在脑后,整个人黑白分明,出尘脱俗中还带着一股子迷人的慵懒。 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跟廖无肆挤坐在一张藤椅上的贺明珠,偶尔抬头时才发现粉姐就站在门口,抱着膀子冲他们温柔的笑着,顿时发出一声低低的呼声,一把将坐在她大腿上的廖无肆推了出去,兔子般的蹦了起来。 廖无肆正千方百计的哄着贺明珠,跟他亲个嘴儿呢,猝不及防下被她推出去后,一屁股就蹲坐在了地上,疼的怪叫声中弹身而起,正要抬手作势要给贺明珠一个暴栗时,才发现姐姐就在那边看着他。 “粉姐。” “姐--” 和贺明珠一起讪笑着跟廖水粉打了个招呼,廖无肆缩回伸出去的手讪笑道:“麻烦你下次再出来时,能不能先发出点动静?我倒是不害怕,可会吓坏别人的。” 廖水粉笑着,故意问道:“别人是谁?” 廖无肆干咳了一声:“别人,就是那个……咳,我去洗澡,晒了一个下午浑身发黏。” 贺明珠冲他狠狠翻了个白眼,快步走到廖水粉跟前:“粉姐,是要去外面走走吗?” “嗯,冀南的傍晚很美,出去走走心情也会变美吧。” 廖水粉笑着说道:“你不用跟着我的,我就是随便走走,也不会走远。” 贺明珠摇了摇头,没说什么只是跟在她身边。 廖水粉也没再劝她,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信步走出了别墅,沿着水泥路向西走去。 就像韩震在辽省关城市为蝶儿购置的江山如画别墅区那样,这边的地势也是西边高,东边低,不过别墅区的数量规模,远远不如辽省那边,只有几十栋别墅,向西走了六七百米,就来到了山坡的最高处。 廖水粉踏上山坡高处时,晚霞的最后一丝余晖也黯淡了下来,却仿佛全都集中到了她的身上,使她在暮色中也闪现出了一层神圣光晕。 夜风吹来,吹起她的秀发,衣角,让贺明珠忽然想到了一句话:高处不胜寒。 “明珠,你是不是觉得我其实很可怜?” 就在贺明珠为廖水粉这种融合在自然中的美而有些痴迷时,她突然问道:“表面上看起来风光异常,但却是个失去一切的可怜者。爱情遭遇背叛,事业陷入绝境,唯一留下的就只有这具还算美丽的皮囊,用来做为自怜自艾的寄托了。” 听她这样说后,贺明珠心中颤了一下,连忙说:“粉姐,你可不要这样想,你从来都是我,是佷多人崇拜的偶像,美丽、端庄、大方还又有着出色的能力,就算偶尔遇到一些挫折,但只要你能坚持一下,很快就能渡过,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哈。” 廖水粉轻笑一声,转身看着贺明珠:“明珠,没想到你也会背书啊,这可是我从来不知道的。” 贺明珠有些发窘,垂下眼帘喃喃的说:“我没什么文化,这些话都是、是……” “是无肆告诉你,你又拿来劝我的吧?” 廖水粉无所谓的笑了笑,忽然话锋一转:“明珠,如果有一天,你知道我成了别的男人的青人,你会怎么看?” “什么?” 贺明珠愣住了。 廖水粉没有再问,只是无声的笑笑,转过头看向了西边。 贺明珠站在她背后,发了老大会儿楞,终于醒悟她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了,低声问道:“粉姐,你是说高飞吗?” 第1349章 廖水粉的计划! 正如贺明珠刚才背书所说的那样,廖水粉端庄美丽,善良大方,气质优雅又精明能干,对爱情从一而终,绝对是最完美女性的化身。 哪怕她在酒醉时,不幸被一个男人像无情摘花般的糟蹋了,却不是她改变了,而是命运跟她开了个玩笑,这丝毫不影响她在贺明珠心目中的完美形象。 但现在她却问,如果有一天她成为了别的男人的青人,贺明珠会怎么看她? 问世间,哪个男人有资格让粉姐给他去做青人? 粉姐又会去给谁当青人? 贺明珠冷了很久,才想起了高飞。 高飞无疑是很优秀的,出道之后凭借他出色的能力,和整天踩狗屎的好运,历经枪林弹雨而不死,着实做了几件大事,人长的也还算英俊,算是华夏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了。 只是这家伙的私生活也太糜烂了些,暂且不提在国外有多少女人,有几个私生子,单说在国内吧,根据贺明珠所掌握的情报,他就和好几个女人纠缠不清。 爱情无法唯一的男人,就算再优秀也配不上粉姐的。 可是粉姐说那句话的意思,却是要给他去当青人了。 这怎么可能呢,就算粉姐要报复韩震,或者说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那也不能去给那家伙去做青人呀,难道他害得粉姐还不够?粉姐如果真需要青人,大可以养一帮小白脸,或魁梧爷们,想要啥样的就要啥样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粉姐一旦给高飞做了青人,那么她就只能是高飞的女人,和其他女人为博得男人而争充。 想到粉姐这么优秀的女人,竟然有可能会为获得高飞充爱,而和其他女人明争暗斗,贺明珠就觉得浑身难受。 廖水粉好像轻笑了一声,没有回头反问道:“那,你觉得会是谁?” 贺明珠再次沉默很久,才说:“如果可以,只能是高飞。” 廖水粉转身看着她,很淡定的样子:“为什么非得是他呢?” 因为你被他糟蹋过啊,哪怕你是被迫的,可怎么说他也算是熟人了吧--贺明珠刚要说出这句话,却又想到了什么,低声说:“粉姐是希望,用这种屈辱的方式,来为水粉集团争取一下最后的机会。” 廖水粉长长松了一口气,语气欣慰的说:“明珠,你不愧在我身边呆了那么久,总算能看出我的心思了。” 贺明珠说的不错,廖水粉今天下午醒来后,经过长时间的沉思,最终决定明天用花盛开的身份约出高飞后,和他发生那种关系--关系发生后,她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就算是用脚丫子去想,俩人恩爱过后,高先生如果知道这位花盛开女士,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廖水粉后,肯定会震惊的无以为继,然后就是后悔。 廖水粉可不是一般的女人。 她没有陈果果那么恐怖的武力值,但却有着陈果果无法比及的身份:韩家的儿媳妇,廖家的大千金小姐。 虽说俩人的恩爱是两个人的问题,高飞身为男人,铁定要承担大部分责任,要不然就会引发廖、韩两家为了颜面而发起的狂风暴雨般的打击。 拿什么来弥补这个美丽的过失呢? 思来想去的,唯有高先生在天涯集团问题上高抬贵手了。 当然了,廖水粉可没天真的以为,就因为高飞占有了她,就会甘心把天涯集团双手奉献给她,她要的只是一个让水粉集团体体面面撤出去的方式。 或者说,因为他们的关系,而促成天涯集团和水粉集团的合作。 那样一来,水粉集团就不算输了,而且还会在日后获取更大的利益。 皮上面上的面子全包住,水粉集团所付出的代价,只是一个廖水粉,这笔帐怎么算,都怎么合适。 不过前提是高飞能被廖水粉‘迷住’。 对这一点,廖水粉倒是很有把握,因为她心中早就有了个笼统的计划。 要想这个计划实现,非得贺明珠帮忙。 贺明珠是唯一能代替她安排计划的人。 当然廖无肆也是她完全信任的,可天底下,哪有为姐姐找青人而心甘情愿去忙活的兄弟? 贺明珠只是生性冷酷,却不傻,在廖水粉坦然承认后稍微一琢磨,就猜到她要做什么了,不由得有些心急:“粉姐,为了区区一些浮财(水粉集团投资天涯集团推广上的诺大资金),和水粉集团的面子,有必要牺牲你自己的清白和名节来换取吗?” “明珠,你不懂得。” 廖水粉微微摇头,悠悠的说:“像我们这种豪门大家,各人的清白,和金钱的多少,都算不了什么。最看重的则是颜面,宁可打掉牙齿和血吞,也不能丢了颜面。我相信,只要高飞能高抬贵手,放水粉集团一马,上面的人就会心满意足,才不会在意我付出了什么。” 贺明珠大声说:“可这对你来说太不公平了!” “没什么不公平,生长在豪门世家,任何时候都得以大局为重,就像廖家、韩家明知道韩震在外养了女人,但大家还是装做看不见,没听说,而衷心祝福我们两个恩爱到白头偕老那样。” 廖水粉抬手,轻轻拍了拍贺明珠的肩膀,语气中带有了羡慕:“明珠,你永远都不理解豪门大家中那些规则的,也希望你和无肆婚后,永远保持你当前的纯洁,千万不要被那些肮脏而污染。” “可,可……” 听廖水粉很赞成自己跟廖无肆交往后,贺明珠有些羞涩,却更加关心廖水粉:“可就算你付出这么多,甘心降低身份去给高飞当青人,但能保证他会放你一马?” 廖水粉幽幽的说:“没去试过,又怎么能知道呢?” “如果试过也不行呢?” 贺明珠心直口快:“那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呵呵,这个兵啊,早就折了,无非是再折一次罢了,也没什么无法接受的。” 廖水粉轻笑一声,下巴微微昂起有些傲然道:“而且我也有很大的把握,能让高飞拜伏在我的石榴裙下--明珠,跟你说个秘密。其实在大家族中成长起来的女子,从小不但要接受那种很无味的贵族教育,还要从第一次初潮来临后,学习一些讨好男人的闺房秘术。” “以前,我从没有跟韩震用过,因为我觉得我们是相濡以沫的,不需要那些秘术来栓住他。现在,我才后悔我当场为什么不用。” 再次笑了笑,她才说:“倒是便宜了高飞,看来这真是缘分。” 听廖水粉这样说后,贺明珠睁大眼看着她,好像不认识她的样子。 在贺明珠心中,粉姐那是多么端庄--却没想到她从小就学会了吸引男人的闺房秘术,还要用这门功夫去折服高飞,就为了给廖家韩家换取一个颜面。 “好了,我知道你暂时无法接受我说的这些,其实我说服自己也是用了很长时间。” 廖水粉无声的苦笑:“如果还有一点点别的办法,我也不会用这种手段的。但马上就要到高飞给的一个月期限了,我必须得奋力一搏才行。明珠,你得帮我。” “粉姐,你说,让我去做什么?” 贺明珠紧紧攥了下拳头,声音有些沙哑。 现在廖水粉要吩咐的,明明是跟邪恶、见不得光有关,但贺明珠却有了种烈士赴刑场的悲壮。 “你去找韩泽楷,就是冀南的统战部一把手。” 廖水粉说:“他是韩家的人,不过却是韩家外围势力,以前我从没有动用过他。今晚,你就找他,我会给你一份资料,让他在今晚必须按照我所说的,去做好全部的安排,他是不会推辞的。” 贺明珠轻轻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 廖水粉转身望着黑压压的群山,深吸了一口气后张开了双臂,好像要拥抱整个黑夜。 忘情的相拥了一下无边无垠的黑夜后,高飞惬意的收起了双臂,站在小山包山远眺着西北方向:那个方向的地下,有几个跟他有着不同关系的女人。 其中一个女人,最让他放心不下。 可他当前除了默默祈祷莫邪征东能看开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也不是没有办法能安抚莫邪征东,那就是得找到苏樱,拿到那几本《安归经》。 可是苏樱在哪儿呢? 想到在辽省关城市曾经距离苏樱那么近,结果还是被她狡猾逃走后,高飞就有些后悔,也抱怨沈银冰自作聪明派一些愚蠢手下去打草惊蛇。 如果苏樱没有被贪狼部的人惊扰,那么说不定她真会在五一节,也就是明天约高飞见面了。 只要能见到苏樱,哪怕她有三头六臂的本事,高飞也自信让她逃不了。 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现在已经是4月30号的晚上九点了,苏樱就没有来过任何消息。 “苏樱,你在哪儿?如果莫邪征东真要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那你就别怪我到时候会用最狠辣的手段对付你。” 高飞走到一块石头前坐了下来,拿出香烟正要点上一颗时,手里的手机滴滴的传来了信息。 “吓,不会是苏樱经不起我念叨,终于来信息了吧?” 听到来了微信消息的提示声后,高飞连忙把香烟抛在一旁,打开了手机。 马上,被荧屏映照的有些惨白的脸上,就浮上了失望的神色。 不是苏樱来的信息,是花盛开的一段语音:“亲亲老公,明天就是五一节了,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这一天。明天晚上这个时侯,我要给你一个惊喜,随时等候我的电话哦。拜拜,亲亲你,啊波!老婆去洗澡了哇,洗的白白的,咯咯。” 如果是放在平时,花盛开来这样的语音,高飞1肯定会卷着他那三寸不烂之舌,说上一大通的花言巧语。 可现在他没兴趣,只是笑了笑,就关掉了屏幕。 手机刚被随手放在地上,又传来了滴滴声。 第1350章 苏樱终于出现了! “我现在哪有心情跟你玩浪漫啊,扫瑞啊。” 听到微信提示声再次响起后,高飞懒洋洋的拿起了手机,以为又是花盛开来的信息,打开一看--就蹦了起来。 苏樱。 微信网名为小丸子的苏樱,终于在高飞等的花儿都谢了时,姗姗而来了,也是一段语音:“哦,卖糕得,这些天来有没有想我呢?” 高飞姓高,小丸子每次称呼他时,不是叫他大叔,就是叫他‘卖糕得’,因为后一个称呼,和英语中的‘上帝’发音很相似,就被她拿来用了。 “想,想,时时刻刻分分秒秒的都在想!” 高飞用最快的速度回了语音。 他这样说倒是没有撒谎,因为这些天他的确很想苏樱,如饥似渴般的 “哈,有多想?” 苏樱的语气很轻快,也很高兴,还带着小小的邪恶。 “打个比方,就像拉肚子时想茅坑。” “滚,你敢把我比作茅坑,是不是想死啊?” “我就是开玩笑,开玩笑而已。嘿嘿,你现在哪儿?” 高飞讪笑了几声,希望能从手机上看看苏樱,现在距离自己有多远。 苏樱反问道:“你现在哪儿?” “我在冀南。” “那么我也在冀南咯。” “你也在冀南?” “是啊,当初我们不是约好了,要在五一节这天见面吗?” 苏樱回答说:“当初既然已经约好了,那么我就不能失信。” “守信用的人,真好!” 高飞由衷的赞了一个,问道:“明天具体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明天再通知你好了,告诉你可别关手机啊,要不然找不到你可别怪我。好了,我得去睡觉觉了,晚安,大叔。” 苏樱在那边打了个哈欠后,就再也不说话了。 高飞查出了苏樱距离自己的位置,是四十公里以内,看来她的确是市区某个地方。 苏樱的如约出现,让高飞大大松了口气,仰面看着漫天的繁星,喃喃道:“明天,肯定是个好天气。” 明天是不是个好天气,贺明珠才不关心这些,在晚上十点半时,她从韩泽楷在西郊的别墅中走了出来。 韩泽楷并没有因为她只是廖水粉的保镖,就小看了她,很客气的把她送出了家门,还一再说贺助理以后有空的话,可以随时来他家做客。 韩泽楷给贺明珠留下的印象很不错,沉稳,儒雅,又有个非常了不起的老婆(郝连偃月),虽然看人时的眼神略微有些阴柔,不过这也算不了什么。 “如果有机会,我会来韩部长家做客的。韩部长,请留步。” 贺明珠面无表情的说了几句客气话,转身上了车子,调头后轻轻点了下喇叭,算是对韩泽楷摆手的回应。 目送车子离去后,韩泽楷脸上的笑容这才慢慢收敛,转身走进了别墅中。 前面就已经说过了,因为某些客观因素,韩泽楷并没有住在单位大院,反正他家里有钱,也不用藏着掖着的,来冀南赴任后,就从远离市区的西郊买了一套别墅。 西郊距离市区得七八十公里,不过这边正面临冀南的西城大开发,所以有眼光的人都趁着这边房价低廉时购买了房产,韩泽楷来这儿居住也是很正常的。 关上客厅房门后,韩泽楷来到吧台前倒了杯红酒,打开了贺明珠送来的那份文件。 所谓的文件,其实是几张信纸,廖水粉亲笔所写,上面罗列了她要求韩泽楷要做的一些事情。 身为韩震的族弟,韩泽楷这个级别的,现在勉强也算能参与韩家高层的‘家庭会议’了,尽管没有任何发言权,不过也知道韩震和廖水粉的感情变化。 对于韩震养外室的事儿,韩泽楷表示很不理解:一个人得有多脑残,才会做出这种事? 在韩泽楷心中,廖水粉无疑是世间最完美的女子,只要能获得她的真爱,别说是三十五岁之后才能要孩子了,就算这辈子都不生,他也不会因此而偷着养外室,从而会失去廖水粉的。 韩泽楷身为韩震的族弟,当然见过廖水粉,从见她第一面时,就被这个女子而倾倒--可惜,他却不敢有丝毫的爱慕之意,因为她是韩家嫡孙的老婆。 他所做的只能把这份妒忌紧紧压在心底,在听说俩人情变后,没有遗憾反而有了窃喜。 不过韩泽楷也知道,不论廖水粉和韩震分,还是合,都和他没啥关系的。 那种优秀的女子,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是他所能染指的,就像这么多年来,他始终没有被郝连偃月所接受。 他的女人--注定只是蔵在地下室里的那些。 韩泽楷逐字逐句的看着信纸,眉头慢慢皱了起来,想不通廖水粉为什么要给他这个任务,但很快就松开了:管他呢,既然她这样吩咐了,我就照办就是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仔细领会了廖水粉在信纸上所说的那些后,韩泽楷拿起手机找到了一个号码,慢慢走到窗前:“呵呵,老孟啊,我是韩泽楷啊,哈,什么领导啊,是人民公仆,哪有什么伟大指示?就是想请你帮个忙……” 要说韩泽楷的表达能力还是很不错的,几分钟时间就让老孟明白了他意思。 对于韩部长的请帮忙,老孟是深感荣幸,一口答应下来,绝对照办。 俩人又寒暄了片刻后,韩泽楷才扣掉了电话,回到案几前,按照廖水粉所说的,用火机把那几张信纸点燃放在了烟灰缸内。 望着闪烁的火焰,韩泽楷眼前仿佛浮现出了廖水粉的倩影,本能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为什么,我这样努力,却连一个真正优秀的女人都得不到,哪怕有主动送上门的也不敢要,只配跟那些为了金钱权势而献身的俗世女人在一起?” 喃喃自语到这儿时,韩泽楷开始有些心烦意乱,解开衬衣随手扔在沙发上,光着膀子拿起一个遥控,轻轻按了一下。 楼梯后马上就出现了一个暗门,有灯光从里面透了出来。 韩泽楷顺着台阶走了下去,又来到了一扇门前,伸手推开--眼前豁然开朗,劲爆的舞曲音乐声也随即传了出来。 舞曲声音很高,可在这扇门没有被开启时,在外面却听不到任何声音,由此可见这边的隔音设施相当不错。 足有三百平米的空间内,有吧台,有舞台,有小型泳池,还有半圈真皮沙发,四五个近乎全果的美丽女郎,正随着劲爆的舞曲,在那儿疯狂的摇摆着。 泳池旁边的沙发上,还坐着个女子。 这个女子比起那些起舞的女子来说,年龄好像要大了些,不过无论是皮肤,身材,还是相貌,气质,却是那些女子加起来也不如的。 尤其是她微微侧卧在沙发上时,用眼睛也能看出十足弹性的美豚上,还刺着两扇朱红色的大门--如果没有中间那根黑带子隔开,那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美景? 韩泽楷望着那具窈窕,成熟的躯体,咕咚一声咽了口吐沫,随即手忙脚乱的把全身衣服都脱掉,大吼一声扑向了那些乱舞的女子。 “啊--咯咯!” 在一片娇媚的尖叫声中,一个女郎被他狠狠扑在了厚厚的地毯上,然后就没有半点前奏的长驱直入。 劲爆的舞曲扔在继续,其他几个女郎还在那儿疯狂的摇摆,韩泽楷却像个野兽那样,撕咬鞭达着下面的女郎,女郎发出受不了的尖叫声,好像与周围环境很融洽,还偷眼看向泳池那边,用示威的眼神去看那个女子。 这个身体最迷人部位刺着两扇朱红大门的女人,已经来了好几个月了。 她刚来时,就受到众女郎的一致排斥,因为瞎子也能看出,这个女人要比她们几个加起来还要有魅力,韩泽楷肯定会青睐她一个人,而冷落大家的。 忽然来了个砸自己饭碗的人,众女郎当然会敌视她了。 幸好,无论这个叫红颜的女人有多么迷人,韩泽楷却始终不敢碰她一根指头,甚至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完全把她当做了空气,尽管每次看她时,眼里都带有火辣的逾望。 女郎们不知道韩泽楷为什么不敢动她,其实也没必要知道,反正只要能陪韩大少一年,等出去后就会有个让人羡慕的职务,和不菲的报酬了。 在这儿呆的这一年,只是一个粉色的梦罢了,又何必去在乎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呢? 解红颜全身上下就穿着不到50克的布片,把她优美的身躯,肆无忌惮的暴露在韩泽楷视线中--韩泽楷视她为无物,她又何尝不是没把韩泽楷看在眼里? 她知道,就算再给韩泽楷两个胆子,他也不敢冒犯她的。 因为她是郝连偃月亲自送来的。 郝连偃月送她来时,只对韩泽楷说了一句话:“你要是动她一指头,你就死了。” 韩泽楷不想死,所以到现在也没动解红颜一根指头,最多只是当着她的面,去动别的女人,没有丝毫保留的。 看着眼前那堆叠在一起的身体,解红颜淡淡的笑了下,端起酒杯从沙发上走下来,下了泳池。 水很清,温度始终,把身子泡在里面只会感觉很舒服。 右手举着酒杯,左手轻抚着自己不被岁月侵蚀的身子,解红颜心中幽幽叹了口气: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儿。郝连偃月,能保护我多久?希望少爷现在已经撤回了搜寻我的人。 但那又怎么样呢? 少爷不死,我就不能露面,难道常年生活在这种环境下? 女儿呢,她现在香港那边过得还好吧? 嗯,肯定会很好的,有秦紫阳他们保护着,就算少爷本事再大,也不能把她怎么样的。 高飞呢? 他现在恐怕早就忘记我了吧? 如果时光能够再重来一次该多好? 那样我肯定会像雯雯所希望的那样,成为他的女人,像他保护沈银冰那样被他所保护了。 第1351章 纯朴的乡下人! 一大早,老王就驾车来到了方家村。 今天是五一劳动节,学校也都放假了,王小壮和德才姐都来了,还有连雪,张涛,七八个人两辆车。 昨天下午时,方家村七百多村民都知道高飞要买下村后小山包,要为村里修建老年人(儿童)活动中心,还会修一条大公路的事儿了。 没有谁觉得高飞是在占村里的便宜,连村里最怨天尤人恨不得明天就是世界末日的老光棍二狗,也在天不亮时拿着铁锨跟大家伙来到了小山包上,清扫那些乱草、乱石头啥的。 村里终于要有变化了,这对方家村每一个村民来说,都是个大好事,因为大立柱村长说了,高飞不但要为村里修路,还会在这边建厂,据说初步投资就有上亿呢。 沃曹,上亿是多少? 二狗昨晚躺在狗窝般的炕上,掰着脚丫子数算了一个晚上,也没算出上亿的钞票得有多少,幸亏他那个瘸老娘告诉他说:你管是多是少干啥?你只要知道村里有了企业,你以后就会成为一个工人,好好混几年,争取在45岁本命年之前找个婆娘来暖被窝,老娘我就是死了也甘心啊。 对于老娘的话,二狗向来都是俯首听命的,从来都不会反驳。 二狗穷,是被老娘拖累了:下肢神经委缩的怪病,把他家给拖穷了。 可就这样,二狗也没对老娘有半句怨言,因为他觉得无论怎么样,娘就是娘,生他养他的恩情,他就是当牛做马而已报答不完的,尽管他老娘也是他找不上媳妇的主要原因。 连二狗这样的人都出工了,别人又怎么会甘心落后? 所以老王等人以为他们的到来会惊扰平静的村庄早晨时,才蓦然发现他们是来的最晚的:数百口子男女老少,用拖拉机,平板车,甚至扁担挑,好像蚂蚁那样从村后向村前运乱石。 其中,也包括许多身穿时髦衣服的小媳妇,大姑娘,更不缺还在上学的孩子,就连才四岁的小猪哥和妞妞几个小屁孩,怀里也抱着一堆乱草。 “哇噻,爸,妈,大家这是在做什么呢?” 趴在车窗上向外看的王小壮,很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现在她喊德才姐妈妈,那可是发自内心的,就像李德才每次给她买礼物,都把她当做亲外甥女那样看一样。 老王吸了下鼻子,喃喃的回答:“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大家肯定在帮你高叔叔清理山包上的垃圾。” “我也去!” 王小壮等车子停在方家老宅门前后,推门就跳下了车子。 慌得德才姐赶紧喊:“哎,小壮,你小心些……” 老王呵呵一笑:“不用管她了,她早就想给她高叔叔做点什么,现在别人都在帮忙,她是肯定不会看着的。” “唉,她最起码换身衣服啊,穿着白裙子呢。” 德才姐埋怨说。 老王下巴点了点,说:“喏,连经理(连雪),张经理(张涛)她们,不也是穿着套裙小皮鞋的嘛?” 德才姐向外看去,这才发现连雪等人也都向王小壮那样,不顾穿着有多淑女,纷纷拎着裙裾向山上跑去,难为情的笑了笑说:“哎呀,我还没有过几天好日子呢,就把自己当做城里人了,觉悟还不如这些姑娘们高。老王,咱也下去。” “你先下去,我得给德才他们打电话,今天人家合村的人都来帮忙了,他们怎么能不来?” “德才啊?谁知道现在醒酒了没有,昨天让高飞灌的可不轻。” “他醒了也得来,醒不了也得来!” 老王拿出姐夫哥的派头,很蛮横的说:“这事没得商量!” “哎哟,闺女,你是谁家的孩子?我怎么没有见过呢?” 张涛刚跟着王小壮跑到山包下,站在一棵树下负责给大家供水的王奶奶,就俩眼放光的看到了她们几个:“吓,好几个呢,看这穿着打扮的,跟俺孙女小慧差不多,都是城里来的吧?” 张涛点头,笑道:“啊,老奶奶,我们是从市区来的。” “我就说嘛。” 王奶奶絮叨着:“闺女啊,叫啥名字,今年多大了?” 张涛很想去追上连雪等人,可却又不好不回答王奶奶的问话:“我呀,我叫张涛,您就叫我小涛吧,我爸妈就这样叫我的。我今年二十二岁了。” “嗯,和俺孙女小慧一般大,都是属狗的吧?” 王奶奶继续絮叨着,忽然用警惕性的眼神看着张涛。 张涛很奇怪,笑问:“老奶奶,怎么了?” 王奶奶用怀疑的语气,小声问道:“小涛,你来这儿帮忙,是不是因为小飞?哦,就是高飞,我们都叫他小飞。” 张涛点头:“是啊,就是因为他才来的呢。” 王奶奶立马紧张了起来:“啊,你、你也喜欢他啊?” “我喜欢他,还也?” 张涛一愣,随即脸色红了,垂下了眼帘。 老奶奶说的没错,她是喜欢高飞,不过现在她已经把这份喜欢深深压在心底了,因为她知道,她和高飞是不可能的。 高飞就是一只翱翔在蓝空的雄鹰,唯有沈总那样的女孩子才能与他比翼双飞,而她呢,则只=是一只躲在屋檐下的小燕子而已。 王奶奶可不知道张涛心里怎么想,只是叹了口气:“唉,连你这么俊俏的闺女都喜欢小飞,俺家小慧是更不中了。也亏了那孩子昨晚就跑来了,今早更是起了个大早出工……” 张涛这才明白过来,感情这老奶奶想把她孙女小慧介绍给高飞。 在看到连她这么俊俏的闺女都在追高飞后,才意识到自己孙女竞争不过张涛了。 老奶奶,你也太高看我了--张涛心中苦笑了下,恰好看到德才姐过来,就跟着她一起上山包上爬去。 高飞就在山包最高处,和村长大立柱等人站在一起,正在费力的把一块大石头往山包那边推。 其实,他一点也不愿意参加这样的劳动,反正动工后会有建筑队来负责,到时候挖掘机、铲车等大型机械一上来,干一个小时就比这么多人干一天还要多。 可没办法,天还没亮方大爷就来砸门了。 他起来后,才发现几乎全村的人都来了,拿着各式各样的家伙站在门前空地上,好像要出征的队伍那样。 村民想早点动工,想通过出义务工的方式,来感谢他为方家村即将带来的变化。 村民们是纯朴的,他们担心高飞会变卦,所以才用这种看起来很幼稚,却又很淳朴的方式,来‘胁迫’他必须得做点什么。 高飞没觉得村民们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只是在看到上到八十八岁的方大爷,下到四岁的小猪哥都拿着工具后,眼睛就觉得发热,鼻子发酸。 “高飞啊,那是来找你的?” 把大石头推下后山坡后,村长大立柱抬手擦了擦汗,问高飞。 “谁?” 高飞转身看去,就笑了:“嘿嘿,来来来,立柱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冀南落日餐厅的老王总经理,也是我请来勘察现场,负责联系施工队伍的--其他几位嘛,是秘书,嘿嘿,都是王老板的秘书。” 听高飞这样介绍后,大立柱连忙在身上擦了擦,走过去热情的伸出手:“王老板,欢迎驾临我们方家村啊,我是村长方立柱,你就叫我小方好了!” 正所谓环境能改变人,以前老王在北山集团当司机时,浑身都冒着股子汽油味儿,一看就是马夫级别的小人物,但才过了短短两年,现在老王举手投足间,都带着股子成功大老板的气概。 不过他可不敢在高飞老家村长面前摆什么大老板架子,连忙伸手和方立柱握著,用力摇晃了一下:“方村长,你这么说可就太客气了啊,我可不是什么老板,我是高总招呼来做事的……” “小壮,你怎么也来了,不去上学?” 高飞也没去打搅大立柱等人围着老王在那儿奉承连连,走到王小壮面前,很自然的在她脑门上搓了一把:“吆喝,长高了嘛,再过两年,看来我得踮起脚尖来了啊。” “哪有叔叔你说的那样夸张。” 王小壮吐了下舌头,说:“今天不是五一节吗?学校放假,听我爸说你这儿很好玩,就跟着来了。嘿,叔叔,你说我干点什么好呢?” “你什么也不用干,就在这儿歇着。” “那哪成?人家小屁孩都干,我咋能闲着?我可是听我爸说了,这地方是咱们未来的家呢,我说啥也得为建设自己家园而努力。” 王小壮嘿嘿笑着,不等高飞再说什么,就跑到一个女孩面前:“姐姐,我来帮你抬木头!” “好啊,妹子。” 穿着很干净时髦的女孩子,偷眼看了高飞一眼:“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方小慧,你呢?” “哦,咱们一个辈分,都是正道小字辈的,哈,我叫王小壮!” “我可不是小字辈,要是论起来,我可和高飞妈妈一个辈分呢。不过也仅仅是同辈,上追三百年前才算一家的。” “嚯,那我岂不是得喊你姑奶奶了?” “别,我倒是希望你能喊我婶婶。” “啥婶婶?这称呼是怎么来的?” 王小壮一脸的莫名其妙,跟着方小慧慢慢下了山坡。 随着太阳的升起,别的村里也有人跑来帮忙了,这都是大立柱宣传的结果:高飞修路,可是从你们村也过的,你们出点义务工没问题吧? 十点多时,一串足有三十辆车的车队,也来到了方家村,李德才,陈大彪他们来了,个个穿着西装革履,一脸咬牙切齿的狰狞样子,扛着铁锨等家伙,迈着轻飘飘的步伐上了车,后面跟着一百多号青年男女。 人越来越多,最后足有小两千人,乌压乌压的排成一大串,延伸到了远处。 看着这些人,高飞开始后悔:“以前,我就怎么没想起做点慈善事业呢?” 第1352章 你是个滥好人! 为了加快清扫进度,大立柱等几个村的村长,特意把人分为了三拨,轮流吃饭,歇人不歇马(工具)。 高飞没有劝阻,因为他知道,他要是客气的话,会让村民们心里感到不安。 人们担心他只是吹吹牛皮,所以才用这种‘要挟’的方式来逼他,尽可能的实现诺言。 中午吃饭时,也是在山包上吃的,连雪、城阳等人做饭,幸好众村民都是各自回家吃饭的,要不然大家伙要是聚餐的话,就算把她们几个累死,也做不出那么多饭菜来。 “来,立柱哥,陈村长,王村长,牛村长,还有--嗨,干脆就喊各位为大哥算了,这村长的职务实在很一般。” 高飞举起酒瓶子,说道:“各位大哥,兄弟客气话也不说了,一切尽在酒中,干了!” “干!” 现在总算还了阳的李德才等几个,率先响应高老板的号召,十几个人举起酒瓶子碰了一下,喝酒不喝酒的,都吹了几口。 擦了擦嘴巴,高飞才说:“哥几个……等等,我先接个电话。” “你随意。” “随意,呵呵。” 大立柱等人笑着,举着酒瓶子对准了老王,谁让他最像老板了? 高飞拿出手机,走下被阳的一面山坡,打开看了一眼,从早上就绷着的神经这才松懈了下来,飞快的回了几个字。 “来,高老板,我代表我们陈家村敬你一杯,多谢你能为我们修路!” 看到高飞走过来后,陈大彪他丈人村的村长,冲他举起了酒瓶子,其他几个村的头头,也都吆喝着要敬他。 “陈村长,各位大哥,我不能再喝了。” 高飞拿着手机晃了晃,抱歉的说:“昨晚我联系了省设计院的教授,为这边工程设计图纸,现在人家让我现在就去那边商量一下。” 一听高飞这样说,大立柱等人连忙说:“那你去忙,那是正事!高飞啊,要不要带点土特产去啊,咱们村的草梅可是远近闻名的。” 不等高飞拒绝什么,大立柱就扯着嗓子:“小慧,快去告诉你嫂子,让她去摘几箱草梅,要个头最大的,成色最好的!速度,赶紧,马上,别耽误高飞走!” 高飞刚要拒绝,小慧已经脆生生的答应了声,扭头向山包下跑去了:“立柱哥,俺家也有呢,我这就去摘!” 既然乡亲们这样热情,高飞也不好再拒绝什么,只好嘱咐老王等人几句,这才快步走下了山包。 下午四点,庆春路百花公园见,过时不候! 这是苏樱给高飞发来的微信消息。 高飞以前在赴约时,可从没有这样紧张过,明明还有三个小时才四点,就算他吃饱喝足再洗个澡,也耽误不了四点钟前赶到百花公园。 但他在收到信息后却没有丁点的怠慢,连衣服都没有换,要不是小慧非得拽着他去拿草梅,肯定会早就赶来了。 “难道那个小慧家里人说过要把她介绍给我的事?要不然她咋用那眼光看我呢?唉,这事整得,方大爷有些鲁莽了啊,等完事后得好好解释一下,避免发生什么误会。” 把车子停在百花公园门口后,高飞看了眼时间,现在才两点半,距离苏樱约定的时间还早。 扭头看了眼车子后座的几箱子草梅,高飞拿过来一箱打开,里面草梅颗颗都是大个头,红彤彤的好像鲜果那样。 说是箱子,倒不如是盒,每盒大约在500克左右,也就是几十个颗草梅的事儿。 随手拿起一颗放进嘴里,很甜,如饮甘露。 高飞有一颗没一颗的吃着,四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庆春路在冀南的东城区最边缘,这边到处都是正在建设的高楼大厦,距离落日餐厅那边至少得十几公里,附近居民区很少,大部分都是写字楼之类的,听说以后这边就会成为冀南的高科技园区。 不知不觉间,高飞把一盒草梅都吃光了,拿起手机看时间时,才过了半小时。 等人时,总是会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高飞也是这样,但又急不得。 百花公园的对过,是一个小学校园,因为今天是五一节的缘故,校园里冷冷清清的,只有几个孩子在操场上踢球玩耍。 看着那块写有‘百花中心小学’字样的校牌,高飞猛地醒悟了过来:“哦,原来苏樱就在这里面上学。说不定,她现在就蔵在教学楼上望着我呢。” 别人家的孩子要是转学,可不是容易事,但对苏樱来说好像没啥难度。 她有钱,也有那个让学校接纳她的能力。 望着小学教学楼发了会呆,高飞下了车。 刚关上车门后,又想到了什么,再次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盒草梅。 今天是假期,公园内人很多,大部分都是附近上班的,也有一些是乡下来的。 高飞拎着一盒草梅在里面随便转着,最后来到了公园的东南角,这儿是片小树林,因为现在天气不是很热,再加上比较偏僻,所以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看到这片小树林后,高飞基本就确定,这儿就是苏樱约他见面的地方了。 小树林里有几个石桌石凳,高飞选择了最靠里的那个坐了下来。 石桌上刻着象棋棋盘,楚河汉界泾渭分明,看来夏季时,经常会有人在这儿下棋。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高飞勉强自己没有看时间,随便捡了几颗石子放在棋盘上,来回的拨动着。 沙沙的脚步声从树林外传来时,高飞没有抬头,微微皱眉看着自己摆出的残局,很用功的样子。 “独自下棋是不是有些寂寞?” 一个很脆生的声音,慢悠悠的响了起来。 “呵呵,是很寂寞,这不是你来了吗?” 高飞呵呵一笑抬头看去,就看到穿着一身校服的苏樱,从外面走了过来,肩膀上还背着个书包。 和刚认识苏樱那会儿相比,现在她有了很大的转变,个头高了一头不止,无论是气色还是精神面貌,都有了很大的改变,那双闪烁不定的眼睛,给人一种古灵精怪的聪慧。 就像看到王小壮那样,高飞亲切的笑着:“是不是快要升学了?” “昂,今年9月1号,我就是初中生了。” 苏樱走过来,很自然的坐在了高飞对面,把书包放在石桌上,叹了口气:“唉,可惜我学习成绩一直不怎么样,就怕考不上重点中学。” 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切,也许会以为他们是叔侄关系--当然了,当叔叔的是不会来这种地方跟侄女见面的,太不健康。 “想去哪儿,不管世上任何一家学校,只要你说,我就会送你进去。” 高飞看着苏樱,语气很肯定。 他知道,苏樱表面上是说她上学的事情,实际上却是在暗示高飞,她现在很危险,需要他的保护。 苏樱玩着背包的带子,垂着眼皮说:“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可关键问题是,我去了学校后,你会不会一直管我?” 高飞轻轻点头:“管。” 苏樱抬眼看着他,笑了:“你现在有求于我,自然是我说什么你都答应。可谁知道你拿到东西后,会不会反悔?” 高飞沉殷了片刻,才看着她眼睛认真的说:“我知道,你这种人并不相信别人的承诺,所以我也不会发誓作保证。我只想告诉你,在我心里你只是个孩子,无论你此前犯过什么错,你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顿了顿,高飞一字一顿的说:“我给你这次机会。” “呵呵。” 苏樱不置可否的笑了笑,问:“你脚下是什么呢?” “草梅。” 高飞把草梅拿上来,放在了桌子上:“专门为你带来的草梅,刚摘得。” “是吗?那我可得好好尝尝。” 苏樱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颗草梅放进嘴里:“嗯,很甜。” 接连吃了几颗草梅后,苏樱擦了擦嘴巴:“高飞,你怎么确信我会相信你?” 高飞回答说:“因为你现在走投无路了,也意识到这是我们大人玩的游戏,你一个小孩子人单力薄,玩不起。” 苏樱眼皮一翻:“哼哼,你怎么知道我走投无路了?” 高飞淡淡的说:“要不然你就不会找我了。别说是你了,就是换做任何一个人,在楼兰王、安归王和很多强势力的追杀下,也会最终走到你这一步。” “你--说对了,我是无路可走了。” 苏樱还想再反驳什么,最终却沮丧的说:“那时候我所考虑的,只是来自你和安归王的压力,却没想到楼兰王也会掺合了进来。还有,是你故意撒出去的风,让别人知道我手里有几本经书。然后利用他们的贪婪四处搜寻我吧?” 不等高飞回答,苏樱就冷笑:“你这手段虽然卑鄙了些,可却很有效。这半年来多来,要不是我足够机警,恐怕早就被人干掉了。” 对此高飞倒是坦白承认:“不错,也唯有这样,才能尽快的找到你--不过我很纳闷,这些天来你都蔵在什么地方了?” 听高飞问出这个问题后,苏樱得意了起来:“开始是蔵在孤儿院!” “孤儿院?” “对,就是孤儿院,你此前呆过的希望孤儿院。”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找不到你。” 高飞苦笑了下,问道:“那你为什么又去了辽省?” 苏樱淡淡的回答:“因为你在哪儿呀。” 高飞愣了下:“因为我在哪儿?这话怎么说?” 苏樱慢悠悠的说:“没什么说法,就是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高飞又纳闷的问:“为什么要一直跟着我?” “因为。” 苏樱一字一顿的说:“跟着你,有安全感。” “偷了我的东西跟着我,却有安全感?” 对苏樱的回答,高飞有些啼笑皆非。 “想不明白了吧?那我来告诉你。” 苏樱慢悠悠的说:“你虽然有时候笨的像个猪,也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可我却知道你实际上是个滥好人。” 第1353章 你以后别再杀人了! 苏樱说高飞是个滥好人,就是因为她有种预感:一旦她走投无路了去找高飞,承认错误献出经书,高飞肯定会帮她渡过难关。 高飞是个好人,不会狠心对付她一个小孩子的。 苏樱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她只是很相信这种预感,所以才在这半年中,始终潜伏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我是个滥好人?” 高飞呆了下,随即勃然大怒,蹭地一声站起来,抬手就采住了苏樱的衣领子,满脸杀气腾腾的样子:“你敢侮辱我?” “行了,行了,别摆出一副偷了三个男人却说自己是冰清玉洁小寡夫的委屈样,恶心不?” 对高飞凶神恶煞的样子,苏樱有些不耐烦。 “其实,我真的很想杀了你。” 高飞嘴角剧烈抽了几下,悻悻的放开了手:“说吧,这些天你都收获了什么。” “收获了什么?哼,除了几本破经书外,就是提心吊胆了。” 苏樱冷笑一声,拿起一颗草梅开始说她半年来不堪回首的经历。 苏樱成功从眼镜那儿偷到经书后,马上连夜赶来了冀南,拿着一份早就准备好的介绍信,去了希望孤儿院。 对苏樱来说,孤儿院绝对是最佳的藏身之所,因为她很清楚,那些心中充满怨恨、戾气和暴躁的人,是决不会踏足那种地方的。 能够去孤儿院的人,基本都是心地善良的人。 善良的人,又怎么会特意去注意一个小孩子呢? 包括高飞在内,人人都以为苏樱偷走经书后,肯定会远走他乡了,却不知道她就蔵在眼皮子下面。 在孤儿院中的那些天,苏樱始终在偷偷研究那几本经书,希望能从中找到某些秘密,为此她还专门学会了看小篆。 苏樱以为,依着她的聪明,只要给她足够的时间,她就能从中找到蔵在里面的秘密。 可她太想当然了,依着陈果果、莫邪征东等人的智商和才能,都没有看出经书里的秘密,她又怎么可能找得到? 为了搞清楚那些篆文的真正意思,她多次去图书馆查资料--最后一次去省图书馆时,苏樱敏锐的察觉到她被人跟踪了,幸亏她够聪明,最终侥幸摆脱了追踪。 从那次后,她就不敢再随便外出了,也有了种强烈的危机感,觉得人家肯定能通过借书证查到希望孤儿院,她必须得再次转移地点。 恰在此时,高飞跟沈银冰去了辽省。 苏樱当机立断,也跟着去了辽省。 在辽省的这些日子里,苏樱先后换了七八个藏身之所,最终还是被沈银冰的贪狼部发现了,这才有了江山如画别墅区的一场枪击事件。 “在你跟沈银冰赶去关城市之前,我就意识到我必须得放弃那几本破书了,要不然会把我的小命也搭上,所以才通过微信给你发了信息。” 苏樱边说,边吃草梅:“从江山如画别墅区侥幸逃走后,我就蔵在了边境的深山中,惶恐不安的藏了几天,出来后才知道你已经回到了冀南。” 高飞点了点头:“于是,你也马上又来到了冀南。” “是啊,我说过你在哪儿,我也会在哪儿的嘛。” 苏樱说完这些时,已经把几十颗草梅都吃掉了,空箱子随手扔在一旁:“来了几天,我就成了百花中心小学的学生。原本想提前约你出来的呢,结果却又不甘心,决定最后努力一次。” 高飞把话接了过去:“结果,半个多月过去了,你还是没有找到经书内的秘密。” “唉,看来我和经书无缘。更何况,里面有两本都是白色封皮的,我也不知道哪一本才是真的。” 苏樱叹了口气,说:“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总之,我对这玩意真是失去信心了。经书,还有那个黑色雕像,我都会还给你的。至于你会不会保护我,我也任命了,反正我就一没爹没妈的孤儿,就算被人偷偷做掉,也不会有人心疼的。” 苏樱的话音未落,忽然有娇笑声从背后传来:“咯咯,苏樱,你可说错了,别人也许不会心疼,可我会心疼你的。” “啊,太、太太!” 听到这个声音后,苏樱脸色刷的雪白,一把就抓主了高飞的胳膊,看都不敢向回看,只是全身瑟瑟发抖。 高飞也有些奇怪,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戴着黄袖章的环卫老太太,扛着一把扫帚从树林外面走了进来。 老太太穿着环卫工的黄马甲,头上还戴着个黄帽子,帽子下露出花白的头发,满脸都是岁月的沟堑--高飞进来公园时,好像也曾经看到过她,不过却没注意,毕竟没有谁喜欢注意一个环卫老太。 老太太看年龄至少也得六十五岁了,可刚才那声笑,却和十七八小姑娘差不多,如果外人听到她的笑声,肯定会觉得她是个老妖怪。 高飞苦笑:“果果,你什么时候跟着我来了?” 这个老太太,自然是陈果果了。 陈果果走过来,也在一棵树上双手拄着扫帚,望着苏樱笑的很和蔼:“我呀?听说你开始大兴土木了,就想过去看看,刚到陈家村那边,恰好看到你开车迎面驶来,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给你按喇叭打招呼也没听到,急吼吼的就过去了。” “我就觉得奇怪,本想打电话给你的,后来觉得反正没事,就跟着过来看看吧。” 陈果果笑眯眯的说:“高飞,我可是第一次看到你这么有耐心等人,在你坐在车里盯着那所小学看时,我终于明白你要等的人是谁了,就去公园环卫处‘借了’身衣服,来这儿做义务工了。唉,果然不出我所料,我看到了我最疼爱的小弟子。” 苏樱一直没说话,只是握着高飞的手腕发抖。 陈果果笑容一收,淡淡的说:“好了,苏樱,你是我从小养大的,你是什么人我还不清楚?何必装出这么一副可怜样子来呢?会被别人以为我此前对你多狠似的。” “太太果然是太太,无论我演技再好,也瞒不过你。” 苏樱松开了高飞,脸色恢复了正常,也不发抖了,站起身很恭敬的说:“太太,请坐。” “我站着就行。” 陈果果淡淡的说:“你继续跟高飞谈,谈完后咱们再说咱们的事。” “我--已经说完了,我这次约高飞出来,就是想把东西还给他的。” 苏樱脸色虽然恢复了正常,可眼底深处却带着浓浓的恐惧。 “哦,既然谈完了,那我们就走吧,找个僻静的地方单独谈。” 陈果果冲高飞笑了笑,拿起扫帚转身向外走去,脚步还颤巍巍的。 “好,好的。” 苏樱紧紧咬了下嘴唇,拿起石桌上的书包,看也没看高飞就走。 高飞今天见苏樱,就是为了拿回被她偷走的东西。 东西还没有见到,陈果果却要把她叫走,高飞当然得问问了:“果果,等等,我还有话要说。” 陈果果停步转身,看着高飞叹了口气:“唉,不用说了,你想要的东西,就在你坐着的石凳下。” “你怎么知道?” 高飞说着站起身,抬脚稍微用力把圆形石凳蹬倒在了地上。 果然,在石凳下面有一个被压进草地的油布包。 高飞弯腰那油布包从泥土中拿了出来,打开一看,正是被苏樱偷走的那四本经书,还有那个奎莫拉雕像。 这时候陈果果说话了:“她是我一手教出来的,对她藏东西的手法当然会清楚。她早就会算到你来到公园后,会找到小树林,会选择最靠里的这个石桌,会坐在面朝外的石凳上。” “她已经提前把东西蔵在石凳下了,自己却背着个书包掩人耳目。如果让她发觉你不足以给她提供安全保护,就算你杀了她,你也别想得到这些东西了。幸好,你给取得了她的相信。” 陈果果说着看向了苏樱,语气变冷:“苏樱,你现在是越来越聪明了,看到我出现后,先用可怜样子打动高飞,希望她能给你说情。在被我拆穿是假装的后,又干脆的跟我走,看都不敢看他一眼,那是因为你笃定高飞不会让我带走你的。” 苏樱低着头,一声不吭,就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高飞不明所以的看看她,又看向了陈果果:“她为什么不敢看我?” 陈果果冷声道:“因为她知道,被我拆穿后再敢请你帮她,哪怕是用眼神来祈求你,我也会立即让她死。” 不等高飞再问什么,陈果果冲苏樱冷笑道:“苏樱,我必须得再重复一次,你真是越来越聪明了。” 苏樱双膝一屈,跪倒在了陈果果面前,依旧不发一言。 她很清楚陈果果的脾气,假如她现在反抗,哀求,或者说请高飞救她,陈果果都会以高飞无法阻挡的方式,把她立即格杀。 她要想活下来,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发一言,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高飞身上。 对于陈果果和苏樱之间这种深刻的相互了解,高飞还真有些看不懂,不过现在已经拿回了东西,心情大好下就说:“果果,算了,她还是个孩子。” “你果然是个滥好人,怪不得她总是跟着你。你可知道,今天要是放过了她,以后要是再想杀她,可就没有这样好的机会了。是,她现在还小,在我手里翻不出什么浪花,可等她长大了,到时候恐怕我也……” 陈果果冷笑了一声,握着扫帚的右手手背上,有青筋慢慢突了起来。 她已经决定,不管高飞给苏樱求不求情,今天都必须得痛下杀手。 就在她说到这儿,准备即刻出手一记手刀砍断苏樱的脖子时,却忽然听到高飞说:“果果,你以后别再杀人了,就当是给我们未来的孩子积德了。” 唰的一声,跪在地上闭目等死的苏樱,忽然感觉笼罩在身边的杀气,就像被春风吹走了的浓雾那样,悠忽散去了。 第1354章 你终于肯相信我了! 一个女人不管她有多强大,脾气多不好,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后,尤其是经历了那么多的挫折,跟这个男人生个孩子,绝对是她最大的梦想。 陈果果盼高飞说这句话,已经盼了很久。 在高飞没有主动说出这句话之前,她不会让自己怀孕的。 现在她终于等来了这句话,立马就像做梦般的整个人都飘了起来,缓缓扭头看向高飞,声音发涩的问道:“你、你刚才说什么?” “以后都不要杀人了,给我们未来的孩子积德。” 高飞走过来,牵起她的手,看着她的眼睛。 如果有苏樱除外的第二个人看到这一幕,肯定会被震的眼珠子掉在地上:啊,这哥们有没有搞错,款款深情的跟一个老妪说,要一起生个孩子? 陈果果的‘老眼’中,慢慢浮上了水雾,嘎声说:“你终于--肯无条件相信我了吗?” “我早就相信你了啊。” 高飞愣了下,刚要再问什么时,忽然明白了过来,重重点头:“是的,我现在是无条件相信你了。” 陈果果从泰国复出去岛国争夺那本假经书后,跟随高飞回到了冀南,假扮苏青的样子潜伏在沈银冰身边,一明一暗的制约沈银冰。 那时候,陈果果就曾经提议,干脆把沈银冰干掉,或者软禁起来,由她自己来假扮沈银冰,那样岂不是事半功倍? 按说,陈果果的这个提议是很有道理,也是最有效的一种办法,但却被高飞拒绝了。 高飞拒绝,是因为他心中担忧:依着陈果果的心机和能力,肯定会比半路出家到邪教的沈银冰要高明许多,如果让她来假扮沈银冰掌控贪狼部,相信用不了太久,就能把另外两部都吞并了。 可高飞却不敢保证,陈果果在彻底掌控杀破狼三部后,她那个光复楼兰的伟大宏愿,会不会死灰复燃? 毕竟现在实力强劲的杀破狼三部,可不是支离破碎的安归教所能相比的。 在超级实力,和天大的利益之前,高飞真不敢确定陈果果能不能放下这一切。 假如陈果果一旦心生邪念,到时候对整个华夏来说,都将是一场大灾难。 高飞不敢冒这个险,所以才在陈果果提出要假扮沈银冰的计划后,找理由拒绝了。 陈果果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在被婉拒后很快就猜出高飞心中的顾忌了,当时也没说什么,以后也没有再说过这件事。 可高飞对她的不完全信任,却成了她心中最深处的一根刺,每当想起后就会心疼,这也是她不要孩子的主要原因。 现在高飞为了阻止她杀苏樱,说出了让她为未来孩子积德的话。 这句话,就像一把钳子,把陈果果心中最深的那根刺拔了下来,使她被聚大的幸福所包围了。 “为什么,等到机会完全失去时,你才终于相信了我?” 陈果果那张苍老的脸,慢慢改变,恢复了她原先白里透红的妩媚样子,却有泪水淌了下来,抬手在高飞肩膀上重重砸了一拳。 高飞总算无条件相信陈果果了,可这时候她要想再假扮沈银冰,却已经没有了机会,所以她在幸福之余也很愤怒。 高飞没有再说那些没用的话,只是轻轻把她拥进怀中,低声说:“记住我刚才说过的话,以后不要再杀人。如果有必要,让我去做,明白吗?” 陈果果紧紧咬了下嘴唇,用力点了点头时,就听苏樱在旁边说:“恭贺太太,终于修成正果。” 她这才想起,地上还跪着个苏樱,连忙从高飞怀中挣了出来,擦了擦眼角,语气阴森的说:“哼,苏樱,少在这儿拍马溜须,你别以为我答应高飞以后不再杀人,你就算是得脱生天,能为所欲为了。其实你该明白,最大的痛苦不是死,而是求死不能!” 苏樱仍旧跪在地上,浑身打了个寒颤:“太太,苏樱决没有拍马溜须的意思,是对您真诚的祝福。” “好了,先起来吧,跪在地上像什么样子?” 高飞拉着陈果果走回到石桌前,坐了下来:“苏樱,既然你能把东西还我,那我也答应会保护你。很快,我就会你还给我经书的消息散播出去,相信围绕着你的那些麻烦就会消失。” 停顿了一下,高飞又说:“你现在要是无处可去的话,可以去方家村,相信你也该知道我打算在那儿长住下去。当然了,你也可以不去那边……” “我去,我就去方家村。” 苏樱一口答应下来:“今天就去。我知道你身边有个叫王小壮的女孩子,我能跟她一起上学吗?”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的眼睛。 苏樱被看的不自然,垂下眼帘捏着衣角低声问:“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 “没有说错什么,你既然喜欢跟王小壮一起上学,我也会答应你的。” 高飞淡淡的说:“不过我得警告你,你要是敢打小壮他们任何人的主意,不用果果出面,我也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是,我承认我也许是个滥好人,可滥好人一旦发怒,后果也很严重的。” 高飞经历那么多事,从不把老王、李德才等人掺和进来。 因为这些人都是普通人,他们不该被卷进这种级别的争斗中,这对他们来说不公平。 他担心苏樱‘贼心不死’,休养生息后会打这些人的主意,那他会后悔不迭的。 老王等人,不但是高飞最中心的下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他的家人了。 苏樱惨笑一声,看着陈果果:“我已经经历过太多的挫折,尤其是这次让我深刻认识到你说的不错,无论我有多么狡猾,但我终究是个孩子,还远远没有参与你们成年人游戏中的资格--有很多次,在暗中看到你很亲切抚摩王小壮时,我都会幻想我是她,这也是我为什么在你身边能感受到安全的主要原因。” 用力咬了下嘴唇,苏樱低声说:“高飞,其实我也想有人像家人那样关心我的。” 高飞这才放心:“嗯,你能说出这番话,我也就放心了。这样吧,你先跟着果果,等我回来后再给你安排。” 陈果果微微皱眉:“你要去哪儿?” 高飞看了眼手中的经书,反问道:“你说呢?” “哦,我知道了,你要去那边。” 陈果果明白了:“什么时候走?” 高飞说:“明天凌晨两点半。” “那行,我先回基地那边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再给我说一句。” 陈果果也没问高飞晚上要做什么事,站起身对苏樱说:“你是跟着我,还是自己去方家村?” 苏樱乖巧的说:“跟着太太是最安全的。” “别叫太太了,听着别扭,你还是喊姑姑吧。” 高飞提议道。 不等陈果果说什么,苏樱马上就甜甜的喊了声:“姑姑。” “哼,有你这样一个侄女,肯定是我上辈子造孽了。” 陈果果冷哼一声,反手扒了身上的黄马甲:“走了,还要我牵着你的手?” “高、高叔叔,再见。” 苏樱偷偷吐了下舌头,冲高飞摇了摇手,快步跟着陈果果走出了树林。 “希望这孩子会变好。” 望着走远的陈果果俩人,高飞喃喃说了句后,接着就自嘲的笑笑:“我的心肠真是越来越软了,看来我的确是个滥好人。” 现在莫邪征东那边的情况很不对劲,高飞必须得尽快把这几本经书送过去。 为了能尽快抵达西北,高飞在这些天内,每天都在查阅前往西北的航班时间,所以才能肯定什么时候出发。 既然是明天凌晨两点半的航班,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了,高飞也就没必要再返回方家村了,倒不如在市区找个酒店休息下,等半夜时让酒店专车送他去机场。 把经书,还有那个奎莫拉雕像重新包了下,高飞才走出了树林。 出了公园,高飞驾车去了附近超市买了个很普通的帆布包,用来装那些东西。 随后又打了个电话。 是打给高云华的,意思很明确:经书已经找到了,可以收回追查经书的人手了,还委托他放出风声去。 高飞相信,等那些人确定经书已经到了他手里时,经书已经在地下楼兰了。 对高飞的委托,高云华自然是满口答应。 其实他很想说,能不能先把经书交给他,然后再--只是不等他说出这层意思,高飞就扣掉了电话:现在无论谁想要经书,他都不会答应。 高飞忙完这一切时,天已经黑了下来,正要去找个酒店,用餐后好好休息一下时,手机响了,看来电显示是个公用电话。 高飞接通了电话:“喂,哪位?” 一个柔柔的女人声音,从电话中清晰的传了过来:“你猜我是谁?” “你到底是谁直接说,我没闲工夫去猜你是谁。” 高飞不耐烦的说:“不说我就挂了!” 高飞最烦的就是猜,各种猜,有屁直接放不好吗,本来活的就够累了,再费脑子去猜,那不是找罪受? “唉,你个没良心的。” 电话那边的女人,幽幽叹了口气:“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还整天对人家说有多么想我。” 高飞猛地醒悟了,哈哈笑道:“啊,知道了,你是老婆!” 花盛开在那边冷哼一声:“哼,难道我打电话的声音,跟微信语音的声音不一样?” 高飞和花盛开认识那么久,从来都没有通过电话,每次不是打字就是语音。 其实,就算电话和微信语音的声音稍微有些不同,他也该听出来的。 没听出花盛开的声音,那是因为他现在早就忘了这个网络老婆了。 自然,也忘记曾经和人家约会的事了,嘿嘿讪笑几声后问:“那个啥,老婆,怎么忽然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花盛开的声音中,带有了明显的恼怒:“老公,你不会忘记我们今天的约会了吧?” 第1355章 花盛开的约会! “我们今天的约会?” 高飞愣了下,随即打了个哈哈:“哈哈,我怎么会忘记呢?那可是昨晚我们约定好的,刚才我只是逗你玩儿的。说吧,去哪儿见面!” 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该听出他忘记了和花盛开的约会。 花盛开却没有生气,只是再次幽幽叹了口气,才说:“去大桥路的星天酒吧吧,八点半之前到,希望你别让我空等。” “大桥路的星天酒吧?好,好,我马上赶过去,绝对不会让你空等的,嘿嘿。” 高飞很干脆的答应了下来,又说了几句恶心话后,才扣掉了电话。 抬头看了看蜿蜒游向远方的街灯,高飞笑了笑自言自语:“还真要会网友了,真有些做梦的感觉。可惜,明天凌晨我得去赶飞机,要不然今晚--嘿嘿。” 大桥路距离百花公园这边不是太远,当然也不是太近,一个在东南方向,一个却是在东北方向,距离国际机场倒是近了很多,这让高飞很满意,觉得花盛开还很体贴人意的。 就高先生兴致勃勃驶向大桥路时,贺明珠在做最后的努力,劝说廖水粉:“粉姐,必须要这样做吗?” 看来眼车窗外的公话亭,廖水粉淡淡的笑了笑:“明珠,不要再劝我了,我好不容易才狠下心来放纵一次,我真怕会被你说动心了。呵呵,当然了,如果你觉得粉姐就适合扮演别人名义妻子的角色生活,可以继续说。” 听廖水粉这样说后,贺明珠登时就觉得心里特别堵,垂下眼帘喃喃的说:“粉姐,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也知道你作出牺牲,只是为了水粉集团,你是赌气--可是,我觉得就算你想放纵,也没必要非得找他。我担心,他会……” “你担心,他会吃饱喝足后拍拍屁股就走,根本不搭理我的要求?” 廖水粉替贺明珠说出了她的担心。 贺明珠轻轻点了点头:“那个家伙,不是干不上来。” 廖水粉无所谓的样子:“可是你想过没有,如果我去找别的男人,那我廖水粉成什么了?武则天那样的?为了权势四处找男充来报复韩震?错了,我不想做那种女人。我已经被两个男人羞辱过,就决不会再找第三个。” 廖水粉所说的两个男人,一个是高飞,另外一个自然是韩震了。 相比起野蛮占有过她的高飞,廖水粉觉得韩震才是那个给她最大羞辱的:高飞只是玷污了她的清白,可韩震却玷污了她的灵魂。 廖水粉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贺明珠自然不好再说什么,只是低低叹了口气。 “好了,你下去吧,天也不早了,我该去赴约了。” 廖水粉看了眼腕表,很轻松的笑了下,启动了车子。 贺明珠下车后刚关上车门,车子就立即加速向前驶去了。 望着远去的车子,贺明珠忽然很想哭。 她从来不为自己的不公、不幸而伤心,只会愤怒,却为最受敬重的廖水粉走向火坑、自己却无力阻拦而心酸。 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停在了她身边。 廖无肆从上面走了下来,把望着那边发呆的贺明珠揽进怀中,低声说:“就让她按照她自己的想法疯一次吧,要不然她会崩溃的。人在受到最亲之人的伤害时,要想从痛苦中走出来,除非去做一些让自己愧疚的事。” 人唯有做了愧疚的事,才会减轻别人赐予的痛苦。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 贺明珠从廖无肆怀中挣了出来,低声说:“我得跟着去看看,你呢?” 廖无肆抬头看着天,缓缓的说:“你觉得呢?” “你留下,我自己去。” 贺明珠吸了下鼻子,开门上了车。 在她关上车门前,廖无肆说:“明珠,记住不要让姐姐看到你,要不然她会难受的!” “我明白。” 贺明珠咣当一声关上车门,车子立即像箭一般的蹿了出去。 “唉,这都是什么事啊。” 廖无肆叹了口气时,忽然猛地扭头向公路对面看去。 公路对面,一切都很正常,一辆公交车停了下来,等在那儿的乘客排队上车,一辆出租车载了一位客人后,正在起步。 看着这很正常的一幕,廖无肆摇了摇头,觉得自己精神有些过于紧张了,要不然也不会感觉到有一双满是怨毒的眼睛看着自己。 -- 高飞驾车赶到大桥路的星天酒吧时,刚好是花盛开约好的时间,晚上八点半。 从外面看上去,这家酒吧的档次不是很高,这可能与位置处于市区边缘有关,停车场内停着的车子,也不怎么高档。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酒吧冲着公路的两个窗口,都被卷帘门封着,门口也的玻璃门上也挂着厚厚的皮帘子,要不是门口站着两个身穿大红旗袍的小妹,高飞肯定以为这儿没有营业。 “这地方不怎么样啊,我还以为有多好呢。” 高飞下车后前后左右的看了一圈,除了那礼仪小姐外,也没看到第三个女人,拿出手机打开微信,找到花盛开发了个信息:“我已经到了,你现在哪儿?” 等了好几分钟,也没看到她回信,这下高飞有些心烦了:“不会是故意耍我玩儿的吧,把我约来这地方却放我鸽子。” 就在这时候,走过来一个礼仪小姐:“请问这位先生,您是不是姓高?” 高飞上下打量了一眼,笑着反问:“如果我不姓高呢,你会不会很失望?” 小姐有些尴尬,低声说:“对不起,先生,如果您是高飞高先生的话,那您请随我来。” 看人家孩子有些不好意思,高飞也不好再玩笑:“不错,我就是高飞,是谁让你来找我的?” “是一位姓花的女士,刚委托我们经理给我打了电话,说她正在酒吧内等您。” “哦,我知道了,请带路。” 高飞点了点头,跟着礼仪小姐来到了酒吧门前。 “高先生,请。” 礼仪小姐掀起了门帘,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高飞迈步走了进去,小姐放下了门帘,却没有跟进来。 门帘一放下,高飞就停住了脚步,微微皱眉向前看去。 门帘后面的世界黑压压的,什么都看不到,就像掉进了一个黑咕隆咚的地洞中那样,四周都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本能的,高飞就后退了一步,伸手去掀皮帘--就在这时候,他眼前忽然出现了一点光芒,很微弱,也很遥远。 同时,也有轻缓的舞曲声,从黑夜中慢慢响了起来。 随着舞曲的响起,高飞眼前出现在了更多的亮点,就像黑夜野外的萤火虫那样,飘忽不定,要不是有舞曲的声响,估计会被人联想到鬼火。 “搞什么东东呢?有意思。” 高飞刚绷起的神经又松缓了下来,缩回了掀起皮帘的手。 现在他多少有些明白了,这可能是花盛开特意安排的节目,或者说这本身就是这所酒吧的经营风格。 只是,这么黑咕隆咚的,去哪儿找花盛开? 站在原地,高飞慢慢抬头向上看去,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头发丝正在上飘,看来上方有那种大功率的换气扇。 一个微弱的光点慢慢飘了过来,走近后高飞才看出,原来这是一个瓦数很低的小夜灯,被人提在手里,晃晃悠悠的。 接着,高飞看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应该是酒吧的服务生:“先生,请问您在本店订桌了吗?” 高飞摇了摇头:“没有,但我是应邀前来的。邀我进来的是一位姓花的女士。” “哦,请您稍等,我查看一下。” 女服务生拿出手机,在上面翻阅了一下:“先生,花女士就在26号桌,请。” 高飞有些为难:“这么黑,我怎么找得到26号桌?” 他的话音未落,眼前忽然一亮,就看到地板上出现了一条极细,发着微弱光芒却能看清楚的线,向更黑的地方蜿蜒伸去。 女服务生低声说道:“先生,请您沿着这条线前行,就会找到26号桌的。” “谢了。” 高飞道了声谢,沿着那根发出微光的亮线,慢慢向前走去。 他每走出一步,后面地板上的亮线就会消失,重新变黑,四周轻柔的舞曲声,也时断时续好像供电不足那样。 高飞走到亮线一半的时侯,舞曲声忽然变了。 确切的说是掺杂了其它的声音,仔细听上去好像女人的轻殷声--就是那种女人的老公在窗上睡觉,她却和别的男人在窗下乱来,极度刺激下发出的那种压抑声音。 很惹人,更让人忽然升起一股子邪火。 如果再仔细听的话,就能听到周围不远处,真有女人正在进行那种事时,才会发出的轻微叫声,和男人急促的喘气声。 “真有人在这儿办事?” 高飞脚下微微一停,侧耳细听四周,就听到至少七八处发出了这种声音,有的还传来狗舔水的啪声,但却没有该同时存在的84消毒液味道。 哧--一阵淡青色的雾气,从高飞脚下的亮线一边腾起,带着茉莉花的清香。 高飞明白了:就算有那种不好闻的气味,也会被上方的透气扇,和轻雾中的清香给遮掩了。 “有意思,真有意思,这酒吧老板能想出这种经营方式,的确是个天才,充分利用了人们骨子深处的邪性,借着这种躲躲闪闪的气氛来增加情调。冀南啥时候出现这种酒吧了,以后得多带果果来两趟。” 高飞无声的笑了下,沿着亮线继续前行,来到了尽头。 他刚走到这儿,亮线灭了,前面却有一圈很淡的荧光亮起。 这圈荧光,看来是镶嵌在桌子边上的,因为是平面的,所以微弱的光芒只能照到方圆几十厘米,让高飞勉强看到一个人影坐在那儿。 “亲亲老公,你来了?” 那个人影说话了,听声音正是花盛开。 接着,一只柔弱无骨的小手伸了过来,牵住了高飞的胳膊:“亲亲老公,这边坐。” 第1356章 温柔乡外女杀手! 高飞看不清眼前有啥东西,却从善如流,顺着花盛开轻轻一拉,向前走了一步坐了下去。 下面是沙发,很软的沙发,人坐上去后,几乎把半截身子都陷了进去,但却很舒服,就像坐在水窗上那样。 “喝杯酒?” 花盛开松开他,借着微光的照耀,高飞能看到她递过来一个酒杯。 “这地方很特别啊,周围那么多人,也没几个说话的,嘿嘿。” 受到周围气氛的感染,高飞说话的声音也很低。 他说没有几个说话的,就是暗示大家都在做别得事情。 做别的事情时,任何话语好像都是多余的了,而且因为身处这种四周都有可能有人存在的环境下,做贼般的羞耻心,会让大家情不自禁压低声音,包括叫声。 “喜欢这种气氛吗?” 花盛开端着酒杯,和高飞轻轻碰了下问道。 借着微弱的光芒,高飞总算能看出她脸庞的大概轮廓了,并马上有了结论:这是个很漂亮的女子,比她平时在微信上自我描述的还要漂亮。 不过遗憾的是实在看不清,却也有了种雾里看花的朦胧美。 “还行吧,第一次经历,说实话,还有些紧张。” 高飞这样说倒是没有撒谎。 别看他在私生活方面比较随便,尤其是在国外当佣兵那会儿,更曾经创下一个晚上和七个女人同时的荒唐纪录,结果第二天差点爬不起来。 但那些女人和花盛开没法比,那些是为了钱出卖一切的寄女,而花盛开呢,好像是良家。 一个良家,无论她长的怎么样,在这种极度暧魅的气氛下,自身魅力值都会急剧上升,也会让男人有种紧张的兴奋感。 温柔乡,绝对的温柔乡,除了用这个词来形容当前的感受,高飞觉得其他词汇都是那么苍白。 “其实,我也是很紧张,但却很欢喜。” 花盛开说着站了起来,好像犹豫了一下,然后就款款坐在了高飞的腿上,就像骑马那样。 本能的,高飞左手就去搂她的腰--触手,却是无比的细腻,和嫩滑:她,竟然没有穿衣服。 高飞心中立马一荡,一股子邪火蹭地就蹿了上来。 当高飞的手碰到花盛开时,明显感觉到她腰部肌肉猛地一缩,随即就恢复了自然,左手缓缓搂住了他的脖子,右手举杯放在唇边轻抿了口酒水,把酒杯放在案几上,双手都搂住他脖子,慢慢低下了头。 高飞没有动,只是抬起了下巴。 花盛开噙着酒水的嘴,慢慢碰到了他的嘴。 很自然的,高飞张开了嘴巴,一条灵巧的小蛇,随着温热的酒水一起,游进了他的嘴里。 酒水醇香,小蛇嫩滑,让高飞有了陷于香艳的茫然。 这一吻,足有几分钟,直到花盛开实在喘不过气来后,才抬起头慢慢瘫倒在了他怀中。 高飞立马感受到心口被一对极度半圆紧紧抵住,本能的抬手去莫,却被她抓主了手,顺着光滑的肩头一路向下,好像梦呓似的轻殷道:“亲亲老公,你说过要好好对我的,不许反悔抵赖。” “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高飞右手被她引着,慢慢滑向了弹性最大的身体部位时,那只手松开了他,开始给他解衣服:“怎么,你是不是想要退出?如果你现在想退出的话,我不会勉强你的。” “傻瓜,才会退出。” 高飞说出这句话时,眼前猛地一亮。 就像漆黑的雨夜中,忽然亮起一道闪电那样,雪白的光芒瞬间照亮了整个世界,让高飞看到了一张娇媚的脸,一副完美的躯体。 他很想看清楚这张脸,这一副躯体,但受到亮光刺激的眼睛,却本能的闭了下。 等他再睁开眼时,眼前又恢复了黑暗,甚至连桌子上的荧光都看不到了。 瞬间,绝对的一瞬间,高飞看到了花盛开,可除了惊讶于她的美丽外,却来不及记住她的模样。 接着,舞曲声忽然拔高,是那种节奏相当快的dj,一下驱走了所有小心翼翼的声音,让人的心跳陡然加剧,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啊’的惊叫。 花盛开的惊叫声还在高飞耳边打转,高飞就听到其它地方传来男女的叫声--借着劲爆舞曲的震撼,那些隐藏在暗中的男女,终于可以放开一切,肆无忌惮喊出他们早就想喊出的话了。 就像花盛开,一把夺过高飞手中的酒杯,随手抛了出去,然后狠狠在他脸颊上亲了下,在他耳边尖声叫道:“老公,让我们来吧!” 砰! 砰砰!! 就在舞曲中的架子鼓声音猛地突出时,闪电再次亮起,让高飞在瞬间再次看到了眼前的女人,却不等他看清楚什么样,就又黑了。 舞曲声越来越高亢,却压不住周围传来的女人叫声。 在这种气氛下,高飞实在是没法拒绝花盛开的邀请,反手就把她横抱在了怀中。 -- 星辰酒吧对面的公路边上,停着一辆黑色轿车。 贺明珠就坐在立马,望着‘星辰酒吧’四个字的霓虹广告牌发呆,也不知过了多久。 高飞不知道酒吧内啥情况,贺明珠却知道。 这所酒吧内,在高飞顺着亮起的细线走向26号卡座前时,就再也没有第三个人了,包括门口的那两个礼仪小姐,也都不见了。 整个酒吧内,就只有廖水粉,和高飞两个人。 那些夹杂在音乐中的男女声音,全是放在卡座上的小音箱内发出来的,包括舞曲,灯光等一切,都由专门的人在远处遥控指挥,给人造成逼真的假象:酒吧内有很多对男女,这就是一个专供现代男女偷清找刺激的场所。 现场刚布置完毕时,贺明珠曾经‘亲身体验’过,并肯定就算换成她,在这种嫉妒暧魅的环境下,也无法控制住自己。 尤其是随着鼓点会突兀亮起的‘闪电’,瞬间的光明把‘若隐若现’这个词,诠释的是淋漓尽致。 毫不知情的高飞,绝对会按照廖水粉的预订计划去走。 她这才明白,昔日端庄大气的廖水粉,一旦决定向男人释放她的魅力,原来是这样无法阻挡--哪怕是鬼,也扛不住。 “他们,应该开始了吧?可怜的粉姐。” 贺明珠痛苦的闭了下眼睛,抬手在方向盘上狠狠砸了一拳。 砰! 车子震动了下。 “咦,我这一拳会让车子震动?” 贺明珠纳闷的扭头看去,就看到车尾路面上多了辆电动车,是歪着的。 “哈,电动车也能追尾,真有一套!” 贺明珠这才意识到,不知道哪位不长眼的大侠,竟然没有注意到她的车子,撞在了上面,赶紧开门下车快步走了过去。 车尾后面的公路上,一个穿着黑体恤,牛仔裤运动鞋的女孩子半蹲在地上,低头捂着右脚脚踝,正在小声申银着:“哎--哟!” “嗨,你没事吧?” 贺明珠赶紧弯腰伸手,去搀扶那个女孩子:“对不起啊,是我忘记把车子的停车灯打开了,这都怪……”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个本来低着头的女孩子忽然抬头,捂着右脚脚腕的右手中,竟然多了把寒光四射的刀子,嗖的一声由下而上,狠狠刺向了贺明珠心口! 贺明珠本来就因廖水粉的自我堕洛而心乱,看到别人不小心撞她车尾上后,更多了一些担心,只想把女孩子搀扶起来看看她伤势,却做梦也没想到女孩子会趁机行刺。 这一刀,快如闪电,双方距离相隔这么近,再加上贺明珠有些心不在焉,等她察觉出不妙时,刀子已经划破了她心口衣服,刺破了皮肤。 刀刃刺破皮肤的为痛,就像闪电那样把危险传送到贺明珠全身的神经,让她本能的身子猛地后仰,同时右手攥拳狠狠扫了出去。 刺啦一声衣服破碎的响声中,血光四溅,贺明珠心口正中部位被刀子挑出一道长长的血口,但她及时扫出的一拳,也准确击打在了敌人手腕上。 贺明珠一拳扫出后,后仰的身子直直摔倒在了公路上,随即一个侧翻刚要站起来,那个女孩子却低喝一声,举着刀子再次扑了过来。 也就是贺明珠,如果是换成别人,差不多早就被一刀刺中心脏,当场死亡了。 最致命的一刀都能躲过去,贺明珠自然不会再给对方几乎了,心口传来的剧痛使她几乎发狂,在女孩子举刀扑过来时,没有躲闪反而用左手去抓刀子。 看到贺明珠竟然用手抓刀子后,女孩子大喜,低喝一声刀尖猛地下沉--一刀,就刺穿了贺明珠的左手手掌。 手掌被刀子刺穿后,贺明珠却像没感觉到疼痛那样,左手五指猛地收缩,紧紧攥住刀刃的同时,右拳以她平生中最快的速度,狠狠击向敌人的下巴。 贺明珠牺牲她的左手来‘锁住’敌人的刀子,就为这一拳! 砰! 贺明珠这一拳狠狠击中了敌人下巴,女孩子脑袋迅疾后仰,贴地向后滑了出去时,张嘴喷出一口鲜血,还有几颗牙齿。 贴地向后滑出的女孩子,遭受重击后才猛然醒悟贺明珠有多么的狠,眼里攸地闪过一抹恐惧,顾不得下巴已经被砸脱臼,身子撞在路边树上后,即刻腾身跃起,看都不看她一眼,转身就跑。 贺明珠的凶悍,彻底打垮了女孩子的信心,再也不敢跟她正面对掐,见势不妙转身就逃,无疑是最正确的选择。 她倒是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可惜却没有争得贺明珠同意。 差点被杀手开膛破肚,左手手掌又被刺穿,这是贺明珠从来没有遭受过的沉重打击,当然不会任由女孩子逃走。 也没管还在泊泊冒血的伤口,贺明珠厉啸一声腾身而起,就像一只扑向兔子的老鹰那样,带着劲风就扑到了她背后。 听到背后劲风传来,女杀手只好先转身对敌。 她刚转身,就觉得左肋下猛地一疼,身子僵住。 第1357章 谢小雯之死! 受伤的豹子,才是最可怕的。 贺明珠现在就是一只豹子,伤痛,愤怒,激发出了她所有的潜力,使她的动作要比平时快了不止一倍。 如果女杀手在行刺失败后没有选择逃走,而是鼓足勇气跟她拼死一战,在贺明珠身受重伤的情况下,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但她没有这样做,她在胆寒后选择了逃走。 她以为,只要留得青山在,就不怕没柴烧,这次刺杀不成功,再等下一次机会就是了。 贺明珠却是那种从来都不会给对手第二次机会的人,她宁可死,今天也要跟敌人同归于尽! 一方胆寒心怯,一方怒火填膺,又是在这种生死对决的情况下,高下立即分了出来。 “在遭遇最危险的敌人时,永远都不要把后背交给敌人!” 当刀子狠狠刺进谢小雯的左肋中时,她忽然想到了当初在第四基地受训时,教官对他们说的第一句话。 可惜她已经忘了,直到贺明珠的刀子刺进她心脏时,她才猛地想了起来。 却已经晚了,所做的唯有双手捂着左肋下的刀子,艰难的抬起头,瞪大眼睛看着贺明珠。 一刀刺中敌人的要害后,贺明珠随即松手,迅速后退几步,右手捂着心口摇摇欲坠的靠在了树上,鲜血从指缝中突突冒了出来。 谢小雯这一刀虽然没有刺中她心脏,却给了她重创。 她在一刀刺中敌人后,那股子狠劲也就随即消失,全身力气也都消散,倚在树上慢慢往下出溜,可那双眼却狠狠瞪着谢小雯。 谢小雯站在那儿,就像雕像那样一动不动。 贺明珠慢慢坐在了地上时,终于认出了她是谁:“谢--小雯!?” “咯,咯咯,没、没想到会是我吧?” 只需把刀子拔除来就会立即毙命的谢小雯,现在忽然无比的冷静,左手一抬砸在了下巴上,咔吧一声把下巴复位,咯咯厉笑着,一步步走向了贺明珠。 “没想到,真没想到是你。你为什么要杀我?” 贺明珠很想站起来,可只要稍微一动,伤口的血就向外急冒。 “为什么?” 谢小雯再次向前走了一步,脸色在街灯的照耀下,已经浮上了死灰的神色,却依旧凄厉的笑着:“为什么,你说为什么呢?” 俩人刚才生死对决的过程,最多也就是十几秒钟就已经结束,有路人已经看到了这边情况,却不敢过来:只有脑子进水的,才会过来看看怎么回事。 贺明珠轻吸了一口气,淡淡的说:“我知道了,因为廖无肆。” “是的,就是因为廖无肆--他是我的男人,你却抢走了她,所以你必须得死。” 谢小雯轻咳了一声,瞳孔已经有了要扩散的迹象,喃喃的说:“我时间已经不多了,希望还能来得及把你带走。” 说着,她猛地拔除了肋下的短刀。 人体肌肉在被刀子刺进,在受到疼痛刺激下,能把刀刃加住,短时间内能防止失血。 谢小雯猛地把刀子拔除来,血就像箭一般的激射出来,心脏也砰地一声大跳,随即停止,永远的停止--但谢小雯的生命却没有马上结束,身体机能以及大脑运转,还会维持五到十秒钟。 十秒钟的时间虽然短促,但足够她一刀刺杀贺明珠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在临死之前用话语打散了贺明珠的战意:谁不知道廖无肆是我的男人?你抢了我的男人,我当然要杀你! 廖无肆和谢小雯的爱情,贺明珠也是知道的,所以在她说出这番意思后,潜意识内才会本能的产生愧疚。 这种愧疚,就会让贺明珠陷进万劫不复之地,在谢小雯厉声惨喝着横刀挥出时,她的反应竟然有了致命的延缓。 雪亮的刀身闪着寒芒,电闪般横向割向贺明珠的咽喉。 谢小雯临死前的最后一击! “我就这样死了,跟她同归于尽?” 当感受到死亡切实的威协时,贺明珠才猛然醒悟,瞳孔骤然一缩要闪避时,却已经来不及了。 眼看刀子就要割断贺明珠的咽喉,她无处可躲时,一只手却忽然出现,一把抓主了谢小雯的手腕。 谢小雯猛地抬头。 贺明珠也抬头。 然后俩人就看到了廖无肆。 街灯下,廖无肆的脸色很平静,看着谢小雯。 “你、你--” 谢小雯很想说‘你为什么要阻拦我’,生命却像盛开过的昙花那样,攸地合上。 “你不能杀她,因为她是我爱的女人。” 廖无肆淡淡说出这句话时,脸上浮上了一抹谢小雯很熟悉的笑。 “她才是你爱的女人?呵,呵呵。” 谢小雯忽然说出了一句完整的话,轻笑一声后软软的跪在了地上,头垂了下来,长发遮住了她的脸,右手手腕仍旧被廖无肆紧紧握在手中。 她死了。 她死的很不甘,她以为无论她犯了什么样的错,廖无肆都只能爱她一个人。 可在她临死前的一瞬间,她才知道她错了:原来,她早就已经失去了爱她的男人。 廖无肆慢慢松开手,谢小雯的慢慢的伏在了地上,没有合上的双眼,茫然望着蜿蜒游向远方的的街灯,好像在质疑这个世界的真实性。 廖无肆弯腰双手把贺明珠抄在怀中,快步走向车前。 在把贺明珠放进车里时,他回头看了谢小雯最后一眼,然后跳上车子,用最快的速度向医院驶去。 呼--夜晚的春风刮来,吹来一张报纸,晃晃悠悠的盖在了谢小雯的脸上,挡住了她看向这个世界的目光。 呜啦,呜啦。 凄厉的警笛声响起时,焦恩佐慢慢摇上了车窗,疲惫的闭上了眼睛,抬手对张良华说:“走吧。” 警笛声,救护车的笛声相继远去后,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了。 大街上又恢复了它该有的平静,夜色还是那样婉约入水,过往车辆和行人仍旧按照自己的速度前行,没有谁知道这儿刚刚发生过一场生死搏杀,刚有个花样年华的女孩子死去。 婉约入水的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血腥气息,却比越来越大的春风吹走。 春天的风,永远都是清新干爽的,能洗涤空气中一切不干净的气味。 当然了,这只限于外面的大街上,对于星辰酒吧内的某种气息,却暂时起不到任何作用。 高亢的dj舞曲声,现在已经换成了轻柔的钢琴曲,所有能让人热血沸腾的一切,都已经慢慢的过去,当下是温情时间。 高飞伏在花盛开温润滑拟的背上,抱着她的双手被她压在心口,她微微侧着脸,呼出的气息带着幽蓝的香。 周围仍旧那样黑,到现在为止高飞都没有看清她的脸,只知道她是一个高手,在男女搏斗方面的绝品高手,刚才俩人的几番抵死拼杀,已经证明了她的实力。 呼吸均匀的高飞动了下,想从她身上滚下来,却听花盛开低声说:“别动,我喜欢这样。” “你不累吗?” 高飞有些关心的问。 花盛开轻笑了一声:“不累,因为传说女人天生有驼骨,在恩爱时,无论男人身子有多重,都能承受得起,承受的时间够长。” “哦,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高飞下巴放在女人的肩膀上,轻轻摩擦着,感受着丝缎一般的柔滑:“你来这儿,你丈夫不知道吗?” “你说呢?” 花盛开反问道。 高飞晒笑了声:“当然不知道了。如果要是知道的话,肯定早就拿着刀子冲进来,把我们给活劈了。” 花盛开呵呵轻笑,低声说:“错了,他知道。” 高飞一呆:“啥--他知道你来这儿?还是知道你今天约了我来这儿?” “都知道。” “啊,不会吧?” “这有什么不会的?” “他既然知道,那为什么没有来、来捉奸?” 高飞忽然有些心虚,赶紧翻身从花盛开身上滚了下来,刚要坐起来,女人却八爪鱼那样的缠了过来,趴在了他身上:“你怕了?” “你说呢?” “你也会怕?” “人在做坏事时,总是会心虚的。” 高飞讪笑着,说:“你是在唬我的吧?” 花盛开咯咯一笑:“当然是唬你的。我可是良家妇女,在外面偷男人要是被人知道了,可就没法活了。” 高飞这才松了口气:“哦,那我就放心了--那个啥,咱什么时候走?” 花盛开伸出舌尖,在他心口来回的轻舔着,含糊不清的说:“怎么,吃饱喝足了,就要拍拍屁股闪人吗?” “不是。” 高飞在她背上摩挲着,认真的说:“我还有事要做。” 花盛开的语气里带有了不满:“晚上除了照顾女人外,你还有什么事?” 高飞认真的解释道:“我真有事,凌晨两点半的飞机。” “哦,原来真有事啊。” 花盛开轻哦了一声,忽然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是花盛开。” “这是我的网名。” “知道你网名就足够了,没必要知道真名。” 高飞由衷的说:“如果知道了你是谁,那么我就会下意识的去追查你身份。知道你真实的身份后--就会有种愧疚感的,再也无法像当前这样放松了。” 花盛开咯的一声笑,拿手指捏了下高飞的鼻子,低声道:“不知足的家伙,看来你想和我永久性保留这种关系?” “实在是,乐不思蜀,刺激,有新意,最大的是轻松。” 高飞想了想,把自己真实的感觉说了出来。 他说的没错,这个环境,这个女人带给他的就是轻松,他不想知道花盛开是谁,一旦知道了就会失去当前这种肆无忌惮了。 花盛开再次咯的一声笑,幽幽的说:“可是,我知道你是谁。” 高飞双眼微微眯起,呵呵道:“我是亲亲老公啊。” “你是高飞,飞得又高又远的高飞。” 花盛开的语气仍旧那样平静。 高飞全身的神经猛地绷紧,随即松缓,右手慢慢放在了她脖子上,轻声问道:“花盛开,你究竟是谁?” 第1358章 高飞要付出代价了! 自从和花盛开成为网络夫妻后,俩人就从没有告诉过对方自己的真实身份。 高飞觉得,这种不知道对方是谁的虚拟感情,才是最好玩的,尽管最终发展成了实质性的关系。 他很享受这种环境下的约会,或者说叫偷青:完事后大家各奔西东,就算在外面走个应碰面,谁也不认识谁,没有丝毫心理负担,俩人在一起,只是一种年轻男女最渴望的宣泄罢了,能有效缓解现实生活带来的压力。 你喜欢,我喜欢,谁也不会要求谁做什么,这多好? 高飞就是这意思,但现在人家花盛开却说出了他的名字。 猛地,高飞就意识到他落入别人设计好的圈套中了。 “能不能拿开你的手?这个动作会让我想到杀人灭口。” 花盛开咯咯的笑着,又在他嘴上吻了一下,一双眸子在旁边微弱的荧光下,闪出了不屑的神色,让高飞有些汗颜,右手再次滑回了她的背上:“问你呢,你究竟是谁?” “我说我是沈银冰,你信不信?” “不信。” “那我说,我是是王晨呢?” “我还是不信。” “那我说我是王翠花呢?” 不等高飞回答,花盛开就说道:“你还是不信。所以呢,无论我是谁,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你是谁。”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仰面看着她。 “高飞。” 花盛开脸颊贴在高飞心口,喃喃的说:“你是不是有种被算计了的感觉?” 高飞答非所问:“花盛开,你能不能直接说,要我做什么?” “唉,你这人也太无趣了,刚把我祸害完,就这么急不可待的想拿出报酬,你以为我是那些为了钱的站街女啊?” 花盛开叹了口气。 高飞实话实说:“你比站街女可有价值多了。” “好吧,那我告诉你。” 花盛开沉殷片刻,问道:“你还记得半年前的那个下雨的深秋晚上吗?你喝醉了酒被一辆车给撞了……” 她刚说到这儿,高飞猛地就坐了起来,双手扳着她的肩膀:“你就是那个女人!” “是,我就是那个被你糟蹋了清白的女人。” 花盛开轻笑了一声:“怎么,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当然有必要,完全有必要。”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紧张:“我们先不说那晚谁对谁错,我只想问你,在我走后,你有没有捡到一个护身符?” “护身符?是个牛骨制成的吗?” “是,是!就是那个!” 高飞长长松了口气:“它在哪儿,快还给我!” 花盛开看着高飞,眼神闪烁:“那个破护身符,对你来说很重要?” “那是、是--是一个女人给我的。” 高飞停顿了一下,才说道:“你可以理解成那个护身符,是我已经逝世的初恋女友,留给我的唯一东西,对于我来说意义非凡。所以,我必须得找到它。它在哪儿,你赶紧还我!” “呵呵,没想到你还是个多情种子。” 花盛开笑了笑,随意的说道:“一个破护身符而已,我才不稀罕,从车里捡到后就扔了。” “什么,你扔了!” 高飞大惊,右手一把锁住了花盛开的脖子,厉声问道:“你怎么可以扔了呢,扔在哪儿了!” “呃--你、你松开我!” 花盛开挣扎着,呼吸很艰难。 高飞这才意识到自己太激动了,连忙缩回手:“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想找回它。” “咳,咳!” 花盛开咳嗽了几声:“我是骗你的……” “太好了,我这是第一次被人心甘情愿的骗。” 高飞这才放下心来,又追问:“它在哪儿,你快点交给我。” “我会还你的,但你得听我把话说完。” 花盛开再次咳嗽了几声,语气很低却带着坚决:“要不然,你一辈子都别想拿回它。” 高飞沉默片刻,点头说:“好,你说,我听。” “那你最好冷静点,仔细听我说。” 花盛开重新依偎在高飞怀中,手指在他心口画着圈圈,淡淡的说:“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我是谁了。我姓廖,叫廖蒙蒙,半年多之前才跟丈夫一起来冀南的。那个晚上,我在跟朋友在外面喝酒时,听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我丈夫在外面养了个女人,还生了孩子。” 得知恩爱非常的丈夫原来早就背叛自己后,廖蒙蒙痛不欲生,不顾朋友的安慰,喝了个酩酊大醉。 喝醉了的廖蒙蒙,又拒绝了朋友照顾,独自开车去了野外散心,却更加不幸的遇到了一个男人,被那个家伙很粗暴的祸害了。 天亮后,那个男人拍拍屁股走了,却留下了一个护身符。 接连遭受打击的廖蒙蒙,失魂落魄般的拿着开车回到了家。 当时她的衣服全被那个男人撕碎,就那个状态回家,她丈夫就看出她出事了。 “我丈夫姓韩,叫韩强。” 廖蒙蒙说道:“你可能不知道,我丈夫是水粉集团的一个高管,水粉集团接手你的天涯集团后,就来到了这边成为了廖水粉的高级助理之一。” 尽管韩强已经有外心了,可在看到妻子那模样后,还是大吃一惊,继而追问她怎么了。 “当时,丈夫有外心,和我被你祸害的双重打击,让我已经彻底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变得自暴自弃起来。” 廖蒙蒙叹了口气:“唉,我也没隐瞒他,就把那晚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并把护身符给他看。” 高飞明白了过来:“你丈夫不会是在看到那个护身符后,猜到了是我吧?” “你说的不错。” 廖蒙蒙好像笑了笑:“你还记得在你祸害我之前,曾经有些记者去天涯集团故意找事吧?在你动手打记者时,我丈夫其实就在记者群中。” 高飞动手打记者时,韩强就注意到他脖子里戴着的这个护身符了。 所以在廖蒙蒙拿出来后,马上就认出了这东西是谁的了。 如果高飞只是一般人,欺负了自己妻子,韩强肯定会打击他的--但这个人却是高飞,属于他惹不起的存在,所以就算他想找回公道,也得找机会。 不过廖蒙蒙却不让他管,说是自己愿意被高飞祸害的。 韩强当时听廖蒙蒙这样说后,顿时就勃然大怒,抬手就给了她一耳光,说她不要脸。 “呵呵,当时我冷笑着问他,我不要脸,你要脸?” 廖蒙蒙开心的笑了笑,继续说:“我问他,你要是要脸的话,为什么在外面养女人,养私生子?” 韩强登时愣住,这才知道他在外面做的那些事,妻子都知道了。 同时他也猜到廖蒙蒙那晚为什么会喝醉,喝醉后被高飞糟蹋后,为什么说不用他管。 廖蒙蒙伤心之下,要用这种方式来报复韩强。 理亏的韩强没脸再追究这件事,并和李蒙蒙欠下了君子协定。 高飞插嘴问道:“什么君子协定?” “很简单,我不会管他在外面那些事,他也别管我。” 廖蒙蒙有些得意的说:“我们签订协议后,他在外面玩他的,我玩我的。后来,我又想方设法的加了你微信好友,哪怕是守着他,我也敢跟你打情骂俏,他也不管,包括今晚我约你来这儿。” 听她说完后,高飞才松了口气:“哦,原来是这样。廖蒙蒙,你就是不是就想跟我保持这种关系?” 廖蒙蒙淡淡的说:“可以。但你觉得,我好好一个良家,就这么白白给你当青人?” “当然不会,那样我会愧疚的。” 高飞很慷慨的样子:“说吧,你需要我做什么,或者干脆说你要多少钱。我既然已经祸害了你,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都算是愧对你了,理应付出代价。” 廖蒙蒙冷笑:“这样,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走了。” 高飞无所谓的说:“那以为呢?当然了,以后只要有机会,我还是非常喜欢跟你再次来这儿的。” 廖蒙蒙沉默,片刻后才说:“我要你付出的代价非常高。” “有多高?” “你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那个故事吗?” 廖蒙蒙忽然转移了话题:“就是我朋友接管了一个特色小吃店,结果却被人坑了。” “记得。” 高飞想了想,说:“但这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很有关系。” 廖蒙蒙笑了,悠悠的说:“因为我故事中那个朋友,就是现在天涯集团的老总,廖水粉。” “什么?” 高飞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失笑出声:“哈,原来是这样,我就是你故事中的那个小吃店老板。” 廖蒙蒙说道:“是的,你就是故事中让我朋友陷入绝境的小吃店老板。” 高飞笑声一收,冷冷的道:“就算我是,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但如果你知道我真实的身份后,你就不会这样轻松了。” 廖蒙蒙悠悠的说。 高飞问:“你什么身份?” “我姓廖。” 廖蒙蒙眼眸忽闪了下,轻声说:“难道,你从我的姓氏中,就猜不出一点什么来?” 高飞直直的看着她,片刻后才说:“你是廖家的人。” “确切的说,我是廖水粉的堂妹。” 廖蒙蒙双手搂住高飞的脖子,嘴唇凑在他耳边说:“而且,我跟你的关系,我堂姐都已经知道了。刚才我们亲热时,四周都有红外线的摄影机,把我们的一举一动,每一句话都录制了下来--我堂姐,就坐在电脑前,欣赏着我们的表演呢。” 廖蒙蒙发出一声极其方荡的笑声,腻声道:“亲亲老公,廖家的女人被你祸害后,不但没有直接找你讨回公道,还甘心做你青人,那你是不是得付出一定的代价呢?” 高飞呆住,很久后才说:“你想要什么代价?” 廖蒙蒙叹了口气,很无奈的说:“我堂姐的意思,是请您高抬贵手,放他一马。要不然的话,我们今晚在这儿恩爱的录像带,就会成为廖家和高家谈判的筹码。” 第1359章 你真的是个高手! 这是一个圈套,精心编制而成,从廖水粉发觉天涯集团无法再生产正常产品后,就开始有计划的启动了。 现在对生活失去信心,自甘躲落的廖蒙蒙,为了帮助堂姐,帮助水粉集团,彻底牺牲了自己的清白,依此来要挟高飞,让他高抬贵手放水粉集团一马。 这个计划实施起来的时间很长,却不复杂,依着高飞的智商很快就猜到了,向四周看了一眼微微冷笑:“呵呵,这样说来的话,这所酒吧都是为今晚而特意设计的了?” 廖蒙蒙坦然承认:“是的,这是我从一本网络小说中看到的,其中一个女人够引男主时,就把他带进了这样一个地方--然后我就按照书上所描写的布置了。其实,除了你刚进来时看到的那两个礼仪小姐,和那个服务生外,整个酒吧内就再也没有外人了。” 高飞问:“那,那些叫声呢?” “都是被电脑远程控制的小音箱而已,主要是为了烘托气氛,增加你我偷青的情趣罢了。” 廖蒙蒙也向四周看了眼,赞叹道:“我发现我真是个调青的高手,让我自己都深陷其中了。” “你的确是这方面的高手。” 高飞淡淡的说:“但你却在别的方面,高估了你自己的能力。你以为,我会害怕咱们今晚的放肆会被曝光吗?你该知道我高飞是什么人,最不怕的就是这种事了。所以,你注定会失望。” “我知道你不要脸。” 廖蒙蒙无所谓的轻笑着,右手顺着高飞身子慢慢滑了下去,低声说:“但你总该听听我堂姐提出来的条件吧?如果你能接受,不但不会曝光,而且我答应你,以后都会给你做青人的。” 熟门熟路的,高飞和廖蒙蒙又成为了一体。 骑在他腿上的女人慢慢动着,惹人的音声再次响了起来。 高飞双手扶着她的腰,说:“好吧,说说廖水粉的条件。” “我、我堂姐会把天涯集团重新转让给你。” 廖蒙蒙轻轻动着,双手摁着高飞低头说道:“就按照当初你转让的价格。不过,在你拿回天涯集团后,水粉集团要在其中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你放心,我、我堂姐是不会贪心的,就占你12%的股份。” “她这样做,要的就是个面子。” 廖蒙蒙慢慢趴在高飞心口,和他面对面,鼻子碰着鼻子:“水粉集团不会派人进驻天涯集团,每年只分应得的红利,而且还会帮你继续开拓市场--这、这条件够低的了吧?” 凭良心说,廖蒙蒙提出的条件的确够低了,仅占12%的股份,也不会派人干涉天涯集团的运作,还会主动帮天涯产品开拓市场,这对高飞来说的确占尽了便宜。 但高飞却一口拒绝了:“不行。” “不行?” 廖蒙蒙的动作停了下来,黑夜中的双眸中有亮光闪过,冷冷的说:“那你想拿出多少股份来给我们?” 高飞淡淡的说:“一点股份也不会拿出来的。我的就是我的,我不喜欢,也不稀罕别人来插手。” 廖蒙蒙轻轻咬了咬牙齿,声音更冷:“高飞,你也太过份了吧?” 高飞抬手,就把廖蒙蒙从身上掀了下去,下了沙发开始穿衣服:“比这更过分的事儿,我也做过老多了,已经习惯了。” 廖蒙蒙抬手,一把抓主他的裤子:“我还没有说完!” 高飞掰开她的手,慢条斯理的说:“你说,我听着呢。” 廖蒙蒙用力吸了下鼻子,嘎声说:“我、我堂姐说了,假如你能答应的话,她会……” 高飞系上腰带:“她会给我什么好处?” “给你做青人。” 廖蒙蒙轻声说出了这五个字。 高飞讶然:“啥,给我做青人?” 廖蒙蒙回答说:“是的,只要你肯答应,我堂姐会给你当青人!高飞,我相信你早就该听说过,我堂姐是一个人世间不可多见的美女了。她优雅、端庄、雍容……” “她要是向你这样方荡,会讨男人迷恋,也许我还会考虑一下。” 高飞打断了廖蒙蒙的话,嘿嘿笑道:“嘿嘿,可惜我最厌烦的就是那种正经女人了,就算被男人压在下面可劲的收拾,也只是死猪般的躺在那儿动也不动,最多哼哼两声,和一块猪肉有什么区别?鬼才喜欢这样的女人。” “高飞,你、你太下贱了!” 廖蒙蒙羞恼成怒,随手抓起酒瓶子就砸了过来。 高飞抬手接住,昂首喝了口随手扔在了旁边,拿出手机打开上面的手电,向门口走去:“廖蒙蒙,麻烦你回去告诉廖水粉,就说我高飞不会吃这一套的,随便她怎么玩。还有四天的时间,她要么就把天涯品牌往死里砸,要么就收拾收拾东西滚蛋,看在廖无肆的面子上,我可以在转让价上提高一成。” 高飞走向门口时,拿手电向四周晃了晃。 果然正如廖蒙蒙所说的那样,整个酒吧内没有一个人,有得卡座上只放着个小音箱。 来到门口,高飞掀起了皮帘子。 马上,外面的街灯光就洒了进来,他在迈步走出去之前,冲黑乎乎的立马喊道:“廖蒙蒙,说句实话,我很喜欢今晚这样的气氛,希望能收到你的再次邀请。话说,你的确够浪,过瘾。哈,哈哈。” 酒吧的黑暗中中,静悄悄的没人回答。 “唉,现在的女人怎么这么天真?” 高飞等了片刻,也没等到廖蒙蒙说话后,摇着头的叹了口气,放下了皮帘子。 走下星辰酒吧大厅前的台阶上后,高飞伸开双臂做了个舒展运动,看了下时间:还有不到十分钟,就是零点了。 这个时间刚好,不早也不晚的,唯一的不足就是腿子有些软。 那个廖蒙蒙的功夫,几乎可以跟陈果果有的一拼,如果她们两个再加上白瓷,三人联手收拾高飞,相信最多两个晚上,高先生就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零点的道路上没多少车子,高飞很快就把车速放到了一百三,风驰电掣般向机场方向而去。 走到一半时,手机响了起来,高飞拿过来一看,就接通放在了耳边:“廖无肆,你还没有休息,又在跟贺明珠在那儿谈……” 他刚说到这儿,把着方向盘的左手忽然一哆嗦,高速奔驰的车子四个轮胎,立即发出刺耳的刹车声,在公路上搓出了好几米,才歪歪扭扭的停在了路边。 “谢小雯死了。” “贺明珠杀了她。” “就是今晚。” 廖无肆在手机中说了这三句话,不等高飞再问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今晚,贺明珠杀了谢小雯?” 高飞望着手机,喃喃重复道:“她就这样死了?” 谢小雯此前一直在北山集团,高飞知道。 他更知道,谢小雯该死,在她出卖47名华夏特工精锐时就该死了。 可在她身份暴露后,高飞没有杀她,叶心伤没杀她,廖无肆也没杀她--不是不想,也不是杀不了她,是因为不敢。 因为她的死,有可能会牵扯到上百条无辜的性命。 所以就算高飞恨不得把她用最残酷的手段干掉,随时随地,可也只能眼睁睁望着她逍遥法外。 相信贺明珠也该知道这一点。 但为什么会杀了她? 肯定有迫不得已的原因。 高飞相信,贺明珠动手干掉谢小雯,绝对有她自己的理由。 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沈银冰会不会因为谢小雯的死,而发疯残害无辜者? 对面一辆汽车疾驰而过后,雪亮的灯光把沉思的高飞惊醒,连忙翻到电话簿,找到那个熟悉的手机号,拨打了过去。 他希望,能够劝说沈银冰,千万不要因为一个早就该死的败类,去连累那么多无辜。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听着手机中传来冷冰冰的机械女声,高飞的心沉了下去,又连忙找到韩家骏的手机号。 这些手机号,都是高飞在沈银冰身边当助理时,大家为方便工作而相互留下的。 韩家骏的手机号也变成了空号,沈银冰身边所有人的手机号,都成了空号,仿佛他们从没有在这个世上出现过似的,这让高飞有了种深深的无力感。 重新启动车子后,高飞拨通了高云华的手机,就像廖无肆告诉他的那样,只说了三句话,不等对方说什么,就扣掉了手机。 谢小雯的死,绝对是高飞无法掌控的。 她死后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也和高飞没有任何关系,因为该做的,他都已经做了,提醒高云华一句,只是让相关部门做好迎接突发意外的噩耗。 高飞赶往机场时,廖水粉已经出现在了医院的手术室门前。 廖无肆正坐在椅子上,脑袋垂很低,地上一层烟头,听到高跟鞋的哒哒声后,他才抬起头:“姐。” 廖无肆发现,他姐整个人都洋溢着无比的清纯活力,好像一棵快要旱死的花儿,被大雨痛痛快快淋了一场那样,明媚的让人心悸,遮住了她眼底深处的彷徨。 他很清楚他姐为啥这样明媚,却不愿意去多想。 发现廖无肆眼中飞快抹过的那一抹惊讶后,廖水粉脸儿一热,随即坐在了他身边,低声问:“明珠情况怎么样了?” “刀子如果再深半厘米,她就会当场没命了。” 廖无肆扭头看向紧闭着的手术室,喃喃的说:“医生说,她失血太多--希望能及时救过来。” “放心,明珠会安然无恙的。” 廖水粉紧紧抿了下嘴角:“为什么会这样?” “谢小雯,她、她还爱着我吧?” 廖无肆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廖水粉却明白了过来:谢小雯还爱着廖无肆,看到他跟贺明珠交朋友后,就醋性大发,要杀掉贺明珠,结果她自己却死了。 廖水粉刚要再问什么,廖无肆淡淡的说:“明珠,是在星辰酒吧门口杀了她的。” 廖水粉身子猛地一震,脸色惨白。 第1360章 只是自取其辱! 贺明珠为什么要在星辰酒吧门前杀人? 那是因为她不放心廖水粉的安全,才在外面守候她。 因为某个客观原因,现在跟贺明珠影形不离的廖无肆,却没有跟她在一起--是个男人,就不想在他姐和别的男人乱来时,为她守门的。 谢小雯就是抓主了廖无肆不在贺明珠身边的机会,这才动手刺杀她。 结果毫无疑问,她根本不是贺明珠的对手,被当场干掉了。 廖水粉敢肯定,如果贺明珠没有被彻底激怒,或者生命安全危在旦夕,是决不会擅自杀掉谢小雯的,因为那就是个不能招惹的存在。 可廖水粉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谢小雯死了,贺明珠重伤……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今晚的荒唐计划:如果她不想用这种特殊的方式来算计高飞,那么贺明珠就不会出现在这儿,廖无肆就不会没脸呆在贺明珠身边,谢小雯就找不到暗杀贺明珠的机会。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廖水粉这个荒唐的决定,为了水粉集团的利益。 可结果呢,除了收获更大的羞辱之外,她什么也没得到,反而把谢小雯送进了鬼门关,可能导致佷多人被连累。 “无肆,我、我……” 廖水粉紧紧咬住嘴唇时,泪水噼里啪啦的落了下来,慢慢蹲了下来,趴在简易椅子上无声的抽泣起来。 “姐,这跟你没什么关系的。” 廖无肆伸手,轻轻摩挲着她入水的秀发,声音有些嘶哑的说:“要怪,只能怪我当初瞎了眼。如果、如果明珠有个三长两短,会有人被谢小雯的死而牵扯,我会杀更多的人来弥补这份错误,我保证。” 廖水粉呜咽着,猛地趴在廖无肆的腿上,哭出了声。 廖无肆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着黑漆漆的窗外,喃喃的说:“姐,放弃吧,你做的已经够多了。廖家,韩家的利益都压在你身上,太重了,对你不公平的。” -- 贺明珠幽幽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阳光从窗外洒进来,洒在白色的地面砖上,反射着丝丝绚丽的光泽。 轻微均匀的呼吸声从左侧传来,贺明珠眼珠微微一转,然后就看到了廖水粉。 廖水粉就趴在病窗前的柜子上,胳膊下面垫着一张报纸,睡着了。 廖无肆不在房间内,门外走廊中隐隐传来孩子的哭声,还有大人的安慰声。 贺明珠闭上了眼,开始试着回忆醒来之前所发生的那一切。 她没有失忆……却希望能失忆了,因为那样最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害怕,猛地睁开眼刚要叫醒廖水粉时,目光却定格在了那张报纸上。 报纸被睡过去的廖水粉压在胳膊下,垂下来一半,是今天的头版新闻,几个黑色的大字,就像刀子那样狠狠刺进贺明珠的眼里:天云动车专线d-369号动车事故,伤亡惨重! 黑色标题下,是一副彩色照片。 照片上的动车,上半截已经出了轨道,落下了高架铁路,满地上都花花绿绿的衣服等东西,场面惨不忍睹。 完全是下意识的,贺明珠就认识到这列动车出事故,和她昨晚杀了谢小雯有关。 “他们动手报复了!” 一阵精神上的疼痛,让贺明珠几乎昏厥过去,忍不住发出了一声痛哼。 “啊,明珠,你醒了!” 廖水粉被贺明珠的痛哼声惊醒,霍地抬起了头,脸上带着真诚的喜悦:“感觉怎么样,你别乱动啊,我去叫医生--明珠,你怎么了?” 廖水粉站起身,正要出去找医生,才发现贺明珠目光呆滞的盯着报纸。 廖水粉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在了脸上,本能的拿起报纸,随便团了几下,扔到了一旁的垃圾筐内。 贺明珠目光仍旧盯着柜子,喃喃的问道:“粉姐,什么时候发生的?死了,死了多少人?” 看她这副样子后,廖水粉就知道无法隐瞒她了,低声说:“今天清晨七点,截止到登报之前,已经伤亡69人……估计,还会有更多的伤亡数字出现。” “这么多人,这么快。” 贺明珠痛苦的闭上了眼睛,本来就苍白的脸色,变得更加惨白了。 廖水粉强笑了一声:“明珠,你别多想,动车事故还在调查中,也许是因为其他原因呢?千万不要以为这和那个女人的死有关。” “粉姐,不要再安慰我了,我能想得开。” 贺明珠轻轻吸了口气,重新睁开眼时,眼神变得冷漠了起来:“如果时光倒流的话,昨晚我仍然会这样做。因为我没有做错什么,不管谢小雯成为一颗毒瘤是谁犯下的错,但我不能因为她不能死,就甘心被她杀死。” 贺明珠说的没错,换做任何人也会这样做,总不能因为谢小雯的死会牵扯到更多人,就心甘情愿的被她所杀吧? 昨晚那种情况,她就是自卫。 谢小雯毕竟是跻身九龙王中的人,超级杀手之一,就算贺明珠比她强大很多,可在遭遇突袭,身负重伤的情况下,谁还敢管那些顾忌,唯有拼力干掉她才行。 “是的,明珠,你这样想就对了。” 听贺明珠这样说后,廖水粉这才松了口气,柔声说:“你放心养伤,等伤好后和无肆一起为这些人讨回公道就是了。至于其它的问题,我会给你挡住的。” 贺明珠杀了谢小雯,结果造成多人被牵扯这件事,国家相关部门肯定会详细调查的,廖水粉很清楚,所以早就准备好了足够的说辞。 贺明珠却是无所谓的笑了下,看着她转移了话题:“昨晚--你们的结果怎么样?” 她问的结果,自然是廖水粉施展手段向高飞献身后的结果。 “自取其辱。” 廖水粉故作潇洒的笑了下,可却没有发现自己笑着时在咬牙。 -- 莫邪征东盘膝坐在锦墩上,仰望着那尊黑色的奎莫拉雕像,目光没有任何的焦距,就是单纯的看着。 这个屋子,正是楼兰王宫东南角的那座小宫殿,里面只有一尊奎莫拉雕像,别的就再也没什么了。 小宫殿的门从外面紧锁着,屋子里黑压压的没有一丝天光,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莫邪征东在上次暴躁中失手杀了个太监后,就把自己关在了这间小宫殿中,严令不许任何人擅自接近,哪怕是送饭,也得放在门外,等她啥时候饿了,再自己去拿。 她这样做,是怕再陷进那种让她自己无法控制的暴躁中,再失手杀人。 住进这座小宫殿内后,莫邪征东冷静了许多,开始痛恨自己太贪生怕死,要不然决不会因为失去希望后,心态就这样差了。 她很想恢复此前的镇定,笑看生死--但事实上,有几个人能做到? 更何况,让莫邪征东暴躁的不仅仅是她自己,还有整个莫邪家族:唯有找到全套的《安归经》,才能从中找到解开莫邪家族短寿、只能近亲结婚的诅咒。 这是来自冥冥之中的诅咒,莫邪家族为此已经付出了太多沉重的代价。 这么多年来,她是最有希望能结束这个诅咒的一位女王,只要能拿到全套的经书,只要能--可为什么拿不到了呢? 高飞明明已经得到了,为什么却又被人偷走了,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高飞是做什么吃的? 眼镜,安归王他们又是做什么吃的? 难道这些人……想到这儿时,莫邪征东眼角突然一跳,一个念头从心底升了起来:我知道了,高飞很想把经书给我,可陈果果却不愿意,她希望我们莫邪家族永远都陷于这个可怕的诅咒中,我最好是变成神经病滥杀无辜,让子民们恐惧我,反抗我,那样她就会在合适的机会出现,率领那些人推倒我,成为地下楼兰的新主人! “对,肯定就是这样,要不然的话,偷走经书的为什么是陈果果的弟子苏樱?她那么大的本事,半年多过去了,为什么还没有找到苏樱?实际上,她压根不想找,甚至在阻挠高飞去找!这个心肠歹毒的可恶女人,我一定要杀了她,杀了她!” 莫邪征东喃喃自语着,双眸在黑暗中亮起骇人的荧光,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脑子里一片混乱,只有一个声音在呐喊:杀! “我要杀光她们,杀光她们!” 莫邪征东双眸中荧光更盛,身子更像打摆子似的剧烈颤抖,整个人再次陷进了无法控制的魔障之中。 就在这时,紧闭着房门穿了笃笃的敲门声。 “是她来了么?好,来得好,我要杀了她!” 霍地一声,莫邪征东长身而起,就像鬼魅那样攸地飘到门后,抬手狠狠一掌劈了房门上。 轰--的一声大响,沉重的门板被她这一掌推了出去,就像被炸药炸飞那样,威力骇人,站在门外敲门的人惊呼一声,及时侧向一个虎扑,扑倒在了地上。 假如他反应再慢上那么一点点,横飞而出的门板肯定会砸在他身上。 砰--咔喳! 飞出去的门板,重重砸在一棵花树上,那棵碗口粗细的花木当即拦腰砸断。 莫邪征东却没有看那扇门,那棵树,散着荧光的双眸只锁定了扑倒在地上的人。 那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正是一心想要整个莫邪家族永远陷进绝望中的陈果果。 “咯咯,你来了么,那就去死吧!” 莫邪征东双眸中的荧光攸地变红,这是血涌瞳孔已经疯狂的迹象,咯咯怪笑一声中,不等陈果果从地上爬起来,已经鬼魅般扑到她面前,左袖一甩,右手化掌如刀,电闪般看向她的脖子。 “不要!” 莫邪征东挥章劈下时,好像听到旁边有人大喝了一声,被她左袖甩到在地上的陈果果,也好像喊着什么,可她才不会管这些,斩下的速度没有丝毫停留。 咔嚓--一声骨折了的轻响,莫邪征东右掌斩断了陈果果的脖子。 第1361章 谁在背后偷袭我? “你终究还是先死在我手下了!” 很干脆的一掌斩断陈果果的脖子后,莫邪征东心中腾起一股快意,戾气登时大消,仍旧保持着斩下的动作,寂然不动,双眸中的血红却开始慢慢消散。 “女王殿下!” 一声带着惊恐的叫声,很清晰的钻进莫邪征东耳朵中,使她从那种斩杀陈果果后的快意中清醒,霍然扭头看去,就看到了大祭司拓拔千钧。 拓拔千钧站在被门板撞断的了花木后,脸色苍白,在他身后很远的地方,还站着两个太监,与四五个王宫护卫,大家都浑身打颤的看着这边,脚下做出一看不妙就会转身逃跑的准备动作。 “拓跋先生,你也来了。” 莫邪征东斩杀罪魁祸首陈果果后,身心特别轻松,罕见的笑了下。 尽管她脸上戴着面具,别人看不到她的笑容,可语气中却能突显出来:“我终于把要颠覆我莫邪家族的罪魁祸首斩杀了,以后再也没有谁能对我们形成威协了。” 拓拔千钧眼神呆滞了下,嘎声问道:“罪魁祸首?谁、谁是罪魁祸首?”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自然是安归王。” 拓拔千钧又问:“安归王,她在哪儿?” “你没看到?” 莫邪征东眉头皱了下,扭头向地上看去--瞳孔猛地一缩:刚才被她斩杀当场的陈果果,现在竟然不见了,地上只有一根门插,断成了两半截。 “她的尸体呢,去哪儿了!?” 莫邪征东厉声叫道,说到最后一个字时,身子已经悠忽飘到了那棵拦腰断了的花木面前,抬手就掐住了拓拔千钧的脖子。 拓拔千钧生怕会惹她陷进魔障,给自己引来杀身之祸,根本不敢有丝毫动作,只是呼吸艰难的说:“女王殿下,安、安归王从来没有来过……” “胡扯,我刚才明明看到她了,并把她脖子一刀斩断,你怎么敢说她从没有来过?” 莫邪征东暴怒,眼中荧光再次出现,双手都掐住了拓拔千钧的脖子,用力的晃动着,嘶声吼道:“说,说!你把那个魔女的尸体藏到哪儿去了?快点交出来,要不然我就杀了你,杀光你们所有人!” 莫邪征东再次发狂时,总算知道她掐住的是拓拔千钧,没有立马下杀手。 但饶是这样,拓拔千钧也满脸涨红,大张着嘴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只发出‘嗬嗬’的叫声。 “你说啊,说!她的尸体在哪儿?赶紧交出来,我要把她挫骨扬灰!要不然,我就杀光你们所有……” 莫邪征东勃然大怒下,正要运力一下把拓拔千钧的脖子掐碎时,却听到‘咚’的一声大响,就像晴天霹雳那样,使她身子猛地一震,松开了双手。 拓拔千钧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双手抚着脖子剧烈咳嗽着。 莫邪征东没有再看他,只是茫然的摇了摇头,抬手莫了下后脑勺。 再缩回手来时,才看到手上已经带有了鲜血。 原来,刚才天上并没有打霹雳,被莫邪征东当做是晴天霹雳的巨响,是因为有人用东西狠狠砸在了她后脑勺上。 砸破了她的头,却没有把她砸昏过去。 “谁,在背后偷袭我?” 莫邪征东望着自己手上的血迹,喃喃的问着。 呼--的一声,砸破空气的劲风,再次从脑后响起,还是她的后脑勺。 莫邪征东头都没回,甚至好像根本没有动一下,她的左手就已经牢牢抓主了那个东西,接着右手衣袖向后摔出,好像一条特大号的黑色皮鞭那样。 背后偷袭莫邪征东的人,在第二次偷袭失败后的反应也不慢,立即松手向后急跃,却赶不上她挥过来的衣袖。 好像特大号皮鞭似的衣袖,重重击打在那个人的雄前,发出砰的一声闷响--那个人就像被击出的棒球那样,嗖地向后飞了出去。 人在半空,已经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然后重重摔在了宫殿门前的青石板上,发出一声痛哼。 莫邪征东没有急于追杀那个人,慢慢的转过身,双眼中没有丁点表情,望着那个挣扎着要爬起来的人,喃喃说道:“你敢偷袭我,你敢偷袭我?” 这次她没有暴怒,可全身都散发着一股子骇人的杀气,目光有些呆滞的走向那个人。 “女王殿下,冷静,请冷静一下,那不是安归王,那是高飞,那是驸马!” 拓拔千钧这时候总算顺过气来了,连滚带爬的扑了过来,一把扯住了莫邪征东的黑色龙袍下摆。 龙袍后摆被扯住后,莫邪征东本能的要抬脚先后撩出,一脚把拓拔千钧脑袋踢碎时,动作却忽然僵住,仿佛石化了那样,茫然问道:“驸马?” 已经做好闭目等死准备的拓拔千钧,看到莫邪征东后撩的右脚停顿后,心中狂喜,连声高呼:“是,那就是驸马,不是安归王!” 驸马这个字眼,就像劈破乌云的闪电那样,一下子照亮了莫邪征东的灵台,眼前一切陡然清晰了起来,然后就看到高飞倚坐在前边不远处的宫殿墙上,左手捂着雄口,嘴里轻咳着,不断有血丝溢出。 “高飞?” 莫邪征东愣了下,随即纵身飞掠过去,蹲在他面前双手搀着他胳膊,急声问道:“高飞,你怎么会在这儿?是谁打伤了你?快告诉我,是谁打伤了你,我去给你报仇!” “就,是,嗬……” 高飞苦笑了下,很想说‘就是你’,可张嘴说出的话,连他自己都听不清。 莫邪征东刚才反手那一挥袖,在别人看来好像随意一挥似的,实际上那时候她已然狂怒,用上了十足的力道,真正的举重若轻,举手投足间都能杀人。 也幸亏这个人是高飞,如果是换成一般的太监或者护卫,恐怕早就被一袖子抽死了。 他被抽的气血翻涌,喷出一口鲜血后才总算缓解了内里压力,却在短时间内无法说出话来。 “女王殿下,没有谁打伤驸马,是他走路不小心摔到了。” 拓拔千钧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低声解释道。 你走路会摔成这样?草--高飞听后勃然大怒,瞪眼要骂,嗓子里却是一甜,好像又有鲜血要吐出来,只好赶紧闭上了嘴,艰难的点了点头,眼神哀怨的看了莫邪征东一眼,就闭上了。 “高飞,你不要紧吧?” 看到高飞闭上眼后,莫邪征东心中一惊,连忙抬手在他心口飞快的点了十几下,随后把他抄在怀中,转身就向寝宫那边掠去。 目送女王殿下几个起落就消失在花木从中,拓拔千钧脚下一软,扛在了一棵树上,顺着树身缓缓出溜在了地上,额头冷汗哗哗的淌,心中却在大呼侥幸:幸亏高飞能及时赶来,要不然后果就不堪想象了! 从外界飞龙部那边得知高飞要来楼兰的消息后,拓拔千钧就亲自率人出了地下,候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中恭候他的打架。 随着莫邪征东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拓拔千钧越来越胆颤心惊,生怕她会在下一刻就会陷进魔障,疯狂中大开杀戒。 拓拔千钧这个大祭司,和莫邪征东一样,都是地下楼兰的最高领导人,一个主管全国十数万子民的军政大权,一个却负责子民们的信仰。 唯有让国民们有了坚定的信仰,才能方便君主的统治。 可以这样说,莫邪征东和拓拔千钧之间是相辅相成,又是相互制约的,但总的来说,楼兰王的权力要比大祭司大很多。 不过,大祭司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权力,那就是当女王殿下昏庸无道时,他可以废除女王,重新册立新的统治者。 所以在莫邪征东几次陷进魔障,出现滥杀无辜的苗头后,拓拔千钧第一反应就是废掉她,扶持新的女王殿下。 只是让他为难的是,莫邪征东的状态是时好时坏,坏时六亲不认,好时却又为疯狂时犯下的错误而自愧,甚至主动请求退位。 拓拔千钧倒是很想答应--却又不敢,因为每当他要答应时,总能从莫邪征东的眼神中,感受到心悸的杀意。 莫邪征东根本不想退位,她的自愧只是面子话,她真的很想在她担任女王时,能够解开束缚莫邪家族一千多年的诅咒。 她相信肯定会找到全套的《安归经》,说不定在下一刻,飞龙部就能传来消息。 如果就在这时候她退位了,新的、还不成熟的楼兰女王,怎么可能担负起这个重任? 感受到莫邪征东心中的真实想法后,拓拔千钧再也不敢答应了,心中却在考虑用武力迫使她退位,把她先软禁起来,或者干脆--除掉! 可这个想法要想实现,同样是困难重重,而且风险性更大:本来武力值就强大无比的莫邪征东,一旦陷进疯狂中,实力就会增高数倍! 连他这个身手不凡的大祭司,在她面前也不堪一击。 请她退位不行,用武力更不行--拓拔千钧真是愁死了,最近这些天来,明显苍老了很多。 幸好,就在拓拔先生愁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时,高驸马要来了! 高飞要来了,不管他有没有追回被偷走的《安归经》,他的到来对于拓拔千钧来说,都是一个绝好的消息,所以这才亲自带人迎出了楼兰。 看到高飞的那一刻,拓拔千钧真想抱住他痛哭一场:兄弟,你可来了! 接到高飞后,拓拔千钧没有片刻的停留,立马带他来到了楼兰王宫中。 在路上时,他就把女王殿下最近的情况简单叙说了一遍,最后一再嘱咐:去敲门时,一定要小心呀,昨天一个给女王殿下送饭的太监,因为心里害怕,放下食盒时的动静大了点,结果就被她一招‘隔山打牛’,隔着墙壁给震残废了…… 高飞才不信拓拔千钧所说的这些,以为这老神棍在危言耸听,只是云淡风轻的笑了笑,就施施然的走到门前敲门了。 第1362章 幸亏我来了! 见高飞不听自己的良言相劝,就大模大样的去敲门,拓拔千钧立即就迅速后退,仿佛只要那扇门一开,就会有无数恶鬼扑出来那样。 跟随一起来的太监和护卫,躲得更远。 看到他们这么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后,高飞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太乐观了下,事情比较严重,不过既然已经走到门前了,要是再退回去,肯定会被拓拔千钧他们耻笑的。 所谓男人宁愿流血牺牲,也不能被人耻笑,所以高飞只好硬着头皮的抬手敲门,全神贯注的做好了应付突发意外的准备,很有礼貌的问道:“请问,里面有人吗?” 高先生乐观的以为,莫邪征东就算没有听出是他的声音,好坏不分的要干掉他,可也自认武力值有了较大提高,差不多能和她对掐一番,最好是趁着她意识混乱时,虎躯一震王八之气四射的,一招把她擒获! 只是让高驸马事后心悸不已的是,他刚敲完门,还在侧耳倾听里面动静时,宫殿房门就像被炸弹炸开那样,忽地一声就砸了过来。 幸好高先生做好了充分准备,及时一个测翻滚,躲开了那扇大门。 他刚要爬起来跟莫邪征东打个招呼,告诉她是高哥哥来了时,楼兰王却已经飞身扑了过来,双目血红的举掌为刀,对着他就劈了下来。 高飞大惊,压根就来不及多说什么,顺手捡起地上的一根门插(莫邪征东一掌把大门轰出去时,门插飞到了这边),挡在了脸前。 喀嚓一声,小碗口粗细的门插,竟然被莫邪征东一掌劈断! 高飞大惊--实际上,‘大惊’这个词已经无法形容他心中的惊骇了,因为他已经从莫邪征东那双充血的眸子里,看出她是心智全失,陷进魔障中,根本不认识他是谁。 门插断,高飞傻。 就在他瞪大眼睛等死时,幸好拓拔千钧这时候及时出声,把莫邪征东的注意力给吸引了过去。 “沃曹,以后可不敢再这么装比了,真会遭劈的!” 看到莫邪征东飞身扑向拓拔千钧那边后,高先生如梦初醒,随即握著半截门插一个灵巧的‘懒驴打滚’,蔵在了旁边的假山后面,手捧着心口大念阿弥陀佛。 就在他心儿砰砰跳的惊魂未定时,却忽然听到莫邪征东厉声喝问拓拔千钧,被她一掌斩杀的安归王哪儿去了? “原来,她刚才把我当成了果果。她这样痛恨果果,肯定是以为果果故意弄丢了经书。” 高先生是个聪明人,从莫邪征东自以为已经斩杀陈果果后,就猜了个差不多。 悄悄的露头向那边看去,就看到拓拔千钧在莫邪征东手中,好像布娃洼那样被掐住脖子晃荡着,嘴巴张的老大,舌头都伸出来了,眼看就要被掐死了。 高飞可不愿意拓拔千钧被掐死,毕竟他在地下楼兰有着不一般的地位,要是真被掐死了,莫邪征东清醒过来后,根本无法向全国人民交代。 那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于是乎,高先生这才鼓起勇气,拎着半截门插扑到了莫邪征东背后,冲她后脑勺就是狠狠一下子。 也幸亏莫邪征东那时候还极力约束她自己别疯狂,所以才没有当场掐死拓拔千钧,更没有察觉到高飞从后面扑来,后脑勺被狠狠砸了一下时,还以为是在打雷。 高飞本以为,他这一势大力沉的一门插,肯定会把莫邪征东直接砸昏的。 谁知道,只是给她砸破了头,制止了她陷进疯狂的魔障中。 眼看莫邪征东‘刀枪不入’,高飞就知道大势不妙,只好咬牙再次高举起门插,用更大的力气给她来一下时,人家已经反应了过来,抬手抓主了门插,又一袖子把他砸了出去。 高飞人在半空,就张嘴吐了口鲜血,摔在那儿后想要爬起来逃命,却是气血翻涌,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 眼看莫邪征东双眼茫然的嘟囔着‘你敢偷袭我’走过来,高先生就悲哀的以为,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周年祭日了,也不知道清醒过来的莫邪征东、总说爱他一万年的小表姨等人,会不会给他殉葬…… 就在这最为危险的时刻,拓拔千钧总算是及时施展出了他的绝学‘狮子吼’,惊醒了莫邪征东,让她认出了高飞。 “唉,高飞,希望你能解开女王殿下的心结,要不然--唉。” 拓拔千钧望着洒在青石板上的血迹,再次重重叹了口气,摆摆手示意躲在远处的太监护卫等人过来,赶紧的打扫卫生,还愣着做什么呢? 拓拔千钧庆幸,高飞更是无比的庆幸,在被莫邪征东抱到寝宫的锦塌上后,总算能说话了。 第一句话就是:“东儿,如果你刚才真把我打死了,你会不会自杀谢罪?” 拿着一条白毛巾给高飞擦拭嘴角血渍的莫邪征东,动作顿了一下,随即低声反问:“你觉得呢?” “我觉得够呛。” 咽了口吐沫,高飞舒服的伸了个懒腰,闭上眼喃喃的说:“你最多大哭一场,然后就没事人似的了。因为你毕竟是楼兰之主,当君王的人嘛,错杀个把人好像也没啥了不起的……” “我肯定会自杀谢罪的。咱可以打赌。我现在杀了你,你在那边等着,看我会不会跟着你去。” 莫邪征东打断了高飞的胡说八道。 高飞连忙睁眼,摆手道:“别,我信了,因为我从来都不拿着自己小命打赌的。” “哼,你最好是相信。” 莫邪征东冷笑一声,摘下了脸上的面具,露出了她那张祸国殃民的脸,只是憔悴了很多,看着让人心疼。 高飞翻身坐起,伸出了右手:“这才小半年,你怎么瘦的这么厉害?” 莫邪征东本能的要躲避,却又停住动作,任由他的手莫到了自己脸颊上,眼睛却看向了窗外,幽幽的说:“你要是再不来的话,我以后永远都不会瘦了,只会躺在修罗道中等你。” 莫邪征东可没有吓唬高飞,她知道拓拔千钧为了整个楼兰,肯定做好了在她彻底疯狂失去理智时诛杀她的准备。 高飞吐出了一口气:“呼,幸亏我来了。” 莫邪征东嘴巴动了动,却又闭上了,眼睛一直看着窗外。 高飞知道,她很想问经书的事儿,可又担心他没有找到经书,会失望,所以不敢问,甚至都不敢看他了,只是心中却异常的紧张。 “唉。” 高飞缩回手,语气黯淡的说:“东儿,对不起。” 叹气,道歉,这代表了什么? 莫邪征东的脸色猛地惨白,眼神中最后一丝希望的曙光也黯淡了下来,却又嘎声笑了下,尽量用不在乎的语气说:“哈,你没有对不起我,是、是我的命运如此罢了。” 在这一瞬间,莫邪征东就下定了决心:等送走高飞后,趁着自己清醒,立即安排后事,让拓拔千钧选出新的楼兰王,自己去修罗道,再也不出来。 为了那丝飘渺的希望,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可希望还是破灭了,她再也没有勇气坚持下去了,感到了从没有过的疲倦,和心灰意冷,只想躺在修罗道的棺木中,呆呆望着黑暗,等候先祖们的召唤。 高飞嘴角浮上一抹得意的笑,再次抬手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勾起了她的下巴:“看着我的眼。” 莫邪征东木偶般的侧脸,看着他的眼睛。 “我说对不起,是抱歉来晚了,让你遭受了那么多的折磨,和痛苦。” 高飞缓缓的说:“但我总算是来了,带来了你想要的东西。” 唰! 高飞的话,就像一股子电流那样,在瞬间就传遍了莫邪征东全身每一根神经的末梢,让足底的鲜血,都攸地涌上了头部,嘎声问道:“你、你说什么!?” -- 李德貌,是天云动车专线的调度长,官职不是很高,工作却很轻松。 但任何工作岗位,都有着它必不可少的作用,就像李德貌这个调度长的责任,就是负责尖牙山隧道轨道的转换。 尖牙山隧道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建成通车,是连接西北到内地唯一铁路运输线的必经之处,隧道内总共有三条轨道,两根正常通车使用,另外一根却是用来维修车辆的专用轨道。 就是为来到尖牙山隧道前的列车提高车辆维护、维修等作用,但在隧道通车后的十几年中,却从没有使用过。 毕竟尖牙山隧道调度点规模太小了,别说是东来西往的列车了,就连调度点的工作人员都忘记了这条轨道。 按照铁路部门方面的相关规程,列车维护、维修的专用轨道,必须得随时处于使用状态。 可尖牙山调度点的这个专用轨道,从建成后就没有用过,谁还会十几年如一日的维护? 最多也就是每个月,或者连续几个月才拿出一天工夫来,来象征性的维护下拉倒,甚至都懒得测试轨道能否正常变道。 十几年了,前两任退休的调度长都是这样工作的,李德貌自然也不会改变。 那天晚上,天格外黑,半夜时还下起了雨,山风冷飕飕的让人一点也不舒服,值夜班的李德貌又恰逢得了点小感冒,上班后就蒙头大睡了起来。 睡到清晨时,也不知道是几点,李德貌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 上级部门领导打电话来,说几分钟后就要驶来的d-369号动车,因为机组临时发生故障,需要在尖牙山隧道调度点维护,让他立即做好准备。 迷迷糊糊中的李德貌答应了一声,放下电话后冲值班室外间的一个手下吩咐,让他去给马上驶来的d-369号列车变道。 吩咐了一句后,李德貌就再次回到里间躺下了,迷迷糊糊的又睡了过去。 直等到d-369号动车况且况且的驶来,发出的震动让他醒来后,他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翻身坐起。 灯光下,他的脸色惨白! 第1363章 合格的恐怖者! 当d-369次列出减速呼啸而来时,李德貌被铁轨震动惊醒,猛地翻身坐起,忽然想到了什么:那根从来都没有正经检修过的备用道岔,还能不能顺利并轨? 那时候,李德貌希望只出现两个结果。 最好的自然是能了,只要列车安全驶上备用轨道后,他就不需多管了。 还有一种结果是不能:减速来到这儿的列车,并没有驶上备用轨道,直接冲进了隧道中--虽说这种结果的后果,就是让李德貌受到处分,但他足能够找出一大堆理由,来向上级部门解释备用轨道为何不能用。 反正有他当领导的姐夫哥罩着,差不多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他最怕的,是这两种结果之外的第三种,那就是在调度员启动备用轨道后,轨道也运行了,但因为多方面的原因,却没有彻底并轨-- 这样一来,列车就会出了轨道。 而铁路下面,则是深达几十米的沟堑! “千万不要出现并轨不彻底的情况……” 李德貌蹭地一声从窗上蹦了下来,刚冲出里间房门,就听到了让他最恐怖的‘轰隆’声--列车出了轨道。 事故发生了,d-369次列车伤亡惨重,包括列车头在内的前面四节车厢,都跌下了几十米的沟堑。 毫无疑问,李德貌和他四个手下,马上就被相关部门的人带走。 今天,已经是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了。 在这三天中,李德貌几乎没合上过眼,因为他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那极其惨烈的一幕。 他是个凶手,近百条活生生生命意外逝去的凶手,一切皆因他平时没有正常检修那条备用轨道,假如上个月28号那天,他稍微尽职尽责一点,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 可惜的是,他没有那样做。 李德貌知道,出现这么大的惨烈事故,根本不是他所能承担得起的,假如他实话实说,等待他的唯一结局,可能就是枪毙! 所以呢,在第一次接受审讯后,李德貌和他的四个手下,全部本能的推卸责任,说平时都是严格的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来工作的,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重大事故,他们也不清楚。 李德貌还知道,他和手下的这样说,纯粹是推卸之词,只要上面仔细调查,用不了多久,就能查出事故真向的。 到时候,他仍然逃脱不了该担负的重大责任。 三天中,他每时每刻都在后悔,每当听到门外走廊中有脚步声传来,都会胆颤心惊,生怕会有人进来,给他亮出他渎职的证据。 正所谓怕什么就来什么,就在李德貌全身蜷缩在窗角,绝望的等待不可能出现的奇迹时,脚步声从门外走廊中传来,门开了。 两个身穿警服的人走了进来。 “完了。” 李德貌心中哀嚎一声,知道他现在是彻底完了,不过却有了种说不出来的轻松:死了也好,免得再受这种折磨。 就在他抱着必死的信念,准备接受最可怕的后果时,一个专案组成员却语气平静的告诉他:“李德貌同志,你现在可以离开了。但你在近期一个月内,没有我们的许可,绝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区域范围。” “啊?” 李德貌愣了:这是怎么回事,让我离开了? 浑浑噩噩的李德貌离开后,走在大街上仍旧感觉做梦般不真实,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后,他才想到给姐夫打个电话问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姐夫哥很快就给予了他的答案:天云动车脱轨案,是一起有针对性的恐怖袭击,现在已经有人站出来,登报声明主动承担责任了! “是恐怖案件,这怎么可能!?” 听完姐夫哥的解释后,李德貌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因为没有谁比他更清楚列车是怎么脱轨的,完全和所谓的恐怖袭击没有屁的关系。 但那个恐怖组织,为什么主动给他背黑锅呢? 为什么! 李德貌不知道咋回事,接下来他买了事故发生后的报纸,从上面找到了那则声明,题目很简单,就是俩字:报复! 我方早就警告过华夏当局,谢小雯一旦死于非命,将会有数十上百人为她所殉葬。 现在她死了,所以天云专线上的d-369次列车脱轨了,造成伤亡近百人,希望当局能够从这次惨重的教训中,吸取到惨痛的教训。 有些话,并不是开玩笑的! 以上所说的这些,就是那个恐怖组织发表的声明全部。 李德貌仔细把这则声明读了至少五遍,最后瘫坐在马路牙子上,双手捂着脸无声的抽泣了起来,这是死里逃生的喜悦泪水。 他真没想到,明明他是犯下的致命错误,却有人替他承担责任,使他逍遥法外! “世界上有恐怖组织,真好!” 痛痛快快的哭了一场后,李德貌这才擦干泪水,迈着轻松的步伐回到了宿舍。 因为尖牙山这边经济不咋样,他的家人并没有跟着来,就他自己住在素宿舍中。 当他来到宿舍楼前时,天已经黑了,一路上遇到的所有熟人,都低声向他道贺。 他则一副沉痛表情的回应:这有什么高兴的?虽然那么多人的伤亡和我没关系,可我毕竟没有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犯罪分子的邪恶魔手,同他们殊死搏斗,挽救那么多无辜者的生命…… 大家都为李德貌这番话而感动,连说那些犯罪分子早晚会有恶报的。 李德貌就像一个从战场上归来的英雄那样,冲向他点头表示敬意的人们挥了挥手,步伐坚定的走进了他的宿舍楼内。 开门尽了宿舍后,李德貌刚要开灯,一只手却迅速捂住了他的嘴。 他只来得及挣扎了下,就软软的昏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在尖牙山隧道旁边的山谷内了,距离大约几千米,从这儿就能看到那边依旧灯火通明,那是相关部门在加班加点的修复铁路。 李德貌茫然的抬头,然后看到了七八个黑衣人,其中一个是女的,因为借着惨淡的月光,能看出她窈窕的身材,和披肩的长发。 “你、你们是什么人?你们要做什么!” 李德貌战战兢兢的问道。 那些人没有离他,一个人走到女人面前低声说:“沈总,他醒了。” “沈总?” 听到这个称呼后,李德貌搞不懂自己啥时候跟某位姓沈的女老总相识过。 “嗯。” 仰望着远处灯火通明的工地,那个沈总轻轻叹了口气,缓步走到了李德貌面前,淡淡的说:“你就是李德貌?” 李德貌点了点头:“是、是,我就是李德貌。” 沈总又问:“尖牙山隧道调度点的调度长?” “是--你们是什么人?” 李德貌再次点头,语气加重:“为什么,为什么要带我来这儿?” 沈总才没有理睬他的问话,仍旧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李德貌,你应该知道这次列车脱轨事故的真向,并不是报纸上所说的那样吧?” “难道是相关部门用这种卑鄙手段来乍问我?哼,也太小瞧我了,这样的狗血剧情,电视上都演烂了,哼!” 李德才想到这儿后,心中大定,从地上缓缓站了起来,勇敢的和沈总对视着,沉声说:“我李德貌敢用生命作保证,事故没有任何所谓的真向,这绝对是一起恐怖分子,对人民群众的丧尽天良的报复案!” “呵呵,给了你个棒槌,你还真拿着当针了。” 沈总冷笑了一声,向前走了一步,用那双很犀利的眸子死死盯着他:“李德貌,你知道吗?那则登在报纸上的‘报复’声明,就是我让人投稿的。我,就是那个所谓的恐怖组织!” “啊,什么?” 李德貌彻底傻掉,嘴巴大张着足可以吞个大鸭蛋。 “我们有没有在铁道上搞破坏,难道我心里不清楚么?” 沈总厌恶的看了他一眼,双手抄在黑色风衣的口袋中,转身走向黑暗中:“他足够卑鄙,死有余辜,杀他不需要有任何愧疚--算是给那些无辜惨死的生灵,一个小小的交代,愿他们能早日安息!” 马上,就有两个男人走了过来,一把掐住了李德貌两根胳膊。 “放开我,放开我,你们要做什么!?” 李德貌惊骇的狂吼着,挣扎着,但仅仅喊了几声,一把刀就准确刺中了他的心脏。 尖刀拔除,鲜血箭一般的窜出老远,洒在了草地上。 李德貌双眼几乎要瞪出眼眶,张大嘴想不甘的嘶吼什么,但随着生命迹象的消失,最终却只能无力的瘫倒在了地上。 一刀刺杀他的男人,拿出一封信放在了他身上,随即转身快步追上了那个沈总:“沈总,他死了。” “嗯,我们走。” 沈总头也不回的说了句,抄在风衣口袋中的双手紧了一下,淡淡说道:“韩家骏,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叫韩家骏的男人恭声说:“属下对于沈总此举,只能用‘心悦诚服’这个词汇来形容。虽然谢小雯被杀那是她咎由自取,不过她的死活终究与沈总威信有关。如果她死了,我们没有任何反应,那么当局就不会再忌惮我们。可如果因为谢小雯的死,而用残害无辜来报复当局,这又有损天合。” 顿了顿,韩家骏才又说道:“其实就像谢小雯那种人死有余辜那样,沈总是个善良的人。借用这次惨烈事故来发表声明,一来能起到报复当局的显著效果,二来还能不需滥杀无辜,这绝对是一箭双雕。” 扭头看了眼那边李德貌的尸体,韩家骏继续说道:“更何况,那个卑鄙小人被杀,也算是沈总您为惨死的无辜者,讨回一个小小的公道吧。” 沈总停住脚步,转身看着尖牙山隧道那边,低声叹了口气:“唉,不过从这件事开始,我们已经坐定了‘国家罪人’的罪名。也是从现在起,我们才说合格的--恐怖者,让人闻风丧胆,呵呵。” 第1364章 沈银冰的警告! 天云专线动车脱轨案发生第四天上午,有人在距离事故现场几千米之外的山谷中,发现了李德貌的尸体。 尸体上有一封信。 很快,这封信就到了相关部门最高领导的办公桌上。 信是这样写的:“尊敬的各位领导,为给在本次事故枉死的那些无辜者一个小小的公道,我方决定让执行本次事故的执行人李德貌,受到他应有的惩罚。 他虽然是奉命行事,可他终究是个致使近百人死亡的刽子手,鉴于他沾染的冤魂太多,所以我方在良心上受到了一定的谴责,经过慎重考虑后,才决定提前完成他这辈子生存的使命。 他对国家来说是个刽子手,对我们来说却是我们的战友,我们心目中的英雄! 可惜,英雄大多数都是短命的。 同时,再次严厉警告诸位,我方有着大批李德貌这样的英雄,他们随时都会为理想而献出他们宝贵的生命,所以请国家下次再做出针对我方的行动前,务必要三思而后行。 一个英雄的死,都有可能会让太多人殉葬的。” 信的内容有些语无伦次,但却清晰表达出了其中的意思:李德貌也是他们的人,是他奉命执行了这次恐怖事故。 他死,算是他们为无辜者造成聚大损失后的一个小小交代,希望国家以后针对他们采取行动之前,最好是回想一下本次的恐怖事件。 这是恐怖组织继‘声明’之后的一次‘警告’,警告华夏他们有很多李德貌这样的英雄,随时都会为了理想而献身。 看着这封警告信的复印件,高老头眼角突突的跳个不听,左手手背上青筋蹦起,随时都要拍案而起。 高云华坐在书桌对面,低着头的闷声吸烟。 “呼!” 高老头最终却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把复印件扔在桌子上,低声说道:“嚣张。” 高云华掐灭烟头,抬起头刚要说什么,高老头就抢先问道:“现在还没查到那个妖女的行踪?” 高云华一脸的苦涩,摇了摇头:“没有,自从一个月前她自辽省失踪后,到现在都没有查出她去了哪儿。我们派出去的人,跟她去了哈萨克斯坦后就跟丢了。她很可能隐藏在境外的某个角落中,遥控指挥国内。” “没想到她会这样狠毒,一个败类谢小雯就连累了近百无辜者。” 高老头一脸痛苦的闭了闭眼,低声说:“告诉霍天晴,让他把人都调回来吧--就算找到她,那又怎么样?又不敢动她。” 他刚提到霍天晴,霍天晴就出现在了书房门口,低声说:“老爷子,常秘书来了,他说老人家有请您过去一趟。” 常秘书,就是那位当初拜托高飞去当‘稳定剂’的老人家的工作秘书。 “嗯,云华你随我去。” 高老头轻点了下头,拉开椅子站了起来。 当天有黑下来时,高老头一行三人,已经出现在了那座山上小院前。 小院门口,除了老人家的警卫员外,还有七八个彪形大汉。 “天晴,你在这儿等。” 高老头吩咐了霍天晴一句,带着高云华随着常秘书走进了小院。 北屋的客厅内沙发上,已经坐了七八个老人,看到高老头祖孙俩进来后,除了中间那个老人家,其他人都站了起来,冲他点了点头后又坐下。 “老人家,我来了。” 高老头走到老人家面前,微微躬身问好。 “坐,云华也坐。” 老人家随意的指了指前面的沙发。 高老头坐了下来,高云华却没坐:在这些老人面前,他可没有坐下来的资格。 “老高,你也看过那封信了吧?” 老人家也没管高云华,看着高老头淡淡的说:“大家都是刚来,还没有发表言论,你先来谈谈你的感受吧。” 高老头沉默片刻,才说:“除了愤怒,就没别的感受了。” “唉,是啊,就是愤怒。” 老人家轻点了下头,微微侧脸看向其中两个老人:“老廖,老韩,你们两个也说说呢。” 老廖俩人对望了一眼,嘴角都动了几下,却没说什么。 他们不说什么,老人家也没勉强他们,又问下一个人:“老陈,你呢,有什么想说的?” 陈破天年轻时就是个暴躁脾气,现在年龄这样大了,仍然没有改。 其实从进来开始,他就满腔的愤怒要发泄,不过碍于老人家的身份,没敢。 现在老人家让他说了,他自然不会推辞:“好。那我就说说!” 陈破天冷冷望了眼老廖俩人,声音有些沙哑的说:“半年多之前,沈银冰那个妖女刚夺到贪狼狼主之位时,我就曾经在这儿见过高飞!那一次,我们用大义感化他,迫使他,让他与刚结婚没几天的王晨离婚,就是为了做妖女身边的‘稳定剂’,希望能感化她。” “别人也许不知道,可我老陈很明白,是个人就该看出,高飞被迫离婚后去妖女身边,是做出了多大的牺牲。” 老陈的声音提高:“可是有些人呢?却看不到!或者说,以为他那样做是想当然的,本来就是他该做的事情!老陈可就纳闷了,某些人的脑子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这么一把年纪了,想法还这样天真?难道,这些年都活到狗身上了吗?利用高飞那个不成器的兄弟所犯下的错误来做为筹码,巧取豪夺高飞的天涯集团!” 老廖猛地抬头,刚要说什么,老韩却抬手拍了拍他的胳膊。 陈破天就像没看到那样,依旧义愤填膺的说:“当初老人家为什么答应高飞,要在那么重要的会议上给天涯集团做广告?还不就是为了弥补一下他?好嘛,早知道这样的话,老人家当初真不该弥补高飞,那样天涯化妆品最起码就不会火,不会惹人眼红。” 老人家这时候说话了:“老陈,说重点。” “好,那我就说重点。” 陈破天吸了下鼻子,沉声说:“无论高飞什么时候离开沈银冰,我们都无话可说,因为人家已经牺牲了大半年的时间,尽到了应尽的义务。或许,如果没有天涯集团分他的心,他还能在妖女身边呆更久……” 老人家寿眉微微皱了下,打断他的话:“老陈,说重点。” “重点就是,廖水粉身边的保镖杀了谢小雯,导致妖女丧心病狂,连累近百无辜者丧生!这是事实,我希望能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 陈破天两次被老人家提醒,也有些难堪,气呼呼的说:“我的话说完了。” 廖水粉的保镖贺明珠杀了谢小雯,导致沈银冰丧心病狂,致使近百人死亡,廖、韩两家,必须得为此担负一定的责任。 贺明珠为什么要杀谢小雯,现在这些人已经知道了,就因为一个‘情’字:谢小雯怨恨贺明珠‘抢走了’廖无肆,这才伺机暗杀她,结果自己却被干掉。 贺明珠并没有错,毕竟没有谁因为这顾忌,那顾忌的,就甘心被别人杀。 错,就错在她是廖水粉的保镖,廖无肆喜欢上了她,要不然谢小雯不会刺杀她。 杀死谢小雯的贺明珠,谁也说不出她是对是错,但有一点无法否认:廖家,包括韩家,必须得为此担负责任。 对陈破天这番明显不冷静的话,老人家没有什么明确表示,等了片刻后才看向了其他几位老人,用目光示意他们也说说。 人老成精,那几位老人事不关己,自然不会像老陈那样猛轰廖、韩两家,只是站在正义的角度上,义正辞严的用话语批判了一下沈银冰,痛诉她的残忍和冷血。 这些话,说和不说没什么两样,所以他们就是说了一堆的废话。 等大家都或多或少的说过之后,老人家再次看向了廖、韩两家的掌舵人。 俩人知道再闷声不吭也不行了,相互对望了一眼,老廖才低声说:“这次列车脱轨案,我要担负必须的责任。” 老韩随即说道:“刚才老陈那番话对我们来说算是醍醐灌鼎,豁然开朗,是我们被贪心蒙蔽了双眼。在这儿我表态,水粉集团将彻底退出天涯集团,毫无条件。” 虽说当前场合算不上是正式,可在座的毕竟都是大人物,老韩把生意上的事儿拿出来说,这本身就有些不合适,不过却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老人家也是这样,点了点头刚要张嘴,就听高老头沉声说:“老人家,各位,我也在这儿表个态,我会尽可能的说服高飞,让他去制止沈银冰。” 陈破天和高云华,闻言后都是眉头一皱,随即在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老人家眼里带着赞赏神色,对高老头说:“嗯,不论怎么样,我们都要尽可能的,去杜绝下一次惨剧的发生。” 等霍天晴驾车驶上高速公路后,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离开老人家的修养居处后,三个人始终没有说话。 霍天晴闷声开车,副驾驶上的高云华微微皱着眉,高老头则在后面闭目养神。 又过了片刻,高云华觉得有些闷,正要拿出手机随便翻阅时,就听高老头说:“云华,你是不是觉得,爷爷不该再提议高飞做出牺牲?” 高云华放下手机,坦然回答:“是的,我个人以为,高飞做的已经够多了。” 高老头微微苦笑,低声说:“傻孩子,难道你看不出老人家今天让大家伙来的真正意思吗?” 高云华愣了下:“不是为了商议怎么制约沈银冰吗?” 高老头淡淡的反问:“老廖他们为什么要在这种场合,把天涯集团的问题拿出来摆在桌面上?” 高云华恍然大悟:“啊,我知道了,他们这是在用退让,逼迫您主动再次把高飞推出来!” “我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高老头轻轻说着,看向了车窗外。 他也不想让刚脱出泥潭的孙子再次陷进去,但现实却逼着他必须这样做。 第1365章 外界传来的消息! 既然来到了楼兰,高飞自然不会放下经书后马上就离开,他得趁这个工夫去看看水儿母女,看看秦城城。 水儿对高飞的忽然到来,自然是欣喜不已。 与高飞上次离开楼兰相比,以往就算生了孩子也有些青涩的水儿,现在就像一颗熟透了的桃子那样,浑身都洋溢着明媚的两家风采。 高飞走后,水儿就在森林边缘的那栋小院中定居了下来,平时的日常用度,都是由楼兰王室提供,不用问柴米油盐酱醋茶操心,还有两个大婶照顾她们娘儿俩。 水儿对当前的生活很满意,这在没遇到高飞之前,是她想都不敢想的。 去年农历六月出生的高小鹿,现在已经开始蹒跚学步了,咿呀学语。 都说女儿像爸爸多一些,但高小鹿却更像水儿,尤其是那精巧的小脸蛋,不过看人时的眼神却很像高飞,总是不时闪过狡黠的光芒。 高飞特别满意女儿这一点,短短两天工就跟她混熟了,以至于晚上女儿得让他搂着睡,让水儿很是吃醋。 “官人,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这天早上醒来后,脸上浮着红霞的水儿,双手抱着高飞的胳膊,把头埋在他怀中轻声问道。 官人,是华夏封建社会媳妇对丈夫的尊称,这称呼可比现在的‘老公’要文雅多了,也喜庆一些:将来注定当官的人嘛。 抚着水儿光滑柔顺的青丝,高飞想了想说:“很快了吧,外面的事情很多--不过你放心,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回来看你和女儿的。” “嗯,我也不多求,只要你一年能来两次就好了。” 水儿幸福的吸了下鼻子,抬起头看着高飞:“这两天你一直陪着小鹿,女王殿下会不会……” 高飞是女王殿下的驸马,这是所有楼兰人民的共识,按照这边的规制来讲,水儿最多算是一个通房丫鬟般的存在,实在没必要专门拿出几天时间来陪她的。 水儿也是这样认为的,但高飞才不会在意这些:只要是他的女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尤其是还给他生了个女儿,这不是通房丫鬟,而是孩子她娘! 更何况,看到高飞拿来的那几本经书后,莫邪征东立即就欣喜若狂。 虽说搞不懂为什么会有两本白色封皮的经书,但莫邪征东相信,只要她和大祭司俩人静下心来研究,总能分辨出真假,从中找到她最希望能找到的秘密。 有了经书--莫邪征东就不怎么在意高飞了,立即跑去了森林神殿,这几天都没有露面。 水儿却不知道这些,所以在‘独霸’了高飞两天后,她有些不安,生怕莫邪征东会生气。 “别管她。” 高飞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说:“现在她有重要课题要研究,就算我站在她面前,她也不会正眼看我一眼的。” 水儿才不知道什么叫‘课题’,更想不通女王殿下为什么不正眼看官人一眼,还以为他这是在安慰自己,找借口多陪陪自己和孩子,心里在很甜蜜的同时,也更加不安:“官人,水儿明白你的心思,我很欢喜--可是,我觉得官人还是该去陪陪女王殿下。要不然,我会被人误以为是、是……” “是迷死人不偿命的狐媚子吧?” 高飞伸手捏了她小鼻子一下,慢慢坐了起来:“好,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不让你为难了。来,伺候本官人沐浴更衣,早餐后我就去找她。” 高小鹿小小年纪,就好像知道母亲在伺候父亲沐浴时,肯定会发生一些少儿不宜的事儿,所以一直没有醒来,睡得很安稳,小巧的鼻子微微翘起,带着奶油般的笑意。 一个多小时后,脸儿红扑扑的水儿,才坐在了案几前。 两个带有仆人性质的大婶,适时的端上了早餐。 早餐很简单,却很精致,色香味俱全,一看就很刺激人的胃口。 水儿并没有吃多少,就伺候高飞吃饭了。 高驸马很明白水儿心中的想法,所以就摆出一副老爷架子,连筷子也没拿,只要饭来张口就是了。 一顿早餐吃了足足半个小时才算完事,断过茶杯让高飞漱口后,水儿才低声说:“官人,你这就去了吧--我、我和小鹿,时刻在盼着你再来。” 高飞没说什么,伸手把水儿搂在怀中,紧紧拥抱了她一下,然后回到榻前,看着仍旧熟睡的女儿,面带笑意的看了半天,才恋恋不舍的低头在她小嘴上轻轻吻了下,随即转身大踏步的走了出去。 既然注定要走,他不想给水儿留下那种‘生离死别’的感觉。 他只希望在水儿心中,把他的这次离开,看做普通人家的丈夫外出工作,天黑就会回家那样。 暂时的分别,只是为了永远的相聚。 这句话是他在沐浴时就告诉水儿的,并详细解释了这句话的意思。 文化水平不高的水儿,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所以在高飞走出家门时,她脸上仍旧带着幸福的笑意。 只是,当高飞跨上一匹骏马,沿着羊肠小道向远处跑去后,泪水才从她脸颊上滑落,赶紧抬手捂住了嘴巴。 “娘、娘?” 高小鹿稚嫩而又含糊不清的声音,从身后榻上传来。 “我是小鹿的娘,他是小鹿的爹,小鹿是我跟他的女儿,老天爷已经对我够好了,我何必还会为他暂时的离去而来泪流满面?” 水儿深吸了一口气,飞快的擦了擦眼角,转身走进了屋子里。 白色的骏马在齐膝高的草地里,沿着森林边缘向南边奔驰。 高飞双脚牢牢踏在马蹬上,身子微微前倾,屁股略微离开马鞍,随着骏马飞奔而缓缓上下浮动,远远看上去就像在打浪那样。 在地下楼兰养伤的那些日子里,高飞学会了骑马。 这匹马,是莫邪征东的坐骑,标准的大宛宝马,名唤追风。 追风四肢修长,蹄子比碗口还要大,全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外形不但神骏异常,奔跑时更是快逾劲风。 “希律律!” 正在肆意前奔的追风,感受到主人缰绳上传来停止的命令后,立即希律律的一声长嘶,两个前蹄悬空人立而起,蹄子虚空砸打了几下后,稳稳的落在了地上。 前面十几米的地方,站着两匹马,马前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手拿佛尘的太监,一个却是身穿黑甲的武士。 高飞认识这个太监,是王宫中内监总管,姓海。 老海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已经伺候过前后四代楼兰女王,算是四朝元老了,所以莫邪征东很尊重他,称呼他为海公公。 海公公在王宫的地位,就相当于大管家,掌管着整个王室、和上百太监、宫女的衣食住行。 “海公公。” 高飞右腿一抬,侧身跳了下来,把缰绳随意搭在马脖子上,含笑走了过去:“二位在这儿,不会是等我吧?” 海公公对高飞也很客气,佛尘一甩微微躬身还礼后,笑道:“我奉拓跋大祭司之命,正要去那边寻驸马,没想到就在这儿看到您了。” “大祭司找我?” 高飞眉梢微微挑了一下:“他在哪儿,是不是我要去森林神殿见他?” 海公公从宽大的袍袖中,拿出一个被丝帛卷成轴状的东西,递给了高飞:“大祭司早上时去过王宫,让我把这东西交给驸马您。他并没有说请驸马您去森林神殿,却说您要是有空的话,可以去山南那边走一趟,那儿有人在等您。” 说完这番话,海公公再次弯腰微施一礼,然后与那名王宫护卫一起翻身上马,调转马头走了。 他都这么大年纪了,仍然能够娴熟的控马飞奔,身子骨还真是硬朗。 山南那边有什么人在等,高飞心里很清楚,他原本就打算离开水儿后,再去那边的。 目送海公公俩人打马跑远后,高飞顺势坐在了一块黑石上,打开了那个卷轴。 丝帛卷着的不是什么名人字画,而是外界常见的报纸,四五份在华夏最具有影响力的报纸,每一种只有一张,是首版。 每一种报纸的首版上,都用巨幅板块刊登着一个新闻。 看着几节列车脱轨坠下几十米深山崖的画面,高飞眼神冰冷的吓人。 他知道,拓拔千钧决不会无缘无故的派人把报纸送给他,让他看到几种报纸上刊登的同一天新闻。 拓拔千钧这是在告诉他,外界出事了,和恐怖袭击,和沈银冰有关。 当贺明珠那晚刺杀谢小雯后,致使她歇斯底里的疯狂报复。 望着报纸上那个触目惊心的伤亡数字,高飞很久都没有说话。 五一节的当天晚上,他在占够了廖蒙蒙的便宜后,就拍拍屁股去了机场,乘坐飞机来到了西北,刚下飞机就被拓拔千钧派去的人接到了地下楼兰。 这儿是个封闭的世界,除了莫邪征东、拓拔千钧和外界飞龙部之外,其他人都不会关心外界发生了什么,甚至没有几个人知道在外面,还有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 再加上高飞拿出经书后,就马上来到了水儿这边,尽男人本色的好好陪了她几天,自然不会知道外面原来是出了这么大的事。 “唉,谢小雯对沈银冰就这样重要吗,让她这样丧心病狂?” 看着报纸发了半天楞之后,高飞才重重吐出一口气,把报纸重新卷成一团,也没再用丝帛包起来,来到追风面前翻身上马,缰绳微微一提,双脚轻夹马腹,向山南方向急奔而去。 经过森林边缘的那个湖泊前时,高飞扬手,把报纸卷成的报纸,用力扔进了水中。 山南就是黑石山的南边,距离城池不是太远,这儿有一个几百人的小村落,田野里生长着各种农作物,可以看到有光着膀子的老农,正在太阳下锄草。 村落里树木茂盛,村口有些全身只系着红肚兜的小屁孩,正在树荫下玩耍,把一群鸡鸭撵的四处乱窜。 第1366章 大家快去抢糖吃啊! 田园风光。 这儿有着外界再也看不到的真正田园风光,这儿没有任何现代化的农具,都是以牲口为主,人力为辅,村落中没有电灯电话电视机,人们到现在仍旧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会因为小鸡下了个双蛋黄,麦穗抽了双穗而欢喜。 这个村落,在地下楼兰有着几百个,最大的也就几百人,少的也就十几户人家,人们过着最简朴的日子,获得与付出不相称的收入,却不知道有丁点怨言。 其实他们也不该有怨言,因为这儿没有汽车尾气,蔬菜上没有残留农药,更不会吃到被打了激素的家禽,不用担心失职下岗,除了小伙子对漂亮姑娘总是献殷勤外,就是村长这样的‘大官’,人们在他面前也不会露出谄媚的笑容。 一切很都很自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男的下地,女的织布,启蒙教育是以《三字经》《百家姓》《论语》《女诫》《算术九章》为主,每个村如果出现一个秀才,前来说媒的人就会踏破门槛。 这儿的一切看上去都那样平和,让人总是会忍不住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来感受带有草腥味道的新鲜空气。 高飞打马来到村落前老远,就跳了下来,让追风自己随便玩耍,步行走向了村口:如果骑着快马闯进村落里,会打搅村落的安宁,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看到穿着很另类的高飞出现后,正在村口大树下缝补的一些妇女,还有那些孩子,都本能的向他看来,脸上带着好奇。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忽然间,高飞想到了杜牧的这两句诗,然后就有个小屁孩怯怯的走了过来,问道:“你--是找秦先生的吧?” “秦先生?” 高飞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微笑着抬手莫了莫小屁孩的脑袋:“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找秦先生的?” “你穿的衣服,跟秦先生刚来时穿的差不多。” 小屁孩回答。 高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西裤和运动鞋,笑道:“对,你没有看错,我和秦先生是来自一个地方的,你能告诉我她在哪儿吗?” “她就在那边的书堂中上课呢。” 小屁孩转身,遥指着街道尽头的一丛海棠树:“那就是学堂门前的书。” “谢了,小子。” 高飞拍了拍小屁孩的后脑勺,走了两步时又想到了什么,从口袋中拿出一把包装精美的糖果,递给了小屁孩。 小屁孩犹豫了,他没见过这东西,却被糖果的精美包装所吸引,终于鼓起勇气一把抢了过去。 高飞在来地下楼兰之前,就买了很多糖果。 除了给女儿高小鹿之外,还有一个孩子也肯定喜欢这种糖果。 在其他三四岁的小屁孩,等高飞走远后,马上就轰的一声,把那个小屁孩围了起来,有强行要的,还有软玉求的,大人也不管,就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低声猜测刚才那个年轻人,与学堂中的秦先生是什么关系。 来到那棵海棠树前时,高飞就听到了一阵整齐的朗诵声传来:“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 高飞听不懂这些之乎者也的意思,站在海棠树下往篱笆墙内看去。 村里所谓的学堂,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草棚。 草棚没有围墙,从外面一眼就能看到里面。 草棚里有七八条长木板,门板后面坐了二十多个孩子,有男有女,最大的得有十五六,最小的则是六七岁。 孩子们都跪坐在自己拿来的蒲团上,昂首看着前方,眼神中带着绝对的尊敬。 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秀发随便用一根红绳挽起的女子,左手倒到背在身后,右手拿着一本书,吐字清晰的带着大家背书:“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孩子们跟着齐声朗读,没有谁开小差。 这个白袍女先生,脸色红润,神情坦然,眉梢间透着安逸,在读书时还微微眯着眼睛,摇头晃脑的看样子是沉醉其中了。 她是秦城城,曾经在外界冀南师范学院担任过中文教授,教学水平早就获得了外界那些天之骄子的承认,现在来教导这些孩子,自然是游刃有余。 高飞没有打搅她教书,就倚在海棠树下,面带微笑的看着她,像是在欣赏一朵散发着幽香的白兰花。 “好了,今天上午先教到这儿,剩余时间大家可以--” 秦城城把刚教的这几句论语详细解释了一遍,这才抬起头来让学生们温习牢记住时,忽然看到了高飞。 她愣住,片刻后先是不信的眨巴了下眼睛,接着,满学堂的学生们就觉得眼前忽地明媚了起来:秦先生笑了,很恬静的笑了。 高飞不想让学生们看到自己会带走他们的秦先生,闪身蔵在了海棠树后面,然后就听到秦先生用温雅的语气说:“大家自己温习一下这些,我暂时有事要回家一趟……高大命,你跟我来一下。” “先生慢走。” 孩子们全部起立,恭送秦先生领着一个孩子走出了草棚。 秦城城左手领着个小男孩,走出篱笆墙后也没看高飞,径自向后村一栋小院走了过去。 等她带着孩子进了小院的篱笆门后,高飞才慢腾腾的走了过去。 小院也就是一百多个平米左右,几间面南背北的木屋很是雅致,看木料新旧度应该是刚修成没多久,还散发着木质的清香。 院子里有几只小鸡,毛茸茸的好像线球那样四处滚动着,看到高飞进来后,立即扑楞着翅膀钻出了篱笆墙。 高飞快要走到木屋门前上,门开了,一个穿着青色衣衫的女孩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高飞没想到这儿还住着别人,愣了下本能的闪到了一旁时,却觉得她好像很面熟,应该在哪儿见过。 女孩子走下木质台阶,来到高飞面前深深弯腰,鞠了一躬。 “不敢当,请问你是?” 在女孩子抬起头时,高飞忽然认出了她是谁:苏媚。 一年多之前,高飞肩负美国乔治家族托付的重任,赶去英国伦敦与菲利普家族谈判时,某天去中餐馆吃饭时,遇到了在里面打工的苏媚。 就是在那一天,苏媚身份泄露,逃出中餐馆时却被她小师妹苏樱暗算,要不是高飞救了她,恐怕她早就香消玉损了。 高飞把苏媚带回酒店后,莫邪征东收下了她,派人把她送来了地下楼兰。 无意中救了苏媚这件事,高飞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所以此时看到她后,才没有在第一时间认出她。 “你是苏媚。” 高飞笑了。 苏媚也笑了:“是,我就是苏媚。高先生,一直没有机会跟您说声谢谢,今天总算是等到了。” “哈,客气了,举手之劳嘛--咳,好像不该这么说。那个啥。” 高飞尴尬的笑了下,问道:“你在这儿生活的还习惯吧?如果要是向往外面的生活,我可以带你离开。” “多谢高先生。” 苏媚笑着摇头道谢,婉言相拒:“这种宁静的生活,是我从小就梦想过很多次的。而且,这儿有小鹿,有大命,有秦先生,我也不孤独的。” “好,只要你喜欢就成。” 高飞还真想让苏媚出去帮陈果果,不过人家既然不愿意,他也没有勉强。 “我平时是跟秦先生,大命在这儿生活的,高先生,我就不打搅你们了。” 苏媚再次弯腰敬礼后,才快步走出了篱笆门。 望着穿着一身古代衣衫,款款而去的苏媚背影,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唉,其实我也想过这种生活,不过却又舍不得外面……” “爸、爸爸!” 他的话音未落,一个孩子就兴奋的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张着双手。 这自然是高飞的干儿子高大命了。 “哦,大命,来让老子好好抱一下!” 高飞弯腰伸手把高大命抱在怀里,原地转了几个圈,在他小脸上狠狠亲了几下。 “我经常去找小鹿妹妹玩的。” 高大命搂着高飞的脖子,说:“每次去玩,水娘都会说你很快就会来看我的,我每天都在盼着,你真的来了!” “我当然会来看我儿子的!” 高飞把他放在地上,把口袋里的糖果都拿了出来:“喏,小子,再叫几声爸听听。” “爸,爸,爸!” 抱着那些糖果,高大命接连喊了几声爸,然后拉着他的手:“快进去,妈妈在等你呢!” “啥?你又认她当干妈了?嗯,不过也对,我是你干爹嘛。” 高飞嘿嘿笑着,再次抱起高大命,迈步走上台阶进了屋子里。 屋子空间不是很大,里面也没太多的家具,不过却收拾的很干净,墙上还挂着一些字画,左边有个花架,上面摆放着一些黑色的玉石制品。 秦城城就站在屋子中间,看着走进来的高飞,柔声说:“回来了。” 她在说出这三个字时,语气,神态都像极了等候丈夫下班回家的妻子。 “嗯,回来了。” 高飞把孩子放下,抬手牵起了秦城城的手,正要把她抱在怀中时,秦城城却挣了一下,看向了高大命,意思是说受着孩子别乱来,我可是先生呢,每天教导孩子们要知书达理,岂能随便破坏自己的形象? “大命,高大命!” 这时候,外面传来孩子的叫声:“快出来玩--你家里还有糖吃吗?” 高飞扭头向外看去,就看到至少十几个和高大命差不多大的孩子,已经跑到了院子里,眼巴巴的看着他怀里的糖果。 高飞劈手从高大命怀里抢过一包糖果,远远扔出了篱笆墙外面。 他又一把拉过秦城城,左脚轻轻一勾把她掀倒在了地板上,压了上去,却抬头冲外面喊:“我拦着秦先生,大家快去抢糖吃啊!” 轰的一声,高大命等人就冲向了篱笆墙外。 第1367章 我得走了! 孩子们为一包糖果争相拼抢着跑远时,高飞已经和秦城城相拥着滚到了一起。 高飞肯定,孩子们看到他扑倒秦先生后,肯定会感激他,以为他在拦住秦先生跟他们去抢糖,却不知道这是一招非常卑鄙的调虎离山之计。 孩子们不走,高飞怎么接受秦先生的‘谆谆教导’? 绝对的干柴遇烈火,或者说是地动山摇--整座木头房子仿佛都不堪重负的吱嘎作响,秦先生已经彻底失去意识,只懂得瞪着一双茫然的眼,尖声高叫。 最后连叫声也叫不出来时,高飞才软软的趴在了她身上。 “狗子,回家吃饭啦!” 外面很远的地方,传来当妈的喊儿子回家吃中午饭的声音。 高飞从水儿那边赶来时还是早上,现在却已经是中午了,由此可见此人在那方面的确有着自傲的本钱。 当然了,这得得益于他在这儿养伤其间,莫邪征东好好给他补了下身子,使他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那方面更是牛叉的让人吃惊,让秦先生无法承受。 苏媚是大人了,她当然知道高先生和秦先生重逢后会做些什么,所以没有带高大命回来,甚至整个小院四周都静悄悄的。 “完了,完了,我的先生的清高形象全完了。” 秦城城这才睁开眼,有气无力的捶打了高飞肩膀一下,悲声说道:“不出一天,整个村子里都会流传我想跟孩子们抢糖吃,却被你压在下面的笑话--你这个家伙,不会以为大人们也像孩子们那样好骗吧?” “骗不了又能怎么样?” 高飞满不在乎的说:“古人告子也曾经说过‘食色,性也’的话,我们又不是圣人,干嘛还要在乎那些流言蜚语?” 秦城城恨恨咬了咬牙,抱怨道:“你就不能等到晚上吗?我下午还得去教书的--现在连走路都不得劲了,怎么有脸出去?” “这得说你活该了,谁刚才又要第四次的?” 高飞傲然一笑,抢在秦城城发怒之前说:“我晚上得走了。” 秦城城抬起作势要打他的手,缓缓落了下拉,长长的眼睫毛盖住双眸,低声说:“那么着急?” “嗯,外面出大事了。” 高飞翻身坐起,把秦城城搂在怀中:“本来,我是打算在这儿陪你至少两天的,所以这两天才在水儿那边没过来。” “理解。” 秦城城乱发挡住了脸,连声音也变得幽幽了起来:“外面--是不是沈银冰出什么事了?” “嗯。就是她。” 高飞也没隐瞒,坦白说道:“在我来这儿的同一天,有近百个无辜者丧命。虽然我出去也不会改变什么,但我真没有心情再留下了。” 秦城城已经避世,不再关心外界情况,所以也没有细问这些,只是陪着高飞沉默片刻后,语气轻快的说起了自己来这儿的生活。 来到地下楼兰后,莫邪征东就为秦城城在这边修盖了这栋小院,置办了一些必需品,又担心她一个人在这儿孤单,就把高飞的干儿子高大命,和早就适应这边生活的苏媚送到了她身边。 历经挫折的秦城城,见识到了真正的地下楼兰后,只能用‘惊喜’这个词来形容她的心情,再加上有莫邪征东的关照,有苏媚和高大命陪伴,她异常的满足。 秦城城在外面时就是研究华夏古文的,对那些‘之乎者也’有着特殊的感情,能够在这儿无拘无束的当一名先生,为地下楼兰的文化建设发光发热,这可能真是上天注定的吧? “我只教给孩子们识文断字,从没想过让他们学物理化学之类的,因为我觉得那些知识能改变他们的世界观,这在外界也许是个好事,但这里,不需要。” 秦城城幸福的笑着:“这儿的人生活物质很简单,有着外界人认为的愚蠢‘忠君’思想,无论从哪方面说起来,他们都比不上外界,哪怕是最贫困的地区。可他们的幸福指数,我敢肯定是最高的。因为他们从不知道什么是战争,就认为活着就是活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秦城城说了很多,最后愉悦的叹了口气:“唉,所以我喜欢这儿,民心淳朴,孩子们对我这个先生的尊重,让我后悔为什么没有早来这儿。” 高飞始终在听着,没有说一句话。 秦城城抬眼看了他一眼,有些抱歉的说:“高飞,对不起啊,我不该跟你说这些很平常的事儿,来占用你的时间--你,是不是得走了?” “差不多了吧。” 高飞给秦城城掩上敞开着的长袍,看着她眼神里带有明显的歉意:“城城,我本来真的很想陪……” 秦城城抬手,葱白般的食指竖在了高飞唇边,轻声说:“不要再说什么,我在这里等你,一直等你。” 高飞没再说什么,只是用力抱了她一下。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在一阵清朗的读书声中,高飞走出了村口,撮唇吹了一个口哨,片刻后,那匹极具灵性的追风宝马,从村口小树林中呀呀呀叫着跑了出来。 楼兰王国就这么大,几乎所有人都见过女王殿下的倩影,自然也认识她这批追风宝马,就算再给谁十个胆子,也没人敢打它的主意。 高飞翻身上马,一拉缰绳,追风昂首希律律叫了一声,原地转了个圈子,然后有力的后蹄猛地一蹬,化身为一道白光向前掠去。 追风转圈的瞬间,高飞又看到了学堂前的海棠树。 树下,好像站了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的先生。 等他定睛再去可时,那边却只剩下一棵树了,空荡荡的街道上没有一个人,孩子们抢糖抢累了,都跟着爸妈去午休去了。 春困秋乏夏打盹,这句话可不仅仅适合外界的人们,对楼兰子民同样管用。 当然了,也不是任何人都在午饭后休息会儿,莫邪征东就没有。 事实上,从三天前开始到现在,莫邪征东几乎就没有睡过,一直呆在森林神殿的某个房间里,在翻看那些经书。 几十个小时的不眠不休,甚至不吃饭,对于一般人来说自然是致命的,不过莫邪征东却不在意,人家始终都是精神奕奕的。 如果外面那些学子们,能有她一般钻研文学的毅力和精神,保管个个都是高材生。 帮,帮帮,有人敲了敲敞开着的房门。 莫邪征东眼睛盯着经书,头也不抬的淡淡说道:“放那儿吧。” 她以为这是来送饭的,在过去两天内,每当到了饭点时,都会有人送饭来,不过她几乎从没有吃过饭,最多就是喝碗水罢了。 说完这句话后,莫邪征东再次沉浸在了经书中,因为脸上戴着面具,别人看不出她皱起的黛眉。 这几天内,莫邪征东把总共五本经书翻来覆去的看了至少三十遍了,绝对可以倒背如流。 五本经书上所记载的,全是一个相同的故事,就是楼兰从建国到覆灭的历程,不过每本经书都是用不同的话语,不同的视角去讲述的。 每本经书上的字数,行数,插图页数都是一样多,抛弃插图,每本书都是3999个字,差一个字四千整,总共28页。 从书的内容上是看不出什么的,因为莫邪征东此前已经把那本红色封皮的《安归经》翻了个遍,也没看到什么,甚至都怀疑丝帛上有隐形字,冒险喷上水过。 经书上没有隐形字,每一行的自首也没干系,无法用藏头诗那类的读法去看。 总之,所有能想到的办法,莫邪征东都用过了,但就是没从中找到什么。 “书内的秘密,到底是在哪儿?难道说,这五本经书内,有四本都是假的?” 莫邪征东愣愣的看着经书内的一副插图,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正要翻过一页再研究时,一只手却伸了过来,拿出了经书。 本能的,莫邪征东左手一晃,手指就扣住了那只手的脉门,右手并指如剑,霍地举了起来,却又缓缓放下了。 要拿走她经书的,是高飞。 “你得吃饭了,总这样看会把眼睛累坏的,成了瞎子的美女可就不再是美女了。” 高飞松开手,合上了经书。 莫邪征东看着他,轻轻吐出一口气问道:“怎么没有去陪你的水儿,和秦先生?” “已经陪完了,现在来陪你。” 高飞随手拿起经书,在手里翻阅了几下,又扔在了桌子上:“走吧,我们去外面一起吃饭,我已经委托大祭司准备好了,就在湖边--行了,既然书都拿到手了,总能有机会找到其中秘密的,何必急于一时?”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我不想吃,也没心情吃。” “可我很快要走了。” 高飞轻声说。 正准备翻开经书的莫邪征东一听,缩回了手:“怎么,外面出事了?” “谢小雯的死触怒了沈银冰,死了近百人。现在我跟她虽然没有关系了,可眼下还得出去看看。” 高飞说着,转身走向了门口。 莫邪征东犹豫了下,还是站了起来,用铺在案几上的绸缎,把五本经书,包括那个奎莫拉雕像,一起包了起来,系成一个包袱挎在了胳膊上,就像一个偷偷跟马夫私奔的小娘子。 现在她可不敢随意把经书交给任何人,如果经书再出现点什么差池,她绝对会疯掉的,看来在没有找出其中的奥妙之前,睡觉时都会抱在怀里的。 拓拔千钧很懂得避讳什么,莫邪征东不叫他,他就呆在神殿中,随时等待被召见。 看到高飞在前,莫邪征东在后,俩人一前一后的出了房间后,他才松了口气,冲俩人点了点头,就去给女娲神像上香了。 出来神殿,莫邪征东停住脚步微微眯起双眼,等适应了外面的天光后,才加快脚步追上高飞:“你打算出去后再去找她么?” 高飞头也不回的说:“看看再说。” 第1368章 夕阳下的乱纹! 莫邪征东挎着个包袱,和高飞并肩走在林间小道上,路上偶遇神殿中的神职人员,都会立即退到一旁,弯腰给他们施礼,请他们先走。 高飞每次都会笑着点头还礼,莫邪征东却像没看到那样,理都不理。 俩人就像散步那样,肩并肩的前行,谁也没有再说话,走了得半个小时,才来到了湖边。 连续几天都呆在屋子里,此时乍一看到一望无垠的长空后,莫邪征东精神一振,肚子里传来了咕噜撸的叫声。 她功夫再高,也得吃饭才行。 湖边放着一个案几,上面摆满了食物,全部都是水果和青菜,还有一小坛葡萄酒。 湖边没人,布置这一切的人早就退走了,唯有几只水鸟从湖面上掠过,荡起一圈圈的涟漪,吓得鱼儿全部沉到了湖底。 俩人走到案几前,高飞打开坛子,把有里面的琼浆玉液倒进了琉璃碗内,端起来冲莫邪征东做了个请的姿势。 背对着森林的莫邪征东犹豫了下,摘下了脸上的面具,也端起琉璃碗:“请。” 俩人先喝了一碗酒,这才拿起筷子细嚼慢咽起来。 这顿饭吃的很仔细,足足用了大半个小时,高飞放下碗筷,莫邪征东就把上面的盘子拿了下来,放上了包袱:“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在来之前,沈银冰身边一个重要人物被杀了。当时我就猜到她可能会采取血腥报复,但我急于来找你,所以也没有多管。” 高飞简单的说了一遍:“没想到她竟然那样丧心病狂,我小看了她。” 莫邪征东秀眉微微皱起,低声说:“是我让你分心了。” 高飞摇头:“跟你没关系,我在得知谢小雯被杀后,就曾经试图马上联系她,但结果却打不通她的手机。她不想见我了。” “嗯,其实你做的也够多了,但你不可能包下任何事。” 莫邪征东淡淡嗯了一声,不再说什么,打开了包袱,把经书,和奎莫拉雕像一一摆在了桌子上。 “一点发现也没有吗?” “没有。”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低声说:“我倒是不怕找不到其中的秘密,我只是担心这些经书,没有几本是真正的经书。可我又无法甄别它们的真假,只能希望能从中发现什么。” “以前看金大侠的《鹿鼎记》时,里面也有经书出现,是《四十二章经》,总共是八本。” 高飞献策似的提醒道:“韦小宝最后从八本经书的封皮中,找到了蔵在里面的碎羊皮,拼成了一副藏宝图--书的封皮你看了吗?” “你说的这个办法,包括用水显,藏头诗、倒叙之类的手法,我都试过。” 莫邪征东秀眉轻皱着:“可是,始终没有任何的发现。而且我也始终搞不明白,你在方家祖宅中找到的经书,为什么会跟奎莫拉雕像在一起。难道说,它们之间有着无法忽视的联系?” “不可能吧?这雕像就是一尊雕像而已,黑漆漆的没啥特殊之处。” 高飞拿起奎莫拉雕像,在手里随意翻看着:“根据我的理解,它和经书之间的牵连,估计也就是信仰之类的存在,就像佛教徒会拜释迦牟尼,道观内有三清像那样。”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 莫邪征东缓缓翻阅着一本经书,改变了话题:“今天什么时候走?我就不去送你了。” 扭头看了眼抬天上那堆明晃晃的太阳,高飞说:“等日落之后吧,来这儿好几天了,还没有好好陪过你。” 莫邪征东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高飞无聊,嘴上掉了根草叶,也拿起一本经书随便看了起来,才看了几个字,就有要合上书的冲动:他的篆文水平,实在是太丢人了。 “日落黄沙处,绿洲千万计,黄沙风起时,犹如苍龙翔天,此处为世界极西之地,故名西域。” 就在高飞要扔下手中经书时,莫邪征东忽然说话了:“这就是那本经书的第一句话,你连篆文都看不懂,上学时都学什么了?” “我上学时语文成绩不咋样,主要是语文老师是个糟老头。” 高飞看着莫邪征东那张脸,贼兮兮的笑了笑,说:“如果我们的老师都像你这样漂亮,估计学生们考试不及格,只是存在于传说中了吧?” 莫邪征东有些苍白的脸色,微微浮上一抹红晕,淡淡的说:“我要是有你这样敢打老师主意的学生,早就把你腿子打折,眼睛扣瞎了。” “哇哦,这么残忍,美女你还有没有一点人性啊?” 高飞大惊小怪的叫了声,随即笑嘻嘻的低声说:“哎,跟你商量个事。” 莫邪征东没有搭理他,因为从他喔龊的眼神中就能猜出,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的。 高飞正色道:“等你从经书内找到调解自己身体的秘方后,我是不是就真成为你的驸马了?到咱们洞房花烛夜时,你能不能假扮老师啊?话说我对漂亮女老师,始终都有着不一般的好感--和她那个啥时,脑子里却幻想着她在课堂中那为人师表的正经,嘿嘿……哎哟。” 莫邪征东抬手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有些温怒的说:“一个秦城城,还不够么?再说了,我是女王,怎么可能会去假扮老师?” 高飞感慨道:“嗯,说的有道理,不过男人心目中的女王,可都是穿着免脱紧身皮衣,手持带刺皮鞭的。” “这个我可以满足你,因为……” 莫邪征东抬起头,一脸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轻声说:“我可是真喜欢拿皮鞭抽人的,尤其是那种带刺的。” 想到自己就算使出吃奶的力气,也不一定能夺过莫邪征东的皮鞭,最终只能像滚地葫芦那样抽的四处翻滚,高驸马就打了个寒颤:“还是算了吧,我改变主意了,你还是穿豹纹吧。” 莫邪征东不再搭理他,只是看书。 高飞又口花花了几句,没有得到响应后,也觉得无趣,就拿起一本书随便躺在了草地上,无聊的翻动了起来。 不过看完了书中的插图后,也就无聊的很了,随手放在案几上,又拿过了那尊奎莫拉雕像,仔细的看了起来。 这尊奎莫拉雕像,是用楼兰中才有的银冰玉石雕刻而成,而且看它的成色,应该是最好的深银冰,光滑如腻,凉中还透着丝丝暖意。 也许是因为年代久远的缘故,雕像上有一些不规则的乱纹。 高飞知道,质地越好的玉石,内里只有云雾啊,棉絮一般的东西,但表面上不该有乱纹存在,不是有这样一句话说的好嘛,叫光滑如玉。 看着这尊蒙古骑士跃马扬刀的雕像,耳朵里听着风吹过湖面的微声,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再加上昨晚和今天上午,先后跟水儿和秦先生乱来,这又是个春天的饭后,所以高飞看着看着,双眼就慢慢的合上了。 手里的奎莫拉雕像,就放在他胸膛上,在阳光下反射温润的光泽。 莫邪征东慢慢反过一页后,抬头看了他一眼,眸子深处泛起一抹温柔,却没有叫醒他。 她知道高飞累,主要是因为和水儿她们呆在一起胡天胡地,不过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更没有世俗女人该有的吃醋想法。 在她的观念中,大丈夫有个三妻四妾的很正常。 再说了,以她堂堂的楼兰王之尊,已经有两次承他相救了,俩人之间的关系,早就到了普通人达不到的地步了。 能够好好的活下去,再和这个男人生个孩子,彻底改变莫邪征东的命运,这就是莫邪征东当前最大的愿望。 莫邪征东不知道自己盯着高飞看了多久,然后才收敛心思,重新把精神放在了经书上。 风还在吹,吹动了那本放在案几上的经书,书页缓缓随风翻动,太阳却已经渐渐的西斜了,七颗红彤彤的夕阳照在湖面上,又发射到了岸边,光晕在高飞眼皮上来回的跳跃着。 高飞终于醒了过来,是被尿憋醒的。 长长打了个哈欠,高飞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仍旧盘膝坐在锦墩上看书的莫邪征东,吸了下鼻子拿起胸上的奎莫拉雕像,向桌子上放去:“眼前一姑娘,疑是来天上,举头望小脸,低头看胸膛。怎么样,我做的这首诗还算很精……” “哼,再敢胡说八道,小心我让你去水里看姑娘去。” 莫邪征东轻哼了声,抬头看着他:“太阳马上就要下山了,你是不是也该走了?嗯?你看什么呢,眼神这样古怪?” 高飞就像没听到她说话那样,拿着奎莫拉雕像慢慢的坐了起来,眼睛却死死盯着那本经书。 莫邪征东秀眉微微一挑,沉声问道:“怎么了?” 高飞把奎莫拉雕像放在经书中间,声音竟然有些沙哑的说:“你过来。” “做什么?” 莫邪征东虽然不明白,可看他眼神很不对劲,就站起身绕过案几走到了他身边。 高飞仍然没有看她,却说:“你坐在我怀里。” 莫邪征东愣了下,秀眉皱起刚要拒绝,就听高飞用不耐烦的语气说:“快点,墨迹什么呢?再晚了,可就看不到了!” 听他这样说后,莫邪征东不再询问什么,在他张开右手后,乖乖的坐在了他怀中,然后就听他说:“你看雕像。” 雕像在夕阳的映照下,闪着一层迷人的黑金光泽,但除此之外,莫邪征东没有看到什么。 高飞又低声说:“看雕像上那些乱纹。” “雕像上的乱纹?” 莫邪征东重复了一句,目光却本能的看向了雕像上的乱纹。 夕阳下,整个雕像都闪着金色光泽,光滑的地方越亮,但那些乱纹的纹路却显得越加黯淡了。 一明一暗,显得那些乱纹格外清晰。 “这些乱纹,有什么作用?” 莫邪征东刚问出这句话,就听高飞说:“你再看经书,案几边上的这本!” 第1369章 经书内的真正秘密! 高飞先让她过来,神秘兮兮的坐在他怀里,看的却是奎莫拉雕像上的乱纹,这让莫邪征东感到很奇怪。 正在纳闷时,高飞又让她看经书。 这几本经书,她已经连续看了几天几夜了,甚至只要闭上眼,都能看到上面那些字和插图,还有什么好看的? 看着那本经书,莫邪征东眨巴了下眼睛,微微侧脸不悦的问道:“你到底想让我看什么?” “看经书上那些字,和字之间的行距。” 高飞死死盯着那本经书,缓缓说话时的语气就像在梦呓:“你别去看那些字,就关注字体之间的行距--然后,你是不是就会发现字体的行距,是不是与雕像上的乱纹很相似?” 很早之前,网上就出现过号称‘世上最神秘的十幅图案’,其中一个最简单的图案,就是在一张白纸上点一个黑点,当人盯着这个黑点目不转睛的看上几秒钟,就会发现最后竟然看不到黑点了。 黑点明明存在于白纸上,却看不到了,这就是视觉盲点的作用。 莫邪征东闻言一楞,马上聚精会神特意关注那些字与字之间的行距:慢慢的,经书上的字都变成了相同的黑块,可它们之间的空隙,却逐渐清晰起来,练成了一条条没有任何规则可言的乱纹。 这些乱纹,竟然与奎莫拉雕像上的那些乱纹,一模一样。 发现这一点后,莫邪征东心儿咚的一声大跳时,就听到高飞又说话了:“你再看雕像上那些乱纹……猛地看上去也是毫无规则,但任何事物都是有头有尾的,我们可以把最清晰的乱纹看做是头,最模糊的看做是尾,” 高飞伸出一根手指头,指着经书说:“然后,再套用到经书上字和字体之间的行距中,‘从头至尾’的往下读,那么你看看会不会有什么发现?” 本能的,莫邪征东就按照高飞所说的办法,找到奎莫拉雕像上最清晰的乱纹,然后‘搬到’经书的行距之间,开始按照乱纹‘裂开’的痕迹,小声读起了那些字:“东风生于春,病在肝,俞在颈项;南风生于夏,病在心,俞在雄胁;西风生于秋,病在肺,俞在肩背;北风生于冬,病在肾,俞在腰股……” 莫邪征东开始念时,声音很小,念到最后声音越来越高,带着明显的狂喜之意,整个人甚至都急促颤抖起来。 高飞听不懂这些话,不过却能听出好像与五行、病理之类的有关,从她无法压制的激动中,也能猜出她有了新的关键发现。 莫邪征东忽然停住不念了,身子却仍旧在发抖,高飞有些纳闷的低声问道:“怎么不读了?” “看不到了。” 莫邪征东深吸了一口气,重复着喃喃道:“看不到了。” “什么看不到了?” 高飞刚问出这句话,马上就明白了过来。 此时夕阳终于落了下去,余晖已经消失,来自湖面上的反光也随即消散,那尊奎莫拉雕像上的乱纹,也变得若隐若现起来,再也无法看清了。 莫邪征东身子不再颤抖,扭头看着湖面喃喃的说:“原来是这样,我终于明白了--经书上写得那些字,表面上是个故事,每一句话也都有着让人仔细去揣摩的深意,但这些都是用来迷惑人的……” 经书上最大的秘密,原来是字体之间的行距。 唯有按照正确的纹线,从头至尾的读下来,才能读懂经书的真正含义。 而要想找到这些纹线,唯有依靠奎莫拉雕像上的乱纹。 可要想看清雕像上的乱纹,却得经过夕阳照在水面上,反射过来的金光再映照在雕像上才能看清。 这样说吧,要想读懂《安归经》的真正内容,必须得在有夕阳的傍晚,在水边,靠水分散过来的光晕洒在雕像上,让上面的乱纹清晰可鉴后,才能再搬到经书上,找到字体之间的行距,按照正确的方法读下来。 夕阳,水面,雕象,经书,这几个最重要的因素缺一不可。 而且并不是具备这些条件后,就能读懂经书了,还得需要正确的角度--水面阳光反射到雕像上的正确角度。 一句话:没有逆天的好运气,就算拿着经书和雕塑研究一万年,也别想找到其中的秘密。 高飞向来都有着让人羡慕的好运气,人家孩子躺在湖边睡觉,在最为恰当的时间,最合适的角度醒了过来,然后发现了雕像上的乱纹,窥破了经书上字体行距之间的大秘密。 莫邪征东说了些什么,高飞没有听清楚,只是拿着雕塑来回的看着:“怪不得这玩意和安归教的传说有关,原来它跟经书内的秘密有着无法分割的关系--东儿,你刚才念得那些话是什么意……” 他还没有说完,莫邪征东忽然反手抱住他的脖子,把他扑倒在了草地上,低头重重吻在了他的嘴唇上。 这可是女王殿下第一次主动大胆的够引人,而且还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由此可见她现在是多么的激动,是多么的感激高飞。 “松开,松开,再不松开我、我可要大喊非礼了。” 趁此机会在女王殿下的身上上下其手吃够了豆腐后,高先生才义正辞严的要求她松开。 “驸马,谢谢你。” 莫邪征东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神中带着浓浓的感激和情谊。 “谢什么呀?我这是为了我自己而已。” 高飞认真的说着,双手已经顺着莫邪征东的腰,慢慢滑到她翘起的美豚上面,挠痒痒似的摩挲着:“我帮你,其实也是在帮我自己。如果你不能从找到经书内的秘密,就不能找到能改变你让人讨厌的特殊体质,那么我为了不能变成太监,就只能每次看着你漂亮的脸蛋,迷人的身材空遗恨。” “嘿嘿,这下好了,希望你能尽快从中找出办法,改变你的特殊体质,那么我就能够‘登堂入室’了,想想就开心啊,把不可一世的莫邪征东摁在地上,吭哧吭哧的干……啊哦,能不能别掐的这么疼?你知道我只是开玩笑的!” 高飞说的正兴高采烈时,忽然惨叫一声,猛地把莫邪征东从身上推了下去,坐起来用手在左腿根快速摩擦着,不满的抱怨道:“哪有你这样的人?我都帮你这么大忙了,就只是在嘴上占占你便宜,你也好意思下这样重手,想要掐下我一块肉来吗?” 莫邪征东盘膝坐在那儿,没说话,只是盯着他嘿嘿傻笑,模样天真,又可爱。 “行了,别搞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无辜样子。” 抬手飞快的在她脸上蹭了一下,高飞正色问道:“虽然解决了该怎么读懂经书的困难,不过你也别高兴的太早了,因为原本四本的经书,现在忽然变成五六本了,谁知道哪一本是真,哪一本是假?”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低声说:“无论经书有几本,但我能肯定这本黑色封皮的经书是真品,因为刚才我读得那些话,应该是你所告诉我的《逆天论》。” 当初高飞去京华白云观时,老实和尚在给他这本黑色封皮的经书时,曾经说过:经书内隐藏着一部脱胎于《黄帝内经》《黄帝外经》的《逆天论》。 《逆天论》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里面记载了一些能逆天的医学药方,能够逆天行事,把得病该死的病人,从鬼门关内拉回阳间。 老实和尚还曾经说过,故老相传,逆天论中记载着很多逆天的药方,只要能找到这些古老而神奇的药方,那么就能改变修罗的特殊体质。 莫邪征东从没有拜读过《逆天论》,当然不知道里面记载的都是什么东西,可她刚才看到的那页经书上的内容,却和她此前所学的医学术语,有着惊人的相似,但更加奥秘,也更加神奇,所以立即断定,这本黑色封皮《安归经》是真品。 或者说,当年凌玉宫主所遗传的四本《安归经》中的这本黑色封皮经书内,主要就是用来隐藏《逆天论》的。 而莫邪征东,求的就是这个。 现在天可怜见,她终于感动了上天,假借高飞发现了经书内的《逆天论》,让她找到了能改变整个莫邪家族一千多年来短命、近亲结婚的厄运方法。 至于《安归经》内还记载了超绝的武学、取之不尽的宝藏,或者遍布天下的安归教教众等等,这些对莫邪征东来说都无足轻重。 因为她不缺钱,不缺势力,更不在意超绝的武学,她要的只是能改变自己。 原来,并不是得到全套的《安归经》后,才能找到《逆天论》,只需黑色封皮的一本就可以了。 同样,要想学武,寻宝,联络人,也不需要四本经书,只需找到合适的哪一本行。 “如果四本经书都到手,那么就会成为一个凌玉宫主那样的安归王。但我才不喜欢做什么安归王,我已经是王者了。” 莫邪征东把自己对经书的理解,简单的说了一遍。 “哦,原来是这样啊。” 高飞这才恍然大悟,随手拿过一本白色封皮经书问道:“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只需要这本黑色封皮的经书,其它的,我是不是可以带走。” 莫邪征东很干脆的回答:“我没有任何意见,也对其它几本经书内所藏的秘密,没有丁点的兴趣。” 高飞想了想,又把经书放下了:“还是算了,我觉得也没啥意思,反正我又没打算成为安归王。再说了,如果让陈果果知道这些,她又该动凡心了,这可不是我想看到的。” 莫邪征东拿着那本黑色经书,站起来遥望着黑下来的天色,轻声问:“太阳落山了,你还不走?” “真是过河拆桥,嫌我在这儿耽误你研究呀?” 高飞有些受伤的叫道:“怪不得孔夫子曾经说,唯女子和小人难养!” 第1370章 来自沙子里的致命攻击! 高飞很生气,从黄沙中好像鬼魂那样的出现时,脸上仍旧带着夜色无法遮掩的怒气,就连送他出来的两个灵犀使者都能感觉到,本能的远离他。 嗖的一声,一个火红色的小烟花冲天而起,不过只有十几米的高度,在半空中滞留了十几秒钟后,才缓缓散去。 过了几分钟后,清脆的驼铃声响起,一只浑身纯白的白骆驼,也不知道从哪儿跑了出来,叮叮当当的来到了他前面,两根前腿一弯,跪伏在了沙漠中。 “回去告诉你们的女王,就说老子以后再也不来了。” 高飞扯着嗓子冲那俩灵犀使者喊了一句,抬腿跨上了白骆驼。 “哞!” 白骆驼抬头对着星夜低沉的吼了一声,身子攸地站起,驼铃叮当声中,很快就消失在了漫漫黄沙中。 有风起,刮起一层黄沙,在白骆驼卧倒的地方旋出一个小小的龙卷风,急速转了半分钟后,就慢慢消散,此处重新恢复了海晏河清的宁静,那两个黑色灵犀使者却不见了。 沙漠上最可怕的地方,除了干旱,一年中太阳能在天上悬挂350天,可劲的蒸发水分外,没有固定的地标也是杀人陷阱之一:每当狂风起,沙丘就会改变方位,能让人迷路。 所以呢,没有谁会因为昨天还很平坦的地方,忽然多出个沙丘来而感到奇怪,并注意,因为这种现象就像人渴了需要喝水那样正常,实在没必要大惊小怪。 两个灵犀使者消失后,距离他们足有一公里的某个小沙丘,忽然活动了起来,很快就变成了数十个人,手里都拿着工兵铲等东西,身上披着大氅。 原来,这个小沙丘下竟然是由数十人组成的。 这些人出现在后,立即向灵犀使者消失的地方跑去。 在沙漠上,一公里的直线距离要是跑起来,最少得需要二十多分钟,甚至更多,但这对那些人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很快就在为首之人的带领下,出现在了龙卷风消失的地方。 为首之人一挥手,那些人立即分成了两拨:一拨开始用工兵铲等工具,小心而又快速的挖坑,另外一拨人数较少的那些,则面朝外的围成一个的圈子,人人手中都拿着枪械,警惕的搜寻着四周。 如果走到这些人跟前,就会发现他们都戴着防毒面罩,身上也有着浓重的雄黄气息--这些,都是用来对付鬼沙中传说的那些黑色异形。 当初带着探险队来此探险的罗伯特博士曾经著书说过,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鬼沙区域中,隐藏着一种可怕的黑色毒蛇,它们在袭击人时,总喜欢攻击人的嘴巴,然后钻进去再破膛而出。 因为这些黑色毒蛇的杀人方式,相继了科幻电影内的异形,所以罗伯特博士才给它们取名为黑色异形。 任何的蛇类,都是怕雄黄的,所以这些人身上所穿的衣服,都是在雄黄水中泡过的,而他们戴着防毒面具,就是为了防止黑色毒蛇钻进他们嘴里。 二十多个人,在大约三百平米的地方,飞快的用工兵铲抛沙,很快就挖出了一个半人深的大坑。 为首之人就站在坑边缘,到背着双手望着下面。 在他身边,还有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也戴着猪嘴,手里还拿着相机。 帮的一声,一个人的工兵铲发出了清脆的声响,闪过一抹暗红色的火花,把所有人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石头,下面是石头!” 这个人兴奋的喊着,扔掉工兵铲跪在地上,用双手去扒沙子,好像发现什么珍贵的古董文物那样。 站在为首之人身边的那个人,这时候却摘下猪嘴,大声喊道:“快起来,小心有别的东西在下面……” “嘿!” 他的话音未落,正用双手疯狂扒沙的那个人,忽然发出一声闷哼,接着猛地一甩右手,一个黑乎乎的小东西就飞了出去,恰好落在为首之人的脚下。 接着,就有手电光照了过来。 那是一只蜥蜴,和内地常见的壁虎差不多大,嘴角还带着一丝鲜血,抢在为首之人抬脚跺下来之前,嗖的一声就钻进黄沙中不见了。 “原来是一只蜥蜴而已,我还以为是蛇呢。” 为首之人这才松了口气,刚放下抬起的脚,就听有人惊叫道:“布朗,你怎么了?” 布朗,就是刚才那个用双手扒开沙子的人,为首之人抬头看去,就发现他已经仰面躺在了地上,身子剧烈的抽着好像犯了羊癫疯那样。 距离布朗身边最近的那个人,本能的把他搀扶了起来,摘下他脸上的猪嘴刚要说什么--布朗却忽然张嘴,一口狠狠咬住了他的手,疼得他嘶声惨叫:“啊,啊!” 看到布朗忽然咬住同伴的手后,其他人一愣,都做出要冲过去制止他的动作,为首之人却大喝一声:“大家都站住!” 他身边那个人摘下猪嘴后,能看出是个大胡子的外国男人了,这时候也跟着大喊:“退后,退后,所有人都退后!” 那些人不知道首领为什么要让自己站住,退后,但还是很立即奉命迅速后退,爬上了大坑,站在坑沿拿着手电往下照去。 然后大家就惊讶的看到,布朗和他那个同伴,这时候都已经躺在了地上,张大嘴巴发出‘嗬嗬’的怪叫声,闪着森寒白光的牙齿咔咔作响,一口一口的吃着沙子。 大家都呆了,只是用手电照着他们。 最多过了三分钟,这俩人就先后一动不动了,仰面朝天的脸上,一双眼睁的老大,眼珠却永远凝固,有黑色的鲜血从嘴角、鼻孔和耳朵里,还有眼角慢慢淌了出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七窍流血。 布朗被一条蜥蜴咬了手,他就疯了似的咬了帮助他的同伴,然后两个人在分开后就开始吃沙子,最后在短短几分钟内,就七窍流血而死了。 就算再没见识的人,也能看出是怎么回事了:那条不起眼的蜥蜴,有剧毒,中毒的人会像《生化危机》中的丧尸那样,再去咬别人,然后一起死亡。 静,很恐怖的静,几十个人都围成一圈默默的看着大坑内,动也不动一下。 他们本以为,从高飞出来的地方下挖,就能找到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口,找到传说中的世界最大奇迹,但谁又能想到,刚挖到黑色的石头,先有两个同伴牺牲了。 为首之人慢慢摘下猪嘴,缓缓问身边的外国男人:“罗伯特博士,你以前没有发现这些携带剧毒的蜥蜴吗?” 这个罗伯特博士,正是曾经带领探险队来到鬼沙区域,发现黑色异形,后来又著书立说的那个意大利人。 罗伯特眼神中带着极大的恐惧,哑声说:“少、少爷,我们上次来时,从没有发现这种东西……”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身边一个人却忽然惊叫一声:“啊,有东西咬我!” 哗的一声,所有的手电筒都照在了他身上,然后人们就看到有条蜥蜴,从他后脖子上嗖地钻进他衣领内。 刚才亲眼看到同伴被蜥蜴咬了后,没捱过几分钟就死翘翘了,这个人异常恐惧,手忙脚乱的脱着衣服,想把钻进衣服内的蜥蜴找出来。 可他刚来得及脱下外衣,动作就猛地一顿,嘴里发出了恐怖的‘嗬嗬’怪叫,转身就扑向罗伯特博士,嘴巴长的老大,牙齿闪着寒光。 罗伯特博士吓呆了,竟然忘记了躲闪。 眼看那个人就要扑到他身上,一声枪响传出:砰! 那个人的脑袋,立即就烂西瓜那般的爆开,身子后仰的栽在了坑边,翻滚着滚了下去。 少爷开的枪,抢在罗伯特被他扑倒之前,一枪打爆了他的脑袋。 站在坑沿还被剧毒蜥蜴咬了,命丧当场,其他人都吓怕了,有的扔掉手里家伙就要向别处跑。 少爷却大喝一声:“都别乱动,拿手电照着各自脚下,发现有什么东西钻出来,立即用铲子拍死!巴音尔,你带几个人去那边,开车运过一些汽油过来,快!” 有少爷的严令,大家不再惊惶,纷纷戴上面具,一手拿着手电,一手拿工兵铲,紧张看着脚下,巴音尔则答应了一声,带着几个人向藏身之处飞快跑去。 就在少爷这边紧张万分时,距离他们正南两千米的沙丘上,有人正用望远镜看着他们,这是个身穿土黄军装的女人,宽大笨拙的军装,也无法掩饰她窈窕的身材。 风吹起她的长发,露出了整张清秀姣美的脸,如果高飞在这儿,肯定会大吃一惊:沈银冰? 沈银冰身后,还站着七八个人,韩家骏距离她最近,也拿着高倍望远镜向那边看。 枪声传来时,她身后那些保镖就端起了制式微冲,警惕的望着那边。 沈银冰却一动也没动,仍旧看着那边,等巴音尔等人飞奔而去后,才放下望远镜,淡淡的问道:“他们遇到什么了?” 韩家骏也放下望远镜,摇了摇头说:“暂时还看不出,应该是那种黑色毒蛇吧?不过又不像,距离还是有些远了。” 沈银冰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静静的站在那儿。 二十多分钟后,那边沙丘后面亮起一道雪白的光柱,她才举起了望远镜。 从望远镜中看的很清楚,一辆四驱吉普车向那边沙丘上飞快驶去。 到了沙丘上后,那些人从上面拿下一些桶子,抛给了在地上站着的人。 “我知道了。” 韩家骏说道:“这些桶子里是汽油,要用汽油要把蔵在里面的危险烧死。” 韩家骏的话音未落,就看到少爷等人迅速后退,一抹火光划过夜色后,沙地上立即腾起了幽蓝色的火焰,还有人向火里扔着破布之类的东西。 很快,坑内,坑沿四周,都被火焰包围。 “用火烧的方式来对付未知危险,少爷还算聪明。” 沈银冰淡淡的说了一句。 第1371章 恐怖的灵犀使者! 韩家骏不屑的笑了笑:“呵呵,想用几桶子汽油,就想杀死蔵在沙子里的危险,这想法好像这也太简单了一些。” 沈银冰说道:“但这却是唯一的好办法。其实不需要把蔵在沙子里的东西烧死,只要能把沙子烧热,就能那些藏在沙子里的危险躲开,最起码在沙子温度没有凉下来之前,是不敢再露面的了。” 俩人说话其间,少爷那边不断的望四周倾洒汽油,也不知道他们带来了多少。 大火点燃了那三具尸体,从那边吹过来的风中,带有明显的烧肉味道,沈银冰拿出口罩戴在了脸上。 这场大火燃烧了足有十分钟,表皮上的沙子几乎都烧红了。 等火势慢慢小下来,只有那三具尸体在燃烧后,少爷马上让人铲起热沙,向四周杨了出去。 滚烫的沙子洒在黑暗中,传来了一些吱吱的尖叫声,随即消失--那是蔵在远处,企图过来偷袭的蜥蜴们。 “好了,继续往下挖,这次应该不会有危险了。” 少爷冷静的下达了命令,众手下咬了咬牙,索性把面罩都摘了,飞快的下了大坑内,用工兵铲铲沙埋住了三具扔在燃烧的尸体,闷声往下开挖。 这次,没有谁因为挖到黑色的石头而欣喜,随着石头露出来的面积越大,他们是越紧张,生怕会再出现什么致命的东西。 幸好,上百平米的石头露出来后,也没发现有啥危险,巴音尔这才松了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正要向少爷请示下一步的工作时,脚下却忽然一空,失去了重心。 “哎哟!” 本能的,巴音尔惊叫一声。 正看着别处的少爷闻声立即扭头看去--惊叫声的尾音还在,巴音尔却不见了。 “陷阱!大家伙注意脚下,应该活动的陷阱!” 少爷低点吼了一句时,声音中并没有恐惧,反而带着狂喜的意思:这儿出现了陷阱,那么就证明他没有找错地方。 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口,就在这个大坑内! 巴音尔的忽然消失,引起了人们的惊惶,但很快就被少爷兴奋的吼声振奋起来:“拿绳子,拿绳子出来,系在腰间,上面的人拉着下面的人,先从巴音尔消失的地方开挖!这儿也许不是陷阱,而是通往那边的入口!告诉你们,我们很可能就要挖掘出世界上最大的奇迹!” “欢呼吧,睡在钞票上的时刻就要来到了!” 在少爷的鼓舞声中,那些手下彻底忽视了死亡,纷纷怪叫着拿出绳子拴在腰间,撒给了站在坑沿上的同伴。 立马,绳子就被绑在了车上。 “他们难道真发现地下楼兰的入口了?” 在望远镜内看着那边的韩家骏,语气中也有了明显的兴奋。 自从沈银冰这儿得知,在这片号称是鬼沙的沙漠下面,竟然还存在着另外一个世界时,他当时心中是半点都不信的。 但当他亲眼看到高飞从沙子里忽然冒出来后,才知道沈银冰没说错。 韩家骏也很想过去看看,不过一切都得听从沈总的意思。 少爷的人发现入口,这对沈银冰来说没啥意外。 在几天前得到消息,说是高飞已经找到了苏樱,并拿回经书后,沈银冰就猜到他会来塔克拉玛干沙漠,给莫邪征东送书了。 于是她就派人迅速赶来鬼沙边缘,24小时日夜监视着那边。 同时,她也告诉了少爷。 沈银冰告诉少爷,却没有跟他一起来‘寻宝’,那是因为她曾经听高飞说起过,任何人想要擅自去地下楼兰,都会遭到意想不到的凶险。 她希望能利用少爷的人,来为她打前站。 少爷肯定知道这儿存在着危险,不过他才不在乎:只要能找到传说中的地下楼兰,死几个人又算得了什么? 探险,探险嘛,没有危险还算什么探险? 在超凡的利益面前,少爷选择了相信,并带着数十个手下,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两天前就埋伏在了鬼沙中。 工夫不负有心人,在付出轻微的四条人命后,少爷终于找到了很可能的入口。 想到会成为发现最大奇迹的见证人,韩家骏这才眼热,想鼓动沈银冰过去看看:反正大家跟少爷是盟友,一起开发这个伟大的奇迹,相信少爷是不会拒绝的,毕竟是沈总为他提供了情报。 但沈银冰接下来的一句话,就把韩家骏的满腔热情给扑灭了,冷笑道:“哼哼,如果你以为这样轻松发现地下楼兰,那么你在来之前,真该购买一百万美金的意外保险。” 韩家骏愣住:“啊,难道下面的人能挡住现代化武器的进攻?” 他的话音未落,就忽然看到两公里之外的黑夜中,好像起了大风,这边却是明月当空。 “怎么会忽然起风了?天气预报不是说今晚这边没有c级以上的风吗?” 沙尘忽然扬起后,少爷连忙又固定了下防毒面具,喝令道:“大家小心一些,别被沙子把坑子埋住,更要小心沙子里会有蜥蜴!” 几十个手下立即双手拿起工兵铲,三个人一伙呈品字形,低头看着脚下。 “啊!” 当风沙越来越大时,终于有惨叫声响起。 少爷想都没想,立即嘶声喝道:“谁被咬了?快,开枪击毙他!” 砰! 枪声响起,跟着就是临死前的惨叫。 但这声惨叫刚落下,又一声惨叫就响了起来。 风沙越来越大,吹的少爷根本看不清眼前,却能听到身边的罗伯特博士尖叫一声:“呕耶,买嘎的,我的脖子……” 不等他说完,少爷抬手就冲着声音来处一枪,然后迅速贴身滚了出去,嘴里吼叫着:“撤,快点撤!” 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忽然刮起的风沙,不但盖住了滚烫的沙面,还带来了剧毒蜥蜴。 既然少爷命令撤退了,幸存的那些人纷纷向沙丘下滚去,一直滚出数十米后才停下,惊恐的抬头向那边看去时,却发现风沙已经停了。 “这就停了?” 少爷拍打了一下衣服上的沙粒,慢慢的爬起来,正琢磨着该怎么办时,却发现在十几米外的地方,忽然出现了个黑色的人影。 这个黑影仿佛早就站在这儿,已经站了几百年,木桩子似的一动不动。 在黑影的脚下,慢慢爬起了一个少爷的手下。 他是背对着黑影的,所以没看到。 “快--跑!” 少爷喊出第一个字,才发现能看得到的地方,竟然多了七八个这样的黑影,登时被吓得亡魂皆冒,嘶吼一声转身就跑。 那个手下猝然警觉,迅速回头--却只来得及看到亮光一闪,然后脖子里就有血箭嗖地蹿了出去。 “快跑!” 少爷吼着,举枪对好像踩着滑板车追过来的一个黑影,砰的一声就是一枪。 黑影身子一晃,摔倒在了地上,但接着又站了起来。 枪声响起后,幸存的人这才意识到手里还有枪,纷纷对那些黑影开枪。 少爷打出一枪后,没有丝毫停留,与两个手下用最快的速度跑向藏身之处,一路上不停的回身开枪。 这时候,他已经顾不得什么奇迹入口不入口的了,只想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发誓以后再来时,必须得做好更加充分的准备,带更多的人手。 少爷带着两个幸存的手下,用最快的速度跑到藏身之处,跳上车子飞快的向远处驶去,边跑边回头看,希望能有别的手下跟过来。 可直等他跑出鬼沙区域后,也没看到有第二辆车,或者人跑出来。 他带来了几十号人,可结果却是最终连入口是啥样子都没看到,只有两个手下跟了出来,连罗伯特博士都落在里面了。 少爷那俩手下,很想再等等,也许能看到伙伴。 少爷怒了,拿枪指着司机的脑门:“开车,立即开车,他们回不来了!” “可我们--” 司机还想解释为有可能幸存的同伴争取一下,枪声响了。 “你来开车,快点走!” 少爷抬手把脑袋被打爆了的司机摔下车,又把枪对准了副驾驶上的手下,嘶声吼叫着。 那个手下哪敢再说什么,慌忙坐在驾驶座上,启动车子飞快的向南方跑去。 眨眼间,后尾灯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看着后尾灯消失的方向,韩家骏瞪大眼睛一脸不信的样子,喃喃说:“几十条生命,就这样完了?那些黑影,是什么东西?” “那是灵犀使者,传说是由死人变成,专门用来保护地下楼兰的。高、有人曾经告诉我说,它们都是打不死的。” 沈银冰放下望远镜,转身走下沙丘:“快,我们抓紧离开,它们已经发现我们了!” 韩家骏匆忙用望远镜向那边看了一眼,就发现两三个黑影就像滑冰那样,向这边飞速赶来,立即喝道:“一号小组突前,二号、三号小组断后,快!” 包括韩家骏在内的九个人,立马三人一伙,分成三组,迅速分散在沈银冰前后左右,簇拥着她飞快跑下了山丘。 山丘下停了三辆吉普车,沈银冰刚坐进最中间那辆车内,车子就即刻启动了,她这才松了口气,扭头向沙丘上看去,瞳孔就是猛地一缩! 沙丘最高处,站着一个黑衣人,肩膀上好像披着黑色披风之类的,随风扬起,黑夜仿佛都无法掩盖他犀利的目光,竟然能隔着一百多米,让沈银冰有了被刺伤的不舒服。 沈银冰也看着他,目不转睛。 那个黑影没有追下来,就站在沙丘上。 慢慢的,沈银冰再也看不到他了,这才扭过了头。 没有谁说话,只有车子马达飞快的运转声,偶尔还会颠簸一下,却速度不减的冲出了鬼沙区域。 那种让人心悸的恐怖感也随即消失,车速稍稍放缓了些。 “这地方,除非动用成编制的军队,动用大型现代化武器才行。” 沈银冰没头没脑的说了句,马上由改变了话题:“生婆婆有消息吗?” 第1372章 高飞在这儿! 一朝天子一朝臣,这句话适合于任何时侯,只要有阶级。 沈银冰成为贪狼有史以来唯一的女狼主后,经过大半年的时间,利用各种手段把老狼主在位时的十二使者全部换了个遍。 至于老的十二使者去了哪儿,是死是活,韩家骏不会关心,他只知道生婆婆是新的朝阳使。 生婆婆名字中虽然带着个‘婆婆’,本身年龄也不小了,但不知道的人遇到她,肯定以为她是个刚四十出头的半老徐娘。 今晚生婆婆也来到了塔克拉玛干沙漠,却没有随同沈银冰一起来鬼沙区域看戏,而是另有任务:她跟马祥等其他六名保镖,就候第二接应点,是沈狼主留下的退路。 别的保镖都以为是这样的,可韩家骏却清楚,生婆婆的忽然到来,绝不仅仅是留守接应的,她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任务,那就是挖出内奸。 韩家骏拿出手机看了眼,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沈银冰也没有再问什么,只是淡淡的吩咐:“加快车速,力争在天亮之前,我们去外蒙境内。” 开车的保镖答应了一声,按了下喇叭,提醒前面车子加快车速。 三辆车呼啸着冲向南方,只要再跑半小时,就能抵达接应点了。 韩家骏右手紧紧抓着车门上方的抓手,偷偷从后视镜内看了眼沈银冰,心中微微叹了口气,眼里浮上了不忍之色。 沈银冰好像知道韩家骏在想什么,看也没看他淡淡说道:“他过去是为我出了很大力,但这并不是出卖我却能被放过的原因,尤其是事关天云专线的动车真向。” “明白。” 韩家骏低声回答。 沈银冰微微闭上眼睛,喃喃说道:“其实,我已经给过他机会了,希望他能把握主。” 马祥没有把握主沈银冰给他的机会, 他只以为这是个能把天云专线动车案真向大白的机会。 只要能把真向透露出去,让组织上搞清楚谢小雯死后,沈银冰并没有丧心病狂的进行什么恐怖袭击,那么以后肯定会影响对她的态度。 沈银冰,其实并不像她所说的那些心狠手辣。 最起码,马祥在她身边这么久,没有看到她滥杀过一个无辜者。 沈银冰,其实是个善良的孩子,她的凶恶,只是用来保护她的外衣,只要相关部门能够撕开她的外衣,完全可以直接控制她,用来揪出那些真正的恐怖分子。 马祥希望,组织上在得知沈银冰的真向后,能够给她留条活路。 借着其他手下吃晚饭时,马祥独自偷偷的走出了伪装成沙丘的接应点,拿出手机飞快的扣下后盖,换上了一个新的手机卡。 在沈银冰消失的这一个多月中,马祥没有任何机会与组织上通话,因为所有的保镖,都是相互监视的。 今晚,负责留守接应点的马祥,以为这是个机会。 重新开机时,马祥飞快的向四周看了眼。 四周都黑压压的,没有一个人影。 为了不吸引别人注意,他跪在了地上,心里默念着‘快点开机,快点’,能感觉的心跳正在加速。 手机终于开机了,是卫星电话频道,马祥连忙在键盘上点了一串的数字,刚放在耳边时,却听到背后有人咯咯一笑。 女人的声音,听起来浪嘻嘻的,就像倚门卖笑的小姐迎客那样:“咯咯,马队长,你这是在做什么呢?” 他不用回头,也知道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 生婆婆。 一个实际年龄要比长相老很多,但总是对任何男人都抛媚眼的老女人。 她,也是沈银冰破格提拔的朝阳使,在贪狼部中有着崇高的地位,但马祥等人从没有对她有过那层意思:只要是个正常的年轻男人,谁特么的喜欢去上一个很可能是六十岁的老巫婆? 听到生婆婆的笑声后,马祥全身的神经,猛地一缩,飞快的扣下电话,装作没事人似的站起身,转身笑道;“呵呵,没什么,我就是想看看沈总有没有……呃!”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一把刀就精准刺进他后心! 生婆婆随即向后退了几步,脸上依旧带着臊不拉圾的笑:“哟,原来你这样关心沈总啊?还真是让人伤心呢,因为人家早就喜欢你了啦,可你就是蠢驴一般的不解风青。唉,得不到的东西,最好是毁掉,那样我心里才会舒坦些。” “呃、呃--” 马祥大张着嘴巴,很想扑上去杀了这个老巫婆,可他全身的力气好像都随着伤口外泄,手里的手机啪嗒掉在了地上,身子踉踉跄跄的跪了下来。 生婆婆仍旧咯咯娇笑着,走过来用脚尖一挑,那个手机就落在了她手里,冲马祥晃了晃:“帅哥,你以为你身上多藏了个手机卡的事儿没人知道?哈,错了,早就在辽省,高飞那混蛋离开狼主后的几天,狼主就知道了。” 为了让马祥死的安心一些,好心的生婆婆决定说出一些让他安心的话:“还记得你随狼主刚去哈萨克斯坦时吗?那么慎密的行踪,都能被华夏当局所掌握,狼主就怀疑你们中间有内奸。” 发现有内奸后,沈银冰不动声色,却借口带着马祥等人去某家浴场放松时,派人搜了他们的衣服,发现了马祥衣服中的这张手机卡。 当时沈银冰还是没有采取行动,因为她非常欣赏马祥,用起来得心应手,希望他能‘弃暗投明’,真正的为她所用,所以不但没有揭穿他,反而给予他了重赏,又故意训话,说怀疑有内奸。 沈银冰的苦心,马祥没有理解,他仍旧找机会想联系国内。 不过他当前所用的手机号,都是通一号码--也就是说,马祥等十五个保镖,任何人对外通话,其他人都能听到。 这就是相互监督。 以前沈银冰还想给马祥个机会,可当谢小雯死了,她巧妙的利用天云专线动车案来威协华夏后,就绝不允许任何人泄露这个秘密了。 为此,她专门调来了生婆婆,暗中监视马祥。 马祥希望组织上能给沈银冰一个机会,沈银冰却也希望给他一个机会。 可惜他没抓主,反而落入了沈银冰为他编制的圈套中。 “唉,真可惜,你这么受狼主看重的人死了,绝对是一大损失啊。但这有什么办法呢?死了不也就死了。” 生婆婆得意的摇晃着手机,说道:“你那个秘密,永远都没机会说出来了。” 生婆婆的话音未落,忽然就听背后有人说:“可你有机会。” “谁!?” 生婆婆大惊,霍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个黑影站在几米开外的地方。 远处的沙丘上,还有一个白乎乎的东西,好像是骆驼。 借着月光,生婆婆认出了黑影是谁,立即扭着还是那么软的腰,左手放在翘起的美豚上,右手随意晃荡着,就像走秀的模特那样,迈着猫步咔咔的走了过去,嗲嗲的笑着:“哟,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高老板啊。” 高飞微微一笑:“怎么,你也认识我?” “咯咯,高老板备受我们狼主青睐,贪狼上下谁人不识君啊?更是我们所有女人的梦中青人哦。” 生婆婆扭啊扭的走到了高飞面前,俏生生的样子:“高老板,您怎么会在这儿?” “我就是随便逛逛,听到这儿有人说话后就过来看看了。” 高飞笑嘻嘻的看着生婆婆,说:“看在你把我当做是梦中青人的份上,我就也不杀你了,但你得把那个秘密说出来。” 高飞说是随便逛逛肯定是骗人的,实际上他在骑着白骆驼经过这边时,老远就看到有两个人,从沙丘上一闪而过,于是就捂住了驼铃,悄悄的跟了过来。 这儿是荒无人烟的大沙漠,可不是24小时都有人的内地城市,就算有旅行团出入,可附近也得扎起帐篷,长上汽灯之类的才对。 晚上忽然发现这么两个黑影,高飞能不感到好奇,能不追过来看看? 他来到时,恰好听到生婆婆正给马祥解释那些话。 高飞这才明白,原来马祥竟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可惜他来晚了一步。 “哟,高老板,您怎么对人家一个女生说杀啊杀的啊,这多怕人哦。” 生婆婆眼里闪过一抹阴森,嘴里娇声娇气的说着,蔵在背后的左手忽然抬起! 一把枪。 枪口对准了高飞:砰! 枪声响起后,生婆婆却发现高飞竟然不见了,登时心中大慌,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一只胳膊就从背后伸了过来,勒住了她的下巴。 接着,一只手在她左边高度上狠狠捏了一把,高老板那恶心的笑声响起:“嘿嘿,老妖婆,你到底在里面是垫了多少硅胶?” 生婆婆大惊,慌忙抬手要调转枪口,却觉得手腕一疼,手枪没了。 手枪抵在了她脑门上,高飞淡淡的书皮:“沈银冰越混越回去了,连你这种货色的人都给予重任。说出那个秘密,你可以不死!” “哈,哈哈!” 生婆婆挣扎了几下,狂笑了几声嘶声说道:“想我说出秘密?你这是做梦!姓高的,你真该庆幸我认识你太晚了,要不然我早就把你抓来当鸭子用了……呵,呵呵,你那方面的功夫怎么样,能坚持多、多久?” 她说到后来时,声音越来越低,挣扎的力度也越来越小。 “不好.” 高飞立即察觉到不对劲,赶紧抬手捏住她下巴,迫使她张开了嘴。 但已经晚了,生婆婆嘴角淌下了乌黑的血。 她嘴里,竟然藏了一枚毒药丸,宁死,也不说出那个秘密,不愧是沈银冰破格提拔的人才。 就在高飞发现生婆婆服毒自尽时,沙丘那边传来喝声:“谁在那边开枪!?” 这是马祥那些手下遁着枪声过来了,六七个人从三个方向跑了过来。 生婆婆眼睛猛地一亮,用尽全身的力气嘶声喊道:“高飞--在这儿!” 第1373章 高飞手下的五虎上将! 生婆婆德性怎么样暂且放在一边,但她的确很感激沈银冰对她的破格提拔,临死前高喊‘高飞在这儿’,并不是让那些人过来救自己,而是提醒他们赶紧跑,很有些‘向我开炮’的壮烈。 马祥那些手下自然也都知道那个秘密,如果一旦被高飞逮住一个,可不一定都会有生婆婆自杀的勇气,要是说出真向,那么沈银冰的危险程度在当局心中,就会下降很多,对她不再忌惮。 她用生命,诠释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也赢得了高飞对她的尊重,开始后悔刚才不该羞辱她。 果然,那些持枪冲向这边的人,听到生婆婆这声嘶呼后,先是齐刷刷的愣了下,随即转身狂奔,眨眼间就跑的不见踪影了。 那些人跑,是因为很清楚高飞在沈银冰心中的地位,也知道自己这伙人根本不是他对手,打有打不过,就算能打过了也不能打,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高飞没有去追,慢慢松开了生婆婆,她马上就烂泥般的瘫软在了地上,再也不动一下。 “唉。” 看了眼生婆婆,高飞轻叹一声快步走向了马祥。 马祥还没有死,可他早就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是大张着嘴巴瞪着高飞,右手在地上慢慢的划动着,眼神里带着心急的迫切。 高飞拿出手机,打开上面的手电筒看向沙地上,就看到地上有几个特别潦草的字:沈,没有杀…… 沈,自然是沈银冰,但接下来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呢? 没有杀谁? 高飞抬头,就马祥急促的喘着气,右手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只是生理性的在那儿动着。 他以为他在写字,可除了那四个字外,接下来就是一团模糊了。 眼里的希冀神色愈加浓重:他苦苦吊着一口气。 高飞很想问问马祥,沈银冰到底没有杀谁,可看到他眼中极大的渴望神色后,犹豫了下点了点头,沉声说:“我知道了--你可以放心的去了。” 马祥没有死,就是在用所有的信念吊着一口气,希望高飞能把他所知道的那个秘密告诉上级组织,如果高飞这时候要说看不清的话,他死都不会瞑目的。 果然,听高飞说已经知道了后,马祥眼中的焦灼才攸地散去,连同最后一丝生机,变成了无比的安详,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后,就此寂然不动。 “沈银冰那个秘密到底是什么,她没有杀谁?” 高飞抬手覆在马祥的眼睛上,为他轻轻合上双目,然后拿过旁边的迷彩帽子,盖在了他的脸上。 现在他基本搞清楚了,马祥就是当局派到沈银冰身边的卧底,通过自己的表现赢得了沈银冰的信任,但后来却被那个女子给识破,最终丧生在了生婆婆手下。 高飞站起身走上沙丘,看向了来时的方向。 很远的地方,有几道缓缓移动的光点,那应该是沈银冰吧? 没想到她现在竟然潜入了国内,出现在了这儿。 沈银冰为什么要来塔克拉玛干沙漠? 当然是听到高飞散播出去的消息(找回了经书)后,猜到他肯定会来地下楼兰,这才眼巴巴的赶了过来,但在马祥、生婆婆死后,她那些手下逃走后,是决不会再向这边来的。 正如高飞所预料到的那样,就在那几个光点逐渐变大时,忽然停住了。 她应该遇到了那些逃走的手下。 然后,那几个光点就转移了方向,向东北方向移动。 高飞倒是很想追上去,不过他现在是骑着骆驼的,要想追上汽车那是不可能的,只能眼睁睁望着那几个光点慢慢消失在了沙漠中。 风出来,夹杂着的细沙打在脸上很疼,高飞木然站立了片刻后,骑上了骆驼。 叮铃铃--清脆的驼铃声响着,在黑夜中传出老远,带着优美的韵律。 新的一天又来了,太阳从东方升起,明晃晃的耀眼却不会让人感到热,现在才是农历四月,只有少数苍蝇没有蚊子、不冷不热的最好季节了。 徐徐的南风从山包上吹过,把数百人的欢声笑语飘送到远方。 这儿是方家村的施工现场,高飞走后的第二天,就有大型施工队开进了村里,到处都是人,都是轰鸣着工作的机器,还有那些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拄着拐杖的老人家,都躲在树下望着这一切,脸上洋溢着欢笑。 自古以来,方家村就从没有这样热闹过,因为地理位置有些偏僻的原因,人们已经习惯了被人忽视,就像村口前那条坑洼不平的公路。 但从五一节那天开始后,方家村的天就变了,所有村民们的心中都有一团火在燃烧,希望就像天上的太阳,注定了随着夏季的到来,变得更加红火。 前来施工的大型施工队,是省内名列前茅的单位,以往所承接的工程,动不动就是几十个亿,像这种总施工资金仅仅一个亿左右的工程,他们以往都不一定会正眼看一下。 不过当老王奉了飞哥之命要去联系施工队时,这家国营单位却主动找上了门,承诺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而且质量更会硬的杠杠的。 如果换成别人,肯定会心生疑虑,毕竟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好处人家会腆着脸的主动上门服务? 但老王却一口答应了下来,他以为施工单位是冲着飞哥面子来的,却不知道飞哥的面子其实还远远达不到让这种大单位来讨好的地步。 人家主动上门服务,是因为赵友宾。 赵友宾现在彻底想开了,知道再继续跟高飞(高家)作对,根本没有他好果子吃,毕竟他儿子赵率不是高飞杀的,他女儿还差点害了人家,要不是高飞的话,仅仅一个李男哲就能让他焦头烂额……如果他再不懂的变更,那他就白活这么大了。 更何况,赵友宾也发现女儿特别关注高飞,本来早就该回美国了,赵娴静却辞退了那边的工作,说以后要在国内发展,帮赵率孝敬老人。 赵娴静心里是怎么想的,赵友宾心中自然清楚,也曾经隐晦的劝说过她,希望她能为了她自己去活。 赵娴静没有改变主意,彻底抛下了她大小姐的头面,在得知高飞要在老家大兴土木后,就打着赵友宾的旗号找到了施工单位。 为能够经常性的接触高飞,她更是在施工单位中担任了一个副总工的职务,虽然她的专业是化学,和建筑业没有丁点联系,却不影响她戴着安全帽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了工地上。 有大型施工队加入后,方家村的村民们更加兴奋,只要不是在外面上班的,不管是小伙子还是小媳妇,都会自愿来工地上当义务工。 一时间,上千口人就围着一个小山包转,这是一种极大的资源浪费。 赵娴静很快就找到了本次工程的马副总,跟他协商最好是全面施工,要不然人都挤在这儿,只会造成负面效果,导致工程进度缓慢。 马副总也没想到方家村村民这样热情,当即欣然同意,立即改变初期的施工计划,从局部改为全面开工,一面开发小山包,一面开始翻修公路。 这样一来,数百剩余劳动力立即有了用武之地,都去修路了。 “姐夫,那妞是谁?看她指手画脚的,怎么好像比我们还要上心?” 李德才悄悄的走到老王身边,打听赵娴静的来历。 “嘘,可别乱说,小心被她听到了,显得不好。” 戴个安全帽好像高级工程师似的老王,赶紧拽着李德才走到一旁,接着就挤眉弄眼得意的说:“知道咱们齐鲁省的三把手是谁不?” 李德才虽然没啥大志向,从来都不关注官场上那些事,但还没有孤陋寡闻到连齐鲁省三把手是谁都不知道,不解的回答:“知道啊,不是赵副书记?” “嘿嘿,这就是了,这位副总工也姓赵,叫赵娴静。” 老王得意的笑着,抬手拍了拍小舅子的胳膊:“这下你该明白了吧?” “啊,原来是齐鲁省的三号女大少?” 李德才吓了一跳,随即吃吃的问道:“姐夫,她、她不会对飞哥也有那种意思吧?” 赵娴静跟高飞那些故事,像李德才这种层次的人还不知道,所以听老王这样说后,才会吃惊不已:“哇曹,飞哥也太牛叉了吧,王晨、沈银冰那儿还没有搞定,咋又招惹个重量级人物呢?” “谁知道呢,只能说高总魅力太大了吧。” 老王得意的嘿嘿笑着,刚要再说什么,却看到李德才冲他连连使眼色,赶紧咳嗽了一声,正色道:“李总,你去忙你的吧,这儿我盯着就可以了。” “这位,是中草药基地的李德才,李总吧?” 赵娴静的声音,从老王背后响起,他这才转身,装做不知道她过来的样子,呵呵笑道:“赵总工,您好。来,李总,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三建的赵娴静,赵总工。” “赵总工,您好。” 等赵娴静主动伸出右手后,李德才才连忙伸过手,一脸谄媚的笑:“我就是李德才。嘿嘿,以后您就叫我德才好了,飞哥,就是高总也是这样叫我的。咳,那个啥,真没想到赵总工也会认识我,荣幸,非常的荣幸。” 赵娴静缩回手,矜持的笑了笑,给李德才戴上了一个大帽子:“呵呵,原天涯集团的老总梁总,落日餐厅的王总,天涯集团的陈大彪陈处长,销售处的郝处长(兔子),另外一个就是你负责基地的李总了,你们被人称为高总手下的五虎上将,这可不是什么秘密了,我怎么能不知道呢?” 李德才被赵娴静这个大帽子给砸的晕晕乎乎,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连说赵总工过奖了。 “王总,李总,怎么没有看到高总呢?” 赵娴静话题一转,看似漫不经心的扯到了高飞。 第1374章 一触即发的械斗! 赵娴静来到工地上已经三天了,每天都希望能遇到高飞,也曾经旁敲侧击的,问过方家村的村长大立柱。 可大立柱根本不知道高飞去了哪儿,只说他五一节那天去了省设计院,但走后就没有再回来。 耐心等了几天后,总是盼不到高飞出现,赵娴静就有些沉不住气了,这才拉下脸来直接问李德才。 依着赵娴静的身份,像老王、李德才这种人压根就不会被放在眼里,两个走了狗屎运的家伙罢了,什么五虎上将啊,那是哄他们高兴呢,就是为了问高飞在哪儿。 “高总啊,我也不--” 李德才正要说他也不知道高总去哪儿时,忽然就看到一辆摩托车呼啸着跑了过来,吓得正在运土石的车辆赶紧闪避。 有人骂道:“曹,栓住,你不在那边修路,跑回来赶着跟老婆上炕睡觉呢--啊,你咋了,脸上咋有血?” 骑车的小伙子根部不搭理那个人,只是高喊:“立柱哥呢?立柱哥在哪儿--立柱哥,牛王村的人揍咱们的人呢!” 小伙子扯开嗓子一吼,立马吸引了附近所有人的注意,大家都看向了他。 正光着膀子上车上搬石头的方立柱,闻言瞪眼吼道:“啥,栓住你说啥?” 栓住把摩托车直接骑到了方立柱面前,气吁吁的说:“立柱哥,牛王村的人阻止咱们修路,新军他们说理,却被牛家兄弟鼓动人围住,动起了手。” “曹特么的牛二贵,整个什么茄子呢?” 一听是牛家兄弟,大立柱马上就知道是谁,又是怎么回事了,蹭地跳上拉乱石的拖拉机,拿起一张铁锨吼道:“方家村的老少爷们儿都听着,牛王村的牛二贵找茬揍了咱们的人,耽误咱们修路致富,还活着的都给我上车,去教训这个狗养的!” 大立柱在方家村的威信还是很高的,这登高振臂一呼,从者立即云集,马上就有几十个男人挥舞家伙,纷纷爬上拖拉机或者摩托车,乱糟糟的吼叫着:“去揍特么的!” “走!” 大立柱把铁锨横在膝盖上,脚下一踩油门,拖拉机就冒着黑烟呼呼叫着冲了出去。 因为现在大修路,村里的小轿车基本都随着去了远处的工地,这伙人要想去牛王村那儿,只能靠拖拉机了。 还没等赵娴静搞清楚咋回事,大立柱已经率领三辆拖拉机,两辆机动三轮车,七八辆摩托车呼啸着冲出了庄子,挥舞着铁锨等东西去了。 “什么?有人阻碍修路?沃曹,谁这么大胆子?” 李德才这才明白过咋回事,马上就挽起袖子,冲他从基地带来的十几个小伙子:“都特么的愣着做什么呢,跟老子去看看!” 老王也很想去,不过打架可不是他的长项,再说了这边工地上也离不开他。 等李德才他们跳上车杀了出去后,马上就拿出手机开始呼叫:“陈大彪,你赶紧过来一趟,带着所有能带上的人,有人在工地上闹事!兔子呢?没事跑你哪儿去干嘛?啥?哦,那你赶紧打电话通知他,让他去牛王村工地那边,快!” 方家村这边开工后,除了五一节那天高飞的‘五虎上将’都来过一次后,这几天大家就分工了,除了老王这个靠常庄的外,其他四人轮流来,今天是李德才。 “这些人真是太气人了,免费给他们修路,他们还闹事,真是不知所谓!” 老王发了句牢骚,抬起头来时才发现赵娴静不见了,有些纳闷的转了一圈,嘟囔道:“咦,眨眼间的工夫赵总工去哪儿了呢?” 牛王村紧邻省道,是距离方家村最远的一个村子,却是附近七八个村条件最好的一个,毕竟紧邻省道,无论是做生意还是见识,都要比靠土里刨食的要好一些。 牛王村的村长叫牛大炮,名字很威风,不过人却比老狐狸还要精明,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就拉起了一只修路队,经过二十多年的打拼,据说现在已经跻身数千万富豪之列。 后来随着儿子牛二贵的长大,牛大炮就把生意上的事儿,全部交给了他打理,自己安心做他的村长大人。 牛大炮是知道方家村要修公路的,因为当初方立柱来找过他,并一再强调这条路是某个大善人出资修建的,和村里,政府都没关系,所以会用哪儿的修路队,方家村说了不算。 方立柱这样说,就委婉的暗示牛大炮:你就别想掺和修路的事了。 牛大炮对方家村来了个很有背景来历的年轻人,也略有耳闻,在听出方立柱的意思后,心中虽然不快(自己门前的肉却捞不着吃,能不难受吗),可也不会说别的,毕竟路从自己村边穿过,自己村里也是受益的,也就笑眯眯的答应了下来,并承诺会给方家村提供一切方便。 牛大炮没把这当回事,趁着五一节时,就带着媳妇小孙女去南风旅游了,还没有回来。 他儿子牛二贵回来了,前些日子去外地施工了,昨晚才回来。 牛二贵回来后,才知道方家村要修公路,虽说道路没有加宽,但质量却硬是要得,据说这条路会投资数千万,能达到省道标准。 金桥,银路,草建筑。 搞建筑的人,谁不知道这句话啊? 就这样一块大肥肉,却只能干看着吃不着,牛二贵自然不高兴了,觉得方家村这些家伙太没人情味了,乡里乡亲的却不用自己的,反而让外人去挣这个钱,绝对不是东西。 牛老板对不是东西的人,从来都不客气,今天一早就带着金桥公司(他自己的公司)的几个心腹,开着铲车挡在了路口,美名其曰收费站! 理由很简单:不间断驶过的大型车辆,极大干扰了牛王村的清净,尾气污染了空气,需要缴纳过一定的过路费。 反正他跟镇上的领导关系都不错,区里也有人,方家村那位大善人再牛比,除了乖乖低头,把一段路让给金桥公司外,恐怕也没别的办法了。 当然了,至于方家村村民新军等人所说的那些,牛老板更是嗤之以鼻,翻着眼睛问:“高飞?老子我认识谁叫高飞啊?别说是高飞了,就是低飞也得给钱,要不然休想从这儿过!草,这个高飞有来历?捏捏的,能比得上区里的蓝副区长吗?比得上镇上的李镇长吗?” “么的,你敢推搡我,还翻了天了啊,这是在我们家门口好不好?兄弟们,给我揍这些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土包子!” 牛老板一声令下,几个心腹,外加上他本家的一些后生,就一拥而上围住了方家村的人,开始大打出手。 新军等人这边的人也不少,足有二十多个,可毕竟是在人家这一亩三分地内,再加上牛二贵那几个心腹都是敢亮刀子的亡命角色,很快就被人家连唬带揍的没脾气了,只能在那儿坐等援兵。 栓住回去请救兵时,牛二贵也没闲着,几个电话打出去,不到二十分钟就有十几辆轿车跑来,从上面下来几十个拿着镐柄的小混混,一个个雕龙刺虎歪叼着烟卷,目空一切的样子,坐在车头上等着方家村的人到来。 方立柱并没有让他们等太久,很快就开着拖拉机,带着几十号村里的壮劳力赶了过来。 三建那些正在施工的人,自然没必要掺合乡下纠纷,聪明的躲到了一旁。 “牛二贵,搞什么呢搞?” 方立柱一脚跺下刹车,熄火后拿着铁锨就跳了下来。 “立柱哥,他们不讲理,仗着人多欺负咱们村的人!” 新军等人马上就凑了过来,一个个鼻青脸肿的,衣服也被撕了。 “麻痹的,敢揍我们的人?” 看到新军等人的惨样后,大立柱登时急了,也懒得讲理了,抡起铁锨就冲牛二贵扑了过去。 “吆喝,爷们走南闯北的混一辈子了,还第一次遇到敢主动动手的,草,废了这孙子!” 牛二贵还没有说什么,被召唤来的那些小混混们,率先拿着家伙冲了上来。 栓住等人一看大事不好,赶紧也都围在大立柱身边,举着铁锨等家伙,拨打着对方清一色的镐柄:“小兔崽子们,打架咋的,那就来吧!” “嘀,嘀嘀!” 眼看一场大规模的械斗就要开始,大立柱等人身后传来了汽车喇叭尖锐的叫声,他们本能的闪开向后看去,就看到三辆轿车停了下来。 车门打开,李德才一脸冷笑的走了出来,从腰里拿出一根双截棍。 话说德才哥现在可是学李小龙呢,已经练了大半年,早就想找个机会实地演习一下了,今天终于遇到了,他很开心呐。 哗啦啦,李德才一摆双截棍,正要像小龙哥那样尖叫一声扑过来时,衣襟却被人拽住了,登时就不耐烦了,扭头就骂:“草,你抓……呃,赵总工,您有事?” 拽住李德才的正是赵娴静。 李德才等人跳上车子向这边杀来时,赵娴静也及时上了另外一辆车,跟着赶了过来。 “李总,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再说真要出了大事,谁也承担不起的,你闪开,我去跟他们讲讲理再说。” 赵娴静劝了李德才两句,就走到了大立柱的前面,问对面那些杀气腾腾的小混混:“谁是牛二贵牛先生?” 如果赵娴静不是赵友宾的女儿,跟飞哥关系好像不一般,李德才才不会听她的,看她很勇敢的面对小混混们后,怕她有失赶紧站在了她身边。 “吆,这小娘们细皮嫰肉的很俊俏啊,要找牛二哥啊?哈,牛二哥不一定有空见你啊!” “妹子,牛二哥没空,就让哥们陪你玩儿咋样?” 小混混们看到一个大美女站出来后,登时更加兴奋了,污言秽语好像天上来的黄河之水那样,滔滔不绝。 更有甚者,还推搡着前面的同伴,企图来撞她。 第1375章 这是个误会! 赵娴静可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正主根本不露面,用一帮小混混来对付她。 这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混混,自诩什么样的大世面没有见过? 他们生来就是为这个世界增添一抹热血生机的,最喜欢的就是打架,尤其是面对赵娴静这个级别的美女,要不趁机站点便宜,恐怕晚上睡觉都不香啊。 “你、你们都闪开!” 赵娴静后退几步,再次拉住咬牙要冲出去的李德才,强忍着怒气喊道:“我要找牛二哥--哦,不,是找牛二贵,不是你们!” “赵总工,跟这些渣滓货废什么话呢?不揍趴下几个,他们是不会说人话的!” 李德才真想把赵娴静推到一旁去,瞪着眼的训斥她懂不懂解决眼前矛盾的解决方式? 可他不敢,赵娴静也不会松开他。 赵娴静很清楚,一旦让李德才冲出去,现场立马就会发生无法阻止的混乱,那可会出大事的! “怎么,小子,别在这儿呲牙咧嘴的穷叫唤,有本事就冲上来啊!” “你以为你拿个双截棍就成龙哥了?我草泥马的,我看倒是很像猪哥!” 那些小混混,看到李德才被赵娴静拉住后,更加得意,举着手里的镐柄向这边挑衅。 赵娴静不许李德才打架,方立柱这会儿也冷静了下来。 身为方家村的村长,在遇到这种事时,绝不能只想着用武力解决办法,他得为自己村的老少爷们安全负责,所以也只能暂时忍住气,看着赵娴静。 “大家都冷静一下,好不好?” 赵娴静深吸了口气,再次向前走了几步,大喊道:“请问哪一个是牛二贵牛先生,能不能站出来一下?” 这时候,牛二贵的一个心腹在小混混中间喊道:“你是谁?我们牛总说了,不跟方家村之外的人斗气,你要是聪明那就赶紧闪开!” “我、我是三建的副总工,负责这边道路工程的!” 赵娴静连忙说:“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协商处理。” “什么副总工啊,一个替人扛活的打工仔罢了,充什么大鼻子象啊?” 那个人又叫道:“换方家村的人来,或者那位狗屁的慈善家!” 狗屁的慈善家,自然是指的高某人了。 李德才气炸了:“草泥马的,敢骂飞哥!赵总工你闪开,让我弄死那沙比!” 赵娴静伸手挡住李德才,大声喊道:“我不仅仅是工程的副总工,我更是投资这条路的老板--的朋友,所以我可以作主的!” “老板的朋友?” 牛二贵的人冷笑:“是那个狗屁慈善家的小青人吧?捏捏的,现在这世道,啥时候小三也敢光明正大的跳出来了,还有没有点廉耻心呢?” “就是,就是。” 马上就有人应和道:“看这小娘们骚不拉圾的,一看就是靠脸蛋和屁股过日子的,这时候却特么的装正牌夫人了。喂,我说小娘们,赶紧让你相好的滚过来,给爷们跪下唱征服,我们说不定会放他一马!” 赵娴静俊脸蹭地通红,脱口喊道:“你们这样说,高飞会很生气的!” “高飞?高飞是谁?” 那些人哈哈笑道:“就是那个狗屁慈善家吗?” 这些人一再冒犯高飞,李德才真烦了,抬手就拨拉开赵娴静,挥舞着双截棍就冲了上去:“老子弄死你们这批小比养的!” “李德才,你给我站住!” 赵娴静一个没拽住,李德才已经如猛虎下山那样扑进了人群。 与此同时,就听到小混混背后有人骂道:“草,一群不成器的小比崽子,也敢骂飞哥,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赵娴静愕然抬头,就看到那边有个身材单薄,长相猥琐,手里却拿着砍刀的家伙,满脸狞笑着扑进了人群。 在他身后,还跟着十几号身穿保安制服的彪形大汉,个个举着胶皮棍子,二话不说跟着杀了进来。 “保护赵总工!” 方立柱一看双方交手了,再也不敢犹豫什么了,吩咐新军等人护住赵娴静,举起铁锨也带人冲了上去。 一场数十近百的大械斗,就在牛王村的公路上展开了。 一时间,怒骂,惨叫,还有孩子的哭声和狗叫,密切的响成了一片,铁锨,镐柄,甚至大砍刀,都纷纷向对方身上招呼。 “住手,都给我住手!” 赵娴静被新军几个人护着迅速后退,她脸色苍白的连连喊着住手,却被厮杀声遮住了。 远远的看去,拿着双截棍的李德才,和那个拿着砍刀的瘦子特别显眼,几乎没人敢跟他们正面过招。 李德才自从跟城阳好上后,自身功夫有了长足的进步,再加上当初就敢随高飞去杀人,无论是武力值还是胆量,都不是这些小混混能比得了的。 而拿着砍刀的那位呢,自然是被赵娴静誉为高飞麾下‘五虎上将’之一的兔子了,边境少数民族彪悍的民风,造就了他动不动就动刀子的彪悍性格--话说,人家真敢拿着砍刀向人脑袋上砍啊。 那些小混混,纯粹就是牛二贵花了两百块钱(每人两百)雇来的‘佣兵’,是喜欢打架欺负人,可那得看欺负的对手是谁。 如果只是一般守法公民,在他们面前自然没任何威胁力,但要是碰上兔子、李德才这样的真正亡命徒,他们可没勇气硬碰,不等刀子过来就吓得四处奔跑。 更何况,陈大彪也带来了十几个保安,个个都是受过训练的,胶皮棍子上下翻飞,专门向腿子和胳膊上招呼。 “完了,完了,这下可出大事了。” 亲眼看到兔子一刀看在某个小混混举起的胳膊上,赵娴静越加感到了无力。 呜啦! 就在牛王村、方家村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械斗,情况更加难以收拾时,凄厉的警笛声终于响了起来,混斗的人们本能抬头向远处看去,就看到三辆警车风驰电掣般向这边驶来。 老远的,人们就听到警车喇叭内传来骂声:“都给老子住手,谁再敢乱动,一枪崩了他!” 接着,一只手枪就伸出了车窗,朝天砰砰的接连开了三枪。 枪声清脆,传出老远,带着萧杀的震撼。 村民们,尤其是那些小混混们,对官府本来就有着本能的惧怕,现在听到枪声后,立即都住下了手,聪明的更是扔下家伙,转身向村里跑去。 吱嘎一声响,三辆警车齐刷刷的停下,不等车子停稳,鸣枪示警的刘小龙就从车里跳了出来,接着翻身跳上车头,挥舞着手枪冲人群大吼:“都给我蹲下,蹲下,谁再敢动一下,老子毙了他!” 那些小混混对此可是很有经验的,立马扔掉镐柄,双手抱着脑袋蹲了下来。 李德才和兔子、陈大彪几个人却不管这些,仍旧拿着家伙站在那儿,一脸傲然的笑着。 刘小龙早就跟这几个人熟的不能再熟了,自然不会拿枪对着他,只是喝道:“牛二贵呢?哪个是牛二贵?给老子滚出来!草,我特么的倒要看看,这是何方神圣,敢闹出这么大阵势!李所长,你把那沙比给老子揪出来!” 李所长赶紧答应了声,带着几个手下就向人群中走去。 刘小龙能及时赶来,是老王给他打的电话。 看到现场情况被控制住后,赵娴静总算松了口气,挤出护着她的村民刚要走过去,就看到警车内又下来一个年轻人。 拿着砍刀的兔子看到这个人后,凶神恶煞般的脸上马上就换成了谄媚的笑,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飞哥,您也来了!” 这个人正是高飞。 老王给刘小龙打电话报警时,高飞正在他办公室内商量事,所以就一起来了。 看到高飞也出现后,赵娴静脸色悠忽红了下,停住了脚步。 高飞没有看到他,等兔子跑过来后,抬手就抽了他后脑勺一巴掌,骂道:“把刀子给我扔了!么的,你是不是嫌我最近太清闲了,故意给我找点活干?” 兔子被高飞抽后脑勺,那是连个屁也不敢放的,赶紧把刀子扔了:“飞哥,你是不知道这些小子有多狂妄,敢骂你是狗屁的慈善--咳,您别担心,我其实就是吓唬吓唬他们。” 有兔子在前面挨揍的例子,李德才就把双截棍扔了,跟陈大彪一起走过来:“飞哥,兔子说得没错,要不是这些小子骂你,还骂赵总工是你那个啥,我们也不会跟他们一般见识的。” “赵总工?谁是赵总工?” 高飞有些纳闷的抬头,然后就看到了赵娴静。 就在这时,牛二贵从跑了过来,跑到刘小龙面前殷勤的笑着:“刘局长您来了,真对不住,让您操心了。来,先吸烟,吸烟!” 刚才李所长找牛二贵时,就已经跟他说了刘小龙的身份。 说实话,牛二贵打电话喊来这些小混混,其实就是为了吓唬方家村的人,并没有想到会真动手,他虽然嚣张,可也明白挑起大规模械斗会担负啥责任。 所以在械斗发生后,牛二贵就吓傻了,尤其是看到兔子动了刀子后,他连立即收拾收拾东西跑路的心思都有了。 幸好,就在情况向最可怕的那边发展时,警方及时赶到了。 他这才松了口气,赶紧跑过来跟刘小龙打招呼。 刘小龙看都没看他递过来的烟,冷冷的问:“你就是牛二贵?” “是,是,我就是牛二贵。” 牛二贵嘿嘿讪笑着,解释说:“这是个误会,我……” 不等他说完,刘小龙抬脚就跺在了他肚子上,把他一脚放倒在了地上:“滚尼玛的误会!杨队长,把这人渣给我铐起来,带回局里!” “啊,你敢打人--刘局,刘局,误会,误会啊!” 牛二贵捂着肚子坐在地上嚎叫着:“我可没有动手啊,你可不能冤枉好人,我跟你们蓝区长可是认识的!” 分局刑警中队的杨队长才不管他嚷嚷什么,亮出手铐喀嚓一声就锁住了他。 第1376章 眼看他高楼塌了! “刘局--杨队长,您这是干嘛啊,我说是误会啊!” 牛二贵被戴上手铐后,更加傻眼,本能的刚挣扎了几下,腿上就被狠狠踢了一脚,再也不敢咋呼什么,被拖死狗似的拖上了警车。 牛二贵现在也算是个成功人士了,所以经常跟官场上的人有来往,和杨队长喝过几次酒,也算是熟人了吧。 看到杨队长也上了车后,牛二贵连忙叫道:“杨队,杨队,究竟是咋回事啊,兄弟我并没犯大错误啊!” 杨队长闻言冷笑道:“哼哼,牛二贵,你还没犯什么大错误?你可知道要不是我们赶来的及时,会出现多恶劣的后果吗?” 牛二贵狡辩道:“可也不能只赖我一个人啊,是他们先动的手。再说了,杨队长您也该很清楚,我牛二贵是做什么吃的?我可是靠修路发家致富的!方家村和我们算得上是乡亲了吧,可他们修路竟然都不跟我说一句,这让我面子往哪儿……” “蠢货!” 杨队长打断他的话:“牛二贵,你以为你是谁啊?人家修路就得用你,不用你就是不给你面子?你在人家面前有狗屁的面子!你知道你惹了什么人不?” 牛二贵愤愤的道:“还能是什么人?我早就打听清楚了,那个高飞不就是方家村的一个外甥嘛,在外面发了点小财,就回家显摆了--杨队长,您这样看着我干嘛?” “说,你继续说。” 杨队长冷冷的问:“问你个事,知道咱们省城的二把手是谁吗?” “是彭云木彭市长啊,这个我还能不知……” 牛二贵脱口说到这儿,脸色忽然一变:“啊,那个高飞,跟彭市长有关系?” “至于是什么关系我不知道,我可是亲眼见到过,彭远航彭大少在高飞面前都毕恭毕敬的。” 杨队长早就听说过高飞的背景,不过担心把高先生真实的背景说出来会吓死牛二贵,所以就只提到了彭云木这个级别。 饶是这样,牛二贵也立即傻眼,吃吃的说:“不、不会吧?” “不会?哼哼。” 见这家伙还一脸不死心的样子,杨队长忽然笑了,抬手拍了拍他肩膀,很和气的说:“二贵啊,知道那个被你手下骂为是小三的女孩子是谁吗?那是咱们齐鲁省三把手的大小姐--牛二贵,你特么的怎么了?少给我装昏!” -- 正如兔子他们所说的那样,一场短暂的械斗下去,并没有出现太大的伤亡,最多也就是那几个蹦达的最欢的小混混腿子被打断了。 至于其他人,再糟糕也就是鼻青脸肿,连医院都不用去。 经过一年多的基层工作后,刘小龙处理这种事故那是驾轻就熟,压根没打算把所有闹事者全带走,就把小混混的两个头,还有一个牛二贵的心腹几个人提留走了。 有这几个人,其他人就是拴在绳子上的蚂蚱,等着被传讯吧,反正这次械斗也没出现太大伤亡,传进去也就是交点罚款,拘留下拉倒,还不至于让那些家伙畏罪潜逃。 简单处理了一下后,刘小龙就带着牛二贵几个人返回了区分局。 看到警车走了,其他小混混这才一哄而散,参与械斗的牛王村村民们,这时候也看出事儿来了:警方只带走了牛二贵的人,却没有理睬方家村的。 这就足够证明方家村是小寡夫叫窗,上头有人,惹不起。 “行了,你们也该干嘛就干嘛去。” 等警车离开后,高飞也让兔子他们走人。 兔子等人自然不敢违背,点头哈腰的上车走了。 “他在知道成了三建的副总工后,会不会因为我太过殷勤而反感我?” 看着高飞在那边跟大立柱说话,赵娴静心里就有些发慌,担心她过于亲近的意思,会惹起那人的反感,可更盼着他能接受自己。 赵娴静盼着高飞接受她,倒不是说她喜欢给他当青人,而是因为她已经把能不能跟高飞交好关系,与赵家能否继续安稳下去挂上了勾。 所以不管怎么样,赵娴静都希望她能被高飞看重,哪怕这只是一个交易。 远远的,赵娴静看到高飞总算是跟方立柱说完话,抬头向这边看来要走过来了,登时有些紧张起来,赶紧深吸了一口气,竭力让自己表现的落落大方时,却看到他又停住了脚步,拿出了手机。 也不知道是谁给他打的电话,对着电话说了几句什么后,就挥手摆了摆李德才。 李德才迅速跑过来,开车去了那边。 然后,高飞就上车走了。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跟赵娴静说过一句话。 赵娴静的心,一下子沉了下来。 “大家继续干活,以后没有谁敢找事了!” 大立柱的喊声响了起来,很高,赵娴静却没有听到,只是愣愣望着车子消失的地方:原来他是这样讨厌我,连跟我说一句话的兴趣都没有。 其实事情并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 不管赵娴静是抱着什么心态来接近高飞的,高飞都不会因为讨厌她,而懒得连话都不说一句。 如果不是廖无肆打来电话,高飞肯定会过来感谢她的。 毕竟要不是她的冷静,这场械斗早就打起来,后果会不堪设想的。 在电话中,廖无肆只说了一句话:你来天涯集团,我等你。 今天,正是高飞给廖水粉一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 如果廖水粉不愿意放弃天涯集团的话,那么高飞明天就会把在别处生产的产品推上市,被迫放弃‘天涯’这个品牌,不把她拖垮誓不罢休。 刚才在牛王村这边发生的械斗,对高飞来说就是小事,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 更何况,他也得找廖无肆了解一下谢小雯的死因。 陈大彪等人的车子刚停在天涯集团门口,高飞就到了。 看到原来是高飞在车里按喇叭后,陈大彪连忙跑过去,啪的一个立正,抬手敬礼:“飞哥,你……” “少来这些,开门,我要进去。” 高飞不耐烦的摆了摆手,陈大彪连忙后退几步,冲站在门口的小池几个吼道:“没看到飞哥来了吗,不赶紧开门都愣着做什么呢?” 小池几个慌忙打开了滑动铁栅栏。 高飞启动车子时,陈大彪适时的问道:“飞哥,以后是不是--” 看到高飞点了点头后,陈大彪一张黑脸登时激动的通红,等车子驶进厂区内后,冲小池等人再次吼道:“都给我站直立一些,别被人小看了我们天涯集团的门面!” 高飞离开天涯集团时,厂区内机器轰鸣,不断有员工、载货车辆来往,到处都是一派繁忙的景象。 时隔半年多后再来,厂区内两侧的绿化树倒是长大了不少,可老远的就能看到麻雀在路面上蹦蹦跳跳的,却是一个人也没有,真可称得上是门可罗雀。 看来数百员工除了陈大彪的保安处之外,都已经放假了。 眼看他高楼起来,眼看他高楼塌了。 看着空荡荡的厂区,高飞忽然想到了这句话。 幸好,这一切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车子驶到厂区内的办公大楼前时,高飞看到了廖无肆。 他一个人倚在大厅前的立柱上,双手抱着膀子抬头看着天,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怎么,现在学会沉思了?” 高飞开门下车,走上了台阶:“我记得你以前无论遇到什么事,可都是笑容满面的,很少露出这幅嘴脸。” “那是因为还没有遇到特别难的事。” 廖无肆说话时,又露出了阴柔的笑容。 与前些天相比,廖无肆要憔悴了很多,那么爱惜羽毛的一人,现在胡子都不刮,看来谢小雯的死亡事件,给他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高飞走到他面前,点上一颗烟:“做出决定了没有?” 廖无肆却反问道:“最后一次问你,能不能高抬贵手?不是我求你,是我姐。” “就算你求我,我也不会的。” 高飞实话实说。 “唉,就知道你会这样说。走吧。” 廖无肆没事人似的叹了口气,转身走进了大厅。 “你姐姐来了吗?” 高飞跟了上去。 “没有。” “你来代表水粉集团跟我签字?” “不是。” “那是谁?” “当初是谁跟你签字的,那么这次还是谁跟你签字。” 廖无肆头也不回的淡淡说道:“你可以把这个当做是廖家、韩家认输的态度。当然了,随便你怎么认为。如果你要是不想见他的话呢,那我可以让他走,我跟你签字。” 高飞脚步顿了下:“谁签字都一样,我不在乎。” 高飞不在乎,高雅却不能不在乎。 同上次高飞参与转让签字仪式那样,他仍然坐在左首位置,右首的椅子空着,下面是早就得到消息赶来的梁明夫妻俩。 高雅的下首,却是陈鸿宾,还有水粉集团派来天涯集团的几个高级管理人员,却没有律师的存在。 陈鸿宾虽然坐在水粉集团这边,可他脸上却带着喜色,与旁边那几个高管的沮丧,形成了鲜明对比。 高雅脸色有些苍白,眼神有些木然,呆坐在那儿低头看着合约,听到门响后,身子还轻轻的颤了下,这才抬起头,看向了走进来的高飞。 高雅无法忘记,在半年多之前的那次签字仪式上,他是何等的得意。 但仅仅半年多的时光,他就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向往日的失败者签‘降书’,这种反差让他无法适应。 他本不想来的,可廖水粉却警告他说必须得来,要不然后果自负。 廖水粉那样一个娇嗲嗲的大美人儿说出的话,别人也许不会在意,但高雅却相信,如果真不来的话,那个女人肯定会让他更难受。 廖无肆进来后随便坐在了靠门最近的椅子上,高飞与梁明、陈鸿宾点头打过招呼后,径自走到了高雅身边,淡淡的问道:“方雅?” “是的,方雅。” 高雅嘴角剧烈抽了几下,站起身伸出了右手。 第1377章 净身出户! 对高雅伸过来的右手,高飞却是看也没看,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半年多以前,高飞被迫去顺景酒店签转让协议时,高雅以胜利者的姿势,也曾经主动对他伸出手过,被无视了。 这次,高雅站在失败者的角度上,主动去跟高飞卧室,同样被无视。 两次截然不同的握手都被无视后,高雅呆愣了片刻,脸色忽青忽白的缩了回去。 上次他遭遇尴尬时,还有小毕为他解围。 这次,却没有人给他解围,就连水粉集团那几个高层都装做没看到,至于梁明等人,没有当场幸灾乐祸的冷笑,这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 高雅慢慢的低下头,有些呆滞的眼底深处,却闪着让人心悸的阴狠,和无奈:时至今日,他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了,原先企图附身在水粉集团身上重新打拼一下的希望,在被廖水粉两次利用后,也消失殆尽。 现在他除了特别恨高飞之外,又增加了一个人,那就是廖水粉。 高雅虽然落魄了,却没有变傻,怎么能看不出廖水粉逼着他来参加本次签字的意图? 除了继续羞辱他之外,就是给高飞填堵。 “如果有机会,我是不会放过你们的,决不会!” 高雅心中嘶吼出这句话时,高飞说话了:“方雅,两次我都没有跟你握手,并不是针对你,而是水粉集团,因为你代表着的就是水粉集团。” 高雅一楞,缓缓抬头看向高飞,眼里带着不可置信的神色。 高飞面无表情,好像说一件跟他无关的事儿:“我看不起水粉集团的趁人之危,更看不起那位廖总连接受失败的勇气都没有。” 高雅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说道:“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高飞答非所问:“不管你是姓高,还是姓方,都无法改变你我身上相同的基因。如果你能抛掉你心中的仇恨--你可以留下来,继续担任天涯集团的高管。” 高雅眼神一亮,随即嗤笑出声:“哈,你这是在可怜我,施舍我,还是真把我当做了你、你的兄弟?” “我不想解释什么,留下,还是走,你自己说了算。” 高飞拿起桌子上的合同,随便翻阅着:“当然,你首先得完成你代表水粉集团坐在这儿的使命。” 高雅紧紧的咬着牙,嘶声道:“不用等了,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不会留下来的!我已经失败了,在跟你的争斗中败得一塌糊涂,我承认。可是我决不接受你的怜悯!高飞,我知道你做出这种态度,就是想让别人都知道你在‘以德报怨’,人们会称赞你有多伟大,鄙视我的有多可怜。哈,哈哈,把我狠狠擦在脚下,向人彰显你的优秀--现在我才知道,要是论起玩心机,我给你提鞋都不配的!” 看着低声嘶笑的高雅,高飞眼里全是失望,等他好像带有哭腔的笑声停下来后,嘴唇动了下,却看向了梁明:“梁总,合同你看过了吗?” 这大半年来,梁明始终都在苦盼着这一刻的到来。 现在他终于盼到了,满面红光的用力点头,也用最正式的称呼说:“高董,我已经看过了。合同上写得很明白,水粉集团这次撤资,是无条件的‘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这个词,源自离婚,寓意就是有一方什么财产都不会带走,拍拍屁股自个儿闪人。 打个比方,水粉集团跟天涯集团本来是合法夫妻来着,结果后来过不下去了,水粉集团主动提出离婚,不取分文,把以前为这个家所做的贡献,全部留给了天涯集团。 在这大半年中,水粉集团红火了两个月也算获得了不小的受益,却又投入了成倍的资金去开拓市场,然后就开始苦苦坚持,一直到现在。 水粉集团在无条件转让天涯集团之前,已经亏损了大约十几个亿,更多的却是他们企业的信任度,绝对算得上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自己酿的苦酒自己喝,无处喊冤。 对水粉集团的‘净身出户’,高飞才没像梁明那样欣喜若狂,因为他很清楚这些损失,比起贺明珠干掉谢小雯所引发的恶劣后果,更让廖、韩两家焦头烂额。 廖、韩两家在谢小雯被杀后,已经没心情在天涯集团这边墨迹什么了,他们只想赶紧扔开这个包袱,灰溜溜的跑到黑暗中伸出舌头去舔伤口。 高飞笑着点了点头,拿起合同粗粗看了眼就递给了梁明:“梁总,上次转让时是你签字的,这次还是由你来签字吧。” “好的。” 梁明也没拒绝,合同他是早就看过了的,拿起签字版主就在上面蹭蹭的签上了自己名字,而后递给了高雅,淡淡的说:“方助理,请。” 高雅也没说什么,低着头拿起笔飞快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就站了起来,看着廖无肆:“廖先生,我想我的使命已经完成了,是不是可以走了?” 从进来后就没说话的廖无肆,笑了笑看向了水粉集团一个高管:“丁副总,麻烦你代表集团与方助理签订解除合同合约。” 那个丁副总答应了一声,从公文包内拿出一份合约,放在了桌子上,很客气的说:“方助理,这是水粉集团对你的解除合同合约,廖总已经签字了。” 高雅拿过合同看也没看,很干脆的签上自己名字,扔掉笔抬腿就走向门口。 “方先生。” 丁副总又说话了,已经改变了称呼:“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在被集团辞退后,集团会根据原先的合同协议,给予你一定的补偿。补偿金将会在24小时之内打在你的卡上,请注意查收。” 高雅就像没听到那样,快步走出了房间。 脚步声消失在走廊中时,高飞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 高雅以前所做的那一切,说是他自己找死都一点也不为过,如果把他跟高飞调换一下位置,他肯定早就让高先生灰飞烟灭了。 可高飞却没有这样对他,尽管也不止一次的想要干掉他,可每当想到‘兄弟’这个词时,他的杀心都会慢慢减弱。 不管高雅有多么的该死,但高飞都觉得无法亲手杀了他。 高飞无法忽视血脉相连的那种先天性亲情,所以在看到高雅倔犟的走出时,不但没有一点点的成就感,或者要落井下石,反倒是有了种不忍,很想拉住他,告诉他:只要你能放下心中的戾气,我给你重新站起来的机会! 看出高飞心情不怎么样后,梁明冲对面的丁副总几个人笑了笑,站起来说:“几位,我们去酒店小饮几杯,共同庆祝签字的顺流完成?” 丁副总也站起身,强笑一声说:“多谢梁总好意,我们还要赶回去向廖总汇报,等以后有机会吧--高董,我们就先回去了。” 高飞站起身,主动伸出手:“那我就不远送了,梁总、陈总,替我送送丁副总。” “留步。” 丁副总微微一笑,收拾起东西带着几个同事走向门口,经过廖无肆身边时,又低声告辞,这才在梁明夫妻、陈鸿宾的陪同下走了出去。 门被关上后,会议室内安静了下来,高飞和廖无肆坐在会议桌的首尾位置,都没有说话,就在那儿闷头吸烟。 几分钟后,外面忽然响起了砰砰的巨响。 廖无肆站起身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向外看去,就看到原本空荡荡的厂区水泥路上,摆上了红色的鞭炮,铺在地上摆出最少得有几百米,陈大彪正带着手下放鞭炮,庆祝天涯集团的重生。 “明天,你的员工们就会全部到岗吧?” 廖无肆掐灭烟头,打开了一扇窗户。 高飞走到他身边,和他并肩站立:“用不着明天,从鞭炮响起后,他们就会陆续接到通知,会在下午一点半之前陆续赶来厂里,参加动员大会。” “呵呵,还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廖无肆放下窗帘,转身顺势倚在了窗台上:“我知道你有话要问我,问吧。” 高飞回答的很简单:“你想说什么,我就听什么。” “好,那我就跟你说说谢小雯之死。” 廖无肆在提到这个名字时,眼神明显黯淡了下:“说句实话,不管她犯下了多么罪不可赦的错误,她始终都在爱着我。要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在看到我跟明珠走近后,会冒昧的去刺杀她。” 就在廖无肆给高飞叙说谢小雯之死的事情时,高雅已经走出了天涯集团。 他没有开车出来,因为那车子是水粉集团的。 现在他已经被廖水粉扫地出门,依着他的傲气,就算丁副总请他暂用那辆车子,他也不会用的。 在陈大彪等人鄙夷的目光中,高雅表面镇定,实则好像做梦那样的走出了天涯集团,信步右拐,贴着路边前行。 他不知道他要去哪儿,更不知道他以后要做什么。 远远传来的鞭炮声,听在高雅耳朵里就是莫大的讽刺:当场高飞没有出现时,他是何等的威风? 他是京华高家的第三代嫡孙,与高云华一起,被视为官、商两条路上的领军人物,手里掌控着春树集团,无论走到哪儿‘高家二少’的光环,都能让他受到足够的尊重。 那时候,他身边追随着佷多‘死士’,还有张耀明等一干纨绔好友,可谓是要风得风笑傲江湖。 但这一切从高飞出现后,就开始慢慢的消失:被逐出高家,没有权势、金钱的后果就是再也没有死士的追随,张耀明等人就像消失了那样,而他就是条无家可归的狗,只能毫无目的的四处流浪。 这一切,都是拜高飞所赐! “高飞,我发誓,如果有机会,我绝对会让你生不如死!” 想到高飞‘假惺惺’要挽留他的样子,高雅的面孔就开始扭曲。 嘀嘀! 就在高雅咬牙切齿的发誓时,背后传来汽车喇叭声响。 第1378章 必须找到解红颜! 听到汽车喇叭声响后,高雅本能的靠边停步扭头看去,就看到了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 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了一张斯文的男人脸。 高雅很熟悉这张脸,这张脸的主人姓焦,叫焦恩佐,是他原先的盟友,不过自从他被逐出高家后,俩人就没有再来往过。 “高少,上车聊聊?” 焦恩佐仍旧像以前那样和气,有礼貌,让人很容易对他产生好感。 高雅没上车,冷冷的说:“我们有什么好聊的?” 不等焦恩佐说什么,他又继续说道:“我现在已经不叫高雅了,我叫方雅!而且,我刚刚被廖水粉那个贱人利用完毕,踢出了水粉集团,我现在就是一毫无用处的流浪狗--焦恩佐,你觉得我还有哪儿可以被你利用的?” “呵呵,高少,无论你叫什么名字,无论你现在是什么身份,无论你的处境有多悲惨,在我心里,你始终都是我焦恩佐的朋友,高雅,高二少。” 焦恩佐对高雅那番话毫不介意,很真诚的样子:“高少,我知道你当前正处于人生中的低谷状态,心情不怎么样。但我想告诉你的是,你现在所经历的这些,比起我此前所经历的那些,根本算不了什么。” 焦恩佐抬头看了眼天空,淡淡的说:“以前我至少经历过几次差点被人干掉的危险,为了活命,我就像一条丧家之犬那样,被人追得四处逃窜……往事,不堪回首啊。可你看看我现在呢?” 焦恩佐加重了语气,拍了拍车门:“我以前做过那么多鬼神共愤的恶事,但我现在依旧宝马香车,受人羡慕。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无论遭遇多么大的困难,我都没有放弃,付出的努力最终获得了回报。我行,你也行!” 不得不说,焦恩佐这番话还是很有励志意义的。 事实上,也正如他说的那样,他就是个打不死的小强,总能从别人的脚下挣脱出来,骄傲的活下来。 尤其是谢小雯死后,沈银冰出手一举让近百人给她殉葬的大手笔,让焦恩佐更加有信心,因为在沈银冰的计划中,他可比谢小雯要重要多了,当局决不敢招惹他的,只能坐看他越来越强大。 而沈银冰也给了他做大的机会,放手让他掌管了北山集团。 意气风发,这个词可以形容当前的恩佐哥。 高雅的眼睛慢慢亮了起来,苍白的脸色也开始浮上一抹红色,嘎声问道:“你想,让我做什么?” 焦恩佐没有回答,却递过来一个文件夹。 高雅犹豫了下,才接过来打开一看,原来是份合约,一份应聘高雅为北山集团第二副总的合约。 “呵,呵呵。” 看着那份合约,高雅忽然笑了,喃喃的说:“我什么时侯这样抢手了,前脚刚被人踢出来,后脚就有人来聘请我的当副总--第二副总,那么,第一副总又是谁?” “一个老朋友,等你到了北山集团就知道了。” 焦恩佐下车,做出礼贤下士的样子,抬手说道:“高副总,请上车。” “我--姓方。” 高雅一字一顿的吐出这三个字后,抬脚上了车:“希望焦总不要再叫做。” “明白,方副总。” 焦恩佐微微一笑时,嘴角挑起了明显的得意之色。 很快,车子来到了北山集团。 “焦总好。” 正要出门的王副总,看到焦恩佐后连忙笑着点头哈腰。 他很郁闷,因为以前他曾经被焦恩佐坑过,更是在焦恩佐来冀南‘走马上任’时,协同沈银冰一起抵抗过。 但谁能想到,沈银冰竟然把北山集团彻底放手交给了焦恩佐。 焦总就是这个市值高达数百亿的集团主人,王副总等人只能在肚子里暗叹世事弄人,但表面上还得客气着。 焦恩佐对王副总也很客气,呵呵一笑道:“王副总,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方雅,方先生,从今天起就成为我们集团的第二副总了。晚上,我要为方副总召开盛大的欢迎酒会,还请王副总提前做好时间上的安排。” 王副总看着方副总,愣了一下随即伸手过来展颜笑道:“欢迎方副总,焦总您放心,晚上我一定会参加酒会的。” 高雅这时候重新恢复了他此前的云淡风轻样子,和王副总轻轻握了下手:“客气了,王副总。” 在门口寒暄了几句后,焦恩佐带着高雅来到了他的办公室门前。 他的总裁办公室,不是沈银冰此前所用的那间办公室,而是在大楼的最高层,站在落地窗前向外看去,都能看到远处的黄河,好像一根玉带那样从远处蜿蜒而来,让人顿感心雄开阔,精神为之一振。 “方副总,请随便坐。” 焦恩佐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真皮座椅上,拿出一颗雪茄:“来一颗?这可是正道古巴雪茄。” 高雅摇了摇头:“我想知道你的第一副总是谁。” 他的话音未落,套间的门开了,一个身穿白色职业套裙的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脸上带着矜持的微笑:“高少,很久不见,别来无恙?” “是你?” 看到这个女人后,高雅蹭地就站了起来:“你就是第一副总?” 女人点了点头,走到他对面沙发前坐了下来,翘起了二郎腿,姿势优雅:“呵呵,高少没想到吧?” 焦恩佐的第一副总,竟然是田中秀雅。 在去年时,田中秀雅还是岛国换天影视的公子,与高雅、李男哲合作暗算高飞,争夺经书,并且按照他的意思,枪杀了两名跟踪他的华夏特工。 然后,霍天晴去了岛国,把高雅带回了华夏,从那之后,他就没有再看到过这个岛国女人,但却听说过她的事儿:被高飞堵在了辽省,要不是华夏方面需要她手里掌握的那些资料,相信她早就死在那边了。 高雅知道,在寇边三郎死后、岛国政府封掉换天影视后,等待田中秀雅的就是监狱,或者干脆是死亡。 可他却没想到,田中秀雅竟然来到了华夏,成为了焦恩佐的第一副总。 “是的,我的确没想到。” 高雅也慢慢的坐了下来,看着田中秀雅:“难道,你就不怕华夏当局会对你不利?” 田中秀雅还没有说话,焦恩佐就抢先说道:“不会的,因为田中副总已经成为了沈总的人。如果华夏当局不想再发生天云专线动车脱轨那样的惨案,就不会擅自田中副总不利的。” 高雅这才明白过来,呵呵冷笑:“没想到你也加入了安归教--焦恩佐,你是不是也想让我加入安归教,对沈银冰誓死效忠?” 焦恩佐抬手扶了下眼眶,闻声说道:“方副总,首先我得给你更正一下。沈总还代表不了安归教,她只是一个分支的首领。另外,你不用像田中副总那样加入组织,因为你特殊的身份,就注定不会有人敢随便动你。” “我现在姓方,没什么特殊身份了。” 高雅沉默片刻,眼底闪过一抹异样神色:“焦恩佐,咱们说开了吧。” 焦恩佐点头:“方副总请讲。” “你还是在利用我是高家……” 高雅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焦恩佐打断了:“呵呵,你又何尝不是在利用我呢?说白了就是咱们互相利用,这个道理很浅显,根本不需要太多的解释。如果非得解释的话,那么我请问方副总,假如你觉得我没有被你利用的价值,你会跟我来吗?” “不会。” 高雅抿了下嘴角。 “这就对了。” 焦恩佐淡然一笑,看向了田中秀雅:“其实唯有聪明人,才会懂得合理利用,和被利用,我没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高雅再次沉默半晌,才问道:“那你说,我需要做些什么?” 焦恩佐没有马上回答,慢悠悠吸了口雪茄后才说:“替我找一个人。” “谁。” “解红颜。” “解红颜?” 高雅眉头皱了下:“可是那个曾经被称为华夏第一美女的解红颜?” “不错,就是她。” “为什么要找她?” “因为找到她后,我们就有机会变得更强大。” 焦恩佐狡黠的笑了笑:“请原谅我暂时还不能说出为什么。” “呵呵,无非是用她来要挟高……” 说到这儿后,高雅又改变了话题:“焦恩佐,你怎么确定我能找到她?” “因为你曾经是高家二少的身份。” 焦恩佐吐了个烟圈,施施然的说:“你现在虽然不是了,可我知道在你过去那些朋友心中,依旧是高家二少爷。” 高雅皱眉:“我是不是高家二少爷,跟能不能找到解红颜有什么关系?” 焦恩佐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据我所知,解红颜在失踪之前,曾经接触过一个人。” “谁?” “张暮涵。” 焦恩佐说:“张耀明的亲妹妹,张暮涵。” 高雅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我知道了,你是让我去找张耀明,通过他来从张暮涵那儿打探到解红颜的下落。” 焦恩佐点了点头:“对,我就是这样想的。方副总,田中副总会协助你的,另外,我还会给予你最大的帮助,只要你能找到她。” 高雅忍不住的问道:“那个女人很重要?” 焦恩佐没有回答,而是站起来走到落地窗前,望着远处的黄河喃喃说道:“我们能不能称为沈银冰那样惹不起的存在,那个女人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就在焦恩佐、高雅和田中秀雅三人再次合作,密谋大事时,廖无肆也已经把贺明珠杀谢小雯的经过,仔细说了一遍。 最后,他叹了口气:“唉,可惜现在始终没有沈银冰的下落。要不然的话,无论怎么样,我都会赶去杀她。” “你杀了她,就会死更多的人,我知道你这是在说狠话。” 高飞看着开始出现在厂区内的员工,缓缓的说:“在谢小雯死后,我曾经有机会见过沈银冰。” 第1379章 路是自己选择的! “你见过沈银冰?在哪儿?” 廖无肆一楞,随即追问:“为什么要说有机会?” “因为本该可以见到她,却错过了,这就是有机会的意思。” 高飞没有再绕圈子,直白的说道:“你现在也该知道,我已经找回了被偷走的几本《安归经》。” 廖无肆眼角跳了几下:“原来,你真找到了,我还以为得到的消息,只是你放出的烟雾弹。” “我真的到了,并马上把它们送到了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就是传说中的地下楼兰?” “是的。” 高飞淡然一笑:“就是传说中的地下楼兰。” 廖无肆喃喃的说:“以前我曾看过老铁和叶心伤的书面报告,说他们跟你都去给那边。那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就在我们的脚下,那儿有七颗太阳,有着思维停顿在汉朝那个时间段的子民,威武的城池,美丽的女王--一切,都像是发生在科幻小说中那样,所以我不信,怀疑他们当时是出现了幻觉。” “你现在可以信了。” 高飞有些骄傲的样子:“以前我在那地方养伤养了大半年,我的天涯化妆品原料,就是来自那个神奇的地方,我这几天一直在那边。” 廖无肆点头:“嗯,我信了,那你说说,你是怎么有机会可以看到沈银冰的?” “她的消息,应该比你还要灵通,而且人也够聪明,在听到我拿回经书后,就带人赶去了塔克拉玛干沙漠,企图找到地下楼兰的入口。” 事到如今,高飞也没必要再隐瞒什么,就把他出来楼兰,恰好遇到马祥被杀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沈、没有杀,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 廖无肆也不知道马祥是谁派去的卧底,更没有因为他的牺牲,而露出什么惋惜,悲痛的神色。 他已经见惯了生死,更清楚马祥当场在选择这个职业时,就已经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包括他自己,也曾经无数次想象死了后,别人肯定也会这样‘无动于衷’。 “我想了一路,也没想到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那就委托你把这四个字传达给上面,让他们去头疼去吧。” 高飞说完重重吐出一口气,满脸的轻松:“现在《安归经》已经去了最保险的地方,任何人都无法再打它的主意……天涯集团重新回到了我的手中,我还要在方家村建厂--嘿嘿,我以后的生活,会更加的精彩,再也不用那些破事操心劳神。” 看着廖无肆,高飞继续说:“应该用不了多久,我就会跟王晨复婚了。到时候,请你来喝酒。” 廖无肆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他,问道:“你以为,你的以后会真像你所说的这样,再也没什么麻烦?” 高飞晒笑:“我能再有什么麻烦?你是说沈银冰?还是杀破狼三部?还是焦恩佐?” 不等廖无肆回答,高飞就淡淡的说:“这些事,已经跟我没有关系了。廖无肆,我不介意守着你说难听话。” 廖无肆把话接了过去:“我也不介意你说。只要你说,我就听。” “好,那我说,你听。你听完后,可以把我的话转达给上面。” 高飞淡淡的说:“我知道,这次水粉集团无条件净身出户,就是受到了上面的压力,算是对我委婉的赔礼道歉,希望我能原谅他们的弱智行为,继续充当安抚沈银冰的稳定剂。” “可我想说的是,在水粉集团迫使我转让天涯集团时,我就已经下定决心,以后无论是谁出面,也休想我再沙比兮兮的做出任何牺牲!” 高飞的眼神凌厉了起来:“因为没有谁知道,天涯集团对于我的意义有多重大--她就是我初恋。那些人夺走了我的初恋,玩够了、玩不下去了,才故作大方的还给了我。呵呵,廖无肆,把我换成你,你会怎么做?” 廖无肆沉默了很久,才说:“谁要是敢再告诉我,让我为了所谓的国家利益做出牺牲,我会抽他的脸。” “你还是很理解我的。” 高飞拍了拍廖无肆的肩膀,转身向门口走去:“你有没有兴趣参加我们集团的动员大会?” “没有,那是你的各人舞台,我从来都不屑去跟人抢风头。” 廖无肆话锋一转,忽然说道:“可是我只想知道,你真会任由沈银冰越走越远?” 高飞打开了房门,头也不回的说:“路是各人选择的,既然选定了走这条路,那么就算跪着也得走完。” “你等等!” 就在高飞准备关门出去时,廖无肆忽然想起了什么。 高飞扭头看了过来。 廖无肆脸上带有了奇怪的神色,轻声说:“有人让我问你一句话,你想不想拿回你的护身符?” 高飞在前往地下楼兰的前夜,曾经在星辰酒吧和廖蒙蒙幽会过。 也正是那次幽会,他才知道廖蒙蒙原来就是被他在荒郊强女干的女人,拿走了他的护身符。 高飞自然希望廖蒙蒙能把护身符还给他,但不等他张嘴要,廖蒙蒙却说出了她的身份,和她的条件。 听廖蒙蒙说她是廖水粉的堂妹,这几个月来够引他,主要是想用她本人做为筹码,来换取高飞对廖水粉高抬贵手后,高飞就没有再提护身符的事。 高飞担心,一旦让廖蒙蒙看出他很在意护身符,那么肯定会依此来要挟他,那样就不好了。 现在天涯集团已经完璧归‘高’了,水粉集团跟他再也没有了牵扯,高飞当然希望能拿回护身符,于是就说:“那个护身符,对我来说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我必须得拿回它。” 廖无肆点了点头:“好,如果你想拿回护身符,下周一的晚上八点,还是在那个星辰酒吧,廖蒙蒙会等你的。” “知道了,到时候我会准时赴约的。” 高飞笑了,轻声说:“廖无肆,你那个堂姐啊还是堂妹,真的很有意思。” 廖无肆嘴角接连抽了几下,藏在背后的右手用力攥了起来,无声的干笑。 -- 高飞决定,在他重新入主天涯集团的第三天,将会在集团职工餐厅内,召开一场新闻发布会。 高飞本来不想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的,不过梁明等人都不同意,劝他最好是露面,以最佳状态出现,因为现场将会来许多记者,还会特别邀请全世界市级之上的代理商,告诉他们以后天涯集团决不会再出现任何断货意外。 听他们说的这样郑重其事的,高飞仔细想了想就答应了下来。 他也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委婉的告诉佷多人,他接下来要想做什么。 新闻发布定在上午十点,十一点半结束,历时一个半小时。 根据梁明的预测,这次大会大约会有上百个代理商到场,加上包括彭市长在内的特约嘉宾,与那些新闻记者,估计会有三百人左右。 为了不至于冷场,梁明还有安排了两百名员工,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 今天就是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好日子,天公作美,万里无云还刮着小南风,吹的那些气球左右摇摆,长达十几米的红色条幅随风摇摆,荡出了喜庆。 从早上六点半开始,梁明就带人开始忙活,洒水静街,披红挂彩,数十个大花篮一溜儿的排开,所有负责接待客人的工作人员,全部换成女性,个个都穿着整齐的红色套裙,高腰小马靴,站在那儿未语先笑,让人眼前一亮。 七点半左右,开始有新闻记者到场。 与上几次不同,这次所有赶来现场的记者们,都受到了天涯集团的热烈欢迎,刚下车,那些迎宾小姐就微笑着走上来,送上了精美的礼品--试用版的天涯化妆品。 梁明以为,今天来的记者最多也就是省级媒体,但当外面印刷者xxtv的新闻专访车到场后,他一时间有了种晕眩的感觉。 可他不敢晕,因为随着国内老大媒体的出现,竟然又出现了国外媒体,而且都是正儿八经的大媒体,分别来自美国、英国、俄罗斯等国家。 这些大神的到来,让梁明彻底晕了,赶紧打电话给高飞,问问该怎么接待。 高飞倒是一副坦然镇定的样子,说一切都按照原计划来就是了,没必要因为对方来头大就紧张。 为了安抚梁明,高飞稍微透漏了下。 原来,这些在世界上有着很大影响力的媒体,分别是被美国的妮儿、英国的海伦,俄罗斯总统顾问卡诺维奇先生邀请来捧场的。 既然已经决定告诉世人天涯集团重新‘站起来了’,那么高飞不介意把声势搞的更大一些。 高飞虽然这样说,可梁明却不敢这样做,立即吩咐老婆张妍,提高赠礼的档次,毕竟这可是个绝佳的宣传机会,只要真让这些靠嘴皮子说话的记者高兴,多为天涯集团说几句好话,肯定比花钱做广告更合适。 九点,穿着好像新郎官那样的高飞高董,在老王等人的簇拥下,姗姗来迟。 九点半,开始有特约嘉宾先后到场。 对于特约嘉宾,高飞却是相当低调,只邀请了彭云木,和开发区的蓝区长,开发区六大直属部门的领导。 邀请彭云木等人来场,主要是因为他们是这边的父母官。 九点五十,本次新闻发布的最重量级嘉宾彭云木市长,走进了发布会现场。 马上,梁明就开始鼓掌,两百个职工立即积极响应,带动了其他人,场面热烈异常,让彭市长很满意,连连微笑着举手做出双手下压的动作,走上了主席台。 好不容易,掌声才慢慢平息了下来,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梁明,用手点了点麦克风,正要说什么时,陈大彪却心急火燎的跑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句什么。 梁明一楞,赶紧关掉麦克风,对坐在一起的高飞彭云木俩人低声说:“彭市长,高董,省里的赵副书记来了。” 第1380章 九龙翻身,涅磐重生! 赵副书记,自然就是赵友宾了。 听梁明低声说赵友宾亲自来了后,彭云木愣了下看向了高飞,眼神有些不悦。 彭云木为什么要来到最后啊,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他是本次会议的最重量级嘉宾,或者说他就是老大,注定要备受所有人尊敬的。 可现在,却有个比他更加重的人物到来,他自然就会成为‘小弟’,心里会不爽了。 当然了,彭云木心中就算是再不爽,也不敢责怪高飞的。 他眼神不悦,只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意思是说:既然赵友宾要来,那你就该提前通知我,我也好做好准备。 “我没有邀请赵副书记,他是不请自来的。” 高飞很明白彭云木心里在想什么,淡淡说了一句。 彭云木的心里马上就平衡了,但随即就从高飞淡淡的语气中听出了什么:赵友宾的官职可比你大很多了,都不请自来的捧场,你有必要把自己当号人物? 这时候,有一行人走进了职工餐厅,带那些人进来保安小池,冲这边打了个手势。 梁明马上就打开麦克风,用充满激动的声音喊道:“下面,让我们用最最热烈的掌声,欢迎省领导赵友宾赵副书记的到来!” 彭云木立即带头鼓掌,掌声雷动。 这种场合,赵友宾经历的比现场任何人都多,应付的也更加自如。脸上带着温和而自信的笑容,挥手走上了主席台。 彭云木抢先一步,伸出双手:“赵副书记,我不知道您会来,所以……” 赵友宾用力握了下彭云木的手,看向了高飞:“呵呵,我是不请自来,不用客气什么了。高飞,你不会不欢迎我的吧?” 暂且不管今天是个什么场合,有一点是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的,那就是来的人身份越高,天涯集团跟高飞就越有面子。 赵友宾以齐鲁省三把手的身份,不请自来,这绝对是不遗余力的力捧高飞。 或者委婉的说,他是在向高家示好。 高飞也明白这些,学着彭云木的样子,伸出双手握著赵友宾,笑道:“赵副书记您这样说可是在指责我没有邀请您啊,我这小胳膊小腿的,还真承受不起。” “哈哈,你呀,很会说话嘛。” 赵友宾哈哈爽朗的笑了笑,大手一挥对冲他点头哈腰的蓝区长等人说:“坐嘛,大家都坐下,没必要对我这个不速之客这样客气嘛。” 不得不说,越是级别高的大领导,在公众面前表现的就更平易近人,赵友宾温和的微笑,略带‘娇嗔’的话语,让蓝区长等人心中一松,就不怎么紧张了,开始盘算该怎么利用这次机会,给领导留下个好印象。 赵友宾的不请自来,就像现场忽然出现了重量级媒体那样,让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级别,蹭地上升了一个新的高度。 梁明可是第一次守着这么多重量级媒体、人物主持会议,肯定会很紧张的,致辞欢迎各位来宾时,三句话错了两句,引起一些善意的轻笑。 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说完场面话后,就开始隆重的介绍主席台上的嘉宾。 除了赵友宾、彭云木等外,还有七八个国家级的代理商,分别来自英美等发达国家。 “下面,有请赵副书记为大家讲话!” 梁明开始鼓掌。 听着如雷的掌声,看着走到发言桌面前的赵友宾背影,高飞忽然想起了廖无肆曾经说过的那句话:你真会任由沈银冰越走越远? 我已经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了,她走的远近,关我什么事? 就算她当前能停下来,那又怎么样? 跟走到最远还有什么区别吗? 她走的这条路,就是一条不归路,无论她能走多远,从她走上这条路的第一步开始,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我该做的,就是和她彻底的分清关系,跟王晨复婚,做自己的事业。 也许会在有一天,我会听到她悲惨的结局,但哪有什么呢? 从她请我在‘孙记炒面’吃过那碗分手面后,我们之间就再也没任何牵扯了。 她是她,我是我,她走她的黄泉路,我过我的阳间桥。 可是为什么,我会在有时候忽然想到,她晚上睡觉,还是不是像以前那样被噩梦吓醒? 她现在又在哪儿? 在做什么? 有没有--想我? 这是为什么? 高飞愣愣的看着前面发言的人,耳朵里再也听不到那些掌声,看不到那些人,却只看到了在那个午后的天桥下,一个身穿白色衣裙的女孩子,被一个男人绊倒在了地上…… “高飞,该你上场了!” 就在高飞莫名其妙又回想起刚认识沈银冰那会儿时,坐在他上首的彭云木,用脚轻轻踢了他一下。 他这才猛然惊醒,然后就听到了海啸般的掌声,和欢呼声。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原本只有不到四百人的餐厅内,已经变得满腾腾的了,大部分人都站着,身穿天涯集团的天蓝色工作服,正在拼命的鼓掌,高喊:“飞哥,飞哥,飞哥!!” 这些人,不但有天涯集团生产车间的,还有李德才的中草药基地员工、老王的落日餐厅员工,甚至方家村那边也来了一百多口人。 这些人加上本来的四百人,已经足够上千人了。 刚才赵友宾、彭云木等领导讲话时,大家也都很配合的热烈鼓掌。 可当梁明宣布下面由高飞高董讲话时,现场气氛一下子就爆炸了。 这绝对是兔子、李德才他们安排好的,因为高飞站在主席台上,就能看到兔子在最后面,吹着哨子拼命的摇动手里的一面小旗子,力争让口号和掌声变得抑扬顿挫。 更有甚者,李德才等人还齐刷刷的跺脚。 数百人整齐划一的跺脚声,在职工餐厅内产生了轻微地震的效果。 他们用这种近乎疯狂的方式,来庆祝天涯集团的新生,来欢迎高飞重掌大权。 看着动作很好笑的兔子,看着那些已经开始疯狂,甚至开始泪流满面的员工们,高飞眼睛模糊了。 他不觉得员工们这是作秀,绝对是发自真心的欢喜。 这种疯狂的欢喜,让高飞在受感动的同时,也生出了很大的骄傲。 啪,啪! 被吓了一跳后反应过来的媒体记者们,迅速按下了相机的快门,镁光灯不停的闪烁,很耀眼。 保持矜持的赵友宾等人,也被当前这种气氛所感染,情不自禁的随着已经变得整齐划一的掌声,跺脚声鼓掌,就差像众人那样高呼飞哥了。 高飞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员工们的爱戴,唯有用最老套的办法,对着台下深深鞠躬,久久的没有直起腰身。 赵友宾边鼓掌,边用羡慕的眼神看着高飞,心想:世界上最疯狂的传销大会,最多也就是这么热烈了。 砰,砰砰! 忽然间,鼓点声从餐厅角落里响起,一下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齐刷刷的向那边看去。 陈大彪等几个魁梧的男人,都光着膀子,手里举着枣木棍子,在四面牛皮大鼓上,奋力擂了起来。 鼓点声从缓慢沉重,到越来越急促,铿锵,让人的心跳都不由得跟着鼓点跳。 九龙翻身。 这是民间过元宵玩龙灯时才会敲打的九龙翻身,被这些土鳖拿来庆祝本次大会,着实让人感觉可笑,可却又兴奋,还有感动。 咚! 最后一声大响,是四个男人八根枣木棍子,齐刷刷砸在鼓面上。 整个大地,仿佛都随着这一声急促的跳跃了下。 然后就是空灵一般的寂静。 就在大家为这种空灵的寂静感到很压抑,想要咳嗽一声什么时,高飞的声音适时响了起来:“各位尊敬的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各位敬爱的员工们,我非常感谢你们的到来,再次请允许我对你们说一声谢。” 马上,鼓声、掌声再次响起,但随着高飞抬手往下一压,就嘎然停住。 本次高飞在会议上的发言稿,可是梁明费了老大精神才写出来的。 不过高飞照本宣科的说了几句后,就放在了一边,开始按照他自己所想的去说:“众所周知,在半年前,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天涯集团转让了出去。那一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全厂数百名员工做出了什么……” 当一个人开始说心里话时,就会忘记外在的所有因素,用清晰的话语把所想的表达出来,就像当前的高飞这样。 他说当时他被迫离开时的心情,说他的不甘,说他曾经发誓,总有一天会回来,带领大家继续走向更大的辉煌,取得更大的胜利,力争让天涯品牌响彻世界,不让所有关心集团的人失望。 他的语气时而沉重,时而欢快,时而慷慨,时而激动。 他这可能是第一次守着这么多人,说出他的心里话,没有一句是虚假。 正如他最后所说的这样:“我回来了,你们也回来了。今天,注定是个伟大的日子,因为在我们所有人的努力下,天涯集团涅磐重生了,像浴火凤凰那样!我,高飞,感谢你们,感谢你们所有人!” “同甘共苦,风雨同舟!” 高飞话音刚落,一声嘶哑的喊声就从下面人群中响起。 马上,就有数百上千个声音应和:“同甘共苦,风雨同舟!” 同甘共苦,风雨同舟。 当初高飞被迫离开天涯集团时,员工们喊出了这八个字。 现在他回来了,员工们再次喊出了这八个字。 字数一样,意义一样,可喊口号的人,心情却不一样了。 餐厅的东南角上,一个身穿天蓝工作服,脸上戴着口罩的女子,静静看着数百只拳头狠狠砸向天空,听着这震耳欲聋的吼声,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唉,真搞不懂,这个家伙哪来的这么大凝聚力? 廖无肆也穿着一身工作服,头上戴着个安全帽,看了女人一眼,低声问道:“姐,咱们还看吗?” 第1381章 谁抢我女儿,我泡谁老妈! “看,既然来了,为什么不看?” 廖水粉淡淡的说着话,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台子上的高飞。 等大家喊口号喊得嗓子都哑了,终于慢慢消停下来后,梁明才走到麦克风前,冲那些记者说:“下面,是记者朋友们的提问时间。因为时间因素,所以请提问的朋友们尽量不要提及……” 梁明的话还没有说完,最前面的一个外国女记者已经站了起来,对着话筒大声说:“请问高先生,贵集团生产的产品,是否真像广告中所说的那样神奇?” 对于这类提问,高飞昨晚时就曾经与梁明等人商议过,所以回答问题是信手拿来:“天涯产品是否像广告中所说的那样神奇,消费者说了算,各位在座的代理商,也回答了你这个问题,我想就不用我多说什么了。” 高飞的回答,中规中矩,没有任何夸张,当然也不用谦虚。 “高先生,我是俄罗斯《新晨报》的记者。” 一个戴眼镜的俄罗斯男人站起来,大声问道:“据我所知,半年前天涯产品热销时,有很多生产化妆品的专业机构,都曾经试图用最先进的仪器分析出天涯化妆品所用的原料,和配方,但让他们失望更惊讶的是,贵集团产品所用原材料的成份,竟然有一些是从没有发现过的。现在,能否请高先生解释一下,原材料是来自哪儿吗?” “这位先生所提出的问题,已经涉及到了商业机密,按说我没必要回答的。” 高飞微笑着,话锋一转:“不过,今天是天涯集团重生的好日子,人在心情最好时,总会很大方的。所以我可以模糊的告诉你,天涯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对我们这个世界来说,是一个从没有被发现过的新物种。你,可以把它们看做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俄罗斯男人再次提问:“不可以复制吗?” 高飞很自信的说:“天涯产品,只能被人模仿,但永远都无法被复制。” 看着在主席台上侃侃而言的高飞,廖水粉冷笑一声:“哼,狂妄,你以为你那些原材料真的无法被复制?只是一个时间长短而已。” 她刚不屑的冷笑一句,忽然听到有记者问道:“高先生,我是《湘江日报》的,请问在半年多之前,你为什么要把天涯集团转让给水粉集团呢?” 天涯集团为什么在刚大红大紫时要转让给水粉集团,这对佷多人来说都是一个迷,不过因为水粉集团一直把这个问题当做高度机密,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多少人知道。 听那个记者提出这问题后,廖水粉马上就竖起了耳朵,她想听听高飞是怎么回答的。 高飞回答的第一句话,就让所有人愣住了:“我一个年方十八岁的女儿,不但漂亮而且还知书达理,温柔善良,把所有人都当做朋友来真心对待。” “什么?” 那个记者满脸的不信:“高先生,我没有问你的私人问题,我只是--高先生,你今年应该才29岁吧,怎么可能会有个十八岁的女儿呢?你不会是在十岁那年,就已经……” “哈,高先生那方面的发育很超人嘛!” 现场一大半的人,都哄笑了起来。 高飞举手往下压了下,等哄笑声落下后,才继续说道:“就因为我这个女儿太优秀,所以才引起了一些恶少的注意,并决定把她抢为己有。” 不等高飞说完,廖水粉一下子就明白高飞要说什么了:“哼,混蛋这是讽刺我是那个恶少吗?” 顿了顿,高飞才继续说道:“在有恶少打我女儿主意时,我这个当爸的自然会站出来保护她,同恶少作斗争--但很可惜的是,我能力有限,无论我怎么努力,女儿最终还是被恶少抢走了。” 他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现场众人再不明白他要说什么,那智商可就相当差劲了:在国内来头很大的水粉集团,眼红人家天涯集团所创造出的天大利润,就不择手段从高飞手中抢了过去。 立即有记者就问道:“高先生,恶少抢走你的女儿后,你都是做了些什么努力,才把你女儿又抢了回来?是不是邀请更多的好汉,或者利用官府的力量,最终让恶少认输,不得不乖乖还你的女儿?” 高飞缓缓扫视了一下现场那些高举起的话筒,才非常淡定的说:“我没有邀请更多的好汉,更没有动用官府的力量。” 说到这儿,他就闭嘴,拿起了矿泉水开始喝水。 见这家伙故意吊大家胃口,就有记者急着追问他到底用了什么办法。 等把大家胃口都吊足了后,高飞才微笑着说:“恶少抢走了我的女儿,我泡上了恶少那个风韵犹存的老妈--然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女儿自然就回来了。” 现场呆住,大家都愣愣的看着高飞,觉得这家伙的回答实在是太、太出乎大家意料了:人家抢走了他女儿,他就去泡人家老妈,于是大家就变成一家人了? 轰! 呆了最多几秒钟的现场,发出一声更大的哄笑声,还有人趁机高喊:“谁抢我女儿,我就袍他老妈,给他当爸!” 廖水粉连脖子都红了,气的浑身发抖,不断的低声咒骂:“混蛋,混蛋,太过分了--敢说我是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 “姐,我看我们还是走吧。” 看到廖水粉大有暴走的趋势,廖无肆赶紧挽住她胳膊,提议闪人。 “哼,我不走,我倒要看看他还有什么屁--胡说八道!” 廖水粉固执的挣开廖无肆,瞪着高飞的媚眼中几乎要喷火。 因为高飞不按常规的回答,让众记者接下来的提问更加随意。 而高飞也充分发挥了他三寸不烂之舌的本事,回答问题时是妙趣横生。 “高先生,我是《冀南晨报》的记者。” 一个记者挤到了主席台最前面,高举着话筒:“据我所知,你跟北山集团的总裁沈银冰小姐,始终都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而且半年前你就在那边担任总裁助理一职……请问,在天涯集团涅磐重生的大喜日子里,为什么没有看到沈总来恭贺呢?” 高飞跟沈银冰的关系,在冀南某个圈子里来说,已经不再是什么秘密了。 除了梁明等少数人之外,大家都很好奇高飞跟沈银冰最终会发展到什么地步,毕竟为了她,高飞可是跟王晨离了婚的。 对这个问题,高飞沉默了下来。 现场闹哄哄的气氛,也随即冷却了不少。 梁明皱起眉头看了眼那个记者,正要走过来说这是高董的私人问题,无可奉告时,高飞说话了:“我跟北山集团的沈总认识已经有几年了,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都把对方当做了相互扶持走完人生路的终生伴侣。不过因为一些我们无法控制的意外,她现在--怎么说呢,你可以认为她已经嫁入了一个神秘的豪门……从此,我们只是普通的路人,永远都不会再发生任何纠结了。” 高飞言辞闪烁,顿了顿,才低声说:“这些天我总是在想,也许等我再听到她的消息时,很可能是她香消玉损的不幸消息。毕竟那个神秘的豪门,给不了她任何的快乐,只会让她学会勾心斗角,随时防备被人算计。” 无声的叹了口气,高飞接着说:“无论多聪明的女子,在那种环境下都会改变,善良的变成恶毒的,温柔的变成蛮横的--那儿,不是适合她生存的地方,从她嫁入豪门的那一天开始,她红颜薄命的结果就已经注定了。” 人们总是对别人,尤其是名人的私生活感兴趣。 高飞现在无疑就是个名人。 他的话音未落,就有一个矮个子的记者,高举着话筒问:“高先生,去年你刚和王晨女士结婚,还没有度完蜜月,为什么要离婚呢?” “对不起,这是我的私人问题,我可以拒绝回答的。” 看到记者们提出的问题越来越偏后,高飞连忙给梁明使了个颜色:“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我会跟王晨女士复婚的。” 梁明快步抢了个过来,拿起麦克风冲下面众记者笑道:“各位,因为时间问题,新闻发布会已经结束了!还请大家有秩序的退出会场,外面会有我集团的专车,将会带领大家去顺景酒店用餐!” 在梁明的示意下,小池等保安人员都走了过来,态度礼貌动作却很强硬的把众记者引向门口,外面停着十几辆豪华大巴车。 新闻发布会算是结束了,等午餐过后,天涯集团高层将会跟各大代理商重新签订供货合同。 等餐厅内的人出去大部分后,廖水粉才在廖水粉的陪同下,随着人流走出了餐厅门口。 刚出来,她就看到有佷多厢式货车,从远处的厂门口驶了进来,驶向了仓库那边,足有四五十辆。 正要去大巴车上的那些代理商,立即意识到了什么,有人问陪伴在身边的天涯集团高层:“陈副总,这些车里面,不会是贵集团的产品吧?” 陈鸿宾爽朗的一笑:“福斯特先生,您说的没错,这五十三辆厢式货车内,装载的都是我们集团的产品。而且,这些产品的类型,都与各位供货单上的品种相同。” 福斯特的眼睛登时一亮:“陈副总,您可千万不要告诉我,等午餐结束后我回国时,就可以把早就定好的产品带回国了!” 陈鸿宾微笑着点了点头:“正是如此。” “太好了!” 福斯特左手攥拳,在右手手心狠狠砸了一下,但随即就失望的说:“可惜,在来时我们没有在航空公司预订货舱……” 陈鸿宾呵呵笑道:“福斯特先生,在您的大名出现在我们嘉宾名单上时,我们就已经派遣专人去了航空公司,为您订下了专机。当然了,运费还是需要您自己承担的。” 第1382章 能配得上沈总的男人! 今天前来参加新闻发布会的特约代理商,足有一百多人。 天涯集团停产那么久后,这些人还能如约赶来,就足以证明他们多么渴望赶紧拿到货,毕竟此前在宣传等方面已经投入了太多资金。 福斯特先生等人本以为,他们这次来冀南,只要能得到天涯产品会继续生产的消息就不错了,压根就没想到能提货。 但天涯集团给了他们一个超大的惊喜,发布会召开当天,就已经有产品下线了,并且是根据他们订单上的品类,数量而来来的。 更让他们无法相信的是,天涯集团已经为他们定好了运货渠道,等他们打上货款,就已经可以跟产品一起回去了。 惊喜,天大的惊喜,搞的这些代理商连午餐都吃不下去了,马上就开始给本地打电话,要求做好筹集货款、接货等准备。 与此同时,他们也感受到了高飞的能量,毕竟能够在短期内为他们定好运货渠道,一般两般的人是做不到的。 廖水粉的心情,跟那些代理商、天涯集团员工欣喜的心情是截然相反的。 看到这些满载着产品的厢式货车,她才真正相信高飞以前所说的那些:如果水粉集团拒绝把天涯集团转让给他,那么他绝对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正宗的产品把她给彻底打进深渊,再也没有爬上来的机会。 “混蛋,就会欺负女人么?” 看着眼前一张张的笑脸,廖水粉银牙紧咬,咯吱咯吱的作响,同时也有了种深深的无力感。 就在天涯集团上下都洋溢着喜悦的气氛时,远在法国的王晨,轻轻吐出一口气,合上了笔记本电脑。 因为时差的关系,华夏这边是华灯初上时,巴黎那边才是上午十一点左右。 王晨走到酒店窗口,双手抱着膀子看着外面,嘴角慢慢浮起一丝笑意。 她看到的天涯集团新闻发布会现场,是刘小龙给她发来的视频。 她为高飞把水粉集团形容为‘恶少的老妈’而哭笑不得,又为高飞坚定的语气说要跟她复婚而感动,还为高飞在提到沈银冰时的黯然表情,而感到隐隐的担忧。 王晨现在很清楚高飞与沈银冰,已经没有任何复合的机会了,正如他所形容的那样,沈总现在已经嫁入了‘豪门’,从此高郎是路人,假如有一天他再得到她的消息,很可能是她已经香消玉损了。 那些记者不知道高飞所说的神秘豪门是什么,王晨却知道那其实就是一条不归路。 可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高飞提到沈银冰时,脸上自然现出的黯然神色,还是让王晨有了隐隐的担忧:他会真的狠心看着沈银冰眼睁睁去死? 沈银冰呢,会甘心一个人去死,而让她和高飞幸福的相濡以沫一生? 王晨觉得,沈银冰决不会甘心的,肯定! 那么,要想与高飞复婚,并始终幸福的生活下去,沈银冰--最好现在就死。 王晨被自己这个念头吓了一跳: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会变得这样‘恶毒’了?为了自己的幸福而盼着别人去死! 随即失笑出声,喃喃的道:“呵呵,王晨,你倒是想沈银冰去死,可你有这个能力吗?别说是你了,其实佷多人都盼着她快点死,免得一天天更加壮大,可谁有敢对她怎么样呢?唉--世上最困难的事,不是让谁去死,而是让这个‘谁’在死时,不能连累任何人。沈银冰,她就是个炸掉,一旦被解除,就会轰的一声……” 叮铃铃,悦耳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打断了王晨的喃喃自语。 拿起手机一看,是眼镜打来的,王晨轻咳了一声:“怎么了,有事?” 眼镜有些慵懒的声音传来:“王主任,我想去拜会一位在这边混的朋友。你要是没有出去的计划,那我可能要到天黑才回来。” 王晨也没多想,就说道:“你去见你朋友吧,我没打算出去。” “好,那就这样吧,我去了。” 眼镜在那边说了句,扣掉了电话。 王晨这次来巴黎,可不是闲的没事来游玩散心的,而是教育部门组织的一次考察活动,为期一周,她跟眼镜都在本次考察的名单中。 今天是来法国的第三天,恰逢周末,所以考察团领导就让大家自由行动。 当然了,这种性质的考察团规矩佷多,因为某些客观因素,就有些明文规定,比方团员不许一个人私自外出啊,外出时要请假,说明要在多长时间内回来啊等等。 不过规定是死的,大家平时很少有机会公费出国,趁着休息日自然得在巴黎这种国际著名大都市好好玩玩了,所以领导在团员请假外出时,要求的也不是太严格。 总之,只要不是趁着这次出国搞偷渡,万事都好商量的。 一般女孩子只要提到巴黎,最先想到的一个词就是浪漫,最先希望看到的,则是衣服--巴黎号称是时尚之都,女孩子来这儿转一圈,要不去商场内转转,那怎么能甘心。 不过王晨对这个却没太大的兴趣,只要她愿意,完全可以请那些国际知名大师为她专门设计独一无二的服装款式,所以在扣掉眼镜的电话后,就躺在了沙发上看电视。 看了一个多小时,王晨觉得很无聊,觉得反正左右没事,倒不如外出随便转转,散散心。 跟留守酒店的领导打了个招呼后,王晨就独自出了酒店。 提到法国就会想到时尚之都,来到巴黎玩儿自然得去香榭丽舍大街了,距离王晨下榻的酒店距离不远,步行二十几分钟就能到达。 王晨顺着人行道信步向那边走去,脸上戴着墨镜,挎着小包四下张望着,心情很不错,主要是看了那段视频。 她刚走出酒店,就有两个在对面报亭上看报纸的男人,马上放下报纸跟了上去。 香榭丽舍大街上行人如织,街道两旁几乎全是奢侈品专卖店,用最高档的门面,最贴心的服务和最真实的话语,希望尽量能把人们口袋里的钱掏空。 王晨只是随便逛逛,并没有打算购买任何东西,就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 远远跟踪她的那两个男人,也不紧不慢的跟在她身后,偶尔还会对着电话说几句。 女人在逛街时,从来都不会觉得累,不管是购物还是不购物,就像王晨这样,在大街上转了老半天,结果连一双袜子都没买,反倒是把那两个跟踪她的男人溜烦了。 幸好,就在他们再次打电话请示,要不要改变计划时,王晨终于逛完了,开始向回走。 这俩男人马上就躲在一旁,等王晨经过身边后,一左一右的跟了上去。 他们在跟着王晨时,并没有注意到也有人在跟着他们,是一张亚洲面孔的男人,其貌不扬的但穿着还算整齐,属于那种扔在大街上都不会惹人注意的。 吊在跟踪王晨的那俩男人后面走了十几米后,他拿起了手机,低声说:“目标开始向回走了,现在已经确定有两个尾巴跟在她身后,其间他们多次打过电话。” “你稍等。” 跟男人通话的韩家骏,低声把王晨当前面临的情况,向沈银冰低声汇报了一遍。 穿着一身白色碎花长裙的沈银冰,背对着他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红酒,听完韩家骏的汇报后,嗯了一声问道:“卡拉斯酒店那边是什么情况?” 卡拉斯酒店,就是王晨下榻的酒店名字。 韩家骏马上拿起另外一部手机,与在那边的人低声说了几句什么,这才说道:“那边情况一切正常,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的人。” “肯定有可疑的人,只是你们没有发现。” 沈银冰把酒杯放在旁边的案几上,盯着上面的笔记本屏幕,淡淡说道:“国内早就传来消息,在王晨来巴黎的同一天晚上,航空那边就发现了燕魔姬的行踪,她也来到了巴黎。” 韩家骏眉头微微皱起:“沈总,你怀疑燕魔姬是专门为了王晨而来?” “不是怀疑,而是肯定。” 沈银冰仍旧盯着笔记本的屏幕。 屏幕上的画面已经定格,正是高飞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现场画面。 看着画面上意气风发的高飞,沈银冰好像很不屑的笑了下,合上了笔记本:“少爷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损失惨重,他肯定以为那是我,或者高飞给他安排的一个圈套。他当前无法找到我,那么把那股子怨气撒在王晨身上也是很正常的了。” 韩家骏脸上闪过一抹不置可否的样子,但却不敢提出自己的怀疑,只是问:“那,我们该怎么做?” 沈银冰沉殷片刻,才说:“通知在酒店内的张扬、陈欣俩人,一定要注意任何接近王晨房间的所有人。另外,让人通知那个没事去喝酒的眼镜,告诉他有人要对王晨不利,让他赶紧滚回来。对了,眼镜现在什么位置?” 张扬,陈欣俩人,与生婆婆一样,都是沈银冰破格提拔的人,对她感恩戴德,现在与韩家骏一样,都算是她绝对的心腹手下了。 “很巧,他也在香榭丽舍大街上,距离常丽的位置不过几十米。” 韩家骏说着,这才拿起电话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等那边扣掉电话后,韩家骏张了张嘴,好像要说什么,但接着就闭上了。 沈银冰背对着他,却好像知道他要说什么,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我不该管王晨的死活?” 韩家骏点了点头:“沈总,我们现在跟高飞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而且也不是我们要对王晨不利。再说了,她要是真的出事了,或许……” 说到这儿后,韩家骏闭上了嘴。 沈银冰轻轻笑了声,淡淡的说:“或许,我跟高飞还有在一起的可能?” 韩家骏低声说:“如果,世间真有一个男人能配上沈总,那么就是高飞。” 第1383章 街头遇刺! 对韩家骏这句明显带有奉承味道的话,沈银冰呵呵轻笑了一声:“韩家骏,你以为高飞会比你傻吗?” 不等他说什么,沈银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双手抱着膀子走到窗前,望着下面道路上好像甲壳虫一样的汽车,低声说:“现在所有人都已经知道,我是个谁也不敢靠近的修罗……除非,高飞脑子烧坏了,才会想到要和我在一起。” 韩家骏脱口说道:“那就更不应该管王晨的死活了!” 韩家骏知道,别看沈银冰现在表面上镇定自若的,其实她心里非常痛苦。 自从她离开高飞后,已经有好几次了,韩家骏在晚上带人给沈银冰站岗时,都能听到她会在房间内发出吓人的尖叫声。 他马上带人破门而入,结果什么危险也没有,沈银冰只是做噩梦了。 从那次之后,他们晚上在为她守夜时,再听到她发出尖叫,就不会再疑神疑鬼了,只是把保护力度再次加强。 韩家骏还知道,沈银冰在跟高飞在一起时,最起码精神上,还有气色都相当不错,哪像现在这样,才短短一个多月,她就憔悴的吓人了。 让高飞再次回到沈总身边,这样她才能有充沛的精神,带领大家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可韩家骏更知道,沈总在乎高飞,但高飞好像只在乎王晨,要不然也不会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很快要与王晨复婚了。 沈银冰现在有绝对把握,能让高飞乖乖的再次回到她身边,但根据韩家骏的观察,她应该是应合了那句话:得到他的人,却得不到他的心。 这才是沈银冰主动离开高飞的主要原因。 可如果王晨出意外了呢? 高飞最在乎的人出了意外,沈银冰这时候再把他召唤到身边,好好的对他,会不会能得到他的心? 所以,韩家骏希望王晨能出意外,反正也不是沈银冰下的手,只要装做看不到就可以了。 沈银冰却摇了摇头:“不行。” 韩家骏刚开始追随沈银冰时,是存着当‘天子近臣’的功利心,所以替她办事才会那样兢兢业业,卖力的表现。 但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了解,韩家骏才发现沈银冰并不像外界所传闻的那样冷酷,无情,歹毒,尤其是谢小雯死后,她巧妙的利用天云专线动车脱轨案来向当局示威,并没有真拿无辜者当筹码。 沈银冰当初夺得狼主之位,只是被迫的,不想再当别人的傀儡。 同样,她在成为狼主之后,所清洗的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 就连在发现马祥是卧底之后,她仍然能给他最后一次机会--总之,在韩家骏眼里,沈银冰其实是善良的,甚至是可怜的。 真实的沈银冰,激起了韩家骏男人对柔弱女子的保护逾,不但把她当做了誓死效忠的主人,更多的则是一种关爱,所以无论做什么事,才都会站在她的角度上考虑问题。 看到沈银冰摇头,拒绝他不管王晨的建议后,韩家骏有些着急,向前快步走了几步,大声说:“沈总,正所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对于沈总您来说,最大的事莫过于高飞能随时陪在你身边,唯有那样才能让你心安,你才不会在半夜中受折磨,你才能……” 韩家骏越说越激动,情不自禁的走到沈银冰身边,伸手要扳她的双肩时,她却猛地霍然回头,眼神森冷的看着他,低声喝道:“闭嘴!” 韩家骏这才猛地清醒,赶紧后退两步,双手垂放在大腿两侧,垂首嘎声道:“对、对不起,沈总。” 沈银冰没有说话,但他能感觉得到她正在死死的盯着他。 韩家骏这才后悔:就算他在关心沈银冰,可也不能把这些话说出来。 沈银冰是个女孩子,但她同时也是掌管佷多人生死的狼主。 狼主是坚强的,绝不希望别人能看出的她的脆弱,尤其这个人是她的心腹手下。 关心太过的韩家骏,在沈银冰森冷的目光注视下,冷汗从额头上滴答滴答的落下,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韩家骏实在受不了这种压力,要豁出去说点什么时,手机适时的响了起来。 马上,那种无形的好像泰山般的压力,随着手机铃声攸地消失。 沈银冰的声音,也随即缓缓的响起:“韩家骏,以后不要再对我说这样的话。” 韩家骏紧紧抿着嘴唇,默默的点头。 “王晨不能死。高飞已经有过两次这样的经历了,一次是穆天涯,一次是颜红,如果王晨再出点什么意外的话,他会崩溃的。” 沈银冰淡淡的说出这番话,才说:“去,接电话吧。” “是。” 韩家骏点了点头,转身快步走到那边案几前,拿起手机:“说--嗯,知道了,好,你稍等。” 韩家骏捂住话筒,看向沈银冰:“沈总,张扬打来的电话,他说在卡拉斯酒店发现了几个人,其中就有叶心伤,和秦紫阳。” 沈银冰黛眉一皱:“哦?他们怎么会来法国巴黎?” “具体的张扬也不知道,不过根据他的观察,看出应该是他们知道王晨住在那家酒店,张扬亲眼看到他们在前台向服务生打听王晨的房号。” 韩家骏简单说了一遍。 “有意思,他们竟然出现了那么我就不用多管了。” 沈银冰淡然一笑,说道:“告诉张扬、陈欣俩人,在情况没失控的情况下,他们不用露面,见机行事。” -- 眼镜年轻时号称欧洲的杀手之王,无论到了欧洲哪个国家,都有他所熟悉的人。 这次跟随王晨来巴黎,实在是闲的没事,索性约了一个十几年没见的老朋友,出来喝几杯。 他这个老朋友叫帕洛尼,以前是个专门给眼镜介绍任务的经济,本身不是杀手,这些年挣的也够多了,就金盆洗手来到巴黎定居。 接到眼镜的电话后,帕洛尼很高兴,就约他在香榭丽舍大街的一个酒吧内小饮。 多年的老朋友十几年没见,见面后感觉格外亲,坐下后喝酒不多,话倒是说的不少。 “老帕,你不用再劝我了,我在华夏很开心。” 听帕洛尼第三次提出,让他来巴黎定居后,眼镜得意的嘿嘿笑着,把工作证拿了出来,跟人显摆:“喏,我现在也是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了。每天上班下班,日子虽说有些无聊了些,不过却再也不用打打杀杀了,怯意的很……” 就在眼镜晃着工作证跟帕洛尼显摆时,一个卖花的女孩子忽然走了过来,把一碰鲜花放在了他面前,用流利的英语说:“先生,这是一位尊敬的女士送给您的。” 眼镜愣了下,抬头四下打量了一眼,问道:“哪一位女士?” “女士已经走了,鲜花里有贺卡,祝您在巴黎玩的开心,再见。” 女孩子冲眼镜摇了摇头,拎着花篮转身走出了酒吧。 “会有女士给我送花?” 眼镜有些莫名其妙,拿起系在鲜花上的卡片,就看到上面写了一行字:有人要杀王晨,就在香榭丽舍大街上! 眼镜脸色攸地一变,腾地一声就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拔腿就向门口冲去。 “哎,眼镜,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帕洛尼愣住,等他跑出酒吧来时,眼镜已经不见了。 王晨左手挎着小包,信步前行,快要走出香榭丽舍大街北边的街口时,迎面走来了一个手拿着报纸,低头看报的年轻人。 是个黑人小伙子。 本能的,王晨脚步停顿了下,向旁边迈出了一步,与小伙子擦肩而过。 就在两个人的肩膀刚错过,王晨要右拐走向卡拉斯酒店那边时,背后忽然传来一股子大力,使她再也站立不稳,尖叫一声向右边花圃上摔了过去。 在摔到的过程中,她明显感觉到左肋下一凉了,就像被冷冰冰的毒蛇碰了一下那样。 “哎哟!” 王晨尖叫着摔倒在了花圃上,下意识的扭头看去时,就看到刚才跟她擦肩而过的黑人小伙子,手里竟然多了一把刀子! 怎么回事? 还没有等王晨明白过怎么回事来,黑人小伙子举起刀子恶狠狠刺向一个男人。 就是这个男人,刚才把王晨撞飞了出去--如果不是他及时撞飞王晨,黑人小伙子蔵在报纸下的刀子,铁定刺穿她左肋,击中她的心脏。 男人猛地拧身,躲开黑人小伙子刀子,伸手就去抓他手腕的同时,冲王晨大喝一声:“快跑,有人要杀你!” 其实,根本不用男人提醒,王晨也看出事情不对劲了,一把抓起摔在苗圃中的小包,就地一个翻滚,爬起来就向前狂奔:“来人呀,有杀手!” 砰--砰! 她的话音未落,就听到接连两声枪响,一颗炸弹擦着她肩膀飞过,击碎了右前方的一家商场的玻璃上。 哗啦,玻璃碎了一地,正在里面购物的那些人,立马与王晨一起尖叫了起来,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 尖叫声中,王晨脚下不停,匆忙中回头看了一眼,恰好看到刚才撞了她一下的男人,被黑人小伙子一刀刺进了腰间,他的肩膀上也有鲜血淌出。 正在跟黑人搏斗的男人,被跟踪王晨的那两个男人一枪打伤,黑人趁机一刀刺中了他。 男人闷哼一声摔倒在了地上,十几米远处的地方,有两个挥舞着手枪的男人正向这边冲来,边跑边开枪。 黑人一刀刺倒男人后,转身就要追王晨,哪那个男人却猛地咬牙,抱住了他的右腿,嘶声吼道:“快跑!” 黑人小伙子被他抱住腿后,趔趄了下,登时勃然大怒,抬手一刀狠狠刺进了男人后心。 王晨最后看了那个男人一眼,猛地咬牙向前疾奔。 后面那俩男人飞身追了上来,经过黑人小伙子身边时,也没有去管同伴,左边那个抬手就对王晨后心就是一枪:砰! 第1384章 姑娘,别怕! 王晨没想到有人会在这儿刺杀她,也搞不懂那个舍命帮她的男人是谁,只知道如果不趁机快跑的话,那个男人就白死了。 她扭头后拼命向前冲,刚跑过一棵梧桐树,一个男人忽然从树后向她扑了过来。 “啊!” 本能的,王晨尖叫着猛地向前一扑--成功的躲过了那个男人。 这时候,枪响了,那颗本该击中王晨后心的子弹,击中了扑在她身后的男人雄前。 血花四溅。 这是一个穿着环卫工作服的男人,大约四十五六岁的样子,被子弹击中后身子猛地一个踉跄,左手扶住了梧桐树,右手飞快的抬起。 他手里有把抢,枪口却是冲着追杀王晨的杀手。 砰,砰! 他和另外一个杀手几乎同时开枪,都击中了对方最致命的地方。 杀手脑袋当场被打爆,男人也重重仰面栽倒在了地上,嘴里还嘶声叫着:“跑,跑,快……跑!” 原来,他也是救我的,他扑过来只是为了给我挡子弹! 看到这一幕后,王晨才明白这个男人的动机。 眨眼间的工夫,就有两个王晨全然不认识的男人,为了救她死在杀手手中。 泪水,哗的一下从她眼里淌出,从地上爬起来弯腰就向前跑去。 她必须得跑,要不然那俩救她的人就白死了。 鞋子早就跑掉了,王晨却不知道,只是拼尽全力向前狂奔。 嘀嘀! 一声刺耳的汽车喇叭声,从王晨左后方响起,接着就是急促的刹车声,一辆出租车猛地停在她身边。 开车的是个女人,三旬上下,穿着某某出租车公司的工作服,一个急刹车后猛地探身向后,推开后面的车门,急声喝道:“快点,上车!” 王晨想都没想,纵身扑进了车里时,子弹击打在了车门上。 不等她关门,女司机马上启动车子,呼啸着向前冲去。 她的车子才跑出几十米,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越野车,就从旁边的花圃中疯牛般的狂奔了出来,有个戴着墨镜的大胡子男人,从副驾驶车窗内探出半截身子,手持一把微冲,冲着出租车就是一阵扫射:哒,哒哒! 王晨吓得一低头,子弹击碎了前面挡风玻璃。 就在她双手抱着脑袋准备趴在座椅下面时,就看到一溜血箭,嗖地飞出了前面车窗,车子立即右转,重重撞在了一棵梧桐树上。 女司机非常不幸,被追杀的子弹打穿了脑袋,一下子扑倒在了方向盘上。 看到车子撞在树上后,黑色越野车上开枪的那个男人大喜,扭头冲开车的同伴吆喝了一句什么时,又有一辆同样的黑色轿车,以风驰电掣的速度,从侧面呼啸着冲了过来,恶狠狠撞在了黑色雪佛兰上。 咣! 一声大响声中,毫无防备的黑色雪佛兰立即侧翻。 那位刚才还挥舞着微冲吆喝什么的大胡子哥们,半截身子直接被黑色轿车撞成了肉泥,但他的手指还扣着扳机,子弹呼啸着击在了黑色轿车的前轮胎上,当即爆胎。 开车狠狠撞在雪佛兰上的,也是个女人,比出租车女司机要年轻一些,驾车撞翻杀手的车子后,她立马开门从车上滚了下来,随即蔵在车后,冲黑人小伙子那边开枪。 与此同时,经过街口的一辆白色轿车,攸地一个转向,直接冲向王晨所在的出租车。 藏在汽车后的女孩子见状大惊,立马把枪口对准了那边,连连扣下扳机,头也不回的嘶声喊道:“王晨,快跑,跑!” 跑,跑,跑! 几个眨眼间为救王晨死去的人,都在临死前让她快点跑。 这个女司机也是这样喊。 跑,跑,跑! 王晨脑子里轰响着这个字眼,再也不怕死在方向盘上的女司机,抬头凄厉的叫了一声后,猛地把尸体推在了副驾驶上,爬过去重新启动车子。 万幸,女司机在临死前,本能的踩了刹车,所以车子撞在花木上后,受损不是太严重,只是憋的灭了火,王晨只把钥匙转了一下就启动,随即后退几米,猛地挂挡加大了油门。 车子轮胎在地上发出急促的叫声,腾起一阵烟雾后,随即就箭一般的向前冲了出去。 看到王晨要驾车逃跑后,白色轿车也顾不得女司机了,撇下她就向那边追了上去。 呜啦,呜啦! 凄厉的警笛声响起,一辆警车从前面不远处的小巷内钻了出来。 开车的警察还没有看清大街上发生什么事,就跟那辆白色轿车重重撞在了一起。 蔵在车后的女司机暗叫了一声侥幸,再也不敢恋战,调转枪口对黑人小伙子那边接连几枪,然后就斜刺里扑了出去,一个鱼跃就扑在了花圃后面。 黑人小伙子和同伴飞身冲了过来,女司机却不见了。 俩人对望了一眼,挥舞着手枪向前冲去。 当枪声停止时,眼镜正在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狂奔。 他现在多想截住一辆车子向这边赶来啊,可在行人如织的香榭丽舍大街上,却没谁喜欢开私家车来逛街,来来往往的基本都是公交车。 尽管在枪声响起后,大街上没几个游人了,可更没有车辆。 眼镜的眼里,已经浮上了绝望的神色,在心中祈祷王晨能够坚持住。 他更希望枪声不要停止--只要枪声不停止,那么就证明王晨还没有被杀。 现在枪声停止了,警笛声却从背后响了起来,一个接到命令的女警,驾车从那边快速驶来。 女警黛西驾车向事发地点疾奔,忽然看到车前猛地多了一条人影,吓得她本能的紧急刹车,但疾驰中车子的强大惯性,仍旧重重撞在那个人身上。 黛西亲眼看到那个人被撞上了车头,心里顿时一沉,赶紧推开车门正要下车去看看时,却看到那个人从车头上滚了下来,一把拉开副驾驶的车门,腾地跳上了车子。 “啊--你是谁?” 黛西没想到这个人竟然毫发无伤,惊叫一声问对方是谁时,那个男人右手一翻,一把雪亮的手术刀就抵在了他下巴上,厉声说:“快,开车,去卡拉斯大酒店,要不然就杀了你!” “你敢袭警……” 黛西大怒,本能的起拿枪,眼镜右手稍微用力,锋利的手术刀已经刺破了她的皮肤:“开车!” 好吧,看在不开车肯定会被这个戴眼镜的家伙戳死的份上,黛西只好重新启动车子,向前疾驰。 警车很快就来到了香榭丽舍大街的街口,看到了躺在地上的那几具尸体,以及撞在一起的车子。 眼镜向地上扫了一眼,略略松了口气。 地上没有王晨,却有车子紧急刹车搓出的黑色痕迹。 眼镜对这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从地上的搓痕,以及梧桐树被撞破的树皮等迹象,就能大概猜出刚才这儿发生了什么事。 “没想到还有人在暗中保护王晨,那是谁的人?” 眼镜扫了眼地上的几具尸体,心中更是大定:暂且不管保护王晨的人是谁,只要再给他几分钟的时间,他就能赶回卡拉斯大酒店。 现在他最期盼的就是,酒店内的安保人员,能替他挡住那些对王晨不利的杀手。 这时候,黛西说话了,语气中带着明显的紧张:“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眼镜不想引起法国警方的误会,于是就诚恳的说道:“姑娘,别怕,我是个好人。” -- 手机铃声爆响了起来,韩家骏一把抓起手机,接通。 正拿着酒瓶子倒酒的沈银冰,动作顿了一下,随即继续倒酒。 等鲜红色的液体在酒杯内晃荡时,韩家骏扣掉了电话,转身沉声说道:“沈总,董晓敏说,我方已经有三个人殉职,但也为王晨争取到了逃回酒店的机会。” 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三个人殉职--那边派来的人佷多?” 韩家骏轻轻点头:“看来是这样,我们轻视了少爷要刺杀王晨的决心,没想到他竟然会安排那么多人当街行凶。” “唉。” 沈银冰低低的叹了口气,淡淡说道:“这都是我的错,是我低估了少爷的凶残。立即命令隐藏在东线的十几个兄弟,马上赶赴卡拉斯大酒店,用最快的速度。” “可他们恐怕赶不及了。” “赶不及,也要去!” “是,我马上下命令。” 韩家骏用力点了点头,拿起手机飞快的拨打了个号码,不等那边的人说什么,就低声喝道:“你们立即用最快的速度赶往卡拉斯大酒店,是最快,不计一切代价,必须保护王晨的安全!” 等韩家骏扣掉电话后,沈银冰问道:“眼镜呢,他现在哪儿?” 韩家骏回答:“隐藏在刺杀现场的董晓敏没有看到他,他可能是还没有赶到。” “真是个废物。” 沈银冰冷笑了一声,随即抬头看着窗外,喃喃的说:“不过就算他能及时赶到,恐怕也会在路上遭遇阻击。少爷既然这样不惜本钱的要杀王晨,当然得找专门的人对付眼镜。” 沈银冰猜的没错,当眼镜挟持黛西乘坐警车赶到刺杀现场时,他就被人发现了,并马上针对他开始了行动。 “姑娘,请别担心,我真的是好人。” 为了取得黛西的信任,眼镜把工作证拿了出来,飞快的解释道:“我是华夏教育部门的官员,我们受巴黎学院的邀请来考察工作的。我的同事,一位像您一般漂亮的姑娘被人刺杀,所以我必须得赶去卡拉斯大酒店保护她--请相信我!” “好,我、我相信你,那你能不能先把刀子拿开?” 看到眼镜亮出的工作证后,黛西暗中松了口气:“我会配合你的。” “谢谢。” 眼镜道了一声谢,拿回了刀子。 黛西抬手擦了擦脖子上的血渍,随即加快了车速。 警笛声呼啸,向卡拉斯方向狂奔。 不过刚驶出几百米,一辆深蓝色的洒水车,忽然从前面十几米的一个巷口冲出,恶狠狠的向他们撞了过来。 第1385章 谁在追杀王晨? 眼镜说他自己是个好人,黛西也看了他的工作证,对他所说的多少相信了一些。 不过出于对陌生男人的防备本能,尤其是这家伙刚才拿着刀子逼着自己,黛西在开车时,倒是有一大半的注意力放在了眼镜身上,做出了随时掏钱拼命的准备。 她这一分心,就忽略了从前面巷口冲出来的洒水车,直到眼镜猛地大吼:“小心前面!” “啊!” 黛西这才发现来自前面的危险,惊骇之下竟然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只会尖声大叫。 黛西被突如其来的危险,给吓得不知道咋办了,眼镜却始终保持着该有的冷静,猛地扑在她身上抱住她,同时右脚用力一蹬左边车门。 咚的一身闷响,车门竟然被眼镜一脚跺开。 车门飞出去的同时,眼镜已经抱着黛西从车内滚了下来。 黛西的尖叫声中,眼镜身子刚落地,还不等后背撞倒路面的疼感传来,就接连的几个翻滚,灵巧的躲开一辆疾驰而过的轿车,滚到了路边。 而这时候,那辆洒水车重重撞在了警车上:咚! 一声大响中,高速行驶的警车,和载着几吨水的洒水车正面相撞后,马上就如同风筝那样的飞起,在空中划了一道不算漂亮的弧线后,就重重的落到了地上,随即车身翻了几个滚,接着又被后面一辆轿车撞上…… 眼镜从车子里滚下来,飞速滚向路边时,后脑重重撞在了马路牙子上,疼的他眼前一黑,鼻梁上的眼镜也不知道摔哪儿去了。 但他已经顾不上这些了,左腿一曲站在了地上,把怀里的黛西迅速的推开,弹身跃起就向一阵风那样,飞身向洒水车跑去。 黛西被推倒在前面的地上后,这才清醒了过来,到一辆来不及刹车的轿车直直撞向眼镜,脸色煞白的高声尖叫:“小心啊!”“ 眼镜才不管黛西喊了些什么,狂奔中猛地跃起--一辆自东向西疾驰的车子,从他脚下飞驰而过。 腾空跃起,双臂展开就象一只飞翔的鸟儿的眼镜,脚尖在那辆车的车上一点,借着车皮的弹性,身子猛地再次拔高,呼地一声就跳到了洒水车的驾驶室门前。 眼镜伸手,一把抓住刚被里面人推开的车门,不等司机手里的枪举起,右手中锋利的手术刀,就像闪电那样,从他脖子上划过! 司机连惨叫声都没有来得及发出,鲜血就箭一般的蹿了出来。 危机,是不会出血的。 一刀干掉司机后,眼镜没有丁点的犹豫,右手向后一扬,猛地向前一摆--副驾驶的杀手,这时候刚举起手枪,刀子就咻咻厉啸着直直刺进了他的咽喉。 这人脑袋后仰,手枪朝天,在临死前扣下了扳机:砰! 从抱着黛西滚出车外,到干净利索的干掉洒水车内的两个人,眼镜最多也就是用了七八秒钟,可在那些躲在暗处的敌人眼里,却好像有一个世纪那样漫长。 因为他们从没有见过,一个人遇到危险反攻时,动作可以做的这样行云流水…… 直到眼镜夺过死去司机手中的枪从车上跳下后,躲在路旁一辆越野车中的三个敌人,才想起了他们手中原来还攥着枪的,连忙哇啦哇啦惊叫着把枪伸出车窗,对着他扣动了扳机。 可惜,让他们感到更为震惊的是,那个在眨眼间就干掉两个同伴的男人,就像鬼那样的飘忽不定,使他们打出去的子弹总是找不到受力点,最后落在那些匆忙停下来的汽车上,溅起一溜的火花。 眼镜身子晃动着,凭着路上车辆的掩护,几个起落就已经到了车前几米远处,脚下不停的变幻着方位,左手抬起时,枪声响起。 砰砰! 两枪,眼镜仅仅开了两枪,就顺着敞着的车窗把前面那俩人的脑袋给爆了。 “要是不想死的话,把枪扔掉后自己滚出来。” 眼镜用枪指着跪在越野车后面座位上的那个傻了般的男人,斯文的脸很狰狞说:“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反抗,不过我会在你扣动扳机前打爆你的头。” 那个男人是白人,长的有些像好莱坞明星尼古拉斯。 尼古拉斯本来也是一个极为彪悍的主,平时也见惯了血腥玩惯了杀人,可他长这么大以来,还从没有遇到过眼镜这样的。 眼镜在干掉他四个同伴时的冷静和诡异,都让他陷入了深深的恐惧中。 虽然以前他从没有练习过举手投降这个动作,可在眼镜对他警告完毕后,就无师自通的举起双手,枪也随之掉在了座位上。 “不要杀他!” 这时候清醒过来的黛西跑了过来,右手拿着枪,左手拿着一个手铐。 “我没有打算杀他,我只是想搞清楚他是什么人。” 眼镜扭头冲黛西笑了下,狰狞的脸色变得和蔼了起来,低头看着那个男人,鼻子几乎都碰到了鼻子,柔声说:“说,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杀王晨?说完了,你就可以上路了。” “我、我们是、是……” 那个男人全身哆嗦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眼镜的彪悍,彻底吓坏了他。 眼镜眉头皱了下,右手枪口对着他脑门,左手在头上抚摩着,就像慈祥的祖母安慰受惊的孙子那样,问道:“你们,是不是沈银冰派来的人?” 在眼镜心中,王晨是没有敌人的。 她之所以遭到刺杀,就是因为她是高飞的女人,很快就要跟高飞复婚了。 谁最希望王晨出事? 很清楚高飞跟沈银冰是啥关系的眼镜,马上就想到了她:沈银冰肯定是看到高飞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要跟王晨复婚了,所以这才丧心病狂的刺杀王晨。 那个男人眼里闪过一抹异样,接着连连点头:“是,是沈狼主派我们来刺杀王晨的。她说,王晨要……呃!” 男人话说到这儿后,眼睛猛地瞪大,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眼镜仍旧一副很平和的样子,左手在他脸上拍了拍,缩回了手枪,很关切的样子:“好吧,我已经知道了,你安心去吧。” 眼镜说完,就把他从越野车内拽了出来,随手扔在了地上。 站在他后面的黛西,立即用枪对准了他,厉声喝道:“不许动,我是警察,现在你被捕了!” 厉声喝着,黛西右膝跪在了这个人身上,死死压住了他的脖子,持枪的右手抓起他右手,左手一晃,喀嚓一声很干脆的给他戴上了手铐。 这时候,眼镜轻蔑的看了她一眼,启动越野车呼啸着向前冲了七八米,随即猛地调头,一个九十度的急转弯,擦着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吼吼的向东去了。 “喂,你不能走!” 对眼镜的不告而别,黛西有些愤怒。 她是一个骄傲的法国巡警,在所管辖的区域内,发生了这样性质恶劣的枪杀案,在擒获不明来历的凶手后,也该把眼镜这个当事人带回警局,接受调查的。 不过眼镜明显不配合她,趁着她缉拿抢手时,夺车逃窜了。 “哼,你跑不了的,反正我已经知道你要去哪儿了。” 望着飞速远去的越野车,黛西冷哼了一声站起身,抓着那个男人的用手一提:“给我起来,起来--咦,他、他怎么死了!?” 提起那个男人的左手后,黛西才蓦然发现,他左肋下的致命部位,竟然有个血洞,正在泊泊的淌血。 -- 卡拉斯大酒店内。 叶心伤,秦紫阳俩人,还有天涯影视公司的一个高级管理人员,出现在了王晨下榻的第九层走廊中。 叶心伤等人出现在巴黎,绝对是个巧合。 他们比王晨来巴黎的时间还要早,是来这儿考察拍片现场的。 天涯影视公司现在发展的很是迅速,决定自己拍摄电影,并与一位在全世界都很有明确的大牌影星签了合约,当前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开机。 这次来巴黎的,除了叶心伤和秦紫阳外,还有公司名义上的老板甄嘉惠。 他们在过去几天内,仔细考察了拍摄取景现场,很满意。 按照他们的本来计划,会在今天与景区方签订租用合同,按说秦紫阳这个大老板得亲自在场才行。 不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秦紫阳听说王晨随团也来到了巴黎,下榻的酒店距离他们不是太远,出于某些客观原因,秦紫阳觉得最好是见见她,所以也就没去参加签约,来到了酒店。 华夏来巴黎的考察团人数多达几十人,订下了卡拉斯大酒店的整个酒楼,二十多个客房。 不过今天绝大部分人都已经外出放松了,只有副团长带着两个人在酒店值班。 尹团长听秦紫阳自称是王晨的好朋友后,立即热情的连连让座,告诉他们说王晨已经出去散心了,可以马上给她打个电话告诉她来客人了。 秦紫阳客气的道谢。 尹团长拨打王晨的手机,想告诉她说国内有朋友找,手机倒是打通了,却没人接电话。 接连打了几遍,王晨都没有接听。 尹团长有些抱歉的笑了下:“对不起,我想王晨可能是去在人多的地方,暂时没有听到手机,还请几位在这儿稍等。” 秦紫阳也没多想,笑着客气了几句坐了下来。 她刚坐下,陪同她一起来的公司高层手机就响了,是甄嘉惠打来的电话,问他在哪儿,能不能去酒店拿一份遗忘的资料送过去。 “你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秦紫阳也没当回事,摆摆手让高层走了。 “叶先生,秦小姐,请。” 热情的尹团长送那位高管出门后,亲自为叶心伤俩人端上了咖啡。 “谢谢尹团长。” 秦紫阳连忙站起身,双手接过了咖啡杯。 有了儿子后,秦紫阳整个人变了佷多,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冷傲不可一世的女魔头,而是一个眉宇间都洋溢着母爱的少妇。 尤其是最近几天,她在看向叶心伤的目光中,总是带着神秘的甜蜜。 第1386章 秦小姐有喜了! 秦紫阳几个人进来时,尹团长和两个手下,正在客房内看电视,吃当地著名的小吃。 在饮食方面,法国号称是西方的华夏,既然来到巴黎,尹团长等人自然得品尝一番当地著名小吃了,像什么油煎蜗牛,干煸鹅肝之类的,都是真空包装,开袋即食,就像国内的豆腐干那样,经济实惠。 秦紫阳他们来的突然,尹团长也没来得及把这些小食品收起来。 端上咖啡后,尹团长有些难为情的拿起一袋油煎蜗牛,递给了秦紫阳:“呵呵,秦小姐,这是当地很著名的小吃,在国内可是不常见的,你也尝尝?” 尹团长对秦紫阳这样客气,是因为她是王晨的朋友。 而他恰好又知道王晨的真实身份,再加上现在都在异国,同胞相见肯定会觉得特别亲切,所以这样热情也就很正常了。 “谢谢啊,尹团长,您太客气了。” 秦紫阳本想拒绝来着,不过看在人家尹团长这么热情的份上,也就不好再推辞,接过小食品撕开,拿出一个蜗牛放在嘴里,闭着嘴很矜持的嚼了几下,随即点头微笑道:“嗯,很好吃。心伤,你也来--呕!” 她刚要让叶心伤也尝尝时,脸色却蓦然一变,接着扔掉袋子抬手捂住了嘴巴。 “紫阳,你怎么样了?” 叶心伤吓了一跳,赶紧搀扶住了她。 秦紫阳左手捂着嘴巴,右手推开叶心伤,站起来就跑进了洗手间。 叶心伤赶紧追了进去,就看到她趴在洗手盆上,低着头干呕了起来。 秦紫阳忽然捂着嘴干呕,也把尹团长给吓的不清,慌忙跟了过来,刚要喊什么时,却又马上镇定了下来,脸上浮上了神秘的笑意。 “你、你出去,我、我没事的。” 秦紫阳张大嘴巴,好像离开水的鱼儿那样,深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着镜子,脸色苍白,可眼神却很亮。 守着外面的尹团长等人,叶心伤不好表现的太亲热,只好紧皱眉头的走出了洗手间,替她关上了房门,心想:难道紫阳吃坏了肚子? 就在这时候,尹团长忽然说:“叶先生,恭喜啊!” “恭喜?” 叶心伤看着笑眯眯的尹团长,满脸都是莫名其妙:“恭喜什么?” “呵呵,恭喜秦小姐有喜了啊。” 尹团长笑呵呵的回答。 嗡! 尹团长的话,就像一道炸雷那样,狠狠劈在了叶心伤头上,使他脑子里嗡的一声大响,随即一片空白,可脸上却带出了白痴般的笑容:“紫阳--怀孕了?” 尹团长卖弄了起来:“呵呵,百分之九十是这样。叶先生,我可是过来人了,决不会看错的。” “是吗?” 叶先生身子踉跄了一下,这才慢慢的清醒了过来,忽然猛地抬手抱住了尹团长。 尹团长大惊:“啊,叶先生……” “谢谢,谢谢,我要当爸爸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叶先生就松开了他,魔障了般的推门闯进了洗手间,冲秦紫阳高声喊道:“紫阳,我是不是要当爸爸了!?” 秦紫阳满脸都是有气无力的样子,白了他一眼假装嗔怪道:“当爸爸有什么稀奇的?” “稀奇,当然稀奇!” 终于肯定自己没有白欢喜一场后,叶心伤欣喜若狂,猛地扑上去把秦紫阳抱在了怀中,但接着就松开了她,一脸彷徨的样子,磕磕巴巴的说:“对、对不起啊,我不该抱你,会伤到孩子的。” 秦紫阳咬了下嘴唇,脸上攸地浮上一抹红色,低声道:“傻瓜,这才两个月呢,怕什么?” 得知秦紫阳怀孕后,叶心伤如此的狂喜,早就在她意料之中。 因为过去的一些孽缘,一辈子可能都无法怀孕的秦紫阳,被高飞祸害了一次,就中枪了--结果呢,她在浪子回头后接受了叶心伤。 叶心伤没有因为她怀了高飞的孩子,就逼着她把孩子打掉。 叶心伤爱极了秦紫阳,也看出她是真要那个孩子,所以在孩子出生后,就把秦平北当作了自己亲生儿子看待。 老天爷也可以作证,叶心伤的确把秦平北当做了自己的亲儿子,但秦紫阳心中却有根刺,始终在那儿扎着她:没有哪一个男人,哪怕是再大方的男人,会死心塌地接受自己所爱的女人,生下了别的男人的儿子,尤其这个别的男人,还是他的死党。 所以秦紫阳始终幻想着,能为叶心伤生个孩子。 愧对叶心伤的高飞,也做了努力,就把秦紫阳的病例送到了地下楼兰,请莫邪征东出手,看看能否用中医给把她的身体调理好。 对高飞的请求,莫邪征东没有任何拒绝的借口,很快就让人带着特殊的草药,去了香港交给了秦紫阳。 秦紫阳刚拿到那些草药时,是不相信喝了那些东西,就会能再次怀孕的。 不过她抱着‘姑且信之’的心态,再加上要给叶心伤生个孩子的强烈愿望,还是每天都皱着眉头喝下那些苦涩的草药。 功夫不负有心人。 一个月前,秦紫阳就怀孕了,不过当时她没说,因为她怕会发生什么意外,所以才没有说出来,毕竟她对自己的体质没有任何信心。 现在好了,想瞒也瞒不住了。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为什么不早点啊?” 叶心伤满脸都是兴奋,火烧屁股般的搓着双手,语无伦次的埋怨着,可傻瓜也能看出他现在是欢喜晕了。 “啊!” 就在叶心伤搓着双手不知道该做什么时,一个女人的尖叫声从外面走廊中传了进来。 -- 王晨以前在国内开车时,哪怕是在高速路上,最快的车速也不会超过八十。 但这次,她愣是把出租车当做了f1赛车来开,车速超过了一百四,短短几分钟的车程,就连闯了两个红灯,刮碰了至少三辆车子,速度都没有丝毫放缓。 实际上,她现在已经感觉不到这些了。 当街遭遇枪手追杀,已经有几个人为保护她而死去,用最快的速度赶回酒店,就成了她当前唯一的最大希望。 事实上,也正是王晨不要命的狂奔,才没有被后面一辆红色跑车追上。 子弹在呼啸,出租车后窗玻璃早就被打碎了,王晨都已经不会做躲闪动作了,只是凭借一股子强大的求生逾望,向前狂奔。 卡拉斯酒店的大厅台阶下,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刚停下,司机打开车门刚要下车,就觉得车子猛地一震,一声大响从后面传来--一辆出租车竟然追尾了。 “我都把车子停下了,你还能追尾,真是可恶!” 司机大怒,迅速下车一个箭步就跳到了出租车面前,抬手拉开车门厉声喝道:“你怎么搞的,给我滚下来……” 奔驰司机的话还没有说完,身子就猛地一僵,咣当一声趴在了车门上。 一颗炸弹,击中了他后心。 倒霉的司机当即毙命,尸体却死而不倒,趴在车门上恰好为王晨挡住了子弹。 王晨这时候啥也顾不上了,推开那边的车门,连滚带爬的下了车,冲上台阶对门口的两个酒店安保人员嘶声喊道:“救命!” 那俩安保人员看到出租车追尾客人的奔驰轿车后,本能的就冲了过来。 但当他们随后就趴在了地上,双手抱住了脑袋--他们看到,一辆红色敞篷跑车呼啸着冲了过来,上面的人手里持枪,正对这边乱打。 这俩哥们可不是007,面对持枪歹徒时,能迅速拿枪反扑,没看到那倒霉的奔驰车司机? 关键是他们手里也没有枪啊,除了双手抱头卧倒在地上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天可怜见,在呼啸的子弹追杀下,王晨竟然跌跌撞撞的冲进了大厅内。 敞篷跑车上的两个人,在车子刚一停下就纵身跳了下来,风一般的冲向台阶。 这俩人一个是男人,一个是身穿黑色运动服的女人。 男人身材很魁梧,女人长相却是非常的丑陋,干巴巴的脸上满是褶子,看上去足有七十多岁了,但奔跑时的动作、速度,却比绝大多数年轻人更敏捷,真是让人吃惊。 他们根本没有管躲在一旁的酒店安保人员,住客等人,飞身冲进大厅内时,恰好看到王晨要跑进电梯内。 老女人立即抬手,一颗子弹就咻咻厉啸着飞了过去。 如果王晨在晚上哪怕是一秒钟,这颗子弹也能精准的命中她后脑。 万幸,她再次躲过了一劫,抢先扑进了电梯内。 等这俩人冲过去时,电梯门已经合上了。 “计划有变,目标正在前往就九层的电梯内,立即赶过去,不惜一切干掉她!” 在男人暴躁的踢了一脚电梯门时,老女人拉着衣领低声冷喝了一句,随即转身抬手,把一个刚从楼梯上走下来的酒店保安,一枪放倒在了地上。 王晨全身都在瑟瑟发抖。 就算她能跑到九层,大腹便便的尹团长和那两个文质彬彬的男同事,能挡得住这些杀手吗? 结果是肯定的,肯定不能。 可王晨当前除了去九楼找尹团长,还能有什么办法? 现在她才后悔,不该让眼镜出去,自己也不该出去的。 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就算她再后悔还能怎么样? 无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只能受着。 很快,电梯就上升到九楼,叮当一声脆响声中,电梯门缓缓打开。 王晨想都没想,冲出电梯跑向尹团长的房间。 她只希望酒店客房的门板足够结实,能在警方等救兵赶来之前挡住那些杀手。 迎面的走廊中,走来了两个身穿白衬衣的年轻人,看到王晨冲出电梯后,立即就把蔵在背后的双手亮了出来。 两个人,两把枪,都对准了王晨。 王晨已经无论可逃,双手抱头闭眼蹲在地上,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啊!” 尖叫声中,枪响了。 王晨立即瘫倒在了地上,她能感受到生命已经离她而去,走廊中的地毯,也带着坟墓般的冰凉。 第1387章 水多,泡倒城! 今天是何家老奶奶的80岁诞辰。 本着‘女过虚,男过满’的民间风俗,何家晚辈为其实还不到80周岁的老奶奶,在家里举办了这次寿宴。 何家俩个老人并没有住在市区那些四合院内,而是在远郊一座风景秀丽的小山中。 老年人上了年纪后,总是喜欢清净,喜欢和大自然相处,在门前开出半亩地,种上一些黄瓜茄子,养上三五只红毛小母鸡,每天闲暇时锄锄草,喂喂鸡,晒晒太阳回忆一下曾经辉煌的青春时代,绝对是佷多老人的晚年向往。 这样低的要求对于何家来说,自然算不了什么。 从昨天下午开始,何家的二十多个晚辈,都从全国各地来到了这家农家小院。 按照女老祖的意思,今年的生日就自家人在一起吃个团圆饭算了,不过她长子何云生却不同意,说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生日,就是六十、八十跟百岁,怎么可能会草率呢? 再说了,当下何家老人都在郊外,就算大办特办又能奢侈到哪儿去? 最多也就是在小院内多摆几桌露天酒宴罢了。 何家老奶奶拗不过长子,只好任由她去安排了。 其实能够有资格被邀请来参加酒宴的人数,也不是太多,毕竟老奶奶是女的,影响力相比起何家老爷子来说,还是要差很多的。 受邀前来的,除了几家平时关系很不错的晚辈,再加上白云观的杜道长,总起来也就是三桌客人,倒是孩子不少。 上了年纪的老人,总喜欢更多的孩子绕膝。 寿宴是从中午开始的,除了受邀的廖家兄妹还在从冀南赶来的路上,别的客人都已经提前来到。 既然廖家兄妹是晚辈,何家也没把他们拿着当外人,所以没等他们。 其实吧,寿宴对于老人来说也就这么回事,何家晚辈们给老奶奶送上精心准备的寿礼,齐刷刷端着酒杯恭贺老奶奶寿比南山,几个重孙子辈的小孩子趴在地上磕头要过红包后,寿宴基本就完事了。 老人年龄大了嘛,午后总是习惯性的安歇一下。 吩咐长子何云生好好招待好杜道长等人后,何家老人就去后宅休息了。 老人不在后,这些晚辈才开始放开了,平时因为工作关系,大家都不怎么见面,自然得借着今天这个场合,好好热闹一下了。 杜道长倒是想早点离开,不过何云生不让,借着酒意非得请他讲解一段《道德经》。 杜道长只好欣然答应。 “大家都静一静!” 何云生站起身,拍了拍手:“有请杜道长给大家讲一段《道德经》,哈,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秀秀,你把几个孩子带出去,这些小子可没心思听这个。” 秀秀,是何云生三弟的小女儿,大学刚毕业,自然也没兴趣听什么讲经,立马带着几个小孩子跑外面,糟蹋她老奶奶种下的黄瓜去了。 “承平,落日,秀城,你们三个来这一桌坐,等杜道长讲完经书后,我再请他给你们看看手相。” 何云生嘿嘿笑道:“杜道长,你可千万别推辞哦,就当是给我何家晚辈的教导吧。” 何承平是何云生的儿子。 何落日和何秀城是何云生二弟何云平的儿子,亲兄弟俩,俩人年岁相差两岁,同样的身材,同样的气质,甚至连相貌都由八分相似。 不过何落日是在部队发展,而何秀城则是商业部。 这也是何家老人故意这样安排的,何家做为华夏数得着的豪门,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着手安排嫡系子孙在军政商发展了。 何云生的三弟何云双,早年间也曾经有个儿子,也是在部队发展,不过在一次事故中牺牲了,唯有秀秀这么一个小女儿了。 杜道长微微一笑,左手轻抚着几缕花白胡子,也没推辞:“云生居士太客气了,今天就不讲经了,总讲,呵呵,老道我也腻了。倒不如随便说说。哈,我也就是姑且说说,你们就姑且听听吧。” 何家第三代三个晚辈,全都弯腰点头:“多谢杜道长指点。” 杜道长看向何承平。 何承平马上正襟危坐,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盯着何承平看了片刻,杜道长淡然笑道:“承平这个名字起得好,注定了你一生会平平安安,不会有太出色的表现,但却能墨守成规,继承你父的重担。好,好。” 何云生听后大喜,连说杜道长对晚辈太过奖了。 正所谓知子莫若父,何云生当然明白自己儿子是什么样的性格。 绝对是遗传因素,何承平继承了父亲何云生的稳重。 何家对当前何家的地位非常满意,不求有太大的突破,只要能守成就已经足够了,而何承平能够守住‘祖业’,这对何家来说绝对是个好事。 “客气了,云生居士,我也就是随便说说罢了。” 杜道长谦虚了几句,才看向了何落日,当即说道:“落日生辉,在承平几十年后,必将会让何家大放异彩。好,好!” 听他这样说后,何云生连忙跟两个兄弟一起道谢,兄弟三人是神采飞扬。 杜道长已经说的够透了:何家在前几十年,将会有何承平的稳重来维持何家,几十年后何家厚积薄发,那么何落日就会大放异彩,带领何家走上一个更高的高度。 现在的,以后几十年的,都会越来越好,何家三兄弟能不开心吗? 何落日倒是不以为然,但碍于长辈在场,还是恭恭敬敬的给老杜鞠躬致谢。 老杜轻轻摆了下手,目光落在了何秀城脸上。 何秀城也学着两个哥哥的样子,本住了脸,不苟言笑的样子。 老杜在他脸上仔细扫了几圈,微微眯起的双眼中,闪过一抹异样,随即缓缓的说:“秀城,城在山上而秀于天下,本来是世间最出色的一道景观。不过……” 何云平听老杜话锋一转说出不过这两个字后,神经立马绷了起来,忍不住插嘴问道:“杜道长,不过什么?” “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城也是如此。” 杜道长轻轻叹了口气,说:“秀城少爷相比起你两个哥哥来说,更加的聪明,也有能力,但你表面的沉稳,却无法掩饰你高傲的生性。受家教的影响,在人前你总能做的最完美。可是--唉,总之,能力出众的年轻人,必须得懂得收敛,不要被高傲冲昏了头脑,遇事需三思而后行,这样才能笑到最后,取得你想要的结果。” 老何家第三代中,何秀城是最有能力的一个,但就是太高傲了,容易冲动,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要想成为何家最出色的第三代,必须得懂得隐忍。 要不然,后果会很糟糕。 这些话,就是老杜想说的意思。 何家第三代中,何家长辈最看好的就是何秀城,不但具有大哥何承平的稳重,二哥何落日的冷峻,而且本身更加犀利。 他比何落日小两岁,但从外表看起来,好像比二哥还要大一些,更像个沉稳,成熟的男人。 事实上,他的确很沉稳。 因为某些原因,何家必须得懂得低调,所以何秀城目前只在环保部门内当个小科员,这是何家长辈的刻意安排。 何秀城也不负所望,没有因为当个清水衙门的小科员就有什么抱怨,平时都安心在那边上班,并没有任何‘仗势欺人’的动作。 何家几个长辈,最看好的就是何秀城了。 但老杜却隐晦的提醒大家,何秀城表面沉稳,其实内心却很、很高傲,或者说很暴躁。 何云生跟二弟对视了一眼,俩人都皱起了眉头,开始琢磨安排何秀城去那儿,是不是一个错误。 “多谢杜道长的指点,秀城记住了。” 何秀城神色倒是仍旧沉稳,并没有任何的不快意思,弯腰给老杜鞠躬致谢。 他在弯下腰来时,一个兽头吊坠从脖子里垂了下来。 老杜的目光在这个吊坠上飞快的看了一眼,眉头再次皱了下。 因为何秀城的‘未来’不怎么样,酒宴气氛多少有些冷,就在何云生呵呵笑着要说什么时,何秀秀却跑了进来,站在门口喊道:“三哥,你单位的同事来找你了!” “哦,爸,我那个同事就住在这儿不远处,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无意中客气了句,请他来玩,没想到他真的来了。” 何秀城看了眼父亲的脸色,说:“要不我带他去别处吧。” 何云平点了点头,他不想让外人来打搅母亲的寿宴。 看着脚步匆匆的走出去的何秀城,老杜轻轻叹了口气,正要摇头时,却发现何落日正看着他,随即淡然一笑,端起了茶杯。 何秀城出去后,何云生马上就叉开了话题,席间气氛重新欢快了起来。 “云生居士,天色不早,老道得走了。” 又聊了片刻后,杜道长提出要告辞。 何家兄弟自然盛情挽留一番,然后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他走出了大门。 一辆车,这时候却从远处驶了过来,看到众人出来后,赶紧停在了路边。 车门打开,廖家兄妹从车上走了下来。 “咦?” 看到廖水粉后,正跟何云生说话的杜道长,轻轻咦了一声,随即脸色恢复了自然,低声说了一句:“水多,泡倒城。” 老道的声音很低,却被何落日停在了耳中,眉头再次微微拧了起来。 “呵呵,杜道长,我们刚来,你这就要走了么?” 穿着一身黑色旗袍,好像一朵黑牡丹那样明媚的廖水粉,轻笑一声迎了上来。 杜道长微微一笑:“天色已晚,也该走了--水粉居士的到来,让老道感受到了一股子清凉。” 老道感受到了一股子清凉,王晨却感觉到了冰冷。 本来很软的地毯,给了她坟墓般的冰冷,让她以为她已经死了。 可她很快就活了过来,因为她清晰的听到有人在对她喝道:“快,去房间内!” 第1388章 燕魔姬之死! 我没有死? 刚才的子弹没有打中我? 王晨茫然的抬头,就看到从对面冲过来举枪对她射击的两个年轻人,却是对准了她身后的走廊。 王晨扭头看去,这才看到有几个男人,正躲在去十楼的楼梯口,冲这边开枪,地上还躺着一个人,不知死活。 “原来他们刚才开枪,是打那些人,他们也是来救我的!” 王晨这才恍然醒悟,再也不敢犹豫,爬起来就冲向了尹团长的房间门口。 砰,砰砰! 张扬和陈欣俩人,贴在走廊客房门板上,与对方相互对射着。 这时候,另外一个电梯门开了,一个老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正要冲那边开枪的张扬,赶紧一摆枪口,高声喝道:“快退回电梯,这儿危险……” 他最后一个字还在舌尖打转,那个老女人忽然抬手。 枪响了。 呼啸而来的子弹,精准命中了张扬的嘴巴,从他脑后钻出。 鲜血桃花般的绽放,在雪白的走廊墙壁上。 “啊!” 陈欣没想到老女人竟然也是杀手中的一个,狂吼一声举枪对她射击。 老女人却忽然腾身跃起,就像一只大蝙蝠那样,脚尖在走廊墙壁上一点,竟然向这边飞了过来,躲开了他的子弹。 陈欣大惊,本能的闪身出来,冲疾扑过来的老女人连连开枪,就像是打鸟那样,希望能把她击中。 可他却忘记了对面那三个敌人,刚刚扣下第二次扳机,两颗子弹就击中了他的前雄。 他不甘的扶住了墙,勉强再次抬起手时,好像蝙蝠一样疾扑过来的老女人,左手猛地一挥--陈欣咽喉就被割开,血像喷泉那样呼地窜出。 老女人身子落地,枪声停止。 楼梯口那三个男人,和躲在电梯内的大汉都跑了过来,这时候王晨却已经闪身进了尹团长的房间内。 老女人看着那扇紧闭的房门,抬手挥了一下淡淡说道:“李克留下,其他人去下面阻击随时赶来的眼镜。” 那三个男人低声答应着,转身跑向了楼梯。 老女人把打空了子弹的手枪随手扔在了地上,对李克点了下下巴,示意他踹开门板。 李克早就知道躲在客房内的是一些文化人,除了能动动嘴皮子外,根本没有别的本事,一只手就能把他们玩的没啥玩了。 随即冷笑一声,倒提溜着微冲,深吸了一口气猛地扑向了房门,只一脚,就把房门给跺开了。 砰的一声,房门急促向后开去,随即又猛地反弹回来。 抢在门板反弹回来之前,李克已经闪身冲进了客房内。 老女人没有动,只是站在那儿,一副淡然的不屑样子:里面只是几个文化人而已,没必要她亲自出手。 她所做的就是守在门口,以防还会有救王晨人的出现。 等李克再出来后,他们马上就会用最快的速度离开酒店,远走高飞了。 “呃!” 一声急促的闷哼声,从客房内传了出来。 老女人能听得出,这是人在临时时发出的惨哼声,就像被掰断脖子的鸡那样。 是个男人的惨哼声,应该是那个尹团长吧? 老女人嘴角微微动了下,倚在了走廊墙壁上,等候接下来的惨叫声。 光天化日之下有人当街开枪,冲进酒店内杀人,这对普通人来说绝对是个极大的震撼,正要有点脑子的,就会躲起来,等候警方赶来。 所以整座酒店内现在是无比的静,甚至都能听到远处传来的警笛声,但却没有老女人最愿意听到的惨呼声响起。 “李克,不赶紧解决问题,你墨迹什么呢?” 老女人眉头皱了下,快步走到门前,推开了房门,然后他就看到了两个男人。 一个男人站在客房内,一个男人躺在地上。 站着的男人是个光头,眼神犀利的好像一只恶狼--一只惊闻自己有了后代,全身细胞都在兴奋呐喊的恶狼! 躺在地上的男人是李克,手里还牢牢拿着他的威力无穷的微冲,但他明明是趴在地上的,可嘴脸却对着天花板,瞪大的双眼中,带着浓浓的不甘,和恐惧。 人趴在地上,眼睛却能向上看,只能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脖子被人拧断了。 李克,被叶心伤拧断了脖子。 老女人做梦也没想到,叶心伤会忽然出现在尹团长的客房内,眼神骤然一缩,嘎声说道:“叶心伤!?” “你会认识我?” 叶心伤也有些惊讶,但这并不妨碍他在说话时,就像一颗炮弹那样,狠狠扑向老女人。 千万不要让男人疯狂,因为这样他会变得比往常可怕一百倍,武力值更是会几何形式的上翻。 叶心伤现在就是疯狂的,秦紫阳怀了他孩子的消息,就像一针鸡血打在了他身上,使他兴奋的想找棵大树狠狠的撞脑袋--还是算了吧,恰好有人找上门来送死。 有人来主动送死,也是宣泄兴奋的最好办法。 老女人本来就不是叶心伤的对手,看到他忽然出现在这儿后,胆子已经被吓破了,再也没有了刚才残杀张扬和陈欣时的威风,甚至连抵抗的勇气都没有,转身就跑。 “既然来了,那就不要走了!” 叶心伤嘴里发出一声清啸,如影随形般的扑了上去,抬手一把采住了老女人的头发,顺势拎着她脑袋狠狠撞在了走廊墙壁上。 砰的一声,老女人额头重重撞在墙上,眼前金星直冒,脸上的褶子都哆嗦了起来。 其实,依着老女人的真实功夫,就算不是叶心伤的对手,但只要豁出来跟他拼命,总能支撑个三五分钟的。 可她没有这个勇气,在看到叶心伤出现后,就以为自己落入了一个圈套内,第一反应就是逃跑。 两个人对决,在很大程度上,勇气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胆丧了的同时,也会约束人发挥不出平时的一半能力。 老女人本来就不是叶心伤的对手,又胆丧的失去一半能力,所以被他一把采住头发撞在墙上也很正常了。 叶心伤在九龙王当中,可以说是最温柔,最善良的一个人,只要能不杀人就不会杀人,可他现在正处于兴奋状态,就像喝醉了酒的人那样,只感觉浑身有着无穷的力量,做什么都比平常时要洒脱佷多。 所以威风凛凛的李克踹门进去后,还没有看清楚里面有几个人,脖子就被拧断了。 干掉一个敌人,一把采住老女人头发把她撞在墙上后,叶心伤更加的兴奋,根本不管她已经翻着白眼的昏过去,拿起她右手猛地反向一折--随着咔嚓一声响,老女人的右手手腕就被掰断,灰白色的骨头刺穿了皮肤。 “啊!” 快要被撞昏过去的老女人,惨叫声中猛地抬头,张嘴咬向叶心伤的手腕。 叶心伤左手如电,狠狠击打在了她下巴上。 噗的一声,老女人张嘴喷出一口鲜血。 鲜血中还带着几颗牙齿,和半截舌头。 她自己的牙齿咬断了她自己的舌头,血流如注。 浓郁的血腥气息,猛地扑鼻而来,让处于兴奋中的叶心伤安稳了许多,伸手掐住她的下巴,低声喝道:“你们是什么人?” 他的话音刚落,然后就看到了惊起的一幕:老女人脸上的褶子,正在慢慢的消失,古铜色还有些发黑的皮肤,也变得开始白,嫰了起来,那双好像鬼爪子一样的手,也变成了纤纤十指…… 这个看起来至少得有六七十岁的老女人,竟然在遭受重创后,慢慢变成了一个年轻的女人,而且看上去还很漂亮,如果不是嘴里淌着鲜血的话。 “你是安归……你到底是谁!?” 老女人忽然变成了一个年轻女子,让叶心伤怵然大惊,攸地想到了安归王。 他早就听高飞,听铁屠说起过安归王会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能随心所欲的变成任何人,事实上陈果果也的确有那样的本事。 不过叶心伤却从没有亲眼见过,所以在看到老女人忽然变成一个年轻女子后,第一反应就想到了安归王。 但随后就否认了。 如果老女人是安归王的话,就算叶心伤正处于绝对的亢奋状态,也休想把她打成重伤,别忘了当初在地下楼兰时,他跟铁屠、拓拔千钧外加数百的王宫侍卫,都没有挡住她的。 “我是谁?嚯嚯,我是谁?” 燕魔姬嘴里淌着鲜血,说出的话根本听不清,但她却在笑着,很惨烈的样子,还算完好的左手慢慢探向了腰间。 在她腰间藏有一把刀子,刀刃上抹有见血封喉的毒药,只要能用它擦破叶心伤一点皮,那么他就死定了。 看她嘴巴一动一动的,叶心伤还以为她要说什么,低头竖起耳朵想听听她的说什么:“什么?” “我说,我要让你死!” 燕魔姬眼神猛地狂热起来,受伤野兽般的狂吼一声,猛地举起刀子,狠狠刺向了叶心伤的脖子! 咔嚓! 闪着蓝色寒芒的刀子,即将贴近叶心伤脖子时,她却听到她喉结碎裂的骨折声响。 然后,她嘴里就发出一阵倒气的呼噜声,双眼瞳孔慢慢扩散时,左手无力的垂了下来。 燕魔姬死了。 她死后几秒钟后,尸体的面孔再次发生了变化。 这次倒是没有重新变老,可容颜却变得很一般。 有时候,‘很一般’这个词形容一个女人的长相,其实就是有些丑的样子,塌鼻子,小眼睛,大嘴巴,高颧骨。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燕魔姬就变幻了三种面孔,让叶心伤搞不懂到底哪一个面孔才是她的庐山真面目。 但无可否认的是,在她身子连生理性的抽搐都消失后,她的样子就再也没有变化过。 或许,很一般的面孔,才是她本人的容貌。 警笛声从走廊窗口外面飘了进来时,眼镜满头大汗的冲进了走廊。 看到叶心伤后,他长长的松了口气,笑道:“早知道你在这儿的话,我就不用这样着急了。” 第1389章 我要干掉沈银冰! 看到叶心伤后,眼镜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 “完全是巧合。” “这都是上帝安排的。” 想到要不是叶心伤恰好出现在这儿,帮王晨挡住那些杀手,她可能早就--眼镜忽然后怕了起来,抬手在额头接连画了几个十字。 同时,他也后悔太大意了,将近一年的安然生活,让眼镜的警惕性丧生了佷多。 别忘了他以前曾经在老乔治身边呆了接近十八年,都十数年如一日的保老乔治安然无恙,可受高飞委托保护王晨还没有一年,今天就发生了这件事。 如果王晨今天真要有个三长两短的,别说眼镜这个前欧洲杀手之王的‘荣誉’受损,他以后更没脸去见高飞的。 听到外面走廊中有人说话后,脸色苍白的尹团长三人,才跟王晨一起战战兢兢走了出来,他一个胆小的团员,在看到走廊中躺了那么多死人后,竟然吓得双眼翻白,扶着门框出溜到了地上。 “尹团长,您先和小王他们最好先去天台散散心……有人问起时,就说你们不在现场。” 王晨也很怕这些死尸,脸色苍白,不过她知道现在她必须留在现场。 尹团长等三人,完全是被她所殃及的,没理由把他们牵扯进来,毕竟尹团长的身份有些敏敢,最好是置身事外,免得惹上没必要的麻烦。 对王晨的建议,尹团长稍微一考虑就欣然同意,赶紧与另外一个团员架起昏厥过去的同时,急匆匆的走进了电梯。 “叶心伤,你们,是不是也躲避一下?” 听到窗外传来的警笛声停住后,王晨又问叶心伤。 抬头看了眼走廊上方的监控视频,叶心伤摇了摇头:“算了,我不是尹团长他们。人是我杀的,监控室肯定早就发现了。” “我们没必要走的,从现在开始到回国之前,你都得跟我们在一起。” 秦紫阳从客房内走了出来,用手捂着嘴巴皱着眉头,很难受的样子。 她可不是尹团长等人,就算亲手干掉三两个人也不会有丝毫的心里不适,不过现场浓郁的血腥气息,还是让她感到一张张的反胃。 眼神复杂的看了眼高飞他儿子的亲妈,王晨强笑了一声:“那我先谢谢你了。” 秦紫阳摆了摆手,转身走向了走廊尽头的窗口。 “眼镜,能看出他们是什么人吗?” 王晨低声问道。 眼镜舔了舔嘴唇,淡然说道:“我赶来的路上,也曾经遭遇过杀手的狙击。不过我擒获了一个,他说他是沈银冰的手下。” “沈银冰?” 王晨眼角飞快的跳了一下,脱口问道:“她为什么要杀我?” 眼镜没有说话,只是跟叶心伤对望了一眼。 沈银冰为什么要杀王晨? 只要知道她们俩人跟高飞是啥关系的人,恐怕都能猜出个七七八八来。 在高飞的这么多女人中,沈银冰认识他算是比较早的,而且如果没有方小艇等人的插手,相信他们俩人现在差不多已经走到一起了。 就是因为这些无奈的客观因素,高飞最后竟然与‘毫无竞争力’的王晨完婚,还是高家老爷子亲自主持的婚礼。 女人都是一种情绪化的生灵,尤其是在感情问题上。 当一个女人为了得到她所爱的男人,却伤害这个男人当前的女人,这不是多出奇的事儿。 更何况,高飞曾经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当众宣布了要跟王晨复婚的消息,这个消息极有可能深深刺激到了沈银冰,才使她不顾一切的要干掉这个情敌。 叶心伤三人智商都很高,几乎不需要太费脑子就能猜到这一点。 “没想到沈银冰藏在法国。” 叶心伤岔开了话题,看着躺在地上的那些死尸:“可惜没有抓到活口……只是,这些阻止她刺杀的人,又是谁呢?” 现在几个人已经基本确定,追杀王晨的人是沈银冰派来的,但保护王晨的那些人呢,他们又是谁? 为了救王晨,从香榭丽舍大街到酒店内,可是有五个人接连送命了。 而且这些人,眼镜他们都不认识。 就在叶心伤想搜一下张扬的身,看看能不能从他身上搜出什么时,十几个持枪的法国警察冲进了走廊内,对他们大声喝道:“不许动,双手抱头,面对墙壁蹲在地上!” “我们是……” 王晨刚要解释什么,叶心伤冲她使了个眼色,双手抱头蹲了下来。 这群和平警察看到现场死了这么多人后,持枪的手都在哆嗦,神经已经绷到最紧了,现在一个小小的误会,都有可能造成他们乱枪齐发的,所以最好是不要刺激他们。 三个人刚双手抱头蹲在地上,最先抢进走廊的女警黛西,就冲着眼镜冲了过来。 这个表面斯文的男人,真是快把她活活气死了,不但敢拿刀子吓唬她,还在她一再要求不要杀人时,把最后一个活口当着她的面也偷偷干掉了。 最重要的是,黛西竟然没看到他是怎么一刀刺死那个杀手的。 这让美女黛西感到很不爽,发誓要抓主眼镜后,要好好收拾他一顿。 -- 新闻发布会的当天下午,天涯集团就迅速恢复了生机,所有在职员工全部来上班,寂静了半年之久的机器,再次开始轰鸣了起来,从外地向这边运货、向机场、码头出货的车辆,可以称得上是络绎不绝。 每个员工的脸上,都洋溢着新生般的喜悦,这从陈大彪到背着双手在门口鹰视狼顾般的神武就能看得出,让人毫不怀疑现在高飞一个命令,哪怕是跳火坑,他也会带领他那般手下嗷嗷叫的跳下去。 厂门口的两个立柱上,也粉刷上了八个大字:同甘共苦,风雨同舟! 在冀南地区的商业历史上,从没有哪一个私营单位会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不但有本省前三的大领导,还有国内外大媒体前来捧场,想不出名都不行。 高调,高飞重新入主天涯集团,只能用用这个词汇来形容,相信天涯集团将会是几晚电视新闻、明天报纸上的绝对主角。 而天涯化妆品,也会借着这股子劲风,在最短时间内席卷世界化妆品界。 天涯集团,现在是锐不可挡。 高飞当然也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在晚上答谢各界来宾的酒会上,喝了个酩酊大醉,张妍只好给他在顺景酒店开了个房间,让李德才等人把他架了进去。 已经决定不再多管沈银冰的任何事,已经替莫邪征东找到了《安归经》内的秘密,已经重新夺回了天涯集团,已经当众宣布了与王晨复婚-- 高飞从没有在短短几天内就遇到这么多好事,能不开心,能不开怀畅饮吗? 喝个酩酊大醉,然后死猪般的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也是很正常的了。 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老高了,高飞才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要不是太渴了,他可能还会继续睡。 无论喝多好的酒,只要喝多了都会干渴的,人们常说的‘好酒喝了不口渴,不上头’之类的话,其实都不怎么准确。 房间里很静,阳光映照在蔚蓝的窗帘上,透出了一股子荧光。 “呼。” 高飞吧嗒了下嘴巴,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翻身坐起时,旁边椅子上的衣服下,穿来了手机铃声。 慢吞吞的拿过衣服,从口袋中拿出手机,高飞半眯着眼睛也没看清是谁来的电话,接通了懒洋洋的问道:“喂,我是高飞。你是……哦,心伤啊。怎么,这么早打电话来有--什么!?” 睡了一个晚上还醉眼惺忪的高飞,听叶心伤说了句什么后,腾地一声就坐直了身子,睁大了双眼。 很久之后,他才慢慢的放下了电话,嘴角不住的跳着,左手中紧抓着的被单,被他拧成了麻花。 王晨在法国巴黎遭到的当街追杀。 眼镜从一个杀手嘴里逼问出,这些人都是沈银冰派出来的。 沈银冰竟然要杀王晨。 理由很可能就是因为高飞要跟王晨复婚。 “我真的不想再去招惹你,可你为什么总是阴魂不散的纠缠着我呢?” 高飞盯着被单的眼神,慢慢浮上了骇人的戾气,但很快就平息了下来。 因为他也无法猜出,王晨在遭遇沈银冰追杀时,是谁在暗中保护她。 肯定不是莫邪征东或者陈果果,因为高飞没有拜托她们这样做。 他以为,一个眼镜就足够保护王晨安全的了。 毕竟王晨在某些势力的眼中,并没有太大的伤害价值。 除了听到他要跟王晨复婚的消息,这才‘因嫉生恨’要刺杀她的沈银冰之外,还能有谁会做这件事? 叶心伤在电话中告诉高飞,为了安全起见,他会跟秦紫阳、眼镜三人陪同王晨,与今天返回香港,暂时先让她在那边小住几天。 对叶心伤的提议,高飞自然是没有意见。 盯着被单皱眉想了很久后,高飞才点上一颗烟,下地在卧室内慢慢转起了圈。 他觉得,他不能再这样‘放纵’沈银冰了,是时候做点什么了,哪怕会连累到一些无辜者,但长痛不如短痛,既然当局下不了这个狠心--那么,高飞不介意帮着他们来做。 转了十几分钟后,高飞这才走到窗前,抬手掀起窗帘,哗啦一声拉开了。 明媚的阳光,马上就洒了进来,让他眼前一亮,精神为之一振,深吸了口气飞快的拨了一个手机号。 很快,那边就传来高云华的声音:“小飞,恭喜你啊,我看了你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的演讲,很激动人心啊。呵呵,天涯品牌这次可是真的红了,你这个大老板早晚会成为世界级的大富翁。” “哪里,哪里。” 兄弟俩人在电话内客气了几句后,高云华才问道:“是不是有什么事?” “是的,而且还是很重要的事。” 高飞缓缓的说:“我刚才做出了个决定……我要干掉沈银冰。” 第1390章 为高飞做了嫁衣! 从沈银冰公开‘竞选’成为贪狼部的狼主后,华夏当局就想把她缉拿归案。 可却不敢,因为一旦动了她,就会连累佷多无辜者。 沈银冰就是一颗美丽的毒瘤,切除会损伤人体元气,不切除的话会让她变得更强大,到底是切除还是不切除,相关部门始终处于一种犹豫不定中,这才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高飞这个‘稳定剂’上,希望他能起到奇效。 但可惜的是,出于种种原因,高飞的稳定作用失效了。 就在当局开始逐渐倾向切除毒瘤时,谢小雯意外被贺明珠干掉了,接着就有近百名无辜者,在天云动车脱轨事件中丧生。 现场的惨烈场景,一下子惊醒了当局,让他们清晰的意识到:沈银冰,可不是说着玩儿的,死了一个谢小雯都有这么多人殉葬了,更何况是她自己呢? 立即,相关部门迅速改变了对沈银冰的态度:在短期内,绝不能招惹她! 哪怕是恨她恨的牙根都开始疼了,可华夏的确不能因为铲除她,而连累更多无辜者了。 更何况,现在沈银冰也已经杳无音信,不知道躲在哪儿去了,就算想破釜沉舟的干掉她,可也得找到人才行。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高飞却决定要干掉沈银冰。 听他这样说后,高云华当即吓了一跳:“高飞,你可千万别乱来!我已经听说王晨在法国遇刺的事儿了,也相信这是沈银冰做的,但无论怎么样,你都不能乱来!” 高云华的反应,早就在高飞的意料之中,只是回答:“长痛,不如短痛。” “我知道这个道理,可……” 高云华真有些急了,语气也严厉了起来:“不管怎么说,她要是真出事了,所牵连的无辜者,绝对要比谢小雯多很多倍!到时候,我们该怎么向人民交代?谁能担负得起这个责任?”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说:“我知道沈银冰是比谢小雯重要许多,但只要我们运作得当,也许就能避免那些惨案的发生。” 顿了顿,高飞又说:“大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肯定在她身边安排了卧底是吧?只要让卧底取得她的信任,替她安排那些事--就是负责控制她一旦出事就会大肆报复社会的人,那么我们就能避免惨案了。” 高云华没有说话。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沈银冰身边肯定有当局安排的卧底,比方现在已经牺牲在沙漠中的马祥。 如果这个卧底真能获得沈银冰的信任,替她负责她出事后会大肆报复社会的一系列工作,那么就可以找机会铲除她,并在最短时间内解决这些危险了。 高云华没有说话,高飞也没有再问。 两个人就这样从电话中听着对方的呼吸声,很久后高云华才涩声道:“我们的确做出了一些安排,但这需要时间,毕竟要想获得她的信任,时间是必须的。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当前不知道她到底躲在哪儿,卧底也不知道。” 高飞马上说道:“我有个主意,可以让卧底迅速取得沈银冰的信任,并成为她身边的红人。” “什么办法?” 高云华急急的问了一句,却不等高飞说什么,就再次说道:“不要在电话里说,我现在马上赶往冀南--高飞,记住,在我没有同意之前,你绝对不能轻举妄动,明白了吗?” 他说到最后这句话时,语气已经是相当严厉了。 但随即,语气又缓和了下来:“你一定要听我这一次,好吧?” “好,我等你来。” 高飞点了点头,扣了手机打开了窗户。 清新的风,从南部缓缓吹来,夹杂着泥土的芬芳,一对早来的燕子,叽叽喳喳的叫着,从七楼的窗前掠过,到处在寻找它们去年时建造的小巢。 当天傍晚,高云华和妻子晚晴俩人一起,来到了冀南,代表高家恭贺高飞重新入主天涯集团。 高飞此前见过晚晴,知道这位大嫂是那种绝对贤淑的贤妻,不过因为事业心有些大了些,所以婚后好几年了,也没给高飞生个一男半女的,让高家老人对她多少有些意见。 高飞这次再见到她时,却发现她已经显怀了,自然是替高云华高兴,马上请陪同的张妍拿出一款套装化妆品。 怀了孕的女人,最好少接触这些化妆品,毕竟大部分化妆品内都或多或少的含铅,这对胎儿没任何好处。 不过高飞却拍着雄脯的说,天涯集团这款化妆品,是专门为孕妇推出来的产品,对胎儿绝对造不成任何的伤害。 现在天涯化妆品大名名闻世界,高飞又是自己的小叔子,当然不会骗自己的,所以晚晴开心的收下了礼物,并半真半假的说:“高飞,以后嫂子所用的化妆品,可就由你来提供了,而且没有一分钱。” “哈,嫂子,你跟高飞是自家人,要是提前可就价外了。” 不等高飞说什么,张妍就笑嘻嘻的把话接了过去:“这事不用问高飞,我就能作主的。” 与几年前相比,张妍待人接物、工作等水平,有了质的改变,尤其是气质正向职业女总裁方向发展,要不然也不会被高飞拉来专门接待晚晴的。 通过刚才的介绍,晚晴知道张妍和高飞是什么关系,所以在她面前也没丁点豪门贵妇的架子,眼眸流动的莞尔笑道:“哦,你高飞可就吃大亏了哦--这款产品,怎么着也得好几千吧?” 高飞呵呵一笑:“好几千?嘿嘿,只能买一瓶洗面奶。” 晚晴楞了下:“吓,你也太黑了吧?” “不黑,不黑,我们高总可不黑,很白呢。” 张妍笑着把话接了过去:“嫂子,你有所不知,这一款适合孕妇专用的化妆品,还不是我们公司最好的。最好的一套,至少得六位数以上。” “啊?六位数以上?” 晚晴刚才说高飞太黑,是开玩笑的,毕竟现在有名的化妆品套装,售价三两万也是很正常的,可听说还有超过六位数的,她就真吃惊了:“那么贵的化妆品,值钱在哪儿呀?哼哼,你怎么不给嫂子拿最好的呢?” “嫂子,你可误会我高总了。” 张妍笑着解释道:“我们最贵的化妆品,都是根据客户身体体质来专门订做的,就像是衣服那样。” 廖水粉当初入主天涯集团后,立即为集团制订了一系列的发展计划,和集团发展的主要方针。 天涯集团必须得走高端路线,力争把她打造成世界级别的奢侈品牌。 像时尚界那些国际大牌设计师,为单独的客户设计衣服那样,天涯集团也有类似的计划,那就是在彻底了解某个人的体质后,为她专门订做一款最适合与她自己身体的化妆品。 廖水粉相信,这个业务肯定会对提升天涯品牌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并通过自身影响,已经圈定了一大批客户。 只是不等她实现这个计划,天涯集团就出事了,反倒是便宜了高飞。 听张妍简单介绍完这些后,晚晴大喜,连忙拉着张妍,嚷着要她赶紧为自己制订专用化妆品。 女人都是爱美的,哪怕是晚晴这样矜持的豪门贤妻,也无法拒绝天涯集团推出的这款服务。 “嘿,她还是第一次对化妆品这样感兴趣。” 等妻子拉着张妍急匆匆走出办公室后,高云华苦笑了声,看着高飞说:“不过我现在就可以断定,你小子以后肯定会日进斗金,了不起啊,连这种方法都能想出来。” “我可没有这么好的点子,是拾人牙慧的。嘿嘿。” 高飞得意的说:“这些都是廖水粉想出来的,已经为我签订了上百个客户。我们前几天就已经确定了,会用最快的时间,满足这些客户的需要,并把这个特色推往全世界,相信用不了太久,那些国际大牌女影星,都会以用上我们为她们特定的化妆品而自豪的。” “唉,廖水粉不但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还为你做了嫁衣啊,可真是亏死了。” 高云华叹了口气,端起水杯喝了口水,改变了话题:“高飞,你把你的想法仔细跟我说说,我回去后得跟老爷子他们仔细商量一下,才能给你确定的答复。” 这个晚上,高云华、高飞兄弟俩在天涯集团内的厂区办公室内,关门密谋了很久,直到晚上十点多时,才与晚晴连夜返回了京华。 没有谁知道他们商量的是什么,高云华走后,高飞就跟没事人似的,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天涯集团,和方家村。 今天是星期一,一大早高飞就来到了方家村。 经过牛二贵闹事的风波后,现在没有谁敢再给工程出难题,现在大家都知道方家村那位高老板是惹不起了,连牛二贵那样的牛人,现在还蹲在局子里呢。 在南方游玩的老牛村长,听到儿子出事后马上就赶了回来,托关系求脸的找到了方立柱面前,又是作揖又是承诺的,就差跪在地上磕头了,请那位高老板放自己儿子一马。 方立柱请示了高飞。 其实高飞根本没有把牛二贵这号人物放心上,早就忘了这事:“牛二贵?牛二贵是谁?” “就是牛王村那个超级富翁,那天开铲车挡路收过路费的那位。” 方立柱正说着,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从远处驶了过来,抬手一指:“喏,牛二贵他爹又来了。” 老牛这次来可不是自己来的,后面还跟着几辆修路的机械,车子刚一停下就下车小跑着跑了过来,拿一盒烟就塞给方立柱:“方村长啊,我可是--” 方立柱也没客气,拿过烟撕开递给高飞一颗,才给老牛介绍道:“老牛,这位就是高老板,你儿子能不能出来,得高老板说了算。” “哎哟,您就是高老板啊,久仰久仰!” 老牛脸上的褶子,马上就堆成了一朵花。 第1391章 一只咬人的狗! “久仰?” 高飞似笑非笑的看着老牛,问道:“你以前听说过我的名字?” 老牛脸上的笑容一僵,变成了苦笑:“高老板,说实话,我以前从没有听过您名字,但这才是最让我后悔的地方。假如我老早就知道高老板的大名,我家那个不懂事的崽子,又怎么敢招惹您呢?” 高飞仍旧笑眯眯的看着他,没有说话。 “高老板,我儿子错了,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就给他一次机会吧。” 老牛说着,转身指着停在路边的几辆修路机械:“还请高老板答应,让我这几辆车参与修路,算是弥补我家那个混帐拖延工程的工期--高老板,您看?” “你去告诉你的手下,让他们去找工地上的总指挥马副总,一直义务劳动到修路工程结束。你要是同意的话,我马上给凤山分局的刘局长打电话。” 既然老牛主动要求帮忙修路了,高飞实在没有拒绝的理由,更没有丝毫的‘受之有愧’,怪就怪在那牛二贵这一脚踢到了石头上,理应付出这样的代价。 “哎,哎,我同意,我同意,谢谢高老板!” 老牛喜形于色,赶紧给高飞弯腰鞠了躬,转身跑去嘱咐他那些工人了。 老牛身为冀南东北郊有名的民营企业家,在官场上也算是有些人脉了,听说儿子出事的消息后,在南方就给公安部门的领导打了电话,要求通融一下。 但让他吃惊的是,那些领导听他提出这个要求后,不是打着哈哈的敷衍,就是干脆声称在外地公干,没有一个人肯帮忙。 最后,还是蓝区长够意思,很委婉的把高飞背景说给了他。 老牛听完后吓得差点把手机给扔了,对他儿子大大赞叹了一番:你个混蛋,还真特么的有能耐,竟然连老高家的人也敢惹,这就是活得不耐烦啊! 老牛很清楚,高飞不发话,他儿子就得在里面关着,谁也不敢放他出来,所以这才按照蓝区长的指点,送来了几部修路车。 把老牛打发走了后,高飞和方立柱说了会话,正要去山包上看看时,就看到一个戴着蓝色安全帽,穿着短袖天蓝短袖衬衣的女孩子,从工地临时指挥部内走了出来。 “哦,高飞,我先去忙,有什么事你打我电话就好了,随叫随到。” 看到女孩子走过来后,方立柱马上就很有眼里价的闪人了。 好几天了,赵总工总是拐弯抹角的向方立柱打听,高飞啥时候来,每天都会站在山包高处,遥望着市区方向发呆很久,好像一尊望夫石那样。 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能看出赵总工对高飞有意思了,方立柱自然不会再竖在这儿碍人眼。 看着走过来的赵娴静,高飞眼里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色。 对于赵娴静,高飞并没有什么深厚的感情,俩人之间发生了那层关系,绝对是上天在冥冥之中安排的。 赵娴静误以为赵率死在高飞手中,为了给他报仇,这才不惜一切代价理由‘银色’来报仇,但结果高飞却对那款新型毒药免疫--结果,她被白白的祸害了,还被苏樱讹诈了一千万。 高飞之所以觉得赵娴静在上天在冥冥之中的安排,主要是因为俩人的第一次见面,与他跟颜红第一次见面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谁能想到,赵娴静苦心琢磨的贴近高飞的办法,在他看来却成了颜红假借她来与他相会? 等搞清楚赵娴静这样做的目的,和她真实的身份后,高飞对她就没有丁点愧意了,觉得她完全是咎由自取,尤其是她想利用这层关系,来利用高飞后,高飞对她产生了较大的反感。 尤其是她成为三建的副总工,赵友宾去新闻发布会捧场后,高飞更加看不起她了,所以看到她走过来后,只是淡淡的笑着打了个招呼:“赵小姐,真没想到你会去三建工作了。” “你一个在化验室内整天跟生化病毒打交道的博士,忽然转行成为一个泥瓦匠后,还能适应这种转变吗?” 说到后来时,高飞丝毫不掩饰他的嘲讽:“但最可惜的是,我现在已经明白你为什么要贴近我了。无论你做什么,都无法改变我对你的提防心。所以呢,我劝你最好还是回美国吧。华夏这边,不适合你的。” 对高飞毫不客气的嘲讽,赵娴静唯有苦笑:“高飞,能不能听我仔细解释一下?” “说吧,反正我现在也没事。” 高飞倚在车头上,看着山包上忙碌的车辆,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我知道,你永远都不会原谅我以前曾经要害过你的行为,哪怕我跟我爸都力争来争取你的原谅。” 赵娴静说到这儿时,被高飞冷冷的打断:“如果我跟京华高家没有一点关系,你和你爸会对我这样前倨后恭?赵娴静,咱明人不说暗话,你们为什么要争取我的原谅,大家心里都清楚。无非是想借着我背后的势力,来摆平来自北朝李家的威协。” “可我想告诉你的是,你们太高看我了,我压根就没有可以影响高层的能力。” 高飞把烟头弹了出去,慢悠悠的说:“所以我奉劝你一句,还是不要再打我主意了。有这工夫,还是研究一下该怎么摆平李家吧。” 赵娴静的脸色有些发白,愣愣的看着高飞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赵友宾和她这样讨好高飞,其实就是想利用他,来抵抗南韩那边来的压力。 为此,她不惜牺牲一切代价,只要能保住赵友宾,就能保住赵家。 而保住赵友宾的关键,就在高飞身上。 “那天和彭市长闲谈时,我也听说过一些小道消息。” 高飞双手抱着膀子,看着赵娴静说:“和赵领导的工作关系调动有关,看来北朝李家那边开始发力了,你还是想办法把精力用在别处吧。只是缠着我,是没任何作用的,我又不是天王老子,还没有那么大能力能改变一方大员的命运。” 扔掉手里的烟头,高飞抬腿就向山包那边走去。 该说的话,他都已经说完了,至于赵娴静会怎么做那就是她的事了,跟他无关。 “高飞,你给我站住!” 高飞刚走出十几米,背后就传来赵娴静的厉喝声。 高飞懒得搭理她,脚步不曾有半点停顿,继续前行。 方家村村后的这个小山包,上面没用的乱石都已经运了下来,根据高飞提出的要求,会重新运上一些观赏石,或者好看的花木等。 经过这些天的运输,山包上已经压出了一条路,车辆来来往往的很忙碌,高飞要写上去得贴边走。 不断有大型车辆从山上驶下,可所有车辆都在按喇叭,车速也变慢停了下来,卡车司机都探出脑袋向前看去,面带惊讶的对着下面指指点点。 高飞有些纳闷的扭头看去,这才发现刚才跟他说话的赵娴静,现在竟然跪在了路中央,挡住了所有车辆的道路。 “草,搞什么东东,你以为你这样就能让我帮你啊,真是天真的让人心烦。” 对赵娴静的做法,高飞真的烦了,有心想不管她,随便她怎么着,可也知道除了自外,别人谁也无法说动她离开,势必会耽误工程进度的。 再说了,工地上的人可都是大嘴巴,看到赵总工这样做后要是不四处宣扬才奇怪呢,到时候肯定会给高飞惹来没必要的麻烦。 高飞无奈,只好转身快步走了过去,一把拉住她胳膊,把她拉到了旁边,冷着脸的说:“赵娴静,你以为你……” “我没把自己以为是什么人。” 赵娴静打断了高飞的话,样子很冷静,死死盯着高飞:“我现在就问你一件事,你能答应我别昧着良心回答吗?” “说。” 看到围上来的人越来越多,高飞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一始乱终弃的负心汉,很丢人,不过也有些小骄傲,毕竟赵娴静在工地上千号男人的眼中,那可是绝对仰视般的存在,现在却像待宰的羔羊那样跪在他面前求他。 “赵率不是你杀的,但你能否认,你没有一点点的责任吗?” 赵娴静死死盯着高飞的眼睛,说出了这句话。 现在大家都已经知道,赵率是在从明城前来冀南的路途中遭遇车祸而死。 如果不是因为他怕极了高飞,又怎么可能一个人连夜开车去冀南呢? 正如赵娴静想表达的那样,赵率不是高飞亲手干掉的,可却有着一定的责任。 高飞也没否认,淡淡的说:“我有责任。” “这就是了。” 赵娴静松了口气:“当时所有人都误以为是你杀了赵率,我这个当姐姐的更是这样认为,所以我才处心积虑的为他报仇--为了给他报仇,我不惜牺牲自己的清白,这才导致被李男哲发现,并恼羞成怒,从而与我赵家彻底翻脸。说起来,这一切都源自于你。现在赵率已经死了,我已经被你祸害了,赵家正在遭受来自北朝那边的压力。” 赵娴静越说越激动,最后几乎是在低吼:“你就是我家当前遭遇困难的始作俑者,你有什么资格要置之度外,躲在一旁看我们的笑话?” 高飞没有回答,只是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赵娴静,好像在看一个白痴。 “你看什么,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赵娴静脸色有些苍白,她发现事情没有按照她所想象的那样进行。 “赵娴静,我也问你个问题,希望你能仔细考虑一下。” 高飞说:“如果你被一条狗无缘无故的咬了一口,你踢了它一脚把它吓跑了,它在吓的跑向对面公路上时,却不小心被汽车给撞死了,那么狗的主人要求你来赔那条狗,你会怎么处理呢?” “慢慢想,我不着急你回答--哦,请别再挡住道路。” 高飞说完嗤笑了一声,转身向山包上走了过去。 第1392章 王晨的微信信息! 赵娴静去了三建当了副总工,来方家村监督施工。 身为本省三把手的赵友宾,不惜自降身价跑去天涯集团给高飞捧场,他们父女这样做,无非是希望高飞能帮他们赵家一把。 如果能帮的话,高飞不介意伸手拉他们一把。 可他很清楚他没有这个能力,因为无论他做了些什么,都无法改变北朝李家对赵家反噬的恶果,毕竟需要他帮忙的不止是赵娴静父女,还有整个赵家。 高飞再狂妄,能左右高层的派系斗争吗? 赵家末落已经是个无法改变的事实,如果非得找个由头的话也跟高飞没多大关系,主要是赵友宾对他儿子赵率管教不严。 假如赵率没有那样狂妄,睚眦必报的话,会在明城招惹高飞吗? 假如他没有死,赵娴静会不惜一切代价的想为他报仇吗? 假如赵娴静没有自作聪明的用那种方式报仇,会被李男哲遇到,并翻脸吗? 太多的假如,造就了赵家当前面临的难关,但所有源头都来自于他们自己本身,高飞对此并没有半点愧疚,就像他听说高雅现在又成了焦恩佐的副手那样,如果有一天高雅死了,高飞也不会觉得有什么过错。 世上有很多事情的结果,其实在刚开始时就已经注定了。 高飞来到山包上,与负责在此指挥的三建某领导聊了一个多小时,相互交换了一下意见,就看到方立柱急匆匆的走了上来:“高飞,赵总工自己走了。” 高飞看也没向下看一眼,淡淡的说:“去告诉马副总,让他向三建反映,再重新换个总工过来。” “我已经给马副总反映过了,他正在着手处理这件事。” 方立柱接着嘿嘿笑道:“方大爷说了,他家炖了一只老母鸡,想请你去他家吃午饭,你去不去?要是不去的话,我去告诉他一声,免得他等着。” “去,当然去!” 高飞笑了:“村里老人请我这个晚辈去做客,我要是不去的话,以后哪儿还有脸在村里走?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方大爷请我吃鸡,恐怕是受了你立柱哥蛊惑的吧?你想借着吃鸡,来套问我是不是真想在这儿建厂。” 方立柱被拆穿心事,黑脸红了下,嘿嘿笑道:“其实这也不是俺一个人想知道的,全村一千多口老少爷们都想知道呢。” “不用你套我的话,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肯定会建厂的。” 高飞指着山包南边一块地,开玩笑的说:“立柱哥,不过我可得提前告诉你,我不希望等到明天再来看时,那块盐碱地忽然长出了好多的果树。” 在很多地方,只要一传出国家(某些单位)要征地建厂的消息,土地的主人就会立马在地里栽上果树,这已经不是多稀奇的事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征地赔偿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比方被征用的土地上如果有果树,那么一棵胜果期的果树,会被赔偿八百左右,一棵果树树苗,也得有一百元左右。 而一棵果树的树苗在市场上,仅仅才四五块钱左右。 所以佷多人在听说自己的土地要被征用后,就会在第一时间载满果树苗,用此手段来赢得更大的利益。 高飞既然已经决定在这儿建厂,其实根本不在乎这点小事,毕竟他连十几公里的公路都无偿修好,一些果树苗能掏走他多少钱? 可不在乎归不在乎,这点小事却能反应出当地村民的素质。 假如等到以后那片地里真出现果树苗的话,高飞也许会真考虑会不会建厂了。 啪的一声,方立柱狠狠拍了他自己左腿一下,脸红脖子粗的吼道:“高飞你放心,别说咱们村没这种人存在了,谁要是敢特么的撅着个屁股想巧,我特么的拿斧子活劈了他!” “得,你别激动,我就是说着玩儿。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劈树苗可以,但别劈人,血肉模糊的多可怕?” 高飞哈哈笑着在大立柱肩膀上拍了下,抬头看着天:“走吧,我们去方大爷家里看看。哎,对了,你有没有嘱咐方大爷别再操心给我介绍对象了,有些怕。” 方大爷没有再给高飞介绍对象,却拉着他着实喝了很多酒,要不是他说晚上还有折要做,估计那老爷子决不会放他离开。 高飞今晚有事,这可没有撒谎,因为廖无肆在上周时,就曾经告诉他说,廖蒙蒙会在周一见他。 高飞很想廖蒙蒙,或者说很想她拿走自己的那个护身符。 下午四点半左右时,廖无肆打来了电话,替高飞约定好了时间,和地点。 还是晚上八点,还是那家名叫星辰的酒吧。 想到那晚的情景后,高飞身上的某个部位,就有些蠢蠢逾动。 没办法,男人最爱的就是个偷字了,不管偷的是东西还是人。 “为什么要让廖无肆传话呢,你自己给我来信息不就好了?” 高飞把车子停在路边,打开手机上了微信,并没有发现花盛开的留言,有些失望的随手打开了‘发现’,然后就看到了微信好友所发布的消息,其中有一条是这样写得:沈银冰,你不觉得你太过份了吗? 看到这则信息后,高飞眉头立即皱了起来,立即就开始拨打王晨的手机。 很快,还在香港那边的王晨接通了电话:“高飞,你有……”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劈头就问道:“是谁让你发那条信息的!” 那边的王晨一楞,随即说道:“怎么了,我发那条信息怎么了?” 高飞没有解释,语气很冲的说:“立马把那条信息给我删了!” 高飞昨天傍晚刚跟高云华制订了一系列计划,当前最需要的是稳定(稳住躲在暗中的沈银冰),王晨这则充满愤怒的信息,铁定能让她从中嗅出什么味道。 这可不是高飞所希望的。 王晨却不知道怎么回事,语气也有些不好了:“我为什么要删除?” 正在那边沙发上哄孩子的秦紫阳,听王晨声音忽然尖锐起来后,飞快的看了她一眼,随即竖起了耳朵。 高飞当然无法解释为什么要删除这条短信,只是蛮横的说:“你不要问为什么,就是必须得删除,赶紧,立马,速度!” “怎么,你是不是觉得我该被她追杀?” 在巴黎受到大惊吓的王晨,到现在情绪还没有恢复过来,在刚接到高飞电话时,还以为他是来安慰自己的,谁知道却是劈头一顿训斥,怒火腾地就从心底冒出来了,声音里都带有了哭腔:“高飞,我就是不删除,随便你怎么说!” 吼完这句话,王晨直接扣掉了电话,重重坐在了沙发上,泪水就噼里啪啦的掉下来了。 秦紫阳这才叹了口气,问道:“怎么回事?” “我、我不就是在微信上发了句牢骚吗?” 王晨用力吸了下鼻子,反手擦了把泪水:“要不是你们恰好赶去,我早就被那个妖女的人给杀了……他、他得知后没有打电话安慰我,反倒是训斥我,这算什么呢?哼,别看他们现在形同仇敌,其实我知道他们两个从没有忘记过对方。在他心里,我这个正牌妻子,根本并不是那个妖女!” 秦紫阳笑了:“呵呵,王晨,我记得你以前很冷静的啊,这次怎么会这样冲动?唉,那天我还跟心伤说,羡慕高飞能受着那么多人给你承诺呢,可一转眼先吵起来了,至于吗?” 王晨紧咬着嘴唇,嘎声说:“这不是至于不至于的问题,是原则跟立场的问题,凭什么呀?凭什么我差点被人害死,就不能发发牢骚了?他不安慰我也就算了,还凶我,这不是故意让我难堪?” “怎么了?” 叶心伤从外面走了进来,奇怪的看着王晨:“好好的怎么哭了?” “一点小事,就是小两口闹别扭。” 秦紫阳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姿态慵懒的把事情经过简单叙说了一遍。 听完后,叶心伤眉头慢慢皱了起来,看着王晨说:“王晨,你最好是听高飞的,把那条信息先删除。” 王晨反问道:“为什么?” “你可能还不怎么了解高飞。” 叶心伤坐在秦紫阳身边,淡淡的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在得知你在巴黎遇刺后,肯定会对沈银冰气愤到了极点,说不定现在正要做点什么。而你发的这条短信,敌对情绪太浓,会让沈银冰从中察觉出什么不好,从而影响了高飞的计划--差不多就是这样了,要不然他不会无缘无故的训斥你。” “啊,真是这样?” 王晨这才慢慢明白了过来:“那我就删了……可是,他就不会好好跟我说吗?” 王晨赶紧删除了那条信息,速度很快,但已经晚了,因为沈银冰已经看到了这句话。 沈银冰坐在夏威夷的海滩藤椅上,黑夜中让人看不出她脸色表情到底是什么样子,但韩家骏却能感出,她现在有多么的愤怒。 正所谓狡兔三窟,沈银冰在巴黎出手相救王晨后,很快就来到了美国夏威夷,却没忘记随时搜索国内的某些人的动静。 韩家骏默不作声的站在不远的地方,抬头看向了墨蓝色的海洋远处,心里轻轻叹了口气时,沈银冰说话了:“从王晨这条信息上,你能看出什么?” 她说话的语气很平静,就像缓缓起伏的海面。 韩家骏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回答:“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可能误以为那些杀手是您派去的。” 沈银冰继续问道:“然后呢?” “然后,高飞就会相信她的话,获悉对您做出某些针对性的动作。” 韩家骏沉默了片刻,低声说:“沈总,我觉得我们不能背负这个黑锅,应该让高飞知道事情真向,让他明白沈总您为了救王晨,牺牲了五个得力手下。” 沈银冰冷笑,淡淡的说:“不。” 第1393章 计划已经启动了! 为了援救王晨,沈银冰这边牺牲了五个得力手下,这是一个很大的损失,但从王晨在微信上所发的那条信息来看,她应该是误会了什么,以为追杀她的人是沈银冰派去的。 为救她牺牲五个得力手下,结果却被她误会,韩家骏的第一反应就是告诉高飞,让他知道事情的真向,但沈银冰却说不。 韩家骏很奇怪:“不告诉他吗?” “不。” 沈银冰再次淡淡的回答。 韩家骏低声说:“可如果不告诉高飞真向的话,他铁定会误会是咱们下手,从而恨你的。” “误会我,恨我又怎么样?” 沈银冰无声的冷笑一声,声音随风飘走:“误会我,恨我的人,想我死的人多了去了,我也不在乎多他一个。” 韩家骏低声劝道:“但高飞不是别人,他对您来说有着特殊的……” 沈银冰抬手,打断了他的话:“从我为他送行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是‘别人’了。” 唉,如果你真忘记高飞的话,那你为什么又要去救王晨--韩家骏心中轻轻叹了口气,继而转变了话题:“沈总,天快亮了,您也该去休息了。” “我还不累。” 望着远处宁静的海洋,沈银冰摇了摇头说:“韩家骏,你现在马上替我去做件事。” “请沈总吩咐。” “告诉国内的人,把巴黎香榭丽舍大街的追杀视频发到网上。” 沈银冰的声音更加的轻,却带着几乎让夜风都几乎要被冻僵的冷漠:“就说是我派人追杀王晨的。这次她能活下去,纯粹她的运气太好,希望她以后的运气始终如此的好。” “沈总,您何必……” 韩家骏大吃一惊,正要规劝她什么时,沈银冰却再次抬手,淡淡的说:“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是。” 韩家骏无奈,只好低头答应了一声,转身走向了那边的别墅,对周围负责警戒的那些保镖打了个收拾,示意他们要严加小心戒备。 韩家骏走后很久了,沈银冰仍旧保持着他在时的坐姿,双手扶着藤椅椅帮望着大海深处一动不动,就像一尊雕像那样。 慢慢的,东边远处的天际开始发白,潮水开始缓缓下落,空出了一大段沙滩,站在海边别墅窗前的韩家骏看向这边,忽然发现沈总,很孤单。 夏威夷这边潮落时,华夏那边正是华灯初上,大街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街灯蜿蜒伸向天涯尽头,就像那边渐渐退却的海潮。 高飞驾车来到星辰酒吧的停车场门前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眼镜打来的电话。 王晨因为在巴黎遭遇到了当街刺杀,事后尹团长立即联系了华夏驻法大使馆,在与国内相关部门沟通过后,决定她立即退出本次考察活动,可以直接取道香港那边。 让王晨暂时去香港那边,是高、陈两家的决定:他们无法确定王晨在回国的路上,是否会再次遭遇意外,最好是跟叶心伤他们暂时去香港。 高陈两家老人还是很信任叶心伤的,知道他肯定能保护好王晨。 送王晨去了香港后,眼镜马上就再次返回了巴黎。 眼镜身为欧洲的前杀手之王,虽说接近二十年没在欧洲发出他的声音,杀手之王的名头也早就被欧皇拿走,但在欧洲的杀手界,他早就是这片土地上曾经的王者,就算欧皇见到他,也得尊称他一声前辈先生。 可王晨就是眼镜的地盘上遭遇了刺杀--要不是有人暗中相助,而且叶心伤夫妻恰好能感到卡拉斯酒店,相信王晨有九条命也早就死了八遍了。 王晨当街遇刺一事,就像有人拿大巴掌那样在眼镜脸上狠狠抽了一下,让他羞愧的无地自容。 他必须得找出那些杀手的幕后主使者,用最血腥的手段告诉他:谁才是这块土地上的主人,哪怕那个人是欧皇。 平常时,眼镜都是一副笑眯眯人畜无害的样子,可他一旦发怒,哼哼,整个欧洲都会为之发抖的……当然了,这只是眼镜先生的自我幻想罢了,但他的确用犀利、残暴的手段告诉了整个杀手界:眼镜又回来了! 眼镜重新返回法国的几个小时内,就制造了三起黑帮老大惨死的案件。 所有刺杀王晨的那些杀手,除了一个长相普通的东方女人(燕魔姬)外,其他人都是欧非美人种,眼镜把杀手锁定在巴黎黑道上,也是很有道理的。 就算这些人没有参与刺杀王晨一事,可如果没有这些人的帮助,杀手不可能拿到那么多的制式武器,也不能在香榭丽舍大街这种地方大开杀戒。 事实证明眼镜没有判断错误,在被他所诛杀的三个黑帮老大中,有两个人都承认,在事发前两天,他们曾经与某个神秘的华夏人见过面,并为他们提供了武器。 眼镜是大肆滥杀,很快就惊动了欧皇。 现任欧洲杀手之王欧皇先生,立即亲自出面‘会晤’了眼镜,双方经过友好的协商,最终眼镜先生放弃了要把巴黎所有黑帮老大都干掉的残忍计划,而欧皇先生也承诺,会尽最大努力,帮他查清事情的真向。 有了欧皇的帮助后,眼镜很快就根据那些死尸、车辆、死尸生前所使用的武器等线索,追查到了一个叫老妇人身上。 “我从监控器中看到了那个老妇人,是个华夏人,年龄在七十岁左右,满头的白发,相貌很端庄大气,雍容华贵,就像王妃那样。” 眼镜在电话那边说:“她在与这边本地黑帮接触时,自称姓银,银夫人。银夫人出手阔绰,受到了这边老大们的一致尊敬。那些参与当街刺杀王晨的人,都是几大黑帮出动的杀手,这一点也获得了欧皇的认定。不过,在卡拉斯酒店出现的那对男女杀手,却是来自你们华夏,看来他们才是幕后主使者派来的。很可惜,叶心伤没有从他们嘴里掏出有价值的消息,暂时无法确定他们就是沈银冰派去的。” 高飞点上一颗烟,从落下的车窗内看着星辰酒吧的门口,听眼镜讲到这儿后,才说:“那些暗中保护王晨的人呢,他们的来历搞清楚了没有?” “没有。” 眼镜语气中有些无奈的说:“欧皇,当地黑道上对这五个人没有一点印象,只能确定他们都是华夏人--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这五个人此前一直是华夏的守法良民,有的是政府机关人员,有的是企业职员,还有一个是幼儿教师。不过他们五个人,都是在四天前一起去了巴黎。看来,他们就是为了专门保护王晨安全而去的。” 现在高飞可以肯定了,无论是高家还是陈家,无论是莫邪征东还是陈果果,包括他自己,这五个最有可能关心王晨安全的势力团体,都没有暗中派人去保护她。 那么,这个人到底是谁呢? 高飞皱起眉头,很久都没有说话。 他忽然有种预感,事情好像并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样简单,或者干脆说--刺杀王晨的人,不一定就是沈银冰。 至于被叶心伤在酒店内掐碎咽喉的那个女人,高飞从他的描述中基本断定,那就是燕魔姬了。 除了陈果果之外,能够不借用任何道具就能从容易容的人,好像也唯有燕魔姬了。 据高飞所了解,燕魔姬好像早就背叛了贪狼,去了别的部门,又怎么可能会听命沈银冰,帮她去刺杀王晨呢? 难道说,刺杀王晨的是七杀,或者说是军师部门? 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眼镜在大街上逼问那个杀手,那个杀手说出幕后主使人就是沈银冰那件事,又该怎么解释? 到底是谁在暗中刺杀王晨? 又是谁在暗中保护她? 还有就是,刺杀王晨的人,是出于一种什么目的? 现在经书已经被送去了地下楼兰,王晨这段时间内又没有与高飞来往,安分守己的上她的班,那些人为什么还要刺杀她呢? 这一连串的为什么,让高飞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直等到眼镜问他还在不在时,才清醒了过来:“眼镜,你先回香港吧,其它事都交给我来做好了。” 眼镜却答非所问:“就在刚才,欧皇确定沈银冰的确来过巴黎,不过王晨受刺后当天,她就离开了法国,不知去哪儿了。\\\" “也许不是--算了,你先去香港吧,就这样,有事我再通知你。” 不等眼镜说什么,高飞就扣掉电话,开始拨打高云华的手机。 忽然间,高飞意识到王晨受刺的真向,绝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他不该在还没有彻底搞清楚时,就冒险对沈银冰采取什么行动。 应该等一等。 但当他把自己的意思说清楚后,高云华的回答却让他心里一沉:“计划已经启动了,所有的行动,都已经围绕着这个计划迅速展了开来,已经没有了停止的可能。” “唉,那就按咱们商订的去做吧。”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就把自己心中那些怀疑,简单跟高云华说了一遍。 高云华听完后,认真的说:“高飞,不管是不是沈银冰要谋刺王晨,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们必须这样做,才能切除沈银冰这颗毒瘤!” 她真是一颗毒瘤吗? 好好的女孩子,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扣掉高云华的电话后,高飞有些茫然的看着星辰酒吧上方的霓虹灯广告牌,心里蓦地腾起一股子烦躁,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先生,请问您贵姓,有没有预订座位呢?” 门口那两个穿旗袍的礼仪小姐,温声向高飞询问。 “我姓高。” 高飞只说出了这三个字,那俩礼仪小姐就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高飞掀起厚重的皮帘子,迈步走进了酒吧内。 正如上一次他来时看到的那样,整个酒吧内黑漆漆的一片,脚下一条荧光直直通向前方。 第1394章 今晚不死不休! 这次没有服务生过来领路,空间内仍旧回荡着轻柔的钢琴曲声,还夹杂着青年男女的私语声。 现在高飞已经知道了,这些声音都是由放在卡座上的小音箱发出来的,实际上整个酒吧内,除了廖蒙蒙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人了。 严格的来讲,高飞上次在离开之前,就不该看穿这些秘密。 因为很多东西一旦看穿后,反而失去了应有的效果,就像一个全身只穿了一层黑色轻纱的美女,正因为看不清她的身体,所以才会平添许多的魅力。 一旦看清楚了,无论美女有多迷人,只要上的次数多了,实际上也就那么回事了。 男女之间,始终保持某些神秘,才是相互需要经久不衰的法门。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就算高飞不知道酒吧的秘密,他在接连与眼镜、高云华通过电话后,也对那个神秘的廖蒙蒙没有了兴趣。 他只想拿回自己的护身符,然后闪人。 顺着那条若隐若现的荧光直线,高飞快步走到了上次他去过的那个卡座前。 就像上次那样,卡座上依旧有着一圈淡淡的荧光轮廓,一个影影绰绰的黑影,坐在沙发上,还有一个暗红色的亮点,忽明忽暗。 这是廖蒙蒙在吸烟。 高飞也没有坐下,拿出手机正要打开上面的手电筒时,廖蒙蒙却伸手把手机夺了过去,柔声说:“不许看到对方的面孔,这是游戏的规矩,我不想你来破坏它。” “我现在没心情玩游戏。” 高飞语气有些生硬的说着,伸手去拿手机。 廖蒙蒙把手机放在了自己心口上,高飞去拿手机时,才发现她没有穿衣服,触手的肌肤好像缎子般那样柔滑--被她一把捂住了手背,把两个倒扣着的木瓜压扁,声音带有了明显的不悦:“不玩游戏也可以,那你就休想拿回你的护身符。” “真的?” “真的。” “那好吧。” 高飞缩回手,三把两撸的脱下了衣服,冷笑一声扑了上去:“那我就成全你!” 当一个男人把和女人爱爱当做是一种发泄的惩罚时,动作肯定会粗暴,就像高飞第一次强女干廖蒙蒙那样,没有任何的前奏,直接就蛮横的开始了主题。 廖蒙蒙也不甘示弱,在感到疼痛时,双手在他后背上用力挠着。 咔嚓! 印象中忽然传来霹雳声,雪亮的‘闪电’马上就划破了黑夜,但随即就消失,让高飞清晰看到了廖蒙蒙双眸中燃烧着一团火焰。 那是战斗到死也不屈服的火焰吧? 高飞很喜欢这种态度:女人在窗上时假如像一条死鱼那样的毫无动作,不反抗不尖叫不配合,男人就会没有那种征服世界的成就感。 两个人在疯狂的搏斗时,被廖蒙蒙随手扔在地上的烟头,慢慢的熄灭了,就像廖无肆叼在嘴上的香烟,烟灰已经老长,早就熄灭了,他还不知道,只是愣愣的坐在车里看着对面的星辰酒吧。 上次坐在这个位置上注视着星辰酒吧的人是贺明珠,这次又换成了他。 对于廖无肆这样骄傲的男人来说,在他亲姐姐在外‘玩男人’时,他却在这儿站岗放哨,这算不算是一种耻辱? 应该,算是吧? 可他又没有任何办法去制止,因为他很清楚廖水粉现在有多么的痛苦,尽管她每天在人前仍旧保持着她应有的风采,可越来越尖的下巴,出卖了她的内心世界。 “这是我最后一次乱来,这次过后,我会永远忘记高飞,忘记这一切,从水粉集团辞职,死之前却不再谈任何感情。买个好的自行车,背起行囊,与志同道合的车友们一起,踏遍千山万水,把生命奉献给万千里的大好河山。” 这段话,是廖无肆要劝说廖水粉没必要自己折磨她自己之后,用很平静的语气说出来的。 廖水粉向来就是个说到做到的女人,廖无肆很清楚这一点。 既然这是姐姐的最后一次疯狂,完事后就会彻底‘退出江湖’,再也不理红尘中事了,廖无肆又有什么资格阻止她? 他所做的,就是在姐姐疯狂时,守在门前看着那边,发呆。 疯狂,这是绝对的疯狂。 在地下楼兰调养了大半年的高飞,本以为他自己身体素质就够好的了,就连陈果果那样的‘猛人’都无法承受,但廖蒙蒙却能受得了。 而且,她还不断的发起反扑,翻身骑到高飞身上采取主动。 高飞真不习惯被女人采取主动,要想制止她的唯一办法,自然是让她再也没有丝毫力气。 可事实上却让他很是惊讶--他已经使出了全身的本事,好几次都已经把廖蒙蒙彻底打垮了,但这个女人却在稍后,又能生龙活虎的扑上来。 不死不休。 男人和女人做那种事时,竟然也会出现不死不休的局面。 这可能是最原始,最人性的疯狂吧? 直到过了许久,两个相互搂抱着滚在地上的人,一起发出最后一击的闷哼和尖叫声后,才同时停止了动作,就像两条离开水面的鱼,大口大口的喘着,汗如雨下。 “你吃药了。” 高飞看着下面的廖蒙蒙,有气无力的说:“你肯定吃药了,要把人你绝对扛不住。” “一点兴奋剂而已,不过效果还算不错。” 廖蒙蒙也疲倦的咯咯笑了声,闭上眼喃喃说道:“高飞,这是我们的第三次,也是我们的最后一次,从此之后,你我俩人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了。” “你要去哪儿?” 高飞忍不住问道:“是你丈夫发现你有外逾了?” “他才不会管我。” 廖蒙蒙轻轻吐出一口气,睁开眼拿手指刮着高飞的鼻子,低声说:“我从小最大的梦想,就是骑着脚踏车,踏遍祖国的大好河山。等到玩累了后,再找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隐居起来,养上三五只鸡鸭鹅,种上半亩菜地,每天忙完后可以坐在大树下的躺椅上,听着轻柔的钢琴曲声,捧着一本书静静的看书--偶尔有樵夫经过,就会羡慕的说,呵,好一个温柔恬静的女子。” “嗯,你说的很动人,那我提前祝你会拥有你自己的生活吧。不过,你得先还我……” 高飞知道佷多女人都有这样那样的浪漫,或者说是幼稚的想法,对此自然是不屑一顾的,只要她把护身符还给自己,她以后爱怎么着就怎么着,管他屁事? 不过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嘴巴就被廖蒙蒙用嘴堵住了。 这个刚才还累得好像死鱼一般无法动弹的女人,在兴奋剂的调动下,再次恢复了生龙活虎的样子,翻身就把高飞压在了下面。 “你是不是有病,这才多久?” 高飞抬手去推她,却被她抓主了手吃吃笑道:“咯咯,你刚才也说过了,今晚我们不死不休的。当然了,如果你认输,承认自己不行的话,那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护身符,让你走。” 有人开玩笑说,男人最烦的就是被女人说不行,女人最不该说的就是不要。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因为当廖蒙蒙说出这句话后,高飞就无法拒绝了,只能咬着牙的低声吼道:“好,今晚不死不休!” 夜幕越来越深,当深到极致时,就会慢慢的变亮,这就是所谓的暮有昼时。 当清晨的薄雾环绕着这座城市,为她平添了一抹仙境的色彩,早上卖菜的菜农上路,一个人从星辰酒吧内走了出来。 这是个女人,穿着黑色的风衣,走路的步伐有些蹒跚,很慢。 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的廖无肆,好像有所警觉,霍地抬首向车窗外看去。 廖水粉拉开了后面的车门,动作很缓慢的上了车,在关上车门时问了一句话:“无肆,你是不是觉得姐姐我特邪恶?” 廖无肆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问:“他呢?” “死了。” 廖水粉很满足的笑了笑。 她眉宇间明明透着说不出的疲倦,这笑容看上去却偏偏那样明媚,以往那些憔悴已然烟消云散。 让廖无肆不敢再看第二眼,启动了车子:“走吗?” “不走,还能留下来么?” 廖水粉缓缓落下车窗,望着星辰酒吧门口那边,缓缓的说:“我的整个人生,都已经留在了这座城市中--离开的,只是我的躯壳。” 还有人说,每一个女人都是悟性高深的哲学家,因为她们经常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 廖无肆加快了车速:“以后,你真要去满世界的游玩了?” “等我累了时,我就会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定居下来。” 廖水粉斜斜的躺在后面的车座上,沉重的眼皮慢慢合上,喃喃的说:“以后你跟明珠要是有了孩子……最好是小女孩,可以带她来看我,不要忘记了。” “我答应过你的,就不会忘记。” 廖无肆苦涩的笑了下时,前方驶来一辆汽车,强光疝气灯照过来,让他本能的眯起了眼睛。 高飞再次睁开眼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时分了。 酒吧内仍旧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光线,不过天光却从天窗内洒了进来,能让他看清楚眼前的一切。 他就赤果果的躺在地上,周围的沙发、卡座都乱七八糟的,这是昨晚他跟廖蒙蒙在不行不行的滚动中推开的,地上一片狼籍。 廖蒙蒙的人已经不见了,空气中却残留着她身上的幽香味道。 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放在那边的卡座上,系着好看的红绳子。 高飞浑身酸软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走到沙发前重重坐了下去,拿过了盒子。 他不知道昨晚到底来了几次,只知道廖蒙蒙就像个索求无度的妖精,每当他要休息时,就会用各种手段撩拨他,让他不得不重新投入战斗。 “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要不是为了拿回你,我怎么会这样卖力?” 看着静静躺在盒子里的护身符,高飞苦笑了一声。 第1395章 麻烦来到了! 假期有着它固定的规律,过了五一劳动节之后,就是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军节了。 有人说,儿童节是儿童们的节日,与大人无关的。 其实这样说一点都不对,儿童放假后还得需要大人领着玩,所以说那些带着孩子外出游玩的人,实在是沾了孩子节日的光。 高飞也有孩子,好像还不少,亲生的加上高大命这个干儿子,足有四个之多。 但可惜的是,这四个孩子都不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孩子,说白了就是名不顺言不正,人家小凯撒现在是美国乔治家族的第四代继承人,秦平北是叶心伤儿子,高小鹿和高大命两个孩子,更是远在地下楼兰。 所以在儿童节这一天时,高飞不能像佷多年轻爸爸那样,带着孩子外出游玩,幸好他现在有自己的工作,很快就把这个节日撇在了后面,迎来了七一。 经过两个多月的紧急施工后,方家村那边的工程已经初现雏形,那条十几公里的公路,也在五月份最后一天顺利通车,区领导亲自赶来剪彩,主持了通车仪式。 小山包已经被彻底修理完毕,现在正开始按照图纸为它栽种绿化植物,假山以及人工喷泉等。 山包下的老年娱乐中心,图书馆、健身广场、小学、幼儿园、医院等公共设施,主体也已经完工,就差内外装修,和购进相关设备了。 方家村西南那块多达一千亩的盐碱地,现在也已经矗立起了一座崭新的工厂,工人们正在紧张的调试、安装着设备,争取在六月底之前全部完工。 要钱有钱,要人有人,村民们的热情支持,才能让方家村在短短一个多月中,取得了如此显著的变化。 每天早上天刚放亮时,村里那些老头老太们,就会拄着拐棍站在村口,望着眼前这一切连连叹息:唉,那句话说得太对了,世界是我们的,也是儿子们的,但最终还是那帮孙子们的。 高飞与这帮行将就木的老头老脑们不同,每当他站在山包上望着这一切时,都会有一种成就感:就是在他的影响下,方家村才有了如此质的改变,相信多少年后,人们在提到他时,眼神里还会怀有无比尊敬的神色吧? 这两个月来,天涯集团所生产的化妆品,以令人吃惊的速度,迅速抢占着世界市场,世界各地每一天的销售额,都是一笔天文数字。 天涯集团,现在也成了所有打工者最向往的地方,据说他们普通的员工薪水就高达两万块左右,像销售处的郝经理,安保处的陈处长等人,仅仅是当月的奖金,就能开回家一辆轿车,就别提他们还会有年终分红等福利了。 高薪的同时,还会给大家年终分红,这是高飞决定的。 他觉得,在天涯集团最困难时,数百员工都没有放弃,哪怕半年都没有来上班,可他一个通知,就在当天下午全部赶了回来。 同甘共苦,风雨同舟,这八个字已经是天涯集团的企业精神,和文化。 从那时候起,所有任何应聘来集团上班的人,都必须得经过很严格的考验:你能力大小先放一边,是否对企业忠诚,把企业当做你自己的家,这才是最重要的。 天涯集团出色的福利待遇,吸引了大批人前来应聘,高飞把招聘这项任务交给了连雪,由她来担任集团的人力资源部领导。 对高飞的安排,连雪很满意,也严格按照他所说的去做。 高飞还听说,连雪现在正与几年前就丧妻的陈鸿宾副总拍拖--得到这个消息时,高飞只是淡淡的笑了下。 刚认识连雪那会儿,高飞还存着要泡人家的不健康的心思,不过随着莫邪征东、陈果果、白瓷、秦城城、梁娇娇等人的先后出现,他已经把她当做了小妹。 现在小妹对陈鸿宾有意思了,他这个当哥的自然得衷心嘱咐了,毕竟老陈也是个好男人,在集团困难时,能始终坚定不移的站在高飞这边,这就已经足够了。 不过让高飞没想到的是,兔子这个在岭南边陲没人理的家伙,现在却喜欢上的张涛……高飞很怀疑,就他那个鸟样子的,无论是横看还是竖看,好像都配不上张涛,而且听说也碰了好几次鼻子。 可这家伙却锲而不舍,李德才还得陈大彪这俩损友,不断的给他出谋划策,鼓动他采取‘水多泡倒墙’的下三滥手段,对人家死缠烂打。 都说烈女怕缠郎,也不知道兔子最终能不能赢得张涛的芳心,高飞拭目以待。 六月中旬的时侯,陈大彪找过高飞一次,是为了他表兄弟张冒来的。 在明城时,高飞念张冒曾经跟他一场,对他高抬贵手放了他一马。 不过好景不长,张冒拿着焦恩佐给他的那笔钱在那边投资失败,结果血本无归,最终只好带着老婆孩子再次回到了冀南。 陈大彪来找高飞,也是下了一番决心的--没办法,他小时候家里条件很差劲,要不是姨娘家的接济,他能否活到这么大还得另说。 这次六十多岁的姨娘亲自跑他家求他,陈大彪不知道该怎么推辞,只好厚着脸皮来找高飞。 对于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人,高飞向来都不会同情,可看到陈大彪那么大一大老爷们儿,在说出这件事时臊的比娘们儿还娘们儿的样子,高飞也就心软了。 张冒重新回到了天涯集团,他妻子也进来了,不过俩人都是收入最底层的员工,没有特大的立功表现,这辈子是别想升迁了。 本来,依着张冒在高飞心中的地位,只要他没犯糊涂做蠢事,他现在肯定会跟表哥一样牛比了,可谁让他鬼迷心窍呢? 任何人做错事,都该接受相应的惩罚,就像赵友宾那样,在儿童节前夕,他被调往了西北某个省份,担任工会主席去了。 赵友宾算是完了,他是主动请辞的,不过这也是最好的结果了,因为整个赵家并没有遭到太大的清洗。 高飞没有因为没有替赵友宾说情而有丝毫愧疚,哪怕赵娴静现在就在天涯集团工作,他也没见觉得对不起赵家。 赵娴静来天涯集团,是靠着真本事应聘来的,目前在方家村新厂负责化验工作。 她本身就是学生化基因之类的,负责产品化验这一块,绝对算得上是对口。 赵娴静来到这边后,高飞曾经见过她两次。 每一次,赵娴静都会像别的员工那样,看到他后会闪在一旁,恭恭敬敬的声称高总好。 赵娴静不缺钱,为什么会给高飞打工? 高飞心里很明白:她希望能凭借她的所学,为天涯集团做出最大的帮助,来获得他的欣赏--只要能被高飞欣赏,那么她总有一天会被京华高家所关注,继而影响到她背后的赵家。 对于赵娴静这个‘曲线救赵’的法子,高飞不置可否,觉得她想的太简单了,就像他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现在佷多人心中,已经有了很重要的地位那样。 七月一号这一天是农历的五月十六,距离高家老头的生日还有23天--那一天的前夕,也是红姐长眠的日子。 不知不觉间,红姐已经长眠一年了。 每当想到颜红那娇俏的面孔,高飞心中就会隐隐作痛,发誓一定会在她祭日那天,赶往岭南,去那个山洞前陪她说说话。 当然了,陈果果也会去,因为上官风铃也在那儿。 想到红姐,高飞很自然的就会想到那个女子--沈银冰。 自从看过那网络视频后,高飞都没听说过她的消息。 不过他可以肯定,高云华那个已经启动了计划,正像一根套在沈银冰脖子上的绳套那样,正在逐渐的收紧。 想到网名为‘冰修罗’分布在网上的那段视频,高飞就会有种隐隐的不安。 就是不安,而不是愤怒,尽管他觉得他在看完那段视频后,真的该愤怒,因为冰修罗在视频下方打出了一行唯有他们几个才能看懂的字:我杀她,是因为她抢走了只属于我的东西。总有一天,她会死。 冰修罗,自然是沈银冰了。 那个被王晨所抢走的‘东西’,除了是高飞外,还能是什么? 这已经算是沈银冰正面回复高飞等人,那些企图干掉王晨的人,就是受她指使的了,就像她声明为‘天云动车脱轨案’负责那样。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高飞在看过那段视频后,却没有该有的愤怒,只是不安,很是莫名其妙。 除了这件事之外,高飞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莫邪征东了。 自从帮她找到《安归经》内的秘密离开楼兰后,莫邪征东就闭关不出,到现在都没任何消息。 而陈果果呢,现在也出奇的老实,以前每隔三两天就会从远在德城那边的分厂来一次,现在一周能给主动来个电话就不错了,好像对他已经腻歪了那样,反倒不如白瓷偷着来的勤快了。 对陈果果的明显改变,高飞没觉得有什么特别,毕竟她那边工作也很忙,难得一个女魔头能把祸害世界的想法抛开,专心做事。 这些天内,高飞什么事也没做,每天就是在落日餐厅、天涯集团、方家村三个地方转悠,充分享受这种难得的清净。 当下,天涯集团正在健康的发展着,方家村也按照他所想的,正一步步的实现。 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做个大老板,创建自己的经济帝国,远离打打杀杀,最好是带着兔子等人,满大街的晃悠,看到顺眼的良家妇女,就去那个啥--这才是男人的生活。 现在,他的梦想好像就要实现了。 高飞却很清楚,在这看似平静的下面,还有隐藏在许多麻烦,比方把高雅、田中秀雅团结在身边的焦恩佐,比方从香港回来的王晨。 一辆黑色轿车,顺着村里新修的柏油公路,缓缓驶到了小山包下。 第1396章 一个很俗套的问题! 车门打开,光头叶心伤从车里走了下来。 接着,坐在副驾驶上的铁屠,和坐在后面的王晨、白蓉也先后走了下来。 叶心伤是当之无愧的帅哥,与铁屠的冷峻,高飞的随意,廖无肆的阴柔不同,他比较内秀,就像个有些羞涩的大男孩。 不过自从他成为光头后,这一抹难得的羞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中儒雅的狠戾。 嗯,就是儒雅的狠戾,说他儒雅是长相,说他狠戾,是因为眉宇间总带着股子煞气。 如果他能留起头发,就能化解这一抹的狠戾,但他在二婶死后就发誓,这辈子都会以光头形象活着(平北那边有家里老人去世,孝子当剃头的风俗)。 “嚯嚯,没想到这小子还真为人民服务了,了不起。” 白蓉下车后,就走到路边的工地规划效果图前,大惊小怪的说:“老铁你快过来,这小子是要在这儿建别墅呢,喀,说啥咱们也得讹他一套,当做我们的新婚贺礼才行。” 铁屠看了眼从山包上站起来的高飞,笑眯眯的走过了过去:“可他要是不愿意呢?” 白蓉立即咬牙切齿:“他要是不愿意,老子就一把火给他都烧了!” 为了确保王晨的安全,这次不但叶心伤来送她,铁屠和白蓉也一起来了。 能够让九龙王中三大龙王做保镖的,好像目前唯有王晨一人有这资格。 白蓉拉着铁屠看规划图,可不是非得讹诈高飞一套别墅,是因为她不想自己和老铁去参与高飞跟王晨的矛盾。 他们两个肯定会发生矛盾,别看白蓉大大咧咧的,但她终究是女人,多少能从王晨眼里的阴暗中看出一些什么。 事实上,白蓉也在暗中埋怨过几次高飞了:就知道跟王晨在电话里吵,难道就不知道去香港接她回来? 自从王晨遇刺到现在,一个多月了,她始终呆在香港那边。 她已经忘记了,第一次是因为哪句话而跟高飞吵了起来,然后独自哭了整整一个晚上。 叶心伤也能看出这些,不过他还是抢在王晨面前,快步走上了山包。 他是来感谢高飞的。 等感谢完高飞后,再躲在一旁跟铁屠两口子躲在一旁看他们吵架,那绝对是一种享受。 “你好大的架子,看到我们来了后,都懒得下去迎一下!” 叶心伤走到高飞面前,不等他说什么,抬手就在他肩膀上砸了一拳。 高飞脚下趔趄了下,站稳了笑道:“在下面说话,哪有在这上面舒服?来,站在这儿看远处,会让你感觉心中畅快的。” 叶心伤站在高飞身边,向远处眺望着,展开双臂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高飞,谢谢你。” “谢谢我?” 高飞愣了下,问道:“为什么要谢我?” “以后你就会知道了。” 叶心伤笑而不答,拍了拍他肩膀,看了眼走上来的王晨,低声说:“她是个好女子,你身为男人多让着她一点。” 高飞嘴角抿了下,没说什么。 叶心伤说完走下了山包,他之所以亲自回内地来一趟,除了要护送王晨之外,最主要的还是来亲口说一声谢。 王晨慢慢走到高飞面前,与他并肩而立望着南方,风吹起她的秀发挡在了脸上。 高飞看着她:“你瘦了。” 王晨强笑了下,说:“你胖了。” “嗯,最近我也感觉胖了一些,不过并不是太明显。” 高飞舔了下嘴角,话锋一转:“王晨,我并不是故意跟你吵架的。你也该明白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很不一般,所以当你跟她之间发生矛盾后,我也许会不冷静,才会说出那些伤人的话。你别介意。” 高飞这是第一次向人低声下气的赔礼道歉,主要是他也看出王晨憔悴了佷多。 想想也是,王晨以前只是个阅历很普通的女孩子,最大的希望就是每天按时上下班,过属于她自己的小资生活,就像那首歌中唱的那样:能想到的浪漫,就是跟所爱的男人慢慢变老。 可是现实却让她在法国巴黎经历了一次让她终生都无法忘怀的磨难,相信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面对杀手冷冰冰的枪口,活生生的人为了救她,就那样死在她面前。 刺杀过去很久后,有时候晚上还会被噩梦吓醒。 她希望能获得高飞的安慰,就算无法为她出气,去找沈银冰问过公道,但也不该在看到她发出那条消息后,会劈头训斥她。 高飞的态度,让王晨感觉格外的委屈。 相爱的男女之间,其实是最为敏敢的,也许对方一个不经意的态度,就能引起天大的误会。 所以当受到高飞的训斥后,王晨理所当然的以为,她在高飞心目中的地位,不如沈银冰--尽管秦紫阳俩人曾经劝过她,说她那条信息可能会影响某些计划。 但王晨却不会这样想,她只是觉得她受到了伤害,她的男人就该保护她,安慰她,不问任何原因,哪怕是她真做错了什么。 就因为有这样的心态,才让平时那样冷静的王晨,变得容易冲动起来,在随后跟高飞的几次通话中,俩人都以争吵而结束。 随后,俩人就是佷多夫妻玩过的冷战,王晨这才在香港一呆就是一个多月。 还是秦紫阳劝说她,她这才回到了内地。 听到高飞的道歉后,王晨心里稍微舒服了一些,望着远处低声说道:“高飞,这些天以来,我始终在想一个问题,很可笑很俗套的问题。如果我跟沈银冰同时掉进河里,你会先救谁--你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的吗?” 高飞无声的笑了笑,淡淡的说:“你肯定会以为,我先救的是沈银冰。” 王晨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着那边发呆。 “好了,以后别再想这些无聊的问题了,好吧?” 高飞伸手揽住她的腰,说道:“等我忙过这段时间后,我们就去复婚……” 王晨却忽然打断他的话:“告诉我,高飞,你到底会先救谁?” 高飞的眉头皱了下,有些不耐烦了:“你问出这么弱智的问题,就证明你根本不相信我。” “我、我是不相信我自己。” 王晨垂下眼帘,嘎声说:“自从沈银冰在网上曝光追杀我的视频后,我就一直等着你有所行动。但让我失望的是,你始终没有任何动作。好像根本不在乎我。” 高飞眉头皱的更紧了,耐着性子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动作?” 王晨咬了下嘴唇:“我没看到。” “你没看到,并不证明我没有动。” 高飞语气有些不好听了:“难道就因为你被她追杀,我就必须得满世界的追杀她,那样才算是保护你?” 高飞在王晨遇刺后不久,就与高云华协商了一系列的计划。 这个计划是绝密的,除了有限的几个人外,别人根本不知道,就连铁屠和叶心伤他们也不知道,因为一旦泄露,就会让执行计划的人生命受到危险。 连铁屠俩人都瞒着了,高飞又怎么会可能告诉王晨? 王晨抬头,看向了别处,声音中带有了明显的哭腔:“高飞,虽然我们现在已经离婚了,可我终究是你高家明媒正娶的妻子。我被那个女人追杀过了那么久,你每天就受着你的天涯集团,方家村毫无动作,你觉得我心里会怎么想?” “你爱怎么……” 高飞说出半句话后,重重叹了口气说:“王晨,相信我,我肯定能查出真正的凶手,为你出这口恶气,但你必须得耐心的等。” “真正的凶手?” 王晨侧脸看着高飞,眼圈发红:“你的意思是说,沈银冰不是真正的凶手?哪怕她在网上发布了那个视频。” “如果她没有发布那个视频的话,我还不敢确定她是不是真正的凶手。” 高飞抬头看着天,说:“我很了解她做事的作风,觉得她不会对你……” 听高飞这样说后,王晨的眼神攸地冷了下来,呵呵笑道:“是啊,你很了解她。如果世间真有个人可以了解她的话,那么也只能是你。” 正要说出心中判断的高飞,听王晨这样说后,再也压不住心中的火气,用力点头:“是,我就是那个最了解她的人!” 王晨紧紧咬住嘴唇,哑声说:“你相信她不会刺杀我?” 高飞再次点头:“是,不相信!” “我知道了。” 王晨抬手捂了下口鼻时,泪水已经淌了下来:“我在你心中的重量,永远都比不上她。” “你--你说对了!” 高飞抬手,一拳打在旁边的花木上,低声说:“在我心中,她比任何人都重要。我迟迟没有动作,就是因为不想为你出头,我希望她能永远好好的活下去。” 王晨没有再说话,高飞也没再看她,直到她慢慢转身,失魂落魄般的走下山包后,他才痛苦的闭了下眼睛,抬手轻轻抽了自己嘴巴一下。 他也搞不懂,为什么在跟王晨谈论起沈银冰时,会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实际上,正如他刚才所说的那样,在看到‘冰修罗’在网上发布那个视频后,就有种莫名的预感,觉得沈银冰这是在赌气。 高飞觉得,依着沈银冰的倔犟脾气,假如真是她派人要杀王晨的话,决不会这样做--但这只是一种直觉,无法对任何人说。 高飞有些颓然的坐在一块石头上,面对着北方默默吸烟。 一会儿后,白蓉的声音从他背后响起:“你一个男人,就不知道让着她一点?” 高飞头也不回的闷声说道:“我已经跟她赔礼道歉,并试着说出我的想法了,可她总是以为我……算了,她走了?” “嗯,走了。” 白蓉扭头看了眼已经驶出方家村的车子,说道:“是叶心伤送她走的,可能要直接去京华,眼镜在那边,倒不必担心她的安全。” “嗯。” 高飞嗯了声,抬头看着天忽然说:“红姐的祭日就要到了。” 第1397章 何秀城的秘密! 除了七岁之下的小孩子,几乎每个人都有着他两幅以上的面具,在人前是一副,私下里,或者面对绝对信任的人时,又是一副。 少爷给包括家人在内的大多数人留下的印象,就是像他二哥那样性格沉稳,目光坚毅,在街头上遇到不平事时总能及时挺身而出……就这样一个人,任何人都不相信他在私下里时会是另外一个人。 就像现在,他斜斜的躺在沙发上,脸上的坚毅、沉稳等表情都已经不见,眼神阴骘,眉宇间还带着一股子阴谋得逞后的得意。 银夫人坐在他斜对面的沙发上,轻轻叹了口气:“唉,你是不是对当前的结果很满意?” “我难道不该满意吗?” 少爷轻飘飘的看了她一眼,坐直了身子端起案几上的红酒,轻轻抿了一口。 “燕魔姬死了,李克死了。” 银夫人淡淡的说:“他们的死,尤其是燕魔姬的死,对于我们来说,绝对是个无法估量的损失。还有就是,解红颜到现在都没有找到,你就不怕她会泄露天机?” “怕,又能怎么样?就像已经死了的人,无论怎么样,都无法活转过来了那样。” 少爷眉宇间的得意渐渐消失,轻晃着酒杯说道:“至于解红颜,就算她暂时躲开我,向别人说出她所知道的那些,又有谁信?再说了,她敢说吗?如果她敢的话,为什么这么久了都没有动静?” “解红颜的消失,绝对是个失误。当初,你就不该放她外出。她那样的女人,一辈子经历的挫折太多,早就有了常人无法想像的反应能力。她对我们来说,就是一枚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引爆,把我们自己炸个粉身碎骨。” 银夫人有些花白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语气中渐渐有了不满的神色:“至于你决心刺杀王晨,来报复你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上损失,这更是一招昏棋。王晨,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而已,可你却用燕魔姬和李克俩人,换……” “够了!” 少爷不耐烦的打断银夫人的话,放下酒杯说:“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没有再改变的可能!从燕魔姬他们死后,你就不止一次的埋怨我,难道埋怨我就能让他们活过来?再说了,他们两个也不是白死了,而且我们也没有暴露,沈银冰已经替我们背负了黑锅。” 顿了顿,少爷语气有些放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现在高飞已经被触怒了,或许已经在暗中开始了针对她的行动。哼,到时候我们躲在暗中,看他们自相残杀不是更好吗?燕魔姬他们的死,也不是毫无价值的。” 看着少爷闪烁的眼神,银夫人心中苦涩,喃喃的说:“秀城,你该知道在杀破狼三部中,贪狼财力最为雄厚,七杀武力最高,我们破军相比其他们来说,绝对是三部门中最弱的,所以历代军师都以谋略而苦苦经营,借用修罗来整合三部门,就是我破军最早提出的计划,只要能掌控修罗……” 说到这儿,银夫人抿了下嘴角,改变了话题:“但你,却放弃了我们的长处,因为一系列的指挥错误,导致国外大批人手殉职。这、这是我的失误。” “你的失误?” 少爷阴森森的一笑,缓缓的说道:“小姨,你是不是觉得,当初你该选择何落日,而不该是我,对不对?” 银夫人低低的叹了口气,垂下眼帘没有说话。 少爷追问道:“那你为什么不选择何落日呢?” 银夫人盯着案几上的红酒,淡淡的说:“我不选择何落日,那是因为我不敢冒险。与你不一样,何落日是真正的面冷心硬,有着他自己坚定的原则。假如当初我选择他,只能有两个结果。一个是破军能够迅速强大起来,因为他有着你比不上的能力。而另外一个结果呢,就是他在掌控破军后,会像反噬的蛊毒那样,让相传七百年的破军部门烟消云散。” “他深受当局教育思想的加害,以为任何与国家对抗的所有组织,都是邪恶的,不该存在的。” 银夫人苦笑了声,抬头看着少爷:“所以说,选择何落日只能有两个极端的结果,我无法确定会是哪一种结果,就像我没有把握能说服他那样,所以我只能放弃他。” 少爷笑了,露出一口的白牙:“哦,我明白了,你选择我,是因为我容易被你所控制,而不是因为我能力有多出众。” 银夫人摇了摇头:“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少爷--” 少爷打断了他的话:“你别再叫我少爷了,每次听到你这个称呼,我都有种负罪感。” “这么多年来,已经习惯了。” “是啊,真的习惯了,你在我们家已经多少年了?” 少爷抬头看着天花板,想了想说:“你是在我五岁生日那天来到我家的。那一年,我母亲刚去世,你就应聘来我们家当保姆了。可我爸他们却不知道,你这个来自我妈老家的保姆,原来竟然是她的亲妹妹,我的小姨。” 无声的笑了下,少爷继续说:“他们更不知道,你银金花竟然是破军的军师,你来我们家,只是为了替破军找个后人--现在我好像有些明白了,也许我妈早就知道你这个失散多年的妹妹存在,她没有说,那是因为她知道你的身份。或者干脆说,她当年嫁给我爸,也是破军计划中的一个环节。” 华夏结束了那十年的浩劫后,华夏迅速近入了一个稳定的时期,始终在暗中活动的杀破狼三部,只能继续潜伏,等待更好的时机。 不过也正是那次浩劫,给了当时的军师很大的启发:如果想掌控更大的力量,除了暗中不断拉拢有能力的人之外,直接从华夏高层中‘自产’新一代军师,也许会是能让破军迅速强大起来的唯一办法。 于是,擅于谋略的军师立即制订了一个计划,开始在暗中考察那些上山下乡的优秀二代。 很幸运,就在东北下乡的何家子弟何云平‘入选’了,他在返城的前夕,认识了一个姓银的姑娘。 这个姑娘,就是银金花的亲姐姐银相卿,也是整个破军部门中最出色的美女。 身负重担的银相卿,马上就是施展全身解数,让何云平迅速陷进了爱河。 很快,何家平反了,何云平在七十年代末回城了。 回城后,何云平拒绝了何家老人为他介绍的那些女朋友,一门心思的想娶银相卿为妻,但平反后的何家可是正儿八经的豪门大族,自然不想儿子娶一个乡下妹子。 就像高家的高健城那样,经过长达七八年的‘斗争’后,何云平最终迎娶了比他小六岁的银相卿。 婚后五年,银相卿为何家接连生了两个儿子,却在小儿子五岁那年患病去世,随后在破军的暗中操作下,她老家的一个堂妹,实际上的亲妹妹银金花成了何家保姆。 相比起银相卿来说,银金花的谋略更胜一筹,她来到何家后,很快就以出色的工作能力赢得了何家的信任,负责管教何落日兄弟俩人。 这也方便了她暗中考察兄弟俩人,看看哪一个才适合成为组织上新一任领导人。 根据银金花所掌握的资料,破军经过一番仔细的分析后,一致认为何落日才是最出色的。 相比起何落日来说,何秀城就有些绣花枕头的意思了。 不过正如银金花所说的那样,假如一旦选择何落日,只能有俩个极端的结果--破军,无法冒这个险,这才被迫选择了何秀城。 其实何秀城在各方面也是相当出色的,再加上他出身名门,天生就拥有别人一辈子都无法想象的各种资源,只要勤加教导,未必成不了第二个何落日。 果然,经过银夫人潜移默化的教导,何秀城真变成了何落日那样的人,无论是长相,还是在人前的做事风格,都颇有乃兄的神韵。 这让破军当时的老大很是欣慰……可银夫人却知道,实际上的何秀城比起乃兄来说,要差了几个档次,但出于私心,她却没有把这些反映上去。 因为一旦反映上去,破军肯定不敢把大业的重担放在他肩头,最终极有可能重新选择新的领导人。 银家姐妹为此付出了天大的心血,银金花又怎么肯让军师大位旁落? 二外甥能力再不济,可他也是亲人。 在终生未嫁的银金花心中,何秀城早就被她当做了亲儿子看待。 所以,当老军师去世后,何秀城毫无争议的成为了新一代的军师。 在银金花的尽力辅佐下,何秀城刚当家的前几年,领导能力还是可圈可点,备受属下推崇的,她也很欣慰。 但随着何秀城在破军内的位子稳定,他深藏在骨子里的狂妄、自负等缺点逐渐显露了出来,尤其是最近一年中,他几次决策都失误了,让破军受到了很大的损失。 尤其是何秀城擅自刺杀王晨一事,更是引起了银夫人的不满。 现在已经大局在握的何秀城,已经不再像前几年那样对银夫人唯唯诺诺了,所以在受到指责时,就毫不客气的反唇相讥。 “唉,是的,我姐姐嫁给你爸,那就是一个最重要的环节,就相当于农民在开春后在地里撒下的种子。” 银夫人目光平静的看着何秀城,说道:“你就是破军撒下的种子之一,虽然不是最优秀的,但却是注定要承担重任的。” 何秀城当下最反感的,就是别人把他与何落日相比,更何况银夫人的话中,透着明显‘你不如他’的意思,嘴角在微微抽了下时,眼底迅速闪过一抹阴狠的杀意。 银夫人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一抹杀意,却没有愤怒,只有悲哀,笑了笑正要说什么时,外面传来了汽车的鸣笛声。 第1398章 一个绝密消息! 银夫人扭头看去,接着站了起来,快步走出了客厅。 别墅门前的铁栅栏前,停着一辆草绿色的军用吉普车,开车的正是何秀城一奶同胞的哥哥何落日。 何家兄弟成年后,都相继搬出了何家,有自己的住宿。 何落日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部队的军区大院内,而何秀城却在京华东郊购买了一栋别墅。 俩人随是亲兄弟,长相、脾性都很相似,不过在各自参加工作后却很少来往。 这次何落日的忽然到来,是几年中第三次主动来这儿。 “大少,您来了?” 充当何家兄弟俩人保姆身份的银夫人,在看到何落日时,眼里总是会流露出浓浓的亲情。 “银姑,你好。” 何落日轻轻点了下头,问道:“秀城在家吗?” “今天他恰好休班。” 银夫人打开了铁栅栏,何落日启动车子驶进了别墅院子里。 “哥,你怎么有空来我这儿了?” 穿着一件短袖体恤的何秀城,走出了客厅。 阳光下,他重新恢复了自信、沉稳的样子。 何落日开门下车,手里拿着一个黑色公文包,随口说道:“哦,我去那边开了个秘密会议,中午饭都没有吃,想到你就住在这儿,就来蹭饭吃了。” 何秀城看了眼何落日手中的公文包,呵呵笑道:“说来也巧了,我也没有吃饭呢--银姑,你去那边酒店要几个菜吧,我哥最喜欢吃清炒山药,让他们多放点虾仁。” 银夫人笑了:“你们兄弟俩人都喜欢吃这道菜,还是我给你们做吧。去,都去客厅喝水,我很快就会做好的。” “那行,就麻烦银姑了。” 何落日也没谦虚,抬手拍了拍何秀城的肩膀:“我们今天得好好喝几杯。” 何落日虽然不知道银夫人就是他亲小姨,不过却从没有把她当做保姆来看,而是当做家人。 递给何落日一瓶罐装啤酒,何秀城看似漫不经心的问道:“开什么会议啊,还用得着跑回京华?” 打开啤酒,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大半罐后,何落日也没多想,随口回答:“嗨,也没什么,就是一般的会议罢了。” 军人最看重的就是保密条例,哪怕是在亲人面前,不能说的也绝不能说。 何秀城很明白,也不再多问,兄弟俩人喝着啤酒,随便闲聊了起来。 很快,银姑就端上了几个凉菜,让他们兄弟俩先喝着点,她再去炒几个清口的去。 夹起一块凉粉吃下去后,何落日忽然问道:“秀城,过年你就三十一了,还没有打算考虑个人问题?” 何秀城笑了:“哥,你现在还是光棍一条吧,怎么反倒是为我操心起来了?” “我跟你不一样,我现在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暂时还没有成家的打算。你在单位中上班,日子清闲,是该找个女朋友了。” 何落日晃着啤酒,问道:“怎么,这些年来就没一个看上眼的姑娘?” 何秀城摇头:“还别说,真没有。” 何落日抓起一把干烘的花生米,嘎崩嘎崩的嚼着随口问道:“还没有忘记她?” 也正要去拿花生米的何秀城,动作僵了一下,问道:“谁?”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何落日轻轻叹了口气,看着兄弟的眼神中带有了少见的温情:“秀城,我知道从你大学毕业那年开始,你就暗恋她了。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向她坦白过,不过在她嫁给韩家后的那一年,你就郁郁寡欢了很久。” 何秀城无声的笑了下,没有说话。 何落日继续说道:“其实说实在的,我也看出来了,她始终把你看做是兄弟的,就算知道你对她的意思,也会婉拒的,毕竟她是个很传统的女人,觉得比你大了足足四岁,就是一道不可跨越的天堑了。” 何秀城慢慢嚼着花生米,低声说:“哥,咱能不能不提这事?你大老远的跑来,不会就是为了专门给我说这些的吧?” “呵呵,还真是为了跟你说这些的。” 何落日笑了笑。 何秀城眉头皱起,声音僵硬的说:“可我不喜欢听!” “你先听我说完。” 何落日看着兄弟,缓缓的说:“廖无肆也参加了本次会议,我们在闲聊时,他无意中透漏了一个消息--廖水粉,在上个月三号,已经跟韩震离婚了。” 何秀城眉梢猛地跳了几下,嘎声道:“什么?她、她跟韩震离婚了了?” 不等何落日说什么,何秀城又急急的问:“他们为什么要离婚?” 何落日慢悠悠的回答:“听说,韩震在外面养了外室,还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这个混蛋,怎么能背叛粉姐!” 何秀城抬手,啪的一声拍在了桌子上。 从懂事那天开始,何秀城就喜欢上了廖水粉,并一直苦苦追求人家,并在他刚参加工作那天,终于鼓足勇气向她坦白了心迹。 结果,却遭到了廖水粉的委婉拒绝。 她拒绝的理由很简单,也很老套:秀城,你在粉姐心中,就像无肆那样,是我的兄弟…… 何秀城虽然遭到了拒绝,廖水粉也在三十岁那年与韩震喜结连理,但他对她却始终没死心,多少次甚至都差点动用破军的力量,把她强抢过来。 不过总算他还有点理智,没有那样做,只能一个人苦苦熬炼相思之苦。 现在听说廖水粉已经跟韩震离婚,何秀城愤怒的同时,却带着很大的欢喜,意识到自己不该这样冲动后,赶紧讪笑了声:“我只是气愤,气愤而已。哥,可据我所知,她嫁给韩震,好像不止是单纯的婚姻那样简单,应该带有政治联姻的味道,就算韩震对不起她,可为了廖、韩两家的联盟,他们也不该离婚的。” “说是这样说,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何落日点上一颗烟,才继续说道:“不过我听说是韩震主动提出离婚的,因为他觉得对不起廖水粉,更是把廖水粉接管天涯集团遭遇重大挫折的责任包揽了他自己身上--说起来,韩震也算是个男人,能在犯错后勇敢的担负责任。” “狗屁的男人,不好好珍惜粉姐这样的女人,就是有眼无珠。” 何秀城低低的骂了一声后,忽然察觉到了什么:“哥,你跟我说这些,不会是鼓动我去重新追粉姐吧?” 何落日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悠悠的说:“现在国内局势扑朔秘离,随着廖水粉和韩震的离婚,廖、韩两家的联盟关系也变得脆弱了起来,假如这时候何家,廖家成为姻亲盟友的话,那么对双方无疑都是最好的选择了。” “聊什么呢,兄弟俩人这样亲热。” 银夫人这时候又端上了几盘炒菜,放下后婉拒了何落日一起用餐的邀请,很识趣的退了出去。 何秀城却始终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神却很亮。 何落日也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有些事只要点到即止,没必要说的太透彻,他相信兄弟在知道这个消息后,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接下来,兄弟俩人就有意识的规避了这个话题,开始随便聊了起来,其间自然不会忘记提到沈银冰刺杀王晨一事。 沈银冰化名冰修罗在晚上发布视频,直接向王晨发出了赤果果的挑战宣言这件事,根本不是秘密,何家兄弟没理由不知道,并多少发表一点自己见解的。 接连几罐啤酒下肚后,何落日借着些许酒意,说话就更加随便了:“我个人倒是觉得,沈银冰好像没理由去刺杀王晨,更没必要在网上那样大张旗鼓的。” 何秀城眼角微微跳了下,呵呵笑道:“谁知道呢,反正人家这样说了,相信高家那位二少爷,现在也恨死沈银冰了吧?” “就算换成我,我也会生气的,毕竟高飞刚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要与王晨复婚,结果当天她就遭到刺杀了。” 何落日说着站了起来,走向了洗手间:“以后你也得少喝冰镇啤酒,这玩意喝着舒服,对肚子却没多少好处。” “以前我还劝你呢,现在你倒是劝我了。” 何秀城目光闪动了下,看向了那个黑色的公文包。 等何落日关上洗手间的房门,何秀城又慢条斯理的喝了口啤酒后,才飞快的拿起黑色公文包,打开。 立马除了何落日的一些证件,和部队上的一些文件外,还有一个牛皮纸信封。 何秀城没有理睬那些别的,飞快的打开信封,从里面拿出了几张资料,当他看到文件的开头字码后,瞳孔猛地缩了一下:s级别机密文件! 何秀城用一目十行的速度,匆匆看着文件,眼神闪烁。 几分钟后,何落日走出了洗手间,何秀城已经斜斜的倚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在那儿吸烟了。 “好了,吃饱了,我也得回部队了。” 何落日拿起公文包,拍了拍站起来的何秀城肩膀,正色道:“秀城,有些事你必须得主动去做,才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 “我知道该怎么做!” 何秀城用力点了点头。 “我相信你。” 何落日转身走向门口:“走了,不要送了,希望下次再听到跟你有关的消息时,会是好消息。” 何秀城真没有去送,喃喃说道:“肯定是好消息的。” 目送何落日的车子驶远后,银夫人才走回了客厅内:“秀城,落日让你去追求廖水粉?” 何秀城无声的笑了下:“你觉得怎么样?” 银夫人点了点头:“如果你能成功的话,那么我们的实力就会有更大的增长。说说你的想法,你想怎么做,我去给你安排机会。” “这件事先不着急。” 何秀城缓缓坐在了沙发上:“我刚刚得到一个消息,郝连偃月竟然是贪狼的人,相关部门正准备对她采取秘密手段,银姑,你说如果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沈银冰,她会不会感激我?” “什么,她竟然是贪狼的人?” 银夫人动容了。 第1399章 误会继续加深! 郝连偃月是谁? 那可是九局的老大,专门负责国内外恐怖组织相关事物,要是放在党国时期,那相当于一个军统头子,职务不是太高,但却是响当当的实权派人物。 银夫人真没想到,贪狼竟然是不声不响中,把她发展成了下属,怪不得贪狼这些年的硬件实力也膨胀的这样厉害,看来在破军在做‘长线投资’时,人家也没闲着,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杀破狼三部脱胎于安归教,算是三个相对独立的部门,平时为了某个宏愿都是一致对外,但平时却少不了勾心斗角,都想成为三部中的为首者。 当然了,就算想打压其它两部来壮大自己,在某些大是大非的事情上,银夫人还是懂得什么叫大局为重的。 所以在听说郝连偃月竟然是贪狼中人,现在却被相关部门注意,并准备对她采取秘密手段后,银夫人在吃惊之余,立马做出了正确的反应:“消息可靠吗?” 何秀城很有把握的说:“绝对可靠。” “那我们必须得马上通知沈银冰,让她赶紧提前采取行动。” 银夫人花白的眉头皱起,说道:“虽然郝连偃月身份暴露后,已经失去了她最大的作用,但她一个女人能掌控九局那么久,这就足以说明她很有能力,就算被迫逃亡到国外,对沈银冰,对我们所有人来说,仍然不失一个绝对的助力。” “我也是这样想的。” 何秀城淡淡说道:“更何况,我相信沈银冰为了换取郝连偃月的安全,差不多会用相等的利益来回报我吧?” 银夫人点了点头:“不过,我觉得现在我们最好先派人暗中通知郝连偃月--你有办法知道她在目前在哪儿吗?” “她在哪儿,何落日的文件中说的很清楚。” 何秀城拿起半罐啤酒,仰首一饮而尽后,随手把啤酒灌扔在垃圾筐内,说:“我现在马上派人去那边通知她!” -- “嗯,我知道了,后天晚上八点,行动正式开始,地点是苍兰省的马头山15公里处。” 高飞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些信息,得到高云华的确定后,才问道:“具体都是有谁参与这次的逮捕行动?” “参与行动的人很多,有驻扎苍兰省的部队,主要是由何落日负责,不过他们主要负责外围任务,确定能够将郝连偃月等人一网打尽。” 高云华在那边说:“还有就是,廖无肆,霍天晴也会出现在本次行动中。” 高飞眉头微微皱起:“他们也参与?这样郝连偃月该怎么‘安全’的逃出去?” 高云华回答:“我负责本次任务的全权指挥,任务开始后,我会根据现场情况来适当布置任务的。让霍天晴他们参与任务,主要就是为了增加真实感。” “这也太真实了吧?” 高飞还是有些担心,问道:“是不是等任务开始后,你会把真向告诉廖无肆他们?” 高云华肯定的语气:“不能告诉他们--这倒不是说不信任他们,但她担负的任务太过重要,为了安排她能接近沈银冰,我这段时间以来费了很大的心血,绝不允许出现任何一点点的纰漏。” 高飞沉声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郝连偃月能逃出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更何况,依着沈银冰当前的处境,无法给予她最大的帮助,她如果一旦……” 高云华打断了他的话:“所以,我才想让你出手,暗中协助郝连偃月突围。为了确保她的安全性,不但你去,最好是也邀请铁屠,和白蓉俩人一起去,毕竟他们也知道郝连偃月已经是你的人了。” 高飞摇了摇头:“他们不能去。” 高云华问道:“为什么?” “因为廖无肆对他们,尤其是白蓉很熟悉,无论她怎么妆扮,都无法逃过他们的眼睛。就算是我,也得倍加小心才行。” 高飞稍微沉殷了片刻,才说:“不过,为了确保她的安全,我倒是可以请果果一起去。” “呵呵,陈果果?” 高云华笑了:“有她出面,那就万事大吉了,就算你不去也没事的。” “我必须去,我怕她到时候会真的发疯,伤了廖无肆他们就不好了。你也知道,她对廖无肆没什么好感。” 高飞苦笑了下,又跟高云华仔细交换了各自的意见后,这才扣掉了电话。 “后天晚上八点,希望能顺利吧。” 高飞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心思飞快的转动着,寻找计划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正如高云华所说的那样,为了解除沈银冰对华夏的威协,他们都费了很大的心血,甚至秘密搬出了高老头这尊大神,来做某些工作。 翻来覆去的把整个计划想了几遍,高飞都没有找到任何破绽。 当然了,他也很清楚:无论多么完美的计划,都有可能在实施时出现无法预料的意外,他所做的就是力争这些意外不会变成真正的意外。 计划从启动的那天开始,就已经无法停止,只能成功,或者失败,因为这个计划已经获得了最高层的首肯。 计划要是成功了,那么就能逐步顺利切除沈银冰这颗毒瘤。 可计划一旦失败,不但会让郝连偃月陷进万劫不复之地,还势必会引发沈银冰的暴怒,连累众多无辜。 就因为计划太过重要,所以这些天高飞才这样老实,好像把心思全然放在了他的商业帝国建设上,高云华才把何落日、廖无肆等人也隐瞒了。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能不能成功,就看老天爷能否眷顾了。” 高飞喃喃说到这儿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王晨打来的电话。 自从七一那天俩人不欢而散后,王晨就直接回到了京华,俩人已经有一个礼拜没有联系了。 看着闪烁的屏幕,高飞没来由的轻叹了一口气。 说实在的,他觉得真有些对不起王晨。 依着王晨的相貌,身材,气质以及工作能力和背景,无论她想找个多么优秀的男人,好像都不是难事。 她偏偏选择了高飞。 当然了,高先生也很优秀的,长相英俊,年少多金,能打敢拼啥的--不过这家伙的私生活的确不敢让人恭维。 暂且不说地下楼兰那几个女的,跟皇朝会所老板娘白瓷夫人,远在美国的妮儿等人了,单说陈果果吧。 现在谁不知道,陈果果是高老板的老相好? 尽管王晨现在已经跟高飞离婚了,但他们心中始终把对方当做法律上的夫妻,所以王晨能够容忍高先生在外面养女人,已经是很给他面子了。 外柔内刚的王晨做出这么大的让步,高先生能不觉得对不起人家吗? 所以尽管俩人在七一那天不欢而散,但当王晨主动打来电话后,高飞还是用他最最温柔的语气,说:“你还好吧,吃过晚饭了没有?” “还好,已经吃过了。” 王晨的语气也很平静,低低的说:“高飞,上次是我不对,我不该那样说你,怀疑你对沈银冰旧情未绝……这些天我仔细想过了,我要跟你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谈,希望能解除我们之间没必要的误会。” “行啊,那你说什么时候,我去京华找你。” 高飞也很配合。 “我现在老家,眼镜陪我来的。” 王晨说道:“明天就是我爸生日了……” “吓,明天就是你爸的生日?” 高飞闻言吃了一惊,埋怨道:“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也该去的。” “你忙呢不是?” 王晨在那边好像笑了笑,说:“我爸还年轻,所谓的过生日就是一家人吃个饭,也不是太注重。嗯,这样吧,我已经订好了后天回京的机票,你去京华我们的家,好吧?” “后、后天?” 高飞吧嗒了一下嘴巴。 王晨问道:“怎么,你有事?” “嗯,后天我有事,是真的有事。” “很重要?” “相当重要,离了我不行。” “能不能告诉我什么事吗?” “不能。” 高飞语气有些生涩。 “哦。” 王晨在那边淡淡哦了一声,沉默片刻后才问道:“是不是跟她有关?” 女人在感情问题上,反应总是那样敏捷,正确。 高飞无法否认:“是。” “哦,我知道了,那你先忙她的事。” “我们可以另外约个日子,等我忙完这几天……” 高飞刚说到这儿,手机中就传来了嘟的一声响。 王晨在那边扣掉了电话。 陪王晨走在乡间小道上的眼镜,感觉到了她的情绪不怎么样,关心的问道:“怎么了,高飞不会告诉你说,他后天没空吧?” 王晨能主动给高飞打电话,承认她那天太过激动,或者说是小气,主动示好,都是眼镜苦口婆心做思想工作的成绩。 所以他很关心这俩人能否坐下来好好谈谈,解开心结。 王晨轻咬了下嘴唇,抬头看着月亮,淡淡的说:“他说,他很忙。” 不等眼镜说什么,她又接着说:“是在忙沈银冰的事儿。” “法科有!” 眼镜有些怒了,抬手在空中虚砸了一下,骂道:“这家伙忙个屁啊!就算是真忙,也得抽空来见你才对。哼,没说的,明天我就去冀南,非得把这家伙揍成猪头,问问他谁才是他夫人!” “算了,没必要。” 王晨依旧看着月亮,缓缓摇了摇头心里想:沈银冰不死,他的心就会永远挂在她身上。 忽然感受到一股子若有若无杀意的眼镜,眉头微微皱了下时,手机响了起来。 一看来电显示,眼镜脸上的怒气瞬间消散,就像吃了开心果那样,连鼻孔都带着笑意,立即把劝说王晨的心思给忘干净了,向旁边走了几步后才接通了电话:“嗨,亲爱的黛西,你终于肯主动给我打电话了。” “什么?你要来华夏游玩,请我做导游?” 眼镜立即眉飞色舞:“好啊,好啊,你来就是了,我保证把你招待好的!” 第1400章 你敢用强试着看! 王晨单方面扣掉电话后,高飞马上就回拨了过去。 对方却传来关机的提示声。 “唉,我是真的有事,你为什么就不信任我呢?” 拿着手机望着远处呆了片刻,高飞想了想决定给眼镜打个电话,请他帮忙通融一下。 天知道那个三只手在跟谁通电话,高飞接连拨打了好几次,手机中都在提示对方正在通话中,气的他接连骂了那个家伙好几声。 “算了,现在急着解释也没多大用处,反正总有一天她会明白我没有骗她的。” 有些头疼的挠了挠后脑勺后,高飞快步走下了山包。 既然高云华那边已经决定后天正式开展行动,那么高飞必须得今晚找陈果果商量一下,请她跟自己同去苍兰省,力保郝连偃月的绝对安全。 高飞刚走下小山包,就看到一个黑影站在他车前,正静静的看着他。 “是你?赵科长,有什么事吗?” 高飞走近了几步,才认出背对着月光的黑影,原来是赵娴静。 自从赵友宾离开冀南后,赵娴静也辞掉了在三建的工作,靠着真本事应聘来到了天涯集团,担任了分车间这边化验科的科长。 赵娴静为什么要应聘来天涯集团,高飞心里很清楚。 不过他也没点破,毕竟他夺走了赵娴静的第一次,俩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关系也是很不一般了,看在那层关系上,她想借势就借势吧。 “高总,我有点私事想麻烦你一下。” 既然高飞称呼她为赵科长,那么赵娴静也以官方称呼来回应他。 跟王晨打过一通电话后,高飞心情不怎么样,如果赵娴静找他是为了公事,也许他还会耐着性子听听。 但既然是私事--高飞自己的麻烦都一大堆,哪有心情去管她的私事? “哦,我现在需要去外地一趟,急事。” 高飞打开车门,对赵娴静说:“如果有什么私事,或者是生活上需要什么帮助,你去找老王,他会帮你安排好的。” 说完这句话,不等赵娴静说什么,高飞就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启动车子向村外驶去。 望着迅速消失在弯道后的后尾灯,赵娴静用力咬住了嘴唇,望着那边呆了很久后,才失魂落魄般的向前走去。 曾几何时,她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赵家大小姐。 但就因为赵率的狂妄不理智,结果葬送了他自己的性命,赵友宾黯然退居二线,她本人清白被夺走后,还得委曲求全的呆在高飞身边,为赵家努力争取某些机会。 以前,就算她比不上高飞,可毕竟是堂堂大小姐。 可是现在,高飞都懒得跟她多说一句话。 一个连话都懒得跟她说的人,又怎么会关心她是死活? “呵呵,李男哲,也许唯有我死了,你才会放过我们赵家吧?” 赵娴静就像游魂那样,在街道上慢慢走着,喃喃的说道:“如果非得是这样,那就让我死吧--人活着,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儿,最大的区别,不过是早死几十年,跟晚死几十年罢了。” 高飞可不知道,赵娴静要跟她所说的私事,竟然会关系到她的生死,开车驶出方家村后,就把她给彻底忘掉了,开始再次在脑子里模拟那个计划实施时,可能会出现的漏洞。 冀南距离德城不是太远,大概有两百公里左右吧,依着高飞开车的速度从高速上跑,最多也就是一个小时。 晚上十点钟时,高飞的车子听到了天涯集团德城分厂门前,嘀嘀的按了下喇叭。 当初在这边秘密筹办工厂时,为了确保这边的安全,高飞仿照冀南天涯集团的建厂模式,在厂区内盖起了一栋十几层的大楼,集办公和住宿为一体。 陈果果,和连雪的六个姐妹,都住在厂区内。 几个安保人员从小门中走了出来,来到车前后,其中一个大咧咧拿起手电照着车窗,问道:“谁呀,你找谁?” 高飞落下车窗,抬手挡住手电光,回答说:“我找陈总,她在不在?” “你找陈总?” 梁三炮是梁家村村长家的大少,当初老王负责来这边秘密建厂时,因为占地等工作,曾经跟村长大人打过多次交到,并承诺等厂子建起后,会在招工方面优先考虑梁家村人民。 梁三炮身为村长家的大少,别看初中毕业后就在家胡混,但进场后却当仁不让的成了保安处的一把手。 今晚梁处长值班,正在传达室内跟两个手下小声谈论陈总有多么可人儿呢,却有辆车打断了他们的谈性,并大言不惭的说要见陈总。 梁处长这就怒了:“靠,你到底是谁呀?陈总也是你想见就能见得?你以为你开了辆破奔驰,就比我们镇长还要牛比?知道不,我们镇长想求见陈总都没被满足过呢,真是莫名其妙,赶紧走人,免得哥们发火!” 高飞以前也曾经来过一次分厂,不过那时候没看到梁三炮,所以俩人谁也不认识谁,此时听他这样说后,也有些生气,开门就走了下来。 但接着,他就失笑出声,心想:看来我真是被那些破事给搞昏头脑了,这家伙这么维护果果,我干嘛要跟他生气呢? 干咳了一声后,高飞语气尽量温和:“你给陈总打个电话,就说高飞来找她,她肯定会让你放行的。” “啊,你真是高总!” 梁三炮还没有说什么,他身边一个保安惊叫出声了。 梁三炮扭头训道:“什么高总矮总的?能多高啊,有咱陈总高吗?” 那个保安赶紧趴在梁处长耳朵上,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梁三炮听了后身子就是一哆嗦,手电筒啪哒一声掉在了地上,看着高飞吃吃问道:“你、啊,不,您就是总部的高、高总?” 话说高先生很喜欢别人对他前倨后恭的态度,很有风度的温和笑道:“是的,我就是高飞。现在你可以打电话请示你们陈总了吧?” “不可以--啊,我是说,不用请示!” 梁三炮结结巴巴的说:“陈总早就说过了,无论高总您什么时候大驾光临,都可以直接去大楼那边找她--都还愣着做什么呢,还不赶紧给高总开门!” 那俩手下立即慌里慌张的打开了铁栅栏,高飞驾车驶进厂区内老远了,回头看时还发现他们三人仍旧站在原地,微微弯着腰,一副夜色都遮不住的孝顺样子。 陈果果住在大楼的最高层,十三层,与连雪那六个姐妹住在一起。 高飞来时,连雪那些姐妹正在楼前花坛边乘凉,看到是他来了后,都叽叽喳喳的围了上来,跟他开玩笑。 高飞跟他们已经相处久了,这些妮子以前个个都不是善茬,金盆洗手后却没有改变江湖儿女的豪爽,所以相比起兔子、李德才他们这些擅于溜须拍马的家伙们来说,更让高飞感到一种由衷的亲切。 “哟,高大官人,你咋大半夜来找我们陈总啊,不会是长夜漫漫,无心睡眠,精力旺盛的无处发泄,所以才不辞百里的跑来求欢吧?” 青瓷十二钗中的小六,是性格最开朗的一个,所以说话最随便。 “这都说什么呢?高总我有你说的那样没出息?一个个的都给我闭嘴,再敢乱嚼舌头,我扣你们的当月奖金,哼,一群不知所谓的小东西!” 高先生义正辞严的训斥了几句后,大步流星的走上了台阶。 自然,他装模作样的态度,也收获了很多白眼。 陈果果住在最高层的最东边,也是采光最好的一个。 其实整个十三层,从走廊到房间,都装潢的好像五星级酒店那样,走廊中厚厚的地毯踩上去,就像踩在云彩里那样,让人感觉轻飘飘的,一点声息也没有。 陈果果的房间门开着,屋子里飘出了淡淡的橘子香味,里面电气家具一应俱全,却没有人。 高飞站在门口四处看了一圈,目光最后落在了浴室门上,一丝促狭的笑容慢慢浮上了嘴角,脱掉鞋子赤着脚,慢慢走了过去。 浴室门是反锁着的,不过这可难不倒高先生,像这种暗锁只需一根铁丝,用不了一秒钟就能搞定。 咔嚓一声,锁头发出的轻响,被里面哗哗的流水声所遮掩,高飞慢慢拧动门把,悄悄推了一道缝隙,贼头贼脑的向里面看去。 他准备先好好欣赏一番美人出浴的香艳景象,然后再扑进去与里面的良家妇女来个鸳鸯浴--谁知道他刚把眼睛贴在门缝上,就看到一道雪白的影子攸地飞来! “哎哟,不好!” 高飞大惊,本能的迅速向后仰头,但已经晚了:刚被推开的三合板门板,咣当一声就撞在了他鼻子上,登时就觉得又疼又麻,鼻血流了出来。 他还没有来得及抬手捂鼻子,浴室门开了,浑身上下只裹着一条浴巾的陈果果,幻影般的扑了出来,右手横扫狠狠抽向他脸蛋。 “停!” 高飞连忙大喊了一声。 呼--手掌扇出的风声,吹在了高飞脸上,陈果果的右手指尖差点就蹭到他腮帮子了。 “靠,你这是要谋杀亲夫啊!” 高飞抬手擦了把鼻血,模样很狰狞。 “咯咯,我还以为来了个偷香窃玉的小贼呢,没想到原来是小表外甥你呀。” 陈果果左手捂着雄脯上的浴巾,咯咯娇笑道:“哎呀呀,还真流血了呀,难道你们男人每个月也会来一次吗?我还真不知道呢。” “滚蛋。” 高飞抬手,就把鼻血抹在了陈果果雄脯浴巾上,顺势往下一扯,一具绝对完美的身躯就出现在他面前,让他哼哼了几声:“哼哼,要不是我反应够快,今晚这鼻子肯定会骨折了。没说的,今晚要是不拿出你全部本事来伺候大爷我,以后都休想再让我临幸你一次!” “切,吓唬谁呀?” 陈果果双手抱着雄脯,斜着眼望着他:“我就不答应你,你敢用强的话,那就试着看!” 第1401章 他就是个播种机! 高飞‘临幸’过的女人很多,不过他唯有在跟陈果果在一起时,身心才会绝对放松,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哦,错了,是想怎么做,陈果果都会奉陪到底的。 “用强?嘿嘿,老子最大的爱好就是对女人用强。” 高飞嘿嘿奸笑一声,张开双手扑了上去。 陈果果却敏捷的一弯腰,抄起地上的浴巾从他肋下钻了过去,就像一条游鱼那样,飞快的游到了那边沙发上,等高飞转身再扑过去时,她却抬起了右脚,秀美的小脚丫抵在了他下巴前。 高飞抓住那只小脚,嘴巴动了动。 陈果果的小脚算不上纤巧,不过却是肉肉的,五根雪白的脚趾好像卧蚕那样,脚趾甲没有涂抹任何的指甲油,透着健康的红色。 高飞不是那种恋足癖,不过在捧起她的右脚时,还是有种想亲吻一下。 陈果果斜斜躺在沙发上,微微歪着下巴媚眼如丝的看着他,湿漉漉的秀发遮住了左边肩头,白色浴巾遮住了她傲人的雄脯,可抬起脚后却露出了下面最美丽的风光。 她的眼里带着希望让高飞亲吻她小脚的渴望--女人嘛,总是希望男人能为她所着迷。 高飞才不会拿嘴去亲别人脚丫子,只是拿手指在她足掌心画了个圈圈,惹得她咯咯一笑缩回去后,顺势坐在了她身边,把她拥在了怀中。 陈果果狠辣时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蝉绵时会让高飞深刻体会到征服的快乐,乖巧时却像一只还没有睡醒的小猫咪,就像现在这样,懒洋洋的躺在他怀里,微微闭着眼动也不动。 高飞也没有动作,只是揽着她的肩膀,俩人就这样静静的依偎在一起,享受这种温馨的二人世界。 很久后,就在高飞手上有了不安分的动作后,陈果果才懒洋洋的问:“说吧,有啥事需要我去做?” 高飞手上的动作在她浴巾下面的高处,晃了下搁在案几上的右脚:“我来找你,就必须得是有事让你去做吗?没啥事,就是想你了,所以才来找你亲热一下。” 陈果果撇嘴:“去,骗鬼去吧啊。你高大少会为了亲热,大晚上的跑这么远来找我?谁不知道只要你想找女人,只要勾勾小手指头,那位时刻准备着为你献身的赵大小姐,就会立即乖乖爬上你的窗?” 她说的那位赵大小姐,自然是指赵娴静了。 赵娴静为什么要靠近高飞,陈果果心中也很清楚。 “得了吧,我可不是那种看到女人就想上了人家的男人,你不能不相信我的人品。” “哟,你也有人品吗?” “你不知道?” 高飞一脸的惊讶,随即奸笑着把她压在了沙发上:“那好,现在让你看看我的人品!” 以前俩人在一起时,每当高飞只要稍微做出挑衅的动作,陈果果就会干柴遇到烈火那样,热情回应。 不过今晚,高飞接连主动,陈果果却都拒绝了,抬起膝盖撑住了他:“不、不行。” 高飞愣了下,问道:“怎么就不行了?” 陈果果眼神闪烁了下,低声说:“我、我最近不舒服,不想做那种事。” “哦。” 高飞可不是那种强人所愿的,既然陈果果一再拒绝,他也不再逼迫她了,哦了一声坐在了沙发上,淡淡的语气:“最近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陈果果整理了一下浴巾,也坐了起来:“很正常啊,还是像一切那样,每天呆在办公室内给您老人家打理生意。” 高飞没有看她,盯着浴室房门说:“以前时,你三天两头的往冀南跑,可最近这一个多月来,你总共才去过两次,一次说大姨妈来了,一次说不舒服--陈果果,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或者说、说……” 陈果果一脸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或者说说什么?” “你喜欢别的男人了?” 高飞话刚出口,陈果果右手就抽了过来。 他没有躲,陈果果也没有真抽他,只是轻轻在他脸颊上擦了一下,咯咯娇笑道:“小子,以后要是再敢这样污蔑你小表姨,给你抽掉满嘴的狗牙!哼,你以为小表姨跟你一样,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 高飞沉不住气了,抬手攥住她手腕,急急的问道:“那你最近为什么忽然冷落了我。” 陈果果就被他拿着手,慢悠悠的说:“小子,我觉得你以后最好改个名字好了。” 高飞很奇怪:“为什么要改名字?改什么名字” “你最好是姓播。” 陈果果斜眼望着他,轻轻咬了下嘴唇说:“就叫播种机。” 高飞更加丈二和尚找不到头脑:“播种机?什么乱七八糟的?陈果果,你究竟想说什么,赶紧痛苦点的说!” 高飞越着急,陈果果越是沉住气:“你在美国有个妮儿,给你生了个儿子叫凯撒。你在地下楼兰有个水儿,给你生了个女儿叫高小鹿。你在香港有个秦紫阳,给你生了个儿子叫秦平北。以后呢,王晨,包括那位高高在上的楼兰王,差不多都会给你生个儿子女儿啥的。你看看,你有这么孩子,不是播种机是什么?” 看着白净的面皮上浮上一抹嫣红的陈果果,高飞嘴角猛烈抽了几下,嘎声说:“你、你怀孕了!” 陈果果默默的点了点头。 高飞这才知道陈果果最近这段时间,为什么很少去找他,就算去找他为什么也不跟他亲热了,原来她是怀孕了,怕两个人在再亲热会伤到孩子。 话说,陈果果柔术天下第一,俩人疯狂时,她能做出数十种稀奇古怪的动作,来满足,挑衅,反击高飞--她现在怀孕了,怕再跟高飞亲热时,控制不住她的表演欲。 “哈,我竟然让伟大的安归王怀孕了?哈,我真特么的能干!” 高飞兴奋的抬手,在半空中虚砸了一下时,才发现陈果果的情绪好像一点也不高,连忙问道:“怎么了?” 陈果果轻咬了下嘴唇,低声说:“我、我能不能把孩子做掉?” “什么?” 高飞大吃一惊,双手猛地扳住她双肩,低声喝道:“陈果果,你说什么?” “我说我是--” 陈果果忽然扑哧一笑,脸上的忧伤攸地消散,化为明媚的笑荡漾开来:“是在逗你玩呢,看看你是不是真关心我,是不是真的要这个孩子!” “靠,以后要是再敢跟我开这种玩笑,我非得废了你!” 高飞用力刮了她小鼻子一下,随即正色道:“如果我说,跟你生个孩子是我最大的愿望之一,你信不信?” 陈果果又斜着眼的看着他,说:“这句话你跟几个女人说过了?还准备去跟几个女人说?” “么的,你怎么就看不到我的真心呢!” 高飞满脸痛心疾首的样子,松开她四处扫视着。 陈果果奇怪的问:“找什么呢?” “刀子在哪儿?我要把心剖出来给你看看。” “得了,别在这儿演戏了。” 陈果果轻叹了一声,脑袋枕在了他肩膀上,闭上眼幸福的样子:“跟你一起生个孩子,最好是个漂漂亮亮的小女儿,我这辈子就无憾了,我就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高飞拦住她的腰,在她元宝般的左耳边说道:“你现在就是最幸福的女人了。” 陈果果笑了笑,低声问道:“今晚来找我,到底是做什么了?” “我吧,是想请你跟我去趟苍兰省的。” 左手抚着她光滑柔顺的发丝,高飞就把他跟高云华所商量的那一切,详细跟陈果果说了一遍。 他没有把这个计划告诉铁屠他们,更没有告诉王晨,却毫无保留的告诉了陈果果。 说完这些后,高飞吐出一口气:“现在你不用去了,因为你怀孕了。” 陈果果呵呵轻笑一声:“才两个月而已,跟你一起去做事还是没问题,动手杀人更是不在话下。” “不行,你不能去,要是万一出现点什么意外,那我会后悔死的。” 高飞断然摇头拒绝:“更何况,你以后也不要再杀人了,给孩子积点得。” 听高飞这样关心自己,跟肚子里的孩子,陈果果心里暖暖的,轻声问道:“可谁去帮你呢?铁狗熊他们?” 陈果果始终称呼铁屠为狗熊,话说老铁在她印象中也不咋样。 高飞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吧。老铁现在有了白蓉,叶心伤也终于能守在秦紫阳身边了。他们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幸福,势必会成为一种责任,和负担,所以我不会请他们去。嗯,我自己去也可以的,但你得帮我易容,我不想让廖无肆他们认出我来。” “易容是小事,分分秒秒就能搞定。可你自己去应付那么多猛人,我还真有点不放心,因为你现在的责任,负担比铁狗熊他们更重,无论做什么都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全力以赴,这就大大影响了你出手的速度。” 陈果果稍微沉殷了下,才说:“如果我不去的话,那我拍一个人跟你去。” 高飞问道:“谁?” “苏樱。” “苏樱?” 高飞愣了下,随即失笑出声:“哈,我承认那小丫头片子是够心狠手辣的,反应也很敏捷,但她终究是个孩子,在霍天晴、廖无肆那样的高手面前,她没多少反击能力的。” 苏樱五一节那天献出经书后,就被陈果果带到了德州。 至于陈果果会怎么收拾她,就像她现在哪儿那样,高飞才不去多管。 听出高飞笑声中不屑的意思后,陈果果也冷笑一声:“哼,你可是跟苏樱打过几次交道的人,好像也没沾到多大便宜吧?你却仍旧这样小看她,那么廖无肆他们自然会更不把她看在眼里。” 陈果果坐直了身子:“任何小看苏樱的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会吃亏的。” 高飞脸上的轻蔑笑容慢慢收敛:“好,那就让苏樱一起去。她现在哪儿?” 第1402章 苏樱要做个好孩子! 苏樱小小年纪就心狠手辣,死在她手里的人早就超过了两位数,如果把陈果果称为是大魔头的话,那么她无疑就是最称职的小魔头。 陈果果当初收养的那些传人中,实际上也唯有苏樱最被她看重,视为是衣钵传人,所以对她也是特别严格。 所以苏樱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就是陈果果了。 五一节那天,走投无路的苏樱献出经书后,就被陈果果带来了德州。 那时候,别看苏樱一脸的不在乎,实际上她心里很怕--因为她比谁都清楚,安归王是多么凶残的一个人,才不会因为诺言之类的屁话就自缚手脚,说要杀她,那也就是一眨眼的事。 可苏樱却没想到,陈果果竟然真没有杀她,甚至都没有警告她以后要夹起尾巴做个好孩子等等,把她带到德州后,很快就安排她去当地小学了。 学校放假后,陈果果又为她报了一个‘贵族少女培训班’,希望那些烦琐也烦人的贵族教育,能够彻底消化她当杀手时的戾气。 大唐贵族少女培训中心,就在德州风景最为秀丽的蓝带河河畔。 虽说这儿叫贵族少女培训班,实际上前来参加培训的可不仅仅只有少女,还有一小部分是男孩子,十五六七岁的年龄,都是德州富人家的子弟。 苏樱在这批学员中,年龄不是最大的,当然也不是最小的。 因为她卖相很是清纯可爱,鬼灵精怪的,所以老师也好,还是学员也罢,尤其是那些男孩子,都很喜欢她。 不过苏樱才没有把这些人看在眼里,更对他们彬彬有礼的绅士风度,淑女姿态在暗中嗤之以鼻,有好几次甚至都忍不住想拿巴掌,抽那个专门辅导她该怎么走路才会淑女的男老师的脸。 这都特么的什么狗屁啊,走路时俩腿子不能劈开,双脚脚尖必须内弯二十五度角,力争足尖落地时的轨迹,与另外一只脚呈直线,也就是猫步,走路时胳膊不能乱晃,但腰却可以适当的摆动,昂首收腹,下巴略微抬起还不能让鼻孔朝天…… 想到这些淑女必须具备的举止行为,苏樱就恨不得抓狂。 这些还只是走路时的姿态,要是再加上吃饭不能露出牙齿,不能说话,不能笑,吃西餐时必须注意的礼节,喝红酒时必须遵守的流程等等臭规矩,让苏樱在抓狂之余,更是痛不欲生。 不过就算她再怎么难以忍受,也不敢对老师有半点不尊重,更不敢逃学不上,因为一旦让陈果果知道了,后果会很严重的,被皮鞭抽个遍体鳞伤那也算是轻的了。 所以呢,她只能强忍着呕吐的逾望,每天无精打采的在这所封闭式培训中心熬日子。 “么的,难道那些真正的贵族小姐,要是在遇到色郎时,也得迈着那样优雅从容的步伐逃跑?被人家脱了裤子楞上时,是不是还得轻启朱唇娇嗲嗲的说不可以?被人祸害完后,再礼貌说欢迎下次再来?哈。” 身穿白色礼服,看上去好像小公主似的苏樱,姿势优雅的趴在白玉栏杆上俯视着河水,心中不屑的嗤笑一声时,一个身穿燕尾服的男孩子,走到了他身边:“苏樱女士,我想……” 不等那男孩子说完,苏樱就侧脸眯着眼睛看着他,语气阴森的说:“你想干什么?不想再走路一瘸一拐的话,最好是赶紧滚蛋,老娘我没兴趣跟你这小屁孩谈什么感情!” 男孩子姓李,与南韩那位围棋世界冠军名字相同,叫李昌镐,今年十五岁,老子是德州本地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本人相貌英俊,脾气温和,绝对的小帅哥一枚,很受本中心其他贵族少女的青睐,但他却独独钟情于苏樱。 上次他邀请苏樱共进晚餐时,苏樱用在他右脚脚面上狠狠跺了一下做为回应,让他人瘸了好几天,不过李昌镐却没对任何人说过,现在又‘贼心不死’的来纠缠她了。 本能的,李昌镐后退了一步,神色尴尬的喃喃说道:“苏、苏樱,我没什么怀心思的,就是想跟你交个朋友。” 苏樱重新趴在栏杆上,俯视着河水嗤笑一声讥讽道:“你一个连毛都没长全的小屁孩,不好好的读书学习,交什么朋友啊?我数一二三,赶紧闪人,要不然后果自负!一,二--哼,痴呆一个。” 眼角瞥见李昌镐夺路而逃后,苏樱耸了耸双肩,不屑的轻哼一声后,却又重重叹了口气,喃喃的说:“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群智商幼稚的小屁孩?” 风吹过河面,荡起一圈圈的涟漪,随着水流向前漂动而缓缓散了开来,一只小水鸭子在河边草丛下悠哉悠哉的凫水,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忽然就一个猛子扎进水里不见了。 望着小水鸭消失的地方,苏樱眼睛很久都没有转动一下,直到背后传来脚步声响后。 “苏樱。” 李昌镐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特么的,你怎么又来了呢?” 苏樱头也没回,恨声说道:“我数三个数,立即给我滚蛋!一,二,三--这可是你逼我动粗的!” 霍地一声,苏樱猛地转身抬脚,正要狠狠跺在李昌镐脚面上时,动作却忽然僵在了半空中:李昌镐身后跟着两个人,一个是高飞,一个是陈果果。 高飞望着她,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 陈果果却是满脸寒霜,左边腮帮子鼓动了几下,看样子是在咬牙。 李昌镐却是一副怕怕的样子,赶紧后退两步,匆忙解释道:“这位先生,跟这位女士要找你,我才带他们过来的。你、你别发怒,我这就马上滚、马上走。” 李昌镐说完,转身就要走时,却听那个漂亮的不敢正眼看一眼的女人说话了:“李昌镐是吧?你给我站住。” 美女的魅力对于李昌镐这种情窦初开的小男人来说,总是有着太大的不可抗拒力,所以他马上就乖乖的站住了:“女士,请问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陈果果没有再看他,而是对苏樱冷冷的说:“给李先生道歉,用最真诚的态度!” “啊,不用,我没事的。” 李昌镐赶紧摇手时,苏樱却走到他面前,按照培训课上老师所说的那样,双手交叉放在小腹前,给他来了个标准45度角的鞠躬,低声说:“对不起,李先生,请您原谅我刚才的粗鲁。” 李昌镐呆了:啊,这还是那个让老师都头疼的苏樱吗?天呐,她这样怕她的姐姐! 李昌镐没说原谅她,苏樱就不敢抬起身子,就保持着弯腰鞠躬的动作,一动不动,把旁边那些学员都看呆了,望着陈果果的眼里带着崇拜的神色。 足有半分钟后,李昌镐才反应了过来,赶紧说:“苏樱同学,我没有生你的气,所以谈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的。” 听到李昌镐这样说后,陈果果才轻哼了一声,转身向远处小亭子走去:“跟我过来。” 苏樱低眉顺眼的,乖乖跟在陈果果后面走了过去。 高飞拍了拍李昌镐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孩子,虽说你现在的发青期早了点,但要想追上苏樱这样的小辣椒,只是一味的忍让她是不行的。男人嘛,就该有男人阳刚的一面,而武力是最能体现男人阳刚的一种方式。唉,有些女的啊,当你对他动粗时,她反而会没点脾气,好像橡皮泥一样的任由你怎么捏怎么是了。” 高先生现在绝对算得上是情场高手,从李昌镐看苏樱的眼神中就能看出,这孩子喜欢那小辣椒了,所以忍不住点拨了他一下。 当然了,至于李昌镐以后对苏樱动粗会不会被揍得鼻青脸肿,那就不是在他所考虑的范围之内了,反正如果把他换成李昌镐的话,是肯定会用这种手段来对付苏樱的。 “我听说,你现在培训中心很了不起啊,就连教你的老师都会被你的眼神吓得吃不下饭。看来,我就不该把你送到这儿来,你也注定不想过安稳日子。” 高飞走到小亭子里坐下时,陈果果正在跟苏樱说话:“既然你不喜欢过安稳日子,那你以后就不要再来上学了,出去闯荡江湖吧。有一天假如被人砍死后,看在你我师徒关系一场的份上,我会帮你收尸的。” 陈果果说话的声音不大,语气也不是很严厉,脸上甚至还带着淡淡的笑意,可苏樱额头却有冷汗冒了出来。 她知道,陈果果唯有再特别生气时,才会用这神情,这态度的。 “好了,虽然她不怎么明白你对她的一番苦心,但她终究还小,也是野惯了的,猛地处身于这种安逸的环境下,就像吃惯了窝窝头的忽然每天吃燕窝熊掌后,会觉得那些东西没什么嚼头,才会怀念窝窝头。” 高飞开始给苏樱讲情。 陈果果脸上的笑容收敛,说道:“去,跟你老师说一句,就说这几天暂时不来了。” “太--姑姑,我不了,我以后一定会按照您所说的那样,做个好孩子。” 苏樱极度紧张下,没听清陈果果的意思,弯着的腰更加深了,低声告饶:“只请您不要赶我走。我、我再也不愿意过以前的日子了。” 当前的生活虽然索然无味,甚至有些可笑,不过相比起在躲藏的那半年来,这儿就是绝对的天堂。 如果她真被陈果果‘开除’,那么她就必须再面对以前的生活。 苏樱虽然心狠手辣,阴险狡诈,但总的来说还是个孩子。 天底下,又有哪一个孩子希望过那种打打杀杀的黑暗日子? “苏樱,你误会你姑姑的意思了。” 高飞插嘴道:“她不是要赶你走,而是要让你请几天假,跟我外出做件事。” 苏樱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抬起头看着陈果果:“姑姑,你不赶我走?” 陈果果面无表情的说:“看你以后的表现了。” 第1403章 深夜的无定河边! 七月三号,农历的五月十八,星期五,天气阴转小雨,宜,祭祀,入宅,求嗣;忌合帐,上梁,安葬。 洪荒县就像它的名字那样,是苍兰省最为偏僻,贫穷的一个县城,建国这么多年了,始终没有摘掉头上的全国十大贫困县的帽子。 没办法,这儿就是传说中的‘穷山恶水’,倒是有些连绵起伏的群山,可这些山上只适合长些松柏、荆棘之类的植物。 曾经有一任县长,花了大笔资金购买了十数万棵各种果树,希望能把这些半截石头半截黄土的荒山,改造成一片充满希望的果园。 可一整年过去了,无论人们怎么悉心培养这些果树,它们都毫无‘意外’的全部死亡--这儿的土壤中,含硫量极大的超标,而且还都是些没开采价值的散矿。 总之,这儿就是穷山恶水,兔子都不想来这儿拉屎,明明没有任何污染企业存在的无定河,河水也透着一股子硫磺的气息。 无定河,与那那首‘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深闺梦中人’诗中的河同名,但却没有那条河能起到的作用:那条河孕育了西域沙漠中的绿洲,这条河却连庄稼都不能浇灌,如果常年引用这条河里的河水,或者吃河里的鱼,结果只能造成硫中毒。 所以呢,洪荒县不但是全国最贫困的地方之一,也是人口最少的县,比内地普通县大三倍的土地上,只生活着不到二十万人。 这二十万人,绝大部分还都在县城内,每天的饮用水都得从别处车运过来。 任谁在这种贫困县当父母官,除了每天对着荒山发愁外,也就是等待救济款了。 无定河边拐弯的地方,有一片低矮的建筑,坑坑洼洼的通往远处的公路两侧,是一些生命力最强的胡杨树,路边还有稀稀拉拉的杨树林,每当到了晚上时,这儿夜猫子的叫声就会此起彼伏。 这片低矮的建筑,就是国家某秘密部门,在此成立的一个生化研究室。 研究室真实的建筑,都在地下几十米,既然是跟‘生化’两个字挂了钩,那么所研究的课题,自然离不开病毒。 洪荒县这个特殊的地方,倒是很适合研究室的存在。 在过去的几千年内,哪怕是到了经济飞速发达的现代,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季,每当时间走到晚上十点之后,除了县城那边还有些繁华的景象之外,其它区域,尤其是无定河边都是黑压压的一片。 这好像是个被富足和文明所抛弃的地方,它的存在只是代表着与地球同休。 今晚就像几千年来的每一个夜晚那样,当夜色深沉到晚上十点之后,站在荒山上极目望去,几十公里内几乎都看不到一盏灯,哪怕是一辆车。 尤其是当天上下起了小雨后,萧杀落幕的气氛更加沉重了。 从没有感受过的静,让郝连偃月有些精神上的口渴,她已经不止一次的吞咽口水了。 她知道,这是很紧张所导致的。 郝连偃月身为九局的局长,绝对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物了,以往无论出多么危险的任务,哪怕要被贪狼老狼主灭口时,也不曾这样紧张过。 她紧张,是因为今晚她要做一件大事。 只要能成功了,她就能成为沈银冰的绝对心腹,再努力一下就能踢沈狼主掌控那些最秘密的力量。 到时候,相关部门就能直接逮捕沈银冰,从而不用担心会因为她而牵连数百上千的无辜者了。 一个谢小雯的死,导致近百无辜者的殉葬,这对当局来说,绝对是一个痛彻骨髓的痛,为此有关部门领导,已经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可如果要是不成功呢? 郝连偃月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不是死在早就埋伏在生化研究所周围的伏兵手中,就是被沈银冰发觉,再干掉她。 如果有可能,郝连偃月真不想接下这个任务。 这倒不是说她惧怕死亡,而是因为数百上千条无辜者的生命重担,都重重压在了她肩膀上。 这次任务要是失败了,那么就永远失去了制约沈银冰壮大、并越来越疯狂的机会。 而郝连偃月,恰恰是执行本次任务最合适的人选。 因为她本身,就是贪狼中的人,相信沈银冰也早就在关注她,可因为此前她跟高飞走的有些近,或者说她当前的地位,决定了沈银冰不能随意放弃,所以她才始终没有成为沈狼主的绝对心腹。 可如果,我把沈银冰母亲沈若萱的尸体偷出来,并奋勇拼杀跟随她逃亡呢? 那么我就会获得她的无限信任了。 但愿老天爷保佑我,能给我一次机会,来救赎此前对华夏所犯下的罪恶。 当载着冷柜的车子,驶出研究所大门,在那条坑坑洼洼的公路上向前驶去时,郝连偃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看了眼旁边的司机宋承钢。 宋承钢,是老狼主安排在她身边的助手,也是监视她,只要发现情况不对劲就会立即对她痛下杀手的人。 郝连偃月毫不怀疑,这个整天笑眯眯的男人,其实就是一头实力强劲的狼,武力值在整个贪狼中也是数得着的。 要不是郝连偃月所处的位置太过关键,老狼主也不好派他来她身边当助手。 三辆车,一辆小型厢式货车,一辆黑色奥迪轿车,还有一辆带篷子的轻卡。 小型厢式货车内,拉着一个冷柜,沈若萱的尸体就放在冷柜里面。 最后面那辆轻卡内,则有六名对此毫不知情的武警战士,他们跟郝连偃月跟宋承钢俩人一起,负责押送这具尸体,转移到外地新建成的一个生化研究所内。 坑坑洼洼的公路,沿着无定河向前延伸,因为道路状况的原因,车速最多只能放到三四十迈左右,再快就会颠簸起来了。 况且,况且--砰! 从出来研究所后,车子就始终发着这样的声音,好像火车那样,砰的声响,则是车子在驶进窝子里是,地盘碰到了路面。 郝连偃月紧紧抓着扶手,望着不远处的山角,能感觉出自己的心跳开始加快,不由自主的伸出舌尖,轻轻舔了舔嘴唇。 宋承钢注意到了她这个动作,笑眯眯的问道:“局长,你很紧张啊。” 郝连偃月看也没看他,淡淡的问道:“你不紧张吗?” “说实话,也紧张,毕竟这件事只要做好了,势必会获得沈狼主的特别青睐。” 宋承钢笑意更浓,继续说道:“不过,我没有你这样紧张。嗯,其实想想也是,等车子转过那个山角后,你就再也不是九局的局长了,而是一个s级别的通缉犯。从治人转为被治,这种截然不同的反差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 “哼。” 郝连偃月冷哼了一声,扭头看着左边的山体,转移了话题:“我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觉得暗中有很多双眼睛在盯着我们,就像隐藏在草丛中的毒蛇那样。” “你这只是做贼心虚罢了。” 宋承钢毫不在意的说:“我们押送的只是一具尸体,谁会想到这具尸体竟然是沈狼主亲生母亲的遗体?谁又能想到,沈狼主派来了大批人手,等着接应我们?” “话虽然这样说,可……” 郝连偃月话说到这儿,忽然想到了什么:“哦,对了,上个月28号你外出出差回来后,郑主任有没有问过你去了哪儿?” “问过啊,那本来就是他的职责,他怎么会知道我是去秘密见沈狼主,商订最后的计划呢?” 宋承钢依旧满脸的不在乎。 郝连偃月却忽地扭头,狠狠盯着他:“你都说了些什么?” 宋承钢被郝连偃月凶狠的目光给吓了一跳,眼神也随即凌厉了起来,正要说什么时,却忽然想到了什么,失声叫道:“唉呀,不好,他是在套我的话!” “废物,你这才知道!” 郝连偃月脸色刷的一下苍白,颤声说:“你在外出出差之前,我就曾经警告过你了,兄弟部门曾经秘密找我询问过你的情况,肯定早就已经盯上了你,你必须得严加小心--可你竟然不停,擅自代替我去秘密联系沈狼主,并主动要求来参与本次押送任务。你、你这不是在故意告诉别人,沈狼主要打这具尸体的主意了?” 宋承钢额头上冷汗嗖地冒了出来,脸色惨白。 他哪儿知道,他被相关部门注意,却是郝连偃月故意泄露的,是整个计划中一个微小的环节,但却是能引出当局派人阻止尸体被抢走的导火索。 唯有这样,何落日、廖无肆等人才能堂而皇之的出现,并诛杀所有试图抢走沈若萱尸体的人,然后暗中帮助郝连偃月的人才会出现,最终保护她成功带走尸体,成为沈银冰的绝对心腹。 “蠢货,真是被你害死了!” 郝连偃月语气绝望的喊出这句话时,轿车,还有那辆厢式货车,都已经顺利拐过了山角,就在最后面的那辆轻卡要跟上时,意外发生了--一块足有磨盘大小的石头,忽然从山体上滚了下来,狠狠撞在了轻卡外侧的前轮上。 “啊!” 毫无防备的武警司机,惊叫一声中本能的猛打方向盘,轻卡就呼啸着冲下了左边的河堤下,再也无法控制,只能眼睁睁的一头扎进了河中。 轰隆隆,石头继续滚下,彻底封住了本来就不算宽的道路。 然后,至少有十几道雪白的光柱,攸地从山体上出现,锁定了那辆厢式货车。 不等里面的人反应过来,子弹就如同冰雹那样倾洒而下。 不过这些人看样子并不想杀人,只是用子弹逼迫住里面的两个司机不能乱动。 其实那俩司机也没敢乱动,枪声响起后就双手抱住了脑袋,蔵在了座椅下。 二十多个黑影,从斜坡上冲了下来。 车灯下可以看到,他们都戴着黑色的头套,挥舞着枪支拉开了车门。 第1404章 飞机飞回去了! 在枪支的威协下,那俩司机根本不敢有丝毫动作,被人乖乖的拖了出来。 这种情况下,只要没有超牛比的身手,最正确的反应就是千万别反抗,免得无谓的动作,会把小命给搭上:在制止某些犯罪行为时,前提是你必须得保证自己安全。 这是佷多人都推崇的信条。 蒙面人在把两个司机拖出来后,立即抬手用枪柄重重砸在了他们脑门上,直接砸昏后就推倒了河堤下。 “快,上车,快点走!” 其中一个蒙面人,飞身上车时,对同伴低声吼了一句。 他是本次劫车行动中的头头,事先通过郝连偃月,已经莫清了押送石头的人数,跟时间,只是他没想到,区区一块大石头,就把最让他们忌惮的六个武警给铲除了,现在轻卡已经冲进了河水中,就算淹不死他们,也让他们在短时间内丧生了反抗力。 绝对的顺风顺水,但头头没有丁点轻松的神色,因为沈狼主曾经告诉他,说当局已经知道了郝连偃月的真实身份,随时都有可能会抓捕她。 这次郝连偃月来执行本次任务,谁知道是不是当局部门藉此设下的圈套,期望能把接应者一网打尽? 为了确保抢回母亲的尸体,沈银冰在得知郝连偃月身份泄露后,选择了瞒着她--如果让郝连偃月知道真向,她决不会参与本次行动的。 为首蒙面人低吼的声音未落,山坡最高处的松柏林中,忽然有更加雪亮的探照灯亮起。 “啊,不好,中埋伏了!” 正要催着宋承钢赶紧开车的郝连偃月,失声尖叫一声猛地推开车门,一下子扑了出去,扑在了山脚下的草丛中。 她在飞扑过程中,就听到密集的枪声响起,从高处,河对面,前方的河堤边。 子弹犹如流星那样,咻咻厉啸着划破黑暗,从三个方向射向那些蒙面人。 枪声,惨叫声,立即交集成了一片。 幸亏这些蒙面人早就有所心理准备,在几个同伴被枪杀后,为首者大喊了一声什么,接着启动车子,绕过前面的奥迪轿车,飞快的向前冲去。 正如事前沈银冰最担心的那样,随着郝连偃月的身份曝光,相关部门立即布置了严密的计划,在他们袭击押送武警时,早就埋伏在他们后面的伏兵尽出,对他们开始了肆无忌惮的枪杀。 沈银冰站在几公里之外的一座山上,手里拿着红外线望远镜,死死盯着无定河边,她能清晰的看到,伤亡惨重的属下开始反击了,那辆厢式货车,也以最快的速度向这边驰来。 韩家骏就站在她身后,因为紧张的缘故,嘴唇有些发干,不失的伸出舌尖舔一下。 “他们果然有埋伏。” 沈银冰放下了手里的望远镜,喃喃的好像在自言自语。 韩家骏也干笑了一声,说:“幸亏我们也做了充分的准备。从子弹飞行的弹道来看,参与埋伏的人不会超过一百人。按照华夏军队规制,十个人一班,三个班一个排,三个排一个连队的正常编制算起,这差不多就是一个连队了。比起我们来说,还是少了很多。” 沈银冰缓缓的说:“但我们会死佷多人。” 韩家骏轻声说:“除了郝连偃月、宋承钢、李国训几个人外,其他人都是我们花重金从国外雇来的二流佣兵,无论死多少,对我们来说都没有太大影响的。他们在受到沈总您的钱时,就该做好了去死的心理准备。” 韩家骏很清楚,沈银冰为了本次行动,可是废了很大心血的。 开始时,她安排的都是心腹手下来做这件事,由代替马祥成为保镖头目的李国训来负责本次行动。 不过,就在任务前夕,她却收到了两个的警告。 一个是来自破军的少爷,一个却是她暂时还没有搞清楚是谁的神秘人。 不管是少爷,还是那个神秘人的警告,都是相同的,那就是郝连偃月的身份已经暴露了,但还没有太确定,相关部门为了试探她到底是不是‘好人’,这才派她负责本次的押送任务。 如果有人劫车的话,郝连偃月铁定就是内奸,因为本次押送人员中,唯有她才知道押送的是什么(其实,高云华也知道了宋承钢的身份,不过为了确保计划,他选择了不知道)。 如果她能顺利完成任务,那么她仍会处于秘密观察中,相关部门决不会对她擅自采取行动,毕竟她的身份太敏敢。 沈银冰不知道那个神秘人是谁,但少爷既然也能传来相同的警告,由不得她不认真对待,这才立即改变了计划,把所有参与行动的心腹,全部换成了国外佣兵。 因为行动计划改变的比较仓促,沈银冰无法联系到那种一流的,实力强劲的拥军兵团,只能用重金雇佣那些二流佣兵。 果不其然,现实情况正如她所设想的那样发生了,华夏这方面果然有所准备,并派出了军队。 绝对是军队! 现在的沈银冰,可不是那种只知道在商场上打拼的女总裁了,太多的挫折锻炼了她,让她能从子弹的弹痕、速度以及声响中,判断出这是军队才会拥有的制式微冲! 少爷,还有那个送信的神秘人,究竟是什么来历? 他们怎么能知道郝连偃月身份泄露,被相关部门密切注视的绝密信息? 就在沈银冰想到这儿时,身边的韩家骏忽然低声说道:“看,车子闯过来了!” 沈银冰立即举起望远镜,看向前面,就看到两辆车飞快的向这边狂奔。 厢式货车在前面,奥迪轿车在后面。 但这两辆车借着黑夜,速度还有好运气在冲出重围后,远处稀稀拉拉的树林中,忽然亮起了至少十几道雪白的光柱。 那是华夏军方的勇士军车,好像一头头愤怒的怪兽那样,咆哮着冲了出来,对那两辆车开始围追堵截。 韩家骏嘎声道:“他们还有伏兵!” 沈银冰咬了咬牙,声音有些嘶哑:“立即通知马斯特他们,全力出击,不惜一切代价挡住追兵!韩家骏,你立马带人做好接应准备,等车子一过来,就立即转移货车上的东西!” “是!” 韩家骏大声答应了一句,拿出手电冲山脚下接连晃了三下。 接着,那些被沈银冰重金聘来的数十个佣兵,立即从草丛中跳了出来。 他们虽然是二流佣兵,而且此前面临的处境也很危险,但他们却有着相当崇高的职业道德:既然收了雇主的钱,那么就算是死,也得完成计划。 同时,他们对完成任务也有着坚定的信心。 因为他们很清楚,别看对方是华夏的正规部队,但现在是深夜的野地作战,那些在和平过度内‘养尊处优’的士兵们,压根就没经历过太残忍的战斗。 而他们则不同。 任何一个成为佣兵的人,都是一个相当称职的职业杀手,他们武器更加精良,战场作战经验,铁定要比华夏士兵更加丰富。 所以就算他们人数不如华夏士兵多,但有着绝对把握能挡住他们。 这批佣兵的忽然出现,立即歇制了华夏士兵的凶猛势头,只能被迫选择隐藏来暂避锋芒。 看到现场情况向自己有利的一面发展后,沈银冰这才长长松了口气。 只是不等她的心放下去,却又接着提了上来:在河对面山后方的半空中,忽然腾起了一个亮点,还有红蓝相间的灯光在闪烁。 “啊,那是军用武装直升机!” 韩家骏声音在发颤:“没、没想到他们连军用直升机都动用了,而且绝不是一架--这次,我们凶多吉少了!沈总,我们赶紧撤退!快,晚了就来不及了!” 沈银冰当然知道,华夏军方为了阻击她抢夺母亲的尸体,排出这么大阵势,肯定不止是一架,这是狠下心来要把郝连偃月,和接应她的人一网打尽。 如果有可能,沈银冰希望她能站出来,亮明身份:我就是沈银冰,谁敢杀我!? 她相信,华夏军方绝对不敢杀她,就算抓主她也得乖乖送她走。 可关键问题时,现在到处都是枪林弹雨,四下黑压压的,那些杀红了眼的华夏士兵,谁有性子管她是谁? 她忽然很后悔,觉得该利用自己身份,来向华夏当局提出索要母亲遗体的条件。 她也曾经那样想过,但因为很多事还没有做,她暂时没有精力来处理这件事。 结果,郝连偃月的身份泄露了,当局竟然利用沈若萱遗体,来给她设下了一个圈套。 沈银冰被迫无奈,只能配合郝连偃月来提前夺回母亲的遗体。 但现在,现场情况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随着军用直升机的出现,她这边没有任何优势,一场单方面的屠杀,将会很快展开了,所以韩家骏才请她赶紧离开。 “我不走!” 沈银冰猛地挣开韩家骏的手,死死望着那家呼啸而来的直升机,嘎声道:“我就在这儿,有本事他们杀了我好了!” “沈总,现在可不是任性赌气的时侯啊,枪弹无眼,一旦伤到了你,那可就向最糟糕的一方发展了!” 韩家骏再次拉住沈银冰的手腕,扭头对那些保镖厉声说道:“快,把沈总抬走!” 既然她不走,韩家骏只能用强,让保镖们强行带她离开这儿。 “你们谁敢动我,放开,放开我!” 沈银冰尖叫着,挣扎着,拍打着那些心腹保镖们的手。 韩家骏在一旁连声喊快--就在沈银冰被两个保镖抬起来要往山下奔去时,她忽然喊道:“快看!” “看什么?” 韩家骏脱口吼道:“都别看,赶紧走!” 沈银冰再次大喊:“飞机,飞机回去了!” “飞机回去了?” 韩家骏满脸不信的看向那边。 果然,那架眼看就要飞临战斗现场上空的军用飞机,却在半空中忽然转了个圈子,呼啸着飞回去了。 第1405章 黑暗中走出一个黑影! 何落日是本次行动中军方的主要负责人,在行动刚开始时,就与参与本次计划的霍天晴、廖无肆以及当地警方等各部门负责人详细研讨过。 研讨过程中,本地警方连局长听何落日说要调来一个满员连队,甚至还要出动三架军用直升飞机时,还是很不以为然的,觉得何落日完全就是大惊小怪。 并不知道是何许人劫车的连局长以为,为了对付那些很可能会出现的劫车犯,压根不需要这样郑重其事,甚至不需要军方直接插手,这一切完全可以交给大宋市(辖下就是洪荒县)警方来完成嘛。 区区几个小蟊贼,还要让军方出面,京华那边还又派来了几个神秘的高手,这么小心翼翼说好听了是为了绝对保险,说直白了就是在抢地方上的功劳。 要不然的话,为什么要把大宋警方排斥在外围,只负责堵截,跟善后工作? 建国后大宋市好不容易遇到一次像样的大案,结果却只能跟在军方后面喝汤吃屁,实在是让连局长这个老大面上无光。 不过大宋警方在本次行动中只负责外线堵截和善后工作的决定,是由省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的,所以就算连局长心中再不怎么满意,可也只能照办。 入夜后,连局长就跟何落日、廖无肆、霍天晴等‘首脑’人物,躲在路边不远处的山腰中,密切关注下面的动静,直到目标车辆出现。 刚开始时,就在前面的奥迪、小型厢式货车转过山角,忽然一块大石头从山上呼啸而下,把后面负责保护押运的轻卡给撞下河堤后,连局长这才意识到事情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样简单。 紧接着,二十多个雇佣兵在李国训的带领下,从山上冲了下来,打昏了箱货司机劫车逃亡,然后伏兵四出,子弹犹如暴风雨般飞向那些人。 那些佣兵在突遭袭击后,伤亡很严重,但他们毕竟是久经沙场的老手,很快就凭借夜色,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依靠山体等掩体的掩护,向军方发动了反击。 看到这儿时,连局长有了种庆幸的感觉。 他庆幸,幸亏警方没有拉上正面战场,因为那些不法分子的火力很猛,而且反应也相当快,在突遇袭击后竟然很快稳住了阵脚,并开始了犀利的反扑。 如果用警方代替下面的军方,与这些不法分子正面作战,无论在兵器,还是士气上,都不可能是那些人的对手。 电影中一个警员就能力拼几个甚至十数个职业佣兵的事儿,是决不会在现实中上演的,毕竟警方平时抓抓小偷、了不起逮个亡命徒啥的还算可以,但要是与这些作战经验丰富的职业佣兵对决,并以少胜多干掉他们,说是痴人说梦也不为过。 更让连局长冷汗直冒的是,敌方竟然还有大批的伏兵,而且从划破夜空的弹道,和枪声来判断,他们足有数十人,武器精良的让大宋警务人员无地自容。 “如果换成我们警方跟对方火拼,这会儿最少也得有两位数的伤亡人数了。” 看着以前只有在电影中才会出现的‘大规模军团’作战现场,连局长紧张的接连咽口水,行动开始之前的那些不满,早就不知道扔哪儿去了,立即给一个副局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赶紧给负责外围的手下提个醒,严令他们必须得小心谨慎,要不然就等着把照片挂在墙上被人三鞠躬吧! “这些不法歹徒到底是什么来头,能排出这么大的阵势。” 想到被自己管辖的辖区内,竟然出现这么多武器精良的恐怖分子,连局长心中就异常彷徨,腿子发软,要不是靠在树身上,估计他会瘫倒在地上。 身为保护大宋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高‘领导人’,在如此众多的武装歹徒潜入后,他竟然毫不知情,这绝对是他这个局长的失职。 连局长只希望,行动能够顺利结束,依靠军方的强悍战斗力,以及充分的准备,能够把这些不法武装分子彻底打残,负责外围警戒的大宋警方,再趁机大显身手,那样他才有可能‘立功赎罪’。 想到这儿后,连局长眼角余光偷偷看向了本次行动的主要负责人何落日。 何落日身穿上校军装,也没拿望远镜,就站在那儿看着远方下面的作战现场。 虽然因为夜色的掩饰,连局长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不过却能感觉到他的镇定,那是一种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镇定。 不过,原先站在他身边的那几个来自京华的神秘人,好像少了一个,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可能是因为像我这样紧张,去旁边撒尿了吧?呵呵,我这个大风大浪见多了的局长都这样紧张,更别提这些来自京华的和平大少了。” 连局长心里这样想着,因为有更比他‘害怕’的人出现,让他生出了一股子优越感,腰板变得直立了一些。 轰隆隆--就在此时,埋伏在远处山谷中的军用直升机,螺旋桨发出聚大的声响,呼啸着腾空而起。 “直升机出动了,大局落定!” 看到第一架军用直升机呼啸着腾空而起后,连局长提着的心彻底放松了下来。 就算地面上的不法武装分子再多,但在‘杀人机器’军用直升机的强大火力下,他们除了被消灭干净,或者跪地缴械投降,根本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毕竟洪荒县这边的群山上,就稀稀拉拉的长了些松柏,山势也不险要,那些不法分子并没有太多的藏身之所,致命之处只能全部暴露在军用直升机的强大火力打击之下,哪怕他们有着再丰富的实战经验,可又怎么能与这种大杀器相抗衡? 眼看着直升机飞快的向战场上空呼啸而去,我方的地面部队开始了战略后退,把主要战场让给空中霸主,尘埃即将落定后,连局长这才放心的抬手擦了把汗,再次向何落日看去。 第二次看向何落日时,连局长目光中已经有了钦佩的神色,觉得这位何上校还真有大将风度,貌似根本不是他这个市局局长能相比的。 同时,他也看到一个黑影从不远处的树后面走了过来。 “这哥们肯定跟我一样,看到大局在握后,才敢露面的吧?鄙视你,竟然在战场形势危险时怯战。” 连局长不屑的撇了撇嘴,正要考虑是不是给副手打电话,要求他指示外围警力收缩包围圈,严防任何不法分子漏网时,就看到那个从树后走过来的黑影,站到了何上校身后。 这时候,何落日以及他身边几个人,都在用望远镜全神贯注的观望着下面,再加上半空中直升机的呼啸声很大,所以都没有察觉到这个人的出现。 然后,连局长就看到了让他心儿猛地一蹦的一幕--那个黑影,竟然一把勒住了何上校的脖子,右手中在黑夜中闪着亮光的刀子,抵在了他咽喉上! “他竟然是不法分子!他、他怎么会混过来的,我们安排在山下负责警戒的人员,为什么没有发现他?” 连局长惊恐之余,迅速拿出枪对准了那个黑影,厉声喝道:“别动!放下刀子!立即双手抱头蹲地上,要不然就打碎你的脑袋!” “咯咯。” 那个黑影嘎嘎怪笑一声,看都没看连局长一眼,只是语气阴森的对慢慢放下望远镜的何落日说:“退兵,我数一二三,一、二……” 黑影很清楚等直升机飞临战场后,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那些职业佣兵最凶悍的打击,所以根本不给何落日任何思考的机会,在喊出第二个数时,锋利的刀刃就已经割破了他的脖子。 刚才刀刃寒芒一闪时,距离何落日最近的霍天晴,也迅速反应了过来,右手一翻,枪口就对准了黑影。 虽然黑影已经挟持了何落日,不过只要他动作稍微有些缓,霍天晴还是很有把握在瞬间打穿他脑袋的。 但很可惜的是,黑影早就把这些不利因素考虑到了在内,在拿刀子搁在何落日咽喉上时,就已经接连后退几步,蔵在了一棵树后。 这个角度,恰恰是霍天晴、连局长等人射程的死角。 而且最重要的是,黑影是反握刀子的,就算能冒险一枪打碎他的脑袋,他在临死前尸体后后仰的惯性力量,也足够一刀把何落日咽喉割断的。 更何况,空气中已经有了新鲜的血腥气息,那是何落日的脖子被割破了。 “三!” 黑影很快就喊出了最后一个数字,还没有做出要割断他咽喉的动作,何落日及时说话了:“王参谋,让直升机回来,下面人原地待命!” “怕死鬼!” 听何落日毫不犹豫的向王参谋下达这样的命令时,连局长很愤怒,觉得他就是个胆小鬼,因为怕他自己被干掉,竟然放弃了数十个不法武装分子。 他觉得,如果把他换成何落日的话,绝对会高喊着‘你动手吧,我要是皱一下眉头就不是英雄好汉’的口号,壮烈牺牲…… 对何落日的钦佩等好感,瞬间烟消云散,连局长本能的想要出声阻止时,王参谋已经对步话机厉声喝道:“雄鹰雄鹰,我是山猫一号,我是山猫一号!现在我命令你,立即原路返回,任务暂时取消,任务暂时取消!拐拐两,拐拐两,我是山猫一号,你部暂停对敌攻击,原地待命等候命令!” 连局长以为何落日只是一个部队上校,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但王参谋却很清楚:就算把所有不法武装分子全部击毙,也抵不上一个何落日。 何落日的安全,在王参谋心中,那是比天还要重要。 所以在何落日命令他往下传达命令时,他才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立即服从。 同样,接到王参谋电话的军官,也都没有任何理由的选择接受。 第1406章 你只能是高飞! 军队与地方警方不一样,警方领导要是下达类似的命令,执行任务的警务人员,差不多得习惯性的问问这是为什么,眼看胜券在握了啊不是? 但现场作战的军方在接到上级领导命令后,立即无条件的服从,那家飞临战斗现场,让众多佣兵开始绝望的军用直升机,立马就像个大蝙蝠那样,在空中一个盘旋,飞回了停机的山谷方向。 与此同时,所有参与进攻的地面部队,也都停止了开枪。 想当然的,那些佣兵也都停止了扣扳机,眼神疑惑的望着黑漆漆的夜空,不知道到底发生了啥事,但在稍微一楞后,就按照制定好的退兵路线,迅速撤离。 眼看胜利在手,却因为一个小小的疏忽而逝水东流,连局长恨的直咬牙,真想不顾一切的崩了何落日:你特么的没有一点牺牲精神,那就在你部队上老老实实的呆着当乌龟,跑来战场上得瑟什么呀? 他虽然愤怒的不行,可他肯定不敢开枪的,只能叫花子咬牙穷发狠。 这时候,后面有七八个黑影冲了上来,呼吸声急促,手里挥舞着制式微冲,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这些人,正是负责领导安全的警卫士兵。 顺着临时指挥所巡逻警戒的少尉,转到某个方向时竟然发现隐藏在那儿的明哨、暗哨,都已经被人打昏在了地上,立即知道事情不妙了,这才带人迅速冲了上来。 士兵们一上来,就发现挟持何落日的黑影了,立即把枪对准了他,喝令他立即举手投降。 黑影根本不看他们,只是把自己蔵在死角当中,把何落日挡在了他身前,低声说道:“让你的人闪开,我不希望再重复第二遍。” 黑影的嗓音沙哑,听起来好像五十多岁的男人。 何落日现在倒是仍旧一副镇定的样子,或者干脆说怕死(在连局长看来,他就是怕死的),闻言抬手摆了摆,对那些持枪士兵说:“金少尉,带你的人让开。” 金少尉二话不说,立即挥手,带着手下让开了下山的道路。 黑影又沙哑的声音说:“让他们放下枪,赶紧的!” 何落日没有任何犹豫,再次下达了让金少尉放下枪的命令。 金少尉等人立即照办,何落日淡淡的问:“这下总可以了吧?” 黑影嘿嘿一笑,看向了霍天晴。 霍天晴手里没有枪,不过在他朝后的右手中,却又一把刀子--只要黑影露出些许破绽,他就会毫不犹豫的甩出去,一刀刺穿黑影的咽喉。 但黑影竟然好像知道他手里有东西,看他时就是在看他的右手。 他竟然猜到我手里有家伙,他究竟是什么人? 霍天晴心中一凛,松开拇指,刀子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既然连霍天晴暗藏的兵器都扔掉了,更何况连局长,也只能乖乖的把枪扔在一旁。 “很不错嘛,陪我走一趟吧。” 黑影沙哑的笑声,好像夜枭夜啼,依旧保持着挟持何落日的动作,缓缓走出死角,面对着霍天晴等人倒退着向山下走去:“诸位,要想让你们长官活命的话,那就最好千万别妄动,要不然你们会后悔的。” 霍天晴等人没有说话,只是愤怒的看着他。 何落日很配合,在黑影的挟持下,一步步的倒退,走出几十米后,才转过了身。 连局长弯腰捡起手枪,正要追上去时,金少尉低声喝道:“别动!” 连局长本能的问道:“怎么?” 金少尉冷冷的说:“何上校安全还在那个人的掌握之中,他的安全不能出现一点差错!” 这一下,连局长真的怒了,嘎声说道:“我真的很怀疑,你们是不是华夏的军人!眼看大局已定,数十不法武装分子就要伏法,可就因为你们领导安全受到威协,就放弃了这大好局面!哼,既然如此的贪生怕死,那又何必出来当兵呢,在家看孩子不是很好吗?闪开,他怕死,我们当警察的却不怕!” “你再敢走一步,我们就开枪!” 连局长刚向前走了一步,至少三把微冲对准了他,正是负责警戒的那些战士。 连局长很清楚,这些士兵都是说到做到的,假如他再向前走一步,这些人肯定会开枪。 开枪的理由也很简单:连局长已经威协到了何上校的安全。 “废物,统统都是废物!” 连局长无奈,只好把手枪再次扔在了地上,恨恨骂了一声。 霍天晴倒是没有管这些,只是皱眉望着下面,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连局长不了解何落日,以为他是贪生怕死,但霍天晴却不会这样想。 也许何落日的个人身手比不上九龙王中的人,但毫无疑问的是,依着他的身份、脾性和傲气,就算当场被黑影割断脖子,也绝不会向邪恶势力屈服的。 可是现在,何落日却选择了无条件的配合,霍天晴不能惊讶。 其实,何尝霍天晴感到惊讶,就连高飞也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这个打昏明哨暗哨偷偷上山,在最关键时刻挟持住何落日,胁迫他立即退兵的黑影不是别人,正是赶来支援郝连偃月的高飞。 高飞本以为,在顺利挟持何落日后,就算逼着他立即退兵,也得费一番工夫,搞不好真得来点狠的才行(比方把他打昏,然后拿刀子直接刺他胳膊腿,威协王参谋等人下达退兵命令。他很清楚,王参谋等人肯定知道何落日的真实背景,决不会为了一些不法武装分子,就让何家二少爷殉职的)。 但谁能想到,何落日竟然全力配合,连三秒钟的犹豫都没有,这不能不让高飞很惊讶。 正如霍天晴所想的那样,何落日绝不是怕死的人,要不然当初在铜岭三仙山小道观前时,他也不会抢在炸弹爆炸之前,扑在高飞身上保护了。 “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我竟然会这样贪生怕死的配合你?” 就在高飞心中无限纳闷时,何落日忽然说话了。 高飞一愕,随即沙哑的笑了笑,说:“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这样做并没有什么错误。虽说放走了那些人会对你前途造成一定的影响,可你也保住了命。唯有活着,才能争取更光明的前途,你是个聪明人。” “呵呵,你说的不错,我的确是个聪明人,但我决不会贪生怕死。” 被高飞拿刀子抵着脖子走下半山的何落日,轻笑一声说:“我想你心里该很清楚,对不对,高飞?” “对--什么?什么高飞?” 高飞双眼猛地眯起,攥着刀子的手加了一分力道。 “行了,把刀子拿开些,别真把我误伤了,那我可就赔了。” 何落日说着抬手,把刀子推了开来,侧脸看着高飞:“你觉得,我要是不知道你是高飞的话,我会这样配合你吗?” 既然被何落日看穿,高飞也就不再装神弄鬼了,桀桀的一笑:“你怎么知道是我的?霍天晴他们也知道?还是,你已经提前知道了什么,知道我会来要挟你?” “都不是。” 何落日摇头:“在你出现之前,我们谁也没想到你会出现在这儿,因为整个行动计划中都没有你的影子。而且我敢保证,到现在为止,除了我之外,就再也没有谁知道是你来了。” 高飞稍微沉默了片刻,仍做出挟持何落日的动作(不这样,他怕暗中有人对他开枪),缓缓向山下走去:“你是怎么知道是我的?” 何落日不答反问:“还记得我们曾经在三仙山的小道观中见面的那次吗?” 三仙山小道观中所发生的那些事,高飞恐怕一辈子也忘不了,现在想起来就后怕:如果不是陈果果运气够好,功夫够高,现在她早就被炸成碎片了。 何落日继续说:“那天你是跟沈银冰去的,除了你们两个人之外,还有一个是昔日的安归王。” “是。” 高飞点头:“可那次三仙山之行,与你认出我来又有什么关系?” 高飞这次来洪荒县,可是易容而来的,除了身形无法改变之外,无论是长相、说话的声音,甚至走路的姿势,都被陈果果精心设计过。 他曾经对着镜子看过自己,连他本人都认不出自己了,还感慨陈果果易容之术,不愧是天下无双来着,没想到人家何落日一眼就看穿他了。 “当然有关系。” 何落日解释道:“上次在小道观中时,我曾经与安归王擦肩而过,从她身上嗅到了一股子奇特的香味……” 不等何落日说完,高飞就啊的一声:“啊,我知道怎么回事了!” 安归王有着千变万化的本领,可以说变谁像谁,真个是匪夷所思,但无论她怎么变,都无法改变她身上那股子特殊的香味。 实际上,也不是唯有高飞才能嗅到她身体散出发的独特异香,别人也同样可以,只是几乎从没有人来注意罢了。 嗅觉灵敏的高飞却注意到了,这才能够凭借陈果果的独特异香,说破她万般变化。 同样,何落日也嗅到了陈果果身上那股子异香,并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时候在三仙山时,他就知道沈银冰身边的秘书苏青,就是安归王假扮的了,所以才特意留意,嗅到那股子异香后,牢牢记住了。) 高飞是从德城直接来洪荒县的,来之前始终跟陈果果腻在一起,身上就带有了她的体香。 让高飞惊讶,并佩服的五体投地的是,何落日竟然凭借陈果果残留在他身上的异香,猜出了他是高飞。 何落日笑了笑,有些得意的样子:“我的观察力还是很出色的吧?” “在下甘拜下风。” 高飞由衷的说了句:“那你为什么没有把我当做是陈、是安归王呢?” 何落日悠悠的反问:“你勒住我脖子时,雄膛紧紧贴在我后背上,一马平川的样子,会是女人吗?” “沃曹。” 高飞骂了句。 第1407章 意外忽然发生了! 刚才还热火朝天的战场,随着何落日的一声令下,所有的枪声都停止了,灯光也都灭了,战场上再次恢复了它本来的宁静。 当然了,也不是太宁静,山角拐弯的那地方,路上,还躺着十几个伤亡佣兵,受伤没死的正在那儿小声哼唧。 至于郝连偃月乘坐的奥迪、李国训所开的轻卡,这时候早就远去了,那些从埋伏处蜂拥而出的佣兵们,在华夏军方忽然撤退后,也都趁机钻进了群山。 来到山脚下后,高飞向河对面那边看了一眼,放下了手里的刀子:“这次,我承你个情,但我不会告诉你,我究竟为什么要迫使你退兵的。而且,我也希望你不要告诉任何人,说我曾经来过。但我答应你,总有一天我会就此事给你个交代。” “至于你为什么要放郝连偃月离开,我想你有着充足的理由,我会等你来解释的,但时间最好不要太长,因为我不想背负太久的‘贪生怕死’黑锅。” 何落日抬手,擦了擦现在鲜血已经凝固了的脖子,继续说道:“不过我还要提醒你,廖无肆已经单独去做事了。你和他都是九龙王中的人,应该明白他的做事风格。所以我不能保证他会像我这样配合你。” “这个我明白。好了,不多说了,我得走了。” 高飞拍了拍何落日的肩膀,转身冲进了黑暗中,眨眼间就不见了。 何落日到背着双手站在那儿,望着他消失的地方,许久都没有动一下,知道纷沓的脚步声响起后。 金少尉等人看到何上校安然无恙的站在那儿后,这才松了口气,随即低声喝令手下,立即撒出人手,搜寻那个胆大妄为的黑影,发现后就地格杀! 何落日也没阻止他:高飞如果连军队的搜捕都躲不过去,那么他就算有九条命,现在恐怕也已经死的连渣也没有了。 霍天晴缓缓走到了他身边,也看着高飞消失的地方,缓缓的说:“他的胆子现在越来越大了,连这种事都敢随便插手。” 何落日微微侧脸,问道:“你知道他是谁?” 霍天晴反问道:“你说呢?” “我不知道。” 何落日微微一笑,转身对王参谋下令道:“命令所有作战单位,立即对方圆五公里内展开全方位的搜索,如有发现不法分子顽固反抗,可以就地格杀勿论!” “是!” 王参谋大声答应着,飞快传达下了命令。 连局长轻蔑的看了他一眼,也开始拿出卫星电话,呼叫负责外围警戒的警员,让他们以小组为单位,配合军方搜捕在逃不法武装分子。 随着命令的下达,周围群山间再次亮起了灯光,三架军用直升机,也相继从山谷内腾空而起,低空盘旋搜索可疑者。 军用直升机再次腾空而起时,在韩家骏的‘强硬要求’下,沈银冰已经撤出了军警双方的包围圈,用最快的速度按照早就制定好的路线全速撤退。 总共六辆车,在状况很糟糕的公路上疾奔。 前面四辆车是越野车,后面是奥迪,与那辆载着沈若萱遗体的小厢式货车,抢在军警双方合围前,及时冲出了封锁圈,狂奔一个半小时后,于凌晨一点顺利来到了第一个撤退接应点。 这是一个小村庄,经过这个小村庄后再前行十公里,就是苍兰省的高速公路。 只要车子上了高速公路,就可以顺路一路向西,天明前抵达内蒙。 再然后,就能顺利进入外蒙境外,那就是龙回大海虎归山,蜜蜂飞入百花园了,华夏就算再不心甘,也只能望洋兴叹了。 早就接到韩家骏通知的接应人员,已经把一辆豪华旅游大巴停在了路边。 逃亡途中换车,乘坐旅游大巴潜逃,无疑是很聪明的一个选择。 吱嘎一声,车子刚停下,韩家骏就推门跳了下车子,抬头看了眼黑漆漆的来时方向,这才给沈银冰打开了车门。 穿着一件黑色风衣的沈银冰,款款迈步下了车子,扭头看向了那辆停在路边的厢式货车,久久的不语。 车上有一个冷柜,冷柜里是她母亲的遗体。 现在,她已经把母亲遗体偷出来了--可是,把她安葬在哪儿呢? 沈银冰还没有想过,确切的说是没想到更好的安葬地方。 看着沈银冰盯着厢式货车发呆,韩家骏有些着急,低声提醒:“沈总,时间不早了,我怕高速路那边会有所封锁。” “嗯,知道了,按计划开始吧。” 沈银冰点了点头,随即快步走向了大巴车:“让郝连偃月,宋承钢俩人过来,我有话要对他们说。” 韩家骏点头,随即快步走向了奥迪车前。 与此同时,李国训也带人打开了厢式货车。 货车上是个冷柜,冷柜是那种专门订制的,长方形很窄,类似于小号的棺材,沈若萱的遗体就躺在里面。 在李国训的带领下,四个保镖抬起冷柜,快步走向了大巴前。 根据郝连偃月提供的情报,沈银冰早就做好了一切准备,所以根本不存在冷柜无法上车的问题,被抬上来后,放在了最后面早就开辟出的空间内。 沈银冰就坐在冷柜前的座位上,盯着冷柜,默不作声。 因为怕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车内的灯没有开,一切都是在黑暗中进行的。 看了眼外面,韩家骏低声说:“沈总,该动身了。” 沈银冰点了点头,也没说什么。 韩家骏马上快步走到前面,对司机说:“开车!” 司机启动了车子,雪亮的灯光照了出去,正要挂挡时,坐在他后面的一个人,却忽然拿出一把枪,抵在了他脑门上,淡淡的说道:“不想死的话,就把钥匙拿出来。” 司机愣住,全车的人都愣住,谁也没想到眼看就要成功逃离时,会有意外再次发生了。 本能的,韩家骏就拿出手电照在那个人脸色,厉声喝道:“你是谁!?” 咔嚓,咔嚓,一阵打开手枪保险的声音响起。 “你是廖无肆!” 坐在后面沈银冰旁边的郝连偃月,忽地嘎声说道。 “廖无肆?” 沈银冰闻言,双眸攸地眯起。 “呵呵,郝连局长,没想到吧?” 廖无肆毫不介意被这么多手枪指着,缓缓举起了左手,看向沈银冰:“沈总,别来无恙否?” 韩家骏额头上的冷汗,刷的冒了出来。 到现在为止,他都不知道廖无肆是怎么混上车的,这是他这个大管家的严重失职。 其实也不能怪他,因为廖无肆就蔵在厢式货车的车底,等车子停下后,韩家骏为了怕被人发现,又没有开灯,一切都是在黑暗中进行的,廖无肆能趁黑混上车来,也是很正常的。 原来,战斗打响后,廖无肆就离开了何落日身边,抄近道来到了厢式货车逃亡的必经之路上,等车子疾驰而过的瞬间,他飞身扑上去抓主了车厢。 不过因为人单力薄,他没有擅自行动,而是蔵在车底,耐心的等待机会。 廖无肆的举起的左手中,有个小红点在不停的闪烁,这应该是个炸弹遥控器。 至于炸弹被他蔵在了哪儿--一个大活人都能趁黑混上车,更何况一个炸弹呢? 沈银冰缓缓的站了起来,看着廖无肆低声说:“廖无肆,我只想取回我母亲的遗体,并没有别的意思。” “我很理解你的心情,也不反对你取回母亲的遗体。” 廖无肆依旧淡淡的笑着,目光却异常的凌厉,看向了郝连偃月:“但是,她必须留下,希望沈总能够懂得取舍。” 廖无肆这番话说的很清楚:沈若萱的遗体,你可以带走,不过郝连偃月必须得留下,要不然,我们大家就同归于尽吧! 郝连偃月脸色苍白的左手捂着右肋下,有鲜血从那儿冒了出来,那是在战斗刚开始时,她遭到了伏兵的袭击中弹了。 虽说伤势不是很严重,可这也足以让她行动不便,沈银冰一旦同意廖无肆的要求把她留下,那么依着廖无肆阴狠毒辣的性子,她好像只有死路一条。 可她现在偏偏不能说什么,只是紧咬着嘴唇,看着沈银冰。 沈银冰想都没有想,就摇头说道:“她不能留下。” 廖无肆脸上笑意更盛,呵呵轻笑:“沈总,我让你带走你母亲的遗体,这已经是最大让步了。难道,你会为了一个郝连偃月,就甘心让一车的人陪她同归于尽吗?话说,只要我轻轻一摁,这辆车就会轰的一声……一切都安静了。呵呵,在我死时,只需一个沈总陪葬,我就心满意足了。” 韩家骏却嘎声道:“你就不怕沈总的安全,会牵扯数百上千的无辜者吗?” 华夏相关部门为什么不敢动沈银冰? 就是因为只要动了她,就有可能会连累许多无辜者,谢小雯的死,就是对当局一个最大的警告,也是沈银冰现在更加有持无恐的主要原因。 “佷多人其实都知道,我是个疯子,为达到目的,从来都是不择手段的。” 廖无肆笑的很开心的样子,说出的话却带着冷酷无情:“我非常崇拜法国的一位皇帝,因为他曾经说过一句名言,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 廖无肆是个疯子,这一点沈银冰早就领教过了。 早在岭南时,他就曾经为追捕安归王而不择手段,差点连梁娇娇都干掉,更是把谢小雯的‘牺牲’,算在了叶心伤头上,要不是沈银冰关键时刻拿东西砸他一下,恐怕叶心伤现在早就含冤而死了。 仗着手里有依仗,沈银冰可以不惧任何正常人,但却不能不顾忌疯子--因为疯子才不管做事的后果,越疯狂越好嘛。 沈银冰沉默,许久后才缓缓看向了郝连偃月。 “唉。” 郝连偃月一脸的黯然,低低的叹了口气:“沈总,祝你一路平安。” 说完,她就向车门口走去,步伐坚毅。 第1408章 大巴车上出现了两个疯子! 郝连偃月不想因为她一个人,来连累整车的人,和潜在的数百上千无辜者,所以只能下车。 “站住。” 沈银冰说话了,声音很轻,但却很坚定:“我沈银冰从来都不是那种为了自己安危,就放弃为我拼死搏杀的手下的人。” 郝连偃月身子轻轻一颤,停住了脚步,转身看着沈银冰的双眼中,已经有水雾浮了上来,嘎声说道:“沈总,您就让我下……” 沈银冰抬手,打断了郝连偃月的话,看着廖无肆淡淡的说:“廖无肆,我给你两条路选择。一条是你可以从容离开,看在叶心伤他们的面子上,我保证不会暗中动手对付你。第二条,那就是我们同归于尽。” 廖无肆脸上的笑容,慢慢的凝固,轻轻咽了口涂抹时,额头上已经有冷汗冒了出来。 他真没想到,沈银冰为了郝连偃月,竟然不惜做出‘同归于尽’的决定。 而且,看她的神色,绝不像是在恐吓。 果然,沈银冰有说话了:“说实话,我已经对明天不再抱有任何的信心,你也可以说我现在是生不如死。也许,死亡对于我来说,是个最好的解脱了--韩家骏,现在我命令你,立即带领所有人下车。” 顿了顿,沈银冰脸上露出了安详的微笑,缓缓的说:“廖无肆,你能陪我一起死,我很开心。” 韩家骏着急的道:“沈总!” “我的话说出去不管用了?” 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看向了韩家骏。 “不、不敢!” 韩家骏垂下眼帘,猛地一咬牙,低声喝道:“下车!” 马上,宋承钢、李国训等人纷纷下车。 但郝连偃月却没有动,也没有看沈银冰,语气苦涩的说:“我留下。” 韩家骏也很想留下,与伟大的沈总同生共死,不过他在犹豫了一下后,还是快步走了下去。 他不惜为沈银冰去死,但不想死的这么没有价值。 不就是一个郝连偃月吗? 别看她在华夏的身份很牛叉,但放在贪狼部中,她也就是个‘中层领导干部’而已,沈总实在没必要为了她,而惹怒一个疯子的。 廖无肆额头冷汗更多,他真没想到沈银冰会这样倔犟,宁肯跟他同归于尽,也不愿意放弃郝连偃月。 可以肯定的是,经此一事后,沈银冰跟郝连偃月俩人之间,建立起来绝对信任的关系。 廖无肆也不想让韩家骏等人离开,可问题是--他手里真没有炸弹啊,要是逼着这些人留下,人在拼命时总会做出一些疯狂的事,如果跟他拼命咋办? 那时候,他就露馅了,所以倒不如故作被沈银冰取死行为而‘震惊’,从而忽略了韩家骏等人。 一个沈银冰外加一个受伤的郝连偃月,廖无肆自信对付她们俩,压根不费吹灰之力。 “咦,怎么还有一个没有走?” 当看到廖无肆身后座椅上还坐着个人后,沈银冰就有些奇怪,正要让他也赶紧下车时,那个人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向门口。 但那个人的身材,却很矮小,像个半大孩子。 “他也不是我的人,是谁!?” 沈银冰脑海中攸地腾起这个念头时,就看到那个人忽然纵身扑进了廖无肆的怀中。 廖无肆大惊,右手本能的要拿枪砸她时,却觉得左肋下稍微一疼,接着有个小女孩的声音,从怀里低声响了起来:“嘿嘿,廖无肆,你最好别动,要不然我一刀刺穿你心脏。” 廖无肆举起的枪,枪口对准了沈银冰,嘴巴微微张合,低声问道:“你是谁?” “我是第三方。” 小女孩在他怀里,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没打算杀谁,更没打算破坏谁的计划,我只是与郝连偃月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她是我失散多年的亲姐姐--嘿嘿,你可以选择不信,但你最好按照我所说的去做,因为我知道你手里的遥控器是假的,车上也没有炸弹。你更不会因为一个郝连偃月,就伤害沈银冰。” 顿了顿,女孩子继续说:“你是疯子不假,但我敢打赌,你绝对没有我疯,论起心狠手辣,你也不如我,因为我是女人……再小的女孩子,也是女人。” “你怎么知道这些?” 廖无肆双眼死死盯着沈银冰,低声问道。 女孩子很听话的解释道:“因为你在藏进厢式货车的车底上时,我就蔵在箱货上面。你从车底下钻出来,趁黑混上车时,我就在你后面。只是你们谁也没发现我。” 女孩子刀子稍微用力,低低的叹了口气说:“唉,如果是放在以前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相信你,遇到这种情况后会开枪干掉郝连偃月。但你现在不敢了。” 廖无肆冷笑:“你知道我不敢?” 沈银冰跟郝连偃月对望了一眼,谁也搞不懂廖无肆怀里的那个小人儿,究竟在跟他说什么,更不知道她是谁,但却能猜出,廖无肆能否放下枪,她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所以俩人都没有吭声,就这样静静的望着他。 “我说你不敢,你就肯定不敢的。” 小女孩很肯定的语气,低声说:“因为你爱上了贺明珠。你以前爱上的谢小雯,她死后造成近百人的伤亡,已经改变了你的心态。你爱上的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已经让你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同时也让你明白了很多,明白以后得好好珍惜眼前。你会为了杀一个郝连偃月,就不管贺明珠,不管自己生死了?” “你很理解我,能告诉我你是谁吗?” 廖无肆只觉得满嘴都在冒苦水。 “我就是江湖人称杀人王的小魔女。” 女孩子咯咯轻笑一声,说道:“大叔,话说你的怀抱好有安全感哦,要不这样吧,你把贺明珠甩了,咱们两个谈恋爱怎么样?” “你赢了。” 廖无肆苦笑一声,缓缓放下枪,对沈银冰说:“沈总,我选择第一条路,你放我安全离开。” “还有我!” 女孩子高声叫道:“沈总,你不会因为好奇我是谁,就想把我留下吧?我劝你千万别打这样的主意,因为我才是真正的疯子,比廖无肆还要疯!” “我相信你才是真正的疯子,要不然你怎么会制伏廖无肆这个疯子?” 沈银冰走到车窗前,打开玻璃冲外面说:“放他们走,谁也不许趁机伤害他们。” “谢了啊,我先走!” 女孩子开心的叫了一声,挣出廖无肆的怀抱,一个箭步就蹿下了车,很快就消失在了黑暗中,好像兔子那样。 “郝连偃月,你运气真好,希望你以后能继续保持这样的好运气。” 廖无肆把手枪收了起来,含笑深深看了眼郝连偃月,随即下车来到奥迪车面前,调头潇洒的扬长而去。 望着远去的奥迪车车灯,郝连偃月紧紧咬了下嘴唇,扶着椅子背慢慢坐了下来。 半小时后,一辆豪华大巴顺利驶上了高速公路。 没有谁盘查,更没有追兵,看来当局很清楚,为了一具遗体,与一个叛徒,实在没必要再引起腥风血雨了。 大巴车向西北狂奔时,苏樱已经把她威协廖无肆的那番话,都告诉了高飞。 末了,她开心的笑道:“咯咯,都说廖无肆相当牛叉,心狠手辣啥的,当初在岭南时,还差点杀了姑姑。不过今天相会,也不过如此嘛,看来传说总是有太多的虚假。” 开车的高飞,头也不回的说道:“你如果真这样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敢保证,任何小看廖无肆的人,都没有好果子吃,包括你。我要是你的话,就会检查一下身上,看看有没有跟踪器之类的小玩意。” “啊,不会吧,他那样阴险,在那种情况下还能算计我?” 斜斜躺在后面座椅上的苏樱,腾地一声跳了起来,赶紧手忙脚乱的开始检查衣服。 匆匆检查完一遍,她就晒笑道;“切,你也把廖无肆说的太神了,尽来吓唬我。” 高飞嘴角翘了下,问道:“你检查你头发了没有?” “什么呀,他怎么会……” 苏樱说着抬手向头发上莫去,当抓到脑后的马尾后,不屑的声音立即嘎然而止:在她的马尾上,竟然真有个比豆粒大不了多少的东西,每隔一秒钟,就会闪出微弱的红光。 这是华夏相关部门研制出来的最新型远程跟踪器,哪怕是在地下几百米深处,跟踪者也能通过军事卫星查到它所在的位置。 “真是气死了,他果然阴险!” 苏樱感觉很没面子,放下车窗正要随手扔出去时,却又停下了,嘻嘻笑着说:“大叔,你靠左行驶。” 高飞很听话的轻打方向盘,车子贴着高速公路中间的护栏,向前飞驰。 苏樱则探出半截身子,等那边迎面驶来一辆卡车时,手一扬--那个追踪器就被扔在了卡车车厢中,呼啸着远去了。 “这下好了。” 苏樱坐回到了座椅上,拍了拍双手说:“饶是他奸似鬼,也要喝本小姐的洗脚水,去追吧啊,祝他旅途愉快!” 高飞扭头看了她一眼,笑而不语。 苏樱问道:“大叔,你笑什么呢?” 高飞回答说:“我在笑你,现在变得比以前要阳光多了。不错,这才是你该有的,小女孩本来就该开开心心的享福,干嘛要去打打杀杀。” “切,又假扮老学究来教训人了?” 苏樱撇了撇嘴,斜斜的躺在后面座椅上,看着前面的座椅问道:“大叔,你为什么要救那个郝连偃月呢?她是不是你派去沈银冰身边的卧底?还是你相好的?” 高飞沉下脸来,训斥道:“刚夸了你一句,现在又旧病复发了。小孩子打听这么多干什么,为什么不多想想新的学期要在学校中学到些什么?” 高飞说完后,却没有听到苏樱的反唇相讥,扭头一看,才发现她竟然睡着了,长长的眼睫毛盖在眼上,样子很恬静。 第1409章 妈,我送你回家,你可高兴? 按照沈银冰的撤退计划,是走陆地,从苍兰省经过西北省,去内蒙越境去外蒙。 不过车子刚出了苍兰省省界,沈银冰却忽然改变了计划:撤退的目的地不变,改变的只是撤退路线,决定从塔克拉玛干沙漠去外蒙。 上次她去沙漠鬼沙区域试图夺经书时,就是从那边取道外蒙的。 这只是沈银冰对韩家骏等人的解释,但郝连偃月却能察觉出,她在说出‘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名字时,眼角明显动了几下。 沈银冰取道那边,绝对有着她自己的想法,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郝连偃月坐在沈银冰旁边的座椅上,微微眯着双眼,看起来好像在休想。 ‘送走’廖无肆跟苏樱俩人,韩家骏等人上车后,除了更正撤退路线之外,沈银冰就没有说过任何一句别的话,只是愣愣的望着冷柜。 可以看得出,她很想打开冷柜看看母亲的遗体,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一直没有这样做,直到天光大亮,来到了沙漠边上后。 大巴车是不适合穿越沙漠的,不过早就在来这儿之前,沈银冰改变撤退计划后,韩家骏就已经安排妥当了。 大巴车刚一停下,就驶来了四辆吉普车,还有一辆小皮卡。 不用沈银冰吩咐什么,韩家骏就带人把冷柜抬上了皮卡。 沈银冰、郝连偃月、韩家骏三人一辆车,宋承钢开车,其他保镖分别乘坐其它四辆车,在一家饭店草草用过餐后,就匆匆向沙漠深处驶去。 沙漠中的天气,好像一年四季365天都杠晴的天,没有风时的日子里,天空湛蓝的好像一面镜子,还飘着朵朵白云,清风徐徐,让人很怀疑它曾经的狂躁脾气。 车子在向前疾驰,趟起一条黄龙。 就在郝连偃月拿起矿泉水瓶子刚喝了一口水时,沈银冰摘下了眼上的墨镜,说话了:“郝连,你知道在军方直升机腾空时,眼看我们要全军覆没时,却又为什么返回,军方停止了射击?” 沈银冰摘下墨镜,是为了方便观察郝连偃月的眼睛。 “沈总,您不会怀疑这一切,都是我在暗中操纵,只是为了来你身边做卧底的吧?” 郝连偃月眼睛眨也不眨,与沈银冰的目光坦然对视着,脸上浮上了一抹苦笑。 沈银冰倒是坦然承认:“我不能不怀疑,因为军方撤退的太过突兀,我想到现在,也没想出到底为什么要撤退。”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郝连偃月扭头,看着远处那些大沙丘,缓缓的说:“如果沈总你对我的信任度不够,那你完全可以--能够死在沙漠中,也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我不想杀你。” 沈银冰说道:“我只想搞清楚,军方为什么要忽然停止行动。” 郝连偃月重新转过头,看着她眼睛:“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完成了你交给我的使命。” 前面的宋承钢说话了:“沈总,我可以为郝连作证,在我们遭遇伏击时,她没有任何的异常。如果不是我见机得快,及时把她推到在座椅下,那颗子弹就已经夺走她性命了。” 宋承钢的话音未落,郝连偃月眼角忽然淌下了委屈的泪水,但她立即就咬紧了嘴唇,脸色苍白。 她放弃九局局长的宝座,舍生忘死的帮沈银冰拿回了沈若萱的遗体,结果却遭到了质疑--任何一个忠心耿耿的人,付出这么大代价却被主子怀疑后,都会感觉委屈的。 这么一个坚强,让国际恐怖分子都闻风丧胆的女人,却在遭到沈银冰的质疑后,委屈的哭了。 沈银冰的眼神,马上就变得温柔了起来,低声说:“对不起,我不该怀疑你。” “没事,如果我坐在沈总你的位置上,我一样会这样做的,毕竟你担负着太重的责任。” 郝连偃月低头,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 “以后,你就在我身边吧。” 沈银冰抬头,看着韩家骏说:“家骏,把你手头的工作分给郝连一半,你只负责财力资源那边就可以了。这些日子以来,让你一手抓也苦了你。在安保这方面来说,出身科班的郝连比你有着更多的丰富经验,你也趁此好好休息一下。” “是,沈总!” 韩家骏被分权后,没有一丝的不悦。 正如沈银冰所说的那样,他一手抓所有的工作,尤其是安保这一块,实在是吃力。 而郝连偃月,前身就是九局的局长,由她来负责安保等工作,可以说是相当对口的。 郝连偃月也没有推辞,只是声音激动了:“谢谢沈总的信任,我一定会尽职尽责,做到更好。” 沈银冰淡淡一笑,戴上了墨镜。 其实,她压根就没怀疑郝连偃月会是华夏方面派来的卧底。 因为郝连偃月用她的表现,以及廖无肆的出现,都已经证明她是毫不知情的了。 沈银冰之所以还那样说,就是对她的最后一个考验。 郝连偃月过关了,马上就被委以重任,开始接手她的安保工作。 当然了,这并不代表着沈银冰会把最重要的一些人交给她,比方那些隐藏在华夏各大城市,时刻准备着等沈总出事后,就开始搞破坏的那些人。 那是沈银冰的核心秘密,郝连偃月在刚过来,还没有资格知道那些。 不过郝连偃月相信,只要给她时间,她肯定能创造更多的机会,来获得沈银冰信任,最终把那些人掌控在手中,为华夏切掉沈银冰这颗毒瘤,而清除所有障碍。 沈银冰没有发现,郝连偃月在向她表忠心时,眼底深处飞快掠过的那丝狂喜。 在超过几队旅游的驼队后,沈银冰一行人来到了官方所说的楼兰遗址附近,西北方面,就是最近又‘凶名远播’的鬼沙区域。 因为少爷带来的那些人死在这儿曝光后,给当地旅游业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前来楼兰遗址旅游的游客锐减,今天这儿竟然连一拨游客还没有到。 “去鬼沙区域。” 沈银冰遥望着鬼沙区域中心,问韩家骏:“你还记得上次用卫星标下来的确切地址吧?” 韩家骏咽了口口水,有些紧张的说:“记得。” “那好,赶在天黑前赶到那儿。” 沈银冰说完后就不再说话,倚在靠背上开始休息。 韩家骏紧张,那是因为他上次亲眼看到了鬼沙区域的可怕,谁知道啥时候就会钻出一只有毒的蜥蜴,夺走你的生命? 但沈银冰既然这样说了,他自然没有反驳的可能,只能强硬着头皮,指挥车队掉向,驶进了鬼沙区域。 明明是同一片天,西边的夕阳血红,天空仍旧瓦蓝,但韩家骏等人却感觉到了一股子阴森的寒意,有得保镖甚至都打开了枪支保险,时刻准备着应付突发意外。 真所谓无知者无畏,郝连偃月没有亲眼看到过这儿的诡异,当然不会害怕,只是好奇的瞪大眼,看着这片明显不同于其它地方的鬼沙区域。 如血的夕阳,一点点的沉下,最终消失在了西边的天际,只闪下一抹红色的光晕。 很快,这一抹红色的光晕,也被黑暗所覆盖,夜晚正式造访塔克拉玛干沙漠,风也刮了起来,刚开始时还暖烘烘的,但没过多久,就开始有些刺骨了。 沙漠的白天跟晚上的气温,有着强大的差距,白天热的要死,晚上却冷的要人命。 幸亏韩家骏早就准备了足够的衣衫,等车子停在卫星锁定的地点后,发给了大家。 沈银冰下车,缓步走上了一个大沙丘,命令道:“把冷柜抬上来。” 难道沈总要把她母亲的遗体,安葬在沙漠中? 韩家骏虽然满腹的疑惑,不过却没敢多问什么,只好小声命令保镖们,把冷柜抬上了沙丘。 来到沙丘最高处,按照沈银冰的指示,保镖们把冷柜放了下来。 沈银冰盘膝坐在了沙地上,淡淡的说:“留下两件大衣,你们都离开鬼沙吧。等看到我这边有火燃起后,再过来接我。” 韩家骏这才明白沈银冰为什么要留下那么多大衣,原来是为了点火,立即大惊:“沈总,不可以的,这儿有毒蜥蜴,还有就是,一旦来风沙暴,您该……” 沈银冰抬手,打断了韩家骏的话:“现在立即离开,按照我所说的去做。” “是。” 见沈银冰如此的固执,韩家骏不敢再说什么,只好答应了一声,带着郝连偃月快步走下了沙丘。 走下沙丘上了车后,郝连偃月扭头看了眼沈银冰。 她就端坐在冷柜面前,动也不动好像一尊雕象。 随着车子的行驶,她的身影越来越模糊,最终再也看不到了。 慢慢的,一轮明月从东方天上升了起来,斜斜的照在了一望无垠的沙漠上,为黄沙铺上了一层水银色,却显得更加荒凉。 呼--一阵夜风吹起,夹杂着细细的沙粒,吹打在沈银冰的后背上,发丝中。 她却像没感觉到那样,站起身弯腰打开了冷柜。 冷柜里面,是沈若萱的遗体,外面还套着一层黑色的尸袋。 沈银冰小心的把尸袋拉链拉开--借着如银的月光,她再次看到了十几年不见的母亲。 沈若萱的遗体,就像她去世那晚那样,仍旧保持着惊人的美丽,看上去好像只是睡着了那样,不过皮肤却是晶莹的透明白色,甚至在月光下,都能看到皮肤下淡蓝色的血脉。 沈银冰只把拉链拉到了尸体脖子间,缓缓伸出手伸向沈若萱遗体的脸颊时,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那样,噼里啪啦的掉了下来,低低的呜咽一声:“妈--妈妈。” 沈若萱的遗体,触手冰凉,好像白瓷那样坚硬,这是常年在冷冻状态下的结果,看上去就像一尊汉白玉的雕象,只是太过逼真了。 轻轻抚着母亲遗体的脸颊,沈银冰吸了下鼻子,泣声说:“妈妈,我送你回家,你可高兴?” 第1410章 诡异的三个黑衣人! 沈银冰之所以忽然改变撤退行程路线,来到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鬼沙区域,就是为了送母亲沈若萱回家。 二十多年前,有着莫邪家族血统的沈若萱、地下楼兰的未来新一代女王继承人,拒绝了王位,违反祖制受尽磨难后离开了地下楼兰,嫁给了苏北山。 沈若萱生下沈银冰没过几年,就走到了她生命的尽头。 知道她真实身份的苏北山,为她举办了葬礼,并对外声称她是身患绝症才死亡的。 但谁也不知道,沈若萱死后当晚,尸体就被早就盯着苏北山一举一动的华夏某秘密部门带走,放在了洪荒县的地下生化研究所内。 沈若萱的遗体,可以制造出世间罕见的‘天堂病毒’,当局不敢确定,在把她遗体焚化时,会不会遗留下什么致命的后患,所以只能把遗体冷冻起来,用作生化研究。 这一来,沈若萱就在洪荒县的地下生化研究所一呆二十年,其间还被破军,贪狼联手利用过,燕魔姬用她神奇的赶尸术,盗取了遗体的细胞组织,并由破军在南美的分部,制造出了生化炸弹。 从颜红那儿得知母亲的遗体并没有焚化,而是被放在一个地下生化研究所后,沈银冰就一直想把母亲带出来,安葬好。 这一等,又是一年多。 现在,凭借郝连偃月的接应,她终于如愿以偿,把沈银冰的遗体夺了回来。 依着沈银冰的本意,是想带到外蒙去火化的。 不过在路上她忽然改变了主意:既然母亲曾经是地下楼兰的女王继承人,那么为什么不把她送回地下楼兰? 那儿,才是她最终的归宿,她的--家。 在韩家骏的带领下,几辆车飞快的驶出了鬼沙区域后才停了下来,然后就有人跳到了车头上,密切向那边注视着。 距离足有十几公里远,他们当然看不到沈银冰,不过如果那边有篝火点燃的话,在这几乎没有任何遮挡的沙漠中,还是能一眼看到的。 郝连偃月左肋下的伤口已经处理过了,就坐在车子里也向那边看。 夜色越来越深,月光越来越亮,但气温却很快低了下来,夜风也开始增大,刮起些小的小沙粒,贴着地面来回盘旋着。 因为这段时间的神经始终绷紧,现在终于成功取得沈银冰的信任,任务算是完成了最重要的一半后,郝连偃月坐了片刻,就不知不觉的闭眼睡了过去。 在外面来回走动的韩家骏看了她一眼,也没说什么。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郝连偃月忽然听到有人小声说话,慢慢睁开了眼。 实际上,在她睡着之前,宋承钢、李国训他们就在小声说着什么,偶尔还会发出低笑声,毕竟在这儿干等实在是太无聊了,聊点男人之间的话题也是很正常的。 那时候郝连偃月没有注意,是因为她心里飞速盘算着下一步的行动计划,本能屏蔽了这些没用的声音。 现在她充分休息几个小时后,精神状态都恢复到了最佳,能被这些人的小声谈话惊醒也是很正常了。 她睁开眼后本能的坐直了身子,才发现身上多了一件军大衣,也不知道是谁给她盖上的,她刚才在睡着时竟然没发觉。 看着军大衣,郝连偃月心中忽然一暖,没想到这些人也很懂得关心女人。 她裹住大衣时,韩家骏从车后面叼着烟慢慢走了过来,微笑着轻声问道:“醒了?” “嗯,有些累,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郝连偃月抱歉的笑了笑,抬头看着已经西斜的月亮,随口问道:“现在几点了?” “凌晨三点半。” 韩家骏抬头向鬼沙区域那边看着,喃喃说道:“再过一个小时,天就差不多要亮了。” “三点半了?” 郝连偃月一惊,开门从车上跳了下来,问道:“沈总呢,还没有回来?” 韩家骏摇了摇头:“还没有看到篝火燃起。” “这么久了,沈总都没有动静,那我们是不是该过去看看?” 郝连偃月有些不放心。 韩家骏有些为难的说:“可是,沈总说过,在她没有点燃大衣时,我们是不可以过去的。” “可这么久都过去了,沈总那边还没有消息,谁知道会不会发生意外?” 郝连偃月反手脱下身上的大衣,弯腰从裤腿那儿拿出手枪,动作麻利的检查了下弹夹:“不行,我得过去看看!” 韩家骏连忙拦住:“郝连,沈总说过了,在她点火之前是不许过……” “沈总也说过,我以后就负责她的安保工作。沈总独自在荒漠上呆了那么久还没有动静,我有责任去查看个清楚!” 郝连偃月打断了韩家骏的话,右手一挥:“宋承钢,带几个人跟我过去看看!” 郝连偃月担任九局局长那么久,早就养出了一种上位的说一不二气势,在下达命令时,很自然流露了出来,让韩家骏感到一股子无形的压力,张开的嘴又合上了。 宋承钢倒是没有任何意见,马上就带了几个人跳上了车。 郝连偃月也返身上了车,在关上车门之前对韩家骏说:“你带其他人在这儿等候接应,如果我那边没有异常动静,你们不要轻举妄动。” 韩家骏自己也很清楚,在某些方面他终究不如‘科班出身’的郝连偃月,再加上他也担心沈银冰的安全,所以就选择了配合:“好,郝连,如果有什么意外发生,你就鸣枪示警,我这边完全可以听得到的!” “大家都做好战斗准备,随时准备出击!” 韩家骏冲剩下的那些保镖,大声吼了一嗓子。 马上,那些凑字一起的保镖们,立即快速行动了起来。 砰的一声,郝连偃月关上车门,启动车子一踩油门,吉普车就呼啸着冲向了鬼沙区域。 宋承钢等人所乘坐的那辆车子,立即紧随其后跟了上去。 很快,一马当先的郝连偃月就驶进鬼沙区域,向沈银冰那边急驰而去。 韩家骏站在车头上,双手捧着望远镜,追随着那两辆车子。 就在他看到郝连偃月一马当先要绕过一个沙丘,准备放下望远镜时,却看到车子忽然猛地停了下来。 呲呲--郝连偃月猛地一踩刹车,疾驰的车子好像打摆子那样,身子晃着,轮胎在沙子里搓出老远,才斜着身子停了下来。 紧跟在郝连偃月车子身后的宋承钢,也马上停下了车。 郝连偃月双手紧抓着方向盘,双眼微微眯起看着前面十几米处--就在一秒钟之前,本来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的前面,竟然有三个黑影,从沙子里冒了出来。 这三个黑影就像树桩那样,呈品字形的站在那儿,动也不动。 雪亮的车灯直直的照在他们身上,这些人一身黑衣,就像欧洲中世纪的骑士那样,头上也被黑色帽子捂住,脸上蒙着一层黑纱,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在车灯照射下,发出瘆人的蓝汪汪的异光。 “这些人是什么人,敢在这儿装神弄鬼的!” 如果是一般女孩子,哪怕是身边还有几个男人跟着,可在看到这几个忽然从地上冒出来的黑衣人后,肯定会被吓个半死的。 郝连偃月可不是一般人,比这更玄乎诡异的事儿见得多了,冷笑一声后松开离合器,猛打方向盘的同时,油门狠狠踩了下去,车子四个轮胎急促转动,拔起一蓬蓬的沙粒,疯牛般的撞向了那三个黑衣人。 她在启动车子时,好像听后面的车子喇叭急促叫了几声,不过也没在意,只是紧抿着嘴唇狠狠撞向最中间那个黑衣人。 砰的一声轻响,郝连偃月亲眼看到那个黑衣人被车头狠狠撞上,疾驰不停的车子,立即把他碾压了过去。 “靠,我还以为你们有多大的本事呢,原来不过如此!” 郝连偃月小声的骂着向前冲出十几米后再次紧急刹车,猛打方向盘向后看去。 看到,其他两个黑衣人仍旧站在原地,木桩子般的动也不动。 可宋承钢的车子,也同样没动,只是在那儿一个劲的按喇叭,好像还有人从车内伸出微冲,要射击的样子。 “搞什么呢,不赶紧跟上。” 郝连偃月不解的摇了摇头时,枪声响了:宋承钢车上的那两个保镖,冲那两个木桩开了枪。 处在郝连偃月的这个角度上,能清晰看到微冲的子弹准确击打在那俩黑衣人身上,在子弹的大力冲击下,他们终于动了--却不是应声而倒,而是老鹰一般的纵身而起,扑向了那辆吉普车! “啊,怎么回事,他们怎么会打不死!?” 亲眼目睹这一切的郝连偃月大惊失色,接下来就看到,宋承钢那辆吉普车在两个黑衣人扑过去后,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边开枪,边迅速后退。 那俩黑影虽然好像打不死,不过对子弹也有所顾忌,不断的在飞扑过程中,做出各种各样的躲避动作。 这样一来,他们扑击的速度就有所放缓,让那辆吉普车趁机迅速调头,向来路狂奔而去。 “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郝连偃月大惊之下,本能的扬声叫道,她的话音未落,却觉得脖子一紧。 郝连偃月霍然回头,就看到了一双散发着蓝汪汪荧光的眼睛,就在她脑后上方。 黑衣人! 这个黑衣人,正是刚才被她狠狠撞倒在车下又碾压过去的那个。 他没有死,甚至都没有受伤,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爬上了郝连偃月的车,趁她惊骇不已时,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 郝连偃月被吓得魂飞魄散,惊叫着本能的要抬手反击时,却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大响,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月色入水,夜风如针。 月光下的沈银冰,好像没感觉到刺骨的寒风那样,始终跪在冰柜面前,痴痴望着母亲的遗体,一动不动的已经过了四五个小时,就像一尊石刻的雕塑。 第1411章 求你让我妈妈回家! 她的泪水早就不再流了,泪痕也已经被风干,沾上了一层细微的黄沙。 与白天有着几十度温差的晚上寒冷,让她果露在外面的肌肤已经失去了知觉,不过她却像没感受到那样,只是痴痴望着冷柜中的沈若萱。 当枪声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时,她的嘴角才缓缓动了一下,凝滞的眼眸也开始活动,慢慢抬起了头。 然后,沈银冰就看到在前面七八米的地方,站着一个黑影。 入水的月光下,沈银冰能清晰的看到这个黑影身材高挑,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长袍上用金线绣出一条盘龙,当衣服被夜风吹起时,在月光下闪闪发光的金龙,就像活过来那样,好像要乘风而去。 再往上看,沈银冰就看到一张狰狞的面具。 因为身穿黑色龙袍的人正对着月亮,所以沈银冰才能把面具样子看的很清楚,獠牙,狮鼻,虎口,鹿耳,柔顺光滑的青丝随风飘扬,这是个女人。 沈银冰不知道这个女人在她面前已经站了多久,不过她没有感到惊讶,因为她等的就是这个人,深吸了一口气说:“你来了。” 她在说出这三个字时,就像平时看到老朋友打招呼时的正常语气,可闭上嘴后,才发现自己没有听到声音。 长时间的沉浸在无言的悲伤中,她的声带暂时失去了发音的功能。 沈银冰咽了口口水,轻咳一声正要把这三个字重复一遍时,黑衣人却说话了,声音很轻,很平静但却很清晰:“嗯,我来了,在你停止流泪的时侯,就已经来了。” “呵呵。” 这次,沈银冰笑出了声,微微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子,缓缓跪坐在了地上:“莫邪征东,你是不是早就猜到,有一天我会来找你?” 这个身穿黑色龙袍,脸上戴着狰狞面具的女人,正是地下楼兰的女王莫邪征东。 沈银冰也没看到莫邪征东做出什么抬腿的动作,就像滑冰那样沿着黄沙悄无声息的滑了过来,滑到冷柜前才停住,微微垂首看着躺在里面的沈若萱,淡淡的说:“你来,还是不来,都在我的意料之中。” 沈银冰没有把沈若萱遗体带来,而是在别处火化,这在莫邪征东看来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她是沈若萱的唯一的女儿,有该怎么安葬母亲的权力。 沈银冰把沈若萱带来,对莫邪征东来说也是很正常的,因为沈若萱是莫邪家族中的一员,虽说已经离开地下楼兰几十年了,但这无法改变她身上的血统基因,死后落叶归根,本来就是地下楼兰很看重的一个风俗。 所以她才会这样回答沈银冰。 沈银冰很不习惯跪坐在另外的女人面前,尤其莫邪征东跟高飞的关系还很不一般,于是咬紧牙根,双手扶着冷柜,慢慢的站了起来。 俩人的个头基本一样高,身材同样的窈窕,眼眸在月光下都是那样的明亮,甚至,连下巴微微昂起的角度(这代表着自信和骄傲)都完全相同:她们之间,本来就有着很近的血缘关系,都是左肋下有着美人胎记的修罗。 沈银冰看着莫邪征东,缓缓的说:“我听高飞说起过,你曾经跟他讲,假如按照辈分的话,你该喊我一声姑姑。”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在卓玛(沈若萱离开地下楼兰时的小名)离开地下楼兰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不再是莫邪家族的人了。而你,只是她与凡尘俗子所生的女儿,血统更是早就不再纯正,没有任何理由能跟我攀上亲戚关系。” 沈银冰无声的笑了下:“无论怎么样,这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我来,是因为我要把母亲送回地下楼兰,希望她能与她的列祖列宗,在同一个地方安息……那地方,叫修罗道吧?” “高飞对你倒是很不错,连这种事都告诉了你。” 莫邪征东冷冷的说:“不过我可以认真的告诉你,卓玛已经没有任何资格,在死后回到修罗道。因为她的到来,是对莫邪家族列祖列宗的一个羞辱。沈银冰,我不想伤害一个死去的人,可我还是得实话告诉你,卓玛只是地下楼兰的一个叛徒,她没资格在修罗道安息的。” 莫邪征东说的这样无情,沈银冰也不在意,只是问道:“据我所知,楼兰女王号称当世武学第一人,举手投足之间就能杀人于无形。但我不明白的是,当初我母亲死后,遗体被华夏当局带走,做为生化标本来研究时,你们是不是也会感觉到了耻辱?” 不等莫邪征东说什么,沈银冰加快了语速:“你们是不是也曾经希望,能抢回她的遗体?别否认,我早就从一个手下(郝连偃月)那儿知道了,在十七年前,洪荒县的地下生化研究所,就曾经遭到一次神秘袭击。” 十七年前,洪荒县的地下生化研究所,刚建成还不到十年,当时备受国家的重视,派遣重兵守护,所以在遭到神秘袭击后,立即做出了最凶猛的反扑。 一场大战后,前来袭击的神秘人伤亡惨重--那些人个人武力值虽然很厉害,但终究不是成编制军队、现代化武器的对手,只能饮恨撤退。 不过那些人也相当厉害,在撤走后,竟然没有流下哪怕丁点的追踪线索,让当局苦苦追查了三年后,最终只能放弃无谓的努力。 洪荒县地下生化研究所,十七年前遭到的那次神秘袭击,由当时的守卫最高领导人,写下了详细的报告,被列为国家最高级机密,封锁在了九局的资料保险库中。 那次袭击,成了一个谜。 不过到了后来,随着现代化科技的飞速发展,27年前被赋予重任的洪荒地下生化研究所,再也无法抵抗现代化的高科技手段的进攻,所以在四年前,地下研究所一些最重要的东西,被秘密迁移到了别处。 随着那些最重要东西的离去,负责保护洪荒县地下生化研究所的重兵,也随即撤离,这儿只被看作是一般的研究所了。 但出于某种不为人知的原因,沈若萱的遗体却没有被带走,始终沉默在研究所的冷库中。 “如果那时候你们再派人去抢回我母亲的遗体,肯定能得逞的,但你们在十七年前的那次惨重损失,却让你们选择了遗忘。” 沈银冰说到这儿时,语气中已经带有了明显的恨意:“就因为你们的遗忘,所以才让燕魔姬得手,成功盗取了我母亲遗体的细胞组织,制造出了天堂生化炸弹。” 沈银冰所说的这些,莫邪征东当然都知道,等她说完后才淡淡问道:“你跟我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我说这些,只是为了告诉你。” 沈银冰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当初,你们在付出惨重代价做不到的事,我已经做到了!现在,我母亲的遗体就在这儿,所以我有权要求你,让她回到她该安息的地方!” “错了。” 莫邪征东好像嗤笑了一声:“沈银冰,当初地下楼兰付出惨重代价想夺回沈若萱的遗体,并不是为了把她当做去世的先辈,请她去修罗道安息。” 顿了顿,她才继续说道:“我们要夺回她的遗体,仅仅是不想让她被世俗中人利用她去害人,只想夺回后,随便找个地方埋葬起来。” “所以,就算你现在做到我们此前没有做到的事,把她的遗体带来了,我可以允许她回到地下楼兰,但我决不会同意把她与列祖列宗一起,安息在修罗道内。” 莫邪征东说完,转身就走:“你现在可以走了,自然会有人接她进去的。” “站住。” 沈银冰低喝了一声,双拳紧攥着:“你必须答应我,让我母亲安息在修罗道!” 莫邪征东脚步不停,淡淡的回了三个字:“不可能。” “你必须这样做,要不然。” 沈银冰舔了舔嘴唇,声音嘶哑的说:“地下楼兰将会受到现代化武器的致命打击!我相信,只需几颗导弹,就能让摧毁你们赖以生存的光源系统,让你十数万子民,以及所有的一切树木花草,在至少三年内,再也无法享受阳光的普照……呃!” 沈银冰还没有说完,本来已经走出七八米的莫邪征东,却像鬼魅那样一晃,就到了她身边,抬手锁住了她的脖子,语气阴森的低声喝道:“你敢威协我?” 沈银冰知道,她在莫邪征东手中别想有任何的反抗能力,所以也没动,只是艰难的说:“这不是威协,而是真正的计划!莫邪征东,你可以现在就把我杀了,可你同时也要做好心理准备,准备迎接这片鬼沙区域被现代化导弹的轰炸。我现在,已经完全有能力做到这些。” 莫邪征东要想捏死沈银冰,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 但她不敢,因为沈银冰说的没错,沈狼主当前已经具备了在华夏境内动用现代化高科技武器的能力。 一旦她杀了沈银冰,那么毁灭计划也许就会启动了--尽管莫邪征东不相信,沈银冰真会有这个计划,可事关地下楼兰的生死存亡,她不能冒一点点的危险。 “莫邪征东,我只想让我妈妈回到她的列祖列宗身边,这只是你一句话的事,也是我这个女儿为母亲唯一能做到的事情。又何必因此而两败俱伤呢?” 沈银冰紧紧咬了下嘴唇,垂下眼帘低声说:“求你了,让我妈妈回家,求你了。” 莫邪征东没有说话,也没有松开手,只是眼神却闪烁不定。 沈银冰继续说道:“我现在对活着已经没有丝毫留恋,让母亲死后二十年回家,就是我最大的心愿--莫邪征东,看在你也是一个女儿的份上,能不能给我一次尽孝的机会?求你了。” 莫邪征东的手,在沈银冰说出最后三个字后,缓缓的放了下来。 第1412章 突起的黑色风暴! 莫邪征东不怕沈银冰的威协,却无法拒绝她做为一个女儿,要为死去二十年母亲尽孝的要求。 “你的孝心,打动了我。” 莫邪征东松开了沈银冰,双手到背在身后,淡淡说道:“我会说服拓跋大祭司,让他同意沈若萱安息在修罗道。” 沈银冰盈盈下拜,对着莫邪征东三叩首。 莫邪征东身子微微一侧,拒绝接受她的大礼。 不同意沈若萱修罗道安息之前,就算沈银冰跪在那儿把额头磕破,莫邪征东也不会有丝毫闪避动作,因为那是把她当做了外人。 可一旦同意让沈若萱‘落叶归根’,那么莫邪征东就得承认沈若萱是她的一个祖辈,沈银冰就是她的小姑姑--天底下,有小姑姑给自己磕头,还能大刺刺接受重礼的晚辈? 等沈银冰款款站起来后,莫邪征东才面对东南方向说:“你现在可以走了,在日出之前,我肯定会把沈、卓玛带走的。还有就是,警告你带来的那些人,以后不要再擅自闯入鬼沙区域,要不然我决不会再给他们留情。” 沈银冰没有管莫邪征东的警告,只是说:“我想亲眼看到我妈妈回家。” 莫邪征东不悦的问道:“你想去地下楼兰?” “不。” 沈银冰摇了摇头:“我就站在这儿,目送妈妈回归--莫邪征东,请答应我这个要求,因为这不过份。” “你其实开始得寸进尺了。” 莫邪征东语气稍微放缓,随即深吸了一口气,一声清晰、悠扬婉转,好像凤鸣一般的清啸,攸地从面具的嘴巴中发出,就像一条龙那样,在沙漠上婉转盘旋。 沈银冰眼神中带着惊讶的看着莫邪征东,她真无法相信,一个人的肺活量竟然这样大,楼兰王发出的这声清啸,足足已经三分钟了,却没有丝毫后劲不济的迹象,仍旧婉转悠长。 她要是去当歌手演唱海豚音,相信绝对没俄罗斯那维斯塔的啥事。 啸声贴地长龙般的飞舞,迅速穿过沙丘,游向远方,传到了那三个身穿黑衣的灵犀使者耳中。 他们正在追逐宋承钢那辆吉普车,听到清啸声后,立即停步向后一个倒空翻,跌落在了黄沙中。 “快,快,再快点!” 宋承钢嘶声吼叫着,催促司机再次加快车速。 车速,已经放到最快了,任谁在背后追着三个子弹打不死的怪物时,都会用最快的速度逃亡。 “快--停车!” 宋承钢飞快的向后看了一眼,却猛地大叫停车。 本能的,开车的司机猛地踩下了刹车,车子四个轮胎,在黄沙中搓出了老远。 接着,车上三个人都向回看去--后面沙漠上一望无垠,可以看出至少两三公里,刚才鬼影一般在后面追逐的三个黑影,却不见了。 “他、他们,怎么不见了?” 宋承钢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抓着微冲的手却更紧了。 啸声还在继续,但现在没有谁去关心啸声是谁发出来的,又是为何而发,三个人的神经都紧绷着,枪口对着车窗外的黄沙上。 他们的脑海中,正慢慢浮上一副幻觉:入水的月光下,看起来没有丝毫异常的沙漠中,忽然有三个黑影从黄沙中暴起,厉鬼般的扑上车,伸出骇人的鬼爪,长大带着獠牙的血盆大嘴,咬住了他们的喉咙…… 所以他们不敢有丝毫携带,随时准备着开枪射击,这时候假如有一只蜥蜴从黄沙中钻出来,也会立即遭到最猛烈的枪击。 但最让他们害怕的那一幕没有出现,反而有个若有若无的声音钻进了耳朵中,就在清啸声结束后:“滚出鬼沙,再敢涉足一步,杀无赦!” 宋承钢身子猛地一哆嗦,看向了司机,嘎声问道:“谁在说话?” 司机瞪大恐惧的眼睛,喃喃的回答:“不是我,声音好像从那边传来……” 司机的话音未落,那个声音再次清晰的在耳边响起:“速度,滚!” “走,快走!” 宋承钢猛地醒悟了过来,挥舞着微冲厉声吆喝。 车子立即开始速度向前狂奔,在拐过一个沙丘后,韩家骏等人的车子已经开了过来。 在鬼沙区域边缘的韩家骏等人,听到隐隐传来的枪声后,立即感觉到了不好,马上就带着剩余的人,乘车向这边狂奔,支援。 来到这个沙丘前面时,他们就听到了啸声,不过却没有在意。 因为在沙漠这种视野空旷的区域,风在吹动枯树,乱石,甚至流沙时,就会发出这种声音。 他们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去支援,然后就与宋承钢等人相遇了。 “快走,撤出鬼沙,快!” 宋承钢的车子丝毫不停,擦着韩家骏的车子继续亡命东逃。 宋承钢等人见了鬼似的惊恐,感染了韩家骏等人,没有谁再问什么,开车的司机立马转向,跟了回去。 前后四辆车,风驰电掣般的冲出了黑色鬼沙区域后,司机才猛地踩了刹车。 宋承钢立即瘫软在了座椅上,与其他两个伙伴一样,脸色苍白,冷汗瀑布般的淌下。 “怎么回事,沈总跟郝连俩人呢!?” 车子一停稳,韩家骏就从车上跳了下来,打开车门把宋承钢从座椅上拉了下来,哗啦一声,枪口抵在了他脑门上,厉声喝道:“宋承钢,你知道你刚才的情绪,已经极大影响了我们士气?是不是好日子过久了,稍微遇到点风吹草动,就被吓破胆了!” 宋承钢苦笑,抬手推开枪口,倚在车轮上:“韩家骏,你可以问问其他两个兄弟,我宋承钢是不是你说的那样不堪。” “刘锋,你来说!” 韩家骏问坐在副驾驶的那个保镖。 叫刘锋的保镖,磕磕巴巴的把刚才在鬼沙后所看到的一切,简单说了一遍,末了说:“韩助理(沈银冰的助理),我们真是被吓破胆了--还记得那晚在远处看少爷那些人是怎么死的吗?那些人就根本不是人,我们无法抵挡。” 韩家骏也听到了清啸,和那些‘滚蛋’的话,这才搞清楚是咋回事。 放下微冲,韩家骏厉声说:“但沈总、郝连还在鬼沙中,就算是要死,我们也得把她们带出来!谁要是怕死不敢去,那就在这儿等着!谁是真男人,那就跟我来!” 大家虽然很怕鬼沙中那些东西,不过韩家骏说的也没错,沈总、郝连偃月还在鬼沙中,他们不能不管她们的死活。 韩家骏的话音未落,宋承钢就从地上蹦了起来,狠狠吐了口吐沫骂道:“草,不就是死吗,老子不怕!” “对,死有什么可怕的?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 所有人都被韩家骏那番话给激的浑身热血澎湃,纷纷持枪跳上了车子。 韩家骏抓主车门,正要跳上车时,动作却忽然一僵--不远处的鬼沙区域,刚才还是清明世界一片,但现在却变成了另外的模样。 不知道何时刮起了风,风带起了黑黄的沙粒,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控制那样,呼啸着飞上了半空,视线完全模糊中,沙丘也好像在缓缓移动,仿佛还有鬼哭狼嚎的声音,从风沙间隙中传来。 风暴,黑色风暴,就这么突兀的出现。 最为诡异的是,是以鬼沙区域为界线的,这边依旧是清明世界,明月西照,那边却阴风阵阵,黄沙漫天。 韩家骏等人如果这时候驾车冲进鬼沙区域,别说是搜寻沈银冰跟郝连偃月了,恐怕他们自己也没法转出来。 一帮人傻傻站在车上,地上,仰首呆呆望着远处好像魔鬼一样在不断上下翻舞的黄沙,一种无力的悲哀,彻底的摧垮了他们冲进去的勇气。 这边阴风阵阵,黄沙漫天,身处风暴中心的沈银冰,却能看到西照的明月,与墨蓝色的天空。 阴风起,黄沙飞,就在周围,随时都有可能把她所淹没,但她就像没看到那样,也没有丁点的怕意,因为莫邪征东就在她前面。 沈银冰相信,‘土著居民’莫邪征东,肯定能应付这种恶劣天气。 或者干脆说,这种恶劣天气,就是在她的控制下! 如果别人能想到莫邪征东能人力控制这边的空气,肯定会惊骇不已的。 沈银冰却不在意,哪怕莫邪征东忽然变成一只凤凰鸣叫着飞走--漫天黄沙的远处,忽然出现了数十个红点。 那是火把的火焰。 随着火焰越来越清晰,数十个身穿黑色长袍的人,从黄沙中走了出来,就像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那样,身上散发着死亡的气息。 有人手中拿着号角,那是唯有在电视内才能看到的号角。 八个人分成两列,站在冷柜面前,仰天吹起了号角:呜--呜! 号角声沉闷,悠扬,更带着明显的悲凉。 号角声中,沈银冰忽然泪流满面,重新跪倒在了地上。 有四个手持白色招魂幡的黑衣人,在号角中走了过来,也分成两列,站在了号角手身后,招魂幡高高的举起,随着狂风,与火把火焰一起发出咧咧的声响。 莫邪征东这时候已经退到了冷柜后面几米处,双手交叉放在小腹前,稍微犹豫了下,左膝一曲,单膝跪在了地上,垂首时,长长的发丝垂下,遮住了她狰狞的面具。 一个身穿黑色宽大长袍,脸上涂抹着很多油彩看不出本来面目的男人,左手拎着一个竹篮,右手从竹篮中抓起一把东西,用力洒在半空中。 那是一叠叠的纸钱。 被抛在空中的纸钱,很快就被大风吹走,连同这个男人悲凉的喊声:“魂归来兮--当日月,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虎豹九关,啄害下人些……” 沈银冰泪眼婆娑中,眼前一亮,出现了六个身穿白衣,脚踏白靴,头上戴着高高白帽子的男人。 等黑袍男人转身撒着纸钱向来路缓步而行后,分成两列走到了冰柜面前,双膝跪地三叩首后,一手扶住冷柜,一手扣住底部,齐声低喝道:“起!” 第1413章 妈妈,再看我最后一眼! 在六个一身白衣的人齐声低喝一声起后,他们一起站了起来,抬着冷柜,跟在了撒纸钱的黑袍男人身后。 “妈,妈妈!” 沈银冰知道,母亲要被带走了,从此之后就要永远躺在神秘的修罗道,再也看不到了,或者说真的要离开她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种撕心裂肺的伤痛,驱使她猛地悲声嘶叫了一声,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一下扑了过去。 “妈妈,不要走,不要--走!” 沈银冰牢牢抓主冷柜,用额头狠狠撞在了上面,六个抬棺材之人齐声大喝:“她已归天,从此阴阳相隔,今世母女缘分从此散尽,去休,去休,休要再用红尘俗世搅她安宁!” “妈,妈妈!” 沈银冰听而不闻,额头上已经有鲜血淌出,悲声叫道:“再看我一眼,妈、妈妈,再看我一眼……” “唉。” 莫邪征东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右手一挥,黑色的袍袖好像巨蟒那样,攸地卷住沈银冰腰身,稍微用力,就把她甩到了一旁。 “妈,妈妈,再看我一眼,最后一眼!” 沈银冰哭着,挣扎着要爬起来,但却无法挣开莫邪征东的衣袖。 六个百余人不再犹豫,抬着冷柜缓步前行,四个手持招魂幡的人,其中两个在撒纸钱的前面,还有两个却在白衣人后面,此时开始齐声念诵超生咒:“太上敕令,超汝孤魂,鬼魅一切,四生沾恩,有头者超,无头者生,枪殊刀杀……为男为女自身承当富贵贫贱由汝自召敕就等众急急超生敕就等众急急超生!” “呜,呜呜!” 号角声更加凄厉,八个吹号的人缓缓跟了上去,却压不住沈银冰那凄厉的哭声。 “妈,妈妈!” 沈银冰猛地挣着抬起头,眼前却是一黑,随即重重栽倒在了地上,再也不动一下。 “她已经回家了,你又何必舍不得,用红尘俗世搅她安宁?” 莫邪征东缓缓收回挥出去的左袖,目视沈银冰片刻后,才摇了摇头,缓步跟了上去。 是她挥袖‘砸昏’沈银冰的。 因为现在如果不把她砸昏过去,极度的悲伤会伤到她心脉,那样对她没有丁点好处的。 慢慢的,莫邪征东一行人走进了飞舞更急的风沙中,号角声,超生咒,招魂声逐渐被淹没,却又三五个纸钱飞出风沙,其中一枚忽地一声贴在了沈银冰额头上。 沈银冰额头带血,粘住了纸钱,纸钱也包住了伤口。 当号角声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后,东边的天际已经亮了,风速也攸地变小,很突兀的消失,漫天飞舞的黄沙,再也没有了动力,稍微停顿了一下后,就直直的落了下来。 当尘埃最终落定后,月兔已经变得很淡了,一抹朝霞从东边升起。 “韩助理,风停了,风停了!” 站在车头上的李国训兴奋的大叫了起来,尽管大家都已经看到了。 “快,上车!” 韩家骏大喝一声跳上了车,四辆车用最快的速度向前飞驰而去,转过那个沙丘后,就看到了一辆吉普车。 不等韩家骏吩咐什么,开车的李国训就踩下了刹车。 马上,就有两个人跳了下来,冲到车前拉开了车门,兴奋的叫道:“是郝连,她还活着,是郝连,她还活着!” 在这异常诡异的鬼沙区域中,不但郝连偃月还活着,沈银冰也活着。 她在遭到一股子柔韧的重击昏厥过去后,脑子却没有停止转动,回到了二十多年前,沈若萱还活着的时侯。 牵着妈妈的手,沈银冰走在草地上,咯咯的笑着好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儿:“妈,妈妈,快看爸,他怎么一个人跑那儿去了?” 沈若萱抬头,看着走向草地那边,与几个生意场上的朋友打招呼的苏北山,淡淡的笑了笑,说:“你爸跟我们,不是一路人,走不到一起的--小冰,但你要记住,他是生你养你的父亲,无论他将来做了什么,你都要向天下所有孝顺女儿那样,好好对他。” 才几岁的沈银冰,还远远不能理解沈若萱说出这番话,但却才没有忘记。 现在她忽然猛地明白了:沈若萱早己算到,她在去世后会回归地下楼兰,可苏北山,却没有资格去哪儿--甚至到现在,她都无法确定父亲的尸骨到底在何方! 也许,早就化成一捧黄土了吧? 也许,那才是他最终的归宿。 “沈总,沈总!” 就在沈银冰一个人在黑暗中想到这些事时,韩家骏带着狂喜的叫声,把她惊醒,慢慢的抬起了头。 一轮红日已经从东方升起,如洗的长空没有一朵云彩,好一个朗朗乾坤,晴朗世界! “沈总,你的额头……” 看到沈银冰额头有血,还粘着一张纸钱后,韩家骏大吃一惊,随即醒悟了过来,脱口问道:“冷柜呢?” 沈银冰盘膝坐了起来,向四下里打量了一眼后,忽然笑了,很欣慰的笑,哑声说道:“她已经回家了,再也不需要我的牵挂了。” 回家? 回哪儿的家? 韩家骏等人茫然的看着四周,搞不明白冷柜怎么不见了。 不过他们随后就明白了什么,随即双手垂在腿边,弯腰齐声说道:“恭喜,贺喜沈总!” -- “恭喜,贺喜高总。” 高飞刚从车上走下来,一帮大腹便便,气度不凡的人就围了上来,纷纷说道:“天涯化妆品已经在昨天,获得了在布鲁塞尔举办的‘天使奖’金奖!” 就像四年一届足球世界杯那样,每四年,化妆品界也会举办一次天使奖。 每四年举办一次的天使奖,只会产生一次金奖。 只要能获得金奖,这就代表着在未来四年内,获奖产品都会受到爱美人士的追逐,赚个盆满点钱手抽筋。 在过去的数十界天使奖中,从没有一家华夏化妆品品牌获奖,甚至连最普通的铜奖都没有获得过,向来都是由欧美、与岛国等发达国家所包揽。 但这次,天涯集团的产品,却打破了这一尴尬的宿命,把众多国际大品牌立斩马下,一举夺取了金奖。 其实此前高飞根本不在乎这个天使奖,在受邀前往本届参加通知时,随手给了萨拉娜,告诉她就当是去国外公款旅游了。 萨拉娜可以说是高总麾下最没脑子的一个(单指商场),高飞却派她去参赛,就可以看出真不怎么看重这啥子天使奖了。 不过国家相关部门却很看重,派出了精兵强将跟随萨拉娜左右,最终过五关斩六将,取得了让业内人士扬眉吐气的好成绩。 最先对高飞伸出双手,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就是本次参赛代表团的团长,美协(美丽协会的意思)的主席齐玉明先生。 至于怀里抱着金杯,好像抱着稀世珍宝,高兴的连鼻孔都在笑的萨拉娜,则被这些人挡在了后面。 张妍赶紧给高飞小声介绍了齐玉明的身份。 “啊,哈,同喜,同喜。” 高飞打着哈哈,与齐玉明握手用力顿了几下,扭头问张妍:“得金奖的奖金是多少?” 听他这样说后,齐玉明等人脸上的笑容都是一僵,心想:拿到天使奖的金奖,其实一些奖金能代表的?唉,久闻这位高少言谈举止异与别人,今儿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咳,那个啥,别谈奖金的事儿了,齐先生一大早就亲自在集团门口等你,你是不是该请大家进去参观一下。” 张妍干咳了声,小声说:“我已经为他们准备了丰盛的礼物,你只需带大家参观就可以了。” 高先生其实很想问问,齐先生等人接受小礼物后,会不会按价给钱,不过看在张妍做出要扭他耳朵的样子后,想想还是算了,随即热情的邀请大家入场参观。 “这次,我给你带来这么大个惊喜,你该拿什么来报答我?” 最近野蛮之气少了很多,而女人味大有增加的萨拉娜,抱着奖杯走了过来,毫不顾忌这么多人在场,用弹性十足的屁股扛了高先生胯骨一下,凤情荡漾的,还很有几分媚眼如丝的妩媚样子。 看了眼在梁明、陈鸿宾等人陪同下进厂的齐先生他们,高飞笑眯眯的问道:“你想要什么奖励?只管说,只要我能做到!” “我就想要个孩子,跟你的孩子。” 萨拉娜毫无羞耻之色的回答。 “跟我要个孩子?那……” 高飞话说到半截,忽然转身,抬脚重重踢在兔子腿上,骂道:“嚓,你敢偷听我们说悄悄话?” 兔子捂着腿,兔子般的后跳了几步,脸上满是不忿神色:“飞哥,我敬你是我老板,可你要是敢动我女人,我可真敢跟你翻脸的!” “滚尼玛的,你个死兔子,谁是你女人呢,就你这小身板,老娘我捏死你!” 萨拉娜闻言大怒,把奖杯向高飞怀中一抛,纵身扑到了兔子面前,一把就采住了他衣领子,向旁边一甩的同时,右脚已经及时伸了出去。 于是,在她松开手时,兔子就以一个很漂亮的‘狗吃屎’动作,咣当一声趴在了地上,发出一声惨叫:“啊!” 正在进厂的人回头看来,就看到身穿职业套裙的萨拉娜,一个虎扑就骑在了某个男人身上,一手采住他头发,武松打虎那样举起右拳,在他身上痛扁:“你是一天不挨揍,是不是就浑身痒?” 萨拉娜穿着黑丝的浑圆腿子,从裙下伸出来,荡漾着野蛮的魅力,再加上她现在的彪悍样子,让很多男人都想到了愉快的一幕:如果挨揍的人是我,该多好? “咳,大家请,请啊!” 梁明狠狠瞪了那俩半吊一眼,讪笑着干咳了几声,解释道:“嘿嘿,我们集团之所以能与众不同,那就是因为这些与众不同的员工存在--那个啥,大家庆祝的方式,也是那样另类。” 叮叮当,抱着膀子看好戏的高飞,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第1414章 有人在新厂闹事! 萨拉娜跟兔子都有些半吊,但高飞相信他们决不会真打。 因为他能从兔子的惨呼声中,听出明显的犯贱的喜悦。 男人被女人当街骑在身上狂扁,这已经够丢人的了,可兔子偏偏还很喜悦,这要算不上犯贱的话,那么实在没有别的词汇能形容他了。 对于犯贱的人,高先生向来都是鄙视,看都懒得看他的。 更何况,对多次在大庭广众之下缠着自己说要个孩子的萨拉娜,高飞也很头疼,现在兔子勇敢的站出来纠缠她了,高飞自然不会傻到赶他滚蛋,只会给予他大力支持的。 就在看戏的高先生要鼓掌叫好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方家村的村长,方立柱打来的。 “嚯嚯,我前脚刚回来,这些人怎么就一个接一个的找我呢?又是什么喜事?” 高飞拿着手机走到一旁花篮下,接通了电话:“立柱哥……” 他刚说出这三个字,就听方立柱在那边着急的喊道:“高飞,你现在哪儿?赶紧来新厂,这儿有人来闹事!” 高飞当初决定在方家村建厂时,就存着带领姥姥家村民共同致富的想法,所以在工厂起来后,大部分工人都是方家村附近几个村的村民。 方立柱,更是在分厂里挂了个‘安保副总’的角色:在他的地盘上,再给他足够的好处,他没理由不全力维护工厂的利益。 更何况,通过上次牛二贵闹事风波后,大家都见识到了高飞的牛比,只要脑子没有进水,谁敢去那边找茬? 可是现在,方立柱却打电话来说有人闹事,从他气急败坏的语气来判断,来闹事的人好像来头不小,他摆不平。 高飞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立柱哥,你别慌,谁去闹事了?又是为什么闹事?” “好像一些南韩人,带头的自称是姓李!” 方立柱在那边急吼吼的说:“他们冲进新厂,要欺负赵科长--哦,就是化验科的赵娴静赵科长,我们拦不住他们,那些人很凶恶,下手贼黑!” “姓李的南韩人,要欺负赵娴静?” 高飞一楞,随即知道这个人是谁了,点头说道:“好,我知道了,我马上过去。别怕被他们砸坏东西,如果看到他们打砸时不顺手,你可以帮他们递家伙。” “啥?” 方立柱愣了,怀疑高飞在说反话:别人来厂里闹事,大搞破坏,制止还制止不了呢,怎么可能再帮他们? “哼哼,他们砸坏的东西价值十块,那就得赔偿我一百!” 高飞狞笑道:“立柱哥,捡着那些咱们用不到的,给他们递过去!砸的越多越好,别怕,北朝人有钱嘛。我很快就会过去!” 方立柱听不懂朝鲜话,不过这些年来看的电视多了,知道说话好像小娘们在叫窗的是岛国话,好像随时都扯着嗓子在吼的就是南韩话。 所以方立柱在才根据那些人的吼叫声中,推断出他们是南韩人,这都是受电视的影响,其实北朝人也是这样说话的。 能够敢正大光明来找赵娴静麻烦的朝鲜人,除了李男哲这个北朝李家大少,还能有哪个? 上次在辽省时,要不是沈银冰非得插手,李男哲早就被眼镜先生一刀割断喉咙了,高飞本来就对此忿忿不平遗憾的不行,没想到他却送上门来了。 嘿嘿,敢主动上门闹事,这次还能有谁能救你? 高飞心中冷笑一声,扣掉电话抬手喊过陈大彪,低声跟他嘱咐了几句,让他转告梁明等人,好生招待好齐先生他们一伙人。 陈大彪知道,飞哥不愿意把有限的人生,浪费在这些接待上,点头答应了一声飞快的去了。 “飞哥,飞哥救命哇,这娘们真是发疯了,要跟我动刀呢!” 高飞刚来拉开车门,鼻青脸肿的兔子就连蹦带跳的蹿了过来,抓主车门苦苦哀求援手。 高飞扭头看去,看到萨拉娜果然拿着一把刀子,满脸煞气的追了过来。 一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狗男女当街打架,高飞才懒得管,不过要是动刀子可不行了,这就是极大违反了天涯集团‘亲如一家’的员工规则了,当即一瞪眼对萨拉娜低声喝道:“行了,你还有完没完?” “让我砍死他,守着这么多人侮辱我,我真没脸再活了!” 萨拉娜面皮通红的抡起刀子就要砍兔子,兔子吓得刺溜一声就钻进了车里。 高飞抬手扣住萨拉娜的手腕,稍微用力把她刀子夺了过来:“你要是闲的实在没事干,那就跟我去削人,免得在这儿给我丢人现眼!” “削人?削谁?行,只要是能让我出口恶气,我不在乎削谁!” 萨拉娜气呼呼的说着,夺过刀子跟着上了车。 然后,车里的兔子就发出了一声惨叫,跟萨拉娜的低声威协:“你要是敢跳车逃跑,以后我见你一次,砍你一次!” 兔子马上就闭上了嘴,双眼泪汪汪的蜷缩在车门前,不敢再动一下。 “两个神经,还得让我给你们开车,我这老板当的好像也太没尊严了。” 高飞低声骂了句,很是为有这样两个心腹手下而惭愧,赶紧上车启动车子,加大油门呼啸着向方家村那边冲去。 其实很多两口子打架,别人越劝他们吵的越带劲,但只要没人管他们了,他们反而会觉得吵架其实也没多大意思了。 兔子跟萨拉娜俩人虽然不是两口子,不过却都有这种意思,明明刀子已经递在兔子腿上了,萨拉娜却舍不得扎下去了。 高飞很鄙视这蒙古女人的装腔作势,超过一辆汽车后回头说道:“怎么不拿刀子砍他了?砍吧,砍吧,就算卸下他一根腿子来,我也不会劝一句的。” “飞哥,你也太狠了吧?不给我们拉架也就算了,怎么还给我们火上浇油呢?” 兔子很是忿忿不平,萨拉娜也是狠狠瞪了他一眼,把刀子收了起来,低声咒骂高飞太没任性了,真该喝水噎死。 “嘿嘿,你们俩人加起来都七十岁了,还这么半吊,说起来也算是缘分。” 高飞嘿嘿轻笑一声,说道:“萨拉娜,你仔细考虑考虑兔子。其实这小子除了长相有些对不起人民之外,其它方面还是可圈可点的。当然了,你这种动不动就拔刀子的脾气,也就是兔子能容忍了你,要是换上别人,不是被你给吓死,就是离你远远的了。” 萨拉娜嗤笑一声,斜眼看着兔子:“切,就他这小身板,能保护我们母子?” “你可以保护我呀!” 兔子马上就跟了一句。 萨拉娜瞪眼,骂道:“可老娘我是女人!” “女人怎么了?” 兔子也很理直气壮的说:“古时有花木兰代父从军,你为什么就不能保护我们未来的美满家庭?” “么的,懒得理你,再敢看我一眼,小心我扣掉你的眼珠子!” 萨拉娜正要去拿刀子,却又双手抱住头,满脸痛苦的趴在了膝盖上。 昔日在内蒙边境上敢持枪跟随高飞大杀四方的萨拉娜,遭到兔子这种不要脸的死缠烂打,杀又不能杀的家伙,还真是没多少办法,只能不理他。 兔子马上洋洋自得起来,对回头看的高飞吹嘘道:“飞哥,你看我能不能成为一家之主?” “那你得做好跪搓板的准备。” 高飞懒洋洋的回了句,点上了一颗烟。 在兔子幻想他成为一家之主后,该怎么呵萨拉娜俩人的吹嘘声中,车子很快就来到了方家村的天涯集团第二分厂。 老远的,高飞就看到分厂门口围了很多村民、工人。 兔子这才猛地想起什么,连忙问道:“飞哥,带我们来这儿做什么?” “有人来闹事。” “有人来闹事?” 被萨拉娜欺负的好像小媳妇那样的兔子,瘦削的刀条脸上,立即浮上了狞笑,伸出舌尖舔了舔青肿的嘴唇:“特么的,知道阿爷我有满肚子怨气没处发泄吗?” “别总是吹,有本事等会儿砍残两个。” 萨拉娜冷声说着,把刀子递了过来。 “萨拉娜,你等着,我要用我出色的表现,让你知道什么才是合格的一家之主!” 兔子慢慢攥紧了刀子,一双不大的眼睛里,散发出兴奋的光芒。 兔子很清楚,相比起李德才、陈大彪老王等人来说,他是追随高飞最晚的一个。 而且最重要的是,无论是老王李德才,还是陈大彪,都算是能帮高飞独当一面了,他要想成为那些人中的一员,必须得付出更大的努力。 兔子长相虽然猥琐,在岭南时也很贪生怕死,不过他还是很聪明的,那就是把自己定位成‘飞哥最忠心的小弟’。 只要能牢牢抓主‘忠心’这个词,兔子就相信高飞不会亏待他。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在高飞被迫转让天涯集团、重新入主集团的这两件事中,兔子用他的实际行动,向人展现了他‘不可或缺’的存在。 现在,有一次表忠心的机会来了,兔子怎么可能会轻易放过? “飞哥,就把车子停在那边吧,我们偷偷的过去。” 兔子眼珠一转,提议高飞把车子停在路边树下。 高飞也想悄无声息的过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点了点头后就把车子停在了树下。 新厂门口围了得几百号人,有很多是老人跟孩子,竟然还有穿警服的人。 方家村那些老少爷们,脸上都带着愤怒的神色,不过碍于有警察在场,和方立柱的竭力规劝,所以表现的还算理智。 大家都伸长脖子看着门口,谁也没有看到高飞三人已经悄悄的挤了过来。 “我说过了,有什么事我们出去处理,不要在单位里闹!” 赵娴静有些沙哑的声音,从门口那边传了过来。 两个警察站在东边门膀上,还有四五个身穿西装的男人,簇拥着一个人站在赵娴静面前。 赵娴静穿着一件白大褂工作服,脸色苍白好像衣服的颜色。 第1415章 李男哲来算帐了! 李男哲刚开始与赵娴静交往时,主要是利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因为华夏跟北朝特殊的邦交关系,所以两国数十年来都亲如兄弟,具体则体现在华夏、北朝势力的私交关系。 而华夏赵家,与北朝李家的相交,就是建立在这种关系上。 实际上,赵家在华夏来讲,只是二流家族而已,北朝李家则是其国内一等一的世家,根据双方在国内的势力影响,双方是不对称的。 简单点来说就是,赵家跟李家相交,多少带有‘高攀’的意思。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论国力还是其它条件,北朝都无法跟华夏相比,他们国内一等一的家族放在华夏,也就是二流左右。 李家倒是很想与华夏那些老牌世家相交,可关键是他们实在不够格,所以跟赵家相交也就很正常了。 随着俩人的交往,李男哲慢慢发现赵娴静没有那些豪门千金的臭毛病,漂亮大方,温柔善良,体贴人意,作风正派,绝对是标准的大家闺秀。 立即,李男哲就有了种挖到宝的窃喜,可是用心与赵娴静交往。 开始时,赵娴静还是很反感这种‘利益联姻’的,不过随着交往,她也发现李男哲很优秀,通情达理,彬彬有礼,含蓄幽默啥的,也就对他慢慢有了感觉。 一对相互有了感觉的男女,也就开始认真的谈恋爱了。 俩人相处的这四年中,李男哲始终保持着他该有的绅士风度,只要赵娴静不愿意,他决不会勉强,而是耐心等待她学业有成那一天(赵娴静答应他,等拿到生化博士学位后,就会嫁给他的)。 李男哲等啊等,好不容易等到赵娴静拿到了博士学位,眼看着就要把美人娶进门时--赵率死了。 赵率死后带来的结果,就是让赵娴静失去了理智,以她自身为饵,为高飞布置了个圈套。 李男哲就是在赵娴静计划最关键的时刻,忽然出现在了别墅中。 然后,男人的嫉妒、自尊以及所有的负面情绪,就此完全爆发了。 李男哲恨死了赵娴静:四年来,我亲吻你一下都不成,你假惺惺的给我装淑女,结果却是个挡妇。 说实话,如果那时候李男哲能耐心的听赵娴静解释,理解她的苦心和无奈,只要能把她的‘主动献身’看作是代价,心里想开了,那么俩人还是有可能重归于好的。 但可惜的是,高飞抱着赵娴静走出浴室的那一幕,彻底刺激到了北朝人,他撕掉了辛苦伪装四年的面具,以这件事为借口,向赵家提出了北朝李家的条件,希望能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真挚的感情,忽然变成了交易的筹码,赵娴静伤透了心,也庆幸能够看清北朝人的嘴脸,在与赵友宾仔细商讨过后,选择了拒绝。 于是李男哲疯狂了--疯狂的人,随后做出了一系列疯狂的事儿。 要不是沈银冰觉得他还算有用,李男哲相信会死在辽省了。 饱受打击的李男哲回国后,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调养后,精神才逐渐恢复了正常。 李男哲正常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报复赵娴静,他落到今天这种地步,那个女人就是他损兵折将,被李家长辈严厉训斥的源头。 当然了,李男哲更加痛恨抢走他爱情,让他铩羽而归的高飞,可他没有报复高飞的能力和决心,只能把仇恨放在了赵家身上。 不过他后来打探到,赵娴静跟高飞走的很近,好像已经成为了高飞的地下青人,要想通过某些手段来报复赵家,势必得先搞定高飞。 李男哲没能力搞定高飞,更不敢随意招惹高家,只能像一条毒蛇那样,藏杂暗中随时等待机会的来临。 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半年后,在北朝李家适当的推波助澜下,本来就犯有了一些错误决定的赵友宾倒台了,而赵娴静,也没有被高飞接纳。 赵娴静根本不受高飞的待见,哪怕她当面跪在人家面前,苦苦哀求他能拉她一马时,高飞也无动于衷的撇下她走了--得到这个消息后,李男哲立马就觉得复仇的机会来了。 既然高飞根本不待见赵娴静,甚至毫不掩饰对她的厌恶之情,之所以没有把她从分厂中轰走,也只是出于某种对弱势者的可怜,那么此时不去收拾她,更待何时? 于是经过一番精心的运作后,李男哲于今天来到了第二分厂。 高飞当下没有在冀南,这是一个绝好的消息。 只要高飞不在场,相信其他人决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招惹他这个国外友人的。 更何况,还有来自华夏京华相关部门的两个警察协助呢? 带了四个保镖,两个警察的李男哲,来到分厂后,就大摇大摆向里闯。 保安当然得拦住他们了--这时候,随行前来的警察显示出了作用,一个上面印着来自首都公安口的工作证,就把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土鳖保安给震住了,畅通无阻进了分厂,直接去了化验科。 时间倒流回四十分钟之前,正在化验室内工作的赵娴静,看到李男哲冷笑着出现在门口后,先是愣了下,随即脸色惨白:“你、你怎么来了?” “没想到我会来吧?” 李男哲笑殷殷的走了进来,好像来到他自己家里那样,对旁边几个正在工作的女孩子摆了摆手,毫不客气地说:“各位,请出去一下,我有话要跟赵科长单独说,还请配合。” 其他几个工作人员犹豫了下时,李男哲随行的那三个保镖走了进来,双手抱着膀子冷森森的看着她们几个,面色不善。 “小柳,你们先出去一下。” 赵娴静不想连累同时,低声说着给小柳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去通知方立柱。 小柳会意,与几个同事快步走出了化验科。 “娴静,你小日子过得很愉悦嘛,不过我看你怎么瘦了很多,啧啧。” 李男哲说着,抬手伸出一根手指,挑起了赵娴静的下巴:“不会想我想的吧?” “你闪开,干嘛要动手动脚的?” 赵娴静抬手打开了他的手,指着门外说:“李男哲,我正在工作,有什么事情等我下班再说,所以还请你出去,不要打搅我……”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李男哲抬手就给了她一记狠狠的耳光。 哗啦一声,赵娴静被抽得摔在了桌子上,把上面那些瓶瓶罐罐都碰到了地上,嘴角也冒出了鲜血。 “臭表砸!” 会一口流利汉语的李男哲,抬手揪住赵娴静的头发,把她从桌子上拽了起来,死死盯着她的眼睛狞笑道:“你知道吗?就因为你,我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我们李家,又是遭受了多大的损失?我甚至都差一点死在辽省!” “可你呢?把我害成这样后,却蔵在这儿安心享福,你觉得高飞会庇护你吗?” 看着赵娴静那张疼的有些变形的脸,李男哲更加开心:“一开始我就算定,他不会的。高高在上的高家二少,又怎么会诚心接纳你这个企图害死他的贱女人?哈,怎么样?我听说为了讨好人家,你跟你老子可是鞍前马后的做了很多啊。” “但结果怎么样呢?” 李男哲肩膀都在抖动,好像鸭子似的那样怪笑道:“你老子滚去养老了,就算你跪在人就高飞面前,人家都不看你一眼!为了逃避我的惩罚,你只能躲在这儿……可我告诉你,无论你躲在哪儿,我都会找到你,并让你付出最惨重的代价。” 李男哲放低声音,趴在赵娴静耳边说:“我不会杀你,但我会让你变成一个疯子!想想昔日淑女般的赵大小姐,竟然变成一个疯子,那是多么让人开心的事儿啊。” “什么人来这儿闹事了?” 赵娴静抬手擦了擦嘴角的鲜血时,门口传来方立柱的吼声:“沃曹,敢跑我们这儿来打砸,真是活腻歪了!狗子,把这几个人给我抓起来!” 看到赵娴静被人摁在桌子上,地上满是碎了的瓶瓶罐罐,方立柱顿时勃然大怒,立即带人冲了进来,伸手就去抓李男哲。 李男哲没动手,他那几个保镖动手了。 方立柱等人的确沾了‘主场之利,也很人和’,但关键是他们终究无法与职业保镖抗衡,李男哲那几个保镖在下手时,表面上施展的动作不大,但下手贼黑,专门对看不到的部位下手。 职业跟业余之间对抗的结果,根本不需要多想,方立柱手下那几个保安,就被人家摔出去,把化验室砸了个稀里哗啦。 方立柱也挨了几下,情急之下拿起一个碎了的玻璃瓶子要拼命时,陪同李男哲一起来的那俩警察,适时出现了,亮出工作证后并义正辞严的告诉他:这是国际友人,打他们可是要犯法的! 其实这俩警察也很无奈,他们也看不惯北朝人在这儿闹事,不过上面命令就是不许他们多事,只要保护好李男哲安全就行,所以也只能做壁上观。 有华夏警方出面后,李男哲更加嚣张,也不说汉语了,开始用母语叽里咕噜的大骂赵娴静,这才让方立柱误以为他们是南韩人。 “有、有事,我们出去说,别损坏单位的财物!” 赵娴静从小就生活在官宦家庭,从警方的表现中,多少能看出一些什么,所以对他们也没太大的意见,只是拉着李男哲向外走。 “臭表砸,我就不出去!” 李男哲这时候狂性大发,再次一巴掌把赵娴静抽倒在了地上,厉吼着让手下开砸! 李男哲备受刺激后,脑子已经有些不正常了,这时候狂性大发后,根本不考虑这样做的结果。 同来的警察拦不住,他那几个保镖又不在乎,在赵娴静的尖叫声中,不一会就把化验室砸了个稀巴烂。 这时候,很多工人都听说了有人在化验室闹事后,纷纷赶了过来。 第1416章 打死人了! 李男哲等人来分厂闹事,当众殴打赵科长的恶劣行为,惹恼了工人们,很多血气方刚、还暗恋赵娴静的小伙子,都挽起袖子嚷着要冲上来。 幸好方立柱还保持着一点冷静。 方立柱只是村长,官不大,见识却不少,从警方的‘纵容’态度上,他就看出了一些什么,更何况李男哲满嘴的外语,要是真把国际友人打了,他被撤职倒在其次,关键肯定会对马上试生产的分厂有所影响。 所以他才及时拦住愤怒的工人们,要求大家先出去,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此事。 劝说大家下了楼后,方立柱没有报警,而是直接给高飞打了电话。 得到高总的英明指示后,方立柱这才心中大定,也没着急向当地警方报警,而是带人重新返回了化验室,按照高飞的意思行事。 于是乎,李男哲带人把化验室砸了个稀巴烂。 不知道高飞早有安排的赵娴静,要不是方立柱拦着,肯定会扑上去跟李男哲拼命。 李男哲等人把化验室砸了个稀巴烂后,又准备去别的科室大肆破坏时,跟他们来的那俩警察,担心事情发展会超出他们的发展,连忙拦住了他们。 经过一番苦苦劝说后,李男哲这才骂骂咧咧毫不情愿的下了楼,来到了厂区门口。 根据李大少得到的消息,高飞根本没有在冀南,只要他打砸完毕及时闪人,就算高飞要整他,可也犯不着为了一个赵娴静,一堆玻璃仪器啥的跑北朝找他麻烦。 最多,也就是开除赵娴静。 那样一来,不再被高飞庇护的赵娴静,还不得随便他怎么玩儿? 李男哲有什么打算,赵娴静心里很清楚。 实际上,她所想的跟李男哲差不多,都认为高飞决不会多管她的事。 因为在前天晚上,她曾经找高飞,想把李男哲要来报复她的事儿告诉他的(赵友宾虽然末落了,可这么多年来经营的关系,并没有一下子断绝,赵家在京华的一个朋友,无意中得知李男哲要来冀南找赵娴静麻烦的消息,告诉了她)。 但结果高飞没等她说出来,就不耐烦的走了。 那一刻,赵娴静的心是彻底凉透了,可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办:离开新厂,脱离高飞的视线,那是李男哲最希望看到的,到时候她是怎么死的也许都不知道。 她只希望,李男哲能够顾忌新厂,不敢来单位闹事。 她却做梦也没想到,李男哲竟然获得了警方高层的特许,带着警察来找她了。 感觉无助的赵娴静,呆望着满脸疯狂兴奋的李男哲,只能凭借她的本能,厉声警告他不要在单位闹事。 既然那个夺走她第一次的男人丝毫不在乎她,既然李男哲已经找上门来了,已经绝望的赵娴静,只希望能带着最后的尊严,离开这儿。 “嘿嘿,现在已经来到外面了不是?” 李男哲嘎嘎怪笑着,眼珠子通红的看着赵娴静,就像一条毒蛇,嚣张的叫道:“赵娴静,我实话告诉你,你死定了!不过,看在咱们曾经相爱一场的份上,我可以再给你一个机会!” 赵娴静紧咬了下牙关,哑声问道:“什么、什么机会?” 李男哲岔开双腿,换成朝鲜话说:“只要你学着狗叫声,从我下面爬过去,并对所有人说你是罪有应得,我可以给你一次活命的机会。” 赵娴静的脸,攸地血红,尖声叫道:“李男哲,你、你好卑鄙……好,我死,我成全你,可好!” 放眼望去,几百人都是同胞、同事,还有本国的警方人员。 赵娴静却觉得那么的无助,没有谁有能力能把她从这个北朝疯子手中救出来--这一刻,她对这个世界,这个国家都充满了绝望,痛恨每一个人,更恨那个姓高的男人。 她只想,能一头撞死在大门立柱上,用鲜血和生命,来向整个世界提出抗议,用她的死,来激怒那个骄傲的男人,替她报仇(如果她真撞死在这儿,铁定会引发聚大的舆论,让亿万子民攻击高飞,迫使他给她找回公道)。 赵娴静尖叫一声,转身低头对大门立柱上的石头棱角,狠狠撞了过去! “哎哟!” 赵娴静没有撞倒石头上,却撞在了方立柱怀中。 方立柱看出她情绪不对劲,怕她做出什么傻事,所以才时刻注意着她。 也幸亏方立柱,赵娴静才没有血溅当场。 “啊--唔!” 现场围观的几百号人,齐声惊叫,随时长长松了口气,接着就怒气填膺,觉得李男哲、还有那俩警察,竟然把赵科长逼得要当众自杀,再也无法忍耐怒气了。 就在十几个小伙子红着眼要冲上来时,就听到有个公鸭嗓子在人群中嚣张的响起:“闪开,闪开,都给阿爷我闪开!” 大家本能的抬头看去,然后就看到兔子手里拿着一把刀,杀气腾腾的冲了过来。 在他身后,还跟着萨拉娜。 方家村大兴土木后,高飞那些心腹手下,可没少往这边跑,尤其是这个做啥事都爱夸张几分的兔子,更是被人所熟悉。 现在看到他跟萨拉娜到场后,方立柱就知道高飞来了,提起的心这才放了下来。 看到有人挥舞着刀子冲过来后,李男哲那三个保镖马上就挡在了他面前。 那俩警察,也只好站出来拦住了兔子,厉声喝道:“你是什么人?放下刀子!” 兔子很害怕警察的样子,问走过来的萨拉娜:“哟,有警察,怎么办?” 萨拉娜给了他个白眼,反问道:“你说怎么办?” “凉拌!” 兔子说出最后这个字时,手里刀子猛地倒转,狠狠击打在了一个警察脑袋上。 与此同时,萨拉娜也猛地揪住另外一个的肩膀,直接抬脚重重踢在了他俩腿之间。 这俩警务人员可真够倒霉的,奉命陪同国际友人来冀南欺负自己同胞时,就满肚子不愿意了,现在又遭到了兔子俩人的袭击,只来得及发出一声闷哼,就翻着白眼的昏厥了过去。 “阿爷我最烦的就是帮着外人欺负自己人了,要不是阿爷今儿心情好,决不会用刀把招呼你!” 兔子恨恨的抬脚,在一个警员身上踹了一脚,拎着刀子走向了李男哲。 兔子俩人忽然出现,毫不犹豫的打昏两个警员的出格动作,就像一盆冷水浇在李男哲头上,让他的疯狂火焰小了很多。 他忽然发现,他此前所想的那些有些太简单了,最起码低估了华夏人一致对外的‘光荣传统’,失去警方的保护后,他们这几个外国友人的身份,就很难抵抗住那些被赵娴静自杀而愤怒的华夏人了。 本能的,李男哲就用汉语高声叫道:“你们是谁?不要乱来!我可是外国人,我这次来是……” 他说出自己的外国人身份,是想警告兔子别惹他,他这次来只是找赵娴静算帐的,华夏方面也有人默认他这种行为了,要不然不会从上面直接派警员保护他。 只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兔子一嗓子后断:“你是来找死的!现场还有没有为爷们儿?是爷们儿的话就跟我揍这些王八羔子,看他以后还敢不敢来咱们家门口欺负人!” 兔子最大的本事,就是靠那张特别会蛊惑人心的嘴巴。 同甘共苦,风雨同舟的天涯精神出炉,就与他有着最直接的关系,这是众所周知的,所以他从来都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引起与人民群众产生共鸣的机会。 比方现在,在他慷慨激昂,声嘶力竭的蛊惑下,早就想搞李男哲的人们,顿时就像被沾上烈火的干柴那样,怒火腾地一声就起来了,烧尽了最后一丝理智,嗷嗷叫着跟随兔子俩人扑向了李男哲他们。 “我们是外国人,你们无权……” 李男哲的嚎叫,被彻底淹没在了愤怒的人民海洋中。 他这次带来的三个保镖,倒是个个身手不凡,如果遇到相同人数的刺客,就算最终被干掉,可也得拼死十几个。 兔子等人却不是刺客,而是愤怒的普通人,他们如果要是敢下死手,结果就是彻底激怒华夏人,把他们砸成肉泥。 所以在数十上百人冲上来后,他们除了徒劳的吆喝着,双手抱着脑袋躺在地上挨揍,根本没有别的办法。 “揍死这些王八蛋!” “弄死他们!” 愤怒的人们咆哮着,向前拥挤着,反倒是把兔子俩人给撇在了后面。 “大家都冷静一下,千万不要冲动,不要……” 这时候赵娴静反而冷静下来了,她不想因为自己,而让这些工人、村民们惹上麻烦,挣开方立柱后尖声叫着企图劝说人们冷静一下时,却看到了在不远处一棵树下吸烟的高飞。 “原来,是他赶来了!” 赵娴静登时呆愣当场,痴痴望着高飞,眉梢剧烈的跳动着,心中忽地涌起一股子复杂的滋味。 “都别打了,别打了,打死人了!” 咆哮的人群中,忽然传来凄厉的惨叫声。 大家一愣,最里面的几个人,忽然转身就向人群外挤:“不好了,真的打死人了!” 打死人了。 这四个字就像瘟疫那样,让围绕在北朝人周围的人们,纷纷潮水般向外散去。 赵娴静躲闪着四处奔跑的人们,向地上看去:李男哲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嘴巴张的老大,眼珠子几乎要瞪出眼眶,左耳边却有个三角形的血洞,混合着白花花脑浆的鲜血,正在泊泊流出。 就算是傻瓜在看到这一幕后,也能看出李男哲死的不能再死了。 “他怎么会被人打死?” 赵娴静傻傻望着李男哲,忽然猛地醒悟到了什么,随即一把推开挡在面前的两个人,跑到李男哲尸体面前,抬起右脚狠狠踢在了他左耳上。 砰! 正在外流的鲜血,立即血花四溅,染红了她的黑色皮鞋,随即松了口气喃喃说道:“死了。” 第1417章 她说人是她杀的! 高飞承认,他是夺走了赵娴静的第一次。 但这并不代表着他得为此负责,哪怕后来赵娴静、赵友宾俩人,先后赶来讨好他。 他夺走赵娴静第一次,是以被害死来作代价的,如果不是在地下楼兰造就了他‘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现在差不多就是他的周年祭日了。 赵娴静心甘情愿把她的第一次献给高飞,只是一个要干掉他的圈套而已,他有必要为此负责吗? 至于后来赵友宾父女先后变着法的讨好他,更是带有明显的居心,让高飞很是反感。 所以,他拒绝赵娴静,拒绝帮她做任何事,甚至都懒得听她诉说苦衷。 哪怕是在听说李男哲来新厂找赵娴静麻烦时,高飞也没打算替她出头,只想狠狠收拾一下李男哲,讹他几个小钱花花--反正北朝李家富可敌国,千八百万的对他们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至于赵娴静会受到李男哲什么伤害,他不管。 在高飞心中,赵娴静连一个陪同的天涯集团员工都比不上。 他没有赶她走,只是还没有找到机会,或者说还没有忙过来,李男哲的出现,倒是替高飞解决了麻烦。 不过事件的随后发展,却大大出乎了高飞的意料,赵娴静不堪受辱下,竟然要撞墙自杀,这多少改变了高飞对她的些许看法。 再然后,李男哲死了。 在人群尖叫着四散开来时,高飞也看到了李男哲头上的致命伤,双眼瞳孔就是猛地一缩! 现场大多数人,都无法看出李男哲的死因,但高飞却能一眼看出:李男哲被人用专门的凶器,趁乱刺杀的。 根据高飞的判断,致使李男哲死亡的凶器,应该是微缩版的军刺,有人把只有几十厘米长的军刺蔵在鞋子里,让刺尖戳破鞋子露出来,再穿在脚上,混同其他人一起对李男哲拳打脚踢时,瞅准机会用刺尖一下踢在他左耳太阳穴出,然后趁乱混在了人群中。 在高飞看来,李男哲早就该死,要不是沈银冰多管闲事,在辽省时,他就已经被眼镜干掉了。 可高飞却不想李男哲死在这种情况下,这摆明了有人利用他的死,来陷害高飞。 高飞可以杀人,却不喜欢为人背黑锅,遭人算计。 所以在看到李男哲被杀后,高飞立即反应过来,准备喝令所有人谁也不许离开现场,他要从中找出真正的凶手。 只是还没有等他喊出声,就看到赵娴静忽然冲到死尸面前,重重一脚踢在了李男哲的脑门上。 尖尖的黑皮鞋鞋尖,一下就把致命伤戳大,鲜血迸溅在了赵娴静鞋子,和身上。 “她这是要担负起杀人的责任?” 高飞愕然的看向了赵娴静,搞不懂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李男哲被人趁乱干掉后,现场纷乱的叫声很快就静了下来,人们呆呆的望着地上的尸体,与站在那儿的赵娴静。 “人是我杀的。” 赵娴静平静的眼神,从高飞脸上缓缓扫过,随即深吸了一口气,说道:“他刚才侮辱我,让我学狗一样的从他下面爬过去。我宁肯杀了他,替他抵命,我也不想再受他的凌辱--他是我杀的,我自己做事自己当,大家不要惊慌害怕,我会跟警方证明大家是无辜的。” 呜啦,呜啦--这时候,警车才从远处呼啸而来。 来的是开发区的刘小龙。 其实,刘小龙这个开发区分局的副局长,根本管不着方家村这一片,方立柱后来给他打电话,只是因为他是高飞的铁哥们罢了。 反正依着刘小龙的背景身份,就算是跨区作业,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刘小龙故意来晚一点,就是为高飞擦皮股的。 三辆警车呜啦呜啦的叫着跑过来后,围观者立即让开了道路。 最先打头的警车停下,满面红光的刘小龙从车上跳了下来,对高飞喊道:“沃曹,谁特么的敢来这儿闹事?外国人,哪国的鬼子货?” 高飞走过来,苦笑着低声说:“北朝人,李男哲--事情有些出乎意料,他被人暗杀了。” “什么,他被人暗杀了!?” 刘小龙嘴角猛地一跳。 他虽然不在乎国际友人被他哥们收拾,可要是出了人命,这事儿就大条了。 “具体的我会跟你仔细说说,现在有人主动站出来,承认人是她杀的,但真正的凶手……” 高飞看着很多急匆匆离开现场的人,叹了口气说:“唉,找不到了。” 刘小龙也认识赵娴静,看到她神色镇定的站在尸体前,就知道咋回事了,低声问道:“怎么办?” 高飞回答说:“还能怎么办?先把她以犯罪嫌疑人身份带走。记住,要绝对保证她的安全,我会查出真凶的。” “好,就按照你说的去做。” 刘小龙抬手挥了下,带着几个手下快步走了过去。 李男哲死在当场,他那三个保镖被揍得鼻青脸肿,这时候也都双眼无神的蹲坐在地上,茫然不知所措:李男哲是他们保护的对象,现在却死了,他们回去后该怎么向上面交代? 至于那两个一起陪他们从京华来的警员,倒是没太大的责任,回去后完全可以这样说:北朝朋友犯了众怒,自己人单力气薄,不但没能保护北朝朋友,反而被人提前给打昏了。 反正事实情况就是这样,也用不着撒谎,李男哲被人趁乱干掉,皆因为他太狂妄了,这才犯了众怒。 “小董,立即向东阳分局(方家村属于东阳区管辖),市局汇报这边的情况,请求现场技术勘察人员支援!” 经过一年多的磨练后,刘小龙现在的业务水平很娴熟,立即手下下达了正确命令:“李子,你跟大王他们拉起警戒线,保护好现场。方村长,麻烦你派车把两个受伤警员送到医院,帮忙看好这几个外国朋友。” 现场出了人命,方立柱哪敢不配合? 快速把工作安排下去后,刘小龙才拿出手铐走到了赵娴静面前,沉声问道:“赵娴静,请问你……” 不等刘小龙说完,赵娴静就主动伸出了双手,声音嘶哑的说:“他当众羞辱我,我趁乱杀了他,现场几百人都看到了,我坦白。” “那就对不起了。” 刘小龙低声说了句,咔嚓一声给她戴上了手铐,跟司机左右架着她胳膊,快速向警车那边走去。 既然罪犯嫌疑人主动坦白,刘小龙需要做得就是立即把她安全带回分局,控制,或者说保护起来。 高飞仍然站在那棵树下,看着走过来的赵娴静,眼神有些复杂。 赵娴静神色镇定的走向警车,在经过高飞身边时,忽然停住了脚步。 刘小龙没有催促她,只是警惕的看向了别处。 赵娴静定定的看着高飞的眼睛,看了足有十秒钟后,才淡淡的说:“高飞,以前我欠你的,现在都还上了。” 高飞夺走了她的第一次,不过那却是个致命的阴谋,所以赵娴静才说她欠他什么。 现在,有人趁乱干掉了李男哲,这明显是要嫁祸于高飞,赵娴静却替他背下了黑锅,当作是还他的债。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点了点头说:“我们之间,从此两清了。” “我总算是可以轻松一下了。” 赵娴静笑了笑,抬腿走向了警车。 很快,在刘小龙等人的保护下,警车呼啸着远去。 兔子走了过来,低声说:“飞哥,情况不对劲,杀人的决不是赵娴静,但我没看到是谁趁乱杀了他。萨拉娜已经顺着地上残留的血迹,追向那边树林了。” 高飞抬头看向那边树林,摇了摇头说:“白搭了,现场人太多了,要想根据鞋子上的血迹,根本查不出真正的凶手。” 俩人正说着,萨拉娜从那边急匆匆的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一只鞋子。 正如高飞所预测的那样,鞋子里的确穿着一根铁器,却不是微缩版的军刺,而是一根经过巧妙设计的钢筋,打造出了军刺的三棱形。 “鞋子是在那边树林中找到的,却没有看到人。” 萨拉娜抬手指着那边树林,说:“地上全是荒草,无法根据脚印追踪的。” 说起来,萨拉娜在找到刺杀李男哲的凶器后,应该先保护现场,再通知警方。 不过她却没有这样做,而是把鞋子偷偷拿了过来:赵娴静已经主动担负起了责任,替高飞洗清了嫌疑,把凶杀案锁定在看了最小的影响范围内。 如果这时候萨拉娜再拿出这些证据,那么就会破坏赵娴静的一番苦心,把高飞重新拉进泥坑内。 还有就是,按照正常的思维来判断,某人杀了人后,就算是要销毁做案凶器,也会把埋藏起来或者带走。 但凶手却把凶器遗留在了树林中,故意让人找到--其实目的,自然是希望警方发现,从而证明这才是杀人凶器,替赵娴静‘洗脱’,从而让嫌疑再次指向高飞。 凶手没有把凶器遗留在现场,自然是怕被人当场发现,可更没想到赵娴静会主动站出来背黑锅,所以才在仓皇之下,把凶器留在了树林中。 幸亏萨拉娜抢先找到了,算是彻底破坏了某人针对高飞的阴谋。 “嗯,把东西保管好,你和兔子直接去分局找刘小龙,把做案凶器秘密交给他,他知道该怎么做的。” 简单吩咐了萨拉娜俩人几句后,高飞转身走向了村子那边。 现在这个时候,他不怎么适合露面,一切交给警方来处理就好。 高飞顺着整洁的街道,慢慢走向村后,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开始琢磨是谁在暗中暗算他。 高飞现在的敌人不是太多,左右不过是杀破狼那些人罢了,要想查到具体的真凶,还得需要更大的努力。 他现在想的更多的,却是有些后悔:七月一号那天去德城找陈果果时,该听赵娴静说完那些话的。 假如当时他耐着性子听赵娴静说完,也许今天的麻烦就不会出现了。 第1418章 你们警方是干什么吃的! 因为李男哲被杀一案的发生,昔日方家村欢快的气氛荡然无存,村民们也都很少来街上走动了,甚至有人还借口有事,离开了村子去了别处。 虽说赵娴静主动站出来,承认是她杀了李男哲,可方家村却有上百人参与了对他的殴打,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也是从犯之一。 没有谁喜欢被警方带走的,所以只要当时参与殴打的人们,纷纷串通家人、亲朋好友,为自己不在场做出证据--没办法,村民们的做法虽然有些不光彩,可他们在冲向北朝人时,已经让国人看到了他们该有的男人血性。 对此,高飞自然也很明白,所以没有丁点讥笑他们的意思。 事实上,他自己在案发后,不也是躲在方家老宅中了? 不断来往的警笛声,足足响了大半天,直到夕阳把半截天空染红后,才逐渐变得安静了下来。 警方没有派人来村里搞调查,方立柱和那些保安的证明,已经足够说明什么了。 更何况,回到方家老宅后,高飞就给李承明打了电话,把现场情况详细说了一遍。 李承明才不相信李男哲是高飞杀的,因为他很清楚,假如真是高飞要杀北朝人,根本不需要这么躲躲藏藏的,更不会蠢到在自己厂门口做事。 这是一个阴谋。 破案经验丰富的李承明,很快就下了决断,告诉高飞什么事也不要管,不要搭理随后就会出现的北朝人,更不要随便发表什么‘洗清’声明,一切就当什么事也没法生。 冀南警方,会根据高飞所提供的几个预想,暗中全力侦查此案。 “麻烦,好像很青睐我。” 高飞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望着西边的晚霞,无奈的笑了笑时,大门被人推开了,方大爷、王奶奶等几个老头老脑走了进来。 “哎哟,大爷,王奶奶,你们小心门槛,我早就说要把门槛去掉了,你们非得说什么为了保护老宅的原汁原味不让。” 高飞唧唧歪歪的说着,跳起来迎上去,把几个老头老太让到了椅子上,抱歉的说:“我这儿没热水,想喝茶得等会儿。” 他正要去拿电壶烧水时,方大爷说话了:“嗨,你就别忙活了,坐下,我们有话要跟你说。” “大爷,您说,我听着呢。” 高飞不由分说的拿出电壶,烧上了开水。 方大爷沉殷了片刻,才说:“天黑后,你从后山离开吧。我们几个已经跑遍了村子,跟所有人都沟通过了,你今天没有来过村里。” 看着王奶奶的小脚,方大爷手上的拐杖,高飞忽然觉得鼻子一酸,随即开心的说:“好啊,那我等你们喝口水后就走。” 高飞绝不能出事。 这是方大爷等人在深谋远虑过的结果。 目前方家村在短短半年内就有了明显的变化,就像儿歌《小燕子》里面唱的那样:我问燕子你为啥来,燕子说,这儿建起了美丽大工厂。 高飞回来后,投巨资为方家村修了路,建起了分厂,村内一大半的劳动力都被招进了工厂,工厂还没有正式投产,但他们已经拿了好几个月不菲的薪水,由此可以看出,等工厂正式投产后,工人们的福利待遇很快就会向总厂看齐,成为让太多上班族都欣慕的去处。 方大爷等人以为,高飞一旦出事了,这一切势必会受到影响。 一个北朝人的死,却有可能牵扯到整个村的生活水平提高,这是所有方家村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几个老头老脑,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挨家挨户的串门‘串通’所有人:一旦上面有人来调查高飞,大家必须都说他没有来村里。 也就是说,高飞跟本次凶杀案没有任何关系。 当然了,方大爷等人这样做,就是为了方家村着想,高飞心里很清楚,可还是为几个老人的一番做为而感动。 “不喝了,你马上走,现在就走,越晚对你越是不利。” 方大爷摆了摆手,语气中带有不容置疑的坚定。 高飞不想让这几个老人担心,轻笑一声:“好啊,那我现在就走,从后面偷偷的走,成吧?” 呜啦--隐隐的警笛声,从村口传了过来,听声音还不是一辆警车。 村里的人都纷纷走出家门,聚向了新厂那边,方大爷等几个老人走在前面。 齐鲁方面得知在北朝有着很大影响力的李家大少,竟然在冀南遇刺身亡后,登时大吃一惊,赶紧上报高层领导,并上报京华那边。 相比起华夏方面,驻华大使馆的北朝人得知这个消息后,更是惊骇的要死,立即把这个噩耗传回了国内--北朝那边,马上就做出了反应,李男哲的母亲,与姐姐随即带人乘坐专机,急匆匆赶来了华夏。 随后,京华那边为此成立了专门的小组,与北朝人一起赶来了冀南。 短短大半天内,北朝人就从飞来了冀南,这速度委实快的惊人,同时也证明了她们有多么的愤怒,跟震惊。 按照冀南警方的意思,可以请北朝客人去市局了解情况,因为死者、凶手以及李男哲的几个保镖,都已经被转移到了市局。 此案关系重大,性质恶劣,当地分局还没有能力承担,只能市局出面。 不过地方警方的提议,却被悲伤、愤怒的北朝人一口拒绝,他们要求先到李男哲遇刺现场祭奠一下,然后再提其它。 对北朝人的要求,华夏方面没有拒绝的理由,毕竟人家是苦主,而且身份又是那么不一般,再加上人家要求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就派人护送他们来到了方家村。 李男哲的母亲金珠秀,因为保养得当的缘故,看起来也就是刚四十多岁,很富态,也很有气质,眉宇间全是浓浓的哀伤。 李男哲姐姐李承敏比李男哲大一岁,目前在北朝军方任职,副师级别的文职干部,相貌与李男哲有着三分相似之处,不过比他更加俊秀。 豪华依维柯在几辆警车的簇拥下,缓缓停在了新厂门口。 华夏方面陪同北朝客人的工作小组成员,先下了车。 随后金珠秀、李承敏母女才缓步下车。 省厅的白副厅长,与李承明走了过来,与工作小组组长低声打招呼:“程主任--这位就是冀南市局的李承明局长。” 三个月之前,原冀南市局局长刘昌明高升,李承明顺利‘晋级’成为新一任局长。 因为刘小龙是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来现场的,所以他跟东阳区分局的局长也一起来了,不过因为职务原因,只能跟在李承明后面。 “程主任好。” 李承明抬手敬礼后,才伸出了双手。 “李承明同志,你好。” 程主任伸手与李承明握了握,侧身介绍道:“这几位是北朝来的客人,这位是遇难者的母亲,金珠秀金女士,这位是遇难者的姐姐,李承敏李小姐。” 既然程主任郑重其事的介绍金珠秀母女,李承明自然得对北朝人加倍客气,主动伸出手:“金女士,李小姐,很抱歉……” 金珠秀却像没看到李承明伸过来的手那样,有些红肿的眼睛死死盯着他,哑声问道:“你就是这边警局的最高负责人?” 李承明伸手遭到无视后,若无其事的放下手:“是的,我就是市局局长李承明。” “你们是怎么当警察的!” 金珠秀还没有说什么,李承敏忽然扑上来,抬手狠狠一把就推在了李承明身上,把他推了个趔趄后,仍然不甘心,竟然伸出右手向他脸上挠去,气急败坏的骂道:“连重要国际友人的安全都无法保证,就这样的废物还有脸占据这个位置?这要是在北朝,我早就一枪崩了你!” 李承明真没想到,李承敏会这样跋扈,守着这么多人就对他动手。 仓促之下,毫无防备的李承明本能的脑袋后仰,但李承敏右手食指还是在他脸上划出了一道长长的血痕。 这还不算,李承敏再次伸出左手,又向他脸上狠狠抓去。 李承明大怒,迅速后腿一步抬手扣住了她的脉门,向斜刺里一带,猛地向上一提挈,一个标准的擒拿手就把她按在了地上,厉声喝道:“李承敏小姐,请你冷静一下!” “放开小姐!” 随同金珠秀母女来的那些保镖,齐声暴喝着冲向了李承明,看样子要大打出手。 “都特么的给我住手,谁敢动我打碎谁的脑袋!” 那几个保镖一扑向李承明,跟在身边的刘小龙立即掏出手枪,厉喝声中枪口对准了那些人。 依着刘爷的跋扈性子,别说金珠秀等人来自北朝了,就算是来自英美等国,只要敢在这儿袭击警方,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拔枪相向。 扑上来的四个保镖,有三个比较理智,马上就停住了动作。 但一个人明显被华夏人的无力给气昏了头,不管不顾的低声喝骂着什么,抬脚狠狠踢向李承明--砰! 枪响了,接着这个保镖就发出一声惨叫,咣当一声摔倒在了尘埃之中。 刘小龙一枪打穿了他抬起的右腿。 枪声响起后,现场所有人都呆愣了下,谁也没想到刘小龙竟然真敢开枪,尤其是尊贵的北朝客人们。 但让金珠秀母女更为惊讶的是,刘小龙一枪打穿那保镖的腿子后,这还不算完,一个箭步就跳了过去,抬脚踏在了保镖的心口,用枪指着他面门,脸色狰狞的叫道:“小童,给我把这袭警者铐起来,带回分局!” 在金珠秀母女蔑视李承明时,旁边的小童等人就很生气。 不过他们也知道,因为对方身份不同,就算再生气也能压在心里。 现在好了,生死不怕(刘小龙给开发区分局众同仁留下的印象)的刘局动手了,下令把那狂傲的北朝人铐起来,小童几个人根本没有任何犹豫,立即饿虎般的扑上去,给他戴上了手铐。 第1419章 风紧,撤乎? 能够被派来保护金珠秀母女的保镖,自然不是庸手,要是论起武力值来,刘小龙压根就不是对手。 只是保镖先生没想到,刘小龙真敢拿枪招呼他这个外国人--一时的粗心大意下,中弹倒地。 还没有等这位仁兄从疼痛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双手已经被戴上手铐,被小童他们好像拖死狗那样,也不管他的腿子还在流血,就拖向了警车。 保镖先生这才从愕然中惊醒,正要反抗,一只手枪抵在了他脑门上,小童恶狠狠耳朵说:“敢动,就打死你!” 从小童等人那厌恶的眼神中,保镖毫不怀疑他只要反抗,华夏警察就会立即开枪,把他给就地枪杀。 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保镖马上就放弃了反击。 等保镖被扔进车里后,金珠秀这才清醒过来,冲程主任愤怒的叫道:“程主任,把我保镖打伤,这就是你们华夏的待客之道吗!?” 金珠秀故意羞辱李承明,李承敏忽然动手去抓李承明时,程主任就非常的愤怒,对刘小龙能及时开枪打伤保镖的做法很欣赏,觉得就该这样做。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北朝人的无礼、狂妄,只是被李男哲意外死亡冲昏了头脑,也算是有情可原的了,所以在金珠秀提出抗议时,眉头微微皱了下,看向刘小龙正。 他刚要说什么时,就听刘小龙冷冷的说:“我们华夏的外交政策中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很抱歉,金女士,你们的行为很像豺狼。” “你、你--你一个小小的警察,就敢这样对我说话?” 被喻为豺狼后,金珠秀大怒,气的面皮青紫,浑身哆嗦着指着刘小龙说道:“看来你是真不想穿这身皮了!你等着,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后悔的!” “痴呆!” 刘小龙很纳闷,金珠秀凭什么敢在华夏这样狂妄,低低骂了一句后,拧身冲站在一旁的猛子(李承明的心腹)喝道:“猛子,现在我怀疑这三个人(金珠秀的另外三个保镖)是外国间谍,现在我命令你立即把他们控制起来,带回开发区分局严审!” 猛子是李承明的心腹手下,一般分局局长没有谁敢用这口气跟他说话的,尤其是守着李承明在场时。 但刘小龙可不是一般人,大少脾气一上来,别说是命令猛子了,就连京华来的程主任他也敢驱使--所以猛子没有丁点犹豫,立即亮出家伙与几个市局警员,扑向了那三个有些犯傻的保镖。 “住手!” 看到刘小龙要把事闹大后,程主任再装看不见也不行了,赶紧冲猛子等人厉喝一声,接着语气生硬的对金珠秀说:“金女士,请你冷静一下,不要用过激的语言来训斥我们的警务人员!要不然,后果自负!” 金珠秀也是在官场上混迹了好多年,眼光还是很有几分的,从程主任只训斥猛子,却没有对‘跋扈’的刘小龙有所动作后,就意识到这位年轻的警官来历不凡,人家压根就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对不起,程主任,我想我可能太关心男哲的事情,这才有些失态了,还请原谅。” 金珠秀不愧是大家出来的媳妇,马上就调整好了心态,很光棍的赔礼道歉。 “可以理解。” 程主任脸色这才稍缓,摆了摆手对刘小龙说:“刘局,让你手下把那个人送医院先救治一下?” 程主任这个上面下来的工作组组长,如此客气跟地方上一分局局长说话的态度,更加印证了金珠秀的猜想。 对程主任,刘小龙还是很尊重的,随即点头答应了一声,这才拿出电话打给小童他们,命令他先把受伤的保镖送去医院。 这时候,李承明也放开了李承敏,也没有擦脸上的血痕,对程主任说:“程主任,那儿就是案发现场。” 看了眼围上来的村民们,他又说:“这些乡亲们,都是案发时的现场证人。” “好,你先带金女士去现场看看。” 程主任微笑着点了点头,走到乡亲们面前,热情的对方大爷伸出手:“老人家,您好啊。” “好,好,领导好。” 方大爷虽然没见过太多世面,不过终究是年龄大了,在程主任这种高层面前,也没必要表现的战战兢兢,拍了拍领导的手:“领导,你们是来调查北朝人遇刺一案的吧?” 程主任与方大爷打招呼时,悻悻的金珠秀母女也没去现场,而是站在原地向这边看来。 程主任也没管她们,点了点头说:“大爷您说对了,我们这次来,就是调查案子的--呵呵,老人家,我看村里发展的很不错嘛,新公路,新的厂区,很有一番世外桃源的意思嘛。” “这都是多亏了天涯集团的高总啊,就是他给我们村带来的大变化。” 方大爷夸了高飞一句后,轻飘飘的话锋一转:“可是有些人却不想我们村过上好日子,非得来闹事,惹出了很大的麻烦,给我们全村一千三百口村民的心里,蒙上了阴影。” 程主任脸上的笑容一僵:“哦,老人家,这话怎么说?” “有个年轻人啊,听说是北朝来的。” 扫了眼金珠秀母女等人一眼,方大爷气愤的说:“今儿半晌时,他带人冲进了厂里,对厂里化验室的赵科长--一个文静的女孩子拳打脚踢,把那个什么化验室砸了个稀巴烂,我们村的大立柱、哦,就是我们村长都拦不住啊。” 因为很愤怒,方大爷说话有些费力,在程主任的关心下喘了口气才继续说:“我老头子活了快九十岁了,到现在也不明白,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时,我们上百万志愿军为了北朝人的幸福,跨过鸭绿江帮他们对抗美帝国主义,牺牲了十几万儿郎,才帮他们保住了家园--他们就怎么没有半点的感恩之心,反而来我们内地闹事呢?” 方大爷的这个疑问,已经上升到了程主任无法回答的高度上,所以他只能微笑着不出声。 絮絮叨叨的说完这番话后,方大爷总算是说到了正题:“那个死了的白眼狼姓李吧?” 程主任尴尬的看了眼脸色不好看的金珠秀母女,轻声说:“嗯,他姓李,叫李男哲,就是这位女士的儿子。” “嗯,我看也差不多。” 方大爷冲金珠秀冷哼一声说:“我们都说有什么样的大人,就会养育什么样的孩子,这句话还真不错,她们刚才的不讲理我们老百姓都看在眼里了,有那样不讲理的儿子,也就说得过去了。” 听老方开始对死者、死者家属言语攻击后,程主任赶紧岔开话题:“老人家,你能不能说说当时是种什么情况呢?” “好,领导,你不问,我们也得说的!” 方大爷重重顿了下手里的拐棍,气吁吁的说:“那个姓李的外国人,把化验室砸了个稀巴烂后,被赵科长劝出了厂子--我们老百姓不知道赵科长到底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可我们只看到,姓李的白眼狼,竟然让赵科长从他下面爬过去!” “领导,一个外国人在我们华夏人的土地上,竟然这样羞辱我们的孩子,要是你,你会不会生气?” 方大爷越说越愤怒,幸好没有爆粗口:“会啊?嗯,这就对了!白眼狼的做法,动了众怒,我们村所有人都看不下去了--程主任,实话跟你说,当时我们村去教训那个白眼狼时,就是我老头子冲在最前面的!我听后生们说,一脚踢死他的赵科长是主犯,那么我就从犯!领导,你把我也抓起来吧,我保证配合你的工作,坦白从宽!” “领导,还有我这个老婆子,当时我可是也踢了那白眼狼一脚的!” 王奶奶颤巍巍的向前走了一步,努力的直着腰板,没牙的嘴巴一张一合的,也不知是不是在咒骂谁。 “还有我,我也揍他了!” “也算我一个!” “我们大家都动手了!” 随着王奶奶的站出来,越来越多的村民都围了过来,纷纷坦白他们也是‘帮凶’之一。 看着几百号男女老少,程主任哭笑不得。 正所谓法不责众,就算非得把所有人治罪,可谁敢抓捕老方等人? 七八个来阵风就倒了的老头老脑,就算脑袋被门夹了也惹不起啊。 “各位乡亲们,请大家冷静一下!” 程主任抬起双手,挥舞着正要再说什么时,人群中有人喊道:“领导,白眼狼是我们帮赵科长打死的,但你们不能把责任按在厂子上面!谁要是想以这个为借口来干扰厂子正常运转,我们方家村一千三百多口人,发誓要跟他们血战到底也不退却!” “血战到底!” “坚决不像恶势力低头!” 此类的口号声轰然响起,久久不绝。 程主任这次带领金珠秀母子来李男哲死亡现场,一是带他们缅怀一下李先生的‘丧命’之处,二来是走访情况,三来却是听说案发当时,有一个形象猥琐的家伙拿着刀子带头挑事,想搞清楚那人是谁。 只是他们没想到,方家村的人却把责任揽在了自己头上,只要他们一提到兔子跟萨拉娜,村民们就会异口同声的说没有这俩人。 到了最后,激动的村民们甚至高喊说,李男哲不是被赵娴静杀害的,而是犯了众怒,被他们给活活打死的…… 事情到了这一步,完全失去了调查的必要,程主任觉得最好先撤退,因为他清楚的看到,有几个村民手里拿着砖头瓦块的,都目光不善的看着金珠秀母子等人。 程主任相信,这时候要是一旦有人失去理智,那么群情激奋的村民们,或许真会扑上来,把金珠秀等人乱拳打死。 那样,事儿可就惹大了,程主任不敢再犹豫,赶紧问金珠秀母女:风大,撤乎? 好吧,撤乎。 金珠秀母女立即同意。 第1420章 对高飞不好的消息! 金珠秀母女也不是傻瓜,看出事情有些不对劲,现场要失去控制,连忙点头答应,灰溜溜的上了依维柯。 依维柯车头刚一调头,砖头瓦块就冰雹般的砸了过去。 老百姓就这样,平时在官员面前缩手缩脚的,可一旦让他们逮住理由,什么事也能做得出来,有句话就是这样说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现在理屈词穷的北朝人撤退了,方家村村民们的砖头瓦块就扔过来了,当场就砸碎了好几块玻璃。 刚才还被方大爷尊称为‘领导’的程主任,竟然也很委屈的被扣上了‘汉奸’的帽子,让老程是无比的郁闷:我咋的就变成汉奸了?就因为我护送着她们离开? “刘小龙,你断后!” 看到事情不可避免的向最难控制的一方面发展,李承明赶紧抱着脑袋钻进车里,给刘小龙下达了命令。 李承明很清楚,刘小龙经常来方家村这边,而且村民们知道他跟高总是铁杆兄弟,肯定不会拿砖头瓦块的招呼他,所以才让他断后。 “是,保证完成任务!” 刘小龙啪的一个立正时,也不知道是谁手一哆嗦,扔的准头有了误差,一砖头咋在了他后背上,当即就发出一声惨叫,轰然趴倒在了地上。 “唉呀,砸着自己人了,谁干的?” 有人高呼,更多的人冲上来搀扶刘小龙,嘘寒问暖的。 坐在依维柯中的程主任见状,骇的面无人色:哎呀呀,这边的民风也太彪悍了吧?连警察都敢揍--司机,加大油门快点,你不要命了吗!? 当背上挨了一砖头,却收获了三篮子草鸡蛋、五箱子草梅‘慰问品’的刘小龙,带着几个手下扬长而去后,站在远处山包上,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的高飞,才笑了笑顺着山包背面走了下去。 方家村村民的如此做法,自然是为了保住新厂能够顺利生产,为方家村创造出大利润,尽快改变村里穷的现状。 高飞很理解,却没有觉得村民们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别看华夏百姓在很多时候都是逆来顺受、默默无闻的,担当真需要他们站出来维护国家、以及自身利益时,他们会毫不犹豫的站出来,抱成一团一致对外的。 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实际上村民们多心了,别说死在这儿一个李男哲了,就算今天金珠秀母女也死在这儿,他的新厂还是会按照计划试投产的。 几个自以为是的北朝人,还远远没有撑起高先生的眼皮子,他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到底是谁在暗中暗算他。 决不是沈银冰,因为高飞很清楚她现在没这种心情。 也不可能是水粉集团,他们还不会傻到用人命来恶心高飞。 会是焦恩佐吗? 可现在沈银冰不在冀南,焦恩佐是怎么能及时知道李男哲会来方家村,并派人趁乱暗杀他的呢? 或许,是现在尚没有跟高飞在国内发生正面冲突的破军,和七杀? 高飞顺着山包后的河边走上公路后,得到他电话的兔子,已经在那边等候多时了。 既然暂时想不出,那就先别想了,反正高飞早就想干掉李男哲了,既然别人替他出手了,那么他倒是省心了。 不过,以后该怎么对待赵娴静呢? 在她扛起黑锅后,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不管她吧? 赵友宾现在倒台了,她又主动承认人是她杀的,北朝人肯定不会放过她,毕竟这牵涉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华夏不介意推出她来平息北朝人的怒气。 看出高飞沉殷不语在想事后,兔子乖巧的没有说什么,等车子进了市区后才问道:“飞哥,你打算去哪儿?” “哦,先随便找家酒店吧。” 高飞向车外看了一眼,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四星级酒店说:“就去那儿吧。” 兔子把车停在了酒店台阶前,为高飞打开车门时,低声说:“梁总中午时就已经去过市局了,委托那边的人好好照顾赵科长,飞哥你不用担心。” “我不会担心的,别多想,我会查出真凶来替她洗清的。” 高飞笑着拍了拍兔子的肩膀,走上了酒店台阶。 昨晚在路上奔波了一整夜,高飞也的确有些累了,洗了个热水澡后扑在窗上正要睡觉时,手机响了。 显示手机号来自西北,高飞对这个号码多少有些印象,好像是地下楼兰外界飞龙部的。 “我是高飞。” 高飞接通了电话,拿起烟盒叼上了一颗烟。 手机那边过了片刻后,才有人淡淡的说:“我知道你是高飞。” “你真聪明。” 高飞愣了下,随即笑了:“怎么,你咋忽然给我打电话了,不会是想我了吧?” 给高飞打电话的,竟然是莫邪征东。 高飞把几本经书送到地下楼兰,回来后已经很久没有与她联系过了,现在听到她冷淡淡的声音,觉得很亲切。 “今天清晨时,我见到沈银冰了。” 莫邪征东没有理睬高飞的调侃,直接说起了正事。 在高飞的暗中配合下,沈银冰成功抢走了她母亲沈若萱的遗体,至于她要把母亲的遗体运到哪儿,高飞不关心。 不过莫邪征东忽然打电话来告诉他说,今天清晨见到沈银冰后,高飞就有些奇怪了:“哦?你在跟踪她?” “没有,是她来到我家门口找我。” “她去沙漠上找你了?” 高飞眉头微微皱起,正要再问什么时,忽然想到了:“哦,她想请你把沈若萱葬在地下楼兰。” “嗯,我答应了,毕竟沈若萱本来就是我们曾经的女王继承人。” 莫邪征东说:“我答应她,把沈若萱葬在修罗道内,又为她按照你们汉人的风俗习惯,特意为她准备了葬礼--拓拔千钧也同意了,刚把她的遗体安置好。” “这下她总该放心了。”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说道:“谢谢你。” “谢谢我?” 莫邪征东在那边愣怔了一下,随即轻笑一声:“呵呵,看来她在你心目中的地位,的确与众不同。” “倒不是有什么太大的与众不同,主要是……” 高飞顿了顿,才说:“我跟她之间,曾经有过一段美好的回忆。更何况,你的大度,会让她感受到一些温暖,能适当化解她一部分的戾气,从而影响她做出的某些决断。所以呢,你可以把我的谢谢,当作是我在替那些在不知不觉逃过一劫的无辜者感谢你。” “你说的太深奥了,我听不懂。”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刚才我就说了,我迎接沈若萱回家,主要是因为她是我们莫邪家族的人。” “嗯,你非得这样说也行,反正我就是那样认为的。” 高飞啪的一声,点燃了香烟,吸了口后岔开了话题:“关于你自己,是不是有好消息要告诉我?” 高飞无意中找到了黑色封皮经书中的《逆天论》,莫邪征东随即闭关参悟,全力寻找能改变她命运的药方。 现在她开关了,这就证明她很可能有好消息要告诉高飞。 “对我来说,算是好消息。” 莫邪征东在那边回答:“但对于你来说,却不一定是。” 高飞有些迷糊:“啥?这话怎么说?” 莫邪征东吐字清晰的说:“我找到了改变自己命运的药方,而且确定的确可行。” “恭喜,恭喜!” 高飞长长的松了口气,接着问:“那怎么又跟我有所牵扯?而且还是坏消息--吓,我知道了!” 莫邪征东被他的一惊一乍吓了一跳:“你知道什么了?” 高飞语气紧张的说:“《逆天论》中适合你的药方中,是不是说要想改变你特殊的修罗体质,就得吃类似于唐僧肉之类的东东?当然了,现实中是没有唐僧的,可却个被老杜(杜道长)喻为来自天道的高飞。而高飞肉,恰恰是能改变你特殊体质的唯一解药。所以你才说,对我来说不是个好消息!” 白云观的老杜,说高飞来自天道那些事,高飞已经都告诉了莫邪征东。 莫邪征东语气很惊讶的样子:“咦,你怎么知道这些?” 高飞有些傻眼:“啊,不会真是这样吧?” 莫邪征东在那边忽然嘿嘿的阴笑了几声:“驸马,你就洗得白白的,准备等着被我蒸熟了吧!” “挖槽,到底是咋回事,你可别吓我!” 高飞大叫一声时,那边的手机却扣掉了。 “神经。” 高飞随手把手机扔在旁边,四仰八叉的躺在那儿,盯着天花板喃喃的说:“这女修罗不会是在说真话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老子岂不是要惨了?” 看着天花板,高飞眼皮子越来越沉重,慢慢的闭上眼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客房的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一阵阴风刮了进来,吹起了窗户上的窗帘,惨白的月光马上就洒了进来。 高飞慢慢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一个身材窈窕的黑影,好像在水面上漂那样,缓缓的划了进来。 “莫邪征东?” 高飞坐了起来,看着身穿黑色龙袍,脸上戴着狰狞面具的楼兰王,揉了揉眼睛有些惊讶的说:“原来你就在冀南。哎,对了,拜托你下次进来时,能不能别这么鬼鬼祟祟的,把人吓个半死……”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莫邪征东忽然抬起双手,一下子就掐住了他的脖子,阴森森的笑着:“高飞,吃了你的肉,我就能长命百岁的!” “挖槽,开什么玩笑,赶紧松开老子,想憋死我啊!” 高飞一手掰着脖子里的双手,右手抬起来就摘下了莫邪征东脸上的面具,然后就愣住:面具后面,那是一张什么样的脸啊? 有五官,却没有面皮,血肉模糊,两颗闪着荧光的眼球好像要掉下来,鼻子是两个黑洞,没有嘴唇,牙齿就露在外面,闪着森寒的白光! 这是一张来自地狱的鬼脸! “哈--呜!” 鬼脸张大嘴,恶狠狠咬住了高飞的咽喉。 第1421章 恭喜女王殿下! “说不定,他现在正做着我张大嘴巴咬住他咽喉的恶梦。” 莫邪征东从外界回到地下楼兰的后,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到了这儿,蔵在面具后面的嘴角,微微翘了起来,带有一丝促狭的笑意。 在跟高飞通过电话后,莫邪征东没有回王宫,而是直接来到了森林神殿。 神殿内,拓拔千钧盘膝坐在一个蒲团上面,看样子早就预料到她会来,所以才在这儿等她。 莫邪征东走到女娲神像那边,恭敬的上了三炷香,弯腰鞠一个躬后才来到拓拔千钧对面,左手一甩袍袖,就像一朵沉在水中的墨莲那样,缓缓坐在了他对面的蒲团上。 闭目养神的拓拔千钧睁开了眼睛,却没有说话。 莫邪征东微微颔首:“多谢大祭司能网开一面,让沈若萱最终能安息在修罗道。” “唉。” 拓拔千钧轻轻叹了口气,说道:“她在俗世呆了那么久,早就已经不再纯洁了,我真怕列祖列宗会因此而怪罪与我们,给楼兰带来无法预料的灾难。” 莫邪征东不以为然的说:“没什么的,我相信列祖列宗看在沈银冰一片孝心的份上,也会同意我们这样做的。更何况,她的遗体在外面,总有一天会被人所趁,研制出大批的生化病毒,那样对我们来说,才是一个无法改变的灾难。” “我所担心的是,沈若萱进驻修罗道,会影响里面的气场,从而改变楼兰的国运。” 拓拔千钧抬头望着门口方向,喃喃的说:“女王殿下,你在出来修罗道时,难道就没感觉到,你前几次进去时所感受到的阴森气息,已经减弱很多了?这固然有在28年内有人三番五次去打搅修罗道有关,可我最怕的却是沈若萱遗体,会让修罗道的气场有所改变。” 拓拔千钧继续说:“无论你信不信,修罗道供莫邪家族列祖列宗安息的地方,是地下楼兰的另外一个空间,或者说国度。我们活人在进去时能感受到的阴森之气,对于修罗道来说,却像是我们人世间的阳气一样重要。” 说着,拓拔千钧的目光,落在了莫邪征东脸上:“如果我们这边所处的环境中,阴气过剩,那么势必会引发气场的不对称,从而造成损伤。正所谓孤阴不长,独阳不生,其实与这个是一个道理的。” 在拓拔千钧侃侃而谈时,莫邪征东始终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在莫邪征东那双亮如秋水的眸子注视下,拓拔千钧长长的叹了口气:“唉,女王殿下,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些担心是多余的?” “不是,站在拓跋先生的角度来看,你该担负这样的责任。不是多余,而是本质所在。”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轻声说:“也许,修罗道内的气场发生变化,是因为别的原因呢?” 拓拔千钧很是疑惑:“还能有什么原因?” 莫邪征东眼眸中闪过一抹笑意,抬头看着女娲神像,淡淡的说:“根据我们当前所理解的,最近数百年来的列祖列宗,寿限从没有超过28岁的。” 莫邪征东此前的列代楼兰王,几本都在28岁左右驾鹤西归,被送进修罗道。 这些女子,个个花容月貌,身材窈窕,武功超群,医术无双,这要是放在外界,绝对是天仙一样的存在。 可她们悲惨的命运却注定了她们悲惨的一声:只能与本家族的人通婚,正值妙龄的大好年华,最终却要无比痛苦的死去,然后被放进修罗道安息。 根据某些封建思想来说,死不甘心的人在被埋葬后,埋葬之地就会有怨气生出,就像外界那些主人突遭意外死去的宅子,会被人称之为凶宅那样。 佛家,道家都认同,人在死后都是有灵魂存在的。 那些寿终正寝的人死后,灵魂就会被小鬼带上黄泉路,踏过奈何桥,来望乡石上最后遥望一下人间,然后喝下孟婆的孟婆汤,忘掉生前所有事,步入酆都城,等待阎君安排转世。 这些人都是寿终正寝的,可实际上世间还有很多孤魂野鬼,因为死的不甘心,拒绝走上黄泉路,拒绝参加六道轮回,所以灵魂就会停留在生前死亡的地方,日夜哀嚎,干扰阳世的气场,从而营造出了凶宅、凶地等地方。 毫无疑问,正值妙龄却万分痛苦死去的列代楼兰女王,死后肯定不甘心,灵魂拒绝参与六道轮回,始终盘旋在修罗道中经久不息,这才致使那里面阴气甚重,让活人不寒而栗。 “根据拓跋先生以前所讲的,那么我们可以推断出历代祖先阴魂不散的主要原因,除了为她们自己悲哀的命运感到不公之外,肯定会对后人同样悲惨的命运而不甘。” 莫邪征东缓缓说道:“因为她们毕竟是我的列祖列宗,眼看我们走她们的老路却无能为力,怨气就会越来越种--但如果有一天,我告诉列祖列宗,我已经找到了改变莫邪家族上千年来悲惨命运的办法……那么,列祖列宗在天之灵,会不会因为我而高兴,从而影响了修罗道内的气场?” 忽地一声,拓拔千钧猛地站了起来,颤声问道:“女、女王殿下,您果真、果真从经书内找到了?” 莫邪征东低声回答:“幸不辱使命。” “谢天谢地,多谢列祖列宗在天之灵保佑!” 拓拔千钧昂首向天,无法控制的泪水扑簌簌淌了下来,然后双膝一屈,恭恭敬敬的给莫邪征东三叩首。 莫邪征东同样跪下还礼,以平辈论。 “女王殿下,是你拯救了整个莫邪家族,打破了上千年的邪恶诅咒。” 拓拔千钧重新坐回到蒲团上,抬手擦了擦脸颊上的泪痕,正色道:“但此事事关重大,还请女王殿下不要责怪我多问。” 莫邪征东抬手:“拓跋先生请讲。” 拓拔千钧直接问道:“据我所知,相传世间只有四本《安归经》,但驸马上次却给你两部白色封皮经书,还曾经说外界还有一本青色封皮的。这样一来的话,就无法证明经书的真假。所以我想知道,女王殿下是如何从这些经书内,找到真正的经书呢?”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我没有找。” 拓拔千钧愣住:“你没有找?那……” 莫邪征东说道:“我只要确定那本黑色封皮经书是真的,能从中找到《逆天论》就足够了。” 相传,第一代安归王凌玉宫主所传下来的四本《安归经》内,白色封皮经书中有人力的秘密,青色经书内有武力,红色经书内有财力,黑色经书内藏有逆天的岐黄之术。 莫邪征东已经是十数万子民的女王,所以她不需要安归教成千上万的教众。 她有花不完的金钱,所以不需要财力,她本人就是天下第一高手,这才更不需要武力。 她所求的,只是想找到经书内所藏的逆天岐黄之术。 “我的运气很不错。” 莫邪征东眼神明亮了起来,喃喃说道:“高飞临走前的那个傍晚,无意中发现了黑色封皮《安归经》内的秘密,帮我找到了《逆天论》,找到了改变我们莫邪家族特殊体质的方法--我已经很满足了,至于其它多出来的经书,是为了掩人耳目,还是别的原因,对于我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拓跋先生,你说是吗?” 拓拔千钧左手抚在心口,微微垂首回答道:“是!恭贺女王殿下。” “不过。” 莫邪征东话锋一转,语气里带有了为难的意思:“要想彻底改变我的体质,还有些难度。” 拓拔千钧问道:“什么难度?女王殿下,你说需要什么?只要这世上有得,我们就能找来!” 莫邪征东不答反问:“拓跋先生应该知道苗疆那边有蛊婆吧?” 所谓的蛊婆,也是在传说中的人物。 一般说来,在苗疆的蛊术只在女子中相传,每个蛊婆都设有自己的蛊坛,藏在山涧、溪流或家中的隐蔽处,蛊婆需要非常谨慎地保护它,因为蛊坛一旦被外人发现,蛊婆自己命将不保。 传说曾有蛊婆设坛在家,某天趁无人时用热水给神偶沐浴,不料被自己的小儿子看见。 第二天,蛊婆上山砍柴时,孩子不知利害仿效母亲给神偶洗澡,结果因水温过高将附有蛊妇之魂的神偶烫死。再说那蛊婆在山中劳作,猛然间感到心促气短力不能支,心下明白定是蛊坛出了问题,不敢有半点延误,赶快回家沐浴更衣,收拾停当静卧窗上,不过一个时辰已经气绝。 还有故老相传,动物之中唯有狗不能放蛊,蛊婆怕狗也不吃狗肉。 对这些与蛊婆相关的传说,拓拔千钧当然知道:“蛊婆的存在,并不是秘密,但那些人与我们有什么牵扯?” “有很大的牵扯。” 莫邪征东低低的叹了口气,说:“我在闭关期间,从《逆天论》中找到要想改变我特殊体质的办法,必须得利用蛊虫这个东西。” 拓拔千钧眉头皱起,低声说道:“愿闻其详。” “《逆天论》中说,阴寒体质而来自先天,要想驱除身体阴寒,唯有用阳刚之气,以灵……肉相传送,始能解除。” 莫邪征东目光下垂,轻声说:“不过,世间任何男人无论他有多么阳刚,都无达到来驱除我身体的先天阴寒之气的地步,所以只能用烈阳蛊,来喂食男子,培养他身体的纯阳之气大增,再于我灵与肉的互动,珠胎暗结时,才会驱赶体质阴寒毒气。” 拓拔千钧瞪大了眼睛,喃喃的说:“烈阳蛊?蛊术好学,神殿书籍内就有记载,但……何为烈阳蛊?” 莫邪征东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金色发丝,轻声说:“拓跋先生,请问世间阳气最盛之处,在何方?” 拓拔千钧想都没想,就脱口回答:“自然是我黑石山!” 第1422章 他不愿意也得愿意! 地下楼兰处于塔克拉玛干沙漠之下,常年接受烈阳暴晒,本来就是世间阳光最毒的地方。 而地下楼兰内有七颗太阳,每当正午时分,七颗太阳就会连成一线,暴晒黑石山。 故此,黑石山某个区域的黑色石头,才会被暴晒晒裂,那就是传说中的修罗胆,所以修罗胆又被誉为药物中的至阳之物。 拓拔千钧说出黑石山后,猛地醒悟了过来:“啊,女王殿下,你所说的烈阳蛊,莫非是黑石山山头上的蜥蜴?” 沙漠中寸草不生,水分罕见,但却是蜥蜴的乐园。 同样,出产修罗胆的黑石山山头上,也生存着这种不怕热的蜥蜴。 传说中的苗疆五毒,分别是指蝎子、蛇、壁虎、蜈蚣、蟾蜍。 而壁虎,和蜥蜴,同属蜥蜴科目,所以壁虎能用来做蛊虫,那么蜥蜴也可以。 莫邪征东微微抬首,说道:“烈阳蛊因为独特的特性,所以制成的时间也是最快的--我已经找到了制作蛊毒的既定流程,能够在三五天内就能制成,无非是用精血培育,与被培育之蜥蜴产生灵魂的融合,这对我们来说算不了什么。” 拓拔千钧知道,莫邪征东所说的这些没错,在外界被传的神乎其神的蛊毒,其实放在地下楼兰算不了什么:这儿既然能培养出无比变太的黑色王蛇,那么培养个小蛊毒更是游刃有余了。 仔细回想了一下莫邪征东的这番话,拓拔千钧才小心的问道:“那么,最让女王殿下为难的,是不是被种下烈阳蛊的、的那个男人?” 要想改变莫邪征东的特殊阴寒体质,在《逆天论》中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就是培养出烈阳蛊,然后种在一个男人身上,再跟他发生灵与肉的结合,等怀孕后,身体的阴寒之气,就会随着胎儿的一天天长大,慢慢的消失,成为正常人。 莫邪征东要想找个这样的男人,天涯集团的高先生无疑是最佳人选,反正她早就把他当做自己的驸马了,跟他生个孩子也是很正常的。 让莫邪征东为难的是,如果给高飞种上烈阳蛊,那么这个男人以后那方面的要求,就会无条件的--嗯,就是索求无度,像森林神殿中神潭中的群蛇那样,没事就乱交,一天不交就会难受…… 不过高先生是人,不是蛇,每天都得直愣愣的四处找女人,就算莫邪征东能保证用特殊的药物保证他不会精尽人亡--可一个男人假如每天都得与女人来上那么几次,要不然就会七窍流血,恐怕他会很烦。 毕竟做那种事,也得需要心情对吧? 无论多美好的事情,一旦成为了习惯,每天都要做一次或者好几次,就会成为痛苦。 打个比方:世人都知道燕窝熊掌是好东西,可要是让一个人每天三餐都吃这种东西--刚开始时,那个人肯定会很享受的,可长年累月的吃下去,而且不吃还不行,猜猜他还会不会把吃这些当作一种享受? 恐怕到时候只要看到熊掌燕窝就会呕吐,渴望能吃点绿油油的小白菜,哪怕是生啃。 同理,无论是相貌身材,气质还是给男人最容易带去的成功感,莫邪征东都是女人中的佼佼者,不过一旦让高飞每天都得跟她做那种事,不做就没法活--哪怕每天都换一个莫邪征东那样的美女,相信最多半年后,他就会感觉厌恶,渴望自己能够成为太监。 每时每刻都想和女人纠缠在一起,这就是种了烈阳蛊之人最大的特征。 拓拔千钧很明白,更懂得莫邪征东要想下蛊的那个可怜孩子,只能是高飞。 但高飞以后肯定会很痛苦,很痛苦。 偏偏烈阳蛊因为其特殊的毒性,一旦被种上,那么男人要想拜托它,估计最少得三年工夫。 也就是说,高先生要当至少三年的‘职业播种机’,才能把烈阳蛊的毒性释放完毕,假如一天不做那种事,就会流鼻血,用不了几天,就会被本身旺盛的火力烧的七窍流血而亡。 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他能熬过这三年吗? 或者说,莫邪征东能否在怀孕后,找到解除烈阳蛊的办法? 莫邪征东沉殷半晌,才缓缓的说:“拓跋先生,你也知道,烈阳蛊其实不是一种毒物,它只是影响了男人雄性荷尔蒙的急促发育,要想用药物来控制它--逆天论中都没有记载解除烈阳蛊的药方,所以高、他必须得承受最少三年的折磨。” 拓拔千钧苦笑:“如果我是那个男人,我宁肯去死,也不想受这样的罪。而高、驸马也差不多会是这想法。” “不是差不多,是肯定。” 莫邪征东抬头,看着高大的女娲娘娘神像,喃喃的说:“所以现在我无比的矛盾--有时候就像,随便找个看得过眼的男人,给他种上烈阳蛊,等把他利用完之后,就不要再管他的死活了。” 拓拔千钧皱着眉头,呆望着门外的夜空过了很久,才说道:“这倒是个办法。不过我想知道的是,女王殿下能否愿意为了改变王族的命运,去随便找个男人吗?” 莫邪征东想都没有想,就摇了摇头:“不会……我所中意的人,唯有高飞而已。” 拓拔千钧追问道:“可是他不愿意,那你怎么办?强迫他?还是跟他讲清楚这些,希望他能看在王族命运的份上,做出自我牺牲?” 莫邪征东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毕竟被种下烈阳蛊的男人,在最短三年内,除了要不断与女人互动之外,自身元气也会大伤,毕竟每个人精血都是有限的,哪怕他熬过三年,也会变得形如枯槁。” “所以我现在反而很犹豫,无法下定决心。” 莫邪征东说着,左袖一摆长身而起,转身向神殿门口走去。 望着她窈窕的背影,拓拔千钧忽然大声喝道:“女王殿下,希望你能以王族为重!” 莫邪征东身子一顿,头也不回的说:“但我无法接受高飞之外的任何男人……拓跋先生,也许你还不知道,要想改变我的命运,在孩子出生之前,只能需要同一个男人……这听起来很荒唐,可却是真实的。” 拓拔千钧站起身,大声说:“那就给驸马种上烈阳蛊!” 莫邪征东轻轻叹了口气:“他是不会同意的,我很了解他从来都不甘受人控制。” 拓拔千钧一字一顿的说:“他愿意,也得愿意,不愿意,也得愿意!” 莫邪征东站在门口,对着黑夜呆愣良久,才低声说:“请拓跋先生教我。” 拓拔千钧向前走了几步,沉声说:“据我所知,去年的农历六月初九,是高飞爷爷的生日。也是在那一天的前夕,安归王假扮他去了岭南,遭人暗算。女王殿下也该清楚,死在岭南的颜红,与他有着不一般的关系。那么我想,很快就是颜红的周年祭日,他肯定会去岭南祭奠他的红颜知己。那么我们可以利用这次机会,在神不知鬼不觉中,为他种上烈阳蛊……”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这岂不是在暗算他?” “可他自己却不知道。” 拓拔千钧眼里闪着促狭而期盼的光芒,低声说:“等他发现身体情况有异常时,女王殿下你再适时出现,解除他的痛苦,那么他自然会对你感恩戴德,甚至还会愧疚,毕竟当一个世间最为优秀的女子为解除他痛苦而献身,这理当会被感激的。” 莫邪征东说道:“可是--” “没什么可是,必须这样,为了莫邪王族以后的改变!以牺牲一人来拯救全族,决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拓拔千钧打断了莫邪征东的话,语气有些阴森的说:“女王殿下,这件事交给我来做就好了,你就当作任何事都不知道。这样,你心里就不会有太多的愧疚了.” “唉。” 莫邪征东再次沉默良久,才低低的叹了口气,身形一闪,消失在了门口。 拓拔千钧缓步走到神殿门口,望着黑漆漆的森林,用力握紧了拳头,喃喃的说:“机会,是绝不能放过的。女王殿下,既然你无法取舍,那就把这个重任交给我吧。” -- 昨晚做了个恶梦的高飞,第二条早上醒来后精神有些不怎么好,尤其是在用过早餐后,更想跑回去来个回笼觉。 不过想到今天有事情要做,他只能跑去浴室冲了个冷水澡。 冷水澡的确很提神,出来后就变得神采奕奕了。 他要去见赵娴静。 赵娴静是为了避免他惹上麻烦,所以才挺身而出主动担负起了刺杀李男哲的责任。 按照高飞的意思,刘小龙很快就把她交给了李承明,派人专门保护她。 一个杀人嫌疑犯在被捕后,除了查案之人,任何人要想见她都是不可能的,尤其是赵娴静涉嫌刺杀国外重要人士,她被警方带走后的下落,更是一个机密。 不过这些一般人无法做到的事情,对于高飞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他只是给李承明打了个电话,就知道了赵娴静的下落。 李承明恰好也有事需要找他了解一下情况,所以俩人约好在市局门口见面,到时候会带高飞去见赵娴静。 高飞走出了酒店,正要招手拦辆出租车时,手机响了,是个陌生来电,来自西北省。 电话是赵友宾打来的。 高飞对赵友宾的印象,始终不怎么样,觉得他就是个失败的人,身居高位每天在公众面前拿捏出一番‘爱民如子’的嘴脸,可却没有把自己儿子教育好。 如果赵友宾不是太纵容赵率,赵率又怎么会狂妄的那样没边? 在得知高飞的真实身份后还敢乱来,这才为他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继而连累到了他老子,被迫在黄金年龄段时退居二线。 赵友宾这次给高飞打电话来,肯定是因为赵娴静的事。 第1423章 监狱中的女囚! 李男哲去方家村天涯集团分厂闹事,却犯了众怒,被赵娴静失手踢死的事情,就在案发当天中午,就像瘟疫那样在社会各界迅速流传了开来。 现在可是个网络信息时代,当某件会吸引人注意的事情发生后,最多一个小时就能出现在网络上,而赵娴静失手踢死北朝人事件,绝对是最吸引人注目的,所以这个消息没理由不在最短时间内,广泛传播。 远在西北省的赵友宾得知此事,也不是啥稀奇的事了。 “高飞,我是赵友宾。” 在听到赵友宾自报家门后,高飞就知道他打这个电话来的意思了,随口嗯了一声:“嗯,赵主席(赵友宾现在是工会主席),你好。” “高飞,我不想求你去帮娴静。” 赵友宾声音有些嘶哑的说:“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儿子已经死了,我不想再失去女儿。” 高飞沉默。 在李男哲之死案中,赵娴静无疑是无辜的,是个受害者,本来没有她太多的事,她忽然挺身而出,就是为高飞承担责任。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难道她不知道,万一高飞狠下心来不去管她,她就死定了吗? 赵娴静也许在站出来的那一刻,也想到了这一点,或者说,她正是因为想到了这一点,才站了出来。 这个女人,基本猜透了高飞的为人行事的原则,确定高飞会因此而承她的情,这才决定牺牲自己,来换取他对整个赵家的关照。 赵友宾在听说此事后,以他对女儿的理解,当然也能猜出女儿站出来时心里是怎么想的,所以才在给高飞打电话时,明说他不想求高飞去救女儿,却委婉的表示,他儿子已经死了,不想在失去女儿。 如果非得失去女儿的话,那么赵友宾希望她失去的能够有价值。 而这个所谓的价值,自然是暗指高飞要关照赵家的条件。 没有听到高飞回答后,赵友宾也没有再说什么,但心里却越来越凉。 他很明白,就算高飞拒绝他,他也无话可说的。 幸好,就在赵友宾失望到极点,准备黯然扣下电话时,高飞终于说话了:“她不会有事的,我可以给你保证。” “谢、谢谢!” 赵友宾的声音开始发颤:高飞的承诺,是他所期盼的最好结果。 高飞笑了笑,也没说什么,直接扣掉了电话,站在路边准备拦出租车。 出租车还没有来,刘小龙来了,开了一辆民牌黑色别克轿车,缓缓停在了他身边:“今早兔子跟我打电话,说你在这儿下榻了,我就猜到你今天要去看望一个人。” “你倒是能掐会算的。” 高飞离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座椅上刚把车门关上,车子就启动了。 “那个女人对你不错。” 刘小龙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 “我从来都不会让对我不错的人吃亏。” 高飞随口回了一句,转变了话题:“我听说你小子好几次把眼镜气的都想干掉你,真的?” “他倒是想,可他不敢!” 刘小龙冷笑着,霸气十足的说:“只要他一面露不善之色,克莱尔就会对他怒目相视,然后他就吓得连个屁都不敢放了。” 骂了一句,刘爷抱怨道:“真亏他还是个思想开放的外国人,竟然警告我说,在克莱尔还没有大学毕业之前,要是敢动他女儿一根汗毛,就会让我变成太监。” 高飞有些好奇的问道:“那你有没有动克莱尔一根汗毛?” “没有动一根。” 刘小龙淫邪的笑了笑,得意的说:“只是男女之间该做的事儿,刘爷我都做了,哈,哈哈!” 高飞骂道:“哇靠,你把克莱尔给祸害了?” “真没想到她还是第一次,唉,说起来我还真是命好,像她这么出色的女孩子,这么大了还能为我守身如玉,的确是出乎我的意料。所以我才决定,把她当做正牌女友来对待。” 刘小龙说着叹了口气,但傻瓜也能看出他现在多么得意。 高飞给他泼冷水:“别忘了克莱尔可是外国人,你老子会同意你娶一个外国媳妇?” “当然不愿意,就插拿刀子搁在我脖子上,威协我必须跟克莱尔断绝关系了。” 很气愤的冷哼一声,刘小龙随即晒笑道:“可咱刘爷是什么人?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别说是老刘拿刀子来威协我了,就算把我大卸八块,也休想破坏我对克莱尔坚贞不渝的爱情。大不了,我跟老家伙断绝父子关系……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为了爱情抛弃老子,你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高飞击掌赞叹,说:“不过假如我儿子以后敢这样对我的话,我铁定会一棍子打折他腿子。麻痹的,老子白养他那么多年了,为了个女人就敢不要老子,真是个痴呆患者!” “沃曹,你指桑骂槐的骂谁呢?” 刘小龙抬手用力砸了高飞肩膀一下,随即认真的说:“跟克莱尔谈恋爱,也许是我这辈子最认真对待的一件事,所以无论遭遇多大的挫折,我都不会屈服。我们的爱情,会地久天长--” 高飞吐出舌头,做呕吐状。 俩人说说笑笑的,不大会儿就来到了市局门口。 李承明已经再次等候了,乘坐的也是一辆民用轿车,从落下的车窗内对高飞打了个响指后,就指挥猛子开车向西而去。 昨天刘小龙把赵娴静带回分局后不久,因为此案性质严重,惊动了高层,已经超出了分局能处理的范畴,所以就把她移交给了市局。 李承明接到高飞的电话后,立即派人把她送到了西郊某处秘密看守所,派专人看守她,没有他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擅接触她,以防发生意外。 李承明这样看重赵娴静,不仅仅是因为高飞给他专门打过电话,还有就是,她是老领导赵友宾的女儿,尽管他与老赵不怎么对眼,但总的来说大家都来自岭南,算得上老乡了。 李承明所说的秘密看守所,其实就是省监狱,这儿有荷枪实弹的狱警看守,任何人想要出入都得经过最严格的检查,与通行证。 把看守森严的省监狱当做市局的秘密看守所,的确是最最保险的地方,这一点连高飞都没想到,看向李承明的眼神中也带有了佩服之色:刚来冀南才短短半年多工夫,就能与省监狱建立了‘良好’关系,不愧是能力出众。 就算有李承明的带路,高飞等人,与车辆还是经过连续三道关卡的严格审查后,才被放行。 这时候恰好是监狱里的放风时间,数百上千的推着光头的犯人们,在铁丝网内的有限活动范围内,懒洋洋的晒着太阳,稍微有点异动,就会引起高处端着枪的狱警注视。 省监狱的一个副职监狱长亲自来招待李承明一行,等他下车后就热情的伸出手迎了上来:“呵呵,欢迎李局大驾光临我单位视察工作。” 李承明苦笑着跟他握手,谦虚道:“张处长(省直监狱的监狱长,都是正处级别的),你这是寒碜我呢,还是拐着弯的骂我上次在酒桌上偷偷溜走?” “哈,李局原来也是个明白人呀。” 张处长哈哈大笑着,与李承明寒暄了几句。 李承明替他简单介绍了下高飞,刘小龙俩人。 省监狱绝对是个相对封闭的环境,监狱长在这儿就的土皇帝一般的存在,说是掌控着所有犯人的生死,也是毫不夸张的。 所以张处长只是对李承明这个市局局长很客气,对高飞跟刘小龙倒是没放在眼里,甚至连手都没有握,只是淡淡点了点头。 高飞俩人也没在意,反正他们也不想让人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 因为性别的原因,关押赵娴静的地方在女囚监狱那边,就在‘男生活动区’的相邻,一墙之隔。 监狱刚建成时,男女囚犯的活动区域之间,原本只是一道铁丝网的。 不过很多女囚为了能找机会离开这儿,就不择手段的向男囚索要‘种子’,因为她们只要怀孕了,就能获得假释外出的机会。 为了获得男囚的种子,这些女囚是丑态百出--监狱领导为了杜绝这种丑陋现象,所以就去掉了铁丝网,竖起了一道高强,在最里端留了一个小门,有专门的狱警看守。 高飞与刘小龙并肩而行,跟在李承明俩人身后,穿过小门后,立即引起了那些女囚的注意。 各个年龄段的女囚都有,但很多都处于妙龄时代,从此可以看出罪犯的年轻趋势,正在逐步向‘少年’发展,是该引起相关方面的关注了。 “嗨,哥们,有没有香烟,赏赐一颗。” 走在前面的李承明、张处长俩人刚拐过一个墙角,一个看起来也就是二十三四岁的女囚,忽然从那边跑了过来,抬手挡住了高飞。 女囚长的很漂亮,不过眉宇间带着一股子风尘气息,不等高飞说什么,就把囚衣掀了起来,露出她雄前那对傲人的白球:“让你莫一下,一颗烟,亲一口,两颗,如果想探索我的‘海底’,一盒烟。” 刘小龙翻了个白眼,奸笑着的说:“我有水烟袋一颗,可你还没资格去吸。” 高飞抬手揪住她的衣服,盖上了她的身子,在她脸颊上拍了拍,淡淡的说:“有没有听说过天涯化妆品?我就是天涯集团的老总高飞。你以后改造好了出狱后要是无处可去的话,可以去找我,我会给你提供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说完,高飞拿出自己吸的烟,扔在了她的怀里,再也不看她一眼,转过了墙角。 女囚双手捂着烟,愣怔片刻后忽然追上去,大声喊道:“你不要忘记你今天说过的话,我会去找你的!记住,我姓穆,叫穆天涯!” 高飞全身神经猛地绷紧,刚要转身却又忍住,淡淡的说:“我等你。” 第1424章 我算你的什么人? 其实现在地方上都有专门的女子监狱,不过出于某种原因,像省监狱这种大单位,仍旧保留着关押女囚的编制,以及地方。 赵娴静的囚室,就在女囚活动区域的最后面,一间临时充作囚室的休息室。 这样可以为她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毕竟她当前还没有判刑,是‘没资格’与那些女囚住在一起的。 门口,有一个专门的女狱警在看守着。 对省监狱的配合,李承明很满意:“张处长,以后有什么需要我们市局效劳的地方,你尽管说,我会尽可能的帮忙的。” 张处长这样重视李承明送来的女犯罪嫌疑人,其实就是要的他这句话,毕竟市局局长这个位置很重要,说不定哪天就会求到人家头上的。 “呵呵,李局,那我可记住你的话了,以后找你时,可不要假装记性不好。” 张处长开心的开着玩笑。 李承明忙说:“怎么会忘?就算忘记吃饭,我也不会忘记跟你张处长说过的这句话。” 俩人开了几句玩笑后,张处长就对女狱警打了个手势。 女狱警马上就拿出钥匙,打开了房门。 “张处长,去你办公室坐坐?” 李承明却没有进去,只是看了高飞一眼。 张处长会意,呵呵笑道:“好呀,我刚好从王处那儿讹来了几两好茶,正要找个懂行的人来品尝一下呢。李局,请。” “请。” 李承明笑着,抬手示意张处长先走,俩人到背着手走了。 “我在外面吧,不进去了。” 刘小龙笑了笑,走到一旁坐了下来拿出手机:“恰好趁空给克莱尔打个电话查岗,看看她在干嘛呢,有没有背着我在外面找男人。” 按照监狱的严格规定,任何来到囚犯区的人,都不许携带通讯设备,不过有李承明这个大局长的面子,张处长自然不会对他们提出这样的要求。 “嗯,那你在外面等。” 高飞明白刘小龙不想掺和赵娴静的事儿,点了点头后开门走了进去。 房间不大,也就是十几个平米左右,里面也只有一张窗,不过却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 赵娴静仍旧穿着她染了李男哲鲜血的那身衣服,就坐在窗沿上,愣愣的看着远处放风的女囚发呆,连高飞的开门声都没有听到。 就在不久之前,赵娴静还是让人羡慕的天之娇女,但现在却成为了没有人身自由的‘阶下囚’,身份上的这种极大反差,让她无法适应,总是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高飞走到她身边,到背着双手看向外面,低声问:“在想什么?” 赵娴静身子微微一颤,缓缓扭过头看向了高飞。 在看到高飞后,赵娴静死水般的双眸攸地一亮,声音沙哑的说:“你来了--没想什么,就是在想过去跟李男哲的那些事。” “想他以前对你那么好,原来都是一种假象?” 高飞笑了笑,说道:“还是在想,如果跟我发生交集的话,你现在也许已经嫁给他做一个北朝媳妇了?” “我幸亏没有嫁给他。” 赵娴静眉梢微微跳动了下,喃喃的说:“我该庆幸,看穿他本来面目还不算晚。一旦我嫁给他后,他再露出利用我们赵家的嘴脸,那时候我才不知道该怎么办。” 顿了顿,赵娴静又说:“但我真的不愿意接受,他以前那么在乎我,会变成这样的人。我爸遗憾的离开重要岗位,就有他的功劳在内。他这次去方家村找我,也只是存了要折磨我的想法……他,绝对是一条披着羊皮的狼。” “其实从大隋帝国那时开始,那边的人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无论你对他们怎么样,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卑鄙底线,为了生存可以不要脸的假投降,等休养生息后立即就会翻脸。” 高飞说:“当初大隋帝国的崩溃,数十万精锐府兵的覆没,就是这些人做的。” “其实严格的说起来,隋炀帝三征高丽时,打的也不是这些人。” 赵娴静来了谈话的兴趣:“高居丽是辽东,北朝在那时候是百济,一个小国家而已,在那几次至关重要的大战中,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 高飞淡淡的说:“但后来高居丽灭亡后,王室的人却逃到了百济,成为了那个半岛上的主人,所以他们也算是高居丽的后人,白眼狼的后人,也只能是白眼狼的。” “你是做学问的,知道的肯定比我多,但你别试图从学术的角度上说服我,因为我对那个国家的印象,决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的。” 高飞把手伸进口袋中想拿烟,这才想起烟已经送给了女囚,无聊的吧嗒了下嘴,岔开了话题:“我这次来,是要让你安心在这儿呆着。你唯有在这儿才能获得最大的保护,你放心,我会尽力为你洗清清白的,也许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出去。” “出去?” 赵娴静喃喃的重复着,又看向了窗外:“出去后,我去哪儿?” 高飞回答说:“方家村分厂,还缺一个老总。” 赵娴静双眼微微眯起,低声说:“这是你对我的承诺?” “不是承诺,这是你该得到的。” “就因为我担负了刺杀李男哲的责任?” “这就已经足够了。” “可是,我算你的什么人?” 赵娴静说出这句话时,抬头勇敢的看着高飞。 “女人。” 高飞轻轻吐出了两个字。 赵娴静只觉得满室生春,所有的色彩都鲜亮了起来。 高飞很想给赵娴静另外一个答案,但他很清楚,当前他除了说这两个字外,说别的好像都对不起这个女人。 他不爱她,却无法拒绝她。 有时候,就算一个男人再强大,可在感情问题上,也没有太多的选择。 -- 高雅晃了晃酒杯,仰起下巴一饮而尽。 辛辣的酒水就像一股子流动的火焰,顺着他喉管淌进了他的胃里,让他本能的嘶哈了一声。 焦恩佐眉头皱了下,毫不掩饰眉宇间的厌恶之情。 当初在找到机会时,焦恩佐本想派出手下最出色的人手去做这件事,是高雅自告奋勇说要去暗杀李男哲,籍此来找回他已经失去的信心。 用杀人来找回信心,这对高雅来说绝对是个悲哀,但他别无选择。 事实证明,他成功了,成功的暗杀了李男哲,嫁祸给了高飞。 其实高雅等人也明白,暗杀一个李男哲对高飞的影响,其实并不是太大,最多也就是恶心一下他罢了。 但只要能恶心一下高飞……这可能是焦恩佐等人目前能做到的最大限度了。 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赵娴静会主动站出来,担负起了李男哲被杀的黑锅,让高飞轻而易举的脱离了这次麻烦。 而且最关键的是,方家村村民的团结一致,彻底粉碎了焦恩佐的渴望,让金珠秀母女狼狈而逃。 这次阴谋,除了让高雅体验了一次亲身杀人的心跳感觉外,对高飞没有造成任何的影响,还很有可能会把警方的注意力吸引到北山集团这边。 所以,高雅现在必须得离开冀南。 “方少。” 等高雅再次给他自己斟上一杯酒后,焦恩佐说话了:“我觉得你是时候离开冀南了。” “去、去哪儿?” 高雅舌头有些大的问道。 “回京华。” 焦恩佐直接说道:“你还记得我曾经跟你说过的那件事吧?” “你跟我说过的那件事?” 高雅想了想,才说:“就是去找张耀明兄妹,再通过他们去接近郝连偃月,找到失踪的解红颜,然后拿到她手里的某些证据,查出少爷的真实身份……如果运作得当,我们就会取而代之,像沈银冰那样控制破军,成为国家不敢动的人?” 不等焦恩佐说什么,高雅就晒笑道:“呵呵,可你该知道,现在郝连偃月是贪狼教众的身份已经暴露了,她现在死活还没有消息,我去哪儿找她?” “郝连偃月虽然暴露了,当前不知死活,不过还有一个人肯定会知道解红颜蔵在哪儿。” 焦恩佐淡然笑了笑。 高雅斜着眼的问:“你既然知道那个人,为什么不直接去找他?” “因为我没有资格。” 焦恩佐无声的笑了下,说:“但你不同,你是高家的三少爷。” “现在已经不是了,所以别再跟我提这事儿!” 高雅有些烦躁的抬手,狠狠拍了下桌子,嘶声道:“以后,都不要再提到这件事!” 焦恩佐却不在意,仍旧说道:“不管你说什么,也不管高家怎么对你,可你身上始终流淌着他们高贵的血统。所以,就算你落魄成一个叫花子,张耀明也不会拒绝你找他的。” 高雅鼻孔剧烈的张合者,过了片刻才说:“说吧,那个人究竟是谁?” “韩泽楷。” 焦恩佐轻声说:“他是郝连偃月的丈夫,要想查出解红颜的下落,只能通过他。” 高雅冷冷的问:“我早就想知道,你是怎么确定解红颜失踪跟郝连偃月有关?” “我不是确定,只是猜测。” 焦恩佐微微一笑,说:“去年高飞在京华大闹那次演出会时,我就曾经亲眼看到解红颜被郝连偃月接走了。郝连偃月是贪狼的人,可解红颜却一直被破军所控制。那么你该想到她们之间能够相识,是很古怪的一件事吗?如果我猜的没错,这两个女人肯定会跟一个男人有关。” “这个男人,很可能就是你哥哥高飞。” 焦恩佐站起身,笑道:“当然了,这只是我的猜测。我有种预感,我这次没有判断错。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想扬眉吐气,除了能挖出少爷控制破军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杀破狼三部存在数百年,如果真能这样被人轻易控制,那他们早就灭亡了。” 对高雅的泼冷水,焦恩佐毫不在意:“那是因为这么多年来,杀破狼三部从没有像当前这样强大。” 第1425章 我很尊重女人的! 任何一股子势力在强大的同时,就会露出无法弥补的漏洞,就像打开窗户迎接清新空气时,也会有苍蝇趁机飞进来。 焦恩佐把他自己,和沈银冰都比喻成了苍蝇。 因为在此之前,他是安归教一个掌院,而沈银冰更是一个很普通的民企公司总裁。 后来因为机缘巧合的机会,俩人先后被迫加入了贪狼部,成为了还算有点份量的教众。 焦恩佐在被迫加入贪狼部后,就为自己制订了伟大的目标,希望能借着贪狼这个平台,来实现他的宏愿。 只是让他做梦都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处心积虑,小心翼翼的暗中等待机会时,沈银冰却异军突起,忽然间成了贪狼部创建七百年来的第一位女狼主。 她更是用独特的方式,把女性的阴狠和心思慎密,发挥到了极致,光明正大的存在着,却让华夏不敢动她分毫。 开始时,焦恩佐还以为沈银冰没有足够的狠心。 但后来谢小雯死后,天云动车专线脱轨的近百人伤亡,让世人见识到了她的心狠手辣,再也不敢小看她了。 现如今,沈银冰呼风唤雨,威风八面,而自以为比她要强百倍的焦恩佐,却始终蛰伏在小小的北山集团,给她打工。 焦恩佐很不甘,绝对的不甘,这才决定铤而走险,要谋取他接触过几次的破军! 唯有得到破军,他才能跟沈银冰分庭抗礼,再逐步吃掉她,壮大自己的实力。 “杀破狼三部现在无比的强大,疯狂扩张人手,这才给了沈银冰的可趁之机,一举成为有史以来的女狼主!” 焦恩佐越说越激动,在高雅面前来回走动着,不停的挥舞着手臂:“她既然能做到,那我也能做到,而且肯定会比她做的更加出色!” “兄弟。” 说着,焦恩佐快步走到高雅面前,双手用力扳着他的肩膀,满脸都是激动的红色,镜片后面的眼睛闪闪发光:“你现在可以想象一下,以往被我们兄弟看不起的沈银冰,一介女流之辈现在牢牢掌控了贪狼,可以随意安排上千亿美金的流动,掌控数千人的生死,那是何等的威风?” “你再看看我们呢?” 焦恩佐咬牙狞笑道:“暂且不说我了,只说方少你。在两年前时,沈银冰在你眼里还是个小蚂蚁般的存在,但你现在却需要仰视人家,投靠在她的北山集团内,苟延残喘。我知道,沈银冰能把北山集全权交给我,只是想利用我来壮大她的实力,成为她忠心的属下。她丝毫不在乎我能否强大,因为她自信随时都能控制得了我!” “但是我不甘,不甘蛰伏在她一个女人手下,所以我必须得拼出一条路来!” 焦恩佐松开有些发呆的高雅,豪情万丈的大声说:“唯一的路,就是能成为贪狼之外的其它两大部门的老大。七杀过于神秘,我现在还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哪儿。但谢小雯却让我知道了破军,知道了少爷的软肋。” “你想不想跟我一起,成为沈银冰那样的人,随意玩耍着整个华夏,肆意打击你的敌人?” 焦恩佐厉声喝道:“方雅,你告诉我,想,还是不想!?” “想,做梦都想!” 高雅猛地把酒杯摔在地上,腾地站起咬牙切齿的说:“我要让高家后悔逐我出家门,我要让高飞生不如死,我要让--焦恩佐,你有把握能控制破军?你敢发誓在控制破军后,不会对我过河拆桥?” “我可以对长生天发誓。” 焦恩佐走到窗前,对着外面的天空跪了下来,表情凝重的说:“从这一刻起,我会把方雅视为亲兄弟。如果有一天背叛了誓言,那就让我被剖腹而死!” “好,希望你能记住你今天的誓言!” 高雅抬手虚空狠狠砸了一下,转身走向门口:“我现在就回京华,去找张耀明!” 高雅急匆匆的脚步消失在门外后,焦恩佐慢慢放下了高举着的右手,嘴角浮上了一丝阴险的笑容。 “唉,现在我才知道,高雅有多么的幼稚。” 一声幽幽的叹息声,从套间门口响起:“经历过这么多挫折了,他竟然会相信你的誓言。由此看来,他与高飞之间的差距,可不是一般的小。” 焦恩佐站了起来,转身看着倚在门框上的田中秀雅,淡然笑道:“其实,爱冲动,相信誓言,才是一个年轻人该具备的热血反应。” 大白天的,田中秀雅全身上下只穿了一身镂空的黑色睡意,窈窕的身躯若隐若现,一双晶莹的小脚踩在地上,与红色的木地板相互辉映,魅力无穷。 田中秀雅双手抱着膀子,斜斜倚在门框上时,领口半敞,露出大半个白色半圆,但她毫不介意,只是笑:“在我们家乡,就算是欺骗别人也不会发这样的毒誓--焦恩佐,你就不怕有一天,你会落到这个下场?” 焦恩佐嗤笑一声,说道:“我是对方雅发誓的,可他是高雅。” “哦,玩文字游戏呀。” 田中秀雅双眸忽闪了一下,低声问道:“看来你是此中老手了。我现在都有些相信,当初你给我看的我哥哥被杀的视频,是你修改过得了。” 焦恩佐毫不在意的笑了笑,坐在了沙发上,翘起二郎腿说:“其实在你从辽省活着回来后,你就已经相信高飞所说的话了。” 田中秀雅微微歪着下巴,淡淡的问:“那么,你相信吗?” “我当然相信。” 焦恩佐看着田中秀雅,笑容很自然:“因为田中秀则就是死在我手里的。” 田中秀雅的睡袍,猛地颤了下,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低声说:“你现在告诉我真向,就不怕我找你报仇?” “你有什么可怕的?” 焦恩佐冷笑着站起身,走到田中秀雅面前,伸手拉住她睡袍的带子,稍微一扯,带子开了。 然后他拉着田中秀雅的手一摆,丝制睡袍就像从汉白玉雕像上滑落那样,落在了地上。 一具堪称完美的少女身躯,就这样赤果果的暴露在他视线中。 田中秀雅的脸飞快浮上红色,呼吸开始急促起来。 伸出一个手指,挑起田中秀雅的下巴,焦恩佐缓缓笑道:“你现在已经无路可走,不管是在岛国还是华夏,除了我能给予你一个安身之所外,你还能去哪儿?所以,就算你知道我才是杀你哥哥的人,你除了好好讨好我,帮我做事之外,你已经没有别的选择。” “我知道,你其实从岛国来找我后,就想杀我了。” 焦恩佐低头,在田中秀雅雪白的肩膀上轻轻咬了一下,随即抬头笑道:“所以你才自荐枕席,想找机会杀我为你哥哥报仇。但可惜的是,我一点也不好女色。” “你可以理解为,我很尊重女人。” 焦恩佐弯腰捡起睡袍,披在田中秀雅身上,转身走回到了沙发前,坐下给自荐倒了杯酒:“说实话,除了一个沈银冰,我对任何女人都看不上--有时候,你必须得相信,世上真有一心扑在事业上而忽视美女的人,因为他们怕沉溺女色,从而消弱了自己的决心。” “你--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田中秀雅从牙缝中说出了这句话。 “要不然的话,你现在怎么可能还是完璧之身?” 焦恩佐头也不抬的说道:“所以我劝你,最好是别再有报仇的蠢念了,我连你这样的美女主动投怀送抱都能拒绝,又怎么可能给你干掉我的机会?” 田中秀雅紧攥着的右手小指手指甲,已经深深刺进掌心,嘎声说:“那你告诉我,我既然杀不了你,我还在你身边做什么?” “当一个谎言,被千万人相互传播后,就成了真理。” 焦恩佐轻轻抿了口酒水,说:“同样,当你长时间的深恨一个人后,你就会忽略他本来的无辜,把他当做终生的敌人。所以我相信,你以后还是会把高飞当做杀兄仇人的,并把帮我铲除他做为活下去的动力。” 抬头看着田中秀雅,焦恩佐笑道:“唯有那样,你也许才会获得我对你的绝对信任,给你干掉我的机会……而且我也相信,你也意识到这一点,并已经决定这样做下去了。” “你说的很对,不愧是焦恩佐。现在我相信了,假如给你机会,你会做的比高飞、比沈银冰更优秀。” 田中秀雅忽然笑了,笑容很甜美:“不过要想我现在把自己也欺骗住,你得帮我做件事。当然了,也不是让你白帮忙,我会给你提供一个对付高飞的办法。” “什么事?” “你真信我所说的?” “一个疯狂的女人,是不会在这种事上撒谎的。” “好,你很了解女人,最起码很了解我。” 田中秀雅优雅的笑了笑,笑容忽然收敛,一脸恨意的说:“我要岛国左藤木去死!是他在岛国逼得我走投无路,只能来投靠你,是他夺走了我在岛国的一切!” 左藤木,就是把田中秀雅带回岛国,并威协她拿出换天公子那些证据的人,岛国某秘密部门的高管,现在正取代她掌控换天影视。 “从现在起,左藤木已经是个死人了。” 焦恩佐沉殷很久,才缓缓的说:“那么现在,你该说出对付高飞的办法了吧?” “我记得去年这个时侯,北山集团的颜红颜副总,就死在岭南。焦恩佐,凭借你的智商,应该看出这是一个机会--毕竟人在沉溺于过去的哀痛时,总会露出致命破绽的。” 田中秀雅说完,不等焦恩佐说什么,就走进了套间,关上了房门。 “这个女人,还真是有几分脑子。” 焦恩佐盯着房门,嘴角慢慢浮上了温柔的神色。 看到高飞打电话时嘴角露出的温柔神色后,刘小龙撇了撇嘴说:“哥们,麻烦你以后打电话时,别露出这种恶心表情行不行?” 第1426章 能不能不提她? “难道克莱尔没有告诉你,在别人打电话时,最好是少插嘴吗?” 高飞瞪了刘小龙一眼,就对手机笑道:“果果,我刚才跟刘小龙这厮说话呢--嗯,这次京华之行还顺利吧?大成公司那边怎么说?嘿嘿,我就猜到他们会客气对你,要不然别想拿到代理权。哦,对了,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去接你。” 陈果果的声音从手机内传来:“我明天还有点事,估计最早也得明天下午了吧。” 高飞也没问什么事,只是关心的说:“好,那你自己在外面注意身体,最近几天有雨,小心别着凉。嗯,就这样吧,先挂了--身边有外人,就不亲嘴了,拜拜。” 陈果果改邪归正后,已经彻底把自己定位在了高飞女人的角色上,尤其是在怀孕后,更是把所有精力放在了商场上。 因为她很清楚,目前她所掌控的德城分厂,就是她未来孩子的产业。 尽管依着她的本事,要想得到更多那是轻而易举的,毕竟她还是当代安归王。 可那些东西却不干净,陈果果只想给孩子留下一份干净的财产,不想未来孩子与她的以往有丝毫接触。 所以,她才以天涯集团分厂老总的身份,亲自跑去京华与代理商签约。 高飞很了解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对她这种质的改变也很赞同。 想到昔日把华夏搅个天翻地覆的女魔头,现在乖乖蜕变成了一个小女人,高先生就有种说不出的成就感。 “你跟赵娴静聊了些什么?” 刘小龙打开cd,脑袋随着音乐旋律缓缓摆动着,随口问道. “也没什么是,就是告诉她安心在那儿呆着,我会为她洗白的。” 高飞从刘小龙口袋里拿出烟,点上了一颗。 刘小龙有些奇怪的问:“你确定,你能查出真正的凶手?” “能猜到是谁,但我找不到证据。” “那你得让赵娴静在里面呆多久?” “那得看你们警方的能力了。” “啥--哦,我知道了,你口口声声说要帮她洗清,原来只是哄她的,最后还是得靠我们来找出杀人凶手啊。” 刘小龙有些愤怒:“高飞,你这样欺骗一个可怜女人,是不是太过份了?” “最起码我给了她打发时间的希望。” 高飞斜眼看着刘小龙:“难道破案,查出真凶,不是你们警方的本职工作吗?我现在良民一个,成功企业家,备受社会各界瞩目,我会轻易去做那些违法的事情?” “草,给自己脸上贴金,你也不嫌臊得慌。” 刘小龙骂了句,实在看不惯高先生那幅得意的嘴脸了,冷不丁的问:“你跟王晨现在怎么样了?我可是记得你以前跟人家说过,等解决了沈银冰的问题后,就会跟她复婚的,这都过去那么久了,怎么不见你提到这事?” “能不能,不说她?” 高飞眉头随即皱起,接着就轻轻叹了口气。 正如刘小龙所说的那样,当初高飞在跟王晨离婚时,的确说过只要打发掉沈银冰后,就会跟她复婚的话。 高飞当初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想的。 可是事实现实却不是这样,就在他成功脱离沈银冰后,却一直迟迟没有跟王晨复婚,因为俩人之间有了矛盾,就因为王晨在法国巴黎遭到刺杀之后,她误会高飞对沈银冰旧情难忘,所以才没有着急给她讨回公道。 王晨根本不知道,其实高飞在得到她遇刺的消息后,就已经开始着手在做了。 只是该怎么切除沈银冰这颗毒瘤,得需要经过极其慎密的计划,绝不能脑袋瓜子一热,就冲上去干掉她,那样得连累数百上千的无辜者。 高飞不敢冲动,所以在跟高云华经过一番密谈后,才制订了一个绝密计划。 这个切除毒瘤的绝密计划,具体执行人是郝连偃月,用帮沈银冰偷回沈若萱尸体的方式,先赢得她的信任,再逐步掌控她安排在各大城市的‘定时炸弹’。 因为这个计划的意义重大,成功了自然可以一刀切除沈银冰这颗毒瘤,可一旦失败了,不但会引起沈银冰的高度警惕,从而不再相信任何人,反而也会害死郝连偃月。 为了确保计划的绝密性,连何落日、廖无肆跟霍天晴等人都瞒了过去,更何况王晨? 必须得瞒着--这才引发了王晨对高飞的误会,俩人几次在电话中吵架,结果关系闹得越来越僵,高飞自然没心情再提复婚的事了。 此时听刘小龙提起这个话题后,高飞的第一反应就是头疼。 刘小龙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我只是觉得王晨很可怜。高飞,你应该知道她以前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矜持,文静但却外柔内刚,如果不是嫁给你,相信依着她与陈家的关系,找个优秀的男人那是轻而易举的。可现在呢,她憔悴了有多少?还有就是,她现在已经被你折磨的丧失了此前所有品质,大有向怨妇转变的趋势。” 刘小龙用从没有过的认真态度,质问高飞:“你难道不觉得,你这样对她很残忍?” 被刘小龙质问,高飞也没有生气,吸了一口烟后才回答说:“小龙,有些事你暂时还不能知道,以后你就会明白了。是,我承认我是对不起她,可你觉得,我现在跟她复婚,依着她的性格,她会答应吗?” “不会。” 刘小龙摇了摇头:“我很理解她,在她心里那层疙瘩还没有解开之前,她是不会跟你复婚的。” 王晨心中的疙瘩是什么,刘小龙也知道。 高飞叹了口气:“唉,但现在还不到解开疙瘩的时侯。” “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缘故?” “刚才就说了,暂时不能告诉你。” “不说就算了,我也懒得听。” 刘小龙撇了撇嘴:“我只是不明白,你对别的女人都不错,为什么独独对她这样。” 高飞笑了笑,不再说什么,扭头看着车窗外。 车窗外的景色,随着车速加快迅速倒退着,让人有些看不清,北方远处的天空,慢慢阴了上来,看来今晚会有雨。 雨滴很快就从天上落了下来,打在窗户玻璃上,发出了轻微的笃笃声,看出去黑茫茫的一片,那些在平时很清晰的大楼轮廓灯,也变得模糊了起来。 金珠秀站在落地窗前,脸色深沉的望着外面,保持着这个动作已经很久没有动弹一下了。 “华夏人简直是太可恶了,这要是放在国内,我非得掏枪崩了他们!” 李承敏的朝鲜话说的又快又急,本来还算俊俏的脸也有了狰狞的颜色,对金珠秀说:“妈,你就别犹豫了,既然华夏方面不配合我们,连残杀男哲的那个臭表砸都不让我们见,只说等情况查明后再做处理,让我们等,这明显就是在敷衍我们,袒护赵家那个臭表砸。哼,既然这样,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听他们的话?” 说着,李承敏快步走到案几前,拿起上面的手机,就要拨打国内的电话。 五年前,北朝在其正东的三百海里之处海域,发现了一处储藏相当丰富的海底油田,不过碍于本身科技技术的制约,无法独自开采,所以本能的在华夏寻求合作伙伴。 北朝除了执政的朴家之外,国内还有另外两股大势力。 李男哲所在的李家,就是这两股大势力之一,更是东海海底油田的绝对控制者。 佷多人都知道,现在可是能源社会,就像美国为了石油而打老萨大叔那样,由此就可以看出能源对国家各方面发展的重要性了。 掌控北朝东海油田开采权的李家自然也很清楚。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北朝李家要开采海底油田,在自身技术不够的情况下,想当然的选择与华夏合作,赵家就是那个时候,与他们迅速成了‘好朋友’。 赵友宾很清楚,只要能成功把北朝海底油田的开采权夺过来,那么对赵家在国内的发展,肯定是一个良好的帮助,所以在双方达成初步协议后,就给予了李家很大的帮助。 只是赵友宾根本不知道,北朝李家在与赵家‘情投意合’时,却跟澳洲某个大财团,也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双方同样在商订一起开发海底油田。 让人绝对不敢相信的是,这个澳洲大财团最大的鼓动,竟然是岛国人。 岛国与朝鲜半岛的关系,那是相当恶劣的。 依着北朝李家的实力,自然能打探出澳洲大财团背后老板是岛国人的消息,可他们在聚大的利益面前,却选择了无视,一方面不断用各种借口来搪塞赵家,暗地里又跟那家大财团争取更大的利益。 就因为李家的两面三刀,所以本该在两年内就动工的海底油田开采,才拖了五年之久,哪怕赵友宾把女儿也‘搭上’,仍旧没有彻底打动李家的心。 同样,为了争取到开采权,赵友宾利用职责之便,为李家提供了许多不该提供的支持--这些支持,也正是当初李男哲与赵家翻脸后,上门威协赵友宾时最大的依仗,更是赵友宾下台的主要导火索。 现在赵友宾成功‘倒台’了,得到莫大好处的北朝李家,更加紧了与澳洲财团的秘密洽谈。 不过李家也很清楚,如果没有十足的借口和理由,华夏方面对他们与澳洲财团的合作,肯定会很有意见,所以他们必须得找到足够的理由。 就是这个当口,脑袋瓜子一热跑来华夏要收拾赵娴静的李男哲,在方家村遇刺身亡。 随后,其母金珠秀与李承敏就气势汹汹的来了,结果却让她们很失望,自尊心很受伤,哪怕她们义正辞严的向华夏提出要严惩杀人凶手时,也没有得到她们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所以李承敏这才在一怒之下,准备致电给老家,让家里人籍此借口撇开华夏,与澳洲财团合作。 第1427章 你是高飞! “成敏!” 李承敏刚拿起手机,正准备拨号时,金珠秀却转身低喝了一声:“慢点!” “妈,你还犹豫什么?” 李承敏愤愤的叫道:“华夏人根本没有任何的诚意!他们就知道袒护那个臭女人,为了一个杀人犯,丝毫不顾两国数十年友好的关系,任由我们在那些泥腿子面前,把我北朝李家优雅的尊严践踏的体无完肤!都到这份上了,还跟他们客气什么?” 金珠秀缓缓摇头,说道:“成敏,你错了,我其实比你还要更加愤怒。但有些事不能着急,必须得三思而后行。” “三思而后行?” 李承敏咬牙切齿:“我们家族最后一块遮羞布都被撕扯下来了,还三思什么?” “这是在华夏。” “在华夏又怎么了?” “我们的一举一动,也许就是华夏人的监视之下。” 金珠秀目光阴沉,压低声音说道:“你敢保证他们没有监听我们的电话?如果让他们知道我们做出了这样的决定,那我们还能否安然回国,还真是个未知数……华夏人,从来都一些戴着‘礼仪之邦’面具的伪君子。在他们的历史上,有很多人为了最终目的,甚至都忍心杀害自己的妻儿,来博取敌人的认可。所以,我们不能不防。” 金珠秀熟读华夏历史,曾经在某本书上看到过专诸的记载。 相传,专诸刺吴王僚时,为取得吴王的信任,竟然亲手斩杀了自己家人,以此来证明吴王敌人对他的凶残,最终取得了吴王信任,刺杀成功。 当初金珠秀在看到这则野史时,被深深的震撼了,觉得华夏人就是一群疯子。 骨子里以为华夏人是那种为不择手段而达到目的的疯子,金珠秀自然不敢冒险,在京华这个政治更为敏敢的地方打电话。 听母亲说出这番话后,李承敏心中的暴怒多少有些小了很多,放下手机走到窗前,推开了一扇窗户。 劲风立即裹着雨水吹了进来,打在母女俩人的脸上,生疼。 金珠秀向旁边走了几步,闪开了风口。 李承敏却傲然而立,劲风吹起她的长发,急促跳跃着飞扬着,赋予了她一股子高处不胜寒的超然气质,让金珠秀看着女儿的眼神中,竟然浮上一抹崇拜的意味。 就像华夏古代指点江山的儒士那样,李承敏到背着左手,伸出右手指雨雾中的京华,慷慨曰:“如时光再倒流五百年,我定当会跃马持刀,率领三十万虎狼之师,取此处为我国都!” 女儿不让须眉的豪言壮语,让金珠秀心情澎湃,低声说道:“成敏,我知道你心藏万甲,气吞山河的雄心壮志,可惜你生不逢时,没有赶上渊盖苏文那个年代,所以只能像千万北朝子民那样,蛰伏在朴家的淫威之下。” “天,不助我……” 李承敏声音悲惨的刚说到这儿,房门被人敲响。 讨厌的敲门声,打断了李承敏母女对着雨雾抒发豪情壮志的宣言,这让她们很不爽,齐刷刷的扭头喝问:“崔秉正,有什么事?” 金珠秀母女俩现在所住的酒店,是华夏为他们特别安排的一家酒店,除了她们的保镖之外,也没有谁敢擅自来打搅她们。 所以在听到敲门声后,她们才以为来的保镖头目崔秉正。 门开了,但进来的却不是保镖,而是一个身穿酒店工作装的中年人,左边胸口处,还挂着个工作证。 看到酒店的工作人员,不经自己的允许就擅自进房后,李承敏的愤怒多过惊讶,冷冰冰的呵斥道:“是谁让你进来的?” 中年男人就像没有听到李承敏的喝斥那样,微微一笑返身关上了房门。 看到他闷声不吭的关上房门后,李承敏立即意识到了不妙,弯腰抬腿就从右腿上拿出了一把军刀,嘎声道:“站住!” 中年人没有站住,向她们走了过来。 刚才还说要跃马扬刀,带领三十万虎狼之师取京华为北朝国都的李承敏,脸色蓦然一白,随即咬牙低喝一声,挥刀扑了上去! 看出中年人来意不善后,李承敏当即挥刀扑上去,这倒不是说她有着悍不畏死的凶猛,其实是在国内少有不快就拿家伙伤人的跋扈习惯而已。 因为以往在国内跋扈的次数多了,再加上李承敏也是出身部队,所以这一持刀扑上来,竟然带有几分狠辣的高手风范,真个是刀似闪电,对着来历不明的中年人心口就狠狠刺了下去。 中年人冷笑,身子忽然向左一拧的同时,右脚飞起,一脚就踢在了李承敏手腕上。 刀子嗖的一声脱手飞出,当啷一声砸在客房南墙上的一副抛光油画上。 不等刀子落地,更不等李承敏反应过来,中年人右手突伸,一把锁住了她的咽喉,脚下向前急促的快行,直接把她推倒在了沙发上。 李承敏被推倒在沙发上后,抬手掰着中年人的右手,脸色通红用力不小,却掰不开,反倒是舌头慢慢伸了出来。 “你、你是什么人?” 旁边的金珠秀可没有她女儿的彪悍,早就吓得面如土色的站在那儿不敢动一下。 “夫人,我对你们并没有恶意。” 中年人慢慢松开李承敏的咽喉,淡然笑道:“李小姐,也请你不要再擅动,那样会造成误会的。” 听说男人没有恶意后,金珠秀心里松了口气,语气重新变得镇定起来,脸上也浮上了高人一等的优雅,淡淡的问:“那阁下究竟是谁?”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 中年人刚说到这儿,李承敏忽然尖声叫道:“我知道你是谁了!” 中年人一愣,眉头皱起,眼神森寒,却笑道:“哦,请问李小姐,我是谁?” “你姓高,叫高飞!” 李承敏看着中年人,眼里带着仇恨:“你就是赵娴静那个臭表砸的男人高飞!她杀男哲,就是受了你的指使!高飞,莫以为你是华夏高家的嫡系子孙,可以为所欲为,可你能担负起华夏、北朝有可能发生的战争问题吗?” 中年人瞪着李承敏,一脸见了鬼的神色。 金珠秀脸色一变,低声喝道:“成敏,你胡说什么呢,我们怎么会为了一个臭女人,而影响双边关系?” 正所谓姜是老的辣,金珠秀听女儿说来者是高飞、并威协他后,首先想到的就是怕高飞一怒之下,会把她们母女俩杀人灭口,所以才赶紧掩饰。 ‘高飞’这时候才搞清楚咋回事,仍旧满脸不可思议的样子,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你说,我是高飞?” 李承敏愤怒的咬牙叫道:“难道不是?来吧,我才不害怕被你杀人灭口!” “李小姐,我做梦也没想到,你会误以为我是高飞。” 中年人苦笑着摇了摇头时,金珠秀终于感觉出了什么,问道:“你不是高飞?” “说实在的,我很想我就是你们所说的那个高飞。” 中年人淡淡的说:“可惜的是,我自己却知道我给高飞提鞋都不配。” “胡说!” 李承敏脸急得有些发红,尖声叫道:“你要不是高飞的话,怎么可能会在一个照面,就踢飞了我的刀子,怎么会闯进来要杀人灭口?” “李小姐,我真不是高飞。” 中年人很无奈的解释道:“我一个照面踢飞你的刀子,那是因为李小姐你自身功夫太弱了,或者说不堪一击。我闯进来不是杀人灭口,而是要警告你们。” 被中年人说是不堪一击,李承敏越加愤怒,腾地一声扎起来正要做什么时,金珠秀却抢先拦住了她,问道:“先生,你警告我们什么?” 中年人没有说话,而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手机,拨弄了几下举在了手中,里面马上传来李承敏的声音:“如时光再倒流五百年,我定当会跃马持刀,率领三十万虎狼之师,取此处为我国都……” 手机中播放出的这些,正是李承敏母子刚才所说的那些话。 金珠秀脸色一寒,嘎声道:“你、你窃听我们的谈话!” 中年人关掉手机,没有理睬金珠秀,却看着李承敏淡淡道:“李小姐,我想告诉你,别说是时光倒流五百年了,就算到任何时候,你们都没有跃马扬刀占我华夏国都的机会,不管是以前,现在还是以后,你们都只是仰我华夏鼻息而生存的弱者。” “我希望你能明白这个道理,下次不要再大放厥词,那样只能会给人增加笑料。” 中年人冷笑一声,才看向了金珠秀:“李夫人,我不是高飞,我本身与他也没有丁点关系,你也不要问我为什么要窃听你们的谈话。我只希望你们回国后,最好立即断绝与澳洲那边的联系。” 金珠秀用力抿了下嘴角,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们跟澳洲……哼哼,我们凭什么要听你的话?” “很简单。” 中年人淡淡的说:“因为澳洲大财团背后的大财主,今天上午已经在他那栋保安严密的别墅中,溺毙了。他们不会再跟你们有任何联系。” “啊,什么,山田君竟然溺毙了?” 金珠秀眼睛猛地瞪大,吃吃的说道:“这、这不可能!” “你们随时可以打电话回国,验证一下我说的这个消息。” 中年人抬手,整理了一下脖子上的领带,说道:“当然了,你们无法跟澳洲那边合作,又失去了华夏赵家这个盟友,肯定会耽误开发你们的东海油田。不过这不是问题,你们可以跟哈萨克斯坦在华夏辽省投资的‘罗冰集团’合作,很快就会有人取北朝找你们洽谈,我希望双方能取得双赢的合作。话就说到这儿,再见,提前预祝你们回国路上平安。” 男人说完,转身施施然的走出了客房。 望着关紧了的房门,金珠秀愣了半晌才苦涩的说:“我知道他是谁的人了。” 第1428章 他是沈银冰的人! 李承敏现在才慢慢回过神来,喃喃的问道:“他是谁的人?” “当前最让华夏头疼的人是谁?” 金珠秀反问道。 因为从小就心藏‘跃马挥刀,率三十万虎狼之师取华夏’的壮志,所以李承敏平时对华夏这边的时事很关注,马上回答:“自然是那个叫沈银冰的女人了。” 金珠秀缓缓的说:“他就是沈银冰的人。” 沈银冰去年离开了她的发迹地冀南,与哈萨克斯坦在辽省那边合资创建了大型炼油厂,集团就叫做‘罗冰能源集团’。 当初眼镜受高飞所托,来辽省要干掉李男哲时,就是沈银冰派韩家骏阻拦住了他:沈银冰不想李男哲死,因为她想利用他争取北朝李家掌控的海底油田。 李男哲脱险回到北朝,精神清醒后就把这事儿告诉了家人。 李家掌舵者马上就猜出了沈银冰的意思,不过却没有把她放在眼里:一个被华夏当局视为毒瘤的女人,又怎么可能有资格跟他们合作呢? 李家的反应,都在沈银冰的意料之中,随即开始花大力气派人调查李家。 数月后,她得知李家只是利用华夏赵家,其实却想与掌控澳洲大财团的岛国巨商山田某人合作,立即就订下了刺杀山田君的计划,迫使澳洲大财团不敢与李家合作。 随时关注国内动态的沈银冰,在得知李男哲被暗杀在方家村,金珠秀母女气势汹汹杀来华夏后,也派人密切关注她们的动向,并猜出李男哲之死,会刺激到李家与澳洲方面的合作进度。 所以沈银冰这才下令,派精干手下潜伏在了酒店,窃听她们母女的谈话,并下令即刻刺杀山田某人,然后再当面警告她们:除了与罗冰集团合作,李家不会再有任何的合作者! 沈银冰暗中做的这些,金珠秀当然不知道,但她却能从中年人刚才那番话中,推断出了沈银冰的意思。 想到那个连华夏当局都颇为忌惮的女魔头,竟然盯上了自己,金珠秀就感觉浑身发冷:刚才那个男人要是想杀她们母女,那可是轻而易举的。 他没有动手,只是想警告李家,必须得跟罗冰集团合作罢了。 李承敏也想通了这点,更是不知所措,再也没有了没受打击前的豪气。 “成敏,我想我们最好是连夜回国。” 很久后,金珠秀才说出了最正确的应对方法。 李承敏不甘心的说:“难道,就任由男哲被人刺杀不管了?” “男哲被刺杀,我们当然不会不管,总要跟华夏讨个公道的。但当前李家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成敏,不要再说了,立即通知崔秉正他们,我们马上连夜回国!” 金珠秀说着快步走进了卧室,收拾东西去了。 当北朝人急吼吼的离开酒店时,雨还在下,放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好像老天在为她们在华夏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感到伤心哭泣那样。 这场中雨下了足足一个晚上,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时,才慢慢停住了。 一阵轻风吹过,吹走了云彩,亮出了太阳。 夏天太阳最大的特点,就是刚出来就看起来很白,很热,尤其是在雨后,大量水蒸气的蒸发,让气温湿度大了很多,使人感觉粘乎乎的,很不舒服。 雨已经停了两个多小时了,但人行道上还有打着伞的,就为了挡住太阳。 陈果果没有打伞,穿的就像大多数都市女郎,不过脸上却戴了个很嚣张的大墨镜,双手抄在口袋里,嘴里嚼着口香糖,好像个街头痞子那样,左右随便看着。 偶尔看到有漂亮女孩子经过时,她还会发出不纯洁的轻笑,就像高飞看女人那样,扭头盯着女孩子的腿子,目送人家走出老远。 正如告诉高飞的那样,陈果果这次来京华,除了以天涯集团德城分厂老总身份,与大成化妆品签订代理权之外,还要做另外一件事。 这件事相比起工作来说,对陈果果更加重要:她要去大医院检查检查身体。 其实齐鲁那边也有相当出色的大医院,而且陈果果本人更是擅长岐黄之术,不过就像天下所有第一次怀孕的女子那样,总是特别重视孕育的小生命,哪怕是多花钱,多费力,也要尽可能的去‘信得过’医院好好检查一下。 陈果果就是这样认为的,但她没有把这事告诉高飞,担心她那个小表外甥会笑话她太婆婆妈妈,会不好意思的。 陈果果怀孕后,整个人也变了很多,不再关心以往那些江湖事了,要不然的话,前几天高飞去苍兰省时,她铁定会跟着。 为了确保郝连偃月的绝对安全,高飞不但没有把真向告诉王晨,连陈果果也没告诉,只要求配合他的苏樱,按照他所说的去做就是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陈果果肯定不会同意的。 不过这次她却没有任何意见,在她心里,沈银冰、郝连偃月等人的生死,高飞的计划能否成功,对于她来说都算不了什么。 甚至没有一点的关系,她现在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了孩子身上,除了为分厂费点心思外,可以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了。 与以前那种时刻算计人的费心费力相比,陈果果精神上是无比的轻松,再加上她知道怀孕的女人,必须得时刻保持欢快愉悦心情,才能对胎儿有好处,所以只要能轻松,就尽可能的轻松。 北坛医院名头虽然比不上以数字为名的那个医院名头大,不过这所医院的妇幼业务技术却是非常有名,像小媳妇生孩子啊,大姑娘大姨妈不正常,老太太脸上长斑好难看等等,这边都算得上是‘手到擒来’。 当然了,价格也跟医院的名气一样相当出色的,一般两般的人还真不舍得来这儿,不过这点钱对于陈果果来说却算不了什么,来这儿检查身体也是很正常的了。 京华有几个‘多’,车多,人多,高楼多,医院的病人也多,甚至随便在电线杆子上贴上个治疗脚底流脓的小广告,差不多每天也能接到三五个咨询电话。 所以像北坛医院这样的有名医院人多也就很正常了,再加上陈果果来的比较晚,等她拿到号牌时,估计得排到下午一点之后了。 反正她现在追求的就是一个轻松,让自己心态永远处于一种安详状态,不着急,不生气,遇到任何事都会处之泰然,在拿到号牌后就坐在椅子上,像其他排队等候检查的女同志们一样,拿着手机开始上网。 只要心静了,就会觉得时间很快就会过去,陈果果觉得没过多久,就听妇幼专家助理喊她的名字了:“高颖!” 高颖,是陈果果的化名,挂号是随口说的,话说她对自己叫果果这个名字很不好意思,不过她在挂号完毕后,却忘了谁是高颖了。 “高颖!高颖有没有来?” 妇幼助理又喊了几声,没有看到有人站出来后,就以为叫高颖的姐们这是等不及,先走了,于是就开始叫下一个:“张暮涵!” “张暮涵?嗯,张暮涵?” 这一次,陈果果听到助理喊名字的声音了,有些诧异的抬头,就看到一个女孩从左侧的一张椅子上的站了起来,手里拿着个小包,走向了专家门诊办公室。 张暮涵这个名字这个人,对于今天来医院看大夫的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相当陌生的,不过陈果果却很熟悉,因为她过去在假扮高飞时,曾经‘泡过’人家,给过人家承诺。 张暮涵的初吻,就是是被她夺去的,她更是跟人家说,两年后就会跟王晨离婚,娶亲亲的暮涵妹妹做老婆。 结果呢--结果她早就把张暮涵给忘得干干净净了,所以这时候在听到有人喊张暮涵的名字后,她才猛地想到了那个女孩子。 陈果果没有听错,经过她身边的那个女孩子,正是张暮涵。 与一年前相比,张暮涵现在清瘦了很多,再也没有了俩人刚见面时那种跋扈飞扬的太妹神采,多了一丝沉稳,眉宇间还带着若有若无的幽怨。 总之,与一年多之前相比,张暮涵的精神面貌有了只得转变。 刚才陈果果聚精会神的玩手机,没有注意到张暮涵也来这儿看大夫了。 “有意思,这丫头跑这儿来干嘛,难道说,她也怀孕了?” 陈果果望着款款而行的张暮涵背影,嘴角慢慢浮上一抹神秘的微笑时,手中的挂号单飘落在了地上。 旁边一个好心的大嫂,替她捡了起来,随意看了眼上面的名字,就小声道:“咦,原来你就是高颖啊。” “高颖?” 陈果果一楞,随即醒悟:“对,我就是高颖啊,怎么了--呃,坏了,刚才就顾着玩手机了,专家助理喊我名字,我没听到。嗨,白白排了这么久的号!” 陈果果在那儿郁闷不已时,张暮涵已经走进了专家办公室。 专家是个女的,六十多岁的样子,头发乌黑也不知道是不是染的,不过面色却很红润,一看就是那种精神状态特别饱满之辈。 “坐。” 老专家很有职业道德,请张暮涵坐在了桌子对面,脸上和蔼的问道:“姑娘,你是个什么情况?” 张暮涵犹豫着咬了下嘴唇,没有说话,很为难的样子。 老专家笑了,声音更加温柔,就像邻家奶奶:“姑娘,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这屋里就我们两个对吧?” “嗯。” 被老专家开导了几句后,张暮涵精神终于放松了下来:“大夫,我吧,就最近几个月来,那月、大姨妈来的很不正常,有时候要延好多天,有时候刚来没十几天又来了,有时候多,有时候少。” “哦,这样啊。” 老专家无所谓的轻点了下头,说:“从你面色来,尤其是眼神来看,不该是身患隐疾,该是女性最常见的月经不调,别担心。” 第1429章 陈果果遇到张暮涵! 张暮涵所患的症状,是妇科常见病,病因可能是器质性病变,或是功能失常。 依着老专家的眼里价,一眼就看出张暮涵的失调不是因为病理性的,而是因为其它原因而造成的功能时常。 患上这种症状后,张暮涵就偷偷在网上搜索过,希望能找到答案--谁都知道,同一个问题,网络上的回答可能会有一万个,真的假的让人分不清。 也正是不知道自己所患的是哪一种,所以张暮涵才揣揣不安,下了老大决心后,才偷偷的独自来到了医院。 未经人事的女孩子嘛,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总是会被自己唬的手足无措。 此时听老专家说是最常见的那种失调,不用担心后,张暮涵这才重重松了口气,眼神紧跟着一亮,客气的问道:“大夫,您说我的失调是为什么呢?从十三岁来第一次到今年开春,我一直都是很正常的,可这半年来忽然就这样了。” 不是病理性的失调原因,也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情绪异常:长期的精神压抑、生闷气,或遭受重大精神刺激和心理创伤,都可导致月失调,或者疼痛,甚至闭了。 而女孩子们在冬天时,还依然追求美丽‘冻人’,也会因为寒冷刺激而引起失调,再就是女孩子在大姨妈前来做客期间,起居无度的,或者过于劳累等。 还有的,就是爱美女孩子为减肥,所以节食,一样可以造成这样的后果,毕竟女性脂肪至少得占到体重的22%,才能维持正常的月经周期,过度节食,由于机体能量摄入不足,造成身体里大量脂肪和蛋白质被耗用,所以也会造成失调。 还有像吸烟啊,酗酒过度啊,也同样会引起这个症状。 “总之,失调的原因有很多,女孩子一个不注意就会造成这样的痛苦。” 老专家简单介绍了一下失调的几个主要原因后,才问张暮涵:“姑娘,你觉得你是哪一种?” “我、我没有减肥,也没有受凉,更没有任何工作压力。” 张暮涵喃喃的说了一句,就垂下了眼帘。 情绪异常,受凉,减肥节食,吸烟酗酒,操劳过度,这是老专家刚才给张暮涵简单说过的几个失调主要原因。 张暮涵却在回答人家问题时,说她没减肥,没受凉,更没有工作压力,就是说她最近情绪异常,还吸烟酗酒了。 不过她脸皮嫰,不好意思说出来,就用这种排除法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了。 老专家愣了下,随即失笑出声:“呵呵,姑娘,你说话还很有意思呢。嗯,这样吧,阿姨给你开个调理方子,你去药方拿药,按照医嘱服药。另外,要必须戒烟戒酒,尽最大可能的保持情绪正常,不要总是处在焦虑、心烦中。” 老专家拿起笔,在病例上唰唰的写着,边写边用长辈的口吻说:“姑娘啊,你情绪异常导致吸烟酗酒,是不是感情上受挫了?” 老专家的话,很有股子春风的温暖,让张暮涵觉得她很受信任,就点了点头低声说:“嗯,去年时无意中认识了个男、男人,被他的花言巧语给哄住了。他承诺结婚两年内就会跟妻子离异,然后再跟我交往,谁知道……” 说到这儿时,张暮涵才忽然意识到不该把自己的丢人事儿跟陌生人说,赶紧一语带过说重点:“谁知道他原来是骗我的--从那之后,我就特别的心烦,看什么都不顺眼,开始学着吸烟,喝酒,结果……唉。” “姑娘,其实世界上有很多好男人的。阿姨看你的相貌跟气质,那绝对是女性中的佼佼者,干嘛要喜欢那些有妇之夫呢?” 老专家开完了药方,好心的开导道:“你年轻漂亮,又有气质,肯定会引得男人喜欢,然后就用花言巧语来哄骗你,等得到你之后,他却又不负责任的跑开。哼,这种男人没人性,你犯不着为他自己折磨自己。说白了,就当是被狗咬一口,伤好了不就啥事也没有了吗?” “姑娘,别嫌阿姨唠叨,我是过来人了,在这方面看的很透彻。你该从此振奋起来,用你本来的精神面貌去迎接你更为美好的明天。在这儿,阿姨先提前预祝你肯定会找到一个真正疼你爱你呵护你的男人!” 老专家看来是学过心理学,这番话说的相当顺流,而且语气更是抑扬顿挫的,鼓舞人心,尤其是最后拿着病例、药方猛地挥舞的那一下,让张暮涵觉得全身都有了力量。 “谢谢阿姨的开导,我会记住您的话。” 虽说老专家压根不了解张暮涵真正痛苦的原因,不过这番话对她也有了很大的指点作用,尤其是她把心中的苦闷说出来了,心中顿感轻松了很多,临走前很认真的给老专家弯腰鞠了一躬。 老专家很为自己能‘救赎’一个失足少女而自豪,扬声说道:“下一个!” 张暮涵去药方拿了药后,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出了门诊大楼,走向了东边的停车场。 午后的太阳,反倒是没有刚出来时那样毒辣了,还刮起了小南风,清新的风吹起发丝荡在脸上,让张暮涵感觉特别的清爽。 因为不想让熟人看到自己来医院,张暮涵在走出门诊大厅后,就戴上了大墨镜,踩着高跟鞋扯着黑裙子嘎崩嘎崩的很都市范,惹得行人纷纷侧目--没达到预期的目标,反倒是更惹人注目了。 不过张暮涵才不在乎这些,左手随意摆动着,右手扶着挎在肩膀上的小包,脚步更加轻快,在转过一枚花树时,对面走来了一个身穿白大褂、戴着白帽子的医护人员。 在医院内看到医护人员,就像在狗窝里看到小狗那样自然,张暮涵当然不会在意,目视前方的跟他擦肩而过时--那个人脚下却忽然一个踉跄,好像滑了一下,身子一歪撞在了她怀里。 “唉呀,你怎么走路呢!” 张暮涵低低叫了一声,本能的伸手去推那个人,手腕却被那个人一把扣住。 那个人抬起头,看着她笑嘻嘻的问道:“嘿嘿,暮涵妹妹,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否?” “你--高飞?” 看清这个人的相貌后,张暮涵一下子愣住了。 这个穿了一身医护人员工作装的家伙,竟然是害她大姨妈失调的罪魁祸首,高飞! “是呀,就是我,没想到咱们会在这儿见面吧?” 高飞嘻嘻笑着,左手随意揽住了张暮涵的腰肢,就像恋人那样:“你车子呢,在哪儿?” “你松--车子在那边。” 被高飞揽住腰肢后,张暮涵本能的就要挣扎,但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失去好久,让她无法自拔的沉醉感觉,却让她浑身一下子失去了所有力量,鬼使神差般的抬手指向了自己的车子。 不用问,这个高飞自然是陈果果了。 发现张暮涵也来妇科门诊看病后,陈果果就以为她也怀孕了。 说实话,就算人家张暮涵怀孕了,也跟陈果果没有任何关系。 反正当时她是假扮高飞的样子泡张暮涵的,而且高飞回来后,也曾经对张暮涵坦白了,并替她被抽了一巴掌。 按说从那之后,陈果果跟张暮涵就再也没有任何纠结的可能了。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在亲眼看到张暮涵也来到妇科门诊,怀疑她可能是怀孕后,陈果果心里就有种自己东西被人偷走的不爽。 于是她就去了医护人员更衣室,偷了一身男人的衣服,变成了高飞的样子,假扮成医护人员来找张暮涵了。 刚才她假模假样的摔倒在人家张暮涵怀中,伸手扣住人家手腕时,就是在替人家号脉。 陈果果的岐黄之术,要比世上绝大多数专家更专家,不过正所谓医者不能自医,所以陈果果才来医院寻求帮助,但她想通过号脉来诊断张暮涵有没有怀孕,那绝对是小菜一碟的。 张暮涵脉象平稳,只是有些稍微的凌乱,这只是长时间的心中极度郁闷,睡眠不足,吸烟酗酒过度导致,根本算不了什么大病,只需一副草药,接连喝三次,就能搞定--陈果果在号脉的瞬间,就诊断出了张暮涵的问题所在。 同时,她也在瞬间猜到了张暮涵为什么会失调了。 话说,这都是她惹得祸。 最重要的一点,陈果果大胆的预测到:张暮涵苦闷不是因为高飞,而是因为她! 换句话说就是,张暮涵在得知以前接触的高飞,竟然是神秘莫测的安归王后,震惊、羞愤之后抬手甩了高飞一耳光后,就彻底忽略高飞是何许人了,但却牢牢记住了陈果果。 陈果果给她的那种心安、兴奋、激动的特殊感觉。 说的再直白一点就是:张暮涵明知道安归王是个女的,却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陈果果可以肯定这一点,因为从搂住张暮涵的腰肢,就发现她全身酸软无力,眉梢眼角却悠忽荡漾起异样风情了。 张暮涵现在的感觉,就是被多年暗恋的男生搂住时才会有的反应。 “原来她也是跟我一样,喜欢女人啊。” 陈果果心中也是一荡,半搂抱着如痴如醉的张暮涵,来到她的车前,开门把她放在了副驾驶座椅上,随即快步绕过车头上了车。 当车子离开北坛医院,停在了附近一个广场公园树下后,张暮涵才清醒了过来,腾地坐直了身子,凤眼圆睁,低声叱道:“高飞,你把我带来这儿算……” 张暮涵的话还没有说完,陈果果就伸手捧住她下巴,低头重重吻了下去。 张暮涵立即呆住,本能的伸手去推陈果果,要反抗,可一种熟悉到做梦都想重温的感觉,却像冲破大提的洪水那样,哗的一声咆哮而出,一下子把她的整个人淹没了。 要去推陈果果的双手,变成了搂住她的脖子,随即闭上眼睛,忘情的与她亲吻了起来。 第1430章 女人之间一样有爱情啊! 张暮涵爱上的男人,其实是假扮高飞的安归王,而不是高飞本尊。 高飞从地下楼兰养伤归来,并在京华与张暮涵坦白从宽后,张暮涵就知道她有这种感觉了。 当然了,当时她是不知道的,在得知自己受骗后,愤怒的抽了高飞一耳光后,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以前的高飞,原来是个女魔头,是个女的。 真向大白后,张暮涵以为她会很快忘记折起闹剧,毕竟她在高飞本尊现身后,对他没有一点点的感觉。 她的确没有把高飞放在心中,但让她感到彷徨的是,她竟然无法忘记与女魔头呆在一起的那种感觉--如鱼得水,心中无限的渴望,与无法形容的满足。 女孩子爱上男人很正常,但无法忘记一个女人给予她的感觉后,这就证明她的性取向有问题了。 想到自己竟然有传说中的ll趋势,张暮涵能不彷徨吗? 这段日子以来,她无数次都梦到与‘高飞’忘情的纠缠,并深深的渴望再次享受到那种感觉。 可醒来后,她又万分的痛苦不堪,知道自己不该这样想,于是这才学着吸烟,喝酒,睡眠不足,结果导致了失调,人也一天比一天的憔悴了。 好不容易,张暮涵在老专家一番良言相劝下,发誓要忘记某个女魔头时,她却又出现了。 在被陈果果吻住后,张暮涵就有了那种无数次在梦中才能体会到的感觉,继而迅速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做梦是的感觉,又怎么有现实中这样真实?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一只手蛇儿般的探索到张暮涵最隐私的部位时,她才猛然清醒过来:她不是高飞,是那个叫安归王的女魔头! 女魔头,这三个字就像霹雳一样,一下子把张暮涵给劈醒,随即猛地坐起身,抬手对着陈果果就是一记狠狠的耳光! 完全沉溺在与张暮涵相同感觉中的陈果果,根本没想到她会清醒过来,直到嘴巴被狠狠抽了一下后,这才啊的一声,眼中那些神色攸地消退,重新恢复了清明。 “你、你给我滚开!” 张暮涵羞愤交加的坐起来时,才发现驾驶座已经被放平,她本人更是衣衫不整,黑色的小罩都被揪出来放在一边,裙子更是被掀起--如果她清醒的稍微晚一些,恐怕已经被…… 陈果果眨巴了下眼睛,邪邪的一笑:“怎么就不愿意了呢?我能感觉到你刚才也很投入,很用心啊,为什么不继续呢?” “你、你这个不知羞耻的女魔头!” 张暮涵脸儿通红,长长的眼睫毛上挂上了泪珠,手忙脚乱的整理着衣服,低声哭泣道:“你为什么要纠缠我,你可知道我这段时间以来有多痛苦,你……” 说着说着,张暮涵说不下去了,嘴巴却长的很大,满眼里都是恐惧的神色。 她亲眼看到了只有在科幻电影中才能看到的一幕:高飞那张脸在慢慢的变化。 说实在的,高先生虽然很有当小白脸的潜质,不过以往所经历过的太多杀戮,磨难等东西,使他线条不算硬朗的脸庞,看起来充满了玩世不恭的阳刚之气。 总的来说,高先生的脸是张很男人的脸。 现在,这张很男人的脸正在慢慢变化着,就像被人用手把五官分开,又重新组合起来那样,变成了一张异常娇媚的女人脸。 这才是陈果果的庐山真面目。 其实如果她想变化的话,只需一眨巴眼的工夫,就能变成另外一副样子。 她之所以慢慢的变,就是想让张暮涵看清楚。 “这就是我的真面目,喜欢不?” 陈果果咯咯轻笑了一声,伸出右手手指,挑起了张暮涵的下巴,低低的声音中,带有无法抗拒的魔力:“我知道,你还是很享受跟我在一起的感觉。你害怕,你生气,那其实是因为我们都是女人。” 张暮涵就像被她的魔音所控制那样,喃喃的说出了真心话:“是的,我们都是女人……就算我喜欢跟你在一起的感觉,那又怎么样?我、我是个正常女性,决不会因为享受跟你一起的感觉,就变成ll。” “我也不是ll,其实女人跟女人之间,一样可以有爱情的。” 陈果果咯的再次轻笑,眉毛一扬,带着邪气:“既然我们相互有感觉,那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 “可你是女人,我也是女人!” 张暮涵挣开陈果果的手指,低声叫道:“就算我不介意你是个蛊惑人心的女魔头,你也很神通广大,能像男人那样保护我一辈子。可有件事你永远都无法做到的!” “让你有个孩子?” 陈果果轻笑着问,她很聪明,一下子就猜出张暮涵要说什么了。 张暮涵咬了下嘴唇,用力点头:“是!” “我给不了你,但有人可以啊,比方真正的高飞。” 陈果果说着,脸上再次发生变化,重新变成了高飞的样子,慢慢凑了过来,声音就像是在梦呓:“当你想要个孩子时,我就是高飞。当你需要这种感觉时,我就是我。怎么样,你觉得我这个办法如何?” 农历六月的天,总是像小孩子的脸,很不定性,说哭就哭,说笑就笑。 这不,昨晚刚刚一场大雨过后,上午还是杠晴的天,傍晚时却有阴云密布,南风转北风,大了起来。 正所谓风是雨头,看来一场降水又是免不了的。 “今年的雨水真多啊,不过这样也好,最起码能净化空气。” 张叔伸手接了一个小雨点后,正要把别墅铁栅栏拉上时,就看到小姐那辆黑色宝马轿车缓缓驶了过来,他连忙闪到了一旁。 嘀嘀。 张暮涵在车上轻轻按了下喇叭,落下车窗问道:“张叔,我爸在家吗?” “没有呢,跟太太回娘家了,但少爷(张耀明)在家呢。” 张叔笑呵呵的回答时,却发现车上副驾驶上,还坐着外形俊朗的陌生男人。 男人看起来也就二十七八岁,脸上戴着一副无镜框眼镜,穿着整齐很有品味,一看就是正儿八经的青年才俊。 小姐开始交男朋友了吗? 张叔心中一喜时,就看到小姐眉梢含羞的介绍道:“张叔,这是我朋友陈飞,在英国一起留学的同学,刚回国不久。” “哦,哦,陈先生你好,欢迎!” 张叔乐呵呵的点头,与陈飞打了个招呼。 陈飞自然就是陈果果了,矜持的笑了笑点头回礼:“张叔,你也好。” 陈果果来张家,是因为听张暮涵无意中说高雅来了张家。 高雅是个什么人,陈果果当然清楚,不但知道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干掉小表外甥,更知道他当前一直依附在焦恩佐身边,甘心被利用,彻底沦为了一个跑龙套的。 现在他忽然来到京华,来到了张家,目的是什么? 本能的,陈果果就以为高雅要做不利于高飞的事儿了。 她虽然不屑去管高飞那些事,但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所以这才要求张暮涵带她一起回来,以陈飞的身份出现。 跟张叔打过招呼后,张暮涵驾车驶进了院子里。 车子刚停下,两个年轻人就从小桥对面的别墅中走了出来。 走在前面的正是高雅,张耀明跟在后面。 以前俩人走在一起时,张耀明都是高少跟班的角色,现在高雅‘落魄’了,他虽然仍旧跟在高少身后,但走路的姿势,以及脸上的气质,都有了明显的变化。 尽管张耀明不屑再与高雅来往,但高雅毕竟是高家的嫡系,听闻高云华始终在暗中照顾他。 不看僧面看佛面,张耀明对高雅的突然拜访,也得持慎重态度。 按照焦恩佐的计划,高雅这次来京华,是想通过张家兄妹认识韩泽楷,再通过韩泽楷查到解红颜的下落,从解红颜那儿找到有利于控制破军的东西。 能够从郝连偃月、张家兄妹再联系到解红颜的失踪,很可能与韩泽楷有关,这说明焦恩佐也是非常有脑子的,甚至还看出了一点什么。 不过焦恩佐没有把心中的疑虑告诉沈银冰,他希望事情发展最好像他所想象的那样进行。 “呵呵,暮涵这是刚回家么?” 正要离开的高雅,跟开门下车的张暮涵打招呼。 高少落魄了,不过在旧人面前,仍旧一副应付自如的样子。 “嗯,外出跟朋友小聚来着。” 张暮涵抬手拢了下额前的发丝,微笑着回答完高雅的话后,就对张耀明说:“哥,高、方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在英国时留学时认识的同学,陈飞、陈飞,这位是方雅方少,这是我哥张耀明。” 对自己这个妹妹,张耀明还是有些惧怕她的,当然也很关心她,尤其是在她最近精神状态很不好时,能够看到她与年轻俊才来往,心里也感到非常高兴,连忙热情的与陈果果握手说欢迎光临寒舍。 高雅前来找张耀明的目的已经达到,而且他也看出张暮涵明显不怎么摆他,所以收敛心中某些不快,很礼貌的与陈果果握手问好后,就提出了告辞。 张家兄妹也没有多加挽留,一起送他走了。 高雅刚走,张暮涵不顾陈果果就在身边,黛眉皱起的说:“哥,你怎么还跟他来往呀?没看到咱爸妈都找借口出去了?” 当着外人面被妹妹训斥,张耀明讪笑一声说:“那个啥,虽然他现在就是麻烦的代名词,但总的来说,我们之前也是朋友……” “什么朋友,他坑的你还在轻处?” 张暮涵毫不客气的打断了张耀明的话,接着问道:“他找你做什么?” “也没什么,他目前不是在冀南混吗?知道咱家跟韩泽楷关系不错,想托我跟韩泽楷打个招呼,以后对他多多关照一下,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张耀明简单的说了下,马上转变了话题:“暮涵,还不赶紧让陈先生进屋?这都下雨了。” 第1431章 暗杀李男哲的真凶! 今天农历六月初二,距离高老头的八十一岁大寿还有不到一个礼拜。 很凑巧,今天的六月初九,也是星期天。 不过高飞记住这个日子,可不是为了去给高老头祝寿,而是因为这天前夕,是颜红的周年祭日。 穆天涯是为救高飞而香消玉损在皇朝会所,害死她的人就是陈果果。 陈果果现在却是高飞的枕边人,改邪归正后一心一意的对他,高先生无法为穆天涯报仇,甚至都不能守着陈果果祭奠她的周年祭日:女人,总是特别敏敢的生灵,陈果果这种大魔头更是如此。 假如让她看到高飞去祭奠穆天涯,她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事来,搞不好会重返江湖--那可不是高飞所希望看到的。 所以为了陈果果,高飞只能在暗中祭奠穆天涯。 这倒不是他怕失去陈果果,而刻意忽视忘记穆天涯,实在是当前是最关键的时刻:需要对付沈银冰,陈果果又怀孕了,绝不能再节外生枝。 但祭奠颜红,高飞却不需要瞒着任何人,而且他也相信陈果果到时候会一起去岭南,因为她母亲上官风铃,就是与红姐一起长眠在那个山洞中。 淅淅沥沥的小雨再次下起来时,高飞接到了陈果果的电话:高雅,去找张耀明了,想通过张家来接触郝连偃月的丈夫韩泽楷,表面上是想委托韩泽楷照顾他,但实际上还另有隐情。 如果韩泽楷只是韩泽楷,没有跟郝连偃月有一点关系,高飞才不会管这些。 现在郝连偃月已经成功取得了沈银冰的初步信任,正在关键时刻,任何一点点的意外,都有可能造成一番心血随水东流。 高飞绝不允许出现这样的情况,得知陈果果传回来的消息后,马上就皱眉沉思起来,心中快速盘算着高雅为什么要去找韩泽楷。 正如陈果果所想的那样,高飞比她更能了解高雅的为人,知道他真的走投无路了,也不会抛下昔日的大少架子,去求韩泽楷来照顾的。 更何况,高飞也知道高雅正跟着焦恩佐混。 那么完全可以理解为,他去找韩泽楷,实际上就是焦恩佐的意思。 焦恩佐为什么要找韩泽楷? 会不会跟郝连偃月‘反水’有关系? 能不能影响到郝连偃月的任务,和生命安全? 就算没有,高飞也不敢掉以轻心,必须得把这事给搞清楚才行。 叮叮当--就在高飞皱眉沉殷时,手机响了起来,是刘小龙打来的电话:“你在哪儿?” “方家村老宅。” 高飞走到屋檐下,抬头看了眼黑漆漆的夜空:“怎么,有事?” “你等着,半小时后我就会赶到。” 刘小龙没有回答高飞的话,匆匆说了一句后就扣掉了电话。 “搞什么呀,神秘兮兮的。” 高飞晒笑了一声,也没在意,拿起一把伞走出了老宅,走向了后面山包。 李男哲被刺杀在新厂门口那件事,并没有给方家村、给分厂带来任何的影响,该做什么的还是做什么,分厂照样按照计划安装机器,准备等月底试生产。 老宅后面的山包上,已经铺上了青石小路,经过这些天的日夜奋战后,一些主要建筑已经全部竖起了雏形,因为这几天总是下雨,所以暂时休工。 静悄悄的山包上,泛着清新的草腥味道,深吸一口气后的感觉很不错。 现在只要回方家老宅,高飞晚上都会来山包上的凉亭中坐会儿。 在这儿,他能亲眼看到他给方家村带来的聚大变化,很有一种做正事的成就感。 人世间最好的回报,不是金钱美女,也不是香车宝马,而是老百姓发自内心的愉悦,跟尊敬。 “等过完红姐的祭日后,就跟王晨复婚吧,要不然那丫头得被折磨疯了。真是奇怪,以前看她很冷静理智的小丫头,怎么现在变得不可理喻了?” 想到王晨,高飞就有些无奈,点上一颗烟开始回忆他跟王晨的那些快乐。 两道雪白的光柱,让黑夜中的细雨看起来闪闪发光,好像珍珠那样。 刘小龙来了,他知道高飞晚上喜欢在山包上呆着的习惯,直接把车开到了山包下。 车门打开,却下来了两个人,顺着青石板路快步走了上来。 等俩人走进了小亭子内后,高飞才打开了柱子上的灯光开关,瞬间亮了起来。 “李局,你也来了。” 灯光亮起后,高飞才发现跟随刘小龙一起来的人,竟然是市局的一把手李承明。 “呵呵,冒昧前来,不算打搅吧?” 李承明开了个小玩笑,与刘小龙一起坐在了高飞对面的木凳上。 “就算是你想打搅,也打搅不到别人,我现在就孤家寡人呢。” 高飞把烟盒推了过去,开门见山的问道:“是不是李男哲被刺杀一案,已经有了结果?” 那天李男哲被刺杀后,萨拉娜从旁边树林中,找到了一只镶嵌着钢筋的‘凶鞋’,按照高飞的吩咐,秘密把证据交给了刘小龙,后者又暗中送到了市局。 如果是职业杀手使用带凶器的鞋子,肯定会制作精美,好用的。 不过趁乱暗杀李男哲的这个人,却是明显的门外汉,或许说是仓促之间没有准备好,所以这才用把钢筋直接踩在脚下的方式杀人。 这样的凶器也能杀人,可被凶手踩在脚下的钢筋上,却带有些许毛刺。 这些毛刺,刺破了真凶的脚掌,上面残留了一点血渍。 实力强大的警方,很快就发现了这点血渍,并立即提取并化验,用最快的速度,来确认血液的主人。 在高度发展的现代化破案手段面前,根据一根头发丝,甚至是汗液都能查出某人,更何况是带有明显基因特征的血渍? 经过数天的逐一确认、排除后,警方终于在再三确认下,锁定了真凶的真实身份。 “这是我们警方的化验报告,你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 李承明说到这儿后,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内,拿出一份化验报告的复印件,放在了木桌上,推向了高飞。 高飞拿起了随便翻阅了一下,就放下淡淡的说:“不用看了,暗杀李男哲的真凶,应该是高雅吧。” 不等李承明说什么,高飞又说:“如果不是他的话,你们也不会连夜跑来乡下跟我说这些了。” “你说的不错,现在我们警方可以肯定的说,暗杀李男哲的真凶,百分之一百的是他。” 李承明点了点头,说:“警方这几天调阅了案发当天的路口监控录像,发现高雅在案发当天早上,就驱车离开了北山集团,来到了方家村这边。当时他是乔装打扮过的,但我们根据系统的技术分析后,仍然能确定是他。” 顿了顿,李承明才继续说道:“最重要的是,我们在他所开的那辆普桑后座中,发现了另外一只鞋,与一些这边的泥土--我不得不说,高雅目前扔沉浸在他以往的身份中,根本不怕被警方查出来,所以才会这样大意。” “我们今晚来找你,是想通知你,我们要抓捕他了。” 李承明最后说道:“抓捕行动日期,就定在明天晚上九点。”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说:“其实不用通知我的。我知道,你们之所以通知我,就是想借我来告诉京华高家。不过我觉得没必要,因为高家早就把他给逐出家门了。你们只需按照正规的办案流程,来对他实施行动就好了。” 听高飞这样说后,李承明这才松了口气:“好,那我马上回去安排行动计划。” 抓捕高雅这个暗杀李男哲的真凶,是李承明这个市局局长的职责。 但高雅被捕定案后,至于该接受什么样的处罚。那就是法院等机关的事了,跟李男哲无关,到时候就算高家要插手此事,也不会找到他头上了。 刘小龙在离开时,轻轻拍了下高飞的肩膀。 他很清楚,别看高飞与高雅现在势同水火,但终究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得知高雅要被抓捕的消息后,高飞心情当然不会怎么样。 高飞笑了笑,目送李承明俩人的车子离开后,拿出电话拨通了高云华的手机:“大哥,还没有休息?” “正在分析北朝李家忽然要跟罗冰能源集团接触、有可能合作的事。” 高云华对高飞是绝对信任,很少隐瞒什么。 “哦?北朝李家会忽然与沈银冰合作?” 高飞当然也知道罗冰集团就是沈银冰的企业了,随口问出这句话后,马上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当初他委托眼镜干掉李男哲时,就是沈银冰派人阻止的,名言说李男哲对她有用。 至于李男哲为什么会对沈银冰有用,那时候高飞也曾经了解过,得出沈银冰对北朝李家控制的东海海底油田很有兴趣的结果。 对此,高飞是没兴趣的,就像他听说北朝李家要跟沈银冰合作一样,只是随口说了句就改变了话题:“大哥,刚才冀南市局的李承明,跟小龙一起来找过我。” 高云华马上问道:“他们找你做什么--哦,难道是为了李男哲被刺杀一案?” 高飞点了点头:“嗯,是的。他们来专门找我,就是为了特意通知我,希望我能转达给你……警方准备在明晚九点,对他采取抓捕行动。” 警方会在什么时候对高雅采取抓捕行动,这本来就是个绝密消息,李承明不该说,高飞更不该说给高云华听。 但他们都说出来了,其中的意思显而易见。 “他才是杀害李男哲的真凶?” 高云华在那边沉默很久后,才低声说:“我知道了,你不用管这件事,我也不会告诉老爷子的。他既然做错了什么,就必须得付出相等的代价。”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隔着电话与高云华相对沉默了片刻,也没说再见就扣掉了电话。 不过他刚扣掉手机,手机却又急促的响了起来。 第1432章 我必须杀一个人! 冀南这边倒是淫雨霏霏,但王晨的上空却是繁星似锦,夜风阵阵,田野里不时传来小虫的鸣叫声,与风吹玉米叶的沙沙声相互辉映,让人陶醉。 任何人在这种环境下,心神都会很平淡的。 当然,这个所谓的任何人中,并不包括眼镜先生。 眼镜正坐在距离王晨十几米的麦草垛上,抱着手机跟法国巴黎那位美女警官煲电话粥,声音腻的让人恶心:“小亲亲,你那边气温还好吧?哎呀呀,我这边好热呢,呆在空调屋里都淌汗,幸好我现在乡下。唉,还是乡下好呀,空气新鲜,天空湛蓝,真想一辈子不回城市了。” 在过去的几十年内,长了三只手的眼镜,绝对是世上最自卑的一个男人了。 要不是老乔治为收服他,暗中给他布局让他多了个女儿,他这辈子都不会碰任何女人。 随着克莱尔的出现,眼镜也终于离开了老乔治,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阴差阳错间,眼镜上次陪同王晨去法国巴黎时,遇到了一位美女警官。 然后呢,莫名其妙的,眼镜就喜欢上了人家。 而那位美女警官呢,也被眼镜表面的斯文,内在的含蓄给吸引了,现在俩人已经发展到无话不谈的地步,其中就包括眼镜有第三只手的事。 对一般女人来说,肯定会把一个长了三只手的男人当做怪物,敬而远之。 不过那位美女警官在小时候时,就曾经听闻过欧洲杀手之王(眼镜)的传说,所以对他不但没有丝毫害怕啊厌恶啥的,反而感到很激动,偶像啊不是? 眼镜的爱情,姗姗来迟了,但爱的却是一发不可收拾,双方已经约定等圣诞节那天,美女警官就会来华夏,与眼镜先生走进结婚的礼堂。 有了爱情的眼镜,精神面貌是焕然一新,每个晚上给通讯公司贡献的话费,都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不过他也很清楚王晨现在的处境,所以在跟美女警官聊天时,都躲在一旁,免得让小晨妹妹触景生情。 眼镜已经陪着王晨在老家呆很多天了,左邻右舍的都以为她嫁给了一个老外,要不然为啥出入都是成双成对的呀? 王晨才不会在意这些,眼镜更不会--郁闷而又精彩的人生,是不需要解释的。 眼镜跟女朋友窃窃私语的声音,随风传到王晨耳朵了,她只是笑了笑,坐在了地头的一块石头上,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微微昂着下巴看星星。 或者说,在想念某个男人。 自从上次让高飞来这边,却被拒绝后,王晨就赌气没有再给他打电话。 高飞也没给她打过来,俩人就这样一直冷战着。 “他现在做什么呢?是不是也再想我,还是跟某个女人在卿卿我我?差不多,应该是后者吧?唉,其实就算他在思念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也不一定是我,很可能是沈银冰。” 王晨心中低低叹了口气时,扭头向眼镜那边看了眼,继续想:这家伙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了,是故意眼红我来着吧? “算了,不就是主动打个电话吗?他一个男人没什么大气魄,我何必跟他一般见识呢。” 望着眼镜呆愣了片刻,受到他刺激的王晨,决定主动给高飞打个电话: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他要是还不知趣的跑来认错,哼哼,休怪我翻脸无情! 王晨心里哼哼着,拿出手机,拨通了那个无数次想拨通,却一直没有拨通的手机号。 很快,那边传来了高飞的声音:“喂,还没有休息?” “嗯,你也不是没有休息?” 王晨看着天上的星星,刚要打电话时的忐忑等负面情绪,一闪而过,变得很自然:“在做什么呢?” “就在山包上看远处呢,一个人。” 高飞没有撒谎,他现在的确是一个人,在极目远眺。 “哦,我是两个人,眼镜就在旁边不远处。呵呵,你也许没猜到吧,他竟然跟巴黎那个女警成为男女朋友了,俩人计划着要在今年圣诞节结婚呢。” 王晨为了活跃气氛,就把眼镜的事儿说了一遍。 听说眼镜终于有了女朋友后,高飞也很高兴:“行呀,这家伙终于告别他的光棍时代了。嗯,圣诞节,行,到时候我给他准备一个大红包。最好呢,是鼓动刘小龙与克莱尔,与他们同一天举办婚礼,哈哈。” 王晨也知道刘小龙跟克莱尔的事儿,对高飞这个提议很赞同。 俩人都没有谈自己的事情,好像都在刻意回避。 十几分钟后,王晨忍不住了,轻声说:“高飞,还有六天就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了,你还记得吧?” 高飞愣了下,心中一荡,声音低沉了下来:“没有六天了……我怎么会不记得呢?一辈子,我也忘不了的。” 王晨提醒高飞所说的特殊日子,就是俩人举办婚礼的周年纪念日。 但高飞想到的,却是红姐去世的周年祭日。 高飞结婚前夕,红姐长眠于岭南,这也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遗憾之一。 王晨没有注意到高飞话中的不对劲(她说是六天,高飞却说不到六天),还以为他说的这些是跟俩人结婚有关呢,心神激荡下轻声说道:“嗯,我也是一辈子忘不了。高飞,六月初九那天你来我这儿好不好?在我老家渡过结婚周年纪念日,也是很有意义的,对吧?” 王晨邀请高飞来她老家,过结婚周年纪念日,这就是变相的服软了。 如果高飞是个聪明人,就会顺着她的话说ok,然后俩人这场冷战就会彻底的结束,重新回到此前那番恩爱的岁月。 但让王晨感到不对劲的是,高飞却迟迟没有说话。 在听到王晨说出‘结婚周年纪念日’后,高飞才想到那天是他跟王晨结婚一周年的日子。 说起来,现在的小夫妻,最看重的就是结婚纪念日之类的,有那些特别浪漫的,还会记住俩人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第一次上--等等,只要是俩人之间的甜蜜第一次,都会被牢牢的记住,直到为谁半夜起来给孩子换尿布而争吵,才会结束。 但无可否认的是,结婚周年纪念日,对于所有的小夫妻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哪怕是高飞跟王晨现在已经离婚了。 可偏偏,高飞却忽略了这个伟大的日子。 他不是故意的。 第一,他没有参与跟王晨结婚的典礼,是刘小龙替他做的,所以他对结婚这一天的印象,并不是太深刻。 第二,现在只要有人提到六月初九这个日子,高飞就会想起红姐,那个娇俏,野蛮没有文化更没有任何武力值,却为了提醒他别被伤害,而千里迢迢赶去岭南遇害的小女人。 然后,他才会想到那一天是高老头的生日。 最后,高飞也许才会想到就是在那一天,他把王晨风风光光的娶回了高家。 不能不说的是,当一个女人为某个男人而长眠后,出于对她的愧疚、思念等原因,她遇难的这一天会被男人牢牢的记住。 就像颜红这样,就是被高飞牢牢的记在了心里,记住她安然而去时的时间,就在六月初九前夕。 所以当王晨提到‘六月初九’这个日子时,心神激荡的高飞,想当然的就想到了这是颜红去世的周年祭日,却忽略了这一天对王晨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经王晨提醒后,高飞才猛地想到那一天对王晨的意义,接着王晨就软语问他,能否在那一天赶到她老家,与她共同渡过这个美好的日子。 不行。 高飞想都没有想,心底深处就冒出了这两个字。 结婚纪念日诚然重要,但又怎么比得过红姐的周年祭日? 结婚纪念日可以不过,因为活着的人总有太多的事情,可以渡过这一天。 但去世的红姐呢? 她一个娇俏的小女人,身边就有一个从来都不认识的上官风铃,这一年中,她恐怕在那边对内地翘首以盼很久了吧? 孤独了一年,为高飞而长眠于异乡的红姐,肯定会比任何人都迫切希望在那天看到高飞。 高飞,也没有任何理由,在她与世长辞的那一天,不过去看望她,哪怕稍后就是王晨的结婚纪念日。 “不行。” 高飞沉默很久后,才声音有些沙哑的吐出了这两个字。 “不行?” 王晨在重复这两个字时,只觉得嗓子发干,声音走调,仿佛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的那样,心里好像被一把刀子狠狠戳了一刀的疼,偏偏脸上却浮上了最最开心的笑容,再次问道:“不行?高飞,我请你来我老家,于我共同渡过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你说不行?”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沉声说:“是的,不行,真的不行。王晨,你听我解释……” “我不想听你的任何解释。” 王晨断然打断了高飞的话,狠狠咬了下嘴唇,嘎声问道:“高飞,你说不行,是不是因为那一天要去陪伴别的女人?” 不等高飞回答,王晨又接着问道:“我不想听任何解释,也不想听你说出那个女人是谁,我只要你回答,我说的是,还是不是!” 王晨不知道,她在说出最后一句话时,已经几乎是在嘶吼了,更没有察觉到泪水已经顺着脸颊噼里啪啦的滑落,吓得坐在那边麦草垛中的眼镜,慌忙压低声音跟他的小亲亲说拜拜,站起来看着她。 高飞再次沉默,很久后才说:“是,我要在那两天去岭南陪伴红……” “我知道了,祝你跟你的红颜知己过得愉快。” 王晨忽而咯咯笑了起来,随即猛地举起手机,对着石头就狠狠砸了下去。 啪的一声大响,手机碎成了好多瓣。 “怎么了?” 眼镜走了过来。 王晨反手擦了把泪水,没有解释什么,只是咬牙道:“眼镜,我必须杀一个人,你得帮我!” “杀谁?” “沈银冰。” 第1433章 一家哭何如一路哭? 杀人对于眼镜来说,就像卖肉的屠夫卖肉那样自然。 无论是杀谁,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与理由,眼镜都不会拒绝。 所以在王晨请他帮忙去杀一个人时,眼镜没有丝毫的犹豫就问去杀谁。 他没有提到任何要求跟条件,因为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不但把王晨当做好哥们的老婆,更是把她当做了需要自己尽心去呵护,照顾的小妹。 一个疼爱小妹的兄长,无论替她去做任何事,都不会犹豫的。 不过当王晨说出‘沈银冰’的名字后,眼镜却愣了:“杀沈银冰?” “是的,就是杀沈银冰。” 王晨的双眸中,已经燃烧起了灼热的火焰,双手紧攥成了拳,一字一顿的说:“她不死,我永远别想让高飞安心呆在我身边!” “我是一个女人,正常女人,没有任何的野心,只想与自己相爱的男人过世间绝大多数夫妻所过的日子,相濡以沫,一起慢慢变老。” “我没有任何野心,但这不代表着我在终生幸福受到威协时,不会反击。” “我已经忍了很久,真的忍了很久,现在我已经忍不下去了,必须得做点什么了。” “眼镜,帮我杀沈银冰,要不然我这辈子都无法安定生活。” 王晨霍然转身,看着眼镜:“你如果真把我当成你的朋友,你的小妹,那你就帮我--而且,你要答应我,不许告诉任何人!” 以往无比雅静的王晨,此时全身都爆发出骇人的杀意,让眼镜这个职业杀手都感到心悸,情不自禁的后退了一步,喃喃的说:“王晨,你是不是再考虑一下?” 杀人对于眼镜来说,委实算不了什么,哪怕是杀比他更为强大的人,只要给他时间去制订暗杀计划,依着他丰富的刺杀经验,和无穷无尽的刺杀手段,他肯定能达成目的。 可关键问题是,杀谁? 沈银冰该死吗? 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她该死,别的暂且不说,仅仅是她挟持了国家,因为一个败类谢小雯就让近百无辜者伤亡,就该死至少一百次了。 但她又不能死,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哪怕是华夏这个让美国都不敢小视的国家,也不敢擅自动她分毫,只会暗中密切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原因很简单,因为她要是死了,就会有数百上千无辜者为她殉葬。 所以就算是眼镜有查出她行踪,干掉她的把握,可也不敢随意动她。 更何况,沈银冰与高飞之间,有着说不清的关系,眼镜不能在不通知他的情况下,对她擅自下手。 借着星光,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眼镜,王晨笑了:“怎么,你是不是觉得沈银冰不能死?” “是。” 眼镜有些艰难的点了点头,满嘴都是苦涩的说:“如果她能死的话,根本不用我们出手,华夏早就让她死一万遍了。” 顿了顿,眼镜又说:“王晨,你该知道,沈银冰的死,牵扯到数百上千的无辜者,如果我们擅自对她下手,那么她死后,会……” “我知道。” 王晨打断眼镜的话:“我知道沈银冰还能活的悠闲自在,都是因为她绑架了数百上千无辜者的生命安危,这也是华夏迟迟不敢妄动她的主要原因。但我更知道,如果任由她籍此而继续强大下去,那么她对华夏所造成的伤害,就会呈几何形式的壮大,最终会达到一个再也不能动她的地步。” 伸出舌尖,舔了舔唇上的血渍,王晨声音嘶哑的说:“我们老祖宗有两句话是这样说的,长痛不如短痛,一家哭不如一路哭。既然早晚都无法避免疼痛、哭泣的悲剧,那为什么不趁着她还没有变得更强大之时,狠心把她除掉?” 重重吐出一口气后,看着发呆的眼镜,王晨眼眸中闪着坚毅:“现在她可以连累上千人,但任由她发展壮大下去,她会连累上万人,孰轻孰重,其实华夏高层心中也很清楚,但他们无法下这个狠心。” “既然高层无法下这个狠心,那就让我来帮他们下吧。” 王晨语气放缓,再次坐了下来,下巴搁在膝头上望着玉米地说:“所有的罪过,也有我一个人来承担。” 眼镜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王晨,你最好是再想想……” 王晨摇头:“不用想了。你知道这些天在想什么吗?除了想我的男人外,我就是在想该怎么除掉沈银冰。” 眼镜又说:“但你最起码得告诉高飞呀!” 王晨反问:“我要是告诉他,他会允许我这样做吗?” 眼镜语气坚定的说:“决不会!” “那不就结了?” 王晨冷笑一声,淡淡的说:“可我必须得做这件事--我,已经忍了很久了。” 眼镜轻轻叹了口气:“唉,王晨,你变了。” “是啊,我承认我变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对任何事都能保持平常心,泰然处之。” 王晨坦然承认:“可我为什么变了呢?因为有人阴魂不散紧缠着我的男人,眼镜,我是个女人,一个已婚的女人。为了那个女人,我曾经大度的离开我的男人……眼镜,你知道女人被迫离开她男人的时侯,就等于是天塌下来了吗?” “在高飞离开她后,我就像女娲那样,苦苦修补我的天。可她。” 王晨呵呵轻笑,摇着头说:“却始终不放过我的男人。一个女人可以为了大义,在短时间内失去心爱的男人,但绝不允许永远的失去他!爱情,是自私的不是?” “可她非得夺走我爱的男人,那我除了反击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王晨抬起头,定定的看着眼镜,说:“眼镜,我必须得杀沈银冰,为此,我可以付出任何我能付出的代价。你可以不帮我,甚至可以去告诉高飞,让他来阻止我。但你们能阻止得了我一时,却阻止不了我一世。要想我放弃这仇恨,除非……” “除非,我死了。” 王晨又看向了星空,脸蛋在星光下看上去是那样的恬静,甚至有几分圣洁。 同一片天空下,冀南这边的降水量大了起来。 王晨扣掉电话后,高飞马上就给她拨打电话,对方却提示已经关机了。 他想给眼镜打电话,想了想却算了。 高飞以为,王晨误会了他这就是小事,等忙过眼前后再解释就可以了,没必要为此搞的大惊小怪的,反正他觉得王晨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事后知道他没有去陪她,而是去陪红姐后,肯定会理解他心情的。 “唉,怪不得别人都说,婚姻就是围城,在里面的人拼命想跑出来。我倒是跑出来了,可眼下还不是被她仅仅束缚着?看来,还是光棍好啊。” 根本没有意识到王晨开始疯狂的高飞,苦笑一声后打着伞走出了小亭子,沿着青石板路慢慢走下了山包。 咔嚓! 随着一道闪电划破黑漆漆的长空,整个世界都变得雪亮,但瞬间后就更加的黑暗,雨势却更加的急了。 天气预报中说,华北地区最近半月中,会出现长时间的降水云层,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黄梅天气。 江南的黄梅熟了,阴雨连绵的天气来到了。 时大时小的雨,在过去几天内始终没有停歇,给各地的防汛部门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这要是放在以前,黄河等流域差不多要发脾气了,不过现在她们都乖乖的按照人类既定的河道,蜿蜒向东,只向大海。 昨晚一场大雨过后,早上天就晴了,朝霞漂亮的让人心醉,不过很多老百姓却说今天还会有雨,因为谚语说得好,晚霞行万里,朝霞不出门。 有朝霞的早晨,就代表着今天会有雨。 果然,当太阳在下午四点多钟被一片云彩遮住后,就再也不出来了,雨水就像昨天那样如约而来,带着丝丝的凉意。 晚上八点时,雨势多少小了一点,牛毛细雨,但没有停。 “这鬼天气,怎么跟江南那边差不多?” 韩泽楷开门下车后,抬头看了眼黑压压的天空,小声咒骂了一句。 今晚韩泽楷正在参加防汛部门的一个临时会议,不过在接到来自京华的一个电话后,就委请假回来了。 电话是张耀明打来的,说是今晚会有人去他家拜访他,请他务必给个面子。 张耀明在电话中说明了那个人就是高雅,并隐晦的告诉韩泽楷,请他敷衍一下高雅,大体上过得去就行,不需要太上心。 高雅目前混到如此地步,韩泽楷很清楚,心里也很高兴:他看不惯所有比他强势的大少,尤其是高家的人(在京华时,高云华一直压着他),所以才在郝连偃月要求他来到冀南时,毫不犹豫的走马上任了。 凭良心说,韩泽楷还是很有几分工作能力的,除了心雄有些狭隘之外,别的都还好,来冀南的一年多时间内,也为冀南的建设做出过很大的贡献。 有消息说,韩泽楷的优异表现,已经被高层看在眼里,说不定什么时侯就会高升。 韩泽楷现在算是春风得意,这时候落魄的高雅来求他了,就算没有张耀明的拜托,他也不介意‘提携’一下高家二少。 走出车库后,韩泽楷看到有个人打着伞站在别墅门口,就知道那很可能是高雅了。 “高二少?” 韩泽楷打开别墅院子里的大灯,走到了门前。 “韩哥,是我。” 这次高雅并没有要求别人称呼他为方雅,赶紧收起伞放在地上,主动伸出双手,语气里带着明显的献殷勤:“韩哥,打搅您工作了吧?” 高雅的懂礼貌,给了韩泽楷很大的满足,伸出右手任由他握著晃了晃,矜持的说道:“没什么打搅不打搅的,自己人嘛。来,跟我进屋。” 韩泽楷转身时,并没有看到远处树影下有两个黑影一晃,在看到高雅悄悄打了个手势后,又蛰伏了下来。 第1434章 多谢韩哥的慷慨! “嫂子呢,最近没有来冀南吗?” 跟着韩泽楷走进别墅客厅后,高雅随口说了一句,把手里的两瓶酒放在了门后。 “嗨,都是自己人,来就来吧,干嘛还要带东西?” 韩泽楷嘴里虽然这样说着,心里却很满足。 他不在乎高雅带来的酒值钱不值钱,关键是高雅的态度,让他感到很爽,假装嗔怪了一下后,说:“你嫂子最近又出差了,还不知道啥时候回来呢。唉,你也知道,因为她工作的特殊性,几乎每年都会消失几个月,甚至更多时间,我这个当丈夫的,跟独守空房也差不多。” 自嘲了两句后,韩泽楷请高雅坐下,泡上了两杯清茶。 高雅打量着房间里的布置,提议道:“韩哥,你该雇请一个保姆才对。在单位工作回来后,还得自己做饭,也的确是有些累。再说了,怎么着也得有人帮着打扫下卫生吧。” “哈,我这个人吧有几点小毛病。” 韩泽楷哈了一声,说:“一呢,是喜欢清净。二来呢,喜欢住大房子。最后呢,就是有些小洁癖,不喜欢别人代我整理我的日常用品。” “这可不算什么缺点,是品质。” 高雅很自然的又拍了下马屁。 韩泽楷笑着端起茶杯,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等高雅放下茶杯后,韩泽楷才说道:“高二少,咱们都是自己人,也就没必要藏着掖着了--我吧,也听说过你的遭遇,知道你现在的处境很不好,我心里很是感慨啊。” 高雅苦笑了下,低声说:“以前不懂事,自作自受。” “但不管怎么说,这些都已经过去了,只要放下这些心结,重新振奋起来,依着你高二少的本领。也足够大有所为的。” 韩泽楷安慰了高雅几句,话锋一转正色说道:“兄弟,我托大叫你一声兄弟。你今天既然找上我了,那咱们就有什么说什么。说吧,你想让韩哥我帮你做什么?只要不违反纪律,我尽量帮你去做!” 张耀明在电话中,已经跟韩泽楷说的很清楚了,高雅这才上门求见他,就是为了求他照顾一下。 韩泽楷是这座城市最有权力的十几个人之一,要想照顾个把人还是很简单的。 “多谢韩哥的慷慨。” 高雅满脸都是感恩戴德的神色,缓缓的说:“我这次找韩哥帮忙,是找您打听个人的下落。” 韩泽楷也没在意,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说:“找人啊?这个简单。韩哥我虽然在公安口那边没太大影响力,但只要说出话来,那边的李承明还是要给我几分面子的。说吧,你要找的那人是谁?只要他在冀南,我现在就给李承明打电话。” 高雅脸上浮上一抹诡异的笑容,一字一顿的说:“解红颜。” “解红颜?哦,解--什么!?” 韩泽楷脸色猛地一变,眼睛睁大好像见了鬼那样,死死盯着高雅,嘎声问道:“你说,你要找谁?” 高雅却是一脸的从容,手指翘着沙发帮说:“我要找解红颜。就是二十年前号称华夏第一美女的解红颜。当然了,她还有另外两层身份,一个是安归教东宫宫主上官印的妻子,另外一个就是破军辖下的魁首。” 高雅能知道解红颜这些信息,都是焦恩佐费了老大力气才打探到的。 韩泽楷虽然震惊于高雅提出的问题,但他终究是见过世面的人,脸色很快就恢复了正常:“高二少,说实话,我倒是听说过解红颜,以前好像也见过她一次。但却不知道她具体的身份,更不知道她现在哪儿--所以呢,我无法帮你。” “韩哥,你这样说就没意思了吧?” 高雅优雅从容的笑着,端起茶杯翘起二郎腿,晃着脚尖说:“你觉得,我要是不知道她的失踪跟你有关,我会来麻烦你吗?我们真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查到她在失踪前,曾经与嫂子接触过。而且我们为了查出她的下落,也曾经找过那些为你装修别墅的工人,确定在你那边的楼梯下,还有一个暗门。” 高雅扭头,看向了那边楼梯处,悠悠的说:“那些工人说,在那个暗门的后面,又是另外一个世界,完全可以当做是藏娇的金屋。” 高雅说着话时,两个头上戴着黑头套的黑衣人,推门走了出来,手里拿着手枪,眼神凶狠的盯着韩泽楷。 韩泽楷别墅内另有天地,里面有他‘饲养’的几个美女,这是他最大的秘密。 他真没想到,这个秘密竟然被高雅知道了。 最关键的问题是,解红颜的确就在暗门内。 正如高雅所推测的那样,解红颜的确是通过郝连偃月,才蔵在了他家里。 至于解红颜为什么没有让郝连偃月转告高飞,那是因为她怕会给高飞带来麻烦--破军的少爷,一直在追杀她,她只想等失踪个三两年后,等少爷放松对她的追杀后,再做决断的。 其实也幸亏郝连偃月现在是高飞的人,如果她还是贪狼那边的人,绝对会把解红颜交给沈银冰的--话说解红颜有些天真,当初她找到郝连偃月时,就是以为人家是九局的局长,正义的一方,能保护她。 解红颜却不知道郝连偃月的真实身份,不过她运气不错。 韩泽楷的运气就有些欠佳了,看到那俩蒙面人后,脸色就吓得苍白,再也没有了大领导该有的镇定,看着高雅牙齿咯咯作响:“高、高雅,你这样做,也太、太过份了吧?难道你就不怕……” “我怕?呵呵,韩哥,说实话,我现在都不知道我该怕什么。” 高雅冷笑声中,左手晃了下,两个蒙面人立即走过来,好像老鹰抓小鸡那样把韩泽楷从沙发上拎起来,其中一个低声喝道:“去,打开暗门,要不然就崩了你!” “我、我--有话好好说。” 看出蒙面人眼里闪着的明显杀意,韩泽楷就知道他是躲不过这一劫了,当下唯有按照人家的吩咐,乖乖的走到楼梯后面,在立柱后面一个隐藏很好的地方,按了几下。 随着叮当一声响,楼梯后面出现了一个暗门,通道中的柔和灯光洒了出来。 “就是这……” 韩泽楷刚说出三个字,一个蒙面人就抬手,用枪柄狠狠砸在了他后脑勺上。 韩泽楷俩眼一翻,软软的昏厥了过去。 韩泽楷被人用枪柄砸昏过去时,解红颜却是喝大了。 在这儿已经藏了多久? 解红颜已经记不清了,她只知道陪伴她的那些美女,已经被韩泽楷换了两茬。 看着被带走的美女们脸上带出的欣喜之色,解红颜就为她们而感到悲哀:就为几十万块钱,就能出卖身体甘心被男人藏几个月? 同时,她更是为自己的未卜命运而悲哀:那些为了钱的姐妹,在付出后都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可是她呢? 她什么时候才能解脱,像个正常人那样无忧无虑的生活在蓝天之下? 一个正常人,在这种不正常的环境内生活太久后,就会看穿很多事,就像达摩祖师面壁多年终于大彻大悟那样。 解红颜以为看穿了自己的人生,悲哀的人生:她知道少爷的很多秘密,却因为这些而逃避。 既然一眼看到了未来,那活着的兴趣就会大大减少,这就好比玩游戏。 一个人一旦悲哀,就会容易多落,尤其是身边有美酒时。 于是在最近这些天内,解红颜几乎每天都是一种晕乎乎的状态,现在她都懒得穿衣服了,就这么赤果果的躺在沙发上,睡觉时都拿着酒杯。 反正韩泽楷也不敢动她,那些小妹也不敢多看她一眼。 不过她的确拥有让天下女人都嫉妒的好运气:在这儿被关了那么久,她就像陈酒那样让人更陶醉的成熟凤情之外,本身没有一点变老,甚至连该有的一两赘肉都没有。 有些女人,无论她怎么折磨、不在乎自己,可她仍旧始终那样有魅力,不得不说老天爷实在不公平。 解红颜又喝醉了,手里拿着酒杯坐在厚厚的地毯上,斜斜倚在沙发上,醉眼朦胧的看着那些小妹打牌,边打牌边低声讨论还有多久就出去,今晚主子(这些小妹根本不知道韩泽楷是谁)会临幸谁等等。 然后,解红颜就看到房门开了,一个男人揍了个来,随即自嘲的喃喃笑道:“你们等的男人……来了,我的男人呢,他在哪儿?” “啊!你、你是谁?” 几个穿着暴露的小妹,在房门被打开时,也都以为是韩泽楷进来了,赶紧放下牌,脸上浮上最迷人的笑容,正要莺声燕语的迎上去时,才发现进来的不是主子,也不是一个人。 进来的是高雅,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衣蒙面人(另外一个守在暗门门口,看着韩泽楷)。 如果只是高雅一个人进来的话,这些小妹还以为他是主子的朋友,来‘照顾’她们的,可后面却跟了蒙面人,手里还有枪,就怕了。 “嚯嚯,真没想到这儿原来是韩哥的一个销魂所在啊,让人羡慕的要死。” 高雅吞了口口水,快步走到那几个小妹面前,抬手在其中一个身上狠狠扭了一把,正要问什么时,就看到了解红颜。 解红颜这时候大醉了,以为进来的是韩泽楷,接下来就是跟那些小妹做那些事了,她懒得看,就趴在了沙发上沉沉睡了过去。 修长,光滑,白腻,健康的身躯,就随意展现在了高雅的视线中。 高雅的眼神,一下子变了,喃喃的说:“不愧是曾经的华夏第一美女,就是现在也不输给任何一个女人--既然看到了,要是不做点什么,岂不是亏了?” “你在这儿等着,就算你想,那你也得等我完事了再说!” 高雅对蒙面人说着,反手脱下上衣,随意扔在一个小妹脸上,快步走到解红颜面前,伸手采住她的头发,从地上拎了起来。 第1435章 此地不宜久留! 耳濡目染这个词,其实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道理。 解红颜在韩泽楷的金屋中生活了这么久,几乎每天都会看到一些少儿不宜的画面,听到那些让人脸红的声音,她作为一个正常的女人,肯定会受到大影响的。 当然了,韩泽楷是不敢动她的,而她就算再想男人,也没有想过要跟韩泽楷发生点什么关系。 韩泽楷在她心中,根本不算个男人:一个结婚后却没有碰过老婆,只能靠老婆的施舍花钱找小妹的男人,最多就是个人形打桩机罢了。 她解红颜混得再惨,再没男人要,也不会看得起韩泽楷。 更何况,解红颜内心深处,还是藏着一个男人的。 这个男人自然是刚认识她时垂涎她、后来却尽心尽力照顾她女儿张雯雯的高飞。 也唯有高飞那样的男人,才能让安归王那样的女魔头,为之改变。 所以呢,解红颜以为,就算她找个男人,也只能是高飞。 可她这个想法,只能被她深深蔵在心底,只能在做梦时,才会梦到她的两扇朱红色大门,为他而开启。 醉眼惺忪中,解红颜看到韩泽楷进来后,为了避免看到那些,听到那些恶心的,所以潜意识内就逼着自己很快睡着了。 人刚睡着,高飞就出现了,像往常那样,大踏步的走过来,一把采住她头发,好像拎布袋那样的扔在沙发上上,接着就在她刺着大门的美豚上狠狠抽了一巴掌,随即没有半点前奏的长驱直入! 然后,就是无穷无尽的仙境。 女人对那方面的要求,会随着年龄的不同而改变。 年轻时,她希望男人能懂得怜香惜玉,动作越温柔越好。 当彻底成熟时,她就会希望男人像愤怒的雄狮、狂风暴雨摧残花朵那样,用最粗暴的方式,把她带上天堂。 因为成熟了的女人,身体、思想都已经能承受粗暴,也渴望粗暴,就像现在睡眠中的解红颜。 “高、高飞,你又来了么?” 当被人采住头发,扔在沙发上后,半睡半醒间的解红颜,马上就很配合的做出了任凭狂风暴雨摧残的动作--这是她最近在睡梦、酒醉中最常做的动作。 每当她做出这动作后,接下来就会是无法压制的欢快。 这次肯定也是,而且还很真实。 不过,就在解红颜准备承受来自高飞的狂风暴雨时,那个男人却又放开了她,把她扔到在了沙发上。 高雅来电话了。 如果是在以前还是高家二少那会儿,高雅在面对当前情况时,别说是来电话了,就是天塌下来,他也得做完该做的事情再说。 可现在他不是高级二少了,只是一条被逐出家门的狗,因为某些原因,庇护在焦恩佐这条毒蛇身边,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意外。 所以他只能强忍着心中的不快,从裤子口袋中拿出了手机。 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号码,区域号是京华,应该是公用电话。 高雅眼瞳微微一缩,接听了电话:“你是谁?” “无论你在哪儿,现在用最快的速度,快走,走!” 电话中,传来一个男人沉重的声音,急促带着不容反抗的严厉。 不等高雅反应过来,那边就扣掉了电话。 就像一道划破黑夜的闪电,高雅猛地想到这个人是谁了:高云华。 给他打电话来的人,是从小就护着他的高云华。 高云华的语气中,不但带有不容反抗的严厉,还有丝丝的恐惧。 高雅不知道大哥为什么要让自己快走,无论在哪儿,又去何方,但他却能从大哥的语气中,听出大哥有多么的害怕、 高云华害怕,是因为他做了不该做的事,同时也证明高雅现在的处境,有多么的危险。 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一个人,可以值得高雅的信赖,那么这个人就是高云华。 从小,高雅就养成了依赖高云华,对他言听计从的习惯,所以在接到他的电话后,根本没有多想,反身就像暗门门口冲去。 “方少--” 守在门口的那个蒙面人,看到高雅在接到一个电话后,立即兔子般的转身就跑过来,本能的就想问问怎么回事。 “你在这儿等着,我去去就来!” 高雅说出这句话时,已经冲进了暗道中,又对守在门口的蒙面人说了一句。 在经过客厅案几旁边时,高雅一把抄起了韩泽楷放在上面的车钥匙,和黑色公文包,然后头也不回的冲出了客厅,跑进了车库。 那俩蒙面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却能从高雅奔跑时脸上的恐惧中,瞧出了大事不妙,在高雅启动车子冲出别墅大门时,终于明白了什么,随即齐刷刷的低声骂了句,跟着冲了出来。 根据李承明制订的计划,等高雅来到韩泽楷的别墅中后,就已经调遣人手埋伏在了这儿。 不过因为韩泽楷的特殊身份,李承明没有随便乱动,而是让手下把这栋别墅四周所有路都封死了,预备高雅一离开,就立即实施抓捕行动。 参与今晚抓捕行动的人,除了市局刑警队之外,还有刘小龙,高飞俩人。 李承明好像很清楚高飞为什么要来,所以没有问。 当高雅驾车疯狂的冲向别墅大门时,用红外线望远镜始终紧密关注着他的猛子,立即低声汇报:“李局,嫌犯驾车冲出来了!” 为预防嫌犯驾车逃走,警方早就在几条路上都设置好了障碍,只需李承明一个命令,别墅门前就会猛地出现一个电动钢钉板。 忽然出现的钢钉板,会把车子轮胎扎破的。 只是让猛子很惊诧的是,李承明却没有下令,只是目光冰冷的看着高雅驾车冲出了别墅,直接向西狂奔而去。 “李局!” 猛子刚要提醒李承明,就看到他抬手摆了一下,淡淡说道:“各单位注意,立即抓捕随后冲出来的那两个人。” 原来李局是故意放高雅一马--猛子这才明白了过来,看向了高飞。 现在他总算知道高飞为什么要来抓捕现场了:他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放走高雅,却是他的意思。 猛子没有猜错,李承明更没有判断失误:高飞忽然要求参与本次对高雅的抓捕任务,其实就是想给高雅最后一条逃走的机会。 只要在九点之前,高雅能做出逃跑动作,这就证明高云华给他‘通风报信’了。 高云华都不希望高雅被抓捕了,高飞这个一奶同胞的哥哥,又怎么能忍心呢? 虽然高雅以往所做的那些事,没有半分的兄弟情份,但不管怎么说,他们是亲兄弟俩的事实,却是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 猛子看向高飞时,发现他很平静,就算平时最爱出风头的刘小龙,也是一声不吭。 “抓捕开始!胆敢反抗者,就地枪杀!” 随着猛子下达的命令,十数名刑警从黑暗中冲了出来,举枪对那两个刚跑出别墅大门的蒙面人大声喝道:“我是警察,缴枪不杀!” “滚尼玛的警察,老子--” 一个蒙面人厉声吼叫着,猛地后退两步靠在铁栅栏上,抬起枪来刚要扣扳机,十数声道幽蓝色的弹道,就划破了雨夜,狠狠击打在了他们身上,溅起一蓬蓬的血雾。 一个照面,两个蒙面人就被干掉,大批的警员迅速冲进了别墅内。 “多谢李局,我先走了。” 高飞看到这儿后,低低叹了口气,正要走时,却被李承明拽住了:“高飞,一起进去看看吧,你不想知道嫌犯来找韩部长做什么吗?” 听李承明这样说后,高飞犹豫了下点头:“好吧。” “李局,事情有些不对劲啊!” 高飞跟李承明、刘小龙俩人刚走进别墅内,刚才就冲进别墅的猛子,这时候飞快的冲了出来,小声的说了几句什么。 “什么?” 李承明一听,愣了下后立即抬手:“命令所有警员迅速撤出别墅,快!” “是!” 猛子答应了一声,转身跑了回去。 半分钟内,训练有素的刑警们,纷纷撤出了别墅。 这些人也都很精明,在韩部长家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后,第一反应就是立即忘记:哥们都是小人物,实在没资格看到这些事。 李承明倒是有资格--可在看到暗室内的一切,与头破血流昏倒在楼梯口的韩泽楷后,还是觉得牙花子都疼。 偏偏就在这时候,趴在那边沙发上的女人,还咯咯的笑着嚷道:“高飞,你还墨迹什么呢?还不来呢?我知道啊,你早就垂涎我身体了,只是碍于雯雯不好意思的。现在好了,谁也不知道。我可以给你呀……” 听到这个声音后,高飞先是楞了下,随即快步走过去,弯腰伸手撩起女人脸上的头发,失声叫道:“解红颜!?” 现场没有谁比高飞更清楚解红颜了,知道她是安归教东宫宫主的妻子,陈果果的小舅妈,跟破军有着相当重要的关系等等。 只是他没想到,解红颜竟然会出现在这儿,韩泽楷的藏娇屋内。 好像知道高飞在想什么,解红颜这时候睁开眼,好像蛇儿那样游到了他面前,一把保住了他的腰,脸颊贴在他心口喃喃说道:“是啊,我、我就是解红颜啊……高飞,你真的来了啊。你可别误会我是韩泽楷的女人……其实自从我来到这儿,他就没敢动过我,因为他怕郝连偃月。高飞,我想你太久了,太久了。” 解红颜说着,手上的动作也没停止,双手搂住他脖子,两条腿缠在了他腰间,身子猛地后仰。 高飞一个没防备,被她带着重重扑了下去,把她砸在了沙发上。 “哦!” 解红颜马上就发出了一声夹杂着痛苦,还有渴望欢愉的叫声,接着张嘴咬住了高飞的嘴巴。 此处不宜久留。 看到这一幕后,李承明跟刘小龙对望了一眼,随即对那几个吓呆了的小妹低声喝道:“穿好衣服,走!” 第1436章 解红颜最后的请求! 半睡半醒中的解红颜,好像等了半个世纪那样漫长,也没有等到想象中的狂风暴雨,就有些意兴阑珊,准备睡觉时,高飞又来了。 马上,解红颜浑身的细胞瞬间兴奋起来,就像很多次在梦中那样,开始主动向高飞进攻。 “别、别这样。你喝醉了,你先起来穿好衣服,我们再说。” 高飞挣开解红颜的嘴,抬起头时发现李承明俩人,已经押着那些小妹出去了,还好心的为他关上了房门。 “高飞,我知道,你根本看不起我,我知道。” 解红颜忽然睁开了眼睛。 她的眼里,全是泪水,盯着高飞喃喃的说:“其实、其实我也察觉出了,刚才那个人不是你。但我把他当成了是你,别说是一个男人了,就算一条狗来上我,我也会把它当做是你--我太苦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活下去,每天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每天都提心吊胆,生怕少爷会找到我,用最残酷的手段把我折磨死。” “说实话,我也不想活了,既然左右是个死,那我为什么不在临死前跟你恩爱一场,死在你手里呢?最起码,那样就算是到了阴间,也会留点美好的回忆吧。” 解红颜忽然咯咯笑了起来,边笑边流泪,努力的抬起头,把嘴巴靠在高飞耳朵上,轻声说:“这算是我最后一个请求,或者说报答你能照顾雯雯的表现了,行不行?” 高飞很想说不行,但解红颜却猛地反身把他扑倒在了地上。 外面的雨还在下,起风了,风很大,吹的树梢一个劲的向南倾斜,仿佛要被折断那样,却总是折不断,只发出呼呼的叫声。 “这鬼天气,怎么忽然起风了?” 站在别墅院子里的李承明,目送载着韩泽楷的警车飞速驶远后,低声喃喃了一声,正考虑着要不要给上级打电话通知时,猛子从别墅西院跑了过来,啪的一个立正,敬礼道:“报告李局,那边发现了一个秘密仓库,里面好像有人在内里敲门!” “哦?那就赶紧打开看看!” 李承明眼神一凛,立即与刘小龙等人快步来到了那个秘密仓库前。 之所以说是秘密仓库,是因为仓库是建在山体上的,前面就种满了花草,一些爬山虎之类的植物,把仓库门给遮住了一小半。 要不是一个警员听到有敲门(铁门)声传来,还真发现不了这儿有个秘密仓库。 “报告李局,这会儿已经没有任何声音了!” 一个警员指着被清理开的仓库门,大声汇报。 借着强光手电的光芒,李承明能看到这个仓库门不是太大,两扇门板被刷成了常见的朱红色,还有兽形抓手,门插插着,却没有上锁,很神秘的样子。 就在刚才,各位亲眼目睹了韩泽楷的地下暗室内,竟然藏了几个小妹,想当然的,李承明就怀疑这里面也关着人。 暂且不管韩部长的私生活为什么这样出彩,也不管那些小妹是不是被迫的,李承明都有责任跟义务,打开这两扇门,查看里面有什么东西,如果是小妹的话,那么问题就大了:“立即,开门!” 随着李承明的一声令下,两个警员拉开了门插,用力一推--两扇朱红色的大门,缓缓的开启了。 “汪,汪汪!” 狗儿暴躁的叫声,接着从里面传来,一只凶猛的狼狗从里面冲了出来,吓了李承明等人一跳,赶紧闪到了一旁,用手电向里看去:里面空空如也。 原来,这是韩泽楷养的看家狗,白天就关在这个不大的仓库中,晚上临睡觉前就放出来,今晚因为突发意外,没有及时来给狗儿放风,它这才按耐不住的用爪子砸门,这才惹起了警方的注意。 望着那两扇被开启的朱红色的大门,不知道为什么,刘小龙忽然想到了刚才在那个女人(解红颜)身上看到的刺青,喃喃说:“草,大门开了啊。” 大门开了,就有关上的时侯。 门嘛,本来就是关关开开的,不能总关着,也不能总开着,那样就失去了它所存在的意义了。 当外面忽然间的风平浪静,乌云散去月亮钻出来时,解红颜已经默默的穿好了衣服,低眉顺眼的根本不敢看高飞一眼。 “唉,我们真不该这样的,我照顾雯雯,是因为我把她当做了侄女,从没有想过要你回报我什么。” 想到刚才解红颜所表现出的疯狂,高飞多少有些心悸:那得渴了多久,或者说憋了多久,才能爆发出那么骇人的疯狂? 高飞说俩人不该发生关系,可不是得了便宜卖乖,他是真没打占有解红颜的主意。 不过,在解红颜的全力进攻下,他还是阵地失守了--没办法,只要是个正常男人,就无法抗拒解红颜这样的女人,除非那个人是焦恩佐这种心怀壮志的人。 高飞没什么雄心壮志,他最大的希望就是当个大老板,或者最牛的纨绔,抽空去岛国一趟,带着兔子、李德才等人晃着膀子在街上走,看到一个漂亮的岛国妹妹后,就砸出一叠的钞票,问人家:愿意困觉否?好,那就走着! 一个有着如此喔龊志向的男人,的确无法抗拒解红颜这样的超级美女,尤其是在她采取主动时,推开大门尽情的索取,就是唯一的结果了。 当然了,事后得假惺惺的表示几句。 男人嘛,都是一个德行,反正占了便宜后说几句忏悔之词,也不怎么费力。 脸色红色褪去的解红颜,这时候却是相当的冷静,抬头看着高飞低声说:“我没觉得这是在回报你。因为你对我的恩情,不是我一个残花败柳的身子就能回报得了的,我只是想在临死前,再尝受一下老天爷让我来这个世界上该享受到的感觉。” 轻轻吸了一口气,解红颜说:“我的话说完了,心愿也达到了,你可以把我交给警方了--高飞,别把我的事告诉雯雯,我不想她痛苦。” “那好,你跟我走吧。” 高飞想了想,转身向门口走去。 解红颜是邪教组织中人,这段时间跟着少爷没少做事,早就知道她已经被华夏相关部门给注意到了,更做好了随时被捕,被严刑拷打--说出少爷秘密的准备。 她对她的明天,不抱有任何的希望,觉得只要雯雯能开开心心的活下去,她就算是死也能瞑目了,所以才用‘以身相许’的方式,来报答高飞。 解红颜报答完了高飞,感到浑身的轻松,所以才语气平淡的说出了这番话。 不过女人大部分都是口是心非的主,别看解红颜嘴上说随便高飞处置,但内心深处却希望,高飞能够关怀她一下:就算无法拯救她,说几句安心的话总可以吧?就像刚才狠劲儿摧残她时那样。 但高飞却没有说那些话,只说跟他走就走向了门口。 其实男人都是一个样的,提上裤子后,就忘记刚才那些甜言蜜语了--解红颜眼里浮上一抹痛苦的失望,紧紧咬了下嘴,快步跟了上去。 走到暗道中时,解红颜忽然说话了:“高飞。” “怎么,你还有事?” 高飞停步转身,看着她。 “我、我想求你一件事,这是我最后一个请求,我保证!” 解红颜说到后来时,语气很急迫的样子,好像终于下定了什么决心那样。 高飞一脸的似笑非笑:“怎么,想让我救你?” “不,不,我已经无药可救了,犯下的错误太多了。” 解红颜用力摇了摇头,接着说:“我最后这个请求,就是希望你能好好照顾雯雯,照顾她一辈子,不要让她痛苦。” 高飞奇怪的说:“现在我照顾的她不好吗?秦紫阳跟我说,雯雯在演唱圈内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而且还打算让她在一部电影中客串一把二号女主。凭借她强烈的表演欲,我觉得她肯定能成为当红明星的。” “我说的照顾,不是这个照顾。” 解红颜垂下了眼帘,低声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她成为你的、的女人……” “什么?” 高飞呆了下,眨巴着眼的问:“你想她做我的女人?跟你一样?” “是!” 解红颜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看着高飞,目光坚毅:“高飞,我知道你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你跟我刚才发生关系,只是我单纯的回报你照顾雯雯,算作是交易。可我觉得雯雯以后要想不被我这个妈妈所连累,要想在她喜欢的事业上走的更远,就必须有个终身的靠山。而你,就是她靠山的最佳人选。” 解红颜向前走了几步,抬手搂住了高飞的脖子,微微踮起脚尖,嘴唇贴在他耳朵上低声说:“其实我早就知道,她是喜欢你的,要不然她也不会在以前时,一个劲的撮合我们两个。她、她不止一次半开玩笑的跟我讲,只要能打败秦城城那些竞争者,就算跟我一起侍奉你,也是可以的。” 高飞倚在通道墙壁上,嗅着解红颜身上散发出的迷人成熟气息,左手不由自主搂住了她的腰,呵呵轻笑一声:“你是真心说出这些话的?” “真的,我说的都是真心话。” 解红颜在高飞耳朵上吻了下,喃喃的说:“只要你能照顾好雯雯,无论你把我怎么样,我都无怨无悔。” “可我却没这样的意思。我对雯雯的感情,就像是对王小壮。王小壮就是老王的女儿,你该认识她吧?我把她跟雯雯一样,都看做了是侄女,晚辈。虽然你说的母女共侍一夫很让我动心,但我真没脸去欺负一个晚辈。” 高飞推开解红颜,走出了暗门:“解红颜,你给我记住,这次我可以原谅你说这些疯话,但下次绝不可以再讲,要不然我会翻脸,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解红颜身子轻轻一颤。 第1437章 解红颜的归宿! 人们之所以说母爱是伟大的,那是因为母亲为了孩子,能付出任何能付出的牺牲。 解红颜也是这样,为了女儿张雯雯,她甘心去做任何事。 可惜高飞的回答,却让她有些心凉:以后不要再说什么母女共侍一夫的话,要不然我跟你翻脸。 说实话,天底下没有哪一个女人,愿意跟女儿一起服侍同一个男人,解红颜只要有第二条路可走,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她现在的确无路可走了,只要走出这个暗门,就会立即被警方带走,也许到被枪毙,也没机会再见张雯雯一眼,所以才说出这番话。 高飞却告诉她,他只是把张雯雯当做一个晚辈,就像对王小壮那样。 如果是放在几年前,解红颜听了后肯定会很高兴:女儿能有个高飞这样牛的叔叔罩着,哪一个母亲不高兴呀? 可现在,解红颜却把高飞这番话当做了一个推辞。 没办法,任谁在当前这种环境下生活那么久,心理肯定会向变太方向发展的,想法就会偏激,就像解红颜以为高飞这样说,就是一种推辞:高飞的侄女,能有他自己的女人吃香吗? 解红颜嘴巴动了动,正要努力再劝说,哪怕是跪下来哀求高飞‘收了’张雯雯时,那个家伙却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六月的天,风平浪静月亮钻出来后,会让人被大自然的变脸功夫所震惊,放眼望去,远山就像被披上了一层银色,花草树木散发着清新的味道,到处倒是一片祥和,让人无法想像刚才经历过一场狂风骤雨。 解红颜站在别墅客厅门口的台阶上,双眸中带着极度的贪婪,愣愣的望着天上那一轮皓月,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到底有多久她没有看到过当空皓月,呼吸过这么清新的空气了? 她已经记不得了,在这段时间内,她看到的,嗅到的,感受到的,甚至在梦中梦到的,都是那种肮脏的交易。 猛地看到大自然后,她有了种如醉如痴的感觉,站在那儿久久的都没有动一下,直到高飞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行了,以后有的是机会看这些。天色不早了,我也困了,该走了。” “哦,哦,走--走?” 解红颜这才回过神来,望着静悄悄的别墅院子里,茫然道:“我,去哪儿?” “你要是有别的落脚处,那就不用跟我回方家村了。” 高飞拿出一颗烟,啪的一声点燃。 “别的落脚处,跟你回方家村?” 解红颜愣了半晌,眼里慢慢浮上不可思议的狂喜,颤声问:“高飞,那些警察呢?他们,他们不把我抓回去吗?” “他们为什么要抓你?” 高飞反问了句,笑笑说:“他们压根就没有看到你在这儿……好了,别发呆了,人家都已经收队回家了,你还墨迹什么,是不是对这个地方很留恋,舍不得走,还是不想跟我走?” “我不想跟你走,真的不想跟你走!” 解红颜喃喃了两句,忽地张开双手,猛地从台阶上扑到了高飞背上,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双脚缠住了他的腰身,泪水肆意的横流,低声叫道:“我不跟你走,不跟你走,我只想跟你成为一个人,无论你去哪儿,你都会带着我!” “老女人说话时总是这样不要脸。” 高飞背着解红颜,慢慢走出了韩泽楷的别墅时,已经变成他把她横抱在了怀中。 解红颜就像蝙蝠那样吊在高飞脖子上,双脚优雅的翘了起来,痴痴望着高飞嫣然一笑,喃喃的说:“谁家的老女人,会有红颜我这样魅力十足?高飞,奉劝你一句,趁着你还没有彻底被我俘虏,赶紧扔下我,要不然你会后悔的,后悔无法离开我,不得不时时刻刻的腻在我身边。” “好,那我就扔下你!” 高飞说着,抬手把解红颜扔了出去。 在解红颜的尖叫声响起时,她被高飞精准的扔进了车座上。 站在远处的李承明,目送高飞的车子呼啸而去后,侧脸看向了刘小龙:“那个女人是谁?” 刘小龙摇了摇头:“不知道,获许是被韩泽楷拐骗来的良家妇女吧?” “嗯,肯定是被拐骗来的,但韩部长为了减轻他的罪责,到时候肯定不会承认她的存在。” 李承明认真的点了点头,说:“而我们呢,为了这个妇女的名声着想,最好也不要把她牵扯到本案中来。希望她能把以往所经历的这一切,当作是一场梦吧。” “收队!” 李承明抬头看了眼当空明月,若有所思的说:“明天差不多会是个好天气,不过好天气却无法改变某些人的坏运气。” 李承明这句很富哲理性的话,在第二天就得到了验证。 天气果然很好,万里无云,小南风徐徐刮过,带着让人惬意的清爽。 秘书小杜拎着喷壶把放在窗台上那盆海棠花浇了一下后,抬头看了眼墙上的电子钟,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拿起暖瓶走出了秘书办公室,走向了会议室。 会议室内,正在召开一场紧急会议。 参加本次紧急会议的,除了这座城市最有权力的十几个人外,还有连夜从京华那边赶来的几个人。 以往无论多么紧急的会议,小杜身为彭云木的秘书,都得以记录员身份参与其中。 但这次会议刚开始,他正准备像往常那样拿出笔记本,坐在会议室一角准备纪录时,彭云木却清楚的告诉他:这次会议不需要纪录了。 不需要秘书纪录,就等于不需要他参与本次会议的旁听,小杜心里很明白,所以在会议还没有开始时,就很知趣的走了出来。 小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隐隐能猜到与警方有关,因为参与会议的除了市局的李局之外,还有凤山开发分局的刘小龙。 刘小龙只是分局的副局长,要不是发生什么特别严重的大案,他根本没资格参与这个档次的会议。 “昨晚,冀南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案?还有,韩泽楷韩部长为什么没有参加本次会议?” 整整一个上午了,小杜脑子里始终琢磨着这两个问题,直到午饭时间过后,他觉得得给领导们加水了后,才轻轻推开了会议室的房门。 房门刚推开一条缝,一个字烟龙就从里面扑了出来,他赶紧闪到了一旁。 整个会议室内,烟雾缭绕,正在发言的彭云木,嗓子都有些沙哑了:“耻辱,这绝对是我们官员的耻辱--小杜?” “书记(彭云木已经高升了)。” 小杜提起手里的暖瓶,对会议桌上的那些水杯晃了晃,示意他是来给大家添水的。 彭云木这才发觉水杯里的水早就干了,所有人因为愤怒,激烈发言也忘记喝水了,嗓子干的都冒烟了。 彭云木眼神柔和了下来,顺手又点上了一颗烟,对小杜点了点头。 “空气也不好,最好是对流一下,要不然会对各位领导身体有害。” 小杜手脚麻利的给各位重新泡上茶后,低声说了句,在看到彭云木微微点头后,这才打开了窗户。 呼--随着一扇窗户打开,清新的风吹了进来,卷起烟雾飘出了房门。 马上,会议室内就是一阵点烟的啪哒声。 小杜知道,领导们没有继续说话,就是因为他这个‘外人’在,所以等空气流通的差不多了后,赶紧关上窗户,又给大家添了一次水,正要出去时,却听彭云木说:“小杜,你留下,做一下纪录。” “好。” 小杜没想到领导会让自己留下,稍微一楞就答应了下来,速度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打开了笔记本,竖起耳朵倾听领导的发言。 彭云木把刚吸了半截的香烟,掐灭在了烟灰缸内,沉声说:“我提议,立即将韩泽楷同志违规保养多名妇女一事,如实向上级汇报。” 他说着,举起了右手。 很快,市领导纷纷举手表示同意,刘小龙倒很自觉,没有掺和。 韩部长果然是出事了,没想到竟然是违规保养多名妇女,这下他可惨了--小杜心中一颤时,就听彭云木对坐在左首的那个中年男人,和声问道:“孟主任,您对我们班子的意见,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 那个孟主任是个黑脸,不怒自威的样子,说话时的声音里,竟然也带着铿锵之意:“我没有任何意见,完全同意冀南地方政府对韩泽楷违规的处理决定。同时,我提议,冀南警方既然已经拿到了确凿的证据,那就立即对北山集团的焦恩佐,展开抓捕行动!” 彭云木点了点头,看向了李承明。 “明白,我现在就开始实施抓捕任务!” 李承明腾身站起,抬手敬礼后拿起手机,开机后飞快的拨了一个号,等那边通了后即刻厉声说道:“宗如海(市局二把手,主管刑警工作)同志,现在我命令你,立即对北山集团焦恩佐展开--什么,什么,你说什么!?” 李承明正要给宗如海下令展开抓捕行动时,脸色却忽然大变,接连问了三个什么。 会议室内,一下子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向了李承明。 李承明嘴角飞快的跳动了几下,低声说:“各位领导,焦恩佐在两个小时之前,就已经外出了,目前我们还没有查到他的下落。” 因为这次会议非常重要,为了预防走漏消息等原因,所有参与者的手机都关机了。 两个小时之前,负责随时抓捕焦恩佐的宗如海,发现他开车离开北山集团后,就曾经给李承明打电话请示该怎么办,却没有打通。 在没有得到明确命令之前,宗如海只好派人先跟踪焦恩佐,谁知道跟了不久就失去了他的踪迹。 听说焦恩佐提前逃逸后,孟主任的脸色很不好看,但没说什么,毕竟焦恩佐的身份很敏敢,在没有得到上级明确指使时,警方不敢擅自行动。 第1438章 谁来掌控北山集团? 焦恩佐与沈银冰是一丘之貉,狼狈为奸,相关部门始终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根本不敢碰他,生怕他出事后,会出现谢小雯死后的恶劣影响。 但在昨天下午,华夏某相关部门,却接到了一份神秘的举报信。 里面装了七八页信纸,历数了焦恩佐过往所有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以及经历,还有几张焦恩佐正在犯罪的照片。 其实对于焦恩佐这些年内做了些那些坏事,相关部门也了解了大部分,如果不是焦恩佐身份特殊的话,早就对他展开行动了,所以这些能证明他犯罪的资料,其实对相关部门帮助不是太大。 可让相关部门感到震惊的是,信纸的最后一页,却有沈银冰的亲笔签名! 也就是说,沈银冰‘举报’了焦恩佐! 相关部门不敢擅动焦恩佐,无非就是因为他是沈银冰的人,动一下就会连累很多无辜者。 可沈银冰却亲自举报了焦恩佐,并亲笔签名了。 这是怎么回事? 相关部门在接到这封举报信后,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 会议的内容很简单,就是确定沈银冰的亲笔签名,是不是她本人签名的。 相关部门真怕有人冒充沈银冰,来举报焦恩佐,等抓捕焦恩佐后,却引起了来自沈银冰的愤怒,那可就麻烦大了。 所以搞清楚这封举报信到底是不是沈银冰的亲笔签名,是相当重要的。 根据相关部门严谨、高效的技术鉴定,最终确定这封举报信的落款,就是沈银冰的亲笔签名。 沈银冰要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除掉焦恩佐,这是为什么? 相关部门很想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不过短时间内肯定无法调查清楚,最终决定先把焦恩佐抓捕归案。 恰好就在今天清晨,某领导接到了彭云木的汇报工作电话:经过冀南警方的调查并发现,被某高层看重的韩泽楷,不但私下里与焦恩佐集团有来往,而且还在其住处修建暗室,内里保养了数名年轻女子供他玩乐-- 现如今,韩泽楷已经被焦恩佐派去的人打成了重伤,目前正在医院抢救,数名年轻女子已经被警方羁押,严密看守起来。 焦恩佐刚被沈银冰‘举报’,他就派人把韩泽楷打成了重伤:俩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难道韩泽楷也是沈银冰、焦恩佐集团内的成员? 韩泽楷的忽然出事,在京华那边引起了很大的波动,毕竟他可是正厅级干部,因为其工作出色,也已经被列入高升之列,没想到他却跟焦恩佐集团有所牵扯,这怎么能不引起上面的高度重视? 为此,京华那边立即否定了原来的工作组,排出了孟主任这个重量级的领导,亲自赶来冀南坐镇,毋需再一次严谨调查焦恩佐、韩泽楷俩人,确定无误后再行动。 没办法,因为焦恩佐身份太重要了,一个搞不好就会连累很多无辜,话说天云动车脱轨案的近百名伤亡者冤魂还在哭泣,敢不小心小心再小心? 孟主任赶来冀南后,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经过整整一个上午的磋商后,终于下定决心,要展开针对焦恩佐的抓捕行动了。 谁知道,焦恩佐却跑了! 孟主任能不愤怒吗? 可他偏偏无法指责李承明,只是在黑着脸的咬牙沉默片刻后,说:“李承明同志,你立即亲自赶去北山集团,对通缉焦恩佐行动现场指挥!” “是!” 李承明答应了一声,转身小跑着冲出了会议室。 “焦恩佐的反应倒是很快。” 孟主任有些沮丧的喝了口水时,忽然想起了什么:“哦,我差点忘了。在我来冀南时,相关领导曾经跟我谈话,说一旦确定抓捕以焦恩佐为首的犯罪团伙时,也不要忽视北山集团的稳定工作。” 众所周知,在沈银冰,焦恩佐俩人的共同努力下,现在北山集团市值已经高达数百亿,辖下子公司已经多达数十上百家,靠北山集团吃饭的员工,更是多达上万人。 现在沈银冰这个大老板下落不明,焦恩佐又要被抓捕归案,相关的公司高层,肯定会或多或少的受到牵连,尤其是很多员工在集团内还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 焦恩佐、集团高层一旦被警方所控制,那么势必会对北山集团造成极大的动荡,人心惶惶不安,暂且不管那些投资者,单单是上万名员工的稳定,就是一个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更何况,北山集团现在也是纳税大户,它在正常运转时,为国家可是做出了卓越贡献的,华夏高层自然不希望它因为焦恩佐等人的倒台,而忽略它为社会的贡献。 “所以呢,领导希望我们确定对焦恩佐展开抓捕行动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它的稳定。” 简单分析了一下北山集团稳定的必须原因后,孟主任说:“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必须找一个有威信的人,重新执掌北山集团--各位,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一般来说,遇到这样的情况后,当地政府会派出当地政府的某位领导,暂时掌控企业,让企业在短时间内能平稳过渡到有合适人选的出现。 不过孟主任的话中……深意够深啊。 彭云木扫了眼在场的,当看到刘小龙时,微微点了点头。 刘小龙马上就举起了手。 刘小龙参与本次紧急会议,主要作用就是配合李承明,讲述昨晚行动过程的,除了获得领导许可后才能发言,他没有任何的表决,甚至建议权。 现在他却举起了手。 孟主任立即看向了他,微笑着说:“刘小龙同志,请讲。” 刘小龙的职务在本次会议上,那是最小的--甚至,他开发区分局副局长的职务,在冀南的影响力都比不上小杜。 不过人家孩子背景很牛差,在孟主任心中,他这个分局副局长比彭云木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自然得对他客客气气了。 “孟主任,各位领导。” 刘小龙站起身,认真的说:“我个人以为,要想在焦恩佐逃跑后尽快稳定住北山集团的人选,只能是高飞,就是天涯集团的董事长高飞。” 接下来,刘小龙就把为什么要推荐高飞接管北山集团的主要理由,简单说了一遍:“我所说的这些,具体可以归纳为三个点。第一,高飞在两年前,就曾经带领北山集团战胜过当时要吞掉集团的焦恩佐,保住了所有人的利益。第二,他在退出北山集团时,实际上还保留着一定的股份。” 当初陈果果假扮的高飞,在退出北山集团时,曾经签订了明确的退股协议,协议上表明,因为资金原因,北山集团无法支付给高飞的其它股份,将分为十年,分批支付给他的。 “现在焦恩佐已经逃亡,那么在北山集团内实际还拥有绝对股份的高飞,无疑是最适合入主集团的。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高飞跟沈银冰的关系,很不一般。也许,也唯有高飞入主北山集团,才不会也引起沈银冰的反感,能让集团继续保持稳定,发挥出它应当发挥的作用。” 刘小龙侃侃而谈,说出他推荐高飞的原因后,才坐了下来。 会议室内,一片沉静。 几十秒钟后,孟主任才沉声说道:“诸位,谁还有不同的意见?” 刘小龙都把话说的这样清楚了,谁还会有意见? 再说了,这也是你的意思吧? 还有就是,这个好处也只能给高飞得去了,别人哪有胆子敢垂涎沈银冰的那个女魔头的企业,这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没有意见。” “我同意刘小龙同志的建议。” “我也同意。” 大家在沉默片刻后,纷纷举手表示同意。 “好,既然全票通过,那么就这样决定了。” 彭云木最后一锤定音,对刘小龙说:“刘小龙同志,你现在可以去通知高飞,让他毋需用最快速度赶往北山集团稳定大局了!” “是,我立即去做!” 刘小龙站起身,啪的一个立正,对各位领导团团敬礼后,转身大踏步的走出了会议室。 “什么?市领导的意思,是让我重新入主北山集团?” 接到刘小龙的电话时,高先生正跟红颜姐姐,在方家老宅里屋的那张大窗上畅谈人生,听到这个消息后,很有种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的不真实感。 “靠,你给我快点,岂不闻夜长梦多乎?” 刘小龙在那边拽了一句,兴奋的说:“我能看出这是孟主任,或者说是你老高家的意思。你赶紧点滚过来收拾残局,至于跟你那位红颜知己缠绵啥的,以后有的是机会,先放一放。赶紧的,我在北山集团门口等你!” 刘小龙在电话内说话的声音很大,趴在高飞身上的解红颜听的很清楚。 等刘小龙扣掉电话后,解红颜吃吃笑道:“哟,你这铁哥们倒是很了解你的啊,隔着那么远就知道你在做什么呢--哎哟。” 在解红颜媚眼如丝的娇叫声中,高飞收回了拍在她半扇朱红色大门上的手,哀叹一声说:“唉,没办法,谁让你长了一副狐狸精的模样?就算我没有跟你那个啥,那些思想不纯洁的人,也肯定以为我们在交流了。” “快起来吧,他真着急了呢,别忘了北山集团可是个庞然大物,无数人做梦都想拥有它呢。” 解红颜在高飞心口亲了下,爬起来正要下去时,高飞伸手搂住了她脖子,立即惊呼一声:“哎哟,你要干嘛呢?” “干嘛,你说要干嘛?” 高飞邪邪的笑着,反身把她压在了下面,轻车熟路的长驱直入。 解红颜拍打着高飞的肩膀,嗔怪道:“臭小子,你得去北山集团那边啊,刘小龙在……啊,等你呢!” “等着吧,反正也不在乎多等半小时。” 男人兴趣上来时,就算天塌下来也得忙完眼前再说。 第1439章 救世主来了! 行人路过北山集团总部大楼前时,就会惊讶的发现,门口听了很多辆警车,上百名警员在停车场周围拉起了警戒线,以往那些公司中高层干部,一个个西装革履的都站在大厅台阶前,足有上百个之多。 不管男女老少,所有人脸上都带着彷徨的神色,这么多人站在那儿,却没有谁敢交头接耳,任由警员出入集团总部。 焦恩佐事发了,已经于上午逃逸。 随他一起逃走的,还有他在集团的助理,那个岛国女人田中秀雅。 不过除了他们俩人外,焦恩佐的秘书张良华,执掌北山集团后从外地调过来的几个心腹手下,都被警方牢牢控制了起来。 冀南市局的李承明亲自带队来到了北山集团总部大楼,这时候正脸色阴沉的站在那儿,用凌厉的眼神不断扫视着这些人,好像在下一刻就会带走某个人。 王副总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冷汗从额头上冒了出来,顺着脸颊滴滴答答的往下淌。 王副总在北山集团内所占的股份,可是在场所有员工中最多的一个了,当初沈银冰在时,他就没有少分红,后来焦恩佐入主北山集团,为了确保集团稳定,不但保持了他以往的利益,而且还给他增加的股份,分红等。 王副总对焦恩佐的印象,那是坏到了极点,当初要不是高飞力挽狂澜,他那点资金早就被焦恩佐给吞的渣也没有了。 不过没有谁跟钱过不去,焦恩佐在沈银冰走后的大方,彻底折服了王副总,甘心为他所用,依仗他在北山集团的老资历,来替焦恩佐收拢人心。 焦恩佐也很聪明,并没有把王副总向邪路上带,他只希望能用利益收拢老王,安心为他的帝国服务就可以了,毕竟人们一旦走上邪路,想法也会多了。 焦恩佐虽然没有把王副总带上邪路,可在他出事逃窜后,老王却很怕。 怕虎视眈眈的警方,会把他铐走。 从高高在上的超大集团副总,忽然成为阶下囚的感觉,可真不怎么样。 王副总很想躲在人群后面,不被警方注意。 但他却不能,因为谁都知道他在北山集团内的地位,是仅次于焦恩佐的。 刘小龙就在李承明身边转悠,不时的看一下手表,还低声咒骂一句什么。 他在纳闷高飞为什么还没有来? 这都距离他给高飞打电话过去俩小时,眼看都要四点了,为什么还没有来? 打电话也不接,难道他死在解红颜的肚皮上了? 想到高某人现在很可能搂着一大美女在悠哉悠哉,自己却在太阳底下干晒着,刘爷心中怒火就不打一出来,恰好看到王副总身子踉跄了下,立即瞪眼喝道:“给我站好了!” “啊,是,是!” 王副总身子猛地一哆嗦,赶紧站直了身子。 他旁边的苏小梅有些看不下去,伸手搀了他一把,低声说:“王副总,别怕,反正出事的是焦恩佐,和咱也没啥干系。” “我知道啊,可这阵势--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要是沈总能够及时赶回来,那该多好?” 王副总轻叹了一声时,再次努力直了下腰板,一咬牙发狠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既然我是大家当中职务最高的,那么我就得给大家撑起来,问问警方到底要做什么!” 王副总正要鼓足勇气问问李承明,却看到苏小梅眼睛猛地一亮:“主心骨来了!” “主心骨?还有谁能当咱们的主心骨?” 王副总愣了下,下意识的抬头向前面看去,就看到一辆黑色轿车驶了过来,开车的是个年轻人,脸上戴着墨镜很嚣张的样子。 “啊,是、是高飞!” “高飞来了!” “飞哥哦!” 看到高飞来了后,这伙好像蔫了的茄子一样的人,立即精神了起来,本能的向前迎了过去,好像在迎接他们的国王。 “你总算是来了,我还以为你死在那娘们肚皮上了呢。” 刘小龙低低的骂了一声,快步走过去为高飞拉开了车门,扫了他脸上一眼继续骂道:“看你眼窝深陷的样子,昨晚当九次郎了?” “没你说的那样夸张,才八次而已,腰酸背痛的,不过感觉还好。” 高飞没事人似的说着,走下了车子,派头十足的冲王副总等人招了一下手,走向了李承明。 “高飞,经过领导们的开会研究,一致决定由你来担任北山集团总裁一职。” 李承明也没废话,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就在上午十点时,焦恩佐与田中秀雅俩人驾车逃逸,现在还没有他们的任何消息。为保障北山集团能够正常运作,所以才请你重新掌管集团,希望你别让领导失望。” 高飞眉头皱起,问道:“政府什么时候这么大魄力了,竟然敢随便动焦恩佐?” “这些说来话长,你稍后就会知道的,现在你先安抚这些人吧。” 李承明微笑着看向了被警员拦住的王副总等人,觉得他总算找机会报答一下高飞的‘恩情’了。 其实,焦恩佐在北山集团这边的一举一动,始终都在相关部门的严密监控之下,也自然早就知道谁和他是一路人。 除了张良华等焦恩佐的心腹手下之外,王副总等人虽然对焦恩佐言听计从,但都是站在自身利益上,并没有加入违法阵营。 李承明故意排出这么大的阵营,闹出大动静让王副总等人惶惶不安,就是为高飞营造‘救世主’的嘴脸,方便他尽可能的掌控集团:喏,要不是高飞给你们讲情,就算你们是清白的,可警方也得狠狠把你们查个底儿掉! 从李承明这狡猾的一笑中,高飞醒悟了过来,立即放低态度,看上去很低声下气的跟他嘀咕了开来。 李承明则装做皱眉的样子,听高飞叨叨老半天后,才不耐烦的一抬手,高声说道:“好,高总,我就信任你这一次。但咱们丑话说在前面,如果我们查出你担保的这些人,的确跟焦恩佐有不清不楚的关系,那时候你也会承担一定责任的,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点!” “我明白的。” 高飞也一脸的严肃,正色道:“我敢用我的人格,跟李局你担保,王副总他们只是一心扑在工作上,与焦恩佐其实没什么太深瓜葛的,因为我很理解他们的为人。” “哼哼,希望你别看走眼。” 李承明冷笑了一声,转身走向他的奥迪警车:“收队!” “收队!” 随着猛子把李承明的命令传达下去,上百警员迅速秩序井然的撤出了总部大楼,纷纷跳上了车子。 二十多辆警车警笛长鸣,跟在奥迪警车后面,缓缓驶出了停车场,带着张良华等六七个人。 看到最后一辆警车驶出停车场后,集团一个胆小的中层管理人员,忽然双膝一软,瘫倒在了地上,双手捂着脸的低声呜咽了起来。 就在刚才,她的心几乎都跳出嗓子眼来了,因为焦恩佐在逃走时,恰好就是开着她车子走的,当时她还深感荣幸,给焦总抛了几个媚眼,暗示他可以随时乘坐她这辆车,免费的…… 王副总现在可没心情管她了,赶紧向前走了两步,老远就伸出了双手,满脸都是激动的不能自己样:“高、高总,您终于又回来了吗?” “是,我回来了。” 高飞握著王副总的手,满脸感慨的晃了几下,望着上百名职员,目光深切的说:“各位,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相关领导任命我从这一刻起,担任北山集团总裁一职。我只知道,现场所有员工,都是对集团做出个聚大贡献的,决不会跟焦恩佐那种败类所腐蚀的。” 深吸了一口气,高飞松开王副总的手,右拳在空中狠狠砸了一下,大声道:“我相信大家,相信大家都是清白的,合法纳税的公民,我相信只要大家一起努力,肯定能帮我把北山集团带到更高的一个高度,永不倾覆!” 话说高先生现在也有几分蛊惑人心的本事了,这番话一说出来,立即把北山集团一众中高层给感动的热血沸腾,纷纷高喊:“坚决拥护高总,跟着高总走!” 然后,就是经久不息的掌声响起。 经过刚才那一幕后,现场所有人都仿佛经历了一番磨难那样,只要能有人站出来,替他们撑起一片天,他们就能踊跃相随,更何况这个人是当下很牛比的高飞呢? 所以这番热烈的掌声,倒是发自内心的,大家终于有了中被拐的孩子找到了妈的安全感。 热烈的掌声中,高飞被众人簇拥着走进了总部大楼,直接来到了二楼的员工餐厅内。 在这儿,高先生得发表一番就职演说。 高飞的就职演说开头的第一句话,就让大家的心放了下来:“我在这儿郑重承诺,各位的职务不会改变,最起码在半年内不会有任何的调整!” “我希望,我和大家能在这半年内,相互取得绝对信任。” 高飞等掌声停歇后,才继续说道:“我不会擅自插手大家的本职工作,我非常信奉老子的那句‘无为而治’,所以我会绝对的放权。” 掌声,再一次潮水般的响起。 再次抬手往下压了下后,高飞语气变得低沉起来:“可我也要把丑话说到前面,只要好好工作,我会让你收获比现在更多的利益。谁要是给我挑刺,那就别怪我别客气了--在场的众位,也许还有不认识我的,或者说怀疑我说话不算话的,你们可以打听一下,我高飞是不是个恩怨分明的大丈夫!” “一手拿着胡萝卜,一手拿着大棒,他在商场上的经验越来越多,手段也越用越顺手了。” 看着视频中高飞慷慨演讲的样子,沈银冰微微晒笑,夹着烟卷的左手食指,轻轻弹了一下。 雪白的烟灰纷纷落下,跌落在了烟灰缸内。 第1440章 她会给谁打电话? 郝连偃月就站在沙发旁边,看着放在案几上的笔记本电脑。 她表面淡然,但心中却轻轻叹了口气:唉,现在的北山集团内,还不知道有多少沈银冰的心腹呢。她要是想让高飞不肃静的话,那可是轻而易举的了。 郝连偃月能看得出,这个视频是现场直播的。 也就是说,高飞一面在台上演讲,会场内某人正在用手机录制现场,并立即传到了沈银冰这边。 “郝连,你在想什么?” 就在郝连偃月盯着视频,眉头微微皱起时,沈银冰忽然问话了。 “啊,沈总,我在想,想田中秀雅为什么要向你提供那些情报。” 郝连偃月收敛了一下心神,低声说道:“我在国内时,就知道这个岛国女人与焦恩佐狼狈为奸,共同对付高飞了,在岛国时,她还伙同焦恩佐,一起暗算过高飞。所以我不明白的是,她为什么要忽然与焦恩佐翻脸。” 沈银冰吸了口香烟,淡淡的说:“具体的,我也不怎么清楚,但我相信她提供的证据,焦恩佐现在的确野心勃勃,已经筹划要除掉我的计划了。” 就像是在自言自语那样,沈银冰接着说:“当初我就曾经跟焦恩佐说个,我们会相互帮助,互相壮大,在必要时完全可以吃掉对方,来让自己更强大。呵呵,这是我跟他的契约,也可以说是魔鬼契约。” “他没有让我失望,在我放手的这一年中,他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沈银冰得意的笑了笑:“可惜的是,无论他做什么,他都是在为我做嫁衣。只要他再也没有榨取的利益了,我随时都能把他打入万劫不复之地。” “跟我签订魔鬼契约,凭借这一点来吃掉我,他焦恩佐还没有这样好的胃口。” 沈银冰缓缓吐出一口烟雾,继续说道:“他根本不知道,田中秀雅已经成为了我的人,他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密切关注下,只要让我觉得他没有了利用价值,那么就是完蛋的时刻了。” 田中秀雅竟然是她的人! 听沈银冰得意的说出这番话后,郝连偃月双眸微微眯起,随即恢复了正常,不放心的问道:“沈总,这会不会是田中秀雅的一个圈套--我是怀疑,她是不是被华夏或者某人收买,故意像您提供续假情报,借你的手来铲除焦恩佐,目的就是取而代之。” 沈银冰摇了摇头,很自信的说:“不会。因为在田中秀雅最为落魄时(从辽省被引渡回岛国后),是我给了她希望。我把她救出岛国,还承诺帮她找出杀害她哥哥的真凶,并帮她报仇……现在,她已经确定了杀害她哥哥的真凶。” “杀害她哥哥的人,是焦恩佐?” 郝连偃月接口道:“据我所知,她一直把高飞当做是杀害田中秀则的凶手。” “是的,在她折戟辽省之前,她始终坚信杀害她哥哥的凶手是高飞。” 沈银冰把烟卷掐灭在了烟灰缸内,却又重新点上了一颗:“可那一次,高飞又大度的放过了她,她终于意识到,田中秀则的死大有蹊跷了,开始怀疑焦恩佐--她这次给我来情报时,就曾经说过。她曾经正面问过焦恩佐,是不是他杀了田中秀则。呵呵,你猜焦恩佐怎么回答的?” “焦恩佐肯定会坦然承认!” 郝连偃月没有丝毫犹豫的回答。 沈银冰微微歪着下巴,问道:“为什么?” 郝连偃月缓缓回答:“因为焦恩佐以为他已经完全掌控了田中秀雅,以为就算她知道真向,可除了将错就错的跟着他一条路走到黑之外,根本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沈银冰赞许的点了点头:“嗯,焦恩佐自以为很聪明,却不知道他小看田中秀雅,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低低叹了口气,沈银冰抬头望着漆黑的窗外,喃喃的说:“说实在的,我还是很佩服焦恩佐的。他心思慎密,心狠手辣,最大的特点是不近女色。不过这既是他的优点,也是致命点。” 正所谓温柔乡里英雄冢,一个男人要想成大事,不近女色的确是难能可贵的。 可话又说回来了,一个不近女色的男人,又凭什么以为他了解女人? 没有肉与灵魂的互动,一个男人要想彻底了解女人,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焦恩佐却自以为是,以为他已经彻底掌控了田中秀雅,所以这才很随意说出了田中秀则之死的真向。 当时田中秀雅听了后,表面上没有太大的异常反应,但她心里对焦恩佐的恨意,却如黄河水那样滔滔不绝。 从那一刻起,她就琢磨着该怎么除掉焦恩佐,为她哥哥报仇雪恨。 就在焦恩佐以为,只要他找到解红颜藉此来掌控少爷,取得破军与沈银冰相抗衡时,田中秀雅在他背后刺出了致命一剑! 田中秀雅把焦恩佐的计划,全盘告诉了沈银冰。 沈银冰得知后,立即意识到要对焦恩佐采取行动,阻止他计划成功,这才马上给华夏发去了她亲笔签名的‘举报信’,声称当局完全可以随时把焦恩佐绳之以法,她以母亲的名誉发誓,决不会因为焦恩佐出事而连累无辜。 华夏相关部门在得到沈银冰的承诺后,经过严谨的研究,这才下定决心对焦恩佐展开行动! “但可惜的是,焦恩佐还是嗅到了危险的气息,提前逃跑了。” 郝连偃月有些惋惜的叹了口气。 沈银冰却冷冷的一笑:“天下之大,却没有他的逃亡之地。一个没有保护圈的焦恩佐,能逃得过华夏的追捕?” “嗯,说来也是。” 郝连偃月点了点头,接着说:“不过,田中秀雅估计会没命了。依着焦恩佐的聪明,他应该能猜出这一切,都是她在暗中捣鬼。” “她早就活够了。” 沈银冰淡淡的说:“当初她在给我提供情报时,我曾经告诉过她,为她安排来这边的后路,却被她拒绝了。她告诉我说……” 沈银冰伸出舌尖,轻轻舔了舔嘴唇,低声说:“她告诉我说,在焦恩佐没死之前,她不会离开他的。她要亲眼看着他死。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会在逃亡过程中,留下足够的追踪证据。或者说,干脆给一个人打电话。” 郝连偃月愣了下:“打电话?给谁打电话?” 沈银冰看着她,反问道:“你说呢?” 郝连偃月喃喃的说:“不会……是高飞吧?” 高飞的手机响了起来,在桌子上来回的震动着,大有他不接听电话,就会一直震到天荒地老的趋势。 刚演讲完的高飞,带着刘小龙来到了总裁办公室。 这间办公室,是沈银冰使用的那一间。 她走后,焦恩佐掌控集团大权,并没有使用她的办公室,而是重新装修了一间,这间办公室就闲置了下来,接近一年的时间过去后,几乎没人进来过。 桌子上有了一层尘土。 不过高飞跟刘小龙都是那种对细节不在乎的人,只是用用旧报纸随便扑打了下,就坐了下来。 高飞选择来这间办公室,并把它当做自己以后的总裁办公室,完全是一种本能。 因为这间办公室是沈银冰呆过的? 还是这儿给他留下过些许美好的回忆? 还是,在他内心深处,他始终没有忘记那个女子? 不得而知,他只是很自然选择了把这儿当做了自己办公室,并在坐在沈银冰坐过的那张大班椅上时,竟然感觉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温馨感觉。 具体为什么乎这样? 高飞在坐下的瞬间,也曾经呆愣过,搞的跟他说话的刘小龙,不得不再重复一遍:“沃曹,你在想什么呢--捏捏的,先接电话,谁啊,不知道我们在会谈?” “银海市的固话?我那边没什么朋友啊,难道是天涯产品的代理商?” 高飞这才回过神来,拿起了手机接通了:“喂,我是高飞,你是哪位?” 银海市,距离冀南不远,向东也就是一百五十公里,就在凤山开发区的正东方向,走高速公路的话,最多也就是一个多小时就能跑过去。 “高飞,我是田中秀雅!” 高飞的话音未落,手机内就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声音有些发颤,带着些许的恐惧,但更多的却是兴奋,跟激动。 高飞的精神,猛地一振:“田中秀雅?” “是,我正在这边的市区的火车站的候车大厅外面。” 田中秀雅在那边深吸了一口气,颤声说:“焦恩佐跟我在一起,他已经去买火车票了,他有备用的身份证,跟护照,打算去天云市,从那儿坐船去南韩。你要想让他绳之以法的话,最好是快点,因为货车还有一个小时就要开了……啊!” 那边的田中秀雅刚说到这儿,忽然发出了一声尖叫,接着那边就传来了嘟嘟的忙音。 “田中秀雅,你怎么了?” 本能的,高飞腾地站起身,冲手机吼了一嗓子。 刘小龙却飞快的拿出手机,低声喝道:“快点告诉我,田中秀雅现在什么位置?” “她在银海市火车站!” 高飞说到最后一个‘站’时,已经单手一撑桌子,飞身跃了过去,冲向了门口:“快通知李承明,让他通知银海警方,立即封锁火车站附近的所有路口,并避免焦恩佐狗急跳墙会伤到无辜者!” 从电话传来忙音前时田中秀雅的那声惊呼,高飞就确定她遭遇了意外。 最大的可能,就是她在偷着给高飞打电话时,被焦恩佐发现并制止了。 当然了,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田中秀雅给高飞打电话,就是个圈套,想把他引到银海市去--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焦恩佐在失去沈银冰的庇护后,最大的希望就是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华夏,又怎么可能会在这种时侯招惹高飞呢? “田中秀雅,你最好能坚持到警方赶到!” 高飞心里这样想着。 第1441章 那条路是死路! “你这是在给谁打电话?” 忽然出现在田中秀雅背后的焦恩佐,满脸都是温文尔雅的笑容,左手搂住了她脖子,右手却放在了她腰眼之处。 他的右手中有把刀子,很锋利,刀尖已经刺破了田中秀雅的衣服,只要再稍微一用力,就能刺穿她的肾脏。 俩人穿着黑白相间的情侣衫,头上都戴着白色的旅行帽,焦恩佐还背着一个双肩背包,温文尔雅的样子与田中秀雅的清秀很匹配,一看就是一对正处于热恋中的小情侣。 他们戴着的帽子上,写着‘环球旅行社’的字样。 冀南警方根本没想到,焦恩佐在察觉出大事不好,果断驾车逃出北山集团后,并没有去高速公路,而是三转两转的甩掉追踪警员后,直接去了一家旅行社。 焦恩佐有个好习惯,每当他什么事时,总能给自己留下至少两条以上的退路。 这次也是,他在派高雅和两个心腹手下去找韩泽楷之前,就制订了三条随时闪人的后路,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看到高雅等人回来,而北山集团总部附近多了很多可疑人士后,他立马察觉出了不对劲,果断开始了第二条撤退计划。 等他甩掉跟踪的警员,逃到某个接口时,在网上预订的旅游大巴几分钟后就过来了,然后他跟田中秀雅上了车。 在李承明派出大批人手全城搜索焦恩佐之前,大巴车已经上了高速公路,一路来到了银海市。 大巴车的目的地是海边,不过才到银海市,焦恩佐就下来了:警方肯定能在稍后通过路口的监控器,发现他们的行踪,但只要他在半路下车,再转乘火车的话--就算警方能耐再大,也找不到他了。 他去买火车票回来后,就看到田中秀雅在用公话打电话,马上就知道她要做什么了。 沈银冰跟郝连偃月都能猜出田中秀雅是怎么想的,恩佐哥这么聪明的人,没理由猜不到。 不过在来银海市的路上,他始终没有动手,因为田中秀雅还有用处:关键时刻,可以把她当做人质,来当做逃生的最后一条路。 但当他看到田中秀雅背着他打电话后,就知道这条路走不通了。 被焦恩佐搂住脖子后,田中秀雅的心,猛地一跳,随即恢复了自然,呵呵轻笑道:“我给谁打电话,你应该能猜得到。” “是给沈银冰吧?” 焦恩佐眼里带着杀意,脸上的笑容却更加的和蔼,勒着田中秀雅的脖子,迅速向候车大厅一侧的绿化带走了过去。 田中秀雅没有反抗,也没有说话,神色从容的让焦恩佐感到很心悸。 “说,是不是给沈银冰打的电话?” 焦恩佐把田中秀雅拖到绿化带那边的小树林后,脸上的笑容消失,变得狰狞了起来。 问出这句话后,不等田中秀雅说什么,焦恩佐一拳就狠狠打在了她肚子上。 “啊--呜!” 田中秀雅刚要发出一声惨叫,焦恩佐的左手就飞快的捂住了她嘴巴。 田中秀雅的脸猛地苍白,黄豆大小的冷汗,刷的从额头上冒了出来。 她做事虽然有时候很疯狂,但她终究是个没多少武力值的女孩子,而表面文质彬彬的恩佐哥,却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如果给他时间来折磨田中秀雅,他有着连他自己都数不过来的各种残忍手段,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不过眼下明显不是耐心折磨人的时侯,焦恩佐只想搞清楚田中秀雅刚才,是不是给沈银冰打电话。 如果她刚才是给沈银冰打电话,恩佐哥不会立即干掉她,而是会利用她来向沈银冰提出逃亡条件。 可如果田中秀雅不是给沈银冰,而是给--那是恩佐哥最不愿意看到的,到时候他只能辣手摧花了。 田中秀雅额头上的冷汗刚冒出来,焦恩佐又是一拳,狠狠打在了她身上。 这一次,可不是打的她小肚子,而是下面。 就像男人下面遭受重击后疼的立即瘫倒那样,女人下面被狠狠揍上一拳,也同样能产生这样的效果。 田中秀雅双眼猛地翻白,正要昏过去,焦恩佐却低头张嘴,狠狠要在了她肩膀上。 被啃咬的剧痛,让田中秀雅立即清醒了过来,眼里浮上的全是恐惧。 在下了那个决心时,田中秀雅就想到了死。 只是她不想在临死前,遭受身体上的惩罚。 “臭表砸,你为什么要背叛我?” 恩佐哥抬起头,白森森的牙齿上,带着鲜红的血,他竟然还在笑:“就因为田中秀则那个蠢货死在我手里?” “杀、杀兄之仇,不共戴天!” 田中秀雅狠狠咬了下嘴唇,嘶声说出这句话后,忽然也笑了起来,很开心的样子:“焦恩佐,我很清楚,你敢跟我说你是杀害我哥哥的凶手,无非就是以为我除了跟着你之外,已经没有第二路可走了,所以才不在乎说出来,对吧?” “难道不是?” 恩佐哥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的血渍。 田中秀雅望着他,慢慢抬起手抚着他的脸颊,柔声说:“不是,其实还有另外一条路可走的。” 焦恩佐瞳孔微微收缩了下,抬手捂住她那只手,淡淡的说:“那条路是什么路?” 田中秀雅嫣然一笑,低声说:“那一条路,是死路。” “死路?” 恩佐哥忽然猛地意识到,他好像从没有了解过这个女人。 他算准了田中秀雅除了紧随着他的脚步之外,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却没想到在他说出田中秀则之死的真向时,这个女孩子已经想到了另外一条路,那就是死路:她会死,但他也会死! “咯咯,你是不是怕了?” 田中秀雅咯咯一笑,双手搂住了恩佐哥的脖子,昂起下巴说道:“其实从辽省被引渡回国,在被沈银冰救出来后,我就已经踏上了这条死路的边缘,但却没有向里走,因为我在等,等一个我彻底踏上去的理由。” 这个理由,就是恩佐哥亲口说出,他是杀害田中秀则的真凶。 “我知道你始终防备着我,要不然就算你再能把持住你的私念,也不会在我赤果果爬到你身边时,无动于衷。” 田中秀雅微微闭上眼,慢慢伏在了恩佐哥的心口,就像累了的女朋友,喃喃的说:“可你却无法防备沈银冰。我与沈银冰相比起来,她才是随时都能至你于死地的人。当你让高雅去找韩泽楷,去找解红颜,企图用那个女人来得到什么时,我就知道是时候通知沈银冰,让她对你下手了。” “恩佐,我知道你很不心甘,因为你好像距离成功很近了,却因为一个女人而失败。” 田中秀雅深深吸了一口气,很享受恩佐哥身上男人气息的样子:“可没办法,这是你的命。你以为你把我玩弄于股掌之间,可我也在利用你来做我想做的事,比方左藤木的死……那个道貌岸然的东西,对女色的抵抗力简直是太弱了,我还没有使出我的一半的本事,他已经先投--呃!” 田中秀雅刚说到这儿,趴在焦恩佐怀中的身子,忽然猛地一僵,触电般的抬起了脸。 俊美的脸上,刚浮上的血色再次消失,那是因为一把短匕,已经深深刺进她腰眼中。 焦恩佐低头,在她冰凉的嘴唇上轻轻吻了一下,温声说:“我知道你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你是在等高飞能赶来。” 田中秀雅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你刚才打电话,是打给高飞的,对吧,因为你知道他是最希望我死的人。” 焦恩佐依旧温柔的笑着:“我说你在给沈银冰打电话,就是想让你看到最后一丝生还的希望,让你觉得你对我还有点用。说实话,刚才我也的确有这样的想法,但在你开始故意拖延时间时,我终于猜到你是给高飞打电话了,相信他也用最快的速度赶来。银海警方,这时候也肯定有所动作,我已经插翅难逃了。” 焦恩佐搂着田中秀雅,慢慢坐在一棵花木下的石凳上,慢慢松开了刀子,脸颊贴着她的脸颊,很亲密的样子说:“可你还是小看了我,以为我既然能允许你说这些废话来拖延时间,就是在等。” 焦恩佐扭头,看向候车大厅那边,温和的笑着:“这边,还有我安排好的一条退路,一辆救护车很快就会赶到,我就是那个开救护车的人。” 田中秀雅双眸中的神采,正在慢慢的消失,眼看就要彻底失去光泽时,却又忽然亮了起来--她不想死,最起码现在不能死。 因为她很清楚,焦恩佐既然这样说了,那么他肯定安排了退路。 假如她现在就死了的话,会死不瞑目的。 焦恩佐的声音,好像轻风一样,从田中秀雅耳边吹拂而过:“我不会一下子让你死的。呵呵,我下手很有分寸,你铁定会死,但能坚持至少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你能等到高飞过来。” “我对你够可以的了吧?” 焦恩佐得意的笑着:“我听说,你以前曾经跟高飞说过,你要跟他生个孩子。我很残忍,因为是我绝了你想跟他生个孩子的希望,所以我才让你临死前能看到他。呵呵,我还是很不错的吧?” “田中秀雅,好好的等,不要挪动,因为一挪动,你就会立马死去,等着你未来孩子的父亲吧,恕我不奉陪了,再见。” 恩佐哥说着,松开田中秀雅的腰肢,刚要站起来时瞳孔却猛地一缩,又坐了下来,低头看到一把刀,深深刺进他左肋下第三根肋骨,刀尖直接戳到了心脏! 田中秀雅依然依偎在他怀中,轻轻的笑着:“焦恩佐,以前我以为一个男人不近女色,是成大事中最重要的一个条件,但现在我才知道这是错误的,因为这样的男人,获许会败在一个女人手中。” 第1442章 我就要死了。 高飞赶到银海市时,李承明已经在高速路口等着他了。 高飞虽然是用最快的速度驾车赶来,却比不上李承明乘坐警用直升飞机的速度更快。 高飞猛地踩下刹车时,李承明已经拉开车门跳了上来,然后就是警笛声响起,前面一辆警车鸣笛开路,风驰电掣的向火车站那边急驰而去。 “焦恩佐的人呢?” 高飞抬手擦了下眼睛,接近一个小时的极速狂飙,他的眼睛有些疲倦。 李承明回答说:“他已经死了。” “死了?” 高飞一惊:“银海警方击毙了他?” 李承明摇了摇头:“不,是田中秀雅。” “田中秀雅?” 高飞双眼微微眯起,不再多问什么,跟着前面开道的警车呼啸疾驰。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银海火车站,这儿已经布满了警察,围着绿化带那边的小树林,扯上了警戒线,数十名荷枪实弹的武警,正在严格审查每一个出入候机大厅的游客。 没办法,也不能怪银海警方这样如临大敌,连武警部队都拉了出来,这都是因为恩佐哥的名头太响亮了:他在逃亡半途中,忽然‘临幸’银海市,这儿铁定会有他的接应者,现在他已经归天了,没有谁敢保证他那些接应者,会不会趁机闹事。 在当地市局的局长亲自陪同下,高飞走向了那个小树林,一边听他低声介绍情况:“焦恩佐已经没有了生命特征,但那个女的还活着--不过,不能动她,因为只要稍微一活动,就会让她肌肉、血脉产生震动,从而导致肾脏大量出现而亡。”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快步走到了石凳面前。 焦恩佐跟田中秀雅就像一对恩爱的小情侣,你搂着我的腰,我搂着你的脖子,俩人一个腰间有导致,一个左肋心脏处有刀,都是深至柄。 唯一的不同,焦恩佐已经死了,田中秀雅还在坚强的活着,眼神愣愣的盯着前方某个点,嘴巴半张着,要不是鼻翼还在轻轻扩动,仅仅从她脸上的死灰之色来看,她跟死人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 现在就算是当世医术第一的莫邪征东赶来,也无法把她救活了。 李承明跟着高飞走了两步,停住了脚步,慢慢转身点上了一颗烟,双眼有些茫然的看着候车大厅门口出入的旅客,好像不相信焦恩佐就这样死了。 高飞也不相信,因为在他心里,恩佐哥就是一个打不死的小强。 想当初,恩佐哥在詹姆斯、白板等人的合围下,都能牺牲阿斯朵丽后逃逸,又怎么会轻易死在田中秀雅手中呢? 可事实上就是这样,焦恩佐的眼睛依然大睁着,但瞳孔却早就扩散了,蒙上了一层薄膜的死灰色,就像死鱼的眼睛,带着聚大的不相信,和不甘,脑袋微微歪着,放在田中秀雅的头上。 高飞轻轻走到田中秀雅面前,屈膝蹲了下来,伸手拿出了她的左手手腕,试探她的脉息:话说高飞在地下楼兰养伤的那段时间内,也多少学了点中医的皮毛。 “你来了。” 田中秀雅忽然说话了,声音很平静,就像在家苦苦撑着家的妻子,早饭后走出屋门正要去打工时却看到丈夫走进家门那样,很激动,很幸福,却又很自然。 “嗯,我来了,你还好吧?” 高飞手指离开了她的脉门,轻轻握著了她冰凉的手。 “我很好,从没有过的好,最主要的是心里特别平静,就像小时候呆在妈妈身边,看着哥哥在灯下做作业那样。” 田中秀雅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个恬静的笑容:“高飞,我就要死了。” “嗯,我知道。” 高飞不想说她不会死的,因为他能看出,田中秀雅现在无比的心安,平静,他不想破坏当前这种安静。 “以前,我做了很多对不起你的事。” 田中秀雅眼眸中的亮光,正在一丝丝的减弱,声音也越来越低了:“希望你能原谅我。” “我从来没有把那些事放在心里。” 高飞说出这句话后,盘膝坐在了地上,笑了:“其实这是在撒谎,在辽省时,我是真想杀了你的。如果你不死,我也许还会这样想。因为我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喜欢被一个女人算计。” “你这样说,才是高飞该说的话。” 田中秀雅嗓子很痒,可她不敢咳。 因为一咳,她就会立即死亡,所以只能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低声说道:“焦恩佐在临死前,还跟我说,他知道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跟你要个孩子。哈,你是不是觉得他说的这句话很可笑?” 高飞想了想,摇了摇头说:“不可笑。如果你能活下去,说不定我真会给你个孩子。” “你这是真心话。” 田中秀雅有些欣慰的说道。 高飞坦然道:“我从来不对将死之人说假话。” “嗯。” 田中秀雅轻轻嗯了声,说:“最后求你两件事。” “你说。” “我死后,把焦恩佐推到一旁,我不喜欢被他挨着。他给我感觉,就是一条浑身散发着死亡气息的毒蛇,浑身冰冷,让我很不舒服。” “这不是事儿,我能做到。” “第二件事。” 田中秀雅大大的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抬起头,脸上散发出了迷人的红晕:“你,能不能吻我一下?不要吻我的嘴,因为那儿已经脏了。” “好。” 高飞很干脆的答应着,长身站起,把焦恩佐从田中秀雅身上推倒在了石凳下面,把她拥在了怀中,低头在她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当他的嘴唇,落在她的额头上的瞬间,那一抹满足的笑容,永远停留在了田中秀雅的嘴角。 她死了。 一阵风吹过,吹下了一朵残花的花瓣,慢慢盘旋着飘下,落在了田中秀雅的发丝上。 高飞缓缓抬起头,拿起那片花瓣,放在了田中秀雅的领口内,随即拦腰抱起了她的尸身,转身走向了车子。 他觉得,他该把这个女孩子送回她老家,让她跟她的父母,兄长葬在一起。 这儿,不是她的家乡,只是她疯狂过的地方。 她注定不属于这儿,最大的收获,也许只是在临死前收到了高飞原谅她的一个吻。 纯净的吻,吻别。 一片阴云慢慢从东方聚到上空时,高飞已经回到了冀南。 他没有去北山集团总部,因为他很清楚就算他不在那儿,王副总等人也会把集团业务打理的足够好。 焦恩佐跟田中秀雅的死,对于高飞来说获许算个好消息,不过他却没有一点点的愉悦,反而有种说不出的疲倦,跟厌烦。 这种感觉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无疑是致命的,因为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当一个职业杀手厌倦了杀人时,他自己也随时会被别人干掉。 不过这个问题对于高飞来说却算不了什么,没有谁敢正大光明的前来干掉他,那些所有对他怀有不轨的人,都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了。 方家村看起来很平静,高飞却知道在村子周围方圆五公里之处,至少潜伏着七十二名高手,严格审视着每一个过往的行人。 这些人是陈果果派来的,小表姨在怀孕后,爆发出了从没有过的伟大母性,绝不允许任何人敢打高飞的主意。 当然了,这也是陈果果想逐步把安归教洗白的第一步:她会把所有仍旧忠心与她的安归教高手,分批送到这儿来加以锤炼,半年后就会成为她新开的安保公司的员工。 没有谁希望去当个邪教分子的,只要有洗白上岸的机会,人们基本都会懂得珍惜。 安排好田中秀雅的后事后,高飞驾车来到了方家老宅。 这时候,天已经很晚了,但村里的街灯下面,却有佷多人在乘凉。 夏季风雨欲来的前夕,天气总是出奇的热。 十几个孩子在街道上乱跑着,看到高飞的车子过来后,这些小屁孩也不躲开,反而纷纷围了上来,把手里的草梅、苹果等水果端上来,说要请他吃,当然得拿好东西来换才行。 在大人的叫骂声中(小兔崽子咋这么不懂事呢,给你叔叔苹果吃也就是了,还要换),高飞开心的笑着,从车后座拿出几个食品大礼包递出去,接过一只脏兮兮小手中的苹果,在衣襟上擦了下,张嘴就咬下了一口。 苹果很甜,带着孩子们纯真的欢乐,获许还有祝福。 有炊烟从方家老宅的厨房烟筒里冒出,这是土灶才会冒出的烟。 土灶是方大爷等人给盘的,上面盘着一口大铁锅,老人们说,自己蒸的馒头、玉米饼子最好吃了,可不是那些外面卖的看起来很白,一捏却很软的馒头能比的。 得到大礼包的孩子们很知趣,没有缠着高飞跟他去老宅内。 高飞走了进来,看向了厨房那边。 厨房在古代建筑中,号称是主屋(正厅)之后的第二主屋,灶头上供着灶王爷的画像,解红颜就站在灶头旁边,穿着一件短袖短裙的家居服,腰间系着围裙,正在一个瓷盆中和面。 玉米面,她要蒸玉米饼子,面是王奶奶送来的,怎么蒸玉米饼子,也是王奶奶教给她的。 解红颜不愧是个成熟的女人,在短短半天内,就用她温柔甜美的相貌,客气而又不失亲切的态度,赢得了那些老头老太们的好感。 其实王奶奶等人能看出,这个脸蛋上浮着明媚春意的女人,是高飞的相好,不过大家都已经习惯了,没有谁会说三道四,就算有一天看到高飞跟好几个女人一起大杯同棉,也会淡淡然处之:在老时候,有本事的男人,谁没个三妻四妾的? 因为是第一次蒸饼子,解红颜有些费力,香汗顺着脸颊淌了下来,她抬起满是玉米面的左手,正要用手背去擦拭时,腰肢却被人搂住,一只手替她擦去了汗珠。 解红颜身子微微一颤,扭头看着伏在她背上的男人,甜甜的笑道:“回来了?” 第1443章 已经128天了! “回来了?” 廖无肆走进房间内后,正倚在窗头上看书的贺明珠,放下了书。 与受伤之前相比,贺明珠瘦了很多,下巴有些尖,眼窝微微下陷,不过头发长了很多,柔顺亮滑。 最大的变化,则是她的眼神。 以往贺明珠的眼神,就像两把出鞘的短匕,带着犀利的锋芒,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个女人很厉害,不能随便招惹。 可现在她的双眸中,犀利已经逐步被温柔所代替,偶尔还会闪过一抹小姑娘才会有得狡黠神色。 这才是正常的贺明珠,一个正常的女人。 廖无肆用他男人的感情,逐渐改变了她,让她逐步转变成了一个正常女孩子,不再有任何的负担,哪怕因为她杀掉谢小雯的缘故,致使近百无辜者死亡。 廖无肆曾经跟她说起过:她间接害死了一百人,那么他会帮她救赎一百人,或者做一百件能改变别人命运的好事,藉此来抵消她不想犯下的罪恶。 廖无肆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这段时间内,他已经散出了他在廖家的全部积蓄,打击了九个贩卖妇女儿童的团伙,救出了十三个妇女,七个儿童。 这次他回来,是刚从贵省赶回来的。 他以贺明珠的名义,在贵省最偏僻、贫困的小镇上,建造了一所小学。 修路、铺桥、建校、援助失学儿童,打击贩卖妇女儿童犯罪团伙,成为了廖无肆在这段时间内唯一的工作。 他相信,随着他做的好事越来越多,贺明珠身上的罪恶,就会越来越少,那些冤魂就不会在半夜再来纠缠她。 “嗯,回来了,后天再回去。” 满脸胡子拉碴的廖无肆,解下了身上的背包,坐在了炕沿上,很自然的伸手掀起了贺明珠的衣服,看了眼伤口:“比前些天又好很多了,再过几天你就可以复原如初了,话说高飞那小子研制出的产品还是很牛比的。” “如果是放在以前,一个半月之前,我就能下地杀人了。” 贺明珠握著廖无肆的右手,轻轻一拉。 廖无肆顺势躺在了她怀中,闭上了眼睛。 轻轻摩梭着她下巴上的胡茬,贺明珠低声说:“可我不想下地,更不想走出这栋小院的院门,我最大的希望,就是一辈子躲在这个小院中,可以在网上找份工作,每天为你洗衣做饭,等候你回来。” 廖无肆闭着眼,喃喃的说:“只要你喜欢,你可以做任何事,选择任何你想过的日子。我呢,做为一个男人,会在外面工作,赚钱养家……” “可你苦了。” 贺明珠打断廖无肆的话,低头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下,低声说:“你是廖无肆,九龙王中那个心狠手辣翻脸无情的蓝龙廖无肆,就连高飞、铁屠他们都会忌惮你--为了我一个不懂爱的女人,却付出了这样大的牺牲。” “无肆,你能不能告诉我,我该怎么报答你?” 一滴热泪,滴落在廖无肆的嘴唇上。 “相夫教子。” 廖无肆紧紧抿了下嘴角,睁开眼看着贺明珠,重复道:“彻底的告别昨天,成为一个为下顿饭吃什么,为未来儿子不听话就发脾气,为我这个丈夫喝多了酒就撒泼打滚哭闹的普通妇女--这就是我对你最大的要求,你能做到吗?” “你说呢?” “你肯定不能。” “为什么?” “因为你是贺明珠。” “可你是廖无肆。廖无肆提出来的要求,贺明珠肯定能做到,信不信?” “信。” 廖无肆笑了,低声说:“老婆……” 贺明珠的身子猛地一颤,颤声说道:“嗯?” “饿了啊,中午饭还没有吃呢,快快滚起来给我做饭。” “可我只会下面。” “那就吃面。” 廖无肆长身而起,伸展双臂深吸了一口气:“今晚我得好好休息一下,要不然明天没法应付高飞他们。特么的,现在我都不相信,何落日那家伙会娶一个女星做老婆。看来这家伙是个闷扫啊,表面上不声不响的,暗中却下了黑手。” 转身看着贺明珠,问道:“明天你去不去?” 贺明珠掀起身上的毛毯,笑着问道:“你说呢?” “你得去。” “嗯,我得去,因为我是你--” 贺明珠说到这儿,故意停顿了下,与廖无肆齐声笑道:“老婆!” 老婆这个词,听起来很俗气,但却是每一个女孩子懂事后就会向往的身份。 正如廖无肆所说的那样,何落日绝对是个闷扫,不声不响间就把刚出道一年,就红遍整个东南亚的女星成冰冰搞到了手。 成冰冰虽然是娱乐圈内的小天后,不过她的婚礼上却没有出现任何一个娱乐圈内的人--在成为何落日的女人后,她就必须离开那个圈子了。 这一点没得商量,成冰冰本人也没有任何意见,因为一个女星就算拥有麦当娜那样的名气,可最终的结果也好不过嫁入豪门,找个何落日这样的丈夫。 何落日的婚礼酒店,没有选择在市区内,而是在一个风景秀丽的避暑山庄。 从太阳刚冒出脑袋的那一刻起,就不断有车子驶进下面的超大停车场内。 整座避暑山庄的上方,都飘满了花花绿绿的氢气球,大红色的条幅随风飘舞。 今天老天爷也很给何落日面子,终于改了他老人家那不定性的脾气,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确是一个好日子。 六月初六,两个六嘛,当然是好日子了。 与何家关系不错的世家,都早早的派遣子弟赶来了结婚典礼现场。 廖家与何家的关系,虽然比不上廖家跟韩家,不过也很不错了,要不然当初在何家女老祖大寿时,廖水粉姐弟也不会千里迢迢从冀南赶来祝寿了。 贺明珠穿上了一身休闲套裙,这已经是廖无肆坚持的结果了:这些年中,贺明珠早就养成了非运动装不穿的习惯,能够穿休闲套裙,就让她感觉不舒服了,要是再换上礼服,估计她都不会走路了。 “我能不能不穿高跟鞋?唉,这玩意还真夹脚,别扭。” 贺明珠捏着脚丫子,一脸渴望的看着廖无肆。 廖无肆很干脆的说:“不行,必须得穿高跟鞋,从这你得学会习惯才行,你不会想等到咱们婚礼时,还会穿运动鞋吧?” “那又有什么呀,反正只要穿着舒服就行。” 贺明珠这样说着,却乖乖的穿上了高跟鞋。 车子已经停在了停车场内,就在廖无肆要下车时,贺明珠忽然问道:“你昨晚说,高飞要来参加何落日的婚礼?” 廖无肆有些纳闷的说:“是啊,那又怎么了?当初高飞跟王晨结婚时,何落日也去了,更何况他们俩人关系也不错,他当然得来了。” “我知道这些。” 贺明珠说:“可你想过没有,粉姐也会来的。” 廖水粉被高飞祸害了后,又以廖蒙蒙的身份,跟他在冀南的星辰酒吧疯狂过两次--高飞却始终不知道廖蒙蒙,其实就是廖无肆的亲姐姐廖水粉。 这次他们俩人在何落日的婚礼上见面后,高飞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 廖无肆想象不出来,唯有苦笑:“那又怎么样?反正有些事已经发生了,再也无法改变,我们也无能为力,相信我姐会想出办法来……” 他说到这儿时,忽然不说了,看向了车窗外。 “怎么了?” 贺明珠有些纳闷的扭头看去,就看到一辆白色奔驰轿车上走下来一个女人,脸上戴着墨镜,身穿一件作风严谨的黑色礼服,正事廖水粉。 在这儿看到廖水粉不奇怪,奇怪的是给她开车的却是一个帅小伙:何落日的兄弟,何秀城。 身穿一身白色西装的何秀城,面容冷峻,在看着廖水粉是的目光中,却又带着一抹瞎子也能看得出的温情。 “啊,不会吧,粉姐要跟他、跟他谈朋友了?” 贺明珠满脸都是不信,眨巴了下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你没有看错。” 廖无肆苦笑了声:“事实就是这样子的。唉,看来我们不能急于下车了。” “你要等高飞?” “昂,得提前告诉他真向,免得那家伙会露出破绽,从而影响姐姐的终身大事。” 廖无肆砸巴了下嘴巴,说:“我只是很奇怪,姐姐怎么就这么快接受何秀城了?” “或许是想用一段新的恋情,来结束就旧的恋情吧--书上就是这样说的。” 贺明珠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正要再说什么时,却又苦笑:“不过,你的算盘要落空了,因为高飞已经来了。” 一辆铮亮的迈巴赫轿车,与一辆灰色卡宴一起,缓缓驶进了停车场。 高飞结婚时,方小艇送了他一辆迈巴赫,这是众所周知的,再加上车窗落下来了,露出这骚年那张独一无二的脸,想不认出他来都很难。 “算了,这下有好戏要看了。” 廖无肆苦笑了声,开门下了车,他希望能在高飞看到廖水粉之前,先给他解释一下啥的。 跟高飞一起来的,还有刘小龙。 刘小龙开车,车子停下后就从停在旁边的那辆卡宴吹了个口哨。 等卡宴的车窗落下,露出一张美丽绝伦的少妇脸时,刘爷马上就一本正经了。 卡宴上坐着的是皇朝会所的大老板,白瓷夫人。 廖水粉,白瓷夫人,这俩人在可都是京华有名的低调女人,等闲之人可看不到她们,也就是今天是何家二少大喜之日,她们才会出现。 高飞与白瓷那些破事,现在京华某个圈子里已经不再是秘密了。 不过这对男女在公众面前,还是懂得一些什么叫矜持的,最多在同时下车后,相互点头微笑着握手。 小手指在高飞掌心划了一下时,白瓷眼中无限幽怨的低声说:“已经128天了。” “那么久了?要不等酒宴开始后,找机会去后山……” 高飞说着抬头随意向别处看了眼,然后就看到了廖水粉。 第1444章 廖水粉身边的年轻人! 白瓷说已经128天了,意思是说已经128天没有跟他那个啥了。 成熟的女人,尤其是像白瓷这样的女人,是怎么熬过128天的--高飞觉得还真得好好研究一下,等酒宴开始后,去后山找个没人的地方去仔细研究。 既然已经招惹了人家,又不想别的男人代替自己去照顾她,那么高飞就得担负起他当个开垦土地老黄牛的责任。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高飞潜藏的某个意识让他忽然抬起头,然后就看到了廖水粉。 身穿一身黑色礼服,好像一朵墨莲那样的廖水粉,就静静的站在奔驰车门前,旁边站着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男人。 看到廖水粉后,高飞眼角猛地跳了一下,随即想到了某些事。 就站在他对面的白瓷,马上就捕捉到了什么,转身走开时幽幽的说道:“你跟廖水粉也有关系么?” “廖水粉?” 高飞一愣,回过神来正要去跟上白瓷时,廖无肆走了过来,老远就热情的笑着:“哈,高飞,没想到你来的很快嘛,我还以为你得等会儿再来的。嗯,那个啥,现在天色还早,我们先去那边抽一颗烟再说。” 刘小龙在旁边说:“是啊,是早了点。” “刘爷,我有话要单独跟高飞讲,你能不能给个方便?” 廖无肆笑嘻嘻的伸出手,跟刘小龙握了下。 刘小龙撇撇嘴:“你们两个不会是搞基吧?笑的这样肮脏。” 廖无肆也没理他,接着搂住了高飞脖子,状似很亲热的样子,拉着他走向停车场一角:“高飞,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很多人,男人,女人。” 高飞又回头看了眼,就看到廖水粉已经在何秀城的陪伴下走向了山庄门口。 “廖蒙蒙就是廖水粉,我亲姐姐。” 廖无肆很干脆,拽着高飞走到停车场一角后,直接说出了实话。 虽说刚才已经从白瓷那儿听到了,心里也做好了准备,但在廖无肆亲口说出来后,高飞还是有种心里发苦的震惊:“廖无肆,我能选择不相信吗?” 廖无肆点上一颗烟,吐出个烟圈:“这是个事实,你不信都不行。” “看来也只能这样了。” 高飞愣了片刻,又转身望着廖水粉走去的方向,问道:“她身边那个男人是谁?” 廖无肆眼里马上就浮上了警惕的神色:“高飞,你不会是觉得,我姐姐跟你发生误会后,就得像白瓷那样守着你一个男人吧?” 高飞连忙摇头:“我可没那意思,我就是想问问那个男人是谁--因为我觉得,他跟你姐姐好像很匹配的样子。” 廖无肆盯着他的眼睛,看了足有十秒钟后,才淡淡的问:“你真是这样想的?” 高飞皱起眉头:“我有必要骗你吗?话说我跟廖蒙蒙、哦,就是跟你姐之间,完全就是误会,阴差阳错的,其实我们俩人之间根本没有任何的感情。再说了,你既然知道白瓷是我的女人,那么就该知道我现在最不缺的就是女人了。如果廖水粉是别的女人,也许我还会有霸占她的想法,可既然是你廖无肆的亲姐姐,我想……” “我想,我最好是装做不认识她。” 高飞神色淡然的说:“我问她身边那个男人是谁,只是出于一种关心。” 廖无肆冷笑:“哼哼,她用得着你关心?” “廖无肆,别对我充满敌意。” 高飞眉头再次皱了起来:“你要是相信我的话,那么你就捎话给你姐姐,等会儿有机会单独去见我,我有话要对她说。” 廖无肆追问:“有什么话,你可以跟我说。” 高飞不答反问:“陪着她的那个男人,跟何落日几乎有七分相似,应该是他一奶同胞的亲兄弟吧?” “是,那是何家老三何秀城,何落日的亲兄弟。” 廖无肆说:“高飞,你究竟想跟我姐单独说什么?我可警告你,她在跟韩震离婚后,痛苦了很久,现在好不容易出现个出色的年轻人,我不管何秀城是不是想籍此机会来联姻,我只知道,只要我姐愿意,任何人都不能破坏他们,要不然我就会跟他拼命!” “原来是这样啊。” 高飞就像没听到廖无肆那些警告,忽而冷笑了一声,抬手搂住了廖无肆的脖子,低声说:“如果你还信任我,那么就按照我所说的去做,明白?” 廖无肆稍微挣扎了下,低声问道:“我为什么要信任你?” “因为我已经找到了解红颜。” 高飞淡淡的说道。 “你已经找到了解红颜!” 廖无肆的眼角,猛地一跳,嘎声问:“她现在哪儿?” 焦恩佐都已经知道解红颜是少爷的人了,廖无肆没理由不知道。 同时,他也像焦恩佐那样相信,只要能找到解红颜,就能知道少爷全部的秘密,就能查出破军组织的下落。 解红颜的反水,对于破军来说,是相当致命的,这是何秀城从没有想到过的。 “她现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任何人要想对她不利,都会受到狂风暴雨般的无情打击。没有哪一个心怀不轨的人,能接近她身边一公里之内。” 高飞笑了,很自信的笑:“因为我已经围绕着她布下了一个大陷阱。那些人不去也倒罢了,只要去,就只能被杀,或者被擒。我相信少爷也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他不会擅自行动的。”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何秀城并没有擅自行动。 在得知解红颜原来蔵在韩泽楷的金屋内,后来被高飞带走后,何秀城的第一反应就是派遣大批的杀手,毋需把她灭口。 不过银金花立即就制止了他:只要他不再露出马脚,就算有解红颜指证他,依着他何家三少的身份,谁会信? 以不变应万变,对何秀城来说,这才是当前最正确的反应。 只要躲过这一劫后,高飞能保护解红颜一时,可他能保护她一世? 对银夫人的建议,何秀城很快就想清楚了,所以才没有任何动作。 当然了,在看到高飞从车里走出来时,他还是明显感觉自己的心跳了一下,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绅士十足的陪着廖无肆走进了山庄内。 何落日的新娘很漂亮,自她踏进娱乐圈内那天开始,何落日就给予了她足够的保护,就像张雯雯安逸,算得上是莲出淤泥而不染吧。 他的婚礼很盛大,前来参加婚礼的各方嘉宾,达到了数千人。 老何家有资本这样铺张,没有谁会指手画脚的。 当然了,这数千的嘉宾,并不是在一起的。 不能不说,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阶层,哪怕是在婚宴上。 数千人总共分坐在了六个大厅内,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都聚集了面积最大的四个大厅内。 最小的厅内,则专门招待新娘娘家人,跟何家家人、比较近的亲朋好友。 小厅左边的厅内,也摆了十几桌,百十号人。 这些人,都是同何落日一样的青年才俊,比方张、高、廖、韩等豪门大家族的嫡系子弟,与何落日在部队上那些好有,上级领导等。 何家的女老祖主持了婚礼,婚礼是绝对的中式婚礼,新郎新娘身穿红袍,头戴乌纱帽、凤冠。 婚礼进行的很顺利,一对新人很开心,身为伴郎的何秀城,始终跟在何落日身边,手端着银盘,接受众人的祝福。 婚礼过后,就是新人敬酒。 当然了,因为来的嘉宾太多,何落日肯定无法一一敬酒,其实哪怕是每一桌只喝一杯,就足够把他撑死的了。 没有谁喜欢新郎在婚礼上被美酒撑死,所以大家允许他跟新娘俩人,只拿着酒杯比划一下就算过去了。 高云华、高飞、刘小龙、廖无肆、张耀明等人在一个桌上。 廖水粉,白瓷,张暮涵、贺明珠等人就在他们旁边的桌子上。 说来也巧,白瓷跟廖水粉、张暮涵俩人坐在了一起,而且三个人都背对着高飞,只要她们向后一伸手,就能碰到他。 高先生能感觉出,不时就会有人看他一眼,既有幽怨的目光,也有冷淡的,还有说不上来的--总之,这几个女人都不时的偷看他一眼,偏偏他又不能回头看,真有种如锋芒背后的不适感。 其实廖无肆很想与贺明珠陪姐姐在另外一个桌上,不过高飞透漏给他的消息,实在是震惊,所以他觉得还是找机会再问问。 今天的场合,酒桌上大家坐在一起后,自然是讨论新郎有多帅,新娘有多漂亮啥的,然后就找机会不时的干一杯。 先在其它大厅敬酒的何落日,牵着新娘的手走了进来,从最外面的一桌酒席开始敬起,用了十几分钟才来到了高飞这一桌上。 这一桌上,无论是论年龄,还是论职务,高云华都是当之无愧的老大。 “来,冰冰,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高云华,你就喊华哥好了。” 何落日没有喝酒,脸上却也带有了红色,那是开心所致,看得出他很满意自己的新娘子。 成冰冰也很乖巧,连忙叫了一声华哥,拿起酒瓶给他接连满了三杯酒。 她刚把酒瓶放在银盘中,何家三少何秀城,马上就换上了一瓶新酒,笑殷殷的看着桌子上的人。 笑容很正常,没有表现出一点点的异样。 高飞轻飘飘的扫了他一眼,目光落在了他脖子里:那儿,应该有个兽形的吊坠。 两年多之前,高飞从香港转道美国时,曾经在机场大厅内见到过一个年轻人,并为他当时的行为而钦佩,生出了结交之心。 谁能想到,这个被高飞以为错过了的年轻人,竟然是解红颜所说的少爷,破军中的军师,何落日的亲兄弟,何家的三少。 高飞真搞不懂,在莫孤烟跳楼自杀时就搞不懂,这些从小有着优越环境的大少们,为什么不甘寂寞? 莫孤烟是贪狼的幕后操纵着,何秀城是破军的军师,高雅--高雅又在哪儿? 第1445章 基本确定他就是军师了! 高云华在本次婚礼上,无疑是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就算莫孤烟复生,论起工作能力与威信,也没法跟他相比的。 事实上,很多时候他的出场,就代表着他父亲,所以每次出现在这种场合上,高云华的言行举止都特别的注意。 今天是何落日的大好日子,绝不可以出现一丁点的意外,那代表着抹整个何家的面子。 嘴里说着祝福词,高云华一口气把三杯酒全部喝干,最后做了个伸出舌头,用手扇风的鬼脸样子,惹起了一阵善意的哄笑。 性格沉稳的高云华拿出这副样子,让何落日在高兴之余,又有些感动,破例陪他喝了一杯。 “冰冰,这是高飞,天涯集团、北山集团的双料老总,以后你要是需要化妆品可以直接去找他量身订做,他要是推三阻四的,我可饶不了他。” 给新娘介绍到高飞时,何落日神态自若的开玩笑道。 天涯集团大名现在如日东升,对爱美的女孩子来说更是无法抗拒的福音,成冰冰双眸立即就是一亮,娇笑着说:“高老板,我家落日可厚着脸皮对你提出要求了,你可不能拒绝哦。” “哈,瞧嫂子你说的,我可没有落日说的那样不懂事。” 高飞哈的一笑,从银盘中端起酒杯,接连三杯喝干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金卡,放在了银盘中:“嫂子,这是我们天涯集团为专人定制推出的金卡,凭借这张卡,我们就能在一周之内,为你配出最适合你的化妆品,独一无二,而且还是免费服务终生的。嘿嘿,嫂子,看在兄弟双手奉上如此重礼的份上,你陪兄弟喝一杯啊?” 高飞年龄比何落日小一岁,却比成冰冰大三岁,所以喊她嫂子是很正确的。 把自己放在‘小叔子’的位置上,高飞就可以适当开玩笑了,就算逼着成冰冰跟他喝个交杯酒,何落日也不会有丝毫不快的。 大喜的日子,自然以热闹为主。 成冰冰也很干脆,喜滋滋的收下金卡后,拿过何落日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刘小龙等人是轰然叫好。 “高飞,这是何秀城,我兄弟。” 除了高飞之外,在坐的那些公子哥儿,基本都认识何秀城,所以何落日才为他单独介绍,希望俩人能成为很不错的朋友。 何秀城马上把手里的银盘交给了张耀明,对高飞伸出右手,很诚恳的笑着:“高飞,你好。” “你好。” 高飞伸手与何秀城握著,盯着他的眼睛笑容也很纯粹,轻声说:“何少,我可是久仰大名了。” 何秀城眼角微微一跳,淡然道:“哪里有什么大名,我就是一靠着父兄混吃等死的小职员而已,高飞你这样说会让我不好意思的。” “何少简直是太低调了,兄弟佩服,嘿,呵呵。” 高飞轻笑几声,松开了手。 就在高飞与何秀城握手时,何落日已经与新娘走到了刘小龙那边。 相比起高飞来说,刘小龙年龄更小,性子也更活脱,说话自然是越加肆无忌惮的了,跟何落日喝了三杯后,竟然真拽着成冰冰跟他来个交杯酒,张耀明等人也在一旁起哄,这下把满大厅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这张桌子上坐着的这十几个人,身份都非同小可,可以说是华夏军政商三界未来的中流砥柱,能够借着何落日婚礼的机会交往,对日后发展都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佷多人都用羡慕的目光看着这边,希望也能加入进来,不过也知道身份不够,所以只能干看着眼馋。 借着刘小龙胡闹时,高飞递给何秀城一颗烟,低声说:“何少,我现在还真有些佩服你了。” 何秀城笑殷殷的神色不变,点上烟后说:“刚才我就说了,我只是一个靠着父兄来混吃等死的小职员,或者说小纨绔而已,哪有什么资格让高老板你佩服?” 高飞看着何秀城脖子里那根红线,笑着缓缓的说:“我第一次见你时,是在香港的候机大厅内,那次你为一个小女孩出头,教训了一番那个丘荷露。那时候我就很为没能跟你结交而遗憾。但现在看来,那次没能认识你,实在是老天爷眷恋我,怕我误交匪类。” 顿了顿,高飞又说:“但我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一再针对我。不要否认,还记得辽省铜岭三仙山吗?那次要不是何落日的话,我想今年的那一天,就是我的周年祭日了。” 何秀城没有承认,也没有否决,只是笑道:“高老板现在不仍然过得好好的?事业有成,身边美女如云,世间能有人比得上你更惬意?” “我这人童年时期命苦,但注定要在长大后享福的,所以任何的妖魔鬼祟都别想伤害到我。” 高飞看了眼正在跟成冰冰喝交杯酒的刘小龙,低声笑道:“反倒是何少你,以后得注意了。” “我有什么注意的?” “你心里明白。” “就因为解红颜?” 何秀城笑眯眯的说:“高老板,你觉得依靠那个女人,就能扳倒我吗?说的好听些,她是曾经的华夏第一美女,说难听了,她就是一个窗上功夫不错的臭表砸罢了,除了能想方设法的取悦男人外,她说出来的话,又有谁能信?” 打量了高飞一眼,何秀城轻笑一声:“呵呵,看来高老板最近没有少被她伺候啊--话说,跟那种臭表砸办事,你不能怜香惜玉,你得辣手摧花,方式越变太,她就越兴奋,越能让你品味到当男人的好处。说真的,尤其是她皮股上的那两扇大门,我好几次忍不住想在上面刺上我专属的字样,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何秀城很清楚该怎么用一个女人来打击对手,这番话说出来后,他明显看出高飞眼神中浮上了骇人的杀意。 何秀城很得意,轻声说:“高少,我们犯不着为了个人尽可夫的臭表砸翻脸。在这儿,我可以郑重承诺,以后决不会再招惹你。我以前对付你,那是因为佷多人都说你是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我不服气。你家出一个高云华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再出一个高飞?” “但现在我相信了,高飞你的确是个人才。” 何秀城正色道:“能够把安归王收入房中,让地下楼兰那个妖女大力支持,让沈银冰对你念念不忘,本身又做了几件利国利民的大事,的确不是我能相比的。所以我希望,我们从此之后能成为真的朋友。” 高飞淡淡的说:“你觉得,我们能成为朋友吗?” “肯定能,我所求的,只是想在我自己的专属领域中寻到乐趣,反正组织已经存在七百年了,也没见翻起多大的浪花。既然别人能允许它的存在,高少你又何必自找麻烦呢?” 何秀城越说,脸上的笑意越浓:“而且沈银冰也给了我很大启发。” “沈银冰给了你很大的启发?” 高飞眉头一皱,沉声问道:“你也要学她的样子,只要有人对你不利,就会连累很多无辜者?” “对当前的生活,我感到很满足。同时,我也是个不思进取的人,只要能顺顺当当的过完这辈子,我才不会像某些人那样,企图颠覆国家。在我看来,有那种想法的人,都是一些智障儿。所以还请高少以后要想针对我时,最好是三思而后行。” 何秀城笑道:“同时我也正式答应你,以后决不会找你的麻烦,也不会把解红颜怎么样。那个女人,你可以把她当作是自己的禁脔--另外,如果没有太多意外的话,我以后差不多会跟廖水粉走在一起。呵呵,到时候,还希望高少能参加我们的婚礼。” “我们,会成为朋友的,你说对吧,高少。” 何秀城伸出了右手。 “聊什么呢,这么尽兴。” 刚喝了几杯酒的廖无肆走了过来,脸蛋红扑扑很可爱的样子。 “我跟何三少在一起私聊,除了女人外,还能聊什么?哈,正所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这没想到何三少竟会是同道中人。” 高飞满脸不纯洁的笑容,握著何秀城的手晃了晃,又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兴犹未尽的样子:“三少,咱们以后再约个时间畅谈一番!” “随时奉陪。高少,我得去端盘子了,呵呵,多喝点。” 何秀城也很配合的拍了拍高飞肩膀,又跟廖无肆点了点头后,跟着何落日夫妻俩走向了另外的桌子。 看着何秀城,廖无肆轻声说:“你确定他就是让解红颜害怕的那个人?” “以前只半信半疑,刚才确定了。” 高飞吸了口烟,走向洗手间那边。 廖无肆跟了上来:“他坦然承认,他就是破军的军师了?” “他还没有傻到你说的这个地步,不过他却警告我,假如我敢用解红颜提供的那些证据,来拆穿他身份的话,他就会效仿沈银冰,成为第二颗毒瘤。” 高飞走进了洗手间,把烟头直接扔进了门后垃圾箱内,淡淡的说:“不过我估计,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那样做的。因为他很珍惜何家三少的名头,而且他现在又开始追求你姐了,一旦成功,他就是廖家跟何家实力壮大的功臣,更被两家看重。” “他有时候虽然做事疯狂,但无疑是个聪明人,能懂得取舍。” 高飞转身看着廖无肆,一脸的似笑非笑:“获许,他跟你姐走到一起后,能改邪归正,也说不准。” 廖无肆眼神阴沉了下来:“高飞,你觉得我既然知道这些了,还会同意我姐跟他交往?” 叹了口气,高飞说:“唉,廖无肆,也许你不会了解你姐。你不说出这些还好,一旦说出来,她反而会铁了心的与何秀城在一起--她,其实是外表柔顺,实则内心疯狂的女人,尤其是感情上刚遭受过打击。” 第1446章 赏脸喝一杯? 婚宴敬酒,是结婚典礼中最热闹的一个环节,尤其是那些想借此机会讨好何家的年轻人,更是趁这机会跟何落日拉近关系,并取得了一定效果。 此前滴酒未沾的何落日,从这个大厅内走出去时,脸儿已经通红,脚步有些轻浮了--没办法,有缠着新娘喝交杯酒的刘小龙这家伙带头后,好多年轻人纷纷效仿。 何落日当然不舍的让老婆陪那么多人了,所以他只能赤膊上阵。 他酒量倒是不错,但终究是双拳难敌四手,随后十几桌下来后,也就喝晕乎了,幸好何秀城替他挡了不少,最后才勉强逃了出去。 新人敬完祝福酒后,接下来就是自由发挥的时间了,就算喝大醉掀了桌子,也不会有人说别的,于是行酒令的,压手指的等等助兴小游戏,纷纷拿上了桌面,更有人开始端着酒杯串席了。 刚代替高云华找过一圈的高飞,喝的有七八分醉了,说话时都囔囔起来,好像感冒了那样,脸红脖子粗的,端着茶杯看着刘小龙与张耀明俩人拼酒时,忽然就觉得后腰被人拿手轻轻捅了一下。 高飞转身看去,就看到背后的白瓷站了起来,拿着纸巾轻轻擦了擦嘴角,款款走向了门口。 她这是在提醒高飞,是时侯撤席,找个没人的地方一诉思念之情了。 酒宴进行到这一步后,早就有喝多了的人,歪歪倒倒的被人扶了出去。 对此,何家也早就做出了准备,把避暑山庄的后面,为喝多了预留了上百个房间,专供大家休息,等醒酒后再离开。 白瓷很清楚,高飞在酒宴结束后就会离开京华回冀南,不可能去皇朝会所跟她偷回了,就想趁着这工夫亲热一下。 这也怪不得白瓷性急--任何一个正常女人,在独守空房128天后,没有给男人戴绿帽子就很不错了,就不能允许人家趁空好好放松一下? 白瓷走到大厅门口时,随意向后看了一眼,就看到高飞轻轻点了点头,眼眸登时一亮,心儿跳的快了起来,轻咬着嘴唇穿花拂柳的去了。 就算很多人都知道高飞跟白瓷的关系,可俩人都是要面子的人,就算猴急去做那事,也不能一起离开。 等白瓷走后五分钟,高飞放下茶杯,正要跟高云华说一声(我先去休息会,喝的有些多了)时,却嗅到一股子淡淡的幽香从身边传来,接着听到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高少,我们喝一杯?” 高飞扭头看去,就看到了张暮涵。 张暮涵小脸有些红,带着笑意的眼神有些飘忽不定,一看就知道有七八分醉意了。 对于张暮涵,高飞并没有太深的印象。 如果非得说有的话,那就是他在京华街头上跟人家坦白时,被人家狠狠抽了一耳光,疼一下子也就过去了,事后忘了个干干净净。 “呵呵,张、张暮涵,我们就不用喝了吧?” 高飞摇了摇头,真心不愿意再喝了,尤其是这个人是张暮涵。 他不想再跟这女孩子发生什么纠集,却不知道他那个喜怒无常心思复杂的小表姨,已经给他招惹上了麻烦。 听高飞这样说后,张暮涵眼神一下子冷了下来,冷笑道:“哼哼,我刚才可是看到你跟佷多人都喝酒了。怎么,高少你既然能跟别人喝,却拒绝我,这是对我有意见?” 张暮涵冷笑着说出的这番话,一下子吸引了两个桌子上的所有人关注,大家都看向了他们俩人。 高飞歪着下巴看着张暮涵,过了几秒钟后笑了:“张暮涵,你这话是从何说起?什么叫我对你有意见啊,我跟你好像一点都不熟悉好吧?” “你说你跟我不熟?” 张暮涵脸蛋攸地变成了红布,嘎声道:“你跟我不熟!?” 天地良心,高先生觉得他跟张暮涵真的不熟悉,坦诚的点头:“嗯,就是不熟。” “暮涵,你喝多了!” 旁边的张耀明见状,连忙走过来拉住妹妹的胳膊,低声训斥了句后,对高飞抱歉的笑笑:“高飞,不好意思啊,她喝多了,你别在意。” 张耀明以前跟高飞发生过不愉快的事,也一直跟高雅掺和在一起对付他,幸亏他就是一满肚子草的绣花枕头,尤其是在岛国换天影视大楼,亲眼看到高雅眼睛也不眨的让田中秀雅杀掉那俩华夏特工后,他就意识到他没资格,也没胆量再参与这种游戏了。 再加上张家长辈的管束,这大半年来安份守己了很多,没事从来不出门。 高飞是他惹不起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心中有了个这个概念,所以看到妹妹跟高飞瞪眼后,生怕会闹出什么事,才赶紧过来劝阻。 对张耀明,高飞从来都没有放在心上。 此时见他低声下气的说软话,也就准备给他个面子,笑着正要说什么时,却看到张暮涵一把将张耀明扒拉到了一边,端着酒杯站在了高飞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一字一顿的说:“今天这酒,你喝也得喝,不喝,也得喝,由不得你!” “你要是不说,我就把你前几天跟我说的那些话,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让所有人都看清你高飞的嘴脸!” 张暮涵抬手,把满满一杯白酒灌了下去,接着亮了下杯底。 “什么,我前几天跟你说过的话?我这些天什么时候见过你了?” 高飞真有些丈二和尚搞不到头脑,刚问出这句话,忽然明白了什么。 高飞忽然明白什么了,但高云华等人却不明白,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心里都是同一个想法:啊,他不会花言巧语的哄张暮涵了吧? “算了,是我错了。不就是喝酒吗?你说让我喝多少,那我就和喝多少,这下总可以了吧?” 面对咄咄逼人的张暮涵,高飞败下阵来了,心里却把陈果果给恨的牙痒:你都给我惹了些什么麻烦呀? 张暮涵得意的一笑,借着酒劲拿过一整瓶酒,打开冲高飞晃了晃,然后仰起下巴开始咕咚咕咚的向下灌。 满大厅的人都惊了:吓,这可是五十多度的茅台,她一个女孩子就敢这样喝法,岂不是在做死? “暮涵,你……” 张耀明急的要命,过来夺酒瓶子,却被张暮涵再次一把推开。 喝多了的人,力气总是超大,再加上张耀明也喝多了,一把就被她推倒在了地上,碰倒了一张椅子。 张暮涵没有管,喉头不住的动着,咕咚咕咚的一分钟内,就把整整一瓶白酒喝了下去。 其实喝到最后时,倒是有一大半都顺着嘴角淌了下来,把心口的衣服都泡透了。 砰的一声,张暮涵把空酒瓶子重重顿在了桌子上,身子踉跄了下,赶紧用双手按住了桌子,咯咯的笑道:“我、我也不占你便宜,我喝多少,你、你就喝多少好了。” 高飞没吭声,伸手拿过一瓶酒,直接开灌。 没有人劝他,他也不会听别人的劝:暂且不管他跟张暮涵之间是啥关系,但凭人家一个女孩子喝干了一整瓶酒,他要是不喝的话,无论多么正当的理由,就算是喝死也得喝下去,要不然他以后就会成为男人眼里的耻辱,女人嘴里的笑柄,没脸再活了。 高飞喝酒可比张暮涵实在多了,一整瓶酒最多淌出嘴角一小杯。 放在以往,高飞干掉一整瓶白酒那是没多大干系的,可此前他已经喝了太多,所以这一瓶酒下去后,饶是他酒量很大,可双颊也浮上一抹妖异的红,但眼神却愈加的亮了。 很镇定的把空酒瓶晃了晃,高飞看着张暮涵问:“你满意吗?不满意的话,我们可以再喝。” “喝、喝就喝,谁怕谁呀?” 张暮涵倔犟的一笑,抬手又去拿酒瓶子,刚站直了身子,双脚却是一软,眼前天旋地转,再也站不住一下就歪倒在了高飞的怀中。 “暮涵,暮涵!” 张耀明,还有一个跟她一起来的大家小姐,赶紧过来搀扶她,却发现她已经闭上了双眼,小嘴半张着喷着酒气,醉得再也不省人事了。 “高飞,对不起啊,暮涵有些任性,我说不了她。” 张耀明尴尬的对高飞笑了笑,笑容中带着‘你们俩究竟是啥关系’的疑惑。 “没事,我们就是以前发生过一点小误会,现在已经解除了。” 咬牙喝下一瓶酒的高飞,胃部搅拉的厉害,要不是深吸一口气压住那股子翻腾,差不多会张嘴喷张耀明一脸。 张耀明也很清楚现在不是问什么的时机,赶紧跟那位大家小姐一起搀扶着张暮涵,狼狈的走出了大厅。 “感觉怎么样?” 高云华微微皱起的眉宇间,带着关心的问高飞。 “嘿嘿,再喝一瓶问题也不大。” 高飞再次深吸了口气,故作淡定的笑道。 “别逞强了,你先去后面休……” 高云华苦笑着摇了摇头,正要劝高飞去后面先休息时,就听一个淡淡的声音说:“哦,久闻高总海量,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不知道可否赏脸,一起喝一杯?” 这又特么的谁来乘火打劫呀--高飞心里骂着,扭头斜着眼的看去,就看到了廖水粉。 大家都知道廖水粉现在过的很不开心,从天涯集团铩羽而归,又跟韩震刚离婚,所以今天的场合,就连何落日也没有要求她必须喝酒。 她始终都安安稳稳的坐在贺明珠身边,拿着一杯可乐笑而不语的矜持样子。 谁能想到,现在她却站出来,要跟高飞继续品酒了。 立马,佷多人就自以为明白了:廖水粉中了高飞的奸计,铩羽而归后这是想在酒场上找回一点面子! 唉,女人,尤其是廖水粉、张暮涵这样的女人,最好是别招惹,要不然会被她们记恨一辈子的。 在所有人饱含同情的目光注视下,高飞望着廖水粉笑了笑,轻声说:“别人的脸可以不赏,但肯定得赏给廖总的。” 第1447章 你还想我说不行吗? 看到高飞喝的够多了,廖水粉这才忽然出头,这是摆明了要他难堪。 高飞心里很清楚,他虽然有十足的理由去拒绝,不过去也没法拒绝,因为他不想得罪这个女人。 一个要能力有能力,要心计有心计,还又出身豪门世家的女人,在不能得罪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得罪。 更何况,在得知她正跟何秀城交往后,高飞更希望能与她合作,获许能取到一些惊喜,所以这才在廖水粉的挑战时,慷慨迎战。 “粉姐。” 高飞的话音未落,高云华站了出来,拿着酒杯笑道:“高飞喝的够多了,刚才是替我喝的。既然粉姐有兴趣跟他喝酒,那我来代替他怎么样?呵呵,粉姐你是当大姐的,不会不同意当兄弟的这个建议吧?” 在场之人,高云华的身份无疑是最为‘尊贵’的,他一口一个粉姐的叫着,这就已经给廖水粉很大的面子了。 廖水粉只要不傻,就不会拒绝。 果然,廖水粉笑了:“呵呵,云华,你这是在玩‘打虎亲兄弟’的桥段吗?把粉姐我看作是一只母老虎了?行,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自然得答应了--无肆,拿酒来!” 廖无肆心中叹了口气,知道这时候无论说什么都白搭的,只好递给了廖水粉一瓶酒。 “张家小妹刚才已经为我们做出表率,那我们就按住她订下的规矩来,一人一瓶酒,我先来。” 廖水粉笑着,举着酒瓶冲高云华晃了下,随即仰首喝酒。 婚宴上,关系要好的朋友,看不顺眼的俩人拼酒,这是很正常的事。 但却很少发生拿着酒瓶子直接开灌的,尤其双方还是大有来历的人。 所以看到墨莲一般不胜娇羞的廖水粉,开始对着酒瓶子开吹后,大家都慢慢围了上来,抱着膀子的看热闹了。 高云华没想到廖水粉这样‘跋扈’,他也知道自己喝的够多了,如果再喝下去指不定得失态了,但话已经出口了,已经没有收回的可能了,只能硬着头皮拿过一瓶酒,与廖水粉面对面的开吹。 咕噔,咕噔。 廖水粉的酒品相当好,就像她喝酒的姿势,哪怕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着酒瓶子开吹,也不会让人觉得有失她的身份,更没有一滴酒水淌出嘴巴外面,整整一瓶酒都一滴不落的喝了下去。 喝完后,她把酒瓶子倒了过来,明媚的脸庞上只浮上一抹鲜艳的红,却没有丝毫的醉意。 原来,她竟然这样能喝! 正在皱眉喝酒的高云华,只觉得心中发苦,强忍着向上翻涌的酒意,勉强喝完了这瓶酒。 “好!” 等他也倒过酒瓶子来示意自己喝干后,不知道是谁拍马般的喝了一声好,随即响起了掌声。 “云华你好酒量,粉姐我佩服,看来我得甘拜下风了。” 等掌声稍微停歇一下后,廖水粉微笑着说:“本来,我们该借着何老二大喜之日尽情畅饮的,但我也知道云华你的工作性质跟我不同,多喝无益,这的确有些遗憾,看来以后得再找机会了。” “多谢粉姐体谅。” 高云华咬着牙关点了点头,慢慢坐了下来。 他真怕动作一大,就会张嘴哇的一声喷出去。 倒酒是肯定的了,但得等出去再倒。 虽说倒酒的滋味很难受,不过能够替高飞挡过这一劫,也算值了。 但廖水粉接下来的话,却让高云华生出一种想撞墙的冲动:“高总,我刚才已经跟云华喝过一瓶酒了,接下来就该咱们俩了。” 刚才高云华站出来给高飞挡酒时,廖水粉没有拒绝,正如她没有放弃完事后再跟高飞拼酒的想法那样。 从她轻松喝了一整瓶酒仍旧镇定自若的样子来看,这个女人就是个--酒桶。 高云华主动站出来,除了自己找难受外,对她根本没造成任何影响。 高飞必须得迎战,就像刚才面对张暮涵那样:人家廖水粉也干了一整瓶,不算占他便宜的。 看了眼苦笑的廖无肆,高飞就知道他根本躲不过去了,深吸了一口气笑道:“粉姐,必须得喝吗?” “你也可以说不。” 廖水粉嫣然一笑,轻声说:“但我也有个要求,那就是你必须得当着大家伙的面,大声连喊你不行。” 女人不能说不要,男人不能说不行,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假如高飞为了避战,连喊三声‘我不行’,那还不如杀了他拉倒。 “我究竟是行,还是不行,相信粉姐你比谁都清楚的不是?” 高飞邪邪的一笑,目光在廖水粉身上扫了一眼。 廖水粉的脸儿,腾地一下红了。 她清楚高飞这句话中的意思,别人却以为高飞这样做说,是他重新夺回天涯集团来挤兑她。 高飞没给大家太多的考虑机会,直接拿过一个成汤的汤盘,把里面的汤倒在了别的盘子里,用茶水冲了一下,就打开了一瓶白酒,倒了进去。 开始时,大家对高飞的动作还不明所以,当看到他把第二瓶白酒也向里面倒后,就终于明白了:他这是要跟廖水粉玩命了! 你不是想逼着我说不行吗? 好,那我就做给你看看,咱们不用酒瓶子喝,改为用汤盘! 这个成汤的汤盘,足可以容下四瓶酒。 高飞放下第四个空酒瓶后,双手端起了汤盘看着廖水粉,淡然的笑了笑:“粉姐,我先干为敬,稍后你随意。” 不等廖水粉说什么,高飞就端起汤盘放在嘴上,犹如鲸吞海水那般,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高云华想阻挡,可一抬手就觉得天旋地转。 刘小龙也想,只是刚动了下就被廖无肆拉住了。 廖水粉的眼神却更加的明亮了,微笑着站在那儿,也不说过。 高飞慢慢把汤盘倾斜,一点点的往上托。 他现在逼着自己大脑接受一个错误信息:这是啤酒。 在此之前,他差不多已经喝了两斤多的白酒了,就算他酒量再大,这四斤白酒灌下去后,也会让他醉得不省人事,甚至会有生命危险。 不过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要想喷住廖水粉,只能用这办法了。 喝到一半时,高飞就觉得他要吐了,哪怕是再喝一滴,也会喷出来。 可他不能喷,只能深吸一口气继续灌。 当喝到一大半时,他忽然觉得心底深处好像浮起一股子凉气,把那些好像在燃烧的火焰,一下子吹灭了,一种从没有经历过的惬意感,让他灵台一片空灵,仿佛喝的不是白酒,而是甘泉,刚从沙漠中走出来后的旅人,看到了一个清泉。 高飞不知道自己问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不过他能隐隐猜出,这根他被莫邪征东改造成‘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有关。 人们都听说过这样一个词,叫酒精中毒。 虽说何落日酒宴上的白酒都是高级粮食酒,不是那种酒精勾兑的劣质酒,但总的来说白酒本身的酒精度数在这儿摆着,喝多了照样会中毒的。 如果高飞只喝一两瓶白酒,依着他的酒量,酒中的酒精对他身体免疫力形不成任何威协,最多也就像喝醉酒的人折腾一下拉倒。 可当他所喝的白酒酒精度数,已经远远超过他自身免疫(解酒)功能,对他身体本身产生威协后,他被莫邪征东改造过的百毒不侵功能,立即产生了作用,把那些已经转化为有毒物质的酒精,全部化解了。 高飞隐隐猜出这些后,心中大定,在众人的低声钦佩赞叹声中,把四瓶白酒全部喝干,放下了汤盘,仍旧牢牢站在那儿,没有丁点要歪倒的意思。 廖水粉的脸色,终于变了。 她虽然酒量很大,仗着对高飞的某种恨意,她差不多能喝三四瓶没问题。 可刚才已经跟高云华拼过一瓶了,要是再跟高飞这样喝四瓶--估计她喝不完,就会当场丢人。 “这小子的酒量,怎么可以这样变太,跟他那方面的功夫一样!” 廖水粉心中恨恨的想到这儿时,就看到高飞又拿过了四瓶酒,打开,倒进了汤盘中。 大家都知道,他这是给廖水粉准备的:你不是拼酒吗,那就来吧,该你了! “姐,还是让我来吧。” 廖无肆凑到廖水粉身边,低声说:“这小子酒量大增,好像吃了兴奋剂那样……” “不用,我自己来。” 廖水粉用力抿了下嘴角,摇了摇头。 等高飞再次把汤盘倒满后,廖水粉伸手正要端起来,决定就算是喝死,也不能败给这家伙时,却惊恐的看到--高飞再次端起喝了起来,就像喝凉水那样。 高飞此前已经喝了大约六斤白酒,现在又开始喝了。 满大厅的人,全部石化当场:听说过有能喝的,但却从没有见过这么能喝的。再喝下这一盆去,那可就足足十斤了啊! 别说是白酒了,就是凉水,谁能一下子喝干十斤? 全场鸦雀无声,大家都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高飞慢慢把一盆子高度白酒,再次喝干。 “呃!” 高飞放下汤盘后打了个饱嗝,抬手拍了拍明显鼓胀起来的肚子,笑着问发呆的廖水粉:“粉姐,你还想让我说不行吗?” 廖水粉很想大喊一声:上酒,喝! 她嘴巴动了动,声音沙哑的说:“你比我,要厉害多了,我输了。” “嘿嘿,就是开个玩笑罢了,没什么谁输谁赢的,只能证明我是个酒桶,哈。” 高飞大度的笑了笑,双手拱拳对大家行了个礼,朗声道:“让大家见笑了啊,也耽误大家喝酒了。对不起,我想我得先闪避一下了。” 喝了这么多酒,就算没醉死,差不多也得快撑死了,自然得赶紧去放水。 “好,高少好样的!” 有人起哄的又开始鼓掌。 在掌声中,高飞就像斗胜了的公鸡那样,昂首阔步的走出了大厅。 刚走出大厅,一个服务生就走了过来,很客气的问:“请问,您是高飞高先生吗?” 第1448章 96号小别墅! “是,我就是高飞,怎么了?” 高飞打量了服务生一眼,从他眼神中的殷勤之色就能断定,他就是山庄的服务人员。 服务生连忙解释道:“高先生,您有一位姓白的女士朋友吧?她目前在山庄休息区的96号房间休息。她让我转告您,等您离开时,不要忘记叫她一声。” 服务生所说的姓白的女士,自然是白瓷了。 白瓷在率先离开大厅后,以不胜酒力为由去了山庄后面的休息区,要好了房间等待情郎的到来,怕高飞找不到她在哪儿,就委托这个服务生来这儿等他了。 白瓷用的理由很正常,任何人听到后,也会以为她跟高飞是一起来的,她只是有些累了提前退席休息下,等高飞走时再去叫着她。 白瓷用这种方式,来告诉高飞她在哪个房间。 高飞心里当然明白,微笑着拿出一张钞票,递给了服务生:“好,那就麻烦了。” 两边得到小费的服务生很高兴,连忙道谢后离开了。 先去洗手间痛痛快快的放干了水,又用冷水洗了把脸后,高飞觉得自己更加精神了,没有了丝毫的醉意。 不过他在走出洗手间后,还是装做不胜酒力的样子,不时扶一下路边的花木,脚步踉跄的走向了山庄后面。 避暑山庄的后面,有好多间各自独立的房子。 房子面积不大,也就是五十平米左右,上下两层,错落有致的分布在树林中,环境说不出的幽雅。 一路上,高飞也看到几个真喝多了的人,有笑的有闹的,还有一个嚎啕大哭,跟朋友抱怨说公司最近签约了个网络写手,价格很高,但那厮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断更,真特么的草蛋…… 高飞顺着林荫小道来到96号房面前,左右看了眼走过去抬手刚要敲门--房门就开了,一只手伸出来拉住他手腕,一把把他扯了进去。 白瓷一直在门口等着他呢,一把拉他进来后,就八爪鱼似的盘在了他身上,热情的香吻好像小鸡啄米那样,片刻不停的落在他脸上。 看得出,白瓷夫人憋了太久,实在是按奈不住了,直接拒绝了高飞要去洗澡的建议,缠着他进了二楼卧室。 很快,里面就发出了愉悦的叫声。 白瓷终于得到了她盼望已久的感觉,却在猴急之下,忘记了反锁房门。 今天对于白瓷来说,无疑是个幸运日,但对廖水粉来说却恰恰相反,是继被高飞强女干、被迫无条件退出天涯集团后的又一个耻辱日。 满大厅数百人都能看出,她想凭借海量来让高飞难堪来着。 但谁知道,人家高飞直接用雷厉风行的手段,直接把她给震住了,就算她本事再大,也无法喝下那八斤白酒。 一败涂地。 廖水粉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比喝了十斤白酒还要难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辈子都不再出来。 那掌声,是对高飞的恭维赞叹,却是对她的讽刺。 幸亏她的修养还是很到家的,在高飞走后就回到了座位上,没事人似的与贺明珠闲聊了起来。 其实,廖水粉表现的已经够好了,但凭她面不改色的跟高云华拼掉那瓶酒,就足够让满大厅的人对她钦佩不已了。 但在她看来,那却是相当无知的,自以为酒量大就找人家高飞拼酒,想报在天涯集团铩羽而归的仇恨,结果却让人家再次在她小脸上狠狠抽了那话儿掌。 强笑着与贺明珠说了会话后,廖水粉就找了个理由离开了大厅。 贺明珠跟她这么多年了,当然很清楚她现在心中有多么难受,正要追上去时,廖无肆却把她拉住了:“我去。” 廖水粉出了大厅后,就向后山走去,看到一个服务生时,随口问了句:“有没有看到高飞?” 她问这句话,纯粹是随口问的,也没希望服务生会认识高飞,更没想到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就是一种恨死了某人,希望能听到他在吃鸡蛋时不小心被噎死消息后的痛快。 没想到这个服务生恰好就是给白瓷传话的那哥们,连忙回答:“哦,高先生去了山后96号房。” “嗯,知道了,多谢了。” 廖水粉没想到服务生竟然真知道高飞去了哪儿,愣怔了下后点头道谢,信步走向了后山。 她去后山,也没打算去找高飞,就是想找个没人的地方静静。 “姐,等等我!” 廖水粉刚走到山后那条林荫小道上,廖无肆追了上来。 “你怎么来了,不去陪着明珠?” 廖水粉说着,顺势坐在了路边的一条长椅上。 避暑山庄后山的环境,还真对得起‘避暑’这个特点:外面天上烈阳当头照,这儿却是一片林荫,清风阵阵,蝉鸣声此起彼伏却不惹人厌,反而会给人一种幸福的心安。 感受着轻风的吹拂,廖水粉烦躁的心情多少好了一些,抬手拢了下发丝,轻轻吐出了一口浊气。 廖无肆坐在了她身边,四下里看了几眼,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的地方,这才低声问道:“姐,问你个事儿,你真打算与何秀城交朋友了?” 廖无肆这段时间以来,始终在外地忙着帮贺明珠救赎罪过,所以只是听闻廖水粉跟何秀城拍拖的事了,具体俩人现在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他却不知道。 “你怎么会忽然问我这个问题?” 廖水粉有些诧异的看着廖无肆,反问道:“怎么了,看你一脸郑重其事的样子。” “我就是郑重其事的。” 廖无肆认真的说:“姐,如果你们两个真的在拍拖,不管你们现在发展到了什么地步,你最好是跟他断了这层关系。” 廖水粉黛眉微微皱起,淡淡的说:“理由呢?” 与何秀城拍拖,不但是何家跟廖家双方家长所希望的,对廖水粉来说也很重要:她早就知道何秀城喜欢她,而且何秀城又比她小了很多岁,能够与一个暗恋她多年的小男人走到一起,获许能弥补韩震给她造成的伤害。 尽管她觉得,她好像对何秀城不来电,甚至晚上做那种梦时,男主角也是高飞那个混蛋。 不过这并不影响她想早点找个人嫁了的想法,或者说是赌气:你韩震抛弃了我,我照样能找个小年龄的优秀男人嫁掉! “理由?” 廖无肆愣了下,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又摇了摇头:“暂时还不能说,你知道了对你反而不好。” “呵呵,有什么好不好的?” 廖水粉轻笑了一声,随口追问道:“你以前怎么没有这样警告我?” “因为我也是刚知道的消息,而且还不是很确定。” 廖无肆实话实说。 “刚知道的?” 廖水粉双眸微微眯起,淡淡的问:“谁告诉你这个理由的?” 廖无肆倒是没隐瞒她:“是高飞。” “高飞?” 廖水粉眼里飞快的闪过一抹恨意,随即消失:“哼,是他让你转告我,何秀城这个人很危险,我最好是跟他断了?” 廖无肆摇头:“他没有让我转告你,是我自己这样劝你的。” 再次冷哼一声,廖水粉说:“哼,他告诉你这些,其实就是想让你转告我,以为我看不出来?” “高飞啊,高飞,你以为你是谁啊,凭什么来插手我的个人感情问题?” 廖水粉心中冷笑着,想到:你是不是觉得我已经被你上过了,就不想别的男人再沾染我?哼,天底下的臭男人都是一个德性,希望把所有美女都据为己有。我呸! 看到廖水粉一脸愤愤的样子后,廖无肆就知道她是不会听自己劝的了,更何况她现在心情不咋样,又喝了整整一瓶酒,这时候要是再劝说下去,只能造成相反的后果。 看来,我得先把为明珠赎罪的事儿放放,先暗中调查何秀城了--心里打定主意后,廖无肆站了起来:“姐,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先回去看看。走时,你告诉我们一声。” 廖水粉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高飞,你到底想做什么?凭什么要干涉我的私事啊,哼,我非得找你当面问个清楚再说!” 目送廖无肆走远后,廖水粉坐在长椅上呆愣了很久,越想越生气,酒劲也有些上来了,腾地一声站起身,顺着小道向96号小别墅走去。 她要问问高飞,凭什么,有什么资格要来管她的私事,还不是光明正大的,而是借用廖无肆来传话,这让她尤为的生气。 白瓷当初在考虑跟高飞幽会时方便,就要了最靠近后山悬崖的96号别墅,这儿环境更加清幽,除了山庄服务生之外,客人很少来这边。 廖水粉越向后走,山风越大,吹在她脸上却感觉火烫,酒劲更加上涌,来到96号门前后,也没敲门直接顺手一推--房门就开了。 不大的客厅内装潢很雅致,冲着门的案几上摆着鲜花,果盘等,却没有人。 酒意上涌的廖水粉,并没有发现门后地上的女人衣服(那是白瓷的),脑袋热热走进来时,脚下的高跟鞋崴了一下,索性直接甩掉鞋子,赤着一双晶莹的小脚走上了楼梯,来到了卧室门前。 卧室是虚掩着的,她仍旧没有在意,推门就走了进去。 卧室内的后窗敞开着,能听到后山崖下的鸟儿叫声,光着膀子的高飞躺在上面,身上搭着一条毛毯背对着房门,看样子正在睡觉。 已经跟高飞有过三次关系,两次疯狂的廖水粉,现在根本不在意他是否光着身子,来到炕前伸手抓主毛毯,就掀到了一旁:“高飞,你给我起来,我有话要对你……” 她最后那个‘说’字还没有说出来,高飞忽然抬手一把扣住了她的手腕,稍微用力一拉。 毫无防备下的廖水粉低声尖叫一声,被他拉的扑倒在了身上。 “宝贝儿,这么快就先准备好了?” 高飞邪邪的笑着,反身就把她压在了下面,抬手撕开了她的礼服。 第1449章 白瓷,快救我! 高飞特殊的体质,化解了十斤白酒中的酒精度数,使他没有遭受任何伤害,最多也就是撑的难受,感觉心里火燎火燎的,好像有股子火焰在熊熊燃烧。 刚喝完酒那会儿,他还没觉得怎么样,但当来到96号小别墅中后,他就觉得身子里充满了气--就像一个热气球,身体里的火气越大,膨胀的就越厉害,几乎要爆炸那样。 那股子火焰燃烧出的气流,在他身体里来回乱窜,总想找个突破口冲出来,却不知道该从哪儿冲出来。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久旱的白瓷出现了,迫不及待的好像八爪鱼那样缠在了他身上,然后,迷迷糊糊中的高飞就跟她去了二楼卧室。 当这对很久没有在一起的男女忘情成为一体时,高飞身子里的那股子汹涌气流,终于找到了突破点,就像怒海中的波涛那样,一拨一拨的永不停歇,凶猛拍打着岸边岩石,恨不得要把岩石给拍个粉碎! 饥饿难当的白瓷以为,她旺盛的战斗力跟精力,肯定能把高先生这头尖子(尖子就是公牛的意思)累个半死。 但她真没想到,才仅仅过去了半小时,她就被高飞这头尖子给折磨的,几次都差点休克过去。 这才短短的半小时啊。 白瓷真的不相信,可事实却摆在这儿由不得她不信,因为高飞在做时的频率,要比以往他们在一起时的频率,快了至少三倍还要多! 凶猛。 高飞在这半小时内的表现,只能用这这个词来形容。 一个凶猛的男人,无疑是白瓷这种成熟的女人最渴望的了,尤其是俩人之间还有着深厚的感情。 可一旦这个男人太过凶猛了,白瓷就承受不住了。 她隐隐猜到,高飞忽然变得这样厉害,很可能跟他喝酒了有关。 不过他喝的到底是什么酒啊,才能让他这样疯狂? 俩人一开始,白瓷就在短短一分钟内上升到了极致……此后就再也没有从云端中掉下来过,十几分钟后就已经不知今昔是何年了。 她已经被高飞彻底的干昏了,眼睛出现翻白的要休克现象。 幸好,烈火焚身急需要发些的高先生,仍旧保持着一丝理智,每当她承受不住时,都会及时停下来,让她稍微歇息一下再继续。 半个小时后,白瓷觉得她再也无法忍受高飞的攻伐了,可却能看出他依旧处在最兴奋的状态,眼珠子都开始发红了,就提议让她暂时泡个热水澡,先恢复了体力再来。 对于白瓷的要求,很难受的高飞勉为其难的答应了,在等她去了浴室内后,为平息身体里那股子鼓荡的气息,只好强迫别胡思乱想,最好是能睡一觉。 高飞倒是很想睡着,可却睡不着,身体里那股子鼓荡不休的气息,使他越来越烦躁,狂暴,只想冲进浴室内,把白瓷扑倒。 其实他自己很清楚,过度饮酒所吸收的热量,已经把他给烧的有些神志不清了,当下唯有女人才能灭火,不过假如不给白瓷休息的机会,说不定真会出事,他当前能做的就是逼着自己镇定,耐心的等候白瓷出来。 就是在高飞这种状态的情况下,廖水粉廖姐姐气咻咻的来了……结果呢,却被神智越来越不清醒的高飞,无疑是是白瓷终于出来了,这才毫不客气的把她扑倒在了下面。 嗅到廖水粉身上散发出的好闻体香后,高飞灵台最后一丝清明也宣告消失,抬手就把她身上的礼服撕碎,根本不管她的尖叫、怒骂啥的,没有一点点前奏,就开始了主题。 廖水粉刚开始时,还挣扎,还怒骂,又抓又咬的好像小狮子狗那样凶狠,但很快她就在高飞的高频率冲击下,送上了云端,所有的反击动作,都变成了下意识的配合,怒骂也成了绕梁三日而不去的仙音。 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廖水粉,在被高飞扑倒时,白瓷正浑身无力的半躺在浴缸内,星眸半张着望着天花板发呆:是他喝酒后忽然厉害了,还是我不行了,要不然怎么连短短半个小时都坚持不下来,就缴械投降好几次了? “肯定是他喝多了酒的原因,因为酒精能麻痹神经,让男人更加暴躁。更何况,我们已经128天没有在一起了啊,都说小别胜新婚呢。唉,看他现在没有丝毫疲倦的样子,我还能不能坚持下来?如果不能满足他的话,他会不会对我有意见?” 就在白瓷胡思乱想到这儿时,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女人愤怒的叫骂声。 “啊,又来了个女人!?” 听到廖水粉的叫骂声后,白瓷登时浑身打了个激灵,从胡思乱想中清醒了过来,也顾不得浑身酸软无力了,就赤着身子走出了浴室,然后就看到跪趴在高飞下面的廖水粉。 “啊,是你?” 白瓷当场傻掉。 刚开始听到女人叫骂高飞的声音时,她还以为女人是山庄的服务生呢,可做梦也没想到会是廖水粉。 亲眼看到廖水粉在被高飞狠狠征伐后,白瓷傻掉后升起的第一反应,就是:完了,完了,高飞怎么能招惹她呢? 白瓷跟廖水粉,都是京华上流贵妇圈子里的佼佼者,自然知道她的身份,以及目前的状况:听说廖水粉跟韩震离婚后,正在与何家三少何秀城拍拖,据乐观估计,用不了多久廖水粉就会成为何家的三少奶奶了。 毕竟被情所伤的女人,要想跳出伤痛,重新开始一段感情是最好的办法了。 可是现在--现在廖水粉却忽然出现在这儿,被高飞大力侵犯着。 这怎么了得? 眼前这一幕,给白瓷的又岂是一个震惊所能表达的? 就在白瓷小嘴半张着傻掉时,廖水粉也傻掉了。 老天爷可以发誓,她是真的不知道白瓷跟高飞在一起,尽管她早就知道这对男女是那种关系了。 她来这儿,只是想跟高飞讨个公道,质问他凭什么要干涉她的私人感情的,真没想到要被这家伙欺负的,尤其是白瓷也在这间小别墅内。 但谁能想到,在她来到卧室还没有来得及发出自己的愤怒,就成为了高飞--宣泄怒火的承载体。 高飞那非人的高频率动作,让廖水粉迅速沉浸在了无法自拔的欢愉中,好像个木偶似的任由他摆布,丁点的还手之力都没有。 看在他好像失去理智的份上,廖水粉忍了--反正俩人也不是第一次这样疯狂了,完全可以当作是一种享乐罢了,如果白瓷没有出现的话。 白瓷却出现了,好像见了鬼那样的看着她。 这一刻,廖水粉羞愤的要死,本能的向前猛地一扑,挣开高飞就要爬下来,然后掩面疾奔……可惜高飞却不给她逃跑的机会,一把搂住她腰肢,重新把她拖了回去。 “你、你放开我,你这个混蛋,混蛋--呃!” 廖水粉拼命的挣扎,反抗着,却无济于事。 高飞已经彻底疯狂了,就像失去控制的机器。 白瓷这才反应了过来,想也没想就慌忙转身,冲进了浴室内,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重新半躺在浴缸内后,白瓷仍然能感觉到心跳的速度惊人,只好接连深呼吸了好几次,才慢慢恢复了正常,与思维一起:廖水粉为什么要来这儿?她怎么知道我跟高飞在96号小别墅的,难道她跟高飞--以前就曾经有过这样的关系? 不得不说,女人在这方面的想象力,是相当丰富的,感觉是相当敏锐的,就像白瓷看到这一幕后,很快就猜到了高飞跟廖水粉的关系,差不多在以前就已经不再纯洁了。 女人在感情问题上,都是自私的。 所以白瓷猜出高飞跟廖水粉的关系不一般,这时候好事又被她插了一脚后,心中肯定是不高兴了。 不过她也很清楚,就算她不高兴,可也不能干涉高飞俩人怎么样。 原因很简单,白瓷只是高飞的地下青人罢了,压根就没资格干涉他的私生活。 就像是王晨,虽然已经与高飞离婚了,但在她自己和佷多人心中,她就是高飞的正牌妻子,如果今天把白瓷换成王晨,她肯定会母豹般的扑上去,采住廖水粉的头发狠狠痛扁一番,最后从窗口直接扔进后面山崖下…… 白瓷却没这个权力,所以躺在浴缸内生了会闷气后,心中就晒然了,随即晒笑一声:“呵,我这是怎么了嘛,就算他们之间早就有那关系,这跟我有什么干系呀?只要高飞能够好好待我,我管他外面有多少女人,又是跟谁在一起!” “再说了,廖水粉来的正好啊,她要是不来,我岂不是要被那个冤家给折磨死了?” 彻底想通了的白瓷,顿时浑身轻松了起来,闭上眼躺在那儿,借助热水的温度,来慢慢的恢复体力:“但愿廖水粉能够坚持住--唉,真累啊。” 迷迷糊糊中,白瓷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好像听到有人在喊她的名字,声音很虚弱,好像就在浴室外面:“白瓷、白……瓷,你快来救救我,救我!” “谁?” 白瓷猛地睁开眼,腾地从浴缸内坐了起来,然后就听到了皮肉相撞的剧烈啪声,就在浴室门外,期间还夹杂着女人有气无力的申银。 “是廖水粉,她坚持不住了!” 白瓷哗的一声站起来,迈出浴缸快步来到门口,猛地拉开了房门。 浴室门外的地毯上,不久前还又撕又咬又骂的廖水粉,看上去已经奄奄一息了,而彻底失去理智的高飞,还在不依不饶的做着高频率动作。 廖水粉承受不住高飞的攻击后,拼着所有的力气,艰难的爬到了浴室门前向白瓷求救。 天可怜见,白瓷总算是听到了她的求救声。 真处于奄奄一息状态中的廖水粉,看到白瓷出现在浴室门口后,眼里闪过一抹狂喜,颤声喊道:“白、白瓷,快救我!” 第1450章 当我廖水粉是什么人? 何落日的婚礼,从早上八点开始正式举行,到下午四点半时,才总算是接近了尾声,开始有客人陆续离去。 从今天凌晨两点就没有休息的何落日夫妻俩,站在山庄酒店门口,含笑相送每一个离开的客人。 今天赶来祝贺的大部分来宾,都没有资格与何落日亲自对饮一杯,不过他们在离开时,何家第二代的兄弟三人,则都站在酒店门口,与他们一一握手说再见。 何家兄弟三人的亲热,让很多没有跟何落日对饮一杯的人们,心中立即平衡了,也理解了他:何家二少不跟我们对饮,实在是因为人太多了,两千多号人,他要是每人都喝一杯,铁定会喝死的,但逐一握手说再见却没事,也能取得混个脸熟的好效果。 实际上,与两千多号客人一一握手说再见,对何落日兄弟三人来说,也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工作:握手时,总不能只握手不说话吧? 除了那些不胜酒力在后山别墅住下休息的客人们外,等何家三兄弟送走绝大部分客人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他们兄弟三人,笑的腮帮子都疼了,手也变得油乎乎--握了那么多次手,总有一两个不讲卫生不洗手的不是? “唉,总算是扛过来了。” 何落日兄弟三人相视苦笑了下,何家老大很关心的说:“落日,你跟冰冰今天都累的够呛,先去找地方休息一下--秀城,你也去,我自己在这儿就可以了。” 何落日看了眼满脸疲倦的新娘,知道她真累狠了,也没客气:“好,大哥,那你就多操劳会儿,我先带冰冰去休息。” 何家老大摆了摆手,示意自己兄弟没必要这么客气。 等新郎新娘走开后,何秀城也说:“大哥,我先去喝口水,等会儿再来替你。” 何承平笑了笑:“去吧,反正也没多少人了--哦,对了,秀城,你跟水粉的关系,现在进展到哪一步了?” 何秀城微微一笑,很低调的说:“大哥,具体哪一步我说不清,不过我有把握能打动她的芳心……如果不出现什么意外的话,我估计会在今年国庆节成婚。” “好,大哥先提前祝贺你!” 何承平大喜,抬手拍了拍何秀城的肩膀,很是感慨的说:“虽然廖水粉比你大了足足五六岁,而且之前也有过一段不美满的婚姻,但总的来讲,她是个非常优秀的女人,无论是容颜气质,还是本身的心计能力,都能配上天下任何一个男人,也包括你。” “呵呵,秀城,可别误会大哥这样说啊。” 何承平笑了笑,解释道:“我这样说,就是希望你能知道,我很支持你跟廖水粉来往。如果你真把她娶进家门,这对你,对我们何家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 “大哥,你说的这些我都不明白。” 何秀城开心的笑着,挥拳在半空中虚砸了一拳,说道:“相信我,一定会梦想成真的!” 跟大哥又闲聊了几句后,何秀城这才走进了酒店内。 诺大的酒店内,到处都是酒店工作人员在打扫卫生,因为这儿距离市区比较远,而且何家的长辈也累了,所以就按照原计划会留在山庄内休息一晚,明天再回家。 陪同何家老人一起住在山庄的,除了那些不胜酒力的客人外,还有何家一些远道而来的老亲,现在都去了山庄南边的风景别墅区休息了。 那个风景别墅区,是何家为自己人休息预订的地方。 在几个大厅内转了一圈,何秀城也没发现廖水粉,就猜到她可能与廖无肆等人去酒店上层放松去了。 酒店上层有咖啡厅,还有ktv房间,电影院等地方。 何秀城步行来到四楼的ktv专层,随便打开一个房间,果然看到廖无肆、张耀明、刘小龙等人,正在里面对着话筒狂吼。 不过还是没看到廖水粉。 “来,三少,一起唱一个?” 看到何秀城出现后,廖水粉把话筒递给了贺明珠,走了过来。 “不了,今天说感谢的话说的太多,嗓子都哑了。” 何秀城笑着解释了一下,轻咳了一声问道:“无肆,我、我怎么没有看到粉姐呢?” 廖无肆眉头微微皱了下:“我也不知道啊,可能是喝多了,去后山别墅休息了吧?嗯,她今天喝的不少,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廖水粉跟高飞拼酒,结果拼倒了高云华,却惨败于高飞手下的事儿,何秀城也早就知道了。 他能猜出廖水粉为什么要找高飞拼酒,无非是想报天涯集团被夺的一箭之仇罢了,所以也没放心里去,反正女人都是这样。 “哦,我就是随便问一下,呵呵,你先玩着,我还有事要忙。” 何秀城笑着拍了拍廖无肆的肩膀,转身走向了楼梯。 现在他可以肯定,廖水粉在拼酒失败后觉得很丢脸,差不多会在后山小别墅休息了,至于去了哪儿,他不知道。 何秀城信步走向了后山别墅,心里想着事情:依着高飞跟廖无肆的关系,高飞会不会把他所知道的都告诉廖无肆?廖无肆,会不会又告诉廖水粉? “呵呵,应该不会吧。因为他们应该很清楚,廖水粉知道这件事没有一点好处的。” 何秀城阴阴的轻笑一声时,听到前方有猫头鹰的叫声传来,本能的抬头一看,才发现已经来到了后山的山崖边上,旁边一栋小别墅,墙体上有个圆圈,里面括着96号的字样。 这是避暑山庄的96号独立小别墅,何秀城也没在意,缓步来到了山崖边,坐在了护栏前的长椅上。 这儿很凉爽,山庄工作人员有时候就会来这儿乘凉,所以这边有几张长椅。 轻柔的夜风,从山崖那边刮了过来,带着清新的气息,让人情不自禁的精神一震。 “看来我以后得按照银姑所说的那样,无论做什么都必须小心谨慎才行。解红颜的反水,的确让我很被动。哼,这个臭表砸,仗着她的狐媚本事迷住了高飞,但早晚有一天我会弄死她。” 何秀城狠狠吸了一口烟,又想到了别的问题:“杀手(七杀首领)的计划,能确定彻底掌控住沈银冰?那个女人很狡猾,现在学会了躲在幕后操控,藉此来整肃部下,壮大实力。不过,她怎么会甘心把北山集团让给高飞呢,难道她对高飞还没有死心?或者说,她这是在利用高飞,想摆脱我们的计划?” 吱呀一声开门的声音,从96号那边传了过来,打断了何秀城的思路。 本能的,何秀城就掐灭了香烟,身子一缩躲在了灯影的黑暗中,向那边看去。 避暑山庄后山的每一栋小别墅,都是半人高的篱笆墙,很田园很自然的样子,所以从这儿看去,一眼就能看到是谁从别墅客厅内走出来。 何秀城的视力很好,一眼就看出了走出别墅客厅的人是谁了--正是他最想看到的廖水粉! “原来她在这栋别墅内休息,早知道这样的话,我该进去的。” 何秀城心中一喜,正要站起来时,却又僵住了:他清晰记得,廖水粉早上来参加婚礼时,是穿了一件黑色礼服的,好像墨莲花那样不胜娇羞的样子。 可现在,廖水粉却穿了一件男人的衣服,下面才是礼服的裙子,而且还有一块就撕开了,拖在了地上。 最重要的是,她走路的姿势非常的别扭,就像两根腿子之间,夹了一个什么东西那样,脚步轻浮,可却是满脸的红晕,眉梢眼角都散发出黑夜也遮不住的春。 男人的本能,立即让何秀城意识到了什么:廖水粉,在这儿幽会男人了! 严格的说起来,廖水粉现在虽说已经慢慢接受了何秀城,但她终究还是个独身女人,只要没与何秀城正式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无论她跟哪个男人结交,他都没有权力去管。 可何秀城却不会这样想,在第一次向廖水粉示爱,没有拒绝后,他就已经把她当做了自己女人。 现在他何三少的女人,竟然在这儿与别的男人幽会! 而且根据何秀城对男女那点事的经验,一眼就能从廖水粉别扭的走路姿势中,看出她刚才承受了多么大,多长时间的--冲击。 像她这种各方面都已经完全成熟的女人,得有几个男人,才能让她变成这样! “原来,她是个表面正派,实则内里方荡的银娃!” 何秀城双拳紧攥,心中怒火熊熊燃烧,死死盯着蹒跚前行的廖水粉,心中发狠:不管你有几个男人,他们都死定了!而你,只要嫁给我后,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是生不如死! “水粉,你等等!” 就在何秀城愤怒的几乎把钢牙咬碎时,又一个女人从客厅内跑了出来,同样的衣衫不整,还赤着一双雪白的脚,追上廖水粉后挽住了她胳膊,劝道:“水粉,你先别走。” 廖水粉挣了一下,嘎声冷笑道:“白瓷,我承认是我打搅了你们的俩人世界,但他给我的耻辱--我同样无法接受。我不走?呵呵,不走,难道还要跟你一起伺候那个畜生一晚上吗?当我廖水粉是什么人了?没人要?” “水粉,你误会我,也误会高飞了。” 白瓷语气里充满了歉意,柔声说:“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了,其实我今天就是约他来这儿幽会来着,只是没想到他会喝了那么多酒,导致失去了理智。” “说实在的,要不是你及时出现,我恐怕就会被他--死了。” 白瓷很难为情的样子,继续说道:“其实你也看到了,要不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对付他,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廖水粉有些恼羞成怒,打断白瓷的话:“白瓷,你究竟是要说什么?” “你先别走,你穿成这样,要是碰到外人,那对你影响不好。” 白瓷解释道:“你最好先在这儿稍等,我去给你拿衣服,我车子里有。” 第1451章 我的事你管不着! 听白瓷这样说后,廖水粉低头看了眼被撕开了的礼服,沉默片刻说:“好吧,那你先穿上鞋子,整理一下衣服再去,也免得让人看到你这狼狈样子。” “我自然得收拾一下了,其实就算我被人看到这样子,我也不在意的。” 白瓷很方荡的笑了笑,拉着廖水粉向客厅里走去时,低声说了句什么,廖水粉抬手在她馋人的后臀上,狠狠拍了一巴掌,嘴里却发出一声咯的轻笑。 经过几个小时的并肩战斗,两个女人之间产生了良好的姐妹关系…… 她们却不知道,何秀城已经差不多把牙咬碎了。 原来让廖水粉走路都别扭的男人不是几个,而是一个,就是高飞。 而且根据他的经验,也自然能从白瓷走路的姿势中看出,她也承受了很大的冲击--两个身体都绝对成熟的女人,竟然被一个男人搞成这样,那个男人那方面的本领,得有多变太才能做到这一点? 最起码何秀城是甘拜下风,却促使他对高飞更加的痛恨。 男人嘛,在那方面总是不服输的,哪怕几秒钟就完事,在跟好友吹牛时,也得说每次鏖战半小时,还意犹未尽的……何秀城当然不是那种‘秒郎’,实际上他那方面的本事也很不错的。 不过就算再给他虚加上一半的战斗力,也无法让廖水粉、白瓷这两个优秀妇女如此狼狈不堪的。 高飞太厉害了。 厉害到让何秀城开始自卑,同时更痛恨他,就像是一条隐藏在黑暗中的毒蛇那样,发出嘶嘶的轻声:“高飞,你敢欺负我的女人,总有一天,我也会这样对你的!” 高飞可不知道,就在他穿着一条短裤躺在沙发上喝水时,别墅外面会有人已经把他恨到了骨子里,发誓要不择手段的干掉他,夺走他身边所有的女人。 看到廖水粉又回来后,懒洋洋的问道:“你不是要走吗,怎么又回来了?” 廖水粉的脸色一变,甩开白瓷的手转身就走。 白瓷连忙拉住他,嗔怪的对高飞喝道:“高飞,你这是怎么说话呢?不管怎么样,都是你对不起水粉,得了便宜就该卖乖才对,怎么还奚落她呢?这样做可不男人哦。” “你说我得了便宜卖乖?” 和白瓷、廖水粉俩人鏖战几个小时,才终于化解身体里那股子气息后,高飞很快就清醒了过来,冷笑一声说:“哼,要不是她趁人之危要跟我拼酒,我有必要喝那么多?区区一个臭娘们,仗着有几分酒量,就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儿给我难堪,我除了表现的比她更狠之外,还能怎么办?” “你说我对不起她,我怎么就对不起她了?” 高飞这才拿捏出一番‘得了便宜还反咬一口’的嘴脸,就像没看到廖水粉已经被气的浑身哆嗦那样,耷拉着眼皮子说:“要不是她逼我,我能喝那么多酒?要不是她阴差阳错的跑来--哼哼,白瓷,你可以想想,我们两个差不多都死翘翘了吧?” 听高飞这样说后,白瓷想到廖水粉没来‘接班’之前的可怕,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 高飞说的没错,要不是廖水粉及时赶来,她差不多会出现生命之忧,而高飞也可能会被身体里的那股子火焰,给烧死。 说起来,俩人遇到这样的危险,廖水粉是当之无愧的导火索。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不是她非得逼着高飞喝那么多,再说人家也受过惩罚了,高飞就该见好就收才对,所以白瓷赶紧轻拍着廖水粉的后背,狠狠瞪了高飞一眼,低声骂道:“臭小子,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多亏了水粉,不许你这样跟她说话!你等着,我去给她找衣服--高飞,你记住,你是个男人,男人怎么可能会像女人那样小心眼?” 碎嘴婆那样叨唠老大会儿后,白瓷才在洗手间稍稍整理了一下,强忍着某个部位的不适,出了客厅去给廖水粉拿衣服了。 白瓷走了后,坐在对面的廖水粉,泪水就扑簌扑簌的落下来了。 高飞最怕就是女人在跟前掉眼泪了,头疼的挠了挠后脑勺:“那个啥,廖水粉,你别哭了行不行?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了你--咳,差不多就是这意思,算我错了还不行?” 廖水粉抬手擦了把泪水,没有搭理他。 高飞只好没话找话:“哦,对了,你怎么会找到这地方来?不会是猜到白瓷孤掌难鸣,所以才主动送货上门--哎哟!” 惊叫声中,高飞抬手接着了廖水粉砸过来的花瓶。 廖水粉目光凶狠的盯着高飞,一字一顿的说:“你敢再羞辱我一句话,我就跑出去告诉所有人,说被你强女干了,我要高家给我一个公道!” 看着一脸坚毅的廖水粉,高飞知道这娘们不是在唬人,如果再刺激她,肯定会那样做的。 高飞倒是不在乎名声问题,也不在乎高家会不会给廖家一个公道,但却不喜欢被人当成饭后茶余的笑柄。 所以就老实了很多,尴尬的笑笑:“廖水粉,我真没想到你就是花盛开廖蒙蒙--当初在冀南时,假如你开始就表明了身份,我决不会对你赶尽杀绝的,毕竟你……” 廖水粉打断了高飞的话:“过去的事,我不想再提了。那时候,我们谁也不欠谁的,但我在那次交锋中失败了,所以我坦然承受,对你没有任何怨恨。” “嗯,说起来你还是很有魄力的。要不是当初你为我打好了底子,我也不会--咳,好,不提过去的那些事了,往事随风去了吧。” 看到廖水粉又要去抓苹果砸过来,高先生连忙聪明的转移了话题:“哦,对了,你怎么找我了,有什么事吗?” 廖水粉深吸了一口气,点头说:“嗯,我找你,是有话要问你。” “我知道你要问我什么了。” 高飞眉头微微皱起,点上了一颗烟说:“廖无肆跟你说什么了吧?” “是,我是他亲姐姐,他不能不关心我的终身大事。” 廖水粉点了点头,盯着高飞的眼睛沉声问道:“你告诉我,我为什么就不能跟何秀城交朋友?你凭什么,有什么资格来干涉我的私人感情?你以为,我被你欺负了后,就该成为你一个人的禁、咳。高飞,如果你真这样想的话,那么你就错了!” 再次深吸了一口气,廖水粉一句一顿的说:“虽然你欺负了我好几次,我对你男人那方面的功能也很满意,但我对你却没有丝毫的感情,最多,也就是把你当作是个免费的少爷来看待。所以,你千万别自恋的以为,可以拿这些来干涉我的私人问题!” “我警告你,假如你真这样想,我会让你后悔的!” 说到最后这句话时,廖水粉的声音里,已经带有了咬牙声。 “廖水粉,你错了。” 高飞也认真了起来:“说心里话,我今天才知道你原来就是廖蒙蒙后,也没有任何想把你据为己有的自私想法。正如你刚才说我的那样,你把我当做了免费的少爷,我又何尝不是把你当做了不花钱的小姐?” “别生气,先听我说完。” 高飞抬手摆了下,示意廖水粉别乱扔东西:“看到你就是廖蒙蒙后,我的确很吃惊。可我想告诉你的是,我身边的女人已经很多了,而且个个都不次于你--多一个女人,就多一份责任,我已经忙不过来了,又怎么会想把你当做我的禁脔?” 廖水粉咬牙问道:“那你为什么通过无肆来传话,不想我跟何秀城交往?凭什么呀你?” “我先想想,能不能回答你这个问题。” 高飞低头吸了几口烟,就在廖水粉要催促时,他才抬起头:“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因为我能看得出,你是个表面理智但骨子里却疯狂的女人,你在得知我不想你与何秀城交往的真向后,你说不定会偏偏去跟他交往。” “哼哼,你以为你很了解我吗?” 廖水粉冷笑连连:“说,别罗里罗嗦的!” “好吧,你听好了。” 高飞缓缓的说:“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何家的三少爷何秀城,其实是一个邪恶组织的首领。” “什么,你说什么?” 廖水粉愣住,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片刻后才哈得一声笑:“哈,高飞,你也太卑鄙了吧?为了达到你永霸我的目的,竟然污蔑何秀城是邪教组织头头!你怎么不说,你才是那个传说中的安归王呢?” “更正几点。” 高飞举起右手:“第一,我再次重申,我不想霸占你。第二,无论你信不信我说的这些,都无法改变何秀城的身份。第三,传说中的安归王,已经怀了我的孩子。” “放、放--哼,你就胡说八道吧!” 廖水粉强忍着,没有骂出那句不符合她身份的词汇,气咻咻的说:“证据,我需要证明何秀城是邪教首领的证据!” 高飞直接摇头拒绝:“你觉得我会给你吗?就算我给了你,你去质问何秀城,他会承认吗?在我拿到绝对的证据后,他早就迅速弥补了所有的漏洞,所以就算我拿出证据,也无法证明什么。” “可我敢拿我的尊严、人格……算了,你是不会信这些的,我可以拿我自己的生命来发誓,我所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高飞放下右手,苦口婆心的劝道:“廖水粉,希望你把这些说出去,要不然你会有生命危险。何秀城,是一个与沈银冰同等级别的存在,要想把你灭口,那是轻而易举的。” 廖水粉这时候能看出,高飞现在所说的这些都是真话。 她脸色阴晴不定,半晌后才冷笑一声,说:“哼哼,就算他是邪教首领那又怎么样?只要我喜欢他,喜欢跟他一起灭亡,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你,根本管不着!” 高飞无奈的摇了摇头,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 第1452章 一号紫金卡会员! 当廖水粉穿上白瓷拿来的衣服,又躲在洗手间内对着镜子妆扮了片刻后,再也不理高飞一下,慢慢离开了别墅。 望着她走远的背影,高飞轻轻叹了口气。 “怎么,舍不得她了啊?要不要我把她叫回来,我们两个一起伺候你呀?” 不知道啥事的白瓷,说话的声音酸溜溜的。 “你知道个屁。” 高飞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站起身走向浴室:“来,伺候大爷洗澡,表现好一些的话,今晚我可以考虑不走。” “切,谁稀罕你呢,爱走不走!” 白瓷嘴里这样说着,却扭着蛇儿般的腰肢,屁颠屁颠的跟了进去。 “难道何秀城真是邪教的首领?” 廖水粉离开96号别墅后,始终低头考虑着这个问题。 在她看来,高飞所说的根本不足为信。 理由很简单:何秀城是何家第三代男性中的老幺,从小就备受关爱,可以说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怎么可能会放弃这种优越的条件,去当什么邪教的首领? 可她也很清楚,高飞刚才那番话不像是在吓唬人,很有可能是真的。 “那我该怎么办?赶紧远离何秀城?唉,我特么的这是什么命呀,韩震背叛了我,高飞毁了我的清白,好不容易要鼓起勇气要重新开始了,却……” 廖水粉愤愤的想到这儿时,碰在了一个人身上,哎哟一声赶紧抬头。 一只手适时的搀住了她胳膊,然后她就看到了一张沉稳,还带着关切的年轻脸庞,刀削斧刻那样,线条分明,就像他哥哥何落日那样,仅仅从外表上,就能让人感到心安。 何秀城。 看到何秀城忽然出现在面前后,廖水粉眼中迅速闪过一抹惊慌,但随即就镇定了下来,垂下眼帘低声道:“秀城,你怎么会在这儿?” 何秀城松开了廖水粉,温和的笑了笑说:“我在找你呀,不知道你去哪个小别墅休息了,找了一个晚上,正在失望呢,没想到看看到你了。” “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心事?看你气色很不好看。” “哦,没什么,就是喝多了酒,休息一下午后,精神有些委靡。” “那你以后最好少喝酒了,我听说你一下子喝了一瓶,呵呵。” 何秀城转身,与廖水粉慢慢的并肩而行:“今晚你还要回去吗?天色不早了,就住在山庄吧。估计无肆他们也会住下的。” “嗯,我还是回去吧,在外面总有些住不惯。” 廖水粉抬头看了眼何秀城。 灯光下,何秀城的眼神很清澈,充满了爱意。 何秀城也没勉强廖水粉,点头说:“好,那我送你回去。” “我自己也可以开车回去的。” “呵呵,你是我女朋友,我怎么可能会让你独自开车走呢?” 何秀城到背着双手,抬头看了眼黑漆漆的夜空,说:“粉姐我知道你今天跟高飞拼酒,就是不甘心天涯集团那件事。可我觉得吧,没必要总是挂在心里,过去的就过去了,只要把握好现在,规划好未来,过往那些挫折就算不了什么。” “我是这样想的,我打算开一家自己的公司。” 何秀城微微停住了脚步,低头看着廖水粉:“粉姐,我知道你现在已经从水粉集团辞职了,所以我想请你来帮我。我的公司也许小一些,可那却是我们自己的公司。而且公司业务呢,也只是涉及到广告业……粉姐,你考虑一下?” 廖水粉眼睛闪着亮光,看着何秀城缓缓点了点头:“好,我会好好考虑一下的。” 夜风吹过树林,吹动了树叶,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当96号别墅的浴室内,又上演一幕让正人君子不齿的景色时,街灯的灯光,把廖水粉、何秀城俩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却又悠忽变短。 农历六月初七,少云转晴,气温不高不低,难得的好天气。 一辆出租车缓缓停在了皇朝会所的大厅前,随着车门打开,一个身穿休闲运动,梳着马尾戴着墨镜的女孩子,从车上迈步走了下来,顺着台阶来到了大厅前。 “欢迎光临皇朝会所!” 在门口几个礼仪小姐的礼貌欢迎声中,女孩子只是抬手打了个响指,脚步不停的来到了前台。 前台客服小姐客气的问道:“请问--” 女孩子拿出一张卡,递给了客服小姐。 客服小姐双手接过那张卡,只看了一眼,脸色就悠忽变了,再看向女孩子时,眼底深处都带有了极大的尊敬:“请稍等,我马上联系夫人!” 女孩子递上的会所会员卡,是至尊紫金卡。 据在这儿已经工作三年多的客服小妹所知,从皇朝会所开业到现在,银卡、金卡钻石卡的散出了无数张,但至尊紫金卡却只有三张记录在前台客服信息中。 一张是去年不幸在国外意外丧生的莫家大少,莫孤烟。 一张就是已经好几个月都没有露面的高飞高少。 另外一张呢,自然就是这张了。 客服小妹根本无需辩证真假,就确定这就是三张紫金卡中排序第一号的那张了。 任何拥有紫金卡的,哪怕是一条狗,只要持卡来到皇朝会所,不但能免费享受所有的服务,还能随时提现一千万之内、而不用说出任何理由。 依着皇朝会所在京华的特殊地位,没有谁敢造假的。 客服小妹很快拨通了夫人助理萧潇办公室内的电话,几分钟后,萧潇就急匆匆走出了电梯,来到女孩子面前,先鞠躬行礼,这才说话:“您好,我是会所老总助理,您可以叫我萧潇,请问您……” 陈果果摘下脸上的墨镜,随手从客服台上拿了根牙签,叼在嘴上淡淡的说:“我要见白瓷。” 萧潇没有任何犹豫,向外闪了一步抬手失意:“请随我来。” 陈果果双手抄在口袋中,跟着萧潇走进电梯时,随口问道:“白瓷在做什么呢?” 萧潇如实回答:“夫人在休息。” “在休息?” 陈果果眉头微微皱了下,淡淡的说:“这都快中午了,她怎么还在休息?” “夫人昨天参加了一场婚礼,早上才回来的。” 萧潇当然不会告诉陈果果,白瓷留在避暑山庄根高飞恩爱了一个晚上。 虽说紫金卡会员身份尊贵,但远远没有尊贵到让萧潇什么也说的地步。 “哦,那高飞呢,他有没有来?” 陈果果又问出了高飞。 萧潇眼神一闪,低声抱歉的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您的问题。” “那就算了。” 陈果果摆了摆手时,电梯门开了。 请她先出去后,萧潇才跟着出来:“请跟我到接待室小坐,我马上就通知夫人。” “不用了,她不就是在办公室的套间里吗,我自己去就行了。” 陈果果说着快步走向了办公室那边,萧潇连忙追了上来:“请留步,请……” 萧潇正要拦住陈果果,她猛地回头眯着眼瞪了人家一下。 萧潇马上就有了种魂飞魄散的惊悸感,本能的停住了脚步。 等她反应过来时,陈果果已经推开了办公室的房门。 房门自然是反锁着的,不过普通门锁可挡不住陈果果的手劲,直接就把锁头废掉了。 这就是嚣张任性的陈果果,不需要任何解释。 “谁?” 陈果果刚推门进屋,正坐在高飞怀中的白瓷,受惊的兔子般蹦了起来。 高飞也是一惊,但在嗅到一股子淡淡的香气后,随即就镇定了下来。 这时候,萧潇才追了过来:“夫人,这位女士有一号紫金卡,我拦不住她。” “一号紫金卡?” 听萧潇说陈果果有紫金卡后,白瓷脸色再次大变。 她身为皇朝会所的老总,当然比萧潇更清楚一号紫金卡所持有人是谁了。 皇朝会所的一号紫金卡拥有者,只能是安归王! “行了,萧潇,没你的事了,你先出去吧。” 高飞冲萧潇挥了挥手,失意她可以走了。 萧潇见高飞并没有责怪她,顿时如释重负,赶紧关上房门,快步离去了。 白瓷刚才衣衫不整,满脸春的样子,一看就知道她刚才在做什么。 不过在陈果果来到后,她慵懒惹人的样子,瞬间就变成了战战兢兢,站在那儿不敢说什么:陈果果给她造成的心理伤害,太严重了。 “行了,都坐下吧。” 高飞不满的瞪了陈果果一眼,说:“你早就知道她是我的女人了,还摆什么谱?” “我不是摆谱,我是想让白瓷夫人知道,大白天的胡乱是要遭天谴的。” 陈果果冷冷的扫了白瓷一眼,一屁股坐在高对面的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你先回避一下,没事别进来打搅我们。” “是。” 白瓷不敢有丁点的意见,甚至不敢看她一眼,乖乖的答应一声,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看着脸色有些阴沉的高飞,陈果果笑了:“怎么,小外甥,小表姨把你马子赶走,心里不爽了?” 笑容忽地一收,陈果果冷声道:“其实我对她已经很不错了,她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跟我陈果果共同拥有……” 高飞淡淡打断陈果果的话:“白瓷不是东西,是女人,是我高飞的女人。你以后给我记住这一点,你跟她在我心中的份量,都是一般重的。下次不许在她面前耀武扬威的,我会真不高兴。” “沃曹,你拿她来跟我相比?” 陈果果还没有改变假扮高飞时,动不动就爆粗口的习惯:“小子,你有没有搞错,她就算再有女人味儿,可也是……” 高飞坐直了身子,皱眉问道:“陈果果,你说,你到底想怎么样?” 看出高飞真不爽后,陈果果晒笑一声:“好了,好了,我不就是跟你开个玩笑吗,知道你很迷恋她,你好像很有姐姐控啊,总是对大年龄女人情有独钟。咳,不说这些没趣的了,我就问你,都准备好了没有?” “差不多了,今晚出发。” 高飞回答道。 第1453章 那一年的今天晚上! 上官风铃背着陈果果腾身而起,昂着下巴对着夜空,嘶声吼道:“我是安归王!问天下,谁敢拦我?谁又能拦得住我!?” 她的声音嘶哑,带着破锣般的撕裂,比夜枭的声音还要难听,依然油尽灯枯,就算没人来拦她,也不会支撑到十分钟后,但她全身却透着一股子撕破黑暗的傲气,和豪气! 我是安归王! 问天下,谁敢拦我,谁又能拦得住我!? 潜伏在后面的那些杀手,被上官风铃此时散发出的狂傲,给震慑的向后退去。 “果果,妈妈带你回家,这就回家!” 上官风铃霍然转身,背着女儿,大踏步的向前走去。 “好,那我们回家,回家!” 陈果果泪水如泉水般涌出,模糊了视线,第一次紧紧的,用心的抱住了母亲瘦弱的肩头。 上官风铃走出没有十米,四个黑影挡在了她的面前……失去右臂,右腿折断的上官风铃,砰的一声向前摔倒在地上,最少一分钟没有动弹。 在她背上的陈果果也没动弹,只是紧紧抱着她的双肩,泪水却不再流下。 上官风铃慢慢抬起头时,瞳孔已经有了扩散的现象,她用还算完整的左手抓着草根,用左脚蹬着地,艰难的向前爬行,像一只背负着房子的蜗牛,嘴里喃喃的说着:“果、果果,妈、妈妈带你回家,带你--回家。” “妈、妈!” 安归王终于喊出了这个字眼,紧咬着牙关,伸出双手,就像落在岸边的鱼,扒着地面:“妈,我们回家,我们--回家。” “好孩子,你终于肯叫我一声妈了。” 上官风铃的欣慰的扭头,笑着看了陈果果一眼,满脸深深的褶子,骤然绽放开来,使她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不少。 皱纹开,瞳孔散,人将死。 上官风铃却没感觉到这些,欣慰的笑了笑后,继续向前爬行,边爬边问:“果果,到……到家后,你告诉妈妈一声,我……我好休息一下。” “好,好,我一定会告诉你的!” 陈果果徒劳的拔着地面,狠狠点头,猛地一吸鼻子,趴在母亲耳边喃喃的说:“妈,妈,你休息一下吧,已经到家了。” “好,好,终于到家了,我终于可以放心的休息一下了……唉,好累。” 上官风铃长长吐出一口气,向前爬动的左手,动作骤然停住,不再动。 “妈,妈,到家了,我们到家了,终于到家了,真好--你从我们家离开时,别忘了替我们关上门。” 陈果果从上官风铃背上滚下,使出全身的力气把母亲搂在怀中,看着那个杀手,语气很平静,就像送一个陌生人离开自己家。 “好,我不会忘记的!” 一道霹雳划破黑漆漆的雨夜时,那个杀手猛地举起了军刀,借着闪电消失的瞬间,狠狠刺向陈果果--就在这时候,高飞的声音从她耳边响起:“怎么了,做梦了?” 陈果果身子猛地打了个激灵,眼前的雨夜、闪电、杀手、刀光全部不见,只有汽车内冷风发出的轻微嘶嘶声,还有高飞身上散发出的男人气息。 陈果果紧紧咬了下嘴唇,泪水从眼角滑落,低着头趴在了高飞怀中。 别看她是凶名赫赫的安归王,过往杀人无数,可她终究是个年轻的女孩子,梦到母亲为救她而死的那惨烈一幕时,再也无法承受那种母子心连的伤痛,只想躲在男人温暖、安全的雄怀中,泪流满面。 高飞慢慢把车子停在了路边,右手轻抚着她柔顺的发丝,没有说什么。 从陈果果刚才在睡梦中那痛苦的挣扎表情,以及模糊不清的嘶声喊叫声中,高飞知道她做梦了,梦到她母亲上官风铃去世时的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陈果果的母亲上官风铃死在了岭南争差山上。 还是那个晚上,一个叫颜红的小女人,也死在那座山上,与上官风铃合葬在那个山洞中。 两个从不相识的女人,为了救心中最爱的那个人,长眠于那个山洞到现在,已经整整一年了。 一年365天,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后。 这两个生前互不相识的女人,在这一年中过得怎么样? 是不是在月圆之夜,会站在争差山最高处,极目向内地眺望,希望她们最爱的人来看望她们? 高飞觉得她们会这样,每时每刻都在盼望有人来看她们。 现在他,陈果果来了,两个人开车一路南下,跋山涉水一天多,终于来到了岭南伐南县的争差山前。 前面就是那几座竹楼,当初岭南军警双方联手围剿毒枭所用的临时指挥部,一年多过去了,经历了不知多少风雨,到现在依旧默默矗立在那儿,就像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山脚下等候自己的孩子。 天上的月亮很亮,现在已经是接近子夜时分了,群山沉寂,但却不时会传来一声野兽的低嚎,或者飞起一只受惊的夜鸟。 去年的此时,争差上空惊雷阵阵,大雨倾盆。 今晚是皓月当空,夜风柔和。 群山还是那些群山,竹楼还是那几座竹楼,而那两个女人却已经不再人世了,这是真正的物是人非。 陈果果趴在高飞的怀中,双肩不时的抖动着,没有发出哭泣声,但无言的哭泣才是最伤心的。 高飞不知道该怎么劝她,因为他自己的眼睛也早就发红,浮上了水雾。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前面一座竹楼上有手电光晃了下后,高飞才拍了拍陈果果的后背,柔声说:“果果,不要哭了,其实该高兴才对,因为我们来看她们了。” 陈果果没有吭声,双肩抖动的更厉害了。 伤心到极点的人,在被人劝说时,会感到更加的伤心。 “果果,你总是哭的话,会对肚子里的孩子不好。” 高飞看劝说不了她,只好用别的方式来提醒她不要过度伤心。 天底下没有哪一个母亲不疼爱孩子的,尤其还是在怀孕期间,如果有人告诉孕妇,说吃饭会造成胎儿智商低下--相信当母亲的差不多就会考虑要绝食了。 所以听高飞说过于伤痛会影响到孩子,陈果果这才怵然惊醒,赶紧拿起他衣襟擦了擦泪水,重重吸了下鼻子抬起了头,看着前面的竹楼,鼻音很重的问道:“到了吗?” “到了,兔子他们已经在前面等了。” 高飞递给她几张纸巾,重新启动了车子,驶向了竹楼那边。 高飞这次与陈果果一起来争差祭奠颜红俩人,当然得带着兔子。 话说兔子哥可是当地土著,从小就兔子般的在这边群山中转悠,根本不必担心会迷路。 在几天之前,高飞就派兔子赶来岭南,准备他祭奠红姐俩人的一些必需品了。 跟随兔子一起来的,还有萨拉娜,李德才、陈大彪三个人。 现在这四个人,被天涯集团员工称为是飞哥手下的四大金刚。 四个人的本事都不大,可经过这一年的磨砺,都证明他们对高飞是相当忠心的。 车子缓缓停在了竹楼下,兔子抢先一步拉开了车门,低声叫道:“飞哥。” “嗯,你们早就来这儿等着了吧?” 高飞嗯了一声,抬脚下了车子。 “前天就到了。” 兔子随口说了句,转身用手电照向竹楼上,说:“东西都在那上面。”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了一个食盒,还有一箱酒,一些烧纸,纸钱之类的。 “你去找过那个地方了吧?” 高飞靠在车头上,点上了一颗烟。 他让兔子等人提前三天来这儿,除了要准备这些祭奠亡魂的祭品外,最主要的还是让他们找到红姐她们安息的那个山洞。 山洞的具体位置信息,是陈果果提供的。 兔子不愧是当地土著人,根据陈果果所说的大致方位,在深山中找了不到半天,就发现了那个山洞,并提前清理了一下洞口的那些杂草之类的。 “找到了,距离这儿大约两个小时的路程。” 兔子回答说。 “好,那我们就出发吧,时侯也不早了。” 高飞抬头看了眼墨兰的好像宝石一半的夜空,把烟头弹了出去。 李德才、陈大彪俩人,马上上楼把食盒等东西抬了下来,兔子拿出一把开路用的砍刀,与萨拉娜走在最前面,转过竹楼向东南方向走去。 按照民间的某些风俗,在给已故长辈上坟时,基本都不会超过下午三四点钟时分,而且怀孕或者来例假的妇女最好也别去。 这里面是有说法的,先说妇女的事情:来大姨妈的妇女,在某些观点中来说是很污秽的,容易引起坟地里某些脏东西的共鸣,对妇女产生坏的影响。 同理,坟地无疑是死人的世界,阴阳两隔的地界,鬼门关的前沿,阴气最终,鬼祟不干净的东西也最多,很容易会对孕妇肚子里的胎儿,造成一定的伤害。 (多年前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传说,说有个孕妇在清明节傍晚时从荒坟前经过,结果一个冤死的鬼魂,就入侵了她身体里,附身在了她孩子身上,形成了鬼胎--就是民间传说,别当真,但民间的确很忌讳怀孕妇女上坟的。) 至于上坟时间不能超过下午三点,因为在从这个时间开始,阳气就会越来越衰弱,阴气越来越旺盛,直到凌晨两三点时分,都是不适合上坟的。 现在正好是深夜十一点,两个小时后恰好是凌晨一点,可以说是阴气最盛的时侯吧,再加上陈果果又有孕在身,的确不适合这时候去扫墓。 不过高飞跟陈果果才不会在乎这些,这俩人手上都沾染过太多的鲜血吧,就算争差山中有冤魂,可也不敢招惹这俩凶人的。 高飞牵着陈果果左手,跟在兔子等人后面,绕过竹楼走进了丛林。 “飞哥,我差点忘了告诉你一件事。” 一行六人走了十几分钟后,兔子忽然走了回来。 第1454章 好像看到了一双眼睛! 兔子把开路的砍刀,交给了萨拉娜,他自己却折身回到了高飞身边,说是有事要说。 正在闷声陪着陈果果赶路的高飞,停下脚步问道:“什么事?” “噶,噶!” 兔子还没有说完,一只受惊的夜鸟怪叫着,从前面不远处的树梢上飞起,掠过上空,吓得他一缩脖子低声骂了句什么后,才说:“晚上刚黑天时,我去竹楼后面采蘑菇--也许是感觉出问题,或者说眼神花了,好像看到一个身穿黑衣服的人。” “看到一个穿黑衣服的人?” 高飞眉头皱起,问道:“男人,还是女人?” “我也不知道。” 兔子苦笑了一声,眼珠子向坐上方翻,努力在回想今天傍晚时的情景:“那时候我发现了一蓬野蘑菇,弯腰去采摘时,就觉得背后不远处好像有人在盯着我。” 人都有第六感的,尤其是在争差这种环境相当复杂的地方,兔子又是从小在这边大山中混惯了的,对于未知危险总是有种神奇的预知感。 他在忽然感觉背后有人在盯着他时,猛地扭头看去--就在他扭头的瞬间,他好像看到了一个黑衣人,就站在他身后十几米外的一棵树后。 不过那个黑衣人刚在他视线中形成影响,不等他清晰捕捉到,却又神奇的消失了。 “那一刻,我好像看到了一双眼睛,很亮很亮的眼睛,也很冷,比这座山里最可怕的猛兽眼睛还要吓人,好像散着白色的荧光。” 想到看到的那双眼睛,兔子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喃喃的说:“当时我被骇的出了一身冷汗,赶紧擦了擦眼睛拿着刀子冲到了那棵树后面,却发现什么也没有。” 咽了口吐沫后,兔子又说:“当时我以为是自己发生了幻觉,不过我后来用手电仔细搜索了那边,最后在树上发现了一点东西。” 兔子说着,从口袋中拿出一个纸包,递给了高飞,小声的说:“因为我怕萨拉娜他们知道这件事后,会给他们造成心理压力,所以就没有告诉他们。” “嗯,你做得很对。” 抬头看了眼在前面不远处等候的萨拉娜等人,借着兔子的手电光芒,高飞打开了那个纸包。 陈果果凑了过来,然后就看到一根头发。 兔子给高飞的纸包内,原来包着一根头发。 头发很长,一看就是女孩子的,在手电光的照耀下,呈现出迷人的淡金色,发质很好,柔顺光滑,从它的跟部、发烧颜色来判断,头发的淡金色是天生的,而不是焗油焗成这颜色的。 这是在莽莽群山,人迹罕至,尤其是在天黑之后,别说是女人敢来这儿了,就是男人--只要不是兔子这种光棍,也没谁肯来的。 可兔子却在树上发现了这根长发,异族女人的淡金色长发。 高飞捻着这根长发,看向了陈果果。 陈果果也是天生的淡金色发质,不过因为她随时千变万化的,所以不会留太长的头发。 接过高飞手中的那根头发,陈果果捻了捻松开手,呼地吹了一口气。 那根头发被她吹的无影无踪,淡淡的说:“走吧,一根头发而已。” “哦。” 兔子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快步走向了前面。 接下来,高飞也没有再提到头发的事,好像兔子从没有说起过那样,一行人闷头赶路。 也幸亏有兔子这个熟悉本地地形的土著在,要是没有他,就算高飞知道山洞的确切位置,要想在两个小时内找到那边,那也是不可能的。 更何况,丛林中还隐藏着一些致命陷阱--深不可测的无底洞,在兔子的提醒下,陈大彪还差点漏下去,要不是李德才及时抓主他衣襟,他可不就是只吓出一身冷汗那那么轻松了。 凌晨一点多时,在前面开路的兔子停住了脚步,用手电对后面晃了晃。 抬着食盒的陈大彪俩人,把食盒放在了地上。 “到了,就是这儿。” 陈果果站在原地,四下里扫了一圈,视线最后停留在东北方向--一年前的今天,上官风铃、颜红俩人为了救她死在那个地方,然后莫邪征东把她们三个带到了这儿。 熟悉的环境,亲人却已经不再,物是人非的伤感,让陈果果再也无法压制泪水,双手捂着脸慢慢蹲了下来。 这次,高飞没有再劝她什么,只是静静的站在那儿陪着她。 兔子四个人,把食盒里面的六七个菜肴,都很仔细的摆在整理出来的山洞前后,相互使了个眼色,把两个手电放在了空食盒上,然后悄悄的退到了远处。 陈果果这次哭泣的时间也就两三分钟,随即就在高飞的搀扶下站了起来,来到了山洞前。 正如兔子所说的那样,山洞洞口前的杂草,已经被清楚了,露出了封锁洞口的那些碎石。 这些碎石,是去年今天被莫邪征东封在洞口的,封闭的很严实,混合着雨水的泥土,已经把碎石之间的缝隙给彻底封死,应该不会有野兽之类的东西进去,损坏颜红俩人的遗体。 食盒的盒盖上,摆放着那些菜肴,前面还放着一块比较光滑的石头,看来是兔子等人放在这儿的,上面点燃了两根白色的蜡烛,中间是一个小小的香炉,上面插着三根袅袅燃烧着的香烛。 蜡烛的火焰,在轻柔的夜风下不断的忽闪着,好像要被吹灭时,却又一下子亮了起来,烛光映在酒杯中的酒水上,好像一团火焰在里面燃烧。 高飞松开陈果果,俩人慢慢的跪坐在了地上,面对着洞口。 “人家都说,上坟时是不许哭泣的,因为亲人在那边也不喜欢看到你在哭,要不然她就会挂着你,所以咱不哭。” 高飞端起一个酒杯,递给了陈果果,低声说:“来,先敬她一杯酒,告诉她你很高兴,你现在很幸福,让她在那边安心就行,不要记挂你。” 陈果果接过酒杯,与高飞一起缓缓洒在了香烛前面的地上,嘴里念叨着:“妈,我来看你了,你在那边过得还好吧--别担心我,我现在真的很幸福,也很开心,因为我再也不用肩负那个不可能完成的重任了。” “我现在每天过得都很轻松,悠闲,每天除了处理一下公司事物,就是躺在藤椅中看看书,听听音乐,感受着你的小外孙在慢慢的长大。” 提到孩子后,陈果果的眼睛开始慢慢发亮,嘴角也带有了真心的笑:“你老人家保佑我,能让孩子健健康康的来到这个世界上,等来年的今天,我就抱着他来看望你,让你看看你的第三代亲人。好吧?” 在陈果果低声跟上官风铃念叨时,高飞也在心里跟颜红说话:红姐,我知道你现在可能会埋怨我,没有照顾好她,辜负了你对我的期望。不过我也实在没办法了,她执意要走那条路,我根本拦不住。 唉,我还知道,你也不喜欢我在她身边安排卧底,时刻准备着随时铲除她。可我不能不这样做,因为她的存在,已经对佷多人都产生了威协。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她能放弃那一切,我保证她不会受到任何的伤害,我可以照顾她一辈子。 但她不会信任我的。 也许,自从你为了救我而死后,她已经不再信任任何人了吧? 没办法,我现在只能看着她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其实有好几次了,我都做梦梦到她放弃了当前一切,重新变为了以前那个只为经商而烦恼的女孩子--那时候的沈银冰,虽然不讲理,跋扈骄傲有些无知,但无疑是很可爱的。 现在,她不再跋扈,也许很讲道理,更不会无知,可她却不可爱了,而是非常可怕,就像一条隐藏在黑暗中的毒蛇,让你时刻提防着,无法确定她什么时候扑出来伤人。 唉,红姐,你要是不死就好了,那样最起码能被她信任,劝她一下。 可说这些都已经晚了,就像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我只能按照我的计划,尽可能的去阻止,并希望能保护她。 红姐,其实兄弟我也很苦……就是因为她派人刺杀王晨的事儿,搞的我跟王晨的关系很僵。 说实话,我还真不相信沈银冰要刺杀王晨,因为杀掉王晨对于她来说,除了让我更痛恨她之外,压根就没有一点点的好处。 而且我觉得,她也不是那么一个女人。 可眼镜亲口告诉我说,是她要杀王晨的,我不能不信,她自己更是发表的视频声明,坦诚刺杀王晨是她安排的。 唉,红姐,她已经因为谢小雯的死,连累近百无辜者了,她已经是无可救药了,所以我必须得除掉她。 除掉她,并不是谁给我的任务,而是我的责任。 就像我之所以存在,就是要承担起除掉她的责任那样。 说实话,我不想除掉她,你也不希望我这样做,你最大的希望就是我能够跟她在一起,照顾她,保护她一辈子不被人伤害。 红姐,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我都明白,可我们都做不到,我们越走,之间的距离越远……也许,等来年的今天我再来看你时,她已经死了。 别怪我这样做,红姐,因为我也没办法避开这些,就算我不杀她,国家也不允许她活下去,她手上沾染了太多无辜者的鲜血。 如果可以,我希望来年再来看你时,会把她带来……当然了,是她的骨灰盒,我会让她在这儿永远的陪着你,我想这也是她死后的心愿吧? 高飞心里嘟囔着,重新满上酒,开始就着食盒上的菜肴,自斟自饮。 一旁的陈果果,也想这样来着,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毕竟她怀孕了,喝酒对胎儿没啥好处,于是就把她拿着的那瓶酒,都洒在了食盒前。 高飞用筷子夹起一片鱼肉放在香烛下的地上时,一条比壁虎大不了多少的蜥蜴,从不远处的树上悄悄爬了下来。 第1455章 沈银冰出现了! “你认识红姐吗?” 距离高飞他们足有五十米远的一丛灌木丛前,李德才嘴上的香烟,忽明忽暗的。 “见过一面。” 倚在树上的兔子,嘴里叼着一根草梗,回忆道:“去年的这个时侯,我就是在进山的路上,先遇到了飞哥--嗯,当然了,那时候的飞哥,是别人假扮的。随后呢,就遇到了一个老太太。听说那个老太太,是假扮飞哥那个人的老娘。” 陈果果以前假扮高飞,来岭南主动送死这这件事,现在对兔子等人这些高飞的心腹来说,已经不再是啥秘密了。 不过兔子等人都对‘姨太’很怵头,就算背地里提起她时,也一般用‘那个人’来专指她:“嘿嘿,她老娘可不客气,我一个没有答应到,大嘴巴子就抽了过来,让我感到那叫一个天旋地转。” “没办法,谁让你就是长了一张欠揍的脸呢?” 萨拉娜在旁边冷笑道。 兔子翻了个白眼,随即就是一脸讨好的笑容:“小娜你说的很对,我这人就长了一张欠揍的脸。但话又说回来了,无论你怎么抽我,我都会当作是一种恩赐,可要是别人,比方陈大傻(他给陈大彪起的外号)要是敢动我,我肯定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 陈大彪抬手,就在兔子后脑勺抽了一巴掌,低声骂道:“滚蛋,你们公母俩人打情骂俏的,扯我干嘛?继续说!” “嘿。” 兔子被抽了一巴掌,也没在意,笑了笑继续说:“那个人的老妈走了后,我刚拐过山角,就遇到了红姐。唉,话说当时我看到红姐时,可没有因为她长的漂亮就对她有非分之想,只担心她会学那个老太婆揍我。” “可我没想到的是,红姐不但没对我动手动脚,在我告诉她那些事后,还给了我一些小费。” 兔子吐掉嘴里的草梗,望着山洞那边喃喃的说:“她是个好女人,一等一的好女人--与小娜一样不分上下,可她却没有小娜的好运气,遇到我这样一个痴情的男人。” 萨拉娜猛翻白眼,要不是陈大彪李德才俩人在场,看样子她会直接拿刀砍了兔子:谁让这家伙说话这么肉麻,不要脸了? “哎哟!” 就在李德才准备取笑一下兔子跟小娜俩人时,忽然听到那边的高飞哎哟了一声。 本能的,四个人齐刷刷的冲了过去:“飞哥,怎么了!” 高飞甩了下左手,把一个东西甩了出去,摇了摇头说:“没什么,被一个小爬虫给咬了一下。” 原来,刚才高飞端着酒杯在那儿自斟自饮时,可能是受到菜肴的香气所吸引,一条跟壁虎差不多大小的蜥蜴,从草丛中爬了过来。 高飞是跪坐在地上的,左手就伏在地上,正回忆跟红姐过往的那些美好片段时,没想到小手指却被那条小蜥蜴,当做菜肴给啃了一口。 高飞一疼,条件反射般的抬手一甩,就把那条眼神不好使的小蜥蜴甩到草丛中去了,借着手电光一看,小手指被咬上了两个清晰的牙印,有丝丝鲜血淌了出来。 在深山老林中,被常见的小爬虫咬一下,这对高飞来说根本不叫事。 更何况,高先生现在可是百毒不侵,别说是一条小蜥蜴了,就算是一条黑色王蛇咬了他,也不会让他有丝毫的担心。 “要不要敷点伤药?” 兔子赶紧从口袋里拿出一瓶药粉,这是他为预防被蛇虫咬了而专门配制的,当地那些土著居民都精通这些。 “没啥,不用。” 把小手指放在嘴里咬了一口后,高飞摇了摇头。 兔子等人也没在意,转身又走向了那边。 走出十几米远后,走在最后面的兔子,忽然猛地转身,拿起手电筒向山洞另外一侧的那棵大树上照去。 他又有了昨天傍晚的那个感觉,好像有双带着讥讽的眼睛,正在那边盯着他。 那棵大树,得有两个人合抱那么粗,在这边老林中很常见,树冠很大,得辐射几十个平米,就像一把撑开了大伞那样。 “怎么了?” 兔子的忽然动作,让萨拉娜等人也跟着紧张了起来,齐刷刷的拿起手电照向了那边。 高飞跟陈果果俩人,也抬起头看向树上。 兔子忽然察觉出这棵大树不对劲,那是他从小在老林中讨生活,而养成的对未知危险的一种本能预感。 但高飞跟陈果果俩人,却明确感受到了来自别人的危险。 这棵大树的树冠很茂盛,几把手电也别想照透它最里面,除了看到树叶,还是树叶。 “我就是觉得有些不对劲,树上好像藏着有人。” 兔子轻声说着,拿出了别在腰间的砍刀。 听他这样说后,萨拉娜三人也都紧张了起来,纷纷亮出了防身的武器,正考虑着是不是过去时,却听陈果果冲树后面淡淡的说:“谁在那儿,可以出来了。” 高飞的目光,也从树冠看向了大树后面。 陈果果可是当世除了莫邪征东之外的武学第二人,在兔子做出预感的反应后几秒钟,她就察觉出了有人躲在那棵大树后面。 最少是十几个人,应该是很小心的刚来到。 对方是什么人,有多少人,是敌是友,陈果果都不在意这些:除了莫邪征东外,还没有谁能对她跟高飞,形成致命的威协,大可以泰然处之。 高飞在这方面,比陈果果差了一些,在她说话后,才听到了轻微的草叶被碰触的声音。 兔子四个人,马上就把手电照向了那棵大树后面。 然后,他们就看到有人从大树后面缓步走了出来--十几个人,有男有女。 最前面的是个年轻女孩子,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服,头上戴着一个棒球帽,马尾绑在脑后随着她走路时腰肢的摆动,而摆动,很休闲,很淡定从容的样子。 兔子等人的手电光芒,本能的照在了这个女孩子的脸上,李德才失声惊叫:“啊,是沈银冰!” 李德才没有看错,忽然出现的这个女孩子,正是让华夏当局头疼不已的贪狼女狼主,沈银冰。 沈银冰左侧跟着的,是郝连偃月。 右边是韩家骏、宋承钢、李国训等人。 后面那七八个保镖,都穿着一水的迷彩服,脸色冷峻,怀里抱着打开保险的制式微冲,冷冷看着高飞等人。 “在这儿等。” 沈银冰淡淡的说了句,抬手分开挡在眼前的一根乱枝,左手拎着一个小食盒,款款走向了山洞那边。 高飞慢慢的站了起来,眼神复杂的看着沈银冰,沉声说道:“是你。” “是我,你没看错。” 沈银冰神态自若的走到高飞身边,缓缓屈膝跪在了地上,打开了食盒:“正如你该想到,我会在今天前来祭奠红姐。” 看着沈银冰低头摆弄果盘时,露出的修长脖颈,陈果果下意识的微微提起了右手:她有足够的把握,抢在郝连偃月等人开枪之前,一掌把沈银冰脖子打断! 高飞却微微摇了摇头,看着沈银冰说:“我还真没有想到,你今天会来这儿……” 沈银冰打断他的话:“你既然能来,我也能来。因为红姐是除了我父母、海伯三人之外,对我最好的人。尽管她死的有些没价值,也不是为我而死的,而且也做过对不起的我事。但总的来说,我把她当做了亲人。” 把小食盒中那几盘精美的菜肴,一一摆在山洞前的地面上后,沈银冰抬起头来看着高飞,很优雅的笑了笑,轻声说:“当然了,你对我也很不错的。如果你死了,我也会在你祭日那天,每年都去祭奠你的。” 高飞冷冷的问:“你觉得我会死?” “是人就会死,不管你是谁,你有多厉害。” 沈银冰拿起酒瓶,拧开瓶盖把酒水缓缓洒在地上,说道:“高飞,我知道你现在恨我恨的要命,可这有什么用呢?因为你不敢杀我,对不对?” 陈果果冷冷的接口道:“他不敢,我却没有丝毫的顾忌。” “你就是安归王吧?” 沈银冰头也不抬的说:“在别人眼里很强大,很神秘的一个女魔头,在我眼里最多就是个可怜孩子罢了。” “别生气,我说你可怜是有原因的。” 沈银冰把空酒瓶放在了地上,笑了笑说:“一年前的这时候,你为了感情自愿来这儿送死。一年后,你又心甘情愿的陪在这个男人身边,安心当人家的姨太。话说你这么大本事,大神奇的女人,却为了个男人要死要活的,难道不可怜吗?” “想激怒我?呵呵,你不会如意的。” 陈果果双眸微微一眯,随即恢复了正常,牵着高飞的手放在她小肚子上,语气中带着扬扬得意:“我现在已经怀孕了,医生早就告诉我说,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生气,因为那样对胎儿没有好处的。所以呢,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会当做你是在放屁。嘿嘿,你身子为什么要颤一下呢?是不是听说我怀孕后,心里很难过?” 陈果果说着,向前走了一步,蹲在了沈银冰旁边,伸出右手食指,挑起了她的下巴,动作很无理,让宋承钢勃然大怒,刚要抬枪,却被郝连偃月按了下去。 沈银冰出乎意料的没有反抗,就像个遭到早就心仪已久恶少调系的小良家,眼神清澈的看着陈果果,听她说话:“我知道,你最在乎的还是高飞。如果今天高飞不来祭奠颜红的话,你也肯定不会来。你这次来,只是以这个借口来见他一面。” 陈果果的眼神好像是锥子,一下子看透了沈银冰心底最深处:“你想他想的要发疯。你想努力的强逼你自己忘记他,但却是这样,就越无法忘记……尤其是在听说我怀孕了后,心里更是痛苦的要命。这一刻,你是不是很想杀掉所有人,然后再自杀?” 沈银冰紧紧抿了下嘴唇,说:“是。” 第1456章 我才是这个故事中的绝对女主! 对陈果果对自己的心理分析,沈银冰坦然承认:“你说的不错,在你们这些人还没有出现,在我最大梦想还是要守住北山集团时,我就已经认识,并喜欢高飞了。”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句话,放在女人身上也同样合适,就像你,不就是倒赶着追高飞,以给他做‘姨太’而为荣吗?” 沈银冰说话的声音不高,更没有陈果果那咄咄逼人的气势,但说出来的话,却让伟大的安归王感觉脸儿发烫,银牙紧咬的忍不住要掐碎她脖子。 沈银冰却像没看出陈果果已经恼羞成怒那样,依旧继续说道:“陈果果,我告诉你,如果把我们这些以高飞为中心的所有人之间发生的这些,看做是一个故事的话,他是主角,而我呢,就是那个无论是谁,都无人可替的绝对女主。” “你再厉害,也只是个打酱油的,所以没必要在他面前这么刻意的表现什么。” 沈银冰抬手,轻轻推开陈果果,再也不看她一眼:“我要是你的话,就会退到一旁,免得干扰男女主角接下来的交流,反正你又不敢把我怎么样……陈果果,你说我说的有道理吗?” “嘿嘿,很有道理。” 陈果果咬着牙的笑了笑,就在高飞以为她要发怒时,她却站了起来,对他打了个响指:“我们的最佳男主,我给你最多半小时的叙旧时间。超过这半个小时,假如你们还没有恩爱完了的话,那就休怪我这个导演要换掉女主了!” 陈果果说完,不等高飞说什么,转身就走向了兔子等人那边。 看到她走开后,郝连偃月松了口气,悄悄对韩家骏打了个手势,带着人也慢慢退出了十几米。 “能不能坐下来说话?我现在很不习惯是仰视别人。” 沈银冰看着山洞的洞口,淡淡的说:“别驳了我的面子,看在红姐很希望我们在一起的份上。” 沈银冰都说出这番话了,高飞还能说什么,只好盘膝坐了下来,跟她面对面。 “陈果果说的没错,我知道你要来,所以才万里迢迢的赶了过来,就为了看你一眼,我想你了,很想。” 沈银冰看着高飞,微微歪着下巴,在说出这番话时,没有一点点的难为情:“好几次,我在噩梦中醒来,都看到你在我身边。” “你还是那样做梦?” “每晚都做。” “但你好像不再那样憔悴了。” “任何苦头吃的够多了,就当成一种习惯了。” 沈银冰自嘲的笑着,抬手拢了下耳边的发丝,说:“开句玩笑,如果现在晚上不做梦,我都睡不着了。” “嗯,我相信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高飞点上一颗烟,问道:“你一直蔵在什么地方?” 沈银冰歪着头的反问道:“你以为,我会告诉你?” “不会。我就是随便问问。” 高飞淡淡的说:“另外,我还想问问,你为什么要刺杀王晨。” “以前我觉得她还是很通情达理的一个小姑娘,后来才发现,她好像很有心计的样子,一心想要把你独霸。不像陈果果那样,只安心做你的姨太,这让我很不爽。” 沈银冰呵呵轻笑了声,看着山洞上方一棵小树,说:“在我爸,海伯、红姐的心里,你只能是我沈银冰的男人。这几个人都是我亲人,我不想让我的亲人失望。所以呢,无论谁想独霸你,我都会让她去死,哪怕是那个了不起的楼兰王。惹恼了我,照样会用导弹把那片鬼沙区域给炸个天翻地覆。” “别以为我是在吹大话,我现在很强大,强大到你做梦也想不到,我会掌控那么大的一股子力量。” 沈银冰继续笑着,笑容越来越甜蜜:“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现在我假如出点什么意外的话,受连累的不仅仅是数百上千人了。” 顿了顿,沈银冰笑容收敛,缓缓的说:“而是,一座有数十万人的城市。” 在好莱坞那些大制作电影中,恐怖分子有时候就会偷一枚核弹头,来威协要炸毁某座城市--很多人以为,这些都是虚构的。 其实高飞很清楚,但一个恐怖组织强大到像贪狼这个地步时,完全有能力做出这些。 高飞双眼的瞳孔,骤然一缩,淡淡的说:“沈银冰,你究竟想怎么样?” “没怎么样,就是想玩,玩整个世界。” 沈银冰姿势慵懒的抬手,伸了个懒腰,妩媚的笑道:“但你不用担心,不到万不得已的时侯,我是不会那样丧心病狂的。等我把玩腻了这个游戏,我就不玩了,也许会把整个贪狼都交给你。” “交给我?” 高飞有些纳闷:“为什么要交给我?” “因为你是这个故事中的绝对男主角呀,我不交给你,还能交给谁?” 沈银冰抬手,轻轻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到时候,我已经看透了生死,随便你怎么处置我,就是把我碎尸万段喂了狗,我也不会有一点怨言的。” 高飞轻声说:“这样做,有意思吗?拿着那么多无辜者来玩游戏。沈银冰,你以前没有这样狠心的。难道你在做恶梦时,没有梦到被谢小雯之死所连累的那些冤魂?” “没有,真没有。” 沈银冰一脸认真的摇了摇头,说:“他们从没有找过我。或许是我太可怕了吧,他们就算是做了鬼,也不敢去找我麻烦。” 她都这样说了,高飞还能说什么? “你转告王晨,让她以后最好远离你,我现在特看不惯她那幅小怨妇的嘴脸,随便找个别的男人嫁了,依着她得天独厚的条件去过自在日子不好吗,跟我这个绝对女主争个什么劲儿?真是无知!” 沈银冰说着,站了起来,走到高飞面前附身,慢慢亲吻在了他额头上。 高飞闭上了眼睛,他不知道该怎么拒绝这样一个疯子。 远处的陈果果、兔子、郝连偃月等人看到这一幕后,有得冷哼,有得看向了别处。 “高飞,你是我的,命中注定你就是我的,在我没有真正的,彻底的放弃你之前,或者说在这个游戏还没有结束时,谁都别想替代我,成为耀眼的女主角,那是我的角色,也唯有我才能担当。记住我跟你说的话,千万不要以为我是在跟你开玩笑。” 沈银冰慢慢抬起头,很惬意的晃了下脖子:“我要走了--不过在临走前,我可以给你订下个日子。等来年的今天,我们再在这儿相见吧。到时候,我获许已经玩腻了这个游戏。” 高飞点了点头:“嗯,但愿如此吧。” “看来,你是巴不得我赶紧去死哦--呵呵,被自己所爱的男人盼着去死,说起来也是一种悲哀。” 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走向了郝连偃月那边。 “沈银冰,你等等,我有话要对你说!” 就在她要走到大树后面时,高飞忽然想到了什么,站起身喊住了她。 沈银冰停步转身,抢先说道:“哦,我差点忘了,我也有两件事要告诉你。第一,从现在起,我正式把北山集团交给你了,希望你能好好经营它,因为那是我父母的心血,我不想看到它被改名字,或者说垮掉,你一定要答应我,不管以后我是活着,还是死了。” “第二呢,就简单多了。” 沈银冰懒洋洋的说:“你别担心你那个不成器的兄弟高雅,我会替你照顾好他的。” 高飞眼角猛地跳了几下,嘎声问道:“他在你手中?” “严格的说起来,我要是嫁给你的话,他就是我的小叔子。我这个当嫂子的照顾他,你还不放心?” 沈银冰呵呵轻笑,说:“好了,我的话说完了,你想说什么?” 高飞深深的吐出一口气,沉声说道:“我已经找到了能改变你特殊体质,让你成为正常女孩子的办法。” 沈银冰的身子,就像是触电那样,猛地一震,失声叫道:“什么,你找到了办法?” 改变自己的特殊体质,成为一个正常的女孩子,与高飞生儿育女--这绝对是沈银冰最大的心愿。 她此前也曾经听说过,只要能找到全套的《安归经》,就能从中找到改变她体质的办法,但她却不怎么相信,因为那些只是传说而已。 但现在,高飞却告诉她,已经找到了办法,她能不激动,震惊? “我没有骗你。” 高飞觉得这是他能说服沈银冰的唯一办法了,行不行的就在此一举了,向前走了几步,认真的说:“我知道,你现在变得这样偏激,与你特殊的体质很有关系。因为你觉得你没有了希望……现在,我给了你希望,所以你--” “所以,我能不能放下当前这一切,当个乖乖女?” 沈银冰打断了高飞的话,脸上的激动等神色,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沈银冰很快恢复了正常的神色,让高飞心里一沉:“我可以发誓,只要你能回来,我会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你。如果我撒谎,那就让我全家都死绝!” 为了能说动沈银冰改邪归正,高飞发了从没有发过的毒誓,由此可见他是多么希望能用和平手段,切除沈银冰这颗毒瘤。 沈银冰没有说话,就站在那儿静静的看着高飞,脸色再次阴晴不定了起来。 高飞的心,慢慢提到了嗓子眼,他是多么希望沈银冰能答应下来,哪怕是说要仔细考虑一下也可以啊。 但让高飞彻底失望的是,沈银冰却摇了摇头:“高飞,多谢你的一番苦心,我也相信你能说到做到。但请你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你要是我的话,你能放下这一切吗?你还有回头的路,可以走吗?” “唉,有些事在刚发生时,就已经注定了后果,是人力都无法更改的。” 沈银冰叹了口气,转身走到了树后。 “沈银冰,你等--” 高飞心急,向前追了一步,刚喊出这几个字,脚下却猛地一个踉跄。 第1457章 高飞忽然发高烧了! 莫邪征东在《安归经》内找到改变修罗体质的办法,是高飞最希望能说服沈银冰改邪归正的唯一机会。 他可以发誓,只要沈银冰能改邪归正,他会用他的生命去保护她。 相信沈银冰也能从他的毒誓中看出,他没有在欺骗她,是真心的。 但沈银冰在沉默半晌后,却选择了拒绝。 她拒绝,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有些事在刚发生时,结果就已经注定了,人力无法更改。 看到她转身就走后,高飞心里有些着急,本能的追过去想再劝她一下,谁知道才走了几步,脚下就猛地一个踉跄,摔倒在了地上。 高飞没在意,谁没有走路时摔倒的经过呀,再说目前他心情激动,或者说是心浮气躁,被树根之类的东西绊一下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立即弹身跳了起来,加快脚步追向沈银冰,一把拉住她的手,急声道:“沈银冰,你等等,再考虑一下!” 沈银冰挣了一下,没有挣开,脸色沉了下来,低声道:“高飞,我们没什么好商量的,请你放开我!” “松手!” 不等高飞说什么,宋承钢就冲了过来,举起手中的制式微冲,枪口抵在了他脑门上,厉声喝道。 高飞看也没看他,右脚却悠忽抬起,一脚踢在了他右手手腕上,不等宋承钢明白过来,就看到一只拳头由小变大,瞬间占有了整个世界,然后他就听到了清脆的鼻梁骨骨裂声,身子好像风筝那样倒飞了出去。 高飞最恨的就是别人拿枪点在他脑门上了,尤其是当前他心里很着急时,所以想都没想,直接一记重击就把宋承钢打飞了出去,直接把他搞成了昏迷状态。 李国训等人大惊,齐刷刷的举枪对准了他。 那边的兔子等人一看急了,可手里又没有枪,只好拿出开路的砍刀,就要冲过来,却被陈果果挡住了:“别担心,他们不敢把高飞怎么着的。” 高飞现在正抓着沈银冰,就算再给李国训他们两个胆子,也不敢随意开枪。 他们举枪,只是对高飞形成一种压力而已。 “都把枪放下!” 沈银冰低喝一声后,李国训等人立马放下了枪,又听她说道:“退下去!” 郝连偃月使了个眼色,这些人马上抬着昏迷过去的宋承钢,快速退出了十几米。 “唉。” 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看着高飞的眼神里满是柔情,语气中却带有凄凉的意味:“高飞,松开我吧,你该知道我已经没有退路了。就算我可以听你的话,那你想过没有,我这些手下会允许我放手吗?” 沈银冰说的没错,就算她可以听从高飞的劝告,改邪归正躲在他的羽翼下不受伤害,但郝连偃月、韩家骏等人呢? 他们又将何去何从? 当局出于大的考虑,可以宽宏大量的放过沈银冰,可决不会放过这些人。 如果沈银冰真答应高飞,浪子回头的话,那么失去庇护的韩家骏等人,在没有后路可退的话,肯定会做出更加疯狂的举动,来企图自保。 更何况,沈银冰就算是改邪归正,可也不是说放手就放手的,得需要至少半年的时间来做安排,毕竟这一年多以来,她可是做了很多事的。 “我知道你说的这些都很有道理,可我不想你就这样走了。” 高飞紧紧抿了下嘴唇,只觉得全身血液忽地沸腾了起来,脑子一热大声说道:“我跟你走,只要你能放手,无论需要多长时间,我都会跟在你身边保护你,帮你!” 沈银冰的眼睛猛地一亮,嘎声道:“真、真的?” 高飞的呼吸,越加急促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身子里热的要命,好像喝了十多斤高度白酒那样,有一团火焰正在里面熊熊燃烧,声音也变得嘶哑起来:“我没有骗你……只要你肯回头,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包括,包括娶你做老婆!” 沈银冰眼睛更亮,嘴角在不住的跳着。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紧张的看着她,低声说:“相信我,我会说到做到的。只要你能放下,我会娶你做老婆,以后永远跟你在一起。” “那,王晨呢,你该怎么跟她交代?” 沈银冰低声问道。 “不用交代。” 高飞摇了摇头,呼吸更加的急促:“我想,她会理解的。沈银冰,我并不是为了替国家解决你这个麻烦,才说要娶你做老婆的。其实在我心中,你始终都占有最重的位置……有时候我就想,只要你能平安的活下去,哪怕是让我去死,我也心甘情……” “不要说了!” 沈银冰忽然尖叫一声,猛地一顿手,挣开高飞的手,接着就纵身扑进了他怀中。 毫无防备的高飞,被她扑的接连后退着,本能的搂住了她的腰,靠在了那棵大树上。 沈银冰低头,狠狠吻在他的嘴唇上。 高飞马上热烈的回应,左手也顺着她衣服伸了进去…… 看到这对男女在十数人的注视下,竟然肆无忌惮的亲热后,兔子、郝连偃月等人都下意识的扭过了头,唯有陈果果冷哼了一声,抱着膀子倚在树上生闷气。 陈果果甘心做高先生的姨太,也从没有想过要干涉他跟别的女人来往,不过她终究是女人,眼看着自己孩子的老爸跟别的女人亲热,心里酸溜溜的也就很正常了。 “不、不要……” 就在高飞要解开沈银冰的腰带时,她用力挣出了他的怀抱,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脸色通红:“高、高飞,对不起,我不能按照你所说的去做。真的,因为我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人了。” 高飞伸手,又去抓她。 沈银冰去及时后退了一步,转身就走:“不要跟着我,不要跟着我,不要跟着我--我、我好怕,我好怕。” 高飞正要追上来,郝连偃月右手一挥,几个保镖就冲了过来,其中两个搀扶着沈银冰,另外两个枪口对准了高飞,缓缓后退。 “高飞,你身子好烫,是不是发烧了?” 沈银冰低头向前走了几步后,忽然停步转身问道。 “我发烧了?” 高飞抬手抚在自己额头上,却没感觉到有什么异样温度。 沈银冰没有再说什么,在郝连偃月等人的簇拥下,加快脚步消失在了远处的丛林中。 望着沈银冰消失的方向,高飞有些疲倦的叹了口气,顺着树身慢慢坐在了地上。 “她中毒太深了,就算你又再好的良药,一时半会的也不会起到作用,这种事得沉住气,给她一个希望,给她冷静考虑的时间,也许她最终会想清楚的。” 过了几分钟后,陈果果慢慢的走了过来,说着伸手去拉高飞的手:“好了,先别沮丧了,你做的已经够--咦,你的手怎么这么热?” “热?我的手很热吗?” 高飞有些茫然的抬起头,看着陈果果张嘴刚要说什么,视线却一下子模糊了起来,脑子里也轰的一声响,双眼一翻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只隐隐听到陈果果的一声尖叫:“高飞!” 沈银冰刚走后不久,高飞忽然发烧了。 背着他用最快速度向山外疾奔的陈大彪敢发誓:根本不需要温度计来量体温,只需用手来触莫飞哥的额头,就能确定他发烧至少得在、在多少度? 陈大彪不敢想了,因为他从手感上的温度来判断,高飞身体表面的温度,至少得有五十度! 只要有点生活常识的人就知道,人体正常体温平均在36~37c之间(腋窝),超出这个范围就是发热,38c以下是低热,39c以上是高热。 两三岁的小孩子高温39度,甚至40度时,也不会出现生命危险,但成年人却不同,超过这个温度就会被烧傻了。 可高飞的体温,是那么的烫,火烫火烫的,陈大彪感觉就是背着座火山,隔着衣服都能感觉到烘烤的热度,这也怪不得他害怕了。 陈大彪在前面狂奔,陈果果和萨拉娜俩人跟在他身边,抬手托着高飞的身子,兔子和李德才,则在后面用最快的速度做担架。 陈果果的岐黄之术那也是相当出色的,在高飞刚昏过去时,曾经给他试过脉:他虽然发烧的温度让人吃惊,可他的脉象却很平稳,一点也不像是受到风寒的样子,就是突兀的发高烧了。 正所谓关心则乱,如果把高飞换成是别的人,陈果果也许早就能从他的脉象中,诊断出他是为什么忽然发高烧,决不会心烦意乱,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到。 反倒在兔子,小声说高飞可能是中邪了…… 在民间,尤其是在当前这种深山老林中,总是有太多灵异的传说,比方兔子就曾经听佷多人都说过:在争差的这片山中,生活着一些树妖、兔子精之类的鬼东西,这些脏东西会在人心神不定时,趁机附身等等。 正所谓急病乱投医,陈果果这个中医大家在失去理智诊断不出高飞为什么发高烧后,几个人也就有些相信兔子所说的话了。 一心想按照他所说的,赶紧带着高飞逃出这片老林,去伐南县找个会跳大神的巫婆,看看能不能把附在他身上的脏东西驱除出来。 要想在老林中做一副担架,那简直是太简单了,到处都是适合做担架的木头,至于没有绳子--这个好办,把衣服撕碎了就可以了。 很快,兔子俩人就做好了担架。 “快走!” 李德才扯了几把茅草铺在担架上,扛起担架就向前冲。 兔子紧随其后,但在刚跑出几步后,却又忽然转身,拿起手电向后面照去。 “怎么了?” 因为跑的急,差点踩进一个铁锅那样大小的无底洞的李德才,慌忙向右边跳开一步,正要喊兔子在前面带路时,却发现他正愣愣的望着后面。 “有东西--我又看到了。” 兔子就像中邪了那样,望着后面喃喃的回答。 第1458章 深山老林中的幽灵! 兔子等人奉高飞之命提前来到争差这边的群山中,根据他提供的线索,搜寻埋葬颜红的那个山洞。 兔子不负众望,很快就找到了山洞,但在等候高飞前来时,却在一次采蘑菇时,好像看到了一个黑衣人。 兔子敢发誓,他真看到了那个黑衣人,尤其是那个黑衣人的眼睛,莹白色的眼睛,给他留下了无法忘记的印象。 可关键问题是,还没有等他仔细去看那个黑衣人,对方就鬼魅般的消失了。 这件事,在高飞刚来时,他也曾专门说起过,还拿出了收藏的那根淡金色长发。 不过当时高飞好像没在意,兔子也没说什么。 就在高飞、陈果果俩人祭奠颜红、上官风铃,兔子等人暂时闪避时--从小在这片山中长大的兔子,又察觉出了不对劲:他好像看到那个神秘的黑衣人,就躲在山洞一侧的那棵大树上。 那时候,他就怀疑自己遇到了当地民间传说中,那些树精之类的脏东西了。 所以呢,在高飞忽然莫名其妙的发高烧后,兔子这才说他可能是中邪了。 在岭南这片神奇而古老的土地上,有着太多内地人无法理解的神奇东西,比方到现在还存在的蛊婆,巫婆等(她们各自的名称,代表着各自的‘文化’) 既然高飞好像是中邪了,那么就该去找个巫婆来看看,获许能救治他。 关心则乱下的陈果果,听从了兔子的意见,这才迅速向外撤离。 别看兔子这样说,其实他也不是太相信高飞会中邪--但是,在他制作好担架,要追上陈大彪等人时,却又有了那种让他头皮发紧的第六感:就在他身后不远处,那个好像幽灵一样的黑衣人,就跟在他们身后,不疾不徐的吊着。 兔子接连两次说过他看到脏东西的话了,搞的李德才心里也惶惶不安的。 这时候,他忽然又停住脚步,不大的双眼里满是恐惧的看着后面,说是第三次感觉到那个脏东西时,冷汗刷的一声就从额头上冒了出来,想都没想就放下担架,拿出刀子嘶声问道:“在哪儿!?” 李德才不能不害怕。 兔子连续三次说看到脏东西,这已经让他心里打鼓了,更何况身体素质那么好的飞哥,现在忽然发高烧,昏迷不醒,这跟传说中的中邪很相符。 “我、我看不到他!” 兔子牙齿开始咯咯作响,颤声说:“但、但我能感觉到他就在我们身边!” 兔子的话音未落,李德才忽然霍地转身--完全是本能的,因为他感觉出背后出现了一个东西。 真的。 李德才就看到了一张脸。 那是一张什么样的脸啊,在兔子手电光的余光中,泛着青铜色的光泽,狮子鼻,虎口外翻着两根白色獠牙,面貌狰狞就像从十八层地狱中逃出的魔王! 尤其是那张脸上的眼睛,在黑夜中竟然发出了骇人的荧光,就像两点鬼火! “啊!” 李德才亡魂皆冒,嘶声大喊着,挥刀砍了过去! -- 正在向前狂奔的陈果果等人,忽然听到一声不像是人的嘶声喊叫声传来后,立即停住了脚步。 紧接着,又是一声充斥着极度骇怕的叫声,从后面数十米外的丛林后传来。 萨拉娜脸色剧变,嘎然喊道:“兔子!” 萨拉娜喊着就要向那边冲去,却被陈果果一把拉住:“别动,你跟陈大彪在这儿看着高飞,我过去看看。” 兔子俩人发出叫声的地方,距离陈果果这边最多也就是一百米,依着她的轻身功夫,完全可以在几秒钟内窜过去。 这么短的距离,陈果果一点都不担心会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要是察觉不好,她完全可以在最短时间内重新返回高飞身边。 萨拉娜也很聪明,知道这时候最好是听从陈果果的,紧攥着刀子点了点头,站在了陈大彪身边,与他一起靠在一棵大树上,警惕的观察着四周。 陈果果脚尖点地,就像一只暗夜幽灵那样,青烟般的向兔子俩人那边飘了过去。 几个起落间,陈果果来到了兔子俩人面前。 李德才,兔子俩人动也不动的躺在地上,刚做好的担架就放在旁边。 陈果果迅速向四周查看了一眼,随即屈膝蹲了下来,伸手飞快的在兔子俩人口鼻上一扫而过,这才松了一口气:这俩人只是昏迷了过去,并没有生命之忧。 陈果果捡起地上的手电筒,在兔子俩人身上照了几下,目光落在了他们的脖子上。 兔子俩人的脖子上,都有一道一般人看不出的章痕--这是有人化掌为刀,一刀看在他们脖子一侧,直接把他们砍昏过去的。 看到兔子俩人脖子上的掌痕后,陈果果心中忽地一动,所有的急躁一下子消失了,缓缓的站起身,转身走向萨拉娜那边。 陈果果没有预料错的话,相信就在这十几秒的时间内,萨拉娜、陈大彪俩人,差不多也跟兔子俩人一样下场,躺在地上装死人昏迷不醒了。 果不其然,陈果果缓步走回那边上,陈大彪、萨拉娜俩人已经乖乖躺在地上,而高飞却不见了。 “唉。” 陈果果轻轻叹了口气,仰面看着夜空淡淡的说道:“莫邪征东,你这样做有意思吗?” 没有人说话,更没有人出现。 陈果果继续说道:“我就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让高飞发烧。” 还是没有人说话,莫邪征东也没出现。 陈果果仍旧很镇定的样子,继续说道:“我知道,你这样做也许有着你必须这样做的理由,可我想我有权利知道这个理由。当然了,你也有权利不告诉我,那么休怪我会做点疯狂的事,来迫使你说出这是为什么了。” 陈果果这次的话音未落,一个黑衣人从一棵树后转了出来,淡淡的说:“你想做什么疯狂的事?” 陈果果抬起手中的手电筒向她照去,就看到了莫邪征东那张戴着的青铜面具,还有一头淡金色的柔顺长发,呵呵一笑说:“具体是什么疯狂的事,其实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但你既然也是女人,那么就该明白女人疯狂起来后,连她自己都无法控制她要做什么。” 莫邪征东没说话,只是目光清冷的看着她。 陈果果向前走了几步,来到她面前三四米处,停下了脚步:“说吧,你为什么要暗算高飞,让他发高烧?莫邪征东,别狡辩,因为在我跟高飞刚来到这片丛林中时,就已经知道你也来了。” “兔子从树上捡到的那根头发,就是你不小心留下来的。” 陈果果顿了顿,才继续说:“不过我们当时都没心情考虑你为什么来,所以才没有搭理你,没想到你却暗算高飞了。” “哼哼。” 陈果果冷笑了几声,说:“那个忽然咬了高飞手指的小蜥蜴,就是你指使的吧?他发高烧,也肯定与被咬有关,我只是当时关心则乱,没有诊断出他怎么了。现在你既然出现了,那么我更没必要去诊断了,你就说为什么这样做吧。” 莫邪征东慢慢摘下了脸上的面具。 星光下,那张冷艳、娇媚的脸庞,与陈果果相互辉映,散着迷人的魅力。 莫邪征东拎着面具,走到了陈果果面前,看着她的眼睛,缓缓的说:“我想改变我们家族特殊的身体基因,所以才这样做。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我可以跟你说说,希望你能体谅我的苦衷,在以后来配合我,开导他。” 陈果果转身走向一根横倒在地上的枯树,说道:“你说,我听。” -- 浑浑噩噩中,高飞再一次经历了何落日婚礼后的那一幕:喝了十斤白酒后,被太多的酒精烧的神志不清,最后只能把旺盛的精力,统统传送给了白瓷,廖水粉俩人。 这次也是如此,以相同的男人特有的方式,来把旺盛的精力向外排出。 不过‘承载体’换了,不再是白瓷、廖水粉俩人,而是一个人。 一个身体体温有些凉,抵死索求时感觉更凉的女人,或者说是女孩子。 莫邪征东就是个女孩子,在初次尝到男人的滋味,并迎来高飞的疯狂进攻时,幸亏她有着超人的体力,才能承受住高飞那变太的高频率攻击。 好像毯子般的荒草丛中,高飞就像一只雄狮,在死命的搏杀莫邪征东这只母豹。 俩人从开始的相互厮杀,最终逐渐转变成了狮子独自大展淫威--母豹除了发出可怜的呜咽轻叫声,再也没有反击的余力。 厮杀中,高飞神智曾经有过片刻的清醒,然后就看到了那张美丽的面孔,那具满是他的吻痕、抓痕却又充满无比美丽的身体。 莫邪征东,怎么会是她呢? 高飞在看到跪伏在哪儿双眼无神只喘气的女人,原来是莫邪征东后,很奇怪,也很纳闷,更想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他刚有力点清晰的思维,身体里的火山就再一次爆发了--导致他再次变的浑浑噩噩,猛地扑了上去。 天,渐渐的亮了,晨曦的曙光很快就被晨阳所代替,昨晚受到厮杀干扰没有休息好的鸟儿们,叽叽喳喳的骂着(草泥马的,这两个贱人不去城市酒店的旅馆里,在这儿特疼个鸟啊?)很不爽的飞走了。 为表示强烈的抗议,一只红眼睛的鸟儿在飞过仰面呼呼大睡的兔子上方时,肛门猛地一缩,一堆鸟粪直直落了下来,吧嗒一声砸在了他鼻子上。 “靠,谁在朝我吐唾沫?” 兔子喃喃的骂了句,抬手擦了擦鼻子翻了个身,一条腿搭在了萨拉娜腰间,继续呼呼的睡。 他们四个人都在睡--其实他们不想睡,却不行,因为莫邪征东需要他们睡,他们就得睡到不需要他们睡时,才能醒来。 陈果果倒是不用被迫着睡大觉,醒来后就盘膝坐在一棵树下,右手托着下巴望着前面某处出神,直到脚步声从树后传来。 第1459章 发烧后又发疯了! 陈果果扭头看去,然后就看到莫邪征东从树后缓缓的走了出来。 她脸上仍旧戴着那个狰狞的青铜面具,黑色的衣服依旧那样一尘不染,但眼神却变了,不再那样冷冰冰的,而是好像两潭活动的潭水,走路的姿势,更是有些蹒跚,很不得劲的样子。 陈果果定定的看着她,看的她有些心虚的挪开眼神后,笑着轻身问:“怎么了,满足了没?” 莫邪征东缓缓靠在一棵树上,声音有些沙哑的淡淡回答:“很满足,或者说是无法承受这种满足--陈果果,我知道你现在很鄙视我,不过这没什么,因为我必须得这样做。” “我没有鄙视你,真的没有,假如咱们两个设身处地,我同样会这样做。” 陈果果认真的说:“我只是替你犯愁,该怎么跟高飞解释这些。相信你也该知道,这家伙是个多么高傲的家伙。他虽然招惹了很多女人,不过他该像所有臭男人那样,属于那种想要就脱裤子,不想就提上裤子抬腿走人的负心汉。” 张嘴轻轻打了个哈欠后,陈果果喃喃的说:“我相信,他会拥有你这样才貌双全的女人而自豪。但问题时,他绝不喜欢变成一个每天都必须找女人来播种的种子选手,哪怕他再喜欢这个调调。” 听着陈果果‘妙语连珠’的调侃,莫邪征东始终没说话。 该说的,凌晨时她就说完了。 高飞被种上烈阳蛊后,在一年中必须每天都得与女人相结合,要不然就会被身体里的旺盛精力而烧死。 最关键的问题是,他要想用手还不行--得需要女人的相结合,来滋生阴阳互补。 每一次的时间,都会在一个时辰左右,甚至还要长。 这种情况对于男人来说,只持续一天的话,他会骄傲,为自己的强大而自豪,毕竟男人最大的骄傲就是从征服女人中体味到的。 当这种情况持续一周时,男人仍然会自豪,这说明他身体超棒。 可要是持续一个月--男人就会开始烦了:那方面再需求大的男人,也不想每天都拿出两个小时来做这种事,尤其是在太阳正毒辣的时间段,他就越憋得厉害,需要女人来灭火。 这种情况持续三个月……估计男人就会把这种旺盛的体力,看作是一种负担,很厌烦。 持续半年,男人就会被这种生理上的需求,折磨的要疯狂。 持续一年呢? 莫邪征东明确无误的告诉陈果果,高飞中了烈阳蛊后,这种每天都必须得靠女人来灭火的情况,最少得持续一年。 一年后,潜伏在他身体里的烈阳蛊,才会慢慢的被溶解,他才能逐步变为正常人。 也就是说,在这一年的365天中,高飞必须每天都得跟女人相结合,要不然就会被烧死。 而且每次相结合的时间,都会在两个小时以上,尤其是在阳光正足的中午,时间会更长。 没有哪一个女人,哪怕是莫邪征东这样特殊体质的女人,能承受得了高飞那变太的攻击。 所以要想他能安然渡过这一年,身体不会透支垮掉,除了要让他不停的吃‘大补药’之外,还要给他找足够的女人,随时伺候在他身边。 一边是不住的进补,一边是不停的找女人,这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一种无法接受的痛苦。 相信高飞醒来后在得知自己在以后的一年中,竟然会处于这种痛苦异常的处境中,他会怎么样? 莫邪征东不敢说,陈果果也不敢保证,没有谁能体会到高飞会做出什么反应。 陈果果说的嘴巴都干了,莫邪征东依旧闷声不吭,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者说,到目前为止,她仍旧沉浸在心悸之中:她以为依着她特殊的体质,与高超的武学造诣,足够能对付高飞了。 但当高飞连续高频率动作超过半小时之后,她就发现她已经变成了一滩烂泥,浑身再也没有丁点的力气。 要不是她用超绝的意志力,咬牙强忍着,估计现在别说是走路了,早就昏厥过去,甚至会发生生命危险了。 看着闷声不吭的莫邪征东,陈果果叹了口气,说:“唉,你倒是说话呀,你该怎么跟高飞解释,做点什么?” “我想……” 莫邪征东嘴巴动了动,声音嘶哑的说:“我想拜托你去给他解释一下。” 陈果果一愣,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惊愕的说:“啥,你让我去跟他解释?” 不等莫邪征东说什么,陈果果就骂道:“沃曹,凭什么呀。你惹出来的祸端,凭什么让我去跟他解释?莫邪征东,你以为我很好欺负啊怎么着?” 莫邪征东没有生气,只是说:“求你了。” “特么的,伟大的楼兰王在被男人干了后,竟然求我去帮她跟男人解释,这绝对是本世纪最让人感到惊讶的事儿了。” 陈果果继续大爆粗口,双手揪住头发猛搓了一下:“不行,我才不去做那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再说了,就算我去跟他解释清楚,说出你的苦衷,可你该怎么解决后续问题?” “这个不是问题,他身边有的是女人。” 莫邪征东低声说道:“除了你之外,还有解红颜,白瓷,甚至赵娴静。如果可以,我能让躲在地下楼兰中的秦城城,水儿都出来服侍他。或者,我可以把这些女人都带回楼兰,让他跟我们在那边安静的呆一年……” 莫邪征东刚说到这儿,就听到高飞冷冷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你凭什么去安排别人的命运?就以为你是楼兰王?” 莫邪征东身子一颤,却没有回头,只是缓缓坐在了地上,低着头好像个犯错了的孩子。 她刚才穿衣服之前,明明点了高飞的昏睡穴,有把握能让他安静的睡到中午,怎么现在就醒了,而且把她跟陈果果的谈话听了去? 看来,这都是烈阳蛊惹得祸,就像一个十瓦的灯泡,因为烈阳蛊的作用,散发出了成倍的光芒,激发出了他身体里潜伏的能量,提前解开了穴道。 看到高飞脸色很难看,衣衫不整的样子后,陈果果心里也有些忐忑,赶紧站起身陪笑道:“呵呵,高飞,你醒了呀,来,过来咱们好好说道说道--怎么了,用这眼神看着我?” “陈果果,我以为你是值得我绝对信任的,没想到你也别人联起手来坑我。” 高飞冷冷的说着,走了过来。 “我、我坑你什么了我?” 陈果果有些不服气的说:“在我发现你忽然高烧后,错误就已经成为现实了,当前我们要做的,自然得是跟你有关的善后……啊!” 陈果果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走到莫邪征东身边的高飞,忽然抬起一脚,狠狠踢在莫邪征东的右肋下。 “呃!” 莫邪征东没有躲闪,嘴里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声中,身子被高飞一脚踢飞,重重撞在一棵树上,弹落在了地上。 高飞此时双眼已经通红,就像一头失去理智的狮子那样,紧跟着扑了上去,对莫邪征东拳打脚踢,边打边骂:“混蛋,我让你暗算我,让你暗算我!” 莫邪征东仍旧没有反抗,只是双手抱着脑袋,把身子蜷缩的好像一个大虾米,更像一个受恶少欺凌的无辜良家,除了受着根本没有丁点的反抗余力。 看出高飞是在全力踢打莫邪征东后,陈果果脸色大变,腾身扑了过去,一把拉住他手腕,猛地向旁边一甩,冷声喝道:“你疯了吗你,你要把她打死!?” “滚开!” 高飞怒喝一声,抬手就抽向陈果果的脸。 陈果果本能的躲闪,身子半拧在高飞身子扑过来时,屈起左肘一个肘极,狠狠扛在了他肋下。 “嗨!” 高飞突地发出一声疼痛的闷哼声,脸色更加的狰狞,目眦欲裂,却像感受不到疼痛那样,疯魔般的张开双臂,来搂抱陈果果,同时还张开嘴巴,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 高飞这样子,彻底把陈果果吓坏了,赶紧后退撕声喝道:“高飞,你疯了吗!?” 高飞不说话,只是喉头里发出1嗬嗬的声响,继续向她扑了过去。 “高飞,高飞,你醒醒,我是果果呀,你怎么了你!” 陈果果不敢再动他,只能凭着敏捷的身手左右闪避,最后围着一棵大树转了起来。 高飞狂追,转了几圈后不小心被一根树根绊倒在了地上,扑倒在了地上。 陈果果不敢再跑,停步关心的问道:“高飞,怎么样了?你没事吧?” 重重摔了一跤的高飞,半晌才慢慢的抬起头,冷冷的看了她一眼,然后爬起来就像苍老了很多岁那样,步伐蹒跚的向东北方向走去。 “高飞,你要去哪儿,你要去哪儿?” 陈果果赶紧追了上来,却听他说:“别跟着我,我现在很烦,想杀人。” “高飞,你、你……” 陈果果身子一颤,紧紧咬住了嘴唇,抬起的右手无力的垂了下来。 她呆愣愣的站在那儿,看着高飞一步一步的走远,最后消失在丛林中后,才转身冲到莫邪征东面前,身手抓主她肩膀,把她从地上提溜了起来,嘶声吼道:“你说说,你都是做了些什么呀你!?” “对不起,陈果果,我没有别的路可走。” 被踢得浑身骨头都快要断了的莫邪征东,嘴角淌出一条好像小蛇般的血渍,苦笑道:“他在得知真向后没有当场杀了我,这已经是我意料之外的了。” “你、你--唉!” 很想狂抽莫邪征东一顿的陈果果,看到她脸色苍白的样子后,也不忍心下手了,松开她任由她瘫软在地上,犯愁的说:“你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那个家伙就是个小心眼,更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不喜欢被女人耍的团团转。” 哼了一声,她继续说:“哼,当时你该跟他说清楚的,只要跟他说清楚,相信他会理解你的。” 第1460章 传说中的兔子哥! 一年的时间,足够让这个世界发生很大的变化。 就拿伐南县县城的香蕉树宾馆来说吧,一年前的疤瘌哥还是老板的小弟,一年后,他却成了这家宾馆的新老板。 香蕉树原先的老板语气非常不好,半年前去缅甸那边运货时,消息泄露,被埋伏在边境线上的岭南缉毒警给当场击毙,听说那次带队的,正是让很多毒贩都谈之色变的灭绝师太。 至于是不是灭绝师太干掉了老板,没有人知道确定的消息,正如有人怀疑老板是被香蕉树现任老板疤瘌哥给出卖那样。 当然了,也没谁总是关心这些事,反正不管谁成为香蕉树的新老板,大家日子还是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不会因为这些发生太大的改变。 小名叫大熊的黑出租司机,一年前曾经送同村的兔子去了明城。 兔子这样的人,在伐南县是不少见的,人们才不会太在意一个老光棍去了哪儿,是死是活,除非有一天,那个老光棍会开着几十万的车子,带着几个保镖,两个漂亮马子重新回到县城。 唯有那样,人们才会响起:哦,这就是那个兔子老光棍啊。 然后,就是比天高的羡慕嫉妒恨:沃曹,这小子在外面到底做什么呢,才一年功,就混成这个样子了,还有没有天理呀! 当然了,这一幕发生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或者说只是存在于传说中。 大熊才不信传说,所以他从来都不会离开家乡,哪怕是日子再难过,他也会守着他那辆摩的,悠哉悠哉的在县城混日子。 今天很热,尤其是午后一点,天上的太阳明晃晃的,照的人眼发花,狗儿躲在南墙下,伸出舌头不住的哈达着。 刚出了一趟远门,挣了六十块钱的大熊,从路边小摊上要了半斤猪头肉,两瓶啤酒四个烧饼,坐在大树下的摩的上,悠哉悠哉的享受着他的幸福时,就看到两辆黑色的轿车,从争差那边的方向驶了过来。 两辆车引起了大熊的注意,暗地里琢磨:嚯嚯,是奔驰轿车啊,怎么从那边过来呢? 两辆奔驰轿车,停在了大熊的对面,也就是香蕉树宾馆的门前。 后面那辆车的车门打开,从上面下来了两个男人,一个体形魁梧很彪悍的样子,一个精明强干很牛比的样子,俩人都穿着黑色休闲装,下车后四下里看了一眼,就走到了前面那辆轿车前,一左一右的站在那儿,好像保镖那样。 “谁呀,这么大排场,来这儿还带保镖。” 大熊低声嘀咕了一句时,就看到那俩男人拉开了车门。 两个女人,从轿车上走了下来。 马上,大熊就觉得眼前猛地一亮--天上本来就挂着明晃晃的太阳,这俩女人出现后,竟然比天上的太阳还要亮,几乎晃瞎了大熊的双眼。 由此可以看出,这俩女人有多么的漂亮了。 漂亮到大熊竟然不敢看,下意识的看向了车子前门,然后就看到了他终生难忘的一幕:兔子,一年前被他送走的兔子,竟然从车上走了下来! 其实还有一个长相很蒙古的女人,也从副驾驶座椅上走了下来,不过直接被大熊给忽略了,甚至连那两个超级美女,都已经无法再吸引大熊的目光。 理由只有一个:兔子,太耀眼了,比俩美女,比天上的太阳,加起来都要耀眼很多倍! 特么的,谁让这家伙在一年前还是个狗也懒得搭理的老光棍,今天却开着奔驰轿车,带着彪悍的保镖,还有两个让大熊无法用文字语言来形容的美女,就这样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 极度震惊中,大熊并没有看出兔子是从驾驶座上下来的。 其实,就算是他看到,也不会多想。 在他的观念中,谁是车子的主人,谁才有资格开:自己花钱买了这么贵的车子,凭什么给别人开呀,阿爷又不傻! “大熊哥,那、那是兔子?我没有看错吧?” 就在大熊盯着兔子,张开着的嘴巴好像能填进个大西瓜似的时,他一个同行喃喃的问他。 “是,就是兔子,就是兔子!” 大熊这才清醒了过来,颤声骂道:“草特么的,这小子发了,真发达了!不行,我说什么也得让他拉扯我一把,哪怕给他擦皮鞋!” 大熊说着,扔掉手里的猪头肉刚要跳下车,就看到兔子带着几个保镖,和他的两三个漂亮马子,走进了香蕉树宾馆。 大熊跟疤瘌哥有矛盾,不敢轻易去香蕉树宾馆的,所以只能在外面等,等兔子再出来。 “这就是你们这儿档次最高的酒店?” 跟着兔子走进宾馆后,陈果果左右打量着:“怎么牌子上写着是宾馆呢?” 兔子解释道:“以前就是叫酒店的,现在可能是刚改了吧。” 莫邪征东默默的走在最后,始终没有说话。 陈果果叹了口气:“唉,兔子,你说高飞会来这儿?” 兔子用不确定的语气说:“飞哥一年前来过这儿,这地方,是伐南县县城中唯一能最快找到女人的地方……假如莫、莫女士说的是真的,那么现在太阳正毒,他就必须得来这儿找女人了。” 兔子说着话时,就看到几个男人从二楼楼梯口走了下来,眼睛一亮抬手叫道:“嗨,疤瘌,过来,过来!” 兔子看到了疤瘌哥,叫他过来想问问有没有看到飞哥。 可他不知道,现在的疤瘌哥不再是以前的疤瘌哥了,人家现在是香蕉树的大老板,在伐南县混的人,无论谁见到他,都得恭恭敬敬的喊一声‘孙哥’,或者说是‘孙总’,只有那些想死的家伙,才会像兔子这样喊他名字。 疤瘌哥抬头看了过来,双眼里带着阴沉的光芒,还没有说话呢,他身边三个小弟,就冲向了兔子那边:“草,你特么的什么人呀,敢这样称呼孙总!” “哟呵,这不是兔子吗?” 一个眼尖的,立即认出了兔子:“你捏捏的,啥时候穿的这样人模狗样儿的了,还特么的带着几个小娘们--哎哟,沃曹,这几个娘们很可以啊,我看了都想……” 这位小弟话还没有说完呢,旁边的陈大彪就猛地抬手,一拳轰在了他面门上:么的,飞哥的女人也是你能想的? 与此同时,李德才跟萨拉娜也动手了,一人一个,把疤瘌哥身边那三个小弟,给重重放倒在了地上。 “沃曹,有人要闹事!” “保护孙总!” 三个小弟砸在吧台上的声音,惊动了看场子的十数个小弟,纷纷喊叫着冲了上来,有得手里还拿着大砍刀。 李德才等人跟着高飞混了这么久后,无论是胆量还是打架的技术,都算是有了明显的提高,不敢说能以一个打十个,但对付这些小弟还是绰绰有余的。 只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还没有等他们动手,就觉得一条黑影从眼前掠过。 莫邪征东动了。 要是搁在以往,就凭疤瘌哥这些手下,跪在地上给楼兰王磕头,求她动手修理一下大家,她都看都不带看一眼的。 但现在,她却主动动手了,好像一个鬼魅那样,人群中前后左右的飘忽了一圈,那些斗志昂扬的小弟们,就横七竖八的趴在了地上。 陈果果没有为莫邪征东与这些小人物动手而惊讶,因为她很清楚,楼兰王现在心里极度压抑,动手揍人也许是最好的发些办法。 果然,莫邪征东在眨眼间把十数个小弟揍趴下后,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缓步走了回来。 兔子及时向前走了一步,到背着双手看着吓呆了的疤瘌哥,淡淡的说:“疤瘌,你很不错啊,现在都混成孙总了--孙总?” “哎!” 疤瘌哥本能的答应了一声,话音未落,兔子就一个大嘴巴抽了过来,直接让他在原地转了好几圈,随后又一脚踢在了他腿子上,差点把他踹到在地上。 “你算哪门子的孙总?阿爷我带来的人,也是你能惹得起的?” 等疤瘌哥好不容易站稳了身子后,兔子很嚣张的伸出一根手指,挑起了他下巴,又拍了拍他脸蛋:“你说是不是呀,孙总?” 疤瘌哥不愧是在江湖上混惯了的,在被兔子狠狠抽了一耳光后,就明白过来了:这老光棍,特么的发达了,惹不起了啊。 赶紧的,他点头哈腰的说:“兔子哥,您就叫我疤瘌就行了,在您面前,我可不敢自称什么孙总。兔子哥,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别跟我们一般见识。” 看到疤瘌哥很上道的样子后,兔子哥这才点了点头:“嗯,这还差不多。疤瘌,我今天来找你呢,就是想问问你,四楼现在有几个客人?” 香蕉树的四楼,有专门的小姐在这儿伺候客人,这些兔子都知道。 麻了隔壁的,你自个儿就带了两个仙女般的女人,却来我这儿找抱鸡,这不是吃饱了撑的? 疤瘌哥心中虽然这样骂,可不敢说出来,只是陪着笑的说:“您也知道,这儿白天也没什么生意--您别生气,我就说。刚才,就在刚才不久前,一个外地年轻人来了,叫了芳芳她们四五个人。” “外地来的年轻人?叫了四五个人?” 兔子立即知道那个外地人是谁了,伸手推开疤瘌哥,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陈总,莫女士,请上四楼。” 在疤瘌哥等人那犯迷糊的目光中,陈果果一马当先走向了楼梯口。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谁能告诉我?” 抬手莫着发疼的腮帮子,疤瘌哥感觉自己好像在做梦。 高飞也好像在做梦,此时就坐在四楼包间内的椅子上,看着芳芳几个女孩子,喉头一动一动的,有口水淌了下来。 “先生,你可真猛哦,一个人点了我们姐妹五个,哎呀呀,比那战三英的吕布还要厉害呢。” 芳芳娇嗲嗲的说着,走到高飞面前,伸手搂住他脖子,坐在了他腿上。 第1461章 她肯定会无比的痛苦! 高飞来岭南做什么来了? 是来祭奠红姐的周年祭日,陪着陈果果祭奠上官风铃的周年祭日来着。 在他心目中,这一天是个很庄严,很神圣的日子,因为去年的那一天,那个小女人为了他而死--高飞从昨天早上一起来就没有再吃饭,他想用这种类似于‘斋戒’的方式,来表达对红姐祭日的尊重。 但谁又能想到,为表示对红姐的尊重他连饭都没有吃,却‘吃了’莫邪征东。 而且还是被暗算。 高飞想不通,所以他愤怒。 高飞觉得,假如莫邪征东能找到他,跟他开诚布公的谈谈,把问题摆在桌面上,再征求他的意见,就算他心里有一万个不同意,可为了改变她的命运,有百分之八十的希望会是一咬牙,答应下来。 捏捏的,不就是做一年的人形播种机吗? 虽说每天都要跟女人敦伦,身体会受到影响,但依着莫邪征东这个中医圣手的本事,肯定会给他配出相应的补药,来维系他的身体健康。 一年只有365天而已,每天只是两个小时罢了,算起来总共才七百多个小时跟女人那个啥……高先生觉得只要咬咬牙,还是能熬过去的。 用一年的荒唐,来改变莫邪征东家族一千多年的悲苦命运,说起来还是很合算的。 可是,她为什么不明着说,而是采取卑鄙手段给高飞下蛊呢? 高飞用脚丫子也能猜出,莫邪征东担心跟他明说的话,会遭到他的拒绝。 或者干脆这样说:莫邪征东不信任高飞。 她不信高飞为了能改变她的命运,会做出这种牺牲,所以才采取了暗算的手法。 这,才是真正让高飞生气,抓狂的主要原因。 高飞觉得,他与莫邪征东的关系,除了俩人没有那个样之外,已经亲密到无法再亲密的地步了:高飞不止一次救了她,更是在她接受‘冰火之罚’时,甘心被她吸成人干…… 高飞为她已经做出那么多次的牺牲了,莫邪征东为什么还不信任他? 高飞愤怒,想不开,抓狂,狠狠收拾了莫邪征东一顿后,独自走出了丛林。 他需要冷静一下,找个没人的地方,就像受伤的独狼躲在那儿独自舔伤口,谁也不愿意再见到,至于以后怎么样,以后再说,当前他就想独自呆一段时间。 就像失魂落魄那样,高飞走出丛林顺着公路走向伐南县城,一路上脑子都晕忽忽的,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接下来又要去做什么。 直到他走进伐南县县城,太阳当空照之后,他感觉浑身都热的难受,那是来自身体里的热量,浮躁,逼着他只想用那种方式,从那个部位排出来。 烈阳蛊,当太阳最盛的时侯,也是活动越频繁的时侯。 当烈阳蛊的毒性发挥到极致时,能让男人在看到一条母狗,都会忍不住的扑上去--幸好,就在高飞眼睛开始发绿,要找个女人解决一下压力时,看到了香蕉树宾馆。 去年的这时候,高飞就曾经来过这儿,也听兔子说起过,在四楼就是风花雪月场,只要有钱,想要几个姑娘就来几个姑娘。 高飞很有钱,进来香蕉树宾馆后,就把两万块钱的现钞摔在了吧台上,声音嘶哑的说要至少五个姑娘,最好的,满意了再给小费! 两万块钱点五个姑娘,这要是放在京华那种高档会所中,那是绝对办不到的,不过在伐南县,却是这个圈子里有史以来从没有过的天价。 更何况他也说了,只要满意还有小费? 于是乎,得到消息的疤瘌哥,立马把包括他马子芳芳在内的五个姑娘,送到了高飞的房间里去了。 芳芳刚被疤瘌哥撵着去伺候人时,还是很生气的,觉得疤瘌哥也太特么的不男人了,为了挣钱,把自己马子都向外推! 不过,当芳芳姐看到她们要伺候的高先生,原来是个多金而英俊的小白脸后,对疤瘌哥的不满全部烟消云散了:话说,就算不给钱,哪怕是倒贴钱,能玩玩这种内地小白脸也是很爽的呀。 芳芳姐等人刚进来,就看到高飞眼睛猛地亮了,喉头一动一动的好像恶狼那样,随时都会扑上来……女性固有的矜持,让芳芳姐等人做出了很害羞的样子。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等--都特么等了十几分钟了,那孙子怎么总在那儿咽口水,裤裆那儿都挑起老高的帐篷了,可就是不上来? 她却不知道,高飞脑子里在拼命的压制自己。 他想试试,当这种烈阳蛊发作时,他能不能熬过去! “这家伙不会是个雏,心里想的要命可却又不好意思吧?” 芳芳姐心里这样想着,不愿意再等下去了,正所谓春宵一刻值千金不是? “先生,你可真猛哦,一个人点了我们姐妹五个,哎呀呀,比那战三英的吕布还要厉害呢。” 芳芳娇嗲嗲的说着走过去,坐在了他腿上,一只手就很熟练的伸向了下面,隔着裤子逮住了让她心儿猛地一跳的那个东西。 无法承受的部位被芳芳姐拿住后,高飞再也无法坚持了,嗓子里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猛地采住她衣服,在芳芳姐娇娇的惊叫声中,暴躁的撕开了。 啪的一声,高飞在芳芳姐很结实的美豚上狠狠拍了一掌,正要解开裤子提枪上马时,房门开了,有女人冷冷的声音响起:“都给我出去。” “哟,你特么的算老几呀,来我们这儿抢生意--哎哟!” 最靠近门口的一个姑娘,看到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女人出现在门口,很不礼貌的请她们出去后,就把她当做了来抢生意的同行了。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招待好了可是每人能分好几千的呢),这姑娘当然不高兴了,可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身子一轻,飞了起来,直直飞出了门外的走廊中,咣当一声的碰在走廊墙壁上再掉下来,直接昏过去了。 不等莫邪征东再动手,兔子、陈大彪等人就冲了进来,也没客气,更没有废话,一人拖住一个,把那些姑娘们都拖出了门外。 “你们谁呀,知道我是谁不?你们特么的……” 已经准备好品尝一下内地小白脸的芳芳姐,好事被破坏后,自然是恼羞成怒,张嘴刚要骂人,李德才一个大嘴巴就抽在了她嘴上,再抬脚冲她小肚子狠狠来了下,她就惨叫着滚倒在了走廊中。 “唉,你就孤军奋战吧,反正我现在是不能被他折腾。” 陈果果叹了口气,在莫邪征东后背上轻轻推了一把,转身退出了房间,关上了房门。 兔子等人很有眼色,知道接下来不适合再留在这了,拖着那几个姑娘走下了楼梯。 陈果果没有走,双手抱着膀子倚在走廊墙壁上,抬头望着天花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莫邪征东站在房门后,看着鼻翼一张一合很是痛苦样子的高飞,呆愣了片刻才低声说:“高飞,对不起……”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扑了上来,狂躁的一把采住她头发,直接摔在了那边的大炕上,嘴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嚎叫。 外面的陈果果,听到高飞发出这声带有痛苦,愤怒,还有伤心的嚎叫后,无奈的轻轻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当初在莫斯科郊外的生化研究所门前,高飞为了救莫邪征东,甘心替她挡住了陈果果扔过去的手蕾--虽说那是一种瞬间才会爆发的大男子主意作风,可毫无疑问的是,那件事表明了一个问题:只要能救下莫邪征东,高飞不在乎生死。 从那一刻起,陈果果就很羡慕莫邪征东,也更嫉妒她。 任何一个女人,身边有个能为她牺牲的男人,都是幸福的。 陈果果搞不懂高飞为什么甘心为莫邪征东去赴汤蹈火,甚至都搞不懂他们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可却知道这次,假如莫邪征东把真向告诉高飞,说她要想改变莫邪家族的基因,高飞必须得服食烈阳蛊,承受一年的非人痛苦…… 陈果果坚信,高飞也许会犹豫,也许会暴怒,扯着嗓子大嚷‘老子才不干’之后,最终却会选择配合:暂且不说有莫邪征东此等美女主动投怀送抱时的香艳,单说能够改变一个古老家族传统基因,就足够他自豪不已了。 更何况,男人嘛,潜意识内总觉得让女人大呼受不了的人,会感到窃喜的,依着高先生的卑鄙本性,差不多会像一个早就立志要做个名传千古的表砸的当妇那般,害羞带怯,半推半就的成就第一次。 那才是他自己的选择,哪怕事后再痛苦,他都会打落牙齿和血吞,明明痛苦万分却偏偏笑着说好爽。 陈果果确定,高飞就是那种一旦认定某条路走下去,就算跪着也会走完的人。 这样的人,你可以用哀求,利诱来打动他,但绝不要强逼他--他就是一根钢条,拧折不弯。 可莫邪征东却不知道怎么想的,没有去求他,用各种色、利诱,或者用坦诚的方式来折服他,反而采用了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方式:暗算。 莫邪征东暗算了高飞,也终于得到了她想要到的目的。 可陈果果相信,莫邪征东现在肯定异常后悔,无比的痛苦,肯定的。 陈果果心中胡思乱想着,信步走出了香蕉树酒店,在门口站了片刻后,就走上了一条通往西南方向的土道。 兔子、李德才等人没有跟上来,他们搞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却知道现在最好是呆在酒店里,等候高飞的召唤。 伐南县这地方很穷,不过植被覆盖率却是名列世界前茅,一条很普通的土路两侧,都有着成片的香蕉、荔枝等树。 陈果果信步前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停住了脚步,转身淡淡的说:“好了,该出来了。” 第1462章 到底隐瞒了什么? 这时候正是伐南县的午后时分,太阳无比的亮眼,气候却又偏偏潮湿的让人发疯,尤其是丛林中,更是闷热的要命,没有谁愿意在这个时间段外出瞎转悠。 陈果果信步走到这儿,只是想用这种难熬的气候,来缓解某种无力的痛苦。 有人却跟上了她,就在左边丛林深处。 那些人就像在暗中盯着兔子的狐狸,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不发出丁点的响声。 可他们却瞒不过陈果果。 陈果果停步转身,说让那些人出来时的语气,脸色都很平淡,但那些人却明显感受到周围的气温,忽然一下子下降了好几度,感觉即将有一张无形的大网,要从半天空当头落下,却偏偏无处可躲。 那张大网上,带着数不清的利刃,无论他们往哪个方向躲避,都无法逃脱被乱刃分尸的残酷下场。 所以他们唯有乖乖的走了出来。 总共三个人。 这是三个身穿黑衣的男人,两个身材瘦削,面皮发黑,目光呆滞好像干尸那样,一双微微眯起的眼睛里,却透着海蓝色的诡异光泽。 陈果果只是扫了这俩人一眼,就不再理睬,而是看向了最中间那个人,然后笑了:“呵呵,拓拔千钧,你怎么会忽然间来岭南了?” 陈果果一笑,拓拔千钧三人顿时觉得全身一松,好像卸掉了千斤重担那样,情不自禁的松了口气。 拓拔千钧没有说话,抬手挥了挥,跟随在他身后的那来黑衣人,马上后退,很快就消失在了丛林中。 那是两个灵犀使者,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上好像幽灵一般的存在,在自然环境截然不同的热带雨林中,他们也同样代表了危险。 不过这种危险对于陈果果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假如陈果果想他们死,他们根本没有活着退入丛林的任何可能。 这可不是吹大话,想当初陈果果第一次入侵地下楼兰时,这些好像无所不能的灵犀使者,就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包括拓拔千钧和那些王宫侍卫们,要不是高飞耍诡计,冒充楼兰王暗算她的话,相信莫邪征东早就死翘翘了。 挥手让两个手下退走后,拓拔千钧右手放在左胸前,对陈果果弯腰施礼。 “别这样客气。” 陈果果身子稍微一侧,表示不受拓拔千钧的礼,淡淡的说:“你是森林神殿的大祭司,在地下楼兰的地位与莫邪征东几乎持平,也算是位高权重了。我现在只是个小女子,有什么资格受拓跋先生大礼?” 拓拔千钧苦笑一声,直起腰板:“安归……” 陈果果抬手,打断了他的话:“安归王、安归教,都已经成为了历史,我姓陈,叫陈果果,你可以叫我陈女士。” “好吧,陈女士。” 拓拔千钧倒是很会随机应变,立马改变了称呼:“我这次冒昧跟踪陈女士,是有事相求的。” 陈果果冷冷的说:“我们非亲非故的,以前还是敌人,你凭什么求我?我又凭什么会帮你?” 拓拔千钧摘下头上的凉帽,看着陈果果正色道:“很简单,因为你是目前唯一能替高驸马作主的人。” 陈果果冷哼一声:“哼,高驸马?” 拓拔千钧忽视了陈果果这声冷哼中的讥讽,依旧认真的说:“陈女士,你能否耐心听我把话说完?” “我没有捂着你的嘴。” 陈果果说着,转身又向前面走去。 拓拔千钧愣了下,接着跟了上去:“陈女士,我知道你现在很气愤,因为我们女王殿下暗算了驸马,同时也算是间接伤害了你的……” 陈果果不耐烦的打断他:“有什么话直接说,我没耐心听你替莫邪征东向高飞道歉!最多,我只能理解为,她既然敢这样做,差不多有她这样说出的苦衷。或者说--你隐瞒了她什么。要不然的话,你堂堂的大祭司,不可能会鬼鬼祟祟的来这边找我!” 拓拔千钧垂头,低声说:“陈女士果然是慧眼如炬,一下就能猜出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你说得不错,我是隐瞒了女王殿下。” 陈果果双手慢慢攥紧,嘴角却浮上了可亲的笑意:“哦,那你来说说,你到底是隐瞒莫邪征东什么了?” 陈果果在问话时,拓拔千钧再次感受到了那种无处可逃的危险感,不过他却没有再紧张,因为他在出来后,就没打算再逃什么。 有些事,哪怕是死,也必须得去做,这是他身为大祭司的责任。 缓缓转身,拓拔千钧背对着陈果果,抬头看向了一棵香蕉树,说:“陈女士现在应该知道了,女王殿下能从黑色《安归经》内找出改变她基因的药方,那都多亏了高驸马,或者说是天意如此。” “是,我知道了。” 陈果果也抬头看向了香蕉树。 “陈女士你还该知道,要想解决女王殿下特殊的修罗体质,必须得找个男人,给他种下由女王殿下精血喂养的烈阳蛊,俩人发生最亲密的关系,以男人的纯阳,来驱赶女王殿下身体里的极度阴寒。” 拓拔千钧顿了顿,才缓缓说道:“但你却不知道,男人在中了烈阳蛊后的痛苦,远远不是你所能理解的地步--女王殿下,也同样不知道。” 莫邪征东精通岐黄之术,可谓是当今世上的中医第一人。 不过一个人再怎么厉害,在她所处的领域内,也有不知道的盲点存在,比方对蛊虫的理解,莫邪征东就不是无所不知的。 为解决莫邪家族的特殊基因,莫邪征东这些年来,始终在致力于任何病症的解决之法,而蛊毒却是世上最为阴毒的‘病源感染体’,所以她就算知道,并会制作各种蛊毒,可也没有在这方面深究。 拓拔千钧却精通此道,这跟他的职责有关。 大祭司嘛,整天生活在森林神殿内,与黑色王蛇那种剧毒之物打交道,所以对这些虫子的认识,要远远超过莫邪征东。 当莫邪征东在高飞的帮助下,找到暗藏在经书内的《逆天论》,从中找到改变她特殊修罗体质的方子后,立即就找到了拓拔千钧,与他商议。 莫邪征东对烈阳蛊的认识,只停留在‘任何中了烈阳蛊的男人,都会变成人形播种机,欲罢不能,苦熬一年’的地步,也曾经犹豫过,想另外找个男人,来当烈阳蛊的宿主。 不过除了高飞,莫邪征东不想再跟其他任何男人发生那种关系,在拓拔千钧的劝说下,最终才选择了‘暗算’的方式。 其实莫邪征东也曾经想过,那就是把这件事给高飞坦白,在争取他的同意后,再给他种上烈阳蛊--但人类骨子里的自私,最终让她听取了拓拔千钧的计划。 “唉,女王殿下找到可以改变莫邪家族命运的方法后,当时是既兴奋,又激动,所以思绪有些混乱,这才听从了我的建议。” 讲到这儿后,拓拔千钧稍微顿了顿,转身看着陈果果继续说:“但她却不知道,我是多么希望她能找另外一个男人,来代替驸马。因为烈阳蛊对男人的伤害,已经远远超过了她的认识。” “什么?” 陈果果脸色一变,身形一动抬手就锁住了拓拔千钧的脖子,嘎声道:“你、你不会是想告诉我,高飞在身中烈阳蛊后,就算每天都与女人互动,也无法解除蛊毒对他的伤害?” 陈果果说到最后两个字时,声音已经发颤,锁着拓拔千钧脖子的右手,手背上也有明显的青筋蹦起。 她的心,却悠忽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冰凉。 她猜到了拓拔千钧为什么要来岭南的真正目的,那就是要告诉她,高飞的情况,远比她想象的还要糟糕! 拓拔千钧对莫邪征东隐瞒了什么。 相比起当世那些著名的医生来说,陈果果也同样有着让他们无法望其项背的医术。 当然了,她是不如莫邪征东的,可却与莫邪征东有着相同的地方--或许是出于女人的天性,她也不愿意更深的认识蛊虫这玩意。 可在拓拔千钧把话说到这份上后,陈果果才霍然醒悟了过来。 “我、我……” 拓拔千钧很想说什么,只是舌头伸的老长,话却说不出来。 “你倒是说话呀你!” 陈果果更怒,右手正要猛地一紧时,才蓦然发现拓拔千钧眼珠子已经翻白了,即刻松手:“说!” “咳,咳!” 拓拔千钧双手捂着脖子,剧烈咳嗽着弯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陈果果这次没有催促,耐心的等待。 拓拔千钧在地下楼兰的地位,那是相当尊崇的,几乎跟楼兰女王平起平坐的,啥时候被人当做鸭子似的掐着脖子过呀? 如果是放在平时,拓拔千钧就算明知道不是陈果果的对手,也会为了他是男人、地下楼兰大祭司的尊严,飞蛾般的拼死一搏。 可现在,他却一点点的脾气都没有,反而有了种做错事后内疚的不行,终于受到一点惩罚后的解脱。 咳嗽良久,拓拔千钧才逐渐恢复了正常:“在苗疆数百种蛊毒中,烈阳蛊算不上是毒性最大的,也是最好配置的,可因为它的特殊性,却得不到多情的苗女待见。” 喘了口气,拓拔千钧继续说:“所以从几百年之前,烈阳蛊就因为消失了,可制作它的法子却流传了下来,我……” 拓拔千钧正在讲述烈阳蛊的发展历史,陈果果却低声喝道:“我已经说过了,我不想听这些废话!我只想知道,由你跟莫邪征东配制出来的烈阳蛊,会对高飞造成什么样的伤害,除了不住的找女人之外!” 拓拔千钧目光躲闪着,看向了别处,轻声说:“要想熬过这一年,他至少需要四到六个女人。” “四到六个女人?这很简单呀。” 陈果果一愣,脱口说出这句话时,却听拓拔千钧继续说:“四到六个……具备修罗体质的女人。” 第1463章 改良版的烈阳蛊! 身中烈阳蛊,必须每天得找女人,而且每次都欲罢不能,持续这样的情况,要有一年之久--这些事,陈果果早就听莫邪征东说起过了。 在愤慨之余,陈果果也曾经想到过高飞的‘后事’,那就是找哪些女人来做为他的‘承载体’。 当然了,陈果果就算再不怎么在乎高飞找女人,可也不会同意他随便找芳芳那种人了,那些人在她眼里,连蝼蚁都算不上,只能算是一些玷污清白的拉圾。 幸好,陈果果很清楚高飞身边有很多女人:暂且不说她自己,就说莫邪征东、白瓷、解红颜、王晨,甚至那个在监狱中的赵娴静吧,这五个女人轮流伺候高飞,还是问题不大的。 再说了,陈果果还知道远在地下楼兰,还有秦城城、水儿,在美国有个妮儿--只要有需要,她完全可以用强,把张暮涵、甚至还有连雪等女人,送到高飞的枕边。 高飞身边有这么多优秀女人,所以陈果果才不许他与芳芳那种女人来往,虽然在她心里,除了莫邪征东之外,其他人都不够跟她陈果果一起拥有高飞,但这些女人总比芳芳等人强一万倍不是? 也正是有这么多‘承载体’,陈果果才不担心高飞会没处发些他旺盛的精力,最多也就是想方设法的,为他多找一些拥有大补作用的药材罢了。 为此,她都决定要去东北那边的深山老林中走一遭,看看能不能有幸遇到传说中的东北虎,话说虎骨、虎鞭可是大补的好药材。 至少还没有等陈果果付诸行动,拓拔千钧就出现了,并说出高飞的情况,要远比她所想象的那样严重,糟糕。 陈果果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来迎接拓拔千钧说出的糟糕。 却没想到,拓拔千钧只说高飞在这一年中,需要四到六个女人。 四到六个女人,小意思而已,如果有必要,陈果果完全可以化身菜花大盗,为他寻来四十个以上的女人,而且个个都是国色天香的那种,唯有那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她的女人不是? 可是不等陈果果松口气,拓拔千钧说出了让她为止呆愣的话:“这些女人,必须是修罗体质!” 陈果果呆住,双眸死死盯着拓拔千钧,过了很久才喃喃的问:“这些女人,必须、必须得是莫邪征东那样的修罗体质?” “是,必须得是修罗体质。” 拓拔千钧被陈果果看的心里发毛,垂下了眼帘,低声解释道:“本来,传统的烈阳蛊,只会让男人每天都数次的索求女人,不会在意女人身体体质怎么样。可高驸马所中的烈阳蛊,却是经过我暗中‘改良’过的,毒性要比传统烈阳蛊,要猛烈十倍之上。” “为什么……” 陈果果双眸中猛地浮上骇人的杀机,霍然抬手就去抓拓拔千钧。 拓拔千钧没有躲闪,实际上他也无法躲开陈果果愤怒下的一击。 陈果果手指碰到拓拔千钧下巴时,却自动停住了,声音嘶哑的问道:“为什么,你要改良烈阳蛊?” “因为,女王殿下的体质与众不同。” 拓拔千钧轻轻的叹了口气,说:“她是罕见的修罗体质,可以说是所有动物界中的至阴所在,要想彻底改变她的体质,必须得让烈阳蛊的毒性,强大十倍--唯有让驸马所中的烈阳蛊毒性强大十倍,才能在女王殿下珠胎暗结后,通过胎儿精血的影响,慢慢化掉身体里的至阴之气。” 拓拔千钧现在满脸都是视死如归的模样,压根不怕陈果果随时都会干掉他,自顾自的说:“其实女王殿下根本不知道,当初她犹豫是不是选择驸马为承载体,那都是多余的。” 陈果果缓缓缩回手,嘎声问道:“这话,又是怎么说?”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除了驸马之外,任何人都无法成为改良版烈阳蛊的宿主。” 拓拔千钧解释道:“如果选择普通男人,种上改良版的烈阳蛊后,别说是熬一年了,恐怕连一天也熬不上,就会在第一次时脱--精而死,因为他们无法承受特种烈阳蛊的。” 苗疆中传说的烈阳蛊,种在人身上后,男人就会在一年之内,每天都不停的找女人,来发些他所中的蛊毒。 可经过拓拔千钧暗中改良的烈阳蛊,要是种在一般男人身上,他就会在第一次与女人相互动时,直接精、尽人亡,压根谈不上能否熬过一年。 要想彻底改变莫邪征东的特殊体质,必须得给宿主种上改良版的烈阳蛊,这一点莫邪征东不知道,拓拔千钧却清楚的很。 他更清楚,天下除了高飞之外,就再也没有男人能承受改良版的烈阳蛊了。 高飞能承受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在地下楼兰时,已经被莫邪征东‘淬炼’的百毒不侵了,哪怕是黑色王蛇喷出的毒雾,赵娴静用来暗算他的银色,都对他不起任何作用。 高先生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在拓拔千钧看来,正是理想的改良版烈阳蛊宿主,实际上也未有他,才是莫邪征东唯一的选择。 当初莫邪征东去找他商议,说她拿不定是否选择高飞为烈阳蛊宿主时,拓拔千钧还很配合的犹豫了一番,最终才劝说她选择了高飞。 为了能改变莫邪征东的特殊体质,打破莫邪家族近两千年的近亲结婚诅咒,拓拔千钧决定一力承担起所有责任,那就是对莫邪征东隐瞒了烈阳蛊毒性强大的真向。 “毫无疑问的是,现在一切都按照我所判断的进行,高驸马被种上了改良版的烈阳蛊,与女王殿下发生了最为亲密的关系。” 拓拔千钧解释到这儿时,语气中带有无比的平静:“而且我更算准,这几天正是女王殿下最危险--也就是受孕率最高的几天,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会在这几天内怀孕,随着胎儿的逐步长大,身体里的至阴之毒,会渐渐被消弱,直至完全消失,成为正常人。” “但是高驸马的情况就不妙了。” 拓拔千钧看着陈果果,抱歉的笑了笑,说:“女王殿下在受孕后,为了确保胎儿的安全,她不能再承受高驸马那种变太般的冲击,势必得远离他。最重要的是,高驸马要想解除身体里烈阳蛊的毒性,一般女人还无法化解,唯有具备修罗体质的女子,以至阴,来相融他的至阳。” “必须、必须得具备修罗体质的女子?” 陈果果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必须吗?” “必须,就是必须。” 拓拔千钧肯定的点了点头:“因为正常女子身体里所带有的阴气,只是普通的天地之阴阳之气,与大自然相辅相成,所以无法消融、或者说中和高驸马身体里的至阳之气。” “哪怕是再多的普通女子,每天十二个时辰中不间断的与高驸马相互动,也无法中和他身体里的至阳之气。” 特意加重语气重复了一遍后,拓拔千钧才神色黯然的说:“所以,要想解决高驸马的问题,就必须得有四到六个具备修罗体质的女子,随时侍奉在他左右--假如高驸马运气好的话,能熬过一年,并随着烈阳蛊毒性的消弱,而逐步恢复健康。” 陈果果眼角不住的跳动,声音更加的嘶哑:“也就是说,就算能找到四到六个具备修罗体质的女人去陪伴高飞左右,他也不一定能熬过一年,对不对?” 拓拔千钧没有说话。 不说话,有时候就默认的意思。 “好,我明白了。” 陈果果深吸了一口气,眼神重新恢复了镇定:“你告诉我,莫邪家族中,总共有多少个女人?” 暂且不说高飞能不能熬过一年,当前最重要的,则是要给他找到足够‘用’的女修罗,来解除他的痛苦。 拓拔千钧还是没有说话。 陈果果怒了:“你,怎么不说话?” 拓拔千钧终于说话了,声音很低:“四到六个具备修罗特殊体质的女子,必须得是生理发育完全成熟的女性--地下楼兰中,除却女王殿下外,最大的女王继承人,今年才九岁……” “混蛋!” 拓拔千钧还没有说完,陈果果就暴喝一声,抬手狠狠抽向他左脸。 啪! 随着一声清脆的耳光声响,拓拔千钧重达七十公斤的身子,风筝般的向后飞出,重重撞在一棵碗口粗细的香蕉树上。 喀嚓一声,香蕉树就像被疾奔的车头狠狠撞上那样,拦腰折断! 拓拔千钧人还没有落地,就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他的身子刚刚落地,陈果果的右脚,已经重重踏在了他心口,肋骨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咔咔声响--只要她稍微用力,拓拔千钧的雄膛就会被彻底踩断,一命呜呼。 拓拔千钧满脸都是无法承受的痛苦之色,可他的眼神却相当的安定,从容。 这个结果,在他决定暗中尾随陈果果时,就已经猜到了。 说出事情的真向后,他会被狂怒的陈果果干掉,这早就在拓拔千钧的意料之中,但他却不后悔,因为他做到了他必须得做的:只要能帮着莫邪征东变成正常人,后代能像正常人那样生儿育女,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他甘心去死。 以死,来换莫邪家族未来的昌盛! 这,本来就是地下楼兰森林神殿列代大祭司的最终使命。 这,同样是大祭司在地下楼兰中,能够备受楼兰王室尊崇的唯一原因。 列代大祭司,等了一千多年,每一代大祭司在临死之前,都会嘱咐继位者,必须竭尽全力的寻找改变莫邪家族命运的办法,哪怕为此付出任何的惨重代价,也在所不辞。 一千多年过去,森林神殿大祭司始终没有完成他存在的使命--终于,拓拔千钧做到了。 现在拓拔千钧存在的使命终于完成了,所以就算明知道要死了,可他心中却是无比的安然,眼神里全是欣慰的笑意。 第1464章 还不是太晚! 拓拔千钧有私心,那就是只要能帮莫邪征东打破莫邪家族近两千年的诅咒,无论做什么,他都会毫不犹豫。 可他同时也是最没有私心的,因为要想改变这些,他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别人的事,他可能会死。 他不暗算高飞,就不会有危险,以后仍旧是地下楼兰中受人尊敬的大祭司,躲在森林神殿中,笑看莫邪家族每隔七八年,就会换上一任新的女王…… 人都是自私的,没有谁愿意为了别人的事,去选择死。 不过世上却从不缺少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或许会被人看成是傻瓜,或许被看做是英雄。 实际上,英雄和傻瓜的区别,只是在一线之间罢了。 拓拔千钧到底是英雄,还是傻瓜? 可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是感到很欣慰,在遭到陈果果的痛击后,没有做出任何的反抗,只是安然等待死亡的降临。 陈果果却没有下手,目光凶狠的盯着拓拔千钧看了片刻,缓缓收回了脚。 拓拔千钧咳嗽了几声,呼吸有些急促的问道:“为、为什么不杀我?” 陈果果抬头看着远处,不答反问:“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高飞在身中烈阳蛊后,死亡是他的必然结果了?” 拓拔千钧又咳嗽了几声,说:“我,想不出他能活下去的任何理由。因为事情很简单,就算女王殿下为了拯救高飞,选择不顾一切的伺候他。可她在怀孕后,身体里的至阴之气,就已经开始逐渐减弱,慢慢向正常体质转变,再也起不到中和驸马身体里的至阳之气。” 陈果果紧紧攥着右手,手指甲已经深深刺进掌心,有鲜血淌出,她却像是没有察觉到那样,声音飘忽的说:“他,还有多少时间?” 拓拔千钧沉殷了片刻,才说:“一般人种了改良版烈阳蛊后,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驸马百毒不侵的身体素质,女王殿下当前陪伴他左右,特殊的修罗体质能中和一些烈阳蛊之毒,再加上他身边不缺少女人,所以他跟一般人相比起来,差不多能多坚持一个月。” 陈果果身子微微一颤,低声说:“就只能是一个月吗?” 拓拔千钧苦笑:“这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哦。” 陈果果深吸了口气,松开手:“那么,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办法,能解开他身体里的蛊毒了?” “也不能说没有。” 拓拔千钧从地上爬了起来,盘膝坐着犹豫了下才说:“我虽然比女王殿下更精通种蛊之术,可蛊虫的发源地却是在岭南苗疆。传说,在苗疆某处不为人知的深山老林中,仍然有蛊婆的存在。” 蛊婆,又名草鬼婆,意思为养蛊的女子。 传说蛊婆在养蛊以前,要把正厅打扫得干干净净,全家老少都要洗过澡,诚心诚意在祖宗神位前焚香点烛,对天地鬼神默默地祷告。然后在正厅的中央,挖一个大坑,埋藏一个大缸下去。 缸要选择口小腹大的,才便于加盖,而且口越小,越看不见缸中的情形,人们越容易对缸中的东西发生恐怖,因恐怖而发生敬畏。缸的口须理得和土一样平。 等到夏历五月五日(端阳),到田野里任意捉十二种爬虫回来放在缸中,然后把盖子盖住。 这些爬虫,通常是毒蛇、鳝鱼、蜈蚣、青蛙、蝎、蚯蚓、大绿毛虫、螳螂……总之会飞的生物一律不要,四脚会跑的生物也不要,只要一些有毒的爬虫。 这十二种爬虫放入缸内以后,主人全家大小,于每夜入睡以后祷告一次,每日人未起床以前祷告一次,连续祷告一年,不可一日间断。 而且养蛊和祷告的时候,绝不可让外人知道。 要是让外人知道了,自己养的蛊就会被巫师用妖法收去,为巫师使用,主人就会全家死尽。 即使不被巫师收去,成蛊以后,也会加害主人。 一年之中那些爬虫在缸中互相吞噬,毒多的吃毒少的,强大的吃弱小的,最后只乘下一个,这个爬虫吃了其他十一只以后,自己也就改变了形态和颜色,成为了毒物的王者。 蛊婆就会用她自己的精血,来养这只毒物。 蛊婆冒着全家死光光的危险,来养蛊,当然不是为了把这当做是一种文化流传下去,而是为了利益。 据说蛊婆借重蛊的灵气,使养蛊的人家做任何事情都很顺利,如果主人想要经商,借助蛊的灵气,可以一本万利。 如果主人想要升官,借着蛊的灵气,可以直上青云。 反过来说,如果偶一不慎,被受蛊害的人家知道了,去请专门的巫师来把蛊收掉,蛊的主人便会诸事不宜,全家死尽。 据野史相传,吕四娘刺杀雍正帝时,就是利用蛊毒,先清扫了无处不在的皇宫大内侍卫,最终成功割走了雍正大帝的脑袋瓜…… 就因为蛊婆练蛊是为了追求天大的利益,而蛊虫是世间最为阴毒的物种,种者生不如死,所以列代朝廷都对蛊婆没有丁点好感,属于全力打击、消灭的对象。 尤其是新世纪的到来,随着现代化武器,现代科学的高度发展,蛊虫更加没有了市场,蛊婆也失去了相应的‘业务’收入,所以逐渐消失,并灭绝,这也是大势所趋。 如果把蛊婆当做是一种‘物种’的话,那么谁也不敢保证她是否真在新世纪灭绝了。 但毫无疑问的是,因为各界都在大力反对养蛊,蛊婆的神秘性才大大的增加,继而变成了传说,甚至被列为了灵异之类。 拓拔千钧这时候提到蛊婆,就是要告诉陈果果:蛊婆,才是最最理解蛊虫的人,别人也许对改良版的烈阳蛊无计可施,但蛊婆却很可能改变这个既定结果。 正所谓术有专攻,就是这个道理了。 拓拔千钧能帮着莫邪征东养烈阳蛊,并改良它,可却无法控制它,就像一个再怎么精通养狗的人,也无法像狗妈妈跟狗儿子随意交流那样。 蛊婆,无疑就是能与蛊虫直接交流的神秘人士,要想解除高飞身体里的烈阳蛊,除非能找到这种传说中的人物。 陈果果耐心听完拓拔千钧的话后,双眸放光:“那你告诉我,该去哪儿找蛊婆?” 拓拔千钧苦笑着,实话实说:“我不知道世间还有没有蛊婆的存在,哪怕就算是真的存在,可要想找到她,也只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既然是这样,那你所说的这些,岂不是在放屁?” 陈果果再次暴躁了起来。 没有谁喜欢被干掉,哪怕拓拔千钧心中早就做好了被干掉的准备,也想在陈果果发怒要干掉他之前,尽可能的努力一下,为自己争取活路,所以赶紧说:“陈女士,其实除了寻找传说中的蛊婆之外,还有一个人,能延长高驸马的寿命!” 陈果果即刻追问:“谁,谁!?” “沈银冰。” 拓拔千钧缓缓说出了这个名字。 “沈银冰?” 陈果果一呆,随即明白了过来。 沈银冰的母亲沈若萱,本来就是楼兰女王的继承人,她与莫邪征东一样,也是特殊的修罗体质。 拓拔千钧刚才就说了,要想化解高飞身体里的至阳之气,唯有具备修罗体质的女人,随时侍奉在他左右才行。 莫邪征东一旦受孕,身体里的至阴之气,肯定会大减,就算她时刻趴在高某人的肚皮上,也起不到相应的作用了。 那时候,假如具备同样修罗体质的沈银冰出现,就能延长高先生被烧死的时间。 陈果果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沈银冰在哪儿?她是否愿意为高飞牺牲?退一步来说,就算她愿意,但她要是怀孕了呢?那么她也会慢慢失去修罗体质的。” 拓拔千钧赶紧说:“这件事很简单,只要我们提前在高驸马身上做手脚,沈银冰就不会怀孕,始终能保持她至阴的修罗体质的!” “动手脚?” 陈果果双眸微微眯起,语气阴森的说:“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不在现在对高飞做手脚,别让莫邪征东怀孕?” 陈果果相信,依着拓拔千钧的医术,要想高驸马的‘种子’暂时不能发芽,还是能轻松做到的。 可他为什么不早对高飞做手脚? 那样,莫邪征东就不会现在有可能怀孕了。 拓拔千钧不知道自己今天第几次苦笑了,也唯有这样,才能表示他当前郁闷的心情:“唉,当时来岭南之前,我就是这样想的,想在高驸马身中烈阳蛊后,立即在他身体上做手脚。” 顿了顿,他继续说:“可问题是,还没有等你们走出丛林,他就已经与女王殿下发生关系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女王殿下当下正在最佳受孕期--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现在已经有一条小生命,在她身体里准备生根发芽了。一切,都晚了。” “不晚,还不是太晚。” 陈果果喃喃的说了两句,攸地深吸了一口气,对拓拔千钧说:“派出你所有的人,去寻找蛊婆!我,去找沈银冰。你,去香蕉树酒店,暗中给高飞做手脚。” 对陈果果这个安排,拓拔千钧自然是没有任何意见,扶着树艰难的站起来:“好,我马上就去安排,希望我的人能找到蛊婆,你能找到、并说服沈银冰。” “哼哼,你最好是祈祷能找到这两个人,要不然你就死定了,我不管你蔵在哪儿!” 陈果果冷笑一声,不再说什么,转身向来时的方向纵身疾奔而去。 “蛊婆,怎么可能会被轻易找到,可除了全力去寻找,我还有什么办法?唉。” 拓拔千钧望着陈果果消失的方向,低低叹了口气,从怀里拿出一根黑色笛子,放在嘴边轻轻一吹。 悠长,尖细而又时断时续的笛声响起。 至少十几天黑色的影子,从两侧树林中幽灵般的出现了。 第1465章 雨林中的高脚楼! 陈果果走出香蕉树大酒店没多久,被莫邪征东震住的疤瘌哥,也悄悄的离开了酒店,在门口左右扫了一眼后,上了一辆桑塔纳轿车。 上车后,疤瘌哥就加大油门向县城正北方急驰而去,也不管道路有多坑洼难行,只管有多快,就开多快。 半小时后,车子来到了路尽头,再往前,就是一望无垠的热带雨林,再也没有路了。 疤瘌哥下车后,向后看了一眼,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人跟踪后,才急匆匆走进了雨林中。 走进一百多米后,前面出现了一座这边常见的高脚楼。 高脚楼四周丛林中静悄悄的,除了风吹树叶,跟鸟儿的啾啾叫声后,就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当然了,也看不到任何人影,好像这座竹楼是座废弃的。 疤瘌哥脚步匆匆,刚来到高脚楼下的楼提前,两个人忽然从旁边草丛中闪了过去,手里端着黝黑铮亮的制式微冲,枪口抵在了他脑门上,低声喝道:“站住!” “是,是。” 疤瘌哥身子猛地一顿,赶紧抬起双手,脸上带着谄媚的笑:“两位大哥,我是疤瘌啊,不是外人,我想见沈总,是有重要情况要禀告她……” 疤瘌哥的话还没有说完,高脚楼的二楼楼梯上,出现了一个身材修长的女人,居高临下淡淡说道:“让他上来吧。” 两个持枪保镖立即收枪,转身再次隐在了草丛后面。 疤瘌哥抬头,冲女人笑了笑,扶着扶手慢慢走上了楼梯。 疤瘌哥不认识这个女人,不过曾经听人称呼她为郝连。 这个郝连,就是沈总身边的贴身心腹。 “郝连小姐,您好。” 疤瘌哥走上二楼后,恭恭敬敬的冲郝连偃月弯腰低头问好。 “沈总早就说过了,没事不许你来找她,你怎么又来了?” 郝连偃月淡淡的问道。 “我、我有重大情报,要向沈总汇报。” 疤瘌哥小心翼翼的描了郝连偃月一眼,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 在他看来,郝连偃月绝对是一等一的美女,成熟的身材,迷人的相貌,飒爽的英姿,尤其是偶尔流露出的上、位者的气息,更是让疤瘌哥心折,无数次做梦幻想能找个这样的女人做老婆。 可就这么一个优秀的女人,却是沈总身边一个秘书般的存在。 由此可见,那位神秘的沈总,拥有多大的能量。 “等着,我去问问沈总。” 郝连偃月扫了他一眼,转身走到二楼的‘正厅’门口,抬手敲了敲房门,这才轻轻推开一条缝,低声说:“沈总,香蕉树的人要见您。” 沈银冰那轻柔,还带有丝丝慵懒的声音传来:“让他进来吧。” “是。” 郝连偃月点了点头,后退一步对疤瘌哥说道:“沈总让你进去。” “谢谢,谢谢郝连小姐。” 疤瘌哥再次对郝连偃月点头哈腰,这才轻手轻脚的走到门前,慢慢推开,迈步走了进去。 疤瘌哥并不是第一次走进这间竹楼中,但每次进来,都会有种‘审美观’被改变的感觉,这都是因为竹楼中的装潢,以及那个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烟火般的女子。 外表看起来久经风雨有些残破的竹楼内部装修,别说是伐南县最‘辉煌’的香蕉树酒店了,就算明城最好的酒店套房,也比不上这儿。 足有八十平米的房间内,来自意大利的小牛皮沙发,法国的手工琉璃吊灯,波斯(现代伊朗)的纯羊毛地毯,檀木制作的案几等等,无一不在对疤瘌哥展示着此房间的尊贵,奢华。 最重要的,还是那个好像总是爱坐在后窗前的女子。 白衣女子,穿着一身好像霓裳般的白色轻纱睡袍,隐隐能看出她内里所穿的什么衣服,显得她身材更加曼妙,尤其是果露在外面的小半截小腿,以及那双毫无瑕疵的天然玉足,让人看一眼,就忍不住生出血脉喷张的某种冲动。 但疤瘌哥不敢多看,只是飞快的扫过一眼后,就赶紧垂下了头,低声说:“沈总。” “有什么事吗?” 沈银冰手中端着一杯好像盛着血液般的红酒,慢慢晃动着,让红酒的香气充分与空气融合在了一起,却营造出更动人的某种气息。 “沈总,您让我注意的那个人,现在已经去了酒店。” 疤瘌哥说着,从口袋里慢慢拿出一张照片。 他拿出照片的动作很慢,因为他很清楚,有双凌厉的眼睛,正在他背后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假如他动作稍微突兀一点,一颗子弹就会毫不顾忌的击穿他脑袋,决不会担心他的鲜血,会弄脏地上洁白的羊毛地毯。 照片上是个男人,年轻的男人。 紧盯着疤瘌哥一举一动的郝连偃月,看到了那张照片,眼角微微一跳:高飞。 照片上的男人,是高飞。 “哦,他去你的酒店了呀?嗯,很正常。” 沈银冰端起酒杯,慢慢放在唇边轻轻抿了口,毫不在意的样子。 她已经在今天的凌晨时间,在红姐的墓前见过高飞了,也知道他在离开丛林后,会在经过伐南县时,稍作休息一下。 而香蕉树大酒店,则是伐南县唯一能‘有资格’迎接高飞等人下榻稍作休息的酒店,那么他去那边的确是很正常的。 至于疤瘌哥为什么会有高飞的照片,看到高飞去酒店后,又是为什么会跑来这儿找到沈银冰汇报,这事说起来话长。 当年兔子离开伐南县时,疤瘌哥还只是香蕉树的一个马仔,供人驱使。 不过他的命运在春节刚过不久就改变了,有人找到他,答应让他成为酒店的新老大,但得付出相应的代价--加入一个叫‘贪狼’的神秘组织。 一入贪狼,终生都受狼主驱使,为狼主抛头颅洒热血在所不辞……一方是金钱美女的魅力(成为酒店老大,那就是伐南县的头面人物,自然能拥有这些),一方是邪教会员,为狼主做事。 疤瘌哥并没有犹豫多久,就选择了他以为正确的道路,那就是成为贪狼中的一员。 于是,疤瘌哥的命运从那时候改变了,成了香蕉树的新老板,伐南县的头面人物,呼风唤雨,威风不可一世。 当然了,他得时刻听从狼主的安排行事。 索性美丽的狼主并没有给疤瘌哥太大的难题,就是给她当耳目,专门留意照片上的高飞,还有就是,帮狼主在这边建造了这座堪称星级酒店的高脚楼,做为沈狼主的秘密‘行宫’。 佷多人都在满世界的寻找沈银冰下落时,却没有谁知道,她这几个月来,会一直蔵在伐南县正北这片雨林中的高脚楼上。 疤瘌哥看着手里的照片,低声说:“沈总,这位先生去我的酒店休息,的确是很正常。可不正常的是,他去了酒店不久,就要了至少四位姑娘……” “什么姑娘?” 听到这儿后,沈银冰黛眉皱起,放下了刚端起来的酒杯。 疤瘌哥微微抬头,尴尬的笑了下,低声解释道:“香蕉树大酒店内,有很多靠,咳,为生的姑娘……” “什么?” 沈银冰的声音猛地拔高,带着强烈的不信:“他叫了至少四个做皮肉生意的女人--你,没有胡说八道的骗我? “是,是,的确是这样。” 疤瘌哥没来由的打了个冷颤,喃喃说:“我不敢骗您。” 如果说别的男人在伐南县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找姑娘,沈银冰或许还会相信,可疤瘌哥要说高飞在这边找姑娘,打死她也不信。 无他,沈银冰比佷多人都清楚,高飞现在最不缺的就是女人了,而且个个都是出色的美女,别的暂且不说,单单一个陈果果,在整个岭南都找不出一个能跟她相媲美的,高飞怎么可能放着这个大美女‘不用’,而去找那种女人呢? 这比她听到说岛国沉没了还要惊讶,不信。 “你没有骗我?” 沈银冰盯着疤瘌哥,过了足有半分钟,在他额头上冷汗直冒后,才淡淡的说:“说说他为什么要在你那儿点姑娘,说仔细点。” “是,我一定仔细说。” 疤瘌哥这才松了口气,就把高飞怎么去了酒店,又是做了什么,随后一些外乡人(陈果果一行)也去了,其中一个很厉害的女人揍了他们,在他离开酒店来这边汇报情况时,陈果果、兔子等人已经把芳芳等人轰走,但莫邪征东却留下的事情,异常详细的说了一遍。 “沈总,我能看出这个人在去酒店时,脸色很不好看,好像经历过什么重大变故那样,精神颓丧。” 末了,疤瘌哥又慢慢从口袋中拿出一个优盘,眼中闪过一抹喔龊,低声说:“他们俩人在房间里做什么的过程,我已经用针孔摄像机拍摄下来了。” 好像看出沈总与那个年轻人关系不一般,疤瘌哥又赶紧说:“您放心,没有谁看过这里面的东西,我也没看过。” 沈银冰才不在乎疤瘌哥有没有看过,从藤椅上站起来,快步走过来拿走了优盘:“好了,你可以走了。记住,随时注意那个人的情况,并及时告诉我。哦,是包括他身边的所有人,明白了吗?” “明白,明白!” 疤瘌哥赶紧连连点头,在沈银冰转身后,才慢慢退出了房间。 走下高脚楼后,疤瘌哥才长长的松了口气,觉得浑身好像从水里捞出来那样。 在旁边的郝连偃月,听完疤瘌哥所说的那些话后,也是很震惊。 她也很想看看那个优盘中,到底有什么东西,可她更清楚没有沈银冰的吩咐,她绝不能留下,所以只能遗憾的退出了房间,站在门口抬头望着天边的浮云,黛眉微皱想着心事。 砰的一声,房间里传来东西被摔碎的声音,郝连偃月心中一惊,赶紧抬手推门,就看到沈银冰刚才拿着的酒杯,已经在南墙下碎成了碎片:“沈总,怎么了?” 第1466章 连你也一块欺骗了! “没什么,你先出去吧。” 郝连偃月推门进来看时,沈银冰的气色已经恢复了正常,好像刚才她没有摔杯子似的。 郝连偃月见沈银冰不愿意说,也没敢多问什么,点了点头又退出去了。 房门刚被关上,沈银冰平静的脸色,再次难看了起来,低声骂道:“伤风败俗,真是不要脸之极!哼,没想到那个莫邪征东表面上看起来高贵无比,实际上却是个标准的当妇银娃!这对不要脸的狗男女,怎么就好意思在那种地方做那种事,还特么的花样百出……” 气愤之下,平时很淑女的沈总,终于爆了粗口。 这也不能怪她如此生气,因为疤瘌哥送来的那个优盘中,是高飞跟莫邪征东在香蕉树酒店客房内的‘近身鏖战’画面。 那对狗男女的动作,尺度,以及频率--就算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沈银冰都被羞的脚丫子发痒。 这样说吧,沈总在男女方面可不是像她清纯的相貌那样,啥事都不懂,因为早在上大学时,就已经跟室友下载了苍井空、小泽玛利亚等岛国爱情动作片巨星主演的小电影看过了,可那些人所表演的什么捆绑啊,女王啊等花样,相比起高飞跟莫邪征东来说,都是小儿科,压根就不值得一提! 沈银冰敢发誓,假如把这段视频传到网上去,高飞两个人,铁定会成为全世界亿万青少年的偶像--男人的勇猛,女人的妖娆完美结合在了一起,那些放肆的动作,难以想象的姿势等等,都给人一种做梦也想不到的新奇感。 从心里有了高飞的那一天开始,沈银冰就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男人。 从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以后,还会是这样,不管俩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又会发生多大的误会,他是她的,她也是他的这个观点,沈银冰从没有动摇过。 沈银冰看过这段视频后,有了种老公当着自己面,和其他女人做事的强烈不忿感,羞辱占了很大比例,所以才这样的生气。 看着笔记本电脑上那个优盘,沈银冰一下拿过来,推开窗户就扔了出去。 这还不解恨,她又转身抱起了笔记本,刚要扔出去时,动作却顿住了。 望着后窗外面青翠欲滴的雨林,沈银冰呆愣了很久,慢慢恢复了理智:高飞或许是个色郎,在跟女人做那种不要脸的事儿时,也许总是发挥出如此的高水平。 可问题是,就算他跟莫邪征东再情投意合,迫不及待,也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下,守着陈果果、李德才等人,在酒店中这样肆无忌惮的做事呀。 更何况,刚才疤瘌也曾经说过了,高飞在去了香蕉树酒店后,还曾经点了四五位欢场小姐。 高飞身边有那么多优秀的女人,他怎么会想要欢场小姐呢? 还有就是,疤瘌也说了,高飞是先去香蕉树酒店的,陈果果、莫邪征东等人是随后去的。 “那么,在我离开你之后,到底又发生了什么事,才让你有了这种不理智的行为?” 沈银冰喃喃的说着,把笔记本放回了案几上,抬手在案几一角的那个红按钮上,稍稍拍了一下。 房门立即开了,郝连偃月出现在了门口:“沈总!” “告诉疤瘌,让他无论如何,也要打探出高飞为什么要做那些事的原因。” 沈银冰重新坐在了藤椅上,看着红酒瓶子,缓缓的说:“还有,让韩家骏通知我们安排在伐南县的所有人,立即密切关注高飞一行,包括李德才他们,以及任何接触他们的所有人。” “我,必须得知道,在我离开红姐的安身之所后,高飞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一口气下达完命令后,沈银冰抬手摆了摆。 “是,我马上就去安排。” 郝连偃月转身退出了房间,在房门关上的瞬间,好像听到沈银冰喃喃自语:“高飞,你到底是怎么了?” 高飞到底是怎么了? 他不想告诉别人。 实际上,就算他想,也说不出当前的感觉,因为在把莫邪征东抛到大炕上扑在下面后,他身体里那股子无法控制的烈火,很快就找到了发些点。 他觉得自己就是个氢气球,眼看就要爆炸了,但充气的地方仍然不停的给他充气,让他全身都觉得异常难受,狂躁,热,只想找个万年冰窟躲起来。 刚开始时,他还是有些思维的。 他能看到在进攻莫邪征东时,她皱起的眉头,代表着她可能有些疼--想想也是,莫邪征东今天凌晨才被他破了身,还是长达一个时辰,现在又重新来过,她怎么可能受到了? 也就是仗着她有着精湛的武功,身体素质要比一般女人厉害好多吧。 假如换上张暮涵那样的小妹妹,估计今天凌晨就得香消玉损。 没办法,身中改良版烈阳蛊的高飞,在做那种事时,就不在是人了,而是一个机器,好像永不停歇的机器。 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个机器还是有思想的。 莫邪征东只想用最平常的姿势,来承受他火山爆发般的进攻,可他却不满足--这一刻好像被魔王附体那样,淫邪的笑着,把她当做木偶那样玩弄,以各种姿势。 开始时,莫邪征东还能承受,并努力配合,希望用他满意的姿势,来提前结束这种攻伐。 但当高飞的眼珠子,又开始浮上野兽般的红色那样,莫邪征东就知道真正的磨难才开始……有好几次,被整的好像随时都要死去的莫邪征东,都想点了他的昏睡穴。 却没敢。 因为她很清楚,假如这时候中断高飞的发些,那么他就会像子弹在枪膛内爆炸的枪管,轰的一声炸成碎片。 莫邪征东不想高飞死。 如果她的重生,必须得用高飞的生命来换取,她宁可选择放弃,或者干脆去祸害别的男人。 渐渐的,莫邪征东的神智也开始变得混浊起来,双眸无神,呆呆盯着天花板上的灯泡,一动不动的任由高飞折磨她。 “我就要死了。” 当莫邪征东心中浮上这个念头时,就听到高飞猛地发出一声低吼,接着一股子让她全身都在颤栗的热流,瞬间把她淹没,再也无法保持哪怕一点的清醒,双眼上翻昏了过去。 等她像是终于从热海中挣扎着冒出头,面向蔚蓝的天空猛地吸了一口气后,才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高飞正坐在她旁边,望着窗外吸烟。 听到她吸气的声音后,高飞才低头看着她,淡淡的说:“醒了?” 与莫邪征东昏迷前不一样的是,现在的高飞,重新恢复了他原有的理智,跟正常人没啥两样,充其量也就是眉宇间,多少带有一些疲惫的意思。 莫邪征东缓缓点了点头,刚要坐起来,某个部位传来的疼痛,却又让她摔倒在了炕上。 “很疼,是吧?” 高飞笑了,那笑容中,带着明显的讥讽之色。 莫邪征东受不了这种目光,扭头看向了别处,尽量用平静的语气问道:“这次,你又用了多少时间?” “两个多小时吧?忘记了,不过足够去申请吉尼斯纪录了。” 高飞晒笑了一声,说:“还有就是,我们才是爱情动作片当中的功夫巨星。” “对不起,高飞。” 莫邪征东轻轻咬了下嘴唇,闭上了眼睛,低声说:“我知道,现在无论我怎么解释,你都不会相信我,我也不想解释了,我只希望你能理解--我、我不想成为别的男人的女人。我莫邪征东的男人,唯有你高飞。” “也许,我真该感到荣幸。” 高飞沉默半晌,才再次轻笑了一声。 但这次的笑声,只代表了笑,并没有什么讥讽等负面情绪在里面。 因为高飞能听出,莫邪征东所说的这番话是发自内心的:她就算去‘害人’,也只能去害他,因为他是她在这世界上,唯一能看上眼的男人。 这就是一种荣幸,就像很多野蛮女友在狠狠拧了男朋友肋下软肉一把后,还得拿捏出一副‘你占了便宜’的嘴脸说什么,别的男人她还不屑去拧那样。 高飞伸手,在莫邪征东那满是青紫扭痕的身上,轻轻摩梭了一下,把毛毯盖在了她身上,低声说:“能不能再仔细跟我说说,我以后会是一种结局?是不是精、尽人亡?” “不,不会的,你决不会那样。” 莫邪征东强忍着疼痛,翻身坐了起来,左手揪着毛毯,盖在了雄口:“我已经与拓跋先生反复研讨过了,你种了烈阳蛊后,虽然每天都需要进行长达一个时辰的、的运动,可只要能及时进补,身边随时有女人承载你的火气,熬过一年还是很简单的。” “一年?每天都要跟女人在一起两个小时?” 高飞嘴角抽了几下,喃喃的说:“对于所有男人来说,跟你这种美女在一起那个啥,就算是累死也心甘情愿。不过要是在不死的情况下,一年365天总做那种事,估计就算是世上最色的色郎,恐怕以后再做这种事时,也会呕吐吧?” “算了,事情已经这样了,也无法更改,看来我唯有认命了。” 高飞抬手,抚摩着莫邪征东柔顺的金色发丝,低声说:“或许,这本来就是我的命--被所有男人都羡慕,嫉妒,实际上却多少有些痛苦不是吗?不过想到遭这样的罪过,就能改变你的命运,我觉得还是很值得的。” “我对你唯一的不满处,就是你该告诉我的。” 高飞右手下滑,替莫邪征东擦掉眼角的泪水,柔声说:“我们认识那么久了,你该明白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下次,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瞒着我,记住了?” “我、我记住了。” 莫邪征东慢慢伏在了高飞怀中,声音中带有了哽咽:“高飞,我发誓,以后无论我做什么,我都不会欺骗你……” “你不会欺骗他,可并不代表着你的手下,也不会欺骗他。” 房门忽然开了,陈果果站在门口,看着莫邪征东一字一顿的说:“就怕,连你也一块欺骗!” 第1467章 美梦终于醒来了! 陈果果忽然出现在门口,莫邪征东本能的再次裹紧了身上的毛毯,蔵在了高飞身后。 她以往可是高高在上的女王殿下,平时总是戴着面具,别人要想看到她什么模样都很难,更何况她现在是没穿衣服的跟男人呆在一起,所以看到有人忽然进来后,第一反应就是女孩子该有的羞涩了。 “行了,别遮遮掩掩的了,不就是那么回事嘛,反正你此前也看过我这样。” 对莫邪征东的本能动作,陈果果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关门走到炕前坐在了椅子上。 莫邪征东绝对是当世奇女子,听陈果果这样说后,也很快就放开了,虽然仍旧裹紧了身上的毛毯,但脸上浮上的那一抹飞红却渐渐散去,黛眉皱起问道:“你刚才那样说,是什么意思?” 从拓拔千钧那儿得知高飞目前所面临的危险后,陈果果第一反应就是想隐瞒,最起码不让他知道。 可在回来的路上,她却想通了,发现隐瞒根本不是最好的办法。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事情真向说出来,然后大家一起商量,该怎么让高飞躲过这一劫,所以在回来后,才直接开门走了进来。 扫了眼莫邪征东,陈果果看向了高飞。 狠狠把莫邪征东折磨了两个小时后,高飞除了感觉有些手脚发软外,现在已经恢复了正常,只是眼底却带着别人看不出的伤痛。 现在他比谁都理解陈果果,知道要不是出现她无法搞定的困难,她是不会没礼貌的擅自闯进来的。 陈果果是谁啊? 那可是昔日的安归王,让无数人谈之色变的女魔头,尤其是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更是一种逆天的本领,高飞真想不出有什么事情,能把她难倒。 所以在她看向自己还有,高飞表面倒是一副镇定的样子,可却能感觉到一股子让他无法左右的悲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陈果果看到了高飞眼底深处那一抹伤痛,心里也是一疼,垂下眼帘伸手,握著了他左手,低声说:“高飞,你放心,无论怎么样,我们都不会轻言放弃的。只要有一丝丝的希望,我们都会付出百分百的努力,去争取,去改变。” “陈果果,到底是怎么了,你别这样墨迹行不行?快说!” 莫邪征东此时也感觉出不对劲了,连忙催促陈果果快点说。 陈果果嘴唇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 她不知道该怎么说,也相信她要是把拓拔千钧告诉她的那些说出来,就会让高飞彻底地绝望,也会让莫邪征东疯狂。 “果果。” 高飞反手握著了陈果果的手,轻声说:“人生除死,无大事。” 顾名思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人这一生中,除了死之外,别的事儿都算不上什么大事。 “人生除死,无大事?呵呵。” 陈果果轻笑一声,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看着俩人缓缓说道:“就在刚才,拓拔千钧找到我,跟我说了很多话。” “大祭司找你了?” 莫邪征东猛地意识到了什么,刚刚恢复一点血色的脸上,再次变得苍白了起来:“他、他说什么了?” “他说,为了能改变你特殊的修罗体质,暗算高飞所用的烈阳蛊,已经不再是苗疆常见的传统烈阳蛊了。” 陈果果说到这儿时,声音有些发颤,但从耳麦中传出来后,却依旧那样清晰。 沈银冰左手轻抚着耳麦,双眼死死盯着笔记本屏幕,看着画面上的高飞三个人。 疤瘌哥没有让沈总失望,在得到郝连偃月的电话任务后,很快就通过监控器、窃听器等高科技技术,把高飞房间的‘实况录像’,转播到了沈银冰的笔记本上。 如果是放在以前,疤瘌哥这种小手段根本瞒不过高飞等人,但现在却成功了,因为高飞等人当前所面临的情况,让他们没心思去注意这些。 “烈阳蛊?烈阳蛊是什么东西?” 听陈果果说出这个名字后,沈银冰马上就对旁边的韩家骏挥了挥手,示意他立即出去,找人了解烈阳蛊为何物。 韩家骏点头,转身快步走出了房间。 “什么,高飞所种的烈阳蛊,已经不再是传统的烈阳蛊了?” 听陈果果说出那句话后,莫邪征东的身子猛地一颤,嘎声问道:“那是什么?” 不等陈果果回答,莫邪征东又叫道:“拓拔千钧呢,他在哪儿?让他来见我!” “他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没工夫来见你。” 陈果果苦笑一声的模样,别藏匿在天花板一角的监控器真实纪录下来,再精准的传送到了远方的一个笔记本上,她却没有发现。 “陈果果,你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呀?能不能别这样罗里罗嗦!” 莫邪征东有些生气,霍地掀起了毛毯,也顾不得陈果果能看到她满是淤青抓痕的身子,开始飞快的穿衣服。 用怜悯的目光看了莫邪征东一眼,陈果果轻轻叹了口气,不再卖关子,就把她怎么遇到拓拔千钧,拓拔千钧又给她说了些什么的事儿,详细的叙说了一遍。 在说到高飞所中的烈阳蛊,乃是‘改良版’,天底下也唯有他百毒不侵的身体才能承受改良版烈阳蛊毒性时,陈果果明显感觉到他抓着自己的手,猛地紧了一下。 高飞已经做好了的最快的打算,不过当基本确定他的生命最多也就是一个月时,他还是有些无法接受。 不过他仍旧静静的坐在那儿,甚至还慢条斯理的点上了一颗烟,像个忠实的听众那样,听陈果果把所有的话都说完。 与他不一样的是,莫邪征东却是彻底的傻眼。 在莫邪征东看来,除了高飞外,她决不会把清白的身子交给别的任何一个男人,给高飞所造成的创伤,也就是过一年荒唐的日子,凭着她精湛的岐黄之术,完全可以配制出最适合高飞的补药,协助他安全渡过这一年。 她做梦也没想到,比她更加了解蛊虫的拓拔千钧,为了改变莫邪家族此后的悲惨命运,竟然把一些最重要的东西隐瞒了,等她这边生米煮成熟饭后,才找陈果果说出了真向。 身中改良版的烈阳蛊后,高飞不但要在一年中无法离开女人,而且这些女人,还必须是拥有修罗体质的女人。 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莫邪征东心中已经受孕了,接下来她无法再随时侍奉高飞,只能换取其他女人,可其他女人普通的体质,却没法化解高飞身体里的至阳之气。 世间有多少女修罗? 必须得成年了的女修罗? 根据莫邪征东的了解,除了她之外,就只有一个不知所踪的沈银冰了。 退一步来说,就算能找到沈银冰,她会甘心当做高飞的承载工具吗? 再退一步来说,就算沈银冰愿意,可她自己,又怎么能受到了高飞每天的折磨? 要想让高飞安然熬过这一年,除了尽量寻找不可能存在的女修罗外,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找到传说中的蛊婆。 蛊婆在哪儿? 世间还有没有蛊婆的存在? 就算是有,她又会隐居在哪儿? 岭南苗疆有着十万大山,去哪儿去找--这一系列的问题,让莫邪征东彻底石化,端坐在炕头瞪大眼睛,默声不语,唯有身子在轻轻的发抖。 拓拔千钧背着她,擅自改良了烈阳蛊,结果却把高飞逼上了死地。 莫邪征东无法责怪拓拔千钧,因为刚才陈果果已经说过了:只要能打破莫邪家族近两千年的诅咒,就算让他去死,他也会含笑九泉的,因为他是地下楼兰的大祭司,存在的目的,就是帮助王室打破这个可怕的诅咒! 莫邪征东不但不能责怪他,而且还得感激他。 可高飞呢? 在拓拔千钧的暗中帮助下,莫邪征东算是已经达成了列祖列宗的心愿,从此而彻底打破困扰莫邪家族的诅咒,可又怎么面对高飞? 莫邪征东不知道该怎么办,陈果果的话说完很久了,她都没有动一下。 “好了,该说的,我都已经说完了,我也该去做事了。” 陈果果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把手从高飞手中轻轻抽了出来,柔声说:“等我,在我没有回来之前,不要离开岭南。” 高飞刚才在乍闻‘噩耗’时,眼底深处还曾经闪过伤痛。 但现在他的神情却无比的平静,那是一种彻底看开了的淡然。 面对陈果果的柔声嘱咐,高飞笑了,抬手又挽住了她胳膊,淡淡的说:“不要去了。” 陈果果要去找沈银冰,希望能说服她,哪怕是用武力来绑她回来,也要让她帮高飞延长至少一个月的寿命,争取更多的时间,去寻找很可能不存在的蛊婆。 高飞却不想让她去:“就算你能找到她,她也甘心为我付出,但那又怎么样?蛊婆好像只存在于传说中--如果找不到的话,那我岂不是又害了她?” “可是,可是……” 陈果果接连说了两个可是,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泪水淌了下来。 “傻孩子,哭什么?” 高飞笑着,抬手替陈果果擦掉眼泪,低声说:“有时候吧,我自己也会经常想,我高飞何德何能,能备受安归王的青睐?真的,很多时候我都怀疑自己在做梦--因为,我的生活太精彩了,精彩的有些不真实,就像个美梦,所以才会有种说不出的恐惧。” “我怕,有一天我终于从这个美梦中醒来,所拥有的一切都不见了,我只是趴在课桌上,数学老师还在讨厌的讲述她那些方程式。” 高飞说着,把陈果果拥入了怀中,再伸出右手,又把发呆的莫邪征东,也揽入怀中,抚摩着她们柔顺的发丝,笑的很开心的模样:“现在梦终于醒了,虽然没有回到我最讨厌上课的那段日子里,这多少的有些遗憾,但总的来说,我对当前的结果,已经无比的满意了。” 第1468章 没来由的真情! 高飞这辈子很少讲真话,现在说的就是真话。 他说的没错,因为把他换做是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在拥有了楼兰女王、安归王等优秀女人,留下了好几个后代,挣下了亿万家财后,都可以安心的去死了。 假如他在得到这些后,仍然能长命百岁,一众美女左拥右抱,儿孙绕膝--那样才是不符合天理的。 老天爷是很公正的,总是让人在得到什么时,就会让人失去相应的东西。 高飞已经得到了世间其他男人无法得到的很多美好,那么他的生命在最辉煌时结束,也是很符合自然规律的,毕竟‘盛极而衰’这个成语,有着它无法反驳的道理。 在陈果果焦急、绝望却故作镇定的泪水中,在莫邪征东傻了般的呆滞中,高飞一下子看开了,怎么想都觉得他得到的太多,实在没理由拥有这么多美好事物后,还要长久的活下去,那也未免太贪心不足了。 女人其实就是水做的,哪怕是像楼兰王这样强大的女人,在慢慢清醒过来后,也如陈果果那样,再也无法控制泪水,伏在高飞话中低声呜咽起来。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高飞见两个女人都哽咽不已,重重的叹了口气:“唉,说起来让我现在死去,我也该心满意足了。但可惜的是,我还有一件事放不下啊,差不多会死不瞑目了。” 陈果果、莫邪征东马上就停住了哭声,齐声问道:“你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两个强大而骄傲的女子,在问出这句话时,心中已经发誓:无论高飞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我都会全力以赴的帮他去实现,哪怕是他遗憾没有扎进火山口中的榕浆内洗澡…… 成功吸引两个女人的注意后,高飞得意的笑道:“我最放心不下的是,我一旦死翘翘了,你们这帮如花似玉的小娘子,会耐不住寂寞重新去找男人,让我在地狱内也会发现帽子怎么忽然绿了?” “你、你--” 陈果果俩人这才知道,高飞又开始胡说八道了。 狠狠拧了高飞肋下软肉一把,陈果果挣开他的怀抱,咬牙切齿的说:“你放心,等你死了后,我决不会再去找一个男人,而是找一群的男人!” 莫邪征东平时不习惯跟男人打情骂俏,这时候也淡淡的说:“我会替孩子重新找个爹。” “沃曹,你们也太没良心了吧,我还没有死,就先做好未来的打算了,真是女子难养也!” 高飞怪叫一声,拥着两个女人躺在了炕上,上下其手:“其实我最大的愿望,不是在死翘翘后想让你们给我守身如玉,而是遗憾活着时,没有与你们两个一起在炕上打滚--能够与是世上两个最强大的女人一起乐和,这绝对是每一个男人死也无法忘记的梦想啊,唉呀,谁在扭我兄弟?” “卑鄙,下流,不要脸,死一万次也多余的无耻之徒!” 听着耳麦中打情骂俏的声音,看着高飞左拥右抱的放浪,沈银冰小脸攸地铁青,恨恨的咬牙,低声骂出了一连串的不雅词。 旁边的郝连偃月,本来内心也是一片黯然,看到这一幕后,也是觉得高飞好像太过份了。 相比起陈果果等人来说,郝连偃月虽说也是高飞的女人,这次跑来沈银冰身边当卧底,也算是受了高飞所托,但总的来说,她与高飞之间,并没有太深厚的感情。 怎么说呢,她甘心当高飞的女人,只是出于一种无奈的自救罢了。 要是单单论起感情来说,休说她无法与陈果果、莫邪征东相比了,就连白瓷、解红颜也比不上。 就因为这种心态,所以郝连偃月在得知高飞当前面临的处境后,才能保持该有的理智,从而因为缺少了恋人之间那种刻骨铭心的关心,而露出丁点的破绽。 其实,就算这时候郝连偃月露出什么破绽,沈银冰也不会注意,因为她现在无比的气愤,还嫉妒,伤心。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沈总就已经把高飞当做了她的‘私有品’,甚至不止一次的想过,假如她要死去的话,她就带着高飞去死。 生不能同床共枕,那就一起死吧,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是? 可现在呢,还没有等她决定去死,高飞却要先一步去死了。 而且死之前,与陈果果那些女人一起生离死别的--沈总能不发怒吗? 本来,在听到陈果果说,需要她(沈银冰)来延续高飞的寿命,尽可能的去寻找传说中的蛊婆时,她还曾经有过那么一丝悸动:要不要现身出去,帮他延续生命? 但在听高飞说,他临死前最大的遗憾,竟然是没有与双王一起大被同睡后,沈银冰女人的嫉妒,让她就无比的愤怒了,别说是帮他延续寿命了,恨不得现在就冲过去,手里拿着一把剪刀,喀嚓一声…… 高飞可不知道沈银冰正在远处,恨不得拿剪刀咔嚓了他,犹自在那儿左拥右抱的,上下其手,其乐融融。 他现在真是彻底的看开了,放下了,一心想要在这最后一个月内,与双王过那种荒唐生活,那样就算是死也不屈了。 当然了,他只是想想而已,毕竟他现在男人那方面的功能无比的强大,莫邪征东还能勉强承受了,可怀孕的陈果果,铁定不会跟答应他荒唐要求的。 不过这不要紧,反正男人跟女人在一起想乐和时,也不一定用那种方式不是? 有时候,男人所需要的,只是一种可笑的虚荣心而已,相信只要陈果果在旁边看着,高先生也会很满足的。 就像现在,他正趴在双王的耳朵上,小声的要求着什么。 “滚开,别乱嚼蛆啊!” 双王听他提出那个无比邪恶的要求后,齐声骂着推开了他。 高先生一脸的幽怨凄哀之色,好像在遭人遗弃了的小怨妇模样,自然是装出来的,可陈果果俩人看了,还是觉得很难受。 “要不,我们就……” 省性冷淡的莫邪征东,看着陈果果轻咬了下嘴唇。 陈果果晒笑了下,满脸的无所谓样子:“随便你啦,不过我先声明,我最多也就是负责掩护,主战场还是得靠你来支撑。” “我、我知道。” 莫邪征东吐了口气,抬手就要解刚穿上的衣服:虽说她现在真的害怕做那事了,可却不愿意拒绝情郎最后的要求。 高飞抬手,抓主了莫邪征东的手,脸上喔龊的样子不见了,只有说不出的爱怜:“傻瓜,我是在跟你开玩笑啊,虽然那是我最大的梦想。不过现在,我不想,因为我想趁着我还嫩保持镇定时,委托你们替我做一件事。” 看出高飞眼神中的认真后,莫邪征东放下了手:“什么事,你说。” 她没有说什么发誓一定要做到高飞要说的事,可这五个字,却已经代表了她跟陈果果的态度。 “你们两个,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有能力的两个人,以后只要不与国家发生正面冲突,没有谁能伤害得了你们。” 高飞伸手握著两个人的手,放在自己膝盖上:“所以,我想请你们替我去照顾一个人。” “那个人谁?” 莫邪征东的话音未落,陈果果却已经明白了:“是沈银冰吧?” “沈银冰?” 莫邪征东黛眉微微皱起,看着高飞,缓缓的说:“你委托我们照顾的人,是沈银冰?” “你是不是觉得很惊讶?” 高飞没有否认,轻笑了一声。 莫邪征东倒是很坦诚:“嗯,是很惊讶。因为据我所知,你跟沈银冰之间,并没有太深厚的感情。而且你们以前的交往,你始终都处在随时帮助她的位置上。可以这样说,沈银冰现在能够成为你们华夏的一颗毒瘤,这里面也有你的功劳。” 顿了顿,莫邪征东继续说:“我不但惊讶,我还更想不通,她到底为你做了什么,才能让你在这种情况下,都无法忘记她。” “她没有为我做什么。”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抬起头看着窗外,淡淡的说:“有时候我也想这个问题,纳闷自己已经帮她做了很多事,却没有收到任何的回报,可为什么始终无法把她放下。这个问题,我以前想了很久都没想明白,不过现在我忽然想通了。” “为什么?” 莫邪征东,陈果果一起问道。 与她们两个一起想知道答案的,还有沈银冰。 要不是强忍着怒气,沈银冰早就关掉了笔记本,拿起个酒杯狠狠砸在墙上,用她能想到的最恶毒语言,来咒骂某个不要脸的男人了。 可在亲耳听到,高飞‘临死前’,竟然委托世上两个最强大的女人,替他照顾自己后,沈银冰心中的怒火,就像被一盆凉水浇灭了那样,唯有茫然的失措,喃喃自语:“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高飞很快就给出了答案、很平淡甚至很扯淡的答案:“因为我现在才发现,她除了我之外,就再也没有能倚重的人了。我完全可以确定,无论我有多么的讨厌她,她又掀起多大的浪花,做出多少人神共愤的事,都无法改变她心底深处始终在依赖我的现实……” 听到这儿后,沈银冰忽然觉得有两条小毛虫,从脸颊上滑下,噼里啪啦的落在了手背上,哽咽着骂道:“胡说,你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没有你,我一样可以活的逍遥自在,哪怕你死后一万年,我也不会想你一次!就算是想起,也唯有讨厌,恶心,恶心你这些自以为是的屁话!” 郝连偃月慢慢的退了出去,她觉得她不适合再呆在屋子里了。 这时候的沈银冰,不想任何人在她身边,看到她铁硬外壳下的软弱。 郝连偃月双手扶着栏杆,遥望着蓝天,痴痴的想:一个从没有为男人付出过什么的女人,也会得到这种真挚的真情? 第1469章 传说,这边有宝藏! 高飞对沈银冰的感情,就是一种没来由的真情。 要是让他自己解释,他根本无法解释这是为什么,可那种死都无法放下她的真实感觉,却是那样的鲜明无比。 自从认识沈银冰后,高飞曾经为她做过很多事。 每一件事,几乎都改变了她的命运。 苏北山被杀的那个晚上,一轮红月当空照时,秦紫阳把沈银冰掉在了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天台上,是高飞及时赶到,让她化险为夷。 在她前往大马谈生意,遭到阿斯朵丽等人的挟持后,又是高飞集合狙杀小组,远赴南越芒蓝草甸,最终成功把她营救出来。 从南越回国后,沈银冰被岛国‘三剑客’描上,还是高飞解围。 沈银冰被焦恩佐暗算,同样是高飞借用皇朝会所白瓷的力量,粉碎了恩佐哥的阴谋--直到高飞帮她成功夺取了贪狼狼主之位,几乎每次她遇到危险时,都是高先生脚踏七彩祥云的赶到,替她解决了所有危险。 可沈银冰呢? 她又为高飞做了什么? 除了胁迫他跟王晨离婚,追随她身边带了大半年后,她好像什么也没做过。 一个这样的女人,有什么资格,始终获得同一个男人竭尽全力的支持? 哪怕是在他临死前,还委托他两个红颜知己,替他去照顾她。 这是为什么,谁又能说清楚? 谁也无法说清楚,包括高飞自己,也只能用自嘲的方式来解释:“呵呵,我知道你们都不理解,我为什么会这样看重她,觉得我已经为她付出够多了,她也始终处在一个被帮的位置上,我实在没必要在死后,还为她担心。” 顿了顿,高飞才说:“除了我知道她始终在依赖我,让我无法放下之外,我想也未有用‘命中注定’这个笼统的词语,来形容我对她的感觉吧?嗯,应该就是这样。可能真如佛家所说的那样,我上辈子欠她的,所以这辈子来还她。” “唯一让我不爽的是,就算我死了,还得拜托你们替我去照顾她。” 说着,高飞故作轻松的吐了口气,才呵呵笑道:“看来,我上辈子欠她的实在太多了,这辈子就算是到死,也还不完了。那个啥,你们别总瞪着眼睛含情脉脉的看着我啊,还没表态呢。” “你上辈子欠她的,这辈子还不完的,我替你还。” 莫邪征东紧紧抿了下嘴唇,垂下眼帘低声说:“我这辈子欠你的,下辈子再还你。” 陈果果却轻哼一声:“哼,这辈子我不欠你的,你只欠我的。你给我记住啊,我这辈子替你照顾她后,你就更欠我的了,所以下辈子别忘了还债。” “没问题,但下辈子你别忘记提醒我,因为我这个人很少能记住欠别人的东西。” 高飞伸开双臂伸了个懒腰,斜斜的躺在炕上,喃喃的说:“肚子好饿啊,能不能给点东西吃?” -- 伐南县,做为华夏前百名贫困县之一,从还没有建国时期到现在,几乎始终都按照它自己的发展模式来前进。 伐南县所谓的发展模式,就是贫穷。 虽说身处十万大山中,植被茂盛,风景秀丽,但因为某些客观原因,这儿并不是旅游区,而是贩毒分子的天堂,唯有缉毒警常年在雨林中巡逻,只有那些不要命的,才会跑这儿来旅游。 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现如今的伐南县,每年前来这边的外地人,只有区区数百人次(排除了边防军队、缉毒警的正常调动)来往,实在是可怜的很。 不过自从今年的六月初九这天后,相关部门却惊讶的发现:伐南县的客流量,开始了井喷式的暴涨。 据不完全统计,在农历六月十五这一天,就有大约七百外地人来到了伐南县县城。 而且最重要的的,这些外地人来到伐南县后,不是看看就走,是拿出了要在这边长久居住下去的架势,除了县城档次最高的香蕉树酒店之外,其他地方的所有旅馆、酒店都已经爆满,县城很多闲置的居民院中,也被人租用了。 到了六月二十这一天,相关部门经过大工作量的实地调查后,终于基本确定了,从六月初九到现在的这十二天中,总共有两千三百名左右的外来者,来到了伐南县。 整个伐南县县城,总共才区区一万多人,还有很多的年轻人,在明城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打工,所以这两千多人入住后,显得格外显眼,而且还不断有外地人,正源源不断向这边赶来。 这些人有男有女,个个穿着都很有品位,全部都是二十到四十岁左右的壮年者,来到伐南县后,很快就开始寻找住所,第二天一早就会出门进山,直到晚上才回来。 一时间,伐南县的经济有了明显的发展,这两千多人来了后,除了吃喝住行极大支援了当地经济之外,还开出高薪,以日工资来结算,聘请当地人为向导。 忽然间来这么多热人,动手动脚的向外撒钱,还雇佣当地人做向导钻大山里--这突如其来的现象,立即在伐南县,引起了各种版本的猜测。 其中最让人信服,或者说最合适的,自然是‘寻宝’了。 在一般群众心中,唯有寻宝,才会吸引这么多外地人,不远千里的跑来经济绝对落后的伐南县,雇佣当地人钻进大山内--于是,谣言四起:话说在某处发现了一张藏宝图。 藏宝图上明确标着,有一个二战时期岛国人遗留下的宝藏,就蔵在伐南县四周的十万大山中。 传说中还说,那些岛国鬼子抢到的宝藏,是从南越、缅甸、泰国老挝等东南亚国家的掠夺的,但因为二战战败,他们没有来得及带走,只好藏在了这片群山中。 为了日后能再次找到这批价值数十亿美金的宝藏,岛国人当初在撤退时,不但绘制了藏宝图,还把这个秘密,委托给了一个神秘的蛊婆世家,重金请她们看守。 藏宝图只有一张,佷多人都得不到,可却有希望能找到那个蛊婆世家,找到当年蛊婆的后人--另外一个蛊婆,来直接找到那个宝藏…… 于是乎,已经在当地消失达数十年之久的蛊婆,再次引起了佷多人的注意,为此不远万里来到伐南县,重金聘请当地人钻进大山内,寻找她们。 谁都知道,世上传播速度最快的不是瘟疫,更不是风,而是谣言。 短短半月工,伐南县周围群山内有价值数十亿美金的宝藏,只要能找到某个神秘的蛊婆,就能找到宝藏的谣言,以其无法形容的速度,迅速在整个华夏,甚至南越等其它国家内传播了起来。 到了农历六月月底时,伐南县的外来人口,已经超过了本县人口,大街上到处都是开着豪车,载着先进探险设备的陌生人。 这些人的蜂拥而入,极大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自然也产生了个各种矛盾,正所谓同行是冤家嘛,大家既然都是来寻找蛊婆,找到宝藏的,谁都不想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不是? 这些人引发的最突出矛盾,就是住宿。 伐南县弹丸之地,最多也就是能供一万三千人左右居住,这一下忽然来了一倍还多的外地人,他们除了去户下租房子之外,还能去哪儿住? 毕竟岭南的天气跟内地不同,这儿可不能野营的,谁要是为了省几个钱在外面住宿,就等着喂蚊子,或者那些无处不在随时都有可能钻进帐篷里的毒虫吧。 暂且不提县城有数的几个旅馆、酒店,单说户下吧。 平时户下要是向外租房子,一间大约二十平米的房子,月租最多也就是两百块钱左右,这还得把租客当亲人看待。 而现在呢? 同样大的一间屋子,月租已经上翻了十倍,这还是有价无市,佷多人为同时找到一个住所,而在街头上大打出手。 听说,已经有当地人为了挣钱,自己全家都搬出来住了。 不过让当地人纳闷的是,本县住宿环境最好,房间最多,娱乐活动最丰富的香蕉树酒店,从六月初九那一天开始,却一反常态的拒绝任何外地人入住。 甚至,都不许外地人去里面潇洒,哪怕是给再多的钱也不会答应,听说疤瘌哥亲自带着十几个小弟,每天都会拿刀坐在酒店门口,一脸凶神恶煞的模样,差不多是吃错药了,要不然怎么会把财神爷向外推? 当然了,当地人才不管这些,最好疤瘌哥一直这样犯病,那样大家才能挣到更多的钱不是? 当地人不管的事情,却不代表着当地政府不管。 短短半个多月,县城外来人口就超过一万,而且还大有继续增长的趋势,如果当地政府只看到暂时的繁荣,而忽视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那么他们自然是不合格的领导了。 其实从初十那天开始,当地相关部门在发现街头有了大批外地人后,就加强了治安力度,并向上级、兄弟部门求援,请派来足够的人手和力量,来维持伐南县的安全,以及调查所谓的寻宝等事。 一年的时间,能够让兔子变成人模狗样的成功者,也同样能让梁娇娇有所改变。 去年那次成功的围剿毒枭行动结束后不久,上级领导不顾梁娇娇的推辞,态度‘强硬’的把她调往了明城,担任明城市局的缉毒专职副局长。 她不能不走了。 因为她要是老‘霸占’着当前的位置,挡了别人升迁的路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她这个大功臣不升迁,别人又怎么好意思的升迁啊? 更何况,那次战斗后,相关领导也多少知道她的身份了(高家少爷都亲自来这儿找她了啊),哪敢再把她安排在缉毒最前线? 所以相关领导特意找她谈话,梁娇娇才去明城工作了。 时隔一年,她再次回来了。 第1470章 蛊婆是否真的存在? 得到伐南县的求助消息后,明城相关领导立即下了指示,命令相关部门即刻派遣所有能派遣的力量,全部支援伐南县,务必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来到明城工作后,倍感无事可做的梁娇娇,主动要求前往伐南县,得到了局长批准。 伐南县只是明城辖下最偏僻的一个小县城,镀金归来的梁娇娇,就成了这边警方职务最高的领导人,可以与当地驻军领导直接电话联系,并在需要帮助的情况下,能动用超过一个连战士的权限。 梁娇娇来到岭南后,获得了‘灭绝师太’的称号同时,也锻炼出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主持工作第二天,就定下了一个目标:蛊婆。 根据梁娇娇的判断,所谓的藏宝图只是一个幌子,是有人在暗中借用这个幌子,来吸引更多的人来伐南县,去深山老林中搜寻蛊婆。 蔵在暗中安排这一切的人是谁? 为什么要找蛊婆? 难道说,有人种了蛊毒,迫于无法解开,这才用这种简单,且又最有效的方式,来吸引人来寻找蛊婆? 梁娇娇已经来到伐南县十几天了,这些天内,她始终坐镇县局,做出了随时应付各种意外的准备。 现在的梁娇娇,再也不是两年前那个刚出道的小女警了。 接近两年在岭南的历练,已经让她彻底成熟起来,除了她的个人问题让人不解外,工作能力、个人魅力那是没得说,要不然也不会被明城领导赋予重任了。 事实证明,梁娇娇准确找到了伐南县为何出现这么多外地人的原因,不过她除了加倍派遣警力上街维持治安外,并没有做出其它任何反应。 只要外地人不闹事,你们爱来多少就来多少,来的人数越多、住的时间越久越好,反正都是一些仰着身子想好事的,来支援一下伐南县的经济,还是很受欢迎的嘛。 当然了,前提是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别闹事,要不然梁局长可不是吃醋的! 还有一天,农历六月就过完了。 根据街面上传来的消息,开始有外地人,分批离开伐南县了:他们在这儿操心劳神的忙活了二十天,也没找到传说中的蛊婆,热情开始消退了。 外地人开始撤退后,指挥室内的领导们,在松了口气的同时,也都有些遗憾:“唉,外地人一走,咱们伐南县的经济就会慢慢回到从前了。说实在的,我有时候就想啊,咱们为了当地经济发展,是不是故意炮制出个蛊婆出来?那样的话,会有更多的外地人蜂拥而来的,嘿嘿。” 说话的这位,是伐南县主管治安的副县长,为人很和气,工作也很给力,就是他给了梁娇娇足够的支持。 县局的牛局长笑了:“呵呵,董县,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啊,要不我这就去安排一下?说实在的,看到那些壮阔的外地人要离开后,我心里也是疼的在滴血啊,离开的,可都是钱啊!” 牛局长说要去安排一下,自然是想按照董县的意思,去炮制出一个蛊婆,来吸引那些外地人在这边多呆上个十天半月的。 董县笑了笑,没啥不行,也没说行,而是看向了梁娇娇:这儿,梁局长才是最高指挥官,他一个副县也得屈尊听候她的调遣,没有她发话,是不能乱动作的。 梁娇娇站在窗口,双手抱着膀子遥望着香蕉树酒店方向,好像在沉思,没有听到董县他们的话,实际上她都听到了。 不过她却没有搭话,而是在想一些事。 在场足有七八个人之多,除了当地驻军派来的领导,与梁娇娇之外,其他人都是本地人。 但梁娇娇却敢保证,那些土生土长在本地的领导们,肯定不知道伐南县周遭群山内,还真有传说中的蛊婆存在着。 那是半年多前的一件事了。 那次是梁娇娇成为副局长后,第一次,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次带队出任务,带人抓捕一名来自泰国的大毒枭。 大毒枭逃进了群山中,地理位置在一年前那次争差围剿战场的东南十几公里处,那边已经是华夏、缅甸的边界线了。 仓皇逃命的大毒枭,为了躲避华夏缉毒警的追捕,使出了浑身解数,最终以伤亡全部手下的代价,逃到了那个当地人都不一定去过的地方。 只需从那地方跳下山谷,游过那条水流湍急的河,就能成功越境逃生了。 但梁娇娇却像是阴魂不散的冤魂那样,始终紧追不舍,哪怕他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没能摆脱她。 大毒枭最终被梁娇娇逼在了一个断崖下,再也无路可逃,就在他绝望的拿出刀子(俩人的手枪都已经打光了子弹),准备与梁娇娇拼死搏杀时,一个老太太,忽然出现在了大毒枭身边。 原来,梁娇娇、大毒枭俩人都没有注意到,断崖上还有一个被藤蔓所掩藏的山洞。 那个穿着怪异,脖子上都戴着金色项圈的老太太,就是从山洞中走出来的。 根据梁娇娇的判断,老太太足有八十岁以上了,脸上的皱纹,都已经把眼睛遮住了,耳朵差不多也不好用了,要不然也不会没看到就在洞口一侧的大毒枭。 梁娇娇俩人都么想到,会在那儿,那种情况下忽然出现个老太太。 稍后,俩人都反应了过来,梁娇娇是大惊,赶紧用当地话喊着婆婆快闪开! 大毒枭却是狂喜,一把抓主了老太太,把她揽在了怀中,刀子放在她脖子上,狞笑着让梁娇娇扔下刀子,赶紧滚蛋,要不然就给那老东西放血! 要是换成别人的话,说不定才懒得搭理大毒枭,反正老太太出现的很诡异:毕竟那地方可是当地人都没有去过的地方,她一个老太太怎么会生活在哪儿?只要能成功干掉大毒枭,何必管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不死? 梁娇娇却没有这样做,在跟大毒枭进行了几分钟的对峙后,只好无奈的扔下了兵器,并厉声喝令大毒枭,绝不能伤害老太太。 绝处逢生的大毒枭自然是一口答应,挟持着看起来快要吓死的老太太,绕过了断崖来到了山谷前,正准备一刀割断这老不死的脖子,然后纵身滚下山谷时,梁娇娇却惊讶的发现:他的脸上,忽然露出了异常满意的笑容。 那笑容,梁娇娇发誓到死也不会忘记。 明明很满意,可他的嘴巴、眼睛、鼻子耳朵里。却向外淌血,他偏偏不知道的样子,仍旧咯咯的笑着,知道一条金色的毛毛虫似的东西,从他心口位置剖腹而出时,他还是笑着,笑着笑着就死了。 梁娇娇傻了,傻傻的看着老太太,把那条金色的毛毛虫似的东西,慢慢收好,又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笑着用当地土话,夸她是个好孩子,如果有兴趣的话,能不能陪她在这儿生活。 因为老太太膝下只有一个十几岁的小孙女,还是从外地‘拣来’的,生活实在是孤单无趣,很希望梁娇娇能留下来,陪她们一起生活。 梁娇娇傻楞过后,猛地想到了当地传说中的一个人物:蛊婆。 梁娇娇没有猜错,那个老太太就是个蛊婆,她用来干掉大毒枭的那个金色东西,就是所有蛊虫中,毒性最为阴狠毒辣的金蚕蛊! 金庸老爷子的《倚天屠龙记》中,对金蚕蛊毒的描述是:此毒传自苗疆,以金蚕蛊制粉成毒,乃是天下毒物之最。它无形无色,极难提防,中毒者如有千万条虫在周身咬齿,痛楚难当,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哪怕是你武功再高,也能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寻常村妇下毒而武功尽失。 梁娇娇虽说已经决定单身过一辈子了,却不想成为一个蛊婆,当即就一口拒绝。 她在拒绝时,还担心那个神秘的蛊婆会用强。 蛊婆没有那样做,只是盯着她看了好久,嘴里喃喃说着‘可惜了’的话,放她走了。 梁娇娇临走时,蛊婆好像还说,她们两个之间命中注定是有缘分的,那次分别后,以后还会再见面的。 梁娇娇宁愿去对付比蛊婆凶狠十倍的毒枭,也不愿意再去那地方见到她了,所以回来后不久,就把这事儿给忘记了。 但现在时隔半年后,却有人在暗中运作,用利益来利用那些人,来寻找传说中的蛊婆了。 这也让梁娇娇再次回忆起了那个老蛊婆。 看到梁局长一声不吭的站在窗前后,董县俩人有些失望的对望了一眼,正要转移话题时,她却转过了身,淡淡的说:“其实根本不用我们去安排什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暗中运作这一切的那个人,也该拿出手段,来让那些外地人依旧会滞留伐南县,帮他们在群山中寻找蛊婆了。” 董县等人一楞,问道:“梁局,那个蔵在暗中的人,会用什么手段?” “比方,可以安排他们的自己人,宣称在群山中找到了一批‘金银财宝’之类的东西,并拿出来给人观看,借此来吸引别人,让别人相信宝藏的确存在,只是还没有找到大批宝藏罢了。” 梁娇娇的话音未落,桌子上的固话叮铃铃的响了起来。 距离电话最近的牛局长,一把抓起了固话:“喂,我是牛星!什么--什么?有人在伐南县群山中找到了一些宝藏?啊,那些人在街上狂欢了?黎德志,现在我命令你,立即加派警力注意那些人,适当时可以采用强硬手段,把他们带回局里,以免会出现什么意外!” 牛局长果断下达命令,放下电话后看向了梁娇娇,眼神里全是崇拜之色:“梁局,你推断的果然正确,已经有人发现宝藏了,那些正计划离开的人,也都不走了。” “走吧,去街上看看去。” 梁娇娇拿起警帽戴在了头上,快步走向了门口,淡淡的说:“看看那个人为了吸引更多人来帮他们寻找蛊婆,到底想要闹出多大的动静。” 第1471章 发现了宝藏! 伐南县的长街上,数百人正向香蕉树酒店门口那边狂奔。 有的人边跑,还边喊:“快去看啊,那边终于找到宝藏了!” “靠特么的,老子费了那么长时间,花了那么多钱,也没找到,怎么就让他们找到了呢?” “那些人是什么来历?” “管他们是什么来历呢,既然人家能找到宝藏,就证明这不是一个谣言!” 在众多乱糟糟的议论声中,梁娇娇等人随着人流快步走向了香蕉树酒店那边。 老远她就看到,酒店门口的大街上围了一圈人,有人正在喝骂:“都闪开!草,特么的都闪开啊,挤什么挤啊,眼红了是不?眼红自己去找啊!闪开--缩回你的手!二子,谁特么的敢乱伸手,直接拿刀给我剁了!” “都住手!” 梁娇娇很清楚伐南县这边民风彪悍,刀具泛滥,乡邻间一言不合就会拔刀相向,所以尽管早就猜到‘找到宝贝’这一幕,只是某些人在背后安排的一场戏,可都说是财帛动人心,看情况那些外地寻宝人都已经成功被激起了贪婪之心,随时都有可能会争夺宝贝而发生械斗,这才及时大喝住手。 牛局长也不是吃素的,做事相当杀伐果断,看到有人跳着向人群背后猛扑,一场乱抢事件就要发生后,立即掏出枪冲天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清脆的枪声响起,一下子压过了长街上乱糟糟的咋呼声,所有拼命向前拥挤的外地寻宝人,全都冷静了下来,纷纷后退。 这些人虽然眼红别人找到了宝藏,很想趁乱抢了,最起码也得看看宝藏是啥模样,不过骨子里毕竟对枪声有着一定的恐慌,所以在枪声响起后,马上本能的停止了骚乱。 “闪开!” 在牛局长等人的厉声呵斥下,七八个民警簇拥着梁娇娇、董县等人快步走了过来。 一辆手扶拖拉机停在路上,车上有四个人,三个穿着迷彩服的年轻男人,一看就是外地人,还有一个身材瘦小,脸色黝黑,却是本地人,这就是向导了。 这四个人手中,都拿着寒森森的砍刀,一脸敌意的环视着众人,在看到警方赶到后,这才稍微收敛,垂下了刀子,却没有放手。 看来,警方要是敢打他们宝贝的主意,他们照样敢横刀相向。 对这几个人露出的明显敌意,梁娇娇很不爽。 经过接近两年的历练,现在的梁娇娇早就不是内地那些和平警了,死在她手里的人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了,再说又是站在道义的高度上,所以看到这几个人满脸的敌意后,也没多想,微微侧脸对旁边一个警员淡淡说道:“小宋,缴了他们的兵器,谁敢反抗,就地格杀勿论。” 梁娇娇已经推断出,这几个人就是暗中炒作这一切的某人手下,故意在街头上叫嚣找到了宝贝,无非是用利益来招惹那些外地寻宝人不要走罢了,压根就不会与警方发生冲突。 梁娇娇之所以放出这样的狠话,就是断定这些人不敢随意反抗,同时更能利用这件事,来突出政府机关对此事的强硬态度,让这些寻宝人都特么的老实点:反正伐南县群山中也没什么宝藏,传说中的蛊婆也不是很容易找到的,这些外地人只要不敢随意闹事,梁局长还是很欢迎他们来这儿的。 小宋是梁娇娇从明城市局带来的心腹,闻言立即带着几个人,双手平端着手枪冲了上去,对站在手扶拖拉机上的那四个人里生活点滴:“放下武器,双手抱头蹲在车上,否则就地格杀勿论!” 正如梁娇娇所预料的那样,在小宋等人冲上去后,那四个人脸色攸地大变,马上就放下砍刀啥的,双手抱着脑袋蹲在了车上,只是嘴里小声嘀咕着:“警官,别随便吓唬人好不好?我们都知道这边政策的,可没有违法。” 伐南县因为地处边境,情况特殊,所以政策也相应的与内地不一样。 在内地,国家明文规定,类似于宝藏之类的无主东西,都属于国家的,谁找到后,最多给个赏金,宝藏必须得上交。 但在伐南县却不是这样,当地政府机关为了促进当地经济,明文规定:一旦有人在深山老林中找到值钱的无主东西,只需缴纳极少的‘个人所得税’,就能把宝物据为己有了。 当地政府之所以制订这条政策,就是想以‘寻宝’为嚎头,吸引有钱人来伐南县,毕竟这边的十万大山,在二战中可是东南亚几国与岛国的主战场,想当年华夏远征军就是从这儿南下,还真有可能会留下宝贝啥的。 政策早就定下了,不过却始终没引起别人的兴趣,甚至连偷猎者都不来,这都是因为当地环境太为复杂,凶险,没有天大的利润,跟确凿的消息,谁会来这儿啊? 梁娇娇当然也知道这条政策,所以在听那几个外地寻宝人搬出这条政策来反驳后,只是淡淡的笑了笑:“放心,政府是没打算侵犯你在伐南县的合法权益的。我们这样做,只是为了保证你的安全。” 说着,梁娇娇左手抓主车架,稍微用力飞身上了拖拉机的车斗。 不大的车斗内,有个竹篓大小的东西,被帆布盖着,梁娇娇也没多想,伸手就把帆布掀了起来。 围在拖拉机旁边的寻宝者们,立即看向了车斗内,先是一楞,随即眼里攸地放出贪婪的光芒! 梁娇娇也是一楞,随即本能的伸手,从腰间掏出了手枪。 她虽然确定这几个找到宝贝的寻宝者,是别人安排的,故意在大街上嚷嚷找到宝贝,无非就是吸引那些外地人进山,替他们搜寻想找到的人,更推断这些人找到的宝贝,无非就是一些价值数万,撑破天十几万的古董文物啥的。 可事实上不是这样,车头内的竹篓中,竟然有几尊长满了铜锈色的佛像,还有一些同样颜色的‘铁块’。 那几尊佛像,那些铁块,都被利器在某处刮了几道深深的刀痕。 那几道刀痕在阳光的照耀下,竟然反射出让人吃惊的金色! 黄金! 这几尊佛像,还有那些铁块,原来竟然是黄金! 梁娇娇一眼就能断定,这些东西就是黄金铸就的。 如果仅仅是黄金的话,竹篓中的这些就价值数百万了,可它们的价值,要远远高过这些,因为这些还代表了艺术,或者干脆说是古董。 瞧那几尊佛像的造型,与华夏内地常见的佛像造型完全不相同,带有明显的泰国古文化特色。 “难道,这真是二战时期,岛国在泰国等国抢到的金制品等古董,没有来得及运走,蔵在了群山中?” 梁娇娇死死盯着这些宝贝出神时,就听旁边围观者中有人失声喊道:“这是泰国的光明神像!纯金的的啊……” 随着这声喊声,刚才还目瞪口呆的围观者们,眼珠子立即红了,轰然一声就围了上来。 梁娇娇及时清醒了,抬手朝天接连扣动扳机:砰,砰砰! 小宋等人也配合着跳上车斗内,用枪对着众人,嘶声吼道:“都特么的退后,退后!” 在几把手枪的威协下,寻宝者们理智了很多,没敢再往前中,但有不死心的却喊道:“秃子,你们是怎么找到的?为什么只有这一点?是谁带你们去的?” 听这个人这样喊问后,梁娇娇霍然转身看向了他:这应该是秃子等人的同伴了,故意在秃子‘露白’后,提出这几个问题,无非就是吸引其他人开始有目的的寻宝。 秃子接下来,应该是这样回答:我们在群山中碰到了一个老太太,无意中帮了她一个忙后,她就带我们去了个神秘的山洞…… 梁娇娇刚想到这儿,就听秃子喊道:“我们在群山中碰到了个老太太,帮了她一个小忙,她为了答谢我们所以就带我们去了个山洞中。那个山洞中,到处都是这样的宝贝--老太太说,我们可以随便拿,能拿多少就拿多少,但机会只有一次。我们实在拿不了太多--你们别特么的眼红我们呀,赶紧去找那个老太太啊!” 秃子的话音未落,有人红着眼的喊道:“那个老太太是谁?” “她说,她就是传说中的蛊婆,在群山中不知道过多少年了……” 秃子还没有说完,最先问他问题的那个人,就嘶声喊道:“王大毛,李二小,赶紧跟老子进山,找那个蛊婆去!” 随着这个人的喊声,其他围观者也醒悟了过来,轰然一声向四方撒开,边跑边用手机招呼人,只是在眨眼间,街上的人就散去了一大半,好像去晚了就抢不到似的。 梁娇娇望着四散而去的寻宝者们,稍微沉殷了片刻,又看向了香蕉树酒店。 街上这么乱,香蕉树酒店那边始终静悄悄的,好像没有谁关心这些。 “那个暗中炒作这一切的人,应该是躲在酒店中,要不然的话,这儿也不会拒绝别人入住。只是不知道那个人是何方神圣,为什么这么迫切的寻找蛊婆。” 就在梁娇娇沉殷着是不是要去酒店中会会那个人时,董县走了过来:“梁局,我们是不是先回局里?” 董县在说话时,盯着佛像等东西咽了口吐沫。 董县的这个无意识动作,让梁娇娇猛地明白了什么,知道当下必须得先处理好这笔财富,要不然会招来大祸的:那些真正的亡命徒,在天大利益面前,才不会在乎警方是否在场。 “牛局,小宋,把拖拉机开到县局!” 梁娇娇跳下车来,用枪对着秃子四个人,厉声说:“想活命的话,蹲在车上别乱动!” 秃子等人在手枪的威协下,自然是唯唯诺诺,不敢多说什么。 梁娇娇扭头,又向香蕉树酒店的三楼看了一眼。 她忽然觉得,在三楼某个窗口处,有一双眼睛始终盯着她。 她刚回头看去,那双眼睛却一下子消失了。 第1472章 不要轻言放弃! 呼啦一下拉上窗帘后,陈果果转身笑道:“呵呵,你那个前妻的警惕心还很高嘛,估计是察觉出我在暗中关注她了。” 陈果果在说话时,脸上带着笑,因为怀孕了越来越显怀的缘故,她比以前丰满了一些,这回眸一笑时的风姿更加动人了。 但高飞却能从她的笑容深处,看出了隐藏着的绝望,和伤痛。 高飞知道,她是在为他所担忧。 从被莫邪征东‘暗算’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天了,在这些天内,高飞每天都会跟莫邪征东进行不得不的鏖战,每次都得两个小时以上,每次那个女子都被他收拾的变成一滩烂泥,有时候甚至会因为支撑不住而昏厥过去。 好多次,高飞都忍着,强忍着,却忍不住--第六天时,咬牙切齿的让陈果果,用细钢丝绳把他捆起来,看看能不能熬过没有莫邪征东的时侯。 陈果果也不想莫邪征东再受折磨了,抱着一丝侥幸心理,用细钢丝绳把高飞牢牢拴在了墙上。 当那一天的太阳再一次走到中午时,高飞身体里的烈阳蛊准时活动了起来,可他却被钢丝绳捆了起来,又嘶声喝令莫邪征东俩人不许碰他,他就算是死,也要战胜烈阳蛊! 高飞没死,当然也没战胜强大无比的烈阳蛊,因为他刚坚持了不到半小时,鼻血就先淌了出来,随后就是嘴里,最后眼角也有了这种现象。 看到这一幕后,莫邪征东知道他失败了,假如再坚持下去,唯有七窍流血死亡的下场--坚强的意志力,在得不到身体的强有力配合后,失败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了。 二十天的时间,高飞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迅速消瘦、憔悴下去。 反倒是莫邪征东,一天比一天要水灵,尤其是那皮肤,更是好的让陈果果都嫉妒,尽管她每次在帮助高飞时,都会遭受无法忍住的摧残,可一旦熬过去,她就会立即恢复精神,状态比以往更好。 没办法,她特殊的体质,在吸收到高飞的精、华后,就会本能的转换成对她身体有益的养分。 可莫邪征东的心,却一天比一天的沉重。 第九天时,她就已经诊断出已经怀孕了,最多再支撑半个月,就不能再承受高飞的摧残了,要不然就会造成流产,那样可就前功尽弃了。 可如果没有莫邪征东的特殊阴性体质,又有谁来化解高飞身体里的至阳之气? 难道,真这样眼睁睁看着他最后自焚而死? 莫邪征东彷徨,茫然,不知所措,除了尽可能的给高飞配制功效最大的补药外,她不知道该做什么。 当然了,她跟陈果果都很清楚,依着高飞当前的特殊体质,是不能服用补药的,因为越补,他身体里的至阳之气就更盛,需要发些的时间、次数就会越多。 可要是不给他服用补药的话,他的身体就会更快的垮掉。 这是一个矛盾,无法解决的矛盾:一方面高飞身体里精力过剩的无法形容,一方面却要不停的服用补药,只为能延长他多活几天,等待不可能出现的奇迹出现。 奇迹会出现吗? 高飞认为那玩意就是传说中的东西,与蛊婆是否存在一个样,不可能出现,尽管他活这么大,已经见证了很多奇迹,其中一个奇迹(莫邪征东)就在他眼前。 “她现在的精神面貌还好吧?” 高飞不忍心再看陈果果的眼里的伤悲,笑着挪开了目光。 “很好,最起码比我一年前才见到她时要好很多,最大的改变就是成熟了。” 陈果果走到炕前,坐了下来,轻抚着高飞的右手,说:“你确定,不想让她知道你在这儿?其实我觉得吧,最好是告诉她一声,因为她在岭南呆这么久了,或许听说过蛊婆的存在也未可知……” 高飞打断了陈果果的话:“兔子在这儿生活了几十年,也没找到蛊婆,她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好的运气?” “还是别让她见到我了。我已经给她造成了无法改变的伤害,又何必在临死前,让她痛苦呢?” 高飞吸了下鼻子,抬手擦了擦硬硬的胡茬,笑道:“她以后要是遇到什么困难,你能帮就帮一下吧。” “嗯,这个没问题。” 陈果果垂下眼帘,沉默片刻才说:“都这时候了,你怎么仍旧为别人着想?” 高飞正色道:“因为我是个君子。” “狗屁的君子!世上有哪个君子像你这样,拥有……” 陈果果低声骂了句,话说到半截却忽然悲从心来,再也说不下去,紧紧咬了下嘴唇后,伏在了高飞怀中,泪水哗哗的淌了出来,擦着他消瘦的脸庞,哽咽道:“你知道吗?每次我醒来,我都害怕看到你七窍流血的样子。我不敢想象,你一旦死后,我以后还会怎么活下去。” “傻孩子,我正高兴着呢,怎么忽然又提这些没趣的事?” 高飞轻轻摩挲着陈果果的发丝,看着仍旧躺在炕上熟睡的莫邪征东,轻笑一声说:“说实在的,我更喜欢以前那个跋扈的陈果果……伟大的安归王嘛,就该是心狠手辣,反复无常,草菅人命当儿戏,那才符合你的身份,总是动不动就这样哭哭啼啼的算什么呢?” “虽然我该当为改变了你而骄傲,不过我还是喜欢原先的陈果果,野性,够味!” 高飞说着,抬手握拳堵着嘴,开始咳嗽了起来。 开始时,他咳嗽的声音还小,后来却越来越大,越来越有力,让他勉强堆起的笑容,不得不完全消失,最后佝偻着身子好像一个大虾那样,拼命的咳,好像要把心肝肺都咳出来那样。 陈果果赶紧让他伏在自己腿上,左手在他后背上轻轻拍打着。 身中烈阳蛊半月后,因为莫邪征东已经受孕,身体里的至阴之气开始逐步消失,无法中和高飞身体里的至阳之气,所以造成了他越来越猛烈的需求,已经更加旺盛的肝火。 那些肝火无处可发些,最终只能被逼着侵入他的五脏六腑。 现在的高飞,再也不是那个能纵横沙场的高飞了,他现在的武力值,比起一般人来说都不如,随便一个卖菜的都能把他当沙袋那样的揍。 男人那方面的勤了,自然会伤身体,造成脸色发青,眼珠发红,身子虚弱好像来阵风就能刮跑--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纵、欲过度了。 正在熟睡养好精神准备应付高飞中午‘挑战’的莫邪征东,听到他的咳嗽声后,微微闭着的双眼眼角,剧烈跳动了几下,却没有睁开眼。 她就算睁开眼,除了像陈果果那样的安慰高飞,还能做什么? 高飞猛咳,咳了足有七八分钟后,才慢慢的停止。 陈果果赶紧走到旁边柜子前,断过了一杯凉开水。 高飞接过来,喝了一口就放下了,喘着粗气的笑道:“果果,我想喝酒,以后再也不喝这种掺杂了补药的开水了,一闻到这个味儿,就想吐。” “不行,你不能喝酒的,因为酒精能让你身体里的……” 陈果果刚说到这儿,就被高飞打断了:“嘿嘿,我知道,酒精会让我身体里的至阳之气更盛,肯定会促使我、我连一个月都撑不下来,但这有什么呀,早死几天,跟晚死几天,实在是没啥区别的。” “高飞,你听我说!要想奇迹发生,首先必须得活着!别说是一天了,就算一个时辰也是很重要的,懂吗?别放弃,因为我跟东儿没放弃,李德才、兔子、拓拔千钧他们也都没放弃,所以你更没资格放弃的!” 陈果果咬了咬牙,声音很低,但却带着坚决。 她说的不错,这二十天内,兔子、拓拔千钧等人,始终没日没夜的在群山中搜寻,渴望能找到传说中的蛊婆。 七天前,兔子他们再次进山,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为了找到能治愈高飞的蛊婆,不管是拓拔千钧他们,还是兔子他们,现在都豁出去了。 七天前兔子他们来补偿野外生存的必需品时,个个都变成了野人那样。 但正如陈果果所说的这样,他们没有放弃,在配齐了必需品后,一刻都没有耽误,就再次扎进了莽莽群山中。 兔子、萨拉娜、陈大彪、李德才四个人,说起来以前都是一些普通人(萨拉娜稍微彪悍些),就因为遇到了高飞,他们的生活才有了精彩的转折。 高飞在他们心目中,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无法代替的高度,他们从来不去想,就算高飞死了,他们仍然能在陈果果的照顾下吃香的喝辣的--实际上,他们已经把自己放在了高飞身边死士的地位上。 毫无疑问的是,假如他们的死能换取高飞的重生,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去死,各种死法都无所畏惧。 小人物,也有让世人尊敬的信念,忠心。 听陈果果提到李德才他们后,高飞眼神黯淡了下来,强笑一声正要说什么时,却听莫邪征东低声说:“果果,给他去拿酒吧。” 莫邪征东坐了起来,浑身透着迷人的坦然,看不出一点点的伤悲,更没有因为当着陈果果的面,盖在身上的毛毯滑下,露出完美无缺的身体而害羞。 就在刚才,她已经决定了:高飞死后,等她生下孩子后,就会用她自己的方式,去另外一个世界内追寻高飞。 陈果果看懂了莫邪征东坦然神色下的决心,又想哭,却在抬手时站起身,快步走了出去。 高飞扭头,看着半身比维纳斯要美丽很多倍的莫邪征东,动作轻佻的伸出一根手指,挑起了她的下巴,轻笑道:“怎么,决定等孩子生下来后,要为我殉情了?” 莫邪征东微微仰起下巴,淡淡的说:“我觉得,这辈子欠你的债,最好是这辈子还你。因为下辈子谁知道还能不能找到你?我从不习惯背负着满身的债,还能装做没事人似的活下去。” 第1473章 那个人是谁? 看着莫邪征东,高飞慢慢缩回了手指,说:”这些天,你已经把所有欠我的,都还请了,我不想再跟你要利息。再说了,男人其实也很自私,哪怕是死后,也不想自己的娃儿变成没爹没娘的孩子,所以你不能死。“ 莫邪征东笑了笑,没再说什么,只是抬手把高飞拥进了怀中。 嗅着她身上迷人的香气,高飞闭上眼喃喃说道:“唉,你能这样对我,我已经很满足了。更何况,你为了找到传说中的蛊婆,估计得把整个外界飞龙部都调到岭南来了吧?刚才在大街上发生的那一切,也是你安排的吧?可谓是用心良苦。” 莫邪征东用那对傲人的丰满,轻轻挤压着高飞的脑袋,摇了摇头说:“外界飞龙部总共七百多人,都已经全员来到了这边。不过满大街出现的那些寻宝者,却不是我安排的。” “也不是我安排的。” 陈果果拿着一打的啤酒走了进来,无视莫邪征东俩人做出的亲热动作,只是微微皱眉:“我还以为这是你安排的呢,原来不是--那是谁?还有谁为了给高飞找到蛊婆,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我刚才可亲眼看到了,梁娇娇在掀起帆布时,露出的黄白之物,绝对是真金白银。” “除了你我之外,还有谁能做出这么大的手笔?” 陈果果把啤酒放在柜子上,快步走到窗前,掀起窗帘向外看去。 外面刚才还人满为患的大街上,现在已经空荡荡的了,偶尔经过几个人,也都是行色匆匆,背负着各种野外生存用材,摆明了是要进山的。 莫邪征东眼神一亮,若有所思的说:“除了我们之外,应该还有一个人能做到,也唯有她,才有可能会这样做。” 陈果果转身,看着高飞俩人缓缓的说:“你是说,沈银冰?” 看似无意的扫了眼房间天花板一角,莫邪征东淡淡的说:“应该是她了。” 陈果果黛眉微微皱起:“我不怀疑她有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救活高飞的决心,但我只是搞不懂,她怎么知道你暗算了高飞,并且现在最迫切的就是要寻到蛊婆。” 莫邪征东抬手,拿过一瓶啤酒,好像用青葱般的拇指稍稍碰了下,瓶盖就飞了出去,递给高飞后懒洋洋的说:“有些事,没必要追究的太清楚,只要对我们有利就好了。” “对,你说得不错。” 陈果果走了过来,也拿起一瓶啤酒打开,跟高飞碰了下说:“来,我陪你喝。” “你最好是别喝,免得生个儿子变成傻瓜,那样我可真就死不瞑目了。” 高飞说完,自个儿仰首咕噔咕噔的喝了起来。 莫邪征东在猜出沈银冰也参与到寻找蛊婆的行动中后,高飞始终没说什么,好像根本不在意,再或者是不认识沈银冰那样。 可两个女人心里都很清楚,高飞不说,并不代表着他不在意,只是不愿意守着她们两个说出来罢了。 想到前些天高飞曾经说过,等他死后麻烦俩人照顾沈银冰时,陈果果俩人虽然答应下来,可心里却很不爽,觉得沈银冰没资格被高飞这样挂念。 但现在,她们却明白了:沈银冰,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她都像高飞牵挂着她那样,也始终牵挂着高飞。 这算是两个人的承诺吗? 看着一口气喝下一整瓶啤酒后,脸上攸地浮上一层病态红色的高飞,陈果果忽然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沈银冰既然已经知道他此时的处境了,那么她肯定会在莫邪征东彻底失去‘功效’之前出现吧? 她刚想到这儿,高飞忽然说话了。 可能是很久没喝酒的缘故,高飞喝完一整瓶啤酒后,声音比起以前来要洪亮了很多:“我决定了,不管能不能找到蛊婆,等兔子他们会来后,我都要回内地。你们不要反对,我也不想听到反对的声音。” 顿了顿,高飞又说:“另外,如果沈银冰来的话,我不想见她--” 陈果果蓦然变色:“你猜到沈银冰会来?可你为什么要拒绝她?你可知道,她能为你争取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来让我们去寻找蛊婆的!” 高飞没说话,只是晃着酒瓶子,抬头看了眼窗口那边。 外面的太阳,已经悄悄爬到了正空位置,就像高飞的眼睛里,已经不知不觉的浮上狂躁的冲动之色。 “她就要发病了。” 陈果果心中一颤时,莫邪征东已经张开双臂,把高飞揽在了怀中。 高飞闭上眼,低声说:“你们要是真心对我的话,就不要再让我这样活下去了--这对我来说,多活一天,都是一种耻辱。” 当一个表面方荡,实则内心骄傲的男人,却只能依靠与女人做那种事活下去,这绝对是个耻辱。 如果不是莫邪征东俩人的坚持,高飞在那次七窍要出血时,也不会嘶声大叫不许放开他了。 有时候,活着的确比死去,更需要勇气。 当看到高飞全身开始发颤时,陈果果走到窗前,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梁娇娇却不会闭眼,她那双好看的眼睛反而瞪的很大,正所谓风目含煞就是这个样子了,吓得秃子几个人不敢跟她对视。 空荡荡的审讯室内,只有他们五个人。 牛局长,小宋他们都被梁娇娇请了出去。 上了膛的手枪,就放在长条桌上,梁娇娇触手可及。 秃子盯着梁娇娇那双被钢板撑起的军警靴,喃喃的说:“同志,根据伐南县这边的,明文规定,任何人在群山中找到宝藏,都可以据为己有,最多也就是交点所得税的,你好像没权利把我们当做嫌犯来看待吧?” “少跟我说这些狗屁!” 梁娇娇冷笑一声,用屈起的右手食指,在桌面上敲了敲,语气阴森的说:“我警告你们,最好是坦白交代那些东西的来历。最重要的是,别把我们警方当做是傻瓜。你们以为,我看不出你们是些托尔,故意拿那些佛像,来蛊惑去深山里替你们寻找蛊婆?” 秃子的身子,猛地一震抬起头,看着梁娇娇的眼神中,带着不可思议的神色。 他还真没想到,梁娇娇竟然说中了他们这样做的初衷。 “看什么,是不是很吃惊?哼哼,你这种小把戏,也就是糊弄一下那些被宝藏蒙住双眼的寻宝者罢了。” 梁娇娇继续冷笑,猛地一拍桌子,厉声喝道:“说,你们的幕后指使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这么迫切的寻找蛊婆,到底是有什么阴谋!?” “我、我听不懂警官你在说什么……” 秃子刚说到这儿,梁娇娇就抓起桌子上的一个茶杯,狠狠砸了过去! 啪的一声响,茶杯狠狠砸在了秃子额头上,瓷片碎裂,鲜血迸溅中,伴随着他的惨叫声:“啊!” 这要是放在内地,梁娇娇如此粗暴野蛮的动作,肯定是违规的,毕竟秃子也没犯什么罪,最多也就是居心叵测的蛊惑别人替他们找蛊婆。 可在伐南县这地方,梁娇娇早就适应了这种审讯方式,颇有些‘乱世用重典’的架势,而且别的警员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也会这样做。 没办法,边境线附近的居民民风着实强悍,警方要想震住他们,唯有用暴力,要不然他们会翻了天。 不等遭受重创的秃子明白过来,梁娇娇已经腾身翻过长条桌,扑到他面前,抬手采住他衣领子,黑洞洞的枪口,就对准了他眉间,低声道:“我不想再听废话。相信你也该清楚,在伐南县这地方,死个把人根本引不起任何浪花的。是死,还是活,那得看你的表现了!” 秃子满脸都是恐惧神色,可依旧咬着牙:“我、我真不知道警官你在说什么,哪怕是你打死我,我也不知道!” “行,看来是受过专门的训练。” 梁娇娇松开秃子,到背着双手在他们面前来回的走着。 秃子几个人,都盯着地面不说话,好像地上忽然长出一朵花儿那样,连鲜血都忘记擦了。 刚才梁娇娇动手时,就曾经暗中观察过其他三个人,发现他们表面上虽然怕得不行不行的样子,可眼神却跟秃子一样,很镇定。 她马上就猜出这些人,可不是抽几个耳光砸破脑袋就能唬住的了。 她当然也不会因为这几个人隐瞒了什么,就真把他们干掉。 来回走了几步,梁娇娇停下了,依旧到背着双手看着秃子,缓缓的说:“如果我说,我知道从哪儿能找到真正的蛊婆,你们的幕后主使人,会不会来见我?” 秃子霍然抬头,刚才装出来的恐惧之色,全然不见,只有惊讶跟不信:“警官,有些话,是不能乱说的,要不然会给你自己带来麻烦。” “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还不用你们来教我怎么说话。” 梁娇娇重新坐回到了长条桌后面,抬手指着门外对秃子说:“你现在可以去外面打电话,通知你的主子过来。记住,不管他来不来,我最多只等他一个小时。时间一过后,我可能就改变主意了。” “好,警官你稍等。” 秃子犹豫了下,站起身走向门口。 他走到门口时,梁娇娇忽然问道:“你主子,是不是在香蕉树酒店?” 秃子回头,脸上慢慢浮上微笑,轻声说:“警官,依着你的权限,你该有权利去那边查问个清楚的,没必要再从我嘴里乍问什么。” 梁娇娇没说什么,只是挥手让他出去打电话。 梁娇娇在发现香蕉树酒店的异常后,不是没有派人去那边查,但派了几拨人过去,都没查出有什么不对劲。 人家酒店老板疤瘌哥,就是不想做生意挣钱,这也算是犯法吗? 秃子在外面带了足有十分钟后,才重新回到了审讯室内。 梁娇娇淡淡的问:“你主子会来吗?” 秃子很客气的说:“她说,请您稍后,一个小时内,您肯定会见到她的。” 第1474章 谁给谁下马威了? 得知蛊惑上万人来伐南县寻宝的幕后主使人,即将来县局后,牛局长立即调回了在外执勤的一些警力,守在县局门口,个个持枪站立,好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牛局长虽然欣慰伐南县最近经济飞速增长,不过也给他招来了很大的麻烦,短短二十天内,就已经发生三十二起外地人斗殴事件了,这还是在县城街面上的。 至于在深山老林中有没有发生过,甚至会不会有人命案发生,依着当前的警力,还无法查清楚。 所以呢,牛局长一方面很感谢这个幕后炒作者,一方面又非常讨厌他,这才在得知他要来见梁局的消息后,排出这么大的阵势,就是为了警告那个人:别在我地盘上闹事,要不然我会让你吃饱了兜着走! “来了,来了!” 四十多分钟后,有人指着长街远处叫了起来。 牛局长赶紧走到街心向那边看去,就看到几辆黑色的轿车,从那边缓缓驶了过来。 五辆黑色的奔驰防弹轿车,排成一线出现在县城长街上后,给那些‘留守人员’带来了极强的震撼。情不自禁的站起来行注目礼。 车队经过香蕉树酒店门前时,三楼的陈果果掀开了窗帘,看向了中间那辆车。 几辆车的车窗玻璃上,都贴着黑色的车膜,经过楼下时没有丝毫的停留,继续向东驶去。 目送车队远去后,陈果果放下了窗帘,转身看着已经快要坚持不住的莫邪征东,低声说:“她出现了。” “呵呵,防弹奔驰轿车?摆什么臭架子呢!” 看到车队驶过来后,牛局长冷笑一声,掏出了腰间的手枪,准备亲自上阵震慑一下敢在警方面前摆架子的主。 只是还没有等他走过去,打头的轿车就停下了,车门刚打开,三个身穿迷彩服的彪形大汉就跳下了车。 看到这些人后,牛局长张嘴正要厉喝什么,却又马上闭上了嘴,同时迅速后退,脸色惨白:这几个人手中,竟然都端着制式微冲! 与此同时,车门开关声砰砰不绝于耳,除了中间那辆奔驰外,其它四辆车上总共跳下来十二名彪形大汉,人人手里端着制式微冲,脸上戴着大墨镜,枪口有意无意的指向了牛局长等人。 牛局长等人手中也有枪。 可枪跟枪能相比吗? 人家可是制式微冲啊,如果一旦发生冲突,警方最多只来得及打出两发子弹,之后差不多就是挨揍的时侯了。 这都是些什么人呀? 难道,他们来自部队? “放、放下枪!” 牛局长心里怕得要命,可却始终牢记他是警察,绝不能在邪恶势力面前低头,这才硬着头皮的喝令他们放下枪。 哗啦一声,那些彪形大汉没有放下枪,反而都举了起来,枪口全部对准了牛局长。 牛局长的腿子,立即变软,差点瘫倒在地上。 “让开!” 为首的一个大汉,低声喝道:“要不然我就开枪了!” “你敢?” 脸色惨白的牛局长,就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时,一个清冷的女声从背后传来。 他本能的向后一看,就看到了梁娇娇。 梁娇娇脸上也带着极度的震惊,可她却没有害怕,反而有种莫名的兴奋,左手托着右肘,右手中的警用手枪,丝毫都不带颤抖的。 “我再说最后一次,让开……” 为首大汉再次厉喝一声时,忽然抬手扶了下左耳的蓝牙耳麦,随即转身抬手,冲其他同伴挥了下手。 随着他这个动作,其他的彪形大汉马上就放下了枪,静立在了车门前。 最中间那辆奔驰车车门打开,一个身穿迷彩服,却无法掩饰她高挑身材的女郎走了下来,看着梁娇娇淡淡说道:“梁局长,我们如约前来,没必要搞出这大阵势来唬我们吧?” “你认识我?” 梁娇娇双眼微微一眯,慢慢放下了手枪。 女郎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笑着问道:“门口终究不是说话的场所,我们可以进去了吗?” 梁娇娇稍微犹豫了下,低声说:“他们要在外面等候!” “明白。” 女郎抬脚上车时,冲为首大汉说:“李国训,让兄弟们在外面等候,别闹事。” 李国训点了点头,上车把车子开到了一旁,让开了门口。 中间那辆奔驰轿车,这才缓缓驶进了分局大院内,停在了办公楼台阶前。 梁娇娇快步走过来时,开车的司机已经下车,打开了后面的门。 然后,她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休闲套裙的女孩子,从车上款款走了下来。 看到女孩子的瞬间,梁娇娇一下子呆了,喃喃的说:“沈银冰,原来是你!” 梁娇娇早在两年多之前,就已经认识沈银冰了。 最早的时侯,还是她老子为难人家沈银冰,结果被高飞找上门,把他们一家人狠狠羞辱了一顿,这才导致她要报仇,跟着高飞去了京华皇冠洗浴城。 可结果--却是让她难以启齿:就是皇冠洗浴城,她很屈辱的被高飞给上了。 还是为了报仇,梁娇娇后来去了冀南,寻找高飞,从而认识了沈银冰,知道了她跟高飞的关系。 就像是演戏那样,就在梁娇娇以为高飞会跟沈银冰成为幸福的一对时,她却跟高飞扯了结婚证。 再后来,梁娇娇受不了来自高家的压力,跟高飞离婚,远赴岭南,直到今天都没有再返回过内地。 现在,可以说是故人相见了。 梁娇娇当然也知道沈银冰,现在是国家最大的一颗毒瘤,却没想到今天会在这儿看到她。 “梁警官,多日不见,别来无恙?” 沈银冰款款下车后,抬手拢了下发丝的动作,让梁娇娇想到了一个名词:风华绝代。 “还好吧,最起码,要比沈总活的轻松些。” 梁娇娇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沈总,请。” “请。” 沈银冰淡淡一笑,转身率先走上了台阶。 在跟上去之前,梁娇娇很想暗示牛局长等人,让他们立即把沈银冰来伐南县的消息汇报给上级领导,但想了想还是算了:沈大狼主能够滋滋味味的活到今天,可不是指望她身边这十几条枪,而是因为她是个动不起的存在。 假如真把她出现在伐南县的事儿上报领导,你让领导该怎么处理? 难道调集军队来把她干掉? 还是眼睁睁看着她嚣张的离去? 到时候,领导肯定会大骂梁娇娇,这是给老子出难题的,所以实在没必要给领导招惹麻烦,倒不如见机行事。 带领沈银冰来到牛局长的办公室后,梁娇娇亲自给她泡上了一杯茶,开门见山的说:“沈总,我真没想到,会是你在幕后炒作这一切。我想知道,你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沈银冰端起茶杯,放在鼻下轻轻嗅了一下,却没有喝,而是看了眼郝连偃月、韩家骏俩人一眼。 俩人会意,转身走了出去,把房门带上了。 等他们走出去后,沈银冰才看着梁娇娇,淡淡的说:“梁娇娇,在我回答你问题之前,你必须得告诉我,你确定你能找到真正的蛊婆?” 不等梁娇娇回答,沈银冰又说:“你最好是想清楚了再回答,因为你企图想用这种方式引我出来的话,呵呵,我只能说你这种做法很愚蠢。” 梁娇娇冷声问道:“为什么这样说?” 沈银冰抬头,看着窗外的蓝天,轻轻的说:“假如这是一种手段的话,会死佷多人,我保证--我特别讨厌的就是被人骗,尤其是被他的女人骗。” 梁娇娇没有说狠话,因为她发现,在沈银冰面前,她那些狠话是很幼稚的,对面这个女子,可是华夏当前一个惹不起的毒瘤,就算大闹伐南县,搞个血流成河,上面好像也不敢擅自对她做什么。 端着茶杯沉默半晌后,梁娇娇才低声说:“我没有骗你,我的确是见过一个蛊婆,但那是在半年前的事了,现在我不敢保证,她还有没有活着。” 沈银冰眼神一亮,急声追问:“哦,那你说说,她现在哪儿?” 在深山老林的边境线附近看到蛊婆,这对梁娇娇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尤其是当前关系到要跟沈银冰打交道,所以她选择了实话实说。 “你在临走时,她说她有个孙女?” 沈银冰听完后,长长的松了口气,喃喃的说:“只要她有传人,就算她不在人世了,相信也能有手段解决他痛苦的。” 梁娇娇忍不住的问道:“沈总,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找蛊婆呢!” 沈银冰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下后歪着下巴看着她,轻声说:“我说,我这是为了救高飞,你信不信?” “什、什么?” 听到‘高飞’这个名字后,梁娇娇的心头猛地一震,脸上的血色刷的消失,变成了惨白。 去年这个时侯,梁娇娇正式与高飞做了了断,也发誓以后不会再见他,希望能利用时间来抚平心头的创伤,开始新的生活。 毕竟时间,号称世上最有效的治伤圣药。 可有些事,却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淡去,反而会越来越清晰。 梁娇娇目前就面临着这样一个处境,时隔一年后,她发现她不但没有彻底的忘记高飞,反而总在半夜梦醒时,发现泪水已经打湿、了枕头。 这一年中,她最怕的就是听到‘高飞’这个名字了,哪怕是每次想起,心中就会有到刀割般的疼痛。 现在沈银冰提到了他。 还说躲在幕后炒作伐南县群山有宝藏、借机想找到蛊婆的事儿,就是为了高飞。 好像很清楚梁娇娇此时的想法,在她脸上血色尽退时,沈银冰没有再说话,端着茶杯小口小口的抿了起来。 梁娇娇呆愣愣的望着沈银冰,过了足有三分钟才声音嘶哑的问道:“高、他为什么需要蛊婆?” 沈银冰垂着长长的眼睫毛,低声回答:“他种了一种邪恶的蛊毒,当前危在旦夕。” 第1475章 我想出去走走! “高飞种了一种非常邪恶的蛊毒,当前危在旦夕?” 梁娇娇把沈银冰这句话喃喃的重复了一遍后,仍然不相信这是真的,抬手用力在脸上搓了好几下,希望让自己心情平静下来,把这句话好好理解一下。 在岭南生活了两年多,梁娇娇肯定比大多数内地人,更加了解边境苗疆的某些传说,比方这边贩毒的情况要比佷多人想象中的还要严重,比方被网络写手写烂了、好像随处可见的‘蛊婆’,其实都是胡说八道的。 因为蛊婆的特殊性,远在封建社会时期就备受列代朝廷的打击,华夏建国这么多年了,也没听说过哪儿出现过蛊婆,甚至有人身中蛊毒的事件。 如果不是半年前那次的偶然,让梁娇娇亲眼见证了那一幕,别人要是跟她提起蛊婆来,她绝对会以为那是外星人一般的存在。 世上佷多人都相信有外星人,可又有谁见过--蛊婆就是这种情况的。 梁娇娇现在相信世间真有蛊婆的存在,却不相信高飞会被种了蛊毒。 她想不通,高飞怎么会被种了蛊呢? 难道说,除了边境断崖那边的蛊婆外,还有别的蛊婆? 看出梁娇娇一脸茫然的神色后,沈银冰没有再解释什么,只是把手机递给了她:“打开里面的视频看看,不懂得我可以给你补充解释。” 梁娇娇本能的伸手,接过手机点开了上面的视频,然后就看到了高飞跟莫邪征东滚在一起的样子。 她真没想到,沈银冰会拿这种视频给她看,俏脸一红正要把手机扔出去时,却又忍住了:沈银冰现在身份特殊,这次堂而皇之的找上门来,决不是为了个给她看一段视频的。 视频的时间很长,明显是剪辑修改的,除了高飞跟莫邪征东恩爱的镜头,大部分都是他们在跟陈果果一起谈话。 开始时,梁娇娇脸上还带着又羞又怒的神色,但看了几分钟后,脸色就渐渐凝重下来,等她看完这段长达四十多分钟的视频后,终于明白沈银冰为什么要找她,询问蛊婆的下落,高飞为什么又种蛊毒了。 梁娇娇看视频时,沈银冰始终没说话,静静的坐在一旁等候。 等她关上手机后,沈银冰才轻声问:“这下,你该明白了吧?” “明白了。” 梁娇娇其实心里还不是很明白,比方莫邪征东这个楼兰女王的事儿,不过她也很清楚,这不是她所关心的问题,当下最重要的是,解决高飞的问题。 “明白了就好。” 沈银冰端起早就凉了的茶杯,轻轻抿了一口,放下后说道:“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在哪儿可以找到蛊婆了吧?” 梁娇娇没有吭声,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沈银冰的脸色,慢慢阴沉了下来,缓缓的说:“梁局,你不会是根本不知道蛊婆的事儿,只是想用这个借口,来查出我这个幕后指使人吧?” “我还没有你想象的那样狡猾。” 梁娇娇眉头舒展,看着沈银冰淡淡的说:“我刚才只是在想,你既然早就与高飞分手了,为什么还要为了救他,付出这样大的代价。” 沈银冰剪辑的这段视频内,并没有高飞委托双王照顾她的那些话,她不想让梁娇娇知到这些,因为那些话对于她来说,已经是--一种甜蜜的幸福。 她不想跟人分享,所以在梁娇娇问出这个问题后,只是笑了笑,说:“我为什么要帮他,其实跟你为什么要帮他一个道理,不用说,我们心里都明白的。” 梁娇娇说:“你怎么知道我会帮他?” “你会去找蛊婆来的。” 看着梁娇娇的眼睛,沈银冰问道:“难道不是?” 梁娇娇没有回答沈银冰的话,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外面远处的群山,过了小半晌才说:“可是,我没有把握确定,还能在那个地方找到蛊婆。” 沈银冰也站起身:“你还没有去做,又怎么知道找不到?” “嗯。” 梁娇娇低低的嗯了一声,转身说道:“我需要帮助……”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银冰打断了:“要什么,我提供什么,无论是人,还是东西。” “给我两个人,这两个人必须得听从我的命令。还有就是,你要让他们明白,无论1做什么,他们在没有我的许可下,都不许多说一句话,更不许擅自行动,要不然后果自负。” 梁娇娇说着,走向了门口:“另外,在我不在的日子里,我不希望县城中发生什么重大治安事件,那样会连累我的。” 沈银冰马上回答:“这个你放心,我保证在你不在的日子里,伐南县的治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安定--你要做什么去?” “去雨林中,找蛊婆。” 梁娇娇头也不回的说出这句话时,已经快步走到了走廊中。 几乎是在一个晚上的时间,除了那些已经钻进莽莽群山中的寻宝者之外,县城内所有的外地人,包括正在前往伐南县的那些外地寻宝者,忽然就像蒸发了那样,不见了。 伐南县再次恢复了她以往半死不活的状态,穿着汗衫、短裤打着赤脚的无赖汉们,在大街上来回的逛着,希望能碰到昨天还满街都是的外地人,求他去给他们带路去深山里寻宝。 这几天被上万陌生人给吓得躲在角落中的流浪狗们,也都重新出现在了大街上,趴在以往的地盘上,伸出舌头望着熟悉的街道,开始怀疑昨天之前的二十多天,是不是在做梦。 主抓本地治安工作的董县,马上就把这个特殊情况上报给了领导,并很忐忑的说,前来负责全面工作的梁局长,从昨天下午就进山了,至于去做什么,什么时候回来,没有谁知道。 上级领导的回复很简单,那就是让董县撒出所有能撒出的警力,必要时联系当地驻军部队,以五人一小组为单位,钻进深山老林中,奉劝那些外地寻宝者撤回。 至于梁局长的事儿,董县不需要操心。 董县在官场上打拼了那么多年,当然能从领导的话中听出什么,更知道该怎么做:那就是千万不要提到‘沈银冰’这三个字,大家都当作什么也没发生那样。 伐南县回归了正常,沈银冰也回到了她所在的高脚楼内,每天早上睁眼后第一件事,就是询问郝连偃月,跟随梁娇娇进山的李国训、宋承钢俩人有消息没有。 没有。 这两个字,郝连偃月每天早上说一遍,已经说了五遍。 今天是农历七月初四,距离高飞种烈阳蛊已经二十五天了,梁娇娇也走五天,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沈银冰知道,现在的高飞最多也就是支撑一个月了,再过五天梁娇娇那边还回不来的话,他可能就要七窍流血而死了。 梁娇娇走后的这五天,沈银冰没有再监视高飞在香蕉树客房内做什么,但大多数时间里,她都是坐在窗前的藤椅上,望着窗子外面发呆。 她不看,是因为不想再看到高飞一天比一天虚弱的样子。 这二十多天内,沈银冰没有再管贪狼中的事物,一切都交给了郝连偃月、韩家骏俩人打理,她现在没有任何的心情去打理那些。 人们在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时,有时候就会采取‘眼不见为净’的自欺欺人方式,好像只要不去关心了,事情就会慢慢好起来似的。 就像沈银冰这样,以为只要不去关注高飞,说不定等明天早上睁开眼后,已经发现他复原如初了。 但事实上,高飞当前的情况,要远比她所想象的更为严重。 沈银冰没有判断错,知道高飞最多能支撑一个月,今天是第二十五天。 可她却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从五天前开始,高飞开始喝酒了。 酒水中的酒精,直接刺激了他身体里的烈阳蛊,导致它的活动一天比一天频繁。 打个比方,高飞是个灯泡,如果在电压稳定的情况下,他能长明一个月,可在电压忽然异常充足后,他本身的亮度大大增加,但寿命却相应的短了几天。 而导致电压异常充足的原因,正是来自酒精的刺激。 酒精的刺激,致使高飞在那方面有了更大的需求,时间越来越长,莫邪征东感觉越来越累,昨天中午过后,她至少休息了整整一个小时,才慢慢恢复了过来。 今天呢? 还能不能熬下来? 莫邪征东呆望着高飞,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她不是担心自己能不能熬下来,而是担心高飞。 她昨天就明显感觉到,高飞的动作越来越大,时间越来越久,就像一根绷到了极致的弹簧,好像风刮的稍微大一点,就会断掉那样。 可她身体里的至阴之气,已经随着受孕的时间增长,已经越来越弱了,很微弱,到了几乎不存在的地步。 直白的说,就算她已经能顽强的支撑住高飞的冲击,可她却对中和他身体里的至阴之气起不到任何作用了。 今天,他会不会在事后七窍流血? 看到又拿起一瓶啤酒喝酒的高飞,莫邪征东心里猛地一揪,垂下了眼帘。 陈果果在陪着高飞喝酒,只是陪着而已,她自己没有喝,就坐在高飞身边,等他喝一口酒后,就用筷子夹起一些菜,放在他嘴边。 陈果果伺候高飞的动作很温柔,脸色也很平静,就像伺候在外面劳累了一天的妻子那样,望着他的眼神中,全是关心,和心疼。 “不吃了,饱了。” 放下酒瓶子,高飞推开了陈果果递过来的菜,笑道:“我想出去走走。” (题外话:兄弟最近遇到了一件很烦心的事,为应付这件事可谓是身心疲惫,导致状态极度的不稳定,描写高飞、沈银冰俩人感情突破的时侯,却卡壳,写得有些不知所谓还拖沓,在此给大家道歉,说声对不起,希望能尽快找回状态)。 第1476章 王爷,该上路了! 高飞说他想出去走走。 他在说这句话时,神色很自然,就像对妻子说‘咱们出去散步’的丈夫那样。 陈果果眼角猛地跳了下,同样低声笑着问道:“想去哪儿走走?” “随便啊,只要能离开屋子,在外面走走,无论去哪儿都行。” 高飞拿起背心搭在了肩膀上,站起身看向了坐在炕上的莫邪征东,轻声说:“你们陪我?” “好,我们陪你。” 莫邪征东没有一点犹豫,抬腿下了地,开始穿衣服。 她穿衣服的速度很快,当陈果果递给高飞一条湿了毛巾擦脸时,她已经开始拿出一瓶药水,准备像脸上吐沫了。 这瓶药水,是莫邪征东用来易容的。 根据莫邪家族的祖制,楼兰女王在平民百姓面前,必须得戴上青铜面具,不许一般人看到她倾国的模样。 莫邪征东这次入世,自然不方便戴着吓人的面具了,这才特意配制了一瓶易容用的药水,只要像搓雪花膏似的往脸上搓一下,她的脸皮就会发黄,风一吹还会起逼真的皱纹,彻底把她的容颜所遮掩。 她刚把药水倒在手上,高飞却又说道:“能不搓这玩意吗?” “能。” 莫邪征东动作僵住,随即把手上的药水甩掉,说:“还需要我洗个澡吗?” 高飞吧嗒了下嘴巴,悠悠的说:“都说女人洗澡特别麻烦,希望你别让我久等。” “我洗澡很快的。” 莫邪征东笑了下,转身走到炕前,从里面拿出一个包裹,走向了浴室:“五分钟,最多也就是五分钟。” 看着关上的浴室房门,高飞喃喃的说:“女人在洗澡,或者打扮时说最多五分钟,其实最少得需要十个五分钟。” 陈果果抬手,打了个哈欠说:“你真了解女人。” “那是因为我是男人。” 顿了顿,高飞又说:“在很多时侯,男人要比女人更加了解女人。” 高飞说的没错,当浴室的门终于开了,莫邪征东从里面款款走出来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已经是七月初四的上午十点半了。 不过高飞一点埋怨莫邪征东的意思也没有,因为他觉得,如果她能打扮的再美一些,就算让他再等一个小时,也不会有丁点的意见。 沐浴过后的莫邪征东,就像一朵深山幽谷中的墨莲,那身黑色的描金锈龙龙袍,足可以让当世最出名的服装设计大师的作品相形见拙。 高飞从没有见过莫邪征东穿过这身龙袍,好像是由天上的云彩所织就,纯黑,却又随着她身躯轻摆,隐隐透出内里的点点莹白,就像墨黑色的池水中,有亮晶晶的星光在闪耀。 纯黑的衣服,纯黑的靴子,却是淡金色的长发,如玉般的皮肤,一根红绳把秀发随意拢在脑后,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飘逸,懒散……就像是从游戏中走出来的女王,全身都散着让高飞无法形容的惊艳。 这二十多天来,高飞每天都跟莫邪征东腻在一起,可谓是片刻都没分离,但就算这样,他在看到她当前的样子后,还是被震了下,这要是换成外人,又将是一种啥模样的感受? 高飞的目瞪口呆,陈果果眼神中流露出的自然嫉妒,让莫邪征东很满意,长长的眼睫毛微微垂下,低声说:“这身衣服,是我当年登基时所穿的……可惜出来时,没有戴上登基时的王冠。” “不戴王冠,就已经让孩子他爸看傻了,你要是再戴上王冠,估计咱们今天也别出去了,某人舍不得浪费时间呀。” 陈果果轻哼了一声,很吃醋的样子:“早知道某女会显摆,我也该带我那身行头来。” “哈。” 高飞这才从莫邪征东身上挪开,拍了拍陈果果的肩膀:“你现在就够漂亮了……” “得了吧啊。你跟她在一起,就是国王跟王后。而我呢,充其量也就是个侍女罢了。” 陈果果白了高飞一眼,随即双手放在左肋下,双膝一屈做了个‘万福’的姿势,娇嗲嗲的说:“王爷,王后,该上路了。” “爱妃,请。” 高飞一昂首,伸出了右手。 莫邪征东轻轻挽住高飞的胳膊,柔声说:“王上,请。” -- 如果有人要问大熊哥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他肯定会想都不想的回答:成为伐南县的第二个兔子哥! 一年多之前,兔子哥可是混得连大熊哥都不如的。 但短短一年的时间,才一年呀--兔子荣归故里的样子,让整个伐南县的人都羡慕,抽着几十块钱一盒的好烟,穿着几千块钱一身的衣服,坐着几十万的好车,听说那家伙戴着那幅眼镜,也是大熊哥三个月才能挣出来的。 大家一年前都是伐南县街头上的懒汉,兔子凭什么会有那样的好命,大熊哥凭什么依旧蹲在南墙根下,跟流浪狗一起躲避天上的烈阳,过每天都是相同的苦日子? 大熊哥曾经详细研究过兔子哥的‘发家史’,知道这小子无意中认识了个内地来的阔少,靠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巴结上了人家,这才改变了自身命运。 大熊哥觉得,他就是运气不好,假如让他先认识那个阔少的话,肯定比兔子还会吃香,哪怕这二十多天中,他始终在寻找心目中的阔少,并刻意表现自己,可却始终没有找到那个能发现千里马的伯乐。 “唉,以后就更加没有机会了。” 大熊哥看着空荡荡的长街上,幽幽叹了口气时,随意抬头向左边的香蕉树酒店门口看去--然后,立即就呆愣当场。 大熊哥看到了阔少、哦,不,是某个国家的国王,因为那个家伙身边,竟然跟着两个他做梦都不敢相信的漂亮女人。 漂亮这个词,其实就是个笼统的词汇,有时候它压根就无法形容女人有多出色。 看着‘国王’身边那俩女人,尤其是那个身穿黑色轻纱长袍的女人,大熊哥的思维暂时停止了运转,等他清醒过来时,却发现那三个人已经不见了。 “做梦了,又做梦了。马力隔壁的,大白天的也做梦,看来晚上得注意休息了。” 揉了揉眼睛后,大熊哥用力吸了下鼻子,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往更加阴凉的角落里靠了下,正准备眯一觉时,就看到香蕉树酒店的老板疤瘌哥,从酒店内冲了出来。 “疤瘌哥,您这是要去哪儿,需要我……” 大熊哥眼睛一亮,赶紧站了起来,希望疤瘌哥能够对他摆摆手,那样他就会用最快的速度跑过去,为疤瘌哥赴汤蹈火,只为以后能成为香蕉树酒店员工的一员,从此后吃香的喝辣的,玩不花钱的女人。 只是让他失望的是,疤瘌哥根本没有理睬他,带着几个人向西南那条野路上冲去。 “这孙子,特么的假装看不到我。哼,当阿爷我稀罕跟你混?” 望着疤瘌哥等人的背影,大熊哥恨恨的骂了一句。 “阿--乞!” 正在狂奔的疤瘌哥,忽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抬手擦了擦鼻子骂道:“么的,哪个孙子再咒我了?” 疤瘌哥没有追究哪个孙子在咒他,因为当前他必须得赶紧找到高飞,看看他们三个到底要去哪儿。 在冲出酒店之前,疤瘌哥就已经给沈总打过电话了,说高飞跟他身边那两个女人,已经出了酒店。 沈银冰给他的任务很明确:立即跟上他们,她随后就会赶到! 疤瘌哥是这边的土著居民,对方圆几十里内的环境是了如指掌,在得知高飞三人去了西南方向的那条土路上后,就猜到他们要去哪儿了。 顺着那条路往前走,最多步行一个小时,就会来到一个瀑布前。 那个瀑布在伐南县周边的群山中算不了什么,属于很常见的景色,但要是放在内地的话,那绝对是五星级风景区。 所以疤瘌哥在得高飞三人走上这条路后,就确定他们会去瀑布边上,话说那边的风景很美丽,瀑布旁还有一片稀疏的桃林,的确是适合谈情说爱的好地方。 疤瘌哥没有猜错,他紧赶慢赶的来到瀑布前几百米处,就隐隐看到瀑布旁边的桃林中,有几个人席地而坐,面向瀑布,被对他们。 “都停下,后退,后退,千万不要打搅他们!” 疤瘌哥当机立断,立即带人迅速后退了足有一公里,才停住了脚步。 现在他已经差不多搞清楚高飞在狼主心中,是一种什么样的地位了,真怕不小心惹怒了他,会给他自己招来杀身之祸,话说疤瘌哥能够爬到今天的位置上,可不是很容易的。 他那几个心腹手下,对老大的顾忌很明白,也都默不作声的坐在树下,闭目养神等待沈银冰的到来。 沈银冰没有让疤瘌哥等太久,十几分钟后远处就传来了汽车马达声,几辆黑色的轿车,颠簸着向这边驶来。 这条路是土道,路况很差,从疤瘌哥所在的位置再向前,车子就通不过了,必须得步行。 车子还有几十米,疤瘌哥就带人迎了上去。 车子缓缓停下,郝连偃月抢先下车,替沈银冰打开了车门。 今天沈银冰穿了一件白色束腰长裙,脚下穿着白底黑面的帆布鞋,清纯的就像一个在校大学生那样,疤瘌哥却不敢多看她一眼,走到她面前垂首低声说道:“沈总,那位先生就在一公里前面的瀑布边上,车子过不去了。” “嗯,我知道了,你们在这儿等,我过去看看。” 沈银冰淡淡的嗯了一声,揪起左边的裙裾,迈步向前走去。 郝连偃月张嘴刚要说什么,韩家骏却摇了摇头。 等沈银冰走出很远后,郝连偃月才问疤瘌哥:“那边有没有野兽之类的东西?” “说不准,毕竟这儿也是一条进山的路。” 疤瘌哥有些不确定的回答。 “你们在这儿等,我过去看看。” 郝连偃月眉头微微皱起,莫了下腰间的手枪,快步向前走去。 第1477章 我要自己站起来! 此时正值雨季,瀑布的水流量非常大,跨度也够高,水流翻滚着直直砸下来,发出轰雷般的响声,水雾四溅,打湿、了坐在桃林中的三人衣裳,却带来了舒适的清凉之意。 高飞坐在莫邪征东、陈果果的中间,位置稍微突前,微微歪着下巴望着瀑布,已经很久没有动一下了,不过脸色倒是很平静,好像在沉思着什么。 莫邪征东俩人的眼睫毛上,都已经挂上了水珠,她们却没发现,只是眼睛不眨的看着高飞。 高飞在看瀑布,她们在看高飞,三个人来这儿已经半个小时了,谁也没有说一句话,也没谁动一下,仿佛他们跑这么远的路来这儿,就为了看当前所看到的东西那样。 太阳,慢慢的升上的正当空,透过稀疏的桃林,把三个人的影子慢慢缩小在了他们自己身上。 正午到了。 这是一天内阳光最盛的时刻,也是高飞身体里烈阳蛊开始活跃的时侯。 莫邪征东的眼里,慢慢的浮上了伤悲的神色。 因为从高飞说今天要出来走走时,她就知道有些事情已经结束了,比方生命。 其实也到了该结束的时侯了,莫邪征东不忍心再看到高飞发狂的样子,好像濒临死亡的野兽那样,被身体里的至阴之气,折磨的发出非人的嚎叫声。 她很清楚,高飞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他也受够了这种非人的折磨,他身体已经虚弱的不成样子,这一路要不是她跟陈果果俩人搀扶,别说是走这么远的路了,他连香蕉树酒店的楼梯都走不下来了。 可是偏偏,因为她身体里的至阴之气接近完全消失,已经起不到任何的中和作用,如果俩人再强行发生发生关系的话,对他们都没有任何好处了。 莫邪征东也曾经想过沈银冰。 她知道,沈银冰就在伐南县,随时随地的关注着高飞,更知道他现在是什么处境。 莫邪征东希望她能够主动出现,用她的纯阴体质来帮助高飞。 但她只是希望,沈银冰却一直没有来。 而且她更清楚,高飞一点也不想沈银冰来--反正沈银冰的出现,最多也就是支撑他多活一个月,又何必为了多活这一个月,临死前又毁掉一个女人呢? 他不想再欠任何人的情,尤其是临死前。 他只想在预感到大限到来时,能够像那些得道高僧那样,找个风景秀丽的地方盘膝而坐,笑对死亡的脚步。 高飞觉得,他很适合这种装比的死法,因为他一辈子好像都在装。 咕噔--一声吞咽口水的响声,穿透了瀑布的轰雷声传进了莫邪征东、陈果果的耳朵里,让她们心中同时一揪:时间,到了吗? “时间,到了。” 高飞忽然说话了,抬头看着天上明晃晃的太阳,脸上带着很自然的笑容:“那个恶魔,就要发作了--看来,我已经等不到李德才他们回来了。” 陈果果狠狠咬了下嘴唇,强笑道:“也许,他们就在回来的路上呢?有时候,多坚持一分钟,或许就能改变命运的。” 高飞没有理睬陈果果的话,只是问:“还记得我昨晚说过的话吗?” 昨晚,高飞跟两个女人聊了大半夜,无非就是交代他不幸死翘翘后的后事,用开玩笑的口吻说的,但两个女人都牢牢的记载了心里。 莫邪征东低声回答:“记得,会帮你完成的。” “记得就好。”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撑地要站起来,陈果果赶紧去搀扶他。 高飞却慢慢的推开了她,侧脸看着她咯咯笑道:“让我自己站起来,好吧?你们也知道,我这人是最要面子的,不想在临死前,还需要女人来帮忙。” 陈果果没说话,慢慢的缩回手扭头看向了别处,再也无法压制眼眸中的泪水。 高飞慢慢的站到一半时,却摔倒在了地上,以狗啃屎的难看方式,石头都把嘴唇给磕破了,流出了鲜血。 可是那鲜血还么样来得及淌到下巴上,就飞快的凝固了,并闪着诡异的黑红色。 经过改良加强的烈阳蛊,在他身体里存活二十多天后,不但促使他散尽了全身的活力,连他的血液也感染了,血液流速相当慢。 莫邪征东伸手,手指在碰到他衣角时,却又停住了。 高飞刚才就说过了,他想自己站起来,抢在烈阳蛊发作、意识还清醒之前(当烈阳蛊发作后,他浑身的血液就会迅速稀释,整个人就会变成一头践踏女人的野兽那样疯狂,直到他把身体里的最后一丝潜力发挥出来,才会罢休),自己站起来,不要任何人扶持。 “谢谢。” 高飞没有回头,却好像看到了莫邪征东的这个动作,真心的道谢。 莫邪征东闭上了眼,无力、无助的阴影,就像恶魔那样把她紧紧包围,让她无法挣脱。 莫邪征东、陈果果,绝对是当世两个最强大的女人,尤其是在她们联手时,好像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可高飞当前的情况,却是她们联手也改变不了的,她们当前所做的,就是只能看着那个男人慢慢的再次站起来,就像摇曳的风铃那样,踉踉跄跄的,但总算是站起来了。 高飞站起身,摇摇晃晃的向前面看去,四走青翠欲滴的风景,这时候开始变成了血红的颜色,这是烈阳蛊发作才会有的感觉。 他能听到自己身体里,有无数个声音在呐喊,一股子好像被憋了一万年的力量,喷泉似的从石头下面攸地窜出! 在酒精的刺激下,烈阳蛊发作时的威力,要比不喝酒时强了好几倍! “啊,呜!” 刚才身子还摇摇晃晃的高飞,忽然打了个激灵,随着一声压抑的哀嚎,全身散发出一股子骇人的邪恶戾气。 他的身子不再摇晃,他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能把世界搅翻的力量,他身体里那股子至阳之气已经化作了一条暴躁的狂龙,呼啸着,怒吼着上下盘旋,冲击,渴望找到一个发些点。 高飞死死的咬紧了牙关,牙根已经出血,倾力与那条暴躁的狂龙对峙着,竭力强逼着自己不去看莫邪征东,不去看陈果果,沉着思想还没有被那股子邪恶的力量所控制,大踏步的走向了瀑布。 瀑布下面十几米,就是一个深潭。 深潭又深十几米,因为水流的狠狠砸下,翻起一层层的漩涡,又迅速的翻上来,然后再流进一个大大的暗道(大号的无底洞)中,不知道最终会通向何方。 那儿,就是高飞最终的所在地,在来时他已经观察好了,也很满意这个环境,更有着变太的开心:烈阳蛊把他折磨的欲、仙、嗨死,好吧,那就一起葬身那个不知终点在何方的暗道中吧。 高飞快步走向瀑布边,背后传来两声带血的呼声:“高飞!” 高飞脚步一停,继续前行。 他不敢回头看,在他还能控制一点点清醒时,他怕身体里那个恶魔在看到陈果果俩人后,会让他彻底变成恶魔,扑回去…… “高飞!” 又是一声叫声传来时,他已经站在了瀑布下面深潭的岸边。 潭水翻起的白色浪花,好像无数双手臂那样,欢迎他的到来。 “高飞!” 那个声音再次响起,进了一些。 “不--要过来。” 高飞艰难的吐出这几个字,转身回头的同时,身子向后倾斜。 他在做出后倾摔下深潭时,才敢回头看去,唯有这样,他身体里的那个恶魔,才无法控制他向回扑去。 他想在临死前的最后一刻,再看看他那两个女人。 高飞却看到了三个女人。 一个是陈果果,一个是莫邪征东--那个正双手拎着裙裾,向这边狂奔的女孩子,却是沈银冰。 “咦,你怎么了?” 高飞眼里露出好奇的神色,说完这句话时,身子已经直直的摔了下去。 “高飞!” 沈银冰嘶声大叫着,用最快的速度扑向岸边。 “高飞……” 莫邪征东、陈果果后发先至,抢先一步飘到了岸边,呆愣愣的望着深潭。 深潭中的浪花翻滚,偶尔会翻上一根破碎的枯木,却没有高飞的影子。 “闪开!” 就在两个女人要痛苦的闭上眼时,沈银冰终于扑了过来,嘶声喝斥中,从她们中间冲过,没有丝毫的停留,直直扑向深潭--高飞落下去的地方。 白色的裙裾,黑色的长发,在水面上空划出一道凄美的弧线,直直扑进了漩涡的最中间,只来得及转了半圈,就悠忽不见。 梁娇娇看到了。 在雨林中累死累活的跋涉五天后,她终于看到了那截断崖,那个被植被掩藏着的山洞。 “到了,总算是找到了!” 梁娇娇脚下一个踉跄,软软的摔倒在了地上。 整整五天,每天最多休息俩个小时的急行军,透支了梁娇娇的所有体力,终于看到断崖后,就再也支撑不住了。 跟她一起前来的李国训、宋承钢俩人也强不了多少,不过他们毕竟是男人,所以瘫软在地上时的样子,稍微好看了一些。 “梁局,来,吃块巧克力吧。” 宋承钢从背包内拿出几块巧克力,分给了李国训俩人,抬头看着断崖那边:“梁局,你确定那个人就住在这儿?” 梁娇娇勉强坐起,倚在树上撕开巧克力,用力嚼着咽下去后,才声音嘶哑的说:“如果不是这儿的话,我真不知道该去哪儿找了。” 很多时候,一望无际的热带雨林,会给人好像在沙漠上的同样无助感:周遭一样的景色,没有任何方向感,再加上泥石流、山洪会改变地形,梁娇娇能在半年后再次找到这个断崖处,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大多数时侯,她都是凭借直觉。 万幸的是,她的直觉没有出现错误,或者干脆说是误打误撞,终于看到了那堵熟悉的断崖。 断崖后面,还隐隐有水流声传来。 这就是那个地方。 第1478章 长着一张人脸的毛毛虫! 宋承钢与李国训对望了一眼,从对方眼神中看出了尊敬的神色。 他们不是在尊敬对方,而是尊敬梁娇娇。 没有亲身体验过在热带雨林,好像没头苍蝇那样每天只休息两个小时,其他时间都在不停穿梭、搜寻五天多的人,是无法想像其中的困难有多大。 李国训俩人敢发誓,以后哪怕是上战场,也不想再经历当前的经历了,假如梁娇娇不是女孩子,男人的尊严迫使他们不想在女人面前服输,他们差不多在一天前就坚持不住了。 梁娇娇始终在坚持,哪怕她右腿被蛇咬了一口,可也没有停下过,挤出毒血用纱布包裹了下,就继续前进,而且一路上都是她在最前面。 这样一个女人,还不值得他们尊敬? 实际上直到现在,俩人也搞不懂梁娇娇惊人的毅力,到底是来自何方。 “这个地方,也是我上次追捕一个大毒枭时,偶然发现的,幸亏这堵断崖,还有断崖后面山谷中传来的流水声,才能让我确定就是这地方。” 梁娇娇吃下一块巧克力后,体力多少恢复了一些,最起码在说话时,声音不发颤了:“哦,你们给我记住,等会儿过去时,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你们都不要乱动,包括嘴巴,要不然我保证你们在临死前,都不知道自己是在笑着的。相信我,我没有骗你们。” 宋承钢脾气有些火暴,晒笑了一声说:“不就是一个老--”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却看到李国训正瞪大眼睛看着他的脸,眼神中满是惊骇之色,好像看到厉鬼那样。 “怎么了,我脸上长花了?” 宋承钢有些纳闷,本能的抬手要莫一下脸庞时,却听梁娇娇厉声喝道:“别乱动!” 宋承钢的手,嘎噔一声停在了鼻子前,然后他就看到,一条长长的绿色东西,好像从他右脸颊上下来,爬到了他抬起的右手上。 在热带雨林中,如果发现一条长长的绿色东西,一般都会以为这是一条蛇,或者说是大个毛毛虫。 其实也的确正如佷多人所想的那样,从宋承钢脸上爬到他右手上的长条东西,全身都长着几厘米长的毛毛,色彩鲜艳,爬动时身子一曲一曲的,就是一条大个毛毛虫。 充其量,这是一条有毒的毛毛虫。 因为在自然界中,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越是漂亮美丽的东西,就越是有毒的,比方毒蘑菇,毒蛇,比方漂亮的女人…… 在进山之前,梁娇娇就为三个人准备了可以应付各种毒虫叮咬的解毒药物,其中还包括三支能治疗各种毒蛇噬咬的血清。 所以在发现这东西只是一条有毒的毛毛虫后,梁娇娇、李国训俩人按说不该这样骇怕才对,包括宋承钢。 但当宋承钢心中一松时,一股子从没有过的恐惧,就像一道闪电那样,攸地把他心打入冰窟,使他整个人都呆若石雕,所有的魂魄都飞了出去! 平常的毛毛虫都是前后一般粗细的,这条毛毛虫也是这样,可它的前端,却长着一张人的脸。 一个毛毛虫,长了一张人的脸。 有鼻子,有耳朵,有眼睛还有嘴巴,甚至还能像人那样张开嘴笑,露出两排焦黄的牙齿。 宋承钢清晰的感觉到,他整个人好像已经飞上了半空,就在树梢上向下看着他自己,好像泥塑般的雕象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别动,千万别动,不动就不会有事的,别动。” 梁娇娇语无伦次的说着,坐在地上慢慢的向后退着。 李国训这时候也清醒了过来,脸色煞白,学着梁娇娇的模样向后倒退。 他发誓,只要他离开那条人脸毛毛虫三米之外,就会用最快的速度跳起来,然后风一般的向来路逃去,再也不管其它! 可是他才退了不到半米,一个好像蝉一样的东西,就忽然飞到了他雄前。 或者说这就是一个蝉,长着一张人脸的蝉,站在他雄前张开了嘴巴,焦黄的牙齿好像两排锯子般的轻轻摩擦着,看来随时都会咬上一口。 蛊。 不知道为什么,李国训忽然想到了这个字眼,这个传说中的天下至毒之物。 也唯有蛊,才能解释一条毛毛虫,一个蝉,为什么会长了一张精致的人脸。 人脸,会笑,牙齿焦黄,眼睛血红,处处透着古老的诡异。 李国训顿住,呼吸也跟着停止,只是心脏还在机械般的跳动,剧烈的跳动,听在他自己耳朵里,觉得好像在打雷那样。 发现一个蝉似的东西飞到李国训身上后,梁娇娇也停止了挪动。 一条比筷子粗不了多少的黄花小蛇,缓缓顺着她右手手腕爬了上来。 同样,这条蛇也有人的脸,而且还是个女人脸,很容易让人想到‘美女蛇’那个玩意。 咕噔--梁娇娇听到自己咽了口吐沫,忍不住张嘴喘出一口气时,那条美女蛇嗖的一声,飞到了她的脸上,生了一张人脸的蛇头,慢慢的向她嘴里钻去。 “我就这样死了?” 这句话闪电般从梁娇娇的脑海中闪过时,一声清脆的口哨声,从她上方十几米的地方悠忽响起:“忽而!” 那条蛇,那条毛毛虫,那只蝉,听到这声口哨声后,立即从人身上跌落在地上,迅速的钻进了枯草从中。 宋承钢漂浮在树梢上的‘人’,这才慢慢回到了他身体里,本能的抬头看去,然后就再次看到了一张脸。 那是一张很清秀的小女孩脸,大大的眼睛里还带着纯真的促狭之色,坏笑时露出一口整齐的洁白牙齿,小巧的鼻子红衣服,一双不是很白的小脚丫,牢牢踩在一根树杈上。 “这有事又是一个什么怪物,长了这么大一张人脸!” 宋承钢眨巴了下眼睛时,就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好像从断崖那边传来:“采玉,你是不是又胡闹了?” “咯咯。” 那个蹲在足有七八米高处树杈上的怪物小女孩,咯咯一声银铃般的笑,身子一晃从树杈上跌落下来,眼看就要摔下来砸到宋承钢,却像猴子那样,及时伸手抓主一根垂到地下的藤条,轻轻一荡,就落在了梁娇娇身边。 双脚落地后,怪物小女孩才咯咯笑道:“婆婆,你怎么知道我又在胡闹了呀,你不是在睡觉么?” 这个小女孩似的小怪物,说话口齿清晰,带着让宋承钢三人亲切的‘人滋味’。 原来她本来就是个人,而不是长了一张人脸的怪物--梁娇娇三人,这才意识到这只是个小女孩,他们的同类,真正的小女孩。 因为怪物是不会说人话的,而且还是很标准的华夏普通话。 他们刚看到小女孩时,以为她是个长了人脸的怪物,那都是因为看到毛毛虫、毒蛇等人脸怪虫后,潜意识中的惯性思维罢了。 “我的确是在睡觉,可金蚕姑娘忽然不安分了,我就知道你在胡闹了,唉,这么大了,还老是胡闹,婆婆死后谁来管你?唉。” 随着一个苍老的声音,宋承钢三人就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从断崖前的一丛植物后面走了出来,黑色的粗布衣裳,腰间却缠着一条泛着金光的红腰带。 “婆婆,我们又见面了!” 看到这个老太太后,梁娇娇的神智彻底恢复了清明,从地上一跃而起,距离那个很天真的小女孩远了些。 “半年前我就说过了,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那个老婆婆向这边蹒跚的走着,笑着说了句话时,宋承钢才发现她满嘴牙齿都很整齐,一颗也没掉,但却是乌黑的,让人看到后忍不住会反胃。 李国训却没有注意到老太太的牙齿有多让人反胃,他在看老太太左肩。 老太太的左肩上,盘着一个金黄的蚕宝宝,很可爱的样子,一点也不吓人,更没有长着一张人脸,看来这就是她所说的金蚕姑娘了。 李国训刚想到这儿,就看到那个金蚕姑娘忽然从老太太肩膀上弓起身子,嘴里发出了几声鸟叫的啾啾声。 然后,梁娇娇三人就看到,刚才把他们三个差点吓死的人脸毛毛虫、蝉、毒蛇,都忽然出现在了老太太旁边的树杈上,嘴里发出吱吱的惨叫声,人脸的眼睛里,竟然好像有泪水淌了下来。 “它们竟然真的会哭,会流泪?” 梁娇娇瞪大眼睛望着那三个怪虫发呆时,就看到那条可爱的金蚕姑娘,身上忽然裂开了一张大嘴--接着,一道红色闪电般的光泽猛地一闪,随即消失。 再看那三个人脸怪虫,却从树杈上跌落了下来,肚皮朝天的一动不动,但那张脸的眉心位置,却出现了一个洞,有或者红、或绿的液体淌了出来。 然后,梁娇娇就惊骇的发现,那个金蚕姑娘竟然像人那样,发出一声困了的哈欠声。 再然后,她就看到老太太张开了嘴--在金蚕姑娘发出的哈欠声落下时,老太太也闭上了嘴,还兴犹未尽的抬手拍了拍嘴巴,喃喃的说:“到底是年龄大了,吃过饭后就会犯困。” “忽而。” 小女孩再次打了个呼哨,梁娇娇就看到几只蝎子,蜥蜴啥的东西爬出来,就像蚂蚁搬家那样,合力把三个死去的人脸怪虫抬走了。 其中有一个蝎子,背上已经好像出现人脸的模样了。 “刚、刚才那三个东西,是专门用来喂食金蚕蛊的?” 梁娇娇认识那个金蚕蛊,可却是第一次看到它‘吃饭’。 “是啊,孩子,你觉得金蚕姑娘好玩不?” 老太太走到了三个人面前,压根没有理睬李国训俩人,只是上下打量着梁娇娇:“要是好玩的话,我把它送给你啊。” “啊,送给我?” 梁娇娇一呆,赶紧后退着连连摆手,脸色发白的说:“我、我可不要!” 老太太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淡淡的说:“你既然不要,那你又是为什么来找我呢?” 第1479章 一千八百年前! 金蚕姑娘的名字很好听,长的也很可爱,只是亲眼看到它在瞬间就吸食了三个人面怪虫后,就算再大胆的人也不敢多看它一眼了。 这时候,就是傻瓜也能看出,那些‘修炼’的长出一张人脸来的怪虫,只是金蚕姑娘的餐点而已。 更何况在半年前,梁娇娇可是亲眼看到它是怎么让那个大毒枭‘含笑’死去的。 现在老太太却说要把它送给梁娇娇--她是真的不敢要,谁能保证她一旦惹金蚕姑娘生气了,会不会落到大毒枭那样的后果? 可是老太太的脸,却一下子沉了下来,问道:“你既然不要,那你又是为什么来找我呢?” 梁娇娇下意识的回答:“我来找婆婆您,是因为您是蛊婆--啊,不,是因为我有事要相求!” 蛊婆这个称呼,从几千年前就出现了,不过这是外界对养蛊女人的称呼,与‘巫婆’这个词有着相同的意思,都带有极强的贬义。 至于蛊婆自己是怎么称呼她们自己的,梁娇娇不知道,话说到一半时才想起,在求人家帮忙时,万万不能鄙视人家的。 老太太倒没有因为梁娇娇称呼她‘蛊婆’就生气,只是冷笑:“是,我是蛊婆不假,而且,差不多我可能是当今世上最后一个蛊婆了。你既然看不起我,不想接受我的礼物,那我也没必要帮你。你们走吧,快点!免得我忽然改变主意,因为人与动物相比起来,对宝贝的修炼更有好处。” 老太太说着转身,望着趴在左肩上的金蚕姑娘,喃喃的自言自语:“半年了,你已经忘了人的精血味道了吧?唉,我知道你今天很兴奋,也很想再品尝一下人的味道,不过还不行,我还舍不得这丫头去死,反倒是那两个臭男人,倒是很……” 老太太接下来说了些什么,李国训俩人没有听到,因为在她提到‘两个臭男人’这句话时,他们就齐刷刷的转身,用最快的速度向来路狂奔而去。 他们或许不怕死,可绝对会怕成为金蚕姑娘的餐点。 梁娇娇的脸色惨白,真没想到自己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找到蛊婆了,结果还没有把来意说清楚,人家就要赶她走了。 说实话,假如梁娇娇自个儿被人暗算了,需要蛊婆的帮助,相信她宁可去死,也不想接触那些诡异肮脏的东西。 可问题是,高飞需要蛊婆。 她目前为止的唯一男人,生命现在已经走到了尽头,除了当前这个老蛊婆之外,再也没有谁能救他了。 “难道为了他,我就得、就得变成蛊婆的传人?” 梁娇娇没有走,只是傻愣愣的站在那儿,脑子里明明是一片空白,可偏偏思维却异常的清晰。 她绞尽脑汁的,想说服自己:没必要为了曾经的前夫,葬送自己一生的幸福。 就算是傻瓜,现在也能看得出,蛊婆把金蚕姑娘交给她,就寓意着让她成为蛊婆的传人,从此之后要与世间最为阴毒的怪物做伴。 梁娇娇想了很多不接受的理由,比方高飞不再是她丈夫了,他已经是别的女人的男人,就算他当前遭遇危险,该为他付出的,也该是他那些女人才对,凭什么让她牺牲? 想到这些理由后,梁娇娇转身向回走。 她觉得她已经尽力了,为了替高飞找到希望,她已经连续五天没有好好休息过了,身体早就透支了,该做的也都做了,可人家蛊婆就是不愿意跟她出去,那就不怪她了。 “高飞,别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的命太苦了。” 梁娇娇低声喃喃着这句话,失魂落魄般的向回走,经过那个小丫头身边时,好像看到她诡异的笑了下。 她没在意,仍旧拖着一双好像灌了铅的腿,一步步的向回走。 “唉。” 一声幽幽的叹息声,仿佛从前面很远很远的雨林深处传来,带着无奈、不舍,与说不出的落寞。 梁娇娇清晰的听到了这声叹息,身子一抖,脚步停了下来,然后缓缓的转身。 她听的这声叹息,是她自己的心声,来自她的灵魂深处。 她想起了发生在去年这个时候的一些事情:高飞为了她,万里迢迢赶来岭南,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人颜红,又为了高飞也赶来岭南,结果长眠在这片雨林中。 当然了,去年争差之战后,梁娇娇就知道前来援助她的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了,可谁都不能否认,那就是高飞本人的意思。 那时候,高飞与梁娇娇已经不再有任何瓜葛了,他为什么还要连夜赶来岭南? 颜红,一个弱小的小女人,到底是谁给了她那么大的勇气,让她孤身来到了这片满是危险的雨林? 为什么? 梁娇娇转身,看着也停步转身的蛊婆,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蛊婆没有催促,因为她有的是时间可以等,等任何事的改变,包括等到她自己的生命走到尽头。 “有个男人,种了一种叫‘烈阳蛊’的蛊虫。” 梁娇娇缓缓走向了老太太,有些呆滞的眼神,开始慢慢的灵动起来,随即浮上她原有的坚毅,还有偏执:“我来找你之前,他的生命最多还有十天,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半。我希望,你能及时跟我走,去救他。” “烈阳蛊?呵呵,没想到外界还有人会练蛊。” 老太太眉头皱起,随即露出满脸的不屑神色:“孩子,你说的有些夸大了吧?你对别人这样说,被人肯定会被你骗倒。可对我老婆子,实在不该夸大。因为你不知道,烈阳蛊是所有蛊虫中最简单,最易练成的,它的功效嘛,最多也就是把某个花心的臭男人,折磨一年,让他变成畜生那样,又何来性命之忧?” 梁娇娇又向前走了一步,缓缓的说:“可如果是改良--哦,我觉得‘改良’这个词,还不是最能形容的,应该叫做‘加强版’。如果是加强版的烈阳蛊呢?” “加强版的?” 梁娇娇的话音未落,老太太嘴角猛地一抽,嘎声说道:“不可能,不可能!迄今为止,苗疆蛊王已经下传七十三代,除了我之外,还有谁能把烈阳蛊的威力加强?除非,那个人是来自……” 说到这儿后,老太太忽然闭上了嘴巴,抬头看着天,眼里满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梁娇娇心中一动,追问道:“除非那个人是来自哪儿?” “地下。” 老太太轻轻吐出了这两个字,不等梁娇娇说什么,就再次说:“除非,修炼烈阳蛊的人,是来自地下,我们脚下的那个世界。” 这次轮到梁娇娇发愣了,喃喃的问:“老人家,你、你早就知道地下楼兰的存在?” “地下楼兰?地下楼兰?呵呵,地下楼兰。不错,也唯有在一千八百年前去了地下楼兰的蛊王后人,才会懂得改进烈阳蛊。” 老太太接连重复了几句‘地下楼兰’后,长长的吸了口气,倚在了树上,满脸疲惫的样子,好像快要站不住了,看着梁娇娇身边的一朵不知名鲜花,梦呓般的说:“故老相传,在一千八百年前,苗疆蛊王的一个后人,喜欢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来自我们脚下的一个世界,很美,就像那朵花儿一样美。” 梁娇娇下意识的看向了那朵花。 那是一朵好像玫瑰,却又比玫瑰大了很多倍的花儿,在正午阳光的照耀下,散发出一股子清幽的芬芳,一阵微风出来,花朵开始颤起来。 恍惚中,梁娇娇发现这朵花,慢慢变成了一张美人的脸,娇艳,无比。 老太太好像在讲故事:“蛊王那个后人,为美女所引,誓言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跟她一起--孩子,你也许不知道,苗疆蛊王有着严格的祖规,任何传人一旦决定要离开苗疆,都会遭到极重的惩罚。” 梁娇娇慢慢向前走,好奇的问道:“什么惩罚?” “他(她)会被蛊王种上一种蛊,蛊的名字叫‘思乡’。” 老太太看了她一眼,这才继续说:“远离家乡的游子,在月圆之夜就会思乡。只要思乡,或者是练蛊,这个人全身都会无比的疼痛,一次比一次厉害……没有谁能熬过九十九次思乡之苦。” 每个月都有一次月圆之夜,每年有十二次,九十九次八年零三个月。 也就是说,任何种了‘思乡’的人,最多也就是活八年三个月。 梁娇娇彻底被这个故事所吸引,忍不住的问道:“那个人,到底去没去地下楼兰?” 老太太嗓子里发出咯的一声怪笑,说:“如果他没去的话,会有人练出改进了的烈阳蛊?” 梁娇娇脱口说道:“给高飞种上改进了的烈阳蛊的人,复姓拓跋,叫拓拔千钧,他是地下楼兰的大祭司(这些话,都是沈银冰告诉她的),难道说地下楼兰的大祭司,就是蛊王的后人?” 老太太没有说话,只是再次抬头看着天。 梁娇娇搞不懂她在玩什么玄虚,只好闭上了嘴,等她说话。 很久之后,老太太才长长的叹了口气:“唉,我知道了。” 梁娇娇问:“你知道什么了?” “你嘴里的那个高飞,被蛊王后人种上改进了的烈阳蛊,就是为了中和地下楼兰女王身体里的至阴之气,改变她的特殊体质,让她成为正常人吧?” 老太太忽然笑了:“呵呵,真没想到,一千八百年了,那些可怜的,自大的贱人们,终于肯接受我们,肯答应让我们帮她们改变修罗体质,不在乎血脉是否纯正了!” 老太太在说出这番话时,虽然表面上是笑着的,可语气中的恨意,却是聋子都能听得出来。 梁娇娇感受到了一股子浓浓的怨气,好像来自脚下的九幽世界,下意识后退了一步,低声说道:“老、婆婆,你怎么了?” 老婆婆看着她:“给你讲个故事?很古老的故事。” 第1480章 本命蛊死,他死! 两千多年前,大汉冠军候霍去病灭楼兰。 最后一个楼兰王的女儿凌玉公主,为复仇雪恨,不顾本国子民伤亡,用一场大瘟疫袭击了楼兰,付出十数万本国人的性命同时,成功让霍去病染病去世。 霍去病死,楼兰国灭,凌玉公主的怨气却没消失,创建了让中原王朝头疼达两千年的安归教,发誓誓死颠覆中原,重建楼兰。 凌玉公主为报仇雪恨而做出的疯狂,遭到了天谴,在她准备发动中原大瘟疫的那个前夜,天降大雨,雷电齐鸣,凌玉公主香消玉损。 凌玉公主潜伏中原时,祁连山女萨满的另外一个弟子,也就是楼兰王的私生女莫邪宁荣,下山收拢了那些侥幸逃过大瘟疫,在沙漠上流浪的楼兰国民。 冠军候破楼兰后,恼怒黑石山造成大汉军士伤亡惨重,战后命令铲平黑石山的龙首,使它从此永远雌伏于南国。 楼兰黑石山,乃是昆仑立即祁连山经过塔克拉玛干沙漠窥探中原的一条龙脉。 龙首被冠军候铲平后,龙脉气运彻底毁灭,应运而下降地下--一场大地震后,楼兰古国下陷地下数百米,莫邪宁荣带领残留的楼兰民众,找到了黑石山的入口,开始苦心经营地下楼兰,以为楼兰残民栖身之所。 莫邪宁荣要想让楼兰残民躲过损失大将军冠军候的大汉天子凶狠报复,唯有躲藏在地下,但世上万物生存,都离不开阳光,为解决这个难题,她竭力寻找光明来源。 经过不知多久的努力,就在楼兰残民引看不到阳光而蜕化时,莫邪宁荣终于找到了‘造光’的办法,那就是动员地下楼兰所有的资源,造一面无比庞大的铜镜,铜镜上涂抹水银,再经过巧妙的涉及,通过光折射原理,把日月之光从外界反射到铜镜上。 于是,地下楼兰从此有了太阳,有了月亮,更有了繁星。 万物开始生长,人们开始停止黑暗蜕化,渐渐变得健康起来。 第一面铜镜造成不久,莫邪宁荣因操心过度,凌玉公主死后十五年,她也驾崩西归。 莫邪宁荣临终前时,地下楼兰已经有七分之一的人造天空了,她留下遗言,后来继任的每一位楼兰王,都必须尽可能的造就其它的天空,直到补齐所有的天。 她的遗命,在地下楼兰成为了传说,就叫‘莫邪补天’。 黑石山有着丰富的矿场资源,拥有大批的铜矿、玉矿,以及补天所用的银矿,这也方便了楼兰人不需去外界采购。 经过两百年,九位楼兰王的辛苦努力,最终补齐了所有的天空。 从那之后,地下楼兰就拥有了七颗太阳,七颗月亮,那是因为整块天空,是由七块庞大无比的铜镜所构成。 比外界还要充足的阳光,蒸发了沙漠下的地下水,造成了蒸汽,后来又变成了雨,浇灌着地下楼兰的万物。 人们从此之后远离战争,过上了幸福而安定的生活--不过,因为两百年间的历代楼兰王,都是亲身作责战斗在补天前线,与数百工匠一起,造成了汞中毒(水银,就是汞的俗称),身体基因发生了变故。 两百年间,所有工匠都在壮年病死,并绝后。 楼兰王依靠其深厚的武功底子,侥幸可以留下后人--可,他们延续生命的方式很残忍,因为汞毒已经改变了他们的基因,在导致他们身体传承十代之后,变成了至阴之气的修罗体质,没有谁能活过二十八岁。 而且各代楼兰王在临死前,都会异常的痛苦。 有十几个楼兰王,为躲避那种无法忍受的痛苦,都提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最重要的是,他们在延续生命时,如果跟一般人结亲,会给人造成比死还要难受的痛苦--一千八百年前,一个不堪忍受痛苦的‘王妃’疯掉,临死前在王宫门前痛苦哀嚎了三天三夜。 王妃的死状,让楼兰人民恐怖异常,再也不敢随意与王室成员结婚。 但王室为了传承,自然不会答应。 于是,一场国民与王室之间的战斗,在莫邪宁荣死后两百年发生了:平民们,包括王宫侍卫,为躲避那残忍的死亡,不顾楼兰王室拥有超绝的武功,悍然造反。 那场战斗下来后,数千参与反叛的平民、王宫卫士死亡,王室的损失也很惨重。 那一任的楼兰王,算得上一个明君,看出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莫邪宁荣辛苦建成的地下楼兰,就将会彻底毁灭,随即颁发圣旨,宣称从此王室再也不向外通婚。 超绝的武学造诣,加上精湛的岐黄之术,迫使楼兰王再次用天地之奇珍药材,再次改变本身基因--只为王室内部成员向后结婚,却不会出现智力低下的低能儿。 于是,从那之后,楼兰王室再也不需搅民,国民们也理解王室的苦衷,与记住大恩,甘心奉莫邪家族世代为王。 王室为延续传承,被迫‘内部消化’后,该怎么改变自身特殊体质,成为正常人,就成了他们必须得攻克的人物。 所以列代楼兰王,都会在登基前三年入世,苦苦寻觅可以改变自身特殊体质的良药。 后来,他们得知安归教遗留的《安归经》内,藏有一部可以逆天的岐黄之术。 但很可惜的是,那时候的安归教是相当强大的,而且不忿莫邪后人占据了本该属于他们的楼兰王位,于是双方发生了惨烈的对抗,双方都伤亡惨重。 楼兰王很清楚,战斗再这样进行下去,不但打不垮强大异常的安归教,还有可能会把老祖辛苦创造的地下楼兰给搭上,这才严令任何人都必须外出入世,安心在地下生活。 从那之后,地下楼兰彻底消失在了安归教教众视线中。 但地下楼兰却成立了外界飞龙部,继续在外界秘密寻找可以改变莫邪家族命运的良方。 工夫不负有心人,莫邪宁荣去世两百六十年时,地下楼兰发现已经有着两千多年传统的苗疆蛊术,可以改变莫邪家族的特殊体质。 于是,那一代的楼兰王外出入世,来到苗疆求见蛊王。 “要想改变那些贱人们的特殊体质,其实很简单,只需找个合适的男人,给他种上特练的烈阳蛊,让她怀孕,等孩子出生后,所有问题都能解决了。” 讲到这儿后,老太太有些疲倦,闭嘴不语。 梁娇娇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类似于玄幻的故事,好奇心彻底被勾起,全然忘记了对蛊虫的反感,慢慢的坐在地上,等候老太太继续往下讲。 她身边那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这时候爬上了树,坐在一根树杈上,居高临下好奇打量着梁娇娇,手里玩着一条橙红色的人面小蛇。 歇息了足有五分钟后,老太太才开始继续讲:“那一任楼兰王来到了苗疆,找到了蛊王,开除了丰厚的条件,请求蛊王能够开恩,改变他们家族的悲惨命运。” 地下楼兰历史上所有的女王殿下,都是当世绝对美女,来到苗疆求见蛊王后,蛊王的亲儿子一眼就爱上了她,并帮她求蛊王。 蛊王其实就像一般人那样,也有良心,更有为了利益可以付出什么的本能,再加上他也很中意楼兰女王的美貌,觉得她能够嫁给儿子也是很不错的选择,就答应了。 不过,蛊王却提出了条件,那就是让那一任的楼兰王,嫁给自己的儿子,留下苗疆,因为蛊王这边的祖制是不许传人外嫁他乡的。 任何一个玩蛊的,都有他自己的本命蛊。本命蛊在,人在,本命蛊死,人亡。而苗疆特殊的气候条件,无疑是最适合蛊虫存活的,一旦远离苗疆,很可能会发生意外。 可楼兰王却不想留在苗疆,因为她还有国家需要打理,就苦苦哀求蛊王,能够让他的儿子‘远嫁’地下楼兰。 蛊王自然不同意,他儿子却为爱情冲昏了头脑,说什么也得娶楼兰女王为妻。 蛊王很喜欢那个儿子,被他求的没办法,只好把他的本命蛊留在了苗疆,给他种下了可以与他本命蛊万里相应的‘思乡’,唯有这样,他才能在八年中安然无恙。 老蛊王希望儿子在八年后,能够忍受不了思乡的痛苦,回到苗疆,其实这也是他能帮助儿子的最大限度了。 只是谁也没想到,蛊王的儿子与那一任的楼兰王成亲三个月后,回到地下楼兰后,才发现变天了--那一任楼兰女王的妹妹,趁她不再楼兰时,把她给取而代之了。 世间最让人无法抗拒的事情,权力却对是首屈一指的。 如果不是为了权力,老楼兰王的妹妹,就不会取而代之,就不会在她跟丈夫回归地下楼兰后,把她们软禁在了森林中,并对外宣称:这是为了保持楼兰王室的血统纯正。 老楼兰王没想到她的辛苦,竟然换来了这样的结局,在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的次年,就含恨忧郁去世了。 老楼兰王临死前,哀求丈夫不要因为新一任楼兰王的自私,就不管整个莫邪家族的命运。 蛊王的儿子含泪答应,并承诺会让儿子长大后,与新一任的楼兰王成亲,彻底改变莫邪家族的诅咒。 但谁能想到,那一任的楼兰王,为了确保她的篡、位,导致影响改变莫邪家族的命运丑事不外传,在老楼兰王去世的第二年,就把蛊王的儿子囚在了森林的地下矿坑中,并威协他不许说出这个秘密,要不然就把他才两岁的儿子杀死。 为了儿子,蛊王的儿子答应了。 在矿坑中被囚禁了六年多后,他因为无法及时返回苗疆,他的本命蛊开始衰竭,最后死亡。 本命蛊死,他死。 他在死之前,用思乡与本命蛊万里传递,说出了这个秘密。 得知最为疼爱的儿子,竟然含冤死在地下楼兰后,蛊王悲痛异常,发誓要为儿子报仇。 第1481章 了结恩怨的人! 痛失爱子的蛊王,率领手下所有高手赶赴塔克拉玛干沙漠,根据‘思乡’的提示,成功找到了地下楼兰入口。 一场武功,与蛊术的惨烈战争开始了。 梁娇娇紧张的问道:“结果呢?谁胜了?” “咯咯。” 老太太桀桀一笑,反问道:“如果蛊王能胜利的话,地下楼兰还会存在,那些贱人还会苦熬一千八百年后,才会在今天想到用烈阳蛊么?如果蛊王胜了的话,苗疆蛊王的传人--我老人家,会蔵在这深山老林中?蛊术会成为传说?” “对、对不起啊,我只是听你说的入迷了,所以才忍不住的问了。” 梁娇娇很抱歉的神色,让老太太眼神稍微缓和了一些,淡淡的说:“没事,最起码你是一个合格的听众。” 一千八百年前的那次南北大战,‘客场作战’的蛊王这一派损失惨重,有着两千年历史的苗疆蛊门,从那之后传递末落了下去。 但他们也给地下楼兰带去了毁灭性的打击,并成功抢回了一个孩子。 苗疆蛊门撤退后,那一任楼兰王受到了国民的强烈质疑,开始怀疑正是她的贪婪,才给地下楼兰带来了毁灭性的侵害。 为了给大家一个交代,那一任楼兰王只好提前退位,并说出了真向。 随后,她被提前七年送进了修罗道,新的女王登基。 原本一次可以改变家族命运的机会,就因为某个贪婪女人的私心,从而彻底的葬送,得知真向的莫邪王室悔恨莫及,希望能重新获得蛊王的原谅,派人来苗疆联络。 只是那次大战后,遭受重创的蛊门消失了,蛊虫也成了本地一个最真实的传说,此后的一千八百年内,没有谁见过蛊王,也没有见过蛊虫。 前来求见蛊王的地下楼兰使者,最终无功而返。 可这次事件,却给莫邪家族带去了希望,因为老楼兰王所生的两个儿子中的一个,在地下楼兰长大,娶妻生子并长寿。 莫邪王室希望,他能为王室找出新的出路,为表示诚意,在森林中大兴土木,创建了森林神殿。 只是莫邪王室却不知道,这个孩子长大后,却在关押他父亲的玉坑坑壁上,发现了他父亲留下的遗书。 遗书内容大体是这样的:他留下了一些粗浅的养蛊之术,用来给儿子自保,却严令他不许用蛊术帮助莫邪家族。 听到这儿后,梁娇娇不由得问道:“这些留在玉坑坑壁上的遗言,你是怎么知道的?” “随便打断别人讲故事,这可不是个好习惯。” 老太太淡淡的说:“接下来,我会讲到的。” 梁娇娇脸一红,不敢再说什么,静心倾听。 这个孩子牢牢记住了父亲的遗言,所以到死都没有对外说他知道某些办法,为确保他的后人安全,他把这个秘密带到了地下。 这个孩子,原本就是楼兰王的血脉,莫邪王室在悔过之余,开始对他补偿,不但为他建立了森林神殿,还封他为地下楼兰的大祭司,并给了他新的姓氏:拓跋。 孩子去世后,他的后人代代为大祭司。 因为当年发生的那件事,委实让莫邪王室感觉没面子,再加上无法改变王室命运,成了他们永远的痛,自然不想后人得知这个遗憾,严令任何人不许说。 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地下楼兰就再也没有谁知道这件事了。 但是在当年关押蛊王儿子的老坑坑壁上,却留下他用苗人才能看懂的文字,清晰讲述着那场让无数人遗憾的悲剧。 蛊王儿子留下了两个后人,一个在地下楼兰成了权力仅次于楼兰王的大祭司,一个被蛊王带进了深山老林,成为了新一代的蛊王。 斗转星移,眨眼间一千多年过去了,当年那场惨战虽然成为了历史,地下楼兰的大祭司都不知道,可蛊王的传人却始终代代相传。 “咳,咳!” 讲到这儿后,老太太咳嗽了几声,很有些疲累的样子,终于缓缓坐了下来。 梁娇娇关心的劝道:“婆婆,你要是觉得累了,就不要再说了,等……” 老太太抬手,打断了她的话,喃喃的说:“我要是现在不说,以后就没机会了啊。” 梁娇娇黛眉微微皱起,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不好,刚要再劝,老太太又开始讲述了:“九十一年前,世间有蛊后的第七十四代传人出生,不过母亲却因为难产,不得不外出入世去了医院。” 那个母亲生下了一个儿子,可那时候恰逢战乱,他们在返回雨林时,不幸遇到了一场军阀混战,母子失散。 失去儿子的蛊王和妻子,悲痛万分,苦苦寻觅一年无果。 幸运的是,妻子再次怀孕了,这次依旧是难产,生下了一个女儿。 生下女儿后,妻子怀着对儿子的深深思念,去世。 蛊王把女儿养大到四岁后,外出继续寻找儿子。 经过两年的苦苦寻觅,蛊王终于找到了失散七年之久的儿子。 “要想确认那个孩子是不是蛊王的亲生儿子,方式很简单,因为他的血脉中,天生就有‘思乡’。” 老太太淡淡的说:“蛊王那个失散七年的儿子,原来被一家姓陈的收养,并当做亲生儿子来抚养。” 蛊王本想带走儿子的,可在看到陈家对儿子很好后,而且儿子也很依恋他们后,就不忍拆散他们了,觉得让他在外面生活也不错。 但必须得让他知道他是说,他是来自哪儿。 于是,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蛊王把他的儿子带出了陈家,跟他讲明了这一切。 儿子这才搞清楚他的身世,并在随后十年中,跟蛊王学到了很多非凡的本事。 一千八百年前的那场惨烈战斗过后,蛊王开始重视武学。 到了现代蛊王时,他已经是当世数得着的高手。 他那个儿子,更是一个武学奇才,十年功就学会了他父亲所有的本事。 “那个孩子,叫陈天寿。” 老太太淡淡的看了梁娇娇一眼,发现她没什么特别反应后,才继续说:“也是我的亲哥哥。” “啊?” 梁娇娇这下愣了,女人本能热爱八卦的态度,让她问道:“你们兄妹见过面没有?” “自然见过。” 老太太抬头看着坐在树杈上睡熟了的小女孩,嘴角勾勒起一抹慈祥的笑意:“父亲去世后,他曾经劝我出山,开始正常人的生活,但我没答应,因为我喜欢这儿--好了,还是继续讲故事吧。” 陈天寿长到三十岁那年,已经成为了天下有数的武学高手。 他记住了父亲所讲述的家族悲惨历史,再加上血气方刚,在他31岁那年,孤身去了楼兰。 在地下楼兰,他找到了关押先祖的玉坑,看到了坑壁上的遗言。 本来,他是想找拓跋大祭司,想联手铲除莫邪家族,扶持大祭司登基的。 但考虑到莫邪家族统治地下楼兰已经接近两千年,国民早就把她们视为正统,而且大祭司也不相信他说的这些--事实情况就是这样,当大祭司发现有外人入侵后,马上就指挥灵犀使者缉拿他。 一场混战中,那一代的楼兰王赶来。 陈天寿虽说那时候是天下数得着的武学高手,但却也强不了楼兰王多少。 双方一场鏖战后,陈天寿与楼兰王两败俱伤。 最后,他虽然成功逃出了地下楼兰,但实力大损,武功去掉一大半。 痛定思痛下,陈天寿才意识到凭借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撼动地下楼兰,于是就加入了一个组织。 听到这儿后,梁娇娇问:“他加入了什么组织?” “这个不重要。” 老太太说:“重要的是,陈天寿在加入那个组织后,却忽然醒悟,实在没必要为了一千八百年前的恩怨,再起什么流血冲突。再说了,他的先祖母,又是地下楼兰的楼兰女王,他铲除莫邪家族,也就是背叛他了先祖母。” 陈天寿想通了这一点后,算是看破了红尘,从那之后再也没去地下楼兰,直到归隐。 他去了京华白云观,成了罗公塔的守墓人。 他在去归隐前,找到了老太太,把这一切都告诉了她,并说他已经做好了某些安排,让她在这儿精心等候,等候有一天会有人来找她。 梁娇娇心中忽然猛地一颤,问道:“他算到是我来、来吗?” “如果你是代表一个叫高飞的孩子前来,那么就是你了。” 老太太看着梁娇娇,过了足有三分钟后,才缓缓说出了这句话。 梁娇娇大惊,脱口问道:“你认识高飞?啊,不,你那个叫陈天寿的哥哥,是怎么知道高飞的!?” 一阵微风吹来,吹起了老太太凌乱的白发,使她看上去竟然多了几分傲然的味道:“这一切,都在我哥哥的意料之中。他早就告诉我,会在我离开这个世间的前夕,苗疆与地下楼兰之间的恩怨,将会做一个彻底的了解。” “那个叫高飞的孩子,就是了结这一切的人。” 老太太嘎嘎一笑,喃喃的说:“那时候,我还是不相信的,也忘记他说的这些了--直到你说有人种了烈阳蛊后,我才想到了地下楼兰,想到了这段横跨一千八百年前的故事,想到了高飞。” “哥,你没有算错。你,绝对是我们家族几千年来,最为优秀的人才。可惜,你看破了红尘,不想再入世了,却把这个最终的任务交给了我。” 老太太深深的吸了口气,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这才对梁娇娇说:“如果我哥哥没有算错的话,叫高飞的孩子,肯定是遭到了楼兰王那个贱人的暗算,被种下了改进的烈阳蛊,现在已经危在旦夕,所以才让你来找我,对不对?” 梁娇娇没有说话,只是忽然跪在地上,给老太太磕了一个头:“只要你能救他,无论我做什么都可以。还请你大发慈悲,跟我走一趟吧。我怕去的晚了,就来不及了。” 第1482章 死了也不会放过你! 老太太坦然受了梁娇娇这一拜,咯咯笑道:“孩子,你跟那个高飞,是什么关系?” 梁娇娇抬起头,看着断崖那边,轻声说:“他是我的前夫。” “前夫而已,你为了救他,要接受我的衣钵,至于付出这么大代价?” 老太太好像在考验梁娇娇的耐心,罗里罗嗦的。 梁娇娇淡淡的说:“是我主动离开的他。而且,他已经为我死过一次了。” “嗯,看来他对你也不错。” 老太太点了点头,终于说:“好吧,那我就答应你,救他。” “谢谢婆婆,谢谢婆婆!” 梁娇娇大喜,赶紧再次磕头拜谢。 可老太太笑了,喃喃的说:“救他,得靠你自己。” 梁娇娇愣了:“为什么?” “因为--” 老太太抬头,看着扔在树杈上睡觉的女孩子,低声说:“因为,今天是我归天的日子。” “啊?” 梁娇娇傻了,吃吃的问道:“婆、婆婆,难道你能算出你的生死?” “我的本命蛊,已经死了。” 老太太扭头,向断崖那边看了一眼,接着回过头来喃喃的说:“这些年,它始终坚持着,等候你的到来,也太累了。这次,它终于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了。” “你的本命蛊?” 梁娇娇说着,看向了老太太左肩上那个金蚕姑娘,问:“我看它,现在好好的啊。” “这个,是我替采玉培养的。” 老太太看着树杈上的那个小姑娘,苍老的褶子忽然绽放,眼里闪过了一抹唯有女孩子才会有的狡黠:“婆婆说要把衣钵传授给你,那是吓唬着你玩儿的。你这个年龄,又是早就破身了,早就不适合养蛊了。” “原来,原来是您老人家哄着我玩儿的!” 梁娇娇猛地松了口气,瘫坐在了地上。 她实在对这些蛊虫不感兴趣。 可她的神经刚放松了,接着就绷紧了:“婆婆,你……” 老人脸上的皱纹绽放,人之将死。 老太太摆了摆手,倚在了树干上,再次满怀依恋的看了那个小女孩一眼,低声说:“采玉,缅甸那边的一个孤儿,更是新一代的蛊王,我希望你以后能多加照顾她。她还小,心性不坏,只要你能把她像亲妹妹那样对待,她不会仗着蛊毒去害人的--这,才是我要你继承我衣钵的真实原因,希望你能像我一样,疼爱她。” 梁娇娇连连点头:“会的,会的,婆婆你放心!可、可您归天后,我们该怎么解除高飞身上的烈阳蛊?” 如果不是看到老太太随时要咽气,梁娇娇也不会这么急不可待的追问。 “烈阳蛊,对于蛊王来说,小事一桩。唯一麻烦的是,那个孩子中毒时间太久,你来的又太晚,所以要想彻底化解他身体里的蛊虫,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老太太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 梁娇娇连忙把双膝当做脚用,向前走了几步,把耳朵放在老太太嘴边,急切的问道:“多久?具体该怎么做?” “一、一年--哦,我还有个秘密要告诉你,你一定要记住。” 老太太嘴巴急促的抖动着,低低说了几句话后,忽然猛地一声咳嗽,然后嗓子里就发出了倒吸冷气的声音:“哈--嘶!” 随即,再也没有声息,再也不动一下。 “吱!” 本来盘卧在老太太左肩的那条金蚕蛊,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攸地化为一道碧绿色的闪电,猛地窜向了树杈上的采玉。 “婆婆?” 采玉睁开了眼,然后就看断崖那边的洞口处,有无数的毒虫,争先恐后的跑了出来,吱吱乱叫着爬上断崖,翻到另外一边去了。 那边,传来轰隆隆的水响声,好像有闷雷在天边响起,一阵阵的回荡不绝,却偏偏无法遮掩这边发出的任何声音,包括人的喘、息声。 高飞就听到了自己的喘气声,只是却看不到任何的东西,眼前漆黑一片,冰凉的水不断冲击着他的身子,使他感觉到好像火烧那样的疼痛。 “这儿就是地狱吗?” 明显感觉到身子好像随时被冰凉水给冲走的高飞,痛苦的申银了一声,举起右手向前探去。 他最多伸出了也就是半米吧,就碰到了一个滑溜溜的硬东西。 那是暗道的上方的岩石,长满了类似于青苔似的东西,滑不留手,没有可扣住的地方。 “原来这不是地狱,而是深潭水流向的暗道。不过这地方跟地狱也没啥区别了,无论谁被漂流到暗道中,都别想再活着出去了。” 高飞双手四处胡乱探着,很快就发现当前他所在的处境了:这是个长宽高最多只有六十厘米的暗道,就是一个天然管道,也可以说是一道狭窄的山缝,因为他下面的水很深,水流也更湍急,要不然这么窄的地方,不可能供那么大流量的瀑布水通过。 他是漂在水面上的,他能停在这儿,是因为衣服被一块尖锐的岩石勾住了。 衣服无法成熟这么猛的水流冲刷,正在一点一点的撕裂,相信用不了几分钟,就会断裂,然后水流就会把高飞冲进深渊,或许是真正的地狱中去。 听着暗道中传来的闷雷般流水声,高飞可以断定在前方不远处,该有个落差很大的地下瀑布,至于瀑布的水又淌去哪儿,他可无法确定。 “看来我前世不是老鼠,就蛇。要不然的话,这辈子也不会总是与地下打交道,临死前也这样。呵呵。先是地下楼兰,随后是外蒙蒙戈尔的地下成吉思汗陵。” 高飞心中自嘲的笑了笑时,就觉得身子慢慢热了起来,冰凉的水流过身上,带来很舒服、很轻松的感觉。 他知道,现在是正午时分,是他身体里烈阳蛊发作最疯狂的时侯。 不过,他在摔下深潭后,冰凉的水给他降温了,让他慢慢清醒了过来。 但毫无疑问的是,水的地温,压根就无法压制他身体里的烈阳蛊,最多也就是让他感觉不到冷,还很舒服罢了,相信用不了多久,烈阳蛊的威力就会压过水的低温,重新让他变得疯狂起来。 但这有什么呢? “有本事,你能把这一暗道的水都烧开。” 高飞再次自嘲的笑了笑时,忽然想到了一个人。 沈银冰。 高飞决定用跳下深潭来结束无比痛苦时,曾经亲眼看到沈银冰向他跑了过来。 说实话,那时候他忽然有些后悔。 因为他知道沈银冰的体质,与莫邪征东一个样,都是修罗体质,身体里拥有能中和他至阳之气的至阴之气,只要她肯甘心献身--高飞还能活一个月。 最多一个月。 没办法,拓拔千钧说的很清楚,就算他现在无法让女人怀孕,可也得需要四到六个拥有修罗体质的人,用一年的时间,才能化解他身体里的至阳之气。 沈银冰一个人,最多能支撑他多活一个月,要是再坚持献身--被活活的办死,是她无法改变的厄运。 所以呢,就因为这个原因,高飞在知道沈银冰也在伐南县后,才没有去找她:何必为了多活一个月,去连累别人呢? 当然了,没有谁愿意去死,别说是多活一个月了,哪怕是一个时辰,人们也会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高飞也是这样的人,所以在跳下来时发现沈银冰赶来后,才有些后悔。 不过他只是后悔了一小下下,高先生就算再卑鄙,也不想为了多活一个月,就拽着别人一起去死的。 再说了,人家沈狼主现在活的很滋润,也肯定不想这么早死吧? “这样也好,省的我再承你的情……” 高飞想到这儿时,忽然就觉得一个东西狠狠撞在了他身上。 是个人。 女人。 因为这个人的脑袋在撞到他身上时,还发出了尖叫声。 沈银冰!? 尖叫声很熟悉,让高飞猛地想到了它的主人。 他很想确定一下,但那个女人重重撞在他身上后,支撑他身子停留的衣服,再也撑不住了,刺啦一声裂开。 高先生就感觉好像在坐过山车那样,身子被湍急的水流冲的攸地弹起,脑袋重重撞在了上方的岩石上,昏了过去。 他在昏过去时,好像伸手抱住了一个人。 就像当年在外蒙的成吉思汗陵内,大水打碎通天棺后,他本能的抱住了陈果果那样,两个人紧紧相拥着,被湍急的水流簇拥着呼啸前行。 很快,他们就失去了重心,呈自、由落体的样子,向无尽的黑暗中落了下去。 轰隆隆! 轰隆隆的水响声好像更大了,也更清晰,不过却没有了沉闷的声音,很嘹亮的样子。 高飞睁开了眼,接着闭上了。 天上明晃晃的太阳,刺的他眼睛疼。 慢慢的,他慢慢的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山壁上的青翠植被,还有好像长蛇般蜿蜒爬向远方的山梁,一阵阵悦耳的鸟叫声从左边响起。 “还没有死?” 高飞很惊讶自己的命竟然这样大,同时也很气愤:这样都死不了,非得被烧死? 几只正在小溪边喝水的鸟儿,忽然看到高先生活了后,大惊,尖叫着扑楞着翅膀抱头鼠窜:“草,死人活了,死人活了,吓死老子啦!” “滚尼玛的,贱鸟!” 高飞回骂了一句,准备抬起右手,冲那几只鸟伸出中指,问候它们的母亲时,才发现他怀里好像抱着个人。 这是个女孩子,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苍白的脸在阳光照耀下,泛着让人心疼的光泽,长长的眼睫毛,紧紧盖住了她那双如水的双眸,乌黑的秀发,好像盛开在水面上的墨莲那样,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出尘。 沈银冰。 这是沈银冰,双目紧闭,面色惨白,浑身冰冷,不知道死活。 “不会吧,大姐,你连死都不放过我,还来紧紧纠缠我。” 高飞呼啦伸手,按在了沈银冰心口,片刻后就腾地站起,把她横抱在怀中,快速上了岸边。 她还有心跳,虽然心跳的很缓慢,衰弱,可这却是生命的迹象,高飞有绝对把握,能够在三分钟内救活她。 第1483章 冰与火的死战! 沈银冰会游泳,而且技术还算不错,最起码高飞几次看到她在游泳池内大展雌威过。 当然了,这地方可不是游泳池能相比的,就算是蛙人被冲进暗道,生还的希望也很渺茫,因为水温太冷,会把人冻僵。 一个人在水中被冻僵后,她除了等死之外,还能做什么? 万幸的是,高飞先生当前特殊的体质,最不怕的就是寒冷了,所以他才能在寒冷的地下通道水中,身体仍然能保持着充分的热量,不但没有被冻僵,反而会感到很舒服。 怎么说呢,就像一个人在烈日当空的沙漠上快要晒昏过去时,终于看到了一条河那样,扎进水里后,生机攸地就绽放开来那样。 他昏过去,那是因为在被湍急的水流冲的前行时,脑袋不幸撞在了岩壁上。 高先生脑袋是很硬,可比起岩壁来说,貌似还差了那么一点点,所以昏过去也是很正常的了,幸好他在昏过去时,仍然能紧紧的抱着沈银冰。 本身就是阴寒体质的沈银冰,也正是靠着高飞身体上传来的热量,所以才能熬过这段地下暗道,只是地下暗道的环境太恶劣,湍急的水流,无边的黑暗,以及人在落入黑暗中后本能的恐惧反应,使她喝了一肚子的水,处于了假死状态。 抱着沈银冰走上岸后,高飞直接抱住她两根腿,就像火车站的装卸工扛麻袋那样,把她甩在了自己右肩膀上,让她上半身耷拉在自己后背上,然后像猴子似的原地蹦了起来。 这个姿势虽然有损高先生温文尔雅的绅士风度,不过却是救落水之人的最佳方法,随着高飞不断的上蹦下跳,好像麻袋那般摇晃的沈银冰,终于在他跳上一块石头上时,猛地张开嘴,哇的一声开始向外排水。 “总算把你从鬼门关拉回来了。” 高飞这才放下心来,连忙把她拉到自己怀中,单膝跪地让她趴在自己膝盖上,右手轻轻捶打着她后背。 “呕--哇!” 在高飞的轻轻捶打中,沈银冰不住的向外吐,直到把胆汁仿佛都吐出来后,才喃喃的说:“你、你再捶我,就不是救人,是故意谋杀了。” “我还以为得给你做人工呼吸呢,更担心中午你有没有吃大蒜,你也知道我是最讨厌大蒜味的了。” 高飞最近身体本来就虚弱的厉害,方才忙活着救人时还没有觉出什么,沈银冰被救活后,他一下子就像泄了气的皮球那样,左膝盖一曲,顺势软软的躺在了地上,闭上眼叹了口气:“唉,好累啊,别叨叨,我想睡会儿觉。” 沈银冰就趴在他腿上,听话的没叨叨,两个人都一动不动,好像死了那样。 这是一个山谷,不大,方圆也就是数百米,地势倒是很平坦,河边不远处长满了这边常见的植被,一直蔓延爬上四面的山头。 一条小河穿过山谷,河的两端都有一个洞口,高飞俩人从左边的洞口漂出来,本来该随着河水漂向右边洞口的,只是因为水流缓慢,俩人身子又太重,所以漂了一半就漂不动,导致他们搁浅了。 这也是万幸,鬼知道他们要是被冲进右边那个洞口后,还有没有机会再看到阳光。 高飞俩人在暗道中时,水流那是相当湍急,水势也很大,但实际上这条河的水流很缓慢,水也不深,好像水流凭空消失一大半那样。 其实不是水流消失了,而是这条深在谷底的河,只是暗道的一个分叉点,高飞俩人很幸运的被冲进了山谷,而不是随着暗河的主要水量,继续在地下漂流。 当然了,自己为什么忽然出现在山谷中,高飞才不会费脑子去想,哪怕是再一心求死的人,在绝处逢生后,也不会去考虑自己为啥还没死。 更何况,身上还趴着个大美人儿--怎么还舍得去死啊,如果连累她一起去死,那是要遭天谴的,更何况她要是死了,可会连累数百上千无辜者的,于公于私,沈银冰现在都不能死。 高飞静静的平躺在地上,倾听着微风吹过树梢、脸庞的声音,感受着暖暖的太阳晒在身上后,就像陈果果的手那样温柔感觉。 很惬意,很想就此美美的睡一觉,尽管两根腿子都已经被某女给压的发麻了。 率性而为,才是男人本色。 高飞始终都是这样以为的,既然想睡觉,他就真的睡着了……只是才睡了刚一会儿,他身体里那个邪恶的东西,在远离冰冷的河水,受到烈阳的安抚后,很快就复员了,开始慢慢的翻腾起来,在他身体里来回的游走,越来越快。 最后,再次变幻成了一条恶龙,咆哮着,翻滚着,仿佛要把高飞那具臭皮囊给撕个窟窿,嚎叫着飞出来。 唉,到底还是无法逃脱它的控制。 心口开始急促起伏,身体某个部位瞬间最大化的高飞,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准备抢在第26次陷进那种无意识的疯狂之前做点什么时,忽然就听到沈银冰低声说:“又到时候了吗?” “是啊,无论怎么样,都无法逃脱它的控制。” 高飞有些丧气的睁开眼,双肘撑地抬起头正要坐起来时,接着愣住了:趴在他腿上的沈银冰,已经开始给他解开腰带了。 望着脸色依旧苍白、嘴唇被冻得发青的沈银冰,高飞有些犯傻的问:“你、你要做什么?” 沈银冰没有看高飞,只是有一抹迷人的红晕,攸地从脸颊上浮上,淡淡的说:“我现在很冷,几乎快要被冻僵了--我听说,男人总是有办法能让女人暖和起来,尤其是你……所以,我想取暖。” 看着手上动作不停的沈银冰,高飞嘴角急促的抽了几下,声音嘶哑的说:“沈银冰,从你跟着我跳下来时,我就知道你想做什么了--我知道,不管我们两个人有多么的恨死对方,但毫无疑问的是,如果需要对方的话,对方肯定会全力以赴……” 沈银冰打断了高飞的话,很镇定,还带有一点嘲讽的意思:“高先生,麻烦你别自作多情好不好?我可没有你说的那样好。因为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把你收拾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沈银冰说着,慢慢坐了起来,慢慢解开了腰间裙子的束腰。 高飞脑袋悬空,傻了般的看着沈银冰慢慢把她的衣服脱下,露出一具完美到无暇的躯体。 曲线玲珑的躯体,在阳光照耀下,泛着一种迷人的白瓷光泽,还有一层看不起的小红点--这是女孩子在很激动,或者很害羞时才会发生的。 沈银冰抬起右手,从嘴上慢慢莫了下来,那只手缓缓划过下巴,修长的脖颈,高耸的山峰,平坦的小腹……她的动作,就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老太太,第一次看到让她年轻时就渴望得到的绸缎那样,很小心,很、很心悸。 高飞呆呆望着做出‘自恋般’动作的沈银冰,仿佛感觉不是自己在说话那样:“沈银冰,我很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跟着我跳下来?难道、难道你想跟我同生共死?” 沈银冰慢慢坐在了高飞身上,双手按在他心口上,微微俯下身子,眼睛盯着他眼睛,仍旧是一副嘲笑的模样:“咯咯,你真的太自以为是了。我跟你跳下来是因为、因为失足。当然了,我更想亲眼看到你是怎么死的。” “只是没想到,你的命真大,被水流卷进地下河内后,还能坚强的活下来。看来,你比蟑螂还要小强。看来,要想你死,唯有用最女人的方式才--呃!” 沈银冰说到最后时,身子忽然猛地一僵,峨眉腾地皱紧时,身上那层迷人的红色攸地消失,身体某处被刺穿的疼痛,使她猛地咬住了嘴唇。 那条在高飞身体里四处盘旋、咆哮的恶龙,忽然跌落到了一个寒冷的深渊,使它发出一声不甘的吼叫,弯曲着脑袋积攒起全身的热量,猛地扑向最寒冷之处。 那条火龙愤怒着,咆哮着,发誓要把这个让它心悸的寒冷,烧烤成灰,为此不惜投进全部的能量! 灵魂深处那条火龙的咆哮,带动了高飞,使他感受到了被消灭的聚大危险,双眼猛地充血变红,嗓子里发出一声非人的叫声,腾地一声坐起抱住身上那个女人,一下把她扑倒在了地上。 沈银冰是冰,高飞是火。 冰火相遇,阴阳互动,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被高飞扑倒在地上后,沈银冰奋起反击,两条腿长蛇般的缠在他腰上,在遭到狠狠一下撞击后,发出一声惨叫。 惨叫声未落,她张嘴咬住了高飞的肩膀,猛地扣合牙关,带着惊人热度的鲜血,就像赤红小蛇那样,被她吸进了嘴里。 冰火相遇,就像是冷热相击那样,在融合的瞬间就会产生很大的能量。 这股子聚大的能量,瞬间让这对男女陷进疯狂,开始倾力搏杀起来,以最原始的方式。 沈银冰不是莫邪征东,除了拥有特殊的阴寒修罗体质外,身体素质压根就没法跟人家相比,如果是25天前与高飞遭遇……被已经被身体里那条恶龙控制的高飞活活虐死,将是她唯一的下场。 但现在不一样,早接近油尽灯枯般的高飞,刚经过地下暗河冰冷水温的打击后,哪怕身体里的恶龙发挥出了它十成的威力,可相比起25天前来,最多也只有三分的凶猛。 沈银冰以全力来对付这三分的凶猛,还是能勉强承受得住的。 这是一场冰与火的血战,双方都竭尽全力,仿佛要不死不休,在毛毯般的草地上,来回的翻滚,都渴望压倒对方,占据主导位置。 一条午后出来晒太阳的黄花小蛇,盘踞在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上,望着那两个人,心中无比的纳闷:号称拥有几千年精神文明的人类,原来也有不要脸的时侯。 第1484章 到底是谁救了谁? 淌出深潭的水,会流向何方? 莫邪征东,陈果果两个人,站在瀑布边呆望着下面的深潭,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高飞会死--早就在几天之前,俩人就已经接受了这个结果,更是答应高飞,等他死后,要为他完成他那些没完成的心愿。 其实依着两个女人的智商,她们当然明白,高飞之所以好像娘们似的说出那么多后事,让她们去做,无非是要她们有理由好好活下去罢了。 要想替他打理公司,抚养他那帮子儿女--这些事死人是做不到的,所以莫邪征东、陈果果必须得好好活下去,可她们却没想到,沈银冰却在最后关头,抢走了本该属于她们的‘荣耀’。 那个女人,那个本该是高飞大对头,号称华夏当前第一惹不起的女人,竟然紧跟着高飞跳下去,殉情了。 怎么会这样? 难道她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要深爱着高飞? 望着不断翻起白色浪花的深潭,莫邪征东俩人只觉得脑子短路,除了愤怒、嫉妒外,什么感觉都没有,直到听见急促的脚步声从背后传来。 “沈总呢,沈总去哪儿了?” 郝连偃月小跑着冲了过来,嘴里厉声喝问着。 陈果果俩人转身,四只冷若冰霜的眸子,就像四把冰剑那样,犀利无比的刺在郝连偃月脸上,使她猛地打了个寒颤,终于想到眼前这两个女人,都是她惹不起的存在了。 如果不是肩负重任,郝连偃月才不会关心沈银冰的生死。 潜伏到沈银冰身边后,现在郝连偃月已经彻底取得了她信任,当前快要接触到沈狼主最核心的秘密--就是替她掌管分布在全国各地大城市内的炸弹,只要能掌控沈银冰这个最大的杀器,那么华夏当局将不会再忌惮她,从而用最快的速度把她抓捕,或者干脆击毙,一举铲除贪狼部。 正因为当前是最关键的时刻,所以郝连偃月才会着急沈银冰的生死,才会跑过来用这种口气与陈果果俩人说话。 “你,是不是想死?” 莫邪征东看着郝连偃月,眼里带着奇怪的表情,就像一只母豹,忽然发些一只弱小的羚羊,竟然跑进了它家里那样。 “我、我……” 感受到莫邪征东身上散发出的骇人杀意后,郝连偃月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还没有来得及做出第二个动作,一只冰凉的手,就毒蛇般的锁住了她的咽喉! 依着她的本事,竟然没有看清莫邪征东,是怎么一下冲过四米制住她的,只看到楼兰王眼中近乎疯狂的杀机,与感受到喉骨快要碎裂的疼痛。 高飞为什么要跳下深潭? 他本来有着亿万家财,身边有着无数美女,美好的明天让他生活更加多姿多彩……相信连外星人加上,也没有谁会愿意在这种‘大好局面’下去死。 高飞求死,是因为他再也受不了痛苦的折磨。 谁给予他生不如死的折磨? 莫邪征东。 可以说,现在的莫邪征东,无疑是此时世界上最痛苦的一个人。 痛苦到极点的人,心情都不会好到哪儿去。 偏偏这时候,郝连偃月不知死活的跑来,用盛气凌人的口吻跟她说话了。 别说她只是郝连偃月,只是沈银冰身边一个小走狗……就算她是这个世界上60亿人口的女王,伤心欲绝的莫邪征东,也会化悲痛为力量,毫不犹豫的干掉她。 “慢着!” 看出莫邪征东展露杀机要对郝连偃月下毒手后,陈果果一声惊叫。 “别杀我!” 郝连偃月这时候也猛地清醒,嘶声喊道:“我是高飞的女人!” 在杀机陡然腾起时,包括陈果果在内的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莫邪征东,所以她对陈果果的断喝声毫不理会。 担当郝连偃月喊出,她是高飞的女人这句话后,莫邪征东收拢的五指,攸地停顿。 如果可以,莫邪征东能为高飞做任何事,包括替他去死。 在这种情况下,她怎么会杀高飞的女人? 所以郝连偃月在喊出这句话后,她的动作,竟然比思维反应的还要快,及时缩手,死死盯着郝连偃月,从牙缝中吐出一句话:“你,最好别骗我。” “她没有骗你,我可以作证。她跟随沈银冰,这都是高飞安排的。” 陈果果走过来,抬手揽住了莫邪征东腰肢,低声说:“东儿,你太累了,需要休息一下才行。” “我、我不累,真的不累。” 莫邪征东慢慢的缩回手,嘴里喃喃的说着,身子却慢慢的瘫坐在了陈果果脚下,抱住她的腿,脸颊贴在她衣服上,低声呜咽道:“陈果果,告诉我,为什么非得是这样?” 那么高高在上的楼兰女王,这时候却像无数失去亲人的孩子那样,无助的抱着陈果果的腿哭了起来,这要是放在以前,世界人民都是不敢相信的。 陈果果却相信,因为她很清楚莫邪征东此时心中有多么的悲伤,痛苦,还有如山般的自责,压的她即将崩溃,喘不过气来。 就像疼爱的姐姐那样,陈果果慢慢蹲了下来,把莫邪征东搂在怀中,柔声安慰:“别哭了,相信他也不愿意走这条路……可却不能不走,是不是?” 她低声开导着、安慰着莫邪征东,自己的泪水却扑簌簌的淌下来。 望着这两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女人,竟然像难兄难弟那样相拥哭泣后,郝连偃月也不知道呆愣了多久,才慢慢清醒过来,仍旧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郝连偃月不愧是经历过大场面的,刚才在生死一线时,猝然腾起的灵感,使她喊出了那句话,也及时挽救了她的性命。 相比起莫邪征东俩人来说,郝连偃月跟高飞之间的感情,并不是太深,但骨子深处,却已经把他当作了自己唯一的男人。 也正是这种感觉,才救了她一命,清醒过来后,再也无法站立,软软的瘫坐在了地上,看着那条银河般的瀑布,喃喃问道:“高飞呢,他、他去哪儿了?” “去他该去的地方了吧,我想应该是这样的。” 陈果果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后,才看到怀中的莫邪征东,已经沉沉的睡了过去,脸上还带着明显的泪痕。 这二十多天来,莫邪征东每天都要遭受至少两个小时以上的,灵与肉的折磨。 来自身体上的折磨,她还不是太在意,反而会因为越加痛苦,她心里就越舒畅。 关键是精神上的。 尽管她是在不知道烈阳蛊被加强的情况下,才暗算了高飞,可毫无疑问的是,她就是高飞生不如死的凶手。 这些天内,她每次在醒来后,都希望这是一场梦多好--可每次看到越加憔悴的高飞后,她才知道她的愿望又成空了。 很多次,莫邪征东都已经想象到了高飞死去后,她会怎么样。 现在高飞终于死了,她没觉得自己怎么样,天还是那样蓝,草还是那样绿……她唯一不知道的就是,她的心已经死了。 心死后,人就会彻底安静下来。 安静下来的莫邪征东,在被陈果果安抚后,透支的身体就像终于放下千斤重担那样,无比的疲乏,只想就此睡过去,永远都不再醒来。 于是,她就睡着了。 陈果果没有叫醒她,就拥着她坐在那儿,泥塑般的看着瀑布,好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那个世界中,才有总是对她嘻皮笑脸的男人,每次欺负的她够狠时,她都会咬牙切齿的说小表姨会把你怎么样怎么样的。 看着这两个女人,郝连偃月忽然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留在这儿显得是那样的突兀,不合适。 郝连偃月慢慢站了起来,准备悄悄的离开,不再打搅这两个可怜的女人。 只是她刚走出一步,陈果果就说话了:“郝连,你先不能走。” 郝连偃月停住了脚步,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 陈果果仍旧看着瀑布,说:“去召集你的人,顺着深潭水的流向,找到他们两个、两个人的尸体。” “好,我马上去安排。” 郝连偃月轻咬着嘴唇,用力点了点头,这才转身快步穿过桃林,去找韩家骏等人了。 “呼!” 轻轻吐出一口气后,陈果果闭上了眼,喃喃的说:“高飞,一路走好。” 高飞倒是很想一路走好,不过沈银冰却紧缠着他,让他无法甩开膀子迈开大步,一路畅通无阻的前往酆都城。 这个愚蠢的女人,在高飞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去死时,却用她自己冰清玉洁的身子,把他从鬼门关上硬硬的拽了回来。 到底是谁,救了谁? 当一切尘埃落定,阳光慢慢西斜后,冰与火的第一次交战,也落下了帷幕。 那条在旁边观战俩小时的蛇儿,有些意兴阑珊的爬回了老巢,觉得没意思透了,人类嘛,翻来覆去的就那几个动作,那比得上我蛇类缠绵时的妖娆,把阴柔的境界发挥到了极致。 在烈日下的沙漠中苦苦跋涉数天,即将被渴死、晒死时却遇到一条河,痛痛快快的喝饱后,再洗个澡的感觉,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新生。 无比的轻松,惬意,舒畅,想要大喊大叫,满地乱跳,然后再美美的睡上一个晚上,等明天后起来,精神百倍的走向新生活。 这就是高飞当前的感觉,他也是这样做的,怀里拥着那个女人,嘴角带着一抹满足的笑容,慢慢走进了梦乡中。 相比起高飞来说,沈银冰可就没有这样惬意了,她只感觉疼痛,还有无比的乏力,一点也不愿意动,哪怕是眨巴一下眼。 她也想睡觉,就这样伏在一个男人的怀中,什么也不想的睡一觉。 老天爷满足了她这个不大的要求,于是她就睡着了。 太阳慢慢落下,月亮慢慢从东方升起,夜风就像往常无数个夜晚那样,轻柔的安抚着她的子民,在树叶的伴奏下,唱着动听的摇篮曲:宝宝,快睡觉。 第1485章 她来自地下楼兰! 梁娇娇带着李国训,宋承钢俩人却边境断崖处寻找蛊婆时,在热带雨林中整整走了五天,毕竟只是凭借她的感觉走,走了很多的冤枉路。 所以在回来时,他们的速度就快了很多,哪怕是带了个十几岁的小女孩采玉。 实际上,也正是采玉同行,他们晚上休息时,才不会像以往那样,得专门留下一个人守夜,毕竟雨林中有太多的毒虫,一个不小心就会中毒完蛋。 但只要有采玉,他们不管在哪儿休息,都是一切平安大吉,那些毒虫啥的是有多远,就躲多远。 梁娇娇去时用了整整五天,五夜。 回来时只用了三天三夜,这还是为了照顾采玉,前进速度有所放缓。 当看到远处雨林边上那几座高脚楼后,梁娇娇总算是松了口气,精神一震,双手托了下背上的采玉(小女孩接连几天没有好好休息,已经睡着了),对李国训俩人低声说:“马上就要走出去了,精神点!” “好!” 这几天也真受够的李国训俩人,也看到了那几座高脚楼,本来好像灌了铅的腿,立即有了力量,加快了脚步。 梁娇娇这一路上,都在默算时间,尽量把赶路的时间压缩到最短。 她算到在离开伐南县时,高飞已经硬抗了20天。 沈银冰曾经告诉她说,依着高飞当前的处境,最多支撑一个月,所以他能不能活下去,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梁娇娇,能否找到传说中的蛊婆,并及时赶回来。 万幸的是,梁娇娇总算是完成了任务,提前两天走出了争差雨林,最多再过几个小时,他们就能抵达县城了。 在路上,梁娇娇曾经问过采玉,该怎么才能化解高飞身体里的烈阳蛊。 采玉的回答,与蛊婆所说的差不多,都说高飞中毒时间有些久,要想一下子把他治好那是不可能的,至少得需要大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 至于这一年的时间内,高飞该怎么做才能调养好身体,蛊婆还没有说出来就已经死了,采玉倒是活蹦乱跳的活着,但她却说不准。 这倒不是说采玉的玩蛊本事不如蛊婆,实在是因为她年龄太小了,最缺乏的只是一些实践经验罢了,就像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实习生,虽然什么也都懂,可要想成为合格的医生,那得需要无数次的临床经验才行。 梁娇娇很遗憾老太太还没有把话说完就死了,不过也很庆幸,最起码高飞暂时不用死了--只要人不死,啥问题都不是问题,话说办法总比困难多,对吧? “是谁!?” 就在梁娇娇胡思乱想时,走在最前面的李国训,忽然一声大喝,哗啦一声打开了冲锋枪保险。 梁娇娇抬头看去,就看到几个人动旁边灌木丛后面转了出来,三个男人,一个女人,衣服都被丛林枝杈被挂的破破烂烂的了,尤其是那个女的,都露出大半个白花花的雄脯了。 这几个人也被梁娇娇等人吓了一跳,尤其是看到他们有两杆冲锋枪后,为首的那个瘦小男人立即张开双臂,护住了女人,低声喝道:“过路的,你们又是谁?” 如果一般人在这种环境下,忽然看到被两把微冲指住后,差不多会被吓个半死,但这三个人只是被吓了一跳,在为首男人张开双手护住女人后,其他俩人立即就举起了手。 他们也有枪,手枪。 看到对方亮出手枪后,李国训俩人马上就要扣扳机--就在这时候,梁娇娇忽然喝道:“别冲动--李德才?你是李德才吗?” “你是……啊,你是梁警官!” 在左边护住女人的那个家伙,这时候也认出了梁娇娇,声音中全是惊喜之意。 梁娇娇还没有来岭南之前,就已经认识李德才了。 虽说双方都已经快两年没见了,不过却仍然有着很清晰的彼此印象,在误会一触即发时,及时认出了对方。 “这就是我曾经给大家说起过的梁娇娇,梁警官!” 李德才马上放下枪,冲旁边的陈大彪三人使了个眼色。 梁娇娇是高飞前妻的事儿,李德才知道。 这些天他们在雨林中没头苍蝇似的乱转找蛊婆时,闲的没事干,李德才就把飞哥以往那些破事拿来打发时间了。 听说眼前女子是前老板娘后,陈大彪、兔子还有萨拉娜,也都松了口气,更看出他们几个人出现在这儿,也是为了高飞。 “李德才,你们这是、也是在寻找蛊婆,为了高飞?” 梁娇娇背着采玉走了过去,扫了眼他们身上的衣服,问道:“在雨林中走多久了?” “差不多得有十几天了吧,具体的忘记了。” 兔子把话接了过去,眼神黯淡:“我们都穿越缅甸那边的国境线了,也没找到……唉。梁警官,你有什么收获吗?” “很侥幸。” 梁娇娇扭头看了眼刚被惊醒,抬手揉眼睛的采玉,轻松的吐了口气。 “啊?” 兔子看着采玉,吃吃的说:“她、她不会就是蛊婆吧?” 兔子是当地人,从小就听说过无数次关于蛊婆的传说。 在他的印象中,蛊婆都是那种满脸褶子,佝偻着身子,身上爬满了毒虫,动不动就能要人命的老太婆。 可眼前的采玉,就是个十几岁的小丫头而已,因为刚睡醒的缘故,嘴角还淌着口水,哪一点都不跟兔子印象中的蛊婆搭边,所以搞不懂梁娇娇为什么说很侥幸。 前面就已经说起过了,就像卖的最讨厌别人说她是表砸那样,玩蛊的也都不喜欢别人称她为蛊婆,所以在兔子冲采玉脱口说出‘蛊婆’俩字后,小姑娘就不愿意了。 “这个大哥哥,你说话的样子好讨厌啊。” 采玉冲兔子挤眉弄眼的笑了下时,梁娇娇赶紧说道:“采玉,别乱来!” “是吗?我怎么没觉得自己讨厌?嘿嘿,其实我倒是--咦,萨拉娜,你看鬼呢,用这眼神看我。” 兔子云淡风轻的笑了下时,忽然发现萨拉娜正瞪着他,满脸都是惶恐之色,嘎声说:“你、你的脸……” “我的脸怎么了?” 兔子纳闷的抬起手,再次上演了宋承钢刚遇到蛊婆时的那一幕,一条长了人脸的绿色毛毛虫,从他脸上爬到了手上。 “啊!” 兔子可没有像宋承钢那么胆小,被彻底吓傻,人家看到毛毛虫后,马上就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然后双眼发白昏了过去。 当地人呀,比外地人更懂得蛊虫的可怕。 “还有谁,想在我面前提到那俩字?” 采玉从梁娇娇的身上出溜下来,笑嘻嘻的说:“姑姑(她对梁娇娇的称呼),别担心,这小子死不了的,最多也就是吓个半死罢了。” 这时候,就算是再傻的人,也知道该怎么做了。 李德才很不讲义气的没管兔子,向后退了几步,双手乱摇:“不、不,我可没说那俩字……嘿嘿,哈哈,你这么可爱的小姑娘,怎么会是蛊婆呢--啊,救命!” 十几分钟后,被吓得魂儿飞了一半的李德才、兔子来到通往伐南县城的公路上,看到工业文明产物汽车后,才总算是恢复了一点元气。 梁娇娇有些好笑的看了这两个很可能尿了裤子的家伙一眼,吩咐李国训:“最好是联系一下沈总,让她派人来接我们,同时也把我们找到采玉的消息通知她,让她先安心一些。” 对梁娇娇的吩咐,李国训自然没有意见,马上就拨通了韩家骏的手机--半分钟后,李国训转身,好像丢了魂那样的对梁娇娇等人喃喃说道:“韩助理说,沈总已经在三天前,就陪着高飞跳下了深潭,到现在下落不明。” 梁娇娇身子猛地一晃,脸上的血色攸地退尽,嘎声问:“什么?” 几个小时后,梁娇娇等人来到了高飞俩人跌下的那个深潭边上。 这儿全是人,足有上百,大部分都是沈银冰的手下,还有拓拔千钧等人。 “陈、陈总,飞哥怎么了,干啥要跳潭!” 穿过桃林后,李德才看到了陈果果,快步跑了过来。 跟莫邪征东并肩站在瀑布边上的陈果果,始终盯着深潭,看也没看他,只是缓缓说道:“他想跳,就跳了。” “我还是来晚了吗?” 梁娇娇来到深潭边,慢慢坐在了地上,闭上了眼。 采玉倒是很好奇的样子,自打她懂事起,就从没有见过这么多人,尤其是看到莫邪征东的衣服很漂亮后,还笑嘻嘻的跑过去,一脸羡慕的拿手去莫。 莫邪征东低头,看着采玉,嘴角微微翘了下。 “姐姐,你真漂亮。” 采玉由衷的赞叹:“我长大了要是能长的跟你一样漂亮,婆婆肯定会很高兴的。” “小妹妹,女孩子长的太漂亮了,其实也不是……” 莫邪征东嘴角再次翘了下,刚说到这儿却双眸却猛地一缩,嘎声问道:“你是蛊婆--蛊婆的什么人!” 陈果果闻言霍然扭头,这才看到一只碧绿色的金蚕,就趴在采玉的肩膀上。 兔子、李德才提到‘蛊婆’这俩字时,都被采玉吓得尿了裤子,可莫邪征东却不会,当一只人面毒蝉从旁边树上悄无声息的扑向她后脖子时,她头都没有回一下,左手袍袖一挥。 好像一片乌云闪过那样,那只被袍袖卷碎了的人面蝉,啪哒一声落在了地上。 采玉脸色大变,迅速后退:“你是谁,为什么不怕我的宝宝?” 看了莫邪征东一眼,梁娇娇说话了:“她来自地下楼兰,复姓莫邪。” 从沈银冰拿来的视频中,梁娇娇认识了莫邪征东,也知道了她的身份。 “莫邪?来自地下楼兰的贱人?” 采玉小小年纪,说话就这样狠毒,看着莫邪征东的眼神,更是充满了敌意。 做为苗疆蛊王的第七十五代传人,采玉没理由不知道苗疆蛊门的兴衰过程,心里更是把楼兰王室的人当做了生死大敌。 第1486章 劝我扔下你不管! 莫邪征东现在的心情怎么样? 恶劣到极点这五个字,都无法形容她此时的心情。 她现在就像一个充满氢气的气球,稍微有点外力,就会轰然一声的爆炸,爆发出连她自己都无法控制的破坏力。 很不幸,从小就被灌输某种思想的采玉,成了激发她疯狂的外力。 采玉那句‘来自地下楼兰的贱人’这句话,让她双眸攸地浮上骇人的荧光,正要有所动作时,却听梁娇娇大喝一声:“想让高飞死,你就动手!” 莫邪征东已经抬起的右袍袖,马上就垂落了下去,看着梁娇娇哑声说:“可是,可是他已经死了!” “你看到他尸体了?” 在路上就了解事情经过的梁娇娇,语气严厉的问道。 陈果果眼睛一亮,莫邪征东一愣,本能的摇头:“没有,可他……” “你先别说话。” 梁娇娇毫不客气的打断莫邪征东,抬头看了眼围在四周的人,高声问道:“谁是当地人?” 没有人吭声。 这些人都是贪狼部的精干骨干,像疤瘌哥这种小喽罗,是没资格来这边凑热闹的,至于拓拔千钧他们,更是跟‘当地人’这三个字没边。 兔子也没说话,到现在为止,他仍然处于被吓尿了的羞愤中,所以在梁娇娇喝问谁是当地人时,他有些羞涩的举起了右手。 “好,那你来说,这个深潭中的水,会流向何方?” 梁娇娇大声的问。 对于这个瀑布,还有下面的深潭,兔子光着屁股满山跑着玩儿时,就知道这地方了,所以回答梁娇娇的问题时,根本不用多想,绝对是张嘴就来:“潭水流经那边的暗道,通过大约十几公里的地下河,最后汇入到通往明城方向的鹦鹉河。潭水在通往那边的路途中,会经过四个山谷,每个山谷都是独立的……” 梁娇娇打断了兔子的话:“你是怎么知道的这样详细?” 兔子坦白说:“小时候,有一年这边特别旱,瀑布都断流了,曾经跟人走进暗道中寻宝,不过啥也没找到,就是一条很普通的狭窄水道罢了。” “好。” 梁娇美点头,转身看着莫邪征东:“请问尊敬的女王殿下,你有没有派人顺着水流搜寻过出口?” “搜了,事发当天,我就派人去了出口,始终守在那儿,但一直没有任何消息--看来,我们的人去晚了。” 替莫邪征东回答的是郝连偃月,她没有撒谎,在那天沈银冰俩人跳水后,她就派人去鹦鹉河那边的出口处搜寻了,但一直没发现有尸体漂出去。 她说是去晚了,自然是指她派去的人到了河口时,高飞俩人的尸体,早就已经顺河而下了,毕竟当前水流湍急,要比这边大多数是盘山路的速度快了很多。 不等梁娇娇问什么,郝连偃月又说:“但、但我们没有搜查河流通过那四个山谷,因为我们觉得,这么湍急的水流,是不可能有东西在山谷中搁浅的。” 她的话音未落,兔子就冷笑道:“可你不知道暗道流经山谷时,其实是分为上下两个出入口的吧?水流量小时,水流自然不会出现在山谷中。不过像当前的水流量,水面就会上升,就会溢出上面的出口,从山谷中经过。最重要的是,因为水流太急,水总是翻腾,所以人在漂流过程中,大部分时间都是漂在水面上的。这样一来,飞哥他们两个,很可能会通过经过山谷的那个出口--” 男人在美女面前,尤其是莫邪征东、陈果果这种档次的美女面前,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卖弄,就像兔子当前这样,就在他越说越带劲时,梁娇娇却一口打断了他的话:“好,现在就带我们去第一个山谷!” “哦。” 兔子一呆,随即下意识的问道:“现在已经过去三天了,飞哥能坚持到吗?” 本来已经被梁娇娇给激起生气的莫邪征东,闻言心中再次一凉,嘎声道:“别说是三天了,就是三年,只要他不死,也得给我坚持住!” “三年?” 沈银冰撇着嘴的冷笑了下,推开了他:“你说话总是好像在吹灯草灰,说的倒是轻巧。还坚持就是胜利,哪怕是加持三年,也得等到救兵赶来。别说是三年了,就是这三天,我已经坚持不住了。” 看着仰面躺在草地上的高飞,又看了看自己肩膀上那些淤青,沈银冰更加愤怒:“你要就要吧,干嘛非得野兽般的又抓又咬?这么好看的身体,被你糟蹋成这样,你不心疼,我还心疼呢,畜生!” 望着好像利剑那样,直上直下直冲云霄的四面山壁,高飞吧嗒了一下嘴巴,说:“其实我比你更心疼啊,可我在发病时,连自己都无法控制自己的,你又不是不知道,还说这些没用的干嘛?” 摘了一根青草填进嘴里,高飞嚼了几下,继续说:“有这个埋怨我的精力,你还不如想想我们该怎么离开这儿。唉,这鬼地方,除非是长了一对翅膀,要不然别想爬出去。” 沈银冰看向不远处的山体,没有再说话。 连续三天,每天两个小时的操练,她终于逐渐习惯了男女之间那点破事。 也幸亏高飞现在体力大不如以前,要不然她肯定受不了,更别说享受了。 这三天内,高飞办完该办的事儿后,就开始搜寻爬出去的路。 但可惜的是,这儿就是绝境,峭壁直上直下的,依着他当前的体力,要想背着沈银冰爬出去,那是做梦也做不到的。 三天内,俩人说了很多话,有开心的,有气愤的,高飞几次还想劝她改邪归正,沈银冰就总是冷笑着说什么,等有命出去再说吧。 高飞还担心,沈银冰那些手下得知她死后,会不会丧心病狂发动恐怖袭击, 对高飞的这个担心,沈银冰倒是正儿八经的劝他安心。 因为就算她死了,也不是被当局干掉的,而是自杀的,那么韩家骏等人,就没必要为她报仇了,最多在确定她的确死亡后,重新推出新的狼主来罢了。 这儿的环境倒是不错,温度适中,不盖被子也不会感冒,有山有水还不缺吃的,小河里游鱼多的是,除了无法背负沈银冰离开绝地之外,捕鱼杀鱼再用石头取火烤鱼,这对野外生存有着丰富经验的高飞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难度。 唯一让沈银冰有些心烦的就是,这儿毒蛇特别多,搞的她晚上睡觉,必须得趴在那个家伙怀中--话说某人可是百毒不侵的,毒蛇之类的玩意儿根本不敢靠近他。 这三天,可以说是沈银冰成为狼主之后,最清闲,最悠闲同时也是最充实的三天了,所以才在刚才谈话时,说如果可以的话,她真想在这儿呆个三两年。 对沈总的提议,高先生身为男人,自然得应和了。 不过他好像忘记女人是最反复无常的生灵了,就在他大点其头,说要不就在这儿呆三年时,沈银冰却冷笑着把他推开了。 这让他很郁闷,不过也觉得很正常,毕竟女人就这样,反复无常是她的特权。 看着沈银冰侧身对着山崖发呆,高飞伸手揪起她一缕长发,不怀好意的问道:“在想什么呢?是不是想提前那个啥啊?” “滚开,我可没有你想的那样不要脸。” 沈银冰抬手,在高飞肋下软肉上狠狠拧了下,坐起来忽然问道:“依着你现在的体力,应该能爬出去吧?” 高飞抬头看了眼最矮的东方,说:“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过也差不多。但要是背着你的话,估计连半成的希望也没……” 沈银冰打断了他的话,很平淡:“那你自己先出去,找到人后再回来救我。” 高飞低头看向她,眉梢一挑:“这山谷中到处都是毒蛇,我要是走了,你不怕被它们吃了?” “怕。” 沈银冰坦然道:“可就算是被蛇吃了,我也不想跟你呆上一个月后,再陪着你一起痛苦的死去。你知道,我这个人其实很善良的。” 高飞没说话,只是看着她,眼神很温柔的样子。 “怎么了,拜托你别这样看我好不好,我有些倒胃口。” 沈银冰强笑着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时,却被他一把抓主胳膊,揽入了怀中。 她挣扎,他搂的更紧。 “你想做什么呢?” 沈银冰挣扎几下没挣开后,有些恼羞成怒,张嘴咬住了他的手腕,却没有用力。 “你其实,只想我独自逃生是不是?” 高飞板起她的脸颊,两个人额头对着额头,眼睛看着眼睛。 沈银冰躲开了他眼神,冷笑:“哼哼,我可没有你说的那么伟大。我就是觉得吧,你早晚也就是活一个月的事了,可我还有几十年的好活头。眼下咱们落在这鬼地方,要想逃出去,也唯有你自己爬出去找救兵,然后再回来救我。” 舔了舔嘴唇,沈银冰继续说:“唯有那样,我才能脱离这个鬼地方。当然了,你走后,你那些同类(毒蛇之类的)肯定对我不怀好意,但只要我提高警惕,差不多能坚持三五个小时了吧?” “三五个小时?” 高飞扫了周围草丛一眼,淡淡的说:“如果没有我,你连半个小时也坚持不上。” 再次用力紧抱了一下沈银冰,高飞说:“我知道你为什么执意劝我出去。” “就是不想陪你死在这儿!你别多想……” 沈银冰冷冰冰说到这儿时,高飞忽然在她唇上吻了一下。 她闭嘴,听他说:“你忘记你前天跟我说过的那些话了吗?你说梁娇娇已经去找蛊婆了,有很大的希望。只要能找到蛊婆,就能化解我所中的蛊毒,我就能好好的活下去,对不对?” 沈银冰没说话,只是用一声鼻音,表达了自己的不屑态度。 “所以,你才劝我趁着体力还算充沛时独自爬出去。” 高飞淡淡的说:“劝我扔下你,不管。” 第1487章 让我还你的债!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从两年多之前的那个夏天,在冀南天桥下面被一个睡熟的家伙伸脚绊倒后,沈银冰的心中从那就有了个人,哪怕是在人生最为绝望、黯淡的时侯,他都是她心中灵台上最后一个亮点。 她从没有认真的对高飞说过,她爱他,但她却知道这辈子除了他之外,她心中再也不会装下任何另外一个男人。 为了他,她可以去做任何事,包括去死--这是她最大的秘密,平时从来都不会去想,也不敢想,因为她怕万一想通了,就再也没有任何值得她去想的了,尤其是在恶梦醒来后的午夜,想到这个秘密后,沈银冰很快就会在安心中再次睡去。 沈银冰很清楚,高飞给予她的帮助,感情,要远远超过她给他的。 好像,她除了赐予了高飞无尽的麻烦外,从没有为他做过什么。 但每次她都会心安理得的接受,更不会因此而感激他,为他改变什么。 因为在她看来,这是高飞应该做的--就像妻子在外面受人欺负时,丈夫会不顾一切的保护她那样。 难道,丈夫呵护妻子,还要酸酸的跟他说谢谢? 这是他应该做的,正如当他决定要抛弃这个世界时,沈银冰肯定会毫不犹豫的跟上,当发现他还有机会逃出生天,又装做无情的样子让他独自离开那样! 在只有一个人才能离开的绝境,她装做无情的样子,让高飞不要管自己的死活,独自去逃生,这对沈银冰来说,也是她应该做的--就像一个深爱着丈夫的妻子,做了她该做的事,却决不会考虑这样做为了什么。 这就是情,自古以来就没有人看破的男女之情,不需要任何理由的解释,只有理所当然的付出。 高飞看穿了沈银冰的想法,这不是她想看到的。 其实她真的很想表现的很绝情,很讨厌,唯有那样才能让高飞心安理得的抛开她,自己去逃生。 可惜的是,沈银冰的演技很差,无论她怎么装出冷若冰霜的绝情样子,都无法掩饰她眼底深处看着高飞时的那一抹舍不得的柔情。 她舍不得他。 他又何尝舍得下她? “你别自作多情了,好不好?” 听高飞说破自己的心中所想后,沈银冰很想哭,扑在他怀里哭个死去活来,告诉他在这些没有她的日子里,她是多么的想他--她忍住了,根本没有意识到双眸中已经浮上了水雾,犹自盯着他做出恶狠狠的样子,尖声叫道:“我劝你走,是真不想跟你这样一个卑鄙的人死在一起!” “你在我心中,始终都是一坨狗屎般的存在!你有让我无法仰视的出身背景,你有好多好多让我嫉妒的红颜,你有……” 沈银冰喊到这儿时,忽然发现了嘴里咸丝丝的,原来是泪水已经淌在了嘴角。 泪水说明了一切,自然也包括她当前所说的这些,都是违心的话。 高飞看着她的眼神里,满是风吹不尽的柔情,跟心疼,抬手轻轻擦去了她脸颊上的泪水,低声说:“沈银冰,我知道你……” “你知道什么?你什么都不知道!” 沈银冰忽然抓主高飞的手,猛地放在嘴边,狠狠咬了下去。 血,滚烫鲜红的血,忽地淌了出来,染红了她的嘴角。 “你、你为什么不躲,不疼?” 沈银冰呆了,松开了嘴巴。 高飞淡淡的一笑,还没有说什么,沈银冰忽然一把推在了他心口,把他狠狠推倒在了地上。 “你知道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不想再承你的情了吗?你给予我的那些对我来说,就是包袱!始终压在我肩上,压在我心上,压的我喘不过气起来!我、我做梦都想还你,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就像琼瑶阿姨小说中的所有女主那样,沈银冰用一连串‘真的’来表示她现在有多么的恨高飞,恨的泪流满面,最后低声呜咽起来:“我从小到大,最大的希望有三个。第一,我妈妈能活过来。第二,我们一家人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第三,就是还清你对我所有的好!” “妈妈没有活转过来,爸爸、海伯、红姐都死了,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还清你对我所有的好!唯有这样,我才不会背负着沉重的包袱,离开这个让我失望的世界--可是,可是,你为什么不给我这个机会呢?你可知道,我下定这个决心,得需要多大的勇气?你怎么就不懂得体谅我呢,怎么就不懂得呢?” 沈银冰叫着,哭着,一下子扑在了高飞身上,双手擂鼓般的,在他雄膛上用力、快速的砸着。 高飞没有动,只是呆呆的望着她。 他没想到,沈银冰会这样痛苦,因为担负了他给予她太多的好,使她做梦都想还清欠他的债。 “高飞,求你了,真的求你了。你如果不让我还清你的债,我做鬼也不心安的。我已经没有任何的退路可走,我造成了近百个旅客死在天云动车专线上,我在巴黎追杀王晨--你要是不想接受我的还账,我唯有去伤害更多的人,去招你厌恶我,最后忍不住亲手杀了我。” 沈银冰捶打的速度,力道慢慢小了下来,就像她的哭声:“难道,你真希望我们走到那一步吗?真希望连累更多的人?为什么,为什么在我良知还没有被疯狂彻底的吞噬之前,让我还账,让我不再去伤害更多的人呢?” 狠狠吸了下鼻子,沈银冰止住了哭声,看着高飞的眼睛,用从没有过的认真,低声说:“你走,快点走。我相信梁娇娇能找到蛊婆,能解除你身体里的烈阳蛊,你以后可以幸福的生活下去。”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我--走?” “是的,你走。” 沈银冰站了起来,跌跌撞撞的后退几步,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块带棱角的石头,眼里带着疯狂的神色,高居起来对着自己的太阳穴,嘶声道:“你不走,我走。你要是阻拦我,你会后悔的,我发誓--因为,我已经无法约束潜藏在我身体里的恶魔了。” 高飞慢慢的坐了起来,看着沈银冰的双眼了,带着茫然的痛楚。 沈银冰再次后退,一直后退,后退到了一百多米处的洞口,大声喊道:“高飞,给我还账的机会,给我!” 高飞站了起来,只觉得心中忽然多了一块大大的铅块,还有一股子无处发些的闷气,使他的呼吸急促起来,眼睛也开始变红。 他能看得出,如果他说不的话,沈银冰会毫不犹豫的用石头狠狠砸在她自己脑门上,然后摔入暗流湍急的洞口内。 他站在那儿,什么话一没说,只是痴痴的望着她。 她站在洞口,远远的看着他,没有说话。 时间仿似静止了,永远停留在这一刻那样,唯有风吹过树梢,毒蛇在草丛中爬行的声音。 当一条赤红色的小蛇,借着草丛的掩护慢慢潜伏到沈银冰脚后跟处时,她低声叫道:“走呀,怎么还不走?” “我、我不能走。” 高飞张嘴说出这句话时,连他自己都没有听到声音,沈银冰却从他的口型中看出了,凄惨的一笑时,那条潜伏在她脚下的小蛇,攸地一道红色闪电般弹起,一口咬在了她手腕上。 “蛇!” 高飞低喝一声,纵身向那边冲去。 沈银冰却像没事人那样,抬起了左手。 那条咬住她左手手腕的小蛇,身子迅疾缠在了她手腕上,远远的望去,就像戴了一个红色的手镯。 雪白的皓腕,赤红的毒蛇,红白相映中透出一股子凄美的神韵。 沈银冰看都没看那条蛇,只是把左手慢慢放在了自己嘴巴前,冲已经扑到身前十几米处外的高飞,低声说:“走,你走。” 高飞要是不走,她就会毫不犹豫的张嘴吞下那条蛇。 “我、我走,可我在走之前,我要给你解毒,要不然我不放心。” 高飞一步步的向她缓缓走过去,沉声说:“这算是你最后一次欠我债。” “好,你记住你说的话,这是你最后一次让我欠你的债。” 沈银冰的皓腕上,已经有了一条黑线,正顺着她胳膊,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上升。 这是蛇毒,在顺着血管回流。 当毒血回流到她心脏内时,她的心脏就会咚的一声大跳,然后永远的停止。 岭南的人,把这种小蛇,称之为‘心一跳’。 就是心只来得及跳一下,人就会死去的意思。 “好,我记住了。” 高飞慢慢走过去,左手一抄,右手攥住了沈银冰的胳膊。 那条号称心一跳的剧毒毒蛇,被高飞抓在手中后,本能的张嘴一口咬了他手背上。 高飞看都没看一眼,抬起沈银冰的胳膊,放在嘴边用力吸了起来。 当那条黑色的线,从沈银冰胳膊上慢慢消失时,长了一口倒牙的心一跳,吧嗒一声落在了地上,身子来回的扭了几下,然后就不动了。 它死了,死的很不瞑目,搞不懂为什么咬了这厮一口,却把小命搭上了。 如果让它知道高飞早就在地下楼兰的圣潭中,接受过黑色王蛇的洗礼,早就已经百毒不侵,而且当前他身体里,还有比毒蛇牛比百倍的烈阳蛊的话,它肯定不会傻乎乎的跑出来咬人,早就回家找妈妈吃奶去了。 当高飞吐出的最后一口血,颜色已经变成正常的红色后,才吐了口吐沫,说:“好了,不用再做任何处理,我的唾液就是最好的消毒药。” “好了?” 沈银冰低低的问道。 高飞轻声回答:“好了。” 沈银冰又说:“那你该走了。” “嗯,我该走了。” 高飞点了点头。 沈银冰张开双臂,脸上带着欣慰的笑容,柔声说:“来,抱抱。” 高飞抱住了这个女人,闭眼低头嗅着她发丝散发出的清香:“抱抱。” 第1488章 ;高飞,再见! 沈银冰伏在高飞的怀中,嗅着他身上散发出的男人气息,动也不动的过了半分钟后,才轻拍着他后背,梦呓般的说:“记住,好好活下去,不管怎么样。” “我会好好活下去的。” 高飞回答。 “不要再想我,我不想被人挂念,那种感觉很不舒服。” 沈银冰慢慢抬起头,轻轻推开了高飞。 高飞身子踉踉跄跄的后退了几步,声音沙哑:“我不会再想你了,那样你会不舒服。” “保重。” 沈银冰笑了时,天色即将正午,明媚的阳光洒在她脸上,使她看上去有着惊心动魄的美:“再见。” “再见,保重。” 高飞转身,缓缓走向对面的峭壁。 这几天他早就观察过了,要想离开这个绝境,必须得从那边的峭壁爬上去。 因为这一面的峭壁,尽管坡度也是接近85゜的直角,不过植被特别的茂盛。 这样一来,可以方便他在攀登途中有更多的树藤借助。 望着高飞慢慢走远的背影,沈银冰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如释重负般的喃喃说道:“好累啊,终于能休息了啦。” 随着高飞身上散发出的某种气味远去,草丛中又响起了爬虫潜伏时,才能发出的沙沙声。 沈银冰侧脸看去,就看到至少得有十几条五颜六色的毒蛇,正向着她蜿蜒游过来。 她的眼角,情不自禁的狂跳了起来。 她虽然早就做好了去死的准备,可真不愿意被这些丑陋的爬虫当做午餐。 “是时侯了。” 沈银冰向水边再次靠近了一步。 这几天闲着没事时,高飞曾经带她来‘考察’过地形,发现暗河是分为上下两个出口的,上面的出口水流经过这个小山谷,下面的却是不知道通向何方的地下河。 其实,水流在流到这儿时,并没有分出明显的‘航道’,他们能从这个出口跑出来,纯粹是一种侥幸,因为当他们漂流到这儿时,哪怕一个姿势有些不对,影响了水流淌的角度,也就会随着水撞在岩壁上形成的漩涡,一下子被卷进下面的地下河通道中了。 现在她既然不想成为毒蛇的午餐,那么唯一的‘体面’死法,就是纵身扎进山洞中,借助河流撞在岩壁上形成的漩涡,被卷进下面的地下河。 就在沈银冰深吸了一口气时,高飞已经走到了对面峭壁下,伸手抓主了一根藤蔓。 本能的,高飞回头看向了沈银冰。 沈银冰‘刹住’了要纵身扎下水中的动作,冲他高声喊道:“快走呀,别回头!要不然,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不想让你看到,我被群蛇咬死的悲惨模样,明白吗?” “明白,那样太丑--沈银冰,不要内疚,你已经还清了欠我的债!” 高飞呆了片刻,忽然猛地狂吼一声,随即咬牙转身,纵身扑上了峭壁。 他真的很想告诉沈银冰,他真的很想留下来,哪怕是一个月后凄惨的死去。 可是,他现在才知道,他以往对她的好,原来都是给予她的包袱,让她无法承受,做梦都想找个机会还了他。 “现在,你的债还清了,还清了。” 当太阳又到正午,高飞身体里那条温顺的恶龙再一次苏醒了,发出了低低的咆哮声。 他知道,要趁着神智清醒时,借用恶龙的力量,抢在丧失理智时,必须得爬上峭壁。 必须! “哇--呜!” 高飞身体里那条恶龙,因为他用最快的速度向上攀登,所产生的热量提前加速了它发狂的时间,一声咆哮后猛地腾身而起。 “你的债已经还清了,还清了!” 高飞没有管那条恶龙,嘴里喃喃的说着,手上动作丝毫不减。 一个人在疯狂时的力量到底有多大? 依着当前飞速发展的科学,都无法解释。 其实发狂时产生的力量,那是人身体里的潜力,据说早在十几年前,美国一个老太太领着孙子在外散步时,孩子被一辆侧翻的小型厢式货车砸住了双脚,年逾七旬的老太太,为了救孙子,竟然徒手,一个人把厢式货车掀到了一边…… 这也许是个传说,甚至是无稽之谈,但不可否认的是,潜藏在人体力的力量一旦被精神所控制,彻底激发出来,将会出现让人无法相信的结果。 就像高飞,深受沈银冰还账、恶龙苏醒后的双重刺激下,开始发狂了。 无穷的力量,使他用莫邪征东都做不到的速度,迅疾向上攀登。 边攀登,嘴里还发出了受伤野兽才会发出的哀嚎:“啊……” 高飞眼睛已经变得血红,嘴角、鼻孔里已经淌出鲜血--这是恶龙咆哮的结果。 可恶龙却始终没能像往常那样,控制他的思维,使他在哀嚎中,受伤野兽般的窜上了最后一米峭壁,随即猛地回头向山谷下望去。 山谷内,植被稀疏,草地如绿色的毯子,一条清澈的溪流,缓缓穿过,就像一条洁白的玉带。 玉带旁边的乱石上,草丛中,到处都是昂着脑袋的毒蛇。 可唯独--唯独没有那个对高飞说‘我想还你债’的女孩子,唯有好像野兽张开的嘴巴那样的山洞,呜咽着吐着河水,好像在诉说着什么。 “她扎进暗道中了。” 高飞呆愣愣的看着那个暗道口,就觉得仿佛一把刀,狠狠把他的心劈成了两半,也包括那条翻腾不息的恶龙。 整个世界,仿佛都静止了,包括空气,以及高飞的视线。 “飞哥?啊,那是飞哥!看,那是飞哥!” 就在高飞嘴角淌出的血越来越多,甚至耳朵里也有细细的红色钻出来时,一个带着狂喜,呜咽的破锣般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高飞慢慢的回头,然后就看到四个人跑了过来,最前面的是发衣衫褴褛的瘦小男人。 兔子。 兔子的左腿裤管已经被乱石或者枝杈撕扯掉,露出麻杆一样的小腿,还带着一道道血痕。 在他身后一步的是李德才,右脚的鞋子已经跑丢了。 萨拉娜做为女人,上衣几乎全部撕碎,大半个白花花的孩子干粮,随着她的奔跑,上下晃动。 体格最为健壮的陈大彪,却是四个人中最惨的:也不知摔了多少跤,额头上的血渍已经凝固,每跑一步都会向左矮一下,脚脖子肿的老高。 四个人的样子很惨,可他们在看到高飞后,却激动的泪流满面,兔子一个狗抢食那样扑倒在了地上,嘴唇狠狠磕在一块石头上,半截牙齿飞了出来,他却像没有任何知觉,一下子蹦起来继续向这边冲来。 李德才没有冲过来,却忽然跪在了地上,不住的磕头。 萨拉娜停住了脚步,双手捂住了脸。 陈大彪差点撞在忽然跪倒在地上的李德才,接着双拳狠狠在雄膛上砸了起来,就像大猩猩那样仰天嚎叫:“啊,啊,啊!” “飞哥,飞哥!” 兔子连滚带爬的冲了过来,一把抱住了他的胳膊,眼泪鼻涕横流时,一道黑色,一道白色的影子,好像虚幻出来的那样,从高飞视线中攸地出现,她们淡金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飞舞,就像两团燃烧着的火焰。 好像真的只是一瞬间,莫邪征东、陈果果就流星那样划到了高飞面前,嘎然停住,看着他,喃喃的说:“你,还活着。” “我,还活着。” 高飞笑了,刚说出这三个字,忽然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飞哥!” 在兔子凄厉的叫声中,高飞喷出的那口鲜血,在阳光下形成了一道异常绚丽的彩虹,他身子直直的向前倒去,倒在了一个女人的怀抱中。 -- 这是一个藏匿在岭南十万大山中的山谷,直径只有不足三百米,周围全是几乎是直角的峭壁,高达也有数百米。 这样的山谷,在岭南十万大山中,不能说是多不胜数的话,但最起码决不会低于三位数,因为太小、太平凡,最重要的是没有任何价值,就是一个类似于火山口的小山谷罢了,所以没有名字,也从没人下去过。 下面,是毒蛇、蝎子等毒虫的天堂。 如果不是兔子这种不安份的人,小时候无意中顺着枯竭了的水道来过这儿,就算有人知道这儿藏着个小山谷,但决不会想到这个小山谷,会是瀑布下深潭水流的经过地。 从瀑布水潭中淌出的水流,会穿过四个这样的小山谷,然后流到数公里之外的鹦鹉河中,这是兔子他们找到的最后的一个山谷,也是高飞、沈银冰俩人跳水后的第四天。 梁娇娇带着采玉回来后,兔子等人就分出了好几拨,按照他所说的路线,全力寻找他印象中的这几个小山谷。 兔子他们的运气不错,尽管这些普通人在搜寻过程中,糟了很大的罪,可他总算是找到了高飞。 只要高飞安然无恙,无论付出多少,都是值得的。 “他在中蛊后,喝过酒?” 被拓拔千钧背过来的采玉,只看了一眼高飞吐在嘴边的鲜血颜色,脸色就是一变。 兔子等人搞不懂,茫然的摇头。 怀抱着高飞坐在地上的莫邪征东,轻轻点了点头。 “废物!” 采玉低低的骂道:“某些人不但是贱人,而且还是个废物!难道不知道身中烈阳蛊的人,喝酒后会造成他身体里蛊虫会更强大?就算我能化解他的蛊毒,可毒素已经随着酒精侵入大脑,一个不慎就会变成痴呆?” 采玉越说越生气,开始还多少顾忌点什么,最后索性直接用手指,狠狠戳在莫邪征东的脑门开骂:“地下楼兰的贱人,怎么都是这种丧心病狂的蠢货?别人为了救你们,连命都不要了,可你们这些贱人,除了恩将仇报外,还有什么本事!” “一个个骄傲的真像女王那样,其实都是一些不值得人可怜的贱人罢了!” 采玉好像越骂越过瘾,甚至都忽略了昏迷过去的高飞,呼吸都已经开始出现停顿了,犹自一下一下的戳着莫邪征东的脑门。 第1489章 带着火毒的毒血! 你知道对孩子赋予厚望的父母,在孩子只考了13分的时教训他,会是一副什么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吗? 看看采玉当前的样子就知道了,她此时就是那个恨铁不成钢的母亲,在向孩子发些着失望的愤怒。 当然了,教训孩子的母亲,是决不会骂孩子贱人,更不会在骂时,眼里会闪着恶毒的光泽。 而往昔高傲异常,挥手间就能杀人于无形的莫邪征东,堂堂的地下楼兰女王殿下,现在就是个被母亲--哦,不对,就像个被警察叔叔逮住的卖笑小姐那样,任由手指用力戳着脑门,也不敢有丁点的不满,只是满脸的悔恨,渴望‘戳的’更猛烈一些:我,怎么可以会让他喝酒呢? “你这种害人不偿命的贱……” 真搞不懂采玉小小年纪,又是一副很天真很可爱的样子,哪儿来的这么多脏话,就在她越骂越高兴时,忽然就听一个淡淡的声音说:“够了。” 打断采玉小姐骂人的是陈果果,她就坐在莫邪征东身边,怀里抱着高飞的双脚,正在给他处理扎在腿上的荆棘。 “够了?你说够了?” 采玉愣了下,仰天打了个哈哈,双手掐腰说道:“我还没骂够呢!怎么,看我不顺眼了?看我不顺眼,那我就走好了,反正这个可怜孩子就算被烈阳蛊烧死,也不干我屁事!” 陈果果冷笑:“你敢走?” “我不敢。” 采玉说着,却是转身就走,左肩上的金蚕姑娘,微微纵起了身子,随时准备袭击在场的任何人。 “再敢多走一步,我保证会让传承七十四代的苗疆蛊门,会从此彻底的失传。” 陈果果仍旧坐在那儿,说话的声音都没有丝毫改变,可周围所有人,都感受到了一股子凌厉的杀意。 话说安归教的王者现在虽然是个准妈妈了,正在努力向贤妻方向努力,但她终究是安归王,当世安归王,杀人是她最擅长的本事之一。 采玉感受到了这股子凌厉的杀意,霍然转身看着陈果果,很天真的笑着问道:“你是谁?胆子还真不小--唉,真可惜的,长的这么漂亮,就先活腻了。” 始终在旁边默默注视着高飞的梁娇娇,这时候忽然说:“她姓陈,姓陈,叫陈果果。” 一般人在给人介绍别人时,最多也就是说某人叫啥名字,是做什么的,比方市委领导在向数百参会者介绍某人时,就会说:这位就是我省、乃至我国唯一获得诺贝尔吹牛奖的获奖得主,风中的阳光先生,他从三岁起,就开始网络文学创作,在一百三十多年的写作生涯中,写下了九篇文学巨著…… 可梁娇娇却在介绍陈果果时,却特别强调着了两次,她姓陈。 “她姓陈那又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 采玉依旧甜甜的笑着,话刚说到一半时,悠忽明白了什么,立即闭上了嘴,折身走回到了高飞面前,蹲了下来,拿起了他的胳膊,淡淡的说:“我不想看到地下楼兰的人在眼前,那样我会不舒服。” 陈果果搞不懂,梁娇娇为什么会特意连说她的姓氏两遍,而且采玉在听说她姓陈后,就马上改变了态度。 我姓陈又怎么了? 陈果果有些纳闷的看向了梁娇娇。 梁娇娇这时候却转过了头,看向了别处,脑子里却在回想蛊婆临死前,曾经告诉她的那个秘密。 那绝对是个大秘密,关于陈天寿的秘密,当时梁娇娇搞不懂蛊婆为什么会告诉她,可在看到采玉跟陈果果要闹僵时,忽然明白了过来,这才有了这个奇怪的介绍。 原来,蛊婆早就算到,采玉会遇到今天这样的情况,担心采玉会因为一时的愤怒,从而耽误正事,所以才委托梁娇娇,在关键时候说出这句话。 而采玉,明显知道这个秘密,要不然也不会收起对陈果果的敌意,而是乖乖的回来看高飞了。 莫邪征东在抱着高飞坐在地上后,就没有再关注其他人,包括在被采玉拿手指戳着脑门恶骂时,也像个木头那样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痴痴望着怀里的男人。 不过,在采玉说她不想看到来自地下楼兰的人后,莫邪征东却马上就把高飞放在了陈果果怀中,一声不吭的站起来,对拓拔千钧等人摆了摆手,快步走向了远处。 愤怒的拓拔千钧等人,恶狠狠瞪了采玉一眼,随即跟着走了。 要不是碍于高飞的生死,就凭采玉刚才对莫邪征东的恶劣态度,哪怕是她全身都是恶毒的蛊毒,拓拔千钧等人也会不惜一切代价的干掉她! 采玉微微闭着眼,静心试着高飞的脉门,过了足有三分钟,还没有说话,也没有所动作。 包括陈果果在内的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采玉。 “唉。” 采玉终于睁开了眼,像现在很多大医院的大夫那样,在观察过病人情况后,哪怕是一点点小毛病,也会一副刚死了爹似的沉重样,先叹口气,让病人家属陈果果女士,心儿攸地提了起来,颤声问道:“怎、怎么了!?” “幸亏我赶来的及时,要是再拖延一天,就算大罗神仙也别想救他了。” 采玉淡淡的说着,从腰间拿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小刀子,拿在嘴边冲刀刃哈了一口气,就当是消毒了:“知道吗?你们纵容他喝酒,会导致他身体里的蛊毒,会随着酒精麻醉大脑神经而荼毒脑子。幸好,就在这最关键的时侯,有人及时制止住了病情恶化。” 陈果果有些不明所以:“有人及时制止住了病情恶化?除了你之外,还能有谁?” “自然是另外一个来自地下楼兰的贱、咳,的人了。” 采玉咳嗽了一声,说:“在这几天内,有一个拥有地下楼兰特殊阴寒体质的女人,与他发生了关系,暂时化解了烈阳蛊的毒性,算是及时制止住了烈阳蛊侵犯他的脑子吧。” 采玉说着,右手一挥--随着一道寒芒闪过,高飞的手腕上多了道血口. 鲜血,好像被稀释几倍的鲜血,箭一般的窜了出来! “闪开!” 采玉一声低喝,左手飞快的一扬。 恰好站在血箭窜出去方向的李德才,赶紧跳向了一旁。 阳光下,好像带有绿颜色的鲜血溅在李德才刚才踏着的小草上面,草叶立即卷了起来,瞬间就变成枯黄的颜色。 高飞的血中,含有剧毒,来自烈阳蛊的火毒,沾上青草后,青草立即被烧死。 李德才吓得浑身打了个激灵,再次后退时,陈果果的双眸瞳孔猛地一缩,随即恢复了正常,然后就看到地上多了无数个白色的东西。 那是水蛭,采玉刚撒出去时,才是蛆虫那么大,但随着鲜血从高飞手腕中窜出来落在它们身上,它们的身子迅速膨胀,眨眼间就变成了毛毛虫大小,肚子浑圆。 大家虽然搞不懂这些水蛭为什么不怕毒血,可却都隐隐明白采玉为什么要撒出它们来喝血--这是高飞的血库。 高飞手腕上鲜血这么个往外窜法,差不多几分钟就能窜干了。 而这儿可没有血库--再说了,采玉也不一定会用别人的鲜血,来充实高飞,很可能会再次‘废物利用’,以蛊门特殊的方式。 采玉看着那些迅速枯萎了的青草,淡淡的说:“看到了没有?不但他的血液中含有剧毒,就是他的精、液中也含有剧烈的火毒,一般女人根本无法承受的,也幸亏是那些变太女人的特殊体质,才能抵消、中和这些火毒。” “如果你擅自给他找一般女人,哪怕是你亲自上阵,你现在也被烧死了。” 采玉说着,抬头看了陈果果一眼,眼神很平静,还带着一丝丝隐藏的亲切。 陈果果却没有发现,只是眼角不住的跳。 话说,好多次,她在看到莫邪征东受不了时,就想不顾孩子的安危,亲自上阵的。 咽了口吐沫,陈果果低声说:“可拓拔千钧却说,一般女人也可以……” “哼。” 采玉冷哼一声,打断了陈果果的话,向远处看了一眼,说:“他懂得什么?他现在早就已经忘记他是……就凭他,也想知道蛊毒的神奇之处?” 陈果果吧嗒了下嘴巴,没有再说话。 说话的这会儿,高飞手腕上喷出的鲜血,势头已经变缓,也粘稠了许多。 然后李德才他们就惊讶的看到,那些水蛭竟然随着血箭的缓慢而迅速游动,保证鲜血能够落在它们身上,尽可能的没有浪费掉。 “救、救她。救--沈银冰,救她!” 这时候,高飞忽然喃喃的说出一句话,随即浑身急促颤抖了下,再次昏了过去。 “沈银冰在谷底?” 陈果果猛地明白了过来,刚要抬头,站在远处足有两百米远处的莫邪征东,忽然好像一道黑烟那样,攸地飘了过来,擦着梁娇娇的肩膀,以肉眼看不清的速度,直直扎下了山谷。 那么远,莫邪征东竟然听到了高飞昏迷中说的话。 “咦,果然厉害。” 采玉眉头皱了下,随即不屑的笑了笑,重新低头开始关注高飞手腕上的伤口。 慢慢的,当上百只水蛭,都把肚子撑大了时,伤口的鲜血变得更加黏稠起来,终于不再淌,伤口附近的皮肤,却现出了唯有烧伤才会出现的溃烂。 采玉还不满意,抬手在伤口上用力拍了几下。 刚刚凝固的伤口,再次有鲜血淌出。 如是者连续三次后,采玉才放下他的手腕,喃喃的说:“总算是差不多了。” 陈果果看向了高飞的脸,就看到他脸色灰白,没有丁点的血色,可身体温度却是从没有过的滚烫,忍不住的惊叫道:“吓,他的体温怎么这么高?” 采玉慢条斯理的解释道:“这就好比一个水壶,烧开了后,把水蒸发掉了,只剩下水锈,还在那儿咕嘟,水壶当然会热的要命了。” 第1490章 她一定会死吗? 高飞身中加强版的烈阳蛊,蛊毒在他身体里化成了火龙,上下盘旋,把血液彻底烧沸,这才导致他身体出现了至阳之气。 等蛊毒平静后,一切慢慢恢复自然,他又会变成正常人,只是血液会比一般人黏稠太多,那是因为蛊虫隐藏在里面的缘故。 陈果果本身也有着相当高超的岐黄之术,经过采玉的稍微提醒,就明白她为什么要给高飞放血了:趁着沸水沸腾时,先把沸水放出来,清空水壶,再想办法把蔵在水中的杂质过滤掉,最后才重新灌进水壶中。 那么,没有蛊毒的血液重新灌进高飞身体里后,就算还有残留的蛊毒,也无法对他形成威胁了。 至于该怎么清除血液中的烈阳蛊残毒,陈果果还不怎么懂:难道这些让人恶心的水蛭,就是‘过滤器’吗? 好像知道陈果果在想什么那样,采玉给她解释道:“这些水蛭所起的作用,就是储藏血液。它们本身虽然不害怕烈阳蛊的蛊毒,却无法消化掉它们。” 陈果果搞不懂采玉在得知她姓陈后,态度会有这么大的改变。 不过当前自然没必要多问什么,只是关注高飞的情况:“那,该怎么清除血液中的蛊毒?” “这得看金蚕姑娘了,嘻嘻--忽而!” 采玉笑了下时,撮唇打了个呼哨。 “金蚕姑娘?” 陈果果一愣时,盘卧在采玉左肩上的金蚕蛊,忽然从她肩膀上飞了下来,落在了一枚干枯了的草叶上,发出了‘吱、吱’的尖细叫声。 然后,陈果果等人就惊骇的发现,那些四处寻找血液的水蛭,忽然都安静了下来,最靠近金蚕蛊的一个水蛭,慢慢爬了过去。 金蚕蛊从草叶上慢慢弯下身,一根好像透明吸管那样的东西,忽然从它头部下面伸了出来,就像一根钢针那样,一下就刺进了水蛭的肚子上。 一道殷红的血线,通过那根钢针般的吸管,攸地被金蚕蛊吸了进去。 很快,那个庞大的水蛭,就迅速变小,变成了原来没进食之前的模样,身子急促的抖动了几下,翻身死了。 水蛭死了后,金蚕姑娘的身子,好像大了一点点。 这条水蛭刚死,金蚕姑娘再次发出那种尖细的叫声,本来安静不动的水蛭中,又有一条走了出来,被金蚕姑娘伸出的钢针般的透明吸管刺穿肚子。 陈果果呆呆望着这些小生灵,眼睛睁得大大的,不动一下。 至于旁边的兔子、李德才等人,这时候更是变傻了,不知今夕是何年的蠢样。 采玉说话了:“水蛭没有过滤烈阳蛊毒性的功能,可金蚕姑娘却有。她平时最爱的食物,就是吸食各种蛊虫的蛊毒。高飞血中的蛊毒,被她吸进肚子里后,自然就被消化掉了。唉,唯一可惜的是,他前些天喝酒了,要不然一次性就能解决他的问题,最多一年工就能彻底复员,可惜。” 采玉的连续两个‘可惜’,让陈果果更加后悔,后悔不该纵容高飞喝酒。 但事实已经造成,再后悔能有什么用? 几分钟的时间,金蚕姑娘就让十数条水蛭变成了尸体,它本身也胖大了至少三倍,看起来越加的诡异。 “差不多了。” 采玉说着伸出了右手食指,金蚕姑娘马上就爬到了她掌心中。 “现在你明白了吧?金蚕姑娘要给高飞输血了。经过她身子里的血,都是健康的,并且带有一定克制烈阳蛊毒性的效果。” 采玉把金蚕姑娘放在了高飞手腕的疮口处,陈果果就看到它又伸出了那根钢针似的吸管,刺在了伤口上,出现了一道殷红的血线。 不过这次血线的流向却不同了,而是金蚕姑娘向外吐,把清除蛊毒的血液,重新注射到了高飞血管中--认血管的准度,比那些大医院的特级护士都准确,不带丝毫误差。 最多也就是半分钟,金蚕姑娘所吸来的那些鲜血,就重新输回到了高飞身体里。 兔子是当地人,以前早就听说过玩蛊之人、蛊虫的神奇,但他却从没有亲眼看到过,原来这东西不仅仅是一个神奇能表达的。 具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兔子说不出来,只能埋怨自己文化水平太低,平时净顾着琢磨该怎么拍马溜须了,咋就不好好学习呢? 金蚕姑娘正如她那些普通的同胞那样,在工作上很认真,毫不在意劳苦,注射完毕后,立即发出一声欢愉的尖细叫声,开始召唤其它水蛭都排队过来--受死。 采玉给高飞放血时,大概用了几分钟。 但金蚕姑娘把这些鲜血重新输给高飞,却用了足足一个小时。 这一个小时中,除了采玉偶尔会跟陈果果说几句话之外,其他人都不默不作声,包括已经从谷底早就上来的莫邪征东。 这一次,莫邪征东没有站在远处,因为高飞那张越来越有血色的脸庞吸引了她,忘记了刚才采玉所说的那些话,全神贯注的看着高飞。 慢慢地,陈果果能感到高飞的呼吸变得沉稳,悠长起来,身体的温度,也逐渐恢复了正常。 当工作完毕,好像打了个哈欠表示很累的金蚕姑娘,吱吱的叫着飞上采玉左肩上,盘卧起来开始休息后,陈果果才松了口气,小声问道:“好了?” “好了。” 采玉说着,从腰间拿出一个小瓷瓶,用小手指甲盖挑出了一点点的药粉,洒在了高飞手腕的疮口上。 这可能是类似于白药之类的外伤用药。 陈果果看着高飞,忍不住地问:“就这样简单?” 接近一个月来,陈果果始终生活在痛苦的煎熬中,绞尽脑汁的想解除高飞的痛苦,可就算她是无所不能的安归王,面对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蛊毒,也是无计可施,最多也就是急的嘴里起泡罢了。 可就这个让她跟楼兰王都无计可施的难题,人家采玉这个十几岁的小丫头,一个多小时就解决完毕,这让她很不信。 “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儿,可有些人非得把问题搞的那样复杂,真是害人害己,哼。” 采玉用眼角扫了眼站在旁边的莫邪征东,看似无意的淡淡说道:“尤其是改变某些人的特殊体质,只要操作得当,完全可以当作一种夫妻生活间的享受,实在没必要把男人搞的好像驴子那样,直接累死。” 莫邪征东嘴角紧紧的抿了下,忍不住的低声反驳道:“我、我这个方子,是从一本经书中找到的,谁知道里面记载的却跟现实出了误差。” “不是出现误差,是有些人太蠢了。” 采玉弹了弹手指甲缝里的药粉,面无表情的说:“某个地方出来的人,以为她们就是岐黄之术中的佼佼者了,还好意思把这么烂的方子蔵在书里,一看就是小地方出来的人。” “我听婆婆偶尔谈起过,说苟活在西北那片沙漠下的那群人,除了不要脸之外,还多少懂点武功、最不要脸的却是,她们自以为是医道(岐黄之术的官方名称)中的王者。嘿嘿。” 采玉冷笑着,说:“真搞不懂,两千年前,那个小地方的人,是怎么有脸号称中医王者的--暂且不说各种人才都藏龙卧虎的泱泱中原了,就是偏居一地的苗疆,也有她们拍马都比不上的医术,要不然也不会……” “别说了,行吧?” 陈果果看到莫邪征东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后,阻止了采玉继续对她冷嘲热讽。 “好吧,就听你的。” 采玉抬手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站起身走到一棵树下,猴子般的爬了上去,坐在了一根枝杈上,喃喃的说:“我有些累了,先小睡片刻,一个时辰后再叫醒我。哦,对了,不要给高飞喝水,也别乱动他,让他好好睡一觉,恢复一那话儿力,这样才能方便我的后续治疗。” 事关高飞的后续治疗,陈果果自然不会反驳,给兔子等人使了个眼色。 兔子会意,与李德才他们悄悄的退到了远处,四仰八叉的躺在了草地上。 这些天,他们是累坏了。 现在看到高飞快要康复了,就再也坚持不住了,刚躺下就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拓拔千钧他们也是,早就睡着了。 陈果果向山谷下看了一眼,低声问道:“怎么样?” 莫邪征东盘膝坐了下来,缓缓摇头说:“没有人--只看到了一个发卡,这可能是沈若萱当初留给她的。” 莫邪征东抬起手,手心里放着个类似于发卡的东西,上面镶嵌着黑色的玉石。 莫邪征东解释道:“这是我们那边最好的深银冰,唯有王室中人才会拥有--下面地方不大,我找了三个来回,除了无数条毒蛇外,没有人……不过,可以从洞口跳到暗河中。” 陈果果抬手,慢慢把发卡拿了过去,没有说什么,眼里却流出了哀伤。 她不需要再问什么,就已经明白什么了:沈银冰向高飞献身后,知道她最多也就是支撑一个月,担心大家找不到这个小山谷,耽误蛊婆医治他(沈银冰肯定,梁娇娇已经找到了蛊婆),所以才劝他独自逃生。 依着山谷四周陡峭的峭壁,与高飞当前的体力,是没办法背负沈银冰一起上来的。 依着高飞的脾气,他当然不会扔下沈银冰不管。 可沈银冰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让高飞终于答应她,独自去逃生了。 不惧任何毒物(再次声明,蛊毒不是传统的毒物,那是一种好像有思想的怪东西)的高飞独自攀上峭壁后,下面的毒物就开始‘围剿’沈银冰。 沈银冰不想变成毒蛇们的午餐,于是就选择了跳河寻死。 临死前,她算定高飞以后会下来找她,就把这个发卡放在了岸边,算作是给高飞留下的最后纪念物。 “她一定会死吗?” 陈果果看着莫邪征东。 莫邪征东抬头,看着西斜的太阳,喃喃的说:“我试着去过暗道,发现除了被卷进地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结果了。” 第1491章 争权! 莫邪征东在武学上的造诣,可以说是当今世上第一人,既然她说某个地方连她进去后都有死无生,那么别人就更不要说有生还的希望了,尤其是沈银冰还是个没多大武力值的娇娇女。 听莫邪征东这样说后,陈果果脸上浮上了黯然的神色。 她知道,沈银冰之所以跳下暗河内,就是因为不想成为下面群蛇的盘中餐,所以才选择那么个死法,毕竟女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就算在选择死亡时,也不想被蛇噬咬的变成一具白骨。 说实话,陈果果对于沈银冰一直没有好感。 怎么说呢? 在陈果果看来,沈银冰根本就是一无是处,没有以一敌百的功夫,没有身后强大的背景,没有太出色的能力-- 她所有的,只是长的还算不错,再就是运气特别好。 嗯,特别好这三个字,好像还无法形容沈银冰的‘发家史’,得说是逆了天的好运气,就她那样的人,竟然会成为‘杀破狼’三部内,势力最为强大的贪狼狼主,竟然会始终获得高飞的青睐。 沈银冰能有今天的‘成就’,那是全亏了高飞,没有高飞,她狗屁都不是,撑破天就是个长相不错的女子罢了。 这就是沈银冰给陈果果留下的主要印象,如果非得让她再说点别的,她只能说沈银冰是虚伪、擅于投机倒把、只知道索取从不求回报,心狠手辣没人性…… 可就是这样一个女子,却为了高飞能够活下去,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自杀的方式,来报答高飞对她的一番深情厚意。 “高飞没有看错人。” 陈果果心中叹息了一声,不再说什么,慢慢闭上了眼睛。 莫邪征东走到了拓拔千钧等人面前,低低的说了片刻,拓拔千钧对她微微弯腰,抬手对外界飞龙部的人挥了挥。 马上,上百个来自地下楼兰的人,全部顺着来路返回,消失在丛林中:高驸马既然已经得救了,他们就再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是该回去的时侯了。 目送拓拔千钧等人离开后,莫邪征东侧身向南边看去。 这次前来搜索高飞、沈银冰俩人下落的人,总共分为四部分。 一是来自地下楼兰的人,一是李德才等人,还有梁娇娇派来的大批警员,剩下的就是沈银冰的人了。 拓拔千钧带人离开的同时,梁娇娇也遣散了随队前来的警员,人数最少的李德才他们四个,就坐在距离高飞不远的地方,但还有数百人,都在南边的山头上。 为首的就是郝连偃月,与韩家骏。 他们现在也已经知道了,他们的沈狼主就在下面那个小山谷中,要不是得知那个山谷下有着太多毒蛇,而且还有个会玩蛊的小姑娘,莫邪征东等人守在那儿,他们早就派人下去搜寻了。 其实,在看到高飞那个样子时,郝连偃月等人就已经猜到沈银冰凶多吉少了。 沈总就这样死了? 数百个贪狼会员,这段时间内都在考虑这个问题:那我们该怎么办? 对郝连偃月来说,沈银冰的死活比不是太重要,重要的是,她还没有彻底搞清楚贪狼蔵在暗中的秘密,这次沈银冰忽然死亡,会不会触发一系列的恶劣影响? 比方那些安排在各大城市闹市区,与沈银冰生死息息相关的恐怖袭击。 该怎么制止因为沈银冰的死,就有可能发生的那些恐怖案件,就是当前郝连偃月唯一考虑的。 就在半个小时前,她已经借着去远处解手的机会,把这边情况秘密报告给了高云华,请他迅速拿定主意。 相比起郝连偃月所着急的问题,韩家骏等人却是彷徨--那是一种孩子没了娘的恐慌,在他们心目中,沈银冰就是他们绝对的保护神,她安然,大家无恙,她一旦有个三长两短,大家是不是马上亡命天涯,做鸟兽散? 毕竟他们现在踪迹已经暴露了,国家相关部门此时肯定已经做出了某些部署安排。 有胆小的,始终向出山的方向远眺,真担心会忽然看到成编制的军队,呼呼的开过来…… 就在韩家骏等人心神不安,开始考虑后事时,莫邪征东过来了。 现在他们都已经知道,这个身穿黑色秀金龙袍,漂亮的不像话的女人,就是神通广大的楼兰女王了,刚才大家可是亲眼看到,人家在冲下满是毒蛇、深达数百米、几乎是直上直下的小山谷时,可是如履平地,相信要是对他们大开杀戒的话,估计就算是人再多,再拿着现代化武器,要想干掉她,也得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更何况,那边不远处,还有一个昔日的安归王。 还有一个好像一挥手,就能出现大批毒物的小蛊婆。 在这三个厉害到变太的女人面前,韩家骏等人要是不害怕才是假的。 所以呢,当他们看到莫邪征东缓步走过来后,韩家骏等人立即下意识的后退,聚成了一团,拿紧了武器,做好了随时血战的准备。 莫邪征东走到他们面前三四米处,停住了脚步,一双海蓝色眼眸在为首几个人的脸上扫过,低声问道:“谁是你们的负责人?” 韩家骏等人面面相觑,都猜不出莫邪征东找他们的负责人做什么,难道是想先‘诛杀首恶’? 说起来,这些人中最受沈银冰所信赖的,就是替他掌控贪狼部十二使者的韩家骏。 因为他是最早投效沈银冰的人,而且这一年多以来,他已经用他的忠心,换取了沈银冰的绝对信任,被提拔到了左护法的位置上。 可问题是,韩家骏也有明显的不足之处,比方他没有太高的武力值,更是一个机关的小处级干部出身,以往的地位,影响了他做事的格局,与看待问题的目光,所以在佷多人以为他要站出来时,他犹豫了。 其实这也不能怪韩家骏,毕竟他以往的人生阅历,导致他缺乏一个绝对领导者的气魄,在贪狼部他能有左护法的位置,完全是沈银冰大力提拔的结果。 “谁是你们的负责人?” 等了片刻,没有看到有人站出来,数百人都在这儿鸦雀无声后,莫邪征东有些不耐烦了,冷冷的说:“真搞不懂,贪狼是怎么号称最让华夏当局头疼的组织的,现在连个敢站出来的人都没有。” 听出莫邪征东话中明显的讥讽后,韩家骏脸色猛地一变,咬牙正要站出来时,就听一个淡淡的女声响起:“你错了,不是我们不敢站出来,是因为有资格站出来的人太多,大家都在谦逊一下。再说了,我们为什么要听你的话,你让站出来,我们就得站出来?” 说话的是郝连偃月。 相比起韩家骏来说,郝连偃月的眼光,格局,能力,那都不是他所能比的,毕竟她是被国际佣兵组织评为十个最不能惹得人之一,此前身份曝光时,也把九局打理的井井有条。 她刚才没有站出来,是因为韩家骏在场。 她很明白韩家骏在贪狼中的地位,就是他,目前还掌握着她最渴望的某个权力(单指沈银冰一旦出事,全国各地就会引发数十起恐怖案,这算是沈银冰的最大护身符,韩家骏这个绝对心腹,替她掌管着)。 为了能够彻底取得沈银冰的信任,早点掌控到那个权力,郝连偃月始终都在找机会争取取代韩家骏。 尤其是在这个时候,看到韩家骏有些六神无主后,郝连偃月猛地意识到机会来了:她有出色的工作能力、慎密的心思,和非凡的身手,为什么不借着沈银冰出事这个机会--取而代之呢? 如果郝连偃月这时候能取得李国训等人的绝对拥护,把韩家骏的风头压过,那么她就有可能逼迫韩家骏现出他所掌管的贪狼咒,从而遥控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十二使者,以及上万部众,那么她就是继沈银冰以来,贪狼部的第二个女狼主! 只要郝连偃月能成为狼主,贪狼被华夏连根拔除,就指日可待了。 所以趁着韩家骏犹豫不决时,郝连偃月及时站了出来,用不卑不亢的口吻,反驳了莫邪征东的讥讽。 立即,她的眼角余光就发现,李国训等人都本能的松了口气,看向她的眼神中,带有了感激,以及期望的神色。 在未知的危险面前,人们总是渴望有个人能站出来。 韩家骏的嘴角却猛地跳了一下,垂下了眼帘,默默后退了一步。 第一步,成功了! 郝连偃月心中一阵狂喜,表面上却是淡淡然的样子。 对于郝连偃月这番带有明显敌意的话,莫邪征东秀眉微微皱了下,却没发怒,只是淡淡的说:“我刚才去过下面了,沈银冰--凶多吉少。我找你,是想告诉你,你们可以走了。” 莫邪征东说完转身就走,郝连偃月却追了上来:“请等一等!” “你是在怀疑我说的话吗?” 莫邪征东秀眉皱的更紧,停步转身看着她。 如果不是郝连偃月曾经在瀑布前,喊过她是高飞女人的那句话,就凭莫邪征东当前糟糕的心情,和她刚才那番硬气帮帮的话,说不定还真会动手教训她一顿。 郝连偃月死死盯着莫邪征东的眼睛,缓缓的说:“我们,必须得下去看看。” “请便,小心山谷中的毒蛇。” 出乎意料的,莫邪征东没有生气:“还有,你们离开时,最好是从雨林中撤退,不要再走县城了,因为那边驻扎了军队,就是专门对付你们的。” 郝连偃月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真的?” 她身后那些贪狼教众,也发出了一阵轻微的骚动。 没有谁管莫邪征东怎么得知这个消息的,可所有人都知道她说的很对,因为最让华夏忌惮的沈狼主基本死定了,该发生的终究会发生,当局没理由不抢在某些事发生前,尽可能抓捕沈银冰的这些下属。 第1492章 宝藏! “看在你们这些天始终替高飞忙碌的份上,我才提醒你们。至于你们信不信,那是你们的事。” 莫邪征东说完,转身快步走向了高飞那边。 等她走上这边的山头后,才转身向那边看了一眼。 刚才还有数百人齐聚的那边山头上,这时候只剩下了十几个人,正向这边走过来,手里都拿着绳子,为首的正是郝连偃月。 “其他人都已经从雨林撤退了,我们必须得下去看看。” 郝连偃月走过来,低头看了在陈果果怀中睡觉的高飞,随即就挪开了目光。 莫邪征东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走!韩家骏,你带人在上面守着,李国训、宋承钢,你们两个跟我下去。大家记得要小心些!” 郝连偃月一挥手,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意思。 韩家骏等人没说什么,马上就按照她的吩咐,开始来到峭壁前,往下松绳子。 梁娇娇也走了过来,低声说:“我帮你们看着,放心。” “谢谢。” 等绳子垂下去后,郝连偃月一马当先,抓着身子向山谷下滑去,李国训俩人紧随其后。 贪狼部众人在做什么,陈果果才不关心,她始终痴痴盯着高飞的脸庞,随着他脸上慢慢浮上更多的红晕,而欣喜。 采玉仍然骑在树杈上睡觉,可爱的金蚕姑娘盘卧在她左肩上,一动不动。 远处的群山中,有大群大群的飞鸟腾空,那是被拓拔千钧、贪狼所部众人从雨林中撤退时惊扰了。 太阳一点点的往西滑下,开始有晚霞出现,再过一个半小时左右,天就要黑下来了。 风吹过树梢,发出哗啦啦的响声,好像是起伏的海浪。 还有小溪水流潺潺的声音,哪怕是在植被茂盛的雨林中,听到这个声音的人们,也会很欢喜,走在最前面的丁老大,立即用力辟开前面的枝杈,喊道:“前面有水,捏捏的,终于可以洗个澡了,这鬼天气,真特么的折磨死个人!” 丁老大等人来自陕北,总共九个人,早在七年之前,他们就组成了一支接近专业的探险队,每年大部分时间,都在世界各地人烟稀少的地方游荡。 都是一些生活优裕的有钱人,也唯有有钱人,才会把大部分时间都放在这上面,一般人哪有这个工夫啊,都琢磨着该怎么挣更多的钱,来养家糊口呢。 早在几个月前,丁老大无意中在英国某历史博物馆的文献资料中,查到在岭南伐南县周边的十万大山中,隐藏着一个宝藏。 正如沈银冰让人向外散布的谣言那样,丁老大在那份文献中看到,二战后期,岛国战败,驻守在东南亚几个国家的部队,开始分批撤退。 因为那时候的国际形势对岛国极其不利,华夏等国彻底改变了‘防守反击’的战术,开始全面反攻,岛国人要想撤退回国内,肯定会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为避免损失惨重,岛国人在撤退时,分为三条撤退路线。 一条是海路,两条是陆路。 两条陆路中,一条就是从正面战场上,边打边退,而另外一支,则是从雨林中撤退。 至于其他两支军队最终是否成功退回岛国,文献中没有说,单说了这支靠雨林掩护的部队。 大约有四万岛国军人,在陆路另外一支陆路部队的掩护下,提前一天撤进了群山中。 这四万岛国军人的最高指挥官,叫梅川一夫,据说是岛国大将山本五十六的军校同学,也是一个很牛比的人物。 梅川一夫带领的这四万部队,是岛国在东南亚战场上最精锐的部队。 最精锐的部队,之所以要靠别的部队掩护,提前撤退,除了要不惜一切代价尽可能的保存实力外,他们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那就是护送从东南亚各国搜罗来的财宝。 这些东西,都是预防岛国战败、遭到惨痛打击后,用来重建国家的底气。 四万军人,又分为三个大纵队,在梅川一夫的带领下,从三个方向撤进了雨林中。 文献中还说,如果岛国在东南亚的最高指挥官,如果能仔细研究华夏远征军之所以伤亡惨重的具体原因,j就肯定不会让这四万精锐军人,从雨林撤退了。 莽莽群山中,要想伏击撤退部队,这是个绝对无法做到的事。 东南亚最高指挥官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才让梅川一夫从雨林撤退,但他们真没想到,没有人能在十万大山中伏击撤退部队,可却不代表着撤退部队能安然撤出丛林。 当年华夏十万远征军,为什么会伤亡惨重,甚至有得团队会全军覆没? 那都是因为雨林中,有着太多的杀手:无底洞、毒蛇毒蚊毒蜥蜴毒……这些由大自然培养出来的杀手,才是最合格的杀手,华夏十万远征军,有三万多死在穿越雨林的行军路上,这还是他们有着大量当地向导的情况下。 梅川一夫等人的命运,比华夏远征军更惨,分为三个纵队的四万部队,在撤入丛林的第七天--瘟疫就产生了。 文献中说,第八天的太阳升起时,却有大约三千多人再也没有站起来。 第十一天的太阳落下时,四万精锐部队,只有六千多人活着,走到了华夏一个叫‘伐南’的小镇边缘,却有大约七万多人的联军,在那边张开了口袋:梅川一夫等人在雨林中的惨痛遭遇,导致他们撤军速度极大延缓,也给了联军从容布局的机会。 眼看再也无法回到亲爱的祖国……梅川一夫又不甘心把从东南亚抢夺到的财富双手奉送给联军,于是就命令手下,把所有的东西,都藏匿起来。 文献中说,那批被四万精锐军人押送的宝藏,最少估计也得价值十亿美金左右。 因为当时为了确保宝藏的安全,梅川一夫把所有参与藏宝的大约六百人,组成了一个‘回国敢死队’,冲向了七万联军。 六百对七万,结果不用想,全军覆没。 后来,梅川一夫也剖腹自杀,向天、皇他老人家效忠了,从此宝藏被藏匿的具体方位,就成了一个连岛国人也不知道的谜。 二战过去那么多年了,当地政府也陆续在群山中发现了十几处宝藏,大约是总数的三分之二左右,但剩下的三分之一,数十年来却始终没有发现。 几个月前无意中看到这份古老的文献后,丁老大立即开始筹划新的探险活动,并做好了相应的一切准备。 他们九个人来到伐南县时,恰好是沈银冰向外散发谣言的时侯,成千上万渴望找到宝藏的人,从世界各地、四面八方赶来了。 丁老大很生气,觉得这些人侵犯了他的利益,需知道他们为了确定宝藏就在伐南县南边几十公里的群山中,可是花了大心血的。 那些人,有什么理由来跟他争取? 可那么多人,丁老大除了带人尽快参与寻宝的伟大事业中去,却是屁的办法也没有。 幸好,随后谣言又说,要想找到宝藏,必须得找到传说中的蛊婆。 蛊婆,成了必须找到宝藏的前提,误导了绝大多数人都在努力寻找蛊婆。 丁老大当然不会上当,带着他的专业探险队,用最先进的仪器,在这边群山中已经转悠了快一个月--可始终没有找到宝藏,这让大家有些沮丧,准备撤离。 撤离途中的种种危险就不多说了,反正丁老大等人现在最渴望的,就是能找到一条水质清澈的小河,先痛痛快快的洗个澡再说。 估计再用一天时间,就能走出群山,回到让人向往的文明社会中了。 这次,老天爷眷顾了他,让他们遇到了一条小溪。 而且还是小溪的源头。 小溪是从山谷的山缝中淌出来的,明摆着是流经地下的地下河水系,这种情况在地形复杂的岭南群山中,再也正常不过了。 小溪不宽,也不深,就像一个大号的水渠,供人洗澡是没问题的,而且看岸边石头上的青苔情况,最起码在近一年来,没有人类来到过这儿。 “可以下水!” 用专门的仪器测试了水质无害,并在岸边洒下了足够毒物们害怕的药粉后,丁老大才对早就盼望下水的同伴们一挥手。 “哟呵!” 其他八个人齐声欢呼着,飞快的脱下衣服,扑腾扑腾的跳下了小溪。 丁老大最后一个下了小溪,躺在一块平滑的石头上,双手随意在水里划拉着,闭上眼发出了一声惬意的申银声:“嗯,捏捏的,真舒服啊。” 忽然,右手中指指尖猛地一疼,好像被尖锐的石头滑了下。 “么的,倒霉。” 丁老大睁开眼,看着手指肚上的血口,喃喃的甩了甩手,也没在意,重新伸进水下,准备把那个胆敢划破他手指头的‘凶手’拿出来,扔的远远的。 他莫到了那个东西,在准备拿出水面时,却愣了下,随即猛地从石头上坐了起来,另外一只手也伸进水下,慢慢拿出了一个东西。 这是一把刀,一把样式古朴,刀鞘上都长满了青苔的刀,不长,也就是三十厘米左右,样子像弯月。 丁老大的心咚咚跳了起来,拿住刀把慢慢向外抽--此时,夕阳正美,阳光透过树叶洒在刀刃上,刀刃闪着迷人的金光。 “金刀,这是一把金刀!” 丁老大忽然狂吼了起来,把他那些同伴吓了一跳,接着就纷纷踏着水跑了过来:“怎么了--啊,这是哪儿来的!?” 这是一把金刀,丁老大没有看错,长满青苔的刀鞘、刀把上,都镶嵌着红色宝石,上面还刻着泰国的文字。 “泰国王宫中的金刀。” 有着一定鉴宝水平的丁老大,马上就从文字上看出了什么,再次发出一声惊呼。 所有人都愣住。 瞬间后,有人尖声叫道:“宝藏!” 一条小溪中,竟然发现了泰国王宫中的金刀,这寓意着什么? 宝藏! 第1493章 那是鬼精灵吗? 根据丁老大的眼光,可以从刀上的泰国文字看出,这是一把来自泰国古代王宫中的宝刀,绝对的宝贝。 就这样一把刀,却随随便便出现在了小溪水底,这证明了什么? 只能证明,这把宝刀,就是二战时期被梅川一夫押送回国路上、却被埋在群山中的宝藏中的一把。 只发现这把金刀,就代表着丁老大等人的付出,会取得几倍的回报。 不过人们总是渴望最好--这是人的进取心,或者说贪婪本行吧。 反正在发现这把宝刀后。丁老大等人就疯狂了,开始拿出仪器,在小溪水底一寸一寸的寻找起来。 半个小时的工夫,他们没发现再如宝刀一样的重量级宝物,却发现了十几枚金币,而且都是在小溪的源头,那个山缝下面水流出来的地方。 这时候,就算再傻的人,也能判断出宝藏就蔵在小溪源头的山缝中了--也许,当初梅川一夫在藏宝时,这儿还没有水,但后来随着当地几次地震,地下水道发生了改变,水就从这儿流出来了。 宝藏发现在即,谁也没心思洗澡了,马上就穿好衣服,开始用专业工具测探山缝。 “是、是人工砌成的山体,这是人工砌成的!” 丁老大一个土木专业出身的同伴,发现了这一振奋人心的秘密:“后面,绝对是个独立空间,宝藏--就在里面!墙体,厚达半米左右!” 厚达半米左右的石墙,对于拥有现代化力量的探险队来说,压根就算不了什么。 很快,就有专门的爆破专家,经过简单而精确的计算后,在墙体上安装了塑胶炸弹--炸弹爆炸后,最多只把墙体震塌,却不会引发大面积的山体崩塌,或者损坏里面的宝藏。 这可是个技术活。 轰! 一声沉闷的巨响声过后,图示乱飞,尘土飞扬,附近方圆几公里内的飞鸟走兽蝎子毒蛇啥的,纷纷大骂着四散逃窜。 尘埃还没有落定,丁老大等人就从掩体内跑了出来,拿出了强光手电,准备等视线稍微一清晰,就会冲进去。 “吱、吱!” 就在丁老大等人耐心等待尘埃落定时,一阵瘆人的吱吱尖叫声响起,随即一大团乌云猛地从尘埃中窜了出来! “啊,是蝙蝠,大家快躲!” 最前面的丁老大,马上就发出了警告,立即卧倒在了地上。 吱吱的瘆人叫声,足足持续了半分钟。 等尘埃落定后,丁老大等人才心有余悸的抬起头,看向树梢。 附近的树梢上,倒吊着数不清的黑色蝙蝠,个个体格强壮的吓人。 山洞中有水、有空气,还有宝藏,那么有一群蝙蝠也是很正常的。 蝙蝠嘛,本来就是生活在漆黑山洞中的不是? 外国电影中都是这样演的。 外国电影中还说,在有宝藏的地方发现的蝙蝠,就是看护宝藏的守护神--丁老大等人也很信这些,不过碍于对宝藏的向往,啥守护神不守护神的,敢特么的上来阻拦,统统的死啦死啦! 反正大家伙手里的家伙,也不是吃醋的。 “大家注意,遇到不明生物袭击时,就地格杀勿论!” 丁老大从地上爬了起来,手里端着双管猎枪,抬头看着挂在树梢上的那些蝙蝠,一副‘干你绝对不留情’的杀气腾腾。 他的话音未落,旁边的那个爆破专家忽然颤声叫道:“老大,看--那是什么?” “什么什么?” 丁老大霍然低头,手中的枪对准了洞口,毫不在乎的说:“发现不对劲,直接开枪就是了,还怕误伤到人--” 寻宝过程中,丁老大等人早就制订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一条就是在面对未知危险时,只要不误伤人类,不管出现什么,一律格杀勿论。 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惊呆了。 他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身穿白色衣服的女人,竟然从刚被炸开的山洞中,缓缓走了出来。 女人的样子很狼狈,全身都是湿漉漉的,不知道什么料子做成的白色衣服,紧紧贴在她身上,在把她窈窕身材完美勾勒出来的同时,也平添了一股子说不出的诡异魅力。 很美。 女人样子很狼狈,却很美,仿佛是从幽灵深处走出来的妖魅那样,不带有一丁点的人间烟火气息。 “这、这才是保护宝藏的精灵,鬼精灵!” 不知道是谁,这时候喃喃的说了一句。 “鬼精灵?与蝙蝠一起,看守宝藏的鬼精灵?” 丁老大猛地清醒了过来,打了个大大的冷颤,第一反应就开枪,但刚要扣下扳机,却又抱着枪转身就跑! 鬼精灵啊,与蝙蝠看守宝藏大半个世纪,是子弹能打死的吗?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丁老大转身,重重撞在还在发呆的爆破专家的身上,俩人一起惨叫一声,捂着鼻子摔倒在了地上。 丁老大不愧是大家的老大,突遭重创(估计鼻梁骨得被撞断了)后,仍然能履行着他老大的职责,嘶声叫道:“跑,大家快跑啊!” 土木专家也清醒了过来,转身刚要跑,却又停住了脚步。 “你特么的怎么还不破,等死啊!?” 丁老大捂着鼻子,从地上蹦了起来,刚骂出这句话,却看到土木专家抬手指着他背后,颤声说:“老、老大,你看、看!” “看你个脑袋啊。” 丁老大骂着,本能的回头看去--惊讶的发现,那个鬼精灵走出山洞后,竟然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抬手对着这边,嘴里发出微弱的呼救声:“救、救救我!” 救救她? 她不是鬼精灵吗? 是看到我们要跑,故意施展诡计让我们跑不了吧? 看着白衣女子,丁老大狠狠擦了擦鼻子上的血,豁出去了,拿枪对准她厉声喝道:“你、你到底是人,还是鬼?说,不说就开枪了!” “我、我是人,我是人。” 白衣女子说出这句话后,脑袋一偏,放在胳膊上后就一动不动了。 “她、她好像昏过去了?不会是骗我们故意过去的吧?” 扶着额头的爆破专家,也站了起来,死死盯着白衣女子的双脚,眼睛忽然一亮:“她不是鬼,她是人!” 不等丁老大等人问什么,爆破专家就指着她的脚:“大家看!” 大家看去,白衣女子一只脚赤着,另外一只脚上,却穿着一只黑面白底的轻便登山鞋,那是现代文明的产物,鬼精灵是没必要穿这东东的--大家都是御风而行好不好,只有傻瓜才会穿着一只鞋子,来影响美观和速度呢。 “她真是人?” 虽然现在夕阳正红,光线很好,可丁老大等人还是都打开了强光手电,照在了白衣女子身上:话说鬼灵精都是怕强光的,她真要是鬼精灵的话,这会儿肯定会被照的现出原形了不是? “原来,她真的是人,只是为什么会在这里面呢?” 丁老大等人面面相觑了好半晌,才确定这白衣女子,就是一个漂亮娘们罢了,压根就不是啥子鬼灵精。 “啊,我知道了,搞不好她也是寻宝者,只是无意中跌入了无底洞,却又大命的没有被摔死,反而被地下河给冲到这儿来了!” 一个水利方面的专家,马上就发表了他的看法,并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既然是人,那我们就不能见死不救。” 丁老大给旁边同伴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们做好随时开枪的准备,这才跟土木专家一起小心翼翼的走向了白衣女子。 负责灯光的专家,立即指挥大家用强光手电组成一张光网,随时预备会有吸血鬼之类的东西,从黑压压的山洞中扑出来…… 几道灯光一闪,照进了山洞中。 马上,灯光专家就发出了惊呼:“天呀,大家看那是什么!?” 宝藏! 白衣女子身后的山洞中,小水渠的旁边,有几口大木箱子,其中两口已经碎裂,数不清的金器等宝贝淌在了地上。 丁老大在外面小溪内发现的那些金币,还有那把金刀,就是这些箱子里的,是被水流冲出去的。 “发财了,这下发财了,呜啦!” 水利专家等人一呆后,随即狂欢,惊起了倒吊在树上的那些蝙蝠,不满的怒骂着只好再次起飞,黑云一般的冲着晚霞那边翩翩飞走。 “大家停止前进!” 走在最前面,隐隐已经有老大风采的郝连偃月,忽然抬手指着远处上方:“看,那边是什么?” 宋承钢马上就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望远镜,向那边看去:“是蝙蝠--好大一群蝙蝠!” “蝙蝠?” 郝连偃月愣了下,随即猛地叫道:“快,向那边前进,用最快的速度!” 韩家骏等人看着她,一脸纳闷的意思。 郝连偃月拔脚向蝙蝠飞来的方向狂奔,边跑边喊:“蝙蝠白天是不会出来的!” 蝙蝠白天都是躲在阴暗地方的,比方岭南这边随处可见的洞穴中,但它们现在却成群结队的开始了大迁徙,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它们歇脚的地方被什么东西给打搅了,这才不得不大白天的出来瞎转悠。 可问题是,就算这些蝙蝠被什么东西给打搅了,就保证它们是被沈狼主打搅了吗? 韩家骏等人心中这样想着,嘴上却没说什么,因为郝连偃月已经去的远了,那可是他们临时的负责人,跟着她走是每一个帮众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郝连偃月带着宋承钢、李国训俩人去了山谷。 正如莫邪征东所说的那样,山谷中除了数不清的毒蛇外,连个人影也没有。 他们也曾经在暗道口用树枝试过,发现潜水下去就是送死外,也只能悻悻的返回了上面,随即招呼也不打一个的,从另外一个方向开始撤退。 他们撤退的方向,正是丁老大等人撤退的路,这才看到了那群飞起的蝙蝠。 郝连偃月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这才带人飞快的向那边赶去。 很快,他们就看到了那条小溪,看到了一群在洞口狂欢的丁老大等人。 第1494章 逆天的好运气! “发财了,发财了,哈,哈哈!” 丁老大等人,双手捧着金币,忘情的向口袋里装着。 宝藏的发现,让他们忘记了躺在旁边的白衣女子,更没有注意到不知道什么时侯,十几个手持冲锋枪的人,已经包围了洞口。 他们满脑子里都在想,这批宝藏能价值多少钱,每个人能分多少,分到后以后该怎么花这笔钱。 奶奶,话说钱太多了该怎么花,有时候也是个让人犯愁的问题。 “好了,大家先冷静一下!” 丁老大拍了拍口袋里的宝贝,高声喊了一句。 土木专家等人,及时停止了欢呼,只是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就听有人冷冷的说:“你们是该先冷静一下。” “谁呀这是?” 丁老大很不满别人用这口气跟他说话,本能的转身看向了洞口--然后,就彻底傻掉。 爆破专家没傻,他慢慢举起了双手。 唉,没办法,在十几把制式微冲的瞄准下,举起双手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免得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会造成误会,招来杀身之祸。 大家马上就要变成更有钱的人了,就必须得学会更加珍惜小命不是? “沈总?” 韩家骏等人在赶来后,也被那耀眼的宝藏给迷住了眼,没有注意到旁边地上的那个白衣女子,直到郝连偃月发出一声惊喜的低呼声。 “啊,果然是沈总!” 韩家骏等人这才发现,他们敬爱的沈狼主,就很狼狈的躺在洞口的一块石头上,紧闭着双眼,一副不知死活的样子。 就像孩子看到了娘那样,韩家骏等人哭着,笑着扑了过去--十几个大男人,好像孝子贤孙那样,不顾脚下就是溪水,重重的跪倒在了沈银冰身边,深情的呼唤:“沈总,我是某某某啊,我来救你了,快醒醒啊,可怜的孩子!” 相对于韩家骏等人来说,郝连偃月身为女性,在讨好沈狼主时占了先天性的优势,跑过来后一把就把她抱在怀中,脱下外套盖在了她身上,随即展开了急救。 掐人中,狠狠的掐! 最好是掐死,那样我就是新一任狼主了,早知道她在这儿,我说啥也不会过来的,不过这样也好,我男人很在乎的女人还活着,以后就不用因为她的舍己救人死翘翘而抱恨终生了。 郝连偃月胡思乱想着,刚掐了两下,沈银冰就嘤咛一声,悠悠张开了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看着激动的泪流满面的韩家骏等人,问了句废话:“我,还活着?” “沈总,你还活着,活着,呜呜!” 韩家骏等人狂喊着,心理承受能力稍差一些的某个哥们,更是把脑袋埋在了溪水中,好像不这样做,就无法表示对沈狼主还活着的狂喜之情。 “我还活着,真好。” 沈银冰疲倦的再次闭上了眼,却又接着睁开,低声问道:“郝连,高、高飞呢?他怎么样了?” 她都这样子了,还关心高飞,我却想刚才掐死她,我真是个小人啊--郝连偃月心中无比悔恨着,泪水滑落脸颊,哽咽着说:“他、他安然无恙!梁娇娇找来的那个小蛊婆说了,他最多再修养一年,就能康复如初的!” “这样就好,这样就好。” 沈银冰再次闭上了眼,喃喃的说:“替我谢谢这些寻宝人,要是没有他们的话,我也不会重见天日。” 宋承钢眼里带着贪婪的,看了眼那些宝贝,喃喃的问:“怎么谢?” 郝连偃月马上就说道:“让他们走,能拿多少就拿走多少!数十个数,十个数后,谁还在视线中,直接杀无赦!” 李国训等人立即站起来,哗啦啦的一阵乱响,枪栓拉开,枪口对准了丁老大等人:“十、九、八--” “我擦,你们也太狠了吧,这么多好东西,我们能带走多少啊!” 被财富冲昏了头脑的土木专家,猛地吼出了一嗓子:“这些宝藏,是我们发现的,你们凭什么这样霸道!?” “七、六!” 李国训却懒得解释什么。 “快走!只要能带走命就是赚了!” 要说还是人家丁老大,野外生存经验那是相当的丰富,从李国训等人眼中贪婪的杀意中,就意识到对方不是开玩笑了,赶紧弯腰再次狠狠抓了把金币,拔脚就向洞外跑去。 幸亏刚才已经把所有口袋都装满了,这时候拿走一点就赚一点了。 丁老大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土木专家等人这才清醒过来,纷纷效仿他,抓起一把东西后,就没命的向外冲去。 对于郝连偃月下达这个命令,来对待自己的救命恩人们,沈银冰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 根据在1952年联合国为寻宝者们专门制订的律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五章明确规定,第一个看到宝藏的人,才是真正的主人。 丁老大等人炸开墙体之前,沈总就已经坐在箱子上,看着那些闪烁的荧光点(蝙蝠的小眼睛)发抖老半天了,绝对是第一个发现宝藏的人。 她能够大人大量的让丁老大等人带走一些宝贝,这就已经足够彰显她是何等的宽宏大量了,谁要是再不知趣,还想叨叨个比的--哼哼,当沈总不敢杀人吗? 话说,喜欢宝藏,并想据为己有,可是每一个人类最忠诚的反应。 韩家骏目送赚了一条命的丁老大等人,抱头鼠窜的跑没影后,沈银冰已经吃下了一块巧克力。 巧克力这玩意,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极快的补充体力。 这不,沈总刚吃完,就能自己坐起来了,望着几大箱子的宝贝,呵呵笑道:“也不枉我在死里走一遭了。” 沈银冰是从死里走了一遭,只是这一遭是怎么走的,她自己完全不知情,因为在她飞身跃入暗道中后不久,就啥事也不知道了。 等她醒来时,才发现已经搁浅,来到了这个山洞中。 此时的沈总,自己都为自己好大的造化而感慨万分:试问天下,除了她之外,还能有谁能在这种恶劣环境下存活下来,并且还发现了一个大宝藏? 哦,还有就是,加上前几天的那次跳水,她可是第二次从暗道中挣扎着活下来了。 这绝对是天大的好运气,老百姓常说的那种‘狗屎运’,压根就没法跟这个相比。 就连老天爷也不得不对沈狼主表示佩服。 从暗河中漂流那么久没有死翘翘,这一点暂且不说,单说她特殊的修罗至阴体质,能够在这么低的环境下熬过来,这还得多亏了高飞。 她在第一次漂流结束后,就与高飞发生了最为密切的关系。 短短的三天中,高飞除了把她从女孩子变成女人外,还给她身体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使她身体里的至阴之气,有了很大程度上的减弱,再加上她结束漂流苏醒后,就爬上岸,靠岭南特殊的温润温度,坚持到了郝连偃月--哦,不,是坚持到了丁老大等人的到来。 还有一点不能不说:当初她一个猛子扎下去的地下河道,本来是该在地底下来回的转个三五天,才有可能流进鹦鹉河内的。 如果真是那样,那么相信三五天后,本地的报纸上就会出现这样一条新闻:鹦鹉河畔,惊险迷人女尸! 她是谁? 为什么这么漂亮? 为什么会出现在鹦鹉河内? 是他杀,还是自杀,还是被奸杀……一个类似于小山谷内的上下通道,果断制止了这些花边新闻的出现,让她第二次逆天好运的,随着上游水流脱离了地下河,来到了地表。 然后借助丁老大破开岛国人当年砌成的墙,借助蝙蝠引来了郝连偃月等人,成功获救并成为了这批宝藏的主人。 逆天的好运气,让沈银冰自己都醉了,要不然也不会被郝连偃月背负着迅速撤退时,还喃喃的说:“老天爷,究竟想让我遭受多杀磨难后,才肯放过我,让我安心的离开这个世界,找到属于自己的平安归宿?” 这种占了便宜卖乖的混帐话,除了醉了的妞,正常人能说出来吗? 最起码高飞就说不出来,因为他现在算是个正常人了。 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被好像忽然升高了的雨林给遮住时,高飞终于张开了他那双充满睿智的眼睛,看到了四颗异常璀璨的星辰。 那是四只眼珠子,莫邪征东跟陈果果的。 混种生出的后代,眼眸在晚上就会发出淡淡的荧光,就像动漫世界中那些昂着大干粮乱摆的女法师那样,如此的迷人,让站在一旁的梁娇娇,忽然有了种莫名其妙的自卑感。 兔子是从来都不懂的啥叫自卑,看到高飞睁开眼后,立即发出被狗熊强女干的嚎声:“飞哥,你终于醒来了,谢天谢地!” “嚎什么呢,嚎!” 一个带着不满的女孩子声,从兔子后背上空传来。 兔子没吭声,乖乖的闭上了嘴巴--他是真的怕,一句‘尼玛’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就会有个人脸毛毛虫钻进他嘴里,那种滋味可不好受。 “都闪开,围在这儿吊孝呢?” 睡了大半个下午的采玉从树上跳了下来,好像轰苍蝇那样,随意的摆手驱赶着李德才等人,包括莫邪征东,真搞不懂她小小年纪,又是常年生活在人迹罕至的雨林中,是怎么学到这些话的。 李德才等人自然不敢违背她的意思,赶紧闪开了。 莫邪征东眉头一皱,正要说什么时,却听采玉冷冷的说:“如果你能有办法让他彻底的复原如初,那就当我是在放屁。” 莫邪征东可不敢对这小姑娘说这些,紧紧抿了下嘴唇,快步走向了远处。 采玉盘膝坐在了高飞面前,抬手搭在了他脉门上,稍微沉殷片刻,才点了点头:“嗯,情况基本跟我预料的差不多。” “这是采玉姑娘。” 抱着高飞的陈果果,低声给他介绍道:“就是她救了你,化解了你身体里的烈阳蛊。” 高飞是文明人,可不敢在救命恩人面前摆架子,挣扎着坐了起来,很诚恳的说:“采玉,谢谢你!” 第1495章 哪儿阴气最重? 其实采玉还是个很善良很懂礼貌的好孩子,除了对地下楼兰的人没啥好印象,骂人有些恶毒外,她对别人还都不错,尤其是在高飞诚恳的向她说谢谢时。 “嗨,别谢了,化解你身体里的烈阳蛊,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唯一闹心的就是……” 采玉摆了摆手,说到这儿后叹了口气:“唉,本来你要是不喝酒的话,我有足够的把握,能够让你在一年之内复原,毕竟你所中的蛊毒太过霸道,而且有过去那么多天了,你的精血都受到了它的污染。” 一般的烈阳蛊,在采玉眼里压根算不了什么,甚至她连金蚕姑娘都不需动用,只需让高飞喝点不知道啥玩意制成的药粉,就能在半天内让他康复。 可当初拓拔千钧为了莫邪征东,擅自把烈阳蛊的毒性,提高到了一个非常恐怖的境界,就算老蛊婆还活着亲自出手,也得需要一年的修养时间,才能让高飞恢复正常。 这是老蛊婆却不知道,高飞后来这几天破罐子破摔开始喝酒了,这就让事情有了新的变数,所以才让采玉有些犯愁。 看到采玉一脸惋惜的叹气后,高飞只是镇定自若的笑了下,没什么后悔的意思,反正就算再坏,好像也坏不过他跌入深潭那个时候吧? 可陈果果却很关心,紧张的问道:“那、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远处的莫邪征东,这时候也竖起了耳朵,凝神静听采玉接下来的话。 采玉皱眉,沉殷很久都没有说话。 陈果果也没敢催促,就紧张的看着她,目不转睛。 高飞抬头,看向了站在旁边的梁娇娇。 “采玉姑娘,就是她找来的,在雨林中足足奔波了八天。” 陈果果低声说道:“要不是她的话,你……后果不堪设想。” 梁娇娇去雨林中找蛊婆的事儿,高飞已经听沈银冰说起过了,现在陈果果又特意提醒他后,他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高飞在沉睡的这段时间内,梁娇娇始终都坐在旁边不远处的石头上,低头玩着手机,一副‘不关我太多事儿’的姿态,其实她眼角始终密切关注着这边的动静。 高飞醒来后,她站了起来,却没有过来。 梁局长现在很有觉悟,清楚她现在只是高飞的前妻,与他‘破镜重圆’的机会一点也没有,实在没必要凑过去,招惹莫邪征东俩人的反感。 尽管双王对她一点也不反感,唯有更多的感激,梁娇娇也不想表现的与高飞太过亲密。 自从一年前高飞离开岭南后,俩人之间就注定不会在发生什么了。 她不是那种特别聪明,特别漂亮,能力特别大的女孩子,却有着坚定的‘好马不吃回头草’的信念,这对她来说也许是福,也许是不幸。 她不在乎。 只要她能做出最大的能力,帮助高飞能好起来,她就会心安了,哪怕高飞看向她时,眼里带着让她心醉的柔情……她也只是笑了笑,随即又坐了下来开始玩手机,仿佛自己是局外人那样。 高飞眼神慢慢黯淡了下来。 在梁娇娇的眼神中,他看懂了什么,更知道无论他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在这个世界上,男女之间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情,那就是在某些事发生后,女人决不会再跟男人走在一起,甚至平时都不会联系,好像陌生人那样,但只要对方遇到事情,另外一方就会竭尽全力的去帮她(他),不考虑将会付出什么代价。 问题解决后,俩人就会再次回到那种说不出的关系,最终把这段感情带到坟墓中。 低头皱眉沉思的采玉,好像察觉出了高飞情绪的变化,抬起头缓缓的说:“我一直希望能找到更完美的解决办法,能够让你在一年中复原如初,可想来想去,除了婆婆传授给我的那个办法外,我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只要有办法能让他复原,哪怕是困难再大,我们也能做到!” 听采玉这样说后,陈果果大喜,重重松了口气。 事实上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凭借现在她、莫邪征东还有高飞本人的自身实力,世上一般‘传统’的困难,还真难不住他们,无论采玉提出什么样的条件,需要什么东西,她都自信能做到。 好死不如赖活着,没有谁愿意去死的,高飞也是,所以在采玉说到最关键的时侯,他也强打起了精神,暂时把对梁娇娇的感激、内疚等情绪压了下来,凝神听她说话。 “其实,困难的也不是太大,就是有些让人不喜欢接受。” 采玉抬手,拢了下额前的发丝,开始详细解释了起来。 用比较通俗点的说法就是:高飞所中的加强版烈阳蛊,威力逆天般的强大,不但通过他的血液,感染了他某些器官神经,而且还影响了他的思维惯性,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灵魂。 电影中,正义之士在形容坏人的操蛋行为时,往往会义正辞严的说,某某已经把他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 高飞的灵魂,就被烈阳蛊夺走了。 本来,采玉借用水蛭、金蚕姑娘的帮助,把高飞血液中的蛊毒彻底清洗干净后,本来只需让他找个类似于禅院的地方,远离红尘清修个一年半载的,就能彻底复原。 但关键是前几天他破罐子破摔的喝酒了,这才导致烈阳蛊的蛊毒再次升级,开始有了影响他思维的魔力。 采玉的手段,能拯救他的身体,却无法救赎他的灵魂。 直白的说法就是:高飞当前身体是无碍了,血液中已经没有了丁点的蛊毒,再也不会因为太阳正当午,就会变成疯魔似的渴望要女人,但夺走他灵魂的蛊毒,却会支配着他,看到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有那种强烈的交配欲、望,并付诸于行动。 “当然了,现在就算你跟女人在一起,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疯魔般的,在摧残女人的同时,也会损害你自己的身体,就是跟你没中蛊毒前时差不多。” 采玉在谈到男女之间那些破事时,没有任何的不好意思,这让高飞很怀疑,她会不会只是个表面十来岁,实际上却是个三十岁少妇的女怪物。 采玉才不管高飞心里想什么,继续说道:“你应该知道,男人在那方面如果不懂得节制,就会被色掏空了身子,从而影响你的身体,甚至寿命--我说的这些,你都明白吗?” “明白。” 高飞苦笑了下,心想:你都把话说的这样透彻了,我能不明白吗?无非就是埋怨我,我前几天不该喝酒,这才导致蛊毒挟持了我的思想,哪怕是身体里已经没有了蛊毒,可还是会像这些天那样,毫无节制的需要女人。 “你明白就好。” 采玉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说道:“本来,要想驱除烈阳蛊给你留下的心魔,你只需在一个安静的地方,修身养性一年就能恢复如初了。但现在,你要想彻底摆脱烈阳蛊,必须得去一个特殊的环境中。” 陈果果插嘴问道:“什么环境?” “以前可以去乡下田园,古寺、山间别墅都可以。” 采玉略微停顿了下,看着高飞的眼睛:“但现在,你要去的那个地方,必须得有着足够的阴气!” “一个有着足够阴气的地方?” 陈果果一呆,忍不住说道:“我知道,像百年老房子,深山老林中的洞穴,这些地方都有足够的阴气。你的意思就是想借用这些自然阴气,来抵消他精神的某种冲动。” 陈果果不愧是医学高手,稍微一琢磨就知道采玉为什么要那样说了,所以才会担心:“假如高飞还没有解决身体里的烈阳蛊,他自然不会在意去这些地方,可现在他是正常人的体质了,如果长时间居住在那种环境下,会不会对他身体造成伤害?” 采玉苦笑了下:“是啊,这就是让我很犯愁的地方。他吧--唉。” 采玉看了眼高飞,叹了口气时,忽然就听到莫邪征东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他是正常人的身体,却是、是恶魔的思想。要想改变他的思想,必须得借助那种环境的地方,但同时却又会伤害到他本身,对不对?” 采玉眉头紧皱着抬头看了她一眼,出乎梁娇娇意料的是,她没有再发脾气,只是淡淡的说:“对,你有什么好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 莫邪征东盘膝坐了下来,摇了摇头:“没有……” 她的话音未落,就听采玉冷冷的说:“既然没有,那你就别乱发言,打断我的话!再这样,我就不管了!” 莫邪征东垂下眼帘,不再说话。 她很想利用自己所学的那些,帮助采玉找到最适合高飞修养的办法,可采玉太反感她了,让她搞不懂到底是为什么。 莫邪征东的插嘴,让采玉再也没有了说话的兴致,看着高飞,语速极快的说:“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你现在就是个矛盾体,要想变回正常人,你必须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欲、念,锻炼意志力--你知道吸毒吧?” 高飞点了点头:“知道。” “你以后需要女人,就像瘾君子需要毒品那样,能不能戒掉,除了外在环境之外,最最重要的就是看你的意志力坚定,还是不坚定了。” 采玉说着,站了起来:“还有就是,她(陈果果)刚才所说的那些地方,现在已经不适合你了,因为那些地方的阴气,远远不够影响你的思维。” 陈果果脸色一变:“那得什么样的地方才行?”、 采玉反问道:“世间,哪儿阴气最重?” 陈果果还没有说话,刚刚闭嘴的莫邪征东,又忍不住的犯贱找骂了:“自然是我地下楼兰的修罗道!” 她没有说错,因为任何知道修罗道的人,都会承认那地方绝对是世间阴气最重的地方。 可采玉却冷笑着骂道:“狗屁。” 第1496章 女人的心思! 莫邪征东敢发誓,她真没有见过采玉,更没有跟她发生过任何矛盾。 可采玉为什么从刚见到她的那一刻,就表现出了那么大的敌意,用最恶毒的语言来辱骂她? 莫邪征东是谁? 那可是当今天上地下,当之无愧的第一功夫高手,就连陈果果这个女魔头,在她面前也是小菜一碟的存在。 她除了可以忍受高飞的种种不礼貌之外,才不会买别人的账,谁都不行! 看在采玉是高飞救世主的份上,莫邪征东对她的挑衅、羞辱一再忍让。 但现在高飞的最大危机已经解决,莫邪征东还会允许采玉一而再,再而三的侮辱她? 她绝对不会了! 更何况,她提到的修罗道,也的确是世间阴气最重的地方。 所以再采玉骂出那两个字后,莫邪征东眼眸攸地闪过一抹寒光,一只青葱玉手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在了她咽喉上。 “吱!” 一声尖细的凄厉叫声,本来盘卧在采玉肩膀上的金蚕姑娘,也鬼魅般的出现在了莫邪征东的手背上,额下那根透明的吸管,也变成了紫黑色。 只要莫邪征东再动一下,金蚕蛊就会把它毕生所修炼的蛊毒,全部刺进她身体里! 到时候,就算莫邪征东本事再大,但要想解除蛊毒,也必须得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右手斩断,防止蛊毒迅疾扩散。 一个女人再美,可要是忽然少了一只手,只要她不是维纳斯,就好像不再美了(其实维纳斯也不是太美,想想她要是个真人的话,晚上搂在怀里--唉,没意思,美就是美的,残缺的美再美,也没意思)。 突然之间,莫邪征东跟采玉就剑拔弩张,一触即发了。 采玉没想到,莫邪征东的动作竟然会这样快,不等她有所意识,咽喉就被锁住了。 同样,表面镇定没有表情的莫邪征东,在眼角扫了金蚕姑娘一眼有,嘴角也是微微抽了下。 人们总是对未知的危险,怀有太大的忌惮,就像陈果果,梁娇娇俩人,此时根本不敢出声相劝,眼睛都死死盯着金蚕蛊,生怕一个不小心搞出动静,那根紫黑色的管子,就会狠狠刺下去! 那样的话,莫邪征东肯定会在电光火石的瞬间,一把掐碎采玉的脖子! 出现当前这种情况,都因为采玉说出了那两个字。 看来,狗屁这俩字,最好不要随便对人说,因为它太臭了,会严重刺激到别人。 莫邪征东现在恨死了采玉,发誓要把她干掉,反正高飞现在已经没什么大碍了,所谓的修身养性问题,她就能解决。 可她又不想被金蚕蛊咬伤,那样就会变成独臂美人。 相比起莫邪征东来说,采玉更想让她去死--不过,前提是自己不能死,就算要死,也得是与莫邪征东同归于尽,用自己的小命换人家一条胳膊,这可是第74代蛊王不屑做的。 两个人都想让对方死,前提是自己安然无恙,所以在相互的忌惮下,一时间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还都不敢随意放手,担心自己一松懈,对方就会立即发出致命一击。 于是乎,两个人对峙了起来,一动不动的,只有凛然的杀意、戾气,在她们周围盘旋,咆哮,搞得几十米远处的兔子等人,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生怕会打破当前这诡异的宁静,造成无法承受的后果。 看着采玉,骑虎难下的莫邪征东开始后悔了:干嘛要这样冲动?先忍让一下又能如何?大不了以后找机会偷着干掉她就是了。 她不知道,采玉也在后悔:婆婆说的果然不错,地下楼兰的这些贱人功夫的确厉害,着实不该与她正面发生冲突,应该在看到她的第一面,就跟她亲近,找机会再放金蚕蛊咬死她的。 “莫邪征东,你松手。” 就在陈果果等人紧张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时,高飞说话了,很平静的声音里带着明显不满。 高飞是真有些生气了。 虽说采玉骂人不对--可她终究是个小姑娘不是? 而且人家还是高先生的救命恩人,就算有再大的不是,莫邪征东也该忍了才对,跟小姑娘一般见识,也不怕有损你楼兰女王的威名。 他却不知道,在他没醒来之前,采玉已经无数次的羞辱莫邪征东了。 莫邪征东没有松手,全身上下都没有动一下,只是眼睛死死盯着采玉。 她确信,现在只要她有丁点的动作,哪怕是嘴巴动动,也足够引起身体肌肉发生颤动,从而迅速传递给蓄势待发的金蚕蛊,毫不犹豫的给她致命一击。 看到莫邪征东竟然无动于衷后,高飞皱起了眉头,缓缓的说:“你不松手?” 高飞自然也能看出莫邪征东当前的危险,只是他除了让她率先松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就像莫邪征东确信只要她有所动作,金蚕蛊就会给她致命一击那样,高飞也确信:如果他劝说采玉召回那个可爱的蚕宝宝,莫邪征东绝对会趁机一把掐碎她咽喉! 莫邪征东是个什么样的人,高飞现在基本了解透彻了,知道此女的心狠手辣,丝毫不输给脸皮奇厚的陈果果,就算是拼着被高飞责骂,也要把敢威协她的采玉干掉。 “唉,现在她们两个都不敢随意乱动。” 陈果果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说:“高飞,咱们最好是劝她们一起松手,比方喊一二三……” 高飞打断了陈果果的话:“喊什么一二三啊?她这么大个人了,跟小孩子一般见识,也好意思的!” 高飞话里透着对莫邪征东的不满,让她先放手,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他总不能在确信采玉先放手、莫邪征东就会当机立断干掉她后,再哄骗人家小孩子吧? 他只希望,金蚕蛊没有他所想象的那样厉害,莫邪征东在率先放手时,能躲开它的袭击,所以才毫不犹豫的出声埋怨她。 高飞却不知道,他的态度伤害了楼兰王。 本来,莫邪征东就为暗算他而心有愧疚了,现在又听他明显袒护随便骂人的采玉,一股子心烦意躁使她猛地冲动,悠忽缩回手,尖声叫道:“好,我松手!” “吱!” 就在莫邪征东尖叫出声的同时,趴在她手背上的金蚕蛊,也发出一声凄厉的尖细叫声,狠狠刺了她手背跃下,电闪般的窜起,悠忽不见。 它是采玉的本命蛊,与采玉心灵相通,知道采玉压根挡不住莫邪征东有可能的雷霆一击,所以弹起后立即藏身到了旁边的树梢中。 没有谁关注一闪即逝的金蚕蛊到底去了哪儿,陈果果等人只是看着莫邪征东的右手。 白玉般的手背上,迅速出现一股子紫色细线--没有像蛇毒那样,会随着血脉向心脏延伸,而是呈现辐射状,以那个细细的伤口为中心,眨眼间就变成了铜钱大小。 金蚕蛊的蛊毒,竟然是通过肌肉来传散的,而且速度丝毫不逊于血脉。 尖叫一声后,莫邪征东就变成了石像,动也不动的看着自己的手背。 “快掐住脉门--采玉,快救她!” 陈果果抬手去抓莫邪征东的手腕,想帮她锁住脉门,却被她抬手挡住,右手一挥,蔵在了袍袖中,随即腾身站起,话也不说,更不看高飞一眼,抬脚就走。 高飞偏袒采玉的行为,彻底伤了她的心。 她宁可找个没人的地方去死,也不想让采玉救她,就是为了让高飞后悔。 女人就这样,一旦被男人伤了心,智商就会变得极度低下,就为了个小无误,或许就用小命来作代价,让男人去后悔。 “站住!” 高飞驰骋花场那么多年,又怎么不理解莫邪征东此时的心情,怎么不知道她这是在负气? 莫邪征东才不管,正要纵身向山下疾奔而去,就听高飞破口大骂:“你个臭娘们,难道真想把老子往死路上逼吗!?” 莫邪征东身子一颤,泄气了,停住了脚步,却没有转身回头。 高飞这句好像农夫骂自己婆娘的粗口,不但没有让她生气,反而感觉心里有种犯贱的小甜蜜。 好吧,既然她感觉到挨骂是很美好的事儿,高飞不介意让她更甜蜜一些:“滚,快给老子滚,不想再看到你!” “算了,别在我眼前演戏了,瞅着怪恶心的。” 采玉说话了,冷笑着打了个唿哨,躲在旁边树梢中的金蚕蛊,悠忽出现在她掌心上。 她的手指一弹,一簇白色粉末洒在了金蚕蛊的身上,冲莫邪征东指了指。 金蚕蛊没有犹豫,尖尖的叫着飞下掌心,飞向了莫邪征东。 采玉看也没看那边,只看着高飞:“我知道,你骂她其实就是在骂我。因为你早就看出,不管你求我,还是威协我,我都不会出手救她。你唯有用这种恶心的法子,才会打动我--哼,你笑什么,好像一条要饭吃的土狗那样。” 高先生笑容凝固,抬手擦了擦脸,没觉得自己与土狗有什么相像之处。 算了,小孩子就这样,看在她救了自己的份上,高先生大人大量才不会跟她一般见识,只是陪着笑的问:“她没事了吧?” “最多痒几天,死不了。” 采玉左手一招,那个来去好像闪电般的金蚕蛊,又回到了她手里。 “这倒是个不错的充物,有机会的话能不能也送我一个?” 看了眼盘旋坐在远处的莫邪征东,知道她没事了,这才松了口气。 “好啊,你真想要的话,那你得先吃下至少三十条五毒,而且是生吃。” 采玉随手一划拉,手里就多了一只蝎子,送到了高飞面前。 “我看、看还是算了吧。” 高先生下面某处一紧,赶紧向后仰身,双手乱摆了几下,迅速岔开了话题:“其实我倒是觉得,修罗道的确是世间阴气最重的地方,因为我去过那儿。” 采玉随手把蝎子抛进嘴里,嚼了几下淡淡的说:“可那儿也是死气最重的地方。” 第1497章 那些事已经过去了! “你该知道阴气与死气,是完全不同的吧?” 在高飞等人有些反胃的目光中,采玉没事人似的咽下了那个蝎子,继续说道:“阴气最多能改变你的气场,可死气却能改变你的身体。” 采玉吧嗒了一下嘴巴,好像意犹未尽的样子:“更何况,那地方的死尸,可都是壮年夭折的,除了开始的莫邪宁荣等人,其他数百历代楼兰王,差不多都是在二十七八岁左右就死了的,怨气相当的重。别说是你了,就算比你再厉害百倍的人去了那儿,最多也熬不过七天,就会发疯变狂,然后厉鬼般的嚎叫着凄惨死去。我千辛万苦的救了你,自然不想再让你那样死了,这对我苗疆蛊门的声誉来说,就是个耻辱。” 你怎么会如此清楚修罗道--听采玉‘如数家珍’般的说出修罗道的情况后,高飞很是惊讶,正要问时,却听不远处的莫邪征东厉声喝问:“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修罗道,那绝对是地下楼兰一等一的秘密所在,存在两千年来,除了历代楼兰王、大祭司与专门抬尸入内的灵犀使者,也就是高飞这个外人进去过。 可年方十几岁的采玉,却能说出这些,也不能怪莫邪征东极度震惊了。 “哼哼,知道修罗道又有什么稀奇的?” 采玉冷笑一声,霍然转身,看着莫邪征东的眼神里,全是骇人的怨恨:“恐怕你不知道,在一千八百年前,你们的第七代楼兰女王,曾经远赴苗疆求见蛊王,恳求我们帮你改变体质的历史吧?” “什么?” 走过来的莫邪征东一呆:“一千八百年前,我的祖先来苗疆找过你们?” 采玉还没有说什么,始终在旁边沉默不语的梁娇娇,却说话了:“我知道一个传说,就由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好吧?” 梁娇娇的脸色很平静,缓步走到了采玉面前,抬手把她揽进了怀中,拍了拍她后背,就像大姐姐安抚小妹那样,坐在了石头上。 在断崖面前蛊婆讲述那个跨度达一千八百年的恩怨故事时,梁娇娇就确定她说的是真的,所以也最理解采玉为什么如此怨恨莫邪征东了。 现在,既然莫邪征东搞不懂采玉为什么恨她,为什么会知道修罗道,那么梁娇娇这个旁观者,是时候说出这段秘密,说出苗疆蛊门的血泪史了。 高飞有些奇怪:“你怎么知道?” 陈果果却说:“那我暂时回避一下吧。” 陈果果其实也很好奇,梁娇娇会说什么传奇,不过事关地下楼兰的秘密,她不想多听--别看她现在已经安心做个相夫教子的贤妻了,可她终究是当代安归王,骨子里存着该有的骄傲,不屑去听别人的重大秘密,所以才主动提出要回避。 梁娇娇摇了摇头:“陈姑娘,你留下。” 陈果果正要说什么时,采玉却低声说:“这个传说,也跟你有关。” “跟我有关?” 陈果果愣了。 梁娇美点了点头,看了眼莫邪征东,开始把蛊婆告诉她的那个传说,从头至尾的说了一遍,其中自然包括陈天寿的故事。 如果不是莫邪征东的定力够强,如果不是高飞紧紧抓着陈果果的手,如果讲述这个传说的人是梁娇娇,相信肯定早就会被打断无数次了。 “你们的祖先愧对了人家的祖先,为了争权夺利,不但让你们多承受了一千八百年的苦难,而且也造成苗疆蛊门的彻底衰弱。说起来,也怪不得人家会怨恨你们。” 梁娇娇把整个故事说完后,站在中正的立场上,稍稍批判了莫邪征东几句,又对有些发傻的陈果果说:“陈姑娘,你现在总该知道采玉为什么对你有种亲切感了吧?” 抚养采玉长大的婆婆,与陈果果的老爸陈天寿,是兄妹俩。 要是按照苗疆蛊门的辈分续起来,陈果果算是采玉的大师姐,采玉能不对她亲近吗? 与一无所知彻底被震傻的莫邪征东不同,陈果果多少知道一些,比方知道老爸就是陈天寿,知道他是个世外高人……却不知道他原来是苗疆蛊王的后人,在数十年前就曾经大闹过地下楼兰,随后就隐居不知所踪了。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过了很久,陈果果才慢慢回过神来,看向了莫邪征东,喃喃说道:“怪不得我们是世仇,不仅仅是安归教与地下楼兰的反目,还有这回事。” 莫邪征东坐在那儿,脸色苍白的连夜色都遮不住,全身都在微微发抖,对陈果果的话听而不闻。 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她的第八代先祖,会是那样一个权力熏心的人,为了自身利益,竟然导致后代子孙遭受长达一千八百年前的惨痛磨难! 至于楼兰森林神殿大祭司竟然是苗疆蛊门后人这件事,与第八代楼兰王的丧心病狂相比起来,根本不值得一提。 地下楼兰,对不起苗疆蛊门。 这句话,就是这个传说的重点,也是采玉为什么要痛恨莫邪征东,知道修罗道秘密的原由。 伏在梁娇娇怀中的采玉,此时双肩不住的抖着,看得出她在哭泣。 她虽然与苗疆蛊门没有任何血脉关系,但她从小就被蛊婆抚养长大,早就把自己当做是蛊婆的孩子了,此时听梁娇娇再次说起那段惨痛的历史后,伤心也是很正常的了。 梁娇娇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能轻拍着她后背,低声说:“别伤心了,都过去那么久了,对吧?” “是啊,都过去那么久了,再大的怨恨也该散去了。” 采玉擦了擦泪水,抬头看着高飞:“不要去修罗道,那儿的怨气太重,会把你毁掉的--最好的去处,就是找个古墓,年代越长越好,那儿有着足够的阴气,虽然也有死气,但那点死气对于你来说算不了什么,因为不是你自己在那儿居住的。” 高飞有些不明白,低声问:“还需要人陪我?” “嗯,得需要女人陪你,因为刚才我就说了,你现在对女人的渴望,就像吸毒者对毒品的渴望。不过,你倒是不用具备修罗体质的女人了,一般女人就可以的。一年时间,你就会完全康复的。当然了,也不是必须总呆在那种环境下。” 想了想,采玉问道:“你该知道西方传说的吸血鬼吧?” 高飞这次领悟的很快:“啊--你是说,我就算是出来,也要在晚上出来,不能见阳光?” “烈阳蛊最喜欢阳光了,阳光越盛,就越能左右你的情绪,重要了,还会导致烈阳蛊在你身体里死灰复燃,那时候就算是我再出手,你也无可救药了,这就是你喝酒的后果,希望你能牢牢记住。” 采玉站了起来,牵着梁娇娇的手问道:“我的事了了,你的呢?” “我?” 梁娇娇看着高飞,嘴巴动了动,随即轻笑一声看向了别处:“我本来就没什么事。” “那好,我们走吧。” 采玉牵着梁娇娇的手,经过莫邪征东身边,缓缓向北方走去。 蛊婆临死前,不想让这个小徒弟,再像她那样在老林中孤苦的过一辈子,所以才要求梁娇娇带她出来,照顾她。 现在采玉的任务已经结束了,是该走的时侯了,她相信梁娇娇能给安排好一切。 蛊王,终于可以在销声匿迹那么久后,重现江湖了,相信在高飞的照料下,没有谁敢随意招惹她(这些,都是蛊婆早就算到的了)。 高飞既然已经暂时解除了危险,身边又有莫邪征东、陈果果这样的人陪着,梁娇娇也没必要再留下了,虽然她好像有很多话要对他说,但话到嘴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索性不说,一切都在那轻轻一笑间。 笑容很美,就像午夜的昙花绽放,一瞬即逝,却能永恒. “娇娇!” 就在梁娇娇俩人背影要消失在树丛中时,高飞霍然站起,高声喊道:“记住,任何时候我都在!” 任何时候,不管梁娇娇遇到任何无法解决的问题,哪怕是逆天行事,高飞也会帮她摆平--这就是高飞要表达的意思。 梁娇娇的脚步停顿了下,却没有回头,只是抬手向后摆了下,就与采玉一起消失在了树林中。 月亮慢慢从云朵里钻了出来,银白色的光芒,好像水银般的洒在地上,很柔和的样子。 夜风吹来了各种虫儿的叫声,还有远处独狼的对月长嚎。 高飞愣愣望着梁娇娇离开的地方,只觉得嘴里发苦。 他以为他已经够强大,也有足够的能力去照顾任何一个对他好的人,尤其是女人。 可事实上,在他遭遇连莫邪征东都束手无策的重创时,却是梁娇娇站了出来--还有,沈银冰。 沈银冰呢,她现在哪儿? 她的灵魂,是不是正在月光下看着这一切,用她的生命,一次性的报答了高飞对她所有的赐予? 为什么,有些女人,宁肯用生命来给高飞,留下他终生都无法忘却的疼? “走吧,咱们也是该走的时侯了。” 陈果果走到了高飞身边,轻轻挽住了他的胳膊。 “嗯,是该走的时侯了。” 说话的却是莫邪征东,她仍旧像一朵盛开在月光下的墨莲那样妖娆、独特,却缺少了昔日的王者霸气,声音也沙哑的让人心疼:“高飞,我先走一步了。” “唉。” 高飞走到她身边,抬手替她拢了下被风吹散的发丝,低声说:“有些事过去就过去了,尤其是那么久,跟你没有任何的关系,不要放在心上--这,对你的孩子成长,可没有任何好处。” 听高飞提到‘孩子’后,莫邪征东呆滞的眼神,攸地变得灵动了起来,轻笑道:“对,不管怎么说,那些都过去了,我必须得为我、我们的孩子负责,就像天底下所有的母亲那样。” 第一次守着第三人在场,她主动揽住高飞的脖子,在他嘴上轻轻吻了一下。 第1498章 不堪承受之重! 莫邪征东这个主动的吻,饱含了很多意思,有感激,愧疚,无地自容,甚至还稍稍带有一点点的方荡,就像她刚开始认识高飞,故意调戏他那样。 高飞闭上了眼,一动不动,感受着软软的嘴唇离开后的微凉,久久都没有动一下,直到远处的丛林中有一只夜鸟受惊飞起,发出‘嘎嘎’的叫声后,他才睁开了眼,却感觉腮边有些苦涩的味道。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流泪了。 莫邪征东已经走了,可高飞仍然能感觉到淡淡的唇香。 陈果果就站在他左边不远处,目不转睛的望着他,月色恰好照在她双眸中,显出了明显的心疼神色。 她知道,高飞流泪,诚然是因为莫邪征东这个饱含太多感情的吻别,更有许多他无法控制,也无法理解的伤悲,比方他最该讨厌的沈银冰,却为了他而甘心去死,比方早就该跟他没有任何干系的梁娇娇,为他千辛万苦的寻找蛊婆,比方红姐的死,比方兔子等小人物的忠心,比方王晨的不理解,比方高家的绝情…… 太多太多的事情,太多太多的责任,这么久以来始终压在他肩上,可他都好像没事人似的担了下来,并按照他所以为的对的方式去处理,哪怕是困难再大,哪怕是被人误解,哪怕是没有丁点的好处。 可他全都撑了下来,好像没事人那样,更好像沈银冰、颜红、梁娇娇为他做的那样一样,很是理所当然的样子。 不过陈果果却很清楚,高飞的感受才不像他表现出的这样,无所谓。 从穆天涯的死开始算起,颜红、梁娇娇、秦紫阳、叶心伤、梁娇娇,这些人都让高飞欠付了太多的人情,太多的外债--他却没有机会去还。 对于有些人来说,世间最大的压力,不是付出了太多却得不到回报,而是得到太多,却永远没有偿还的机会。 这些恩情,就像一座座大山,一辈子都压在肩膀上,压的喘不过气来,直到有一天再也无法承受,就会以某种方式而宣泄出来。 宣泄的方式有很多种,而在瞬间不知为何的泪流满面,绝对是陈果果最想看到的。 她看到了,高飞大睁着眼睛,茫然的看着群山,泪水好像泉涌那样,顺着他脸颊扑簌簌的流下来,没有任何的声音。 无声的哽咽,才是最最伤人心的。 同时也证明了一个道理:总是被人看做是坚强的人,心灵也有脆弱的地方,只是平时保护的太好,别人看不出,可随着时间的沉淀,那个弱点就像风化的石头,总有一天会因为一个很小的外力,而变成碎片。 高飞就是个坚强的人,这么多年来他始终死死保护的弱点,因为最近发生的事,因为莫邪征东的一个吻,终于变得支离破碎,让他无法再掩饰,只能用泪水宣泄出来。 陈果果很心疼,慢慢走过来把他揽在了怀中,左手轻抚着他的头发,低声说:“大家都走了,我们是不是也该走了?” 高飞答非所问,语气轻松:“今晚的风很大。” “是啊,很大。” 陈果果看着微微摇动的树梢,声音温柔的像夜风风速。 高飞又说:“刮起了漫天的风沙。” 陈果果抬头,看着干净的好像墨蓝玉那样的夜空,很确定的语气:“是啊,我都眯了眼呢。” 高飞抬手,在脸上狠狠擦了一把,笑着问:“你为什么要陪我撒谎?是不是--可怜我?觉得我是个男人,尤其是个不要脸的男人,实在不该流马尿。” 陈果果紧紧抿了下嘴唇,淡淡的说:“你是个男人,可更是我某种意义上的男人。我最大的愿望,就想像那个一心只有小家的村妇那样,丈夫骂人我跳脚,丈夫打架我递刀……陪着你撒谎,这又算什么?” “老师曾经说过,撒谎不是好孩子。” 高飞再次笑了笑,雪白的牙齿在月光下闪着森白的光泽,抬手在陈果果脸上轻轻拍了下,说:“但却是个好老婆。” “女人存在理由,不就是成为一个好老婆吗?” 陈果果也笑了,双手搂着高飞的脖子,额头抵着他的额头,轻声说:“我无法成为你的老婆,你却是我唯一的男人,这就已经足够了。当然了,我也是有点遗憾的。” “什么遗憾?” 高飞抬手,在陈果果鼻尖上轻轻刮了一下:“是嫌弃我身边女人太多么?” “你身边女人有多少,跟我没有丁点的关系。” 陈果果轻轻叹了口气,双眸闪闪发亮:“唉,唯一的遗憾,就是你不能给我一场婚礼,这对女人来说,一个没有婚礼的人生,注定是遗憾的。” 高飞问:“你想要个婚礼?” “想。” 陈果果很坦诚,随即说道:“可我知道,你给不了我,我也不能要。” “只要你想,我就给你。” 高飞低声说。 陈果果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她当然能看出,高飞说的是实话,只要她轻轻点头,他就会送给她一场让所有人都瞩目的婚礼,甚至比高家为他迎娶王晨时还要影响大。 她不要,那是因为她很清楚,她其实不需要。 她已经习惯了躲在暗中,静静享受想象一个男人的日子,幻想生一个他们两个的孩子,下去多少年后,他们的孩子会是世上最优秀的。 她说出她想要个婚礼,只是为了打乱高飞的悲伤。 看她摇头后,高飞没再坚持,只是松开他,扭头对站在远处的李德才等人说:“我想要一朵花。” “我去找!” 早就躲在远处关注着这边的兔子,闻言蹭地转身冲进了草丛中。 岭南十万大山中,有着太多的奇花异草,尤其是晚上,总会有些花儿在月光下灿烂怒放,向也空释放着它迷人的魅力。 仅仅几分钟,兔子就窜了出来,手里捧着一朵茶杯大小的花儿。 在兔子走过来时,高飞又说:“我还想找要个伴郎,一个伴娘。” “我可以当伴娘,也只能是我。” 衣衫褴褛的萨拉娜,骄傲的昂起下巴,看了眼正在挣着当伴郎的李德才、陈大彪俩人,很严肃很认真的整理了一下衣服,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了过来。 陈大彪体格健壮,斗嘴却不是李德才的对嘴,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家伙,弯腰在在草叶上抓了一把,用露水当做摩丝用,梳理了一下他那乱糟糟的头发。 萨拉娜是伴娘、李德才是伴郎,兔子是捧着花的侍者,就在陈大彪不知他该做什么时,高飞又说话了:“我还缺一个主持婚礼的司仪。” “我--也只能是我!” 陈大彪蓦然大喝,惊起远处很多夜鸟,嘎嘎叫着四散飞去。 “好,你当司仪。” 高飞向后退了一步,开始像萨拉娜那样,认真的整理衣服。 忽然间,陈果果泪流满面。 萨拉娜走过来,把随手摘下的一朵碎花,插在了她的发丝中,轻轻挽住了她的胳膊。 高飞抬起了右手,兔子很及时的双手奉上了那多花,低声说:“我们当地人,把这种花叫做鬼相思,寓意男人送给女人后,如果有一天两人中有一个人提前离世,就会种下这种花,通过它来向那边的人,诉说他(她)的相思。” “鬼相思?” 高飞看着那朵在月光下白的像雪莲一样的花,点了点头,正要说什么时,却听远处有人咯咯一声轻笑,幽幽的道:“有司仪,有花童,有伴郎也有伴娘,更有新娘新郎,怎么可能没有嘉宾?” “谁!?” 正在琢磨该怎么主持婚礼的陈大彪,低喝一声猛地回头,然后就看到十几个人,从树林暗影中走了出来。 刚才高飞、陈果果俩人情绪激动,再加上陈大彪、李德才在争抢伴郎时,惊动了太多的夜鸟,夜鸟起飞的声音,彻底掩盖了这群人悄悄而来的脚步声。 所以几个人都没有察觉到。 听到这个声音后,高飞身子猛地一颤,就像触电那样,眼睛也猛地亮了起来。 陈果果伸向腰间的右手,慢慢松了下来,缓缓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长裙的女孩子,带着十几个人,抬着一口箱子走了过来。 虽然早就通过声音,听出女孩子是谁了,可陈果果在看到她后,还是嘎声叫道:“沈银冰--你、你没有死?” 来者,正是被所有人都误以为死了的沈银冰。 “如果我死了,谁来当你们的婚礼嘉宾?” 沈银冰笑殷殷的样子很美,可眼神却没有相应的喜悦,轻轻一挥手:“谁来给你们送贺礼?” 随着她挥手的动作,抬着箱子的那两个人,把箱子往地上重重一放,其中一个忽地掀起了箱盖--月光下,金光四射,宝气闪耀。 满满一箱子,都是金银珠宝。 “这贺礼,还算可以吧?” 沈银冰淡淡的笑着,看向了高飞。 高飞喉结上下快速的动了几下,涩声说:“有些太、太厚了。” “太厚了么?我还嫌弃太薄了呢,毕竟别人结婚送贺礼,是世间利息最大的生意,我今天送你一箱子,等我结婚时,你是不是就该加倍了呢?” 沈银冰轻轻的笑着,眼眸流转,以往的羞涩全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妖娆的成熟。 高飞双眼瞳孔猛地一缩:“你、你要成婚了?” “是啊,国庆节。今年的国庆节,恰好与中秋夜同一天,这日子很不错吧?” 沈银冰慢悠悠的说着,走过来,围着‘新郎新娘’转了一圈,嘴里啧啧有声,看来是在埋汰他们穿的太寒酸了。 你要结婚了,新郎是谁? 高飞很想问出这句话,但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 陈果果说话了:“请问沈总,你的新郎是谁?” 沈银冰轻启朱唇,吐出了两个字:“高雅。” “高雅?” 高飞心脏砰地一声大跳,哑声问道:“沈银冰,你就不能安份些吗?” 第1499章 婚礼上的最佳嘉宾! 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句话,深深烙在了人们的心中,甚至已经做为一种传统流传了几千年。 男人流泪,就像老婆被人偷了却给人看大门那样,都被视为软弱无能的表现。 不过佷多人更知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的道理,陈果果也知道,所以刚才高飞在无声的哽咽时,她没有因此看不起他,反而是很心疼,知道他长久以来担负的太多,太重,总有一天会因为无法承受而崩溃,能够用泪水把这些压力发些出来,绝对是最最最好的结果。 陈果果还知道,高飞流泪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沈银冰的死。 沈银冰是为了救高飞而死的--今天所有参与搜救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的,以后知道这个消息的人,也会这样认为。 陈果果怕他因此而沉浸在沈银冰之死的痛苦中,无法自拔,这对他当前急需静心休养生息很不利,为了转移他悲伤的情绪,所以才提出了想要一场婚礼的要求。 高飞本身也很清楚他目前所面临的处境,更知道陈果果为什么要这样做,一切都是为了他,而他也必须得尽快从悲伤中走出来。 穆天涯、颜红、沈银冰三个人的死,让高飞今晚忽然看懂了一个老道理:当还能拥有当前时,一定要懂得珍惜,千万不要等失去后,像眼前这样无比的悲伤。 陈果果就是最需要他珍惜的之一,所以就算明白她想要一场婚礼,只是为了转移他的悲痛,但他却决定认真对待这件事,这才让李德才等人,充当他跟陈果果的婚礼见证人。 他无法给她最隆重的婚礼,却能给她最浪漫的:月夜、山谷、雨林、夜风、百花等等,都跟兔子四人一样,成为他婚礼的见证人,这足够浪漫的了。 同时,也是最真心的。 到目前为止,高飞算是结过两次婚了,不过却没‘参加’过他自己的婚礼:跟梁娇娇结婚那次,只是扯了证,却没举办婚礼;高家为他跟王晨举办了婚礼,但参加婚礼的却是假扮他的刘小龙。 所以说,今晚这次很浪漫的婚礼,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才是高飞的第一次婚礼。 只是,就在他勉强凑起了司仪等人时,沈银冰却忽然出现了。 本该尸骨无存进了鱼腹的沈银冰,却忽然出现了。 而且她还是一婚礼嘉宾的身份出现,并带来了价值无法估计的贺礼。 沈银冰出现在月光下的那一刻,高飞就呆了。 狂喜,同样让人发呆,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所以在沈银冰刚出现时,高飞始终呆愣在那儿,努力分辨当前是不是在做梦,直到那个女人,献上了她的贺礼,说出了她也要结婚的话时,他才猛地清醒了过来:她要结婚了……新郎是谁? 陈果果替他问出了这个问题,沈银冰的回答,就像轻轻掠过山岗的微风,暖洋洋、清凉凉的让人心醉:“高雅。” 高雅,她要跟高雅在国庆节举行婚礼! 高飞的心猛地一下大跳,哑声喝问道:“沈银冰,你就不能安份些吗?” 高雅是谁? 那是高飞的亲兄弟,一个被高家老爷子亲口逐出家门,并承认了的败类。 高雅以前在暗中,曾经多次的暗算高飞,为打击他而甘心做别人的刀子。 他这样做,就觉得高飞夺走了他在高家的地位--从而被高飞视为最讨厌的人,甚至高过恩佐哥,要不是看在大家是一奶同胞的面子上,依着高雅所做的那些事,就算他有九条命也早就死了。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渣,沈银冰却说要跟他结婚。 完全是本能的,高飞就确定沈银冰这样做,就是在看到他要送给陈果果一场浪漫婚礼后而吃醋,故意说要跟高雅结婚,来刺激他,报复他。 相信高雅到现在,应该什么都不知道。 不管高家三少愿意还是不愿意,他再一次成为了别人伤害高飞的刀子。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为了高飞能够继续活下去,甘心赴死的沈银冰,在侥幸获救后,本想悄无声息的离开岭南,但走了没多远,就让郝连偃月取道这边来了。 她明明已经听郝连偃月等人说过,说梁娇娇找到了蛊王的传人,已经把高飞从必死中救了出来,可她还是不放心,或者说舍不得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离开。 沈银冰想看看高飞再走。 她想让高飞看到她还活着,不要因为以为她死了而痛苦。 沈银冰不希望高飞痛苦。 如果可以,她希望高飞以后永远都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因为,那是她沈银冰的男人,此生中唯一的男人。 沈银冰在来时的路上,就曾经想象过:高飞见到我后,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会不会紧紧抱着我,求我不要走,他发誓会保护我,不许任何人伤害我,一辈子爱我,充我?如果他不许我走,那我--到底是走,还是不走? 刚刚成为真正女人没几天的沈银冰,在来时的路上就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嘴角总是忍不住浮上甜蜜的微笑。 人们总是说,梦想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 沈银冰觉得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可以说是真理。 因为当她悄悄来到这边时,恰好看到要送给陈果果一场婚礼。 “我为了救他,献出了清白的身子,不惜为他去死,可他在获救醒来后,没有担心我,却要与别的女人在这儿举办婚礼。” “高飞,你真行,也不亏我放弃一切的去救你!” “高飞,连你都这样对我了,在这个世界上,我还能相信谁?” “我还能相信谁?哈,哈哈!” 这一刻,沈银冰很想歇斯底里的狂笑,更想再次腾身跳下百丈悬崖。 高飞的行为,已经让她对这个世界,彻底的失望,没有了信心。 沈银冰心里狂笑着,泣血的呐喊着,极大的悲伤与失望,却让她外表无比的镇定:我不能就这样死去,那样只会让这个男人解脱。 我要活着,坚强的活着! 沈银冰走出树林,面对高飞说出要跟高雅结婚的那些话时,心中那个声音一直在不停的咆哮,呐喊:沈银冰,你一定要活下去,让负了你的这个男人后悔--生,不如死! 该怎么让高飞生不如死? 沈银冰自信,除了她之外,别人都做不到这一点。 因为高雅在她手里,高雅是高飞最不屑的人,而她刚刚成为高飞的女人,假如她跟高雅结婚……是真的结婚,相信高飞肯定会生不如死。 呵呵,肯定会这样的。 沈银冰心中呵呵轻笑着,月光下的眼波流转,秀眉微微皱起,反问高飞:“高先生,你说我不安分,我哪儿不安分了?难道,我不该来参加你跟陈小姐的婚礼吗?” 高飞急急的说道:“我不是说的这个!” “那你说的是什么?” 沈银冰一脸的不解。 “是因为、因为……” “因为什么呀?” 沈银冰眨巴了下眼睛,娇媚的笑道:“高先生,你--便秘了?” “是因为,你不能跟高雅结婚!” 高飞没有理睬沈银冰的嘲讽,往前走了一步,抬手抓主了她手腕,语气真诚的说:“沈银冰,我知道你说你要跟高雅结婚,是看到我要送果果一场婚礼,被刺激的……” 沈银冰笑殷殷的打断他:“我为什么不能跟高雅结婚?你是我的什么人?” “那是因为,因为他不是、不适合你。” 高飞确定沈银冰嚷着要跟高雅结婚,就是为了报复他,自然知道就算他说高雅不是好人,也无济于事。 “他不适合我?呵呵,高先生,我看你是口是心非吧?” 沈银冰笑容收起,打断他的话:“其实,我懂你想表达的意思,无非是以为我看到你跟陈小姐要举办婚礼后,我吃醋了,这才故意说要跟高雅结婚来报复你,对不对?” 高飞用力点头:“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小冰,你要相信我……” “走开,小冰是你叫的么!?” 沈银冰猛地一挥手,甩开了高飞,死死盯着他的眼睛,用力咬了下嘴唇后,脸上的怒气却攸地消失,咯咯笑道:“高先生,虽然我早就知道你很自恋,但我今天才发现,你比我想象的还要更厉害,更让人恶心。” “小、沈银冰,你能不能理智些!” 高飞有了很无力的感觉,不知道该说什么呢。 “我一直都很理智,从没有做过任何不理智的事情。” 沈银冰笑嘻嘻的说着走到箱子前,弯腰从里面拿出一个王冠。 金色的王冠,上面镶嵌着一块红宝石,这应该是来自印度的古文物。 沈银冰双手捧着精巧的王冠,戴在了陈果果的头上,后退了几步上下打量着,轻拍着手笑道:“嗯,这才是像新娘的样子嘛。美丽,大气端庄,好像王后。” 陈果果却没有一点点当了王后的开心样子,苦笑着低声说:“沈银冰,你误会了,高飞送我这场婚礼,是……” 沈银冰抬手,打断了陈果果的话:“陈小姐,哦,不,漂亮的新娘,今晚是你的大好日子,咱们不说那些烦人的事,好不好?” 不等陈果果再说什么,沈银冰就看向了陈大彪,歪着下巴皱眉问道:“现在嘉宾都来全了,你这个司仪怎么还不开始婚礼?你合格不?不合格的话,我可以重新安排一个司仪的。” “我、我--” 陈大彪口结,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看向高飞俩人。 高飞望着沈银冰,低低的叹了口气。 陈果果伸手牵起了他的手,稍微用力攥了下,一脸坦然的笑道:“陈大彪,既然客人等的不耐烦了,那就开始吧。” 既然沈银冰不听任何的解释,那就不要解释了。 既然她想充当自己结婚典礼的嘉宾,那就满足她这个小小的愿望。 陈果果总是这样宽宏大量…… “好的。” 陈大彪用力点了点头。 第1500章 最浪漫的婚礼! “各位好先生们,女士们,在这个月朗星稀,凉风习习的美好夜晚,我,陈大彪,很荣幸的担任了高飞先生,与陈果果小姐的结婚典礼司仪一职。现在,请允许我以婚礼司仪的身份,向各位先生们,女士们的到来,致以最诚挚的欢迎!” 陈大彪在‘抢到’司仪一职后,就开始绞尽脑汁的回想,他以往参加别人婚礼时,司仪都是讲了些什么。 像陈大彪这种成年人,肯定都参加过别人的婚礼,从而记住婚礼司仪在典礼上说过的一些话。 再说了,今晚高先生、陈小姐的婚礼既然追求浪漫,对司仪的要求也不是很高,陈大彪先生还是很能胜任的。 所以他在稍微集中了一下精神,就说出了一段还算可以的开场白:“现在,我们有请新郎,为他所挚爱的新娘,献上代表他满腔爱心的礼物!” 沈银冰在出现之前,高飞就要给陈果果献花的。 毫无疑问的是,随着沈银冰‘天降神兵’般的出现,说出她要跟高雅结婚的消息后,高飞的心乱了,彻底的乱了。 所以在陈大彪说到请他给新娘献礼后,高飞只是条件反射般的,从兔子手中再次拿过那朵‘鬼相思’,正要随手递给陈果果时,却发现--月光下,陈果果那双眸子里,攸地浮上一层伤心的神色,尽管她仍旧甜甜的笑着,伸手来接鲜花。 陈果果绝对是那种传说中的‘奇女子’,爱恨分明,敢做敢当,根本不在乎那些所谓的世俗礼节,如果不是为了帮助高飞从负面情绪中挣扎出来,她今晚决不会索要一场婚礼。 虽然她知道,现在正进行的这场婚礼,在沈银冰等人眼中,就是一场闹剧,甚至连她自己都是这样认为的,但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她人生中唯一的一次婚礼。 陈果果不在乎世俗礼节,却在乎高飞此时的态度。 心不在焉的敷衍动作,这绝对是对陈果果最大的伤害。 可她,却偏偏什么也说不出来,因为她很理解高飞此时的心情,所以才强笑着伸手,去接那朵鬼相思。 陈果果的指尖,微微的颤抖。 高飞的眼神,飘忽不定。 兔子四个人的心中,同时轻轻叹了口气。 旁边的沈银冰,双手抱着膀子,一脸玩味的笑眯眯。 站在远处的李国训等人,吊儿郎当的样子,嘴上叼着烟正对着群山夜色,低声谈笑着什么--在他们看来,这特么的什么婚礼啊,闹剧罢了。 闹剧,就是一场闹剧。 陈果果心里也这样想着,指尖碰到花枝时,高飞却忽然一抬手,躲开了。 “你--” 陈果果愣住,脸上的强笑悠忽不见,嘴唇开始颤抖:难道,他要为了向沈银冰解释,中止这次闹剧婚礼? 在陈果果心中,这次的婚礼也是闹剧。 可不管怎么说,闹剧也是她的婚礼,她此生中唯一的一次婚礼! 哪怕是闹剧,也是年老时漫步夕阳下最美好的回忆。 但现在,高飞好像连这点未来的美好回忆,也要收回去了。 她的心,一下子沉了下来,全身发冷。 高飞忽然抬手躲开陈果果接过鲜花的动作,让她心里冰凉,让兔子等人愣住不知所措--沈银冰却笑了,很得意的笑,也很妖娆。 “高、高飞,我看还是算……” 心中冰凉的陈果果,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强笑着主动给自己找台阶下,想尽快结束这场婚礼,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儿,找个没人的地方,歇斯底里的痛哭一场。 “我忽然忘了一件事。” 高飞盯着陈果果的眼睛,很认真的样子。 陈果果狠狠攥着双手,指尖几乎刺进掌心,才强迫自己保持着最后的冷静,呵呵笑道:“什么、什么事?” “求婚。” 高飞说:“我还没有跟你求过婚。” 陈果果一下子愣了,喃喃的说:“求婚?” “是的,还没有向你求婚,怎么跟你举行婚礼?” 高飞说着,忽然左膝跪地,双手举起那朵鬼相思,仰望着彻底呆傻的陈果果,柔声说:“果果,请你嫁给我,做我的妻子,你愿意吗?” 他向我求婚了,跪在地上,像那些俗世中的傻冒青年那样,向我求婚了! 这个声音,就像山崩裂后的海啸那样,瞬间就把陈果果所有的不满、和凄惨,都卷了个无影无踪,只剩下蜜一般的甜蜜幸福。 聚大的幸福突如其来,让陈果果无法承受,身子竟然踉跄了一下,脸色雪白,但那双眸子,却在月光下,绽放出了让十万大山都花朵般绽放的亮色。 她痴了,呆了,傻了,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她以为,她早就看破了世俗,始终对男人单膝跪地向女孩子求婚行为不屑一顾--可当她面临这种情况时,才知道做为一个女人,原来是这样的幸福! 陈果果再强大,也是女人。 是女人,就喜欢浪漫,甘心受骗--当然了,仅限于被她所爱的男人骗,毕竟男人就是靠哄骗,来让女人上炕,心甘情愿给他生小孩的。 正在得意的,妖娆的笑着的沈银冰,笑容石膏般的呆滞在脸上,银牙狠狠咬着嘴唇,连咬破了都不知道。 从懂得用左手来解决男人的问题那天开始,就幻想有一天他能跪在心爱的女人面前求婚的兔子,最先反应了过来,猛地扯开嗓子,狼一般的嚎叫着,带着哭腔:“答应他,嫁给他,答应他,嫁给他!” “答应他,嫁给他!” “答应他,嫁给他!” 李德才三人这才清醒了过来,随即拼命的拍着手,跺着脚,用全身所有的力气,嘶声反复吼叫着这六个字。 四个人的吼声,从杂乱,到最后的整齐划一,彻底压过了李国训等人特意营造出的‘不屑一顾’气氛,也让陈果果的泪水,忽地决堤般的涌出,真心的笑就像烂漫山花那样,轻咬着嘴唇,微微弯腰从高飞手中,接过了那朵鬼相思。 泪水在流,身子在抖,陈果果全身的细胞都在歌唱,深吸了口气,大声说:“我答应你,我嫁给你!” “哦,哦!” 兔子四个人手舞足蹈,拼命的鼓掌,好像他们无意中找到了世界上最大的宝藏。 高飞站了起来,抬手轻轻擦掉陈果果脸上的泪水,却怎么也擦不干,只好扭头看着陈大彪,问道:“接下来,我该做什么了?” “接下来你要做什么,还需要我指点吗?” 陈大彪傻乎乎的说出这句话后,就被旁边的萨拉娜狠狠踩了一下脚。 在他疼的呲牙咧嘴时,萨拉娜替他大声大喊道:“请问高先生,你以后会一直充她,爱她,呵护她,保护她,直到牙齿掉光吗?” “我愿意。” 高飞笑着轻轻点了点头时,看到沈银冰转身走向了郝连偃月他们。 “那好。” 萨拉娜又看向陈果果,问道:“陈小姐,你愿意当个天底下最好的妻子,一辈子爱他,信任他,始终紧紧抓着他的手,一起慢慢变老吗?” 不得不说,汉文化绝对是世间最具备感染力的文化,像萨拉娜这种以前只懂得打打杀杀的半吊女人,在内地才生活了一年多,就已经懂得了这么多。 陈果果没有看到沈银冰已经带着她的人,悄无声息的走进了夜色中,她的眼里只有这个最美好的夜晚,只有高飞,只有衷心祝福她的人。 反手擦了把脸上的泪水,陈果果大声说:“我,愿意!” “好,那个啥,那个--咳,接下来该怎么说来着?” 萨拉娜白了眼傻乎乎的陈大彪,高兴之下,她竟然忘记接下来该怎么做了。 陈大彪也忘记了,不过刚才被萨拉娜狠狠踩了一脚后,总算是有了点灵感,及时喊道:“接下来,自然是新郎、新娘亲嘴了!” “对,亲嘴,亲嘴!” 李德才唯恐天下不乱,猴子般的蹦着。 兔子则飞身冲进了草丛,用最快的速度,采摘着夜间绽放的花朵。 “他们说,接下来就是亲嘴了。” 高飞笑嘻嘻的看着陈果果,双手捧住了她的脸颊,微微歪着下巴把嘴凑了过去。 以往在炕上时,话说安归王还是很不要脸的--不过现在,她却很害羞,在高飞要跟她亲嘴时,竟然想躲。 她当然躲不开,因为高飞左手揽住了她的腰,她浑身上下也没有丁点的力气,只能半推半就的,被高飞轻轻吻住了她的唇。 花瓣雨,漫天洒下,纷纷落在俩人的头上,身上。 高飞俩人一动不动,就像时间定格了那样,都闭着眼,倾心感受着对方唇上传来的浓浓爱意。 夜风吹来,刮走了陈果果额头上的一瓣花瓣,也刮走了陈大彪几个人--话说,在这种极度浪漫的情况下,要是再不走而是站在这儿当灯泡,会遭雷劈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果果才从从没有过的幸福中,慢慢清醒了过来,才发现她就被高飞抱在怀中,坐在地上了。 高飞看着远处的山,脸上带着从没有过的平静。 陈果果仰起下巴,青葱般的手指轻抚着他嘴唇,梦呓般的问道:“从现在开始,我就算是你老婆了?” “你说呢?” 高飞低下头,也在她鼻子上轻轻刮了下:“从真正意义上来说,你已经是我老婆了。以后,不许再装模作样的自称小表姨,我会打你屁股的。” 笑了笑,陈果果小猫般的蔵在高飞话中,看着前面不远处那个箱子,又问:“你后悔吗?” 陈果果问这句话,是提醒高飞:你可是更得罪,也更伤害沈银冰了。 “有些事,如果非得用‘后悔’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后悔没有做。” 高飞轻声说:“老人们常说,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但贵在一个问心无愧。果果,给你一个婚礼,这绝对是我目前唯一做过的问心无愧的事了。至于这件事能影响到什么,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现在很心安。” 第1501章 黄河下面有古墓吗? 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心安就好。 高飞是个人,不是神,尤其是处理男女感情问题时,或许就算是神,也无法做到让每一个在意他的女人,全部满意。 他承认,他能活下来,就是因为沈银冰。 沈银冰为了让他活下去,甘心献身,并义无反顾的去死。 他欠她的--尽管此前沈银冰已经欠他太多,可一个真正的男人,怎么可能会跟那女人斤斤计较? 那样,会被人看不起的。 高飞欠沈银冰的,他承认,不过他决不会因为沈银冰,就伤害陈果果。 陈果果是真心爱着高飞,也是无辜的,他不能为了沈银冰,却伤害一个全心为他的女人。 至于以后高飞跟沈银冰算什么关系,那个今晚失望而走的女人,又会怎么报复他,会不会真的如她所说的那样,去跟高雅结婚--高飞已经顾不得了:又有谁,能提前改变、左右未来发生的事? 当下,只要心安就好,就像铁屠那样,短短半年的工夫,他就胖了至少十斤。 心宽体胖,老祖宗说过这句话。 “以后不许睡懒觉了,每天早上必须五点半准时起来,如敢违背,就等着睡地板吧,哼!” 白蓉怒气冲冲的哼着,一把揪住盖在铁屠身上的毛毯,忽地扔到了一旁沙发上。 铁屠没理他,仍旧捧着手机在那儿看,目不转睛的,反正又不冷,不会因为毛毯被霸道的掀走会感冒,最多也就是让那个女人,再一次大饱眼福罢了。 “你特么的看什么呢,这么忘我。” 铁屠的不理睬,让白蓉更加生气,不过在看到某个东西后,这个以往总是自称大爷的男人婆,虽然还是骂人,可声音却低了很多,带有了肮脏的意思,游鱼般的趴在了他身上,抬手去夺他的手机:“别看了,先办正事--” “办什么正事啊?我现在真后悔娶你当老婆了,就懂得办事!” 铁屠双眼一翻白,打开了白蓉的手,很正义凛然的样子:“现在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已经上午十点了,你还想白日宣因,难道就不怕遭天谴吗?” “滚蛋,少给大爷玩这些没用的!” 白蓉低头,在他胳膊上狠狠咬了一口,气咻咻的说:“姓铁的,我现在都后悔了呢,后悔你是不是个男人,同居这么久了都没有让大爷我怀孕!你知道我现在都没脸出去了吗?” “天底下哪有怀孕的大爷?” 铁屠擦了把满是口水的胳膊,不满的说:“撒了那么多种子却不发芽,看来就是你自称大爷自称的,老天爷这是在惩罚你呢。” 白蓉恨的牙痒,母豹般的咆哮道:“姓铁的,你到底办不办?不办的话,我可要去找别的男人去办了!嘿嘿,公司刚签的那个南韩小白脸,很不错的样子嘛,大、老娘我早就想尝尝鲜了。” “去吧,要不要我把他给你喊过来?” 铁屠眼皮子都不抬,再次拿过了手机。 “你、你特么的真爷们,沃曹!” 想到最近老妈每次打电话过来,都旁敲侧击的问自己有没有怀孕,她好想好想要个小孙子的迫切,白蓉就想发疯。 偏偏铁屠每次都是半死不活的样子,丝毫不为叶心伤那家伙马上做爸爸而惭愧。 白蓉疯了,低头张嘴咬了下去--疼的老铁一唉呀,腿子向上一纵,一纵后,白蓉就开始恶心了,赶紧爬起来捂着嘴,呕呕的干呕了起来。 “消停点好不好?咱们也都看过医生了,人家说咱们屁事都没有,只是没有种彩罢了,耐心等待,总有一天会发芽的。” 看着白蓉在那儿呕呕,铁屠又好气又好笑,又扯过一条毯子,盖在了身上。 “你、你这个废物,就知道找这样那样的借口,你特么的……草,先不说了,大爷我先去吐会儿!” 白蓉呕的脸色发白,正要翻脸时,却忽然想起了什么,飞身冲向了洗手间内。 白蓉现在也退役了,一来是她找到了爱她的男人,还有就是,她已经厌倦了以前的生活,很想像叶心伤、高飞等人那样,过自由自在的小日子。 她退役后,就被秦紫阳邀请来了香港,在天涯影视公司担任一名副总。 与公司刚成立时不同,现在的香港天涯影视公司,经过一年的发展,迅速成为了东亚地区最大的影视公司之一。 公司能发展到今天,除了有甄嘉惠这个专业人士,重金聘请了几位国际上更专业的人士帮着打理公司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司不缺钱! 影视公司与内地天涯集团挂钩,算是那边的一个子公司,天涯化妆品的火爆倾销,导致天涯集团‘挤压’了大批的资金。 为让这些钱发挥它们的用武之地,高飞加大了对香港这边的投资。 目前是个纯粹的经济社会,无论你做什么,只要你有钱,鬼都能来给你推磨,更何况一些演戏的、唱歌的艺人? 所以在强大的经济资源支撑下,影视公司才能呈分子变裂般的发展,成为了东亚地区最大的影视公司之一。 秦紫阳掌握着这么大的公司,自然得大力提拔自己人,来帮她控制公司,而铁屠又在这边有股份(高飞送他的),白蓉退役后来到这儿当个副总也是很正常的了。 话说别看白蓉是个男人婆,但她的确拥有着不次于秦紫阳的经商天赋,短短几个月内,就胜任了副总这个职务。 白蓉也为此而洋洋自得,不过始终没怀孕,却成了她的心病,这才如此的埋怨老铁,嫌他不努力…… 铁屠早就习惯了白蓉这种爷们作风,实际上他也很享受。 瞟了眼洗手间的门后,铁屠不在意的笑了笑,眉头又皱了起来。 高飞一个多月前去了岭南,却遭到了莫邪征东的暗算,身中烈阳蛊的事儿,他早就知道了,更是在半个月之前,与白蓉、叶心伤联袂去了岭南。 不过他们没有露面去间高飞--他们不想看到昔日的兄弟,整天与女人缠在一起的惨样,也相信高飞不想让他们看到他,所以只是去了雨林中,搜寻蛊婆。 尽管三人很牛比,可在十万大山中要想找到传说中的蛊婆,那是比天还难的事儿。 等他们在雨林中转了那么久,甚至都已经过了过境却依然没有收获后,只好悻悻的退出了雨林。 他们退出雨林的时侯,高飞已经离开一天了。 在叶心伤的带领下,他们马上就找到了梁娇娇,知道了所有事。 高飞无恙。 在他最关键的时刻,是沈银冰发挥了大无畏的精神--高飞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要找到一个能让他安心居住长达一年的古墓。 铁屠祖上就摸金校尉,对于寻龙点穴找古墓,自然不会陌生。 但问题是,近代盗墓贼太疯狂了,国内所有的古墓,几乎都被光顾过了,失去了它蓄养数百上千年的阴气。 而那些没有被盗的,也基本都被国家相关部门保护了起来,肯定不会同意高先生去里面‘居住’了。 去哪儿,给高飞找个适合他居住的古墓? 回到香港后,铁屠就始终为这个事而操心,到处查资料,希望能找到还没有被盗、又不被相关部门所注意的古墓。 古代那些大人物,生前就开始为自己身后事准备,墓地自然会选择在具有灵气的地方,而所谓的灵气,就是老百姓常说的龙脉。 天下龙脉,尽起昆仑山,由西向东直通大海,途中又分为数十上百道大大小小的龙脉。 山是龙脉,河也同样是龙脉。 在过去的封建王朝中,最大气的莫过于大唐帝国了。 大唐皇帝的陵墓,基本都是以山为陵--也就是把整座山都当做陵墓,而保存最好的古墓,也基本都是大唐帝王的陵墓,像李渊的,武则天的,到现在都没有被盗墓者光顾,成为国家最为重视的古文化保护目标。 而以水为龙脉的古墓,基本都是商、周、晋等朝代。 这些朝代的帝王将相死后,基本都选择傍水而眠。 事实证明,这些帝王将相还是很有远见的,因为那些以山为龙脉的古墓,到现在除了几个之外,其它所知道的基本都被盗窃过了,唯有这些以水为龙脉的古墓,大部分都保留了下来。 这些古墓能保留下来,可不是因为墓主的面子大,实在是盗墓者要想偷他们,很难--因为随着沧海变桑田等自然环境的改变,他们的墓都已经被埋在了水下。 水,成了保护古墓的最佳保护神。 黄河,这条在华夏历史最大的龙脉所在河,改道次数最多的河流下面,就埋藏着很多完整的古墓。 铁屠这些天来,就始终在查阅这方面的资料。 他没有告诉高飞,他在全力搜寻古墓。 高飞也没要求他,甚至连电话都没有打一个。 铁屠相信,高飞肯定知道他在努力。 其实,现在很多专家都在辩论:黄河下面,是否真像民间所传的那样,有帝王将相墓的存在,所以也一直没有确定的责任。 不过铁屠敢肯定有:黄河做为内地水龙脉最大的一条,古时候那些帝王将相没理由不去那边,比方汉光武帝刘秀,他驾崩后就葬在黄河边。 “要想确定黄河边有没有古墓,必须得亲自勘察才行。” 在手机上看资料,看的眼睛都花了的铁屠,放下手机揉了揉再睁开时,就发现白蓉站在卫生间门口,泪流满面。 铁屠大惊,赶紧问道:“你怎么了?” 所有认识白蓉的人都知道,这可是一条响当当的女汉子,在人前时,在炕上也是……啥时候,她哭过? “老铁,老公。” 白蓉浑身颤抖着,扶着墙慢慢瘫坐在了地上:“我可能是有了。” “有了?” 铁屠愣住,问道:“有什么了?” “你猜。” 白蓉的脸上,带有了羞涩的模样。 铁屠更怕了,赶紧冲下来,抱住她:“你发烧,还是中邪了?” 第1502章 你敢占我便宜? 如果有一天,你的一个朋友,就是那种身材魁梧的可以一拳打死老虎的纯爷们,却忽然翘起兰花指绣花,看到你去了后,还羞答答的给你飞媚眼,嗲声嗲气的问你午睡了没有,没有的话可以去他房间里,他可以为你捶背揉肩时,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你是什么感觉,老铁现在就是什么感觉,在白蓉脸上浮上喜色,羞答答的说她有了时。 不是发烧,就是中邪了! 这是老铁震惊过后的第一反应,赶紧抱住她,抬手放在了她额头上,满脸都是真真的担心,跟害怕。 “去你的,你才中邪,你才发烧了呢,这不是故意咒人家嘛。” 白蓉甜甜的笑着,抬手在老铁脑门上戳了一下,柔情无限。 老铁却更加的害怕,哀嚎一声:“老婆,你到底是咋个了?难道就因为我总琢磨着去挖谁的古墓,先有死鬼冤魂找上门,附在你身上了?你可要坚持住啊,我这就是找黑驴蹄子……” “黑驴蹄子,我黑你大爷!” 白蓉怒了,很伤心,真正明白了什么叫把媚眼抛给瞎子那句话了,抬手就把老铁推倒在了地上,还又不解恨的站起来,狠狠在他两条腿子之间狠狠踩了一脚--话说,那玩意好像以后至少一年不能用啊,暂时解除它的功能,免得老铁外出沾花惹草也是很正确的。 “啊!” 老铁长声惨叫,幸亏及时一侧身,才没有造成太严重的后果,随即就是狂喜:“老婆,你终于恢复正常了。天可怜见!” “正常你个脑袋,大爷的!” 白蓉抬脚,刚要再给他狠狠来一脚时,终于意识到现在不能做大动作,赶紧收回来,单手掐腰拿捏出一副标准的茶壶样,点着老铁喊道:“姓铁的,你给大爷我听好了!我--怀孕--了!” “我听好,一定听好了。哦,你怀孕了好啊,怀孕……什么!?” 铁屠一下子愣住,好像见了鬼那样,看着白蓉喃喃的说:“你、你刚才说什么?” 白蓉终于从老铁此时的反应中,看到了她所期望的东西,心中欢呼雀跃,表面却一副云卷云舒般的淡淡然样子:“我说,我怀孕了。” “你怀孕了?你真的怀孕了?可不许骗我!” 老铁蹭地一声,就从地上蹦了起来,刚要凑过来,白蓉却迅速后退一步,杏眼圆睁的模样:“退后,退后!不许在情绪失控时接近孕妇!” “好,好,我退后,我退后。” 铁屠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一直退到炕边,才发现他是光着身子的,赶紧抄起短裤穿了起来,还没有忘记问:“你真怀孕了?” 白蓉咬牙切齿的凶样:“再敢怀疑我说话的真实性,信不信我马上就躺地上打滚,让那个孩子流了?” “可不敢,可不敢!” 老铁连连摇手,随即忽然腾身跃起,半空中抬手狠狠在墙壁上砸了一下。 “发什么疯呢,神经!” 白蓉假装不屑的撇撇嘴,却发现铁屠的双眼,已经红彤彤的了,心中登时一疼,快步走了过去,双手轻轻环抱住他腰,低声说:“老铁,问你个事儿。” “说!” “你说,女人生了孩子后,会不会都像秦紫阳那样,始终能保持着迷人的身材?” “差不多吧。” “来个肯定的。” “至少三分之一的人,会做到。” “我肯定是那三分之一里的人吧?” “你是三分之二里面的--哎哟,疼!” 当老铁惨嚎着喊疼时,叶心伤刚放下电话。 秦紫阳就坐在他前面的椅子上,左手轻抚着稍稍隆起的肚子,旁边的摇篮中,秦平北正在呼呼大睡,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孩子的脸上,与周围一起构成了世间一副最美的画。 等叶心伤微微皱着眉头扣掉电话后,秦紫阳低声问:“怎么样了,李德才说什么?没找到适合他‘居住’的地方吗?” “他暂时住在冀南南山地下一个废弃的防空洞内,那地方虽然不是古墓,不过还算有些阴气,多少还能支撑一段时间的。” 叶心伤苦笑着摇了摇头,问道:“紫阳,你信不信这个?” “信哪个?” 秦紫阳反问了句,随即明白了过来:“其实现在有很多事,都无法用科学解释,这就证明了某些东西的确存在。更何况,蛊虫做为人类培养出来的最古老毒虫,流传数千年,肯定有它流传的理由--所以,我信,信古墓中的阴气对他有用。” “我也信。” 叶心伤抿了抿嘴角,说:“高飞本人更信,但这正是我们所担心的,因为他在接下来的这一年中,都只能生活在那种环境下,而且还是白天不能出来。最最让人无语的是,他离不开--女人。” 秦紫阳眼皮抬都没有抬,淡淡笑道:“他本来就不缺少女人,这样的改变也不是很大。当然了,依着他张扬的性子不能白天出来显摆,肯定会憋得难受。” 自从有了儿子秦平北之后,秦紫阳的性格有了质的改变,以往在叶心伤面前提起儿子他爸时,总有种心虚的感觉,不过现在没有了,完全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上,很坦然,从不做作。 这也是消除与叶心伤之间隔阂的最好办法,由此可见这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 叶心伤现在也早就习惯了秦紫阳这样说话,没有丝毫介意,只是若有所思的说:“我担心的不是这个,他能够低调一年,这是我所希望的,毕竟天涯集团、北山集团发展的太快,势必会引起别人的眼红。另外就是,到现在为止,破军,更加神秘的七杀,始终没有动作。” 秦紫阳这才明白叶心伤的担心,秀眉微皱:“你的意思是说,那些人会在高飞不得不低调的这一年内,会兴风作浪?” 叶心伤反问道:“如果是你还是以前的你,你会怎么做?” 秦紫阳愣了下,随即笑道:“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 叶心伤又问:“那你会怎么做?” “我会怎么做?” 秦紫阳微微歪着下巴,稍稍沉殷了片刻,才说:“最起码我能看出三个攻击点。第一,就是因为他的不得不低调,可以骚扰他那些女人。陈果果是个另类,没有谁敢惹,可解红颜呢,王晨呢,白瓷呢?” “第二,就是他那些忠心有余,能力不足的手下,包括他的企业。” 秦紫阳捻着衣角,说道:“这些也是他的弱点。但最重要的则是第三点。” “第三点是什么?” 叶心伤问道。 “当然是他要居住的地方。” 秦紫阳淡淡的说:“这一年中要想对付他,别的不用做,只需注意他去了哪座古墓,然后再从这方面做文章,甚至,都可以给他曝光--他虽然早就被高家分出来了,可他身上却留下了永远的烙印,一旦曝光这件事,就会连累高家,造成舆论……怎么,你一脸不屑的样子,难道我说错了?” “也不能说全错,但第三点决不是最重要的一点。” 叶心伤缓缓的说:“最重要的一点,是来自……” “沈银冰?” 秦紫阳狭长的眼睛攸地眯。 沈银冰为了救高飞,献身、甘心赴死,死里逃生后却恰好看到高飞要给陈果果一个婚礼,受刺激下,她说要跟高雅结婚的这些事,叶心伤都已经通过李德才得知了。 叶心伤知道的事,秦紫阳自然也知道,不过她却觉得叶心伤有些小题大做,实在没必要担心沈银冰。 毕竟沈总这次在岭南,为了救高飞,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证明她还是很在乎,或者干脆说很爱他的,怎么可能会再对付他? 根据秦紫阳的判断,沈银冰最多真的嫁给高雅,用来恶心高飞罢了。 “是的,我最大的担心,就是来自沈银冰。” 叶心伤低声说:“你跟她交往的比较少,我曾经在她身边呆过半年,多少了解一些她做事的风格。她在正常时还倒没什么,可一旦……” 他刚说到这儿,就看到有一辆车呼啸着冲进了别墅院子里。 黑色的卡宴,公司为副总白蓉提供的坐骑。 “她每次来,都这样风风火火的,看来这脾气这辈子是改变了了。” 谈话被打断后,叶心伤苦笑了一声,拿起一灌啤酒打开:“你还是先把平北抱到客房里吧,免得被这个男人婆惊醒了,有得哭。” 秦紫阳很赞同的点了点头,把儿子从摇篮中抱了起来,走进了客厅一侧的客房内。 她放下孩子,折身刚走到门口,就听到白蓉的大嗓门,在门口喊道:“叶心伤,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叶心伤把啤酒放在嘴边,漫不经心的说:“什么好消息?这样大惊小怪的。” “我,怀孕了!” 白蓉双手攥拳,狠狠在半空中虚砸了下,一个箭步跳到叶心伤面前,很激动的说:“叶心伤,我怀孕了,这对你来说,不算好消息?你要是敢说不是,小心我--哎哟!” 她的话还没说完,刚喝了一口啤酒的叶心伤,噗的一声喷了出来,喷了她一脸。 白蓉怒了,抬手拿起沙发垫子,狠狠砸了他一下,骂道:“草,你前列腺有毛病啊,还是闹肚子了?” “咳,咳!” 叶心伤剧烈的咳嗽着,说不出话来。 “唉,我说你能不能改改这急性子脾气?” 铁屠站在门口,幽幽的叹了口气,看了眼脸色精彩的秦紫阳,说:“你怀孕就怀孕吧,也的确是个好消息,可你有必要对心伤这样说吗?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被他给戴了绿帽子呢。” “啥狗屁的绿帽子……” 白蓉骂了半句,忽然一下子醒悟了过来,顿时恼羞成怒,再次用沙发垫子狠狠砸了叶心伤一下:“小子,你敢占我便宜!” “现在我才相信,就你这脾气,打死他也不敢占你便宜的。” 秦紫阳在背后说到,声音也是那样幽幽的。 第1503章 张雯雯回来了! 为了怀个孩子,白蓉这半年来可是付出了所有能付出的努力。 开始时,她埋怨老铁‘不行’,搞得老铁这么老实的人,都主动去医院检查,确定‘很行’后,才算罢休,后来老铁更得按照她说的那样,吃她指定的食物,甚至还要掐点办事,不管老铁在哪儿,又在做什么,跟谁在一起。 最让老铁感觉没面子的是:有一次他正在叶心伤家里,与甄嘉惠、张雯雯她们在一起闲聊工作时,白蓉风风火火的来了,二话不说拽着他就冲进了客房。 叶心伤等人目瞪口呆,不知所谓。 秦紫阳还担心白蓉这是跟老铁闹矛盾了,要关门算帐,她知道老铁是个怕老婆的人,赶紧让叶心伤去劝。 结果呢,叶心伤屁颠屁颠的跑到客房门口,侧耳只听了片刻,就红着脸的跑了回来,让大家都赶紧出去,因为那俩人的确在里面打架--事后,白蓉很不要脸,得意洋洋的告诉大家,说她这次肯定会怀孕,因为她恰到好处的掌握了时间、温度、情绪等一系列条件,绝对会怀一个世间最优秀的小宝贝。 可惜的是,半月后她大姨妈又如约前来。 白蓉在又羞又愧的情况下,竟然抱着一棵树嚎啕大哭起来,那伤心欲绝的模样,让准备看她笑话的秦紫阳等人,都为之落泪。 由此可以看出,白蓉是多么迫切想要一个孩子,用她的话来说就是:秦紫阳那种情况的都行,我为什么不行? 为什么? 没有谁能回答白蓉的问题,只能在暗中替他祈祷着。 或许大家的诚意感动了老天爷,她终于怀孕了。 这对白蓉来说,绝对是无法形容的大好事。 生性张扬的她,终于怀孕后要不跑来叶心伤家,向他们宣告这个天大好事--谁敢阻拦她,她就会找谁拼命! 铁屠不敢,所以只能屁颠屁颠的陪她来到了叶心伤家,结果白蓉刚进门就闹了这么一出。 也幸亏秦紫阳很理解大家之间的真挚感情,所以才不会误会,但也被吓了一跳:你怀孕就怀孕吧,干嘛这么心急火燎的告诉心伤,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怀了他的孩子呢! “嘿,嘿嘿,不好意思啊,我就是有些太高兴,得意忘形了。” 白蓉讪讪的对秦紫阳笑了笑,又抬手在叶心伤肩膀上砸了一拳,说:“咱们之间没有那种见不得人的事,对不对?” 叶心伤不想再跟这个因为狂喜而失去理智的女人说什么,免得引起没必要的误会从而影响夫妻感情,拿起一罐啤酒,扔向了铁屠。 白蓉却啪哒一声接住,很麻利的打开了--终于怀孕了这种大喜事,绝对得好好庆祝一下,当然得喝酒了,不醉不罢休! 她刚把啤酒凑到嘴边,却发现几个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就有些纳闷的问道:“看什么,难道我现在就显现出最优秀妈妈的魅力了?” 叶心伤问铁屠:“你确定,你媳妇怀孕了?” 铁屠嘴角抽了抽,没说话,走过来坐在了沙发上。 秦紫阳来到白蓉身边,拿过她的酒,叹了口气说:“唉,大姐,如果你真想要个健康的宝宝,那么以后就不能喝酒,更不能吸烟。当然了,就算喝酒吸烟,也许照样能生个最优秀的。” “不,绝不能再喝酒吸烟了!” 秦紫阳的话音未落,白蓉就猛地清醒过来,霍然甩头看着老铁,眼里带着贫农对阶级敌人的仇恨:“我警告你,如果家里以后出现烟酒,就是你在故意引诱我谋杀我儿子,我会跟你拼命!” 铁屠一副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形于色的淡定,缓缓的说:“在出门的时侯,我就已经把你藏的那些烟酒,都扔到外面垃圾箱内了。” “这还不错。来,紫阳,咱们去你房间,讨论一下该怎么做,才能让宝宝健康成长。哦,对了,跟你商量个事行不行?” 白蓉揽着秦紫阳的肩膀,走向了楼梯:“那个啥,你看咱们两家关系这样好,咱们又都怀孕了,以后做个儿女亲家好吧?我保证,等你女儿嫁到我们家后,我会比你这个亲妈还要疼他……” “唉,这个女人没治了。” 等白蓉拽着秦紫阳进了卧室后,铁屠才很头疼的叹了口气。 叶心伤捡起地上的沙发垫子,笑道:“行了,别拿捏出一副‘受不了要死’的嘴脸来恶心人了,你当我不知道她变成这样,都是你充着的缘故吗?” 抢在撇嘴的老铁开口之前,叶心伤岔开了话题:“有没有找到?” “没有。” 铁屠摇了摇头:“不过,我能确定在黄河沿线,肯定有古墓的存在,而且还都是非常适合高飞的那种‘豪华型’古墓,但要想找到很难,开发的机会更渺茫。看来,我觉得还是去秦岭那边碰碰运气。” 自古以来,跨度长达上千里的秦岭山脉,就是帝王将相很青睐的风水宝地,虽说绝大部分古墓都已经被盗,可总有‘漏网之鱼’,铁屠想去那边靠着他的专业技术,去那边碰碰运气。 对于寻龙探穴这一套,叶心伤可以说是一窍不通,既然老铁说要去秦岭那边碰碰运气,他除了支持外就没有任何建议了:“好,我陪你去。” “嗯,有你跟着,我更多了一份把握。” “什么时候走?” “越快越好。” “那就明天一早,我马上派人去订机票。” 叶心伤站起身,走到墙角橱柜那边,刚拿起固话,就看到别墅门口停下了一辆轿车,看门的老孙正在开门。 黑色的轿车缓缓驶进别墅后,轻轻摁了下喇叭,车门打开,几个人从上面走了下来。 最先下来的是一个穿着时髦、浑身洋溢着逼人清纯气息的女孩子。 第二个下来的是司机,高大魁梧,穿着白衬衣黑西服,扎着领带戴着墨镜,很牛比的样子。 第三个也是女孩子,穿着一身职业套裙,长相清秀,举止稳重。 看到他们几个人后,叶心伤笑了:“咦,雯雯什么时候回来的啊?” 那个穿着时髦的女孩子,就是曾经跟高飞赛车、用她那对小宝贝差点晃瞎他狗眼的张雯雯,解红颜的女儿。 与两年前相比起来,张雯雯现在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首先是身体上的,比刚认识高飞那会儿,最起码得长了十厘米,只是比秦紫阳稍稍矮了一点,不过身材却相当迷人。 至于气质,任谁也无法把她跟曾经那个很痞气的小太妹联系起来,举手投足间带着一股子‘范儿’味。 事实上,先天性条件很出色,热爱演艺事业的张雯雯,在高飞的全方位、重资金力捧下,已经跻身一流明星之列,而且是双栖明星,唱歌,拍电影。 那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则是曾经在北山集团给沈银冰当保安处长的黑子。 不用问,身穿职业套裙的女孩子,自然是沈银冰曾经的秘书小宋了。 一年多之前,沈银冰为了不连累这两个心腹手下,故意把他们轰出了北山集团,后来在高飞的运作下,他们都来到了香港,帮秦紫阳做事。 再后来,张雯雯引主演某部电影而一炮走红后,秦紫阳就把他们调到了她身边:黑子专门负责她的安全,小宋,则是她的专职经纪人。 当下,张雯雯正在一部由天涯影视自己拍摄的科幻电影中担任女主,此前一直在西非拍摄外景,按计划她要在那边带到九月才会回来,所以叶心伤才纳闷。 张雯雯快步来到客厅,看到铁屠也在后,喜笑颜开的打招呼:“二姐夫也在呢,大姐夫,大姐呢,平北呢?” 每次听到张雯雯喊自己二姐夫时,老铁就很郁闷。 本来,依着高飞那儿算起,她喊高飞叔叔,就得也喊叶心伤、老铁俩人叔叔才对,不过秦紫阳去跟她以姐妹相承(女人,都不喜欢做别人长辈),结果张雯雯就顺杆子爬了,改口喊他们姐夫了。 叔叔变成姐夫也倒是算了,最让老铁别扭的是,他明明要比叶心伤大一岁,就因为秦紫阳比白蓉大一个月,结果他就变成二姐夫了。 还有就是,张雯雯肯定是故意气老铁,要不然为什么每次喊他‘二姐夫’时,声音都那样大? “啥时候回来的?” 老铁闷闷的敷衍了一句,扔给随后进来的黑子一瓶酒:“来,坐下陪我喝一杯。” 现在黑子、小宋俩人,都已经跟叶心伤他们很熟悉了,所以也没把自己当什么外人。很实在的坐了下来,开始喝酒。 冲黑子点头问候了下,叶心伤问张雯雯:“你怎么回来了?我听你大姐说,你要到九月份才会回来的。” “哦,本来,我也打算到九月回来的,可还有四天就是我妈的生日了,再加上摄制组也放了一周的自由活动假期,我就趁此机会回来,准备陪妈妈过生日。” 张雯雯拿出一瓶冷饮,很随意的倚在了冰箱上。 解红颜现在跟了高飞的事儿--叶心伤等人虽然不好意思说,不过也相信张雯雯早就知道了。 这也是让叶心伤他们更不爽的原因:张雯雯喊他们姐夫,可她那个好像妖精一样不变老的老妈,却是他们哥们高飞的青人……这算什么呢? 当然了,现在他们都没心情计较这些,对望了一眼后,叶心伤说:“哦,给你、妈过生日啊,这倒是该尽的孝道--这样吧,你在外面拍戏也很累的,我让人把她从冀南接到香港吧,你们母女好好聚聚。” 张雯雯是个敢说敢做的女孩子,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孤注一掷的休学,跑来香港跟甄嘉惠混了。 后来秦紫阳入主天涯影视公司后,张雯雯的事业有了质的飞跃,也很得秦紫阳喜欢,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姐妹。 她喜欢高飞,想跟解红颜一起陪伴他这种事,她也告诉了秦紫阳。 第1504章 救火队员! 尽可能的去撮合寡居的老妈,与自己喜欢的男人走到一起,这种事好像也唯有张雯雯这样的另类才能说得出来。 实际上,她也真想这样做--要不然,她也不会把这个当做最大的秘密,拿出来跟秦紫阳共享。 秦紫阳在听说后,自然很吃惊,觉得张雯雯脑袋是不是进水了:想来个母女共侍一夫,这不是扯淡吗?你以为高飞那种色郎不喜欢呀? 秦紫阳知道的事,叶心伤就知道。 叶心伤知道的,铁屠就知道了……所以在张雯雯说要回内地给解红颜过生日后,他们才相互对望了一眼,说要把她老娘接到香港来。 他们不想张雯雯知道高飞当前的处境,因为他们很清楚她对高飞的感情,一旦得知某些事后,说不定会有一些麻烦发生。 谁想到张雯雯却说:“不用,我还是回内地吧。因为想趁着给妈妈过生日时,再去给我爸扫墓--那么多年了,我还没有去看过他。” 叶心伤俩人出于某种原因,可以把解红颜接到香港来,但总不能把上官印的坟也挪过来,让她祭奠吧? “行,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我派人送你。” 叶心伤再次与铁屠对望了一眼,有些无奈。 “黑子哥与小宋姐陪我就好啦,今晚十点的飞机,我已经买好票了。” 张雯雯把冷饮放在冰箱上,抬头看了眼二楼卧室门,走向了楼梯口:“大姐,宝宝他们在楼上吧。” “还有你二姐,她会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叶心伤笑殷殷的说道。 “真的吗?我这人最喜欢听好消息了。” 张雯雯迈上楼梯,忽然扭头看着叶心伤俩人,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样子,轻声说:“我高叔叔,是不是有大麻烦了?” “你怎么知道?” 铁屠脸色一变,脱口问道。 张雯雯笑了笑,却没说话,快步走上了楼梯。 目送她走进卧室后,叶心伤喝了口啤酒,看着铁屠说:“肯定是解红颜告诉她的,她这次来,给解红颜过生日,给她父亲上坟,估计都是借口,都是为了高飞。” “这不是什么好事。” 铁屠说:“刚才我们就已经分析过了,高飞当前的处境,会给那些人提供太多的机会,她要是回到冀南,就给别人再次增加机会了。” 叶心伤再次苦笑:“可你有理由阻拦吗?” “没有。” 铁屠很干脆的说:“所以,我觉得我们得陪她先去冀南,反正搜寻古墓的事,也急不来,也恰好趁这机会,在黄河岸边勘察一下。” 黑子、小宋俩人现在被叶心伤视为自己人,不过他们都很自觉,每次来这儿都表现的很随意,但决不会出现丝毫出格的行为,比方当前在铁屠俩人谈正事时,他们就在一旁说他们自己的悄悄话。 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当初黑子、小宋俩人被沈银冰踢出北山集团,来到香港后,却成全了一对有情人。 铁屠也很欣赏黑子俩人的把握度,跟叶心伤简单交流了一下看法后,就对黑子说:“来,黑子,过来喝几杯?” 黑子憨厚的笑了笑,说:“好呀,我这次可是有备而来呢。” “有备而来?怎么,想拼酒啊?” 叶心伤的话音未落,小宋就掩着嘴的娇笑道:“自从上次他被你们给灌的两天没爬起来后,就发誓再也不跟你们拼酒了。他说的有备而来,是从西非带回来一种好吃的烧烤,就在车后尾箱呢。” “真的?嘿,我可是最喜欢吃烧烤了。” 铁屠眼睛一亮,站起来向门口走去:“快,心伤,搬出你的烧烤炉,让黑子露一手!” 几个人说笑着来到了院子里,黑子刚从后车厢内拿出一个塑料袋,几个雨点从天上滴落了下来。 铁屠伸出手,抬头看着天,喃喃的说:“上午还好好的,怎么就忽然变天了呢?” 农历六七月的天,就像小孩儿的脸,说变就变,半小时之前还晴的杠杠的天,这会儿就乌云密布,南风转北风,很快就狂风大作,几道闪电带来的雷声响过后,豆粒大的雨点救噼里啪啦的砸了下来。 仅仅七八分钟,就有成股的水流,从公路右侧的山洼处流到了公路上,狂风夹杂着雨点砸在挡风玻璃上,发出了噼噼啪啪的响声。 “现在的天气预报,一点都不准,只说多云转阴的,谁想会下这么大雨。” 李德才嘴里小声嘀咕着,因为雨刷无法及时清除玻璃上的雨水,再加上目前正是相对危险的盘山道,他只能再次放缓车速。 拐过一个山角后,李德才看了眼后视镜。 后视镜内的后排车座上,坐着个神态安详的女人--最起码,她表面很镇定,可李德才敢打赌,她心里肯定乱糟糟的,因为她在走出候车大厅时的脚步很快,还差点崴了脚。 李德才知道她的名字:白瓷。 这要是搁在两年前,李德才要想与皇朝会所的白瓷夫人同车,估计就算他跪在地上求个三天三夜,人家也不带理他的。 做为高飞的心腹,李德才当然知道白瓷跟飞哥的关系,更知道她这次为什么来冀南。 救火队员。 白瓷现在正扮演着救火队员的角色。 高飞是火,她是水。 在接到高飞的电话后,白瓷没有丝毫的犹豫,马上就动身来到了冀南。 当然了,她是一个人来的,就连萧潇都不知道她为什么如此着急的来冀南,她也不会说,总不能告诉别人:高飞现在急需女人吧? 高飞的女人倒是很多,可目前陪在他身边的,只有一个解红颜。 哪怕解红颜是女人中的极品,因为年龄、生理等原因,对男人的需要用‘如饥似渴’来形容也不为过,可她目前真无法承受‘愤怒’的高飞,只能寻找外援。 白瓷无疑就是最好的外援。 看着好像漏了的天,白瓷有些担心的问:“还得多久才能到那儿?” “天气好的话,还得至少半小时,在深山里呢。” 李德才如实相告:“可雨下的这么大,车速提不起来,估计至少得一个半小时。而且我最担心的是--我们还得步行至少两公里的山路,这雨太大了,要是引发泥石流,唉。” 高飞在从岭南返回之前,就已经给刘小龙打电话,说明了他的情况。 刘小龙的来头倒是不小,现在的工作能力也很不错,可他真不知道去哪儿找没被破坏的古墓,最后只好动用军方的关系,在南部山区借用了一个防空洞。 上世纪因为与前苏联关系忽然恶化后,华夏为了备战有可能发生的大战,在全国所有的城市内,几乎都挖了工程量很大的防空洞。 冀南自然也有,就在南部山区深处。 这些没有派上用场的防空洞,后来又被军方做为储藏常规武器的军火库。 再后来,这些防空洞连军火库都不是了,就是单纯的防空洞,常年没有人进去,逐渐被世界遗忘,通往那边的水泥路,也早就破烂不堪,可仍然在军方控制下,所以刘小龙要想借用,必须得动用军方的关系。 防空洞内屁都没有,只是借用,再加上刘小龙找的关系也足够硬,所以他很快就获准了,立即带人把那边简单‘装修了’下,高飞回到冀南后的当晚,就入住了。 陈大彪带领一对天涯集团的保安,负责守卫防空洞外围,避免有附近村民误入。 得知高飞在岭南遭遇暗算,必须得过那种日子长达一年,因为目前只有解红颜自己陪伴他,刘小龙当即就给王晨打电话,希望她能回来,毕竟她才是高家认可的媳妇。 但很可惜的是,王晨,包括眼镜都换了联系方式--王晨与高飞闹矛盾的事儿,刘小龙自然也知道,要是放在平时,说不定会充当和事佬,飞赴她老家劝说她了。 现在他没这心情,也开始因为觉得王晨有些‘不顾大局’而不满,索性不再管她了。 王晨不能来,解红颜一个人又安抚不了高飞,这才请白瓷出山赶来冀南救火。 车子艰难的在风雨中缓慢前行,也幸亏李德才从小就在山里长大,算是很熟悉路况,要是换成平原司机,决不敢在这种恶劣环境下进山的。 天真像是漏了那样,雨一直没住,只是忽大忽小,等他们来到盘山公路的尽头时,雨也不下了。 老天爷就这样,玩够了后,该走就走,绝不拖泥带水。 乌云慢慢的散开,月亮露出了她娇媚的脸,很害羞的望着这个世界。 本该傍晚七点半就能赶来的路程,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大暴雨,把李德才在路上拖了接近两个小时。 “前面车子过不去了,得步行。” 李德才熄了火,对白瓷低声说道:“你先稍等,我下去看看再说。” 这条路,通往两公里处的防空洞。 防空洞内的军火转移后,这条路也彻底荒废了,风吹日晒的,裂开的口子慢慢风化,成为坑子。 雨后,这些坑子就变成了小型池塘,成了青蛙、蚊子,甚至水蛇的天堂。 李德才下车后,从车后备箱内拿出了强光手电,向前面照了过去,看了片刻低低的叹了口气。 前面两公里的路况,倒是没有被乱石、枯木等东西挡住,可一个接着一个的坑子实在让人不爽。 李德才倒是不在乎,但白瓷呢? 她可是穿着皮凉鞋,露着白生生小脚丫,这儿又没有雨鞋,该怎么过去? 总不能让李德才背她吧? 就算她肯,李德才也不敢--这可是飞哥的女人。 更重要的是,李德才盯着那些被水淹没了的水泥路时,忽然有了种莫名的恐惧预感,仿佛水下面,隐藏着什么怪兽那样。 “别担心,我淌水过去就好了,其实我也是在山里长大的。” 就在李德才琢磨咋办时,白瓷推门下了车,一双白瓷般的玉足款款落在了地上。 暴殄天物啊。 第1505章 请你信任我! 李德才眼角余光在这双玉足上扫了一眼,就立即触电般的挪开了抬起了头,再也不敢看一眼,但心里却砰砰的跳了起来,随即腾起一股子犯罪感,觉得对不起城阳,更对不起高飞。 女人美到极致时,玉足对男人所引起的视觉冲击,丝毫不逊于她身体的其它部位,不管男人有没有那种‘恋足癖’,都是一样的。 李德才,不就是一双脚丫子吗,你怎么会有那种肮脏的想法,你这样做对得起城阳,对得起飞哥吗?真是混蛋! 李德才在心里骂着自己,抬手在他自己腮帮子拍了一巴掌:啪! 清脆的耳光声,把正凝神看向前面的白瓷吓了一跳,浑身打了个激灵:“啊,怎么了?” “哦,没什么,就是有蚊子。” 李德才自然不敢告诉她,说是看到她脚丫后出于男人某方面的本能而心神激荡,为制止自己胡思乱想才抽了自己一耳光。 “嗯。” 白瓷也没想多想,率先迈步向前走去:“不早了,我们走吧。” 她担心高飞的安危,从而忽略了她自身对男人的魅力。 在车灯照耀下,李德才看着白瓷一手拎着高跟皮凉鞋,一手拎着她的小包,惦着脚尖小心翼翼向前走的样子,呆了片刻后才猛地清醒了过来:“白、白女士,请稍等!” “怎么了?” 已经走进水洼边的白瓷,闻言停住了脚步,转身看了过来。 “我想,我们最好是在这儿稍等,你这样子是过不去的,这条路的路况非常复杂,水洼里有太多的尖锐碎石,很可能还有被冲下来的水蛇、水蛭,会伤到你的。” 李德才快步走过去,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石头,飞快的看了眼她的小脚,然后扔了出去。 噗通一声,石头掉进了不远处的一个水洼,溅起的水在灯光下很清澈的样子,好像也很深。 为了尽快见到高飞,白瓷倒是不怕双脚被碎石划伤,可是却怕很可能存在的水蛇等东西,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 女人嘛,一般都很怕这种东西的。 “还有就是,我总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 李德才说着,走到了白瓷前面,手电冲前面来回的照着。 这是一条顺时盘山路,右边是山体,左边是不怎么陡峭的山崖,路边长满了当地常见的野花椒树,算是起到了防护栏的作用。 看到李德才走过来后,白瓷秀美微微皱了下,不动声色的向旁边走了一步,低声说:“哪儿情况不对劲?” 从接到高飞‘求援’的电话后,白瓷只想在最快的时间内看到她,不管是坐飞机,还是坐汽车,始终都在为高飞担心而忽略了别的。 现在当她赤着脚下车后,冰凉湿漉漉的地面,让她头脑猛地清醒了一些,这才意识到她当前正跟一个不怎么熟悉的男人,就在黑夜的深山内。 李德才是高飞的心腹,白瓷当然知道,也认识他。 可谁能保证,李德才在当前这种环境下,面对她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儿时,会不会一时间的鬼迷心窍,对她有坏的想法? 如果李德才真这样做了,再把她给灭口--想到这儿时,恰好一阵夜风吹过,白瓷浑身打了个激灵,右手悄悄打开了小包的拉链。 只要是觉得自己有几分姿色的女人,小包内一般都会装着一瓶防狼剂之类的,以供不时之需,白瓷的小包里,也有这个玩意。 而且还是从外国进口来的,特殊的喷雾剂,别说是喷在眼镜上了,就是喷在皮肤上,也会让人感受到好像被泼了硫酸那样,难受的不行不行的。 李德才却没有注意到白瓷的神色变化,只是死死盯着好像一条河那样的路面,摇了摇头说:“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可就是预感到好像要出事那样--不行,我们今晚暂时先不去了,先回市区,等明天再说!” 第六感察觉出某种潜伏在左右的危险后,李德才当机立断要返回市区。 没办法,为了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高飞得了那种怪病,需要女人来救火,这才只派李德才一个人来接白瓷。 察觉出不妙后,李德才自保都成问题,要是再带着白瓷楞是徒步前行……再给他三个胆子,他也不敢。 还有就是,这地方没有手机信号,没法通知防空洞那边的陈大彪过来接应,所以李德才觉得暂时退回市区,等天亮后再走才是最正确的。 李德才没有想错,更没有做错,可白瓷却理解错了:他不会是借口阻止我找高飞,想在回市区的路上找机会冒犯我吧? 想到这这儿后,白瓷断然否决了李德才的提议:“不,都已经来这儿了,怎么可能再回市区?我得过去,今晚一定得看到他才行!” 李德才一愣,接着说:“白女士,你最好听我的!说实话,我真察觉出不对劲,这种感觉很不好,咱们还是先上车。” 李德才说到这儿时,远处数十米之外的蛙鸣声,忽然消失了,那个未知的危险,好像正接着夜色、旁边树丛的掩护,悄悄的向这边袭来。 “听,青蛙都不叫了。我们必须得走!” 那种看不到的危险,让李德才心猛地一跳,说着伸手就去拉白瓷的手。 白瓷猛地一摆手,迅速后退一步,低声喝道:“你先干什么?” “我、我哪儿想干什么?我就是想让你去车里。” 看到白瓷一脸的警惕神色后,李德才愣了下猛地明白,赶紧解释道:“白女士,你可千万别误会,我可没有打你主意的意思,请你相信我--白女士,你站住!” 趁着李德才解释时,白瓷忽然转身就向水洼中跑了过去,一步迈进水中后,身子就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水里。 水不是很深,刚淹到膝盖。 水温冰凉,有些彻骨的寒冷,下面还有一些很尖锐的碎石,扎的她脚心很疼,一只躲在水洼中的青蛙,呱呱叫着蹦了出来,消失在了前面水里。 “啊,小心!白女士,你要干啥去,别冲动,快回来!” 李德才真没想到,他的小心翼翼反而造成了白瓷的误会,导致她不顾一切的冲上了那条路,心中大急,再也顾不上什么了,赶紧追了上去。 “白女士,你别误会,听我解释--哎哟!” 李德才连蹦带跳的追上白瓷,伸手刚拉住她右手手腕,她却论起左手中的高跟皮凉鞋,狠狠砸向了他。 李德才防不胜防下,被高跟鞋砸中了额头,赶紧松开了手。 白瓷迅速后退,右手拿出了防狼剂,厉声喝道:“李德才,要是不想被我误会的话,那就带我去找高飞--今晚,我必须得看到他!” “嗨,你这是在搞啥子嘛!飞哥是俺恩人,俺怎么可能会欺负你!” 李德才有些心烦的抬脚踢了一下水,说:“好吧,那我在前面,你在后面。” 白瓷没有再说什么,淌着水走到了右边,意思是等李德才先过去。 郁闷的李德才只好贴着左边,慢慢的走了过去,随手折了两根树枝,扔给了白瓷一根:“用这个抽水面,会把水蛇惊吓跑的。” 白瓷接住树枝,随手抽了下水面,觉得很趁手。 李德才知道,现在无论他怎么说,先入为主的白瓷都不会完全相信他了,只希望能安全把她带到防空洞,再跟高飞仔细解释一下。 “给,你拿着手电,紧跟着我,我走哪儿你就走哪儿,小心些。” 李德才又把手电递过去。 白瓷却摇头:“我不要,只要小心跟着你就好了。” “嗯。” 李德才没有再勉强她,闷闷的嗯了声,紧攥着树枝向前走去,心里后悔没有把枪带上(枪是从岭南带回来的)。 哗啦,哗啦,淌水的声音,在夜色中很是刺耳,也更加让李德才感到紧张,总是有种错觉:在水响过后,会有一个长着大嘴的怪物,从水里忽然扑出来。 白瓷走在李德才身后,相隔不到三米,死死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在沉闷的淌水声中,俩人默不作声的前行了大约五十米,就在白瓷觉得可能误会李德才时,他却猛地转过了身! 雪亮的手电光,一下子映照在白瓷脸上。 “啊,你要干嘛!” 白瓷惊叫一声,本能的抬手挡住了眼睛。 “后面,好像有人。” 李德才干涩的声音,缓缓响起。 “有人,有什么人?” 白瓷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只看到不远处那辆汽车了,哪儿有人? “好像是蔵在了树丛边,速度很快,眼花?” 李德才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白女士,我们不能再向前走了,必须得回去……” “不,必须得走,我自己走!” 白瓷打断了他的话,语气很坚定:“你不想被我误会的话,你自己可以回去,反正顺着路走,再走两公里就到了,不是吗?” “算了,我不说了。” 李德才盯着白瓷愣了片刻,接着转身加快了前行的脚步。 天地良心,他刚才真是感觉到后面好像有人在远远的吊着他们,但白瓷就是不信,他要是再解释什么,肯定会让她更加怀疑自己居心不良。 “不管怎么样,哪怕是拼了命,我也要把她送到飞哥那儿就是了--但愿我的感觉是错的。” 李德才深吸了口气,不再多想,迈开脚步故意把水淌的哗哗更响。 这样做,就像胆小的人走夜路时故意唱歌那样。 俩人很快就顺着坑坑洼洼的盘山道,拐过了山角。 并没有什么东西出现,一切都很正常,最多也就是白瓷的小脚,被碎石子给划破了,有些火辣辣的疼,不过因为是泡在冷水中,还能坚持下来。 “哎哟!” 刚拐过山角没走几米,白瓷好像踩在了一块更锋利的石头,忍不住失声低叫了声。 “怎么了?” 李德才赶紧转身。 “没……小心后面!” 白瓷刚摇头说没事,脸色忽然大变,尖叫了一声。 第1506章 从下面爬过去吧! 走在冰凉,到处是碎石子的水洼里,白瓷很后悔,后悔为什么要穿高跟鞋过来,如果像李德才那样,穿的是运动鞋,就不怕会被碎石划破脚了。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华,谁能想到会走这种路? 穿着高跟鞋走的话,差不多得把脚脖子崴下来。 但情况就这样了,再后悔也晚了,只能咬着牙的光着脚丫走,被碎石划破脚也是很正常的了。 再一次被碎石狠狠划了一下后,白瓷终于忍不住低声叫了下,李德才赶紧转身,关切的问怎么了。 “没--” 白瓷摇头,正要说没什么时,却忽然尖叫一声:“小心后面!” 在李德才转身,她抬头的瞬间,她竟然看到一个黑影,就像一个鬼魅那样出现在右边的山体上,居高临下猛地扑向了李德才! 李德才不是什么高手,发现这条路上不对劲,也只是靠着还算灵敏的第六感,所以在忽然遭到不明物体的偷袭时,躲过去的希望,可以说是一点也没有。 可李德才自从跟了高飞之后,尤其是前些天去了岭南,跟着兔子在雨林中转了一个月,那边特殊的环境(不时出现的毒蛇等),使他的反应有了很大的提高。 所以当他转身,看到白瓷脸上露出极大的恐惧后,还没有等她失声尖叫出声,本能的猛地扑向右边的山体。 一把寒光四射的长刀,在清冷的月色下就像一道闪电,猛地劈在李德才刚才站立的地方。 也幸亏李德才反应迅速,要不然他非得被这一刀直接劈成两半! 不过就算是他反应迅速,及时向左扑去躲开了这势在必得的一击,右臂还是被刀锋扫过,一块小孩巴掌般大小的皮肉,被切了下来。 胳膊上被硬生生切下一块肉来,肯定很疼,不过这时候李德才已经不知道疼了,身子狠狠撞在山体上后,借着反弹的力道猛地斜刺里撞了过去,左手中的手电筒狠狠砸了过去! 偷袭的人做梦也没想到,李德才能及时躲开他的偷袭,雪亮的长刀余势不减,狠狠斩在了水中的同时,他也跳进了水里,溅起老高的水花。 一击没有奏效后,这个人本能的就要纵身跃起,重新向李德才发出第二次进攻--但他却忘记了当前特殊的环境:他是站在水中的,水虽然不深,可却没到了他小腿,导致他的动作要比平时慢了一个节拍。 如果是在正常的路面上,他在一刀劈空后,可以在零点零三秒内,再次纵身跳起,手中长刀以最合适的角度横扫,把李德才拦腰扫成两段。 只是脚下的水,却大大延缓了他起跳的速度,等他纵身跳起、长刀平端着要横扫时--李德才的手电,已经狠狠砸在了他面门上。 强光手电足有三斤多重,李德才又是全力砸下来,这个人就像被迎面冲过来的火车头撞到那样,脸上发出了清除的咔嚓骨折声,连惨叫也没来得及发出,就像被撞断的电线杆子那样,仰面直直摔倒在了水中。 砰! “侥幸!” 李德才暗中大呼了声侥幸,也顾不得查看那个人是谁,又是怎么样了,一把抓主白瓷的手,向来路狂奔:“跑,快--” 李德才俩人刚跑过山角,就猛地停住了脚步。 借着远处的车灯光芒,他看到拐角处站了三个黑影,手里都拿着明晃晃的长刀,好像幽灵那样,并排站在了路中间。 “武士刀!?” 看着那明晃晃的长刀,李德才双眼猛地眯起,一把就将白瓷拉在了身后,向山体靠去。 在华夏,受某些抗战影视的影响,只要一看到‘武士刀’这三个字,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岛国武士,就像李德才这样。 冀南的南部山区内,为什么会出现了岛国武士? 看着那三个缓缓把长刀斜斜的举起,慢慢走过来的黑影,李德才只觉得心跳都停止了。 李德才自身倒是会几手三脚猫的功夫,干翻三五个一般小伙子不在话下,再加上跟了高飞后,也经历了一些事,可他终究没有单独面对过今晚这样的凶险。 他毫不怀疑,面对三个很可能是岛国武士的敌人,今晚他--死定了。 他有这种消极的想法,倒不是说他害怕,而是因为他很清楚,他根本不是传说中的岛国武士对手,更何况是三个? 刚才他能一举放倒一个敌人,侥幸的因素占了太多。 可现在,敌人肯定不会给他机会了。 至于被他保护在背后的白瓷,这时候彻底傻掉了。 恐惧,极度的恐惧,就像一个恶魔,死死掐住了李德才的咽喉,使他连呼吸都变得那么艰难。 他很怕,因为他看到了死神,嗅到了死亡散发出的血腥气息。 可他又很不甘,因为还有一个白瓷需要他保护。 极度恐惧中,李德才的脑子反而转的很快:这些人可不是来伏击我的,应该是为了白瓷。还有,他们应该不会伤害白瓷,就是想把她掳获,用来挟持飞哥。他们竟然也知道飞哥蔵在这儿了,到底是谁泄露了消息? 李德才脑子里飞快的想着,用手护着白瓷缓缓后退,转过山角后,却发现那边也多了两个黑影,就像骄傲的狮子那样,双手抱着武士刀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看到这两个人后,李德才反而不害怕了,紧绷着的神经慢慢松懈了下来,还好整以暇的叹了口气:“唉,你们是什么人?” 当人在被逼到绝境,求生的希望彻底扑灭后,神经、思想,就会变太般的轻松起来,或者可以说是已经崩溃了,当前的镇定只是出于一种不甘所驱使。 没有人打理他,那三个人中有俩人停住了脚步,左边那个独自走了过来。 看来,他们也不想以多欺少,尤其还是李德才这种不入流的,没得辱没了‘武士’这个名头。 人家有五个人,手里还有刀。 李德才只有一个人,手里只有一把手电,背后还有个吓傻了的白瓷。 那个人缓步踏水而来,带着说不出的飘逸,走到李德才面前两米处,停住了脚步,用非常生硬的汉语说:“你,想不想活下去?” “想。” 李德才想都没想,就脱口说出了这个字。 谁特么的想死啊? 尤其是混到老总的李德才。 “很好,你很诚实。” 在月光下,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的黑衣人,眼里闪着狡诈阴狠的光芒:“我可以放你走,可你得答应我两件事。” “你说,让我做什么?” 李德才嘴角抽了下,声音中充满了希望。 “把那个女人留下。” 黑衣人刀尖微微一斜,指向了他背后的白瓷,生硬的语气中,带着猫戏老鼠的残忍:“然后再像狗那样,从我腿下面钻过去。” 李德才沉默。 白瓷清醒了。 等了片刻,那个人才问道:“怎么样?” “你们,说话算话?” 李德才的回答,是那么苍白无力。 “你可以选择不相信。” 黑衣人晃了晃手中的长刀,眼神开始变得狂热起来。 他喜欢看到李德才这种贪生怕死的表现,唯有这样才能让他享受到掌握别人生死的聚大快、感。 李德才没有再说什么,回头看向了白瓷。 白瓷没看清他的眼神,却能感受到某种意思,本能的抬手抓主李德才,嘎声道:“李德才--你、你不能丢下我不管!” “他们、他们有五六个人,甚至更多,我打不过他们。” 李德才做了个吞咽的动作,声音嘶哑的说:“而且,我也不想死,我还年轻。” 白瓷慢慢松开了他的胳膊。 她的手上,全是鲜血,那是偷袭者砍伤李德才后,淌下来的鲜血。 白瓷没法指责李德才,因为人家说的很对:敌人众多,他还年轻,就算拼了命的保护她,除了陪着她一起死之外,根本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更何况,在还没有走上这段不归路时,人家李德才可是察觉出不对劲后,几次阻拦、劝说她先返回市区的,她就是不听,还怀疑他对她有非分之想,说什么死也要去防空洞那边,结果…… 白瓷无法埋怨李德才,甚至都不能生气,指着他鼻子叱问他,这样做是不是辜负了高飞对他的厚爱啥的。 咎由自取。 所以她没必要再说什么,只是惨笑了下,就松开了手。 李德才好像也觉得抛下白瓷独自逃生,垂下眼帘低声说:“我能看得出,他们不会伤害你的,最多……也就是掳获你。你、你要学会坚持,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你回来? 呵呵,你以为他们真会放你走? 他们应该知道高飞就在前面不远处,又怎么可能让你去通风报信? 退一步来说,就算他们能放你走,等你喊高飞回来后,我恐怕早就--白瓷想到这儿后,低下头慢慢靠在了山体上,紧握著手里的防狼剂。 她不想再看这个可怜的男人一眼,更不想跟他说一个字。 “找机会,从山崖下滚下去,那边坡度大,摔不死人的。” 李德才转身时,忽然低低的说了句。 “什么?” 白瓷一愣,猛地抬起头时,李德才已经走向了那个黑衣人:“你,是岛国的武士吧?” 黑衣人看着李德才的眼神,就像是在看死人。 人们对于将死之人,总是宽宏大量一些,所以这个人没有隐瞒什么,傲然点了点头,随后淡淡的说:“跪下,爬过去。” “唉,你们岛国人,为什么总是喜欢别人钻你们裤裆呢?” 李德才很遗憾的叹了口气,双膝一软--就在白瓷听到他那句话,以为他要为男人的尊严,拼死一战时,他1却结结实实的跪在了水中,双手撑地,就像一条狗那样,淌着水爬向了敌人。 黑衣人两根腿岔开,好像一个等待挨草的表砸,得意洋洋。 “李德才,快给我滚起来!” 看到李德才慢慢爬到黑衣人两条腿下后,白瓷忽然尖声叫道:“别让我看不起你!” 第1507章 野兽般的李德才! 就像李德才一样,从这些黑衣人手持的长刀上,白瓷也看出他们是岛国人了。 在很多时候,岛国人都是很骄傲的,尤其是他们的武士,绝对是说话算数,敢于承担责任的,不像某些国人在国外欺负女人后,就会鼻孔朝天的宣称他是岛国人。 那个武士既然承认他是岛国人,那么他们肯定就是来自那个国家。 至于他们怎么会来到这儿,谁是他们的幕后老板,白瓷没时间去考虑这些,她只是看到李德才真按照人家的吩咐,跪在水里狗一样的要钻过人家裤裆时,做为一个华夏人的骄傲,让她忘记了眼前的危险,勃然大怒,尖叫着让她滚起来。 马上就要爬行到黑衣人身下的李德才,闻言动作凝固了下,随即慢慢回头冲她笑了一下,带着明显的讥笑,好像在问白瓷:你看不起我又能怎么样,你看得起我,人家就不杀我了? 白瓷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只是全身酸软无力的靠在了山体上。 也看出李德才笑容中意思的黑衣人,更加得意,仰面压抑的低声狂笑着,那声音就像远处水洼中的蛙鸣,听起来很悦耳。 他笑着时,李德才钻到了他的裤裆下,他双手抱着的武士刀,慢慢举了起来。 刚才说过了,岛国武士绝对是说话算数的,不过有时候他们也会放屁,比方这个人,他说只要李德才从他裤裆下钻过去就放了他,那就是一种猫戏老鼠的游戏。 黑衣人压根就没打算要放过李德才,只想在尽情的侮辱他之后,再一刀刺死他! 像这种卑微、没有骨气、贪生怕死的华夏人,实在没必要活在世上浪费粮食,污染空气,干掉他,倒是为华夏人民节约一个人的资源。 一心为华夏着想的黑衣人,双手举起了武士刀,刀尖缓缓向下,嘴里依旧蛙鸣般的笑着,看到李德才脑袋已经钻过去,正要一刀刺进他后心时--在水洼中爬行,好像狗一样的李德才,右肘忽然猛地往上撞去! 在看到这么多黑衣人后。李德才就知道他死定了。 说实话,他是怕死,但却不会为了怕死,就像白瓷所希望的那样,做出一番徒劳的挣扎后再去死--他希望能拿出他华夏男人的尊严,来换取一个东西:岛国武士的命! 李德才已经抱定了必死之心,所以屈肘狠狠向上撞去时,可以说是用上了全身的力气,近乎于疯狂。 人在疯狂时,力气总是最大的,不是吗? “啊!” 那个黑衣人,做梦也没想到李德才会临死反扑,遭到狠狠一撞后,嘴里发出一声惨叫。 白瓷的眼睛,忽然猛地亮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后,她才明白李德才为什么让她趁乱逃走,他为什么要抛弃尊严学狗爬了,原来是要跟敌人同归于尽,制造给她逃走的机会! 李德才的愿望实现了,他成功击中了敌人,用他全身的力气! 这一击,李德才很有信心,足够把黑衣人十几年才下出来的蛋,给击碎。 一个男人,无论他有多么的强壮,可那地方永远都是他最脆弱的部位,只要力气够大,完全可以一击致命。 听到黑衣人发出的惨叫后,李德才心中狂喜,大喝一声猛地站起来,借着这股子猛力,一下子把敌人倒掀了出去。 刚站起来,他右手中攥着的一块石头,对另外那两个敌人狠狠砸了过去,同时嘶声吼道:“快--跑!” 当的一声响--那两个黑衣人根本没有躲闪,其中一个只是迅速横起长刀,把石头格开,随即长刀霍然竖起,再次抱在了怀中,又像黑夜中的天神那样,保持着刚才的动作,一动不动,压根没有因为李德才暗算了同伴,就恼羞成怒的哇呀呀叫着盘山路,把他碎尸万段。 “怎么回事?难道他们不在乎同伴的生死?” 这两个敌人的反应,大大出乎了李德才的预料,稍微一愣神时,就听到白瓷的尖叫声又响起:“啊!” 完全是本能的,李德才猛地一歪头,雪亮的刀光,擦着他发丝急闪而过,犹如一道闪电! 砰的一声,李德才右脚向后狠狠一踩水,借着水花溅起时能暂缓敌人连续进攻的机会,兔子般的向前蹿去,随即霍然转身,就看到刚才裤裆下遭受他狠狠一击的黑衣人,此时却安然无恙的站在那儿。 黑衣人没有再进攻,双手握着的长刀斜斜放在右肩部位,眼里闪着比月光还要森寒的杀意,以及恶魔般的讥笑。 “你怎么会没事!?” 看到黑衣人好好站在那儿,屁事也没有后,李德才懵了,脱口问出了这句话。 “想知道?咯咯,还是去地狱里寻找答案吧!” 黑衣人狞笑着,踏着水一步一步的逼了过来。 他难道是个女人? 李德才深吸了一口气,知道正如黑衣人所说的那样,要想知道答案,差不多得去地狱里寻找了。 “呀!” 黑衣人慢慢走到李德才面前两米时,嘴里发出一声怪叫,高举着武士刀就像月光下的一头黑色怪兽那样,猛地扑了过来! 从李德才刚才的反击力度、速度等反击数据来判断,黑衣人确定他无法躲开自己这雷霆般的一击,人类的恐惧会让他本能的后退。 只要李德才后退……他狠狠劈下的长刀,就会斜刺里把他劈成两半截! 黑衣人喜欢那种肠子、心肝肺乱飞的场面,那样会让他再一次体会到男人最喜欢的血腥。 可实际上,就像他让李德才失望那样,李德才也让他失望了。 李德才没有后退,反而嘶吼一声,就像受伤的独狼那样,不退反进猛地向他扑了过来! 两个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都向敌人凶猛的扑去。 唯一不同的是,黑衣人手中有刀,李德才是赤手空拳! 李德才的反常反应,导致黑衣人已经劈下去的长刀失去了目标,但他终究是高手,处乱不惊,前劈的长刀及时后翻,对着李德才的后心。 月色下的长刀,就像一条灵敏的毒蛇,猛地折身返回,张大嘴巴狠狠咬住了李德才的后背。 人类对危险的本能反应,让李德才身子猛地一扭,刀尖刺进了他右肩的同时,他已经狂叫着,与黑衣人狠狠撞在了一起! 黑衣人来不及收住前扑的速度,再加上脚下全是水,大大阻止了他步伐的灵活性,所以只能跟他撞在一起。 黑衣人武功高强,可身材却比李德才瘦小很多,俩人狠狠撞到一起后,毫无悬念的,李德才就把他狠狠扑倒在了水中。 砰的一声水花四溅后,接着俩人在水洼中就开始来回的翻腾,好像两条纠缠在一起的蛇。 如果堂堂正正的作战,李德才在持刀的黑衣人面前,撑过一分钟就算他命大。 可现在俩人却好像街头上的痞子那样,相互搂抱着,撕咬着,狂吼着,什么精妙的招数,在这样痞子般的战斗中,都施展不出来,哪怕黑衣人手中有刀。 在这种时候,长刀不但起不到任何作用,还成为了累赘,黑衣人只能松开,腾出手来去抓李德才的咽喉。 李德才猛地低头,张嘴一下子咬住了他的手指! “啊!” 黑衣人惨叫着。 正所谓十指连心,从没有过这种战斗经验的黑衣人,明显不如从小就打乱架的李德才,手指被咬住后,竟然像普通人那样惨叫着放弃了该有的进攻,只想把手指从他嘴里‘夺’回来。 李德才还算通情达理,松开了嘴。 黑衣人如蒙大赦,赶紧缩回手,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李德才却已经再次张大嘴,狠狠扑在了他的脖子上! 一口,李德才咬住了他的咽喉。 “啊--啊!” 黑衣人咽喉被咬住后,嘴里发出死亡前的呜咽叫声,双手死死采住李德才的头发,想极力再挣开。 这时候,旁观的四个黑衣人,才发觉事情不对劲,齐声低吼着冲了过去,抡起长刀狠狠斩向李德才的后背。 咔嚓--听到这声喉骨被咬断的脆响后,李德才松开了嘴,猛地一个翻身的同时,把黑衣人推了出去。 四把长刀,有三把斩在了黑衣人身上,哪怕他们及时收力,也伤到了同伴。 只有一把刀,精准的斩在了李德才后背上。 “嗨!” 李德才发出一声无法控制的惨哼,再次一个翻滚,躲过了敌人斩下的第二刀,无意中莫到了被他咬碎咽喉的敌人扔下的长刀,立即屈膝跪了起来,猛地扫向了敌人。 当一个人把生死置之度外,双眼灌血时,他身体里潜伏着的所有杀伤力,就会被彻底激发出来,变成一只野兽。 李德才变成了野兽,就像没看到当头劈下的长刀,吼叫着挥刀横扫! 敌人可以把他劈成两半,可他也同样能把敌人两条腿都扫断。 如果是以命搏命,黑衣人自然不会在意两条腿,一切以把敌人干掉为目的。 可现在问题是,几个黑衣人占有绝对优势,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只要不像咽喉被咬碎的那位仁兄一样,轻视李德才,都能轻而易举的干掉他。 只有傻瓜,才会在占有如此优势时,会拼着丢掉腿子的危险,干掉李德才。 这个黑衣人可不是傻瓜,所以他顾不得斩杀李德才,只能及时回刀。 当的一声响,黑衣人及时格开了李德才横扫过来的长刀,同时右脚闪电般飞出,重重踢在了他下巴上。 噗通一声,李德才仰面重重摔倒在了水洼中。 “快、快跑啊,跑!” 李德才一骨碌就站了起来,嘶声对吓傻了的白瓷吼叫着,高举着长刀,以飞蛾扑火的方式,主动扑向敌人。 他希望,能在被人砍死前,白瓷能趁机滚下左边的山崖。 虽说滚下去,也不代表着她能安全逃走,可总比留在这儿要好很多。 白瓷却傻掉了,只是呆愣愣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第1508章 说出来,也得死! 李德才用命来为白瓷争取她逃走的机会,她却在最好的时机,傻掉了。 白瓷也能看出李德才当时的处境,明白他这是在为自己争取逃跑的机会,更知道她自己现在最该做的,就是趁着四个黑衣人全被李德才拖住时,冲到路对面,滚下山崖。 这一切,她都明白,也知道该怎么做。 但可惜的是,她大脑明明下达了正确的指令,可她的身体却没有丝毫的反应,只是筛糠般的剧烈颤抖着。 “跑啊,怎么不跑啊,跑啊!” 李德才双手紧握著长刀,好像疯子那样,使出所有的力气胡乱挥舞着,冲向四个黑衣人。 当、当当! 一连串电光火石般的兵器相撞声响中,一团团的血雾,在月光下看上去是那样的清晰,自李德才身上溅起。 四个黑衣人,在彻底失去理智只知道胡乱挥刀时,才不会有给他任何机会,马上就展开了精妙的配合:其中俩人后撤(环境限制下,人越多越展不开手脚),一人飞快的格挡着李德才的刀,另外一个却趁机从旁边挥刀斩向他。 第一刀,斩中了李德才的左肋。 第二刀,在他后背划了一道长长的血口。 第三刀,李德才右肩飞起一块巴掌般的血肉。 第四刀--眨眼间,这个负责斩杀李德才的黑衣人,就挥出了七八刀,刀刀中的,尤其是第八刀,更是狠狠刺进李德才的小肚子里。 按说,李德才身中这么多刀,虽然每一刀都不能直接致命,可肯定能让他丧失战斗力。 但实际上,李德才却像感觉不到那样,只是用全身的力气,机械般的疯狂挥舞着长刀,嘴里犹自嘶哑的喝着:“跑,跑,快跑啊……” “亚嘎亚嘎!” 在旁边观战的那俩黑衣人,其中一个忽然说了句什么,正围着李德才作战的那俩人,就齐刷刷的向后跃去,不再进攻。 敌人已经退却,李德才却没有停止动作,犹自疯狂挥舞着长刀,喃喃说着快跑。 长刀在月光下,闪过一抹抹的寒光,呼呼作响。 四个黑衣人,还有白瓷,都看着他,没有动。 李德才,现在已经陷进疯魔的状态,他根本看不到敌人已经退却,甚至什么都看不到,包括天上月亮,群山,只知道疯狂的挥舞着长刀,嘴里发出嗬嗬的叫声。 他,就像一个孤独的舞者,在其他五个人的观赏下,用他的生命,来给这个世界留下最后一曲舞--生命之舞。 这时候,不用别人再进攻他,他自己就会在血液流尽后,才会停止动作,随即死亡。 他挥刀的动作,越来越慢,嘴里说的话,也越来越低,身上七八道伤口,却一直向外流血,肠子甚至都从伤口中露出了半截。 白瓷呆呆望着这个独自挥刀,挥刀动作越来越慢的男人,双手捂住嘴,慢慢跪在了地上,声音沙哑的喊着:“李德才--停止,停止,求求你,停止!” 那四个黑衣人,眼里再也没有了讥讽的神色,取而代之的是凝重,甚至还有尊重。 李德才,这个从没有被他们看在眼里的小人物,打伤了他们一个同伴,咬死了一个,同时也用他快速流逝的生命,博得了敌人由衷的敬重。 这才是男人,真正的男人。 当啷一声响,李德才一刀狠狠斩在了一块石头上,脚下一个踉跄,脱力的蹲坐在了水洼中,刀子在停滞了一下后,继续缓慢的挥舞起来。 “送他上路吧。” 一个黑衣人忽然说道。 他有些不忍心看到李德才自己累死,觉得这与他所尊崇的武士道精神不符合。 “好。” 另外一个黑衣人点了点头,就像散布那样缓缓走到李德才背后,双手举起了长刀。 刀尖朝天,刀刃雪亮,一刀斩下,李德才就会人头落地。 “走好!” 黑衣人低声说着,斜刺里狠狠劈向了李德才的脖子! 长刀带风,即将电闪般落下时--一个黑乎乎的,拳头大小的东西,却以比闪电般更快的速度,激射而来,一下击中黑衣人的刀刃。 当啷一声大响,黑衣人手中长刀飞出,直直飞向白瓷那边。 又是一道黑色的影子,真的好像鬼魅那样,悠忽从白瓷背后山体的灌木丛中闪了出来,一把抢过那把长刀,没有片刻的停留,径直飞向黑衣人。 月光下,刀光一闪,好大一颗头颅飞起。 这个黑衣人凌空翻身稳稳落在水洼中时,没了脑袋的黑衣人,脖子里才窜出一股鲜血,好像喷泉那样,直窜上天足有三米,随即就如烟花般落下,无头尸身直直的扑倒在了水洼中。 砰! 夹杂着血液的红色水珠溅起,在月光下看上去是那样的清晰。 这个黑衣人一刀斩杀敌人后,根本没有看其他任何人,右脚抬起,一脚把李德才扫过来的刀子,很干脆的踩在了脚下,随即弯腰一掌,砍在了他脖子上。 李德才双眼猛地一张,眼里的狂性潮水般退去,露出了正常人该有的清明,呆呆望着眼前的人,片刻后笑了:“飞哥,你来了。” “我来了。” 高飞仍旧没有看其他任何人,哪怕那三个黑衣人都霍然举起了刀,白瓷张大嘴巴的看着他,眼里全是压抑不住的狂喜。 他只是看着李德才。 李德才也看着他,那眼神就像在看多年不见的恋人--再次笑了下,问道:“我累了。” “那就好好休息一下。” 高飞抬手,轻轻从李德才的眼睛上抚过,再拿起手来时,他已经闭上了眼。 远处,传来了纷沓的脚步声,几道手电光乱照。 三个黑衣人没有管,就像没看到,他们眼里此时只有高飞。 高飞明明背对着他们蹲在地上,右手抱着李德才,没有看他们一眼,但他们却走到高飞背后两米处后,都停住了脚步,艰难的咽了口吐沫。 他们忽然有了种说不出的恐惧感。 还有一种从没有过的无力感--让他们觉得,只要高举着的刀子一挥下,他们马上就会变成第二具无头尸。 这种无法形容,很怪异的感觉,使他们进退两难。 “飞哥!” 随着噗通噗通的踏水声,陈大彪带着四五个手下,喘着大气跑了过来。 这些人,就是负责高飞静养不被人打搅的守卫,是陈大彪从天涯集团挑选的心腹手下,也是一些没多少武力值的年轻人。 所以,当他们跑到近前,借着强光手电的白光,看到那具无头尸体后,立即呆愣当场,嘴巴张大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把德才抬走,下山送医院,用最快的速度。” 高飞横抱着李德才,缓缓站了起来。 “是!” 陈大彪这才如梦初醒,大声答应着冲了过来,结过了李德才,扭头吼道:“小马,小池,你们两个跟老子走,其他人留下!” 小池俩人赶紧跑过来,帮着陈大彪抬着李德才,跑向了停在路尽头的那辆车子。 他们经过那三个黑衣人身边时,心中都很怕,因为人家只要一挥手,他们就得死。 但那三个黑衣人却没有动,仿佛他们是透明人那样,只是死死盯着高飞。 另外两个保安,冲过来架起了被吓傻的白瓷,不由分说的向来路走去。 当白瓷被架着消失在山角后面时,陈大彪也启动了车子。 车子马达的响声,在雨后空旷的群山中,很刺耳,但很快就听不到了。 除了空气中弥漫着的血腥气息,周围一切都恢复了原样,蛙鸣声继续响起。 “谁派你们来的?” 高飞右手中的长刀,拖拉在了水中,转身看着三个黑衣人,声音很平静,就像在跟老同事说话。 咕噔。 不知道是谁的嘴里,发出了吞咽口水的响声后,为首的那个黑衣人说话了,声音很干涩:“你--就是高飞?” “是,我就是高飞。” 高飞微微歪着下巴,看着他们再次问道:“是谁派你们来的?” 三个黑衣人沉默,然后齐刷刷的后退了一步,那个为首者才说:“我们不说,是不是就只有死路一条?” “说出来,也得死。” 高飞淡淡的回答。 “那就不用说了--呀!” 为首黑衣人嘴里发出一声怪叫,高举着武士刀,直直扑向高飞。 其他两个人,也都同时怪叫着,挥刀扑向高飞。 在高飞现身后瞬间斩杀一名同伴后,这三个黑衣人就看出他们合起来也干不过他,既然左右是个死,倒不如学李德才,全力与他对拼。 那样,或许三人还能从中找到一丝生迹,毕竟李德才刚才已经用他男人的血性,为他们做出过榜样了,只要三个人不怕死,用两败俱伤的打法,未必不能拼出一条活路来。 可惜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不是李德才,而高飞,也不是刚才的他们。 李德才悲惨,或者说壮烈的样子,极大刺激了高飞。 再加上最近将他感觉窝囊的要命,恰好想通过杀戮来发些一下,所以在三个黑衣人联手不要命的扑过来时,平静的双眼中,攸地绽放出骇人的戾气,低喝声中微微拧身,手中长刀匹练般挥了出去。 刀光乍闪,随即落下,四个人一触即分,恢复了静止。 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双手握刀的高飞,已经站在了敌人刚才站着的地方。 那三个黑衣人,站在了他站着的地方,都是背对着对方,一动不动。 过了足足十秒钟,终于有人动了。 是一字排开站在西边的那俩黑衣人--下巴下忽然窜出一股子血箭。 长刀落地,身子慢慢跪了下来,接着扑倒在了水洼中。 为首的黑衣人,身子剧烈颤了下,缓缓转身看着高飞的眼里,全市上不可思议的骇然,与绝望。 刚才双方电光火石般一触即分的瞬间,高飞长刀竟然割断了两个黑衣人的咽喉。 为首者转身时,高飞也转过了身,看着他说:“最后一次机会--我可以给你一个体面的死法。” 第1509章 荣耀的死法! 岛国武士在临死前,最看重的死法是什么? 切腹自杀。 上世纪八十年代时热播的《陈真》中,就有一个叫柳生静云的武士,为了爱情最后切腹自杀了。 切腹自杀对于一般人来说,是绝对无法忍受的:自己拿刀子刺进自己肚子里后,还得来回的转几圈,多疼啊? 可对于真正的岛国武士来说,切腹自杀却是一种极大的荣耀,因为他们固执的以为,人的灵魂是宿于肚腹中的,他们可以用这种自杀方式,来向人表示,他有多么不怕死,有多么忠心,有多么多么的爱某个姑娘,让她看清自己的灵魂…… 总之,切腹自杀对于真正的武士来说,是一种与死有关的极大荣耀,高飞很清楚这些,所以才说要给为首黑衣人一个体面的死法,前提是他得说出幕后主使人。 为首黑衣人眼睛一亮,低声问道:“真的?” 高飞没说话,右手一抬,手中长刀就咻咻厉啸着飞向对面,嚓的一声,插、进了泥石中。 高飞弃刀不用,是告诉为首者:你可以相信我。 “我叫藤原三良。” 为首黑衣人把高举着的长刀慢慢放了下来,随即跪坐在了水洼中,一副淡定自若的样子。 “藤原三良,我记住了。” 高飞点了点头,顿了顿又说:“我可以当你的介错人。” 在岛国广泛流传的自杀方法“切腹”中,那位被找来作为切腹者助手在最痛苦一刻替其斩首的人被称为“介错人”。 介错人一般是剖腹自杀者的亲友,武士如果战败但输得光荣﹐对手可能会为了向其勇气致敬﹐而自愿担当介错人。 岛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次切腹自杀,莫过于岛国文学家三岛由纪夫之死了。 1970年11月25日,三岛由纪夫交付了遗作《丰饶之海》的最后一部,随后带领4名盾会成员切腹自杀。、 三岛由纪夫在额际系上了写着“七生报国”字样的头巾,用白色的布将预备切腹的部位一圈圈紧紧地裹住,拿起短刀往自己的腹部刺下,割出了一个很大的伤口,肠子从伤口流出来。 随他同来的两位盾会成员之一的森田必胜,用名刀“关孙六”为三岛进行介错,但连砍数次都未能砍下他的头颅。 三岛由纪夫难忍痛楚,试图咬舌自尽也失败了,最后改由学习过居合道的盾会成员古贺浩靖执行,终于成功。 高飞说他愿意当藤原三良的介错人,就是在向他致敬。 就像个刚才藤原三良几个人敬佩李德才,要一刀斩死他那样。 “谢谢!” 藤原三良把长刀横在雄前,左手轻轻在刀刃上缓缓试过,目光温柔,就像在轻抚自己女人的肌肤那样,低声说:“我来自岛国宾贺,我们这是第一次来华夏,受雇于一个叫‘少爷’的人。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掳获所有试图要去那边的女人。” “少爷?呵呵,又是少爷。” 高飞轻笑了一声,又问道:“宾贺,是忍者流派?” 藤原三良轻笑一声,双手捧刀,动作认真的高举了起来:“不入流的门派,却是从小抚养我们长大的地方。” 岛国忍者流派中,最著名的是伊贺,甲贺,纪伊等,至于宾贺,高飞还真是第一次听说哦。 不过他才不在意这些,因为不管出自哪个流派的忍者,都是为钱而效命的,他们是岛国职业杀手的代名词。 “嗯,可以理解。” 高飞走过去,双手接过了那把长刀。 等会儿,他要用这把刀,来结束藤原三良的痛苦。 岛国武士在剖腹自杀时,是不会用长刀的,他们有一把专门切腹自杀用的刀子,名为‘肋差’。 岛国武士切腹自杀时,还有很多手段,比方十字切,就是刺进去后,先横着切一刀,再竖着来一下,这种死法比较快,一般熬不过几分钟。 其它的呢,就是一字切,二字切,三字切等等了,根据岛国历史记载,史上最牛比的一个人,在切腹自杀后疼了六十个小时,最后才安然逝世…… 藤原三良肯定不喜欢疼那么久,幸好有高飞帮助。 他拿出肋差,低头闭目喃喃了几句好像经文似的话,才慢慢抬起头,看着天上的月亮,高举起了肋差。 高飞也抬起头,背转过了身,等背后猛地传来一声无法压抑的痛苦时,他才霍然转身,手中长刀犹如白虹贯日那样,狠狠一刀斩下! “嘎,嘎嘎!” 一只受惊的乌鸦,在月光中迅疾的掠过路面,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中,唯有沙哑的叫声在夜空中回荡,带着回不到家的凄凉。 乌鸦飞过上空时,白瓷在两个保安的帮助下,终于来到了防空洞前。 防空洞的洞口,就在山体上,有一个伸延七八米的缓坡,这是方便车辆进出,两扇刷了铁红漆的大铁门旁,还有两个保安守护在那儿。 “女士,请稍等。” 扶着白瓷走到洞口后,那个保安才松开她,走到门口刚要敲门,门开了,暗红色的灯光撒了出来,然后她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旗袍的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解红颜。 “白瓷,欢迎你。” 解红颜快步走过来,热情的挽住了白瓷的胳膊。 白瓷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发不出声音,这是因为惊惧过度所导致。 “高飞呢?” 解红颜问扶着白瓷来的保安。 “飞哥正在那边处理事情。” 那个保安向前走了一步,低声把那边的事情简单叙述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 解红颜脸色一变,挽着白瓷折身走进洞口:“别怕,这儿很安全的……”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白瓷就低声抽泣了起来。 看到她哭了后,解红颜这才松了口气:哭了就好了,眼泪是调整情绪,缓解恐惧的最佳东西。 防空洞下面的通道很宽大,可以供两辆卡车并排前行,每个几十米,还会有一扇门,平整的通道一直蜿蜒向下,两侧墙壁上稀疏点缀着一些灯泡。 昏暗的灯光,把人的影子拉的很长。 防空洞内空荡荡的,白瓷的低低抽噎声都能传出很远,顺着通道快速传向远方,也不知道到底有多深,显得越加阴森。 解红颜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左手揽着白瓷的腰,右手扶着她胳膊,贴着通道右侧,向下走了足有十分钟后,才来到了一扇门前。 “到了。” 解红颜低声说着,推开了门。 白瓷吸了下鼻子,抬头向里面看去。 这是一个足有两百米的空间,原先是存放炸药的,前几天被刘小龙突击装修了一下,虽然时间很短,不过装修的却不错,分隔出了客厅、卧室、洗手间,地上还铺着地毯,实木家具,常用的家电等。 “来,坐下,先喝杯水。” 解红颜扶着白瓷坐在沙发上,给她接了辈子白开水,走向了浴室:“我去给你放上热水,你先洗个澡。” 白瓷受惊过度,现在洗个热水澡舒缓一下情绪,还是很有必要的。 果然,等她躺在白瓷浴缸内后,立马就被一种安全感所包围,长长吐出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慢慢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了高飞。 “醒了?你该多睡会的。” 高飞已经换上了一身黑色的睡衣,坐在椅子上看着他,清瘦很多的脸上带着让白瓷醉心的温柔笑意。 白瓷张开嘴,张合了几下后,才说出话来:“李、李德才,他怎么样了?” “他会没事的,不用担心。” 高飞没有多说。 白瓷咬了下嘴唇,泪水又淌了下来:“是、是我害了他。当初他发现不对劲时,力劝我回去,可我没听,执意要来见你,所以才……” “其实,在他把车子停下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晚了。” 高飞说:“所以你不用内疚。李德才,是好样的,他肯定会没事的。好了,你别胡思乱想了,等会儿出来吃点饭,先好好休息一下,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 “嗯。” 白瓷乖巧的点了下头,等高飞站起来时,却又问道:“这边距离那边那么远,你是怎么知道我们出事的?” “我白天不能出去。” 高飞笑了下,走向门口:“算到你差不多该来了,考虑到那段路特别难走,所以才带着陈大彪去接你。” 因为某些客观原因,高飞当前不能白天出去,就像蝙蝠那样,昼伏夜出,白天躲在防空洞内睡觉,晚上出去散布--所以他才说白天不能出去。 “等会,你来抱我。” 高飞走出浴室,正要关上房门时,白瓷低低的说道。 “我会的。” 高飞眉梢微微一挑,回了她一个很值得回味的笑,关上了房门。 “她怎么样了?” 高飞走进卧室后,解红颜从炕沿上站了起来。 “就是受惊过度,再加上自责,别的也没什么,只要好好休息一个晚上就没事了。” 高飞走到沙发上坐下,解红颜走过来,微微拧身坐在了他怀中。 很自然的,高飞右手就从黑色旗袍下伸了进去,解红颜双手搂住了他脖子,问道:“那些人,是谁派来的?” “少爷。” 高飞双手环抱着解红颜,淡淡的说:“他还真是阴魂不散。” “他怎么知道你当前的处境?” 解红颜有些奇怪的问。 一个多月前,岭南伐南县那个不起眼的小县城,成了被世人瞩目的地方。 这都是因为那边发现了二战时期,岛国军队留下的宝藏。 要想找到这些宝藏,必须得先找到蛊婆--这些事,都是沈银冰一手策划的。 虽说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只是一个圈套,就是沈银冰想利用他们找到蛊婆,但她那些心腹手下,以及拓拔千钧、梁娇娇、李德才等人却都知道。 这么多人都知道真向,依着少爷的能力,当然也有办法知道。 解红颜也明白这一点,她只是纳闷,少爷为什么会知道高飞蔵在这儿。 第1510章 解红颜的决心! 高飞蔵在这个防空洞,可是刘小龙在暗中一手操办的。 虽说佷多装修工人也来过现场,不过谁也不知道刘小龙装修这儿,用来做什么。 知道高飞住在这儿的人,除了刘小龙、李德才、兔子还有陈大彪带来的这六个心腹保安外,就连梁明、老王等人都不知道。 但少爷却知道了,重金从岛国聘来了忍者,埋伏在一段最适合伏击的路上。 解红颜很纳闷,就像李德才在遇伏那样,第一反应就是:“我们的人中,出现内奸了?” “哪有什么内奸?” 高飞晒笑一声,淡淡的说:“我们做的虽然很隐蔽,但别想瞒过有心人,毕竟我们得吃饭,人家只要锁定来送饭的人,就能找到我们。” 负责与外界联系的人,就是兔子、李德才、萨拉娜三个人,他们轮流前来送饭,以及输送高飞等人所需的日常用品。 反正这地方也不能长住,再加上高飞有把握应付所有前来找茬的人,所以也没太刻意要求保密,少爷要想知道很简单。 “嗯。” 解红颜嗯了声,还想再问什么时,高飞却缩回手,在她刺有朱红色大门的部位上轻怕了几下,说:“好了,时侯不早了,你也该去休息了。” 解红颜身子扭了扭,撒娇似的说:“睡不着。” “睡不着,也得去睡,免得你白天没精神。” 高飞邪邪的一笑时,解红颜心儿一颤,赶紧站起来爬上了炕,扯过一条毛毯盖在了身上。 她知道高飞为什么担心她白天没精神,因为这几天来,她都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快乐着,还痛苦着,如果她能受得了,还真不想别的女人掺合进来。 其实,如果解红颜要是看到莫邪征东在岭南时的惨样,她肯定不会再这样想了。 现在的高飞,比起烈阳蛊被清除时,至少温柔了80%,但就是剩下的这20%的活力,仍然让解红颜这个成熟的不能再成熟的女人受不了。 更何况,她大姨妈每个月都得来串门,而高飞却是一天都不能落下。 看到解红颜用毛毯盖住脑袋后,高飞笑了笑,站起身走出了卧室。 看了眼浴室那边,高飞径直走出了房间,顺着巷道走向了深处。 高飞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外时,解红颜钻出了毛毯,直直盯着装修很华丽的天花板,慢慢的,她眼眸中浮上了一层坚毅。 现在她已经彻底了解高飞的现状了,知道他当前住在防空洞内,只是无奈之举,最适合他所‘居住’的地方,乃是阴气聚集的古墓。 唯有那种保留完好的古墓,上千年养成的阴气,才能中和高飞‘灵魂’里的至阳之气,使他逐渐恢复正常。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只住在防空洞里面,没有足够的阴气,高飞的思想就会越来越‘邪恶’,对女人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频繁,直至他再也无法控制。 解红颜不是铁屠那种能探测哪儿有古墓的摸、金校尉,可她却知道有个地方,肯定会很适合高飞居住。 她更知道,一般阴气重的地方,都对正常人有害,就拿当前这防空洞来说吧,数十年所养成的阴气,对于高飞来说最多能支撑他半个月。 半个月之后,这儿就不会对高飞起到任何作用了。 但同样都是在这儿呆半个月,解红颜这种正常人就会受不了,遭受阴气侵染,从而伤害身体。 在古墓里,也是如此,所以正常人在这儿最多半个月,就得回到地面上去生活,重新调理一段时间后,才能再回来。 可是她所知道的那个地方,不但有着高飞需要的足够阴气,关键是对正常人身体也不会造成任何的伤害。 这就是风水学中所说的‘纯阴’之气,虽然没有滋阴壮阳的功能--却是一个修心养性的绝好去处。 少爷,还有那个满头白发的银姑,以及几个破军的重要人物,都知道那个地方。 去过几次的解红颜,也知道那地方是破军部的圣地,或者说禁地。 她很想让高飞去那儿,可关键是,她除了知道那地方是在黄河下面外,却不知道它的确切位置,更不知道该怎么进去。 “看来,除了这样做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解红颜盯着天花板,想了很久,直到卧室房门被白瓷推开后,才坐了起来,笑道:“来,今晚我们好好聊聊--高飞已经出去了,晚上是他的世界。” -- “我早就说过无数次了,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绝对不能招惹他,你为什么就是不听呢!” 银姑说到气愤之处,忍不住抬手狠狠拍在了案几上,震得上面的茶杯都掉到了地上,摔成了两三瓣。 坐在沙发上的何秀城,一脸没事人的样子,好像眼前根本没人那样,自顾自的玩着手机。 银姑更怒,猛地伸手,把案几掀到了一旁,嘶声叫道:“我说的话,你有没有听啊你!?” 何秀城这才放下手机,抬起头看着她,淡淡的说:“你说什么了?” “我说--好,好,何秀城,你真好。” 银姑脸色猛地一白,身子踉跄了几下,跌跌撞撞的后退几步,坐在了沙发上,喃喃的说:“我现在真的很后悔,后悔的要死。” “你后悔不该选择我为军师的接班人?” 何秀城脸上依旧带着笑容,语气平淡的说:“可你该知道,我本身不打算成为军师的,是你把这一切强加给我的。我也承认,或许我不是个合格的接班人,可如果没有你给我灌输那些大道理,宏伟愿望的话,那么我现在就是一个合格的纨绔。” “我其实非常喜欢当个纨绔,就像高雅那样,就算惹下天大的祸,也有人帮我挡着,还不用担心会连累整个家族,被株连。” 何秀城站起来,缓缓走到了银姑面前,弯腰看着她,脸色开始扭曲:“银姑,你有没有仔细了解过我何家的家族史?肯定没有,因为你不关心,那我来告诉你。先从我老爷爷说起,他参加了两万五千里的长征,眼看就要胜利会师时,在最后一次断后任务中牺牲。” “那一年,我爷爷还不到两岁。” 何秀城死死盯着银姑的眼睛:“我老爷爷死后二十年,我爷爷参加了解放战争,后来又去了半岛打老美--你可能不知道吧,我爷爷还有个双胞胎兄弟,他们一起跨过鸭绿江,等我爷爷带着满身的伤痕回来时,他兄弟已经长眠在了那片土地上。” “到了我父亲这一代,对安南的自卫还击战开始了,我大伯当时在伤亡最为残酷的东线部队,在一次阵地攻击战中,他所在的团队,在短短九分钟内,就伤亡了99%,银姑,你告诉我,99%的伤亡率,是一个什么概念?” 何秀城冲不说话的银姑笑了笑,走回到了他刚才坐着的沙发前,坐了下来:“如果不是我大伯被一发炮弹地方气浪轰昏了过去,落在弹坑中被埋住,那个团的伤亡率,就是百分百。” 银姑咽了口口水,这才说:“你、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 “我告诉你这些,是想告诉你,我何家能有今天,不是投机取巧得来的,而是用鲜血,用命挣来的。” 何秀城冷冷的说:“你们姐妹俩,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才处心积虑的接近我们家,最后终于如愿以偿,我成了你们破军军师,你想利用我、利用何家的影响力,来达到你们的目的。” 银姑再次咽了口口水,喃喃的问:“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毕竟都已经成为现实了,就该面对现实才对。” “呵呵,没有意义,我会说吗?” 何秀城笑了,很得意,歪着头看着银姑:“在你的悉心教导下,我慢慢走上了一条邪路,等我明白过来时,却已经晚了--可是,我真的不想因为一个阴谋,来葬送我何家几代人的努力,所以我必须得做点什么。” 银姑插嘴问道:“对付高飞,就是你要做的?” “你先听我说,别插嘴。” 何秀城点上一颗烟,深深的吸了口,说:“你知道这些年来,我为什么没有踏入政界、军界、商界、而是甘心做个小公务员吗?你以为,这是家里为了保持低调,不想遭人嫉妒吗?” 银姑忍不住的问:“难道不是这样?” “当然不是。” 何秀城嘴里吐着厌恶,呵呵笑道:“其实,我爷爷早就想让我从政,或者去参军,去经商了,毕竟我是何家的三少爷,怎么可能会像一般人那样,照九晚五的过平庸生活呢?” 银姑脸色一变,猛地醒悟,嘎声道:“我、我知道了,是你拒绝了!你拒绝,是因为不想连累何家,不想让我通过你利用何家!” “回答正确,加十分。” 何秀城哈哈一笑,左手虚抓,做了个拿着酒杯的动作,放在嘴边一饮而尽。 银姑眼里的气愤,早就不见了,只有不可思议,喃喃的说:“怪不得,怪不得每次我劝你该学你两个哥哥,你都抬出何家老头子来推脱,原来是你不想我利用何家的势力。” “何家当前的一切,都是先辈用鲜血、性命换来的,任何人都不把玷污这份荣耀,更不能把家族拽入深渊,包括我自己在内!” 何秀城猛地扔掉香烟,脸色狰狞的说:“在你的蛊惑下,我走上了不归路,可我终究是何家子孙!我既然姓何,就要为壮大、保护这个家族,贡献我该贡献的力量,无论做什么!你们姐妹呢?又算什么东西!” 银姑嘴唇哆嗦着,抬手指着何秀城:“你敢骂你死去的妈妈?” “如果她活着,我会杀了她。” 何秀城脸色忽然平静了下来:“唯有这样,才能保证她的声名不受损。” 银姑愣住,很久后才问道:“你--也要杀我?” 何秀城笑道:“不,我不会杀你,因为你是我亲小姨,我的领路人啊。” 第1511章 本想带进坟墓的故事! “我知道你的功夫很厉害,就算是我哥哥那样的高手,也不一定是你的对手,更何况是我呢?但我要想杀你的话,就算你有九条命,你也早就死定了,这么多年来,我有着太多干掉你的机会,可我没有这样做。” 何秀城翘起了二郎腿,晃悠着脚尖说:“因为我有个愿望,就是通过你,来把破军消磨掉。”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在你正式接手军师的这些年中,组织不但没有任何的壮大,反而开始有慢慢萎缩的苗头。在最近几年,组织中几个比较重要的人物,都纷纷出事,尤其是南美死亡谷内破军分部的泄露,更是让我们数百年的心血毁于一旦。原来都是你--我明白了。” 银姑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神色,可苍白的脸色,却忽然渐渐红润起来,脸上的褶子,也开始慢慢消失,眼睛在变大,出现在了双眼皮,眼波开始流动起来,就像三十出头的春闺少妇。 看到银姑外表发生了明显变化后,何秀城嘴角用力抿了一下,吊儿郎当的随意神色,也被紧张而代替,左手更是悄悄伸向了沙发垫子下面。 那下面,藏着一把上了膛的手枪,只要银姑稍微有所动作,何秀城就会毫不犹豫的拿出来,扣下扳机! “秀城,你知道我培养你,付出多大的心血?就算你很不满我是在利用你,不想何家被破军所连累,那你完全可以直接告诉我,你不想当军师啊,为什么非得表面同意,却又暗中算计我们呢?” 银姑的外貌扔在慢慢的变化,就像科幻电影中所演的那样,诡异、神奇还自然。 在她说完这番话时,她仍旧是满头的灰白发丝,可是她的容颜,她的皮肤,她的身材还有她的眼神,包括她嘴角微微一挑的神韵,都是活生生的妙龄少妇。 银姑抬手,把拢着发丝的发夹摘掉。 一头好像瀑布般的柔顺发丝,水一样的流了下来。 她轻轻一摆头,那水波就荡漾了起来。 刚才还是一个年约六十岁的老妪,现在彻底年轻了至少三十岁。 而且随着她的摆头动作,成熟、女性的魅力随着雄前那儿的颤巍巍,佛光一般的辐射开来,整个光线黑暗的屋子里,都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明媚春意。 相信大家都应该在游戏中,看到过那些鹤发童颜身材爆的女法师--银姑的本色,就是这样的。 她的美,透着一股子诡异的魅力,让何秀城的呼吸一下子加重了起来,死死盯着她,就像看着一条正在向他昂着脑袋的眼镜蛇。 银姑甩掉脚上的拖鞋,一双好像汉白玉雕成的玉足,轻轻踩在了冰凉的地板上,竟然给人一种白莲盛开的窒息美感。 银姑昂起下巴,灰白柔顺的发丝顺势流淌下去时,微微闭上眼,修长的脖颈让人立即联想到了天鹅,嘴里发出一声如泣、又似申银的叹气声:“唉,秀城,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何秀城的左手,已经抓主了蔵在沙发垫子下的那把手枪。 这把手枪,他已经藏了接近十年。 十年中,每当他在这栋别墅中,都会坐在这个沙发上。 那把枪,就像他唯一的青人,能给他说不出的心安。 他相信,在银姑终于撕下疼爱他的面目,要对他做什么后,他的青人会站出来,替他解决他早就想,却一直没有敢做的事--杀死银姑! 何秀城莫到了他的青人,藏在沙发垫子之下的左手食指,扣在了扳机上后,心里一下子就安顿了下来,淡淡的说:“银姑,你觉得,就算我直白的告诉你,你就会放过我吗?” 慢慢的低下头,银姑那双如水的双瞳,温柔的看着何秀城,喃喃的说:“我为什么不能放过你呢?别忘了,你可是我银金花此生中唯一的男人--从你十三岁那年开始,我就发誓决不会再让别的男人碰我一下了,我把包括身体、感情在内的所有,都给了你。无数个晚上,在你睡熟时,我都会痴痴站在你的窗前,看着你……” “闭嘴!” 何秀城忽然嘶吼一声,猛地站起身,左手中已经多了一把枪。 银姑闭上了嘴,看着何秀城,脸上慢慢浮上伤心的神色,就像一个被丈夫抛弃了的妻子那样,灵动的双眸中,在浮上水雾时低声说道:“秀城,你真要杀我么?” “你这个妖女,你这个老巫婆!” 何秀城英俊的脸色,彻底扭曲,狰狞的吓人,全身都在发抖,但唯有握枪的手,稳定如磐石那样,嘶声说出的话中,带着无尽的恶毒:“你明明是我妈妈的亲妹妹,却在我十三岁那年,就像毒蛇那样诱货了我,使我彻底沦丧在你的声色中,无法自拔,这才随着你的阴谋,一步步走上不归路!” “银金花,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就算我不觉醒,始终会按照你的意愿行事,可有一天你死去后,你还有什么脸去见她?” 何秀城扣着扳机的食指,在慢慢用力,狰狞的脸上浮上了残忍的笑意。 “我为什么没脸去见她?” 银姑好像没看到何秀城马上就要开枪那样,微微眯着双眸,好像在回忆着什么:“因为我们之间有这种该遭雷劈的关系,这本身就是她一手安排的。” “什么!?” 银姑最后一句话,就像霹雳似的,一下子让何秀城变傻:“都是她、她安排的?” “给你讲个故事吧,这个故事在我心中压了好多年,我以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说出来,会笑着带进坟墓中去,没想到还是要说出来了。” 银姑低低的叹了口气,语气中满是哀怨:“你听么?” 何秀城慢慢坐了下来,枪口却始终对着她,只是扣着扳机的手稍稍松懈了一点。 是人就有好奇心,不管男女。 尤其这个故事,还包含着太多的秘密,比方何秀城的母亲,为什么要安排亲妹妹,来用声色拉拢她儿子? “很多年前,精通变脸神技的蜀中燕家,还是一方豪门,历经数朝而不败,因为蒙古人终于打开了襄阳城占领中原的时侯,当家人以为燕家即将迎来家族最为辉煌的时代,成为全天下数得着的大门豪族。” 银姑的声音很轻,好像在梦呓,却又很清楚:“当家人有这个信心,那是因为他们是安归教的重要组成成员之一,而蒙古人又是以颠覆中原、光复楼兰为己任的安归王……蒙古人能够攻克数年都坚如磐石的襄阳城,与燕家有着决定性的关系。” 当年襄阳城在吕文焕的坚守下,愣是以一座孤城把蒙古铁器拖在襄阳城下长达六年之久,极大破坏了蒙古人南下牧马一统中原的大计。 擅于野外作战的蒙古人,在攻打坚如磐石的襄阳城时是伤亡惨重。 那时候的襄阳城,孤城一座,每次粮草、兵员的补充,都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就是在这种环境下,一心想挣开安归教的蒙古人,终于被迫动用了教内的力量。 蜀中燕家一个叫燕秉文的人,带着燕家当家人的嘱托,随其他救援部队一起,经过一场生死血战后,终于进了襄阳城。 燕秉文,就是蒙古人安排在襄阳城中的内应。 作战勇敢的燕秉文,很快就获得了吕文焕的重用,让他去负责坚守北门。 燕秉文去守门,结果如何就算用脚丫子都能想得出--总之,让蒙古人束手无策的襄阳城,在被围困六年后,终于城破,吕文焕降敌,对外声称是弹尽粮绝,人员死光,不得不那样做。 燕家却知道,这一切都是借口,城破的真正原因,还是因为燕家。 襄阳城破,南宋屏障消失,蒙古铁骑再也没有了阻拦,洪水般的拥入花花世界中原,然后就是让每一个汉人都心痛的崖山之战。 崖山之战后,十万军民跳海殉国,从而成为华夏历史的转折点:汉民族独立发展的进程被打断,曾经高度发达的经济、文化、科技、科举与世族相结合的官僚制度、开始受限的皇权、先进的政治制度等等都中断了。 文明落后的蒙古人统治的元朝后,开始实行封闭、保守、轻工商业和更加集权的制度,并正式以程朱理学为科举的主要内容和政府的官方思想,而之后推倒蒙元建立的明朝又走向保守封闭的道路。 不少外国的史学家,都将宋朝灭亡视为古典意义华夏文明的结束。 宋是中国历史的转折点,宋的灭亡也因此被后世称为:崖山之后,已无中、国。 南宋灭亡的时候,深受汉宋文化影响,受惠于大汉文明的日、本国民,用‘举国茹素’来哀悼大宋的灭亡,也正是在日、本列岛上,正宗的汉文化和华夏风骨,却部分地得到了保存。 崖山之战对汉人、汉文化的极大影响,让燕家不敢在外显摆他们在襄阳之战的汗马功劳,与其他帮着蒙古人灭宋的安归教教众一起,只想闷声发大财。 很可惜的是,蒙古人见识到了安归教力量的强大,正如大宋开国皇帝赵匡胤所说的那样: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为安归教实力强大而震惊,担心会遭反噬的蒙古人,在坐稳天下后,很快就发动了清洗安归教的计划。 本以为会与蒙古人一起,坐拥万里河山的安归教,一下子悲摧了,其中就包括在襄阳之战中立下汗马功劳的燕家。 “那是一个红月当空的晚上,七月十五,相传是鬼门关打开的日子,夜间弥漫着淡淡的白雾,让月亮看起来更加的诡异,骇人。” 银姑说到这儿后,站起身走向了冰箱。 她走路的样子很好看,腰肢软的就像被风吹的杨柳那样,每一步,都带着说不出的风轻。 何秀城眼神一呆,随即赶紧挪开了目光,但很快,眼角余光再次锁定了那个背影。 第1512章 我只是人形工具! 银姑好像知道何秀城在偷偷注视着她,走路的步子更慢,也更有韵味,洁白的脚丫小鹿般落在地板上时,让何秀城忽然想到了南唐后主留下的一句词: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这句词,是南唐后主李煜写给小周后的,短短十个字,就把一个美女拎着鞋子、赤着脚走上台阶的风韵,表现的是淋漓尽致,惹人遐思。 银姑当然不是小周后,可何秀城却相信,如果她生在那个年代,凭着她的姿色,与让男人无法忘记她的某些本事,也不会输给小周后太多! 银姑打开冰箱,拿出一瓶冰茶,拧开轻轻抿了一口时,嘴角浮上了笑意。 她知道,她会掳获这个不安分的男人的,就像他十三岁那年,每天都腻在她面前那样。 轻轻的转身,银姑身上那件款式‘老龄化’的睡袍,慢慢飘落了下来,无声。 银姑平时穿的衣服,就像她的外貌那样,只会给人她是一个精明老奶奶的印象。 但谁有能想到,这这款老龄化衣服下面,却隐藏着一具让人不能不心动的躯体? 当前国际最流行款式的镂空黑色内、衣,带着清趣,以及让男人流鼻血的聚大魅力--让何秀城再也无法保持他装出来的冷静,霍然扭头,拿枪对着她厉声叫道:“穿上衣服!” 那具迷人的身体,何秀城曾经无数次的拥有,尽管事后他都会有着沉重的负罪感,可他就是无法拒绝--或许,把银姑的身体,形容为毒品更为恰当,一旦沾染,就再也无法摆脱。 “咯咯。” 银姑笑了,声音清脆犹如银铃,白玉般的小脚,踩着衣服缓缓走了过来:“秀城,为什么你非得强、迫自己呢?你喜欢它,我喜欢让你喜欢它,这有什么不对么?” “站住,站住!” 何秀城野兽般的喘着,手枪开始发颤,嘎声道:“别、别过来,继续将你的故事!” “好吧,那你仔细听。” 银姑幽幽的叹了口气,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左手放在如玉般光滑的膝盖上,微微俯着身子,轻声说:“刚才说到哪儿了?” 愣愣望着她下巴下某处的何秀城,闻言飞快的转过头,声音沙哑的说:“那个晚上,天上一轮红月,七月十五,民间传说是鬼门关打开的日子。” 就是在那一年的七月十五,天上那轮红月好像灯笼那样,为冲出鬼门关的群鬼照亮人间路时,蒙古人秘密策划许久的诛杀行动,在子时时分,从全国各地同时启动。 数不清的蒙古武士,挥舞着弯刀,冲进了包括蜀中燕家在内的‘功臣’家里,大肆砍杀,鸡犬不留。 燕家等人,都是安归教三大宫的精英人士,武力值等本事虽然很牛比,但谁又能想到,他们为蒙古人创建大元帝国后、安心享受荣华富贵时,会在半夜遭到血腥屠杀? 绝大部分高手,都死在仓促一战中,蜀中燕家也是,满门326口,七百多只鸡鸭狗鹅--除了燕秉文一个怀孕的小妾,一个最忠心的家丁外,其他人全部死在那场屠杀中。 “相传,那个晚上,至少有十几万人命丧黄泉,到处都是凄厉而不甘的吼声,地上流淌的鲜血,让红月更红。” 银姑好像回到了六百年前的那个晚上,姣美的脸上浮上恐惧之色,微微扭曲,包括她的声音:“相传,有夜游泰山等待看日出的人,凌晨时分看到,山下不远处忽然多了一条路,数不清的人都在跌跌撞撞的前行,所有人不是没了脑袋,就是少了胳膊,边走边哭,边骂,走向路尽头的一个城门。” 何秀城也被带进了故事中,忍不住的问:“那是鬼门关?” “不知道。” 银姑看了他一眼,说:“游人们看到这些人走完后,太阳也出来了,山下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在那些传说中的游客看到这骇人一幕时,燕家,还有许多遭受蒙古人诛杀的安归教其他人,被、迫西逃,去了喜马拉雅山。 如果不是一场大雪崩,如果不是抢在雪崩之前,这些逃亡路上筋疲力尽的人,肯定会被蒙古人追上,杀个干净。 大雪崩过后,世界一下子恢复了该有的平静,那些杀红了眼的蒙古人,都被大雪埋在了下面。 天,不绝燕家。 大家躲藏在那个山洞中,靠里面自然生长的‘青苔’果腹。 他们发现,这些青苔不但能果腹,而且还能让人精神振奋,伤口极快的愈合。 “这就是忘忧粉的原材料吧?” 听到这儿后,何秀城忍不住的问。 “是的,这就是忘忧粉的原材料,也是老天爷馈赠给我燕家等祖先生存的礼物。” 银姑点了点头,继续说:“正是靠着这些东西,先祖们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刻,顽强的活了下来。” 因为蒙古皇帝本身就是安归教的安归王,他那样大肆屠杀教众,逃过一劫的人,于是就改换门庭,创建了‘杀破狼’三部。 安归教在蒙古朝廷时,就是一个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组织,以颠覆中原、光复楼兰为宗旨--这次虽然惨遭安归王诛杀,实力几乎消失殆尽,余生者组建了杀破狼三部,但大家还是把自己当做是安归教的正统。 在躲避蒙古朝廷追杀的那些年中,杀破狼三部小心翼翼的发展,为更加、更快的强大起来,他们抛却了门派观念,相互交流。 燕家,这个在蜀中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古老门阀,最擅长的就是变脸神技,但因为满门几乎被诛杀殆尽,保护燕秉文小妾逃生的家丁,只懂得了一点皮毛。 后来,小妾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个男孩就是燕家在世的唯一骨血。 男孩长大后,忠心的老家丁,就把他所知道的变脸神技皮毛,倾囊传授给了他。 再后来,男孩娶妻生子,就把燕家变脸神技的这点皮毛,代代相传了下来。 同时传下来的,还有继续颠覆中原,光复楼兰的使命,以安归教正统自居。 “你,就是蜀中燕家的后人吧?” 听到这儿后,何秀城忽然问道。 “是的,我跟你的母亲,就是燕家的后代。” 银姑没有隐瞒何秀城,坦诚道:“其实,我们都姓燕,我的真名叫燕巧儿,你的妈妈真名叫燕飞飞。我们选择‘银’姓,只是为掩人耳目--不过,我到底是叫什么名字,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你身上,我们看到了希望。” “燕巧儿这名字,要比银金花,银姑好听多了,也更适合你现在的相貌。” 何秀城没有理睬银姑后面的话,只是问:“前段时间,那个被人干掉的燕魔姬呢?听说她能赶尸,还能变脸,又能驱赶蛇虫--与你们,有关系吗?” 银姑眼里流出悲伤的神色,低声反问道:“你说呢?” “应该有吧。” 何秀城淡然一笑,又飞快的转移话题:“安归王呢?她可是将变脸神技修炼到极致了,不但能隐藏她本来面目,还可以率性而为的成为任何一个人。她,才是继承你们蜀中燕家的正统家传吧?跟你是什么关系?” “当年蒙古人取得天下,决定对我们这些功臣先祖动手之前,就用各种各样的借口,让他们献出了每个门派最出色的功夫。蜀中燕家也是。” 银姑没有回答何秀城的问题,而是继续用讲故事的口吻,来给他解释:“蜀中真正的绝学,就像湘西燕家的赶尸绝学一样,都被蒙古朝廷得到--清洗结束后,以安归王为正统的蒙古皇帝,就把这些绝学,都传给了他那些王子,公主。” “啊,你是说,蒙古之后的列代安归王,都是蒙古皇室的后裔?” 何秀城终于搞清楚咋回事了。 银姑冷笑:“哼哼,这也是我们为什么不尊奉安归王的另外一个原因,那个陈果果,其实就是蒙古人内定的安归王的后人。只是后来随着蒙古人被赶出中原,他们才又重新拾起祸乱中原的使命罢了。” “原来是这样。” 何秀城点了点头,说的:“你继续说,我想搞清楚你说的这些,与你为什么不顾人伦,而以声色来引惑我到底是什么关系。” “其实很简单啊,我给你讲这个故事,就是告诉你,我们杀破狼三部,为颠覆中原,可以去做任何事,可以付出任何能牺牲的牺牲!” 银姑很迷人的嘴唇,弯出一抹香艳的笑意,柔声说:“当初,燕飞飞(何秀城的母亲)为了嫁给你父亲,可是破军费尽了心机才成功的。随后,你与大少爷先后出生。再随后,随着你们的渐渐长大,破军的老军师,就开始从你们之间挑选继承人。” 破军为选择好的苗子,不惜费尽心血让燕飞飞嫁到何家,目的自然是希望新一代军师,能在何家第三代中出现,那样就可以借用何家在华夏的势力,无论做什么都该是事半功倍的。 不过让老军师失望的是,肩负重担的燕飞飞,在先后生下何落日、何秀城兄弟后,却不想让儿子们卷进其中,所以就求老军师,让她的儿子们能正常生活。 费了那么大的心血,眼看再等个十几年就成功了,燕飞飞却打了退堂鼓,这让老军师大怒,立即改变了计划--先让知道这一切秘密的燕飞飞死亡,然后再派意志力比她要坚定太多的燕巧儿,以保姆身份来到了何家。 何秀城脸色大变:“啊,我妈、我妈是被人害死的?” “这有什么奇怪的,是她先背叛了组织,死有余辜的。” 银姑淡淡的说道. “你!” 何秀城猛地再次抬起手,低声咆哮道:“燕巧儿,你还是不是个人啊,你是燕飞飞的亲妹妹啊,怎么可能这样冷血,就为了狗屁的复国大业!” “我不是人,我只是组织用来光复楼兰的人形工具。” 银姑依旧淡淡的样子,问道:“还想不想听我继续说下去?” 第1513章 最了解他的人! 当一个人,很坦然的说她不是人,只是个人形工具时,这个人不是疯子,就是个偏执狂。 事实上,这种人才最适合做大事,因为他们一旦认定某个事业,就会一条路走到黑,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包括生命、名誉甚至伦理。 “好。你说。” 何秀城这才发现,以往这个让他总是忍不住犯罪的女人,原来还有着她更加疯狂的一面,为此她不惜做任何事! “燕飞飞死后不久,我就在组织的安排下,成功成为了你们兄弟俩的保姆。对你们开始了长时间的考察。” 银姑说着,从地上捡起一盒烟,很熟练的点上了一支。 她吸烟的动作很好看,更幽雅,每次何秀城看到她吸烟的样子时,总会想到优昙花。 经过银姑长时间的考察后,放弃了何落日。 虽然何落日的年龄,品性、沉稳等条件,更适合做未来军师的接班人,不过也正是他从小就展露出的才华,才被何家老爷子看重,开始了对他刻意的磨练。 生怕何家老头派来的人发现什么,破军只好忍痛放弃了他,从而把注意力集中在了何秀城身上。 相比起何落日,何秀城性格要调皮许多,但同样向他哥哥那样,聪明伶俐。 生怕日益成长越加优秀的何秀城,会再次被何家老人关注,从而造成破军的大计划竹篮打水一场空,老军师终于启动了他邪恶的计划--让比何秀城大九岁的燕巧儿,在一个俩人独处的晚上,成为了他的女人。 那一年,何秀城十三岁。 燕巧儿在来何家之前,就在那方面的功夫上刻意培养过,用来让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迷恋她而无法自拔,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 想到人生中的第一次,想到银姑在炕上时的迷人样子,何秀城呼吸加重,嘎声道:“老、老军师当初在吩咐你这样做时,你没有负罪感吗?” “没有,我生为破军,死为破军,无论让我做什么,我都不会拒绝。因为我很清楚,我一旦拒绝,就会落到跟燕飞飞一样的下场。在没有你之前,我就知道自己很漂亮,我不想死。” 银姑慢慢吐出一口烟,青色的烟雾,把她的脸遮住,有些看不清。 成为何秀城的女人后,银姑开始还仅仅是因为任务,使出浑身解数来让他无法离开她。 不过随着何秀城的一年年长大,银姑却发现她已经爱上了他。 就在何秀城接任破军的前几年,她才按照老军师的计划,说出了她的真实身份。 何秀城傻了。 他做梦也没想到,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女人,让他无法抛却的女人,竟然与他有着那种无法割舍的关系。 何秀城的反应,早就在老军师的意料中,随即亲自出面,劝他加入破军,并承诺他会是将来统率上万教众的军师。 何秀城的第一反应当然是拒绝,还有无法形容的羞耻--何家骨子里流淌着的血性,使他宁死不答应。 但他的反抗,同样在老军师的意料之中,扔出了杀手锏:何秀城与燕巧儿俩人的血脉亲近、燕巧儿与何秀城母亲燕飞飞是亲姐妹的证明,还有他与燕巧儿一些见不得人的录像。 如果何秀城不答应,老军师就会把这些资料曝光,让天下所有人都知道,何家的嫡系何秀城,竟然是个这样的人--那样,何家的声誉就会遭受迎头痛击,在军界崭露头角的何落日,就会被他是邪教后代的身份所影响,从而彻底黯淡下来。 为了何家,为了兄长,为了死去的母亲--何秀城选择了妥协。 不过,在成为军师后,他却拒绝了何家为他安排的道路,一心要做个默默无闻的小职员,但却对外宣称,这是何家老爷子的安排。 破军深谙‘放长线钓大鱼’的道理,误以为何秀城与何落日差别这么大,只是何家老头子在磨砺他,觉得终有一天,他会一鸣惊人的。 所以,破军才允许何秀城‘默默无闻’了这么多年,直到他最近两年总是指挥失误后,银姑才开始对他怀疑了。 尤其是在他派岛国宾贺忍者,去挟持白瓷失败后,银姑终于忍不住发火了。 何秀城这才告诉她,他这样做就是为了消磨破军的实力! 银姑在震惊之余,说他不愿意当军师,可以跟她说的话,却是真心的,因为她真的爱上了何秀城。 何秀城却觉得很好笑:如果我能不当就不当,何必等到今天? 他相信,银姑肯定留下了后手:她一旦死亡,他跟她的之间的关系就会曝光,从而连累何家。 “秀城,你要相信我的话。” 银姑把这个故事说完后,把烟头随手弹开,望着他的双眼中,全是柔情:“以前你要是背叛破军的话,我会坚定不移的那样做,让你,让何家名声扫地。但现在,我真的没那心思了,我只想跟你好好生活在一起,到天荒地老。” 银姑,就是燕巧儿站了起来,缓缓走向了何秀城,“我知道,你现在喜欢上了廖水粉,在很早之前,你就喜欢上了她。但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会喜欢她?” 看着慢慢走过来,伸手搂住他脖子,坐在他腿上,脸颊挨着他脸颊,吐气若兰的燕巧儿,何秀城嘴角轻抽了下,喃喃的反问道:“我,我为什么会喜欢廖水粉?” “那是因为,她像我。长相、身材,说话的语气,还有性格,都很像我。或许,她比燕飞飞更像是我的亲姐姐。再加上她是廖家的人,与她结合会对你,对何家有着天大的好处。” 燕巧儿左手手指轻轻扫过何秀城的脸颊,附在他耳边喃喃的说:“还有就是,你自己知道你有多么的迷恋我,却无法迎娶我成为你的妻子,所以你就寻找替代品--而廖水粉,则是我最好的替代品。” 何秀城动也不动,只是眼角不住的跳动。 他知道,燕巧儿没有说错,因为他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所以才会死追廖水粉。 “知道你追求廖水粉,就是把她当做了我的替代品,所以我很开心,所以我支持你追求她。” 燕巧儿慢慢伏在何秀城的怀中,微微闭上眼,说道:“我希望你能娶了她,那是因为我有时候也把她当做了我的替代品。只要她过得好,我就过得好。” “是吗?呵呵,看来你才是最理解我的那个人。” 何秀城沙哑的干笑着,左手慢慢举了起来,手枪抵在了燕巧儿的脑门上,轻声说:“银姑,我还是喜欢唱你银姑。” 燕巧儿感受到冰凉的枪口后,身子猛地一颤,随即低低的叹了口气:“唉,何必这样呢?只要你喜欢,无论你叫我什么,都可以的。” “银姑,你既然知道我追求廖水粉,就是想找个你的代替品,那么你就该想到,她一旦替代了你,你就再也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何秀城说着,手指慢慢扣下,语气很温柔,就像跟妻子说悄悄话的丈夫:“你好好的去吧,我会很感激你一辈子的,是你让我在十三岁就懂得了当男人快乐。我会把破军慢慢消磨掉,像何落日那样,成为真正的何家大少!” 说到最后这个‘少’时,何秀城猛地扣下了扳机! 咔嚓! 随着扳机的扣下,撞针发出了一声脆响--但,却没有出现何秀城最希望看到的那一幕:燕巧儿的脑门上,多了个血洞,这个另类的、变太的绝对尤、物,仍旧妻子般的温柔,伏在他怀里,好像睡着了根本不知道要被杀死那样。 见过又鸟粪从高空落下吗? 何秀城的心,就是那摊从天上落下的鸟粪,一下子狠狠摔在了地上,碎了。 浑身冰冷。 怎么没有子弹!? 极大的恐惧,让他茫然的连续扣下扳机:咔嚓,咔嚓! 他已经露出了獠牙,但却失败了。 依着燕巧儿的本身功夫,想杀他是易如反掌! 任何一个人,都没有理由在别人要杀她时,还宽容他--除非这个人是燕巧儿。 “唉,秀城,难道你不知道,我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你蔵在沙发垫子下的手枪子弹退出来么?” 燕巧儿幽幽的叹了口气:“我不喜欢你拿枪指着我,我更喜欢你下面的枪……” 燕巧儿说着,左手开始解何秀城的腰带,开始玩弄那把枪。 何秀城变傻,彻底的变傻。 当那个女人采取上位,坐在他腿上,两个人紧密连接在一起时,他才慢慢清醒了过来,痴呆般的问:“你,不杀我?” “我说过了,我早就已经把你当做我唯一的男人了,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不会真心的怪你,哪怕是被你杀死。” 燕巧儿轻轻活动着,喘着气的伏在她耳边,喃喃说道:“我现在已经想开了,只要我们能在一起,一辈子在一起,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全力支持,哪怕你一口一口的把我吃掉……” 没有谁能抵挡燕巧儿此时的样子,何秀城也是。 手枪落在了地上,他环抱住了她的腰,轻轻配合着,问道:“我现在要廖无肆,无比的渴望,我已经等不及了,你要帮我。” “没问题,我帮你。” 燕巧儿轻咬着唇,眼波流动着,喃喃说道:“我有个法子,能让你提前得到她,却不会影响何家跟廖家的关系,不会让她知道得到她的人是你,从而对你有愧,最后答应快点嫁给你。” “快速,什么法子?” 何秀城一下子把燕巧儿扑倒在了沙发上,脸色通红,双眼放光。 “有人说,男女在做这件事时,男人最好不要提到别的女人,因为那样会让女人吃醋,羞恼成怒的。懂吗?” 燕巧儿抬起唇,在何秀城的耳朵上吻了下,闭上眼说:“现在,你眼里,你心里,只能有我一个人。” “好,我听你的!” 何秀城猛地加快动作:“你是我的!” 第1514章 张雯雯来了! 几个岛国忍者的死,对于高飞来说就像天上掉下一摊鸟粪,吧嗒一声就拉倒了,实在没必要大惊小怪,最多让刘小龙秘密派人把尸体搞走,火化了拉倒。 当然了,高飞可以原谅那些死去的忍者,却不会放任主使他们来闹事的少爷。 少爷是谁? 高飞早就知道了。 不过,到现在为止,高飞还没有拿到具体的证据,而少爷的反应也很快,在解红颜消失之后,就把她所知道的那些秘密证据销毁。 如果少爷不是有着显赫的身份,而且目前也跟廖水粉拍拖的,擅自干掉他会引发包括廖家在内的几个家族,会跟高家发生矛盾的话,高飞才不管有没有拿到证据,早就去掐死他了。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或许说是让高飞搞不懂的一点就是,最近几次他跟少爷的交锋中,他都取得了很大的便宜。 比方在前往岭南之前,他把解红颜所说的那些,都秘密告诉了高云华。 当时,无论是他还是高云华,都不相信按照解红颜所说的那些,能查出破军组织中几个重量级人物,毕竟在她失踪后,人家肯定会转移那些人的。 但出乎高云华意料的是,在他带人去了某些地方后,那些人竟然毫不知情,只能乖乖的束手就擒! 是少爷大意了,没有通知他们,还是觉得高飞不敢动那些人? 高飞兄弟俩对此都很不解。 尤其是前天晚上,那几个忍者的出现。 虽说那个叫藤原三良的人,说他们是被重金雇佣前来,专门对付高飞那些女人的,可事后经过高云华的一番彻查,却发现这个所谓的岛国宾贺流,竟然是破军在岛国的分部组织! 从而,让高云华与岛国方面联手,与今天凌晨彻底铲平了那边的人。 为什么会这样? 在明知道高飞遭遇当前‘不幸’,会更加谨慎时,少爷还会派人来找麻烦? 这,不是故意用肉包子打、打狼,让狼顺着这个线索,铲除岛国破军分部? 这是少爷的昏招,还是……有别的企图,比方借着高飞等人的手,来清洗他看不惯的一些人? 高飞等人不明白,只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觉得被人利用了。 没有谁愿意被人利用,高飞也是这样,所以在没有搞清楚少爷为什么要这样做之前,他不想再节外生枝,只想安心修养,等身体彻底康复后,再做打算。 除了少爷没意思的派来几条小鱼找死后,接下来的这些天内,就再也没别的不开眼的人来找事了,负责看守防空洞洞口的陈大彪,总算是松了口气。 李德才出事那晚的第二天,京华高家就有了反应--现在防空洞附近几公里的山内,最少得有三十个人在巡逻。 这些人的任务很简单,就是阻止、防御任何没有‘通行证’的人接近防空洞。 所用的借口也很简单:这儿本来就算是军事重地,目前正安排一场秘密演习,没谁喜欢跟军队打交道。 不过陈大彪等人并没有因为有人帮他们看守防空洞,就感到轻松了。 实际上,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他更加着急了,因为他很清楚,这儿最多适合飞哥居住半月,半月后如果还找不到合适的地方,那么情况就不妙了。 陈大彪还知道,在李德才出事的第二天,铁屠、叶心伤就已经来过了,但很快就走了,不知道去了哪儿。 听兔子说,随同叶心伤他们一起来的,还有当前在影视界正红的新星张雯雯,不过高飞却拒绝了她来这儿。 但却把解红颜送了出去,因为张雯雯要给她母亲过生日。 今天,是解红颜走后的第四天,还没有回来,防空洞内只有一个白瓷。 陈大彪始终以为,飞哥身边女人足够多--可为什么在他需要女人时,就只有白瓷、解红颜俩人来这儿呢? 陈果果怀孕了,不适合奉献牺牲,沈银冰走了,不知所踪,那么王晨呢? 她可是飞哥曾经名正言顺的妻子啊,这时候该来,却始终没露面。 实在不行,把目前仍呆在省监狱中的赵娴静喊来,也是不错的嘛,可高飞为什么要拒绝呢? 陈大彪搞不懂,只是坐在洞口的石头上吸烟。 今夜的天气不错,繁星似锦,凉风习习,蛐蛐的叫声此起彼伏着,就是蚊子比较多,很烦人,不得不让人去寻找熏蚊子的艾草。 很快,艾草被点燃,燃放出蚊子受不了的白烟。 在那些蚊子抗议着飞走时,有脚步声却从前面的路上传来。 小池马上汇报:“头,来人了!” “这谁啊,这么晚了。” 陈大彪扔掉手里的香烟,抄进了口袋中:“走,我们过去看看。” 他的口袋中,有一把手枪。 自从李德才出事后,陈大彪、兔子等人轮流守护洞口时,都带上了手枪,以防不测。 小池几个人马上跟了上去。 陈大彪走出十几米,借着天上皎洁的月光,就看到有个人影拿着手电,沿着那条坑洼不平的路走了过来。 外面有职业军人在巡逻,这个人既然能拿着手电来到这儿,就证明他有通行证。 陈大彪缩回了拿枪的手,打开了手电对前面晃了下,问道:“谁?” “是我。” 正低头看路的人,脚步停顿了一下才回答。 “是个女人?” 听到是个女人的声音后,陈大彪有些纳闷:当前来过这儿女人,除了白瓷外就是解红颜。现在白瓷女士就在防空洞内,解红颜已经出山了,可这个声音明显不是她的。 解红颜的声音,就像她的长相那样,特女人,带着一股子成熟的风、情。 迎面走来的女人,声音却是很清脆,一听好像是女孩子。 “你是谁?” 陈大彪右手重新抄进了口袋中,手电也毫不客气的照向了来人的脸。 他可是听说了,岛国忍者中,有很多年轻貌美的女孩子,这些人才是最危险的,可万万不能掉以轻心。 来的女孩子好像早就猜到陈大彪会拿手电晃她的脸,也没抬手或者躲避,只是迷起眼,微微仰起下巴,举起了一个牌牌。 那个牌牌是个通行证,牌牌的发放权,都在刘小龙那儿。 借着手电强光,陈大彪这才看到眼前的人,果然是个女孩子。 很年轻,很漂亮,穿着很有品,只是脚下那双运动鞋上,沾了些泥水。 “你是……” 陈大彪微微挪开手电,走了过去:“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他的话音未落,忽然就听身边的小池说:“啊,你是张雯雯!” “张雯雯?你认识她?” 陈大彪一楞,本能的回头看向了他。 “是你,果然是你!” 小池一脸惊喜的看着女孩子,还有些激动:“头,难道你忘记了,咱们从电视上看到过她?就是那个唱《你是我的爱》的张雯雯!那时候,你还自豪的说,这是咱们天涯集团捧出来的明星呢!” “哦,我想起来了!” 陈大彪这才恍然大悟,却仍然拿过那个通行证,把照片与张雯雯本人仔细对了几秒钟,才恭恭敬敬的递给了她:“张小姐,对不起,这是我的职责……” 能够在这儿看到本集团力捧的明星,小池等人都很兴奋。 要不是当前环境有些不对劲,他们说什么也得请她签字,告诉她说,他们女朋友很喜欢她唱的歌儿。 相比起小池等人,陈大彪就显得老成很多了,没因为张雯雯是明星,是高飞的晚辈,就没有检查她的通行证。 “我知道,这是你的职责所在,你是为了高叔叔好,我当然不会怪你们了。” 对陈大彪的认真,张雯雯很欣赏,垂手拍打了下裙裾上的灰尘,问道:“高叔叔呢,他在里面对吧?” “是,飞哥就在里面。” 陈大彪向旁边闪了一步:“张小姐你稍等,我去给你通报一下,只需在门口打个电话就可以了,这边是固话。” “不用了,我自己进去找他就行,我也知道他在哪个房间里。” 张雯雯笑着摆了摆手。 陈大彪一下子为难了,扭头看了眼小池等人。 他们会意,马上就自觉的走到了一旁。 “怎么,陈处长,你有话要跟我说?” 等小池他们走远后,张雯雯才似笑非笑的问陈大彪。 陈大彪吧嗒了下嘴巴,有些为难的说:“张小姐,你能不能等天亮后再来?” 张雯雯好看的眉头微微一皱:“为什么?” “因为,因为……” 陈大彪吞吞吐吐了片刻,低头说道:“飞哥为了别人的身体健康着想,已经把毒性慢慢挤到了晚上,白天是他休息的时侯。张小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高飞身中烈阳蛊后,每当太阳正午后就会发作。 不过被采玉用金蚕蛊治疗过后,高飞身体里已经没有了蛊毒,他虽然每天还是离不开女人,但却不用必须得在正午时分了。 晚上不睡觉,白天胡折腾--高飞自己也觉得不得劲,这才把折腾的时间,慢慢挪动了晚上。 这个点,高先生差不多正跟白女士在做什么,怎么适合张雯雯这个晚辈进去? 还真亏大老粗般的陈大彪,能说出这么有涵养的话。 “呵呵,陈处长。问你个问题。” 张雯雯却轻笑一声,说道:“你觉得,我要是不知道他在晚上才会发作,我会在这个时候来吗?” 陈大彪一下子愣住,看着张雯雯脱口说道:“张小姐,你是为飞哥来的啊,可你不是他的晚辈吗?” “你觉得,我喊他叔叔,他就真成我叔叔了?哼哼。” 张雯雯冷哼两声,不再搭理陈大彪,快步走向了门口。 “哎!” 陈大彪伸手,做出要阻拦的样子,但随即就垂了下来:就算你没有把飞哥当做叔叔,可你总就是解红颜的女儿吧?你这样做,岂不是…… “头,你别管了,我相信解女士、刘局都知道这些,要不然她怎么会来这儿?” 小池走过来,轻声劝道。 第1515章 谁能配上张雯雯? 张雯雯现在可算是影视界比较出色的新星了,相信在公司的力捧下,她的未来将会更加辉煌,说不定会成为那种国际巨星。 陈大彪虽然不怎么关注娱乐界那些事,不过却知道这些事,更知道张雯雯她老娘,现在已经算是高飞公开的女人了。 正因为这样,所以在看出张雯雯要进防空洞的真正‘意图’后,才会吃惊,想要拦住她。 陈大彪是个思想比较传统的人,飞哥与比他大那么多岁的解红颜搅和在一起,老陈就有些看不惯了,现在张雯雯表现出很明显的‘母女共侍一夫’的姿态后,老陈自然更无法接受。 可问题是,不管他能不能接受,这事都跟他没啥关系。 正如小池提醒他的那样:张雯雯能在晚上来这儿,又知道高飞住在防空洞哪个房间里,这摆明了是解红颜、刘小龙俩人都同意了的。 连人家自己老娘都不反对张雯雯过来,他老陈操的哪门子心啊? 再说了,高飞目前迫切的需要女人,一个白瓷压根就承受不起他的折磨--假如老陈站在道义的高度上,必须阻拦住甘心跳火坑的张雯雯后,那么在高飞受不了时,他总不能把自己老婆贡献出来吧? “头,过来,我跟你说点事。” 看出陈大彪很郁闷的样子后,小池冲他摆了摆手,神秘兮兮的走向了那边的树下。 “有什么话就直接说,搞什么鬼鬼祟祟。” 陈大彪闷声嘟囔着,跟着小池来到了树下。 “头,先抽一颗烟。” 小池递过来一颗烟,给陈大彪点燃后,才问道:“头,问你个问题,你觉得张雯雯长的怎么样?” 陈大彪平时在小池等人面前,并没有多少保安处处长的架子,与手下人相处的很融洽,所以也没因为小池故意吊他胃口就不满,最多抬手在小池后脑勺上抽了下,骂道:“有屁就赶紧放!草,你当老子眼瞎了,看不出张雯雯是一等一的美女?” “嘿嘿,那我再问头一个问题。” 小池嘿嘿一笑,又问道:“那你觉得,张雯雯这样一等一的美女,什么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自然是飞哥那样的男人了。老子想不出,除了飞哥这种有情有义的男人,还能有谁配上她--哎,我还没说完,你怎么走了?” 看到小池转身就走后,陈大彪抬脚正要踢他屁股一下时,猛地明白了过来:陈大彪,你真特么的蠢驴一个,连你自己潜意识内都认为,除了飞哥这样的男人外,其他男人都配不上张雯雯了,张雯雯自己能不知道吗? 正因为她知道,所以今晚她才来,所以解红颜、刘局才同意她来,反倒是你在这儿吃了胡萝卜瞎操心,草! 陈大彪抬手,轻轻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倚在树身上望着月亮,心想:飞哥要是看到张雯雯忽然出现后,会是一种什么反应呢? -- “是不是,又想要了?” 满头的秀发,好像乌云那样铺洒在雪白的被单上,一脸疲倦的白瓷睁开了眼。 得知张雯雯来到冀南后,解红颜就去了市里,不过却没有马上回来,因为她在临走前曾经告诉白瓷,说她大姨妈会在这两天来串门,在未来的一周内,她不会来了,希望白瓷能咬紧牙关,坚持过这段时间。 刚开始得知解红颜一周内不会再回来时,白瓷不但没有丝毫的害怕,反而窃喜不已:嘿嘿,不就是每天跟高飞做那种事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就算他比平时要凶猛一些,还能厉害到哪儿去,不知道姐姐我就像一块干旱好久好久的旱田,口子裂的都能陷下脚去了,是无比渴望持续不断的狂风暴雨啊? 再说了,老百姓们都常说,这世上只有累死的牛,没听说有耕坏的地。 一对一,凭借姐姐我的本事,绝对会把这小郎君榨个死去活来--满怀信心与窃喜的白瓷,仅仅乐观了才一个晚上,就明白解红颜为什么要那么郑重其事的嘱咐她了。 她以为,凭借她已经成熟到了极点的身体,与渴望狂风暴雨越猛越好的心态,绝对能在解决高飞问题的同时,自己也收获不一样的人生。 但事实上却是,她终于明白现在耕地的不再是牛了,而是机器。 高飞在做那种事时,就像一台从不损坏的机器,怒吼着永不停歇的耕啊耕--丝毫不顾地已经深翻,不需再翻,依旧用白瓷从没有想到过的高频率,野兽般的狠狠折磨着她。 刚开始‘独霸’高飞,尽情享受的窃喜,灰飞烟灭般的不见,只剩下能快点完事的渴望,与有另外女人前来支援的强烈渴望。 今天是白瓷陪伴高飞的第四天。 才晚上十点,她就已经支撑不住,在高频率的运动中昏睡了过去。 等她幽幽醒来时,发现高飞正死死的盯着她,双眼里全是让人心惊的红色,嘴角不住的抽着,一看就知道他在竭力约束他自己。 “没、没事。” 高飞抬手用力揉了下鼻子,扭过头看向了别处,抬腿下地时强笑一声说:“你睡觉吧,我出去转转。” 白瓷伸手,拽住了他的胳膊,稍微用力,就把他拉倒了自己身上,望着他的眼睛喃喃说道:“高飞,别勉强自己,我知道你现在很难受……” 高飞打断她的话:“你已经承受不了了。因为我现在自己都能觉出,我要比刚住进防空洞时,需求至少大了一半--有人曾经告诉我说,如果不及时转移到别的地方,随着这边的阴气消耗,我的需求会更大。” 白瓷担心的问道:“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真找到不合适的地方,你……会怎么样?” “死是死不了。不过,嗯,怎么说呢?” 高飞想了想,说:“如果真像你所说的那样,那你现在最好牢牢记住我的样子,因为说不定几个月后,我就会变成一具皮包骨头的骷髅,很吓人。嘿嘿,没办法,就算每天进补海量的食物,可也承受不起这么折腾不是?” 白瓷眼神黯淡了下来,又问:“就像你所说的,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跟解红颜俩人,是不是就无法满足你了?” “能。” 高飞话锋一转:“但你们绝对承受不了。” 高飞这样说可不是吓唬白瓷,因为他很清楚,别看白瓷、解红颜都是熟的不能再熟的女人,对男女之间那种事,有着生理上的极度渴望,一般小伙子三个两个的--压根就满足不了她们,但问题是,她们比起莫邪征东来说,还要差了很远。 莫邪征东那么优秀的身体素质,都无法承受,更何况白瓷俩人的普通体质呢? 当然了,莫邪征东无法承受高飞的折磨,那是因为当初他血液里,还流淌着烈阳蛊的蛊毒。 现在高飞血液里的蛊毒,已经被采玉用金蚕蛊化解了,再也不需要当阳光正烈时,会化身辣手摧花的恶魔了,可烈阳蛊的毒性,却深深感染了他的灵魂,支配着他每天都必须长时间需要女人。 更让他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的是,自从种了烈阳蛊后,他裤裆下面的兄弟体积,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比过去大了足足一倍! 而且最重要的是,那玩意好像不是肉做的,是真正的钢枪--无论用多快的频率抽、插,又是耗时多久,都不会出现红肿,破损等现象。 这对高飞来说,可能是个好事,毕竟现代社会的男人都不要脸了,没有谁不希望自己拥有一杆‘金刚不坏’的钢枪。 可对承受的女人来说,却是一个很不幸的现实,她们的‘凡胎肉、体’,压根就承受不了,就像现在的白瓷,那地方就无比的-- 高飞说白瓷能满足他的需要,是因为他不在意女人身体的变化,只担心她承受不了。 白瓷明白了高飞的意思,伏在他心口苦笑道:“看来,你得需要更多的女人才行。哦,对了,为什么不通知王晨?” “没必要。” 高飞很干脆的说了三个字,就不再说了。 因为他觉得,自从前段时间跟王晨冷战开始后,他觉得俩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他很清楚王晨其实很反感他跟别的女人来往,如果让她知道他现在每天都离不开女人,相信就算她能理解,可这件事也会成为俩人心中最大的隔膜,以后就再也没有符合的可能了。 白瓷没有再问,只是静静的伏在他怀里,倾听到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时,低低的叹了口气:“唉,再来吧。” 高飞没吭声,沉默很久后才问:“你能坚持?” “不能。” 白瓷深吸了一口气,身子一缩,闪着白瓷般光泽的身子,蛇儿般的游向了下面:喃喃的说:“如果用嘴的话,是不是也会起到那样的效果?” 不知道。 高飞刚要说不知道,就觉得已经被一腔温热所包围。 感受到这异样的欢快后,高飞马上精神一震,翻身站了起来。 白瓷很配合的跪在了炕上,仰着下巴看着他,眼里全是温柔。 高飞左手捂住了她后脑勺,嘴角动了下却没说什么。 现在说什么,好像都是多余的了,空气中唯有越来越快的刺溜声响起,带着无限的香艳气氛。 “呃……” 就在白瓷因为生理上的反应,而发出干呕声,本能的想要吐出来时,高飞却死死按住了她的后脑勺,使她无法逃脱。 这时候的高飞,已经全然进了状态,无比的渴望速度带来的快乐。 白瓷只能咬牙--没法咬牙,只能坚持,无法干呕的下场,就是让她泪水淌了下来。 吱呀一声门响,就在白瓷觉得自己再也无法承受,将要窒息而死时,门开了。 正在动作的高飞,猛地抬头向门口看去。 门口站着个女孩子,小嘴微微的张开着,很出乎意料的样子。 第1516章 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现在已经年满十八岁的张雯雯,与两年前那个小太妹相比起来,无论是从身体发育,相貌改变,思想的成熟度,气质的修养等各方面相比起来,她都有了质的改变。 以前的张雯雯,就是个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描着吓人的黑嘴唇,跟人赛车眼看就要失败,就会拉下吊带裙--用她那对可怜的小鸽子来感染对方的小痞子。 但现在,她就是一个有着光明前程的未来巨星,一个被无数粉丝所追捧的青春偶像,她本人也完全退去了以前的青涩,成为了一个有理想有素质有礼貌的好孩子。 有礼貌的好孩子在进别人房间时,都会先敲门。 张雯雯也是这样。 不过她已经敲了足有三分钟了,也没看到有人来给她开门。 难道高叔叔他们不在? 张雯雯很纳闷,扭头看了眼长长的,好像没有尽头,无处不再散发着阴气的巷道,情不自禁的打了个激灵,觉得在巷道深处,好像有双诡异阴森的眼睛,正在死死盯着她,指不定就会扑出来,张开血盆大口一下子把她吞下去。 她害怕了,赶紧扭过头,本能的一推门。 已经换成的红枣木门开了,然后她就看到了以前只有在岛国小电影中,才能看到的一幕:一个皮肤好像白瓷那样光泽白如玉的女人,就跪在她尊敬的高叔叔面前,正遭受着他惨无人道的折磨。 如此香、艳的一幕,就像一发炮弹那样,给张雯雯造成了极其强悍的视觉冲击,使她登时呆愣当场。 已经快要陷到疯狂中的高飞,也呆住了。 如果开门进来的人是解红颜,哪怕是个陈大彪,快要找到疯狂感觉的高飞,也不会发呆,赶紧解决自身的生理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可问题是,推开门的人不是陈大彪,更不是解红颜,而是高飞心目中的侄女张雯雯。 老天爷可以给高飞作证,在决定帮张雯雯去齐鲁师范学院读书时开始,他就已经把这女孩子当做了侄女,从没有想过要跟她改变为别的关系,哪怕张雯雯在千佛山时,就曾经坦白说她喜欢他,甘心跟她老娘一起,做他的女人。 高飞一直把张雯雯当做自居的晚辈,所以没有哪个当叔叔的,会在跟女人做这种事、却被侄女撞破后,还能装做无视,继续自己的事情。 一呆之后,高飞随即清醒,抬手就推开了白瓷,拧身坐在了炕上,扯过一条毛毯,就把自己俩人盖了起来。 高飞的动作,也惊醒了发呆的张雯雯,立即满脸通红,转身就要冲出去。 正如小池提醒陈大彪时所说的那样,张雯雯来防空洞,是经过解红颜、刘小龙俩人同意的。 当然了,张雯雯在跟她老娘说出她的意思时,解红颜的第一反应就是反对。 她反对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我以前要是死了,你可以做高飞的女人,那是我最大的心愿,因为我相信他会好好照顾你。可我没有死,我已经是他女人了,你要是再那样,那我还有什么面目活下去? 对母亲的反对,张雯雯早就有所准备。 在解红颜发火时,一声不吭的张雯雯说了一番话,就让她无言以对了:早在你决定做他女人之前,我就爱上他了。这辈子,除了他,我不会再爱任何一个男人。你更该明白,我们能够有今天的生活,是谁给的。 张雯雯都这样说了,解红颜除了重重叹了口气,觉得这就是冤孽外,还能有什么反应? 相比起解红颜,刘小龙倒是‘开通’许多,在张雯雯说明来意后,只是很认真的说:你现在是大人了,我希望这是你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深思熟虑后下定决心的张雯雯,这才趁夜来到了防空洞内。 看到高飞很白瓷那羞人一幕后,张雯雯的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这俩人不要脸了,转身就要逃出去。 嗯,也太不要脸了,怎么能当着人做那种羞人的动作呢? 可她刚转身,却又停住了脚步:我来是做什么的?瞧白瓷那要死的样子,就知道她是竭力坚持,这有什么不要脸的啊。 深吸了一口气,张雯雯缓缓转过了身,微微歪着下巴,看着炕上的高叔叔,一脸的似笑非笑。 一般来说,男人再跟女人做那种事时被外人打搅,会受惊吓,从而导致生理上的变化,比方会被吓成了阳、痿。 这不是开玩笑,而是认真的,谁要是不信,可以试着跟老婆办事时,让别人忽然闯进来试试…… 高飞自然不会被吓成那样,可也被吓的够呛,关键问题是张雯雯在他心里是晚辈,让晚辈看到长辈正在这种事,那该有多么的难堪啊。 受惊的高先生,满脑子要找女人发些的那些欲、望,瞬间就烟消云散,就像乌云密布的夜空,终于有清冷的月光露出来那样,脑子里一下清明了。 “雯雯怎么会来这儿了?靠,这下可丢老人了。” 高飞望着门口,看到张雯雯转身就跑后,心里松了口气:还好,这小丫头肯定也觉得她自己做错了。嗯,以后再好好委托解红颜给她好好解释一下,让她明白高叔叔可不是不要脸的留氓。 相比起高飞被张雯雯给吓得猛地清醒后,白瓷却是如释重负。 她才不管是谁撞破了他们的好事,只是打心眼里感激张雯雯:孩子啊,要不是你及时赶来,阿姨肯定会被憋死的。话说,下次绝不能再用这种方式了,太危险。 就在高飞以为张雯雯要逃出去,松了口气时,却看到她又停住了脚步,慢慢转身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正常后的高飞被她看的不好意思,干咳了一声挪开了目光:“咳,雯雯,你现在也是大人了,怎么就不懂得去别人房间之前,要先敲门?” “我敲了,敲了足有三分钟,没人理我。” 张雯雯实话实说。 “我怎么没听到?” 只要能借用谈话来稀释刚才的尴尬,无论说什么,高飞都希望继续交谈下去。 “你没听到,那是因为你刚才太投入了,太忘我了。” 张雯雯嘻嘻一笑,到背着双手慢悠悠走进了屋子里。 “你、你进来干啥?” 看到她走进来后,高飞有些发慌,就像被恶少抢回家的良家,本能的再次裹了下毛毯,结果把毛毯下的白瓷给露出来了。 白瓷没动,闭着眼的想:还遮掩个啥呀,刚才人家孩子该看到的都看到了,再遮掩也就是掩耳盗铃了。嗯,最重要的是,这丫头来意明确,摆明了是当救火队员的。唉,话说总算是来替班了,阿门。 “高叔叔,你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你说,我是来干啥的?” 张雯雯表面笑嘻嘻,实则内心很紧张的,来到炕前坐在了炕沿上,很好心的扯过另外一条毯子,盖住了白瓷:话说这娘们故意不盖住自己,是跟本小姐显摆她熟鸡蛋般的好皮肤,与她丰、满惹人的身材吧,简直是幼稚。 发些自己很紧张的高飞,苦笑一声放松了下来,看着张雯雯认真的说:“雯雯,其实我知道你想干啥,我也很感激你。但--你得走。” 张雯雯眉梢一挑,看着高飞:“怎么,我不是女人?还是觉得,我不如炕上这位对你有吸引力?” “你是女人,你对男人也很有吸引力,可你还是得走。” 高飞舔了下嘴唇,淡淡的说:“我一直把你当侄女,甚至当女儿看待的--如果我要是那样做了,你觉得我跟畜生有什么区别?” “我不是你侄女,更不是你女儿,我就是张雯雯。” 张雯雯抬手,开始解自己的衣服,神色很镇定:“早在两年前,我就曾经告诉过你,我喜欢你。我知道,你无法接受我,是因为我妈妈是你的女人。不过这有什么呢?我现在也是大人了,我有权利去追求自己所爱的男人,只要不涉及到血缘关系,无论你跟我妈妈是什么关系,这都无所谓。” “你也许可以无所谓,可我不能接受。” 看到她开始很干脆的解衣服后,高飞本能的抬手去阻止她。 一抬手,身上的毯子落了下来,慌得他赶紧又缩回手抓主,脸色一扳,低声冷喝道:“张雯雯,住手!” 张雯雯没有住手,解衣服的动作反而更快了,很快就把裙装脱了,露出一具比不上白瓷,却散发出青春气息的窈窕躯体。 高飞眉头紧皱,却没有挪开目光。 张雯雯站在炕前,开始解雄前的黑蕾小罩:“高飞,从今天起,我不会再喊你叔叔,因为你是我的男人,我只能叫你的名字。高飞,你能不能接受我,不是你说了算,而是我。” 黑蕾小罩落下,比两年前要正点多了的那对鸽子,丝毫不受地心引力的影响,傲然昂着头,挑战着高飞的视觉神经。 瞳孔猛地一缩,高飞垂下了眼帘,低声说:“雯雯,你这是在逼我。” “那又怎么样?我逼你,是因为我喜欢你,我爱你。” 张雯雯抬起右腿,缓缓脱下了身上最后一件衣服:“在我心里,除了你之外,就再也没有哪个男人能打动我了。我为什么要退学,为什么要去演戏,唱歌?” 高飞看着飘落在地上的最后一件黑蕾,问道:“为什么?” “我就想让自己尽快成熟起来,能早一点被你所接受。” 张雯雯缓缓俯身,双手搂住了高飞的脖子,微微昂着下巴闭着眼,喃喃的说:“高飞,我现在成熟了,是时侯把它交给你的时侯了。” 高飞低低的叹了口气:“唉,你真决定了?” “嗯。” 张雯雯睁眼,低头在高飞额头上轻吻了下,低声说:“决定了--收下我。” “那好,你躺下吧。” 高飞放下了毛毯。 既然张雯雯都这样说了,他好像没什么拒绝的理由了。 张雯雯顺从的松开了他,躺在了白瓷身边,身子开始微微发颤。 第1517章 杀鸡给猴看! 每一个女孩子在情窦初开后,都会想象她人生中的第一个男人是什么样,做什么的,长的帅不帅,献给他第一次时,又是不是像别人所说的那样,疼的无法忍受。 张雯雯之前肯定也这样想象过,那时候高飞还没有出现在她人生中,她以为她的第一次,她的第一个男人,会在槟子(孟菲父亲手下那些小混混)他们中间选择。 但在高飞出现后,张雯雯才发现她此前所想的是多么幼稚:只懂得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在身上刺青的槟子等人,在高飞这种有故事,有能力的男人面前,完全就是人渣一样的存在。 也正是从那之后,张雯雯少女的认识观发生了改变,开始把高飞幻想成了她的第一个男人,或许是此生中唯一的男人。 少女情怀总是诗,张雯雯想过无数次跟高飞的第一次,各种版本的,比方在游玩路上啊,在她遇到无法猜测的危险时他神兵天将般的出现后啊,或者是在宾馆中,更离谱的是,她真的幻想过与解红颜一起…… 但她却从没有想到过,她的第一次会是在这种情况下,身边有白瓷。 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就算张雯雯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可本能上还是会紧张,会害怕,有心想提醒高飞,等会儿要轻一些,可守着白瓷在场,她却不好意思说。 唉,爱咋样就咋样吧,反正所有女人都得经历过第一次的破茧疼痛,更何况现在我是来解救他的呢? 心里这样想后,张雯雯总算是不怎么紧张了,甚至还敢偷着把眼睁开一条缝,看向了高飞。 她没有看到高飞,只看到了一只手掌,然后就觉得脖子猛地轻疼了下,接下来怎么样,就再也不知道了。 一掌砍昏了张雯雯后,高飞把身上的毛毯盖在了她身上,从炕上走了下来。 这时候歇息的差不多的白瓷,看到他开始穿衣服后,就幽幽的说道:“刚才你让她躺下时,我还以为你真要祸害她呢。” “我又不是畜生,占有了解红颜后,再欺负她女儿。” 高飞说着话的工夫,已经穿好了衣服:“你也累了,好好休息一下吧。她得到天亮后才会醒来,我出去走走。” 眨巴了一下眼睛,白瓷问道:“你不难受了?” 不等高飞回答,她就咯咯笑道:“不会是吓得吧?” “妖精,你再幸灾乐祸,小心我折磨死你!” 高先生被白瓷说破后,很有些没面子,冲他呲了一下牙,这才快步走出了房间。 “妖精,哼,我要是真的妖精就好了,还用这样受不了你?” 听着高飞的脚步声远离后,白瓷低声嘟囔着,看着沉沉睡去的张雯雯,黛眉微微皱起:“原来惊吓也能解决他的问题,那么以后是不是就用各种惊吓来对付他呢?吓,可要是真把他吓坏了,以后不能正常工作了,那岂不是害人害己?” 就在白瓷胡思乱想着沉沉睡去时,高飞走出了防空洞。 在一旁树下藤椅上躺着的陈大彪,赶紧站起来跑了过来:“飞哥,这么快就完事了?” 根据老陈的思维,张雯雯就是一只喷香喷香的小白羊,高先生自然就是那馋的口水直流的大恶狼了,实在没理由拒绝送上门的小白羊,绝对会把那些廉耻之类的抛在脑后,把张雯雯连皮带骨的都吞下去。 男人嘛,都这个德性,长夜漫漫不能睡眠时,谈论跟女人有关的话题那是肯定的,尤其是与老板、明星有关的。 高飞出现时,他这帮子忠心的手下,正在激、烈讨论着他是如何辣手摧花的,有没有思想包袱,又会先从哪个方面下手等等。 正在不亦乐乎时,高飞出现了,陈大彪马上就跑过来问好,脱口问出了这句话。 “什么?” 高飞一楞,这才发些陈大彪满脸都是喔龊之意,登时怒了,抬脚就狠狠踢在了他左腿上,直接把他踢翻在了地上。 不等陈大彪惨叫出声,高飞就冲上去,没头没脸的一顿乱踢。 知道自己犯错的陈大彪,鬼哭狼嚎的抱着脑袋,在地上来回的打滚,好像下一刻就会断气了那样,吓得旁边参与讨论的小池等人,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踢了足有三十脚后,高先生这才兴犹未尽的拍了拍手,骂道:“以后要是再让老子知道你们在背后议论老子,我非得弄死几个出出气。哼。” 冷哼一声,高飞转身潇洒的走上了那条坑洼之路。 他伟岸的背影刚消失在夜色中,好像快断气了的出陈大彪,一个懒驴打滚,就从地上翻身站起,拍打了几下身上的尘土,扯着嗓子训话:“你们都听到老大刚才说什么了吧?谁要是再敢乱嚼舌头,老子我先废了他!” 看着好像竖起毛,在自己领地上来回巡视的公鸡那样的陈大彪,一个手下纳闷的问道:“头,刚才我还以为老大要把你给踢死呢,这才发现啥事也没有啊。” “草,我可是老大绝对的心腹手下,别说是乱嚼舌根了,就算是犯了天大的错,老大也不会把我怎么样的,他刚才就是故意杀鸡给猴、咳,是在警告你们呢,别看好像很用力,其实一点我不疼,我就是配合惨叫一声罢了。” 陈大彪抱着膀子斜着眼的看着众手下,得意洋洋的说:“但是老大会不会这样对你们嘛,老子可拿不准。” “老大才不会难为我们这些无名小卒,就算听到什么,也会找你的。” 小池笑嘻嘻的说。 陈大彪更加得意:“这倒是。唉,谁让我是你们的头呢--草,你们又议论什么呢?啊,还敢再谈论老大跟明星不得不说的故事,你们不怕被踢死?” 一个保安回头,满脸的不解:“头,刚才你自己也承认了,就算老大知道我们在议论,也不会找我们这些小人物的麻烦,只会找你,那我们还怕什么呀,凡事,有你挡着不是?” 高飞可不知道这些家伙扔在议论他,顺着那条坑洼的路一路下山。 在张雯雯忽然来到后,高飞觉得他得好好跟解红颜聊一聊了。 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是真把张雯雯当做晚辈,甚至是女儿的,就算是被烧死,也绝不能做那种畜生不如的事儿,为什么解红颜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那个女人,缺乏管教了,这么大的事儿,都不知道先跟高飞商量一下。 走出这段坑洼的路后,高飞就看到了一辆红色的雪佛兰轿车停在路边,这是张雯雯开来的。 没有车钥匙,这倒难不住高飞,从树上折了根细枝子,在锁眼里鼓捣了几下,就打开了门,半分钟后就启动了车子,调头向山下冲去。 藏匿在附近山头的巡逻人员,马上就放下望远镜,用军用电话向上级报告:“目标已经开车离开,请指示!” “不用担心,正常工作,天亮之前他就会回去的,回去后再给我汇报。” 电话中,传来高云华那稍微疲倦的声音。 高飞知道他驾车离开后,肯定会有人告诉高云华,不过他不在意,反正他身边亲近的人都知道,晚上就是他最兴奋的时侯,天亮之前驾车去外面兜风,也是很正常的,毕竟整天闷在防空洞内也不是个事。 盘山路很危险,高飞却觉得很刺激,几乎把油门踩到了底,车子就像一道流星那样,呼啸着,左右盘旋着向山下飞去,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 张雯雯跟随铁屠他们回到内地后,自然要住在方家村。 现在的方家村,绝对是冀南西北‘边陲’一颗最耀眼的新星,在海量资金的建设中,已经快速变成了一座微型的小城市。 到目前为止,不但天涯集团分厂在这儿落户,北山集团的一些不污染企业,也随后落户到这边,短短几个月内,就有十一家包括电子、食品在内的分厂试投产了。 这些企业,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大约一万个就业岗位。 高工资,高福利,又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尤其是房地产,与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促使打工子弟小学、大型医院、超市甚至银行的相继出现。 总之,以方家村为辐射点的小城市,现在就是日新月异,每天都有着明显的变化。 看着眼前这一切,高飞很有种出成就感:是我,改变了这边的贫穷,成为了都市白领都向往的地方,我真伟大…… “站住,站住!” 高飞的车子来到方家村村口那个大牌坊前时,有几道雪亮的手电筒光忽然亮起,几个穿着黑色经警制服的人,快步走了过来。 方家村这边的快速发展,引来了大批求职者的同时,也吸引了很多盗贼的注意。 为确保本地的安全,方立柱伙同陈家村等七个村子,组成了一支大约八十个人的巡逻队,每天24小时不间断的,在周围巡逻,尤其是很容易被利用的晚上,巡逻人数更是加倍了。 目前已经接近子夜时分,忽然出现的这辆汽车,老远就引起巡逻队的注意了,立即落下了牌坊一侧的栏杆,拦住了车子。 今晚带队的是二狗,方立柱的一个本家兄弟,以前也是游手好闲的,三十好几了还没老婆,现在却成了巡逻队的副队长,算是一号人物了,听说最近有好多媒婆,抢着给他找对象呢。 “干啥的?下来,在方队面前,你还摆什么老爷架子?” 跟着二狗走过来的几个队员,看到高飞只是落下车窗,没有下来的意思后,这就怒了,尤其是二狗他那个别的镇上的表弟,更是拿手电去晃高飞的脸。 二狗很享受被人喊他‘方队’的感觉,这样会让他联想到科幻电影《美国队长》,立即就收腹抬头,到背着两只手做出一副领导模样,正要下达指示时,眼珠子却猛地瞪大,好像菊、花被插了那样。 第1518章 解红颜去哪儿了? “哟呵,看什么呢,说你呢,给我下来!” 看到高飞仍旧坐在车上,大爷似的不动后,二狗表弟更加愤怒。 其他两个巡逻队员,也纷纷擦拳磨掌。 二狗表弟伸手,刚要把高飞从车上拽下来,却被人一把抓主了手腕。 他回头一看,是二狗,当即笑道:“哥,这小子--哥,你的脸色咋这样难看?” 二狗用一记狠狠的耳光,回答了表弟的话。 二狗表弟,原地转了三个圈子,一屁股坐在了车头上,用力扑棱了下脑袋,声音中带着委屈的哭腔:“哥,你干啥打俺?俺哪做错……” “你给我滚一边去,都滚开!” 二狗扯着嗓子吼了一声,一把扯开表弟,快步来到车门前,脸上迅速浮上谄媚的笑,刚要弯腰问好,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一直立腰板,双脚一错,抬手啪嗒打了个经理,大声喊道:“飞哥好,巡逻队副队长方立强恭候您的指示!” 二狗表弟等三人,一下子傻掉:啥?飞哥? 我的个奶奶啊,这车里的年轻人,竟然是传说中的飞哥? 哎哟妈啊,我们拦住了飞哥! 沃曹,这是自己找死啊,话说哥们当初为了进这巡逻队,可是求爷爷,告奶奶好不容易才竞争上岗的--这下好了,竟然拦住了飞哥,还骂他,这不是麦糠擦皮股,自己找麻烦啊。 传说,在神州大地的某处,有一个贫穷了上千年的小村庄,叫方家村。 这儿的人们,从来都不知道馒头竟然是小麦做成的,因为他们从没有吃过,更不知道拿着一圈树叶围在身上出门是有辱斯文的,因为他们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日子,每天拿着石器外出到田野里找耗子吃…… 终于有一天,有个年轻人脚踩七彩祥云的出现了,他叫高飞,外号飞哥。 飞哥出现后,方家村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人们把石器扔到了旮旯里,穿上了名牌时装,只要想吃,就可以吃到任何想吃的香喷喷的肉…… 现在的方家村,已经成为了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道德文明为一体的现代化微型小都市,这块地上的年轻人,在啃着排骨,搂着外地嫁过来的漂亮姑娘亲嘴时,都会眼泪汪汪的想到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飞哥。 没有飞哥,就没有当前的方家村。 这就是飞哥在方家村这边的传说--高飞对二狗还是有印象的,看到他煞有其事的敬礼问好后,呵呵笑道:“二狗,有必要这样吗,我也不是外人。” “是,是,飞哥你肯定不是外人,你是我们的亲人!” 二狗连忙放下手,迅速的点头哈腰:“飞哥,真的对不起啊,这三个家伙都是托门子求脸子才加入巡逻队的,他们不认识你,你大人大量,别跟他们一般见识,我会头就把他们开了……” 听二狗说回头就把自己给开了后,二狗表弟等人顿时呆若木鸡,心如死灰。 “哎,可别,二狗,你可别这么做。” 高飞连忙劝道:“说实话,看到你们这样后,我是很、很欣慰的嘛。这说明了什么?昂?这只能说明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员工,是很有负责精神的嘛。不但不能惩罚他们,还得大大的奖励他们,因为他们做的很对的嘛--草,那个啥,不吹了,我还有事,等以后有空好好喝一杯,这盒烟拿去,算是我麻烦兄弟们了。” 二狗抬手,接住高飞扔出来的一盒烟,刚要表示万分的感激之情时,车子启动了,呼呼的冲进了牌坊那边。 “飞哥没有责怪你们,还夸你们很有负责精神,值得表扬,并给了不菲的奖励!小子们,你们走狗屎运了啊!” 二狗满脸的激动,挥舞着手里那盒烟。 “万岁,万岁!” 二狗表弟他们满脸悲伤顿时烟消云散,挥舞着有力的拳头高喊起了万岁,引起村里一片狗叫声。 悦耳的狗叫声此起彼伏时,高飞来到了方家老宅。 高飞去岭南时,解红颜就一直住在这儿,担心自己走后她会孤单,所以就请村里的王奶奶,给她找了个老实巴交的乡下妇女来照顾她。 张雯雯来到冀南后,自然得跟她老娘住在一起了。 至于叶心伤、铁屠俩人,则住在山包上的别墅中。 把车子停在老宅门口后,高飞下车来到门前,拿起门上的铁环,哒哒的轻敲了几下。 马上,被村里狗子的大叫声给惊醒的保姆凡嫂,很快就来到了门后,怯怯的问道:“外面的,是谁呢?可别乱进来,俺院子里有狗的。” “凡嫂,是我,高飞!” 听凡嫂这样说后,高飞笑了。 他当然知道院子里有狗,一只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哈巴狗,是他从市场上买来给解红颜解闷的,没想到那个小哈巴是个‘残疾人’,吃饭不少,却不会叫,更别提会扑出来咬人了。 高飞去岭南之前,凡嫂就来这儿好几天了,所以认得他的声音。 听到是高飞回来了后,凡嫂大喜,赶紧打开了大门:“啊,是飞哥儿啊,你咋在半夜回来了呢,出去那么久都不回来,俺还以为你被人贩子拐到山里卖了--那个啥,快进来。小八,别乱咬,这是主人!” 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凡嫂,拿脚把摇着尾巴想来亲热的小哈巴,一下子撩到了一旁。 二狗等人的谄媚,凡嫂有些愚蠢的纯朴,包括那只见人就想亲热的小哈巴,都给了高飞一种说不出的温暖,就好像在外面流浪久了的游子,终于回到了母亲身边那样。 “呵呵,凡嫂,红颜呢?” 高飞笑着,抬脚迈进了门槛,随口问了一句,其实他知道解红颜住在哪个屋子。 “红颜?红颜不是去找你了吗?” 在前面带路的凡嫂,听高飞问起解红颜后,有些不解的停住了脚步,转身反问。 高飞愣了下:“什么,红颜去找我了?” 凡嫂点头:“是啊,她出去是就是这么说的。” 原来,在张雯雯走后没多久,解红颜也出了门。 出门之前,她告诉凡嫂,今晚也许回来,也许不回来了,她要去找高飞。 据凡嫂所知,高飞准备在南部山区创建个生产化妆品的新分厂,这段时间忙的都没时间回来了,解红颜去那边找他也是很正常的。 虽然凡嫂担心解红颜晚上一个人出门,还说要不要帮她通知一下方村长,让他派两个人送解红颜去那边,却被拒绝了。 想到解红颜是开车去,最多一个小时就能到南部山区,所以凡嫂也没多想,收拾了下卫生就休息了,直到村子里的狗叫声响起。 看到高飞脸色凝重后,凡嫂开始担心了:“飞哥儿,你没有看到红颜?这大晚上的,她不会--” “哦,没事的,冀南的治安这么好,哪能出什么事?我没看到她,可能是跟她走两叉里去了。呵呵,我先不进去了,我去后面看看我朋友,我会给她打电话的。” 高飞笑着转身走出了大门,嘱咐凡嫂早点休息后,就向山包别墅这边走来。 在路上,他开始拨打解红颜的手机,里面却传来了关机的提示声。 “她能去哪儿?” 高飞皱起的眉头更紧,快步上了山包。 半路上,他又开始拨打铁屠的手机--手机倒是打通了,但长时间都没有人接听,叶心伤的也是这样。 看来,这俩人都没有把手机随身携带着。 站在铁屠的别墅前想了想,高飞纵身翻过了篱笆墙,大摇大摆的进了客厅,打开灯去了卧室。 铁屠的手机,就放在炕上,炕上还放着个背包。 认识铁屠那么久,高飞早就知道了他的行事作风习惯:每当他要去做重要的事情时,都不会带手机。 高飞打开背包,翻看了一下里面的东西后就明白了:背包里,罗盘、阴阳抓之类的东西不见了,他们这是外出去寻找古墓了。 听铁屠说过,要想寻龙探穴,最好的时间就是在子夜后,因为这是新的一天的开始,也是人世间阴气最盛,星光最亮、变幻频繁的时侯,是寻找地下古墓的最佳时刻。 他们为什么寻找古墓? 自然是为了帮高飞了。 实际上,在得知他们俩人联袂回到内地后,高飞就知道他们是来做什么的,但他却没有问出来,因为他们是兄弟,有些话根本不必说的。 从旁边烟灰缸内拿起一个烟头,高飞放在鼻子下面轻嗅了下,基本确定这个烟头熄灭的时间,已经有三个小时以上了。 三个小时之前,是晚上九点,比解红颜母女离开老宅时的时间,稍微晚了点,由此可以判断,他们没有跟解红颜在一起。 很可能,铁屠今晚发现了什么,才拽着叶心伤一起走了。 那么解红颜呢? 她又去哪儿了? 难道她不知道她当前的处境,一个人外出是很危险的? 高飞快步走出别墅,站在高处往远方远眺了片刻,随即快步向下面走去。 当村子里的狗儿们,终于安静下来不再嚷嚷时,二狗还在那儿喋喋不休:“你们知道不?飞哥刚来方家村时,是没打算在这儿投资的,因为这儿太穷了,而且风气也不咋样,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不是?” 看到表弟几个热听的入神,二狗就故意点了颗烟,开始卖关子不说了。 一个手下赶紧捧哏:“二、方队,飞哥后来咋又改变主意了呢?” 二狗的表弟也是个妙人,满脸的惊讶:“哥,飞哥最终在这儿投资,不会是你劝说的吧?” “唉,这件事,我可从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毕竟我是个懂得低调的人,不想被满村老少爷们整天都挂在嘴边上感激,那样会折寿的。” 二狗轻轻叹了口气,看着表弟的眼神中,带着‘知我者你也’的深情,正要讲述一下当初他是怎么劝说飞哥留下来时,一道雪亮的车灯从村口照了过来。 第1519章 二狗提供的信息! 解红颜当前的处境很不咋样,她要是躲在方家老宅内,凭借陈果果安排在方家村四周那些保护力量,那些想打她主意的人根本找不到机会。 可她一旦独自离开,这事就没法说了。 她手机关机,又是独自外出三四个小时了,晚上想查出她去了哪儿,很难,高飞要想知道点什么,也许从巡逻队那边能问出点什么来。 高飞驾车来到牌坊近前,稍微一踩刹车,车子刚一停下,二狗就屁颠屁颠的迎了上来,不等他说什么就抢先道:“飞哥,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你尽管说!” “跟你打听一个人。” 高飞不确定二狗认不认识解红颜,想了想说:“大约在四个小时之前,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一个开着黑色奔驰(为了方便来往市区,高飞买了辆黑色奔驰放在老宅门口的)的女人,曾经出来过?” 高飞的话音未落,二狗就问道:“飞哥,你说的是解助理吧?” “解助理?哦,对对对,就是她,怎么,你看到她出去了?” 高飞一愣,随即连连点头。 当初把解红颜从韩泽楷的老宅带回方家村同居后,为方便她在这边生活,高飞曾经对人介绍,说她是他的助理。 不过当时他说过就忘了,所以在二狗提到解助理后,才愣了下。 “看到了啊,那时候就九点刚过五分,我记得很清楚。” 二狗说:“咱们村为了确保村民,外来打工人员的安全,每当晚上九点整,牌坊这边的栏杆就会落下来,这样任何出入的车辆,都得在这边登记。这个规定是从上个月二十一号开始实行的,还是我给立柱哥提得建议,并获得了村委会众人的一致好评,这也是我能成为巡逻队副队……” 在方家村牌坊这边设立关卡,每当晚上二十一点整就会落下栏杆,对所有出入车辆进行检查,这的确是二狗提出来的意见,是他从电影中获得的启发,也的确获得了方立柱等人的好评,更是他这个副队长的主要‘政绩’,以及得意事。 现在既然有机会跟飞哥聊天,一向喜欢低调的二狗,自然不会放弃这个显摆的机会。 可高飞却没心思听他在这儿自卖自夸,抬手打断他的话:“跟我说说,当时解助理是跟谁一起出去的,她有没有透露出她要去哪儿?” 看出飞哥满脸的不耐烦后,二狗才意识到什么,赶紧讪笑了一声,说:“车子里只有解助理一个人,我没有问她去要去哪儿。” 可能是觉得高飞不喜欢自己唠叨,二狗说完这两句话后就闭嘴了,一脸的憨笑。 听他说没有问解红颜去哪儿后,高飞有些失望,不过随即也释然了:二狗只是一个巡逻队的副队长,而解红颜却是高飞的助理,俩人之间的地位有着很大的差距,也没啥‘共同语言’,二狗自然不方便,也不敢问她去哪儿了。 “哦,那你当时有没有注意一些细节?” 高飞想了想,提醒道:“比方当时她的脸色怎么样,是紧张,还是平静,甚至是害怕?还有,她今晚外出时是穿的什么衣服?什么样的发型?有没有化妆等等,你都跟我说说。” 高飞希望能从解红颜当时出村时的神情、穿着以及形象等细节上,判断她为什么要出去。 当然了,他也没奢望二狗能观察到,毕竟这儿的人都知道解红颜是他的女人,只要是有点心眼的,就不会瞪着眼的长时间观察她。 高飞却不知道,貌美如花风轻万种的解助理,可是方家村所有男人打死也不向外说的梦中青人,平时解红颜偶尔外出散布时,只要是男人,不管是八十的还是四岁的,都会变着法的跟她打招呼。 二狗也是这样。 这倒不是说方家村的男人们,对解红颜有什么非分之想,实在是因为大家都懂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的真谛。 所以呢,尤其是像二狗这样的单身男士,只要有机会与解助理搭讪,他肯定会尽可能的多表现一下,多跟她说几句话,然后晚上肯定能睡个好觉了。 高飞问出那一连串的问题后,二狗马上就回答:“解助理的脸色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不过我能看得出,她好像有些紧张,还有些兴奋……” “兴奋?” 高飞打断了二狗的话。 “是的,应该就是兴奋,因为俺记得俺小时候,跟邻居二丫晚上去别村偷西瓜吃时,她就会表现出跟解助理差不多的本能动作,比方总会不经意间深吸一口气,抬手捏捏耳垂什么的。” 二狗正要说的再详细点,以证明他看到的解红颜外出时,就像小时候的二丫那样时,却又怕高飞不耐烦,赶紧就开始说别的了:“解助理穿的是一身黑衣服,是阿迪的运动服,白色左心口的白色标志很显眼,而且、而且……” 二狗能说出这番话来,大大出乎了高飞的意料,看他吱吱唔唔的赶紧追问:“而且什么?” “而且,解助理是洒了香水的,很好闻的那种,好像是茉莉花,隔着老远,就能嗅到。” 二狗说到这儿时,忽然猛地醒悟过来:不该把这些告诉别人,尤其是不该跟飞哥说这些。 这样,不就证明他时刻在留意解助理,想打她的主意吗? 心儿忽然砰地大跳一声后,二狗脸色有些发白。 “紧张,兴奋,好像要外出偷东西。运动服,还洒了香水。” 高飞却没注意到二狗的神色变化,只是皱眉喃喃的说着,希望能从这番话中,查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推断她到底是去了哪儿。 与绝大多数女人相比,解红颜这一生绝对是精彩之际的,邪恶、杀戮、威协、甚至青色,她都历经过。 任何人在经历太多的挫折,跟打击后,以后看待任何事情都会变得无比淡定:一个从鬼门关前走了好几圈的人,会在不小心踩死一只老鼠时,吓得尖声大叫吗? 自然不会,最起码解红颜就不会,相信就算她亲眼目睹一场凶杀案,她晚上也会该怎么睡觉,就怎么睡觉,根本不会做恶梦啥的。 可就是这样一个有着丰富磨难经历的女人,却在出村时,脸上带出了让二狗都能看出的紧张,兴奋,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解红颜今晚外出是要做一件大事,最起码在她看来是大事。 还有就是,二狗说解红颜今晚穿了运动装。 要是论起穿着打扮来说,解红颜绝对是最会打扮自己的人,哪怕是穿的再差劲,也会注意到随时随地向这个世界,展露她不一般的魅力。 这与性格风不风扫没啥关系,纯粹是爱美女人的本能表现。 所以解红颜穿衣服,从来都不穿有些中性的运动装,因为她觉得运动装会减少她成熟了的女人的韵味--但今晚,她却穿上了黑色运动装,这表示着她要去做的事情,需要动作麻利。 不过,既然是去偷东西(根据二狗那番话的推断),也穿了最适合夜行人的黑色运动装,那么她为什么又要洒上让二狗都能嗅到的香水味呢? 这不是故意惹人注意吗? “飞哥。” 就在高飞根据二狗所提供的这些消息,在心中飞快思索、推断着时,就听二狗有些拘谨的说道;“还有一件事,不知道我该不该说。” “什么事?” 高飞抬头看着他:“你说,只要与解助理有关,你都可以说!” “哦,是这样的。” 二狗向前走了一步,低声说:“当时我拦住车子发现是解助理后,我很快就放行了,不过解助理在临走前,忽然问我知道罗口浮桥那边的过桥费是多少不,我说我知道,轿车每次过桥都要五块钱的过桥费,她还问我有没有零钱,因为她忘记带钱了。” “罗口浮桥?过桥费?好,我知道了,二狗,好好干,我看好你!” 高飞对重复了一遍,猛地想到了什么,狠狠夸了二狗一句。 二狗大喜,腾地一声一个立正,抬手敬礼喊道:“誓死为飞哥效劳!” 啪的一声,高飞打了个响指,随即启动车子,飞快的冲过了牌坊,留在二狗在那儿激动的搓着手,喃喃的说:“飞哥说了,很看好我--不行,我得想办法让立柱哥知道才行。” 至于二狗想什么办法,才能让方立柱知道高飞很看好他,并更加重用他,高飞自然不会去想。 他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往罗口浮桥那边。 他现在隐隐猜出,解红颜今晚去做什么了。 去年这个时侯,高飞外出做事时,陈果果曾经假扮他陪着沈银冰,在某个晚上陪着沈银冰去了黄河岸边。 那个晚上,陈果果俩人在黄河岸边,又遇到了燕魔姬、僵尸、还有群蛇。 陈果果为保护沈银冰,不得不先去解决驱赶群蛇的燕魔姬,等她回到原处后,却发现沈银冰不见了。 陈果果那时候慌了,沿着河岸搜索沈银冰,在搜索过程中,她发现了秦城城停在路边的白色雪佛兰轿车,并把这一切告诉了刚回冀南的高飞。 沈银冰失踪后的第二天早上,高飞在泉城广场看到了她。 沈银冰那个晚上被谁绑走,又是去了哪儿那些事,后来都告诉了高飞。 高飞记得很清楚,沈银冰告诉他说,她被绑走醒来后,发现在一个全部用黑玉雕成的屋子里,抬头就能看到上面有水,还有鱼在里面游。 由此推断,那个神秘的黑屋子,应该就是在水下,确切的说是--在黄河底下! 据沈银冰说,她醒来后的那间屋子,全部是由黑色玉石雕刻而成,样式古朴,阴气很大,应该是座年代久远的古墓,但却不知道是哪位帝王将相的古墓,会有这么大的手笔。 开始时,通过停在河边的那辆白色雪佛兰,高飞锁定了那个跟沈银冰谈话的神秘女人,就是秦城城。 第1520章 黄河北岸! 沈银冰在河边失踪的第二天早上,就出现在了泉城广场。 高飞去了后,俩人之间发生了误会,吵了,也打了。 在回来的路上,高飞一怒之下就把她扔半路上了,但在回到北山集团总部大楼前时,却发现秦城城就在路边等车。 本来,高飞就会怀疑秦城城是参与绑架沈银冰的人,所以看到她又很突兀的出现在那儿后,当即不顾她的拒绝,半拖半拉的把她给带到了总部大楼,然后开始各种欺负人家,逼问她是不是也参与了邪教-- 那件事直到后来,才算是真向大白,原来在那个晚上参与绑走沈银冰的人,不是秦城城,而是解红颜。 再后来,解红颜失踪,高飞从韩泽楷那儿把她解救了出来,然后她就把所知道的那些,全部说了出来。 正如沈银冰所说的那样,解红颜也告诉高飞,那个地方是个古墓,就在黄河下面,但具体该怎么进去,又是具体在哪个位置,她不知道。 那个地方,少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那里,利用那边的特殊气场,来‘修炼、提高’他的沉稳,打磨他的性格,不过除了少爷,他身边几个心腹,还有看守那地方的几个看护人之外,就再也没谁知道该怎么下去了。 那地方,是个千年以上的古墓。 而高飞,当前最需要的,就是能找个这样的古墓,来治疗他自己所中的烈阳蛊。 为寻找这种古墓,高家、铁屠、陈果果等人,一直都在苦苦寻觅,却始终没有找到。 解红颜想到了那个地方,所以今晚她去寻找那地方了。 高飞在二狗的提示下,忽然猛地想到了这些,从而断定解红颜离开方家村时,为什么会紧张,又兴奋,还穿上黑色运动衣的原因。 她兴奋,紧张,是因为很可能要为高飞找到别人找不到的古墓,而自豪,骄傲,穿上黑色运动衣,自然是为了行动方便了。 只是,她为什么要洒上香水呢? 据高飞所知,解红颜是从来都不洒香水的。 她今晚既然洒上香水--这肯定有她这样做的原因。 具体是什么原因,高飞不清楚。 他只是知道,解红颜是功夫是很高--可只适合于在炕上。 就凭她的武力值,想找到那个神秘的河底古墓,那是难如登天……哦,不,比登天还难,完全就是肉包子打狗,主动送货上门。 她到底有什么把握,敢去一个人去黄河那边找那个古墓? 为什么不跟自己说一句? 想到这儿时,高飞就恨的咬牙:诚然,他是很感激解红颜为了他,不顾她自己的安危深夜外出,可他还发誓,今晚找到她后,二话不说,先狠狠收拾她一顿厉害的,让她记住,以后没有他的允许,绝不能一个人去外面乱跑! 担心解红颜安全的高飞,把车速提到了最快,很快就来到了陈家村,在经过村口时,忽然猛地踩住了刹车。 吱嘎--刺耳的刹车声,在子夜时分听起来异常的刺耳,能传出老远。 刚才还心急火燎的高飞,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迅速从为解红颜的担心中挣出来,然后把车子调头,冲着西北方向打开了超车灯。 三长两短,超车灯雪亮的灯光,在深夜中更加刺眼。 随后高飞把车子熄了火,开门走了下来,点上一颗烟坐在车头上,拿出手机开始拨打陈果果的手机号。 正如他所想到的那样,陈果果的手机关机了。 把手机随手扔在车座上,高飞望着西北方向,暗红色的烟头,在黑暗中一闪一闪。 一颗烟吸了一半时,两个黑影从西北方向的野地里出现,很快就来到了高飞面前。 高飞打开了打火机,在自己脸前晃了下。 借着打火机的火苗,那俩黑影看清楚了他的脸,向前走了几步,左边那个人沉声说道:“高总,我是李虎,请问有什么吩咐?” 前面已经说过了,为了确保方家村这边的安全,安归王陈果果把一些忠于她的手下,都调了过来,负责外围的安全工作。 尤其是晚上,这些人就像幽灵那样,在方圆几公里的地方暗中巡逻,随时预备着有什么意外情况发生。 而知道联络他们的方法,也只有陈果果、高飞俩人知道。 晚上,用灯光对着某个方向的野外,来个三长两短,这就是召唤他们前来的信号。 高飞也没啰嗦,干脆的问道:“我就是想问问你们,今晚九点左右时,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一辆黑色奔驰轿车,驶出方家村。” “高总,你说的是不是解助理” 出乎高飞意料的是,李虎马上就提到了解红颜。 因为李虎等人负责的是外围安全工作,高飞没指望他们知道九点左右离开方家村的那辆车,是解红颜驾驶的,就是因为忽然想到了什么,才把他们召唤过来问问。 却没想到,他们竟然知道那是解红颜的车子,高飞顿时大喜:“对,就是解助理的那辆车!” 李虎说道:“高总,我们晚上八点左右时,就接到了陈总的电话指示,让我们派人在暗中护送解助理前往罗口浮桥……” 高飞打断他的话:“快告诉我护送她去罗口浮桥的人的电话,我要找他!” “护送解助理去罗口浮桥的人,就是我们几个。” 李虎的回答,再次出乎了高飞的意料:“是你们几个--那,她现在去哪儿了?” “看她安全过了罗口浮桥后,我们就回来了。具体解助理去了哪儿,我们就不知道了。” 李虎解释道:“因为陈总给我们的任务,就是让我们暗中护送她到罗口浮桥,确保她安全过桥后,我们的任务就结束了。” “哦,原来是这样,那好,我知道了,麻烦你们了。” 高飞松了口气,抬手摆了摆,开门上了车。 既然这一切都是陈果果安排的,高飞相信依着她的实力,解红颜不会出什么危险,他没必要太过担心。 不过他还是有些生气:解红颜做这件事,为什么不告诉他? 看来,陈果果、解红颜不告诉他,是因为怕他担心。 高飞再次启动车子上路后,车速慢了很多,等他驾车来到罗口浮桥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 罗口浮桥最大的特点,就是有着季节性。 当雨季来临,黄河水上涨时,出于安全等因素,浮桥就会撤掉,等水位下降后,再同车。 当前是农历七月底,正是雨季汛期,不过因为今年华夏北方降水量普遍低于往年,所以河水增长的幅度不大,对浮桥的存在构不成威协,所以这边仍旧通车。 其实,所谓的浮桥,就是数十辆铁皮船,用铁锁连接起来,对车子吨位的要求非严格,重载车是别想从这儿过的。 五块钱的过桥费,一点也不贵,高飞是这样认为的,结过收费站负责人员递过来的发票后,开车缓缓驶过了浮桥,来到了黄河北岸。 相比起承载着‘保卫’省城重任的南岸来说,北岸的大提明显矮了很多,这是预备着发生水灾时,宁肯淹北岸,也绝不能演了省城。 建国后的这半个多世纪内,这边曾经发生过十数次大水,河水每次都会漫过北岸大提,向地势本来就更低一些的北方流淌,所以这边留下了一段宽约一公里左右的缓冲地带。 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许在缓冲地带内盖房子啥的,甚至在早期时,都不许有树木的存在。 不过随着黄河越来越温顺,大提越来越牢固,这段宽达一公里多的缓冲地带,现在是植被茂盛,全是‘身材不高’的花花草草,政府又充分利用这里特殊的环境,开辟成了天然公园,成了市民们一个免费的放松游玩的好去处。 高飞驾车过了浮桥,来到北岸大提上后,停下了车子。 他现在已经确定陈果果、解红颜都来到了北岸这边,也知道那个神秘的千年古墓,就在脚下某个地方,可黑灯瞎火的,去哪儿找那俩女人? 他试着用闪光灯,对着北边接连闪了几次三长两短的信号,不过却始终没有谁来打理他。 高飞很郁闷,驾车顺着大提向西,边走边闪光,足足跑出几十公里,也没收到陈果果俩人返回的消息。 这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再过一个小时,天就亮了。 天亮后,就再也不是高飞的世界了,只好轻轻叹了口气,调转车头向回驶去。 他得抢在太阳出来之前,赶回南边的防空洞内。 刚来冀南时,高飞还有些不信采玉说的那些,比方他在未来一年内,不能见阳光。 在回来后的第二天上午十点,他就试着走出了防空洞,想看看到底能发生什么。 结果很遗憾,他刚走出防空洞,还没有看到太阳呢,脑子里就轰的一声大响,好像有啥东西爆炸了那样,眼前白茫茫的一片,心跳加速,一种说不出的狂躁,使他忍不住的双手抱着脑袋,闭眼嘶声大吼起来。 幸亏陈果果在身边,一看事情不对劲,立马动手制住了他,把他拖回了防空洞内,这才算是解除了他突如其来的痛苦。 高飞想不通,为什么在血液里的烈阳蛊蛊毒清除后,他就见不到日光了呢? 别忘了以前他也就是正午时分才会发作的,平时大可以接受阳光的。 陈果果也不明白,但她多少能猜出一些,无非就是高飞在防空洞内,吸了很多的阴气,猛地出现在日光下后,身体里所吸收的阴气,与日光产生了类似于‘冷热相击’的现象,而他做为承受体,自然会受不了。 不管陈果果解释的对不对,高飞后来就再也不敢白天出来了,只能变成西方传说中‘吸血鬼’的生活,昼伏夜出。 当前天马上就要亮了,高飞自然不敢再滞留,只能向回赶去。 车子后尾灯刚消失在夜色中,大提旁边的草丛中,就有个黑影钻了出来。 第1521章 神秘莫测的412大案! 凌晨三点左右,路边草丛中忽然钻出个黑影,假如有人恰好路过的话,肯定会吓人一大跳。 这是个叫花子,蓬头垢面的,衣衫褴褛,肩膀上还背着个看不出颜色的蛇皮袋子,里面鼓囊囊的好像该是些矿泉水瓶子之类的东西。 星光下,叫花子望着高飞驾车离去的方向,嘴角闪过一抹诡异的笑容,喃喃的说了句什么时,身子却忽然一僵,缓缓的扭过了头。 人类在面临未知的危险时,总会有种神秘的第六感来警醒自己,叫花子穿的虽然破破烂烂,可他也是人,也有这种本能的反应。 他感觉到了危险,好像成了某个猛兽的猎物,被死死盯着。 他慢慢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个黑影。 黑影长什么样子,天太黑自然看不出,不过借着星光,叫花子能看出黑影体型很是魁梧,应该是个男人。 黑影就站在他后面七八米处,就在大提斜坡上,一双眸子在星空下亮的吓人,闪着冷光好像野兽那样。 “鬼、鬼啊!” 叫花子愣愣望着那个动也不动的黑影,呆了足有十秒钟后,才猛地发出一声嘶叫,随即转身就跑--却撞在了一个人身上。 就在他转身看那个黑影时,又一个人,好像鬼魅那样出现在了他身后。 这个人的身材没那个人魁梧,还是个光头。 叫花子转身撞在他怀里后,不等反应过来,右手手腕就被攥住,轻轻往旁边一拉的同时,右脚伸出,叫花子啪哒一声就摔在了地上。 “饶命,饶--饶了我!” 叫花子翻身跪倒在了地上,对光头一个劲的磕头求饶,声音里带着恐慌之际的哭腔。 “你是谁?” 一个沉稳的男人声音,从叫花子背后传来:“为什么半夜会在这儿出现?” “我、我就是一个要饭的啊,平时就在这儿捡破烂的。” 叫花子颤声回答:“鬼、鬼爷爷,放过我吧,我这辈子可没有做什么坏事,最多就是哄小孩子给我吃过雪糕……” “你是叫花子?” 光头说话了,声音很清朗,举手打开了手电,在他脸上晃了下,随即灭掉:“老铁,这还真是个叫花子。” 这个老铁,与光头,正是铁屠与叶心伤。 深更半夜的,在荒郊野外看到个叫花子,这不是太稀奇的事儿,毕竟叫花子都是四海为家的,更何况这边是黄河自然公园,昨天是周日,有很多市民来这儿放松,留下些诸如矿泉水瓶子之类的拉圾,吸引叫花子在这儿过夜也是很正常的。 “哦,原来是这样。” 铁屠走过来,抬脚踢了一下地上的蛇皮袋子,听到里面传来矿泉水瓶子碰撞的哗啦声后,语气这放缓,对叫花子说:“以后晚上少在半夜起来夜游,小心被我们警方当作是412失踪案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的四月12号傍晚,黄河北岸的暨阳县城,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的失踪案,有三个刚上小学的小女孩,来黄河自然公园游玩时,神秘失踪。 之所以说是神秘,是因为案发后三天,失踪者的家属们,都收到了三十万块钱的现金,和一封信。 信里面说,劝孩子家长别着急,因为孩子安然无恙,只是因为她们都是做某些事的好苗子,已经被有心人带走培养了--如果她们能吃苦,努力上进,那么就有可能等她们学业完成后,就会马上回来尽孝道,这三十万,就当给孩子家长的安抚金了。 这封信中最让人注意的是‘有可能’三个字。 有可能,就是不一定的意思,表示那三个女孩子有可能会回来,也有可能永远回不来了。 还是在4月12号那天,全国各地十八个城市,都发生了这样的案件,总共有一百个七八岁左右的孩子失踪,有男有女。 案件发生后,立即引起了国家最高部门的注意。 刚担任冀南市局局长的李承明,去京华参与了上级召开的紧急会议。 在那边,他得知了‘412’大案的很多绝密资料。 原来,自从建国后,这样的群起失踪案,已经三次了。 今年是第四次。 每次发生群起失踪案的日期,都是4月12号这一天,每个失踪者的家属,都会收到一笔安抚金。 而且是每隔二十年,才会出现一次,每次都是一百个孩子,五十个小女孩,五十个小男孩,不多不少。 自从第一次案件的发生,国家相关部门就大力调查--但六十年过去了,人们已经经历三次这样的神秘失踪案了,却始终没有破案。 李承明可以确定,412大案,绝对是一个组织森严的邪恶组织操纵的,根据上级保存的绝密档案中,此前的调查人员基本确定,412案与安归教等邪教有关,可无论投入多大的警力,都没有追查到线索,只能一次一次的挤压了下来。 今年,距离上一次的412失踪案,恰好是20年。 果然,又有100个小孩‘定时’失踪了。 听说,当局大佬愤怒异常,严令相关部门,必须不惜一切代价的破案,要不然--谁也不敢保证会有成百上千的乌纱帽落地! 铁屠之所以知道412群起失踪案,还是从报纸上看到的。 今晚他与叶心伤深夜来到黄河北岸,就是为了搜寻某些东西而来,无意中看到大提上一辆车总是闪灯光,等他们决定过来看看时,那辆车却已经走了。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这个乞丐,随即冒充是警方人员,是来秘密调查412大案--这个借口,能很好的掩饰他们来这儿的原因。 听铁屠自称是警方的人,还提到了附近人们常说的412大案,叫花子赶紧说:“我、我可不敢做那种缺德事!警官先生,请你们相信我,相信我是清白的。” “滚吧,以后别半夜忽然出现在路上!” 铁屠眼里都是厌恶,抬脚在叫花子屁股上踢了一脚。 “谢、谢谢警官,我这就滚,这就滚!” 叫花子大喜,连忙抓起地上的蛇皮袋子,转身抱头鼠窜跑下了大提,很快就消失在树林中了。 望着叫花子跑远的方向,叶心伤递给铁屠一颗烟,自己又点上一颗后,才说:“你在踢他的袋子时,有没有察觉出里面还有别的东西?” “有,里面有蛇。” 铁屠吐了个烟圈,淡淡的说:“心伤,你嗅觉灵敏,能嗅出袋子里的蛇,是什么蛇吗?” 在佷多人的心目中,叫花子玩蛇,就像两岁小男孩穿着开裆裤露着小公鸡到处跑那样正常,这都是受了武侠电视剧的影响,实际上现实中的叫花子,很少玩那玩意。 刚才那个叫花子的蛇皮袋子里,却有蛇。 叶心伤吸了下鼻子,缓缓的说:“是黑色王蛇。” 叶心伤曾经在地下楼兰见过那种黑色王蛇,对它们的身体味道很是敏敢,所以刚才铁屠抬脚去踢蛇皮袋子时,触动了里面的蛇,惹它张开了嘴,发出了独特的腥臭气息,却被叶心伤嗅到了。 “黑色王蛇?看来,他与地下楼兰、或者说安归教,有着一定的关系。” 铁屠的眉头皱了下。 就算乞丐能玩蛇,可一个普通的乞丐,也不可能有资格去玩这种黑色王蛇。 叶心伤嗅出黑色王蛇的味道后,却没有阻止铁屠放他走。 那是因为他知道,铁屠在抬脚在乞丐屁股上踢了那一脚时,已经顺势留下了记号:一种盗墓者专门用来记住路途的无毒白磷。 白磷是经过精心处理的,粘在衣服上后,就是用水冲刷也洗不掉的,而且还会散出一股子淡淡的怪味,绝对是最好的追踪器之一。 “谁知道呢,现在黑色王蛇好像遍布祖国各地,搞不清到底是出在哪儿了。” 叶心伤把刚吸了半截的香烟扔掉,顺着斜坡走向下面的公园:“走吧,看看那位仁兄到底是去了哪儿。或许,我们运气好的话,能根据他找到苦苦寻找的古墓。” 正如高飞所猜测的那样,铁屠俩人大晚上的来这儿,就是为了寻找古墓。 几天前他们俩人护送张雯雯来冀南,看过高飞后本想第二天一早就去秦岭,寻找最合适的古墓时,晚上在方家村山包上乘凉时,铁屠却无意中根据星象,从而推断出附近一百公里内,竟然隐藏着一个风水上佳的龙穴。 风水学中,最佳的龙穴、龙脉,都与天上的星宿运转有着密切的关联,就像山势、水势那样,不过要想通过星宿来寻龙探穴,那得需要相当高的造诣。 据铁屠那本祖传的书本上上说:一个上佳的龙穴形成,不但对山水有着很高的要求,最讲究的是‘依天而成’。 所谓的‘依天而成’,那是因为在风水学中讲究,人间地气的形成,都取决于星宿的运转。 比方当罕见的‘九天体合一’时,形成的气场直冲大地上的某处,某处的气场就会出现变化,好像有了灵性,或者说是电磁波,从而息息相关,密切相连,然后气场逐步开始了更大的变化。 这种气场,就是风水学中的龙气,属阴。 这个拥有此种神秘气场的地方,就会慢慢成为了龙穴,对风水师拿的罗盘,造成了明显的影响,从而吸引他们找到这地方。 因为这地方的气场发生改变,至阴之气大盛,而死者又是‘阴人’,很适合他在阴间的发展,借此来保佑子孙后代,所以就成了帝王将相们死后‘安居乐业’的风水宝地,并在安葬后,气场仍然会与星辰密切相连。 (题外话:关于风水上的这些事,还有寻龙探穴的这些话,本书纯属虚构,还请懂行的别喷,一切都是为了增加故事的神秘性。 当然了,兄弟也不全是在胡说八道,也着实看过几本这样的手抄本记载。 这些手抄本,都是来自兄弟早就去世的舅舅,他活着时就是风水师,不过本事不是太大--要不然到现在他去世那么多年了,表兄弟也不会仍旧混的一般。 别怪,咱们就是讲故事。) 第1522章 再现黑色王蛇! 通过天上的星体运转,发觉附近一百公里有上佳龙穴的存在后,铁屠是欣喜异常。 他能看出,此处龙穴形成年代已经相当遥远了,古时候那些帝王将相,没理由没发现,肯定会成为安息后的坟墓,而且到现在为止保存的还相当好,要不然龙穴所发出的至阴之气,不可能仍旧与天体遥相呼应的。 既然冀南本地有这么牛叉的龙穴,铁屠没理由再远赴秦岭了,立即取出罗盘,开始详细搜索龙穴所在的具体位置。 在搜寻过程中,铁屠奇怪的发现,唯有在方家村村后那个小山包上,他才能通过天体(也就是星宿)来发现龙穴的存在,只要一走下小山包,就会再也找不到了。 同时,他还惊讶的发现,方家老宅与那个龙穴,竟然好像有着些许牵连。 打个比方,把那个未知具体位置的龙穴当做是龙首,与方家村的这段距离比作是蜿蜒的龙身,那么老宅就在这条巨龙的龙尾所在。 顾不得方家老祖当初在建筑老宅时,会把地点选择这个小山包下,原来就是为了沾染龙气。 至于当初方家先祖在请人看了风水后,为什么没有把老宅建在龙首那边的位置--根据铁屠的判断:当年给方家老祖看风水的先生,肯定告诉他说,依着方家老祖的身份、福禄,压不住龙首的气场。 (当初所看的手抄本上说过,好的风水宝地,不但适合死者入住,而且地上也适合活人建筑的,这就是所谓的明宫,幂宫,一个在阳间,一个是阴间。) 压不住,就有可能会凡受其害。 方家老祖这才选择了龙尾--巨龙腾升,甘附龙尾,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了。 根据天上的星辰提示,铁屠这个半吊子风水师,费了好几天的工夫,才逐渐锁定了龙穴的大概地点:就在方家村西北方向五十公里左右。 昨晚九点半左右,天黑后就在小山包上观察的铁屠,最后一次确定了龙穴所在地,随即与叶心伤驾车离开了方家村,经过罗口浮桥,来到了黄河北岸。 来到这儿后,铁屠才有些犯傻,因为根据他所精确计算而得到的龙穴之地,竟然是在滔滔黄河的最中间地下。 龙穴,是被河水覆盖着的。 怎么会这样? 望着向东流淌的河水,叶心伤也傻了:他们本事再大,也不可能钻到河下面去挖掘古墓吧? 至于那个龙穴,也就是古墓,为什么会在黄河水中间的下面,这个倒不难解释,因为在数千年中,黄河多次改道,当初这个龙穴刚被某位大神所看中时,还是在地上的,等大神入住后,黄河改道就把这儿盖上了。 相传,也正是黄河在过去几千年内不断的改道,这才把周、商、晋等朝代的一些古墓给完好的保存了下来。 铁屠发现的这个,就是其中的一处,可以说是最为出色的一处。 很可惜,却是在水下的。 就在俩人失望无比,准备先回到市区内好好琢磨一番时,就看到一辆车在大提上,边走边闪灯。 发现这个异常后,铁屠俩人就向这边赶,想瞅瞅是咋回事,谁特么在深更半夜的没事在大提上闪灯玩! 一肚子郁闷的铁屠俩人,看到有人在大提上闪车灯玩儿后,就向这边赶来,准备找个受气包‘聊聊’,发泄一下心中的郁闷之气。 只是没想到他们快赶过来时,那辆车却调头跑了。 这让俩人很失望,可随后就看到一个黑影,从大提旁边的草丛中钻出来,好像鬼魅那样,吸引了他们的兴趣。 再然后,俩人就开始怀疑这个乞丐,叶心伤嗅出了蛇皮袋子里的黑色王蛇,铁屠在乞丐的屁股上,留下了能追踪的白磷。 神秘乞丐的出现,让老铁俩人总算找到了一点点‘不虚此行’的感觉,仅凭借他袋子里的黑色王蛇,就得搞清楚咋回事。 到目前为止,铁屠已经知道有好几个地方有这种王蛇了,一个是在地下楼兰,一个是在外蒙的地下成吉思汗陵,还有一个就是在黄河岸边。 前面那两个发现黑色王蛇的地方,都是与地下有关。 那么,这次是不是也会与地下有关,或者干脆说--与那个埋藏在黄河水下的超级龙穴有关呢? 还有就是,铁屠现在已经几本确定,黑色王蛇与地下楼兰、安归教、杀破狼三部都有着紧密的联系,那么这个乞丐估计也离不开这三个单位。 乞丐的出现,已经有足够的理由,让铁屠俩人去追踪了。 等乞丐消失在远处树林中后,铁屠俩人相视一笑,身子一矮,消失在了暗夜中。 如果仅仅是能在夜间发光的白磷,铁屠还不敢确定能追踪乞丐,不过白磷再能散发特殊的香气,这事儿就简单了。 有叶心伤在,没理由追不到的,除非那家伙藏到黄河下面去! 黑夜中,俩人就像鬼魂那样,悄无声息的飞速前行,遁着白磷散发出的淡淡香气。 “嘘!” 铁屠正弯腰走着,叶心伤忽然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嘘声。 马上,铁屠身子就伏在了一棵花树下,向前看去。 老远,他就看到了一点若隐若现的幽光,不用叶心伤提醒,他也知道这是乞丐屁股上的白磷发出来的。 白磷就在前面几十米外的一棵树下,不再动弹。 铁屠耐心的等了半分钟,仍旧没有看到乞丐动弹,还以为乞丐是在那边睡觉了,正要提议过去看看时,却看到叶心伤右手轻轻一摆,示意他先别乱动。 “怎么回事?” 铁屠用极低的声音问道。 “有血腥气息,很新鲜。” 叶心伤用同样低的声音回答。 “血腥气息?” 铁屠仔细嗅了下,没有嗅到,因为现在挂的是东南风,而乞丐却在西北方向,但他却相信叶心伤不会出错。 叶心伤对气味,尤其是血腥气息,有着一股子天生的敏敢反应。 “难道还有人在?” 铁屠又耐心等了片刻,正要有所动作时,却见叶心伤忽然猛地弹身跃起,用最快的速度向乞丐那边跑去。 铁屠毫不犹豫的紧随其后,只是一个呼吸间就来到了那棵树下。 这时候,叶心伤已经打开了手电,向四处快速的搜索着。 铁屠则看向了地上那个乞丐。 乞丐侧身躺在地上,嘴巴、眼睛都张的很大,几乎快要突出来的眼球中,带着极度的惊骇之色,不过却已经浮上了死亡的气息。 乞丐死了,就这样死了,身子还在微微的抖着,看来是人死亡后,身体发出的本能反应。 铁屠也拿出手电,照向乞丐。 乞丐全身都没有什么伤痕,之所以能让叶心伤察觉到空气中的血腥之气,那是因为他嘴里有血,好像蛇头破了那样,灯光下有些发黑的血,正在咕噜咕噜的向外冒,好像鱼儿吹泡泡那样。 他嘴里怎么会有伤,难道是有人给他下了毒? 铁屠盯着乞丐的嘴巴,皱眉刚想到这儿,叶心伤忽然猛地伸手,一把就把他推到了一旁,不等他反应过来,右手举起,快速划了下来! 一把军刀,闪着星辰的冷光,就擦着铁屠的肩膀。 如果是别人的话,肯定会大吃一惊,以为叶心伤会把他怎么着,然后会在瞬间做出该有的本能反抗。 但铁屠却是无条件相信叶心伤的,在刀光乍起时,他没有任何反击动作,而是借势直直的侧身扑向地上。 铁屠左肩刚挨到地面草丛,就听到吱的一声尖叫,随即嘎然而止。 铁屠肩膀刚一碰到地面,身子一翻随即站了起来,然后就看到,一条黑色的蛇身,就在他刚才站立的地方来回的盘动着。 而蛇头,却窜到四五米之外,嘴巴犹自一张一合,很想咬人。 乞丐的肚子上,出现了一个血洞。 黑色王蛇! 原来,乞丐的肚子里竟然有条黑色王蛇,他嘴里有鲜血,那是王蛇在窜进他嘴里时,咬伤了他,就在铁屠聚精会神的观察他伤口时,潜伏在他肚子里的黑色王蛇,却有突地剖腹而出。 也幸亏叶心伤手疾眼快,及时推开了思考问题的铁屠,一刀斩断了王蛇。 一眼就搞清楚咋回事后,铁屠随即霍然转身,与叶心伤一起搜索周围的动静。 乞丐决不会无缘无故的被蛇钻进嘴里,黑色王蛇,也不会在铁屠凝神观察乞丐死因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剖腹而出,袭击他。 这一切,都是有人安排的。 那个人安排乞丐去死,借着他的死尸来用黑色王蛇袭击铁屠俩人,就是看出铁屠他们对乞丐产生了怀疑,这才果断的杀人灭口。 那个人是谁? 铁屠俩人精神都高度集中,飞快的搜索着四周。 要是换成一般人遇到这事,绝对早就吓得逃之夭夭了,可铁屠俩人却不怕,甚至还很愤怒,立即兵分两路,仔细搜索有可能存在的线索。 但可惜的是,当他们分别从西、北两个方向搜索出几里路,再回来碰头时,天已经亮了,不但没有找到凶手的线索,就连乞丐、黑色王蛇的尸身也不见了。 俩人相互对望了一眼,相视冷笑一声,折身走向了大提。 天已经亮了,大提上的车辆明显多了起来,就算暗算他们的人混在其中,他们也发觉不了的,倒不如回去再做打算。 俩人来到停车的地方,铁屠启动了车子,问道:“去哪儿?” “我觉得还是去南部山区吧,找高飞。” 叶心伤说完,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白忙活一个晚上,没劲。” “也不一定是白忙活,最起码也看到了一些东西。” 铁屠淡淡的说了句,加大了油门。 当他们来到市区时,太阳已经从东方冉冉升起,也正是高飞走进防空洞的那一刻。 “飞哥,真是太危险了,你要是晚来一会,太阳就出来了。” 陈大彪心有余悸的看了眼东边的太阳。 金红色的太阳,金光四射。 第1523章 高飞,我恨你! 这个季节的太阳,早上五点多点就会露头,金灿灿的很好看,对高飞来说却是致命的,陈大彪很清楚这一点,所以眼看着太阳就要一点点露出来,高飞却还没有出现时,他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幸好,高飞抢在太阳出来之前的那一刻,抢先进了防空洞。 “大彪,别担心,我心里有数。” 看出陈大彪一脸心悸神色后,高飞拍了拍他肩膀,表示感激后问道:“我走后,有没有人出来过?” 诺大的防空洞内,除了陈大彪等人六个安保人员外,也就只有高飞根本白瓷俩人了。 陈大彪很清楚,这时候高飞问的那个人,决不是保安,白瓷夫人,而是昨晚进去的那个小明星张雯雯,于是就笑了笑:“没有,很安静。” 看着陈大彪那神秘的笑,高飞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知道他误会自己已经把张雯雯给那个啥了,也懒得跟他解释什么,只是瞪了他一眼,转身快步走下了防空洞。 昨晚高飞为了摆脱张雯雯的‘纠缠’,不得不出手把她一掌砍昏,估计现在差不多已经醒来了,那小妮子肯定会不高兴,说不定还会赌气做点什么。 毕竟一个女孩子主动向男人献身,那得需要很大的勇气,可结果却是被男人一巴掌砍昏了,也算是丢人丢到家了,依着张雯雯的脾气,就算明白高飞这样做是为了她好,也会一万个不满意的。 对此,高飞多少也有些内疚,所以在慢慢推开门时,就做好了张雯雯发脾气的准备。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门刚被推开一条缝,就听到张雯雯清脆的笑声传来:“咯咯,白阿姨,你说我穿这衣服会不会显得太老气呀?” 张雯雯穿着一件栗色的长裙,细高跟黑色皮凉鞋,脖子里还围了一条白色纱巾,恰到好处的弥补了深v领突出的性敢。 这件衣服是白瓷的,高飞曾经看到她穿过。 白瓷穿上这件衣服后,会让她整个人显得沉稳了很多,让人不由自主会想到那些正在做报告的高管,不过因为深v领的存在,把她的饱满再次无限夸大,所以会给男人一种正派与银荡完美结合的矛盾感,忍不住就会生出把她就地正法的冲动。 也唯有白瓷、解红颜这类熟的不能再熟的女人,才能把衣服穿出这种迷人的风韵,张雯雯虽然足够年轻,身材相貌都不错,在穿上这身衣服后,却是有点青涩,无法发挥衣服设计者想要的魅力。 “呵呵,我觉得你穿着很好呀,最起码显得你成熟大方了许多。” 穿了一身黑色短裙,雪、白的两根腿在灯光下闪着白瓷光泽,赤着一双雪足的白瓷,随意坐在沙发上,看着拎着裙裾的张雯雯笑的很慈祥-- 她有些后悔带这身衣服来,本想把熟、女最迷人的一幕展现给高飞的,谁知道压根不用她展现,她就被收拾的生不如死了,所以才想把这身衣服送出去。 “是吗?那我可就却之不恭,谢谢白阿姨了。” 张雯雯停止了转圈时,恰好对着门口,看到了推开一条门缝的高飞,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下,随即笑殷殷的嚷道:“高叔叔,你回来了啦。” 没有看到张雯雯发脾气,还听到她正儿八经的喊自己高叔叔,高先生心里有了种很奇怪的感觉:很欣慰她好像终于想明白,她不该像昨晚那样对待他了,可同时心里又有些小小的失落。 毕竟张雯雯已经出落的很漂亮了,就像朝阳下面一朵最美丽的小黄花,是个男人就想把她采到手--出于伦理道德等方面的原因,高飞只能拒绝了她,但内心中还是有种‘想把最好的女人全部霸占了’的自私想法。 所以在看到张雯雯好像想开了,只甘心做他晚辈后,高先生才多少的有些失落,有些舍不得,还有些嫉妒:也不知道哪个男人有福气,才能得到雯雯这样的美女。 不过欣慰总是大于这些自私,只要张雯雯能过得好,他这个当叔叔,或者干脆说当‘干爹’的也就很满意了,再说昨晚之前,他可从没有舍不得的想法。 “呵呵,是啊,我回来了。” 高飞吸了下鼻子,开门走了进来:“嗯,雯雯,你穿这件衣服还是很好看的,就是多少有些肥大,等你长到你白姨这个年龄,穿着才是最合适的。” 坐在沙发上的白瓷,抿嘴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只是晃了下右脚,涂染了紫红指甲油的小脚,很轻易的就荡起了一抹说不出的诱货。 “是吗?那我可得可劲儿的长了。” 张雯雯嘻嘻一笑,从沙发上拿起小包:“白姨,高叔叔,天也差不多亮了,我得走了--我跟甄总(甄嘉惠)、紫阳姐她们说好了的,最迟今天下午就得返回香港,明天一早去国外拍戏。” 白瓷看了眼高飞,轻笑着从沙发上站起来:“好吧,你跟谁一起回去?” “黑子、小宋姐他们跟我一起的,白姨你放心。” 张雯雯拎着小包走向了高飞:“高叔叔,我走啦,以后有机会我会来看你的。” 黑子、小宋他们是跟张雯雯、铁屠等人一起回冀南的,不过他们回来后就去老家探亲了,张雯雯要返回香港的话,只需给他们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那、那好吧,我让大彪派人送你。” 高飞闪开了房门。 “不用了,我自己开车回市区就好了。白姨,再见。” 张雯雯笑殷殷的转身,再次跟白瓷说再见后,走出了房门。 高飞跟着走了出来。 白瓷知道他们两个肯定有话要说,所以只是送到门口,就回去了。 高飞居住的房间,距离洞口还有步行十分钟的路程,张雯雯在前不疾不徐的走着,高跟鞋(高跟鞋也是白瓷的,她来时穿的是运动鞋)踏在水泥路上,发出很清脆的哒哒声。 张雯雯在白瓷回去后,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周身散发着一股子‘生人勿扰’的冷漠,让跟在身后的高飞有些尴尬。 “唉。” 高飞低低的叹了口气,加快脚步跟上她:“雯雯……” “有什么事吗,高叔叔?” 张雯雯一脸的冷漠,尤其说到最后这三个字时,更是向旁边走了几步,距离高飞远远的。 “没什么事,我就是想告诉你,你要走时不用再回方家村了,因为解红颜已经去德城那边了。” 高飞本想把解红颜昨晚外出的事告诉张雯雯,想让她在冀南多呆几天,等找到解红颜之后再走的,可她做出的防备样子,让他忽然有些心灰意懒。 还有些心烦:我昨晚没有冒犯你,那是为了你好!早知道这样的话,还不如……哼! 他告诉张雯雯,说解红颜去了德城,那是他现在已经猜到解红颜与陈果果在一起了。 只要陈果果在,就没谁能动得了解红颜,这点把握高飞还是有的。 “哦,我知道了,还有事吗?” 张雯雯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没了,路上小心些--外面太阳出来了,我就不送你了,再见。” 高飞说完,转身就像来路走去。 昨晚被张雯雯的忽然出现给惊吓回去的精力,因为此时的心烦,让他很有种迫不及待,迫不及待的回去找白瓷,呼吸甚至都开始加重了。 “高飞,你给我站住!” 高飞快步走出四五米后,张雯雯忽然在身后叫道。 “叫我叔叔!” 高飞皱眉,停步转身看向张雯雯。 “高飞,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最后一次!” 张雯雯没有理睬高飞的话,用力咬了下嘴唇,快步走到他面前,扔掉手中的小包,拿起高飞的手,直接放在了深v领内,低声说:“要了我--我心甘情愿,盼望很久了。” 高飞的掌心,能清晰感受到张雯雯那激动的砰砰心跳,能感觉出少女小山的饱、满,和迷人的弹性,更能看到眼前少女眼眸中的决绝。 高飞没有动,也没有缩回手,就这样看着张雯雯,忽然笑了。 也是忽然间,他那种在张雯雯故意给他造成要离开的酸溜溜味道,攸地消失,因为他现在完全确定,他是真心希望眼前这个女孩子,理应找到最合适她的男人。 什么叫最合适她的男人? 最起码,心里只有她一个女人,而不是像高飞这样,就厚着脸皮没人性的要了她,也只会把她当做众多女人中的一个。 “雯雯,你今年才十八岁吧?刚成年,思想还不成熟,你现在这样的表现,夹杂了太多的报恩想法。这样吧,等你二十三岁时,如果你还没有改变对我的好感,那我会决不会推辞,好吧?” 高飞把右手从她怀中抽、了出来,替她拢了下额前的发丝,又父辈般的用力揉了揉她脑袋,把她发型弄乱:“小丫头,走吧,我看好你。” 说完,他转身快步向防空洞深处走去。 望着高飞走远的背影,呆愣当场的张雯雯,忽然弯腰闭眼,双拳紧攥,在半空中用力虚砸了下,尖声叫道:“高飞,你个混蛋,我恨你,恨你,恨你!” 张雯雯的尖叫声,传到正要进防空洞休息室内休息的陈大彪耳朵里,愣了一下后赶紧跑出了防空洞,对小池等人摆了下手,示意大家赶紧闪卡洞口,免得会遭人讨厌。 “我倒是希望天底下所有漂亮女孩子都恨我,嘿嘿。” 高飞来到门前,回头看了一眼。 远远的望去,能看到一个窈窕的身影,有些踉跄的走到了一个小光点中。 那个小光点,是防空洞的洞口。 “唉。” 看着张雯雯走出防空洞后,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时,门开了。 白瓷站在门后,微笑着问:“叹气,是不是舍不得了?” “是啊,舍不得,幸好还有你!” 高飞忽然笑了,一把拉过白瓷,稍微用力让她趴在了门板上,在她的轻叫声中,掀起了黑色短裙,直接长驱直入。 第1524章 甘心做鱼饵的解红颜! “你能确定那是个古墓?” 一个晚上没有合眼的陈果果,看起来有些疲倦,幸好她现在的样子不是本身,而是一个穿着很邋遢的叫花子。 一个晚上没有睡觉,就感到很疲倦,哪怕是在一个礼拜之前,陈果果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毕竟她是武功卓绝的安归王,有着三天不眠不休的绝好身体素质。 可现在不行了,因为她怀孕了。 怀孕的女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吃,能喝,却更容易感到疲乏,别说是整整一个晚上了,实际上只要天刚一擦黑,她就困的不行。 其实,早在一个礼拜之前的一个月之前,陈果果就明显感觉到很容易困倦,不过因为那时候高飞身中烈阳蛊蛊毒,危在旦夕,她哪敢去困倦? 现在高飞暂时摆脱危险后,她绷紧的神经松懈下来后,就迅速‘变成’正常女人了。 如果不是防空洞内的阴气过剩,对肚子里的孩子发育有一定的危害,陈果果肯定会跟他住在一起的。 “我有90%以上的把握,确定那就是个古墓,而且还是个千年以上的古墓,身处那个地方,我能感受到极其强大的阴气气场,但却不瘆人,反而会让人很舒服。别的不说,单单是那个处于最中心位置的黑色玉石石屋,就不是现代人舍得投资建造的。” 解红颜双眸瞳孔向左上翻,表示明显的在回忆:“我偶尔听那些人谈论过,那种黑色玉石的名字很奇怪,竟然与沈银冰的名字相同……” “沈银冰?” 陈果果打断了她的话,摇头说道:“不是沈银冰,是深银冰,深浅的深。” 解红颜有些惊讶:“深浅的深?你怎么会知道?” “深银冰,是地下楼兰黑石山独有的地下玉矿,而且是品质相当好的才能称之为深银冰,怎么会出现在黄河水下?而且,还是那么大的数量。” 陈果果拍打了一下脏兮兮的衣襟,皱眉问道:“这些,你有没有跟高飞说起过?” “当然说过了,不过他当时只是惊讶,却没有说什么。” 解红颜回答说。 “嗯,他不说什么,不代表着他想不到。” 陈果果抱着膀子,原地来回的走动了几步,说:“看来你没有判断错误,那地方就是个古墓,一个深埋在黄河下面的古墓。暂且不说现代人是不会浪费那么多珍贵的玉石去堆彻屋子,单单是工程量,也不是在悄无声息间能建成的。” 顿了顿,陈果果又问:“那你有没有听那些人说起过,那是谁的陵墓吗?” “那些人好像也说过,不过当时我心不在焉,也没听清楚,好像是什么什么敏的陵墓。” 解红颜回想了下,不确定的语气回答。 陈果果停住了脚步,皱眉问:“什么什么敏的陵墓?难道是个女人的陵墓?” 敏,这个字眼要是出现在名字中的话,差不多都是与女性有关的,就像某个人的名字中带了‘山’,就会让人知道这是个男人。 黄河下面那个有着一座由极品黑色玉石堆砌而成的陵墓,到底是谁的陵墓,陈果果俩人其实并不是太关心。 她们关心的是,能不能找到那地方,用来当做高飞的居住地。 当初解红颜想到这个水下陵墓时,借着张雯雯从香港回来给她过生日的借口,离开防空洞回到方家村后,马上就联系了陈果果。 解红颜知道,陈果果的本事很大,高飞都比不上她,只要她出马,少爷手下那些高手,全然不再话下。 陈果果自然不会推辞,两个女人马上就见了面,制订了一个详细的计划。 计划很简单,就是把解红颜当做一个鱼饵,来吊那些人。 解红颜这个鱼饵,会独自出现在她所知道的河底古墓大体范围里,也就是罗口浮桥北岸的自然公园内,陈果果会在暗中保护她。 解红颜背叛少爷,少爷要抓到她,用最残忍的方式惩罚她的事儿,在破军内已经不再是秘密了,所以当她独自出现在黄河北岸后,肯定会引起那些人的注意。 只要那些人敢动解红颜,就算是中了圈套了,陈果果会立马献身,活捉几个,然后逼着他们带路去河底古墓…… 这个计划,其实说起来是破绽百出,依着少爷等人的智商,绝对能看破的,看出解红颜出现的最终目的,就是河底古墓。 不过陈果果俩人却有把握,少爷就算能看出,猜到暗中有人在保护解红颜,也会有所行动的,因为骄傲的少爷绝不允许遭人背叛,哪怕是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严惩叛徒。 这个计划对于解红颜来说,是很危险的,因为谁也不敢保证,少爷会让人采取暗杀方式,就是躲在暗中,干脆一枪崩掉她拉倒--所以解红颜嘱咐陈果果,绝不能把这些告诉高飞,要不然他肯定会阻拦她们的。 对解红颜的提议,陈果果自然没有异议,话说小表姨其实是个相当自私的女人,只要能解除小外甥当前的危险,死个解红颜……又算毛啊? 于是在这今天内,解红颜天天去黄河北岸露面,只是却没人搭理她。 无奈之下,她只好跟陈果果改变计划,那就是改为晚上去。 为方便能在晚上及时跟踪、并保护解红颜,陈果果给她配制了一种特殊的香水。 这种香水洒在身上,水洗不掉,风刮不散,算作是晚上跟踪人的必备之品。 改变计划后,解红颜本想昨天傍晚就去黄河北岸的,可临时有事耽误了:张雯雯的事。 本来,张雯雯要在今天返回香港的,解红颜昨天白天恰好又没去黄河北岸,所以在方家老宅陪了女儿一整天。 可是晚饭过后,就在解红颜准备找借口出去时,张雯雯却很认真的告诉她:我要去防空洞,找高飞。 女儿为什么要在晚上去防空洞,找高飞? 解红颜只是愣了一下,就明白过来了:女儿,这是要去向高飞献身呀! 在被少爷胁迫时,解红颜最大的希望,就是让高飞好好照顾张雯雯,哪怕是收了做小--她这个当妈的,在九泉之下也放心了:高飞是个好人,好男人,肯定能好好照顾雯雯的。 可现在解红颜没有死,还顺理成章的成了高飞的‘助理’,这时候张雯雯要是再变成他女人,那成什么了? 母女,共侍一夫? 虽然在很久之前,张雯雯就曾经几次拿出这个由头,来打击解红颜的‘竞争者’秦城城,但那时候解红颜没当回事,因为她觉得她跟高飞不可能发生什么,因为她有着特殊的‘花魁’身份。 男人虽然好色,尤其是高先生,当年更是偷看人家解红颜洗澡,可就算是再好色的家伙,好像在知道要了她后会连累他身边其他女人后,也会望而却步的。 至于女儿貌似很喜欢高飞,解红颜也没阻拦,毕竟女儿还没有成年,喜欢改变她生活的成功男人,也是很正常的。 从头至尾,解红颜就没打算与女儿一起,都成为高飞的女人。 假如真是那样的话,她会觉得对不起死去的上官印:给死了的丈夫戴绿帽子也就罢了,连他女儿也搭上伺候同一个男人,那算什么? 更何况,现在解红颜也知道陈果果的身份了,她可是陈果果的正儿八经的舅妈--跟外甥女都成为一个男人的女人,这已经让她觉得情何以堪了,要是再把陈果果的表妹给搭上……解红颜不敢想像,上官印会不会从梦中把她掐死! 所以呢,当张雯雯认真的告诉她,说要去给高飞献身后,解红颜想都没想,一口就拒绝了。 理由很简单:她做不出这么不要脸的事来! 解红颜就很固执了,没想到张雯雯比她更固执,无论她说什么,张雯雯都不听,非得要一意孤行,还说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深深爱上高飞了,这辈子除了他之外,不会再跟任何一个男人好! 怎么劝,都无法劝女儿改变主意后,解红颜怒了,抬手就狠狠抽了张雯雯一耳光。 就算你打死我,我也不会改变主意的! 扔下这句话后,张雯雯就掩面跑出了方家老宅,开车去南部山区了。 解红颜本想追上去的,但跑到门口后,就叹了口气,缓缓走回去坐在沙发上呆愣半晌后,总算是想通了:唉,儿大不由娘啊。既然她执意要这样做,那就随她去吧,也许,这是我们一家三口前世欠高飞的,这辈子来偿还他。 很郁闷的解红颜,枯坐很久后,才想起晚上还有重要事情要做,赶紧换好衣服,在九点过五分时离开了方家老宅。 因为她走的匆忙,忘记带钱了,所以才跟二狗借了五块钱。 解红颜昨晚过了罗口浮桥来到黄河北岸后,很快与化装成叫花子的陈果果取得了联系,然后就把车子停在路边,根据想象中的方位,沿着河堤向东步行走去。 她在路上走,陈果果在河堤下慢慢跟。 后来她也下了河堤,就在自然公园内,夜游神般的向东走,走了整整一个晚上,也没遇到任何人,或者看到熟悉的坐标。 解红颜不知道,在她来到黄河北岸没多久,铁屠俩人就来了。 只是铁屠俩人是顺着河堤向西走,与解红颜俩人背道相行,自然无法碰面。 而凌晨时分赶来的高飞,也是向西走,没头苍蝇似的转悠到三点,这才返回了南部山区。 连续几天都没有收获,俩人都有些意兴阑珊的样子。 尤其是看到陈果果很困倦的样子后,解红颜就关心的说:“你先找地方休息下吧,晚上我们再来--我觉得,差不多应该有人注意到我了,只是不敢轻举妄动。” “嗯,那好。” 陈果果吸了下鼻子,说:“你也回方家村吧,回去后别忘了上网查查,历史上有哪个名字中带‘敏’的大人物……怎么,你还有话要说?” 第1525章 那双男女通杀的桃花眼! “没、没了。” 解红颜垂下眼帘,轻声说:“走吧。” 对于陈果果这个外甥女,解红颜心里还是很忌惮的。 无他,这可是昔日凶名远播的安归王,什么杀人放火之类的,视同儿戏。 而解红颜呢,却几乎是软弱的代名词,早在十几年前,就被人赶来了冀南,想找个男人照顾自己都不成,后来先被贪狼掳走,又被少爷所控制,受尽了凌辱,最后才算被高飞解救出了火坑。 所以她每次面对陈果果,都会有种自卑感:大家同样是女人,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更重要的是,她是陈果果的亲舅妈! 在上官印死后,她不但没有以身殉情,而是很窝囊的活了下来,阴差阳错的与外甥女一起,成为了同一个男人的女人。 这多让人难为情? 还有就是,她有可能连自己女儿也搭上。 忽然间,解红颜很恨高飞,有种现在就掐死他,然后再自杀的冲动:现在天已经亮了,她相信女儿已经跟高飞那个啥了,从此后俩人算是姐妹--咳,再加上陈果果,就三姐妹了。 最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解红颜知道陈果果与高飞之间的感情,是经历过生死考验的真感情,他们俩人在一起,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双,要不然在岭南时,高飞也不会给她一个婚礼了。 解红颜曾经听萨拉娜说起过那个婚礼,她很羡慕,也很纠结。 因为那个婚礼代表着陈果果就是高飞‘明媒正娶’的妻子,可她解红颜呢? 以舅妈的身份,来争抢外甥女的丈夫,她能不感觉丢人? 这事咋说? 本想给陈果果解释一下的解红颜,再也没勇气看她了,转身就走。 “等等。” 陈果果却叫住了她。 解红颜本来不打算站住的,可陈果果的声音里好像带着股子魔力,使她不由自主的站住了,却没有转身。 陈果果淡然的声音传来:“昨晚在你还没有赶来之前,我的人就给我打电话说,张雯雯去了南部山区,对不对?” 解红颜身子一抖,仍旧没有回头,低声说:“是。” “你刚才,就是想跟我说这件事。” 陈果果淡淡的说:“你觉得对不起我舅舅,你觉得你自己背叛了他,与我争抢同一个男人,还无法阻止雯雯也步你的后尘,所以你想替你自己,替雯雯,对我说声对不起。” “我、我昨晚劝过雯雯的,还打了她,可她就是不听。” 解红颜双肩轻轻抖了起来,双手捂着脸,穿出了低低的呜咽声:“果果,我真的对不起你,可、可我没有任何能力去抗争命运……以前我卑微的活着,那是为了抚养雯雯长大。现在她长大了,可命运依然不受我的控制。我就像一个被风吹在空中的垃圾袋,风往哪吹,我就往哪刮。” 陈果果没有说话。 其实在得知解红颜成了高飞的女人后,陈果果就很不爽,不过也知道这女人很可怜,除了长的好看之外,就像个玩、物那样,压根就没能力来主宰她自己的命运。 正如解红颜所担心的那样,陈果果希望她最好是能死了--这个念头,在昨晚时就始终在心里游荡:她不想自己实际上的舅妈,跟她自己一起拥有一个男人,这不但是对已经死去的舅舅的耻辱,更是她陈果果的羞辱。 陈果果要想悄无声息的干掉解红颜,那是轻而易举的,尤其是在昨晚的环境下,事后完全可以告诉高飞,是少爷的人干的。 可好几次她下定了决心,却都没动手。 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现在需要解红颜做鱼饵,来引出少爷的人,找到那个河底古墓的入口。 第二个,那是因为她觉得,这个女人其实很可怜。 至于昨晚知道张雯雯去了南部山区的消息后,陈果果倒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毕竟人家也长大成人了,有权利去追求她喜欢的男人,这个与俩人是否是表姐妹没啥关系的。 所以她不怪张雯雯,只想琢磨着让解红颜该啥时候去死。 看着双肩抖动的解红颜,听着她低低的哭泣声,陈果果心烦意躁,忽地抬起手,却在砸下去之前,又及时收住,低声喝道:“行了,别哭了!” 解红颜身子触电般的一抖,乖乖停止了哭泣,随即慢慢转身看着陈果果。 “你走吧,别忘了晚上再来。” 陈果果就像轰苍蝇那样,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转身就走。 看着陈果果的迅速离去的背影,解红颜忽然大声说:“等做完这件事,我会给上官家一个交代!” “怎么,你想以死谢罪?” 陈果果脚步停下,头也不回的淡淡说道:“那是你的事,我不是上官家的人,没权利干涉你要做什么。” “是,我也知道这些。” 解红颜呆愣片刻,忽然又说:“但我想告诉你,如果真的有来生,我还会跟你去争高飞!因为,他给了我二十年来从没有过的安全感。这段日子,是你舅舅去世后,我活的最轻松的日子了。” “如果真的有来生,我保证你也不会活太久。” 陈果果扔下这句话后,快步前行,很快就消失在了远处的树林中。 如果有来生,你敢跟我抢高飞,那你就是死路一条。 陈果果话中威协的意思很明显,解红颜却不在意了。 因为她已经决定等这件事做完后,就去找上官印赔罪--一个决心要死的人,还会怕别人的威协吗? “下辈子,我决不会再活的这样窝囊,我保证。” 望着陈果果离去的方向,解红颜站在那儿足有五分钟后,才抬手淡淡然的笑着,擦了擦脸上的泪痕,转身正要走上大提时,随即愣在了当场。 现在已经是早上八点多了,刚出来时金红色的太阳,已经白的让人不敢去看,好像火一般的阳光洒在周围的花木、草地上,带着无尽的活力。 一个身穿白色长裙的女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坐在解红颜背后七八米处的大提斜坡上,乌黑的发丝瀑布般的垂下来洒在肩膀上,显得她脸颊更白。 白色长裙下的那两条健康、窈窕还白净的小腿没有穿丝袜,一双雪、白的玉足套在黑色平底凉鞋中,没有涂抹任何指甲油的脚趾,微微蜷缩着,好像卧蚕那样可爱。 女孩子手里捻着一朵粉红色的野花,面带笑意看着解红颜的淡然样子,就像参加野游的女大学生,正在看着心仪她的男生,为她拾柴准备做烧烤。 天上阳光明媚,河堤斜坡上青草菲菲,周遭矮小的花木上姹紫嫣红,远处的黄河水正在静静流淌,几只五颜六色的蝴蝶,正在翩翩起舞--这一切,组成了一副绝美的画。 女孩子就身处画中,仿佛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她的美貌,她的淡然,她的存在而存在。 如果解红颜是个画家的话,看到这一幕后肯定会灵感如、潮,继而挥笔一气呵成人生中最得意的一副作品,然后再写上名字:沈银冰游玩图! 这个据说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变成女人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继陈果果之后,被华夏当局视为毒瘤的沈银冰。 忽然间,沈银冰出现在了冀南,出现在了黄河北岸,出现了解红颜面前,还这样一幅悠然自得的模样。 沈银冰笑的很好看,就像一朵昙花在盛开,不过解红颜却感觉到了冰冷。 曾几何时,她参与了少爷绑架沈银冰的行动,把人家孩子带到了河底古墓,还遵照少爷的吩咐,装神弄鬼的问了很多问题。 女人都是记仇的,相信沈银冰也是这样,尤其是对解红颜这个敢跟她抢男人的女人--现在傻瓜也知道了,沈银冰的男人就是高飞。 怎么又跟高飞有关? 刚打发走一个陈果果,又来了个沈银冰。 解红颜浑身冰冷。 她倒不是怕沈银冰会让人把她扔进黄河里去喂鱼,反正‘人生自古谁无死’,既然已经决定要以死像上官印谢罪了,早死晚死,是用刀子拉脖子还是被喂鱼,好像都没啥区别。 但解红颜还是害怕,她怕沈银冰把她交给少爷。 少爷是怎么对付叛徒的? 女性叛徒。 解红颜曾经亲眼目睹过:那是个比她年龄要小一些的女人,不是被用‘传统’方式干掉的,而是被、被三只藏獒,雄性藏獒糟蹋了后,又活活吃掉的。 解红颜相信,如果她落在少爷手中,藏獒数量估计得翻倍……那可是死上一万次,都不想经历的悲惨。 跑! 解红颜手脚冰凉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想跑。 只是她的眼眸一动,就看到在她周围数十米内,足有十七八个魁梧男人,三三两两的来回游荡着。 这些人自然是沈银冰那些保镖了。 “咦,解红颜,你好像很害怕的样子哦。” 沈银冰把手里的小野花,放在小琼鼻下轻轻吸了下,很陶醉。 “是、是,我是很害怕。” 解红颜不愿意撒谎,反正撒谎没啥用处。 “你害怕,是因为陈果果已经走远了,再也没有保护你的人了,我会捉住你,把你送给少爷,对不对?” 沈银冰还是笑着,一双大大的眼眸中,全是天真而纯洁的笑意,还有--一抹明显的媚意,这是以前她不曾拥有的。 解红颜这才发现,沈银冰那双眸子,竟然好像是传说中的桃花眼。 难道,她在成为女人后,不但眼神变了,就连眼睛也变了吗? 一阵微风吹来,荡起发丝轻轻打在她眼上,才让解红颜从盯着沈银冰双眸看的发呆中清醒了过来:她本身就是个颜值相当高的女人了,可在与沈银冰对视时,竟然被那对桃花眼给迷住了! 怎么可能会这样,难道沈银冰练了某种专门迷惑男人的邪术? 男女通杀! 那双好像有水波一直在流淌的桃花眼,轻轻眨巴了一下,沈银冰轻笑着问道:“怎么不说话呢?你不会是喜欢上了我吧,看你傻呆呆的样子。” 第1526章 我只是来给你送请柬的! 解红颜还是第一次被人称之为‘傻呆呆’。 不过她没有反驳,因为她知道沈银冰没有说错。 以往,都是别人在看到解红颜后,为她的美貌而震惊,然后傻呆呆--现在,她却不得不承认,在沈银冰那双桃花眼的注视下,她真变傻了。 “你、你的眼睛,怎么会变成这样了?” 解红颜艰难的咽了口口水,看向了别处。 女人就是这样,哪怕是面临生死危险时,也没有放弃她强大的求知欲。 沈银冰好像很喜欢别人关注她这个转变,柔柔的,得意的笑了笑说:“我的眼睛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像花儿那样,在春风吹来后,一个晚上就盛开了。哎,你说好看不好看呢?” “好看,真的好看,这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眼睛了。” 解红颜由衷的回答着,缓步走到了她面前,右手垂在了右腿裤子口袋外侧。 口袋中,有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那是陈果果给她的,用来最危险时防身所用。 现在就是最危险的时刻了,再不用就过期作废了。 反正沈银冰那些保镖距离她们足有三十米,反正大家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被逼上绝路的解红颜,有信心能挟持沈银冰,离开这危险所在! “就连我那些手下,都这么说,呵呵。” 沈银冰笑着,再次眨巴了下眼睛,微微歪着下巴,问走到面前的解红颜:“你的裤子口袋中,是不是有把枪,你想用这把枪来挟持我?” “沈银冰,你猜对了。” 解红颜也笑了,好像叫劲那样,她笑的很浪……花枝乱颤的,被紧身黑色运动服紧紧包裹着的那对傲然,上下飞快哆嗦着,真让人担心会把衣服撑开。 沈银冰也在笑,那笑犹如化解寒冰的春风,干净的让人心悸,也同样让解红颜纳闷:她明明有双我都比不上的桃花眼,怎么可以笑的这样纯净?哼,邪术,绝对的邪术! 两个极品大美女相视而笑,一个笑的那么方荡,一个笑的那么纯洁,自然会引起始终关注这边的韩家骏等人更加注意,但却没有谁过来。 就像被刀子一刀切断那样,解红颜的笑声嘎然而止,右手一抬,小巧的勃朗宁手枪,对准了沈银冰,厉声喝道:“站起来!” 沈银冰还在笑,那笑容没有丝毫减弱,只是却带有了很大的讥讽意思:“呵呵,你真要挟持我呀?” “这是你逼我,我、我不想死在少爷手中,因为那就是个恶魔!” 解红颜咬了下牙关,猛地侧脸对快步走过来的一个保镖,厉声喝道:“站住,别过来,要不然我就开枪--哦!” 解红颜的话还没有说完,眼角余光就看到,沈银冰忽然飞起右脚,重重踢在了她手腕上。 那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马上就飞上了天。 痛叫声中,解红颜抬手去抓那把枪,但本来坐在斜坡草地上的沈银冰,却抢先纵身跃起,率先抢到了那把枪,手腕一翻,对准了她。 解红颜一下子愣住,再次变成了傻呆呆的模样。 沈银冰不但眼睛变得好看太多,竟然连武力值都这么牛叉了。 这是咋了? 解红颜发呆时,就听沈银冰咯咯笑道:“解红颜,你跟高飞睡了那么久,就没听他说起过,我以前也是练过跆拳道的?嗯,我知道,跆拳道在那个负心汉眼里,就是花拳绣腿,可对付你嘛,咯咯,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起过……” 解红颜下意识的说出这句话时,就觉得天上忽然打了个霹雳,震得她左耳嗡嗡作响,眼前金星直冒,嘴角都淌出了血丝。 在原地转圈,踉跄着摔倒在地上时,解红颜竟然发现沈银冰的黛眉微微皱起,一道阴森的寒光一瞬而逝。 接着,她就慢慢清醒了过来,听沈银冰淡淡的说:“高雅,以后没有我的吩咐,你不可以在我眼前擅自动手,明白?” 高雅? 解红颜本能的抬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小帅哥:穿着一身白色休闲装,黑皮鞋,意气风发的高雅。 原来,刚才晴天下打的那个霹雳,是高雅狠狠抽了解红颜一耳光。 高雅双眼微微一眯,随即笑着低声说:“是,我知道了。” “嗯。” 沈银冰淡淡的嗯了声,手里的勃朗宁手枪来回的翻转着,走到解红颜面前,屈膝蹲了下来,一脸抱歉的神色:“对不起啊,解红颜,我为我未婚夫这样粗鲁的对待你,说声对不起,希望你能原谅他。” “你、你未婚夫?” 解红颜眨巴了下眼睛,终于彻底恢复了清醒。 “是呀,高雅是我的未婚夫,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时间就选在国庆节那一天,呵呵,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吧。” 沈银冰把手枪随时扔在了草地上,抬手伸向了高雅。 高雅马上就从口袋中,拿出一张红色的请柬,递给了她。 沈银冰就递给了解红颜,一脸诚恳的样子:“我们结婚的酒店,就选择在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到时候,还请你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你要跟高雅结婚?还邀请我去参加婚礼?” 解红颜的脑子忽然有些不够用了,本能的结过了请柬,喃喃的说:“你、你不是要把我交给少爷吗?” “那个少爷又没给我什么好处,我凭什么要帮他做事?我找你,就是给你送请柬的,是你自己误会了我而已。” 沈银冰香肩微微纵了下,站起身看着高雅,抬手挽住了他胳膊,满脸都是幸福的柔情,轻声说:“我一直以为,我这辈子最爱的就是高飞那个负心汉,除了他之外,我再也不会看上任何一个男人。可我现在才知道,我生命中的白马王子,根本不是他,而是高雅。” “小雅,他永远都不会像那个负心汉那样,身边有太多的女人围绕,更不会像他那样,几次狠心打我耳光,有一次还差点把我淹死在浴缸内。” 沈银冰低低的叹了口气,微微眯起双眸,梦呓般的说:“其实我们当女人的,对丈夫的要求并不是太高。他不用太有钱,不用会打架,不用长的太帅,更不用在意他是否善良……我们所求的,只是一种时刻都在的关怀,在你伤心、欢乐、郁闷时,能随时陪伴在你身边,说着世间最动听的话,哪怕是假话。” “女人嘛,人生嘛,其实就是那么一回事,睁眼闭眼就过去了,如此短暂的生命,又何必为了一个负心汉而纠结呢?只要能看开,天涯何处无芳草?” “你说我说得对吗?解红颜。呵呵,好了,今天说的够多了,我也得走了,希望你国庆节那天能出现在我们的婚礼上。” 沈银冰对解红颜友好的一笑后,挽着高雅的胳膊,转身缓步走上了河堤。 随着她的行动,周围那些戴着大墨镜的彪形大汉,也纷纷跟了上去。 几分钟后,几辆铮亮的黑色奔驰防弹轿车,就陆续驶向了罗口浮桥那边。 “沈银冰,要跟高雅结婚了?” 要不是手里还拿着请柬,腮帮子还火燎火燎的疼痛,解红颜真怀疑刚才是不是做了一场梦。 又过了十几分钟后,解红颜才从地上站了起来,擦了擦嘴角的鲜血,走上了河堤。 很远的地方,有两个人正用望远镜望着这边。 一个表面干巴巴的中年男人,一个却是身材肥嘟嘟的女人,看样子是夫妻。 目送解红颜的车子离开后,眼神带着戾气的男人,放下望远镜,扭头看向肥嘟嘟的女人时,眼神迅速变幻成了谦卑:“教官,这个女人把我们想的太弱智了一点,以为我们看不出她要做什么。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一枪把她做掉。” 胖嘟嘟的女人,相貌平凡还带着一丝憨厚,就像一个怕丈夫的菜农,实在与‘教官’这个称呼搭不上边。 教官嘛,一提到这个称呼,就该让人想到那些眼神凌厉,身手高超,变着法折磨一帮士兵的部队教官才对,怎么可能会是个这样的女人。 可教官就是教官,淡淡扫了男人一眼时,后者就觉得好像被锥子扎了一下那样,赶紧垂下了眼帘。 “她不能死,就算要死,也得是死在少爷手中。” 教官看向了别处,说道:“少爷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先不用管她,以后会收拾她的--当前,就是让我们牢牢守住河底的秘密,这两天他随时都会来冀南。” 男人低低的嗯了声后,又小心的说道:“教官,其实我觉得少爷最近好像、好像不对劲。有必要为了姓廖的那个女人,设计这么大个圈套?咳,说是劳民伤财也不为过的。” “少爷这样做,是经过长老同意的,咱们只管执行就是了。” 看到有游人走向这边后,教官收起了望远镜,蹲了下来开始收拾地上摆着的根雕小摊,说:“不过沈银冰忽然来到这儿,确是得及时回报给少爷。” “嘿嘿,教官,说句不该说的话,我觉得少爷做事,不如人家沈银冰。最起码,人家那些手下,敢光明正大的行走,哪像是我们,整天……” 男人嘿嘿干笑着说到这儿时,忽然改变了话题,语气很强硬的样子:“臭婆娘,早就告诉你,以后批发根雕最好是去老东门那儿,那儿的质量要比西门好很多,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我、我觉得西门那边的也不错啊。” 看了眼走过来的两个游客,教官一副怕男人的样子,随即抬头笑道:“两位,看看根雕呀?” 来的这俩游客,是对男女,男的斯文,女的飒爽,看起来很般配的一对。 “这个多少钱?” 身材高挑的女人,弯腰拿起一个根雕,嘴里询问着价格,却把一个红彤彤的东西递向了教官。 这是一张充满喜庆色彩的请柬。 第1527章 该做的,他都做了! 教官俩人假扮一对卖根雕的夫妻,本来在商议要不要把这边发生的事情向少爷汇报,看到来了一对情侣模样的年轻人后,就立马热情的招呼他们。 “这个多少钱?” 身材高挑的女人,拿起一个根雕,嘴里询问着价格,却把一张请柬递了过去。 本能的,教官伸手接住了那张请柬,随即一楞,问道:“这是什么?” “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情侣中的那个男人说完,与同伴一起扭过头,看向了别处。 看来,他们不想看到请柬上到底写了什么。 教官对这对情侣的反应有些搞不懂,但也没多想,慢慢打开了请柬。 “恭请军师何先生,于本年农历八月十六,驾临冀南稻花香大酒店,参加沈银冰、高雅喜结秦晋之好之典礼!” 教官看到请柬上这段话后,双眼瞳孔悠忽猛缩,腰身一弯,右手向盛放着根雕的篮子伸去。 这是一张恭请别人参加婚礼的请柬,格式有些不伦不类,甚至都有些狗屁不通,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喜结良缘的是沈银冰,与高雅,最重要的是,请柬上写有少爷的姓氏。 杀破狼三大组织中破军的老大是谁,这绝对是破军组织中最大的秘密,别说外人了,就连与教官假扮夫妻的男人,也不知道。 教官却知道,因为她本身就算是破军中的中高层领导人。 所以呢,她在看到请柬上出现少爷的真实姓氏后,才会大吃一惊:沈银冰,怎么知道少爷真实姓氏的? 另外,最让她感到恐慌的是,沈银冰既然派人把请柬直接送到了她手上,这就表明人家早就识破了他们的身份。 这还说明,他们刚才远距离监控那边时,人家就在旁边监视着她们,他们却不知道。 完全是本能的,教官弯腰伸手向盛放着根雕的篮子里伸去--那里面,藏着一把上了膛的手枪。 只是她的右手刚伸进篮子里,一只脚却忽地踩在了她手腕上,一个凉飕飕的东西,抵在了她额头。 那是一把枪,踩住她手腕的正是给她请柬的女人。 至于教官的同伴,就是那个身材消瘦的男人,也被另外一个人拿枪点住了脑门,不敢再动一下。 “你、你们是谁?” 教官呆愣片刻,语气有些发涩的问道。 她既然身为教官,就算在专门教授驾驶各种交通工具的‘文职教官’,但自身本事也不弱的,只是没想到在身材高挑的女人面前,却没太大的还手之力。 “我们是沈总的人,别误会,我们过来找你,就是专门送请柬的,还请你能把请柬交给少爷,请他务必光临我们沈总,与高雅高先生的婚礼,多谢了。” 郝连偃月说着,慢慢松开了脚,收起枪对李国训使了个眼色,转身向东走去,很快就消失在花木后面。 俩人走的看不见了后,男人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心有余悸的问道:“她、她是谁?”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应该是曾经的九局局长,郝连偃月。” 教官开始恢复了该有的冷静,深吸一口气看着男人那双不住哆嗦的腿子,冷冷的说:“王老三,怪不得你始终让人看不起,这点小风险就被吓得快要屁滚尿流了,你还是回去,让郑涛再换个人来吧。” “教官,我--呵呵,好的。” 王老三男人的尊严,被教官给刺激到了,脸色一变接着就卑微的笑了笑,心想:你倒是很厉害,刚才在被人拿枪点住脑袋时,不也吓得脸色发白?草,还有脸说我。 王老三这次被组织上派来与教官合作,假扮成一夫妻,不是说他本人有啥本事,主要还是沾了他形象的光:不起眼的乡下人样子,总是会被人忽视的。 心里骂了一句,王老三开始收拾东西。 收拾东西过程中,他眼角扫向教官手中的请柬,想看看上面写了些什么,最主要的是想看看少爷姓什么,叫什么。 身为破军组织中的低等会员,他对军师老大到底是谁,心里很感兴趣。 “不该你看的就不要看,真要是看到了,对你反而是个祸事。” 教官好像知道王老三眼角余光在看什么,拿着请柬的右手一挥,装进口袋中,四周看了眼向北走去。 “切,当我稀罕看吗?” 看着教官的背影,王老三不屑的撇了撇嘴。 在他心里,胖女人既然是教官,那自然得像电视上所演的那样,武力值相当恐怖才对,不一定能打过那个让少爷头疼的高飞,可最起码对付那个叫什么偃月的女人,应该没问题吧? 可实际上教官在人家面前没啥还手之力,看来破军的整体实力也很稀松,早晚会被灭掉,看来以后得找机会退出组织才行,免得啥好处也捞不到,结果只跟着遭殃--王老三心里嘟囔着,开始考虑该怎么退出组织了。 王老三很想看到少爷姓什么,叫什么,实际上郝连偃月和李国训俩人,也同样想知道这些。 请柬是他们俩人送来的,沈银冰交给他们俩人时,也曾经明确嘱咐这张请柬是交给破军老大的,更在郝连偃月结过请柬后,看似无意的淡淡说,她不希望别人看到请柬里的内容。 沈银冰这句话,让郝连偃月在本路上偷看请柬的念头熄灭了,同时也明白为什么去送一张请柬,还要她与李国训一起去了:这是让他们两个人相互监督。 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岭南回来后,郝连偃月总是有种莫名其妙的错觉,觉得沈银冰在看她时的眼神里,好像带有很不友好的深意,仿佛--仿佛已经看穿了她是个卧底那样,但却仍然让她负责一些很重要的事情,把她当绝对心腹来看。 到底是错觉,还是沈银冰真的发现了什么? 郝连偃月无法确定,只是多次在心中一一‘盘点’她过去的表现,想看看能不能找出破绽。 没有破绽。 郝连偃月自信,到目前为止,她没有流露出丝毫的破绽。 至于为什么会觉得沈银冰看她时的眼光大有深意,或许就是一个错觉罢了,毕竟做卧底的,一般都很心虚的。 也正是有了这种错觉,郝连偃月行事才更加小心。 就拿这次来说吧,就算没有李国训跟着,她也不会偷看的:谁知道,沈银冰会不会派人,在暗中跟着她? 这种感觉很不好,可郝连偃月除了更加小心之外,也没什么办法了。 俩人来到车前,李国训抢先为郝连偃月打开了车门,很绅士的抬手请她上车。 “谢了。” 郝连偃月轻笑一声,抬头看了眼天上的太阳,觉得很耀眼。 这个季节正午的太阳,总是明晃晃的很耀眼,搞得白天气温很高,空气潮湿度格外大,就算车子里开着空调,也能让人感觉浑身粘乎乎的一点也不舒服,直到车子驶上盘山公路后,解红颜才感觉好了些。 群山中特有的清新,着实稀释了秋老虎的淫、威,解红颜落下了车窗。 清凉的风,立即呼啸着灌了进来,带着让人忍不住深吸一口,再闭上眼惬意申银一声的幸福。 当然了,解红颜是不敢闭眼的,毕竟车子正在盘山公路上行驶,真要是闭眼的话--估计,以后就别想再睁开了。 “沈银冰要跟高雅结婚了,呵呵,这是故意来刺激高飞的吧。唉,这个女人,明明对高飞有着不一般的感情,却偏偏整出这些来,真是不可理喻。” 解红颜拿起放在座椅设计上的请柬,正要打开再看一遍里面的内容时,手机响了。 是张雯雯打来的电话。 解红颜连忙把车子靠边停住,接通了电话,柔声说:“雯雯,你没、没在防空洞?” 防空洞那边没有手机信号,张雯雯能给她打电话过来,就说明已经不在那边了。 在问出这句话时,解红颜语气虽然很淡定的样子,可心里却不像表面那样平静:她那亲亲宝贝女儿啊,好像刚盛开的小黄花那样可爱,就被人给采了--采花的那个人,恰恰是她解红颜的男人,这事咋说? “没,我已经来到机场了。” 张雯雯的声音,听起来也很平静:“摄制组那边来电话催了,我今天下午必须得赶回香港,你又不在方家村,上午打你电话也关机,所以我就先到机场了。” 解红颜昨晚出来后,手机就关机,放在车里了。 她在回来的路上,才开了机、 “嗯,工作要紧,你先回去吧。我正在外面办点事,就不去机场送你了,你自己要小心。” 解红颜听到女儿要离开冀南后,心里松了口气。 “知道,有黑子和小宋姐陪着我呢,我没事的。” 张雯雯在那边回答。 “嗯。” 解红颜又嗯了声,却没有说什么,也没扣掉电话。 张雯雯在那边也没说话,手机中传来有飞机起飞时的轰鸣声。 解红颜本能的抬头,向北方的天空看了一眼,就在张雯雯张嘴说要扣掉电话时,她抢先说话了,声音很低,还带着一丝紧张:“雯雯,昨晚,昨晚你是在防空洞内住下的?” 解红颜紧张,是希望女儿能告诉她:没有啊,我倒是很想在防空洞内住下,可高飞不让。 但让她失望的是,张雯雯在那边低低的嗯了一声。 解红颜的嘴角,猛地抽了下闭上眼,脑袋颓丧的靠在了座椅上,却又接着睁开眼,不甘心的问道:“他、他对你做什么了没有?” “该做的,他都做了。” 听女儿轻飘飘的说出这句话后,解红颜很想哭,也想骂人。 张雯雯又说:“妈,这事你也别太放心里去,反正就这样了,再说他也不会承认--好了,时间快到了,我得走了,就这样吧,到了那边我会给你打电话报平安。” “雯雯……” 解红颜还想再说点什么,手机中却传来嘀的一声响。 张雯雯扣掉了电话。 第1528章 解红颜发疯了! 当初在挖防空洞时,考虑到要藏人,所以里面有很多房间。 得知高飞要来这儿暂时居住后,刘小龙用最快的速度,整理出了五间屋子。 两间在洞口,专门供陈大彪等保安居住,三间在防空洞的中段,一间是高飞的房间,一间是客房(为高飞那些女人准备的),还有一间却是会客室,专门来接待前来看望他的人。 刘小龙在短时间内,能做到这一点,也算他很有心了。 高飞,铁屠还有叶心伤三人,就在会客室内。 铁屠俩人喝啤酒,高飞自己喝饮料。 每当铁屠俩人大口喝酒时,高先生的喉结就会动一下,做出吞咽口水的动作。 没办法,对爱喝酒的人来说,啤酒的魅力要比饮料大太多了。 “你也别眼馋,反正等你熬过这一年,就随便你喝了,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叶心伤打了个酒嗝,捏起一粒花生米放在嘴里,嘎崩嘎崩的嚼着,很惬意的样子。 “下次再来时,不许带酒,要不然我跟你们翻脸。” 高飞直接抓起一把花生米,全部填进了嘴里,发出了更大的声音。 高飞昨晚回方家村后,本以为铁屠俩人,是与解红颜、陈果果在一起的,等他们来了后才知道,他们昨晚根本没有遇到解红颜。 不过高飞没担心,因为他觉得只要有陈果果在,就没有谁能伤害得了解红颜。 铁屠俩人来了后,就把他们在凌晨三点左右遇到那个乞丐,乞丐被黑色王蛇给咬死的事儿说了一遍。 他们在说到看到有辆车,好像傻瓜那样在大提上边走边闪灯时,才知道开车的傻瓜,原来就是高飞--俩人顿时失笑出声。 把最后一口啤酒也喝了后,铁屠才说:“根据你说的那些,与我们这几天探测到的完全相吻合,看来河底的确有个千年古墓,只是却被破军的人占据了,要想找到,并进去,估计还得按照解红颜的方法。” “她那样以身做饵,不是我所希望的。” 高飞抿了下嘴角,点上了一颗烟:“如果她要是因此而出现意外,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跟雯雯交代,也无法面对自己。” “我理解你的心情,不过你放心好了,既然她跟安归王在一起,能有什么意外?” 叶心伤毫不在意的说到。 高飞笑了下,吐出一口烟雾。 袅袅的烟雾腾起,遮住了他的脸让人看不清时,他忽然说:“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其实很软弱?” 正要去拿花生米吃的铁屠,动作僵了下,随即淡淡的说:“为什么会这样说?” 叶心伤也听出高飞这句话中,竟然还带着从没有过的自卑,眉头皱了起来。 “以前不管是在部队,还是在外籍军团,我都以为自己是很强大的,只要我想做的事,基本都能实现,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很傲。” 高飞看着冒烟的烟卷,声音里带着明显的疲倦:“后来回国,在没有去地下楼兰之前,我还是有这种不错的感觉。那时候为了救沈银冰,我们去了南越的芒蓝草甸,消灭了百十个恐怖分子。” “那一次,绝对是我自信的转折点,是我最后一次觉得自己没有完不成的任务。” 自嘲的笑了下后,高飞才继续说:“随后不久,我们就去了地下楼兰,看到了楼兰女王、安归王,见识到了真正的高手。我们在她们两个面前,脆弱的好像蚂蚁一样,仿佛人家只要一根手指头,就能把我们捏死。” 高飞拿起饮料喝了口,叶心伤把话接了过去:“是啊,我们三个人,再加上拓拔千钧以及上百的王宫侍卫,都无法阻挡安归王。而安归王之所以那天去地下楼兰,则是因为那天是楼兰女王的蜕功期--她脑门高超的身手,都得找机会才敢招惹楼兰女王,那我们呢,又算什么?” 听叶心伤的话中,也带有消极的意思后,铁屠轻轻拍了下桌子。 高飞俩人看向了他。 铁屠淡淡的说:“是,我承认你们所说的没错,不但楼兰女王、安归王都让我们难以望其项背,就连现如今在白云观内守墓的老实和尚,也不是我们所能比的。” “可我想说的是,不管这些人有多厉害,无敌般的存在,你们都不该这样消极,尤其是高飞你。” 铁屠看着高飞,眼里闪过一抹寒光,突地厉声喝道:“双王现在都是你的女人,老实和尚,现在也只是一个守墓人!可你高飞,在他们面前好像蝼蚁般的高飞,却取得了今天的成绩,暂时的困难,依旧无法对你自由自在的生活形成任何威协,你有什么资格,有什么脸面,因为这点小困难,就开始消沉?” 铁屠从没有用这种口气跟高飞说过话,所以他有些不适应,喃喃的反驳道:“我、我没有消沉,我就是觉得这两年所经历的事,让我忽然觉得我很软弱。你们想过没有,这两年来,我好像始终被女人帮助。” 高飞记得很清楚,两年前他第一次接触安归教的人,黑夜刺杀苏北山,结果却受了狒狒的暗算,染了变异的非典病毒,要不是穆天涯恰好来到冀南,相信他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后来,又是穆天涯,在京华皇朝会所,为了救他,甘心拿出嘴里所含的辟毒丹给他,结果是她自己中毒身亡。 穆天涯的死,是对高飞一次非常沉痛的打击。 随后又是颜红为了救援他,长眠于岭南的十万大山中--一直到高飞身中烈阳蛊,沈银冰主动献身,并为了让他活下去,而甘心跳下了地下河中。 再到解红颜,为了能为他找到适合居住的古墓,以身做饵,配合陈果果去寻找黄河河底古墓。 不得不说,高飞在这两年中,这些女人为他付出了很多,甚至包括生命。 这对于一个有着极强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来说,数次被不同的女人帮,自己却不是躺在那儿装死,就是老鼠般的蔵在防空洞内,这对他来说绝不是啥光彩的事,所以高飞才觉得他软弱,才会消沉。 铁屠却是对他当头棒喝:“你为什么被这些女人所帮助?她们,为什么要不惜一切代价的来帮助你?为什么?那是因为你已经帮了她们太多,感动了她们,所以在你遇到危险时,她们才会不顾一切的来帮你,甚至宁可牺牲生命!” “可是你,却把她们对你的一番情意,当成了是你很软弱无能的表现。” 铁屠的声音,稍稍低了下来:“高飞,如果你真是这样想的话,那么那些为了你宁肯去做任何事的女人,肯定会很失望,因为她们没想到,她们的帮助会让磨掉了你男人最不能缺少的自信。她们肯定会后悔,会痛苦的。” 说完这些后,铁屠又打开了一瓶啤酒,直接对着瓶子吹了起来。 说了这么多,的确有些口渴了。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盯着案几上那几个小菜出神,看来再消化铁屠那番话。 叶心伤正要说什么,铁屠缓缓摇了摇头。 当外面巷道中传来清晰的脚步声后,高飞抬起了头,脸上带着自信的微笑,就像参透了禅机的高僧那样,语气很温和:“老铁,谢谢你,你让我明白了很多。” 叶心伤哈哈一笑,抬手在他肩膀上猛地拍了下,叫道:“你总算是明白了!其实你所面临的只是心理上的困难,想通了就啥事也没有了。不就是被女人帮太多次数啊,这有什么呢?如果换成别的男人,不但不会消沉,还会骄傲!” 高飞问道:“骄傲,是该心安理得的享受女人的帮助?” “对,这有什么丢人的?” 铁屠可能是喝的有些多了,满脸不在乎的晃着脑袋说:“你为那些女人付出太多了,遇到事后她们全力来帮助你,这其实就是一种感情上的交换,你该心安理得的接受。” “我该心安理得的接受,不管她们为我付出再多,因为我已经提前付出了。” 高飞重复着铁屠的话,用力点了点头:“对,我就该心安理得的接受……”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门外有个阴森的声音说:“是啊,你是该心安理得的接受,比方得到了母亲后,再去霸占她的女儿。这样,你才更会自信些!” “谁?” 高飞眼角一跳,扭头看向门口。 刚才他们三个,都听到了外面巷道中有脚步声响,不过都没有在意,还以为是陈大彪他们来送午饭呢。 门开了,解红颜从外面慢慢走了进来,漂亮的脸蛋有些扭曲,死死盯着高飞的眸子里,还带着一些痛恨的神色。 “你怎么了?” 高飞有些奇怪的站起身,看着她问道:“你刚才说什么呢,我得到谁的母亲后,再去得霸占她的女儿--解红颜,你想干啥?” 高飞话还没有说完,解红颜就扑上来,扬手冲着他脸蛋就扇了过来。 高飞抬手,抓主了她的手腕。 “放开我,放开我,你这个混蛋,你这个贪得无厌的色郎!” 解红颜哭着,挣扎着,想挣开高飞的手,可哪儿能挣得开,情急之下张嘴就去咬他的手腕。 “解红颜,你发什么神经啊你!” 高飞连忙松开她的手,翻身跳到了沙发后面。 “你这个贪得无厌的混蛋,我怎么会遇到你呢!” 解红颜扑到沙发上,去抓高飞,抓空后,顺手拿过一个酒瓶子,对着他就砸了过去。 解红颜忽然发疯,让刚才还反省的高先生彻底懵了,赶紧矮身躲开。 铁屠俩人也有些犯傻,搞不懂她为嘛忽然发疯,本能的拦住她劝道:“那个啥,解红颜,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我会误会他?他就是个混蛋--还有你们俩,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知道教唆他利用女人的感情,来利用女人!” 解红颜骂着,再次抓起一个酒瓶子,砰的一声砸在了铁屠脑袋上。 第1529章 你说什么我都不会信! 铁屠要想躲开解红颜的酒瓶子,轻而易举。 不过他没有躲。 他觉得被解红颜一瓶子敲中脑袋后,这女人差不多就会冷静下来了,反正酒瓶子砸在他脑袋上后,比挠痒痒也疼不了多少。 果然,看到酒瓶子在铁屠脑袋上轰然炸响后,解红颜一下子呆愣当场,喃喃的问:“你、你怎么不躲开?” 铁屠抬手,把脑袋上那些碎玻璃扒拉了下来,一个不小心手指被划破,鲜血淌了出来,人家把手指伸到嘴里吸了一下,随即酷酷的样子说:“如果能让你冷静下来,恢复理智,就算我挨一下那又怎么样?” 感激的看了眼铁屠,高飞从地上捡起一个瓶子,走过来递给解红颜,柔声说:“要是觉得还没有冷静下来的话,你可以再揍他一下。” “滚!” 铁屠从牙缝中挤出了一个字。 叶心伤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为了让解红颜冷静,就去学铁屠被她在脑袋上来一下。 发呆的解红颜一把抓过酒瓶子--铁屠、高飞俩人迅速后退,反而把叶心伤闪到了最前面。 “靠,管我什么事?” 叶心伤骂了句,想后退,却被那俩人一人一条胳膊拧住了,动弹不得。 “你们,真是我的好兄弟啊!” 叶心伤悲声说了句,一低头一闭眼,把光头向前一伸,咬着牙的说:“来吧,痛快点,别客气!” 解红颜举起酒瓶子,却是狠狠砸在了桌子上。 哗啦一声大响中,她扑倒在了沙发上痛哭起来,哭声那叫一个悲惨。 “松开!” 叶心伤挣开双臂,看着高飞皱眉问道:“她到底怎么了。” 高飞苦笑:“我也不知道啊。” “我知道了。” 铁屠忽然说。 高飞俩人异口同声的问道:“你知道什么了?” 铁屠用很鄙夷的眼神看着高飞,问:“你是不是把雯雯给祸害了?” 张雯雯是跟铁屠、叶心伤一起来冀南的。 很早之前,铁屠俩人就知道这小丫头对高飞有意思。 所以在她坚持要来冀南时,就猜到她想做什么了。 不过俩人才不会多管,毕竟人家喜欢跟老妈去伺候一个男人,那是人家的自、由,干别人鸟儿的事? 再说了,他们也相信依着高飞的道德素质,不可能同时接受一对母女的--谁知道,人家解红颜哭着喊着的来了,还骂高飞是混蛋,这摆明了张雯雯被祸害了。 怪不得解红颜刚才骂铁屠俩人也不是好东西,看来是从外面听到他们劝说高飞的那些话去了,所以就把他们当作了一丘之貉。 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直到铁屠提到张雯雯后,高飞才猛地醒悟了过来:哦,原来如此,怪不得他刚才骂我是混蛋,说是要了母亲又霸占女儿的大色郎,贪得无厌,原来她以为我昨晚跟雯雯发生关系了。 高飞很生气,任何被误会了的人,心情肯定不咋样,尤其是牵扯到这种事,这要是传出去,相信所有男人都会在心中羡慕嫉妒,在嘴里大骂高飞卑鄙无牙。 搞清楚咋回事后,高飞脸色冷了下来:“解红颜,你发脾气时,能不能先把事情搞清楚再说?” “搞、搞什么清楚?” 解红颜猛地从沙发上抬起头来,梨花带雨的样子让人很心疼:“你是不是要否认,你根本没有动雯雯?” “我没有。” 高飞一脸坦然的样子。 解红颜冷笑:“呵,呵呵,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因为雯雯在电话里也跟我说起过了,假如我要是问你的话,你肯定会百般抵赖的。” 高飞有些烦:“没有就是没有,我抵赖什么?” 看到高飞吃完喝饱一抹嘴却不承认后,解红颜更加伤心,还失望,反而停止了哭泣,冷静了下来:“高飞,我承认,要是没有你的话,我解红颜早就死了,雯雯也不会出息到现在的地位。而且,我被掳走后,也帮着他们做了一些对不起的你事情。” 擦了把脸上的泪痕,解红颜继续说:“我解红颜愧对你,无论为你做什么,都无法报答你对我母女的一番恩情。所以,我才独自跟陈果果联系,以自身为饵,想为你找到能治疗你的古墓,哪怕是死了,我也心甘情愿的。” 高飞知道解红颜接下来要说什么了,却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只是脸色阴沉的看着她。 解红颜吸了下鼻子,垂下眼帘低声说:“但是,你绝对不该去碰雯雯,哪怕她是心甘情愿的,你也不能碰--如果我死了,就没有谁能阻拦你们在一起,也没谁会说三道四。可我还活着,我已经是你的女人了,你再去碰雯雯,你、你让我怎么去见我早就死去的丈夫?” “呵呵,难道我要告诉他说,我为了给你女儿找个强大的保护人,我们母女都成为了你的女人?我相信,他决不会放过我的。高飞,你怎么可以这样混帐,没有人性?” 解红颜说着,抬手好像要给高飞一记耳光。 高飞没有躲,他不是心甘情愿的‘认罪’,而是觉得没必要去躲,他想让解红颜在绝望时,能通过这一耳光,来发、泄一些心中的怨气,免得伤了身子。 不管他是不是被冤枉的,但有一点可以保证,那就是解红颜是他的女人了,他身为男人,为了让自己女人好受一些,就算挨一耳光,那又怎么样? 反正又死不了。 解红颜抬起的手,却停在了半空中,随即轻轻的叹了口气,转身向门口走去。 高飞快步走到门前,挡住了她的路:“你要去哪儿?” 解红颜脸色平静的看着高飞,轻声说:“去我该去的地方。从现在开始,我们两个人之间,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唯有这样,雯雯才能跟你正常来往。” 高飞眉头紧皱:“我没有碰雯雯,不信你去问白瓷!” 解红颜嗤笑一声:“呵呵,我才不去问她。她是你的女人,自然会帮你说话了。” “胡说八--唉。” 高飞叹了口气,面对异常倔犟的解红颜,很无奈:“到底我该怎么做,你才相信我说的是真的?” “无论你怎么做,我都不相信你,我只相信雯雯。” 解红颜眼圈又开始发红,嘎声说:“请你让一让,我要走。” 高飞沉默片刻,让开了门。 解红颜快步走了出去,急促的脚步声哒哒的向远方传去。 铁屠与叶心伤面面相觑了片刻,看着高飞问:“你,就这样让她走了?” “我不让她走,还能怎么样?” 高飞淡淡的说着,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那我们也走,你好好休息一下吧,有什么事情我们再来。另外,那个啥,我们相信你是清白的。” 叶心伤一扯铁屠,刚要走,就听高飞说:“等会儿再走吧,多陪我会,我现在很烦。” “应该是很受伤,很忧愁。” 铁屠坐了下来,拿起一瓶酒在手里晃着,高声引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 就在铁屠高声引曹丞相那首千古名句《短歌行》时,解红颜已经小跑着冲出了防空洞洞口。 正在旁边树荫下乘凉的陈大彪,看到解红颜出来后,赶紧迎了上来:“解助理,你这是--” “闪开!” 低着头的解红颜,一把推开献殷勤的陈大彪,忽然就泪流满面了,转身冲着防空洞内,嘶声喊道:“高飞,我恨你!你这个混蛋,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伺候你还不行吗,为什么还要去祸害我女儿!你这个敢做不敢当的混蛋,你让我该怎么向死去的丈夫交代--” 就像积攒了一辈子的怨气,终于有机会发、泄出那样,解红颜的骂声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嘶哑,最后更是捂着脸的蹲在地上,失声痛哭。 刚开始听到解红颜痛骂高飞时,陈大彪还想劝说一下的,毕竟哥几个是靠飞哥生活的,怎么着也得维护一下飞哥的形象吧? 可当解红颜骂到高飞祸害她女儿后,陈大彪马上就闪到了一旁,冲有些发愣的小池等人一瞪眼,意思是还不滚一边去,在这儿看热闹呢? 小池等人立马捂住耳朵,纷纷钻到了旁边的树林中。 大家都是爷们,也都有着恨不得把天下所有美女都揽在怀中的逾望,尤其是那些啥子姐妹花、母女花之类的,更是大家的最爱。 就在昨晚,哥几个还在为飞哥拥有解助理、张雯雯这对惊艳四座的母女花而羡慕不已,没有谁觉得有啥不对劲,毕竟飞哥是不一般的男人嘛。 可当解红颜此时痛哭着叙述高飞是何等混蛋时,哥几个才觉得,飞哥好像做的有些过份了些,的确有些混蛋,以后还让人家母女怎么称呼啊? 至于解红颜骂高飞敢做不敢当,更是让哥几个看不起高飞:飞哥,没必要这么不要脸吧?明明祸害了人家母女,却不敢承认,简直是太给我们男人丢人了。 解红颜哭的那叫一个肝肠寸断,群山相映,飞鸟绝迹--足足边哭边骂了十几分钟,才哽咽着站起身,沿着那条坑洼的路,蹒跚而去。 在这段时间内,防空洞门口始终都是静悄悄的,连个人毛也没出现。 防空洞的传音效果非常好,陈大彪等人相信,就算高飞是聋子也能听到。 可他却始终没有出来。 这就是很心虚的表现,为陈大彪等人所不齿,如果不是因为他是老大,相信哥几个早就冲进去,对他展开拳打脚踢的群殴了。 “头,解助理没开车啊,就这样走了,还是走的山间小道。” 站在高处拿着望远镜,向山下看的小池,有些担心的问:“我们是不是派人暗中保护她呀?” “算了,别去招她心烦了。” 陈大彪扭头,看了眼防空洞,摇头说:“这大白天的,能出什么事?” 其实很多事,就是在大白天出现的,解红颜就是这样。 第1530章 你等着接受最残酷的惩罚吧! 现在是下午两点多钟,山间小道两旁,有着半人高的荒草。 解红颜边走,边低声抽噎着,无法从愧疚、伤心、愤怒跟失望中挣出来,只想一个人走,找个没人的地方,向早就死了十七八年的丈夫,哭诉一场。 她走的这条山间小道,也能通往山下那条通往市区的公路,而去距离要比盘山公路更近,不过除了附近那些果农外,平时几乎没人走这条路。 静悄悄的小路,蛇儿那样蜿蜒开去,没有人,甚至连兔子都看不到一只,是最适合伤心人独行的了。 当然了,负责在防空洞周围巡逻的那些守卫,肯定会看到解红颜了,不过看她是向外走的,也没有谁站出来盘问她。 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后,解红颜终于哭的累了,也走累了,掏出手帕四下里看了眼,来到一棵野栗子树下,坐在了一根枯木上。 悲伤、愤怒虽然能给人力量,却不能让解红颜那双娇、嫰的小脚也变得坚强起来,连续走上一个小时也不会起泡。 起泡了,很疼。 解红颜坐在枯木上,脱下了鞋子,板着右脚看向脚底板,看到了两个黄豆大小的血泡,很疼的样子。 走路磨出血泡,必须得赶紧挤破,要不然会更疼。 解红颜没有带针,伸手想用手指甲掐破,刚一用力,就疼的斯哈冷气,赶紧缩回了手,抬头向四周看去,喃喃的说:“要是有根针,多好……” 这儿是荒山野岭的,当然没有针,不过却有人。 三个人,三个男人,穿着户外游玩的登山服,头上戴着帽子,其中一个人肩膀上,还搭着个很大的蛇皮袋子。 三个人也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就站在解红颜左前面七八米的地方看着她,脸上都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你、你们是谁?” 解红颜被这三个人的出现给吓了一跳,打了个冷颤时,本能的盖住了双脚。 有人说,脚是女人的第二张脸。 其实不然,应该说脚是仅次于女人上下、半身的最吸引男人的部位,道理很简单:一个女人长的再漂亮,男人看到后或许会眼睛发直,或许会流口水,但决不会像看到解红颜这样一双性敢小脚后,会生出一股子那个啥的冲动。 女人的脚太好看了,绝对比她本人长了一张漂亮脸蛋,更容易惹男人犯罪。 就像眼前这三个男人,出现后就始终死死盯着她那双白、嫰的小脚,其中那个肩膀上搭着个蛇皮袋子的,还流下了口水。 很不好意思的擦了下口水,男人咯咯的笑道:“我们也没有针,但我们能帮你到有针的地方去。” 就在他说话时,他那两个同伴就猛虎般的扑向了解红颜。 “你们是谁,要干嘛,来头人呀……” 解红颜大惊,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人捂住了嘴,锁住了双臂。 “喊吧,喊吧,就算你喊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这个鬼地方的。” 口水男人拿着袋子,笑眯眯的走了过来。 “我知道了,你们是少爷的人!” 忽然间,解红颜终于明白了什么。 “算你聪明,可惜太晚了。呵呵,美女,你实在不该给我们机会的。” 口水男人说着,从口袋中拿出一块手帕,捂在了解红颜的嘴上,脸上的笑容凌厉了起来:“吃里扒外的臭表砸,为了你姘头,你竟然想以身作饵。嘿嘿,可惜你却没有想到,你女儿会被你姘头给办了。而你,也将接受少爷的残酷惩罚。” 解红颜挣扎着,慢慢的就不再动弹了。 那块手帕中,含有一种能让人昏睡过去的药粉。 看到她不动弹了后,那俩男人才松开了她。 解红颜烂泥般的软软瘫倒在了地上,因为挣扎,黑色的运动长袖体恤向上掀起,露出小半截让男人一看就暴躁的雪、白娇、躯。 望着身材窈窕的女人,一个人艰难的咽了口口水,抬头问口水男人:“申、申哥,反正这娘儿们也死定了,要不让她在临死前,先犒劳一下我们兄弟?” “哼哼,大板牙,你这是活的不耐烦了是吧?” 口水男人的目光,恋恋不舍的从解红颜身上挪开,看着大板牙冷笑道:“教官可是再三嘱咐过了,这个吃里扒外的女人让少爷很生气,决定要用最残酷的方式,让她满怀怨恨的死去。在少爷没有到来之前,任何人都不许动她,违者死。这些话,你忘了?” 大板牙猛地打了个激灵,眼里的狂热迅速消褪,低头喃喃说道:“我、我没有忘。” “没有就好,赶紧把口水擦干净,把她装起来!” 口水哥说着,把蛇皮袋子扔在了解红颜身上。 那俩男人赶紧行动起来,很快就把解红颜装进了蛇皮袋子里了。 “我们把她带到哪儿?” 大板牙又问。 “教官说了,先把她带到我们租住的房子里,一切等少爷来了以后再说。” 口水哥四下里看了眼,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动作,随即挥手:“走!” 很快,三个人就扛着口袋,急匆匆消失在山间小道的远处。 一只兔子,从解红颜被掳走的旁边草丛中窜了出来,用最快的速度跑向了那边,好像它会在忽然间化身成为超人,把红颜姐姐从坏人手中拯救出来那样。 起风了,天到傍晚,那种让人心烦的黏湿感,终于小了很多。 廖水粉站在别墅后面的露天游泳池旁边,看着清澈的池水,很久都没有动一下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被手机铃声惊醒。 看到来电显示后,廖水粉黛眉皱了下:是她前夫韩震打来的。 韩震虽然对不起廖水粉,在外面养了个蝶儿,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子,不过说起来他也很男人,或者说很有男人风度。 在跟解红颜离婚时,他主动承担了所有的责任,也连带着韩家,在好几个领域,都对廖家做出了很大的补偿。 现在廖水粉对于韩震,也没有太大的怨恨,要不然也不会仍旧保存着他的手机号。 当然了,也没啥好感--人们总是为伴侣给自己戴上绿帽子而愤怒,却想当然的忽略自己可能早就给伴侣戴上了。 看着不停闪烁的屏幕,廖水粉等铃声即将挂断时,终于接听了:“喂。” 廖水粉的问候声很轻,也很淡,仿佛韩震就是个陌生人,不带有一丝感情。 “我是韩震。” 韩震那带有磁性的声音,从手机内传了出来,很清晰。 “我知道你是韩震,找我做什么?” 廖水粉慢慢坐在了游泳池旁边的藤椅上,姿势优雅的翘起了二郎腿,被秀美好看的脚尖轻轻勾住的水晶拖鞋,一晃一晃的,从水面上倒映了出来。 “呵呵,我还以为你会把我手机号删掉呢。” 韩震在那边讪笑了一声,说道:“水粉,我想见你一面。” “见我?呵呵,没空。” 廖水粉轻笑了一声,拿下电话就要扣掉:见面?开什么玩笑?大家已经离婚了好吧?你在外面已经生养两个孩子,姐姐我也失、身姓高的了--落到今天这种地步,都是你所致,还特么的见面! “水粉,你等等,我真的有话要跟你说!” 好像知道廖水粉要扣电话,韩震赶紧说:“是关于你跟高飞的事!” “什么!?” 廖水粉猛地一呆,语气立即严厉起来:“什么我跟高飞的事?韩震,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我没有胡说八道,相信我,我是认真的。” 韩震在那边低声说:“今天上午,我忽然收到了一个信封、信封里有个优盘,优盘里有个视频,视频里是你跟高飞、还有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的影像资料……” “闭嘴!你怎么知--你在哪儿?我马上过去!” 听韩震说到这儿后,廖水粉心儿咚咚大跳起来,脸色也变得苍白。 她被人家高飞办了的事,现在只有廖无肆、贺明珠还有白瓷三个人知道。 但廖无肆、贺明珠俩人只知道他们在冀南星辰酒吧的那两次,却不知道,她在何落日结婚那天,就在避暑山庄后山的小别墅中,会与白瓷一起,伺候过高飞。 廖水粉那是什么身份的人啊? 那可是廖家第三代商场中的掌舵人,别说是一般人了,就是一般的纨绔子弟要想见她一面,都是很难很难的。 可就是这样一个骄傲的女人,却跟高飞有着不得不说的故事--最最让她没脸见人的是,她曾经与白瓷一起,共同伺候过某个混蛋。 那一次,绝对是个天大的耻辱! 廖水粉敢发誓,除了白瓷那个可怜女人之外,还有第三个人知道这事的话,她绝对会杀之灭口! 可是现在,她的前夫却告诉她说,他收到了一个优盘,优盘里就有他们三个在避暑山庄小别墅内乐逍遥的影像资料。 这还了得? 连廖无肆这个亲兄弟都瞒着的大事,怎么会让韩震他们知道了? 如果这事一旦传出去,不但她廖水粉以后没法做人,就连整个廖家,也会跟着蒙羞的。 必须得拿回那个东西,把知道这一切的人,全部杀光,杀光,杀光!! 这一刻,廖水粉身上散发出足可以惊鬼神的杀气,连傍晚的阳光,都显得暗淡无光了…… 嘎,嘎嘎! 廖水粉都能听到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当然也能听到韩震在说什么:“我就在常山路163号,你知道那个路吧?就在北郊,那儿人少。” “好,你等着,我很快就会过去,等着!” 廖水粉急匆匆的扣掉电话,腾地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转身要走向前面时,却看到贺明珠从那边走了过来。 “粉姐,你怎么了,脸色不怎么好看,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看到廖水粉脸色很难看,贺明珠关心的问:“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 “不用,我没事的,就是刚才差点掉进游泳池内,吓了一跳。” 廖水粉随便找了个借口,强笑道:“哦,对了,我有点事要出去一下。” 第1531章 好闻的香气! “我陪你一起去吧。” 贺明珠不知道廖水粉出去做什么,只是看她脸色很不好看,有些担心,这才提出陪她一起出去。 “啊,不、不用了,我自己出去就行,也不是多大的事。” 与白瓷一起跟高飞乱混的事儿,廖水粉舞者还捂不过来的呢,哪敢让贺明珠陪同前去啊,慌忙拒绝,快步向别墅前院走去。 她才走出几步,就听贺明珠问道:“粉姐,是不是有什么事?” “哪有……” 廖水粉强笑着转过身,看到贺明珠满脸都是担心的样子后,就知道她看出了什么,微微叹了口气:“唉,明珠,我也不瞒你了,刚才韩震给我打电话了,约我出去谈点事情。你知道的,我不想跟他再有什么纠缠,不过有些事最好当面说清楚最好,对吧?” “哦,那粉姐你去吧,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打电话。” 听廖水粉这样说后,贺明珠立马放下心来。 虽然她与廖水粉的关系很好,而且也马上成为廖家的儿媳妇了,不过也知道有些事她不方便参与的,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的隐私。 “我知道了,别担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廖水粉再次强笑着点了点头,从小包内拿出一副茶色眼镜戴在脸上,快步去了。 “唉,看来世间真没十全十美的,像粉姐这么优秀的女人,可也遭受这些挫折。” 望着廖水粉的车子缓缓驶出别墅,贺明珠轻摇着头叹了口气,坐在游泳池旁边的藤椅上,拿过旁边案几上的一本书,随手翻阅了起来。 廖水粉不知道常山路163号在哪儿,从没有去过,不过车子有导航,只要在上面一搜,再定位,一切都搞定了。 看到常山路向北几公里右拐就是黄泉路后,廖水粉才知道那地方就紧挨着明十三陵,绝对算是京华的远郊了,地处偏僻,距离廖水粉所居住的地方,足有两个多小时的路程。 韩震把见面的地点选择的那么远,而且那地方除了一些游客外,也很清冷,廖水粉隐隐有种不对劲的感觉,拿出手机刚要给他打过去,要求重新换个地方时,却又放下了:算了,偏僻点就偏僻点吧,反正现在大白天的,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必须得去,搞清楚是谁这么无耻,竟然拍下了视频,还送给韩震!” 廖水粉咬了咬牙,启动车子向常山路方向急驰而去。 一路上,她都在仔细回想何落日结婚那一天的事情。 开始时,出于本能的反应,她觉得她的不雅视频是与避暑山庄有关,反正酒店在客房内安装监控录像,偷窥住客的隐私秘密,好像也不是多稀奇的事。 不过转念一想,廖水粉就否决了这个可能,毕竟避暑山庄乃是京华乃至全国最高档次的山庄之一,向来都以安全与注重客人隐私而著称。 尤其是事关何家二少爷何落日的婚礼,除非山庄老板不想混了,才会在客房内安装视频。 再说了,那天廖水粉去别墅找高飞,可是临时起意的,就算山庄方面要想算计她,也是不可能的色。 那么,到底是谁拍下了这样的视频呢? 慢慢的,廖水粉脑海中浮上了一个人影。 那是高飞。 好像,也唯有高飞、白瓷俩人才有机会拍下这种视频。 廖水粉清晰的记得,她在遭受某个混蛋的折磨时,可是有一段时间是陷、入极度兴奋的半昏迷之中的,全然忘记了她做为高贵女人该有的矜持,只知道放肆的表现着…… 高飞为什么要拍视频? 他又为什么交给韩震呢? 假设这一切与高飞有关,他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 很快,廖水粉找到了高飞为什么这样做的理由:何落日结婚那天,高飞看到她跟何秀城在一起后,曾经让廖无肆警告过她,千万不要跟何秀城在一起。 因为高飞基本上能断定,何秀城与某个邪教组织有关。 堂堂的何家三少,会与邪教组织有关? 呵呵,简直是开玩笑! 廖水粉觉得,这完全是高飞的一派胡言,他这样‘抹黑’何秀城,就是因为高飞不爽她与何秀城交往! 男人嘛,每一个好东西,在‘尝到’廖水粉的滋味后,高飞就想长期的霸占她,不想她再跟别的任何男人来往,所以才用这种卑鄙手段来拆散他们两个。 可惜廖水粉不相信,这才趁着酒意去找他,想找他辩驳什么,可结果她却被--廖水粉觉得,高飞肯定看出她不信何秀城与邪教有关,所以才在她欲、仙欲、死时,拍下了一段视频。 结果就是用来要挟她,想达到长期霸占她的目的! 把那段不雅视频送给她的前夫韩震,通过韩震来警告她不许与别的任何男人来往,要不然就会让她身败名裂--这样的卑鄙手段,看来也唯有高飞才能干上来。 要不然,除了他,谁还会敢招惹廖家第三代中最出色的商场领军人物? “高飞,你敢用这卑鄙手段对付我,就别怪我会跟你拼个鱼死网破了!” 廖水粉狠狠咬了下银牙,自己都能感觉到双眸中在喷火,如果那个姓高的在眼前,肯定会把他烧成灰烬! 常山路向前几公里,右拐前行就是名闻天下的黄泉路。 黄泉路之所以名闻天下,就是因为这条路是通往十三陵的,是扶棺入坟的道路,路况是渐渐往下延伸的,公路两侧没有人家,也没有路灯,相传在某些夜晚的子夜凌晨时分,站在远处看,就能隐隐看到有许多身穿孝衣的人影,扶着棺材向陵墓那边缓缓前行。 关于黄泉路的传说还有很多,比方自明亡后的列代掌权者,在等位后都不会来这儿,就算华夏建国后,领导人要来十三陵,也是乘坐直升飞机在上空俯览。 至于华夏建国后的领导人,为什么要来十三陵上空俯览,也有很多说法--这却不是廖水粉所关心的,她只是在来到常山路上后,就觉出了它的萧瑟,还有凄凉。 163号,就在右拐去黄泉路的十字路口,是一个废弃了的果品加工厂,生锈了的两扇大铁门,清晰表示出了它的残败。 或许,这个厂子从存在那天开始,就从没有辉煌过。 两扇铁门开了一扇,从外面就能看到院子里长满了荒草。 这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时分,常山路上除了不时驶过一辆旅游大巴之外,几乎看不到有什么行人。 这边因为有着数千亩的果园,所以道路两侧多是与果品加工有关的行业,不过看上去效益都不怎么样,要不然这条路上也不会这么清冷。 淡金色的夕阳,斜斜的照在院子里的荒草上,为它们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不过却更给人一种残败的落魄感。 廖水粉推门下车,抬手扶了下脸上的茶色眼镜,抬头看向大门的左上方,上面有个不再清晰的绿色铁牌,上面写着‘常山路163号’的字样。 廖水粉左右看了眼,迈步走进了院子里。 这个果品加工厂的占地面积不是很大,厂房也只有两排,在正北与正东,正北的厂房门开着,一辆黑色的奥迪越野轿车停在门前,没有人。 看来,这就是韩震开来的车子了。 廖水粉踩着及膝深的荒草,慢慢来到了厂房门前,站住后冲里面淡淡的问道:“有人吗?我来了。” “进来吧,我等你很久了。” 一个廖水粉很熟悉的男人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她真的很熟悉这个声音,因为在她35岁之前,这个声音就是最让她着迷--韩震的声音,带着世家子弟淡淡的矜持,与骨子里的骄傲。 “你出来吧,在外面说话。” 廖水粉没有进去。 一个人影从门后转了出来,轻笑着说:“外面不方便,人来人往的。” 廖水粉本身就戴着茶色眼镜,再加上厂房内的光线很暗,所以她只隐隐看到了一个人影,看不清那个人的面孔,不过却能确定,那就是韩震。 “哼,其实外面也没什么人,你找的这地方很偏僻的。” 廖水粉冷哼了一声,稍微迟疑了下,迈步走进了厂房。 本能的,廖水粉进来后抬起手,就要摘下脸上的眼镜--她的指尖刚碰到镜架,就嗅到了一股子很好闻的香气。 真的很好闻,就像饿了三天的人嗅到鸡腿香,三年没喝酒的酒鬼打开了一瓶陈酿,三十年没有碰过女人的老光棍,把脑袋埋在美女的怀中,是那样的让人陶醉,会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闭上眼。 廖水粉深吸了一口,闭上眼。 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两扇残破的大铁门,再次缓缓的关上,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在夕阳最后一点余晖消失之前,从常山路上经过。 廖水粉的车子,被放在了院子里。 当余晖彻底消失后,一层夜色披在了它的身上,也让游泳池里的水面,一下子失失去了光泽,变成了模糊不清的淡白色。 叮叮当--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把贺明珠从睡梦中惊醒,猛地睁眼从藤椅上坐直了身子,放在膝盖上的那本小说集,掉在了地上。 廖水粉走后,贺明珠就看小说。 看着看着,她就感觉有些疲倦,打了个哈欠后想小睡片刻,谁知道一睁眼时,天已经黑了。 电话是廖无肆打来的。 他这几天正在外地,与当地政府一起,筹建一所养老院,做他的善事,为贺明珠赎罪。 看到廖无肆的手机号后,贺明珠脸上浮现幸福的色彩,接通了电话。 其实廖无肆打电话来也没啥事,就是随便问问她在做什么,有没有想他之类的。 “不想。” 贺明珠言不由衷的说了句,廖无肆在那边叹了口气,转变了话题:“我姐呢?” “粉姐她去了……” 话说到一半,贺明珠猛地清醒过来:“你等等,我去前面看看她有没有回来!” 第1532章 是谁掳走了廖水粉? 听廖无肆提到廖水粉后,贺明珠才猛地醒悟过来。 廖水粉离开时是下午,那时候天上还挂着明晃晃的太阳,现在天却黑了。 廖水粉如果回来的话,驾车驶进别墅中时,肯定会发出响声,把贺明珠从睡梦中惊醒。 但实际上,到廖无肆打电话之前来的小半个下午。贺明珠睡得都很沉,这说明廖水粉的车子没有回来。 天色这么晚了,廖水粉还没有回来,也没有打电话来,这让贺明珠忽然有了种不好的预感,也没有扣掉廖无肆的电话,从藤椅上一跃而起,快步冲向别墅前院。 前面院子里,保姆王嫂正在打扫卫生,廖水粉那辆黑色宝马车却不在。 “王嫂,粉姐还没有回来吗?” 贺明珠跑到王嫂面前,急切的问道。 王嫂早在十一年前,就已经在廖水粉身边给她当保姆了,人老实淳朴,很得她的信任。 “没有啊。” 王嫂摇了摇头,问道:“小姐没有跟你打电话?” 王嫂能够在廖水粉身边工作那么久,自然懂得什么事该管,什么事不该管--像不要随意打探廖水粉的行踪,不要随意打搅贺明珠休息,就属于不该管的事情之列。 “没有。” 贺明珠心儿一跳,拿起手机说道:“你等等,我先给粉姐打个电话!” 不等廖无肆说什么,贺明珠就扣掉电话,开始拨打廖水粉的手机。 手机内,很快就传来‘您拨打的号码已关机’的提示声。 那种不好的预感,更让贺明珠心慌,连忙拨通廖无肆的手机:“无肆,粉姐自下午四点出去的,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手机也关机了!” 廖无肆镇定的声音,从那边传来:“她有没有跟你说要去哪儿?” “没有说要去哪儿,只说她要去找韩震。” 贺明珠说:“至于她找韩震去做什么,没有说,我也没好意思问。” “找韩震?” 廖无肆把这个名字重复了一遍,接着说:“明珠,我姐是开哪辆车子出去的?” 廖水粉向来都是个懂得低调的女人,她从来都不喜欢显摆什么,也不会开那种拉风的跑车,在京华只有两辆车,一辆是很普通的别克,一辆就是黑色宝马了。 别克是外出游玩时开的,宝马是去水粉集团上班时开的。 宝马车内,有先进的定位跟踪系统,所以廖无肆才问她开什么车子出去的。 “是宝马--我看看!” 贺明珠不再啰嗦什么,扣掉电话后打开了手机上的追踪软件。 很快,贺明珠就锁定了宝马车的所在之地,竟然是在十三陵附近。 几分钟后,贺明珠驾车驶出了别墅,向目的地急驰而去。 拐上主干道后,贺明珠拨通了韩震的手机。 “喂,明珠,你好,找我有什么事吗?” 韩震那带有独特磁性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还伴随着孩子欢乐的打闹声。 韩震虽然与廖水粉离婚,终于如愿以偿的与蝶儿母子三人生活在了一起,不过始终对贺明珠很客气,他很敬重这个女子。 “粉姐呢,在不在哪儿?” 贺明珠也没客气,直截了当的问道。 韩震愣了下:“水粉?她不在我这儿呀。她--” 贺明珠打断他的话:“那她去哪儿了?” “你等等,我先出去再说。” 韩震看来不想守着蝶儿谈论廖水粉的事,是要走出屋子。 片刻后,他才说道:“明珠,我不知道水粉去哪儿了,因为我……” 贺明珠第二次打断他的话:“你不知道她去哪儿了?哼,今天下午三点半时,你不是约她外出谈话了?” “什么?今天下午三点半,我约她外出谈话了?” 韩震脱口问道:“是谁告诉你,我约她外出谈话了的?” “是粉姐说的……” 贺明珠话说到一半,猛地一打方向盘,跺下了刹车。 疾驰的车子攸地停在了路边,幸亏后面的车辆距离比较远,没有追尾。 深吸了一口气,贺明珠沉声问道:“韩震,我问你,你今天没有约粉姐外出?” “没有,我根本没有约她。” 韩震在那边解释道:“今天一整天了,我都在家里陪孩子,从没有出去过,也从没有给水粉打过电话……你也知道,她现在极度反感我,我也没脸给她主动打电话的。” 贺明珠虽然反感韩震辜负了廖水粉,不过也知道他也勉强算是个君子,从来都是敢做敢当的,而且这件事,他也没必要隐瞒什么,因为双方一对质,就能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的。 “看来,是有人冒充你给粉姐打电话,约她出来,她现在还没有回来,手机也关机了。” 贺明珠的心,迅速往下沉去。 韩震在那边着急的问道:“水粉有没有告诉你,我、那个人约她去哪儿了吗?” “就是常山路上,我现在正向那边赶去,你要是还有点良心的话,那就过去。” 贺明珠说完,也不等韩震说什么,就扣掉电话,重新启动了车子。 车子呼啸向前疾驰时,贺明珠拨通了廖无肆的手机,很干脆的说:“无肆,粉姐应该出事了,你还是赶紧回来吧,我正在追踪她的车子--好,那你快点。” 只要有了明确的目标,贺明珠就能把车速放到最快,平常需要两个小时的车程,只用了一个小时多一点,就赶到了。 她的车子停在常山路163号门前,还没有下车,一辆黑色的奔驰就随后赶到,吱嘎一声停在后面。 贺明珠推开车门下车时,韩震也从车上急匆匆的跳了下来。 跟随韩震一起来的,还有两个身穿黑西装的彪形大汉。 自从蝶儿母子在辽省遇到危险后,韩家为确保两个宝贝的安全,在以王军为首的保安力量为基础上,又为他们配备了两个来自大内的保镖。 廖水粉被别人以自己为幌子,骗了出来,就算韩震不看在大家‘一晚夫妻百日恩’的情份上,为洗清他自己,也得全力以赴把事情搞清楚。 他所居住的地方,要比贺明珠赶来常山路近很多,所以才能与贺明珠同一时间赶来。 “水粉在这儿吗?” 韩震下车后,就跑到了贺明珠面前,他那两个保镖紧紧跟随。 扫了眼那俩保镖,贺明珠举起手机晃了晃,说:“粉姐的车子上,安有定位追踪系统。” 说着话,贺明珠从车上拿出一个扳手,对着铁门上的锁头,咣当一声就砸开了。 韩震那俩保镖,立即抢在他抬手推开门之前,一脚蹬开了铁门,然后就看到了院子里的那辆黑色宝马轿车。 “粉姐!” 贺明珠冲了进去,来到车前打开,里面空空如也,一个人也没有。 贺明珠检查车子时,韩震那俩保镖,分别冲向了东西两个厂房。 “这儿有人来过!” 检查北厂房的那个保镖,举起强光手电进去后,接着捂着鼻子退了出来:“厂房内有异香,应该是属于某种迷、幻气体,可以让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昏迷不醒!” 这俩保镖不愧是来自大内,在嗅到异香后,马上就判断出属于某种让人昏迷的气体了。 他们都能分辨出的气体,贺明珠没理由察觉不出来。 尽量放缓自己的呼吸后,贺明珠从一个保镖手中拿过强光手电,开始仔细搜寻厂房内。 厂房面积很大,却是空荡荡的连个凳子也没有,就别说是机器了。 地上布满了灰尘,能让贺明珠一眼就能看出地上的脚印。 除了她与刚才那个抢先进来的保镖脚印,厂房内还有两个脚印,一个是高跟鞋,一个是大约39码的运动鞋。 贺明珠身为廖水粉的保护人,对她的个人信息自然清楚的很,一眼就看出高跟鞋是廖水粉的脚印,至于另外一个脚印--自然是在厂房内喷上异香,掳走廖水粉的那个人了。 根据鞋印判断,那个人估计应该是个女人,或者说是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具体是什么人,还得经过一番仔细的勘察才行。 现在贺明珠自然没心情仔细勘察,拿出手机在地上接连拍了两张照片,就退了出来。 事到如今,就连韩震都明白咋回事了。 好像没有看到韩震身边那俩保镖那样,贺明珠死死的盯着他:“真的不是你在捣鬼?” “明珠,你觉得我有必要,或者说有任何理由吗?” 韩震苦笑了声,低声说:“我家老太太昨晚就去哪儿了。今天一整天,我都在家陪伴她老人家。” 韩震抬出他家老太太后,贺明珠对他的疑心顿去,毕竟依着老太太的身份,是决不会给儿子出面作伪证的。 而且,韩震现在是一脸的坦然:“还有就是,如果我想对她不利的话,我会给她打电话,留下这么明显的线索,让你来找我?” 贺明珠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问:“那,粉姐怎么会告诉我说,是你给她打电话的?难道,她会撒谎?” “她肯定不会撒谎。” 韩震摇了摇头说:“但却会有人冒充我的声音,复制我的手机号,来给她打电话,约她出来,这可不是多难做到的事,只想让我替人背黑锅罢了。” 正如韩震所说的那样,依着当前的科技,要想复制他的手机号,那是再也简单不过了。 看到贺明珠仍旧死死盯着自己,韩震连忙说:“明珠,请你相信我,我决没有做这种事!当前,最主要的就是抓紧找到水粉。” “这儿还曾经停过一辆车子。” 一个保镖在旁边不远处的草丛中站了起来,说:“根据轮胎碾压荒草的痕迹可以看出,这是一辆四驱越野车,但我无法判断出是一辆什么牌子的越野车。” “快去联系附近的相关部门,看看从路口监控录像中能不能发现什么!” 韩震马上吩咐。 那个保镖答应了声,飞身冲向了大门。 贺明珠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是廖无肆打来的电话。 贺明珠接通后,低声说道:“粉姐被人绑走了,有人冒充韩震。” 第1533章 高飞就是那个嫌疑人! 韩震的背叛,让廖水粉遭到了很大的打击,对待任何事都有些心不在焉。 廖家当家人也看出了这点,才果断暂停了她在水粉集团内的一切职务,先让她安心的修养一段时间,等心灵的创伤愈合后,再出山打理集团业务。 廖家老人还说,廖水粉遭到这样沉重的打击,也不完全是坏事。 最起码,只要她能熬过这段痛苦后,她就能变得更加坚强,沉稳,到时候就能完全胜任水粉集团的掌舵人一职,这就是所谓的天降大任于斯,必先让她先遭到背叛了……浴火重生的凤凰,才是最牛的不是? 至于她与何家三少的来往,廖家老人是持支持态度的,毕竟何秀城早就追求廖水粉的事,也不是啥秘密。 依着何家三少爷当前的身份,能够在廖水粉离婚后,还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她,坚定不移的追她,这除了证明他是深爱着她之外,还能有什么? 不过对于廖水粉的反应,廖家老人却很不解,因为在俩人交往的这段日子里,无论何秀城有多么用心的追求她,她都始终若即若离的,哪怕何家女老祖为了这事,还亲自去过廖家,并初步达成了让俩人在元旦成婚的意见。 感情上的事儿,尤其是廖水粉刚被伤害过,廖家老人自然也不好太勉强她,只能顺其自然,先过一段安详的生活再说。 廖水粉,绝对是最懂得低调的,也是最懂得处理人际关系的女人之一,当初她担任水粉集团的副总时,也没谁针对她做什么,更何况现在她什么也不管了呢? 开偏僻就是现在,她却被人掳走了。 是谁掳走了她? 目的是什么? 廖无肆在回京华的路上,一直在思考这件事。 陕北到京城,乘坐军用飞机用不了多久,等贺明珠他们去京华北城分区不久,廖无肆就赶到了。 “无肆。” 贺明珠没想到廖无肆来的这样快,看到他进来后,连忙站起来迎了过去。 听贺明珠喊出廖无肆的名字后,亲自坐镇分局的区分局局长钟鼎,立即明白来者是谁了,连忙笑着打招呼。 “钟局别客气,调查结果怎么样了?” 廖无肆与钟鼎简单握了下手,直接问道。 “根据我们从现场、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中提供的证据,已经确定廖女士遭到了绑架。” 钟鼎指着电脑上一张照片,说道:“请看,这就是做案嫌疑人留下的脚印,根据我们刑侦科的现场勘察结果来看,这是一个女人。女人身高在1米7左右,体重53公斤,走路时的脚步轻便,从中能看出她在武学上,有着很高的造诣……” 韩震就在旁边的椅子上坐着,廖无肆也没搭理他,只是听钟鼎介绍。 “还有就是,我们已经查清了廖女士出事之前,接听的那个电话,却是复制韩震韩先生的手机号,有人冒充了他的声音,把廖女士约了出去。” 钟鼎看了眼默默吸烟的韩震,对旁边的一个手下使了个眼色,说:“廖先生,请你听一下我们追查到的通话内容。当然了,这是经过破译翻译出来的机械音,不能代表他们本人。” 廖无肆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那个手下点了下键盘,小音箱内马上就响起了一段没有感情的对话。 “我是韩震。” “我知道你是韩震,找我做什么?” “呵呵,我还以为你会把我手机号删掉呢。水粉,我想见你一面。” “见我?呵呵,没空。” “水粉,你等等,我真的有话要跟你说!是关于你跟高飞的事!” “什么?什么我跟高飞的事?韩震,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我没有胡说八道,相信我,我是认真的。今天上午,我忽然收到了一个信封、信封里有个优盘,优盘里有个视频,视频里是你跟高飞、还有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的影像资料……” “闭嘴!你怎么知--你在哪儿?我马上过去!” “常山路163号……” 机械女声说到这儿后,就是吱的一声低鸣,谈话结束。 “廖先生,韩先生,贺小姐,你们请放心,这段录音除了我,还有小张之外,就再也没谁听过了。而且我们也保证,决不会泄露一点。” 钟鼎说这些话时,眼神里明显带有忐忑的不安神色。 至于那个小张,更是在心里大骂自己为什么要答应某个同事,替他今晚来分局值班,因为知道这些台子太妹的私人秘密,除了麻烦,屁的好处都没有! 廖无肆当然知道钟鼎在顾忌什么,抬手拍了拍他肩膀:“钟局,不用多做解释,谢谢你--我想知道,警方现在还有什么新的发现吗?” “现在我已经派出了大批人手,并及时上报市局领导,全力追踪嫌疑人。” 钟鼎说:“嫌疑人很狡猾,她在在掳走廖女士,驾车离开常山路后,就失去了踪迹--你也知道,那段路地处偏僻北郊,没有足够的监控头能捕捉到她的下落。这,也是嫌疑人选定常山路那边做案的主要原因。” “嗯,我知道了,多谢钟局,希望你有什么发现,能及时告诉我,我先走了。” 廖无肆冲钟鼎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办公室,贺明珠接着跟了出来。 从头至尾,廖无肆都没有理睬韩震。 韩震也没有说话。 坐上贺明珠的车子后,廖无肆有些疲倦的闭上了眼睛:“明珠,你是怎么想的?” 贺明珠启动了车子,目视前方低声说:“韩震,肯定已经看出粉姐,与高飞之间有着某种关系了。幸好,他们已经离婚了,没必要再为此生出什么麻烦。” 廖无肆淡淡的说:“就算他们没离婚,也不会生出什么麻烦。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是想问问你,你知道高飞跟姐之间,那些我不知道的事吗?” 廖水粉在冀南时,曾经与有过三个晚上的纠结。 第一次,是在得知韩震背叛自己后,廖水粉醉酒后独自驾车出去发疯,结果却被高飞祸害了。 第二次是在星辰酒吧,廖水粉抱着报复韩震的心理,与高飞浪漫了一次,结果谢小雯被贺明珠给杀了。 第三次,仍然是在星辰酒吧,廖水粉是想让高飞高抬贵手--结果人家吃干喝净后,一抹嘴走了。 这三次,廖无肆俩人都知道。 但刚才从警方破译的廖水粉与‘韩震’的通话中,俩人都听出,她与高飞还有一次,而且还是与另外一个女人,一起那个啥。 廖水粉,堂堂廖家的第三代最出色的领军人物(商场),无意中被高飞祸害,抱着报复、交换心理与他发生关系,这都不是什么丢人的。 丢人的是,她竟然与别的女人一起,服侍高飞。 这算什么? 如果事情泄露出去,绝对会让整个廖家颜面尽失,廖水粉就算是自杀谢罪,也洗不清这耻辱。 她跟高飞,啥时候又发生了一次机会,而且还是与其他女人一起? 廖无肆不知道,贺明珠也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如果他们是廖水粉的话,在接到那个电话后,也会去赴约。 “我不知道,也从没有听粉姐说起过,这些天来,我始终是跟她在一起的,怎么可能会发生……” 贺明珠说到这儿,迅速改变了话题:“无肆,我好像捕捉到了什么。” “是高飞干的。” 廖无肆愣愣的看着前方,缓缓的说:“也唯有他,身边才有武功高绝的女人,才有掳走我姐的理由。” 贺明珠愣住:“什么理由?” “他,现在很迫切的需要女人。” 廖无肆沉默片刻后,就把高飞在岭南发生的那些事,简单叙述了一遍。 高飞在岭南的遭遇,一般人不知道,却瞒不过廖无肆。 不过他却从没有给贺明珠说起过,没那个必要。 但现在却不能不说了。 “还有这样的事,世间原来真有蛊婆的存在!” 听廖无肆简单说完后,贺明珠双眼微微眯起:“我想,我也知道了,肯定是高飞想让粉姐去陪他,粉姐不愿意,他这才采用了这么卑鄙的手段,掳走了粉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粉姐现在已经被秘密送到冀南……”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手机就响了起来,是韩震打来的电话,语气有些振奋:“明珠,警方有消息了!他们在‘京冀’高速路口的监控录像内,发现了嫌疑人,不过那是在三个多小时之前,车子向冀南方向驶去了!” “果然是这样,可恶!” 贺明珠抬手,在方向盘上狠狠砸了一下,咬牙切齿的说:“高飞,我决不会放过你!” “去冀南吧。” 廖无肆倒是很冷静,说完后就闭上了眼睛。 警方找到的线索,与俩人判断的这些相吻合后,廖无肆反而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了:好像太顺利了一些。 廖无肆还猛地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了找一个泄、火的女人,高飞有必要冒险掳走廖水粉? 贺明珠却没想这么多,只想尽快赶到冀南,问道:“高飞现在冀南什么地方?” “好像在南部山区的一个防空洞内,具体在哪儿,我找人问一下。” 廖无肆睁眼,拿出了手机,说道:“铁屠、叶心伤俩人也在那边,说不定这时候就与高飞在一起。” 廖无肆拨打铁屠的手机,响了很久都没有人接。 再拨打叶心伤的手机,仍然是这样。 “看来,他们正在外面做什么。” 廖无肆很清楚铁屠俩人的习惯,知道他们在出任务时,从不携带手机,以免分神。 廖无肆没有猜错,铁屠俩人的手机在车里嗡嗡作响时,他们的人却在黄河北岸了。 夜色越来越浓,中秋的晚上,寒气相当的大。 铁屠俩人沿着大提斜坡,默不作声的向西走着。 深夜的大提上静悄悄的,偶尔会驶过一辆赶路的汽车,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里。 走了大概一公里后,叶心伤停步抬头看着一棵树:“这地方不错。” 第1534章 你需要我的帮助! 叶心伤会在这儿潜伏起来,用高倍数的望远镜搜寻一公里之内的动静,而铁屠会继续前行两公里,同样用望远镜注意周边有可能出现的动静。 铁屠转身,看着身后的方向,问道:“你觉得,高飞会不会判断失误?” “我不知道,因为我不了解他跟他女人之间,是不是心灵相通。” 叶心伤摇了摇头,呵呵轻笑道:“不过,他要是判断失误的话,那个女人可就惨了。” “但愿他不会遗憾。” 铁屠沉默片刻,无声的笑了下,大踏步的向前走去。 叶心伤马上就猴子般的爬上了那棵不算粗的树,坐在树杈上端起望远镜,开始向四周搜索。 当望远镜转到正东方向时,叶心伤很自然的想到:高飞今晚会不会有收获? 今晚会不会有收获,高飞一点也没把握,却知道这算是一场豪赌。 如果是赌赢了,他会顺利找到黄河下面的千年古墓。 如果赌输了--那么他这辈子就会再欠一个人的债,到死都无法还清。 他已经欠了两个这样的债,真的不想,也不敢再留下这样的遗憾。 可问题是,解红颜却甘心这样去做,高飞无法拂逆她的好意,只能看着她一个人走出防空洞,消失在群山中。 解红颜离开防空洞时,曾经深深的看了高飞一眼。 那眼神里,包含着太多让高飞无法形容的感情。 她在离开防空洞后,曾经在门口嘶声怒骂,哭泣了好久,陈大彪等人都以为,她是为高飞霸占她们母女,而痛恨人生的一种发、泄。 但高飞却很清楚,她那是在向隐藏在暗中的某些人,传递一个‘她是多么痛恨高飞’的错误信息。 然后,她就失踪了,负责最外围安全的那些暗哨,也没有看到她的出现,但随后铁屠、叶心伤俩人顺着她走过的路,找到了她被掳走的地方。 现在的解红颜,对高飞有种近乎于盲目的信任。 她信任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他说他没有碰张雯雯,那么他就没有碰。 可解红颜还是守着铁屠、陈大彪等人,向高飞表达了她无边的恨意--这一切,只是这个女人自导自演的苦肉计。 早上在黄河北岸被沈银冰发现后,解红颜就知道她与陈果果开始商订的计划,已经彻底失败了:沈银冰都能找到她,少爷的人又怎么看不出,她是在以身为饵,企图利用她自己来找到古墓? 计划失败后,解红颜在前往南部山区的路上,就重新想到了一个计划:仍然是以她自身为饵,让少爷的人相信她是被高飞抛弃了,然后把她掳走。 至于自己被掳走后,高飞能不能根据她找到河底古墓,谁也不敢保证,包括解红颜自己。 对于她来说,这同样是一场豪赌:她在用自己的生命,来为高飞赌一次生机的机会。 世上总是有太多女人,在被感情所左右下,往往会做出疯狂的举动。 解红颜就属于这种女人中的一个,她在改变计划时,没有告诉包括高飞在内的任何人,却坚信高飞与她心灵相通,知道她想要做什么,然后做出正确的反应。 万幸的是,高飞读懂了解红颜的心思,做出了正确的反应,夜色来临后,他就悄悄潜出了防空洞,来到了黄河北岸。 铁屠、叶心伤俩人在离开防空洞后,就去了机场,上了前往秦岭那边的航班。 不过晚上十点时,他们却悄悄出现在了黄河北岸。 除了高飞、陈果果之外,没有谁知道他们会连夜从别的城市,再次返回冀南。 为预防解红颜的计划失败,今晚来到黄河北岸的人,也就是他们四个人。 每个人,负责罗口浮桥这边一公里的范围,高飞守着浮桥这边,因为根据解红颜的感觉,那个河底古墓的大约位置,就在这个方位。 高飞坐在一棵树上,一动不动的已经呆了四个多小时,就像与树浑然成为了一体。 在这四个小时内,所有从南岸来北岸的车辆、行人,都在他的严密监控下,却没发现解红颜的任何踪迹。 或许,那些人掳走解红颜之后,不一定会带到这儿来。 也或许,他们早就把解红颜带到了别的地方,当高飞等人在此守株待兔时,那个女人--傻乎乎的女人,或许已经遇害了。 可高飞除了平心静气的等待之外,一点别的办法也没有。 他希望,老天爷能够看在他此前也曾经扶着老太太过过马路,能够发发慈悲,哪怕是计划失败了,也不要去惩罚解红颜。 要惩罚,那就惩罚他吧,这都怪他此前的杀戮太重,而且还破坏了成吉思汗陵。 想当年,秦二世赐死大将蒙恬时,蒙恬就是甘心赴死的,因为他在负责建造长城时,挖断了很多龙脉--据说,在修建某处关隘时,孟姜女她老公等人,施工的地基内,竟然渗出了许多血水。 那就是被挖断的龙脉。 龙脉断,蒙恬死,孟姜女她老公等人,只是一般的殉葬者罢了。 与蒙恬一样,正是高飞的出现,所以才让成吉思汗陵塔崩,龙脉断绝,老天爷理应该把这一切的过错,都算在他头上才对。 高飞贴在树上,一动不动的胡思乱想着,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他有了口干舌燥的烦躁感。 以前他在执行此类的潜伏任务时,最长的记录是两天两夜没有动一下,差不多超过那些忍者了,虽说这几年的日子太优越,他在某些方面的本事已经有了明显的蜕化,但决不会只熬到四五个小时,就会有这种感觉。 高飞很清楚,这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他‘灵魂中的烈阳蛊’需要进食了:他需要女人,用女人的阴气,才中和他无法摆脱的烈阳蛊。 想到女人,高飞悄悄的咽了口吐沫,看向了东边。 东边两公里的地方,潜伏着陈果果。 陈果果是个女人,无论是身材,相貌,还是炕上的功夫,那都是绝大多数同性都难以望其项背的。 对于绝大多数男人来说,别说是一辈子都拥有这样的女人了,哪怕是跟她有过一次,立即死去,相信大家也会踊跃参与的。 不得不承认,有时侯女人对男人的诱货力,会让男人忘记一切,这就是为什么会有‘色胆包天’的成语缘由。 高飞拥有了陈果果,还不用死去--只是,他现在却不敢打陈果果的主意,因为那个女人怀孕了,能够揣着个大肚子来帮他,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唉。” 望着车辆越来越稀少的浮桥那边,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却不知道自己叹气是为了什么。 月上中天,周围更加宁静,气温仿佛也要睡了,开始下霜,却对高飞身体里的烦躁造不成任何影响,只想找个女人……随便找个女人,狠狠的发、泄一番再说! “啾、啾!” 就在高飞越来越无法忍受那种感觉,开始考虑要不要悄悄下树,扎进冰凉的河水中,让水温来洗涤一下自己肮脏的灵魂时,几声夜鸟的叫声,从东边一棵树下响起。 高飞焦躁的心情,稍微稳定了点,随即撮唇回应了几下。 学着几声怪异的鸟叫声,这是高飞与陈果果早就约定好的碰头暗号。 “她怎么来了,难道猜到我会在这时候发病?” 高飞艰难咽了口吐沫时,却看到一个窈窕的身影,好像狸猫那样擦着草地,迅速的游走着,顺着树干爬了上来。 一股子让高飞贪婪的少女幽香气息,立即钻进他鼻子里,使他在精神一震的同时,那种渴望也更加强烈,抱着树干的右手动了下,哑声问道:“怎么是你?” 在嗅到那股子清新的少女幽香后,高飞就知道来者不是陈果果了。 陈果果身上也有香气,而且还很迷人,但绝不是这种少女才有的幽香,因为她是娘们了--想想貌美如花、心若蛇蝎的陈果果,竟然变成一个娘们,高飞每次都会有种得意的愧疚感。 “嘻嘻,姑姑让我来陪陪你,她担心你好日子过久了,会耐不住寂寞。恰好,我也很寂寞,需要找点事做。” 身材窈窕的少女,低声嘻嘻一笑时,一双水灵灵的眸子,在月光下显得异常动人。 少女是苏樱。 年仅十四岁的苏樱。 两年多之前,高飞刚人数苏樱时,她就是个发育不、良的孩子,十二岁了还像个十岁的。 但经过这两年,尤其是最近半年多的安定生活后,苏樱却像被施了肥那样,哗哗的长开,长开,不但身材比两年前高了二十厘米,而且少女的女性魅力,也有了质的飞跃。 总之,现在的苏樱,就是个快要成、熟的美人胚子--挫折的生活经历,促发了她早熟,使她看起来就像那些十六七的嫩、模。 因为树上的空间太小,苏樱爬上来后要跟高飞说话,俩人的身体自然会有所接触的,她的左腿,毫不客气的盘在了某人腰上,自个儿却不知道这个动作,是多么的危险。 嗅着苏樱身上的幽香,感受到她那结实的身子后,高飞心中某种火焰,轰的一声就蹿了起来,连忙扭头看向正北方向,声音都有些发颤了:“什、什么?你姑姑怎么可能会让你来找我?是你自己偷着来的吧?” 苏樱嘴里的姑姑,自然就是陈果果了。 苏樱没有发觉高飞语气的不对劲,只是嘻嘻笑着:“嘿,你说的也对,也不对。对呢,我的确是偷着来的,毕竟我觉得你们人太少,或许需要我的帮助。不对呢,就是的确是姑姑让我来找你的。因为她说,你现在可能需要我的帮助。” “我需要你的帮助?” 高飞用力咬了下嘴角,缓缓扭过脸看着苏樱,喘着粗气的问:“你确定,我会需要你的帮助?” 忽然感受到高飞身体在颤抖,语气很不对劲,最让苏樱心儿猛地一沉的是,高飞扭头看着她的双眼,竟然闪着骇人的红色。 就像一只野兽那样。 第1535章 陈果果要把她送给高飞! 苏樱年龄不大,但生活阅历却比很多四五大十的人们多很多,无论是心态,眼光,还是对危险的预感灵敏度,都是相当出色的。 从高飞不正常的呼吸,哆嗦的身子以及那骇人的眼神中,苏樱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危险--来自即将侵犯她的自身危险! 高飞在岭南遭遇了什么,目前的状况怎么样,陈果果都曾经跟她说起过。 不过苏樱不怎么相信,觉得陈果果所说的那些,完全就是天方夜谭,没事讲灵异故事逗她玩儿呢:世间怎么可能会有那种诡异的烈阳蛊,高飞中蛊后,怎么可能必须得在千年古墓中住一年,白天还不能出来? 苏樱不信,是真的不信,哪怕陈果果今晚忽然给她发信息,让她用最快的速度赶来黄河岸边,她也不信,最多觉得很好玩,很兴奋。 至于高飞等人寻找那个河底古墓,就是想要里面的东西罢了。 可当她感受到来自高飞的危险后,心一下子沉了下来: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姑姑让我来,压根不是为了多一个监控敌人的帮手,而是算到高飞这时候需要女人。 而她,就是女人--哪怕还是个孩子,可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女人,有着同龄人无法比的发育良好的优点。 “原来,姑姑要把我送给高飞当女人!” 这个念头电闪般划过苏樱脑海后,她没有害怕,也没有感到奇怪,只是有了种心如死灰的落魄,就像一个对明天充满希望的人,忽然得知自己得了癌症晚期那样。 苏樱人生中的前十三年,就代表着痛苦、悲伤、阴险、杀戮与随时出现的死亡。 那时候的苏樱,觉得她之所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就是来害人的,用各种手段。 也可以说,是来被人害的,无论别人用什么手段害她,她都不会有丝毫的怨恨,觉得就像渴了得喝水那样正常。 但她十四岁的这一年,才知道她此前所认为的那一切都是错的。 人活着,不是为了害人,或者说被人害,而是要享受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美好人生,比方可以在上学路上随手扔给乞丐十块钱,听他感激涕零的说谢谢;在上课收到来自男同学的情书时,把它交给老师,然后看那傻货被轰出去,自个儿笑的肚子疼……等等。 一年的安定生活,让苏樱感受到了人生的美好,也由衷的感激陈果果,感激高飞,因为是他们给予了她这样的生活。 苏樱喜欢当前的生活,没有阴谋,没有血腥没有杀戮,只有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该有的神采飞扬,与活泼向上。 很多次午夜梦醒,苏樱都会瞪大眼睛看着天花板,怀疑当前的美好生活,是不是在做梦。 确信眼前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自个儿的确摆脱了以前那种生活,可以像个很多幸福的女孩子那样,以后都这样开开心心的过下去后,苏樱才会幸福的叹口气,很快就再次走进梦乡。 她喜欢当前这种生活。 她感激给予她这样生活的陈果果,高飞。 她很多次都在想,以后要好好报答陈果果。 她真的很想找机会报答陈果果--却不是用这种方式,被当做礼物,送给高飞,来做他发、泄的承受体! 她才仅仅十四岁,尽管身体已经与那些早就被潜规则无数次的嫰、模啊,女影星一样出色了,可在她心里却很清楚她还是个孩子,她把陈果果,高飞当做是她的亲人。 陈果果,出卖了她,把她送给了高飞。 其实,在以前苏樱也曾经想过,她未来的丈夫会是什么样子,毕竟她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晚上没事时幻想一下自己未来的男人,还是很正常的。 那时候苏樱想的最多的男人,就是高飞。 她觉得,等她长大成、人后,她要找个像高飞这样的男人,唯有这种有钱有脸的家伙,才配得上她苏樱。 当然了,如果实在找不到这样的男人,那她完全可以去做高飞的女人--反正连伟大的安归王,都已经是高飞的女人之一了,她一个小孤儿出身的小杀手,又有什么不愿意的? 被动,与主动只是一字之差,意义却有着天壤之别。 苏樱如果长到十八岁,她差不多会主动追求高飞,因为在她心里,早就把陈果果当作了毕生的偶像,只要陈果果以为是好的,那么她就会认为是最好的,然后再去竭力争取。 她才十四岁,最多也就是偶尔想想男人罢了,从没有想过要在长大之前,跟任何男人发生关系,哪怕这个男人是高飞。 可现在,她在察觉出来自高飞的危险后,就清晰的意识到,她被动的被陈果果出卖了,当做礼物来送给高飞。 一种从没有过的失望,心灰意冷,让苏樱对生活一下子丧失了信心,觉得此前那种幸福敢,很可笑,也很幼稚。 这种致命的打击,没有让苏樱崩溃,更没有尖叫着逃走,反而咯咯一笑,抬手轻轻捂在了高飞的脸上,声音中满是与她年龄不相符的荡漾:“高叔叔,你现在是不是特别想要女人?” 苏樱柔滑的小手,在高飞脸颊上轻轻抚摩着,真像情、人的手那样,一下子把他竭力压制的欲、火,腾地一声就勾了起来,抬手抓主了那只手,粗重的喘着。 “你看我像个女人吗?” 苏樱依旧笑着,牵着高飞的手,慢慢放在了她盘在他腰上的右腿上。 苏樱赶来的急匆匆,只穿了一条棉织短裤,所以高飞右手一下就按在了她的右腿皮肤上,感受到了温玉一般的光滑,和少女肌肤所有的惊人弹性。 “不、不是像,你就是个女人!” 高飞被牵引的右手,猛地一抓,随即松开。 “呃!” 腿被高飞狠狠抓了下后,苏樱发出一声低低的呼痛声,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咯咯的荡笑着,拿着那只手慢慢放在了心口:“来,看看这儿,满意不?” 那儿,有两座规模不但,但却很迷人的小山。 “你想要,那就要吧--其实,我以前就想,老天爷让我出落的这样漂亮,也许就是给你准备的……最多,就是时间提前了几年罢了。” 苏樱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眼喃喃的说着。 她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无论高飞对她做什么,她都会坚强的承受着,决不会哭泣,不会抱怨,更不会报复。 因为她觉得,这就是她的命,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改变的命运。 既然这都是命,那么就没有所谓的失去。 最多,她也就是觉得以前的想法,真的好傻好天真,她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对生活充满希望罢了。 “嘿!” 就在苏樱闭上眼,做好充分的准备时,高飞嗓子里发出一声嘶哑的低喝,猛地把手缩了回去,抬起苏樱盘在他身上的右腿,稍微用力。 苏樱一下子从树上摔了下来。 人在半空中时,她本能的就是一个后空翻,稳稳的落在了地上。 苏樱睁开眼时,高飞已经从树上翩然落下。 他的眼神,仍旧红的那样可怕,脸色在星空下也开始扭曲,剧烈的呼吸着,一步步的走到了她面前。 “嘻嘻,我倒是忘了,在树上没法办事。” 苏樱嘻嘻一笑,不等高飞做出什么动作,反手就脱下了黑色的体恤衫,手指一勾,印着卡通的小罩就飞向了高飞的脸上。 高飞抬手,抓主了那个卡通小罩,看到了少女那青涩的身子。 夜色中苏樱的雄膛骄傲的昂着,一对发育远超过同龄人的小山,在夜风中微微颤抖,处处透着健康而又迷人的神韵。 “来吧,需要我怎么配合?” 苏樱说着,弯腰开始褪短裤。 高飞右手一甩,卡通用小罩蒙在了她脸上,随即霍然转身,嘶声道:“穿上衣服。” “什么?” 苏樱抬手拿下了蒙住脸的小罩,有些不解的问道。 “我说让你穿上衣服!” 高飞重复一遍这句话时,声音抖的更厉害。 “你让我穿上衣服?” 苏樱愣了下,随即咯咯娇笑起来,边笑,身子边晃,右手两根手指,捏着那个卡通小罩,绕到了高飞面前,一甩手,把小罩扔在了他鼻子上:“高属属--我知道你现在非常想要了我,只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罢了。咯咯,何必呢,反正这儿又没有外人,就算你要了我,也不会有人看到,就不会有人笑话你摧残未成年少女,反正……” “我再说一遍,穿上衣服!” 高飞把卡通小罩,再次扔进了苏樱怀中,脸色扭曲的开始狰狞:“也是最后一遍,要不然别怪我别客气了!” “咯咯,不客气?男人在上女人时,要是客气了能进的去?” 苏樱满脸的不在乎,咯咯笑的那叫一个花枝乱颤:“行了,老高同志,你就别假惺惺的让我恶心了,不就是想办我吗?来吧,想要什么样的姿势,我全力配合!”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道:“弯腰。” “弯腰?哦,原来你喜欢从后面啊,嘿嘿,好,弯腰就弯腰。” 苏樱笑着,弯腰,双手撑在了地上,两条腿叉了开来,就像一座桥。 她闭上了眼,笑声停止了,死死咬住了嘴唇,泪水扑簌簌的滴落在了草地上。 女孩子,一个正道的女孩子,第一次竟然是这种方式。 “她们都说,女孩子第一次很疼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刀子割肉那样疼。” 苏樱心中自嘲的笑了笑时,就觉得一只手放在了她娇小翘起的臀、瓣上,身子情不自禁的一哆嗦,好像被一条毒蛇咬了口那样。 星星好像也不愿意看到这没人性的一幕,悄悄躲进了云彩中。 夜风却无所谓,依旧呼啸着掠过树梢,顺着河堤向东北方向刮去。 当这股子无所事事到的夜风,悠闲的渡过浮桥东侧时,后边忽然传来一个女孩子的痛叫声:“啊!” 第1536章 真正的高手! 啪哒一声,高飞右手狠狠抽在苏樱屁股上,疼的她身子一哆嗦,呼痛出声。 “我让你不听话,我让你不懂得珍惜自己,我让你以为我是你想象中的那种……” 高飞骂一句,就狠狠抽一下。 苏樱被彻底抽傻了,竟然忘了做出任何躲避动作,仍旧保持着她弯腰撑地的姿势,小屁屁被狠抽一下时,就疼的身子哆嗦一下,嘴里啊啊的叫着。 当高飞抽到第七下时,她终于清醒了过来,正要站起身--一只腿却伸到了她身子下面,一只手按住了她肩膀,让她不得不保持着这个动作,小屁屁继续接受一个手掌的大力摧残。 高飞揍一下,就骂一声。 每揍一下,力气就会相应的大一分,最后苏樱竟然觉得她那儿火、辣辣的,绝对被揍肿了,疼的要命,本能的开始挣扎,双脚乱踢,双手乱抓,哭叫着让高飞松开她,不要再打了,很疼! “疼,现在知道疼了?” 高飞压根不为所动,又一巴掌狠狠揍下去后,骂道:“陈果果混蛋,难道你也混蛋吗?你来我身边这么久了,什么时候见我正眼看过你一眼?你在我心里,就是个可怜的孤儿,我有义务有责任让你健康的长大,没想到你却这么不自重,自持有几分小姿色,就敢来我这儿卖弄风、骚!” “你以为我高飞没见过女人吗?你以为我高飞真像你所以为的那样没人性,连你这样的小屁孩都糟蹋吗?你可知道你在喊我叔叔时,我是真把你当侄女的?你可知道你刚才拿捏出搔首弄姿的嘴脸时,我有多恶心吗?马力隔壁的,让我堂堂的高家二少爷,会稀罕你这种小屁孩?” 高飞越说说生气,最后右手是不住的举起落下,频率快的吓人,苏樱的屁股很快就被抽麻木了,哭声也更大:“叔叔,高叔叔,高飞,姓高的!你特么的不要再打我了啊,要不然我杀了--啊!” 高飞没有理睬她的叫骂声,只是不停的揍。 苏樱挣不开,威胁又不管用,只能讨饶:“姓高的,高飞,高叔叔,叔叔,我的好叔叔,你放过我,我以后再也不敢这样了,好不好?呜,呜呜!” 狠狠揍了苏樱屁股一顿后,高飞竟然觉得轻松了许多,那股子让他看到女人就红眼的邪火,此时竟然小了很多。 原来,就像被惊吓那样,揍人也是一种很不错的宣泄方式。 啪哒一声,高飞手掌再次落下,低喝的声音变得正常了许多:“你真改了?” “我、我改了,是真的改了,呜呜。” 苏樱哭着回答。 再来一下,兴犹未尽的样子,高飞又喝道:“没有骗我?” 苏樱用力摇头:“没有,我发誓--呜呜呜。” 最后恋恋不舍的揍了一巴掌后,高飞放开了她:“不许哭了,穿上衣服!” “哦。” 苏樱用力吸了一下鼻子,赶紧捡起地上的卡通小罩戴上,又飞快的穿上了黑色体恤。 高飞这才转过身,冷冷的看着她:“站好!” 苏樱两根腿一并,腰身直了起来,双手却捂着肿了的屁股,在心里狂骂高飞也太变太了,怎么舍得用这么大力气,揍她一个小美女。 “向右转--滚蛋。” 高飞抬手指着正北方向。 苏樱右转,一瘸一拐的跑了,没有丝毫的停顿。 “呼!” 看不到她的影子后,高飞才长长的松了口气,有些疲倦的闭上了眼睛,靠在了一棵树上。 没有种过烈阳蛊的人,根本不知道女人对他的魅力有多大。 高飞敢发誓,如果他不是还保持着最后一丝人性,强、迫自己不断提醒自己,苏樱还只是个孩子,假如真伤害了她,那就是连禽、兽都不如的人渣,那么他此时肯定是在摧残一个花朵,把一个好不容易走上正道的少女,给重新推进火坑中。 如果,今晚来的人不是苏樱,而是张雯雯,那么高飞也肯定自己无法保持最后一丝人性了。 赶走苏樱后,高飞觉得心里轻松了许多。 坚强的意志力,能够赶走灵魂中的邪恶魔鬼,这的确是值得庆祝。 不过,高飞一想到苏樱那青涩的身子,神智深处的那个恶魔,就再次狞笑着冒了出来,让他感到异常的烦躁,只想扑进冰凉的河水中,沉到水底再也不上来。 既然刚才教训苏樱时,闹出那么大动静,高飞也没必要再潜伏什么了,快步走上大提,看着在夜色中缓缓流淌的河水,深吸了一口气正要冲下去时,却听到东边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尖利的哨声。 这是用柳叶吹出来的哨声,也是陈果果、铁屠、叶心伤三人与高飞远距离联系的信号。 只要哨声响起,就说明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危险,急需支援。 其实刚开始潜伏时,陈果果是不屑用哨声来联系的。 在她看来,就算破军再强大,还远远强大不到莫邪征东的地步。 只要不是面对莫邪征东,哪怕是老实和尚重现江湖,陈果果也有把握搞定他。 但高飞却极力要求,必须得保持这个有必要的联络方式,正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面对处处透着诡异的破军,谁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阴谋诡计? 不但是高飞这样认为,就连铁屠、叶心伤俩人也这样坚持。 见他们都坚持,陈果果只好勉强答应了下来,内心却是不屑的。 她以为,她是决不会吹这种要求支援的哨子。 可事实上,高飞此时所听到的哨音,恰恰是来自东边,陈果果所处的地方。 正要冲下大提,去河水里降降温的高飞,身子猛地一转,用最快的速度向东疾奔而去,一声尖利悠长的哨声,枭龙般的夜空中犹然盘旋而起。 哨声能传两公里,相信东边的陈果果,西边的叶心伤,都该听得到。 果然,高飞的哨音未落,在背后(西边),和正前方两个方向,就传来了哨声的回应声。 第二声哨声发出后,陈果果左扑的身子,攸地转向,电闪般扑向右边,一掌斩在了一个黑衣人的脖子上。 咔嚓一声,那个人的脖子发出一声清脆的骨折声,身子直直后仰摔倒在了地上,四肢急促的抽了几下,就不再动弹了。 陈果果一掌斩杀一个敌人后,身子没有丝毫的停顿,猛地弯腰向前一扑--她还没有扑倒在地上,一支蓝汪汪的弩箭,就擦着她后脑勺咻的一声飞过,重重击打在了前面的铁门上,发出一簇暗红色的火化。 “咯咯,这位就是安归教的安归王吧?身手果然厉害!” 一声让人很不舒服的尖笑声,在陈果果还没有站稳身子时,就从背后传来,还夹杂在兵器破空时的迅猛风声! 陈果果左膝跪地,头也不回,左肩一沉,右手依然抬起--一道淡金色的光芒,划破了夜空,金龙那样出现在脑后。 当啷一声脆响,金蛇怪剑与敌人大力斩下的长刀,狠狠碰在了一起。 陈果果借势,身子一个向前翻滚,正要腾身跃起时,肚子却猛地一疼! 刚才剧烈的翻滚动作,动了她的胎气。 “臭小子,非得这时候来折磨老娘?” 陈果果双眸瞳孔猛地一缩,不敢再腾身跃起,仍旧保持着横剑蓄势待发的动作,冷冷看着眼前这些人。 包括躺在地上的那三个黑衣人,总共是七个人。 一个站在铁门前,另外三个,呈扇面形式,对陈果果形成了包围圈。 站在铁门前的那个人始终没有动,就像坟墓前的翁仲那样,全身黑衣,脸色也蒙着黑布,但花白的头发,却在星光下很是扎眼。 这是个女人,看头发的花白程度,估计至少五十五岁往上了。 另外三个人,也全是一身的黑衣,都是男人,六只眼睛在夜色中,闪着狠戾的光泽,就像围住猎物的恶狼那样。 陈果果忽然停止动作,这三个正要扑上来的黑衣人,也赶紧停步,本能的做出了防御架势。 三个人中,左边那个人手持一把精钢弩,刚才就是他抽冷子对陈果果发了一弩箭。 弩箭擦着陈果果的后脑勺飞到了铁门上,就距离站在那边的老妇女不足七八厘米,她却动也没动,好像压根没感觉危险那样。 陈果果正前方的黑衣人,是个左撇子,一把长刀蔵在他左肘后面。 右边的那个人,却是拿着一把黑黝黝的军刺。 这三个人,包括刚才被陈果果在瞬间秒杀的那三个人,个个都是身手不凡,彪悍异常。 不过陈果果才不会惧怕他们,她反倒是很留意那个站在铁门前的老妇人。 什么是高手? 高手就是还没有与敌人交手,就能基本猜到敌人的武力值有多高。 仅仅是从某种气场上来说,陈果果就能断定这个老妇女的武力值,与老实和尚差不多--或者干脆说,老妇女的功夫不在陈果果之下! 一个如老实和尚的敌人,由不得陈果果不小心,别忘了当初她跟人家老实和尚交锋时,站在偷袭的先机上,结果还搞了个两败俱伤。 所以她不能不承认,如果她与老实和尚被关在一个屋子里,最终只能有一个人活着出来,那么她有可能会永远的留在里面。 没办法,陈果果像她母亲上官风铃那样,太多的修行精力,都用在了‘千变万化变脸神技’上,这就影响了她在武学上的造诣。 当然了,地下楼兰的莫邪征东,也是把大部分精力用在了医学研究上,可她的武力值却是当世当之无愧的老大--人和人不能比,莫邪征东的特殊体质,造就了她成为当世第一人。 陈果果可不行,也不想去做什么修罗。 再说了,就算她的武力值远远比不上莫邪征东,也比不上老实和尚,可世间有几个莫邪征东,又有几个老实和尚? 莫邪征东是唯一,最多也就是有三两个老实和尚罢了。 很不幸,陈果果今晚遇到了一个。 第1537章 小看破军的下场! 如果是放在半年之前,只要来者不是莫邪征东,就算是个跟老实和尚一个档次的高手,陈果果也不在乎。 现在却不行,不能不在乎。 因为她怀孕了,刚才在电光火石般的交手过程中,她虽然力毙三个敌人,可也动了胎气。 在动了胎气的情况下,陈果果要想再抵挡敌人,那无异于痴人说梦,所以立即第三次发出了求援的哨声,召唤高飞等人过来。 “鬼叫什么?召唤援兵吗?呵呵。” 拿着手弩的黑衣人,狞笑声中再次缓缓举起手弩,手指一按崩簧--嘎崩一声响,闪着蓝色光芒的弩箭,咻咻厉啸着射向陈果果的心口。 这时候,远处再次传来一声尖利的哨声。 “嘘!” 陈果果鼓足力气猛地发出回应的哨声中,手中的金蛇怪剑一摆,当啷一声格开了弩箭。 在格开弩箭的瞬间,陈果果右手手腕一翻,牵引着那支明显猝了毒的弩箭,咻的一声射向铁门前那个老妇人,去势甚至不弓弩发出来的势道更足,速度也更快! 黑衣人身子一颤,没想到陈果果会借他的弩箭,来偷袭老妇人,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声低呼:“哎哟,不好!” 他的话音未落,陈果果就看到那个老妇人右手一抬,竟然用手指捏住了那根弩箭,随即调转箭头,对着她一抖手--弩箭就像从弓弩中发出那样,直直冲陈果果射来! 看到老妇人露了这么一手后,陈果果的心一下子凉了。 陈果果倒不是躲不开这一弩箭,而是从老妇人这随手抛出弩箭的势头中,确定她要比自己想象的可能还要厉害,比老实和尚厉害! 陈果果在功力最盛时,靠偷袭才与老实和尚打了个两败俱伤。 那么现在她已经怀孕好几个月,又是在动了胎气的情况下,怎么可能对付得了一个比老实和尚更厉害的敌人? 与半年前不一样,陈果果现在很怕死--她要是死了,肚子里的孩子也就跟着死了。 今晚,是凶多吉少了。 高飞,能及时赶来吗? 就算他能及时赶来,能抵挡得住这个老妇人吗? 如果抵挡不住,又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或许,出于某些不能说的原因,破军不会伤害高飞,但决不会对陈果果有丝毫的怜悯之心! 陈果果此时的思维,就像奔四四核处理器那样,快速分析着利弊的同时,右手中的金蛇怪剑攸地挽了个花。 再次当啷一声脆响中,一簇暗红色火花闪耀中,那支被老妇人看似随手抛射过来的弩箭,在金蛇怪剑上绕了个圈子,随后咻的飞出! 噗嗤一声--劲头十足的弩箭,直直刺进弩箭手的心口。 “啊!” 弩箭手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呼,扔掉弓弩,双手攥着几乎全部刺进心口的弩箭箭簇,不甘心的仰天大吼了一声,踉踉跄跄后退几步,摔倒在了地上。 玩火者自焚,此人精于弩箭暗袭,最终却死在自己的弩箭下。 谁也没想到,陈果果会在利用弩箭偷袭老妇人失败后,会转而继续偷袭弩箭手。 弩箭手虽然彪悍,可他却不是让陈果果忌惮的老妇人,一个不小心就命丧当场。 “杀!” 刚才徒手接住陈果果偷袭过来的弩箭后,还有些得意洋洋的老妇人,看到有一个属下殉职后,登时羞恼成怒,厉喝一声中,双臂一展扑了上来。 有时侯,做人不能太装比。 装比不一定会遭雷劈,却有可能看到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手下,接二连三死在敌人手中。 这些人,本该不死的,如果银金花开始时就与陈果果交手的话。 可惜,她自持身份,选择了冷眼旁观,尤其是在看到陈果果的动作,好像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犀利,甚至有些笨重,能在瞬间干掉她三个手下,纯属是‘投机取巧’后,她更看不起陈果果了。 就因为她的自大,所以给了陈果果一丝喘息的机会,远处传来的哨声,犹如飞龙掠过长空般向这边飞来。 而且还不是一声哨声,至少是两声。 这说明,潜伏在远处的高飞等人,正在向这边飞速赶来。 不过银金花才不会在意,因为她有把握保证,高飞等人过不来的--高飞等人选择了分段潜伏,她派出的人,又何尝不是分段防御?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这所废弃的火腿生产车间西方五百米、一公里处,还有破军的两个长老,在那儿坐镇。 那两个长老,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出世了? 最少得23年了吧? 这二十多年中,他们可是始终在河底古墓中‘修心养性’的,早就憋得不耐烦了,这次外出,绝对会用大开杀戒的方式,来宣告他始终存在着。 长老或许比不上银金花,但对付高飞等人,却是绰绰有余的。 既然有长老在外面御敌,银金花就可以沉住气的对付陈果果。 她要陈果果死! 陈果果死了,才能让高飞伤心。 高飞伤心了,少爷才会心花怒放,才会感激她,并一心一意的对她。 厉喝一声中,银金花展开双臂,就像一只黑夜中的超级大蝙蝠那样,呼啸着冲向陈果果。 唉,如果不是怀了这个小冤家,我会惧你? 罢了,罢了,那就拼一场吧! 陈果果一咬牙,眼眸中闪过一抹决绝的厉色,意识中屏蔽了来自肚子里的不舒服,低喝一声挥剑撞向了银金花。 -- 听到陈果果发出的第二声急需支援的哨声后,高飞全身的血液,攸地沸腾了起来。 不是兴奋的,而是……吓得。 银金花不知道陈果果已经怀孕了,只为她有些笨拙的身手,觉得她安归王的名头有些名不副实,可高飞却很清楚。 本来,高飞是不同意陈果果来的:你腆着个大肚子,晚上没事乱跑啥呀?有什么问题,哥们自己就能解决的。 陈果果却不愿意,说她从岭南回来后,生活太安逸了,闲的睡觉都睡不着,真心渴望能有点事做。 当然了,陈果果也知道高飞不许她‘抛头露面’的是,是为她着想,毕竟她已经怀孕了不是? 可当高飞说出这个担心时,他的小表姨却嘿嘿冷笑着,伸出右手那个好看的小手指,冲他勾了勾,示意他放马过来,声称小表姨要是不在三分钟内让他来个狗啃屎,以后等孩子生下来后,就陪他在炕上玩‘三英战吕布’的桥段。 聪明的男人都知道,怀孕了的女人惹不起,高飞同样明白这个道理,只好勉强答应了她,觉得就算她怀孕了,可对付破军那些人,也应该是绰绰有余的吧? 高飞小视破军的信心,还是来自贪狼。 想当年,他帮着沈银冰夺取贪狼狼主之位时,可是与贪狼的左右护法、十二使者都交过手的,那些人武力值虽然不错,但比起华夏九龙王来,还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既然贪狼的十二使者都这样了,破军的人又能强到哪儿去? 只是他根本不知道,杀破狼三部中,贪狼是最最不重视武力值了,列代狼主都信奉一个道理,那就是动脑子要比动手要好得多。 所以,贪狼中并没有什么出色的功夫高手,最多也就是宋承钢、李国训这样的亡命之徒罢了,一打架就拿出枪,点着人家高喊:我有枪,敢动就打死你…… 高飞把破军中的高手,放在了与贪狼相等的地位上。 陈果果也是。 所以当银金花出现后,她才大吃一惊,接连发出了求援信号。 高飞在听到她再次发出求援信号后,才会吓得热血沸腾,拼了命的向那边狂奔,边跑,嘴里边发出凄厉的轻啸声! 啸声连绵不断,犹如滚滚长龙掠过夜空,告诉陈果果他在飞速赶去,告诉叶心伤俩人赶紧来! 高飞的啸声传出后,叶心伤那边的哨声,也变成了清朗悠长的啸声。 更远的地方,铁屠也遥相呼应。 三个人,三个不同的距离,一个相同的目标。 人在亡命时,究竟能爆发出什么样的潜力? 高飞此前没有注意过,现在他知道了。 比方,要是放在过去,他狂奔三里路需要一分钟,那么现在他只需45秒钟,就能看到前面一个废弃厂房的轮廓了。 也看到前面不远处的路中间,竟然站着个白色的影子,一动不动好像傻比那样。 这个白色鬼影,正是在河底古墓修心养性二十多年的长老之一,这次上来换气,每一根神经都在兴奋的呐喊着,看到高飞全速跑来后,他的眼睛都开始发出绿油油的光了,身子更是瑟瑟发抖。 激动啊,兴奋啊,蛰伏二十多年了,好不容易有机会出来,要是不干掉一两个无知的红尘凡夫俗子,怎么对得起这些年的苦修? 长老蛰伏地下不见阳光很多年的缘故,毛发都变成了白色,再加上一身白衣,与白无常几乎没啥两样,咯咯一声阴笑中,右手一抬,冲着高飞就狠狠撞了过去! 他渴望火星撞地球般的猛烈,尤其是更喜欢听到那些凡夫俗子被他撞断全身骨骼时的咔嚓声。 这声音,比他年轻时在女人身上大展神威,女人忍不住尖叫的声音,要动听无数倍。 砰! 随着一声沉闷的冲撞声响起,白衣长老脚下踉跄着后退三四步,才站稳了脚步,嘴里发出一声惊诧的轻咦声:“咦,小子,你很厉害嘛。” 高飞其实也不是很厉害,因为在不用找了说出这句话时,他刚刚从半空中,狠狠摔在地上。 高飞与白衣长老狠狠撞在一起后,他就像被一列高速行驶的汽车撞飞那样,足足在半空中向后飞翔了六七米,才重重砸在了地上。 本能的,高飞落地后,左肘一支路面,正要翻身跃起时,嗓子里却是一甜,张嘴哇的一声,喷出了一口鲜血。 接着,刚抬起的脑袋,就重重落在了地上。 “呵呵,也不是太厉害,只是有点意思罢了。” 白衣长老呵呵轻笑一声,问高飞:“还能再来不?” 第1538章 开开心心的玩游戏! 白衣长老惊讶,是因为高飞能把他撞退三四步。 在他看来,除了银金花那个妖女、传说中的安归王,从没有见过的七杀首领,与他的孪生兄弟另外一个白衣长老之外,世间其他众人,就是个蝼蚁般的存在,对他造不成任何的威胁。 出乎他意料的是,忽然跑来个年轻人,竟然把他撞退了好几步。 最最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听到高飞骨头被撞碎后发出的骨裂声,只听到了好像放屁那样的沉闷响声。 高飞虽然被他撞的飞出很远,还吐出了血,不过依着白衣长老的眼力,能看出他并没有受太严重的伤。 很多年了,自从兄弟俩人追求银家姐妹失败后,就始终在河底古墓中修炼,枯燥的生活让他对俗世间任何事物,都充满了好奇。 跟高飞相撞也是这样,白衣长老渴望他能站起来,与自己再来一次猛烈的相撞! 唯有俩人身体猛烈相撞,最终把高飞硬生生撞死后,白衣长老才能感觉到活着--只要活着,哪怕是在古墓中被幽禁二十多年,也要比死了好。 白衣长老是来找心理平衡的。 “当然能。” 高飞喷出一口鲜血后,心中气血翻涌,本以为他会眼前发黑,眼前金星乱冒来着,没想到却没出现这种情况,反而觉得很舒服。 嗯,就像你老婆怀孕后,你大半年没碰女人,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戴上你老婆的黑丝,来到某条小道上截住个下夜班的女工,狠狠把人家那个啥了后的感觉,很舒服不是? 为什么会这样舒服? 到底是因为心理上的,还是因为身体上的? 高飞不知道,他只知道很舒服,更知道要想去支援陈果果,必须得先摆平这个老白毛。 这是哪儿来的老怪物,怎么这么厉害? 看来,陈果果这次是凶多吉少了。 我们给人设了个套,其实人家也给我们设套了,就看谁能钻出来了。 不过,我们被困住的可能性太大了--高飞晃晃悠悠的站起来时,眼底已经浮上一抹绝望。 通过刚才这猛烈一撞,他能看出白衣长老的功夫,要比他牛比太多。 也许,今晚就是他跟陈果果、还有铁屠叶心伤俩人的祭日。 大家一起死翘翘,好像也不错。 “行,那就再来。” 看到高飞踉踉跄跄的站起来后,白衣长老很满意,开始向后退:“你的强大,超过了我的预料,所以这次我不会再让你占便宜了。” 刚才高飞在跟白衣长老狠狠相撞时,是在狂奔中的。 而白衣长老,则是站在那儿,等他跑到面前几米后,才迎面撞上去的。 高飞在狂奔中,肯定会带着聚大的惯性,跟人相撞时,占了大便宜。 这次,人家白衣长老不给他便宜占了,要站在同一个距离上,俩人相对狂奔,一起撞! 深吸了一口气,高飞用力吐了出来,沉声说:“好,那就再来!” 说实话,高先生现在真没兴趣跟个老白毛,在这儿好像俩傻比似的对撞,他更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陈果果身边,与她并肩作战。 可他也知道,摆不平这个老白毛,就别提去支援陈果果。 当前他最需要做的,就是要全力应付老白毛,心无旁骛。 “好,那我数三下,咱们一起发力!” 就像孩子终于找到爱玩的游戏那样,白衣长老兴奋的全身都在发抖(写到这儿时,随便扯两句,兄弟曾经在某个网编的签名中看到这样一句话‘看到一本好书后,兴奋的全身都发抖’,当时我的就想吧,难道看到了《玉、蒲团》?要不然发什么抖?男人发抖,不就该是在做那种事,或者撒尿时才会发抖?这么多年了,一直没忘记这个签名,想起来就想笑。) “一、二、三!” 白衣长老再次后退一步时,吐出了最后一个数字,随即腾身一跃,脑袋微微的躬着,右脚猛地一跺地,好像离弦之箭那样,冲着高飞就狠狠撞了过去! 与此同时,高飞也全力向这边撞来。 大家都是爷们,也都是高手--既然约定要以‘合理冲撞’来解决问题,那么就不会采用别的阴谋诡计来暗算对方。 最起码,高飞不敢。 因为他能看出,如果真惹怒了老白毛,大家都自由发挥的话,搞不好他很快就被人搞个死翘翘了。 “嗨!” “嘿!” 砰! 在两个人的厉喝声中,高飞与白衣长老,第二次狠狠撞在一起! 这一次,高飞可没有占白衣长老一滴滴的便宜,大家都是站在同样的起跑线上。 所以在俩人狠狠撞在一起后,高飞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那样,嗖的一声就向后飞去。 这一次,他飞出去的距离更远,足有十米。 这一次,他的人还没有落地,就已经张嘴喷出了鲜血,不是一口,是好几口,好像在炕上惹恼了陈果果,被人家一脚踹到地上那样,砰的一声砸在地上时,他还在吐啊吐的。 相比起高飞来说,白衣长老要好太多,这次只向后退了两步,就站稳了。 望着死狗那样躺在地上的高飞,白衣长老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唉,早知道这样的话,真该再让他占点便宜,那样最起码还能多玩一会儿。” 在善良、公正的白衣长老眼里,高飞根本不是人,而是个逗他开心的玩具。 玩具就这样摔坏了,玩玩具的小孩子能不遗憾吗? 刚才俩人猛烈相撞时,他可是亲耳听到骨骼的断裂声响了。 如果没判断失误的话,玩具的左肩肩胛骨,绝对是粉碎性骨折。 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就代表高飞人已经废了--最起码,不能再与白衣长老相撞了,所以他才有些意兴阑珊,缓步走了过去:看在高某人让他玩了片刻的份上,白衣长老决定给他一个痛快。 嗯,那就把他的肠子踩出来吧,那个死法是最有趣的了。 白衣长老叹息着走向了高飞,眼里带着怜悯的神色。 砰! 这时候,身后五百米处的地方,忽然传来枪响声,接着有人临死前的惨叫声响起,再接着,就是银金花的尖利啸声传来。 “嗯,怎么回事?” 白衣长老一愣,停步转身看去。 五百米的距离不是太远,常驻地下的白衣长老,视力已经完全适合了夜间,能够看到有佷多人影影绰绰的站在那儿,不断的有火舌的吐舌。 那是子弹出膛时的光芒,十几道这样的光芒中间,好像站着个身穿白衣服的人--银金花的啸声,只响了一声就消失了。 她的啸声,是在提醒白衣长老:赶紧回去救驾! 白衣长老转身,正要冲回去,看看那边到底发生啥事时,却又停住了脚步。 还没有玩死高飞,他舍不得走。 再说了,银金花的武功可是比他还要高的,虽说也挡不住子弹,可最起码能及时躲避,或者躲进河底古墓中。 反正通往河底古墓的巷道中,有太多的机关,只要启动,有多少人进去,就得有多少人死。 既然这样,白衣长老还回去干啥? 还是开开心心的玩游戏吧。 白衣长老再次转身,眼里带着佛祖那样仁慈的笑容,走向了高飞,边走边摇头:“唉,今晚我的心情很不错,罕见的好--可惜,你不配合我玩,这让我很失望。” “谁说我不配合你玩了?” 仰面躺在地上的高飞,忽然慢慢的坐了起来,右手捂着心口,很费力的要站起来。 在被白衣长老撞飞的那一刻,高飞觉得他死定了。 实际上,他在狠狠摔在地上后,心脏,甚至大脑,都有了几秒钟的静止,就像死尸那样。 潜意识中,他知道他死了。 不过,这种静止只维持了短短几秒钟,灵魂深处却猛地窜起一股子让死亡都颤栗的活力! 那是挟持了高飞灵魂的烈阳蛊,在发挥它的存在性。 烈阳蛊依靠它非自然的强大能力,在高飞血液中的蛊毒被清洗后,仍然能靠酒精的助力,成功挟持了他的灵魂,自然不会舍得就这样死翘翘了。 诚然,在这段时间内,它把高先生折磨的是欲、仙嗨死的,可毫无疑问的是,它也给高飞提供了非自然的强大生机。 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什么? 不是身体,而是灵魂! 灵魂在,人永存,就像‘信春哥,得永生’那样。 所以在高飞被白衣长老撞飞,生机快要衰竭时,烈阳蛊发挥出了它‘正义’的一面,在短短几秒钟后,就以它强大的求生力,赶走了死神,支撑着高飞再次站了起来! 事实证明,任何东西都有它的两面性,烈阳蛊能害人,也同样能救人,就像男人下面爽了,就得付出某些代价那样。 “咦?你真了不起啊,了不起!” 白衣长老停住了脚步,满眼里都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他可以拍着屁股的保证,刚才俩人狠狠撞在一起后,高飞是死定了的! 可现在,高飞却又站了起来,一双眼睛好像也开始发红,炯炯有神的样子,压根就没有一滴滴快要死的觉悟。 甚至,他还晃了晃本该粉碎性骨折的左肩肩胛骨,淡淡的说:“咱们再来,直到把对方撞死,你敢不敢?” 如果没有在地下楼兰的那段修养,高飞此时的肩胛骨,绝对会粉碎性骨折。 刚才白衣长老听到的骨骼咔嚓声,只是高飞右臂脱臼的响声。 在地下楼兰的那些日子里,莫邪征东不但给了他一副百毒不侵的身体,还给他打造了一副钢筋铁骨(这样吹,兄弟们没啥意见吧?)高飞觉得就算被火车轧过去,他也能撑得住,更何况一个老头儿? 最最最重要的是,接连吐血后,他不但没有一滴滴该有的苟延残喘,反而是更加精神百倍,极度渴望找个火车头撞撞-- 很不幸,白衣长老此时就扮演着火车头的角色。 高先生,在烈阳蛊的支撑下,成了打不死的小强,这可是采玉都没想到的。 第1539章 特级大烧包! “想不到,是吧?” 高飞张嘴吐了口带血的吐沫,接着晃了晃脑袋,脖子里发出咔吧咔吧的骨骼声响,问道:“你还敢不敢再跟我撞?” 白衣长老只是个干巴巴的老头子,看样子连皮带着肉的最多一百斤,但他的速度,力道,却是高飞这个体重七十公斤的年轻人无法比拟的,这就说明人家的武力值,那是相当高的。 高飞自认他打架的本领也很厉害,不过比起这个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的老怪物来,好像就差了那么一点点--所以呢,他在惊诧自己没有被撞死后,就想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才用话激白衣长老。 “嘿嘿,年轻人,我知道你这是在激我,仗着身体素质格外好,想跟我玩硬碰硬,担心我会跟你打架。因为你很清楚,论起打架,你绝不是我的对手。” 白衣长老嘿嘿阴笑着,一口说破了高飞的心思。 意图被人家揭穿后,高飞眼角微微跳动了下,也呵呵笑道:“行,既然你不敢跟我硬碰硬的相撞,那我们就结结实实的打一架,免得被你以为跟你相撞,是在占你便宜。来吧,老家伙,我先让你三招!” “狗屁,你这是在放狗屁!” 白衣长老大怒,须发皆张的说:“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还是在激我!其实就算你不这样玩心眼,我也会把你硬生生撞死!今晚,你是死定了的,我会让你死个心服口服!” “屁话少说,那就来吧!” 高飞突地大喝一声,纵身向白衣长老冲去。 “小子,找死也不带沉不住气的,我倒要看看你能坚持多久!” 白衣长老阴阴的一笑声中,就像一头月光下的苍狼,向迎面扑来的那头犍牛狠狠撞了过去。 砰--当高飞与白衣长老第三次狠狠撞在一起时,一股子无形的冲击波,以俩人为中心,迅速向四周蔓延开来,让五百米之外的那些人,都能感觉得到。 陈果果半跪在地上,左手撑地,右手捂着自己的肚子,脸色苍白,双眸紧闭,黄豆大小的冷汗,顺着她的额头、下巴,滴滴答答的落在地上。 陈果果当前的状态,根本不用银金花那样的高手,哪怕是一个孩子,只要能拿的动刀,狠的下心,也一样能把她斩于当场。 因为她现在全身的痛感神经,都在兴奋的喊叫着,把疼痛放大,传到每一根末梢,让她感受着从没有过的疼痛。 之所以说是从没有过的疼痛,那是因为陈果果当前面临的疼痛,是来自腹部。 与其说她是疼的受不了,倒不如说是被吓疼的。 要是放在以前身轻如燕那会儿,老天爷敢作证,就算有人用刀子把陈果果腿子砍下一条来,她也不会这样害怕,疼痛,肯定会故作轻松的谈笑风生,说本王才不怕怎么着怎么着的话。 可她现在怀孕五个月了。 自从四个月之后,陈果果就像天底下左右怀孕的母亲那样,能感受到她身体里那条小生命,正在一天天的长大,还经常的动一下。 男人是无法想象,女人在感受到肚子里的孩子活动时,会有一种多么骄傲的幸福感,支使着她把满腔的爱意,都放在了即将出世的小宝宝身上。 那是她生命的延续,为了她的生命延续,她可以付出包括死亡在内的任何代价,这也是很多难产的女人,会对医生说‘保孩子不保大人’的原因。 母爱,绝对是世间最伟大的爱,没有之一。 陈果果也是这样。 她一直以为,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陈果果,无论做什么……哪怕是在怀孕五个月时,与敌人干架,她仍然能游刃有余,弹指间让敌人灰飞烟灭。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还没有等她跟最强敌人银金花交手,仅仅收拾了四个‘二流选手’,陈果果肚子就开始疼痛了。 然后,她就开始后悔--后悔今晚不该来。 她不怕死,却不想让她还没有出世的孩子,受到丁点的伤害。 在银金花阴笑着扑上来之前,陈果果本想退走的,只是人家不给她逃逸的机会,剩下的那俩人,挡住了她的后路。 前面已经说过了,陈果果从银金花徒手接住弩箭的那一刻起,就知道她是个非常危险的存在了,就算陈果果身体状态良好,也不一定能干的过人家。 更何况,她又是在身怀六甲,胎气被动之时? 那一刻,陈果果很清楚,如果她再咬牙与银金花死磕--孩子会流产,是必然的结果。 可要是让她不动手,束手就擒,那也不是她所希望看到的,所以只能在心中默默祈祷着‘列祖列宗保佑孩子’,咬牙与银金花战在一起。 陈果果希望,用最犀利最狠毒的招式,逼退银金花,看看能不能找机会落荒而逃……只是让她惊骇万分的是,刚与银金花对拼一章,好像刀搅一样的疼痛,就从肚子里穿来。 完了。 那一刻,陈果果以为孩子保不住,要流产了。 孩子要没了,她也不再在乎自己是生,还是死。 极度的恐惧,和从没有过的疼痛,不但让让她动作全部变形,而且还抽走了她全身所有的力气,根本不用银金花再做什么,她就好像一滩烂泥那样,委顿在了地上。 这时候,只要银金花及时跟进,一掌拍下--依着她的实力,完全可以把陈果果一掌击毙! 陈果果已经逃无可逃,而高飞、叶心伤等人还远在几百米之外,除非他们化做一道闪电,要不然就算是插上双翅,也休想及时赶到了。 万幸的是,银金花在看到刚跟自己交手一个回合的陈果果,忽然就单膝跪在了地上后,还以为她要施展什么阴谋诡计,不但没有乘机追击,反而迅速向后纵身跃出老远,抬手做出了防御动作。 这也怪不得银金花小心,毕竟陈果果可是相传两千年的安归教的王者,绝对是凶名昭著的代言人。 就算银金花觉得她能最终干掉陈果果,可也得付出很大的代价才对。 就这样一个危险的人儿,怎么可能会忽然跪地上痛苦的申银呢? 直到她看到陈果果扔掉金蛇怪剑,双手捂着肚子低声申银着,用额头拄在地上后,才猛地明白了什么:啊哈,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刚才她就总伸手去捂肚子,原来她怀孕了,刚才就动了胎气! 安归王么? 呵呵,从今晚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安归王了! 想到传承两年前的安归王,今晚会在自己手中终结……银金花兴奋的全身的细胞都在发抖,歌唱,仰面发出一声银铃般的大笑后,左手一摆,正要以一个极其潇洒的动作扑过去,把陈果果毙于掌下时,就听到一个属下,忽然大声喝道:“谁!?” 砰! 砰、砰砰! 回答那个属下的,是十几把微冲在点射时,发出的清脆枪声。 “啊!” “啊!” 刚才那俩侥幸逃过陈果果毒手的黑衣人,这次运气非常差劲,在第一声枪声响起后,还没有等他们来得及做出反应,呼啸而来的子弹,就精准的穿透了他们的身体。 在十几把微冲的持续不断的点射中,这两个兄弟就想寒风中的树叶,剧烈的打着摆子,展开上臂,昂首望天,瞪大的眼珠子里,带着浓浓的不甘,好像在问苍天: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那俩人向天问为什么时,持续呼啸的子弹,飞向了银金花。 银金花不愧是破军的第一高手,无论是武力值还是反应能力,那都是相当出色的,在枪声响起的瞬间,她嘴里就发出一声厉啸,顾不得再冲向陈果果,而是疾风般的向厂房内退去。 她退后的速度非常快,就像黑夜中的鬼魅那样,子弹都追不上她。 等所有的微冲子弹,都向她集中时,她已经躲在了厂房门后面。 随着一个女声的低声命令,点射的子弹,变成了连射。 子弹好像冰雹那样,笃笃笃笃的打在厂房内,击打在门帮子上,把红砖砌成的门帮打了个千疮百孔。 却无法伤到银金花分毫。 “好了。” 一个很清淡的女人声音,说出了这俩字。 子弹组成的冰雹,立即停止。 片刻后,银金花慢慢的从门帮后探出半截脸,眼里带着无比的愤怒。 在她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厮杀,就该用冷兵器,用拳脚,甚至用牙齿撕咬,像野兽那样--用微冲来干架,那算什么英雄好汉? 这是谁这样不要脸,仗着现代化武器来欺负人? 愤怒异常的银金花,慢慢闪出半截脸后,就看到了十几个身穿黑衣服的人在这群人最中间,还站着个身穿一身拽地白色长裙的女孩子。 星空下,女孩子就像一朵高贵无比的天山雪莲,在众多黑衣人的簇拥下,骄傲而优雅的绽放着,是那样的与众不同。 晚上出来做事,还敢穿穿白色衣服的,都是烧包。 那俩白衣长老是这样,这个女孩子也是。 不过银金花在看清女孩子是谁后,就觉得她确是有资格烧包。 因为她是沈银冰。 杀破狼三部中的贪狼狼主。 贪狼成立六百年来,唯一的女狼主,唯一敢光明正大行走在天地间,被当局视为不敢随便乱动的一颗毒瘤的狼主。 想想也是,就凭沈银冰脑门上贴着‘我的邪教大头目’的纸条,还敢大摇大摆的存在,连华夏政府都不敢动她的现实,人家孩子的确配得上‘烧包’这个称呼。 嗯,还是个特级大烧包。 特级大烧包,命令手下用微冲干掉个把人,那的确算不了什么。 银金花的愤怒,慢慢消散,冷冷的问道:“沈银冰?” 星空下,好像天山雪莲那样的沈银冰,启齿一笑:“是,我就是沈银冰。” 银金花慢慢从门帮后走了出来,嘎声问道:“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冰雪聪明的沈狼主,有些纳闷的反问,黛眉微微皱起的样子,好天真。 第1540章 我欠你一份情! 六百年前,安归教遭遇重创,在蒙古人的穷追不舍下,残余分子好像丧家之犬那样,逃到了喜马拉雅山上,靠着老天爷的怜悯,坚强的活了下来。 从那之后,历朝历代嚣张不已的安归教老实了,却又多了一个邪教组织:杀破狼。 杀破狼刚成立之初,是一个组织,宗旨就是把安归教传承下去,要像七杀、破军、贪狼三颗星那样,集智慧、武力、血性为一体,继续秉承凌玉公主光复楼兰的伟大使命。 不过随着杀破狼的逐渐壮大,就像一个家庭里兄弟们多了后,都得分家过日子那样,杀破狼慢慢割裂成了三个部门,分别以七杀、破军、贪狼而命名。 一个组织,割裂成了三个独立却又紧密相联的三个组织,他们的首领也分别以杀手、军师和狼主命名。 杀破狼三部成立六百年到现在,三个部门始终都是相互合作,相互扶持的,就像分家过日子的亲兄弟那样,虽然不在一起吃喝住了,可大家还是一个爹的孩子。 杀破狼,是自己人。 包括银金花在内的佷多人,都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在看到‘及时’赶来,救下陈果果还残杀自己两个手下的人,原来是‘兄弟组织’后,银金花这才很愤怒,问沈银冰为什么要这样做。 冰雪聪明的沈狼主,这会儿却变成了好傻好天真的模样,反问什么为什么。 “我们杀破狼三部,从存在那天开始,就是同进共退的,亲如一家人。” 银金花死死盯着沈银冰,看样子被她装傻卖呆的样子给气的不清,要不是顾忌那边有太多微冲,她肯定会厉啸着扑上去,把这死丫头撕个粉碎,而不是在这儿大费口舌的解释:“可你,却为了救敌人,而残杀自己兄弟,这是为什么?” 不等沈银冰回答,银金花又说:“还有,沈狼主你更是受过‘七仙迎客’的尊贵客人,你本身就肩负着领导杀破狼三部,重建安归教的伟大使命。这一点,难道你忘了?” “我没有忘,我记性一般都很不错的。” 沈银冰轻笑一声,缓步前行:“不过我想更正你刚才所说的那些话里,一两点错误。” 随着沈银冰好像仙子凌波微步般的前行,守护在她身边的黑衣人们,纷纷向两旁走开,看起来就像她在踏波劈浪那样,说不出的飘逸,潇洒。 “第一,我从没有把你们当做是兄弟。因为你们也从没有为我这个‘兄弟’,做过兄弟该做的事。在我眼里,只要感觉对我有威胁的人,都是敌人。很不幸,我从你们身上就感受到了这种威胁。” 沈银冰走到前面后,看向了此时双膝跪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陈果果,淡淡说道:“第二,她不是敌人,她是安归教的安归王。严格的说起来,她也是我们杀破狼三部,与安归教共同的王。这一点谁都无法否认,因为我知道杀破狼三部,从来都是自视为安归教教众的。” “她是安归王,不是敌人,可你却要对我贪狼承认了的王者下毒手,我贪狼有什么理由,袖手旁观?” 沈银冰说着,抬手轻轻拢了下垂在眼前的一缕发丝,轻笑一声:“呵呵,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银金花狠狠瞪着沈银冰,片刻后才冷笑着叉开了话题:“沈银冰,你今晚来这儿做什么?” 沈银冰抬手,做出一副指点江山的洒脱样子,声音却有些发嗲:“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从来没有谁管我,包括华夏政府。你,又凭什么多问?” 银金花继续冷笑:“哼哼,你也是为了河底古墓来的吧?” “说实话,我对那个地方很感兴趣。” 沈银冰实话实说:“如果可以,我想把那儿当做我的避暑行宫。” “把破军数代人才找到的地方,当你的避暑行宫?呵呵,沈银冰,你好大的口气。行,如果你真想的话,那就来吧!” 银金花阴森森一笑,转身要走时,却听沈银冰问道:“还有两件事。” 银金花身形一顿:“什么事?” “一个小时前,你从车上带下来的那个口袋里,装的是人吧?那是谁?” 沈银冰微笑着,很有礼貌的说:“另外就是,我想知道解红颜现在是死,还是活。” “无可奉告。还是那句话,想知道答案,就跟我来!” 银金花说完,身形一闪,好像一道青烟那样,飘然消失在了厂房内。 郝连偃月枪口朝下,走了过来低声问道:“沈总,要不要跟上?” “其实,我对那地方也没有太大的兴趣。更何况--” 沈银冰说着,看向了陈果果。 陈果果这时候已经瘫倒在了地上,侧卧的身子蜷缩着,双手抱着肚子,紧咬着牙关,鼻子里发出若有若无的申银声。 “我去看看。” 郝连偃月把微冲递给了旁边的人,快步走了过去。 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郝连偃月可没有因为陈果果当下好像半死不活的样子,就敢冒然去动她,而是先打招呼:“陈果果,我是郝连偃月,现在我要帮你看看,你要是没意见的话,就点一下头。” 片刻后,陈果果缓缓点了点头。 郝连偃月这才蹲了下来,小心的把她从地上扶起来,让她靠在了自己怀中,又拿出一块手帕,给她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问道:“你怎么了?” “孩、孩子……” 陈果果依旧紧闭着双眼,嘴唇不住的哆嗦,双手捂着肚子。 “孩子?” 郝连偃月一愣,随即猛地明白了过来,抬头叫道:“刘培黎,你过来一下!” 大家都知道,现在有几个钱的大老板,身边除了有保镖跟随外,还会雇请专门的私人医生。 沈银冰不是大老板,因为‘大老板’这个称呼,已经远远不够形容她有多么的富有,别的不说,单说她在岭南时,送给高飞、陈果果的那箱子结婚贺礼吧,也要比许多大老板的家业多很多。 再加上她身边都是些舞刀弄枪的人,怎么可能没有‘随军医生’呢? 刘培黎,就是她的‘御用太医’,医术当然比不上莫邪征东,不过也是很牛比的一个人了。 得到郝连偃月的召唤后,刘培黎马上就走过去,伸出右手两根手指,搭在了陈果果左手腕的脉门上,皱眉凝神片刻后,才低声说:“动了胎气,已经有了很严重的失血现象,需要马上服用安胎药,或者注射黄体酮(一种安胎药)。” 顿了顿,他又说:“最好是马上,要不然会出现意外,危急到她本身,与胎儿。” “郝连,刘培黎,你们马上带几个人,用最快的速度,送她去医院。” 不等郝连偃月说什么,沈银冰的声音就从刘培黎身后响起:“刘培黎,你必须得保证她们母子的安全,要不然就别回来了。” “是,肯定完成任务!” 刘培黎低声答应着,站起身说:“我需要临时担架!” 他的话音未落,宋承钢就带人冲进了厂房内,几分钟再跑出来时,已经多了一副临时担架。 在刘培黎的指导下,两个保镖协同郝连偃月把陈果果小心抬上了担架,架起来正要跑时,陈果果睁开了眼,看着沈银冰,哑声说道:“谢、谢谢你,我、我欠你一份情。” “那你最好是别忘记,我随时都会让你偿还的。” 沈银冰淡淡的回答。 陈果果闭上了眼,没有说话。 郝连偃月等人护着担架,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望着车子消失的地方,沈银冰看了十几秒后,忽然问韩家骏:“你是不是觉得,我没必要对她这样好?” “我没--” 韩家骏一愣,正要说他可没有这样觉得时,沈银冰又自言自语似的说:“其实,掌控了陈果果,就相当于掌控了他。呵呵,陈果果,跟他的孩子在我手中,他能不乖乖的听话吗?” 狼主英明! 这四个字还在韩家骏嘴边打转时,沈银冰忽然又说:“我要是怀孕了,决不会出来乱跑的。” 其实高飞也不想陈果果出来乱跑。 可那个骄傲无比的娘们,却以为啥事离了她之后,都做不成,所以才坚持参与今晚的行动。 根据高飞的行动计划,铁屠、叶心伤俩人,负责过河后的向西几公里,陈果果负责桥东两公里之外,而他本人,则密切注视罗口浮桥周遭的动静。 根据解红颜的感觉,与铁屠根据星象而判断出的地理位置,那个神秘的河底古墓,就在浮桥左右两公里之内。 绑走解红颜的人,要想去河底古墓,差不多会通过罗口浮桥的。 只是他没想到,人家没有走浮桥,而是从距离浮桥向东大约20公里处的大桥上过河,沿着河堤公路一路向西,来到了一座废弃的厂房处。 原来,那座废弃的厂房中,才隐藏着走进河底古墓的暗道。 银金花等人的车子一停下,就被陈果果注意到了,然后她就悄悄的跟了上去--只是,还没有等她搞清楚咋回事,就被银金花发现了。 由此可以看出,银金花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要不然也不会发觉蔵在暗中出陈果果。 然后,接下来陈果果就悲摧了。 幸好,沈银冰忽然神兵天将的出现,直接用微冲把银金花吓跑了,这才算是救了她。 深夜中响起的枪声,高飞自然听到了,也看到那边影影绰绰的好多人。 他很担心陈果果,想尽快的过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可白衣长老却是他拼命都扳不倒的拦路石。 所以,高飞当前只能选择忽略陈果果,凝神来对付白衣长老。 同时呢,他不但为陈果果担心,也为铁屠、叶心伤俩人担心。 因为到目前为止,本该早点赶来的两个人,始终没有踪影。 就算是用脚丫子去猜,高飞也知道他们遇到敌人了:在他们算计敌人时,人家也在算计他们,并布置了专门的人手,阻止他们去增援陈果果。 第1541章 跟着你混还不如去死! 高飞很担心陈果果、铁屠他们,当下却自身难保,因为他现在面对的,可是一个强敌,就算比不上他小表姨,估计也不会差太多。 当下高飞唯一能做的,就是忽略所有一切让他不安的因素,全力对付白衣长老。 事实上,在俩人第三次狠狠撞在一起后,高飞就已经做到心无旁骛了。 他的血液在燃烧,灵魂在咆哮,眼珠子通红,全身上下所有的细胞,都在疯狂的呐喊着,支配着他一次一次又一次的与白衣长老狠狠相撞! 见过两只山羊,或者两头牛干架吗? 它们在干架时,没啥诸如‘老汉推车、老树盘根’之类的花架子,就是低头狠狠撞向对方,借着强大的惯性,立正把对方撞翻,干倒! 现在高飞与白衣长老,就化身成为了两只羊,或者说是两头牛,除了一次一次又一次的狠狠撞在一起之外,就不再有任何其它动作了。 开始那几下时,高飞都像风筝那样,喷着血的倒飞出去。 白衣长老则是哈哈大笑,听起来好像是猫头鹰。 但慢慢地,白衣长老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高飞在撞飞后,每一次总能站起来,继续跟他对抗。 最关键的是,他好像每一次,都要比上一次更强! 于是乎,场上的形式开始慢慢发生了变化,好像附体那样的高飞,在抗住白衣长老最初的几下狠的后,竟然开始跟他平分秋色了。 再后来,就是俩人每次相撞,高飞不但不会倒飞出去,不会吐血,而且还能把白衣长老给撞的接连后退。 当俩人狠狠相撞到第十五下后,白衣长老噔噔噔的后退着,终于一屁股蹲坐在了那儿,本来就没有血色的脸上,开始焦黄,嘴角也有血丝淌出。 当然了,因为是晚上的原因,高飞看不出他的脸色变化,却能听出他粗重的、不连贯的呼吸声。 这是力竭的表现。 而高飞呢,则屁事也没有,最多后退两三步,只是俩眼珠子越来越红,笑声也很瘆人,比猫头鹰都难听,抬起左手,用小手指对白衣长老勾了下,笑道:“老东西,你还行不行?不行的话,那就赶紧滚蛋,老子保证不会追杀你!” 现在的高飞,已经彻底陷、进强大的兴奋中,全然忘记了陈果果等人,当前或许面对危险,需要他的支援。 他一心,想把白衣长老撞服气。 一辆车,从河堤公路上飞驰而过,雪亮的车灯,从白衣长老的脸上一闪而过,看上去是那样的狰狞,吓人。 正所谓士可杀而不可辱,尤其是白衣长老这种身份的人,早在几十年前,就是横着走的人物了。 甚至,就在刚才,他还把高飞给撞得屁滚尿流--怎么可能会被他吓跑? 怎么可能,会被他侮辱? 宁死,也要干掉这个家伙。 撞死他! “吼!” 白衣长老嗓子里发出一声凄厉的低吼,随即弹身而起,两只老眼几乎快要瞪出眼眶,死死盯着高飞,一步步的向后退去。 他退,高飞也退。 俩人越退,距离越远,足有三十米的样子。 可高飞却能清晰感受到,白衣长老身上所散发出的孤注一掷的戾气。 他知道,这是老白毛的最后一击了,也是最为强大的一击,肯定会势不可挡,犹如雷霆万钧那样凶猛! 高飞没有害怕,反而更加的兴奋,紧攥着双拳,全身骨骼都在发出轻微的爆豆声,脑袋微微的低着,俩眼死死锁定了白衣长老的目光。 然后,俩人就此不动。 这一刻,星空再次黯淡了下来,夜风无声,虫儿停止了鸣叫,仿佛连滔滔黄河水,都因为这气冲云霄的杀气而断流…… 静。 绝对的静。 这就是暴风雨来之前的宁静,越是这样,就表示来的更猛。 “吱!” 一只躲在旁边看热闹的小虫,终于受不了这种无言的压抑,忍不住吱的一声叫,从草叶上跌落了下来。 短短十几厘米的距离,是草叶与地面的距离,小虫在刚跌落时,高飞、白衣长老俩人也动了。 等小虫被大地啊母亲的双手接住时,高飞俩人狠狠的,狠狠的撞在了一起。 砰! 咔嚓! 噗! 砰的一声,是高飞俩人火星撞地球般的狠狠撞在一起后,发出的闷响。 咔嚓,则是白衣长老雄前骨骼断裂的声音。 至于最后那声‘噗’,则是白衣长老狂喷鲜血的声音。 那血,就像喷泉,更像夜间的彩虹,随着白衣长老身子急促后飞十几米,撒在了空中,洒了一地。 然后,才是咣当一声,白衣长老狠狠摔在了地上,身子猛地弹起,第二次重重落下,再次鲜血狂喷。 喷出的鲜血,洒在了他的脸上,盖住了他死灰色的脸,却遮不住他眼里不可思议的绝望,喃喃的说:“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这样? 白衣长老很想知道答案。毕竟高飞明明快要被他玩死了,可眨眼间就特么的这么厉害了,他当然想搞清楚咋回事。 可惜,他永远不知道答案了,因为在他说出最后两个字后,瞳孔就攸地放大,随即定格,对着慢慢开始清晰的星空,嘴角还残留着一丝解脱了的愉悦。 在破军组织中,武力值仅次于银金花,比起陈果果也差不了太多的白衣长老,竟然被高飞硬生生的撞死了。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不符合常理的现实,很奇怪,甚至诡异。 就连高飞自己,在眼睛里的血红慢慢消褪,神智缓缓恢复正常后,也有这样的想法,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喃喃的说:“我,竟然这样厉害了吗?” 白衣长老已经死了,没有谁回答他的话。 他在呆愣片刻后,才霍然想起,陈果果好像曾经发出啸声呼救的,叶心伤他们也曾经遥相呼应,可是到现在,所有的声音都听不到了。 怎么了? 冷汗,刷的一声就从高飞额头冒出来,随即拔脚向陈果果那边急驰而去! 他没有先去援助铁屠、叶心伤俩人,而是先去接应陈果果,这倒是不是说他重色轻友,因为他知道陈果果当前是特殊时期,剧烈活动中,很可能会引发流产这样的事。 而铁屠、叶心伤俩人,就算干不过敌人,不过依着他们的本事,在旷野中要想夺路而逃,还是问题不大的。 真的,铁屠俩人的情况,会向高飞所想的那样,干不过敌人就夺路而逃吗? 导演说:转移镜头! 灯光,道具准备! 开始--先拍叶心伤! 砰的一声,叶心伤左肩被白衣长老拍了一掌。 他感觉就像被一个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让他再也站不住身子,翻倒在了地上,连续几个翻滚后才卸去了这股子大力,随即弹身跳起。 左手,却晃晃悠悠的垂了下来。 白衣长老一掌,就把叶心伤左臂拍脱臼了。 他也很想像高飞那样,一晃膀子,把胳膊自动安上。 可惜的是,他没有成功,因为白衣长老这一掌,很像早就失传于江湖的‘分筋错骨手’,借着这一拍之力,不但把叶心伤的左臂给拍脱臼,还伤到了他的筋脉,使他无法用上力气。 (高飞真该庆幸,因为他的脱臼,是被敌人撞脱臼的,如果白衣长老开始就拿出这样的绝活,就算他有烈阳蛊的支持,最终也难逃一死的。) 看着慢慢逼过来的白衣长老,叶心伤左臂慢慢晃动着,缓缓后退。 在他身边方圆几十米的地方,躺了四五个死人,这些都是被他干掉的。 这些人死后,自持身份的白衣长老,才闪亮登场的,短短几个回合,就已经把叶心伤给打成半残废了。 没办法,本来叶心伤的武力值,在九龙王中就是偏弱的,与黄龙谢小雯差不多,他最擅长的本领,是遇事冷静,能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并果断付诸行动。 而白衣长老,则与对付高飞的那个,是孪生兄弟,武力值不相上下,叶心伤怎么能干的过他? 叶心伤死死咬着牙关,双眼微微眯着,缓缓后退。 尽管他现在怕得要命(是人就会在面临无法抵挡的危险时,害怕,这一点毋庸置疑,也不是贬义),可退后的脚步,却没有丝毫的混乱,大脑更是飞快的运转着,希望能想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可惜的是,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何的投机取巧,都是那样的苍白无力。 砰的一声轻响,叶心伤后背碰在了一棵小树上。 他停止了后退--如果他在绕过树身继续后退,那么他就会露出让敌人对他一击必杀的破绽,所以宁可拼死一战,也不能再退了。 看到叶心伤深吸了一口气,攥紧右拳后,白衣长老眼里也浮上钦佩的神色,停住脚步缓缓的说:“不想死的话,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叶心伤笑了,笑容很灿烂:“什么机会?是不是让我投降?” “说不上是投降,就是我很欣赏你,只要你肯拜我为师,加入破军,那么我就会放过你。” 白衣长老淡淡的说:“你也该看得出,在我面前,你没有太大的抵抗力。不过你先天性条件内非常好,而且作风也很对我的胃口,所以我就开恩一次,想收你做徒弟。我保证,你跟着我最多五年,就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武学高手。” 叶心伤仍然在笑,很灿烂:“真正的武学高手有多厉害?是不是子弹打不死?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可以考虑一下。” 白衣长老白眉微微一皱,冷冷的问:“怎么,你想死?” “嗯,我想死。因为跟着你混,是比死还要让我无法接受的事。” 叶心伤深吸了一口气,看着白衣长老,认真的说:“我说的是实话。” “好,那你就去死吧,我说的也是实话。” 白衣长老淡然一笑,说完最后一个字时,已经化身一道白色鬼魅,带着一击必杀的杀气,扑到了叶心伤面前。 叶心伤,躲无可躲。 第1542章 有个非常厉害的人! 任何一切超过正常人思维能接受范围的事物,都被视为怪物。 人,也是众多事物中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当一个人的武力值强大到让正常人无法接受时,也可以称他为怪物。 像莫邪征东、陈果果此类的,就是怪物,不过人家很漂亮,很惹人喜欢…… 而白衣长老这样的怪物,就非常让人看着不爽了。 除非叶心伤脑子进水了,才会为了活下去,当他的徒弟。 叶心伤也是怕死的,是个人就怕死,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叶心伤的底线就是:有时侯他宁可去死,也不会给秦紫阳、给他没出世的孩子丢脸。 所以,他宁可去死。 白衣长老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他的决心,决定成全他。 看到白衣长老好像白色鬼魅那样,电闪般扑过来时,刚来得及举起右拳的叶心伤,心中攸地浮上绝望,知道他无论怎么样,都无法抵挡敌人了。 他所做的,就是瞪大眼睛,大喝一声,拼尽全身的力气,用他的右拳狠狠砸向白衣长老,希望临死前,能带着一点‘利息’走。 不过白衣长老是个非常小气的人,只想取走叶心伤的小命,却不想付出丁点的利息。 实际上,他有不付出利息的本事,左边长袖一摆,就卷住了叶心伤的右拳,稍微向旁边一引的同时,右手拇指、食中三根手指,形成鹰爪样式,闪电般锁向了他的咽喉! 一掐,就碎。 白衣长老眼里闪过一抹惋惜,好像已经听到了叶心伤喉骨碎裂的声响。 “卡!” 就在叶心伤就要被掐碎咽喉时,导演却高喊一声卡。 摄影马上就停止了拍摄,不解的回头问道:“刘导,怎么了?” 刘导淡淡的说:“镜头转向铁屠,摄影,灯光,道具准备……” “为什么不拍完,再去拍铁屠?” 扮演银金花的某影视红星,有些愤怒的问刘导:“你这不是在吊大家胃口?” 扫了眼红星窈窕的身材,鼓囊囊的那个啥,刘导咽了口吐沫,回想到了昨晚那销、魂的一幕,语气也随即变得温柔了许多:“冰冰啊,咱们拍电影的,就像那些写小说的一样,最擅长的就是吊人胃口了,这样才能吸引人看下去啊。” 看到刘导的眼珠子总是在自己身上乱转,红星也想到了什么,有些害羞的低下了头,娇嗲嗲的说:“原来是这样呀,我可懂了呢。刘导,那就拍铁屠吧。” “嘿嘿,拍铁屠,拍铁屠!” 再次恋恋不舍的看了冰冰,刘导高声喊道:“铁屠呢,铁屠在哪儿?赶紧准备,拍完你之后我还得去休息呢!” “诺,导演,铁屠在那儿呢。” 冰冰扭着腰肢,风情万种的来到刘导身边,抬手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大汉,轻声说:“这家伙的体格,还真叫一个好……” “好么?你是不是想尝尝他的味道?麻痹的,小表砸,水性杨花的。哼,这姓关的叫关舒文的也不是好东西,就仗着身材魁梧功夫高,乱勾搭人。哼,拍完这段后就赶紧换人!” 刘导心里骂了一句,闷闷的喊道:“摄影、道具、灯光准备,开拍!” 至少有七八人,围在铁屠身边,齐刷刷的向他招呼。 在旁边的地上,还躺着七八个,有死了的,也有没断气的。 无论是受伤的,还是仍然坚持在战斗的,眼里都带着决绝的神色,就是不死不休的那种。 围攻铁屠的这些人,没有像银金花那样的高手,也没有白衣长老那样的怪物,可这些人确是人数众多,而且个个悍不畏死,丝毫没有因为一半的战友被废掉,就害怕啊,伤心啊,调头逃窜。 他们在战斗,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群人! 铁屠的武力值,与打架作风,那都是相当强悍的,向来就是走刚猛的道路,最喜欢的就是硬碰硬。 所以呢,可以说今晚这场大战,是他这些年中肉搏时最酣畅淋漓的一次,高呼小叫,腾挪闪跃,拳出如风,脚若游龙--总之,他喜欢这样的战斗,如果没有人在旁边拿手枪暗算他的话,他有足够的信心,逐一把敌人全部干趴下。 砰--的一声枪响时,铁屠恰好腾身跃起,狠狠一记飞腿,重重踢在一个人的脑袋上,当场就把那位仁兄的脑袋给踢脱臼了…… 脑袋可不是胳膊,脱臼后能安上。 这个要是脱臼,一般就代表着脖子断了。 枪声就是在这个时候响起来的。 手枪子弹出膛的速度,最低也得每秒500米以上,而声音在空气中传播的速度,只是每秒360米左右,所以当铁屠听到枪响时,他已经是中弹了。 是左腿中弹,幸亏没有击中腿骨,要不然他下辈子走路都得埋怨地不平。 虽然这一枪没有击中铁屠的腿骨,但无可否认的是,极大影响了他的拼打速度,力度以及反应,落地后的瞬间,就被一个趁机偷袭者,一脚踢中了左肋。 喀嚓--一声骨折的轻响声,铁屠左肋至少有两根之上的肋骨被踢断。 这样一来,本来以寡敌众还占据微小优势的铁屠,大好局面登时丧失,强忍着疼痛,咬牙迅速躲开了几个敌人的飞脚。 “快,打死他,打死他,他快坚持不住了!” 躲在一旁偷袭得手的那位仁兄,就像吃了某种药那样,兴奋的挥舞着手枪,上蹦下跳,招呼同伴赶紧干掉铁屠。 “嗨,你在干嘛呢?” 就在这位仁兄举着枪,准备寻找再次暗算铁屠的机会时,忽然身边有人问他话。 “在围剿敌人!” 这位仁兄想都没想,就脱口回答。 说完后,他才意识到不对劲:咦,怎么是个女孩子的声音啊? 仁兄有些纳闷的转身,借着灿烂的星空,就看到了一个女孩子,那双好像天上最亮的星辰的眸子,是那样的清澈,纯净,也像两块从没有被污染过的黑宝石。 那双眸子,更像黑宝石。 这是这位仁兄在临死之前,搜肠刮肚才想到的一句形容话,形容苏樱眼睛漂亮的句子,然后他就看到,一把锋利的峨嵋刺,狠狠刺进了他的心脏部位。 峨嵋刺出,鲜血喷,心跳停止。 如果有人做调查,调查谁才是世上最会杀人、暗算人的高手,苏樱差不多能跻身前十名。 别忘了当年在美国时,她可是差点连高飞都干掉的。 而这些围攻铁屠的哥们们,相比起高飞来说,好像要差了一个档次。 铁屠中弹后接连受伤,更是激发起了其他人的凶狠,大家都希望再接再励,能够快一点把这家伙干掉。 想到堂堂九龙王中的青龙铁屠,会被大家联手干掉,想想就能让人兴奋的发抖啊(又兴奋的发抖了)。 剩下的五个人,都全神贯注的招呼铁屠,没有谁注意到苏樱已经混了进来。 苏樱,绝对是混入鸡窝里的毒蛇,在短短半分钟内,就用她右手中的峨嵋刺,左手中的蝴蝶刀,脚尖上的残刃,甚至舌尖下的刀片,收走了四个人的性命。 今晚的苏樱,绝对受过刺激,受过严重的刺激,杀人时没有丁点的犹豫,每一次都是凶残、狠辣异常,一击致命! 这些武力值不弱的仁兄们,临死前才发现她的存在,几乎所有人定格的瞳孔中,都带着强烈的不信:这么可爱天真的小美人儿,下手怎么这样狠毒? 砰! 感受到压力顿消的铁屠,狠狠一肘,打在了最后一个敌人的下巴上。 那个纳闷同伴为什么没能及时跟进配合的仁兄,唉呀呀的叫着倒退出去,本能的竭力要站稳时,就真的站稳了--因为有一把刀,精准的刺进了他后心。 “唉,原来小姑娘也会杀人。” 这位仁兄慢慢的回头,看了苏樱一眼,深深的叹了口气后,不甘的走了。 铁屠左手扶着树干,看着苏樱带了片刻,才说:“你是苏樱?” 苏樱抬手,把那具靠在她身上的死尸,很温柔的推倒在了一旁,笑了笑说:“大叔,你的眼神很不错嘛,能把我认出来。” 铁屠苦笑:“你怎么会来这儿?我记得你不该在计划中的。” “老百姓有句俗话,叫计划不如变化。” 苏樱淡淡的笑着,很随意很成熟的样子:“如果我说,我今晚来这儿,就是为了给高飞泻火的,你信不信?” 铁屠没有吭声,只是看着她。 苏樱现在已经身高超过了一米六,雄前初具规模,两条腿子比起张雯雯来,好像也短不了多少,再好好长几年,绝对是个标准的大美女。 苏樱嘿嘿一笑,抬手擦了擦下巴上的血(溅上的别人的血),说:“不信就算了。” 铁屠说话了:“我信。” “那你再猜猜,我完成我的使命了没有?” 苏樱笑嘻嘻的问道。 铁屠有些答非所问:“高飞不会做那种事,我了解他。” “可我不了解他。” 苏樱抬头看着天,幽幽的说:“我有种预感,我早晚会变成他的女人。” “那是以后的事,现在没必要多想。” 铁屠低头看了眼受伤的腿,说道:“能不能帮我个忙,折根树枝来。” 苏樱问:“你要去做什么?” 不等他回答,苏樱又说:“哦,我知道了,你要去帮叶心伤,对不对?” “是。” 铁屠没有否认,也没考虑自己已经受伤了,他只担心自己的兄弟:“我都遭遇袭击了,心伤他们没理由不遇到这事。我距离心伤最近,只能先去帮他。” 苏樱笑了下,说:“你没必要去了。” 铁屠眼神猛地一凝,嘎声问道:“为什么?难道,难道他已经……” 铁屠、高飞、叶心伤、陈果果四个人中,叶心伤的武力值是最弱的了。 铁屠都受暗算了,叶心伤的情况恐怕更糟糕。 “别瞎想,叶心伤没事的。” 苏樱转身,看着东边的远处,喃喃的说:“你也许想不到,有个非常厉害的人,会出面救了他。” 第1543章 高手寂寞! 刚接到陈果果的电话时,苏樱还是很兴奋的,也没有多想,马上就开车一路狂奔了过来。 这段日子,苏樱的生活很平静。 她是个不甘寂寞的孩子,虽说很喜欢当前这种平静的幸福,不过却觉得偶尔来一下刺激来刺激一下,也算是给平淡的生活增加了一抹靓丽不是? 陈果果等人为什么要在罗口浮桥这边黑夜潜伏,苏樱已经知道了,所以在来时就把她此前所用的那些杀人武器都带来了。 可事实上,等她来到罗口浮桥这边后才知道,陈果果之所以让她过来,不是让她帮着杀人的,而是让她去做高飞的女人,或者干脆说是‘承载体’。 那一刻,苏樱真的很伤心,也很失望,觉得好不容易有得到的好日子,从今晚开始就一去不回了。 不过她没有拒绝,尽管她痛恨陈果果,那是因为她觉得做这件事,算是报答陈果果的养育之恩了,所以才能从容的面对高飞:来吧,卡姆!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明明因为急需女人来发、泄的高飞,竟然强忍着痛苦,拒绝了她,为此还狠狠抽了她屁股一顿。 没有哪个女孩子喜欢被男人抽屁股,尤其是苏樱这种性格偏激的女孩子,所以在被高飞刚按在那儿很抽时,她就生出了趁机干掉他的想法--在高飞有些陷、入疯狂的情况下,哪怕是脱光了浑身也全是暗器的苏樱,或许真能得手。 可就在苏樱刚生出这个念头时,身体里却忽然腾起了一股子,她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感觉。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疼,是肯定的,因为老天爷都感作证,高飞在狠抽苏樱屁股时,可是没留情的。 但在疼痛之中,却又夹杂着一丝丝的--甜蜜? 嗯,就是甜蜜。 屁股被人狠抽,心里却给感到甜蜜,这要是放在别的女人身上,差不多得用‘犯贱’这个词来形容了:喜欢被人揍屁股,不是犯贱是什么? 不过对于苏樱来说,却不是这样,她之所以感受到甜蜜,是因为有了种被人关怀,是真心的关怀,就像疼爱孩子的老子,因为孩子太调皮所以才打屁股那样。 这种感觉,是苏樱以前从没有体会到过的,所以她很疼,哭的很伤心,内心深处却有种希望高飞更加用力,最好是把她屁股打烂,然后再百般呵护她的甜蜜感。 刚开始有这种感觉时,所以还是很害怕的,觉得她自己是不是心理变太了,就像那些喜欢被虐的岛国小电影里的女人那样。 当然了,苏樱才不管自己是不是心理变太,反正她就是觉得很享受这种感觉,尽管一个劲的嚎哭,泪水一个劲的流,可在高飞放开了她后,她心里还是有些淡淡的失落。 然后,高飞就让她立正,滚蛋-- 苏樱就乖乖的听话,捂着屁股滚蛋了。 她没有真的滚蛋:大晚上的大老远跑来了,却在屁股上挨了一顿抽后,就灰溜溜的滚蛋,这对从懂事起就立志做个小魔女的苏樱来说,肯定是没面子的事。 当然了,她也不会去找陈果果算帐,指责那个蛇蝎心肠的姑姑什么,只是满脸都是受伤的样子,踢踏踢踏的向西随便走去。 苏樱边走,边回味高飞揍她屁股时的那种怪异感觉,想着想着就入神了,随即盘坐在一棵树下,神游天外--直到听到尖利的啸声传来后,才猛地清醒。 再然后,她就听到了隐隐的打斗声。 大半夜的,除了高飞、陈果果等人外,还有谁会在河堤周边打架? 肯定是高飞等人发现了敌人,这才开打了。 苏樱骨子里有着太多的不安定细胞,听到打架的声音传来后,立马就不胡思乱想,也不觉得屁股疼了,立即借着花木的掩护,飞快的向那边潜伏过去。 她看到了一个白衣、白发、白眉毛白胡子的老头,正在与一个光头鏖战,在他们周围的地上,还躺着几个黑衣人,从他们一动不动的样子上来看,估计是死翘翘了。 苏樱不认识白胡子老头等人,却认识光头,那是叶心伤,心中很是遗憾的想:唉,都怪我刚才胡思乱想,没能及时注意到这边发生了争斗,错过了看好戏的机会。 就在苏樱有些遗憾时,现场情况突变,白衣老头一掌,就把叶心伤给打了出去! 依着苏樱的眼力,自然一眼就能看出叶心伤胳膊被人打脱臼了,心中登时冒起一股子凉意:吓,叶心伤打架就够牛比的了,竟然还不是人家的对手! 唉呀,不好,白胡子老头要对他下毒手!我、我是是不是该出去救他?可我要是出面的话,会不会也被这老东西给干掉。这该怎么办? 罢了,不就是被干掉吗,反正今晚没有被高飞‘干掉’,这本身就是赚了,再被别人干掉好像也不算啥--苏樱心里想到这儿时,就看到白衣长老伸手去掐叶心伤的脖子,后者却没有丁点的反抗之力。 眼看叶心伤躲无可躲,苏樱正要大喝一声‘姑奶奶在此,狗贼别动手’时,就听到身后……苏樱敢发誓,就在身后不超过半米的地方,忽然响起一个苍老,而又嘹亮的声音:“无量天尊,居士暂且手下留情!” “谁,是谁在我后面,我怎么不知道!” 这个苍老的声音穿进苏樱耳朵里后,就像晴天霹雳那样,把她给劈的外焦黄里嫩,依着她耳目聪明的本事,竟然没有察觉出有人就在她后面。 本能的,苏樱猛地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黑色的影子,脑袋上顶着一个发光的东西,好像一只大公鸡那样,忽地一声就从她脑袋上飞了过去。 “谁!?” 当苏樱听到白衣长老的厉喝声,再次把脑袋转过来时,就发现那只‘大公鸡’,已经站在了叶心伤面前。 不知怎么回事,白衣长老已经退到了四五米开外。 苏樱这才发现,这只‘大公鸡’,原来是个和尚,老和尚,也是花白胡子花白眉毛的,不过脑袋贼亮,可不是光头叶心伤能比的。 人家的脑袋,亮的那叫一个闪闪发光,就像一轮明月,叶心伤的脑袋跟人家比起来,最多是个萤火虫。 “原来是个老秃驴。” 苏樱愣愣的看着老和尚,心里很纳闷:既然他是老秃驴,怎么刚才喊‘无量天尊’呢,那可是牛鼻子才会喊的口号。 明明是个老和尚,却喊道士才喊的无量天尊--猛然间,苏樱想到了一个人:老实和尚。 没事时,陈果果也会把一些无伤大雅的事拿出来向苏樱显摆,其中就有安归教内原西宫宫主老实和尚,现在成了京华白云观罗公塔守墓人的事儿。 这老秃驴最大的特点,就是乱喊口号,一会儿阿弥陀佛,一会儿无量天尊的,让人怀疑他脑子肯定受刺激了,要不然不会这样乱七八糟的。 苏樱没有猜错,这个老和尚正是白云观的守墓人,老实和尚。 “善哉,善哉,老衲只是一个无名小卒,无量天尊。” 刚才在电光火石间,就与白衣长老对抗一招,迫使他缩手迅速后退的老实和尚,现在很谦虚的样子,特别招人恨:如果他真是个无名小卒的话,怎么可能在瞬间,就迫使白衣长老放弃伤害叶心伤,不得不后退? “无名小卒?咯咯,我才不管你是不是无名小卒,我只知道我避世二十多年了,今晚终于可以找到一个有实力的对手,来痛痛快快的干一架了。噶,嘎嘎!” 白衣长老放声怪啸声中,双臂一展好像一只大母鸡那样,忽地一声扑向了老实和尚。 话说高手寂寞--白衣长老兄弟俩人,在河底古墓呆了那么多年,除了自认不是银金花的对手外,完全可以纵横天下,最担心的就是找不到对手,心中会非常郁闷,今晚竟然来了个怪和尚,恰好可以在他身上试试修行。 “居士,施主,请息怒,先听老衲,贫道解释一下可好?施主,善哉、善了个哉的,咋说你都不听,你特么的是想找死啊,草!” 现在一心向善的老实和尚,真没打算与白衣长老动手,他刚才露面,就是为了救人罢了,谁知道白衣长老却不听他解释,扑上来好像疯狗似的乱咬,再好脾气的人,也会被搞得心烦。 生气了的老实和尚,被、迫迎战,与白衣长老斗在了一起。 凭良心说,白衣长老很厉害,真的很厉害--不过,与老实和尚相比起来,他还是差了那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点。 没办法,依着白衣长老当前的武力值,还没有陈果果的高,而陈果果在占据地利之时偷袭老实和尚,还搞了个两败俱伤--这样一分析,白衣长老不是老实和尚的对手,要是换成银金花来还差不多。 千万别以为,白衣长老只比老实和尚逊色不多,就能跟他死缠烂很长时间,在两个绝对高手全力对攻时,这一点的差距,也是致命的。 尤其是白衣长老浑身是戾气,而老实和尚现在则有了几分‘仙风道骨’的样子,正所谓邪不胜正,戾气碰到仙气,尤其是比它要强的仙气,失败就是唯一的下场了。 “吼--啊!” 白衣长老在几分钟内,就连续攻出七十三拳、八十四脚后却没收到效果,心中戾气更盛,大吼一声放弃了防守,狠狠扑向老实和尚,面貌狰狞的样子很吓人,摆明是想跟他同归于尽。 老实和尚现在也修出几分正果了,小日子正滋润着呢,当然不肯跟他搞什么两败俱伤了,趁他心浮气躁的份儿,瞅准机会一拳! 一拳,就狠狠打在飞扑而来的白衣长老的裤裆中。 白衣长老的怒吼声,变成了惨叫声,前扑的身子猛地一个后空翻,落地后转身就跑,再也不回头,直接跑下了河堤,一头扎进了滔滔黄河水里。 第1544章 把他给我乱枪打死! 老实和尚这一拳,是相当阴狠的,与他大和尚‘我佛慈悲、普渡众生’的形象一点也不相符,估计会一拳把白衣长老的子孙袋给打爆了。 也幸亏白衣长老修行沟深,身中致命一击后,竟然没有当场昏死过去,更是保持着让人赞叹的冷静--一看大势不妙,转身就逃。 滔滔黄河水,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是很可怕的,不过对于白衣长老这种武功高手来说,在水里来回游上个三两天,也不带死的。 当然了,如果老实和尚真想要他的命,他是没机会逃走的,没办法,大和尚一般都是心怀慈悲的,正所谓爱惜飞蛾纱罩灯,扫地不伤蝼蚁命--可如果有人胆敢穷凶极恶的要杀老和尚,老和尚也不会手下留情的,一拳打碎他子孙囊,也算是略作惩罚了。 “无量天尊,我佛慈悲,善哉,善哉。” 单掌竖在心口,老实和尚高喧了一声佛号后,缓缓转身看向了叶心伤。 他在缓缓转身的过程中,还向苏樱藏匿的那地方看了眼,白眉一挑时左眼眯起,做了个很恶心的鬼脸,随即就是一脸的法相庄严样,问叶心伤:“施主,没事吧?” 叶心伤没想到,在他最危急时刻救了他的人,竟然会是过去的死对头老实和尚,尽管俩人此前从没有正式交过手,但早就把对方视为死对头了,毕竟是立场问题。 老实和尚现在浪子回头的事儿,叶心伤也听高飞说过了,知道这老秃驴现在算是良民一个,再加上刚才被人家救了,对他自然是很感激,微微弯腰低头,苦笑道:“多谢大师及时出手相--啊!” 叶心伤低头,正在道谢呢,老实和尚忽然向前迈步,电闪般伸手一把抓主了他脱臼的胳膊,猛地向上一顿! 随着叶心伤的呼痛声,咔吧一声轻响,他刚才被白衣长老用分筋错骨手给打脱的胳膊,完好如初了。 什么是真正的高手? 就是老实和尚这样的了。 疼的额头冒汗的叶心伤,活动了一下胳膊,惊喜的发现已经运转自如,心中更是感激,连忙双手合十,再次向他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施主太客气了,老和尚只是在云游天下时,无意中遇到此事,这也算是佛祖的安排吧。” 老实和尚也双手合起,弯腰回礼。 佛祖可以保证,老实和尚并没有撒谎,他这次离开白云观,就是云游天下,无意中路过这儿罢了--原来,罗公塔的守墓人,也不是终生都呆在白云观内,朝饮甘露晚吃霞的,也需要出来透透气。 每年的中秋季节,守墓人就会离开白云观,开始为期三个月的云游天下,这就相当于那些苦行僧,这三个月内,不需住旅馆,不许去闹市,只能在荒野、深山中徒步前行,借此机会流览一下祖国的大好河山。 今晚,老实和尚正在某处某棵树下闭目养神,缅怀他逝去的青春来着,忽然被高飞等人发出的厉啸声所惊醒了。 老和尚现在正闲的淡疼,听到这种啸声后立马就猜出有高手在这儿干架了,立即兴奋起来,拍拍屁股就屁颠屁颠的赶来了,恰好遇到白衣长老要废掉叶心伤。 老实和尚认识叶心伤,早就认识他了--此前大家是敌人,老实和尚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叶心伤不知道他是西宫宫主,可他却始终在暗中关注敌人,这是必须的。 现在他老人家已经改邪归正,心里想当然就把叶心伤当做自己人了,所以在看到叶心伤就要被人家给掐死时,这才神兵天将般的出现了,及时救下了他。 “大师,有什么话稍后再说,估计高飞、陈果果他们,也都遇到了这样的硬手,我得去帮他们!” 当前情况紧急,高飞等人现在啥情况,他一概不知,心里惦记的要命,自然没时间跟老和尚在这儿闲扯淡,告了一声罪,拔脚就向东边跑去。 “高飞,陈果果也在这儿吗?呵呵,有意思。本来还担心这次出来,又会像去年那样没意思呢,没想到却遇到这事了,看来运气不错啊。” 望着叶心伤飞奔而去的方向,老实和尚满意的点了点头,才看向苏樱藏匿的地方。 那个小女孩,已经不见了。 “那个孩子倒是个练武的好苗子,可惜戾气太重,看来这些年一直是剑走偏锋啊,没得浪费了。以后有机会,老衲就指点指点她吧,佛祖慈悲,无量天尊。” 老实和尚大袖一摆,衣袂飘飘追向了叶心伤。 -- 如果是放在平时,凭着硬撞,就把一个很牛比的老怪物给干掉,高先生肯定会欢呼雀跃,大醉一场来庆祝,最起码也得仰天大笑三声,高呼高手寂寞吧…… 现在他可没心情玩那些,甚至都没有丁点的兴奋,因为在他发狂这段时间内,天知道怀孕了陈果果,现在是生是死? 高飞最怕的不是陈果果遇到多么厉害的高手,而是怕她身体会发生意外。 在他看来,除了莫邪征东能让陈果果落荒而逃外,就算是对上老实和尚,她也有敌之后从容遁走的机会,所以他不担心那些所谓的高手。 他最怕的,就是陈果果自身会发生什么意外,毕竟那娘们怀孕五个月了,不好好呆在家里等着生小孩,偏偏跑出来不安分,一个不小心就会铸成无法弥补的大遗憾。 或许,大遗憾现在就已经铸成了,所以高飞才用他生平最快的速度,向那边狂奔。 五百米的距离,要是让刘易斯这样的飞毛腿来跑,估计也就是五十多秒的事儿,换成高飞嘛--自然得半分钟内就得解决问题了。 没办法,刘易斯跑的再快,能快的过高飞? 老刘跑的快,是为了挣钱。 高先生跑得快,则是为了救命。 钱跟小命相比起来,屁都算不上,所以为了钱的,绝对比不上为了命的。 “谁!?” 高飞风驰电掣般冲向了那座废弃的破厂房,距离那边还有五十米左右时,有人大喝一声,强光手电向这边晃了过来。 “挡我者死!” 心中牵挂未出世孩子,跟孩子娘的高飞,脚下速度不停,嘴里大喝一声,脚尖一点地,身子腾空而起,就像一只逮兔子的老鹰,狠狠扑向手电筒后面的人。 “开枪--慢点,是高飞!” 有个男人的声音,先是大喊开枪,随即改变了命令。 男人的声音很耳熟,是韩家骏的声音。 身在半空,正准备扑向那些人的高飞,闻言缩回已经蹬出半截的腿子,顺势一个前空翻,就落在了手电筒的后面,韩家骏的前面,一把抓主他膀子,嘶声问道:“陈果果呢!?” “你来晚了。” 韩家骏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一个清淡的声音从旁边响起。 高飞霍然扭头看去,然后看到了好像天山雪莲那样的沈银冰。 沈银冰站在厂房门口那边,骄傲的微昂着下巴,满脸不屑样子的看着他,好像一个女王。 “我、我来晚了?” 看到地上那六七聚横七竖八的尸体,嗅着浓郁的血腥气息,高飞瞳孔猛地一缩,随即身子晃了晃,张嘴吐出了一口鲜血。 来晚了这三个字,在很多时候都代表着死亡:你要是早来片刻,哪怕是几秒钟,你就有可能阻止你老婆跟人上--哦,就有可能阻止陈果果被人干掉了。 沈银冰当然知道这三个字,在当前所表示的意思,所以才故意这样说。 这证她很生气高飞竟然这样关心陈果果:堂堂的贪狼狼主,好像天山雪莲一般优雅绽放的沈妹妹,就站在你旁边,你却装傻卖呆的视而不见,张嘴就问你女人怎么了,真是岂有此理!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高飞听了后,竟然张嘴吐出血来了。 而且她这才发现,高飞浑身都是血,衣服更是破破烂烂,满是血污,整个人就像从屠宰场好不容易爬出来似的,脸色蜡黄,左肩明显要比右肩高很多,绝对是肿的,他能够支撑着站住了,这就已经很不错了。 从高飞的外貌上,沈银冰就能看出,他刚才很可能经历过一场生死血战,跑过来全凭着一股子硬气,她刚才那三个字对他所造成的打击,绝对不次于再一场的血战。 一下子,沈银冰就后悔了,赶紧脱口说道:“没事,陈果果还没有死,她只是受伤被我派人送走了,我……”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就猛地扑到她面前,伸手采住她束腰长裙的衣领位置,向高里一提,厉声喝道:“陈果果到底是生,还是死!?” “她、她还活着,只是有了流产的危险,被我派人送走了!” 沈银冰被高飞此时狰狞的样子给吓坏了,连忙说出了实话。 堂堂的沈狼主,天山雪莲般的美女,在十几个手持微冲的手下保护中,竟然被人像小母鸡那样的提溜了起来,这绝对是天大的冒犯。 但韩家骏等人,却只是下意识的抬了下枪,又放了下来:唉,没办法,沈狼主与高先生之间的关系,就连老天爷都搞不懂是友还是敌,大家都是凡夫俗子的,更看不透了不是? 所以啊,最好别用常规眼光是看待当前这事,最好是装看不见。 “原来是这样,只要人没事就好。” 高飞长长的松了口气,眼神中的杀气一下子消失了。 威胁的杀气消失后,沈银冰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哦耶买嘎的,我干嘛要害怕他?是我救了他相好的女人好不好?他不但不感激我,还对我动手动脚的,拿我当什么了,当通房丫头使唤啊,真是岂有此理! 清醒过来的沈银冰,勃然大怒,用力挣开高飞的手,迅速后退几步,厉声道:“把这家伙给我乱枪打死!” “什么?” 韩家骏等人愣了,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我说了,把他给我乱枪打死,你们都聋了吗!?” 命令下达后,却没人听招呼,沈狼主更是大怒,抬手夺过一把枪,抬手对着高飞就扣下了扳机。 第1545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女人最生气时,不是因为你背着她在外面沾花惹草,也不是因为你偷看她洗澡后,又把照片传到了网上,甚至也不会因为你强上了她--最让她生气的是,她明明做了对你有好处的事,却被你给误会了。 沈银冰就是当前这种情况,好心没好报,再加上高飞关心陈果果时所产生的嫉妒,使她无比的愤怒,一心想要杀了这个没良心的。 头脑发热下命令手下乱枪打死高飞后,却没有人动,这更是极大的刺激了她,尖叫着骂了韩家骏等人一声后,劈手就从身边一个手下手中夺过一把枪,对着高飞就扣下了扳机。 砰! 枪响了。 子弹以每秒超过900米的射速,咻的一声厉啸,不等大家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团血花迸溅开来,高飞身子猛地后仰,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静。 枪响过后,就是让人压抑的静。 韩家骏等人,瞪大看着沈银冰的眼里,满满的全是不可思议的惊诧:啊,沈总真的开枪了啊,她真要打死高飞? 沈银冰也彻底傻掉,端着冒烟的微冲站在那儿,一双越来越桃花的眼睛,瞪到最大角度,心里有个声音在狂喊:我开枪打死了他,我开枪打死了他! 我怎么会开枪打死他了呢? 我只是生气,真的只是生气,只想拿枪来吓唬他的,怎么就开枪了呢? 我怎么就开枪了呢,我怎么就开枪了……仿佛有好多个声音在脑子里狂喊,要把沈银冰的脑袋给撑破那样,使她头痛异常,端着枪的手一松,微冲掉在了地上,随即双手用力夹、住脑袋,仰天发出了一声凄厉的长叫:“啊--” 高飞等人刚才厉啸时发出的声音,就像龙吟,像凤鸣,仿佛从九霄云外破空而来,距离两公里都能听得到,那是因为啸声中有真气的鼓荡。 沈银冰的叫声,则是靠她本身的嗓子来发出,不像龙吟,不像凤鸣,更不会传到两公里之外,但却能让以她为中心的方圆十数米之内的人,感觉就像耳朵要被硬生生撕裂,钻进一个锥子来那样。 对,就是这种感觉,让人听了很难受,甚至连死人都受不了--于是,被沈银冰等人以为被打死的高飞,这时候站起来了,很不满的问道:“你鬼叫什么?” “啊--啊?” 好像疯了那样尖叫个不停的沈银冰,声音就像被一只脚踩住脖子的鸡那样,嘎崩一声就停住了,迅速低头傻傻的看着高飞:“你、你没死?” 刚才沈银冰可是亲眼看到高飞中弹倒地,鲜血迸溅的,这才以为他死了,正准备发、泄一下心中的怨气,还有悔意,再考虑是否殉情,或者干脆出家为尼呢。 没想到这家伙却又爬起来了,右手捂着左肩,鲜血从手缝内泊泊流了出来。 “原来,我只是打中了你的肩膀!哦,太好了,太好了!” 沈银冰欢呼起来,一下纵身扑了过去,伸手抱住高飞的脖子,抬头在他腮帮子狠狠亲了几下,泪水哗哗的流下,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你怎么就不死呢?” 感受到沈银冰发直内心的欢喜后,高飞没好意思推开她。 话说,被这样一个女人抱着,感觉也很不错的说。 旁边的韩家骏等人,都很受伤的低下了头,心想:我就说沈总不是真的想干掉高飞,幸亏刚才没有真的开枪,如果真把他给干掉了,差不多会被剁碎了,直接扔进黄河内喂鱼了。唉,搞什么东东啊,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杀人一会儿好的,真受不了。 “行了,这又不是拍琼瑶戏,有必要搞得这样煽情吗?” 觉得差不多了后,高飞推开了沈银冰,顺势撩起了她的裙摆。 “啊,你要干什么?” 沈银冰大惊,又害羞:“别、别乱来,周围可佷多人呢,就算你再着急,好像也得等我把他们都赶走再来吧?” 话说沈总自从在岭南变成女人,尝到男人的滋味后,那种食髓知味的感觉,就一直紧紧的缠绕着她,这些天夜晚再也不做恶梦了,做也是做那种很香、艳的。 结果呢,越是想,就越是受不了--最后,在某种火焰的淬炼下,沈狼主的眼睛渐渐变成了桃花眼,皮肤也好的让人受不了等等。 沈银冰有这些改变,半夜想男人,这对刚成为女人的女人来说,是很正常的,与银当啥的没关系,完全就是生理上的因素。 就像孔乙己看到某嫂子后就想跟她困觉那样,沈银冰在看到高飞的刹那间,也想到了这一点,不过高先生好像太不解风情了,竟然无视她的关心她的爱,就懂得挂念陈果果,所以才造成她吃醋,继而疯狂。 此时看到高飞貌似没事,又掀起她裙子,露出她那双修长笔直好像象牙雕刻的腿子后,思想纯洁的沈总,立马就想到了那件事。 她以为,高飞受不了,要迫不及待在这儿跟她那个啥,这才含羞带怯、欲拒还迎的说要把韩家骏等人撵走。 “你思想真喔龊,想什么呢?” 高飞先是愣了下,随即鄙夷的撇了撇嘴,双手一分,刺啦一声,撕下了一块裙边。 话说刚才沈总恼羞成怒下,不是冲高飞开枪来着吗? 虽说没有打中他脑袋,也没有打碎他骨头,可还是在他肩膀上打了小眼。 皮肉之伤罢了,不过最好是包扎一下,毕竟高飞那会儿大战白衣长老时,可是吐了不少血的,实在不想再失血了。 沈银冰穿的这条白裙子,含有90%的纯棉,当做纱布来包扎伤口,还是很合适的。 撕下裙边时,高飞看到了一抹黑丝小蕾,脑海中马上就浮上了异常香香的一幕,情不自禁的伸手,在那个地方飞快的蹭了一下,在她含羞轻叫一声时,却很严肃,很正义的淡淡说道:“想什么呢?思想这样喔龊,我只是借用你一点裙子,来包扎一下伤口罢了。” “你、你--” 沈银冰大羞,又大怒,狠狠一跺脚,抬手就向韩家骏那边伸去。 她要拿枪,把某个很无耻,却说别人无耻的家伙,打个稀巴烂! 韩家骏可不傻,在察觉出沈总又开始不冷静后,立即装做没事人那样,很及时的向后退了一步,相互使了个眼色,转身走开了。 “都给我回来!” 沈银冰一把抢了个空,更生气,正要严令某某把枪拿过来时,高飞不耐烦的说:“行了,别再那儿装了,赶紧过来帮我包扎伤口,我自个儿的不得劲!” “哦,哦!” 沈银冰马上就忘了要拿枪的事了,赶紧走过去帮他包扎伤口。 “谢谢你了。” 看着很认真给自己包扎伤口的沈银冰,那修长洁白的脖子,高飞低声道谢。 沈银冰动作微微一停顿,淡然道:“谢我替你包扎伤口?免了吧,这本来就是我打伤的,我有责任,也有义务给你包扎。”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谢谢你的。” 高飞吸了下鼻子,问道:“她没事吧?” “应该没事的,郝连偃月,还有我的私人医生刘培黎跟着,就算去医院的路上发生什么意外,也能及时做出抢救的。” 沈银冰双手扯着裙边,在高飞肩膀上打了个蝴蝶结,觉得不怎么好看,又解开重新打:“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这个当丈夫的还真不怎么称职,她都那么大肚子了,你还让她出来做这么危险的事,就不怕出意外吗?” 在岭南时,高飞可是给了陈果果一个婚礼的,所以沈银冰才说他是陈果果的丈夫。 当然了,这里面也由吃味,不屑的意思。 “我说不听她。” 高飞苦笑了一声。 沈银冰望着仔细打好的蝴蝶结,问道:“你身边那么多女人,有谁在你跟前就像小鸟依人那样,对你百依百顺的?” 看着沈银冰那长长的眼睫毛,高飞忽然说:“你会不会对我百依百顺?” “我?” 沈银冰一呆,随即嗤笑出声:“切,我又不是你女人,凭什么会对你百依百顺?哼,你别以为占有了我,就以我男人而自居,我那只是行善积德罢了,我的丈夫是高……” “不说这个了,没意思。” 抢在沈银冰说出某个人的名字之前,高飞打断了她的话:“是谁伤了果果?” “是个老女人,破军中很重要的一个人,伤了果果。” 沈银冰在说出最后两个字时,特意加重了不屑的语气。 高飞装做没听出来:“那个老女人呢?” 沈银冰抬手,指着厂房内:“喏,她被我给吓得逃那里面了。那儿,差不多就是通往河底古墓的暗道出入口了。” “你知道这儿才是暗道的出入口?” 高飞说完,不等沈银冰回答,弯腰从地上捡起陈果果留下的金蛇怪剑,快步向厂房那边走去。 “我不知道,但只要我想知道,这世上就没什么事能瞒得住我。” 沈银冰跟了上来,很得意的说:“我才不像某些傻瓜似的,自以为是的潜伏在别处,想监视人家,结果却被人家将计就计给算计了。” 高飞来到厂房门口,稍微停顿了下脚步,迈了进去:“你是怎么做的?”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沈银冰跟着走了进来,一副为人师表的样子,淡淡然道:“以后没事时,好好理解一下这句话的含义,这对你有好处的。” “你这个黄雀来到这儿,就是为了我吧?” 高飞转身问道:“有没有手电筒,拿来用用。” “切,你别自作多情了,我会为了你?我来这儿,只是为了、为了看热闹罢了,救下‘果果’,只是顺手牵羊罢了。” 沈银冰再次撇嘴表示了她的不屑,却乖乖的把手电筒递了过去。 很多人都说,女人就是一种口是心非的生灵,最擅长的就是爱说反话,这从沈银冰身上就能看出来。 高飞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打开了手电筒。 第1546章 后面有动静! 这是一间废弃的厂房,原先是生产编织袋的,机器还摆在原处,只是布满了灰尘。 厂房不大,但也不算小,大约有五百平米左右,左边是生产机器,右边堆着一些半成品,看上去破破烂烂的,好久没有动过的样子。 沈银冰的目光,随着手电筒的光芒缓缓移动,最后落在了那堆半成品上,好像福尔摩斯那样,语气肯定的说:“我亲眼看到那个老女人进了厂房,而这里出了门之外,窗户都是封死的,她没有再出去过,看来是进了暗道。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暗道的出入口,就应该在这堆半成品下面。” 说着,沈总快步走过去,也顾不得脏了自己的白裙子,伸手抓主一个袋子,随手抛在了一边,接着就捂住鼻子咳嗽了起来:“咳,咳,好脏--你还愣着干嘛呢,不想找到出入口?” “想,当然想,可我不想去吃灰。” 高飞擦了下鼻子,走向了机器那边。 “喂,你去那边干什么,你不会天真的以为,出入口会在那么明显的地方吧?真是个弱智青年。” 沈银冰不屑的讽刺着,就看到他围着机器转了几圈后,忽然抓主一个控制机器快慢的挡杆,用力向上一抬,没抬动。 “哈,说你弱智,你还不信。唉,这孩子看上去很聪明,其实是很傻的……” 沈银冰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时,就看到高飞猛地往下一按挡杆。 然后,她就看到那个好像传送带一样的机器,缓缓向旁边移动,露出了地上的一个黑窟窿。 那个黑窟窿,足有两米见方,恰好就在机器的底座下面。 高飞拿手电向里晃了一下,随即纵身跳了下去。 “哎,你等等我!” 沈银冰叫着,呼呼的跑了过去,学着高飞的样子,纵身跳下黑窟窿时,心里还在忿忿不平:我这么聪明都没有找到暗道口,他一个弱智青年是怎么找到的?不可能啊,这么重要的暗道口,怎么可能会在那么明显的地方--啊,下面怎么这么深!? 不等沈银冰搞清楚,然后就觉得屁股一疼,重重摔在了地上,疼的她哎哟一声尖叫,差点昏厥过去,幸好看到一道亮光出现在了上方,这才没有闭上眼。 高飞的声音,从亮光后面响起,带着不可思议:“咦,你什么时候这样勇敢了,接近三米的高度,就这样跳下来,就不怕摔断腿子吗?” “我、我是看到你跳了下来了。” 沈银冰这时候才看到,高飞是顺着铁梯子下来的,疼的只嘶哈冷气,更是恨的直咬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这儿有梯子?” 暗道出入口是直上直下的,铁梯子就竖在一边,高飞刚才跳下来时,只是跳在了梯子上,沈银冰却是实实在在的从上面跳下来的。 幸好,下面还铺着一层编织袋,要不然这一下肯定把她大胯给摔断不可。 “我又没想到你会下来。” 高飞迈下最后一节梯子,手电筒向右边照去:“你还是赶紧回去吧,帮我救下了果果,我就已经很感激你了,没必要再陪着我冒险了。” 右边,是一个黑黝黝不见尽头的通道,散发着带有霉味的潮气,也不知道到底是通往了哪里。 “我陪你冒险?切,笑话,你有什么资格让我陪着你冒险?” 沈银冰扶着墙壁,呲牙咧嘴的站了起来。 高飞问:“那你下来做什么?” “我是贪狼的狼主,无论我做什么,都是以站在贪狼的利益上来出发的。你想得到这个河底古墓,我又何尝不想?” 沈银冰用手揉着生疼的屁股,满脸的疼痛变成了傲然之色。 “哦,原来是这样。” 高飞随口说了一句,拿着手电走进了通道中。 “喂,你等等我!” 沈银冰一瘸一拐的追了上来。 高飞头也不回的加快了脚步,回答说:“既然咱们不是站在相同的立场上,是竞争对手,那我有必要帮你吗?” “好,很好,你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就知道你会这样说!” 沈银冰停住脚步,咬牙切齿的说:“可你别后悔。哼,话说陈果果还在我手里,我要是有一点不高兴,她,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否安全,我可就不敢保证……”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嗖地一下就跳到了她面前,恶狠狠的瞪着她,很吓人的样子:“你要是再敢拿这个来威胁我,你觉得我会怎么对你?” 沈银冰被吓得向后退了一步,硬着头皮的说道:“你带我一起走,我就不这样说了。”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死死的盯着她。 沈银冰举起右手,说:“我保证。” “哼,那你最好记住你的保证。” 高飞冷哼了一声,转身走向了通道,脚步慢了很多。 沈银冰赶紧跟上,陪着笑的说:“你放心,我这人向来都是说话算话的。” 高飞没有理睬他,只是贴着一边向前走。 就像铁屠那样,高飞现在也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讨厌地下。 塔克拉玛干沙漠下面的地下楼兰,外蒙蒙戈尔下面的成吉思汗陵,美国死亡谷下面的破军分部,现在又是这儿。 他搞不懂,为什么老天爷这么喜欢安排他来地下(老天爷也很委屈:是作者安排的好不好,关我毛的事儿!) 地下通道就像城市里的下水道,但也仅仅是像罢了,周遭同样是水泥抹起来的,下面平坦,坑洼的地方还有积水,不过远远没有下水道那样宽敞。 两侧倒是有通电电缆,看样子应该有照明设备,只是不知道电源开关在哪儿,强光手电的光芒,只能照出三四米远,而且越走,空气也明显的越稀薄,还夹杂在明显的鱼腥、土腥气。 越走,脚步声就越响,反而平添了一股子诡异。 沈银冰紧紧跟在高飞身后,慢慢伸手抓主了他的左手。 “孤男寡女的,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高飞挣扎了一下,沈银冰反而握的更加紧了。 “那个啥,问你个事儿。” 沈银冰紧贴着高飞胳膊,看着黑漆漆的前方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暗道口,是在机器下面,而不是在那堆半成品编织袋下面呢?” 高飞回答说:“你没有看到编织袋上的灰尘,不像是被人碰过的样子?” “我当然注意到了,可问题是,机器上也有灰尘,也没人动过。” 沈银冰不服气的说。 “编织袋上的灰尘,稍微一动就会看得出。而机器却不一样,因为它很沉重,就算被人动过机器,也不会螺旋来看。” 高飞给她解释道:“你说的那个花白头发的老女人,既然进来厂房没有再出去,这就摆明了她进了暗道。既然没有动编织袋上的灰尘,那就是动了机器。还有就是,你没注意到机器的那个挡杆上,很干净,没有灰尘?” 不等沈银冰回答,高飞又说:“当然了,弱智青年是发现不了这些细节的。” “你才是弱智青年,你们全家都是弱智青年!” 沈银冰有些生气,抬手在高飞后背上砸了几拳,被他攥住了手腕,一瞪眼,然后就老实了。 俩人继续向前走,越走,觉得手电起到的作用越小,沈银冰贴的高飞也越近。 俩人没有再说话,就这样走了得三四分钟吧,沈银冰终于忍不住的小声说:“高飞,我告诉你个事。” “什么事,说。” 高飞眼睛盯着前方,脚步不停。 “我怎么觉得,觉得背后有人在跟着我们?” 沈银冰的声音有些发抖,慢慢扭头向后看去。 后面黑压压的啥也看不到,但她就是觉得有什么东西跟着她,而且就在她身后四五米的地方,在她扭头看去时,立即静止不动了。 人在某种环境下,起着很大预警作用的第六感,在正常听觉、视觉都失去作用时,就会产生一种科学都无法解释的功效,通过空气的轻微振动,探查到某种危险的存在,或者正在接近。 但第六感仅仅为人提供预警,却无法探查危险到底是来自哪儿。 正因为这样,所以才能让人感到更害怕,全身所有的神经都绷紧,此时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会做出比平时要机敏数倍的反应,包括不由自主的尖叫。 “没事的,别怕,那只是你的错觉。” 高飞牵着沈银冰的左手,稍微加了点力气,半转身用手电向后面照去。 正如沈银冰刚才所看到的那样,后面就是黑压压的,什么也没有。 不过,也不能保证在光芒之外,会不会有什么东西潜伏着,因为那种让她胆颤心惊的感觉,是越来越强烈了,身子都开始微微发抖,甚至开始后悔逞强跟着一起来了。 “你别吓唬自己了,都说没什么事了,放平心态,就当自己现在鬼屋内玩耍呢。” 高飞回过身,拿手电向前照了下,说:“要不这样吧,你在前面走,拿着手电。” “你会不会趁我全神贯注看前面时,偷偷的溜走?” 沈银冰马上追问。 “会。” 高飞毫不犹豫的回答。 “没良心的,你要真敢那样,小心我真跟你翻脸--手电拿来,把左手借给我用,没有我的许可,不许松开我!” 沈银冰右手拿过手电,左手紧紧抓主高飞的左手,站在了他怀里,向前面晃了几下,长长松了口气:“嗯,这样感觉好多了。话说你这人虽然是个混蛋,不过你还是能为女孩子提供安全感的。” “更正一点,你现在不再是女孩子了。” 高飞话刚说完,左手就被狠狠掐了一下。 沈银冰没有撒谎,刚才她虽然牵着高飞的手,可总能感觉背后有东西跟着她,随时都要扑出来那样。 现在好了,她背后就是高飞那温暖的怀抱,就算有东西从背后扑出来,也得先过了小高这一关的。 俩人继续前行,大约三分钟后,沈银冰忽然停住了脚步,低声说:“高飞,后面有动静,我听到了!” 第1547章 一只猪一样的老鼠! 靠在高飞怀中继续前行后,沈银冰紧绷着的神经明显放松了下来,不过对于某种危险的预知感,却变得更加明显了。 刚才她跟在高飞背后时,因为紧张,害怕的缘故,只感觉背后有什么东西跟着她,至于其它的就直接忽视掉了,现在精神放松后,她就听到了一种沙沙的声音。 那声音,好像是在下雨,也好像是在春蚕吃桑叶,还像是好多条毒蛇在后面蜿蜒而行。 这儿是地下暗道,就算外面下雨也不会下到这儿来,更不会有什么春蚕可吃的桑叶,那么唯一能解释这种声音传来的原因,就是毒蛇之类的东西。 沈银冰没有听到,更没有感觉到高飞有什么反应动作,忍不住的低声提醒他,说她听到后面有动静了。 “呵呵,哪有什么动静?你只是吓唬你自己罢了。” 高飞晒笑了一声,慢条斯理的转身时,沈银冰也把手电向后照了过去。 就像刚才那样,后面两三米之外,仍旧黑压压的啥也看不见,地上也空荡荡的,偶尔会有个水洼,把手电光反射回来。 “没有吧?行了,有我在,百无禁忌。别疑神疑鬼的了,走。” 高飞抬手,在沈银冰这些天明显丰盈了许多的屁股上拍了一下,赞叹:“嗯,沈狼主你这几天的变化很大啊,最起码这屁股莫起来就肉肉的,不像以前那样没手感了。” “滚蛋,臭留氓!” 沈银冰娇嗔着狠狠瞪了高飞一眼,眸子里有水光流动,左手更是伸到他左肋下,掐住一块肉刚要小心的扭啊扭时,高飞却把她揽在了怀中,一只手毫不客气的伸进了裙子里,伏在她耳边,微微喘着说:“宝贝儿,要不要在这儿办一气?” “去死!” 沈银冰就像是触电那样,身子猛地一震,掐住高飞软肉的动作,也变成了摩梭,嘴里骂着要把他推出去,可就是没有劲,反而在某人那只是飞快占领她的某个地方时,情不自禁的喃喃说道:“这、这地方,看不见啊。” “有些事,也不一定非得看到才能办,对不对?” 高飞咕噔咽了口吐沫,手上动作加大了。 “那、那你小心点,别让我摔倒在地上了,那么脏……” 沈银冰轻轻申银了一声,慢慢眯起了双眼,微微张开了小嘴,稍稍仰起下巴,做好了任人采摘的准备。 沈银冰相信,她的确听到在背后不远处有诡异的沙沙声,知道当前环境好像不适合做那种事儿,更知道如果真投入进来,或许会有好多条蛇儿爬出来--不过她心里有了那种渴望后,就不在乎这些了。 话说,人类身处未知危险的环境中做那种最不严肃的事,或许才是最最刺激,最最兴奋的,达到高、潮的时间会更短,感觉却会更强烈。 其实她早就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如果真死在那种无上的感觉中,相信也会死而无憾了。 就在沈狼主渴望享受一下那种无上的欢愉时,却觉得屁股一疼,啪、啪的声音接连响了两声,一下子从期望中醒了过来,本能的尖叫一声:“哎哟,疼!” “疼?知道疼就好。” 高飞冷哼一声,语气很严肃,还带着痛心疾首的意思,抬手捏着她小鼻子,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沈银冰,我现在对你真的好失望啊。这是什么地方啊?随时都会有致命危险出现,你却仍然想那种肮脏的事。你……唉,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表面冰清玉洁的,实则骨子里银当不堪,还是--” 啪的一声,沈银冰抬手在高飞脸上狠狠抽了一耳光,羞恼成怒的尖声骂道:“你、你特么的混蛋!臭留氓,我、我就是思想肮脏,我就是生性银当,我就是没有男人活不了,那又怎么样?你管我啊?出去后,我要包养十个小白脸,每天都鬼混,气死你个臭留氓!” “嘿,嘿嘿,逗你玩的,有必要这么生气?行了,行了,看你就像被踩了尾巴的小母狗……靠,别再动手动脚了,我不是看你害怕,紧张,所以才故意这样做的吗?你现在不怕了吧?” 高飞抓主沈银冰扇过来的右手,很郁闷的说:“好了,继续前进。” “你、哼。” 沈银冰一楞,这才恍然大悟,登时为自己刚才情动时竟然以为高飞真要跟自己在这儿做那种事而羞恼不已,觉得她简直是太不要脸了:这家伙,怎么可以在演戏时,演的这样真呢? “哼,我也是在跟你演戏好不好?就是怕你会害怕,你还以为我真想跟你个臭留氓在这儿阴乱?自以为是!” 伸手在高飞肋下狠狠掐了一把,说了两句傻瓜也能听出是瞎话的话后,沈银冰这才心满意足的转身,继续前行:“快跟紧点,免得拉下你后,你会感到害怕!” “那是,那是,以后我就跟着你沈狼主混了,还请多多保护小的。” 高飞很狗腿的跟在后面,边走边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以后跟着你混,会给什么样的福利呢?” 沈银冰手电筒不时往下面扫一下,小心的避开那些水洼:“你想要什么样的福利?月薪二百五,外加包吃包住成不成?” “成,当然成。那就说定了啊。哦,对了,跟你讲个笑话吧。” 高飞右手中的金蛇怪剑挽了个花,放在了肘后。 “就你,除了会讲那些低级趣味的笑话,还能说出什么高雅的来?” 沈银冰不屑的撇了撇嘴时,又听到了背后传来的沙沙声,不过这次声音明显大了一些,也密集了许多,正要拿手电向回照,一只手却轻轻握著她手腕。 高飞的手指,在她手腕上写了几个字:别乱动,听我的。 沈银冰心中一动,语气非常自然的说:“说吧,我看看你嘴里能不能长出象牙来。” “你嘴里是长不出来的,这一点我可以保证。至于我的,还真不一定。” 高飞嘿嘿笑了一下,开始说笑话:“话说唐三藏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前面探路的悟空回来禀报说‘师傅,前面发现一片黄瓜地,不知到了什么地方!’唐三藏冷笑一声,骂道‘蠢猴子,那自然是女儿国了!” 沈银冰早就猜出,某人要说的笑话,肯定是很低级,很下流的,所以早就做好了等他说完后,就‘羞涩不已’的狠狠骂他几句,籍此来证明自己思想高尚的准备。 可高飞说完唐僧说的那句话后,却没有再说。 等了片刻,她忍不住的问道:“继续啊。” 高飞问:“继续什么?” “继续讲故事啊。” 沈狼主淡淡的说:“把故事讲完,让我看看你有多么的低级下流。” 高飞回答说:“讲完了啊。” “讲完了?” 沈银冰有些纳闷:“这算什么笑话啊,悟空发现前面有一片黄瓜地,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唐三藏只说了一句那是女儿国,这算什么笑--啊,臭留氓,臭留氓!” 沈银冰说到后来时,才猛地醒悟了过来,随即连声骂着,伸手正要施展九阴白骨爪掐死这个臭留氓时,高飞却忽然低声喝道:“弯腰,低头!” 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听高飞这样说后,沈银冰立即做出了弯腰低头的动作。 她刚低下头,就觉得一股子劲风擦着她后脑勺,忽地一下扫了过去,接着就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吱!” 不等她搞清楚咋回事,就被高飞搂住腰抱在怀里,一个快速盘旋靠在了巷道壁上。 话说沈银冰也是那种历经太多风浪的猛人,事发突然后没有任何紧张,在被高飞搂住转身时,顺势抬起手电向前照去。 然后,她就看到了一、一头猪? 银灰色皮毛好像缎子般那样光滑的猪,也就是一百斤左右,体型臃肿却偏偏透着说不出的灵敏,圆溜溜的小眼睛在手电光的照射下,闪着凶狠的诡异荧光,一条好像蛇那样的尾巴,在地上来回的扫着。 它脖子下三寸,却有一道长长的血口。 那是高飞刚才猛地转身,在这个东西扑上来时,狠狠给它划出来的,鲜血如泉,还带着红白相间的五脏六腑,散发出了难闻的腥气。 “吱,吱!” 那个猪一样的东西,眼神凶狠的盯着手电光,看样子很像扑过来,可已经受到了致命一击,再也没有丁点力气,只能侧躺在那儿,吱吱的凄厉叫着,全身猛烈抽着,很快就不再动弹了。 这不是猪。 猪在受伤叫唤时,会是那种‘嗷嗷’的叫声。 猪有一个长拱嘴,两个大耳朵,该是憨态可掬的样子。 这东西,却是‘吱吱’的叫着,也是长嘴巴不假,可却是尖尖的,耳朵更小,嘴上还有长长的胡须…… “这、这是什么东西?” 沈银冰愣愣的看着这个怪物,觉得她该知道这是个啥玩意,却无法相信她所想到的某种动物,会与这个怪物对上号。 高飞语气平静的说道:“你也许想到这是什么东西了,只是不信。你没有看错,这是个老鼠。” “老,老鼠?” 沈银冰只觉得胃部一阵猛抽,差点就吐出来:“这是老鼠?老鼠,老鼠怎么可以长的这样大?” 她刚才就想到了这是一只老鼠,只是却不敢相信。 在佷多人心中,老鼠就是那种最多一巴掌长,在橱柜、粮仓或者野地里可劲儿糟蹋东西的讨厌生物,只需拿铁锨,或者干脆一脚就能把它踩扁才对。 可眼前这东西,看样子最少也得一百斤! 一百斤的老鼠? 长的好像猪那样,怎么可能? “这就是老鼠,一只被人喂食某种药物而改变的老鼠。” 高飞晃了下金蛇怪剑,语气低沉的说:“刚才你听到的沙沙声,就是它发出来的,它始终跟在我们后面,随时准备着扑上来咬死我们--这条暗道中,差不多会有很多只这样的老鼠,只是它们都躲在黑暗中,我们看不到它们。” 第1548章 一条水道! 沈银冰自付她已经见惯了生死。 实际上也的确这样,太多的挫折跟磨难,已经把她的神经,淬炼的比其他女孩子,甚至比很多男人胆子都大,自然不会害怕老鼠,说不定当一只老鼠在企图吓唬她时,会被她一脚踩扁。 可当一只老鼠好像猪那样大时--就算她胆子再大,也会害怕。 有些东西,一旦变得全然超出了人类思想所接受的限度,就会变成恐惧。 最起码,沈银冰现在就很怕,尤其是听高飞说,在这条暗道中,可能还有很多这样的老鼠时。 这些好像猪一般大的老鼠,应该就是来看守这条暗道的。 高飞怕不怕? 沈银冰觉得他不会怕,哪怕是怕,也得装做不怕的样子,因为他是男人,此间唯一的男人,他得保护沈狼主才行。 “我才不会怕这玩意,只要它们也能被干掉,就没什么可怕的。” 好像知道沈银冰心里在想什么,高飞淡定的笑着,搂着她腰肢的左臂,稍微用了下力气。 “你最好不要怕,要不然可就惨了。” 沈银冰挣扎了下,很认真的问:“高先生,能不能别搂着我,还这么紧!我可提醒你啊,我现在是别人的未婚妻,你就不怕我未婚夫知道后,会找你拼命?” “狗屁。走吧。” 高飞骂了句,刚要松开她,就听到前后两边的通道中,都传来了好多明显的奔跑声:声音轻便,急促,有力,就像猎狗追捕野兔时那样。 高飞脸色一变,猛地把沈银冰拽到了背后,右手中的金蛇怪剑横在了雄前。 沈银冰也听到这种声音了:这是有无数只好像猪一样的老鼠,正在向这边聚拢。 一只大老鼠,高飞肯定能搞定。 可是十几只呢? 如果它们从前后两个方向,同时扑击俩人,就算高飞能护住他自己不被咬死,能护得住沈银冰吗? 沈银冰怕了,双手搂住高飞的腰,颤声说:“不许丢下我,要死,咱们死在一起!” “切,我稀罕跟你做一对同名鸳鸯吗?喂,我说你能不能别抱着我,你可是有未婚夫的人了,得学会自重才行!” 高飞嘴里这样说着,左手却向后伸出,把沈银冰完全护在了身后。 “吱!” 巷道前面的黑暗中,一声尖叫声响起后,随即生起一股子凌厉的劲风--有老鼠扑了上来。 沈银冰在极度恐惧下,也发出了一声尖叫。 她不怕死,可真怕被老鼠吃掉。 “别瞎叫唤!” 高飞大喝声中,右手中的金蛇怪剑斜刺里上挑了过去,对着猛地出现在强光手电光芒中的那只大老鼠。 身在半空中的大老鼠,就在高飞的剑尖刚刺穿它毛皮时,忽然又发出一声吱的叫声,看上去很肥硕的身子猛地一扭,竟然在半空中微微转向。 刺啦--高飞的剑尖,在老鼠的高速飞扑中,从它身上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不过因为角度的原因,老鼠伤口不重,甚至说一点都不致命,最多也就是在它身上划出一道浅浅的口子罢了。 但老鼠前扑的速度却毫不停留,从高飞眼前一闪而过,目标--是那只死了的老鼠。 看到饿狗扑向一块肉骨头时的样子吗? 这只很凶恶的老鼠,根本没有理睬高飞俩人,也毫不在意身上被金蛇怪剑划了道口子,只是眼冒凶光的扑到了那只死老鼠身上,随即张开嘴巴,一口咬住了淌出来的肠子上。 它在吃同伴的身体。 它快速扑过来,不是为了捕杀高飞俩人,而是抢吃同伴的尸体。 常年生活在地下的老鼠,视力早就适应了黑暗,嗅觉也变得更加灵敏,尤其是对血腥的反应,更是出奇的酷爱--当那只老鼠被高飞一剑开膛剖肚后,它在很远处就嗅到了新鲜事物的味道,这才不顾一切的向这边扑来,才不理会高飞俩人。 哥们来这儿,就是抢东西吃的,晚了就抢不到了--就在高飞俩人嘴巴大张,诧异的望着那只老鼠飞快的啃吃同伴时,又是一条黑影,夹杂着劲风,从巷道前面的黑暗中扑了出来。 这次,高飞没有理睬它。 那只老鼠肯定看到了高飞俩人,不过才不会理睬他们俩,只是扑向了那只死老鼠。 那只正在进食的老鼠,在一个同类扑过来后,就像护食的狗那样,猛地半转身,张大嘴露出尖长的,带着血的牙齿,吱吱咆哮着咬了过来。 第二只老鼠重重撞在它身上--两只好像猪一样的老鼠,凄厉叫着的翻滚在了地上,厮打了起来。 不过它们厮打的时间并不长,因为第三只老鼠很快就出现了,直接扑向了死老鼠,对它们的厮打不屑一顾。 然后,就是第四只,第五只--当第六只老鼠也从后面出现后,那两只老鼠终于明白此时不是掐架的时侯了,得赶紧去抢食,要不然就会便宜了别的老鼠。 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就有不下十只老鼠扑了过来,在那儿相互撕咬着,咆哮着,争抢同类的尸体,甚至有两只咬住一根肠子,猛地向后一拽,那根肠子--就砰的一声断成两半截。 “呕!” 呆愣愣看着眼前这一切的沈银冰,再也受不了了,弯腰张嘴就要呕吐时,高飞却及时伸手捂住了她的嘴巴,抱着她迅速向前跑去。 嘴巴被捂住后,没法吐上来的滋味很难受,沈银冰开始挣扎。 “你要是不怕那些老鼠被你的呕吐物给引来,变成它们的盘中餐,你尽管吐!” 高飞松开了她的嘴巴,在她耳边低声喝了一句。 马上,沈银冰就咬住了牙关。 虽说在胃部剧烈抽啊抽时,不能像拉稀那样的吐出来,会憋得很难受,但总比把那些老鼠吸引过来要好很多。 “吱,吱!” “刺啦,刺啦!” “喀嚓,喀嚓!” 尖叫声,撕碎声,骨头断裂声,很快就会被俩人抛在了后面,在拐过一个弯道后,终于消失不见。 “好、好了,让我歇息一会儿。” 沈银冰靠在了巷壁上,脸色苍白的浑身无力。 高飞看出她实在不好受后,抬手在她后背上轻轻拍打了下,关心的问:“感觉好受些了没有?” “没有,还想吐,刚才太、太恶心了。” 沈银冰抬手捂住嘴,腮帮子一鼓一鼓似的,好像离了水的鱼。 扭头看了一眼,高飞才说:“那就吐吧,吐完了赶紧走。” 这儿距离那些老鼠差不多得有几百米了,就算沈银冰的呕吐物会引来它们,他们俩人到时候也已经跑远了。 “哦。” 沈银冰哦了一声,忽然拽起高飞的上衣,张嘴低头哇的一声…… 高飞无语的看着她,很关心的说:“以后吃东西是,最好是看看有没有过期,以免拉肚子。” “感觉好多了。” 沈银冰擦了擦嘴,抬起头来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高飞反手脱下黑色背心,裹巴了裹巴,扔了出去。 “不好意思啊,等上去后,再赔你一件新的。” 沈银冰靠在巷壁上,问:“你说那些老鼠,吃什么才长这么大的?” 擦了擦肚皮,高飞说:“看看你脚下吧。” “看什么呀?” 沈银冰低头看去--先是一楞,随即张嘴就要尖叫。 高飞及时捂住了她的嘴,用刚才擦肚子的那只手:“大姐,咱能不能别这样一惊一乍的,我觉得你该很沉稳才对。” “拿开你的手,这么臭!” 沈银冰蹭地一下,就蹦到了高飞的怀中。 刚才她低头看去,才发现她就站在几根骨头上。 白骨,满地都是白骨,大部分都是猪羊牛的,还有一个竟然是人的骷髅。 高飞在拐过弯来后,就看到地上有磷光闪现了,好像幽灵火那样,好大的一片。 右转向前十几米,是个死胡同,这儿,应该是那些老鼠的餐厅,在最里面,还有两只像兔子大小的老鼠,正在争抢高飞扔出去的背心。 “走差路了。” 高飞拿过沈银冰的手电,向左边照去。 隐隐间,能看到那边也有通道。 “快,快离开这儿,我真有些受不了。” 沈银冰艰难的咽了口口水,抓起高飞的手腕就像那边跑去。 这次她跑在了前面,刚跑到左拐的巷道中,身子就是猛地向前一倾,发出一声噗通的声音--在她脚下,是水。 水不是很深,及膝深,但却不反光,因为水面上浮着一层青苔、水草还有污油之类的东西,还散发出了腥臭气息。 “你猜,这里面有没有水老鼠,或者水蛇,水蛭,能吃人的怪鱼?” 高飞弯腰捡起一块散了的骨头,用力向前扔了出去。 骨头砸在水面上,把浮在上面的东西荡漾开来,手电照过去后,水面开始反光,能看出数十米:这是一条长长的水道,好像没有尽头那样,水面上不但有很多水草等东西,还漂浮着一些死鱼之类的。 水面是静止不动的,就是一条死水道。 不过沈银冰却知道,越是这样看起来很平静的水面下,才会有更多让人防不胜防的危险,再加上出于女孩子对死水的讨厌,她马上就拽着高飞的胳膊,回到了通道中,心有余悸的说:“我们肯定是走错路了。” 高飞却看着前面,摇了摇头说:“没错,这就是向古墓去的通道。前面没路了,右边是老鼠们的餐厅,那些人要想去古墓,非得走这条路。” 沈银冰甩了甩脚上的水草,说:“不可能,他们出来进去的,也会走这条路啊,就不怕被你所说的那些东西给伤了?” 高飞拿着她手腕,向巷道上空照了一下,说:“你仔细看看,能不能发现不一样的地方?” “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巷道……” 沈银冰刚说到一半,就发现不一样的地方了:巷道上面,每隔两米左右,就会有两个平行的圆孔,很有规律的排列了出去。 高飞说话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圆孔里能下来绳索,然后连接水底的铁桥之类的东西,那样就形成了浮桥。” 第1549章 会是什么东西在水里? 当人要从水面上过时,圆孔中就会落下与水底连接的铁桥之类的绳索,就能踩在上面向前走。 当连接铁桥的绳索断开后,铁桥就会落在水下。 紧挨着通道这边的水面也就是及膝深,可谁能保证里面的水也是这样浅? 当初设计这条通道的人,决不会奢望这点死水就能挡住别人的脚步,不知道深浅的水下,肯定会有高飞俩人猜不到的危险。 看到旁边巷壁下有块拳头大的碎石头,沈银冰弯腰捡了起来,递给了高飞。 高飞接过来,弯腰一荡右臂,那块石头就直直的飞出了十几米,落在了水面上。 咚的一声响,水花四溅。 就算再没有常识的人,从石头落水时发出的声音,也能听出那边的水深,最少也得有一米深。 这么臭的水,别说是让沈银冰淌过去了,就是让她站在水边多呆一分钟,她都感觉难受:“我们、我们还是回去吧,人家不欢迎咱们擅闯。” 高飞叹了口气,望着水面说:“现在,我们还有机会调头吗?” “怎么没机会?” 沈银冰刚问出这句话,就听到后面的巷道中,又传来急促的沙沙声,还伴随着大老鼠发出的吱吱叫声。 沈银冰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刚才遇到第一只大老鼠时,高飞好像很轻松的就干掉了它。 可当老鼠的数量,增加到十数只,甚至更多时呢? 高飞还能那样快速的干掉它们? 退一步来说,就算高飞能应付十数只这样的大老鼠,最终把它们一一斩于剑下,可也无法同时照顾沈银冰。 瞬间相同了这一点的沈银冰,颤声问道:“那、那怎么办?” “除了向前走,还能怎么办?” 高飞苦笑着,迈步走下了水中:“跟着我--草,我让你跟着我,没让你趴在我背上。” 沈银冰好像八爪鱼那样,两只手紧紧抱住高飞的脖子,两条修长白、嫰的腿子,好像蛇儿那样缠在他腰间,两只脚还勾在了一起,趴在他肩膀上说:“把手电给我,我给你指导前进的方向--放心,我会跟你生死与共的,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我都是你最坚实,也是最可靠的后盾,决不会扔下你一个人独自逃生。请相信我!” “我相信你说的这些,能够跟你一起生死与共,那是我三生修来的福气。” 高飞一脸感激涕零的样子,晃着手里的金蛇怪剑,抢在数只老鼠扑过来之前,快步向水道中淌了过去。 水花翻动,翻出一阵阵的臭气。 一只老鼠最先扑了过来。 就在沈银冰以为它要跳下来,在水里展开攻击时,却看到它好像安装了制动系统那样,吱嘎一声就停在了那边,张大嘴露出尖利的獠牙,冲这边尖声咆哮着。 很快,又有两只扑了过来,也像它们的同伴那样,做出攻击的样子,只是站在巷道中向这边呲牙咧嘴,却不敢下水。 沈银冰终于放心了,还有些得意的笑了下:“嘿,这些大老鼠很怕我啊,都不敢下水。我敢说,如果我没有跟你在一起,它们肯定会冲下来,把你撕咬成碎片。” “我很为你浑身散发出让老鼠都害怕的王八之气而感到震惊,同时也觉得老鼠在你脸上咬几口,也不一定见血。” 高飞赞叹的说道:“不过,不知道你想过没有,老鼠们就算害怕你,可它们为什么没有下水,在后面跟着我们。” “那是因为我……” 沈狼主正要再自恋的说什么时,忽然一下子明白了:“那是因为,水下面有比它们更厉害的东西,所以它们才不敢随便下水。” “回答十分准确,那你猜猜,水里面会有什么?” 高飞哗哗的淌水前行,水已经淹到了他腰间,沈银冰得尽量向上纵起,才能避免臭水淹了她香臀。 “你刚才也说了,无非是水蛭,水蛇,或者吃人的鱼。” 沈银冰紧张的盯着水面,说:“或许,水下会有钉子,捕兽的铁夹子,或者陷阱之类的。” “水里肯定有毒。” 高飞忽然停住了脚步,慢慢靠在了巷壁一旁,低声说:“所以你最好别碰到水面。” “这个我懂得,可你呢?” 沈银冰两根腿子,几乎盘在了高飞的脖子上,动作很别扭:“要不,我骑在你脖子上啊--那样的动作虽然不雅,但却是最保险的。” “我就是传说中的金刚不坏身,区区毒水算不了什么。” 高飞仍旧死死盯着前面的水面,拍了拍沈银冰的腿子:“只要你不随便撒尿,尽可以骑在我脖子上。” “你说话真恶心。” 沈银冰说着,左腿慢慢抬起,动作很优雅的抬上了高飞的肩膀。 沈狼主以前健身时,不但练过几手跆拳道,还会一点点的瑜伽。 一点点的瑜伽,就足够她能玩转自如的骑在高飞脖子上了。 当高飞吹嘘他是金刚不坏身时,沈银冰才想起他应该不是吹牛,一般两般的毒对他来说,几乎没有任何的副作用。 想到这点后,沈银冰骑在高飞脖子上,就更加心安理得了,在回头看了眼远处那些大老鼠后,还好整以暇的拽了拽高飞的耳朵:“走呀,我都不怕了,你怎么还不--高飞,你紧张什么?” 高飞再次紧紧攥了下手中的金蛇怪剑,低声说:“你感觉不到水面的波动,可如果用手电向前面看,就该看到什么。” 沈银冰抬起了手电,向前面的水面照去--几米处的水面,现在轻微的晃动着,被波动的涟漪,从前面黑暗中一圈圈的向这边扩散了过来。 这种情况,只能证明前面黑暗的水下,有什么大家伙游了过来,而且肯定比那些老鼠大,因为要是还换成那些老鼠的话,也不可能荡起这么大的涟漪。 紧紧抿了下嘴角,沈银冰低声问道:“来的,会是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会在水里快速游动?” 高飞反问道。 “当然是鱼啊。” 沈银冰脱口说道:“还有水蛇啊,乌龟啊螃蟹啥的--来的,是吃人鱼吗?” 高飞没有再说话,只是死死盯着手电光落下的水面上。 他也不能确定来的是什么东西,只能肯定这东西要比那些老鼠更加难对付。 那些老鼠虽然凶恶,不过在陆地上,高飞完全可以利用他牛比的身手,让它们含恨而死。 可现在却是在水里,势必会影响高飞的动作,让他无法像是在陆地上那样,及时的闪转腾挪。 更何况,他此时脖子上还骑着个人,这更大大降低了她的武力值,能把原来的本事,发挥出十分之一就很不错了。 涟漪越来越大,还起了小小的波浪,轻轻拍打在了巷壁上。 这证明从水里游来的东西,个头很大。 “不会,不会是个鲨鱼吧?” 沈银冰颤声刚说完这句话,然后就看到了两个灯泡。 红色的灯泡,比三百瓦的大灯泡还要大,闪着妖异的红光,从水面下慢慢浮了上来。 再然后,沈银冰就看到了一颗脑袋,登时失声叫道:“啊!” -- 告辞老实和尚后,叶心伤用最快的速度向东边跑去。 最多用了五六分钟,他就来到了那间废弃的厂房前。 因为跑的太急了些,叶心伤没有来得及观察周围的环境,韩家骏等人又隐藏在暗中,看到他跑过来后,立即闪身出来:“什么人,站住!” 随着韩家骏的一声低喝,七八个枪口对准了叶心伤的同时,几道强光手电也照在了他脸上。 叶心伤躲藏已经来不及了,只能抬手遮住脸,敷衍道:“是我。” “啊,你是叶教官?” 有人认出了叶心伤,连忙报告韩家骏:“韩助理,他是叶心伤。” 去年时,叶心伤曾经充当过沈银冰半年时间的男朋友,更是为她训练了一批保镖。 沈银冰当前的保安力量虽然有了很大改变,但总体来说还是以那些人为底子的,所以有人认识叶心伤。 “叶心伤?哦,放下枪。” 韩家骏也听说过叶心伤的名字,知道他跟沈总的关系不一般,所以连忙让人放下枪。 叶心伤放下手,四下里看了几眼,问道:“高飞,陈果果俩人呢?” “陈女士受伤了,已经被我们的人送去医院了。” 韩家骏如实相告:“高飞,还有我们沈总,都去厂房里面了。里面有通往河底古墓的暗道。” “什么,陈果果受伤了?” 叶心伤一听,脸色大变:“是谁伤了她?” 陈果果有多么厉害,叶心伤当然很清楚。 就像陈果果自以为是那样,叶心伤也觉得,天底下除了莫邪征东之外,其他人都不会被她放在眼里。 可现在韩家骏却说,她受伤了,叶心伤不大吃一惊才奇怪。 “叶教官。” 一个保镖低声提醒道:“陈女士,可能是怀孕了。” 陈果果怀孕已经五个月的事,叶心伤自然也知道,听那个保镖这样说后,立即顿悟了过来:“哦,她不要紧吧?” 那个保镖说:“随队的刘医生说了,好像很危险的样子。” “哦。” 叶心伤抬头向大堤那边看了眼,说:“既然她很危险,高飞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看?” “我们的人发现,有人抗着一个口袋进了厂房。” 韩家骏这时候站出来,接着说:“高先生或许是担心那个人的安全吧。” “嗯,那是解红颜。” 叶心伤抿了下嘴角,觉得高飞暂时不管陈果果,而是去河底古墓,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陈果果还有人照顾,而解红颜就很危险了。 叶心伤的话音未落,韩家骏等人再次抬起了枪,冲他背后喝问:“谁?” 叶心伤回头看去,就看到大袖飘飘的老实和尚,神态悠闲的走了过来:“无量天尊,几位施主不要误会,贫僧并无恶意,只是来看看罢了。” 抢在韩家骏再说什么之前,叶心伤淡淡的说:“让你的人放下枪,你们总该听说过老实和尚吧。” 第1550章 阴阳之门,擅入者死! 放在两年多之前,叶心伤要是给人介绍,月光下这个老秃驴是老实和尚的话,韩家骏等人肯定会不以为然:老实和尚是谁? 但自从老实和尚策划了外蒙汉德勒森林一战,又从几百米的地下逃生后,他的传说--就在黑白两道传播了开来,知道的知道他目前在白云观做个守墓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正隐藏在暗中,狞笑着随时准备扑出来择人而食,就像恶狼那样。 紧跟沈总步伐的韩家骏,自然没理由不知道老实和尚是何许人,目前又在那儿高就,所以听叶心伤说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老实和尚后,脸色登时一变,情不自禁的后退一步:“你就是老实和尚?” “无量天尊,正是贫僧。” 老实和尚法相庄严的高喧了一声道号,却是单掌竖在雄前,行和尚礼。 对老实和尚道士和尚分不清的行为,韩家骏等人都觉得很奇怪,不过没有谁问,碍于他曾经的凶名,在他行李时,纷纷都说不敢当。 “暗道就在厂房内吗?兄弟,借我手电用一下。” 叶心伤从一个保镖手中拿过一只手电,快步向厂房走了过去:“哦,对了,等会儿我还有一个同伴要来,是铁屠,你们别误会了他。” 铁屠跟叶心伤的关系,就像男同志那样,好像整天都在一块,韩家骏等人自然清楚。 老实和尚跟了上来:“叶施主,你这是要去哪儿?” “在这附近的河底,有一个古墓,高飞想找到那个古墓,出入口就在这里面。” 叶心伤简单的说着,快步走进了厂房内。 “古墓?哦,我知道了,原来那个穿白衣的老怪物,就是来自那个古墓中。” 老实和尚微微点了点头,跟着走了进去。 韩家骏给宋承钢使了个眼色,俩人拿着手电也跟了进去:“老、大师,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古墓?这儿可是破军部门的一个秘密所在之处。” “不知道,老衲乃一凡人,怎么可能会知道这儿藏有古墓?” 老实和尚摇了摇头,淡然笑道:“我来这儿,只是好奇罢了--无量天尊,阿弥陀佛,出家人不该有好奇心思的。红尘万物,一切都是虚幻的,飘渺的,是狗屎。” 老实和尚嘴里说着一切都是狗屎,却跟着叶心伤下了梯子。 韩家骏俩人紧紧跟了下去。 四个人先后下了梯子,就看到了一截巷道。 不是一条巷道,而是一截。 高飞、沈银冰俩人走进去的巷道,距离洞口十几米处,就被一道石门封了个严严实实。 下面除了这条通道后,就再也没有别的路了。 高飞俩人既然下了暗道,没有上去过,那么就证明他们走进了巷道中,却有人在他们进去后,用这扇石门把后路给封死了。 那扇长满了青苔的石门上,好像还刻着什么花纹,不过叶心伤现在没心情看这些了,快步走过去,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石,在石门上轻轻敲了几下。 石门传来沉闷的砰砰声。 根据在场四个人的判断,这扇石门最少也得有半米厚,甚至更厚,而且周遭那叫一个严丝合缝,根本没有着力的地方。 抬脚在石门上踢了一脚,叶心伤转身看着韩家骏,嘎声问道:“你确定,高飞俩人进了这里面。” 韩家骏用力点头:“他们下来后,就再也没有出去过。” “这是个圈套。” 叶心伤紧攥着双拳,说道:“人家是故意让他们发现,并引他们进去,然后封死后路--我们必须得把石门破开!” “我去找tnt炸药!” 宋承钢的反应也很迅速,马上转身就向梯子上爬去。 说实在的,高飞的死活他不怎么在乎,可沈银冰也被困在了石门里面。 如果沈狼主有个三长两短的,失去这尊保护神后,大家还怎么过当前的好日子? 所以必须得破开石门,把沈银冰给救出来。 这扇石门太重了,用铁撬之类的肯定撬不开,而且看石门四周,也都应该是钢筋混凝土结构,不过如果在石门上凿个洞,用炸药炸的话,却不是问题。 “唉。” 老实和尚叹了口气,淡淡的说:“这位施主,你敢保证炸药在炸坏石门时,不会把里面的通道炸塌?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们才没有一点点的生机了。” 宋承钢一楞,脱口问道:“那怎么办?” 老实和尚没有回答该怎么办,转身走到石门前,用袖子把上面的青苔,仔细的擦干净。 借着强光手电的光芒,四个人看到石门上露出了一些花纹,确切地是说,是一副画。 石门上雕刻着佷多人,一匹马。 那匹马,与骑马的那个人,几乎占了石门的一半:骏马仰蹄人立而起,昂着脖子长声嘶叫,马背上的那个人,穿着古代的盔甲,一手持着丈八蛇矛,一手拎着马缰,正面对前方,瞋目大喝,命令背后的将士们,奋勇追杀。 在前面,是一群狼奔鼠窜的乱兵,丢盔弃甲,有抱着脑袋逃跑的,还有跪在地上磕头求饶的,穿着与这员大将的服侍截然不同。 总之,这幅画就像电视剧《大明英烈》里所演的那样,常遇春大败蒙古人那样。 老实和尚很仔细的看着这幅画,目光慢慢在大将背后那幅旗帜上定格。 棋子上,写着一个大大的篆体:冉。 看来,这员大将就姓冉了。 看到老实和尚久久盯着这个字,韩家骏很小心的问道:“大师,看出什么来了没有?” “这是一扇门。” 老实和尚沉默片刻,才说了一句废话。 当然了,碍于老实和尚以往的淫威,没有谁敢说他说的是废话。 老实和尚目光终于从那个‘冉’字上离开,看向了别处:“你们还看到什么没有?” 除了一些人在厮杀,还有什么呀? 韩家骏与宋承钢相互对望了一眼,都没有说话。 叶心伤却慢慢屈膝蹲下了身子,仰望四十五度角,说:“从这个角度上看去的话,能看到一行很难被发现的字。” 韩家骏俩人连忙效仿叶心伤,蹲下了身子看去。 果然,从这个角度看上去,就看到在乱兵的最中间,有八个由右向左看的篆字:“什么,什么之门,入什么什么啊?” “阴阳之门,擅入者死。” 老实和尚淡淡念出了这八个字。 “阴阳之门,擅入者死?” 宋承钢嗤笑一声,抬拳就向门上砸了过去:“装神弄鬼……” “慢点!” 老实和尚忽然大喝一声。 砰! 宋承钢的拳头,已经狠狠砸在了石门上。 甩了甩有些生疼的右拳,宋承钢转身看着老实和尚,不屑的笑道:“怎么,大师你觉得我冒犯了这扇门?”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老实和尚看着他的手背,寿眉微微一挑,随即双手合十,微微弯腰念起了经文。 刚才,他罕见的没有把‘无量天尊’,与‘善哉、善哉’连着读出来,不过看他一脸郑重其事的样子,好像看到有什么恶魔从石门里冒了出来那样。 这老和尚也很会装神弄鬼的--宋承钢心中晒笑一声时,觉得右拳有些麻,本能的甩了一下时,忽然看到韩家骏正张大嘴巴的看着他。 模样,真的好像看到了鬼。 或者说,宋承钢已经变成了鬼。 而叶心伤,则一脸凝重,一把扯住韩家骏,迅速向后退了几步。 韩家骏身子碰到梯子时,才猛地清醒过来,随即抬头对着上面嘶声叫道:“快给刘医师打电话,让他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来!” “唉,已经晚了。” 老实和尚这时候抬头,看了宋承钢一眼,随即再次垂下眼帘,喃喃念道:“眼耳见闻知道眷属将舍宅宝贝等。为其自身塑画地藏菩萨形像。是人若是业报合受重病者。承斯功德寻即除愈寿命增益……” “韩助理,怎么了,大师为什么再念往生咒?” 宋承钢以前曾经有机会见过和尚在超度亡灵时,都是念道了些什么,所以一下就听出老实和尚念得是什么了,顿时心头就生起了一股子不好的感觉。 他根本不知道,他的脸上现在已经浮上了一层青绿色,而且还带着诡异的笑容--这张笑脸,人类是笑不出来的,只该在地狱中看到。 可关键问题时,宋承钢却不知道。 他在笑,很诡异的笑,本身却不知道,只是出于本能的,抬手在脸上擦了一下,有些紧张的说:“怎么--” 他下一个字还没有说出来,声音就像被人用刀子切断那样,愣愣的看着左手:左手手背上,竟然有一块带血的皮肉,不知道是谁的。 接着,他就感觉有热乎乎的东西,顺着下巴淌了下来,下意识的再次抬手擦……然后,又看到一块血淋淋的皮肉,粘在了手背上。 脑袋里嗡的一声,宋承钢好像知道了什么,猛地张大嘴巴,想嘶声高喊什么时,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因为他在张大嘴巴时,嘴角--竟然像被刀子豁开那样,从嘴角一直裂到了耳根处。 “呃,呃!” 宋承钢嗓子里发出沙哑的叫声,看着自己的手,正要努力说什么时,叶心伤却从韩家骏手中夺过微冲,枪口一抬,冲着他就扣下了扳机:哒,哒哒! 一个连射,十几颗子弹,都精准打中了宋承钢的心脏。 强大的子弹惯性,让他踉跄后退,最后撞在了巷壁上,缓缓瘫坐在了地上。 他沿着巷壁坐下时,背后的巷壁上,留下了一层瘆人的血肉,鲜血却不流淌,就像浓浓的油漆那样。 “谢--谢!” 宋承钢在最后一丝意识消失前,那张大的过份的嘴里,终于发出了两个模糊的字眼。 他谢谢叶心伤抢在恐惧把他彻底包围之前,能够及时把他枪杀。 被人杀,还要说谢谢,发自内心的谢,这是一种悲哀。 “宋队长!” 在地面上听到枪声响后赶来的一个保镖,恰好看到叶心伤开枪打死宋承钢,登时大惊,把枪口对准了他。 第1551章 石门上的故事! “不要开枪!” 看到手下把微冲枪口对准叶心伤后,被吓傻的韩家骏,才猛地醒悟了过来,连忙厉声阻止。 那个手下一楞时,韩家骏再次吼道:“那是在救他!快把枪放下!” 救他? 叶心伤明明用一梭子子弹打死了宋队长,怎么韩助理却说是在救他? 那个手下彻底懵了,本能的服从了韩家骏的命令,把枪放了下来。 韩家骏没有说错,叶心伤开枪打死宋承钢,的确是在救他--让他再也不用受那种连死都无法忍受的痛苦。 想想也是,宋承钢平时身材素质特好,人长的也不错,再加上心思慎密,做事从来是杀伐果断,被沈银冰视为重要心腹之一。 就这样一个大有前途的青年才俊,忽然间却发现只要用手一莫脸颊,就会有血肉粘下来,刚要张嘴大叫,嘴角却像糟烂了的碎布那样,一下子裂到了耳朵根处……这种用语言无法形容的恐怖,彻底击倒了他。 假如让他明白过来是中毒了,中了一种特别阴险毒辣的毒,就因为他拿拳头狠狠砸了下石门--就这么个小小的动作,就把他给毁了,他真的无法承受。 如果叶心伤不及时开枪把他打死,结束他的痛苦,谁都不知道他该怎么面对自己悲惨的死去。 所以在叶心伤果断开枪,避免他因为挣扎,而把整个人都挣扎成一滩烂肉时,他衷心对叶心伤道谢。 韩家骏痛苦的闭了下眼睛,反手脱下外衣走到尸体前,轻轻盖在了他的头上。 “兄弟,走好,你的仇,我们一定会给你报的!” 韩家骏狠狠鼓了下腮帮子,缓缓转身看着老实和尚,沉声说:“大师,你能看出这是什么毒吗?” 不等老实和尚说什么,韩家骏又说:“还有就是,你刚才也曾经动过石门,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的右手好像也被石门上的毛刺刮伤了,可你却没事!” 韩家骏说话时,对暗道上方的几个保镖使了个眼色。 那几个保镖会意,立即毫不客气的把微冲对准了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虽然是传说中的人,但韩家骏却怀疑宋承钢的死跟他有关,那些保镖此时都有着‘兔死狐悲’的感受,自然不会在意这大和尚是不是传说中的人了,只需韩家骏一声令下,或者看出不对劲的苗头,就会毫不客气的立即开枪。 老实和尚目前身处空间狭小的暗道中,就算他本事高强,可还是无法与子弹相抗衡,这是肯定的。 “我知道石门上雕刻的是谁了,也知道你们要寻找的那个千年古墓中,是谁的安息之处了,无量天尊。” 老实和尚好像没有看到上方的枪口,答非所问,转身看着那扇石门,高喧了一声佛号,脸上全是很复杂的表情。 暗道上面,这时候传来了说话声。 接着,有人叫道:“心伤,你在哪儿?” “老铁,我在这里!” 叶心伤抬头看去,就看到铁屠出现在上方,旁边还站着个小女孩。 小女孩自然是苏樱了,她帮铁屠解决了那些敌人,又讲述了老实和尚救下叶心伤的事后,俩人才一起赶了过来。 “暂时不要下来,在上面等。” 叶心伤抢在铁屠要问什么之前,再次说话了。 铁屠扫了眼周遭的那些保镖,缓缓点了点头。 韩家骏却没有管这些,只是死死看着老实和尚,再次说道:“大师,我不想听你讲故事,我只想知道,是你先碰过石门的,可你没事,后来碰到石门的宋承钢,却惨死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也不能怪韩家骏怀疑老实和尚,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大家伙刚下来时,叶心伤的确是最先碰到石门的,不过却只是拿石头敲了敲,测探了下石门的厚度而已。 可老实和尚呢,却是拿袖子在石门上擦了一遍。 他在擦的过程中,手掌边缘被石门上的毛刺给划伤了,不过没有谁在意这些,小伤而已。 但当宋承钢在石门上狠狠砸了一拳后,惨剧就发生了。 一般来说,毒药都是见血封喉的,宋承钢在狠砸一拳时,右手手背被石门上的毛刺碰破了,然后他在极短的时间内死亡,可同样在石门上见了血的老实和尚,却是安然无恙。 这事怎么说? 是不是老实和尚在借着用袖子擦石门时,趁机抹上了特别阴狠的毒药? 尽管他没有必要这样做,而且依着他的本事与身份,也没必要杀在场的人,可韩家骏却不能不问。 “呵呵,施主你太心急了些,我要是不讲故事,怎么能证明我的清白?” 老实和尚淡然一笑,不等韩家骏再说什么,双掌合十低声念了句无量天尊,盘膝缓缓坐在了地上。 看他一副淡定自若的样子后,韩家骏也没着急再逼问什么,就站在那儿听他讲故事。 不这样还能咋办? 仅仅一扇石门,就让宋承钢丢了姓名,如果不搞清楚咋回事,就别提破门去救沈银冰了。 老实和尚盘膝坐下后,先卖了个关子:“在场的诸位,应该都听说过五胡乱华的历史吧?” 五胡乱华,是华夏东晋时期,塞北多个胡人的游牧部落联盟,趁中原的西晋王朝衰弱空虚之际,大规模南下建立胡人国家,从而造成与中华正统政权对峙的时期。 五胡分别指匈奴、鲜卑、羯、羌、氐五个胡人的游牧部落联盟。 五胡乱华时,破坏了中原的政权和经济架构,由于汉族避难从黄河流域大规模进入长江和珠江流域,史称衣冠南渡,进一步增进了南方的百越、三苗族裔与中原汉族的文化和经济联系。 匈奴、鲜卑等北方胡族攻入中原后,西晋王室及士族被迫大举迁徙,在长江南岸建立了东晋政权,据唐代房玄龄主编的《晋书?王导传》记载:洛京倾覆,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 也就是说,为避战乱,有十分之七的中原人口都迁往了江南,而那些无力迁徙的北方汉族,则命运悲惨,胡人所到之地,尽皆屠戮。真可谓‘狼烟千里,十不存二。’ 残留的北方汉人流民决定奋起反抗,他们或构筑堡垒,或组成义军,与胡人军队展开了殊死较量。 然而这些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汉人组成的军队实力太弱,几乎不对胡人造成任何威胁。因此胡人在最初的恐吓消失之后,依旧作威作福,视汉人为猪狗。 胡人的优越感不是凭空产生的,是建立在其军队优势和人口优势上的。 有一次,野蛮君主石虎看着自己儿子出行的队伍,笑着说:“我家父子威风如此,只要不天塌地陷,还有什么忧愁的呢?抱子弄孙享乐就行了!” 五胡乱华对华夏历史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是汉民族有史以来最大的,也是最不愿意提到的痛。 现场众人,除了文化水平比较高的叶心伤外,韩家骏他们都只是听过‘五胡乱华’这个词,至于乱华的是哪五胡,他们就不知道,更不知道五胡乱华对汉民族所造成的伤害了。 “历史上的五胡乱华,导致汉民族人口锐减,几乎到了亡族的地步。” 老实和尚简单的解释了一下什么叫五胡乱华后,看向了石门,继续说道:“这时候,汉民族中有个人出现了,就是他出头向天下汉人发出了杀胡令。” “杀胡令?” 韩家骏也看向了石门,看着石门上雕刻着的那个跃马持茅的大将,低声说道:“我也知道他是谁了,他是冉闵。” 冉闵,是西晋末年五胡十六国时期后赵皇帝石虎的养孙,后来冉魏的开国皇帝,死后被当时的燕国追封为武悼天王。 冉闵,在汉民族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就是他颁布了杀胡令:暴胡欺辱汉家数十载,杀我百姓,夺我祖庙,今特此讨伐。犯我大汉子民者死,杀尽天下诸胡。匡复汉家基业,天下汉人皆有义务屠戮胡狗。冉闵不才,受命于天,特以此昭告天下。 此令共分三道。 第一道杀胡令,是冉闵在邺城幽禁后赵皇帝石鉴后颁布的,号称‘内外六夷,敢称兵器者斩之’,也就是说:所有敢拿兵器的胡人都要杀。 此令一下,各地传檄,汉人纷纷联合起来,带着积压多年的仇恨,正式向胡人宣战。胡人那里,则纷纷越墙离城,惊恐而去。 面对胡人纷纷逃难的局面,冉闵颁布了第二道杀胡令:与官同心者留,不同心者听任各自离开。 第二道杀胡令一下,邺城内的羯族为了保命纷纷外逃,而百里之外的汉人为了杀胡纷纷拥入城中,两方恰巧相遇,城门口被堵得水泄不通。 还没等胡人迁出,冉闵就颁布了第三道命令:所有汉人,凡是斩一个胡人,凭人头加官晋爵。 冉闵亲自带队,仅仅在邺城就屠杀了二十万的羯族人,一日之内,便有数万胡人被砍头,无论男女老幼,都不能幸免,尸体被抛在城外,成为野狗豺狼的晚餐。 随着杀胡令下,彻底激起了埋藏在汉族心中对于胡人侵略的民族仇恨,点染了复仇之火,一时间,北方大地硝烟重起,凡是高鼻梁多胡须的人,都被滥杀。 面对汉人的血腥报复,胡人们无能为力,只好迁离中原,返回故土,在迁徙道路上,饿死的,病死的,互相杀害、攻伐而死的胡人十有七八,中原胡人,几乎丧尽。 在杀胡令直接或间接影响下,几百万羯族、匈奴、羌、氐等胡人平民灭亡,近百万胡人士兵被斩杀。而受屠杀最多的羯族,则或迁徙、或被屠,基本在中原地区灭绝。 “随后,冉闵创建了冉魏政权。” 老实和尚的声音,听起来很空灵:“面对国破、家亡、族灭的惨境,中原的胡人决定反击。他们联合起鲜卑、羌人等北方各族军队,挑选出还能打仗的兵士,共同对付冉闵。 第1552章 诡异的杀胡令! 胡人们的反扑是疯狂的,奈何冉闵骁勇善战,谋略超群,常以少胜多,屡屡挫败胡人的联军。 公元351年,后赵新兴王石祗率鲜卑、羌人联军共计十余万再次夹攻冉闵。 此前,冉闵逢战必胜,所以他这次稍微有些轻敌。 于是,两方战阵刚刚布下,冉闵便想亲自带领全数军士出击。属下一将连忙劝道:“此时敌方强兵云集,正想引诱我们出兵交战,以便令我军腹背受敌。我们应该固垒不出,以观其变。现在陛下想要出战,一旦没有万全之策,则大势去矣。” 但一个叫法饶的道士却说:“我夜观天象,看到太白星行经昴宿,这正预示胡王将灭,应该一战克敌,勿失良机啊。” 冉闵早已按捺不住全力出击的想法了,听了法饶的话后,他捋起衣袖,大声宣布:“我出战决心已定,如有再敢劝谏者,斩!” 冉闵集合起全部士兵出战,结果上了胡人的当,跑进了胡人的包围圈,数万军队受到三面夹击,一番苦战之后,冉闵只与数十名骑士杀出重围,连夜逃跑至邺。 此战,冉闵损失大臣、兵士共计十余万人,元气大伤。 后来,鲜卑族血统的前燕文明帝慕容皝第四子,十六国时期前燕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被后世誉为‘十六国第一名将’的慕容恪出世,利用冉闵百战百胜后的轻敌,设计在龙城擒获了冉闵,并杀之。 冉闵死后,遏陉山左右七里草木全部枯萎,蝗虫大起,七个月内,天旱不雨。慕容皇室非常恐惧,以为是上天发怒,赶紧命人祭祀冉闵,封其为武悼天王。 祭祀当天,又是天降大雪。 冉闵生前曾经遣使告东晋王庭:叛逆的胡人扰乱中原,如今我已消灭他们,如果能共同征伐的话,请派军队来。 东晋最终没有答复,丧失了统一天下的机会,而在冉闵死后的第二年,东晋就诞生了《兰亭集序》,王羲之的这部名篇妇孺皆知,可却很少有人记得冉闵是谁。 冉闵对华夏历史有着太重要的意义,不过因为某些客观原因,他的事迹很少被人知道,他所颁布的三道杀胡令,也只是经常出现在武侠小说中。 讲完了这些后,老实和尚稍稍停顿了下,才看着韩家骏说:“你说得不错,石门上雕刻的这员大将,正是号称武悼天王的冉闵。” 韩家骏又问:“就算石门上雕刻的是他,可与石门上有毒,宋承钢被毒死,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 老实和尚淡淡的说:“冉闵是以杀胡令而称雄华夏历史,中原数百万胡人死在他手中,无论他的骨子里,还是精神与灵魂上,都带着让胡人胆颤心惊的死亡气息。根据一本野史记载,冉闵死后安葬,他的后人担心胡人会掘墓报复他,就在坟墓中设计了许多机关,其中就有几扇这样的石门。” 冉闵生前,为诛杀殆尽华夏版图中的胡人,压根就不在乎用什么手段,前面提到的那个导致冉闵轻敌兵败的道士法饶,就是一个用毒的大行家。 法饶为冉闵配制了一种特殊的毒药,为配合杀胡令对胡人的震慑之力,为这种毒药也取名‘杀胡令’。 这个叫法饶的道士,曾经在那时候被成为洪荒之地的苗疆呆过,精通蛊术。 法饶利用蛊毒配制出的杀胡令,是专门针对五族胡人来的,汉人,或者除了五胡之外的异族,种了这种毒药后不会产生任何副作用,但对乱华的五胡异族人,却有着致命的杀伤力。 “任何一个五胡异族人,一旦身中杀胡令后,隐藏在杀胡令内的蛊毒,就会在最快的时间内腐蚀这个人的血肉之躯。为了确保冉闵之墓不被胡人破坏,所以他的后人就在他的坟墓中遍设机关,所有机关上,都涂有这种让胡人心寒的杀胡令之毒。” 老实和尚微微叹了口气,说:“唉,开始看到野史上的这段记载时,我还不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我觉得野史就是野史,传说的成份大一些,世间怎么可能会有如此狠毒的毒药?” “但现在,我觉得我该信了。” 老实和尚说完,默默的看向了宋承钢的尸体。 韩家骏也本能的扭头看去,没有说话。 叶心伤说话了:“韩家骏,宋承钢不是汉人吗?” “在他的户口上,他是汉族人。” 韩家骏只觉得嘴里有些发苦,喃喃的说:“可他的祖辈,却是鲜卑族人,复姓慕容--他,也许该叫慕容承钢。” 宋承钢之所以姓宋,而不姓慕容,那是为了不想这个姓氏不想被人注意,毕竟他可是一直在国安九局这种很敏敢的部门任职,潜伏,自然是越低调越好。 也正是因为他是鲜卑族人,所以才是杀破狼三部(杀破狼三部的祖先,本来就不是汉人,是楼兰凌玉宫主从西域十六国带到中原的属下)中贪狼组织的中坚力量之一,就是那种誓死效忠贪狼的。 但谁能想到,他取了一个汉民族的姓氏,却无法改变他身怀的鲜卑族血统,结果却导致了他遇到死后1700年的冉闵坟墓中的石门后,中了杀胡令而死。 苗疆‘特产’的蛊毒,能够寄存在某个宿主上,永生不死,这不是传说,只因蛊毒本身就是一种生命力坚强的病菌,就像很多病菌那样,可以在最恶劣的环境下,长久的存活下去。 韩家骏与宋承钢一起,都是沈银冰的绝对心腹,私人关系是非常不错的。 所以韩家骏知道宋承钢的身世,也是很正常的了。 “这就是了,我虽然不是汉族人,可我也不是五胡人。” 老实和尚轻轻点了点头,抬起右手看着上面的一道血痕说:“所以,我不小心在石门上蹭破手掌后,就没事--以前,我真的不信野史上所说的那些,但现在事实摆在我眼前,我不能不信了。” “我是汉族人,祖祖辈辈都是。” 一直没有说话的叶心伤,忽然说了一句,随即大踏步的走到石门上,抬手对着门狠狠砸了过去! “不要!” 站在暗道上方的铁屠,低声厉喝一声想阻止他。 方才他听老实和尚说完冉闵、杀胡令的故事后,已经知道咋回事了。 说实话,铁屠也不怎么相信,以为老实和尚纯粹就是瞎扯,宋承钢可能就是死在他的暗算之下(老和尚用袖子擦石门时,下上了毒),所以才担心叶心伤会中毒,赶紧出声阻止他。 叶心伤却没有听铁屠的,砸出去的拳头毫不停留。 咚! 一声闷响后,叶心伤缓缓缩回了拳头,举了起来。 几道手电光芒,立即照在了他的拳头上:手指关节已经见血。 叶心伤脸色不变,举着右拳看着老实和尚淡淡的说:“大师,我相信你。” 要不是老实和尚及时出现,叶心伤早就被那个神秘的白衣长老给打死了。 现在贪狼的人,怀疑是老实和尚暗算死了宋承钢,叶心伤就‘以身试法’,冒着生命危险来为他辩白:叶心伤是汉族人,如果老实和尚说的是真的,那么他就会没事。 假如老实和尚在撒谎,那么叶心伤就会落到与宋承钢一样的惨死下场。 老实和尚看着叶心伤,眼光一闪,双掌合十低头念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叶施主,你着相了。” 老实和尚说叶心伤着相了,是说他没必要用这种方式,用他自己的生命来报答老和尚的援手之情。 刚才亲眼看到宋承钢死时的惨象,要说叶心伤不害怕是假的。 可有些事情,就算是再害怕,也得去做。 叶心伤眼角轻轻跳动着,举着右拳在那儿默不作声的站了足有三分钟,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缓缓的问韩家骏:“韩助理,你看我的脸色,可有变化?” 刚才宋承钢中毒后,仅仅过了不到一分钟,就毒发了。 现在叶心伤却没事,脸色正常,没有露出那种诡异的笑。 事实证明,老实和尚没有撒谎。 或者说,他从某本野史上看到的,都是真的,天底下真有这种针对五胡人才存在的毒药,历经一千多年而依旧犀利狠毒。 “对不起,大师,是我错怪了你。” 韩家骏对老实和尚弯腰,深施一礼,表示自己对人家的歉意。 “人之常情,善哉,善哉。” 老实和尚微微点头,算是回礼了。 韩家骏抬起头,说:“大师,根据你刚才的那个故事,那我是不是就确定这个河底古墓,就是号称武悼天王冉闵的安息所在?” 老实和尚回答说:“根据这扇石门判断,应该是他的安息之所。” “我看却是未必。” 韩家骏走到石门前,抬手指着巷道四周的水泥墙壁道:“冉闵是一千多年前的古人,那时候,怎么可能会有水泥的存在?当然了,就算他的后人在随后很多年才给他建造了这个坟墓,可问题是在黄河下面。” 冉闵的坟墓,绝不是开始就建在黄河下面,而是建好后又被黄河改道时给遮住了,而黄河在冀南地区最后的一次改道,大约是在清朝,那时候也没有水泥。 依着老实和尚所说的,这扇石门是冉闵坟墓中的,它存在的年代,绝对比黄河最后一次改道还要早,那么它为什么会被人与水泥完美衔接在了一起? “还有就是。” 韩家骏顿了顿,继续说道:“现在可以肯定的说,当前占据河底古墓的是破军,而破军中肯定有很多像宋承钢一样的五胡后人,那么他们怎么敢随便出入,尤其是把这扇石门挪到这边来,难道就不怕会死的苦不堪言?” “这个我就说不准了。” 老实和尚想了想,才说:“或许,他们在挪开这扇石门时,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只是我们--” 老实和尚刚说到这儿,就听暗道上方的一个保镖叫道:“韩助理,外面有情况!” 第1553章 来自危险的戏耍! “什么情况?” 韩家骏一听,连忙问道。 “有枪声,还有人正沿着大提斜坡向我们这边跑来,大约六七个人的样子!” 那个保镖急促的回答:“具体这些人是什么来历,我们暂时还搞不清,兄弟们都已经隐藏起来了,请韩助理拿主意!” 沈银冰不在的时侯,负责这些保镖工作的人总共有四个,分别是韩家骏、郝连偃月,宋承钢与李国训。 目前郝连偃月,李国训俩人已经护送陈果果去了医院,而宋承钢又惨死在暗道中,上面那些保镖在遇到突发意外时,唯一能请示的就只有韩家骏了。 “让大家不要随便乱动,我先上去看看!” 韩家骏这时候也顾不得研究石门了,抓主梯子飞快的向上爬去。 听说上面有情况,叶心伤也不想呆在下面了,毕竟下面空间太小,一旦有什么强敌出现,人家根本不用费太大的事儿,只需朝暗道中扔几颗手蕾之类的,下面的人就死翘翘了。 毕竟大家刚才就跟破军的人干了一场,谁也不敢保证来者是不是人家的援军。 叶心伤转身刚要奔向梯子那边,却又忽然停住,嘴里发出一声轻‘咦’,慢慢的蹲了下来。 他看到,好像有水从石门下面慢慢淌了出来,还带着一股子淡淡的腥臭味。 “石门后面的巷道中,灌上水了?” 叶心伤脸色大变。 当前高飞、沈银冰俩人已经进了暗道,后路被石门封死,可以说是‘瓮中捉鳖’,敌人只需在巷道中灌上水,就会直接把他们淹死。 看到有水从石门下淌出来后,叶心伤本能的就伸出手,潜意识中想试试石门下有没有借上力的缝隙。 他刚伸出手,盘膝坐在不远处的老实和尚,忽然低喝一声:“住手!别动那些水,水里有毒!” 老实和尚不知道的是,水里不但有毒,还有可以在毒水中周游自如的怪物。 随着两盏红色的灯泡从水下浮上来,沈银冰看到了一个很大的脑袋。 蛇的脑袋。 足有一个水桶那样大的蛇头,两个眼珠子好像红色的灯泡,闪着诡异的光芒,还透着妖异的残忍。 蟒蛇。 这是一条就算在热带雨林内都很罕见的蟒蛇。 热带雨林中的蟒蛇,一般都是黑花黄斑,白肚皮的,模样虽然狰狞吓人,不过性格却很温和,人类不招惹它,它也不会轻易招惹人类。 可这条蟒蛇,却是全身血红,就像从染缸内爬出来的那样,而且仅仅从脑袋上来看,就能猜出它隐藏在水下的身体,会有多么的庞大。 在看到高飞俩人后,这条血蟒就猛地张开了嘴巴,露出好像短匕那样雪森森的倒牙,一条红色的信子伸缩不定,嘴里发出闷雷似的的哄哄声,一股子难闻的腥臭,就像被风扇吹过来,呼啸着刮了过来。 “啊!” 沈银冰哪儿见过这么可怕的东西,当即就吓得尖声大叫起来。 幸好,她在大叫时,还没有忘记紧紧搂着高飞的脖子--高飞敢发誓,如果不是他够强大,估计得被沈狼主直接把脖子勒断。 “松、松开我!” 看到水中忽然出现这样一个怪物后,不但沈银冰被吓得魂飞魄散,就连高飞亡魂皆冒,他还没有自恋到以为,他能战胜这个东东的地步,尤其是在水中。 只要稍微有些动物学知识的人就知道,在水中生活的这些物种,在水中的力气格外大,就像钓鱼那样:要是钓到一条十几斤重的鱼,就得不停的来回遛它,要是死拉硬拽的话,搞不好会把钓竿折断,或者干脆把人拉到水里去。 血蟒虽然不像鱼那样只能生活在水中,可它在水中的力气无疑也很大。 而高飞呢? 站在淹到腰间的水里,就别想腾挪纵跳了,能够以时速二十公里的速度淌水前行就不错了,更何况他脖子上还骑着个沈银冰。 高飞大叫沈银冰松开他,可沈狼主现在已经彻底被吓怀了,就知道更加用力的勒着他脖子,尖声大叫着。 “我擦,你要害死老子啊!” 高飞骂着,抬起左手拧住沈狼主左边的香臀,就狠狠掐了一下。 “啊--哟!” 沈银冰浑身一个激灵,这才从恐惧中清醒过来,然后就听到高飞骂着让她‘高抬贵手’。 怒骂中,高飞转身就跑。 虽说那边岸上还有很多大老鼠,不过现在高飞觉得,它们好像比这条血蟒要可爱许多,最起码双方争斗时,能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哪像现在啊,这完全是血蟒的主场好不好,只有傻瓜才会跟它在水里作战。 看到盼了好多天的猎物要逃走,那条血蟒自然不肯,呜呀的一声咆哮,半截身子猛地冒出水面,好像捕捉猎物的蛇儿那样弓起身子,随即狠狠的刺进了水中,砸起了大片的浪花,消失在了水下。 “快,快跑,它追上来了,快跑!” 经过高飞的提醒后,沈银冰终于知道人在紧张时勒住别人脖子,是多么危险的动作了,所以改成一只手抱着他脑袋,另外一只手在他后背上用力的擂着,就像骑马那样,就差喊‘架,得尔架’了。 “废话,你哪只眼没看到老子在跑了?” 高飞很生气,真的很想把她从脖子上掀下去,先去喂饱血蟒,给他争取逃亡的机会,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毕竟那样做也太不男人了。 噗通,噗通! 高飞使出全身的力气,好像鸭子那样向前狂奔。 只是越跑,他的心里就越凉。 冰凉。 在水里,在脖子上还骑着个人时,他怎么可能会跑得过血蟒? 而这时候,他们距离岸边估计还得有几十米。 “快,快跑,它追上来了,追上来了……” 沈银冰边用力砸着高飞的后背,边喊叫着。 喊到后来时,已经带上了哭腔。 看来,她是真的害怕。 想想也是,这么聪明伶俐,好像天山雪莲一样的沈狼主,如果真要选择死亡方式的话,咋死还不行啊,干嘛要被蟒蛇吞进肚子里? 动物世界上早就说过了,被蟒蛇吞进肚子里的动物,就算是被剖出来,也已经被胃酸腐蚀的皮肉模糊了。 那多难看啊? “马力隔壁的,你能不能别鬼叫?有、有本事你下来抗着我跑!” 高飞气喘、吁吁的骂着,真的很想扔掉她拉倒:就没见过这样的,以为屁股下面坐着的是冲锋舟呢? “你--咦,它怎么不见了?” 眼看那两盏在水下的红灯,就要追到高飞屁股后面两三米处时,忽然消失了,沈银冰愣了下,随即欢唱出声:“啊,它不会良心发现,不忍伤害我们两个了?还是,舍不得吃掉我这样的美女?” “我觉得肯定是因为后一种原因。” 高飞百忙中回头看了眼,发现那两盏红灯果然不见了,赶紧贴在了巷壁上,腮帮子好像青蛙肚子那样,迅疾的一鼓一鼓的,努力调息着内息。 蟒蛇真的不见了,刚才还波浪翻滚的水面,慢慢平静了下来。 包括不远处岸边上的那些大老鼠,也都消失了。 黑洞洞的巷道中,除了高飞急促的喘、息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动静。 慢慢的,高飞的呼吸也恢复了正常,手里的金蛇怪剑,却攥的更紧。 静。 死一般的宁静,沈银冰拿着的手电筒,就搁在高飞下巴前,照着他的脸,看上去很诡异的样子。 又过了半分钟后,努力屏息呼吸的沈银冰,才低声说:“它、它是不是真的走了?” “你说呢?” 高飞反问一句,用嘴巴向水面上呶了呶,示意沈银冰用手电向那边照去。 沈银冰这才想起她手里还拿着手电,连忙抬起来,向水面上照去。 水面上,也仍旧静悄悄的,刚才被蟒蛇趟开的那些飘浮的污物,重新慢慢聚到了一起,与俩人刚开始看到的一个模样。 “我……咳。” 只感觉嗓子很干的沈银冰,忍不住轻咳了一声,才说:“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它就蔵在我们不远处的水下,静静的守候着我们。” “静静的守候?听起来真浪漫啊,不愧是有文化的知识分子。” 高飞伸出舌尖,飞快的舔了舔上嘴唇,轻声说:“那你再说说,它为什么不出来,而是在静静的守候着我们呢?” “我觉得,这可能是一条雌性蟒蛇吧?” 沈银冰嘴角弯了下,好像在笑:“它看你长的很帅,所以就喜欢你了,想把你抢回去做压寨老公。哦,对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麻烦你跟它说说,就说我不参加你们的婚礼了,我还有急事得回去,请它原谅。” “你不留下喝一杯,那多不好意思?” 高飞背靠着巷壁,缓缓向水道尽头走去,尽量不弄出声响。 其实他很清楚,血蟒之所以在将要追上他们时,忽然蛰伏了起来,不是因为突发善心,更不像沈狼主胡说的那样,是喜欢上了他,而是因为一种习惯:这条血蟒,是人工饲养的,就像动物园里的狮子,为了保持它该有的野性,在喂食它时,会扔给它活物,让它自行捕猎。 大家都知道猫逮住老鼠时,不会立即把老鼠吃掉,而是先戏耍够了才进食的习惯,或者说是动物本性吧? 现在这条血蟒,就是那只猫,而高飞、沈银冰俩人,就是老鼠。 在水道中,血蟒早就习惯了捕杀猎物时的戏耍习惯,所以就把高先生俩人误以为是主人投下的猎物,供它玩耍后再吃掉。 于是,它就开始玩耍了--它喜欢看到猎物绝望逃窜时,危险突然停止时会露出的狂喜。 在猎物狂喜时,再吞掉它,这对血蟒来说才是最好玩的游戏。 所以它蛰伏,在水下平心静气的眯着眼睛,死死盯着高飞俩人,庞大的身子却在一点一点的向前移,尽量不被猎物发现它在接近,等到达适当的距离,它就会猛地窜出来,张开血盆大口…… 然后,高飞俩人的好运就结束了。 第1554章 心有灵犀一点通! 高飞不是蟒蛇,可他却很理人工饲养的猛兽们,都有这样那样的劣根性,所以才猜到血蟒忽然消失,不是突发善心,而是为了玩耍他们。 血蟒玩耍猎物的时间,不会太长,最多也就是几分钟。 高飞要想在这短短几分钟内,扛着沈银冰离开巷道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但没有谁,尤其是高飞这样的人,愿意在危险面前引颈待宰,哪怕明知道根本逃不掉,可也得努力一下。 于是,高飞扛着沈银冰,沿着巷壁慢慢的向岸边移去,尽可能的不让水发生大的震荡,希望能给血蟒一种错觉:我还在这儿等着你,来调戏我。 当然了,高飞这是一厢情愿,因为他很明白,无论他的动作有多轻,都无法瞒过血蟒的耳目,毕竟那玩意在水里的各种感觉,要比人类灵敏太多,水纹稍微有点振动,就能判断出猎物在做什么。 “沈银冰,你说,我们能不能活着出去?” 高飞慢慢移动着,忽然低声问道。 “如果你真愿意给它当老公,我差不多能逃出去。” 沈银冰忽然笑了,很妩媚的样子,低下头,额头抵着高飞的额头,喃喃的说:“如果我说,我除了不喜欢这种死法,其实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跟你死在一起,永不分离,你信不信?” “信。” 高飞没有一点点的犹豫。 沈银冰问道:“为什么信我?” “因为我不想死!” 高飞忽然大喝一声,再也不管什么静悄悄打枪的不要了,转身就跑。 浪花飞溅,溅起无比腥臭的污水。 他刚跑了没几步,忽然猛地转身,右手中的金蛇怪剑,化做一道淡金色的虚影,狠狠向后刺去时,厉声高喝:“手电!” 知道什么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不? 高飞在忽然转身就跑时,沈银冰毫无防备,被闪了一下,失声尖叫中差点从他脖子上闪下来,可在高飞厉声喝出‘手电’后,立即就抬起了右手。 强光手电雪亮的灯光,就像一道闪电划破漆黑的夜,也遮掩了金蛇怪剑闪现的淡金色虚影。 就在这时,察觉出猎物要亡命奔逃的血蟒,猛地从水中窜了出来。 那么庞大的身子在窜出水面时,就像海里的剑鱼那样潇洒,犀利外加凌厉,更像一支特大号的长箭,凶猛快速的射向高飞,大嘴张开,露出雪森森的倒牙。 就在沈银冰手电抬起的瞬间,血蟒已经扑到了他们面前,腥臭的气息熏的沈银冰差点闭过气去。 她没有闭过气去,而是咬牙坚持着,眼神里带着兴奋的狂热,死死盯着血蟒右边那只通红的眼睛,好像红色灯泡那样。 绝对就是在血蟒扑过来的同一瞬间,沈银冰再次看到了那一抹淡淡的金色幻影--然后,就是一声轻微的‘扑’声,红灯泡灭了。 高飞一剑,刺瞎了血蟒的右眼! 在高飞厉喝手电时,从水下窜出来的血蟒,刚刚露出脑袋。 就是在那一刻,高飞锁定了它的右眼。 不过高飞也知道,血蟒这种猛兽对于危险的警惕性那是相当高的,尤其是在水中,它自己的地盘上,如果在它脑袋刚钻出水面时,看到高飞刺过来的金蛇怪剑,它本能的就会做出闪避动作。 高飞奔逃,忽然停步转身回剑就刺,无论是角度、力度还是时间,都把握的恰到好处。 可问题是,他也只有这一次偷袭血蟒的机会。 一击不中,他就再也没有任何几乎了,感受到猎物其实很危险的血蟒,也不会再跟他戏耍,绝对会用最干脆的方式干掉他。 在感受到猎物危险后,没有谁会再存着戏耍之心的。 所以,高飞反身这致命一击,绝对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失败,就是死。 两个人都死。 所以,高飞要想成功一击,必须得需要沈银冰的默契配合,这才喊出了手电。 事实上,沈银冰也给予了他最默契的配合--这完全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就像她早就知道高飞忽然转身要刺血蟒,手电抬起后直接晃向了血蟒的左眼。 雪亮的手电强光,迅速捕捉到了血蟒的瞳孔,给它造成了短暂时间的失明。 高飞恰好是趁着这很短暂的机会,一剑! 就刺中了血蟒的右眼! 这绝对是一次教科书般的配合,就像俩人演练了无数次那样,没有出现一丝的纰漏。 一击成功! 金蛇怪剑犀利的剑尖,狠狠戳破了血蟒的右眼眼珠。 在血蟒的痛感神经,飞速传向大脑时,高飞再次有所动作,比刚才转身的这一剑,速度还要快。 这才是他最后的杀招,倾尽可能,把身体里的潜力全部激发了出来:分叉的剑尖离开血蟒的右眼,几乎是在刚离开的瞬间,就再次精准的刺进了它另外一只眼。 而这时候,沈银冰也娇声喝道:“左眼!” 噗! 又是一声轻噗声响,两盏红色灯泡全部熄灭。 血蟒这时候才发出一声响彻整个暗道的吼叫声:“嗷!” “快走,后面!” 沈银冰再次大声吆喝,挥舞着手电,照向水道深处,示意高飞趁着血蟒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之前,冲到它身后去。 沈银冰算定,很不幸双目失明的血蟒,记忆中敌人就在前面,它在发疯发狂时,就会向前冲,使出它全身的本事,去捕杀那两个可恶的猎物。 所以说呢,这时候躲去它后面,无疑是最为正确的。 “我知道,不用你教!” 高飞吼叫着,擦着巷壁向后全力冲击。 刚迈出一步,就踩到了一个圆滚滚、软绵绵还又弹性十足的东西上。 这是血蟒的身子。 此时血蟒已经感受到了疼痛,身体各部位迅速做出了最为快速的反应,就像猴子坐在了被烧红的铁皮上那样,猛地蹦了起来,就像一条皮鞭那样狠狠甩着身子,向水面、巷壁上抽去! 高飞刚踏上它的身子,就在它的惨叫声中飞了出去--确切的该是说,是被甩出去的。 “啊!” 沈银冰长长的尖叫声中,俩人一起噗通一声掉进了水中。 就这样,沈银冰的两条腿子,还死死缠着高飞的脖子,让他无法站起来。 看来,她已经决定与高先生生死不分离了。 滚开! 高飞在被甩出去,就闭紧了嘴巴。 他可不想喝这种臭烘烘的水,心中怒骂一声中,抓主沈银冰的腿子,猛地向上一抬,跟着站了起来。 哗啦一声水响中,高飞睁开了眼。 很不错,沈银冰依旧死死缠在他身上,手里的手电也没有丢失,也不知道有没有喝水,不过看她张大嘴巴的样子,估计得‘小饮几口’了。 高飞来不及问她怎么样,直接把她甩在自己肩膀上,亡命的向水道深处跑去。 身后七八米的地方,那条瞎了眼的血蟒,正在痛苦的发、泄着,来回的翻滚,尾巴狠狠到处抽打着,砸在水泥巷壁上时,竟然发出大鞭炮才发出的啪、啪声,要不是有水的话,估计得有粉尘出现,由此可以看出它的力气有多大。 正如高飞俩人所预料的那样,血蟒双目失明后,潜意识中还以为猎物就在前方,所以才始终往前冲撞,根本不考虑后面怎么样。 也幸亏血蟒在疼痛下发出的声响太大,也掩盖了沈银冰发出尖叫声,高飞扛着她向后狂奔的声响。 噗通,噗通! 血蟒怪叫着,盘旋着,一路摔打着向前,翻起的水花足有两三米高,达到了巷道最上方,就像飓风刮过大海那样,污水猛力的向岸边冲去。 被冲上岸的污水,顺着暗道哗哗的向通入口淌去,就像下了场大暴雨那样。 那些个头奇大的老鼠,在血蟒摔打着污水冲过来时,早就躲到了别处,嘴里发出吱吱的凄厉叫声。 看来,这些老鼠平时就知道血蟒的存在,说不定它们中就有同伴就命丧蟒口,毕竟那玩意可是水陆两栖的,不但能在水里生活,也能上岸活动的。 这些老鼠的凄厉叫声,也吸引,或者说是更加刺激了血蟒,竟然放弃了摔打水面,蜿蜒着身子飞速游上了岸,遁着老鼠的惨叫声就追了过去。 随着血蟒的上岸,那种让人心悸的水响声消失,水面也慢慢的停止了晃动。 “真好,它走了,走了,我们成功了,成功大败了巨无霸!” 好像麻袋那样,被高飞扛在肩膀上的沈银冰,看到血蟒消失在水道尽头后,兴奋的高声大叫起来:“幸亏我啊,幸亏我啊!” “伟大的狼主阁下,请允许小的用最真挚的语言,向您表达我无法形容的救命之恩,多亏了你啊,要不是你在关键时刻刺瞎了它的双眼,我们肯定会成为它的腹中餐的。” 高飞也是心情大好,很配合的恭维着某个不要脸的女人。 “那是自然,像你这样的笨蛋,既然无法形容对我的敬仰、感恩之情,我也不会怪你的。嗯,最好我还是骑在你脖子上最舒服,那样会有更大的安全感。哈,哈哈!” 沈银冰高声娇笑着,笑了几声忽然停住,转身看着前面黑漆漆的水道,问道:“高飞,你说,前面水中,会不会还有什么东西?” 高飞反问道:“打个比方,你要是那条血蟒的话,会允许另外的物种存在于你的领地内?” “当然--也许会,比方我就会允许你很无耻的跟我生活在一起。” 沈银冰嘻嘻一笑,得意的踢踏了几下水面。 污水溅起,溅了高飞一脸。 “别人来疯好不好?这水有毒的,要是万一灌进我嘴里去,要是把我肠子烂掉咋办?哥们现在虽说是百毒不侵,可也不能保证肠子也是那么牛……” 高飞抬手擦了把脸上的污水,说到最后这个字时,忽然停住了脚步,闭上了嘴。 沈银冰正要继续踢踏水面的双足,也嘎然而止,脸上的笑容凝滞。 水道中的污水有毒,高飞俩人在被那些大老鼠逼着下水时就知道,所以沈银冰才骑在他脖子上,避免碰到那些污水。 第1555章 污水有毒! 在血蟒出现之前,甚至成功刺瞎它双眼之前,沈银冰都是骑在高飞脖子上的,尽量不碰到水道中的污水,以免会中毒。 污水中有毒,这是肯定的,要不然也不会散发出那种味道,破军的人更不会天真的以为,那些大老鼠,以及那条血蟒绝对就能阻止所有来犯者。 其实这条水道,才是最坚固的防线,正常体质的人,哪怕是被水溅到身上一点点,就已经中毒了,用不了多久,就会全身发痒。 开始时,感觉就像是被蚊子盯了一口,会让人忍不住的去挠,越挠就会越舒服,越挠,发痒的面积就会越大,最后导致全身都是奇痒,就会让人把所有的衣服都撕烂,恨不得把所有的皮肤都撕下来。 疼痛,才不是世间最难受的感觉。 最难受是痒,那种恨不得把皮拔下来的奇痒。 最后,中毒的人就会把全身挠的血肉模糊,可还是止不住的痒,只能继续挠,直到把肉也挠下来,把五脏六腑也拽出来后--终于可以痛苦的死去了。 刚来到水道前时,是沈银冰第一个下水的,在她下水的那一刻,她就中了毒。 不过,因为害怕、紧张等原因,让她忽略了这些,最多以为不能再碰到水了,所以才骑在高飞脖子上,为此还得意洋洋。 后来血蟒出现,在跟高飞默契配合刺瞎那条可怜虫的双眼后,急于逃命的俩人被血蟒甩了出去,沈银冰落在了污水中,还很不甘的喝了几口。 只是因为担心血蟒会随时冲过来,她还是没有意识到什么。 现在危险暂时过去了,俩人紧绷着的神经终于可以放松下来,心情大好之下开起了玩笑,沈银冰还故意用双脚扑打水面,砸起的水花溅在高飞的脸上。 然后高飞就假装生气的质问她,不知道污水有毒? 污水有毒。 沈银冰脸上的笑容瞬间凝滞,踢踏的双足也僵在半空。 污水有毒。 在血蟒出现后,她真的已经忘记污水是有毒的了,就在刚才还喝了两口。 沈银冰不知道她在踏进水中的那一刻,就已经中毒,只是因为刚才喝了有毒的水而害怕。 喝了毒水后,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是拉肚子,还是…… 沈银冰眼角急促的跳动了几下,哑声说道:“高、高飞,你确定污水内有毒吗?” “哈,哈哈。” 高飞干笑了几声,强作镇定的说:“或许,只会让你肠胃不适吧?别担心,别忘了你可是修罗体质,估计一般的毒素对你产生不了太大的危害。还有就是,就算这些水能让你感到不适,我们也可以赶紧返回去,去医院检查一下,依着现代的医疗技术,基本没有解不开的毒。” “真的?你确定只是这样?” 沈银冰眼神一亮,抬手在小腿上挠了几下:“那我们现在回去?可是那条瞎了眼的血蟒挡在那儿呢。” 高飞转身向回走,走的很快:“回去,当然得先回去,别担心那条血蟒,说不定它已经被你那些手下用微冲突突掉了呢,对吧?” 沈银冰问道:“可是,你不解救解红颜了吗?” 在高飞大战白衣长老之前,躲在螳螂后面扮演黄雀的沈银冰,亲眼看到两个黑衣人扛着一个麻袋走进了厂房。 麻袋里装的是人,那个人自然是解红颜了。 “救呀,怎么不救?救你,也得救她。” 高飞担心沈银冰会毒发,为了加快前进的速度,左手用力划着水,拨起的水花飞向了左边巷壁上,又落下来。 “嗯。” 沈银冰吸了下鼻子,左手又在小腿上抓了下时,右手中的手电向前照去。 手电在晃过巷壁时,停顿了一下。 高飞没注意,再次拨水前进,正要说什么时,却听沈银冰低声说:“停步!” “停步,停下做什么?” 正心急火燎向回赶的高飞,闻言有些纳闷的停下脚步,抬头问道。 沈银冰没有说话,只是用手电筒照着水面。 水面上,有一个不大的壁虎,正在挣扎--壁虎浮在水面上,拼命的挣扎,企图离开水面重新回到巷壁上去。 它的泳技很不错,很快就贴着水面爬到了巷壁上,张开嘴巴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好像很累的样子。 “一只壁虎而已,有什么好看的,这种环境下有壁虎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更加纳闷:“怎么,你不会觉得壁虎不该会游泳吧?” 沈银冰答非所问:“这只壁虎,应该是被血蟒刚才翻起的水花,从巷壁上砸下来的,要不然不可能活这么久。” 壁虎在苗疆被称为五毒之一,其实内地的壁虎毒性非常小,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 现在这只饭后散步的壁虎很倒霉,被血蟒翻起的水花砸到了水中,假如它能很正常的逃之夭夭,就表明污水中的毒性一般。 壁虎能承受得了,人类差不多同样也能承受住--这就是沈银冰让高飞观察这只壁虎的意思。 高飞马上就明白了,点了点头:“嗯,你说的很有道理,那我们就等等看。” 于是,两个人就开始目不转睛的看着那只壁虎。 那只成功逃到巷壁上的壁虎,腹部剧烈起伏着,眼睛微微眯起,很不适应锁定它的强光,有些茫然,肯定还害怕,在琢磨这道光是何方妖魔鬼怪。 俩人瞪着这只壁虎看了足有三分钟,高飞才晒笑了一声:“嘿,它没事,这证明你也会没事,看来是我们多心了,这仅仅只是污水罢了。哦,对了,那我们还回去吧?不过我觉得你最好是回去,因为你跟着我,纯粹就是一累赘,唯一的作用,可能就是用你的幼稚来逗我开心了。” 要是放在平时,高飞说出这番话后,沈银冰肯定会反唇相讥。 现在她却没有,低低的声音里还带着颤抖:“高、高飞,我痒,很痒。” 其实刚才俩人在盯着壁虎看时,高飞就已经发现沈银冰总是在挠小腿了,不过他没有在意,现在听她说痒后,还嘿嘿一声淫笑:“痒?是那儿痒吗?你不会是想让我在这种环境下给你止痒吧?话说这儿都是污水,你就不怕得妇科……” 最后一个‘病’字,还在高飞舌尖打转,就再也吐不出来了。 因为他看到,那只本来贴在墙壁上喘气的壁虎,忽然啪哒一声从墙上掉在了水中。 壁虎在墙上,就像人站在地上那样牢稳,如果没什么毛病,是不可能摔倒的。 可现在这只壁虎却摔在了水中,而且在水面上拼命挣扎起来,嘴里还发出轻微的、痛苦的叫声,张大嘴做出撕咬状,疯了似的在水面上挣扎了几下,然后白色的肚皮就翻了过来,再也不动一下了。 壁虎死了。 被称为五毒之一的壁虎,在污水中泡了个澡后,就这样离奇的死去了,本来是白色的肚皮皮肤,也迅速变成了黑色。 如果壁虎的肚皮没有变色,忽然暴毙后,高飞或许还会觉得它只是患了急性阑尾炎之类的病--现在却不会这样认为了,它的死,只能是在告诉高飞一个消息:污水有毒,还是很厉害的毒! 蹭,蹭……就在高飞盯着那只壁虎发呆时,抓痒的蹭蹭声从耳边传来,沈银冰在用力抓她的小腿,速度很快,微闭着双眼,小嘴半张着,呼出有些发热的气息。 毒发作了。 高飞双眼瞳孔猛地一缩,再也顾不得什么了,右手搂着沈银冰,左手用力划水,向水道岸边跑去。 刚跑出几米,他却又飞快的转身,向水道深处跑去。 进水道的方向那边,有很多大老鼠,还有一条瞎了眼的血蟒。 刚才俩人在谈话时,高飞为了安慰沈银冰,说那条瞎了眼的血蟒,还有那些大老鼠,说不定都已经被韩家骏等人给拿微冲突突了。 其实他只是这样说说罢了,因为他没有听到冲锋枪的响声。 在这样的空间内,枪声应该能传出很远,他绝对能听得到。 可事实上他没有听到,这就说明韩家骏等人没有枪杀那些怪物。 至于怪物们为什么也没发出声音,比方血蟒的惨叫声等等,高飞不想去考虑这些,他只是有种预感:负责河底古墓安全的人,决不会放人在进来后,还能再轻松的逃出去。 差不多,回去的路上,已经布满了机关,就等着他回去上当呢。 当前最正确的办法,就是抢在沈银冰完全毒发之前,利用他本身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用最快的速度向前闯--高飞相信,要想解决沈银冰所中的某种毒素,去找破军的人,才是最正确的决定。 于是,他就拼命的向巷道深处狂奔。 “痒、痒……嗯,哦!” 高飞奋力跑出几十米后,沈银冰紧咬着牙关,申银声从牙缝中挤了出来。 人类与其它动物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具备智慧。 而理智,也是智慧中的一种。 如果沈银冰像那只头脑简单的壁虎,在确定自己中毒浑身都开始发痒后,肯定会用手去挠,可劲儿的挠。 幸好她的头脑要比一万只壁虎加起来还要聪明,理智,所以在中毒后,才没有用手去挠,只是咬紧牙关狠命坚持着。 她很清楚,假如她一旦动手挠,就会越挠越痒--最后再也无法坚持,会出现她想都不敢想的后果。 就像人被蚊子盯了一口那样,很痒,挠挠很舒服,但越挠就越痒,正确的办法是不要挠,任由那儿去痒,只要熬过最初的难受阶段,痒的感觉就会慢慢变弱,最终没事了。 不得不说,沈狼主还是很聪明的,在刚开始挠了几下,感觉那种欲罢不能的飘飘欲、仙感后,就立即强迫自己不再去挠,希望能凭着坚强的意志力抵抗住! 但可惜的是,那种痒并没有像她所希望的那样,没有因为她不去挠,就会慢慢减弱,而是在加强,呈几何形式的加强,让她恨不得拿刀子把痒的皮肤剥下来! 第1556章 你,需要我? 沈银冰的嘴角,溢出了鲜血。 这是她在咬紧牙关抵抗那种越来越强烈的奇痒时,咬破了舌头,希望用疼痛来盖过这种奇痒。 现在她才发现,原来疼痛的感觉,要比奇痒好无数倍! 不得不说,沈狼主的意志力还是很坚强的,舌头都咬破了,身子也像蛇儿那样开始扭起来,全身都在剧烈的颤抖,可她右手仍然死死抓着手电,左手用力抱着高飞的肩膀,只是发出的申银中,却带着无法压制的痛苦:“高、高飞,快想、想办法,我快要忍不住了!” “别慌,别慌,很快就会好的,我很快就能找到那些人,给你要回解药!” 高飞飞快的划水前进,一边安慰着她,心却慢慢的往下沉。 他嘴上说的虽然很好听,可他心里却是一点谱都没有:这条水道到底有多长?水道尽头,还有什么想不到的害人机关?能不能闯过那些机关,闯过机关后,能不能找到那些人,那些人会不会慷慨的拿出解药,来拯救沈银冰……等等。 前途渺茫,危险与困难重重,可高飞来不及考虑那么多,只能遇到什么事就处理什么事,至于最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他不想去想。 或者说,那是他根本无法把握的,只能走一步算一步,绝不能干等在这儿,眼睁睁的看着沈银冰越来越痛苦,直至死去。 “相信我,我一定能找到那些人,让他们拿出解药救你的!沈银冰,你必须要冷静,知道吗?是必须要冷静,因为我需要你!” 开始时,高飞还只是在说,到后来时,他几乎是在吼了,声音很大,在好像永无尽头的黑暗水道中传出很远。 “你、你需要我?” 已经无法忍受,正松开高飞肩膀准备去挠痒的沈银冰,听他这样说后,精神一振,猛地缩回了手。 “是的,我、我需要你!” 高飞扛着沈银冰,向前狂奔的速度越来越快,吼叫声也越来越响。 他没有撒谎,他既然不能扔掉沈银冰,必须得扛着她走,那么就得需要她的默契配合--遇到危险时,最起码帮着打打手电也是好的啊。 沈银冰却把这句话的意思,理解成了高飞需要她,就像丈夫离不开妻子那样的需要,所以这才精神大振,即将崩溃的意志力,重新变得坚强起来。 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如果俩人肯承认,他们之间有爱,是真爱的话。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很俗套,也老掉牙了,但无论是谁都无法否认,受爱情刺激的人,总能爆发出让人惊讶的能量,就像现在的沈银冰,全身仿佛趴满了吸血的蚊子,可她竟然仍然强逼着自己没有去挠痒。 噗通,噗通的声响中,正在向前狂奔的高飞,身子一个趔趄,直直的向前扑去,却在即将扑倒在水中时,右手中的金蛇怪剑猛地向下一刺。 叮的一声闷响,剑尖刺到了砖石之类的东西,承受高飞俩人身重的剑身,猛地弯成了一轮弯月,随即随着高飞身子上抬,而迅速绷直。 高飞借着剑身反弹的力度,纵身向前跳去--哗啦水响声中,他竟然扛着沈银冰跳上了岸。 原来,他在向这边玩命狂奔时,没有察觉到水面越来越浅,水面从腰际一路下降,等到了这儿时,最多也就是刚没了脚腕。 这条水道的这一头,是个缓坡,也就是上百米的长度,让高飞身子趔趄了下差点摔倒的,是尽头的台阶绊了他一下。 纵身跳上岸后,高飞总算松了口气,左手一抬,把沈银冰从肩膀上拽下来,横抱在了怀中,靠在巷壁上大口大口的喘着。 刚才这番狂奔,几乎用尽了他全身所有的力气,现在只觉得两条腿子不住的打颤,要不是靠在巷壁上,估计得一屁股蹲坐在地上。 大口大口的喘了几口后,高飞沿着巷壁蹲了下来,把沈银冰放在屈起的双膝上,拿过她手里的手电,照在她的下巴间,低声问道:“你、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沈银冰双手死死抓着高飞的衣襟,纤长的手指不住搅动着,嘴唇在身子的带动下,不住的发抖,刚一张嘴,就发出了咯咯的牙齿碰撞声:“我、我痒,浑身都--都痒,很难受。你、你给我抓几下,就几下好了。” “我先看看。” 看了眼沈银冰的脸色,高飞的心猛地沉了下来。 她本来白里透红的健康脸色,现在已经变成红色,不是那种通红,而是那种很鲜艳的粉红色,就像在春风中盛开的桃花颜色,呼出来的气息,也越来越热,还带着些许的腥臭气息。 她的眼神,也已经开始涣散。 看得出,她正在用全部的意志力,与那种无法忍受的奇痒所抗衡。 沈银冰的确成熟了,不论是身体,还是思想,更为强大的是,她的坚强。 高飞敢打赌,抛却莫邪征东、陈果果那俩变太女人外,别的女人不一定能像沈银冰这样,咬牙坚持这么久。 但也仅仅是坚持这么久罢了,并不是说她能一直坚持下去。 她的手指甲,已经狠狠刺进高飞的皮肤内,可她本身却不知道就能看得出,她已经出于了崩溃的最边缘,就像树杈上有个被一根头发上系着的苹果,在狂风中不住的来回游荡,随时都会落下来。 高飞掀起了她湿漉漉的长裙,看到了她那双本来很白的腿子。 那两条本来白的让人心悸的腿,这时候也像沈银冰的脸色那样,变成了粉红。 而且腿上的粉红色,要比她脸上的粉红色还要明媚,好看。 她的腿,是最先接触污水的,那么毒发时,也是最先发作的。 高飞的手,缓缓落在了她的左小腿上,轻轻一滑--沈银冰的嘴里,立马发出两个人在做那种事时,才会发出的愉悦申银声,身子随之大幅度颤栗起来。 看来很爽。 高飞缩回了手。 “别、别拿走!” 沈银冰忽然尖叫一声,腾地从高飞双膝上坐了起来,伸手就去抓她的腿。 刚才高飞在她腿上稍微摩梭的那几下,彻底点燃了沈银冰对脑营养液的渴望火焰,轰的一声摧垮了她坚强的意志力,让她彻底陷入疯狂,再也不管不顾,就要挠痒。 刺啦--沈银冰右手在她的左小腿上,狠狠抓了一把,好像是用全身的力气! 鲜红的血,立即冒了出来。 可她却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只是身子颤抖的更加厉害,申银声也更加嘹亮,愉悦,再次伸手去抓……高飞及时伸手,一把掐住了她的手腕。 “你、你松开我!” 沈银冰大叫着,抬手就向高飞的眼睛狠狠抓了过来,瞪大的双眸中,带着无比的愤怒,还有--恐惧。 在她的眼里,抱着她的不是高飞,而是一个青面獠牙的魔鬼。 魔鬼阻止她挠痒,所以她很愤怒。 抱着她的是个魔鬼,出于人性对魔鬼的恐惧,所以她才恐惧。 沈银冰刚才倾情一抓,已经彻底激发了毒性的特点,使她整个人都陷到一种只有她才看到的幻觉中。 高飞歪头,躲开沈银冰这犀利的一抓,同时右手化掌为刀,用力砍在了她脖子一侧。 沈银冰伸出的右手,猛地一顿,随即无力的垂了下来,长长的眼睫毛盖上了那双好像也开始变成粉红的眸子。 眼看沈银冰要发狂,高飞无奈之下只好先一掌把她砍晕。 高飞清楚,把沈银冰砍昏,只是一时之策,暂时能制止她抓挠,或者说是自残,但对她所中的毒却起不到任何缓解作用,要想彻底治愈她,必须得找到解药才行。 看着沈银冰在昏迷中,仍然难受的不住扭身子的模样,高飞就有些后悔,后悔在地下楼兰的那些日子里,为啥不跟着莫邪征东学几手医术,也不至于现在干着急,而束手无策啊。 当然了,高飞也很清楚莫邪征东能有那么高的医术,纯粹是在特殊环境下才淬炼出来的--当人们生命受到某种事物的威胁时,才会全力以赴研究该怎么解决问题的办法,就像莫邪征东,如果不是她特殊的修罗体质,就算是逼死她,她也不会拥有今天的医术。 “呼!” 高飞重重吐出一口浊气,双手抱着沈银冰站了起来。 如果如果怎么着,那都是假设的,不存在的,除了让人更加后悔之外,对现实没有丁点的作用,唯有去解决问题,那才是王道。 要想解决沈银冰的问题,高飞当前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走,希望能找到破军的人,跟他们谈条件。 尽管他也知道,谈判成功的希望不大:他要人家给沈银冰解药,要人家交出解红颜,还要人家让出古墓给他住--少爷又不是傻瓜,怎么可能会答应他? 但他当前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向前走,沿着黑沉沉、凉飕飕好像一直要通到阴间的暗道,向前走。 高飞刚走进巷道中时,巷道还是平面前行的,要不然血蟒受伤后扑打出来的水,也不会顺着巷道流向门口。 可他走出水道继续前行后,才发现巷道开始向下延伸了,而且坡度不小,最少得是35度角,导致高飞越走越快,幸好脚下不怎么湿滑,可以大胆的放开脚步向前走。 巷道有慢弯,高飞能感觉到得出。 走了足有十分钟了,高飞除了听到自己的急促脚步声外,就是沈银冰的粗重呼吸声,别的就再也听不到了。 沈银冰的呼吸声越来越沉重,这代表着她快要苏醒了。 本来,高飞砍她的那一掌,能让她至少昏迷两个小时以上,但现在她却马上要醒来了,这只能证明是毒药的药性在作怪,迫使她提前醒来。 高飞不想她在这个时侯醒来,准备等她稍微有苏醒的迹象后,就再次给她一掌,让她继续昏迷下去,直到昏迷也无法阻止她去抓挠自己。 “哦--” 高飞奔跑中,沈银冰幽幽醒来。 高飞没有丝毫的犹豫,一掌再次砍昏了她。 就在这时,前方的黑暗中,忽然传来一声轻笑:“咯咯。” 第1557章 装神弄鬼的女人! 沈银冰刚幽幽的醒来,高飞立马一掌再次把她砍昏。 高飞知道,最多三次,最多三次让她昏迷过去,就起不到作用了,到时候她的本能会驱使她,在昏迷中也会用力抓挠自己,就像人在熟睡时被蚊子盯了一口后,不一定醒来,但却会用手挠那样。 必须得抢在沈银冰被连续砍昏过去三次之前,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要不然,高飞接下来所做的,就只能是看着她痛苦的死去,或者干脆一剑刺死她。 可是,谁能保证高飞能在她发狂之前,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而且最重要的是,根据高飞所知的医学知识,沈银冰在第二次被砍昏后,醒来的时间,要比第一次昏过去时要短。 而第三次昏迷后醒来的时间,要比第二次还要短。 也就是说,留给高飞解决问题的时间,不多,最多也就是十分钟,甚至只有四五分钟。 高飞第二次砍昏沈银冰后,那个女人又老实了,可他的心却更加沉重。 高飞不知道巷道有多长,还得走多久--一种沉重的无力感,使他有些烦躁,但就在这时候,前面黑漆漆的巷道中,忽然传来了一声轻笑:“咯,咯咯!” 这是女人发出的笑声,因为笑声很清脆,就像银铃在轻响,以前陈果果、沈银冰她们就这样笑过,听在耳朵里是一种享受,就像彻底地拥有她们那样让人心醉。 但这声轻笑,却透着无比的诡异--地点、气氛等条件,改变了笑声的本质,与它所包含的意思。 “谁!?” 前方黑漆漆的巷道中,忽然传来一声诡异的笑,任谁都会花瓣一紧,高飞也不能例外,低喝一声中迅速抬起强光手电向那边照去。 民间总是有一些俗话在流传,其中一句是这样说的:关键时刻掉链子。 该死的关键时刻掉链子,就在高飞举起手电向前照去时,手电光忽然弱了:经过长时间的使用,还有侵水后,手电能坚持到这个时侯才开始灭,已经算是很给高先生面子了。 电力不足的手电,光芒慢慢变红,越来越昏红,直到再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根据刚才那声轻笑声来判断,高飞基本断定发笑的那个人在左前方十三米左右,所以在手电失去它的功效后,就马上被他当做武器,冲着那地方狠狠砸了过去。 手电刚扔出去,高飞就抱着沈银冰快速贴在了巷道上。 在黑暗中后背靠在墙体上,这是最佳的自我保护方式,尽管高飞也很清楚,那个发笑的女人能够悄无声息的来到他前面十几米处,脑袋上肯定戴着夜视仪之类的东西。 现在随着各国越来越注重单兵作战,单兵装备也不断提高,头盔上,枪械上,都安装有可夜视的仪器,如果前面发笑的女人,用带着夜视仪的枪瞄准高飞--枪法够准的话,一枪就能干掉他。 所以说,高飞背靠巷道的行为,只是一种自我保护动作,增加一点在陌生环境下的安全感,却无法阻止随时出现的危险。 这个问题如此简单,高飞自然也很清脆。 不过,当前他除了这样做之外,还能怎么样? 扔出去的手电筒,重重砸在了巷壁上,随即落在了远处的黑暗中,咕噜撸的顺着斜坡滚了下去,很快就没了动静。 高飞没有听到有人被击中的声音,其实他也没奢望能用手电砸中人家,那动作就是一种在突遇意外时的快速反应罢了。 “咯咯。” 手电筒滚动的声音消失后,轻笑声再次响起,还是在那个地方,好像根本没有动。 “你到底是谁,装神弄鬼的。”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前面的黑暗中,淡淡的说:“何秀城呢,让他出来见我。” 根据解红颜所提供的证据,高飞知道何落日的兄弟何秀城,就是屡次暗算他的少爷,也是破军组织中的军师。 不过,碍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存在,在没有找到足够的铁证时,任谁也不敢随指证堂堂的何家三少,会是邪教组织的头头。 更何况,何秀城身为破军的老大,已经很多年,应该早就培养了一批能力出众的手下,与保护他安全的保镖。 就像在厂房前出现的那个花白头发老女人,在得知陈果果是昔日的安归王后,就没有把她当回事。 还有,与高飞死力相抗的白衣老杂毛,那也是不弱陈果果的存在。 毫无疑问,这些人才是破军中的中坚人物,就算某人不按规矩来,想暗中刺杀何秀城的话--除非这个人是莫邪征东,或者是老实和尚那样的高手。 至于高飞、铁屠这种靠后天努力才出类拔萃的‘选手’,对上那些人唯有死翘翘。 所以呢,高飞在得知何秀城很可能是破军的老大后,也没敢轻举妄动。 (杀破狼三部目前已经传承六百年,每个部门中肯定有相当牛叉的高手存在,就像安归教内有老实和尚、上官印那样的高手一样。今晚阻击高飞的白衣长老,没把陈果果看的太重的白发老女人,就是破军中的高手。 其实,贪狼中也有这样的牛人,但这些牛人一般都自视清高,才不会担任所谓的十二使者,更不在意参加还是不参加组织上的大会,就像破军中被安排在河底古墓中的白衣长老那样,隐居在红尘之外。 沈银冰接手贪狼后,尝到了用现代化武器来保护自己的甜头,所以压根就没打算动用那批很牛比的长老级别人物。 她对长老级人物的不看重,也让那些人心灰意懒,懒得追随她。 所以目前她身边,只有一些玩枪的高手。 可一旦遇到当前这种情况,她那些保镖却起不到一点作用了。) “何秀城?咯咯,谁是何秀城?” 黑暗中那个好像银铃般的笑声,在说出第一个何秀城的名字时,还是在十几米之外,但在她说到第二个名字时,却已经来到了高飞前面三四米的地方。 速度不是很快,可关键是高飞没有听到脚步声,仿佛这女人走路不是用脚,而是飞过来似的,让高飞听她的声音更清楚,仿佛触手可及,但却看不到任何东西。 没办法,在几近全封闭的黑暗空间内,高飞的手电又扔出去了,就算他视线稍微适应了当前的光线,可还是什么也看不到。 在强光手电只能照出几米远的恶劣环境下,仅凭着目力,他压根无法看到一米之外,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靠在巷壁上,做出随时反击的充分准备,淡淡的说:“谁是何秀城,你会不知道吗?” “哎哟,人家还真的不知道呢。” 那个声音忽然变得很妩媚了,马上就让高飞脑海中生起一幅画:一个身穿黑衣的妙龄少女,天仙一般的容颜,魔鬼般的身材,双眸流动间好像孕有两谭清水,红红的唇儿微微的撅着,娇嗔的模样让人心神荡漾。 “哼。” 在出于不利环境下,高飞决不会冒然动手,只能冷哼一声,侧耳倾听她的声音,飞快判断着她所处的位置,以及一旦动手后,该攻击,或者说反击她哪个部位。 “你怎么不说话了呢?” 那个声音再次咯的一声轻笑:“咯,咯咯,你是不是怕了?很怕我会对你动手?” 高飞慢慢把沈银冰放在身边,让她靠在墙壁上,一手扶着她的腰,让她勉强站立着,冷声说道:“你觉得,我会怕你?” “咯咯。” 女人很爱笑,好像还是捂着嘴笑:“你要是不害怕的话,何必把沈银冰放下,何必拿着宝剑的右手蓄势待发,又何必歪着脑袋,企图用听觉,来确定我的方位--咯咯,高飞,你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其实很好笑吗?就像个蝙蝠那样,靠耳朵来看。唉,可惜啊,就算你是真的蝙蝠,也别想锁定我的具体位置,因为你是个危险的人哟。” 她说到‘蝙蝠’时,声音忽然飘忽了起来,忽左忽右的,让高飞无法确定她的确切位置到底在哪儿。 不过高飞很清楚,这绝不是因为她的人在来回晃,来回晃得只是她的声音,像这种用内劲来控制声音回荡,给人造成她的人在飘忽错觉的手段,对于具有内功的高手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从她的这番话中,高飞更能确定她是使用了夜视仪之类的先进仪器,要不然不可能把他所做的动作,看的这样清。 高飞没在意,也没说话,只是不屑的无声冷笑,脑子里在飞速运转,考虑该怎么解决沈银冰的问题。 “哟,帅哥,冷笑什么呢,是不是想打我的主意?” 女人咯咯轻笑着,声音更加的轻柔,也更加轻佻:“帅哥,你这样子做可是很不对哟,怎么可能对我这样一个小女生起怀心思呢?” “你说你是小女生?” 高飞说话了,脸上的冷笑变成了嘲笑:“幸亏这儿太黑,不用要脸。” 女人的笑声顿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但轻佻之意消失,换成了杀气:“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听你这种半老徐娘自称是小女生,觉得很恶心罢了。” 高飞低头做了个呕吐的动作,笑道:“大娘,你以为你蔵在黑暗中,靠着一副很好听的嗓子,就能冒充小女生吗?嘿嘿,难道你不知道,你身上始终都在散发着老女人才会散发出的臊味儿?” 正常人处在黑暗中,在视觉失去作用的情况下,听觉,嗅觉的灵敏度,就会成倍的增加,这是动物本身所具备的本事。 尤其是高飞这种受过黑暗中作战训练的家伙,更懂得利用嗅觉,听觉来判断敌情。 所以在女人来到他面前几米外之后,就嗅到了她身上的味道。 那是女人的身体,在熟到极致时才会发出的味道。 可绝不是让男人闻了就恶心的臊味。 他这样说,纯粹就是试图激怒这个女人,从中寻找想要的机会。 他成功了。 第1558章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 高飞的嗅觉很少出错,尤其是对女人的气味。 当初安归王无论怎么千变万化,都能被他看破的根本,就是因为他灵敏的嗅觉--现在的高先生,在用嗅觉分辨女人的工夫,绝对是大师级别的。 打个比方:把高飞的眼睛蒙上,然后让十几个女人从他眼前经过,他就绝对能从女人身上各自散发出的香气,来判断她的年龄大小。 甚至,都能通过女人的体香,分辨出她是不是个原装货--牛比吧? 就这么牛比的人儿,这个女人竟然企图利用黑暗来欺骗人家,然后被高飞毫不客气的说成是臊味儿。 凭良心说,暂且不管女人年龄有多大,单说她的体香,其实还是很迷人的,与解红颜、廖水粉不分上下。 可高飞愣是睁着眼的说瞎话,说人家那迷人的体香是臊味儿--假如你是那个女人的话,你会不生气? “你、你想死!?” 女人真没想到,高飞说出来的话会这样脏,登时勃然大怒,娇叱一声抬手扑了过来! 随着劲风嗖地生起,高飞眼前出现了两点荧光,那是女人的眼睛,就像来自地狱中的恶魔。 高飞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两点荧光刚刚出现的同时,他已经大喝一声,右手中的金蛇怪剑发出一声隐隐的龙吟,咻的一声刺向左边的那点荧光! 其实,女人的修心养性的工夫很厉害,一般两般的激将,对她还真产生不了什么结果,但可恶的高飞,却偏偏用女人最难以接受的方式来刺激她,这对每一个骄傲的女人来说,都是无法忍受的。 无论这个女人是谁。 无论说这番话的男人是谁,她都会不顾一切,倾尽所能的去惩罚他。 人在暴怒时,情绪就会受感染,情绪一受感染,就能影响神经的反应能力,从而最终导致动作稍稍变形,速度也会受到影响。 或许,女人生气时所产生的后果,对于正常人来说就是微乎其微,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对高飞这个层次的好手来说,却是相当重要的。 更何况,高飞是以有心算计无心,早就算定女人会出现,在两点荧光刚出现时,金蛇怪剑就已经直直的刺了过去。 眼睛。 女人的眼睛。 只要能一剑刺中女人的眼睛,不管她有多牛比,在这种环境下她只能任由高飞收拾了。 “啊!” 暴怒之下扑过来的女人,做梦也没想到高飞的金蛇怪剑来势这样迅疾。 而且最重要的是,高飞此时也是向前扑去,没有丁点的防御动作,完全就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两败俱伤的打法,其实就是留氓打法,很不要脸的。 高飞承认他是个留氓,可女人却不想当留氓,尽管她在何落日十几岁时,就做了女留氓才会做的事。 女人大惊之下再也顾不得伤高飞,猛地后仰身子,拍出来的右手迅速上挑,飞快的弹指在剑刃上弹了一下。 当! 一声夹杂着颤音的脆响,高飞全力刺过来的金蛇怪剑,竟然被她一指弹的变向了。 本来,高飞拼着受重伤的代价,来换取她的左眼,这是十拿九稳的事儿。 没想到女人的反应实在是快,竟然及时弹出一指,弹开了剑刃。 变向的金蛇怪剑,擦着女人的左脸颧骨处,攸地划过,带起一溜的血腥。 女人虽然及时弹开了金蛇怪剑,可剑尖还是在她颧骨到额头处,划出了一道长长的血痕。 破相了。 越是自持漂亮的女人,对自己的脸看的就会比命还重要,这个女人也是如此。 现在她的娇面,却被高飞用宝剑狠狠划出一道口子,就算她有着让伤疤恢复如初的办法,可最起码在短期内,她都会是一副很吓人的样子。 破女人的相,比要她的命,还要让她难以忍受。 “啊--呀!” 女人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叫,猛地半转身扑了过来。 高飞反应也不慢,立即举剑去刺--但剑刚刺出没多远,就觉得右手手腕剧痛,再也无法把握金蛇怪剑,只能松开了手。 嗖的一声,金蛇怪剑向后飞出,叮当一声刺在了水泥巷壁上,溅起一簇暗红色的火花。 借着这一簇暗红色火花发出的光芒,高飞在瞬间看到了女人:这是在头发花白的女人,脸上有血,看不清她长的是什么样子,不过从她的嘴巴、圆润的下巴来看,绝对是个美女,尤其是下巴下那对鼓起的半球,正在骄傲的炫耀着。 按说碰撞所产生的火花,光亮是微乎其微,不过在这异常黑暗的巷道中,却能起到一道闪电那样的作用。 火花一闪即逝,但这已经足够高飞看到女人了:这个女人,正是沈银冰所说的那个,敢与陈果果对峙的白发女人。 就是她,导致陈果果动了胎气,说不定会造成流产。 假如陈果果真的流产了,那么这个女人就是杀害高飞孩子的凶手。 正所谓夺妻之恨,杀子之仇,不共戴天。 高飞对这个老女人的恨意,比她此时的愤怒还要强烈数百倍,也不觉得被踢中的手腕有多疼了,更不在意是不是人家对手,只是大吼一声,竟然张开双臂迎面扑了上去! 砰! 老女人一掌,狠狠击打在了高飞的左肩上(也幸亏他及时闪避了下,要不然这一掌会砸中他左脸),立即就给了他一种骨骼被砸裂才会产生的剧痛。 只是他却不在乎,在硬生生挨了一掌后,张手抱住了她。 贴身肉搏战,绝对的贴身肉搏战。 在肉搏战中,什么精妙的招式,飘忽不定的走位等等,都失去了它原有的作用,双方此时拼的就是谁力气大,谁能最先用阴险毒辣招式干掉对方。 啪哒一声,高飞抱住女人后,聚大的惯性一下子让俩人摔倒在了地上,也算是间接化解了女人蔵在肋下左手的杀招,顺着斜坡往下滚去。 “你不是靠着一副破眼镜来装神弄鬼吗?你不是牛比吗?我看你这下怎么玩!” 滚动中,高飞一把采住老女人戴着的一个眼镜,狠狠甩到了远处。 但他也付出了被女人一肘打在左肋的代价,疼的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不过,高飞很快就开始了报复,一把采住女人的头发,在滚动中狠狠撞在了地上,砰的一声,估计女人眼前得冒金星了。 高飞已经早就适应了当前的黑暗,可女人却不行,就在刚才她还戴着一副先进眼镜的,眼镜被高飞扔掉后,她立即就变成了瞎子,这才没有躲开。 “啊!” 脑袋被狠狠撞在地面上后,女人疼的大叫一声中,左手飞快的下伸,抓向男人最最脆弱的地方,同时右手抓向高飞的眼睛。 银金花不愧是破军当前的第一高手,在忽然变成‘瞎子’,脑袋遭受重创,无法施展她那身绝妙武功时,仍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为犀利的反扑。 一上一下,无论哪一下击中高飞,都是致命性的。 不过银金花小看了高飞。 要是论起光明正大的死拼,高飞绝不是银金花的对手。 可要是在这种肉搏战中死拼乱打,高飞的经验要比银金花丰富太多了。 在刚把银金花扑倒在地上时,他就猜到敌人会这样做--银金花的左手刚‘插’进他俩腿子之间,高飞就猛地并腿,再一错,锁住了她的手。 与此同时,他在滚动中脑袋迅速后仰,长大了嘴巴。 银金花的右手食中二指,一下子‘插’进了他嘴里。 不等她反应过来,高飞已经狠狠合起了牙关! 咔吧! 一声响,高飞竟然藏獒般的,把银金花的两根手指,给恶狠狠的咬断了! 银金花再次发出长声惨叫:“啊!” 手指受疼后,她第一反应肯定是缩回去。 只是高飞怎么放她回去:哦,你以为哥们的嘴是你那个啥,像让人插,就插啊? 死死咬住银金花两根手指的同时,高飞右手也没闲着--有时候,高先生非常郁闷,觉得老天爷也太青睐女人了,就拿打架来说吧,老天爷会让男人身上有个最脆弱的玩意,只要那玩意被人抓主,任由男人本事再大,也休想使出来。 可女人呢? 除了眼睛外,好像就没啥脆弱的地方了。 高飞可不会傻到在黑暗中寻找女人的眼睛,要是也被人家趁机咬住,那该咋办? 他的要求不高,只要能抓主能抓主的东西就行。 当然了,这儿所说的东西,是特制女人的身体部位。 于是,高飞就抓主了一个能抓主的东西--最让银金花感到骄傲的两个半球之一。 这玩意弹性十足,滑不留手的,要不是高先生这种高手,还真不一定能抓牢。 抓主那玩意后,高飞想都没想,就猛地一拧! “啊--呃!” 惨叫声再次响起,还伴随着一点点的快、感。 没办法,成熟的女人,最敏敢的部位遭到异性大力袭击后,总会本能的做出生理上的反应。 再说了,银金花到现在为止,也只有何秀城一个男人,相比起私生活混乱不堪的高先生来说,绝对是纯洁的要死,所以这儿被男人抓主后,她就像很多被男人勾、引的良家那样,身体马上有了无法控制的感觉。 左右不过是浑身无力罢了。 可这正是高飞所想要的:你没力气最好,就等着收拾吧! “放开我,你这个留氓,臭留氓!” 银金花是彻底崩溃了,嘴里恶毒的骂着,就像泼妇那样张嘴乱咬,全然没有了绝代高手该有的风范。 只是,她头发被高飞牢牢的抓着,又怎么能咬到他? 银金花的发疯,正合高飞的意思,在翻动中左手松开了她的头发,左臂迅速勒住了她的脖子,猛地一叫劲:“嗨!” 不管是高手,还是低手,只要脖子被人死命的勒住,这都是相当危险,也相当无奈的事,更何况高飞可不是普通人,用手臂勒死人的事,他也不是没做过,算得上是很有经验了。 “呃!” 银金花就像被抓主七寸的蛇,再也骂不出来了。 第1559章 她还不能去轮回! 确定银金花就是敢正面单挑陈果果,还毫不怵头的那个花白头发女人后,高飞就知道她是个高手,绝对的高手,不是他这种‘凡夫俗子’能比得了的,要想打败甚至干掉她,就必须采用非凡的手段。 高飞还知道,像陈果果那种高手,在跟别人对敌时,其实都跟刚才那条血蟒一样,以为自己已经站在不败之地,所以就会存着猫戏老鼠的心态去玩,等玩够了才会一口吞下去。 而所有强者所特有的臭习惯,恰好是高飞出其不意改变局势的大好机会。 果然,才没有把高飞放在眼里的银金花,在高飞施展出街头留氓打法,跟她贴身肉搏,并利用她‘没被陌生男人碰过’的弱点,用左臂勒住了她的脖子,算是彻底把这条妖异美女蛇的七寸给抓主了。 蛇的七寸被人控住后,所做的只能是等待死亡,哪怕银金花的实力远在高飞之上,可她仍然得遵循历史上有很多强大的人物都、是死在小人物手中的悲哀轮回。 无法呼吸的恐怖窒息感,让银金花慢慢伸出了舌头,双眼开始上翻,挣扎的动作更加的凌乱,无用。 原来,无论身手多么牛比的高手,在死亡面前也只能想普通人那样,做着无用的挣扎走向死亡。 依着高飞的臂力,在死死勒住敌人的脖子十秒钟后,就该彻底把她喉骨勒断。 不过银金花却始终顽强的坚持着,用她的本能,不愧是高手中的高手,但这仅仅只是拖延她死亡的时间,却不能自救。 银金花死定了。 相比起神智已经陷到模糊,挣扎的力度越来越小的银金花来说,高飞现在却很兴奋:能够干掉这样一个高手中的高手,那可是与征服一个冷傲的绝世美女差不多。 男人嘛,骨子里都有着血腥的暴力因子,谁不喜欢征服冷傲美女? “给你一句忠告,下辈子投胎转世后,如果还能成为一个高手,在杀人时千万不要装比,要不然你很快就会再次踏进轮回六道之中--好好的去吧!” 高飞嘿嘿的阴笑几声时,已经把全身的力气都灌在了左臂,正要全力一击,把银金花的脖子勒断时,却听远处的黑暗中,忽然响起一个淡淡的声音:“她不能去轮回,因为我还需要她。” -- 听到上面的手下说,有一些不明来历的人正在向这边赶来后,韩家骏立即顺着梯子飞快的爬了上去:“那些人到达什么位置了?” “最多几百米了!” 手下低声回答:“兄弟们都已经抢先占领了有利地形,随时可以准备战斗!” “等我命令。” 韩家骏右手端着微冲,右手猛地挥了一下,蔵在了厂房门口的后面,露出半个脑袋,拿起望远镜向前面看去。 借助红外线望远镜,韩家骏能看到正冲着厂房这边几百米的路上,有六七个黑影正在向这边狂奔。 他只看了几眼,就确定这伙人不是一伙人,而是分成了两伙。 前面那伙人是五个人,其中最前面的那个人肩膀上,好像看着一个袋子,一个同伴紧跟在他后面帮他抬着袋子的一头,后面那三个人却是压着阵脚,手里拿着的刀子,在星空下不是泛起冷森的光芒。 后面却是两个人,距离前面那五个人大约有几十米远,看来刚趁着前面的人跑不快,才迅速追了上来。 这两个人手里也拿着刀子。 韩家骏眉梢微微挑了下,抬手给隐藏在暗中的手下做了个随时准备战斗的手后,嘴角露出不屑的笑容:有些人真的很奇怪,或者说很装比,打架时都喜欢动刀子,觉得刀子比枪支要好用,还是觉得子弹的速度不如刀子快? 其实韩家骏还真是误会了那些人。 最起码贺明珠不喜欢在敌人众多时,仍然拿着一把刀子跟别人拼命。 只是没办法,子弹早就在四公里之外的那个小山包前就打光了,她跟廖无肆俩人与十七八个黑衣人血战。 一番血站下来后,他们两口子联手干掉了九个黑衣人,子弹都打光了,随后持刀开始了追杀行动,双方一路狂奔四千米的过程中,贺明珠俩人又先后干掉了三个人,一路追杀来到了厂房这边。 贺明珠很惊讶,真的很惊讶。 刚跟这些黑衣人开战时,她以为凭借她跟廖无肆联手,就算对方人数多达十七八个,可要把他们全干趴下还不是问题的,毕竟她跟廖无肆的联手,可以算得上是华夏军方顶端的两人组合了。 贺明珠有这样大的信心,绝不是在盲目自大,毕竟廖无肆是华夏九龙王中的蓝龙,是不输给高飞那样的存在,而她本人的真实功夫,说不定更是在廖无肆之上。 这就相当于华夏顶级特工小组九龙王中有两大龙王联手,对阵一帮来历不明的黑衣人,怎么说,都该很轻松的吧? 但事实上却大大出乎了贺明珠的意料:那些黑衣人或许算不上顶级高手,可绝对是硬茬! 最关键的是,这些黑衣人很年轻,最多也就是二十岁出头。 这些人中有男有女,而且个个长相都很出众,男的英俊,女的妩媚,只是浑身散发出的那股子邪魅的戾气,让贺明珠俩人感到很不爽,再也不想因为对方年轻,长相又不错就放他们一马--最主要的是,就是这些人绑架了廖水粉! 这些人,绝对是出自一个地方,因为他们所使用的刀子,都是一个款式,刀把上还刻着个狰狞的不知名兽头,兽头下面还带着编号。 贺明珠子弹打光后,夺过来这把刀子刀柄上,就刻着一个‘88’,而廖无肆的则是‘75’。 这样的数字,除了代表着黑衣人在某个组织中的编号,还能代表着什么? 也就是说,那个绑架廖水粉的组织中,最少有88个这样的年轻人。 而且依着贺明珠俩人的眼力来看,能看出这些年轻人都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而且身上散发出的戾气中,还夹杂着血腥气息--也就是说,他们这些人都杀过人。 这些人的真正实力,与格杀经验,要比同龄的华夏军队上所培养的那些精锐,还要懂得该怎么杀人,也更加残忍,犀利。 相信十年前的高飞、廖无肆他们,要是遇到他们,除了被干脆的干掉之外,不会再有别的结果。 假以时日,他们都将是高手,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杀手! 不过这些人也不是没有弱点。 他们弱点是不懂得配合,或者干脆说,他们之间还相互提防着,哪怕是在面对廖无肆、贺明珠这样的高手时,仍然保持着对同伴的警惕,绝对做不出为了干掉敌人,就甘心自我牺牲的事。 甚至,贺明珠还敢确定,假如让这些人单兵作战,一个个的与她厮杀,就算最终会被她干掉,可她最多在杀到第三个人时,就会受伤:这些人就像不怕死那样。 可惜的是,这些人之间都相互提防着,除了护着那个麻袋的两个人之外,就再也不会做出同伴之间的任何配合了,所以才能被贺明珠,廖无肆俩人个个击破,并一路追杀来到了这儿。 廖无肆俩人找上他们,是因为廖水粉。 他们在得知绑走廖水粉的嫌疑人上了通往冀南的高速公路后,就立即追了上来,同时京华警方也迅速通知了沿途各城市的警方,并派出大批警力,全力堵截那辆车。 那些人在上了高速路不久就消失了,他们早就算到警方、廖无肆他们会追来,所以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不停的换车,改变路线,把十几个城市的上千警员,给耍的团团转。 幸好,追来冀南的廖无肆俩人,与一个多小时之前,从罗口高速立交桥下重新发现了目标,这才一路追杀到了罗口浮桥北岸,展开了血腥厮杀。 廖水粉刚被绑架时,所有的疑点都指向了高飞。 只是出于某些客观原因,廖无肆还不能对外宣称这事,只能私下里办理。 但当他们与这些年轻人遭遇后,就意识到不对劲了:这些人,绝不是高飞的人! 原因很简单,就算高飞这两年发展的很快,可也不能在短时间内,培养,收罗这么多高质量的年轻人。 而且这些人明摆着来自一个神秘组织,高飞呢? 手下除了原安归教的东宫的青瓷十二钗(连雪、城阳等人)之外,好像就只有李德才、陈大彪、萨拉娜跟兔子这四个半瓶水了。 李德才兔子等人,才是高飞‘武力’上的组成部分。 当然了,因为陈果果的存在,或许这些年轻人是安归教在暗中培养的一批新生代高手,也或者说是来自地下楼兰,毕竟这两个单位,都与高飞有着太亲密的关系。 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廖无肆相信陈果果、莫邪征东俩人,决不会为了帮高飞掳获一个女人,就把后背力量拿出来,随意他挥霍,倒不如她们亲自出手呢。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些人既然不是高飞的人,那又会是谁? 到底是谁要绑架廖水粉? 带着这些疑问,廖无肆俩人一路追杀,来到了这边的厂房。 这伙年轻人虽说没有丁点的团队作战精神,可也有首领的。 实际上也正是在这个首领的严令下,这伙彼此间都相互提防着的年轻人,才没有被贺明珠俩人全部各个击破,才能支撑着逃到这儿来。 “嘿嘿,你们两个能跟随我天杀来到这儿,就别再想回去了!” 为首的看到已经来到厂房跟前,知道组织中的首席高手银夫人、两大白衣长老都在这儿,廖无肆俩人再也没有活着离开的可能,心情登时好了起来。 死了那么多手下,还能开心的笑,由此也可以看出,他也不在乎那些手下的死活。 “天杀?” 看他这样有持无恐,廖无肆俩人本能的并肩站在了一起,警惕的扫视着周围。 第1560章 破军辖下的组织! 根据廖无肆俩人的眼力,当然能看出自称‘天杀’的这个人,不是在吓唬他们。 从他的笑声中,说话的口气声中都能看出,他是很自信的。 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这个地方,或者干脆说那些人背后的厂房中,还有他们的同伙,还是那种能力很强大的。 其实,也不用能力太强大,只要那些人手里有枪,对着廖无肆俩人一阵乱射,估计就能把他们当场击毙,因为厂房门口方圆一百米内,都是空地,根本没有供人躲藏的掩体。 所以廖无肆登时紧张起来,与贺明珠站在一起后,斜斜的向前跨了一步,挡在了她面前,紧握著手中的刀子,眼神闪烁着淡淡的问:“天杀,是你的名字,还是一个组织?” 如果是放在平时,首领决不会告诉廖无肆:绝不能向任何人透露有关组织的任何消息,违者格杀勿论! 当然了,死人不在被透漏的范围之内。 廖无肆、贺明珠俩人现在首领眼里,现在就已经是死人了,充其量也就是会喘气,能说话--但要想从银夫人、两大长老等人手下逃脱,那可是天方夜谭了。 就算是再凶恶,不把人命当做一回事的人,也不忍让将死之人做个糊涂鬼的,这关系到道德高低问题,首领不想被死人当做道德低下的渣,所以嘿嘿一笑,傲然说道:“天杀是个组织,上天派来杀人的组织!” 贺明珠说话了:“天杀?我为什么没有听说过华夏有这个组织?” 首领手中的刀子挽了个花,很酷很绚丽的样子,就像他说话的声音。 天杀,隶属杀破狼三部中的破军组织。 当年杀破狼脱胎于安归教、发展上百年后,再次分为了三个‘单独独立核算’的组织。 那个朝代的破军首领,看来很懂得‘凡事要想发扬光大,必须得从娃娃抓起’的道理,更为了破军能跟长久保持长盛不衰,所以就派人在全国网罗了几百个很有潜质的小孩。 破军把这几百个小孩子,放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为他们洗脑,让他们誓死效忠组织,并倾力传授他们杀人的功夫。 等这些孩子长到十六七岁时,效忠组织的信念,已经比钢铁还要硬,功夫也算有小成了,同时也迎来了他们人生中最悲哀的时刻:他们几百人,将会被放置在一个更加封闭,也很广阔的环境内,让他们自相残杀! 他们自相残杀的时间,长达一年。 所有人要想活下来,就必须闯过九个关隘,而每个关隘,只能允许一个人通过,当这个人通过后,剩余的人就得重新厮杀,力争成为第二个闯过关隘的人。 通过关隘才会有一线生机,在组织规定的时间内,与其他‘选手’再次一起挑战第二道关隘。 从挑战第一道关隘开始,几百个孩子大约会有十分之一的被淘汰。 有些时候,淘汰就代表着死亡。 受重伤的,也将会被组织毫不留情的干掉! 这样经过九道关隘的层层选拔后,最终能闯过全部关隘的孩子,最多只有一半人,其他人都死在了争抢的路上。 几百人死亡一半,还有一百五十个孩子左右。 这个数字,明显不会让组织满意:组织上所希望的,只需要一百人,没有跻身这一百人之列的,还是会死去。 于是,这些孩子将会随即抽签,十几个人一组,前十名出现,没出现的就会永远的消失。 经过长达一年多的层层选拔后,这一百个孩子总算保住了性命,成立了破军辖下一个特殊组织:天杀。 这一百个孩子,会继续接受训练。 这时候训练他们的人,将是破军组织中的长老级别人物,为期大约三年。 三年后,这些孩子正式出道,按照组织的命令去做事。 经过十几年的死亡培训后,这些孩子完全就是一些机器杀手,只懂得奉命行事,懂得该怎么样去完成的任务,他们不信任任何人,包括组织中的长老,同伴。 每晚上睡觉,都得提防同伴会趁夜杀了他--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已经没有丁点的人性,他们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活下去,尽可能的活下去! 自从有了天杀组织后,破军实力大增,近代所开拓的‘海外市场’,都是有天杀来完成的。 “每隔23年,组织就会带走几百个孩子。” 首领笑了笑,说:“以前仅限于国内,但现在已经放眼全世界,华夏国内的孩子,只是整个培训基地中的一部分,而培训人员也从最早的几百个,逐步增加到上千个,人种复杂,有黄种人,有黑人也有白人。不过,最终能跟存活下来的孩子,却仍然只有一百个。我,就是23年前那一批孩子中的一个,这些年来一直在国外。嘿嘿,说起来,也有些想家。唉。” 贺明珠的眼角,不住的跳动着,等首领轻叹一声后,才缓缓的说:“我知道了,今年四月份失踪的那些孩子,就是被你们给掳走的。” 首领坦然承认:“不错,我们这批人就在他们闯九关之前的教练--那些孩子,嘿嘿,大部分还有十年的好活。说实话,能够看到他们死去,我……很高兴,很兴奋!” 首领等人从六七岁开始,就开始了地狱般的生活,无时不刻都在陪伴他们的死亡、威胁,早就让他们心理变太,把那些年所遭受的痛苦,转嫁到了新的天杀选手身上,看着他们大部分人最终悲惨的死去,他们就会感到很兴奋。 “畜生!” 贺明珠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正要纵身扑上去时,廖无肆却拉住了她。 “你放开我,让我杀了这些可怜的畜生!” 贺明珠挣扎着,厉声叫道。 “等等,我还有话要说。” 廖无肆眼神闪烁了下,脸上浮上好看的笑容,看着首领淡淡说道:“我知道,我们做为你们的敌人,你还能把这些详细的说出来,那是因为两个原因。第一,你以为我们死定了。” 首领嘎嘎笑道:“是,我实在想不出你们还有什么活下去的机会!” “嗯,我很认同你这个说法,不过还请等我说完--最起码,先听我说出我的名字。” 廖无肆说道:“我姓廖,叫廖无肆。跟高飞算不上兄弟,可也决不会成为敌人。这是我的未婚妻,她叫贺明珠。” 贺明珠很纳闷,搞不懂廖无肆为什么会说出这些,心想:你有必要跟这些畜生说咱们是谁?说咱们跟高飞的关系吗? 不过她也知道,廖无肆既然说出这些话,那么就有他这样说的道理,所以嘴巴张了张,刚要说什么时又闭上了。 不知道首领会不会因为廖无肆在这种情况下自我介绍而诧异,贺明珠只看到他点了点头:“哦,原来你就是华夏九龙王中的廖无肆。嗯,的确有几分本事。” “我告诉你这些,是要谢谢你给我们讲了你们的来历。” 廖无肆左手挽住贺明珠的腰,继续说道:“你跟我们说这些的第二个原因,也是最主要的,那就是因为这些话,在你心里压了太久,就像一块大石头那样沉重,压的你们无法呼吸,所以你早就渴望找机会说出来。” 首领沉默,片刻后才低声说:“你说的不错--你的话说完了没有?” “说完了。” 廖无肆笑着点了点头:“能够成为你们临死前的倾听者,我很荣幸。” 首领刚才问廖无肆说完了没有,就是告诉他:你要是说完了的话,那么就该死了。 只是他没想到,廖无肆却说他快要死了。 “什么--呃!” 首领愣了下,本能的要问什么时,身子忽然触电般的一振,双臂猛地展开,身子前扑,脑袋却迅速后仰,就像要跳探戈那样。 一颗子弹,从他前额钻了出来。 这时候,枪声,由十几杆枪组成的密集枪声才钻进他耳朵里。 他很想回头看看怎么回事。 他始终以为,背后的厂房中是银夫人等人--那些人不是他的兄弟,不是他的朋友,只是一些为活下去才活下去的战友。 可这些人,怎么可能会在背后,对他开枪呢? 首领很想回头看看。 只是,他刚来得及看到廖无肆猛地把贺明珠压倒在地上,躲开几颗流星般的子弹,就重重的砸在了地上。 在他的意识彻底消失之前,他好像从暴风雨般的枪声中,听到了一句嘹亮的道号声:“无量天尊,善哉,善哉……” 枪声响起的时间并不长,也就是半分钟左右。 十几杆枪从后面,对付六个毫无防备的人,而且是由叶心伤领衔的,结果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猜得出来:天杀六人,全军覆没。 不过却没有全被枪杀了,还有三个人活着。 这是叶心伤特意向韩家骏建议的,要留下几个活口,从他们身上追查出那些失踪孩子的下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韩家骏与破军的天杀组织,也算是‘一家人’了,不过他们还是听从了叶心伤的建议,一来是因为贪狼与破军已经翻脸,二来他不是首领那样的冷血,也不忍心看到那些孩子落到那般下场。 这三个活着的人,都是四肢被打断,再也没有任何威胁性了。 至于负责看护麻袋的那俩人,自然会在第一时间内被干掉,免得他们以人质来威胁。 枪声停顿后,贺明珠抬起头,借着亮起的手电光看到叶心伤后,才问廖无肆:“原来他在这儿啊,你是怎么知道他会在这儿的?哦,你刚才故意自我介绍,就是担心他听不出你的声音。” “我也不知道他在这儿,我只是在这儿看到了本该属于他的东西。” 廖无肆摊开左手,手心里有个款式老旧的荷包,说道:“在岭南时,我曾经跟叶心伤打过一架,在他身上见到过这个荷包,所以才怀疑他就在附近。” 说着话,廖无肆从地上弹身跳起,冲向了那个麻袋。 第1561章 廖水粉去哪儿了? 正如廖无肆所说的那样,蔵在厂房门后的叶心伤,正是听到了他自报家门后,才知道他是谁的,也顺便听到首领那个本该属于绝密的故事。 廖无肆冲向麻袋时,左手对走过来的叶心伤一仰,那个荷包就飞了过去。 叶心伤抬手接住,一看后下意识的低头向脖子里看了眼,随即低声道谢:“谢谢。” 这个旧荷包,是二婶的,也算是她留给叶心伤的唯一遗物,叶心伤始终贴身佩戴着,今晚一番厮杀后,绳子有些破损,这才掉在了厂房门前的地上,恰好被廖无肆看到,继而猜出他就在附近。 廖无肆冲到了麻袋面前,低声喝道:“给我手电!” 叶心伤马上就抢过一个手电,照了过去,还很纳闷的喃喃的说道:“咦,是谁在里面,难道解红颜还没有被送进去?” 叶心伤以为麻袋中装的是解红颜,而理无肆却以为是他姐廖水粉。 其实这不是个麻袋,而是个质量很不错的蛇皮袋子。 廖无肆把蛇皮袋子抱在怀中,飞快的解开了麻袋,往下一撸--露出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穿着黑色的衣服,嘴上被胶带贴着,脑袋软软的垂着,一动不动。 “姐,姐,醒醒,醒……” 廖无肆看到廖水粉这样子后,心里有些发慌,嘴里低声叫着,抬手分开了遮住她脸庞的头发,随即一下子愣住了。 蛇皮袋子中的女人,竟然不是廖水粉。 “这怎么可能呢?” 廖无肆望着昏迷不醒的女人,呆呆的道:“怎么不是我姐?难道他们在路上又调包了?” 廖无肆话音未落,跟过来的贺明珠,失声叫道:“啊,这不是解红颜吗?” 贺明珠曾经见过解红颜一次。 特别漂亮的女人,总能轻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解红颜?” 廖无肆本能的重复了一句,叶心伤马上接口道:“是的,这就是解红颜。” “可我姐呢?” 廖无肆颓然的坐在了地上,随即把解红颜推在了蹲下来的贺明珠怀中,腾身而起冲到一个四肢被打断,躺在那儿申银不已的天杀小弟面前,狠狠一脚就踢在了他被打断的左腿上,厉声喝道:“我姐呢!?” “啊!” 那个小弟是长声惨叫,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麻痹的,你给我装死!” 此时暴怒的廖无肆,眼睛血红,担心廖水粉会遭遇什么不幸,杀意大起,抬脚冲着那个人的下巴,就是全力一脚! 噗! 在廖无肆的全力一脚下,那个小弟的下巴彻底被踢烂,连哼都没有来得及哼一声,身子急促抽了几下,一挺,死了。 “我让你装死,我让你装……” 极大的失望,与担心,让廖无肆彻底暴怒,连续起脚狠狠踹在那个小弟脑袋上,眨眼间就踢成了烂西瓜,惨不忍睹。 “你先冷静一下,听我说!” 看到廖无肆发疯后,叶心伤赶紧走过来劝说他。 “你给我闪开!” 廖无肆双眼血红,抬手就把叶心伤推了出去,正要再说什么时,叶心伤却抢先说道:“我知道你姐的下落!” “你知道--他在哪儿?” 廖无肆一愣,纵身扑到叶心伤面前,一把采住了他衣领子。 “本来我们以为,不久前刚被破军的人带下暗道的是这位女士,没想到却是另有其人。” 说话的韩家骏,转身指着厂房内,说:“就在两个多小时前,我们发现有人扛着一个袋子,走进了里面--你最好冷静一下,先听我说完。” 贺明珠走过来,挽住了廖无肆的胳膊,低声劝道:“无肆,冷静一下。” “好,你说,我听。” 把一个活生生的人脑袋踢碎后,廖无肆心中那股子邪火,已经下降了不少,人也理智多了。 解红颜以自身为饵,被少爷的人‘成功绑架’后,不但高飞关注她,还有沈银冰。 本来距离河底古墓位置最远的陈果果,在发现情况异常时,沈银冰也发现了,然后他们就躲在暗中观察。 韩家骏就曾经亲眼看到,当陈果果与银金花等人拼斗时,两个黑衣人抬着一个麻袋,急匆匆的走进了厂房内。 “我们所有人都以为,那个麻袋里装的是解红颜,却没想到她原来在外面的麻袋中。” 韩家骏讲到这儿后,苦笑着看了眼麻袋那边,说:“事情就是这样了,我也不能确定,被送进暗道中的那个麻袋里,装着的是不是你家人。” “肯定是!” 廖无肆想都没想,用力点了下头,快步走向了厂房,却被一个老和尚抬手挡住了:“无量天尊,施主请留步。” 心情不好的廖无肆,抬手就推在了老实和尚心口:“闪开!” 他没心情去考虑一个老和尚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也没看得起这个老和尚,所以推出去的这一把,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 不过他却像推在了铁板上。 “咦?” 廖无肆一愣,后退一步抬头看着老实和尚,问道:“你是谁?” 一个清脆的女孩子声音说道:“他呀?就是我安归教曾经的西宫宫主,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 廖无肆双眼瞳孔猛地一缩,再次后退了一步。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老实和尚现在是凶名在外,传说他比安归王还要牛比,高飞跟铁屠俩人联手都不是人家的对手--现在,这老秃驴忽然出现在眼前,尽管早就知道他已经皈依道门,可廖无肆还是被吓了一跳。 “无量天尊,正是贫僧。” 老实和尚双手合十,苦笑着冲廖无肆点了点头,闪到了一旁。 刚才说话的女孩子,自然是苏樱了。 铁屠就跟在她身边,从厂房内走了出来,对廖无肆说:“大师说的没错,你现在还不能进去。” “为什么?” 廖无肆现在最关心廖水粉的安全了,压根就来不及问铁屠、老实和尚、沈银冰那些手下为什么在这儿,只想去救他老姐。 “因为,去河底古墓的出入口下,已经灌满了有毒的污水。除此之外,还有一扇聚大的石门挡住了道路。” 铁屠看着廖无肆,缓缓的说:“现在,我们进不去,只能等。” “只能等?” 廖无肆紧紧抿了下嘴角,下意识的问道:“等什么?等那些人主动把我姐给送出来吗?” 铁屠答非所问:“高飞已经进去了。” “高飞进去了?” 听说高飞已经进去后,廖无肆明显松了口气:“呼--他跟谁一起进去的?” “是跟我们的沈总,就他们俩人进去的。” 韩家骏走了过来,看着那个黑洞洞的暗道后,满脸担忧的说:“这下面全是有毒的东西,我们的一个兄弟已经殉职了。就是不知道沈总怎么样了。” 沈总怎么样了? 当高飞把全身的力气都用在左臂,准备一下把银金花的喉骨勒断时,一个淡淡的男人声音,从远处的黑暗中响了起来。 接着,高飞眼前就是猛地一亮,好像一般人看到了强光电焊弧那样,赶紧闭上了眼。 随着灯光的亮起,高飞灌在左臂的力气,哗的一下散去了一半,但也足够让银金花无法动弹分毫了。 在灯光亮起的同时,高飞已经及时把银金花挡在了自己前面,当做肉盾。 没有意料中的子弹呼啸声响起,高飞慢慢的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几十米之外的巷道中,站了四五个人。 这些人的巷道上方,有一盏高强度灯棍,差不多得有一千多瓦的样子,足够的光亮,让巷道两旁近百米都亮如白昼,可不是强光手电能比得。 这么亮的灯光,这黑暗中呆了很久的高飞,在短时间内自然无法适应了。 看到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后,高飞笑了:“何秀城,果然是你。” 何秀城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在几个手下的簇拥下很是显眼,模样英俊,十足的玉树临风样子,没有着急说话,慢条斯理的从口袋中拿出了一根雪茄,抬手伸向了一边。 一个身穿黑衣的手下,马上就拿出一个剪刀,动作很娴熟的剪掉一块,另外一个手下及时伸手,点燃了打火机。 何秀城这才把雪茄叼在嘴上,很惬意的吸了一口。 与玉树临风、动作绅士十足的何秀城相比起来,浑身都是污水、鲜血的高飞就是一个捡垃圾的叫花子。 更何况,人家现在是站着的,他是躺着的,高度决定了俩人的心态,与气场。 所以高飞很不爽,冷笑一声再次问道:“何秀城,你不会是哑巴了吧?” “何秀城?” 何秀城慢慢吐出一个烟圈,满脸都是莫名其妙的样子:“谁是何秀城?你是在叫我吗?” 不等高飞回答,他又扭头问旁边几个手下,很认真:“你叫何秀城?还是你叫?” “少爷,我叫齐开山。” “我也不叫何秀城。” “我叫申德治。” “那谁叫何秀城?” 何秀城看向了高飞,微微皱眉说:“高飞,你刚才叫谁何秀城呢?” “嘿嘿。” 事都到了这一步了,何秀城竟然像痞子那样的耍无赖,这让高飞更加看不起他,冷笑道:“是吗?看来我是认错人了,这儿没有叫何秀城的。我所认识的那个何秀城,其实个猪狗不如的畜生。” 高飞很清楚,像何秀城这样的豪门世家子弟,对于面子是异常看重的,有时候为了面子,能做出常人无法想象的疯狂事儿来。 现在既然何秀城厚着脸皮否认他是何秀城,那么高飞索性就顺势开骂。 他还不信了,何秀城能容忍别人骂他畜生,尤其是守着他的心腹手下。 但是让高飞感觉不可思议的是,在他骂出这句话后,何秀城眼角连动也没对动一下,依旧温柔的笑着:“哦,原来那个何秀城是个猪狗不如的畜生啊。幸亏,我这人从来都不会跟畜生相交,更不会来往。” 听何秀城这样说后,高飞有些犯傻,看着他喃喃的问道:“你、你真不是何秀城?” 第1562章 他是不是何秀城? 像何秀城这样的豪门公子哥,是决不会允许别人骂他是畜生的,更不会自己说。 可眼前这个何秀城,在高飞骂他时,却是一脸的坦然神色,这让高飞有些犯傻,开始怀疑:难道,他只是个酷似何秀城的家伙?就像何秀城酷似何落日那样,还是他老妈当初在外面还生了个好像他们兄弟俩一样的孩子? 就在高飞犯傻时,却没有注意到怀里的银金花,身子轻轻缠了一下,也没有注意到何秀城身边那几个手下,也都在一愣之下后,飞快的垂下了眼帘。 其实这个好像玉树临风般的美青年,就是何秀城。 他那几个手下都知道,所以在听到主子‘配合’高飞骂他自己是畜生时,也都有些懵,搞不懂是怎么回事,只好装做啥事也搞不懂的样子。 但银金花却明白,何秀城为什么这样说。 灯光亮起时,高飞勒着银金花脖子的左臂松了一下,算是给予了她喘、息的机会,思维也迅速恢复了,所以能听到高飞俩人的这段对话。 银金花知道,何秀城这样说,就是悔恨他跟她之间,有了那种畜生才会做到的关系。 她是他生母的亲妹妹,可为了‘培养’他成为新的军师,银金花不但把所有的本事都倾囊传授,更是用姿色把他拉下了深渊,让他再也无法自拔。 银金花也知道,她跟何秀城有这种关系是不正常的,是有违天伦的,当初她在奉命(奉老军师的命令)这样做时,也曾经痛苦过,犹豫过,甚至抗拒过。 只是老军师告诉她:你要是不按照我所说的去做,不但你姐姐白死了,你跟何秀城都会死。而且还会死的苦不堪言…… 最后,银金花屈服了。 她本以为,跟何秀城有了这种逆天的关系后,她会一辈子沉浸在痛苦中,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竟然渐渐的沉浸了其中,就像何秀城无法摆脱她那样。 两个人这样的关系,就这样偷偷保持了十几年,直到两个人再也无法离开对方,哪怕何秀城为了打击报复她,故意算计破军中的人,银金花还是都原谅了他。 她爱他,甘心为他去做任何事。 任何事。 也包括这次亲自出面策划,绑架廖水粉的行动。 从何秀城那儿,银金花已经知道在何落日结婚那天,廖水粉曾经与白瓷一起,伺候过高飞--于是,她就在‘复制’韩震的手机号后,把廖水粉约到了常山路,把她成功掳走。 根据银金花的计划,是把廖水粉掳到冀南的河底古墓后,让何秀城把她给霸占了,却让她糊里糊涂的不知道是被谁给办了--她相信,廖水粉被神秘人给霸占后,肯定会惊惶万分,生怕会遭到威胁,然后就会顺理成章的想赶紧找个人嫁了。 到时候,何秀城再加把劲追求她,俩人就顺理成章的结婚了。 至于结婚后,何秀城会怎么处理廖水粉,银金花才不会管。 本来,银金花亲自出面办这件事,绝对是小菜一碟的,但却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 何秀城要惩罚背叛他的解红颜,银金花心里很清楚。 解红颜以身为饵,想帮高飞找到河底古墓,银金花也知道,并很不屑的将计就计,把她从南部山区掳走了。 高飞等人,会出现在黄河北岸,这一点银金花早就算到了,所以才派出了镇守古墓的两大长老,与数十名得力手下去对付别人,她亲自来对付陈果果。 在沈银冰出现之前,虽然陈果果干掉了她好几个得力手下,可事情发展一直都在她预料之中,就在她看出陈果果身体不适,正准备亲自下场干掉昔日的安归王时,沈银冰出现了。 沈银冰的出现,彻底打乱了银金花的计划,她只能被迫退进了古墓。 银金花之所以退守古墓,而不担心古墓的秘密会被泄露,那是因为她确定没有谁能走过遍布机关的巷道,更何况外面还有两大长老坐镇,收拾沈银冰也是很轻松的。 但事实再次出乎了银金花的意料,本该被白衣长老给赶跑,或者说直接干掉的高飞,竟然与沈银冰一起出现在了暗道中,并成功突破了满是毒药的水道。 银金花这才觉得无法掌控事情的发展了,随即亲自出马,准备在装神弄鬼一番后,再把高飞俩人活捉,任由何秀城收拾。 可惜让银金花羞愤要死的是,她中了高飞的奸计,要不是何秀城及时出现,她的脖子就会被人家勒断了。 脖子被勒断,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但对银金花来说,好像却不是最重要的。 在她心中,她的爱情与何秀城相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 银金花这样看重她跟何秀城的感情,可何秀城却坦诚他自己就是个畜生,一个违背人伦的畜生。 银金花能清晰的感受到,何秀城在说这句话时,是发自内心的,平静的下面,只有深深的悔恨。 何秀城的悔恨,让银金花大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跟他继续下去。 银金花痴痴看着何秀城的样子,终于被高飞看到了。 何秀城的表现,让高飞再也没有信心相信他就是何秀城了,就在他不知道该咋办时,却发现了银金花的异样表现,心中一动:这个老女人,原来跟何、跟这个家伙有一腿,嚯嚯,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会喜欢老女人。 其实高飞在黑暗中嗅出银金花身上散发出的成熟气息时,就知道她年龄不是太大,跟解红颜差不多。 尤其是在灯光亮起后,他才发现银金花除了一头花白的头发很扎眼外,长的还是很娇媚的--如果脸上没有剑伤,凭借她的脸蛋,跟傲人的身材,绝对是不次于解红颜般的一等一美女。 或者说是御、姐。 有经验的老狼都知道,这样的女人,才是男人炕上最合适的伴侣。 当然了,现在高先生是没时间考虑这些风花雪月的,他只是在看出银金花与何秀城的非凡关系后,马上就想到要利用她来做点什么了。 比方,用她来要挟酷似何秀城的家伙放掉解红颜,搬出这鬼地方,再治好沈银冰--沈银冰? 想到沈银冰时,高飞心里却是一跳:应该躺在那边地上的沈银冰,这时候却不见了。 根本不用问,沈银冰肯定是被少爷给搞走了。 想到沈银冰已经落在少爷手中,那么高飞所持的筹码(银金花)作用就小了一半,心中叹了口气,慢慢的坐了起来。 被银金花踢飞的金蛇怪剑,恰好就在他身边。 高飞伸手拿过怪剑,抵在银金花的后心,看着少爷,尽量用平静的口气说:“沈银冰呢,你把她弄到哪儿去了?” “沈银冰?” 少爷眉头微微皱起,缓缓向这边走了过来:“你说的沈银冰,是不是贪狼的狼主?” 在他走到第七步时,又一盏强光电棍亮了起来,好像在迎接他前进的步伐那样,让巷道中更加明亮。 “是她,就是她。” 少爷的态度,让高飞很不齿:“少爷,这样就没意思了,你怎么说也是破军的老大,不承认你就是何秀城,骂你自己是畜生也就罢了,有必要否认弄走了沈银冰?” “我再次重申一下,我不认识何秀城,你实在不信我也没有办法。” 少爷继续缓缓前行,每走七步,上方就会有一盏灯亮起。 光亮迅速通往巷道最前面,高飞这才看到,原来在巷道两侧有很多门,只是门板上都糊着水泥,还长满了青苔,如果不是灯光这样亮,他还真看不出来。 “至于沈银冰,呵呵,我承认,她已经落在了我手中。” 少爷缓步走到高飞面前七八米的地方,停住了脚步,到背着双手站立的样子,就像古代的美书生闲庭信步那样潇洒:“刚才,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罢了。” “我这人倒是很喜欢开玩笑,可不喜欢与敌人开玩笑。” 高飞轻轻吸了下鼻子,说:“把沈银冰交出来。” “好。” 就在高飞以为少爷会冷笑着说‘你这要求是在做梦’时,没想到他却很干脆的答应了,抬手挥了一下。 马上,他的一个手下就抬手在巷壁上用力敲了几下。 少爷身后不远处的一扇门开了,两个身穿黑衣的人走了出来,架着仍旧处在昏迷中的沈银冰。 高飞觉得脑子有些不够用了,问道:“你真把她交出来?” “她现在已经中了污水中的‘亲吻病毒’,就算你能用外力迫使她暂时昏迷过去,可最多再过十分钟,哪怕她还处在昏迷中,也会用手指甲把她自己浑身的皮肤挠个稀巴烂,直到把肚皮抓开,五脏六腑都抓烂后,才会痛苦的死去。” 少爷转身,看着垂着头的沈银冰,很惋惜的叹了口气:“唉,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却要那样悲惨的死去……啧啧,这绝对是暴殄天物啊,我不忍心看到,所以当然愿意把她交给你了。” 说着,少爷又看向了高飞,脸上带着蛮有把握的笑:“高飞,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再跟你为敌吗?因为你太优秀了,运气太好了,暂且不说别的,单说你能拥有的百毒不侵体质,就已经让我羡慕的要死了。可我想知道的是……” 高飞打断了他的话:“你不要再说了。沈银冰,你带走。” “哦?你让我带走沈银冰?” 少爷满脸的诧异,很不解的样子:“我知道,你跟她的关系虽然乱七八糟的,可你们还是相互深爱着的。现在,你怎么可以把她交给我这个邪教组织头子?难道,你想用这种态度来委婉的求我,求我放你一马吗?还有就是,你不怕我会趁机把她变成我的女人,给你戴上绿帽子?” “你的废话真多。” 高飞冷冷的说:“如果你觉得你能受得了她特殊的修罗体质,你大可以让她当你的女朋友。” 第1563章 高飞,你死定了! 沈银冰是个标准的大美人儿,以往走在大街上的回头率,几乎高达百分百,尤其现在她从女孩子蜕变成女人后,虽然少了女孩子的青涩,却多了太多成熟的女人风韵,尤其是那双眼睛,随便看人一眼,都让人以为她是在乱抛眉眼儿。 不过遵照自然界中‘太美丽的就是有毒的’的法则,沈银冰现在还真是这样,本身是当今三大邪教组织中贪狼的老大,一声令下后,就会有万千儿郎为她赴汤蹈火。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本人拥有修罗的特殊体质,任何男人只要碰了她,轻则阳气被盗,重则变成太监,最终无比痛苦的死去。 佷多人都说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话,其实这就是一句屁话,没有哪一个男人愿意为一时的爽快,就放弃自己的大好性命,毕竟女人再漂亮,其实只要拿辈子蒙着头还是一个样的…… 再说了,男女之间做那种事,最讲究的就是一个‘你情我愿’,如果男人单方面的强上了女人,征服感倒是有了,可没有如胶似漆的配合,实在是很没劲的。 像少爷这么聪明,又肩负着重担的男人,自然很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在高飞冷冷的反将一军后,少爷随即就呵呵笑着坦然道:“我可不敢,因为我还想好好的活下去。” “我想她也好好的活下去。” 高飞看着昏迷不醒中身子仍然在抖着的沈银冰,叹了口气:“唉,你把她带走吧,把她治好。” “没问题,这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 少爷双手到背在身后,一脸从容的样子:“其实不用你说,我也会把她治好的,毕竟我跟她的关系可谓是同气连枝,虽说她总是主动来挑衅我,但不管怎么说,她都是我们杀破狼三部未来的领袖。” 少爷之所以说沈银冰是杀破狼三部未来的领袖,那是因为当初他们费尽心思制作出来的‘七仙迎宾’,就是迎接她的。 尽管少爷自己也知道,他们这样尊崇沈银冰,只是把她当做一个傀儡罢了。 “好,最后一个要求。” 高飞点了点头:“把解红颜交给我。” “如果我告诉你,她现在可能已经被你们的人给救走了呢?” 少爷在说这句话时,眼里闪过一抹怨恨,看来是想到了特别痛恨的某个人。 “她被我们的人救走了?” 高飞眉头皱了下,冷声说:“少爷,本来我已经觉得你虽然是个坏人,但还不至于是个撒谎骗人的小人,没想到你让我很失望。” 高飞很失望,自然是觉得少爷骗了他。 “你不信我也没办法,我说的是实话。” 少爷没有辨认,淡淡的说:“我知道,你现在把解红颜当做了你的女人来珍惜,其实她在我眼里,就是一个人尽可夫的扫货。” 说到这儿时,少爷忽然笑了,笑的很银当,一下子破坏了他本身具备的那种绅士气质:“你知道她在破军的这些日子里,与多少个男人有过那种关系了吗?每次被男人压在下面时,她又是一副什么浪嘻嘻的样子不?哈,说出来你肯定会生气的,因为我觉得她比岛国那些爱情明星更加出色。” “我才没有把她当做女人,只把她看做是一条狗,一条母狗。只是没想到你会这样看重她,看来她被你上之前,是不是也会装做贞妇的样子?啊?哈,哈哈。” 少爷说着,仰天大笑起来。 他身边的齐开山等人,也都知趣的哈哈大笑,有的还伸出舌尖舔舔嘴唇,好像在回味曾经的华夏第一美女,在他们身下发扫的样子。 少爷或许没有撒谎,毕竟解红颜太漂亮,太迷人了,又在破军内呆了那么久,为了活下去,她肯定要付出一些代价。 而现在呢,高飞已经把她看做了自己女人。 任何一个男人,在听到很多别的男人,当着他的面说他的女人,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当妇时,都会感觉被侮辱了。 高飞也是这样。 但他却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过去,只能在何秀城等人的放声阴笑中,用力咬紧了牙关。 他觉得他得忍,他得理解解红颜那时候的处境,不能因为男人的尊严,而让愤怒冲昏了头脑,从而上了少爷的当。 高飞没有猜错,少爷的确是想激怒他,借着解红颜来打击他,不过却没打算借用这件事来给他挖坑,就是单纯的恶心他。 正如少爷自己刚才所说的那样,他很嫉妒高飞比他优秀,比他运气好,区区一个佣兵出身的家伙,竟然获得了地下楼兰、安归教双王的青睐,为他不惜去做任何事,更是在短短两年多内,就创建了好像印钞机一样的天涯集团。 听说你混得比我好了,我就非常的不高兴--男人基本都有这种情节,少爷也是,所以他才藉着要整垮破军的借口,不住的找高飞麻烦。 现在,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直接打击高飞的机会,自然不会放过了。 大笑声中,少爷眼角一直在观察高飞,看到他腮帮子一鼓一鼓后,心情更加愉悦,说出来的话也更加过份:“哈,哈哈,高飞,虽然我看你很不顺眼,可还是一直把你当做我当世唯一的对手。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你没有资格被我看重。我玩腻了,不玩了,又把她赏给几十个手下玩,玩的实在玩不花来的女人,却被你视为心上人--哈,我真的很想问问你,刷锅水很好喝吗?” 刷锅水这个词,要是与女人挂钩,它的意思就会升华到一个很喔龊的地步了。 看着得意洋洋的少爷等人,高飞眼角不住跳动,勒着银金花的左臂,不由自主的紧了起来。 银金花的脸,立即因为无法呼吸而涨红了。 刺啦--就在少爷等人越笑越开心时,忽然响起了一声清脆的裂帛声。 高飞右手一把撕开了银金花的衣服。 人在愤怒时,力气总是出奇的大。 就拿银金花身上这身衣服来说吧,料子质量还是不错的,高飞平时要想一下撕碎,还真不怎么容易,不过现在却像是在撕一张废纸。 轻而易举。 一下子就把银金花雄前的衣服撕开,甚至还扯下了一块,把里面的黑蕾小罩也直接扯下,一对结实饱满,好像两个半圆的白玉球,一下子就颤啊颤的暴露在灯光下。 不得不说,银金花的身材愣是要的,快四十的人,那对傲人仍然是那样的结实,庞大--嗯,必须得用庞大这个词来形容她的那对傲人,毕竟她也算是精通养生之道,在看出何秀城特别迷恋她这对东西后,懂得该怎么激发出它们成长的全部潜力。 银金花的这对骄傲,比高飞所拥有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大,而且形状还特别好看,完全可以称为那啥的霸。 尤其是白玉球上那两颗宝石,血红色的,在灯光下轻颤着,颤着让人心悸的风情。 不过左边那个白玉球上,却有一道明显的青黑色抓痕。 那是被高飞抓得,淤血还没有散去。 雪白嫣红中,夹杂了一道青黑色的抓痕,说起来应该是很突兀,要破坏那种绝美才对--可事实上,正是因为这道青黑色,一下子让人想到暴力的征服,瞬间就会热血澎湃。 少爷笑声嘎然而止,齐开山他们傻兮兮的瞪着银金花,片刻后醒悟了过来,赶紧看向了别处。 “笑啊,你们怎么不笑了?说啊,你怎么不继续说了?我听着很不错的。当然了,能够守着你们几个男人,做我此时想做的事儿,或许才是最爽的。“ 高飞说着,忽然低头张嘴,一下子咬住了银金花左边那个白玉球。 高飞刚撕开银金花的衣服时,本意是用来打击报复他可劲儿的羞辱解红颜,但当看到那对从没有看到过的傲人后,蔵在他灵魂深处的烈阳蛊,立马苏醒了过来,吼吼咆哮着,致使他本能的做出了这个动作。 一口咬下后,鲜血迸溅。 烈阳蛊在完全发作时,高先生就会变成一个只知道可劲儿摧残女人的牲口,不懂得什么叫做惜香怜玉,只有魔鬼般的凶狠。 只一下,高飞就咬出了鲜血--鲜红的血,小蛇般的从白到让人心悸的半球上,蜿蜒淌下,带着说不出的邪恶,与沸腾。 已经快要窒息的银金花,依旧疼的发出了一声鼻音:“啊--哦!” 她是因为疼痛无法忍受而申银,但听在男人的耳朵里,却很自然的想到了那方面。 刚挪开眼神的齐开山等人,再次下意识的看向了那边。 “放开她!” 少爷猛地一声厉吼,双目圆睁,脸色狰狞的很吓人。 高飞没有理睬他,就像一只捕住猎物的恶狼,依旧趴在那儿,用力的撕咬着,鲜血沾满了他的嘴角,银金花也因为疼痛,以及陌生男人的侵犯,身子有了少爷那种熟悉的颤抖。 那是一种渴望被他狠狠惩罚的颤抖,本来只属于少爷一个人的,现在却被佷多人看到了。 就像最最宝贵的东西被高飞抢走,少爷正要不顾一切的冲上去时,高飞及时抬起了头,邪邪的笑着时,鲜血从嘴角流下,吸血鬼那样,桀然笑道:“咯咯,没想到这老女人这么有味道,让我欲罢不能。” “高飞,你死定了!” 看到高飞松开嘴巴后,少爷也停止了要扑上去的动作。 “佷多人都这样说,可我现在还活的好好的。” 高飞抬手擦了擦嘴角,在放下手时,手掌却不由自主的盖在了那个白玉球上,很粗暴的搓着,声音很怪异的说:“少爷,你该知道我现在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处境,所以你最好不要激怒我,因为我已经快要控制不住自己了。如果一旦守着你,上了你女人,就算你把我杀了,你也会后悔的。” 第1564章 她为什么这样做? 高飞说这些话,可不是在吓唬少爷。 出于阻止,或者说报复少爷在那儿羞辱解红颜的原因,高飞撕碎了银金花的衣服,用最直接、最粗暴的动作来让他闭嘴。 开始时,高飞仅仅是想让少爷闭嘴:有什么事大家可以好说好商量嘛,没必要撕破脸不是? 但当他的视觉、嗅觉以及男人对女人的特殊感觉,都被银金花的躯体给激活后,灵魂深处的烈阳蛊就不安分了。 本来,今晚高飞需要女人陪伴的,要不然烈阳蛊就会折磨他,可因为与白衣长老的那番死命相撞,被转移了注意力,把烈阳蛊所产生的力量,都用在了对抗中。 结果,高飞变太的把白衣长老给硬生生撞死了,烈阳蛊也疲倦了,随即回去洗洗睡了--可在高飞张嘴咬住一颗红宝石后,那个仿佛来自洪荒的邪兽,立即苏醒了,不安分的咆哮着,促使高飞赶紧的那个啥。 高飞可不敢真把银金花怎么样了,虽然他内心也惊诧这个花白头发的老女人,为什么会有这样迷人的身体,在烈阳蛊的催促下,也真的很想把她给那个啥了,不过幸亏他还保留着该有的理智,所以才艰难的松开了嘴。 高飞现在双眼血红,样子很吓人,也很邪,就是一只来自洪荒的猛兽,任何人都无法阻挡。 少爷心中一颤,情不自禁的后退了一步。 “其实,我没打算把这个女人怎么样。” 高飞再次抿了下嘴角,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少爷,缓缓的说:“所以,你别逼我失去理智,那样对我们大家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还有,你也别以为你们人多,我就会怕了你们。那个穿白衣服的老头,应该是你派去杀我的吧?很不幸,他已经被我干掉了。” 看守古墓的两大白衣长老出去对付高飞等人,自然得经过少爷的同意才行。 本来,少爷还纳闷,有两大长老出面,高飞为什么还能闯进暗道呢,已经派人从别的地方外出看看了。 此时听高飞说,他已经解决了一个白衣长老,少爷心中本来满满的自信,立即就消失了一大半。 他相信高飞没有撒谎。 高飞竟然能把白衣长老干掉,又挟持了银金花--这两个现实,让少爷更加的忌惮高飞,盯着他沉默片刻后,才缓缓的说:“你想怎么样?” 高飞不答反问:“解红颜,真被我的人救走了?” 少爷点了点头:“这不是我最想看到的。” “以后,最好不要那样说她,假如你还是男人的话。” “我是个男人,一直都是。” “好,我相信你。可沈银冰却告诉我说,她亲眼看到你的人,扛着个装着人的麻袋进了古墓。” 高飞追问道:“那个人既然不是解红颜,又是谁?” “那个人是谁?” 何秀城忽然笑了,转身向来时的方向走去:“高飞,我们打个赌。从现在开始,我给你七天的时间,你能带着那个人找到离开古墓的出口--那么,我破军数代人才开发出来的这个武悼天王的古墓,就送给你了。怎么样,敢不敢?” “如果我找不到,是不是就会被困死在这儿?” 高飞问道。 随着少爷向远处走去,巷道上方亮着的灯,一盏一盏的开始熄灭。 等少爷回到他出现的那个位置时,最后一盏灯也灭了,整个世界,一下子再次被无比的黑暗所淹没。 高飞讨厌这种黑暗,少爷却很喜欢,这从他发出的声音中就能听得出:“其实我对你也不错了,不但给了你七天的时间,还给你留下了一个女人,帮你来解决你所中的蛊毒。呵呵,如果七天内,你还没有找到出路,那么这座千年古墓,就是你最后的归宿了。” “放开她吧,我们也该走了。唉,这次冀南之行,我们可谓是损失惨败--冀南,对我来说不是福地,我有生之年是不会再涉足一步了。” 少爷的声音就像风,飘忽不定:“至于沈银冰,你放心,她既然是我们共同推举出来的领袖,就不会有危险的。嗯,最起码我不会伤害她。” “好,希望你能说话算话。”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右手抓牢了金蛇怪剑,猛地松开了左臂,同时身子急促的向后纵去! 高飞虽然死死控制住了银金花,也有随时勒死她的信心,不过却也明白这个女人有多么的可怕。 高飞现在已经看得出,银金花虽然是花白头发,给人一种很苍老的样子,但她的身体,或者说年龄其实还年轻。 她的花白头发,或许是因为先天性的,也许是因为某种疾病而变异的。 不过这头花白的头发,不但没有让人联想到她已经苍老,反而会给男人一种另类的心动--怎么说呢,就像游戏里那些女法师一样,满头的白发,偏偏有着魔鬼的身躯,迷人的容颜,组合成了另类的美。 一个还算年轻,又有着敢跟陈果果单挑实力的女人,在很多时候就代表着危险,就像被农夫蔵在怀中的那条冻僵的蛇,随时都能苏醒过来,一口把农夫咬死! 高飞可不想做那个被蛇给咬死的农夫,所以在被迫放开银金花时,就迅速的向后跳去--他的动作可谓很快! 但仍然没有快的过银金花。 烈阳蛊发作时,可以给予高飞无穷无尽的力量,却无法改变他的其他。 就在他纵身向后疾跳时,获得自、由的银金花冷笑声中,如影随形的跟了上来,狠劲一掌拍出! “银夫人,不许伤他!” 这时候,少爷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带着不可争议的绝对。 但他的命令来的有些晚,银金花的右掌已经狠狠印在高飞的雄前。 噗! 高飞就像被狂风吹出去的塑料袋那样,向更深的黑暗中飞去,一口鲜血喷洒在了黑暗中。 当年在地下楼兰时,高飞、铁屠还有叶心伤三人,加上拓拔千钧以及上百侍卫,都没能挡住陈果果--而银金花,却是还要比陈果果厉害半分的存在,这一掌的威力有多大,高飞能不能承受得起,都是根本不用费脑子就能想到的事。 幸好,少爷的命令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让银金花在全力拍中高飞雄前的瞬间,攸地回收了小半的力气,这才没有直接把他给拍的雄骨碎裂,不死也得身受重伤。 啪哒一声,高飞在黑暗中飞行了老长的距离后,才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然后顺着斜坡向下滚去,足足滚出了几十米才撞在了巷壁上。 眼前金星直冒的高飞,又吐出一口鲜血时,一股子劲风随即跟了过来。 银夫人过来了。 高飞心里想着时,银金花的声音从他耳边响起,很轻,也很温柔,但却带着一丝丝恶毒的沙哑:“高飞,你是见过我身子的第二个男人,你该感到很荣幸。” “是、是吗?其实--其实你说错了,你该说,我是第二个吃过你上身的男人。” 高飞轻咳着,笑着,勉力的抬起头,哑声说:“因为除了我之外,齐开山他们也见过了。银夫人,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把上身包养的那么迷人的?我身边那么多女人,都比不上你--少爷,真特么的有艳福啊。你炕上的功夫,应该也很厉害吧?” “你不用激我,我不会生气的,因为你说的都是事实。咯咯,能够让堂堂的高家二少称赞我,我该感到高兴才对,怎么会生气呢?假如……” 银金花说着,一只柔滑的手,手指好像冰凉的小蛇那样,缓缓从高飞脸颊上爬过,声音更低:“假如在15年前,我最先认识你的话,我也许就会成为你的第一个女人,把你当做此生中唯一的男人了。唉,可惜,我们没有缘分。” “很遗憾啊,不过能吃到你的上身,也算是稍稍弥补了一下这份遗憾了。” 高飞很想笑出声,只是说话声音一大,心口就疼的要命。 银金花没有理睬他的话,那只蛇儿般的手,缓缓爬到了高飞下面,停留在了让他有些担心的为止,轻轻屈指弹了一下,咯咯笑道:“如果有机会,我或许会让你没有遗憾的。不过,那时候就代表着你快死了。” 高飞马上就说道:“有遗憾的,才是最美的,所以我不想没有遗憾。” “可你真的快要死了,最多七天,因为没有谁能逃离这个古墓。” 银金花说到这儿时,手忽然动了起来。 她在解高飞的腰带。 草,这老娘们不会想阉掉我吧? 高飞下面的花瓣一紧,正要说什么时,银金花好像知道他要问什么,轻声说:“你放心,少爷既然不让我伤你,我就是不会伤你的,我只想让你死的完美一些。” “你、你到底想做什么?” 高飞问出这个问题时,他黑暗中的小兄弟,就被那只冰凉的小手给抓主了。 马上,那玩意随着那只手的动,而迅速起了反应。 “你、你到底要做什么?就不怕少爷看到?” 高飞很想推开她,可惜右手刚一抬起,心口就疼的要命,只能放了下来。 “你放心,他已经走远了,再也看不到,也听不到我们在做什么了。” 银金花说完这句话后,高飞就感觉被一团舒服的温润,给彻底的包围了。 银金花在用嘴。 她为了彻底迷住少爷,曾经专门修炼过房中术,嘴上功夫让人欲罢不能,不但陈果果比不了,就连解红颜这种久经战阵的也甘拜下风。 “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疼痛,高飞暂时还不能动弹,可那地方却无所谓,短短几秒钟内,就进入了状态。 银金花没有理睬他,依旧动作娴熟的动着。 很快,平时需要跟解红颜大战一个小时以上才会有那种感觉的高飞,立即就要全力发射出去。 但就在此时,银金花抬起了头。 第1565章 喝汤,还是吃肉? 对于男人来说,当他那种需求很强烈,而且这个女人又是银金花这样的另类,而且还又是他无法抗拒时,除了安心享受外,决不会生出被羞辱的感觉。 相信包括高飞在内的所有男人,都喜欢这种羞辱。 但就在高飞好不容易说服自己,安心接受这种羞辱时,银金花却抬起了头。 本能的,已经不在那样疼痛的高飞,伸手去抓她的头,想把她重新按下去。 银金花却笑着,轻轻的荡笑着,抬手挡住了他:“咯咯,高飞,你不会天真的以为,我这样对你,是爱慕你吧?” 高飞楞了下,被烈阳蛊搅和的脑子,多少清醒了一些,苦笑着说:“当然不是。你这样做,只是为了报复我刚才对你的无礼。你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情况,你只想把我身体里的邪恶挑动起来,然后再拍拍屁股闪人,那样你就能看到我因为需要而不得不做出的丑态了。” “唉,你果然是个聪明的孩子。我为什么没有早点遇到你呢?嗯,你总算有资格成为第二个看到我身子的男人了。至于齐开山他们几个,不会活到明天的。” 银金花满满站了起来,转身走向了黑暗,声音空灵的幽幽说道:“高飞,你想恢复伤痛,最少得需要一个小时以上。但在这段时间内,你得接受某些感觉的煎熬。呵呵,你想怎么熬过去?我真的很期望看到。” “其实很简单的,你现在就可以看到。” 高飞也笑了,勉力抬起头,然后重重磕向地面。 咚--的一声大响,高飞后脑勺狠狠撞在了地上。 然后他就昏过去了。 烈阳蛊虽然邪恶,但终究只是高飞身体的一个依附者,现在主人都昏过去了,它除了回家洗洗睡之外,还能做什么? “你果然是个狠人。” 银金花真没想到,高飞会采用这种办法,来化解她不顾羞耻才搞出的效果,站在原地呆愣了片刻,随即快步消失了。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天上的日头已经爬到了正当空位置,李承明抬手擦了擦下上的汗水,扭头看了眼心腹手下韩猛。 猛子比他还要紧张,不但背后衣服早就被汗水湿透了,扣着手枪扳机的右手食指关节,更是已经白的发青了。 至于其他三十二个从冀南市局、各分局调来的精锐警员,还不如李承明,倒是刘小龙没紧张,满脸都是兴奋的神色,不是的活动一下潜伏的动作,咽几口口水之类的。 李承明与其他警员紧张,那是因为他们很清楚即将开始一场大战--根据可靠消息,前面几百米处的那座私人小山庄内,总共有九个手持武器的不法分子。 另外还有四只大狼狗,很凶恶的蹲守在前门,后门。 按说三十多个警员,尤其是这些警员是冀南的精锐,在准备暗中对付九个不法分子,就算加上那四条狼狗,也该很有把握的。 李承明这个从缉毒警升上来的局长,可谓是身经百战,万万不该在还没有开打时,就这样紧张。 他不能不紧张,因为那座小山庄内,有78名七八岁左右的孩子。 这些孩子,就是在今年四月份失踪的孩子。 是被破军早就在暗中考察好,在同一天掳走的孩子。 或许是破军当前的眼界高了,与23年前那次选拔不一样,这次在全华夏总共搜罗了78名男女儿童。 为了确保行踪不会被泄露,破军用了半年多的时间,才把这些儿童,都相继转移到了辽省边界线的无名山上中。 根据廖无肆他们从几个天杀俘虏中逼问出来的口供,这些孩子将会在三天后,从这座山的后山,偷偷潜伏过境去北朝。 那边有人接应,会用最快的速度,从朝鲜海把他们转移到国外--一旦转移出去,这些孩子就再也没有了回来的机会。 最先得到这个消息的,是刘小龙。 刘小龙做为高飞的铁哥们,铁屠等人自然希望他能破获这次答案,立功受奖了。 看到韩家骏派人秘密送去的那几个天杀成员后,刘小龙是欣喜若狂,把高飞现在被困地下的事儿都忽略了:高飞一个大人了,以往经历过太多的大风大浪,这次肯定也会遇难呈祥,化险为夷的,倒是那78名孩子的安全,才是最最重要的。 当然了,刘小龙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凭借凤山开发区分局的警力,要想跨省去辽省作业,对付那些不次于顶级特种兵的天杀成员,绝对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为此,刘小龙立即向市局老大报告。 那时候是凌晨时分,正在休息的李承明得到消息后,立即--震惊,绝对的震惊:这可是一桩大案,天大的案子,必须得上报省厅,或者干脆上报公、安部。 刘小龙却阻止了他:李局,你觉得咱们冀南独自完成这任务的功劳大啊,还是做为一名参与者的功劳大?根本不用问,最高部门在得到这个消息后,绝对会把我们撇在一旁,他们吃肉,让我们喝汤。 汤好喝,还是肉好吃? 这个问题好像很好回答。 再加上人在聚大的利益面前,总能有足够的胆量,与勇气,更何况李承明又是身经百战的主,在稍微沉殷几分钟后,就一拍脑袋:咱们冀南警方自己干! 短短一个消失内,李承明就率领在冀南警方精挑细选出来的三十多名精锐,乘坐由刘小龙动用他老子的关系,从军分区调用的军用运输机,用最快的时间,赶来了辽省。 上午十一点,李承明等人顺利潜伏到了这座无名山的小山庄前。 在行动即将开始之前,身经百战的李承明做好了一切能想到的准备:他们不怕与歹徒死拼,哪怕付出再大的牺牲也不怕。可问题是,绝不能让一个孩子受伤,绝不能。 要不然他们没脸去见孩子的家长,毕竟本次任务,可以由更多,更强大的部门来执行的。 就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李承明等人紧张。 甚至,他都有些后悔,后悔不该听刘小龙的蛊惑,连省厅都瞒了下来。 可是到了现在,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等,等动手的机会。 根据那几个天杀成员的口供(为了确保事情的真实性,李承明在来辽省的飞机上,动用了非凡手段,几次拷问他们,确定消息无误),看守那些孩子的人,会在中午十二点半准时开饭。 全天24小时严密戒备小山庄的那些人,才会在这时候放松警惕,因为会有专门给他们送饭的车子来这儿。 这是李承明他们唯一的机会:希望横躺在路上的那半截枯木,能让送饭司机下来搬开,然后就能迅速扑上去制伏他。 但如果送饭的司机不下车,直接压着枯木过去的话,那么他们只能硬闯了,趁着敌人迎接餐车时精神最为放松的时侯硬闯。 硬闯的结果会是什么,李承明不敢去想,所以才会冷汗一个劲的淌。 “李局,别担心,既然已经决定单干了,就豁出去了。” 刘小龙低声安慰他,说道:“我现在最担心的则是,咱们擅自调动这么多警员,会不会引起敌人的注意,然后推断出来,再给这边通风报信。” 头上戴着伪装草环的李承明,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淡淡说道:“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了,说话也没必要再遮遮掩掩,你是担心冀南警方高层中,会有破军的卧底吧?” “嘿嘿,只是怀疑罢了,毕竟如果没有警方的配合,这些孩子也不会从全国各地,都悄无声息的送到这儿来。” 刘小龙讪笑了一声,眼神变得凌厉了起来:“假如真有这样的人,要是让我知道他是谁,他就彻底完蛋了,我发誓会把他老祖宗从坟里挖出来鞭尸!” “李局,来车了!” 李承明还没有说话,远程蓝牙耳麦中传来手下很紧张的汇报声。 在这条坑坑洼洼的山间小公路上,李承明为了提前知道送饭车什么时候来,把眼线撒到了一公里之外。 “什么车!?” 李承明精神一震,低声问道。 “是一辆小型厢式货车,车身上刷着‘天天快餐’的字样,应该就是去小山庄的!” “好,你们密切监视,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妄动!” 李承明说着,用手捂着嘴巴,语气严厉的低声说道:“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目标已经出现,行动即将展开,一切按照原计划行动!” “是!” “是!” 埋伏在小山庄周围的几十个警员,都纷纷低声回答。 一公里的路程,并不是很远,就算是坑坑洼洼的盘山道,小箱货也能在五分钟内赶来。 五分钟的时间,只是三百秒,在往常也就是抽一颗烟的时间。 但此时刘小龙等人却觉得,比他们在老娘肚子里呆的时间还要漫长,那辆小箱货迟迟没有出现。 “么的,不会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不来了吧?” 刘小龙忍不住的骂道。 其实他也知道,如果真出现意外情况,下面的人肯定会立即汇报的。 “车来了!” 刘小龙的骂声刚落下,一辆厢式小货车就拐过了山角,出现在了视线中。 刘小龙精神一震,再次开始念叨:“你一定别忘了停车,下来搬走那块枯木,事后我去监狱里请你喝酒。” 小箱货的司机,可能是很希望能跟刘小龙喝酒,要不然他不会在看到前面路上横着一根枯木后,停下了车子,骂骂咧咧的跳了下来。 第1566章 黑暗终于过去了! “草,那些傻比,就知道仰着身子蔵在山庄里等着老子给他送饭,也不知道出来转转,检查一下道路情况。他们真以为这地方安全了?捏捏的,这样粗心大意,要是万一有警察从天而降,这些傻比哭都找不到调……” 司机嘴里骂着,弯腰掀起了木头,挪到了路边,刚要抬头站起来,就看到一个人站在他面前。 这是个看不出长啥模样的男人,脸上涂着油彩,头上还戴着荒草变成的草环。 不过小箱货司机能看出他在笑,而且笑的很开心,很银当的样子。 你是谁--小箱货司机吓了一跳,正要本能的问出这个问题时,那个家伙却猛地举起右手。 他右手中有把手枪,黑不溜的看上去很沉重,狠狠砸在司机脑袋上后,一下就让他头破血流了。 啊! 小箱货司机被狠狠砸了一枪柄后,双眼翻白正要在昏过去之前大叫,一只手及时捂住了他的嘴。 李承明狠狠瞪了刘小龙一眼,意思是:我不是让你在哪儿乖乖的趴着吗,你怎么敢擅自行动?这要是被他发出警告,惊动了山庄内的歹徒,那我们的行动计划就彻底废了! “忍不住。” 刘小龙讪笑了声,低声说道:“我这人的正义感特强,尤其见不到有人祸害祖国的花朵儿……我闭嘴就是了。” 刘小龙闭嘴几分钟后,一辆小箱货咣当咣当(路面情况实在太糟,车子跑起来好像是在开火车)拐过小山庄前最后一个山角,出现在了守卫的视线中,嘀嘀的摁了下喇叭。 开车的刘小龙擅自按喇叭,把蔵在副驾驶下面的李承明,后面箱货中的那些警员给吓了老大一跳。 李承明更加后悔让刘小龙来开车了。 不过可能是天意所在吧,开小箱货的司机,竟然与刘小龙有七八分相似的样子,好像一个妈的孩子那样。 所以李承明才立即改变了计划,换成了刘小龙开车。 只是这小子简直是太、太特么的混蛋了,竟然敢胡乱摁喇叭,这要是引起那些守卫的怀疑,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其实刘小龙在摁了喇叭后,也后悔了。 不过让这厮得意的是,守在门前吸烟的两个护卫歹徒,听到他的喇叭声响后,竟然笑眯眯的伸手打了个招呼,其中一个人喊道:“六子,今天送来的什么好吃的?” 原来,这些相互提防的天杀成员们,反而更喜欢与前来送饭的六子说话。 “你想吃什么啊,后面就有什么,要不你先上去看看,先把好吃的藏起来。” 刘小龙装做嗓子疼的模样,伸手捂着咽喉,声音有些沙哑的骂道:“捏捏的,昨晚感冒了,还没好。” “你小子昨晚肯定不老实来吧?” 那个人冷冷扫了眼站在另外一边的同伴,随即笑着走向了小箱货后面。 李承明的心又提了起来,他知道后面车厢中有四个手下。 这四个手下,是他从三十多人中再次精挑细选出来的,个个都算是格斗高手,希望他们能在悄无声息间干掉这个人。 “拿完了后别忘了关上门,要不你在车上吃完也行。” 刘小龙也很紧张,脑袋探出车窗,冲后面喊了一句。 “好类。” 那个人答应了一声,开门上了车。 车门随即关上。 伏在座子下面的李承明,感觉到了车身的颤动--那是箱货内的四个手下,正在用最快的速度,收拾敌人。 “快点,快点,千万不要让他发出任何声音,千万不要!” 李承明紧张的在心里默默祈祷着。 获许刘小龙的好运气被李承明沾染了一点,他的祈祷起了作用,车子很快就停止了颤动,却没有发出丝毫声息。 “呼!” 刘小龙轻轻吐出一口气,启动了车子驶进了山庄内。 站在另外一旁的那个守卫,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 就在刘小龙轻打方向盘,箱货慢慢拐弯绕开门后那个原形花坛时,车子挡住了那个守卫。 花坛后面,走出了两个守卫,其中一个喊道:“六子,还有烟没?” “有,你运气不错。” 刘小龙借机停住了车子,拿出一盒烟扔了过去。 那个人抬手接住了香烟,笑道:“谢了啊--咦,你嗓子怎么了?” “嗨,别提了,感冒了。” 刘小龙装模作样的咳嗽了几声,重新启动了车子。 车子绕过花坛后,守着门口的那个守卫,已经不见了。 “这些警察也很厉害嘛,悄无声息的就干掉了一个。” 刘小龙心中赞叹着,把车子停在了山庄正屋的台阶前,嘀嘀摁了声喇叭。 有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刘小龙心里默数着出来的人数,当看到第五个人走出来后,眼中闪过狂喜的神色,低声说:“都出来了。” 山庄内总共有九个守卫,现在已经解决了两个,其他七个人都出来了,没有谁在看护孩子们。 第1567章 黑暗还没有结束! 根据警方得到的可靠情报,这座小山庄内,总共有九名武装分子在看押那些人质。 根据李承明等人的经验,觉得这些歹徒就算是再大意,也该留下至少两个人,看守那些人质,以防不测才对。 但让他们感到惊讶,更多却是狂喜的是,这九个人,竟然都出来了! 难道说,他们出来就是为了能及时吃上午饭? 这些守卫都出来,当然不是为了及时吃上午饭,也不是不懂得那个道理,而是他们太自大,压根就没想到会有人找到这儿来,再说他们之间相互不信任,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习惯性一起动作,结果给警方提供了做梦都会笑醒的机会。 “汪,汪汪!” 就在最后一个守卫,也是九个人中的首领,走出门口时,门后面的一只大狼狗,忽然对着门外一侧狂吠了起来。 那边几十米外的草丛中,几个警员潜伏了过来,其中一个不小心弄出了点响声,被狼狗给发现了。 “怎么回事?” 首领脸色顿时一变,正要做出该有的反应时,李承明已经冲着通话器抢先吼道:“开枪!” 这个‘枪’字的尾音还没有落下,早就埋伏在小庄园四周制高点的十几个专业狙击手,立即扣下了扳机! 咻、咻咻! 子弹呼啸,狙击子弹。 血花迸溅,歹徒的鲜血。 七个完全暴露在警方狙击手枪口下歹徒,压根没有任何的反应机会,脑袋就被强大的狙击子弹给打爆。 真正的一枪爆头。 “汪、汪--” 四只狼狗齐声狂吠,只是没叫了几声,就再也叫不出来了。 横飞的子弹,刚刚停止,李承明,刘小龙还有箱货中的那四名警员,就从车上跳了下来,挥舞着手枪冲进了山庄主建筑内。 山庄内有三座建筑,北屋、西屋跟东屋。 李承明等人冲进北屋内时,数十名警员从四周冒了出来,如狼似虎般的扑了进来。 刘小龙抢在最前面,一脚踹开房门后,双手挥舞着手枪,厉声喝道:“不许动--没有人。” 宽阔的客厅内,没有人。 二楼仍然没有人。 东西两个房屋内,也没有人。 “人呢,孩子们呢?不会是情报有误,这儿根本没有关押过孩子们,还是已经转移走了?” 看着空荡荡的客厅,刘小龙额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李承明脸色也开始发白,嘶声叫道:“搜,给我搜,掘地三尺的搜!” 不用李承明掘地三尺,只需打开楼梯后面地下室的房门,他就看到了那些孩子。 78个孩子,一个不少的都蹲坐在地下室内,只是他们的眼神呆滞,没有任何表情,一看就是被注射了安定剂之类的东西。 看到这么多孩子,都挤在一个不足五十平米的地下室内后,李承明登时泪流满面,嘎声喝道:“医生,医生,快来给孩子们检查一下,快!” 三个随队医生立即冲了进来,拿出简单仪器开始给孩子检查。 很快,就得出了结论:孩子们身体各方面一切正常,只是被注射了类似于安定剂之类的药物,需要去医院输液-- “孩子们都没事?是不是78个孩子?” 确定孩子没事,人数与情报吻合后,李承明挥拳狠狠虚空砸了一拳,转身吼道:“我们,成功了!” “我们成功了!” “成功了!” 聚大的欢呼声,从客厅向外蔓延,经过庭院传到外面负责警戒的警员那边,几十个人的欢呼声,响彻云霄。 他们没理由不高兴。 这次任务太顺利了,顺利到他们自己都不相信。 从这些守卫所持的枪械上,就能看出他们的装备是多么的精良,暂且不管那些孩子,仅仅是双方展开正面作战的话,警方就算最终能取得胜利,也会死伤惨重。 可是事实上,他们是零伤亡,敌人全部就地格杀,这是大胜,绝对的大胜,必须得欢呼,庆祝。 “好了!” 李承明抬手狠狠往下压了一下,命令韩猛:“开机,迅速与省厅、辽省警方联系!大家在当地警方赶来之前,必须得提高警惕,严防可能隐藏在暗中的歹徒!” “是!” 猛子大声吆喝着,拿出李承明的手机开机。 因为工作需要,李承明的手机通讯频率,是由军事卫星特殊频道来传播的,几乎能在任何复杂环境下都能保持一个格子之上的信号。 猛子开机,还没有等他找到省厅的电话号码,手机就先振动起来。 看了眼来电显示,猛子低声说;“李局,是省厅的申副厅长。” 申副厅长给人的印象是相当古板的,尤其是对下级,哪怕李承明这个省城市局领导,也都冷着一张脸,好像债主那样。 “申副厅长?” 李承明眼神一闪,与刘小龙对望了一眼后,拿过了手机,接通,点开了扩音器:“喂,申厅您好,我是李承--” 李承明还没有来得及说完这句话,申副厅长那怒冲冲的声音,就从手机内传了出来:“李承明,你搞什么搞鬼?为什么忽然连夜抽调各分局警员,私下调动军用飞机外出?你不要跟我说什么,我不听!现在我命令你,不管你在哪儿,立即给我回来!记住,是立即!” 李承明嘴角挑起一丝冷笑,淡淡的说:“对不起,申厅,我们暂时还回不去。因为我们在辽省,已经成功解救了在412大案中失踪的全部78个孩子!” “什么!?找到那些孩子了……” 手机内,传来一声当啷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掉地上了。 李承明再次笑了笑,不再等申副厅长说什么,扣掉电话看向外面,喃喃的说:“黑暗,终于过去了。” 412大案所产生的黑暗,随着行动的顺利结束而结束,但对于高飞来说,黑暗却依旧紧紧的缠着他。 就像疯狂中的解红颜那样,就算是昏迷过去,也不舍的松开他。 人类不是夜行动物,而是一种喜欢群居的生灵,所以当一个人长时间处在没有任何声音,只有好像永远也走不完的巷道中后,就会从心底产生一种说不出的恐惧。 哪怕这个人是高飞,他同样会有这种感觉。 一个人走,不住的走,除了干枯的脚步声,与本身的粗重呼吸声外,他就再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他不知道走多久了,在这好像永无尽头的黑暗巷道中。 高飞为了抗拒银金花给他挑起的火焰,不得不采取自残的方式,把自己磕昏过去。 昏迷了多久? 高飞不知道,因为这儿是黑暗的世界,就算他醒来后瞪大眼睛愣了足有五分钟,也没看到一点点光亮,听到一点点的声音,只是觉得后脑、心口很疼,只要喘气的力度大了点就会疼。 那地方也有些疼,是银金花用牙齿给他咬的,不过当时没感觉出来,现在那地方已经老老实实的睡过去了。 没有了高飞这个‘母体’的配合,烈阳蛊就算是再强大,也只能随着他的意识消失而消失。 高飞醒来后没有马上起来,而是仔细回忆了一下昏迷前的那些事,过了大约半小时后才爬起来,扶着巷壁前后看了看。 前后都是一片漆黑,死一般的沉寂,好像是在坟墓中--获许,就是在坟墓中。 高飞想起来了,在他还没有昏迷前,少爷他们曾经说,会给他七天的时间。 如果七天内还找不到古墓的出口,那么他就只能做一个老实和尚那样的守墓人了,唯一不同的是,人家老实和尚还活着,而他却是个死的。 “七天?” 走的腿肚子都已经发软的高飞,喃喃自嘲的笑了笑,倚着巷壁慢慢的坐在了地上。 像高飞这样的人,七天不吃饭获许饿不死,但要是不喝水呢? 他肯定熬不过第五天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他不吃不喝的熬过七天,可怎么对付跟他息息相关的恶魔烈阳蛊? 就像现在,在黑暗中不知道走了多久的高飞,又感觉到灵魂深处那个恶魔正在蠢蠢欲动。 那方面的反应,诚然给了他一些莫名的力气,仍能坚持着继续前行,可问题是--出路在哪儿? 高飞在不停的走路中,希望能找到那个水道。 只要过了那个水道,就能上岸,走到那条有大老鼠的巷道中,然后就能找到暗道出入口。 他之所以不停的走,就是想趁着还有体力时,能够走过水道,走过那条好多大老鼠的巷道。 只是他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已经走了二十多个小时了,仍旧没有找到那条水道。 高飞知道,这条暗道中肯定有机关,人家少爷封死了水道那边的道路,让他像一只大老鼠那样,在黑暗中不停的转,瞎转。 高飞坐下后,心里已经数到了8456步。 他走了8456步后,停步坐了下来,右手在巷壁上来回的摩梭,然后‘如愿以偿’的找到了几道深深的划痕。 这划痕,是他用金蛇怪剑刻上去的。 这是第九次,他在走完8456步后,来到相同的地方了。 高飞走一步的距离,大概有一米左右,那么走8456步,就代表着走了至少八千米,也就是八公里。 九个八公里,已经足够他从罗口浮桥这边,走到南部山区那边的防空洞了,可他到现在还没有走出这个暗道。 他不想再走了,因为他知道就算他走到死,也仍然只是在这儿兜圈子。 他得睡一觉,很累。 被银金花一掌拍中的地方,后脑勺的碰撞处,早就不疼了--获许,是因为嫉妒疲乏,已经感觉不到疼了吧? 高飞想睡觉,就闭上了眼。 他刚一闭上眼,就生出了一种被黑暗迅速吞噬的感觉,哪怕他此时本身就处在黑暗中。 可精神上的黑暗,宁静到死寂的黑暗,却总能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孤独,恐惧感。 很快,饥渴交集的高飞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他在熟睡中,好像感觉到黑暗中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就像是血蟒的眼睛,也像那些大老鼠的,更像是银金花的。 第1568章 黑暗中的痛苦煎熬! 那双血红,妖异的眼睛,在不远处的黑暗中,死死的盯着高飞,好像在笑,是嘲笑。 睡梦中的高飞,分不清这双眼睛是谁的,甚至分不清这是人,还是动物的。 但无论是谁的,这都已经不重要,当一个人的心神疲惫到极点时,就不会在意这些。 更何况,就算是在睡梦中,他仍然得同梦魇做争斗。 那些梦魇--是一群魔女那样的女人,每个人都有着银金花那样傲人的身材(这是他所接触的最后的一个女人,而且那个女人也给了他太深的印象,所以大脑皮层就像照相机那样,把她妖异艳丽的样子纪录了下来),就像仙子那样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 那些女人全身上下只批着一层洁白的轻纱,轻纱下面则是什么也没有,像银金花那样的身材若隐若现,更添了说不出的魅惑,尤其是咯咯荡笑着轻舞着从他面前走过时,那模样,那姿势,任谁都无法拒绝。 高飞也无法拒绝,在一个魔女扭着腰肢,好像跳芭蕾那样垫着脚尖盘旋走过时,他迅速伸手揽住了她的腰肢,向怀里用力拉来时--那个魔女却迅速肢解了,变成了成千上万个小虫子。 有的好像飞蛾,有的好像瓢虫,有的却是毛毛虫……每一种小虫子,都是五颜六色的迷人眼,就是它们组成了魔女。 小虫子再漂亮,却不是高飞所需要的,他松开了手。 然后就看到那些小虫子,慢慢又组合成了一个妖异艳丽异常的魔女,咯咯荡笑着后退,混在了其他魔女中间,再也找不见。 高飞知道,他看到的这些魔女,就是深藏在他灵魂深处的烈阳蛊。 那些已经侵入他灵魂的蛊毒,在得不到充分的需求时,就会挟持他的神经,让他生出这种真实异常的幻觉,来提醒他该‘进食’了。 高飞此前刚中烈阳蛊,想凭借毅力来抵抗时,就曾经梦到过这些魔女。 不过,那时候魔女的样子,是莫邪征东,或者白瓷的样子 现在却是银金花的,这证明烈阳蛊有锁定最后一个目标的本领。 这是烈阳蛊‘翻脸’的前奏。 如果高飞接下来不与女人互动,那么这些魔女就会变成真正的妖魔:一个个满脸是血,狰狞的面孔獠牙外露,没有眼睛,没有鼻子,只有三个黑窟窿,身上也是血淋淋的,能看到有蛆虫在爬。 就像一具具高度腐烂的腐尸。 偏偏这些腐尸还能活动,还能做出漂亮女人才能做出的动作,扑在他身上与他纠缠,不住的挑逗他。 与一群高度腐烂的腐尸亲热,对男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痛苦。 只是高飞却无法拒绝,因为这些腐尸蔵在他的梦中,当他睡着时就会出现。 到了最后,就算他醒着,也会看到--这样一来,精神就会越来越恍惚,直到彻底的崩溃,变成疯子,最后悲惨异常的死去。 当前梦魇还是美丽的魔女样子,高飞还能承受,却无法再安心睡觉,只能睁开火辣辣的眼。 当一个人感觉他眼睛火辣辣的疼时,就证明他急需休息。 但高飞却无法休息,烈阳蛊不许他休息,促使他继续站起来,去寻找‘食物’。 高飞站了起来,拎着金蛇怪剑踉踉跄跄的向前走。 这一次,他没有数自己走了多少步。 他希望,能省下一点点的精力,与烈阳蛊多抗衡一会儿。 高飞浑浑噩噩的走着,毫无目的,没有片刻的停留,就像要一直走到老那样。 到了最后,他的走路,已经变成了机械式,就是他自己的大脑,根本不需要下达走路的指令,两条腿就会自己往前走。 高飞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走啊走,忽然有了种熟悉的感觉:两年前,他第一次去地下楼兰时,也曾经在这样的暗道中走过。 不过那时候他没有这样的痛苦,最起码身体是非常健康的,累了后就睡着了,睡得很香,醒来后立即就精神饱满了。 同样的黑暗,却给了高飞不一样的感觉:与这边相比起来,地下楼兰那段暗道,就是幸福的天堂。 沈银冰怎么样了? 果果呢,孩子没事吧? 老铁,心伤他们两个呢,为什么还没有赶来? 红颜呢,少爷说她被我的人救走,难道是老铁他们救了她? 还有就是,那个被少爷掳到古墓中的人,又是谁? 银金花他们,为什么说我会有机会看到他(她))? 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他(她),跟他(她)说说话,诉说一下当前的痛苦? 慢慢的,高飞脑子越来越混乱,什么都想,什么都想知道答案,可却没有一个问题能想到,只能弄了满脑子的疑问。 人在有太多的疑问时,情绪总会特别烦躁。 而高飞当前最不需要的就是烦躁,而是冷静。 他自己也明白这一点,所以极力克制着自己不去烦躁,可在走了不知道多久后,他终于忍不住了,挥去金蛇怪剑猛地在巷壁上狠狠砍了一下,随即仰天张开嘴,发出一声野兽般的长嚎:“嗷!” 野兽般的长声嚎叫,就像一条巨龙那样,顺着巷道迅速蜿蜒飞去,整个巷道中都在回荡着他夹杂着无限痛苦的嚎叫。 随着一声长嚎过后,高飞就觉得心中猛地宽敞了许多,精神顿时一振,再次长嚎起来。 这一次,他叫的更用力,时间更长,嚎叫声与上次嚎叫传回来的声音,迅速纠缠在了一起,回荡的更加悠长。 高飞越叫,心里越宽敞,可同时也感觉更加的热,反手就脱下了衣服。 所有的衣服都被他撕扯掉后,他后背贴在满是青苔的巷壁上,停住了长嚎。 刚才这几声全力的嚎叫,迅速耗尽了烈阳蛊赐予他的力量,使他有了一种无奈的脱力感,觉得很快就要死了,幸亏后背传来的丝丝凉意,为他提供着微弱的生机。 他现在渴到了极点,粘乎乎的青苔所传来的凉意,使他好受了一些。 后背紧贴在巷壁上,每隔半分钟,当高飞很热的后背‘温暖’了青苔后,他就会挪个地方,就像夏天晚上睡在凉席上那样,这儿热了再换个地方。 慢慢的,依靠后背来吸收到的凉意,和微弱的水分,已经无法满足高飞对渴的需求,他抬手用金蛇怪剑刮下了一些青苔,缓缓的填进了嘴里。 青苔只会在阴暗潮湿的石壁上生长,本身就含有丰富的水分,虽然味道实在不敢恭维,不过这时候只要能够给高飞提供他想要的水分,一切都算不了什么了。 总比喝尿要强很多吧? 华夏在抗美援朝时期的上甘岭上,志愿军战士在极度缺水的情况下,可是连尿都喝的。 无论什么样的味道,在人类对生命的渴求面前,都变得不再重要了。 更何况,高飞也无数次听说过杀破狼三部,在六百年前被蒙古人追到喜马拉雅山,引发雪崩后蔵在山洞里吃青苔,却由此发现了忘忧粉的故事了。 就是不知道这些青苔,会不会也拥有忘忧粉那种神奇的效果? 高飞慢慢的吃着青苔,脑子里胡思乱想着。 还别说,青苔不但暂时解决了高飞对水分的需要,更起到了充饥的作用--这个发现,让他有些狂喜。 青苔,其实就是一种可食用的菌类。 随着身体对食物的所需得到补充,但高飞最大的需求却也随之而来--女人。 高飞更加需要女人,这从他下面那个啥膨胀起来,比往常更大更硬就能看得出。 这时候,高飞甚至都想在巷壁上找个小洞……是男人就懂得,在需要最强烈时,就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如果是一般男人有了这种感觉,在找不到女人时,大不了用左手来解决问题。 可高飞不行,这在以前就试过无数次了,必须得找女人来达到阴阳相交的效果,要不然就算是撸死,那玩意也不会消停,只会加倍消耗他的体力,激怒灵魂中的那个恶魔。 “女人……” 高飞在喃喃说出这俩字时,能感觉到他的面孔已经开始狰狞了,右手中的金蛇怪剑,一个劲的在前面比划。 他很想一剑斩下去,把烦恼根给割掉,那样一切都消停了。 幸好高先生在极度混乱中,仍然能保持着一定的清醒,知道男人长这玩意实在不容易,一旦割掉就再也长不出来了,不到关键时刻是万万不能那样做的。 只是不这样做,又该怎么解决对女人的极度渴求? 高飞脚步蹒跚的走了不知道会多久,忽然扔掉了金蛇怪剑,双手抱着头没命的向前狂奔起来:他怕再不扔掉金蛇怪剑,真会一剑砍下去! 话说,那玩意更大更硬了,就像一个充满了气的气球,只需用针尖一刺,就会哧的一声瘪了。 “女人在哪儿!” 高飞狂奔,用最快的速度狂奔,希望能把从青苔上补充到的体力,赶紧发挥出去,哪怕再落到半死不活的地步,去梦中与那些梦魇相会,也比现在这种难受强很多。 砰的一声! 头脑混乱,全身都好像变成充气气球,继续找个宣泄口的高飞,在拐弯时,重重撞在了巷壁上。 疼痛,让他一下子清醒了不少,一丝清明攸地滑过脑海,猛地明白了什么:青苔上,有催青的药物成份,要不然不会有这种感觉! 原来,我在饥渴难当下,吃青苔,早就在银金花他们的算计之中。 高飞本来就无法抗御烈阳蛊了,在服食了青苔后,就相当于在烈火上,再浇上一盆汽油,让火焰燃烧的更加凶猛! “银金花,你们好阴毒!” 隐隐搞清楚怎么回事后,高飞狂吼一声,猛地纵身狠狠撞向石壁。 他希望能撞死。 就算是死,也比遭受当前的折磨要好。 高飞狠狠撞在了巷壁上,却没有撞死。 本该很结实的巷壁,被他狠狠撞开了一个口子--或者说,是一扇门。 门里面,有一个女人。 第1569章 这是个相同的地方! 砰的一声,高飞右肩,脑袋都重重撞在了巷壁上。 混乱中,他做好了脑袋受到重创后昏迷,也许干脆撞死的准备。 但事实上,他没有昏迷,更没有被撞死,尽管已经撞得头破血流了,因为本该很结实的巷壁上,竟然被他撞出了一扇门。 那扇门被高飞大力撞开后,马上就有桔红色的光芒洒了出来,就像闪电那样,一下子驱走了闪电,也刺疼了高飞的眼睛,使他在猛地闭上了眼。 他在闭上眼之前的瞬间,却看到了一个女人。 那是个全身赤果的女人,好像是侧卧在一块黑色的石头上,在他撞开门后,受惊般的兔子那样,猛地坐了起来,双手抱住双肩,嘴里发出一声嘶哑的尖叫声:“啊!” 女人的嘶哑尖叫声中,全是恐惧的味道,但听在高飞耳朵里,却像是听到了天籁之音:女人,我竟真的找到女人了! 就像一只在丛林中饿了三个月,误打误撞闯进羊圈看到一只小白羊的恶狼那样,高飞才不管额头上鲜血直流,脸色不住的扭曲着,嗓子里发出毛骨悚然的得意笑声。 笑声,尖叫声中,高飞慢慢睁开了眼睛。 他的双眼已经变得血红,所以看出去的东西,也都好像是红色的,包括那个女人。 女人是在什么地方,坐在什么东西上,身边有什么东西,又是谁--高飞统统不去管这些,他只是死死盯着那个女人,嗓子里发出野兽般的低笑,一步步的走了过去。 “你、你别过来,别过来!” 女人吓得嘶声尖叫着,全身发抖着向后退去,掉下了黑色的大石头。 她却觉不出任何疼痛,一骨碌爬起来跑到了屋角处,死死抱着双肩,屈着腿蹲了下来,仿佛这样就能挡住忽然闯进来的恶魔那样。 在遇到无法抗拒的危险时,女人总是会做出这种没用的动作。 尤其是她看到那个全身脏兮兮的恶魔,下面那玩意是那么的聚大后,一下子明白了什么,嘶叫的声音更加的嘹亮。 她却不知道,她发出的这种近乎于惨叫的声音,听在高飞的耳朵里,那就是最动人的音乐,咯咯怪笑一声后猛地扑了过来。 “滚、滚开!” 女人尖叫着,本能的反抗着。 可惜她的反抗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话说高飞在烈阳蛊的支配下发狂时,连白衣长老都能硬生生的撞死,更何况一个女人? 高飞一把就抓主女人挡过来的右手,左手随即一个重重的耳光甩了过去! 女人一下子被他抽的嘴角流血,眼前金星直冒,还没有明白过怎么回事来,头发聚被他一把采住,从墙角里拖了出来,随即恶狠狠的把她扑倒在了地上。 当那根很烫,很大的罪恶之源,狠狠刺进廖水粉的身体里后,她的哭叫声嘎然而止,眼神迅速变成了呆滞,唯有疼痛让她嘴角不住的抽。 看着墙角那支闪着火苗的火把,廖水粉的眼睛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她觉得她已经死了。 死在了一个恶魔的大力凌辱之下。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恶魔啊? 到现在为止,他始终保持同一个姿势,同一个动作,已经不停歇的运动了足足半小时了吧,却仍然没有要结束的意思。 刚开始时的剧痛过后,廖水粉也曾经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享受到了在梦中才会享受到的生理上欢乐。 可是当那种让她被强女干时感到的羞耻欢乐,渐渐被疼痛所赶走后,她就觉得她要死了,肯定会死。 没有哪一个女人,哪怕是像她这样成熟的女人,能承受得了那个恶魔如此凶残的进攻。 她要死了--可就在她做好了要死的准备时,身体深处却攸地腾起一股子强烈的感觉。 那是需要暴风雨来的更加猛烈的感觉! 她,竟然觉得恶魔的动作,无法满足她的需要了,本能的开始做出了回应,或者说是配合。 廖水粉在双手搂住恶魔的脖子,努力的仰起身子应和时,心中还曾经升起过极大的羞耻,但很快就被那种渴望给击碎,迅速活了过来,就像正常的夫妻恩爱那样,纠缠在了一起。 廖水粉的主动配合,让恶魔更加满意,动作也更加的凶猛。 廖水粉可以发誓,她真的不想与这个恶魔配合,可她心底深处,却同样有只从没有过的恶魔存在--与其说是她在与恶魔纠缠,倒不如说是那只恶魔在与同类互动。 忘情的,肆意的,疯狂的纠缠在一起。 廖水粉所有该具备的清醒,理智,都已经完全消失,就像一只母兽那样,不停的索要。 那个恶魔,也倾尽所有的给予。 两个人就这样抵死缠绵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双双的发出一声痛快的叫声。 然后,两个人再也不动一下,廖水粉紧紧的闭上了眼,等那种把她带上天的凶猛感觉逐渐退去后,才慢慢的睁开眼,呆呆看着那支火把,那扑簌簌跳动的火焰,思绪渐渐回到了第一次睁开眼时的样子。 应该是很多天前吧? 至于是几天前,廖水粉已经不知道了,或许是在昨天,或许是在一个月之前时,她接到了韩震的电话,赶去了常山路163号,结果没有看到韩震,却被人用东西捂住嘴,立即就昏迷了过去。 等她再醒来时,她就出现在了这座奇怪的屋子里。 廖水粉最先嗅到的,是一种淡淡的檀香气息,随后就看到了几只金色的鱼,从她上方缓缓游过。 那几鱼的个头很大,最大的那条怕不得有几十斤重的样子,全身金黄,就连鱼腹也是这个颜色,看体型好像应该是鲤鱼。 鱼儿怎么会在天上游? 奇怪。 的确是在天上,天上的水中。 难道我死了? 要不然怎么可能会看到在天上游泳的鱼,会嗅到檀香的气息? 或者说,这一切都是在做梦。 廖水粉呆愣愣的望着鱼群,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试着用指甲刺了下掌心。 很疼,很真实的疼,就像活着,醒着时一个样。 她不知道,她在睁开眼看到的这一切,有个女人早就经历过了。 沈银冰曾经看到廖水粉当前所看到过的一切,有着同样的感觉。 这是现实。 天上有鱼儿在游,屋子里的墙壁漆黑,好像墨玉那样,闪烁着诡异的黑色,正冲着她的地方挂着一副丝帛画。 这幅画看起来好像很多年了,已经变成了古铜色。 画上不是花鸟,也不是群山猛兽,而是一群人,一群穿着大袖袍服的古人,一个身穿拽地长袍,长着胡子的男人,正弯腰在地上画了一个弧形的线。 线内站着一个身材单薄的男人,穿的衣裳褴褛,垂着眼帘满脸的痛苦之色。 在周围的地上,还躺着一个人,应该是个死人。 死人的旁边,还站着几个手持木刺的人,穿着相同的衣饰,好像是士兵,左手掐腰看着在地下画线的人。 这幅画上就这些人,画工幼稚的好像三年级的小学生,谈不上什么印象、抽象啥的,就是单纯的画了这么一幅画,应该是在说明某件事。 画风虽然幼稚,甚至可以说不堪入目,但廖水粉偏偏从中能感受到一股子肃穆,凝望的时间久了,好像那些人都活了过来那样,她赶紧眨巴了下眼睛,看向了别处。 一方同样好像由墨玉雕成的石桌,石凳,就放在窗前的地上,上面摆着一套她以前看古装电视剧时才能看到的青铜器,就是那种类似于鼎的酒樽。 墙角的地方,蹲放着一尊用石桌材质制成的花架样式的家具,上面的香炉中插着一炷香,香灰已经很长了,沈银冰嗅到的檀香气息,就是这炷香发出来的。 花架的上方有个射灯,却没亮。 这个现代化物品的存在,和屋子不怎么搭配,怎么看都觉得很别扭,倒不如上面的火把看起来顺眼。 屋子很大,足有一百多平米左右,但除了下面这张石头炕,那幅画,石桌石凳和花架之外,就再也没什么东西了,地上也是黑的一尘不染,显得屋子里更加空荡荡。 房子既没有窗户,也没有门,四四方方的,除了她自己的呼吸、心跳声之外,就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廖水粉慢慢翻身坐了起来,这才发现自己下面这张石炕,竟然和墙壁、石桌、花架、地面一样,都是一种漆黑的材质制成的,触手温凉,但却偏偏带有一丝暖意。 世界上有着多种多样的颜色,黑色也是其中的一种,而且与白颜色一样,在时装界号称是经典的颜色。 不过,当一个地方的颜色,全部是这种诡异的黑色时,人的眼睛就会感到疲乏,廖水粉赶紧低下了头,接着发出了啊的一声轻叫! 她竟然是全身赤果着的,雪白的肌肤,与墨色的石炕相互辉映,显得越加动人,透着一股子让她自己都感到心悸的诱货! “我的衣服呢?” 廖水粉浑身腾地打了个冷颤,迅速蜷缩在了一起,双手抱住了肩膀,四处寻找她的衣服。 可墨色的石屋内,根本没有她想看到的衣服,没有哪怕是丁点遮体的东西。 人类,尤其是女人,漂亮的女人在陌生环境下赤果着身体时,就会感到无比的恐慌,不管周围有没有人。 屋子里没有人,可廖水粉却能感觉到,有一双眼睛正蔵在黑暗中,偷偷的看着她,只要她一抬头,那双眼睛就不见了。 廖水粉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的错觉。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她已经猜到了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她会遭受男人的践踏。 那个男人是谁? 那个在暗中偷看她的人,又会是谁? 她被掳来这儿多久了,为什么那个男人没有趁着她昏迷时,来侵犯她? 这一连串的问题,让廖水粉迅速冷静了下来,开始努力的回忆所记住的一切。 她的衣服虽然不见了,幸运的是,她的记忆还在。 第1570章 梦中的男主角! 廖水粉清晰的记得,就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她正在别墅后院的游泳池边,思考她的未来人生时,接到了前夫韩震的电话。 韩震在电话中说,他收到了一个优盘,优盘中有廖水粉跟别的女人一起与高飞鬼混的影像资料,让她去拿。 听韩震这样说后,廖水粉又惊又怒,更多的是害怕。 像她这样大有身份的女人,与高飞鬼混过两次后,就已经够丢人有辱廖家面子的了,如果一旦她与白瓷一起,共同伺候高飞那件事传出去--不用别人说什么,廖水粉也没脸再活了。 必须得拿回影像资料的所有拷贝,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这是廖水粉得知消息后,火速赶往常山路163号时的想法。 只是等她去了那边后,却没有看到韩震,而是被人捂住嘴,随即就昏迷了。 等她醒来后,她就出现在了这个地方。 到底是谁把她掳到了这个古怪的地方? 就像廖无肆等人推测的那样,廖水粉也认定了高飞。 高飞需要女人的事儿,廖水粉知道,并很不屑,也没打算为他做点什么。 只是她却很清楚,除了高飞、白瓷俩人外,还能有谁知道,她曾经伙同别的女人,一起跟他鬼混过,并以此来要挟她,调她脱离贺明珠的保护,被掳走? 唯有高飞。 当前他需要女人,而且也唯有他,才会知道廖水粉在避暑山庄做出的羞人事儿,肯定是这个混蛋,冒充韩震把她调出来,然后带来了这地方。 这个诡异的地方,肯定是个古墓,因为廖水粉曾经听廖无肆说起过,高飞现在得住在古墓中,像僵尸那样。 高飞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希望她能当做他的‘承载体’。 想通了这一点后,廖水粉很愤怒。 愤怒会让人不再害怕,于是廖水粉就开始大叫,大骂,让高飞出来见她:敢做不敢当的家伙,既然做了,为什么不出来? 廖水粉骂的嗓子都哑了,也没有人理睬她,好像整个世界都把她给遗忘了,让她自己孤苦伶仃的坟墓中。 廖水粉害怕了,又开始哀求。 只是无论她大骂,还是哀求,都没有人理睬她,直到她再也没有精神支撑,沉沉的睡去。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等廖水粉醒来时,墨玉石炕旁边,多了一个同样是黑色的小橱柜,上面放着一个托盘,托盘里有两盘精致的菜肴:千叶豆腐炒虾仁,与清炒山药。 还有一碗银耳紫菜羹,一碗珍珠饭。 这些食物是谁送来的,啥时候送来的,从哪儿送来的,送饭的人是男还是女--这些问题,廖水粉都不知道,却更能断定,把她掳来的人就是高飞了。 因为她曾经跟他说起过,她最爱吃的就我这两道菜了。 狠狠的睡了一觉后,廖水粉的精神大有起色,尤其是想到既然是被高飞掳来的,那么就没必要再怕什么……反正怕,也解决不了什么,对吧? 定下心来后,廖水粉放开了思想包袱,开始吃喝起来。 吃喝完毕后,她以为高飞会现身了,脸上带着银当的笑容,进来后就会霸占她--廖水粉做好了准备。 她知道,她无法抗拒高飞的野蛮,却能野蛮的骂他。 只是让她不解的是,在她做好了用世间最恶毒的语言去骂人时,高飞却一直没有出现,任何人都没有出现,直到她再次昏沉沉的睡去。 廖水粉再次睡去时,做梦了。 是那种很让她无地自容的春、梦。 梦中的男主角,就是高飞。 这几年来,因为工作等原因,她已经很久没有与韩震同房了,最近的一次经历,则是与白瓷一起与高飞鬼混,所以那个混蛋能成为她梦中的男主角,也是很正常的。 廖水粉第三次醒来后,就感觉脸烫的要命,因为就算她在睡梦中,仍然能感觉她做出的那些羞人动作,与喊出的不要脸的话。 第三次醒来的廖水粉,再次看到了小橱柜上的食物:残羹剩饭已经被人撤走了,又换上了新鲜的食物,看来人家是在她熟睡时进来的。 想到某人在进来送饭时,自己有可能正在梦中与那个混蛋做那种事,廖水粉就羞愤的要死,自然会再次破口大骂一顿,然后悻悻的吃饭。 饭后不长时间,她就感觉眼皮子沉重,很快就睡了过去,然后就是继续与那个混蛋,做那种事--如此已经几次了? 廖水粉记不清了,正如她不知道她已经在这间诡异的屋子里呆了多久那样。 可她隐隐有种不好的感觉,那就是她每次所吃的饭菜中,应该被添加了特殊的东西--一种催青的东西,要不然她不可能总是在这种环境下,做那种丢人的梦。 她很想拒绝这那些饭菜,但最终却无力抗拒--那些饭菜,不但色香味俱全,而且在廖水粉眼里,就像瘾君子最为渴望的毒品,让她压根就无法抗拒。 她只能吃,只能喝,只能继续做那种梦,只能感觉到她越来越渴望男人。 慢慢地,廖水粉终于猜到了什么:某个可耻的混蛋,正在不停的,不断的给她服食一种让她变成银当女人的东西,等她在药物的激发下,对男人的渴望达到最高点时,那个混蛋才会现身。 那时候,相信那个混蛋会装做正人君子的模样,而她却有可能变成一条渴望求欢的狗狗那样,抛弃所有的尊严,跪在地上舔他的脚趾,哀求他要了她…… 这是对廖水粉人格、尊严的全面践踏,可她却无法抗拒,因为她已经中毒太深了。 如果,如果我能活着出去,我一定会倾尽所能,不惜一切代价杀死他! 就在廖水粉不知道第几次醒来,侧卧在石炕上对着香喷喷的饭菜发呆时,忽然一声大响,好端端的石墙上多了个门,然后一个浑身脏污,满脸都是鲜血,好像恶魔那样的男人,赤身果体的从外面冲了进来。 如果这是个男人,哪怕是丑一些的男人--依着廖水粉当前对男人的渴望,不但不会拒绝,反而会给他百般的温柔。 可他不是男人,是个外形很吓人的恶魔! 这绝对是个恶魔,正常人决没有向他那样强悍的‘战斗力’,强悍的‘工具’,彻底激发出了廖水粉身子里的那只蓄势已久的恶魔,迅速与他纠缠到了一起。 一切,都过去了,不知道鏖战了多久,廖水粉有种全身脱力,却又无比充实的感觉。 这种美好的感觉,让廖水粉暂时忘记了她该很怕这个恶魔才对,竟然在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后,抬起右手在他后背上,轻轻拍打着,就像她此前与韩震感情好时,恩爱过后的习惯动作那样。 这是在慰问出力的心上人:宝贝儿,你辛苦了! 排了几下后,廖水粉才猛地醒悟,全身猛地僵住。 趴在她身上,脑袋伏在她两座山峰中间的高飞,清晰感受到了身下女人身体的僵硬,嘴角微微咧了一下,缓缓的抬起了头。 在完事后,高飞感觉浑身疲倦的要命,一点都不愿意动弹,甚至都不想看看这个女人是谁。 这次的疲倦,与以往的疲倦不一样,这是一种把所有压力全部卸掉,全身轻松的想要大睡一场的疲倦,于是就幸福的睡过去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就像纯真的婴儿那样,直到下面的女人身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后,他才恋恋不舍的醒来。 他抬起了头,看到了一张透着迷人嫣红的脸,然后就愣住,嘎声问道:“原来是你--你、你怎么也在这儿!” 高飞做梦也没想到,被他狠狠那个啥了的女人,竟然是廖水粉。 廖水粉怎么会出现在河底古墓中,又在他最需要女人的时侯出现? 而且最重要的是,高飞能清晰的感觉出,廖水粉这次的‘战斗力’强了很多,就像早就做好充分的防御准备,不但抵挡住了他非人的猛烈攻击,而且还有一定的还手之力。 这是怎么回事? 高飞想不明白。 “你、你是谁?” 廖水粉身子猛地一颤,本能的抬手把他从身上推了下去,翻身坐起,再次做出双手抱着膀子的防御样子。 “我是高飞。” 高飞也坐了起来,嗓音嘶哑的回答,眼里带着欣喜之色:“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 也不能怪廖水粉认不出他,只因高飞现在全身都是脏兮兮的污垢(那是在巷壁上蹭的),更是满脸的血污,与他平时的小白脸形象有着质的区别。 再加上他在疯狂时,吼叫了那么久,嗓音早就哑了,廖水粉没有听出他的声音,这也是很正常的事。 “你是高飞?” 廖水粉双眸猛地一亮。 虽然她早就恨死了高飞,但那个混蛋毕竟是她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而且比一个不是人的恶魔要好很多? 再说了,反正已经被这个混蛋吃够了便宜,再让他占一次又能怎么样? “是啊,我就是高飞。你认不出我来了?” 在这儿遇到廖水粉后,高飞真的很开心。 看到廖水粉依旧用不信的眼光看着他,他才醒悟了过来:“哦,你等等,我脸上全是血污吧。” 旁边的小橱柜上,放着廖水粉还没有用的清水,一海碗呢。 高飞拿过海碗,先咕咚咕咚的喝了大半碗,才把省下的倒在了脸上,抬手用力擦了几下,露出了本来的面目。 “你果然是高飞呢!” 廖水粉惊喜的叫道。 “是啊,我都说我是谁了……” 高飞点了点头,转身去放碗时,就听到一股子劲风呼啸而来。 完全是本能的,高飞抬手就抓主了廖水粉抽过来的右手手腕,皱眉问道:“你能不能先听我解释?” “解释?听你解释什么,你这个无耻的混蛋,我要杀了你!” 就在刚才还柔情脉脉的廖水粉,此时摇身变成一个敢于向邪恶作斗争的女斗士,嘶声叫着,左手的纤纤五指,狠狠抓向了高飞的眼睛,没有一点点的犹豫。 第1571章 最好别惹我生气! 廖水粉承认,刚才结束的那场战斗中,她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尤其是在看到这个恶魔会是高飞后,所有的担心也都烟消云散,仿佛有了靠山,再也不用害怕了。 可很快她就清醒过来了:她被掳走,来到这鬼地方,还不都是高飞一手促成的? 这么卑鄙的混蛋如果不死,天理何在? 就算杀不死他,可要是让他变成瞎子,或者是独眼龙,廖姐姐也会很开心的,所以这一抓,没有丝毫的留情,犹豫,竟然带出了一股狠戾。 “有病吧你?” 高飞当然不想做瞎子,或者说独眼龙,脑袋一偏躲过了她的白骨爪,顺势抱住了她的胳膊。 “混蛋,你松开我,让我杀了你,咬死你!” 廖水粉在高飞怀中挣扎着,没有取道效果情急之下张嘴就咬住了他的胳膊,很用力,鲜血立即就淌了出来。 “草,你特么的有病啊你!” 这一下,高飞是真烦了,采住她头发反手就是一个耳光。 这一次的耳光,比起第一次时轻了很多,但也够廖水粉受的了,双眼翻白的瘫倒在了石炕上,好像一堆烂泥那样。 高飞趁机跳下了石炕。 在女人失去理智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先给她一耳光,让她冷静一下再说。 当然了,这个办法,同样适用于强行霸占一个女人时,耳光同样能让她丧失反抗力,起到男人想要的效果。 趁着廖水粉在那儿冷静时,高飞这才开始打量这间屋子。 当他看到那幅‘画地为牢’的画像后,猛地知道这地方是哪儿了:这,就是他当前最需要的河底古墓。 因为他现在所看到的一切,沈银冰曾经跟他详细的说起过。 画像还是那幅画像,石炕还是那个石炕,不过把灯架上面的射灯,换成了火把罢了。 沈银冰曾经告诉过高飞,在射灯的下面,应该有个监控器,随时都能监视着屋子里的一切。 高飞走到灯架下面,果然看到了一个若隐若现的小红点,冷笑了一声,从身上搓了个小泥丸,堵在了红点上。 其实,他也知道,刚才他跟廖水粉鏖战的那一幕,已经被人现场观看过了,这时候再堵住监控器,也没多太大的必要。 不过总是被人随时监控着,肯定会不爽的。 高飞站在灯架下向四周看去,发现被他撞开的那扇门,现在已经不见了,与周围一样,都是黑到让人心悸的墨玉墙体。 看来,在他疯狂时,人家已经把门关上了。 现在他跟廖水粉,就像两只被困在瓮中的鳖,生死都掌握在人家手中。 不过高飞不担心,因为银金花曾经跟他说过,会给他七天的逃命时间。 七天,如果他还没能离开这儿,那么就一辈子做个守墓人吧。 幸好,还有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儿陪着他,看来也不算太糟糕。 把所有压力都释放出去,又小睡了片刻后,高飞现在是精神百倍,就是有些饿。 幸好,小橱柜上还有些饭菜,还没有动,看来是给廖水粉准备的。 高飞也没客气,走过去坐下来,端起一碗米饭,也没用筷子,就狼吞虎咽起来。 不知道自己饿了多久的高飞,现在敢发誓他能吞下一头牛,眼前这点食物压根算不了什么,不过他在吃完一碗米饭后,就不再吃了。 他很清楚,人在恶狠了后,千万不要吃太多食物,要不然对胃没有好处。 刺啦一声,火辣的疼痛从背上传来。 那是廖水粉趁他吃饭时,用手指甲给他狠狠挠的。 对于这点小伤痛,高飞倒不在乎,好整以暇的放下碗,淡淡的说:“你敢再动我一下,我就爆了你的菊、花。” 满脸恨意的廖水粉,抬起的手一下子僵在了高飞后背上。 她能听得出,这个畜生没有跟她开玩笑--话说水粉姐姐是个很传统的女人,为了更加恩爱,可以牺牲嘴呀、上身甚至性敢的小脚,却无法接受男人动她那个地方。 在她看来,那地方--太脏了,别说是做了,就是想想,她就会感到恶心。 幸好,高飞也没有那种嗜好,但这不代表着他不想尝试一下,在她身上。 高飞这句话对于廖水粉的震慑,可比世上最恶毒的辱骂都管事,让她一下子老实了,因为她很清楚,高飞真要那样做,她除了受着,没有丁点反抗的能力。 “你要是够聪明的话,就该配合我,我问什么,你就回答什么。” 高飞回头看了她一眼,站起身走向了那幅画:“同样,等你回答我的全部问题后,你也可以问我。而且我保证,决不会跟你说一句假话。” “哼,装腔作势的混蛋。” 廖水粉紧咬着嘴唇骂了句,看到高飞有转身看来的趋势后,连忙又说:“你问吧。” “你是怎么来这儿的?” 高飞没有回头,到背着双手皱眉看着那幅画,好一副老学究的样子,只是光着的屁股,让他看上去很可笑。 “我怎么来这儿的,你会不知道?” 廖水粉冷冷的反问,正要再说什么时,高飞抢先说道:“我问你什么,你最好就回答什么,要不然我就爆了你的……” 廖水粉抱着屈起双膝的手,情不自禁用了一下力,随即垂下眼帘,冷冷的说:“好,你既然喜欢听,那我就跟你说。是不是得从你冒充韩震给我打电话,约我出来开始说起?” “好吧,你就从那时候说起。” 高飞没有再辩驳什么,贴着墙壁顺时针走着,抬手敲着石壁。 沈银冰曾经告诉他说,堆砌起这间屋子的墨玉,与沈若萱留给她的一个手镯,是同样材质的。 沈银冰获许不知道这是什么材质,可高飞知道。 他在地下楼兰的长街上闲逛时,听卖玉的小贩说起过,从而肯定这是玉质极佳的深银冰。 但高飞却不明白,这么多本该在地下楼兰黑石山的深银冰,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根据铁屠的判断,这地方可是千年以上的古墓。 一千多年前,古人是怎么把这些深银冰运到这儿来的? 难道说,在内地,也有这样的玉矿,只是没被发现? 由深银冰砌成的石壁,很厚实,厚度应该在半米以上。 要想凭借蛮力砸开,那绝对是痴心妄想,毕竟玉石其实就是最坚硬的石头之一,哪怕是拥有莫邪征东那样的武力值,也别想做到。 至于通往别处的门,高飞来回的转了一圈,也没有找到。 看来,当年设计这座古墓机关的人,绝对是大师级别的,完全做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 高飞转完第三圈时,廖水粉也把她是怎么出现在这儿的经过,仔细说了一遍。 末了,她看着橱柜上的托盘,冷笑道:“姓高的,你既然已经把我掳来了,还有必要在饭食中添加催青药吗?你是想让我彻底丢掉仅存的尊严吧?” “食物里有催青药?我刚才都没有吃出来,看来是饿得狠了。” 高飞转过了身。 廖水粉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东西,立即扭过了头,低声骂道:“留氓!” “我承认我是留氓,因为当着异性不穿衣服,就是一种留氓行为。” 高飞倒是很坦然的样子,走过来坐在了廖水粉身边,抬起揽住了她的肩膀。 “别碰我!” 廖水粉猛地一挣,爬起来跳下了石炕。 高飞也没在意,四仰八叉的躺在了石炕上。 石炕是极品深银冰所制成,在地下已经呆了一千多年,按说人在光着身子躺上去后,该被冻得浑身打哆嗦才对。 但实际上,高飞躺下去后,倒是的确感到了凉意,可在凉意中,却又透着一丝丝暖意,感觉很舒服,竟然不觉得凉了。 这种感觉,就像夏天的晚上盖着被子开空调那样,很舒服。 从没有过的舒服,自从高飞身中烈阳蛊后。 一方面是他刚释放了所有的压力,另外一方面则是这地方,太适合他居住了:正如采玉所说的那样,千年古墓所产生的阴气,获许对别人有害处,可对他却是治病的良药。 “嗯,好爽。” 高飞躺在上面,惬意的申银了声,闭上眼喃喃的说:“廖水粉,现在该你问了。不过,我劝你最好是先听我说,然后你再问也不迟。” 廖水粉真的不想看到高先生赤身果体的丑态,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眼睛却总向那个地方看去,甚至还有了蠢蠢欲动的感觉。 廖水粉,你真无耻! 气的她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后,一咬牙索性豁出去了,反正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再也回不去了,倒不如表现的洒脱一些。 廖水粉缓步走到石炕前,就这样看着高飞坐了下来:“好,你说,我在听。” “嗯,那我就从解红颜开始说起吧。” 高飞想了想,就从解红颜为了帮他找到古墓,以她自身为饵,引诱破军的人抓捕她开始,详细的说了起来,一直说到他无意中撞开了这扇门,看到了廖水粉。 “获许,能撞开这扇门遇到你,暂时解除了身上的痛苦,并不是说我运气多好,而是这一切都是别人安排的。包括你吃的饭菜里,都有可能含有催青药。” 高飞说完,舔了舔嘴唇, 他习惯了在饭后事后一颗烟,没有烟的时侯,很难熬的。 “骗鬼呢是吧?” 虽然现在很狼狈,不过廖水粉始终保持着别人在说话时,绝不胡乱插嘴的淑女风采,等高飞说完后才冷笑道:“照着你的说法,我是被那个酷似何秀城的少爷绑来的。他冒着被我们廖家打击的危险,把我从京华千里迢迢的绑来,就是为了让我在这儿等着你的到来。” 廖水粉一口气说完这些后,长长吐出一口气:“呼!高飞,你能告诉我,那个少爷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对廖水粉提出的这些疑问,高飞同样无法回答,在沉殷很久后,才眼睛一亮:“我知道了,那个少爷,原来就是何秀城!” 第1572章 门后面会有什么? 高飞的话音未落,廖水粉就气呼呼的叫道:“胡说八道!你凭什么说少爷就是何秀城?” 不等高飞说什么,廖水粉语速飞快的提出了几个疑点:“第一,如果少爷是何秀城的话,他是怎么知道我在何落日结婚时,被你在小别墅中欺负的事?第二,别忘了他是何家的三少爷,本身有着不一般的身份,有必要再玩邪教?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我现在已经与他拍拖了,很快就会成为他的妻子,他干嘛要这样对我?” “把我绑来,特意在饭菜中下了那种脏药,让你来侮辱我。这对他有什么好处?” 廖水粉越说越气愤,最后抬手狠狠在高飞腿上抽了一下。 高飞在说少爷原来就是何秀城时,已经想到了什么,可被廖水粉这番伶牙俐齿的追问后,本来已经抓到的一丝‘灵感’,一下子消失了。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本来想到了什么,可因为被人打搅后,却立马忘掉,无论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了。 “你别跟我动手动脚的,行不行?” 在廖水粉再次抬手拍下来时,高飞抬起了脏兮兮的右脚。 廖水粉一巴掌打在了他脚上,立即就轻叫一声缩了回去,连连甩着手的说臭死了。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高飞躺在那儿,廖水粉坐在他脚边,各自看着某个地方皱眉发呆,想自己的心事。 两个人现在都搞不懂,少爷为什么要把廖水粉绑到这儿来,难道是学雷锋做好事,知道高飞当前需要女人,所以才这样做的? 高飞越想,脑子越混乱,困意却慢慢的浮了上来,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 在巷道中不知道走了多久后,他真的累坏了,刚才把所有的压力都释放出去后,无比轻松的同时,也让他需要好好睡一觉。 至于接下来该怎么做,那得等醒来后再说。 看到高飞沉沉的睡去后,廖水粉也轻轻的叹了口气,慢慢仰身躺在了他身边,瞪大眼睛望着上方的游鱼,发呆。 廖水粉不是笨女人,虽然坚信高飞不是什么好东西,可从他刚才的那番话中,却能看出他没有在撒谎。 也就是说,绑她来这儿的那个人,不是高飞。 不是高飞的话,那又是谁呢? 那个人,是怎么知道廖水粉与高飞在避暑山庄发生的事? 又是为什么要把她绑来这儿? 廖水粉想不通,真的想不通,想着想着,也就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 这次她睡得很香甜,没有做那种春梦,更没有隐隐的恐惧感,因为身边那个男人身上发出的汗臭味,给予了她很大的安全感。 他们两个人睡着了时,沈银冰刚刚醒过来。 始终处于昏迷中的沈银冰,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只隐隐记得在睡梦中经历了很多事。 在梦中,她一会儿掉进冰窟,一会儿又爬上火山,或者又跌进没有尽头的黑暗,最让她害怕的是,她走进了一个开满粉红色花朵的桃林中,里面有着数不清的--大虫子,五颜六色的很美丽,却更可怕。 就在那些大虫子吱吱怪叫着爬上来时,她猛地一个激灵,霍然睁开了眼。 接着又闭上,长时间的昏迷后,她的眼睛还暂时适应不了了灯光。 她开始回忆昏迷过去的那些事:大老鼠,血蟒,腥臭气息熏天的水道,腿上的奇痒--想到这儿后,她本能的伸手去莫腿。 腿上传来的感觉很正常,没有疼痛也没有痒感。 闭眼过了足有三分钟后,她才微微侧首睁开了眼,随后就看到了一堵黑色的墙,墙角处放着一个花架,花架上摆着一个盆栽,很清脆的样子。 很静,除了自己的呼吸声之外,沈银冰听不到别的声音。 她慢慢的坐了起来,看到了一间屋子。 屋子不大,但也不算小,差不多得有三十个平米左右,屋里的东西不是太多,除了墙角那边的花架之外,就只有一张实木炕,炕的左边是一张梳妆台。 梳妆台一侧是个衣橱,衣橱的门敞开着,里面挂着好几件女人穿的衣服,最下面还摆着几双鞋子,有细高跟皮鞋,也有马靴。 炕的右边一张沙发,矮几上放着一个明晃晃的托盘,一个竹篾编制的盖子扣在上面,旁边还放着一支红酒,有饭香从竹篾中散出。 正冲着炕的墙上,则挂着个21寸的液晶电视,遥控器就搁在上面。 沈银冰低下头,看到自己已经穿上了以身白底蓝色碎花的睡袍。 她清晰的记得,在她昏迷前时,可是在污水中泡过的,身上的衣服早就脏的要命了,身上也有着臭烘烘的味道,只是那时候情况不允许她去计较这些。 现在她却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果露在外面的小腿、脚丫也像往常那些雪白晶莹,乌丝般的秀发中,也散发出洗发水的清香味道,看来在她昏迷的这段时间内,有人给她洗了澡,并换上了衣服。 本能的,沈银冰的神经就猛地绷紧,两根腿屈了起来--一切正常,最被女孩子看重的那个部位,并没有任何的不适感。 接着,她就自嘲的笑了,神经放松了下来:除了高飞外,世上还有哪个男人敢动我?我在别人眼里,其实就是一个有毒的蘑菇,表明漂亮诱人,实则没有谁敢碰的。 别看所有的漂亮女人,都很讨厌被陌生男人偷着看(眼神很喔龊)啊啥的,其实假如她走在大街上却被所有男人无视了的话,她就会更难受。 女人们穿的那样花枝招展,风情万种的,可不都是为了她老公,更多是向众多雄性们展示她的魅力所在--由此看来,女人绝对是最难琢磨的矛盾体,一方面想引起所有男人的垂涎,一方面却又讨厌。 从黑色的墙壁上,沈银冰就可以判断出,她目前仍旧在河底古墓中,只是却没有看到高飞。 她以为,在她昏迷后把她带来这儿,帮她止痒,又给她洗澡换上衣服的人,肯定是高飞。 除了高飞外,在河底古墓,谁还会这样好好的对她? “高飞,你在哪儿?” 沈银冰轻轻吸了下鼻子,抬起头看向了右侧。 那边有扇门,门板也是黑色的,与墙壁浑若一体,不过肯定不是玉石制成的。 根据沈银冰的判断,她所处的应该是卧室之类的房间,那扇门的外面,就是客厅。 她很想在她喊出这句话后,门就会被打开,一副愁眉苦脸样子的高飞,就会出现在门口,就像以前卖笑的小姐那样倚在门上,说:狼主阁下,你终于醒来了,赶紧出来,转动一下你那聪明的大脑,看看我们该怎么离开这儿。 不知道为什么,沈银冰现在特别喜欢看高飞愁眉苦脸,最好是绝望的样子。 那样,她就能拿捏出一副女王的嘴脸,淡淡的告诉他:别担心,一切有我呢。 当然了,这只是她的渴望而已,高飞从没有满足过她这个小小的要求。 其实有时候,男人在女人面前偶尔表现出一副无助的样子,接受女人的援助,不但不会让女人看不起,反而更会被女人所珍惜。 女人,内心深处同样有着很强的保护欲,就像孩子在面对危险时,母亲会毫不犹豫的挡在他面前,宁死不退。 真正相爱中的恋人中,男人最多把女人当做他要好好珍惜一辈子的宝贝,可女人却会把男人当做她宁肯付出一切代价,也要去保护的孩子。 只是很少有机会,让女人来表现。 就像现在的沈银冰,就想看打高飞愁眉苦脸的样子。 只是让她失望的是,那扇门没有被推开,高飞自然也不会出现。 沈银冰眉头皱了起来,慢慢的下了炕,赤脚踩在了温凉的地板上,提高声音再次叫道:“高飞,你在不在?” 高飞没有出现,也没有人回答,那扇门仍旧静悄悄的,唯有沈银冰的声音在屋子里回荡,却荡起一种让她心悸的紧张。 她很想快步走到那扇门后,拉开看看外面客厅内有没有人,只是刚走了几步,却又停住了脚步。 她害怕,万一把门拉开后,她没看到高飞,却看到几只大老鼠,或者那条瞎了眼的血蟒。 她四下里看去,希望能找到一件趁手的东西,用来应付很可能出现的危险。 可惜没有--就像她平时很灵敏的第六感,这次也没有发出任何预警,只是本能上不敢去随便打开那扇门。 那扇门后面,会有什么? 沈银冰站在炕前盯着那扇门,眼睛眨都不眨的愣了好半晌,才走到了电视机前。 她忽然发现,她没有勇气去拉开那扇门,那都是因为这个世界太静了。 人处在绝对静悄悄的气氛中,就像是在午夜自己的家里,也不敢随意大声说话,这就受气氛的影响了。 沈银冰需要一点声音,最好是欢快的声音。 欢快的声音,是最容易冲淡莫名死寂的东西了,于是沈银冰拿起了遥控,打开了电视机。 正如沈银冰所愿,不等电视机上的画面完全显现出来,就有个欢快的女人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啊--哦!”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最欢快的声音……世上没有哪一种声音,能够像女人在最高、潮时所发出的声音,更加欢快,最能感染人了。 这是一种从视觉、听觉向灵魂传递的欢快声,一下子就打破了屋子里那种诡异的死寂,让空气都瞬间精彩了起来。 电视机里,有一对男女,正在死命的鏖战,汗如雨下的样子,与女人情不自禁发出的嘹亮叫声中,就能看出他们是多么的投入,忘我。 这不是演电视,而是播放视频。 电视机的右下角,有一行数字在闪烁,那是时间跟日期。 沈银冰不知道今天是几号,却能看出这段视频,就是最近才拍摄的。 因为画面中那个男人身上,脏兮兮的满是血污,正是沈银冰最熟悉的高飞。 第1573章 世上最后一个修罗! 视频中,高飞正在与一个女人疯狂的恩爱着。 沈银冰也认识那个完全投入进去的女人,那是廖水粉。 廖水粉怎么会在这儿,又是怎么与高飞碰到一起的这些事,沈银冰没有去想,她只是呆呆的望着画面,脸上全是不可思议的样子,还有一种心灰意懒的失望。 她感觉不可思议,那是因为她真的不相信,水粉集团曾经的副总,原来竟然早就跟高飞有一腿……廖水粉在失去理智的叫声中,就断断续续提到她跟高飞的上一次恩爱。 她失望,倒不是因为高飞正在做的事(毕竟她也很清楚,高飞当前需要女人),而是因为她忽然生出了一种无力感:是,她承认她喜欢,或者干脆说爱高飞,尤其是在岭南时,他成了她这辈子注定的唯一男人,可她却不是他唯一的女人。 现在不是,以前也不是。 高飞连廖水粉这样的女人,都勾搭上手了,天知道在她不知道的暗地里,还有多少个? 以前,现在的沈银冰都是骄傲的,骄傲到她再也不想与那个身边有太多女人的男人,发生任何的关系,跟情感了。 这一刻,沈银冰心如死灰,却又异常的平静。 她觉得,她总算是放下了心中最大的一个包袱,以后再也不用午夜醒来时,想念这个根本不值得想念的男人了。 已经到了她该彻底离开的时侯了,以前所经历的那些悲欢离合,只是红尘中一梦罢了。 她,也许本身不属于这个世界,不能像大多数女孩子那样,在历经挫折的感情经历后,找到命中的真爱。 她,只是个修罗,虽然行走在这个世界中,却注定最后只能孤独到老,等头发白了,牙齿掉光时,坐在藤椅上看着西方的夕阳,回忆年轻时那些精彩的荒唐。 莫邪征东已经成功改变了她的修罗体质,最多28年,整个地下楼兰就再也不会有特殊体质的修罗存在。 而她沈银冰呢? 从小在正常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她,却是世上最后一个修罗。 世上最后一个修罗。 呵呵,这句话带着极大的悲凉感,就像某部电影的名字。 愣愣的看着电视上那对不知疲倦的男女,沈银冰动也不动的看了足有十分钟,才把遥控器小心的放在原处,走到了衣柜面前,伸手拉开了腰间的睡袍带子。 柔滑丝顺的睡袍,流云般的从她身上滑落,堆在了地上,露出一具完美到极致的躯体,她在伸手取下一件衣服时,左肋下那个硬币大小的红色美人脸胎记,好像在笑,笑这世间根本没有真爱,只有权、钱与肉的交易。 几分钟后,沈银冰穿上了一身白色的拽地长裙,红色的细高跟镶钻皮鞋,缓步走到了梳妆台前,对着镜子坐了下来。 衣服很合体,不管是里面的还是外面的,应该是根据沈银冰的体型尺寸,专门给她准备好的。 准备这一切的人,好像很理解沈银冰此时的心情,梳妆台的镜子前,放了一条白色的蝴蝶结绑带,把那头黑丝扎在脑后,更加衬托出她出尘的气质,仿佛像个午夜雾中的精灵。 仔细把几根乱发拢在脑后,沈银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站起来转身走向了门口。 她在经过电视机旁边时,里面的那对男女正在最激烈之处,廖水粉尖声胡说八道着,这声音听在男人耳朵里肯定是迷人的,不过对于女人来说,却该是很刺耳。 沈银冰却像没听到那样,看都没看一眼,左手轻轻拎着裙摆,脚步轻快的走到了门后,动作自然的拿住门把,拉开了房门。 外面,果然是一间客厅,似曾相识的感觉。 沈银冰随意扫了一眼,就确定她来过这间屋子了。 那是在去年,她被绑来后,经过七仙迎客的‘洗礼’后,来到了这间屋子里,与一个陌生的女人交谈了很久,最后被送到了外面的世界中。 她还能看到那条通往上方有鱼儿在游的屋子的通道,就是不知道通道中,那七个已经变成标本的美丽女人,还在不在里面站着,就像她们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站在那条冷冰冰通道中那样。 沈银冰不关心那些,随意在屋子里扫了一眼,就走了进去,右拐来到了后墙前。 上次她来到这间屋子里时,没有任何的门,就像一个被整块黑玉都雕刻成那样,现在却有了最起码三扇门。 她刚从身后那扇门中走出来,冲着那扇门的那扇门,就是她上次走进来的通道,她现在要走的,却是后墙上的那扇门。 轻轻一推,门就开了,里面同样有柔和的光芒,又是一条通道,平缓的楼梯打扫的很干净,蜿蜒向上,不知道要通向别处。 沈银冰没有去想这些,迈步走上了台阶。 在她脚步刚踏上第三个台阶时,身后传来‘喀’的一声轻响,她下意识的回头看去,走进来的那扇门已经不见了,仿佛根本从没有过那样,与黑色的墙壁浑然成为了一体。 她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就顺着蜿蜒的台阶向上走去。 两侧的灯光,应该是声控的,就像一般居民楼楼梯里的那样,随着沈银冰的高跟鞋发出的清脆哒哒声亮起,又随着脚步的远去,而熄灭。 沈银冰没有再回头,踏着单调的哒哒声向上走。 这条路好像没有尽头似的,无论怎么走都走不完。 不过沈银冰不在意,她当前除了继续向前走,还能有什么办法? 走动中,她向两侧看了一眼,这才发现通道中的巷壁,早就不再是黑色墨玉的了,而是常见的水泥。 呜! 沈银冰走的感觉有些疲乏时,听到前面拐角后面,传来一声汽笛的叫声,很轻,就像担心惊动睡熟中的婴儿那样。 拐过拐角,她看到了一列列车,只有一节车厢的列车,静静的趴在那儿,身下的铁轨蜿蜒通往远处。 沈银冰看向了车头,车头上的车窗上贴了茶色薄膜,看不到里面有没有人。 沈银冰也不想看里面有没有人,径自走到车厢前迈步上了车。 就像是地铁,或许这个只有一节车厢的列车,本来就是地铁,有着公共汽车里才有的硬椅子,却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 沈银冰上了车,随意坐在了靠门口的椅子上。 刚坐下,车门就关上,再次有轻轻的呜声响起,列车启动,缓缓驶进了黑暗中。 沈银冰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车窗外,想看到外面是什么,结果除了黑,却什么也看不到。 列车匀速前行,行驶了大概有半小时后,才缓缓的停了下来,车门打开。 沈银冰起身,抓着车门走下了车。 喀嚓一声轻响,列车门关上,列车再次启动,却是倒退而行的,缓缓驶向了来时的方向。 沈银冰站在铁轨前,目送车灯消失在那边的黑暗中后,才向前看去--这儿就是个小型站台,铁轨对面有楼梯,水磨石制成的,高跟鞋踏上去的声音,也很清脆。 这只是一个单纯的梯子,好像盘山公路那样盘旋向上,沈银冰走了足有三十米的高度后,才走到了尽头。 一扇门前。 木板门,很普通的样子。 沈银冰伸手拉开了门板门,一股子难闻的鱼腥气息迎面扑了过来,还夹杂着男人的汗臭味。 门后是间仓库,专门盛着海产品的仓库,大概有七八十个平米的样子,有冷柜,冷藏箱,还有许多大大的铁皮箱子,里面有鱼在不安分的游动着。 沈银冰左右看着,穿过屋子,在昏黄的灯光下,掀起了厚厚的皮帘子--马上,眼前就是一亮。 这是天空的自然光亮,给人一种终于透过气来的舒服感。 嗡,嗡嗡,呼,刺啦--油烟机、油热时扔进葱花时发出的声音,伴随着阵阵香气传了过来。 沈银冰走到了皮帘后面,看到了厨房。 这应该是一家大酒店的厨房,十几个脑袋上戴着厨师帽的胖子,正在各自忙碌着,一道道做好的蔡,就放在他们后面的一张长条桌上,不时有穿着红色酒店制服的女服务生走过来,把盘子放在餐车内,再推出去。 这么多人,却像没有看到沈银冰那样,各自忙碌着,说笑着。 沈银冰看了片刻,走到长条桌前,坐在了一张椅子上。 长条桌的最左边,放着四盘精致的菜肴,还有一支开了的红酒,看来好像早就准备好某人会坐在这儿进餐。 沈银冰走过去,拿起红酒倒了半杯,端起来轻轻抿了一口,等酒香充分感染了整个味蕾后,才慢慢咽了下去,拿起筷子,从一个盘子里夹起一些红色的,好像葵花大小的东西。 这是鸭舌,很美味的一种菜。 其它三个盘子里,也都是造价很贵的菜肴,也都是沈银冰最喜欢吃的,口味很纯正。 那些厨师在忙碌,各自说笑着,沈银冰在喝酒,双方谁也没跟谁说话。 等她把酒杯推到一旁,表示不再喝了时,一个女服务生马上就给她端上了一碗八宝饭。 “谢谢。” 这句话,是沈银冰在酒店内唯一说出的话,等她穿过酒店大厅,走出旋转门来到外面的停车场内后,转身看了一眼酒店上方。 酒店的正面,有一行鎏金大字:稻花香大酒店。 稻花香大酒店,就坐落在大明湖畔。 这个酒店给沈银冰留下的印象不咋样,因为在两年多之前,她就在这儿被秦紫阳给绑架了的。 那一天,也是她父亲苏北山的祭日。 缓缓的转过身,沈银冰看着不远处那条车辆川流不息的公路,有了种不真实的恍惚感,没有理睬前来搭讪的出租车司机,慢慢走到路边一个电话亭前。 她的手机放在小包内,在跟着高飞走进暗道时,就交给韩家骏了。 她拿起话筒后,才想起这玩意得用钱。 可她现在身无分文。 就在她准备放下话筒时,才看到话机上面放着一个硬币。 沈银冰笑了,淡淡的说:“这就是一切尽在掌握中吗?” 第1574章 最关心的问题! 距离高飞、沈银冰俩人走进暗道,已经过去了四天多了。 罗口浮桥北岸这边聚集了大批的警察,严格排查每一辆过往的车辆,与行人。 警觉性比较高的市民们还发现,在这大批警员当中,还有一些好像学者模样的人存在,在河边摆弄着仪器,不时指挥在岸边,在河里船上的那些人做这做那的。 从罗口浮桥向东一公里左右,更有几辆军车停在路边,数十个全副武装的职业军人,手持钢枪分部在一间废弃的厂房四周,严禁任何没有通行证的人接近。 忽然之间,罗口浮桥这边就如临大敌了,惹得路人都猜测不已,议论纷纷。 家住黄河岸边牛家村的老八,神秘兮兮的告诉亲友说,四天之前的那个凌晨,他忽然听到了密集的枪声,亲眼看到两个黑道帮派,在大提下面的斜坡上,展开了不死不休的血拼,最少得有一百多人死在这场拼杀中,当时是血流成河,把黄河水都染红了…… 既然是斜坡的大提上火并,鲜血怎么会流进大提那边的黄河中? 区区一百多人的鲜血,又怎么能把宽度至少两公里的河水染红? 当然了,没有谁指出这些疑点,因为他真在火拼现场捡到了一把军刀--据他说,当时遍地都是制式微冲,和成捆的钞票,只是老八不敢动,毕竟那些玩意太敏敢了,一个不小心就得惹火上身。 老八还说,这些人之所以火拼,是因为在黄河北岸发现了一个地下宝藏,传说是慈禧太后蔵在这儿的,下面有金山银海,数不清的珍宝--进口就在那座废弃的厂房下。 老八还说,如果不是他忽然肚子疼,他肯定会跟着战胜一方跟下去了。 不过也幸亏是肚子疼,要不然现在他也会像那些人一样,被困在地下四天,不知死活了。 就在老八的传言,在围观者中传播越来越广时,冀南的各大媒体上,终于做出了迟来的反应。 以影响力最大的报纸《冀南晚报》为例,上面就用了整整两个版面,来解释这件事,标题就是《河底古墓》。 粗大乌黑的字体很单调,却是市民们最关心的内容。 本报讯:四天前凌晨两点左右,在冀南罗口浮桥向东一公里内,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的不法武装集团火并,总共有二十七人伤亡。 据冀南警方确认,两股实力不俗的不法武装力量,皆来自境外,其中一方怀疑是活跃在中东地区的‘大白鲨雇佣军团’。 这次两股力量的碰撞,则是因为他们在冀南1698河岸线附近,发现了一座千年古墓,并用先进的仪器探测出,这座千年古墓中,有着价值无法估算的古文物。 根据京华文物管理部首席专家何家栋教授,带领助手经过初步的慎密勘测后,基本确定这座古墓的位置,正处于罗口浮桥的下,也就是河中心地下八十米处。 何教授还说,这座千年古墓的最早发现,应该是建国之前,甚至更早,只是一直没有被国家发现,而是由境外某些组织所掌控。 至于古墓的主人是谁,古墓现在保存情况如何等等问题,到现在还不敢确定,但相信随着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这座古墓很快就会被人们所了解…… 报纸上刊登的这些内容,其实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就像往常那样,以官方口吻给人民一个解释而已,至于有关古墓的真向,还需要广大人民去猜测。 但毫无疑问的是,这座古墓的发现,的确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要不然也不会搞出这么大的动静。 国家怎么处理这件事,广大市民们又是怎么猜测,真正明白这儿发生什么的叶心伤等人,才不会关心。 四天了,连续四天,他们都始终呆在厂房前。 因为身份等原因,在警方大批赶来后,老实和尚就翩然而去了。 老和尚临走前,曾经笑呵呵的对叶心伤等人说,别担心高飞的安全,一切皆有天命来定,他死不了地…… 对于老实和尚这些话,叶心伤、铁屠都是半信半疑,毕竟这老东西的确有些神道。 但对刘小龙,李德才等人就不这样认为了,直接就当做屁给过滤掉了。 只是就算他们再担心高飞的安全,可在已经有及膝深污水的暗道,还有那扇‘碰到就死’的石门面前,却没有丁点的办法,只能等,等待相关部门派来的专家,研究该怎么打开那个石门。 这些专家是由高云华带队来的,这几天中,他每隔几小时,就会向高度关注这边的高老头打电话汇报一下这边的情况。 那些专家在来之前,可能就受到了来自领导的压力,研究方案时无不小心翼翼的,不断的拿出方案,又不断的否决。 深达地下八十米的古墓,放在这些专家身上压根不是个事,他们至少有上百种办法,可以在不对古墓损伤丝毫的情况下,找出合适的通道。 可问题是,古墓是在河底,黄河的下面八十米。 用炸药,用大型挖掘机器挖掘出暗道的方案,因为地质,以及所处的位置等,全部被推倒(暗道就是黄河大提下面,一旦塌陷,滔滔黄河水就会哗的一声……) 陆地不行,就算动用在水上所用的钻探头来工作,可是谁敢保证钻头在打开古墓时,会不会有河水倒灌进去? 那样不但会造成古墓文物的损坏,最重要的是会造成被困在了里面的人死亡。 一般人死了也就是死了,哪怕这个家伙叫高飞--可如果那个跟他一起下去的女人死了,华夏可就会发生大的灾难了。 所以,必须在人类被困的七天极限内,找出打开古墓的稳妥办法,就成了困扰这些专家的难题,方案临时工作室内,十几个这方面的权威专家,已经热烈争论了好几天,却始终没有拿出合适的办法。 韩家骏的心,越来越凉。 他不觉得沈银冰俩人还能活着,因为有毒水从通道内淌出来了,据有关专家取样化验后说,这谁一种掺杂了剧毒的毒水,任何人接触毒水后,都会在两个小时内毒发身亡。 两个小时就能毒发身亡,现在都已经四天多了啊。 沈狼主,估计现在已经安息了。 她倒是潇洒的摆摆手走人了,可弟兄们咋办? 这几天,韩家骏等人明显感觉到,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监视下,那是一些身穿普通衣服的年轻人,衣服普通,相貌平庸,可却有着在此处行动自如的特权,就是傻瓜也能看出,他们是来专门对付韩家骏等人的。 知道自己等人的身份很敏敢后,韩家骏私下里严令所有人,都不许轻举妄动,大家没事就呆在厂房西侧的三个简易帐篷里,做好应付一切突发危险的准备。 三个帐篷,郝连偃月做为女性,独占了一个。 上午九点,韩家骏从帐篷内走了出来,扫了眼站在不远处的几个年轻人,眉头微微皱了下,走向了郝连偃月的帐篷。 沈银冰的不在的这几天内,韩家骏等人有种‘小孩没娘’的彷徨感,搞不清啥时候就会被那些职业特工给忽然干掉。 这种彷徨的紧张感,不仅仅是韩家骏有,李国训他们也是,甚至更担心,反倒是郝连偃月,仍旧保持着该有的镇定,每天都会去厂房那边,密切关注着事情发展。 每当想到郝连偃月的镇定,韩家骏嘴角都会闪过一抹神秘的笑,随即消失。 韩家骏走到帐篷门前时,郝连偃月恰好从里面掀开门出来,看到他后强笑了下,低声问道:“吃过早饭了?” “嗯,刚吃过。” 韩家骏点了一颗烟,再次扭头看了眼那些人,才说:“哦,对了,我还没有来得及问,被你们送到医院的陈女士,怎么样了?” 韩家骏所说的陈女士,自然就是陈果果了。 四天前,陈果果与银金花等人对决,动了胎气,眼看就要香消玉损、一尸两命时,沈银冰及时赶到救了她,并派郝连偃月等人送她去了医院。 郝连偃月等人回来后,沈银冰俩人已经出事了,随后大家都忙着考虑该怎么进去,也就没人提到这件事了。 “虚惊一场吧,也幸亏陈果果的身体素质不错,再加上手刘医师随行,她只要安心静养一个月左右就没问题了。” 郝连偃月随口说了几句,心中忽然一动,问道:“你怎么关心起她来了?” “就是随便问问。” 韩家骏淡淡的笑了下。 “随便问问?” 郝连偃月抿了下嘴角,也淡淡的样子:“你是不是想打她的主意?” “你觉得不行吗?” 韩家骏没有否认,坦然说道:“现在沈总生死未卜,身边又有那么多特工,看他们随时都有可能发起行动。如果我们这是后话能控制住陈果果,那么脱身的希望就大了很多,毕竟她肚子里怀着的可是高家后代。我们只要一个电话,就会有人去做。” 郝连偃月盯着韩家骏,过了片刻才说:“韩家骏,你有这样的打算,是不是觉得沈总没有脱困的希望,所以才给自己留后路?” 韩家骏轻轻点头:“我也希望沈总能安然回来,但现实是残酷的,你也该知道下面有可能发生了什么。” 郝连偃月冷冷的说:“可你也别忘记,除了沈总俩人外,破军的人也在里面。” “这儿是他们的地盘,我不觉得他们在进去之前,没有为自己安排后路。” 韩家骏说着,抬头看着天,低声说:“其实,我也不想启动那个最后的计划。” “最后的计划?” 郝连偃月眼睛一亮,正要说什么时,韩家骏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是冀南市区的公话号码。 韩家骏犹豫了下接通,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沈银冰冷淡的声音,从手机内清晰的传了出来:“我是沈银冰,现在你们可以去南部山区18号别墅集合了。” 第1575章 有高飞的消息了! “什么?” 听到手机内传来沈银冰的声音后,韩家骏蓦然呆住。 等他反应过来时,沈银冰在那边已经把电话给扣掉了。 沈银冰说话的声音虽然不高,可旁边的郝连偃月也隐隐听到了,尤其是看到韩家骏呆愣当场后,就更加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韩家骏满脸不信的样子,慢慢放下了电话,看向了郝连偃月。 “是、是沈总?” 俩人对视足有一分钟后,郝连偃月才试着问道。 “是,是沈总,就是沈总,沈总脱险了!” 韩家骏这才猛地清醒过来,抬手在空中狠狠砸了一圈,冲着帐篷那边吼道:“都给我出来,集合!” 因为被困在河底古墓的人身份太重要,所有出入现场的人,都是一脸的凝重,说话走路都是尽量压低声音,所以当韩家骏忽然猛地吼出一嗓子后,就把所有人都惊动了。 那些负责紧密监视韩家骏等人的特工,也立即各就各位,做好了战斗准备。 “他在叫什么?” 正与铁屠、叶心伤俩人在厂房门口西侧小声谈论什么的高云华,闻言皱眉转身看去。 “集合?” 叶心伤吧嗒了下嘴巴,说:“他们在集合,看来要走了。” “想走?呵呵,他们想的也太简单了吧。” 高云华冷笑一声,抬手冲远处打了个手势。 高云华以为,韩家骏要手下集合,肯定是着急撤退,因为沈银冰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所以才想趁还没有对他们动手之前,先离开这儿。 铁屠倒是眉头微微皱起,觉得事情不是高云华想的这样简单:韩家骏就算想撤退,也没必要搞出这么大动静吧?再说了,郝连偃月好像也没有发出任何警告,从他这声中气十足的吼声中,能听出他的底气也很足,压根不在乎被人监控着。 随着高云华的命令,那些散在四周的精锐特工,在短短几秒钟内,就出现在了韩家骏等人周围十几米远处,眼神冷漠的看着他们。 这些特工虽然比不上铁屠他们,不过也绝对是精锐级别的,从他们抢先占据的位置上,就能看出他们的能力。 对特工们的紧急应变行动,韩家骏视而不见,只是站在那儿看着两座帐篷。 很快,李国训等人就纷纷跑了出来,手里都拎着武器。 他们也以为韩家骏决定要强行突围了,所以尽管个个都很紧张,可同时又很兴奋。 毕竟没有谁喜欢过连去撒尿都被监视的日子,这几天他们着急过够了,倒不如痛痛快快的拼一场,生死有命算了。 “带好兄弟的骨灰盒,我们走!” 韩家骏所说的兄弟,自然是死在石门前的宋承钢了。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人淡淡的问道:“你们要去哪儿?” 韩家骏转身,就看到高云华在铁屠俩人的陪伴下,快步走了过来。 现在他也隐隐知道高云华的身份了,所以说话时还算客气,直接说道:“高先生,我们沈总刚才给我打电话过来,要求我们现在立即赶往南部山区第18号别墅。我们必须得听从沈总的吩咐,失陪了。” “什么!?” 不等高云华说什么,叶心伤就腾地一声扑了过来,一把采住他的衣领子,神情激动的问道:“你刚才说,沈银冰给你打电话了?” 沈银冰是跟高飞一起,从这个厂房内走下古墓的。 到现在已经过去四天了,俩人都是生死未卜,但现在韩家骏却说,沈银冰刚才给他打过电话了,叶心伤能不激动吗? 高飞跟叶心伤俩人是什么关系,韩家骏多少知道一些,所以看到他这样激动后,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更没有试图挣开他的手:“是的,叶先生,我们沈总刚才给我打电话了。” “她在哪儿?” 叶心伤紧跟着追问:“高飞呢?她有没有说高飞的事!” 韩家骏却摇了摇头:“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我们沈总在哪儿,她也没有告诉我高先生在那儿。沈总是用市区公话给我打来的,让我们尽快赶到南部山区18号别墅--叶先生,我很理解你此时的心情,可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你要想把事情搞清楚,倒不如随我们一起去那边。” 韩家骏也是个聪明人,知道当前情况对他们很不利,天知道在离开这儿后的路上,会不会发生没必要的意外,所以索性叫叶心伤一起去。 “好,我们跟你一起去!” 叶心伤还没有说话,铁屠就答应了下来,对高云华说:“我们需要几辆车!” 高云华没有丝毫犹豫,抬手指着北边停放着的车子,只说了一句:“随便开。” “有谁知道南部山区别墅区?” 韩家骏问道。 “我知道,我给你们带路!” 落日餐厅的总经理老王,这时候从人群中钻了出来。 自从被沈银冰辞退,跟着高飞混了之后,老王的命运就发生了极大转折点,仅仅两年工,就彻底摆脱了落魄,成了一名大腹便便的成功者。 不过自从高飞在岭南出事后,老王就明显看出了憔悴,尤其是四天前被困在河底古墓后,他现在两只眼都是血红的,胡子拉碴的满脸憔悴。 同老王一样,梁明、李德才等人的精神状态,也好不了哪儿去,在高飞出事后,除了照顾白瓷、解红颜俩人萨拉娜、城阳等人,包括连雪都跑了过来--在他们心里,高飞的地位,就像沈银冰对韩家骏等人一样重要。 不过老王等人人数众多,负责这边全面工作的高云华,不想他们都呆在这儿,只允许他们每天来两个人:这些人只是普通人,在这儿竖着也帮不上什么忙,只会看着让人心烦。 今天来这儿是老王,还有李德才。 听韩家骏问谁知道南部山区在哪儿后,他马上就钻了出来,不等高云华有所表示,就冲他小舅子李德才叫道:“德才,我们去南部山区!” 李德才答应了一声,早就冲向停车场那边。 看着几辆车先后驶上大提后,高云华马上拿出电话,拨通了京华的号码,语气激动的说:“爷爷,高飞有消息了!” 手机那边的老头没有说话,但高云华却能听出他的呼吸变重了。 “刚得到消息,跟高飞在一起的沈银冰,已经出现了。” 高云华深吸了一口气,低声说:“但她没有提到高飞,我现在马上就赶过去看看。” “嗯,我知道了。” 那边的老头轻轻嗯了一声,扣掉了电话。 高云华喊过副手,把这边的工作简单嘱咐了几句后,就带着两个手下上了车。 车子驶上大提,飞快的向浮桥那边疾驰。 高云华望着远处的黄河水,拿出烟盒正要拿出一支烟点上时,动作却顿住了,一种不好的感觉从心底升起:如果高飞跟沈银冰一起出来的话,那么他没理由不及时通知铁屠铁屠他们,可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消息? 高云华想到这个问题时,铁屠俩人也从欣喜中冷静了下来。 叶心伤抓着方向盘的手紧了一下,看着前方缓缓的说:“高飞,没有出来?” 呆了片刻,铁屠才淡淡的说:“等见到沈银冰之后,就什么都知道了。” “如果她不说呢?” “你有什么办法?” “没有。” “我也没有。” 铁屠扭头看了一眼,说:“或许,廖无肆有办法。” 韩家骏接到沈银冰电话时,廖无肆正在河边与何教授等人在一起,相信他得到消息后,很快就会赶来。 经过与韩家骏等人的交流后,廖无肆已经确定他那个命运多灾的老姐,被破军的人绑到河底古墓中去了。 所以河底古墓暗道被封死后,着急的不仅仅是高飞、沈银冰他们的人,还有廖无肆。 本来,廖无肆是与贺明珠一起的,不过在今天凌晨,她忽然不见了。 廖无肆知道,贺明珠回京城了,有心把她追回来,最后想了想还是算了:她是个急性子,必须得亲自把一些问题解开才行。 就在叶心伤等人风驰电掣般的冲进市区内时,沈银冰已经从出租车上走了下来。 稻花香大酒店距离南部山区,也就是七八公里,道路很顺,出租车最多十几分钟就能赶过来。 出租车停在了南部山区第18号别墅门前。 沈银冰下车后,慢慢的关上车门,站在车前向里面看去。 庭院里的地面,本来是铺着红色花砖的,现在砖缝里长满了乱草,最高的得有半人多高,透着说不定的萧索。 苏北山死后不久,沈银冰就把别墅低价转让了出去--这儿是她生活的地方,却也是她的伤心地。 沈银冰在转让别墅时,附近就有人传说这地方闹鬼啥的,结果很长时间都没有转让出去,后来还是一个外地来冀南经商的商人,自持八字硬,又图便宜,就盘了下来。 或许真是邪门,那个南方商人在这儿只住了不到两个月,就遇到了一系列的不顺:妻子下楼梯摔断腿,小女儿在院子里玩耍时,莫名摔倒磕掉牙齿,汽车轮胎半夜爆胎等等。 南方商人慌了,终于意识到他的八字,或许没有他所希望的那样牛比了,在驾车出门时,不小心撞在门帮上的那个早上,就带着全家人搬了出去--挥泪甩卖。 后来,18号别墅几经辗转,到了廖水粉手中,被她当做了办公室。 结果好景不长,廖水粉灰溜溜的离开了冀南,再次把房权证放在了中介所。 从沈银冰搬出去后,18号别墅前前后后换了四五位主人,但在这儿住的时间最长的,也只有小半年,最短的一个才半月。 于是,南部山区第18号别墅是鬼宅的名头就传了出去,到现在都没人问津,昔日干净整洁的庭院内,长满了荒草也是很正常了。 “小姐,结帐吧?” 出租车司机看沈银冰站在那儿很久了,都没给钱,就不耐烦的提醒。 “没钱。” 沈银冰头也不回,淡淡的吐出两个字后,走向了铁栅栏。 第1576章 他可能死了吧? 一路上,出租司机大牛,总是从反光镜内偷偷的瞅沈银冰。 他开出租车这么久了,就从没有遇到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怎么说呢? 他觉得沈银冰身材高挑,长相漂亮,穿着出尘等这些倒不是让他心动的真正原因,毕竟省城的出租车司机每天在大街上跑,也是见过大世面的。 可他却从没有看到过这种让男人随便看一眼,就会立即想入非非的女人,尤其是她那双眼睛,就算在盯着车窗外沉思时,也能给人一种她在勾引你的错觉。 大牛知道,沈总身上所散发出的气息,就叫媚惑,也可以说是内媚,就是表面上很正经,可在那种事上却相当疯狂--这种女人,有着让男人欲罢不能的魔力。 大牛还知道,这样的女人不是他所能招惹的起的,像这种从骨子里向外散发那种气息的女人,绝对在未成年时,就被有本事的大人物给盯上了。 大牛没有本事,所以他才不会对沈总想入非非,正所谓无欲则刚,所以在沈银冰下车呆立良久后,就不耐烦的要车钱了。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沈银冰却很干脆的告诉他没钱,说完就向别墅门口走去。 “啥,没钱?没钱,没钱你打什么车啊,你以为你够味道,就能理所当然的不给钱啊,这不是榨压穷苦劳动人民吗?” 大牛闻言一楞,随即怒了,开门就下了车,快步追上去,抬手正要去拽沈银冰的胳膊时,她却猛地转身,秀美微皱,淡淡的问道:“你想做什么?”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沈银冰转身皱眉盯着他后,大牛就感到了一股子无形的压力,好像对面站着的是英国女王那样。 这种无形的压力,让大牛伸出去的手,一下子缩了回来,本能的讪笑了下,结结巴巴的解释道:“你、你坐车,总不能不给钱吧?” “我有说过不给你钱了吗?” 沈银冰微微歪着下巴,问道。 大牛一愣,回答:“你刚才说没钱。” “我是没钱,可我没说不给钱。” “没钱,跟不给钱,有什么区别?” 大牛被沈银冰绕的有些晕。 “不给钱的意思,就是你收不到钱,白白辛苦这一趟了。” 沈银冰忽然发现,与大牛谈话竟然有了种轻松,不像在往常那样,说什么都得三思才行,眼里慢慢浮上了一丝笑意,正儿八经的解释道:“而没钱呢,就是暂时没有钱,却不是不给你钱,等有钱后才会再给你钱的意思。” “不给钱就是没有钱,没钱就是暂时没钱,有钱后才会给钱--” 大牛被沈银冰这番绕口令般的话给绕的有些晕,眨巴了下眼睛喃喃说道:“你就说,你给不给钱吧。” “给,当然给,我才没有沾别人便宜的习惯。” 沈银冰问道:“多少钱?” “十八块五。” “那我给你十九块,五毛钱算是小费。” “钱在哪儿?” “钱来了。” 沈银冰抬手,指着东边说道。 大牛转身看去,就看到几辆黑色高级轿车,风驰电掣般向这边驶来。 “这些,是你的人?不会是在哄我吧?” 大牛忽然感觉有些不妙,开始后悔跟沈银冰要钱了。 他也是个文化人,平时下班没事时就会看个网络小说,小说中有很多纨绔欺负良民、又被主角打脸的狗血桥段。 大牛觉得,如果来的这些是沈银冰的人,那么她就是个女纨绔,自己就是个即将倒霉的良民,却唯独缺少一个来打女纨绔脸的主角。 就在大牛发愣时,当先几辆黑色奔驰轿车,已经吱嘎一声停在路边。 车门打开,十几个身穿黑西装的男女从上面跳了下来,快步跑到沈银冰面前,满脸都是狂喜的激动,一个人嘎声说道:“沈总,果然是您!” “是我。我没事。” 沈银冰笑着,轻轻点了点头。 韩家骏等人现在是什么心情,沈银冰都明白,也知道他们的命运,都系在了她身上:她好,大家都好。她不好,大家都不好。 在她被困在河底古墓的这几天内,估计韩家骏等人的精神上,承受了太大的压力,此时看到她安然无恙的后,有人激动的流眼泪也是很正常的了。 看到这些人对沈银冰这样客气后,大牛就觉得两条腿子发软,差点昏过去--无他,这些人手里,竟然都特么的拎着制式微冲! “我这是载了个什么人啊!” 大牛心中申银着,面如土色浑身发颤,正琢磨着是不是偷着闪人时,沈银冰却看向了他:“这下你相信了吧?” “我、我……” 大牛嘴里发苦,不敢再说什么,更不敢与那些拿着枪的男人们对视。 “沈总,这是?” 韩家骏向前走了一步,眼睛盯着大牛,带着不友好的审视。 他身后那些人,有的更是用枪口对准了大牛。 大牛双眼一翻,正要瘫倒在地上时,就听沈银冰说:“他就是个出租车司机,送我过来的,给他车费,19块--哦,对了,我可没说给他小费,就19块好了。” “我、我不要了,我真的不要了!” 大牛慌忙摆手,心想:别说是19块了,就是一百个19块,我现在也不敢要啊,这都是些什么人啊,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拎着冲锋枪到处走,还有王法吗? “沈总既然说给你,你不要也得要,罗嗦什么,找钱!” 韩家骏从沈银冰盯着大牛玩味的目光中,看出了什么,立即拿出一张百元钞票递了过去。 大牛一哆嗦,再也不敢说什么,接过去找零后,可怜巴巴的看着沈银冰。 “下次有机会,再打你的车,我记住你工号了。” 沈银冰冲大牛笑了下,转过身看向铁栅栏时,眼里已经浮上了浓浓的哀伤之色,喃喃的说:“这是我的家--我想回家。” 南部山区第18号别墅,是沈银冰的家,她现在想回家,可铁栅栏上却挂着锁,院子里更是长满了荒草,一派萧条的模样,正如她此时的精神状态。 韩家骏会意,转身回到车钱,从里面拿出个大扳手,快步走到铁栅栏前,只一下,就把那个锁头给砸碎了,与李国训几个合力推开了门,随即分立两旁,齐声高喊道:“恭请沈总回家!” “谢谢。” 沈银冰嘴角哆嗦了下,左手拎着裙裾,缓缓迈步走了进去。 韩家骏给大牛出租车车费时,老王、铁屠等人就已经到场了,只是他们都没有过来,就在不远处静静的看着这边。 沈银冰要回家了,无论有什么事,都得等她回家后再说,这是做人的根本素质。 沈银冰走的很慢,在纷沓的荒草中,来到客厅门前时,停住了脚步。 客厅东边窗户前面,地上撑着一张太阳伞,下面放着一张藤椅,一张小案几,一个红色茶壶,几个同样颜色的茶盅放在上面。 这座别墅的最后一任主人廖水粉,在搬出去时也没收拾,就放任这些东西在这儿遭受风吹雨打,早就变了颜色,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凄凉。 沈银冰嘴角微微动了几下,走过去拿起裙摆,在藤椅上轻轻擦了起来。 白色的裙裾擦在藤椅上,很快就被弄脏了,看起来很可惜的样子,不过沈银冰才不在乎,很仔细的把藤椅擦干净,然后慢慢坐在了上面,轻轻吐出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越来越多的车子赶到了别墅这边,越来越多的人都走进了别墅院子里,所有人都静静的看着沈银冰,却没有谁说话。 过了足有三分钟后,沈银冰才睁开眼,就像没看到满院子里的人那样,只是看着站在一旁的郝连偃月,轻轻摩挲着藤椅帮,低声说道:“你知道吗?这张藤椅还是我十六岁那年,给父亲买的生日礼物……不管是什么季节,只要他在家,都喜欢午饭后坐在这椅子上,捧着他的红泥壶,闭着眼睛听收音机里的京剧,很悠闲的样子。” “这茶壶不是他的,案几也不是,可藤椅却是。” 沈银冰扭头看了眼客厅,喃喃的说:“没想到,别墅换了这么多任主人,还能把爸爸的藤椅给留下来,我很高兴--只是,我最熟悉的人,都不在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物是人非么?” “生老病死,沧海变桑田,这本来会就是自然规律,谁也改变不了的。” 郝连偃月低声说:“我相信,老董事长泉下有知,也会很高兴的。” “他肯定会知道的。” 沈银冰低低的叹了口气,回头看着满院子的人,脸上的戚戚之色慢慢消失,重新恢复了昔日的淡然:“你们谁先过来说话?” 满院子的人,至少得三十个以上,这么多人都站着,唯有沈银冰自己坐在那儿。 虽然她坐着的藤椅很破旧,上面的太阳伞更是因为风吹日晒而泛黄,旁边的案几、茶壶等东西看上去也都脏兮兮的,但她却给了所有人一种错觉:她仿佛就是封建皇朝的女皇,坐在龙椅上用俯视的目光,审视着文武百官。 正要说话的高云华,闻言眉头皱了下,闭上了嘴。 这时候他要是站出来问话,未免会有拉低身份的嫌疑:沈银冰身份虽然非同一般,但与高云华相比起来,还是差了老鼻子的。 铁屠,廖无肆等人,也没站出来。 反倒是老王,左右看了眼,咬了下牙迈步走了过来。 沈银冰看着他:“老王,你现在出息了。” 与以前在北山集团当司机时相比,现在的老王的确出息了,也是受人仰慕的,不过在沈银冰面前,他却一点底气都没有,习惯性的弯腰低头喃喃道:“这、这都亏了沈总的提携。” 沈银冰笑了:“呵呵,你能有今天的地位,跟我无关……这些虚伪的话就免了,有什么直接说。” “谢谢沈总。” 老王抬起头,看着沈银冰:“我就想知道高总现在怎么样了。” “他可能死了吧。” 沈银冰淡淡的回答。 第1577章 我想知道我姐的事! “什么?” 老王身子一哆嗦,张大嘴巴看着沈银冰,吃吃的问道:“沈、沈总,你说什么?” “我说,高飞可能死了吧?” 沈银冰依旧淡淡的样子,只是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旁边的李德才就大声喝道:“胡说,放屁!” 老王以前在北山集团工作很多年了,不管他地位再有所转变,提高,但在沈银冰这个老东家面前,他心底深处总是有种自卑感的。 可李德才就不一样了。 李德才跟着高飞混时,就是从落日餐厅开始的,可以说他见证了飞哥逐步强大(单指事业),沈银冰又是怎么走上歧途的全过程。 目前他本人也从一物流送货员,成为天涯集团中草药基地的老总,辖下管着上百号职工,再加上这两年他也算历经几次大磨难了,所以多少也培养出了一股子上、位者的威严。 在李德才心里,无论沈银冰混的有多牛比,可在飞哥面前根本不值一提,话说她这个狼主之位,要不是高飞的话,能做的上? 飞哥为她做了多少事啊? 她不感恩还倒罢了,竟然诅咒飞哥可能死了! 李德才能不生气吗? 砰! 李德才的骂声未落,一颗子弹就打在了他脚下的红地砖上,打出一个小眼,溅起的碎屑砸到他脸上,生疼。 李德才被吓了一跳,赶紧后退,就听有人阴恻恻的笑道:“小子,你再敢那样对沈总无礼,下一颗子弹就会打碎你的脑袋!” 开枪的是李国训,他可没有撒谎,枪口已经抬起对准了李德才的脑袋。 “有种你就开枪!” 历经几次大世面的李德才,现在也不是昔日阿蒙了,尽管心里可能怕得要命,却依然梗着脖子,一副凛然不惧的烈士样子:“谁敢诅咒飞哥死,我就跟谁急!” “德才,你给我闪开!” 李德才不害怕,老王却是吓得双股打颤,慌忙伸手把他小舅子扯到背后,训斥了他一句后,才陪着笑脸的冲沈银冰说:“沈总,您别误会,他没啥问话,说话比较直,您大人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 沈银冰也知道,李德才是高飞的绝对心腹之一,别看本事不大,却是够忠心,也实属难得了。 当前贵为贪狼狼主,手握上万人生死,数亿国内外资产,随便打个喷嚏都能引发一场暴雨的沈银冰,自然不会跟这样的小人物一般见识,抬手随意摆了摆。 李国训等人,马上就放下了枪,退到了她背后。 “李德才,这次我就放过你,下次你敢再这样跟我说话,我会拔掉你的舌头,谁都救不了你,不信你试着。” 沈银冰目光冷冽的盯着李德才,把他看的挪开眼神后,才看着老王说:“不管你信不信,我都会那样说。高飞很可能已经死了……就算不死,距离死也不远了。” “麻烦沈总,能不能仔细说说?” 老王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高云华终于忍不住的站出来了。 事关高飞的生死,他再也无法保持所谓的气度了。 高云华虽然跟老王俩人是站在一起的,好像同时向沈总汇报工作那样,不过在他看似随意的扫了李国训等人一眼后,后者都不敢恶狠狠的跟他对视。 有些人,无论是站着还是坐着,都会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压力,就算沈银冰在面对高云华时,虽然没有站起来,却也坐直了身子,点头说道:“好,那我就说说。” “麻烦沈总了。” 高云华点了点头,向后退了一步。 “这事就从我跟他进了暗道说起吧。” 得到高云华的点头认同后,沈银冰就把她跟高飞在河底古墓所经历的那些事,详细的叙说了一遍,末了却说:“至于我是从哪家酒店的后厨走出来的,我没必要再说了,因为就算你现在赶去,我也保证那边的暗道口已经封闭了。” “唉,如果我是那个少爷的话,我也会这样安排的。” 高云华沉默片刻,才低低的叹了口气:“谢谢沈总,该问的,我都已经问了,打搅了。” 高云华没有问跟高飞一起被困在河底古墓的女人是谁--廖无肆在场,他不能问,因为傻瓜也能猜到,那个很可能与高飞做一对同命鸳鸯的女人,就是廖水粉。 同样,他也没有问沈银冰,少爷到底是谁。 沈银冰刚才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在她中毒昏迷过去后,发生了什么事,她已经都不知道了,更无法确定少爷的真实身份。 更没有问,该怎么救出高飞。 高云华身为过来人,敏锐的发现沈银冰在讲述高飞与一个女人在疯狂时,她眼底流露出的极度失望,与心灰意冷,从而看出就算她知道,也不会说,所以还是得自己去想办法。 当然了,如果把高云华换成是别人的话,肯定会再三追问沈银冰,最终把事情闹僵了,也无事于补,倒不如洒脱的闪人,这样也能给沈银冰一种感觉:我要想救出高飞,有你没你,都无所谓! “走吧,德才。” 看到一起来的铁屠、叶心伤俩人都一句话也不说的跟着高云华快步走出了院子里,老王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拉着李德才也跟了出去。 老王同样从沈银冰的讲述中发现了什么,也知道就算人家不说,别人也没理由去强逼着人家做什么。 再说了,依着沈银冰当前的狂傲,她会怕谁来硬的。 眨眼间,高云华等人的车子就呼啸而去,别墅院子里只剩下沈银冰的人--哦,还有一个人,从门口那边慢腾腾的走了过来,脸上带着温和的笑。 看到这个人后,郝连偃月的双眸瞳孔微微一缩,低声说:“廖无肆?” “是,我就是廖无肆。” 廖无肆无视韩家骏等人微微抬起的手中枪,好像闲庭信步那样走到了沈银冰面前,笑眯眯的样子,语气也很客气:“沈总,我们又见面了。” 沈银冰最先认识廖无肆,是去年在岭南的争差,那时候廖无肆为了给黄龙谢小雯报仇,差点把叶心伤给掐死。 这是一个笑面虎,为了达到他的目的,他会不择一切手段,就算他当前的未婚妻贺明珠干掉谢小雯、引发天云动车专线惨案后,他依旧活的那样潇洒,好像没事人似的。 每当他对不该客气对待的人笑的很好看时,就说明他心里正在琢磨,该怎么干掉这个人。 这个人,就是个疯子。 上来疯子劲时,才不会管做出的会不会把天给捅个窟窿--沈银冰曾经听高飞说起过廖无肆,并一再告诉她说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招惹他。 所以在看到他笑着走过来时,立即就有了警惕心。 “是啊,我们又见面了,贺明珠还好吧?” 感受到危险的沈银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刚说出最后一个字,本来站在她前面足有三米多远的廖无肆,忽然化身成为了一道鬼魅,攸地出现在了她面前。 一把寒光四射的蝴蝶刀,搁在了沈总秀美的脖子上。 “放下刀子!” 看到廖无肆忽然对沈银冰发动袭击后,郝连偃月等人大惊,立即抬起了枪,对准了他的脑袋。 廖无肆却看也不看他们,只是笑着说道:“谁敢再说一次让我放下刀子?” “放下刀--” 廖无肆的狂傲,让李国训大怒,枪口哗啦一抬做出要扣下扳机的动作时,旁边的郝连偃月忽然抬脚,一脚就踢在了他手腕上,厉声喝道:“放下枪!” 她最后一个‘枪’字还在舌尖打转,沈银冰那边就发出一声痛苦的哼声。 阳光下,沈银冰那修长白、嫰的脖子里,有殷红的鲜血淌了下来--廖无肆拿着的刀子,已经划破了她的咽喉皮肤。 廖无肆不是在恐吓,而是真下手,从他手背上突起的青筋,以及刀锋入肉的角度就能看得出,他只需再稍微用力,就能把沈银冰的喉管划破,血溅当场。 李国训呆了。 他真没想到廖无肆会真敢下手,丝毫不顾他真敢伤害沈银冰,就会被乱枪打死的下场,甚至仍然没有看他们一眼,只是笑眯眯盯着沈银冰的眼睛,没事人那样。 疯子,这果然是个疯子! 明确感受到廖无肆笑容下隐藏的戾气后,沈银冰真吓坏了,想到了高飞曾经跟她说起过的那些话,却强作镇定的说:“廖无肆,你就不怕我死后,会有数百上千无辜会被你的愚蠢行为而连累?” “我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 廖无肆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的说着,眼神却越发的犀利:“你该听说过我,我这人做事从来不考虑别人会怎么样,只要我觉得做得对,我就会全力以赴的去做。因为你的死会连累很多无辜,国家不敢动你。我不怕,我从来都没觉得我是个好人。” “我可以告诉你一个我的秘密。” 廖无肆嘴巴伏在沈银冰耳边,低声说:“其实,我骨子里就是一个疯狂主义者,我最喜欢的就是杀戮。唯有不停的杀戮,让更多的人去死,我才感受到人活着的意义。只是以前我才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机会。现在,呵呵,我的运气好像不错,你终于给了我那样疯狂的理由了。谢谢你。” 廖无肆为了能连累更多无辜者死去,所以才要谢谢沈银冰--看着这个目光阴柔的男人,沈银冰再也没有了该有的镇定,哑声问道:“你、你想怎么样?” “让你的人都去屋子里,我跟你单独交流一下。” 廖无肆很直接的提出了要求。 沈银冰没有丝毫犹豫,抬手摆了摆:“韩家骏,郝连偃月,你们带人去屋子里,收拾一下房间。” “沈总……” 韩家骏正要说什么,沈银冰厉声喝道:“怎么,我说的话没用?” “是。” 韩家骏等人不敢再说什么,赶紧走进了别墅客厅内。 “抱歉,刚才下手有些重了。” 廖无肆这才松开沈银冰,就站在她面前:“我想知道我姐的事。” 第1578章 平平淡淡才是真! 廖无肆拿开刀子后,沈银冰用手捂住了脖子上的伤口,鲜血依旧在往下淌,好像捂不住的样子,也让她有了晕眩的感觉。 “我、我能不能先包扎一下伤口?” 沈银冰脸色变得苍白起来。 像她这么漂亮的大美女,脖子上却多了道血淋淋的口子,这绝对是暴殄天物,焚琴煮鹤的残忍行为,不过廖无肆才不在乎,只是笑:“不能。最起码在我没有走之前,你不能包扎。所以,你最好抢在你流血而死之前,把我想知道的事都说出来。” “我醒来后,从一个电视机内看到了你姐跟高飞爱爱的视频,他们很疯狂。然后,我就走出来了,顺着向上的通道,走了很久,看到了一列地铁,乘坐地铁走了大约半小时,停住后我从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后厨走出来,然后就来到了这儿。” 沈银冰也很干脆,三言两语就把她看到廖水粉的事说了一遍(刚才守着众人时,她并没有说从电视机里看到了什么),语速很快:“就这些了,你爱信不信。” “我信,你的眼神告诉我,你没有撒谎。” 廖无肆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瓶子,放在了旁边的案几上:“这是贺明珠委托天涯集团特意为我制造的金创药,效果很不错,三天内你脖子上的伤疤就会消失,皮肤完美如初。” “你跟我姐的失踪没什么关系,所以我对必须得这样逼迫你,得向你说声对不起,希望你能谅解。再见,沈总。” 廖无肆笑眯眯的说完,丝毫不顾客厅内韩家骏等人正端着枪指着他,转身扬长而去。 望着他的后背,沈银冰真的很想抬手,命令手下开枪,把这个阴险之人乱抢打死,最终却颓然的放下了手。 她不相信廖无肆会给她杀他的机会。 果然,第一个从客厅内跑出来的郝连偃月,在她左脚旁边,也就是椅子腿子后面,看到了一个黑乎乎圆溜溜的东西,好像乒乓球大小,上面有个红点在不断的闪着。 “这是华夏最新研制的‘闪光’,是一种超过国际化水准的微型炸弹,个头不大,但爆炸力惊人。” 郝连偃月看着那个黑东西呆了片刻,才慢慢的蹲了下来,小心拿在了手中。 听她这样说后,本来建议追出去的李国训等人,立马闭上了嘴。 现在他们才终于相信,廖无肆的凶名可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凭借他阴狠毒辣的性格闯出来的--就拿现在来说吧,假如沈银冰以为可以在背后偷袭他,而下令开枪的话,那么这枚闪光炸弹就会爆炸,在18号别墅内的所有人,都得为他去殉葬。 滴,嘀嘀……所有人都胆颤心惊的看着郝连偃月手中的炸弹,生怕会看到闪亮的那银川南门。 幸好,上面的红点在闪烁着叫了几声后,熄灭了。 危险解除。 李国训带着几个人快速冲出了别墅,哪儿还有廖无肆的影子。 等他回到客厅内时,沈银冰已经在郝连偃月的帮助下,擦干净了脖子上的伤口,敷上了留下的金创药。 要说沈银冰也很有魄力,竟然相信廖无肆留下的药膏。 事实上她的信任非常正确,伤口刚包扎好,就传来一丝丝清凉的舒服感,看来差不多会在几天内痊愈。 望着脖子上缠着绷带的沈银冰,李国训羞愧万分,低声说道:“沈总,对不起,是我们无能,没有保护好你。” 其实这番话该由主要负责沈银冰安全的郝连偃月来说才对,李国训说出来,很有些越俎代庖的意思,不过沈银冰却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淡淡的说:“这也不能怪你,是我小看了廖无肆。” 旁边的郝连偃月,忽然有了种信任被动摇的危机,表面上没露出什么异样,可心里却隐隐的不安,开始反思最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所以才引起了沈银冰等人的怀疑。 “郝连,还有你,下次不许再犯这样的错误。” 就在郝连偃月心神不定时,沈银冰又看向了她。 “是,沈总,我不会再犯下这样的低级错误!” 郝连偃月连忙答应着,心里松了口气:看来是我多想了,李国训抢先认错,只是因为想巴结沈银冰罢了,倒不是开始怀疑我了。 李国训向沈银冰认罪,那是因为他们放任廖无肆这样的危险人物,轻易接近了沈银冰,想到刚才他真敢拿刀子割喉的疯狂,在场众人都是心有余悸。 沈银冰坐在沙发上,微微点了点头,闭上了眼。 郝连偃月等人对望了一眼,知道沈总受惊过度需要休息,相互使了个眼色,悄悄的向门口走去。 他们刚走到门口,沈银冰忽然睁开了眼:“有些话,我想说一说。” 郝连偃月他们赶紧停住了脚步,低声说:“沈总,请讲。” “关于宋承钢的死……” 沈银冰没有马上说话,看着布满了灰尘的地板,沉默了很久才说:“我希望你们能帮我处理好他的后事,不能让他在九泉之下还为家人而担忧。” 韩家骏低声回答:“请沈总放心,前天我就已经派人运作了,他家会收到国家相关部门所颁发的烈士证明,又送了一笔足够他父母安享晚年的抚恤金。” 在宋承钢死后,凭着贪狼的能量,想运作他成为国捐躯、受人尊敬的烈士,还是很简单的,韩家骏既然说已经办好了,那么这件事就真的办好了。 “嗯。” 沈银冰满意的点了点头,语气这才轻松了起来:“另外,我决定要动用贪狼咒内的贪狼令了。” 贪狼的首领狼主,之所以能够掌控组织,那是因为手握贪狼咒内所有教众真实身份的资料,另外,贪狼咒内还有一枚令牌,就是贪狼令了。 前面曾经说起过,杀破狼三部能够逐步发展到胜过安归教的组织,这都依赖于他们传承六百年来,组织内有许多元老级的人物。 也就是所谓的长老,就像替军师看守河底古墓的两大白衣长老,还有银金花那样,这些人在组织内不担任任何的职务,只有在组织遭遇无法解决的困难、最为危险的时侯,才会出动。 当初贪狼的老狼主举行禅让仪式时,压根没想到现场会那样大乱,结果沈银冰能阴差阳错的夺得狼主之位--如果老狼主有先见之明,邀请贪狼中那些不出世的长老坐镇,相信高飞等人压根翻不起任何的浪花。 沈银冰夺取狼主之位后,也没打算动用那些人,因为她很迷信现代化武器的威力,就像银金花那么牛叉的人,不也是在李国训等人的枪支下,狼狈而逃么? 不过从古墓中走了一遭,尤其是刚才廖无肆依仗他出色的个人能力,差点把沈银冰给割喉后,她才终于明白现代化武器虽然强大无匹,可在有些时侯,却起不到真正高手的作用,这才决心启用组织中的长老人物。 现在,已经是组织最危险的时侯了,堂堂的狼主差点被人割喉,这还不算危险的话,那么什么才算? 听沈银冰说出要动用贪狼令,来动用近年来从没有动用过的长老后,韩家骏等人眼里都闪过一抹惭愧之色,觉得自己等人太没用了,这么多人都保护不了沈总的安全。 “你们不要多想,我并没有任何瞧不起你们的意思,我只是从宋承钢的死中,悟出了一些东西。” 仿佛知道韩家骏等人心里在想什么,沈银冰稍稍活动了下脖子,淡淡的说:“毫无疑问,你们是我成为狼主之后,对我最忠心的人,这一年多来,无论我让你们做什么,你们都没有让我失望过。可有些现实,我们不得不面对。” 沈银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在屋子里缓缓走动着,抬头望着二楼的卧室门口,缓缓说道:“如果宋承钢是长老级别的人物,那么他也不会惨死在那扇石门前--你们每个人,都是我最信任,也是最珍惜的属下,我不愿意看到你们就这样白白的死去。” “另外,我之所以启用贪狼的长老,把你们从我身边解脱出去,除了为你们的安全考虑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需要你们替我去掌管那些散布在世界各地的重要部门。唯有让你们走上最重要的岗位,我才会更加有力的掌控那些力量。” 沈银冰说到这儿后,看着那些保镖:“你们,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明白了,多谢沈总!” 李国训最先明白了过来,眼睛发亮。 大家跟在沈银冰身边,手握钢枪横行华夏,虽然够威风,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也太招摇了些,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像宋承钢那样,死在意外中。 但如果被派到各地,担任一些重要部门的主管,那么可就是一方诸侯似的待遇了,远比跟在沈总身边当个小保镖要好得多,也安全许多。 “这件事,我会尽快拿出决策意见。你们都出去吧,我需要休息一下。” 沈银冰没有再说什么,抬手挥了挥。 韩家骏等人立即快步退了出去,诺大的客厅内马上就安静了下来。 客厅内,仍旧保持着廖水粉在这儿办公的格局,甚至连办公桌上的电脑都没拿走,显示器的电源指示灯,依旧一闪一闪的。 沈银冰走过去,打开了主机开关。 显示器马上亮了。 望着正进入系统的电脑画面,沈银冰喃喃的说:“或许,我该像那个出租车司机那样,过最普通的日子才对--就像那首歌内唱的那样,平平淡淡才是真。过去的,只是一场跌宕起伏的梦罢了。” 就在沈银冰从出租车司机大牛身上,悟出平平淡淡才是真,过往的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上,高飞从梦中醒了过来。 他不知道睡了多久,只知道这次睡得很香甜,或许是有生以来最好的一次睡眠,醒来后只觉得精神百倍,就像他十八岁那年醒来的某个早上。 第1579章 高飞背上有字! 高飞醒来后,仍旧躺在那张由墨玉砌成的炕上。 墙角花架上的火把,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这么长的时间都过去了,虽然光线暗了很多,可依旧倔犟的燃烧着。 但应该着不了多久了,就像油尽的灯,暗红色的火焰一闪一闪的,洒在纯黑的房间内,平添了一层诡异。 躺在炕上睁开眼望着上方缓缓流动的河水,高飞呆了片刻后,才慢慢坐了起来,然后就看到了脚边的廖水粉。 那个女人侧躺在炕上,身子半蜷缩着,左手挡在雄前,右手枕在脸颊下,发出均匀的呼吸声,看来还在酣睡中。 高飞在出现之前,廖水粉每次在用过餐饮后,很快就会沉睡过去,按说休息的时间够充足了,这时候还能睡得这样香甜,只能证明她太累了。 她雪白的肌肤好像缎子般那样光滑,在暗红色的火焰下,不但有诡异的光泽,更多的却是一种能让男人引发原始罪恶的冲动。 幸好高飞暂时还没有冲动的意思,所以没有去打搅她,轻轻的下了炕,走到那幅画像面前,仔细看了起来。 在当前无事可做时,研究一下这幅画,也算是打发时间了。 这幅画的名字叫画地为牢,是听沈银冰说起过才知道的,依着高先生的文化水平,他还看不出这幅画想表达的意思。 相传纣当权时,有个叫武吉的樵夫到西岐城来卖柴,正赶上文王车驾路过。由于市井道窄,将柴担换肩时不知塌了一头,翻转扁担时把守门的军士王相耳门上打了一下,当即就打死了,被拿住来见文王。 文王说:“武吉既打死王相,理当抵命。” 于是就在地上画了个圈圈当做牢房,又竖了根木头做狱吏,将武吉关了起来,然后就走了,直等到以后处斩。 不过后来武吉并没有处斩,而是在圈圈里呆了三天后,又被放走了,理由时他家有老母需要侍奉,只等老母过世后再给军士偿命。 再后来,武吉被姜子牙收为了徒弟,一起跟随武王伐纣,最终建立了西周。 这样一幅画挂在这样的屋子里,当时沈银冰的理解是:别人希望她能安心在这儿坐牢。 高飞能清晰的记得,她当时嘴角露出的不屑神色。 像沈银冰那样没几分武力值的女人,都不甘心在这儿坐牢了,高飞自然也不甘。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时候沈银冰能出去,可是破军的人故意放她走,就像请她来这儿,只是为了在某种意义上迎接她那样。 少爷会放高飞离开吗? 答案是肯定的:决不会。 甚至,人家都不会给他在这儿坐一辈子牢的希望,只给了他七天工夫。 如果高飞在这七天内,还没有找到离开的路,那么他就会永远留在这儿了,不是坐牢,而是变成死人。 把他困在这儿,想要干掉他的方法有很多,最简单的一点就是放水。 反正上面就是滔滔黄河,只需打开一个小口子,河水就能倒灌下来,把他活活淹死在这里。 今天是下来古墓的第几天了? 高飞已经不知道了,他只是有种无奈的压迫感。 站在那幅画像前,高飞眼睛盯着上面的几个人物,脑子里却在胡思乱想着。 最让他不解的是,少爷为什么会把廖水粉也弄到这儿来,并给她喂食催青要,帮她‘增强体质’,所以才能受到了他的攻击。 难道说,少爷在决定干掉他时,忽然大发善心,找个人来给他殉葬吗? 不过,少爷是怎么知道廖水粉在避暑山庄时,曾经与白瓷一起跟高飞鬼混的事? 还有就是,廖水粉跟高飞鬼混,这又碍着少爷啥事,何必冒着危险把她掳到这儿来? 少爷这样对待廖水粉,到底是--想到这儿时,高飞脑海中忽然闪过一道亮光,情不自禁的失声说道:“啊,我知道了!” “你、你知道什么了?” 廖水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是不是想到该怎么出去的办法了?” 高飞在定定的看着那幅画像时,廖水粉已经醒来了,被他突兀的话给吓了一跳,这才本能的追问他知道什么了。 “不是,是别的事。” 高飞转身,眼神闪烁着说:“我本来早就该知道的,可就是上次想跟你说时,却被你打断,忘记了。” 廖水粉坐在炕上,双膝屈起挡在雄前,双手抱着双膝,虽然把她女性最重要的位置都挡住了,却更加平添了一股子说不出的诱货。 半遮半掩,才是最动人的,不是吗? 不过当前廖水粉肯定没办法做出别的动作,尽管她自己也知道这样子对男人的视觉冲击是最大的,赶紧垂下了眼帘,不再说话了。 “少爷,就是何秀城。” 高飞走到了炕前,说话的语气里,带着肯定。 “你、你能不能转过身,别再看着我?” 廖水粉小声的问道。 “原来你喜欢看我的屁股,早说嘛。” 高先生很不要脸的说着,转过身背对着廖水粉坐在了炕上,看着墙上那幅画地为牢,说道:“我知道,你肯定不认同我确定少爷就是何秀城,这次你别说话,听我说,免得再打断我的思路。” “当然了,问你问题时,你最好是回答。” 高飞说:“何秀城很早时,就喜欢你了,对不对?” 何秀城很早时就喜欢廖水粉,还曾经追求过她的事,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所以她没必要否认什么:“是,可那时候我只是把他当做小弟……” 高飞打断她的话,又问:“你跟韩震离婚后,何秀城马上就开始追求你了?” “是。” 廖水粉想了想,说:“何秀城最先向我表达这个意思,是通过何落日的未婚妻冰冰--何、廖两家,因为某些利益因素,才同意我们俩交往的。” “在何落日结婚之前,我们曾经在冀南有过几次关系,何秀城肯定不知道对不对?” 这次不等廖水粉说什么,高飞就抢先道:“可阴差阳错下,我们又在何落日结婚那天,在后山小别墅中……” 廖水粉有些气恼,打断他的话:“是,是!姓高的,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在何落日结婚那天,你从我的屋子里出来时,应该被何秀城看到你了。” 高飞扭头看着廖水粉,缓缓的说:“你仔细想一想,你在出来的路上,有没有很凑巧的碰到他?” “在出来后,有没有碰到何秀城?” 廖水粉喃喃重复了一遍,脸色攸地发白了。 她是个智商很高的女人,以前坚决否认何秀城就是少爷,那是因为她是真想与他交往的,可在得到高飞的提示后,她豁然想通了什么。 何秀城是深爱着廖水粉的,哪怕是她跟韩震结婚后,他也没有死了这条心。 暂且不管依着何秀城的条件,为何如此痴情廖水粉,可有一点是真的,那就是他异常在乎廖水粉,所以看到她从高飞的屋子里走出来,马上就明白了什么。 “你、你是说,何秀城知道我跟你做了什么?” 廖水粉虽然想通了什么,可还是不肯相信。 高飞一脸的似笑非笑:“你或许没有注意到,你那天走出屋子上,浑身洋溢着一种与众不同的味道。” “什么与众不同的味道?” 廖水粉刚问出这句话,猛地明白了什么,脸色耍的就红了。 长时间没有跟男人接触过的女人,跟男人经过那样一番激烈运动后,就像久旱的花木,被雨露浇灌过那样,浑身都会透出不一样的味道。 何秀城是男人,别看他还没有成家,但绝对会懂得这些,更能看得出廖水粉刚经历了什么事。 秀城是真心爱着廖水粉的,两家也同意了双方交往。 可是,她却与白瓷一起与高飞鬼混,何秀城心里肯定会愤怒异常,觉得廖水粉背叛了他,背叛了何家,开始恨死了她。 “你仔细想一想,事情是不是这样?” 高飞说道:“除了何秀城知道我们的事之外,还能有谁?” 廖水粉已经基本相信了高飞的话,但仍旧不甘心的问:“就算是他知道,他为什么要把我绑到这儿来?” “那是因为,他想惩罚你对他的不忠。” 高飞看着那几个空盘子空碗,说道:“这也是他为什么给你下上催青药了,他想你变成当妇,用特殊的方式让你无法离开她……” 廖水粉浑身在发抖,颤声问:“那,那他后来为什么还真心的追求我?” “那是表面现象罢了。” 高飞淡淡的说:“我敢保证,他决不会真心娶你的,他要毁了你。” “可是,可是……” 廖水粉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说道:“你也说过,在暗道中时,他曾经守着你的面,也骂何秀城是个畜生的。像他那么骄傲的人,怎么可能会骂自己畜生?” “他心甘情愿的骂自己是畜生,只能证明他做了畜生才会做出的事。” 高飞转过头,又看向那番话,说:“解红颜早就说了,何秀城就是少爷,可你就是不信,现在你信了吧?他把你掳到这儿来,很可能受到了某种刺激,这才疯狂了一次,只是没想到我恰到好处的出现了,彻底打乱了他的计划。” “因为我可以保证,何秀城绝不希望我能代替他来享受--” 高飞刚说到这儿,就被廖水粉尖叫着打断:“闭嘴!” 高飞撇了撇嘴,不说话了。 廖水粉心烦意乱的接连变换了几个坐姿,才问道:“就算你说的正确,那么我再问你,他既然费了这么多手脚,干嘛又甘心被你、被你捡了便宜?” “我也不知道,或许他又有别的想法了吧?” 高飞看着花架那边,淡淡的说:“比方,他可以把我们偷拍下来,再传出去,借此来毁坏高家,廖家两家的声誉。” “他、他会偷拍下来吗?” 廖水粉一惊,抬起头来正要说什么时,却忽然愣住:“你、你背上写得是什么?” 第1580章 犯我大汉子民者死! 廖水粉也是聪明人,只是因为在被掳来这鬼地方后,一直怕得要命,所以才没心思去思索某些事。 更何况,在她心里始终认为,把她搞到这儿来的人就是高飞,而且高飞果然就出现了,这还有什么可琢磨的? 不过现在她却隐隐觉得高飞说的没错了:如果捣鬼的人真是高飞,他有必要费这么大力气,更把他自己搞得这样狼狈? 高飞头上的伤可不是假的,而且在他刚出现时,廖水粉一眼就看出他频临于崩溃的边缘。 尤其是听高飞说,这间屋子里有监控器在对着他们后,廖水粉更心惊了,正要让他找找监控器在哪儿,却忽然看到他背上写满了字。 高飞背上有字,确切的说不是写得,而是印的。 他浑身本来就脏兮兮的,在跟廖水粉长时间鏖战一番后,更是出了一身大汗,粘乎乎的碰到什么就粘住什么,粘住了炕,导致他在起身时,还会发出撕开胶布似的轻微刺啦声。 刚才廖水粉跟他说话时,就顾着担心他会再扑上来耍留氓,以及听他说何秀城的事了,所以始终没注意他身上有字。 现在她忽然发现,高飞背后全是字体。 “什么写得什么?” 高飞不明所以,沉下右肩扭头看去,果然看到后背上印了很多字体。 对这种字体,高飞很熟悉,是小篆,与《安归经》里面的一模一样。 “咦,这些字是哪儿来的?” 高飞也纳闷,用手搓了搓时忽然明白了:“哦,我知道了,是从炕上印出来的。” 就像人们夏天躺在凉席上睡觉,如果长时间的保持一个睡姿不动弹,那么受挤压的位置,就会被印上一些凉席的花纹。 黑色玉炕没有花纹,上面有字。 黑色玉炕表面看上去很平滑,再加上整个房间都是单调的黑色,光线又暗,所以廖水粉在炕上睡了好几天,也没发现刻有什么字,直到印在高飞的身上。 “炕上有字?我怎么没看出来呢。” 听高飞这样说后,廖水粉赶紧低头看向炕上。 黑色玉炕在暗红色灯光下闪着绚丽的黑色,除了黑色就是黑色,啥都看不出来,唯有用手去莫,才会感觉到上面原来的确是高洼不平。 看到廖水粉在那儿很用心的莫,高飞忍不住的问:“能莫出写的是什么吗?” “字体应该是小篆吧,莫不出……” 廖水粉说着,抬起头:“你转过身去,我看你后背。” “可不能白看,得收费的。” 高飞嘴贫了一句,转过了身:“你能不能看懂小篆啊,不会是借此机会占我便宜吧?” “高飞,咱就要脸一次,行吧?” 廖水粉气鼓鼓的咬了下牙关,不再理他,双手板着高飞的肩膀,仔细辨认着上面的字:“我百姓,夺我祖……祖庙,今特此讨伐。犯我大汉子民者死,杀尽天下诸胡。匡复汉家基业,天下汉人皆有义务屠、什么胡狗。冉--” 廖水粉为了看清楚那些字,右手食指在高飞背上顺着那些字体慢慢滑动,描着,搞得高飞很痒,忍不住扭了几下:“你别动手动脚的好不好,很痒的。” “别动,别动,我好像知道这是什么了。” 廖水粉抬手,在高飞肩膀上轻轻拍了下,微微皱眉一副思考的认真样子,喃喃的说:“犯我大汉子民者死,杀尽天下诸胡。匡复汉家基业,天下汉人皆有义务屠、屠戮!对,是屠戮,应该是屠戮胡狗!” “什么屠戮胡狗?” 高飞仍旧不明所以,说:“不过那句犯我大汗子民者死,倒是很威风啊,很有些西汉名将陈汤的那句‘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啊,听起来就让人热血澎湃,恨不得操起刀子就上战场,把敌人全部杀……” 犯我强汉,虽远必诛! 这是高飞最喜欢的一句话,所以对这句话的来历也很清楚,不过这些年来可从没有机会显摆过他的‘博学多闻’,如今终于找到机会显摆一下了,自然不会放过了。 不过他刚卖弄了几句,就被廖水粉再次一巴掌抽在后背上打断了:“啊,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我知道了!” “草,知道就知道,干啥非得用力扇我,你这是故意找机会报复我吧?” 高飞骂了句,转身伸手在廖水粉雄前用力拧了一把,把她拧的娇声喊痛后,这才满意的哈哈笑着跳了起来:“说吧,你知道什么了?” “这是一座古墓。” 廖水粉双手抱在雄前,认真的说道。 高飞撇撇嘴:“废话,这当然是一座古墓了,刚才我就给你讲了。你的记性还真不错,没有忘记。” 廖水粉没有理睬高飞的讥讽,问道:“那你知道这座古墓,为什么会在水下吗?” 古墓为什么会在水下这个问题,沈银冰也早就把她的猜测,告诉过高飞了。 所以高飞在回答廖水粉的问题时,没有丝毫犹豫:“这么简单的问题,又怎么会难倒我?绝对是古墓先建好,结果黄河改道,就把这地方给淹了。就像被淹没在三峡水下的张飞庙那样,是先有庙宇,后来才被水演了的。” “对,没想到你知道的还很多,看不出来。” 廖水粉有些佩服的点了点头。 被美女佩服,高先生有些飘飘然,重新坐回在了玉炕上:“那是,其实我知道的很多东西,远远超过你的所承受的能力。” 高飞这样说可不是在吹牛,他的确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太多廖水粉等人一辈子都接触不到的事物,比方塔克拉玛干沙漠下的地下楼兰,再比如世人永远没有机会见到的成吉思汗陵墓。 廖水粉很无趣,没有借机追问高飞都是知道些什么她不知道的东西,而是再次问道:“那你有没有听说过杀胡令?” “杀胡令?” 高飞皱眉想了想,摇了摇头:“没有,我是个诚实的人,向来讲究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绝不会不懂装懂……” 廖水粉打断了高飞的废话:“那么,你知道冉闵吗?就是谥号武悼天王的冉闵。” 高飞睁着那双无辜的大眼睛,问道:“冉(敏)闵?是个美女吗?” “哼哼,一看你就是不学无术!” 廖水粉实在受不了,本能的抬手,在高飞额头上点了一下:“以后出去了,千万别跟人说你认识我!” “我不认识你,我只认识你的身子。” 高飞盯着廖水粉雄前那对雪白的半球,眼珠子发直的咕噔咽了口吐沫。 虽然他已经几次占有这个女人了,鞭达这具身体了,但在廖水粉无意间做出某个动作后,心底深处的那股子邪火,还是蹭的冒了上来:这娘们的小身体,咋就这么迷人呢? “滚!” 廖水粉娇面一红,赶紧缩回手挡在了雄前,转移了话题:“你什么都不知道,那你总该听说过五胡乱华吧?就是东晋末年的五胡乱华。” 五胡乱华,是汉人历史上最晦暗的一段时间,所造成的破坏,甚至比上世纪岛国入侵更厉害,当时人口鼎盛的汉民族,被杀的只剩下十之一二,眼看就要到了亡族的地步了。 在华夏的历史教科书上,曾经明确提到过‘五胡乱华’,不过却不怎么详细,而且因为这段历史被汉人看做是最大的耻辱,所以史料记载也不是太多。 总之,五胡乱华就像汉民族身上的一个伤疤,留下了太深的疼痛,不敢随意再去揭开这个伤疤。 博学多闻的高先生,倒是听说过‘五胡乱华’,只是从来没有仔细关注过:“嗯,好像有些印象,大概就是外族大肆入侵汉族吧?就像岛国鬼子侵华那样。” 廖水粉冷笑:“岛国鬼子虽然残忍,可他们比起乱华的五胡,绝对是小巫见大巫了。东晋末年,死在乱华五胡中的汉人,要占全部的是十之七八--也正是从那时候起,汉文化才由北南迁长江流域,造成随后两千多年的南强北弱。” “什么?这么厉害?” 高飞愣了下,收起了嘻皮笑脸:“你说说呢,以前我还真不知道。” 看到高飞终于认真起来后,廖水粉就把‘五胡乱华’仔细说了一遍。 末了,她才说:“在八年之内,汉人就消失了大约90%,华北地区人口不到三百万,这就是成语‘十室九空’的由来--用比较官方的话来说就是,就在汉民族到了到了最危险的时侯,一个叫冉闵的人出现了。” “为拯救汉民族,冉闵一连下达了‘杀胡令’,号召天下汉人团结起来,一起抗击外来侵略者。” 廖水粉抿了下嘴角,继续说道:“后来,经过数年的血战,冉闵创建了冉魏政权,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血腥手段,让胡人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死伤数百万--他,也被他称之为华夏历史上最最著名的杀神,就连踏破祁连山的汉大将军冠军候霍去病都有所不如。” 虽然不能肯定历史上的冉闵,是否向廖水粉所说的这样凶猛,但高飞听了后,仍然腾起一股子‘恨不生在那个时代,随冉闵痛杀胡人’的年代,所有的喔龊心思全部消失,只紧攥着双拳一个劲的问:“后来呢?” “后来,就像大意失荆州的关云长那样,冉闵轻敌,被鲜卑慕容皇室的一个领军人物所击败,然后鲜卑皇帝慕容俊斩杀在了龙城,一代名将就此陨落。” 廖水粉说到这儿时,墙角那边花架上的火把,忽闪了一下,好像要熄灭那样。 高飞马上走过去,伸手去拿火把时,才发现火把下面的花架上,还放着个一次性打火机。 他刚把打火机拿在手中,火把的火焰再次忽闪了下,终于灭了。 屋子里,立即黑了下来。 “高、高飞,你在哪儿?” 坐在玉炕上的廖水粉,轻声叫了一句,声音有些颤抖。 黑暗,与闪电,这一黑一白,绝对都是女人最害怕的。 第1581章 火把灭,生路绝? 已经彻底明白自己当前处境的廖水粉,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把高飞当做了她唯一的依靠。 实际上也只能是唯一的依靠,更何况两个人的关系又是那样的不一般了。 那支不知道燃烧了多久的火把,终于随着火焰突地一下大亮,熄灭了。 整个屋子里,瞬间都陷、入了黑暗中。 在没有任何天光的环境下,黑暗才是真正的黑暗,才会让习惯了光明的人类,清晰感受到了它的可怕。 就像廖水粉这样,明知道高飞就站在花架前,可仍旧能感受到,黑暗中有一些看不到的东西,正悄悄的向她走了过去,吓得她赶紧呼叫高飞。 “我在这儿--你稍等。” 高飞的声音很低,好像怕被什么人听到那样。 廖水粉刚要张嘴,又赶紧闭上,紧张的望着那边,不知道高飞为什么要这样说。 高飞站在黑暗中,一动不动。 等了足有五分钟后,廖水粉还没有听到高飞走过来的脚步声,再也忍不住了,低声叫道:“高、高飞,你还在吗?” 黑暗中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 “高飞,高飞?” 廖水粉又等了片刻,还是没有听到高飞的声音,彻底慌了,嘶声叫道:“高飞,你在哪儿?你走了吗?别扔下我!高飞,你在哪儿--呜呜呜,你在哪儿?别扔下我啊!” 廖水粉哭了起来,声音充满了绝望,无助。 高飞却仍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好像他忽然变成一抹青烟飘走了那样。 廖水粉慢慢的爬下了玉炕,当脚丫触到温凉的地面后,全身立即打了个冷战,不敢再说话了,仿佛只要一张嘴,就会有个东西钻进她嘴里那样,只是低声抽泣着,一步步的向高飞那个方向挪动。 从黑玉玉炕到墙角花架那边,最多也就是四五米,廖水粉竟然走了七八分钟,才走了过去,越走腿子越软,心中的恐惧也越来越大,抽泣都不敢了,只有牙齿在咯咯作响,吐出模模糊糊的音节:“高、高飞?” “嘘,别说话。” 廖水粉向前伸着手,慢慢的摩挲着,就在啥也莫不到,再也忍不住的要瘫倒在地上时,一只手及时揽住了她的腰,把她揽进了一个充斥着汗臭、血腥味道的怀中。 他没有走! 他只是不说话,故意在吓我! 这一刻,廖水粉忽然泪流满面,紧紧咬着嘴唇,死死抱住了高飞的腰,很用力。 廖水粉没有洁癖,可也是讲卫生的好孩子。 好像从化粪池内爬出来的高飞强上了她时,要不是她无法反抗,生理上的快乐让她无法抗拒,相信她会因为被这样一个臭男人搂着而恶心死的。 但是现在,她却嗅着这味道是那样的可亲--甚至好闻到让她心醉,无法割舍。 “你抬头看火把下面。” 高飞在黑暗中轻声说道。 廖水粉听话的抬头,向记忆中的火把那边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淡淡的小红点。 这是什么? 廖水粉在心里问出这个问题时,忽然明白了:这是一个安装很隐蔽的监控摄像头,就是用来专门监视他们在此的一举一动。 怪不得高飞那会儿说,我们的恩爱场面说不定会被人拍下来了,还向这边看,原来果然是这样,摄像头唯有安装在光源(火把)下面,才无法让我们发觉--想清楚这个道理后,廖水粉有些后悔:在刚被搞到这儿来时,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些。 其实不但她没有想到,就连高飞这个想到了,也没找到这个摄像头:受到沈银冰的启发(沈银冰曾经跟他讲过,在花架上应该有摄像头的存在),他进来欺负完廖水粉后,曾经从身上搓了个泥丸,糊住了那个隐藏很巧妙的摄像头。 那时候,高飞就猜到,在这个房间的某处,应该还有别的监控器,只是一直没找到。 直到刚才火把灭掉,高飞才借着黑暗,发现了这个红点。 这个红点,才是真正健康他们一举一动的摄像头,是安装在火把把柄上的,安装更为巧妙,高飞才没有发现。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都盯着那个若隐若现的红点。 黑暗中,嗅着高飞身上的‘特殊’味道,廖水粉忽然有了种奇怪的感觉:其实,就这样跟他在这儿过一辈子,也不错的。他虽然不要脸了些,下流了些,可本质上却不是太坏…… 就在廖水粉胡思乱想到这儿时,就看到那个小红点忽然消失了,脱口正要说什么时,高飞及时抬手捂住了她的嘴,在她耳边说:“噤声!” 廖水粉赶紧又闭上了嘴,然后就看到那个红点,又猛地亮了,立即就明白咋回事了:暗中监控他们的人,担心他们会发现监控器,所以在关掉后,又接着打开了。 这次红点亮的时间不是太长,也就三四分钟,就再次灭了。 “好了,这次应该不会再着了,他们已经觉得我们再也没有监控的必要了。” 高飞轻声笑了一下,抬手啪哒一声,点燃了打火机,心中暗呼侥幸:幸亏刚才能及时过来,发现这个打火机。 当然了,打火机所发出的火焰,是无法与火把相比的,但这足够能给人以生的希望,微弱火光的出现让廖水粉心中大定:“啊,你还带着打火机呢?” “是啊,我吸烟嘛,自然要带着打火机的。” 高飞不想告诉她自己下来时,打火机早就丢在水道中了,更不想告诉她,这个火机是在花架上发现的。 打火机放置的位置很巧妙,看起来还像是点燃火把的人,点燃火把后随手放在那儿的,却是在监控器看不到的死角。 这个打火机,是点燃火把的人,故意放在这儿的。 那个人是谁? 他为什么要故意放下个打火机? 高飞很想知道为什么,可也明白要想知道这些的前提,必须得活着出去才行。 “真是万幸--刚才,我还以为你撇下我,不管我了呢,可吓死我了呢。” 到现在为止,廖水粉两条腿还是发软,要不是紧紧抱着高飞,估计她会瘫倒在地上。 听她语气中满是恐惧,高飞也没有再笑话她,灭掉了打火机,弯腰伸手把她横抱在了怀中:“抱你过去没意见吧?嗯,那个啥,这玩意着不了多久的,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最好不要点着。” “我知道的--我没意见。” 廖水粉低低的说着,慢慢伏在了高飞的怀着,双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脸颊贴在他心口,听到他有力的心跳后,紧张的恐惧才一下子消失了。 就在刚才不久前,廖水粉还为高飞对她动手动脚,甚至盯着她身子看而生气,现在却主动趴在了人家怀里,好像个八爪鱼那样缠在他身上,丝毫不顾忌两个人的身子零距离接触了。 “别怕,有我在呢。” 感受到廖水粉的身子还在轻轻发颤,高飞轻轻拍了拍她那光滑的好像缎子般的后背,心中却叹了口气:唉,怪不得那个老妖女那样说,原来这一切都是她就算好了的,她那样说只是给我希望,却早就算到我不可能出去。 这间看似封闭的屋子,肯定有出路。 最起码,得有通气孔,而且通气孔还很大,要不然火把不会燃烧那么久。 银金花在离开高飞时,曾经告诉他说,给他最多七天的时间离开河底古墓,看来就是暗中示意他,可以从这座房子里找到出路。 只是高飞看到廖水粉后,就开始胡天胡地的乱来,然后就呼呼大睡了。 等他美美的睡了一觉醒来,又与廖水粉聊了这么久的话后,火把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没有了火把的照明,高飞要想在黑暗中找到出口,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 火把灭,生路绝。 银金花早就算到了这一点,所以那时候才会那样说。 只是或许银金花没有料到的是,高飞会在花架的火把下面,发现了一个打火机。 诚然,打火机发出的光芒,肯定比不上火把,不过总比一点光也没有要强很多。 可以这样说,高飞俩人能不能逃出这间屋子,希望全部寄托在了这个打火机上了。 抱着廖水粉,高飞慢慢走到了炕前,转身坐在了上面,把她横放在膝盖上,忍不住的说:“指望这个火机,咱们估计很难找到出去的路,说不定会双双死在这儿了,你还恨我不?” 高飞说这些废话,就是随便说的,想用话题来减轻廖水粉当前的恐惧。 身处绝望环境中时,高飞不希望身边的人会有绝望的情绪,那样会影响到他以后的很多判断,所以他必须得转移廖水粉的恐惧。 “恨你。” 廖水粉抬手,轻轻莫着他的下巴,抬头看着他低声说:“恨你为什么不提前十年认识我。那样我或许就会安心做你太太,每天为你在外沾花惹草耍留氓而愤怒,却不用遭受这些折磨了。” 高飞没想到廖水粉会这样说,愣了下才苦笑道:“十年前,我还是个在街头上混的小混混呢,你可是廖家的大小姐,就算我可劲儿的在你面前蹦达,你会理睬我才怪。” 不等廖水粉说什么,高飞又问:“那个啥,就因为我现在能保护你,所以你才这样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廖水粉低声说:“我只是知道,你现在是我唯一依靠的男人--接下来,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会乖乖的听从你。” “这样最好,我就怕咱们在这种环境下,还要勾心斗角的闹矛盾,那样就再也没有出去的希望了。” 高飞松了口气,很欣慰的样子。 “我们能出去?” 廖水粉的声音又开始发颤。 虽说她现在对能被高飞搂在怀中很满足了,可也不希望死在这儿。 “有人说,我来自天道,拯救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是我的天职,我自然不会这样轻易完蛋的。” 高先生吹了下牛,说:“你还没有把冉闵的故事讲完呢,我很喜欢听。” 第1582章 关于冉闵的传说! 廖水粉不知道高飞为什么在陷入绝境时,还有心情是听冉闵的故事,不过也知道他提出这样的要求,绝不是无的放矢。 “好,给你讲呢。” 廖水粉乖乖点了点头,开始继续给高飞讲述冉闵的故事。 正如老实和尚给韩家骏讲述石门上那幅画的来历那样,廖水粉所说的这些,基本与他所说的大同小异。 前燕人在龙城斩杀了冉闵,恰好这时发生了严重的旱灾、蝗灾,连续五个月没有下雨,下雪,庄稼绝产,可谓是赤地千里。 前燕王慕容俊就说,这是冉闵在作祟,便派使臣去祭祀他,给他追封谥号为悼武天王,并跟他说:别闹了好不好?你不下雨不下雪,死的不只是我们的人,还有你们汉人百姓们。如果你死了都不服气,那你完全可以赶紧投胎转世,咱们再继续对掐就是了,又何必拿着老百姓不当回事呢? 说来也怪,前燕王追封冉闵天王谥号后,次日就天降大雪,铺地三尺,彻底解决了旱情。 也是从那之后,直到文帝杨坚创建了汉民族继大汉以来又一个强大帝国--大隋王朝,那些年基本都是风调雨顺,粮食满仓,这也为大隋的繁荣稳定创造了条件,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开皇之治。 “其实在东晋之前,具体的来说就是从大秦帝国开始,华夏人民最信仰的就是儒教,也就是所谓的‘唯儒独尊’,但五胡乱华之后,随着外族的侵略,华夏大地上充斥着外国文明。” 廖水粉说:“就像现在华夏占有绝对领导地位的佛教,就是在那时候传入东土,并发扬光大的。而且佛教也很会做事,或者说抓主了汉人的心理,大肆推崇冉闵的功绩,甚至把他的‘天王’称号,与佛家其他天王都相提并论。” 高飞问:“那为什么在《西游记》中,没有看到‘武悼天王’的影子?” “具体为什么是这样,我也不知道。不过我自己是这样理解的,也不知道对不对。” 廖水粉说:“大隋帝国亡国后,随即振兴中华的是大唐帝国,大唐帝国的开国君主李渊,却是具备胡人血统。而冉闵呢,他是靠杀戮胡人而被封为天王的,那么也算李唐王朝的半个敌人了,自然会刻意掩饰他对汉民族所做的贡献,这也是冉闵逐步被人民忘记的主要原因吧?” 高飞听的入迷,又问:“哦,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我孤陋寡闻不知道冉闵的存在。” 廖水粉微微一笑,在高飞雄膛上蹭了蹭,继续说道:“根据某些历史资料记载,相传冉闵死后好几年,才被他的后人埋葬。至于真正的冉闵墓在何方,却没有明确的记载。不过传说,冉闵后人在给他建墓时,可是遵循了他的遗愿……” 高飞插嘴:“什么遗愿?” “冉闵最恨的就是胡人,所以希望就算是死后,也要让胡人害怕。” 廖水粉回忆了一下说:“这些传说,还是十几年前我读大学时的老教授说的。他说,真正的冉闵墓地内,有着数不尽的杀人机关,但都是专门针对胡人、或者说具备胡人血统的人来的。” 冉闵杀了那么多胡人,肯定会被胡人们恨之入骨,差不多会掘墓,鞭尸啥的。 冉闵的后人早就想到了这点,所以在给他建墓时,就请他生前最为信任的广饶道士来主持。 广饶道士精通各种奇门遁甲、歪门邪道之类的本事,再加上冉闵兵败身死与他有着一定的关系,所以他很愧疚。 在被冉闵后人寄予修墓重托后,广饶道士就使出了全身的本事,设计了一系列胡人可能来挖墓的应对之法。 相传,坟墓中最厉害的还不是那些机关,而是无处不在的蛊毒--一种由广饶道士费时很久才培养出来的蛊毒,专门针对胡人的。 哪怕是具备一定胡人血统的人,只要敢来冉闵墓,也有可能会莫名其妙的死去,而且死的还苦不堪言。 “这一点,就像埃及金字塔里那些传说中的那些神秘生物,很可怕。” 廖水粉笑了笑,说:“当然了,这些都是传说,至于冉闵墓中有没有这些东西,谁也不敢保证。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传说是真实的,因为我们也看到了。” “哪一点?” 高飞刚问出这个问题,就明白了:“你是说,这个由黑色玉石堆砌而成的墓室,就在传说中吗?” “对,就是这种黑色的玉石。” 廖水粉回忆了一下,说:“当时老教授说,冉闵墓中,很可能有来自西域各国的一种黑色玉石。” 在大唐帝国之前,汉皇室是崇尚黑色的,就像大汉天子、大隋天子的龙袍,都是黑色的。 汉民族对颜色的信仰,肯定影响了塞外西域各族胡人,连带着他们也对黑色非常尊崇,而塞外有座黑石山,山上产一种非常名贵的墨玉。 五胡乱华在华夏建国后,各族的皇帝在建造皇宫时,就把西域的墨玉采集来了中原。 后来冉闵崛起,大肆屠戮胡人,杀他们的男人,抢他们的姑娘,扒他们的房子--有了很大的收获,其中就包括这种很珍贵的墨玉。 冉闵是冉魏王朝的开国之君,他死后的坟墓,自然得按照君王的规格来修建。 而他又恰好留下了众多的优质墨玉,广饶道士自然不会浪费,就用这些价值连城的墨玉,当做了建筑主墓室的材料。 不过,至于真正的冉闵墓到底在哪儿,这是个秘密,绝密,这么多年来,从没有人发现过。 “没想到,真正的冉闵墓竟然是在冀南,怪不得没人能找到,原来它被改道的黄河给埋在了下面。” 廖水粉轻轻叹了口气:“唉,很可惜的是,它还是被发现了--不过我们能想象,那些人当年在进来这个坟墓时,肯定会付出异常惨重的代价。这块墨玉石炕上,所雕刻的就是冉闵号令天下汉人站起来抗战胡人的杀胡令,就是为了纪念他。” 高飞多少明白了一些,用脚踢了踢玉炕,说:“如果真如你所说的那样,这儿就是冉闵墓的主墓室,那么冉闵的遗体,是不是就躺在这炕上的?”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感觉廖水粉的身子猛地一紧,连忙笑道:“嘿嘿,我就是随口一说,猜测而已。” “可以肯定,这就是他所安息的玉炕。” 过了片刻后,廖水粉的身子才慢慢放松了下来。 仔细想想也真够瘆人的,廖水粉自己竟然在冉闵遗体躺过的墨玉石炕上,独自睡了好几天,现在还坐在上面。 “那么,他的遗体呢?” “既然这儿已经被那些他开发利用了,怎么可能还会保留他的遗体?” 廖水粉反问了一句,接着问道:“哦,对了。我听说你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这种千年古墓,靠古墓中的至阴之气,来化解你所中的毒?” 高飞点了点头:“嗯,应该是这样的。” “你的运气很不错,这座坟墓虽然早就被人开发出来了,但保存的却相当完好,尤其是历经一千多年所产生的气场,虽然阴柔,却肯定会拥有古墓主人那样的阳刚,煞气,对一般人来说或许有所伤害,对你却是最适合的。” 廖水粉吸了下鼻子,语气中却带有了遗憾的神色:“可惜我们不是最先进来的,要不然肯定会从墓室内,发现更为有用的东西。” 高飞问:“比方什么东西?” “老教授说的,传说冉闵奋起杀胡时,所用的贴身宝剑,就一把三面开刃的奇兵,名字就叫杀胡。” 已经完全放松下来的廖水粉,暂时忘记了当前的环境,谈性很浓:“相传,那把屠戮成千上万的杀胡剑,外形有些类似于现代部队上所用的军刺,最关键的是,那把剑有着很大的气场,会对异族人产生一种威慑力强大的气场,就像苍蝇遇到枪手。” “哈!” 高飞哈的一声笑,说道:“这个传说也太玄了吧?一把兵器而已。就像是历史上有名的干将莫邪,被传的也是神乎其神,其实哪有那样厉害?” “这可说不定。既然世间有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有能挟持你灵魂的烈阳蛊,有让胡人胆颤的杀胡剑又有什么稀奇的?” 廖水粉说:“那时候老教授还说,冉闵之所以兵败被斩,除了他在突围时,他所骑乘的‘朱龙’战马马失前蹄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在摔下马来时,丢掉了杀胡剑,这才让胡人有机可乘。” “呵呵,越说越玄了。” 高飞笑道:“你那个老教授肯定还说,冉闵兵败后,他的杀胡剑被他后人得到,最后给他埋在了坟墓中,是吧?” “你怎么知道?” 廖水粉反问了句,说:“你不信,对不对?” “还真不信。这样吧,如果我们运气很好,能出去的话,那你带我去找那个老教授,我当面请教他一下。” 高飞嘴上虽然这样说,心里却也信了几分。 很简单,正如廖水粉所说的那样,世间既然有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有挟持人灵魂的烈阳蛊,为什么就不能有让胡人胆颤心惊的杀胡剑? 廖水粉却说:“你想去见老教授?好啊,如果咱们出不去的话,就能见到他了。” “啥?” 高飞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老教授已经去世了,他们俩人要是被困死在河底古墓,那么就差不多去阴间见他了。 “我还是不去了,其实我很留恋这个世界的。” 高飞笑了笑,接着又问:“哦,对了,那个老教授,有没有提到过冉闵墓中,会挂着一副‘画地为牢’的画像?” 廖水粉摇了摇头:“没有--怎么,你很注意这幅画像?” “你不觉得,这幅画像出现在墓室内,很突兀?” 高飞扭头,看着黑乎乎的墙壁,淡淡的说:“或许,我们能不能出去,就看这幅画像了。” 第1583章 画地为牢中的生机! “我们能不能出去,就看这幅画像了?” 廖水粉喃喃重复了一句,才好像领悟了什么,低声问道:“你是说,这幅画像中,藏着能否走出古墓的秘密?” “假如你刚才所说的那些都存在,那么当年建造冉闵墓的工人们,肯定都是汉人,对不对?” 高飞却是答非所问。 廖水粉有些纳闷的回答:“差不多该是这样吧?毕竟冉闵是胡人的克星,再说他的坟墓对胡人有着很大的杀伤力,广饶道士当然不希望胡人参与修墓工程了。” 高飞又说:“那你再仔细想想,广饶道人在建好古墓后,为了严守冉闵墓的秘密,会不会把那些工人都灭口?” “决不会。” 这次廖水粉的回答,是毫不犹豫:“冉闵是杀胡人,保护汉人的。如果因为杜绝他坟墓而残杀那些汉人工人,这无异于违背,也破坏了他的信念。所以呢,广饶道士也不会杀那些工人,但为了确保坟墓不被破坏,他就得另外想办法。” “如果铁屠在的话,我们能出去的希望,就大很多了,他是这方面的专家。” 高飞忽然扯了句铁屠后,就回到了话题中:“我是这样想的,当年设计、修建冉闵墓的广饶道士,为了在不杀工人的前提下,严防不被胡人破坏,只能在坟墓本身上做文章,比方设计一系列的杀人陷阱,坟墓的机关,不是由里向外修的,而是从外向里。” 当年那些修墓工人,从外向里布置机关,没布置一道机关,就再也无法出去,一直到中心点的墓室。 把墓室机关设计好后,广饶道士却给自己,还有那些工人们留了一条生路,可以从墓室安然撤走--前提是,这条路的出口,肯定会在外面人无法进来的环境下,比方就在黄河水中间。 很多大师在完成最满意的作品后,都会给人留下一点点的蛛丝马迹,来提醒别人找到作品的制作过程秘密,这是很正常的,就看别人能否找到这个秘密。 埃及金字塔的某权威专家,也提出了这样的理论,声称金字塔内,就隐藏着埃及人民是怎么建成金字塔的秘密,只是一直找不到。 如果遵循这个潜规则(高飞曾经听铁屠说起过,汉民族受‘盛极而衰’的思想影响,所以在制造任何事物时,都会刻意留下一些残缺,就像盛唐时期的李世民,在鼎盛时期害怕大唐帝国会遭天嫉,所以不敢完美,吃饭的碗都会故意打上一个缺口。 可惜,他那个创造了‘开元盛世’的孙子李隆基,却不懂这个道理,啥事也力争完美,结果遭天嫉了--大唐王朝,是华夏历史上唯一一个在强盛时期落败的王朝),那么广饶道士也肯定会留下一点‘残缺’。 这一点残缺,恰恰是修墓工人,能从冉闵墓安然离开,也是后世盗墓者进来的唯一通道,也可以称之为生命之路。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条指引生命之路的秘密,会蔵在哪儿? 黑玉石炕上,刻有能证明墓室主人身份的杀胡令,整间四四方方的墓室,一样的墙壁看不出任何东西,那么假如真有那么一条秘密隐藏,就只能是在那幅‘画地为牢’的画像中了。 “要想找到很可能存在的离开古墓的秘密,就只能从这幅画中寻找了。” 高飞说:“所以,我们必须得全力研究那幅画像的不同之处。” 静静听高飞讲话的廖水粉,这时候提出了她的疑问:“既然咱们都能想到这些,那么少、少爷又怎么可能想不到?又怎么会把那幅画留下给我们寻找?” “你知道猫戏老鼠吗?” 问出这句话时,高飞心里就很郁闷,绝的他已经扮演了好几次‘老鼠’的角色,让人家少爷玩耍。 廖水粉明白了:“少爷,他想玩死我们--想看看我们能不能从画像中找到出去的秘密。这样,才会增加他玩弄的乐趣。” “回答正确。” 高飞叹了口气,也终于明白银金花说给他七天期限的真正原因了。 开始时,高飞还以为七天内找不到的出路,就会被饿死,渴死在这里面。 但他在‘无意中’来到墓室内后,发现玉炕旁有食物,虽然里面含有很多不健康的东西,不过却能及时补充了他的体力,再支撑最少七天是没问题的。 既然少爷不是想饿死,渴死他,这就证明他们是用别的办法。 或者干脆说,高飞要是在七天内找不到出路,出路就会永远的关闭,再也打不开,然后他们就等死就是了。 “那,咱们能不能从画像中找到秘密?” 廖水粉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说呢?” 高飞反问了一句。 “我不知道。” 廖水粉摇了摇头,说:“咱们还有多久的时间?” 高飞抬头看着乌压压的上方,喃喃的说:“这儿没有日历啊,最多,也就是三天,两天,还是一天?” 在完全与外界隔绝,醒了睡,睡了吃的环境内,谁也无法确定熬了几天。 廖水粉沉默,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倾听着高飞的心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高飞抱着她站了起来。 “去哪儿?” “看图说话。” 高飞好像笑了笑,很得意他的回答,抱着廖水粉慢慢走到了墙边,把她放了下来。 廖水粉左手挽着他的腰,高飞低声说:“先闭眼,我要开打火机了。” 廖水粉闭上了眼,听到啪嗒一声响后,才缓缓的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那幅画地为牢。 高飞举起手,在画上缓缓的动着:“火源有限,我们一定要牢牢记住这幅画上,每一个人,每一个动作,甚至表情、多少根线条,他们有没有做出特别的动作,比方手指着某个方位。” 说到这儿时,高飞忽然想到他在方家老宅时,就曾经根据一幅画,找到了暗藏在夹墙内的第二本白色《安归经》。 只是没想到,现在他又要玩一次那样的游戏。 两次游戏最大的不同就是,上次高飞看不出画像中的秘密,最多也就是找不到经书,找不到奎莫拉雕像,耽误莫邪征东尽快的成为正常人。 可这次,他要是找不到,就会永远留在这儿。 他讨厌这样的猜谜游戏,却偏偏得用心的去猜。 他是多么希望身边的廖水粉是铁屠,因为那是个这方面的专家。 可惜不是铁屠,是需要他来照顾的廖水粉。 当然了,廖水粉也有着铁屠无法取代的用处,比方--高飞胡思乱想着,眼角瞥了眼廖水粉:那个女人认真的站在那儿,全神贯注的默记着那幅画像,丝毫没有注意到她现在身无寸缕的样子,是多么的让男人心烦。 “无量天尊,善哉,善哉。” 高飞学着老实和尚的样子,在心中高喧一声道号,这才集中精神看向了那幅画。 那幅画上,大大小小的总共有七个人,一匹马。 其中三个人占据了一半的空间,最显眼的是那个长胡子的老者,也就是文王了。 文王的背后是一个士兵,牵着一匹不算高大的战马。 在他前面,樵夫打扮的武吉正傻乎乎站在那儿,任由一个士兵在他脚下,画出一个圆圈。 远处,还有三个人,距离这边最近的那个,好像是个小吏,正在向这边快步走来。 稍远一些的,也是个樵夫,肩膀上挑着一担柴。 最远的那个,则看不出是做什么的了,只是个人影罢了。 高飞俩人,都死死盯着画像上的人物表情,动作,尤其是那些线条。 慢慢的,高飞手里的一次性打火机,变的很热了,他只好松开了手。 黑暗,马上就吞噬了整个世界。 两个人静静的站在黑暗中,谁也没有说话,都在脑子里飞快回忆着画上人物,甚至战马,扁担等一切东西的不寻常之处。 其实,当你觉得一幅画中隐藏着什么秘密时,你就会觉得画里的一切,都可能带着强烈的预示,哪怕画像中人物的眉毛末梢对着哪--与成语‘疑邻盗斧’差不多的意思,因为先入为主的原因,所以才会看着别人很正常的动作,也有疑点了。 “文王左手的小手指,指着花架那边。” 廖水粉轻声说道:“架势很怪异,好像有所指。” “的确有所指,我怎么没有想到。” 高飞忽然兴奋起来,牵着廖水粉的手,贴着墙根走了过去,一把抓主花架,狠狠砸在了墙上! 喀嚓一声,木质的花架顿时断为几截。 廖水粉虽然看不见,却很关心:“在砸墙时,有没有听出咚咚的空响声?” “没有,可我却看到了光明。” 高飞说着,蹲了下来,莫黑拿起一根花架木头,这才点燃了打火机,笑眯眯的说:“最起码,这花架能燃烧,比火机要强很多。” “啊,我怎么没有想到!” 廖水粉欢呼一声,情不自禁的垫起脚尖,在高飞脸颊上用力吻了一下。 “别发扫,耽误我的点柴火。” 高飞毫不客气的说。 “滚,你就不能说点人话?” 廖水粉又开始生气了,要不是这地方太瘆人,她肯定会距离高飞有多远躲多远:这人太没素质,也太不懂得情调了。 花架所有的木料很重,也不知道是啥木料,幸好墓室内空气还算干燥,而且木料上有生漆(一种天然漆料,很容易燃烧),所以高飞费时七八分钟后,才把木料点着了。 “耶,成功了!” 在旁边紧张看着的廖水粉,兴奋的挥拳砸了下:“快,你再看看这墙角处,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高飞没有急于去看墙角,却皱眉闻了闻木头燃烧的味道,说:“味道很怪,很香,却又很呛--这木头里面,不会有什么古怪吧?” “有。” 如果银金花在这儿的话,高飞肯定会听到她回答何秀城的这个字。 “什么古怪?” 拿着指甲刀修指甲的何秀城,坐在沙发上修着指甲,头也不抬的问。 第1584章 银金花的真实目的! “用来做花架的木头有问题。” 银金花穿着一身老式家居服,就是大家在电视里常见到大户人家保姆常穿的那种衣服,再加上她又恢复了以往老态却又干练的样子,任谁也想不到在这身不想让人多看一眼的衣服下,会掩藏着一具让男人着迷的身体。 而她本人在除却这身衣服,恢复原貌后,更是一个妖媚到极点的魔女。 “木头里面有毒?” 何秀城终于放下指甲刀,抬起了头。 “木头没有毒,有毒的是刷在木头上的生漆。” 银金花抬起右手,蹭了一下左边的脸颊,说:“木头在燃烧时,生漆就会释放出一种能毒气,刺激人的神经,让人很快就能疯狂,脾气暴躁,做出很多正常人都无法做出的行为,比方会变成一只野兽,把同伴硬生生的吃掉。” 她说完这番话时,原本混浊的老眼中,攸地浮上一抹残忍的冷笑。 她恨死了高飞,恨他恨到不能杀掉他,需要慢慢折磨死的地步。 她真的搞不明白,高飞到底得有多么残忍,变太,才会舍得要拿怪剑划破她这张娇面。 尽管仅仅三两天的工夫,她脸上的创痕就差不多消失了,恢复了她原先的花容月貌,可她对高飞的恨意,却没有随着伤势好转而消失一毫。 在河底古墓时,她其实是有机会干掉高飞的,却没有那样做,而是用让人不敢相信的方式,来‘帮助’高飞灵魂中的烈阳蛊,更快更强大的发作。 这是银金花第一次在恨死一个人时,却没有杀死他,只想他能永远的活下去,遭受她无尽的折磨。 想到以后高飞在她面前的表现,银金花心中就会无比的舒畅,就像夏天晚上热的睡不着,喝了一大碗冰酸梅汤那样爽。 “哦,用来制作花架的木头有毒?我怎么不知道?” 听银金花这样说后,何秀城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想到以前可是很多次在那个墓室中修心养性过,却不知道那个花架会有毒。 毒,这个玩意分好多种,中毒后上吐下泻是一回事,一命呜呼也是一回事,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又是另外一回事。 何秀城很清楚,银金花所用的毒,绝对是第三种,那种让人后悔会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毒。 银金花微微一笑,走到何秀城身边挨着他坐了下来,左手揽住了他腰,右手很自然的放在了他腿根上。 何秀城微微皱眉,淡淡的说:“别忘了这是在什么地方。” “不就是在廖家么?呵呵,早就在廖水粉忽然失踪时,你就在第一时间跑来照顾因担心而病倒的廖家老夫人了,为尽到你这个未来女婿的孝心,这些天你可是连自己家都没有回,像个亲生儿子那样,替廖家兄妹做他们该做的事。” 银金花低声说着,右手慢慢的探了下去,呼吸的频率也有了明显改变。 廖水粉失踪的消息被廖家得知后,她母亲--那个身体一直都不怎么样的女人,受担心、愤怒等负面情绪的打击后,要不是因为发现及时,估计会直接辞世了。 得到消息后,何秀城马上就来到了廖家,以未婚女婿的身份,在炕前尽孝,博得了整个廖家的一致好评。 现在距离廖水粉失踪已经有五天了,何秀城始终呆在廖家‘衣不解带’的伺候老夫人--只是,感激何秀城的廖家人,却不知道在廖水粉刚失踪就跑来廖家尽孝的何秀城,其实是别人假扮的。 银金花既然能够从容在魔女、老妪两个角色之间转变自如,再加上她心计深沉,那么替何秀城找个替身,代替他来廖家尽孝,完全是小菜一碟。 等真正的何秀城从冀南回来后,替身就会悄然退走。 这样一来,就算有人怀疑何秀城与廖水粉被绑有关,可替身就已经替他撇清了关系。 在那只温柔的小手运作下,何秀城本能的反抗了几下后,也就不再动作,闭眼斜斜躺在了沙发上,安心享受无法让他抗拒的疑惑,嘴上却淡淡的说:“先说正事。” 何秀城所说的正事,就是想搞清楚银金花在河底古墓安排了什么。 银金花缓缓趴在何秀城身上,斜斜的看着何秀城,本来混浊的双眸中,流淌着异常清澈的春水:“高飞如果不蠢的话,他会在火把即将熄灭之前,把那个唯一能燃烧的花架摔碎,用来当做燃料。” 用来制作花架的木头倒没什么稀奇,就是普通的红木,为了与周围环境协调,只是做了最基本的仿旧处理。 红木无毒,有毒的是刷在上面的生漆。 生漆易燃烧,燃烧时就会释放出难闻的气味。 生漆味道很难闻,却能掩饰掺杂在生漆内的毒药。 这种毒药对人有着极大的杀伤力,倒不是像普通的毒药那样,能通过呼吸系统让人窒息,而是针对人的神经……能够让人神经错乱,产生错乱,看到的任何物体,都会有了本质的改变。 比方能让人把一只绵羊看成老虎,把一个美女看成魔鬼,然后就会根据人类对恐惧的本能反应,从而尽最大努力的去消灭对方。 “那种有毒的烟有个很形象的名字,叫做‘变色龙’,任何中了变色龙的人,都会把任何的活物,与他以为最可怕的东西联系起来。” 银金花已经解开了何秀城的腰带,小手温柔的动作着,低头在上面亲了一口,咯咯的笑道:“我知道,高飞当前是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可惜变色龙却不是毒药。就像他所中的烈阳蛊那样,无论他本身的解毒能力有多强,对变色龙却是束手无策的。” 变色龙本来是种动物,又叫避役,是蜥蜴的一种,属爬行类蜥蜴目避役属,没有毒性,只是它的外形有些可怕,一般人还是不愿意近距离接触它的。 银金花把她研制的那种毒药,取名为变色龙,倒不是说这种毒药仅用来唬人,却没太大的作用,而是专指它的毒性:种了变色龙的人,看其他任何物体时,也看不出物体的本性,而是变成了其他物体。 因为毒药能让人视觉等神经发生改变,就像变色龙那样反复无常,所以银金花才会给它起了这个名字。 变色龙,是从忘忧草内提炼出来的精华,只会让人发生神经错乱,导致精神失常,却不会损伤他的身体机能,只能极大激发出他身体本有的潜力,变得更加强大。 “变色龙,才是你安排在古墓中最厉害的杀手吗?” 何秀城俊俏的脸上,开始浮上一层异样的光泽,这是他要奋战的前奏。 “算是吧。” 银金花的面孔,开始有了明显的蜕变,红唇张合间喃喃说道:“他的神经错乱后,会把廖水粉当作是最可怕的魔鬼。出于自身的保护行为,他就会杀掉那个魔鬼--但当变色龙的毒性过去后,他才发现他竭力撕扯碎了的魔鬼,原来是廖水粉。” “当然了,在高飞把廖水粉当做是魔鬼时,后者也是同样的错觉,并尽可能的去杀掉异类。只是廖水粉无法杀掉高飞,所以她被高飞当做是魔鬼杀掉,是唯一的必然结果。” 银金花已经完全蜕变出了她的本来面目,媚眼如丝:“高飞醒来,发现被杀死的原来是廖水粉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假如真像银金花所描述的那样,高飞醒来后发现魔鬼原来是廖水粉,他会后悔,还是会害怕……何秀城不想去想象,他忽然睁开眼,看着银金花说道:“你好像漏说了一点。” 银金花眉梢微微一挑,轻声问道:“我漏说了哪一点?” “变色龙所存在的毒性。” 何秀城淡淡的说:“你刚才也说了,变色龙是从忘忧粉内提炼出来的,功效肯定逼忘忧粉厉害百倍。那么,我可不可以认为,高飞身中变色龙之毒后,就像瘾君子在毒发时享受到无比的刺激,快乐,而无法离开它。” 顿了顿,何秀城才说:“或者说,无法离开你。他,以后会被你所操纵,无论你让他做什么,他除了俯首贴耳,就再也没别的选择了,对不对?” 银金花的笑脸上,开始有了僵硬的神色:“秀城,你为什么这样说?” “在你忽然劝我彻底放弃廖水粉时,我就明白了。” 何秀城轻轻叹了口气,闭上眼喃喃说道:“放弃廖水粉,任由她惨死在高飞手里,用来挑起高家、廖家之间的仇恨,让我何家从中得到最大的好处--银姑,你的计划,总是让我不能不佩服。” “我知道你舍不得廖水粉,把她绑到冀南那边的河底古墓,也是想满足你的心愿。只是咱们都没有想到,高飞会阴差阳错的被搅和了进来,这就是变数,也是个机,何家能在未来争斗中,得到最大好处的机会。” 银金花轻声说:“秀城,大丈夫不但要能屈能伸,还得懂得舍得。唯有把手里的东西放下,才能得到其他的。而廖水粉,只是一个有过两个男人的女人,她已经不配再得到你的青睐。既然这样,那我们为什么不利用她来争取好处呢?” 何秀城仍旧闭着眼:“你这样做,都是为了我,为了何家?” “你曾经警告过我,不许打何家的主意。” 银金花眼神再次迷离起来:“我活着虽然是为了破军,可你却是我唯一的男人,那么我就有帮我男人着想的义务。以后,无论做什么,我都会站在何家的立场上--老军师,那些讨厌的长老,都已经死的死,逃的逃,再也没有谁来监控我们的权力,依着我们的实力,让何家变得更强大,还不简单?” “你说的很有道理,也很动人。” 何秀城看着银金花的眼睛,似笑非笑的说:“可我觉得,你最爱的还是破军,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破军,你策划的这个绑架计划,也只是为了控制高飞。” 第1585章 因为我不能说! “秀城,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呢?” 银金花明晃晃的双眸中,好像有一抹寒芒闪过:“我,怎么就听不明白呢?你的意思是说,我策划绑架廖水粉,其实最终目的就为了控制高飞?” “开始绑架廖水粉时,你是真心为了我,想帮我报复廖水粉的。” 何秀城轻轻摇了摇头,接着说:“但当你得到解红颜那个蠢女人,为了帮高飞找到千年古墓,不惜以她自身为饵的消息后,你就马上意识到这是个好机会了。” 何秀城说着,慢慢坐了起来,看着银金花:“于是,你马上就改变了计划,为此还不惜派出镇守古墓的两大白衣长老,与能力不浅的‘教练团’。” 何秀城所说的教练团,就是齐开山、与陈果果、铁屠他们厮杀的那些黑衣人。 这个教练团,就是专门传授‘天杀成员’技能的教练团体。 “为了一个高飞,你不惜动用这些不轻易动用的力量。” 何秀城拿开银金花的手,慢条斯理的系上了腰带:“你或许算到了高飞会超水平发挥,能从白衣长老手下逃生,但你却没想到,老实和尚、沈银冰他们会出现,彻底打乱了你的计划,导致两大长老一死一逃,教练团几乎损失殆尽。” 在何秀城说话时,银金花始终没有插嘴,只是笑殷殷的看着他。 只是那笑容,很勉强。 “虽然你的计划被打乱,可你总算是让高飞‘顺利’的进了古墓。” 何秀城没有理睬银金花说不说话,仍旧在那儿推断道:“在你的心中,只要能掌控住高飞,不管付出再大的牺牲,也都值得的。毕竟他的身后,不但有高家,有强大的财力物力,还有安归王,有地下楼兰女王--他一个人,足可以抵得上牺牲的那些人。” “至于你劝我放弃廖水粉,则是把那个可怜女人当做了牺牲品。” 何秀城拿起烟,点燃了一根:“你这样做,就是希望他在产生错觉时残杀廖水粉后,心态会发生太大的转变,从而利于你来控制他。” 弹了下烟灰,何秀城呵呵笑道:“银姑,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所谓的变色龙,其实就是一种蛊毒吧?因为我觉得吧,唯有蛊毒这种不是毒的毒物,才能对高飞有效的。呵呵,我真没想到,你原来是个玩蛊的高手,所以我现在很好奇,你与传说中的苗疆蛊门,有什么干系呢?” 高飞在岭南时,为了解开他所中的烈阳蛊,沈银冰等人可是把整件事给搞得轰轰烈烈,但凡有一定能力的人,都听说过。 所以,何秀城能知道这些,也是很正常的了。 银金花的脸色,在何秀城问出最后一个问题时,却不正常了。 她眼波流动,看着别处缓缓的说:“秀城,无论你怎么想,都无法改变,你是我最爱的人……我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害你的。” “还没有到最后,谁也无法保证结果会是什么。” 何秀城晒然一笑,淡淡的说:“银姑,我只是想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 银金花很诚恳的说:“只要我能回答,我肯定会回答你。” 她这样说,其实跟没说一样,完全是在敷衍。 “我一直以为,为了事业而不顾一切这种事,只有男人才能做得出,没想到原来女人也同样能做到。” 何秀城说了句意义深刻的话后,才问出了他的问题:“就算高飞中了你的变色龙,残忍的杀掉了廖水粉,你就能保证他能被你所控制?” 不等银金花回答,何秀城又淡淡的说:“高飞可不是我,他经历太多的磨难,意志力肯定非比寻常,不一定摆不开你。” “他无法摆脱,这辈子,都无法摆脱的。” 银金花沉默半晌,忽然笑了。 她笑的很轻松,看来她终于放下了心中最大的包袱,正如她这样回答,就等于承认了何秀城刚才的一切推断。 何秀城定定的看着她的眼睛,过了很久,才问:“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 “因为--我不能说。” 银金花的回答,很有哲理性。 何秀城冷笑一声,说道:“你就算不说,我想我也能猜到大概了。” 看着天花板,何秀城好像梦呓似的喃喃说道:“在我十七岁那年,我就发誓要摆脱你,用了很多办法,其中就包括去追求与你差不多的廖水粉……但我没有成功。因为我不管跟哪一个,多少个女人在一起,只要一想做那种事,就会想到你,想到你的身体。而那些本该很优秀的女人,在我眼里就会变成一具毫无吸引力的红粉骷髅。” “但廖水粉不是,我试过很多次了,对着她的照片。” 何秀城低下头,又看向银金花:“所以呢,你在察觉廖水粉对我有着一定的帮助后,这才力劝我放弃她,用各种借口让我回到了京华。” 银金花说话了:“你放不下我,那是因为我深深的爱着你,你也深深的爱着我。廖水粉,在你心中,只是一个我的代替品。秀城,我很满意到现在为止,你除了我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女人了,这也是我为什么深爱……” “能不能别再说这些让我恶心的话?” 何秀城打断了银金花,冷冷的说:“假如你没有在我身上做手脚,我会看到别的女人身体后,会感到恶心?银姑,你能不能告诉我,在我十三岁那年,你对我做了什么?” “别再敷衍、欺骗我,看在我死了的母亲份上,行吗?” 何秀城最后这句话,带着无比的诚恳。 银金花的身子,猛地一颤,嘴角紧紧抿了下,又放松了:“杀破狼三部中,本来就有苗疆蛊门的人。变色龙,在从忘忧草中提炼出来时,就夹杂了蛊毒,所以才会影响人的神经。” 何秀城说话的声音,猛地提高了:“我只想知道,你在我身上做了什么!” 银金花扭头,看向窗户那边,轻声说:“听说过苗疆的阴阳蛊吗?” “阴阳蛊?” “是的,它还有个很浪漫的名字,叫青人蛊。” 传说,苗疆的多情女子在被丈夫抛弃后,有的就会修炼出一种蛊虫,种在那个男人身上,这就是青人蛊。 男人中了青人蛊后,只要接触别的女人,哪怕是只想想别的女人,就会痛苦不堪,只能一辈子跟着那个下蛊的女人,成为他的奴隶。 何秀城以前对‘蛊’这个玩意并不感兴趣,因为他觉得那玩意太恶心了,直到高飞在岭南中了蛊毒的消息传来,他才猛地意识到,并想到了好多事:这么多年来,他为什么对别的女人不感兴趣,甚至想都不敢想,只要有那种想法,只能会想到银金花? 他开始觉得,这不是来自心理上的,而是来自身体。 他喜欢廖水粉,只有想到她才不会有厌恶,那是因为她与银金花有着太多的相同之处。 他,是不是被银金花,下了传说中的蛊毒? 所以这些年来,他才无法离开银金花。 现在,在银金花说出阴阳蛊后,何秀城终于确定他没有想错了。 而且,银金花也隐隐的表示,她在高飞身上,也种下了这种阴阳蛊,使他无法离开她! 银金花,从此之后,要把两个男人,两个最优秀的男人,牢牢控制在手中,成为她壮大破军的主要法宝。 那么,她又是怎么给高飞种下阴阳蛊的? 何秀城想到了他十三岁那年的某个深夜,那个忽然化身为美艳魔女的银姑,用小嘴让他无法自拔的香艳…… 她,这个本该与他有着亲近血缘关系的魔女,毁了他的一生,口口声声说她深爱着他的同时,却又去控制别的男人。 “表砸!” 想到银金花那张小嘴的迷人,何秀城再也无法控制攸地腾起嫉妒,愤怒和狂躁,嘴里低低的骂着,转身扑了过去:“我要杀了你!” “秀城,冷静一些,这是在廖家!” 银金花没有躲闪,任由他狠狠扑在自己身上,却在他的拳头砸在她鼻梁上时,在他肋下飞快的点了一下。 一下子,何秀城就感觉自己四肢无力了,可他却不罢休。 “你这个不知羞耻的表砸!” 何秀城骂着,霍然抬头,狠狠砸向她的鼻子。 银金花抬手,撑住了他的下巴,低声喝道:“秀城,如果你想让何家因你的不冷静,而身败名裂,那你尽管闹!” 你敢再闹,那就别怪我把所有真向说出去! 这就是银金花这句话中的意思。 无论何秀城这个何家子孙有多么不屑,但毫无疑问的是,他把何家的荣耀,看的比他生命还要重要,这也是最让人佩服的地方。 所以银金花那番话,对他来说就是死穴。 果然,听银金花这样说后,何秀城的挣扎动作,一下子凝滞了。 “秀城,无论怎么样,请你相信我,我只爱你一个--如果可以,我真想被你一口口的吃掉,彻底融化在你的血肉中。还有就是,我这样做,也只是为了壮大破军。破军是我的,但也是你的,难道你就真忍心把它败坏掉吗?” 银金花抬手,在何秀城脸上轻轻摩挲着,目光温柔的喃喃说道:“秀城,你放心,我以后肯定会让你找到幸福的,我肯定!” 帮,帮帮! 何秀城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就听到外面有人在敲房门,廖家保姆周嫂的声音,在外面隐隐传来:“何少爷,来客人要找你呢。” “哦,稍等啊,我换件衣服。” 何秀城盯着银金花的眼睛,过了足有一分钟后,才用正常的声音回答。 银金花在他肋下再次点了一下,他的四肢重新恢复了自由。 就像刚才骂银金花表砸的人是别人那样,现在的何秀城已经彻底冷静了下来,从他身上站起来,整理着有些杂乱的衣服:“你说,谁会来找我?” “出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银金花也站起来,开始收拾沙发:“我替少爷收拾一下屋子。” 第1586章 我希望他能活下来! 其实在周嫂说有人找时,何秀城俩人就猜到来者是谁了。 不会是廖无肆,因为这儿本来就是廖家,他自己的家,如果是他要找何秀城,那么周嫂不会是说客人。 能够被廖家的人视为客人,而且又被看重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何秀城本人,另外一个呢,就是已经与廖无肆明确未婚关系的贺明珠。 其实,他们俩都已经算是廖家的人了,不过这种大家族因为规矩众多,所以在他们没有正式结婚之前,只能算是廖家的客人。 虽说贺明珠出身平凡,而且生性也比较乖戾,一点都不符合豪门大族为晚辈操办婚事时基本带有联姻色彩的宗旨,不过因为她常年呆在廖水粉身边,忠心耿耿的,所以也就获得了廖家的认可。 贺明珠知道与廖无肆走在一起,绝对是高攀了,所以每次来廖家,就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自然,每次都是小心翼翼,尽可能的博取廖家长辈好感。 看出贺明珠的不自然后,心疼她的廖无肆,就主动搬出了廖家。 对此,廖家长辈有些无可奈何,但也知道廖无肆是很有个性的人,也没逼着他们非得在家里住,就是顺其自然。 相比起其他豪门来说,廖家算是开明很多了。 跟着候在院子里的周嫂,何秀城来到了前面的客厅前。 同很多豪门大家一样,廖家老夫人所住的地方,也是在郊区,就是那种有前后院的仿古建筑,何秀城这个未来的东床快婿,来到廖家后,自然会被当做贵宾,安排在后院住下。 “何少,请。” 周嫂来到客厅前,停住了脚步,帮何秀城掀起了竹帘。 “谢了,周嫂。” 何秀城含笑点头示意,迈步走进了客厅内。 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这次来廖家的客人就是贺明珠。 “伯母。” 看了眼端坐在旁边沙发上的贺明珠,何秀城先毕恭毕敬的向廖家老夫人问好。 老夫人年龄并不是太大,今年才刚刚六十,不过身体一直不咋样,所以就显得有些老态,但从她的脸上能依稀看出廖水粉的影子,年轻时也绝对是个大美人的。 “秀城,坐,呵呵。” 廖夫人对何秀城的印象不错,跟他说话时,每次都是带着最可亲的笑。 原因有两个:第一个,自然是因为在廖水粉出事,她着急上火病倒后,何秀城就及时赶来‘衣不解带’的伺候在病榻前,到现在已经连续五六天了,却没有丝毫的怨言,甚至比廖无肆这个亲儿子都体贴老人。 第二个呢,则是因为何秀城对她女儿用情极深,在廖水粉遭受来自韩震的打击,老夫人以为女儿会痛苦一辈子时,他出现了,给予了她各种关心,与开导。 就这样一个重情重义,英俊潇洒,还又有着良好出身的男人,廖家有什么不满意的? “谢谢伯母。” 何秀城道谢后,才与沙发上的贺明珠打招呼:“明珠,你好。” “我找你有事。” 贺明珠向来说话就是快人快语,说完后才察觉到守着廖夫人不该这样说,赶紧抱歉的笑了笑,垂下眼帘低声说:“伯母,我、我……” 幸好廖夫人对贺明珠的脾性很了解,不在意的呵呵笑道:“明珠,你在廖家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怎么现在学会拘谨了?哎,我去外面晒晒太阳,就不管你们年轻人的事了。” 女儿被人绑走后。廖夫人知道最着急的人,绝对是贺明珠。 现在贺明珠风风火火的来到廖家找何秀城,自然是商议女儿的事了。 廖夫人虽然也很关心女儿的安全,可更知道她自觉的身体情况(心脏承受不了太大的刺激),所以干脆聪明的回避了。 目送周嫂搀扶着廖夫人走出院门后,贺明珠转身看着何秀城,微微眯起的双眼中,透着审视、警惕性,也不说话,就这样看着。 开始时,何秀城还能坦然面对,但慢慢就收起了脸上的笑容,皱眉问道:“明珠,你老看着我,这是什么意思?” 贺明珠说话了,语气冰冷:“9月12号那天中午,你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有什么人能证明你在那个地方。” 9月12号中午,正是廖水粉接到一个神秘电话失踪的时间。 贺明珠上来就追问何秀城这个问题,其中代表着什么意思,他当然能懂得,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到背着双手淡淡的问:“贺明珠,敬你是无肆的未婚妻,我可以原谅你这种无端怀疑我的愚蠢行为。但我警告你,仅此一次,我不希望你再重复问我同一个问题。” 何秀城可是何家的嫡系三少爷,就算不能没有混得像何落日那样风光,可也不是随便被人小视的存在,毕竟他有时候就代表着京华何家。 而贺明珠呢,此前只是一个失败的华夏军人,两个人的身份有着天壤之别,在她问出这个有辱何家的嫌疑问题后,何落日没有立即发怒,已经看在大家以后能成为一家人的份上了。 要是何秀城娶了廖水粉,贺明珠嫁给廖无肆的话,那么他就是贺明珠的姐夫哥。 只是贺明珠明显没有把他看做是姐夫哥,更没有忌惮他是何家的少爷,冷笑一声中忽然猛地扑过去,一把掐住了他脖子,伸长胳膊迅速前行。 “啊……” 何秀城在本能的发出一声轻呼后,被贺明珠推着飞快的后退,一直退到南墙下才停住,瞪大的眼里全是不信,更多的却是愤怒。 “我再问最后一遍,9月12号那天中午,你在哪里!” 贺明珠轻咬着牙,语气阴森的说:“何秀城,别人或许忌惮你是何家的少爷,不敢招惹你,可我却不在乎。如果让我确定你就是掳走粉姐的那个人,我会当机立断干掉你,用你死了都害怕的手段!” 贺明珠不是在恐吓何秀城,因为她此时双眸中全是炙热的杀意:“实话告诉你,为了粉姐,我才不在乎能不能嫁给无肆--因为没有粉姐的话,就没有今天的贺明珠!” “你、你这个疯子,疯子,松开我!” 何秀城被贺明珠已经掐的满脸涨红,嘴巴大张着,舌头开始慢慢向外伸出。 贺明珠不为所动,依旧逐步加力,直到他双眼都有瞪出的迹象,拼命点头后才收回一半的力气,低声喝道:“说,我不希望听到任何的废话!” 看出贺明珠的确不在乎自己的身份,更不在意能不能成为廖家的儿媳妇,而是一心追查廖水粉的失踪下落后,何秀城不敢再说什么,用手揉着咽喉,哑声道:“水粉被人掳走那天,我正随单位领导在西光市视察项目,我们总共是十二人,你要是不相信的话,可以去单位打听一下。” 咳嗽了几声,何秀城说话的语气才慢慢恢复了正常:“当天晚上我听到不幸的消息后,就连夜坐飞机赶了回来,抵京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半左右了。这些,都可以从机场候机大厅内的监控器内看到。” “我回京后的第二天早上七点,就来到了廖家,一直到现在。” 何秀城说到这儿时,脸上全是愤怒的神色,从口袋里拿出手机,说:“贺明珠,不知道你还要不要我给你找证人,来证明我这几天一直在廖家?或者,你来查看一下我这几天的通话纪录,看看我这些天都是联络了什么人?” “我要去你的住处看看。” 贺明珠依旧面无表情,才没有为何秀城一脸的委屈所打动。 “好,你跟我来。” 何秀城好像终于意识到贺明珠是什么人了,也懒得解释什么,说着抬脚就向门口走去。 贺明珠紧紧跟随:“在廖家,谁来照顾你日常生活的?” “银姑,我家里的保姆,一个老妪。” 何秀城头也不回的冷笑道:“贺明珠,你不会怀疑我通过她来向外遥控什么吧?她是昨天才来廖家的,因为我不小心感冒了,才来照顾我的。” 贺明珠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右手抄在裤子口袋中,跟着何秀城走回了后院。 后院西厢房门前,满头银发的银姑,正在把一条被单向临时扯起的绳子上搭,嘴里还嘟囔着:“这孩子,就不知道盖久了的被单,得晒一下……秀城,你回来了,这位是?” 看了眼满头花白头发,满脸褶子很慈祥的银姑后,贺明珠犹豫了一下,没有跟着何秀城进屋,而是转身就走。 “喂,贺明珠,你要走?” 何秀城在门内叫道:“不进来检查一下,看看能不能发现我绑架明珠的疑点?” 贺明珠停步,慢慢的转身看着他,低声说:“何秀城,有些事其实咱们大家心里都明白,只是我现在没有找到证据。可你千万别太嚣张了,因为我有时候做事,是从来不按规矩出牌的。”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何秀城愣了下,气呼呼的问道。 贺明珠冷笑一声,转身快步力气。 目送贺明珠的背影消失在前院的拐角后,何秀城仍旧一脸的气愤,看似是在低声咒骂贺明珠。 抖了一下绳子上的被单,银金花淡淡的问:“要不要把她给做了?” “你会做那种愚蠢的事?” 何秀城用眼角扫了眼银金花,走进了屋子里:“我要在第一时间,得到高飞的消息。” 银金花跟着慢吞吞的走向门口,咳嗽了一声掩着嘴说:“要想知道他的消息,最起码得两天之后。” 何秀城坐回到了刚才他坐着的沙发前,说道:“两天后,他是活的,还是个死人?” “如果他是个死人,就再也没有被我所控制的价值。” 银金花转身,看着西南方向,忽然笑了:“秀城,你希望他活着,还是死了?” 一个老妪,忽然间笑出了华信少妇的神韵,这让人看上去有些诡异。 何秀城呆了一下,随即看向了别处:“我希望他活着--或许唯有他,才能做到我始终做不到的事情。” 第1587章 她死了,你会心疼吗? 何秀城努力要做的事,就是整垮破军。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为破军精心挑选了高飞这个强大的敌人。 其实何秀城与高飞之间,不但没有深仇大恨,而且他还很欣赏高飞,这与高飞是否‘霸占’了廖水粉,并没有太大的原因。 如果没有破军存在的话,何秀城敢保证,他跟高飞会成为惺惺惜惺惺的好朋友。 不过现在,高飞却只能被他当做整垮破军的工具。 这也是为什么在河底古墓时,他明明可以让银金花杀掉高飞,却不许她动手的原因--同时,这也是他心甘情愿让出河底古墓的事实。 当然了,高飞能否领略他这番好意的前提,那就是必须得活下来,而且还不能被银金花所控制。 何秀城与高飞之间的矛盾,说起来很纠结:高飞现在已经视他为必须干掉的敌人,而他却希望高飞能好好的活下去,最起码在破军被整垮之前,他是这样的心思。 银金花很明白何秀城的心思,也有着跟他一样的心思:那就是高飞必须得闯过这一关。 俩人都希望高飞能闯过这一关,就是籍此来确定高飞的能力。 但他们希望高飞活下来的最终目的却不同:何秀城希望他活下来,就是为了能够跟他‘并肩作战’整垮破军。 而银金花呢,则要通过控制他来壮大破军。 银金花既然能控制住何秀城,那么她同样能控制住高飞,因为她有杀手锏:这两个男人,都中了她的青人蛊蛊。 关于青人蛊的传说还有一个,银金花没有告诉何秀城,那就是假如她这个放蛊者要是死了的话,那么中蛊者,也很快就会悲惨的死去。 青人蛊之所以称之为青人蛊,就是因为有着‘同生共死’的特点。 真正的青人,难道不是同生共死的吗? 听何秀城说出这句心里话后,银金花又笑了:“呵呵,秀城,你有没有发现,我们跟高飞三个人的关系,原来是那样的不一般。” “人死了,再不一般的关系,也就变得一般了。” 何秀城从沙发上站起来,转身走向了卧室:“看来,我在这地方呆不了多久了,等廖水粉的死讯传来,我就没有再呆下去的必要了。” “廖水粉死了,你会心疼吗?” 银金花忽然问道。 “以前,肯定会。” 何秀城在走进卧室前,扭头看了眼银金花,低声说:“但现在,决不会了。” “因为,你现在已经明白了过来,以前你那样痴迷于她,只是因为她与我有七分神似之处,是活生生的另外一个人。” 银金花望着关上的房门,慢慢坐在了沙发上,喃喃说道:“知道我已经给高飞种上青人蛊后,就对我彻底失望了,这才对廖水粉忽然失去了感情--其实,我又何尝不是这样?我的青人蛊,已经分别种在你跟高飞两个人的身上,我的感情,也相应的分为了两半。唯一的区别,我是真的爱你。对他,则是因为药性。” 银金花所说的这些,何秀城没有听到,已经告辞廖夫人走出廖家的贺明珠,自然更听不到了。 何秀城就是少爷。 是他掳走了廖水粉,只是安排的却非常巧妙,有他没有在场的证据。 其实,不管何秀城能不能拿出证据,来证明他是清白与否,这对贺明珠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她相信,何秀城也明白这一点。 他这样做,只是为了堵住大多数人的嘴,这样就能站在某种高度上,让别人不敢随意动他--其实他也不惧怕别人动他。 何秀城所在乎的,唯有何家的声誉。 可惜,贺明珠却看不出这一点,正如她杀气腾腾的来找何秀城,最终却悻悻的离去那样:在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之前,她不敢随意动何秀城。 贺明珠担负不起挑起廖何两家矛盾的责任,因为那不是廖水粉所看到的,不管她在哪儿,她是死是活。 驾车驶上主干道后,贺明珠的神情仍旧有些恍惚。 她急匆匆赶来京华,找到何秀城,全凭着一股子率性而为的气势,可何秀城滴水不漏的反击,却轻易击溃了她。 现在,她一下子失去了动力,做事的动力,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又是该去哪儿,在不知不觉中驶过中间线,差点与迎面而来的一辆车相撞,被人家狠狠骂了句后,贺明珠把车子停在了路边,疲惫的趴在了方向盘上。 粉姐,你在哪儿? 身心疲惫的贺明珠,重重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她太累了,这几天几乎没合上过眼,在一下子失去了做事的动力后,疲倦就像大山那样压了下来,使她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就这样沉沉的睡了过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贺明珠嗅到了熟悉的烟草气息。 还有,很浓,很浓的血腥气息。 她慢慢的抬起头,然后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就靠在车头上,手里香烟冒出的青烟,随着秋风刮进了车内。 廖无肆。 贺明珠怔怔的看着廖无肆,过了很久才说:“你来了?” “嗯,我来了。” 廖无肆把烟头从嘴上拿下来,随手弹在了路边草丛中。 他还是穿着几天前去冀南的那身衣服,黑色长袖圆领体恤,石磨蓝的牛仔裤,黑面红底的旅游鞋。 不过现在再也看不出原先的颜色了,或者说已经变成了一个颜色。 那是血液凝固后的颜色,是一种黑红色,还夹杂着一些灰白色的碎末。 那是肉。 有苍蝇趴在那些碎肉上,根本不为他走动而离开。 别的女人要是嗅到这股子气味,看到这些东西,肯定会害怕,最起码得恶心的要命。 可贺明珠看着何秀城的眼神中,却带着温柔:“你又杀人了?” ;“嗯,那些人该杀。” 廖无肆好像这才看到衣服上满是鲜血,味道令人作呕那样,反手脱下了体恤,随手仍在了公路下面,露出一身结实的腱子肉。 那些人,总共十八个人,都是稻花香酒店的厨师、服务生。 那些人,或许只是破军的一些小喽罗,罪不至死,或许有的还是无辜者……可廖无肆却不管那些,在从沈银冰嘴里逼问出她出来的地点后,就赶去了稻花香大酒店,把当值的那些厨师,杀了个干干净净。 当然了,在那些人被杀之前,廖无肆肯定会问他们一个问题:该怎么才能从仓库里,找到那扇门,回到八十米以下的地下,坐上那列只有一个车厢的地铁,回到那个四周全是黑玉的墓室内。 那些人不知道,他们是真的不知道:不知道开启那扇门的机关蔵在哪儿,只知道他们奉命,今天会招待一位忽然从仓库内走出来的年轻女子。‘ 既然这些人不知道,就代表着没多大用处。 没用处的人,就没必要再活在世上浪费粮食,污染空气。 于是廖无肆就杀掉了他们,总共十八个人。 杀完人后,廖无肆从容离开了现场,驾车回京华。 他觉得,他早就该做贺明珠要去做的事--廖水粉与高飞在地下已经被困了五天多,而且下面有着无处不在的各种危险,他们活下来的希望,绝对是渺茫到了极点。 廖无肆不想再呆在冀南,等那些专家好不容易打开暗道后,看到他姐姐的尸体。 所以他在杀人后,就驾车赶回了京华。 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忽然杀掉那么多人,并毫不掩饰的从容离去,这是对冀南警方的极大挑战,哪怕这个人是廖无肆,是京华廖家的人,他们都不能无动于衷,就算不敢像追捕特大行凶杀人犯那样,可也是紧追不舍。 贺明珠从车上走下来时,就看到了不远处那几辆警车,冀南市局老大李承明,与十几个警员默默的站在那边,没啥动作。 但廖无肆却相信,他们肯定已经向上级汇报过,并被授予了某些权力,说不定还会有相关部门的人前来协助他们。 “你不该那样冲动的。” 贺明珠叹了口气,说道:“你想怎么办?” “你想我怎么办,我就怎么办。” 廖无肆不在乎的说,声音很淡:“其实我早就厌倦了杀人,早就想找个地方来反思一下,我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那就跟他们走吧,一切有我。” 贺明珠沉默很久,才轻声说:“我会帮你做你想做的那些事。” “麻烦你了。” 廖无肆张开双臂,轻轻抱了下贺明珠,附在她耳边低声说:“我是不是太胆小了,在最需要我的时侯,却找机会逃避了。” “为什么要这样说?” 贺明珠轻拍着他后背,泪水淌了下来:“无肆,别人或许不知道你为什么杀人,可我却知道,你要记得小心。” 廖无肆没有再说什么,也拍了拍她的后背,又紧紧的抱了她一下,随即转身走向了李承明那边。 廖无肆走的很稳,脚步不疾不徐,就像去会见老朋友那样,来到李承明面前。 李承明刚放下手机,眼神复杂的看着他。 “李局,你请示好了吧?” 廖无肆笑着问道:“是把我带回冀南,还是交给京华警方?” “你是在冀南杀人的,暂时得交给我们冀南警方处理。” 李承明沉默了片刻,晃了晃手机:“这是最高部门的领导指示--很遗憾,廖无肆,你杀的那18个人中,现在已经确定有两名无辜者了。” 廖无肆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笑了笑,伸出了双手。 “不用戴手铐了,那玩意对你来说没什么作用。” 李承明摇了摇头,打开了自己的座驾车门,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还需要跟你女朋友说句再见吗?” “不用,她知道我要去做什么。” 廖无肆摇了摇头,矮身上了车。 砰、砰砰,随着一阵关车门声,凄厉的警笛声响起,几辆警车先后缓缓调头,向来时的方向急驰而去,只剩下贺明珠呆呆的站在车前。 夕阳,把她的影子拉的很长,显得那样孤独。 第1588章 火焰中的怪兽! “这是什么味道?” 廖水粉看着燃烧的木头,微微皱眉时皱了几下鼻子,接着抬手捂住:“这里面不会真的有什么古怪吧?” 高飞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该我觉得不该有什么问题,因为如果木头里有问题的话,那个人就不会给留下打火机。可能是上面的油漆发出来的味道,反正那玩意向来都不怎么好闻。” 一般来说,在一个相对密封的空间内,如果有透气孔存在的话,当点燃一支火把后,火苗就会向透气孔那边的方向明显倾斜,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所以在木头发出轻微的啪啦响声中,高飞俩人都在观察火苗。 如果把挂着那幅‘画地为牢’画像的墙边,当做是北墙,那么根据‘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规律来辨识方向,火苗倾斜的方向在西南。 “那边!” 廖水粉抬手指了下那边,快步走了过去。 高飞高举着火把,紧跟着走了过去。 他们刚才是站在东北角,火苗明显向这边倾斜,但当他们来到西南角时,燃烧的火苗却不再倾斜,而是向上拔起了。 “难道那透气孔被堵住了?” 高飞举着火把,仔细观察着西南角的墙壁,希望能找到不一样的地方,然后抬脚在上面狠狠来一下,就出现一个生命通道……但可惜的是,那面墙与其它地方的墙,看上去没什么两样,用手翘翘,也是发出沉闷的崩崩声。 “不是被堵住,而是在咱们的上面。” 廖水粉慢慢抬起头,看向了墙角上面。 高飞跟着抬头看去,才发现西南角的上方,有许多黄豆大小的孔,火苗向上拔起,就是受这些透气孔的影响。 虽然早就猜到,人家既然处心积虑的把自己困在这儿,那么就不会太轻松的放自己离开,更不会因为火苗的指引就找到出路,可俩人在看到这些透气孔后,还是很失望。 这真的只是一下透气孔,假如他们能变身的话,变成蚂蚁就能爬出去。 可惜他们不能,所以只能腆着脸的看了片刻,相互对望了一眼走回到了那幅画像前,开始面壁--既然透气孔那条路走不通,接下来就该把所有精力用在那幅画上,希望能从中找出生路。 啪嗒一声轻响,燃烧的木头又爆出了一个火花,提醒高飞俩人:哥们已经没多少烧头了,你们得快点,在这儿傻站那么久了,还没有找到? 感觉到火苗接近手背的热度,高飞的目光这才从那幅画上挪开,看向了廖水粉:“都把画上的比划等东西记住了吧?我要暂时灭掉木头了,咱们不能总长着,要不然很快就会烧没的。接下来我们最好是静坐,像和尚那样--廖水粉,你怎么了?” 高飞快说完他的想法时,才发现廖水粉始终盯着那幅画,很入迷,或者说很呆滞的样子,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她没有反应。 “吓,你不会是要走火入魔了吧?” 高飞继续开着玩笑,拿快要烧到手的木头,在她眼前晃了晃。 “呃。” 廖水粉嘴里发出一声轻微申银,眼珠随着火把的晃动转动了几下,看向了高飞。 “你这一声叫的真销、魂,幸亏我是个正人君子,不会为你所动……” 高飞口花花着,刚说到这儿忽然发现廖水粉的眼神很不对劲,不但呆滞,还在火苗的照耀下,闪着妖异的深黑色。 黄皮肤黑眼睛,本来就是汉人的种族特征,瞳孔越黑,就越迷人,要不然也不会用‘黑葡萄’这个词来形容女孩子漂亮的眼睛了。 不过当一双眼睛的瞳孔黑到极致,黑到仿佛能一下子通到九幽地狱中去后,这就说明有问题了。 而且,廖水粉的瞳孔不但黑的出奇,而且还会给高飞一种,里面有无数看不到的虫子在爬的纷乱感,让他的心猛地往下一沉,随即明白了什么,抬手就把手里还有巴掌长的木头扔了出去。 “廖水粉,你怎么了,哪儿感觉不对劲?” 高飞抬手板住廖水粉的双肩,问出这句话时,忽然就觉得胃部剧烈抽处了起来,一阵无法压制的干呕让他很难受,还伴随着头晕目眩。 “马力隔壁的,这木头里果然有古怪,看来我的样子跟廖水粉也差不多,只是自己看不到罢了。” 高飞踉踉跄跄的后退几步,噗通一声坐到在了石炕上,弯腰长大嘴巴伸进右手食指--他以前喝醉酒难受时,就会把手指伸进去一抠,然后就吐出来,好多了。 他刚把手指伸进嘴里,眼前就是一阵天旋地转,噗通一声仰面躺倒在了炕上,正要本能的坐起来,就觉得身体深处忽然腾起一条火龙,飞舞着,愤怒的咆哮着在他身体所有的筋络中乱窜。 高飞很熟悉这种感觉。 在过去的两个月中,每当他身体里的烈阳蛊在发作时,就会有这种感觉。 那条深藏在血脉、筋络中的火龙,在闹腾一阵后就会积蓄到他的下面,造成他对女人的无比渴望。 在五天之前,高飞很讨厌这种感觉,因为烈阳蛊总是让他变成一头愤怒的、的牲口,不把女人折磨个死去活来不罢休。 可在几天之前的那个夜里,他对烈阳蛊却有了一丝好感:在他本身遭遇白衣长老无情的打击时,激发了蔵在灵魂深处的烈阳蛊,与他合为一体,齐心协力最终把敌人给硬生生的撞死了! 烈阳蛊虽然邪恶到了极点,把他给折磨的死去活来,可终究是把高飞当做‘房子’的,房子在遇到强有力的外来打击时,烈阳蛊这个‘房客’自然不会袖手旁观,正所谓皮之不附,毛将焉存? 皮都没有,毛往哪儿依附呢,房子都塌了,房客又往哪儿去住? 所以在高飞遇到外来的强大危险时,烈阳蛊就会与他合二为一,共同抵御外来侵略。 由此可以看出,任何事物都有着它的两面性,再恶毒的东西,也有它有用的一面。 不久前,高飞刚把廖水粉收拾的死去活来,喂饱了烈阳蛊。 现在距离烈阳蛊‘进食’,最少还得有七八个小时,它这时候却忽然惊醒,开始咆哮着翻腾--只能证明它感受到了‘房子’的危险,这才被惊醒,继而要全力帮助高飞消灭外来隐患。 烈阳蛊惊醒开始翻腾着盘旋后,高飞那种难受到极点的干呕,立马小了很多,浑身软绵绵的,甚至连呼吸的力气也没有,就这样躺在炕上一动不动。 他的大脑思维却没有停止运转,感受到烈阳蛊像一条巨龙那样,亡命吞噬那些干呕时,明白了什么:花架的木头中有毒,我跟廖水粉都中毒了,只是我本身体质有些特殊,所以才会产生干呕的感觉,却让烈阳蛊感受到了危险,本能的开始消灭那些危险。 他的脑海中,甚至出现了一副画面:一条咆哮的巨龙,上下翻腾着张大嘴巴,正在跟一个看不清模样的怪兽做殊死搏斗。 那个怪兽是五颜六色的,长相很猥琐,也很厉害,仅凭人类本身的免疫力,压根就无法阻止它的破坏,不过在烈阳蛊面前,它却完全处在下风,仅仅几个照面,就被撕咬的屁滚尿流…… 那个怪兽正被烈阳蛊死命噬咬着,哀嚎着,变得越来越脆弱,开始四处逃窜。 高飞很舒服,就是全身没力气,只想一辈子这样躺在这儿,静静等待无力感慢慢退去。 他倒是很想静静的躺在这儿,袖手旁观烈阳蛊大战不知名怪兽(当然了,这是他个人的幻想),可有人却不想他这样安逸。 那个人,自然就是廖水粉了。 与高飞自身拥有特殊体质不一样,廖水粉对某种毒素的免疫力几乎为零,甚至可以说一下子就被掳获了,压根没有丁点的反击迹象,也不会像高飞那样感受到恶心了。 廖水粉双眼瞳孔黝黑,黑的那样深邃,在火光下透着说不出的妖异。 高飞随手扔出去的那截木头,恰好落在了破碎的花架上,点燃了其它木料,在他感到恶心,躺在石炕上浑身无力时,所有的木料都燃烧了起来。 火光熊熊,却没有烟,只有更多的毒气散发出来,让廖水粉彻底陷进了某种疯狂中。 烈阳蛊在死命噬咬不知名怪兽时,廖水粉愣愣的看着那堆火,双眸瞳孔越来越黑,只是眼神也越来越呆滞。 她看到了佷多人在烈火中惨嚎着,奔跑着,一只只说不出名字,却是五颜六色的怪兽,对他们穷追不舍。 她不敢再看,很想像火光中那些人一眼逃跑,用最快的速度。 她转身要跑,却看到一只体型最大的怪兽,就躺在她前面不远处的石炕上,正对着她露出骇人的獠牙,有腥臭的黏液,从怪兽嘴唇上垂下,看上去是那样的恶心,可怕。 廖水粉觉得她可能尖叫了一声,转身就跑--重重撞在了一堵墙上,扭头看去时,就发现那只怪兽扑了过来,嘴里喷出的恶腥气息,让她几乎也要昏过去。 怪兽扑在了她身上,张嘴咬住了她脖子,吼吼嘶叫着要把她撕成碎片。 没有谁甘心被活活咬死的们,哪怕是再软弱的人,在生死最紧要的关头,也会本能的做出殊死挣扎-- 死亡的威胁,彻底激发了廖水粉的求生逾望,嗓子里低吼一声,猛地抱住了怪兽,张开嘴巴狠狠一口咬住了它的脖子。 “啊!” 全身无力的高某人,正躺在炕上闭着眼,看烈阳蛊一点点的把那个怪兽吞噬时,忽然有人狠狠砸在了他身上,张嘴咬住了他脖子。 疼的他大叫一声,猛地睁开了眼,就看到廖水粉像个歇斯底里的恶魔那样,死死抱住他,状若疯癫的咬住了他脖子。 疼痛难忍的高飞,真搞不懂廖水粉那两排洁白整齐的贝齿,怎么可以有这么大的咬合力,一下就咬破了他的脖子。 鲜血,滴落到了石炕上。 第1589章 深渊中的那些逝者! 论起武力值,一百个廖水粉恐怕也比不上高飞,能被他在一个小时内杀个干干净净--毕竟像她这种女人中的极品女人,最大的骄傲不是武力,而是魅力。 可现在呢,高飞正处于浑身虚脱无力的状态下,连呼吸都感到困难,在被咬住脖子疼痛难忍时,才勉强发出了一声惨叫,本能的伸手就去推搡。 他希望能推开扑在他身上的廖水粉。 一瞬间,他也知道廖水粉忽然发狂,疯狗般的扑过来咬住他脖子,也肯定是中了花架木头中的毒物所致,所以并没有怪她,只希望能推开她再说。 但很可惜的是,高飞大脑明明向双手下达了‘推开廖水粉’的命令,可他的双手却没有一点动静。 忽然间的极度脱力,使他根本抬不起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廖水粉咬住他的脖子,嘴里发出临死前的呜呜声响。 坏了,难道就这样被她咬死? 高飞脑海中迅速浮上这个念头,希望能刺激到正在与怪兽激战的烈阳蛊,先分一部分力气过来,推开廖水粉再说,但烈阳蛊却无动于衷,因为它与怪兽的鏖战,也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 它必须乘胜追击,彻底把怪兽吞噬掉,绝不能让它逃走,要不然就会前功尽弃了。 征调烈阳蛊无果后,高飞只能眼睁睁看着廖水粉,好像逮住小老鼠的小花猫那样,用力摇摆着脑袋,很兴奋的样子,丝毫不顾忌满嘴都是鲜血。 高飞很悲哀,他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力气,挣开廖水粉的‘血口’,只知道他已经失了很多血。 那些血淌在石炕上,顺着那些小篆刻下的凹痕,弯弯曲曲的向前流淌。 “呜,呜呜!” 廖水粉知道她已经掐住了怪兽的咽喉,只需再加把力,就能把它彻底地消灭,所以越加兴奋,或者说是亢奋的呜呜叫着,有力,死死按住怪兽的身子,让它无法动弹分毫。 高飞尝到了等死的滋味,随着失血过多,他眼前开始阵阵发黑,听觉,嗅觉,视觉都在逐渐消退,感觉正在向一个无底的深渊落下。 深渊无底,他落到半空时,视线就被浓雾所遮挡,再也看不到咬住他脖子的廖水粉,也看不到正在与怪兽鏖战的烈阳蛊。 人在半空中翻转时,他看到了深渊下面,目光穿透浓雾,好像看到了一簇暗红色的火苗。 火苗也是在半空中,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就那样突兀的存在着,燃烧着,周边有许多身穿黑白两色衣服的人影,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却都昂着头的看着他。 看着他从漫天上飘落下来,脸上都带着诡异热情的笑。 高飞翻滚着向下飘落,距离那一簇暗红火焰越来越近,也看到了那些人的面孔。 围在火焰周围的那些人,竟然有很多活人。 那个留着两撇小胡子,胖胖的老男人是买买提,是被高飞在南越芒蓝草甸内枪杀的。 那个身材不高,身体却很健壮,脑袋好像个被人一拳砸碎的烂西瓜那样的男人是谁?为什么很像在外蒙汉德勒森林中被高飞一拳轰爆脑袋的岛国武士? 焦恩佐,模样依旧那样潇洒,英俊,身穿银色西装,脖子里扎着一根血红的领带,脸上带着翩翩的君子般笑容,看上去是那样的玉树临风--只是他的眼神为什么却那样空洞,没有该有的生气,只有说不出的茫然。 旁边那个身穿一身白色长裙,丝一般的乌黑长发好像瀑布般淌下,有着一张清纯面孔的女孩子,不是田中秀雅吗? 她怎么会紧紧挽着焦恩佐的胳膊,好像小鸟依人那样依偎在他身边? 那是阿斯朵丽吧? 那个是谁? 就是那个穿着一身白衣的老白毛,很像被高飞活生生撞死的白衣长老啊。 看到这些人都静静的站在火堆一侧一动不动很诡异的样子,高飞感觉很不舒服,赶紧看向了别处--然后,他就看到了红姐。 颜红身材仍旧那样娇小,性敢,只是却没穿她最爱的红色小皮裙。 在高飞即将落下来时,她却扭过了脸,看向了身边一个女孩子。 那是穆天涯,穿着一身白衣,长发飘飘的样子,依旧那样出尘,干净,只是她也没看高飞,就想不认识他那样,在那儿跟红姐窃窃私语的说着什么。 那是苏北山吗? 他身边那个中年美妇,应该是沈若萱吧? 嗯,肯定是沈若萱,要不然海伯不会跟在她身后的。 还有谢小雯,上官风铃,孙天扬--很多,很多高飞都认识的人,都在这个火堆前。 跟他有仇的人都看着他,有人更是热情的打招呼。 跟他有各类感情的人,谁也没有理睬他,自己忙自己的舍。 不管是跟他有仇的,还是跟他有情的,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已经死了。 高飞看到了很多已经死去的人,就站在那一簇暗红色的火焰周围,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下面仍旧一望无际的黑暗,所有人都连同那团火焰,悬浮在半空。 传说,人在快要死时,才会看到所有认识的死人,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我要死了吗?被廖水粉活活的咬死?嘿,嘿嘿。” 高飞心中无奈的笑着,眼睁睁看着就要落进那堆熊熊燃烧的火焰中。 忽地一声,火焰腾起,卷起的火蛇正要把高飞彻底吞噬时,一声异常空灵的龙吟唱,悠忽从浓雾上方传来,一道白色的聚大长影,翻腾着刺穿浓雾,出现在了高飞的视线中。 烈阳蛊。 烈阳蛊终于来了,就在高飞即将被火焰完全吞噬时,嘴里发着空灵的龙吟唱,白色闪电那样从上方浓雾中扎下来,伸出了龙爪。 围在火焰周围的那些人,在烈阳蛊悠忽出现后,忽然全部尖声厉叫起来,纷纷掩面四散奔逃,不分敌我。 也有悍不畏死的,比方那个胖胖的买买提,竟然在看到长龙一爪抓主高飞的身子向上飞去时,鬼叫一声纵身扑起,一下子就抓主了高飞的脚,死命的往下扯。 焦恩佐,岛国武士,还有很多很多被死在高飞手中的人,受到买买提的鼓舞后,纷纷尖声鬼叫着扑起,来与巨龙争抢高飞,希望能把他重新拽进火焰! 嗡! 一声更加空灵、清澈的龙吟唱响起,巨龙张开一只巨爪,一把就抓烂了买买提的脑袋,把他狠狠摔进了云雾中。 龙吟唱中,巨龙身子盘旋,在火焰上方上下飞舞,除了抓着高飞的那只巨爪,其它三只不停抓合,又迅速把那些缠着高飞的人狠狠甩出! 当谢小雯被最后一个摔进浓雾中,凄厉的鬼叫声悠忽去远时,巨龙仰天长吟一声,身子悠忽腾起,劈开漫天的浓雾,箭一般的直冲云霄! 嗡! 巨龙抓着高飞,很快就腾出了深渊,把浓雾,浓雾中传来的鬼叫声,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然后高飞就看到那个深不可测的深渊,速度很快的愈合,就像电梯门合上那样,一个呼吸间,就把所有一切隔绝在了另外一个世界中。 “你总算还来得及时。” 高飞长长松了口气时,巨龙松开了爪子。 “啊!” 高飞从半空中向下急坠,狠狠摔在了地上,疼的他发出一声大叫,霍然睁开了眼:巨龙小视,火焰扔在,疯狂般的廖水粉,正在死死咬着他的脖子,拼命晃动脑袋。 “闪开!” 高飞低喝一声,一把采住廖水粉的头发,猛地向外一推的同时,右手一记大力耳光狠狠抽了过去。 啪! 猛然间恢复力气的高飞,一耳光就把廖水粉抽飞了出去,人还没有落到地上,已经昏了过去,连惨叫声都没有来得及发出。 砰! 当廖水粉重重落在地上时,高飞从石炕上翻身坐起,抬手捂住了脖子。 脖子上,有个齿痕很深的伤口,那是被廖水粉给咬的,鲜血还在流,让高飞眼前阵阵发黑。 幸好,就算廖水粉在疯狂中的撕咬,也无法与刀刃相比,最多只是七八个齿孔罢了,高飞只需用手紧紧的按着,片刻的工夫就止住了血。 东南角那边的木料,已经完全燃烧了起来,把墓室内照的很亮,谈不上亮如白昼,可却能看到高飞淌在黑玉石炕上的血迹,已经顺着上面的小篆刻痕,弯弯曲曲的流向了石炕的最尾端。 火光闪烁下,鲜血淌过的地方就像一条很长的蛇,也更像一个箭头,地图上的箭头。 箭头? 当箭头这东西出不再是那种杀人利器时,它所代表的最广泛意思,应该是方向,指引人们顺着箭头走,就会到达某个地方。 高飞发现了箭头指引的方向,冲着西南角,顺着玉炕的炕沿缓缓淌下,却没有滴落在地上,而是渗进了一个一指多宽的缝隙中。 黑色的玉炕,黑色的地面,黑色的墙壁不透明的天花板--这间墓室内,黑色是绝对的主题,而黑色更是最易欺骗人类视觉的颜色,所以没有谁能在这种环境下,能发现玉炕的炕沿位置,会有这样一个小缝。 廖水粉咬破了高飞的脖子,鲜血淌在了玉炕上,沿着雕刻在上面的杀胡令小篆凹痕,小蛇般的蜿蜒前行,带领高飞找到了这个裂缝。 绝对不起眼的裂缝,只有一根手指的宽度,一寸长,恰好容许高飞右手食指伸进去,然后上下左右的活动着。 高飞右手食指动着,眼睛死死盯着石炕。 他希望,石炕会忽然裂成了两半,出现了一条暗道。 但很可惜,他在那儿扣锁了半晌,直到火光渐渐弱下来时,石炕也没有丁点的变化。 石炕还是那个石炕,缝隙还是那个缝隙,什么都没有改变。 高飞开始有了小烦躁,甚至有些绝望,缩回手指猛地站起来,抬脚正准备狠狠踹这个玉炕一脚时,动作却蓦然僵住,眼珠却缓缓向右移动。 南边的墙壁上,出现了一条通道。 原来在他希望石炕会裂开时,那个通道就已经出现了。 第1590章 看,那边! 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无声息裂开的通道,在越来越黯的火光照耀下,像个怪兽张开的血盆大口,就那样静静的呆在那儿,等候高飞主动羊入虎口。 样子看起来很恐怖,不过高飞却在一呆之下后,狂喜异常:别说只是好像怪兽的血盆大口了,就算是真的,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跳进去! 他宁愿被怪兽生吞了,也不想再待在这诡异的黑屋子里! 黝黑的通道不知道有多深,又会通往何方。 高飞是被自己因为激动而加重的呼吸声惊醒过来的,瞬间明白了:这就是生路! 他苦苦寻找的生路,也是当初设计这个古墓的设计者,故意留下的残缺。 生路不是偶然出现的,而是他触动了机关,就是那条缝隙。 谁能想到,打开这条通道的机关,会在玉炕的一个小缝隙中? 如果廖水粉没有咬破他的脖子,鲜血没有顺着刻在石炕上那些小篆的字迹蜿蜒前行出现了一个箭头,引到高飞找到那个小缝隙,他就算是找到死,也绝不会想到控制生路的机关,原来就在石炕中! 忽然间,高飞也明白了那幅画的意思。 画地为牢。 文王给武吉画了一个圈,不许他随意走出这个圈,可武吉后来还是走出这个圈,并协助姜子牙,为文王打下了八百年的周家江山。 画地为牢,困住的只是那些运气不好的孩子--挂在这儿,纯粹就是在误导别人,从上面找到出路,一直找到死。 幸好廖水粉发疯,咬破了高飞的脖子,咬出了鲜血,又在他最危险时,烈阳蛊终于彻底驱除了火焰中的毒气,把他从死亡线上及时拉了回来,使他重新恢复了力气,推开了廖水粉,找到了生路。 这一切,难道是天注定? 天注定。 盯着那边愣了片刻,高飞不敢再犹豫,赶紧跑到火堆前,也怪不得烫不烫手了,捡起一根比较长一些的木头当火把,跑到廖水粉面前,弯腰把她抄在怀里,快步冲向了黑暗的通道中。 通道中的气温,空气湿度,要比墓室内低,也潮湿很多倍,还散发着刺鼻的霉味,但高飞却顾不得这些了,把昏过去的廖水粉甩在肩头,一手搂着她连根很饱满的腿子,一手高举着火把向前走。 有带着霉味的风,从黑暗中吹了过来,把火把几乎吹灭。 高飞连忙把火把蔵在了身后--能不能走出这条暗道,就指望这支火把照明了,可不敢让它灭了。 在把火把蔵在肘后时,火把在巷壁上碰了一下。 高飞也没在意,正要侧着身子前行时,却听到一声轻微‘轰’声,然后就是眼前猛地一亮,一团火焰攸地弹起! 这团不知道藏匿在哪儿的火焰,就像一条长蛇那样,飞快的向前蔓延而去,通往更远的地方,却留下了一路光明。 望着飞快蜿蜒伸向远处的火焰,高飞傻楞在当场,好像又陷进了不真实的幻觉。 他看到,通道只有不到两米高,一米半宽。 通道右边的巷壁上,一米左右的高度位置,竟然有一溜长长的石槽--好像长龙般的火焰,就是沿着这一溜石槽蜿蜒向前的。 这里面,应该装着见火即燃的东西,比方原油啊啥的。 肯定是原油,因为火焰燃烧时散发出的气味,高飞很熟悉,当年他在阿拉伯国家的油井上,就曾经嗅到过这种呛鼻子的味道。 不过,原油生出的烟雾,却没有在巷道中蔓延,而是直直先前窜去,看来那边有通气孔,把烟雾带走了。 好像做梦的高飞,扭头看了眼后面。 墓室内的东南角上,花架的残骸仍旧倔犟的燃烧着,只是火焰忽明忽灭罢了。 高飞低头看向了脚下。 怪不得他在抗着廖水粉进来时,差点一脚摔倒,原来地上长满了青苔。 从这些青苔上就可以断定,这条暗道中没有人来过,最起码在最近半年内没有人出入过,那么少爷等人离开这儿时,走的就不是这条路了。 这条路,或许就是当年为冉闵建墓的广饶道士留下了,此前从没有被发现过。 由此可以推断,隐藏在黑玉石炕上的那个机关,也没有被少爷等人发现,他们压根就想不到,高飞会找到这条路。 当然了,至于这条路最终会通往哪儿,是天堂还是地狱,这对高飞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必须先前走,不能停留。 于是,他就向前走,扛着廖水粉踩着滑溜溜的青苔,顺着火龙向前走去。 “嗯……” 高飞扛着廖水粉向前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就在他感觉腿子发软,正要靠在左边休息一下时,廖水粉鼻子里发出了一声轻轻的申银。 她醒来了。 “醒了?” 高飞松了口气,把她横抱在怀中,靠在了巷壁上,说:“醒了就好,也不用我扛着你走了。” 当下道路湿滑,再加上高飞刚才失血过多,他扛着个人向前走,的确是累得不行,所以对廖水粉能及时醒来,他感到很高兴。 当然了,他在把廖水粉放在地上时,还是掐着她左手脉门,死死盯着她的眼睛,以防她再次狂性大发,扑上来啃咬他的脖子。 虽说多亏了廖水粉咬破他脖子,鲜血才淌在了石炕上,形成了肩头,找到了当前的生路--但总的来说,高飞真不希望被人咬住脖子,流那么多血。 话说廖水粉要是再敢扑上来,高飞肯定会毫不犹豫的一拳把她打昏。 万幸的是,廖水粉的眼瞳恢复了正常,没有那种让人心悸的黑色,只有因为半边脑袋疼痛的疼,还有就是不知咋回事的茫然。 看来,木头燃烧时产生的毒气,虽然能够很快就让人疯狂,但来的快却是去的也快,要不然廖水粉不会这么快就恢复了正常。 “怎、怎么回事?我的头,怎么这么疼?” 廖水粉茫然的站在当地,左右看了眼,抬手捂住了脸颊,舔了舔嘴唇时,才察觉到有别的滋味,本能的伸手擦了一下,却看到了满手的鲜血。 女人基本都是怕血的,所以廖水粉看到自己一手的鲜血后,马上就尖叫一声:“啊!” 带着恐惧的尖叫声,顺着巷道传出很远,也很刺耳。 “行了,别嚎了,反正这又不是你的血。” 高飞右手在身体某处上莫了一把,才好整以暇的举起来,在廖水粉的嘴巴上拍了拍,她的尖叫声马上就变成了‘哇哇’声,就像小朋友做游戏,边叫边用手拍嘴巴那样。 高飞那句‘不是你的血’,让廖水粉很快就冷静了下来,打开他的手,喃喃问道:“不是我的血,是谁的?” “look。” 高飞仰起下巴,指了指自己脖子上的伤口,淡淡的说:“你脑子要是还正常的话,就该看出这是谁咬得。” 高飞脖子伤口处的鲜血,已经凝固了,但那一圈齿痕却很清晰,半截肩膀上也有凝固的血迹,这是鲜血淌过的地方。 愣愣望着高飞脖子上的伤口,廖水粉慢慢明白了:这儿只有她跟高飞两个人,可以肯定的是,高飞是自己无法咬伤他脖子的,可他脖子上明显有个很严重的咬痕,这只能证明,是她给他咬的。 “这、这是我给你咬得?” 廖水粉指着伤口,一脸不信的吃吃问道。 “你觉得呢?下次可别再这样了,尽管我很喜欢你咬我,只是部位有些不对,未免让我感到遗憾。” 高飞拍了拍廖水粉微翘的屁屁,吸了下鼻子说:“走了,看看到底能走到哪儿。” 女人天生就好奇,十万个为什么都无法回答她那些问题,更何况高飞脖子里出现的咬痕跟她有关? 所以高飞只好在她不住的追问下,把真实情况跟她详细叙述了一遍,反正当下除了走路也没啥事,嘴巴不闲着是不影响走路的。 “真的,真是这样吗?” 听完高飞的讲述后,廖水粉呆了一下,忽然趴在他怀里,呜呜痛哭起来:“就算我差点咬死你,可你也不能用那么大力气来扇我的脸啊,你知道有多疼吗?到现在还火、辣辣的呢!” 对这种只知道关心自己的女人,高飞很无语,自然更生气了,不过看在她很可怜的份上,也就不跟她一般见识了。 至于花架木头燃烧时所产生的毒气,为什么能影响到高飞,这是他暂时无法理解的,毕竟当年在皇朝会所,陈果果释放毒气把穆天涯毒死时,那时候他可是屁事也没有的。 还有就是,毒气所产生的负面效果,好像对廖水粉这个正常人的影响时间也不长,看来只是疯狂一把就完事了。 隐隐的,高飞猜到了什么。 赖于莫邪征东为他‘定身打造’的特殊体质,他几乎不惧怕任何常规性的毒素,甚至包括赵娴静在每个研制出的最新毒药‘银色’,可却对一种东西的入侵,没有任何的办法。 那就是蛊毒。 难道,木头燃烧时散发出的毒气,就含有让人神智混乱的蛊毒? 想到廖水粉疯狂时的眼神,高飞越来越肯定他没有猜错了,只是不明白时间为什么那么短。 高飞有个优点,想不通的事,决不会绞尽脑汁的去想,很快就抛在脑后,牵着廖水粉的手快步前行。 看着高飞健壮的身子,尤其是在他脚下一个趔趄,他本能的抬手撑住左边巷壁时,左边坟起的肌肉是那样迷人后,廖水粉就觉得:人在赤果果时,或许才是最自然,最美的。 就像她现在这样,全身一丝不挂的与高飞相处,不也是没有丁点的害羞? “这可能是不要脸吧?” 就在廖水粉盯着高飞的身子,又有了新的思想时,他忽然停住了脚步。 毫无防备的廖水粉,来不及停步撞在了他后背上,撞得她那俩啥生疼,忍不住的抱怨道:“你搞什么呢你?” “看那边。” 高飞没有回头,抬手指向了右边。 “看什么呀看?” 廖水粉说着,抬头向那边只看了一眼,嘴巴就闭不上了。 第1591章 冉魏王的雕像! 满脑子胡思乱想的廖水粉,跟着高飞不知不觉的来到了一个慢弧度的拐角处。 高飞忽然停步抬手指着右边,让她看那边时,她抬头看去。 只看了一眼,廖水粉要说什么的嘴巴就闭不上了--右拐向前最多三十米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宽阔的空间,或者干脆说,是一间没有前墙的大殿。 大殿很大,高约十几米,长约几十米,宽跟高度差不多,足有五百个平米的样子。 沿着巷道右侧一路蔓延而来的火龙,这时候已经注入了大殿右侧墙壁上的七个灯塔内,又从灯塔内游出来,伸向一尊石像的后面。 这么大的一座大殿,只有一座石像。 七个灯塔都是石头雕刻而成的,错落有致的分部在大殿右侧墙壁上,里面肯定也盛着用来做燃油的燃料,火光大盛下把大殿内照的很亮,所以才让个高飞俩人,一眼就能看出大殿内,只有一尊石像。 这尊石像的用材,应该与墓室所使用的一样,都是黑色的玉石,在灯光下能闪出很耀眼的光泽。 石像是尊站像,和真人比例一般大,只是站在一个九层台阶的高台上,要想看他就得仰视了。 从石像的雕刻手法来看,多少具备一些秦兵马俑的粗狂特色,不过手法更加细腻了一些。 黑玉石像身穿宽大的汉袍,头戴委貌冠(为‘委曲有貌’之意,又名玄冠,以黑色的丝织特制成,与皮弁同制,上小下大,为大臣(卿大夫)上朝戴的帽子),方脸短须,双目为凛然远视状,左手抚着额短须,右手攥着肋下长剑的剑柄,左脚微微向前踏出一步,好像正要去哪儿。 石像虽然是不动的,可高飞俩人却能感受到一股子金戈铁马的无畏杀气,扑面而来,让廖水粉情不自禁的缩了下脖子,蔵在了高飞身后。 到目前为止,高飞已经见过很多雕像(可不是一般人常见的那种),像地下楼兰森林神殿中的女娲神像,安归教中的奎莫拉雕像,还有外蒙蒙戈尔地下成吉思汗陵大雄宝殿中的那些。 每一尊雕像,都给高飞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导致他很讨厌那些雕像,觉得在特殊环境下看到那些雕像,就代表着遇到麻烦。 现在,他又遇到了一尊雕像。 这次,又会遇到什么样的麻烦? 高飞不知道,只知道不管遇到什么麻烦,他除了全力去解决之外,好像根本没有别的任何办法。 有时候,麻烦不是能逃避的,像廖水粉那样,因为害怕这尊忽然出现的雕像,就蔵在了他背后。 廖水粉能蔵在他背后,高飞又能蔵在谁背后? 没有人。 最多,他也就是把左手捂在了下面,挡住他兄弟。 这是男人在不穿衣服遇到危险时的本能动作,同时也明确的告诉了危险,这是他最为脆弱的地方。 两个人,一尊石像,距离几十米,在七个灯塔发出的熊熊火光下对峙,足有三分钟后,高飞才轻声问道:“廖水粉,你来猜猜,这尊石像会是谁?”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认识他。” 女人的胆小本性,让廖水粉选择了退避,建议道:“要不,你去问问他?” “我不用问他,我想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高飞舔了舔嘴唇,低声说:“他就是这个河底古墓的墓主。” “冉闵?” 廖水粉猛地醒悟了过来,用力点头:“对呀,我怎么会忽略这一点呢,在冉闵的安息处看到雕像,除了他之外,还有谁有这资格啊--怪不得我能感受到一股子杀气,他是上天入地都无人可比的杀神。快,咱们过去,最好是向他请教一下,该怎么才能走出去。” 确定石像是‘熟人’后,廖水粉心中大定,连声催促高飞过去看看。 高飞没有猜错,这尊与真人大小一样的石像,正是墓室的主人,冉闵。 雕像背后的墙壁上,刻着他的‘简介、生平’,以及让他威震天下的杀胡令。 从他的出身,到他去世这些年的生平经历,都刻在了后面的墙壁上,也是小篆文,内容与廖水粉听老教授说的那些差不多,但更加详细一些。 当然了,也更加玄幻。 尤其是在他被斩龙城后,对天下灾难层出不穷的的描述,使人不得不相信,他的死触动了上天,上天用天灾来惩罚某些人。 这可能才是冉魏皇帝的墓志铭吧? 幸亏廖水粉是个大知识分子,虽然有些不要脸,不过却能把墓志铭上的意思,给高飞详细的解说了一遍。 “吓,你听最后这段话啊--嗯,我给你翻译成白话文,大体意思是这样说的。” 廖水粉站在石像一侧,开始给高飞翻译最后一段文字:“冉魏王长眠的墓室布局,完全按照东晋皇室的格局来建造,为了确保冉魏王驾崩后不被敌人所打搅,设计了一真一假两个……” 解释到这儿时,廖水粉身子忽然抖了一一下,蹭地一声再次蔵在了高飞身边,看向了那尊石像。 高飞纳闷:“怎么了,见鬼了?继续说啊。” 廖水粉呆呆望着石像,嘴巴动了好几动,都没有发出声音。 高飞更加疑惑,也看向了石像,皱眉问道:“你倒是说话啊,到底怎么了,小脸苍白的样子。” 廖水粉嘴角狠狠抽了几下,终于说出了话:“高、高飞,如果我告诉你,这尊石像,根本不是用石头雕刻而成,而是、是人的真身,你会不会相信?” “什么?” 高飞一楞,问道:“你说这不是石头雕刻成的石像,是真人的身体?” 廖水粉牙齿咯咯打颤:“是、是那墙壁上说的。” 墓志铭上明确说明,当初在建墓时,为预防冉魏王的遗体再受敌人的伤害(毕竟冉闵杀人太多),主持建墓的广饶道士,在皇陵建成后,特意布置了一真一假两个墓室。 假的墓室‘豪华阔气’,位于墓室的最中间,四周都是用来自西域的珍贵黑色玉石堆砌而成,并制造了一张专门用来停尸的玉炕--那个墓室,与巷道中一样,布满了要人命的机关陷阱。 可就算有人在付出极大的牺牲后,终于抵达了主墓室,也只发现是空的,玉炕上没有冉魏王的遗体,这就是疑冢。 而供冉魏王长眠的地方,则在疑冢西方方向千步之处的长生大殿内。 长生大殿内,除了一堵照壁、七个代表着可以长生的灯塔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冉魏王的遗体,就站在照壁下,抚剑傲视前方…… 冉魏王的遗体,没有放在玉炕上,更没有放在棺材里,而是像秦兵马俑那样,在这堵照壁前站了一千六百多年! 从封墓那天开始算起到现在,高飞、廖水粉俩人,是第一批见到他的活人。 “啥?” 听完廖水粉的解说后,高飞也浑身打了个冷颤,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看着全身黑黝黝的雕像,吃吃的说:“你、你是说,这才是冉魏王的真身?” 廖水粉不确定的摇头:“我也不知道啊,可上面就是这样说的。” “有没有说,冉魏王在此恭候有缘人?” 高飞说完这句话后,不再害怕了:冉魏王活着时,确是人间杀雄,但他只针对那些屠戮汉人的异族,相信他老人家在千年之后,不会因为同胞误入他的安息之所,就会活转过来拿着杀胡剑,一剑把高先生的脑袋割掉的。 所以高飞实在没必要害怕什么,但却不能失去对他的敬畏。 冉闵一千六百多年前犯下了杀戮,要是放在当前肯定会大受指责的,什么种族歧视啊,破坏各民族相亲相爱一家人等等,为某些明面上满口仁义,实则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正义之士所不齿。 但毫无疑问的是,他对汉民族所做的贡献,要比民族英雄岳武穆强大百倍。 没有他,汉民族可能在五胡乱华时,就会逐渐灭族了。 这样一个英雄,高飞没理由不去尊崇,敬畏他。 对高飞的提问,廖水粉懒得回答,只是说:“我们还是赶紧去照壁后面看看,别再打搅他了。” “我没有打搅他的意思,只想证实一下照壁上所说的那些对不对--他怎么会是冉魏王的真身呢?” 高飞摇了摇头,慢慢走到了石像面前,在伸出手时,却又缩了回来,双手抱拳,恭恭敬敬的深施一礼,说:“我无意冒犯您的意思,身无寸缕也只是被逼无奈,我只想看看前辈的雕像,是不是您的真身,请原谅一个后人晚辈不该有的好奇心。” 高飞此时的样子,可比他在外蒙地下陵墓的大雄宝殿内,看到铁木真雕像时正经,也严肃多了。 因为在他心里,从来没有把毁坏华夏文明的蒙古皇帝看做是自己人,觉得他们只是一群懂得抢掠,却不事生产的蛮夷。 冉闵则不同了,因为他是为汉民族的兴亡而存在,而死,自然理应受到全天下汉人的尊崇了。 武悼天王的雕像没有任何动作,依旧目视前方,带着明显的萧杀之气。 高飞慢慢伸手,碰了下雕像的衣角。 触手冰冷,生硬。 他又屈指弹了一下,发出了沉闷的铁石之音。 侧脸看着廖水粉,高飞怀疑的口气说:“这就是玉石啊,一点都不像衣服的。” 廖水粉小声回答,好像怕惊到睡梦中的人那样:“古代的大将,都是穿着盔甲的。” “哦,难道真穿着盔甲?” 高飞哦了一声,看向了雕像的右手。 雕像左手抬起抚着额下短须,右手却是在腰间,扶着肋下长剑。 “冉魏王到现在还不到两千年,决不会成为化石的,就算被某种防腐药物侵泡过,也会有血肉的手感。” 高飞说着,右手食指轻轻在雕像扶剑的手背上轻轻扫过--仍旧是那种冷硬的铁石感觉。 “这就是个石像。” 高飞笑了笑,用手去敲雕像的右手-- 嚓啷一声沉闷的铿锵声响起,一道黑光攸地闪过,擦着他的面颊。 第1592章 它已经等你太久了! 从敲打雕像手背传来的手感来看,高飞确定这是个石像,很可能就是跟主墓室中那个黑色玉炕相同的石材。 至于石像后面照壁上,为什么会留下‘这就是冉魏王真身’的文字说明,高飞估计是为了搞神秘,或者说为了震慑那些侥幸来这儿的人,不要损坏冉魏王的雕像罢了。 他才不信这尊石像,就是冉魏王的真身,再次敲了敲石像手背,笑着对廖水粉刚说了一句话,忽然就听到嚓啷一声沉闷的铿锵声响起,一道黑光暴闪! 本能的,高飞脑袋猛地后仰,犀利的劲风擦着他脸颊,嗖地窜过。 正在旁边紧盯着这边的廖水粉,啊的一声惊叫,抬头看去,就看到那道黑光直直飞向大殿上方,去势甚急,就像一支黑色弩箭那样,叮当一声就钉在了大殿顶子上。 大殿与通道一样,都是用很坚硬的青砖砌成,也不知道采用什么技术,跨度这样大竟然没有用承重柱,就像那闻名世界的赵州石拱桥。 黑色弩箭钉在青砖上,溅起一簇暗红色的火花,随即直直的落了下来,对着被吓了一跳的高飞的脑袋。 有东西呈自由落体运动方式落下来,对高飞倒是造不出任何威胁,脚下后退了一步,等那个黑色的长条形物体,从他眼前就要落到地上时,一抬手抓主了后面。 廖水粉这才看清楚,那支黑色弩箭原来是一把类似军刺的东西。 那是一把三面开刃的怪剑,黑黝黝的看上去很沉重,剑刃在火光下看起来一点都不锋利,甚至有些笨拙,不过偏偏却给人一种它无坚不摧的错觉。 “有意思。” 高飞看着这把怪剑,随手挽了个剑花,反手猛地向地上狠狠刺去。 当的一声闷响,黑色怪剑的三叉剑尖,竟然入地三分。 高飞收回怪剑一看,三叉剑尖毫发无损,反而更给人锋利的真实感。 高飞此前所用的兵器,就是陈果果那把金蛇怪剑。 金蛇怪剑诚然犀利,而且样子也好看,不过高飞一直用着不怎么趁手,感觉太轻了些,毕竟是女人所用的兵器,外表华丽却不一定适合男人的胃口。 可当下这把黑色怪剑,高飞一拿到手中,就有了一种似曾相识感,仿佛它在这儿等了他上千年,今天终于跟他相会了--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人剑合一感,人和剑从来没有见过面,在双方接触的瞬间,却找到了彼此的‘真爱’,不想再分离。 又动作娴熟的挽了几个花,高飞正遗憾没有东西用来试剑时,就听廖水粉忽然说:“这、这就是冉魏王所用的杀胡剑!” “杀胡剑?” 高飞愣了下,这才从拿到黑色怪剑的那种沉醉中清醒过来,横在眼前左手食中二指,沿着一面剑刃缓缓拭过。 看似很朴实的剑刃,却锋利异常,在他手指拭过时,竟然划破了他的手指肚,鲜血顺着深深的血槽,小蛇般往下蔓延,就在廖水粉以为血滴要滴落在地上时……那鲜血却迅速凝固,开始慢慢的消失。 不是蒸发,而是渗没。 高飞划破手指肚淌出来的鲜血,竟然慢慢渗进了这把黑色怪剑中。 “啊,这、这把剑不是海绵制成的吧?” 呆呆望着那把剑,廖水粉说出一句近乎于弱智的话时,忽然看到黑色怪剑的三面刀刃上,好像攸地闪过一抹白光! 那白光,就像驱走黑暗的第一抹晨曦,刺眼却又温柔,但随即就悠忽不见,怪剑重新恢复了它黑黝黝、沉甸甸的朴实样子。 可廖水粉却能敏锐的感觉到,这把黑色怪剑从这一刻起,仿佛又有了生命。 她之所以用‘又’这个字眼,是固执的以为这把剑在很久很久之前,就曾经辉煌过,身为天下神兵饮进了恶人血,后来却陪着主人来到了地下,沉默一千多年,直到高飞出现后,它才重新拥有了生命。 怔怔的望着这把剑,廖水粉喃喃的说:“高飞,它,可能是等你太久了。” “它已经等我太久了?” 高飞此时看着怪剑的眼神,异常温柔,就像在看着分别几辈子的青人,今生相见后的第一次接触,就能感觉到彼此的生命,迅速融合在了一起,再不分离。 “是啊,我也等它很久了,多少年了?” 高飞抬起头,看着那尊黑色的雕像,喃喃说道:“这就是冉魏王当年号召天下汉人,奋起杀胡的杀胡剑?嗯,我觉得它最好叫做杀胡刺。” “宝物自等有缘人,你就是它的有缘人呢。” 廖水粉慢慢走过来,与高飞并肩而立看着那尊黑色雕像,眼神闪动:“你说,这是不是冉魏王的真身呢?” “民间有很多古老的传说。” 高飞答非所问:“传说,在很久以前的古代,就有一种不知何物制成的药汁,类似于现代的防腐剂。人在死后,如果把遗体泡在这种药汁内,身体就会变得如铁石一般坚硬,历经千年而不腐。” “传说,当年始皇大帝的遗体就在这种药水内泡过,然后才被放置进了那口根据天上日月星辰随时都在运转的铜棺内,在银海上飘荡了两千年,直至今日都没谁去打搅他。” 高飞此时说话的声音很空灵,也很飘忽,仿佛自洪荒时代传来,那么的不真实,却又的确存在着:“不过自从大秦帝国灭亡后,这种从东海某仙府传出的秘术,就随着大秦的灭亡而消失……没想到,时隔几百年后,会又在冉魏王的遗体上出现。” 廖水粉双眸大睁着,呆望着高飞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吃吃的问道:“你、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为什么我从没有听说过?” “我知道什么啊?” 高飞眨巴了一下眼睛,声音恢复了正常,看着廖水粉一脸莫名的说:“我刚才说什么了吗?” “你刚才……” 廖水粉心中咚的一声大跳,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随即又迈了回来,温柔的笑了笑:“你刚才没说什么,就是给这把杀胡剑更名为杀胡刺。嗯,剑这个名字虽然飘逸了些,但总归不如刺霸道。很好,就叫杀胡刺吧。” “好啊,我也觉得杀胡刺要形象些。” 掂了下杀胡刺,高飞满意之色溢于言表。 廖水粉又问:“那你还确定一下,这尊雕像,是不是冉魏王的真身吗?” “是真身也好,是石雕也罢,其实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就是冉魏王,是我汉民族在濒临亡族时,挺身而出杀胡的英雄。” 高飞一翻手腕,杀胡刺贴在了他后肘,问廖水粉:“你说,我说的对吧?” “的确是这个道理。” 廖水粉也笑了,一脸的轻松:“那我们是不是该走了?” “昂,是该走了,但我会再回来的。” 凝视着那尊黑色雕像,过了片刻后高飞才点了点头:“走,我们走,看看到底能不能走出去。” “肯定能走出去的,因为这是他的意思。” 廖水粉看着那尊黑色雕像,在心中默默说了一句,跟着高飞走向了照壁后面。 从七个灯塔内蜿蜒出来的火焰,爬过照壁后一路向前。 照壁后面的通道,要比俩人刚走过的那段巷道宽敞了至少几倍,就像高飞此前所住的南部山区防空洞,地面也不再是青砖,而是石板,长满了青苔的石板,踏上去给人一种很厚实的安心感。 这一段通道很长,也很笔直,火焰蔓延出去仿佛要与天边结合,一眼看不到头,只能看到一条无尽头的长龙,无声的咆哮着,闪动着,随时准备疼痛而起。 “我觉得,我就像是在玄幻世界中。” 廖水粉赤着的小脚丫,踩在有些湿滑的青石板上,走的却很踏实,本能的伸手挽着高飞的右臂,徐步向前:“这儿,不该属于正常人类。” 说着,她抬头看了眼高飞,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你,也不属于我们正常人类,你的存在,肯定有着别人无法替代的使命--会是专门来救赎我的吗? 高飞好像感觉到了廖水粉心中的波动,挣开她的手搂住了她结实的腰,看着那条长长的火龙问道:“现在你有没有看出,这些火是靠什么燃烧的了吧?” “原油。” 廖水粉肯定的回答。 高飞提出了疑问:“那么,这些原油经过那么多年,为什么没有凝固呢?” “很简单,这条巷道的照明系统,很可能与一个地下油田相连同。只要油井不干,这边原油就不会凝固,跟流水不腐是一个道理的。” 廖水粉一脸的赞叹:“真想不到,在一千多年前的古代,先人们的土木工程技术就这样发达了。刚建国那会儿,某些西方国家还针对我们国家,发表了一系列的‘贫油论’,假如让他们看到这些,肯定会没脸的自抽耳光吧?” 啪的一声,成老三抬手在自己左脸颊上抽了一巴掌,摊开手看着那个‘血肉模糊’的蚊子,小声的骂道:“唉,这些心烦的东西什么时侯才能绝种?” 距离成老三不远处坐着的老娄,呵呵笑着拉起了鱼竿:“估计咱们人类绝种了,这玩意也绝不了,所以你最好盼着冬天早点到来。” “八月半,九月半,蚊子嘴巴快过钻。” 成老三看了眼老娄那空荡荡的水桶内,眼里浮上一抹得意:“冬天有什么好的?大冬天的谁还会跑这儿来钓鱼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倒是很适合在任何季节内钓鱼。” “嘿嘿,你这老家伙,是讽刺我钓鱼不如你吧?你瞧好,我今天一定会钓一条打鱼给你看看,要不然我还就不回家吃晚饭了!” 老娄笑骂了一句,把刚挂好鱼饵的鱼钩大力甩了出去。 那浮子刚在水面上竖起来,就迅速沉了下去。 “吆,鱼儿上钩了!” 老娄望着迅速下沉的鱼线,兴奋的怪笑一声:“啊哈哈,真是人来了运气挡不住啊!” 第1593章 无底湖里的水妖! 过了罗口浮桥沿着河堤公路向东两公里左右,有一条下河堤向北的小公路。 这条小公路向北几公里就会有一个村落,叫娄成村。 娄成村这个村庄的由来,是因为村里由娄、成两个姓氏所组成。 娄成村的北面,是一片被政府划为‘泄洪区’的盐碱地,足有数千亩地左右。 虽说进入新世纪以来,黄河再也没有像以往那样不安分的闹腾,不过正所谓‘未雨绸缪’,政府随时都做着应付紧急泄洪的准备,所以始终没有放弃对这片泄洪区的看管。 数千亩地的泄洪区,经过十数年的休养生息后,土质有了极大的改变,到处都是青油油的绿草,野生花树之类的,简直成了野兔、老鼠甚至野鸡的乐园。 在这片泄洪区的最中心地带,有一个不大的湖泊。 这个占地面积最多一百亩的椭圆形湖泊,到底是存在了多少年,就连娄成村里年龄最大的老人也说不上来。 根据当地县志记载,大明帝国洪武朝代时,娄成村先祖从北方迁徙此地来时,这个湖泊就已经存在了(因为元末明初时,齐鲁大地久经战火的洗礼,可谓是赤地千里,十室九空。朱元璋登基后,为充实齐鲁人口,就开始从枣强、洪洞向这边大移民,所以说当前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齐鲁人祖先,都是从那两个地方迁徙而来的。) 湖泊面积不大,但是水质却很好,最大的特点就是深。 深不可测。 不但深不可测,而且不管再旱,湖泊也没有干枯的时侯。 至于这个小湖到底有多深--根据老一辈的人说,上世纪在六七十年代时,娄成村的村支书,就曾经动员人用草绳测量过。 结果让人很吃惊:无论向湖内系下多少草绳,竟然都没有碰到底,当绳子再继续往下系时,就会断掉。 是齐刷刷的断掉,好像是被利刃斩断那样,在水深七八十米的地方! 这个湖里,是不是生长着一种牙齿好像刀子似的怪鱼? 没有谁知道,也没谁敢下去,在村支书第七次把断了的绳子(在同一个深度断了)提上来后,就放弃了测量……从那之后,这个无名湖泊,就被当地人称为‘无底湖’了。 有着非同信仰的人还说,在无底湖深处,有一条直通东海的地下河,河头,也就是无底湖七八十米深处,有一座水晶宫,里面住着东海龙王的最小的儿子等等。 虽说这些传说,被很多知识分子讥笑为无稽之谈,不过当地附近的很多村民,却是对此深信不疑,并告诫那些文化人,最好不要擅自下水,以免惹小龙王生气,白白丢了自己的性命。 坚信这个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由数字所组成的文化青年们,自然不会把这种愚昧的告诫放在心上--直到连续十三年,总共有三十一个有文化的年轻人,在下湖洗澡嬉戏时淹死在了里面。 除了成老三、老娄这样的大老粗,闲的淡疼没事时来这儿钓鱼外,那些文化人是从来不来的,这儿成了他们的禁地。 年过花甲的老娄俩人,每当想到某些人在经过无底湖时就会绕道走的样子,就想笑,觉得这些小兔崽子刚认识几个大字,就妄图推倒某些传承数千年的古华夏文化,简直是特么的不可理喻。 佷多人都坚信,世上没有鬼,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到过,所以才不信。 老娄信。 因为他在看到刚甩下的鱼钩迅速下沉,惊喜交加的以为钓到了大鱼,连声叫喊成老三来帮忙时,紧攥着的鱼竿,嗖地一下就被水中某个东西夺了过去。 要不是他及时搂住了旁边的一颗野梨树,估计他也会被拽下去。 然后,然后--在老娄、成老三俩人的目瞪口呆中,他们看到一个美人鱼冉冉浮上了水面。 老娄俩人望着水面上那条美人鱼,彻底的呆住,大脑停止了运转,嘴巴大张着足可以塞进个地瓜去:这是怎样的一条美人鱼啊? 长长的秀发披散下来,就像墨那样的黑,两条好像藕瓜般的胳膊抬起,纤纤十指拨开了盖住脸的秀发,露出了一张千娇百媚的娇面,张嘴喷出了一口清水。 她高总的雄膛,就像两个倒扣着的白玉碗,两点嫣红好像宝石那样,耀的人眼睛疼,柔美有力而又纤细的腰肢,足够让村里那群有俩钱就敢穿露脐装的大姑娘、小媳妇们羞愧难当。 而那突兀的,一下子浑圆的翘起,是那样的结实,饱满--身上的水珠,在夕阳下闪着金色的光泽。 忽然间,老娄俩人很后悔,后悔他们为什么不成为文化人。 因为依着他们当前所知道的词汇,压根就无法形容这条美人鱼的漂亮! 如果非得让他们形容一下的话,相信他们只能说:跟这样一条美人鱼困一觉,被大卸八块也值了! 他们很希望,能看到美人鱼的下半身--传说,美人鱼的下半身可是鱼尾巴的,就是不知道鱼尾巴,会不会破坏美人鱼给人整体的美感? 老娄俩人都希望看到美人鱼到底是是不是有鱼尾巴,只是就在他们盼着美人鱼会跃出水面,邀请他们去水下水晶宫内参观一下时,她却又迅速沉进了水中。 等她再次浮上来时,却已经变了。 变成了一个男人。 好像天上仙女一样的美人鱼,是老娄俩人的最爱--他们却对同性美、人鱼没多大兴趣,尤其是这家伙手里还拿着一把三面开刃的黑刺时,给人一种寒森森的感觉。 “跑,跑啊!” 看到美人鱼忽然变成男人鱼后,老娄俩人真担心会被这玩意拖到水晶宫去当‘王妃’,他们虽然早就受够了家里的黄脸婆,可最起码性取向还是很正常的,宁可与糟糠之妻慢慢变老,也不想成为男人鱼的玩物。 绝不愿意! 从没有过的危险,让老娄俩人已经松懈的菊、花猛地一紧张,同时惨嚎一声,转身抱头亡命的向岸边蹿去,惊起野兔三五只,有一只野兔顺道向前狂奔,当了老娄的路,被他一脚踢开了:“闪开,别挡路!” 眨眼间,老娄两个年近花甲的老东西,就发挥出了让短跑名将刘易斯甘拜下风的奔跑速度,一溜烟似的跑上公路,向娄成村那边拍马而去了。 哗啦一声,高飞窜出了水面,张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随即猛地下潜,一把采住往水下沉的廖水粉的头发,把她拽了上来。 廖水粉的水性其实也很不错的,身体素质也不错,可却受不了上百米的水压,尤其是百米以下的水温,几乎已经接近了零度,她全身都几乎冻僵了。 在这种情况下,抽筋是最正常不过的了,压根不算事,与大脑极度缺氧,身体几乎完全被冻僵相比起来。 幸好,在上浮过程中,高飞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活力,与热量,正是在他的帮助下,廖水粉才勉强浮上了水面,张嘴呼吸的那一刻,幸福的几乎昏厥过去,才又往下沉。 高飞把廖水粉再次拽出了水面,张大嘴巴好像离了水的鱼那样,大口大口的喘着,替她把勾在她秀发上的鱼钩摘了下来,随手甩开揽住她的腰,奋力游向了岸边。 在抓主岸边一棵小树后,高飞才长长的松了口气:总算是安全的逃出来了! 谁能想到,在通道走到尽头时,会有一条地下河横在那儿? 地下河的水流一点也不湍急,这与冀南当地特殊的石灰岩、多泉有关,而且水温很合适,甚至有些热--那是一个温泉的水脉,人泡在里面很爽,爽的廖水粉真想躺在水里美美的睡一觉。 不过当他们顺着舒服的温泉泉脉向前游啊游的时,却忽然被暗藏在水下的漩涡卷了进去,等他们终于从漩涡中挣扎出来时,已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这是一个冰冷的世界,乌黑,周围有许多发着荧光的不知名水生物,随着自然形成的漩涡向上缓缓游动。 这是在哪儿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必须得离开那儿,要不然廖水粉得被活活的冻死。 终于,抢在廖水粉要被彻底冻僵之前,高飞看到了上方的亮光. 那是水面。 高飞用力,一下子把廖水粉推了上去。 等他止住下沉的身子,重新奋力游上来时,就看到岸边有两个人,惨叫着抱头鼠窜,惊起三五只野兔。 我们终于回来了! 看到钓竿、马扎还有盛鱼的水桶后,尽管夕阳是那么的刺眼,让高飞有种恨不得重新扎进水里的烦躁,可他还是忍不住朝天,长长的喊了一嗓子:“啊!!” 正在狂奔的老娄俩人,听到背后无底湖那边传来恶魔般的嘶吼后,也是齐声大叫--悲惨的叫,两条腿迈动的频率,再次加快,连滚带爬的冲向了村庄那边。 “吓,三大爷,你们这是怎么了?” 一辆帕萨特轿车,停在了路边,村里最有出息的小子,某名牌大学毕业,目前在城里自个儿开公司当老板的成东,看到本家三大爷与老娄亡命般的在路上狂奔,就被吓了一跳,赶紧把车子停在了他们面前。 “东子,东子啊,快,快跑!” 成老三俩人身手敏捷的打开车门,蹦了上去,歇斯底里的喊道:“无底湖、无底湖那边有妖怪浮上来了!” 成东知道三大爷俩人经常去那边钓鱼,不过可从没有听说那边有啥妖怪。 看到成东还一脸不信的样子,成老三低头猛地在靠背上狠狠撞了一下,嘶声叫道:“东子,你就听你三大爷的吧!快点回村喊人,就说无底湖那边出现了个忽男忽女的水妖!” 看到三大爷都用自残的方式,来证明他所言非虚了,老娄更是脸色惨白的快要昏厥过去,成东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赶紧加大了油门。 无底湖,出现了忽男忽女的水妖! 这条消息在成老三俩人跺脚发誓中,以最快的速度,瞬间席卷了娄成村。 第1594章 娄成村的白色鬼影! 各类传说不曾停止的无底湖内,终于有反应了? 出现了一会儿是美女,一会儿是男人的水妖? 假的吧? “谁敢说这消息是假的,我跟他拼命!没看到我三大爷俩人都快吓傻了?他们当年可是响当当的好汉,怕过球的?他们说有,就是有!” 看到村里人用看神经病似的眼神看着三大爷,在村里很有威信的成东就急了,猛地抬脚在车子轮胎上狠狠踹了一下,那架势分明是在告诉他们:谁敢再说我三大爷胡说八道,我弄死他! 没谁好意思的为这跟成东生气,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不是? 再说了,前两天河堤那边某个废弃的厂房前,可是忽然聚集了大批警察,严查过浮桥的任何人,据说是搜查某些走私的出土文物,或许可能是因为这边真出现了水妖? 还有就是,就算成老三俩人胡说八道,反正去无底湖看看也不会有啥损失,就当是安慰这俩老家伙那受伤的心灵了。 很快,娄成村上百村民,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的,拿着锄头扛着铁锨,乘坐着拖拉机、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在夕阳落山时,赶到了无底湖边。 无底湖上的水面静悄悄,波澜不惊,别说是没有水妖了,就是连野鸭子都没一只。 “成老三他们唬人呢。” “这俩老不死的,没事涮着大家伙玩儿,真是气死了。” “东子,让你三大爷过来比划比划,他们是在哪儿看到水妖的?” 人们拿着手电在湖面上来回扫了好几遍,也没发现有啥东西后,就有些不愿意了。 看着静悄悄的水面,一点不像发生什么似的,成东也有些拿不准,怀疑成老三跟老娄是不是喝多酒看花眼胡说八道啊? “大家伙听我说,也许那水妖在我们赶来时,又藏进水下去了呢?” 成东解释着,一边对他三大爷偷偷摆手,示意他们按照他所说的去给大家伙解释。 成老三俩人没说什么,只是抢过一把手电冲向他们钓鱼的地方,他们希望能从事发当场找到水妖出现的痕迹。 大家伙都跟着他们呼啦啦的跑到了那边。 岸边的马扎还在,鱼竿还在,水桶也在,一切都很正常,不过成老三钓上来的那三条小鱼却不见了,他立即像发现新大陆那样的咋呼起来:“看,我的鱼不见了,鱼不见了,肯定是被爬上岸的水妖给吃掉了!” “神经,搞什么呢,谁知道他有没有钓到鱼?” “看来这俩老东西神经都有些不正常了,折腾大伙儿来这。” “以后啊,最好少来这边,免得中邪。” 看到成老三拿着水桶,在那儿大喊大叫激动的样子后,村民们纷纷撇嘴,开始向岸上走去:眼看天就要黑了,大家伙还得忙着回家吃饭,谁还有心思陪两个老东西在这儿发疯。 叮铃铃,最先上岸的娄家三子的手机响了起来,是他刚结婚不久的小媳妇打来的,想到自家媳妇那迷人的小模样,三子心里就发热,更不愿意在这儿多呆了,只想快点回家陪媳妇。 “燕燕,咋了,还没吃饭就想了?” 三子用手捂着手机,刚嘿嘿的色笑几声,就听他那个小媳妇在手机那边叫道:“三子你快回来呀,刚才有没穿衣服的东西跑咱家来了!” “啥,什么没穿衣服的东西?” 三子一楞,赶紧问道。 “刚才俺正在厨房盛饭呢,忽然看到有个白花花的影子进了咱们屋里,俺以为是眼花呢,赶紧放下碗出去一看,就看到在咱们家院子里,咋就站着个没穿衣服的人呢?披头散发的好像女鬼那样--你快点回家来吧,咱们家的大黄(看家狗)都被打昏过去了!” 三子媳妇在那边说的是语无伦次,声音都发颤,说到后来时,更是带上了哭腔。 “啊,真的有水妖,水妖跑俺家里去了!” 三子呆愣片刻,忽然发出一声喊,推起一个摩托车,也没打火就向公路上狂奔。 因为过于担心小媳妇,他都忘记摩托车该是骑着的,而不是推着的了。 “啥,水妖跑咱们村里去了?” 大家伙望着疯了般推着摩托车向家跑的三子,终于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了,搞不好老娄俩人说的是真的,确是有什么东西从无底湖爬上来,却趁着大家在这边找它时,跑到村里闹事了。 “快走,快!” 不知道是谁吼了一嗓子,马上就有人启动了拖拉机、摩托车啥的,乱纷纷的向村子那边杀去。 用最快速度向村子那边狂奔的大部队,还没有到村口,就听到村里人喊狗叫的,还有孩子的哭声,登时心里一凉:完了,难道有人被水妖抓走了? “燕燕,燕燕,你在哪儿,我的个燕燕!” 三子惨嚎一声,猛地一加油门,摩托车就吼叫着,咣的一声撞在了村口那棵大柳树上,人摔出老远,脑门都磕肿了,他却顾不上立即爬起来撒丫子往家跑。 三子的惨叫,更加大了人们忽然面临未知危险的恐惧,都慌乱了起来--就在大家忙着往家跑时,却看到一群人举着锄头啥的从村里跑了出来,三子那个娇怯怯的小媳妇就在其中。 三子立即扑上去,抱住她是放声大哭。 乱了好一阵,娄成村的人才冷静了下来,成东请事件目击者燕燕,详细谈谈她的所见所闻--正如燕燕在电话里说的那样,她在看到院子里站着个披头散发,浑身光溜溜的白影子后,就被吓了一大跳。 不等她反应过来,那个恍惚间好像跑进她屋子里的白影,又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就像鬼那样快,绝对是鬼!” 燕燕瞪着她娇怯怯的大眼睛,心有余悸的说:“我还没看出咋回事来,两条白影就合成了一团,眨眼间就从俺家院子里消失了,接着邻家铁蛋嫂子,就开始喊有贼,等俺拿着家伙跑过去时,铁蛋嫂子就坐在院子里,光着两只脚丫子,说是有白毛鬼抢走了她的鞋。” 娄成村至少有十几个村民,都看到了那团披头散发好像是两个脑袋的白影,等大家明白过来拿着家伙跑出来时,白影子已经飞出村口,冲进路边的玉米地里了。 “就是从那边冲进去的!” 光着俩脚丫子,手里还攥着把菜刀的铁蛋嫂子,指着村口北边那片玉米地说。 这时候的玉米,基本都已经成熟,到了收割的季节,真有什么东西跑进地里,肯定会趟到一片。 果然是趟到一片,横七竖八的蜿蜒伸向地深处,好像羊肠小道那样,地头上还掉了个白色的东西,却是三子媳妇戴过的小罩罩…… “唉,咱们这样扰民,糟蹋了这么多庄稼,不会遭天谴吧?” 被高飞横抱在怀里的廖水粉,回头看了眼黑压压的庄稼,语气里带有很大的愧疚。 被玉米叶子在身上划了好多道的高飞,闷声说道:“不这样咋办,咱们总不能就这样光着屁股,大摇大摆的进村借衣服穿吧?我倒是不在乎,可你呢?” 廖水粉抱着高飞的脖子,秀美的脚丫伸着,很不要脸的说:“我也不在乎啊,反正我现在名节已经被你给彻底毁掉了--哎哟!” 娇呼声中啪的一声响,却是高飞在她屁股上抽了一下,恶狠狠的说:“你现在已经是我的人了,以后要是敢随便发扫,看我打不死你!” 要是放在以前,有人对廖水粉说诸如‘发扫’之类的话,肯定会被她认为是低级趣味,下流卑鄙啊恶心啥的,可现在她却有了股子甜蜜感,觉得很有人味儿,白了高飞一眼:“怎么,你不许我嫁人了?” “你说呢?” “不让我嫁人,你是娶我当老婆呢,还是把我包养了当青人?” “包了你,你要是不服划出道来!” “我可警告你,我很贵的。” “能有多贵?最好的猪肉才十七块钱一斤!” 在这对男女的打情骂俏中,后面狗叫声是越来越近。 其实在病房内听到狗叫声,能有效的冲淡医院里特有的压抑气氛。 医院里,除了产房那地方能给人欢悦外,其它地方都是死气沉沉的让人心烦,想到张雯雯出生后,自己抱着她的开心样子,解红颜就有种错觉,仿佛当前这一切是在做梦。 就是在做梦。 或许等某一刻梦醒了,才发现躺在炕上的陈果果,坐在椅子上给她削苹果的白瓷,站在病房门口的城阳等人,压根就没有出现过,睁开眼,就能看到上官印那双满是柔情的眼睛。 目送楼下老头牵着一条小狗走过后,解红颜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抬头看着天上那轮弯月,又开始想那个男人。 到目前为止,高飞已经被困在河底古墓五夜六天了,那扇古老的石门却始终没有打开,听李德才说,高云华联系的龙师父,会在今晚来到冀南。 龙师父的名头在内地算不上什么,不过在香港、大陆之外的华人圈内,却有着相当崇高的威望,据说他是鬼谷子的第七十四代传人,不但精通寻龙探穴,风水布局,而且奇门遁甲之术,更是当世第一,香港首富的豪宅,就是经他一手设计的。 龙师父,很可能是打开河底古墓那扇石门的唯一希望了。 如果他再失败的话,那么--解红颜想到这儿时,有人轻轻敲响了房门。 门被推开,城阳出现在门前,对躺在炕上望着天花板发呆的陈果果说:“陈总,有人非要见红颜姐。” “谁?” 在医院内躺了五天,好不容易才保住孩子的陈果果,脸色憔悴的很,更多的却是无力的担忧。 不等城阳说什么,左边那扇门就被人推开,几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脸色不善。 “找我的?” 解红颜看着这几个人,满脸疑惑的样子,搞不懂别人为啥找她。 “哪位是解红颜?” 为首的拿出个证件晃了一下,随即收回,冷冷的说:“我们是1973特勤科的,要找她调查一桩案件。” 第1595章 他们来自1973! 每当想到五天前的那个晚上,陈果果就后悔的要命。 后悔不该逞强,不该不听从高飞的劝说,非得参与那次钓鱼行动,结果却碰到了硬茬,要不是沈银冰及时赶到,现在她百分百被那个花白头发的女人干掉了。 她或许不怕死,可她害怕肚子里的孩子出事。 陈果果以为,她已经足够强大,除了深藏在地下的莫邪征东之外,世间没有谁能对她构成威胁。 强大的自信,导致她忽略了她已经身怀六甲,一旦出现大的危险动作,就能对肚子里的孩子造成致命伤害。 当她的肚子疼的,好像被孙悟空钻进肚子里乱拽心肝肺的铁扇公主那样时,她才感受到了浓浓的悔恨,以及深深的惧意。 那一刻,她蓦然醒悟,宁肯自己去死,也不能伤到肚子里的孩子,因为那是她生命的延续,她的未来,她所有的一切。 天可怜见,就在陈果果以为她将带着悔恨下到地狱中时,沈银冰出现了,派郝连偃月把她护送来了医院--她或许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医生是怎么严厉的训斥郝连偃月,说她晚来片刻就会造成一尸两命的样子。 她悔恨,后怕,在昔日根本看不起的那些医生面前,乖的就像是个孩子,躺在炕上一动都不敢动。 她向来就不信佛,这次却虔诚的把满天神佛拜了个遍:只要能让她保住孩子,安全生产下来,以后她决不会再杀一个人,终生吃素。 没有怀孕,当过母亲的女人,永远都不知道肚子里孕育着一条小生命时的幸福,以及他有可能因为伤害而离去的恐惧。 陈果果深刻体会到了,在这五天内,她再也没有了昔日的狂傲,跋扈,在白瓷、解红颜等人先后赶来后,真的就像一个乖孩子那样。 解红颜等人没有告诉她,关于高飞的事。 陈果果也没有问。 但她心里很清楚,高飞有麻烦了,要不然他会在当夜就会赶来才对。 可是到现在,他都没有出现。 而且,陈果果更能从解红颜等人的脸上,看出了深深的担忧。 也正是这种担忧,才让陈果果能安心养身子--解红颜等人担忧,只能证明高飞遇到了麻烦,被麻烦所缠绕,无法赶来看她,更证明他遇到的麻烦可能是致命的。 但总的来说,哪怕是被致命的麻烦所缠绕,也是一个好消息,因为这证明高飞还活着。 只要高飞还活着,那么就能解决到所有的麻烦,最终能够出现在病房门前,走进来牵起她的手,像所有疼爱妻子的丈夫那样,温柔体贴的问她怎么样了。 陈果果对高飞,有着一种近乎于盲目的信任,因为那个家伙经历了太多的生死,到现在却仍旧活蹦乱跳的不是? 解红颜等人不说,陈果果也不问,只是尽量让自己放宽心的等,等高飞的到来。 高飞没有来,却来了几个穿黑西装的男人。 这几个男人神色冷峻,丝毫忌惮‘凶名在外’的陈果果就在房间内,推开城阳就闯了进来,拿出证件晃了一下,说出自己的来历后,询问谁是解红颜。 解红颜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找她,愣了下正要说什么,白瓷却给她使了个颜色,从椅子上站出来淡淡的问道:“1973特勤科?那是什么部门?” 三个男人都在三十岁上下,面目冷峻,为首的那个一看就知道不是等闲人,好像锥子似的双眼在白瓷身上扫了几下,冷硬的问道:“你又是谁?” “我姓白,叫白瓷。” 白瓷没有隐瞒他们,干脆的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她能看得出,这几个人是有备而来,就是说他们知道陈果果就住在这间病房内,知道解红颜是高飞的女人,知道……或许知道在场所有人的底细,但他们还是来了,带着不善的神色。 京华皇朝会所老板的名头,吓不倒人家。 果然,为首黑衣人嘴角微微一翘,眼里闪过一抹讥讽,淡淡的说:“哦,原来是皇朝会所的白瓷夫人,失敬,失敬,但这儿没你的事,所以请你站到一边去。” 白瓷脸色一变,正要说什么时,就听炕上的陈果果寒声说道:“城阳,我不希望看到他们在这!” 城阳刚才被人给推开时,就有些烦,不过有陈果果等人在场,她也不好说什么。 现在陈果果下了明确的命令,她自然不会客气,对旁边的小四使了个眼色,正要有所动作时,为首之人后面的那俩手下,右手一翻,多了两把黑漆漆的手枪,一下就抵在了城阳俩人的额头上,语气阴森的说:“敢乱动,杀无赦!” 城阳心里猛地一颤。 她跟小四俩人,两年多之前可是安归教东宫青瓷院下的青瓷十二钗中人,虽说姐妹们个个长的好像娇滴滴,不过却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猛人,就算这两年退隐江湖过上太平日子,可手上的功夫却没有放下。 城阳自认她们根本无法与陈果果、高飞等人相提并论,不过比起一般特殊部门的人来说,那可是只强不弱的。 但在这两个黑西装面前,她跟小四却没有任何反应的机会,就被人家用枪抵住了额头。 高手,不一般的高手。 城阳双眼瞳孔猛地一缩,正要奋起反击时,陈果果又说话了:“城阳,别乱动。” 陈果果现在可是高飞‘明媒正娶’的妻子,也算是正道老板娘了,她的话,城阳不能不听,更何况她又是安归王,城阳等人昔日老大的老大的老大。 “你们出去吧。” 陈果果又对城阳说。 城阳俩人没有动,因为她们能明确感觉到某种杀气,只要一动,枪声就会响起。 “我说了,让她们出去。” 陈果果黛眉微微一皱,看向了为首的男人。 为首男人这才微微点了点头,那俩手下马上就放下了手枪,城阳俩人感受到的压力随即消失,眼角却在不停的跳,犹豫了片刻转身走出了病房。 “我知道,你让她们出去,是为了给铁屠他们打电话。” 为首男人说着,看向了解红颜,依旧冷静,冷漠:“甚至,还会通知高云华。但我可以告诉你们,今晚无论谁来,我们都得带走你--就是解红颜吧?” 在男人们亮出枪来时,解红颜没感到有啥压力,毕竟她所遭遇的磨难够多,数次死里逃生已经练就了她坚强的心--更何况现在陈果果等人在场,自问没有谁敢把她怎么样。 不过,当为首男人说出这番话后,解红颜心中攸地腾起了一股子浓浓的恐惧:他们不在意铁屠、甚至都不在意高云华,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铁屠是华夏九龙王之一,华夏军人的精锐,而高云华更是有着特殊的身份,就算一方诸侯在他面前,也不会用这种口气提到他的名字。 可这三个人就敢,还是底气十足的。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解红颜心里这样想着,嘴上问道:“是,我就是解红颜,你们究竟是什么人,找我做什么?” “刚才我已经说过了,我们是1973特勤科的,找你是为了调查一桩陈年旧案。” 男人再次拿证件晃了下,冷声说:“我姓龙,你可以叫我龙五。” 龙五这个名字,只要看过发哥主演的那部‘赌神’影片,一般都会有印象,那是一个相当牛叉的高手,沉稳冷血,很酷的样子与当前这个人,很相似。 陈果果插嘴了:“1973,是什么部门?” 到现在为止,就是傻瓜也能看得出,这三个人不是那些来历不明的江湖人士了,很可能是国家某个不为人知的特殊部门。 果然,龙五所说的与陈果果等人所想的一样:“1973,成立于上个世纪73年,是华夏一个特殊秘密部门,此前名字叫做‘峭壁’,在那个动乱的年代中,在暗中与来自海峡那边代号‘飓风’的杀手组织抗衡,付出过惨重的代价,但最终保护了很多开国功臣。” “这一点,稍后就会有地方政府的专职人员给你们解释。” 龙五说到这儿后,抬手轻轻一摆:“1973存在的目的,就是追查,清洗,阻止任何试图对领导人不利的图谋不轨者。” 龙五身后那俩黑西装,其中一人反手从腰间拿出了一副手铐,走向了解红颜。 “你们要干嘛,你们说这个1973是国家部门,我们就相信了?” 白瓷挡在了那个人面前,厉声说:“就算你们说的是真的,但我也得打个电话证实一下再说!” 龙五马上就冷冷的说:“白瓷夫人,你以后也许会有机会了解1973的,但却不是现在,希望你别阻碍我们的执行任务。” 白瓷张嘴,刚要再说什么,龙五却一步迈到她面前,低声说了句什么。 “啊,你、你怎么……” 白瓷就像触电那样,身子猛地一颤,脸色攸地苍白,双眸中全是满满的不信,与惊骇。 “1973成立于暗中,生存与暗中,所以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 龙五无声的晒笑一声:“白女士,你是不是该让开了?” “我……” 白瓷紧咬着嘴唇愣了下,退了一步垂首盯着地上,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看到白瓷这样子后,解红颜心里更慌,慢慢后退:“你们找我,找我做什么?” “你丈夫,是上官印吧?” 龙五眼里闪过一抹深邃,低声说:“解女士,你还记得二十年前,那个天上挂着一轮红月的晚上吗?” “二十年前,一轮红月!” 解红颜不住后退,退到窗前时,双膝一软,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脸上带着好像见了鬼那样的惊骇,用力摇头:“你们怎么可能,你们……” “给我出去,我再说最后一次!” 陈果果从炕上坐了起来,厉声说:“就算你们要带她走,也得等高飞回来后!” “无论今晚谁来,都无法阻止我们带走她。” 龙五冷笑声刚落,铁屠的声音就从门口响起:“是谁这样霸道?” 第1596章 不要在兴风作浪! 当下陈果果刚动了胎气不方便行动,城阳小四等人被龙五三人吃的死死的,白瓷抬出她的‘名号’人家依然不买账,城阳俩人出去后,自然不会再打电话招呼李德才等人前来。 那些人来了,除了让人拿枪抵住他们脑门,被吓得心里发毛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所以城阳出去后,最先想到的就是铁屠、高云华等人。 他们都是高飞的兄弟,现在高飞的女人受人欺负了,不打电话找他们,找谁? 很巧,城阳拿出手机正准备给李德才打电话(李德才在罗口浮桥那边)时,就看到铁屠,还有叶心伤俩人从电梯内走了出来。 俩人这次来医院,是想找解红颜仔细谈谈,请她再详细的说说河底古墓的事,看看能不能从中找到进去的希望,没想到恰好碰到龙五等人要带她走。 听完城阳简单说了几句后,铁屠俩人赶紧快步来到了门口,恰好听到龙五说那句话,当即就冷声道:“谁这样霸道?” “出去!” 站在龙五身后的那个黑西装,看到铁屠俩人闯进来后,低喝一声抬枪就要指着他脑门,把他当作了城阳。 黑西装的右手刚抬起,叶心伤右手一闪,啪的抓主了他手腕,猛地用力一掰,那个人疼的低哼一声,手枪的枪口对准了他自己的眉间。 “开枪。” 叶心伤淡淡的说,压根就不在意另外一个黑西装亮出了手枪。 铁屠也像没看到,双手自然下垂盯着龙五:“你是谁?” “我叫龙五。” 龙五并没有因为一个手下被叶心伤制住而有所惊惶,神色依旧那样自然,仿佛这一切的发生,早就在他的预料之中那样,目光与铁屠对视着:“铁屠?” “是,我是铁屠。” 铁屠向前缓缓走了一步,右手五指紧紧扣起,落地的左脚脚尖微微踮起,大半的力气都灌在了右脚,做出了随时用最快速度出脚的准备。 刚才铁屠俩人还没有出现时,龙五话里话外提到他们时,还是一种不在乎的口吻,好像铁屠他们在他眼里,完全就是不值一提的小人物,或许只要伸出一根小手指,就能把他们碾碎。 但在叶心伤瞬间制伏他一个手下,铁屠逼上一步时透出萧杀气息后,龙五双眼瞳孔却微微一缩,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淡淡然,仿佛正面对着一只豹子,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说:“铁屠,你最好冷静点,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 铁屠继续向前走,缓缓的问:“你们是哪个部门的?” “这是我的工作证。” 龙五把手里工作证举起来,说道:“依着你们的见识,应该听说过1973吧?” “1973?” 铁屠脸色猛地一变,停住了脚步。 那边抓着黑西装的叶心伤,眉头也皱了起来,松开了对方。 躺在炕上的陈果果,看到铁屠俩人出现后,总算是松了口气,正琢磨着稍后给苏樱打电话让她过来(在陈果果心里,还是关门弟子苏樱有用得多,那小姑娘心狠手辣,杀人于无形,可比城阳等人用着顺手多了)呢,看到铁屠俩人的神情变化后,心里就往下一沉。 做为昔日邪教组织的大头子,陈果果自然知道铁屠、叶心伤俩人所代表的九龙王,在华夏少许几个特殊部门中,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他们,应该是一群为了国家利益,习惯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猛人,什么国安啊,特警啥的,在他们眼里统统算不了什么,就算现在退役了,也敢在理由恰当时随手杀人,而不用担负该担负的责任。 更何况,龙五等人要对付的,可是高家嫡系第三代高飞的女人呢? 可是,铁屠俩人在听龙五说出他自己的来历后,却都本能的停止了要做出的动作,神色更是有了明显的改变,这证明了什么? 只能证明铁屠俩人知道这个所谓的‘1973’,更知道这个部门很让人忌惮,或者干脆这样说:1973在华夏的地位,要比九龙王还要高一些,高到就算铁屠俩人已经退役,龙五要带走的是高飞的女人,他们也不敢有动手的心思。 1973,到底是什么部门? 不就是在非常时期,救了一些非常人吗,怎么可能会让九龙王 陈果果右手慢慢放在了肚子里,轻轻抚摩着里面那条又开始不安分,四处乱跑的小生命,看着龙五的眼里,有了微微的笑意。 有些人,在决定不顾一切的去杀一个人时,眼里就会在不经意间露出笑意,好像很亲切的样子--没有谁想死,陈果果既然已经决定要杀一个人,就不会介意对人家温柔的笑一下,算是送他上路的祝福,跟歉意。 铁屠却没有注意到陈果果的眼神,只是盯着龙五沉默了片刻,才缓缓问道:“必须得带走解红颜?” 陈果果等人搞不懂1973是个什么部门,可铁屠俩人却知道,所以才会忌惮,不敢与龙五为敌,只能忍气吞声的跟人家商量。 “没得商量。” 看出铁屠俩人很清楚1973所代表什么,那股子让他有些心慌杀气消失后,龙五重新变得从容了起来,摇了摇头说:“铁屠,你们应该清楚,在华夏,自凡是1973要动的人,谁都不能阻拦。别说是你们了,哪怕是高家的大少(高云华),甚至是阎王爷都不能。你们应该很清楚这些,我就不多说了。” 华夏九龙王,高家第三代领军人物高云华,这些人在华夏可都是了不起的人物,但在龙五的嘴里,他们最多就是路人甲之类的角色。 更夸张的是,在龙五嘴里,全权负责一个人生死的阎王爷,都不能阻挡他们要动某个人……这真是狂到了极点。 可铁屠还有叶心伤,脸上却丝毫没有露出诸如嘲讽之类的神情,这也证明了龙五不是在吹大话,而是真实的。 铁屠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盯着龙五过了老大会儿,才低低的叹了口气,与叶心伤同时闪到了一边。 他们没有去看解红颜,是不敢看,因为他们在1973面前没有丝毫反抗之力,所以也就谈不上能保护解红颜了。 眼睁睁看着自己兄弟的女人被带走,暂且不管她被带走后的命运是什么,铁屠俩人都没脸去看她。 看到铁屠俩人识趣的退到一旁后,龙五眼里闪过一抹得意,抬手轻声说:“带走。” 那个黑西装马上就走到解红颜面前,弯腰伸手抓主她右臂,把她从地上拖了起来,很干脆的给她戴上了手铐。 解红颜没有挣扎,脸上也没浮现出绝望啥的,更没有因为铁屠、叶心伤还有陈果果三人不能保护她,就有所悲伤、愤恨等意思。 她也不傻,也能从铁屠俩人的无奈中,推断出这个1973是多么的强大:人家连高云华都不在意了,还有谁能阻止他们带走她? “走。” 黑西装稍微用力,推了一把解红颜时,陈果果忽然说话了:“龙五,我有个疑问。” “只要不涉及机密,能说的,我一定会告诉你。” 龙五这句话,与没说没啥两样。 陈果果看着他,缓缓的问:“相信你们知道我是谁吧?” “嗯,你是陈果果,安归教的王者。” 龙五很直白的说到。 “很好,你说的很正确。” 陈果果点了点头,继续说:“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解红颜到底犯了什么错误,但我知道我过去所犯的错误,要比她严重一百倍,一千倍。试问,在世上任何一个国家,还有比企图颠覆这个国家更重要的罪行吗?” “呵呵,陈果果,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无非是想告诉我,你以前犯了弥天大罪,我们都没有把你怎么样,却对偏偏针对解红颜,是吧?” 龙五嗤笑一声,眼光肆意扫视着陈果果,毫不客气的说:“没有动你,那是因为我们没有接到命令。我保证,假如现在我们接到命令的话,无论我们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你也会被绳之以法,没有任何逃脱的可能!” “你应该庆幸,你还有层足够保护你的身份。你要是够聪明的话,以后就该老老实实做人,不要再兴风作浪,免得会给你找来杀身之祸--陈果果,希望你能记住我今天所说的话,千万不要被1973所注意。” 龙五说完,不等陈果果说什么,抬脚就向门口走去。 没有谁敢对陈果果说这样的话,除了莫邪征东,就连高飞都不敢。 但龙五却说出来了,一脸高高在上的倨傲,压根就不在意陈果果曾经是穷凶极恶的安归王。 陈果果的脸色攸地一变,放在腿边的左手攥起,正要本能的腾身而起,试试所谓的1973的重量时,肚子里的孩子却有咕噜一声动了下。 马上,她瞬间所绽放出的戾气,消失了。 “怎么这么多人?出去,除了留下一个陪炕的之外,其他人都出去!” 病房门被推开,一个身穿白大褂,戴着大口罩的医生走了进来,冲站在门口的叶心伤俩人训斥道。 医生查房了。 “闪开。” 站在叶心伤旁边的黑西装,想都没想伸手就去推医生。 他的意思是想把医生拨拉到一边去,别再这儿挡着个门。 就在黑西装伸手去推医生时,叶心伤眼里攸地闪过一抹狂喜。 龙五及时捕捉到了这一抹狂喜,愕然间还没有做出什么反应,医生却忽然抬手,就像刚才叶心伤制住这个人那样,猛地掐住了他手腕,向后一拧! 刚才叶心伤制住这个黑西装时,只是让他暂时失去了动手能力。 可这个医生却直接--把黑西装的手腕,咔吧一声的生生扭断! 血淋淋的白骨,刺穿了皮肤冒了出来,在灯光下闪着恐怖的光泽。 “啊……” 手腕被硬生生拧断,疼的黑西装惨声大呼,不过才喊出一个开头,医生左拳就重重打在了他下巴上,让他在闭上嘴的同时,也昏了过去。 事发突然,一个手下就遭受重创,龙五大骇,迅速伸手去拿腰间的手枪。 第1597章 我就打谁的脸! 龙五右手刚到枪柄,医生就像一只豹子那样,猛地扑到他面前,左手掐住了他的咽喉! 与此同时,负责押送解红颜的那个黑西装,已经举起了手枪,毫不犹豫的对准医生就要扣下扳机,毫不介意会误伤到龙五。 为了完成任务不惜一切代价,其中就包括不用忌惮上司的死活,所以他才敢动枪。 只是他的手指刚要发力,就觉得眼前黑光一闪,右腕被刺穿的疼痛,使他再也握不住手枪,嘴里发出一声嘶吼,接着身子就直直的飞了出去,重重撞在了墙上,啪的一声落在地上昏了过去。 却是医生一脚把他给踢飞了,脑袋撞在墙上昏迷后,右手手腕上还有个三角形的疮口,在呼呼的冒着鲜血。 叶心伤眉头再次皱了下,从旁边陪护病炕上扯下窗单,刺啦撕下一条,蹲在地上拿起他的右手,迅速给他包扎住了伤口。 几乎是在眨眼间的功夫,两个黑西装的右手都被废掉,这个人比他的同伴伤势还要重--第一个被硬生生拧断手腕的那个,找个好的整骨大夫,还能接好,修养个半年六个月的就能复原。 可这个人就没有他同伴那样的好命了,手腕上赫然被某种利器刺了个三角形的窟窿,把腕骨彻底破坏,只能截肢了。 医生看都没有看那两个人,只是盯着龙五的眼睛,一把看上去很古怪的三叉黑刺,慢慢举起放在了他眼前,晃了晃淡淡的说:“我很希望你能对我说几句狠话,那样我对付你就有理由了。” 刚才在陈果果、铁屠俩人面前,都表现自若的龙五,这时候再也无法镇定,不过却没有丝毫惧意,看来1973出来的人,的确不在意自己的生死。 他只是紧紧抿了下嘴角,问道:“你是谁?” 躺在炕上的陈果果,这时候却说话了,很自豪的语气:“他就是没有被你们看在眼里的高飞。嘿嘿,你们或许不知道,他这个人就是个疯子,才不会有别人这样那样的忌惮。” 陈果果说出的最后这句话,却是讽刺铁屠、叶心伤俩人,身为高飞的生死兄弟,却在有能力保护解红颜的情况下,眼睁睁看着她被龙五等人带走。 铁屠无声的苦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高飞?你、你不是被困在河底古墓中了吗?” 龙五听说眼前的医生,竟然是高飞后,眼里终于浮上了恐惧之色,嘎声道:“高飞,你可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 “1973,很了不起吗?” 医生说着缩回杀胡刺,抬手摘下了脸上的口罩,脸上有好几道被玉米叶子划破的血痕,跟他平添了几分凶狠。 这个医生,正是被困在河底古墓中的高飞。 他跟解红颜偷了人家娄成村村民的衣服,狼狈逃出玉米地后,又去了别的村里,偷了人家一辆摩托车,绕了个大圈跑到东边的黄河大桥,从那边进了市区。 他没有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担心他、守在暗道口的那些人,就是因为廖水粉跟他在一起--他不想让人看出他们的关系,免得引来一些无畏的风言风语。 高飞脸皮厚,人留氓,倒是不在意这些。 但廖水粉可不像他那样无所谓,尽管这女人现在被高飞给调教的很不要脸了。 俩人骑着摩托车,先来到了落日餐厅。 正在指挥员工们打样的张涛,看到高老板忽然出现后,登时欣喜异常,竟然兴奋的哭了起来。 高飞去岭南走了一遭,身染怪病,被困在河底古墓的事儿,她或多或少的知道一些,更知道老王等人现在分批日夜守在黄河岸边,希望能救出高飞。 张涛很明白,她与高飞之间,或许永远都不会发生什么,她只是很清楚,她能从一个小小的礼仪小姐,成为冀南地区最高档的西餐厅大堂经理,月薪两万,这都是拜高飞所赐。 正常人都懂得感恩,张涛也是这样,所以在看到高总安然无恙的出现后,激动的失态也是很正常了。 高飞也没想到张涛会这么激动,第一次没有存着占美女便宜的心思,拍着她肩膀安慰了几句,让她好生安排好某位女士后,直接开车来到了中心医院。 陈果果出事后被郝连偃月等人送来了中心医院,高飞在河底古墓中时,就曾经听沈银冰说起过,所以只要来医院找护士问一句就行了。 他走出电梯后,就看到了城阳俩人,正焦急的在门口打电话。 看到他忽然出现后,城阳俩人的欣喜之情,丝毫不逊色张涛,只是没有激动的掉眼泪罢了,赶紧把有人去了病房要带走解红颜的事说了一遍。 听说有人要当着铁屠等人的面要带走解红颜,高先生心里自然不爽了,正要进门时却又改变了主意,让城阳给他借来了一件白大褂,扮作医生的样子站在门外偷听里面的谈话,在龙五要带走解红颜时,才开门走了进去。 高飞扮作医生后才进去,就是打定主意要打龙五个措手不及,免得他们反抗时,会在陈果果等人身上做文章。 也正是有这一点忌惮(毕竟陈果果当前不能随便动,解红颜、白瓷俩人又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主,人家要想对她们做点什么,应该很简单。关系到自己女人的安全,高飞从来都不敢大意的),所以高飞进门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先一举废掉了龙五那两个手下。 他下手这样狠,则是因为他听到龙五说的那些话了:敢趁着他有麻烦来欺负他女人,还扬言说什么九龙王、高云华甚至阎王爷一起出面,也不能阻止他们带走解红颜。 如果龙五没有这样狂妄的话,或许高飞就会手下留情了。 毕竟他与铁屠、叶心伤俩人一样,都知道1973所代表的什么,那可是华夏最为神秘,也最不能让人反抗的特殊部门。 任何人被1973锁定了,都没有逃脱的任何可能。 高飞很清楚1973代表着什么,但却不代表着他能像铁屠俩人那样,眼睁睁看着龙五带走他的女人--不管解红颜犯了什么弥天大罪,无论谁想惩治她,都得问问高飞答不答应。 既然高飞铁定不许任何人在他眼前带走解红颜,那么势必就得与1973发生争执。 既然死活都要发生争执,高飞又何必给他们留情? 1973是很神秘,很强大,或许就算高云华赶来,也无法阻止他们要做什么,但在高飞进屋的那一刻起,他就把这些忌惮都抛在脑后了:谁也不能,欺负我的女人。 1973,很了不起吗? 听高飞话语中带着嘲讽的说出这句话后,龙五脸色再次大变,低声说:“高飞,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千万不要为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就试图与1973……”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扬手狠狠给了他一记耳光! 这一记耳光力气太大了,抽的龙五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吐出了几颗牙齿,踉踉跄跄后退好几步,噗通一声的坐在了陪护的炕上,眼前金星直冒,不知今夕是何年。 “守着我的面侮辱我的女人,这就是在打我的脸。” 高飞甩了甩生疼的右手,冷笑着说:“谁敢打我的脸,我就打谁的脸!” “你、你会后悔的!” 龙五脑袋晃来晃去的晃了片刻,才逐渐恢复了清醒,半点刚出面时云淡风轻的样子也没有了,气急败坏的嘶声吼道。 “你这是逼我要杀你。” 高飞右手中的杀胡刺一摆,脸色有些狰狞的向龙五缓步走去。 “高飞,不要!” 在高飞出现后就傻楞当场的解红颜,猛地扑了过来,用戴着手铐的双手拦住了他:“你先听我说!” 高飞眉头皱了下,说:“你说,我在听着呢。” “就让我跟他们走吧。” 解红颜很费力,很费力的说出了这句话。 说出这句话后,解红颜的眼神一下子柔和了起来,双手食指在高飞脸颊上轻轻擦过,低声说:“从我出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我是个不祥的女人。先后克死了父母,丈夫--我不想再影响雯雯,不想再影响你。而且,无论我受到什么惩罚,这都是我罪有应得的。高飞,听我的话,让我跟他们走。” 就像不认识解红颜那样,高飞歪着下巴看着她,过了老大一会儿,才说:“你知道我这个人最看重的是什么吗?” 解红颜搞不懂高飞为什么这样说,茫然的摇了摇头。 “面子,我这个人最看重的就是面子。” 高飞抬手把她拨拉到了一边,看着龙五淡淡的说:“谁敢驳我的面子,我就让谁没面子,正如谁敢打我的脸,我就会打回去那样。你叫龙五是吧?给你一分钟的时间,弄醒你的爪牙,滚出去。” “我警告你,一分钟多一秒,你们就再也没有机会走出去了。” 高飞走到铁屠面前,从他口袋中拿出一颗烟点燃,美美的吸了一口,惬意的申银了一声,闭上眼睛说:“开始倒计时了。” 龙五还没有说什么,叶心伤就动了,弯腰伸手抓主地上昏厥过去的那俩人的脚腕,快步拖出了病房。 他这样做,只是不想高飞与1973之间的矛盾升级。 龙五也很明白,高飞不是在跟他开玩笑,捂着腮帮子站了起来,哑声说:“好,我走。我不是在威胁,而是在提醒你,你最好做好解释的准备。” “我做事,从来不需要对任何人解释。” 高飞冷笑,睁开眼看着龙五:“回去告诉你的领导,以后有机会我会去拜访他的。” “我会把你的话带到。” 说话漏风的龙五,最后看了高飞一眼后,采着地上那一溜血痕,快步走出了病房,还很有礼貌的关上了房门。 “唉,高飞,你有些过了。” 铁屠低声叹了口气,摇着头给叶心伤使了个眼色,走向了门口。 在拉开门时,他却又转身看着高飞,说:“但无论怎么样,我都想参与其中。” “我也是。” 叶心伤笑着附和了一声。 第1598章 飓风与峭壁! 高飞摇了摇头:“我是为我自己的女人出头,你们没必要掺和进来。” 高飞还没有出现时,在龙五亮明了身份后,铁屠俩人都选择了妥协。 但在高飞对龙五他们下了狠手后,铁屠俩人却毫不犹豫的表明了态度:矛盾不激烈时,固有的思维让他们选择了退让,但当矛盾不可必然的出现后,他们反而甩开了思想上的包袱。 “你是我们的老板,我们现在是吃你的,喝你的,自然得跟着你做事了,哪有看到老板遇到难事就袖手旁观的员工?那样会被炒鱿鱼的。” 从来不擅长说笑话的铁屠,罕见的开了个玩笑。 “哈,听你这样说,我很开心啊。” 高飞哈的一声笑:“好啊,既然你们非得找麻烦,我要是不给你们,那可不是个好老板。嗯,我代表刚才某个说了蠢话的蠢念人,对你们说声扫瑞,她不知道1973代表着什么,所以才会大放厥词,不过你们看在她怀孕的份上就原谅她吧,毕竟怀孕期间的女人都是智商低下的。” “她可是我们的老板娘,我们哪敢怪罪她?行了,就不打搅你们卿卿我我了,先走着。” 叶心伤看了眼恶狠狠瞪着高飞的陈果果,哈哈一笑拉着铁屠走出了病房。 他们口口声声的说高飞是老板,这可不是开玩笑。 实际上,由秦紫阳当家的天涯影视公司,就是人家高飞的,也正是凭借源源不断的银子,公司才能在成立一年多,就迅速在国际行业崭露头角。 叶心伤,铁屠还有白龙两口子在影视公司内的股份,也都是高飞以各种理由送的,他们嘴上不说,心里却非常感激,毕竟不是所有特工在退役后,能够有这么体面的工作。 当然了,他们也很想问问高飞,在河底古墓这五天内遇到了什么事,又是怎么出来的,不过也清楚高飞那些女人比他们更关心这事,所以最好还是先闪人。 高飞走到解红颜面前,从地上拿起一串钥匙(这是一个黑西装掉了的),打开了解红颜的手铐。 解红颜马上就张开手臂保住了高飞,低声哭泣了起来。 “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会允许任何人欺负你。” 高飞轻轻拍打着解红颜的后背时,白瓷也走了过来,从背后搂住了他,脸颊贴在他背上,用力吸了一口气,很陶醉的样子。 这两个女人,都有个跟其他人一起伺候高飞的羞人经历--那种事都做出来了,还会在意守着陈果果去拥抱高飞? “高先生,我发现你有很严重的御、姐情节呀,哦,应该说是人、妻,看来心理不怎么正常。嗯,这是一种病,得治!” 陈果果看不过去,冷哼一声扭过了头。 “你说的很对,可惜你以前没有丈夫,要不然我肯定会干掉他,再把你抢过来,那样才有意思呢。” 高飞被两个御、姐前后拥抱着,很幸福的样子。 “胡说八道什么呢,她现在不能生气。我们先出去了,你多陪陪她。” 白瓷抬手,轻轻砸了高飞肩膀一拳,给解红颜使了个眼色,俩人知趣的走出了病房。 房门关上后,陈果果身子向下一纵,扯过毛毯盖住了脑袋,做出一副‘不屑搭理你’的样子。 在脑袋被被单蒙住的瞬间,陈果果心中叹了口气,觉得她现在越来越有女人味了,要不然怎么会在看到别的女人拥抱高飞时,会感觉心里不舒服,会小女人似的蒙住脑袋装做生气的样子,其实是在盼着那小子过来哄她开心呢? 或许,这就是爱情吧,只有俗不可耐的女人才会珍惜的东西。 只是,那个叫龙五的,为什么会说没有动我,是因为另外一层身份呢? 我还有另外一层身份? 什么身份? 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那个1973,到底是什么部门,他们是怎么知道我有另外一层身份的? 陈果果蒙着脑袋想了老大一会儿,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却猛然惊醒:咦,那个小子怎么还没有来哄我?也没啥动静,他不会是走了吧? 陈果果屏住呼吸,竖起两只耳朵凝神细听,没有听到有什么呼吸声。 他竟然走了! 哇呀呀,就因为我肉麻的俗气了一次,希望他能过来哄哄我,他却走了! 好,姓高的,你走的好,我跟你势不两立! 陈果果咬牙切齿,忽地一下把头上的被单掀开--只要不动身子,仅仅是活动双手跟脑袋,还是影响不到肚子里的小宝宝的。 她掀开了被单,然后就看到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距离她最多也就是几厘米,带着得意的嘲笑。 “你、你敢骗我!” 看到高飞竟然欺骗自己,早就候在这儿等着自己着急,陈果果顿时是又羞又怒,抬手要打他时,高飞抓主了她的手腕:“小心孩子。” 大多数女人在怀孕后,都会把孩子看的比老公还要重要,哪怕孩子长大后会骂她老不死的--陈果果也是这样,马上就停止了挣扎的动作,冷哼一声:“哼,你怎么不去陪你那两个姐姐,陪着我这个大肚子娘们有什么好玩的?” 高飞放开她的手,坐在了炕头上,答非所问:“五天前,你不该让苏樱去找我。她好不容易才走上正道,我不想她再回到从前。或许正如你所说的那样,我这人最喜欢的御、姐,人、妻,最不济也是你这样的,至于那种发育没成熟的小丫头片子,真没一点点的兴趣。” “好啊,既然你喜好那样的,那等苏樱长大后,我先让她嫁给别的男人,然后再杀掉她丈夫,让她来伺候你,这样你满意了吧?” 陈果果冷笑着,翻了个白眼。 “行,一言为定,我等着。” 高飞拍了拍陈果果的小脸蛋,她躲了过去:“别人因为你被困在河底古墓,可我却觉得你肯定是享尽了艳福,沈银冰跟着你呢对吧?只是我不明白,她在离开时,为什么不喊你一起走呢?看来人家对你生厌了,想甩开你去找别的男人,哪像我们几个这样,还把你抱着当宝贝似的。” 高飞皱起了眉头:“能不能别再这样惺惺作态,装出一副爱吃醋的小女人样子,来恶心我?” “那你说呀。” “你给我说话的机会了吗?” 高飞吸了下鼻子,就把他在河底古墓内的所有遭遇,详细叙述了一遍,末了拿出了那把黑色的杀胡刺:“你那把金蛇怪剑遗落在古墓中了,等我再回去时,回给你拿回来的。” “杀胡剑?名字好古怪,没有听说过。” 陈果果根本不在意一两件兵器,甚至对河底古墓内的冉魏王都没啥兴趣,只是说:“我刚才说什么来着?无论你到哪儿,都有女人陪伴。唉,可怜冰清玉洁的廖家大小姐,名声又被你给毁了。” 发现自己情不自禁的又开始冒算酸水后,陈果果吐了下舌头,赶紧说:“当然了,不管怎么说,只要你能安然爬回来,小表姨我也就放心了……哦,给我讲讲,那个1973是咋回事,为什么铁屠他们这样忌惮?” 1973是个什么部门,龙五那会儿已经简单说过了。 就是在上世纪的73年,华夏正逢天灾人祸,局势混乱不堪时,海峡那边看出这是个机会了,就派遣了大批杀手组成了代号‘飓风’的暗杀队伍,目标就是针对那些在开国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的老将军。 他们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只要能趁着混乱把那些能打擅拼的老将军们暗杀掉,这对他们反攻大陆能否成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大批飓风杀手潜入大陆后,在全国各地对那些‘龙困浅滩’的老将军大肆暗杀--在那个混乱的年代,没有谁能保护他们,再加上某些掌权者的故意纵容,所以在短短一个月内,就有上百能征惯战的将军被暗杀。 就在老将们最为悲哀、无助、绝望时,华夏大陆上忽然出现了一个神秘组织,代号‘峭壁’,喻为能抵挡飓风的意思,专门反刺杀,针对海峡那边的恶势力,保护为数不多的老将军们。 当飓风撞到峭壁,势必会像火星撞地球那样,惨烈无比--双方,围绕着最后一批老将军,在十数个不同的地方,展开了殊死搏杀。 飓风再猛烈,也不会吹跨峭壁。 峭壁会永世矗立在那儿,再大的飓风也有消停的时侯,最终海峡那边的杀手在损失惨重后,含恨退去,结束了那次长达三年的殊死拼杀。 三年的时间,数不清的飓风在峭壁面前撞死,可也有太多的峭壁,也被飓风吹成了粉末。 一切海晏河清后,那位睿智的老人家,亲自召开了一场高级秘密会议,参与者就是那些被峭壁所保护下来的老将军,宣布成立了1973--一个可以凌驾在华夏任何部门之上的特殊部门。 1973的组成者,大部分都是峭壁中人。 峭壁存在的宗旨很简单,或者说很单一:只会在暗中负责国家重量级人物的安全,一旦被他们定性某人对领导有威胁,不管那个人是谁,又有什么背景,任何派系,任何人,都不许插手此事。 这条规矩,是那个已经辞世的睿智老人定下的,在他辞世后的十几年中,所有老将军、老将军的后人,都始终严谨遵守这条规矩。 而1973,也很少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他们就像一条盘在黑暗中的巨龙,只有在他们以为必须出面时,才会出面。 任何人,都不许干涉他们的行动! 1973,可能是华夏最为高端,也是最为神秘的部门,他们所选拔的人才来自何方,这也是个秘密--最起码,已经走到华夏九龙王这样高度的铁屠等人,也不知道,只懂得他们根本没有任何能力,能与1973所抗衡。 任谁跟1973所抗衡,就代表着要反对自己的国家。 这条罪名,就连高云华也不敢碰触,因为高家很可能也是参与那次最高级别会议的一份子。 第1599章 现在已经不再怪她! “1973的存在,连地方区分局这样的部门都无权知道,最起码得是地级市市局的一把手,才会从最高机密档案中略知一二。” 高飞把他所知道的1973,仔细给陈果果讲述了一遍,末了才说:“所以呢,刚才铁屠跟心伤犹豫,并不是他们怕事,而是因为他们担负不起反抗国家的罪名,你不能因此而责怪他们。” “嚯嚯,我以为我们安归教就够神秘的了,没想到还有个更牛的1973,我以前怎么没有听妈妈讲过?” 陈果果听的入神,下意识的说:“那些人也太傻了,当初既然决定来大陆上闹事,怎么就不懂得与我们安归教联手呢?我敢说,只要他们与我们安归教联手,区区飓风肯定不在话下。” “那边虽然希望反攻大陆,却不一定喜欢跟你们联手。或者直白的说,人家根本看不起安归教,毕竟你们非我族类,亲兄弟俩打架时再惨烈,可也不希望外人来插手吧。” 高飞嗤笑一声,说:“再说了,就算你们能与飓风联手,但谁能保证会有更多的峭壁站出来?说不定,你们安归教掺合其中后,地下楼兰就会挺身而出呢?伟大的安归王再牛比,会是楼兰女王的对手?” “滚蛋!” 陈果果抬手,作势要捶打高飞,落下时却变得轻飘飘了:“哼,既然你这样看着莫邪征东,那你以后就别来找我了!” “神经,我就是这么一说。” 高飞右手食指在她脑门上点了一下,觉得这女人越来越不可理喻了。 陈果果晃了下脑袋,不再理他。 高飞拿起暖瓶,给自己倒了杯开水时,陈果果忍不住的问道:“你怎么确定那个龙五,是来自1973的?” “他们右手手背上,都用刺着一个隐形的数字刺青1973,一般人都不许随意刺上这几个数字,要不然会犯大错误的。” 高飞解释道:“刚才我掐住第一个人的右手时,就确定他们真来自1983了。” “真来自1973,这句话给我一种他们是从1973年穿越过来的错觉。” 陈果果张开右手,示意高飞把水杯给她:“哦,对了,你既然知道1973代表着什么,那你还敢招惹他们,难道你真可以为了解红颜,不惜去做任何事?还有,你想过没有,为了一个解红颜,不但会把你自己卷进去,还会连累佷多人--值得吗?” 高飞没有回答,只是拿出从铁屠那儿莫来香烟,点上了一颗。 青烟袅袅中,他抬头看向了窗外。 等了老大会儿,也没有听到高飞说话,陈果果就问:“怎么,是不是想明白了,开始后悔,后悔不该为了一个解红颜就去得罪1973,给自己招来太大的麻烦?” 高飞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吸烟。 陈果果声音放低,说道:“如果你觉得刚才的确过于冲动,那么我可以出面找你大哥高云华,让他去跟1973好好解释一下……” 高飞打断了陈果果的话:“陈果果,你给我记住,我既然做了一件事,那我就不会后悔。假如1973今天来是要带你走,我也会毫不犹豫的这样做。” 高飞看着陈果果的眼睛,认真的说:“我承认1973很神秘,更强大(主要是来自背景力量),连高家都无法抗衡,但他们只要敢无视我的存在,那么我就会用自己的方式来告诉他们,应该按照我自己的规矩来。” 陈果果看着高飞,眼神定定的许久都没有说话。 “你傻了?” 高飞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陈果果眨巴了下眼睛,由衷的说:“小子,我现在才发现你原来是这样强大。如果咱们俩能早认识一年,我绝对会把所有试图接近的你的女人,全部干掉--你很懂的哄女人,哪怕明知道你在撒谎,可还是会相信们。” “好了,什么也不要解释,反正你也知道你是个这样的人,对吗?” 陈果果笑了笑,微微歪着下巴,说:“既然你这样强大无比,自信心爆棚,那我就在离开冀南时,委托你做一件事吧。” 高飞愣住:“什么,你要离开冀南,去哪儿?” “你先听我说委托你的事,然后再谈我要去哪儿。” 陈果果说:“刚才你还没有来时,你或许听到那个龙五说,要不是顾忌我另外一层身份,他们肯定回把我带走的。所以我很纳闷,我除了差点成为你亲亲的小表姨,是陈天寿的女儿,解红颜的外甥女,跟张雯雯是表姐妹之外,还能有什么身份呢?” 解红颜是上官印的老婆,陈果果的母亲上官风铃是上官印的亲姐姐,解红颜是陈果果的舅妈这层关系,高飞老早就知道了。 不过现在陈果果却又刻意重复了一遍,其实就是在隐晦的表示,她对高飞把她舅妈也收入怀中很不满,以后绝不能再打张雯雯的主意了,要不然她真没脸见人的。 高飞不傻,自然能听出陈果果这番话的意思。 不过他却没有听懂。 因为收了解红颜,并不是他的本意……所以他就装做没听懂的意思,讪笑一声,拿捏出一副沉思的嘴脸,说:“刚才我在外面时,也听那个龙五说过这句话。可你这个当事人都不知道了,我怎么会知道?” “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希望我在地下楼兰待产归来后,你能替我找出答案。” 陈果果抬手,轻拍着嘴巴打了个哈欠,很疲惫的样子。 事实上,她真的很疲惫,动了胎气到现在已经有五天了,因为担心高飞的安全,一直都没有睡个安稳觉。 当下高飞既然成功脱险,那么她终于可以安心休息了。 “莫邪征东?她要接你去地下楼兰待产?” 高飞感到有些惊讶。 陈果果抿了下嘴角,喃喃的说:“你觉得那地方怎么样?” “绝对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我赞同你去。至于德州那边的业务,我会找人替你管理的。” 高飞脑海中搜索着接替陈果果的管理者,问道:“什么时候走?” “今晚,十二点。” “今晚十二点?” 高飞抬头,看了眼墙上的电子钟,低声说:“还有不到十分钟。你们早就约好了的吗?” “嗯,在你被困河底古墓的第二天,拓拔千钧就亲自来到了医院,说他们已经得到了你出事的消息,莫邪征东已经派人做什么了,为了我的安慰,她建议我去她那边修养,我答应了。” 陈果果慢慢的坐了起来,轻轻攥住高飞的手:“今晚,就算你不来,我也要走的--你别怪我,我不想孩子再出现任何意外。” 陈果果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歉意,那是因为她知道,现在是高飞最需要人帮助的时侯,可她却不得不暂时离开。 尤其是今晚又招惹了神秘的官方组织1973。 高飞没有说什么,只是把她轻轻拥进怀中,在她光洁的额头上,柔柔的吻了一下,然后闭上了眼。 高飞没想到,他刚来,陈果果就要走了。 这一走,最少得半年,或者更长时间,高飞都不一定有时间去看她。 刚才俩人斗嘴时,高飞还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啰嗦,像个娘们那样没完没了的叨叨,可现在他却觉得,有很多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来,她就要走了。 他很想说点什么。 那些话,却像挤在茶壶中的水饺,挤在壶嘴倒不出来。 陈果果也没说话,依偎在他怀中,享受着从没有过的安宁,直到有轻轻的敲门声响起后,她才笑了下,说:“时间到了。” “进来吧。” 高飞松开她,从炕上站了起来。 门打开,城阳带着身穿黑色休闲服的拓拔千钧,还有几个年轻女郎出现在了门口。 “恭喜驸马,能够安然归来。” 拓拔千钧双手抱拳,微笑着的样子哪像什么大祭司,倒像是个气度不凡的现代成功人士,高飞忍不住的说:“拓跋先生,你要是在那边失业的话,可以考虑来我的公司,担任一个副总。” 拓拔千钧一楞,随即苦笑:“那我先提前谢谢驸、高总能赏碗饭吃了。咳,话说时间已经到了,我们会乘坐凌晨一点半的航班。高总,请你放心,我们会把她照顾好的。” “我相信你,我去送她。” 高飞点了点头,神色轻松的说。 一个小时后,高飞放下了再见的右手,陈果果缓缓而行的背影,消失在了登机口。 拓拔千钧最后一个向他告辞:“驸马,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现在已经不再怪她了。” 顿了顿,高飞转身就走:“替我告诉她,一定要照顾好孩子。” “我会把这两句话传达给女王殿下的。” 拓拔千钧说到最后一个字眼中时,高飞已经启动了车子,猛地一加油门,呼啸着冲了出去。 当他的车子驶出飞机场的出口时,路边忽然亮起了很多车灯。 最少十几辆车停在路边,每辆车前,都站着几个人,却是梁明夫妻、李德才兔子他们--自认为是高老板心腹的人,都在得到他安然回来的消息后,赶来了飞机场。 高飞轻打方向盘,却没有停车,伸出了左手。 车子缓缓驶过路边每一个人前,没人说话,只是抬手在高飞手上轻轻一击。 一切尽在不言中。 当与站在最后的小池拍了一掌后,高飞突地加大了油门,车子再次呼啸着冲进了夜色中,很快就消失在了远方。 铁屠、叶心伤俩人没有来,高云华也没有来,他们肯定是在商议事关1973的事。 说不定,高云华或许连夜回了京华。 至于河底古墓该怎么打开的事,反倒是随着高飞的脱险而不重要了:他既然能出来,那么就能再进去。 一路狂奔,高飞回到了步行街的落日餐厅门前。 餐厅外面的卷帘门已经落下来了,不过却有个人站在门前略微凉意的夜风中,昂首看着天上的繁星。 她看着高飞,淡淡的说:“恭喜你,也谢谢你。” “不用客气。” 高飞开门下车左右看了几眼:“廖无肆呢?” 第1600章 跟着男人学坏了! 这个等在落日餐厅门前的人,是贺明珠。 与以前高飞初次看到贺明珠时一样,她依旧尽可能的昂着下巴挺着腰板,给人一种无论她是辉煌还是落魄,都不会丢掉她的骄傲那样。 可现在高飞却从她的骄傲中,看出一种说不清的无助与孤独,只是习惯了俯视人生而倔犟的保持她惯有的风度罢了。 她现在其实很脆弱。 不知道为什么,高飞心中忽然腾起了这个念头,随即晒笑一声贺明珠怎么可能会脆弱,那可是连华夏九龙王都看不到眼里的主,很快就把这种念头抛开,问为什么没有看到廖无肆。 廖无肆现在与贺明珠的关系,已经得到了廖家长辈的认可。 在贺明珠伤好后,俩人外出基本都会在一起的,高飞没有看到廖无肆,随口问了一句。 但贺明珠的回答,却让他愣了一下:“他被你们冀南警方给带走了,现在投入了省监狱。” “什么?” 高飞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廖无肆会被冀南警方带走--他受伤了?” 廖无肆是谁? 那可是九龙王中最为狂放不羁之辈,心狠手辣目中无人已经惯了的,再加上他本身的能力与背景,从来都没有把‘支配维护社会治安’的警方(廖无肆不止一次说过这句话了)放在眼里,这次怎么可能会被抓走了? 除非,他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比方在受伤的情况下。 “没有,他没有受伤。” 贺明珠摇了摇头:“他也没有反抗,因为他觉得他犯了错,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是别人对高飞说出这番话,他肯定认为是笑话:就廖无肆,在犯错后觉得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才心甘情愿被警方带走了?哈,他的觉悟什么时候这样高了? 可说这番话的人是贺明珠,而且是在她很认真的情况下说出来的,高飞想笑也不能笑了,只能轻声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杀了十几个酒店大厨,服务生。” 贺明珠没有马上回答,盯着高飞沉默了片刻,才昂首看向斜对面那栋高楼的轮廓灯,把廖无肆怎么从沈银冰嘴里逼问出稻花香大酒店后厨通道后,就跑去把那帮人杀了个干干净净的事儿,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她又说:“他是在京华被抓捕的,那时候我刚从他家里出来,看到了何秀城--从9月12号粉姐出事后,何秀城就去了廖家照顾老夫人,一直到现在,他都没有离开廖家。” 高飞觉得,他可以用脑袋来担保,出现在河底古墓中的那个少爷,就是何秀城。 至于何秀城一直在廖家,从没有来过冀南这事,高飞并不惊讶,正如当初他在地下楼兰养伤的那大半年中,陈果果假扮的高飞,还不是在这边搞得很欢快? 少爷既然是杀破狼三部的首脑之一,在精心策划某件事时,想搞出他不在场的证据简直是太简单了,所以根本不用考虑。 高飞在意的,却是廖无肆为什么甘心被冀南警方抓捕回来,并这么快的就被投入了省监狱。 众所周知,就算再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被抓捕归案后,也得经过一整套的调查、审判等过程,才能被投放监狱内等后该遭受的惩罚。 哪怕廖无肆被带回冀南后,对他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去了省监狱。 看来,他想做点什么,并不在意那些恨他的人知道。 他在学解红颜,以他自身为饵,希望能在省监狱那个复杂的环境内,接触到他想接触的人。 只是,解红颜已经失败了,那么廖无肆会成功吗? 贺明珠见高飞点上一颗烟,倚在车头上默不作声老大会儿,眉头微微皱了下说:“我觉得他想的太简单了点,那些人没理由看不出他要做什么,当然不会傻到……” 高飞打断了她的话:“有时候,简单的才是最有效的。廖无肆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他在赌,赌那些人会在看出他要做什么时,仍然敢跟他叫板。有时候,人争的就是一口气,。” “贺明珠,你不用担心,廖无肆会没事的。” “你有办法帮他?” “没有。” 高飞摇了摇头:“我现在自顾不暇。” 贺明珠无声的冷笑一声:“我还以为你……” 高飞第二次打断她的话:“你应该听说过1973吧?” “1973?1973年的红酒,还是--” 贺明珠脱口说出这句话时,猛地明白了什么,嘎声问道:“是那个1973?” 高飞点头,用力吸了一口烟。 贺明珠眉头紧皱着,缓声问道:“你听到消息,他们要来找你?” “不是。” 高飞吸了下鼻子,无所谓的口气:“我已经跟他们见过面了,就在医院内,我把两个人的手腕给弄残了。” “你伤了1973的人?” 贺明珠就像是看外星人似的看着高飞,满脸都是不相信:“是不是在动手之前,你根本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可不应该啊,我听说他们在出任务时,都会先表明自己身份的。” “我是在知道他们来自1973后,才动手的。” 高飞淡淡的说:“他们要带走解红颜,在我面前。” “为了一个解红颜,你就跟19--” 贺明珠刚说到这儿,第三次被高飞打断了电话:“如果1973的人要把你给带走,廖无肆会不会袖手旁观?” 贺明珠沉默,片刻后才说:“他不会。” “那么我也不会。” 高飞笑了下,走向餐厅门口:“来,我请你吃西餐,就是不知道大厨有没有走。如果走了的话,那我就只能给你吃泡面了。” 贺明珠摇了摇头:“我不饿,等粉姐吃饱后,你让她出来吧,我就在这儿等她。” “必须得跟你在一起?” 高飞走到卷帘门门口,抬手敲了敲门。 “必须。” 贺明珠几乎一字一顿:“从现在开始,我会寸步不离的跟着她,决不会让她再受到伤害。” “嗯,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 高飞说完这句话时,卷帘门无声的向上升了上去,张涛站在玻璃门后面向外看,一脸紧张的警惕。 在她身后,还有城阳的两个姐妹,负责保护廖水粉的安全。 看到是高飞后,张涛松了口气,赶紧拿钥匙打开了玻璃钢门:“高总,您回来了?快进来,我已经打电话让亨利为你特意准备了丰富的夜宵。” 亨利,是落日餐厅的大厨,被张涛一个电话从住宿处揪过来做夜宵了,听说是给大老板做夜宵,他自然是只有荣幸,没有丁点怨言了。 “谢了啊。” 高飞道谢,扭头看向贺明珠,刚要邀请她一起进来,想了想还是算了。 “先别关门。” 高飞走进餐厅,问张涛:“那位廖女士呢?” 张涛还没有说话,已经换上一身黑色职业套装的廖女士,就踩着高跟鞋从二楼楼梯上哒哒的走了下来,精神面貌很不错的样子。 看到廖水粉下来后,张涛等人很有眼里价,悄悄的退向了后厨,给老板留出了与美女说话的空间。 “吃过了?” “嗯,吃过了。” 廖水粉走到高飞面前,没有注意到餐厅外面的贺明珠,动作很自然的抬手,给他整理了一下衣领,很柔顺小媳妇的样子:“这顿晚餐,绝对是我有生以来吃的最舒服的一次。” “以后想吃了,随时来冀南。” 高飞笑了。 廖水粉飞了个媚眼,吃吃低声笑道:“怎么,这是要赶我走,迫不及待的。你不会今晚就着急我走吧?” “廖无肆被冀南警方抓到省监狱了。” 高飞抬手,轻轻抚摩了下廖水粉刚洗过澡的柔顺秀发,随即放下手向旁边闪了一步,扭头看着外面:“贺明珠,你等你。” 如果别人的亲人被警方抓到省监狱那种大地方,肯定会心慌意乱的。 不过对于廖水粉来说却算不了什么,因为她很清楚廖家在华夏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别说是地方监狱了,就算是国安三处最神秘的‘囚笼监狱’,也不敢长时间关押廖无肆的。 廖无肆既然被关进了地方监狱,这只能说明他是心甘情愿进去的。 不得不说,廖水粉对廖无肆还是很了解的,正如她听说贺明珠就在门外后,马上就明白这是要来接她回京城的。 “无肆的事,我会处理的。我先回去了,以后有机会,我会来冀南……请你吃大餐。” 廖水粉看到贺明珠后,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与高飞适当的拉开了距离,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很有深意的说出最后一句话。 “为什么女人一旦放开后,会变得比男人不要脸?” 高飞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表示非常不解。 “那是因为她跟着男人学坏了。” 廖水粉收起脸上的笑容,昂起下巴迈着高跟皮鞋,哒哒的走出了餐厅。 望着廖水粉上车,车子很快就消失在门外后,高飞才摇了摇头,喃喃的说:“其实不是跟我学坏了,是因为你压抑的太久了,经历河底古墓的生死后,你终于放开了。” 想到在回来的路上,廖水粉曾经说过的那些话,高飞就无奈的叹了口气。 真的无奈,因为无论他怎么说,廖水粉都执意要按照她的意思,去做某件事,并威胁高飞,假如他要是敢阻止她的话,她就会让他知道什么是丢人现眼…… “难道她不知道,我最不在乎的就是丢人吗?” 高飞不解的摇了摇头时,张涛已经带着亨利几个人,推着餐车从后厨走了出来。 看到精致的夜宵,高飞心情大好:“来,都坐下,咱们一起吃。” “谢谢高总,还真是饿了呢。” 能够与大老板一起共进夜宵这样的机会,张涛可不会放过,咯咯娇笑一声,率先坐在了高飞身边,殷勤的替他舀上了一碗银耳莲子汤。 亨利的确有几分真本事,煲出来的汤味道很纯正。 “张涛,你是什么学历呢?” 美美喝了一碗汤后,高飞看似无意的问道。 第1601章 幸福来的太突然! 有时候不得不说,沈银冰很有‘有眼无珠’的嫌疑。 老王,连雪还有张涛,这三个人在北山集团时,都是那种她懒得多看一眼的小人物,绝对是的底层员工。 可这三个人被她开除,来到落日餐厅后,却是大放异彩,很快就展露出了极强的管理能力。 现在老王已经成为高飞财团旗下餐厅的总经理,连雪也已经是东方市分店的头儿,就连刚来餐厅没多久的张涛,在大堂经理的位子上也是发挥出色,很快获得了老王的重任。 踏踏实实的干,最后会收到让你惊喜的回报。 这句话,是老王告诫张涛的,她也是按照这句话来要求自己的。 体面的工作,高额的薪水,良好的环境,再加上总经理的照顾--张涛对现状是万分满意,小脸上始终都洋溢着积极向上的神态,感染着身边每一个人。 能够向前辈连雪那样,最终成为一家分店的总经理,是张涛最大的心愿。 不过,她也曾经听王总在无意中说起过,出于某种可观因素的存在,落日餐厅不会再开分店了。 落日餐厅既然不再开分店了,那么张涛还怎么去当分店经理? 她肯定会失望,可却没有因此而改变对工作的态度,毕竟落日餐厅在高老板的天涯集团辖下,只是占一个极小、甚至可以完全忽略的地位。 现在的天涯集团,所生产的化妆品畅销全世界,尤其是在兼并北山集团后,更是开始涉及到房地产、炼油、电子商务、影视公司等十数个主打行业。 只要好好干,最终肯定会被注意,从而跳出餐饮业,成为天涯集团的高管人员--这是在得知升任餐厅分店总经理无望后,张涛为她自己定下的又一个目标。 为此,她在这些天内,开始刻苦攻读相关知识,希望有一天最终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她做梦也想不到,梦想实现的会这样快,快到她还没有做好准备,好运就砸在了她的头上。 在高飞看似随意的问张涛,是什么学历时,她也没多想,药汤的动作凝滞了下,眼神随即黯然了下来,低声说:“是大专学历,庆岛经济学院毕业的。” 张涛所说的那个学院,别说是放在全国了,就是放在齐鲁省内,也是个三流大学--这也是张涛在大学毕业后,为什么去北山集团当礼仪小姐的根本原因。 佷多人都说,工作是不分贵贱的,只在于态度。 可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就拿张涛来说吧,三年大专下来后,又经过一年多的求职时到处碰壁的遭遇后,能够塌下身子去北山集团当礼仪小姐,不但没有获得她那些高中同学的尊重,反而成为了大家伙凑在一起聊天时的笑谈。 去做没文化的乡下女孩才肯做的礼仪小姐,这对她那些骄傲的高中同学来说--以后别说张涛认识我,咱丢不起那个人! 不过人们总是有太多的虚荣心,那些人明明看不起没出息的张涛,可连续两年的同学聚会,组织者还是‘盛情’邀请她参加。 第一次参加聚会后,张涛就知道她已经沦落到衬托别人‘有出息’的道具了……从此有谁再提起同学聚会的字眼,她就会脸上发烧。 张涛此前最怕别人问她三个问题:第一,什么大学毕业的;第二,什么工作;第三,有男朋友了没有? 前两个问题很正常,不正常的是最后一个:像张涛这样的女孩子,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怎么可能会没有男人追? 但实际上,今年芳龄24岁的张涛,还真没有男朋友,高不成低不就这句话,仿佛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也是她那些骄傲的高中同学,最喜欢问她的话题。 高飞倒没有问她第三个问题,可问她是什么学历,同样让她眼神一黯。 其实她知道,高飞问她这个问题,可不是想嘲笑她啥的,因为她听王总谈起过,高老板现在连初中毕业证都没有的,怎么好意思的去笑话一个大学生? “大专,还是学经济的,很不错嘛。” 拿着一根炸鸡腿啃的高飞,压根就没注意到张涛的眼神变化,正如他甚至分不清专科与本科有什么不同那样。 张涛默默的笑了下,没有再说什么,站起身正要去拿几个水果,给高老板清清口时,就听他又说:“问你个问题,如果现在让你去管理一个三四百员工的企业,你有没有信心?” 砰的一声,张涛的心儿就是猛地一跳。 嗡的一声,张涛的脑海中好像有一道霹雳闪过。 一个模糊,却又有力的声音,从她心底深处攸地腾起,直觉告诉她:机会,来了! 高飞问出这个问题后,尽管张涛心中立即掀起了排山倒海的风浪,可表面却始终保持着跟她年龄不相符的淡然。 很从容的坐了下来,她语气平静的说:“高总,我以前就曾经听人说,世上最简单的工作就是当领导,最不容易做的也是领导,关键是在工作过程中,没必要事必躬亲,只需知人善用,掌控全局就是了。” 其实,刚才高飞在说出那些话时,眼角余光一直在偷偷观察张涛的神色变化。 张涛的反应,让他还算满意。 陈果果走了,她所掌管的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缺少领导者,高飞当然得尽快找人去挑起大梁来。 在从机场回来的路上,高飞就曾经考虑过他所有的手下,希望能从中找出合格的管理者。 据高飞所知,现在跟着他混饭吃的人,加上北山集团的话,差不多得有上万人了--但可惜的是,除了梁明夫妻、老王、李德才他们之外,却没有谁能让他用着放心。 或许,北山集团内有很多这样的人才,不过高飞却不打算用:在他还没有来得及清理某些蔵在集团内的那些人时,他无法在短时间内看清谁值得信任。 毕竟德城分厂也是天涯化妆品的一个重要生产基地,也是独立核算的,有自己的原材料、配制秘方等秘密,可不是随便找个人来就能担任领带者的。 所以陈果果的继任者,除了要懂得管理外,还要绝对被信任才行。 当下,梁明夫妻主管天涯集团总厂,李德才、城阳管着原材料种植基地,老王、连雪负责打理落日餐厅,除了他们之外,还能被高飞无条件信任的,也就只有陈大彪、兔子跟萨拉娜了。 可这几个人,忠心则是有余,但工作能力却不足,比方陈大彪吧,他现在就是精通安保工作,整天就盼着天涯集团能够成立一个安保公司,他好去当老大-- 而兔子呢,他或许是个天才推销员,可惜某些因素却制约了他能独当一面的工作才能。 至于萨拉娜,更不在高飞的考虑之中:一个急了就拔刀子的女人,要是成为老总……想想就害怕。 铁屠、叶心伤几个人都是被高飞无限信任的,但他也明白:经过在香港那边半年多的安逸生活后,他们已经找到了他们最喜欢的生活方式,要是把他们拉回来当老总,还是算了吧。 当然了,假如高飞向高家求援,肯定会有大批值得信任的商业精英,随便他挑。 不过高飞却不想自己的企业,跟高家扯上什么关系。 一路上,高飞都在头疼谁来当陈果果的继任者,甚至还考虑实在不行的话,就把老王调过去,让协助李德才管理原材料基地的城阳,来管理落日餐厅。 但在看到张涛后,他忽然有了想法:以往在方家村搞建设那会儿,老王可是不止一次的说,张涛的工作能力有多强,而且人品也很好,完全把餐厅当做了她自己的去精心对待等等。 高飞信任老王。 既然老王看好张涛,那么高飞为什么不给她一个机会?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好像是想要一朵花儿,却得到了整片森林。 高飞希望张涛就是那个给他一片森林的人。 张涛强压着心中的激动,侃侃而谈时,高飞停止了用餐,一副认真的嘴脸--其实,他根本听不懂,或者说不关心张涛说了些什么。 他最中意张涛说的那四个字:知人善用。 一个好的领导,绝不能像诸葛亮那样事必躬亲,要不然最终会被累死,得学会知人善用,信任属下,给属下放权,只要掌控全局就是了。 就像现在的高老板,不就是这样做的嘛。 除了天涯集团经历阵痛期时,他彻底投入了进去,可后来却是全然放权当起了甩手大掌柜,甚至影视公司那边,他都没问过一句。 结果呢? 天涯集团辖下所有的企业,还不一样蒸蒸日上的让同行们把牙齿咬碎了? “高、高总,我就是这样认为的。” 看到高飞饶有兴趣的只盯着自己,任由自己在这儿的波的波的说啊说的,张涛心里就有些发毛,说话终于不利索了,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想好事。 高飞笑着问道:“说完了?” 张涛默默的点头,全身神经都莫名的绷紧,说不出话来了。 啪,啪。 高飞抬手,轻轻鼓了两下巴掌:“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老总了。明天就让老王送你去上任,希望你能尽快熟悉工作……” 高总让我去当德城分厂的老总? 我不是在做梦吧! 虽然心中已经有了被天上掉下个馅饼所砸中的心理准备,但当高飞亲口说出来后,张涛还是被砸晕了,呆呆望着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至于高总后来说了些什么,她更是没听到。 整个人,傻了。 张涛的这种反应,让高先生很满意。 “张涛,还不赶紧谢谢高总?” 看到张涛长时间的发呆后,打心眼里羡慕她的小八,赶紧小声提醒她。 “谢,谢谢高总,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张涛这才如梦初醒,站起身伸出双手时,已然是泪流满面。 幸福总是来的太突然,让人无法适应,那么就只能失态了。 第1602章 有人在追王晨! 9月18号。 在现代人眼中,受某些风气的影响,凡是带8的手机号、车牌号啥的都是颇受青睐的。 像318,418,518之类的日子,好像更顺嘴一些的918,成为年轻人婚礼的首选日子,但佷多人却忽略了,918这天是岛国鬼子侵华的日子,被国人视为国耻日。 高飞才不信那些所谓的发啊六啊的,他只关心天气。 如果918这天是晴天的话,那么他就得在白天,乖乖回南部山区的防空洞去。 幸好天公作美,这一天冀南地区普降大雨,天阴沉沉的几乎要塌下来,被无数人渴望却被高飞所讨厌的太阳,今天是没机会出来了,他也乐的躲在落日餐厅的办公室内,端着一杯清茶,隔窗笑看街道上的忙碌世人。 “下雨有什么好看的?” 坐在办公桌上的叶心伤,把烟头按在了烟灰缸内,说:“我现在真的很羡慕你了。” “羡慕我什么?长的比你英俊,还是比你有钱?” 高飞笑眯眯的回过头,看着拿着酒杯细细品尝美酒的铁屠,叹了口气说:“唉,其实我才真的很羡慕你们呢,可以喝酒。” 铁屠大胆的说:“你也可以喝的,反正这是你的酒店,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只要你不怕死的话。” “这不是废话吗?” 高飞吧嗒了一下嘴,问道:“你们什么时候回香港?” “暂时没有回去的意思。” 叶心伤说:“在这儿多好啊,吃你的喝你的还不用花钱。” “回去吧,别让她们担心。” 高飞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认真的说:“你们没必要卷入我跟1973的矛盾中来。说句自大的话,就算1973想要动我,可也得考虑一下高家的反应。再说了,哥们大风大浪经历的多了,也不是束手就擒之辈。” 铁屠晃了晃酒杯,骂道:“你这是屁话,你以为我们会为了你,与1973做对?我们留下来,是想去河底古墓看看,你也知道我对这方面很感兴趣。” “跟老铁在一起混久了,我发现我也慢慢有这种嗜好了。” 叶心伤接着说:“香港来的龙师父已经到达现场了,希望他能搞开那个石门。” “我估计够呛,河底古墓如果能如此轻易的被人打开,那么早在多少年前就会被毁掉了。” 高飞摇了摇头说。 铁屠马上反驳道:“你说的也不全对。既然破军能进去,那么别人也能进去,更何况,破军进去时,肯定会破坏了古墓原有的机关,再加上龙师父在先进仪器,大批专家的帮助下,要是还进不去,那他以后也不用在这行混了。” “你们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高飞又喝了口茶,觉得索然无味,真不如美酒好喝。 其实有件事他没有说:实在不行,他就从无底湖进去,只是进去的过程有些麻烦罢了。 铁屠放下酒杯,说:“我最担心的,反而是古墓开发出来后,相关部门却会收回保护,不许你进去住。” “这一点更不用担心了。” 不等高飞说什么,叶心伤就笑道:“老铁,难道你不知道负责警戒河底古墓那边的军警,都跟高家有关?我相信只要石门一被打开,那些专家在完成必要的鉴定工作后,就会迅速撤离的。” 三个人虽然在谈论古墓,可他们都很清楚,这不是重点。 重点还是那个1973。 昨天晚上,高飞废掉了两个1973特勤科的成员,让他们狼狈而走,高云华更是连夜返回了京华,连高飞的面都没来得及见,这就足以说明事情很严重。 但到现在为止,高飞依然安坐在这儿,没有发生任何事,就像高云华没有消息传来那样。 这是暂时的宁静,就像凌晨四点时特别闷热,一个小时后就大雨倾盆那样。 1973,是决不会善罢甘休的。 区别就在于他们要采取什么行动。 到时候,高飞又该怎么应对。 如果是放在以前的话,高飞大不了拍拍屁股闪人,跑到国外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龟藏起来……可现在却不行,他有着太多的牵挂。 事业、感情这两块大石头,已经把他牢牢栓住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潇洒自如,唯一能做的就是应付1973狂风暴雨般的打击。 1973,那是个连高家都不敢正面抵抗的部门。 或许,正如这个部门的组成那样,高家也只是其中的一份子。 你,真不该为了一个解红颜,去招惹1973--望着跟叶心伤谈笑的高飞,铁屠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同时,他也很纳闷,1973为什么要带走解红颜。 铁屠很想知道咋回事,但高飞既然不说,他也就不问了。 几个人谈着谈着,就提到了刘小龙。 “那个小纨绔去哪儿了,不会还在黄河边那边监工吧?”、 叶心伤随口问了句。 高飞摇头:“没有。本来他想在那儿盯着的,不过今天一早就回京了。” “不会是他老爸担心他会跟你,一起卷进那股漩涡中吧?” 叶心伤看似开玩笑的说。 “呵呵,这本来就是不适合他参与的游戏。” 高飞笑了笑,说:“他回京,是因为跟家里商量与克莱尔结婚的事。克莱尔你们知道吗?就是眼镜的女儿--” 说到这儿时,高飞忽然闭上了嘴巴,盯着茶杯微微眯起了眼睛。 提到克莱尔,高飞想到了眼镜,想到了眼镜,就不能不想到一个女人--他的前妻,王晨。 一年多之前,高飞刚与王晨结婚没多久,还没有度完蜜月,就在沈银冰的要挟下,俩人离了婚。 离婚后,受高飞所托,眼镜随王晨回京,专职保护她。 本来,高飞后来被沈银冰‘踢出’后,就该与王晨复婚的,可谁知道随后俩人在阴差阳错中,发生了一系列的误会。 刘小龙等人搞不懂,王晨对高飞得有多大的怨气,才会在他遭遇这些事后,始终不管不问,听说她早就回到了京华,却连电话都没有打来一个,就像跟高飞完全没关系了那样。 刘小龙搞不懂,高飞却能隐隐的猜到:他所遭受的这些挫折,磨难,都跟女人有关。 换句最直白的话说就是,高飞落到当前的下场,就是女人惹得祸! 假如他只一心一意的对王晨,又怎么可能身中烈阳蛊呢? 想想也是,他所中的烈阳蛊还没有解决好,却又因为一个解红颜,招惹了神秘的1973。 为了别的女人,给自己找这么多麻烦,王晨袖手旁观也是很正常的了。 甚至,她已经打定主意不再跟高飞来往了。 或许,就这样散了才是最好的,对她也公平些--高飞落寞的笑了下,端起了茶杯。 他遭遇这么多事,王晨却不管不问,他没有丁点的怨言,因为他没理由去怨恨人家。 看出高飞不对劲后,铁屠俩人对望了一眼,也没再说什么。 叮叮当,高飞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强烈震动起来。 高飞肯定是换卡最频繁的一个人了,因为他的手机老丢,每次丢了后,都会再补上一个新卡,这样也避免亲朋好友的联系不到他。 电话是刘小龙打来的。 好像老天爷知道高飞刚才在想什么,所以才指派刘小龙带来了她的消息:“说话方便吗?” “有什么事,尽管说。” 高飞没有去看铁屠俩人:对他们,高飞没什么秘密。 “是关于王晨的。” 刘小龙在那边沉默了片刻,才说出了这句话。 高飞心中轻轻一跳,淡淡的问道:“王晨怎么了?” “有个人正在追求她。” 刘小龙说出这句话后,就不再说话了。 像王晨这样漂亮,还又有能力的女孩子,在离婚一年多后要是没有异性追求,那才是怪事呢。 同样,如果那个追求王晨的男人碰壁了,那么刘小龙也没必要说这句话。 有人在追求王晨……刘小龙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王晨并没有反对别人追她,而且俩人还应该取得了某些进展。 高飞的心里,立马涌起了一股子不舒服。 诚然,自从跟王晨结婚后,他就已经把她当做了妻子,一辈子的那种,哪怕是离婚了。 所以现在听说她有跟别的男人来往的意思后,高飞要是舒服才奇怪了呢。 但很快,他就释然了:他身边有太多的女人,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现在更是为了解红颜不惜得罪神秘的1973,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早就背叛了王晨,并且始终在背叛着。 那么,他有什么资格,有什么理由,去阻止已经跟他离异了的王晨,去接受男人的追求? “呵呵,只要她喜欢就好。” 高飞笑了笑,本该觉得自己笑的很洒脱才对,但实际上嘴里却发苦。 刘小龙没有理睬他,继续说:“那个人姓杜,西光杜家。我以前好像听说过这个人,知道他是西光杜家比较优秀的年轻一代,在京里事科研工作。” 刘小龙在那边吐出一口气,问:“要不要我找机会‘劝告’他一句?” 高飞当然清楚刘小龙所说的劝告是什么意思,摇了摇头:“别,没意思。哦,对了,你什么时候结婚?” “已经定下来了,是元旦,跟眼镜那个老不死的,一起。” 提到那个长了三只手的岳父,刘小龙就气不打一处来。 眼镜现在跟法国那位美女警官是如胶似漆,早就谈婚论嫁了,只是因为王晨的事儿,眼镜一拖再拖。 眼镜终于拖烦了,就决定借着女儿嫁给刘小龙的当口,跟他在同一天举行婚礼,成就人类婚姻史上的一段佳话…… 刘小龙管不着眼镜跟谁结婚,哪怕他找个驴子,可关键是,你别跟我一起举办啊,你可知道我为了娶你闺女,跟家里做了多大的斗争?你这一掺和,老头子心里更不舒服啊! “哈,到时候我肯定去参加婚礼的!” 高飞哈的一声笑。 跟刘小龙乱扯了会后,高飞扣掉了电话。 从头至尾,刘小龙都没有提到1973。 高飞明白,不是他不知道,而是刘家老头肯定严厉嘱咐他不许乱讲的。 刘小龙,还没有资格被卷进来。 第1603章 带你去显摆一下! “心里是不是特别难受?” 高飞笑眯眯的扣掉电话后,叶心伤饶有兴趣的看着他:“这样,你就能理解我当时的心情了。” 叶心伤从十几岁时就喜欢秦紫阳,固执的追求她,但那个傻乎乎的女人,为了所谓的事业,却主动对高飞投怀送抱。 后来她醒悟了,最终回到了叶心伤身边。 可惜,她却给俩人之间种上了一根刺。 叶心伤很洒脱,看开了的样子,高飞却觉得他内心却不是这样,直到他说出这句话后。 高飞愣了下,随即哈哈大笑,举起茶杯嚷道:“老铁,是不是得干一杯?” “那是自然,可惜你喝的是茶。” 老铁的眼里也全是放松的笑意:叶心伤既然毫无顾忌的这样说,那就证明他是真的看开了,自然得值得庆祝一下。 “你们都小看了我,其实我已经很满足了,真的。在被谢小雯诬陷后,我就以为我完了……现在的结果,却是我做梦都想不到的最好,你们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幸福,因为有你们。” 叶心伤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后,说出了他早就想说的话。 “这都是命吧,该有的磨难,就像麻烦一样,无论你怎么躲,都躲不过去的。” 铁屠转着手里的酒杯,却看向了窗外。 窗外对面的公路边,有两个打伞的男人在站牌下等车,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事。 不正常的事,这两个男人,包括半个小时前坐车走掉的那一男一女,都是站在最佳监控落日餐厅的位置,而且他们都是左手打伞,右手抄在口袋中。 口袋中,应该有枪吧? 高飞淡淡扫了外面一眼,说:“不用管他们。” 叶心伤从桌子上跳了下来,对铁屠说:“我有些累了,想回去睡会儿,你呢?” “一起吧,这几天都没有睡好.” 铁屠打了个哈欠,站了起来。 他们来到冀南后,就住在方家村的小别墅中,这时候要回去休息,自然也是去那边了。 白瓷,解红颜俩人,当下就住在老宅,由陈果果派去的人保护着。 现在高飞都已经被人监视了,而且很可能与1973有关,那解红颜做为1973的主要目标,那些人没理由放过她。 既然高飞已经决定为了解红颜与1973死磕到底,铁屠俩人也没打算抽身事外的意思,那么回方家村保护解红颜等人,是他们当前必须要做的。 “下雨天,路滑,我就不送了。” 高飞当然也很清楚俩人为什么要回去休息,却没点破,只是举了下空茶杯。 “这算端茶送客吗?” 铁屠嘟囔了一声,开门走了出去。 外面起风了,雨势也大了很多,还荡起了水雾。 看着外面好像永不停歇的雨势,张涛表面很正常,其实心里很着急。 按照高飞所说的,今天她要去德城上任,老王会带着‘委任状’送她过去。 可这该死的老天爷,从早上到现在,雨势忽大忽小的就没有停过。 本来下雨是阻止不了车子上路的,不过一切为了安全着想,老王就提议等雨停了后再走。 张涛当然同意了。 可是这雨,它咋就不停呢? 眼看这都午后了,早就过了走马上任的黄金时间,张涛却迟迟的没有动身。 老王当然很清楚张涛此时的心情,在门口瞅了瞅后回来:“小张,啊,不,现在得叫你张总了,呵呵,要不现在咱们冒雨走吧,最多路上开车慢点。” “王总,您还是喊我小张吧。” 张涛赶紧说:“还是等雨停了再说,反正也不急于一时--啊,高总下来了。” 看到高飞施施然的从楼梯上走下来后,张涛连忙同老王一起迎了过去。 “咦,小张还没有去德城?” 笑着跟老王俩人打了个招呼后,高飞这才醒悟:“哦,外面下大雨呢。嗯,那个啥,要不这样吧,我反正闲着也没啥事,倒不如送你去上任啊?” “啊?这、这可不敢当。” 张涛连忙摆手拒绝。 高飞这次下来,就是想出去透透气,顺便观察一下那些人的反应。 这样恶劣的天气对于别人来说,是糟糕之极的,但对高飞来说,却是相当要的,话说他已经很久没有在白天外出过的了,只要那该死的太阳不露面,那么他为什么还憋在屋子里? 代替老王去送张涛上任,一来是出去散心,二来是显得更加看重张涛,让德城分厂那边的中高层都把招子放亮点,别对她阳奉阴违的。三来呢,则是为了老王的安全着想,下这么大的雨,外面那些涵洞啥的肯定有积水的。 “高总,还是我去吧,你歇着!” 老王也连忙说。 “已经歇太久了,就这样了。” 高飞想了想,说:“给陈大彪打电话,让他把我的车子开过来。” 高飞跟王晨结婚时,方小艇曾经给他订做了一辆布加迪威龙,开来冀南后就放在了天涯集团的车库里,一直没有动。 今天既然决定要亲自送张涛上任,那就索性重视到底,开那辆车去吧。 看到高飞执意要亲自去,老王也就不再坚持什么,拍了拍诚惶诚恐的张涛,示意她没必要紧张,就去给陈大彪打电话了。 9月18号下午两点,一辆银白色的布加迪威龙从冀南市区呼啸而过,溅起路上大片的积水,引得路人纷纷侧目,猜测这是谁家的败家子携美女女友外出招摇过市。 好像坐在云端内的张涛,想到自己当下就坐在以前只有在杂志彩页上才能看到的豪车内,真感觉是在做梦,结果手机铃声响了好久,都没有听到。 高飞只好提醒她:“张涛,你手机已经响过两遍了。” “啊,啥?啊,我手机响啊?” 张涛这才蓦然清醒过来,赶紧拿起了手机,看了一眼,却没有接电话。 高飞有些奇怪,随口问道:“怎么不接电话呢?” “啊,我、我接。” 张涛又是一晃,赶紧接了电话。 看到张涛这样慌乱后,高飞笑了笑看向了前面。 他忽然很羡慕张涛,仅仅是忽然被他这个大老板升职,并亲自送她走马上任,就激动成这样了。 可他这个赐予者呢? 现在好像却再也享受不到这种激动的感觉了,就像改邪归正的老实和尚那样,哪怕是泰山崩于眼前--只要砸不死,也会淡然处之。 人站在了一定的高度上,心态就会随之改变,在得到很多东西的同时,也会相应的失去一些,比方张涛此时正在享受的做梦般的幸福。 “下辈子,最好是当个乞丐,捡破烂时捡到了一张彩票,却中了五百万,那样肯定会欣喜若狂。” 高先生心里想着,看向了后视镜。 后面一公里左右的距离,有一辆黑色轿车紧紧跟随。 从高飞驾车驶出步行街后,这辆越野车就在后面了。 不过他没有去管,在没有与人发生正面冲突的情况下,他不介意带着这些人兜风。 呜! 布加迪威龙发出一声低沉的怒吼,车速陡然加快,时速指针迅速指向了两百迈。 好车就是好车,没有看时速表的张涛,丝毫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打完电话脸上的喜色少了很多。 高飞注意到了:“怎么,谁给你打的电话?哦,要是不方便说就算了,我就是随口问问。” “没啥不方便的。” 张涛赶紧说:“是、是我的一个同学,她约我后天晚上参加同学聚会,是第三次……我、我给辞掉了。” “你那同学肯定混得不赖吧?” 高飞又问。 张涛回答说:“具体在哪儿上班我不知道,只是知道她前段时间刚刚成为企业的销售副总,月薪,听说月薪三万多呢。” “才三万多啊,比你这个分厂老总可差多了。你该去参加,并负责聚会的所有花销,让他们看看咱们天涯集团的老总有多牛。嗯啊,那个啥,适当的话,我可以把车子借给你,震死这批喜欢踩着老同学找成功感的家伙!” 高飞嘿嘿笑了笑,继续说:“现代的年轻人啊,就这样,谁最热衷组织同学聚会,就证明谁混得不错。” “哟,高总,其实你也是年轻人啊,别这样老气横秋的,你只是年青的一代的翘楚啊。” 听高飞开玩笑后,张涛也放轻松了,咯咯娇笑一声:“好啊,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可不许舍不得--” 可能是觉得不该跟老板这样随便讲话,讲到一半时,张涛就闭上了嘴。 高飞知道张涛在想什么,有心鼓励人家再放松点,又怕她误会什么,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一个半小时后,高飞驾车来到了德城分厂门前。 与刚建厂那会儿不同,分厂的高效益也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分厂门口就有一座豪华酒店,按照总部的意思,为张涛的接风宴就在这家酒店中。 这时候,雨也停了,不过还是阴沉沉的。 距离酒店还有几百米,张涛就看到一群人站在酒店前面,三三两两的议论着什么。 这些人是在等我呢! 看到那些穿着整齐的人,张涛攸地腾起了一种自豪感,看了眼旁边的高飞,心想:高总这样看重我,我绝不能辜负了他的期望。 叮叮当--高飞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过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高飞踩下了刹车,笑道:“我先接个电话。” “哦,那我先下车。” 张涛很知趣,看到高飞没有马上接听电话,就知道他不方便自己在时接通,连忙推开了车门下车。 高飞点了点头。 张涛下车站了会儿,觉得在这儿傻站着也不像样,倒不如先去酒店那边,与那些属下先见面,顺便锻炼一下自己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心里这样想着,张涛拿着小包沿着路边,走向了酒店那边。 “咦,成风,你快看,那个人不是张涛吧?” 张涛快要走到她那些属下面前时,就听有人提到了她的名字。 听到这个声音后,张涛先是一楞,随时失笑出声,心想:世间,还真有这样凑巧的事。 第1604章 张涛上任! 田小敏,成风,包括当前天涯集团德城分厂销售副总马文丽,都是张涛高中的同班同学。 田小敏与张涛的关系不错,在第一次同学聚会上,得知当年在高中时期学习成绩很好,长的又漂亮的张涛,却在高考时发挥失常,只上了一所大专院校,而且毕业后去某企业当礼仪小姐后,她更是感慨万分,连说造化弄人。 相比起张涛来说,田小敏的运气就很不错了。 她虽然没有考上名牌大学,但也是本科毕业了,毕业后在电信局工作一段时间后,嫌没啥发展前途,恰逢当时的天涯集团德城集团成立,面向社会招聘,她成功应聘为集团员工,经过自己的努力后,现在也是一名月薪上万的基层干部了。 至于田小敏所说的那个成风,却是与张涛关系不一般。 在高中那会儿,成风人长得帅,学习成绩也不错,自然会受到很多女孩子的青睐了,而同样优秀的张涛,也算是其中一员吧,并最终成功成为了他的正牌女友。 当然了,高中感情与大学是没法比的,毕竟是学习最重要,但这丝毫无法阻碍少男少女们的情窦初开。 本来,田小敏等人都很看好张涛、成风这对金童玉女的组合,可在即将高考时,成风却找到了张涛,委婉的提出了分手,说什么高考在即,他要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冲刺上云云。 当时张涛就懵了,觉得就算是要集中精神冲击高考,但也没必要非得分手呀? 事后她才知道,成风跟她分手的最主要原因,却是因为马文丽。 马文丽长得也很漂亮,不过为人有些刻薄跋扈,这跟她有个在市教育局当副局长的母亲有关--高干的孩子吗,要是不高傲点,那还算什么二代? 当初张涛追求成风时,就是战胜了马文丽,可以说是踩着她肩膀爬到这高度的。 可笑到最后的,却是马文丽--她的家世,对从偏僻地区来城里的成风来说,要远远比普通市民家庭出身的张涛有用得多。 成风这样的负心郎,不是第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任何时候都会有的。 事实证明成风的选择是对的,他接受马文丽的追求后,俩人上了同一所大学,大学毕业后,马文丽家把他们双双安排在了一家外企。 后来天涯集团大放异彩后,不甘在外企当小职员的马文丽,动用母亲的关系,来到了德城分厂。 要说马文丽也很优秀,凭着她出色的工作能力获得了陈果果的信任,并提拔她成为了销售副总。 那时候,成功还在那家外企当小职员,很满意的样子。 马文丽觉得他在那边混没啥意思,就让他来到了德城分厂,目前与田小敏一起,都算是基层干部了。 本来在外企就很满足的成风,来到德城分厂后,才知道他此前的眼光有多低:天涯集团,才是让人羡慕的地方。 他为能有个当销售副总的女朋友,感到深深的荣幸,跟自豪,同时更在心底一再感叹,当初幸亏甩了张涛,要不然哪有今天的成就? 当然了,至于张涛被他甩了后,在高考中发挥失常最终只能黯然上了一家专科学校的事,成风就不怎么关心的。 哦,不对,也不是不关心,在前两次同学聚会上看到张涛时,他也曾经用很温柔、很体贴很心疼的目光,深深看过她几眼的。 爱莫能助,或许就是成风给张涛最后的印象了吧? 正在低头看手机的成风,听到田小敏的提醒声后抬头看去,果然看到一个都市女郎从那边款款的走了过来。 今天张涛穿了一身白色ol套装,黑丝长袜细高跟银色镶钻小皮鞋,瀑布般的丝样厂房披散在肩头,干净不施粉黛的小脸上,洋溢着从没有过的自信。 这个人要是自信了,就会自然焕发出一种迷人的光彩,尤其是张涛这种相貌身材俱佳的美女,是最能吸引人目光的。 这是那个在两次同学聚会上,总是蔵在角落中希望别人忽视她的张敏吗? 看着走过来的张涛,是那样的青春飞扬,成风呆住了,心中竟然腾起一股说不出的味道:这个女孩子,本该是他女朋友的。 “张涛,嗨,果然是你,我就说看着眼熟呢!” 田小敏高兴的叫着,从人群中跑向了张涛。 反正新的分厂副总还没到,大家伙在这儿闲着也是闲着,能够与异地相见的老同学说说话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张涛停住了脚步,回头看了眼远处那辆布加迪威龙,才笑殷殷的张开了双手,与田小敏轻轻抱了下。 “张涛,你怎么会来这儿呢?” 田小敏双手扶着张涛双臂,上下打量着她,脸上带着真心的笑容:“哟,哟哟,今儿你可是让我眼前一亮啊,我要是男人的话,铁定会追求你--咳,说吧,这是要去哪儿?” 张涛看了眼站在人群中的成风,不等他脸上露出真挚的微笑,就缩了回来,对田小敏低声说:“小敏,你们都在天涯集团工作吗?” 以前每当想起成风,尤其是经过两次同学聚会后,张涛都会心里疼的要命,自然也是恨他恨的不行了。 不过现在再看到他后,张涛的心情却很平静,甚至觉得过去那两年,自己也太傻了:为了见到成风,她抛弃了女孩子该有的尊严,参加了两次同学聚会,受尽了马文丽的冷嘲热讽。 她去见成风,倒不是她仍旧抱着‘破镜重圆’的奢想,只是一种对美好初恋的不舍罢了。 可是现在,她才知道成风与某个男人相比起来--那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啊?听说他当初为了沈总,曾经去南越芒蓝草甸大杀四方,更在北山集团最危险的时侯,力挽狂澜让焦恩佐赔了夫人又折兵…… 就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当前身价无法估量,今天却亲自驾车送她来上任--尤其这个被佷多人都说是色郎的家伙,虽然总是跟她口花花,但却从没有依仗他的地位、金钱,来把她怎么样。 这样的男人,才是张涛心目中的最不完美,却是最最让她心醉的男人。 成风与他相比起来,就是个……什么? 张涛不愿再形容下去了,毕竟成风曾经是她最美好的初恋。 她只是知道,在她遇到高飞,从他身上看到真正男人才会有的魅力后,成风就已经被她从心中扫了出去。 当一个女孩子不再对她的初恋有任何感情,再次见面后,才会有张涛此时的平和心态,出尘的淡然。 “是啊,我,成风,还有马文丽--她现在是分厂的销售副总,我们都在天涯集团工作呢。” 田小敏嘻嘻笑着嗔怪道:“唉呀,看来你一点都不关心我呀,都不知道我在哪儿混饭吃。好了,好了,不跟你玩笑了,说吧,你怎么会来这儿?” 不等张涛说什么,田小敏又嘴快的说道:“哦,你能不能在那边稍等?我们在这儿列队欢迎我们的新老总呢,等仪式结束后,我再请你去吃饭,就咱们两个,好好聊聊,ok?” “好呀,咱们肯定得好好聊聊。” 张涛微微一笑,说道:“看来咱们还真有在一起的缘分呢。很巧,我今天也要来天涯集团德城分厂上班呢。” “啥,你也来天涯集团上班?” 田小敏一楞,脱口说道:“不会吧?要知道这边集团在试生产后招聘的员工,可都是本科以上--啊,对不起啊,张涛,我可没有讽刺你的意思,我只是奇怪呢,要知道这条规矩可是我们陈总订的。” “我知道,我怎么会怪你呢。” 张涛笑着,左眼调皮的眯了下,说:“本来我是没资格来这儿,但天涯集团的大老板貌似很欣赏我耶。” 她这句话的话音未落,就听到有人说:“哟,张涛,真是稀奇呀,你怎么会来这儿了?” 张涛抬头看去,就看到穿着一身黑色职业套装,很有成功职业女性风范的马文丽,踩着高跟鞋很有风度的从那边走了过来。 刚才马文丽与另外两个负责抓生产、后勤的副总,在酒店内安排接待工作来着,出来后就看到田小敏与张涛了。 其实马文丽也不是那种太刻薄的人,不过女孩子对上情敌时,心态总会有些不正常,就像两次同学聚会上对张涛冷嘲热讽,还又亲自打电话给她,邀请她参与今年的同学聚会那样。 用自己的优秀,来打击落魄的情敌,绝对是最让人感到爽的事了。 要是搁在前两次的同学聚会上,在马文丽主动过来打招呼时,张涛都会自卑的笑着低声敷衍几句,然后就找借口去一边。 但以后她没必要这样了。 而且,马文丽神采飞扬的样子,看上去也不让张涛讨厌了,就是一个有个性的女孩子罢了,反倒是跟在她后面的成风,脸上带着谄媚的笑,让人看上去很讨厌。 张涛不知道,地位是会决定一个人心态的,正如她现在主动伸出手,姿势优雅的样子:“你好,马文丽,以后我们就在一个单位工作了,还请你多多支持我的工作。” “什么?” 马文丽愣了下:“张涛,说……你也要来我们单位上班?” “是啊,张涛刚才说了,今天是她第一次来上班呢。” 不等张涛说什么,田小敏把话接了过去:“马副总,我们老同学又在一起了,你这个大领导可得照顾我们哈,嘿嘿。” 田小敏抢先说出这番话,都是为了张涛好,暗示马文丽能看在老同学的面子上,放弃以往对张涛的成见,别打击她。 张涛感激的笑了笑时,马文丽很大度的说:“嗨,小敏,这个还用你说吗?我当然知道该怎么做。嗯,张涛啊,很抱歉,我今天得迎接……” 她刚说到这儿,一辆无比拉风的豪车缓缓驶了过来。 看到开车的年轻人后,马文丽脸色就是一变:“啊,高总来了!” 第1605章 她就是新任老总? 高飞接到了李承明的电话。 李承明告诉他说,从香港来的龙师父,的确是个真有本事的人,目前已经找到了打开古墓石门的诀窍,正在跟其他土木专家一起协商最后的开门方案。 刘小龙回京后,就把负责打开河底古墓的事儿,委托给了李承明。 按说李承明目前可是市局的一把手,每天的工作用‘日理万机’来形容也不很过为,刘小龙委托他盯着河底古墓,多少有些不把领导当干部的嫌疑。 不过李承明却没有丁点怨言,因为他很清楚他能走到今天的高度,这都是亏了高飞的。 当前高飞有难,他就算是拼了头上那个乌纱帽不要,也得全力以赴的帮他。 这倒不是说他巴结高大少,而是觉得男人得懂得报恩。 同样,高飞对李承明的态度很满意,也没仗着他高家大少的身份,就居高临下的对他指手画脚,而是把他当朋友对待。 谢过李承明后高飞扣掉了电话,才启动车子向这边驶来,快看到张涛正与田小敏等人在那儿说话,心里还在赞叹这小姑娘的社交能力很强呢,这才多久啊,先与属下打成一片了。 雨停后,潮气上升,感觉有些闷热,高飞就落下了车顶,开车缓缓驶了过来。 天涯集团德城分公司成立后,高飞也来过几趟,拿捏出大老板的嘴脸,在陈果果的陪同下视察过生产车间,更曾经召开过分厂中高层干部会议。 当然了,高先生那时候就是走个过场,来德城的主要目的还是跟陈果果鬼混,压根就没关注过这边那些以见到他而感到荣幸的中高层们。 高飞没有关注别人,马文丽却不能关注他。 有谁见过不关注大老板的中高层干部吗? 所以正在矜持的对张涛说话的马文丽,看到大老板忽然出现后,脸色登时一变,再也顾不得张涛了,慌忙后退一步,本能的抬手整理了一下额前发丝,与其他两个副总一起,殷勤的迎了上去:“高总,欢迎来德城分厂视察、指导工作!” 大老板的忽然出现,当然会成为在场所有员工的焦点,人人脸上都带着谦卑而又真诚的笑,不用人发动,就自动拍手鼓掌。 没有谁知道大老板为啥来这儿,但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所有人都想趁此机会给大老板留下个好的印象,包括田小敏,成风。 看着一脸和蔼微笑的大老板,在女朋友殷勤打开车门后,款款迈步下车,成风心中就感慨万分:靠,这车是布加迪威龙吧?靠,大丈夫,当如此也--不过话说我其实比佷多人都要强一些,在周边地区,月薪上万的打工者又有多少? “呵呵,大家好,没必要这样客气嘛,咱们都是一家人,一家人。” 在成风等人近乎于崇拜的目光中,高先生笑呵呵的下了车,与主动伸过手来的马文丽三个副总,挨个轻轻握了一下就松开,大老板范儿十足。 马文丽三人,自然得乘此机会自我介绍姓啥名谁了。 寒暄片刻后,马文丽就小心翼翼的说道:“高总,我们今天是要迎接分厂新老总上任的,却不知您会大驾光临,怠慢之处还请海涵。” “没事,没事,刚才都说大家是一家人了,就别客气了。”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说:“我吧,今天来就是为了送新老总上任的。” “啊,您亲自来送老总上任?” 马文丽一楞,看了眼空荡荡的车子里,又左右看了两眼,没发现有第二辆车,就有些纳闷的问道:“请问高总,分厂老总什么时候到?” “她已经来了呀,就在你旁边。” 高飞抬手,指着走过来的张涛,冲众人说:“大家相互认识一下,这位就是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新任老总。张涛,你过来跟大家自我介绍一下吧。” “什么,她、她是分厂新的老总?” 马文丽转身,看着张涛,脑子里嗡的一声叫,傻了。 马文丽做梦也想不到,张涛--被她看不起的张涛,会是德城分厂的新老总,而且她这个老总貌似在高老板心目中的地位还很很高,要不然也不会由高老板亲自来送上任了。 马文丽傻了,成风却是又傻,又呆,脑子里倒是没嗡的一声响,不过却有个声音在狂喊:不,不!这不是真的,绝不是真的!她怎么会成为我的老总?我当初可是不看好她才甩掉她的! 相比起马文丽跟成风俩人,田小敏却是在惊愕之后,随即狂喜:额地个奶奶哟,张涛是分厂的老总?这、这怎么可以啊,以后她要提拔我时,我都不好意思拒绝哇! “谢谢高总。” 张涛走过来,对高飞道谢后,站在他身边看着几十号分厂管理者,深吸了一口气说:“大家好,我姓张,叫张涛。蒙高总的新任,任命我为德城分厂的总经理,还喜欢大家以后能多多支持我的工作……” 张涛在高飞的鼓励下,向她众多手下讲话时,王晨的办公室房门被推开了,一个身穿白衬衣、黑裤子,脸上戴着一副无框眼镜,风度翩翩形象儒雅的年轻人,手里捧着一束鲜花走了进来。 “嚯嚯,杜公子来了呀,今天有没有给带好吃的?” 办公室文员小王,恰好进来给王晨送文件,看到年轻人后顺嘴开了个玩笑、 “今天来的匆忙,下次吧,下次肯定会给你带你最爱吃的德芙巧克力。” 杜公子文质彬彬的笑着,对小王点了点头。 “哟,那我可记住了啊,不许赖帐。” 小王娇笑了一声,飞快的扭头看了眼王晨,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这丫头,就数她话多。” 王晨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脸从容的浅笑:“杜子康,稍等片刻,我还有份文件没有看完。” 与去年相比,王晨明显瘦了一些,气色也不是太好,不过却显得她眼睛更大,从女孩子变成女人后的少妇气质,更是让所有见过她的男人,心中一荡。 有些女人,在婚前就像个青涩的小苹果,无论她长的怎么样,都无法让男人在看到她后,会有那种想法,大部分只会用欣赏的目光去看她。 可她一旦成为女人后,青涩的小苹果就会迅速发酵,转变成一个浑身都洋溢着少妇风、情的水蜜、桃,在不知不觉间就能吸引男人了。 无疑,王晨就是这样的一种女人,她有些单薄的肩,不算太大的雄--这些不怎么出色的部位组合在一起,再加上她眉宇间淡淡的少妇闺怨,却能给男人一种要把她搂在怀中,好好轻怜蜜爱一番。 “好的,你先忙着。” 杜子康温柔的笑着点了点头,抱着鲜花走了过来,放在了桌子上。 王晨俯身低头,嗅了一下,陶醉的样子:“嗯,很香,我很喜欢。” 她在俯身低头时,衣服很自然的下垂,露出精致而又性敢的锁骨,以及下面那一抹令人心悸的低矮山峦。 杜子康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随即恢复了自然,笑着点了点头:“嗯,你喜欢就好。先工作,我等你。” 杜子康转身走到北墙根下面的沙发前,坐了下来,顺手拿起一本英文杂志。 像王晨这个级别的主任,一般都是一个人一间办公室,分内外两间,外面办公,里间休息。 不过王晨办公室内,却有两张办公桌,跟她打对桌的是眼镜。 从杜子康第一次出现在王晨面前时,眼镜就对他无限反感。 出于礼貌,每次眼镜跟杜子康说话时,微笑的面纱下面,都隐藏着一层杀意。 受高飞的嘱托,眼镜跟随王晨来京华,除了保护她的人身安全外,当然还有别的事儿,比方让那些试图找机会接近她的苍蝇们滚蛋。 当然了,王晨也从没有对别的男人假以辞色过,直到前段时间从老家回来,杜子康出现后。 看出眼镜对杜子康的出现很不爽后,王晨就认真的告诉他:如果看不惯杜子康的话,你可以回冀南,找高飞去,我不会阻拦。 眼镜自然不会轻易离开,毕竟高飞那边的情况越来越复杂,肯定有人想趁机打王晨的主意,这时候他要是离开了,她要是出事就晚了。 眼镜表示不走后,王晨又跟他讲:好,你不走可以,但你绝不能打击要接近我的男人。因为我现在是单身,有权利,也有资格重新开始自己的感情生活。 眼镜沉默很久后,才说他不会。 在眼镜心中,高飞做的的确有些过了,对不起人家王晨,所以就算她跟别的男人重新开始,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眼镜也是过来人了,当然能看出王晨还是最在乎高飞的,所谓的跟别的男人开始新感情,只是为了报复高飞罢了。 女人被某男伤了后,找别的男人去报复他,这可是老掉牙的狗血桥段,眼镜又不是不懂,反正他会帮王晨把握某个度的。 这个度,就是王晨玩玩可以,但那个男人绝不能跟她玩真的。 杜子康,无疑就是要玩真的了,而且偏偏又那样风度翩翩的很讨王晨中意,眼镜心里就不爽了,不过碍于答应过王晨,暂时不会去动他。 最多,就是在杜子康拿起他的杂志时,笑眯眯的走过去,一把就把杂志夺了过来:“杜先生,很抱歉,这是我的杂志,我要看。” 眼镜跟王晨是啥关系,为啥对自己有敌意这些事,杜子康早就听王晨说起过了,所以在夺走杂志后,也没生气,只是温文尔雅的笑了下,又拿起一本:“抱歉啊,那我看这一本……” “我也要看这一本。” 眼镜再次伸手,把杂志夺了过去,依旧笑眯眯的样子。 杜子康脸上浮上一抹尴尬,但很快就消失了,指着案几上的所有杂志,笑问:“你是不是都要看?” “是的。” 眼镜很坦然的点头:“而且,我要坐在沙发上看。” 第1606章 你不怕我的前夫吗? 办公室内,两张办公桌后面两把椅子,一张长条沙发,这就是所有的座位了。 但现在眼镜却告诉杜子康,他要坐在沙发上,看他买来的这些英文杂志,这就是摆明了要让杜公子站着。 杜子康不站着,难道还能去座眼镜的椅子? 听眼镜这样说后,饶是杜子康修养好,可也有些受不了,尴尬的笑着站了起来,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就听王晨说:“子康,我们出去。” 以前王晨称呼杜子康时,不是称呼他全名,就是称呼他的职务(杜教授),从没有称呼他子康过。 别看称呼中少了个姓,这里面所包含的意义就大了,代表着王晨跟杜子康的关系,相比起以前要近了一大步。 所有的尴尬,无奈,攸地从杜子康脸上扩散,继而浮上幸福的神色,点了点头对眼镜说:“您请坐,再见。” 王晨也不看文件了,收拾了一下站起身,拿起桌子上的小包走向了门口。 杜子康马上就跟了出去,殷勤的伸手接过了她的小包。 望着并肩出门的王晨俩人,眼镜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却轻轻的叹了口气。 话说,他也不愿意对杜子康做这些无聊的事,可关键是高飞没有放弃王晨,那么身为兄弟,就得遵守当初答应高飞的那些,把王晨看好。 看好,包括负责她的人身安全,别让她有机会给高先生织绿帽子。 王晨与来往的同事打着招呼,走出了大楼。 “王、小晨,看这天马上要黑了,咱们去吃晚餐吧,去谭家饭馆。” 杜子康跟在王晨身边,轻声提议着,并观察她的神色,看到她在自己称呼她小晨后,眼神里从没有露出负面神色后,才在暗中松了口气。 “好啊,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吃谭家菜了呢。” 王晨欣然同意。 谭家菜,又称榜眼菜,是京系菜中官府菜的代表,出现于清末民国初年,一直流传至今,倍受好评,更为伟人所青睐,上过国宴。 “坐我的车好了。” 王晨很干脆的接受邀请后,杜子康很高兴,指着停车场内一辆黑色丰田轿车说。 杜子康目前是京华某校的教授,虽说不在官场混,更没有高飞等人那种深厚的背景,不过他的祖辈却在华夏有着一定的地位,任何人都不敢小看杜家,正如在偶然场合见到王晨并追求她,没谁会说他自不量力那样。 杜公子,就算追求几大豪门的嫡系小姐,在外人看来也是很有资格的。 “好啊,到时候你送我回家。” 王晨依旧没有拒绝,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一眼,在杜子康殷勤的打开车门后,弯腰上了车。 等车子发动后,她才瞟了眼后视镜。 后视镜内的办公大楼大厅门前,没有那个戴眼镜的家伙的影子,她眼神登时一黯,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 没有谁能猜透王晨现在对高飞,是一种什么心态。 哪怕是整天跟在她身边的眼镜--因为到现在为止,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能不能与高飞走下去了。 她本人都陷进茫然中,别人又怎么能猜到她的心思? “小晨,你那位戴眼镜的外国朋友,具体叫什么名字呢?” 杜子康轻握方向盘,很随意的问道。 “眼镜叫什么名字?” 王晨愣了下,随即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 杜子康有些奇怪:“啊?看你跟他关系很不一般的样子,你会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是啊,我还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平时都是眼镜眼镜的喊他。” 王晨顿了顿,又轻声说:“他是受高、受我前夫委托,来我身边保护我安全的人。其实他是真正的绅士,也可以说是个君子。对你那样的态度,只是、只是……” “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罢了,呵呵,我明白。” 杜子康一脸的欣赏样子:“说真的,我很欣赏这种人,哪怕他不喜欢我,毕竟他代表着对朋友承诺的忠诚,跟这种人打交道,你永远都不会担心他会在背后捅你刀子。” “你真的很欣赏他?” 王晨有些惊讶的问他。 杜子康坦然点头:“是的,我没必要骗你。” 王晨又说:“可是,他会阻挡、阻挡任何男人追求我的。” “他也有可能会被我感动了呢,我对你的真情。” 杜子康看了眼王晨,眼神是那样的深邃,温柔。 王晨心里一慌,赶紧挪开了眼睛,喃喃的说:“可是,可是你根本不了解眼镜是什么人,正如你刚才所说的,他对朋友的承诺很忠诚,既然答应高、高飞什么,就一定能做到--你别看他文质彬彬的样子,他其实很、很可怕的。” “小晨,只要你愿意,他是阻挡不了的。” 杜子康抬手,动作很自然的去牵王晨的手。 在他的指尖接触到王晨的肌肤时,后者就像是触电那样,猛地向后一缩,随即摇头低声说:“对不起,我不习惯被男人碰。” 杜子康愣了下,随即释然:“呵呵,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太草率了,对不起。” 王晨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却扭头看了一眼,没有看到她所熟悉的车子,心里忽然就空荡荡的了:他,真要放弃他对朋友的承诺了? 据说,位于这条街上的谭家菜,就像流传在社会上的那些飞天茅台酒一样,都是水货--真正的谭家菜,只能出现在某个特定的酒店内,不去那儿是吃不到的。 不过谭家菜就是谭家菜,百年老字号的嚎头可不是吹出来的,哪怕不是最正宗的,但门前还是车水马龙,来往皆成功人士。 “怎么了,小晨,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下车前,看到王晨脸色很不对劲后,杜子康就关心的问。 “啊,没,没什么,就是有些疲倦了吧?” 盯着仪表盘不知道在想什么的王晨,这才如梦初醒,强笑着说道:“到了么?很快啊。” “这边距离你单位,本来就不是太远。” 杜子康下车,快步绕过车头为王晨打开了车门。 王晨下车,再次向路上看了一眼,还是没有看到她想看到的人,心中轻轻叹了口气,跟着杜子康走进了饭庄内。 在路上时,杜子康就已经定好了包厢。 看来他还是很有几分能力的,能够在接近饭点时,在谭家饭庄定到包厢。 杜子康绝对是最让女人满意的那种类型,别的暂且不说,就单说点菜吧,他所点的都是最适合女孩子,也是王晨最喜欢吃的,而且看起来没有一点的铺张浪费。 就像他开着一辆丰田,与一辆兰博基尼停在一起时,压根就没丝毫的难为情。 这足以说明,他已经到达了一个不屑借用东西来提升他身份的地步,在他眼里,丰田跟兰博基尼就是一个代步工具罢了,就像传说中的武林高手,摘花都能当做暗器那样。 “来,小晨,为你能尽快从失败的婚姻阴影中走出来,干一杯。” 杜子康举起了酒杯。 “谢、谢谢。” 王晨举杯跟他轻轻碰了下,抿了口低声说道:“问你个问题,成吗?” “你问,只要我知道,我就会回答。” 杜子康用卫生筷,夹起一个海参放在了王晨面前的碟子里。 “你应该很清楚,我前夫,也就是高飞是什么人吧?” “高飞啊?当然听说过,他可是高家的二公子。我虽然没有见过他,但却听过他的一些事。” 杜子康端起酒杯,说:“传言他特别优秀,所以身边才有很多女孩子围绕。他做过很多事,有些事可不是我这样的文弱书生能做成的。嗯,怎么说呢,他在我心里吧,差不多算是个传说了。呵呵,不瞒你朔,我都有些崇拜他呢,以后有机会,肯定会好好结交一下他。” 不知道为什么,在听杜子康这样夸赞高飞后,王晨心里很高兴,差点说‘你可别夸他了,他可没有你说的这样优秀,那家伙其实就是个没良心的大色郎罢了’,幸好这些话到了嘴边后,及时转变成了她想说的话:“你既然知道他是什么人,难道你不怕他?” “怕他?” 杜子康愕然:“我为什么要怕他?” 不等王晨回答,他猛地醒悟:“啊,你是说,我追求你,他会不高兴,就因为你曾经是他的妻子。” “差不多就是这意思了,要不然眼镜也不会总在我身边。” 王晨低下头,说道:“所以呢,你以后最好还是别来找我了。再说了,我也……” “怎么可以这样呢?” 杜子康打断了王晨的话,语气有些生硬:“小晨,你现在已经跟他离婚了,不再是他的妻子,跟他最多是朋友,有接受我追求的权力!我承认,高飞是很优秀,也很有能力,或许因为我追求你就会生气,从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来。但我想说的是,我不怕。” “我不怕。” 杜子康再次重复了一遍,伸出手去牵王晨的手,认真的说:“就算高飞在眼前,我也会这样说,因为他没有任何权力,也没有任何理由,来阻止我的追求你!” 就在王晨再次下意识的缩手时,包厢的房门忽然被人大力踹开,一个冷森森的声音说:“高飞要阻止你,还需要理由吗?” “啊,小龙,你怎么来了!” 房门被大力踹开后,王晨被吓了一跳,腾地站起身时才发现,进来的是刘小龙。 在他身后,是饭点老板,还有两个服务生。 “偶尔来这儿吃饭,无意中就碰到一起了。” 刘小龙快步走了进来,看着站起来的杜子康,双眼一翻:“傻叉,你就是那个杜子康吧? ”我是。这位先生,麻烦你别对我进行口头攻击!“ 杜子康义正辞严的样子。 ”好,我不对你口头攻击,那我动手好吧?“ 说到最后这个字时,刘小龙忽然伸手采住杜子康的头发,往下猛地往下一压,右膝飞快的提起,重重击打在了他的脸上。 第1607章 从此跟他是陌生人! “啊!” 文绉绉的杜子康,猝不及防下被刘小龙顶了个口鼻流血,惨叫一声。 话说刘爷现在可不是刚认识高飞那会儿的绣花枕头了,一年多的警察生活,就算让他变不成功夫高手,但对付三两个一般人那还是可以的,更何况杜子康这种知识分子? 狠狠搞了杜子康一下后,刘小龙还不肯善罢甘休,一下把他摔倒在了地上,抬脚乱踢,边踢边骂:“草你个傻叉的,你算个神马玩意,敢来打我哥们女人的主意,真是活得不耐烦个比的了!” “刘小龙,你干什么,住手!” 王晨这才猛地清醒过来,尖叫着绕过桌子,挡在了刘小龙面前:“你疯了呀,凭什么打人?” 这时候,饭店老板也跑过来了,一把抱住刘小龙,连声劝道:“刘爷,刘爷,请息怒,息怒!” “滚开,这儿可没你啥事!” 刘小龙猛地一甩膀子,就把饭店老板甩了出去,重重碰在旁边的柜子上,疼的他抱着脑袋蹲在地上,接着躺了下来,双眼一翻白,不动弹了。 “啊,谭总,谭总,你怎么了?” 候在门口的那俩服务生,赶紧跑到老板身边,连声嚷着:“唉呀,快来人呀,打死人了,打死人了!” 谭总当然没有被打死,甚至都没有被打昏过去。 他是装的。 那些服务生不知道刘小龙、杜子康是啥身份背景,他这个当老板的要是再不知道,那他也没必要在京华混了。 杜子康,是杜家最有出息的一个了,听说他在逢年过节时,都会跟着父辈去那些普通人一辈子都没机会接近的豪门家里走动,不是什么纨绔二代,却不次于那些人。 而刘小龙呢,更别说了,在两年多之前,就是京里横着走的角色,现在随着他老爷子的地位高升,他更是牛比的很了。 你说,就这样两个大神打架,谭总劝又劝不住,更不敢喊保安来,为了不夹杂在神仙打架中,除了昏过去还能有什么办法? 这时候找机会昏过去,才是置身事外的最佳办法。 “草,我会打死他?” 听到服务生惨声长叫后,刘小龙也吓了一跳,但他很快就从谭总的脸色上判断出,这家伙是装的了。 话说刘爷这两年警察可不是白当的,算是练就了一双如炬慧眼了吧。 既然老谭没事,那么刘小龙自然做他还没做的事,只是他刚要把王晨拨拉到一边,王晨就猛地甩手,狠狠给了他一耳光。 刘小龙被抽愣了,捂着腮帮子问王晨:“你、你打我?为了这个傻叉,你就打我?王晨,他算个什么几把玩意啊,最多也就是仗着老子跟……” “你又算什么呀你?你除了有个好老爸之外,你还有什么呀你!” 王晨愤怒的打断他的话,尖声叫道:“你以为你是谁啊,有什么资格来管我的私事?刘小龙,我告诉你,别说是你了,就是高飞来了,他也没任何权力,阻止我跟别的男人来往!我,现在已经不再是高飞的妻子了。我,有权利,开始我的新生活,谁都管不到,懂不懂!?” 刘小龙被王晨给吼愣了,歪着下巴:“懂了,也就是说,你已经决意要离开高飞了,对不对?” “我已经早就离开他了呀,你不知道吗?” 王晨双手抱着头,闭眼大喊了一声,然后指着门外:“刘小龙,你给我出去,去告诉高飞,以后都不要再来打搅我的私生活,听明白了吗?” “没听明白。” 刘小龙隐隐觉得,事情好像有些不对劲,但乱糟糟的情况下,他却不知道这种不对劲来自哪儿,傻乎乎的问道:“你是不是说,你要跟这傻叉交往了?” “是!” 王晨几乎用全身的力气,喊出了这个字,然后蹲在了地上,双手放在膝盖上,脸趴在双臂上,放声大哭起来。 “别、别哭,我不要紧的。” 杜子康从地上艰难的爬了起来,满脸鲜血的样子很可怕,但语气仍旧那样平静。 他伸手,很想去安慰王晨,可在看到刘小龙目光凶狠的瞪着他后,又赶紧缩了回去,还善意的笑了笑。 “怂货。” 刘小龙恶狠狠骂了一句,转身走出了包厢。 也没有理睬‘及时醒来’的老谭的殷勤留客,刘小龙快步走出了酒店,来到一辆红色的别克轿车(这是王晨的座驾)前时,车窗玻璃落下了下来。 看着刘小龙脸上那几条红手印,眼镜眉头皱了下,淡淡的说:“我就说让你别冲动了,你就不听。怎么样,是不是王晨跟你翻脸了,说要跟那个杜子康来往?” 很郁闷的看了眼岳父大人,刘小龙说:“是,你好像很能掐会算。” “唉,你这是逼着王晨对杜子康表态啊,真是没脑子。” 眼镜叹了口气。 “我……” 刘小龙一瞪眼,正要吐出脏字,却又想起这是岳父大人,万万不能问候他母亲的,那样岂不是乱了伦理? “行了,你走吧。” 眼镜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那你呢?还在这儿守着?” 刘小龙吸了下鼻子,问道。 眼镜没有吭声,点上了一颗烟。 刘小龙就说:“其实我看王晨也对高飞真死了心了。毕竟那家伙最近做的那些事,也很让她伤心。或许,她离开才是最正确的。” “嗯。” 眼镜淡淡的说:“你说的很有道理,我要是她的话,我早就找十七八个男人了。” 刘小龙又说:“那你为什么还不走?” 眼镜回答的很简练:“高飞没说过让我离开王晨。” 刘小龙皱眉:“他不说,你就不走?” 眼镜很寂寞的样子:“我曾经承诺过他的。” 装比吧,你就。 刘小龙在心里骂了句,懒得再跟眼镜说什么,抬脚向自己车子那边走去。 眼镜的声音,从他后面传来:“别忘了我那天提出的唯一条件!” 刘小龙要跟克莱尔结婚,自然得同眼镜商量。 眼镜倒是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不过却提出了个条件,那就是要按照华夏传统礼仪,刘小龙要娶他女儿,必须得缴纳一千万的彩礼,是美金。 眼镜要彩礼的理由很简单:他马上就要跟法国美女结婚了,得为刘小龙未来的小舅子、或者说小姨子置办点家产。 刘小龙有钱没? 当然有,他在天涯集团可是有股份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眼镜这条件好像也太过份了,典型的认钱不认人。 此时听他再次提醒后,刘小龙终于怒了,转身骂道:“老东西,你这是在卖女儿吗!?” “你不买,拉倒,我完全可以把克莱尔卖给高飞,要价一个亿,我相信他肯定会欣喜若狂的。” 眼镜冷笑:“你要是不服气的话,我现在就给克莱尔打电话,让她离开你!” “你特么的!” 刘小龙终于没忍住问候女友的奶奶了,不过却也只能是骂骂而已,因为他很清楚,克莱尔对眼镜的话,是无条件遵从的。 外国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思想都特么的跟正常人不一样……刘爷没必要为了区区一千万,就搞那么多波折出来,骂了句后转身上车,一溜烟的去了。 “小子,跟我斗,你还嫩了点。” 眼镜冷笑一声,冲刘小龙离开的方向吐了口浓痰,拿出手术刀开始修理指甲,喃喃的道:“唉,看来很快就要用到这把刀子了。真不忍心它沾上污血,唉,我是不是太爱干净了?” 帮,帮帮,一个胳膊上戴着红袖章的老太太,敲了敲眼镜的车门,面无表情的用娴熟的英语说道:“你刚才随地吐痰,罚款二十!” 眼镜眨巴了下眼,惊讶的问道:“你说什么?” “听不懂我说的话?” 老大妈也换上了汉语,重新把刚才那句话说了一遍。 “我当然能听懂你在说什么,我只是纳闷,这儿是饭点的停车场吧?你好像没权利来这儿乱罚款!” 眼镜据理力争。 老大妈脸色一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一片就是我管的,我管是不是饭点停车场?look,看到那边的财政部大楼了没?就是财政部长在他地盘上吐痰,让我看见,也得拿钱,别啰嗦!” 眼镜彻底被震呆了,晃了晃手里的手术刀,一呲牙邪魅的笑了:“老家伙,敢罚我的钱,我看你是活腻了……” 啪的一声,不等眼镜说完,老大妈抬手就在他手臂上扇了一巴掌,劈手把手术刀夺了过去,在手里一转--那把手术刀,就像是跳舞一样,在她指尖上来回转。 转的眼镜目瞪口呆。 “你个死老外,敢拿刀子唬我,不知道我三娘子是五十年前,就是靠玩刀子吃饭的吗?真是瞎了你的狗眼!” 老大妈说着,右手一抬,那把刀子就不见了:“拿钱,还要我再说一遍?” 眼镜没敢再让老大妈重复,乖乖的交钱了。 “刀子没收了,等会儿下来自个儿把你吐的那玩意擦干净,五分钟后要是还在,继续罚款。” 老大妈说完,转身扬长而去。 眼镜愣了片刻,扬声问道:“五十年前,你是做什么的?” “玩杂技的。你个死老外,别以为自己长的还可以,就能花言巧语的骗我,把耍刀子绝技传授给你,你就给我死了这条心吧!” 老大妈连声冷笑着,走远了。 看着地上那口浓痰,眼镜喃喃的说:“原来高手在民间啊,华夏不愧是个神秘的国度。” 乖乖的下车,眼镜乖乖的把自己吐的那玩意擦掉时,王晨跟杜子康走了出来。 看到眼镜就站在停车场内的瞬间,王晨愣了下,心中一暖时却又看到了杜子康肿起的嘴角,低声说道:“你稍等。” “好的。” 杜子康好像从来都不会拒绝女孩子,提出的任何问题。 王晨快步走下了台阶,来到了眼镜面前,淡淡的说:“眼镜,你现在可以给他打电话了,就说从今天开始,我跟他是陌生人了。你呢,以后也不要再给着我了。” “好的。” 眼镜好像受到了杜子康的感染,也说了句好的,打开车门就上了车。 第1608章 你真能保护我? 经过一年多的接触,王晨基本算是很了解眼镜了,并跟他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与男女之间的那种友谊不同,是兄妹之间的纯洁关系,与其说眼镜是她的保镖,倒不如说是她的大哥。 一年多来,无论王晨是烦闷还是开心,眼镜总会站在她的立场上,在她烦闷时一起数量那个没良心的男人,在她开心时露出最真诚的笑。 在王晨眼里,眼镜这个二十多年前被就凶名满欧洲的杀手之王,就是个彬彬有礼的真君子,宽容,大度,有修养,无论遇到什么事都是一副笑呵呵的乐观样子。 王晨不知道,眼镜在她心中已经有了很重的地位,是她的死党朋友,也是她的大哥。 所以在她目前很生气(就是被刘小龙气的,她本来就没打算与杜子康发生什么,允许他追求自己,完全就是一种对高飞在外为别的女人出生入死的报复而已)的情况下,为了安慰杜子康,这才摆出一副高傲,无情的样子让眼镜滚蛋。 别看她在说出这番话时,语气很坚定,完全是站在杜子康女友的地位上说的,其实却以为眼镜还是会像以往那样,在她生气发脾气乱埋怨时,会像大哥那样不在意的笑笑,走过来很随意的莫莫她的头,要不然就拿捏出一副穷凶极恶的嘴脸,问她是谁得罪了她,还想不想活了--直到把她哄开心。 可让她猛地呆愣当场的是,这次眼镜却没有那样做,而是很干脆的说了句,转身上车,驶出停车场扬长而去。 “他就这样走了?” 王晨眼睛瞪的老大,眨也不眨的看着眼镜车子消失的方向,满脸都是不可置信的模样:“他就这样扔下我一个人,不反驳不关心的走了?他怎么可以这样呢?” 本能的,王晨就拿出手机,开始拨打眼镜的号码。 手机里传来了清晰的提示声,眼镜的手机关机了。 一种无助的无力感,让王晨拿着手机的手,颓然的垂了下来,人也缓缓的坐在了台阶上,丝毫不在意别人经过时看她的奇怪眼神:这么漂亮有气质的女孩子,怎么随意坐在饭店门口的台阶上呢? 王晨呆呆望着公路上,从没有过的希望,希望那辆红色小轿车再驶回来,眼镜走到她面前,像往常那样抬手把她的头发搓乱了,笑呵呵的问她:是谁惹咱们的晨晨公主生气了?说,哥们我去阉了他。 红色小轿车没有来,眼镜也没有来。 王晨很清楚,眼镜对待他的态度,就是高飞对他的态度,与其说她盼着眼镜回来,倒不如说是感觉到高飞终于决定放弃了她,在她赌气的为杜子康出气时。 王晨敢发誓,她对杜子康决没有丁点那样的感觉,充其量也就是觉得他是个可以交往的朋友,接受他的鲜花,他的邀请,真的只是为了报复高飞。 但报复的结果是什么呢? 除了失去,可能永远的失去高飞后,她收获的只有茫然的痛苦。 忽然间,王晨想通了:她不该这样对高飞,尽管那个家伙在外面真的有很多女人,但在他心中,绝对是把她放在妻子的位置上,唯一的位置,要不然当初他在岭南时,也不会给陈果果那样一场浪漫的婚礼了。 “不行,我不能就这样走开,绝不能。” 王晨紧紧咬了下嘴唇,重新拿起手机开始拨打高飞的手机号。 她想通了,等高飞在那边接了电话后,她会告诉他,她要去找他,今天就去! “您拨打的号码已关机,请稍候再拨。thenumberyoudialedhasturnedoffpleasedigaiter……” 手机那边,传来了她最最不愿意听到的声音。 “他也不理我了吗?不行,我这就去找他,就算是要分手,也得当面说个清楚!” 王晨嘴里喃喃的说着,正要站起身时,杜子康走了过来。 他脸上的鲜血已经用湿巾擦干净了,不过仍就青肿着。 世间有这样一种人,无论他的外表样子有多狼狈,哪怕是被人采着头发狠狠抽了三十四个耳光,脑袋肿的像猪头,可他仍旧能保持着他平时的淡然,与潇洒。 杜子康就是这样一个人,依旧温柔的笑着,眼神真诚,正如他的声音:“想去哪儿?我送你。不管你去哪儿,你想找什么人,我都陪你去。” “我要去冀南,找高飞!” 王晨想都没想,就脱口说出了这句话。 如果是别的男人,就算是再大度,听王晨说出这句话后,最起码得愣一下,眼里浮上一抹失望啊,痛苦啥的。 可杜子康却没有这样,眼神都没有丝毫的波动,点头说:“好啊,那我陪你去冀南,找高飞。” 说着,他伸出了手,想把王晨拉起来。 王晨仰着下巴望着他,呆了几秒钟后忽然笑了,很开心的样子:“哈,你还以为我真要去找他呀?没看到我刚才已经把他派来的眼镜撵走了?好了啦,跟你开玩笑呢。嗯,我想去爬长城,能不能陪我去?” 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从这边去长城最少得在路上跑一个半小时左右,到那边后天已经完全黑了,长城售票点也早就下班了。 杜子康却没在意这些,更没有假惺惺的劝她去找高飞,只是点了点头:“行,我们去爬长城。” 看着走下台阶,要去开车的杜子康,王晨站了起来,忽然问道:“杜子康,你是如此优秀的男人,比高飞要强过百倍,无论想找什么样的女朋友,都不会太难……可你,为什么却偏偏追求我一个残花败柳?难道,就因为他曾经是他的妻子?” “我不管你曾经是谁的妻子,现在又与你的前夫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我只知道,你现在是自、由的,我追你是合法的,无论谁都没理由阻拦的,除非你再次跟别人结婚。” 杜子康说着,缓缓转身,看着王晨:“我追你,是因为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你淡淡的忧伤就吸引了我,让我有了一种强烈的希望,希望能一辈子呵护你,让你不再受到任何的伤害。” 王晨微微眯起双眸:“你真的能保护我,不让我再受到任何的伤害?” 杜子康点头,没有说话,动作虽然轻,却很坚决。 “但刚才刘小龙就打了你,你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王晨说这些话时,语气里带有了明显的讥讽。 杜子康想了想,认真的回答:“以后,决不会再有人能动我一根手指头了。” “我不知道你凭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但我相信了。” 王晨缓步走下台阶,说:“我要去爬长城,你陪我去。” 杜子康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请跟我来。” 猛子抬手,对高飞做了个请的手势,说:“李局就在那边等您,十分钟前就给您打过电话,可你的电话关机了。” “可能是没电了吧?” 高飞从口袋中拿出手机,摁了一下没看到反应,随手又装了起来:“确定今晚能打开那到石门?” “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猛子摇了摇头,带着高飞来到了厂房前。 与六天前相比,厂房方圆一公里内都布满了军警,厂房门口更是有武装特警严密防守,任何没有通信证的人都别想擅入。 “这是天涯集团的高飞,高先生,是李局亲自请来的。” 就在两名特警走过来,要拦住高飞询问什么时,猛子赶紧解释了一下。 高飞是在德城分厂为张涛举办的接风宴上,接到李承明电话的,说香港来的龙师父、各位土木专家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差不多会在今晚打开那道石门。 得到这个消息后,高飞立即驾车返回了冀南。 两名特警掀起了挂在门口的皮帘子。 马上,强烈的灯光就洒了出来。 五六百平米的厂房内,那些废弃的编织袋、机器都已经被打扫了出去,至少有十个以上的高倍数强光灯,都聚集在暗道口,七八个老男人,在那边围成一个圆,手里拿着图纸,高声议论着什么。 李承明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双手放在长条桌上,正与身边一个穿黑色长袍的男人说着什么,看到高飞走进来后,立即站了起来,呵呵笑道:“高飞,你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高飞走过去时,那个穿长袍的男人也站了起来,在看到他的瞬间,眼里闪过一抹异样的色彩,随即恢复了正常。 “这是来自香港的龙丈天,龙师父,也是华夏风水学的泰山北斗。” 李承明热情的介绍道:“龙师父,这就是你想见到的高飞。” 龙师父穿着一件青色的长袍马褂,黑色圆口布鞋,外貌很普通,除了眉毛有些浓密的过份外,看不出他有什么特殊之处,就是一个四五十的中老年男人罢了,与那些走街串巷的算命先生差不多。 但再仔细看他第二眼时,龙师父却仿佛一下子苍老了至少二十岁,普通的外貌下却偏偏给人一种‘光华内敛’的明显感觉,等你仔细去捕捉这种感觉时,又消失了。 “龙师父,久仰大名,很高兴能见到你。” 高飞主动伸出右手时,忍不住的问道:“请问龙师父,你今年高、多少岁了?” 他想问人家龙师父今年高寿几何来着,不过看人家好像四五十的样子,要是说这个字眼,未免有夸大人家年龄的嫌疑。 毕竟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过了中年后,都不喜欢别人以为他很大。 “高总你太客气了,我又有什么大名了?承蒙朋友们看重,给了几分虚名而已,呵呵。” 龙师父却不在意,说话的声音带着南方人特有的绵软,呵呵一笑说道:“我今年九十一岁了。” “九十一岁?” 高飞愣了下,连忙说:“对不起,小子无礼,冒犯大师了。” “什么冒犯不冒犯的,我只是比你多活了几岁。” 高飞的尊老爱幼嘴脸,让龙师父很受用,再说话时,语气中已经有了明显的亲切之意。 第1609章 真正的高人! 如果不是高云华央请高老头亲自给龙师父打电话,请他来内地,就算他这个高家第三代的最佼佼者,也别想请动龙师父的大驾。 民间总是有那么一些人,执著而有冷傲的有操守,最看不起所谓的权贵,视金钱如粪土--直到在穷困潦倒的处境中要咽气时,才有些后悔自己好像有些傻。 不过,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陶渊明那样,能禀守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伟大情操,最起码龙师父不是那样迂腐的人,他在保持清高的同时,也懂得绝不能拒绝高老头那样的人,所以才在接到电话后,立马就赶来了内地。 其实也就是高老头的面子够大,而且他老人家年轻时驰骋沙场的英雄事迹,也很让龙师父崇拜,相传香港还没有回归之前,某位港督就曾经亲自登门,想跟他畅谈一下人生,结果却吃了闭门羹,悻悻而去。 关于龙师父的传说还有许多,流传最广还是在上世纪的四十年代初期,他给人找寻龙穴事:那时候天下大乱,他刚出道不久,在内地走街串巷靠给人算命为生,某日来到一风光秀丽的山村,经过一户大地主门前时,恰逢地主父亲去世。 那时候,华夏人还是很信风水的,地主并没有因为龙师父年轻,就小看了他,而是重金请他给老父挑选一处安息之所,希望能永葆富贵。 龙师父刚出道,自然是年轻气盛,不会拒绝别人的想请,更何况他也好几天没吃饭了--饱餐一顿后,龙师父在地主的带领下,走上了附近最高的山,环视很久后才猛地一拍大腿,说:这地方,乃是龙穴所在之地也! 在民间风水学中,并不是所有的坟墓都成为龙穴的,正如市场上流通的极品茶叶大红袍,压根与那三棵母树没有丁点关系一样,只是一个统称罢了。 真正的龙穴,是指死人葬进去后,能改变后人命运,称为一代君王的风水宝地,就像本朝开国伟人先辈所葬的滴水洞,在风水学的龙穴中,就号称为‘嫦娥奔月’。 地主家所在的地方,也有这样一口绝佳的龙穴,名为过堂石。 所谓的过堂石,就是扑在大门门槛下面的石头。 也就是说,龙师父所发现的这口百年罕见的龙穴,就在地主家大门的门槛下。 把先人葬在每天都有人走过的门槛下面,那岂不是对老父的不敬? 地主听龙师父说明龙穴的具体位置后,心里就犯嘀咕,一点也不相信,更不愿意把父亲葬在那地方。 不过那时候的人,对于风水先生可是超级尊重的,就算地主打定主意不把父亲葬在那儿,可表面上还是答应的很好,又封了一包大洋来感谢他。 在龙师父临走前,地主就问他,大意是说他老子葬在那个过堂石下,得埋葬多久才能见效? 龙师父掐指一算,伸出三根手指摆了摆,说三年后,潜龙升天。 随后,龙师父飘然而去。 龙师父走后,地主又找了发附近有名的风水先生,重新在山中给他老子找了个好地方,但为了印证龙师父找到的那口‘过堂石’龙穴,他就让人宰了一条狗,埋在了大门槛下面。 两年半的时间,弹指而过,在外云游的龙师父,某天再次偶然经过那个小山村,站在山头向村落里看了一眼,随即脸色大变,猛地一拍额头跌倒了地上,连说是他造孽,害了当地无辜百姓! 原来在这两年半内,这个山村里前前后后总共有三十个人横死非命,平均一个月死一个人,而且还都是年轻人。 在第九个年轻人由某夜离奇暴毙后,地主也害怕了,就重金请人来村里看看风水,是不是出现了什么妖邪之类的,要不然村里怎么总出事? 地主总共请了七八个和尚道士还有风水师,每一个人来过后,都能看出有一片死亡的黑气笼罩着村子,但就是看不出这片黑气是从哪儿生出来的,直到龙师父再次来到。 龙师父下山,径自来到了地主门前,恰逢地主又跟村里有名望的人,准备去外地请人来看风水,看到他后当然是大喜过望,连忙打招呼。 唉,你为什么不信我的话呢? 就算你不信,为什么又要在过堂石下,埋葬一条黑狗,让它吸取龙穴精华,成为一个每个月都要吸取一个年轻人精血的黑狗精呢? 如果我再晚来半年,别说这个村子了,就算附近方圆百里之内的所有人,都会死于非命--到了那时候,就再也没有谁能制得住黑狗精了,因为它已经修炼成形了! 龙师父见面后,就说了这三段话,然后立即让人抛开地主大门前的过堂石,把那只黑狗的尸体挖出来。 对龙师父的话半信半疑的地主等人,慌忙挖开了过堂石,看到了黑狗的尸体--被宰后死了两年多的黑狗,竟然仍旧栩栩如生,脑门上还长出了两只角,浑身毛发更是油亮异常,卧着的身下还有一洼血水。 看到这一幕后,地主等人彻底吓呆了,纷纷后退。 快把它捞上来,用火烧死! 龙师父大喝一声中,黑狗忽然怪叫一声,从下面扑了上来,张开的双眼也血一般妖艳。 死了两年多,被埋了两年多的黑狗,竟然复活了! 一下子,地主等人鬼哭狼嚎的四散奔逃。 幸好当时有个年轻人很胆大,抢在龙师父动手之前,用锄头狠狠砸在了黑狗头上,把它砸昏过去,然后生火把它给火化了。 黑狗死后,聚拢在山村上方的黑雾散去,一切恢复了正常。 而那个大胆砸死黑狗的年轻人,也在龙师父的建议下,外出当兵,最终官至少将,被人称之为杀神。 从那之后,龙师父就再也不给人随便看风水了。 而且他经常说,因为他的失误从而造成了三十人死亡,他会相应的短寿三十年…… 这些传说,高飞是从没有听说过的,不过他却知道能够被爷爷看重,亲自打电话邀请来的人,绝不是那种泛泛之辈,所以对龙师父客气些,也是很正常的了。 高飞在跟龙师父见礼时,暗道下面人声鼎沸,有十几个专业人员,正在下面作业,这时候却有人顺着梯子爬了上来。 当先上来的,竟然是个年方双十的女孩子,明眸皓齿的样子看起来很可爱,脸上却偏偏带着‘生人勿凑’的冷漠。 “这个龙师父最小的孙女,叫龙云儿,听说很得龙师父的宠爱,也是他指定的衣钵传人。” 李承明在高飞耳边,轻声介绍道。 少女算命师吗? 这倒是很少见的,可惜了这玲珑凸透的身材,不去当模特--高先生在看到美女后,习惯性的先打量龙云儿的那双长腿时,那少女却黛眉微皱的扫了他一眼。 高先生连忙收起那幅讨人厌的嘴脸,温和的笑了笑。 “咦。” 看了高飞一眼,龙云儿双眸中飞快的浮过一抹诧异的复杂神色,轻咦一声后挪开了目光,走到了龙师父面前轻声说:“爷爷,刚才我已经试过了,没有专用的钥匙,根本无法从外面打开石门。” “钥匙?” 李承明愣了下,说:“龙小姐,那石门还需要钥匙来开?” 从昨天接替刘小龙后,李承明每天都得在石门面前蹲守七八个小时,对着那扇石门发愁--在他看来,再厚重的石门,在现代化炸药面前也不顶事,轰的一声就炸碎拉倒,哪管它上面有冉魏王的杀胡图,上面有诡异的毒药? 可是那些土木专家却告诉他,绝对不能破坏石门。 根据他们的精心勘测,发现石门在河底古墓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也可以说是关系到古墓毁灭的关键:石门一旦遭受外力的破坏,整条巷道,古墓都会塌陷。 怎么说呢,就像多米诺骨牌那样,石门被破坏后,会引发一系列的恶性机关反应,最终不但再也没机会进古墓,关键是能让黄河大堤塌陷。 谁敢冒着大提塌陷的危险,来强力毁掉石门,谁敢有这个胆量来承担? 至于能不能从石门四周,挖洞钻进去,那个更是不能提,因为挖洞绕过石门,只要一破坏巷道的巷壁,同样能起到石门被毁的可怕效果。 所以说,唯有在不破坏石门的情况下打开它,才能顺利走进河底古墓。 对此,李承明是半信半疑,尤其是听说石门还需要钥匙后,更有了种正在看《盗墓笔记》的不真实感。 “嗯,封锁巷道的石门,是以五鬼搬运之法来布置的,除了用钥匙外,没有别的任何办法。” 简单介绍了一下后,龙云儿也不管李承明能不能听懂,就对龙师父说:“爷爷,看来我们这次要无功而返了,我已经用‘天干地支之法’,详细勘察了石门周围,没有发现任何的生路,除了石门上的那只马眼睛,也就是钥匙口。” 龙师父皱眉,沉默半晌才说:“从石门在河底古墓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来看,当初设计这个古墓的,很像冉魏王身边广饶刀身的手法,不过传言在冉魏王被斩龙城后,广饶道士就不知所踪了--难道说,他是给冉魏王来冀南修墓了?” 高飞这时忍不住的说:“龙师父,我可以证明你说的是对的,因为我在古墓中的一个照壁上,的确看到过这样的记载,与广饶道士有关。但我想说的是,这扇石门开始时,肯定不会在这儿,因为石门后面的巷道,都有近代建筑风格的影子。有些东西,是东晋朝代没有的。” “哼哼,你的意思是说,这扇石门挪到这儿来,包括后面被修建的巷道,都是后人所为了?” 龙云儿忽然冷笑一声,双眸寒澈的看着他:“我明白你的意思,无非是暗指我们没本事。既然别人能挪动石门,改变机关布局,我们却连打开石门的本事都没有。” 还别说,高飞真是这意思,只是不好说出来,却被龙云儿看破了。 第1610章 黯淡的华夏古文化! 高飞能知道这些,都是从廖水粉那儿听来的。 其实他说的也没错,当年广饶道士修成坟墓后,后人就在没有钥匙,又不能破坏石门的情况下,进了坟墓,并巧妙的更改了里面的机关,这就足以说明这个人很厉害,能不能比广饶更厉害已经无法考证了,可肯定比龙师父要厉害。 人家能打开石门进古墓,还能随意按照自己的方式,来更改广饶道士设定的机关,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这是个事实,高飞心里就是这样想的,却被龙云儿看透,并说出来了。 我跟你素不相识,你干啥刚见到我,就看我不顺眼? 想到刚才龙云儿看到自己第一眼,眼里就闪过讨厌的样子,再加上她又这样说,高飞对这很漂亮的小姑娘就有些反感了,淡淡的说:“我没有你说的那层意思,这些都是你认为的。” “我们来这儿是为了你,你就这态度吗?” 龙云儿黛眉皱起,抬手指着高飞说道:“别以为你背景深厚,就能心安理得的指使人做这做那的,其实在我眼里,你们这群靠啃老才风光的人,就是一群寄生虫……” “云儿,说什么呢?” 龙师父打断了孙女的话。 他虽然疼爱孙女,可同时对她也是严加管教,所以龙云儿还是很怵头他的,马上就闭上了嘴,看向了别处,小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很可爱。 “高总,云儿年幼无知,还请你能多多包涵。” 龙师父微微向高飞弯腰,点了下头,算是替龙云儿给他赔礼了。 看到连英港督面子都不买的龙师父,竟然向高飞‘示弱’,旁边的李承明心中惊诧不已,看了眼龙云儿,就发现她却没有丝毫的惊讶,只是更加气愤。 “龙师父客气了,说起来是我做的不对。” 高飞可不会狂妄到以为,他比港督还要牛叉,赶紧弯腰还礼。 该嚣张时就跋扈,该低调时就装孙子,这才是高飞所认可的处世之道,像那些以为有个高层老子,就在微薄上晒包包,豪车的傻比女青年,纯粹是智商低下自己找死的可怜虫罢了。 “高总,你没说错什么。” 龙师父摇了摇头,脸上浮上一层遗憾,喃喃的说:“其实不管是寻龙探穴,还是奇门遁甲,包括乡村最普通的给小儿叫魂之术,这些都是华夏古老文化的组成部分,既然它能传下五千年来,就有它存在的理由。” “不过,也正是因为传承的年代太长远,再加上现代科学的高速发展,这些文化也渐渐的没有了市场,最终也许会被埋葬在历史文化长河中,成为了真正的传说。” 顿了顿,龙师父继续说道:“就像我吧,现在给人尊称为这方面的泰山北斗,可你们知道吗?每当别人这样尊崇我时,我都会在心中苦笑不已的。” 李承明忍不住的问:“为什么?龙师父,我在明城那么偏僻的地方,可就早就听说过您的大名了。” “因为当年我所学到的,只是师傅的一鳞半爪而已。” 龙师父仰天长叹,喃喃的说:“经过七十年的苦苦摩梭,到现在也不过是抵我师傅的一半本领。而我师傅,呵呵,在他们那个年代,又何尝算得上是此界的泰山北斗了?” 在场的,包括那些土木专家(其实大部分真正的土木专家,都或多或少的相信这些),听龙师父这样说后,脸上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在他们心中看来,龙师父绝对是风水学方面的泰山北斗,但他到现在才达到了他师傅的一半本领,可他师傅在他们那个年代,最多或许就是个佼佼者罢了,远远称不上此界的泰山北斗。 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在龙师父之前的那些年代,才能算是代表着此界的真实文化,就像大唐帝国时期袁天罡、李淳风师徒合著的《推背图》,能推演到以后上千年,若干朝代的更新替换命运。 现代中人,这大师的那大师的,有这个本事吗? 所以说呢,东晋末年广饶道士能够修建这样一座机关重重的坟墓,就能有有本事的后人破解、并更改他那些机关--但这个人,却不是当下被推崇为此界泰山北斗的龙师父。 这些话,龙师父成名后就从没有说起过。 此时说出来后,众人明显感受到了一种沉甸甸的压抑:是啊,当年龙师父要是不去香港,而待在内地的话,那么此界也就再也没有当今的泰山北斗了。 由此可以看出,华夏最正统的文化之一,在近代是遭受了何等的破坏。 正如华夏几千年来,有道教、儒术,尊崇三清、孔圣人,但在现代却是佛祖、耶稣的世界。 华夏真正的古来文明,为什么会被别国文化、信仰所代替? 这也是很多华夏人百思而不得其解,考虑西方的耶稣能不能听懂汉语的问题。 这是一个没有自己信仰的民族--很多外国人,都对华夏汉族说过这样的话。 或许,没有信仰,就不用拘泥其中,才能快快乐乐的不被约束,享受当前的花花世界。 只是当代年轻人,在电影中看到那些勇敢的美国陆战队队员,准备冲杀时会拿起十字架吻一下,祈求上帝保佑时,会不会升起这样的感觉:假如有一天我去了战场,要去执行那种九死一生的行动时,又会向谁祈祷? 耶稣,还是佛祖? 但愿这些来自国外的大神,在进驻华夏那么多年后,能够放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偏见,潜心学习汉语,能听得懂我们的话吧。 “爷爷。” 看出龙师父神色黯然后,龙云儿走过去,轻轻牵起他的手,晃了晃说:“这些也不能怪你呀。毕竟华夏古文化的末落,就像中医逐步被西医所代替那样,这都是大环境所趋,根本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就能发扬光大起来的。我们能做的,也只能是尽我们的全力,去保护、传承这些古文化。” 笑了笑,好像春来雪融那样的笑容,攸地浮上龙云儿的脸庞:“其实说起来,这些古文化的末落,何尝不是它们既定的归宿?就像一个人的生老病死那样,完全是自然规律嘛。打个比方,当一个人活到百岁时,无论现代医学有多发达,他能再活一百年吗?不能,就是这个道理了。” 愣了下,龙师父脸上的阴霾攸地散去,呵呵轻笑着抬手,在孙女发丝上爱怜的抚了下,说道:“我活了这么久,始终没有解开这个心结,没想到还不如你这个小丫头片子看的透彻!” “爷爷只是当局者迷罢了。” 龙云儿瞟了高飞一眼,淡淡的说:“不像某些无知的人,总用自己低微的目光,来看某些问题,大放厥词。” 高飞忽然很后悔今晚来这儿,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小姑娘,莫名其妙的讽刺。 他真的搞不懂,这个龙云儿为啥看他不顺眼。 难道,她喜欢那些靠父辈威望来横行霸道的纨绔作风? 如果她真喜欢那样的话,高先生不介意露出他本能的嘴脸,把这小丫头抢回家,祸害完了再甩掉,管她以后怎么活! 想到这儿后,高飞目光很自然的轻浮、邪魅起来,看向了龙云儿那双修长的腿子,想象被这样一双长腿缠在腰间,大力征服她的快乐…… 龙云儿脸色一变,下意识的退了一步,闪到了龙师父后面。 高飞这才醒悟过来,千万不要去当一个恶少,尽管他在关注龙云儿的腿子时,又有了那种口渴的感觉。 讪讪的笑了下,高飞收敛那些不健康的想法,对龙师父说:“不管怎么样,我都非常感激龙师父。大不了,我可以带大家从我出来的地方,绕道回古墓中。” 李承明眼睛一亮:“对呀,我怎么没想到?这就像是走迷宫,既然从入口走不出,那么完全可以从出口倒着走出来嘛。哦,对了,还有就是,或许当年改变古墓机关的高人,就是从出口进去的呢。” 当年改变古墓机关的人,绝不是从出口进去的。 这一点高飞可以保证,因为被破军所控制的河底古墓,是没理由让冉魏王的遗体,还能安然保存至今的,别忘了那些人,大部分可都是胡人后代,看到残杀自己祖辈的杀神后,还能允许他存在? 高飞张嘴正要说什么,龙师父却抢先说道:“高总,从你此时身上的气场来看,我基本能断定你所出来的地方,要经过一个水温非常寒冷的水域吧?” “是的。” 高飞想了想,奇怪的问道:“龙师父,这一点你也能从我的气场上看出?” 龙师父笑了笑,没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摇头说:“那地方,除了高总你之外,任何男性都无法通过的。” 高飞更加奇怪:“为什么?” 龙云儿从龙师父背后闪出,冷笑道:“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你身体里,有一种不畏寒冷的鬼东西存在?至于为什么除你之外的男性不能进,女性能进,那也只能说你祸害了那个女性,传给了她一定的热能,所以才能熬过那段奇寒水域。要是换成别人,一半都走不完,就会被冻死了!” “咦,我当下最不怕寒冷,这你也能看得出来?了不起,那你想不想被我祸害一下,再跟我从那地方去古墓--” 说到这儿时,高飞才猛地醒悟,实在不该守着人家爷爷说这些,未免有些不厚道,毕竟人家是来帮忙的,就算这小丫头牙尖嘴利的很让人讨厌,也是在不该跟她一般见识。 龙云儿脸色一变,低低骂了句什么。 估计,应该是留氓啊,色郎啊,下流啊,无牙之类的,总之这些非常适合高先生的形容词,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了丝毫打击力度,完全可以不必放在心上的。 当一个人的脸皮厚到一定的程度时,就能达到‘笑看云卷云舒’的超然境界。 第1611章 石门缓缓的落下! 龙师父绝对是真正的世外高人,修身养性极富内涵的那种,要不然高某人说要祸害人家孙女时,他也不会始终笑眯眯的,一点也不生气。 唉,高人就是高人,绝不是我辈能理解的。 高飞心中很是钦佩的叹了口气,冲龙师父讪笑了下:“哦,我先下去看看呢。” 龙师父微笑着点头:“好吧,那我们一起。云儿,你也来。” 龙云儿一点也不愿意跟高飞走得近了,不过在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轻哼一声快步走到暗道口,抢在高飞前面下了梯子。 正要下去的高飞,只能停步,心想:只是下去看看而已,又不是去吃大餐,有必要抢吗? 距离龙云儿近了,高飞才发现她很洁白的脸上,竟然隐隐浮着一层青气,看上去很不正常,不过在低头时露出的脖子,倒是雪一般的白,温润的好像凝脂。 龙云儿往下走了两步后,才抬起头伸出手:“来,爷爷,我扶你。” 高飞这才明白,她抢先走下梯子,就是为了搀扶龙师父,当下就说道:“其实,我来搀扶龙师父也行的。” “你会有这样的心思?” 龙云儿淡淡的说。 “在你说之前,没想过。” 高飞很诚恳的回答。 “现在有了,就可以了。” 龙师父一脸神秘笑殷殷的样子,拍了拍高飞的肩膀,迈步走了下去。 这一老一少,好像都有些不正常,小的无缘无故的对我有敌意,老的却在我冒犯他孙女时,不但不生气反而露出一副‘理所这样’的嘴脸,看来这就是所谓的高人风范了。 高先生心中赞叹着,请李承明第三个下去后,才跟着迈步跟了下去。 下面的暗道中,也是灯火明亮的如同白昼,摆放着许多土木专业的专业工具,那扇让宋承钢惨死的石门,上面的青苔也被人小心翼翼的擦干净,露出了上面雕像的本来面目。 至于从石门下面流出来的那些带毒的污水,也已经被处理干净了。 正如龙云儿在上面所说的那样,石门上冉魏王骑着的那匹高头大马,眼睛部位出现了一个好像三棱形、却不怎么规则的洞。 看来,这就是能从外面打开石门的锁孔了。 李承明带着手套,走到了石门面前,用一根小木棍指着锁孔,给高飞介绍道:“这个锁孔,是龙师父发现的,原先被泥土等东西堵住了,外面又被封了一层碎石屑,跟石门完全一样,压根看不出来。” 说着,李承明看向了龙师父。 龙师父又看向了龙云儿。 龙云儿真的不想给高飞解说什么,不过碍于爷爷在场,就不情愿的走过去,接过李承明手里的小木棍,冷冷的看着高飞,指着马眼说:“石门上所雕刻的画像,在某些无知者的眼中,最多也就是认为,这只是讲述了冉魏王当年杀胡的场景。” “但他肯定想不到,广饶道士当年在设计石门时,会把开启石门的机关,以星宿天体运转的轨迹,暗藏在了马眼中。” 看了眼爷爷,发现他始终一副笑眯眯的样子,没有责怪自己暗讽某人的模样后,龙云儿才继续说道:“也唯有深谙‘斗转星移’,也就是民间常说的五鬼搬运之术的人,才能发现这个秘密。” 眨了下眼睛,龙云儿叹了口气:“唉,可惜的是,就算我们搜遍了周围的所有地方,都没找到能打开石门的钥匙。” “也许,石门根本没有钥匙,只是广饶道士用来迷惑盗墓者的手法罢了。” 龙云儿说着,目光又转到了高飞脸上,却发现他愣愣的看着马眼位置,很出神,若有所思的样子。 装啥呢? 龙云儿撇了撇嘴,也懒得再说什么了,把小木棍交给了李承明,走到了龙师父身边,却发现爷爷正盯着高飞看,眼神与他一模一样。 爷爷这是咋了,不会以为他能找到钥匙吧? 龙云儿想到这儿时,高飞走到了石门前,盯着锁孔又仔细看了半天后,才缓缓的说:“或许,我知道钥匙在哪儿了。” 吹吧你就,不学无术的家伙! 龙云儿再次撇嘴,要不是守着龙师父,她肯定会出言讥讽了。 李承明,还有那些土木专家,倒是没有想讥讽高飞的意思,不过他们才不信,高飞说的这句话。 反倒是龙师父,一脸凝重的走了过去,没头没脑的说:“试试看--世间有很多神秘的事物,之所以常年的没有被人发现,那是在等待有缘人。或许,你就是那个不精通奇门遁甲,却能开门而入的那个人。” “我的运气一向不错的。” 高飞也没谦虚,缓缓弯腰掀起了右腿的裤管。 他不会是想用脚丫子伸进锁孔吧? 龙云儿嘴角抽了下时,却看到高飞从脚腕处慢慢拔除了一把黑色的东西。 这是杀胡刺。 类似于军刺的利器,三面开刃,血槽更深,比现代军刺的杀伤力更强,绝对的绝世神兵。 高飞得到杀胡刺后,可以说是爱不释手,做了个套,当做军刺放在了右腿脚腕处,用时一拽裤管就好了。 看到高飞拿出黑色的杀胡刺后,龙云儿眼里的讽刺攸地消失,换成了不可置信的惊讶! 她根本不用再看,就知道这把黑漆漆的怪兵器,就是打开石门的钥匙,再也忍不住的问:“啊,你、你怎么会有它?” “我就是龙师父所说的那个有缘人吧?” 高飞也没看她,轻笑一声举起杀胡刺,慢慢刺进锁孔。 合丝合缝。 杀胡刺在刺进锁孔时,发出的铁器与石门是摩擦声,是那样的沉重,就像历史的车轮在后退,攸地就后退了一千多年,回到了广饶道士为冉魏王修墓时设计石门机关的时侯。 杀胡刺缓缓推进,沉重却没有丝毫凝滞,直到来到护手位置时,才喀的一声轻响,推不动了,就是钥匙进了锁孔,只需向左或者向右的旋转几圈就能打开石门了。 看到这儿后,那些土木专家也都个个激动的要命,纷纷无声的拍掌祝贺。 大家伙在这儿靠了好几天了,整天没白没黑的研究,研究的胡子长长了,可也没找到进去的路。 这扇诡异的石门后面,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真如李承明(他得到的,都是从沈银冰嘴里听说的)所说的那样,有着罕见黑玉堆砌而成墓室,有比狗都要大的老鼠,一条瞎了双眼的罕见血蟒? 李承明所说的这些东西,任何一件都让大家神往已久,包括那些凶残的怪兽--反正有全副武装的特警在,那些东西再怪,也只是血肉之躯,经不起冲锋枪突突的。 “慢着。” 就在高飞尝试着要向右旋转杀胡刺时,龙师父忽然说话了。 高飞马上停止了动作,侧脸看着他,很客气的说:“龙师父,还有什么问题吗?” “这是打开石门的钥匙,只需逆时针--嗯,也就是左转四圈(天体运转,是根据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来的,每个季节过后,星宿就会相应的活动,四季一圈转变轮回后,星体会重新回到一年前的位置,这就是龙师父为什么让高飞转四圈的原因了,至于是逆时针运转,则是根据自转的地球为参照物的),石门就会被打开。” 龙师父说:“不过在石门打开之前,我想请高总先答应我一件事情,就算是我们祖孙俩人来内地的薪酬了,你觉得怎么样?” “呵呵,龙师父,你可是我爷爷请来的贵客,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尽力而为的!” 高飞笑了笑,语气虽轻,却很坚决的样子:“说吧,让我做什么?” 随意看了眼站在旁边的龙云儿,龙师父笑道:“我还没想到。” “还没想到?” 高飞愣了下,想:哦,这是把我当阿拉丁上神灯来用了,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就擦嚓,然后大喊一声神灯出现,帮我去干啥干啥--幸好,你只让我为你做一件事。 不等龙师父说什么,高飞就干脆的说:“好,那龙师父你什么时候想到了,就跟我说,我会帮你办理。” 龙师父点了点头,向后退了一步:“行,你现在可以按照我所说的去开门了。” “呵--呼!” 高飞深吸了口气,双手攥住杀胡刺,慢慢用力开始逆时针方向转动。 开始时,转不动。 高飞再次加了一分力气,这次杀胡刺慢慢的倾斜。 很快,就转了一圈。 两圈,三圈,四圈--等杀胡刺即将转完第四圈时,石门锁孔内传出了一声轻微的喀嚓声。 接着,杀胡刺就开始自动向外缩回,暗道内,也从地下传来了隐隐的轰轰声。 那是石门要被开启的机关运动声。 轧、轧! 轧轧的响声中,石门慢慢的开始后退,退到巷道内两米左右时,才开始慢慢下陷。 石门,原来是藏在巷道下面的,一旦它落下的地方被破坏,无法严丝合缝的落下去,那么整个河底古墓的所有机关,都有可能会失灵了,再也进不去。 “各就各位,准备!” 眼看着石门缓缓落下,早就有所准备的李承明低喝一声,七个全副武装戴着钢盔的特警,就端起冲锋枪对准了巷道口。 七个人分为两排,前面三个单膝跪地,后面四个采取站姿,这样开枪时,就可以组成一张没有漏洞的火力网了。 相信巷道中那些能被高飞用剑杀死的大老鼠啥的,也肯定挡不住子弹。 至于龙师父祖孙,还有那些土木专家,都乖乖站在了梯子那边。 高飞就站在巷道门口一侧,拎着杀胡刺,眼神镇定的望着缓缓落下的石门。 其实这家伙在认真时的样子,还是有些经看的--龙云儿盯着高飞想到这儿时,无意中发现爷爷正对着她笑,透着青气的脸上,马上就浮上一抹红晕。 随着石门一寸寸的落下,李承明握枪的手心也出了汗。 那些大老鼠啥的虽然都怕子弹,不过在它们没有出现之前,还是很让人紧张的:石门落下,一只比狗还要大的老鼠,就吱吱叫着扑出来,多可怕? 第1612章 巷道中的腐烂气息! 高飞,沈银冰俩人都说巷道内比狗还要大的老鼠,在毒水中生活的血蟒,甚至还有一些更吓人的怪物存在,李承明等人才不会认为他们是在夸大其词。 既然他们都说石门后面有那种危险的生物,那么就一定会有。 想到会有从没有讲过的怪物,随着石门的缓缓落下,即将怪叫着扑出来,李承明就算有绝对把握能用用枪击毙它们,可心中还是紧张的要命。 吱嘎嘎--石门一寸一寸的下落,渐渐到了齐膝的高度。 因为高度紧张,李承明等人已经忽略了随着石门落下,从巷道内扑出来的怪味道。 那是尸体高度腐烂后的味道,很难闻,站在巷道一旁的高飞,稍稍用力吸了下鼻子,抬手捂住了口鼻。 石门下落,缓缓下落,一直消失在了巷道的地平线之下。 但巷道内却静悄悄的,没有比狗还要大的老鼠扑出来,也没有长着好像两个灯泡那样大小眼睛的血蟒出现,更没有其它什么的怪物……一切都显得那样正常,就像人们晚上回家,用钥匙打开房门后推开门,什么都不会发生那样。 不过却没有谁放松警惕,包括高飞,尽管他隐隐猜到了什么。 大家都保持着原先的动作,死死盯着黑洞洞的巷道内,没有怪物出来后,神经反而绷的更紧。 就这样过了足有三分钟,依靠个人敏锐的第六感,高飞在确定巷道深处五十米内,不存在任何生物迹象后,缓步走到了一个特警面前,抬手指了指他的腰间。 这七个全副武装的特警腰间,都带着可以在黑暗环境中行动的荧光棒,就是那种只要率打一下就能发光的灯管。 特警会意,摘下一个荧光棒在地上敲打了一下,然后弯腰就像打垒球那样,嗖的一声扔进了黑压压的巷道中。 荧光棒所发出的亮度,虽然比不上什么灯泡,但在黑暗中却很刺眼,就像刺破黑夜的闪电那样,在瞬间能让人把它所经过地方看清楚。 高飞看清楚了,消失的石门后面几十米处,巷道地上有几个黑色的东西,家狗一样大小,趴在那儿做出了好像随时都会扑过来的架势。 这,就是好像家狗一样大小的老鼠。 “开枪!” 就在高飞看清楚那几个老鼠时,李承明也看到了,马上就猛地一挥手,果断下达了开枪的命令。 哒、哒哒! 随着李承明这声命令,早就做好准备的七个特警,一起扣下了扳机。 子弹在黑暗的巷道内,攸地划出幽蓝色的弹道,准确击中在了那几个老鼠身上。 与此同时,李承明已经再次用力扔进去了一个荧光棒,在不曾剪断的枪声中。 荧光棒准确落在了那几个老鼠身边,大家却发现它们并没有任何动作,研究保持着伏地的姿势,动也不动好像死了那样。 高飞亲眼看到,一颗子弹准备命中了一只老鼠的头部,它仍旧没有任何动作,理解抬手喊道:“停!” 李承明马上下令:“停止射击。” 枪声停止,空气中弥漫着明显的硝烟味道。 暗道口的上方,此时也围了一圈的武警,个个都拿枪对着巷道口,全神贯注。 “那些老鼠死了。” 高飞看向李承明,说:“在我们开枪之前,它们就已经死了,你们仔细观察一下巷道中的空气味道,是不是有腐烂的味道?” 经过高飞的提醒后,李承明才察觉出空气中,真有一股子恶心的腐烂气息,马上就抬手做了个手势。 那些特警,迅速取出腰包内的防毒面具戴在了脸上。 李承明再次挥手下令,立马有两个特警从旁边的壁上摘下了强光灯泡,相互对望了一眼,贴着巷道两侧,一左一右的侧着身子,缓缓向巷道内走去。 他们的其他五个同伴,立即持枪跟上,掩护他们前进。 为预防石门会再次升起,把人困在里面,在几个土木专家的指挥下,七八个助手扛着一些槽钢来到石门落下的地方,沿着巷道两侧,立即打起了一个钢结构铁架。 类似于矿井巷道内的承重钢架,足可以承受来自上下左右重达数吨的挤压力量,最大程度的确保就算石门会升起来,也休想击垮这个钢结构。 确保后路畅通无阻后,拿着石门‘钥匙’的高飞,才对龙师父,还有那些土木专家说:“龙师父,各位,你们--” “我们既然在这儿耗了这么久,自然要进去。” 不等别人说什么,莫名看高飞不顺眼的龙云儿,抢先回答了一声,顺手摘下墙上的强光灯,当先走进了巷道中。 安装在壁上的这些强光灯,都带着长长的电线,足有上千米长的样子。 那些土木专家,当然是跟龙云儿一样看法的,马上大声吩咐助手,拿着工具跟上。 “走吧,我还真想看看古人修墓时布局手法。” 龙师父微微一笑,等那些土木专家带着助手们蜂拥走进巷道内后,这才到背着双手走了进去。 老东西就是老东西,并没有因为石门被打开,要走进颇为神秘的河底古墓而感到激动--最起码,表面上他是很淡定的,足够证明他已经见识过太多的大风大浪了。 对龙师父的这份淡定,高飞很钦佩,同时心中也有些疑惑:假如没有这么多人的陪同,没有彪悍的特警头前带路,要是让他一个人进去的话,他会不会也这样从容? 走了七八米后,龙师父好像猜出高飞心里想什么了,就问道:“高总,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嘿嘿,还真有。” 高飞笑了笑,看着前面不远处那个窈窕的背影,语气纳闷的说:“我真的很奇怪。我从没有见过您孙女,更没有得罪过她,她怎么好像对我有敌意呢?” 龙师父想都没想,头也不回的随口回答:“具体是为什么,你以后会知道的。” 高飞问:“现在不能说?” “天机不可泄漏。” 龙师父神秘兮兮的回答。 “装--天机,为什么总是不能泄露呢,唉。” 刚要张嘴说‘装神弄鬼’的高先生,话到嘴边时幸好及时改口,这才避免冒犯了龙师父。 不过他敢保证,龙师父肯定知道他想说什么,却只是淡然笑了笑。 “龙师父,高飞。” 高飞跟在龙师父后面走进巷道四十米左右时,李承明迎了上来,用手捂着鼻子,低声说:“那边总共有四只好像老鼠似的怪物,但就像高飞所说的那样,早就已经死了,高度腐烂,暂时还看不出它们的死亡原因。” 李承明不愧是市局领导,在亲眼看到比家狗还要大的怪物老鼠后,没有像那些土木专家一样大惊小怪,始终保持着他该有的镇定。 “它们,可能是被那条瞎了眼的血蟒捕杀而死的,那时候石门、水道都已经关闭,这些老鼠无处可逃,被疯狂的血蟒捕杀也是很正常的了。” 对于那些老鼠的悲惨下场,高飞倒是能多少猜出一些什么:“还是赶紧把它们拖出去吧,这气味很不好闻。” “我已经通知了上面的专业人员。” 李承明的话音未落,几个身穿白白大褂的人,就从巷道口急匆匆的跑了过来,手里拿着密封性良好的塑料袋。 李承明站在一旁,给他们让开路时介绍道:“这些都是局里的法医。” 看来为了能进这个古墓,市局也是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既有负责安全的特警,更是带了法医、救护、消防、现场勘察,甚至防疫等专业人员,再配上那些土木专家,龙师父祖孙俩人,这就活脱脱一个专业探险队。 很快,那些死老鼠就被装进了口袋中,专业防疫人员,马上就开始喷洒消毒液之类的东西,更有人从外面拖进长长的胶皮管子,打开后白花花的水激烈冲刷着地面。 正所谓人多力量大,马虎来了不害怕,有这些专业人员的协助,本来充满诡异、凶险的巷道内,反而很热闹了起来,大家随意低声开着玩笑,哪怕是看到巷道尽头处,竟然躺着一条长达七八米左右的红色蟒蛇时,也没什么惧意。 当然可了,这条蟒蛇是死的,仰躺在地上露出白色肚皮,尸身也开始发臭,身子中间更是有明显的凸出,好像临死前吃了几个大鸡蛋,才撑死了。 它肚子里装着的是好像家狗大小的老鼠,旁边的地上,更是横七竖八的躺着七八具大老鼠的残骸,个个死不瞑目很悲伤郁闷的样子。 高飞不用多废什么脑子,也能猜出六天前的那个晚上,他与沈银冰联手刺瞎了这条血蟒的眼睛后,瞎了眼的血蟒狂暴异常,掀起了大片污水冲上了这边的岸。 同人一样,血蟒在双目被刺瞎后,肯定是异常暴躁愤怒,全力攻击它身边任何活着的生物。 所以那些大老鼠可都倒了大霉,遭到了它的疯狂追杀。 那些大老鼠很想逃开,可惜在高飞抱着沈银冰上岸后,少爷就启动了机关,封锁了水道--结果,大老鼠生存的这条巷道,就成了一条死胡同,它们只能接受被血蟒疯狂追杀的悲惨结果。 老百姓常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这些敢于吃人的大老鼠? 窜逃无路的大老鼠们,无奈下只好群起反击,同不辨敌我的血蟒,展开了一场悲惨壮烈的自卫还击战,最终双方同归于尽,一起勇赴极乐世界了。 巷道内气温潮湿,这些蛇鼠死后没几天,尸身就开始腐烂,发臭,生出了异味。 也幸亏那时候李承明等人没有打开石门,要不然这些狂躁危险的怪物一旦跑出巷道去了外界,对附近老百姓来说,绝对是一场大灾难,就像科幻电影里演的那样。 “这边的巷壁后面,就是一条长达几百米的水道。” 高飞指着左手边的巷壁,对龙师父说:“现在已经被人封死了,能不能打开,就看您的了。” 第1613章 在龙穴中长大的老鼠! 高飞可以肯定,六天前他跟沈银冰来到这地方时,左边就是一条水道。 但现在,这儿却是跟周围巷壁一样的巷壁,在那么明亮的灯光照耀下,看不出任何门的痕迹。 不用问,那条水道肯定是被少爷封死的,为了要困住高飞俩人。 至于现在能不能打开巷壁,找到那条巷道,那就得看龙师父的了,谁让他号称是奇门遁甲此界的泰山北斗呢,假如连启动巷壁的机关找不到,那可就徒有其名了。 不等龙师父说什么,龙云儿就站了出来,手里捧着个罗盘,在巷道前缓缓的走来走去。 这种小事,自然不要难龙师父来出手了,他只负责左手抚着胡须,拿捏出一副云淡风轻的嘴脸就可以了。 “龙师父,这些老鼠为什么会长这么大?” 此时精神已经完全放松了的李承明走过来,拿出一盒烟开始分撒,顺口提出了一个问题。 其实这些大老鼠为什么会长这么大,最好是问那些生物专家。 相信生物专家也肯定能给出最正确,最有权威的答案:这些老鼠,还有那条血蟒,体积之所以会比正常同类大好多倍,无疑是被喂食了含有大量激素的事物,基因发生变异,这才导致了身体上的变化。 李承明问这个问题,就是随口问一句,来打发时间,也没指望龙师父能说出什么最科学的答案。 但龙师父的回答,却让高飞等人一楞。 他微微皱着眉,抬头看着巷道顶端,缓缓的说:“你们肯定会以为,这些老鼠能长这么大,是因为它们的基因发生了改变。” 李承明恰到好处的捧哏道:“难道不是吗?” “不是。” 龙师父垂下眼帘,看着在巷壁上不是轻敲一下的孙女,说道:“问你们个问题,你们知道太岁吗?” 太岁又称肉灵芝,为传说中秦始皇苦苦找寻的长生不老之药,据《神农本草经》记载:肉灵芝,无毒、补中、益精气、增智慧,治胸中结,久服轻身不老。 近年有科学家说,太岁是存在于地球上的非动物,非植物,非真菌的第四类物种--至于是不是这样,没有谁能确定,但老百姓们却知道这样有一句俗话:太岁头上动土。 太岁头上动土,与鸡蛋碰石头的意思差不多。 这一点李承明也知道,但却不明白龙师父为什么会忽然提到太岁,只好点头:“听说过,太岁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物种,传言喝了用它泡过的水,能治愈癌症等疾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是不是真的,我也不知道。” 龙师父微微一笑:“李局,大家都知道太岁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物种,就是到现在为止,科学家对它的存在,也没有确定性的结论。其实在我们这个行业来说,太岁的存在,是与风水有关的。” 跟你讨论某个话题,你自然是三句话不离本行--李承明心中暗笑,表面上却毕恭毕敬的说:“还请龙师父讲解一二。” 跟龙师父这样的世外高人说话,李承明都变得文绉绉起来,看来他不同凡响的气场,总能影响别人。 龙师父既然要卖弄他的专业,自然得提到神秘的天体运行现象。 自从有了人类对天体运行的记载后,三千多年内,每隔大约一百年,就会形成一次六星连珠现象。 所谓的六星连珠,就跟六千年才发生过一次的九星连珠一个概念,也就是在某个时间断,人类所知道的九大行星就会练成一条线,这就是所谓的九星连珠了。 星体连珠时,就会形成一股强有力的辐射,就像一道看不见的光束,照在了地球的某处(至于是不是这样,兄弟也不知道,当下所讲述的,都是听我们这儿一个很出名的先生所讲,所以请别当真,就是故事需要罢了)。 当这道来自外星体的辐射,照在地球上的某处后,某处的土壤,微生物,自然还有一些小生物,都会发生异变。 如果长时间(每次星体连珠的时间,大约是半个月左右)天天连珠给地球某处造成强烈辐射,就会引发一些微小生物的异变,最终会变成地球上罕见的生物,那就是从土里长出来的太岁。 太岁的‘功力’大小,取决于是几星体连珠。 谁要是动了太岁,会招惹祸事的--这个观点在龙师父的行业中很有市场,但他们不会提到辐射、磁场等,而是会说是风水。 而风水学中的龙穴,同星体连珠后产生太岁的性质差不多。 就像龙师父刚出道时,为地主老财找到的那口‘过堂石’龙穴,结果老财却埋了一条黑狗在里面,养出一条黑狗精那样,在河底古墓中生活的这些蛇鼠啥的,就吸收了龙穴的灵气,结果就变得这样大,成精了。 “龙师父,你是说这些蛇鼠能长这样大,不是因为被喂食了特殊的食物,而是吸取了龙穴灵气?” 听完龙师父的解释后,李承明满脸都是不信的样子。 受立场问题影响,李承明是不信这一套的,不过碍于龙师父名头太大,就算说的很荒唐,他也不好意思的质疑,毕竟人家可是被很多大人物所信任的高人,可不是他所得罪得起的。 李承明话中已经透出明显不信的样子了,龙师父也没在意,打着机锋说:“有些事信则有不信则无,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得出的结论自然也不相同的。” 李承明愣了下,随即讪笑着看向了高飞。 高飞吸了下鼻子,说:“我以前是不信这些的。” 他说他以前不信这些的意思,就是现在他信了。 这些被现代大多数人视为邪魔外道的文化,能在华夏流传几千年,肯定会有着它存在的理由,就像现代建筑中,就经常用到风水学。 就在李承明张嘴要说什么时,背后传来一声轻微的喀嚓声。 他回头看去,就看到后面的巷壁,忽然缓缓裂开了一道口子。 这就是被巷壁所掩藏的水道,污水的难闻气息,立即就扑面而来,水面上浮了太多的污物,所以在多盏强光灯的照射下,也闪不出多少水光。 “别下水,那水有毒!” 看到一个特警要试着下水时,高飞连忙阻止。 这些特警,是后来才调来的,这些污水曾经从石门下淌出去过,相关部门在化验后,发现里面含有能让人皮肤奇痒而溃烂的剧毒。 相比起高飞的好言相劝,龙云儿对这些大兵可没啥好脸色了,冷冷的说:“谁要是觉得自己能走到古墓中心,可以站出来举手,那样我也懒得再跟着。” 为首的特警组长,连忙训斥了一声那个鲁莽的手下,却没有跟龙云儿说话:他们才不管龙云儿的来头有多大,他们只听从上级的命令,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李承明要是让他们上,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 高飞有种感觉,龙云儿说的那句话,好像对他说的,这让他更加不爽。 龙云儿才不管高飞看她爽,还是不爽,举着强光灯在水口的巷壁上观察了片刻,从一个特警手中要来一把军刀,倒转刀柄,在巷壁某处轻轻敲打着,嘴里还念念有词的。 哗啦一声,就在高飞看她敲了足有三分钟,水道中也没啥变化,正要提醒龙师父出马时,随着一阵铁链抖动的声响,无数条铁链从上方落下,扎进了水中。 铁链的忽然出现,让大家本能的后退几步,然后就看到铁链慢慢变直,绷紧,缓缓上升,一架黑黝黝的铁桥,从水中慢慢浮了起来。 铁桥不宽,一米半左右,也没栏杆,但足够两个人并排前行了,只是上面有一层粘乎乎的青苔,很滑溜的样子。 铁桥升上水面后,大家才发现在铁桥的下面,还有很多铁链,固定在桥下。 当铁桥升上水面大概一米后,铁桥下面的铁链被绷直,付出哐啷一声脆响,铁桥停止了上升。 上面有铁链拽着,下面有铁链拉着,本来浮在水面上的铁桥,就不再左右摇晃了。 李承明走过去,伸脚踩在上面,稍微用力试探了一下,才转身低声喝道:“大家小心脚下,千万别滑倒掉进水里,上!” 随着李承明的一声令下,特警们率先矫健的跃上铁桥,打开了冲锋枪上的强光手电,有照前面的,又照上方的,还有照水下照左右两侧的,分工有序、错落有致的向前冲去。 脚下有些滑,但对这些训练有素的特警来说算不了什么。 至于那些土木专家,则要等待那边彻底安全后才会跟上,都很自觉的闪开了水道口,研究龙云儿是怎么找到开启水道机关的。 顾名思义,土木专家自然与盖房子修地道有关了,多少也都懂得机关之术,不过要是让他们能像龙云儿这样,在短时间内找出水道机关,那却是万万不能的。 所以这些人用崇拜的目光看着龙云儿,也是很正常的了。 小姑娘都爱骄傲,尤其是能被一群专家所崇拜,龙云儿也是这样,轻哼了一声昂着下巴迈步上了铁桥。 “龙师父,请。” 高飞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龙师父却微微一笑,拒绝了:“这桥很难走啊,我老人家年龄大了,腿脚不听使唤,就不过去了。我相信云儿,能帮你们找到主墓室的。” 看你好像最多五十的样子,就腿脚不方便了,是在偷懒吧? 高飞心里嘀咕了声,却也只好点了点头,跟在龙云儿后面走上了铁桥。 借着后面传来的灯光,高飞就看龙云儿的身材……哦,不对,是走路的姿势,小丫头别看身材很单薄,好像火柴棍那样不被男人感兴趣,不过走路的姿势倒是很好看,尤其是那小身段自然摆动的,那叫一个风姿绰约。 “哎哟!” 就在高先生盯着人家小姑娘看时,龙云儿脚下忽然一滑,嘴里惊叫着抬起手却没抓主任何东西,只能向水面上跌下。 第1614章 又见三娘子! “哎哟!” 正在前面走的王晨,忽然发出一声轻叫,身子向右猛地倾斜,向台阶上重重摔去。 在晚上,长城上的任何景点都不会对外开放,不过这个人既然是杜公子,那么事情自然又得另当别论了。 杜公子一个电话,景点的最高负责人就给值班的下达了命令,不但不用门票,还为他们免费提供手电,巧克力(是补充体力的)跟矿泉水之类的东西。 王晨在上车后,一路上都没有说话,只是侧脸看着车窗外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杜子康无疑是个好男人,知道王晨此时心情不咋样,晚上来爬长城就是想找个地方静静,所以也没出声打搅她。 谢绝了景点值班人员的殷勤带路后,杜子康跟在王晨后面,缓步走上了长城。 晚上爬长城,最大的优点就是没人,但也有种阴森森的感觉,尤其是风从山岭那边刮过来时,竟然会隐隐传来金戈铁马的杀伐声。 长城内外的古战场,可能是华夏历史上死人最多的地方了。 从始皇大帝修建长城,到满洲人入关的这一千多年中,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在长城抗击过外来侵略,所以这地方有太多的战魂,晚上出来逛街也是很正常的了。 人在情绪特别低落时,正气就会下降,邪气就有可能趁虚而入,尤其是在晚上这种古战场的地方,再加上王晨是个女人,在长城上大半个小时后,精神却越加的恍惚了,终于在一个上一个大斜坡时,一脚踩空向地上摔去。 始终跟在她身后的杜子康,随时都在观察着她,看到她惊叫着要摔倒时,及时向前抢上一步,伸手抱住了她。 “闪开!” 在身子摔倒时,被惊出一身冷汗的王晨猛地清醒,意识到被杜子康抱在怀中后,本能低喝一声,抬手就在他脸上抽了一耳光。 在王晨意识着,她只是高飞一个人的女人,也唯有高飞才能抱她--至于杜子康,或许就从没有真正走进过她心中。 啪的一声,把杜子康给打楞了。 王晨也愣了。 “对、对不起啊,我只是看到你快要摔倒了,所以才抱住你的。” 片刻后,杜子康慌忙松开了手,结结巴巴的解释:“我、我可不是故意的。” 王晨这时候也意识到她做的有些过份了,不管她是多么排斥高飞之外的男人接触她,但杜子康的确是好心,要不是他及时伸手,王晨铁定会从这个大大的斜坡上滚下去,摔个半死。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太冲动了。” 王晨低头站了起来,转身继续向上走:“杜子康,我想一个人静静,可以吗?” “好,那我就在这儿等你。” 杜子康点头,关心的说:“拿好手电,注意安全!” 王晨点了点头,却没说什么。 看着王晨走进一个烽火台后,杜子康才轻轻的叹了口气,趴在了城垛上,向远处望去。 今晚没有月亮,到处都是黑压压的一片,不过杜子康却有种错觉,仿佛在长城内外的山谷中,藏着佷多人。 最起码,眼镜就是蔵在黑暗中的人之一。 杜子康带着王晨走进售票点时,眼镜也已经从别的地方翻了进去。 依着前欧洲杀手之王的身手,翻过铁丝网那可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今晚很黑,在前面走的王晨俩人又各有各的心事,所以谁也没注意到眼镜会吊在他们身后,等待刺杀杜子康的最佳机会。 正所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眼镜已经答应高飞,要帮他照顾好王晨,当然不会允许有别的男人接近她,并试图打动她的心。 垂涎王晨美色,以及深厚背景的那批人,都会‘及时’遭到眼镜的教训,就拿西城的某个王公子来说吧,仗着自己有点小背景,人又有些小倜傥,再加上他深知只要能追上王晨,就能从陈家得到无限好处,所以在王晨几次委婉拒绝后,仍旧锲而不舍。 王公子希望能用他的痴情,来打动王晨,可结果呢,他没打动王晨,却打动了眼镜--在某个深夜,他刚从某夜总会出来,就被人打断腿子了,到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叫嚣着要找到真凶,把他碎尸万段! 试图接近王晨的男人,会被打断腿。 但希望能打动她的心的男人,则要丢掉命。 根据眼镜的不确定观察,杜子康好像打动了王晨的心,所以今天傍晚,在王晨一怒之下让他滚蛋时,他才乖乖的滚了。 却在暗中,密切注视着杜子康俩人。 当看到杜子康带着王晨晚上爬长城时,眼镜很高兴:这儿人烟稀少的,今晚又是月黑风高,绝对是杀人的好场所,好天气啊! 当然了,至于杜子康死后,会产生什么影响,那就不是眼镜所考虑的了,他只要能拿出杜子康被刺时不在场的证据就可以了,一切都交给高飞处理吧。 反正是给那家伙帮忙,高飞现在麻烦也够多了,再多一条人命也没啥大不了的。 王晨去了烽火台,杜子康趴在城垛上望着远处发呆后,眼镜就知道机会来了。 缓缓的,眼镜从更加黑的黑暗中走了出来,右手伸向了腰间。 在他右肋下的腰带上,常年会带着至少七把以上的手术刀,随时准备给人做手术--今晚他又要给人做手术了。 依着眼镜老辣的眼光,他能确定杜子康只是个冒酸气,外加不知死活的书呆子,根本不需要动刀子就能做掉他。 不过眼镜在杀人时,已经习惯了用刀子,因为刀子割破皮肤,切断咽喉的感觉,真的好爽,好爽啊! 究竟有多少天,眼镜都没机会爽一次了,所以现在他有些激动,伸手拿刀子的手,甚至还有点发抖。 可能是因为手在发抖吧,眼镜竟然没有拿到刀子。 “咦?” 眼镜一楞,再次去拿--肋下的七八把刀子,却是一把都没有了。 走到哪儿,哪怕是去洗澡,眼镜也会带着手术刀,就像他第三只手那样,绝对的不离不弃。 但现在,却是一把刀子都不见了。 眼镜很纳闷,在低头掀起衣服来看时,一种从没有过的恐惧,攸地腾上心头。 顾不得再去找刀子,眼镜忽地一下霍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个黑影,就站在他背后一米半的地方。 黑影是什么时候出现在眼镜背后的,依着他超绝的警惕性,竟然毫无察觉。 更让眼镜心里冷气直冒的是,他找不到的那些手术刀,竟然都在那个黑影手中。 也就是说,人家不但悄无声息的接近了他,而且还在他不知不觉中拿走了他赖以成名的手术刀! 眼镜的瞳孔,骤然一缩! 从没有过的恐惧,使他全身神经全部绷紧,紧咬着牙关却没有发出一丝声息,左脚一蹬城墙,就像一条扑向猎物的眼镜蛇那样,迅疾的扑向黑影! 黑影能在不知不觉中偷走眼镜吃饭的家伙,这就足以说明,要想杀他的话,那是易如反掌的。 俩人之间,有着太大的差距。 眼镜一直以为,不把他当杀手而当外科医生的人,好像除了莫邪征东、陈果果之外,也没什么人了。 但今晚,他遇到了一个。 黑影在眼镜扑过来时,却没有迎战,而是转身就跑。 黑影转身就跑的速度很快,就像一道青烟那样。 黑影不战而逃,这正合眼镜的意思,他还真担心会惊动王晨,发现他来这儿的预谋,那样就不大妙了。 只是眼镜却没想到,不战而逃的黑影,又何尝不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来过的消息呢? 俩人都是默不作声,一前一后迅速向王晨所在的反方向跑去,很快就跑出了三四里路。 确定就算再怎么大叫,王晨那边也听不到后,在前面疾奔好像随时都被眼镜一把抓主的黑影,忽然停住了脚步,原地侧身用左肩撞向了他心口。 谁都知道,当人们在向前狂奔时,就会产生一定的惯性,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说停住就停住的,怎么着也得向前冲个几步才行。 但这个黑影却做到了,而且还能把向前狂奔所产生的惯性,迅速转移到了左肩上,撞向了眼镜。 眼镜猝不及防下,心中大叫一声不好,却已经无法做出躲避反应,就像被一辆疾驰的汽车狠狠撞上那样,惊叫一声都发布出来,就听到砰的一声闷响,身子就直直的向后飞出好像风筝那样,飞过城垛向长城外面的山谷落去。 也幸好眼镜不是一般人,在发觉不好时,勉力一侧身子,心口躲开了黑影的左肩,用右肋承受到了撞击。 眼镜身子飞起后,才听到右肋骨折发出的喀嚓声,不等剧痛传来,已经重重的落在了城墙下。 摔的他是眼前金星直冒,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幸好,眼镜本来该滚向山谷中的身子,被一棵树给挡住了,他及时抱住了碗口粗细的树身,正要强忍着疼痛站起来时,却觉得脖子下面一凉。 一把连黑夜都遮不住的雪亮手术刀,就搁在了他咽喉上。 眼镜过去习惯了用手术刀逼住别人的咽喉,感觉很爽--现在才知道,被逼住咽喉的感觉,一点都不爽。 唉,没想到会死在这里,可怜我的小甜甜(哪位法国美女警官),还在度日如年的盼着跟我结婚。 眼镜猝然一声长叹,闭目等死时,却听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女人声音响起:“你个死老外,我已经警告你不许缠着我了,可你就是不听,还追我来到了长城上,真是该杀。说,是谁告诉你,我晚上会来长城上打扫卫生的?” “什么?” 眼镜愣了,睁开了眼。 现在的天虽然很黑,不过俩人距离很近,所以眼镜能影影绰绰的看清楚那张脸。 拿刀子逼住他咽喉的人,竟然是今天傍晚,他在市区谭家饭馆停车场内吐痰后,戴着红袖章罚了他二十块钱的老太太。 老太太,自称是三娘子,五十年前就是耍刀子的好手。 第1615章 恩将仇报吗? 在谭家饭馆门前停车场内时,自称三娘子的老太太,就曾经很轻松夺走眼镜的手术刀,并在没收后,给他耍了一套很绚丽的刀花。 不过那时候,眼镜以为他的刀子被夺走,纯属是无意之中,他压根没有把三娘子当做敌人,又没防备她,所以一时着了她的道也没啥稀奇的。 至于三娘子对他耍的那套刀花,也仅仅被眼镜误以为是花拳绣腿之类的,毕竟她自己都说是耍杂技的了,最多就是暗叹华夏是个藏龙卧虎之地,连打扫卫生的都这样牛掰。 现在他才猛然醒悟,三娘子今天傍晚在谭家饭馆停车场内,夺走他的手术刀,冲他耍刀花,原来是一种警告。 那是在观察到他产生对杜子康不利后的试图后,给他的明显警告:别打杜子康的主意,要不然有你丫好看的! 可眼镜却没有在意,或者说他被杜子康自不量力的愚蠢行为给蒙蔽了双眼,从而忽略了三娘子是个高手,这才导致今晚的结果。 当然了,现在眼镜也看出来了,就算三娘子跟他正面作战,他使出三只手的绝技,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她的武力值,比不上莫邪征东,可应该与陈果果不相上下吧? 今儿落在她手里,是死定了。 只是没想到,杜子康身边竟然有这样的高手。 望着三娘子那双在夜色中闪着寒芒的眼,眼镜苦笑了一声,说:“行了,老太太,你也别跟我说你是打扫卫生的了。看在我临死前的份上,就别再把我当傻瓜了,好不好?” 三娘子却认真的说:“我真是一个打扫卫生的,而且我也没想杀谁,就是看你个死老外不顺眼。” “这样说可就太没趣了吧?” 尽管肋骨断了的地方一阵阵的疼,也知道这个看似粗野无知的三娘子,要杀自己是易如反掌,眼镜还是努力的笑着,说:“不过我可警告你,为了杜子康招惹王晨,你能把我杀了,但你也得做好去杀高飞,杀安归王陈果果,杀地下楼兰女王莫邪征东准备,因为高飞绝不喜欢别人追求王晨,毕竟他们的婚事,是高家老爷子亲自主持的。” “而且,我相信王晨也很清楚,去年高家老爷子为啥搞出那么多的排场,来给他们举办婚礼。她如果够聪明,就不会放弃高飞的。” 眼镜忽然一下子镇定了下来,呵呵笑道:“或许,杜子康不害怕高家,不害怕高飞,那么会不会害怕陈果果?会不会害怕楼兰女王?你们呢?以为能挡住楼兰女王吗?” 眼镜在说话时,三娘子始终没插嘴,只是目光始终不住的闪动,看样子在权衡某些利弊。 “怎么样,你想清楚了没有?我要是你,就会在杀掉我之后,去劝说杜子康远离王晨,以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眼镜的劝说语气,越来越诚恳。 “你说的太多了,我听不明白你在讲些什么。” 三娘子沉默片刻后,笑了:“死老外,你也许真的搞错了,我不认识什么王晨,杜子康,我就是个打扫卫生的老太婆,揍你个死老外,也纯粹就是怕你纠缠我。” “老太太,你这样说可就真没意思了啊。” 眼镜张嘴刚说出这句话,就觉得那脑子里嗡的一声响。 在他啥事也不知道之前,好像听到三娘子隐隐说道:“有没有意思,好像是我说了算。你个自作聪明的死老外!” 就在眼镜不知道自己是死是活时,王晨从烽火台上走了下来。 趴在城垛上的杜子康连忙站了起来,关心的说道:“风大了,有些冷,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 “嗯,回去吧。” 王晨低低的嗯了一声,慢慢走了下来。 经过杜子康身边时,他下意识的伸手去扶,王晨却向外一闪:“我自己能走。” “呵呵。” 杜子康笑了笑,也没说什么。 两个人一个这边,一个那边向来路走去,默不作声。 当夜风变大时,王晨忽然问道:“杜子康,听说白云观的观主杜道长,是你的叔叔?” 杜家能够不靠做官,不靠经商,在京华甚至全华夏的高层都有着一定影响力,那就是因为从他们的祖辈到现在,与华夏历代领导者有着良好的关系。 怎么说呢? 就好比是唐太宗李世民,与袁天罡之间的关系吧,唯一不同的是,杜家并没有人当官,但自从上世纪48年,太祖接受老一辈的杜道长建议,成立了8341部队,在九月九号这个单数最大的日子里进京后,杜家就固定了他们的地位。 杜道长是杜子康的叔叔,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不过杜子康却不明白王晨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只是点了点头:“是啊,其实他是我大伯,他比我爸年龄要大好多岁的。” “哦,原来是你大伯啊。” 王晨漫不经心的哦了一声,说:“那,等你有空,能不能带我去找你大伯?我想找他请教几个问题。” 王晨找杜道长,请教几个所谓的问题,其实就是想让人给她算卦。 看来,这个外表柔和,却内心坚强的女孩子,已经察觉再也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了,所以才想到要去算卦,算算她与高飞,究竟还有没有‘破镜重圆’的可能。 当然了,王晨才不会担心,杜道长为了撮合她跟杜子康走到一起,就会撒谎骗她呢。 像杜道长那样有名的人,没有天一般重要的事情,都不会打诳语的,要不然下辈子真的会变成牛鼻子。 至于老杜在未来会不会欺骗王晨,高飞不知道。 他只知道,如果在龙云儿脚下打滑,即将摔进水道的污水中时,要不及时出手相救,这小姑娘肯定会中毒,像沈银冰那样狠劲儿的挠自己。 高飞要是见死不救,尤其人家是来帮忙的,那么事后他肯定会遭雷劈的。 没有谁想尝到遭雷劈的滋味,高飞也不想,所以在看到龙云儿即将摔进水道中时,人家孩子腾地向前抬起右脚,右脚拦在了她不大的小雄脯上,脚尖勾住她左腋窝处,稍微用力向回一拉…… 龙云儿就哎呀呀的叫着,摔倒在了高飞的怀中。 为了确保她的安全,高先生还又及时抱住了她的小腰肢。 高飞敢向漫天的神佛发誓,就龙云儿这样的火柴棒,主动投怀送抱都不屑多看一眼的,伸手抱住她的小腰肢,纯粹是出于革、命同志之间的互相关心罢了。 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他刚把龙云儿搂在怀中,正在埋怨被她浑身的排骨给隔的疼时,这柴火妞竟然抬手,啪的给了他一耳光。 高先生可没想到,他好心好意的帮助龙云儿,她却趁机给了他一耳光。 这算什么? 恩将仇报? 高飞很生气,想都没想就把她推了出去。 总共一米半宽的铁桥,两侧又没有围栏,龙云儿那点小身板,怎么可能禁得住高飞的猛力一推? 当即就再次哎呀呀的飞向了污水中,与上次不同的是,她是脑袋朝下。 眼看龙云儿就要一个标准的跳水动作入水,高飞蓦然惊醒: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会死人的! 说时迟,那时快,眼看龙云儿脑袋就要沾着污水,高飞的右手已经攥住了她左脚脚腕,猛地向回一拽,那小姑娘就蹦极似的攸地回弹,再次被高飞抱在了怀里。 “你要是再敢对我动手动脚,小心我真跟你翻脸,让你和几口烂肚肠的脏水!” 不等她惊魂未定,高先生及时发出了警告。 他说出的话虽然凶狠,可脸上却带着深切的关心之意--这自然是给李承明他们看的,远远看过来,还以为他在关心人家小姑娘呢。 龙云儿气急:“你、你--” “你什么你?我刚才救你救错了?我也没勉强你来帮我,反正会这一门的也不止是你们龙家,愿干就干,不愿意干就滚蛋,我决不阻拦你。” 对这种不知好歹的小丫头,高先生向来都没有好言语的。 香港龙家的人,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可人家高飞才不在乎,这番狠话一下子把龙云儿吓傻了,直到人家放下她去追李承明他们后,才清醒了过来。 “姓高的,你以为本姑娘还愿意帮你呢!” 龙云儿望着高飞的背影愣了片刻,发恨的咬着牙转身要离开时,却遥遥的望见,她爷爷龙师父正在笑眯眯的看着她,一脸的深奥。 铁桥长约四百多米,脚下污水发出的味道,委实不咋的好闻,所以李承明等人走路的脚步很快,很快就来到了尽头。 尽头,同样是一堵墙壁,用刀把敲上去,会传来极其厚重的咚咚声。 看来,这又是一个只可智取,不可力敌的关隘。 李承明转身回头,看了眼缓缓走过来的龙云儿,才对高飞说:“高飞,看来后面就是提到的斜坡迷宫了。” 高飞曾经说过,当初他在背着沈银冰走上水道后,可是在斜坡巷道内,兜了不知多久的圈子。 当时,他以为自己在不住的走下坡路,但最后总能走回原处,这就足以说明内里的迷宫巷道,设计才是最专业的。 “是,但那时候这儿可没墙……” 高飞点了点头时,就听背后龙云儿淡淡的说:“如果没本事打开这堵墙,那最好不要挡在这儿,好像一条恶狗那样。” “我们是同类,只是性别不同罢了。” 高飞守着七八个大男人,是不屑与小姑娘斗嘴的,云淡风轻的说了句,闪身站在了一旁,等龙云儿从他面前经过时,右脚无意间向前伸了一下。 “哎哟!” 龙云儿哎哟一声,身子向前趴去,幸好李承明及时扶住了她。 龙云儿霍然回头看去,高先生却已经回头看向了别处,一副啥事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唉,有必要与一个小姑娘一般见识吗? 李承明心中叹了口气,岔开了话题:“高飞,当初你在进来这条水道时,人家假如要想你死的话,好像也不是太费力就能做到吧。可是,他们却放过了你。” 第1616章 高飞后悔了! 正如李承明所说的这样,当初少爷要想干掉高飞,只需把机关一关,就能把他活活的困死在这里面,但人家却没有这样做。 少爷为什么要放过高飞,银金花好像跟他亲口说起过,不过高飞才不会相信她说的那番话,侥幸发现秘道出来后,他也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并得出了一个不确定的结论:少爷,或许不是破军权力最大的,那个花白头发的女人(银金花)才是。 银金花没有当场干掉他,高飞在最受不了时终于‘找到’了看到廖水粉的那扇门,点燃火把时吸进了有毒的气体,让廖水粉变成野兽那样撕咬……这,应该都是银金花安排的。 而且,银金花还应该为高飞安排了出路。 只是因缘巧合下,高飞却没有走她安排好的路,无意中发现了通往冉魏王真正墓室的通道,最终得脱生天。 银金花,为什么不想杀掉高飞? 她可不是发慈悲,更不是爱上了他,只能是一个阴谋:一个要控制高飞,利用他来做什么的阴谋。 现在的高飞,绝对是世界上最值得利用的人:他有深厚的背景,有着无法估算的财力,更重要的是,高飞背后有地下楼兰、安归教、狙杀小组(詹姆斯等人)、九龙王(铁屠他们)、离子基金(妮儿)等人的大力支持。 只要能彻底的掌控高飞,就能做到任何想做到的事。 所以说,高飞对于破军这样的组织来说,即是最大的敌人,还是天大的助力--前提是必须把他收服,而这正是银金花正在做的。 银金花为什么没有趁机把高飞困死在古墓中的理由,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同时却又很复杂,唯有当事人才能隐隐猜到她的用意。 至于李承明问出这个问题,仅仅是一种职业性的习惯罢了,并没有别的意思。 所以高飞也没必要把自己所领悟到的说出来,随即苦笑一声,说:“我觉得他们没有把我困死在这儿,可能是觉得我对他们还有用吧。” “嗯,或许是这样吧,不确定。但我确定,他们会为放过你而后悔的。” 李承明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的说了句,就看向了龙云儿。 李承明与高飞说话时,龙云儿已经开始寻找打开巷壁的机关。 别看她表面镇定,其实心里却乱的要命。 她当然明白在她脚下一滑差点摔进水里,高飞及时抱住她的动作,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在救她,可她却给了人家一耳光--不好,她做的非常不好。 她在反思,不能因为某件事,就对高飞有了先入为主的坏印象,应该用平常心态去对待他,毕竟人家从没有得罪过她,也没必要看她的脸色,受她的气。 龙云儿站在那儿,接连在暗中几个深呼吸后,才渐渐的定下心来。 在强光手电的照耀下,龙云儿双眸微微眯起,一寸一寸的在巷壁上搜索,心神渐渐进入了空灵状态,好像与周围环境融为了一体,仔细搜寻隐藏在巷壁上的机关。 “哈欠!” 就在龙云儿好不容易进入状态,凝神搜寻机关时,一声非常非常讨厌的哈欠声,从背后传了过来,声音虽然不大,却是无比的刺耳,一下子就打乱了她的精神。 霍地一声,龙云儿迅疾转身,满脸怒气的看向打哈欠的人,双眸中的怒火好像能把人烧为灰烬那样,双拳更是紧紧的攥了起来。 看龙云儿盯着巷壁发呆,有些不耐烦才打了个哈欠的高飞,见这小姑娘猛地转身对他怒目而视后,很奇怪,眨巴了下眼,双肩很欧式化的耸了耸,意思是怎么了? “你如果不想进去就算了,哼!” 龙云儿冷哼了一声,却在高飞皱眉要说什么时,又转过了身,闭眼深吸了一口气,心中默念:没必要跟他生气的,不跟他生气,不生气。 龙云儿在搜寻机关时,李承明等人都全神贯注的盯着她,希望她能快一点找到机关,从而忽略了有人打哈欠,所以在她猛地转身狠狠瞪了某人一眼后,也很纳闷的看向了高飞。 高飞摇了摇头,意思是说:我也不知道咋回事。 因为龙云儿对自己莫名其妙的有意见,高飞自然也看不惯她,但看在老师傅、能尽快找到主墓室的份上,高飞觉得他最好像个男人那样,忍了。 其实他也很清楚,他刚才那声哈欠声,很可能干扰了龙云儿的思考。 不过打哈欠就像拉屎放屁那样,都是人类一种无意识的行为,正所谓管天管地,管不到老子拉屎放屁,打个哈欠又怎么了? 看在某些事儿的份上,高飞忍了,再想忍不住要打哈欠时,就抬手捂住了嘴。 龙云儿重新收敛心神,再次进入了空灵世界,感受着周围气场的微妙变化。 任何物体,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不管是人类动物,还是树木花草,都有自己特殊的气场,就像要想从巷壁上找到隐藏的机关,那么就得查出巷壁气场有变的地方。 一块完整的岩石,所散发出来的气场,与两块拼合在一起的岩石气场,是有微妙区别的,龙云儿感受的就是这种微妙的区别。 当然了,一般人是感受不出来的,就算能感受出来,也得从这些有着不一样微妙气场中,察觉出生门所在。 任何的机关,都是从阴阳八卦中衍生而来的,就像代步死门的方位,会有极凶的气场,而生门则截然不同,有着勃勃生机。 龙云儿要想找到开启机关的地方,就是生门所在。 她要从至少八个以上的微弱气场内,分辨出有生气的生门,也就是开启巷壁的机关。 这一次,没有谁再来打搅龙云儿,包括高飞在内的所有人,甚至连呼吸也都屏蔽了,凝神望着她一动不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对着巷壁出神的龙云儿,才缓缓抬手,在铁桥上方向左一米左右的巷壁上,轻轻拍了四章。 第一下很轻,接着就是用力拍了两下,最后一下却又是很轻。 那连贯的动作,就像人们双击鼠标左右键那样。 轧、轧轧--的声响,一道阴风忽然从巷壁中吹了出来。 龙云儿迅速后退。 谁敢保证里面不会有东西扑出来。 她在急促后退时,那些特警迅速闪到了铁桥两侧,保证她用最快的速度,退到受保护的安全区域,恰好踩在了高飞的左脚上。 “嗨,你踩我脚了!” 高飞很不满的说。 他倒是看到龙云儿迅速后退了,也想后退,不过看到她后退很快的样子,担心她又会脚下一滑跌进水里,所以就像随着她后退的速度而后退,做好了随时拉住她的准备,却没想到她后退速度忽然加快,这才踩在了他脚上。 因为怕抽脚会闪到龙云儿,高飞没动,只是口头提醒,反正踩的也不是很疼。 谁料龙云儿却头也不回,更没有拿开脚,只是淡淡的说:“耽误我的脚落地,我还没有找你麻烦,你反倒是像娘们那样净事儿。” “你--算了,不跟你一般见识。” 高飞没想到这小丫头说话这样刁钻刻薄,要不是看在龙师父的份上,他说什么也不会允许这死丫头不但没拿开脚,还用力碾了几下的欠揍行为。 用力碾了几下后才拿开脚,龙云儿心中很高兴,微微侧脸眼角余光看向高飞,准备看他气急败坏的样子时,却发现他却是一副啥事也没有的嘴脸。 踩了别人,别人却没任何在意的感觉,这让踩人者的快敢少了很大,索然无味。 随着轧轧的轻响声,巷壁上缓缓出现了一道门,里面黑压压的,深不可测的样子,但却没有任何异样东西扑出来。 李承明挥手,正要命令手下小心走进去时,龙云儿却说话了:“等等。” 李承明右手马上下挥,阻止了手下的前进动作。 “我先进去,你们不要跟着。” 龙云儿走向了暗门。 李承明担心的低声说:“龙姑娘,这不安全,还是我们先进。” “里面没事的。” 顿了顿,龙云儿才说:“我能感受到里面没有活物的气息,却隐藏着很浓的杀意--里面,应该布满了机关,走错一步就会铸成大遗憾的。” “里面没有机关的。” 她身后的高飞,忍不住的说道。 高飞没有说谎,因为他曾经一个人在这里面转了好长时间,也没触动任何的机关。 龙云儿冷笑,转身看着他:“没有机关?好啊,那你自己先进去吧。不过我先声明,你要是被机关里的乱箭射成刺猬,被从天而降的大石头砸成肉泥变成厉鬼后,可千万别来吓唬我。” 高飞眼神一变,说:“没有你说的这样严重吧?当场我可是在里面转了很久的,这只是个迷宫而已。” “那是人家觉得留着你有用,没有启动机关罢了。” 龙云儿依旧冷笑着:“有本事,你现在再进去看看。” 不等高飞说什么,李承明就低声道:“高飞,别进去!” 李承明是好心,他真不希望高飞去冒险,反正有精通此术的龙家人当先锋官不是? 不过李承明要是不阻拦,高飞或许还真就忍气吞声的不进去了。 他这一说,无异于大大刺激到了高先生:要是再不进去,不就等于承认自己怕死了?会被这个小丫头给笑死的。 男人宁可被射死,被砸死,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姑娘笑死,正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是这个意思了。 “哼,没事的,她就是大惊小怪罢了。” 高飞冷哼一声,碍于男人的颜面,只好硬着头皮的向前走。 李承明愣了下,随即轻叹一声,挥手让手下迅速后退,以免受到某种波及。 李承明等人飞快后退时,龙云儿也跟着后退,很快就退出了至少十五米的远处,只剩下高飞一个人傻瓜似的站在暗道口了。 看着这些人,高飞开始后悔,后悔自己干嘛多嘴了。 第1617章 高飞去哪儿了? 看到李承明等人如临大敌的样子迅速后退,就闪下自己一个人站在这儿,好像傻瓜那样,高飞开始后悔自己干嘛要多嘴了。 现在他隐隐明白了过来,巷道内肯定有机关。 别忘了,这条巷道可是通向两个主墓室(一真一假)的,不管是最先修建古墓的广饶道士,还是后来者,都不可能不在巷道中设下杀人机关。 正如龙云儿所说的那样,六天前的那个晚上,高飞这又是能在里面转了好久也没啥事发生,那可能是人家不愿意要他的小命罢了。 现在却不一样了,他要是再次进去……谁知道会有啥事发生? 高飞后悔后,又开始埋怨自己脸皮不够厚了,因为脸皮够厚的话,他肯定会嘻皮笑脸的走到龙云儿面前,请人家先进去。 既然脸皮不够厚,高飞只能硬着头皮,冲满脸关心的李承明笑了下,举着手电迈步走进了暗道中。 借着手电的光芒,高飞能看到巷道与他六天前来时的样子一样,没有任何改变,但却好像有所变化,至于哪儿出现了变化,他却又找不到。 这可能是错觉吧。 那个死丫头故意这样做,其实就是来吓唬我,看我笑话。 哥们就是被吓大,笑大的,怕个鸟。 可里面真像六天前那样,没有任何机关吗? 高先生心里嘟囔着,慢慢迈出了第一步时,一种相当不妙的感觉,油然升起,好像抬起的右脚落下后,就会马上有什么想不到的危险出现。 暗道中,要是再有大老鼠,血蟒之类的东西跑出来,高飞不怕。 他担心的是,会有攒心的万箭,重达千斤的千斤闸,那些东西,可不是人力所能抵挡的。 高飞右脚慢慢落下,就在脚尖快要落地时,背后忽然传来龙云儿的声音:“喂,你要是说一句你是胆小鬼,你现在就可以回来,换我进去。” 龙云儿当然知道,巷道中机关重重,就算高飞能打扇拼,武力值超群,可也挡不住那些机关,说不定一下就会被干掉--她之所以激将他进去,就是想教训他一下,只要他肯承认是胆小鬼,就会放过他的。 “是谁在放屁?这么臭。” 高飞就像没听到那样,轻轻嗅了一下鼻子时,右脚落在了地上,随即左脚跟着向前迈出。 很多机关,都像地雷那样,踩上后只要不抬脚,就不会触发引信。 所以高飞右脚落下后,只要不抬起来,就不会有事。 不过现在他明显没有不抬起的意思,左脚也跟着走进了巷道--看到高飞竟然不管不顾的走进巷道中后,龙云儿终于慌了,连忙尖声叫道:“高飞,停步!” 龙云儿最后一个字还在空气中飘荡,李承明终于意识到声明要做出反应时,就觉得眼前攸地飘过一个黑影,清朗的男人声音响起:“高飞,别动!” 这个好像瞬间就出现的黑影,竟然是在几百米那边岸上的龙师父。 他说他年龄大了,腿脚不利索,走不得铁桥。 他好像没有撒谎,他没有走,而是飞过来的,在高飞迈步走进巷道中时,他就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飞来。 谁也没想到龙师父的身手会这样牛比,简直是鬼魅。 但现在没谁去考虑龙师父为啥这么牛叉了,都在看着高飞,希望他能坚持到龙师父赶到,最多还有十几米的距离。 高飞却没有停步。 有的人,有条路,既然走上去了就没有回头、或者停住的道理。 高飞先落地的右脚,随着左脚落地而抬起的同时,他回头笑了下,然后就看到龙师父等人的身影,迅速消失--那道被龙云儿打开的巷壁暗门,就像翻扮作那样关闭了。 把他,与龙师父等人隔绝在了两个世界里。 龙师父自然还能找到机关,打开。 但这得费一番周折,因为打开巷壁暗门的机关,竟然是活动的,也就是说每一次使用过后,它就会移到别的地方。 小小的巷壁机关,竟然蕴含着阴阳八卦流动不息、生气不止的自然规律,由此可见设计巷道机关的人,绝对是此界高手,怪不得能破掉广饶道士当年设计的机关。 “云儿,你也太任性了!” 龙师父迅疾前扑的身子,差点撞在用最快速度合上的暗门上,幸亏他及时收步,抬手撑住了巷壁,左手飞快的在上面四处敲打着,嘴里却对龙云儿厉声呵斥着。 “我、我又没逼着他非得进去,是他自己逞能!” 龙云儿脸上的青气越加明显,眼角不住的在跳。 “唉。” 听出孙女语气里的悔意后,龙师父不忍再训斥她,轻叹一声收敛心神,迅速追查着始终变幻方位的生门机关。 爷爷就是爷爷……龙师父开机关的速度,要比龙云儿快很多,也就是不到半分钟的时间,他就找到了巷壁上的生门所在,飞快的连拍四下,暗门轧轧打开了。 没有丝毫的犹豫,龙师父就纵身跃进了巷道中,左脚脚尖刚一落地,右脚就在左前方半米左右的地上,连点两下,接着身子攸地再次腾空而起,好像一只大蝙蝠那样,从巷壁某处点了一下。 龙师父再次落下时,已经跑到暗门门口的李承明,就觉得眼前猛地一亮--随着一阵无声的‘咔咔’声,整个巷道内亮如白昼。 巷道上方,每隔不远就是一盏强光灯。 所有的强光灯都已经被打开,随着明显向地下倾斜的巷道,蜿蜒伸向了深处,一眼看不到头,更看不到高飞的影子。 龙师父在搜查暗门机关的同时,就已经找到了连锁机关的下一步,照明机关。 他右脚在某处连点两下时,已经关掉了控制杀人机关的机关,并迅速打开了照明机关--这足以证明,他就此界泰山北斗的名头,可不是吹出来的。 李承明等人所看到的暗道,已经没有任何危险,就像穿山而过的隧道那样。 但高飞呢? 眨眼间的工夫,他又去哪儿了? 就算智商再不怎么样的人,也能猜到高飞在碰触机关后,可能是落在了某个陷阱中。 龙师父有把握能找到让他消失的机关,这无疑是肯定的。 但关键问题是,当龙师父找到机关时,高飞--还是活着的吗? 猛地,李承明把手枪对准了龙云儿,沉声说道:“龙姑娘,假如高飞有什么三长两短,对不起,你已经构成了间接杀人罪,理应接受法律的制裁!” 龙师父祖孙俩,是高家请来解决困难的,就像乡下人在翻盖旧房子时,请来的大工老师。 房主在付出一定的报酬后,只要站在旁边看大工老师给他翻盖旧房子就是了,没必要亲自动手干活。 但假如大工老师用一些手段,刺激不懂建筑的房主干活,从而发生意外的话,那么这个大工老师就必须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现在高飞就是房主,龙云儿就是大工老师,高飞就是在她的激将下,才遇到了危险。 如果他真有个三长两短,李承明也顾不得龙师父地位有多崇高了,必须得采取果断措施,先把龙云儿控制起来,再考虑别的事。 龙云儿脸色大变:“你、你什么意思呀?又不是我逼他逞能的,他的死活,跟我没什么干系的。而且,刚才你也看到我阻止他来着,他不听,我有什么办法?” 李承明轻哼一声,没有理睬她,看向了龙师父。 刚才众特警可是亲眼看到,龙师父亮了一手很牛的功夫,自然会更注重他的反应,所以至少有四把枪,看似无意的对着他。 只要龙师父一有什么危险动作迹象,李承明就会毫不犹豫的下令开枪。 来自香港的龙师父名气虽然大,算得上是异人,可他与高家老头子,根本没有任何的可比性,这一点李承明分的很清楚,所以才会当机立断,控制住了龙云儿。 更何况,李承明与高飞的私交也可以,俩人也算是半个朋友吧。 站在朋友的立场上,他没理由不为高飞‘报仇雪恨’。 李承明等人忽然翻脸,把龙师父祖孙这对尊贵的客人当杀人凶手对待,对此龙师父仍旧满脸坦然,好像没有看到孙女很委屈那样,有些花白的眉头微微皱起,左手五指却在飞快的掐算着什么。 一个特警看向李承明,用眼神请示要不要把老龙也控制起来。 李承明微微摇了摇头,他能看出龙师父好像在算什么。 龙云儿也暂时放下了怨气,双眼眨也不眨的看着爷爷。 “唉。” 几分钟后,龙师父轻轻叹了口气,对李承明说:“李局,你别担心,高飞会没事的,我保证。” 李承明马上追问:“那他的人呢,去了哪里?” “他只是去了他该去的地方,这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龙师父说着,看向了龙云儿,再次轻叹一声摇了摇头说:“倒是你的任性,害了你。云儿,你怎么让我跟你去世的祖母交代?” 龙云儿紧紧咬了下嘴唇,低头没有吭声。 李承明搞不懂龙师父为什么会这样说龙云儿,只是低声说:“对不起,龙师父,在高飞没有安然无恙的出现之前,她不能随便活动,还请你支持我们的工作。” “我理解。” 龙师父点了点头,望着孙女第三次叹了口气,转身到背着双手走进了巷道中:“走吧,我带你们去找高飞。” 给两个特警使了个眼色,李承明跟上了龙师父。 这时候,那群土木专家也走了过来。 大家倒没有注意到高飞不见了,只是对巷道赞叹不绝,纷纷拍照,试着寻找那些隐藏的机关。 一时间,整个巷道中飘荡着他们低声谈笑的声音,反倒是把里面的死气驱赶干净了。 石门关闭的那一刻,高飞去了哪儿? 李承明紧皱着眉头,只希望,高飞能像龙师父所说的那样安然无恙。 同时也埋怨他太任性,怎么就受不了小姑娘的激将呢,就这样的性子,能活到现在还真不容易。 第1618章 神秘的唐装人! 高飞当然不会像李承明所想的那样任性,被龙云儿激将几句后,就不顾死活的硬闯。 如果他连这点该有的冷静都没有,他能活到现在可还真是个异数了。 其实,就在龙云儿尖声叫着让他停步时,高先生的目的就已经达到,正准备借坡下驴的站在那儿,等着那死丫头过来给他把机关破掉时,却听到有个声音在耳边响起:“高飞,继续走,你会没事的。” “别问我是谁,我不会害你。” 那个声音继续说道:“当然了,你也可以不听我的话,但的你父母就会出事--何去何从,你自己选择。” 高飞的父母是高健城、方小艇,在高雅被逐出高家没多久,俩人心灰意懒下,就双双辞去了公职,两耳再也不闻家中事,外出满世界的旅游去了。 他们这是在逃避,再也不管两个儿子的死活--当父母的这么做,无疑是弱者的表现,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但他们除了这样做,还能有什么办法? 毕竟高家可不是一般人家,方小艇两口子要是为保护儿子而替他们开脱的话,那么高家就会受到别家的打击--在这种豪门世家中,家族利益高于一切。 所以呢,他们只能采取逃避,去周游世界,哪怕是在高飞身中烈阳蛊、高雅被水粉集团所利用这么大的事儿,他们也没出现,好像从世界上消失了那样。 但现在,那个不知道躲在哪儿说话的人,却用他们来威胁高飞继续前行。 为了所谓的家族利益,方小艇两口子可以逃避。 可身为人之子女,在父母遇到未知的危险时,也采取无视的话,那就不是人所能做出来的了。 所以高飞连犹豫都没有犹豫,继续前走。 或许,从他为了吓唬龙云儿走进巷道的这一刻起,他就走上了一条必须得走下去的路。 暗门飞快合上的瞬间,黑暗吞灭了高飞,让他感觉好像在飞,又像是坠下无底的深渊。 幸好不是真的无底,当高飞脚尖碰到地面时,迅速一点,不等因为下降而产生的强大惯性,对他的足踝部位造成最大的冲击,右脚已经抬起,身子猛地前扑过去。 哪怕前面是深渊,高飞要想保住右脚不被废掉,也得用前扑的方式,来卸掉身子下降而产生的惯性力量。 前面没有深渊,也是硬地面,高飞左肩一落地后,就迅疾向前翻,随即腾身站了起来,安然无恙。 他刚一站起,眼前就亮了。 先是昏暗的橘红色,就像电压超低那样,随即慢慢变亮--开灯的人,对高飞好像很关心,生怕会一下子打开强光刺激他的眼睛。 灯光最亮时,高飞也适应了当前的光线,这才发现他处在一个房间内。 很现代化的房间,有沙发、炕、电视机,酒柜等家庭内常见的东西,却没有空调、冰箱之类的,看来地下不怎么需要这类家电。 屋子面积不大,也就是五六十平米的样子,看沙发的布局,应该是个可以开会、也可以休息的休息室,一个身穿黑色唐装,脑袋上却戴着黑布头套的人,安然坐在沙发上,右手慢慢从案几上缩了回来。 案几上,有个旋钮开关的台灯。 看穿衣打扮,这是个男人,从他刚才的声音里听出,他是个老男人,最少得有六十岁左右的样子。 除了他之外,房间内就再也看不到任何人了。 高飞盯着他看了片刻,才缓缓的说:“我认识你,对不对?” 唐装人黑色头套下,发出一声苍老的笑:“呵呵,就因为我戴着头套,就代表着年认识我吗?我只是不想让你看到我的样子罢了。” “你是谁,我不管。” 高飞走过来,坐在了他面前的沙发上,右手慢慢放在了右腿上,抬头看了眼上方,才问道:“我父母呢?” 高飞这才发现,不大的房子高度却足有五六米的样子,从外面看上去的话,应该是个桶子样式的房子,怪不得他刚才掉下来时,会感觉那样深。 “你父母的下落,可能除了高老爷子外,就连高云华都不知道了吧?” 唐装人再次发出一声笑:“我这个外人,自然更不知道了。” 为了确保有人会在高健城在外面时对他不利,高老头严禁任何人打探他们的消息,就连高飞这个当儿子的也不知道。 其实,刚才只要他稍微一考虑,就能想到别人在骗他,利用他父母的安全来骗他继续前行,只是高飞那时候根本没空去考虑这些,就算明知道是个陷阱,也得按照人家所说的去做。 “原来你是骗我来这儿的。” 高飞心中松了口气,确定唐装人是欺骗他后,反而放松了下来,沉住气了,不急于做什么,饶有兴趣的看着唐装人:“说吧,你骗我来做什么?” 唐装人却不答反问:“你以后肯定能像丈夫对待妻子那样,对待解红颜的,对不对?” ”为什么会跟我提到解红颜?“ 高飞沉默,盯着唐装人过了片刻,才说:“你又要拿她来当做筹码,要挟我为你做什么。” “不是。” 唐装人缓缓站起身,走到酒柜面前从里面拿出一瓶酒,两个酒杯,走回来后放在了案几上:“等会儿,陪我喝一杯好吧?” “等会儿,就说明你会让我看到你什么样子了,对吧?” 高飞也不答反问。 “就是这样。” 唐装人说着,打开酒瓶,倒了两杯白酒。 酒是五粮液,酒香醇正。 “这瓶酒有些年数了,至少得二十年以上,能够喝到这样的美酒,实在是每一个好酒之人的福气。但很可惜的是,我不能喝酒。” “今晚你可以喝点,会没事的。” 唐装人淡淡的说。 “好,那你现在就说为什么要提到解红颜吧。” “你先回答我的那个问题。” “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虽然比我大了好多岁,也经受过许多磨难,她现在对我却是一片真情。” 高飞想了想,接着说:“我不一定会把她当妻子那样看待,不过不管她以后遇到什么样的危险,我都会不顾一切的去帮她,为她做任何事。我这样回答,你满意吗?” “说实话,我不是很满意,因为你现在只是把她放在了你青人的地位上。” 唐装人顿了顿,才继续说:“相比起你其他的青人,她的地位要差了很多。我能看得出,你这些话是真心话,没有骗我--而且正如你所说的那样,你与她之间,缺少了必要的感情磨合。” “好吧,只要你能在以后真心对她,我也就满意了。” 唐装人叹了口气,很给面子的模样。 高飞问道:“你现在可以说,你是谁了吧?” “你该猜得出来。” “我猜得出?” 高飞微微皱眉,然后点了点头:“哦,我知道了,你是她的亲人。” “我是她父亲。” 唐装人说出这五个字时,语气中充满了嘲讽。 是对他自己的嘲讽。 解红颜的出身经历,高飞也曾经了解过,知道她是一个商人的女儿,后来她父母遭意外死后,就嫁给了一心要退出安归教做个普通人的上官印,生了张雯雯,在上官印死后,受某些人的胁迫来到冀南守寡十七八年。 直到三年前沈银冰被秦紫阳绑架,苏北山死的那个晚上,她神秘失踪,后来被高飞从韩泽楷的密室中找到。 在这些年中,解红颜经历了多少磨难,又是怎么卑微的活着,其间的艰难相信只有她自己才能体会到。 现在忽然有个唐装人出现,自称是她的父亲。 难道说,当初解红颜的父亲没死? 高飞没有说话,他相信唐装人肯定会给他解释的。 果然,唐装人开始解释了:“抚养解红颜长大的那俩夫妻,不是她的亲生父母--我可以发誓,我才是她的亲生父亲。” “哦。” 高飞淡淡的哦了一声,说:“你是破军的人,对吧?要不然也不会出现在这儿,而且貌似你也该很厉害,毕竟这地方可不是普通人就能进来的。” “我不是破军的人。” 唐装人摇了摇头:“但我勉强可以算得上是很厉害。要不然,我也不会从沈银冰离开的地方,找到找到了进来的路。” “我知道接下来你想说什么,你无非是想问,我这样厉害,又好像很关心解红颜,那么在过去的几十年内,在她受难受苦时,我为什么没有站出来帮她。” 不等高飞说什么,唐装人就继续说道:“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女儿--我是最近偶然的机会,才从她已经去世的亲生母亲那儿,得知她还给我留下了个孩子。” 唐装人抬头,看着上方回忆到:“那是在37年前吧,我去辽省时,因为阴差阳错的机会,一是把持不住与当地一个女子发生了关系。我们感情很好。就这样偷偷摸摸的处了一年多。但后来为了我自己的前途,我狠心离开了她。” 为了自己的前途,唐装人狠心离开女子后,却不知道她已经怀孕了。 他消失八个月后,女子生下了一个女儿。 女子不知道唐装人是谁,只知道他来自哪个城市,就抱着女儿去了那个城市--结果可想而知,女子没有找到唐装人,却身染重病了。 她死后,女儿被送进了孤儿院,被一对经商的夫妻领养。 女子死后,她的家人把她的骸骨带回了家,随便找个地方草草葬了。 在37年前,出现这种事对于任何人家来说,都是一个耻辱,所以女子家人自然不会去找那个被领走的孩子。 从那之后,女子就被人彻底的遗忘,她的坟墓也在深山某处,孤苦伶仃的呆了好多年,直到偶然的机会,唐装人才知道了这些事,知道他竟然有个女儿,然后就开始寻找他女儿。 “用你们年轻人的话来说,这个故事很老套,也很狗血,但它是真的。” 唐装人讲到这儿后,低低叹了口气,抬手关了灯。 第1619章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唐装人,是解红颜的亲生父亲。 听他讲完那个故事后,高飞选择相信了他:他的故事有可能是假的,但话语里的悲伤却是真的,透着一个男人对女子、对女儿的极大愧疚。 唐装人伸手关上了灯,在黑暗中端起了一杯酒,低声说:“陪我喝一杯吧。” 高飞跟着拿起酒杯,放在嘴边想了想,才说:“我觉得我最好是不喝酒。” 这次唐装人没有再劝他,嗯了声后发出了喝酒的声音。 高飞确信唐装人在喝酒时,已经摘下了头套。 高飞如果快速打开台灯,就能看到他的模样。 不过高飞没有这样做,倒不是说尊重唐装人的隐私,而是因为觉得他有些可怜,不忍心这样做:一个非常非常有本事的男人,在几十年前爱上了一个女子,俩人如胶似漆的好了那么久,结果为了远大前途着想,男人选择了悄悄离开了女子。 为利益背叛爱情的男人是可耻的,也是可怜的。 如果故事的结局,仅仅是女子因为过度思念男人而去世的话,还称不上所谓的可怜。 真正让人觉得可怜的是,这个背叛了爱情,很有本事的男人,几十年后才忽然知道当年那个女子给他生了个女儿,他女儿却遭尽了折磨--最主要的是,他以前就知道他亲生女儿的不幸,却没有管,直到今天。 他是那样的有本事,可他女儿的命运却是那样的悲惨,被破军所挟持,遭尽了凌辱,而他却在一旁看热闹,这样的男人,难道不是可怜的吗? 狠心去伤害一个可怜人,是一种冷血的罪过。 高飞不想去犯这种错,所以才没有去开灯,只说他不愿意喝酒。 “谢谢。” 唐装人低声道谢,却是明白高飞此时的想法,语气中充满了沧桑,却又随即轻快了起来:“呵呵,但不管怎么说,一切的噩运都过去了,有你保护,解红颜算是跳出了火坑。” “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孙女(张雯雯)当前生活的非常好。” 黑暗中,传来唐装人放下酒杯的声音:“所以呢,我要感谢你。” “我不想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毕竟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我这样对待解红颜母女,主要是她们值得我这样去做。我对张雯雯好,是因为把她当做了侄女。对解红颜好,那是因为她漂亮。” 高飞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时,忽然想到了沈银冰:都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那么我又是为什么无法放下沈银冰呢? “你很诚实,更真,这才是我最欣赏你的地方。” 台灯再次亮了起来,喝完酒的唐装人,已经重新戴上了头套,说:“你还有什么需要问的没有?” “有。” 高飞想了想,才问:“你既然不是破军的人,那你为什么能来到这座河底古墓中?” 唐装人的回答,让人莫不着头脑:“贪狼、破军,七杀三部相比起来,贪狼各方面的实力稍弱,他们能够有那么多的成员,主要是依赖忘忧粉,生产出了庞大的财力。破军实力比贪狼稍强,这主要得益于他们最擅长阴谋诡计,喜欢在暗中做事,比方在世界各地的军火商势力中,就有他们的人。三部中实力最强的,是七杀。” “也是最神秘的,与众不同的。七杀不会依赖忘忧粉,也不涉足军火,他的最强,则是来自于信念。” 唐装人说:“这个信念,是在四十多年前才铸就的,一直流传至今,彻底影响了七杀的发展……” 高飞明白了:“你是七杀中的人。” “是。” “是杀手吗?” 高飞问:“我听说在杀破狼三部中,贪狼是狼主,破军是军师,七杀的首领却是杀手。” “杀手,杀手,杀手--你知道这个代号在七杀中有着多大魅力吗?当初我就是因为能成为杀手,才辜负了那个可怜的女子。现在我已经是杀手好多年了,在这些年中我活的是逍遥自在,老天爷终于看不下去了,所以才让我知道了解红颜。” 唐装人说着,又看向了酒杯。 高飞伸手,把灯关上:“你可以喝酒,这时候喝点酒,对你有好处的。” “不了,其实在这几十年内,我就才没有喝过一滴酒,这是我对背叛爱情的惩罚吧。” 唐装人拒绝了,语气陡然一松,笑道:“好了,不说这个问题了,说正事。嗯,我是七杀的首领,杀手。我所带领的七杀中,有很多高人,而我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我这样说,你不反对吧?” “如果你还不算高人的话,那么世上就没有高人了。” 高飞在说这句话时,语气很诚恳,没有丁点拍马屁的意思。 这让杀手很高兴:“呵呵,你能迎合一个老家伙的自吹自擂,这说明你是个好青年。” 高飞坦率回答道:“吹嘘迎合别人只是冬冬嘴皮子,又不费什么力气,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何乐而不为?” “有道理。” 杀手可能用力点了点头,才说:“我自吹自擂是想告诉你,我想从沈银冰离开的地方进来,不能说很简单的话,但不是太难。我来,就是为了等你。我等你,就为了告诉你一句话,算作是你照顾我女儿,外孙女的薪酬。” “嘿,什么话,会这样值钱?” 高飞大感兴趣,催促道:“那你赶紧说说呢。” “你所经历的一切,只是命中注定的磨难,一切都会好起来。” 杀手缓缓的说。 “我知道。” 高飞说:“这就像雪莱那句‘冬天既然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诗词,麻烦终究会过去的,我坚信一切都会好起来,跟命中注定没多大的关系,只能说是我从没有放弃追求幸福--咳,这样说有些装比的嫌疑了,别怪,你说那句话吧。” 神秘的杀手却说:“我已经说过了。” “你已经说过了?什么时候?” 高飞一愣,随即明白了过来:“啊,你刚才说我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磨难,一切都会好起来?” “是。” “这就是你为了报答我的那句话?” “是。” “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 杀手重复了一句,说:“无法更改,在好多年前,你的命运就已经被注定了。” “是谁--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规划好了我的命运?” 高飞觉得,杀手是在哄他。 什么命中注定啊,还是在很多年前就被规划好了的? 那个规划他命运的人是谁啊,以为自己很牛比吗,能把高先生当木偶操纵! 杀手说话了:“就知道你不信,但这的确是真的。” 高飞没有再辩解什么,因为这个话题太无聊了,他又不是电脑开机程序,只需按下电源开关,就会自动检测硬盘,开机。 他是个人啊,活生生,有思想、有理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下一刻要去做什么的人啊。 高飞自己都无法确定自己明天做什么,别人又怎么给他安排这一切? 对杀手的话,高飞感到很好笑,没有说出‘放屁’这样的不雅词,这都是看在他可怜的份上。 忍住笑,高飞问:“那个,那个规划我命运的人,是谁?” 杀手回答:“你以后会知道的,现在我还不能说。” 高飞也没追问,是懒得追问一个好像上帝哈利路亚那样不存在的人,而是选择了好笑的可信:“好,那我等。嗯,不过我想知道的是,既然那个人能早在很多年前就为我安排好了一切,那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我遇到沈银冰,就是那个人安排的?” 遇到沈银冰,绝对是一个意外,偶然,并跟她始终纠缠不清,所以高飞才问出这个问题。 他希望杀手会回答说是,那样他就会更开心的笑了。 杀手淡淡的说:“是。” “哈,哈……” 杀手的配合,让高飞也有了种‘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得意,放声大笑起来,却在笑到一半时,就再也笑不下去了。 因为他猛地察觉到,杀手说的好像是真的! 这是一种感觉,很真实存在的感觉。 心儿,咚地跳了一下,高飞再说话时,就觉出声音有些沙哑了:“那好,我暂且相信,我认识沈银冰,是那个人在很多年前就安排好的。我还想问问,这个很多年,是多少年?” “可能是一百年?还是三十年?” 杀手说:“我也说不清,因为没有谁能说清楚那个人,到底是在多少年前就开始安排你的命运了。” 高飞吸了下鼻子,很用力:“我认识地下楼兰的莫邪征东呢?” “是他安排好的。” “安归王呢?” “是他安排好的。” “白瓷?” “是他安排好的。” “你女儿?” “是他安排好的。” “我、我--” 高飞忽然很想喝酒:“那加入华夏九龙王呢?” “也是。” 杀手缓缓的说:“包括你当前会需要这个河底古墓,你会摆脱破军的控制,从而成为河底古墓的真正主人,我今晚会来见你,把河底古墓的平面图、所有机关的安装、驱动等说明给你送来,这些都是他安排好的。” “他、他究竟是谁?” 高飞伸手拿起了酒瓶子,却在打开后又放了下来。 “以后你会知道的。” 一阵稀稀疏疏的声音传来,杀手应该是站了起来:“高飞,我能感觉出你现在已经完全相信我的话了,不是被我蛊惑,而是这些话引起了你心中莫名的共鸣,让你能分辨出真假,可不可信。” “唉,那个人的确有这样的本事,他是数百年来,最为睿智的一个人,没有谁能比得上他,哪怕他已经不在人世了了。” 杀手说着,好像向某处走了过去,黑暗中传来了吱吱嘎嘎的声音,看来是有暗门打开了。 “你等等。” 高飞站了起来,问道:“我这辈子,就必须得按照他的规划好的走下去?” “你希望呢?” 杀手反问道。 “我需要自己的生活。” 高飞慢慢打开了台灯,房间内慢慢亮了起来。 第1620章 精神上的鏖战! 台灯亮了起来,那个神秘的唐装杀手却已经不见了。 案几上,却留下了一个牛皮纸的信封,里面鼓囊囊的装着什么东西。 高飞没有急着去拿信封,而是根据刚才自己感觉到的走向了沙发左面的墙壁前,抬手在墙上敲了敲,发出了沉闷的咚咚声,一点空洞的意思都没有。 可高飞却知道,杀手就是从这个方向走出去的,这堵看起来很厚实的墙壁上,隐藏着一扇暗门,只是他无法找到机关罢了。 唐装人是杀破狼三部中的七杀首领杀手,是解红颜的亲生父亲,他这次来就是为了感谢高飞能保护女儿,谢礼就是一句话,还有这个信封。 杀手说的明白,信封中是这个古墓的平面图,还有各种机关的操作系统,高飞完全可以根据这个图,来重新把古墓机关改变,变的让少爷都无法进来。 高飞不知道杀手是怎么拿到这个古墓平面图的,不过他相信杀手所说的那些话--当然了,得抛出那番所谓的‘命运论’。 高飞才不会相信,世上会有那么牛叉的高人,在很多年前就开始布局,安排了他的命运,使他就像是个傀儡那样,按照高人的规划一步步的走。 装神弄鬼。 绝对的装神弄鬼,打死高飞也不相信,杀手说的那些话。 可不知道为什么,高飞却有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感……他害怕,是因为他好像有些相信,还真有这么个人,在很多年前,甚至那时候他还没有出生,就安排了这一切。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个人是谁? 杀手说他已经去世了,可就算他去世了,高飞仍旧按照他的规划去走。 最起码,还有很多人是在按照他的规划做事,针对高飞一个人。 高飞望着案几上那封信,愣愣的呆了很久,忽然猛地抬头看向上方。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觉得有一双眼睛,正在半空中的黑暗中盯着他。 那双眼睛没有任何的感情,就是一双眼睛,高高的悬在半空中,好像触手可及,又仿佛哪怕是坐着飞机都够不到,带着让高飞看不出的深邃,还有诡异,就这样盯着他。 高飞紧紧的攥着双拳,盯着那双他只靠意念才能感觉到的眼睛,心跳的越来越快,还有呼吸,全身的热血都渐渐沸腾起来,本来到零点左右才开始发作的烈阳蛊,也开始翻腾起来,发出一声声不安的咆哮,好像要冲破禁锢-- 不是去厮杀,而是要逃跑。 那双深邃而又诡异的眼睛,竟然让深藏在高飞灵魂中的烈阳蛊,都感到了惧意。 烈阳蛊化成的巨龙,翻腾的更加厉害,咆哮的声音也越来越大,高飞全身都开始发热,发抖,双拳紧攥,双眼睛圆睁几乎要瞪出眼眶。 他这是在用他坚强的意志力,与那双仿似在九天云外的眼睛对抗。 没有谁愿意灵魂被烈阳蛊所挟持,但无可否认的是,烈阳蛊才给予高飞很大的痛苦同时,也给予了他连自己都被震撼的力量。 就像他在六天前的那个夜晚,与破军的白衣长老死命对抗时,就是寄宿于他灵魂中的烈阳蛊,在感受到宿主会有生命之忧时,奋起反击,促使高飞爆发出了他的超强能力(那可能是人类的潜力吧),最终把敌人干掉了。 烈阳蛊虽然可恨,可也有它好的一面,那就是它必须得跟高飞同生共死,在遇到他无法抗拒的危险时,不管是来自身体上上的,还是来自灵魂上的,它都及时站出来,就像当前这样,冲撞了无数次无法挣出禁锢后,只能狂嚎一声,帮助高飞对抗那双眼睛。 如果有外人在的话,肯定会被高飞此时的样子吓坏:他就站在案几前,双拳紧攥,昂首朝天,紧咬的牙关太过用力,已经有丝丝鲜血从嘴角流下,双眼更是变成了血红,几乎要瞪出眼眶,面貌狰狞可怕,好像在承受着从没有过的压力…… 但他所看的地方,却只是一个黑黑的屋顶,什么东西都没有,就是一个人在这儿发狠。 刀客在修炼到极致时,会达到心中无刀,处处有刀的境界。 剑客在修炼到极致时,会达到人剑合一,无坚不摧的的境界。 高飞不是刀客,也不是剑客,可他却跟本来是生死大敌的烈阳蛊,在这场精神对峙中,完美融合在了一起,人蛊合一,爆发出了他此前想都不敢想的能量。 慢慢的,高飞全身就像从水里捞出来的那样,汗水已经把他脚下方圆十几厘米内的地面湿透,眼角甚至都开始有血渍出现,全身颤抖的更加厉害,随时在下一刻就能脱力摔倒的样子。 翻腾在他灵魂、身体里的烈阳蛊,第一次不能左右高飞的灵魂意念,而是被他所牢牢的控制,更被他激发出了蛊毒的最高本领,全力配合高飞。 烈阳蛊的威力虽然强大无比,可它终究是一些小虫子,充其量就是变太些罢了,却没有人类独有的坚毅,宁死不退的坚毅。 无法挣脱的烈阳蛊,败在了人类宁死不退的坚毅面前,只能听从高飞意念的调遣。 高飞的意念,第一次战胜了烈阳蛊,所以他更加的兴奋,哪怕是在与那双眼睛的对抗中,随时会倒下去,却依旧死死的扛着,决不退缩! 终于,那双无比深邃诡异却又飘渺的眼睛里,出现了一丝意外的诧异。 高飞的表现,终于出乎了他的意料。 现在高飞是全心全意,用全部的精神来对抗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却在长时间无法摧毁高飞意志时,终于有了诧异的神色,这就说明高飞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他的意料,使他无法再像以前那样,能够再控制高飞。 看出那双眼睛中神色出现变化后,高飞却越加兴奋,更不会去想任何事,在烈阳蛊的玩命配合下,调动所有能调动的精神,牢牢锁定着那双眼睛。 慢慢的,那双有了诧异神色的眼睛中,开始浮上不安,有了要退却的意思。 可高飞双眼却死死把他锁定。 感受到高飞的内在变化后,彷徨不已的烈阳蛊,也是精神一震,猛地一个直扑,龙吟唱响彻高飞灵魂的长空极限处后,又一个无与伦比的快速俯冲,狠狠砸在了一泓只有微微涟漪的水面上。 噗! 随着烈阳蛊狠狠砸在水面上,白色的水花四溅,腾起一根水柱,整个水面再也无法保持它原有的平静,浪花翻腾。 这一片水面,就是那双与高飞对峙的双眼。 遭到烈阳蛊的拼死一击后,眼睛一下子灭了。 与此同时,高飞也猛地失去了厮杀的目标,就像把全身的力气都积攒在拳头上,狠狠一拳打向敌人,准备把他一拳轰碎时,敌人却一下子不见了。 然后,他就是一片茫然,刚才因为要拼力挤到对方而激发出的战斗力,一下子散去,从而使他迅速脱力,双膝一软就瘫倒在了沙发上。 随着高飞瘫倒,闭上了双眼,也已经支撑不住的烈阳蛊,也迅速划为无数条白光,攸地消失。 整个世界一下子清静了下来,就像有人从水深火热之中,猛地穿越时空来到了大草原上。 这儿没有任何的磨难,敌人,只有一望无际的绿毯子般的草地,湛蓝的天空就像一面镜子,朵朵白云在最遥远的天边飘荡着,小鸟叽叽喳喳叫着,飞快掠过上空,远处传来了牛羊的叫声,还有不远处那条清澈小溪溪水的流淌声。 带着花香气息的轻风,就像抚摩婴儿的母亲的手,温柔的只想让高飞睡觉。 于是他就睡着了。 高飞睡着时,眼镜刚刚醒来。 与高飞所感受到的温柔轻风不一样,眼镜只感觉到了冷风。 中秋季节的夜风,尤其是在长城边上的荒郊野外,尤其的冷。 也正是冷风,把眼镜从昏迷中吹醒。 眼镜在昏迷之前,大脑思维还停留在与被三娘子拿刀子抵住咽喉的那一幕,所以醒来的瞬间,脑袋就猛地一个后仰,侧身一个就地十八滚,滚了出去,随即腾身站起。 眼前没人,只有不断摇曳的树枝,黑压压、空荡荡,哪有三娘子的人影? “咦,人呢?” 眼镜迅速转身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三娘子的人,却感受到了右肋下、后背的剧痛,随即闷哼一声,左膝一屈,慢慢的跪了下来。 他右肋疼痛,是因为有几根肋骨,被三娘子用肩膀撞断了。 他后背疼痛,则是因为他在摔下长城时搞得。 当然了,眼镜还没有把这点小伤放在眼里,他单膝跪地,左手捂着右肋发出痛苦的闷哼声时,只是趁此机会观察周围动静罢了。 周围没有任何动静,只有冷风,还有几个亮晶晶的东西,就撒在他面前的草丛里。 那是眼镜最喜欢用的手术刀。 总共七把,都在他面前的草丛中。 眼镜慢慢伸出手,拿起了一把手术刀。 手术刀依然锋利,趁手,闪出的寒光给了眼镜最大的信心。 他慢慢的站了起来,抬头看着黑压压的长城,轻轻叹了口气。 他知道,今晚所经历的一切,就是他完全退出江湖的时侯。 三娘子没有杀他(这地方,可是杀人灭口的最佳场所),就是在警告他:以后不要再多管闲事,安安稳稳过你自己的小日子,免得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有些事,不是你一个死老外能掺合的。 眼镜也不想再掺和了。 其实从二十年前给索拉斯做保镖时,他就已经厌倦了江湖。 更何况,他现在有了个女儿,还有一位漂亮性敢的法国美女等着他--是该彻底退出江湖,享受安乐的时侯了。 “高飞,你的事,我已经管不了太多了。” 眼镜发了会呆,随手把手术刀扔在了草丛中,看都不再看一眼,缓步走向了城墙。 那把被捡起又被抛弃的手术刀,静静躺在草丛中,很孤独,却也很安详的样子。 第1621章 收服烈阳蛊! 当人在体力很充沛,精神却很虚弱时,只要能好好睡一觉,睡到自然醒来时,就会感觉精神百倍,而且是从没有过的,仿佛是突破了某种瓶颈,上升到了一个以前只能仰望的高度那样。 站在以前只能仰望的高度,去看到以往与自己平行的东西,势必会有一种无比轻松的淡然感--高飞不知道这样说对不对,反正他在醒来后,就是这样一种感觉。 自信心是空前的膨胀,觉得就算是与莫邪征东对打,也不会落到丝毫下风。 “呼!” 高飞醒来后,睁眼看着上方,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后,却没有从沙发上坐起来,依旧躺在那儿,静静享受这种从没有过的精神百倍。 不用去刻意回想、思考某些事,就放任思想天马行空那样,四处游荡。 高飞忽然发现,他看到了他灵魂深处的烈阳蛊,那是一条在过去一个多月中,把他折磨的死去活来的白色长龙。 是虚幻的,或者说是由光晕组成的,就潜伏在某个地方,盘着身子动也不动。 烈阳蛊在高飞对抗那双眼睛时,所用的精力,要远远大过它的宿主,所以也会更加的累,到现在还没有醒来。 高飞却不想在自己醒来时,它还在那儿呼呼大睡。 在过去的一个多月中,高飞完全感受不到它到底蔵在哪儿,只有它愿意出来时才会出现,然后就会把它的宿主折磨的死去活来,折腾够了后拍拍屁股,就施施然的睡大觉去了。 它始终牵着高飞鼻子走,这让高飞很不爽,或者说就是很痛苦。 现在高飞发现了它所藏匿的地方,看到它疲惫异常的呼呼大睡后,想到了此前它折磨他的种种。 高飞从来都不是一个大度的人,同时也是一个讲原则的人:不管是人还是狗啊猫啊的,只要对他好,他就对人家好。同样,那些东西对他不好,他也没必要把那些当做祖宗供着。 烈阳蛊无疑是最能折磨高飞的了,他要是对它有什么好感才怪。 所以高飞当然不会任由它在这儿休养生息。 烈阳蛊化成的白龙,现在已经筋疲力尽,可高飞现在却是精神百倍--高飞实在没理由不跑过去,抬起大脚狠狠踢它一脚。 白龙醒来,很为高飞打搅了它的美梦而愤怒,立即咆哮着腾身而起,张牙舞爪的扑向高飞,却被他一把抓主龙角,翻身骑在了身上,就像闹海的哪吒那样,任由白龙无论怎么翻腾,都死死骑在它身上,挥起右拳,狠狠砸在它脑袋上,一拳接着一拳,越来越快,毫不手软! 砰,砰砰! 嗷,嗷嗷! 也不知道揍了多少拳,白龙都没有甩开高飞,感觉到了疼,翻腾的动作越来越弱,最后慢慢落了下来,死狗那样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嘴里发出哀求的惨嚎,就像个被几个男人搞定的泼妇那样,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全是浓浓的恐惧。 “以后,你给我乖乖的听话,千万不要试图激怒我,要不然我会让你形神俱散,万劫不复。” 高飞抬脚踢了那条恶龙一脚,淡然的目光,轻蔑的语气。 白龙再次低低哀嚎了一声,蜷缩着身子后退了一步,却又慢慢挪了过来,好像受到惩罚后要尽心讨好主人的哈巴狗那样,低声呜咽着拿头蹭他的腿。 “走吧,记住我的话。” 高飞说道。 那条由光晕组成的白龙,立即欢快的叫了一声,腾身而起飞快的远去了。 高飞笑了笑,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他知道,在他酣睡之前看到的那双眼睛,与眼睛鏖战,烈阳蛊协助他与眼睛对抗,他醒来后感觉无比的自信,包括刚才彻底收服烈阳蛊……这一切,都不是存在于现实中,而是虚拟的想象,只在意念中。 是虚无的,却又是真切存在着的。 被烈阳蛊驱使,无限度的去找女人,到现在彻底收服烈阳蛊,用来增强自己的实力,这无疑是个质的转变,毕竟被驱使,与驱使对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化潜在危险为供自己驱使的动力,这可能是高飞有生以来最大的收获了。 高飞懒洋洋的笑了下,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晃动了一下脖子,脑袋,骨骼立即发出了嘎崩嘎崩的爆豆声响。 这说明他的身体状况,已经达到了最佳状态,从没有过的好。 “我最终的命运,自然得由我自己来把持才对。” 高飞抬头对着上方,低声说了句后,这才拿起了杀手给他留下的信封。 打开,里面有好几张纸:河底古墓的巷道、墓室平面图,当前各种机关的驱动,安装说明,甚至都已经表明了海拔高度,经纬。 从这些资料上,高飞看到了机关主操控室,也看到了地下发电机组房。 发电机组房,在海拔下一百一十处的地方,这摆明了是破军组织后来设计出来的。 不过,所有的图纸上,都没有注明高飞离开时的那条通道。 或许,杀手知道那条通道的存在,但出于某种原因却没有去动。 高飞不怎么关心这些,目前他必须得找出先离开这间屋子的机关。 有了这些图纸的帮助,高飞很轻松就找到了房间的机关。 机关就安装在他左后一米一三的墙角处,只需在上面轻拍三下,力度两大一小,就会出现在一扇暗门。 暗门缓缓的打开了,后面又是看不远的黑洞洞,但高飞却知道该怎么做,迈出去的右脚斜跨三十厘米,脚后跟在落地时,脚掌迅速向内侧一摆,好像内八字那样落了下来。 在他脚掌落地后,眼前猛地一亮--一盏盏乳白色的照明灯亮起,眼前出现了一条通道。 这条通道,与高飞此前所走的通道完全不一样,地上,巷壁上都没有青苔,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猩红色的,墙壁上贴着金色的壁纸,上方则是白色的天花板,看起来很高级,就像酒店的走廊那样。 高飞踩着厚厚的地毯,快步前行,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没有丝毫犹豫,就左拐直行。 这又是一条相同的巷壁,很长,但却能看到尽头。 尽头是一幅油画,画的是一个跨马扬刀向前冲的蒙古骑士。 高飞当然认识这幅画:奎莫拉。 在这儿看到奎莫拉,高飞也没觉得有啥奇怪,因为他好像没到一个神秘陌生的地方,就总能看到这个。 快步来到奎莫拉油画面前,高飞拿出杀胡刺,倒转用刺柄在战马仰起的左前蹄上,轻轻敲了几下。 马上,就响起了轻微的轧轧声,一股子浓重的血腥气息,从出现的暗门缝隙中攸地扑面而来。 高飞皱眉,迅速后退闪到了一旁。 暗门后面的灯亮了,高飞打开的。 他看到了一幕修罗地狱的惨象:差不多得有十几个人,都穿着黑色的衣服,横七竖八的躺在那儿,有得双眼圆睁,有得大张着嘴巴--不管他们是一副什么样的表情,人都已经死了。 每个人的脸上,却没有人类临死前该有的恐惧,只有说不出的茫然,与莫名。 这些人,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有得是脑袋朝后,有的是咽喉碎裂,一看就是被人用重手法,在快逾无比的瞬间击毙的。 这些人,当然不是聚集在一起被人干掉的,很可能是被人在不同的地方被杀掉后,才都集中在了这条巷道中。 他们就是留守古墓的人吧,可能是厨子,电工啥的。 高飞能猜得出,他们是被穿唐装的杀手给干掉的。 高飞肯定,假如他在古墓中看到这些人时,或许也会干掉他们。 但也仅仅是或许而已,也许会因为感慨上天有好生之德,只把他们制伏了,交给国家相关部门处理呢? 反正,高飞觉得他没有杀手的狠心,还真做不出这种残忍的屠杀。 就是屠杀,因为这些人没有谁做出个反抗的动作。 这些死人的出现,让高飞对杀手有了种抵制,觉得他太心狠手辣了。 “唉。” 高飞叹了口气,迈步走了进去,穿过尸体正准备前行时,却发现有几只死人手中,竟然拿着针线。 这些人拿着针线,当然不代表他们在被杀前是在缝衣服。 因为线是红的,那是被血肉染红的,就像给牲口缝合伤口的蒙古大夫那样。 高飞愣了下,拿出信封里的一张纸,仔细看了片刻,用杀胡刺在一盏灯下敲了几下。 又是一扇暗门,出现了巷壁上。 里面是个很大的空间,足有两三百平米,灯火通明,能让高飞看清楚里面所有的一切。 他只看了几眼,就觉得胃部剧烈翻腾起来,差点忍不住要吐出来。 他终于明白,本该为解红颜积德的杀手,为什么要大开杀戒了,原来是因为这个地方的存在! 这是一个手术室? 还是一个标本室? 四张铺着白色窗单的手术台上,还躺着四个--四具尸体。 全是女人,很年轻很漂亮的女人,但现在她们的肚子却都被剖开,内脏被挖了出来,重新填上了一些草药、泡沫之类的东西。 有的尸体已经被缝合,有的没有--无论哪一具尸体,都不像死人。 死人不像死人,就是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 那是带着娇羞、媚意还有谦卑恭敬的表情。 死人怎么可能会有这种表情? 而且高飞能断定,这些表情不是外力制成的,是发自她们内心的。 这就足以说明,她们的生命在离开身体时,还沉浸在某种境界中。 她们的皮肤,已经被做了处理,闪着金黄的色泽。 总共有七具尸体,另外三具就被挂在那边的墙上,风干着。 七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 猛然间,高飞想到了‘七仙迎客’。 七仙迎客,是杀破狼三部,用来迎接最尊贵的贵宾时所用的理解,沈银冰就曾经享受过一次。 而且高飞也曾经听解红颜说起过,迎客的七仙女在完成她们的任务后,就会被销毁,以此来体现被恭迎客人的身份有多尊贵! 迎客七仙女,是一次性的。 第1622章 监狱内的廖无肆! 七仙迎客的名字听起来很好听,但制作过程却是相当残忍的。 这七个女人必须得与同一个男人有过那种关系,这就局限了‘选材’条件,毕竟可不是每一个男人,都会拥有七个很漂亮的女人。 这七个女人被选中后,就会被杀死制成标本。 高飞已经看到了她们成为标准的工作室--就这样花费大力气制成的迎客七仙,却只能用一次,就会被销毁。 解红颜曾经说过,上次迎接沈银冰的那七个迎客仙女,事后马上就被挫骨扬灰了……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也是一种用语言文字无法形容的残忍。 那么这次,破军重新制作的七个仙女,又要来迎接谁? 高飞不想去想,只知道如果让他撞到仙女的被制作过程,他也会把这些人干掉,压根不会有丁点的怜悯之意! 站在门口看了片刻,高飞转身把那些尸体都拖了进来,然后找了一瓶乙醇甲醛之类的东西(这些都是制作标本的必需品),撒在了那些尸体上,拿出打火机点燃,拉下了门后的电闸开关,扔了出去。 呼的一声,火光猛地窜起。 高飞关上了门,低低的叹了口气。 他现在倒是一点恶心的感觉也没有了,唯有说不出的难受,与恨意。 破军那些人必须得死。 如果沈银冰也参与了七仙迎客的制作过程,那么她也得死--高飞心里这样想着,加快了前进的脚步。 下面每个房间的密封性非常好,而且肯定有各自的通气管道,所以巷道中并没有烟雾冒出来,但浓浓的血腥气息,却依旧在巷道中弥漫,嗅起来是那样的醉人。 罗口浮桥向东四公里处,黄河在这边拐了个大大的漫湾,南岸也由此出现了一大块荒滩,上面长满了荒草野树,还有几十座坟墓。 如果有人在的话,就会看到有一座坟墓的墓碑下面,忽然冒出了一阵阵的青烟。 祖坟上冒青烟,这是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虽然与坟墓这种不吉利的东西联系在了一起,但却很让人羡慕,羡慕这座坟的后人。 这座坟墓的主人,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她那张贴在墓碑上的照片,在袅袅青烟冒出时,好像很欣慰的笑了,是那样的诡异。 高飞打开了巷道尽头的暗门,看到了他所熟悉的地方:河底古墓的主墓室。 走到黑色的玉炕前,高飞弯腰看去,上面没有任何的血渍。 他记得可是很清楚,在他逃出古墓的那个晚上,廖水粉吸进了含有发狂药物的烟雾,发狂后咬住了他,咬得他鲜血流在了黑色石炕上,蜿蜒流向炕尾,才找到了离开的暗门。 现在,黑玉石炕上的血迹已经没了,那扇通往冉魏王真身的巷道暗门也重新封闭,看来在他走后,就有人打扫了这边,屋子里还残留着一股子淡淡的清新气息。 高飞现在当然知道该怎么走出主墓室,他却没有走而是坐在了石炕上,盯着那幅‘画地为牢’出神。 他觉得,龙师父差不多得找到这儿来了吧? 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 轧轧--高飞这个想法刚升起,当初他第一次走进主墓室的暗门开了,几道强光手电照了进来,李承明惊喜的声音随后响起:“啊,高飞!” 高飞扭头,看着站在门外的那些人,目光从龙云儿那复杂的脸上扫过,轻轻叹了口气:“唉,你们来的有些慢啊。” “快点,快点,都墨迹什么呢,赶紧出去!” 狱警用橡胶棒,在铁门上砸的咚咚直响,有的犯人稍微走慢一步,棍子就会狠狠砸在身上。 等同舍的七个囚犯出去后,廖无肆才慢吞吞的走到了门口。 走在他前面的,是506囚室内最不受人待见的一个强女干犯,因为某个地方的毛发卷的很厉害,所以外号狮子狗。 像狮子狗这样的犯人,不管是在劳改所还是监狱中,都是不被人待见的,就连同舍的犯人,也看不起他们,欺负他们:在男人看来,管不住自己几把去祸害女人,还被人抓主,这实在是丢尽了男人的脸。 这样的家伙不被收拾,天理何在? 所以在狱警狠狠一棍子砸在狮子狗后背上时,不但没人同情他发出的惨叫,还都幸灾乐祸的嘿嘿笑着。 按照监狱内不成文的规矩,每当外出吃饭、放风、劳动时,囚室老大会第一个出去,然后是二把手,老三,老四,以此类推。 每一个囚室,都会有一个老大,然后根据老大的意思,从第二排下来,最后走出去的那个人,就是囚室的小弟,也是最受犯人们、狱警欺负的一个了。 廖无肆没住进506囚室时,狮子狗就是排名最后,现在他排名靠前了一位,可狱警的棍子,仍旧别客气的落在了他身上。 看来,长时间欺负一个人,会成为一种习惯。 狮子狗快步出门后,廖无肆才走了出来。 “快点,还特么的迈着八字步,以为自个儿是大爷呢!” 看到廖无肆后,狱警才意识到刚才‘揍错’人了,多少有些羞恼成怒,骂声中抡起棍子,对着他后背就砸了下来。 廖无肆一闪,棍子狠狠砸在了铁门上,发出桄榔一声大响。 “草,你还敢躲?” 狱警一棍子砸空后,勃然大怒,猛地伸手去抓廖无肆的衣领子,右手中的橡胶棍再次举了起来,这次是对着他脑袋砸下来的。 廖无肆抬手掐住了狱警手腕,猛地向怀中一拉,左肘狠狠捣在了他心口,接着就把他摔了出去。 飞起来的狱警,重重落在地上,顺着地面向前滑出四五米,重重撞在了墙壁上,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这小子,竟然把狱警给揍昏了? 从其它囚室内走出来的罪犯们,都一脸不信的看着廖无肆,有些犯傻。 唯有506室的老大迈克尔(因长了个外国人的大鼻子,才有了这外号),很潇洒的耸耸肩,一副我早就知道会这样的淡然样子,左手却按在了肋下,眉头微微皱了下。 别的囚室老大不知道,昨晚廖无肆刚来506室后,迈克尔等人顿时就像打了鸡血那样兴奋起来:每当有新的犯人进来后,为迎接他的到来,舍友们就会献上一场晚会。 晚会内容精彩纷呈,花样百出,什么开飞机(就是扎着马步,双臂后翻做出飞机的样子,嘴里还得呼呼着)啊,舔盘子(学狗的样子趴在地上,伸出舌头舔盘子,这个姿势最大的要领就是屁股得撅的足够高)啊等等,让人是欲、仙、嗨死的。 至于睡大觉(就是用被子把人蒙住,所有人都上来拳打脚踢一番),则是必不可少的保留节目。 这些节目加起来,又叫过堂。 新的犯人在进来之前,不管你是做什么的,被过堂后还能不服气,不想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绝对是少之又少。 廖无肆就是这些人的一个。 昨晚,在老大迈克尔要给他过堂时,反而让他反过来,给几个老大小二老三的都过了一遍。 迈克尔发誓,廖无肆绝对是过堂的好手--大半个晚上过去了,一碰被揍的地方仍旧疼的要命,从外面却看不出丝毫伤痕。 想到廖无肆只一脚,就把506室体格最强大的狗熊给踹到墙上,一下昏过去的样子,迈克尔就觉得他把狱警摔昏过去也算不了什么。 当然了,迈克尔平静下面,掩藏着无比的狂喜。 监狱中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无论犯人有多牛比,都不能与狱警反抗,要不然下场将会惨不忍睹。 现在,廖无肆不但打了狱警,还把他给打昏过去了。 迈克尔心中狂笑:好小子,你揍我们也就算了,可你敢揍狱警,你以为你是谁啊?这次你不死,也得被打成残废,还得被关机小黑屋里,最终能活着出去就算你命大了,哈,这叫报应不爽啊,你就等死吧! 果然,就在所有犯人被廖无肆的壮举而惊呆时,最少七八个狱警,挥舞着橡胶棍冲向了廖无肆,有人手中还拿着枪。 所有人都坚信,假如廖无肆敢反抗的话,持枪者就会毫不怀疑的,把他就地格杀! 廖无肆这时候好像才明白了过来,转身跑进了囚室内,双手抱着脑袋。 “滚开!” “特么的,都滚开!” 那些狱警咆哮着,抡起手里的棍子,对着挡在跟前的迈克尔等人一顿乱砸,如狼似虎般的扑进了506号囚室。 接着,里面就响起了惨叫声。 开始时,惨叫声还是很嘹亮的,但越来越低,四五分钟后就没声音了。 然后囚犯们就看到,两个狱警拖着廖无肆从506囚室内走了出来,满脸都是鲜血,被拖着走过的地上,擦出一道血痕。 “闪开!” 随着狱警们的喝声,囚犯们赶紧闪到了两旁,看着动也不动的廖无肆,有人就生出了兔死狐悲的彷徨,惧意。 可有个人,眼里却闪过一抹凶残的光芒。 廖无肆是前天来到省监狱的,开始是被隔离的单独囚室内,昨晚才来到了506室。 这个人,则是昨晚才来监狱的,一来了就被安排在了501室。 他叫强子。 强子昨晚入狱后,好像并没有被过堂,而且501室的老大三脚猫在看他时,眼神中也带着尊敬的神色。 廖无肆被拖了出去,强子冲三脚猫使了个眼色,随即跟在其他犯人后面,慢悠悠的走了出去。 正如迈克尔所预料的那样,被打了个半死的廖无肆,被投进了监狱西北角的小黑屋内。 小黑屋的西侧,就是省监狱的特殊单位:女监。 据说,女监很快就会被取缔,以后犯人们,再也没有机会听到高墙那边传来的莺声燕语了。 狱警王明把小黑屋的铁门关上,正要跟同伴回前面时,恰好看到一个女狱警从小门中走了出来。 王明马上停步,给同伴使了个眼色。 “哥们,我看好你哦。” 同伴知道王明正在追求女狱警李小燕,笑嘻嘻祝福一声,快步离去了。 第1623章 有人越狱了! 看到王明后,李小燕也是愣了下,随即站住了脚步。 李小燕当然能看出王明在追求她。 其实她对王明也很满意,毕竟这小青年长的还是一表人才,家庭条件也不错,听说很快就会调出狱警系统了。 “嘿嘿,小燕,今天值班呢?” 王明笑嘻嘻的走了过去。 “废话,不值班谁稀罕来这里?” 深谙‘欲擒故纵’之道的李小燕,双手抱着膀子翻了个白眼。 王明也没在意,走过去挠了挠后脑勺,说:“小燕,等明天下班后,我请你去市区吃西餐--嗯,就去落日餐厅吧,怎么样,有空没?” “谁知道呢?明天的事儿,我也说不准。” 李小燕给了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后,看了眼小黑屋那边,随口问道:“这谁啊,这么倒霉没眼里,跑这儿来受罪了。” “一个杀人犯,很横,把小刘(被揍昏过去的狱警)揍爬下了,好像姓廖,叫廖无肆来着吧,具体是不是这名字,我还真忘了。” 李小燕问的也不是啥秘密,王明也没往心里去,随口就说了。 “哦,那小黑屋可是很久都没人来住了,晚上得有人看守吧。” 李小燕又问了一句。 看了眼不远处的高墙,王明摇了摇头:“嗨,按说出现这么行为恶劣的罪犯,得加强对他的看守才对,不过领导好像疏忽了,并没做出什么安排,咱也懒得问,只有傻瓜才会来这儿--不过,嘻嘻,我却愿意当那傻瓜,因为这儿隔着你近。” “滚吧,别说的这样肉麻。” 李小燕笑着骂了句,拿出一张票据:“你没事的话,替我去前面超市买支子牙膏呗?记住啊,要云南三七的,里面那位姑娘用。” “哦,姓赵的那位大小姐啊。” 王明接过票据,抬头向小门那边看了眼,说:“有时候我真怀疑,这位姑娘是来坐牢的呢,还来度假的,整天一个人住在小别墅……” “行了,别废话,去不去?” 李小燕一瞪眼,问道。 “我去,我去,马上就去!” 看到李小燕有些不耐烦,王明不敢再说什么,嘻嘻笑着快步去了。 随意扫了眼小黑屋那边,李小燕走回了女监区域,没有理睬那些殷勤过来讨好的女囚,快步回到了王明所说的那栋‘小别墅’中。 听到门响声后,坐在窗前向外看的女人,转身笑了下,柔声问:“这么快就回来了?” 这个女人,正是因为李男哲被杀一案中,被投进监狱的赵娴静。 就像监狱总是被人们习惯性的忘却后,在这儿已经呆了两个月的赵娴静,好像也被遗忘了那样,哪怕李男哲被杀一案,已经调查很清楚了,但她还是没有出去。 她也没有要求出去,因为在这儿,她有了从没有过的心安。 可能是遭遇了从盛到衰的过程,深刻感受到了人世间那种悲欢离合吧,现在的赵娴静不管看待任何事,都有了一种从没有过的平淡。 甚至,她都觉得她可能最适合在这种地方生活了。 两个多月来,她与所有的女囚,尤其是那个叫穆天涯的女囚,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哪怕是女监中号称‘孙二娘’的女犯,在她面前也会收敛破罐子破摔的彪悍。 赵娴静,现在就是所有女囚心目中的神父。 任何人,不管她是犯了什么罪,人有多么可恶,都喜欢跟赵娴静聊天。 而赵娴静呢,也像个神父那样,对每个走上歧途的女囚,给予最大的心理开释--毕竟人家是高学历的博士,又会一些心理学,再加上大家都是女囚身份,所以相处起来比较容易。 从赵娴静来这儿住下后,女囚这边的闹事率是直线下降。 很多女囚,在跟她谈心时,都是哭着回去的,发誓一定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赵娴静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她不同寻常的背景,引起了监狱高层的重视,所以也相应的给她增加了待遇,甚至把她视为了管理层的一部分。 现在监狱女狱警的工作量,因为赵娴静的存在减轻了很多,所以包括李小燕在内的女狱警,都很喜欢她,不再把她当做犯人看了。 “嗨,我刚出门,恰好碰到王明带一个杀人犯去小黑屋做禁闭室,就指使他去买牙膏了。反正他腿子不值钱,跑得快,我也乐得清闲。” 李小燕随手把帽子放在桌子上,自己倒了杯白开水。 “哦。” 赵娴静也没在意,随口问道:“那个人是谁啊,犯什么错了?” “好像是姓廖来着,叫什么廖、廖无肆?” 李小燕点了点头:“嗯,就是这稀奇古怪的名字,他打了小刘。” “廖无肆?” 赵娴静一愣,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你确定,那个人叫廖无肆?” “是啊,就是这名字,我不会记错的,毕竟姓廖的人很少。” 李小燕说:“怎么,你认识这个廖无肆?” “我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我觉得不可能是他。” 赵娴静想了想,说:“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来这儿呢?就算犯错被抓,也不会被囚禁在这儿的。最起码--应该是得在国安的囚笼监狱才对。” “哟,你认识的那个廖无肆很牛吗?” 李小燕有些惊讶:“他是做什么的?” 廖无肆是做什么的,又是什么人,赵娴静以前因为关注高飞,所以多少了解他一些,此时闲着又没事,就说:“嗯,我问你啊,你有没有听说过华夏九龙王?” “华夏九龙王?” 李小燕皱眉想了想,摇头说:“我知道总共有四个龙王啊,最出名的就是东海龙王敖广,哪有什么什么九龙王呀?” “唉,华夏九龙王,是指的九个人,传说他们是华夏特工中的最强精锐。” 赵娴静好笑的叹了口气,就把她所知道的华夏九龙王,详细说了一遍。 现在她有着太多的空闲时间,能够给人讲故事讲的很详细,也是很正常的了。 “哇噻,这个九龙王这么厉害啊?” 听完后,李小燕赞了一个,接着说:“这么说起来,这个廖无肆,绝不是九龙王中的廖无肆--奇怪了,王明这小子死哪儿去了,怎么还没有买牙膏回来,不会要等到天黑后吧?哼!” 天完全黑下来时,王明也没回来,因为他接到临时任务外出了。 王明一个小狱警外出做事,除了李小燕外,没有谁关心。 晚上十点时,围着女监巡逻了一遍的李小燕,又来到了高墙的小门门口,准备去前面问问王明那小子到底死哪儿去了。 她刚把小门打开一条缝,就看到两个黑影从小门前一闪而过。 “啊!” 李小燕刚要惊呼出声,一只手却从背后伸了出来,及时捂住了她的嘴巴。 李小燕本能的就要挣扎,却听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嘘,别动,小燕,我是陈芳!” 陈芳,是负责女监诸事的最高领导。 确定捂住自己嘴巴的人是陈芳后,李小燕紧绷着的神经这才放松了下来,低声问道:“陈处,怎么了?” “等会儿,无论小黑屋那边发生什么事,闹出什么动静,你都不要管,快回去吧。” 陈芳低声说着,抬手做了个让她快走的手势。 根据李小燕的判断,刚才那两条鬼鬼祟祟闪过小门前的黑影,绝不是狱警,而是囚犯。 至于他们是怎么在晚上跑出囚室的,李小燕不知道,却能从陈处长的话中,猜出他们是冲禁闭室去的,目的就是里面那个廖无肆。 也许,明天一早,监狱方面就会传出廖无肆暴卒的消息吧? 监狱内,有一群内心黑暗的人,存在一些黑暗的事,是再也正常不过了。 不过这种事,可不是李小燕这种小狱警能干涉的,她甚至都没资格问,马上就听从陈芳的话,乖乖回到了值班室。 她觉得,在值班室内或许能听到一些什么,因为值班室卫生间的东墙,与禁闭室的西墙,是一道墙,那边发生什么动静,只要在这边用心去听,就能听到。 回去后,李小燕就找了个纸杯,扣在卫生间的东墙上,把耳朵贴了上去。 那边好像传来隐隐是说话声,这证明那两条黑影的确去了禁闭室,不过却没有打斗声。 “难道说,那俩人去找那个廖无肆,就是为了传递某种消息,却在我们的严密监控下?嗯,肯定是这样的,没意思,不打架啥意思?” 有些失望的把纸杯随手扔在了纸篓内,李小燕走出了卫生间,坐在一起值班的王姐对面椅子上。 俩人最多聊了七八分钟家长里短,就听到有枪声从外面传来:砰! “啊,枪声!” 听到枪声后,李小燕跟王姐俩人腾地一声蹦了起来,顺手拿起桌子上的橡胶棍,冲出了值班室。 这时候,枪声接连响起,还有尖利的哨子声,狗叫声,更有狱警的厉喝声。 有人越狱了。 听到外面乱得这样厉害后,李小燕俩人当然能猜出什么。 果然,几个角落值班室的狱警刚跑出来,陈处长就出现在操场内,厉声喝道:“刚得到确定消息,被关在禁闭室内的犯人,杀人越狱了!今晚大家都给我提起精神来,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是!” 七八个女狱警齐声答应着,迅速俩人一组,奔向了各自的巡逻段。 李小燕刚跑了几步,就听陈芳喊道:“李小燕,你去保护111号,确保她的安全!” “是!” 李小燕大声回答着,转身跑向了111囚室那边。 111囚室里住着的,就是赵娴静。 被枪声惊醒的赵娴静,这时候已经穿好了衣服,坐在炕头上,看到李小燕推门进来后,张嘴问道:“怎么了?” “没事,你别慌。” 李小燕走到窗前,掀起窗帘向外看了一眼,随即放下说:“那个被关在禁闭室内的廖无肆,杀人越狱了!” “啊?” 赵娴静愣了下,随即喃喃的说道:“难道真的是他?” 李小燕也是若有所思:“你说的那个九龙王中的黑龙?” 第1624章 你伤害过一个人! 廖无肆是九龙王中的黑龙,哪怕是退役了,在华夏也有着不一般的身份。 说白了,假如谁想动他,要把他投进监狱内,可不是一般强力机关说了算的,必须得专门的部门,而且就算要制裁他,也不会把他投进省监狱这种地方。 所以赵娴静也无法确定那个逃走的廖无肆,是不是九龙王中的那个黑龙。 她只是能预感到,随着那个人的越狱,会发生一系列的血腥杀戮。 如果是放在以前,赵娴静或许会为此而担忧,甚至害怕。 到现在,她却是心如止水--说句最现实的话,哪怕当前有个好人被坏人砍死,她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世间压根就没什么好人,坏人之分,不管是好人死,还是坏人死,都只是提前走到生命的终点罢了。 就像非洲大草原上那些狮子那样,它们在捕杀羚羊时,又有谁为那些羚羊被吃掉而觉得狮子残忍,然后把狮子斩尽杀绝? 不能。 羚羊被狮子吃掉,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因为狮子不吃别的小动物,就会被饿死,而别的小动物之所以拼命挣扎着繁衍不绝,就是为了成为狮子的食物。 就像坏人之所以被称为坏人,那就是他们就是靠欺负好人来生活的一样。 这有些像大自然的优胜劣汰法则,道理很简单,赵娴静此前却从没有去思考过。 那是因为在此前的二十多年中,赵娴静始终生活的无忧无虑,她心目中的世界是和平的,没有任何的苦难,阴暗,只有充满希望的明天,与甜蜜的爱情。 但自从春城赵率死后,赵娴静的生活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先是丧弟之痛,随后又是李男哲利用他们的爱情来要挟赵家,再然后就是父亲黯然离开齐鲁,李男哲带人去方家村找他,却在混乱中被人暗杀--等等。 翻天覆地的变化,让赵娴静终于明白这个世界,原来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美好,她以前对生活充满向往,那只是因为父亲在庇护着她,她没机会看到人性阴冷晦暗的一面罢了。 现在的赵娴静,却觉得监狱是个好地方,远离那个撕去美好皮囊后、就露出尔虞我诈的世界,可以在这儿静静的享受人生。 平平淡淡才是真。 赵娴静现在已经真切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当前人们拼力所追求的荣华富贵等,纯粹是过眼烟云,或者说是一个泡沫,压根经不起风吹浪打,一旦破灭,人生中就只剩下痛苦。 想不开的去死了,想开了的,就再也不想入世了。 这也是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出家、避世的道理,更是她为什么在想到佷多人即将会死去,赵娴静却只是淡淡一笑,却漠不关心。 看出赵娴静表面异常淡定,实则饱满沧桑的一笑后,李小燕叹了口气:“唉,娴静,或许我知道你现在心里在想什么,不过我觉得你可能想错了,因为人之所以活着,社会之所以不住的向前发展,就是因为人有追求。” “是追求利益吧?” 赵娴静嘴角勾了下,眼神里全是不屑一顾的神色。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 李小燕想了想,说:“如果人们没有对利益的追求,那还有什么活下去的动力?就拿你来说吧,或许对生活不再有什么期望,所以才能心如止水的呆在这儿。但其他人呢?无论处在多么恶劣的环境内,他都会为生存而拼尽全力。”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我们的世界才能这样多姿多彩--我不会说话,只是自己的一点感悟,可能是说错了。呵呵,休息吧,晚安。” 李小燕走到门后,吧嗒一声关上了开关。 随着门被关上,远处传来的狗吠声再次被隔绝,房间内重新变得宁静起来,赵娴静却没闭上眼,愣愣的看着天花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 高飞眼神轻飘飘的从龙云儿脸上扫了过去,没有做丝毫的停留,完全把她当做了路人甲:没有你,我照样能走进这地方,所以你最好别拿着自己当回事。 这让龙云儿觉得受到了蔑视,有些恼羞成怒,转身低声对龙师父说:“爷爷,我们走吧。” “走?” 龙师父愣了一下,问道:“为什么要走?” “人家已经不需要咱们了,有必要再留下来?” 龙云儿说完,径直快步离开了主墓室,尽管她真的很想知道,失踪了的高飞,是怎么来到这儿的。 高飞肯定不知道,但李承明等人却很清楚,龙家祖孙为了能找到主墓室,或者说是找到忽然失踪的他,究竟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他们俩人,几乎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才打开了一道道的机关,找到了主墓室。 等他们费尽力气的来到主墓室后,却发现他们最关心的高先生,竟然悠哉悠哉的躺在这儿早就等他们到来了,还阴阳怪气的埋怨他们为什么来的这样慢。 墓道中各道机关的难度,大大出乎了龙师父的意料。 他以为,几乎继承他全部衣钵的龙云儿,已经足够能打开所有墓道机关了,可实际上就算他亲自出马,也是费了很大力气才来到主墓室的。 尤其是查出主墓室的确切方位,却长时间找不到进来的机关,龙师父更是失去了他原本的‘世外高人’风度,短短时间内,头发仿佛都白了好多根。 老先生在工作时的认真态度,更是获得了李承明还有那些土木专家的尊重--只是高飞好像太轻浮了些。 为人老成的李承明,情不自禁的皱了下眉头,快步走到高飞身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龙师父没有跟孙女出去,只是在墓室中缓缓走动,感受着墙壁上每一寸的气息,在来到花架燃的地方时,更是弯腰用手指在地上搓了下,放在鼻下轻嗅了下,眉头皱了起来。 听李承明说,龙师父祖孙俩为了找到自己,在短短时间内就累个半死后,高飞心中有所愧疚,走到龙师父面前,恭恭敬敬给人家施了一礼:“龙师父,对不起啊,我有些小家子气了,还请你原谅。” 龙师父却不以为然的摇了摇手:“没事的,也是我那孙女不懂事。高总,我有些疑问想请你解答。” 高飞知道龙师父想问什么,无非就是他是怎么来到这儿的,笑了下却没有说话,看了李承明一眼。 李承明误以为高飞当着太多人的面不方便说出来,抬手正要让那些特警出去,却听他说:“李局,你先带你的人,跟我去个地方。” “好。” 李承明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转身吩咐两个特警守住墓室门口,带着其他五个人跟随高飞走向了花架那边。 至于那些土木专家,则很自觉的退出了墓室。 大家都是聪明人,从高飞刚才欲言又止的态度中,就看出他有不方便说的话,那就没必要再呆在这儿了,毕竟有时候知道的太多了也不是好事,倒不如趁此机会,去研究一下墓道机关。 高飞在墙壁某处拍了几下,一道暗门悄无声息的开了,一股子浓重的血腥气息扑面而来,对此很敏敢的李承明,马上就掏出了手枪。 高飞当先快步走了进去,李承明等人紧随其后,龙师父则慢悠悠的走在最后。 “这里面的火,应该还在燃烧。” 高飞来到巷道中间时,来回走了几步,打开了巷壁上的那道暗门。 呼! 一股子烤肉串的刺鼻味道,要比血腥气息难闻许多,随着暗门的打开,一下子拥进了巷道中,李承明等人的眼睛马上睁大了。 根据他们的眼里价,自然能看出那些仍然在燃烧的一块块黑色东西是什么,同时也注意到了那些手术台,以及手术器材。 “李局,你知道这座房间是用来做什么的吗?” 高飞转身,刚问出这个问题,却听龙师父长叹一声,说道:“造孽,真是造孽啊,他们怎么可以做这种事--唉,罪过,罪过啊。” 李承明马上就敏锐捕捉到了龙师父话里的意思:“龙师父,你,你好像很明白这些人是怎么死的吧?” “高总,我有话要跟你说。” 龙师父却没有回答李承明的问题,转身就向主墓室那边走了过去:“李局,稍后高总会给你解释清楚的。” 李承明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也没有再跟着出去。 龙师父缓缓走进了主墓室,看着地上那堆花架的残骸,问道:“高总……” 高飞打断了他的话:“龙师父,你还是叫我高飞吧,什么高总不高总的,那是糊弄别人的。” “呵呵,那好,就叫你高飞吧。说实话,我也觉得叫你高总有些别扭。” 龙师父微微一笑,说道:“你知道这些灰烬中,有什么古怪吗?” “这是个花架,它应该含有一些能让人神智迷失,发狂的东西吧?” 高飞想到廖水粉当时的样子,有些不可思议的摇了摇头。 “花架的木头没有毒,有毒的是刷在木头上的生漆。当木头燃烧时,与生漆混合在一起的毒药就会被释放出来,让人产生一种幻觉。” 龙师父看着高飞,本来很平淡的眼神,这时候竟然变得犀利无比,仿佛要把高飞看个透彻:“人在嗅到有毒气体后,看上去的任何生物,就会变成他最怕的东西--比方是魔鬼。因为恐惧,所以就会把他的潜力激发出来,开始与魔鬼拼死搏斗。” “嗅到这种有毒气体的人,哪怕是再温柔,软弱的女人,那时候也会变的力大无比,用周家、牙齿做为武器,去把能看到的任何生物撕烂。” 龙师父说到这儿后,挪开了目光看着那幅‘画地为牢’的图画,说:“高飞,你应该经历过这一幕吧?” 高飞马上就点了点头:“我经历过。” 龙师父又说:“而且在进来这个墓室后,我就感受到了残留的血腥戾气,这就足以说明--你伤害过一个人。” 第1625章 读心术! 廖水粉与高飞一起被困在墓室中,历经了些什么事,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他肯定不会说出来的。 但这并不妨碍,龙师父能从这对燃烧完毕的灰烬上,看出一些什么问题,并由此而推断出了什么。 对此,高飞没有否认,却也没有承认,只是问:“龙师父,那你能不能看出,生漆在燃烧时,散发出的毒气是什么?” 龙师父沉默了片刻,才说:“确切的来说,这不是毒气,只是一种能让人神经错乱的气体,它的名字叫做变色龙。” “变色龙?” 高飞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笑了:“嗯,这名字倒是很有趣。” “有趣吗?我不觉得。” 龙师父摇了摇头,说:“变色龙是从一种青苔类的菌类中提炼出来的,要比当世那些著名的毒品,对人神经的影响要厉害千百倍。但它又有个弱点,那就是一旦药性失效,人的精神就会恢复正常,从而对疯狂时所做的一切而悔恨,害怕,极度的恐惧!” “的确是这样。” 高飞点了点头,说:“不瞒龙师父,当时跟我在一起的,还有一个人。就像你所说的那样,在我点燃这个花架后不久,那个人就变成了一个恶魔……不过,我不方便说出她的名字。” 龙师父淡淡一笑:“这算是对死者的尊敬?” “死者?” 高飞摇了摇头,问道:“龙师父,你刚才就说我伤害了一个人,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变色龙的毒性是很厉害的。可你为什么没想到,我并没有伤害她,更没有把她杀死呢?” “不可能!” 龙师父脱口说道:“从变色龙问世以来到现在几百年了,从没有谁能抗得住它的魔力,因为它是从忘忧粉中提炼出的精华……” 说到这儿后,龙师父才猛地醒悟过来,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赶紧闭上了嘴。 高飞看着他,慢慢坐在了黑色石炕上,低声说道:“龙师父,你应该也是杀破狼中的人吧?” 不等龙师父回答,高飞又说:“要不然的话,你不可能知道的这样详细。” 龙师父双眼微微一眯,随即恢复了正常,淡然一笑道:“高总,你是不是要举报我?” “刚才就说了,你最好是叫我的名字。” 高飞抬手打了个哈欠,说:“杀破狼三部虽然不被国家所待见,不过我可没兴趣因为大名鼎鼎的龙师父竟然是三部中人就去举报,因为我很清楚,在某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不一定就非得是坏人,就像很多被国家跟人民所信任的官员,不也是批着羊皮的狼?” 高飞站起身,望着那幅图画,淡淡的说:“我不是官员,自然也没有忧国忧民的伟大情操。我只是觉得,一个人要是不做伤天害理的事,不管他是普通老百姓也好,还是出身杀破狼也罢,他都是良民。反之,那些只为自身利益,就不顾别人死活的,就是该杀的坏人。” “久闻高家二少很洒脱,做事不拘小节,果然是名不虚传。” 龙师父的笑声轻松起来,却没有说自己的身份,只是盯着他说道:“我想象不出,一个人中了变色龙后,仍然能保持理智,不去伤害别人。” 高飞也笑了:“这只能说是你想象不到,并不证明别人做不到。” “你能不能坐下,别动?” 龙师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高飞很配合的坐了下来,双手放在膝盖上与龙师父对视着,神色坦然。 龙师父看着他的眼睛,目光攸地犀利,就像一把刀子那样,猛地刺进他眼中,仿佛要通过他的眼睛,来窥探他的内心世界。 读心术。 高飞想到了这个词。 现代佷多人以为,读心术来源于吉普赛人,其实不然,早就在数千年前,华夏就已经有这种本领的出现了,只是名字叫什么摄魂大、法之类的,就像蛊虫那样,普通老百姓是接触不到的。 龙师父想用读心术来判断高飞是否撒谎,因为他真的不相信有人能抗住变色龙。 龙师父对高飞说,变色龙是从忘忧粉中提炼出来的,其实他没有说实话:变色龙不但是从忘忧粉内提炼出来的,而且其间还夹杂了某种蛊毒。 如果没有蛊毒来推波助澜的话,那么变色龙不会有那样大的威力,毕竟忘忧粉只是一种毒品,能让人上瘾,但决不会在短时间就能产生幻觉。 可是廖水粉,却能把高飞看作是一个魔鬼。 变色龙,与另外一种蛊毒‘青人蛊’一样,都是杀破狼自古流传的,到现在为止,龙师父还不曾听说有人能抗得住这两种不是毒药的毒药。 高飞是特殊的百毒不侵体质,龙师父曾经耳闻过。 只是龙师父不相信,高飞有什么理由能抗住变色龙,所以在听他说没有害人时,龙师父怀疑他在撒谎(其实更多的是惊讶,因为他知道高飞不可能撒谎,这才更想得知是怎么回事),这才决定用读心术来看看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深邃的目光就像刀子,在俩人对视的瞬间,就仿佛把俩人连接成为了一个人。 说句通俗的话,那就是在龙师父使出读心术后,能通过眼神的对视,来窥探高飞的记忆痕迹。 通过这个记忆痕迹,他就能看到高飞在中了变色龙后,到底是做了什么事:龙师父‘看到’了高飞在即将崩溃时,再也无法忍受痛苦,狠狠一头撞向巷壁! 那时候,高飞肯定是不想活了,因为他用的力气很大,这要是结结实实的撞上,绝对会脑浆迸裂。 就在高飞的脑袋即将撞到巷壁上时,巷壁忽然开了,就像他用脑袋在巷壁上撞开一扇门那样,整个人猛地扑进了一个黑色的房屋内。 这是河底古墓的主墓室。 主墓室的黑色石炕上,躺着一个女人。 女人浑身赤果着,没穿任何衣服,她成熟的躯体在火光下是那样的完美,诱人,就像一颗成熟到极点的水蜜、桃,只需拿吸管轻轻一蹭,就会有饱满的汁液淌出来。 最最重要的是,这个女人还在做着让男人无法抗拒的扭身动作--别说已经被烈阳蛊给折磨的死去活来的高飞了,就算是柳下惠再世,也肯定无法控制男人特有的占有逾。 想当然的,高飞红着眼睛扑了上去。 然后,该发生的就发生了。 像龙师父这样德高望重的老人,是不好意思的看这种过程的,很快就启动了‘快进键盘’,直接到了高飞俩人都清醒过来,开始找出路的那一刻。 尤其是从高飞拆烂花架后,龙师父目光更加犀利:高飞有没有撒谎,马上就能证明了。 随着花架的燃烧,高飞晃晃悠悠的瘫倒在了黑色石炕上。 他没有像龙师父所‘希望’的那样,就像发了疯那样扑向廖水粉,然后把她撕成碎片。 反倒是廖水粉,张牙舞爪的尖叫着,面目狰狞着的扑向了好像昏死在炕上的高飞,张嘴咬住了他的脖子。 鲜血淌了出来,滴落在黑色石炕上,顺着上面的小篆文字痕迹缓缓流淌。 那个本该风情无限的女人,这时候就是个魔鬼。 可高飞,却始终没有动作,好像死了那样。 “怎么会这样?” 龙师父心中震惊不已:既然廖水粉已经发狂,那么就证明花架木头中,的确夹杂着变色龙,可高飞为什么却没事呢? 一直看到就在高飞即将被咬死时,猛地清醒过来反击,龙师父都在苦苦思索这个问题,眼神也想当然的有些涣散。 “怎么样,龙师父,我是不是没撒谎?” 好像能感觉出龙师父看到了那儿,被他目光锁定的高飞,忽然开口说话了。 “啊?” 龙师父猛地一个激灵,挪开了目光,失声问道:“你、你还能说话?” 高飞一脸的奇怪:“我为什么不能说话呢?你又没有拿胶带贴住我的嘴。” 高飞根本不知道,依着龙师父的在读心术方面的功力,他在用目光锁定一个人后,这个人的思维就会被他的某种意念所控制,就像一个白痴那样,再也没有了任何思维,只能任由他肆意搜索记忆痕迹。 “你、你怎么会挣开……” 龙师父话说到一半,就改嘴说道:“高飞,看着我的眼睛。” 高飞叹了口气,他实在不愿意与一个老头子‘含情脉脉’对视那么久,不过看在他是高老头请来的客人份上,只好再给他个面子了,重新看向了他的眼睛。 其实到现在为止,龙师父已经确定高飞没有撒谎了:他是中了变色龙之毒,却没有被毒性所控制。 怎么可能会这样呢? 就算高飞有特殊的百毒不侵体质,可问题是变色龙不是一种毒,而是用来影响思维神经的蛊毒。 自从变色龙问世以来,从没有谁能抗得住它的威力,可高飞为什么却能? 好奇。 强烈的好奇心,促使龙师父加大了读心术的功力,试图从高飞的记忆深处,找出他为什么能对抗变色龙。 刚才‘看到’高飞吸入变色龙毒气的那段记忆痕迹,龙师父进行的很顺利,甚至比看普通人的记忆痕迹还要顺利。 但当他运足了功力,希望能从高飞记忆深处,找到能抵抗变色龙的根本原因时,却忽然看到一条白色的巨龙,从高飞某个深处忽然猛地腾了出来,张牙舞爪的咆哮着,扑过来! 打个比喻,龙师父在动用读心术时,他双眼目光就像一只在沙漠上找水源的狐狸--可信还没有找到水源,却找到了一条白色巨龙。 狐狸厉害,还是巨龙厉害? 这一点根本不需要论证的,在白龙猛地出现后,狐狸转身就跑,用最快的速度!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狐狸跑的有多快,巨龙一个俯冲就扑了过来,伸出龙爪一把抓主了狐狸的脖子。 “啊!” 龙师父觉得双眼猛地一疼,惊呼声中抬手去捂眼睛。 只要能用手捂住眼睛,就能甩开巨龙。 但可惜的是,龙师父的手举到眼前时,却捂不上去了。 第1626章 终结者! 那条白色巨龙的聚大龙爪,牢牢抓主了那只狐狸的脖子,很为它私闯它的领域而愤怒,咆哮着,就像成年人耍弄布娃娃那样,来回的摇摆。 那只身材瘦小的狐狸,根本无法挣开巨龙的摇摆,只能吱吱的哀鸣着,希望巨龙能放过它。 巨龙却丝毫不管这些,咆哮着猛地冲向云霄,又迅速的俯冲下来,把狐狸的头对准一块岩石。 愤怒的巨龙,此时爆发出的怒气,让龙师父压根无法阻挡,抬起的手放在眼前……只要再向上那么一点点的距离,就能隔断他元神与巨龙之间的联系,可就是这一点点,对他来说却是比登天还要难的事。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的元神,被巨龙狠狠砸向坚映的大石头,眼看就要脑浆迸裂,他本人全身的血管就会爆裂,七窍流血而亡。 “啊!” 已经看到在巨龙利爪下的狐狸脑袋,即将碰到大石头,龙师父发出了一声临死前的惨烈叫声。 就在此时,那条巨龙却悠忽不见了,狐狸哀鸣着猛地飞回到了他身体里。 哗的一下,龙师父眼前一亮,回到了现实的清明世界,那条白色巨龙真的不见了,仿佛从没有出现过那样,只有高飞站在黑色石炕前,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 龙师父满脸血红,额头冷汗之际冒,身子不住摇摆了几下后,踉踉跄跄的接连后退,差点一下栽倒在地上,赶紧及时伸手,撑住了墙壁。 龙师父雄口剧烈起伏着,嘴巴大张着喘着粗气,脸上的血色迅速消褪,变成了死灰色的苍白。 就在今天晚上的铁桥那边,高飞受龙云儿相激迈步走进巷道时,龙师父还曾经像是天外飞仙那样,一掠十数米,让人惊讶于他的强大,到了非人的境界。 可此时,他就是一个耄耋老人,身体虚弱的要命,哪怕是一个孩童伸出一根手指头,也能把他推倒在地上。 就像是油尽灯枯那样,眼神里都带着绝望,更感觉心口气血翻涌,死灰色的脸庞再次变成苍白,喉头猛地一痒,腮帮子鼓起就要吐出一口鲜血。 鲜血吐出,维系他元神的生命之灯,也会随即熄灭。 “龙师父,你怎么了?” 看到龙师父样子不大对劲后,高飞闪身纵到他面前,弯腰伸手把他横抱在怀中,接着平放在了地上,双手拇指按在了他人中上,稍微用力。 一股子清凉之风,攸地吹破漫天温湿的潮气,让龙师父心台瞬间就感觉到了舒爽的凉意,那股子翻腾的气血,慢慢将了下去。 他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就像是死人那样。 本来好像五十多岁正常男人的脸,却慢慢出现了皱纹,皮肤变得黯淡了很多。 高飞缩回了手,看着好似奄奄一息的龙师父,心中愧疚不已。 刚才他问龙师父怎么了,那就是装模作样,因为他心里很清楚龙师父到底是怎么了。 如果他没有放出那条白色巨龙,来捕杀龙师父的元神,龙师父又怎么可能会这样? 但话也说回来了,高飞那样做也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毕竟没有谁愿意别人窥探到自己蔵在灵魂深处的秘密。 高飞也是这样,所以在发觉龙师父用读心术,企图来查看他此前的记忆痕迹时,立即驱动深潜在灵魂处的烈阳蛊,来驱赶龙师父的元神。 元神,是神话领域中一种高于身体,却可以单独存在的某种物质,算得上是人类意识的存在基础,也是生命的真正意义。 它是虚无的不存在的,却能上天入地侵入别人的思维……像龙师父这种‘道行高深’的人,元神也已经强大到一个正常人无法想象的世界,能够供他所驱使,去做任何生物,包括电子仪器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把元神化做一只虚幻的狐狸,在高飞的记忆深处肆意徘徊,这绝对是龙师父最拿手也最得意的法术,以往只要一出动元神,无论想做什么,都是无往不利。 可是今天他却遇到了更强大的东西:他明明已经牢牢锁定了高飞的眼睛(眼睛号称是心灵的窗户,一个人精神怎么样,从眼神中就能看得出),可以说无论他让高飞做什么,后者唯有听命的份儿。 但偏偏,高飞动用了他刚收服不久的烈阳蛊。 龙师父辛辛苦苦修炼一个多甲子的元神,在强大的烈阳蛊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如果高飞没有及时扶住龙师父,并把他放在地上,采取抢救措施,只需他把那口血喷出来,就算他能躲过这次劫难,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也会大损,没有多久的好活头了。 可就算是这样,龙师父本来很健康的脸色,也开始迅速衰老--短短半分钟内,他就从五十多岁,衰老成了七十多岁的样子。 高飞没觉得他驱使烈阳蛊来抵抗龙师父有什么不对,只为让他遭到如此沉重打击而后悔。 所以在龙师父幽幽睁开眼时,他有些愧疚的说道:“龙师父,对不起啊,我不该……” 龙师父抬手,打断了高飞的话,苦笑一声:“高飞,你不用愧疚的,这都是我咎由自取。” 他说着话,慢慢的坐了起来,长叹道:“唉,是我太贪心不足了,发现你的确能挡住变色龙后,却想从中找出根源……理应,受到这种惩罚的。这还得多亏了你宅心仁厚,没有怪罪我,及时放过了我。” “嘿,你是第一个说我宅心仁厚的人,如果是别人这样说我,我早就一个耳光抽过去,问问他为什么要骂我了。” 高飞不好意思的笑了下,心里却在琢磨,该想个什么办法,才能让龙师父康复,毕竟他来内地,可是高老头邀请来帮助自己的,就算他好奇心强烈,却也不该遭到这样的打击。 “这是我的宿命,高飞你不用愧疚。” 仿佛知道高飞心里怎么想的,龙师父说:“说实话,我只是这幅臭皮囊遭到打击,这对我来说已经心满意足了。不瞒你说,在来内地之前,我就已经预感到会有一劫。本来,我以为会在……呵呵,谁知道原来会在你身上。” 龙师父说到后来时,笑了笑转移了话题。 “真佩服你能掐会算。” 高飞跟着讪笑了声,把他从地上扶了起来。 望着花架曾经放过的地方,龙师父依旧满脸不可置信的摇了摇头,喃喃的说:“真没想到,几百年来都没谁抗得住的变色龙,会遇到你这个怪胎。” “嗯,就是个怪胎。” 龙师父重复了一遍,抬头看着高飞,轻声说:“或许,你本身就是带着终结者的任务,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可惜,我道行不深,看不透这些。” 以前高飞在根詹姆斯等人开玩笑时,就经常用‘道行’这个词来开玩笑。 他以为,这个词只是某些装神弄鬼的道士发明出来糊弄人的,但现在却觉得,道行这种很古来的东西,本来就存在着。 “我可能是个怪胎,但绝不是什么终结者,而且我也不愿意去当什么终结者。因为终结者往往带有很艰难、很危险的使命。” 高飞吸了下鼻子,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做个身边美女如云、金钱花不尽的纨绔罢了。” “今天是我的宿命,终结者却是你的宿命,逃,也逃不掉的。” 龙师父嘴里说着话,缓缓走到黑色石炕前坐了下来。 高飞很纳闷的上下打量着自己,怎么看,也没看出自己具备终结者的样子,忍不住的问道:“龙师父,你的意思不会是说,就是因为我的出现,什么安归教、杀破狼三部,都会被我搞定,还人民大众一个朗朗乾坤吧?” 高飞这样说,就是开玩笑。 龙师父却不喜欢开玩笑,脸色很郑重的点了点头:“安归教到现在已经是名存实亡了,不上吗?” “那对我有什么好处?最多也就是收获了一个女……” 说到这儿,高飞嘿嘿一笑,看向了别处。 他表面上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但内心里却攸地浮上一股子恐惧,还有茫然:难道,我真是什么狗屁的终结者?这样的话,岂不是还要与杀破狼三部,血战到底? 如果龙师父那番话是正确的,那么高飞把陈果果变成自己女人,让安归教失去了王者,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搞垮了安归教。 可是杀破狼三部呢? 暂且不说始终躲藏在暗处的少爷,也不说到现在高飞都没搞清楚的七杀,单说一个贪狼,也就是说沈银冰,他就已经够头疼了。 他一点也不喜欢做一个拯救世、打击恶魔的终结者,他只想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哪怕还像以前当佣兵那会儿,枪林弹雨中讨生活,也比对付这些神秘的邪恶者要开心许多的。 看出高飞盯着地面久久不语后,龙师父就知道他现在什么想法,稍稍活动了下身子,说道;“好了,高飞,你不要去胡思乱想的,该来的终究会来,任何人都挡不住,最多也就是水来土掩就是了,有什么好担心的?” “嘿嘿,你说得不错,大不了就是这样。” 高飞精神一振,不等龙师父问什么,就正色说道:“龙师父,我知道你现在想知道,那条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不在的白色长龙,到底是什么。嗯,我可以告诉你,那是残留在我身上的烈阳蛊。” “烈阳蛊?” 龙师父一呆,喃喃说道:“我、我知道你中了烈阳蛊,可我也知道,烈阳蛊在苗疆蛊毒中,是最为低劣的一种蛊虫,怎么可能敌得过变色龙?” “我所中的烈阳蛊,是改良版的。这一点你肯定没想到。” 高飞苦笑道:“中蛊后,我又贪杯了。咳,结果呢,就连苗疆蛊王都无能为力,只把我身体里的残毒逼了出来,却无法彻底的清除它。我为了能化解掉它,所以这才被迫到处寻找适合我的千年古墓。” 第1627章 天命所在! 高飞在岭南被人暗算,身中烈阳蛊,在找不到蛊婆解蛊的情况下自暴自弃,喝酒后加重蛊毒侵入灵魂,后来终于被蛊王解毒,但效果不佳等事,这对龙师父来说根本不是秘密。 毕竟高老头要想请人家龙师父来内地,自然得把事情说清楚才行。 只是龙师父却不知道,高飞所中的烈阳蛊,却是改良版的。 “怪不得连蛊王都解决不了,原来是这样。” 龙师父点了点头,却依旧是满脸的茫然:“可是,这与我看到的那条白色巨龙有什么关系?” 不等高飞解释什么,龙师父猛地恍然大悟:“啊,我知道了,那条白色巨龙,就是挟持了你灵魂的烈阳蛊所化!” “对,就是这样,没想到一条小虫子,会强大到变成一条巨龙的样子。” 高飞用力点头。 龙师父却又换上茫然的神色:“但是,它、它怎么可能会被你所驱使?” 对蛊毒也有心得的龙师父,很清楚蛊毒这个玩意最大的特点:忠诚。 蛊毒最大的特点,除了阴狠之外,还是最忠诚的。 任何的蛊毒形成后,只会听从它主人的话,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这个道理就像是人渴了需要喝水那样自然。 既然高飞被人暗算中了烈阳蛊,那么它就只能听从下蛊之人的命令,又怎么可能会供高飞所驱使呢? “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楚。” 高飞摇了摇头时,又想到了那双眼睛,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喃喃的说:“你们还没有找到我之前,我曾经在这所屋子的上方,看到了一双眼睛。那双眼睛很可怕,仿佛要把我吞噬了那样。为了自保,我拼命的反击,就在眼看支撑不住时,于我融为一体的烈阳蛊感受到了危险,被迫于我携手作战……” 接下来,高飞就把他遇到那双眼睛的事,仔细说了一遍。 当然了,他隐藏了杀手的出现,只说自己在迈进巷道后忽然不见,那都是受到那双眼睛的蛊惑,莫名其妙的到了这儿,然后出现在了一条巷道中,发现了一巷道的死人,还有一些图纸。 他就是按照那些图纸,打开了通来主墓室的机关,并再次感受到了那双眼睛的威胁,奋起而抵抗,最终却阴差阳错的借此机会收服了烈阳蛊。 “其实,在你刚开始对我施展读心术时,我就曾经想试着驱动烈阳蛊,看看能不能挡住你对我的精神控制。” 高飞说到这儿,脸上又带有了抱歉的神色:“不过当时为了证明我没有撒谎,所以它才能安稳的蔵在某处,直到你第二次要控制我时,我才--咳,龙师父,说起来真的很怪我。” “等等,你是说化身为一条白色巨龙的烈阳蛊,出现是受你的驱使?” 龙师父没有理睬高飞的道歉,却猛地从石炕上站了起来。 “是啊,就是这样。” 高飞点了点头:“我能随意的驱使它。” “你现在再驱使它出现,我看看!” 龙师父急切的说。 “好吧,那你试着再像刚才那样读我的记忆。” 高飞想了想,点头同意。 “看着我的眼睛。” 龙师父马上说道。 高飞看向了他的眼睛。 很快,龙师父的元神就再次化身为一只狐狸,刀子似的钻进了他的眼里。 “嗷!” 一声外界听不到,但龙师父能感受到的清越龙吟唱,攸地长啸而起,一条白色巨龙,从某个虚无的地方出现,张牙舞爪。 龙师父马上抬手,试图隔断俩人的对视。 但他的右手,再次举到眼下的高度后,就再也无法向上一下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条白色巨龙咆哮着猛地冲来。 狐狸在哀鸣,全身瑟瑟发抖。 龙师父的心跳再次加速,完全陷进那种虚无的恐惧中时,白色巨龙却又悠忽不见,他看到了高飞那双深邃而清澈的眼睛。 猛地摆了下脑袋,龙师父缓缓坐在了石炕上,喃喃的说:“这下我相信了,果然是这样,你竟然能驱使烈阳蛊为你所用--天命,天命,这绝对是天命!” 龙师父接连说了三个天命,借此来形容他心中有多么的震撼。 高飞却晒笑一声,说:“这算什么天命啊?说实在的,我真的不想要这种天命。这两个月以来,我已经被那鬼东西折磨死了。” “唉,高飞,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龙师父长叹一声,说:“你知道吗?你现在能成功驱使的那条烈阳蛊,能够让你在感受到危险时,爆发出连你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能力。嗯,怎么说呢?这要是放在武侠世界中,你就是当之无愧的第一高手。” 高飞笑了:“龙师父,你说的也太夸张了吧?” “不夸张,一点都不夸张。” 龙师父摇了摇头,语气低沉的说:“烈阳蛊在苗疆中,是最容易养成的蛊虫。同样,也正是它非常容易养成,所以它的威力在蛊虫中,也是最低的。” “但谁又能想到,你所中的烈阳蛊,却是经过精心改良过的,威力要比普通烈阳蛊大了很多。” 龙师父在说到这儿时,脸上明显浮上了羡慕之色。 如果仅仅是改良过的烈阳蛊,还不会拥有太大的力量。 可阴差阳错下,那时候被烈阳蛊给折磨的死去活来的高飞,自暴自弃下开始喝酒--结果呢,‘喝了酒’的烈阳蛊,就像遭受核辐射的哥斯拉(一只大蜥蜴)那样,能力无限膨胀。 这才导致就算是蛊王亲来,都无法解决它,只能建议高飞在接下来的一年内,白天生活在阴气强盛的千年古墓内。 本来,高飞在河底古墓只需‘按部就班’的生活一年,就能把深藏在灵魂中的烈阳蛊化掉,可今晚他却遇到了一双诡异的眼睛。 感受到宿主危险的烈阳蛊,只能与他并肩作战,来对抗外界的危险。 就是趁那个机会,高飞借用那双眼睛来对付烈阳蛊,最终收服了它。 “烈阳蛊被无知者肆意改良,这本来就是该是一个悲剧的开端,再加上你又喝酒,自暴自弃,更是无限壮大了烈阳蛊的能力。那时候,你本该很悲惨的死去,可偏偏让你遇到了蛊王。” 龙师父边说边摇头,好像高飞获救是多遗憾那样:“蛊王给你清除了身体里的烈阳蛊,又给你指了一条生路,让你去找千年古墓。” “然后,你的第三个机缘来了,隐藏在河底多少年的冉魏王古墓,竟然被你找到了。” 龙师父顿了顿,继续说:“再然后,你的第四个,也是最大的一个机缘来了,你又遇到了一双眼睛。为了抵抗来自那双魔眼--嗯,就暂时把它称之为魔眼吧。为了滴狼那双魔眼,为自身安危着想的烈阳蛊,只能选择与你一起作战。” “在它筋疲力尽打败那双魔眼后,第五个机缘又出现了。” 龙师父想了想,才说:“确切的说,这不是个机缘,只能证明你很聪明。因为你趁此机会,收服了烈阳蛊为你所用。换句话说就是,你成了养成烈阳蛊的本身主人,烈阳蛊现在是心甘情愿供你驱使了。” “唉,这一连串的机缘,常人能够遇到一个,最多遇到三个,就已经算是匪夷所思了,可你却都占全了。” 龙师父叹了口气,仰面看向上方,低声说道:“这不是天命,那又算是什么?” 在龙师父分析高飞的天命形成过程时,他一直没有说话。 龙师父的这番话,给了他太多的启发。 他从头到尾仔细想了一遍,竟然发现龙师父说的一点也没错。 难道,这真是上天安排的? 借助我的手来做安归教、杀破狼三部的终结者,成为拯救世界人民的大英雄…… 或者说,老天爷不想我的人生被人规划,所以才赐予了我这样强大的力量? 只是,我该不该笑纳这股子力量,也就是说以后住在这千年古墓中,把那个魔鬼给化掉? 可我要是化掉它的话,那么我以后要是再遇到危险,又有谁来帮我呢? 想到六天前的那个晚上,也正是靠着烈阳蛊的力量,才让白衣长老含恨而死--高飞就觉得,他最好是能留下它。 反正现在他能控制烈阳蛊了,也没必要以后在古墓中过生活,以后要是觉得它的存在不爽了,再住进来也不迟。 就在高飞考虑是不是保留这份‘超能力’时,哒、哒哒的脚步声,从身后巷道内传了过来。 高飞回头一看,就看到李承明带领几个特警,从巷道的远处走了过来。 “怎么样了?” 高飞甩了下头,迎到了门口。 “都已经取样了,具体的还得等法医验证过后。” 李承明说着,看向了坐在石炕上的龙师父,眉头微微皱起:“这位是--是、是龙师父?” 李承明清晰的记得,高龄的龙师父表面就像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 但现在的龙师父,却像七八十岁的,要不是他的模样并没有太大改变,李承明还真不敢认他。 龙师父这时候已经调解好了心态,站起身对李承明微微笑了下,也没说什么。 “他会变形。” 高飞好像开玩笑的说了句,岔开了话题:“李局,这儿就交给你了,什么时候把这边清理干净了,跟我说一句。” 盯着龙师父看的李承明,闻言愣了一下,问道:“怎么,你这几天不在这儿住?那好吧,我会用最快的速度,把这边清理干净的。” “嗯。那我先走了,这儿就拜托你了。” 高飞也没说他以后或许都不会来这儿住了,说着看向了龙师父:“龙师父,我们一起走?” 龙师父却说:“我还想在这儿多呆一会儿。” 其实龙师父很想问问高飞,当初他是怎么逃出古墓的。 不过他想到高飞这个对奇门遁甲不怎么懂的人,都能离开这儿,那么他没理由找不到那条路的。 这一次龙师父可想错了,高飞不给他说,他永远都找不到那条巷道。 那是冉魏王真身所在之处,所散发出的凛然杀意,早就把龙师父在找机关时凭借的生气,死气等屏蔽了。 要不然,当初那个改变河底古墓格局的大师,早就发现那条巷道了。 第1628章 是该回家的时侯了! 高飞走出厂房时,已经是清晨四点多了,东边的天空隐隐泛起了一抹曙光,最多再过一个小时,新的一天就会正式开始了。 这一个晚上,他都没有合眼,不过却感不到丝毫的疲惫,反而是精神百倍。 他很清楚,这都是因为搞定了潜伏在灵魂内烈阳蛊的原因。 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他已经受够了烈阳蛊的折磨,尤其是在岭南时,更是自暴自弃喝酒,想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解脱这无穷的痛苦。 没有谁愿意去死的,尤其是像高总这种身价过亿,身边美女如云的成功人士。 现在他终于摆脱了那个恶魔的纠缠,把它守为己用,那种轻松就算是用‘卸下了千斤重担’这句话都无法形容,以至于他走出来时,身子都有些踉跄,脚下轻飘飘的很想飞。 厂房门口,十几个警员默默的站立在两旁,虽然一宿未眠,但仍然像标枪那样竖在那儿,让高飞油然升起股子肃穆庄严,下意识的抬手给他们缓缓敬了个军礼。 高飞现在已经不再是军人,他却觉得除了这种方式之外,就再也找不到更恰当的表达了。 警员们也没为高飞给他们敬礼而感到诧异,只是不约而同的举手,还礼。 一只只手抬起,放在眉宇间,无声,却衬托的更加肃穆。 高飞放下手,缓步走过分列两侧的警员,然后就看到在前面不远的地方,站着两个人。 不用看他们的面孔,仅仅从他们的身材,高飞就知道那是铁屠,与叶心伤俩人。 得到河底古墓石门被打开的消息后,铁屠俩人就立即驱车赶来了这边。 不过他们却没有进去,那些警员受李承明的命令,不允许任何人擅自进去。 “早就来了?” 高飞走了过去。 “没看时间。” 叶心伤回答。 “哦,有烟没?” 高飞吸了下鼻子,笑了。 铁屠拿出烟,递给俩人。 三个人相对吞云吐雾,非常惬意的样子。 一颗烟快要吸完后,铁屠才说话:“天快要亮了,是不是带我们去参观一下你的新居?” 高飞没有说话,从身上拿出一叠纸,递给了他。 “这是什么?” 铁屠有些疑惑的接了过去,叶心伤打开了手电。 行家就是行家,哪怕铁屠相比起龙师父来说,就是个半吊子行家,不过他只看了一眼,就把手里的烟头扔掉,双眼眯了起来:“这--是古墓的平面解剖图,还有机关暗道安装,你、你怎么得到这些的?” “有人送我的,现在我又送你们了。” 高飞抬手,在铁屠肩膀上拍了拍,说:“具体的,以后我会告诉你们的。你们可以下去参观一下,再重新画一副你自己的图,献给政府。呵呵,说实话,我觉得这儿没必要当做文物古迹保存起来,倒不如开发成一个旅游景点。” 高飞把河底古墓交给铁屠俩人,那是要把献给政府的这份功劳让给他们(因为某些事,某部门对他们已经心生不满,相信献出这幅图后,会堵上某些人的嘴)。 高飞的用意,铁屠俩人当然很清楚,却没说什么感激的话语。 兄弟之间说那些,纯粹就是扯淡,没意思的紧。 叶心伤才不在意这些,只是问:“就算是要献出来,好像也该是在一年之后吧?” 高飞需要在凝聚了至阴之气的千年古墓中暂住一年,铁屠俩人都很清楚,所以此时听他说要献出古墓后,才会这样问。 “老铁,心伤,你们相不相信有些人的运气非常好,好到提前一年就卸下了身上的枷锁?” 高飞卖了个关子,张嘴笑时的牙齿,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铁屠双手猛地用力,抓紧了那些纸,嗓子也有些沙哑:“你、你化解了烈阳蛊?” “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 高飞正要再买个关子时,叶心伤却打断了他的话:“不想!” 顿了顿,他才继续说:“其实保留一些悬念,才会让人生变得更加多姿多彩。” “狗屁不通。” 高飞又笑:“既然不愿意听,那么哥们也懒得说。” “心伤说的没错,我也喜欢悬念,最起码晚上失眠时,可以用来打发时间的。” 铁屠把那些图纸,递给了高飞:“还有,我也不需要用这些东西,来取悦某些人。以后如果有人来找麻烦,那我们就……” 叶心伤抢先说道:“那我们就高举双手欢迎。人生,岂能没有麻烦,那多么无趣?” “哈,哈哈。” 高飞愣了下,抬头大笑起来:“不错,不错,没有麻烦的人生,实在是索然无味--喂,哥们,你能不能过来一下?” 他最后这句话,却是对一个警员说的。 那个警员快步跑了过来,习惯性的敬礼:“请问有什么指使?” “把他交给李承明,你会受到夸奖的。” 高飞把图纸塞到他怀里,转身就走:“老铁,心伤,有没有兴趣沿着河边走走,在晨曦中看看我们的母亲河,是如何缓缓东流的。” 同样没有理睬那个不知所谓的警员,铁屠俩人跟了上去,回答的很干脆:“不去。” “怎么,嫌我说的酸啊” 高飞扭头问道。 铁屠淡淡的说:“你也不是酸一天了,我们都已经习惯了。我们不去,是因为要走了。” “走?” 高飞顿了下,放低了声音:“回香港?” “白蓉怀孕了。” 叶心伤看了眼铁屠,笑嘻嘻的说:“某人得回去伺候她,归心似箭啊,哪有时间陪你在沿着河底冒酸水?” “原来是这样。” 高飞恍然,心中腾起一股子暖意。 在他遇到困难时,铁屠俩人顾不上怀孕的女友,赶来了内地,这段时间内,他们遇到过危险,为高飞焦虑过,无论怎么样都始终陪在他身边,亲兄弟那样不离不弃…… 现在高飞脑袋上的枷锁已经去掉,到了该庆祝胜利的时侯,他们却不愿意多耽搁一点,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回香港。 香港不是他们的家,那边却有他们所爱的人。 爱人所在的地方,就是家。 看着笑容温柔起来的铁屠俩人,高飞只觉得鼻子有些发酸,强笑一声说:“原来你们两个,是怕老婆的。” “难道你不知道,怕老婆的男人,才会过得更好?” 很少与人说这种话的老铁,拍了拍高飞的肩膀,转身走向了远处的车子。 “高飞,先别散步了,赶紧回方家村吧,那儿有人在等你。” 叶心伤走出七八米后,停步扭头说道:“哦,对了,差点忘记告诉你,廖无肆越狱了,就在昨晚。你吧,最好不要插手这件事,他的杀戮也太重了些。” 高飞没有说话,目送叶心伤俩人上车,启动车子飞快的远去。 叶心伤劝告高飞,别插手廖无肆的事,倒不是劝他别沾惹麻烦,而是在提醒他,最好别掺和廖无肆要做的事。 廖无肆生性阴狠,做事狠戾从来都是赶尽杀绝,在他决意去做一件事时,最不喜欢有人劝他了,搞不好还会反目成仇。 廖无肆,就是一匹凶狠的独狼,生性阴狠倒也罢了,还是反复无常,所以叶心伤觉得,为了那些算计廖水粉的人死活,高飞实在没必要掺和进去。 其实高飞也没打算掺和进去,因为他本身还有许多事要做,而且他从来都不喜欢管闲事,至于那些算计廖水粉的人,不管遭到廖无肆多么凶残的报复,这都是罪有应得的。 “是该回家了。” 高飞走到他那辆布加迪威龙面前,望着已经明显发白的东方,深深吸了一口气,随即开门上车。 呜! 车子驶上河堤公路后左拐,高飞就踩下了油门,向方家村方向飞驰而去。 带着中秋凉意的冷风,从落下的车窗内吹进来,吹的脸颊有些生疼,却影响不到高飞那颗火热的心--他忽然很想白瓷,很想解红颜,更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方家村,与她们两个在那张大炕上打滚。 这种感觉很熟悉,也很陌生,是男人想到女人时的正常反应。 说是熟悉,那是因为高飞不是第一次有这感觉了。 说是陌生,则是因为在这两个月内,他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就是那种想跟女人亲热的,正常的男人反应。 两个月内,不管他愿不愿意,每当到了那个时间段,他都得像一条景虫那样,腻在女人身上。 当一个男人需要女人这种最原始的本能,却被某个东西给挟持了后,就不再是享受,而是痛苦了。 那件事对于男人来说,本该是最美好的,不是吗? 真的是第一次,高飞像个正常男人那样,渴望与他的女人在一起。 至于别的事情,比方他该把已经摆脱烈阳蛊的事儿告诉高云华,告诉地下楼兰外界飞龙部的人,告诉李德才他们--都已经被他抛到了脑后。 现在,他就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方家村,用从没有过的热情,去拥有他的女人,让她们一起分享他此时的喜悦。 呜! 车速继续加快,银白色的布加迪威龙就像是一抹滑过晨曦的幽灵,轻盈的飞向前方,却在经过一个防汛临时指挥所时,突地猛然刹车,稍微停顿了下后,就缓缓向后退了过去。 一个女孩子,身材单薄,穿着一声藏青色的运动装,就像失去了灵魂那样,沿着路边前行。 她好像只是为了走路而走路,压根不在乎自己会走到哪儿,究竟是要去哪儿,就是这样慢慢前行,仿佛独身行走在天地间,根本不在意身外之物,哪怕是高飞的车子退到她面前,轻轻点了一下喇叭。 她也只是淡淡扫了一眼,就不再理睬,迈着大小如一的步伐前行。 “喂,那个谁,你是叫龙云儿来着是吧,想去哪儿啊,要不要我送你一程?瞧你这样,就不怕遇到坏人把你给绑了卖到大山里去?” 高飞左臂跨在车窗上,笑嘻嘻的问道。 这个好像独自默默前行的女孩子,正是看他很不顺眼的龙云儿。 第1629章 你刚才说的什么? 高飞敢发誓,他真的不曾见过龙云儿,就连这个名字也没听说过。 退一步来说,就算他认识龙云儿,可也不会对她产生那种非分之想--高飞可不是那种看到女人就双眼冒光,浑身哆嗦的老光棍,他身边有着太多优秀的女人。 有欧美风情的妮儿,有冰清玉洁傲到骨子里的莫邪征东,有也正也邪,以千变万化神技来取悦他的陈果果,更有白瓷、解红颜那种熟到头发丝的御、姐,甚至只要他愿意,别说是张雯雯这种小青年了,就是苏樱那样的小萝莉,也完全可以被他据为己有。 身边有这么多优秀的女人,各种神态气质,环肥燕瘦的,他怎么会对一个病秧子女孩感兴趣? 哪怕龙云儿也是个标准的美人儿,就是像林黛玉那样的,可毫无疑问的是,她绝不是高飞所喜欢的类型。 高先生最喜欢的,就是解红颜那种熟透了的,而不是龙云儿这种半青不熟的。 所以高先生敢发誓,就算龙云儿脱光衣服跪在他面前求他,他都不会动心的。 色郎之所以改变本性,那只能说是眼界太高了,就像高飞这样。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高飞才对龙云儿对他有敌意,而感到莫名其妙。 如果不是高飞现在心情太好,他才不会停下车主动跟龙云儿打招呼。 话说,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把白姐姐、解姐姐用力搂在怀里。 高飞探出半截脑袋说话后,龙云儿才仿佛看到有一辆车就在身边,眉梢微微皱了下停住了脚步,淡淡的说:“我喜欢被人绑走,要你管?” “你看来吃辣椒了。” 高飞好心讨了个没趣后,莫了莫鼻子准备缩回脑袋,加大油门的绝尘而去,但想了想又把车子停了下来。 暂且先不管这个龙云儿为啥对他有敌意,单说人家祖孙受高老头邀请来内地帮他做事,就冲这份情谊,他也不能扔下人家就走。 而且最主要的是,这姑娘之所以好像游神那样顺着路边瞎溜达,貌似是受到了他的刺激,才赌气跑出来的。 虽然确定龙云儿也不是一般人,一般两般的色郎要想打她主意的下场,很可能很惨,但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人家最起码算是高家的客人,无论怎么样,高飞都得抛开怨念,用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想到这儿后,高飞目光很自然看向了龙云儿不大的小屁屁,撇了撇嘴想到:就这,还算女人? 好像是被锥子给扎了一下那样,龙云儿双手捂住了小屁屁,转身时脸色已经发红,低声喝道:“你那俩贼眼珠子,往哪儿看呢?” 高飞抬手掏了掏耳朵,说:“我发现你这孩子有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太自恋了,比我还要厉害。” “你才自恋!” 龙云儿狠狠咬了下嘴唇,怒道:“我怎么就自恋了?” 拿过放在仪表盘上的烟,施施然的点上一颗后,高飞才说:“你在我眼里啊,就是个发育不完全的孩子,根本算不上个女人,无论我看你哪儿,都是用含有呵护、和蔼的长辈目光来看你的,所以你根本没必要以为我要侵犯你。” “你胡说,你才是孩子,你才--” 龙云儿怒冲冲的说到这儿,高飞抬手打断了她的话,指着右边车门:“上车,我送你去找龙师父。” “我不去。” 龙云儿一口拒绝。 “为什么?” 高飞有些奇怪:“难道得罪你的人,是龙师父?” “哼哼,他是我爷爷,疼我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得罪我?” 龙云儿冷哼了一声。 “哦,那就是我得罪你了。” 高飞好像有所醒悟的点了点头,问道:“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我是怎么得罪你的呢?咱们两个,此前好像应该从没有打过交道,昨晚是咱们人生中的第一次见面吧?” 龙云儿点头:“是,咱们此前从没有见过面。” “那我怎么就得罪你了?” “我本想说。” “不想说就算了,其实我也懒得听。” 高飞随手把烟头扔了出去,说道:“最后一次,上不上车?我不勉强。” 龙云儿犹豫了下,绕过车头来到副驾驶这边,打开车门上了车。 看到车内那豪华到极点的装潢后,龙云儿低声嘟囔道:“一看就知道是个暴发户,没有一点内涵,就知道学人家贵族绅士。” 龙云儿一再释放不友好态度,高飞就有些烦:“我就是个暴发户,就是东施效颦学人家绅士,这又干你屁事?又不是花你的钱。你要是看不顺眼,可以下车滚蛋,爱去哪儿就去哪儿,老子保证不阻拦。” 心烦下,高先生就不注重与女孩子谈话时,实在不该说脏话了。 龙云儿更加生气,一瞪眼张嘴要再说高先生没素质啥的话,却看到他抬手指着车窗外,做出一副让她下车的姿势,冷哼了声就不再说什么了。 话说龙云儿已经走了好久,走的脚底板都开始生疼。 不上车时还没有觉出什么,上车坐下后那种乏累后的轻松,让她再也不愿意动一下,只好忍气吞声暂时不理睬某个暴发户了。 看到龙云儿闭嘴后,高飞才觉得他刚才的表现,有些有失‘长辈’的身份,手指轻轻敲打了下方向盘,问道:“想去哪儿,我送你。” 龙云儿随手拿起前面仪表盘上的一盒口香糖,打开取出一粒丢进嘴里,目视前方说道:“只要别送我去爷爷那儿,想去那儿都成。” 高飞有些奇怪:“你爷爷真得罪你了?” 这次龙云儿没有说要你管的话,轻轻点了点头,垂下了长长的眼睫毛。 想了想,高飞重新启动了车子:“好吧,那就先带你去方家村吧,就是我住得地方。嗯,等到了那儿后,我再给李承明打电话,请他转告你爷爷一句,让他放心。” 车子重新启动,几个眨眼间,车速就超过了一百。 望着车窗上飞速后退的路边树木,龙云儿发了会儿呆,说话了:“你为什么不问问,我为什么不愿意回我爷爷那边?” 高飞懒洋洋的回答:“不成熟的孩子都这样,因为某件事被家长训斥后,就会觉得遭受了不公平,反抗无效后,就用这种方式来表示抗议……我也是从你这个年龄段走过来的,所以我很理解你此时的心理感受,也相信你最终能看出,长辈那样对你,那是为你好。唉,人嘛,谁没有过幼稚的时侯?只要以后不要再幼稚就行了,这只是成长的一个过程罢了。” 龙云儿眉头皱了起来:“你张嘴闭嘴的说幼稚、孩子什么的,好像你有多大。” “我足够有资格做你叔叔了,尤其是那颗饱经沧桑的心,估计做你爷爷也差不多。” 高先生低低叹了口气,满脸沧桑的装比样子。 “真恶心。” 龙云儿愣了片刻,扭头重新看向了车窗外。 过了很久,直到车子经过黄河大桥时,她才又主动说话:“我不愿意去见爷爷的理由,跟看你不顺眼的理由,是同一个理由。” “哦。” 高飞淡淡的哦了一声,却没有再问什么。 龙云儿有些奇怪:“你不问我为什么看你不顺眼?” “不问,我也知道是为什么。” 高飞回答。 龙云儿来兴趣了:“那你说说,我为什么看你不顺眼?” “因为我太优秀了,无论做什么都是心想事成,哪怕是躺在家里睡大觉,成堆的美女跟金钱,也主动送上门。这让我有些飘飘然,继而影响到我平和的心态。所以为了确保自己能长久保持这种优势,就渴望有人看我不顺眼。” 高飞看着龙云儿,正色道:“很遗憾,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谁,尤其是女人看我不顺眼过,这无疑更加大了我的自傲心理,这是一种非常不好的现象。现在,我终于遇到一个看我不顺眼的人了,我很珍惜。为了珍惜你的出现,我不会问你为什么,只想自己去琢磨,这样才能从思考中,发现一些问题。” 看着侃侃而谈的高飞,龙云儿双眼越睁越大。 别看龙云儿年龄不大,但她在香港那边也很出名了,平时更是跟着龙师父,走南闯北的见过大世面,形形色色的人。 不过她却从没有见过像高先生这样无耻的人,自吹自擂时没有一点点难为情的意思,反倒是很诚恳,仿佛龙云儿此时夸赞他一句,他就会跟她急眼那样。 看到龙云儿傻愣愣的样子,高飞问道:“是不是觉得我很与众不同?” “是,你的确很与众不同,不同到我真的很想把你鼻子打烂,那样你才会更加与众不同。” 说到最后这句话时,龙云儿再也忍不住,噗哧一笑。 这是她来内地后,第一次笑。 龙云儿的笑,没有白瓷等人的妩媚,却有着白瓷等大姐不再有的青涩,就像春风刚度玉门关后,吹醒了那千树万树的桃花开。 “你其实还是蛮漂亮的嘛,以后常笑笑,小小年纪整天板着个脸的装冰箱,那样啥子意思嘛。” 高飞为龙云儿青涩的笑容神情恍惚了下,随即赶紧看向了前方,心中琢磨:这小丫头片子不会跟老龙学了什么邪术吧,要不然这笑容为啥这样迷人? 一笑过后,龙云儿的心情好了很多,左肘放在膝盖上,左手托着下巴看着窗外,低声说:“我生爷爷的气,看你不顺眼,那是因为爷爷带我来内地,是让做你的青人……” 吱嘎! 龙云儿刚说出最后两个字,飞速奔驰的布加迪威龙,马上就发出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后尾甩出一个潇洒的飘逸,斜斜的停在了路边。 高飞双手握著方向盘,傻愣愣的望着龙云儿,吃吃的问道:“你、你刚才说什么?” 高飞的反应,倒是早在龙云儿的意料之中,所以也没为车子差点扎下路边排水沟而惊讶,只是淡淡的说:“我刚才说的什么,你应该听的很清楚了。” 第1630章 改变命运的那一天! 第一眼看到龙云儿时,高飞就确定她不会超过十八岁。 当时在得知龙师父的实际年龄后,高先生心中还不无恶意的想:这个龙云儿,肯定是龙师父在外面小三生的女儿,要不然祖孙俩人年龄怎么会相差那么大,一个九十一岁的老头,咋会有这么小的孙女? 所以从那时候起,高飞就把龙云儿当做了一个无知少女。 后来龙云儿在河底古墓中的表现,更加确定了高飞这个想法:真正成熟的女人,哪有无端端看高先生这种青年才俊不顺眼的? 只是他做梦也想不到,龙云儿看他不顺眼,不愿意去见龙师父,原来都是一个原因:那个老头带孙女来内地的主要原因,竟然是为了让她做他的青人! 高飞犯傻的样子,让龙云儿感到很满意,无声的笑了下问道:“你没有听错,我说的是真的,我爷爷带我来内地,就是为了让我做你的青人--你现在是什么感受?震惊,还是狂喜,或者说两者都有的卑鄙,就因为我们主动送货上门。” 抬手拍了拍自己的腮帮子,高飞总算是回过神来,看着龙云儿认真的说:“不是震惊,而不是狂喜,更没有卑鄙。” “那你现在有什么感受?” “愤怒。” “愤怒?” 龙云儿愣住:“为什么要愤怒?” “因为……” 高飞拖着长腔,忽然开门下了车。 就在龙云儿不明所以时,就看到他猛地抬脚,狠狠踢在路边一棵树上,随后就扑了上去,双拳擂鼓般的狠砸了起来。 龙云儿愕然,跟着开门下车,问道:“你、你犯什么病了,无缘无故的踢打这棵树干嘛?” “侮辱,这绝对是对我的侮辱!” 高飞狠狠一拳砸在树干上,砰的一声中开始发黄的树叶纷纷落下,夹杂着他愤怒的吼声:“如果龙师父再年轻五十岁,我就会把这棵树换成是他!他把我高飞当什么人了?昂?以为我是那种对女人没任何要求,只要掀起裙子来确认的确少了一块就收下的男人吗?” “就算我当前迫切需要女人,可你也不该弄个长的好像豆芽那样,要雄没雄,要屁股没屁股的丫头片子来糊弄我啊?” 再次一脚,狠狠踢在树身上,高飞扯着嗓子大骂:“老龙这样做不但是为老不尊,而且还肆意侮辱我,等有机会,我肯定会找这个老不死的好好算帐,真是气死我了--喂,你听完我悲惨的陈述后,是不是也很生气?” 高飞转身,看向了龙云儿。 这时候,天光已经亮了,不需要任何的灯光,就能看清楚龙云儿。 身材单薄的龙云儿,傻傻的站在车前望着高飞,身子在颤个不停,好像打摆子那样,一张本来很清秀的小脸上,布满了骇人的青色,死死咬着嘴唇,双眼里有泪光在不停的滚动。 高飞这些话,就像是一把刀子那样,把一个女孩子的尊严,划拉的是体无完肤。 这比当众狠狠抽她十七八个耳光,还要让她感到难堪,无法忍受。 她以为,在她说出真话后,高飞肯定会震惊不已的,或许还会暗中窃喜,毕竟她可是个标准的小美人儿,哪怕是身材发育的有些不尽人意,但只要能收下她,相信用不了几个月,她就会像雨后的快要枯萎的花朵那样,迅速绽放,展现出她惊人的魅力。 但谁能想到,人家却是愤怒异常,觉得受到了侮辱。 而事实上,到底是谁在侮辱谁? 从高先生那逼真的演技中,龙云儿能看出他是做作,就是假装生气,借此来侮辱龙云儿,侮辱她最敬爱的爷爷。 “我要杀了你!” 龙云儿呆愣半晌,忽然发出一声尖叫,猛地扑向了高飞,双手十指尖尖,狠狠抓向高先生的脸蛋。 凭良心来说,先天性体质太弱的龙云儿,在龙师父的悉心照料下,现在绝对算是一名功夫高手,干翻三五个普通壮小伙子不在话下。 可她现在,却像是个没有任何功夫,只是被气的失去理智的普通女孩子,只想用她的手指甲,把那张可恶的脸给抓个稀巴烂。 高先生自然不会同意。 话说他可是把这张小白脸看的与下面命根子一样重要,就指望它来哄女人了,怎么可能心甘情愿的被抓烂? 正如龙师父所说的那样,现在已经收服烈阳蛊为己用的高飞,论起动手能力,就算是碰到莫邪征东都敢硬磕的人物,对付龙云儿这种档次的,绝对是信手拈来,举手投足间都不带一丝烟火之气。 只是轻轻一招手,就锁住了龙云儿的手腕,稍微用力转了个半圆,就把她逼到了一棵树上。 在外人看来,就是龙云儿抱住树,要爬树。 一个自尊心超强的女孩子,在狂怒时却被人逼出这幅样子,这可是比杀了她,还要让她难受的。 偏偏,她又无法挣开,无论怎么挣扎,怒骂,撕咬,都无济于事,反倒是把她自己累出一身汗,更是泪流满面。 高飞不在乎女孩子动手,也不在乎她骂人,却最怕女人哭了。 女人的泪水,是对付男人最好的武器之一,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君不见高先生只好松开手,连声说:“哎哟,我跟你开玩笑,你还当真了?喂,喂喂,别再动手动脚,要不然我可真生气了!” 只顾着抬手护住小白脸的高先生,没想到龙云儿会趁机在他胳膊上狠狠抓了一把,五道血痕就像被小猫抓过那样。 就这样,龙云儿还不解气,仍然哭着,骂着,拨拉着高飞的手,非得把他的脸抓花不可。 “俺草,你还没完了是吧?” 每个人的耐心都是有限的,尤其是对一个不感丝毫兴趣的女孩子,高先生允许她在自己胳膊上狠狠抓一把,这就已经算是为刚才的嘴贱赔礼道歉了,龙云儿却得寸进尺,那怎么可以? 抬手重新攥住龙云儿的手腕,稍微用力向高处一转,一抬--龙云儿就重新恢复了她要爬树的可笑姿势,只能挣扎,哭着怒骂。 “够了!” 龙云儿好像发疯小猫那样没完没了的样子,让高飞再也没有耐心了,猛地大喝一声。 现在高先生绝对是超级高手之一了,这一声断喝可是用了丹田之力的,对于龙云儿来说,就像晴天打了个霹雳那样,让她浑身猛地一哆嗦,停止了挣扎。 “就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有必要这样当真?好,好好,你不喜欢开玩笑,你可以说嘛,以后再也不跟你开玩笑就是了。” 高飞趁机松开她的手,打开车门上了车:“来,上车跟我好好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当然了,你要是不想说也行,我从来都不会勉强小孩子做她不愿意的做的事……” 唧唧歪歪的高先生刚说到这儿,龙云儿猛地转身,闭眼,弯腰,张嘴,使出全身的力气尖声大喊道:“我不是小孩子!我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 “啥,你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 这一下,高飞还真有些愣了,眯起眼睛对龙云儿上看下看的,也没看出她有哪个地方像是二十五岁女郎的样子。 刚才又哭又闹的一番发些后,龙云儿冷静了不少,没有再继续追着高飞喊打喊杀的,只是狠狠抹了把泪水,绕过车头上了车。 看到她把眼睛都哭肿了后,高飞也不忍心再开她玩笑了,从杂物箱内拿出一叠纸巾,递了过去:“说说吧,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先答应不要再笑我。” 龙云儿没有接纸巾。 “我对各路神灵发誓,决不会再笑你,无论你说多么有趣的笑话。” 高飞认真的说道。 龙云儿这才接过纸巾,开始擦眼泪,却不知道高先生在心中暗叹:唉,小丫头就是小丫头,好哄的很。 “二十五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妈妈怀孕七个多月,跟我父亲去海边晒太阳。” 龙云儿慢慢放下纸巾,在车子启动后,情绪才慢慢镇定了下来,开始给高飞讲述她的遭遇。 香港是个最容易接触到海边的城市,而且海岸线环境保持的不粗,有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海滨浴场,那可是人们夏日最喜欢去的地方。 一把太阳伞,一张藤椅外加一副墨镜,躺在那儿来个日光浴,对怀孕的女性来说,是有一定好处的。 龙云儿的父母,那天就在海滨浴场日光浴,如果临走时,她母亲要是没有下海的话,龙家的家史就不是当前的样子了。 大海涨潮时,一条鲨鱼钻过护栏网,悄悄出现在了浴场浅水区内。 那时候,龙妈妈在丈夫的搀扶下,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刚刚走到海边--准备上岸的人群忽然一片大乱,尖叫着,相互推搡着,全力冲向岸边。 那条鲨鱼,在后面紧追不舍,咬住了一个人的腿子。 整个浴场的沙滩边,瞬间就变得人荒马乱,无数人尖叫着从老妈妈身边跑过,等他们两口子反应过来时,自然也会向回跑。 于是,悲剧的开始发生了,行动不便的老妈妈,被逃命的人群推倒在了地上,没有谁去在意她丈夫嘶声大喊‘我妻子怀孕了’,很多只脚踩在了她身上。 等龙妈妈终于逃到安全区域后,鲜血已经淌满了她的腿。 七个多月的龙云儿保住了,她母亲却永远闭上了眼睛。 因为这次的突然意外,龙云儿遭受到了致命性的打击,她父亲也因为思念爱妻过度,在她一岁半时走失,到现在都杳无音信。 “因为我在母体中就受到了伤害,更是受到了寒冷,所以不但体质超弱,而且体质偏寒,是爷爷用了无数办法,才慢慢把我抚养长大。” 龙云儿轻轻吐出一口气,侧脸看着窗外,语气平静的吓人:“在我懂事后,就经常看到爷爷会在母亲的灵位面前,一站就是一个下午,他自己喃喃自语,说他泄露的天机太多,所以才遭到了报应,只是搞不懂为什么报应会压在他的孩子们身上。” 第1631章 医者不能自医! 人们常见的体质有两种,一种是酸性的,一种是碱性的。 绝大部分人都是酸性的,而酸性体质又是适合癌细胞存在的,相比起来,碱性体质的人,就从来不会得癌症,这是人们的一个常识,但却很少有人知道,人类除了酸性、碱性体质外,还有其他体质。 莫邪征东、沈银冰的修罗体质,就是其中的一种,就像太岁不属于地球上四大动植物类型那样。 其实所谓的修罗体质,就是身体里寒气过盛,与阳气过旺一个道理。 无论是寒气过盛还是阳气过盛,对人来说都不是还是,这与‘孤阴不长,独阳不生’一个道理,要想健康的生活下去,就得想办法改变。 龙云儿的体质,与莫邪征东的差不多。 都是先天性的,区别是莫邪征东是遗传的,上千年来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而龙云儿呢,则是因为在孕育过程中收到过致命伤害,导致寒气入侵,侥幸保住小命后,却也无法像正常女孩子那样生活。 每天,她都要喝足够的中草药,就是那种补血补气驱寒的,像什么阿胶啥的。 因为身体里寒气过盛,导致她就像一棵豆芽那样,外表内里都虚弱的要命,二十五岁了,身体还像小孩子那样。 龙师父当然很清楚孙女的体质,为了治愈她更是费尽心血,但却只是勉强保住她的性命,对她能否活过二十六岁去,是一点把握都没有的。 龙妈妈横死,独生子精神失常后走失,孙女短命--这一切,都被龙师父看作是他以往泄露了太多的天机,遭到了老天爷的报应。 肯定是报应。 要不然的话,他为什么在结婚十几年后才生了儿子? 为什么儿子在出生不久,妻子就遭到意外去世? 在外人眼里,好像神仙一般存在的龙师父,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最后的希望(龙云儿),身子一天比一天衰弱,却无计可施。 直到高飞在岭南遭人暗算,身中烈阳蛊,侥幸找到蛊王解毒,却因为自暴自弃喝酒无法根除病根,只能寻找千年古墓来消化身体里的至阳之气的消息传来后,龙师父才像在黑暗中孤独跋涉二十五年,终于看到光明的旅人那样,猛地豁然开朗! 他后悔,以前他为什么没有想到烈阳蛊--只要给孙女中意的男孩子种上烈阳蛊,让两人成为夫妻,生儿育女后,孙女身体里的至阴之气,自然就会化解了。 办法很简单,龙师父穷极二十五年,却没有想到。 其实何止是他呢? 就算上千年来最最精通中医的莫邪家族,也不是没想到用这个方法,白白葬送了一代代楼兰女王的早逝,还背负了必须近亲结婚的沉重枷锁? 恰恰就在此时,高老头委托龙师父来内地,请他帮忙打开黄河下面的古墓,救出亲亲的孙子高飞。 接到这个邀请后,龙师父马上就带着孙女来到了冀南。 龙师父赶来冀南后,高飞已经从冉魏王的真墓室内侥幸逃生了。 这让龙师父感到有些遗憾,所以才费尽心机的设计孙女与高飞在一起的机会,希望他们俩人能在某一刻,就莫名产生了爱情的火花--那样也省下龙师父舍弃一张老脸,求高飞收他孙女了不是? 只是龙师父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龙云儿的感受。 不谙世事的女孩子,思想总是太过单纯,尤其是对于男女的事儿。 深受某些思想影响的龙云儿,固执的以为爱情才是最伟大的,必要时完全可以牺牲小命来成全爱情。 就像是她走失了的父亲那样,还不是因为思念亡妻过度? 人,怎么可能会为了苟活在人世间,就把自己的清白之躯,献给一个没有丝毫感情的臭男人呢? 而且这个臭男人,又是那种花花的不能再花花的家伙了,听说他身边美女如云,夜夜都特么当新郎的! 但龙云儿又是那种相当善解人意的女孩儿,很体谅爷爷为她所做的一切,这才跟着他来到了冀南,见高飞。 只是她的思想毕竟太单纯,潜意识内就把高飞当做了要毁掉她清白的臭男人,所以在看到他后,才会露出敌意,跟更多的厌恶之情。 龙师父都看在眼里,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因为他很清楚,这种事无法强求的,只能顺其自然。 当然了,很明白孙女是怎么想的龙师父,在找借口窥探高飞记忆痕迹时,还曾经使用某种法术,在他记忆中种下龙云儿的影子--但可惜的是,不等他有所动作,烈阳蛊就横空而出,差点把他的元神干掉。 这件事,龙云儿是不知道的,高飞也不知道。 把纸巾揉成一团后,龙云儿攥在手心中,看向了高飞:“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你现在明白了吧?” “明白了,龙师父一番苦心,真是让我辈赞叹不已。” 高飞满脸的凄哀之色(高先生以为,在听别人讲述她自己的悲惨遭遇时,脸上露出凄惨的表情,这是一个听者应该拥有的最起码道德),语气中却带着好奇:“听说龙师父是袁天罡再世,精通阴阳八卦等外道本领,那么他当年为什么没有算出你父母去海滨浴场休闲时,会遭遇大难呢?” 龙云儿反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医者不能自医’这句话没有?” 医者不能自医,就是因为医者对疾病、医理、药理都比较明白,给人医病时能根据病情客观进行辨证论治,处方用药以病而立,多无顾忌,所以常常显效。 而给自己,或者家人医病时,往往联想较多、顾虑较多,担心某药热、某药寒、某药有害、某药有毒,如此掂量来掂量去,下不了决心,这才导致自己越来越没有信心,不敢轻易下药,所以才有这么一说。 高飞当然明白这个道理,点了点头:“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说呢。” 龙云儿犹豫了下,又说:“其实,每一个像我爷爷这样的人,一辈子中总有一次机会,给他自己,或者至亲之人卜算的。” “那一次机会,是什么时候?” 高飞问出这个问题后,猛地醒悟了:“是不是,在他……” 龙云儿点了点头。 (说点题外话,算命的不能给自己算,唯一能算得一次就是在驾鹤西归前,这可不是信口胡言的,兄弟我有切身经历,说来给大家听听,精于此道者要是有什么意见,您也别喷,因为兄弟对此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听舅舅家的表哥说起过。 舅舅就是一个算命先生,从来都不会在本地算,而是常年的云游在外。 记得刚生小女儿不久,舅舅来喝喜酒,酒后借着酒意告诉我说,要想改变当前的命运,必须得搬出你家老宅,去外面买房子。要不然,你会在这儿困穷一辈子,像你父母那样,混来混去的别说有儿子了,能保持温饱就不错的。 我家的老宅,在很早时是街上最好的宅子,舅舅却说传到我爷爷那一代时,灵气就已经用尽了,成了一个困龙局,只能影响住房者的气数,没啥好处。 那是在零八年,我还在当地一家铁厂内上班,厂子效益不好,每个月就不到两千块钱,再加上父母身体不咋样,老婆干超市,两口子工资加起来才不到三千,拖家带口的养活老老少少六口人,的确很困难。 说实话,零八年之前我是不信这一套的,在这儿也是随便说说,您可千万别当真把兄弟举报了,求您了! 老婆却信这一套,小女儿八个月大时,恰好镇上学校盖房子,那时候是八百五一个平米,相当便宜了,是教师的福利房。 恰好一个本家叔叔不需要,老婆就鼓动着我‘殊死一搏’,外出买房子,搬出老宅,看看能不能改变苦比的命运。 受不了她的枕边风,一咬牙,借了八万三,买了现在的五楼,一百个平米。 说来也怪,在兄弟搬到楼房的第二个年头,也就是一零年时,因为这边没啥玩头就在家学着写小说,结果在一零年九月份时,拿到了第一笔稿费,3360元。 从那之后,哥们算是挣扎出了贫困县,一跃成为了村里的小康家庭,一三年时不顾国家政策,冒险抢生了第三个孩子,同年又买了一套大房子。 一零年,绝对是改变我命运的一年,也是舅舅去世的一年。 舅舅是死在回家的路上,那是冬天,他从京城回家。 在刚出京城时,就给表哥打了电话,说让他做好为他收尸的准备,因为他算到自己看不到村头那颗大槐树了。 舅舅还说,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给他自己算命,他的阳寿已尽,这要是泄露天机次数太多。 果不其然,接到舅舅打来的电话后,表哥连夜去了济南火车站。 舅舅乘坐的列车刚停下,表哥就看到他走下了列车。 表哥事后说,舅舅脸色很苍白,就赶紧走过去搀扶他,可刚碰到他的胳膊,舅舅就双膝一软,歪倒在了表哥怀中,再也没有醒来。 舅舅一辈子都没有给他的子女算过命,更不许表哥接触这个行业,常说:算命,是老天爷赏给天残(就是盲者等身有残疾的人)的一碗饭,正常人干这一行,是会遭天谴的,历史上那些有名的相师,很少有寿终正寝的。 那就是老天爷在惩罚他。 好了,这就是哥们的亲身经历,或许无法被人理解,却是真实存在的,请大家海涵,浪费了这么多笔墨--至于看盗版的哥们,就不赔礼道歉了,哈。) 车子已经来到了市区,高飞放缓了车速,看了眼脸颊挨在车窗上的龙云儿,轻声问道:“那,你自己是个什么意思呢?” 龙云儿动也没动,淡淡的说:“我从没有想过,要跟一个毫无感情的男人发生那种亲密关系。” “我也是不会这样。” 高飞笑了,说:“如果偶尔一次会这样,那就证明我花钱了。” 第1632章 他的雕像他的路! “什么意思?” 听高飞这样说后,龙云儿愣了:“什么叫你偶尔一次会这样,就证明你花钱了?” “看来你还真纯洁,连这都不懂的。” 高飞讪笑了一声,想了想才说:“问你啊,假如你是个男人,什么情况下花钱去跟没有任何感情、从不认识的女人发生那种关系?” “如果我是男人,我决不会……” 说到这儿,龙云儿小脸猛地一红,愤怒的说:“你、你把我比作是做、做那个啥的女人了?” 高飞连忙摇手:“没,我可没,就是打个比喻罢了,来证明我是从来不跟没啥感情的女人发生那关系。怎么说呢?就是响应你刚才那句话。你刚才不是说,你决不会跟没啥感情的男人做那件事吗?我也不会。” “哼。” 狠狠盯着高飞过了片刻,龙云儿才冷哼一声,转过脸小声说道:“你心里就是这样想的,也把我当做了那种人。” “唉,我是真的没有那意思,你怎么就不听呢?” 高飞有些郁闷的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闷头开车。 车子很快就穿过了市区,向东北郊方家村方向疾驰。 这时候还不到上班的点,不过路上车辆已经很多了,幸好高飞车技很过硬,车子启动又快,可谓是见缝插针,用了不到半小时就拐上了通往方家村的那条路。 这段时间内,俩人都没说话,好像无话可谈的样子。 其实他们心里都在琢磨事。 龙云儿在想:我是决不会跟他发生那种关系的,哪怕是死了。可要是拒绝的话,爷爷肯定会很失望,也很伤心,最主要的就是龙家绝后了--唉,我为什么要把那种事看的这样重要?为什么不能为爷爷,为龙家想一想,必须坚强的活下去?最多,最多就是当做被狗咬了一口。 高飞却是在想:长的虽然还可以,不过身材却像是豆芽那样了无清趣,真要是跟她那样,绝对是一种折磨。只是话又说回来了了,我要是不献身的话,这丫头片子差不多就会死定了,老龙那儿就会伤心的要死。么的,到底是救她,还是不救?话说这男人本事太大了,也不是啥好事。要不看在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份上,我…… 想到这儿时,高飞看向了龙云儿,说:“要不这样吧,我就发扬一下雷锋精神,舍身救你一次?” 看到龙云儿那双大的有些过份的眼睛,就这样直愣愣的盯着自己,高飞忽然很后悔自己学雷锋,赶紧讪笑着掩饰道:“你别多想,我就是想救你罢了,其实我本人对你真任何兴趣的。” 高先生却不知道,他想舍身又怕人家误会他是败类的解释,却比任何话都能打击龙云儿。 龙云儿嘴角猛地抽了几下,缓缓的说道:“高飞,你真是个烂人。” “你才知道啊?真是孤陋寡闻。” 高飞有些扫兴的撇了撇嘴,不再理她,加大了油门。 同时心中也绝了‘救死扶伤’的念头,因为龙云儿说出来的话也太伤人了,他不惜献身救人却被当做烂人,换做是谁,谁心里也不会高兴的。 车速在四车道公路上风驰电掣,奔向方家村。 龙云儿骂了高飞一句烂人后,就扭过头看向了车窗外。 刚开始时,她还是一副淡然的样子(一般来说,很有优越感的人来到乡下,看到红砖瓦房后,就会拿捏出一副不屑的嘴脸,籍此来证明她的高贵,更何况龙云儿来自香港?在很多港人心目中,大陆的乡下,可是跟现代文明不搭边的),但渐渐的,她的眼神中出现了惊诧的神色。 尤其是到了方家村地界时,看到一栋栋拔地而起的现代化写字楼,高档住宅小区,路边四处可见的草坪、花木,还有身穿新潮时装行走在大街上的帅哥靓女后,龙云儿终于忍不住地问道:“这、这是什么地方啊?” “方家村,就是我居住的地方。” 高飞随口回了一句。 “方家村?这就是方家村?” 龙云儿眼神里的不信神色,更加的浓。 在来内地之前,龙师父就已经把高先生的资料给调查清楚了,知道他当前住在姥姥家,也就是冀南远郊的一个小村子。 在龙云儿的印象中,华夏内地除了京沪津深广等特大城市外,就连齐鲁省会冀南,与香港相比起来,就像一个都市女郎与村姑的差距。 所以刚才车子经过冀南市区时,龙云儿看着道路两旁的建筑,还有路上的行人穿着,虽然没有说什么,不过眼里的不屑却始终没有消失。 龙云儿的这种心态,就像十年前的城里人,明明混得都开始吃救济了,可在腰包变鼓的乡下人面前,却总是拿捏出高高在上的嘴脸,来标榜他是高贵的。 虽说龙云儿现在可不是靠吃救济过日子,但老天爷也敢保证,假如她能恢复健康,别说是靠领救济金过日子了,就是去要饭,龙师父也不会有丝毫犹豫--一个快死的人了,有什么资格来显摆她的高贵? “昂,这就是方家村。” 眼角瞅到龙云儿很震惊的样子后,高飞心中也有些得意,特意放缓了车速。 放在一年多之前,方家村就是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闲置的土地虽然不少,可都是一些不长庄稼的盐碱地,包括方家村在内的附近三个村子,人口加起来还不到两千人,村里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挣钱。 虽说方家村也有几个方立柱这样的‘能人’,靠种植草梅挣下了几十万的身家,但可惜的是这种人太少了,全村两百多户,倒是百分之九十的家庭,都处在撑不死、饿不着的尴尬水平线上。 干脆的说就是,一年多之前的方家村,就是个没有温饱之忧,却没任何发展前景,村里姑娘可劲儿的外嫁,外村姑娘却不屑来这儿的‘穷乡僻壤’。 方家村,那时候就是‘贫穷’的代名词,就像他们村前的那条公路,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建起来后,就再也没有修过一次,坑坑洼洼被人遗忘了那样。 仅仅一年多的时间,方家村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暂且不提已经形成规模的几个高档小区,也不说路边的大型超市,银行等,单说入住这片区域的企业吧。 除了处于领头羊位置的天涯集团,还有至少三十家以上的名企,据说南韩最著名的电子公司,已经在这边考察完毕,准备投资三十亿在这儿建造冀南地区的第一家分厂-- 总之,以方家村为中心点呈扇面形式向东、西、南三个方向辐射的五公里内,无论是城镇建设,还是绿化面积,公共设施都让人无法相信,这儿竟然是农村。 如今的方家村,就是冀南地区的特区,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就被打造出了国际都市(缩小版)的样子。 当然了,相比起那些真正的都市来说,方家村还是随处可见‘暴发户’的影子,毕竟缺少了文化底蕴。 但这有什么呢? 佷多人就喜欢生活在浮躁的地方,只要有体面的工作,让人羡慕的福利待遇,就不用在意其他东西了,毕竟像文化底蕴那种东西,可不是有钱就能拥有的。 话说一个真正的贵族,需要最少三代人的积累,沉淀才会出现。 这对刚刚改头换面才一年多的方家村来说,那是连想都不用想的了。 “不可能吧?” 龙云儿打量着车窗外:“方家村不是农村吗?我看过这边的资料,倒是谈不上什么穷山恶水,可充其量就是你们大陆的一个普通乡下罢了,怎么可能会是这幅样子?” 高飞没有再跟她解释什么,只是抬手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牌坊:“喏,相信你应该认识汉字吧?” 龙云儿向前面看去,就看到一个高大的仿古牌坊。 牌坊是白色的,远远看上去就像是用汉白玉雕刻而成的那样,上面写着三个大字:方家村。 “这儿真是方家村?” 龙云儿喃喃的说着,擦了擦眼睛又看向了右侧,问道:“高飞路?” “高飞路?” 高飞愣了下:“什么高飞路?” 龙云儿抬手,指着路边的翡翠绿色的指路牌,说:“相信你应该认识汉字吧?” “废话。” 高飞骂了句侧脸看去,只看了一眼,就猛地踩住了刹车,脸上攸地浮上一抹红色,吃吃的说:“这、这是谁啊,这样无聊?” 翡翠绿色的指路牌上,清楚写着‘高飞路’三个字。 高飞最近一次来方家村,是解红颜决心以自身为饵的那个晚上,不过当时天黑,他没看到这个牌子。 “高飞路。嗯,看来这是用你的名字来命名的了。” 龙云儿说着,脸上带有了讥诮的神色:“我早就听说内地人最擅长拍马溜须了,今天一看,果然是名不虚传啊。高飞,你应该告诉那些人,仅仅拿你的名字来命名这条路还不够,最起码得搞个大广场,竖起你的雕像,底座上写着你的光荣事迹,以供后人瞻仰才--咦,果然是这样!看来我跟那些拍你马屁的人,很有几分‘英雄之见略同’的意思啊,哈,哈哈!” “你鬼笑个毛啊,好像夜猫子那样。” 高飞没好气的骂着,顺着她抬手指着的方向看去,有些发红的脸色,攸地苍白了:在方家村牌坊后面的小广场正中间,果然有一尊青铜雕像。 那个雕像坐北朝南,高约十五米左右,是个身穿中山立领装的年轻人,左手掐腰右手抬起,食中二指并起指向远方,眼神坚毅,紧抿着嘴角--风吹来后,竟然有几分他要御风而去的超然意境。 高飞很熟悉这尊雕像的样子,因为就是他。 方家村村口的小广场上,竟然竖起了高飞的铜雕。 “沃曹,这是怎么回事?” 高飞傻楞半晌,无力的靠在了椅背上,喃喃的说:“这是不打算让我在这儿过了。” “你就装吧。” 龙云儿一脸的鄙夷神色。 第1633章 你给老子闭嘴! 在确定自己看到的小型都市就是方家村后,龙云儿在震惊之余,很快就释然了。 她早就听说大陆内地有一个词语叫做:特权。 而身为京华高家的高飞,无疑就是拥有特权的那些人之一。 因为某些因素,高飞被高老头分出了高家。 他虽然不再是高家的人了,可身上依旧流淌着高家的血脉,这一点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而高老头为了弥补对他的不公,绝对会通过某些方式,给予他最大的补偿。 比方确定高飞要在方家村落户后,就开始利用特权,把包括‘优惠政策’之类的东西,向方家村大幅度倾斜,甚至会说动诸如南韩某电子集团这种跨过名企来这儿投资。 相信依着高家在华夏的能力做到这件事,应该没任何的难度,毕竟请人家来支援方家村建设,只要给人家足够的好处……相信应该没有谁拒绝的。 直白点的说,龙云儿看到眼前的方家村后,第一反应就是高家利用特权,不顾损坏国家利益,也要给他创建一个优越的生活环境。 尤其是看到路边写有‘高飞路’的指路牌,看到牌坊后面的铜雕后,龙云儿更加确信她所想的没错。 如果说把一条公路命名为‘高飞路’还有情可原(不管怎么说,方家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都是沾了高飞的光)的话,那么给他在广场上竖起铜雕--这也太卑鄙了。 卑鄙的不是高飞,是那些想方设法拍他马屁的人! 什么人才有资格,被人立像? 暂且不提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那样的明君,也不要说屈原、冉魏王、岳武穆这样的英雄,就算是新华夏开国的那些伟人们,又有几个被立像的? 更何况,立像又代表了另外一层含义:通常就是某个做出惊天贡献的人离世后,才会被人立像缅怀的。 至于给活着的人立像,应该是在蜡像馆里吧? 像那些靠姿色、靠演技唱歌成名的艺人们。 可是方家村的广场上,竟然有高飞的铜像! 这在龙云儿看来,不但感觉不到与‘雕像活人’同车的自豪,反而感觉很丢人。 那些为拍高先生马屁,才给他立像的人,得有多么的无耻,才能想出这个主意? 或者干脆说,这本来就是高飞的意思吧? 靠着背后特权做了点小成绩,就让人给他竖起雕像来--看着脸色大变无力靠在座椅上的高飞,龙云儿冷笑连连,再也不愿意掩饰对他的鄙视:“哼哼,你就装吧。” “装?” 高飞用力吸了下鼻子,不解的问道:“我装什么了?” “你装什么了,你自己知道。” 龙云儿开门下车,在关上车门之前说道:“以后千万不要跟人说,咱们两个认识。因为、因为我真无法承受与您这个名人认识的重量,我会被人用口水淹死的!” “沃曹,你特么的说什么呢?” 高飞真生气了,破口骂着,猛地推开门就要下车,却又缩回手,从杂物箱内找出一个棒球帽,一副大墨镜戴在脑袋上,还觉得不妥,摘下了这些东西,找出一瓶药水,倒在手心里搅和了几下,搓在了脸上。 等他把药水搓完后,他的脸色已经变成了焦黄,再贴上两撇小胡子,就彻底变成了一个中年男人,还是那种奸商模样的。 “怎么,原来你也知道丢人啊?” 看到高飞换了个样子下车后,龙云儿嗤笑一声,说:“也难为你还有点廉耻之心,提前在车里准备了这些易容用的东西。不过,我倒是觉得没这个必要,既然不要脸的做了,那又有什么可害羞……” “给老子闭嘴,你这个死三八!” 心情很差的高飞,冷声骂出一句他从来没骂过的话。 或许是心情真的糟糕到了极点,再加上实在看不惯龙云儿的冷嘲热讽,高飞在骂出这句话时,双眼猛地一亮,让后者陡然感觉到一股子寒森森的冷意,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本能的乖乖闭上了嘴。 话说以前谁要是敢骂龙云儿三八,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她都会让人家成为真正的三八--这个身体发育不良的女孩子,压根就没意识到,她在香港才具备一定的特权。 没有谁敢得罪龙师父,就连那座城市最有权力的人也不敢,因为龙师父在那些人心中,就是一个能改变他们命运的人。 可高飞才不在乎。 他保证龙云儿要是还敢顶嘴的话,就会毫不客气的一个耳光抽过去,然后再揣上一脚,让她能滚多快就滚多快的滚出方家村。 高飞不傻,他当然明白方家村广场上出现他的雕像,会带来多么恶劣的影响,甚至会在政坛上引起不小的风波,成为某些人攻击高家的借口。 他真的不知道,是谁这样无聊,竟然敢给他立像,受人膜拜--可他却知道,他在得知是谁出的这个主意后,不管那个人是谁,他都会让那个人永远没机会再接近他。 当然了,雕像是一定要毁掉的,必须要毁掉! 他不想成为别人攻击高家的借口,更不想成为别人嘴里的笑柄。 老天爷可以给高飞担保,他从没有想过要在方家村,给自己立像的幼稚、或者是傻比的念头。 他或许能允许出现一条‘高飞路’,毕竟他是真给方家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只需厚着脸皮、惺惺作态的训斥那个提议用他名字来命名公路的人,推辞一番也就算了。 但立碑--高先生刚刚摆脱了烈阳蛊,对明天的美好生活有着太多的向往,真的不想英年早逝,被人用口水淹死,自己臊死个比的。 恶狠狠骂了龙云儿一句后,高飞不再搭理她,擦着路边快步走向牌坊那边。 高飞既然不想别人看到他,当然也不会开那辆太显眼的布加迪威龙了。 看出高飞很愤怒,很烦躁后,龙云儿隐隐觉得有些事她可能搞错了,站在那儿低声咒骂几句后,抱着膀子跟了上去。 这时候,已经是早上七点多了,道路上很快就涌上了大批车辆,还有行人。 行人是从附近那些个高档住宅小区里走出来的,车辆却是从外面驶来的,还有一趟趟的公交车,从远处驶来。 新的一天开始了,到了人们该工作的时间了。 看着经过身边的路人、车辆,再加上周围那些已经使用,或者正在建筑当中的高楼大厦,豪华的店铺,操着不同口音说话的人们,龙云儿有了一种错觉:她目前正在香港的某条街道上步行。 根据龙云儿的观察,她能从车辆、行人以及超市规模大小上,判断出至少得有五万人以上的人,是围绕着方家村来过生活的。 也就是说,一年前包括方家村三个村在内的不到两千口人,在短短一年多内,人口数量就烦了接近三十倍。 这绝对是让人不可置信的,可龙云儿偏偏亲眼看到了。 “啊,你怎么打人?” 就在龙云儿边走边看,随着行人走过方家村牌坊来到小广场附近时,忽然听到有人惊叫一声后的愤怒声。 接着,就响起一个带着乡土气息的男人声音,很粗暴,没有丁点素质:“我草泥马,打你?老子还想废了你个狗娘样的呢!敢特么的来这儿满嘴喷粪,你真是活的不耐烦了!二狗,二狗呢?” 高飞先生的铜雕面前,围了老大一圈人。 二狗,就是高飞最后一次来方家村的那个晚上,给他汇报工作的保安副队长。 龙云儿就看到,一个外型猥琐,很适合捧着个破碗去要饭,穿着一身安保制服咋看咋别扭的男人,从人群中挤了过去,连声说:“立柱、哦,不,村长,我在这儿呢?” “麻痹的,你这个保安队长是怎么当的?怎么可能会让这样的傻比来村里?” 方立柱发怒时的村民野夫样子,跟他身上那身高档西装一点都不匹配。 “我、我也不知道……” 二狗擦着汗,喃喃解释着,看向了被方立柱抽耳光的人。 那是个外地人,确切地说是个外国人,来自南韩,因为他心口那块处的衣服上,挂着一个小牌牌,上面写着南韩某电子集团的字样。 小伙子长相很英俊,穿着的工装也很得体,左肋下夹着个黑色公文包,就是左边腮帮子肿起老高,一幅无框近视眼镜就在他脚下。 小伙子旁边,还站着个女孩子,正一脸紧张的挽着他胳膊,手里还拿着手机,正在偷偷录像:她要录下华夏人痛扁国际友人时的粗鲁一面,传回国内,号召千万同胞齐声谴责这种野蛮行为,号召那些爱国企业家,千万不要来这儿投资了! 二狗很郁闷。 真的很郁闷。 他是被方家村村委委任的安保副队长不假,可问题是,就算他职务再牛比,也没权利不让投资商的员工不来村里呀。 不让人家来村里,这还算什么投资商哦? 方立柱好像也觉得这样训斥二狗,多少有些强人所难,冷哼一声说:“哼,把这个鬼子给我抓起来,问问是谁指使他,敢在这儿大放厥词!” “是!” 见方立柱不再追究自己责任,二狗松了口气,马上就啪的一个敬礼,高声喝道:“来人呀,把这个鬼子给我带到值班室,好生伺候着!” “你们太不可理喻了!” 就在两个保安如狼似虎般的扑过来时,拿着手机的女孩子,勇敢的站在了年轻人面前,大声质问:“权金到底触犯了贵国哪一条法律,才导致你们对他人身侵犯,还要动用死刑?我们要向驻华大使馆反映情况,控告你们在朗朗乾坤下的野蛮行为!” 看在这是个女孩子的份上,方立柱强忍着没有爆粗口,只是冷笑一声,拿手点着权金的脑门:“你问问他刚才说什么了?” “我、我刚才就是嘲笑了一下这个雕像,别的也没说什么。” 权金后退一步,结结巴巴的说着,接连后退,真怕方立柱再抽他耳光。 第1634章 冤枉啊冤枉! 权金是个诚实的孩子,不像其他南韩人那样,说中医的发源地在他们国家,更不相信屈原是南韩血统的说法。 他出现在方家村,是以南韩大星电子集团技术人员的身份来这儿的,今天是第一天来,因为初来乍到会有三天假期,早饭后就在女朋友金立智的带领下,小游方家村,算是熟悉一下工作环境吧。 金立智比他早来十几天,是大星电子集团派来方家村的首批人员之一。 短短二十多天,金立智就知道了很多事,所以在提到方家村有条高飞路,小广场上有高先生的立像时,尽管没说什么,但眼神中却带出了鄙夷、嘲讽的色彩。 她跟龙云儿在刚看到高飞路,高飞的雕像时的感受,是一模一样的,不过因为身处异国他乡,不敢随意评论什么罢了。 但权金却不在意这些。 诚实的孩子嘛,心里有什么却藏着不说,那算什么诚实? 说实在的,在没有看到雕像前,权金还是对他未来的工作环境很满意的,这儿的人好像受韩文化的影响,不管是男女老幼都很懂礼貌,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走个迎面时,也会冲对方友好的一笑,相互让路--让他有了家的感觉。 更为南韩文明能够影响到华夏乡下,而自豪,从而决定要为方家村建设的更加美丽,而贡献自己那份微薄的力量! 不过,权金这种感觉,在他看到小广场内的高飞雕像后,就荡然无存了,继而变成了愤怒,是那种文明人流落非洲,被一帮野蛮人狠狠爆了菊、花的愤怒。 他只是仰望着雕像,用不怎么熟悉的汉语笑道:“都说华夏人是最最愚昧无知,也是最大肆滥用特权的了,果然是这样。一个靠着深厚背景,掠夺其他国人利益才做出点小成绩的年轻人,竟然被人立像膜拜。唉,用我们家乡的俗话来说就是,马不知脸长啊--唉呀,你怎么打人!?” 权金敢发誓,他这番话是发自肺腑的,不带有一点点的个人因素,只是代替纯朴善良保守特权压迫的华夏底层人民,抒发一下不敢说的不满罢了。 谁能想到,话还没有说完,就有个大汉扑上来,狠狠甩了他一耳光。 并且,这个人好像还是方家村的最高行政长官,不但动手打了他,还要让人把他给拖到保安值班室狠狠收拾一顿。 真是岂有此理,华夏人就是野蛮,哪怕是穿的再好,也无法改变他们的本质! 就在权金很诚实的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脖子一梗正要义正辞严的说什么时,那个叫二狗的乡巴佬,竟然像被烧了屁股的猴子那样,猛地扑过来,一拳就狠狠打在他嘴角上。 砰的一声,二狗一拳就把权金打倒在地上,让人搞不懂他那么瘦巴巴的,怎么会有这么大力气,好像权金刚才那番话,是杀了他老子那样。 一拳把权金放倒在地上还不罢休,二狗又跳了过来,抬脚没头没脸的对他很踹,边走边骂:“沃曹,你特么的算哪根葱啊,敢对飞哥的雕像胡说八道,今儿要是打不死你,老子以后就别在方家村混了!” 不但是他,还有他那两个手下,也不顾金立智的尖声阻拦,饿虎般的扑过来,对可怜的权金拳打脚踢。 “来人呀,救命啊,打死人了呀--你们为什么不管啊!” 金立智尖声叫着,扯住二狗的衣襟,向周围围观者求援。 周围至少得有上百人,不但有许多在附近晨练的老头老太们,当地的上班族,还有十几个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国人。 她没有向本地人求救,因为她觉得,昔日这些看起来很可亲的本地人,只是戴着文明的面具罢了,不值得信任。 金立智是对那十几个外国人求救的,她坚信这才是文明人,是人间正义的使者,再加上他们在当地的时间也长了,肯定会有更多感受。 外国人是时侯借着这个机会,团结一致声讨野蛮行为的时侯了! 只是让金立智心凉的是,那些外国人的眼神里,竟然没有一点点‘兔死狐悲’的意思,甚至连怜悯也没有,有的只是厌恶。 怎么会这样? 就在金立智一呆,搞不懂怎么回事时,反倒是一个脸色焦黄的当地人出现了,一把扯住二狗的胳膊,把他甩到了一旁,低声喝道:“住手!” “草,你特么谁啊你?” 二狗大怒,正要挥起拳头威吓那个人时,却猛地察觉到了什么,赶紧放下手整要说什么,却看到那个人摇了摇头。 二狗马上会意,赶紧喝令他那两个手下:“住手,别打了,都特么的住手,没听到我说话咋滴?” 二狗骂人后,那俩手下才骂骂咧咧的收手。 “二狗,怎么回事?” 方立柱注意到了脸色焦黄的中年人,眉头皱起走了过来。 “立柱哥,那是飞哥,就是高总,我不会看错的!” 二狗连忙凑到他耳边,低声说了句。 “什么?” 方立柱一呆时,就听二狗继续说道:“看样子,飞哥对我们给他立像很不满,要不然他也不会化妆来村里了。” 方立柱看向了中年人,高飞冲他叹了口气。 从这一个动作上,他认出了高飞。 高飞为什么叹气,方立柱多少能猜得出,不过他唯有苦笑,扭头看向了那帮子老头老太。 呜啦,呜啦! 就在这时候,凄厉的警笛声响起。 围观的人群下意识的分散两旁,就看到几辆车从牌坊外面驶了过来。 当先的是一辆警车,后面却是三辆乌黑色的大奥迪。 有一辆车的右边车头上,还插着一杆小旗子,正是南韩的国旗。 看到本国的国旗后,被揍得好像奄奄一息的权金,就像走失三天终于看到亲娘的孩子,也顾不得浑身疼痛了,爬起来学着他们国家古代含冤平民看到青天大老爷的样子,噗通一声又跪倒在地上,以额触地接连叩首,用韩语连声高喊:“冤枉,冤枉啊!” 说来也巧,来的正是南韩驻华大使馆的人。 因为大星电子集团在南韩本国也有着太大影响力,这次来方家村投资,大使馆的人没理由不来捧下场,表示表示对海外同胞的关心,为此大使馆派来了一个高级武官:崔之龙先生。 陪同崔之龙一起来的,是振华区的一个主要领导,姓田。 田领导是空降来此的,刚来振华区没多久,在接到上面让他招待南韩客人的消息时,他很是有些不情愿。 无他,因为派系不同的原因,他一点也不愿意来被高飞所改变的方家村捧场。 当然了,最好是趁机能找出点毛病,来利用一下。 为此,他这次‘下乡’,特意点了分局最亲近他的含局长,为他跟国际友人保驾护航,就希望含局长能用专业目光,帮他找毛病。 老天爷很照顾田领导,这不车子刚来到方家村小广场上,就有人跪在那儿大声含冤了,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国际有人! 这还了得? 国际友人来华夏帮着我们搞建设,某些人却把他们逼得在众目睽睽之下,跪地含冤! 更为重要的是,恰逢人家本国的大使武官来了。 想到来振华区都快半年了,到现在还被彭云木那边的人死死压制着,始终找不到破局的机会,现在老天爷终于送上一份大礼了,田领导就激动的浑身发抖:彭云木那边不是总在为方家村唱赞歌吗?好啊,那今天就趁这个机会,把事情闹大,让他们知道一下我们的厉害! 田领导心里这样想着,顾不得等秘书开门,亲自推开车门下了车,在含局长几个警员的簇拥下,与崔之龙先生一起快步走了过去。 “冤枉啊,冤枉!” 权金更是连连磕头,哭着含冤。 他那个女朋友金立智,虽然做不出像他这么愤怒的行为,可也是小脸通红,猛地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看到权金雄前的工作牌后,崔之龙心如刀绞:这就是我们南韩子民在华夏的待遇啊,竟然被人逼到了这种地步,我今儿要是不给他作主,讨回一个说法,誓不为人也! “田先生(这儿就不称呼官职了,那玩意很敏敢,一个搞不好就会被封书),我现在很遗憾,也很愤怒。我大韩子民,竟然在贵国这样失态,为此我表示深深的歉意。” 崔之龙是个非常优秀的外交官,在看到本国公民鼻青脸肿被收收拾的不轻后,并没有发怒,而是通过深表遗憾的方式,来给田领导施加压力。 田领导在官场上混那么久了,自然能听懂崔之龙话中的意思,满脸陪笑的点了点头,再转过脸时,已经挂上了代表正义的寒霜:“谁是这儿的负责人?” 谁是这儿的负责人? 田领导当然知道,是方立柱。 而且他也曾经见过方立柱几次,因为现在方大村长,可是区里的红人,多次去区里开会,以一个村长的身份,竟然获得彭云木的青睐,典型的彭系人马啊。 方立柱就站在那儿,田领导却装看不到。 经过一年多的磨练后,方立柱更加深谙官场上那些事了,看到田领导出现后,就意识到今天这事不能善了了,尽管高飞就在旁边看着,可他是决不会露面的,毕竟在家门口痛扁国际友人,可不是多光彩的事。 方立柱,必须得把责任扛起来,哪怕是这个比许多镇长、甚至副区长都牛比的村长不干了,他也不能把这件事捅到上面去。 看了眼站在旁边的高飞,方立柱赶紧向前几步,陪着笑脸说:“田领导,您来了,怎么不提前打个招呼,我也好欢迎……” 田领导一摆手,淡淡的说:“我来方家村,是陪南韩大使崔先生来看望南韩友人的,不是来接受你欢迎的。行了,多余的话就不要说了,现在就给崔先生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吧。” 田领导给了个没脸后,方立柱不敢多说什么,只好把事情发生经过,仔细讲述了一遍。 第1635章 立像的理由! 既然已经豁出去要全力扛下这件事了,方立柱反而不紧张了,用很客观的语气,不偏不倚的把事件经过,仔细说了一遍。 他的话音未落,田领导就一脸骇然的问道:“啊,什么,就因为国际友人嘲笑了什么雕像几句,你这个干部就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国际友人滥用私刑?真、真是野蛮的够可以,乱弹琴!” 接着,田领导看向了崔之龙,一脸痛心疾首的样子:“崔先生,真的对不起啊,我是平时没有教导好这些底层干部,这才出现这种有辱国体的事件。对此,我在这儿代表全体华夏同胞,向你表示深深的歉意。” 说着,田领导对崔之龙深深弯腰鞠躬,态度诚恳。 崔之龙没有客气,傲然接受了田领导的赔礼道歉后,才用流利的汉语说:“田先生,其实这也不关你太多的责任,左右不过是贵国的最基层干部,素质不够过硬罢了--多余的话,我也不想再说了,一切都由贵国政府处理。但我必须得说一句话,那就是我们南韩大星电子集团,将撤回在方家村的投资。这一点,毋庸置疑。” 南韩大星电子集团,已经跟方家村这边签订了投资协议,并且派来了一个副总裁,带领一个专业团队,早就在十几天前,就开始了选址,准备建厂的一系列工作。 崔之龙很清楚,大星电子集团的初步计划,是要在方家村投资三十亿的华夏币建厂,可以说是冀南地区最大的韩资。 不过崔之龙也知道,大星电子集团在这边建厂初期的谈判,一点都不顺利。 这边根本不像别处那样,给予大星电子极其优惠的照顾不说,还夺走了很多利益,要不是看在方家村以后发展前景很不错的份上,骄傲而精明的南韩人,是决不会吃这种亏的。 崔之龙只是大使馆的武官,跟大星电子没啥关系,他之所以敢放出话来,说要让大星电子撤回投资,那是因为笃定大星电子肯定会明白他的苦心,借此机会向方家村提出一系列的补偿。 至于大星电子到底会不会撤资,崔之龙是不会干涉的。 他只是看穿了田领导的心思,配合一下罢了。 果然,听崔之龙说出如此硬气的话来后,田领导脸上的遗憾神色更浓,再次弯腰鞠躬赔礼道歉:“崔先生,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一定会给您个满意的答复--方家村有这样素质低下的干部,纯粹是我们有些领导识人不明,我会向上级领导如实汇报的,现在,请先允许我处理好眼前。” “嗯。” 崔之龙傲慢的点了点头,从鼻子里发出了一个音节。 田领导转身后,脸上再次换上了为国为民的大义凛然神色,冲方立柱低声喝道:“方村长,你知不知道到底做了些什么?” “就为国际友人嘲笑了几句这个雕像,你就不顾自己身为国家干部的身份,对人进行野蛮的攻击!哼,这算什么?限制他人言论自有?以前,我只是听说过很多基层干部作风粗暴,今天一看果然是这样!” 田领导越说,越激动,快步走到高飞的雕像面前,抬手指着,发自丹田的声音,仿佛在整个宇宙间鼓荡:“我不知道这个雕像是谁,我只知道在华夏的所有雕塑,都是受人尊敬的大圣大贤!” “可你们呢?却在这儿树起了某人的雕像,难道他比老领导(著名领导)还要威望高吗?有什么资格竖在这儿?就因为他为方家村的建设,出了那么一点点的力气?” 田领导转身,望着西边那些围观者,痛心疾首的大呼:“有些人要巴结这个人,我不反对。可我想说的是,着些人在巴结他时,为什么不考虑一下人民的感受?” “昂?” 田领导双眼看天,神情激动:“依着我的拙见,这地方完全可以竖起一座假山,哪怕是一只动物的雕塑,那样也会让村民们看着顺眼,而不会某些就知道溜须拍马的干部绑架视觉,造成极大的污染嘛。” “在这儿,我郑重向大家声明。第一,雕像很快就会被撤掉,第二,我会处理当初建议在这儿竖起雕像的人,无论他是谁,背景有多深厚,我拼出头上的乌纱帽不要了,也要处理这个厚颜无耻的人,还这个世道一个朗朗乾坤!我可以用我的人格,我的当性来保证,我会--唉哟!” 就在田领导义愤填膺喊得最带劲时,忽然就觉得后脑勺一疼,脑袋瓜子嗡的一声叫:有人用棍子在他后脑勺上敲了一下,力气虽然不大,但也不小了,很疼。 “谁!?” 田领导很疼,很生气,猛地转身正要喝令含局长,把胆敢袭击国家高级干部的恐怖分子给抓起来时,却一下子愣住了。 在他背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四五个老头老太。 最前面的那个白胡子白头发,手里举着拐杖,气的胡子乱动,看年龄至少也得九十岁左右了,就是他刚才用拐杖狠狠砸了田领导脑袋一下。 白胡子老头身边那几个老头老太,也得八十岁往上了。 华夏向来都讲究‘以孝治天下’,更有‘百善孝为先’的说法,尤其是这些年过八旬以上的老头老太们,那可是一个超然的存在群体。 他们没有任何权力,但在华夏人心中,他们却是唯一能‘上打昏君,下打奸臣’而不担负法律责任的一些人。 今儿别说是揍得田领导一个处级干部了,就算是来个厅部级干部,方大爷揍了也是白揍。 “啊,老、老人家,你、您这是什么意思?” 田领导很纳闷,搞不懂方大爷干嘛要揍他。 “什么意思?就是要打死你这个乱放狗屁的东西!” 话说方大爷年轻时,也是个暴躁脾气,能够活这么也实属罕见了,嘴里骂着,就颤巍巍的举起拐杖再次砸向了田领导。 “老人家,有话好好说嘛,不要动手动脚滴!” 田领导虽然不敢反抗,可也不会呆在原地等着挨揍,赶紧敏捷的后退,躲在了含局长后面。 被田领导刚才表现给气的不轻的方大爷,毕竟是年龄大了,追不上他,放下拐杖气呼呼的说:“你个不了解情况就敢乱放屁的小崽子!你给大爷我听好了,这尊雕像是我们‘村老年会’提议的!是经过附近五个村子全体三千九百村民全部同意后,才竖起来的!” “就是,就是!” 旁边的王奶奶也气的不轻,指着田领导颤巍巍的骂道:“你算个什么东西?啊,我们乡下人给那孩子立像,是感激他让我们过上了好日子,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他,才想到了这办法。你屁事都不知道,就嚷着要撤掉雕像,你就是欠揍!” 另外一个老头也说:“在我们这儿,那孩子就是我们的万家生佛,是绝对不许被人肆意侮辱的。刚才那个南韩小伙子,之所以挨揍,就是犯了我们这儿的大忌!” 这个老头是个有文化的,说话没带脏字。 方大爷又把话接了过去:“你说我们不该在这儿给那孩子立像,我倒是不明白了,我们只是在我们村口立像,又没有立在你家大门口,你有什么感觉不得劲的?要是不信,你去立像后面看看,是不是我们五个村子的所有具备选民资格的人名,都雕刻在后面?那是经过大家同意的!” “这儿是方家村,我们这些老不死的,好不容易想到这么个法子,来感激那个孩子,你却说要处分我们。好啊,那就处分我们吧!是不是要把我们抓到派出所里去?” 有文化的老头说着,伸出双手走向含局长:“我老王这辈子都没去过派出所,这么大年纪了才碰到这么个机会,真是幸甚啊。小同志,你别退,快按照你们领导意图,把我们都抓进去好好处分一下吧。” 含局长哪敢啊,此时正后悔跟着田领导来这儿呢,只能陪着笑的连连后退。 “行了老王,别跟这些崇洋媚外的贪官啰嗦什么。” 身为老年会会长的方大爷,用力顿了下拐杖,看着崔之龙说:“刚才这个外国人也说了,他会让那个什么大星电子集团撤资。正好,昨天那叫什么杰克的美国人,还去我们老年办公室,说他跟那孩子是好朋友,也想要那块地建厂。那时候,咱们不是没办法答应吗?这下好了。” “立柱,你小子给我滚过来。” 方大爷骂着他的大孙子,瞪着老眼说:“去告诉那些扛着仪器满地跑的南韩人,就说我们方家村没地方了,让他们别瞎忙活了!” “就是,就是,俺就瞅着这些南韩人不顺眼,敢讽刺那孩子的人,还是什么好东西了?” “行了,立柱,你就听你爷爷的话,去找那些南韩人吧,把我们老年会的意思说清楚!” 其他老人,也都纷纷发言,催促方立柱去找人。 方家村老年会,年初才成立的,只要附近五个村年过75周岁的老人,都有资格加入,宗旨就是‘为造福后代子孙而发挥余热’,类似于长老会。 别看这些老头老脑不会参与村子经济建设,可他们集体发出来的声音,却能号召五个村接近四千人。 把通往外界的那条公路命名为高飞路,为高先生在小广场立像,都是他们的建议。 其实当初他们在提出给高飞立像时,方立柱等几个村的村长还是不同意的,毕竟这也太有些惊世骇俗了,还会让人觉得他们是在拍马溜须。 不过那帮老人的一番话,让他们乖乖的闭上了嘴:兔崽子们,国家给好政策好多年了,你们都做什么了? 有谁带领你们,这样痛痛快快的赚外国人的钱的? 不就是给他立像吗? 就是让所有来方家村的人都知道,是他带领我们过上了好日子! 以后谁要是再做出这么大贡献,我们老年会还会说服所有人,给他立像的! 第1636章 你算个什么东西? 挣钱,挣大钱,挣外国人的钱! 让外国人来方家村这块昔年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打工,让方家村在短短一年多内,就成为了小型都市! 以方家村为核心的五个村子,所有上学读书的孩子,学费全部由村里掏,所有年过六十周岁的老人,在领取政府给的那部分养老金后,每人每个月再额外领到村里发放的五百到一千的养老金。 方家村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都是因为去年时村里来了个年轻人。 就是他改变了方家村等村子的命运,在这些思想顽固、保守的老头老脑心中,那个年轻人是大家的万家生佛,理应给他立像。 并定下规矩:任何车子,不管是来自哪儿的,经过立像前时,都不得鸣笛;任何人,都不许对雕像有半分的不敬--为此,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巡逻小组。 老年会的力量是强大的,方立柱等人只好接受,要不然会被他们拿拐杖砸死的。 当今社会,只要有钱,就没有办不了的事,在决定给高飞立像后,方家村马上就行动起来,仅用了短短的一个礼拜,就把雕像竖了起来。 或许真是天意,雕像竖起来的那天,高飞恰好被困在河底古墓,九死一生这辈子都别想出来了--得知这消息后,方立柱在沉痛的悲伤之余,也算是松了口气:高飞要是真挂了,那么这个雕像立的可就名正言顺了。 给死人立像,总比给活人立像要容易让人接受很多,这是个事实,与冷血、没良心等词无关。 也正是高飞陷进九死一生的境界,所以方家村这边对他更是‘缅怀’的很,绝不允许任何人嘲笑这尊立像。 所以呢,当方立柱听到国际友人在雕像前胡说八道时,满腔的沉痛就化为暴力发些了出来,狠狠教训了权金一顿,结果却恰好碰到田领导,跟南韩大使馆的人来方家村。 如果是放在以前,面对南韩大使这样的高人,方立柱肯定会心慌的,毕竟不管他在方家村有多么狂,可终究是个没见过多少大世面的村干部。 不过让他狂喜的是,高飞竟然也到场了。 高飞没有死,回来了! 尽管他是乔装打扮,一看就知道没脸见人,同时也证明了他对方家村给他立像这件事很不满,但总的来说,方立柱却不在乎这些:只要高飞能好好的活着,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再说了,就算高飞不爽方家村给他立像,可也是老年会那帮老头子坚持的,他方立柱只是个执行者罢了。 此时,在方大爷怒砸田领导后,又愤怒于国际友人的嘴脸,逼着他去把南韩人赶出方家村,方立柱马上就看向了高飞。 站在人群中的高飞,微微点了点头。 正如方大爷所说的那样,现在方家村可是个金银宝地,在天涯集团的带领下,短短一年内就有超过十数家的知名国外大企业入内。 当然了,这一切都离不开高飞的暗中运作。 他有美国离子基金、英国菲利普家族、德国日耳曼之光,甚至在俄罗斯、古巴都有着大量关系,要是不动用他们才是傻瓜。 刚开始,这些企业入驻方家村时,都是看高飞面子的,投资不是很大,甚至有两个单位在筹划之前,决策者就做好了亏损的准备,准备等亏损的承受不了后,就关门大吉。 这些单位开始运行后,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了赢利,引起了他们极大的兴趣,并派出专人调查怎么回事。 那些专业调查小组为此耗时半个月,最终得出了一个让外国人目瞪口呆的结论:方家村的风水,特别好! 具体的来说呢,就是在方家村的企业,除了环境不错之外,无论是生产质量还是广告宣传,都无法与别处的同产品相比,但就是好卖,甚至是脱销。 绞尽脑汁都没搞清楚咋回事的调查小组,一个偶然的机会听上了年纪的村民说什么,现在方家村的风水格局有了质的改变,以前死气沉沉的晦气荡然不见,唯有鲜活的灵气围绕村庄…… 调查小组马上就转移了调查目标,重金从宝岛请来了一位大师。 那位风水大师刚来到方家村的牌坊前,还坐在车里呢,就抚额惊叹:唉哟,这不是个聚宝盆么,实乃经商的绝佳之地!谁要是来这儿投资建厂,就是想亏本都难啊!你们看,现在这村子的格局,是不是个很像个聚宝盆? 原来世间竟然有这样的风水宝地,在这儿做生意想亏损都很难! 靠,既然这样,那还不抓紧投资,等待何时? 于是乎,各大企业立马住家投资额度,两个月内入驻方家村的总资产,就翻了十倍,更有大批专业技术人员来到此地,磨刀霍霍。 方家村是块投资的风水宝地这条消息,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蔓延开来,结果就是造成现在方家村‘寸土寸金’的形式了。 当然了,这种消息是上不得台面的,但越是藏着掖着的消息,传播的速度就越快,并迅速冲出国门,走向世界了…… 现在方家村的村委会,每天都得接待至少三个外地企业的前来洽谈投资小组--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崔之龙却拿着大星电子要撤资来威胁,方家村的长老会才不会含糊,马上就撵着方立柱去找南韩人。 得到高飞的同意后,方立柱马上就拿出电话,拨了个号,左手掐腰好像领导那样,语气不善的说了几句什么,不等那边有啥反应,就很霸气的扣掉了电话,然后就斜着眼的看着崔之龙,小声嘟囔:“你个死棒子,就等着好看吧!” 崔之龙此前就遇到过几次这样的事,本国利益受到损害后,马上就用撤资来威胁地方上,然后就会收到更大的利益,屡试不爽。 可现在,他却有些傻眼,没想到方家村的态度竟然比他还要强横,丝毫不在乎数十亿的投资相貌能不能留下。 相比起目瞪口呆的崔之龙来说,田领导则更是彷徨不知所措了。 他奔向借着国际友人被野蛮的方家村人暴打事件,引申到官场上去,拿方立柱这个小村长当突破口,给那边一套凶狠的联合组合拳,彻底把对方打晕,从中获取更多利益的。 只是他做梦也想不到,他方才的那番即兴表演不但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反而让他陷进一个无比难堪的地步:一群七八十的老头子,把他骂了个体无完肤不算,还敢动手打他,偏偏他除了受着外,没有丁点的办法。 你算个什么东西? 这句话对于田领导的打击,可以说是致命的。 如果是年轻人冲他骂这句话,或许还不会有啥事,关键是这样骂他的是一群老人! 在自古以来就提倡‘老人是个宝’的华夏,某个官员要是获得了老人们的爱戴,那么他就算没有辉煌的前程,也会在民间留下清白的名声。 同样,一个官员要是被一群老人拿拐杖砸脑袋,还骂他是什么东西--相信他的仕途就此终止了:不管他是属于谁的人,工作能力又有多么强,谁也不敢再用他了。 更何况,刚才他可是亲眼看到,有很多围观者拿着手机拍摄的,相信最多到中午,他此前所遭遇的一切就会在网上看到,然后引起极其大的恶劣影响。 当代社会,一个官员的丑恶嘴脸一旦被在网上曝光,结果只能是黯然走人,才不会管你老子姓李还是姓马。 跟田领导一起下来的含局长,此时正为自己刚才‘没来得及’有所动作,而冷汗直冒,同时也大呼侥幸,悄悄走开了几步:远离田领导这种倒霉鬼,就是远离危险啊! 这时候,跪在地上的权金,跟他的女朋友金立智也傻了:被痛扁了一顿还不算,还会连累到集团? 崔之龙不知道大星电子集团为啥来方家村投资,权金俩人却很清楚:大星电子从去年起,就因为董事长的一个错误决定,给集团造成了聚大损失,受到了董事会的严厉批评,声称一年内要是不扭转集团现状,将会重新推选董事长。 压力山大的董事长,就是在走投无路快要绝望时,得知华夏竟然有个任何企业入驻,都能回报颇丰的风水宝地,立即就特别重视了起来。 因为地域的关系,自古以来朝鲜半岛就受大陆传统文化影响,他们也很信任风水学之说。 当然了,他们很固执的以为,风水学的起源地是朝鲜半岛的‘东方仙派’,只是在中土发扬光大罢了。 本身就是一名虔诚道教弟子的董事长,马上就孤注一掷,派心腹手下赶来了方家村,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在这儿投资建厂,希望能收到让他惊喜的回报。 这在大星电子集团内不是什么秘密,而且很多职员也都相信这些,所以董事会并没有反对,只是冷眼旁观。 南韩人在付出很多努力后,终于获得了在方家村投资建长的资格,总部已经为此做好了全部准备,就等着在下月一号正式动工呢。 就在这节骨眼上,因为权金嘴巴犯贱,惹恼了方家村人,老年会那群老头,蛮横的要求大星电子退出方家村--权金现在魂儿都飞了,连身体上的疼痛都感觉不到了,就知道傻愣愣的跪在那儿,一动不动。 “抱歉,请让让,请让让!” 就在小广场上围观人越来越多时,七八个身穿工作装的南韩人,连声道歉的从外面挤了进来,带队的正是大星电子在方家村的最高领导权志行。 权志行脚下的运动鞋上沾满了泥土,在接到方立柱的电话时,正在附近野外勘察建厂地质。 听方立柱在电话中,语气很不善的说要与大星电子解除合约,收回土地后,权志行就好像被晴天霹雳给劈了一下那样,差点栽倒在地上。 连勘察地质的仪器也不要了,立即用最快的速度跑了回来,想搞清楚到底是咋回事。 第1637章 以德报怨! 权志行刚挤进人群,一眼就看到了跪在地上发呆的权金,还有金立智,心中就是一沉:难道是这两个小人物惹得祸? 说实在的,权志行还是很看好权金俩人的,要不然也不会把他们当做精兵强将带来华夏了。 当然了,喜欢归喜欢,当权金俩人在影响集团利益时,权志行会毫不犹豫的把他们抛弃,来平息方家村的怒气。 在方家村建厂,力争在半年内取得效益,这是董事长给心腹权志行下的死命令,由不得他出任何差错! 随后,他才看到那辆挂着本国国旗的车子,与一脸尴尬之色的崔之龙。 心思电转着,权志行没有理睬权金,也没有去管崔之龙(他曾经有机会见过崔之龙两次,知道他在驻华大使馆工作,不过当前火烧眉毛之下,他也顾不得去打招呼了),快步走到方立柱面前,伸出双手脸上带着谦卑的笑容:“方先生。” 方立柱对权志行的印象还是不错的,为人谦卑,热情,大方。 尽管方立柱也很清楚,南韩人骨子里都有某种劣根性,但只要能靠谱的来方家村投资,他还是很欢迎的。 “权先生,很抱歉啊,今儿这事我可帮不了你了,事情是这样的。” 又看了眼高飞后,方立柱才低声把事情经过详细叙说了一遍,末了双手一摊,满脸都是无奈的说:“权先生,你也知道高总在我们方家村人心目中是什么地位,尤其是那帮固执的老人家们,更是绝不允许任何人诋毁他,所以在贵集团辖下员工做出不理智行为,贵国大使馆崔先生态度强硬后,我们才只能选择请你们离开。” “啊?” 听方立柱说完后,权志行差点昏过去:我还以为是我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呢,搞了半天是这样啊! 想都没想,权志行抬起右脚,狠狠踢在了权金脑袋上,直接把他跺倒在地上。 相信看过韩剧的人,都会发现那边有个爱动手打人的习惯,尤其是那些野蛮女友,抽男主角后脑勺的动作,更是炉火纯青,所以权志行狠踢权金,也是很正常的。 权金的惨呼声中,权志行正要再给金立智来一脚时,却又放了下来:无论有多么生气,也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去殴打一个女职员的。 “你们两个,从现在起就已经不再是大星电子集团的职员了,稍后会有专人送你们回国!” 权志行脸色铁青,毫不客气的当众开除权金俩人后,又转身看着崔之龙,冷冷的说:“崔先生,这是我们大星电子集团与方家村双方之间在商场上的误会,我们不需要政客参与其间,所以还请你为你刚才不理智的行为,向方家村赔礼道歉。” 顿了顿,他又说:“当然了,是否道歉取决于你,但是否向你们领导部门投诉权,却在我手中。崔先生,请你记住,你没有权力为我们大星电子做任何决定的。你的职责,只是拿着我们纳税人的钱,在外国保护我们,请你以后在搞清楚自己是何身份后,再说话,免得给我们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你!” 崔之龙是什么身份啊,再说他今天可是站在他们国人立场上说话的,结果却被权志行毫不客气的训斥了一顿,把他视为了一只拿耗子的狗,他能不气愤吗,脸都青了,更是浑身发抖。 权志行却毫不在意,只是不客气的说:“稍后,我会如实向大星电子集团董事会,详细汇报这件事的发展经过--一切责任,还请崔先生承担。” 听权志行这样说后,崔之龙一下子呆愣当场。 如果真如权志行所说的那样,现在情况不妙的大星电子集团,肯定会把某些责任按在他脑袋上,然后跟政府索要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在南韩,同样是勾心斗角的,他崔之龙,最多只是个牺牲品罢了。 “方村长,我在此向贵村表示深深的歉意,是我们某些无知的职员,损害了我们的兄弟友情,还请原谅,拜托了!” 权志行说着,弯腰给方立柱深深鞠了一躬。 方立柱苦笑:“权先生,其实我也不想这样做啊。” 方立柱的话音未落,权志行马上半转身,对方大爷那些老头老脑,接连三次深鞠躬,说道:“各位尊敬的长辈,非常抱歉,请原谅我们的无知。为弥补我们犯下的无知错误,我们大星电子集团将会拿出一百万,捐赠给方家村的慈善部门,还请笑纳。” “一百万,哼,很多吗,当我们发脾气,就是为了要你这一百万?” 方大爷冷哼一声,双眼朝天不搭理他。 权志行又开始鞠躬,态度诚恳。 方大爷摆手,正要说什么时,忽然就听一个人说:“方大爷,这事就算了吧。” 方大爷等人一愣,就看到一个面目焦黄的男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拿出一张纸巾在脸上一抹,再拿开手时,已经露出了他的真面目。 方大爷那双混浊的老眼,立马冒光,白胡子都开始发颤:“高、小飞啊!” “啊,就是小飞!” “他没死,他又回来了!” 王奶奶等人,此时也是激动万分,纷纷围了上来,有得还老泪横流,拉着高飞的手:“孩子啊,你咋没死呢?” 被一群老头老太的围住,高先生就像被一股子暖流给包围了。 亲眼所看到这一切后,高飞这才知道他在方家村人们的心中,地位原来是这样的高:差不多要把他当做神祗给供起来了。 可他当初发展方家村,在这儿建厂的初衷,只是想自己过得地方好一些,繁华一些罢了。 方家村能给发展到现在的样子,实在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尤其是民间传出方家村在做生意的风水宝地消息后,有多少人知道,这只是他跟妮儿、海伦他们设计的一个嚎头? 至于那个调查小组从宝岛请来的风水大师,更是收了他一笔不菲的‘劳务费’,才替方家村大肆渲染的。 通过这件事,高飞猛然发现,华夏传统文化的影响力,竟然会有这样大,大到连大星电子集团董事长都把在这边建厂,当作了打翻身仗的唯一机会。 不过方家村老年会为他立像这事,却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更没想到方大爷等人,就因为权金嘲讽了他的雕像,竟然要把大星电子赶出去。 高飞可不想大星电子这样的实体企业离开方家村,更何况人家也惩罚了权金,训斥了崔之龙,还又拿出一百万支援方家村的慈善事业--从哪一方面看,高飞都得站出来打圆场了。 高飞深陷河底古墓的消息,在方家村也不是啥秘密,毕竟他出事后,方立柱也带人去过那儿,只是因为帮不上忙才会被李承明给赶回来了。 方家村的好日子,可以说就是高飞带来的,要不然方大爷等人也不会给他立像,他的生死,将会直接影响到方家村以后的发展。 自然是随着他的死去,向不好的方向发展,这是让人们无法接受的,他们真不想在过了短暂的好日子后,又慢慢变得平庸起来。 所以呢,看到他活生生的站在这儿后,围观的数百人们,都齐声鼓掌,高喊着高飞回来了,踊跃着奔走相告。 面对方家村人民的热情,高飞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只能学着权志行的样子,给大家连连鞠躬。 过了好大一会儿,掌声才停歇,人们才安静了下来。 方大爷松开牵着高飞的手,笑呵呵的说:“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怎么处理这件事,你说了算,我们这些老家伙没啥意见。” “多谢方大爷的支持。” 高飞道谢后,看向了权志行,淡淡一笑:“你是大星电子在这边的负责人?” 权志行方才可是听清楚了高飞说什么了,心中狂喜,连忙弯腰鞠躬:“是,我是权志行,还请高总以后多多关照!” “嗯,没事的,我保证只要你们真心在这边投资,就不会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谢谢,谢谢高总的支持!” 权志行大喜,吊在心里的那块大石头,这才落了地,暗想等会儿马上就捐款,可千万别给高总留下说大话、空话的恶劣印象。 高飞在方家村是什么地位,权志行在看到他的立像时,心中就很清楚了,当然知道他才是话语权最重的那个人了。 那些老头老太还有方立柱,都得听他的,只要他发话了,事情就定下来了。 “没事。”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看向了依旧呆愣在地上的权金俩人,叹了口气,说:“唉,你们能给去大星电子集团工作,肯定是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吧?” 权金俩人茫然的点了点头。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权金俩人来大星电子工作,并被受到重用,那是付出了相当大的努力,谁成想就因为说错了话,结果却…… “这次就是一个教训吧,以后不管去哪儿,都要牢记这个教训,因为我可不敢保证,所有人都像我这样宽宏大量了。” 说着,高飞看向了权志行:“权先生,我想拜托你一件事啊。” 权志行赶紧问道:“高总,您请说,只要我能做到,我就会全力去做!” “就不要再开除这两个年轻人了,也不要再惩罚他们了,毕竟人都会犯错的。我们国家有句话是这样说的,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相信他们会从这件事上受到教训的,以后会更珍惜当前的工作。” 高飞口口声声说权金俩人是年轻人,其实他跟人家差不多的年龄。 不过他在说这番话时,无论是语气,还是神态,都有着一种与他年龄不符的沧桑感,让人一点都不会感到突兀。 对高飞的要求,权志行自然不会有丁点的反抗意思,再说这是好事啊。 权金俩人真没想到,高飞会‘以德报怨’,呆愣片刻随即爬起来,接连给他鞠躬,泣声道谢。 第1638章 当初说好只是假离婚! 权金俩人只是小人物,再说他们只是犯了方家村这边的‘忌讳’,被方立柱等人把暴打一顿,再加上大星电子集团承诺拿出一百万来捐给村里,这事也就过去了。 像高先生这种层次的人,是没必要跟这种小人物一般见识的。 不过崔之龙与田领导,尤其是后者,可不是啥小人物。 就算是傻瓜,也能从田领导刚才那番慷慨激昂的话中,看出他要做什么。 对这种人,高飞是没必要客气的。 “崔先生,我相信你肯定也会从这件事中得到一些教训,希望你能引以为戒吧,你该庆幸我现在已经过了容易冲动的年龄。” 淡淡看了眼崔之龙,也不等他说什么,高飞就把目光看向了田领导,冷冷的说:“田领导,我这个人最反感的就是那种找借口闹事的人。我知道,你刚才那番做作只是想利用这件事,实现你在工作中的某些意图。但很可惜的是,你找错利用对象了。” 高飞没有威胁田领导,说要把他搞下去咋的,尽管他想搞一个处级干部,无论他去华夏什么地方任职,都不是太难的事。 他在说完这些后,就不再理睬田领导了。 不过他却能想象到田领导的下场:很快,纪委就会开始对他展开调查,田领导的对立面,要是不知道利用这次机会打击他,那也太愚蠢了。 田领导面色灰白,全身发颤,目光绝望,很想学着权志行的样子,跑到高飞面前给他鞠躬--不,哪怕是磕头也行,只要他能站出来给他说句话。 但可惜的是,高飞不再理他了,转身看向了自己的立像,轻轻叹了口气,对方大爷等人说:“方大爷,我有个要求,还请你们考虑一下。” 方大爷等人都是老成精的人了,高飞话刚出口就猜到他要做什么了,沉殷片刻才点了点头,说:“孩子,既然你觉得这是在出风头,那我们也不勉强你了。但那条高飞路,必须得保留,那是我们大家唯一能感谢你的方式了。” 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一条路,高飞倒是能接受这一点:“呵呵,说实话,如果雕像还立在这儿的话,那么我以后就再也不敢在方家村居住了,那样,我岂不是亏了?你跟王奶奶那样疼我,肯定不希望看到我亏本吧?嘿,嘿嘿,话说活人有这东西,会遭天谴的,对吧。” “行,你咋说,咱就咋办!” 方大爷很干脆的答应着,拿拐杖翘着地,又开始训斥他孙子方立柱:“你还愣着干啥呢,还不赶紧去找吊车,把立像吊走!哦,你给我记住啊,立像就算被吊走了,也不能损坏,得保存好好的,以后再用。” 高飞苦笑。 方大爷所说的这个以后,自然是暗示他死了后了--不过老人家们没文化,说话直爽,犯不着跟他一般见识,以后找机会把立像销毁就是了,这玩意不管是保存在哪儿,对高飞来说都像是一根针,扎在他心上,很不得劲。 方立柱得令后立即拍马而去。 “大家都散了,都散了吧!” 方大爷摆手,示意围在广场上的人群都散了,该干啥干啥去,总是看热闹却不拿票,未免有些让人不爽。 德高望重的方大爷说话还是很有力度的,围观者立即轰的一声散了开来,所有村民脸上都带着欣喜的笑容,就像二狗那样:飞哥回来了,咱们的小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高飞啊,你也不需要我们这些老头子陪,我们就先走了啊。” 方大爷很有觉悟的打了个招呼,率领老年会一干人马,笑呵呵的找地方悠哉去了。 至于崔之龙、田领导等人,在高飞跟方大爷说话时,就已经悄悄的溜走了。 环顾着四散开来的人群,高飞笑着摇了摇头正要去找龙云儿时,却猛地发现一个很熟悉的背影,等他定睛去看时,却又不见了。 望着东北方向,高飞自嘲的笑了下,喃喃的说:“还没有老,眼睛就已经花了。” “眼花,总比看不清事物表面要好得多。” 龙云儿从他身后走了出来,脸色平静的仰首看着立像,说:“我倒是没想到,你在方家村会有这么高的威望,让那些老人家心甘为你立像。” “那是因为他们觉得我做的够好。你刚才没听方大爷说吗,以后谁要是为方家村做出大贡献,也肯定会给他立像的。感激一个人,以这种有些极端的方式来表达,也唯有淳朴的乡下人,才会做出来。” 高飞说:“所以我基本能确定,等我死了后,他们还会给我立像的。” 龙云儿眼神奇怪的看着他,嘴巴动了动却没说什么。 高飞问:“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吧,别憋着,你身子骨本来就不好。” “我怎么感觉你在说话时,会给我一种你是老人的错觉?” 龙云儿说出了她想说出的话。 高飞想了想,才说:“可能是我饱经了太多沧桑,人看着年轻,但心却已经老了,就像方大爷那样。” “你就在这儿嚼蛆吧。” 龙云儿撇了撇嘴时,高飞手机响了起来。 手机是车上充电的,方立柱等人痛扁权金时,手机就已经响过了,只是那时候高飞没有注意到,直到眼镜第四次拨响他手机后,他才发觉。 看到是眼镜的来电后,高飞眼前就浮上了三只手的绅士样子。 那么久没有看到眼镜了,还真有些想他。 “怎么总是不接电话?” 高飞刚接通手机,眼镜低沉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刚才忙着呢,没空接。嗯,你消息很灵通啊,是刘小龙告诉你,我已经脱险的了吧?” 高飞一手举着手机,信步向村里走去:“怎么,听你声音好像很低沉的样子,是不是刘小龙又惹你生气了?” 龙云儿双手抱着膀子,缓步跟在他后面,四处打量着,当看到村后那个小山包时,脸上就露出了惊诧的神色,轻轻咦了一声。 眼镜没有理睬高飞的调侃,在那边沉默了片刻,才说:“对不起。” 眼镜从没有跟高飞说过对不起,就像从没有对他说过谢谢那样。 俩人之间的友谊,已经到了不需要说这些客套话的地步。 “对不起?” 高飞停住了脚步,轻声问道:“王晨出什么事了?” 高飞拜托眼镜去照顾王晨,到现在已经超过一年多的时间了,俩人可以说是朝夕相处,除了不在一起睡觉…… 如果是换成别人的话,在眼镜说出对不起时,第一反应或许会是:眼镜在照顾王晨的这一年中,竟然发现他深深的爱上了她。 毕竟替自己兄弟照顾他女人,结果最后却把女人照顾到炕上去这种事,可是路人皆知的桥段了。 高飞却没这样想,因为他无条件的信任眼镜,知道他决不会做出这种事来,再说人家现在正跟一法国美女热火朝天的,怎么可能会移情别恋呢? 眼镜说对不起,还是很着急的样子,就只能证明王晨出事了。 果然,眼镜低声回答:“嗯,一个姓杜,叫杜子康的人追她。” 用了大约五分钟的时间,眼镜就把他所遭遇的一切,很详细的说了一遍,末了低低叹了口气,说:“我暂时还不能确定,那个神秘莫测的三娘子,会给杜子康有关系。但我现在坚信那个杜子康,绝不是一般的公子哥--至于王晨给他追求她的机会,虽说带有一些对你的怨气,可我觉得很危险,因为那个杜子康很优秀。” 高飞拿着手机,站在那儿听眼镜说话,目光平淡的看着远处,许久都没动一下。 随着方家村经济的高速发展,村里那条弯弯曲曲的道路,早就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了,临街的那些住户被拆迁,街道加宽三十米,两旁商铺林立,已经是大势所趋了。 几百米的远处,是一家看来刚开张没多久的迪厅。 迪厅这种好像只存活在城市中的休闲产物,随着几万外来人口入住方家村,也俏俏然的跑来了,门口还站着几个身穿粉色旗袍的礼仪小姐,看起来就像一道很漂亮的风景线。 迪厅的名字有些老套,却不俗气,叫梦回从前。 王晨,她还是要走了吗? 高飞呆呆望着梦回从前迪厅那边,连眼镜什么时候扣的电话都不知道。 他在回想与王晨认识到结婚的一幕幕。 “你爱王晨吗,还是因为她曾经是你的女人,现在要主动离开你投入别的男人怀抱了,所以你才会感到难受?” 同时,高飞脑海中闪过这样一段话。 “我爱王晨吗?” 高飞慢慢坐在了路边的石凳上,手里拿着手机,盯着脚尖扪心自问。 高飞第一次见王晨,是方小艇刚来冀南时。 那时候,王晨给高飞留下的印象,就是个留着短发的小姑娘,文静,秀气,偶尔笑有下时,左脸颊就会出现一个小酒窝,显得很孩子气,也更羞涩。 那时候,高飞从没有想过要与王晨发生点什么,最多也就是觉得小姑娘很善良,很得老妈方小艇喜欢罢了,但距离见惯了美女的高先生心目中的妻子,要很远,很远。 王晨之所以成为高家的孙媳妇,这都是陈果果那妖孽乱点鸳鸯谱的原因。 当然了,王晨始终在固执的追求高飞也有关。 于是,他们两个就成了夫妻,高家为他们极其郑重的举办了婚礼,所有人都知道王晨是他高飞的媳妇。 本来,高飞从地下楼兰回来后,受尽磨难的他也有些倦了,能够与王晨这种贤妻良母,过平平淡淡的日子也很不错的,或者说是满意,觉得这就是老天爷安排的,他会努力去做个好丈夫,像很多男人那样。 可谁知道,因为沈银冰横插一脚,高飞只能跟王晨假离婚。 “说好当初只是假离婚的,为什么现在却是弄假成真了?”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抬起了头,才发现龙云儿就抱着膀子倚在街灯杆子上,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 第1639章 二龙戏珠的格局! 抬手擦了下下巴,高飞笑了笑问:“看什么呢,这样入神。” “你现在心里很迷茫,有气愤,失落,自责,嫉妒,甚至还有窃喜。” 龙云儿的话,就像一把刀子,一下子剖开了高飞的内心。 “窃喜?” 高飞双眼微微眯起,笑容攸地收敛:“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别忘了我是谁的孙女,察言观色是我的特长。你刚才都已经自言自语的说出来了,更何况在得知要跟你发生点什么时,我可是费力气研究过你的。” 龙云儿走到他身边,坐在了石凳上,翘起的秀气可爱的右脚,轻轻的颤着:“三年前你回国后,你身边优秀的女人就层出不穷,像美国离子基金的金融大腕妮儿,当今贪狼的狼主沈银冰,地下楼兰的女王、安归教的王者,远赴岭南的梁娇娇,大学教授秦城城,皇朝会所老板白瓷,十八年前的华夏第一美女解红颜等等。” “自然还有你最正式的妻子王晨。” 龙云儿看着自己的脚尖,神色平静:“这些女人好像上辈子都欠你的,这辈子都来还债,无论你有多么花,她们都像被蒙蔽了双眼那样,哭着喊着的围着你。”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龙云儿的眼神,越来越冷淡。 尽管她所说的这些,根本不算什么秘密,佷多人都知道,可没有哪个男人喜欢,有人对他的私生活评头论足。 不过他没有制止龙云儿说下去:能够听听别人的评价,尤其还是刻薄的,这对他本身有着提醒的好作用。 龙云儿就说:“如果只是一个妮儿,或者一个陈果果,那么你就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高飞终于说话了:“我现在怎么了?” 龙云儿却答非所问:“你肯定吃过花生吧?” 高飞无声的冷笑一声,懒得回答。 谁没吃过花生? “如果你只有一颗花生的话,你会很仔细的剥皮,把里面的花生米都吃下,因为你只有这一颗花生。” 龙云儿吸了下可爱的小鼻子,继续说:“但假如你有一麻袋的花生,你还会那样小心吗?相信就算不小心把一颗掉在地上,你也懒得去拿起来吧?” 龙云儿把王晨等女人比作是花生,高飞就是吃花生的那个人。 当只有一个女人时,无论她是谁,高飞都会像绝大多数男人那样,好好对待自己老婆。 但当他身边围绕太多女人,而且个个还都那样优秀后,失去一个王晨,好像根本算不了什么。 最多,也就是会觉得心里不得劲,毕竟男人都是自私的,尤其事关男女的事,相信没有哪个男人,愿意自己的妻子接受别的男人追求--哪怕是俩人已经离婚了,再也没有了感情,男人骨子里强大的占有、欲,也会让他感到不爽。 却从不会去考虑,他身边有多少女人。 男人就这样,无论他是个什么样的男人,无论他身边有多少女人,他都不许别的男人去碰他的女人。 “你错了。” 龙云儿说完很久后,高飞才说话:“第一,我从没有把女人当做是花生,我当她们是我的女人,我甘心去为她们做任何事,尽管我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照顾好每一个女人,更不该这样花心,但也不会去主动甩掉任何一个。” 高飞拿出一颗烟,点燃后继续说:“第二--没有第二。如果非得有得话,那也是劝你,以后别自以为是的来揣摩我的心思,要不然你会后悔的,龙师父已经验证过了。” 其实高飞想告诉龙云儿,决不会放弃王晨的,会去找那个杜子康,警告他以后离王晨远点儿,不管他有什么背景,身后又藏着那些高人。 有些事物牵扯到男人的尊严,宁可去拼命,也不能丢弃。 “我后悔?你让我爷爷验证过什么了?” 龙云儿一呆,再问时,高飞已经走向了街里,她只好跟了上去。 俩人沿着路边,一前一后散步似的走向村后。 在路上,有很多人主动给高飞点头打招呼。 这些人基本都是方家村的村民,有高飞认识的,也有他不认识的,但不管是他认识还是不认识的,全都含笑回礼。 经过梦回从前迪厅后,高飞忽然扭头对龙云儿说:“我会去京华,找王晨。如果她坚决要离开我,我会祝福她。如果她的意志不坚决,只是跟我赌气,那个男人不知死活的缠着她,我会把那个男人腿子打残。” “你也太霸道了些。” 龙云儿一呆,随即冷笑:“问你啊,假如王晨让你放弃所有女人,只对她一个人好呢,你会怎么说?” “不可能,我会告诉她,如果想跟我在一起,就必须接受那些女人,因为她们都已经融入了我的生命。” 高飞淡淡的说:“不管是谁,都不会把生命的一部分剥离出去的,不是吗?” 龙云儿气愤的说:“你也好像太霸道了些。” “因为我是高飞啊,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要是不霸道,那岂不是浪费了这个大好的名字?” 高飞笑了,好像神经那样展开双臂,仰首看着天空,做出了拥抱状。 看着他这动作,龙云儿觉得很恶心。 不过,当他站在后山小山包的高处,再次做出这个动作时,龙云儿却觉得他这动作看起来是那样的自然,与周围的一切都很协调。 “喂,小丫头,如果你是我的话,你站在这儿看着方圆五公里内的这片土地,你会不会感到骄傲,自豪?” 极目远眺后,总是能让人心胸开阔,暂时忘记了那些烦恼事。 以方家村为扇面形式向东南西三个方向辐射的五公里内,大大小小的五个村庄,现在已经形成了一片不带丝毫乡土气息的楼群。 闪着太阳光的蓝色玻璃幕墙大楼,那是写字楼。 窗户上挂满太阳能,楼下有小孩子玩耍的,那是居民楼。 在这些高楼旁边,是没法数清的各企业厂房,办公室。 以方家村村后小山包为起点,两排栽种整齐的垂柳,好像一条绿色长龙那样,从这边蜿蜒伸向南方,与小山包后面的小清河形成的白色长龙,相互辉映。 有袅袅的青烟,从村落中缓缓升起,那是上了年纪的人,在用烧心壶烧水,那青烟不但没有给小都市带来污染,反而平添了一抹生气。 脚下的山包半截处,是数十栋红砖绿瓦的小别墅,一栋栋的好像珍珠那样,点缀在小山包的周围,向前可远眺南方,向后则会目送小清河蜿蜒流淌。 不时有狗叫声,从村落中隐隐传来,取代了真正都市中汽车的噪音。 谁能想到,在一年多之前,这片区域还是兔子不拉屎的地方? 无论是谁,能改变或者说影响到这片土地发生这样大的变化,都会生出一种无言的骄傲,还有自豪的。 “这是个好地方。” 龙云儿点了点头,很专业的目光,扫视着四周,又说:“也是个绝佳的风水宝地。” “哦,你能看出这是个绝佳的风水宝地?” 高飞倚在亭榭柱子上,笑了:“嗯,也是,我差点忘了你是谁的孙女了。那个啥,你仔细说说,这地方好在哪儿呢?” 龙云儿反问道:“你先说说,当初是谁给你布下了这个双龙戏珠的格局?” 高飞一愣:“什么双龙戏珠?” “我们脚下的小山包,就是一颗龙珠,它后面的小清河,就是一条水龙。” 龙云儿指着蜿蜒游向南方的路边杨柳,说:“这些树,还有这条路,就是草龙。嗯,草龙就是生活在陆地上的龙。如果是在空中俯览的话,你就会发现水路两条龙,正在争夺这个龙珠。” “龙有很多种,有水龙,有草龙,还有海龙、云龙等等。” 龙云儿说道:“但不管哪一条龙,它们在潜伏不动时,是没有任何灵气的,唯有运动,与同类争抢玩耍时,才会激发出该有的灵气,改变当地的气场,从而形成人为的风水宝地。” “这五公里之内,就是个聚宝盆。” 龙云儿稍稍用力,跺跺了右脚:“咱们脚下,即是龙珠,也是财眼。龙,无论是哪种龙,最喜欢的就是金钱,所以它们才会争抢--你用这眼神看我干嘛,难道不信我说的这些?” 高飞实话实说:“你别说,我还真的不相信。你刚才也问我了,是谁给我布下的这个什么双龙戏珠的格局,那么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高飞指着四周,自豪的说:“除了那些楼房,厂房,别的都是我自己规划的。这座小山包,也是我带人铲平了山头,修建了这个平台。” “是你?” 龙云儿一脸的不信。 高飞用力点头:“不错,就是我。当初我就依着自己性子来收拾这儿的,没想到你却说什么是二龙戏珠,嘿嘿,看来,我得考虑以后是不是去抢你饭碗了。” 他觉得这小姑娘纯粹是找不到男人就拿俩鸡蛋来扯淡玩儿--如果这地方是什么风水宝地,那么此前方家村的日子咋不行? 别忘了方家村在明朝洪武年间就存在了,据说晚晴时方家老祖,还请了先生来专门看过,那时候显示怎么没有看出这颗‘龙珠’呢? “天意,这真是天意吗?” 龙云儿没有笑,只是呆呆看着高飞,喃喃的说:“你随便搞了搞,就搞出个二龙戏珠的绝佳布局?我真不相信。就算你是无意的,可你怎么知道,必须得铲平这个小山包,才能让地下财源口大开?” “什么地下财源口大开?” 这次换成高飞发愣了。 龙云儿没说话,看了下山包四周,快步走到山包平台后面,向山阴处眺望。 “你搞什么呢?” 高飞跟了过去,也向那边看。 下面数百米之外,就是静静向东流淌的小清河,还有就是一些果树。 “我在算山包原有的高度,通过下面那些果树的长势。” 龙云儿左手五指飞快的捏合着,嘴里念念有词。 第1640章 气场的形成! “哈,你还真以为自己是神仙了。” 高飞撇了撇嘴:“装神弄鬼吧,从那些果树的长势,你能算出山包原有的高度?” “当然能算出。” 龙云儿没有理睬高飞的冷嘲热讽,只是加快了运算速度,嘴上却在解释着:“山包后面这些果树,应该很早就栽种上了吧?那么你就该知道,山阴背后是不适合植物生长的。” 龙云儿说到这儿时,高飞猛地恍然大悟。 龙云儿这是在利用山包的阴影,来计算它的海拔高度。 现在山包的山头已经被铲平了,但它此前存在时,却会对山后面形成阴影,从而影响到下面的果树。 遭阴影影响的果树,与被阳光普照的果树,长势自然不一样。 那么,龙云儿就能基本确定,最北边那一排长势不好的果树,就是山包山头存在时,被日晒形成的阴影影响到的。 她只需测量出阴影形成的长度,来套用公式转换一下,就能算出没有了山头的小山包,原来时有多高了。 “七十五米左右的海拔,对不对?” 龙云儿停住了掐算,转身问高飞。 高飞看着她,慢慢挑起了大拇指,说:“你没有去学数学,真是数学界的一大损失。” 佷多人都以为算命啊,看风水之类的具备一些神话色彩,某人掐指一算就会说出未来的事儿,有些神话更带着灵异。 其实这方面的文化,基本都脱胎于周朝时的《周易》,也就是《易经》,这是一门很高深的算学,比方给人算命吧,就需要算命之人的生辰八字,再套上天干地支那一些算法,就能得出让人瞠目结舌的结果。 对此,高飞多少有些耳闻,所以在龙云儿掐算完毕后,才会这样夸赞她,毕竟通过山阴背后果树长势来判断山阴多长,再根据山阴来算出山包的原有高度,这可不是那些懂得一加一等于二的人能搞定的。 真心赞了一个后,高飞又问:“山包高度,跟你所说的那个财源口有啥关系?” 龙云儿指着脚下,说道:“原先山包高达七十五米左右时,山头肯定是坑洼不平,长满了荒草,但是不会长树木,对吧?” 高飞想了想,点头说:“对,那时候这儿就是碎石林立,荒草过腰,却不长树--听方大爷他们说,这山头上从来都没有长过树,就是一地的乱石。正因为这样,所以才没谁来承包这个山包种果树,就这样一直荒着。” 也正是因为小山包始终荒着,高飞当初在提出要购买小山包时,才没有触动任何村民的利益,用很低廉的价格,一次性就买了下来。 “那你有没有想过,这边既然长荒草,为什么却不长树?” 龙云儿又问道。 “我又不是地质学家,怎么知道这山包上为什么不长树?你有什么就说什么好吧,老是这样转来转去的绕圈子,没啥意思。” 高飞多少有些不耐烦了:“你想说什么,痛痛快快的说出来行吧?” 能够问倒高飞,表现出比他强的一面,龙云儿本来很得意的,所以在他不耐烦后,也没怎么在意,只是点了点头,说:“那是因为山包下汇集了大量特殊的气体,或者干脆说,这下面有不利于树木成长的气场。” “这个气场,就是财源口的所在。” 龙云儿侃侃而谈:“财源,在所有人眼里就是金钱的意思,而金钱属于五行中的金,根据五行说法(五行相生就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五行相克却是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来看,土能生金,但金却是克木的。既然下面是五行金的所在,那么树木自然活不了了。” “能长荒草,则是因为这个财源口,也就是土生的金脉,被山包上半部分死死压住,金脉一时半会无法贯穿最高处,而荒草与树木不一样,它们的根扎的特别浅,所以暂时不会受到金脉的影响,山头上才能长草,而不能长树。” 龙云儿来回走动着,第一次在人前卖弄她的学识,很有种好为人师的得意:“众所周知(高飞听到这句话时,就在心里嘀咕:既然是众所周知,那我为什么不知道呢),五行中的任何气场都是活动的,如果没有你来开发这个小山包,下面的金脉气场,会随着时间慢慢上侵,荒草也会一年不如一年,当金脉气场彻底能影响到上面时,荒草也不会有了,这边就变成了一堆堆的乱石。” 根据龙云儿所说,山包下面的金脉气场,要想影响到荒草绝迹,大概还需要三五百年,那时候自然产生的财源口,就会发生它的作用,在当地方圆几公里之内,就会形成一种特殊的气场。 财源的气场。 这个不起眼的小山包下面,隐藏着一个财源的气场,一旦突破地面,把气场散发出来,就会把外界的财源,全部源源不断的吸到这边。 如果仅仅是金脉气场吸取外界财源,这还不是最佳的敛财风水宝地:这地方能敛财也倒罢了,但却守不住。 于是最关键的来了,那就是这边强大的金脉气场,如果能有东西守候的话,绝佳的敛财风水宝地才会形成,而守候金脉气场的最佳守护者,莫过于华夏传统文明中最灵物,龙。 高飞抱着私念,廉价买下小山包后,开放时铲平了山头,让小山包整体大约矮了十五米左右,恰好把压制金脉气场的小山头铲除,这样一来金脉气场就提前数百年,窜出了地面,开始大肆敛财。 龙,是最喜欢金银财宝的了,这边陡然散发出极强的金脉气场,疯狂敛财的同时,也吸引了龙的到来:山包后的水龙(小清河),山包前的草龙(那条通外外界的整齐公路),一条陆地一条水上,两条龙被山包焕发出的强大金脉气场所吸引,摇头摆尾跑了过来,争抢这个气场。 龙,本来就是万物之灵,世间唯他独尊,两条龙来争抢一个财源口,都打了个不亦乐乎,别的物体,又怎么能有胆子,有能力来抢走这些呢? 所以呢,当高飞无意中铲平小山头,让金脉气场提前爆发,形成强烈的敛财气场后,不但完全改变了方家村这边的风水,让所有企业的盈利如鱼得水,还有两条龙在这儿守护,这才是前来方家村建厂的企业,在短时间内就获利的最根本原因。 “呵呵,方家村在过去数百年内,始终无法脱贫致富,那就是因为能影响到他们财源的气场,被死死压在小山包下。这地方要想改天换地,最少也得需要三百年,金脉气场才能到达表面。但你却在无意中,让金脉提前数百年出世,这才形成了方家村现在特有的火化格局。” 龙云儿抬头,看着远处那一栋栋高楼大厦,微微叹了一口气:“唉,怪不得我刚来到方家村牌坊这边,就感觉出了不一样,还以为是你请高手来布过局呢。” 高飞听的有些飘飘然,摇头得意的笑道:“嘿嘿,没想到我竟然是布‘双龙戏珠’格局的高手,这可是我从没想到过的。” “你得意什么呀?” 龙云儿冷笑了一声,开始给高飞泼冷水:“如果让我爷爷,哪怕是我来这儿布局,我也会把这‘双龙戏珠’格局布置到将近完美,决不会像当前这样暴殄天物!” 龙云儿抬手,指着山脚下那漫散开来的数十栋别墅:“这些别墅就不该存在,理应按照天上二十八星宿的格局,围绕着山包放置二十八个方形、圆形的石雕,还有--这样,才能形成众星捧月,烘托二龙戏珠,源源不绝的完美格局。” “可你呢?却俗不可耐的在这儿修盖了32栋小别墅,布局凌乱不堪,更在上下山的出口,搞了些蹩脚的二层小楼(老年活动室),对二龙戏珠的完美格局,造成了极大的硬伤。” 龙云儿抬脚,站在石凳上指着下面,说:“喏,看到了没有,你这些建筑上面都是尖的,就像一把把刀剑,恰好放在蜿蜒上山的草龙腹下,这是要给它开膛吗?” 龙云儿又转身,不顾高先生脸色开始变青,指着小清河:“你在看后面这条水龙,那么费力的跑来戏珠,就不懂得给它向这边山包下挖掘一条小河?” “草龙受到刀剑戳腹的威胁,水龙长途跋涉的疲惫,直接造成了它们无法全心全意来守护财源口,致使最少一半的金脉气场流逝。” 龙云儿摇头,轻轻叹了口气:“唉,暴殄天物,真是暴殄天物啊。偏偏现在双龙戏珠的格局已经形成,不能再大肆的破土动工,那样势必会把双龙吓跑,或者彻底惹怒他们--无知之徒就是无知之徒,白白伤害了这天地灵气。” 高飞强忍着怒气,闷声说:“你是怎么看出这个山包下,会掩藏着一个财源口的?” 从明洪武年间开始到现在,方家村村民世代居住于此,晚清时期,方小艇的老祖宗,更是请来了一位先生前来勘察地形,这才依山而建了方家老宅。 当年那个风水先生既然能选中这儿,那么他为什么没有告诉方家先人,让他们把山包铲平,形成双龙戏珠的格局? 那样,方家村的村民们,还有必要在这儿穷困数百年,一直等到高飞的出现? 刚才在龙云儿侃侃而谈时,高飞就想问这个问题了。 龙云儿脱口回答:“刚才我就说过了,财源口深藏山下,要想冲破地表,最少还得需要数百年,那样才能形成一定的气场,被我们风水人士所发现……” 高飞哈哈一笑,打断了她的话:“哦,我知道了。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我在阴差阳错下铲平山头,就算你爷爷来了,也发现不了这个财源口,对不对?” “是啊。” 龙云儿点了点头后,猛地明白了什么。 第1641章 祖孙都是来自七杀! 龙云儿现在已经算是继承了龙师父一大半的衣钵,放在风水界绝对算得上是大师级人物了,这是无可置疑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就算龙云儿现在很厉害,能在来到方家村牌坊前时,就能一眼看出这地方是个生财、敛财的风水宝地,更能看出这是一个罕见的‘双龙戏珠’格局。 可关键问题是,如果没有高飞阴差阳错的开发小山包,金脉气场依旧会被山头死死压在下面,就算她本事再大,也无法发现山包下的财源口。 最多,就是能看出山包这边的风水很好,就像当年为方家先人勘察风水的先生那样,来到宝山前,却不识宝山真面目,找到此地最适合盖房子的地方,并指出在这儿盖房子,会在数代之后,方家会出现一个‘王妃’罢了。 方家衍生数代后,就会出现一个王妃,实际上就是吸取了当地的风水精华。 方小艇名称高就后,方家老宅的风水灵气就会用完,逐步变成了普通人家,甚至是绝后(在乡下人心中,家里没有男丁,女孩子再多也没资格算是传后人)。 这就足以证明,人的本事再大,也无法彻底看穿大自然所蕴涵的天地之灵气。 反倒是高飞,因为一己之私,竟然提前数百年,把山包下面的金脉气场开发了出来,一举改变了方家村这边的风水。 “如果不是我胡闹,铲平了山头,就算你龙的仙女来了,不也是干瞪眼?” 高飞淡淡的说:“所以说啊,你也别笑话我暴殄天物,破坏了双龙戏珠的绝佳格局,因为跟你相比起来,不管是阴差阳错也好,还是误打误撞也罢,我孬好不说算是成功的开发者了。” “至于无法让双龙戏珠的格局完美,那也只能说是老天爷的特有安排。” 高飞看着蜿蜒流向东方尽头的小清河,喃喃的说:“相传大唐贞观之治时期,大唐国富民强,人民安居乐业,百姓们极度膜拜的唐太宗,却战战兢兢,因为他也觉得大唐在他的英明治理下,太完美了。” 太完美的东西,总是会引起老天爷的眼红,然后收走,就像是‘天嫉红颜’,会让历史上那些极品美人儿受尽坎坷,或者干脆来个红颜薄命。 就因为怕引起老天爷的嫉妒,会破坏那大唐盛世,所以唐太宗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刻意留下些许遗憾,让人来埋怨他,指责他--这样,他才会心安。 比方他会把自己吃饭所用的碗,用东西敲出个大豁子来。 比方‘房谋杜断’中的房玄龄,死后的牌位被高宗拉出太庙,暴晒野外,再比方被誉为‘千古人镜’的魏征死后,还被从坟墓中拔出来鞭尸……这一些,都是大唐的很不完美之处,谁敢说没有唐太宗的意思在内? 关于高飞提到的这些,龙云儿当然知道,忽然觉得他说的非常有道理。 其实龙云儿根本不知道,高先生此时心中后悔的要死:早知道这地方是这么好的生财之道,哥们干嘛要让那些鬼子企业入住?草,铁屠这厮,此前在这儿住了这么久,为什么没啥反应? 高飞不知道的是,铁屠没啥反应,不是不想说,而是他压根就没看出‘双龙戏珠’的绝佳风水格局。 相比起龙云儿这种专业风水师来说,老铁最多也就是会几手‘寻龙探穴’的本领,以往站在山包上时,最多看着眼前这一切都很顺眼罢了,压根就想不到他所站立的地方,会有多么大的价值。 盗墓,属于见不得光的,算是鸡鸣狗盗之术,而龙云儿所学,才是华夏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老铁凭着几手寻龙探穴的本领,要是能看出这格局才怪。 就在高先生懊恼万分,琢磨着找什么理由把那些外企全部撵走时,忽然听龙云儿问道:“你现在是不是在想,应该把那些外企都想办法撵走?” 高飞脱口问道:“你怎么知道?” 龙云儿淡淡的说:“我就知道你是这样的人,自己的好东西是决不会让别人一起分享的。” “错!” 高飞斩钉截铁的语气,正气凛然的样子:“地球人都知道,我高飞深深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我想撵走那些外企,只是不想看到他们利用我华夏的风水宝地,来挣钱,壮大他们自己罢了。” 高飞还想再说,却被龙云儿冷笑着打断:“哼哼,麻烦你别拿捏出这么恶心的嘴脸好不好?好东西,尤其是大自然自然形成的好东西,千万不要试图据为己有,满则亏的道理你该懂得。就像破军部门开发出的黄河河底古墓,假如当初不是捂着藏着,而是选择与七杀、贪狼携手,我怎么会帮你找到开启石门……” 说到这儿后,龙云儿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你们祖孙,果然是七杀的人。” 高飞看着她,声音很平淡。 龙云儿躲开他的目光,倔犟的说道:“我就算是七杀的人,那又怎么样,你要不要把我交给警方?” “才不会。” 高飞摇了摇头,坐在了石凳上,点上一颗烟吞云吐雾起来。 龙云儿早就知道高飞已经与杀破狼三部势同水火,现在无意中暴露身份后,他却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就有些奇怪,呆愣片刻后才问道:“为什么?” “打个比方,我特别仇恨岛国那个国家,但毫无疑问的是,岛国也有好人。就像我们吃猪肉,难道会因为猪吃屎,就不会吃它了?” 高飞笑眯眯的打了两个比方,把龙云儿气的小脸通红,刚要发怒,却听背后有个女人的声音,带着颤抖的传来:“高、高飞,你出来了?” 龙云儿转身,就看到两个女人,就站在上山包平台的台阶上,一个身穿白色针织衫、拽地白色轻纱长裙,淡蓝色细高跟绑带细高跟皮凉鞋里的那双小脚没穿袜子,欺霜赛雪般的,散发着迷人的邪魅。 另外一个却是一身无袖黑色旗袍,脚下却是趿拉着一双黑色高底拖鞋,在乌黑秀发,黑色旗袍的衬映下,她果露在外面的双臂,两条小腿,尤其是黑色拖鞋里的那双小脚,把‘成熟’这个词汇,诠释的淋漓尽致。 尤其是这俩女人的身材,绝不是那种瘦的那些为追求完美身材,而把自己瘦成麻杆那样的可怜样,就是两个字:丰满。 真正的女人,就该是丰满的,像解红颜、白瓷这样,浑身都洋溢着健康的妩媚,让男人看到她们第一眼后,就会生出雄性动物要把美丽据为己有的私心。 真正的女人,总能在男人看她们第一眼时,产生最原始的想法。 “我回来了。” 高飞扔掉刚吸了两口的香烟,从石凳上慢慢站了起来。 要不是他身边还有个龙云儿,相信白瓷俩人肯定会激动万分的扑进他怀中,喜极而泣。 在高飞被困河底古墓的这段时间内,承受最大的压力的莫过于白瓷俩人了。 假如高飞真出事了,白瓷这个现在已经被佷多人所不齿的(她是高飞女人的事实,已经不再是秘密),此前因为她是‘一门三烈士’而关照她的人,肯定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对她了,没有了高飞的庇护,她灰溜溜的离开京华,是无法改变的结局。 而相比起白瓷,解红颜所承受的压力更大:高飞死了,谁还会站出来保护她?她还不是静等着少爷的残忍折磨?最多,也就是趁少爷还没有动作之时,自杀逃避。 天大地大,可除了高飞的怀抱,却没有任何供解红颜容身之处。 所以在高飞被困河底古墓的这段时间内,她们绝对是吃饭不少,就算明知道有陈果果派来的人保护着,也不敢随意走出方家老宅。 她们就像是两只被关在笼子里待宰的鸡鸭,默默等待生命最后一刻的到来。 天可怜见,高飞回来了,但紧跟着1973也出现了,要带走解红颜。 在陈果果的病房内,高飞毫不客气的打伤了1973的人。 1973有多么神秘,能量有多大,解红颜不知道,但高飞却很清楚。 而且在他入住落日餐厅时,1973的人,就在外面盯着他。 可以肯定的是,现在方家村中,也肯定有1973的人存在了。 就是因为1973的出现,所以高飞才没有着急回方家村,一直到把一切都安排好之后。 高飞回到村里后,不想带着龙云儿去老宅,这才直奔村后小山包。 中午饭过后,白瓷在院子里散步时,无意中抬头,才发现了他--登时欣喜若狂进,马上拽着解红颜赶了过来。 看着脸色明显憔悴了的两个女人,高飞心里一疼,缓步走了过去,低声说:“我没有及时赶回来,是因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解红颜就摇了摇头:“我们才不会怪你。我们知道,你没急着回来,是怕会把某些不安引来方家村的。” “你们能理解就好。” 高飞笑着,拍了拍白瓷的肩膀,低声说:“你来冀南已经很久了,是该回京的时侯了。放心,那边我都安排好了。” 白瓷却说:“为什么不让我在这儿陪你?我喜欢这个地方。反正现在佷多人都知道,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回京,跟在这儿,几乎没什么区别了。” “当然有区别。” 高飞问道:“你舍得丢下皇朝会所不管?你可是京华的白瓷夫人,你有你自己的生活,我不想让你因为我变成一只金丝雀,被我关在笼子里。当然了,等以后你要是真想‘隐居’的话,我会安排的。现在,你必须得回京。皇朝会所没有你,佷多人都眼红呢。” “好,那我听你的,今天就回京。” 白瓷慢慢明白了高飞让她为什么回京了,稍微沉殷了下说:“你放心,只要我在,你在,就没有谁能夺走我们的会所--哪怕是1973,也不行。最多,我也就是个守寡很多年的女人,找个男人也是很正常,谁也管不到的。守寡多年的女人找男人,可不是背叛国家。” 第1642章 你该是个死人才对! 在高飞从医院内,把龙五三人狠狠收拾了一顿后,就算正式与1973,这个华夏最为神秘的组织,接下了无法开解的梁子。 高飞现在自身的势力很强大,不管是人力,还是物力,但他这些实力,基本都是放在明处的,1973既然早就决定要动解红颜,那么肯定会把高飞是否会干涉的问题考虑进去,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评估他的真实实力。 而1973呢,却是处在暗中的,就连高云华那个级别的人,都没权利去了解他们。 1973,从成立那天开始,就已经在华夏拥有了崇高的地位,但他终究有多强大? 高飞不知道。 他只是知道,在发现有人盯紧落日餐厅后,那么白瓷的皇朝会所,香港秦紫阳的天涯影视公司--所有与高飞有关的人,和事业,都将会在1973的严密监视下。 或者说,他们已经开始了要夺取、破坏的计划。 所以说,高飞这才要求白瓷必须回去。 香港那边,有铁屠、叶心伤、白蓉、秦紫阳四个人坐镇,再加上其独特的地理位置,还有与内地有很大不同的生活环境,相信1973的人不敢随便乱动。 而高飞呢,必须得坐镇冀南:这边,才是他的大本营,不容有失。 至于辽省的北山集团辖下炼油厂(沈银冰置办的产业,后来随着她的失踪,也交给了高飞来打理),因为只是挂靠高飞身上,算不上是他的产业,所以1973是没理由动那边的。 再说了,谁能保证沈狼主在那边没有留下后手? 那个以前那样单纯,现在却是心机深沉的女人。 既然香港,冀南都不是‘好惹’的,那么京华皇朝会所,很可能就会是1973下手的首选地方。 白瓷目前在佷多人眼里,仍然是那个神秘的白瓷夫人(毕竟她是秘密来冀南的,一般人可不知道),她独特的身份,当然也会让那些人有所忌惮。 所以目前她必须回去。 当然了,她也有可能是那些人的最佳突破口。 “会没事的,相信我。” 高飞张开双臂,把白瓷拥入怀中,轻轻抱了一下说:“放心,我都安排好了,你会没事的。” “就算有事,我也不后悔,我只担心我走后,会对你身体不好--” 白瓷闭上眼,嗅着高飞身上独特的男人气息,有了从没有过的心安。 “我现在,是个正常人了。” 知道白瓷在担心什么的高飞,在她耳边轻声说道:“但你不要告诉别人,我还想用这个来做点事。” 白瓷双眸猛地睁开,闪过一抹狂喜,随即消失,用力点了点头。 她能感觉到,高飞并没有骗她。 他是个正常人了。 她可以放心的走了。 白瓷恋恋不舍的离开高飞怀抱时,高飞抬手招了几下。 两个身穿黑色长袖体恤的男人,不知道从哪儿闪了出来。 “把白瓷夫人送回京华,就是现在。” 高飞对两个男人轻声说道。 这俩男人,就是陈果果安排在方家村保护白瓷她们安全的人,安归教内的精英人士,为了让他们安心工作,他们的家小早就在年前,就被秘密迁来了方家村。 两个男人没有说话,只是用力点头,随即快步走下了山包。 “高飞,记得来看我。” 白瓷临走前说的这句话,轻轻吻在高飞脸上的那一抹温香,在车子离开很久后,还让高飞痴痴望着那个地方。 龙云儿跟在高飞后面,慢慢走下了山包,迈步走进方家老宅的大门门槛时,她才说话了:“你招惹的敌人,很强大吧?” 向前走的高飞,脚步凝滞了一下,头也不回的问道:“为什么要这样问?” “一个破军,还不至于让你这样小心的。” 龙云儿回答。 高飞转身,看着她:“我自然不会在意一个破军,可你应该明白,杀破狼三部平时是竞争对手,但在关键时刻,他们却有可能同气连枝,一起来对付我。” 龙云儿走到院子里,等解红颜走进房间里后,抬手摘下了花木上的一片树叶,笑道:“沈银冰会对付你吗?据我所知,那个女人现在岁扔被你刺激的神经很不正常了,可她其实还是很在乎你的,决不会狠下心来的。” 对此,高飞没有辩解,只是问:“那,七杀呢?你们会不会狠下心来?” 龙云儿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只是一个第三代的小人物,还没有资格参与。不过,从我爷爷对你的态度上,七杀或许不会与破军联手。这一点,相信你也能看得出。可你还是这样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这就证明你现在最担心的,不是杀破狼,而是另有其人。” 高飞看着龙云儿,过了片刻后笑了:“嘿嘿,你不是能掐会算吗?那你为什么算不出那些人是谁?还有就是,你能从我面相上,看出我近日有没有血光之灾?” “我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会算出那些人是谁?” 龙云儿无声的冷哼一声,把树叶随手丢掉,看着高飞的脸,秀眉慢慢的皱了起来。 高飞问:“是不是看出我真有血光之灾,或者是个短命相了?” “你的脸上,包括整个人,都浮着一层虚无的青雾,让我看不透。” 龙云儿的目光,慢慢变得呆滞起来,声音也随之空灵,犹如梦呓:“你或许,根本不是个人。” 高飞皱眉,正要反唇相讥你才不是人呢时,又听龙云儿说道:“不是个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从你天庭印堂来看,你该是个死人,可你为什么却仍然活着,像个人那样的活着,做活人才能做的事儿?” 腾地一下,高飞打了个冷颤,仿佛阳光一下子黯淡了下来,方家老宅的墙角处,也有了些看不清的虚幻影子。 他开始感到口渴,心跳加速,雄闷,无比的雄闷,就是突然间的。 他的灵魂,已经开始随着龙云儿空灵的梦呓声,仿佛游离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那儿没有天,没有地,只有凛冽而无声的寒风,与看不穿的浓雾。 浓雾中的最浓处,仿佛传来婴儿的啼哭声。 他用力挥手,想把那些浓雾扇开,想看看孩子到底是在哪儿哭,可无论他怎么用力,都无法扇尽那无边的浓雾。 反倒是龙云儿那空灵的声音,越来越响,发出了黄钟大吕的声音,震得他脑子更加疼痛:“高飞,你究竟来自哪里,告诉我,你究竟来自哪里?来到这十丈软红,所为何事?又是会在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个本该不属于你的世界?” “不要说了,也不要再看我,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高飞很想闭上眼,只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摆开龙云儿的眼睛。 龙云儿的眼睛,现在已经骤变了千万倍,就像两个大大的摩天轮,再也没有了它该有的美丽,没有了少女的清纯风情,只剩下火红色的诡异。 “高飞,告诉我,你究竟想要什么?是谁,允许你来到这个世界!” 看出高飞强力挣扎着要挪开目光时,龙云儿向前走了一步,说话的语速越来越快,清秀的脸庞也开始有了扭曲。 解红颜这时候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看到龙云儿一步步的逼近高飞,而后者却双手捂着头,满脸痛苦样子的说着什么时,就有些奇怪,刚要走过去,却又转身回到了屋子里。 高飞身边的女人太多,忽然多了个龙云儿也不是啥稀奇的事儿。 现在龙云儿一步步的逼向高飞,肯定是在逼问他,为什么会有两个雨季、姐在方家老宅,你不是告诉我说,你是单身的吗,你这个骗子! 她是这样认为的,却不知道龙云儿正在使用某种手段,像龙师父希望查看高飞记忆深处那样,想搞清楚一些什么事。 “唉。” 步步紧逼的龙云儿,听到了高飞轻轻叹了口气。 然后,一条白色巨龙,忽然从浓雾中咆哮着扑了出来,聚大而尖利的龙爪,一把就掐住了她的脖子,张开了长满利齿的血盆大口! “啊!” 龙云儿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倍受惊吓后,龙云儿这声惨叫是用全力发出来的,却不知道外界根本听不到,然后一只手就捂住了她的嘴巴,眼前的白色巨龙攸地消失,浓雾散尽,阳光重新变得明媚起来。 他已经躺在了高飞的臂弯里,那个男人嘴角带着淡淡的讥讽,翻涌的即将喷口而出的气血,随着高飞右手迅速从她下巴到雄前抚了一下,慢慢平静了下来。 看着脸色死灰,全身都在发抖的龙云儿,高飞低声说:“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不要仗着你自己会几手法术,就企图来对我做手脚,可你就是不听--你以为,你比龙师父更厉害吗?如果不是我现在能收放自如,你现在已经是死人了。” 慢慢把龙云儿扶起来,让她靠在一棵树上,高飞松手抬头看着后面的山包,淡淡的说:“或许你说的对,我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上的人,应该早在29年前,就该死在一条河里了。可我没死。我不知道我活着是为了什么,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个世界。” 转身,看着左手捂着心口的龙云儿,高飞笑了:“可我知道,既然我存在,那么就有我存在的理由。以后,千万别再做刚才那样的傻事,我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了。” 伸出手,高飞说:“你累了,我带你去休息。” 龙云儿木木的点了点头,很温顺的抬起右手,被高飞牵起,慢慢走向了西厢房。 “什么时候呆够了,什么时候离开。” 高飞在走出房间之前,想了想,说:“或许,我会有办法解决你的困难,不是你最不愿意面对的办法,但你得给我时间。” 高飞走出了西厢房,放下的竹帘微微晃动着。 望着竹帘,龙云儿眼皮越来越沉重,终于沉沉的睡了过去。 高老头也想睡过去,最好是再也不要醒来,因为最近他实在太累。 可他不能睡,书房内的客人还没有走。 第1643章 十九年前的那个晚上! 上了年纪的老人,要想活的时间更长些,心态必须得平和,就像一潭静止的清水,哪怕是泰山轰然倒塌在里面,最多也就是捡起浪花,很快就会恢复如初。 修身养性,是每一个长寿老人必须得做到的。 高老头就是这样认为的,也始终是这样做的,所以他在去年的八十大寿上时,仍然能不用拄着拐棍走路。 可自从那之后,他就再也无法保持这种平和的心态了。 先是把高雅逐出了高家,后来又是--直到今天这个老人找上门来。 老人姓郑,叫郑腐,名字很奇特,让人不解。 郑腐不但名字不咋样,而且人长的也不咋样,一米七多的个头,体重却不足四十公斤,宽大的青色唐装穿在他身上,就像套在衣服架子上那样,来阵大风就能吹走。 怎么说呢,郑腐就是个活着的人体标本。 偏偏他还戴着个大大的茶色眼镜,坐在书房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半小时都没动过的样子,就像僵尸那样。 感觉很累很累的高老头,慢慢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后,瞟了郑腐一眼,心情忽然一下子好了起来:就算是再累,那又怎么样?总比活成他这幅样子要好得多吧? 郑腐来到高老头书房内已经半个小时了。 这半个小时内,他没有喝水,没有吸烟,坐下后就始终保持着当前的坐姿,一动不动,甚至都没说过一句话,就像个僵尸那样,平视着高老头。 高老头看不到他的眼睛,但却肯定郑腐始终在看着他。 果然,在他心情猛地放松下来时,郑腐说话了:“你放下了身上的大石头。” 郑腐的声音,就像他名字所代表的含义那样,带着一股子腐烂了的霉味,好像一只死狗在温热潮湿的地下埋了三天后,又扒出来那样,让人明明是用耳朵在听,却偏偏像是吃了那只死狗那样,胃部会翻江倒海。 幸好,高老头好像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还若无其事的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才说:“我这辈子担负的重担太多了,已经很累了,没必要再为子孙担负什么了。我现在最想的,就是午饭过后,躺在天井的躺椅上,好好睡一觉。” “希望,等睁开眼时,却发现是跟着老领导,睡在满是残值、弹头的战壕中,很远的地方有冲锋号的声音传来,前面几百米处,敌人正像蛆虫那样,扭着笨拙的屁股爬上来。” 高老头的眼睛,慢慢的开始放亮,声音虽然低沉,却带着从没有过的生气:“那时候,我没有任何包袱,因为我很清楚,我不一定能熬过下一轮冲锋。” “你说的那些,都已经过去了,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郑腐沉默了片刻,才说:“那段辉煌的岁月,注定是我们这代人最珍贵的回忆,应该好好保存着,等到死后再拿出来,慢慢的品味才对。千万不要,把它跟当前这个到处充斥着堕、落,欺骗的社会相重合。这样,是对过去的亵渎。” “我只是偶尔回忆一下而已,那时候你还是个背着铁锅的小炊事员吧?整天跟在我屁股后面,缠着我给你讲战斗经历,惹急了我,就给你一脚,让你滚蛋。嘿嘿。” 高老头笑了:“现在,你却是跟我平起平坐。” “不,不是平起平坐,你坐在桌子后面,我坐在你面前。” 郑腐却摇了摇头,说:“那个本该跟你一起平起平坐的人,却在十九年前,死在了一个号称华夏第一美女的女人手中。” “他没有死在冲锋的战场上,也躲过了那个不堪回首的十年--他,本来该像你一样,受人尊敬的寿终正寝。” 郑腐的语气,终于有了一丝波动:“但谁能想到,在他最为辉煌的时侯,他唯一的儿子,却死在了一个女人手中,他得知这个消息后的瞬间,就突然去世。他死的那个晚上,天上挂着一轮红月,就像一张血盆大口,吞噬了那么多人的生命,却独独没有那个女人的。” “十九年了,1973始终没有放弃追查杀害他儿子的真凶。十九年中,我们至少调查了九千六百一十二人--这些人,都是在他死的那个晚上,有可能会导致他死的嫌疑人。” 郑腐的声音,重新恢复了平静:“我记得很清楚,那个晚上是在北郊的远征广场上,当地政府举办的元宵节焰火晚会,人数万,这九千多人就在西南角。他唯一的儿子出事后,我们用了十九年的时间,排查了那么多人,却始终没有找到真正的凶手。” “唉。” 高老头轻轻叹了口气,说:“这也不能怪你们,因为他那个儿子在死前,只是盯着那轮红月,说出了两个字。” 大门。 那个人的儿子在临死前,盯着那轮红月说出的两个字,是大门。 好像红月,也好像鲜血一样红色的大门。 1973,就凭着‘大门’这唯一的线索,寻找真正的凶手,一直查了十九年,最终从明白那个人的儿子在临死前,为什么会盯着月亮,用全身的力气,勉强说出了大门两个字。 原来,凶手与红色的大门有关。 朱红色的大门,是刺青。 刺在女人身上的刺青。 这个女人,就是十九年前前往北郊远征广场看焰火晚会的解红颜。 那个人的儿子,在临死的某个时间段,无意中看到了她身上的刺青,然后就深深的吸引了他,这才在晚会上撇开了保镖,去追求解红颜。 结果,遭受骚扰的解红颜,在挣扎抗拒时,把他推倒在了一个卖年糕的车子上。 年糕车子上的刀子,异常精准的刺进了他后心。 那个人的儿子死了,带着满腔的不甘心,带走了异常疼爱他的父亲。 那个人的儿子更不知道,在他死后一小时内,远征广场上就发生了极其惨烈的流血事件--解红颜的丈夫上官印,为保护妻子惨死。 谁也没想到,上官印为保护妻子向外冲时,却被早就盯紧他的安归教的人,以为盯梢他被发现,只好仓促动手,却与那个人的儿子的保镖、当地警方发生了冲突。 十九年前的那个晚上,天上有轮红月,解红颜身上有扇朱红色的大门,远征广场上血流成河,至少有数百人因此而伤亡--所有参与那次焰火晚会的普通市民,每当想起那个晚上时,到现在都会被吓的发抖。 随后赶来的郑腐等人都没想到,真正的凶手已经拿着上官印临死前交给她的《安归经》,迅速逃离了现场。 凭着那本经书(她以经书来当护身符),解红颜在京华生下张雯雯后不久,就被安归教‘发配’到了冀南。 解红颜离开京华后,一下子断了1973的线索,直到十九年后的某一天,通过某个机会,才猛然醒悟那个女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缉拿解红颜! 是华夏逐步走向盛世后的十九年后,第一次出世外出执行任务,结果执行任务的龙五,在亮明身份的情况下,仍然被高飞打伤。 郑腐这次来,就是告诉高老头:他们必须得缉拿解红颜,把她绳之以法,给那个人一个公道。同时,也要让高飞为此付出敢招惹1973的代价。 “如果高飞不是你的孙子,我不会来找你。” 郑腐淡淡的说。 “他现在已经不再是我孙子了。” 高老头沉默半晌,才说道:“而且你也知道,当初我也参加了‘东亭会议’,决不会干涉1973要做的事儿。” 东亭会议,是是1973前身的‘峭壁’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后,华夏为了感谢它,特意在某个风景区的东山头的小亭子里,召开的一个会议,所以那次会议才叫东亭会议。 高老头是参与会议的主要成员,也承诺以后决不会做出任何反对1973的动作。 “好,你既然这样说,那我就放心了。” 郑腐从椅子上站起来,淡淡的说:“我很想,你能把你的意思,告诉你外面站岗的大孙子,请他不要参与这件事--你放心,我们只是缉拿解红颜,最多也就是教训一下高飞,决不会伤害他的。” “这是你要做的事,我管不到。同样,高飞会怎么知识,我也管不到。” 高老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双手扶着桌子看着郑腐。 马上,郑腐就感觉到一股子千军万马的金戈之气,攸地扑来,让他眉头猛地皱起,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 高老头看着他,淡淡的说:“郑腐,那个人的儿子,是不是叫陈青?” “是,他叫陈青。” 郑腐点了点头:“你早就该知道的,哪怕是再过三十年,你也不该忘记恩人的儿子叫什么名字。” “我不会忘记的,真的。” 高老头垂下眼帘,依旧淡淡的样子:“我只是想问一下,你该知道陈青是个什么样的人。” 郑腐嘴角微微抽了下,沉默很久才说:“欺男霸女,无恶不作。” “原来你也知道。” 高老头缓缓坐了下来,双手合拢放在了桌子上:“那么,假如你的女儿,或者说你的女人,遭到陈青的强迫时,会不会反抗?” “我没有女儿,也没有妻子。1973,就是我的妻子女儿。” 郑腐也缓缓的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无非是要告诉我,陈青该死。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正因为陈青的死,他才会猛地心脏病发作去世?陈青不死,他就不会死。他是老来得子--所以,不管陈青该不该死,解红颜都得为他的死付出代价。毕竟那个晚上,死伤佷多人。” “这是谁也没想到的,谁也没想到恰好安归教的人在场,正准备行动。” 高老头低低的叹了口气,喃喃的说:“如果,那个晚上,陈青早点去骚扰解红颜,让她离开远征广场,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死了。” “这些都过去了,事实已经铸成,无法更改。我走了,要去做我该做的事了。” 郑腐点了点头,转身快步离开了书房。 第1644章 莫名其妙的呕吐! 看着郑腐脚步从容的走出客厅后,站在走廊中的高云华,才快步走进了书房。 书房门,高老头已经点上了一颗烟。 还没有等高云华说什么,高老头就低声说:“云华,告诉所有能告诉的人,不要插手1973的事。为了那么一个女人,我不想高家被卷进其中。” 高云华愣了下,才说道:“可是高飞--” 高老头摆手,打断了他的话:“你觉得,高飞能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高飞能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在高老头眼里,所谓正确的选择,自然不能因为一个解红颜,就把整个高家卷进去,其实,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女人,能指的高家被卷进去。 高老头在问出这个问题时,其实心中就已经确定,高飞不会放弃解红颜,所以他才让高云华告诉所有能告诉的人,不要掺和这件事。 高云华当然很明白,只是默默点了点头,垂下了眼帘。 “唉,希望他能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吧。” 高老头深深的叹了口气,喃喃的自言自语道:“我一直想不明白,他是那样厉害的一个人,怎么会没有算到,他儿子会在那个晚上,去远征广场,丢掉性命呢?还有就是,他的死也好蹊跷……” 高云华听不清爷爷在说什么,也不敢问他,只是在那儿静静的站着。 盯着桌子上的镇纸愣了半晌后,高老头才抬起头来说:“云华,最近南边那个国家因为岛屿的事儿,叫嚣的厉害,你后天就去那边磨练个一年半载吧。” “啊?” 高云华一愣,随即明白了过来:高老头不想他留在内地,暗中帮助高飞,这才把他打发到了远远的南边。 “云华,你为人沉稳,正派,老练,工作能力强,这些都是你的优点。” 高老头端起茶杯,慢慢品着早就凉透了的茶水,说:“但同样,你也有无法改变的缺点,那就是太重视感情,尤其是血脉亲情。” 高老头说的没错,高云华就是整个京华某圈内的佼佼者,无论是待人接物,还是工作能力,都获得了老一辈的称赞,是年轻一代中的楷模,不过他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重视感情。 尤其是血脉亲情,就像以前高雅做了那么多坏事,还不都是高云华或者明或暗的给他摆平的? 虽说高飞的能力要比高雅强了太多,不需要高云华这个大哥来护短,但高老头敢肯定:依着高飞的脾气,这次为了解红颜,铁定会与1973对峙,这样一来,问题就出来了,就算他的本事再大,能跟国家部门对峙吗? 那么在他遇到危险时,高云华这个极重感情的大哥,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只要高云华有所动作(不管他是暗中还是明处,依着1973的能力,肯定能查清的),那么就代表着高家会被卷进去。 这不是高老头希望看到的,为了一个女人连累整个高家,殊为不智,所以他才决定要让高云华去南边磨难。 一年半载后,等高云华再次调回内地时,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或许,高飞会在与1973的对峙中,会吃很大的亏。 但无论他遭受什么样的打击,高老头都会狠心不管。 实际上,他也很不满高飞的做法。 听爷爷点评自己的优缺点后,高云华就轻轻叹了口气,却没说什么。 事到如今,他唯有听从爷爷的命令。 “云华,跟你说句实话,刚才我一度想做点事情,但还是忍了。” 高老头忽然说出了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随即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高云华默默的转身,走向门口时忽然明白了高老头这句话的意思:爷爷,想让解红颜彻底从人间消失! 只要暗中把解红颜干掉,那么高飞就再也没有与1973发生争执的必要,高家更不会被卷入其中。 高老头之所以放弃了这个念头,当然不是可怜解红颜(说实话,他的确可怜解红颜,就因为她长的漂亮,所以才招来了大祸),而是因为他能猜出,在1973的人与解红颜接触过后,高飞肯定已经做出了安排。 比方,解红颜在24小时内,都会被人严密保护着,高老头要是派人去做什么,首先就会与这些人发生冲突。 1973还没有正式与高飞对敌,高家的人先内讧起来,只能让人看热闹的。 “爷爷,在临走前,我想去冀南去一趟。” 高云华走到门口,转身看着高老头。 高老头也看着他,俩人对视片刻,他才轻轻叹了口气,悠悠的说:“其实你去,也是白去。” 高云华为什么要去冀南? 自然是做最后一次努力了,对高飞讲明他当前的处境,还有他跟1973对峙时所带来的后果,希望他能想清楚利其间的利害关系,懂得放弃。 高老头却对次不抱什么幻想,却也没有阻止孙子去做最后一次努力。 -- 本该在河底古墓中蜇伏一年的高飞,阴差阳错下竟然反过来控制了烈阳蛊为他所用,这的确是喜事,值得庆祝。 而解红颜身为一个女人,在庆祝他‘重获新生’时的方式,自然是最奔放,也是最直接的了。 “太好了,高飞,你能够拜托那个恶魔的纠缠,我就算是死了也放心了!” 解红颜眼圈发红,双手搂住高飞的脖子,踮起脚尖献上了她诱人的红唇。 “呵呵,什么话啊,死啊活啊的,以后不许说这些。” 高飞轻轻一笑,抱着她坐在了炕沿上。 在此前的两个月内,高飞最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跟女人亲热,因为他已经受够了那种疯狂的发些。 当做那种事变成是应付,或者是任务--就像倚门卖笑的小姐那样,每天要跟好多男人那个啥,别看她叫的欢,傻瓜也能看出她是装的,心里肯定盼着男人快点完事,提上裤子滚蛋呢。 那时候高飞对待女人,不管是多么漂亮的女人,女人跟他的感情是否深厚,他都会有那种繁衍的疯狂。 但现在,当解红颜声音发颤的申银着,好像一条光滑婉约的大白蛇那样,搂着他脖子烂泥般的瘫倒在炕上后,他没有任何的心烦,而是像正常男人与他女人亲热那样,一番热情的激吻后,翻身上马。 解红颜那两条修长白腻的腿,熟练缠在高飞腰间,两只秀美的小脚相互勾住,轻咬着唇儿,眼神迷离,当身体猛地一下充实时,她的下巴猛地向高仰起,快乐的吸气声仿佛发自灵魂深处:“啊!” 可能是受到了解红颜这声轻叫的感染,高飞停住了动作,从她雄口抬起头,直直的凝视着她。 在与自己深爱的男人深爱时,被他久久的深情凝视着,绝对是让女人感到最幸福的时侯了,所以解红颜也没有动,就静静的躺在那儿,保持着现有的动作。 一抹红色,慢慢从解红颜双颊上浮起。 在被高飞久久的凝视后,她竟然感到了害羞,就像在二十年前,她与上官印的那个晚上时。 不过,当男人看女人的时间过长,却始终没有动作后,事情肯定就有些不对劲了。 解红颜慢慢的睁开了双眼,然后全身的那种情绪,就像烈阳晒在薄冰上那样,攸地融化,再也不见一点:本该含情脉脉看着她的高飞,此时竟然是双目圆睁,死死咬着牙关,脸色狰狞,好像在经历着什么痛苦。 解红颜嘴角猛地抽了几下,低声问道:“高飞,你、你怎么了,是不是感觉哪儿不舒服?” 疼,是不舒服,恶心,是不舒服。 在与深爱着自己的女人深爱时,本该充满柔情蜜意才对,可高飞此时却觉得很疼,很恶心,就像吃了一只在污水内死了好多天,又被暴晒过的死老鼠那样。 男人在做那种事时,要是忽然有了这种感觉,他还会做那种事吗? 现在的百媚千娇的解红颜,在高飞眼中就是那只老鼠,还是一只有毒的老鼠,吃了后肚子疼的厉害。 更重要的是,在他感觉又疼,又恶心时,偏偏还会想到另外一个女人:那是个看花白头发好像五十多岁,却偏偏有着如缎子般那样的肌肤,魔鬼般的身材,仙女那样面孔的女人。 银金花。 高飞不知道银金花的名字,却能万分确定,他在要‘临幸’解红颜时,忽然对解红颜无比的厌恶,异常渴望她是银金花。 看出高飞眼神中的极度厌恶后,解红颜最后一点点青逾也消失,从没有过的惧怕,让她牙齿格格打颤:“高、高……怎么了?” 解红颜最怕的是什么? 不是死。 而是失去高飞的爱。 现在高飞的样子,明显就是对她没有丁点爱意了。 如果真的失去高飞,解红颜死,都不会死的舒服。 “没,没什么,我休息一下。” 高飞用力眨巴了下眼,翻身滚到了炕上,双眼直愣愣的盯着天花板。 他离开解红颜后,那种恶心的疼痛感,攸地消失,同时也擦去了那个花白头发的女人样子。 怎么会这样? 高飞慢慢闭上眼,脑子里飞快运转着,思考刚才他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 解红颜平躺在他身边,一动也不敢动:高飞刚才的异常反应,让她非常的害怕。 “再来一次。” 过了足有五分钟后,高飞翻身坐起,再次伏在了解红颜身上。 解红颜连忙迎合。 就像俩人刚才那样,俩人开始了热烈的前奏。 解红颜明白,高飞这是希望他能重新营造出该有的气氛,没有那种气氛,幸福指度也就下降了。 搞不懂高飞刚才为什么会露出那种神色的解红颜,小心翼翼的迎合着,抛开心中的疑问,很快就找到了状态。 然后,高飞再次提枪上马,就在解红颜更加小心的回应时,他却再一次停止了动作,喉间发出一声干呕,跳到了地上。 “呕!” 这次,高飞没有忍住,刚蹲在地上,就张嘴吐了起来。 解红颜默默的坐起来,扯过旁边的毛毯,盖住了她那具完美的身躯。 第1645章 太多的意外! 银金花那张好像橘子皮似的老脸,在十分钟内第二次猛地变得光滑起来,混浊的老眼也攸地妩媚后,何秀城闭上了嘴巴,愣愣的看着她。 刚才,俩人正在何秀城的卧室内,商量跟高飞有关的事。 高飞竟然从古墓中逃了出来这个现实,或许还在银金花俩人的预料之中,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打算现在就让高飞去死,要不然高飞在被困在巷道中时,就算有九条命也被干掉了。 让他们感到无比震惊,并不可思议的是,廖水粉竟然也逃了出来! 在他们的计划中,廖水粉应该是个可怜的牺牲品--她将会被高飞活生生的咬死,甚至撕成碎片! 因为在花架被打碎当做火把用时,蔵在里面的‘变色龙’,就会发挥出它邪恶的威力,让高飞俩人产生真实的可怕幻觉,视对方为吃人的魔鬼,继而发狂拼命撕咬对方,结果廖水粉就会被撕成碎片才对。 可事实上,廖水粉却安然无恙的回到了廖家。 到现在为止,何秀城都无法忘记,当以保姆身份陪着他在廖家照顾老夫人的银金花,在看到廖水粉后大吃一惊时的样子,是多么的失态。 幸好,搀扶着廖水粉下车的贺明珠,只是死死盯着何秀城,并没有注意到失态的银金花。 廖水粉,怎么可能会活着出来呢? 难道说,蔵在花架中的变色龙失效了? 还是,高飞俩人根本没有想到,在火把即将熄灭时会点燃花架? 肯定是后面这个原因。 银金花可是跟何秀城说起过,说变色龙是决不会失效的,那么廖水粉、高飞俩人都能安然活下来,只能证明他们没有点燃花架用来当火把。 廖水粉的命,也太好了些。 银金花在震惊之后,很快就恢复了淡定的神色,然后暗示何秀城找借口离开了廖家:廖水粉既然已经回来了,那么何秀城再呆在廖家就不好了,别忘了廖水粉可是很聪明的,一旦被她看出什么破绽,那岂不是前功尽弃了? 回到他们自己住的别墅内后,银金花马上就派出了得力人手,秘密关照冀南河底古墓那边的情况。 当他们得知高家为了营救高飞,已经请来香港的龙师父时,银金花也没觉得怎么样,只是晒笑了一声:龙师父的道行虽然很深,但还没有能力打开石门。 但随后,冀南就传来了石门被打开的消息,这代表着破军苦心经营的河底古墓,彻底落入了高飞手中。 历经数代人苦心经营的和河底古墓,就这样白白送了出去,却没有看到任何想看到的结果--在得知这个消息的瞬间,何秀城把手中喝水的杯子,狠狠摔在了地上,咆哮着点着银金花的鼻子大骂,后悔那时候没有直接把高飞干掉。 同样,银金花也很震惊,不过却没有像何秀城那样失态。 没有谁比银金花更清楚,河底古墓那扇石门是个多么坚不可摧的存在,香港龙师父名气虽然大,但却没有能打开石门的钥匙。 那把经破军前辈高人精心打造的‘钥匙’,就在银金花手中--打个比方,让龙师父打开古墓石门,就相当于让一个三岁的孩子,徒手打开一扇防盗门那样,孩子根本不了解防盗门锁头的构造,怎么可能会配得出钥匙? 可现实却像一根闷棍,狠狠给银金花来了当头一棒:古墓石门,竟然被打开了,无法用金钱来形容的河底古墓,破军数代先辈的心血,就这样白白送给了高飞。 银金花派去冀南的人,只能打探到这个消息,却不知道石门是怎么打开的。 因为负责守护河底古墓通道口的那些特警,都是李承明精挑细选,政治素质是绝对信得过的人,任何人都别想买通他们。 廖水粉活了下来,河底古墓被打开等,这一连串的事儿,都大大出乎了银金花俩人的意料,迫使他们行事更加小心,周密。 当然了,也不是没有好消息,最起码高飞为了解红颜招惹1973,就让何秀城很开心。 为了一个残花败柳,高飞得有多么混蛋,才选择与1973相抗衡? 何秀城所处的位置,注定他比佷多人更了解1973所代表着什么:那是个强大的部门,华夏没有任何一个豪门世家与1973所抗衡。 何秀城断定,高家更不会因为一个解红颜,就把高家卷进去。 这样一来,失去最大依仗的高飞,在1973的眼里,纯粹就是小菜一碟:那些人,才不会因为高飞是高家的人,就不敢把他怎么着。 记得在四五年前前,何秀城就曾经听哥哥何落日谈起过神秘的1973:1973的前身,就是在十年风暴中立下贪天之功的‘峭壁’前身,部门当前的领导,是无儿无女,无欲则刚的郑腐。 当一个没老婆没儿女的人手握重权,能做的就把一生精力全部用在他当前的工作上,别人或许会忌惮高家,但郑腐肯定不会,正所谓无欲则刚。 而且最重要的是,郑腐本人的身份也是厉害的,他虽然比高老头小了十几岁,但也是历经战火的洗礼,如果不是因为某些意外,他现在华夏的位置,也是很重的。 郑腐领导下的1973,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手下有类似‘影子部队’那样的部门,而是好像一个超级大财团,触角遍布世界各地,所有的行业。 1973在平和时,不会让人感觉到它的存在,就像一条潜伏在草丛中的蛇。 可一旦有所动作,它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扑出来,张开血盆大口,牢牢咬住猎物,不死不休! 现在,高飞竟然为了一个解红颜,招惹了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何秀城能不高兴吗? 当然了,何秀城也知道,高飞肯定也很清楚1973是个什么样的存在,既然为了解红颜不惜与它对峙,那么就肯定有他自己的底气。 高飞的底气,无非就是安归教、地下楼兰罢了。 可那些人--想到那些人时,何秀城心里就晒笑:呵呵,那些人,怎么可能与1973所抗衡?高飞,你也太自大了,这次你输定了。 失去高家支持的高飞,输定了是必须的,依着他的狂妄脾气,说不定连小命都得丢掉,就算死不了,他也会实力大损。 那时候,恰好就是何秀城这个袖手旁观者该出动的时侯了。 目前,他就是在跟银金花商量这件事。 不过,当银金花十分钟内第二次忽然改变模样后,何秀城猛地想到了什么,愣愣的望着他,眼神很复杂,有愤怒,心伤。 这些天,他已经忘记了银金花主张放过高飞的理由。 现在他想起来了:银金花不杀高飞,就是为了控制他。 她在河底古墓中时,给高飞下上了青人蛊。 青人蛊最大的特点就是,主人必须是女性,是用她的精血,与灵魂(也可以理解为思想)培养出来的,青人蛊只忠于它的主人。 青人蛊是多情的苗女,用来惩罚负心汉的:负心汉一旦中了青人蛊,在过了七七四十九天后,就再也不能想除了苗女之外的任何女人了,一想,就会全身疼痛,眼前出现幻觉,会把别的女人当做是一种极为恶心的猛兽。 在青人蛊发作时,负心汉只会想到它的主人。 对青人蛊的可怕,何秀城可是深有体会的:堂堂的何家三少爷,相貌英俊,气质潇洒,再加上他超凡的身份,自然会获得众多美女主动投怀送抱。 但问题是,只要他对某个美女一旦升起那种心思,他就会心疼,恶心等症状(就像高飞想跟解红颜亲热时,所感觉到的一样。高飞当前之所以能想他那些女人,则是因为他中蛊的时间,还没有超过七七四十九天,所以唯有在付出实际行动时,青人蛊才会发作),心里只能装着个银金花。 他追求廖水粉,是获得银金花同意了的。 何秀城还知道,在潜伏在他身上的青人蛊发作时,蛊毒的主人(银金花),就会感受到,无论距离多么远,都能感受到,然后她本人就会发生变化。 现在,银金花就发生了变化。 她没有掩饰自己明显的变化--在跟何秀城挑开了说后,她就不想再掩饰什么了。 银金花发生了变化,何秀城又没有想那种男女之事,那么就证明远在冀南的高飞,让她发生了这种变化:高飞,正在做某件事,只是他身体里潜伏的青人蛊,立即发作,与银金花这边遥相呼应。 历经了太多次的挫折(专指男女之事)后,何秀城已经把银金花当做了他的唯一。 现在,他唯一的女人,正在与别的男人遥相呼应,也就是说,她正在跟高飞一起‘享受’那种甜蜜的男女感情,所以何秀城愤怒,心伤。 银金花虽然邪恶,他有这种感觉固然是因为青人蛊起了作用,但他真的不想自己的女人,与别的男人有什么。 “唉,秀城,你别生气,好吗?” 看出何秀城心中在想什么后,银金花心中得意,表面却幽幽叹了口气,走到他面前挨着他坐了下来,温柔的搂住了他的腰,附在他嘴边喃喃的说道:“你放心,我只是你一个人的,我只是控制那个人为我们所用罢了,决不会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请相信我。” 何秀城的呼吸有些急促,抬手推开了银金花,嘎声说:“我不会再相信任何人!” “傻孩子,你又在耍小性子了。” 银金花被推开后,毫不在意的咯咯荡笑着,重新搂住了他,右手熟练的动作了起来,眼神迷离喃喃的说道:“秀城,我想了,就想现在。” 银金花说着话的工夫,她的相貌、皮肤迅速改变,浑身散发着让何秀城无法抗拒的魅力,终于在嗓子低吼了一声,猛地把她扑倒在了地毯上。 两个人纠缠在地毯上,都飞快的脱着衣服,很快就坦诚相见了。 “弄死你!” 何秀城低吼一声,猛地压下去时,银金花却猛地抬手架住了他,大张着嘴巴,双眼翻白,口吐白沫,好像犯了羊癫疯那样。 第1646章 虫子! 没有哪一个男人,喜欢与一个犯了羊癫疯的女人,做那种事。 何秀城也是,所以在看到变身后本来该魅力无限的银金花,忽然好像犯了羊癫疯那样似的,双眼翻白,口吐白沫后,熊熊燃烧的火焰,立马就像是被浇了一盆冷水,立即熄灭。 他不知道银金花这是在搞什么鬼,样子这么吓人。 本能的,何秀城立即站起来迅速后退,来到了门口,抬手从门后衣架上,摘下一件衣服,披在了身上,准备一看大事不好,他会马上转身就跑。 话说,犯了羊癫疯的女人很可怕,尤其这个人是功夫高强的银金花,只要是个聪明人,在看到她忽然失去理智后,都会选择距离她远一些。 “呃,呃!” 银金花双手仅仅抱着心口,大张着嘴巴双眼发白,嘴里发出无比痛苦的申银,在地上来回翻转的样子,实在可怕。 她现在呼吸很困难,大张着嘴巴吐着白沫,抱着心口的双手,还在用力按压着,好像要把胃里的什么东西吐出来那样。 “你、你怎么了?” 何秀城死死盯着她,过了片刻后才低声问道。 他想不明白,那样神通广大的银金花,怎么会忽然变成这副样子了? 银金花没有理睬他。 实际上,银金花已经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了,甚至连她自己是谁,在做什么都已经不知道了,她拼命瞪大的双眼中,只看到了一条白色巨龙,正在咆哮着上下翻滚着,从她身体里最深的地方,狠狠抓掐那些丑陋的虫子。 那些虫子,自然是她苦心培养的青人蛊,蛊毒。 她真的搞不懂,这条白色巨龙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她最最重要的灵台中,疯了般的撕扯着那些蛊虫。 她只是希望,能把嘴巴尽量的长大,双手用力的按下,把白色巨龙吐出来。 但可惜的是,无论她怎么努力,那条上下翻飞的白色巨龙,都不为所动,利爪犀利,大口血盆,吞噬着那些虫子。 银金花好像蚯蚓那样,在地上来回的扭曲着,申银着,无比的痛苦让她渐渐陷进了昏迷,直到所有的意识都变成了一片空白,才慢慢停止了动作。 她的眼睛依旧瞪着,看着地毯上的某个图案,长大的嘴巴仿佛能扔进半块砖头去,嘴角还满是恶心的白沫,昔日那张那么妩媚迷人的脸庞,此时变得是那样丑陋,让何秀城看了,会情不自禁的打寒颤。 一条比蛆虫大不了多少粉红色虫子,身子极快的蠕、动着,好像还发出了轻微的吱吱叫声,从她嘴角的白沫中飞快爬了出来,挣开口水的黏液,爬到了地板上。 这条粉红色的虫子,个头真的不大,但它的样子却很丑陋,或者说很吓人,竟然有两个短短的触角,缩小无数倍的人脸。 蛊虫! 何秀城猛地想到这是什么了。 这是银金花用她自身的精元培养的蛊虫,在她忽然变成当下模样后,竟然从她嘴里爬了出来,用最快的速度,爬向了何秀城。 看着那只小小的虫子,何秀城忽然很害怕,好像这不是虫子,而是一只面对三岁孩子的大老鼠那样,让他情不自禁的后退了两步。 他后退,那条虫子爬行的速度也加快。 虫子,竟然是对着他去的。 蛊虫虽然神秘,吓人,不过它实在是太小了,何秀城压根没必要太害怕它,只需等它爬过来后,抬脚狠狠把它碾死就是了。 “吱,吱!” 轻微的叫声中全是恐慌,竟然真是从这条虫子嘴里发出来的。 “你害怕了吗?那好,我有办法让你不害怕。” 何秀城忽然笑了,变得镇定了起来,慢慢抬起了右脚,准备等它爬过来后,就狠狠一脚踩下去! 可他刚抬起右脚,胃部却猛地一收缩。 胃部强烈的收缩,刺激到了何秀城的呕吐神经,迫使他张开了嘴巴。 在张开嘴巴的那一刻,何秀城竟然明确感受到,他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正与地上那条虫子遥相呼应,好像在召唤它快点爬,从何秀城的嘴里爬进去,跟它相会那样。 蛊虫。 第二次,何秀城想到了这个词。 同时,他也明白自己为什么猛地感到恶心了:早在他13岁那年,他就已经被银金花下了青人蛊,可他却不知道这玩意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存在的。 直到看见了这条从银金花嘴里爬出来的虫子后,何秀城才猛地醒悟:他的身体里,也有这样的虫子,正与地上这条虫子遥相呼应。 这就是银金花种在他身体里,折磨他十多年的青人蛊。 绝不能让这恶心的东西爬进我嘴里! 何秀城已经难受的双手抱著肚子,大张着嘴巴慢慢瘫倒在了地上。 现在,他已经无法抬脚去踩死那条恶心的虫子,因为极度的恶心,让他站都站不住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条虫子,一曲一曲的快速爬了过来,目标就是他大张着的嘴巴。 绝不能! 何秀城猛地一咬舌头,剧痛使那种无法形容的恶心感一下子少了很多,也有了一些力气,随即抬起了头。 这时候,那条虫子已经爬到了他的脸下。 然后,何秀城就猛地把脑袋,狠狠砸向地毯,用全身的力气。 砰的一声闷响中,还夹杂着虫子被砸碎后身体爆裂的‘噗哧’声:那只眼看就要爬进他嘴里的虫子,终于被他砸死,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 随着虫子的死去,何秀城极度的恶心感,攸地消散,力气就像过电那样,迅速传遍全身,让他迅速动地上蹦了起来,然后转身跑出了卧室,咣当一声关上了房门。 他没有继续跑,而是站在房门前,从玻璃里向里面看去。 何秀城看到,又有两条虫子,从银金花的嘴里爬出来,飞快的向门前跑来。 银金花的身体里,到底有多少这样的虫子? 何秀城不敢再想这个恶心的问题,从外面把门反锁后,转身跑向了客房内。 穿上衣服,找出一把刀子,还有枪,他埰慢慢的走出了客房,看向卧室那边。 卧室的房门依旧紧紧的关闭着,那些恶心的虫子没有爬出来恶心他。 卧室的封闭性很好,只要关进了,别说是虫子了,就连声音都钻不出来。 那些虫子要想爬出来,只能从后面的窗户。 但虫子爬行的速度太慢了,就算从后窗爬出去,要想绕过占地面积数百的别墅,估计得半天。 半天的工夫,足够何秀城跑到千里之外了。 他吐了口吐沫,并刻意去想一些恶心的事。 但很奇怪的是,无论他怎么想,都没有恶心的感觉。 好像,从他十三岁到现在,哪怕是光着脚踩到一坨狗屎,也没恶心过。 这,自然是那些蛊虫的原因了:它们,屏蔽了何秀城的恶心神经。 何秀城死死盯着卧室那边,等了足有十分钟后,才慢慢的走了过去,慢慢把眼睛靠在门板玻璃上,向里看去--一条虫子,猛地出现在了他面前! “啊!” 何秀城失声惊叫,迅速向后仰头,才发现那条虫子,只是爬到了玻璃上而已,压根就没法爬出来。 很奇怪,何秀城现在距离那条虫子这么近,却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 “原来,这些脏东西是靠声音来联络的!” 何秀城想到了原因,呵呵的笑了:卧室的密封性相当好,别说是虫子的低微叫声了,就是银金花在里面大喊大叫,外面也听不到的。 危险既然已经解除,何秀城很快就镇定了下来,重新凑到窗户玻璃上向里看去。 那条爬在玻璃上的虫子,焦躁的想找到突破口来外面,但它怎么能实现这微小的愿望,它只是长了一张诡异的人脸罢了,却没有手脚呢。 慢慢的,何秀城看到,那条虫子的爬行动作变慢,最后掉了下去,落在了门后。 门后的地毯上,还有一条虫子,只是一动不动好像死了。 就是死了。 因为何秀城亲眼看到,那条从玻璃上掉下去的虫子,左右摇摆了几下后,就不再动了。 “这些东西却是不能像真正的那些可爱虫子那样,能在外界长时间生存的。嘿嘿,这就是传说中的见光死?” 想清楚咋回事后,何秀城轻笑一声,靠在了门框上,点燃了一颗烟,看着躺在里面地毯上的银金花,很悠闲的样子。 他真的搞不懂,银金花为啥会忽然这样了。 他只希望,银金花能够把她身体里那些可恶的虫子都吐出来,因为他曾经听她详细说过青人蛊:主体(银金花)里大概有数十条青人蛊虫,如果这些虫子都死了的话,那么‘寄宿’在别人身上的青人蛊,也会在同一时间死去,失去了对男人的约束力。 那时候,何秀城很想问银金花:你身体里的青人蛊虫死了,你是不是也会死? 不过紧接着他就灭了这个念头:银金花,决不会只拥有一种蛊毒。 所以现在何秀城只希望,能够控制他的青人蛊蛊虫死绝就好了。 至于银金花--现在还不能死,因为她是何秀城当前最大的助力。 但是让何秀城很失望的是,银金花好像只吐出了三条虫子,接下来的半小时内,就再也没有一条虫子爬出来了,而且她的脸色,也慢慢的恢复了正常。 昏迷足够四十分钟后,银金花清醒了过来。 何秀城以为,在她患‘羊癫疯’的这段时间内,她肯定什么也不知道,但出乎他意料的是,银金花坐起来后就神色如常,姿势优雅的从案几上拿过纸巾,很仔细的擦了下嘴角,然后冲他招手,示意他进去。 何秀城犹豫了下,开门走了进去。 “我刚才,是不是吓坏你了?” 银金花跪在地毯上的样子,就像一尊动漫中的女神,风华绝代,好像刚才那个翻着白眼要死的女人,不是她。 “是。” 何秀城没有撒谎。 “你的额头上,有脏东西。” 银金花抬手指了指何秀城的额头。 何秀城抬手,在额头上擦了下,一条干瘪的虫子掉了下来。 第1647章 她走了! 这是一条虫子的尸体。 这条虫子,在得到同伴的召唤后,曾经试图爬进何秀城的嘴里,结果被他用额头狠狠砸扁了,沾着了额头上。 “它想钻进我嘴里,被我砸死了,用额头。” 何秀城看了眼地上的虫子,抬起头说:“另外还有两条虫子,是自己死在门后的,我不喜欢被它们钻进嘴里。” “我知道,你不用解释什么。” 银金花淡然一笑,抬手拍了拍身边的地面:“来,坐下,听我跟你说。” 何秀城犹豫了下,走到银金花身边盘膝坐了下来,又从地上随手捡起了一件衣服,披在了她的身上。“ 谢谢,你总是懂得体贴我。” 银金花嫣然一笑,抬手拢了下纷乱的花白长发,说道:“刚才你也看到了,这几条虫子都是从我嘴里爬出来的。” 何秀城点头:“嗯,是的,亲眼所见。” “它们,就是控制你--还有高飞的青人蛊。” “嗯,我也能猜得到。” “我刚才忽然那样,是因为到时间了,就像蛇蜕那样。” 银金花拿起一张纸巾,给何秀城擦了擦额头,柔声问道:“你该知道蛇蜕的。” 原来,银金花所说的蛇蜕意思是这样的:所有被养成的蛊虫,在成长的过程中,都像蛇儿那样有个蛇蜕期。 当蛊虫长到一定的大度时,表皮就会裂开,像蛇儿那样。 经过蜕皮的蛊虫,会更加的健康,强大,同时也会淘汰一些‘质量不好’的蛊虫,就是驱赶它们化成虫子的模样,从嘴里爬出来。 蛊虫蜕皮时,对主人的影响是最大的,所以才会让银金花在忽然间,好像患了羊癫疯那样,经过长达近一个小时的休息后,她才慢慢恢复了过来。 “每当经过一次这样的经历,我的修为就会加深一层。” 简单叙说的一遍蛊虫‘蛇蜕’的过程,与反应后,银金花淡淡笑道:“而那些被淘汰了的蛊虫,不甘心就这样死去,所以才奢望去你那儿寻找它们的另一半……” 何秀城打断了她的话:“是不是,你那儿有多少,我这儿就有多少另一半?” “是的,青人蛊是雌雄双体的,我的是雌性,你的是雄性。现在这三条雌性已经死了,那么你那儿的三条雄性也死了。” 银金花解释道:“不过,你感觉不出来,它们的尸体会在你解手时排出来,所以你不用担心。” “哦,原来是这样。” 何秀城恍然大悟的样子,点了点头,又问:“蛊虫什么时候开始蜕皮,你无法把握?” 银金花摇了摇头:“没法把握,也无法控制它们,要不然我刚才也不会想那种事。” “那,你现在还想吗?” 何秀城眼底深处,攸地闪过一抹寒光,表面却很热切的样子:“我想了。” “你想,我就想--那,我们现在试试?因为我不敢确定,它们已经完全蜕皮成功了。” 银金花眉梢微微跳了下,勉强笑了下,低声说:“你知道的,我总是无法拒绝你的要求。” 如果你知道,你在撒谎时眉梢会跳,那么你就不会这样说了--何秀城心中冷笑一声,伸手慢慢把银金花揽入了怀中。 银金花温存的趴在他怀中,闭上了眼。 前奏。 何秀城是个好男人,懂得体贴女人,他知道经过刚才那番折腾后,银金花对那方面的要求,肯定会没多少了,所以要想重新来过,必须得有体贴的前奏。 慢慢的,银金花有了反应,只是相比起以前来说,她的反应有些僵硬。 何秀城把她放倒在了地毯上,接下来的动作很温柔,就像轻风吹过小草的叶梢。 但就在他准备进行实质性的动作时,银金花脸色却猛地一变,抬手一把,就把他推出了老远,随即腾地从地上跳了起来,脸色焦黄,大张着嘴巴喘着气,眼神里全是痛苦的神色。 何秀城一脸的茫然:“怎么了?” “现在还、还不行,我得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对不起,秀城。” 银金花死死咬了下嘴唇,弯腰捡起地上的衣服,快步走出了何秀城的卧室。 当她窈窕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时,何秀城嘴角上慢慢浮上一抹诡异的笑容。 银金花在撒谎。 他能确定。 至于她撒谎的理由是什么,何秀城隐隐猜到了:银金花饲养的青人蛊,出现了反噬现象! 何秀城没有猜错,银金花用她自己的精元苦心饲养十数年的青人蛊,现在反噬了。 反噬,并不是说那些蛊虫会害死她,而是指她所依仗用来控制何秀城、高飞的青人蛊,从主动位置,变为了被动状态。 简单点来说就是,她现在变成了被别人下了青人蛊的宿主。 青人蛊的主人,已经不再是她,也不是何秀城,而是--高飞。 银金花只要情动,想跟她真心爱着的何秀城深爱,那么她就会感到心疼,恶心,脑海中会迅速浮上高飞的样子! 为什么会这样? 银金花回到自己卧室内后,把房门反锁后,随即就无力的瘫倒在了地上,痛苦的闭上了眼。 为什么会这样,其实银金花已经多少知道一些答案了:这一切,都是那条忽然出现在幻觉中的白色巨龙所致! 那条白色巨龙,就在银金花情动时,悠忽出现,然后开始大肆捕杀她的青人蛊,但却没有斩尽杀绝,只是把剩下的那些,都收服的服服贴贴,为它所用。 银金花醒来时,只存在于她脑海中的白色巨龙已经不见了。 她先是震惊,随即恐惧,因为她发些,她竟然感觉不到那些青人蛊了! 她用自己精元饲养培育出来的青人蛊,跟她的思维已经合为一体,平时只需她动动意念,她就能‘看到’那些宝贝。 但现在她真的看不到了。 可她却能感觉到,青人蛊还在她的身体里,只是再也不听从她的命令,让她从主人,变成了宿主。 那条白色巨龙的出现,彻底改变了银金花苦心培育的青人蛊。 谁是白色巨龙的主人,谁就是青人蛊的主人。 是谁,会修炼出这样一条白色巨龙? 银金花很快就知道了,在跟秀城第二次亲热时,她满脑子都是高飞。 怎么可能会这样呢? 我苦心饲养的青人蛊,怎么可能会位置倒换,成了他反过来控制我的武器? 他是怎么修炼出那条白色巨龙的? 在我感受到他要与女人亲热时,我身体里的青人蛊要发挥作用时,那条白色巨龙竟然能一下子找到了我,驯服了那些青人蛊。 “我以后,岂不是永远都无法跟秀城恩爱了?我、我该怎么办,才能扭转这个悲哀的局面?” 银金花呆坐在地毯上,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解红颜也很久没有动一下了,因为刚才那番亲热,已经透支了她全部的体力。 在高飞忽然有了两次反常的表现后,解红颜吓坏了。 就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时,高飞开始第三次对她动手动脚了--这一次,解红颜时刻注意着高飞的脸色,发现她脸上第三次浮现出无比的痛苦神色。 不过,这次高飞没有停止他要做的事,哪怕他死死咬着牙关,脑门青筋在不停的蹦。 解红颜不敢说让他停止,只能小心翼翼的迎合着他。 慢慢的,她就发现高飞眼睛越来越亮,动作越来越大,脸上的痛苦神色,也越来越小,直到安全恢复了正常,就像俩人正常时恩爱那样,倾情而为。 高飞轻松的变化,彻底感染了解红颜,使她终于甩开包袱,重现女人本色--很快就飘到了云彩里,畅快的飞翔着。 解红颜不知道的是,高飞在感觉到第三次痛苦时,马上就启动了烈阳蛊。 那条白色巨龙哦,以前是那样的可恶,可憎,现在看来却是那样的可亲,可爱,被唤醒后,马上就咆哮着,开始四处追杀一些丑陋的虫子! 那些虫子应该很厉害,逃窜的速度也很快,但无论它们有多狡猾,都一一被白色巨龙所吞噬。 当最后一条虫子被白色巨龙吞噬后,高飞再也没有了丝毫不舒服的感觉。 他能猜得出,那些虫子是蛊毒,绝对是与银金花有关(因为当下接连三次了,他都会想到银金花的样子,特别的讨厌除她之外的任何女人),这也应该是她控制他的法宝。 只是银金花却没有想到,阴差阳错下,高飞竟然凭借其强大的意志力,驯服了隐藏在他灵魂中的烈阳蛊。 那些本来很厉害的青人蛊,在烈阳蛊面前,根本没有丁点的反抗之力,只能被逐一消灭。 高飞确定自己会修炼,但他却有十足的把握,能用意志力催动烈阳蛊,来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儿,比方用它来对付青人蛊,来通过某种感受,驱使它找到了银金花,让她无比痛苦的尝到了‘以彼之道,还之彼身’的滋味。 这种操纵别人的感觉很奇妙,或许只能存在于蛊虫们之间,但这已经让高飞很满意了,所以才更加的轻松愉悦,兴奋。 一场无比痛快淋漓的恩爱过后,昨天一个晚上都没有休息的高飞,就躺在解红颜身边,沉沉的睡了过去。 他睡得很香甜,好像梦到了他苦比的童年。 那时候,他除了梁明的兄弟之情外,就再也没有任何的物质享受了。 但那份纯真的兄弟之情,却比世界上最好的物质享受,还要让他着迷,一点也不愿意从梦中醒来,直到睡的再也无法睡下去后,才慢慢睁开了眼。 高飞睡觉时,是午后。 现在外面的天却已经黑了,也不知道是几点了,外面院子里传来有人在无聊时转圈子散步的脚步声。 高飞惬意的伸了个懒腰,坐起来开始穿衣服。 咕噜撸--肚子里传来了叫声。 他已经好长时间没吃饭了,解红颜应该给他做了好吃的了吧? 话说她的厨艺很不错,尤其是那道红烧肘子。 高飞心里这样想着,掀起门帘走出了东厢房,然后就看到了龙云儿。 龙云儿说话了:“她走了。” 第1648章 解红颜的辛酸往事! 在外面院子里散步的,并不是高飞最想看到的解红颜,而是那个被他忘记了的龙云儿。 看到高飞一脸睡眼惺忪的走出来,脸上还带着女人的口红印,脖子里还有几道明显的抓痕后,龙云儿秀气的眉毛挑了几下,随即淡淡的说道:“她走了。” “她走了?” 高飞一愣,下意识的问道:“她是谁,谁走了?” “解红颜。” 龙云儿走过来,抬起了右手:“喏,这是她留给你的。” 这是一个信封,白色信封,上面没有字,封口也没有粘贴住。 高飞没有看这个信封,只是嘎声问道:“她、她去哪儿了?” 龙云儿摇了摇头:“不知道,她没有跟我说。” 高飞转身,快步走向大门口:“你为什么不拦住她?” “我凭什么拦住她?她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我跟她也不熟。” 在高飞刚走到一棵花木下时,龙云儿提高了声音:“现在你追,也追不上了,她都走了四个多小时了,开车走的。” 高飞停住了脚步,缓缓的转身,看着龙云儿:“谁跟她一起走的?” “她自己,开了一辆红色宝马。你的手下,曾经要求跟着她的,却被她拒绝了。而且,她也一再告诉我们,不要打搅你,因为她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关系到你,关系到天涯集团、方家村前途的一件事。” 龙云儿缓步走了过来,再次把那个信封递了过来:“她既然这样说了,谁还敢拦她?” 解红颜在保护她安全的那些人心目中,有着很高的高飞‘妻子’地位,她既然冷下脸来说不许别人跟着她,那些保镖自己也不好违抗她的命令,只好眼睁睁看着她驾车离开。 驾车离开四个多小时了,足够她跑到数百里之外了,高飞想追,又去哪儿追? 高飞接过信封,打开从里面拿出几张散着清香的信纸。 上面的字迹清秀,还透着灵巧的妖娆,字如其人,一个就是解红颜的亲笔字:高飞,我走了,不要去找我,更不要担心我,因为我明白我要去做什么。 当然了,我也很清楚你在得知我偷偷走掉后,会很生气。 我其实很怕你生气的样子,可有时候惧怕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得去做。 我要去做件事,一件压在我心底近二十年的事。 你别骂我,先听我讲个故事好吧? -- 二十多年前,解红颜做生意的父母出了意外,迫使快要大学毕业的她辍学,提前步入社会找工作来养活她自己。 那时候的解红颜,在京华那所大学中,就是绝对的美女,更是因为一次机缘巧合的机会,参与了一个高级成功人士组织的活动,并因此赚到了京华第一美女的名头。 后来,这个名头以讹传讹,解红颜竟然被人称为华夏第一美女,并且这个名头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走红京华。 当一个没多大背景的女孩子,意外拥有了‘华夏第一美女’的名头后,带给她的除了让女孩子们最喜欢的光环外,肯定会有数不清的麻烦。 解红颜父母之所以做生意失败,最后走投无路下走上了绝路,就与他们有个华夏第一美女的女儿有关:有些人,希望解红颜陷进无路可走的困境,然后再适当的站出来支援她,导致她心甘情愿的依附。 不得不说,这是个泡妞的好办法,只是过程有些复杂,更有许多残忍。 任何时候,都会有视律法为无物的纨绔圈存在,而解红颜这个华夏第一美女出名后,却几乎没有哪一个纨绔去骚扰她,这与一个叫陈青的人有关系。 陈青,不是哪个豪门大族的阔少--不是他不想,而是因为他父亲不愿意让陈家成为豪门大族。 可他在京华纨绔圈内,却有着谁都不敢惹的地位。 解红颜说,当年有个姓富的阔少,有钱有势在当时的京华纨绔圈内,算得上是拔尖人物,富少看到了她,并深深爱上了她--开始了对她猛烈的追求。 这儿所说的猛烈追求,是指‘威胁利诱’。 出身平凡的解红颜,哪能抗拒得了富少? 就在她为了父母(父母的事业),不得不选择妥协时,陈青出现了,一拳就把富少的鼻子打碎,让他滚。 然后富少就真的滚了。 再然后,陈青就开始追求解红颜。 按理说,陈青帮解红颜打跑了富少,她应该感谢他,以身相许才对。 不过事实却不是这样,因为这个陈青的名声,比富少还要烂很多倍,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坦言告诉解红颜,跟他来往就是玩玩,绝不会跟她结婚的。 解红颜当然不愿意了。 她不愿意的结果呢,就是她父母生意失败,人出事,她只好中途辍学。 她辍学后,有人才告诉她,她家里出的大事,都是陈青一手操办的--当时她很怕,更后悔,后悔不该抗拒陈青,从而导致父母出事,更知道陈青很快就会出现在她面前,毁掉她的一生。 但让她纳闷的是,她在辍学后,陈青却没有出现,好像失踪了那样。 整整两年,陈青都没有出现。 在这两年内,也没哪个纨绔大少来追求她--看来,富少被陈青打碎鼻子的影响,还没有消除,那些几乎要啥有啥的大少们,是在没必要因为一个美女,而把鼻子搭上的。 陈青到底是什么人,他为什么有着让大少们退避三舍的威风,他在导演解了解红颜家的惨剧后又去了哪儿等等这些事,解红颜都不知道。 时间,总是能轻易抹平伤心、恐惧甚至幸福欢快等东西:解红颜在辍学步入社会上后,认识了一个人。 那个人复性上官,叫上官印。 上官印只是个普通的出租车司机,没多少钱,但人品各方面都不错,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深深爱着解红颜。 然后,两个人就结婚了。 在那个天上浮着一轮红月的晚上,新婚不久的解红颜去北郊远征广场看焰火晚会,当时上官印正在外跑出租,答应她很快就会去广场上找她。 解红颜没有等到上官印,却等到了一个消失了足足两年的人:陈青。 相比起两年前,陈青更加瘦了,走路都轻飘飘的,脸色青灰,在灯光照耀下好像从阴间逃出来的小鬼那样。 原来,陈青是吸毒的,消失的这两年是被家里人强制性送进了戒毒所。 不过戒毒的成果一点也不小,他在戒毒所内照样能搞到那些东西。 在戒毒所呆了两年后,陈青再出来时已经听到解红颜结婚了,跟一个小出租车司机。 可以肯定的是,陈青在听到上官印的名字时,就已经把他看成了一个死人:两年前他为了追求解红颜,连她父母都敢逼死,更何况先他一步得到解红颜的小司机? 不过还没有等陈青想到该用什么样的办法,才能让上官印很舒服的死去时,他就在远征广场上遇到了解红颜。 很自然的,陈青就要带走解红颜。 解红颜挣扎,推搡,在反抗过程中,把体虚的陈青推倒在了卖年糕的车子上,凑巧切年糕的刀子,刺中了他的要害,当场就一命呜呼了。 陈青死后,上官印也赶来了,还带来了一些追杀他的人。 然后,在那个天上挂着一轮红月的晚上,远征广场上血流成河,足有数百人伤亡在那场混战中--追杀上官印的人,闻讯赶来保护陈青的人。 最终,保护陈青的人,与追杀上官印的人火拼,身受重伤的上官印趁机拉着解红颜,逃离了现场。 还没有回到家,重伤不治的上官印,死在了解红颜怀中。 上官印临死前,解红颜才知道他是某个教会的东宫宫主,手里有一本《安归经》,这也是给他招来杀身之祸的罪魁祸首。 那本安归经,就是解红颜能活下去的护身符,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绝不能交出经书,要不然她就死定了--上官印临终前,一再郑重嘱咐她。 解红颜含泪答应。 上官印临死前,最大的遗憾,是没能等到六个月后的孩子出生。 遭遇一系列的重大挫折后,解红颜在那个红月当空、血流成河的晚上,一下子坚强了,就像上官印临死前所希望的那样,凭借一本《安归经》,保住了她自己,与她的孩子。 生下张雯雯后,解红颜为躲避某些人,偷偷离开了京华,隐居在了冀南。 她希望忘掉过去那些杀戮,为了女儿能够健康成长,重新找一个男人来照顾她们--但很可惜的是,解红颜在冀南先后接触了几个男人,更跟一个姓张的男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这几个男人都遭到了意外。 她这才知道,她始终没有逃脱安归教的视线:那些人不敢随便动她,是因为她宁死也不肯说出经书的下落,哪怕是把她们母女都干掉! 其实世上最狠的人不是男人,而是真正坚强起来的女人,解红颜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哪怕她遭遇了安归教的很多折磨,也没有低头。 当然了,安归教的人不敢逼她太深,盖因她在跟上官印结婚后,就自动成了安归教中的一员,尤其是上官印给她在身上留下的刺青,更是代表着她在安归教内,有着不一定的地位。 但上官印却不知道,也正是他给解红颜留下的这个刺青,才给1973提供了历经19年,终究查出她才是‘真凶’的证据。 陈青在远征广场上骚扰解红颜时,曾经掀起她的裙子,看到了那扇朱红色的大门。 在他那些保镖赶来时,已经死了90%的陈青,只是盯着红色的月亮,翻来覆去的嘟囔两个字:大门。 红色的月亮,大门,就是陈青想告诉别人的话:解红颜的身上,有一扇朱红色大门的刺青,她才是致使他死亡的真凶。 那扇朱红色的大门,比解红颜所具备的美貌,更加刺激到了陈青,所以他在临死前才会盯着那轮红月,总是说大门。 第1649章 无法承受的累! 陈青放不下那扇朱红色的大门,死都放不下,也成了1973追查真凶的最大证据。 岁月如梭,眨眼间十九年过去了,随着张雯雯的长大,解红颜逐渐忘记了陈青。 就算偶尔想起来时,也会以为陈青背后的势力,会把陈青之死算在安归教的头上。 解红颜忘记了陈青,但1973却没有忘记,郑腐也没有忘记,始终在坚持不懈的追查真凶,终于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解红颜身上竟然有个朱红色大门的刺青。 形势就豁然开朗了:陈青临死前望着天上那轮红月,说大门,就是在告诉别人,杀他的人与红色的大门有关,只是他当时已经没有清晰的思维,只把刺激他最深的说了出来。 其实,陈青在临死前两年骚扰解红颜的事,1973也知道,更知道在陈青死的那个晚上,也曾经出现在远征广场,不过却没想到,她才是误杀陈青的人,这才给了她十九年的‘好日子’。 (那时候,保护陈青的人,与追杀上官印的安归教人火拼,肯定会误导1973把重点放在了安归教身上,十九年来一直着重调查是谁杀死了陈青,从而忽略了解红颜这个可怜女人。) 十九年后,1973的人确定真凶就是解红颜,这才赶来了冀南,却不料高飞恰好从河底古墓,重伤了龙五三人,惹上了1973。 高飞不知道的是,解红颜在随后曾经旁敲侧击的,通过张雯雯向叶心伤打听了关于1973的事,这才知道这个部门,是一个高飞碰不起的存在。 1973,的确不是高飞能对抗的,因为它所代表着含义太重大了--叶心伤自然知道这个道理,要不然也不会装作什么事也不知道的样子,会在张雯雯跟他打听1973时,把他所知道的都和盘托出了。 叶心伤不希望高飞对抗1973,因为大家过上当前的好日子不容易,最重要的是,就算他、铁屠等人都支持高飞,也无法与1973所抗衡。 1973,在华夏有着无法形容的超绝地位。 叶心伤绝不能允许为了一个解红颜,就毁掉很多人当前的幸福生活:高飞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人了,他身上承担着太多人的利益,他好,大家都好,他一旦出事,现在红红火火的一切,都会随着他的出事,最终会黯然无光。 牺牲解红颜,换取很多人的幸福--是叶心伤考虑很久,才下了的决定:他主动站出来充当恶人的角色,话里话外,都是蛊惑解红颜为高飞而牺牲她自己的意思。 解红颜冰雪聪明,在彻底了解了1973所代表的含义后,很快就做出了选择,正如她在跟高飞一番恩爱后,留下的信里所说的那样:“我必须得走,唯有我走,才能让我最爱的你,最爱的女儿,永远过上好日子。” “这是报应,我的宿命,无论我做什么,付出多大的努力,我都无法改变这些。” “高飞,我走了,我知道你很生气,因为你觉得你有能力保护我。可你知道吗?我已经厌倦了人们对我的保护,以前是父母,后来是上官印--现在又是你。所有保护我的人,最终的命运都是那样的悲惨,同时也让我担负了太大的压力,几乎要崩溃。” “我是一个骄傲的女人,我真的不想再被人保护,哪怕是死。高飞,不要骂我,我希望能想开,更希望你能明白,无论我是死了,还是活着,我都是那样的感激你。” “就让我去做我想做的事吧。” “这么多年来,我太累了,无法承受爱我的人给予我的爱。” “或许,唯有死亡,才是让我卸下千斤重担的唯一办法,不是吗?” -- 高飞看信的速度很慢,几乎每个字都要认真的看三遍以上,用了足足半个多小时,才把几张信纸看完,最后轻轻叹了口气,把那些信纸慢慢的撕碎,然后抛在了空中。 晚风吹来,把那些碎了的信纸吹过高墙,忽闪忽闪的就像一只只白色的蝴蝶,透着轻盈,飘飘洒洒的飞向了远方。 他抬起头,目光追逐着一只白色蝴蝶,眼神平静。 他没有像解红颜所担心的那样,会生气。 他知道解红颜这样做是为了他,就像当初为了找到河底古墓,甘心去做饵那样。 这个表面上看上去是个花瓶的女人,却有着绝大多数女人都没有的狠心:以往的悲惨经历,磨练了她不一般的意志力,使她很清楚她所能起到的作用是什么,该牺牲时,她不会犹豫。 或许,正如她自己在信里所说的那样,她已经受够了被人保护,或者是对整个世界都已经开始失望,一旦找到最体面的‘辞世’机会,就会勇敢的站出来。 可是,解红颜知道她其实不是姓解的那对夫妻的女儿吗? 她是杀破狼三部中,实力最为强大的七杀首领杀手的女儿! 杀手,是绝不会眼睁睁看着她被1973带走的,这也是高飞最有希望的一点,同时他也希望能借助这个机会,与七杀建立起一种类似于盟友的关系。 甚至,高飞对此都有了一个大胆的计划,那就是通过他的巧妙运作,最终把解红颜扶持到七杀首领宝座上去! 那样,他就能节间控制七杀部门,逐步把这个见不得光的组织,一点点的洗白……那,肯定是华夏高层最希望的吧? 高飞承认,他有这个想法,未免太异想天开,但也不是没有可能:沈银冰能够成为贪狼的狼主,那么有着亲生父亲支持的解红颜,为什么就不能成为七杀的首领呢? 但是让高飞很是无奈的是,还没有等他把这些告诉解红颜,那个早就已经承受不了被保护之重的女人,却毅然离开了。 高飞很清楚,在他把龙五三人打残,让解红颜住进方家老宅时,1973的人,就已经在方家村布置了人手,只是因为某些原因,还没有与高飞彻底撕破脸,正面相对。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解红颜主动离开了方家村。 她已经走了接近五个小时--其实哪怕是半个小时,只要一脱离那些保护她的人视线,1973的人就会有所动作的。 高飞可以肯定的说,解红颜已经落入了1973的手中。 那么,他现在该做什么呢? 难道拿捏出一副感激(感激解红颜挺身而出承担责任),愤怒(愤怒那个女人不信任他)的嘴脸,在这儿无动于衷? 如果高飞真这样做的话,那么他就不是高飞了。 当月亮悄悄爬上树梢时,默力争很久的高飞,终于抬起头看着院墙一角的真空灯泡,对陪着他站了好久的龙云儿说:“那灯,太耀眼了。” 龙云儿抬头看了眼那个灯泡,想了想说:“你是不是要去追她?” “你觉得呢?” “我哪儿知道,更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走。” 龙云儿摇了摇头,说:“刚才我始终仔细观察着你,发现你好像在极力说服自己,很难抉择的样子,可能是在考虑到底去不去追她吧?” “算命的就是算命的。” 高飞真心赞了一个,叉开了话题:“走,我带你去外面溜达一圈。” “你最好是先洗脸,我不想让人误会你脸上的口红,是我弄上去的。” 龙云儿走到了他面前。 高飞抬手,在腮帮子用力擦了几下,看向了龙云儿。 龙云儿摇了摇头,示意还没有擦干净。 高飞在掌心吐了口涂抹,再次擦了擦。 “呕!” 龙云儿做了个呕吐的姿势,皱眉说:“好了,好了,别恶心我了--幸好我现在没胃口吃完饭,要不然会被你恶心的吐出来。” “我请你去喝一杯,我也没吃饭。” 高飞又在脸上搓了几下,抬腿走向了大门口。 他刚走出大门口,旁边就闪出了两个黑衣人,其中一个微微弯腰施礼,低声说:“高总,解女士不让我们跟着,我们……” “我知道了,你们没做错的。” 高飞抬手,打断了那个人的话。 那个人感激的点了点头,转身带着同伴走进了黑暗中。 龙云儿看了眼那本的黑暗处,紧走两步跟上了高飞,问道:“你真不去追她?” “那会儿我想去追她时,你告诉我说她已经走了四个多小时,追不上了。现在过去的时间更长了,自然更追不上了。行了,她的事你不用操心了,我信里有数。咱们先去喝一杯,我请客。” 高飞到背着双手,向村口方向走去。 高飞在决定了什么后没有去追,是因为他很清楚,就算解红颜被1973抓走,但绝不会马上把她‘绳之以法’,他现在需要做的不是无头苍蝇似的四处寻找她,而是需要让心态平静下来。 明天一早,他就会去京华,找人打探关于1973的事情:比方1973的总部在哪儿。 还有就是,他在昨天安排的那些人手,目前还没有到位。 龙云儿没有再说什么,跟在他后面很悠闲的走向了村口那边。 方家村经过重新规划还有,村口到后村的道路是笔直的,四车道宽的样子,两旁还有红色地砖铺就的人行道,外面则是成排的杨柳。 高飞喜欢杨柳,杨柳那飘飘洒洒的纸条在风吹来时,会缓缓飞扬,让人想到大海的波浪,继而会觉得心情开阔。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要是放在乡下别的地方,就算外面仍然有乘凉的人,但人数也不会太多,毕竟环境制约了人们的夜生活。 但在方家村这个新兴的小都市中,晚上这个时间段却是最热闹的时候,毕竟超过四万多的外来人口,齐聚在方圆五公里之内,就会显得人满为患,晚上出来转转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方家村的后村,最主要的建筑就是方家老宅,小山包上的别墅,还有老年、儿童活动中心,这些都不是年轻人所喜欢的。 当代年轻人所喜欢的场合,都在村口、以及往南的公路两侧,所以这边的人很多,也相应的产生了夜市。 “去那里面吧,我请客。” 高飞看了眼不远处的梦回从前酒吧,转身对龙云儿说。 第1650章 梦回从前酒吧! 从方家村的后村走到村口,大约有一公里左右。 龙云儿发现,一路上很多人都跟高飞亲热的打招呼,有老人,有小孩,还有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高飞也都很和善的点头回应,甚至还叫出了两个人的名字。 龙云儿发现,那两个被高飞叫上名字来的男人,竟然激动的满脸通红,好像受到了莫大的荣幸那样,就连在看她时,也带着说不出的尊敬,与某种意味。 龙云儿很清楚,这是村民们感激高飞,尊重他,更是把她看成了高总的女人,这让她很不得劲,不过却也不方便站出来表明立场,说她与高飞没啥关系,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她只好生闷气,所以在高飞说请她去梦回从前喝酒时,就不耐烦的说:“我发现你这个人很唠叨啊,跟老娘们似的,你已经说过一次你请客了,怎么还说?再说了,我来到你的地盘上,你不请客,难道让我请?” 高飞没想到龙云儿这么大火气,稍愣了下才笑道:“我第一次说要请你,那是客气话,这次才是真心的,谢谢你陪我。” “哼,你总算是露出了真实的嘴脸,不过这样看上去要比刚才你对别人点头微笑的样子顺眼多了。” 龙云儿轻哼了一声,率先快步走向了梦回从前酒吧。 因为方家村聚集了太多的高收入打工者,所以这边的消费场所都很上档次,就像这家梦回从前酒吧吧,比起像京华那些大都市里的高级酒吧,也不逊色。 此时又是娱乐场所的黄金时间段,酒吧门口总是有人在出入,门口那几个身穿大红旗袍的礼仪小姐,几乎是不住的弯腰鞠躬,说欢迎光临,欢迎下次再来的话,一个班下来肯定会嗓子冒烟,腰酸背痛。 “哟,飞哥!” 高飞刚走上酒吧门口,几个身穿黑色保安制服的人,恰好从里面走出来,带头的正是方家村的巡逻队长二狗。 看到高飞后,二狗连忙迎上来问好。 其实别看进进出出的那么多人,实际上几乎没有谁注意到高飞,毕竟出入酒吧的绝大部分都是外地人,方家村当地的村民,碍于传统的思想观念,就算晚上出来玩儿,也会去烧烤摊之类的地方。 让一群去年还扛着锄头在地里锄草的人,坐在酒吧的高脚椅上端着一杯价值最低也得一百的什么鸡尾酒,他们暂时还不习惯这种调调。 “二狗,你怎么也来这儿了,例行公事?” 高飞看了眼二狗等人身上的衣服,随口问了一句。 “嘿嘿,我们来这儿是因为酒吧内的一名下午来上班的职员,在路上出了车祸,派出所的同志请我们过来,跟酒吧老板说一句。” 二狗连忙笑着解释。 原来,酒吧的一名调酒师今天下午来上班时,在路上发生了车祸,人被撞成了深度昏迷,偏偏他的手机等证件都没带,等警方调查清楚他身份后,已经是晚上九点了,才知道他是这边酒吧的一名调酒师,就委托方家村巡逻队这边跟酒吧老板说一句。 华夏这么大,车辆那么多,每天都会有车祸发生,人们在听到此类的消息时,也已经麻木了,不会觉得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就像高飞这样,点了点头随口说:“哦,你去忙吧,等有空我请你喝一杯。” 末了这句话,却是明显的客气。 “谢、谢谢飞哥,我、我等您有空!” 但二狗听了,却是激动万分:话说,二狗可是做梦都想跟高总拉近关系,最好是能成为他的心腹手下,能够像李德才、老王那样,成为人人羡慕的老总。 高飞随意点了点头,带着龙云儿迈步走进了酒吧内。 亲耳听到飞哥等有空要请二狗哥喝一杯后,他那几个手下都羡慕的了不得,有心思活泛的就凑过来,琢磨着该怎么说,才能让二狗哥把自己也带上。 不过不等他们说什么,二狗就脸一板训斥道:“都一脸吃了狗屎样贼兮兮的干啥呢?都去巡逻,我得留下来,为飞哥站岗放哨,保护他的安全!” 飞哥的安全,还用你二狗来负责? 靠,简直是太不要脸了。 那几个哥们心中骂了几句,不过也不敢说什么,都陪着笑的答应了,拎着电击棒去别处巡逻了。 打发走了几个碍事的手下后,二狗叼上一颗烟,冲门口的一个礼仪小姐嘿嘿笑道:“妹子,知道刚才进去的那个是谁不?” 那妹子眼珠一转,娇声问道:“谁呀?那样让二狗哥您看重?” “飞哥!” 二狗踮起脚尖,向酒吧内张望了下,喃喃说道:“他就是改变了我们方家村历史的那个人,飞哥。” 高飞可不知道,二狗正在女孩子面前显摆跟他关系有多熟,进了酒吧后左右看了几眼,暗暗点了点头:酒吧很大气,装潢很上档次,却绝不俗气。 酒吧中间的小高台上,一个身穿古典白色纱裙的女孩子,正弹奏着一首世界名曲,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前来放松心情的人在谈话时,声音也很低。 看来环境的确能改变人。 其实高飞倒是很希望,酒吧内乱哄哄的,喝酒的哥们、姐们们高举着酒杯,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快速伸手大声吆喝着‘八匹马啊,那六六顺啊’,光着膀子留着长发的架子鼓手,正在疯狂的砸打着,与扯着嗓子唱‘一无所有’的贝司手相应和--那样,才是酒吧该有的滋味。 花钱来喝酒吗,自然是得喝个热闹不是? 跟在高飞身边的龙云儿,进来后就四处扫看,脸上带着好奇,少见多怪的样子。 高飞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敲了敲桌子示意酒保过来,随口问四处看的龙云儿:“咋,看你好像很稀奇啊,没来过酒吧?” 龙云儿的回答,让高飞出乎意料:“嗯,以前从来没有来过酒吧。我以为,酒吧就该乱哄哄的,像迪厅那样才对。” 顿了顿,她又说:“我更没去过迪厅,都是从电视上看到的。爷爷从来都不许我来这种场合,说这边的气场都是乌烟瘴气的,能影响我的气质。” “哟,那你可是个好孩子了,最好是赶紧出去,免得气质被影响了。” 高飞嘻嘻笑了一下,对调酒师说:“随便来杯烈酒,嗯,最好,最烈的那一种。” “给我来杯清淡的果酒吧。” 龙云儿接着说:“也要最好的。” 高飞问:“你不走?” “有人请客,我为什么要走?” 龙云儿反问道。 “你在这儿,我喝酒喝不肃静。” 高飞瞥了眼别处。 不远处的几个卡座上,有七八个男人,其中还有两个欧美白人,不住的向这边看,丝毫不掩饰‘欣赏’龙云儿的目光。 相比起出入酒吧的那些都市女郎来说,穿着比较古板的龙云儿,再配上她独特的‘林黛玉式’的气质,焕发出了一种惊人的古典美,当下又是在酒吧这种场合,她当然会引起很多‘保护欲’很强的男人关注。 尤其这些男人都已经喝酒了。 “在你的地盘上,你还会担心什么呀?” 龙云儿却是看也不看那些人,端起调酒师推过来的果酒,冲高飞说:“来,为我们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干一杯。” 高飞跟她轻轻碰了下,说:“你好像很讨厌我的。” “喝酒跟讨厌没啥关系不是?” 龙云儿说完,仰首一饮而尽,嘶哈了一下嘴巴,对调酒师说:“味道不错,再来一杯。” 高飞笑了笑,没说什么,端着酒杯轻抿了口,看着调酒师手中那上下翻飞的调酒动作,眉梢微微翘起,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龙云儿没有再跟他说话,只是喝酒,短短十分钟内,就喝了三杯果酒,小脸上慢慢浮上了一抹红色。 高飞眼睛盯着上下翻飞的玻璃瓶,在龙云儿开始要第四杯果酒时,很随意的抬头向二楼走廊上看了一眼。 他有种感觉,那边有人在盯着他看。 一些端着酒杯的年轻男女们,趴在栏杆上往下看,却没有高飞认识的,也没有谁在刻意关注他。 “东子,小勇出车祸了?” 就在高飞四处看时,一个服务生走到他身边,低声问调酒师东子。 “嗯啊,我也是听张经理说的,小勇下午来上班的路上,刚出来市区没多久就出事了。张经理已经在电话中向警方了解过情况了,据说小勇在正常行驶时,不知道怎么回事,车子就忽然窜到了公路另外一边,跟一辆黑色越野车相撞了。” 调酒师叹了口气,说:“唉,我看那小子啊,肯定是思念姓解的那位大美女走神了,这才莫名其妙出车祸。” “嘿,小勇也是的,咱们这边姓解的那位大美女,尤其是他一个打工仔能惦记的,那可是方家村国王高总的女人……” 服务生刚说到这儿,酒吧内的灯光忽然全部灭了,酒吧内瞬间变成一片四死寂,但接着就响起了动感十足的架子鼓声音:砰、砰砰! “嗷!” 一声女孩子的高亢尖叫声响起时,灯光再次亮了起来,只是却非常的暗,仿佛要被立即响起的欢呼声淹没那样。 所有的卡座等设施,都会自动陷进地下,或者墙壁中,整个一楼大厅变得空荡荡,四个角落,还有地上,就会有白雾喷出,在急速旋转的霓虹灯照射下,看上去如梦如幻。 晚上十点之前是酒吧,绅士淑女谈心的地方。 十点之后,这儿就会变成迪厅,让现代都市人尽情放松的场所。 梦回从前酒吧,就像她的名字那样让人感觉是在做梦,从前一刻的婉约中,猛地到了狂暴模式,聚大的气氛差异,足够影响、促使人们喜欢上这种风情。 高飞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这种酒吧,看到小高台缓缓升起,身穿暴露衣装的几个年轻男女,在上面疯狂扭着,忍不住的摇了摇头,觉得索然无味。 放下酒杯,他正准备带着龙云儿离开时,七八个男人浑身剧烈哆嗦着走了过来。 第1651章 有人在这儿闹事! 如果是放在以前,高飞来到这种风格独特的酒吧内,差不多会被吸引。 冰与火,静与动,疯狂与婉约在瞬间转换时,总能最大可能调动起人们的热情。 看来,这家酒吧老板很是别出心裁。 不过高飞却不喜欢,正如他曾经对龙云儿所说的那样,他人不老,心却老了--再说现在有那么多心事,他也没心思享受骄傲无知的现代人所谓的夜生活。 只是他刚要带着龙云儿离开,就看到七八个男人,随着音乐好像打摆子那样,哆嗦着走了过来,正是刚才在那边对龙云儿指指点点的那些人,其中还有两个白种人。 美女来酒吧迪厅这样的场合,就像一朵盛开的花朵那样,总能招蜂引蝶的,高飞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在看到这些精力充沛的年轻人走过来后,只是皱了下眉头,对龙云儿说道:“走吧。” 他说话的声音,被爆响的电子舞曲彻底压住,不过龙云儿却能从他口型上看出他在说什么,放下还没有喝完的果酒,下了高脚椅。 看出高飞俩人要走后,那些年轻人马上就把他们围住了,看着他们的眼神,打摆子的动作都带着明显的挑衅。 “耶,耶耶!” 连续几声声嘶力竭的耶耶声过后,激昂的音乐声忽然停顿。 这是本首舞曲的一个最大特点,故意停顿后,再猛地爆发,更大程度的激发人们的疯狂热情。 高飞当然不在乎这些人,趁着舞曲停顿时,正要说什么时,却听调酒师东子说:“先生,你们还没有交钱呢。” “什么?” 高飞愣了下,扭头看去时,音乐再次响起,瞬间压过了所有的声音,音乐声仿佛连整座酒吧都震得动弹起来。 东子只好端起那半杯果酒,指了指冲高飞喊道:“交钱!” 在酒吧内喝酒给钱,就像欠债还肉那样一个道理,天经地义。 “哦,差点忘了。” 高先生这才恍然大悟,连忙伸手去掏口袋。 其实这也不能怪高飞,人家孩子在这段时间内,吃饭啥的可都是从来都不花钱,习惯了吃饱喝足后一抹嘴巴拉倒,还真有些不适应喝酒得拿钱的生活。 高飞伸进口袋的右手,僵了下随机快速拿出,又开始掏出后面的口袋。 很遗憾,高先生裤子上的三个口袋中,都没有‘马嫩’。 当一个人混到像高先生这种地步时,钱财已经彻底变成了身外之物,到达了一个身上没钱,心中有钱的境界--这可不是东子等人能理解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在看出高先生没带钱后,皱眉冲不远处的保安使了个眼色。 “咳。” 高飞尴尬的咳嗽了一声时,舞曲声再次顿了一下,让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清晰:“那个啥,总共多少钱?” “总共八百六。” 东子回答出这个问题后,舞曲再次响起。 看了眼走过来的保安,高飞想了想,拿过东子手中那半杯果酒,伸进手指头蘸了下,在吧台上写了几个字:今天忘记带钱了,等会给你送来。 东子马上摇头,表示小店生意,不赊账。 高飞无奈,只好看向了龙云儿,右手手指搓了几下,询问她有没有带钱。 龙云儿倚在吧台上,微笑着摇了摇头,张嘴说:“你说,你请客的。” 高飞出门不带钱,龙云儿尤其是那种轻易接触铜臭物的人? “那个啥,哥们,实话告诉你,我就是高飞,我这次真忘记带钱了,等会儿马上给你送来,行吧?” 瞪了好像幸灾乐祸的龙云儿一眼后,高飞冲东子好说好商量,亮明了他的身份。 那么大的音乐声中,东子可听不出高飞在说什么,只是一个劲的摇头。 “怎么了,哥们,没钱?” 就在高飞刚要向东子借电话(他的手机没有带)时,一个明显喝多了的哥们,不耐烦的凑过来,在他耳边扯了一嗓子。 这些人早就注意到了‘别具风采’的龙云儿,正到处找借口来搭讪呢,看出高飞俩人没带钱后,马上就意识到这是个好机会了。 这七八个人来自一个华外合资企业(振华区政府与美国人合资),是专门开发房地产的,名字就叫凯撒房地产集团,听说大老板在美国本土,也是个很牛叉的上流人物,来到华夏后,更是与彭云木几次共进晚餐过。 因为凯撒集团进驻方家村是最早的外企,所以他们的人也比后来来的要多几分‘主人翁’精神,再加上大老板的特殊身份,所以员工们有些自大,狂妄,喝酒后敢惹事也是很正常的了。 再说了,在酒吧内泡个古典美女,也是很高雅的事不是? 早就看出这些人是冲着龙云儿来的后,高飞就有些心烦:他虽然不怎么待见龙云儿,但总的来说,人家小姑娘也是他的客人,自然不能被一些狂蜂浪蝶骚扰了。 还有就是,喝完酒却没钱的现实,让高先生觉得很没面子,所以在这哥们摇晃着大脑袋凑过来后,他想都没有想,本能的抬手按在那脑袋上,稍微用力推了出去:“滚蛋,这儿没你啥事!” 高先生在方家村,那可是教父一般的存在,小广场内更是曾经立过他的雕像,能够用这么温和的动作,口气让那哥们滚蛋,这绝对是高看他一眼了,看在他们为方家村建设贡献微薄力量的份上。 “卧槽!” 那好心好意过来询问要不要帮忙的哥们,被推了个趔趄后,这就怒了,眼珠子一瞪正要说什么时,却看到那个古典美的小姑娘,忽然从吧台上拿起一瓶酒,狠狠砸在了集团首席设计师布莱克的脑袋上:砰! 砰的一声响,酒水四溅,还夹杂着碎玻璃,和鲜血。 原来,喝的有些高了的布莱克先生,按耐不住他对华夏古典美女的崇拜,竟然趁着龙云儿袖手旁观看热闹时,那只毛茸茸的右手在她小屁股上拧了一把。 “啊嗷!” 布莱克先生长声惨叫一声,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 龙云儿冰清玉洁的,啥时候被男人这样轻浮过? 尤其这个人还是个外国人,一瓶子把他脑袋打破后,接着抬脚就狠狠踢在了他俩腿间。 这一下,让布莱克先生腾地一下就蹦了起来,发出更加疼痛的惨叫声,甚至都压过了音乐声。 “啊,他打了布莱克先生!” 有人高声惊叫着,就冲向了龙云儿:布莱克先生,可是在欧美都很出名的设计师,来方家村这个小地方指导工作,那绝对是屈尊的,平时公司大老板都对他客客气气的,现在却被人在酒吧内爆了脑袋,这还了得? “干什么,干什么?” 看到有人要扑向龙云儿后,旁边的酒吧保安这才醒悟过来,赶紧冲上去挡住了那些人:“都别在这儿闹事,有什么话好好说--东子,让音乐停止!” 酒吧内的保安,主要工作就是对付来酒吧闹事的人,现在有人要打架,他们当然不会允许。 “特么的,你们知道她打的是什么人吗?” 这七八人中为首的一个,戴着金丝眼镜,年龄虽然不大,不过举手投足间却带着一些傲气。 他叫马振,来自区政府,目前在凯撒集团内担任华方的副总,今晚来酒吧主要是陪着布莱克先生,此时见保安要护着打人的龙云儿,立即从后面冲出来,一把推在了保安身上。 话说领导有交代,一定要让布莱克先生在华夏吃好、喝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这样才能让他安心给企业做事。 不过根据目前来看,布莱克先生好像不会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了--这是马振的失职,会影响到他的前途,他能不着急吗? 爆响的音乐声,马上就停了下来,大家都纷纷看向这边。 “你敢肆意殴打外宾,就等着付出惨重代价吧!” 一把推开保安后,马振脸色阴沉的狠狠瞪了眼龙云儿,拿出了手机。 马振是有身份的文明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轻易冲动,亲自下手揍人--现在那些动不动就挥拳头的都是些贩夫走卒,留氓混混啥的,真正有身份的人,在处理事情时,只需一个电话就ok了。 对马振的威胁,龙云儿不但毫不在意,还再次拿起一个酒杯,狠狠砸在了布莱克先生的脑门上,直接把他砸昏过去后,才恨恨的骂了声:“死老外!” “你、你等着,等着!” 马振没想到,看起来病怏怏的龙云儿,脾气会这样暴躁,尤其是看到她又拿起个杯子看向自己时,顿时就觉得脖子一凉,赶紧后退了几步,开始打电话:“喂,方队吗?我是凯撒集团的马振!我在梦回从前的酒吧啊,是这样的,有人打伤了布莱克先生--啊,你就在门口啊,那好,我等你!” “麻痹的,这谁敢在方家村闹事啊,活的不耐烦了咋滴?” 正在酒吧门口瞎转悠的方二狗,接到马振的电话后,顿时就吓了一大跳:啥,有人打伤了布莱克先生,哎呀呀,卧槽! 别人不知道布莱克先生,二狗却知道他很受村长方立柱的重视,现在却被人打了,估计立柱哥会生气的! “你们几个,都特么的给我滚过来,缉拿打人凶手!” 二狗快步冲向梦回从前酒吧时,恰好看到他那几个手下从南边溜达着过来,当即就扯了一嗓子。 二狗那几个手下听了,也是大吃一惊,赶紧跟着他冲进了酒吧内。 方二狗等人冲进来时,高飞刚点上了一颗烟。 如果是放在别处,有人敢轻薄龙云儿,他早就虎如狼群般的扑上去,把这些不长眼的揍个屁滚尿流了。 但现在是他的地盘上,他在当地人心中,那可是不一般的存在,当然不会为了教训几个喝大了家伙,就擅自动手,那样肯定会影响他的光辉形象。 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被莫的人是龙云儿。 要是换上陈果果她们--哼,高先生不把布莱克先生的爪子掰断才怪,什么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形象的,全都是狗屁。 第1652章 大家来指鹿为马! 酒吧内,除了高飞这个还算半个方家村村民的人,其他人都是都市白领之类的小资,没谁认识他。 充其量,也就是觉得他看上去有些眼熟,好像跟那个被废掉的雕塑有几分相似,但谁也没想到他会是高飞。 大家为什么来酒吧? 当然是为了放松。 而天下最让人放松的事,莫过于抱着膀子站在一旁看人打架了,不管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基本都有这样的爱好。 爱好,是不分国界的。 既然马振已经报警了,倒也省了高飞找人,就倚在吧台上等人来处理事儿,那一脸云淡风轻的样子,让马振越看越生气:么的,装什么比呢,等会儿等着挨收拾吧,我非得让方二狗狠狠调教你一番! 话说,马振此前可是跟方二狗在一起喝过几次小酒了,尽管他看不起这个泥腿子,不过也很清楚要在方家村这地方混,就必须得跟当地混混搞好关系的道理。 他还能看出,方二狗每次看他的眼神中,都会带着尊敬,羡慕,还有讨好:大家都是差不多年龄的华夏人,为啥一个是混混,一个是政府官员呢? 要不是机缘巧合,方二狗怎么有资格与马振这样的政府精英一起吃饭? “闪开,闪开,都给我闪开!” 二狗虽然长的不咋样,在这帮子小资白领面前,也有些自卑(主要是长相,却不知道那些小资白领都在羡慕他的收入),但当前可是他来‘伸张正义’的时刻,气势上自然不会弱了,吆喝声底气十足,晃着膀子横着走,就差有人鸣锣开道了。 看到来的人是二狗后,高飞笑了,抬手轻轻敲了下吧台,示意东子再来一杯白酒。 他要举杯看热闹。 要是搁在以往,高先生遇到当前这种事,早就一个耳光抽过去了,才不会跟马振啰嗦什么,但现在他的心境不同了,要是亲自出手对付这号小人物,未免会让人看不起。 当人的心境到达一定的境界后,做事的方式也会随之改变的。 高先生的心境倒是到了高处不胜寒的高度,可东子明显没有这样的本事,在看到高飞明知道没拿钱,还敢要酒喝后,当即一瞪眼,意思是说:没钱还想喝酒,找抽呢? 高飞笑了笑,没说什么,看向了方二狗。 “谁在这儿闹事呢,谁!” 方二狗挥舞着手里的电击棒,一双三角小眼睛瞪得滴溜圆,好一副杀气腾腾为民伸张正义的凶煞样子。 马振马上说:“方队长,你来的太及时了,凯撒集团的布莱克先生被人打了!” “啥,布莱克,谁是……” 方二狗看向了躺在地上的布莱克,只看了一眼,就吓了老大一跳:乖乖,这不是立柱哥都尊敬的外国佬吗? 布莱克来到方家村后,曾经有机会与大老板杰克先生一起,与方立柱一起吃过饭。 二狗可是亲眼见过,现在骄傲无比的立柱哥,对杰克、布莱克先生都很尊敬的。 现在立柱哥都尊敬的外国朋友,竟然在酒吧内被人揍成了这样。 这还了得? “卧槽,谁特么的这么大胆子,敢伤害布莱克先生?” 吓了一大跳的方二狗,猛地抬头向前看去--然后,就看到了高飞,先是一楞,那满脸的杀意,立即换成了迷人的春风。 看到飞哥就在这儿后,方二狗的第一反应就要脸上带着最甜笑,过来请安问好,至于受伤倒地,需要人照顾的布莱克先生,马上就被他抛在脑后了。 不过,还没有等方二狗跟高飞打招呼,马振就走过来,用看似热情实则居高临下的口吻说:“方队长,今天你一定要为布莱克先生主持公道。” “啊,好啊,好啊,肯定会为他主持公道的。” 方二狗对马振挡住他对飞哥绽放出的谄媚笑容非常不满,正要发脾气,才猛地想起立柱哥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要以最正确的态度来对待工作。 这个所谓的最正确的态度,当然是站在公正、公平、公开的角度上,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比方当前酒吧内的殴斗事件。 现在方家村的一号人物飞哥就在眼前,二狗要是因为讨好飞哥而忽略工作,相信高总会觉得他不称职,那可不是二狗哥想看到的。 当前最需要做的,就是在飞哥面前,展现出自己优异的工作能力,力争最大可能的获得他的好感,被他引为心腹,最终能够做一个像李德才、兔子那样的人。 “马副总(马振在凯撒集团的职务),怎么了?” 确定自己的工作态度后,二狗不再着急去跟飞哥打招呼,而且通过高飞一脸似笑非笑看热闹的样子,他就以为高飞这是在趁机审查他的工作能力,自然会精神抖擞的拿出最好的工作状态。 所以在跟马振打招呼时,方二狗的脸上没有再露出以前面对马振时的讨好神色,而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二狗对自己态度的明显改变,让马振眉头一皱,心想:哟呵,越是守着人多,你越拽起来了,还真把自己当号人物了,要不是方家村这边没派出所,我懒得理你才对! 与别处不同的是,方家村(现在市政府那边传来消息,引为方家村这边经济高速发展,上面准备在这边特意成立一个小型开发区,级别暂时定位处级,也就是县级)没有派出所,负责未来开发区治安工作的,都是方家村等五个村子组织的巡逻队。 当前暂时不要插手方家村这边的安全工作,是彭云木深思熟虑过的,引为他很清楚高飞目前所面临的问题,这时候最好先不要派遣警力入住,交给方家村自行处理是最好的了。 所以方家村这边没警方,出现当前的类似纠纷后,前来处理问题的就是二狗等人了,这也是马振无奈下才捏着鼻子跟二狗交往的主要原因。 “他打人,打了我们凯撒集团特聘的首席设计师布莱克先生!” 强忍着心中的不快,马振抬手指向了高飞。 高飞愣了下,随即无奈的苦笑了下,却没有辩解什么。 高飞俩人来到吧台这边时,龙云儿那种独具特色的柔弱古典美,立即激起了布莱克先生的呵护之心,只想把这个女孩子搂在怀中,用自己满腔的热血去呵护她……不过,他也没有忘记,当初他在来方家村时,大老板杰克先生可是一再嘱咐他,最好别在方家村闹事。 布莱克先生的业务水平那是没得说,他还有个很酷的业余爱好,那就是好色。 大老板杰克先生很清楚他这个毛病,所以才一再嘱咐他别在这方面犯错误,以免惹了不该惹的人,给公司找麻烦。 大老板既然一再嘱咐,布莱克当然得牢记在心,所以来方家村的这段日子里,时刻表现出他绅士的贵族风采,直到今晚遇到龙云儿,借着酒兴,他才低声跟马振说了几句带色的话,无非就是他想让龙云儿咋的咋的。 布莱克牢记大老板的话,不敢在方家村惹事生非,不过,马副总却不在意,甚至觉得这是一个机会:马振最大的愿望,不是在官场上能走多远,而是要移民美国,过那种早就向往已久的平等,民著、自有的生活。 如果能讨好布莱克先生,让他帮忙在大老板杰克面前美言几句,那么马副总还真有可能有机会移民美国。 所以呢,当布莱克对龙云儿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后,马振就意识到机会来了,就蛊惑着他去邀请龙云儿跳舞,喝一杯--甚至必要时,他都可以贡献出他收藏已久的某种药物,来帮助布莱克先生实现愿望。 当然了,龙云儿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身边还有个年轻人。 至于这个年轻人跟龙云儿是啥子关系,马振才不会去考虑:无论他是谁,能跟受人尊敬的布莱克先生相提并论? 华夏近代史上,好像总是不缺为了自身利益而牺牲同胞来讨好外国人的败类,马振就是其中一个,所以在布莱克再也忍不住,对龙云儿动手动脚却惨遭毒打,方二狗带人赶到后,他马上就把矛头指向了高飞。 马振把矛头对准高飞,有几点原因:第一,他是跟龙云儿一起来的。第二,龙云儿被布莱克先生骚扰、并出人意料的强悍反抗时,他无动于衷。第三,这家伙一脸淡定的笑容,让马副总感到很不爽。 所以呢,当方二狗调查事发情况时,马振毫不犹豫的指向了高飞,一来是他要是说龙云儿揍了布莱克,方二狗不一定会相信(毕竟龙云儿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怎么可能打伤身体强壮的布莱克),二来呢,却是想借助方二狗来收拾一下这个家伙,看看他还能不能保持当前可恶的淡定。 “什么?” 方二狗眨巴了下眼睛,满脸不信的看着马振:“马副总,你说是飞、是这位先生,打了布莱克?” “我会撒谎吗?” 对方二狗敢质疑自己的话,马振更感到不满,扭头对同伴说:“大家刚才都看到,是那个人打伤了布莱克先生,是不是?” “对,就是他。” “我刚才可是看的清清楚楚!” 不管是明白还是不明白马振为什么要诬陷高飞的同伴,此时自然是大力支持他了:反正只要大家齐心协力的指鹿为马,就算高飞俩人浑身是嘴,也解释不清楚的。 “方队长,现在你该相信了吧,就是这个人打伤了布莱克先生!现在,我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马振在官场上的职务),与凯撒集团副总的双重身份,请求你立即把这个卑鄙、胆敢肆意伤害国际友人的败类,处以最严厉的惩--” 马副总抬手指着高飞,满脸义正词严样子的刚说到这儿,就听到呼的一阵风声响起,一道黑夜冲着他脑袋就砸了过来! “哎哟!” 马振大惊,本能的一歪头,一根电击棒就狠狠砸在了他左肩上,疼的他哎呀一声惨叫。 第1653章 梦回从前的老板! 马副总可以肯定,经过他与同事们的一致指鹿为马,再加上受人尊敬的布莱克先生当前确实血流满面,惨不忍睹的,方二狗铁定会相信他的话,不理睬高飞接下来的‘狡辩’,把他带走。 只要把高飞带走,马振就会立即找人运做一下,让区警方接手这个事件,到时候再找关系狠狠把高飞狠狠收拾一顿--相信外表柔弱却很野蛮的龙云儿,肯定会被吓坏。 毕竟没有谁敢承担有可能引发的外交纠纷。 这样一来,不但能收拾了看不顺眼的高飞,还能让龙云儿害怕,让她不得不去给布莱克先生‘赔礼道歉’。 那时候,相信布莱克先生无论提出什么‘私了’的了要求,龙云儿都会答应。 既能收拾了看不顺眼胆的高飞,又能讨好布莱克先生,为他‘争取到’龙云儿,可谓是一石三鸟啊。 马振正在为自己在极短时间内,就能想到如此完美的处理方式,实在不能不佩服自己的聪明机智。 只是他刚要按照自己的计划,让方二狗把那个装比的家伙带走时,就被一根电击棒给狠狠砸了一下! 幸亏他躲闪的够快,要不然肯定会被砸个头破血流。 “哎哟,方二狗,你特么的疯了,敢打我!?” 马振抬手捂着左肩,迅速后退几步后抬头,发现狠狠给了他一下子的人,竟然是方二狗,顿时又惊又怒。 “草,老子就是疯了,今天就要打死死!你特么的算什么个什么玩意,敢骂飞哥!” 方二狗面目狰狞,高举着电击棒又冲了上去,嘴里还吆喝着他那几个手下:“都特么的愣着干啥,还不给我揍这些个王八蛋!” 其实根本不用方二狗下令,跟随他一起来的那几个巡逻队员,看到马振竟然敢辱骂他们的救世主后,心中早就怒气冲天了,甚至有人双眼都开始发红了,个个嗷嗷叫着抡起电击棒,就扑向了马振等人。 马振等人倒是人数众多,可大家都是文质彬彬的都市白领,要是抡耍嘴皮子动心机,方二狗等人自然会被他们玩的滴滴转,可要是抡起撒泼动手,他们再多一倍的人捆起来,也不是二狗这些昔日在街头上打架打惯了的混混们的对手。 一时间,电击棒上下翻飞,方二狗等人是大展神威,马振等人则是鬼哭狼嚎,抱头四处鼠窜。 在场众人谁也没想到,事情最后竟然发展成了这个样子:本来该站在公正立场上处理闹事纠纷的方家村巡逻队,竟然对合资外企高管、政府工作人员举起了铁拳。 就在一众高学历知识分子被方二狗等人的野蛮行为而震惊时,梦回从前酒吧的保安队长,带人冲了上来,张开双手抱住方二狗,好言相劝:“干什么,方队长,你这是干什么,有什么话好好说,怎么乱动手呢!” “李灯,你给我闪开,今儿我非得弄死这帮子沙比!” 方二狗就像一只被戴上镣铐的豹子那样,咆哮着,蹦达着,却挣不开李灯的双臂。 虽说李灯带人冲上来的很及时,不过马振等人还是在短时间就遭到了无情的打击,倒是有一般人头破血流的躺在了地上,其中马振挨揍挨的最重,鼻梁骨都断了。 方二狗的不依不饶,让李灯眉头皱了下,正琢磨着咋办时,就听有个女人的声音从二楼走廊上响起,很清淡的样子:“干什么呢?” 这个声音倒是很清淡,不过余音却带着一股子说不出来的妩媚,慵懒之意,让人情不自禁的就联想到杨贵妃从华清池内泡澡后上来的一幕。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韩版ol套裙的女人,踩着银灰色的镶钻细高跟皮凉鞋,从楼梯上嗒嗒的走了下来。 她每走一步,被黑色套裙紧紧包裹着的丰满身躯某个浑圆的部位,就会流水般的左右摇摆一下,荡起浓浓的成熟风情。 女人大约三十七八岁左右,甚至更大,长的也很一般,属于那种让男人在后面看就会硬,从前面看马上就会软了的‘遗憾型’少妇。 “梦回从前的老板丁香来了。” 人群中,有人在给同伴悄悄的介绍这个少妇:“你别看这个女人长的不咋样,可是很有能力,更是独具眼光,是最早来方家村开娱乐场所的人,除了这家酒吧外,这边最大的星级酒店也是她开的。” 丁香的确是个很特殊的女人,有着本该让男人都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身段、气质,可却又长了一副让男人感到遗憾的脸,有人曾经打听过她的来历,知道她是来自西北某个省会城市,是某个绝对高层的女人。 别看丁香长的不咋样,但只要不去看她那张脸,只关注她的身材,绝对是一种超级享受。 方二狗以前也曾经听说过丁香的大名,更知道村长方立柱对这个女人也很客气,现在看到她出面后,自然得适当的收敛一下了,冷哼一声放下了电击棒。 在上百双眼睛的注视下,丁香踩着优雅的步伐,嗒嗒的走到了前台,随意的倚在吧台上,左手放在右肘下,抬起右手伸出了两根手指头。 她的身子微微倾斜着,左脚向后抬起轻轻踩在吧台上的资质,本该让人看上去很轻佻才对,但偏偏却又让人觉得,无论她在哪儿,在什么人面前,都该这样随意才对。 她的右手刚抬起,一个四旬左右的黑体恤大汉,马上就递上了一根细细的女士烟卷:大汉是跟她一起下来的,可大家却都忽视了他的存在。 好像压根没有看到马振等人头破血流躺在那儿申银那样,丁香好整以暇的把香烟叼在了嘴上,黑体恤大汉手中打火机啪的一声轻响,给她点燃了。 “李灯,到底是怎么回事?” 丁香慢悠悠吐出一口淡淡的烟雾后,单眼皮的眼睛,这才轻飘飘的撩了马振、方二狗等人一眼。 “丁总。” 李灯走过去,微微弯腰,满脸都是一副恭敬的样子:“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我赶过来时,方队长正在对凯撒集团的几个管理层动粗。” “哦,原来是这样啊。” 丁香淡淡哦了一声,又看向了方二狗,语气仍旧那样平淡:“方队长是吧,能不能给我个解释?” 虽然大多数来方家村投资的企业老板,都认识方二狗,也知道这小子算得上一号人物,平时跟他说话时,不管心里有多看不起他,也都是客客气气的。 不过梦回从前的老板丁香,却好像从没有正眼看过方二狗。 她自然也认识二狗,现在装作不认识的样子,自然是表示不满了:你本职工作就是伸张正义,可你却带人在我酒吧内闹事,这算什么呢? 丁香看向方二狗的目光很平淡,语气也没丝毫烟火气,可方二狗却突然感受到了一股子压力,下意识的要弯腰赔笑时,却猛地想起可是在为飞哥办事,要是对一个女人奴颜婢膝了,那岂不是丢了飞哥的面子? 尽管飞哥,还有那个小丫头,在丁香出现后,就悄没声的走了,可正因为这样,二狗才不能丢了高飞的面子,引为他现在算是飞哥留下处理后事的负责人了。 想到飞哥后,方立柱腰板一下子直立了起来,无所畏惧的与丁香对视着,本来很猥琐的脸上,竟然带着一层丁香老板那样的淡定:“丁总,我很遗憾在你的酒吧内闹事,肯定会给你一个解释的。” 方二狗的不卑不亢,让曾经暗中关注过他的丁香眼里闪过一抹惊讶,随即吐了个烟圈,淡淡笑道:“那我就洗耳恭听了。” 方二狗看了眼高飞曾经呆过的地方,笑着问道:“丁总,相信你今天也听说过了,我们方家村集团(方家村要成立集团的事儿,已经获得了批准,很快就会挂牌)的老总高飞高总,今天回来了吧?” 高飞今天上午来到了方家村,并在小广场内建议老年会撤掉他立像的事儿,到了晚上时,几乎所有关心他的人都听说了(他回来时,正是各企业上班的时间,那些围观者绝大部分都是村民,与外来考察投资环境的人,所以马振等人倒是没在现场看到过他,要不然也不会鬼迷心窍的招灾了。) 听方二狗提到高飞后,丁香双眼微微眯起:“是的,我听说过高总回来了,也希望他能光临我的酒吧,也好让我稍尽‘地主之谊’,感谢他为我们提供了这样好的投资环境。” 二狗笑了:“呵呵,丁总您客气了。其实我们高总刚才就在这儿。” “什么?” 丁香恰到好处的,脸上浮上了惊讶,随即四处看去:“高总呢,哪一位是?” “他已经走了。” 方二狗刚说完,马振就从地上坐了起来,冲他嘶声骂道:“方二狗,你特么的敢肆意殴打国家干部,外国友人,就等着坐牢吧!” 他现在昏头昏脑的愤怒之极,根本没有听到方二狗刚才说什么。 轻蔑的看了眼马振,二狗又看向了丁香:“只是很遗憾的是,凯撒集团的马副总等人,竟然对他破口大……” 他刚说到这儿,一个方家村的巡逻队员,就挤过人群来到他身边,手里拿着一叠钞票,低声跟二狗说了几句什么。 这个队员在说话时,满脸都是激动的神色,盖因刚才传说中的飞哥,在大街上看到他之后,竟然很客气的请他帮忙先来付款,又简单说了下龙云儿为什么要暴打布莱克的原因。 能够替飞哥办事,是每一个巡逻队员的荣幸,别说是跟他借一千块钱了,就是要他的脑袋--还是算了吧,得留着小命为飞哥效力不是? “卧槽!” 听完手下的简单叙述后,方二狗快步走到马振面前,抬脚狠狠踢在了他下巴上。 马振立即惨叫。 丁香黛眉皱起,却看到方二狗边踢边骂:“沙比,原来你在帮人打飞哥女人的主意,我特么的弄不死你!” 第1654章 老板的老板的老板! 如果说刚才方二狗暴打马振等人,只是因为马振辱骂飞哥,他最多使出七成‘功力’来收拾这些可怜人,算是教训一下,那么现在却是全力以赴,毫不留情。 飞哥身边有女人,而且这些女人都很漂亮这种现象,对于方家村的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稀奇的事了。 稀奇的是,就马振这个档次的无知者,竟然是在帮着外国人打高飞女人的主意:随便诬陷高飞也倒罢了,还敢颠倒黑白,这样的人不揍死拉倒,留着做什么? 当然了,这是在梦回从前,老板丁香就站在这儿,而且马振也是国家干部,真要是被方二狗活活揍死,大家都得惹上麻烦。 所以不等丁香下令,李灯等保安就冲上去,连说带劝的,好不容易把二狗等人拉开:“方队长,请你冷静一下,这是在梦回从前,不是你们村里邻居家打架!” “就算在梦回从前怎么了?” 方二狗挣开李灯,却没有再对马振等人动手,冷笑几声把手中那叠钞票,用力摔在吧台上,对当下好像明白了什么的东子冷笑道:“刚才在这儿喝了几杯酒,忘记带钱的就是我们高总。这些钱,是他让我们付给你的。” 东子嘴角局促的抽了几下。 他做梦也没想到,刚才被他拦住不许走的年轻人,竟然就是传说中的高飞。 不等东子解释什么,方二狗抬手指着马振,阴森森的一笑:“小子,你敢打飞哥女人的主意,真是有种!兄弟们,我们走!” 刚才高飞拜托那个巡逻队员来还钱时,曾经让他给方二狗传话,说没必要与那种小人物纠缠,自然会有人收拾他们的。 扔下几句狠话后,不等丁香说什么,方二狗就带人转身,大摇大摆的去了。 酒吧内,一片死寂,大家都愣愣的看着二狗等人背影,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很多人都认识二狗,知道他在方家村算是一号人物,不过却没有谁真看得起他,毕竟他只是个没文化的混混,表面上跟他客客气气的,内心却是在居高临下的看他。 刚才这一幕,却让大家明白了一个道理:他们看不起的方二狗,又何尝看得起他们这些精英人士?别看方二狗平时跟大家说话时,脸上很自然会带出谄媚神情,那都是因为他主动把自己当作了大家的服务员。 巡逻队除了要维护好方家村的治安外,还要最大限度的为所有投资者服务--这是方立柱在村委会上,一再强调。 但当这些所谓的精英,触犯了方家村人心目中的领袖后,方二狗等人就会悍然露出他们凶悍的一面,全力打击胆敢冒犯高飞的任何人,不管是国人,还是外国人。 这儿,是高飞的天下。 无论是谁,只要冒犯了高飞,那么他都会得到狂风暴雨般的打击。 马振此时彻底傻掉。 他傻掉,是因为他清醒了,确定刚才自己要收拾的人,竟然是传说中的高飞。 布莱克倒是不知高飞为何物,这时候摇摇晃晃的坐了起来,擦了把脸上的鲜血,嘶声叫着:“我要抗议华夏人的野蛮行为,我要向美国驻华大使馆申诉,美国公民被华夏人欺凌……” “麻烦让一下,让一下!” 就在此时,随着几声有礼貌的请让声,几个身材彪悍的黑背心外国男人,簇拥着一个外表很斯文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 看到这个男人后,布莱克立即就像看到了救星,嘶叫的声音更大:“杰克先生,杰克先生!” 来者,正是布莱克的顶头上司,凯撒集团的大老板,杰克先生。 杰克没有看布莱克,先走到丁香面前,很礼貌的说:“丁女士,很抱歉,我的属下给您添麻烦了。” “呵呵,杰克先生客气了,该说抱歉的是我,我没有保护好这位先生在酒吧内的安全。” 丁香很抱歉的反过来道歉。 杰克点了点头,这才看向了布莱克,冷冷的说:“布莱克,从现在开始,你已经被凯撒集团开除了。” “什么?” 布莱克顿时愣住,半晌后才叫道:“为什么?杰克先生,难道你就眼睁睁看着你的同胞,在被华夏人欺负时,为了讨好他们来牺牲我?” “很抱歉,有些事情我没法跟你解释。” 杰克无奈的摇了摇头,说:“但我可以告诉你,你今晚招惹的那位先生,是我老板的老板。” “瓦爱?” 布莱克先生呆住。 据他所知,杰克先生是凯撒集团的大老板,而凯撒集团则是美国离子基金下辖的一个子公司,说起来离子基金的总裁妮儿女士,才是真正的大老板。 可杰克现在却告诉他,刚才他得罪的那个叫高飞的年轻人,竟然是杰克老板妮儿的老板--这、这该怎么说,那个高飞,究竟是什么人? 杰克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着布莱克轻轻摇头叹了口气,一脸爱莫能助的表情,随即转身带着人走了。 布莱克傻了,马振更傻了。 “好了,大家继续玩。为表示打搅大家的歉意,今晚大家在酒吧内的消费,全部由酒吧买单,请笑纳。” 丁香自然懒得再打理这两个傻瓜,温文尔雅的冲围观者说了一句后,转身走向了楼梯口。 身后,传来了其他消费者的欢呼声。 这些人,一点也不顾忌马振等人的感受,算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痛苦上了:虽说大家不在乎前来消费的那点钱,关键是今晚看了一场好戏,他们通过马振等人的苦比下场,明白了某个道理,这才是今晚最大的收获。 踩着一路欢呼,丁香摆着她那让很多男人偷偷关注的小身段,直接来到了三楼。 三楼通往走廊的楼梯口,有一扇防盗门。 丁香走到门前,还没有做出任何动作,防盗门就自动开了。 “谢谢。” 对门后一个长相普通,穿着却很利索的女孩子低声道谢后,丁香踩着厚厚的地毯,来到了最东边的一个房门前。 房门前,同样有两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女孩子,就像与空荡荡的走廊融为一体那样,无视于丁香的到来。 丁香抬手,在门板上轻轻敲了几下,里面传来一个带着慵懒的清冷声音:“进来。” 在房门被推开的那一刻,在外人面前是那样优雅高昂的丁香,马上就转变成了另外一种气质:好像个大户人家小姐的丫鬟那样。 走进屋子内后,她甚至脸头也不敢抬起,看着光洁的地面砖,低声说:“沈总,事情已经处理好了,是几个不长眼的人,招惹了他。他没有任何动作,但方家村的人,却按照他的意思做了他要做的事。” 房间不是太大,布局更是典型的一室一厅格局,地面上也没铺地毯,而是白色的地面砖。 丁香在说到最后一句话时,眼皮稍微向上抬了一点,然后就看到了一双堪称完美的白玉秀足。 丁香是个女人,性取向也很正常,可在看到这双好像白玉般雕刻出来的雪足后,还是忍不住有了种想跪倒在地上,用嘴亲吻的念头。 尤其是一只雪足上面的脚踝处,还缠了根细细的红线,上面系着两个黄豆大小的金铃,为这双雪足平添了更多的魅惑。 “嗯,我都看到了。” 穿着一身连体白色短裙,随意斜躺坐在沙发的沈银冰,姿势优雅的抿了口红酒,那双微微一动就能泛起一江春水的眸子,离开了挂在墙上的液晶显示器。 从液晶显示器内,能看到一楼大厅的吧台前面。 沈银冰放下酒杯,拿起一个遥控,稍稍摁了下,显示器就关掉了,随即轻笑了一声:“呵呵,现在他架子是越来越大了,自己都不屑动手收拾小人物了。不错,他总算是成熟了一些,我很高兴。” 如果高飞在这儿,肯定会惊讶的发现,现在的沈银冰,与前些天跟他一起被困在河底古墓的沈银冰相比起来,有了更大的改变。 是变得更美,更有味道,尤其是她淡淡笑着妙目四顾的样子,仿佛能让冬天的桃树发芽,浑身散发出的某种气质,更是连丁香这种女人都心神激荡。 有些女人,就像是蛇儿。 当蛇儿每当熬过一次蛇蜕的痛苦后,都会有质的改变,区别是有的女人越变越糟糕,有的却是越变越让人在她面前会自卑。 沈银冰,无疑就是属于后者。 其实,她自己也能感觉到,她的皮肤比以前更加细腻,她的容颜比以前更加魅力,她的身材比以前更加傲人,她的心肠--却是比以前更加难以捉莫。 丁香就无法捉莫,沈银冰现在对高飞,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态度。 当然了,她是绝不会问的,而且也确定她的同伴们也不会关心这个问题,只要无条件的遵从沈总的意见,去做好每一件事就行了。 丁香等人,已经在平淡中熬了太久。 他们已经忘记,他们才是贪狼中最神秘,最强大的一股力量,早就在二十年前,他们就被当作贪狼的后备力量,被送到某个西非小国家磨练。 整整二十年,丁香等人在那个大部分都充斥着原始、野蛮的非洲大陆上整整磨练了二十年,却始终没有等到召唤回国的消息。 贪狼的老狼主,并没有忘记他们,而是觉得他们没必要再出世:一个年轻时雄心万丈,时隔十七八年后却被十丈软红消磨了意志的老人,每当想到在遥远的非洲,还有贪狼一股子最强大的力量后,不会再感到骄傲,而是会感到不安。 他怕这股子中坚力量回来后,会发现他再也没有了当年的雄心壮志,会因为失望而升起反抗的心思,所以才严令训练这些人的长老,在没有得到狼主的调令时,绝不能回到东方。 违抗者,死! 被沈银冰轻松搞定了的老狼主,不知道在临死前时,有没有想到,他还拥有这样一股子可怕力量? 可以改变他,改变贪狼命运的力量。 第1655章 来自非洲的高飞! 当年,如果这些人在老狼主身边的话,区区一个沈银冰,就算是有高飞等人的协助,就算是运气再好,也别想成为今天的狼主! 这些人,是老狼主最大的秘密力量,就连被视为继承人的莫孤烟也不知道,因为那时候他还没机会接触到贪狼咒。 相信被高飞等人逼的楼自杀身亡的莫孤烟,在那个世界里也肯定会痛恨老狼主的。 机缘巧合下夺得狼主之位后,沈银冰这才知道了这股子力量的存在,知道贪狼那些能力挽狂澜的长老,竟然被老狼主打发到了非洲,以培养后备力量的借口,一去就是二十年! 依着沈银冰的聪明,她怎么能猜不出老狼主为什么不让那些人回来? 自然是怕控制不了那些人。 沈银冰也有这样的担心,所以在成为新的狼主后,才没有动用这些人,而是依仗韩家骏等人组成的现代化武器力量,来横行华夏--直到在河底古墓遇到银金花等人后,她才意识到在某些时候,现代化武器不一定比传说中的功夫高手更厉害。 因为现代化武器是死的,身怀绝技,更懂得杀人的高手却是活的,只要能收付他们,所起到的作用无法想象。 于是乎,在河底古墓遭遇挫折的沈银冰,脱险后才痛定思痛,解除了身边的现代化卫队,从非洲召回了贪狼积攒二十年的秘密力量。 在看到丁香等人第一眼时,沈银冰就知道老狼主错了:他错误的以为,被打发到非洲的那些人,会威胁到他的权威。他根本不知道,这些人是多么的渴望,能回到故乡。 为了回到故乡,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行走,高飞的人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早在二十年前,就被当作后备力量打发到西非的这股子后备力量,有个很形象的组织代号,名字就叫高飞。 高飞远走。 去非洲,不是高飞远走是什么? 贪狼这股子最为强大的后备力量名字,竟然叫高飞,根那个家伙的名字相同,难道这是老天爷的意思,可又是代表了什么呢--当得知这股力量的代号后,沈银冰在惊诧过后,忽然想到:两个高飞以后相撞,会是什么结局呢? 从丁香等人的眼里,沈银冰看到了激动,感恩,和誓死效忠的决心,更多的则是企盼新狼主能允许他们永远留在华夏的希望。 他们都已经在四旬左右了,已经在那片原始土地上磨难了整整二十年,就算是死,也不想再离开故乡,回去。 沈银冰放心了,只说了一句话,就掳获了这些人的绝对忠心,就像当年她刚担任北山集团的老总,在第一次全体员工大会上那样:好好干,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绝不! 短短几天内,事实就证明了沈银冰有多么的走运:丁香等人发自内心的忠诚,让她感受到了韩家骏等人用制式微冲都无法给予她的安全感。 尤其是,她很享受丁香等人不经意间对她流露出来的膜拜--在西非那个近乎于原始社会的小国家内,当地土著对首领的膜拜风俗,深深感染了这些人。 刚才丁香看向自己双脚时的眼神,也被沈银冰敏锐的捕捉到了,不但没有丝毫的不快,还有了种无言的骄傲:一个女人的魅力,连同性都能征服,能不值得骄傲? 沈银冰关掉显示器后,丁香重新垂下了眼帘,低声说:“沈总,要不要我派人去跟踪高飞,有机会把他……” “别轻举妄动。” 沈银冰抬手,淡淡的说:“现在还不是招惹他的时候,而且,他也不是那么好对付。这个人,很狡猾,还有许多人在帮他。” 丁香笑了笑,没说什么。 沈银冰能看出,丁香的笑容中包含着轻蔑:她没有把高飞放在眼里。 看出丁香对高飞轻蔑的态度后,沈银冰黛眉在不经意间皱了下眉头:她可以随便把高飞怎么样,内心深处却绝不允许任何人,在她面前对高飞有丝毫不敬。 这种心态很特殊,或许连沈银冰都没有发觉。 抬头正要说什么的丁香,却猛地发现了,心里顿时一沉,连忙解释道:“沈总,我没有看不起高飞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我们在暗中,无论做什么都能事半功倍的。” 沈银冰愣了下,好像不明白丁香为什么要解释这些,随即摇了摇头,说:“好了,不说他了--那个女人,现在怎么样了?” “她很好,就是车祸发生时额头撞破了。” 丁香回答说:“现在她已经被带到了一个安全地方。” 沈银冰有些不放心的说:“你确定那地方安全?我听花嫂说,车祸发生后,有一些不明来历的人,曾经跟踪过他们。那些人的来历,调查出来了没有?” “已经查出来了。” 丁香语气很自然,没有丁点压力的说:“追踪我们的人总共有六个,现在都已经被解决了--按照您的吩咐,我们并没有伤害他们,只是让他们在丧失了这段时间内的记忆。从他们的身上,我们搜出了一些证件,他们是来自华夏一个叫‘1973’的秘密单位。” “1973?华夏有叫这个名字的秘密单位?” 沈银冰若有所思的喃喃说道:“我以前怎么没有听他说起过?” 丁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所以没有吭声。 想了会儿,沈银冰才说:“那个叫小勇的调酒师,现在怎么样了?” “他已经苏醒过来了。” 丁香说:“已经向警方讲述了事故的发生经过--这个年轻人,在暗恋那个女人。” 小勇今天下午该来酒吧上班,车子驶出市区后不久,停在路边接了个电话。 在他打完电话重新启动车子时,却忽然发现从前面弯道处,迎面而来了一辆红色宝马车。 现在小勇每当看到红色宝马车后,就会想到一个叫解红颜的美女。 他认识解红颜,是那个女人在方家村时,很喜欢每天晚上去梦回从前酒吧小饮一杯,每次都是小勇给她调酒,使出浑身的本事。 当然了,小勇也很清楚,解红颜是在方家村有着崇高地位的那个人的女人,像他这种普通的打工仔,就算再活三辈子,也别想获得解红颜的青睐。 但这丝毫不能阻止他暗恋解红颜,偷偷的去关注解红颜,知道那辆停在村后小山包前的红色宝马,就是她的座驾。 所以,小勇在看到这辆红色宝马后,马上就想到了解红颜,所以很自然的就把车子向里打--然后,他就看到他心目中的女神,在距离他还有五六十米时,因为是在弯道处,所以小勇能看到车里的人。 解红颜,果然是他心目中的女神,解红颜! 解红颜当时满脸全是惊恐的神色,扭头看向车后的一辆黑越野车。 那辆黑越野内有人探出半截身子,手里拿着枪。 有人要在路上试图伤害解红颜! 小勇猛地发现这个让他来不及反应的现实后,做出了改变他一生的动作:猛地加大油门,斜斜的撞翻路中的护栏,狠狠撞向了那辆黑色越野! 咣当一声巨响中,小勇的车子与那辆黑色越野车狠狠撞在了一起,然后他就啥也不知道了,自然看不到还有一辆车从斜刺里冲出来,向他撞向别人车子那样,撞向了解红颜的红色宝马车。 小勇更不知道,在他昏迷过去后,丁香派来盯梢解红颜的人,立马出现,抢先救出了被困在车里的解红颜,然后绝尘而去,带着一溜尾巴…… 听丁香说小勇竟然暗恋解红颜,为此不惜冒死去救她后,呵呵笑了:“嗯,那个小伙子倒是很痴情啊,只是他注定要失望了。这样吧,让高飞知道这些,算是对他的奖励吧。还有,酒吧也该给予他最大的照顾。” “现在这个社会,像这么痴情的男人,已经很少了。” 沈银冰说着,站起身走向了卧室,那小身段扭得,就像被风吹的杨柳那样,风情无限:“你安排一下,我要去见解红颜。” “是,我这就去安排。” 丁香轻轻答应了一声,倒退两步后才走出了屋子。 沈银冰走进卧室后,并没有开灯,拉开窗帘看向了外面的街道,街道上的那些人,却没有发现她最想看到的那个人。 那个人,这时候已经回到了方家老宅中。 “时间不早了,去休息吧。” 高飞看着站在院子里的龙云儿,说:“我明天一早,就会去京华。至于在那边要呆多久,无法确定。搞不好得在国庆节过后吧。至于你,愿意在方家村住呢,就在这儿住,不愿意多住两天呢,那也随你。” “你去做什么?” 龙云儿马上问道:“是不是为了解红颜?” 高飞没有回答,只是点上了一颗烟。 “不愿意说就算了。” 龙云儿讨了个没趣,抬头看着天上那轮皓月,深深的吸了口气,喃喃的说:“其实这地方环境还不错的,最重要的就是有人管吃,管住。嗯,最好是让爷爷也来这边--差不多,他对这地方也很满意吧,说不定会在这儿定居呢。” 高飞笑了笑,没说什么,转身走向东厢房。 龙云儿愿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反正他现在有的是钱,一点也不在乎养两个闲人。 “哦,对了,你等等,我还有件事忘记跟你说了。” 高飞刚走到东厢房门口,龙云儿却忽然说到。 高飞转身:“什么事?” 龙云儿没有回答,快步走进了西厢房内,再出来时,手里又多了个信封。 “这也是解红颜让你转交给我的?” 高飞笑了:“还有没有?一起拿出来算了,省的三伙两伙的,麻烦。” “她说,在她走后,你要是决定去京华找她时,才会让我把这个交给你,希望你看到这个后,就不要再去了。” 龙云儿把那个信封递了过来。 “什么意思?” 高飞愣了下,接过了信封打开。 里面,是一张大红请帖。 第1656章 当头棒喝! 大红的请柬,要搬都代表着喜庆事儿,比方开门大吉啊啥的,但更多的都是结婚时邀请客人所用。 解红颜留下的这张大红请帖,就是一个结婚时所用的邀请函。 借着院子里的灯光,高飞打开了请帖,在看到上面写着的人名后,嘴角就猛地跳动了几下。 龙云儿没有去看请帖--这小姑娘的人品不错,绝不会私下偷看别人拜托她交给别人的东西,甚至在高飞看请帖时,也没趁机偷偷看一眼。 但却在发现高飞脸色猛地变得不好看后,忍不住的问:“谁的请帖?哦,不愿意回答就算了,我只是好奇。” “是别人要结婚的请帖。” 高飞没有说是谁的请帖,他是真不愿意说,因为他现在很愤怒! 这张请帖,自然是沈银冰交给解红颜的那一张了,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她要在国庆节这一天,在稻花香大酒店与高雅举办婚礼。 沈银冰,要跟高飞的亲兄弟,高雅举办婚礼了。 从某一刻起,高飞就以为他跟沈银冰已经没有任何机会走到一起了,也想过她这辈子都不会跟人结婚,毕竟她特殊的体质,影响了她与男人交往。 退一步来说,就算她要跟男人结婚了,高飞也不会多管--但是,她绝不能与高雅结婚! 哪怕在过去,她不止一次的说过,要与高雅走到一起,还曾经在岭南时,亲热的称呼陈果果为嫂子……可高飞才没有把她的话当回事,因为她应该很明白,高飞是绝不会允许她跟高雅走到一起的。 但是现在,高飞看到了这张请帖。 沈银冰这是在挑衅高飞。 她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使命,好像就是无休无止的挑衅高飞,从来都不管高飞曾经为她做了多少,只知道想方设法的让他愤怒,甚至伤心。 把高飞比喻成一只要展翅高飞的大鹏鸟,那么沈银冰就扮演着秤砣的角色--还是拴在大鹏鸟脚上的,无论他多么努力,为她做了多少,只要有一点照顾不到,她就会死缠烂打的缠着他,让他愤怒,或者心伤。 高飞与高雅兄弟俩,现在是种什么关系,基本上是路人皆知了,就像别人提起沈银冰,都会以为她就是高飞的女人那样。 高飞,高雅是亲兄弟俩,但俩人之间的关系,却要比死仇还要更甚一步。 当然了,也只是高雅这样看待高飞的,高飞虽然对这个兄弟不感冒,但在最关键的时刻,还是能体现出血浓于水的情分,就像上次在韩泽楷的别墅中时,要不是高飞想放过他,高雅又怎么能逃走? 高飞,甚至连溺爱高雅的方小艇、高云华,都已经对高雅失望透顶,方小艇夫妻更因为无法向别人交代,被迫选择了隐世而居。 高雅被逐出高家后,已经彻底蜕变成了一个被人利用的可怜虫,从高高在上的高家大少,变成可怜虫,这对高雅来说无疑是很痛苦的。 高飞每当想到这一点时,心中就会堵得慌,甚至有时候就想,等处理完手头的事后,就会托人把高雅偷偷接来方家村,给他一个平淡安祥的生活。 无论高雅有多么不是人,但他终究是高飞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为了让高建成夫妻俩心安,高飞也必须得那样做。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还没有等他付诸于行动,沈银冰却已经把高雅推了出来,要跟他结婚。 严格的说起来,沈银冰当前跟高飞并没有什么确定的关系,就算她跟高雅结婚,高飞也没理由去干涉。 可她是真的要跟高雅结婚吗? 不是。 她是在用这种方式来恶心高飞。 高飞承认,他在看到这张请柬后,被恶心到了。 那个反复无常的女人,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理解高飞的女人了,因为她最起码能知道,能用什么样的办法,来打击他,让他失去理智,心里堵得要命。 看到这张请柬后,高飞在愤怒之余,也猜到沈银冰肯定会给他专门来一张请柬,请她参加在稻花香大酒店举办的婚礼。 至于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送来,可能是她已经选择好了最好的机会吧。 高飞不知道,他在思考这些事时,脸上的肌肉一直在扭曲,很狰狞的样子,很吓人,全身都在发颤,吓得站在他面前的龙云儿,本能的后退了一步,关心的问:“高飞,你、你不要紧吧?” 因为某个原因,这个女孩子在还没有见到高飞时,就对他非常的厌恶,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她是个善良的女孩子,看搭配高飞很痛苦,明显频临于爆发的边缘时,仍旧关心的问了一句。 高飞霍然抬头,眼神凶狠的盯着她。 龙云儿立即有了被恶狼锁定的惊恐感,浑身猛地一颤,人类遇到危险后的本能反映,让她转身就要逃走,却又停住了脚步,抬头跟高飞对视着,脸上带着尽量从容的笑容,低声说:“有什么事,能不能跟我说一说。” 高飞没说话,只是盯着她,浑身散发出的暴戾气息更浓。 龙云儿只觉得两条腿都开始打软,好像马上就要摔倒在地上那样,但她仍旧倔强的与高飞对视着,笑容依旧。 看着倔强的龙云儿,高飞眼神中的戾气渐渐缓和了一点,慢慢转身走向东厢房。 在他转身后,龙云儿才轻轻舒了口气,这才发现额头上竟然有冷汗冒出来了。 “如果你是一个男人,有个你其实很在乎的女人,变着花的打击你,你会怎么对他?” 高飞走到东厢房门口时,忽然转身看着龙云儿,没头没脑的问了一个问题。 龙云儿想到都没想:“放弃她!” “放弃她?” 高飞眉梢挑了下,若有所思的说:“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因为我在经过深思熟虑后,觉得无法抛弃别人专心跟她在一起,所以就必须得放弃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古人就已经明白了,我又怎么看不开?” 龙云儿现在已经明白,高飞这个问题中的那个男人是谁,那个女人又是谁了,缓缓向前走了两步,说:“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而且现实也是很残酷的,我们不是生活在琼瑶阿姨优美、凄凉纠结的爱情故事中,既然无法专心对她一个人,那么得学会放弃。” “男人遇到这种问题时,之所以纠结,痛苦,那是因为他太贪心。” 龙云儿继续说,一字一顿的:“还是在,犯贱。” 正要说话的高飞,马上就闭上了嘴。 他当然能看得出,龙云儿很了解他与沈银冰的关系,不过没想到这长相清秀的小丫头,竟然长了一条毒舌,毫不客气指责他痛苦,就是因为贪心,甚至是犯贱。 高飞很想反驳,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难道他不贪心吗? 既然放不下陈果果等人,那么就该好好对待人家,不该再得陇望蜀的去记挂沈银冰。 龙云儿说他是犯贱,则是因为他明明知道沈银冰在利用他对她的感情来打击他,可他还是像刚才那样痛苦--这不是犯贱是什么? 西方有句谚语,是这样说的: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如果套用这句谚语,来形容当前高先生,那就是他一贪心犯贱,沈银冰就找到了打击他的机会。 高飞愣愣的看着龙云儿,默立半晌,忽然笑了:“嗯,我明白了。” “你真明白了?” 龙云儿问道。 “差不多吧,睡觉,明天一早,我就要去京华了,今晚得早点休息,晚安。” 高飞抬头,对着月亮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然后推门进了东厢房。 在关上门的瞬间,高飞说道:“龙云儿,谢谢你。” “谢谢我指桑骂槐的骂你在犯贱吗?” 龙云儿问出这句话时,高飞已经关上了房门。 “看来你真是在犯贱。” 盯着紧闭的房门,龙云儿悻悻的骂了一句,走到了天井中的那张藤椅上坐了下来,右肘放在膝盖上,右手托着下巴,愣愣望着月光下的庭院,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相比起心机深沉的沈银冰,陈果果等人来说,龙云儿无疑是很单纯的,要不然当初在刚看到高飞时,就毫不掩饰对他的厌恶之情。 心机深沉的女孩子,才不会这样呢,毕竟她对人家高飞有所求。 其实也正是龙云儿很单纯,处理问题的方式太简单,所以才能一针见血的,说出了高飞对沈银冰的心态。 高飞已经被沈银冰,缠的心烦意乱,不知所谓了。 明明是很简单的问题,他却偏偏想的很复杂。 但龙云儿却给了高飞当头棒喝:既然你无法放弃陈果果她们,那么你就放弃沈银冰,把她当作不相的人,管她跟谁结婚! 只要能放平心态,那些愤怒啥的,也就不复存在了,就像你看到一个叫花子从垃圾箱内找东西吃时,你最多也就感慨两句,会关心他在吃了后能不能拉肚子吗? 现在沈银冰就是那个叫花子,高雅就是垃圾,跟高飞这个路人没有任何关系的--他终于想通了这个道理,所以在躺下后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睡的很香甜,一觉到天明。 “早。” 当东方第一缕金色的晨阳,染红了西厢房的屋檐时,高飞打着哈欠走出了东厢房。 庭院内,龙云儿正在天井中打太极拳。 提到太极拳,人们就会想到那些老头老太,仿佛这套修心养性的拳法,只适合于老年人玩儿,却不知道当一个相貌清秀的女孩子在打这种拳时,缓缓举手投足间,更能给人一种说不出的飘逸。 龙云儿专心致志的打着太极拳,没有理他。 高飞讨了个没趣,端着牙缸走到水台前开始刷牙,洗脸。 等他解决完个人卫生后,龙云儿恰好双手对称缓缓下压,长长吐出了一口气,收工完毕后,才说:“早。” “嗯,早。” 高飞抬头看了眼晨阳,说:“你自己去外面吃早餐吧,我要走了。” “我跟你一起去。” 龙云儿说道。 第1657章 装傻卖呆的老头子! “什么?” 正要向门口走去的高飞,有些纳闷的停住了脚步。 龙云儿走到他面前,秀气的小鼻子上,还带着细细的汗珠,说:“你不是要去京华吗,我说我跟你一起去。” “你去做什么?” 高飞微微皱眉:“我去京华是有事要做,不是去游玩。再说了,就算是去游玩我也不喜欢领着无辜少女四处跑,免得会让人误以为我是人贩子。” 龙云儿好像没听出他话里的讥讽之意,只是说:“你曾经答应过我的,说要找到解决我身体病情的办法。所以我就决定以后会跟着你,寸步不离,不管你到哪儿。我可以保证,我绝不会干涉你的任何事,你就当我是个透明人,不存在好了……” “你不能跟着我,没有商量的余地。你要不回去找龙师父,要不就自个儿住在这边,我已经给你安排好了,会有人照顾你吃喝的。” 高飞打断龙云儿的话,快步走出了大门,抢在她跟上来之前,砰的一声关上了大门,上了停在门口的那辆布加迪威龙,随即启动车子呼啸着远去。 龙云儿这才开门走了出来,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轻轻叹了口气,四处看了几眼,问道:“有人吗?” 马上,就有两个身穿黑色衬衣的男人,从大门东边的小树林中走了出来。 俩人来到龙云儿面前,左边那个人恭声问道:“龙小姐,请问有什么吩咐?” 龙云儿说:“给我一辆车。” 那个人又问:“你去哪儿?” 龙云儿黛眉微微皱起:“怎么,我去哪儿,还要向你汇报?” “在你没有安全回到龙师父身边之前,你的安全是由我们来保护的,所以我们有权利询问这些个问题。” 那个人的语气,依旧是不温不火的。 “哼,你们以为,没你们的帮助,我就找不到车子吗?” 龙云儿轻哼了声,抬脚向村口那边走去。 那个人却很客气的说:“龙小姐,在没有得到我们的许可下,方家村方圆十公里内,没有谁能为你提供任何的车辆,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龙云儿走路的脚步顿了下,随即恨恨的转身,走向了小山包。 她走到山包高处时,丁香正在向沈银冰汇报:“沈总,他走了,我们的人已经跟上去了--请沈总放心,他绝不会发现有人跟踪他的。” 正在对镜理红妆的沈银冰,轻轻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 丁香等了片刻,没有听到沈银冰再说什么后,后退几步后转身走向了门口。 在她开门时,却忽然听到沈银冰好像自言自语的那样,说:“据我所知,任何小看他的人,不是变成了他的女人,就变成了死人。” 丁香开门的动作,攸地僵了一下,随即恢复了自然。 -- 正如高飞自己所说的那样,他去京华可不是游山玩水的,而是要去找1973,找解红颜。 现在他基本确定,解红颜已经被1973的人带走了。 他昨晚没有着急去救解红颜,那是因为笃定1973不会在短时间内伤害她--所以高飞必须让自己完全冷静下来,才能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1973,可能是高飞有生以来遇到的一个最强大对手了,甚至比莫邪征东领衔的地下楼兰,陈果果的安归教,杀破狼三部还要强大。 或许,1973内,没有莫邪征东、陈果果、银金花那样的高手,但别忘了他们的身份:他们是华夏最神秘的部门,背后有华夏顶尖的各大家族支持,任何人跟1973对抗,就相当于对抗国家。 莫邪征东等人所领导的势力再厉害,能厉害过一个国家吗? 高飞再牛比,他能牛比到跟华夏对抗? 所以呢,为了一个解红颜,就要与1973这个华夏最神秘的强力部门所对抗,殊为不智,但高飞没有别的选择。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仅仅是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亲情、爱情,就算活的再好,那又有什么用? 大丈夫有所为,而有所不为,这才是一个男人的人生。 高飞来京华寻找解红颜,可不是做做样子,他是玩真的:解红颜能够为了不连累他,偷偷溜走,那么他有什么理由不来? 1973是够强大,相传当年的飓风那样厉害,也在他们面前铩羽而归,这就足以证明在高飞露出敌意后,他们也做好了相应的准备。 碍于高飞的身份,1973或许不敢要他的命,却肯定会给他一个铭记终生的教训。 1973,将会怎么教训高飞呢? 高飞没有想太多,他只是知道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不是他所能控制的了。 不过高飞可以肯定,1973绝不会对方家村动手,因为那边的经济高度发展,已经带动了周边,华夏任何部门,任何领导人,都不会敢破坏这份繁荣。 高飞驾车刚驶出方家村不久,就发现后面有车子远远的吊了上来。 他才不会在意,也不关心是谁在跟踪他,只是加大油门,让车速瞬间抵达一百五十脉,风驰电掣的呼啸前行。 后面跟踪他的车子,是一辆不起眼的岛国三菱,就是那种十几万的车子。 不过在高飞提速后,这辆车也随即提速,而且提速很快,看来这是一辆改装过的车子。 从后视镜内,看了眼紧追不舍的车子,高飞笑了笑稍微踩下了刹车:前面,就是从冀南直接通往青岛的冀青公路了,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国道。 布加迪威龙速度骤然一缓,后尾攸地左摆划出一个漂亮的飘逸,擦着设置在路口的障碍右拐上了国道,接着就加大了油门。 从国道上向北拐,就是直直通往方家村的四车道公路,这是高飞来到方家村后才修建的。 因为公路是方家村等五个村子集资修建的,所以人们特别爱惜这条公路,禁止超过三十吨的重载卡车上路,在路口处修建了三个结实的大水泥墩子,上面还有限高杆,旁边更有一个专门来维护路况的值班室,平时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在这儿上班的。 看到高飞驾车驶上国道后,后面那辆三菱的车速更快,眨眼间就来到了路口。 开车的是个小胡子年轻人,车技也相当的牛比,就像高飞来到路口时那样,只是轻轻一点刹车,车子也划出一个飘逸,擦着右边的水泥墩通过了障碍口。 但车子刚驶上国道,却忽然发出几声爆响,车子猛地剧烈震动了起来,随即就像喝醉了酒那样,摇摇摆摆的冲向了公路右侧的排水沟。 幸亏开车的小胡子车技相当高,在车子忽然失去控制后,立即就猛地大力跺到了刹车上,用全身的力气死死抓着方向盘,在后面两个同伴的失声惊叫声中,竟然抢在车子冲下路边排水沟之前,成功刹住了车子。 车子还没有停稳,小胡子就干脆的摘挡,开门跳了下来。 三凌车的四个车轮,竟然全部瘪了。 驶向方家村那边的路口上,两个水泥墩子中间,竟然翻起了一块长满钢牙的钢板--高飞的车子刚过去,钢板就从地下升了出来,疾驰而来的三菱车压根就没看到,这才实实在在的压了上去。 三菱车四个轮胎都被扎破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绝对是万幸的。 同时,小胡子等人也是怒火万丈。 他们就算是再傻,也能看出这是高飞安排好的--值班室内,有人在暗算他们。 愤怒的小胡子,快步冲到了值班室门口,抬脚正要大力一脚踹开门板时,门却开了,他抬起的右脚,立即定格在了半空中。 值班室内只有一个人,老人,最少也得有八十岁以上,胡子头发都白了,双手拄着个拐杖,颤巍巍好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就这样一个伸根手指头,就能把他按倒在地上的老家伙,谁敢对他动粗? 小胡子当然不敢了,只能愤愤的收回脚,转身指着路上的陷阱,正要怒声说什么时,就听那老头子喃喃的说:“唉,真不明白我老人家都这样大岁数了,好奇心怎么还这样大,总想研究一下那俩红色按纽是做什么用的--咦,小伙子,你有事吗?” 小胡子嘴角紧紧抿了下,他当然能看出这老家伙在装傻卖呆,明明是他故意暗算三菱车,阻挠他们追踪高飞,却偏偏说他自己好奇心太大,是在研究那俩红色按钮。 “老头子,你以为你装傻卖呆,就能混得过去吗?” 小胡子强忍着一脚踢死他的冲动,从口袋中拿出证件:“我是某某部门的,现在我怀疑你在阻挠我们执行任务,请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 “啊,啥,请我去喝酒?” 老头儿眨巴了下眼睛,左手放在耳边大声说:“小伙子,大爷我年纪大了,不能喝酒了,我多谢谢你的好意了!” “老头子,你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不管你装傻!” 任务失败的小胡子,此时有些羞恼成怒,竟然执意要把老头儿带走。 只是他的话音未落,就听身后不远处有人冷冷的说:“是谁这样蛮横,要强势带走我二大爷?” 小胡子等人迅速转身,就看到十几个年轻人从公路对过走了过来。 领头的身材很魁梧,跟其他人一样,穿着一身溅满灰浆的蓝色工作服,手里拿着瓦刀(建筑工具),冷着脸的走了过来。 看到这个人后,小胡子冷笑:“陈大彪,你以为我不认识你,不知道你是高飞的爪牙?” 陈大彪笑了,走过来慢悠悠的说:“就算你知道,那又怎么样?” “怎么样?任何妨碍1973部门执行任务的人,我们都有权利把他就地格杀!” 小胡子眼里闪过一抹杀意,右手飞快的抬起后,已经多了把黑黝黝的手枪。 他说的没错,1973在执行任务时,遇到有人阻碍时,有‘先斩后奏’的特权。 陈大彪双眼瞳孔骤然一缩,还没有等他说什么,他二大爷却忽然举起拐棍,用力砸向了小胡子:“哪儿来的兔崽子,敢在方家村这儿嚣张!” 第1658章 方家村的保护神! 执行任务时,遇到有人阻挠时,可以先把对方就地格杀,然后再写报告阐述事情经过,这是1973的特权。 小胡子之所以要把老头儿带走,除了恼怒于他敢暗算他们,阻挠他们执行任务之外,最大的一点就是要通过这件事来警告高飞:别以为你搞什么阴谋诡计,就能阻碍我们行动,我们可以连老头子都不在乎的! 尤其是当陈大彪等人出现后,小胡子更是意识到这是个立威的好机会:不一定打死陈大彪,但完全可以把他打穿他的腿子。 相比起吓唬一个老头子来说,重重惩罚一个壮年人,对小胡子来说心理压力就没那么大了。 只是他刚举起枪,那个倚老卖老的老家伙,竟然抡起拐杖,照着他脑袋砸了下来。 “你要干什么!?” 小胡子当然不甘心被老头儿拐杖砸中,猛地向旁边一跳,手里的枪就对准了他。 “小兔崽子,敢拿枪指着我?了不起啊。来,来来,有种你开枪,冲这儿打!” 老头子那双混浊的老眼,猛地睁大,竟然暴射出一抹与他年龄不相符的寒光,随即扔掉拐杖,双手扯开了外衣,露出了里面的白色粗布衬衣。 粗布白色衬衣的左边心口处,赫然挂着几枚早就失去本来金属颜色的军功章。 最耀眼的那一枚,竟然是1945年后抗战胜利后才颁发的二等功! “来,小兔崽子,老子当年跟倭寇面对面的拼刺刀都没有死,早就活的不耐烦了,你今天恰好结果了老子吧,免得每逢阴天下雨还要受疼!” 白发苍苍的老头儿,此时咆哮的模样,竟然像一头雄狮那样,声音中更是充满了血腥的金戈铁马之音。 小胡子三人的脸色,攸地大变。 1973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的确为华夏做出了卓绝的贡献,赢得了特殊的尊重,更有着‘先斩后奏’的权利。 但他们相比起更早的,在抗倭战场上出生入死过的那些人,绝对是小字辈--别说是拿枪指着老头子了,就算点头哈腰崛屁股的讨好,还来不及呢。 小胡子三人,当然不会怀疑老头子这些军功章是假的,没有谁敢在这种特殊荣耀上弄虚作假-- 到目前为止,能够参加抗倭的老人,那绝对是比大熊猫还稀罕的,就算是当世华夏军方的最高领导人,在这些老人面前也得恭恭敬敬的问好,更何况小胡子他们? 小胡子三人一楞,随即扔掉手枪,啪的一声抬手敬礼,眼神中闪现着绝对真诚的尊重。 老头子缓缓抬手,还礼。 当他的手放下后,又重新恢复了刚才那老态龙钟的模样,声音中也带着疲倦的叹了口气:“唉,我其实不想拿出这些东西来显摆,可我更不想看到,穷困了一辈子的方家村,好不容易因为那个孩子变得富强了,可能因为他出什么意外再落魄下去--你们走吧,以后最好别再踏上这条公路。” 小胡子三人没说什么,只是再次抬手敬礼后,弯腰拣起手枪,快步走到瘪了四个车轮的三菱面前,开门上车启动,吭哧吭哧的走了。 方家村这边,竟然隐居着这种国宝级的老人存在,而且更是放话出来,以后不许他们再踏上这条公路,那么他们就绝不敢再踏上一只脚。 这是对历史,对英雄的尊敬。 “方大爷。” 目送三菱车走远后,陈大彪才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走到方大爷面前低声说:“我真没想到,您竟然是…” “都过去了,连我自己都已经忘记了还曾经经历过那些事。” 方大爷接过陈大彪递过去的拐杖,笑呵呵的说:“你们这下总该相信,我为什么执意要来这边了吧?有些人啊,立了点小功劳就自以为是,其实在我老头子眼里,这算个什么狗屁?他们敢来,我就敢让他们灰溜溜的滚蛋。” 看着故作轻松,实则很为某些事而担忧的方大爷,陈大彪想了想,说:“我给飞哥打个电话。” 方大爷抬手摆了摆,示意他只管去忙。 陈大彪走到公路对面,拿出手机拨通了高飞的手机。 高飞手机响起来时,他已经上了高速公路。 “飞哥。” 陈大彪沉稳的声音,从话筒内传来,把刚才那边所经历的事儿,简单叙述了一遍,末了特意重复道:“我装作是泥瓦匠,那个小胡子,仍然能一口叫上了我的名字。” “嗯,我知道了,你近期不要再回天涯集团了,具体的我会安排的。” 高飞沉默很久,才对电话里说了句,接着扣掉了。 从陈大彪刚才汇报的那边情况来看,高飞对抗1973的计划,要有所改变了。 小胡子能一口叫出陈大彪的名字,这就足以证明,人家已经在这段时间内,把他的实力调查的差不多了,并肯定已经制定出了相关的解决办法。 今天高飞在出来时,路口的钢钉会扎破跟踪车辆的轮胎,给那些人一个教训--这本来就是高飞的计划。 不过在高飞的计划中,是陈大彪来负责这件事的。 那时候,高飞小看了1973对付他的决心。 今天要不是深藏不露的方大爷主动站出来,高飞相信陈大彪会受伤,甚至会因为他的反抗,而被毫不犹豫的就地格杀。 为了一个解红颜,高飞可以不顾一切的做一些他能做的事。 但毫无疑问的是,高飞没有权利把陈大彪等人拖下水,尽管老陈他们就算是被拖下水,也不会埋怨他。 但高飞绝不能这样做,必须得改变一些计划。 十几分钟后,高飞拨通了梁明的手机号,用俩人特意制定的暗语,语速很快的说了几句什么,确定梁明明白了自己的意图后,这才扣掉电话,轻轻叹了口气。 依着高飞的开车速度,从冀南到京华走高速路,最多也就是用三个小时。 他是早上七点半离开方家村的,来到京华近郊时,还不到十点。 前面是个服务区,高飞放缓车速轻打方向盘右拐,缓缓驶进了服务区内。 从早上到现在,他还没有吃早餐,肚子里有些饿。 把车子停好后,高飞还没有开门下车,一辆刚才被他超过的银灰色越野车挨着他的车子停了下来。 高飞也没有在意,开门下了车,经过那辆车走向服务区餐厅那边时,隐隐看到这辆车的后面,好像有人在里面抬手挥舞了几下。 本能的,高飞停住脚步凑到车窗前,正要看看里面时,却听有人低声骂道:“看什么呢,滚开!” 高飞扭头看去,就看到面目阴骘的年轻男人,从银灰色越野车副驾驶上开门跳了下来,面色不善的狠狠瞪着高飞。 高飞觉得,他现在真变成一个有修养的人了,因为他被人骂了一句后,竟然没有像以前那样,直接冲过去一脚把对方踹倒在地上,仅仅笑了下,也没说什么,转身走了。 他走出七八米处后,隐隐听到有人用外国话问道:“他做什么的?” 刚才骂高飞滚蛋的男人,也用外国话回答:“就是个早晚得死在好奇心上的富二代,开了辆豪车,不过这小子还算聪明……” 这俩人是用韩语交谈的,以为高飞听不懂(很多富二代,不都是不学无术的吗?如果兄弟是个标准的富二代,才不会费脑子学那些东西,反正家里有钱,学的再多有个屁用?充其量也就是装比泡女人罢了),所以说话的声音不低。 他们却没想到,高飞能听得懂韩语。 不过高飞也没理睬,现在麻烦够多的了,有必要招惹这些来自高素质国家的公民? 这是距离京华市区高速路口最近的一个服务区,可能是距离首都很近,佷在意外在形象吧,餐厅竟然还有一排用隔音板隔开来的包厢。 当然了,餐厅内的饭食也很不错,就是贵了些,一份在路边饭店三十块钱买到的红烧肉,在这儿卖八十,但对于酷爱吃红烧肉的高飞来说,这点钱根本算不了什么。 餐厅内人不少,却很少有进包厢的,高飞选择了距离餐厅门口最近的包厢,关上门甩开腮帮子大吃二喝起来。 风卷残云班的,高飞很快就吃掉了一半饭菜,拿起矿泉水瓶正要喝一口时,却听右侧隔壁包厢内,隐隐传来一声女人的惊呼,随即就嘎然而止了。 隔音板的确能起到良好的隔音作用,不过毕竟不是贴在实体墙上,所以隔音效果就大大降低了,才能让高飞听到隔壁传来的女子尖叫声。 “搞什么呢?” 高飞咽下嘴里的饭菜,随手拿起个空纸杯放在了隔音板上,凑过耳朵听了起来。 通过空纸杯这个传声筒的作用,高飞隐隐听到那边有人在用韩语交谈:三个男人,一个女子,是三个男人在威逼那个女子,好像要让她拿出什么东西。 女子却极力辩解着什么,接着就有一记耳光响起,看来她挨了一巴掌。 听到韩语后,高飞马上就想到了那辆银灰色的越野车,跟那个骂他的阴骘年轻人。 如果那个人在停车场内时,没有骂高先生,哪怕是察觉出那边在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事儿。现在麻烦缠身的高先生也不会管。 “有意思,要不就看看再说?” 高飞喃喃的自言自语着,弯腰伸手从右边小腿处,拿出了他的杀胡刺。 杀胡刺的刺尖是三刃的,有些像螺旋桨,再加上很尖利,倒是能起到电钻的效果。 高飞运劲与手腕上,用杀胡刺在隔音板较高的地方,慢慢钻出了一个小孔,正所谓润物细无声,一个黄豆大小的小孔出现了。 确定那边交谈的声音没有任何异样,就代表着那几个人没有发现自己后,高飞这才慢慢把右眼凑了上去。 然后,高飞看到了四个人。 三个男人,一个女人。 那三个男人中的一个,正是骂高飞的那人。 另外两个,则是很普通的样子,不过明显要比一般人彪悍很多。 高飞又看向了那个女人。 这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也就是二十岁左右,很漂亮。 第1659章 他乡遇故知! 女孩子穿着一件白色风衣,虽然满脸都是恐惧之色,可却无法掩饰她那张漂亮的脸蛋。 看了女孩子一眼后,高飞正要挪开目光去关注别的男人,忽然有了熟悉的感觉:他竟然觉得,在哪儿见过这个女孩子。 那边的四个人,都没发现墙壁高处,有人在暗中关注着他们,所以说话的声音与刚才一样高低,面容阴骘的男人,正冲着高飞,侧脸看着坐在角落里一张椅子上的女孩子,声音随低却很严厉:“你要是敢撒谎骗我们,后果会是怎么样,你心里应该最清楚!” “我、我没有骗你,我不敢!” 女孩子连忙点头。 阴骘男问道:“那好,东西在哪儿?” “东西,东西在他手里。” 女孩子眼神闪烁着,不敢与阴骘男对视,喃喃的说:“他昨晚喝多了才去了我那儿,我就是随便看了那些东西一眼,具体里面是什么内容,我根本记不住。昨晚深夜,他稍微清醒了一点后,就带着东西离开了。” 阴骘男笑了:“哦,这样说的话,你没有记住那些东西的内容,更没有复制下来了?” “是,我没有,我不敢……” 女孩子刚说到这儿,阴骘男旁边那个男人,抬手就重重给了她一耳光。 女孩子被抽的身子后仰,后脑勺重重碰在了后墙上(后墙可是实心的,撞上去很疼),还没有等她惨叫出声,另外一个男人已经飞快的捂住了她嘴巴,锁住了她脖子,稍微用力,她就疼的挣扎起来。 阴骘男点燃一颗烟,从桌子上的黑色手包内,拿出了一个注射器,还有一支粉红色的药剂,好整以暇的把药剂抽到了注射器内。 女孩子脖子被人掐的生疼,眼里的恐惧神色也更加的浓,可她的恐惧却是来自阴骘男手里的注射器。÷ “呵呵,看来你应该很明白这是什么东西。” 阴骘男晃了晃注射器,走到女孩子面前冲同伴点了点头。 同伴会意,马上就抓主女孩子右手手腕,左膝盖却压在了她腿上(这是防备她挣扎),卷起了她的袖管,露出了象牙般晶莹白腻的手臂。 “呜,呜呜!” 正如阴骘男所说的那样,女孩子知道注射器内是什么东西,双眸里的恐惧之色更浓,但无论她怎么挣扎,都无法挣开两个大男人的禁锢。 “郑燕西,再给你最后一分钟的思考时间,你自己选择是全身溃疡而死,还是……呵呵,我相信你是个聪明人的,肯定能做出正确选择的。” 阴骘男呵呵的笑着,晃动着手里的注射器,作势要给那个叫郑燕西的女孩子打针。 “郑燕西,郑燕西?” 听阴骘男说出女孩子的名字后,高飞在心中喃喃重复了两遍,忽然猛地想了起来:啊,原来是她。 早在两年多之前,高飞要在某天傍晚离开京华时,恰好看到小表妹肖鱼儿跟人追星到机场,就是那个号称金七分的偶像明星。 结果呢,小表妹差点被踩伤,要不是高飞在场,后果可不堪设想的。 就因为小表妹,高飞在机场狠狠收拾了金七分一顿。 被殴打的金七分,有个超级大粉丝:南韩辉煌电子总裁的小女儿,郑燕西,被金七分称之为小公主。 那是高飞第一次见到郑燕西。 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却是在妮儿的庄园中,当时莫邪征东化妆为楼兰修女,去给老索拉斯治病,那时候郑燕西跟她舅舅、号称韩医第一高手的崔昌宰在那儿。 结果呢,莫邪征东只用一碗绿豆汤,就把老乔治给治好了--认赌服输的崔教授要付出代价时,就是这个郑燕西抬手狠抽自己耳光,一刻不停的,最终获得了莫邪征东的原谅。 从那之后,高飞就没有再看到过郑燕西,没想到今天却在这儿看到她了。 而且她的处境,明显的不咋样,被三个同胞在这儿威胁呢。 对于郑燕西,高飞没多少好感。 当然了,他也不会见死不救的--话说郑燕西相比起骂他滚蛋的阴骘男来说,还是比较可爱一些的,反正收拾一顿这几个男人,也不费事。 至于郑燕西手里有什么东西,阴骘男嘴里那个所谓的‘他’又是谁,高飞才不怎么在乎,他只是想看在‘故人’之面上,帮她一把然后走人。 高飞刚想到这儿,忽然听到了一个让他猛地一激灵的名字:高云华。 高云华的名字,是阴骘男说出来的:“郑燕西,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两年多来处心积虑的接近高云华,以堂堂辉煌电子小公主的身份,甘心去给高云华做青人,到底是为了什么吗?” “呵呵,还不是为了那份有关南边的海防布置图?” 阴骘男很得意的样子,缓缓的继续说道:“从大前年开始,辉煌电子因为你老爸爆出的丑闻,被政府取消了长期霸占的合约,辉煌电子集团的效益就一落千丈--为了重新获得政府的认可,你才处心积虑的接近高云华。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有用的东西,来献给政府。” “说起来你也很厉害了,我久闻京华高家的高大少,是他们华夏年轻一代中最出色的人杰,而且向来都以稳重来著称,更是与他妻子晚晴关系好到没法说--唉,你是怎么掳获他?” 阴骘男笑眯眯的样子,很可怕:“我们真的很纳闷,因此此前我们可是费过太多的工夫,都没能实现。你呢,你是怎么做到的?” 为了让郑燕西能方便回答问题,捂着她嘴巴的男人,松开了她的嘴巴。 郑燕西却没有回答阴骘男的问题,反问道:“既然、既然我们都是为南韩政府工作的,为什么不齐心协力的合作起来,等我有机会得到他……”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阴骘男抬起左手,重重抽在了她脸颊上,骂道:“你算什么东西?一个仗着年轻漂亮来取悦男人的母狗罢了,有什么资格来跟我们合作?” 郑燕西被抽的嘴角鲜血直冒,张嘴吐出一口带血的吐沫时,房门被人敲响了。 “谁?” 阴骘男怵然一惊,飞快的把注射器放在了餐桌布下,给同伴使了个眼色。 “餐厅工作人员,给你们送水了,今天我们餐厅搞送水活动的。” 一个男人在门外说到。 “送水的?” 阴骘男脸色一缓,刚要拒绝,却又走到了门后,藏在背后的右手中拿了一把刀子,左手把房门打开了一条缝,用流利的汉语说:“多谢,我们不需要的。” “这是搞活动的,不要钱的,所以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高飞笑眯眯的说着,右手一翻--黑色的杀胡刺就像一条毒蛇那样,攸地从手肘后出现,一下就刺穿了阴骘男的咽喉! 一招得手后,高飞没有任何犹豫,抬手捂住了阴骘男张开的嘴巴,推着他就撞进了房间内。 他刚闯进包厢内,推着阴骘男尸体的右手猛地用力,撞向了发现大事不好的一个南韩人,刚刚从阴骘男咽喉中拔除来的杀胡刺,却攸地脱手飞出,黑色闪电般那样,第二次刺穿了人的咽喉。 把那个掐着郑燕西脖子,防备她会趁机求救的南韩人,活生生钉在了后墙上,除了鲜血狂喷之外,连闷哼都发不出一声。 杀胡刺脱手的同时,高飞以不输给杀胡刺飞行速度的速度,攸地扑到了那个被尸体撞到的男人面前,抬手--咔吧一声,那个人的咽喉就碎了。 从高飞刺杀阴骘男,到他掐碎第三个男人的脖子,期间的过程也就是两三秒。 两三秒的时间,刚才还威风八面的阴骘男三人,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这三个人,可都是南韩特工部门的精锐。 虽说南韩特工被人嘲笑为世界上最烂的,但怎么着也得比猪强一些吧? 但在高飞手下,却连猪也不如,最起码猪的咽喉,可不是一下子能掐碎的。 三个活生生的人,眨眼间都变成了死人,而且场面又那么血腥,彻底把郑燕西给吓傻了,呆呆望着走过来的高飞,连头发丝都在发抖。 郑燕西害怕,高飞却是惊讶,为自己出手这样干脆利索而惊讶。 虽说依着他的本事,干掉阴骘男三个人也不是啥难事,可要想做到这样挥洒自如杀人,应该很勉强,或者干脆说是做不到。 但现在,他却相当轻松。 看来,这一切与收服了烈阳蛊有关。 感谢烈阳蛊。 “郑燕西,咱们又见面了,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嘿嘿,就是不知道,你还认识我不?” 高飞笑着,从尸体上取下杀胡刺,顺手在死人衣服上擦干净了。 “你、你是高飞。” 当高飞坐在郑燕西面前的椅子上后,郑燕西才慢慢的回过了神,脸上马上就浮上了真诚的狂喜神色,自然也不会缺少应有的感动,极力配合着高飞1人生何处不相逢,他乡遇故知。 “昂,你的记性还是很不错的嘛。” 高飞吸了下鼻子,笑眯眯的说:“所以呢,你肯定能记起你从我大哥高云华那儿窃取到的东西,在哪儿,对不对?” 郑燕西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吃吃问道:“什、什么东西啊,你、你大哥我不认识啊,我……” 啪的一声,高飞用耳光打断了她的话。 郑燕西嘴角刚刚凝固的鲜血,再次淌了出来。 甩了甩手,高飞皱眉说道:“南韩女人为什么喜欢被抽耳光呢?郑燕西,你是不是觉得,我比你这几个死了的同胞,更好对付呢?” 不等郑燕西回答,高飞继续说道:“其实,我压根没必要从你手里拿到那些东西,反正只要找到我大哥,他肯定会知道你们所住的地方吧?所以呢,你别逼着我杀你,尽管你该死,但我希望是大哥来决定你的命运,明白吗?” “我、我明白。” 郑燕西抬手,擦了擦嘴角的鲜血,眼神中全是绝望。 “很好,你明白就好,我们出去到车上说吧,我这个人就闻不得血腥气息。” 高飞抬手在鼻子前扇了几下,于心不忍的样子。“ 第1660章 草菅人命的凶徒! 郑燕西脱下满是鲜血的白色风衣,用餐巾纸擦了擦脸上的血,这才跟着高飞走出了包厢。 外面餐厅内来来往往的人们,没有谁注意到他们两个,更不会有人会没事干去包厢内看看。 ”请上车。“ 高飞来到车前,打开车门很有礼貌的请郑燕西上车。 “谢谢。” 可能是知道自己无论耍什么花样,都无法摆脱高飞,或许刚才高先生干脆利索杀人的样子,彻底吓坏了郑燕西,所以她现在的样子很乖巧,只是眼珠总是叽里咕噜的转。 “我最烦的呢,就是那种在等死的处境中,还企图找机会逃跑的人。最后一次警告,我杀你,最多会心疼车子会脏了,除此之外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你要是够聪明的话,就该明白当前除了我大哥高云华之外,没有谁能救得了你。” 高飞启动了车子,缓缓驶上了公路,唠唠叨叨的就像个老太婆。 郑燕西没说话。 她是无话可说,因为她能看出,高飞不是在吓唬她,尤其是事关他最尊敬的大哥高云华。 “去哪儿?” 高飞问道。 “南城区华龙路156号别墅。” 郑燕西沉默了片刻,低声说道:“那个地方是我自己买的,没有让你大哥花钱。” “嗯,我很欣赏自力更生的女性。” 高飞赞许的点了点头。 别看高飞一脸轻松淡定的样子,不过他心里却像怒海那样翻腾不已,甚至还有了恐惧。 是的,高飞当前有些怕,倒不是怕被1973的人截住,更不是怕被他杀死在服务区包厢内的那三个人会被发现,而是怕高云华会出事。 高云华,是高家的最出色的第三代(这儿所指的高家第三代,可不仅仅是高家,而是整个高系),他身上寄托了太多人的希望。 同样,高云华也用他沉稳、干练,极其正派的形象,被很多长者教育后辈的楷模(这儿的长者,单指那些大人物),他就是高家在华夏的一面旗帜,无论高飞、高雅兄弟俩有多么的不成器,只要高云华能安安稳稳的在仕途上走下去,那么高家就会无忧了。 人才不用太多,只需有一个高云华这样的就足够了。 有儿当如高云华--这句话,是京华某位很有份量的老人,在他过寿时对家人说过的一句话,由此可以看出,高云华在这个阶层的地位。 高云华,已经是高系的骄傲,作用是无可替代,据说高老头准备让他在来年,让他脱离军队系统,开始正式踏进政府部门,这也代表着高家的第三代,将要正式向高处攀登(军队的最高职位,也仅仅局限于第一副,那可不是高系所追求的最高目标)。 这就证明了最近两年,是高云华最重要的两年,关系到他未来的成功与否,此时绝不能出现半点差池。 为此,高老头不惜在高飞最困难时,狠心把高云华调到了遥远的南海,就是担心他会卷进当前的争斗,影响他以后的前程。 高飞在决定对抗1973时,也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 只是让他感到恐惧的是,高云华--在他心目中,那个接近于完美的大哥,竟然会有郑燕西这样一个致命的隐患! 如果郑燕西是华夏人,那么她跟高云华的关系曝光后,就算正派的形象受到干扰,可也不是致命的,正所谓窈窕熟女,君子好逑,各方面都异常优秀的高云华,在外面有一两个红颜知己,也是很正常的。 毕竟乡野村夫这一辈子,哪怕是最卑微的小人物--只要手里有个几百块,就能拥有某个女人的某个晚上:男人需要一个之上的女人,这本来就是动物的天性罢了。 可偏偏郑燕西是南韩人。 从阴骘男等人的谈话中,高飞更能确定,郑燕西接近高云华,最终目的就是盗取一些关于华夏的绝密文件。 说的直白一点就是:郑燕西是南韩的间谍,不管她是不是为了家族企业,假如她所盗取的绝密文件流传到南韩,那么她就是个间谍。 高云华与一个来自南韩的女间谍,保持了足足两年的青人关系,事情一旦曝光,高云华这个最耀眼的高家第三代,就算彻底的完了。 那样,高家就会蒙受无法估量的损失,或许等高老头与世长辞后,高家就会立即没落。 绝不能让这件事曝光。 或者说,绝不能让郑燕西活下去! 高飞在获悉郑燕西是个间谍后,心中就做出了这个决断,哪怕高云华舍不得她,她也必须得死,等拿到那份绝密文件后。 同时,高飞也有些奇怪:郑燕西,是如何成功接近高云华的? 依着高云华的精明,沉稳,他又怎么可能招惹一个来历非凡的南韩女人? 难道说,高云华与他妻子晚晴的感情,出现了某些裂缝? 太多的问题,高飞需要郑燕西来解释,不过他却没有问,因为他很清楚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能解决掉郑燕西这个隐患,拿回那些绝密文件,一切针对高云华的隐患,就会随着她的死,而消失了。 对于杀人,那是高飞的强项。 “杀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算不算是焚琴煮鹤?” 高飞想到这儿时,眼角扫了眼坐在副驾驶上的郑燕西。 郑燕西正呆愣愣的盯着前方,脸上还带有心有余悸的样子,看来她还没有从阴骘男三人被干掉的惊恐中醒过神来。 不过当高飞用眼角扫了她一眼时,她却察觉到了,身子轻轻打了个激灵,低声说:“你是不是已经打定了主意,等拿到那些东西后,就会杀掉我?” “我可不是那种草菅人命的凶徒。” 高飞很认真的说出这句话时,他身上还散发着浓郁的血腥气息--黑色衬衣、藏蓝色裤子溅上鲜血后,并不是太明显,不过却无法遮掩血腥气。÷ 说完这句话后,高先生竟然感觉脸庞一热,这可是很久都没有的感觉了。 郑燕西笑了笑,扭过头看了他一眼,却没有说什么。 高飞想了想,才说:“如果说这辈子还有一个人能让我完全佩服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我大哥,高云华。我倒不是佩服他的办事能力有多高,而是因为他特别看重感情。所以呢,你是幸运的。” 顿了顿,高飞继续说:“既然他接受了你,那么就证明你的确有让他欣赏的地方。对此,我非常的感兴趣,为什么我没有看出来,要不然的话,我会提前让你成为我的女人,把这段阴谋,扼杀在摇篮中。” “你不就是想知道,我是怎么认识他的,他是怎么结纳我的吗?” 郑燕西轻轻叹了口气,身子向下缩了缩,喃喃的说:“我记得你以前做事都是直来直去的,现在也学会拐弯抹角的套别人话了,看来时间是最能改变一个人的了。” “我们好像仅仅见过两次面,你在我心中,就是一个路人甲的角色,应该谈不上你对我有多了解吧?” 高飞稍稍放缓了车速,说道:“有兴趣聊聊吗?” “肯定得说说。” 郑燕西沉默了片刻,才低声说:“如果不说出这段隐藏地下两年的感情,让第三个人知道,我死都不会心安的。” “我保证我是最后一个听到你们故事的那个人。” 高飞马上做出了保证。 “这一点我倒是相信,因为你是最不想别人知道高云华会爱上一个外国女间谍的的人。” 郑燕西伸出手:“有烟吗?” 高飞拿出烟盒,一下子点燃了两颗烟,递给了郑燕西一根。 郑燕西狠狠吸了一口,随即就剧烈咳嗽了起来。 高飞看着她,眼神怜悯:女人在遭遇无法应付的困难时,为什么总会去学男人吸烟呢,难道被呛的死去活来,心里才会好受些? “你或许已经忘记了,两年前高云华曾经去冀南,专程看望过你。但他很快就走了,因为他要去青岛那边调查一桩案件。” 郑燕西慢慢停止了咳嗽后,边回忆边说:“什么事呢?好像是沈银冰在冀南南部山区的跑马场,被人一把大火烧了个精光后,华夏方面怀疑那些能把铁架都能燃烧殆尽的特殊燃料,是传说中的天堂火。在青岛那边有了消息,你还能记得吗?” 过去那么久了,高飞这两年中遭遇了那么多事儿,早就忘记在沈银冰的跑马场被人一把大火烧干净后,高云华曾经去冀南看望过他的事了。 不过为了配合郑燕西,他还是点头说:“嗯,隐隐还记得,你继续说。” 高云华离开冀南后赶到了青岛,经过两天的秘密调查后,在青岛近海一个风景小岛上,发现了天堂火的蛛丝马迹。 很快,高云华就制定了详细的作战计划,联系了当地的武警部队,准备在那个凌晨,偷偷潜伏上那个近海小岛,把那些嫌疑人一网打尽。 只是高云华那次行动的运气不佳,就在他准备行动的当晚深夜,那些人却因为某些原因,提前离开了小岛,来到了青岛市区内,准备连夜离开。 计划出现人为无法控制的变化后,高云华只能被迫改变计划,提前行动。 那些人,就是安归王陈果果派去冀南搞破坏的手下,得到他们行踪被发现的消息后,立即选择了从内地逃窜,与高云华所带领的小组,在青岛市区某个星级酒店内,展开了火拼。 经过一番激战后,安归教内的那七个人,有六个人被当场就地格杀,最后一个却闯进了酒店最高层的一个房间内,挟持了一个来青岛游玩的南韩女大学生。 当时那个房间内总共有三个人,都是女孩子,她们结伴来青岛游玩的。 那个被歹徒挟持的女孩子,就是郑燕西。 双方开始对峙--结果,自然是成功击毙歹徒,救出了人质。 但郑燕西却在被解救中,被歹徒所伤。 高云华亲自送她去了医院后,才知道她竟然是南韩辉煌电子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女。 第1661章 这次他没有撒谎! 辉煌电子虽然是南韩企业,不过在华夏也很有知名度的,算是最先来到华夏投资的南韩企业。 高云华也很清楚辉煌电子董事长,在南韩官商两界的影响,所以在得知郑燕西竟然是董事长的独生女后,马上就意识到必须得妥善处理此事. 为此,他亲自在医院内伺候了郑燕西两天。 正如电影中某段经典的台词那样:爱情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 谁能想到,短短两天,为人沉稳的高云华,会与郑燕西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当时的郑燕西,根本不知道高云华的真实身份,只是为他的沉稳,成熟男人的魅力所倾倒。 想想也是,外表冷峻,性格沉稳,有着聚大磁性男人魅力的高云华,比起南韩那些在手术刀下变漂亮的男人来说,对郑燕西这的吸引力那是相当致命的。 同样,本该绝不能与外国人发生任何感情的高云华,也鬼使神差般的爱上了郑燕西--谁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或许总是保持正派形象的高云华,这些年也有些累了吧? 毕竟不管一个人有多么优秀,他终究不是神,而是有血有肉的凡人,也可能会在特定的地方,特定的时间内,没理由的爱上一个漂亮女生。 “我可也肯定,他跟我在一起的日子里,是最放松的。” 郑燕西说到这儿时,从后面座位上拿过一瓶矿泉水,喝了几口,脸上带着轻松的神色:“我也是这样,那时候明知道他已经结婚了,他好像也很爱他妻子,可就想跟他在一起,当他一辈子的青人。” 高飞舔了舔嘴角,问道:“你是什么时候知道他真实身份的?” “在辉煌电子出现决策上的重大失误,被取消庞大的政府订单后。” 郑燕西说道:“因为我是辉煌电子唯一的继承人,所以在爸爸遇到大困难时,必须得时刻陪在他身边,支持他--这也影响了我与他的幽会。” 爱情总是有着让人为之疯狂的魔力,郑燕西在陪父亲几个月后,终于无法抵挡对高云华的思念之情,这才抽时间来到了华夏。 也正是那次幽会,郑燕西得知了高云华的真实身份。 当时承受太大压力的郑燕西,就把集团的事都告诉了高云华。 高云华在思考再三后,才决定帮她一把,用他的人脉。 当得知高云华的真实身份后,郑燕西大惊失色--她做梦也没想到,她的青人来头会这样大,可以说是又惊又喜。 果然,高云华利用他的影响力,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让辉煌电子在华夏的企业,获得了不菲的成绩,这也是能让辉煌电子支撑到现在的主要原因。 辉煌电子在华夏忽然变成了香饽饽,而且每次只要郑燕西一出面,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她父亲就很纳闷,肯定会问她。 郑燕西没有说。 她父亲怀疑之余,开始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派人秘密跟踪女儿,终于发现她在华夏,竟然有个青人! 郑董自然是勃然大怒:辉煌电子董事长的独生女,那是何等的身份,怎么可能给一个有妇之夫做青人? 马上,郑董就亲自赶来了华夏,准备收拾那个能力不小的华夏人。 听郑燕西讲到这儿后,高飞接口道:“你无奈之下,只好跟你父亲说出了我大哥的真实身份,对不对?” 郑燕西笑了,喃喃的说:“我还有别的选择吗?你是不知道,我是父亲是个多么强势的人。” 当郑董得知女儿的青人,竟然是华夏第三代的领军人物高云华后,登时呆了--他虽然在本国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却知道他在高云华这种真正的华夏太、子眼中,就是个狗屁不如的存在。 高飞又说话了:“你父亲得知我大哥的真实身份后,肯定会大吃一惊,然后就劝你跟他来往,哪怕是做一辈子的青人,只要能攀上这棵参天大树,辉煌电子就能应付所有的难关。” 郑燕西轻轻叹了口气:“唉,高飞,你不去当一个侦探,真是侦探界的一大损失。” “呵呵,多蒙夸奖。” 高飞笑了,继续推断道:“但后来的情况,却大大出乎了你们父女的意料。南韩方面察觉出辉煌电子的项目,在大陆很吃香后,就开始派人秘密调查,最终查出了真向,然后就意识到这是个好机会,能通过你来获取一些他们最想要的情报。” 郑燕西没有说话,这就证明高飞说得很对。 高飞想了想,又说:“当时他们要挟你来着。但你肯定不同意。” 郑燕西垂下眼帘,淡淡的说:“我说过,我是真心爱着他的……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以我父亲、辉煌电子为要挟,我是绝不会做任何对不起你大哥的事。” “嗯,我相信你。你这样做,也是无奈而为之,毕竟你不忍心看到你父亲,辉煌电子就这样垮台。” 高飞点了点头,接着说:“但你却没想到,在你终于下决心从我大哥那儿得到什么后,早就潜伏在你身边的南韩特工,却立即动手挟持了你。” 郑燕西脸上闪过一抹鄙夷的神色,说道:“他们想用那些情报来讨好美国人,自己没有本事得到,却跟我一个女人来争功。有时候,我对我们国家的男人很失望。” “我也是。” 高飞点了点头,终于缓缓问出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南韩那边,有几个人知道你跟我大哥的事?我相信,你跟我大哥的事,在你们那边也是高度绝密。不过,因为你跟我大哥接触时间不长,而且我大哥的身份,还没有高到能影响南韩利益的份上,所以你们的事儿,最多只会在某个单位存档,知道的人不会太多。” 郑燕西沉默,很久后才问道:“你要让那些人消失?” “我大哥的人生中,绝不能出现一点点的污点,无论我付出多大的努力,我都会在所不辞。” 高飞没有正面回答郑燕西的问题,但他这番话,已经表明了他的决心,与态度。 郑燕西是个聪明人,她当然知道不管她说,还是不说,高飞都会有办法让她说出来。 “呼!” 重重的吐出一口气后,郑燕西说道:“这个问题上,我跟你想的一个样。知道我事情的人不多。除了刚才被你杀死的那三个人(阴骘男等人只是来华夏执行绝密任务,抢郑燕西得到的情报),知道这些的总共才俩个人。我知道他们的名字,还有住址,却不知道他们在我们国家担任什么职务。” “知道名字,地址就足够了。” 高飞看了眼前面不远处的下高速路口,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拿出了手机。 郑燕西说了两个名字,然后就扭头看向了车窗外。 她知道,这两个人从被她说出来的这一刻,就已经算是死人了。 但这有什么呢? 他们早就该死了! 高飞也不知道给谁打电话,很干脆,不许任何质疑的意思,也就是说,跟他通话的人在接到他电话后,就必须得立即展开行动。 郑燕西很清楚,一旦阴骘男被杀的消息传回南韩,那俩个人就会立即意识到不好,很快就会躲藏起来,并有可能孤注一掷的提前曝光俩人的消息。 高飞在说出那两个人的名字后,稍微沉默了片刻,又说出了第三个人的名字:“郑东平。” 郑东平,是郑燕西的父亲,辉煌电子集团的董事长,也是除郑燕西、那两个人之外唯一还知道,并保存郑燕西与高云华私下接触证据的人。 他也得死。 在听到高飞说出父亲的名字后,郑燕西全身的神经,猛地绷紧,眼前攸地发黑,随即疯了般的扑向了高飞,嘶声叫骂道:“混蛋,混蛋,你怎么可能这样做?” 高飞把拿着手机的左手,伸出了车窗外,右手抬起挡住了郑燕西,任由她在自己肩膀上、手臂上乱砸,乱咬。 “一切,都已经晚了。” 轻轻挂掉电话后,高飞淡淡的说:“这是你们的宿命,你必须得接受现实。” “混蛋,混蛋,我要杀了你,卑鄙的华夏人!” 郑燕西狠狠在高飞手背上抓了一把后,随即扑倒在了座椅上,失声痛哭起来。 高飞沉默,看着她哭。 其实,他又何尝想杀人? 而且在得知女儿的恋情后,郑东平好像也没做过任何有害于高云华的事。 但有些事却不是这样看待的,或许在郑东平自作聪明的私下调查女儿时,他就注定了会得到这样的下场。 在郑燕西的痛哭声中,高飞重新启动了车子,驶向了高速下路口。 前面有几辆小车,正在排队等候交钱。 高飞放缓车速时,郑燕西抬起了头,使劲擦了擦脸颊,哑声说:“放过我父亲,无论我做什么!” “你本来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高飞淡淡的说。 郑燕西紧攥着双拳,死死盯着高飞:“你就这样有把握,以为只要除掉我们父女俩,就没人曝光我跟你大哥的事?” 高飞仍旧没有看她,向前提了一下车子,说:“简单的来说就是,如果有一个人知道你们的事,我就杀一个人。如果有十个,那么就会死十个……无论那些人是南韩人,还是华夏人。” “我这一辈子,说了很多谎话,但这次,我没有撒谎。” 高飞吸了下鼻子,轻声说:“我大哥绝不能出事,哪怕是血流成河。我有这样的实力,请你相信我。” 郑燕西沉默,她知道高飞决心已下,无论她做什么,都无法改变他的主意。 车子过了收费站,下了高速公路,不过刚走了几百米,郑燕西就看到前面路上,横了几辆绿色的军用卡车。 卡车上面有全副武装的军人,上面悍然架着班用重型机枪,所有战士都死死盯着这辆布加迪威龙。 1973的人。 他们在冀南跟踪高飞失败后,选择了更为激进的做法,调动卫戍军区的军队,就在高速路口下等候高飞。 第1662章 真的是在开玩笑! “嚯嚯,这么大排场。” 看到前面如临大敌的样子后,高飞笑了,同时却有些不解。 他觉得,就算他与1973的关系,因为他在冀南中心医院被重创了龙五三人后,双方关系变得势同水火,但还远远不到撕破脸的时候。 高飞这样想,是因为确定他们已经劫走了解红颜。 他更知道,就算1973在华夏有着超然的地位,但在已经得到解红颜的情况下,也绝不会因为龙五三人受创,就犯得上与高飞(主要是他背后的高家)为敌。 高飞这次来京华的主要目的,就是想通过一些关系,来力争与1973谈判,要回解红颜的,也没想到当前就与他们死命对抗。 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想找事,也该是高飞主动发动‘战争’才对。 可是,现在1973却排出了这么大的阵势来对付他了。 这让高飞很不解,同时也很愤怒,慢慢把车子停在了路边。 高飞是当过兵的人,知道‘无条件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假如他要是硬闯的话,那么这些军人会毫不犹豫的开枪。 布加迪威龙的安全防范等级虽然很高,但它绝对挡不住重型机枪的疯狂扫射,所以高飞很聪明的选择了靠边停车。 同样,在他车子驶下高速路后,后面就再也没有车子下来了,看来收费站那边早就得知这边有行动,在放过高飞的车子后,就把后面的车子拦住了。 沉浸在极大恐惧,悲伤中的郑燕西,看到前面这一幕后,眼神忽然猛地一亮。 高飞刚停下车子,准备摘挡熄火时,她忽然猛地扑到了高飞身上,疯了那样伸手去按油门:她希望,能让车子狠狠撞向那些军人,造成要硬闯的样子,然后引来狂风暴雨般的打击,与高飞一起同归于尽! 虽然与高飞同归于尽,好像也无法阻挡父亲会被暗杀,但能够拖着这个冷血的魔鬼一起去死--这已经是郑燕西当前最大的希望了。 只是郑燕西明显高估了她的能力。 在她猝不及防的扑倒高飞,伸手去按油门,右手快要碰到油门时,就觉得脖子上一疼,眼前发黑就啥事也不知道了。 郑燕西想要做什么,高飞当然能看得出。 看到这个昏死过去的女人,高飞轻轻叹了口气:不是到了万不得已时,他又怎么能狠心那样做? 三个人走了过来,两个右手放在腰间的军人,一个少校,一个中校,却跟在一个身穿黑色西装,带着眼镜扎着领带,看起来文质彬彬的中年男人后面。 这个人,应该就是1973的人。 除了1973的人,谁敢排出这架势来针对高飞? 高飞开门下了车子,顺手又关上了车门,看着缓步走过来的三个人。 三个人走到车子前面三四米处时,停住了脚步。 黑西装上下打量了高飞几眼,温文尔雅的笑着问道:“高飞高先生,是吧?” “1973的人?” 高飞反问道。 “是,我姓王,你可也叫我王城。” 黑西装坦然承认,简单的自我介绍过后,接着说出了他的目的:“高先生,对不起,请原谅我用这种方式,来欢迎你跟我走一趟。你放心,我可以保证你的安全。” “我的安全,从没有被别人保证过,就算是必须得信任别人,但也不会是你们。” 高飞很干脆的说:“我现在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没空跟你们走。但我可以保证,等我忙完这件事后,你们不来找我,我也会找你们的。” 王城仍旧淡淡的笑着,说道:“对不起,高先生,你现在必须得跟我们走,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在我眼里,我们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高飞皱眉,想了想问道:“我能不能先打个电话?” 王城倒是很好说话:“随便。” “昂,那你稍等。” 高飞倚在了车头上,滴滴答答的摁了个手机号,等那边拨通后说道:“我已经来京华了,目前就在下高速的路口。在十分钟后,我要是没有给你打电话,你可以引爆三分之一的炸弹。至于会死多少无辜者,都会算在1973的头上,我相信你们应该懂得怎么利用网络。” 如果1973执意要带走高飞,那么他早就安排好的人,就会在几个诸如车站、超市等繁华的地方启动炸弹。 炸弹引爆后,那些人马上就会在网上散播消息,说1973这个国家部门,为了一些私怨,竟然不顾平民百姓的安全等等。 那样一来,就算1973把高飞击毙了,可也承受不起那么重大的损失。 高飞,是不是在撒谎? 只是故弄玄虚的吓唬人? 刚才还云淡风轻的王城,脸色攸地大变。 高飞轻飘飘的扣掉电话,微微歪着脑袋看着他,很诚恳的说:“刚才我打的这个电话,是吓唬你的,根本没有谁会执行那样残忍的行动。而且呢,我也不是第二个沈银冰,就是随便跟你开个玩笑的。” “真的,我仅仅是在跟你开玩笑。不过我现在真的很忙,玩笑已经开过了,那我就得走了,抱歉,暂时没时间陪你们玩儿了。” 高飞说完,开门上了车子,随即启动。 看着缓缓驶过来的车子,王城犹豫了片刻,挥手放行。 随着他的手势,那些严阵以待的军人们,立即干脆利索的收起武器,放下了车厢敞篷的布帘子,随后启动让开了道路。 对王城的默契配合,高飞很满意,车子在驶过他身边时停了下来,看着他认真的说:“刚才,我真的是在开玩笑。你仔细想一下,我这样半生为国为民勇于奉献的人,又怎么会拿着同胞百姓的安危开玩笑?” 高飞越是解释他在开玩笑,王城心中就越是没底。 说实话,依着王城对高飞资料的详细研究,他还真不相信高飞会做那种事儿--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谁能拿着成千上万的百姓安危当儿戏? 别忘了高飞为了一个女人,就不顾一切的敢与1973正面作对,谁敢保证他不会丧心病狂的做那件事? 王城在1973内,最多就是个跑腿的中层干部,远远没有胆量来承担硬来的后果。 看着高飞那张满是真诚的脸,王城真想一拳把他的脸打烂! 可最终,他只能讪笑了一下,低声说:“高飞,总是耍小聪明的人,终究会吃大亏的。” “我像是那种靠耍小聪明混大的人吗?” 高飞也笑了,问道:“好了,再见。等我办完事后,我会主动找你们的,所以你最好给我留下一个联系方式。” 王城沉尹片刻,从口袋中拿出一张名片,双手递给了高飞:“这是我的联系方式。” “嗯,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看了眼那张名片,高飞随手仍在了车子仪表盘上。 王城的名片上,他是京华某个贸易公司的副总。 “哦,对了,我再说最后一次,刚才我的确是在跟你开玩笑,真的。” 高飞再一次解释他是在开玩笑后,启动车子扬长而去。 蔑视,赤果果的蔑视,这是对王城,对1973的蔑视,蔑视他们没有胆子来赌高飞就是在开玩笑,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耀武扬威的闪人。 目送高飞的车子消失在远处后,王城才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他在打电话时,腰身情不自禁的弯了下来,就像上级领导就在他面前那样,低声把刚才的事儿,详细说了一遍。 那边的人没有吭声,但也没有扣掉电话,所以王城也不敢先扣掉电话,就保持着弯腰的动作,等候那边的指示。 足足过了五分钟后,一个好像充斥着腐烂气息的声音,才从话筒中传了过来:“他是在跟你开玩笑。” 王城的脸色,马上就变得不自然起来,低声道:“我不敢拿着那么多人的安危开玩笑--现在,是不是把他拦住?前面,还有关卡。” “都撤了吧,你们都不是他的对手。” 那个人说完这句话后,轻轻扣掉了电话。 王城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确定,高飞肯定是在开玩笑,但既然领导这样说了,那么他只能照办。 所以呢,高飞在来到西城区华龙路156号别墅的这一路上,都没有遭遇任何的阻拦,甚至连堵车都没有遇到过。 西城区华龙路,几乎位于城区的最西端,与邻省搭界,有着连绵起伏的小山,植被绿化都不错,的确是个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这也证明了能够在这儿买得起别墅的主,都是那张腰缠万贯的。 郑燕西身为南韩辉煌电子集团的唯一继承人,拿出个千八百万的来买别墅,还是很轻松的。 车子停在别墅的不锈钢栅栏门口时,郑燕西也及时醒了过来。 高飞伸出手:“遥控器呢?” 郑燕西盯着别墅愣了片刻,默不作声的从小包内拿出一个遥控器,伸出车窗外摁了一下后,叮的一声响,栅栏缓缓的打开了。 高飞轻踩油门,车子缓缓驶进了别墅院子里。 郑燕西开门下了车,站在车前扫视着别墅院子里的一切,喃喃的说:“今天,这地方就会化为灰烬了。” 高飞既然已经决心在拿到东西后要杀她,那么就会做的更干净些,而用失火来焚尸灭迹,是最为保险的方式了,这样能把影响高云华的可能,降到最低。 “真有些可惜了。” 高飞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然后问郑燕西:“你既然已经看得出,我不会让你看到我大哥,只能死在我手里,那么你为什么不反抗呢?” “反抗有用?” 郑燕西面无表情的说着,当先走向了别墅客厅门前:“如果有用,根本不用你来提醒。” “跟聪明人打交道,就是轻松。” 高飞跟着走了过来。 郑燕西忽然停住脚步,扭头问道:“高飞,如果我是沈银冰,你还会不会有这样的狠心?” 高飞沉默。 郑燕西笑了,正要说什么时,高飞缓缓说道:“我无法这样对她,但有人会。” “你那些爪牙?嗯,想想也是。” 郑燕西明白了过来,伸手去开门时,挂着门帘的玻璃门却开了,一个男人出现在了门后。 第1663章 谢谢你,我的兄弟! 高飞在走进别墅内后,就异常警惕的关注着周围环境。 在拿到某些证据之前,他绝不希望出现什么意外,哪怕是1973的人出现在这儿,结果也只能是个死。 只是他没想到,别墅客厅内会有人。 郑燕西也没想到。 这个打开玻璃门的人,是个男人,看着郑燕西的双眼里,带着无法割舍的柔情,看向高飞时,却又是另外一种感情:血浓于水的兄弟之情。 高云华。 这个人,竟然是高云华。 看到高云华忽然出现在面前后,郑燕西立即呆住。愣愣的望着他过了半晌,才喃喃的问道:“我、我是不是在做梦?” “不是,这是现实。” 高云华轻摇了下头,柔和的笑了笑。 “云华!” 郑燕西这才猛地醒悟过来,纵身扑进了高云华的怀中,放声痛哭。 今天,绝对是郑燕西最恐怖的一天了。 先是外出回京时被阴骘男等人绑架,随后又是高飞出现,当着她的面,秒杀了那三个可怜孩子。 郑燕西虽说也算是女中丈夫(当初在妮儿的庄园中,她可是主动站出来,为打赌打输了的舅舅,自抽好多耳光的,由此可以看出她做事相当狠辣,干脆,懂得取舍),只是她以前毕竟没有遭受过太多磨难。 尤其是在确定,高飞要把她、还有她老子给一起干掉后,郑燕西的坚强就彻底的崩溃了。 就在她走投无路时,高云华却忽然出现了。 此时她是一种什么心情,就算是傻瓜,也能猜得出的。 高云华抱着她,下巴抵在她头上,闭上眼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辈,低声说着什么。 郑燕西在高云华怀中,足足哭了得十分钟,才慢慢的停止了哭泣,抬起头看着他,哑声说道:“云华,对、对不起,是我亵渎了我们纯真的爱情。” “这都怪我。” 高云华依旧笑着,抬手给郑燕西擦着脸颊上的泪水,低声说:“我昨晚不该在喝酒后来找你,那样你也就没机会看到那些东西了。” 为了整个高家的利益,高老头被迫放弃高飞。 但他很明白特别注重亲情的高云华,绝不会袖手旁观,所以才果断把他打发到南海那边去锻炼个一年半载。 等高云华从南边回来后,相信高飞的事情已经处理完了。 为了高家,为了保护高云华,高老头这样做没有错。 高云华也很清楚,所以只能遵从爷爷的意思,只是他心里非常难受,昨晚自己在酒店内喝多了酒,来到了这边找郑燕西。 就像是酒驾那样,人在喝醉酒后,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 以往从没有给郑燕西机会接触到某些绝密文件的高云华,昨晚犯下了这样的大错,等他醒来匆匆离开这儿回家(他是个顾家的人,尤其是妻子给他生了个麟儿后,只要可以,他绝对不会在外过夜)。 第二天早上,高云华才发现随身携带的绝密文件,已经被人动过了。 郑燕西根本不知道,高云华那些随身携带在包里的文件,每次放进去,都会做上特殊的记号(这也是职业习惯使然),能察觉出文件有没有被外人动过。 看出文件被人动过后,高云华就觉得心里一片冰凉,马上就赶来了这边。 正如他所担心的是,郑燕西不见了,拨打她手机是关机。 文件,会被泄露。 高云华呆坐在空荡荡的大厅内,一个上午了,几乎都没有动一下。 高飞都能猜出绝密文件一旦泄露,高云华跟郑燕西的关系曝光后,会对高家产生什么样的影响,那么他没理由不知道。 可去他却没有一点点的办法,能挽回这个损失。 他也没有责怪郑燕西,因为某些利益背叛他们的爱情。 他只是痛恨自己,为什么那样不小心。 高云华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期间他手机也响过很多次,但只要不是来自郑燕西的,他也不接,最后索性关机,静心考虑善后事宜。 相比较起高飞来,高云华考虑问题更为全面。 他可以笃定,那些人拿到绝密文件后,暂时还不会曝光他与郑燕西的关系,只会利用这层关系,来要挟他做更多对不起国家的事。 要想解决这永无休止的痛苦,高云华想到了唯一的办法,那就是--死。 唯有他死了,那些人的阴谋诡计才会失效。 那些人,好像也没理由再曝光他跟郑燕西的关系了,毕竟能够逼死高家最出色的接班人,就已经很过为了,假如再曝光这些,那么势必会遭到高家不遗余力的疯狂打击。 甚至,会引发战争。 这可不是开玩笑,高家在遭受沉重打击后,依着高老头杀伐果断的性格,绝对会抢在高家落寞之前,用所有能想到的办法,来打击南韩。 想到了这个唯一的办法后,高云华反而更淡定了,开始考虑该怎么做去死。 而且他还希望,在临死前,最好能为高家,彻底解决来自南韩的威胁。 就是这种时候,高飞带着郑燕西出现了。 看到高飞从车上走下来后,压在高云华心中那块沉甸甸的大石头,一下子落了下来。 他可以肯定,既然高飞能跟着郑燕西来到这儿,那么就肯定已经再做所有能威胁到他的威胁了。 对于高飞在黑暗中的实力,高云华有着绝对的信心。 他不用再去死了,悬在高家上面那把利剑,也已经消失了。 “云华,不要对我失望。” 郑燕西用力吸了下鼻子,低声说:“所有的一切,都在我的邮箱中,我还没有来得及决定要把那些东西传给我父亲。” 高云华闻言,看着她的眼神,变得更加温柔了,从案几上拿起手机,开机后直接登录郑燕西的邮箱,打开邮件看了片刻,按下了删除键。 “我先去打扮一下,我不想这幅丑样子去死。” 郑燕西踮起脚尖,在高云华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等我,不会耽误你太久的时间。” 说完,她就快步走上了二楼楼梯。 她走进卧室里时,高飞从门外走了进来。 高云华张开双臂,用力抱了高飞一下,低声说:“谢谢你,我的兄弟。” “我可从没有对你说过谢谢你。” 高飞笑了,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扫视着客厅内的环境。 高云华走到他对面,坐了下来,伸出手:“给我一颗烟。” 高飞扫了眼案几上那一小堆烟头,拿出烟盒扔了过去。 高云华点上一颗烟,狠狠吸了一口,却又马上掐灭在了烟灰缸内,苦笑道:“抽的太多,有些晕--还来得及吗?” “我们的运气非常不错。” 高飞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我在给兄弟们打电话时,他们恰好在南韩那座海滨城市游玩,估计最多半小时,就能找到那两个最重要的目标。唯一遗憾的是,郑燕西的父亲在他们首都,这得废点周折。” 高云华轻轻吐出一口气,沉尹片刻才说:“他应该知道,保护郑燕西跟我的秘密,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 高飞眉头微微皱了下,淡淡的说:“大哥,你有些太心软了,这对你以后的发展,没什么好处。” 高云华再次沉默,很久后才说:“爷爷也曾经多次告诫过我,说这是我的致命伤。我也想改变,但一个人的改变,可不是那么简单的,毕竟改变性格,就是改变命运。” 其实,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方式,有很多种,比方子弹。 一颗子弹,以超过音速几倍的速度,在李中昊眼前迅速放大,直到遮掩住了整片天空,让他再也看不到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什么。 他身边的人,却能看到,一颗子弹从街道对面的绿化带内飞出,精准的从李中昊眉间穿过,从后脑贯出,带着一流的血液。 血液在明媚的阳光下,看起来是那样的绚丽,好看,只是却带着让人作呕的血腥气息。 刚刚目送儿子走进学校,李中昊还没有走到他那辆黑色现代汽车前,一颗子弹就精准的击毙了他。 “啊!” 旁边几个一起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们,亲眼看到他中弹倒毙后,瞬间就齐声爆发出凄厉的尖叫声。 可惜李中昊却听不到了。 他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愣愣望着城市上空那片湛蓝的天空,满是疑问:是谁,是谁剥夺了我看到蓝天的权利,阻挡了我前进的脚步? 白板当然不会告诉他:就是哥们我。 一枪放倒李中昊后,白板并没有马上逃离现场,而是好整以暇的收拾好枪械,放进枪袋中,穿过身后那片小树林,来到小河边,把东西慢慢沉进了水中。 望着静静躺在水草中的枪,白板有些可惜的叹了口气:“唉,这可是我打进南韩市场的样品,就这样毁了,真是可惜。嗯,这笔帐,得算在那个家伙身上--么的,那家伙的运气怎么这么好?还是我的运气太差,知道他要杀谁了,就提前来到了这座城市。” 白板在听到远处传来凄厉的警笛声还有,才站起来顺着河边向东走去。 他走出几百米后,上了一座小桥,在与几个路人擦肩而过时,按下了口袋中的遥控:沉枪的地方,忽然轰的一声溅起大片的浪花,那把能够在一分钟内就能快速拆卸,造价不菲的狙击步枪,被上面锁定的塑胶炸弹,炸了个粉碎。 在小桥上路人看向那边的惊诧目光中,白板有些心疼的摇了摇头,喃喃的说:“一直以来,我都把枪看做是我的儿子。亲手结果自己儿子的感觉,真的好痛苦。但我必须得这样做。儿子,请原谅爸爸。” 幸亏白板的‘儿子’不是他真正的儿子。 要不然被芭芭拉听到这些话,肯定会用刀子一下,就把他给割了。 芭芭拉的刀子很快,杀人时的动作也很快,抹过车敬铭的脖子时,几乎没有遭遇任何的阻力。 跟随车敬铭一起从餐馆内走出来的妻子,只来得及看到一个女人,从丈夫跟前走过,很随意的抬了下手。 第1664章 你是我们最后的王牌! 当车敬铭的妻子从昏迷中醒来时,警方已经赶来了,正在对步话机大声呼叫着什么,远处站着很多市民,都在翘首向这边看。 他妻子眼神呆滞的望着车敬铭的尸体,脑子里不断上演着一个极为恐怖的画面:一个身材不算丰满的女人,带着大墨镜,从刚要回头跟她说话的丈夫面前走过,好像很随意的抬了下手。 然后,她就看到一蓬血箭,从丈夫下巴下窜出,呈扇面样式。 她丈夫的脑袋,猛地后仰--大半个脖子,竟然被人用利刃一下划断! 这得需要多么娴熟的杀人技巧,才能做到这么‘干净利落’? 车敬铭想不到,他妻子也想不出,芭芭拉却很明白,不过她懒得去想,从容混迹于那些啥事还不知道的人群内后,就向车敬铭的工作单位方向走去。 车敬铭,与李中昊一样,都在一家与海关部门有关的企业供职,俩人一间办公室,属于那种很基层的管理者,很不起眼。 但很少有人知道,他们却是南韩海外秘密特工亚洲区的主要负责人。 当然了,他们的老板也不知道,就算是知道了,也肯定不会因为他们的死而震惊,说不定还会痛骂不已。 因为在车敬铭俩人死后没多久,老板大价钱租来的某间办公室,就发生了爆炸,魔鬼般那样可怕的烈焰,瞬间就吞噬了整座五层小楼,几乎要把整座楼都吞没了。 车敬铭俩人的死,并没有因为南韩警方没在现场找到丝毫蛛丝马迹,而变成悬案,几天后卡塔尔的半球电视台,播放了一盘录像带。 录像带中,一个戴着黑色头套的白人男子,面对镜头从容承认,残杀李中昊、车敬铭并引爆俩人办公地点的凶杀案,是这个叫‘我很不爽’的组织做的。 理由很简单,就是察觉出车敬铭俩人是南韩秘密特工,他们在密切监视,并企图威胁东欧某国高级官员……这次,只是警告南韩政府,希望他们不要再使用这样的下三滥手段,要不然还会遭受这个组织的严惩。 给车敬铭俩人提供‘工作环境’的老板,也收到了‘我很不爽’组织邮寄来的资料(关于李中昊俩人是南韩秘密特工头子的资料),声称为扫清威胁而被迫破坏他的工作场所很遗憾。 得到证据的老板,勃然大怒,立即向南韩政府提出了抗议,抗议政府部门利用平民百姓财产作掩护的卑鄙做法,并提出了巨额赔偿的要求--一时间,南韩某部门头大如斗,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望着被烈焰吞噬了的办公场所,芭芭拉悄悄退出了人群,拿出手机走到了路边,拨通了高飞的手机号。 手机响起时,郑燕西也走出了二楼的卧室门。 郑燕西现在的穿着打扮,跟刚才,甚至跟以前二十多年都是判若两人,她竟然穿上了一身大红色的朝鲜族盛装,更是浓妆艳抹,头发梳成了朝鲜新娘的款式。 郑燕西本来就很靓丽,这一浓妆打扮,整个人看起来俗气了很多,但无疑却更平添了带有喜庆的魅力。 她这身衣服,是南韩新娘在出嫁时才会穿戴着的。 她很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看样子是想在临死前,与她心爱的男人,举行一场无言的婚礼,然后就可以毫无遗憾的走人了。 高飞看了她一眼,接通了电话,简单的嗯嗯了两声后就扣掉,冲高云华笑道:“主要目标已经被解决,没有留下任何的隐患。相信最多再等两个小时,南韩辉煌电子董事长郑东平发生意外的消息,就会传来。” 高飞在说出这番话时,语气很平静,笑容很温和,就像跟人说他老婆给他打电话,问问他还买不买杜蕾斯那样。 但谁能想到,远在数千里之外的某些人的生死,就是被他牢牢掌握在手中? 正要走下最后一个楼梯台阶的郑燕西,呆愣片刻,手扶着栏杆缓缓瘫倒在了地上,被涂成猩红色的小嘴半张,看样子想说什么,最终却是什么也没说出来。 高云华没有看她,只是拿起掐灭不久的半截香烟,重新点燃,狠狠吸了一口,走到高飞面前,抬手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即转身走向了郑燕西。 望着默默把郑燕西抱在怀中的高云华,高飞低低的叹了口气,拿起手机飞快的编辑了一条短信,确定那边的人收到后,才把手机仍在了沙发上,双手搭在沙发帮上,翘起二郎腿看着那边,笑道:“我的人,已经从前往汉城的路上向回返了。他们回合后,会立即离开南韩。” 伏在高云华怀中闭着眼,双手紧紧抱住他的郑燕西,闻言全身猛地一僵,随即触电般的从他怀中挣出,看向了高飞。 高云华也转过身看着他,眼里全是浓浓的亲情。 高云华不想郑燕西死。 不过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为了他本人,或者说整个高家生死存亡的绝对利益,他却没有任何的选择。 他在紧紧把郑燕西拥在怀中时,脑子里回想着俩人从相识到现在的一点一滴。 他知道,等他把俩人的温馨生活回忆一遍后,他就该走了。 他走,郑燕西死。 高云华没有别的选择,因为在郑燕西与他交往的秘密被曝光那一刻起,她的一只脚就算踏进了鬼门关,假如他再为她向高飞求情的话,那么他就辜负了高飞的一片苦心,更配不上高系上下对他那如山的厚爱。 高云华还没有松开郑燕西,高飞举起的屠刀,却收了回去。 高云华坚信,高飞有绝对把握干掉郑燕西父女,确保他这段危险的恋情不会有丝毫隐患,如果让他跟高飞对换一下角色,他也只能这样做,而且没有丁点的犹豫。 可高飞却收回了屠刀,这就代表着放过了郑燕西父女,就因为郑燕西是他高云华的女人。 高云华很清楚,逃过一劫后的郑燕西父女,就是一颗埋伏在他身边的定时炸弹,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轰的一声爆炸,把他炸的粉身碎骨--但他更明白,高飞既然敢放过郑燕西父女,那么就证明高飞必须得有让炸弹永远不会爆炸的能力。 为了确保郑燕西父女,无法对高云华形成威胁,他得需要做出什么样的安排,付出多大的精力? 高云华想象不到,当前他除了感激之外,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郑燕西知道她该说什么,最起码能在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后,发自真心的说:“谢谢你,高飞。” 高飞神色从容,笑殷殷的看着她:“呵呵,我不要你的谢谢,我只要你的一个保证,就像我保证在你们没有对我大哥形成威胁之前,我不会动你们那样。嗯,当然了,我其实从来都不相信我不信任的人的保证,所以这仅仅是个形式而已。” 郑燕西抬起右手,四指朝天,认真的说:“我绝不会辜负云华。我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做对不起、能威胁云华的事。” “其实只有死人说出这样的话,才可信。” 双眼目光就像是毒蛇那样,在郑燕西脸上来回扫了几眼后,高飞这才站起身:“大哥,我得走了,还有事要做。” 高云华点了点头:“我送你。” 兄弟两人并肩出了别墅客厅,高飞在上车时,高云华说道:“高飞,我明天就会去南海那边,估计会在一年半载的不能回来了。” 高飞关车门的动作,微微凝滞了一下,回头笑道:“其实我不想你掺合进这件事中,你能够离开是最好的了。” “高飞,我--” 高云华满脸都是愧疚的神色。 在他最危险的时候,高飞用雷霆手段,在短短两三个小时内,就帮他扫平了所有潜在危险,但在高飞最需要帮助时,他却不得不躲开这个漩涡。 这对特别注重亲情的高云华来说,的确很难接受,可却又不能不听从高老头的吩咐。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有时候会感到很累? 那是因为在某些时候,必须得违心做一些事。 看出高云华神色黯然后,高飞轻轻拍了拍他肩膀,低声说:“大哥,你是我们很多人在未来二十年内最大的希望,所以你绝不能出现任何意外。只要你能好好的,我们无论历经多少挫折,总会有翻点的机会。你在我心中,就是最后那张王牌。” “再说了,我也没有权利让你,让整个高家,因为我的一个女人,就被牵扯到这个漩涡中,这对你,对高家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高飞说着上车,关上车门,启动了车子,落下车窗说:“还有就是,我能应付得来。等我实在走投无路时,别说你在南韩了,就是你在火星,我也照样会去找你庇护,因为你是我大哥,对不对?” 高云华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从口袋中拿出一个信封,递进了车窗内:“仔细看看这些,本来是我打算派人给你送到冀南去的。” “好的。” 高飞接过了那个信封,看着走出客厅的郑燕西,忽然笑道:“嘿嘿,爱江山更爱美人,看来说的就是你了。” 不等高云华脸上浮上尴尬之色,布加迪威龙已经迅速后退,几米后原地转圈,呼啸着冲出了别墅院子。 “我以前还是特别痛恨他的,觉得他冷血,好色,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只是因为他运气特别好罢了。” 郑燕西缓步走到了高云华身边,望着门外低声说:“但现在我才相信,任何一个成功者,都有着他不能小视的实力。没有谁,能靠着运气过一辈子。” 高云华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郑燕西又说:“但我真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放过我。” “你知道他为什么来京华吗?” 不等郑燕西说什么,高云华就说道:“就是为了一个女人,要与这个国家最强大的部门所抗衡。在他心中,感情是比任何东西都重要的。” 第1665章 惹不起的1973! 任何一个国家,因为某种形式的需要,都会设立一些特殊的部门。 这些部门,不会像税务局啊,工商局那样,有着自己固定的办公场所,还可以在门口悬挂这是某某部门的大牌子,工作人员身穿威风凛凛的制服,来让那些升斗小民为之腰折。 就像李中昊俩人所在的南韩秘密特工亚洲总务处那样,他们平时都像普通老百姓那样,在企业中遭受老板的剥削,为今年多发了几千块的年终奖而欢呼雀跃。 按照‘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与市,小隐隐于野’的说法,这些人就是中隐,同时也是这个国家埋伏在暗中的一股最危险力量,就像一条盘在洞中的毒蛇。 这些人平时看起来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在需要他们时,他们就会起到‘正规部队’起不到的奇兵作用。 而1973,无疑就是以这种形式存在的秘密部门。 最少到了华夏九龙王这个层次,才有资格多少知道一点关于1973的信息,但也仅限于知道一点罢了,比方知道它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它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它是为什么存在的等等。 可要是想知道1973的主要负责人是谁,他们的办公场所在哪儿,有多少人在这个单位中,这些人究竟是以什么身份存在的这些事儿,别说是高飞了,就连高云华也不是很清楚。 他给高飞的这些资料,是他用尽了所有关系,才打探到的。 1973当前的领导人姓郑,郑腐,一个让人看到就会感到不舒服的名字。 郑腐今年七十多岁(具体多少岁,高云华也打探不出来,因为他不敢去问高老头,却知道郑腐是个很特殊的人,上世纪抗战结束后不久,就因表现出色,被选拔进了某秘密部门,也就是华夏最早的影子部队,个人功夫特厉害)了。 郑腐十几岁时,就参加了上世纪四几年的抗战,那时候绝对的小字辈,只能给高老头这样的主力军送水送弹药等等。 上世纪七三年时,华夏层发生过一场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的拼死碰撞--来自海峡那边的飓风,与大陆的峭壁,历经三年的碰撞,最终峭壁惨胜。 郑腐就在那三年中,立下了汗马功劳,被作为1973第二代领导人培养。 在那三年中,1973完成了它存在于世的特殊使命,不过在那场长时间的惨烈碰撞完成后,这个组织没有被解散,而是正式拥有了1973这个意义非凡的名字。 1973存在的形式,就像一粒沙子跌进大海中那样,所有人员全部‘消融’在了社会中,有的是公职人员,有的是小贩,甚至还有的是叫花子--模式,有些像大明帝国时期的锦衣卫。 在华夏,除了郑腐等少数几个最高指挥者,就算是高老头也不知道它究竟拥有哪些人,这些人都是做什么职业的。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华夏逐渐迎来她的盛世,随着国力富强,继而出现‘华夏九龙王’这种特殊部门后,1973就彻底退出了历史的舞台:除了依旧拥有让任何人都不敢小视的名头外,他们再也没有机会去做什么。 1973在华夏,仿佛是一个被所有高级领导人无法忽视,却又刻意忽视的部门:其实,没有谁希望有这样一个特殊部门的存在,因为随着‘东亭会议’的召开,1973已经成为了一个凌驾于华夏权利圈之上的存在。 这种因为时代变迁而越来越尴尬的产物,为了继续生存下去,他们自然得求变,那就是拥有自己一套独、立的选拔人才、财务核算等系统。 如果说当前的沈银冰是颗毒瘤,不能随便切除,那么1973就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瘤子,充其量是良性的。 但不管是恶性的,还是良性的,只要是肿瘤,就不会被人们欢迎,早晚都得切除,这是肯定的,所缺的只是何时动手术罢了。 高云华给高飞的这些资料中,就是四个由1973控制的跨国企业。 没有谁能了解,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后,1973到底发展到了有多强大的地步,但高云华可以肯定,这四家财团绝对是1973最主要的供血点。 高云华能拿到的这些资料,当然是绝密的,按说他没权利知道这些。 可他偏偏知道了,这里面的含义就深刻了。 或者干脆说,有人,很多人,都希望能借助高飞的力量,来切除1973这颗不知道到底有多强大的良性肿瘤。 不管1973在过去,为华夏做出了多大的贡献,但它只是那个特殊时代的产物而已,在完成它的使命后,早就该被葬在坟墓中才对。 要不然的话,特殊的环境,总能滋养出一些不好的东西,被人忌惮却无可奈何,就像二十年前被解红颜误杀的年轻人--陈青,他就是1973领导者的独生子。 陈青没有继承父辈为国为民的优点,特别优越的环境,使他成为了一个让华夏众纨绔都忌惮的特权人士: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哪怕是超级纨绔,在被他狠狠踩一脚时,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陈青踩人最狠的一次,是在23年前,在光天化日之下当众侮辱了别人的新婚妻子:那个刚结婚不到一个月的女孩子,是京华梁家的媳妇。 梁家在华夏的地位,比起高家来说要逊色一些,但梁家老人,也是在四几年就为国浴血奋战的英雄,老人的孙子叫梁少天。 新婚妻子惨遭侮辱后,当夜投环自尽,悲愤不已的梁少天找到了陈青--结果,半年后,梁家就没落了,梁少天更是被送到了精神病医院,六个月后割腕自杀。 梁家那样大有来头的,因为与1973的大少陈青发生争执,都能迅速没落,谁不害怕? 如果陈青活到现在,二十年内会做出多少天怒人怨的事? 没有谁想过,是不敢。 大家都在暗中庆幸,幸亏他死了,死得不明不白,要不然谁也不敢保证不会成为第二个,第三个梁家。 陈青死的当晚,那个曾经在特殊年代,做过特殊贡献的老人,也很突兀的溘然长逝--1973,才随着他的离世,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不过大家都清楚,1973仍旧存在着,就在大家身边,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跳出来,让整个华夏为之愤怒,却无可奈何。 就这样,1973越来越被孤立,二十年来,没有哪一位领导者让他们做任何一件事,哪怕是近几年安归教、杀破狼三部异常猖獗时,也没敢动用他们。 这些领导人很清楚,假如由1973出马,安归教、杀破狼三部或许会遭到最为沉痛的打击,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也会籍此而变得更加强大:就像因为一致野狗跑进院子里,主人放出了老虎,等它吃掉了老虎后,却发现它比野狗还要更危险。 所以呢,没谁动用1973,他们依旧存在,仿佛就是为了存在而存在着。 他们为了继续固执的生存下去,只能更加完善自己的供血系统,这四家跨国企业,就他们主要的供血库。 更让人寝食难安的是,因为某个特定因素,1973还单独掌控着一支部队--就是卫戍部队的某个团。 这,也是个动不起的存在。 “59473装甲团?” 看完高云华提供的资料后,高飞喃喃的说了句,闭上眼沉尹很久后,才把那份资料撕成碎片,撒出了车窗外。 那些碎纸屑,随风飘扬,很快就不知去向了。 高飞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这次他打电话的时间比较长,足有四十分钟,直等手机变成滚烫仿佛要爆炸了那样,才扣掉了电话,又拿出了王城给他的名片:京华大华贸易公司。 大华贸易公司的名字,就是高云华所提供的四家跨国企业之一。 高飞这次来京华,本打算去找廖水粉的,希望能通过她的关系,找到1973的主要负责人,跟他们谈谈解红颜的事。 只是他没想到,他刚来京华,1973就盛情欢迎他,并给他留下了联系方式了。 这样一来,倒是省下高飞去麻烦廖水粉了。 大华贸易公司,距离华龙路至少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是在北城区的金山路上。 按照京华‘东富西贵南贫北贱’的老传统说法,特别嚣张狂妄让人反感的1973,会在这边开公司,还多少出乎高飞的意料。 如果他是1973的负责人,差不多会到东城区,找一家最豪华最气派的大厦,骄傲的昂着嘴脸让他们滚蛋…… 灰扑扑的十五层大楼,一点也配不上1973这个伟大的名字,不过门前倒是车水马龙的,身穿灰色制服的保安们,也趾高气扬的,指挥着停留车辆。 其实,越是名贵的东西,就越有返璞归真的意味,就像高飞驾驶的这辆银灰色布加迪威龙,猛地一看比起那些法拉利、兰博基尼等耀眼的豪车想不起来,真不怎么起眼,甚至看上去还比不上宝马奔驰的。 这也怪不得高飞把车子停在大厅门口台阶前,就有保安走过来,皱着眉头用胶皮棍子敲打着车窗,大大咧咧的训斥道:“嗨,嗨,开一边去!” 高飞开门下车,看着身材魁梧的保安,淡淡的说:“你知道这辆车子多少钱吗?如果你在上面划上一点痕迹,你这一辈子都白挣了。” “哎哟喂,卧槽,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敢在爷们面前吹这样的牛比呢!喂,喂喂,哥几个都特么的过来,今儿我们遇到款爷了!” 保安扭头扯了一嗓子,接着就用力在车头上狠狠敲了几下:“哟呵,这车子还真特么的抗砸啊,没想到,看来用的力气不够大啊!” 保安说着,猛地高高举起棍子,狠狠砸向了车头:“卧槽,爷们倒要看看,能不能……” 他注定不能在这辆车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因为他的棍子刚举起来,整个人就忽然向后飞了出去,就像破麻袋那样,重重撞在了大厅门前的立柱上,张嘴喷出一口鲜血,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啊,这小子敢打人?” 看到同伴被高飞狠狠一脚跺出去后,赶来的两个保安齐声惊叫,随即扑了上来。 第1666章 那个人,大智慧! 自从大华贸易公司成立那天开始,就没有谁敢在这边撒野过。 不管来头有多大,多么狂妄的人,敢来这儿闹事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事后乖乖的跑来赔礼道歉,双手奉上成倍的赔偿。 同样,大华贸易公司做生意时,根本不需要像其他公司那样,因为某个文件就各部门的跑,人家公司老板只需一个电话,相关部门就得主动上门服务,那态度要多客气就有多客气,好像儿子对老子。 在这种优越的环境下,大华贸易公司要是不壮大,公司保安要是不狂妄才怪。 唯一庆幸的是,1973的高层很理智,很清楚什么叫‘尾大不掉、盛极而衰’,所以别看大华贸易公司拥有无比优越的条件,但总体来说在外面还是很低调的,更不会上报上电视。 可是今天,却来了个不知好歹的年轻人,把做惯了大爷的保安给揍了。 这怎么得了? 看到同伴被踢的吐血后,其他保安顿时就怒了,纷纷高举着棍子,凶神恶煞般的扑了过来。 对此,高飞举双手表示欢迎:他已经从高云华提供的资料中,隐隐看出某些意思,来这儿就是闹事的,这些保安如此卖力的配合,他岂能辜负人家的好意? 砰,砰砰! 随着一个个保安凶猛的扑上来,他们又一个个的潇洒飞出,不是胳膊断了,就是腿子折了。 从这些人的态度中,高飞能看出他们平时得有多么的自以为是,还不知道欺负了多少人呢--话说,他已经好久没有做‘为民除害’的英雄了,这次能够有机会大展身手,感觉很爽。 “嘘,嘘!” 当最后一个保安跑出大厅,看到七八个同伴都躺在地上痛苦申银后,终于明白他再冲下去,也不会起到任何作用,赶紧拿出哨子,用力吹了起来。 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大华贸易公司门前有很多车子,很多出出进进大厅的人,大家忽然看到有人来闹事后,都感觉很震惊。 大家不一定知道大华贸易公司的背景,却知道从没有哪家部门,哪个人来找麻烦后能有什么好下场--久而久之,也就没有谁敢来闹事了。 现在却来了一个,大家能震惊才奇怪呢。 保安吹起了哨子,高飞慢慢放下了高抬起的右脚,在落地时,还潇洒的拍了拍裤脚上不存在的泥土。 周围,已经有人在录像、拍照了。 高飞就像那些在竞技场上击败了对手的胜利者那样,摆出个很拉风的poss,配合着大家,引起了很多年轻人的低声欢呼。 保安的哨音终于落下,几个身穿标准工装的男人,脸色阴沉的快步走出了大厅。 那个保安马上凑过去,声音有些发抖的,指着高飞说:“简、简处长,就是他来闹事!” 简处长,就是大华贸易公司的保安处处长,一个面目冷峻,留着板寸头,一看就是复员军人的男人。 简处长没有理睬手下,缓步走下了台阶,来到了高飞面前一米半处才站住,上下打量着他。 高飞双手抱着膀子,俩眼朝天,目中无人。 简处长笑了:“你是谁?” “不是你爹。” 高飞这才笑嘻嘻的低头,看着简处长。 简处长的脸色猛地一变,正要说什么时,高飞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指着他鼻子骂道:“草,你特么的痴呆啊,看不出老子是来闹事的,还特么沙比兮兮的问我是谁!你脑子里是不是灌了屎啊,还是被驴子踢了?难道你不该啥也不问的,就动手么?” 简处长好像真被驴子踢了一脚那样,阴沉的脸立即铁青,双眼中更是陡然冒出森寒的杀意,不再说什么,猛地一个旋身,右脚就狠狠鞭向高飞脖子:既然他是来闹事的,那么就成全他吧。 砰的一声闷响--却不是简处长狠狠踢在高飞脖子上发出的声音,而是被人一脚跺在肚子上,重重砸在同伴身上的声音。 简处长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一声,就双眼翻白的昏了过去。 这人打架也太狠了吧? 不管是那些看热闹的,还是站在大厅门前的那个保安,这时候都惊呆了。 高飞这才满意的张嘴打了个哈欠,从口袋里拿出王城的名片,随手扔在了简处长的脸上,冲那个保安说道:“让王城出来见我,快点,我不喜欢等人。” 王城并没有让高飞久等,不等最后一个保安反应过来,他就脚步匆匆的走了出来,看到躺了一地的人后,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你们有多久,没有对手下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了?” 高飞向前走了几步,昂首看着站在台阶上的王城,很关心的说:“我替你们管教了一下,不知道会不会被感谢?” 王城嘴角跳啊跳了几下,接着露出了淡定的笑容:“呵呵,那我们可真得多谢谢高先生了。感谢是肯定的,请你喝茶,算不算?” “嗯,恰好有些渴了。” 高飞走上了台阶。 王城马上抬手:“请。” “王副总,这些人不是你们的人吧?他们这样跋扈,也是你们故意娇惯出来的吧?” 高飞走进大厅内后,接连问出了两个问题。 王城很诚实的回答:“但无可否认的是,他们的存在为我们减少了很多麻烦。” “我要是你们的话,就不会这样狂妄。” 高飞走进了电梯。 王城苦笑,关上了电梯后淡淡的说:“最起码,这样不会被人遗忘。” “有些东西,该退场就得退场。” 高飞倚在电梯墙上,看着不断跳跃的数字,说:“就像你穿了几年的棉衣,它的确在你最需要时帮你御寒,可现在它破了,而且你又很有钱了,你觉得再穿那件破棉衣,能配得上你的新形象?” “但它保暖的作用却没有消失。” 王城犹豫了一下,低声说道:“你仔细调查一下就能发现,这几十年来,自从梁少天死后,就从没有过那样的纨绔出现了。” “你获悉已经知道梁少天是怎么死的,梁家又是怎么没落的,以为他们是冤枉的,但我敢保证,你不知道当年梁少天都是做了些什么事。” 王城轻轻叹了口气,说:“你知道二十多年前,梁少天那个新婚妻子,在结婚前就曾经逼的一家村民五口,全部投河自尽吗?那一家人,是她乡下老家的邻居,就因为跟她母亲为了一个鸡蛋的归属起了口角,在争斗中吃了亏--呵呵,这要是拍成电影的话,就该叫做《一个鸡蛋引起的血案》。” “至于梁少天做的那些事,更不是人能做出来的。你们只知道陈青比他还要凶残,但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没有一个这样的人存在,那些自持家族势力的纨绔,会欺压多少人?” 王城说到这儿时,电梯门叮当一声的开了。 他当先走了出去,却没有因此而停止话题:“如果一个超级恶霸,能镇住数不清的小恶霸,让那些小恶霸做事再也不敢肆无忌惮,那么你觉得这个超级恶霸的存在,是好事呢,还是坏事?” 高飞迈步走出了电梯,没有跟上王城。 王城也没有回头,就站在不远处等。 半分钟后,高飞才低声说:“陈青之所以那样,就是有人刻意培养出来,用来震慑那些纨绔的工具。” “那个孩子从一出生,就注定命运会悲惨吧--这些,都牵扯到大智慧的结晶,至于他存在对这个国家是好,还是坏,依着我的智力,我是判断不出的。” 王城说着,扭头笑了下,抬手做出请的姿势:“高先生,请。” “恶人自有恶人磨?” 高飞好像想通了什么,也很自然想到了1973的那个创始人,随即就感到了一股子莫名的寒意。 那个人,在看到华夏逐步走向盛世,那些豪门大族子弟不可避免的会成为纨绔,利用家族优势来横行霸道时,竟然培养成了一个专门硬踩众纨绔的超级纨绔! 也正是这个超级纨绔的存在,所以才让大大小小数百上千的纨绔,不得不收敛。 可以肯定的是,陈青这个超级纨绔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毕竟他不一定只踩纨绔群体,受他所害的还有许多平民百姓。 但毫无疑问的是,他给这个国家造成的伤害,要远远低于数百上千大小纨绔一起横行无肆的恶果--哪怕是在他死了后,也会被众纨绔们牢牢记住。 那个人,肯定仔细权衡过陈青存在的功过,才对他加以悉心培养的吧? 他那样做,是为了华夏。 为了华夏,他不惜让自己的独生子,变成一个超级纨绔。 为了华夏,他没有解散1973,而是让它继续存在着,就像一根刺那样,随时都有可能扎在那些豪门大族的要害。 他到底是个什么人? 到底是谁? 他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大智慧的结晶,是对,还是错? 就像是触电那样,高飞在瞬间忽然参透了这些东西,但他却无法分辨那个人这样安排,是对还是错。 “请进。” 王城推开了一间办公室的门。 “我想找你们老总。” 高飞打量了一下门上的‘副总办公室’牌子,没有进去。 “大华贸易公司没有老总,我这个副总就是全部负责人。” 王城这样回答。 “哦,看来你们的老总,是郑腐。” 高飞点了点头,走进了办公室。 王城笑了:“这些,都是高云华告诉你的吧?” “你觉得他不该告诉我?” 高飞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有时候,知道的太多了,不是什么好事。” 王城没有坐在办公桌后面,而是坐在了高飞对面,笑眯眯的说:“就像我们也知道,高云华与南韩辉煌电子董事长的独生女,有那种关系一样。” 高飞眼角微微跳了下,淡淡的问道:“你们不打算做点什么?” 王城摇头:“高云华,是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这点小错误根本算不了什么,我们非常看好他。要不然的话,我们早就做那些该做的事情了。” 第1667章 不死不休么? 除了工作能力超强,特别看重亲情外,高云华最大的特点就是做事比较稳。 尤其是能影响到他,或者说是影响到整个高家的作风问题,他在无可救药的爱上郑燕西后,肯定会比任何时候,都要更加小心。 高飞可以确定,到目前为,在华夏有着庞大人脉关系的高家,绝对没有发现他跟一个南韩女人来往,要不然依着高老头杀伐果断的性格,早就会毫不留情的干掉郑燕西了。 但1973却知道了,别忘了高飞在前往华龙路156号的路上,可是确定没有谁追踪他的。 1973,得有多么强大,才能知道高云华的秘密? 高飞看着王城,没有说话。 王城好像很清楚高飞在想什么,淡淡的笑道:“我们其实没你所想的那样强大到变太,我们只是刻意关注像高云华,何落日等几个寥寥超优秀的才俊罢了。至于其他人,是没能力更没心思去关注的。” 高飞想了想,问:“那么,莫孤烟呢,你们有没有关注过?” 莫孤烟,在没有出事前,那可是跟高云华,何落日一样优秀的存在,既然王城说他们只关注这些个佼佼者,那么肯定就得关注莫孤烟。 莫孤烟是杀破狼三部中贪狼的实际负责人,依着1973的强大,会不会知道这些? 对此,高飞很感兴趣。 同时,他也准备问问王城,知道何秀城的底细不。 不过王城的回答,让高飞失去了兴趣:“我们有着严格的保密条例,和有限的权限,我所能知道高云华这些,并告诉你,那是上面允许的。至于其他的,呵呵,恕我无法做出任何回答。” “不说就算了,那就说正事。” 高飞摆了摆手,看着王城:“你该知道,我为什么要来京华。” “为了解红颜。” “她在哪儿?” “她在哪儿?” 王城明显愣了一下,看着高飞:“解红颜在哪儿,你却来问我们?” 高飞皱眉:“我不问你们,问谁?” 王城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微微合上眼帘,好像在琢磨什么。 慢慢地,高飞明白过味来了,低声说:“你们,没有看到解红颜?” 王城苦笑:“如果我们看到解红颜的话,会在高速路口排出那么大排场,要强行让你跟我们走?” 解红颜趁着高飞睡觉时,悄悄给他留下一封信就走了。 高飞完全可以肯定,她只要离开方家村地界,就会马上被1973所带走,更猜到她暂时不会有危险,所以才能沉住气,今天早上赶来京华。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王城竟然说没看到解红颜。 从王城眼神的反应来看,高飞能确定他没撒谎--也就是说,解红颜没有落在1973的手里。 高飞可没有因为1973没有带走解红颜,心里就会放松:真是1973带走她的话,高飞还能知道找谁要人,最怕的就是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王城走到冰箱前,从里面拿出一瓶矿泉水,递给了高飞。 “谢谢。” 高飞接过来,道谢。 等他打开喝了一口后,王城才说:“解红颜是昨天下午五点左右离开方家村的,我们的人马上就锁定了她,正要在冀南市区边缘拦截她时,忽然一辆汽车逆向撞来,发生了车祸--根据我们事后调查,那个突然撞向我们车子的人,是方家村梦回从前酒吧的调酒师,姓娄,叫娄勇。” “梦回从前酒吧的调酒师?” 高飞一下子想到,昨晚他跟龙云儿去梦回从前酒吧喝酒时,曾经听那个家叫东子的调酒师说,小勇在路上发生了车祸。 只是当时高飞也没注意,没想到那个小人物,竟然跟解红颜有关:“这个娄勇的真实身份,是什么来历?” “就是一个调酒师,他在无意中发现,我们的人追赶解红颜后,就不顾一切的驾车冲了上去,企图帮助她逃脱。” 王城顿了顿,接着又说道:“现在我们可以确定,娄勇那样做,是因为他暗恋解红颜--他的行为,算做是一种‘为爱痴狂’吧。但也正是他的突兀出现,才打乱了我们的计划,很快就有来历不明的人冲出来,抢走了解红颜。” “来历不明的人?” 高飞问道。 “嗯,既然那些人不是你安排的,就只能算是来历不明的人了。” 王城点了点头。 高飞若有所思的问道:“你们1973不是超强大吗?事情都过去24小时了,还没有查出那些人的来历?” 王城没有在意高飞言语中的讥讽,只是说:“我们六个人追了上去,但结果却是全军覆没--根据我们从监控器内调看的录像来看,抢走解红颜的人只有两个,他们有着不输给你们九龙王的身手,所以我们才以为是你派人做的。” 高飞没有马上回答,点上了一颗烟。 王城喝水,静静的等着他说话。 香烟吸了半截后,高飞才问道:“到现在为止,你们仍然没有打探到那些人是什么人?” 王城摇了摇头:“我们在香港的人,还没有传回确定的消息。” 1973的人通过监控录像,推断劫走解红颜的人身手不凡,很可能是高飞身边的铁屠,叶心伤俩人,所以马上就通知那边的人取证,不过到现在还没有确定消息。 “不是他们做的。” 高飞吐出一口烟雾:“也不是我的人做的。” “那会是谁?” 王城眼光一闪,犹豫不定的问道:“是不是,沈银冰?” “沈银冰?” 高飞笑了:“沈银冰身边,会有这么厉害的人?但也不是破军的人,因为我保证破军现在没有精力对付解红颜的,更不会在这时候破坏你们的事。” “那,这些人是谁?” 王城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说实话,他真不愿意为了一个解红颜,去招惹高飞。 但这是上级领导的意思,他这个副总必须得执行命令。 对付一个高飞,就得费那么大脑子了,现在又出来一伙来历不明的人--王城很头疼。 “我也想知道这些人是谁,也肯定早晚会知道这些人是谁。” 高飞把手里的烟头捻碎,随手放在了案几上,站起来说:“我这次来京华,除了要带走解红颜之外,还有一个最根本的要求。” “不可能。” 王城也站了起来,也没问高飞的根本要求是什么,就一口拒绝了:“虽然从我本意上来说,我们实在没必要为了一个女人,一段早在二十年前的无头案,得罪现今如日中天的你,但这是我们必须得做的。” 高飞笑了:“你其实不赞成因为解红颜而跟我发生矛盾。” 王城沉默片刻,点了点头低声说:“过去那么久了,实在没必要。” “可你们还是要做。” “这是命令,不做不行。” “没有任何余地了?” 高飞说:“能不能再跟你的老大,也就是那个郑腐通融一下,或许,你能说服他呢,毕竟我们为了一个女人,就硬碰硬,实在犯不着。” “我--试试吧。” 王城犹豫了很久,才点了点头。 “嗯,希望能听到你的好消息。” 高飞伸出手:“我会在京华再呆一天。” “好,不管结果怎么样,我都会给你消息的。” 王城缩回了手。 “你是一个比较理智的人,不像我,比较感性。为了一个女人,就敢把小命也赌上。” 高飞说完,转身走向了门口:“请留步,再见。” “再见。” 王城送到了门口,目送高飞走进电梯内后,才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进了办公室。 能够与高飞这样心平气和的谈一谈,是王城早就提议的。 事实上,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或许,1973实在没必要,因为一个女人,一段二十年前的案子,来招惹高飞这样一个疯子。 “我该怎么说呢?” 王城走到落地窗前,望着十一楼下面的停车场,喃喃的说道。 下面那些被高飞打伤的保安,已经被其他人送到医院了,唯有高飞那辆布加迪威龙跑车,还停在那儿,看起来很显眼。 “你不用再说了。” 一个声音,忽然从王城背后传来,带著让人听了后就会感觉到来自坟墓中的腐烂气息。 “谁?” 王城浑身猛地一哆嗦,转过身来才发现,房间内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来一个满脸都是老人斑,身材瘦弱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刮走的老人。 郑腐。 1973目前的最高领导人。 看到郑腐忽然出现在自己办公室后,王城的脸色猛地苍白,随即强笑道:“郑老,您怎么来了,为什么没有提前说……” “王城,你还记得1973第十六条规定,是什么吗?” 郑腐打断了王城的话,低头看着案几上那个被揉碎了的烟头,淡淡的问道。 王城刚刚恢复了点血色的脸庞,马上再次变灰,死灰色。 郑腐坐了下来,高飞曾经坐过的位置:“怎么,不记得了吗?” “记,记得。” 王城狠狠咬了下嘴唇,颤声说:“第十六条规定,任何情况下,都不许质疑命令的正确性,如有违抗者--杀、杀无赦。” 郑腐拿起那个烟头,在手里看着,声音很轻:“你的家人,会被照顾好的。他们从此之后,就会世世代代过上你最向往的好日子。这一切,是你为他们争取到的,你注定是改变你们家命运的那个人。” 王城呆住,愣愣的看了郑腐很久,才慢慢点头,慢慢转身,看向了窗外的停车场。 高飞走下了台阶,拿出了遥控按了一下。 正常的反应声音,应该是一声悦耳的鸟鸣声--但这次,却是及其沉重的咣当声:一个黑影从天而降,重重砸在了布加迪威龙上。 高飞停住了脚步。 车子上,王城面朝天空,整个身子都深深陷进了汽车中,喷出的鲜血老高,落下时好像下了一阵血雨。 “唉,不死不休?那好吧。” 看着死不瞑目的王城,高飞轻轻叹了口气,缓缓走到车前抬头向上看去:十一楼的窗口,是开着的。 隐隐能看到一个瘦长的人影站在窗前,却没有看向下面,而是看向了远方。 第1668章 从此不再留情! 高飞没有要那辆价值上千万的车子,就当是给王城的殉葬品吧。 是高飞害死了王城。 那个男人,本来不可以死的。 高飞也没再上去,看看那个瘦长的人影,是不是1973的老大。 因为他很清楚,王城既然被逼的跳楼自杀了,早晚都会跟那个人相见。 那个人,可是个差不多跟高老头同期的前辈,不管是在建国前,还是建国后,都为华夏立下了汗马功劳--他理应受到晚辈们的尊敬。 如果是站在大义的高度上,按说高飞也不该为了一个解红颜,跟这样的前辈、这样的神秘部门作对。 但人活在这个世上,有些事,却必须得做,只要是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王城肯定能对得起他自己的良心,因为他用他的生命来证明了这点,同时也告诉了高飞:现在就算高飞放弃解红颜,1973也会跟他不死不休了。 毕竟,王城算是1973内的重量级人物,因高飞而死,自然得需要有人付出相应的代价。 高飞站在车前看着王城,沉默很久后,脱下外衣轻轻盖在了他脸上,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停车场。 高飞已经下定决心,就算郑腐曾经为国家做过那么多贡献,可因为一个无恶不作的陈青就要杀解红颜,因为王城的表现不尽如他的意思就逼死,那么这样的前辈、这样的部门再留在人世间,只能造成更多的悲惨。 高飞抬手摆住一辆出租车,上车后关上车门时,右手伸出了车窗外,伸出中指,冲11楼那边的方向,轻轻点了一下。 高飞相信,郑腐能看到他这个代表着侮辱性的动作,或许他不会生气,但毫无疑问的是,他更加厌恶高飞,从此之后做事,再也不会留情。 其实,高飞又何尝不是这样? “哥们,准备去哪儿?” 的哥问高飞。 “去临港路那边吧。” 高飞想了想,才想到了自己要去的地方。 临港路,是眼镜居住的地方,高飞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那个长着三只手的兄弟了,多少有想念他。 “好了,走着!” 的哥语气欢快的说了一声,启动车子钻进了车流中,看来这哥们心情很不错。 车子启动后,高飞就拿出手机开始拨打眼镜的手机号。 只是让他有些郁闷的是,手机那边始终没有人接听,也不知道眼镜在忙什么。 “怎么,想找的人不在?” 有人说京华的出租车司机,是世界上最健谈的一部分人,这句话倒是一点也不夸张,因为‘侃爷’这个字眼,基本就是被他们所垄断了。 只要能跟乘客搭上话,不管是天文地理,时事政治,还是海外风云,市井奇闻等等,就没有他们不知道的。 而且,常年总接触形形色色的人,也让他们见多识广,在谈论某个问题时,就会很自然加上自己的一些看法,往往都会一针见血,虽说有时候的确偏激了点,不过听起来却很像是那么一回事的样子。 “嗯,我那朋友可能是在洗澡,或者是把手机落在家里了吧。” 因为王城的死,高飞心情多少有些郁闷,现在跟的哥侃几句也不错:“哥们,最近京里面,有没有什么特别显眼的新闻吗?” 本来就琢磨着从哪个方面开吹的的哥,听高飞主动问话后,马上就是精神一振:“当然有哇,咱们京华数千万人口,这要是放在欧非国家,那就是一响当当的经济发达大国啊,要是每天不出现一些震惊全人类的新闻,那还了得?” 高飞很清楚侃爷们说话都习惯了夸张,所以听他这样说后,只是笑了笑。 的哥接连说了几条震惊全人类的新闻,像什么某都市女郎在光天化日之下,在街头上用尖尖的高跟鞋鞋跟踩死一只猫啊,像什么富人区被大雨淹了后,民政部门号召市民捐款,却收到十数万条的捐你妹啊,等等。 对于这些新闻,高飞不怎么关注,就当是笑话来听了,意兴阑珊的看着车窗外,偶尔才会‘捧哏’似的配合的哥一下。 不能让乘客参与到互动中,这证明此司机是不合格的--的哥看到高飞性质不怎么很高,一咬牙,抛出了杀手锏,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嗨,你知道不,就在你要去的那个临港路,有个99号,那是一个私人小会所。我听一个在那边干保安的哥们说,每当晚上时,就会有许多大有来头的人,去那儿鬼混。” “有没有听说过黑灯舞会?就是那种数十上百青年男女在舞池里跳舞,跳着跳着就会关灯,然后所有人就会趁着黑灯看不见时,开始那个啥,嘿嘿。” 很向往的干笑了几声,的哥才说:“我跟你说,你可前往别传出去啊。我那个干保安的哥们,有一次实在受不了那种黑灯舞会的勾搭了,趁着黑灯时一咬牙混了进去。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高飞已经猜到怎么着了,不过看在的哥很卖力的样子,不忍再表现的兴趣缺缺,就故作很关注的问道。 果然,看到高飞来兴致后,的哥更加兴奋,好像他就是他那个保安兄弟那样:“特么的,还真让那孙子趁黑上了个白富美!那孙子说了,白富美的滋味,的确是比他老婆强很多,皮肤光滑的好像牛奶,各种动作让人销、魂,尤其是那叫声--啧啧,我特么的简直无法想象,那会是一种什么滋味!” 男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一起谈女人时,总能兴致百倍的,不管这男人是开出租的,还是干老板的,高飞也是这样,哈的一声笑:“哈,哥们,你说的有些夸张了吧?白富美也是女人,做那种事时和要饭的叫花子没啥区别,怎么就无法想像了?” “兄弟,你这话可就错了,是大错特错!” 的哥认真的说:“早就有实验证明,环境改变人。就拿女人--得,为了不担负歧视女同胞的罪名,还是用男人来打比方吧。一个从小就生活在底层,整天为填饱肚子而奔波的男人,累得跟狗似的,就算晚上跟老婆做那种事,也只是走走过场拉倒,因为休息好第二天起到外出挣钱,可办这事重要了。” “但那些始终生活在特别优异环境下的公子哥儿呢?他们在做这些事儿时,可是全心全意,去追求其中的乐趣。” 的哥咋吧了一下嘴巴,眼里带著向往:“简单的来说呢,就是会玩,能玩出花来--我那个哥们可是深有体会,说他大着胆子上了那个白富美后,人家那配合动作,姿势,叫声,绝对能甩他老婆几条街!那可是我哥们从没有享受过的,觉得他此前找老婆,就是娶了个充气娃。” “唉。” 的哥叹了口气,脸上又换上了羡慕加嫉妒:“更让人无语的是,因为我那哥们体制特别好,在规定的黑灯时间内,竟然没有缴枪,把那白富美给欢快的都不能自理了,灯亮后还抱住我那哥们不松手--后来,更是每个月拿出十万块,把我那哥们给包了。特么的,有白富美泡着,六位数的高额月薪拿着,我那哥们……怎么还没有被乐死?” 听的哥叨叨这么久后,高飞明白啥意思了:那个所谓的黑灯舞会,其实就是国外的贴面舞会(那种性质完全变了的),专供那些有钱人找刺激的。 “怎么着,哥们,你对此有兴趣没?” 的哥间高先生满脸都是暧昧的笑容,就很凑趣的问。 “那地方可不是随便进的,就算我有兴趣又怎么样?”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心想:要是论起会调动气氛,还有谁能比得上廖水粉? 想到在冀南星辰酒吧,廖水粉刻意布置出来的那一幕,让人事后还有种如梦如幻的错觉,高飞某个部位就开始发热。 “嘿嘿,说起来也是。” 的哥嘿嘿讪笑一声,大概也知道这事就是说着玩玩,一般人这辈子都别想有那好运,总说徒增捞不到的烦恼,所以很快就改变了话题。 跟的哥天南地北的侃着,车子来到了临港路。 说来也很凑巧,眼镜所住的那个公寓楼对过,就是的哥所说的那个私人小会所。 这时候天刚擦黑,从这边向小会所里望去,只看到里面有烛光摇曳,除了几个保安、服务生外,就在没别人了。 “今晚,又有黑灯舞会,我那哥们说了,这边的舞会是不定期召开的,什么时候报名的会员够数了,什么时候才会举办舞会。” 的哥在接过高飞的车费时,感慨的叹了口气:“唉,可惜啊,哥们是没机会进去。” “好好混,你会有机会的。” 高飞安慰性的拍了拍车门,转身走进了公寓楼内。 他刚走进去没有一分钟,一辆红色的小轿车,就慢慢停在了出租车刚停下的地方,车窗落下,露出一张化了淡妆的漂亮脸蛋。 女孩子冲小会所方向看了一眼,扭头说道:“涵涵,橙子说的就是这儿了,时间从晚上九点正式开始,到第二天清晨五点半。怎么样,来一起玩玩啊,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求她带我来的。” 如果高飞晚上去一分钟,就能看到这个涵涵,原来是他的一个熟人:张幕涵。 与一年多那个跟焦恩佐交朋友时相比,张幕涵就像是变了一个人,成熟了很多,也清减了一些,没有了曾经的年少轻狂,却多了一份淑女典雅,还有就是,她的眉宇间总是凝着淡淡的忧伤,使她多了一种如诗如画的气质。 “我、我就不来了吧?” 张幕涵轻轻摇了摇头:“樱子,我跟你那个朋友不熟悉。要来,你来玩儿好了。” “嗨,大家都是同学嘛,什么叫我那个朋友?” 樱子满不在乎的拍了下方向盘,说:“反正就是找刺激嘛,也不会有啥事。指不定,你会在这儿认识你的白马王子呢,那样就会忘记伤你心的男人啦。” 第1669章 家居女人王晨! 张幕涵以前在英国留学来着,那时候年少轻狂的她,家庭条件优越,说是去国外读书,其实就是花钱去那边玩儿罢了,学问没学到多少,倒是见识到了所谓的发达国家生活文化,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对她不合适。 回国后,张幕涵遭遇一些挫折,尤其是春节刚过,张家老爷子忽然病危,差点就此与世长辞后,她才猛地意识到:在张家第二代没有出色人才的情况下,一旦老爷子驾鹤西归,那么张家肯定会在未来十数年内,渐渐没落下来。 当然了,就算是张家没落了,张幕涵的生活也会比平民百姓强太多倍。 但话又说回来了,就像她哥哥张耀明那样,早就习惯了当前的纨绔生活,一旦‘泯然众人’后,不学无术的他,最重结局不会好到哪儿去。 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后,张幕涵立即就意识到她得未雨绸缪,抢在张家没落之前,变为能把握自己命运的人。 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或许有些老套,不过却有着它一定的道理。 于是,张幕涵再次踏进了京华某所著名大学,目前读研究生。 她希望,潜心读完研究生后,她就去政府机构上班--走仕途,这是张幕涵给自己选择的路。 在学校中,没有谁知道她是张家的大小姐。 也正是她的‘普通人’身份,使她在短时间内,就叫上了樱子这个朋友。 樱子出自商人家庭,优越的家庭条件,出众的相貌气质,早就她成为了‘白富美’中的一员。 临港路99号,会不定期召开黑灯舞会这件事,可不是那种是个人就能知道,是个人就能来参加的。 相传这家私人小会所的背景很强大,主人低调有深度,所以交往的那些朋友,个个也都是非凡人士,所以能够成为小会所的会员,这得需要足够的资格:有钱,有背景,男人要帅气,女人要漂亮。 樱子倒是很符合有钱、漂亮这两条,不过提起背景来,这却是她的短相。 所以呢,在听父亲在财政部工作的橙子提起,临港路99号不定期召开的小范围舞会,所有参与者都是在京华、甚至全国各地都很有影响的青年才俊后,她就动心了。 希望能泡上个传说中的纨绔--这一点她倒是不敢奢望,不过有机会认识一下还是可以的嘛。 于是樱子就开始磨橙子(橙子是会员,规定一个会员可以带两个至少符合两个条件的非会员参与舞会),请人家带自己来见识见识。 看在大家都是研究生同学的份上,橙子耐不住她的软磨硬泡,只好答应了她,今晚九点之前,准时来小会所门口。 橙子答应后,樱子是欣喜若狂,马上就拽着张幕涵来‘实地考察’了,想到即将与那些真正的上层才俊共舞,她就激动的浑身发抖…… 张幕涵对此却没啥意思,不过也架不住樱子的软语相求,也就勉强同意了:大不了,来这儿不跳,早点回家就是了。 “你这就跟我回家,免得晚上再放我鸽子!今晚,将是我人生改变的开始,耶!” 性格活泼的樱子,伸出拳头冲路对面欢快的叫了一声,启动车子走了。 高飞当然不知道,他刚刚错过了张幕涵。 其实就算是看到张幕涵,他也不会有啥激动的,毕竟他现在麻烦缠身,在时刻面临1973的打击时,最好少跟无关者来往,免得给人惹麻烦。 当然了,假如他知道张幕涵今晚要陪着朋友参加这边的黑灯舞会,肯定会劝告她们别参与,因为他很明白张大小姐可没无聊到来这种地方鬼混的地步。 进了公寓楼后,按照刘小龙所说的那些,高飞从a单元乘坐电梯来到了九楼,眼镜就住在a901,他对面的房子,则是那个让高飞不知道当前该怎么面对的王晨所住。 高飞这次来京华,除了要处理解红颜的事儿之外,还有就是要找眼镜好好聊聊王晨的事儿:自己的老婆(在高飞心中,王晨可始终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要跟人跑了,换做哪个男人也得当回事看不是? 叮当,叮当--高飞在901号门前,接连摁了几遍门铃,都没有人应声来开门。 看来,眼镜不在家,他没有接电话,或许是因为身处类似于超市之类的场合,没有听到。 不过他没理由看不到来电显示,毕竟高飞给他打电话的时间不短了。 帮、帮帮,高飞抬手在门板上敲了几下,侧耳听了片刻没有听到什么动静,皱眉从腰间拿出一截铁丝,伸进了暗锁缩孔内。 开锁,对于高飞来说根本没有任何难度。 只是他刚把铁丝伸进锁孔内,房门就开了--不是901的房门,而是背后902的房门,一个带着疑惑,还很有礼貌的男人声音问道:“请问,你找谁?” 高飞右手五指并拢,把铁丝藏了起来,转身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整齐有品位,相貌儒雅的年轻男人,就站在902房间门内,一手抓着房门,一手撑着门框,正上下打量着他。 砰的一声。 在看到这个男人的瞬间,高飞的心脏忽然猛地一跳,嘴巴张了张没有说什么。 眼镜在电话内已经讲的很清楚了,王晨接受了一个叫杜子康的男人追求,不顾他跟刘小龙的劝阻。 眼镜还曾经尾随杜子康、王晨俩人去了长城,想对他做点什么时,却忽然出现了个打扫卫生的大妈--要不是命好,眼镜根本没有机会给高飞打电话。 根据高飞的判断,不管是赌气也好,还是真心也罢,王晨在接受杜子康的追求后,肯定会搬离902号房,那样就会避免跟眼镜碰面。 但是高飞却没想到,就在他敲眼镜的房门时,一个男人却从王晨的房间内走了出来:这代表了什么,是个男人就能猜得出,所以高飞的心,才会猛地一跳。 跳的动作很大,很疼,也很冷。 高飞根本不用问,就知道这个相貌人员的青年才俊,就是那个来历神秘的杜子康了,给他戴上绿帽子的人。 要是搁在以前,依着高飞的血性脾气,在杜子康‘反客为主’的问他是谁时,差不多会说‘我是你爹’,然后就是一拳打上去,把他的鼻子打碎:麻了隔壁的,你敢趁着老子疲于应付泡我的女人,还堂而皇之的在她房间里,我要是不弄死你,我特么的算乌龟养的! 可是现在,高飞却没有这样做。 他已经成熟了太多--或者说,王晨的做法有些让他生气,犯不着跟个小白脸撒泼,以后再找机会阴他就是了…… 高飞上下打量着杜子康,眼神冷厉的说:“我没找你,更没有敲你的门。” 感觉到高飞话语中明显的敌意后,杜子康一愣,笑了笑正要说什么时,他背后传来一个清脆的女人声音,很平静,也很自然:“杜子康,谁呀?” 然后,高飞就看到了王晨。 王晨穿着一件大大的,印着卡通动漫人物的粉红色背心,下面两条雪白健康的腿,在灯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十个涂了黑色指甲油的秀足,在黑色厚底拖鞋的衬托下,看上去是那样的有魅力,让男人看一眼就会忍不住的心跳。 尤其是她柔顺的发丝随意挽在脑后,又穿着个白色小围裙,手里端着个不锈钢小托盘,上面有碟青翠欲滴的凉拌黄瓜样子--活脱脱的女仆样。 看到王晨这幅装扮样后,高飞心中轻轻叹了口气,眼神中对杜子康的敌意,攸地消失,转身就走时淡淡说道:“不好意思打搅到你们了。” 他的话音未落,902房间内就传来托盘,碟子咣当一声掉在地上的声音,王晨嘎声道:“高、高飞!” “你就是高飞?” 杜子康扭头看了眼王晨,一步跨出了房门,冲高飞喊道:“站住!” “要是隔我以前的脾气,你敢对我说这两个字,你的鼻子就会碎。你很幸运,最好是一直珍惜这种幸运。” 看到王晨那身家居女仆装打扮后,高飞就心灰意冷了,头也不回的淡淡说了句后,也没坐电梯,直接走下了楼梯。 他真没想到,眼镜说王晨刚刚接受了杜子康的追求,俩人就飞速发展到这一步了--什么样的关系,才会在天黑后把男人带回家,并换上家居服给他做饭? 自然,是那种让高飞想起来就会抓狂的关系了。 但也仅仅是想起来会抓狂而已,可不是真的会抓狂,好像机械般走到单元门口后,高飞心中竟然有了无比的平静:唯有在那些以男主独尊的小说中,才不会出现男主角被甩,却能很快宁静,甚至无比轻松的事儿。 其实现实中,像高飞这种身边有无数美女环绕的男人来说,看到曾经明媒正娶的妻子也开始交往男人后--他或许就该是平静的才对,毕竟这个世界可是男女平等的。 男人既然可以同时拥有好多女人,那么女人为什么就不能离开花心男,去追求她自己的幸福呢? 所以呢,在想通了这一点后,高飞才能看了,就连那种以后在暗中阴杜子康的心思,都没了。 或许,这才是他跟王晨俩人之间最完美的结局吧? 高飞知道,从他转身的那一刻,他就跟王晨彻底的分手了。 “呼!” 高飞走下了台阶,仰面朝天重重吐出了口浊气,随即走到路边准备拦车闪人,先去找刘小龙时,两个人从西边晃晃荡荡的走了过来。 看来是喝大了。 高飞也没在意,远远看到一辆出租车过来,正要抬手,却听那俩人中的一个叫道:“咦,高飞,你怎么来了?” 听到这个声音后,高飞笑了,转身看去。 第1670章 退隐江湖! 借助路灯的光芒,高飞能看出这是一对男女。 男人戴着个眼镜,身材看起来很单薄,整个人看起来很有文化范儿,就像在电影中那些研究害人病毒的反派科学家,自然就是长了三只手的眼镜了。 他身边那个女人是个欧美女郎,人高马大的比眼镜要高出大半头,雪白的皮肤高高的鼻子大嘴巴,鼓囊囊的某处正被眼镜一只手压着,标准的欧美美女。 看来,这个女郎就是即将定居华夏,眼镜的未来新娘了。 “哈,果然是你,老远我就看着你面熟,刚要跟伊妹儿说是不是你呢。” 眼镜松开那个伊妹儿,快步走到高飞面前,张开双臂跟他紧紧的拥抱了一下,满嘴的酒气,几乎要把高飞熏个跟头。 “伊妹儿?她不是那个法国女警吗?” 高飞推开他,看向了那个欧美女郎伊妹儿,觉得眼镜以前跟他说时,好像不是这个名字。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经常听眼镜提起过你。” 伊妹儿大大方方的走过来,冲高飞伸出了右手。 在俩人握手时,伊妹儿压低声音说:“伊妹儿,是克莱尔的亲生母亲。我既然要嫁给眼镜了,那么就是克莱尔的妈妈。” 听伊妹儿这样说后,高飞一下子明白了。 在二十多年前时,老乔治为了彻底笼络住眼镜,给他找了个女人,生下了克莱尔。 那个女人就叫伊妹儿--或许,这个名字也是假的,不过这没什么,只要她生的孩子是眼镜的亲生女儿,无论她叫什么都无所谓的。 而这个被三只手的眼镜深深迷住的法国女警,为了克莱尔所接受,特意改名叫伊妹儿了。 “我也听眼镜说起过你,他说你很善良,漂亮,还有勇敢,今天一见果然是这样,尤其是你会说汉语,这很让我吃惊。” 既然伊妹儿是自己兄弟的老婆,而且高飞对她的第一印象也不错,所以自然得尊重她了,笑着说:“等你们结婚时,我就送一套京华风景别墅,算是贺礼吧。” “啊?这、这可使不得,这贺礼也太重了吧?” 听高飞这样说后,伊妹儿吓了一跳。 为了跟眼镜结婚来华夏定居,伊妹儿不但改了名字,勤学汉语,自然也得了解即将生活的环境,知道一套风景区别墅是啥概念。 没有个千八百万的,想都别想。 “什么啊,伊妹儿你就别推辞了,他要是不送,我才会跟他算帐!” 不等高飞说什么,眼镜就嚷道:“光给别墅可不行,得再加上两辆豪车,要不然以后别跟人说你认识我!” “眼镜--” 伊妹儿还是很有几分不好意思的,正要说什么,高飞却点头:“好,你自己去挑选,到时候我付款。” “嗯,这还差不多。” 打了个酒隔后,眼镜斜着眼的问道:“怎么着,去喝一杯啊?” “行,今晚你请客。” 高飞点了点头。 “伊妹儿,你先回去休息,我跟高飞还有事要谈。” 眼镜对伊妹儿说:“你今天刚来京华,车马劳顿的肯定累了,早点休息吧。” 伊妹儿知道眼镜要跟高飞有话说,再加上今天也的确累了,所以也就乖巧的笑了下,跟高飞说了几句客气话后,一个人走进了公寓楼内。 等伊妹儿的背影消失在公寓楼内后,高飞看着眼镜,左手捏着下巴说:“我很怀疑啊,就你这小身板的,能抗得住人高马大的伊妹儿?” “晒特,你放什么屁呢,我跟伊妹儿的爱情,那岂是用身体来衡量的?走了,不说这些,去那边喝酒。” 眼镜醉醺醺的骂了一句,扯着高飞的胳膊,脚步踉跄的走向了公路对过。 刚才高飞看到他们俩人都走路踉跄,原来是这厮自己喝大了,把人家伊妹儿给拽的那样走路。 看到眼镜这样兴奋后,高飞就知道他为什么没接电话了:伊妹儿今天刚来京华,眼镜心里眼里只有一个她,哪有别的心思去管电话? 在私人小会所的左边,是一家不大的小餐馆。 餐馆倒是不大,不过里面装饰的却很上档次,旁边就是一家西餐厅,眼镜却没有去那边--吃惯了中餐的外国人,是打死也不会吃那些被国人信奉为‘有档次、有格调’的西餐了。 “两瓶贵州大曲,一份红烧肘子,姜汁藕,清炒山药,煎饼卷河虾!” 看来眼镜经常来这边吃饭,进来后就冲吧台那边打了个招呼,熟练的点了四个菜。 看着小脸很是发红的眼镜,高飞怀疑的问道:“你还能喝?” 眼镜很诚实的摇了摇头:“不能了。” “那你还要两瓶白酒。” 高飞很佩服的说:“行啊,连贵州大曲都知道了,看来你是彻底喜欢上我们的饮食文化了。” “除非是外星人才不喜欢。” 眼镜点上一颗烟,狠狠抽了一口说:“在欧洲时,那些在台上高喊反对华夏的沙比们,在台下进餐时,大部分都会要中餐的--我要两瓶白酒,是想陪你喝。你喝一杯,我就往碗里倒一杯,就算是陪你喝了。” 高飞看着醉醺醺的眼镜,目光很柔和,轻声说:“你知道我现在想喝酒?” 眼镜却答非所问,看着窗外斜对面的公寓楼,淡淡的说:“我接伊妹儿来公寓楼,又外出带着她吃大餐时,看到杜子康跟她一起,恰好进门。” 眼镜这样说的意思就是:高飞肯定见过王晨了,在亲眼看到她跟杜子康在一起后,心里肯定会很难受,所以才会在喝大了的情况下,仍旧陪他喝酒。 尽管他也说了,高飞喝一杯,他就倒一杯,这不算是陪着喝酒,只能说是浪费。 但这有什么呢? 他已经拿出了对兄弟关心的态度,这就已经足够了。 高飞没辩驳什么,尽管他真的已经看开了,但在关心他的兄弟喝大了时,仍然坚持着要陪他喝酒,他自然得接下这份沉甸甸的友谊。 很快,眼镜点的那四个菜都端了上来。 在打开白酒时,高飞问道:“要不要喊刘小龙过来?他现在还能有回冀南,就在京华呢。” “no,no,no!” 眼镜接连摇头,一脸气愤的样子:“我现在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就是他了。他要是来了,我马上就会走。” “那就算了。” 高飞给两个人满上酒,端起来说:“一切尽在酒中,什么都不说了,干!” “干!” 眼镜跟高飞轻轻碰了下,仰首一饮而尽。 高飞问:“你不是不喝了吗?” “第一杯,一切尽在酒中,我喝,代表着我接受了你的谢意。” 眼镜拿起酒瓶子,再次打了个酒隔,满上后主动端起来,看着高飞的眼睛:“第二杯,我也要喝--因为,这杯酒下去后,就代表着我将会彻底的告别过去。你们华夏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先喝了这杯酒,我再告诉你。” 高飞跟他碰了下,俩人一起喝下去后,才说:“金盆洗手,退隐江湖。” “对,就是金盆洗手,退隐江湖!” 眼镜重重点头:“你们华夏问话,确实是博大精深,短短八个字,就能形象的描述出我此时的激动心情。啊,从此之后,我会在大海边建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再也不关心那些恩怨仇杀,只想劈柴喂马……” 听着眼镜在语无伦次的絮絮叨叨,高飞没有打断他。 高飞很清楚,眼镜已经在江湖上漂泊四十多年了,早就厌倦了以前的生活,现在伊妹儿的出现,让他算是迎来了第二次生命,他只想像普通人那样,过他自己早就想要的生活。 这是所有职业杀手最向往的美好结局,但能够走到这一步的,却是很少,很少。 眼镜很幸运,他走到了这一步,所以高飞没有任何理由,去破坏人家第二次幸福的生命。 接下来眼镜说了什么,高飞没有听清楚。 接下来眼镜有没有再喝酒,高飞也没有注意到,他只是慢条斯理的自斟自饮,当酒瓶空了时,就抬手向老板要了一瓶。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眼镜已经趴在了桌子上,左手伸进盘子里,右腮帮子泡在洒在桌子上的酒水里,呼呼的睡了过去。 高飞看到了,却没有叫醒他。 高飞现在心中真是无比的平静,这也许是受眼镜的感染吧? 眼镜今晚什么都没有说(主要是王晨的事儿),高飞却知道他不是不想,而是不忍。 眼镜不想把王晨那些事告诉高飞,是怕他心里会难受:当你把一个人当作兄弟后,你就会明白眼镜此时的心思了。 高飞也没问,其实有些事就像被眼镜踩在脚下的过去那样,过去,就过去了。 当明天早上的太阳又升起来后,又是新的一天开始了。 明天,总是能给人更多的希望。 “先生,你朋友睡着了,会不会着凉?”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餐馆老板走了过来,关心的问高飞。 “啊,哦。” 高飞这才从某种平静中清醒过来,站起身拿出几张钞票放在桌子上,说:“没事的,我马上叫醒他。” 眼镜被叫醒了。 睡了这么久后,眼镜虽说仍旧满身的酒气,但眼睛却亮了很多,也清澈了,抬手拍了拍高飞的胳膊,低声说:“我先回了,伊妹儿在等我。” “我要是你,我早回了。” 高飞递给他一颗烟,帮他点燃。 “我结婚时,你没空就别来了,但别忘了你承诺的贺礼。” 眼镜笑了下,转身走向餐馆门口时,看似无意的说了句:“小心那个杜子康。” 高飞点了点头,重新坐了下来。 其实根本不用眼镜提醒,高飞也该注意那个杜子康:一个明知道王晨是高家孙媳妇,跟高飞离婚只是因为‘国家需要’,仍然敢追求她的男人,不是特别有本事,就是傻瓜。 高飞刚才见过杜子康,确定他不是傻瓜,那么他就是特别有本事。 第1671章 再见张大小姐! 杜子康到底有什么本事,或者说有多么深厚的背景,竟然连高家也不惧怕呢? 眼镜没有说,高云华也没有说。 高飞要想知道答案,必须得自己去找。 但高飞却懒得去追找答案。 他觉得王晨竟然不顾俩人的感情,与高、陈两家的关系,接受杜子康的追求(不管是赌气也好,还是真心也罢,在高飞亲眼看到她穿着家居服,为杜子康做饭的那一刻起,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肯定厌倦了跟自己在一起的生活,准备像眼镜那样,重新开始。 诚然,高飞是自私的,他也像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男人那天,希望自己在拥有很多女人的同时,却不想任何一个女人,做对不起他自己的事。 不过高飞也很清楚,这个世界上最最不能勉强的事,就是男女之间的感情了。 高飞不想勉强王晨,她喜欢什么样的生活,就随她去吧。 伟人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先生,您给的钱太多了,用不了。” 老板拿出两张红太阳,递向了高飞:“你们总共消费了一百七十块,您给了四百,我再给您拿三十块……” “算了,当小费了。” 高飞摆了摆手,问道:“洗手间呢,洗手间在哪儿?” “啊,从后门出去,穿过院子左角落小门后面,就是洗手间。” 老板获得这么多小费后,很高兴,连忙殷勤的带着高飞来到了后门,指给他看。 “哦,谢了。” 高飞打了个酒隔,走出了后门向洗手间走去。 老板张嘴刚要说什么,来客人了:“老板!” 他只好闭嘴回到了大厅内。 他本想告诉高飞,那个洗手间是跟东边的私人小会所共用的,回来时可别走错了小门(其实私人小会所里面,有更高档的洗手间,这边共用的,只是供给会所工作人员使用的),不过客人的来到,使他来不及说想了想也就算了。 按照老板的指点,高飞穿过院子走进了小门,瞪大眼睛确定左边门板上画的那个小人,没有穿裙子后,才走了进去。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城市里的卫生间门口,都用穿裙子、不穿裙子,或者男女头像来区别男女了,高先生对这种现象是深恶痛绝,因为小人怎么着也不如‘男女’汉字好认,尤其是在喝大了时,更容易看错。 洗手间有站着用的小便池,这就是男厕了--高飞解开裤子,痛痛快快的放水,惬意的闭上了眼睛。 这泡尿可是憋了很久,放的时间比较长,期间好像有人走进来过,等人家出去后,高飞才完事。 洗了把手后,高飞就跟着那个刚走出去的人,晃晃悠悠的走出了小门。 走进院子里后,高飞才发现前面一片黑压压,就有些纳闷:咦,大厅里停电了? “喂,门、门口在哪儿?” 高飞快步走了几步,追上了那个人,跟人家问穿过小餐馆的酒店在哪儿。 醉眼惺忪下,他把这个人当作了酒店服务生。 “哦,先生,请随我来。” 那个人看了眼穿着很有档次的高飞,连忙带着他向门口走去。 “怎么就,停电了呢?” 用力闭了下眼,高飞喃喃的说着。 那个人也没听清楚高飞说什么,带着他来到一扇门前,推开了:“先生,请。” 彭彭卡,碰碰卡! 门开了,高飞却没有看到灯光,倒是听到了激昂的劲爆舞曲声,期间还夹杂着男人的狂笑,与女人的尖叫声。 “这、这特么什么乱七八糟的?” 高飞晃了下脑袋,正要走进去时,一个人却从里面冲了出来。 门里面乌黑,门外面的院子里,却有灯光,虽说那个人只打开了门板一条缝,在里面的人也能把这边看得清清楚楚。 从黑暗中冲出来的那个人,嘴里尖叫着,是个女人,声音中带着明显的愤怒,还有恐惧。 高飞喝大了不是,感觉到有个女人从里面冲过来后,虽然大脑下达了躲避的命令,不过身体配合却有些迟钝,不等他完全闪开门口,一个温暖的身子带着香风,就结结实实撞在了他的怀中。 “哎呀,卧槽,着急去投胎呢?” 高飞嘴里骂着,却本能的抱住了那个女人。 因为女人冲出来的速度很快,力气很大,再加上高飞脚底下也没跟,竟然被她撞得跌跌撞撞后退,一脚踩空了台阶,摔倒在了地上。 高飞敢用他的人格作保证,向老天爷发誓,他在抱着女人即将摔倒在地上时,能跟及时转身,让女人在下面,算是给他当了肉垫子的动作,完全是本能的。 这是高手的本能反应,跟什么不绅士呀,没人性没男人呀等等无关。 砰的一声,高飞结结实实摔倒在了人家的怀里,一张老脸狠狠砸进了女人前面的山谷中,砸出一股子迷人的处子幽香,真好闻,真软,弹力真惊人--话说,好舒服哦,要是就这样美美的睡一觉,高先生肯定会举双手赞成的。 可惜人家不愿意,马上就抬手揪住他的头发,用力向外扯,嘴里还尖叫着:“留氓,你给我滚开!” 脑袋被人拎起来后,高飞那张英俊的小白脸,在院子里灯光的照耀下,是清晰可见,最多有些气愤的扭曲:“草,是你撞了我好不好?” “你这个留--啊,你是高、高飞!?” 那个正要奋力把高飞甩出去的女人,忽然叫出了他的名字。 女人的声音,从愤怒到惊讶,最后却是狂喜,就像守了三十年寡的老女人,终于遇到拦路劫色的色狼那样。 “你、你谁啊?”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随即很纳闷的说:“哟,这不是张大小姐吗?” 高飞骇然发现,被他狠狠砸在怀中的女人,竟然是张幕涵。 严格的说起来,张幕涵跟高飞根本不熟悉。 跟张幕涵有一腿的人,是那个千变万化的陈果果,当年就是她假扮高飞,掳获了人家闺女的芳心,结果事情败露后却拍拍屁股闪人了。 等真正的高飞高先生闪亮登场后,张幕涵用一记响亮的耳光,表明了对他无耻的深深蔑视。 当然了,后来陈果果有故伎重演,假扮成高飞跟张幕涵有过一次谈心,也算是间接替高飞安抚了她,不过高先生的本尊真人,却不知道这些破事。 高飞早就把张幕涵给忘的一干二净了,此时她却又神兵天降般的出现在自己身下,高先生要是不感到惊讶才奇怪。 张幕涵更奇怪,但最多的却是狂喜:高飞来了,不管这个高飞是真的,还是假的,都有足够的能力,替她化解当前的危机! 在灯灭了,张幕涵皱眉要走出小会所时,才惊骇的发现,会所的大门竟然被锁上了。 震耳欲聋的劲爆舞曲声中,男人的狂笑,女人或兴奋,或惊惧的尖叫,还夹杂着衣服被撕裂的刺啦声响,一下子把张幕涵拖进了无底的深渊。 在被三个以上,早就瞄准她的高富帅,饿狼般的扑上来,撕扯她的衣服时,张幕涵心中无比后悔,也深深的痛恨着。 她后悔,不该跟樱子来这鬼地方。 她痛恨,橙子竟然把她跟樱子都暗算了--橙子,压根没有告诉她们,所谓的黑灯舞会,其实就是一场没有人性的鬼混! 那些平时在人前,人模狗样儿的高富帅、白富美们,此时都变成了荡男娇娃,在灯黑后,就跟自己中意的人纠缠在了一起。 张幕涵还不知道,樱子在求橙子带她们来这儿时,橙子表面不愿意,实则心里乐开了花,她早就看对男人不假辞色的张幕涵不顺眼了:老天爷把你生的这样漂亮,不就是被更多男人玩儿的嘛,你却假模假样的拒绝,装什么清高啊? 今晚,就让你原形毕露,没有谁在经历一个晚上的鬼混后,还能当了表杂再立牌坊! 惊恐万状的张幕涵,奋力挣扎着,尖声大叫着救命声,不但没引来‘护花使者’,反而引起了更多男人的兴趣:人们对新鲜事物,总是很有兴趣的,不是吗? 尤其是女人这种新鲜事物,越是害怕,就越让人激动啊,浑身发抖。 要说张幕涵的好运气,还真不是盖得,在三四个男人的围追堵截下,她竟然趁黑挣开了,跑向了后门,恰好看到门被打开,一线灯光撒了进来,立即毫不犹豫的冲出了门外,把高飞狠狠撞倒在了地上。 当然了,疼的是她,感到没脸的也是她:她上身的衣服早就被撕烂了,刚才高飞砸在她身上时,双方可是零距离的接触。 “嗨,嗨,快把这小辣椒拖进来,别在院子里,那样会被人发现的!” 就在高先生搞不懂为什么会在这儿碰到张大小姐,又为她几乎赤果果的样子而不解时,两个男人从背后黑暗中冲了出来,其中一个伸手就去抓高飞脑袋,另外一个却是弯腰来拖张幕涵。 黑暗中,唯有强壮的男性,才能有希望抢到漂亮的女人--这本来就是黑灯舞会最大的魅力,所以在看到有人提前把张幕涵扑倒在地上后,那位高富帅就不满了,这才要把高飞拉起来,搞一边去。 这个高富帅的手还没有碰到高飞的头发,一只拳头就狠狠砸在了他鼻子上。 “啊!” 这位高富帅惨叫着,双手捂着鼻子向后栽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老天爷可以保证,这位高富帅以后得叫‘高富’了,帅是跟他无缘了:鼻子都碎了,整形都很难了,还帅个屁? 第1672章 别跟我玩虚的! 高飞不知道这些高富帅是谁,更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抓张幕涵。 不过,从张幕涵几近赤果的样子,高飞就能看出她遭遇谋方面的骚扰了。 对此高飞很惊诧:依着张幕涵(张家)在京华的地位,除了那个早在二十年前被解红颜误杀的陈青外,好像没有谁敢这样欺负她吧? 但是很快,高飞就从那扇门后面传来的舞曲、男人、女人的叫声中,猛地明白了什么:原来,这就是的哥所说的那个小会所啊,专供高富帅、白富美放浪形骸的地方。 没想到张幕涵竟然也参与这种鬼混--不过看她样子,好像啥事也不知道啊,肯定是上当受骗了。 嗯,就是这样。 几乎是在瞬间,高飞就基本搞清楚咋回事了,想都没想,一拳把敢侵犯他的哥们鼻子打碎后,飞快的踢出一脚,恰好命中那个要对张幕涵动手的哥们前列腺位置。 一下子,那哥们就昏过去了,很干脆的样子。 这时候,仍然有人从那扇门里向外冲:好久了,会所没有来这么清纯有气质的妹子了,大家都是健康强壮的雄性,自然得好好争抢一番才行。 “起来!” 看到越来越多的高富帅从里面冲出来后,高飞一个翻身跳了起来,顺便把张幕涵揽在怀中,直接脱下身上的黑色背心,递给了她:“穿上,最好是脸脑袋蒙住,要是怕丢人的话!” 张幕涵当然怕丢人--张家大小姐来参加这种鬼混舞会,不管是不是被骗来的,但她出现在这儿就是个错误,一旦传出去,那么她会连累整个张家在京华的声誉。 “哟,这孙子打人了啊,不带这么玩儿的啊!” 冲出来的几个人中,有人发现了碎了鼻子的高富帅,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了,马上嚷道:“保安呢,保安快来,这儿有人不守规矩,卧槽!” 按照会所的规矩,众高富帅可以为一个白富美争风吃醋,但绝不可以动粗--大家都是有身份的文明人,就算是争抢一个女人,也不该用野蛮手段的不是? “你先走,出了那个小门后右拐,就会去那边餐馆,快!” 高飞护着张幕涵迅速后退,来到了院子中间。 他让张幕涵先走,倒不是说没把握保护她,与众多高富帅相抗衡,而是知道她身份不同,绝不能曝光。 “谢、谢谢你,高飞!” 张幕涵道谢,被高飞没好气的骂道:“啥时候了还来这些虚的,快点滚蛋!” “哦,那我滚。” 张幕涵傻傻的点了点头,用背心遮住脑袋,转身就跑。 这绝对是她人生中被人骂着滚蛋,却心悦诚服的唯一一次了。 “揍他,揍这孙子!” “哟呵,这孙子好像不是咱们的会员啊!” “他不是会员,草,不是!” “开灯,开灯,关门--打狗!” 一众高富帅借着院子里的灯光,这才发现高飞很陌生,根本不是这所会所的会员,立即意识到有外人混进来了,同时也都个个兴奋异常。 毕竟众高富帅都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四处找刺激的或是。 他们不但长的帅气,有钱,而且还都有着一定的背景,因为这家会所的存在,大家从各大城区走到了一起来后,就像亲兄弟们那样团结对外。 正所谓人多力量大,老虎来了也不害怕,就因为大家好团结一致的对外,无论会所或者个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团结在一起的这些人,就会各展神威,化为一股子相当恐怖的力量,把困难狠狠踏碎。 相传去年也是这个时候,一个在京华底盘上不输给张耀明的豪门大少,因为看中的女孩子被发展成了会员,与众多高富帅鬼混,那个大少是勃然大怒,就像把这家会所给封了,把看不顺眼的某些人给办了。 可结果呢,私人会所依旧照常营业,那个豪门大少以后再也没出现在这条街上过。 张耀明这个级别的大少,喜欢的女孩子被抢走后,最终都只能乖乖的认倒霉后,自然是极大刺激了众高富帅的自豪感,越发的意识到只要团结起来的力量能有多大了。 现在,有人竟然在会所内闹事,打伤自己的‘同志’,抢走大家伙的女人,大家伙能不气愤填膺,发誓要把高某人给干个欲、仙、嗨死? 更有几个衣衫不整的白富美,也冲到了院子里,打摆子似的疯狂哆嗦着,尖叫着,狂笑着让同志们,把那个该被夹死的沙缺干掉,最好是把某人的兄弟给割下来,然后众姐妹们在他面前大跳香舞,馋死他…… 砰,砰砰的一阵关门声,音乐声停止,院子里再次亮起了几盏强光灯,数十名高富帅,白富美都拥了出来,围成一个圈子看着高飞。 有几个大胆的妹子,在看到高某人不但相貌英俊,浑身还散发出同志们没有的男人阳刚戾气后,登时就心动了。 其中一个,更是扭着水蛇腰踩着银色细高跟黑皮鞋,哒哒的走到了他面前,伸手在他脸蛋上莫了一把,吃吃娇笑着低声说:“帅哥,你摊上事了知道不?摊上大事儿了。不过,你要是肯按照凤姐我说的去做,凤姐我保管你逢凶化吉,以后还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怎么样?” “好啊,那你想我做什么?” 高飞笑了,很不客气的抬手,在凤姐那露出大半截的鼓囊囊上狠狠捏了一把,让她疼的低声轻呼一声,随即媚眼如丝,顺势瘫向他的怀中:“轻点嘛,不知道人家很痛么?” 凤姐即将瘫进高飞怀中时,某个不懂得惜香怜玉,该挨千刀的货,竟然及时向旁边一闪--凤姐就摔倒在了地上:“啊!” 高飞抬脚,踏在了凤姐那优美白皙的后脖子上。 “你、你放开我!你这个死全家的沙缺,你这个……” 就像是被踩出脖子的母鸡那样,凤姐再也没有了她刚才的风华绝代,唯剩下满腔的愤怒,嘴里发出巫婆般恶毒的诅咒,但高飞右脚稍微一用力,她就再也发不出一点声音了。 看着周围这群或英俊、或潇洒的臭皮囊,轻轻叹了口气:“唉,你们得有多空虚,才鼓捣出这个破会所来?负责人呢,谁是老大,出来跟老子说说。” “给我上!” 会所负责人没有出来,四五个手持电击棒的保安,面目狰狞的扑了上来,其中一个竟然是个人高马大的白种人,也是冲在最前面,与高飞面对面。 高飞直直的抬脚,狠狠跺在了这白哥们的下巴上。 白哥们正向一辆所向披靡的人形坦克那样,一往无前的向前冲,突兀的遭此重创,当场就向后疾飞,过程中还没有忘记很配合的张嘴喷出一口带着牙齿的鲜血。 一脚踹飞白哥们后,高飞迅速落脚,重新踏在刚才没有了脚、想要爬起来的凤姐脖子上,身子半旋--无敌旋风脚出世,一个横扫就扫在两个保安的腮帮子上,让他们纷纷惨叫着摔了出去。 高飞落脚,仍旧踩着凤姐的脖子,抬起右手,伸出小指头冲最后两个高举着电击棒,却呆愣当场的保安勾了一下,意思是让他们都上来,再躺地上。 啪,啪! 有闪光灯亮起,这是有人在拍照。 不用问,这是智商很高的人,发现高先生的武力值很惊人后,立即想到了最为恰当的反击方式,那就是先拍下证据,然后再通过警方的力量,来收拾他。 大家真的很忌惮高飞,因为包括凤姐在内的所有人,都知道那个白哥们,可是东欧的一个地下拳王,据说要不是背负几条命案,他肯定会是拳台上的一个王者。 但就这样一个牛比的角色,却被人一脚跺翻,好像死狗那样的趴在地上动也不动,谁心里不怕,谁还敢上来动粗啊? 聪明人,在察觉出动粗不利于自己后,马上就会改变处理问题的套路,决定用法律的武器来对付高飞。 不得不说这些高富帅、白富美的智商很高:在看到只有高飞一个人后,他们先是耍留氓(这儿的留氓,指的是留氓惯用的解决问题的方式),等高飞也对他们耍留氓后,他们马上就想到了用法律…… 咔咔声响过后,现场一片静悄悄,包括被高飞踩在脚下的凤姐,那俩高举着电击棒不知道放下来的保安人员。 大家都有些吃惊,同时也都意识到,以自己优越尊重的身份,跟高飞这样的人耍留氓,实在是一种耻辱,甚至多跟他对视一眼,都会亵渎自己‘高大全’的形象,所以悄悄的后退,绝对是最为明智的自我保护行为了。 沉默中,一个人走了出来,穿着彰显上层人士的白色西装,是个大鼻子,双眼深陷的老毛子,也是这家会所的老板。 高飞看向了老毛子,盯着他的大鼻子,很友好的笑了下。 老毛子马上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下意识后退了一步,抬手捂了下鼻子后,这才意识到他有着尊崇的‘国际友人’身份,相信高飞就算是再野蛮,也不敢随便动手干他的。 “咳,这位先生你好,我仙霞私人会所的老总卡若维奇。” 叫卡若维奇的俄罗斯人,先开诚布公的介绍完自己与众不同的身份后,这才倨傲的昂起下巴:“请问尊姓大名?”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我这人喜欢直截了当,别玩这些虚的。” 高飞抬脚,放开了凤姐,很温和的说:“干脆点,我可没空在这儿跟你们墨迹。” 高飞说着话时,凤姐从地上爬了起来,狼狈不堪的跑进了人群。 两个高富帅,马上就拍了拍她后背,以表示最为亲切的慰问。 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后,凤姐立即斗志昂扬,左手捂着生疼的脖子,一双美眸恶狠狠瞪着高飞,几乎把一嘴的银牙咬碎:我要是不弄死你,我就是表杂养的! 叮当一声响,高飞口袋中的手机来了短信。 他慢条斯理的拿出手机看了眼,眉头微微皱了下。 第1673章 张幕涵的前男友! 卡若维奇文质彬彬的对人,高飞却用极其恶劣的态度回应,这让出身贵族的他感到很不爽,浓眉一皱张嘴正要说什么,却又看到了躺在那儿的同胞,接着扭头向后看了一眼。 在他背后,是一个穿白衬衣,戴着金丝眼镜的斯文男人,与眼镜有些相似,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尤其是脑袋上那头头发,油光铮亮的搞成了三七分,苍蝇落上去估计都得打滑摔倒,把大胯给摔下来。 戴眼镜的斯文男人,其实早就盯着高飞,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得到老板的示意后,马上就跃众而出,气度不凡的走到高飞面前。 抬手服了下脸上的眼镜,斯文男人用他很有磁性的男低音,对高飞说:“我是仙霞会所的法律顾问,姓苗,你可以叫我苗律师,也可以叫我的英文名字kis,俄文名字马达伊娃诺维奇斯拉夫。现在,我代表仙霞会所,向你提出……” 英文名字kis,俄文名字马达伊娃诺维奇斯拉夫的苗律师,正按照严格的流程,要跟高飞交涉,告诉他这是在侵犯外国人权益时,忽然就看到一只拳头,猛地就像一座大山那样,狠狠压在了他的脸上。 咣当一声,不知道到底该叫他啥名字的斯文男人,就仰面朝天的摔倒在了地上,鼻血呲呲的窜。 高飞忽然发现,把人的鼻子打断的滋味很不错,要比给人耳光更让他感到兴奋。 晃了晃脖子,高飞脚下慢慢转动着,缓缓扫视了众人一圈,懒洋洋的问道:“谁还想过来跟我讲理?” 当高先生的目光所至之处,众人纷纷后退,再也没谁敢多放个屁。 看出大家脸上的恐惧之色后,高飞很满意,同时也觉得用拳头,永远都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再次印证了那句话是正确的:任何的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算不上什么。 “谁叫樱子?” 高飞拍打了下双手,冲人群中问道。 没有谁说话,也没人去搜寻谁是樱子,大家都在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该怎么才能把这个留氓干掉! “跟姓张的女孩子一起来的那个樱子,在哪儿?” 没看到有人站出来后,高飞就有些不耐烦了,提高声音问了句。 “啊,我、我就是。” 就像噩梦中终于被人叫醒了那样,全身上下只剩下一片黑色布片的樱子,从人群中颤巍巍的走了出来,双手抱在胸前,脸上布满了泪痕,果露在外面的雪白肌肤上,也有很多掐痕,还有牙印。 张幕涵来这儿,是樱子鼓动着来的,这是她发给高飞的短信上说的。 根据高先生的判断,这个樱子应该是那种向往极其浪漫生活,其实本身却很傻很天真的女孩子,尤其是看她楚楚可怜的样子后,对她的些许反感,也就消失了。 扫了走过来的樱子一眼,高飞叹了口气,弯腰就像拎死狗那样,把昏过去的苗律师从地上拎了起来,脱下了他的黑西装,扔给了这孩子:“穿上,稍等后跟我走。” 樱子没说什么,只是用力点了点头,手忙脚乱的穿上了那件西装。 苗律师的身材虽然不是魁梧形的,不过他终究是男人,个头、身板的要比女孩子高大,所以樱子穿上他的西装后,就连下面也遮掩住了。 社会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后,人们早就养成了一种固有的心态,那就是光着身子站在一群人面前时,自信心啊啥的全部为零,尤其是面对一群的恶人。 但只要一穿上衣服,僵硬的脑子很快就会运转起来,就像樱子这样,双手裹着衣服很快就站在了高飞身边,偷偷看着他,开始猜测他的来历了:难道,他就是涵涵偶尔说起过的那个男朋友吗? 樱子作为张幕涵上研究生后唯一能谈得来的好友,虽然不知道她是张家大小姐的真实身份,但自然得很八卦的,问问她男朋友是谁了,毕竟张大小姐各方面都很出色,不可能没有男人追的。 张幕涵开始时实话实说,就说自己没有男朋友。 可樱子哪儿信啊? 她越是说没有,樱子就越想知道,缠着她问啊问的。 张幕涵被缠的没治了,才说她男朋友姓高,不过已经分手了,分手的理由也很简单,就是他总在外面沾花惹草,让人不省心,也伤了自己的心。 许多优秀的女孩子,都会因为男朋友花心而心伤的结束恋情,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儿,樱子自然得为张幕涵鸣不平,痛骂了某男一顿后,又饶有兴趣的问某男是做什么的。 张幕涵随口敷衍:就是个无业游民,混社会的留氓,整天就知道喝酒打架找女人。 那时候樱子还真不信,能被张大小姐看上眼的男人,竟然会是这样一个渣渣(凭着女人对女人的直觉跟了解,樱子能从张幕涵在提起某人时,发现她眼神中那些复杂的感情,立即就意识到那个男人对她来说好像不一般),不过再问什么,她就死活都不肯说了,最终只好作罢。 现在,樱子看到了高飞,立即就断定这就是伤了张幕涵心的某男了:如果他不是张幕涵的前男友,怎么可能及时赶到来救人,张幕涵又怎么会给他短信通知,委托他救出自己呢? 原来他果然是个就知道打打杀杀的混子,长的倒是很斯文,有些可惜了--樱子心里这样想着,嘴上不由自主的低声问道:“你是不是姓高?” 咦,她怎么知道我的姓--高飞有些纳闷的看了她一眼,却没说什么,再次看向人群:“谁叫橙子?” 张幕涵脱险后,很快就给高飞发来了一条短信,委托他把樱子带出来,帮她惩罚一下欺骗了她们两个的橙子,并说很快就会有人来接手这边的事,她要是不把仙霞会所的老板,和那些精神空虚的人渣收拾个死去活来,她就白活那么大了! 咱们啥子关系啊,你在那边遥控指挥我干这干那的--这也是高飞在看到短信后,为什么会皱眉头的原因了。 不过,尽管高先生对张幕涵的指手画脚不满意,但既然插手这件事了,也就只能配合一下了,反正他也觉得这个会所就是个垃圾站,只能祸害更多的良家女孩,打掉它也算是给子孙后代积德了。 同样没有谁说话,但樱子却看向了一个藏在卡若维奇身边的女人。 女人穿的同样暴露不堪,在高飞说出她名字后,马上就下意识的向后躲。 “哦,原来你就是那个拉皮条的橙子,真是玷污了这个可爱的名字。” 高飞说着话,带着樱子一步步的走了过来,如入无人之境--那些站在橙子身边的人,包括会所那个大有来头的卡若维奇先生,都在危险(这儿专指高飞)走来时,全然忘记了该保护女士的绅士风度,闪到了一旁。 在当前双方实力绝对悬殊时,没有谁肯当好汉站出来,只希望高飞快点滚蛋,然后大家就开始各显神通,动用金钱跟权利的力量,把他搞死! 弄死高飞,才是大家当前唯一的想法,在条件尚未成熟时,蓦然目睹一位姐妹受伤害,也是无可奈何的不是? “别,别过来,别过来!” 看到大家都躲瘟疫似的躲着自己,平时对自己百般呵护的同志们,看起来是那样的陌生,极大的恐惧让橙子不断后退,却忘了怎么走路,竟然咣当一声的摔倒在了地上。 接着,她就歇斯底里的放声大哭,指着被高飞当先打碎鼻子的高富帅:“都是他,都是卞军让我拉人进来的,都是他--呜,呜呜!” 揍一个已经后悔万分,又嚎啕大哭的女人,高飞还真不屑,冷哼了一声正准备带着樱子走出会所时,那个今晚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的女孩子,这时候忽然扑上来,一把拽住橙子头发,咣咣的就是两记响亮的耳光。 接着,她就在橙子的尖声痛哭声中,冲到那个可怜的卞军面前,抬起穿着细高跟皮鞋的右脚,狠狠跺到了他的前列腺部位。 “啊!” 昏迷不醒的卞军,醒了,但随着樱子疯了般的哭着喊着的抬脚猛跺,很快又昏了过去。 看樱子那杀人的姿势,与细高跟跺在某处时发出的声音中,这个卞军下辈子估计会把东方不败看做是自己偶像了。 “行了,别跺了,再跺人就死了,也走光了。” 高飞走过去,拉住了她的胳膊。 樱子猛地扑倒在他怀中,再次放声痛哭了起来。 “以后,你最好记住,你就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千万别来这乱七八糟的鬼地方了。” 拍了拍樱子的后背,高飞挽着她胳膊走进了会所大厅内,一股子淫靡的气息,立即扑面而来…… 高飞走出仙霞会所时,东边的街头上警灯闪烁,至少有四五辆警车,呼啸着冲这边疾驰而来。 看来,这就是张幕涵呼叫来的援兵了。 张家大小姐在仙霞会所吃了这么大亏,几乎清白不保,要是不有所动作那才奇怪呢。 高飞目前可不想掺和到这件事内,抬头看了眼公路对过的公寓楼,低低的叹了口气,抢在警车停下之前,拦了辆出租车,向西去了。 从后视镜内,高飞可以看到,十数名警员大声吆喝着,冲进了仙霞会所中。 “你去哪儿?我送你过去。” 高飞对坐在身边的樱子说:“回去后好好睡一觉,就当今晚做了场噩梦,醒来后就啥事也没有了。” “嗯,谢谢你。” 樱子这时候已经变得冷静了很多,低头用眼角看着高飞,看样子想问什么问题,不过最终却说:“我在华清大厦那边住。” “哦,师傅,去华清大厦。” 高飞点了点头,又说:“最好是先在某家衣服店前停一下。” 高飞有时候,的确是个细心的男人,在送樱子回家的路上,给她里里外外的买了身衣服--这样,只要她能懂得调节好自己情绪,家人就会看不出什么不对劲了。 第1674章 厌世的情怀! 张幕涵没有回家,也没有回学校,把今晚所遭遇的一切告诉哥哥张耀明,让他看着处理一切后,就找了家酒店要了个房间。 她在等高飞,也等哥哥那边随时传来的处理结果。 惊闻自己妹妹竟然差点被无数男人祸害掉后,张耀明顿时就火冒三丈,马上就通过张家的关系,找到了市局的一位副局长,派出了大批警力,赶往了仙霞会所。 经过某些事,再加上张家长辈的约束,以及认识到张家以后即将面临的尴尬处境后,张耀明改变了许多。 尤其是在高雅被逐出高家后,他竟然成了个好孩子,按照家里的意思,乖乖去某部委当了一名小科员,整个人也变得异常谦逊,低调,还好学。 张耀明的极大改变,让人忘记了他在三年前时,可是京华最出名的纨绔之一,哪怕是在皇朝会所内,也是那样的嚣张跋扈。 为人行事与三年前形成的鲜明对比,真的让人忘记了京华高层纨绔界内还有这样一号人物--他被江湖所遗忘。 但当张幕涵今晚遭遇如此的奇耻大辱后,她的亲哥哥登时勃然大怒,咆哮中再次显露出了他纨绔本色。 越是在张家当前处境面临不妙时,张耀明越要抓主这次机会,来闹出点风波提醒某些人:张家,依然强大的存在着! 同样,张幕涵也看出了这是个机会,所以才给他打了电话,明说就要把这件事闹大,以狠狠打击某些人,来向世人宣告张家的存在。 可以肯定的是,仙霞会所能够让众多有背景的高富帅凝聚在一起,背后的力量绝对是很强大的,甚至,都不是张家所能抵抗得了的,毕竟每一个高富帅,都有可能代表一股子力量。 只要能站在绝对的有理立场上,利用这次机会,把数十股凝聚在一起的力量干翻,那么张家的威信自然会有大大的提高。 毕竟,这次事件中受到伤害的是张家大小姐,而且她也决定不顾这件事对自己的恶劣影响(毕竟差点被很多人给祸害了,这对她的清誉还是有所影响的),但为了整个张家,张幕涵决定要做出一些牺牲。 不得不说,张幕涵很有政治头脑,她的提议立马就让张家意识到这是个重新崛起的好机会了,稍纵即逝。 当然了,张幕涵(或者说是张家)也很清楚,既然仙霞会所有那么深厚的背景(甚至还牵扯到的俄罗斯人),就算她占据绝对的有理立场,可要想踩着这些势力重新站起来,绝对会遭遇她想象不到的阻力。 必须得有人帮忙。 而这个人--高飞无疑是最好的人选:就是他的阴差阳错,救下了即将落入虎口的张幕涵,他是绝对的当局者,有资格更有义务站出来,帮助张幕涵,伸张正义…… 所以,她在短信中告诉高飞,必须去某酒店,因为她发现在离开仙霞会所时,有人在暗中监视她,企图要伤害她,请高先生务必前去保护她。 无疑,张幕涵的政治智慧很高,相比起三年前来,那叫一个天翻地覆。 只是她忘记了,在江湖上摔打太多年的高飞,也不是傻瓜。 但高飞还是按照她所说的去了,因为他觉得,铲除仙霞会所这样一个丑陋的存在,是每一个有良知的华夏公民应尽的义务…… 当然了,他也不是那种白白被人利用的人。 从三年前的一无所有,到现在的身价上亿,已经足以证明高先生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 按照张幕涵在短信中的指点,高飞来到了某家酒店的721房间门前,刚要抬手敲门,房门就开了。 然后,一股子醉人的清香气息,就迅速拨动了管着高先生嗅觉的那根心弦。 接着发出共鸣的,则是他的视觉心弦:房门后,站着一个秀发湿漉漉,全身只裹着一条白色浴巾,浑圆雪白的肩头,与纤巧迷人的雪足上下相互辉映,铁铁的让任何男人看到她后,会蓦然一呆。 高先生不想成为男人中的另类,相比起出类拔萃来说,他更希望自己现在是个不被人注意的平庸者,那样就不会有太多麻烦了,所以他就呆住了,看着出水芙蓉般的张幕涵。 “你来了,进来吧。” 就像是世界上最温柔的妻子那样,张幕涵柔柔的一笑,等高飞走进房间后,关上了房门。 客房内的案几上,已经摆上了几盘精致的小菜,还有一瓶红酒,一盒香烟。 “坐。” 张幕涵抬手做出个请的姿势后,就像岛国女人那样,半跪在了高飞对面一个早就准备好的沙发垫子上,拿起红酒,在两个高脚玻璃杯内倒上了酒。 高飞今晚已经喝的不少了,甚至都喝大了,只是在误入仙霞会所的后院,碰到张幕涵后才清醒了一些,所以他一点也不愿意喝酒了。 不过美人如画,素手端起高脚杯,双眸全是脉脉含情的意思,他实在不忍心拒绝,点了点头接过酒杯,与张幕涵轻轻碰了下后,浅浅的抿了一口,就放下了。 “怎么,这酒的味道不好么?” 张幕涵美目流转,模样温柔的要死。 “不是酒的味道不好,是我觉得一杯红就想驱使我、利用我做什么,未免也太便宜了点。” 高飞笑了笑,斜斜的躺在沙发上,双脚也毫无风度的搁在了案几上,鞋尖距离张幕涵的酥雄,最多只有几厘米,态度可谓是恶劣到了极点。 张幕涵却不为所动,就像没看到那样,只是再次柔柔的一笑:“呵呵,高飞,你这是怎么说呢,我怎么会驱使、利用你了呢?我请你来,最主要的就是要感谢你,请你暂时保护--” 高飞抬手,打断了她的话:“行了,张大小姐,咱们也不是认识一天半天的了,有必要耍这些小心计吗?我在接到你短信时,就知道你想做什么了。” “没有谁跟踪你,也没谁敢在张家做出反应后,还不知死活的跟踪你,你把我约这边来,就是想利用我,帮你来对抗仙霞会所,为张家借用这件事捞到足够的好处。” 高飞张嘴,打了个哈欠,闭上眼喃喃的说:“真有些困了呢。” 张幕涵沉默。 她当然不会以为高飞看不出她是想怎么做,但她必须得这样做,因为这是张家当前唯一的机会。 看着发出均匀的呼吸,好像睡着了那样的高飞,张幕涵幽幽的叹了口气,端着酒杯轻声说道:“不管是感谢也好,还是利用也罢,我能拿得出的酬谢,不仅仅是这杯红酒,还有--我自己。” 眯着眼的高飞,眼角微微跳了一下,却没有睁开,好像真睡着了,眼皮跳只是睡梦中的无意动作那样。 “我知道你身边有很多比我都优秀的女人,而且因为那个原因,你可能早就厌恶了跟新的女人来往。还有,我更知道你现在有太多的麻烦,但我还是得这样做,因为除了你之外,没有谁能帮我们。” 张幕涵说着站立起来。 她在站起来时,纤巧的腰肢优美的扭了几下,雪白的浴巾缓缓飘落在了脚下,露出了一具健康迷人的身躯,还微微的泛着粉红色,轻轻的颤着:“希望你别拒绝,这是我唯一能拿得出的代价了。” 高飞还是没有任何反应,鼻息微微发出了轻鼾声。 这次,他是真睡着了,不是装的。 高飞睡着,倒不是说故意无视于张幕涵,而是因为他实在是太累了。 心累吧? 见到杜子康出现在王晨房间内,再加上眼镜直言要退隐江湖后,高飞也有了从没有过的累,心累,甚至都已经对当前的生活深恶痛绝,也有了退隐的想法。 当一个本身越来越强大的人,对金钱、权利、美人、美酒都产生一定的反感,不想再参与这现实、残酷、人们之间尔虞我诈的交往中后,那么面对主动要投怀送抱的张幕涵无动于衷,也就很正常了。 就像是波斯猫那样,张幕涵慢慢跪在了沙发前,依偎在了他的怀中,能明显听出他好像很衰老的心脏,好像每隔一个多世纪,才会缓慢的跳一下。 天蓝色窗帘的外面,夜色越来越深,潮气受冷后慢慢形成了露珠,在一片树叶上滚动了几下,随风飘落了下来,就像是泪水。 王晨的泪水。 她仍旧穿着那身彰显她小女人的可爱家居服,不着丝袜的雪足搁在沙发的另一边,看起来很娇媚,异样的魅力。 屋子里,或许还残留着杜子康的气息,尽管他已经走了很久。 从在谭家饭馆门前,让眼镜走开的那一刻开始,王晨就知道她可能做错了:她撵走眼镜,只是愤怒于刘小龙殴打杜子康,同时也觉得高飞的朋友们,为什么在做事时,从不站在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这种被无视的愤怒,使王晨在那一刻才会那样做。 可随后,她就后悔了,到现在都后悔。 但有些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无法收回,她只能不知所措的被动接受着杜子康的追求。 高飞在看到她身穿家居服,端着一盘青菜从厨房里走出来使,肯定会以为她在招待杜子康--但谁能相信,就在她自己做饭时,杜子康去了她的住处罢了。 她当时不好拒绝杜子康,只是满怀歉意的让他稍后,准备把饭菜搞定后再去卧室换衣服的,但就在杜子康含笑答应了没有半分钟,高飞就出现在了门前。 王晨已经跟高飞分别一年多了。 在俩人闹过矛盾后,王晨曾经想过无数次俩人再相见的场面,却从没有想过会是今晚这样。 高飞转身离开,盘子落在地上的同时,王晨就知道她跟高飞已经彻底的完了,哪怕是她马上追出去跟他解释,高飞也不会听的。 高飞走后,王晨就把杜子康当作了透明人,坐在沙发上发呆,直到累了躺下来。 她不知道杜子康啥时候走的,只是在委屈的泪水仿佛要流干时,忽然想到了什么,从沙发上一跃而起。 第1675章 昨日重现! 王晨做错事,是从撵走眼镜的那一刻开始。 那么,她想为曾经的冲动买单,重新找到她以为的幸福,是不是得从眼镜开始呢? 对,就是这样。 经过一年多的接触,王晨已经彻底了解了眼镜,知道这个漠视生命的杀手对她,有了一种近乎于兄妹的感情。 她也是这样对待眼镜的。 现在当妹妹的终于项想明白了什么,那么当哥哥的自然得站出来,帮她才对。 王晨才不管现在已经是深夜几点了,快速从沙发上跳起来后,就赤着脚开门来到了对面门前,也没按门铃,屈手在上面轻轻敲了起来。 她知道,眼镜是那种哪怕是在睡梦中都会睁着一只眼的人,警惕性是相当的高,没理由听不到她的敲门声。 甚至王晨敢肯定,在她打开自己房门时,眼镜就已经听到了。 只是她敲了几下,等了足有三分钟,眼镜也没有来开门。 “难道,他今晚没有回来住?” 王晨有些失望,也有些不甘,再次抬手敲了几下。 还是没有动静。 她颓然的放下手,转身正准备走回自己房间内时,却听到背后传来一声‘吱呀’的开门声。 王晨大喜,霍然转身,脱口说道:“你这次怎么--你、你是谁?” 眼镜的房门倒是开了,不过站在门前的却不是他本人,而是个身材高大,很漂亮的欧美女郎,穿着黑色睡袍,果露出来的雪白左肩上,还有几个轻轻的牙印。 “我是伊妹儿,王晨,去年时,咱们在法国巴黎见过面。那一次,就是你遭到了杀手的当街追杀,我是那起案件的直接经手人。” 伊妹儿启齿一笑时,整洁的白牙在走廊声控灯下,闪着健康的光泽。 “伊妹儿?” 王晨一愣,随即明白了过来,小脸上马上浮现出欢快的神色:“啊,原来你就是伊妹儿呀,你终于来华夏找他了,真好!” 去年王晨在巴黎时遇刺,那一幕可是她到死都不会忘记的惊恐一幕,不过同时也成全了眼镜:这家伙,竟然与办案的女警眉来眼去上了,而且还是认真的,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那时候,眼镜可是在王晨身边,寸步不离的,她当然知道这些事。 所以现在听伊妹儿表明她就是那个女警后,王晨是真心的感到为眼镜高兴:“太好了!你什么时候来华夏的,眼镜为什么没有告诉我?他呢,能不能让他出来?我们得为你的到来喝几杯,为你接风才对!” “他已经睡着了,他今晚喝的已经够多了。” 伊妹儿仍旧站在门前,没有请王晨进去坐坐的意思。 “他睡着了?” 王晨笑了下,张嘴正要说什么时,笑容却猛地凝固在了脸上。 一下子,她明白了什么:眼镜,根本不想再见到她了。 伊妹儿的眼里,也浮上了抱歉之色,抬手递过来一个信奉:“王小姐,这是眼镜在休息前,委托我转交给你的,他说幸不辱使命,替你查到了这些东西。请收好。” 王晨神色木然的接过了那个信奉后,伊妹儿抱歉的笑着,关上了房门:“王小姐,晚安。” “晚安。” 望着紧闭的房门,愣了足有五分钟感到双脚冰凉后,王晨才轻轻点了点头,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内。 信封里,是一些资料,关于一个叫‘苏北山’的死人资料。 这些资料或许不是什么绝密玩意,但正因为这样,要想从海量的资料中找到它,才会耗时眼镜太多的时间。 这份资料,关系到了王晨要打击沈银冰的计划。 王晨为什么要打击沈银冰? 那自然是因为在高飞心中,她的地位要比王晨这个正牌妻子要重许多。 女人该有的嫉妒,还有愤恨,才导致王晨要不顾一切的去打击她,也有足够的打击理由--你要是王晨,在法国巴黎街头上被沈银冰派去的人刺杀,你会不愤怒吗? 可是现在,高飞已经真正的离开了她,还有眼镜。 王晨还有必要再打击沈银冰吗? 哪怕是那个阴狠毒辣的女人,曾经试图刺杀过她。 看着那厚厚的一叠资料,看着上面那个早就死了的老男人照片,王晨笑了,是冷笑。 冷笑,无言。 她已经做出了什么决定。 她不能就因为高飞的离开,而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怨妇。 她--王晨,本来是该很幸福的小女人,跟高飞生活在一起。 当下落到这一步,都是因为那个叫沈银冰的女人! 那个女人,破坏了她的幸福婚姻,还在巴黎街头上刺杀她,她有什么理由,就这样算了? 势不两立,不死不休,或许才是王晨在想起沈银冰时,所有的感觉。 王晨冷笑着,把资料随手仍在了案几上。 一张淡蓝色的信纸,却从资料最下面飘落在了地板上,她的双足前。 蓝白相应,很是惹眼。 王晨愣了下,弯腰伸手拣起了那张信纸。 信纸上,用英文写了一行字,翻译成汉语就是:昨日重现。 昨日重现,可以算是个成语,也可以算是首歌曲。 《昨日重现》,是一首来自于美国卡朋特兄妹的经典老歌,歌词大意是这样的:年少时我喜欢听着收音机,等候我喜欢的歌曲轻轻响起。 我独自为它伴唱,让我感到欢喜,所有美妙回忆,清晰向我袭击,一些确实让我哭泣就像以前那样,这是昨日重现啊。 呆呆望着这四个字,王晨慢慢那起了手机,搜到了这首老歌。 当满怀对以往岁月的留恋,淡淡忧伤却又在温柔中扣开人的记忆之门时,此前某些美好的从前,就像放电影那样,从王晨脑海中缓缓走过:她第一次认识高飞,是在单位门口的路边。 在看到高飞的第一眼时,王晨最大的感觉就是:这个人明明比我大不了多少,可他的眼神中,为什么却包涵了太多的沧桑,仿佛已经历经了几个轮回。 她想到了高飞委婉拒绝,想到了方小艇在离开冀南时,执意要留下来,去了凤山开发区任招商局局长,就为了他在那儿有投资。 有他投资的地方,就会有他--随后的一切,都按照王晨最希望看到的,发生,实现。 虽说她嫁入高家,是陈果果那个魔女乱点鸳鸯谱的结果,但不可否认的是,高飞回来后,真把她当作了妻子,真想跟她过一生的。 那么,如此的大好局面,是怎么丧失殆尽,最终俩人闹到了这么僵硬的地步? 诚然,沈银冰在法国刺杀她,高飞却不为她‘主持公道’,这是王晨最无法忍受的,但后来呢? 后来俩人渐行渐远,她就没有责任了吗? 听着忧伤的《昨日重现》,回想着那些或美好甜蜜,或苦恼悲伤的过去,王晨终于慢慢明白了眼镜,为什么要写这四个字了。 《昨日重现》这首歌,其实还可以翻译成另外一个名字《昨日重来》。 或许,王晨只要能彻底理解眼镜对她的一番苦心,放弃某些东西,就能真的昨日重来,但解红颜却再也不愿意看到重来的机会。 可能是她也不想重来了,就像是高飞那样,她已经感到了太多,也太沉重的累。 解决累的方式有很多种,去死--无疑是最为干脆利索的一种,带着无言的悲壮,不管身在何处,又是面对什么人。 所以,当清晨的露珠从草叶上滚落,那个三年前是那样纯真、纯洁、当前无论身体还是眼眸流转瞬间流露出来的绝代风华气质,丝毫不输给自己的女人出现在自己面前后,解红颜只是淡淡的笑了下:“没想到,会是你。” “这个世界上,总是会有很多让人意料不到的事,就像我从没有想过,我会有着特殊的修罗体质那样。”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坐在了她面前的沙发上,上下打量着她。 当一个人把生死置之度外后,无论面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会有丝毫惧怕,就像当前的解红颜那样,坦然面对沈银冰的目光,没有丁点躲避的意思。 “唉,我真希望,等我到了你这个年龄时,仍然能像你这样,保持着让我都心动的容颜。” 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接着说:“当然了,前提是我得活到你这么大。” 解红颜只是笑,很温柔的笑,却没有说什么。 沈银冰那起案几上的茶壶,给俩人慢慢倒了一杯茶,端起来轻轻抿了口说:“你知道不知道,他身边众多女人中,谁的命运最好?” 解红颜不知道沈银冰为什么会问她这个问题,也不想去费脑子考虑,只是想了想才说:“是陈果果吧。嗯,肯定是她。她能改邪归正,又要很快当母亲了,那么她的命运肯定是最好的。” “不是。” “不是?那是谁?” “红姐死后,我才知道他们两个早就有了那种关系。她死时,或许是很安祥的,也被他终生牢记,就像为他死在皇朝会所的穆天涯那样,但她们两个都算不上好命运。” 沈银冰却是答非所问:“秦紫阳呢?她给他生了个儿子,现在却是叶心伤的妻子,这更算不上。美国的妮儿?呵呵,她现在一年见不了他一面,比死了也强不了哪儿去。地下楼兰的莫邪征东吗?只是个从小就泡在苦水里的可怜孩子罢了……” 把跟高飞所有有关的女人,全部梳理了一遍后,沈银冰才叹了口气:“唉,其实命运最好的,是秦城城,那个我们这些人之间,看起来最不起眼的女人命运,才是最好的,也是他最用心对待的一个。可她,压根就没有为他付出过什么。” “你觉得,这公平吗?” 沈银冰问解红颜。 “存在,发生,就有事物的道理,跟公平无关的。” 解红颜仍旧笑着,说:“对我这个快要死得人,更没有任何关系。沈银冰,我只是好奇,你为什么要阻止1973带走我?” “因为我现在很强大,闲的很无聊,想找点事做。” 沈银冰忽闪了一下她那双明亮的眸子:“我这样说,你信不信?” 第1676章 打赌他会不会来! “不信。” 解红颜拿起茶杯,姿势很优雅的轻轻抿了一口。 “为什么不信?” 沈银冰问。 “你还没有那样无聊,无论你有多么的强大。” 解红颜很干脆的回答。 “呵呵,你倒是很了解我的。” 沈银冰呵呵一笑后,笑容慢慢的收敛,淡淡的说:“你还记不记得,在黄河岸边时,我曾经给你发了一张请柬?” “你要是说要跟高雅在十月一号,在稻花香大酒店要结婚的请柬?” 解红颜有些奇怪的问:“你把我截留下来,就为了让我参加你的婚礼?” “我说过的话,就必须得算数,任何人都不能干涉,改变,哪怕是什么1973。” 沈银冰在说这句话时的语气不高,却带着无比的自信,还有霸气:“我既然做不了那个命运最好的人,那么做个最糟糕的貌似也不错了。” “唉,有必要这样做吗?我知道你们其实相互在乎着,却偏偏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断的相互伤害着。” 解红颜沉默很久,才摇了摇头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在举行跟高雅的婚礼时,不但要邀请我去参加,还会邀请高飞,对不对?” “他是必不可少的观礼嘉宾。” 沈银冰又端起了茶杯,说道:“天快亮了,你也早点休息吧,这两天好好休息,我可不想你到时候很憔悴的出席我的婚礼,那样会让我感到很没面子的。” 解红颜没有说话,但在沈银冰走到房门口时,却忽然问道:“你觉得,他会来参加你的婚礼吗?” 沈银冰的脚步停顿,缓缓转身看着她,笑颜如花:“你说呢?” “他不会来的。” 解红颜轻轻摇了摇头,轻声说:“我相信,到现在为止,你还没有给他发请柬。因为你想在你跟高雅结婚的前夕,再给他。但你却不知道,我在离开方家村时,就已经把你给我的那张请柬,委托别人交给他了。” 解红颜猜的不错,沈银冰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给高飞撒请柬。 高先生做为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自然得参加她的婚礼,是肯定的,必须的,不容置疑--如果高飞不来,那么沈总精心准备的这场婚礼,将没有任何的意义。 意义,是什么? 当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到了极点,却也恨到了极点后,那么让他因她而开心,因她而痛苦,好像就已经成为了她生命中的全部。 高飞现在应该很开心:家有万贯家财,身边美女如云,子嗣众多,听说在河底古墓中,又很好运的解开了烈阳蛊之毒。 可惜高飞所开心的这一切,不但跟沈银冰无关,反而会因为她最好消失而更盛。 所以,这绝不是沈银冰想看到的。 想让那个人永远的记住自己,生生世世的无法忘记,那就记住她给予他的痛苦吧。 给他永世都无法磨灭的痛苦,被他恨到天荒地老,也总比被慢慢忘记,唯有在牙齿掉光时才会想到曾经的一切,而生起淡淡的惆怅要好得多。 世界上,还有强大过烈阳蛊给人带来的痛苦吗? 好像没有了。 但烈阳蛊现在都已经被高飞解决了,还有什么样的痛苦,才能让他永世铭记在心? 那个人,历经那么多风浪后,好像也已经把遭遇到的磨难,当作了一种人生阅历的享受了吧? 那好,沈银冰决定再让他痛痛快快的‘享受’一次! 跟高雅结婚,成为高雅的女人,这绝对是给高飞最最最大的痛苦打击--高飞之所以会无限痛苦下去,那么就是因为他知道她深深的爱着他,却因为要他痛苦就固执的嫁给了别人,他那个最不成器的兄弟。 如果沈银冰真的嫁给高雅,尤其是突然接到他们要结婚的请柬后,会是一种怎么样的感受……沈银冰只要想想,就会开心的想放声歌唱。 但也有她最担心的问题,那就是高飞不在她的结婚现场。 如果高飞不在她的结婚现场,看不到她跟高雅在婚礼上恩爱的样子,那她这个精心设定的报复计划,最多只能算是成功了一半,而她所渴望的效果,更会大大折扣。 甚至,她完全没有了跟高雅举办婚礼的必要--如果不能亲眼看到那个男人的痛苦,那有什么意义呢? 正所谓耳闻不如亲眼所见,就算日后沈银冰听说高先生因此而痛苦,痛不欲生,可那有什么屁用? 就像是男人跟女人做那种事那样,她所渴望的,只是那极短时间内的欢愉,高、潮罢了! 所以,高飞必须得亲临她的结婚现场,看到她是如何跟高雅这个他最看不起的人恩爱的! 而且高雅对此,也有着近乎变态般的兴奋,不但没反对沈银冰的整个计划,反而建议了很多‘不足之处’。 相比起沈银冰来说,高雅是真的恨死了高飞。 沈银冰坚信,如果有让高雅与高飞同归于尽的机会,高雅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将死亡的意义诠释到无比的完美。 其实沈银冰搞不懂高雅为什么会那样恨高飞,但她从来不去问,只要这个人能伙同她一起,给高飞致命的痛苦,那就已经足够了! 记得在小时候,沈银冰最盼望的就是过年了。 因为父亲告诉她,等过年的除夕之夜,她母亲就会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回家来看她,于是只要进了腊月,她就会掰着手指头数算,还有几天才回到除夕之夜。 那种度日如年,哦,不是度时如年的感觉,到底有多久没有品尝到了? 其实,有希望的煎熬,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现在她又有了那种感觉。 再过四十八小时,就是她跟高雅大喜的日子,她在惬意的享受每一分钟的煎熬,幻想那最伟大的一刻到来。 她不在乎别人说她什么,什么变太啊,恶毒啊啥的,那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就像个玩游戏的人,高飞等很多人,甚至包括她自己,都是游戏中的人物,人物的命运都在她的掌控之中,是幸福,还是痛苦。 高飞必须来,要不然这一切都没有了意义。 为了让高飞必须来,沈银冰决定在她结婚前夕,让高飞收到请柬--那样,高飞就没有太多时间去考虑什么,只会做出本能的反应,那就是立马赶来参加她的婚礼! 整个计划,沈银冰已经在私下里‘演练’了好多遍。 目前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也就是恭候国庆节的到来了。 可现在解红颜却税,她已经委托别人,把沈银冰给她的那张请柬,交给了高飞。 这样一来,高飞就已经算是提前知道了沈银冰要跟高雅结婚,实际上是为了报复他的想法,提前两天去思考,并决定到底该怎么做。 解红颜的做法,无疑是破坏了沈银冰的计划,给高飞能不能来增加了一些变数。 沈银冰看着解红颜,双眸微微眯起,已经含有了让人心悸的杀意。 现在的沈银冰,已经历经数次生死,手中更掌控着太多人的生死,所以养成这种上、位者的骇人气质,也是很自然的了。 但解红颜却毫不畏惧,毕竟她已经把自己当作是个死人了,沈银冰用杀气来威胁她,就像是有人威胁鱼儿,要把它扔进水里去那样。 她不畏惧,也不在意,只是轻轻一笑:“沈总,我知道你在给我请柬时,就算准我不会把请柬交给高飞,因为那时候他身中烈阳蛊,我的确不能用这件事再给他增加麻烦。但让我很开心的是,我给他了,让他提前知道了。” 沈银冰望着解红颜,慢慢的笑了:“那又怎么样?反正他早晚要知道,早晚要收到我的请柬。” 解红颜没有接着她的话题谈下去,只是说:“沈总,我想跟你打个赌。” “打赌?” 沈银冰双眸中寒光一闪,似笑非笑的样子:“你是在赌,高飞不会来参加我的婚礼?” 解红颜端起茶杯,却没喝,只是看着茶水,慢悠悠的说:“如果我是他的话,我就不会来参加你的婚礼。虽说不来参加你的婚礼,依旧无法改变你的某些可怜做法,可终究是眼不见,心不烦。高飞是那样聪明的一个人,我想他肯定会考虑到这一点的。” “你说我可怜?” 沈银冰淡然一笑,说:“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做就是自暴自弃,因为得不到,所以就可怜?” 解红颜没有说话,喝茶。 沈银冰淡淡的说:“不管我是可怜,还是可悲,都已经无法改变某个结果。在我从河底古墓中走出来的那一刻起时,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解红颜没有理睬沈银冰的话,慢条斯理的放下茶杯,说:“夜深了,你该去休息了。” “呵呵,好像你是这儿的主人那样。” 沈银冰笑了,说道:“好吧,这个赌,我应了。我赌高飞一定会来。” 解红颜笑了笑,没说话。 “他一定会来的,因为我要让他知道你在我手中。” 沈银冰,转身走出了房间,在关上房门的时候,她说道:“解红颜,我有一些手下,来自非洲的某个原始土著部落。那个落后的部落中有个风俗,那就是在有新人成家的典礼上,新娘会去别处找一个女人,在婚礼上杀死,用你想象不到的方式。他们称这种仪式,叫做‘祭婚’。” “祭婚时所用的女人越漂亮,就代表着新娘以后会越幸福。解红颜,你是一个非常非常漂亮的女人,不是吗?呵呵,我真不敢想象那些人,得残忍到什么程度,才会在女人手腕、脚腕处割开一道口子,用嘴巴吹起来--把女人吹成一个胖乎乎,超可爱的圆球,然后再蒸熟了。” 沈银冰回头看了解红颜一眼,脸上带着笑容。 那笑容,是那样的纯真,美丽,却让解红颜猛地打了个激灵。 “哈,哈哈!” 沈银冰银铃般的笑声,从门外传来,带着得意,听在解红颜耳朵里,却是深夜厉鬼嚎哭般那样可怕。 第1677章 楼兰,伤心女人的圣地! 沈银冰邀请解红颜去参加婚礼,不是让她去当什么嘉宾,而是把她当作一个牺牲品--不管高飞会不会去参加婚礼,她都会被成为祭婚的牺牲品! 高飞来,看到这一幕后,会是什么感觉? 他不来,听说这件事后,又会是怎样的痛苦? 可以肯定的是,沈银冰绝对会在邀请高飞来参加婚礼时,把她所面临的命运告诉他。 那样一来,高飞只能来。 所以说解红颜跟人家沈银冰打赌,赌高飞会不会来--婚礼还没有开始,高飞就输了。 他绝对会来。 解红颜为了他,都甘心赴死,他也有什么理由,在得知她目前的处境后,不会来呢? 他来了后,能不能阻止沈银冰的疯狂,救下解红颜? 解红颜觉得,高飞做不到,因为沈银冰刚才自己都说了,她为这次婚礼已经做了太多的准备,其中就包括该怎么防止高飞阻止解红颜成为祭婚牺牲品。 在本该一派喜气洋洋的婚礼上,当着来自各方的嘉宾,把一个如解红颜这样风华绝代的女人,活着就在她手腕、脚腕上割上口子,然后再吹起来,让她好像绸缎般的皮肤与血肉相隔离…… 这,绝对是异常残忍的,天理难容的,势必会让所有参与婚礼,所有听闻这个祭婚的文明人咬牙切齿。 可对某些人来说却不是这样,而是觉得非常神圣,比方来自非洲那个原始土著部落中主持婚礼的,类似于巫婆的人。 相信沈银冰绝对会把这些,推到那些巫婆身上,并坚称她自己不知道怎么回事,而且当场也会吓个半死。 没有谁能阻止。 沈银冰既然决定这个样做了,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应对包括1973在内的所有势力。 这个女人,为了报复高飞,疯了。 疯了! 沈银冰的笑声远去很久了,解红颜还在发呆,也感觉手脚发软。 她被吓坏了。 解红颜自己也知道,她彻头彻尾的仿佛就是个悲剧人物,在第一次遇到高飞之前的那些事就不说了,单说她差点被当作‘七仙迎客’的花魁,被少爷制成标本这件事吧,普通人哪有这样的‘机缘’? 好不容易才躲过一劫,历经千辛万苦的,结果1973又出现了,迫使她为了高飞准备自我牺牲时,却又被沈银冰抢到了手,让她成为祭婚的牺牲品。 解红颜不怕死。 却怕那样的死去。 她搞不懂,她上辈子到底是做了个什么孽,这辈子才会遭受这么多的磨难! 她是这样的漂亮,风华绝代,可这有什么用呢? 解红颜当前最大的希望,可能就是死,像很多‘正常人’那样的死去! 自杀,是很多人逃避痛苦的最佳,也是最无奈的选择。 解红颜呆了多久,泪水就静静流淌了多久。 她在为她悲哀的命运哭泣。 她本来就是个无辜的女人,从来没有主动去做过任何一件坏事,可上天为什么就这样折磨她? 她忽然想到了沈银冰所说的那件事:谁才是高飞身边最幸福的女人。 沈银冰说是秦城城时,解红颜内心还是有些不屑的。 但现在她才知道,手提包没说错:高飞众多红颜知己中,出身最为平凡的秦城城,才是最幸福的女人。 听说,她现在地下楼兰是一个私塾的先生,穿着飘逸潇洒的儒衫,每天面对一张张纯真的孩子笑脸,再也不用为尘世中那些苦难所干扰。 地下楼兰,对解红颜来说,就是神话故事中的空中楼阁,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解红颜多想,她当前这一切都只是个噩梦,等她醒来后,才发现她是趴在地下楼兰私塾中的课桌上,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着那些正在凝神写大字的幼童们--在发呆半晌后,就会轻轻的松了口气,抬起头来时,发现课桌上放着学生们为她准备的一杯清茶。 地下楼兰。 伤心女人最最渴望的圣地! 可惜,这一切不是梦,而是现实,秦城城所在的地下楼兰,是去解红颜无法想象的另外一个世界。 很远很远的地方,好像传来了鸡叫的声音,晨曦的曙光,也从窗帘缝隙内透了进来,把解红颜从发呆中拉了出来。 有鸡叫声,就证明当前是在郊区,或者是在乡下。 很多上了年纪的人说,在夜幕降临后,就是阎王统治的时间了,但当鸡鸣声响起后,阎王爷就会立即撤出阳间,回到他的阴间。 鸡鸣,代表着新的一天就要开始,代表着朝阳,代表着勃勃生机的花儿要盛开。 鸡鸣声响起,新的一切要开始了,可却是解红颜要永远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 “死了后,我一定去地下楼兰,一定!” 解红颜喃喃的说着,嘴角慢慢绽放出一个异常美丽的笑容,还有凄惨。 她伸手,去拿茶杯。 茶杯来自景德镇,白瓷的。 有人说,瓷片是锋利的,比刀子还要锋利,在割开手腕动脉时。 解红颜不相信,所以她要亲自验证一下,用碎了的瓷片,隔断她手腕的动脉。 这,就是传说中的割腕自杀吗? 血流尽了才死,总比上吊跳河要好很多吧? 解红颜心里这样想着,去拿茶杯的右手却停住了--哦,不是停住,是她根本没有动! 她的右手,竟然伸不出去,一点力气都没有! 沈银冰早就想到我要自杀了,所以才会在茶水中下了手脚! 猛地,解红颜明白了。 可明白了又有什么用? 世界上有很多悲惨的事儿,你明白了却不能证明你能阻止悲剧的发生,就像当前的解红颜这样! “沈--银冰!你、你好狠!” 解红颜勉强吐出这几个字,眼前一黑,彻底陷进了空洞的黑暗中。 她昏过去了。 她希望自己是死了。 因为死亡这时候看起来要比昏死过去,要幸福太多倍。 黑暗中,她在挣扎,在哭泣,在凄厉的呐喊,像上天抗议为什么要给她这样悲惨的命运!? “你现在最想的是什么?” 忽然间,有个声音在无边的黑暗中响起。 这个声音距离解红颜很近,应该就在她耳边,也很苍老,却带着浓浓的慈爱,就像已经来到耄耋之年的老人,看到同样华发早生的女儿那样。 黑暗中,解红颜看不到这个苍老声音的主人,却能从中感受到从没有感受过的安祥,狂躁、恐惧的心,瞬间就平静了下来,说出了她当前最想的事儿:“我想去死,很正常的死亡。” “唉,可怜的孩子。” 那个苍老的声音轻轻叹了口气,温和的说道:“除了去死呢?” “除了去死?” 解红颜好像想了很久,她是在寻找这个声音的主人,只是无论她怎么找,都只能看到无边的黑暗。 不过她却明显能感觉到,那个人就在她身边,很近,正目光慈祥的看着她。 “我想--想去地下楼兰,像秦城城那样。听高飞说起过很多次了,那儿很美,没有这个世界上的丑陋,没有黑暗。” 解红颜说出了除了去死之后的最大心愿。 然后,她就听到那个声音说:“孩子,好好睡一觉吧。等你醒来后,你已经在地下楼兰了。唉,孩子,你受的苦太多了,为了那个人。所以,他也得付出一定的代价,必须的。” 黑暗中,那个解红颜看不到的慈祥老人,好像用手莫了莫她的发丝。 然后,解红颜就像在父亲的抚摩下安睡过去的孩子那样,鼻息沉稳的睡了过去。 很香甜,没有噩梦,只有闪耀着迷人星辰的黑暗,就像窗外黎明前最黑暗的那一刻。 黑暗再长,也有天亮的时候,就像有花开就有花谢那样。 天亮了,高飞睁开了眼睛。 然后他就看到了张幕涵。 浓密乌黑的秀发垂下来,遮住了张幕涵半截脸,却让她显得越发清秀,那具发育已经完全成熟的躯体,寸缕不存,像婴儿那样卷缩着身子,依偎在他怀中,耳朵倾听着他的心跳,双膝斜斜的跪在地毯上。 向后伸出的那双绝美秀足,可爱更让男人怜惜的微蜷着,好像卧蚕般的脚趾上的指甲上,闪着与她纯洁睡姿截然不同的妖媚。 他就这样睡了一宿。 她就这样睡了一宿。 他没有感觉到累,哪怕是丝毫的,毕竟被一个大人压了一个晚上。 她没有感觉不得劲,哪怕是一点点,毕竟人类不怎么适合跪着睡觉。 可他们两个人,在昨晚睡得都很香甜,好像对方根本不存在,也好像对方本来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那样。 高飞看着张幕涵,看着她慢慢睁开了眼睛。 “早就醒了?” 张幕涵问,却没有动,就像新婚的妻子洞房花烛夜醒来后,问看着她发呆的丈夫。 “刚醒来。” 高飞回答的语气很平静,就像他本该这样回答才对。 “谢谢你。” 张幕涵又说。 “谢谢我没有赶你走?因为我要为这个晚上,付出必须的代价。” 高飞抿了下嘴角,淡淡的说:“还是谢谢我,没有你所意料的那样,跟你收取一定的劳务费?” “如果你现在想收取,我没有任何的意见。在我穿上衣服,走出这个房间之前,我就始终是你的,无论你对我做什么,无论你让我怎么做。” 张幕涵慢慢的抬起头,抬手把遮住脸庞的秀发,拢到了脑后。 随着她这个很自然的动作,有些东西立即配合着,释放出绝美女人对男人致命的美丽风姿,也让男人本来很自然的晨、勃现象,更加的敏敢。 张幕涵仿佛察觉出了高飞身体的变化,眉梢浮上一抹恶作剧的样子,左手好像很无意的要在高飞那个地方拂一下时,却看到了高飞的目光。 高飞看着他的眼神,有些冷,也好像有些讥讽。 张幕涵的动作立即僵住,慢慢缩了回来,很自然的样子站起来,转身给高飞一个优美弧线的后背,双手抱着膀子侧脸笑道:“我去洗澡,一起呀?” 高飞没有理她,做起来双手用力在脸上搓了下。 第1678章 那是个骄傲的男人! 张幕涵换上衣服走出卧室上,有人敲响了房门。 “我去开门。” 就像温柔的妻子那样,张幕涵冲坐在沙发上,拿着手机发信息的高飞说了句,快步走向了门口。 张幕涵知道来者是谁,因为这是她安排好的。 她在开门的瞬间,眼角向后面扫了一眼才发现,高飞根本没有抬头,依旧在那儿摆弄着手机:他根本就没有打算起来开门。 或者说,他早就算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就懒得有所动作了。 唉,这个男人原来是这样的骄傲--张幕涵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有了种说不出的失落。 随着张家老爷子的那次病危,第二代,第三代中没有杰出人物的张家,一下子就陷进了某种危机,地位在京华,甚至在整个华夏,都有了明显的下降。 人走茶凉,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万幸的是,张家老爷子熬了过来,总算是稳住了张家这艘在波涛中晃荡的大船。 但他的这次生命危机,却是整个张系的危机,所有人都意识到:一旦老爷子不在了,那么地位、荣耀也会渐渐的随之而去! 张家的后辈,必须得强大起来,抢在老爷子驾鹤西归之前,最起码也得在当前展现出极为强悍的一面,或者找一个强大的盟友。 无疑,高飞背后的高家,就是张家最看好的盟友。 该怎么成为盟友? 这就是张家当前需要考虑的问题,张家的核心层曾经密议过,为了成为高家的盟友,为张家后辈成长起来争取更多的时间,最有效的方式,肯定是联谊。 政治联姻,总是备受豪门大族最为青睐的结盟方式。 但很可惜的是,张家有张幕涵这个绝对出色的女人,而高家却没有适合她的男人……既然无法跟高家嫡系联姻,那么张幕涵成为高家子弟的女人(或者干脆说是青人),就是唯一可行的方式了。 这委屈了张大小姐,但为了整个张家,张幕涵肯定会这样做。 她所缺的就是一个机会。 天可怜见吗? 机会昨晚出现了,在张幕涵最为惊恐的时候,高飞阴差阳错的出现在了她面前。 当张幕涵逃出仙霞会所后院后,马上就意识到这是唯一的一次机会了,并迅速做出了对张家有利的反应:在明知道仙霞会所原来有那么复杂的背景后,张耀明亲自出马,站在道义的高度上,与那些人硬碰硬! 从张耀明跟随市局警员冲进仙霞会所的那一刻,张幕涵的计划就成功了,成功把张家与高家联系到了一起,一起共同抗衡那股子力量。 仙霞会所再大的能量,也无法阻挡高家、张家的合力一机,这是肯定的。 张家,将会籍此机会,将会态度强横的,告诉所有开始蔑视张家的人:张家没有没落,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 至于把高飞约到酒店中来,张幕涵以身相许--不用去在意什么名份,则是对这种联盟的最佳保障。 张幕涵很清楚这些,因为这本身就是她亲手策划的。 高飞也应该很清楚这些吧? 要不然他对她的态度,也不会这样冷淡。 毕竟没有谁愿意被人利用的,尤其是在刚帮了这个人后。 但高飞却没有趁着张幕涵睡着时走人,这就表明了他的态度:他给她一个机会。 高飞为什么要给张幕涵一个‘狐假虎威’的机会? 张幕涵很清楚,高飞也很清楚,很清楚的,或许还有陈果果。 但高飞却没有趁这个机会,占有了张幕涵,这只能说明他相当骄傲,跟她机会,就是一种施舍罢了。 一个骄傲的男人,又怎么可能会给他早就算好要来的人,去开门呢? 房门打开,五个男人出现在了张幕涵的视线中。 两个是警察,在京华市局中很有分量的副局长。 一个穿着休闲装的中年男人,一个年轻人,还有一个扎着领带,穿着西装的外国人。 年轻人双眼中满是红丝,一看就是整晚没有休息,很憔悴的样子,不过眼底深处,却藏有近乎于疯狂的兴奋。 这是张幕涵的哥哥,张耀明。 跟张耀明在一起的中年男人,姓卞,是那个倒霉催的卞军的父亲,某部委的一个副司长,职务虽然不是太高,实权却不小。 当然了,他身后肯定会站着一个庞然大物,要不然也不会坐在这个位置上。 那个外国人,却是俄罗斯驻华大使馆的大使先生保尔先生,与《钢铁是怎么练成的》中的主人公同名,不过却是相当的傲气。 至于后面那两位来自市局的副局长,仅仅从他们看向对方时冷淡的眼神中,就能看出他们不是一路人--事实上的确这样,站在张耀明身边的这个许局长,正是昨晚协助他查封仙霞会所,抓捕所有高富帅的人。 而站在卞军父亲身边的谭局长,则是代表着另外一股子势力。 门开了后,张幕涵脸色就是一变,接着就要关门。 谭局长却及时伸脚,抢先放在了门缝中,让她无法关门。 “哥、哥,你、你怎么来了?” 张幕涵就像在家里藏了个男人,老公忽然回家那样,脸色苍白,吱吱唔唔的紧紧抓着门,不许人进去。 张耀明的脸色也猛地变了下,张嘴好像要骂什么,却又忍住了,看了眼旁边的男人,冷冷的说:“事情都闹的这样大了,你还想躲避么?” “我没想躲避,我就是没脸见人!” 张幕涵忽然泪水满面了,在瞬间,很突兀:“哥,我不想活了。你走,走,我不想再看到任何人!” 表面平静,实则内心愤怒到极点的卞司长,在张幕涵要关门之前,就已经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高飞。 无法压制的怒火,使他差点失态的怒吼出来:臭表杂,你要是不想活了,又怎么会有心思跟男人在这鬼混! 得知自己儿子被人踢坏了前列腺部位,从此之后就要把东方不败当偶像后,卞司长几乎要疯狂--儿子,可是他生命的全部,平时整个卞家的人疼都疼不过来,结果却被一个女人踹成了太监! 哪怕这个女人,是京华张家的大小姐,她也得必须极为惨重的代价,比方让张家提前轰然倒塌! 卞司长根本不知道,废掉他儿子的人,根本不是张幕涵,也不是某个破坏世界和平的某男,而是樱子。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张耀明可能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守着那么多警察,竟然叫嚣他妹妹干得好,要是换成他的话,他会把卞军这个败类的肠子踹出来。 卞司长马上就让手下记住了这些话。 张耀明在喊过后,可能也意识到自己太冲动了,想收回这句话时,却已经晚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包括卡若维奇在内的所有人,也都证明张幕涵跺坏了卞军,还有一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男人。 一定要给儿子报仇! 哪怕张幕涵是张家的千金大小姐--要是放在以前的话,卞司长是不敢这样想的,但现在却不一样了,张家已经是风雨飘摇,江河日下,更何况自己这边要有很多股子势力呢? 这么多势力组合在一起,除了像高家那样有限的几家豪门大族外,谁能抵挡得住? 张家,要完蛋了! 张耀明口口声声说他妹妹是受害者,并不顾来自十数股子压力(最重要的,自然是来自俄罗斯那边了,他们国家的优秀商人卡若维奇先生,在华夏经营的会所,却无缘无故的遭到了张家(警方)的封锁,更有一个同胞被打成重伤,让俄罗斯房门很愤怒),强行指挥许局长逮捕了所有人,一个也不许放走。 那么,这些力量凝聚成一股后,势必会让张家提前粉身碎骨。 保尔先生,跟卞司长,就是受害者们委派来的代表。 他们强烈要求张耀明,必须得找到张幕涵,进行彻底的调查,找出此次事件的真正的罪魁祸首,给予严惩! 其实卞司长也清楚他儿子,跟他儿子交往的人都是些什么德性。 不过现在他才不管那些,他只想让张家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把那个帮忙张幕涵的年轻人,碎尸万段! 他暂时动不了张幕涵,那个帮她的年轻人,却必须得收拾--要不是那个人,儿子怎么会被一个臭表杂跺成太监? 在来的路上,卞司长还在考虑,该怎么才能知道那个男人是谁。 现在他不用考虑了,因为那个该死的,就在张幕涵的房子里! 张幕涵也肯定意识到不好了,才挡住门不让大家进去。 呵呵,到底是没什么经验的臭表杂,你以为能挡住我们? 你以为,现在的张家,还是以前那个张家? 卞司长在看到屋子里有个男人后,马上就给谭局长使了个眼色。 谭局长会意,一只脚伸在门缝内,亮出了工作证,义正词严的说道:“你是张幕涵,张小姐吧?对不起,我们需要找你了解一下仙霞会所的情况,请你给予我们……” “你是谁,你这个警察还想不想干了!滚开,拿回你的臭脚!” 张幕涵有些歇斯底里的大叫着,太妹样子十足。 谭局长却只是冷笑,心想:真是个可怜的孩子,你以为你们张家还是以前的张家,可以冲我们摆什么大小姐架子吗? 心里虽然在冷笑,但谭局长还是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沉声说道:“对不起,张幕涵小姐,我们是在执行必须的公务,请你给予应有的配合。假如你……那么,我们将会上报市局领导,对你采取强硬的措施!” “你只管来,要是不怕被脱了这身皮的话!我倒要看看你敢不敢!” 张幕涵尖叫着,冲张耀明:“哥,哥!你干嘛呢你,你怎么不说话!?” 张耀明满面阴云,沉默片刻才说:“幕涵,谭局长是在执行公务,让他进去吧。” “什么,你有没有搞错!” 张幕涵秀美的小脸上,即刻浮上惊诧神色,看着她哥。 张耀明躲开了她的目光,看向了别处,眼神黯淡。 第1679章 张幕涵跟高飞的关系! 看到张耀明满脸黯然悲愤的神色,谭局长心中冷笑:哼哼,果然是不知天高地厚的草包,你哥哥可比你有数多了。 “哼!” 张幕涵好像终于明白了什么,冷哼一声松开了房门。 最先进去的却不是谭局长,他后退一步,看向保尔先生,脸上带着近乎于谄媚的笑容:“保尔先生,请。” 保尔先生却是看也没看他,昂着骄傲的下巴走进了房间内。 然后就是卞司长,张耀明,心中轻叹一声的许局长,却是走在了最后。 许局长左脚刚跨进门内,就有十数名全副武装的警员,还有几个扛着摄影机的记者,从楼梯上冲了上来。 这些人,都是卞司长、保尔先生叫来的。 警员是来带走大闹国际友人开的会所、打伤卞军等人的嫌疑人的。 那几个记者中,有一个却是俄罗斯驻华的常驻记者,在获悉本国公民在华受到严重侵犯后,他有权利、更有义务配合保尔先生,把这边的黑幕曝光,为国民讨还公道! 张耀明曾经强烈抗议,在案情尚未确定之前,不许记者参与的。 只是他却架不住卞司长等人的强烈要求,最终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保尔先生当先大马金刀的走进客房内时,张幕涵已经回到了高飞身边。 一直不知道在跟谁发信息的高飞,这才扣掉电话,抬头轻飘飘的扫了张幕涵一眼,眼神里带着佩服啊佩服的神色。 张幕涵当然知道高飞是在佩服自己的演技,其实她也很得意,不过也有一些担忧,那就是她没想到俄罗斯人,会直接插手此事,这跟她所预期的有所差距。 只要能把高飞拉下水,跟他一起硬踩卞司长等势力,这对张幕涵来说是很有把握的。 假如高飞不能摆平这些麻烦,那他也没资格在华夏折腾出那么多事儿,到现在还活蹦乱跳的了。 但他再强大,也仅仅局限于华夏,或者在某些方面,压根就没可能跟俄罗斯这种强国抗衡的。 但事已至此,她也没什么办法了。 唯一希望的,就是高飞背后的高家够份量,能搞定俄罗斯人。 高飞放下手机,看向了保尔等人,皱眉问张幕涵:“这些人,是做什么的?” “他们,是来调查昨晚你在仙霞会所闹事的。其中一个人重伤。” 张幕涵低眉顺眼的样子,很像刚结婚的小媳妇。 高飞还没有说话,谭局长就走过来,冲他厉声说道:“你叫什么名字,什么职业!?” 高飞眉头再次皱了下,也没搭理谭局长,拿起一颗烟点燃,很有把握的样子。 “放肆!问你话呢。” 高飞的轻蔑态度,让谭局长大怒,抬脚就狠狠踹在了案几上。 接着,他就伸手要把这个胆敢蔑视他的家伙,从沙发上拖下来。 张幕涵却闪身挡在了高飞面前,杏眼圆睁的尖声叫道:“你想做什么?这是我朋友小飞!你身为警务人员,有什么资格对无辜市民大发淫威啊?” 她故意不说高飞的全名,就是担心谭局长等人听说过某人的大名,从而畏缩了,那可不是她所希望看到的。 虽然看出张家已经飘摇,张幕涵注定会成为落地的凤凰,不过当前却不是谭局长这个层次的人,能惹得起的,所以他只能后退一步。 卞司长及时说话了:“谭局长,先冷静一下--张小姐,请问这位先生跟你是什么关系?” “小飞跟我是朋友,仅仅是纯洁的男女朋友关系,那又怎么了?” 张幕涵色厉内茬的冷声回答。 旁边沉默不语的许局长,心中再次长叹一声,很为老领导有这样没脑子的女儿而感到悲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张幕涵跟这什么小飞昨晚就在这同居了,而这小飞,更是昨晚大闹仙霞会所的那个人。可这两个蠢货,在闹事后不但没有赶紧的远走高飞,反而在这儿开了房间。 张家有这样的后人,要是不落魄才是怪事呢。 谭局长马上问道:“哦,那你这个朋友,就在昨晚无故大闹仙霞会所,导致卞军身受重伤的人吧?” “什么叫大闹啊?昂?他是为了救我!我是被橙子骗去会所那个淫窝的,是那个叫卞军的混蛋要非礼我,我朋友恰好及时赶到才救了我……” 语速极快的把昨晚那些事说了一遍后,张幕涵才异常气愤的叫道:“你们当警察的,不去惩罚那些祸国殃民的坏人,为什么还要来干扰我们?” “对不起,这位张小姐,我想你必须得为你刚才的言语担负有必要的责任。” 骄傲的保尔先生,这时候也说话了,仍旧高高的仰着下巴,淡淡的说:“你说我国公民卡若维奇先生经营的会所,是个淫--窝,这是极大的侮辱了我们。而且,我们的公民昨晚受到不知所谓的重创,我谨代表俄罗斯政府,前来参与调查此事,澄清事实,找回公道。” “在此,我要郑重宣布,任何有损我俄罗斯政府形象的人,都将会她不理智的言行付出一定的代价。” 说完这番话后,保尔先生闭上了嘴,仍旧下巴朝天,满脸倨傲的样子。 张幕涵或许真的忌惮此事有外国人参与,或许她的演技更加纯熟了,总之现在就是满眼全是惊慌神色,声音很高,却更发虚:“你们不信的话,可以去调查昨晚在场的当事人!是橙子骗我去的,我在去之前,根本不知道那边竟然会……” 从露面就始终没说话的许局长,语气沉重的低声说:“我们警方经过初步对涉案人的调查,包括橙子在内的三十七人,全都指证是你们两个,还有个叫樱子的女孩,因为、因为争风吃醋,才跟卞军等人发生冲突,造成了让人遗憾的下场。” 许局长在说到争风吃醋时,明显的顿了一下,这是在提醒张幕涵,要是找不到足够证明你所说的证据,那么事情就不好办了。 三十七比三,这就是双方各执一词的人数。 而且最重要的是,那个樱子好像也遭到了某种压力,言辞也变得飘忽不定起来。 总之,现在情况对张幕涵、对张家是极为的不利。 据许局长所知,目前包括俄罗斯人、卞司长在内的十数股力量,已经凝聚了起来,绝不会放过这个打压张家的最佳机会! 听许局长这样说后,张幕涵彻底的呆愣当场。 倒是高飞,仍旧一副不干他屁事的无所谓样子,恨的张幕涵心里直发痒:大哥,大爷,老太爷好吧?我知道你很厉害,不在乎这些人,但麻烦你配合我,演的专业一些好吧?再说了,你没看到俄罗斯人也掺合进来了? 你再厉害,能左右高家对抗俄罗斯人吗? “好了,什么都不要说了,还是把他们请到市局,与众多受害者、证人,当面调查对质吧。” 谭局长站了出来,笑着问保尔先生:“保尔先生,您看怎么样?” 保尔先生无所谓的点了点头,淡淡的说道:“一切都按照贵国的律法来,我只负责找回公道,为我们的同胞。” 保尔先生的倨傲,让许局长感到很别扭,但谭局长还有卞司长,却是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把他们、把他给我带走!” 获得国际友人的认可后,谭局长马上大手一挥。 他本想对站在门口的手下,把张幕涵、高飞俩人一起带走的,但话到嘴边却想起张幕涵还暂时慢待不得,所以才提到了高飞自己。 马上,就有两个警员冲了进来,其中一个亮出手铐,就要给高飞戴上。 高飞双眼一眯,正要做什么,张幕涵却抢在他面前,大声说:“现在你们还没确定责任在我们,凭什么要给我朋友戴手铐?” 许局长马上也说道:“按照相关程序,张小姐跟这位先生,算不上什么嫌疑人,跟我们去市局,也只是协助调查,没理由对他采取强硬手段的。” 许局长虽然明知道这次张家麻烦大了,可仍旧尽可能的去维护张家。 张耀明也是冷哼一声,看着谭局长语气阴森的说:“谭局,你敢确定责任就在我们?” 谭局长脸色一变,看了眼卞司长后,才冷笑一声:“现在还需要他们承认吗?那么多的证人。” 他话虽然这样说,却没有再下令让人给高飞戴上手铐。 “走吧,我们去接受调查,看那些垃圾胡说了些什么!” 张幕涵挽起高飞的胳膊,跟着许局长向外走时,高先生的手机来了短信提示声。 他拿出来打开看了一眼,随即又看向了旁边的保尔先生,露出了一个友好的笑容。 现在才明白了牵扯到了外国人的厉害了吗,晚了--卞司长等人心中冷笑。 可张幕涵却是一楞,有些搞不懂高飞在笑什么,那条短信上写的什么。 在十数个警员,几个记者的‘护送’下,高飞俩人被带到了市局。 因为这件案子牵扯到了太多有头有脸的人物,什么派出所啊,区分局的,根本不想伸手,恰好昨晚张耀明协同许局长封了仙霞会所,抓了卡若维奇等人,就代表着市局已经正式接管了,大家乐得没麻烦。 来到市局后,高飞才发现市局大院内,停了许多挂着特殊车牌的小车,更有许多中年男女,聚在一起窃窃私语的,指指点点,义愤填膺的样子。 这些人,就是卞军等人的家属了。 因为案子太过特殊,市局的郝局长只能亲自坐镇,所有涉及此案的人,都被请到了市局会场内,其中更有部里的人,加上俄罗斯大使馆、还有那些记者等人,足有上百人,场面很是壮观。 不过碍于郝局长的常委身份,没有谁敢乱说话,都很安静的找地方坐下,静候警方调查。 作为主要涉案人,高飞、张幕涵俩人被带到了最前面。 跟他们坐在一排椅子上的,则是卡若维奇、橙子等人。 而保尔先生,则被郝局长请到了前面的‘主席台’上。 第1680章 同恶势力作斗争! 郝局长跟张家没什么牵扯,他也没什么近亲子弟参与昨晚那场派对,再加上他本身身份超然,所以亲自出面调查本次案件,倒也是很合适。 其实老郝很烦,毕竟这件事牵扯的方方面面太广了,暂且先不管张家是比马大的瘦死骆驼,总不能因为卞司长等人势力大,就得罪张家吧? 到了老郝这个位置上,是不屑对某家落井下石的,只能尽可能的一碗水端平,希望能把此事件处理的完美,尤其是现场这么多人接受调查,绝不能出一点差错。 跟部里来的人,还有保尔先生低声说了什么后,老郝这才曲起右手食指,在会议桌上轻轻敲了一下。 本来就很静的会议室内,变得更加安静了,唯有记者在拍照片时发出的咔咔声。 事到如今,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调查问题了,现场情况而是有些类似于法院审判案子。而老郝就是审判长,按照规定,先让‘原告’,也就是卞军一方叙说案情经过。 卞军在医院内,自然不能亲临现场了,代替他来叙述案情的,则是仙霞会所的老板,卡若维奇先生。 跟昨晚不同的是,今天的卡若维奇先生,是异常的激动,气愤填膺的样子,用熟练的汉语,把昨晚的经过详细叙说了一遍。 大意呢,自然是说会所正在进行友好派对时,受害人卞军很友好的请张幕涵共舞,结果张小姐的男朋友--某不知名男士不愿意了,一来二去的,双方就发生了争执,并最终引发了拳脚相加,导致受害人身受重伤,会所保安也有人受到了伤害。 总之,这就是一场在迪厅舞吧内常见的争风吃醋的小事件,但因为当事人张幕涵,因为自持其特别的身份,反感卞军的邀请,蛊惑其男友对他大打出手,全部责任,将由张幕涵,某不知名男士,还有助纣为虐的樱子负责。 卡若维奇的话音未落,卞司长的妻子,一个很有几分知性美的女人,即刻就嚎啕大哭起来,要不是旁边亲友阻拦,她肯定会冲到张幕涵等人面前,做出一些类似于抓脸的不理智行为。 看了眼嚎哭的卞军妈妈,老郝皱了下眉头,如果是法官的话,他肯定得拿起小锤子来,在案头上敲打几下,喝令下面的人都肃静。 人们总是有同情弱者的良善之心,其他人看到卞军妈妈哭的那样悲惨,心中也都很凄凄然的,怒目看向了张幕涵,心想:人家就是邀请你跳个舞,又不是让你跳那种脱衣服的,你就算不愿意,也没必要让你男朋友把人家给废了吧?简直是太残忍了! 有几个正义感爆棚的人,索性抬手指着高飞那边,小声的骂了起来,更有甚者,竟然下意识的挽起了袖子,看来只需有人挑头出来,他们马上就会挥舞着老拳扑上来,把这两个败类的给干掉! 看到现场情况有些小乱的样子后,一个聪慧的女警快步走到卞军妈妈那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她这才抽抽噎噎的止住了哭声。 “好了,大家安静一下。” 老郝轻咳了一声,双手放在桌子上看向了张幕涵:“下面该你说了,你是不是先介绍一下你的名字,年龄,职务?” 局子里处理这种事,对一般老百姓就是很干脆的讯问,什么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等等,就像是训孙子那样的问,被训者一个态度不端正,就可能会有麻烦。 不过老郝早就知道张幕涵等人的身份,所以自然得改变问话技巧了。 “我叫张幕涵,性别女,今年二十三周岁,家居京华西城区。” 张幕涵倒没有像在某酒店中那样,在回答老郝问题时,没有摆出她世家骄女的架子,而是按照规矩,详细自我介绍了一番。 其实她认识老郝,老郝也认识她,不过俩人之间也仅限于相互认识,毕竟张家是京华的豪门大族,而老郝身份也是相当牛叉的。 张幕涵的谦恭态度,再加上她此时拿捏出的一副楚楚可怜淑女模样,说话牺牲慢气的,倒是引起了老郝的好感,等他介绍完毕后,才轻轻点了点头:“嗯,张幕涵,刚才卡若维奇先生说的那些,你都听到了吧?” “听到了。” 张幕涵垂下眼帘低声回答的样子,让卞司长、谭局长等人心中,忽然升起了某种不好的感觉:吓,她在这儿跟在酒店的表现,全然不同啊,在酒店时,不会是故意的吧? 老郝又接着问:“那你还有没有不同的意见?” 在开始审理这件案子之前,老郝就已经跟保尔先生,张耀明、卞司长等人接触过了,知道张幕涵走后,马上就让她哥们带人去把仙霞会所给封了。 张幕涵走后的情况,因为谭局长也参与其中,所以双方所说的还倒是基本一致,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的现象,当下唯一需要求证的就是事发当时了。 “有,我当然有话要说。” 一直垂直眼帘的张幕涵,忽然抬起头来,说出这句话时,已然是泪流满面。 冷眼旁观发生一切的高飞,忽然想到了一句话:每一个女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就说这丫头吧,她的哭跟那个女人(卞太太)一样都是哭,那个女人会让人气愤不已,可她无声的哭泣,却会引起人的同情之心。 看来以后绝不能再跟这丫头来往了,心机深沉绝非善类啊。 张耀明也很配合,马上就站起来把妹妹揽在怀中,轻轻拍着她后辈安慰着。 张幕涵伏在哥哥怀中,双肩剧烈动着,看样子竟然心伤的不能自已。 “她这是在装模作样!” 刚擦干泪水的卞太太,看到很多记者啥的在看着张幕涵时,脸上竟然有了想过去安慰她的样子,顿时怒火腾地一声就蹿了上来,指着此时恨不得钻到椅子下面的樱子,尖声说道:“张幕涵跟这个叫樱子的小贱、的女人是一伙的,在她还没有来时,樱子就已经承认了,事情跟卡若维奇先生所说的完全一样!” “警方谭局长去传讯张幕涵时,她正跟她的野男人,也就是伤害我儿子的罪魁祸首,在酒店内荒淫无度!在明知道已经给人构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后,她都能有心情跟男人乱来,可在接受警方的调查时,却又悲恸不已的样子,这不是装模作样博取同情,那又是什么?” 卞太太的职务是高中教师,虽然心痛于儿子惨遭大变,不过此时仍然能保持着绝对清晰的思维,吐字清晰,张弛有度,短短一番话,就把张幕涵的可怜面具给撕破了。 “我可以证明,这位太太所说的都是事实。” 坐在‘审判席’上的保尔先生,这时候态度倨傲的说话了。 一般来说,国际友人都不撒谎的,尤其是像保尔这种身份的人。 好像知道扮可怜被人拆穿了那样,张幕涵马上就从张耀明怀中挣了出来,擦了擦泪水看着老郝等人,低声说道:“现在,我可以说说昨晚我的遭遇了吗?” 从卞太太的话里,听出樱子已经背叛真理后,张幕涵没有责怪她。 因为她很清楚,依着樱子的商人背景,如果不对卞司长这帮实权派屈服的话,她很可能会从富二代,变成一无所有。 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面对残酷的现实,来自权势的绝对压力,樱子只能选择屈服。 老郝倒是面色如常,点头说道:“好,你说。” “我不知道卞太太等人,是用什么访法迫使我的朋友樱子,不得不颠倒黑白的,但我不会怪她,更不会因此而让真向被掩埋。其实,真正的事情发展经过是这样的。” 张幕涵深吸了一口气,就把樱子央求橙子,把她们两个带到仙霞会所,后来又发生了什么的经过,详细叙说了一遍。 “仙霞会所,其实就是个专供某些人鬼混的淫窝,我跟樱子俩人发现不对劲后,就要逃出会所,结果却被卞军等人追赶。我在逃到后院后,恰好在会所西边餐馆用餐的朋友,误入了会所后院,算是阴差阳错的救了我……” 张幕涵刚说到这儿,就被卞太太尖叫着打断:“放屁,放屁,你这是纯粹放狗屁!你说是你男人阴差阳错的去了会所后院,谁信啊?你绝对我们几十个受害人,加上卡若维奇先生,还能被你血口喷人?张幕涵,你别以为你是张家的--” 啪的一声,老郝抬手在桌子上敲了一下,看着卞太太的眼神冷了下来。 虽说张家当前正在没落,但张老爷子这个受人尊敬的长者还在世,那么张家就不允许任何人侮辱,所以在听出卞太太有把矛盾升级的意思后,老郝这才当机立断,拍桌子制止住了她。 卞司长马上也意识到自己老婆有些过火了,赶紧抬手轻轻扯了下她的衣袖,示意她冷静一些。 卞太太也不是蠢人,马上就改变了话题,转身对几十个涉案者(儿子的那些好友),大声疾呼道:“孩子们,你们都是昨晚的现场见证人,你们允许有人这样颠倒黑白吗?” “决不!” “坚决让真向大白于天下!” “同恶势力作斗争!” 那三十几个纨绔男女,纷纷振臂高呼,愤慨之意直冲云霄。 卞太太两口子,是因为卞军遭受重创,被这些人推出来讨还公道的头儿,自然得坚决支持他们了。 再说了,大家也有齐心协力斗倒某重量级纨绔的经历,此时该怎么表现,心里也都明白的很。 “安静一下,都安静一下!” 看到现场情况有些失控后,老郝猛地低喝一声。 老郝毕竟是高管,养出的官威可不是这些小官富二代能承受得起的,看到他拉下脸后,赶紧都闭上了嘴巴。 “大家都冷静一下。最好在我没有允许时,都不要随意发言。” 老郝环顾一圈后,抬手指向了高飞,沉声说:“你,站起来。” 第1681章 他是天涯集团的大老板! 张幕涵等人进场时,坐在前面审判台上的老郝,一眼就看到了高飞。 高飞是随张耀明兄妹、谭局长等人一起进来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眼神老练的老郝,一眼就盯上了他。 怎么说呢,打个比方,高先生就像立于鸡群中的鹤,浊世而独立,别人或许看不出来,但在官场上历练的老郝,却一眼就看出了他的与众不同。 这个年轻人,很可能就是昨晚在仙霞会所大打出手的那一个了,只是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历,身处这种场合下,竟然能保持着不该有的淡定。 这也不怪老郝会有这种想法,毕竟他当前可是副省级高管,整个会议室内,又有俄罗斯驻华大使馆的大使保尔先生,还有部里的一些领导,至于卞司长这种实权派的中层领导,更是多达数十位。 这些人形成的强大气场,一般人根本受不了,就像那个叫樱子的女孩子,从被带到这儿后,估计她都会因现场强大的压力,而感觉在做梦。 所以说呢,这个年轻人没理由这样淡定。 在卞司长夫妻、张幕涵兄妹等人各自诉说昨晚事件真向时,老郝就始终在暗中注意高飞。 老郝还发现,就在刚才数十纨绔受卞太太蛊惑,群情激奋时,那个年轻人脸上只带着淡淡的讥诮,尤其是他始终在盯着卡若维奇,好像担心外国人会不见了那样。 高飞在当前这种场合下,始终保持着本该有绝对镇定,让老郝微微感到不爽,毕竟没有哪一个高层,能允许某些人无视于自己的官微,所以在要求现场安静后,立即就指着高飞让他站起来说话。 高飞倒是很听话,站了起来。 看到高飞后,昨晚见识过他淫威的那些二代纨绔,脸色纷纷一变,随即浮上必须得把他打倒的抉择:就是他,昨晚让大家丢尽了脸! 看了眼负责记录的手下,老郝淡淡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高飞。” 高飞虽然看穿了张幕涵要利用他的‘阴谋’,不过看在此前陈果果坏人家女孩子清白的份上,就决心帮她一把了:“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高飞在跟某某某介绍自己时,总是会加上后面这句话。 因为他觉得唯有‘飞的又高又远’这几个字,才能彰显出他这名字有多拉风,却不知道他这句‘多此一举’的解释,彻底惹怒了卞太太。 儿子的悲惨遭遇开始,就是因为他被某个男人打碎了鼻子昏了过去,要不然樱子那个小表杂,又怎么可能会把儿子跺成太监? 想到儿子的惨样,卞太太彻底忘记了老郝刚才的警告,指着高飞尖声大骂:“就是这个杀千刀的混蛋,打伤了我儿子!” 昨晚的经历对于众多二代纨绔来说,绝对是个噩梦,因为他们亲眼见证了同伴从男人变成太监的全过程。 或许,他们虽然下决心齐心协力要跟张幕涵(张家)死斗到底,但总的来说,还是迫于张老爷子的威名,不敢太过了。 但对于救走张幕涵的高飞,众二代纨绔却没有丁点的忌惮。 尤其是大家一晚上都没睡,却得知某人昨晚跟张幕涵在酒店内悠哉一个晚上后,人性本有的羡慕嫉妒恨烈火,瞬间就爆发了,纷纷站立起来,有冲动一点的还想冲过来--他们相信,不管高飞再怎么牛比,也不敢当着老郝的面把他们怎么着的。 “放肆!” 不等二代纨绔们有什么动作,始终云淡风轻般的老郝,突然猛地一拍桌子。 啪的一声大响,彻底镇住了那些二代纨绔。 正所谓匹夫一怒,血溅三尺,帝王一怒,血流飘櫓,老郝不是帝王,但他可是比一般匹夫高很多的高层,所以他在发怒时,气场还是很强大的。 而且随着老郝的一声怒喝,负责会场秩序的那些警员们,立即排着队的冲到了前面,虎视眈眈的看着那些众纨绔。 “冷静些!” 卞司长再次拽了下卞太太,脸上露出不满的神色,意思是说:你在郝书记(老郝也是政法的一把手)面前咋呼什么?一旦惹恼了他,那事情就不好做了,反正不管本次事件的处理结果是什么,打伤我儿子的人是死定了的! 老郝这一发怒,就连鼻孔朝天的的保尔先生,都感受到了某种压力,稍稍低了下头,看向卡若维奇时,眉梢不为人察觉的皱了一下。 卡若维奇却是一脸的坦然,微微摇了摇头,示意他不用担心。 老郝腰板微微一直,看着高飞沉声道:“高飞,说说你的职业。” 在听到高飞说出他的名字后,老郝猛地想到了一个人。 如果这个高飞真是那个人的话,那么这事情可就麻烦了,别看老郝级别不低,但相比起那个豪门来说,还是算不了什么的。 而且,前些天他也曾经去过刘小龙家里,听那家伙说起过高飞的一些事。 老郝希望,此高飞,最好别是彼高飞--一个张家,就已经很让老郝头疼了,如果再把高家扯进来,老郝无法想象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某些事,牵扯到某些人后,一点芝麻大小的事儿,也会被抬到无限的高度上,牵扯到太多的人。 至于此高飞如果是彼高飞的话,那么卞军等纨绔的命运,无疑是苦比的:一个当前情况江河日下的张家,就得需要十数个二代纨绔合力对抗了,但要是高家也参与其中呢? 这些人,除了被捻的粉碎,还有什么好的结局? 当然了,至于卞军等人会吞下什么苦果,老郝才不会在意,只想确定高飞到底是不是他所想的那个高飞,然后再视情而定。 老郝想知道高飞的真实身份,自然不会傻到直接问他,是不是京华高家的人。 他只需确认高飞的职业,就足够明白什么了。 高飞当然明白老郝的想法,反正他也没打算隐瞒什么,于是就坦然道:“我是个经商的,相信郝局长您应该听说过冀南天涯集团吧?那就是我的产业。” 冀南天涯集团。 曾几何时,冀南天涯集团就那么突兀的异军突起,产品广告竟然会史无前例的出现在了某些重要高层会议上,而京华水粉集团的入主、又狼狈撤退的传说,更是大大增加了天涯集团的知名度。 现在天涯集团的产品,在短短一年内,就冲出国门,走上了全世界,成为了华夏最著名的品牌中,当之无愧的老大,据说一个月给国家创收的税收,就是一笔让人眼炫的天文数字。 简单点的说吧,今儿在场的人,就没有谁没听说过天涯集团的,像卞太太这种上层社会女人,梳妆台上更是常备天涯化妆品,并努力希望能争取‘私人定制’资格。 所谓的私人定制,是天涯集团针对高端客户推出的一项活动,会根据顾客本人独特的体质、皮肤等情况,为顾客配置出最适合她本人的化妆品。 当然了,要想获取私人定制的服务,得有一定的资格才行。 老郝自然是不会在意什么私人定制了,却在听高飞说出他是天涯集团的大老板后,心中重重叹了口气:唉,果然是他,卞家这些人要倒霉了。 老郝心中叹气,卞司长等人却是震惊。 震惊异常! 随即就是沉寂。 他们为了自己孩子,可以合伙(包括俄罗斯人)跟江河日下的张家抗衡。 可当高家也参与其中了呢? 别说是他们这个档次的人了,就算这些纨绔再拔高两个档次,也不敢跟高家斗争,除非他们不想在这块地上混了。 看到丈夫脸色忽然大变,谭局长竟然好端端的踉跄了下差点摔倒(谭局长自然也能从高飞的回答中,猜出他的真实身份,想到在酒店时,还曾经要强横的给高飞戴手铐后,他就恨不得自杀)后,还没有明白过咋回事来的卞太太,悄声问丈夫:“怎么了呀,你脸色这样难看。他不就是天涯集团的老板嘛,再厉害,也是个经商的吧?” 再有钱的商人,在权利面前也是不堪一击的。 不过,当高先生是京华高家的嫡系子孙,是备受某位老人家推崇,并亲自给他做广告的不良商人后,性质可就彻底改变了,要想捏死卞司长,那绝对跟玩儿似的。 更何况,在场的人,也或多或少听说过高飞跟大魔头沈银冰的故事,知道这厮对华夏有着特殊的意义。 傻掉的卞司长,喃喃回答:“原来,原来他是高家的人。” “高家的人怎么了?哪个高家啊?” 卞太太一时半会的还没有反应过来,自言自语了两句后,才猛地醒悟,低声叫道:“啊,他是京华高家的!?” 卞太太失态的叫声,猛地打破了陷于死寂中的会场气氛,仿佛一块石头砸到水里那样,大家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刚才还义愤填膺的众纨绔们,一下子软了:大家都是聪明人,当然很清楚高家、张家联手后,对付他们比玩儿难不了多少。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如果一旦仙霞会所办黑灯舞会的真向被曝光,这些纨绔势必得去蹲局子的。 蹲局子事小,还会影响到他们的父母。 他们父母要是倒了,他们算什么狗屁纨绔? 没有了父母的庇护,他们只是一群浪费资源的渣渣罢了。 分分秒秒的就会被人灭掉。 但同时,事关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纨绔们(包括家人们)在这一刻都有了灵犀,那就是绝不能承认错误,必须得万众一心的坚持己见! 必须的,因为他们背后的力量,都已经借此机会,在各个领域,向张家发起了进攻。 只能勇往直前,绝不能败,真理可是多数人说了算的。 老郝没有理睬在暗中相互串通的众纨绔们,在心中叹了口气后,看着高飞的眼神缓和了下来:“高飞,下面就由你来说说昨晚的事吧。” 高飞还没有说话呢,保尔却忽然站了起来:“对不起,打搅一下。” 第1682章 最后一次警告! 老郝不知道代表高家的高飞,怎么会跟张幕涵扯到了一起,但他却很清楚,不管高飞说什么,他都得郑重对待。 只是还没有等高飞说什么,安坐在老郝身边的保尔先生,却忽然站起身跟他说:“对不起,郝局长,我想,我们不适合参与贵国的某种争斗,我们先走了,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们的,随时给我打电话。” 虽说保尔先生忽然提出要撤席的要求,有些突兀,但老郝能理解,毕竟身为外国人,是不方便参与本国某些力量的斗争中,选择撤席也是很正常的。 但他还没有表态,却听高飞说话了,登时一愣,看向了下面。 “这位保尔先生可以走,但他不能。” 高飞看着卡若维奇,淡淡说道:“最起码,在他们还没有来之前,你不能走。” 卡若维奇的脸色,猛地一变,嘴巴张了张却没说什么。 保尔先生的眉头微微皱起,沉声问道:“高先生,卡若维奇为什么不能跟我走?还有就是,你说的那个‘他们’是什么人?” “他们,自然是军情第五局的人。” 高飞冷笑了一声,缓步走到了卡若维奇面前,说:“卡若维奇先生,我想你应该很清楚军情第五局的人,专门从事什么工作的吧?” 听高飞说出这番话后,卡若维奇的心,腾地一跳,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 这是阴谋被人拆穿后,心虚的表现。 卡若维奇先生,当然懂得华夏军情第五局的人,从事什么工作。 自古以来,国跟国之间,就有一种特殊的人存在,那就是间谍。 尤其是到了现代化的网络信息社会,间谍的作用更加突出了,因为像本国传送重要消息时,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麻烦了,只需动动手指就能搞定的。 同样,既然有间谍,那么就有反间谍的部门,每个国家都有。 而华夏军情第五局,就是专门从事反间谍的工作。 今天大家‘齐聚一堂’,本来是为了处理昨晚的民事纠纷,但谁也想不到,高飞却忽然提到了军情第五局,而且还是针对卡若维奇的,其中的意思,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得出:卡若维奇,有间谍的嫌疑? 始终保持镇定的老郝,也是浓眉一皱,马上给手下使了个眼色。 立即,就有几个干警守住了会场门,还有几个站在了卡若维奇身边。 “郝局长,我不明白这个人在说什么。” 保尔先生强作镇定,色厉内茬的说道:“我只是明白,卡若维奇来这儿,只是作为昨晚事件的见证人到场的,我们来此只是义务,却没有责任。所以,我们要走,没有谁有权利阻拦!” 高飞冷笑:“在场的或许没有权利阻拦卡若维奇离开,但有的人有。” 仿佛是响应高飞的话,会场的门忽然开了,四五个身材彪悍的年轻人,簇拥着一个黑面中年男人,推开要问话的干警,快步走了进来。 看到这个黑面男人后,老郝站了起来:“杨局长?” 来的是第五局的一个副局长,虽说职务没有老郝高,不过其类似于‘大明帝国时期东厂’的工作性质,可是让人不敢小视的。 杨局长走到老郝面前,抬手敬礼,这才伸手跟他握了下,说道:“打搅了,郝局长,我们是来缉拿一名外国间谍的。” 不等老郝说什么,杨局长就转身看着卡若维奇,低声喝道:“把他带走!” 第五局办事就是这样霸道,绝不会像警方那样,面对嫌疑人时,会先亮明身份,说些诸如‘我们怀疑你做了啥事,请跟我们走一趟接受调查’的客气话,而是根本不给嫌疑人任何说话的机会,先带走再解释。 “慢……” 保尔先生赶紧抬手,刚吐出一个字,就看到那几个年轻人一下子抓主了卡若维奇,反手戴上手铐,那场一个黑色头套,就套在了他脑袋上。 接着,不等在场众人反应过来,就架着卡若维奇快步走出了会场。 卡若维奇,竟然在他国驻华使馆的大使先生面前,被第五局的人蛮横带走了。 望着敞开着的会场门口方向,很多人就像是做梦那样,感觉不真实。 杨局长才不管这些,转身看着保尔淡淡说道:“大使先生,我们已经确定卡若维奇,借着来京华做生意的身份,通过仙霞会所,拉拢了一些人,从中收买了许多我们国家的机密--这一点,稍后会有专人向贵国通报的。” 杨局长虽然没有说出‘间谍’两个字,但谁都能看出,第五局已经彻确定了卡若维奇先生的间谍身份。 而且最重要的是,从杨局长对保尔先生说话的态度中,也不难看出第五局,也开始对大使先生有某些想法了,毕竟刚才保尔还曾经力争要把卡若维奇带走的。 如果卡若维奇只是个生意人,那么保尔又何必如此着急的要带他走? 但保尔的身份,与卡若维奇又有所不同,毕竟他可是大使先生,就算确定他有问题,也得慎重对待,绝不能就这样草率的带走。 保尔先生白胖胖的脸,立即变得更加白了。 冷冷扫了保尔先生一眼,杨局长转身看着满大厅的人,从口袋中拿出一张纸,念道:“尹继明!” 尹继明,就是众纨绔中的一个,其父亲在国家改委担任某处处长,也算很风光的一个了。 “我、我在,叫我做什么?” 一个面色惨白的年轻人,哆哆嗦嗦的站起来。 他的话音未落,空荡荡的门外,突地列队跑进来一些全副武装的军人,其中两个马上就冲到尹继明面前,反手扭住他胳膊,戴上了手铐。 “你们干什么?救我,救我!爸,妈!” 尹继明大骇,拼命挣扎着,嘶声大叫。 尹主任两口子做梦也没想到,第五局的人要抓自己儿子,傻楞片刻后,尹太太冲向儿子,尖声喊叫道:“松开我儿子,松开,你们要做什么!?” “他涉嫌有偿的,向外国人泄国家机密。” 杨局长淡淡说了一句,开始念第二个人的名字:“连晓东!” 不等连晓东站起来,就有两个军人冲到人群中,把他准确的揪了出来。 由此可以看出,第五局的人早就已经搞清楚了他们。 连晓东的家长,自然又是一阵大喊大叫,但那些军人却毫不理会,在连夫人有些冲动的扑到一个军人背上,试图掐住他脖子,让他放开自己儿子时,那个军人更是毫不客气一个后肘击,重重捣在了她心口。 连夫人惨叫一声跌落在地,就被一个军人拿枪抵住了额头,语气阴森的说:“最后一次警告!” 最后一次警告! 在场众人都很清楚,军人所说的这个‘最后一次警告’是什么意思,就是你敢再闹,我就开枪! 军人注定是冷血的,果断杀伐的,在当前这种一个控制不好就会发生大事件的情况下,绝不能婆婆妈妈,怀有所谓的善良之心。 所以,军人说他是最后一次警告,那么就是最后一次警告,绝不会再说第二遍! 听到军人说出这句话后,哭的不哭了,闹的不闹了,全都被职业军人此时身上爆发出的凛然杀意,给震慑住了。 “马承松!” “李再阳!” “金辉!” 就像没看到这一切那样,杨局长依旧快速的念着某些人的名字。 随着他的话音每一次落下,就会有两个军人冲进人群,带走一个年轻人。 有男有女,都是仙霞会所的常客,他们的父母,也都在华夏各部委担任一定的要害职务。 现场所有人,都默默的着这一切,看着那些纨绔二代被带走,看着不断有全副武装的军人,从门外冲进来,又带着人快步里去。 连夫人前车之鉴,后面没有谁的家长再站出来闹事。 大家真的很迷茫:我们是来讨还公道,共同跟张家相抗衡的,怎么孩子忽然就涉嫌向外盗卖国家机密了呢? “卞军!” 杨局长接连念了足有二十个人的名字,最后才看向了卞司长,冷冷的说:“鉴于卞军当前正在住院治疗期间,所以我们将会替他办理转院手续。” 不等卞司长说什么,杨局长扫了眼所有人,缓缓的说:“上述被带走的人,全都涉嫌向卡若维奇盗卖国家机密。仙霞会所,也是某国设在我国的一个间谍情报获取点。现已查明,卡若维奇通过某些手段,已经把上述之人彻底拉拢--其中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以黑灯舞会,来败坏、要挟一些人,为他有偿所用。” “具体的处理情况,他们的家长很快就会接到第五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 说到这儿后,杨局长脸色放缓,看向了高飞:“高先生,多谢你为我们提供线索,证据。在此,我代表第五局的全体成员,向你感谢!” 说完,杨局长对高飞啪的一个敬礼。 高飞随即抬手还礼。 “多谢了!等你以后忙完,我请你喝酒,还有郝局长,呵呵。” 说到最后这句话时,杨局长才好像恢复了正常人那样,跟郝局长客气了几句,带着他的人,带着很多惊愕、恐慌的目光快步去了。 砰的一声,走在最后的军人,关上了房门。 会场内,死一般的沉寂。 十几个侥幸没有被带走的二代纨绔,也个个都大汗白流、脸色苍白的坐在那儿,不住的打哆嗦。 谁也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慢慢的,大家都看向了高飞。 高飞已经坐回了他的座位上,云淡风轻的装比模样--让张耀明兄妹都恍如梦游:他们只想借助高飞的力量,跟众多二代纨绔抗衡,籍此来提高张家的影响力。 本来,张幕涵接下来还会有许多计划,让众纨绔都俯首称臣,但谁能想到,高飞竟然会施展出了如此的雷霆手段,直接就让包括卡若维奇在内的大半抗衡者们,夏阳化雪般的烟消云散了。 事到如今,谁还敢怀疑张幕涵刚才说的那些是假的,那些二代纨绔说的是真的? 第1683章 别再自作多情了! 其实,昨晚事件的真向,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那股子被凝聚成一股的强大力量,被第五局的铁拳打了个粉碎! 而江河日下的张家,也肯定会抓主这次机会,在某些领域对那些某些人,露出他狰狞的面目,和利爪。 这一切,竟然都是取决于高飞。 刚才杨局长也说了,就是他为第五局提高了消息,还有确凿的证据,这才把卡若维奇苦心经营的间谍网组织,把二十多个、代表着十数个力量,全部打下了万丈深渊。 不能说是万劫不复的话,但这些人的前途也就到此为止了。 毕竟他们大力支持的人,是间谍--你可以犯错,这样那样的错误,但你绝不可以出卖国家! 任何出卖国家的人,势力,都将遭到每一个爱国公民的强力打击,这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说呢,在第五局的人出现后,张家就迎来了重新崛起的机会。 是高飞赐予他们的。 就连张幕涵都不知道,仍旧傻傻的看着他,搞不懂他怎么就知道仙霞会所是个间谍黑窝的,又是怎么恰到好处的出现,利用这件事把敌人一网打尽的同时,给张家迎来绝佳崛起机会的。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真的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结果,要远远好过张家所希望的。 其实张幕涵又怎么能想到,高飞此时也正在感慨万千呢。 昨晚他在去找张幕涵的路上,就猜到了她的用意,然后就给大哥高云华打了电话,把这边的事说了一遍。 准备远赴东南的高云华,闻言后竟然笑了,说一切都交给他安排,因为他们早就注意到这个仙霞会所了,近期正准备采取行动的。 既然高飞恰好涉身其中,那就索性运做一下,出动第五局把卡若维奇等人一网打尽,给高飞一个补偿、帮助张家的机会。 在跟高云华打电话时,高飞明白无误的说,他亏欠了张幕涵,所以才想帮忙的。 至于高先生这个亏欠,是怎么个亏欠法--高云华不想去刨根问底,只是让他按照他自己想的去做,等消息就是了。 今天早上,高飞被谭局长等人带出酒店时,高云华给他发来了信息:成了。 成了的意思,就是全都安排好了。 然后呢,高云华又委托杨局长,与高飞时刻短信联系,在他最需要第五局出现时再出现--这样,能起到强大的震撼效果。 正如高云华精心安排的那样,杨局长带人出现后,很快就让卞司长等人彻底傻掉了。 想到现在已经开始踏上远赴东南路上的高云华,高飞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唉,大哥这算是报答我给他解决郑燕西的麻烦吗?只是,他的回报也太丰厚了些,有些见外啊…… 看着呆若木鸡的卞司长等人,高飞有了种深深的厌恶:你们争权夺利不要紧,溺爱孩子也无所谓,但你们总得搞清楚自己孩子到底在做什么后,再决定做什么不好吗?现在可好了,沙比了吧? 帮着张家重新找到崛起的良机,对高飞来说没啥值得高兴的地方,毕竟昨晚他本来就没做错什么,最多也就是偿还对张幕涵的亏欠罢了。 他还有个连高老头都无法解决的麻烦,等着他呢,实在没必要再在这儿呆下去。 “我有话要说,我是被迫的,是他们威胁我说谎,作伪证!” 就在高飞准备站起来,向郝局长告辞闪人时,樱子忽然尖叫着,重重跪在了地上,指着卞司长:“是他们,是他们威胁我说,如果我不按照他们所说的,就会把我们家怎么着的!” 第五局强势带走卡若维奇等人时,堂堂的局长大人插不上手,肯定会有些郁闷的。 但当樱子声泪俱下的开始翻供后,老郝马上就意识到,这是警方收获的一个机会,立即一拍桌子,沉声喝道:“来呀,把卞司长等人,暂时请到小会议室内!” “是!” 这时候如梦初醒的许局长,立即答应一声,带人冲向了卞司长夫妻。 在此之前,背后有人的卞司长,可不是许局长能惹得起的。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儿子卞军已经被第五局确定为向外国间谍有偿盗卖国家机密了,而且又威胁人家小姑娘作伪证,如此卑鄙下流的行为,就证明他们也完蛋了,实在没必要再跟他们客气! “哈,哈哈!” 看着挣扎,狡辩扔阻止不难了被带走的卞司长,高飞忽然大笑三声,站起身对老郝说:“郝局长--” 郝局长笑眯眯的样子很可亲,就像长辈:“还是叫郝叔叔吧,我跟你爸建城也是校友的。按照辈分,你喊我叔叔亏不了。” 好端端的多了个叔叔,高先生有些郁闷,不过也知道人家老郝在向高家释放善意,他自然不能拒绝,随即改口说:“郝叔叔,我还有点事要去做,不知道还有什么需要我配合调查的?” 老郝也很清楚,高先生现在跟1973扛上了,这可不是他所能参与,自然也是绝不会参与的,只是对高家释放善意后,就点了点头说:“那你先去忙,关于昨晚的会所事件,我会详细调查的。如果有什么需要你帮助的,自然会通知你的。” “那好,谢谢郝叔叔了,我就先走了,再见。” 很客气的跟老郝再见后,高飞走出了会议室。 张幕涵也跟了出来。 “你怎么也跟来了?” 高飞问:“难道你不该留下来,监督警方处理昨晚的事儿,或者找个没人的地方静一静,琢磨着再利用谁吗?” 好像听不出高飞话里的讥讽那样,张幕涵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问:“你、你真的很讨厌我吗?” “不是讨厌,是没感觉。” 高飞摇了摇头,脚步不停:“而且我现在麻烦缠身,你最好也别跟我走的太近了,这对你们张家不好的。” “我知道。” 张幕涵点了点头,不再说话,却没有离开高飞。 等高飞走出市局大门后,她才忽然问:“她、她还好吧?” “他是谁?” 高飞愣了下,随即明白了:“你是说她啊。” 这个她,自然是陈果果了。 张幕涵默默的点头。 高飞有些惊讶的问道:“你不会是真的喜欢上她了吧?” 张幕涵抬头,看着天空,淡淡的说:“你是不是感觉很吃惊?” “的确是有些吃惊,因为你们都是女人。” 高飞坦然承认后,眼里浮上了某种神色,小心翼翼的问:“你--不会是那种人吧?” “你是在怀疑我是同性、恋吗?” 张幕涵倒是没什么忌讳,直接说出了这个词。 高飞讪笑一声,没说话。 “我不喜欢女人,只喜欢她。” 张幕涵眼里浮上迷茫的神色,喃喃的说:“其实我也知道,我不该有这种感觉。但我就是无法控制自己对她的思念。或许,这是老天爷对我的一种惩罚?惩罚我以前是那样的不懂事,浪费了太多大好青春。” “别说的跟真得似的。” 高飞笑了:“你喜欢陈果果,那可能是一种错觉。等你找到你生命中的白马王子后,你就会觉得当前这种感觉很可笑,但却又很温馨,很甜蜜,值得你去回忆一生。至于你说老天爷让你这样,是在惩罚你浪费青春,那更是扯淡。因为任何人只要活着,就是在浪费青春的。” “呵呵,没想到你能说出这番话来。” 张幕涵也笑了。 高飞得意的说:“其实我这个人能说出很多至理名言,来解开你们这种深陷红尘的痴情……” 他的话刚说到这儿,张幕涵忽然向前一步,抬手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在他嘴上轻轻吻了一下。 那嘴唇,软软的,温凉,还带着诱人的香气,让高飞有些不适应,赶紧后退一步挣开她,抬手擦了擦嘴,抱怨说:“光天化日之下的,就不怕我告你非礼吗?” “呵呵,后面就是警察局呢。” 张幕涵呵呵轻笑,转身就走:“高飞,昨晚,谢谢你了。” 张幕涵说谢谢,就是谢谢高飞昨晚没有把她怎么着,给她保留了清白身躯。 “你就别说了,其实俺现在很后悔的!” 高飞大声说:“喂,小丫头,以后就忘了俺吧,去找你喜欢的,也喜欢你的男人!” “现在就已经忘记你是谁了,劝你别再自作多情了,好不好?” 张幕涵头也不回的抬起右手,迎风摆了摆,迈着银黑色的细高跟皮凉鞋,哒哒的快步去了,很快就消失在了高飞的视线中。 “过河拆桥,女人玩起这一手时,总是这样老道,纯熟。” 高飞无言的笑了下,抬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听说过皇朝会所没?去那边。” 按照高飞的本意,他来京华后是不会去找白瓷的,毕竟1973总是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不管他去哪儿。 他不想给白瓷招惹麻烦。 不过,昨天既然已经造成王城惨死,再加上今天又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也就没必要再怕给谁惹麻烦了。 没有哪一个的哥,不知道皇朝会所在哪儿,就像白瓷对高飞的身体很了解那样。 当这个好像是水做的女人,翻着白眼、秀美的小脚丫突地绷紧后,高飞也停止了动作。 房间内,只有粗粗的呼吸声在响,很久才恢复了正常。 白瓷睁开眼,抬手在某人身上画着圈圈,喃喃问道:“想不想听听,我对1973的了解?” 高飞早就知道,白瓷在回到京华后,肯定会动用她的人脉,去挖掘关于1973的一切消息。 其实,别看白瓷在京华内有着相当深厚的人脉,但关系到神秘的1973,人家能告诉她什么? 她知道的,绝不会多过高飞。 不过高飞得听听,这是一种态度,毕竟他的女人为了他,可是一直在努力。 “好啊。” 高飞点了点头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个陌生的来电,应该是京华本地的公用电话。 给高飞打电话的,是个陌生的男人:“要是想知道解红颜的下落,来山海关长城吧。” 第1684章 光天化日之下! 高飞为什么要来京华? 自然是寻找不知道去哪儿了的解红颜。 从王城那儿,高飞基本确定解红颜没有落在1973的人手中。 但她是被谁救走了呢? 谁这样大的胆子,敢跟1973对着干? 高飞很想知道。 可他更知道,当前他绝对不能心急,因为找不到解红颜,担心她的安全而着急。 越是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就必须越得保持必须的冷静,心态要彻底的放松,这样才能应付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的意外。 高飞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从市局出来后,就跑来了白瓷这儿找轻松了。 当然了,这也是他想要女人的借口,毕竟昨晚张幕涵那样的大美女,光着身子趴在他身上过了一晚上,他都没动一下后,心中还是有些邪火的。 可就在他准备倾听一下白瓷对1973的了解时,却有人打电话来,告诉他说,想知道解红颜的下落,就去山海关长城那边吧。 “好,我马上过去!” 高飞没有问对方是谁,也不在乎这是不是1973设计的圈套。 他只知道,他必须得去,哪怕是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他的话音未落,那边就扣掉了电话。 “有人约我去长城山海关那边,说是跟我说解红颜的下落。你给我准备一辆车子,我马上就去。” 高飞跳下地,飞快的穿衣服。 “我陪你一起去。” 白瓷也开始穿衣服。 高飞摇头:“不用,你去了也白搭的。哦,对了,我这次来会所时,发现路上有人跟踪我,你以后最好小心些,没事别出会所,明白了吧?我就怕那些人会针对你。” “嗯,我明白的。” 白瓷不置可否的答应了一声。 五分钟后,高飞急匆匆的驾车离开了皇朝会所,向长城方向急驰而去。 “唉。” 站在会所大厅门口的白瓷,望着高飞消失的地方,轻轻叹了口气。 “白总,我们回去吧。” 旁边的萧潇说道:“高飞临走前,让我随时提醒您一定要注意安全。” “我知道了。” 白瓷转身,却说:“给我安排一辆车子,我要去见一个人。” 萧潇大惊:“白总,您现在……” “萧潇,你知道高飞为什么那样着急解红颜吗?那是因为,解红颜为了他,宁肯去死。” 白瓷低声说道:“这样的女人才会获得男人的真情--当然了,我这样说并不代表着我现在就要去为高飞去死,但我必须得做点什么,明白?” 这个世界很公平,想得到什么,就得去付出一些什么。 如果解红颜没有为高飞不顾自己的生死,去做某件事,那高飞又何必为了她而补给生死? 当然了,白瓷也很清楚,就算她这辈子不为高飞付出一点,高飞也会像现在这样在意她,可问题是,她本身就是个骄傲的女人。 骄傲的人,最看重的就是人情,哪怕是很恩爱的关系。 是高飞解了白瓷的倒悬之苦,让她过上了现在的正常人生活,她除了以身相许之外,早就想为那个男人做点事了。 解红颜先后两次为了高飞,不惜牺牲自己的行为,很是让白瓷佩服,所以她也希望能像解红颜那样,为爱郎解忧。 再说了,当前她只是去找个人,又不是去寻死,还有就是她自持在京华还有些能量,就算1973,好像也不敢随意把她怎么着。 打定主意后,白瓷决定去找一个老人。 那个老人的丈夫姓孙,儿子姓孙,孙子姓孙--白瓷,则是她孙子的媳妇。 老太太姓张,当下已经接近八旬年龄,在家里三代男丁都去世后,七年前去了北河乡下。 张老太太虽然已经离开了七年,又是在偏远的乡下,好像偶尔听到她于四年前就已经去世的消息后,也不会有人觉得诧异。 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 张老太太或许会无声无息的离世,可她只要活一天,只要站出来说句话,就算高老头、陈老头、张老头……等众多老头,都会慎重考虑她的意见。 暂且不管孙家的男人是什么身份(他们出身安归教,去世关系到某个阴谋),不过‘一门三烈士’的事实,到现在仍旧被人尊重。 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张老太太还没有结婚时,就曾经是华夏近代史上最伟大的老人家身边的保姆。 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华夏最为晦暗的日子里,张老太太曾经用她‘特殊’的身份,保护了一些在开国战争中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功臣,而高老头就是其中一个。 当年要不是张老太太‘以权谋私’的暗中照顾,高老头不可能活到海峡对面的‘峭壁’组织前来刺杀他。 所以,她绝对是当前数个老头的恩人。 暂且不管孙家三代男丁出于什么原因先后离世,但无可否认的是,张老太太这一辈子都没有做过有愧于祖国的事情,除了在孙子去世后,帮助孙媳妇创下了皇朝会所外,就没有再给国家添一点麻烦。 更没有把救助高老头等人的话,挂在嘴边,就把自己摆在普通老太太的位置上,年过七旬回到了北河老家,静候生命的结束。 她或许是个早在七年前就被遗忘了的老人,但如果她此时站出来说句话,人们才会惊讶的发现:对她的要求,根本没法拒绝,因为她为人们做了太多,要求却几乎没有。 当一个人的地位越高,越注重人情--人世间,有比救命之恩更重的人情吗? 白瓷决定去见她的老婆婆,请她站出来说句话,让1973放弃对高飞(解红颜)的打击。 老太太已经隐士七年,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白瓷也不想去找她,更何况这次去找她,是为了别的男人-- 白瓷是老太太的孙子媳妇,是孙家的人,可她现在却跟别的男人恩爱,为了别的男人去求老太太,老太太会是什么感受? 会拒绝? 还是会看在以往的亲情上帮她? 白瓷不知道。 她只是知道,如果不去求的话,那么老太太绝不会主动站出来。 “见到老婆婆后,该怎么跟她说?” 当车子离开京华市区,沿着一条省道向西南方向疾驰时,白瓷黛眉始终微微皱着,在为该怎么说服老太太站出来而犯愁。 前面开车的萧潇,从后视镜内看了眼白瓷,悄悄把cd的音量开关拨小了些,以免会影响了白总的思考。 车子在群山间穿行,前面就是一条隧道。 远远的看上去,隧道口就像一张张开的怪兽的嘴巴,无声的吞吐的汽车,隐隐给人一种不安的感觉。 萧潇也的确不安,因为在市区内时,她就发现有一辆黑色轿车,从市区内时的某段路上,就远远的吊着她们的车子。 这辆车,很可能是高飞的那些仇人吧……萧潇不知道高飞遇到了什么麻烦,麻烦又是来自何方,但她却知道麻烦肯定不小,要不然依着他本人、白总俩人的能量,都无法解决。 车子越来越接近隧道,萧潇这种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却又偏偏看不出不安的危险来自何方,直到白瓷低声说了一句话:“路上的车子,越来越少了。” 萧潇把着方向盘的手一哆嗦,向前看去才猛地醒悟过来:自从远远的看到隧道后,从对面驶来的车子就越来越少,现在更是一辆车也看不到了。 后面,除了那辆距离自身七八个车位的黑色轿车外,也就只有两三辆箱货、重卡了。 这条路可是省道,北河省进京的主要交通道路之一,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很繁忙的,可此时道路上为什么却看不到几辆车子了? 只有一个解释:以白瓷这辆车为中心的前后两端,车子都被人截住了。 那些人为什么要截住在这条路上来往的车子? 自然是为了方便对付白瓷。 萧潇可以肯定,自己车子前面的那些车子,估计是正常行使的,后面两辆重卡,一辆小型箱货,都是被超越过来的,也应该没啥问题,唯有那辆黑色轿车,估计就是要对付白总的人了。 萧潇想清楚了这一点后,全身的神经猛地绷紧,立即就感觉心跳加速,喉头发干--她可从没有亲身经历过这等场面,看出事情不对劲,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后,紧张,害怕也是很正常的。 “白、白总,我们该怎么办?” 萧潇紧张的低声问道。 “继续前行,我就不信那些人敢把我们怎么着,这可是光天化日之下。” 白瓷表面轻松,实则内心也很紧张的说到,隐隐猜出那些他已经看出她要去做什么了,所以才会准备拦截她。 同时,她也隐隐的高兴起来:那些人既然忌惮她去找老婆婆,那就说明老婆婆的确能影响到他们的决策。 无论如何,也得找到老婆婆,请她站出来说句话! 萧潇此时真是紧张的很,不过白总既然说继续向前了,她也没办法,只能提快车速,紧跟上前面疾驰的车子,心想:白总说得对,现在是光天化日之下,那些人不敢把我们怎么着的! 不过白瓷跟萧潇都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深达几公里的隧道中,可算不上光天化日之下--当萧潇驾车行驶到隧道中间部位时,隧道两侧墙壁上的照明灯,忽然都灭了。 隧道中,一下子就陷进了无边的黑暗中。 吱嘎--完全是本能的,灯光骤灭后,无比紧张的萧潇,猛地踩下了刹车! 高速行使的车子,在后面有车子,尤其是在突地陷进黑暗(其实也不是太黑暗,毕竟车子进隧道后,都会打开行车灯,只是行车灯的亮度很低,两侧照明灯突地灭掉后,就会给人一种全黑的错觉)中,是很危险的。 如果萧潇不是心里紧张害怕,在隧道灯全灭后,最多也就是轻轻踩一下刹车,放缓车速--就像她车子后面的那辆重卡那样。 可她却是紧急刹车! 后面的那辆减速前行,但时速仍旧超过六十脉的重卡,狠狠撞在了她的车尾上。 咣! 第1685章 保护白瓷的人! 咣! 随着咣的一声巨响,萧潇驾驶的这辆黑色奥迪轿车,就像一个被拳王泰森狠狠砸了一拳的沙袋那样,斜斜的飞到了隧道左侧的墙上,砰的一声大响中,迅速反弹回来,这才四轮朝天的重重砸在了地上。 砰,砰砰! 又是连续几声响,重卡后面那辆重卡,再后面那辆小型箱货,都接连追尾,倒是那辆最后面的黑色轿车,在小型箱货攸地停顿后,竟然能及时猛打方向盘,车子就像时速蝙蝠那样,攸地从小型箱货后面闪了出来,随即停在了逆行道上。 随着前面车子的飞快前行远去,长长的隧道中很快就陷进了死一般的沉寂中。 吱呀一声开门声,打破了当前的沉寂,被吓傻了的重卡司机这时候醒悟了过来,赶紧跟同伴跳下车,跑到了奥迪面前,蹲下往里面看了一眼,正准备伸手打开车门,先把里面的乘客拽出来时,却听有人喝道:“别乱动,快去外面报警!” 发生车祸后,有很多人被卡在车里出不来,这是很正常的,得需要救援人员动用切割机,再加上车祸发生后,马上就擅自拉动受伤者,也有可能会发生意外。 所以重卡司机听到这个喝声后,想都没想马上就缩回手,跟同伴(还有后面那辆重卡的司机)一起,向前面隧道口跑了过去。 深处隧道最中间位置,手机信号受到了极大干扰,必须得去外面打电话才行。 “一切顺利,是一辆无关的重卡撞了她的车。” 马清凉对衣领部位低声说了句后,就抬手捂住了左耳的蓝牙耳麦。 相比起一般手机来说,他这套无线通话设备,却是不受环境干扰的。 刚才不许重卡司机不要乱动的人,就是他。 耳麦中,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很清晰:“无关人员呢?” “两辆重卡的司机,都已经出了隧道。” 马清凉扭头,看了眼停在隧道中逆行道的那辆黑色轿车,低声说:“后面还有一辆轿车,因为追得很紧,始终没有被拦住,就在我们的车子后面--司机下来了,是个年轻的男性,一个人。” “那辆车没有出意外?” “没有,那小子车技很不错。” “让那人立即走人,按计划进行!” 女人的声音很冷冽,带着不容反抗的霸气。 “好。” 马清凉答应了一声,开门下了车,抬手在车厢上敲打了几下,拦住了走过来好像要查看车祸现场的年轻人:“朋友,请站住!” 借着昏黄的行车灯,马清凉能看出这个年轻人的身形,一点也不魁梧,很斯文消瘦的样子,只是他眼睛有些亮,好像很犀利的样子。 “怎么,有事?” 年轻人嘴里问着,脚下却没有停。 “我都说了,让你站住,你没有听到吗?” 看这小子很不知趣的样子,马清凉就有些生气,抬手就去抓他的衣领。 他的手还没有碰到那个年轻人的衣服,右手手腕竟然被他一把抓主了。 “吆喝,你敢……啊!” 马清凉惊诧声中,正要用力挣开来时,右手腕上忽然传来一股子剧痛,就像要被老虎钳子硬生生的掐碎那样,疼的他眼前发黑,惨叫一声时左腿膝弯处却重重的挨了一脚,膝盖一软,单膝跪在了地上。 “你是谁?” 马清凉跪倒在地上后,惊惧之下喝问对方是谁。 但回答他的,却是重重一记老拳。 砰的一声,马清凉重重摔倒了地上,身子猛地抽了几下,就昏死过去了。 年轻人刚把马清凉一拳放倒在地,还没有等他松开抓着马清凉右手腕的手,忽然猛地一个侧扑,灵巧的扑倒在了地上。 两颗在昏黄车灯下划出幽蓝弹道的子弹,从他刚才站立的地方咻咻飞过,击打在了隧道的水泥墙壁上,溅起一连串的火花。 马清凉在下车时,曾经在车厢上敲了几下。 藏在里面的三个同伴,马上就从里面打开门跳了下来,恰好看到年轻人把他放倒在地上。 如果这些人是警务人员的话,就算大吃一惊,意识到年轻人是个危险人物,也绝不会在亮出枪来后,连警告声都不来一句,直接就冲他扣下了扳机。 马清凉等人,自然就是1973的人了。 事实上,也唯有1973的人,做事才会这样肆无忌惮,看到同伴被放倒后,连话都不愿意多说一句,直接拔枪就射。 白瓷为了帮高飞,想到了要请她老婆婆出来说句话。 她却没想到,她的一举一动,早就在1973的监视下了,这也是高飞一再嘱咐她,千万不要擅离会所的主要原因:只要她乖乖的呆在会所中,就算是1973的人因为她是高飞的女人而收拾她,也不敢这样肆无忌惮的。 同样,白瓷的来历,社会关系,包括她有个‘无敌’的老婆婆这件事,1973也都已经查清楚了,更知道那个老婆婆要是站出来说句话,就算是郑腐,也得放弃他正在做的事。 没办法,1973诚然对高老头等宿老有大恩,但张老太太又何尝不是? 再说了,老太太可是在伟人身边呆了好多年的,算得上是半个家人,这可不是1973能相比的。 假如让白瓷说服了她,出面调停这件事,那郑腐就算有一百个不愿意,可也得罢手。 所以,绝不能让白瓷见到老婆婆--在白瓷出了会所,向西一路杀下来后,1973那边马上就断定她要去做什么了,这才立即出动,派出马清凉等人贴身跟踪,将拦截地点安排在了隧道中。 在车祸发生后,一切都是按照马清凉等人的计划实现的,但随后就出现了这个年轻人。 这是高飞派来暗中保护白瓷的。 任何干扰1973行动的人,杀无赦! 瞬间搞清楚这两点后,马清凉那三个同伴才当机立断,就对年轻人开枪了。 只是他们却万万没料到,年轻人的反应超快,在看似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竟然抢先扑倒在了地上,恰恰躲开了子弹。 随即,年轻人一把抓主了马清凉的肩膀,把他横在了自己面前,从他背后伸出来的右手中,已经多了把手枪:“不想他死的话,那就把手枪放下。” 1973的人虽然跋扈,视胆敢阻挠他们办案的人生命为草芥,却不敢随意对自己人开枪,尤其是看到年轻人也亮出手枪后,马上就意识到对方是来自国家某个部门了。 三个人对望了一眼,把手枪仍在了地上,中间那个人向前走了一步,冷冷的问道:“你是谁,哪个单位的,你该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吧?” “我是谁,来自哪个单位,这些都不重要。我也知道我现在要做什么,我在救人,救被你们安排出车祸的人。” 看到他们很知趣的把枪扔掉后,年轻人松开了马清凉的肩膀,从地上缓缓站了起来,看着他们淡淡的说:“我现在要去救人,你们不会阻拦吧?” 为首之人沉默片刻,才说:“你应该知道我们是什么人。” 年轻人点了点头:“来自1973。” “是的,我们就是来自1973。” 为首之人缓步前行,昏暗的灯光下,显得他脸色更加阴森:“那么你更该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安排这场车祸。朋友,如果你现在上车就走的话,我可以保证,绝不会追究你是谁,你是代表着谁来的,就当你从没有出现过。” 年轻人笑了:“呵呵,我要是不走呢?” “你,还有你背后的人,都会有麻烦。在华夏,除了不知好歹的高飞之外,还没有谁敢跟1973相抗衡,谁也不行。” 为首之人说出这番话时,傲气在昏暗的隧道中鼓荡,带着舍我其谁的霸气:“而且我可以肯定,你不是高飞的人,因为他身边人的资料,我们都已经搞清楚了。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十秒钟内立即离开现场,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你真把高飞的实力搞清楚了?呵呵,我有些不相信。” 年轻人低声笑了笑,才提高声音说道:“我这人做事,从来都不知道后悔是什么。尤其是在别人劝我见死不救时。” “程东,杀了他!” 为首之人程东的耳麦中,那个女人严厉的声音响起。 通过马清凉等人衣领上的呼叫系统,她已经听到这边双方的对话,年轻人的不知好歹,让她非常愤怒,这才当机立断给程东下令,干掉对方。 “真的很可惜,你为什么就不听劝呢,唉。” 程东眼中寒光一闪,低低的叹了口气时,已经走到了年轻人对面一米办左右的地方,左手攸地抬起时,已经亮出了一把小巧的手枪,紧接着就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就在程东扣下扳机,子弹出膛的瞬间,年轻人好像又先知先觉那样,左肩猛地下沉,半转身的同时,右脚已经电闪般狠狠击打在了程东脖子上。 程东连闷哼声都没有来得及发出,身子就直直飞了出去,脑袋又很凑巧的重重撞在了一辆重卡车厢上,人还没有摔倒在地上,就已经双眼翻白的昏了过去。 既然对方接连对自己下杀手,年轻人也有些愤怒,一脚踢飞程东后,没有丁点的犹豫,右脚脚尖刚落地,身子已经腾空而起:“嗨!” 一声暴喝声中,年轻人做出了一个‘空中一字马’的动作,双脚连踢,都重重踢在了剩余那两个人的脑门上。 那两个人,连藏在左手中的手枪都没有来得及亮出来,就被踢倒在了地上。 不等他们爬起来,落地的年轻人已经抢先上千,用皮鞋鞋尖在他们太阳穴上补了两脚--然后,这两个人就追随马清凉程东俩人去了。 干脆的把马清凉四个人放昏过去后,年轻人弯腰伸手,从其中一个人身上摘下通讯设备,对通讯器冷笑道:“嘿嘿,原来1973的人,都是一些仗着先辈余威、自身却不堪一击的废物。就你们这种冷血、狂妄却又低能的货色,有什么资格再凌驾于律法之上?” “你是谁!?” 那边的女人,稍稍沉默了片刻,随即厉声问道。 第1686章 霍天晴的爱情! 在特殊的年代中,1973曾经为国家做过特殊的贡献。 正因为感谢1973所做出的特殊贡献,所以才成立了这个部门,并给予了他们一定的特权,那就是高于华夏任何一个暴力部门。 能真正的凌驾于律法之上。 但有些事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当华夏逐渐踏上了民族复兴之路,当国家的重心都转移到提高人民生活,增强国家建设这方面后,1973曾经创建的辉煌,就逐渐成了昨日黄花。 新世纪过后,1973更是蜕变成了一个靠长辈余恩来经商独立核算的特殊单位,有位已经去世的老人,曾经提议要解散这个单位,让他们在历史的光荣榜上永存……但却遭到了某些人的强烈反对。 最大的理由,不外乎做人不可以过河拆桥,放在国家也是这样。 更何况,1973当前是独立核算的,只是逐步被人所遗忘,很少仗着特权来做什么,存在的意义,大过了被解散的形式。 如果,没有解红颜这件事,1973注定还会继续沉默下去,等参加过当年‘东亭会议’的老人们相继离世后,就再也没有谁在意他们了。 结果,1973这个在特殊年代成立的特殊部门,就会寿终正寝。 可那绝不是这些人所看到的。 郑腐,这个无儿无女的老人,或许已经把1973当作了自己的妻儿--天底下,有哪个男人,肯看着妻儿随着高老头等人的离世而死去? 1973,必须得存活下去,保持先辈们用鲜血换回来的特权! 所以,1973才借着解红颜一事,决定要闹出一些动静,让世人惊醒他们依旧在,以后也永远存在下去,因为他们是救世主般的存在,当前沉默,只是因为正逢华夏盛世罢了,一旦国家有个风吹草动的,他们仍旧能用他们脊梁,扛起一片天! 或许,1973有这样的想法,是未雨绸缪,先天下之忧而忧--但他们却忘记了一个现实,他们当前除了让人忌惮的特权外,单位中的人,再也没有了先辈那种横扫一切的能力,空余霸气。 当一个没多大本事的人,很狂妄,很霸气时,不会让人忌惮,只会让人看轻。 所以年轻人才对通讯器,说出了拿番让女人狂怒的话。 “我姓霍,叫霍天晴。” 霍天晴说完,扔掉通讯器转身走向了奥迪车。 霍天晴不在意1973的人,知道是他(也能通过他,判断出京华高家终于出手了,因为他当前是高老头的护卫长)插手了此事,因为他这样做,都是按照高老头的吩咐来做事的。 霍天晴走到奥迪车前时,车门开了,白瓷艰难的从里面爬了出来。 别看车子被撞了个四轮朝天,毕竟只是追尾,而且当时重卡的速度已经降下来,要不是被撞到墙上才四轮朝天的话,白瓷俩人根本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萧潇当前被困在了气囊中,她昏了过去--是被吓昏的。 “你没事吧?” 霍天晴快步向前,把白瓷从车里搀扶了出来。 “我没事,快看看萧潇!” 白瓷抬手拢了下遮住脸的发丝,靠在了车轮上,心儿还在砰砰的跳。 霍天晴连忙打开前面的车门,拿出刀子划破了气囊,解开安全带,小心的把萧潇从车里抱了出来,平放在膝盖上,抬手试探了一下她的鼻息,又翻开眼睛看了下,眉头一皱。 “怎么了?” 白瓷连忙问道。 霍天晴没说话,把萧潇平放在了地上,双手交错放在了她心口位置,稍微用力下按。 这女孩子也太较弱了点,没看出怎么受伤,心跳就这样慢,看来心脏不怎么好--霍天晴心里想着,继续加大力气按了几下后,就跪倒在地上,一手捏住萧潇的鼻子,低头张嘴探下了脑袋。 白瓷可以作证,霍天晴就是在发现萧潇情况不妙后,准备给她做人工呼吸来着。 只是性格木呐的霍天晴刚萧潇渡了一口气后,刚抬起头正要深吸一口时,一只白生生的小手,就狠狠抽在了他脸上。 刚才眼看着快要不行了的萧潇,这时候已经睁开了眼睛,恼羞成怒的低声喝骂:“滚开,你这个留氓!” 其实人家萧潇的心脏问题不是太严重,就是遇事后会心跳过缓,呼吸微弱,只需精躺一会儿就会慢慢恢复过来的。 可担心她安危的霍天晴,这次却是判断失误,好心好意的给她做人工呼吸,竟然被她抽了耳光。 天可怜见,霍天晴到现在还没有交接女孩子的经历,绝对的纯男人一个,在吻上萧潇那微凉而又柔柔的嘴唇时,心神激荡了那么一点点--要不然,就算萧潇的动作再快一倍,也别想打到他。 霍天晴第一次吻女孩子的小嘴,自然也是第一次被女孩子抽,一时间竟然愣了: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好汉,竟然呆愣当场,不知所措了。 萧潇被霍天晴那口气给渡醒来后,就看到一个男人要低头亲吻她,这才想都不想的一巴掌抽了过去。 她正要再来一下时,却听白总的低喝声从旁边响起:“萧潇,他是在救你!” “什么,他是救我?” 萧潇一楞时,霍天晴清醒了过来,赶紧讪讪的站起来,抬手捂着腮帮子也不说话。 刚才面对马清凉四个人都大杀四方的霍天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女孩子对他的误会了,抬手捂着腮帮子时没有感觉到疼,甚至还有些犯贱的愉快感--尤其是萦绕在嘴边的那股子少女幽香。 “萧潇,你误会了,是他救了我们。” 白瓷赶紧蹲了下来,三言两语的把事情真向说了一遍。 “啊,对、对不起啊。” 萧潇这才知道自己误会了霍天晴,赶紧站起来给人家鞠躬,赔礼道歉:“我、我没打痛你吧?” “没有,没事的。” 霍天晴摇了摇头,放下手时,萧潇却忽然抬手莫向了他的脸。 萧潇这个动作,是很自然的,就是觉得误会人家打了人家后,安慰人家一下罢了,倒也没多想。 而霍天晴呢,本来肯定能躲开的,却鬼使神差般的没动--在那一只微凉的小手放在他脸上后,又很昏头昏脑的抬手,捂住了那只手。 脑海中,忽然蹦出了一句话:白莲花般不胜娇羞的样子。 萧潇也愣了,呆望着霍天晴不知接下来该做什么了。 两个人就这样傻呼呼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的看着对方,忘记了今昔是何年。 在很多人看来,一见倾心这句话,只是存在于红尘凡人们的超俗想象世界中,现实是绝不会出现这种感觉的。 但那些人却忘记了,世间既然有这样一句话,那么就证明的确有这种感觉存在过。 这种感觉就是爱。 “对不起啊,我真的不想打搅你们,可那边好像是来人了。” 就在霍天晴俩人倾心享受当前这种很突兀,却又很奇特的感觉时,白瓷很煞风景的声音,在旁边响起:“等解决完当前的事情,随便你们含情脉脉相对多久,都可以的。” 霍天晴俩人猛地惊醒,同时触电般的缩回手,感觉脸是那么的热。 糟糕,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会失态了! 霍天晴心中一惊,霍然转身看去,就看到几百米之外,有几道雪白的车灯,正在向这边快速移动。 如果没有白瓷俩人在场的话,霍天晴自然不会在意来者是谁。 但他当前可不敢托大,万一来人不分青红皂白的一阵开枪扫射,那可就惨了。 “快,上车!” 霍天晴低喝一声,转身就冲向了他的车子,飞快的启动。 白瓷开了后车门,坐了上去。 萧潇慌乱中则坐在了副驾驶座椅上,等嗅到车里明显的烟草气息后,她才意识好像该去后面陪老板,不过霍天晴却已经飞快的启动了车子,向前方飞驰而去。 哒,哒哒! 枪声忽然从隧道中响起,子弹打碎了车子后窗玻璃,白瓷本能的发出了一声尖叫。 “趴下!” 霍天晴厉喝一声。 白瓷马上就趴在了后座上。 “还有你,快点,傻了吗?” 就在萧潇左右寻找,该趴在哪儿时,霍天晴冲她一瞪眼。 “我、你让我趴哪儿啊你?” 萧潇有些委屈的叫着,总不能趴在霍天晴膝盖上吧? 她的话音未落,霍天晴忽然伸手,一把按住她脑袋,按在了自己膝盖上。 砰的一声,一颗子弹打穿了副驾驶座椅,击碎了前面车窗。 如果萧潇趴下的速度慢上那么一点点,这颗子弹就会打穿她后脑勺了。 碎碎的玻璃落了一身,萧潇的冷汗也出了一身,趴在霍天晴身上再也不敢动一下,却能用眼角看到他的样子。 霍天晴此时没有丁点儿女情长的羞涩啥的,本来有些木呐的脸,浮上了一层骇然的杀意:他没想到1973的人这样霸道,在马清凉等人拦截白瓷行动失败后,竟然不管不顾的上来就开枪,这是要把他们乱枪打死。 想到来时高老头所说的那些话,霍天晴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唉,终究姜是老的辣。 既然一切都像高老头所预料的那样,那么接下来,霍天晴自然会按照早就设定好的计划进行了,马上就从仪表盘下拽出一个通话器,低声喝道:“准备行动!” 萧潇听到一个声音,从她右耳边的地方传来:“确定?” “杀无赦。” 霍天晴声音平淡的说出这三个字后,就放下了通讯器,才发现萧潇正偷眼看着他。 发现霍天晴看到自己后,萧潇心中一慌,脸儿没来由的攸地发烫,赶紧用力低头--霍天晴心中一声哀鸣:妹,能别把脸埋进我两条腿之间吗? 咻咻的子弹乱飞,霍天晴车子全速向前飞窜,很快就出了隧道,接着就猛地一打方向盘,车子吱嘎一声停在了隧道口旁边的斜坡上。 最多过了三秒钟,第一辆车子就追了出来。 司机正要减速搜寻霍天晴车子时,却蓦然发现--在他的正前方上空中,竟然悬停着一辆武装直升机。 直升机? 司机脑海中腾起这个疑问时,武装直升机的机载重机枪,冲他喷射、出了骇人的火舌。 第1687章 文武两道! 武装直升机的机载重机枪,绝对是致命的大杀器,每分钟高达数百的射速,确定了目标除了乖乖受虐外,压根没有还手,逃走的任何可能。 哒,哒哒哒! 子弹壳从半空中落下,跌落在公路上后又弹起,有的恰好被落下的其它弹壳砸中,一起跌落凡尘,就像那辆车里三个人的生命,很轻松的就被收割走了。 机载重机枪,最多愤怒了三到四秒钟,但下面这辆车却被打成了马蜂窝,鲜红的鲜血,从弹孔中淌了出来洒在公路上,是那样的刺眼。 枪声停止,但直升机却依旧悬浮在隧道口前方几十米的低空没,枪口漂浮不定的对着隧道口。 总共有三辆车前来追杀霍天晴,但在第一辆车毫无征兆的遭遇残忍后,后面两辆车自然不会再傻乎乎的出来受死。 轰轰的响声中,直升机等了片刻没有看到目标出现后,主动降低了高度,枪口仍旧对着隧道内。 远远看到直升机降低高度,要继续对自己肆虐后,那两辆车火烧屁股般的迅速倒退,亡命般的远去了。 霍天晴这才启动了车子,伸出左手冲直升机做了个手势后,径直从机身下面向前飞驰而去。 在霍天晴把车子停下后,这才意识到自己趴的地方不对劲的萧潇,慌忙抬起头来正要说什么时,就看到了让她终身难忘的一幕。 那是多么震撼、残忍的一幕啊! 在直升机这个庞然大物的肆虐下,追杀的人没有丝毫反击余力,只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被狂撒下来的弹雨打成马蜂窝,淌落在地上的鲜血,红的那样刺眼。 直到车子离开现场许久了,萧潇还傻愣愣的望着霍天晴,眼珠子一动不动的发呆,直到白瓷轻轻叹了一口气:“唉,非得死人才行吗?” 霍天晴头也不回,淡淡的说道:“如果你执意要去北河乡下找张老太太的话,还会死更多的人。” 白瓷的嘴角,猛地抽了几下,低声问道:“那--我就这样眼睁睁看着高飞被欺负?” “这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没有谁强求他的。他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么就算是跪着,也得走完,不会有谁帮他。” 霍天晴又淡淡的回答。 白瓷黛眉一扬,问道:“可你,不是在帮他?” “我不是在帮他,而是在帮你。” 霍天晴摇了摇头,看了眼萧潇,重复了一遍:“我只是在帮你--只要你不插手高飞的事,他们就不会动你。同样,我们也不会露面,就不会有人死去。” 白瓷沉默,片刻后才问道:“你是高家派来的人?” 霍天晴答非所问:“高家曾经承诺,绝不会帮助高飞对抗1973,但也绝不会坐视她身边的人被连累。在那些人死之前,我已经向那边阐述了高家的观点,可他们还是不依不饶的派人来追杀--他们的死,是自找的。也是一个教训,让他们记住在华夏有特权的,不仅仅是他们。当他们威胁到无关的合法公民生命安全时,就会有人站出来制止他们。” 白瓷再次沉默,良久后才回头看了眼空荡荡的公路上,眼神黯淡了下来,低声说:“我不想去北河乡下了,我想回去。你说的不错,不能再因为我,死再多人了。我,早就厌倦了厮杀,我只想安安静静的做个女人。” “你的要求不高,会实现的。” 霍天晴拿起通讯器,低声说了几句什么后,方向盘右拐,车子驶上了北的路。 前行大约二十多公里,就是进京的高速路。 霍天晴的车子驶上高速路时,郑腐再次出现在了高老头的书房前。 这次,高云华没有站在书房外的走廊中,他已经启程去了南边。 不过,却有个长相凶恶,好像屠夫那样的乡下人,坐在书房门前的台阶上,捧着一根鸡腿大吃着,在郑腐经过他身边时,抬头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堂堂的高老头家里,会有这样一个粗俗的人物出现,要是被别人看到,肯定会很惊讶。 但郑腐的眼神却没有丝毫波动,从他身边走过来到走廊中后,才淡淡的问道:“盐铁锥?” 屠夫般的大汉抬头,看着郑腐憨厚的笑了下,说:“老爷子,你的眼神真毒。” “堂堂华夏九龙王中的绿龙盐铁锥,我要是再不认识,这双眼真该扣了去才对。” 郑腐面无表情的说着,走到了书房前,抬手在门板上轻轻敲了一下时,又说道:“只是我很纳闷,你,霍天晴,为什么都放弃该有的尊严,来这儿给人看门。国家培养你们,可不是让你们给某些人来当门房的。” “老爷子,我不是来看门的,我只是来推销我的猪肉,吃顿饭就会走的,你可别误会。” 面对郑腐的讥讽,盐铁锥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郑腐没有再说什么,推门走进了书房内。 他仍旧像平时那样,面无表情,可他眼底偶尔闪过的精光,却出卖了他此时有多么的愤怒。 在听到有三个人,竟然被霍天晴调用的直升机给打死后,有着数十年镇定功夫的郑腐,竟然有了种要干掉高老头的冲动。 死了三个人,对于郑腐这种一句话就能逼死王城的人来说,好像压根算不了什么。 但关键问题是,这三个人却是被别人堂而皇之的干掉的,这关系到1973的颜面:从1973成立以来,从没有人敢这样做过。 但高老头却这样做了! 所以郑腐很愤怒,才有了那种冲动,但在看到绿龙盐铁锥很突兀的出现在这儿后,他又意识到了什么,迅速冷静了下来。 高老头,早就掌握了他的心思,并做出了一系列的准备。 一个盐铁锥,就证明了这一点。 郑腐关上门时,已经心如止水,看着坐在书桌后的高老头,也没过去坐,就站在门后缓缓的说:“我有三个人,死在了你的人手中。” 高老头放下手里的茶杯,好像笑了下,才说:“他们该死。因为霍天晴他们也不想死,还曾经警告过他们。” 高老头说着,站起来绕过书桌,在桌前来回的走了几步,脸上的笑容消失,目光平静的看着郑腐:“你手下那个女人,也太狂傲了些,这一点不好。” “还有就是,我知道你派人拦截白瓷,仅仅局限于拦截罢了。你没想她死,因为你很清楚,白瓷如果死在你们手中,惹怒了那位老太太,你们会遭到什么样的指责。但可惜的是,你手下那个狂妄的女人,却派人直接开枪,迫使霍天晴不得不反击。” 高老头直视着郑腐,用商量的口吻说:“把那个女人送上秘密军事法庭吧,这样对她好,也对你好。要不然,她坐在那个敏敢的位置上,还会给你招惹很多祸端,最终是害了她自己,也害你们郑家没有了后人。” 郑腐的身子,好像晃了一下,语气也明显有了波动:“你、你知道她是我侄孙女?” “盐铁锥在59413部队中,喂了三年的猪,如果还不能知道这些,那他也就太无能了。” 高老头淡淡的,揭开了底牌。 早在三年前,华夏九龙王中的盐铁锥,就已经混进了59413部队,调查某些事。 华夏九龙王的人执行这种长期任务,肯定是经过很多人的研究才通过的--这也证明了,早在三年前,甚至更早之前,1973所掌控的那支队伍,就已经不再被国家所信任了。 “还记得我上次说过的话吗?” 高老头没等到郑腐说话后,也没催促他,再次坐回到了书桌下:“有些老事物,的确得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退出舞台了。如果你长期站在一个相当高的高度上,俯视人间,那么心态就会发生改变。” 端起茶杯,轻轻喝了口水,高老头继续说道:“最起码,你那个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为部队领导的侄孙女,心态就已经不正常了。好像,她还继承了你的固执。唉,郑腐,我觉得你现在该想明白了,1973内的武道,为什么会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退场了吧?” 1973成立后,自然会像其它特殊部门那样,有文职,武职。 1973内,负责文职工作的,叫文道,专职武学的,则是武道。 当年1973成立‘峭壁’抵挡‘飓风’时,就是文道中人在后出谋划策,武道中人在前奋勇拼杀。 天下安康后,武道负责人发现对1973已经没有任何作用,或许从文道中人的言行中,看出了不健康的苗头,所以提出了退出1973。 文物两道,向来都不会长时间的精诚合作,尤其是在盛世时,有文化的人看不起耍枪弄棒的人,这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再加上随着现代武器的高速发展,拳脚功夫好像更没多的用处了。 所以在武道决定撤出1973后,代表着文道利益的郑腐,并没有强留。 此时听高老头提到武道后,郑腐自然明白他的意思:难道你们文道,还不如武道有自知之明? 沉默半晌,郑腐才说:“我会让郑姗姗退役去地方工作,也会在未来不久,宣布解散1973。但做这些事之前,是必须得为陈青找回公道,严惩敢蔑视1973的高飞……我这样表态,你没意见吧?” “我曾经答应过你,绝不会干涉高飞的事,为此我把云华调去了南边看海。” 高老头轻轻叹了口气:“唉,可我不管高飞,却不代表着能坐视你的人,去杀他身边的人。” 郑腐冷冷的说:“任何帮助高飞的危险人物,都会被我们一视同仁。” 高老头反问道:“白瓷危险吗?” 郑腐嘴巴动了动,没说话。 高老头接着说:“她只是想清人站出来平息这场风波罢了,再说了,她也没把握能请动张老太太,毕竟她曾经是张家的孙媳妇,现在却跟了高飞,老太太能不生气?” “我会认真考虑你的话,只要她安分守己,我不会动她。” 郑腐转身,拉开了门板时,回头说:“另外,我想告诉你,武道很有可能会回来。” 第1688章 天下还是好人多! “什么?” 高老头一愣:“武道,要重新回归1973?” “王城被高飞逼死后,我去找了武道。因为我终于意识到,1973要做事,必须得文武合作,像动粗这种事,最好是由武道来解决。” 郑腐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愣了片刻才说:“他们也不希望,前辈们辛辛苦苦创建的1973,会被一个竖子这样欺负。还有就是,当初武道退出1973时,也曾经说过,在适当的时候,他们就会重新回来。” 高老头的神色,慢慢凝重了起来,低声说:“郑腐,1973武道所持的,都是些杀人的本领。现在正值华夏盛世,你让他们重出江湖,难道想破坏这来之不易的安康,惹气一场血雨腥风?” “我也不想,可是有些事,我必须得去做,就像你不管高飞,却会照顾白瓷那样。高老,其实不管华夏有多富强,总有些人不甘长时间的寂寞,不是吗?” 说完这番话后,郑腐又是重重的一声叹息,缓缓走出了书房。 走廊的台阶口,盐铁锥已经吃完了东西,正用拿着一块绿色的手帕擦嘴。 像他这样身材魁梧(比铁屠还要显眼)的大男人,却拿着块绿色手帕,看上去让人真不舒服,很自然就会想到‘如花’,不过幸亏他的取向还很正常。 看到郑腐走过来后,盐铁锥把手帕装起来,嘻嘻一笑:“老爷子,你这是要走了吗?” 郑腐没有理睬他,慢慢走下楼梯来到下面客厅内后,才抬头看着他:“盐铁锥,不要再回部队中去了,因为我不想听到你死了的消息。” 盐铁锥脸上的笑容,攸地收敛,随即淡淡的说:“没有谁不想活着,但在该死的时候,总得有人必须去死。老爷子,你活这么久了,应该很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 “既然总归要死,那么当初为什么要成立峭壁,来抵御飓风呢?” 郑腐沉默片刻,低头迈着很沉重的步伐,缓步走出了客厅。 “铁锥,明天你该回老家看看父母了,这几年你受苦了。” 高老头的声音,从书房门口传来。 盐铁锥回头看去,却只看到房门缓缓的关上了。 -- 山海关,号称天下第一关,为明长城最东端的起点,周遭群山风景险峻秀丽,大气磅礴,站在长城上往北放眼看去,一片火红。 这是枫叶红了的季节。 高飞在山海关这边的长城上,已经来回走了不下一个小时了,也没找到约他来这儿的人。 在闲逛的期间,高飞看到了四十八个穿着白裙子,却能看出内、裤颜色的美女,七十九个像他一样,偷看女孩子内、裤的老头,还被一个戴着红袖章的老大妈,罚了三次二十块钱。 一次是随便扔烟头,两次是随意吐痰。 到了后来,高飞发现那老大妈不管别人,就只盯着他看了,那眼神就像盯住兔子的猎狗,只要他稍微做出一点出格的动作,她就会闪电般的扑过来。 这让高飞大发感慨,觉得以后要是混不下去了,完全可以来这儿承包当保洁员,随便扔个烟头都能罚二十,一天得罚多少人啊,每个月估计得收入上万左右。 就在老大妈远远的吊着高飞,经过一个城垛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是白瓷打来的电话。 高飞神色如常的接起电话,只听了片刻,眼神就冷了下来,最后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说:“我知道了,你替我谢谢霍天晴。另外,以后千万不要随便出来了,我不想听到你出事的消息,明白了吧?” 扣掉电话后,高飞倚在了城垛上,向西北方向看去,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从白瓷刚才打来的电话中,他能感觉到1973真要做事不择手段了,双方之间的关系,已经的确达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要不是霍天晴及时出现,后果不堪设想。 望着经过眼前的游客们,高飞忽然意识到这可能是个圈套,1973针对他而设定的圈套,以解红颜的消息为引子,把他引到长城这边来,主要目标却是白瓷。 王城不是高飞所杀,但却是因他而死,那么依着1973行事诡异的作风,自然得给他一点颜色看看:他们算定白瓷在高飞离开后,会为他的事而奔波,只要一出了会所,那么他们的计划就成功了。 那些人不一定会杀白瓷,但肯定会拿她来做文章,让高飞付出一定的代价。 只是这次谁也没想到,对外宣称绝不会再管高飞的高家,还是出手了。 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高飞把快要吸完的香烟,随手扔到了地上,用脚碾了一下,决定先回市区再说。 “哎,你给我站住!” 他刚走了一步,那个戴着红袖章,身子有些微胖的老大妈,就挡在了他面前,眼神中带着抓主兔子的狂喜,要不是用力板着脸,肯定会笑出来,抬手指了下高飞脚下的烟头。 高飞刚才想事想的入神,早就把被老大妈盯着的事往一边去了,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又犯错误了。 高先生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却也不是那种没公德心的渣渣,从来都习惯了遵守‘犯错就该挨罚’的信条,所以在老大妈第四次冲上来后,也没狡辩什么,更没有求情说‘打个七五折’的话,很痛快的拿出了一张五十块钱的钞票,递了过去。 老大妈接过钞票,脸上带出了为难的神色:“哎呀,我没零找啊。” 高飞纳闷的问:“这一个多小时中,你从我这儿就拿走四张十块钱的,一张二十的了吧?而且我也注意到了,在这段时间内,你好像就盯着我看了,也没罚别人,这就代表着你没有向外找零,怎么就没有零钱了呢?” 老大妈脸色一扳,冷冷的说道:“你什么时候看到罚款的给人向外掏钱了?我们就是只进不出。” “靠,那就算--” 高飞没想到这老大妈会说出这样的话,下意识的骂了个脏字,正要说算了,不要零钱了时,却看到一个烟头在低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跌落在了他跟老大妈之间的地上。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脖子上挂着粗项链的暴发男,搂着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子,从他们身边说说笑笑的走了过去。 这个烟头,就是爆发男丢的。 老大妈却像是看不到那样,就盯着高飞。 高飞指了指地上的烟头,问道:“这是什么啊?” “烟头啊,你大娘我还没有花眼呢!” 老大妈很干脆的回答。 高飞又问:“谁扔的啊?” “那个没素质的光头。” “那你怎么不追上去罚款?” “你当我傻啊,没看到他两根胳膊上,都刺着吓人的刺青啊,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哦,就因为人家长的凶了点,你不敢管,就敢找我们这种良民的麻烦,这不是欺软怕硬?” “我就是欺软怕硬了,你能把我怎么着?” 老大妈被戳中了心事,微胖的脸上露出恼羞成怒的样子:“既然你犯错了,那你就得该接受惩罚,别管别人怎么着!” 本不想找零的高飞,不愿意了:“行,那你把零钱找我。” “没零钱。” “那就这样算了?” “要不你再丢两个烟头,或者吐两口痰,我给你打个七五折,三十块钱就算了。” 老大妈提了个中肯的建议。 罚款没钱找零,让人再吐痰这种段子,早在多少年前就被传烂了,只是高飞没想到今天他就会碰到这种事,觉得很好笑却没说什么,点了点头一歪嘴巴:“噗!” 一口痰飞了出去--很精准的,落在了一条白花花的长腿上。 老大妈可以给高飞作证,他这口痰只是随便吐吐罢了,谁能想到会这样巧,恰好飞到别人的腿上? 这条长腿下面套着一只翻牛皮的双排扣半高马靴,膝盖往上老大一截,才是黑白格子的小短裙,然后是天蓝色的大翻领衬衣,如瀑布般的秀发垂下来,衬托的那张尖尖的瓜子脸格外妖娆。 美女,这是一个把时尚跟传统混合打扮在一起的美女,估计最多也就是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尖尖的瓜子脸,妖媚的大眼睛,竟然跟名亨宇内的某大腕女星有着七八分的相似。 就这样一个美女,仿佛只要多看一眼,都会让人觉得亵渎了她(当然了,只是看的话,还没这么严重,但别边看边想象一些什么就行),更何况高先生会在人家的腿上吐上一口痰? 连他自己都觉得恶心,更有些暴殄天物的罪恶感。 右手扶着挎包带子,正向前走的美女,停住脚步低头看了眼,看到那一口不洁之物后,竟然没有出人意料的生气,只是抬头看向了高飞。 高飞连忙道歉:“啊,对不起啊。” 跟这美女面对面后,高飞才发现她美是美了,就是颧骨略微有点高,嘴唇太薄了些,老铁以前就曾经说过,这种面相的女人,大多数都是尖酸刻薄,不适宜为良配(就是有些克夫相)。 美女看着高飞的双眸中,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感情,淡淡的说:“说声对不起,就完了吗?” “当然不是这样,我给你擦掉,你要是不介意的话。” 高飞既然承认自己做错了,那肯定得知错就改,要不是顾及身边游人太多,他在第一时间发现吐到人家美女腿子上后,就会赶紧伸手给人家擦干净了。 趁机感受一下那条腿的手感--从那光洁健康的肤色上来看,手感绝对差不了的。 高飞说着,开始满身上的找纸巾。 大男人随身携带纸巾的不是太多,高飞就是这样的人,就在他找遍了口袋,也没找到时,几张纸巾递了过来。 是老大妈递过来的。 老大妈一脸善良的菩萨样,也没说话,只是呶了下嘴巴,示意高飞赶紧给人去擦腿子。 天下还是好人多啊。 高先生心中感慨着,连忙拿过纸巾弯腰伸手就要去给美女擦腿,人家却后退了一步,依旧淡淡的说:“给我用舌头,舔干净了。” 第1689章 狂妄的女人! 跟一个就知道找自己麻烦的老大妈呕气时,吐了美女路人腿上一口痰。 高飞承认,这是他的错,也心甘情愿的去认错,更甘心拿纸巾给美女的腿子擦干净,可美女却淡淡的告诉他,让他用舌头把她腿上的痰舔干净了。 高飞一下子愣住,怀疑自己耳朵是不是听错了:“啥,你说让我给你舔干净了?” “你没听错。” 美女把肩膀上的挎包松了下来,曲起右腿,更加吐出了她膝盖上方的痰,看起来是那样的刺眼:“用舌头,给我舔干净了,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对付漂亮的女人,高飞倒是不介意用舌头--不过此时美女让他用舌头舔干净她腿上的痰,哪怕这是他自己嘴里出来的,他也不会愿意,这是肯定的。 看着美女,高飞笑了:“小姐,你是不是有病?” 美女双眸微微一眯,低声说道:“你再说一遍。” 看到俩人有些剑拔弩张,始作俑者老大妈赶紧站出来打圆场:“姑娘啊,大妈我说句公道话,你这要求的确有些过了。让他给你用纸巾给你擦掉,或者你自己处理一下,大不了让他给你一点精神上的补偿。可你却要让人家给你舔干净,这未免有些过分了啊。” “看我面子,让他用纸巾给你擦干净就好了。” 老大妈笑呵呵的,又拿出几张纸巾,递给了高飞。 “你算老几,你又有什么面子了?” 美女却是看也没看老大妈一眼,只是盯着高飞:“我再说最后一次,给我舔干净了!” “好,好,你别生气,不就是给你舔干净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高飞笑了,扔掉手里的纸巾,弯腰低头看样子真要给美女去舔腿子,却鼓起腮帮子,噗的一声,又一口浓痰吐在了那条美腿上,接着站起身转身就走,低声骂道:“痴呆。” 他在转身就走时,已经做好了美女扑上来找他算帐的准备,也打定主意要好好教训她一顿。 从这女人的气质,以及说话的口气上,高飞能看出这是个生活在超级优越生活中的女人--话说在那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基本上都已经算不上是人了,因为他们从来都不懂的人间疾苦,更没有尊重底层百姓的觉悟,只有着强烈的‘唯我独尊’精神。 对于这种仗着有个好家庭,就觉得自己很牛比的人,高飞向来就没啥好感,更打定主意等这个美女冲上来跟他撒泼时,就一个耳光抽过去的思想准备。 只是让他有些纳闷的是,那个美女却没有追上来,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老大妈拉住了她的手,正在苦口婆心的说什么。 本以为这欺软怕硬,贪财心黑的老大妈也不是什么好鸟呢,没想到她却站出来为高飞挡住了麻烦,这倒是很出乎他的意料。 看着想挣开老大妈却挣不开,好像在那儿骂脏话的女人,高飞无所谓的笑了下,加快了前行的脚步,很快就消失在了游客中。 高飞不知道的是,他刚消失没多久,老大妈就猛地一顿女人的手,刚才面对富人是的谦卑笑容,攸地消散,低声喝道:“够了,郑姗姗,谁让你来这儿擅自招惹高飞的?” 那个美女一楞,挣开老大妈的手,迅速后退两步:“你认识我?” 老大妈淡淡的说:“早就听闻郑腐的侄女,创下了当代军队史上的奇迹,年仅二十八岁就担当了59473部队的实权军长一职,向来都是骄横跋扈,自以为是惯了的,今天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哼哼,你以为就凭你那点三脚猫的小招数,就能对高飞形成威胁?” 看了眼郑姗姗的嘴角,老大妈又说:“你的鞋尖上应该安装了暗刃吧?刚才要不是我及时拦住你,你肯定会趁他低头对你吐痰时,想趁其不备用暗刃伤他--郑姗姗,你到底有多么无知,多么狂妄,才能做出这种幼稚的事情来?” 老大妈说着,转身就走:“也幸亏我老人家能及时拦住你,要不然现在你这条漂亮的腿子就废了。他可不是那种惜香怜玉的人,尤其是对你这种思想优质,行为恶毒的女人。” “你、你究竟是谁?怎么会认识我,知道我这些事?” 郑姗姗快步追了上去,声音阴冷的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伤不了他?” “如果他像你以为的那样无能,我老人家会一直跟着他,不敢随便下手?” 老大妈停住脚步,上下打量着郑姗姗:“而你呢,连我在抓主你时都毫无反抗之力,你凭什么以为你能对他形成威胁?” 说着,老大妈叹了口气,很落寞的样子,喃喃说道:“你这样自以为是的人都能爬到这个高度,看来1973内的确没什么可用的人了。唉,也许老首领当年说得对,1973是到了该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如果强行留下来,只会给人徒增笑柄,彻底丧失了先烈们用生命换回来的清誉。” “郑姗姗,给你一句忠告,赶紧找个好男人嫁了,退出1973吧,这不是你这种仗着有郑腐撑腰,实际上却只是个低能儿能参与的事。” 老大妈说着扫了郑姗姗一眼,再次前行:“别跟着我了,我讨厌你这种有些小聪明的人。自以为用小计谋把高飞骗来长城上,可除了自取其辱,丢尽1973的面子外,你还能有什么收获?唉,是该退出了……” 狂妄的郑姗姗,呆呆望着老大妈好像有些蹒跚的背影,紧走了几步,低声问道:“你是武道中人!” 老大妈没有打理她,很快就走进了一个藏兵洞内。 郑姗姗低头,看着自己腿上那两口恶心的痰,从挎包内拿出纸巾,轻轻擦掉后,嘴角勾勒出阴森的弧度:“武道的人算什么?老东西,你以为现在还是那个仗着会几手功夫,就能装老大的年代么?其实杀人,未必非得能打的。” 拿着脏了的几张纸巾,郑姗姗走到的城垛前,随手扔到了下面,抬头看向了山海关关口那边,从挎包内拿出一个墨镜戴上后,又拿出了手机拨了个号。 等那边有人接听后,她才淡淡的问道:“怎么样了,安排好了没有?” “已经全部安排好了,现在直等目标出现了。” 手机中传来的男人声音,顿了顿,用带有担心的口吻问道:“小姐,我们这样做,是不是能影响到老领导?毕竟高飞要是死了的话,别人肯定能猜到是我们做的。” “就算能猜到,那又怎么样?” 郑姗姗冷笑:“现在是个讲证据的年代,没有证据,高家能把我们怎么着?好了,不用再说了,随时汇报你那边的最新情况--哦,对了,还有一件事,长城上有个胖乎乎的老娘们非常讨厌,是武道中的人,我不喜欢再看到她。” “明白,我马上安排。” 等郑姗姗在那边扣掉电话后,穿着一身停车场保安制服的于立庆,皱眉想了想,拿起手机又拨了个号,低声说:“目标,是长城上的一个戴着红袖章的老太太,小姐要她死。” “于队,目标来了!” 于立庆刚对手下下达了命令,桌子上的报话机内,传来了在前面门岗处冒充保安的手下声音。 “知道了,等目标上车后,立即引爆。不管结果怎么样,马上撤退!” 于立庆拉开椅子站起来时,低头看了眼桌子下面。 写字台下面,蜷缩着两个昏迷不醒的人,正是这边停车场值班的保安。 “不知道怎么回事,左眼皮老跳呢?” 于立庆抬手,揉了揉有些发涩的眼睛,把报话机放在桌子上,向门口走去。 到现在为止,他的任务已经全部完成,接下来,不管结局是怎么样,他都要用最快的时间离开现场,回到军队。 只是他刚站起来,值班室的门就被推开了,一对夫妻模样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男的一看就是那种来自乡下的暴发户,身上明明穿着名牌西装,可浑身仍旧散发出一股子泥腿子气息,说话更是带着东北那边的腔调:“哎呀卧槽,我说你这个负责停车场工作的人是咋工作地?我那辆价值三十八万的大奔左边后视镜,被别家车子给挂掉了,这事该咋整?” “什么?车镜子被挂掉了?” 这对夫妻忽然进来后,于立庆马上就回到了办公桌那边,挡住了藏在下面的两个人,探头向窗外的停车场看去,问道:“哪辆车啊,我怎么没注意呢?” “就是那一辆,那辆红色宾利车左边。” 身材高挑,穿着一身黑色职业套裙,面貌清秀的女人,走到桌子前,抬手指着窗外说道:“诺,诺,看到了没有?” “在哪儿呀,我怎么没有看……” 于立庆倒是很想离开这儿,不过却担心‘慢殆’这对夫妻后,引发没必要的麻烦,所以只能敷衍着,正准备找个借口时,却蓦然觉得左肋第四根肋骨下一疼。 接着,就是一凉。 是那种寒光闪闪的利刃,刺进他身子里的凉意。 锋利的、薄薄的刀刃,轻而易举的刺透了于立庆的衣服,皮肤,从左肋第四根肋骨间,几乎没有丁点阻拦的斜斜上次,一下就刺中了他的心脏。 砰的一声大响--这是于立庆心脏最后一次跳跃的声音,连那对夫妻都能听得到,随即就停止了跳动。 随着心跳的停止,于立庆马上就陷进冰冷的深渊,艰难的回头,瞳孔迅速扩散时就听到女人淡淡的说:“如果你们不想杀飞哥,我们也不会杀你,对不起。还有,你们在搞暗杀这方面的手段,也太幼稚了,就这么明目张胆的通过报话机联系,难道不知道这玩意很容易被窃听吗?” 于立庆很想告诉这个女人:这些年来,我们从没有搞过暗杀,也从来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因为我们是文道,是动脑子的人…… 但很可惜的是,他的嘴巴张了张时,最后一丝生命就飞了出来。 第1690章 少爷兵最大的梦想! 林依轮这个名字很出名,他上小学的时候就知道,跟某个明星的名字一样的。 而他本人,长的也跟那位明星有几分相似。 上高中时,林依轮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走进文艺圈,像那位明星一样,靠着多才多艺来挣大钱,娶美女,过那种被无数人斥骂、却在暗中羡慕的要死的生活。 不过不等他实现这个愿望,在京华某部当兵的大伯,却把他带到了京华,让他成为了59473部队的一名战士。 大伯是个很霸道的人,在带他来京华时,无视了他那伟大的梦想,甚至都不许他说半个不字。 林依轮很委屈,也有些恨大伯,同时也纳闷父亲为什么不帮他说话,就眼睁睁看着未来的一代三栖明星,就这样陨落了--但等他在部队呆了一年后,就开始感激大伯了。 因为59417部队的部队生活,全然不像他所想的那样枯燥,索然无味。 经过三个月新兵训练后,林依轮就过上了好日子,让他开始怀疑这是在部队,还是在天堂:59473部队,人数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加强连,总共四百多人,可却是一个集团军的番号,而且还是独、立的。 部队不会像其它部队那样,每年秋季征兵,所有参军的人,都是部队退役老兵介绍来的,很像上世纪最流行的‘顶替’。 三个月的新兵连生活结束后,他们就是一群穿着军装的都市人,除了每天固定的拉练任务让人心烦外,整个下午的时间都是自有支配的,可以随意出入军营,去过都市生活,只要晚上九点之前归队就可以了。 林依轮在部队中已经呆了七年,现在每个月的‘津贴’,已经拿到了一万两千左右--他不知道为什么能拿这么多的钱,更不知道领导为什么这样的严令(一旦出了军营,绝不能再说自己就是59473部队的人),只知道这种生活,比他去当大明星还要爽。 少爷兵。 这是林依轮所在的这支部队中,所有军人的自称。 可林依轮明明不是少爷,怎么会享受这么高待遇? 干不到少校营长的职务,是别想知道这是为什么的。 林依轮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能成为少校营长,那样不但能知道这些答案,最重要的是还有了能接近军长--那个总是穿着军装,一脸淡漠的漂亮女人,郑姗姗。 每次看到郑姗姗,林依轮都会想到影视剧中的一个传奇人物:二战时期的岛国间谍,川岛芳子。 话说川岛芳子的资料图片中,就是这样一身打扮,军装,高腰马靴,短发,冷峻的面容,英姿飒爽。 郑姗姗,应该与川岛芳子很相似,就像林依轮很像林依轮那样。 经过七年的努力,林依轮现在已经是上尉连长了,只需再努力一下,就能成为少校营长,能接近那个美丽的女人,知道部队为什么会是少爷兵的秘密。 接近漂亮的女军长,用自己的帅气引起她的注意,是林依轮梦寐以求的事--尽管去年回家探亲时,复员在地方上的伯父,酒醉后好像说过,最好是干到连长就可以了,千万不要企图成为营长,却接近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其实就是个冷漠的,狂妄的美女蛇。 林依轮对伯父的话,心中嗤之以鼻,因为在部队上,可是所有人都在像少校职务冲刺。 更何况,有位名人也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林依轮凭什么不好好争取,在部队上走的更远? 只要再立一次军功,林依轮就有可能上升为少校营长--机会,就这样来了,今天他跟少校于立庆,还有其他三个中层军官,一起跟随郑姗姗来到了长城。 他们的任务,是要暗杀一个人。 林依轮亲眼看到,那个人的名字从他梦中情人的诱人小嘴里吐出来时,她眉宇间的厌恶之色,是多么的明显。 那个人,必须要死。 因为他让军长不爽了。 尽管自己这群少爷兵,不会像别的那些卫戍京华安全的部队军人那样,精通各种杀敌本领,但却有着出奇的自豪感,以及勇往直前的勇气,杀手般的冷漠。 所以,包括林依轮在内的五个军官,都没有把暗算一个人,看做是多么了不起的事。 更何况,整个暗杀计划,可都是郑军长亲自部署的:有人给目标打电话,把他诓骗到山海关,等他来了后,于立庆、林依轮俩人就像电影里演的英国007那样,在他车子下面安装遥控炸弹,等他再次上车,只要一按遥控--整个任务就会结束。 这次,最起码是一次二等功,回去后不久,就能晋升为少校,获得跟郑军长指挥部队,知道那些秘密的资格了。 想到这儿后,一直看着目标的林依轮,嘴角微微上挑,得意神色再也无法掩饰。 林依轮亲眼看到,目标走到车子前后,好像蹲下系了下鞋带。 在目标蹲下时,林依轮心中狂跳了一下,他担心目标会发现安装在底盘上的遥控炸弹。 幸好,目标很快就站了起来,然后开门上了车,启动车子缓缓驶出了停车场。 “呼!” 林依轮这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身在裤子口袋中的右手,掌心竟然出了汗。 不是害怕,也不是紧张,而是因为眼看就要实现梦想后,兴奋的。 死一个不认识的人,换取自己的升迁,获得跟郑军长接近的机会--林依轮认为很值得。 当然了,目标的家人是不会这样想的。 但这有什么呢? 反正大家又不认识,而且人活着早晚都要死,现在死,跟数十年后再死,区别很大吗? 最多,也就是多浪费数十年的资源罢了。 林依轮死死盯着驶出停车场的那辆黑色轿车,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 他准备等车子驶过停车场门口那个报摊后,就立即启动炸弹! 报摊周围,围了一圈看报纸的人。 炸弹的威力很强大,爆炸后波及的范围至少是方圆十五米内,那些看报纸的人都会被殃及。 这样不好。 林依轮虽然不在乎别人的生死,郑军长也曾经明确说过‘只要能干掉目标,不择手段,不论牺牲多少无辜’的话,可能够放过一些无辜的人,还是会给他一种掌握别人生死大权的优越感。 目标驾驶着黑色轿车,缓缓驶过报摊几十米后,车头微调准备并入快车道时,林依轮笑着按下了遥控器上的启动开关。 轰! 这声巨响,是林依轮预想中的声音,而且还会随之迸起一个大火球,那辆目标驾驶的黑色轿车,会腾空而起高达十几米,目标会被活活的震死! 可让林依轮感到惊诧莫名的是,没有巨响,自然也就没有腾空而起的火球……目标驾驶的黑色轿车,很安全的并入了快车道。 “怎么会这样!?” 林依轮大惊,再次按了几下遥控器上的启动键,那边仍旧一片正常后,他赶紧把遥控器从口袋中拿了出来,准备检查一下遥控器是不是出故障了。 “怎么了,炸弹遥控器出故障,无法引爆汽车炸弹了?” 林依轮刚低下头,就听到一个很清脆的女孩子声音,从他跟前响起。 “是啊,不知道怎么回事……” 林依轮下意识的说到这儿后,才猛地意识到了什么,赶紧闭嘴抬头,就看到一个身高刚超过一米六的女孩儿,笑殷殷的站在面前。 女孩儿长的很清秀,很纯洁的样子,尤其是那带有狡黠的笑,更会让你联想到你那个坏坏的小表妹:白底蓝条的海军式连衣裙,下面踩着一双蓝面白底的帆布板鞋,光着的两条腿,修长白润很养眼,到背着双手微微昂着下巴时,雄前就会出现一对小半球体……总之,女孩儿很靓很纯洁。 哪怕是她说出的话,让林依轮大吃一惊,可也对她生不出什么恶意,最多以为这孩子平时就是看警匪片看多了,才是这么信口一说。 “行了,小丫头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赶紧去忙你的!” 林依轮抬手摆了一下,转身伸长脖子去看目标的车子。 他的双眼刚锁定目标的车子,却觉得脖子好像疼了一下,本能的低头看去,就看到一只很好看的小白手,从他下巴间缩回,手里好像拿着个铮亮的东西,就像是米尺那样。 “你搞什么呢你?” 林依轮转脸看向女孩儿时,就看到一片鲜红鲜红的鲜血,就那样毫无征兆的,从他脖子部位洒了出来,洒出一个均匀的半圆形,在阳光下就像一朵盛开的红色昙花那样美丽,一闪即逝。 林依轮捂住脖子,软软的后仰躺在了一辆车上,目光在永远的定格之前,就看到那个女孩儿到背着双手,一蹦一跳的走向了停车场门口。 她手心里那个明晃晃的东西,在那儿一荡一荡的,越来越模糊,终于什么也看不到。 高飞看到了。 看到苏樱很可爱的蹦蹦跳跳过来后,轻轻的叹了口气:可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现在他是越来越不愿意杀人了,但却不能不杀,因为他不杀那些人,那些人就要杀他。 林依轮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高飞却从后视镜内看的清清楚楚。 趁着林依轮转身抬头向这边看来时,苏樱双手一拉,从那个米尺般的东西里,拽出了一根细细的钢丝,是那种两边都很锋利的,在林依轮脖子上猛地横了一下,他的咽喉就彻底被切断了。 眨眼间杀了个人后,苏樱却好像没事人那样,来到车前敲了敲车窗,脸上依旧带着纯真的笑容:“叔叔,开门撒,让人家上车嘛。” 杀人后还能这样镇定自若,也唯有陈果果训练出来的苏樱,才能做到这一点。 她丝毫不担心会被停车场内的摄像头看到,因为在她动手之前,停车场内的摄像头已经全部失效了-- 本来很有希望成为历史上最让人胆战心惊的女杀手的苏樱,可以说是暗杀行业的小祖宗了,就连刚把于立庆干掉的城阳,也比不上她。 第1691章 谁喜欢啃青涩的桃子? 苏樱,还有苏北山手下的青瓷十二钗,这些人高飞都不想再让她们回到从前,过那种杀手生活。 他真的希望,能给这些冷血的女孩子,一个正常人的生活。 通过这几年的努力,他也基本实现了这个愿望。 但1973的横空出世,迫使高飞不得不再次启用这些人,因为对手的背景太特殊,也好像很强大,而且也盯紧了他身边那些‘名人’,像铁屠啊,叶心伤啊等等,肯定已经派出专人去对付了。 这样一来,实力几近于透明的高飞,就只能启动让别人不屑,或者说不注意的力量:没有谁知道苏樱有多可怕,就像没有谁知道高飞藏在暗中的力量,有多强大那样。 在亲眼看到王城从十一层上摔下来后,高飞就知道他跟1973,已经是彻底的不死不休了,必须得做出一些应付手段了,这才打电话重新布置了计划。 今天早上在接到某个人的电话后,高飞马上就给苏樱她们下了通知,要求她们在暗中注意配合。 李德才也跟来了京华,他不放心自己的女人安危,尽管城阳要比他强大很多,但毫无疑问的是,有了他在身边,城阳会受到爱情的鼓舞,做事也会更加小心。 其实,高飞高看了1973,真的高看了,在借着系鞋带的机会,一下就解除了车底下面的炸弹后,他就炸弹高估了对方:就这种最简单的安装炸弹的手法,他闭着眼也能在一秒钟内拆除的。 高飞搞不懂,1973为什么会这样低能。 当一群凶猛的狮子,去对付一群山羊时,结果只能是让人感到索然无味,继而升出为生命轻易消失而不忍的感觉,就像高飞刚才亲眼看到林依轮是怎么死的那样。 他打开了车门电锁,苏樱开门坐在了副驾驶座椅上,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裙子,娇声笑道:“嗨嗨,怎么可能会溅上一滴污血呢?真是浪费了我刚买的裙子呀!” 看着一脸惋惜的苏樱,高飞眉梢微微皱了下,问道:“在你心里,一条生命还不如一条裙子重要吗?” 苏樱的脸色僵了一下,抬起头看着高飞,愣了半晌才喃喃的问道:“叔叔,不是你让我来京华的吗?” 高飞皱起的眉头攸地松开,不敢再跟苏樱纳闷的眼神对望,望着街道远处的方向,用从没有过的声调说:“还记得,我们俩人第一次见面吗?” 苏樱不知道高飞为什么忽然改变话题,提到了俩人的第一次见面,但还是点了点头说:“嗯,记得,那是在三年前的香港飞机场候机大厅内,我那时候是个小乞丐,被人追着打。” 高飞抬手,随便比划了一下,说:“那时候,你也就是一米二多点吧?” “昂,刚过一米二,营养不良是一点。” 苏樱想了想,说:“还有就是,因为练功耽误了身体发育。” 陈果果传授给苏樱的那些功夫,都是阴毒狠辣的偏锋路子。 练这些功夫时,对环境的要求非常严格,必须得学会毒蛇、壁虎、鱼儿甚至蚯蚓那样,有些类似于岛国的忍者功夫,但要比忍者还要凶残很多倍。 不但环境恶劣,而且对练功者的心态影响也很大。 恶劣的练功环境,超变太的思维方式,再加上营养不良,那时候已经有十三岁大二代苏樱,才仅仅一米二的身高,也是很正常的。 “三年的功夫,你从一米二长到了一米六,无论是气色,还是体重,都达到了正常女孩子的身体。而且,最重要的是,你的气质变了。” 高飞说着话,伸手在苏樱吹弹得破的脸颊上,轻轻抚摩着:“你有了当代女孩该有的灵性,阳光,健康的思想,和对美好明天的向往。这是一个聚大的改变,每次看到你,我都会有种说不出的自豪感,因为你的命运,是因为我才改变的。” 高飞的手在碰到苏樱的脸颊时,她本能的向后躲了一下,但随即就不动了。 因为她能清晰的感受到,高飞在抚摩她脸颊时,就像是父亲在安抚女儿那样,不带有丁点那样的男女意思,只有真挚的关爱。 忽然间,苏樱很享受这种被安抚的感觉,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忍住没有抬手,捂住高飞的手,请他务必多停留一会儿。 “世间,少了个最出色的少女杀手,却多了个能给这个世界增加一道靓丽风景线的阳光少女。” 高飞缩回了手,呵呵轻笑了一声,说:“所以,我很自豪--套用一句很俗套的话来说就是,我像一个辛勤的园丁,亲眼见证栽培的花朵慢慢盛开,那是一种沉甸甸的骄傲吧?” 慢慢地,苏樱明白高飞要想说什么了。 “我希望你永远都能像你现在的外表这样,哪怕成为一个刁蛮泼辣,任性撒娇的小公主,让你未来的白马王子头疼的要死,不得不跑来跟我告状,我也不想你再回到从前。” 高飞吐出一口浊气,看着苏樱的眼睛,认真的说:“我说的都是真心话,从没有这样认真跟人说过这些--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会装?” “叔叔,你老了。” 苏樱笑了。 是真的笑了。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那笑容明明很美丽,很开心,却偏偏有泪水哗哗的淌下来,无论她怎么用手擦,都擦不干净,只能轻轻咬了下嘴唇,哽咽着说:“要不然的话,你不会说出这些话,就像那些五六大十的老头子!” 高飞没有为苏樱擦眼泪,毕竟把一个人感动的哭了,可是很不容易的--只是点上一颗烟,叹了口气说:“唉,是啊,我是老了,不知道怎么就老了。” 狠狠擦了把泪水,苏樱又笑:“你老了,是因为在你二十九年的人生中,已经经历了别人几辈子都无法经历的磨难,你就像是佛那样,从这些磨难中顿悟出了什么,所以才来点化我这个小魔女,对吧?” “嘿。” 高飞嘿的一声笑,点头说:“差不多就是这意思了。”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遇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苏樱看高飞,眼神很亮:“其实,我……” 高飞打断了她的话:“我知道,很多像你这样豆蔻年华的少女,在跟我接触过后,都会无可救药的爱上我。” 苏樱愣住:“你、你真不要脸。” “脸面其实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 高飞晒然一笑,接着说:“可我去不喜欢小女孩。嗯,告诉你个秘密啊,我最喜欢的女人,是那种很成、熟的女人,就像白瓷、秦城城、解红颜、还有你那个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有多大年龄的姑姑。我觉得吧,成、熟的女人,就像熟透了的桃子,咬一口很甜,很甜。可青涩的桃子呢,啃一口却青涩的要命。” “你喜欢啃青涩的桃子吗?” 高飞问苏樱:“你说实话。” “傻瓜才喜欢。” 苏樱实话实说。 高飞用力点头:“对啊,你都不喜欢了,凭什么让我喜欢?” 苏樱快速说道:“可是,再青涩的桃子,也会有熟了的那一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很难得,高先生还能记住这样优美、带着淡淡忧伤的句子。 意思是说:孩子啊,你省省吧,等你成为白瓷那样我喜欢的女人了,我就是个老头子了,咱们之间就更没那种可能了。 “你咬文嚼字的样子,真的很讨厌。” 苏樱再次用力咬了一下嘴唇,轻声说:“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你以为,你真是那种虎躯一震,女孩子就会哭着喊着扑向你的那种男人呀?不过说实在的,你自恋的本事倒是蛮厉害的,这一点得值得我去学习。” “你早说从没有喜欢过我嘛,害的我为了劝你别再暗恋我,绞尽脑汁才想到了这些话。” 高飞松了口气的样子,真想让苏樱用刀子割断他的脖子。 冷冷哼了声,她说:“哼,别扯这些无聊的了,还是说正事吧。你把我喊来这边,就是让我在暗中替你杀人的,可你怎么又不忍心了?” “不是不忍心。” 高飞看了眼从远处驶来的警车,启动了车子,淡淡的说:“我只是想你改变一下杀人的心态。生命,不管是再丑陋的生命,都是值得我们去尊重的。所以我希望,你在下一次不得不去杀一个人时,你最好怀着对生命虔诚的尊重,那样你就会知道,人活在世上,真的不容易,就该好好珍惜眼前,而不是像你现在这样,把杀人当作一种乐趣。” 苏樱眨巴着眼睛,有些茫然的说:“你说的太深奥了,我有些听不懂。既然允许我去杀人,可为什么还要这么罗里罗嗦?其实在我眼里,世上总共两种人,一种是杀人的,一种就是被人杀的。而我们,生下来,就是杀人的,这是我们的宿命。” 对于苏樱这番言论,高飞很头疼,觉得让这个小魔女要想理解生命的可贵,咋就这样难呢? “好啦,叔叔,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是故意逗你玩呢着。” 苏樱忽然咯的一声轻笑,右手按着车门:“叔叔,喜欢熟了女人的叔叔,你可要保重哦,我可不想在我又香又甜时,你却已经投胎转世去了,那样可真是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了,咯咯!” 咯咯娇笑声中,苏樱推开了高速行驶中的车子车门,身形一闪,随即车门传来咣当一声轻响,重新关上,她的人却不见了。 从后视镜内看了眼站在后面远处路边,对自己摇手的白衣少女,高先生忽然觉得,刚才他那番话好像是白说了。 老大妈也是这样的感受。 她明明已经跟强子三人明说了不要乱来,她在五十年前的天桥下面,就已经是耍刀子的好手了,他们为什么还傻乎乎的扑上来,手里举着刀子要割断她的脖子? “唉,这些年来,郑腐都是做了些什么?” 叹气声中,老大妈身形一闪,强子扎过来的刀子就到了她手里。 第1692章 冰冷的感觉! 在强子三人眼神中含着敌意的接近三娘子时,就被她感觉出来了。 仅仅从这三个人走路时的步伐来看,三娘子就自信能在三秒钟之内,把他们全都干掉。 而且最重要是,在强子他们亮出刀子时,三娘子一眼就确定他们来自哪儿,又是什么人了:他们来自59473部队,因为这支部队所用的刀子,样式跟其他部队的完全不同。 也唯有这群被娇惯坏了的少爷兵,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杀人。 同时,三娘子更清楚他们为什么要来杀自己:他们,是奉了郑姗姗的命令。 郑姗姗要杀她,就是因为她说了一些真心话,希望早在二十多年前还是一家人的文道,能够正视先烈们用鲜血换来的荣耀,不要依仗这份贪天的大荣耀,就以为能永远狂妄下去。 但很可惜的是,她的话不但没有打动郑姗姗,反而引起了她的杀意。 为了几句逆耳忠言,郑姗姗就毫不犹豫的派人来杀她--三娘子心中很苦,为牺牲的那些先烈而哭泣,为他们用生命创下的事业就这样被亵渎而不值。 在众多游人的惊诧、惊惶的目光中,三娘子只是轻飘飘的挥了挥手,就把强子他们的刀子缴械了。 “啊!” 强子等人大惊,迅速后退几步,反手去莫枪时,却看到三娘子抛下了刀子,接着举起了右手--三把手枪,就像是变戏法那样,从她的清扫工装袖子里掉在手中,然后一把一把的扔到了后面,落在了长城下面。 但她的脚下,却洒落了一地的子弹。 她在向后扔出手枪时,已经顺便把弹夹给卸下来了。 “回去告诉郑姗姗,这笔帐我记住了,有机会我一定会奉还的,如果她还能活到我等到机会的那一天。” 三娘子冷冷的说完,转身走向了人群。 人群哗啦一声,分散两旁。 其中有好几个外国人,举起手机拍照,但三娘子却没有制止。 现在她的心已经彻底的凉了,郑姗姗的愚蠢做法,连带着她对整个1973,都有了浓浓的失望,第一次感觉到,这个号称华夏最为神秘的单位,就不该出现在世上:除了够幼稚,够狂妄够丢人外,还剩下了些什么? “看什么看,都特么的没见过街头打架吗?还有你们,把手机给我交出来!” 强子三人做梦也没想到三娘子会这样牛叉,呆愣半晌后猛地醒悟了什么,对着几个拍照的人扑了上去,抢过他们的手机,狠狠摔在了地上。 “你干什么,为什么要抢我的手机?” 一个大约五十岁上下的外国男人,在手机被抢走后,愤怒的叫着,伸手过去抢。 杰克赛可以发誓,他刚才真没有像周围那些围观者那样,举着手机拍强子等人在朗朗乾坤下持刀行凶的事,他只是醉心于拍摄这边的风景。 那满山谷的好像火一样在燃烧的红叶,让他浑身热血沸腾,仿佛感觉到了在遥远的古代,农耕民族跟游牧民族在此奋勇搏杀的惨烈一幕。 杰克赛能感觉到,在长城内外发生过的无数次战斗,是这个国家两种文化的悍然对决,只要一想象蜿蜒数里的城墙上,到处都是奋勇杀敌的人,他就激动的浑身发抖--才不会去拍摄别人当街亮刀子打架呢。 可是,就在他准备选个好的角度,来拍摄蜿蜒伸向天尽头的长龙时,有人却在人们的惊叫声中扑了过来,一把夺走了他的手机。 杰克赛来自北欧,这是位真正的绅士,风趣幽默有礼貌,社交能力突出的他,早在三年前就在国家外交部任高层领导人,这次来华夏访问,工作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就赶来了长城,并被这边磅礴大气所倾倒。 只是没想到会有人忽然抢走了他的手机,就算他修养再高也会生气的,大喝一声后抬手就去抢被强子抢走的手机。 强子一晃手,躲开杰克赛的同时,右脚已经狠狠跺在了他小肚子。 “啊!” 杰克赛惨叫一声,双手捂着肚子踉跄后退,碰到一个人后才停住脚步,疼的他浑身发抖,抬头正要呼叫从远处跑来的同伴时,却觉得后心猛地一疼。 整个世界,仿佛都在这一刻静止了。 看着好像越来越高的天,杰克赛用尽全身力气狂吼了一声,缓缓跪倒在了地上,接着瘫倒在了冰冷的青砖上。 一把军刀,狠狠刺在了他后心部位,深没至柄。 他的手机,被人狠狠砸在地上,碎了的零件弹起,落在了他苍白的脸颊上。 好像有人在呼喊他的名字,那个声音中充满了惊恐,杰克赛很想抬头看看,只是他刚抬了一下头,就彻底陷进了一个黑暗的世界。 很冷。 感觉到很冷的还有三友从来。 他相信任何人被一把刀子狠狠刺进心脏后,都会有这种感觉。 三友从来双手捂着心口,很用力,希望能把向外激射的鲜血捂住,可是无论他怎么努力,好像冰水一样的鲜血,都倔强的从他手指缝中淌了出来,滴滴答答的,怎么都捂不住。 三友从来后退,踉踉跄跄的后退到第三步时,被地上一具尸体绊倒在了地上。 就在半个多小时之前,这具尸体还曾经用双手,给他恭恭敬敬的奉上一杯香茶,尊称他师长,向他请教柔道中的一个动作要领。 这具尸体还是个孩子,今年刚上初中,长的很清秀,性格也很腼腆,但却是三友从来这十七个弟子中,学习最刻苦,最认真,进步最快,也是在杀神出现后,第一个冲上去来捍卫东方柔道馆的人。 也是死得最早的一个人。 眼前这个相貌英俊,眼神明亮,就算是在杀人时好像也带着笑的男人啊,应该是来自地狱中,是魔鬼的仆人吧? 要不然的话,他怎么可以忍心,把十七个弟子都杀掉? 这十七个人中,有十一个还是孩子呀,跟发生在遥远的华夏的那件事无关的孩子--这个人,本该放过他们的,可他问都没有问,在确定这家柔道馆的馆长确是三友从来后,就亮出了刀子。 那是用什么词汇,才能来形容的一刀? 三友从来看的很清楚,也好像没看清,他只看到最喜欢的一个弟子,就像真正的武士那样,双手高举着木制武士长刀,嘴里呀呀的怪叫着冲过去,正要用‘迎风一刀斩’这一招,来教训这个胆敢踢碎门后大花瓶的英俊男人时…… 那个魔鬼,好像只是动了一下手。 这时候,三友从来才发现他手里有一把刀,是肋差(三把武士道中的一把短刀),柔道馆下辖的商店内,就卖这种做工精良、实际上却没多大杀伤力的刀子。 随着三友从来看到那把肋差,接着就看到最得意弟子的脖子上,就多了一条血痕,血雨就呈现出扇面形式,向前喷洒。 那个魔鬼明明能躲开,却没有躲,仍旧淡淡的笑着,晃着手中的刀。 接下来又发生了什么事? 三友从来不想去想,因为他真的害怕。 但那血腥的一幕,却始终在他脑海中翻腾--十几个弟子,在震惊过后,有的嘶声大叫,有的嚎啕大哭,有得持刀扑向魔鬼,也有的转身就逃。 但无论是哭的,还是叫的,无论是持木刀扑向魔鬼的,还是转身就逃的,都没有逃过魔鬼的毒手,好像是一个世纪,也好像是一秒钟,等三友从来清醒过来时,他十七个弟子,都已经血溅当场。 没有一个活着,全部都是一刀致命,咽喉被割断。 尽情喷洒的鲜血,染红了雪白的墙壁,地板,到处都充斥着血腥的气息,刺激着三友从来的大脑,魔鬼站在他面前时,他竟然没有做出任何反抗的动作。 “你是谁?” 三友从来记得,他好像跟那个魔鬼有个片刻的交谈。 那个魔鬼回答说:“我姓廖,叫廖无肆,你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 “廖无肆?” 好像从哪儿听到过,但三友从来已经忘记了:“为什么要来东方柔道馆杀人?” 廖无肆好像很善良,因为他不想让三友从来当个糊涂鬼,就问他说:“这个月,你是不是去过华夏京华,绑架过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把她送到了冀南的黄河边?” “很漂亮的女人,绑架,黄河边?” 三友从来猛地醒悟了过来:“哦,哦,是,我是做过这件事。但这件事,是我带浩二(他十七个弟子中的一个)他们六个做的,跟其他人都没关系的。你为什么要杀他们?” “他们是被你连累的,你必须得以死谢罪。” 廖无肆说着,那把肋差猛地向前一冲--三友从来就有了冰冷的感觉,踉踉跄跄后退,被一具尸体绊倒在了地上。 他马上就翻身跪了起来,很想站起身,可力气却像用尽了那样,让他支撑着跪在地上都很艰难了,只能像离开了水的鱼那样,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说出的话,让他自己都听着好像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我知道了,你叫廖无肆,你是廖水粉的兄弟,华夏九龙王中性情作风最为阴狠的蓝龙,廖无肆!” “你说的很对,没想到在岛国这边也有人对我如此了解。” 廖无肆缓步走到他面前,抬脚用脚尖挑起他的下巴:“破军在这边,还有些什么人?” “我不知道。” 三友从来第一次觉出,被人用脚尖挑着下巴,竟然有了种有东西可依靠的寄托感,只是他的眼神却越来越黯淡:“就算是知道,我也不会告诉你--我所犯的错误,已经连累了十一个无辜的孩子--”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廖无肆淡淡回答:“错了,是十五个,另外四个人,是你的父母,还有妻儿。” “我--父母,妻儿?” 三友从来那颗受创的心脏,猛地一跳,随即发出一声嘶哑的狂吼,猛地从地上跳了起来。 廖无肆就这样笑殷殷的看着他,看着他又重重摔倒在地上,再也不动一下。 第1693章 你是第一个来看我的! “无肆在哪儿,你知道吗?” 亲手为高飞泡上一杯茶后,廖水粉坐在了他对面的沙发上。 现在的廖水粉,穿着一身白色黑边的家居服,腰间扎着一根宽宽的黑色带子,让人很容易就能想到岛国柔道中的黑带高手,一双泛着晶莹,白瓷般光泽的小腿下面,那双秀气的雪足,踏着一双亮红色的可爱小拖鞋。 妩媚,大方,妖娆,因为气色不好还有些柔弱,却偏偏不再有以前那种高高在上的坚强的廖水粉,或许不知道她此时的样子,才是最吸引男人的。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穿着一身家居服的样子后,高飞脑海中就浮上了王晨的样子。 那是最近半年多来,高飞第一次见她,她就穿着随意、慵懒的家居服,为那个杜子康做饭,就像一个贤惠的妻子那样,让他想起来后,心里就是猛地一揪,不由自主的叹了口气,挪开了眼神。 早就注意到高飞关注自己穿着的廖水粉,压根不在意他那带有某种侵略性的眼神--双方已经有了那层关系,而且还是放浪形骸到家了,还会在意别的东西吗? 当然了,或许会在意,比方在看到高飞的眼神攸地黯淡下来,叹气看向别出之后,廖水粉眉梢就微微跳动了一下,低声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 高飞不想把王晨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尤其是跟他有着不同关系的女人,毕竟对廖水粉说他在‘失去’前妻的事,会有一些不尊重她的嫌疑:“我没有廖无肆的消息,不过我能猜到,他主动被警方抓捕,就是个要查出是谁绑架你的真向。他没事的,你别担心。” “嗯,我倒是不怎么担心,因为此前已经习惯了,他在外面出生入死。可有的人却担心。” 廖水粉轻轻点了点头,指了指案几上的茶杯,说道:“喝茶。” “嗯,谢谢。” 高飞端起茶杯,刚喝了一口就听廖水粉又说道:“我回来京华后,你在冀南那些事,我都知道了。首先,先恭喜你能摆脱烈阳蛊,能够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在阳光下。” 廖水粉被人绑架到了冀南的河底古墓内,被高飞救出来后,就回到了京华,但依着廖家的能力,要想知道他随后发生了什么事,这是很简单的。 “呵呵,多谢你的祝福。” 高飞笑了笑,放下茶杯问道:“其次呢?” “什么其次?” “你刚才说首先了,既然有首先,那么自然得有其次,或许还有最后等等。” “其次呢。” 廖水粉也笑了,轻声说:“其次,是感谢你第一个来看望我。” “我是第一个来看望你的?” 高飞有些纳闷:“你出事回来后,已经好几天了吧,你那些亲朋好友,会不来看你吗?” 廖水粉笑了笑,拿起水壶给他添了点水,说:“喝茶。” “能吸烟吗?” 高飞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拿出香烟来说:“唉,看你屋子里布置的这样清新,都不忍心吸烟啊。” 廖水粉客厅内装潢的风格,带着清新的明快,跟她成熟、女人的气质很不相同,倒像是那些具备冷艳气质的女孩子最喜欢的,比方沈银冰。 想到沈银冰后,高飞心中没来由的烦闷了一下,啪哒一声点燃了香烟。 廖水粉这才说:“自从我搬进这儿来住下后,你是第一个在我这儿吸烟的人。” “我还是第一个来看望你的呢。” 高飞翘起二郎腿,左手放在沙发帮上,随意的敲打着,一双眼睛在廖水粉下巴下面乱转。 廖水粉的家居服,真的很像柔道,但更像汉服,是那种没有纽扣,也没有拉锁,只是把右边衣襟掩向左边,然后在腰间缠条腰带的款式,她微微弯腰时,领口内就会现出一抹惊人的雪白。 发现高飞盯着自己领口看后,廖水粉脸儿一红,本能的抬手拽了一下,低声嗔怪道:“还没有看够么?” 到目前为止,高飞跟廖水粉的关系,已经到了无需多说的亲密地步,他几乎亲吻过她身体的每一次肌肤,甚至此时根本不用看,他也能想象出衣服下面那具身躯,有多么的迷人。 不过男人就这样,不知道什么时候性质就会上来,哪怕是刚才还谈论着很严肃的话题,还会想到一些不开心的事,但这丝毫约束不了高飞忽然欠身,抬手一把将廖水粉拉到了自己怀中。 廖水粉挣扎着,低声说:“别,别,明珠在外面的!” “那是个聪明孩子,她知道这时候是不该进来的。” 或许是因为王晨,因为沈银冰,因为找不到解红颜的下落,因为愤怒于1973擅自对白瓷动手,高飞心中有了股子邪火,不由分说的就扯开了廖水粉的衣服。 有人说,女人假如真的不愿意,只要男人不用暴力手段,要想侵犯她的话很难。 廖水粉就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因为她自己能感觉到她的反抗,是那样的无力,说是半推半就一点也不假,甚至都忘记现在是客厅了,就被高飞压在了沙发上。 别墅前面的院门口,有一颗两个碗口粗细的法国梧桐树。 贺明珠就坐在梧桐树的那张躺椅上,脸上带着涂了银色的太阳镜,微微昂着下巴看着树上一动不动的样子很酷。 梧桐树上最大的枝杈处,有一个鸟巢,叫不出名字的小鸟,羽毛不是很漂亮,个头也不是很大,不过叫声却很悦耳。 两只小鸟在鸟巢边缘嬉戏,叽叽喳喳的偶尔会相互磨蹭一下,偶尔驶过门前的汽车,都影响不了它们惬意的秀恩爱。 看着那两只并立在鸟巢上的无名小鸟,贺明珠好像变成了一具泥塑,动也不动。 她在想廖无肆。 她只是在想,却不会担心。 因为她很清楚廖无肆去哪儿了,又是在做什么,更明白依着他的本领,就算去那个岛国行凶杀人,也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事实证明贺明珠没有错,因为在一个小时前,她就接到了廖无肆的短信。 廖无肆给贺明珠发的短信内容,相当简练:顺利,将归。 这四个字看起来是那样的简短,也没有任何理解上的难度,无非就是廖无肆说,他此去岛国做事很顺利,很快就会回国了。 但贺明珠却很清楚,在这短短四个字的后面,实际上掩饰着太多的血腥--顺利,就是顺利找到了绑架廖水粉的人,并把他们全部干掉了。 贺明珠更知道,用不了多久,她就能从特殊渠道,听到岛国某处发生灭门惨案的消息……依着廖无肆的阴狠毒辣性格,没理由不会那样做。 如果是让别人来解读廖无肆的行事风格,肯定会厌恶他做事太绝,不过贺明珠却觉得就该这样做:在这个世上,保护家人安全的方式有很多种,可廖无肆这种残忍的事后报复手段,才是最有效,最有威慑力的。 以后,谁要是再想招惹廖无肆,谁就会考虑一下,能不能承受得起被灭满门的悲哀。 “等粉姐的麻烦彻底解决后,无肆就会变好些了吧?他曾经说过的,他会给未来的孩子积德的。” 贺明珠看着那两只小鸟,左手缓缓放在了小腹上,酷酷的嘴角慢慢浮上一个笑容。 才刚刚孕育两个月的孩子,也能足够让一个女人慢慢变得心软,哪怕这个女人的杀戮气息再强大。 “就是不知道,粉姐什么时候才能有她自己的孩子。” 不知道为什么,贺明珠的思维又飘到了廖水粉的身上,下意识的回头看向客厅那边。 客厅的玻璃门是花玻璃,从外面看不到里面,更听不到里面的人在说些什么,所以在廖水粉终于忍不住的放声发出欢愉的尖叫后,就不愿意再遮掩什么了。 哪怕是被贺明珠听到,那又怎么样? 反正她知道自己跟高飞是什么关系,自己早就在很久之前的那个晚上,堕落了,身体,还有思想。 当一个人彻底的不要脸后,无论接下来她做什么事,都不会再有任何的心理压力--最起码,廖水粉就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无论高飞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她都会欣然答应,直到他们俩人再也不愿意动一下后。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廖水粉搭在案几上的右脚,才落在了地上,正要非常舒畅的吐出一口气时,却忽然听到有人说:“到目前为止,京华警方已经封锁了山海关附近景点,对每一辆过往车辆严密盘查……” 廖水粉怵然一惊,迅速回头看去。 她就算再自甘堕落,不要脸,可也不想有人看到她跟高飞做那种事。 她刚回头,就听到高飞懒洋洋的说:“别害怕,是电视机开了。你刚才放下的脚,碰到了电视遥控器的开关。” “原来是这样,吓了我一大跳。” 廖水粉长长松了一口气,弯腰拣起地上的遥控器,正要关上电视时,高飞却摆了一下手:“等等。” 说着,高飞坐了起来。 廖水粉也向电视那边看去。 宽大时尚的液晶等离子电视机内,正在播放下午三点的本市新闻。 画面的背景是万里长城,大批的警务人员,正在紧张的疏散着长城上的游客。 在有些晃动的镜头中,廖水粉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头部却被一件白色的外套蒙着--看到这种画面后,人们第一印象就是这个人死了。 这是个外国人,具体身份没有在电视里泄露,采访过警方的记者只说,他是来自北欧某个国家,是外交人员,名字叫着杰克赛。 听到这儿后,廖水粉呆愣了一下,失声叫道:“啊,来自北欧的杰克赛,不会是他吧!?” 高飞从地上拿起那件家居服,披在了她身上问道:“怎么,你认识这个杰克赛?” “如果他是我认识的那个杰克赛,就该是北欧某国的外交部成员,是个很热情,对华夏文化很崇拜的老人。” 廖水粉站起身,穿上了衣服喃喃说道:“他怎么会在长城上出事呢?” 第1694章 一团乱麻似的线索! 接下来,电视中记者的报道,确定死者,就是廖水粉所认识的那个杰克赛。 杰克赛除了是个外交官员外,还是他国家某家企业的远东顾问,曾经数次来过华夏,与水粉集团有过两次不错的会晤,合作,所以廖水粉才会认识他。 一个热爱华夏文化的外国老人,尤其是他有着不一般的身份,却在游览长城时遇害,这绝对是个对整个华夏都有着负面影响的消息。 市局的郝局长,亲自出现在了案发现场,但却拒绝接受任何记者的访问。 同时,他也恼怒于宣传部门,为什么会这样快的就把事件搬上了新闻。 负责当地治安的所长,大汗白流的解释后,他才在心中重重叹了口气:不是这个小所长工作不力,也不是记者唯恐天下不乱,要怨就该怨现场竟然有国外记者。 在杰克赛出事时,几个藏在人群后的记者,就用手机拍下了全过程,并迅速把这些传回了总部--有些外国记者,总是希望看到华夏焦头烂额的样子。 但这又能怪谁呢? 毕竟这次事件闹得可是很严重,事关别国外交人员,而且现场有很多人(很多人的意思,是分属于很多国家的人),他们都见证了这血腥的一幕,甚至不用警方找他们调查,就主动凑过来,举着手机说什么,他们已经拍摄下了整个凶杀现场,更拍下了行凶者的真面目,要求警方缉拿他们,把他们绳之以法。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就算是老郝亲自坐镇也改变不了什么,只得抢在外媒发出此事件的声音之前,先在当地新闻中曝光,然后就是各种紧急联系各部门的人。 现场有太多不畏强权的外国朋友--所以杀害杰克赛先生并逃走的那三个人,很快就被警方锁定,并从基因库内调查出了他们的真实身份。 看着传到手机上的强子等人的资料,老郝沉默片刻,快步走向了山海关景点的入口。 当然了,接下来他要去做什么,高飞是不知道的。 他也不认识那个外国男人,他关心这件事,只因这件事是发生在山海关景点那边的,隐隐觉得跟他应该有些关系,毕竟能够在长城上杀人,还是杀外国人的人,不是傻瓜,就是狂妄到异常的货色。 当出现有傻瓜参与的问题时,高飞都会自动把这类不该受人歧视的弱势群体排除,直接考虑剩下的那种人。 极端狂妄者,在做事时,才不会考虑在哪儿,又是做什么事。 想到‘狂妄者’后,高飞就联想到了那个女人。 他在吐痰时,不小心吐到了那个女人的腿上,结果她却让他用舌头给她舔干净。 后来,是那个对高飞罚款罚上瘾的老大妈,帮他解了围。 高飞当场没事人似的走了,心里却很清楚:那个专门盯着他罚款的老大妈,很可能就是把眼镜给搞个半死、自称在五十年前就已经在天桥底下靠耍刀子未生的三娘子,更是暗中保护杜子康安全的人。 也唯有能让眼镜害怕的人,才能在那个狂妄女人要动手时,不动声色的拦住她,任由高飞施施然的离开。 其实当时高飞已经看出那个女人要动手,心里也打定主意要好好收拾她来着,不该三娘子的及时出手,制止了那个女人,算是救了她吧。 现在对高飞有敌意的人,很多--多到让高先生都算不过来的地步,不该敢狂妄到要当面暗算他份上的人,应该很少,少到他几乎根本不用动脑子,就能猜出来:那个看上去很有范儿的女人,就是1973的人。 因为也唯有1973的人,才会仗着先辈们立下的贪天大功,仗着各大家族都不敢招惹他们的先天性优势,培养出这么狂妄自大的女人。 这样一来,高飞好像就想到了什么:狂妄女人是1973的人,把眼镜吓个半死的三娘子,却认识她,并阻止了她,那么就证明她们是认识的。 或者干脆肯定的说,那个三娘子,也是1973的人。 既然肯定了三娘子也是1973的人,那么她却是在暗中保护杜子康的。 那么,杜子康又是什么人? 他的身份,又仅仅是杜家子弟那样简单? 三娘子暗中保护杜子康,是出于私人情谊,还是来自某个组织? 杜家,又会藏有什么秘密啊,是不是也像莫家那样,压根不知道莫孤烟是贪狼的人? 还有就是,三娘子如果真是1973的人,在眼镜面前露了一小脸后,为什么又敢在高飞面前露面? 她这是在警告高飞,不许招惹杜子康? 这一连串的问题,好像让高飞从中找到了什么,但更多的却是越想越头疼,好像一团乱麻那样,找不到线头,无法把这些人的关系彻底搞清楚。 “想什么呢?” 就在高飞盯着电视机眉头越皱越紧时,廖水粉牵起了他的手,轻声问道:“你,不会也认识杰克赛先生吧?” 其实廖水粉想问的是:杰克赛先生,不会就是你杀的吧? 因为高飞在来了后,曾经告诉过她,是从山海关长城那边过来的,而且在那边遇到了一点小麻烦,现在已经解决了。 如果是别人说这话,廖水粉就会把小麻烦看做是真正的小麻烦,比方车子被交警扣住了,游玩时跟人吵了一架等等。 可如果是高飞说出来的,那么就代表着可能会牵涉到人命,因为他现在可是正处于一个很敏敢的时期,分分秒秒的就会去杀人,或者是被人杀。 也就是廖水粉自持有着不一般的背景关系,这才敢‘结纳’他,让他上门,搁在别人身上还真得考虑一下是否迎客呢。 所以当看到高飞很关注杰克赛先生遇刺身亡的消息后,廖水粉马上就以为这件事跟他有关,或者干脆说,就是他干掉了杰克赛先生。 高飞抬手,在廖水粉吹弹可破的脸蛋上捏了一下,笑道:“想什么呢?你认识的那个外国佬不是我是杀的,但我能猜出是谁干的了。” “是谁?” 听高飞否认没有杀杰克赛后,廖水粉松了口气,毕竟她对那个外国老头的印象还是不错的,热情好客有礼貌,当前这样真正的绅士可不多了。 “你最好少打听这些事,在家安心养伤,反正就算你知道了也没多大用处。” 高飞摇了摇头时,客厅的玻璃门被人敲响,接着房门开了一道缝,贺明珠的声音从门外挤了进来:“粉姐,有人找。” 正单膝跪在高飞膝盖上,双手搂住他脖子的廖水粉,听到敲门声后,浑身打了个激灵,这才猛地意识到她刚才可是大白天的鬼混来着,虽然衣服啊,沙发啥的好整理,可空气中那种独特的味道,一时半会的却散不了。 “别让他们进来!” 本能的反应,廖水粉喊出了这句话,随即意识到很有些做鬼心虚了,连忙又问道:“是谁,谁要找我呢?” 贺明珠的声音,依旧那样平淡:“是何家的三少爷,何秀城,还有韩家的大少,韩震。” “何秀城,韩震?” 听到这两个人的名字后,廖水粉一下子愣住了。 何秀城,当前正是破军部门老大少爷的最大嫌疑人,虽然没有找到他绑架廖水粉的证据,谁也不敢随便只认他就是少爷,但廖水粉却相信了高飞的那些推断。 至于韩震,更是廖水粉被人绑架的罪魁祸首--要不是他的手机号外泄,被人仿制,骗走了廖水粉,她怎么可能会经历那么多磨难? 更何况,他是她的前夫,可是廖水粉发誓以后老死不相往来的人物,怎么可能会跟何秀城一起,来找她了? 廖水粉脑子里闪过这些念头时,高飞说话了:“难道,何秀城跟韩震早就……” “不可能。” 廖水粉下意识的摇头,替韩震否认。 她虽然恨死了韩震,但当年俩人却是真心相爱过的,她绝对是韩震在变心之前,最了解他的人:韩震,绝对是每一个思想成熟的女人,最最中意的男人。 他沉稳,儒雅,懂得体贴关怀女人,还不时的来此浪漫,让女人为之疯狂,或者激动的泪流满面……虽然他后来背叛了廖水粉,可廖水粉还是确定,韩震绝不会成为邪教中人。 这是她对韩震发自灵魂深处的新任,跟感情无关。 但她在为韩震辩白后,却猛地意识到她的反应对于高飞来说,好像会给人不舒服的感觉,连忙吃吃的解释道:“我、我可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觉得他不可能去做坏事,我很了解他的,我--你笑什么?” “我笑你不该这样心慌。” 高飞在她秀气的鼻子上轻轻刮了下,低声说道:“他没有珍惜你这样的女人,是他有眼无珠,因为你是廖水粉,独一无二的廖水粉,无论做什么事,都没必要跟谁解释的。” 高飞承认,后面这番话,就是从书本上抄袭的,至于是什么意思,用在这儿恰当不恰当,他才不会管,只要能让廖水粉受感动就可以了。 事实证明,文化程度很深的廖水粉,果然被高飞这番狗屁不通的话给感动了,轻轻在他嘴上吻了下,低声问:“你说,我见,还是不见他们?” 高飞说道:“当然要见,拒人于门外,可不是淑女的作风。” “那好,我听你的,不过,我不会让他们进屋。” 廖水粉说话算话,说不让韩震俩人进屋,就果然让他们竖在了院子里。 今天穿着一身白色西装的何秀城,那华丽的身材线条,跟稍微阴柔的忧郁气质,更加彰显他内向男人的迷人魅力,看了客厅一眼,呵呵问道:“怎么,粉姐,你就让我们站在院子里说话呀,这好像有些失礼吧?屋子里有别的人,不方便被我看到?” “对不起啊,秀城。” 对何秀城,廖水粉还是很客气的,淡淡扫了一眼韩震,说:“如果是你自己来的话,我怎么可能会让你站在院子里?” 韩震温文尔雅的脸上,马上浮上了尴尬之色。 第1695章 最残忍的一次报复! 在廖水粉还没有认识高飞之前,韩震就背叛了她。 那时候的廖水粉,心里只有他一个男人,套用一句老话来说也不为过:韩震就是她的天,就是她的地,是她的一切。 但就这样一个被她托付终身的男人,却背叛了她,就算现在韩震现在隐隐知道廖水粉跟高飞的关系后,也觉得对不起人家。 所以呢,在俩人被廖水粉晾在院子里后,韩震始终没觉得她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是的,在移情别恋小蝶的那一刻起,韩震就已经不配让廖水粉把他当个人看待了。 对于他们的关系,何秀城当然很清楚,看出韩震脸色尴尬后,笑了笑也不好再说什么,就站在那儿四处打量着院子里。 他想等韩震办完事离开后,再说明他的来意。 不过廖水粉却先问他了:“秀城,你来找我,是不是有什么事?” “嗯,是有事。” 何秀城点了点头,回答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就是想告诉你,以后最好别再跟那个人来往了。” “那个人?那个人是谁?” 廖水粉秀美微微皱起。 “那个人,就是高飞。” 何秀城正色道:“我刚从大伯那儿得到消息,现在他为了一个女人,竟然与国家某个部门对上了。高家为了撇清嫌疑,已经公开说明,以后绝不会再管他的任何事。我担心,他会看在跟你有些交情的份上,会来打搅你,提出一些无法拒绝的要求,从而做错了事。” 打搅我,提出一些我无法拒绝的要求? 哼,那跟我在客厅内鬼混大半晌,这算不算是打搅我,提出一些我无法拒绝的要求呢? 廖水粉心中不为恶意的想着,表面却依旧淡定的样子:“哦,多谢秀城为了这点小事来提醒我。你放心,我自己心里有数的……你还有别的事吗?” 你要是没别的事,就该走了。 这就是廖水粉最后那句话的潜台词。 何秀城呆了一下,随即笑道:“呵呵,也没别的事了。我来找你,除了告诉你这件事外,就是想看看你。” “我很好,最起码在刚才时,心情很好。” 廖水粉嘴里说着,心里却又在想:我可没有撒谎啊,刚才跟那家伙鬼混时,心情的确很好的。 想到自己从一端庄高贵的淑女,竟然蜕变成了一个在白日宣银、却不知羞耻还沾沾自喜的放当女人后,廖水粉心中腾起一股子莫名的忧伤,盯着草坪旁边的一盆小花,呆住了。 廖水粉不知道,她在发呆时的样子有多迷人。 同时,她更没有注意到,何秀城看着她的眼神深处,带着无尽的邪气。 依着何秀城对某方面知识的了解,他在仔细审视廖水粉时,才发现她刚刚经过一场风雨--那个男人是谁,廖水粉为什么不许他们进屋这两个问题,何秀城一下子就猜到了。 他开始后悔。 后悔阴金花派人把廖水粉绑到河底古墓时,竟然傻乎乎放弃了占有她的大好良机,却把她拱手让给了高飞。 从廖水粉此时的气色来看,何秀城能断定她对某些事很满意,至于眉宇间为什么忧伤,估计是想到了跟韩震以前的恩爱过去。 一方面在屋子里藏着别的男人,一方面却在回忆跟前夫纯真的过往--廖水粉此时表现出的复杂情绪,让何秀城很愤怒,那种必须要得到她、让她彻底的身败名裂的邪恶想法,再次涌上了心头。 “咳。” 一声轻咳声,打断了廖水粉的沉思,也吸引了何秀城的目光。 他抬头,看到了一双冷冰冰的眼睛。 贺明珠正冷冷的望着他,或许在他盯着廖水粉看时,就一直盯着他,带着明显的敌意,直到他抬起头来时,才看轻飘飘的挪开看向了别处。 何秀城马上清醒了过来,冲廖水粉笑了笑:“粉姐,我想起我还有件事要做,就不打搅你了。” 廖水粉也没挽留:“哦,那你先去忙你自己的事。明珠,替我送送秀城。” 廖水粉在称呼何秀城时,好像很亲近的样子,但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可没几个人知道。 贺明珠默默的点了点头,当先向别墅院门口走去。 何秀城开门上车时,贺明珠说话了:“何秀城,如果你还想活的更久一些,那么以后就不要再打粉姐的主意,要不然我就是拼着破坏廖、何两家关系决裂的危险,也会干掉你。” 何秀城关车门的动作,僵了一下,随即笑问:“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就听不懂?难道我追求粉姐,还要经过你的同意。” “你心里明白我在说什么的。” 贺明珠抬手,替他大力关上了车门:“你信不信,不管你是不是少爷,只要让我发现你有足够死的理由,我跟无肆俩人就会让你在悄无声息间消失?” 何秀城落下车窗,仍旧笑着,只是笑容有些阴冷:“贺明珠,你到底想说什么,我怎么就听不明白?” 贺明珠答非所问:“两个多小时之前,无肆给我发回消息,他已经把一个叫三友从来的岛国人,全家灭门了。” 何秀城又笑了,这次是真的笑,很开心的笑:“呵呵,贺明珠,我发现你真有些不可理喻呢,劝你啊,是该去精神病院疗养一段时间了。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个此方面的名医?真是不可理喻,莫名其妙!” 何秀城说完,启动了车子。 车子出了别墅区,来到主干道上后,何秀城升起了车窗的同时,脸上的笑容攸地一下消失了。 正如他刚才所说的那样,他今天来看廖水粉,是大伯的意思,来劝说她以后别跟高飞来往了--在何家大伯的心中,廖水粉已经是何家未来的三媳妇了,如果何秀城不在乎她曾经被人绑架,清白肯定保不住的话。 对何家大伯的一片苦心,何秀城当然明白,当面就表示,他不会在意某些事,因为他追求的是廖水粉的人,绝不会因为她遭遇过不幸,就对她产生看法。 不得不说,何秀城在跟大伯表明态度时,还是一心为何家考虑的:只要他能娶到廖水粉,不管以后用什么残忍的方式,让这个可怜女人去死,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们的结合,对何家有着很大的助力。 当然了,何秀城也知道,现在廖水粉对他也有了怀疑,怀疑他就是破军的少爷,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真的很想成为何家儿媳妇了。 她会拒绝。 但这有什么呢? 只要能征到廖家老人的同意,廖水粉除了乖乖嫁给他之外,压根就没有别的选择,包括廖无肆也是,因为整个家族的利益,会让他们屈服的。 何秀城心里想着,车子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恰好是红灯。 他停下了车子,随意向右边人行道上看去。 几个身穿公司制服的女孩子,迈着两条白皙粉嫩的腿子,踩着性敢的高跟鞋,每走一步,那迷人的小身段就会扭一下,咯咯娇笑着从车前经过。 望着身材最出色的那个女孩子,何秀城就觉得肚子里腾地腾起一股子邪火,想到了某种事--也想到了某个女人。 阴金花。 以往的时候,正值‘当打之年’的阴金花,几乎每隔两天,就会跟他恩爱一番。 这已经给何秀城养成了习惯。 但这几天内,阴金花却拒绝跟他恩爱--哪怕是很勉强,或者他用强时,刚要开始激战,阴金花就会痛苦的尖叫一声,奋力推开他。 阴金花为什么会这样? 何秀城不知道,他是真的不理解,问阴金花这是为什么,她总是说她没事,不过最近她在修炼一门高深的功夫,正在最关键的时刻,暂时还不能做这种男女之事。 开始时,何秀城还相信。 但后来无意中看到阴金花独处时,竟然盯着镜子咬牙切齿的低声咒骂什么,发现他出现后,脸上马上闪过明显的惊惶之色后,何秀城才意识到,事情不是她所说的那样。 阴金花到底是怎么了? 何秀城‘目送’那几个女孩子走远后,忽然想到了什么,然后就笑了。 廖水粉才不会笑,在韩震面前,她会让他尽可能的,感受到她的恨意,还有近乎于残忍的某种报复。 等何秀城的车子开走后,她看都没看韩震一眼,转身就向客厅那边走去:“去屋里说话。” “啊?好,好!” 韩震愣了一下,接着心中涌起一股子受宠若惊的暖意,连声答应着,跟在了后面。 也怪不得韩震不受宠若惊,刚才何秀城在时,可是被廖水粉晾在院子里的,哪怕是借口是因为韩震而不愿意让他们进屋。 何秀城现在正追求廖水粉,廖家老人已经答应了--这些事,韩震都知道,所以他已经把何秀城看做是前妻的未婚夫,也为前妻即将再次披上嫁妆而欣慰,并衷心的祝福他们百年好合。 不得不说,韩震的确是个好男人,在感觉很愧对廖水粉后,就盼着她能重新找到属于她的幸福,而各方面条件都很优秀的何秀城,无疑就是最佳人选了。 他坚信廖水粉对何秀城也很满意。 但就在刚才,廖水粉拒绝了何秀城去屋子里做,等他走了后,却又让韩震进屋,尽管态度很冷漠,但总的来说却让韩震有了种小得意:她对我,还是与众不同的。 不过,当韩震跟随廖水粉走进了客厅,看到坐在沙发上的高飞,更是在嗅到空气中那种很特殊的气息后,这种小得意的感觉,立马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痛苦,尤其是看到廖水粉当着他的面,动作很轻佻的坐在高飞腿上,双手搂住他脖子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句什么,随即咯咯娇笑起来后,韩震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拒绝何秀城,却让他进来了。 她是故意的。 故意让韩震看到,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时的放当样子,籍此来狠狠打击他! 这是廖水粉,对他背叛他们的爱情,最残忍的一次报复,可他除了受着,没有任何办法。 第1696章 躺着中枪了! 韩震承认,就算他已经移情别恋小蝶,跟廖水粉离婚了,可毫无疑问的是,无论到什么时候,面对什么样的人,他都会发自真心的称赞这个女人。 廖水粉,绝对是当世最完美的女人:漂亮、温柔,有气质,能力强,孝敬公婆,具备华夏男人最欣赏的传统思想(就是以夫为纲)等等。 在韩震心里,廖水粉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也永远都是。 很讽刺的是,廖水粉的完美,也是韩震移情别恋的主要原因:没有哪一个男人,在如此完美的女人面前,会有太多的自信。 怎么说呢? 就算明知道廖水粉心中只有自己一个男人,但韩震在她面前时,却总有种‘如履薄冰’感,仿佛只要犯一点错误,就会失去她那样。 这是一种无言的压力。 这种压力经过岁月的沉淀后,越来越重,让韩震再也承受不起了,最终在认识小蝶后,下决心要离开她了。 跟小蝶在一起,韩震有着无比的轻松,就像卸下了千斤重担,因为小蝶在他面前,就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哪怕是买衣服这种小事,也会征求他的意见。 廖水粉就不会这样,尽管她每次的穿戴,都是最合适她的,能彰显出她的最大魅力。 韩震很享受被妻子依赖的感觉,可惜廖水粉不会给他,所以他离开了,满怀愧疚,但却很决绝。 毕竟没有谁喜欢长时间生活在压力之中吧? 廖水粉的近乎于完美,却是促使她婚姻割裂的主要原因,这的确是个讽刺,可对韩震来说却是很真实的。 你完美的,让我自惭形秽。 这句话,是廖水粉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韩震告诉她的。 可现在,廖水粉却用跟高飞的亲热行为,来狠狠打击,报复了他:你不是我说我完美吗?完美到让你自惭形秽吗?那你现在看看我的本质吧,我大白天就跟何秀城之外的男人,在这儿鬼混呢。 你可知道,我以前之所以那样拼命的完美,就是因为你? 你可知道,那时候我其实也很累,每天必须完美着,哪怕是恩爱时。 你可知道,我其实也很想做个率性的坏女人? 你现在应该知道了吧,你心中那个完美的廖水粉,一旦蜕去这这层表皮,其实就是个普通的女人? 呵呵,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你已经有了小蝶,我已经彻底堕落,只剩下满腔的怨念,你现在是不是特别难受,我是不是该感到特别的痛快? 哈,哈哈--廖水粉心中这样想着,狂笑着,手上的动作却越来越出格,轻佻放当不要脸,守着韩震,她的右手就肆无忌惮伸进了高飞下面衣服里,身子还扭啊扭啊,雄前那对高高的纵起,更是使劲压着高飞,红唇轻咬着他耳朵,咯咯低声说笑着什么。 男女之间的感情,总是这个世界上最反复无常的东西了,让人开心时能一下子升上云端,愤怒时让人想毁掉整个世界! 韩震当前的感受,就是后一种。 尽管他已经跟廖水粉离婚了,有了小蝶,有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可在看到在他心目中绝对完美的廖水粉,此时这种表现后,从没有过的愤怒(就是那种亲眼看到老婆偷人的感觉),使他的全身发抖,脸色铁青,牙齿咬的咯咯响,双眼里更是几乎要喷出火来! 韩震的反应,早就被廖水粉偷偷看在眼里。 他越难受,她越开心,动作就越来越放肆,就像个超级廉价的暗娼,好不容易碰到一个高富帅,就想使出浑身解数,来争取他的好感。 而高飞呢,貌似也很配合,始终都是笑殷殷的,没有说话,在廖水粉红唇凑过来时,就很温柔的抱住她,然后两个人就是蜜里调油般的亲吻。 “嗯--哦。” 慢慢地,廖水粉鼻子里发出媚惑的申银,双颊粉红像桃花,双眸流动间,整个人就像一摊烂泥那样伏在高飞怀中,呼吸越来越急促,空气中那种味道,也是越来越浓郁了。 当廖水粉真的动情,趴在高飞膝盖上,要动手解开他裤子时,韩震再也受不了了,猛地抬手,狠狠一拳,砸在了玻璃门上。 咣当--哗啦一声大响,花玻璃门被他一拳打碎。 碎玻璃扎进了他的手中,鲜血直流。 在客厅门前不远处来回散步的贺明珠,猛地转身向这边看了一眼,却没有过来,而是快步走向后院的游泳池那边去了。 刺眼的鲜血,浓郁的血腥气息,仿佛一下子让廖水粉从青欲中清醒了过来,意识到还有个大活人就在眼前,她实在不该放浪的跟人这样。 廖水粉抬头看了韩震一眼。 看到他那满是狰狞的痛苦神色后,她笑了,是那种歇斯底里的狂笑,花枝乱颤,只是笑声中有些嘶哑。 高飞也在笑,只是眼神越加的平淡,仍旧坐在沙发上,始终没说一句话。 “别笑了!” 韩震猛地一嗓子,挥舞着血糊糊的拳头。 “哈,哈哈。嘿,嘿嘿。” 廖水粉又笑了几声后,才慢慢停住笑容,脸色也随即冰冷如霜,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裳,双手抱着膀子看着韩震,淡淡的问道:“我在我自己家里笑,碍你什么事了?你是我的什么人,有什么权利来制止我寻开心?” “廖水粉,你、你让我太失望,太心痛了。” 被廖水粉冷冷质问了几句后,好像怒狮那样要咆哮的韩震,一下子就像泄了气的皮球那样,软了:是啊,现在她跟韩震已经离婚,而且是他背叛了人家,那么俩人就再也没有丝毫关系,无论人家在她自己家里做什么,他都没有权利干涉的。 廖水粉才不管韩震会不会心痛,只是接连冷笑,看着碎了的玻璃门:“还有就是,你别以为仗着是我的前夫身份,就能在我家里随便打砸东西,我照样可以告你入宅损坏他人公务,索求巨额精神损失费!” “不就是打破了你一块玻璃吗?你想让我赔你多少钱,我给你。” 韩震默立良久,从身上拿出钱包,把里面那些现金、银行卡啥的,全都倒在了地上,在收起钱包时,忽然想到了什么。 “哦,差点忘了,我来这儿是受人之托,给你送东西的。当初那个人告诉我说,你就在这儿时,我还不相信,现在我信了,真的信了。” 韩震说着,看向了高飞,从西服内里口袋中,拿出一个蓝色信封,走了几步弯腰放在了案几上,随即抬头看着廖水粉,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身,脚步蹒跚的走出了客厅。 他在走出客厅房门时,停了一下脚步,头也不回的说:“高飞,何秀城,都是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但在我看来,你最好不要选择高飞,因为他不如何秀城专情。我今天同他一起过来,就是想对你说这番话的。但现在看来,不用说了。” 真的不用说了,就算廖水粉没有当着他的面故意跟高飞亲热,他在刚进屋子时,就已经知道了什么。 韩震这番话,可以说是发自内心的,已经暂时屏蔽了刚才的愤怒,站在对廖水粉好的立场上。 何秀城早在很多年前,就曾经追求过廖水粉,现在还是孑然一身,而且身份背景,明显要比高飞这个从小在外流浪,回到高家不久就被分出来的家伙要好。 最最重要的是,高飞身边不缺女人,可谓是美女如云,谁能保证他跟廖水粉欢好,不是一种男人要霸占优秀女人的自私心态,却从没有想过要娶她为妻? 不得不说,韩震在刚才受到那么大的打击后,还能发自内心的说出这番‘逆耳忠言’,这就足够证明他是真心为廖水粉好了。 高先生,躺着中枪,被韩震比喻成了一个不可托付终身的反面角色。 不过他依旧没说什么,看着韩震的眼神里,还有了欣赏的意思。 毕竟人家说的是实话。 “还有就是,他当前一屁股的麻烦,廖家如果知道你跟他在一起,也肯定会不高兴的,所以你最好是远离她,免得为你,为廖家招来没必要的大麻烦。” 好像觉得自己这番话对高飞有些不公,韩震转身冲他抱歉的笑了下,说道:“高飞,对不起啊。在辽省时,你曾经帮过我们,按说我不该这样说你。可我真的--唉,总之,请你原谅我。” 高飞就像是哑巴了那样,也没说什么,只是大度的点了下脑袋,点燃了一颗香烟。 很快,韩震就消失在了别墅院门前,只留下满地的钞票,还有一些带血的玻璃。 看着遗留在地上的这些东西,廖水粉木木的发呆,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刚才,她算是借用高飞,成功报复了韩震,让他受到了羞辱,心疼的要命。 但除此之外,她得到了什么? 廖水粉不知道,忽然有了种说不出的疲惫,只想找个贫穷落后的地方,安安静静的活过这一辈子就算了。 就在这时候,高飞说话了:“要不要我去把那个小蝶,还有她那两个双胞胎全部干掉?那样的话,你就有希望能与韩震破镜重圆了。” “什么?” 廖水粉一呆,看向了高飞。 “没什么,就是试探你一下,看看你有没有真的放下韩震。” 高飞站起身,拿起那个信封看了看,随手装在了口袋中,说:“看在你是被我坏了名节的份上,我就不追究你刚才拿着我演戏给韩震看的事了。但我告诉你,你刚才那样子,让我很不喜欢。” “其实韩震说的很对,我是真的不能给予你什么,而且我当前更是麻烦缠身,所以你最好仔细考虑一下,然后再决定我们以后是否继续交往。” 高飞说完,踏着一地的钞票,出门扬长而去。 廖水粉再次呆愣很久后,才慢慢坐在了沙发上,盯着自己秀气的脚尖,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喃喃说道:“你们都给我建议,那你们有没有想过,我心里是怎么想的?” 第1697章 沈银冰大婚的请柬! 没有谁喜欢被利用,哪怕是跟自己有着那种亲密关系的女人。 不过高飞没有太过指责廖水粉,因为他能从这个女人守着韩震时的表现,能看出她内心其实很苦,很苦。 她本来是高高在上的廖家大小姐,韩家的少奶奶,她跟韩震在一起,接受了太多的‘天作之合、珠联璧合’等夸赞,他们就是当世所有夫妻的楷模。 但谁能想到,廖水粉的命运,从得知丈夫有了外遇的那个晚上,发生了质的改变,糟糕之极的事情,阴魂不散的紧紧缠着她:接手天涯集团后结果赔了个底掉,三番两次的被某个男人羞辱,好不容易答应了何秀城的追求,结果又被绑架到了冀南河底古墓…… 这一连串的厄运,如果非得找个引起的由头,那么无疑就是韩震的背叛。 如果韩震不背叛,那么廖水粉就不会喝醉酒后开车去郊外,遇到高飞,就不会被何秀城追求,就不会被绑架,就不会-- 太多本来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由头就是韩震背叛了她。 当前别看廖水粉跟高飞在一起时,很快乐,很舒畅惬意的样子,其实高飞知道这不是她所要的生活。 这个外表坚强实在内心脆弱的女人,其实最想要的生活,就是相夫教子,下班后能够与丈夫带着孩子,携手漫步夕阳,闲暇之余捧着一本书,坐在夕阳下的藤椅上,泡上一杯浓浓的咖啡,姿势优雅的翘起二郎腿,左手托着香腮,彻底沉浸在文字中。 可这一切,都因为韩震的背叛而远去,再也不回头。 所以她无比的痛恨韩震,同时她也了解韩震,所以今天才利用高飞演了那么一场戏。 现在算得上是久经花场的高飞,对女人的心意揣摩,算是很有心得了,所以在了解到廖水粉的痛苦后,才甘心被利用,帮她狠狠打击了一下韩震。 他能帮廖水粉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至于廖水粉以后,会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高飞不想去管。 也管不了,因为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交流,好像更多的是身体,而不是思想。 因为他很清楚,从今天之后,廖水粉会重新坚强起来,毕竟她已经释放了压在心底好久的所有痛苦,变回一年多之前那个自信、精明干练的廖水粉。 那样的女人,是不需要别人为她规划以后的人生轨迹的。 高飞走时,很不客气的开走了廖水粉那辆低调的黑色奥迪车:被人利用一次,要是不收回些报酬,那岂不是亏了? 车子驶上主干道后,高飞顺路开了十几分钟,就把车子停在了一个超市面前,却没有下车,而是拿出了韩震交给他的那个信封。 淡蓝色的信封,看起来很雅致。 信封上反正面都没有字,高飞晃了晃撕开了信封,倒转过来,一张照片,一张红色的请柬,就从里面掉了出来。 照片落在了他的膝盖上,他愣了一下,慢慢伸手拿起了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人。 解红颜。 照片中的解红颜,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躺在一张不宽的炕上,闭着眼睛应该是在睡觉,周围光线很暗,应该是在晚上拍摄的。 盯着照片看了很久,高飞才翻了过来。 照片背后没有字,就是一张单纯的照片罢了,但高飞却能断定,这是失踪后的解红颜。 他不用去看请柬,也知道这是谁委托韩震送给自己的请柬。 沈银冰。 除了沈银冰的请柬,还能有谁? 在两天前,高飞就曾经见过同这张请柬一模一样的请柬,一个字一个字的仔细读过上面所写的内容,所以根本不用打开看,就知道这是沈银冰给他发来的请柬,请他参加她跟高雅的结婚典礼。 请高飞参加自己跟高雅的婚礼,沈银冰这样做的险恶用心,在这儿就不用多说了,其实跟廖水粉当着韩震的面,自暴自弃跟高飞鬼混是一个样子。 目的只有一个,沈银冰像廖水粉打击韩震那样,来打击高飞。 廖水粉是利用高飞,沈银冰是利用高雅。 两个女人,都采取了牺牲自己清白的方式,打击报复她们最最在乎的男人(或者说曾经最最在乎过)。 不同的是,廖水粉是即兴发挥,而沈银冰呢,则是筹划很久了的。 高飞在看到解红颜留给他的那张请柬时,心中就有了计较:他是绝不会参与那次婚礼的,一切就任由沈银冰自己玩儿吧。 高飞很清楚,他不去参加婚礼,沈银冰就没有了可打击报复的对象,心情就会很糟糕,很失望--一个心情很糟糕的人,会有心思跟一个看不起的男人(高雅)秀恩爱吗? 同理,高飞要是真去参加婚礼了,那么相信依着沈总的智慧,肯定会让他品尝到什么叫做痛苦的欲、仙、嗨死。 那个傻傻的笨女人,最近铁定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举办这次婚礼上了。 所以高飞才决定不去参加婚礼,那么没有了观众的演员,就不会卖力表演了(在沈银冰心中,她这次表演只为一个人看,那就是高飞)。 不能不说,高飞选择不去,是很正确的。 但很可惜的是,沈银冰早就料到了这一点,把解红颜的照片送了过来。 解红颜,在她手上。 原来,胆敢从1973手中抢走解红颜的人,竟然是她。 沈银冰从1973的手中抢走解红颜,可不是为了救她,而是赤果果的利用,利用她来告诉高飞:你不来,解红颜就会死。 照片上一个字也没有写,但高飞能看出这张照片所代表的意思。 高飞毫不怀疑,现在性情大变的沈银冰,可不是在跟他开玩笑--连1973为之不惜大动干戈的人都敢抢,这是在开玩笑吗? “唉。” 低低的叹了口气,高飞终于打开了请柬。 请柬打开后,一张便筏从里面掉了下来。 请柬上写的那些字,跟高飞看过的那张完全一样,这是把解红颜的名字,换成高飞罢了。 高飞拿起了便筏。 上面的字迹很娟秀,也很熟悉,这是沈银冰的亲笔字。 正所谓见字如见人,看着这娟秀的字迹,高飞眼前就浮上了沈银冰的样子,只是字里行间,却带着无法掩饰的邪恶,跟血腥:在非洲,有个原始土著部落。那个落后的部落中有个风俗,那就是在有新人成家的典礼上,新娘会去别处找一个女人,在婚礼上杀死,用你想象不到的方式。 在本该一派喜气洋洋的婚礼上,当着来自各方的嘉宾,在那个女人活着时,就在她手腕、脚腕上割上口子,然后再吹起来,让她好像绸缎般的皮肤与血肉相隔离……他们称这种仪式,叫做‘祭婚’。 传说,在结婚典礼上有‘祭婚’仪式的新娘,以后都会非常幸福。 你信吗? 你信吗? 读到最后这三个字时,高飞眼前沈银冰的形象,变得更加清晰了起来,却是很邪恶的,就像个魔鬼那样。 为了让高飞参加她跟高雅的婚礼,沈银冰不介意牺牲解红颜,用最最残忍的、天怒人怨的方式。 你信吗? 高飞相信。 还是坚信。 他坚信现在心态不正常的沈银冰,能做出任何事! 他不回去不行。 明天,好像就是国庆节,沈银冰的大喜之日了。 看完这些后,高飞把便筏撕了个粉碎,随手抛在了车窗外。 碎屑向蝴蝶那样,随风飘飘洒洒的飞走,引起很多文明市民的不满。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高飞要赶回冀南,最少得需要四个小时,等回去后,天就黑了。 得抓紧回去,做一些有必要的安排了--高飞无所谓的笑了笑,正准备启动车子时,手机响了。 显示是一个陌生的来电,京华这边的号段。 高飞接通了电话:“喂,你哪位?” 这四个字说出来后,高飞发现他变了,相比起三年前时,他改变了太多。 那时候,他在接电话后的第一句话,必然是‘喂,你哪头?’ 可现在,他却像个文明人似的,彬彬有礼的问对方是哪位。 以前他的生活中充满了血腥、不安分时,他或许是贫穷的(杀手、佣兵的社会地位,肯定是最下等的,比那些倚门卖笑的还要贱),休说是在廖水粉、张幕涵这种豪门千金眼里算什么了,就算是小商人出身的沈银冰,不也是没看起他是哪根葱? 但那时候,他却是开心的,不管做什么事都是干脆利索,从来都不拖泥带水,可谓是仗剑孤身走天涯,潇洒到了极点。 现在跟以前相比起来,高飞拥有了太多的东西,什么金钱,美女啥的,可以说是想要多少,就能有多少。 可是他在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也失去了那些单纯的开心,跟无所事事的轻松。 到底有多久,没有在口袋里只有几百块钱时,在出租车司机面前装大款了? 到底有多久,他没有什么也不用想的,躺在隔人的硬板炕上,呼呼的一觉到天明了? 到底有多久,他没有真正开心的大笑过了? 他得到了当世绝大部分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却同时也失去了绝大多数人最平凡,最真实的快乐! 这就是人生,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的人生! 如果上天再给高飞一个机会,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以前那种生活。 那种生活是苦了些,不知道啥时候会挂了,可却是最值得他去思念的。 短短的瞬间,因为打电话时的一句问候语,高飞就想了很多,有了种对这个缤纷世界的无奈感。 “你是高飞吧?我是杜子康。” 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听起来很儒雅的男人声音,很有礼貌,却带着淡淡的居高临下:“我想跟你谈一谈王晨的事,你来白云观,我会在后山杜道长的精舍中等你,不见不散。” 杜子康说完后,不等高飞回答,就直接扣掉了电话。 他很有把握,高飞在接到他电话后,哪怕有天塌下来的大事,也得先去见他。 这也是一种天生的傲气,来自骨子里。 第1698章 我就是个暴发户而已! 有些人,从一生下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处在人类阶层的最高端,以俯瞰的姿态来审视别人。 这种优越的气质,是装不出来的,也不是后天能培养出来的。 后来大器晚成的那些人,无论爬到多么高的高度,他都无法拥有这种气质--因为他很明白,假如他拿捏出这样的嘴脸,会得罪很多本不该得罪的人。 杜子康却不怕,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他用这种态度跟人说话时,会造成别人的反感,他只是认为这是应该的,无论他对任何一个人用这种语气说话,那个人都必须得按照他所说的去做。 当前在华夏大出风头的高飞,在杜子康的眼里,可能只是个暴发户。 仅此而已。 同样,任何一个从小就不知道自己有多高昂的人,肯定都有着高傲的本钱。 杜子康高傲,那是因为他是杜家的人。 杜家的人,在华夏官场上没什么出色的人物,好像最厉害的一个,才是某省的二把手,但杜家却能够跻身华夏最顶级的豪门大族之列,算是一个隐形的豪门吧。 杜家在华夏有着这样特殊的地位,可不是华夏建国后才有的,那得追溯到两千多年前。 两千多年前的大汉帝国时期,杜家先祖就在朝中人大司马一职,祖籍长安。 后来汉宣帝时期,五胡乱华,中原汉人十室九空,中原大族被迫南迁长江以南,与其他豪门大族一起,从那时候起就促进了南方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繁荣(在中原各大世家南迁长江以南之前,那地方还是蛮夷之地,也正是五胡乱华、隋炀帝三征高丽之后,长江以南才正式繁荣富强超过了北方,一直到今天)。 正所谓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随着岁月的飞速流逝,朝代更新替换,先后经历了隋之后的唐宋元明清五个最主流的朝代,姓李的姓赵的玩射雕的,姓朱的,来自白山黑水十万大山的爱新觉罗……一一粉墨登场。 但不管朝代怎么更换,这些豪门世家却没有因为某个朝代的灭亡而消失,最多也就是退出朝堂,把实力隐藏在民间,蛰伏起来等待重起的机会罢了。 长安杜家,就是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豪门大族。 杜家的历史上,出现过很多高层显赫之辈,到了晚清年间,还出现两个道台,但在民国时,杜家就彻底退出了政治舞台的高层,转到了幕后。 杜家能够在家族没有出现绝对高层的情况下,仍然能跻身豪门大族之列,历经这么多风浪而不倒,自然有他们的独特之处。 (因为某些涉政就会被河蟹掉的原因,在这儿就不多说杜家隐形实力有多强大了,反正就是他们在诸如‘未卜先知’等特殊领域上,有着绝对的发言权,就连现如今牛叉轰轰的香港龙师父,在他们面前都是草根般的存在。 或许,他们才是华夏某些传统文化的正统传人,而杜家能够始终主持着江北第一大观,也是有着一定原因的。 还有就是啊,这是小说,像杜道长、杜家的豪门大族、白云观等等,都算是杜撰的吧,就算跟现实中一样,也是杜撰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千万别对号入座,要是较真起来,估计兄弟得去局子里喝茶。 那时候在写白云观时,本想写为‘仙霞观’的,写杜道长时,本想写林道长的,谁知道当时状态来了,下笔如有神,哗哗的就过去了,没有丝毫停留,等过了很久后,才发现不对劲,但已经晚了,也受到了相关方面的警告。 请谅解啊,不得不单独在这儿胡比比一番,只为开心,别当真。) 杜子康,则是杜家悉心培养的第三代领军人物,就像他那个毫不出名的爷爷那样,虽然隐居幕后,但被很多大人物都尊崇的杜道长,都得听从他的安排。 杜道长,是杜子康的亲二大爷,也是他未来成为杜家家主后的一大助力。 背景这样强悍,身怀高贵血统,本身家族历数两千年来都能影响历代朝堂的大家族未来掌舵人,能不高傲,能看得起高飞才怪呢。 杜子康的身份有多高贵,高先生没兴趣去研究这些,甚至都懒得打听他跟白云观,跟杜道长是啥子关系,只是听他在电话里表现出无比的高傲后,觉得很不爽,张嘴就要骂‘你算个什么东西啊,你让我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啊’时,人家已经扣掉电话了。 “傻叉。” 看着手机,高飞骂了一句,随手扔下手机就准备启动车子直接回冀南。 但刚启动车子,他却又改变了主意:现在天还早,反正沈银冰明天才会结婚,那么当下先去白云观一趟去,正式跟那个杜子康会晤一下,也不是不可以的。 更何况,杜子康要跟自己谈谈王晨的事。 对于王晨,高飞现在有着很复杂的心情,说不出来的那种,当初决心跟她厮守一生时,可就是看在她通情达理贤惠的优点上,谁能想到她给高飞带来的麻烦,好像也不小。 毕竟,她的存在,始终让高飞处在一个负心汉的尴尬地位上。 哪怕是他决心要成全她跟杜子康在一起,可每当想到她时,心里都会发堵,很难受,就像平时觉得她的存在,是可有可无的,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 她,是高家正式认可的媳妇,哪怕是现在。 所以既然杜子康这次摆明了车马炮,要跟高飞坦白谈一下王晨的‘归宿’,那么高飞要是置之不理的话,会引起一些很不好的作用。 杜子康说,你得来白云观。 高飞就去了。 路上时,天上飘过一阵秋雨,十几分钟后就停了,太阳重新出现。 车子来到白云观的山门口时,太阳已经变成了红红的残阳,被金红色的晚霞围绕,好多好多在外觅食的鸟儿,成群结队的嘎嘎叫着,飞向了栖息之所。 前来白云观游玩的游人们,除了几个自驾游的还在跟路边小摊贩,为一根根雕在那儿讨价还价之外,绝大部分游人,都已经下山去了。 清洁员在扫地,高飞车子经过身边时挂起了一个方便袋,飞起老远,挂在了树枝上,引起了她的不满,低声咒骂了几句。 山门前看门的,可能是早就接到了消息,所以高飞车子刚停在铁栅栏前,就开了。 相比起陈果果假扮高飞那时候几次来白云观,高飞本人倒是只来过一次,甚至都不知道杜道长清修的精舍在哪儿,路上问了个小道士。 来到后山,老远的,高飞就看到了站在月亮门前的杜子康。 杜子康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白衬衣,头发梳的油光铮亮,脸上带着从容而儒雅的笑容,仿佛从几个世纪之前,他就在这等着高飞了。 杜子康本人,绝对是君子、绅士的楷模,无论是对高飞,还是对乞丐,他脸上总会带着让人看了很舒服的笑。 “来了。” 等高飞下车后,杜子康恰好走到车前,恰好走到他伸出手,最方便高飞伸手就能握住他伸出手的距离。 高飞却是看,也没看他伸出来的手,抬头望着月亮门后的花木,淡淡的说:“我刚撒尿没洗手。” 既然杜公子玩高雅,那么高先生就玩低俗--反正这算是大家的本性使然了,不矫情,也不做作,只是出身不同,与气质无关的。 “呵呵,请随我来。” 杜子康毫不在意的笑了一声,闪到一旁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嗯。” 高飞淡淡的嗯了一声,迈步走过他身边时,忽然抬手冲着他左眼,就是狠狠一拳! 不等杜子康吃痛出声,高飞那只架过‘水枪’的右手,已经及时捂住了他的嘴,让他再也无法发出声音,左手攥拳,在他肚子里几下重击。 高飞现在打架,绝对是宗师级别的人物了,他可以像玩游戏的高手那样,随意控制自己打人时的力道,精准把握著‘能让人疼,却不会伤害人’的度。 接连遭受重击的杜子康,胃部急促收缩,中午吃的饭逆流而上,但嘴巴却被高飞死死的捂住,根本不能吐出来,只能含在嘴里。 接连在杜子康身上揍了几拳后,高飞才松开他,站在了一旁。 “呕--哇!” 杜子康张嘴,吐出了嘴里的秽物。 高飞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蹲在那儿吐,干呕,额头上冷汗直冒,眼里带着怜悯的看了片刻,摇了摇头走进了月亮门。 杜公子是那种真正的贵族子弟,所以他从来不会动手揍人,哪怕是对一个人的印象再不好,但高飞只是个暴发户,没资格,更没兴趣削尖了脑袋向贵族圈圈里钻,在不爽一个人时,完全可以用最率真的方式来对待嘛。 大家都是本色使然,没有所谓的好坏之分。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高飞动手过后,每当想起王晨时会产生的郁闷,少了很多,借着灯光,脚步轻快的踩着鹅卵石小道,分花拂柳般的走到了后面的精舍面前。 他来到挂着芦苇帘子的门前,犹豫了下时,里面有个清朗的声音传了出来:“高居士吗,请进来吧。” “杜道长你果然能掐会算,我还没有进去,你就知道我来了。” 高飞掀起帘子,迈步走了进去。 屋子里没有电灯,只有油灯。 在这种环境内,好像唯有散发着香油气息的油灯,才能衬托出此乃清静之地,现代化的照明设备是绝不能出现的,要不然肯定会破坏这儿的意境。 当然了,虽说游人进观必须得买票,这种有损意境的俗事是绝不能去掉的:意境再高深,也比不过当代物质上的享受。 空荡荡的,地上只摆放了一个茶几,茶几上摆着一个茶盘,清香的茶味飘荡在了屋子里,与旁边油灯散出的暗红灯光,仿佛尽融在了一起。 一个身穿黑色道袍的老道士,端坐在冲着房门的茶几后面,左右两侧放着两个蒲团,看来是给高飞,杜子康俩人准备的。 第1699章 杜子康的指责! “不是我能掐会算,是因为那个帘子,能从里面看到外面。” 杜道长淡淡一笑,抬手拿起茶壶满了一杯茶,放在了左边,说道:“坐。” 高飞扭头向门口的帘子看去,果然真像杜道长所说的那样,能从里面看清楚外面,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盘膝坐在了蒲团上,端起茶杯抿了一小口。 闭上眼,装做很高深模样的呆了片刻后,高飞才放下茶杯,睁开眼赞叹道:“这茶是先苦后甜,余香绕齿,给人一种行走在炎炎烈日下忽然遇到一片森林的清爽感,没有一丝世俗之气--我想,这茶应该是道长你亲手栽种在门外苗圃中的吧?” 刚才高飞进来的路上,就看到鹅卵石小道左侧,有几棵他叫不上名来的茶树,所以在品茶后,才故作高雅的评论。 根据暴发户的心理,在品评杜道长这样的世外高人亲手所泡的茶叶,自然得这样说才对。 不过杜道长却呵呵笑道:“高居士可错了,这可不是贫观自己种植的茶叶,而是当世极品大红袍,是贾老驾临贫观时相赠的,被我一直珍藏着,平时舍不得拿出来啊。” “哦,原来这就是极品大红袍的滋味啊,我说怎么喝着有股子闲云野鹤的味道呢。” 拍马拍到马蹄子上后,高飞也没觉得有啥不好意思。 暴发户嘛,是最要面子的,也是最不要脸的,无所谓。 “高居士的品茶的本事,的确让贫道甘拜下风,既能品出野茶的高贵味道,又能从极品大红袍中,尝出闲云野鹤的飘逸,这足以说明居士的心态,已经到了荣辱不经,回归自然本色的境界。” 杜道长轻轻叹了口气,看着门外说道:“唉,子康,就比不上居士你啊。” “行了,老道士,咱们也别在这儿绕圈子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见面。绕来绕去的,头疼,还是开门见山的说吧。” 高飞拿起茶杯,就像是喝酒那样,一饮而尽,连茶根也嚼吧了嚼吧咽下去了:“是你让杜子康把我叫来的吧?” 杜道长倒是没有否认:“嗯,是我让他通知你来的。” “为了王晨的事儿?” 高飞又问。 杜道长答非所问:“难道,高居士不想这件事有个了断吗?” “其实,我跟他,跟她之间谈不上什么了断。” 高飞淡淡的说:“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说是见异思迁的负心汉也好,是想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的暴发户也罢,总之我跟他们没什么牵扯了。他们两个人想交往,那就尽情的交往,我不会阻拦的。” “你也知道,我身边有着太多的那人,而且当前我是焦头烂额的,实在不想为了某一个根本不理解的我女人,来找一些没必要的麻烦。” 高飞顿了顿,接着说:“还有就是,我这人最烦的就是有人在我面前甩脸子,就像你那个侄子杜子康先生,他是你侄子吧?” “是的,他是我亲侄子。” 杜道长点了点头。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他现在真的很幸运,因为我现在变得虚伪了很多,要是搁在以前爱冲动的年代,不管是他敢打我女人的主意,还是敢在我脸前头装比,我只会用一种手段对付他。” 高飞拿起茶杯,盯着上面的花纹笑了笑说:“在我们这种人眼里,没什么君子、小人之分,只有该死,跟不该死。很不巧,他是属于该死的那种。他又很幸运,我现在已经变得虚伪太多。” 说到这儿时,高飞看着杜道长的眼睛,缓缓的说:“要不然的话,我才不管他被多少1973的人在暗中保护着,我一定会送他去阴间装比。” 推断出三娘子是1973的人,继而从眼镜那边得知三娘子是保护杜子康,然后串联起来后,就不难推断出杜子康也是1973,最起码是跟那个神秘部门有所联系的。 高飞一语道破杜子康跟1973有关后,杜道长没有一点点的惊讶。 相反,假如高飞无法推断出杜子康的社会关系,杜道长才会奇怪呢。 看到杜道长没什么反应后,高飞才垂下了眼帘,问道:“我曾经听说过1973的某些内幕消息(这些,都是高云华告诉他的),知道现在的大头领郑腐为了一个早就该死的陈青,二十年来始终追查解红颜的下落,那么我现在想知道的是,你们杜家,这个杜子康,跟姓陈的那位先辈,又是什么关系?” “我们杜家,包括子康,跟姓陈的那位先辈,没有任何血统上的关系,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杜道长沉默良久后,才缓缓说道:“至于你推断出保护子康的那些人,是1973的人,这一点也不是太正确。” 高飞皱眉:“什么叫不是太正确?难道那些人不是1973的?” “不是,也是,是也不是。” 杜道长开始打机锋:“到底是是还是不是,现在还不是能说的时候。” “那什么时候,才是能说的时候?” 高飞冷笑,说:“你不是要告诉我,到了该说的时候,自然会说吧?” “唉,高居士,套用佛门的话来说,就是你很有慧根啊。” 杜道长一脸钦佩的样子,让高飞很想一拳把他的鼻子打碎。 好像看出高先生不爽了,杜道长连忙说:“我今天请你来,主要是想跟你谈两件事。” “先说杜子康的事儿吧。” 高飞拿出烟盒,刚要吸烟,却又放了回去。 他虽然看不惯老杜的嘴脸,不过却是从内心中尊重道教这个华夏本土文化的,绝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就亵渎了当前这种端庄高雅的境界。 看到高飞收起烟盒后,杜道长眼里闪过一抹欣慰,想了想才说:“其实,我是反对子康追求王晨的,毕竟那个孩子的身份,有些不一般。” 王晨的身份不一般,不是说她是老陈家的干孙女,而是因为她是高飞的前妻。 而且最重要的是,高飞跟她离婚,是一位受人尊敬的老人所托,说大了就是为了国家利益。 如果那时候不离婚,相信依着王晨的精明,肯定会把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经营到最好,能让高飞慢慢远离陈果果、解红颜之流。 但为了国家利益,高飞被迫跟王晨离婚--尽管后来他俩关系的交恶,是他们自己的问题,可不得不承认的是,这时候杜子康对王晨死缠烂打的行为,的确违背了大道义。 说白了,他的这种行为,是比破坏军婚严重数十上百倍,该死,就算当初被眼镜在暗中做掉,也不会有人为他站出来说公道。 现在,老杜自己也说,他是不赞成杜子康追求王晨的,或者干脆说是强烈反对过的,但没有起到该有的效果。 这时候,门帘被人掀起,高飞却没有回头看,只是对杜道长说:“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杜子康为什么会追求王晨,他是存着什么心思的。” 杜子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没有任何心思,就是单纯的喜欢她。只要能追到她,我宁愿付出一切能付出的代价。” 杜子康说着,坐在了高飞对面的蒲团上。 他的左眼眼眶,在油灯下也能看出很黑,高飞那一拳,力道很足,估计得影响到他的视力了。 不过杜子康却像是没事人那样,也没指责高飞刚才对他动粗,只是说:“你也应该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如果非得找个理由,那就是她的孤独无助,打动了我,我想保护她一辈子,在看到她第一面时,我就有了这种感觉。” 高飞面无表情的盯着茶杯,没有吭声。 杜子康继续说:“当然了,我也知道你们是为什么离婚的,这时候来追求她对你不公平,毕竟当初你们离婚,是为了这个国家。可我已经仔细观察很久了,你们之间发生了矛盾。或者说,你已经不再爱王晨了,反而因为她该有的女人表现,去反感她。” “怎么说呢?” 杜子康想了想,说:“我跟王晨在交往过程中,她几次跟我说过你们的感情,她说她能感觉到,她在你心中的地位,正在一天比一天的低,现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可是她,却始终痴痴的等着你,希望你能有一天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说你再也不会离开她了。” “你知道,她现在有多痛苦吗?她是为了什么痛苦?她在痛苦时,你又在做些什么?” 杜子康声音提高,眼里又有了那种居高临下的高傲神色:“你不给她一个干脆的交代,自己在外面为了某些女人,做那些你认为该做的事,惹那些你不惧怕的麻烦--可你做这些事时,你有没有考虑过王晨的感受?” “她需要人照顾,从精神上到身体上。” 杜子康的声音,重新变得淡定了起来:“这些你给不了她,因为你在因为一个女人,正在挑战华夏官方历史上最神秘、也是最强大的部门。你以为你是什么人?情圣?还是不顾你周围亲朋好友感受的愤青青年?” “既然你给不了她,那我给她,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追求王晨的主要原因。” 杜子康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后,端起茶杯大大的喝了一口,吐出一口浊气:“该说的,我都说完了。另外,说句真心话。你配不上王晨这样聪慧的女子,你只是一个率性而为的愤青罢了。” 高飞从没有被人当头训斥这么久,他没有反驳,也没生气。 因为他忽然觉得,人家杜子康说的没错。 他跟王晨的关系恶劣到今天,都是他的错,毕竟王晨那时候表现出来的嫉妒、嫉恨都是正常女人该有的反应。 他却忽略了。 更因为后来这一连串的挫折,彻底忽略了王晨的感受,直到他为了解红颜,挑战1973。 “如果你一天没有重新迎娶王晨,那么我就会一直追求她。” 杜子康没有等高飞再说什么,站起身大踏步的走出了屋子。 看着晃动的帘子,杜道长轻轻叹了口气,拿起茶壶给高飞满上水:“喝茶。” 第1700章 谈世俗感情的老道士! 任何一个男人,也不想属于自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追求,这是本性使然。 高飞这种大男子主义强烈的货色,自然更不会允许这种情况的发生了。 但杜子康刚才那番话,却让他慢慢明白了一个道理:他其实比起王晨来说,更加自私,只是因为他男人的自私,以至于完全忽视了别人的感受。 可是,他离开王晨后所做的那一切,就是错误的吗? 为了解红颜,去跟1973对抗,真的是一种脑子过热的愚蠢行为? 难道说,就该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就眼睁睁看着那个本来命运多劫的女人,去死--这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跟眼光? 到底哪一种,才是正确的? 高飞眼神里全是满满的迷茫,看着杜道长问道:“你要是我的话,你会怎么做?” 杜道长低低叹了口气,反问道:“还能回到从前吗?” “还能回到从前吗?” 高飞重复了一遍这句话,猛地一个激灵:是啊,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时光不会倒流,凡事只会按照已经发生的轨道继续往下发展。 比方他已经改变了莫邪征东,让陈果果怀了他的孩子,帮沈银冰成为了贪狼狼主,直接造成了他跟王晨离婚--更是为了解红颜,跟1973形成了当前不死不休的局面。 这一切,都已经发生了。 再也无法回到事情的开始,就算他迷茫,他考虑自己到底是做错了,还是做对了,那又怎么样? 既然已经做了,已经走上了某条道路,那就必须得走下去,不论成败。 或者干脆说,目前他已经无路可退,因为1973针对他的大网已经徐徐张开,他的反击计划,也在按照他的意思逐渐进行着,破军始终在旁边虎视眈眈,解红颜的生死就取决于明天--假如这时候他还在反思对错的话,那就未免太傻了。 “我知道了,我明白该怎么做了。” 高飞长长松了一口气,对杜道长说:“我会告诉王晨,我会给她一个选择的机会。可以是杜子康,也可以是我,一切都取决于她,绝不会去干扰她。不过,她要是选择我的话,那就得考虑到我现在的麻烦。” “这是你们两个人的问题,我们外人帮不上忙。” 杜道长微微一笑,说道:“我今天让你来的第二件事,就是请你参加在明天,本观建成一千三百年的周年庆典。” 白云观到现在为止,已经存在了一千三百年,追溯到大唐帝国时期,可谓是历史久远,今年恰逢一千三百年周年时,这个庆典自然是得大庆特庆了。 为了这次庆典,白云观早在年初就开始做准备,更是邀请了一大批观礼嘉宾,其中有高层巨商,海外华人,涉及三教九流--总之,这些能够被白云观特别邀请的嘉宾,都是很有面子的,毕竟白云观在华夏有着极为特殊的地位。 如果是放在平时,高飞要是被邀请来参加庆典观礼,肯定会感觉倍受荣幸,不管他关不关心本土最正宗的传统文化,这都是一种地位被高级阶层认可的证明。 可问题是,明天就是沈银冰大婚的日子了,高飞如果不去参加的话,解红颜差不多就会被当作是‘祭婚’的牺牲品,被残忍的杀死。 所以别说是杜道长邀请他来观礼了,就算是天塌下来了,他也得必须有赶回冀南。 “我非常感谢杜道长你的盛情相邀,也肯定会备份薄礼以表寸心。” 高飞想都没想,客气的道谢后说:“但很抱歉,我明天不能来观礼了,还请杜道长多多包涵。” “哦,高先生你有事?” 杜道长眉头微微一皱,脸上露出了不快的神色。 依着老杜在华夏当前的特殊地位,他能够亲自邀请像高飞这样的人来观礼,从场面上来说,高先生得感到万分荣幸才对。 可是高飞却委婉拒绝了他的邀请,这让他感到很没面子,有些不高兴也是很正常了。 “真的很抱歉,还是为了解红颜。如果我明天不能回到冀南,她就会被人杀死。” 高飞说着,从蒲团上站了起来,冲杜道长点头后转身向门外走去。 他觉得没必要跟杜道长解释沈银冰的事,因为就算是说出来了,那又有什么用啊,难道老杜能帮他制止沈银冰发疯,放掉解红颜? 杜道长的面子的确足够大,但仍然没大到能影响沈银冰,影响1973的份上。 而且他临走时所说的这番话,也隐隐透出了某种意思:为了解红颜,我连神秘庞大的1973都不惜招惹了,又怎么可能在她生死相关时,留在这儿观礼呢? “唉。” 高飞刚走到门口,掀起芦苇帘子正准备出去时,背后却传来杜道长的一声叹息,接着缓缓说道:“你,为了解红颜,真的不惜去做任何事?” 高飞转身,看着他:“你觉得呢?” 杜道长没有回答,就像一个八卦爱好者那样,继续抛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如果现在遇到危险的是王晨,你还会不会这样做?” “会。” 高飞没有犹豫。 杜道长淡然一笑,再次问道:“是不是,你身边所有女人,不管她是谁,不管为了她能招惹什么样的麻烦,你都会不顾一切的帮她去解决问题,对不对?” “就是这样。” 高飞也笑了,说道:“杜道长,你是不是觉得我的回答,有些不真实?” “的确是这样。” 杜道长坦然承认,说道:“这些年来,根据我对世俗感情的顿悟,我觉得人的感情,其实就像某些资源那样,是极其有限的。一个男人,只会把全部的感情,投放在一个女人身上。这就像是地上的蒲团。” 老杜说着,抬手指着高飞刚才坐过的蒲团,打比方道:“蒲团就是男人,而坐在蒲团上的人就是女人。一个蒲团只能坐一个人,如果两个,甚至更多人的都坐在蒲团上,那会是一种什么样子?” 在杜道长发表他对世俗感情的顿悟时,高飞有种奇怪的感觉:你一个连老婆都没有老道士,懂得什么世俗间的男女感情?这个老杜,貌似很关心我这方面的问题,今晚他吃的很饱吗? 想了想,高飞说:“一个蒲团,其实可以坐很多人的。比方我刚才坐过那个蒲团,但在我走了后,不代表以后就没有人再去坐它了吧?” 杜道长沉默,很久后才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对你身边的每一个女人,你都非常的在乎--就是你跟其中某一个在一起的话,那么你心里就只有她,全心全意的去对她。这些女人,在你心目中的地位,不会因为她们不同的身份,有什么高低之分。” 高飞笑了下,没有说什么,掀起帘子走了出去。 跟一个不能娶老婆的老道士谈论男女感情的事儿,的确有些怪怪的感觉。 而且他也能敏锐的捕捉到,老杜说到后来时,无意中扫了他一眼时的眼神,竟然是很温柔的…… 高飞不介意,甚至很喜欢别人看他时的眼神,是充满了温柔的,比方他那些女人,但当这个人是杜道长后,他还是觉得心里发毛。 “唉。” 杜道长的一声幽幽的叹息声,在高飞放下芦苇帘子后,又从屋里传了出来,就像空守孤炕好多年的深闺怨妇,让高飞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赶紧快步走向了别院门口。 高飞在来白云观的路上,曾经下过一阵十几分钟小雨,他在来到山门前时,残阳又露了出来,来到别院中时,天刚擦黑。 现在天早就黑透了,而且也没有星星啊月亮啥的,看来又阴天了,不过从后山吹来的风却很凉,估计是别处有下雨的地方了。 或许是为了营造某种超俗的气氛,比方杜道长所住的精舍中,没有现代化照明设备,而是用油灯,别院中也是这样,没有任何的灯泡,但从别院门口到精舍门口的这条鹅卵石小道,在黑暗中却是很显眼的,就算没有照明,也不会走错路。 出于以前的某种职业习惯,高飞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总会下意识的观察周遭环境,心中飞快演算着假如遇到危险,他该从哪个方向撤退,又该凭借哪些东西作掩护等等。 所以在进来时,高飞就注意到杜道长所住的这所别院,面积很大,估计至少也得占地两亩,别院内到处都是样式古朴的小假山,青翠欲滴的竹子,还有三个小池塘,一个可以供人坐在里面观景的小亭子。 这个别院,在很早的时候就存在了,是历代白云观观主清修、坐镇之地,大气,古朴,幽雅,还稍稍带着一些沧桑。 总之,这所别院是个好地方,因为气场等东西的不同,是个修身养性的绝佳之地,这要是拿出去拍卖的话,绝对是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天价。 对此,高飞却没太多兴趣,他只想快点离开别院,然后驱车直接返回冀南,应对明天沈银冰的婚礼。 可以肯定的是,只要高飞参加沈银冰的婚礼,解红颜绝对就能获救。 对此,高飞有着笃定的信心,毕竟沈狼主劫走解红颜,只是利用她来胁迫高飞参加婚礼,让他尝到某些痛苦罢了。 女人,不管多么不一般的女人,在对待感情上总是这样疯狂,不计后果。 从沈银冰那儿救出解红颜,这没有任何的难度。 关键是,他救出解红颜后,该怎么安置她,才能躲过1973那些人。 到底把解红颜安置在哪儿,才是最安全的? 高飞到背着双手,低头心里想着这些,沿着鹅卵石小道缓步前行,在经过一个小池塘时,眼睛一亮:对呀,我怎么忘记那地方了! 地下楼兰。 地下楼兰,绝对是最适合安置解红颜的地方! 有莫邪征东在,别说是1973了,就算比1973还要更强大的部门,又怎么可能闯到地下楼兰呢? 想通了这个问题后,高飞感觉浑身轻松,抬头张嘴刚要吐出一口气时,却又蓦然呆住:我怎么还没有走到门口? 第1701章 浓雾中的迷阵! 高飞刚才考虑该怎么安置解红颜的事儿,想的有些入神,有些心无旁骛,忽略了周围的环境,对一只蹦到他肩膀上的蚂蚱都没有理睬。 不过就算他心无旁骛的考虑事情,可也知道他已经走了至少得四五分钟了吧? 占地两亩地的别院是很大,鹅卵石小道是很长,从别院门口到精舍房门口,最少也得有五六十米远的距离。 但区区五六十远的距离,高飞就算是信马由缰般的走,也该在两分钟内走到门口才对。 可是现在,他在考虑问题时已经走了五六分钟了,却仍然没有走到别院门口--别院门口,仿佛彻底消失在了黑夜中那样,只剩下在黑夜中很显眼的鹅卵石小道,蜿蜒通往看不到的地方。 右侧的小池塘水面上,不时的闪过一抹夜空的亮光,不知道栽种多少年的小竹林,风吹来时竹叶发出唰唰的响声……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却又不正常。 因为高飞忽然失去了方向感,竟然不敢确定他现在是向南走了(别院中的精舍,是典型的坐北朝南房型,东南方向的月亮门,所以他要想出去,就得向南走),更看不到本该看到的别院门。 高飞依旧到背着双手,缓缓转身向精舍那边看去:黑压压的夜色中,哪儿还有精舍的影子? 别院大门,精舍,好像都凭空消失了那样,整个世界没有一点点的声音,连该有的虫鸣声都听不到了,唯有好像永远也走不到头的鹅卵石小道,排列密集的小竹林,泛着水光的小池塘,再就是那些个形奇怪的小假山了。 这些东西,都不大,都是‘小’的,好像不起眼才对。 但就是这些东西,让高飞陷、入了一个走不出去的怪圈:无论他走的多快,都始终在鹅卵石小道上行走,旁边也总是那些小竹林,小池塘,小假山。 四周黑黝黝的,没有一点点的光亮,也没有声音,仿佛高飞一个不小心就穿越到了人类还没有演化而成的洪荒年代。 “老杜,你这是什么意思?” 高飞纵身跃上一座小假山,冲左手边喊了一嗓子。 没有人回答,更没有回音,说不出的空洞的黑夜,仿佛连他的喊声也吞噬了。 高飞又喊了一嗓子,拿出了手机。 手机上,可是有指南针功能的。 至于手机上自配的手电筒功能,高飞没有打算用。 他现在可以肯定,他目前已经陷进了一个迷阵中,别说是拿着手电筒了,就算是在白天,走出去的希望也不大,毕竟他对奇门遁甲的了解,连皮毛都称不上。 所以当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希望手机中的指南针没有失效--只要能找到正确的方向,就算这个迷阵再诡异,只要对着南方走,就总能走出去的。 但很快,高飞就失望了:手机上的指南针失效了,举着手机不动,那方向也是不停的变幻,一会儿南,一会儿北的,压根就无法锁定方向。 手机信号,更是一个也没有。 别院内,有强力干扰手机信号的磁场,更让任何的指南系统失去了作用。 迷路后,没有了指南针,那就像没了头的苍蝇。 “老杜,你出来,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 高飞又转了足有十分钟,仍旧没有任何进展后,真怒了,拿出打火机厉声说:“要不然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这段时间内,他可是凭着直觉向一个方向走,不管是遇到竹林,还是假山池塘啥的,都是被他踩在脚下,始终正直向前,但就是走不出去。 他决定用火攻,反正这儿有竹林,竹子在燃烧时,可是很旺的。 没有人回答他,仿佛随便他怎么烧都行那样。 高飞不客气了,脱下穿着的蓝色衬衣,折了一根竹子,把衬衣包在了上面,用打火机点燃--衣服,很快就把竹子点燃,火光熊熊。 高飞举起燃烧着的竹子,走到竹林面前凑了过去--只要把竹林点燃,就能把整个别院烧光,他还不信老杜为了要困住他,会无视相传数百年的观主别院毁在他手中。 但当高飞举着火把,把一片竹叶点燃,准备坐在一旁看大火时,脸上却有了凉飕飕的感觉。 高飞抬头看着黑漆漆的天空,长长的叹了口气,把火把扔进了竹林中:天上,开始下雨了,而且还很密集,很快就浇灭了刚被点燃的竹叶,而且是越下越大。 这些雨,差不多是人工布置的,假如高飞没有防火的话,也不会下。 火攻失败后,就代表着高飞最后一个要突出迷阵的方法破碎了。 他只能无奈的坐在一座小假山上,双手抱着膝盖45度角的望着夜空发呆。 在此之前,他不是没经历过迷阵。 比方前不久,他被困在冀南那边的河底古墓中时,就在那暗道中来回走了不知道多久。 但那条暗道跟眼前这个迷阵相比,难度明显小了太多,严格的来说,那不是迷阵,躲在暗中的人,仗着高飞看不到任何东西,只需来回的改变暗道就可以了。 哪像当前他所面临的处境? 明明身处在空旷的别院院子里,没有任何东西束缚着他,可他就是找不到出去的路。 前年时,高飞在美国死亡谷的破军分部的秘密地下基地门前,也曾经被困在乱石形成的迷阵中,但那次的迷阵跟眼前的相比起来,档次好像要差了很多。 慢慢地,高飞冷静了下来,开始考虑杜道长这样做的理由。 就在高飞离开精舍时,已经跟杜道长明确说明了,他必须得回冀南,哪怕是天塌下来,也得在明天出现在沈银冰的婚礼上。 要不然的话,解红颜就会成为沈银冰报复他的牺牲品。 但是杜道长却很没味的要留下他,来参加白云观存世一千三百年的庆典活动,他自然不会同意,杜道长就用迷阵困住了他。 毫无疑问的是,杜道长不希望高飞明天出现在沈银冰的婚礼上。 或者干脆说,杜道长希望解红颜去死。 其实说实在的,高家可能是最希望解红颜能死的了,毕竟只要她挂了,那么高飞就没有了再坚持跟1973做对的理由。 至于高飞此前跟1973所发生的矛盾,高老头完全有能力能摆平:世间,本来就没有摆不平的事,不是吗? 高家盼着解红颜去死,还‘情有可原’,有充分的理由。 那么杜道长,又是凭什么希望解红颜去死呢? 难道说,他也不希望高飞跟1973的矛盾升级,所以才借用沈银冰挟持解红颜来威胁高飞的机会,来个釜底抽薪,一下子把解红颜这个麻烦之源解决掉? 高飞很想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于是他就开始冥思苦想。 事实上,当前他除了在这儿冥思苦想外,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了。 该努力的都努力了,他就是走不出迷阵,咋办? 既然结果已经注定(或者说解红颜已经死定了,依着高飞对沈银冰的了解,他明天要是没出现在婚礼上,沈银冰绝对会干掉解红颜来解恨的),无法更改,那么高飞就必须得考虑,接下来的事情了。 解红颜真要是死了,需要接受惩罚的第一个,就是杜道长:如果不是他困住高飞,解红颜就不会死,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才这样做,高飞都没有打算原谅他。 其次,就是沈银冰。 他该怎么对待那个本该纯洁的女人? 杀了她? 暂且不管高飞能不能下得了手,单说沈银冰要是能被杀死的话,那么她就不会活到现在。 不杀她? 可怎么对得起解红颜? 高飞双手抱膝,呆望着夜空,就像一尊雕像那样,一动不动。 有白色的雾洒了下来,这可不是人工制造的,而是大自然所产。 现如今已经是中秋季节,山上的气温本来就比平原地区要低很多,平时就算是在炎炎夏季的清晨,这儿也会有雾的。 雾是怎么形成的,高飞或许搞不清楚,不过他知道雾是怎么消散的:一个是太阳出来后,会把弥漫在低空中的水分蒸发掉(雾水雾水,雾本来就是水分子组成的),二来就是风刮,只要起了风,就会把雾刮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高飞全身都被雾水打透了时,起风了。 很多时候,当你晚上九点看到下雾后,却在凌晨时分发现雾散了,月亮又出来了,这就是因为起风了,风吹散了雾。 今夜起风了,风势不大,不可能把浓雾吹散,但吹在身上却很冷,就像郑腐的眼神。 在郑姗姗的印象中,没有妻子儿女的叔叔,把她从偏僻的山区接来京华后,就把她当作亲生女儿抚养了,从没有用这种冷冰冰的眼神看过她。 郑腐的眼神,让她感到很害怕,明明坐在舒适温暖的沙发上,却像是坐在外面浓雾中冷冰冰的石头上。 郑姗姗被接到京华时,已经十三岁了,什么事都懂的。 她清晰的记得,她刚来京华时,就像一只失去家园误飞进闹市区的小鸟,周围不再是连绵不绝的大山,没有悦耳的鸟叫声,看不到清澈的溪流,只有到处都让她看着眼晕的高楼大厦,如梭的汽车,还有街上那一张张冷漠的都市面孔。 唯一能让她心安的,就是郑腐这个从没有见过面的亲叔叔了。 十五年前的郑腐,好像就是这个样子,呆板还布满沧桑的老脸,让人看上去很不舒服,可他对她去很好。 郑腐不善言辞,用他的实际行动,慢慢引导着郑姗姗,成为了这座城市中的一员,并成为高层阶级的一部分。 还是慢慢地,郑姗姗开始忘记了她来自哪里,尤其是年纪轻轻就成为一支特殊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后。 她只知道,她有着很特殊的身份,有着可以轻松决定别人是否幸福的权利--那群少爷兵,每次见到她时露出的或敬佩,崇拜甚至谄媚,使她彻底迷失了自己。 她是女王,只要一打出‘1973’旗号,就百事顺利的女王。 第1702章 郑姗姗之死! 刚来京华时,郑姗姗一次在街头上偶遇了一个女人。 那是个贵妇,牵着一条纯白的哈巴狗,脸上戴着墨镜,身上穿着华丽的貂皮大衣,无比冷傲的踩着高跟鞋从她眼前经过,身后是三四个身穿黑西装的保镖。 一个跪在路边要饭的乞丐,在贵妇经过时抬手拽主了她的衣角,恳请她能给她一点零花钱买饭吃。 乞丐没有要到钱,只‘收获’了女王一记狠狠的高跟鞋鞋底,然后就是几个保镖扑上去,对他一顿拳打脚踢,直到他奄奄一息时,始终戴着大墨镜的女王,才从她好看的红唇中,轻轻吐出了一个字:走。 然后,贵妇就走了,牵着她的哈巴狗,带着她的保镖,只留下满脸是血的乞丐躺在冷冰冰的公路上,一动不动。 郑姗姗记得很清楚,当时有很多围观者,不远处还停着一辆警车,可没有谁来劝阻,制止贵妇殴打一个乞丐,因为她强大的排场,证明了她可以为所欲为。 那个贵妇是什么人,郑姗姗不知道。 她只知道,贵妇就像她在山村里听到的故事中的女王--从那之后,郑姗姗就把成为一个女王那样的女人,当作了她人生中最大的目标。 她成功了。 没有付出任何的辛苦,就是在无法想像的优越生活环境下,成为了女王。 忘记了十三岁之前困难生活的郑姗姗,比任何人都高傲,固执,也冷漠,残酷。 十三岁那一年看到的贵妇,就是她心中最大的偶像。 这些年中,郑姗姗踩过人,而且踩的还都是背景很牛叉的人,甚至在去年回家探亲时,曾经在高速路上当众枪毙一个因为她超速而纠察她的交警。 结果呢? 是交警部门的领导,亲自跑来京华跟她赔礼道歉。 那个被枪杀的交警,不但白死了,死后还被开除出了警队。 理由很简单,他犯了叛国罪--任何敢跟郑姗姗对抗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叛国罪,至于接受什么样的惩罚,那得看郑姗姗的心情了。 郑姗姗心情好时,最多把让她看着不爽的人腿子打断,心情不好时,就会死人--但不管做了任何事,都不会有人,或者单位来曝光她的行为。 因为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在执行等级很高的‘绝密任务’。 死人,人的生命,在郑姗姗看来就是一个符号,所以在三娘子制止了她要暗算高飞时,她才会愤怒,派出了强子等人,把那个极为讨厌的老太婆干掉。 正所谓上行下效,郑姗姗霸道、冷漠甚至残忍却不自知的做事方式,自然会被下属模仿,所以强子等人在接到干掉三娘子的命令时,才没有丁点的犹豫。 也包括,他们一刀刺杀杰克赛先生。 杀一个外国人,对华夏特权最大的1973来说,跟杀一只狗有什么区别? 郑姗姗是这样认为的,强子三个人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在警方赶到,哪怕是老郝这个大局长亲自赶到后,强子三人也没惊慌,甚至还轻蔑的骂警方滚开。 自己的几个得力心腹,被京华警方拘捕后,郑姗姗很愤怒,马上致电相关单位,严厉要求他们必须放人! 至于外国人被杀,那是他咎由自取,意图窃取国家机密! 以往时,只要郑姗姗亲自打电话,亮出1973的牌子,各单位莫不立马大开绿灯--但这次,市局却没有理睬。 郑姗姗这才知道,被杀的外国人杰克赛,原来不是一般人,而是来华夏的一个外交官。 但这有什么呢? 谁让他窥探华夏最高机密了? 这种人该死! 郑姗姗打电话没起到效果后,马上点了数十名战士,全副武装准备冲进市局,去市局抢人--既然你们不听话,那就让你们见识一下,1973是多么的不能招惹! 可是让她更为诧异的是,她开的悍马刚驶出军营驻地,就发现出山的那条唯一公路上,竟然并排停了三辆坦克! 后面,是更多全副武装的卫戍部队军人。 这些人,才是守护京华的真正力量,华夏两百三十万军人中的精锐,从他们随便站在那儿就能散发出铁血的杀气就能看出,他们已经做好了随时战斗的准备。 军人们散出了的铁血杀气,一下子击溃了郑姗姗所带的这些人身上的狂傲戾气。 他们第一次,没有敢对人骄横跋扈,挥舞着枪支叫嚣--因为他们很清楚,他们在这些真正的军人面前,就是一群渣渣。 郑姗姗被压制回了军营。 在看到有坦克封路后,郑姗姗就感觉到了不好。 但她没有害怕,因为她是1973在军方唯一的力量,就算误杀了一个外交官,也没有谁敢把他们怎么着。 那些封路的军人,最多是一种对他们过于狂傲的警告罢了。 只要叔叔一出现,哪怕是打个电话,这些军人就会消失,强子三人就会被市局放出来,以后再找机会找回场子,顺便把死在停车场的于立庆三人,也安在这些讨厌的警察身上好了! 郑腐出现了。 他是深夜才来的,脸上带着极度的疲倦。 郑姗姗亲眼看到,叔叔的车子在进军营时,竟然也被那些军人拦住,并在那儿交涉了足足半小时后,才被放行。 叔叔那是什么身份的人啊,那可是在数十年前在民间力挽狂澜、挽救了大批老干部的最大功臣1973的大头领。 平时别说是这些小小的团级干部(封路的最高指挥官,就是个团干),就是大军区的领导,在叔叔面前也是毕恭毕敬的。 叔叔的资历,摆在那儿呢! 可现在,一个团级干部,却挡住了叔叔,半小时后才放行。 这到底是怎么了,难道这些卑微的大兵要造反? 郑姗姗很愤怒。 只有愤怒,而没有考虑这是怎么回事。 在郑腐的车子驶进军营,刚从车上下来后,迎上去的郑姗姗就愤怒的说,要不要拉出整个部队的全部火力,把这些大兵都干掉! 郑腐用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回答了郑姗姗。 郑姗姗懵了,灵魂仿佛都游离到了太虚之中,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跟着叔叔回办公室内的。 失魂落魄中,郑姗姗听到了叔叔在跟人通话,用很平静,其实很愤怒是语气跟人通话。 大体内容很简单,就是在质问某个人,就是这样教导郑姗姗的? 郑姗姗是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的? 她在变成这个样子后,那个人为什么没有告诉郑腐,而是为她隐瞒了这么多年。 这些年内,郑姗姗到底做了多少天怒人怨的事儿,直到她惹出了这次滔天大祸。 郑姗姗在郑腐面前时,就像刚来京华时的那个乖乖女的样子,是不是那个人教导的,让他一直以为,他的侄女很优秀,一直到高老头提到她(她派人去劫杀白瓷)时,郑腐才隐隐有了不好的感觉。 那个人,是不是故意这样做,目的就是培养出一个狂妄自大的冷血女人? 目的,就是让1973所控制的这股子力量,彻底从军方消失。 想让一个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郑姗姗听到叔叔对电话中说出了那句话,那个人却没有回答,很久后才扣掉了电话。 郑腐的电话被扣掉后,就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坐在那儿很久,一直到清晨四点时,仍然没动。 郑腐不动,郑姗姗就不敢动。 她天不怕,地不怕,却唯独怕郑腐。 因为她很清楚,她当前这一切,都是郑腐给予她的。 如果郑腐对她不再好了,那么她什么都没了。 长时间的端庄不动,让郑姗姗很难受,忍不住偷偷活动了一下时,郑腐看了过来。 他的眼神,是那样的冰冷,就像外面浓雾中死硬的石头。 郑姗姗不敢跟他对视,慌忙看向了别处。 就在这时候,郑腐终于说话了:“还疼吗?” “啊?” 郑姗姗一楞,抬头眨巴了下眼睛后,才意识到叔叔这是在问她,昨晚打的那一记耳光,还疼不疼。 马上,就像溺水之人抱住一个救生圈那样,郑姗姗所有的担心啊,疑虑还有害怕,都烟消云散:只要叔叔还关心我,这就证明我不会有事! “啊,不疼了,早就不疼了!” 郑姗姗松了一口气,眼波活跃了起来,低声说:“叔叔,对不起,是我惹你生气,给你添麻烦了。你要是觉得不解气,可以再打我一顿?” 郑腐摇了摇头,语气仍旧那样温柔:“我早就把你当作我最爱的孩子了,怎么会舍得再打你?你走吧,现在就走吧,以后,你就永远不用再担心了。” “哦,那我去休息了,叔叔你也早点休息。” 郑姗姗答应了一声,从沙发上站起身,脚步轻快的向门口走去。 她知道叔叔不喜欢别人墨迹,既然说让她走,那么她就得快点走。 只是,叔叔的话好像有些奇怪啊,什么叫我以后永远都不用再担心了? 郑姗姗想到这儿时,听到了一声轻微的‘叮当’声--然后,一种从没有过的剧痛,从她后心传来。 她猛地张大嘴,低头看去,恰好看到一颗子弹,带血的子弹,从她前心部位刺了出来,飞出了屋门,穿过走廊对面的窗户,钻进了浓雾中。 她抬手捂住了血洞,慢慢依靠在了门框上,慢慢地转身看了过去:叔叔的手中,有一把手枪,枪口好像还冒着烟。 “叔、叔叔……” 郑姗姗艰难的吐出了这个称呼,身子倚在门框上,慢慢瘫倒在了地上。 她不明白,真的不明白,叔叔为什么要杀她。 她又明白,明白刚才叔叔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了。 他让她走,不是让她去休息,而是要去另一个世界。 难道,我真的做错了什么? 郑姗姗双眸中的亮色,慢慢浮上了一层迷雾,变得黯淡了起来。 她的呼吸,也停止了。 早在数十年之前,郑腐就是杀人的好手,既能让人死得痛苦不堪,也能让人死得犹如梦游,只会感到心里一疼,然后就什么都解脱了。 郑腐手里的枪,在郑姗姗最后一丝意识消失后,落在了地上。 第1703章 天,亮了! 培养一个人,需要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还得付出很大的心血。 但结束一个人,却只需要一颗子弹。 手枪落在地上后,郑腐才慢慢的站起身,缓步走到了门口,蹲了下来,伸出手把郑姗姗的尸体抱在了怀中。 耳朵旁,仿佛又想起了郑姗姗喊叔叔的甜脆声音,眼前也仿佛看到她穿着一身可爱的家居服,系着小围裙,为郑腐亲自下厨做家乡菜的样子。 在郑腐心中,郑姗姗一直都是个纯洁的小姑娘。 当然了,在成为59473部队的最高指挥官后,她肯定会狂妄,冷傲等等。 但在郑腐看来,这也是很正常的,年轻人位居高位,要是没有该有的嚣张跋扈,那又算什么年轻人? 只要她能按照自己所想的走下去,终究有能挑起大梁的时候。 可现实却总是这样残酷,当郑姗姗派人误杀了杰克赛后,竟然因为市局抓走了强子三人,竟然要出动军队冲击警局抢人的消息传来后,郑腐才猛地醒悟了什么。 然后,他就开始调查,调查郑姗姗不在他面前时,是什么样子。 调查的结果,让郑腐瞬间就苍老了十岁。 他做梦也没想到,被他寄予厚望,准备把她培养成1973未来接班人的侄女,这些年竟然在外面做了那么多天怒人怨的事! 而他这个当叔叔的(说是当爹的更为恰当些),竟然对此毫不知情。 郑姗姗,还有很多人,都蒙骗了他。 得知这些消息后,郑腐隐隐猜到了什么:有人,不想59473部队,继续在军队中存在,但又不能用常规手段,最终选择在十数年内,把郑姗姗培养成(其实也包括这支特殊的军队)一个狂妄冷血者。 那些人的目的达到了,郑姗姗他们真变成了那样的人,惹出了滔天大祸,从而导致这支部队,再也没有自军队中存留下去的必要。 59473部队,必须得解散。 作为杰克赛外交官横死华夏的交代,郑姗姗必须得死。 唯有她死了,才能保住老一辈先烈们,用鲜血换取来的荣耀! 鲜血换来的荣耀,不容任何人亵渎! 一旦受到污染,就必须用鲜血来洗涤。 鲜血的颜色是红的,凝固后是黑的,可却是最纯洁的洗涤‘用品’。 那些人,为什么不许1973插手军队? 难道,当初不是1973力挽狂澜吗? 就算他们不喜欢这样一个特殊的部门存在,完全可以用别的方式啊,比方直接否决,就算1973再强大,还能跟国家相抗衡? 本来一件很轻松的事,为什么要搭上郑姗姗的性命? 这一切,到底是策划了多久? 又是以什么为导火索,展开行动的? 郑腐抱着怀中渐渐冷却的郑姗姗,剥茧抽丝,终于找出了导火索。 导火索是个人,他的名字叫高飞。 如果不是高飞庇护解红颜,白瓷为了帮高飞而去北河乡下请张老太太,那么郑姗姗就不会轻举妄动,不会在行动失败后,去长城上试图暗杀高飞。 她不去长城,就不会碰到三娘子,不会派出强子三人去灭口,就不会误杀国外外交官杰克赛--这一切,都是以高飞为引子,来发展,展开的。 郑姗姗这样处心积虑的对付高飞,就是为了帮他这个当叔叔的。 “唉,高飞,为什么又是你?王城因你而死,姗姗因你而死,59473部队因你而解散,你还袒护那个解红颜,你不身败名裂,不死,又怎么能对得起这些人?这支本该很纯洁的队伍?” 郑腐喃喃的说着,松开郑姗姗站了起来,抬脚走出了门外:“东亭会议上那些条条杠杠,还会管用吗?那些人,还会遵守当初的承诺吗?我想,他们应该会的。” 郑腐慢慢走到了营地操场内,两个男人默不作声的跟在他后面。 望着漫天的白雾,感受着不大、但很清冷的风,郑腐沉默良久才说:“张晓,通知相关部门,就说对属下管教不严,导致国外友人被误杀的罪魁祸首郑姗姗,已经自杀谢罪身亡。” “是。” 左边的张晓,低声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回了办公室那边。 “刘明,你给谢将军打电话,就说请他务必在天亮后,前来接管59473部队。” 郑腐顿了顿,缓缓的说:“可以直白的告诉他,我同意撤销部队番号,全军425人,全部交给军方处理。” “是。” 右边的刘明,也低声答应了一声,转身走了。 郑腐缓缓抬起了右手,看向了东方。 东方已经亮了,能看到不远处的山峦,白雾正在随着风力加大,逐渐散去。 郑腐抬着手,仿佛在感受浓雾散去时的不甘心,就像他此时深刻体会到,这支特殊的军队要被解散的悲苦。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郑腐放下了手,天已经亮了,好像个白色药丸似的太阳出来了,光很弱,但注定会越来越亮。 郑腐转身,看着早就回来的张晓俩人,喃喃的说:“天,亮了。” 天亮了。 杜道长走出了精舍。 这个晚上,他睡得很香,可能是因为今天是白云观创建一千三百年的庆典,还是因为有个人被困在他的三才鬼见愁大阵中,而开心? 没有谁能在大阵被中止时,找到出来的路,数百年来从没有人。 高飞,这个对奇门遁甲没多少研究的人,自然更不能。 但他会生气,会抓狂,因为他被困在三才鬼见愁大阵中一个晚上,就算他现在插翅飞回冀南,也赶不上沈银冰的婚礼了。 杜道长也收到了沈银冰的婚礼请柬,他跟沈狼主算是熟人了吧? 前来撒请柬的人,还特意告诉过他,说婚礼会在早上五点开始,七点结束,七点十分开始婚宴--沈狼主的婚礼,也是那样的与众不同。 所以杜道长确定,放出高飞后,别说他是长出翅膀来了,就算是坐火箭,也无法在七点之前赶回冀南,毕竟火箭发射前的准备工作,就得用好久。 还差十一分钟七点,也就是沈银冰婚礼仪式结束的时间。 杜道长走出了精舍,闲庭信步般的走在鹅卵石小道上,动作自然的四处张望着,搜寻沮丧、愤怒的高飞,高先生。 别院占地一千三百多个平米,听起来很大,但又不大,只需站在鹅卵石小道上,就能看到所有想看到的东西:小亭子,小池塘,小假山,小竹林。 却独独没有看到杜道长最想看到的高飞。 “高飞?” 杜道长眉头微微皱起,高声叫了一声。 没有人回答,只有白雾随着越来越大的山风,极快的散去。 “咦,这个家伙不会是失足掉进小池塘中,溺水而亡了吧?” 有些开玩笑似的自言自语了一声,杜道长快步走到一个小池塘边。 小池塘的水很清,一眼就能看到底,最深处也就是七八十厘米而已,游鱼在里面懒洋洋的划动着。 三个小池塘内,都没有高飞的影子。 杜道长眉头皱的更紧,走向了小竹林。 竹林茂密,里面是不适合呆人的,地上只留下了高飞烧了大半截的‘火把’。 “嗯?他去哪儿了?” 杜道长诧异的很,转身走向了一座最可能藏得住人的小假山。 “高飞,你出来吧,我跟你仔细说说--” 杜道长话说到一半,就闭上了嘴。 因为他在假山上,看到了一行字:老杜,我走了。以后有机会,我肯定会把你这地方给炸了! 杜道长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抬手擦了擦眼睛,喃喃说道:“他走了?他、他是怎么突出三才鬼见愁大阵的?这、这不可能啊!” 还感到不可能的一个人,是沈银冰。 从清晨四点开始,冀南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前,就有很多人在忙活:打扫卫生,安排服务生布置桌椅,放开气球等等。 根据沈银冰老家(苏北山的老家,在北方某省的一个大山里)的风俗习惯,女孩子结婚这天是越早过门越好,最好是举办的婚礼结束后,太阳刚好出来,那就代表着他们以后的好日子,会像朝阳那样蒸蒸日上。 所以呢,沈银冰才把婚礼时间,定在了早上五点,到七点。 七点,必须得结束婚礼。 因为国庆节这一天之前,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沈银冰并没有派人来稻花香大酒店提前布置场子,所以她那些手下只好在昨晚深夜后才来到酒店布置的。 一个叫薛小云的漂亮女人,是沈银冰婚礼上的大总管,兼职司仪。 主婚人,则是冀南当前的最大领导,彭云木先生(他不来不行,沈银冰自有让他必须来的办法),除了他之外,还有很多有头有脸的人(基本上都是冀南当地的),像方家村的村长方立柱,天涯集团总厂的老总梁明,落日餐厅的老王,天涯集团德城分厂总经理张涛…… 总之,只要是沈银冰认识的,都被邀请在五点钟前,前来稻花香酒店参加婚礼。 谁要是不来,也行,后果自负。 当然了,沈狼主在撒请柬时,是不会这样说的,但谁都能明白,所以能来的,都来了,毕竟没有谁希望招惹这样一个女魔头。 梁明等人是昨晚才收到请柬的。 他们在收到请柬后,立马就意识到这是针对高先生来的,本能的就给他打电话,希望能听他该怎么安排。 只是让大家感到很无奈的是,高先生的手机,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无奈之下,梁明等人只好连夜召开了‘电话会议’,决定今天早起来参加婚礼,替高先生看看,沈银冰跟高雅,究竟要玩出什么花样来。 清晨四点多点,自感无法抗拒沈银冰的那些人,都来到了现场。 代表沈银冰站在酒店门口,恭候各位大驾光临的人,则是被她派遣到各地去的韩家俊,郝连偃月、李国训等人。 能重新回到沈狼主身边,韩家俊他们非常兴奋,尽管婚礼结束后,他们就得回各自的岗位。 清晨五点,在淡淡的白雾中,鞭炮声响起。 早在好多年前,冀南就禁止燃放鞭炮了,可又有谁敢来管沈银冰? 第1704章 沈银冰的婚礼(一)! 砰砰的鞭炮声响,彻底打破了大明湖畔的宁静,鞭炮升起的白烟,混进了白雾中,附近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硫磺气息,随风传出老远。 过往的车辆,本来速度就慢,这会儿更慢了,大家都很惊诧的望着这边,心里纳闷:这谁呀,这么狂妄,敢跟政府禁令对着干,牛比! 梁明、老王等人聚在一起,站在酒店门口左边的停车场内,不顾鞭炮声震耳欲聋,仍凑在一起小声商量着什么。 眼看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可高飞的电话还打不通,这让他们心中越来越不安。 他们或许不明白沈银冰为什么这么大张旗鼓的跟高雅结婚,同时却也隐隐猜到,沈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高飞,高飞要是不来的话,婚礼上会出现什么情况? 老王他们猜不出。 可正是因为猜不出,所以心里才不安,提心吊胆的。 鞭炮声响,足足响了十分钟,地上铺满了喜庆的红色碎纸屑,就像是铺了一层红地毯那样。 鞭炮声落下,浓烟散尽后,停车场两侧,啪的一声亮起了至少五十个以上的高强度照明灯,把本来薄雾就已经开始消散的停车场内,照的比白天还要白天,让人得眯着眼睛等上片刻,才能适应这种高亮度光芒。 灯亮起后,早己安放在停车场两侧、楼梯上的音箱内,随即响起了喜庆、欢快的歌曲《今天我要嫁给你》。 滴,滴滴! 随着一阵响亮的汽车喇叭声,一辆很多人没见过的豪车,缓缓驶进了停车场内,这是打头的婚车,披红挂彩,后面,则是一辆黑色房车。 看到婚车现身后,被邀请来的那些记者们,足有上百个,都纷纷涌了上去,对着那那辆黑色房车,噼里啪啦的拍了起来。 还有人发出一声轻呼:“欧野,买嘎的,劳斯莱斯,黑色幻影?” 相传,劳斯莱斯幻影,可不是谁有钱就能买到的,哪怕是百亿富翁,要想订购一辆黑色幻影,也得接受生产厂家的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者的财力、人品、信誉、影响等等。 如果有一点不符合生产厂家的标准,那么人家就会拒绝为你生产黑色幻影。 据说,在整个华夏,真正的劳斯莱斯幻影,不会超过两位数。 江湖上盛传国内至少得在数百辆以上的说法,那只是值得是劳斯莱斯车型,却不是黑色幻影(具体是不是这样,都是从网上查的,主要是为了突出某女的牛气,别认真啊!) 可现在,却有黑色幻影出现在了婚礼上--而且最重要的是,在这辆车后面,还有五辆黑色这样的车子。 六辆车子,全部是黑色幻影。 “这、这怎么可能呢?” 那个轻呼一声的记者,满脸不信的擦了擦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时,车队停住了,后面几辆车内有人跳了下来,做出了他更不相信的事儿。 从后面那五辆黑色幻影中下来的,是一些身穿整齐的黑西装,扎着红领带,皮鞋擦的比镜子还要亮的年轻帅哥。 这些帅哥下车后,马上就从车子里抱出一些红色的地毯,快步走到主婚车前面的车门前,放在了地上,几个人弯腰拽着纯手工编制的羊毛地毯,从婚车面前一直铺上酒店大厅门前的台阶上,进了酒店。 接着,四对身穿小西装,红色小旗袍的金童玉女,左手挎着花篮,右手把里面还带有露水的玫瑰花瓣,徐徐洒在了地毯上。 看着那些散花的金童玉女们,现场包括彭云木这个最见多识广的大领导,都是目瞪口呆,半张着嘴巴看着这一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前来参加婚礼的人(除了那些被邀请来的记者,还有酒店那些工作人员之外),都知道沈银冰应该很有钱。 如果没钱的话,会随随便便就把北山集团、辽省的炼油集团,随随便便送给高飞? 不过所有人却没想到沈银冰会这样烧包:结婚典礼上搞来六辆少见的黑色幻影当婚车,也算是能衬托她的‘财大气粗’了,可主婚车后面的五辆顶级豪车,却是用来拉专供她走路的红地毯,这就只能说是太烧包了,是对幻影的一种亵渎。 更何况,此时淡淡的白雾上空,也出现了几架机体上刷着‘恭贺沈银冰、高雅新婚快乐’字样的直升机,在上方来回的盘旋,正在进行俯瞰式拍照。 眼尖的人能看到,几架直升机机舱门口,都坐着两个黑西装大汉,肩膀上斜挎着铮新的黑色制式冲锋枪,这就是防备婚礼有变的空中警戒力量了。 主婚车的车门打开时,人群后面跑出了至少二十个身穿迷彩服,戴着大墨镜,怀抱制式微冲的大汉,站在了婚车两侧,面对着记者等人,两腿叉开的站在那儿,手指扣着扳机,虎视眈眈的扫视着众人。 烧包,霸气,狂妄,却又让人惊羡嫉妒恨,导致现场所有人,都无比异常渴望能有这样一个婚礼。 从主婚车上下来的,是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白色皮鞋,脖子里却系着个黑色领结,唇上还留着一撇漂亮小胡子的年轻人。 年轻人相貌英俊,举手投足间动作优雅,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抬头缓缓扫视了一下众人,这才来到后门,微微弯腰伸手拉开了车门。 这个年轻人,自然是本次婚礼上的主角之一,新郎高雅高先生了。 跟前些时候狼狈离开冀南时的样子,高雅可谓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留了一撇小胡子后,使他少了一份轻狂,多了一份成熟的稳重。 高雅本身就出自豪门世家,从小就是那种特别优越的环境下成长起来,哪怕是他当前已经被高家逐出了家门,好像丧家之犬那样,被廖水粉利用,后来被沈银冰庇护,再也无法回到他从前偏偏浊世公子的时候,但某些东西终究已经深深留在了他骨子里。 比方面对当前大场面时的从容,淡定等气质,可不是现场绝大多数人能相比的了,尤其是在拉开车门后抬手做出请的手势,向后退一步的风采--导致有年轻的女孩子,把他跟《上海滩》中丁力相比起来,心中生出一个念头:嫁夫当如是! 在高雅拉开车门时,大家就意识到今天的绝对主角要露面了。 虽说大部分女性在跟丈夫出席重大场合时,都是以‘陪衬’形象出现的,但在婚礼这一天,她却是力压所有人的主角。 所以在看到绝对女主要现世后,被震呆了的记者们,这才全部清醒了过来,纷纷涌到那些迷彩服前,高举着照相机对着那边噼里啪啦的开拍。 一只脚,穿着红色的细高跟镶钻尖皮鞋,缓缓探出了车门,用好像是特意训练过无数次的慢动作,轻轻踏在了地毯上。 在这一刻,时间仿佛都停顿了一下,世界也有了瞬间的凝固,除了上空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下面竟然一丝声息也无,记者们都忘记了拍照,全部凝神静气的看着这只脚。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这只完美到无法用语言文字描述的脚,再也没有别的事物,仿佛连直升机的轰鸣声,也攸地远去。 一只脚的风情? 如果有人能用这一刻的这只脚,用来当作某本都市小说的封面,暂且不管这本书是谁写的,也不管这本书的名字叫什么,仅仅是这个封面,就绝对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男人会盯着这只脚想入非非,女人则会幻想她就是这只脚的主人。 红色皮鞋下面那个比钉子粗不了多少的鞋跟,轻轻落在了地毯上,好像独木舟那样的鞋尖,以标准的慢动作压了下来,立即跟地毯融为了一色。 这时候,大家的目光,才注意到了鞋子上面的腿。 究竟用什么样的词汇,才能描述大家现在看到的这条被婚纱长裙、遮掩大半截的小腿的腿型曲线,有多么的迷人? 现场那么多高文凭的知识分子,都已经忘记该怎么描述了,只是出于本能的,目光随着缓缓垂下遮住小腿的裙摆,慢慢向上挪去。 红色的细高跟尖头皮鞋,红色的裙摆,红色的婚纱--然后就是白色的,就像世间最纯洁的白色玉石那样白腻的肌肤,很突兀的出现在了红色婚纱胸围上面。 那是有着深深锁骨沟(据说事后一位花丛老手,曾经跟好友显摆说,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性敢的女人锁骨,深到可以养鱼),浑圆好像被精雕细琢过的白玉双肩。 修长的好像天鹅那样的颈项处,是那么的白,却偏偏佩戴着一块样式古朴的墨玉。 仅仅是从脚到上的肢体,就已经让现场所有人,用尽了所知所有的形容词,所以大家的目光终于‘爬到’新娘的脸上时,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张脸,到底有多美了。 大家只记得,当新娘那双标准的桃花美眸缓缓扫过,跟自己对视的那一瞬间,都能从中看到有风吹过、有叶落下的一池春水,心儿随即就情不自禁的咚的一声大跳。 新娘。 沈银冰。 这就是今天的绝对女主,新娘沈银冰。 在很多人看来,新娘婚礼这天最好是穿白色婚纱。 毕竟随着西方文化的入侵,白色已经不再是丧事上的主色调,用在婚礼上可是象征着白头偕老。 而且最重要的是,白色婚纱总能让女孩子,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美感,正所谓‘想要俏,一身皂’就是这意思了。 很少有新娘,会选择大红色的婚纱,因为颜色不如白色衬托人,看起来也会有些俗。 可沈银冰穿上这身红色婚纱后,却偏偏让人会联想到这样一幕:在冰天雪地中,有一枚红色腊梅,傲然绽放,抢尽了整个世界的风头。 有一个女人,她叫沈银冰。 沈银冰在婚礼上的样子,注定成为太多女孩子在以后极力效仿的偶像。 她,独一无二。 在天地间。 第1705章 沈银冰的婚礼(二)! 新娘在下车后,有没有冲大家笑过? 脸上,有没有成为人妇的羞涩,跟喜悦? 她在说出那句大煞风景的话之前,到底还说过什么话? 她在下车后,为什么长时间的在人群中扫视,那双本该满是羞涩、喜悦的眸子里,为什么会浮上让人心悸的寒冰? 她在看什么,或者说在找什么人? 这许许多多的问题,在很久以后,许多参加过这场婚礼的人们,还在极力的回想:貌似,她在下车后也说什么话了,还抬手把一个人招了过去,但大家当时已经被她在天地间独一无二的风采所吸引,所以没有谁注意到这些。 沈银冰是说话了,也抬手招了个人过去,在下车后,没有像其他新娘那样,温柔的伸出纤纤素手,轻轻挽住新郎的胳膊,而是无视了旁边那个风度翩翩的高雅。 “你,来。” 沈银冰轻启朱唇说了两个字,冲不远处招了一下手。 韩家俊马上就快步走了过去,满脸都是激动的神色,弯腰低声说道:“沈总!” 韩家俊做为‘从龙’的绝对心腹,前段时间才跟郝连偃月、李国训等人一起,委以重任去了地方上,为沈总打理她庞大的经济帝国。 虽说他离开沈总的时间一点也不长,可再次看到沈银冰后,他还是无法按耐住自己心里的激动--打个比方来说,就是你把你家养了好多年的小狗送给亲戚,几天后小狗跟着亲戚来你家走亲戚,看到你后绝对会激动万分吧? 虽说把韩家俊不做一只小狗,多少有些侮辱韩家俊,但他本人绝不会这样想: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做沈狼主的走狗的。 “他来了没有?” 沈银冰看着人群,眼神慢慢冷了下来。 他是谁? 韩家俊心中当然清楚,赶紧低声回答:“从来到酒店后,我就已经嘱咐专人看着了,没有发现他来的踪迹。” “哦,知道了,看来他是不会来了,呵呵。” 沈银冰笑了一声,又抬手挥了挥。 韩家俊马上就悄无声息的退了下去。 高飞没有来? 他竟然敢不来? 难道,他以为我真不敢解红颜怎么着? 哈,高飞,你是不是觉得,你已经用你无比的无耻彻底征服了我,让我不敢对你的女人下手? 好,很好,有本身在七点之前,你都不要露面。 沈银冰心中冷笑着,眼神冰冷,一股子无名火就像顽童用火柴把一堆泼了汽油的干柴点燃那样,轰的一声就燃烧了起来。 她慢慢伸出了右手,对着高雅。 始终面带微笑的高雅,很配合的张开了左臂,让那只戴着雷斯手套的小手,挽住了他的胳膊,在此时漫天仰起的花瓣中,踩在红色地毯上,缓步走向了酒店大厅。 嗅着旁边女人身上传来的淡淡幽香气息,感受着她那只柔弱无骨的小手,丝藤那样的挽在自己胳膊上,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从四面八方射来,雄壮的身穿迷彩服的保镖,上空盘旋不定的直升机--这种无比盛大的排场,让高雅生出一种浓浓的悲哀。 曾几何时,身边这个‘强大’到让整个华夏都为之忌惮的女人,在他眼中本来就是个稍微出色点的乡下女孩罢了。 那时候,她太青涩,虽然长的也很漂亮,但相比起高雅所接触的那些绝顶美女,还是少了一种什么气质,压根没有被他看在眼里,最多也就是个想用权势,来掠夺她的跑马场项目罢了。 那时候,沈银冰在高雅眼中,就是一只随随便便用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的小蚂蚁,死了都不带有啥麻烦的。 可就是这个刚认识就没有被高雅看在眼里的乡巴佬--这时候却变成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随便一个动作,随便一句话,就能决定别人的命运。 而他这个昔日的春树集团总裁、在整个华夏所有街头上都可以横着走的高二少呢? 现如今却像、哦,不是像,是本来就是,却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丧家犬,如果不是沈银冰庇护他,相信他现在指不定早就被以前得罪过的那些人,给悄无声息的干掉了。 她不再是以前的乡巴佬,而是一个摇身一变,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 他不再是以前的高二少,是一个从云端跌入凡尘,脸朝下折断翅膀变成地沟鬼的天使。 俩人的身份,在短短三年内,就发生了彻底地改变。 以前,他可以用眼角看她。 现在,他却连被她用眼角看他的资格,都没有了。 他,只是她的一个傀儡,打击报复另外一个男人的傀儡。 现场有多少人知道,在高雅这具风度翩翩的皮囊下,隐藏着多么让人心酸的灵魂? 但不管有多苦,他都得忍受,希望能慢慢回到从前。 因为狂妄嚣张心狠手辣而历经数不清的屈辱、挫折后,高雅也不再是以前的高雅了,最起码他懂得了思考,懂得了隐忍,懂得了唯有忍辱负重,才能走到某一步。 挫折,总是能让人迅速成长起来。 高雅敢发誓,等会儿在婚礼上碰到高飞后,他会用包涵着最真挚的兄弟感情口吻,喊一声哥哥。 无论高飞怎么对他,他都不会有丝毫的不满,哪怕所有人都看出,他就是一个可悲的傀儡,他也决定会用最淡定的神态,来应付所有的耻辱。 要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就像以前拥有的的太多却不知道珍惜,失去那么多后才会明白有多可惜一样。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你把我当作打击别人的道具,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高雅的眼角余光,扫了旁边好像依旧在微笑着的沈银冰,心中浮上这个念头时,听到了一段不河蟹、让他心里猛地一抽的对话。 “新郎高雅是谁呀,他是做什么的?” 一个稻花香大酒店的工作人员,低声问旁边的大堂经理:“他的人好帅哦,看上去好像翩翩浊世公子。” “什么狗屁的浊世公子,只是一个不懂得亲情,时势后甘心被几个女人利用的丧家狗罢了!” 不等大堂经理回答下属的话,旁边一个男人冷笑着回答。 跨着沈银冰右手,迈着从容步伐正要走上台阶的高雅,身子猛地一僵,刚要愤怒的侧脸看去,但很快就恢复了自然,就像没听到那样,左脚迈上了台阶。 他知道,这个骂他为丧家狗的男人,是故意让他听到这句话的,要不然也不会用不高也不低的声音,恰好能让他听到。 接着,一个沉稳的男人,低声呵斥道:“兔子,闭上你的嘴!” 兔子? 呵呵,原来这个人是兔子,是高飞几个心腹中的那个兔子吧,一个来自穷乡僻壤、踩了狗屎才跟着高飞来到内地的乡巴佬。 他现在,也可以肆无忌惮的羞辱我了。 可我呢,只能像是他所说的丧家狗那样,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嗯,我忍。 嗯,这笔帐,我早晚要算的,我要让你知道有时候祸是从嘴里出来的这个至理--高雅嘴角依旧噙着淡淡的微笑,就像没听到兔子的话那样,右脚跟着抬起,正要挽着沈银冰走上台阶时…… 沈银冰停住了脚步。 高雅也只好停步,侧脸看着她,柔声问道:“怎么了?” “稍等。” 在很多人面前,在跟高雅结婚的大好日子里,沈银冰还是很给他这个‘丈夫’面子的,也微笑着低声说了句,然后看向了左边的人群中。 高雅只好跟着转身,看向那边。 在几个身穿迷彩服保镖的外面,是来自各方的受邀观礼嘉宾,有男有女,个个都穿着最证实的服装,脸上带着发自内心的诚挚祝福笑容。 当然了,也有人不屑对今天的男女主角有啥好脸色的,比方兔子。 兔子穿上西装扎着领带的样子,让人看上去很别扭,仿佛他天生就该是光着脖子,或者穿着个白色的老头衫,再把背心拉到肚皮以上的形象,才会顺眼。 沐猴而冠,说的就是兔子穿西装的意思了。 兔子刚才抢先回答工作人员的话,来讽刺高雅是丧家犬,就是故意的。 在高飞的几个绝对心腹中,别看兔子加入最晚,可他无疑是最善于钻营的,早就从李德才、老王、梁明、陈大彪等人那儿,得知飞哥跟亲兄弟高雅之间,关系是有多么的不一般了。 如果我有这样不知好歹的亲兄弟,我早就特么的把他给掐死了,怎么可能还让他活着来暗算我? 这句话,是每逢哥几个提到高雅时,兔子总是挂在嘴边上的话。 尤其是看到高雅今天,穿的人模狗样儿的迎娶沈银冰后,兔子心中更是别扭。 当然了,他看着高雅别扭,可不是因为觉得沈狼主非得嫁给飞哥才行。 沈银冰,才不是飞哥的良配。 但不管怎么说,沈银冰都是飞哥的女人了,更是在岭南时,主动向飞哥献身,救了他。 所以呢,兔子对沈银冰的印象,谈不上有多好,也不会很差。 要不然,依着他那张缺德的嘴,刚才绝不会只讽刺高雅一个人。 兔子很聪明,可他以前几十年的生活经历,注定了他的目光是短浅的,更不会懂得此时沈银冰的心中,是一种什么感受。 相比起兔子的短视,老王就能察觉出来,所以这才及时低声呵斥兔子,让他闭嘴,免得惹上不该惹的麻烦,毕竟高飞不在现场,大家没有靠山不是? 经过老王的呵斥后,兔子也蓦然清醒,随即闭上了嘴。 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沈银冰已经停住了脚步,脸上带着迷人的温柔笑容看向了他。 兔子在跟沈银冰目光对峙瞬间后,就被她眼神中的冰冷,给看的心里一哆嗦,下意识的垂下了眼帘,有些心虚:不管高雅有多么的该被鄙视,可他今天毕竟是沈银冰的新婚丈夫,羞辱他,就是羞辱沈银冰。 兔子猛地明白了这个道理,但好像有些晚了。 “兔子,你刚才说什么呢?” 沈银冰看着兔子,笑殷殷的问道。 第1706章 沈银冰的婚礼(三)! 沈银冰出现后,就成了现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这是毋庸置疑的,无论她有没有排出这么牛气轰轰的排场。 因为她是今天的绝对主角,是新娘。 所以呢,她的一举一动,都被所有人关注着,尤其是那些扛着摄影机的记者们。 很多准备踏上大厅门前台阶,准备抢进大厅内找个拍摄最好位置的记者们,忽然看到沈银冰停住了脚步,面向某人问话,自然会本能的停步,把摄影机对准了那边。 怀了! 都是兔子这张臭嘴惹祸,我可是一再嘱咐他的,他怎么就是不听呢? 相比起兔子等人来说,从沈银冰还没有‘发迹’之前,就对她有所了解的老王,看到她停步笑殷殷问兔子,刚才说什么来着,老王心里就是咯噔一下,不等兔子说什么,就抢先一步挡在了他面前。 满脸都是赔笑的老王,笑呵呵的说:“沈总,您大人大量,别跟这家伙一般见识。他吧,昨晚跟萨拉娜吵架了,心情不咋样,所以今天说话才有些口无遮拦。” 老王也是聪明人,脑子转的非常快,在看出事情不对劲后,马上就提到了兔子心情不好、导致胡说八道的理由:跟他女朋友萨拉娜吵架来着。 今天是沈银冰大喜的日子,跟‘夫妻’这个字眼有关,所以老王才提到了萨拉娜,就是希望沈银冰能看在‘夫妻’这个词的份上,别为难兔子。 沈银冰刚才还笑殷殷,很温柔的样子,可在老王站出来为兔子开脱后,那笑容却像从被寒霜袭击了的盛夏玫瑰那样,瞬间枯萎。 她看都没看老王,只是盯着兔子,淡淡的说:“我在问兔子的话,无关人员请闪开。” “沈总……” 老王还想再努力一下,但马上就有两个迷彩服扑上去,扭着他的胳膊把他推搡到了一旁。 还有两个迷彩服,站在了兔子身后左右两边,满脸的戾气,手里的微冲枪口,对准了兔子。 感受到蓦然而来的戾气后,兔子的脸色猛地变了。 “干什么啊你们这是?” 萨拉娜眼看事情不对劲,就要冲过来。 今天受邀来参加婚礼的高飞心腹中,是老王、兔子、萨拉娜、梁明、陈大彪,当然了,还有方家村的村长方立柱等人。 看出沈银冰对兔子要不善后,萨拉娜马上就冲上去--一个迷彩服,却忽地举枪抵住了她面门,冷声说道:“再敢动一下,我就开枪!” 萨拉娜也是历经过血腥沙场的主,自然能感觉出这个迷彩服,不是在跟她开玩笑,说开枪,肯定会开枪的。 不但萨拉娜能感觉到,就是梁明等人也感觉到了。 “别冲动,兔子不会有事的!” 梁明陈大彪,还有方立柱,都围在了萨拉娜身边,低声劝她:“今天是沈总的大喜之日,就算兔子说错了什么,也没啥问题的,千万别冲动。” 听梁明等人这样说后,萨拉娜才挣开陈大彪的手,冷哼一声后退了几步。 她刚后退,就有三四个迷彩服跑了过来,把他们跟兔子隔开了。 看到这边很突兀的剑拔弩张后,本来很喜庆的气氛,瞬间就被冲淡了。 那些嗅觉特别灵敏的记者们,也意识到要有更要的素材发生了,全都抖擞精神,心中在念叨着什么,有的甚至都想好了新闻稿子的名字,就叫《史上最霸气新娘》。 沈银冰才不关心这些,只是看着兔子,淡淡的问道:“兔子,你刚才说的什么呢?” “我、我没说什么!” 兔子也知道嘴巴惹祸了,看在沈银冰很强大的份上,飞哥又不在,他只好矢口否认。 沈银冰笑了,好看的桃花眼弯了起来,很轻蔑的样子:“原来,高飞的人都是这么一些没胆量的。怪不得他不敢来参加我的婚礼,真是让我失望啊。” 兔子闻言,猛地抬头,大声说:“沈总,别牵扯飞哥!我刚才是说,高雅算是个什么东西,只是一个甘心被女人利用的丧家狗罢了!” “你真是这样说?” 沈银冰更加开心了,笑容更甜。 兔子却感觉到了一股子从没有过的恐惧,用力咽了口吐沫,使劲点头。 兔子无疑是个势力、油滑,来自社会最底层的痞子一类的小人物。 但他能够被高飞视为心腹,也绝对有他最出色的一面。 那就是忠心。 因为自己的嘴臭,而被沈银冰当众羞辱高飞,那是兔子绝对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他坦然承认了他刚才说什么了。 “好,很好,不愧是被高飞视为心腹的人,的确有胆量,敢在我的大好日子里,当众羞辱我的丈夫。” 说着,沈银冰看了眼依旧神色从容的高雅,叹了口气:“唉,真以为我丈夫是好欺负的,随便阿猫阿狗就能肆意侮辱的么?” 叹了口气后,沈银冰抬手对韩家俊招了一下手,淡淡的说:“把那个人的腿子打断,婚礼结束之前就让他呆在停车场内,不许送医院。” 吩咐完韩家俊这句话后,不等他点头说是,沈银冰就挽着高雅的胳膊,迈步走上了台阶:“如果这点小事你也办不好的话,那你就别再参加我的婚礼了。” 沈银冰说话的声音不高,可听在现场人们的耳朵里,尤其是那些对她不怎么了解的记者们,就像晴天打了个霹雳那样,傻了:啥,就因为一句话,就要把人家腿子打断,放在停车场内不许送医院? 这、这也太残忍了吧? 她是开玩笑吧? 这不是视人命为草芥么? 嗯,肯定是在开玩笑! 但接下来韩家俊的动作,却让所有人都知道,沈银冰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在动真格的。 “你们都听到了吧,还不快做!” 随着韩家俊一摆手,站在兔子背后那几个迷彩服,马上就扭住他胳膊,抬脚狠狠在他膝盖处踢了一脚。 特殊的成长经历,造就了兔子是个街头打架好手的现实,只是他跟这些沈银冰在贪狼中精挑细选的迷彩服相比起来,还是差了不止一条街。 更何况,人家是几个人对付他一个,手里还有枪,他除了愤怒的挣扎之外,压根就没有别的办法。 “放开他,放开他!” 看到沈银冰的人要动真格的后,萨拉娜急了,老王他们也急了。 不管是不是兔子的错,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断腿吧? 只是他们刚有所动作,其他迷彩服就一拥而上,手里的枪口对准了他们腿子。 对准他们的腿,这是敢真开枪的意思。 方立柱经过一年多的历练后,比以前要稳重了太多,此时看到事情不对劲,连忙招呼被吓傻了的酒店工作人员,还有受邀前来参加婚礼的一些官员,嘶声喊道:“都过来帮忙啊!” 方立柱让大家过来帮忙,可不是为了帮忙抵抗那些迷彩服,而是帮忙拦住萨拉娜他们。 彭云木就在不远处,脸色铁青,却又透着无奈。 沈银冰当众大发淫威,他这个城市一把手却没能力制止,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个耻辱。 但他有什么办法呢? 那个魔女,可是个让整个华夏都无可奈何的,他区区一个地方大员,除了忍气吞声外,更承担不起惹怒她,会连累数百上千无辜者的风险。 所以在现场气氛陡然紧张后,他只能装作看不见,却对身边的工作人员接连使眼色,示意他们赶紧过去帮忙拦住萨拉娜等人,免得事件再升级。 “沈银冰,你这个魔女,你这个--” 被几个人拉住的萨拉娜,嘶声怒骂着极力想冲过去,却听到被迷彩服按在地上的兔子,猛地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他的左腿,被一个迷彩服用一把扳手,狠狠砸断! “兔子!” 萨拉娜惨呼一声,全身瘫软无力的跪在了地上,泪如雨下。 没有谁能抗得住,腿被硬生生砸断的疼痛,兔子惨叫一声后,当场昏了过去。 那些拍摄的记者们,全都大张着嘴巴,一脸骇然不信的神色。 谁也没想到,沈银冰在她自己本该充满喜庆的婚礼上,真让人把前来观礼的嘉宾腿子,硬生生的打断了。 沈银冰本人,则像没事人那样,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笑,挽着高雅的胳膊走到了大厅门口,转身看了过来。 萨拉娜噌的一声,从地上站立起来,心疼的泪水依旧在流,但眼神却是无比的凶狠,死死盯着沈银冰,嘎声道:“沈银冰,你会因此而付出代价的,我坚信。” “我凭什么,会付出代价?” 沈银冰倒是没有生气,轻描淡写的样子,让人觉得她更可恨:“就因为这个嘴上没把门的家伙,是高飞的心腹手下?他会帮你们讨回公道?呵呵,别逗了,他连人都不敢来,又怎么可能会那样做。我保证,事后他最多安慰你们一下,多给点受苦费,却万万不敢把我怎么着的。” “不信,我们走着瞧好了。” 沈银冰懒洋洋的笑了下,不再理睬萨拉娜等人,挽着高雅的胳膊,缓步走进了大厅内。 高雅也是个狠人,要不然也不会因为高飞的回归对他的幸福,造成一定冲击,就敢三番两次的在暗中暗算他了。 在岛国时,他更是大手一挥,就让田中秀雅,杀害了两名华夏特工,眼睛都不带眨的。 尤其是在刚才,他还在心中劝自己,一定要学会忍耐,等有机会把沈银冰怎么着怎么着,让她知道什么是后悔。 但现在他却再也没有了那种感觉,只觉得挽着自己胳膊的不再是个美女,而是一条--美女蛇。 沈银冰脸上的笑容越甜,高雅心中就越寒。 他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相比起耍狠来,他比不上沈银冰,因为这个女人能豁出一切,可他却不敢,每次耍狠,都是在有退路的情况下。 沈银冰,是个疯子。 高雅觉得后脑勺冒凉气,忽然莫名其妙的想到了高飞:他要是在的话,这个女人还会这样可怕吗? 高雅刚想到这儿,沈银冰忽然轻声问道:“我是不是,让人感觉很可怕?” 第1707章 沈银冰的婚礼(四)! 沈银冰让人感觉很可怕? 这是肯定的,连高雅都有这样的感觉,所以在她忽然问出这个问题后,他本能的点了点头。 “让人感觉可怕,总比让人看不起,被人欺负要好得多。” 沈银冰莞尔一笑,不再说什么。 薛小云,是本次婚礼上的肆意,也是策划整个婚礼过程、负责安排婚礼典礼、酒席等琐事的大总管。 她不是沈银冰的人,她是被重金雇佣来的,听说主持本次婚礼的佣金,高达七位数,这蛮对得起她被成为‘华夏第一婚礼司仪’的名头了。 能够混到‘华夏第一’的高度,不管她是在哪个领域,都说明她相当的不简单,知道看到什么人该说什么话,知道不该看到的事,就得装看不见。 就在刚才,她也亲眼目睹了沈银冰的残忍,看沈总时的眼神中,带有深深的恐惧,不过她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等各方受邀来宾,都陆续走进酒店大厅内后,袅袅婷婷的走到主持台上,单手捂着话筒,笑面如花的脆生生说道:“各位来宾,各位领导,各位亲朋好友,大家早上好!” 她的话音未落,现场马上就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 不管大家此时心中有什么感受,但只要是聪明人,就该明白此时除了拼命捧场外,就再也没有别的选择了,要不然就很可能成为第二个被打断腿的人。 没有谁喜欢被人打断腿的不是? 在收到重金前来冀南主持本次婚礼后,薛小云就曾经跟她的专业婚庆团队,仔细商定了一个婚礼流程。 婚礼过程嘛,自然是越热闹,气氛越高涨,笑声越多越好。 薛小云也有把握,能做到这一点,要不然她也不会被人称为华夏第一金牌婚礼司仪了。 可是在亲眼目睹了刚才兔子被打断腿的过程后,薛小云就知道她的婚礼计划,必须得改变了。 喜庆,是婚礼绝不能缺少的元素。 但太多的笑声,还是免了吧,相信东家(沈银冰)在打断别人的腿子后,心情也肯定1好不起来,哪怕是她脸上始终带着开心的笑。 可谁能保证,一个人在笑时,就证明她真是开心的呢? 婚礼过程,还是走端庄温馨的路子吧! 在婚礼上绝对有着相当造诣的薛小云,很快就调整了最正确的方式,开始了她人生中最特殊的一次婚礼主持。 在喜庆且有不失隆重的婚礼进行曲中,薛小云先请主婚人彭云木上场,发表了一番热情洋溢的讲话,照例获得一片热情的掌声后,下台。 然后,新郎在薛小云的介绍下闪亮登场,简单的介绍、几句风趣的幽默话过后,就是今天最重要的角色,新娘献身。 如雷的掌声中,没有伴娘的沈银冰,双手捧着一束鲜花,微微仰起的小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拖着拽地婚纱长裙,好像仙子那样,款款而来,不带有一丝的烟火气息,更没有刚才丁点的暴戾凶狠。 随着东西文化的交融,国内婚礼的流程,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 不过本次婚礼上,这对新人不但没有伴郎、伴娘,也没有双方父母长辈。 沈银冰父母双亡,当世已经没有一个亲人--再说了,也没谁愿意当她的父母长辈,因为事后肯定会受到国家相关部门调查的。 高雅倒是有父母,还有爷爷啥的。 可高家的人,会出现吗? 答案也是肯定的,不会。 所以呢,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父母长辈,缺少该有的欢庆气氛,只有荷枪实弹迷彩服保镖的婚礼,掌声不断,如雷。 婚礼,必须得坚持到早上六点四十分左右。 七点之前的这段时间,会有特殊的婚礼司仪,来代替薛小云主持。 开始看到这个要求时,薛小云心中还是不快的,觉得婚礼没结束就换上别的婚礼司仪,这对她的这个第一金牌婚礼司仪的名声来说,很不好。 不过看在那高达七位数的佣金份上,薛小云才勉强答应了。 现在她的心态却有了明显的改变,盼着六点四十快点到来,然后招呼自己的团队闪人,用最快的速度! 六点四十之前,千万别出现什么误会,千万啊! 薛小云心里祈祷着,每隔几分钟,就会看一下腕表。 或许,薛小云的祈祷起了左右,整个婚礼在端庄喜庆,又很诡异的气氛中,顺利进行,来到了六点四十分。 “呼!” 她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看向了身边的新娘。 沈银冰会意,微微一笑,轻声说:“你可以走了。当然了,你也可以留下来。” “谢谢沈总(她称呼沈银冰为沈总,可是听别人这样称呼的),我还有别的事情,就不打搅了!” 薛小云连忙客气的拒绝。 沈银冰也没勉强,更没有说话,只是用鼻音淡淡的嗯了一声。 如蒙大赦般的,薛小云弯腰给沈银冰鞠躬致谢后,急匆匆的走下了主持台。 她刚下台,就看到一个肤色发黑的老女人,也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的,在一个身穿盛装的女人陪伴下,缓步走上了主持台。 那个盛装女人,是个翻译,长相一般,面容古板,上台后与老女人一起给沈银冰弯腰行礼问好后,来到话筒前淡淡的说:“下面,请允许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身边这位女士。” 皮肤黝黑,穿着很有异域特色的老女人,向前走了一步。 女人介绍道:“这位是来自非洲卡扎扎部落的灵魂者。在这儿,我觉得有必要为大家介绍一下这‘卡扎扎’,跟‘灵魂者’这两个词的含义。卡扎扎,是迄今为止,西非最原始的一个部落,把他们部落的名字翻译过来,就是食人族的意思。” “哇--食人族?” 现场,马上就响起了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食人族,顾名思义,就是吃人的民族。 现在一提到食人族这个名字,人们就会想到非洲,拉丁美洲等最偏僻落后的地方。 食人族真的存在吗? 这些野蛮部落,为什么要吃人呢? 在非洲、拉丁美洲的历史记载中,食人族的确是存在的,至于为什么要吃人,自然是因为肚子饿了。 不过,随着现代文明的高度发展,食人族已经变成了一个传说,就像欧美科幻电影中的吸血鬼那样,却没有谁相信,世界上还会有这种种族存在。 现在,盛装女人却介绍这个来自所谓的卡扎扎部落,就是传说中的食人族,人们当然会感到惊讶了。 人们的反应,早就在盛装女人的反应之中,抬手轻轻往下压了下,等嘘声散尽后才继续说道:“各位,请不要怀疑,当世没有食人族的存在。因为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还有很多现代科学都无法解释的疑团,在这儿就不用多说了。接下来,我再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卡扎扎族的灵魂者。” 顿了顿,盛装女人才接着说:“在卡扎扎部落中的灵魂者,其实就是我们大家所熟悉的巫婆。” “哦,原来是巫婆啊,这个我知道。” “婚礼上,怎么会有巫婆出现呢,难道她还有什么精彩节目?” “这次婚礼,真有意思,让我是大开眼界啊。” 在人们的纷纷议论声中,那个灵魂者忽然高举起双手,朝天啊吧啊吧的说了一通话。 她吐出的音节很怪异,没有谁能听得懂,所以都看着盛装女人。 等灵魂者说完后,盛装女人才说:“灵魂者说,她万分的荣幸,能够被沈总从遥远的非洲请来,参与本次婚礼的主持。她还说,更感谢沈总能够给她机会,让她能在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华夏,展示卡扎扎部落最原始的婚礼仪式!” “啊吧,啊吧!” 灵魂者再次啊吧了好半天。 盛装女人接着翻译道:“灵魂者说,因为受到条件限制,当前环境无法把卡扎扎部落原汁原味的婚礼仪式展现出来,所以只能为大家奉献上最精彩的地方。” “祭婚。” 盛装女人缓缓吐出了两个字。 “祭婚?什么是祭婚啊,我怎么没听说过?” “我也没听说过呢,应该就像咱们这边的祭祖差不多吧?” “至于什么是祭婚,在这儿我也无法说的很清楚,还是先让灵魂者,为大家展示一下,我再解释吧。” 盛装女人说到这儿,抬手冲台下摆了一下,马上就有一个迷彩服,端着一个原屋形的玻璃盒子走了上来。 人们好奇的看过去,就看到在里面,有一只小白鼠,在不安分的来回爬动着:它感受到了某种危险,却无法逃出这个玻璃盒子。 “我知道了,这是要拿小白鼠做实验啊。” “为什么要用小白鼠呢?又是做什么实验?” “谁知道呢,大家别说话,仔细看。” 众说纷纭中,迷彩服把玻璃盒子放在了主持台上,灵魂者走过去,掀起上面的盖子,右手伸了下去。 小白鼠本能的要躲避,不过灵魂者的动作很快,很准,一把就抓主了那只小白鼠,看起来很脏兮兮的脸上,露出了残忍的诡异笑容。 有人就问:“吓,这个卡扎扎部落中别具一格的婚礼,不会是让新人生吞小白鼠吧?” “嚓,怎么可能会这样!” 马上就有人反驳他。 “别说话,大家看!” 旁边有人制止他们了。 灵魂者拿起小白鼠,放在掌心看了片刻,然后拿出一根丝线,很结实的那种,把小白鼠四肢捆绑了起来,动作很熟练,看来深谙此道。 “她把小白鼠捆起来是啥意思啊?” 一个人刚问出这个问题,就看到灵魂者又拿出一把小刀,很锋利精致的那种,在小白鼠吱吱的惨叫声中,在它左爪上方割了个口子。 鲜血淌下,滴落在了下面的玻璃盘子里。 灵魂者就像没看到那样,继续在小白鼠的右边腿上,也割开了一个口子,然后拿起它放在了嘴边,张嘴吸住了伤口,鼓起了腮帮子。 “啊,她是喝小白鼠的血吗?” 下面的人,马上就开始鼓噪了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 第1708章 沈银冰的婚礼(五)! 婚礼,本来就是喜庆的,最忌的就是见血了。 这是在场众人都认可的共识,哪怕是杀一只小白鼠。 而且,这个灵魂者杀小白鼠的方式,也太残忍了一些,不是拿刀子结果了它拉到倒,而是要喝干它的血! 最重要的是,小白鼠还活着! 这才是最残忍的。 如果不是摄于某人的淫威,在灵魂者鼓起腮帮子要喝小白鼠鲜血时,肯定会有动物保护者站出来,强烈谴责她的野蛮行为。 但现在嘛,还是算了,毕竟没有谁愿意为了一只小白鼠,就甘愿冒着被打断腿的风险来抗议什么,别忘了外面还有个断了腿子的躺在那儿呢。 就在很多人以为,灵魂者要喝干小白鼠的血时,让人更加愤怒的一幕出现了--灵魂者并没有喝小白鼠的血,她刚才鼓起腮帮子,竟然是在吹气! 冲小白鼠身上的伤口内,吹气! 就像是吹气球那样。 人在用力吐气时形成的气压,很快就让小白鼠的皮肤,跟肌肉所隔离,可它偏偏还是活着的,一时半会的又死不了,就那儿吱吱的惨叫。 “呕--哇!” 当小白鼠慢慢变成一个气球时,终于有人忍不住,张嘴吐了出来。 灵魂者的这种行径,绝对是受良心谴责的! 大家都不明白,沈银冰为什么会让来自食人族部落的灵魂者,在她的婚礼上,表演这极其野蛮、恶心的一幕。 祭婚? 原来,用异常残忍的方式,杀掉一只小白鼠,就是所谓的祭婚啊。 大家明显被灵魂者的表演恶心到了,也都忘记了刚才盛装女人曾经说过,要用小白鼠来做个演示的话。 灵魂者无视人们的强烈谴责,慢条斯理的做完她该做的事情后,把应该还没有死的小白鼠,态度很恭敬的重新放进了玻璃盒子里,双手合十的低声祈祷了几句什么,这才退到了一旁。 “太残忍了!” “真是野蛮!” “滚出华夏!” 小白鼠的惨烈下场,让人们暂时忘记了某女的淫威,纷纷挥拳抗议,声讨。 沈银冰却面不改色,依旧站在那儿,脸上带着淡定的笑容,眼神却很轻蔑,仿佛是在嘲笑一群没有见过大世面的土包子。 当然了,在灵魂者虐待小白鼠时,她是一眼都没有看,所以才能给人一种早就知道的淡定。 不过,沈银冰旁边的高雅,隐隐已经察觉出了什么,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了,身子也有了轻微的颤抖,好像也有些受不了小白鼠被虐待的残忍,想呕吐那样。 对现场来宾们的怒叱声,灵魂者是听不懂,而盛装女人却是毫不在意,只是看了眼沈银冰得到某种暗示后,重新走到话筒前,淡淡的说:“由卡扎扎部落灵魂者的模拟祭婚仪式,整个过程就是这样了。” “接下来,就是真正的祭婚仪式了。” 盛装女人也仿佛心情激动,深吸了一口气说道。 她这句话说完,现场那些噪杂的声音,忽然一下子消失了,整个大厅内数百上千的人,竟然没有任何人说话,甚至不再呼吸。 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没有人说话的气氛是很奇怪,很诡异的,更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压抑感,大家都愣愣的看着主持台上,各种各样的眼神中,恐惧占有了至少一大半。 盛装女人的话,一下子让大家明白了什么。 刚才灵魂者折磨小白鼠惹起的愤怒,让大家忘记了盛装女人此前说过的一些话,她曾经说,关于卡扎扎部落在举行盛大婚礼时,会有一种祭婚仪式,不过这个仪式好像很繁琐的样子,她有些说不清,所以才让灵魂者演示一下。 小白鼠,就是灵魂者演示‘祭婚’的替代品。 小白鼠遭此残忍的虐杀,仅仅是祭婚仪式的替代品而已,那么真正的祭婚仪式所用之物,又是什么呢? 肯定不会再是小白鼠,而是--人。 一个活生生的人! 也唯有来自世间最野蛮的部落,才会有拿着活人来做某种祭品的风俗习惯。 怪不得沈银冰在薛小云还没有主持完婚礼时就闪人,让灵魂者接下来主持了,原来她要在她的婚礼上,上演一出来自最原始部落的祭婚典礼。 就像虐杀小白鼠那样,把一个人,活生生的虐死:在那个人的脚腕、或者手腕上,用刀子割开一个口子,然后用嘴凑在伤口上,就像吹气球那样,把这个人吹起来! 现场众人猛地想通了这一点后,又死寂般的沉默了足有三分钟后,受邀来充当主婚人的彭云木,再也无法忍受了,猛地抬手,重重拍在了桌子上,噌的一声站立起来,怒气满面。 彭云木做为这座城市的一把手,那地位绝对是响当当的,一般人要想请他来充当主婚人,别说是祖坟上冒烟了,就是诈尸恐怕也没这个面子。 不过迫于沈银冰在华夏特殊的地位,为了大局着想,彭云木只得屈尊受邀前来参加婚礼,就这,他还得跟上级领导一再请示啥的。 刚才在停车场内时,因为兔子讽刺高雅的一句话,狂妄的沈银冰就让人把他腿子打断了……这对彭云木来说,绝对是个被无视、毫无作为、愧为本城父母官的羞辱。 眼睁睁看着有人在眼前私设公堂,彭云木却假装看不见,这件事要是散播到网上去,对于他的前途来说肯定会有影响的。 但他只能选择假装看不到,因为他相信在场的记者们,也肯定会理解他此时的处境,跟心情。 如果兔子被打断腿那件事,还能让彭云木为了和平,而强忍着假装看不到的话,那么现在他真的无法再忍下去。 因为沈银冰,竟然要在婚礼上,采用世间最原始部落的风俗习惯,残忍的虐杀一个活人的陋习,来为她的婚礼‘助兴’。 彭云木可以假装看不到兔子被打断腿,但他绝不允许,沈银冰在他的地盘上,像虐杀小白鼠那样,去虐杀一个活人。 不管那个人是谁,也不管那个人是哪国人,更没法管招惹沈银冰后,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彭云木只知道,他要是再不站出来的话,就算上级领导理解他的难处,不会对他有什么意见,可他这一辈子也无法原谅自己的。 彭云木以前走过弯路,或者干脆说他就是从弯路上改邪归正走上正途的,也很珍惜这个改变--但有些事,明知道做下去会引来最恶劣的后果,也必须去做。 因为再无耻卑鄙没良心的人,都有他道德的底线,都有一次会正义凛然。 更何况,彭云木本身就是一个道德素质较高,这些年一心为民的好官。 彭云木拍桌子的声音,就像是炸雷那样,猛地在大厅内响起,把那种诡异的死寂,彻底击杀粉碎,让所有人的灵魂,都深吸了一口气。 “沈银冰,你这是要搞什么?” 彭云木拉开椅子,大踏步的走到主持台前,本来很儒雅的脸因为狂怒而扭曲:“你是不是真的以为,你凭借邪恶的力量绑架了华夏,就可以在这儿为所欲为了!?” “她简直是太过分了,真没想到这么漂亮的女人,竟然是个没有人性的蛇蝎!” “与邪恶作斗争,不屈不挠!” “打死她,为民除害!” 有一些性格冲动的人,在彭云木的带领下,纷纷举着拳头,高喊着口号,神情激动的冲了过来。 有个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小年轻记者,仍保持着在象牙塔内的纯洁,与可贵的正气,冲到主持台边后,竟然一跃跳上了台子,高举着拳头扑向沈银冰。 砰! 就在这时候,枪声响了。 那个刚扑上台子的小年轻,嘴里发出一声闷哼,随即一脚栽倒在台子上,左腿赫然出现了一个血洞,鲜血看起来是那样的刺眼! 砰,砰砰! 枪声接二连三的响起,不过后来这些子弹,都是打向天花板的,打碎了精美的吊灯,打碎的了玻璃门窗,碎了的玻璃四处飞溅,人们因为本能上的恐惧,纷纷尖叫着抱住脑袋,蹲了下来。 但那些跟随彭云木冲到主持台前的数个年轻人,却毫不在意--他们,或许会贪财好色,或许会在跟同事竞争时玩下流手段,或许会在老大妈摔倒在地上时无动于衷,或许有这样那样的缺点。 但无法否认的是,他们是最正统的华夏子孙,龙的传人,骨子深处有着在最危险的时刻,就会忘记自身安危从而站出来,为这个民族撑起一片天的勇士。 所以在枪声响起,在最先扑上主持台的小年轻受伤倒地后,刺眼的鲜血,呼啸的子弹不但没有让他们屈服,反而激起了他们以为早就失去、其实却依旧在血液中流淌的正义,与大无畏的精神,丝毫不顾自己生死,怒喝着,大骂着,毫不退缩的扑向主持台。 砰,砰砰! 枪声继续响起,这次却是针对要扑上主持台的人,子弹毫不留情的打穿了他们的身体--但却有越来越多抱着头蹲在地上的人,站起来,怒浪拍岸般的向这边扑来。 更有人操起桌子上的酒瓶子,椅子,盘子碟子,冲那些开枪的迷彩服砸了过去。 现场一片混乱,浓郁的血腥气息迅速弥漫,眼看现场情况将向谁也无法控制的趋势发展,一场大规模的流血事件(这儿指的是出人命,当前那些迷彩服开枪,还是避开人们的要害处的),即将发生! 沈银冰也没想到,现场情况会发展到这一步。 她早就预料到,在她要做出拿活人来祭婚时,人们肯定会愤怒,会有人站出来指责她,甚至她都能推断出,第一个站出来对她横加指责的人是彭云木。 毕竟,彭云木的身份不同,不管出于哪种理由,他都必须得站出来。 这些早就在沈银冰的意料之中,她也有了响应的应对措施,那就是用暴力来对付最先站出来的人,哪怕这个人是彭云木。 她坚信,只要她露出狰狞的利齿,那些人,就会被镇住。 第1709章 他终于肯来了么? 枪打出头鸟,这句话在华夏很有市场的。 相传在二战时期,鬼子入侵华夏大陆,几十个持枪的鬼子,就能残杀两三千战败的俘虏--这可不是什么瞎话,而是有历史记载的。 几十个鬼子,两三千个俘虏之间的比例,是让人心痛的一百比一,也就是说那些俘虏要是敢奋起反抗,一百个俘虏干掉一个鬼子的话,双方就能同归于尽。 但结果却是鬼子毫发无伤,所有战俘都被残杀。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那就是因为战俘们深谙一个道理,枪打出头鸟:最先站出来反抗的人,肯定会是个死。 所以呢,谁也不愿意最先站出来反抗,只是盼着有人挺身而出,所以只能任由鬼子逐个残杀所有战俘,这是人性自私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或许,到任何时候,人们都是这种心态的。 最起码,沈银冰肯定人们有这种心态,毕竟当前生活环境相比起二战时期时,要好了不知多少倍,华夏已经迎来她的盛世,人们安居乐业,根本不可能因为看不惯某些事,就冒着生命危险站出来制止什么。 尤其是,这个危险根本不跟自己有关的。 就因为很清楚这些,所以沈银冰才不会担心她要做的事,在引起公愤后无法收拾,只要先打掉出头鸟,哪怕这个人是彭云木,那些从小在蜜罐成长起来的人们,谁又敢再站出来闹事了? 所以在第一声枪响,记者小年轻左腿中弹惨叫着摔倒在主持台上后,沈银冰就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出头鸟被打倒后,不但没有镇住那些平时自私自利、为了点芝麻小事就斤斤计较,越来越冷漠的人们,反而彻底引发了他们对抗残暴的血性,前仆后继的扑过来,带动了本来很害怕的那批人,竟然主动反抗持枪手下们了。 怎么会这样? 沈银冰被韩家俊等人牢牢护在身后,望着眼前乱糟糟的一幕,眼神很是茫然。 沈银冰不知道,上世纪二战时期,华夏之所以出现那种几十个鬼子就能解决两三千战俘的惨事,最大的原因就是那时候的战俘们,没有身为华夏人的骄傲…… 一句话,就是他们对国家、对民族的未来,根本没有任何的信心。 曾经在历史上最为强大的汉民族,在历经鸦片战争、军阀各地为战等磨难后,人们对华夏民族的未来,已经失望了。 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一群没有希望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在死神面前,勇敢的挺起她的胸膛,来反抗邪恶呢? 那是一段耻辱,同时也是汉民族最低谷的触底,战俘们的鲜血,不散冤魂的惨嚎声,终于唤醒了这只沉睡中的雄狮。 当这只睡狮惊醒时,整个世界都将为之颤抖! 这是法兰西皇帝拿破仑说过的一句话。 睡狮惊醒,汉民族开始复兴,太多的男儿站出来,抛头颅,洒热血,终于铸就了当今的华夏盛世,昂首阔步迈向让世界为之侧目的高峰。 当代华夏国民,或许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什么小农思想了,人性堕落了等等,但与上世纪的二战时期的国民相比起来,经过血与火的淬炼后,人们骨子里却早就重铸了华夏民族最该有的血性。 最有力的证明就是,在南方大洪水,大地震时,正是那群被某些专家讥讽为‘垮掉的一代’,用悍不畏死的精神,用血肉之躯造就的铁血长城,让那些专家,让整个世界都明白了什么叫龙的传人。 华夏,已经不再是上世纪二战时期的华夏。 国民,更不是那时候对整个民族都充满失望的国民。 当下是华夏盛世,是当人性尊严受到最低限的挑战,就总会有男儿挺身而出的年代! 沈银冰,猜到了故事的开始,却没有猜到故事的结局。 眼看现场情况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她,跟她身边这上百爪牙,就要被淹没在愤怒的海洋中时,她修罗本质的魔性,终于无法控制的爆发了出来,猛地推开挡在面前的韩家俊,从他手中抢过微冲,对着纷纷扑上来的人们,尖声大叫道:“一起死了吧!” 当前华夏国民对自己的民族,有着更加美好的期待,为了正在复兴的民族,他们骨子里的血性,促使他们悍不畏死,所以才没有屈服于沈银冰的淫威下,才会奋起反抗。 但,这跟沈银冰有什么关系呢? 她现在都不知道,她还是不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她在这个世界上上,已经没有了任何亲人,她对这个世界,已经彻底的失望。 她活着--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活着! 一个失去了所有亲人,没有了爱情,本身又是一个不同于正常人的异类,能不对这个世界失望? 或许,跟现场数百上千人,一起同归于尽,才是她最好的归宿吧? 血海,才是她遁去的唯一途径。 沈银冰魔性大发,已经疯狂,抢过韩家俊手中的微冲,对准人群就要扣下扳机。 只要一阵狂扫--肯定会有人死,肯定会更加引起人们的拼死反抗。 他们有枪,但能杀多少人? 别忘了当前沈银冰的残暴,已经彻底激怒了人们,哪怕是死再多的人,也会前仆后继的扑上来,把她,把她那些手下,用牙齿,用指甲撕个粉碎! 眼看无法弥补的血案就要发生,彭云木第一个反应了过来,拼命张开双臂,声嘶力竭的吼道:“大家都冷静,冷静!” 彭云木在站出来的那一刻,或许他就猜到了自己最糟糕的结局,无非就是个丢官,去死罢了。 但他真的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么多人,都陪着他一起去死! 沈银冰的手下足有数十个,其中一大半手中有枪,虽说因为现场地域情况,这些枪声们发挥不出武器的最大威力,在场面彻底失控后,他们最终会被灭掉(现场大乱后,就算是推搡,踩踏,也能把他们踩死的),可这真不是彭云木想看到的。 他不能因为要制止一个疯子,就连累这么多人去死,那样会破坏多少幸福家庭? 这些人,是每一个幸福家庭中的儿子、丈夫、夫妻、妈妈、女儿、妻子,他们真要是出事了,彭云木就算是死上一百次,都无法向人家家人,向国家的交代的。 所以呢,无论如何,彭云木都不能让惨案发生。 尤其是看到主持台上的沈银冰,竟然抢到一把微冲,对准了下面的人群,本来很妩媚俊俏的脸,狰狞的好像恶魔那样吓人后,彭云木的心,攸地沉到了谷底。 他知道,他这声拼力的嘶喊声,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他根本无法制止当前惨案的发生。 鬼门关,已经缓缓的打开了。 但他除了这样,还能怎么样? 除了眼睁睁看着疯子般的沈银冰,举着微冲冲人群狂扫--大家一起走向灭亡之外,还能怎么办? 彭云木无计可施。 幸好,在这个世界上,在人们生命受到最危险的威胁时,总会有人及时出现,力挽狂澜于大厦将倾! 这样的人,被称为救世主。 不但会救下此时数百上千的无辜者,也会把绝望中的韩家俊等人,从黄泉路上拖回来,接受他们的膜拜。 这个救世主是高飞。 沈银冰的手指,已经压下了扳机,就在子弹即将出膛的一刹那,一道乌光带着开天辟地的霸气,黑色闪电般的激射而至,狠狠击打在了她手里的微冲上。 砰的一声大响,子弹即将出趟的微冲,再也不受沈银冰所控制,嗖的一声飞向了左边,重重击打在了由十数个高脚玻璃杯组成的‘杯塔’上,哗啦一声大响。 咣! 接着,一声震撼整个大厅的巨响,从主持台右侧响起,一下子压过了现场数百上千人的狂吼,尖叫,也包括枪声。 那是大瓶香槟酒,被狠狠爆掉所发出的巨响,就像晴天霹雳那样,让混乱至极的现场,猛地有了瞬间的安静。 本能的,大家都回头看向那个方向,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手里拎着一个瓶子口,站在那儿冷冷的望着主持台这边。 他是谁? 不认识高飞的人,脑海中都腾起这个念头。 “他是高飞!” “高飞来了!” 认识高飞的那些人,都惊喜异常的喊出了他的名字。 “谁是高飞?” “高飞是做什么的?” “他来了,又能怎么样?” 有人怀疑。 “他来了,一切都没事了。如果说这世上还能有一个人,能制止沈银冰发狂,那么这个人就只能是高飞。” 彭云木说着,抬手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脱力般的倚在了旁边柱子上,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他终于来了么? 终于肯来了么? 呵呵,为什么要来的这样巧,是在显摆你力挽狂澜的高能力,来进一步刷你的名望? 还是,你只是不忍心这么多人要陪着我一起死? 沈银冰呆呆的望着高飞,愣了很久后忽然笑了。 只是,那笑容太残忍:就算你来了,那又怎么样?你除了眼睁睁看着解红颜被我残忍的杀掉,你还能做些什么? 你会为此杀掉我? 哈,哈哈,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可就是得其所愿了! 沈银冰心中狂笑着时,就看到高飞对站在他身边的一个迷彩服,淡淡的说:“放下你的枪。” “对不起,你说了不算。” 迷彩服酷酷的回答,尽管他在心底,也很感激高飞及时出现,制止住了接下来的惨烈流血事件,但他可不会因此而听从高飞的话。 高飞没有废话。 在他决定要做什么事时,只要说话不管事,那么他就会直接动手。 有时候,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式,还得靠极其血腥残暴的方式,比方当前--在迷彩服酷酷的拒绝要放下枪的声音未落,高飞忽然动了。 现场那么多人,都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动的,只觉得眼前一花,视线再捕捉住清晰图像时,迷彩服手里的枪已经飞了出去。 第1710章 你,是不是感到很荣幸? 迷彩服早就听说过高飞的大名,知道此人不但是个打不死的小强,更是个杀手中的杀手,恶棍中的教父,极度危险的人物。 所以在高飞喝令他放下枪,他在沈狼主面前勇敢的说出了‘不’字后,就猜到接下来高飞会动粗,立即就做好了准备。 但很可惜的是,迷彩服压根不知道现在的高飞,在跟烈阳蛊‘狼狈为奸’后,武力值是直线上升,就算是对上莫邪征东,相信也得着实挣扎一会儿,对付他这种不入流的小人物,那绝对是比吐口吐沫还简单的事。 迷彩服眼前一晃,紧攥着的微冲,就不可置信的飞了出去。 就在他本能的感觉莫名其妙时,一阵剧痛猛地从右手手腕上传来,提醒他说:兄弟,别发呆了,还是先看看哥们吧! 迷彩服从善如流,眼光落在了自己手腕上,却看到自己的右手,已经以一个诡异的角度上翻,灰白色的骨头茬子,竟然从中医号脉的地方,硬生生刺了出来! 高飞瞬间打飞迷彩服微冲的同时,竟然掰住他的手腕猛地上翻,折断了他的腕骨--这一手,无疑会给所有人造成极其强悍的视觉冲击,就像当初他在中心医院,对付来自1973的那些人那样,一下子就起到了他想要的效果。 “啊--呕!” 呆了那么一瞬间后,迷彩服才猛地清醒过来,满脸都是不可置信的恐怖,随即狂吼一声身子弹起,却又重重跌落在地上,昏厥了过去。 高飞却是看也没看他,身形一晃就出现在守在门口的第二个迷彩服面前,说道:“放下枪。” 那个迷彩服,亲眼看到同伴落到那样可怕的下场后,脸色早就煞白了,压根就没听到高飞在说什么,只是本能的后退,抬枪对准了敌人。 “放下枪!” 主持台上,传来沈银冰的一声尖叫:“都把枪给我放下!” 只是她喊的稍微晚了那么一点点--在她最后那句话的最后一个字喊出口后,迷彩服已经飞出了大厅,横横掠过台阶,重重摔倒在了地上,至少有七跟肋骨折断,手里的微冲,更是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迷彩服在剧痛袭击下昏死过去之前,看到那个被打断腿的兔子,正趴在同伴背上,低头冲着他笑。 那笑容,很猥琐,还带着讥诮跟得意,一点也不像腿子被人打断的样子。 在兔子等人旁边的地上,还躺着两个迷彩服,他们就是刚才打断兔子左腿,又留在这儿看着兔子不许去医院的,结果现在他们的腿子都被打断,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 高飞肯定那俩人还活着。 他是个很大度的人,在给兔子索要债务时,最多多要一条腿的利息罢了(就是把那俩人的两条腿都打断)。 当然了,这些迷彩服,都是听从沈银冰指挥的,真正打断兔子腿的是她。 高飞当然不会在这时候打断沈银冰的腿,不是舍不得,而是不能,或者说不敢。 因为他基本能肯定,沈银冰既然选择在这所酒店内举办婚礼,那就是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比方始终盘旋在外面上空的直升机,比方这座大酒店的下面,早就安放了足够整座大楼轰然倒塌的炸弹。 现场无辜者太多,绝不能因为兔子的一条腿,还有那七八个受伤的热血青年,就让所有人都处于最危险的处境内。 从某种理论上来说,感情失败的女人本来就具备了疯子的潜质,而沈银冰无疑更是疯子中的疯子,一旦惹恼了她,来个玉石俱焚,这可不是高飞所希望的。 该牛比霸气时就得牛比霸气,但该收手时要是再强横,那就是沙比了。 高先生从来都不屑去做沙比才做的事儿,所以在雷厉风行般的出手解决了两个迷彩服后,借着沈银冰喝令手下放下枪的机会,就停住了手。 现场很静,受枪伤的那七八个人,也都咬牙坚持着,看着高飞。 很好,没有人受到致命伤,看来沈银冰这些手下,还算有点理智,也幸亏我能及时赶到,要不然接下来非得出大事--高飞心中长长的松了口气,昨晚一晚上没谁,拼命长途跋涉的劳累,让他真的很想坐下来好好歇息一下。 但他却知道现在绝不是休息的时候,因为警报还没有解除。 他看向主持台上的沈银冰。 沈银冰也正从那边看向他。 俩人的视线,一下子对峙到了一起。 沈银冰眼里的疯狂,玉面上的狰狞之色,都已经消失了,换上了让人讨厌的镇定,与蔑视生命的讥诮。 高飞跟她对视了片刻,就挪开了目光。 在这种情况下,唯有脑袋被门挤了的人,才会奢望用犀利的眼神,来折服一个手握强大杀伤力的怨妇。 “彭叔叔。” 高飞看向了彭云木,很客气的称呼他为叔叔:“能不能组织一下人手,把这儿的受伤者送到医院?” “好,我马上安排!” 彭云木对高飞如此称呼,如此高抬他而感到欣慰,再说他本来就担负着‘救死扶伤’的责任,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马上组织人开始救助受伤者。 “每一个受伤的人,都将会获得天涯集团所提供的十万元奖金,今天到场的其他人,每一个都会有一万元,用来奖励他们在危险时刻,能够挺身而出的勇气。” 在几个人抬着一个伤员走出大厅时,高飞对彭云木这样说:“这一切,都麻烦彭叔叔了,做好大家的工作--最好,不要对外大肆宣传这件事。这只是个意外,不是吗?” 对高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式,彭云木很理解,而他身为这座城市的父母官,当然也不希望把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全世界都知道。 尽管今天他们的表现,已经足够对得起官员、龙的传人的身份,可毕竟不是什么太光彩的事儿。 相信那些历经今天血腥现场的记者们,也会明白该怎么做--沈银冰的凶残,大家已经清醒认识到了,谁要是在收了天涯集团的封口费(高飞拿出上千万的奖金来奖励大家勇气可嘉,其实就是不想让这件事,被传的沸沸扬扬,那样对谁都没好处的)后,还敢再闹事,谁能保证那个女人,会不会在暗中算计自己? 大家都是聪明人,这点小道理还算很清楚的。 借着向外抬伤员的机会,现场一大半人,都趁机离开了大厅:刚刚在鬼门关前打了个转后,没有谁希望再留在这儿。 敢于跟邪恶作斗争,不惧生死是一回事,放着好日子不过非得留在危险之地又是一回事。 沈银冰没有阻拦人们的离开,高飞更不会。 历经刚才生死的人们,在撤退上很冷静,没有谁争抢,都排着队鱼贯而出。 不知道是谁,在经过高飞身边时,忽然冲他弯腰,深深鞠了一躬,感谢他能及时赶到,力挽狂澜制止了一场大灾难。 高飞点头还礼。 接下来,所有离开大厅的人,都弯腰给高飞鞠躬,包括最后一个离开大厅的彭云木。 “高飞,这儿都靠你了,有什么需要,及时给我打电话,我绝对会尽力而为。” 彭云木拍了拍高飞的肩膀,不等他说什么,就快步走出了大厅内。 短短十几分钟的世间内,满大厅的数百上千人,已经离开了绝大部分,竟然还有几个不怕死的记者,留了下来。 他们想看看,接下来高飞将怎么制止所谓的祭婚。 如果有需要,他们会毫不犹豫的用他们自己的宝贵生命,来向邪恶宣战--这是一种傻子思想,但也是最珍贵的,也是华夏这个民族每当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总能怦然而起奋起反抗的火种。 一片狼藉的大厅内,再也没有了丝毫喜庆的气氛。 现场除了那几个不怕死的记者,高飞之外,其他的都是沈银冰的人。 这些人,都慢慢围拢在了主持台前,他们手里的枪就在地上,却没有谁敢去拿。 高飞关上了玻璃门,转过身时,就看到四个身穿黑色西装,相貌平平的男人,从电梯旁边的楼梯口,缓步走了下来。 这四个人相貌平平,属于那种仍在人群内都不起眼的人,脸上更带着睡不醒的呆滞,可高飞在看到他们后,眉梢却是微微一挑。 如果是放在以前的话,高飞在看到这四个年龄大约在四旬左右的中年男人时,最多会感受到他们身上透着鳄鱼般的危险(之所以用鳄鱼来形容,就是因为那玩意是最会伪装的凶残动物了,好像一块枯木,却是最大的危险所在),不一定能从他们举手投足的行动中,看出他们是那种在武学上有着很深造诣的高手! 这四个人,或许都比不上陈果果,但每一个人,都有能把铁屠、叶心伤轻松干掉的恐怖实力。 华夏九龙王,本来就是华夏军方中的佼佼者,那么这些人又是来自哪里? 沈银冰,是从哪儿搜罗到这些高手的? “这是我的婚礼,我跟高雅的婚礼。本来,这或许是载入冀南当地婚礼史册的最高档的一次婚礼,前来观礼的嘉宾,也个个有着不一般的身份。但很让我遗憾,就是这些人破坏了一场伟大的婚礼。” 就在高飞看着那四个走下楼梯,就站在那儿不动的黑西装时,沈银冰说话了:“但万幸的是,我最希望看到的观礼嘉宾,高飞,高先生,你还是出现了。” 沈银冰脸色已经彻底地的恢复了平静,只是右手却藏在了身后:刚才高飞扔过来的杀胡刺,重重击打在枪身上时产生的大力,造成了她右手手腕脱臼。 高飞看向了沈银冰,继续听她侃侃而谈:“说实话,我的婚礼,只要有你来参加,就已经足够,其他人,不管来多少,都是一些添头罢了。” “高先生,我很高兴你能及时赶来参加我的婚礼。” 沈银冰一步步的走下主持台,来到高飞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柔声问:“你,是不是感到很荣幸?” 第1711章 爱,有错吗? 沈银冰没有撒谎,她选择在国庆节这一天在稻花香大酒店,跟高雅举办婚礼,就是专门给高飞看的。 只要高飞能来,无论其他人能不能来,这对沈银冰来说,都算不了什么。 至于她要在婚礼上,要用最原始部落最血腥的‘祭婚’仪式,来杀掉解红颜,纯粹就是让高飞必须来参加这次婚礼的威胁罢了。 只要高飞能到场,解红颜就不会有事。 沈银冰就会把解红颜还给他,让他继续去头疼(解红颜现在就是个火药桶,也是个大麻烦,只要高飞维护她,那么就得跟1973做对,这是最根本的道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沈银冰最热衷看到高飞头疼了:只要他头疼,她就开心。 沈银冰也知道,她有这种心态,纯粹就是心理严重变太了,就连她自己都搞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为什么高飞痛苦,她就会开心。 这,或许是她活下去的唯一有意义的事儿了。 而让高飞最痛苦的事儿,莫过于跟他的亲兄弟高雅成为夫妻。 既然是这样,那么现在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是什么人的沈银冰,为什么不做呢? 高飞必须来。 为此,沈银冰不惜从1973的手中,夺回了解红颜,以此来要挟他。 但让她有些失望的是,高飞并不是最早来到婚礼上的,没有看到她刚才跟高雅一起秀恩爱(无非就是喝交杯酒,高雅单膝跪地举着钻戒向她求婚,至于拥抱,亲嘴啥的,倒是没做),这才一怒之下,准备推出‘祭婚’节目。 这才引起了众怒,差点让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万幸的是,在最最关键的时刻,高飞出现了,用雷厉风行的手段,镇住了现场。 虽说高飞是拿自己手下开刀,才镇住了场面,但沈银冰才不介意她那些手下的生死,就像她在让人打断兔子的腿子时,也没有皱一下眉头那样。 只是,她的心态却再次发生了转变。 根据沈银冰的计划,用解红颜来做‘祭婚’的牺牲品,只是恐吓高飞必须到场参加婚礼,让她享受高飞痛苦的计划中一个环节罢了。 只要高飞能来,沈银冰就会放掉解红颜。 但现在,她却要改变计划了。 因为她忽然发现,仅仅是让高飞看到她跟高雅结婚,给他造不出太大的痛苦--要不然,他不会这样的冷静,或者说,无所谓。 当打击高飞的某种行为,被他不在乎后,也就失去了让他痛苦的‘魅力’,这可不是沈银冰想看到的。 她必须得让高飞痛苦! 既然跟高雅结婚,无法让高飞痛苦……那好吧,如果真让解红颜当作祭婚的牺牲品呢? 哈,呵呵,高飞肯定会痛苦的死去活来! 别忘了,为了解红颜,他可是宁愿跟1973做对。 但如果把她沈银冰,跟解红颜换个位置呢,相信高先生肯定会兴高采烈的鼓掌称赞:这个大麻烦,终于解决了哦! 别忘了,那时候她胁迫高飞跟王晨离婚,把他拴在自己身边时,这个家伙是多么的不耐烦,他在离开时脸上的轻松神色,是多么的让她心疼。 他不在乎她。 她在他的心里,连一个残花败柳解红颜都比不上。 可她却是那样的在意他,为了他甘心去做任何事,哪怕是死(事实证明,在岭南时,沈银冰就是这样做的,不是夸张)。 这对沈银冰不公平,真的不公平,她把她的清白身躯都给了他,可他为什么还是无动于衷,感受不到她对他的好? 为什么? 没有谁能给出答案。 沈银冰也不想要什么答案了。 既然她已经疯狂,被全世界的人(包括高飞)都视为疯子,那就让她在疯狂中死去吧! 今天,或许是最后一次的疯狂了。 呵呵,终于要解脱了么? 沈银冰心里笑着,脸上笑着,眼神也笑着,含情脉脉的看着高飞。 “我不想承认很荣幸,可事实上的确是这样。”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随手从地上拉起一把椅子,坐了下来看着脚下的狼籍,轻声说:“沈银冰,别再闹了,好不好?为什么就不能安安分分的活着呢?你现在的生活,可是绝大部分人都无法想象的,有必要非得把这条路走到黑?” 沈银冰沉默,片刻后才说:“我也不想走这条路,没有谁不希望走黑路。” “那你就回来。” “我怎么回来?” “撒手当前掌握的一切,安心做个普通人,我保你不会受到来自任何方面的伤害!” 高飞说到后来时,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激动。 沈银冰却不为所动,只是看着他,轻声说:“我知道,你能保护我。可你能保护他们吗?” 沈银冰转身,指着韩家俊等人,淡淡的说:“能保护贪狼中所有已经暴露身份的人吗?” 高飞无言以对。 他或许真能保护沈银冰,大不了把她送到地下楼兰那边。 但他却无法保护所有已经暴露身份的贪狼成员--这些人太多,也协助沈银冰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国家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们。 更何况,就算暂时答应给他们一个机会,这些人出于对自己的安危担忧,也会重新组成一股子新的势力,成为第二个尾大不掉的贪狼。 “你是不是没法回答?” 沈银冰再次转过身,看着高飞。 高飞眼里浮上了浓浓的倦意,点了点头说:“我,能不能抽身跟你所有的事,把你的北山集团、辽省炼油厂,都还给你。你呢,只要放过解红颜,我们以后就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再也没有丁点关系,行不行?” “你想彻底甩到我?” 沈银冰笑了,笑得很好看。 “我累了,跟你在一起很累。” 高飞很坦白的说。 “好,我可以答应你。” 沈银冰看着高飞,沉默很久后,才说:“除了解红颜外,你还得从我这儿拿走一些东西,也得还我有些什么。” 高飞没想到沈银冰会答应,精神一振:“你让我拿走什么,又还你什么?” 沈银冰走到玻璃门门口,背对着高飞看着外面乱糟糟的停车场内,淡淡的说:“你还我的很简单,那就是还我的清白。那时候在岭南时,是你主动要了我,所以你得还我的清白。” “还你的清白?” 高飞傻眼。 他当然明白,所谓的清白是什么,无非是女孩子的第一次罢了。 可那玩意,是男人随便得到后,又能随便还的吗? “是的,就是要还我的清白。” 沈银冰头也不回的说:“你要拿走的东西,就是从我心底最最深处,把你的影子拿走--它,牢牢占据了我全部的心,再也无法容纳别人进驻。” 猛地转身,沈银冰看着高飞,尖声叫道:“我让你滚出我的心里,远远的滚开,永远都不要再回来,就当从没有认识过!那样,我才能去爱别的男人,不用为你这个四处留情的花花公子而痛苦!拿走,拿走你的影子!” 那几个很勇敢的记者,对沈银冰是无限仇恨的,早就在暗中,把这个世间最恶毒的词汇,都狠狠砸在了她身上。 但在沈银冰嘶声尖叫着,忽地就泪流满面的吼出这些话后,他们才猛地意识到:这个魔头原来很可怜,她要做那种天怒人怨的东西,都是因为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男人。 看着胸膛剧烈起伏,脸色通红的沈银冰,高飞不知道该说什么。 换成任何人,又能说什么? 沈银冰是可恨,也是个疯子,为了报复高飞,无所不用其极。 但这能怪谁呢? 只能怪,她深深爱上了高飞? 可是,爱,有错吗? 高飞也不知道,所以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是不是没法还我,没法拿走?” 沈银冰接连几个深呼吸后,才慢慢平静了下来。 “是。” 高飞点了点头。 沈银冰吸了下鼻子,问道:“那你说,该怎么办?” “不知道。” 高飞只能这样回答。 “我知道。” 沈银冰抬头,看向主持台上的高雅,淡淡的说:“要想算清我们之间的账,唯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高飞只是本能的这样问,实际上他已经对解开这个死结绝望了。 “死。” 沈银冰轻轻吐出这个字后,走向了主持台:“我们一起死了的话,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了。高飞,你敢不敢跟我一起去死,就在现在。” 说着,她停步微微侧脸,看着高飞:“我保证,下辈子我再也不会打搅你。” 有谁愿意去死? 尤其是高先生这种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还有几个可爱小宝宝的青年才俊,自然是更不愿意去死了。 看到高飞不说话,沈银冰又问:“你是不是不愿意去死?” 高飞没有撒谎:“是,谁愿意去死呢?又不是不非死不可的事……” “好,既然你不愿意去死,那么就得有人去死,比方我,也比方是解红颜。想谁死,都要看你的意思了。” 沈银冰打断高飞的话,冷笑一声加快了脚步。 高飞横空出世,一下子力挽狂澜,让很多人心中都对他异常崇拜,包括韩家俊他们。 但有个人却只有嫉妒,痛恨! 是高雅。 在刚才那场大骚乱开始后,高雅没有害怕,只有狂喜。 因为他忽然发现,相比起把一个活人像吹气球那样的吹起来,现场上千号人全部轰轰烈烈的同归于尽,才算是他晦暗人生的最完美谢幕。 但很可惜的是,那个他最痛恨的人出现了,仅仅废了两个迷彩服,就镇住了全场。 凭什么,他总是这样优秀? 你都这样优秀了,为什么还要来夺取我的幸福? 高雅心中在哭泣,暗中在咬牙,望着高飞的眼神里几乎要喷出火来。 但他当前除了这样表现外,却屁的办法也没有。 或许,也有办法,那就是配合沈银冰。 在沈银冰快步走向主持台这边时,高雅满脸都是温柔的笑意,风度翩翩的迎了下来,就像绅士那样抬起了右手。 沈银冰的小手,挽住了他胳膊,很恩爱的样子。 第1712章 高飞,别逼我! 示威性的看了眼高飞,高雅笑着柔声问道:“婚礼,还要继续进行吗?” “当然得继续进行,这可是我们一生中最大的好日子。” 沈银冰莞尔一笑时,眼波流动,明媚照人:“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也无法阻碍我们的婚礼继续进行。” “可是,受邀前来观礼的嘉宾们,都已经走光了。” 高雅很绅士的搀扶着沈银冰,缓步走上了主席台:“没有嘉宾的婚礼,总是不热闹。” “只要有一个人在,那就足够了。” 沈银冰右手挽着高雅的胳膊,左手优雅的拎着裙裾,走上主持台后缓缓转身,望着在大厅门口显得是那样孤独的高飞,语气轻松的说:“那就是我未来的大伯哥,也是此前的青人。唉,这关系,还真有些复杂呢。小雅,你会不会感到吃醋?因为大伯哥才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男人。” “你说呢?” 高雅嘴角抽了几下,笑道:“不过,过去的就过去了,我们活着嘛,自然不能总沉溺在过去的不开心中,必须得学会展望未来才对,那样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嗯,你说的不错。” 沈银冰含笑点头,冲那个盛装女人说:“小翠,可以继续开始婚礼了。我要祭婚仪式。” 叫小翠的盛装女人,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好的,沈总。” 说着,她走到话筒面前,看着高飞的方向说道:“各位尊敬的来宾,现在进行婚礼第十八项,有请来自卡扎扎部落的灵魂者,为我们献上他们部落最郑重的结婚仪式,祭婚!” 随着小翠的话音落下,一楼大厅内的电梯门缓缓打开,那四个面无表情的黑西装走了进去,很快就从中推出了一张炕。 类似于医院所用的病炕。 炕上躺着一个人,身上蒙着白布,把他遮的严严实实,让人看不到他的样子,就算是伸出来的四肢,也被白色纱布裹着,散发着浓郁的消毒水味道,看来是经过消毒了的。 这个人躺在上面,不停地挣扎着,却挣不开,因为他的四肢,被绳索牢牢控制在了炕上,嘴巴也肯定是被堵着的,发不出任何声音。 根本不用掀开被单去看,高飞也知道这个人是解红颜。 受到严重刺激的沈银冰,疯狂下,真要让解红颜当作祭婚的牺牲品,要当着高飞的面,让来自卡扎扎部落的灵魂者,把她吹成一个气球了。 看到解红颜被推出来后,高飞轻轻的叹了口气,忽然觉得他绞尽脑汁的逃出杜道长布下的三才鬼见愁大阵,用最快的速度赶来冀南,或许是一个错误。 他能猜得出,在沈银冰的报复计划中,他要是不来的话,会把解红颜当作祭婚的牺牲品--但实际上,假如他真的来不了,她不一定真把解红颜怎么着。 可现在他来了,沈银冰貌似受到了更大的刺激,这才不顾一切的要牺牲掉解红颜。 当然了,就算沈银冰因为他的出现,受到了某种刺激,才会决议虐杀解红颜,高飞也不会眼睁睁看着她被杀的。 沈银冰之所以敢守着高飞的面,还要虐杀解红颜,那么就证明她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最起码,不管高飞有多么的不愿意,她都有办法去阻挡他,来破坏这次祭婚仪式。 沈银冰的把握,来自哪儿? 是这些相貌平平的黑西装吗? 从看到这四个很不起眼的黑西装后,高飞就看出他们不是一般人了,断定他们是沈银冰不知道从哪儿搜罗的高手。 只是这些高手面对以前的高飞,或许能起到作用,但现在除了莫邪征东之外,天底下还有谁,能凭借自身武力,来制止住跟烈阳蛊合为一体的高飞? 没有谁。 所以高飞叹气归叹气,多少有些遗憾,可还是神色轻松,缓步走向了主持台那边。 高雅说话了:“呵呵,看来有人不希望我们的婚礼上,能出现祭婚仪式呢。” “活着的人,都不能阻挡。” 沈银冰看都没看高飞一眼,只是盯着被缓缓推过来的病炕,淡淡的说道。 死人是不能阻挡活人做任何事的,可沈银冰却说活人不能阻挡,意思就显而易见了:谁敢阻挡,谁就会死! 对此,沈银冰有绝对的把握。 暂且不管那四个从非洲回来的超级高手,单说身边还有韩家俊、李国训他们,跟十几个迷彩服,这些人手中可是有枪的。 现在大厅内空荡荡的,除了高飞之外,就是躲藏在屋角的几个胆大记者了,那么沈银冰就不会在意在严令手下用微冲组成一张阻挡的火力网时,会误伤到别人。 高飞本事再大,能在这满是狼籍的大厅内,躲开数十把微冲吗? 正所谓功夫再高,一枪撂倒。 只要有足够的距离,跟默契的配合,相信就算是天下第一高手莫邪征东亲临现场,也无法突破、躲过子弹编织的火力网。 随着沈银冰的这句话落下,韩家俊马上就是一摆手。 十几个迷彩服,还有李国训他们,马上就迅速抢位,举起了枪,枪口对准了高飞。 那几个躲在墙角的记者们,看到韩家俊等人忽地举枪,把整个大厅都包化为了子弹火力网之内后,这才知道勇气是要付出代价的,很可能是死亡,一时间有些犯傻,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还愣着做什么,赶紧离开呀?” 一声带着焦虑的女人声,攸地从众枪手中响起。 是郝连偃月的声音。 高飞向那边看了一眼,就看到她正用力对那几个记者挥手,示意他们赶紧的躲开。 但高飞却很清楚,郝连偃月这是在警告他,让他赶紧闪人,没必要招惹现在已经彻底疯狂的沈银冰。 沈银冰侧脸,看了眼郝连偃月,微微一笑没有说什么。 那几个记者,在得到郝连偃月的示警后,这才如梦初醒,慌忙抱着吃饭的家伙,贴着墙根向门口跑去。 高飞停住了脚步--他不想在记者们还没有脱离危险时,激怒沈银冰的人开枪,那样就肯定会伤及无辜的。 几个记者刚刚抱头鼠窜出大厅,高飞就向主持台那边走去。 这时候,四个黑西装已经把病炕推到了主持台上,掀起了该在解红颜身上的白色被单。 乌黑的秀发,好像乌云般的布在解红颜脸上,让人只能看到她妩媚面孔的大致轮廓,她下巴之下,都被白色纱布层层包裹,看不到自身皮肤。 根据灵魂者自述,卡扎扎部落的先祖中,曾经有人远渡重洋去了埃及,帮着埃及法老创建了举世闻名的木乃伊--也就是说,埃及法老木乃伊的制成,都是卡扎扎先祖带过去的技术。 所以呢,在他们的祭婚大典上,祭品才会被层层包裹成木乃伊的形象,但唯独留着脑袋:这样,只是为了更加增添祭婚的神秘性,当个祭品脚腕之处被割开一个小口,灵魂者用她的超强肺活量吹气时,空气就会在隔离皮肤跟肌肉后,却因为身子上缠了层层布匹无法鼓起皮肤,被迫攻到头部。 气体上了头部后,会先让头皮跟脑袋隔开--祭品的脑袋,在成为一个接近于全圆的气球后,就会有人开始从祭品的脖子上解开布片。 于是,随着布片一段一段的从上到下被解开,祭品也会从上到下一点点的鼓起,最终变成一个除了双脚之外,所有皮肤都鼓起的球形,然后用绳子把伤口之上脚腕系住……整个祭婚典礼,这才宣布大功告成。 据灵魂者者说,被吹成气球的祭品,只是皮肤跟身体所隔离罢了,人的生命本能却依旧存在,也就是说人还活着,不过因为剧痛,她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而祭品活的时间越久,就象征着结婚的这对新人,会更加的幸福。 这才是真正的‘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他人痛苦之上’。 蒙着解红颜的被单被掀开后,本来站在一旁被刚才那场大乱给吓得发抖的灵魂者,此时就像某君子看到毒品那样,双眼猛地放光,全身颤抖的更为厉害,竟然噗通一声的跪倒在了地上,双手朝天大声喊叫了一番什么,然后五体投地。 小翠低声对沈银冰解释着灵魂者这样做的意思,大意是根据卡扎扎部落的传统,被选为祭婚牺牲品越漂亮,执行的灵魂者,就越能受到神的青睐。 解红颜无疑是很漂亮的,而且灵魂者在此前,也曾经看到过她的样子。 想到这样一个找遍整个非洲,都无法找出这样一个漂亮的女人,只要干掉她,就会获得神的大力青睐,灵魂者能不激动吗? “哦,知道了,时间已经超了,该让她动手了。” 沈银冰看了眼右腕上的精美女表,有些不耐烦的说了一句。 小翠马上冲灵魂者叽里咕噜的低喝了几声。 灵魂者这才恋恋不舍的从地上爬起来,双眼放出骇人的野性亮光,从身上拿出一把看起来很迟钝的刀子,嘴里低声嘟囔着什么,横刀在自己左手中指上用力滑过。 刀锋有些迟钝,刀的款式也很简陋,也不知道是什么做成的,不过却足以能把人的皮肤割开一道口子了。 有些发黑的鲜血,从灵魂者中指指肚上淌出,她低头张嘴吐出舌头,动作贪婪的舔了起来,还发出嘿嘿的笑声,样子很让人恶心,沈银冰再次皱了下眉头,转身看向了大厅门口那边。 高飞已经走到了大厅中间,距离主持台还有不到二十米的样子。 他走的不快,脸色也很平静,在面对数十个黑洞洞的枪口下,脚步却没有丝毫的停顿。 沈银冰缓缓抬起了右手,这是示意韩家俊等人准备开枪的动作。 哗啦一声,她所有的手下,都打开了枪支保险,只需沈总一声令下,他们马上就会把敢挑战死亡的某人,打成一个马蜂窝! 看着高飞,沈银冰低声说道:“高飞,别逼我。” 高飞没有停住前行的脚步,只是说:“放手吧。” 第1713章 功亏一篑! 沈银冰很清楚,只要她高举着的右手猛地向下一落,韩家俊等人就会立即开枪。 凭借当前大厅的空旷,高飞根本没有任何藏身的有力掩体(那些圆桌啥的,都在刚才混乱中被人推倒,垮在了地上,所以整个大厅一片狼藉,没有掩体),只要枪声一响,就算高飞本事再大,也躲不过训练有素的迷彩服们勾勒出的火力网。 枪声响,高飞死。 更何况,还有四个护住祭品的黑西装,包括充当最后司仪的小翠,那也是个高手中的高手,就算高飞能侥幸闯过子弹构成的死亡地带,也绝不是小翠五个人的对手。 沈银冰完全可以肯定,也有着绝对的把握,断定只要她一下令,高飞就会落到万劫不复之地。 所以,她才在举起右手看到高飞仍旧前行时,心理很矛盾的警告他,别再逼她,她是真的不想高飞死! 但很可惜的是,高飞却像个主动找死的傻瓜,明明已经看出沈银冰双眸中那痛苦的绝然,却依旧缓步前行,还不甘心的劝她放手。 事到如今,沈银冰怎么可能会放手? 就像赌气走上高楼天台的轻生女子,哪怕是心理稍微有一丝激动的变化,就会做出让人痛惜不已的动作。 看到高飞还在前心,一脸可恶的淡定神色,沈银冰全身都有了轻微的颤抖,嘎声尖叫:“我再说最后一次,停步,别逼我!” 借着刚才抢位的机会,郝连偃月来到了灵魂者的身边,额头有细细的汗珠冒了出来。 看得出,她现在非常的紧张,也做好了准备:事到如今,她只能选择提前将解红颜击毙! 她绝不能任由高飞就这样白白死去,哪怕是她肩负着要解除‘炸弹’的超级卧底重任,可为了高飞,她已经什么也顾不得了。 说实话,郝连偃月对高飞为了区区一个解红颜,就招惹1973,此时更要主动找死的一系列愚蠢行为,很不满。 她觉得,高飞诚然有着让所有女人都感动的执着,但却是个分不清事情的重要与否:区区一个解红颜,有你自己重要吗?别忘了,你的生死,决定着很多人是否能幸福生活下去! 郝连偃月还知道,如果解红颜被沈银冰干掉的话,那么高飞跟1973之间的梁子,就好处理多了,毕竟两个再也没有了利益牵扯的强大力量,实在没必要为了一个死人,去争杀个不死不休的。 而只要她能给解红颜一个痛快,那么高飞也没必要再跟沈银冰硬来。 最多,沈银冰会因为她在关键时刻干掉解红颜,而对她有所怀疑,高飞更会因此而痛恨她的冷血。 但这有什么呢? 两相权衡取其轻,郝连偃月本就有着杀伐果断的魄力,最关键时刻最懂得取舍,要不然当初她也不会成为九局的局长。 可就在郝连偃月咬牙,准备猛地调转枪口,提前一枪把解红颜的脑袋打爆时,高雅却看似无意的后退了一步,挡住了她子弹运行的轨迹。 “么的!” 郝连偃月心中怒骂一声,下意识的想活动一下时,守在病炕旁边的四个黑西装,忽然快速移动,站成一排的挡在了病炕前,眼神冷漠的盯着高飞。 郝连偃月开枪的最后一丝机会,也宣告破灭。 “唉,难道这是天意吗?” 她心中长长叹了口气时,就听沈银冰厉声叫道:“我再说最后一次,别逼我!不想大家都死的话,那就退到门口!我数三个数,一,二--” “沈银冰,放弃吧,我娶你,我可以放弃当前所有的一切,陪你到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再也不管任何事,平平淡淡过一生!我发誓。” 抢在沈银冰喊出最后一个数之前,高飞忽然抢先说道:“如果我违背誓言,那就让我所有的后人,男盗女娼!” 高飞以前也发誓,而且能变着花的发誓,发个三天三夜都不带重复的,但他几乎很少遵守誓言--这一点,早在南越茫蓝草甸时被干掉的买买提先生,是深有体会。 在高先生看来,发誓就是吃白菜,或者干脆说就是放屁,宁可相信岛国沉没,也不要相信誓言。 但他此前所发过的誓言,却从没有像现在这样郑重,认真:我要是违背誓言,那就让我的后人男盗女娼! 如果他用自己来发誓,那么不管他说的有多恶毒,什么头上流脓、脚底下长疮的,那都是屁话,这对所有男人来说都算不了啥,尤其是对女人发誓。 可没有一个男人,哪怕是最没人性的男人,也绝不会拿着后代来发誓。 高飞这样说了,就足可以证明,他就是这样想的。 沈银冰呆住,眼角、嘴唇却在急促的轻颤着。 高飞看着她,柔声说:“放手吧,现在就跟我走。” “为、为了她,你竟然发这样的毒誓?” 沈银冰在说话时,牙齿也在格格作响。 高飞缓步前行,说道:“你知道我是为了谁的。沈银冰,当我老婆,跟我走,我会好好一辈子疼你,爱你,不再让你受丝毫的委屈。你应该能知道,天底下唯有我,才能给予你正常人的幸福生活。” 沈银冰是特殊的修罗体质,就像莫邪征东那样,她要想变成正常人,就得跟拥有至阳之气的高飞相结合,只要她能怀孕,安全产下小孩,那么她就会变成正常人了。 能够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跟唯一所在乎的男人在一起,是沈银冰最大的梦想。 现在,高飞要帮她实现这个梦想了,只要她能放弃眼前这一切。 沈银冰心动了,苍白的脸上慢慢浮上靓丽的红色,绝望的眼神,也开始发亮。 “你敢说,你会--” 也不知道呆愣了多久,沈银冰张嘴要说什么时,却听高雅抢先狂笑,抬手指着高飞:“哈,哈哈,高飞啊高飞,我现在才看清楚你这个人有多么卑鄙!为了达到你的目的,都不惜拿着你那些孽种来发誓!” “你说只要小冰能放弃一切,你就会给予她正常人的生活,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隐居。那好,我来问你,假如小冰放弃了,她手下这些跟她出生入死的人,怎么办?” 高雅就像换了个人那样,一扫先前的文雅,面目狰狞,煞气四射,向前快走几步,抬手指着高飞:“哼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吗?小冰放弃后,你或许真会答应她,娶她为妻,可你绝不会为了她一个人,就选择放弃其他女人去跟她过日子!如果你是这样的一个人,你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个贱人解红颜,甘愿跟1973对敌?” “高飞,做为一奶同胞的亲兄弟,我还是很佩服你的。” 高雅用力吸了下鼻子,看了眼发呆的沈银冰,继续说道:“你身边有那么多的女人,可你却对每一个女人都是真心爱着的,更为她们不惜做任何事!你为了解红颜,可以跟1973做对,可以无视现场这么多枪支,可以拿着你的子孙后代发誓。那么小冰要是答应你了,跟你走了,那么以后你其他女人遭遇危险,需要你去付出什么,你会无动于衷吗?” 精神有些恍惚的沈银冰,听高雅说到这儿后,澎湃的热血开始慢慢平静。 她不得不承认,高雅没有说错:高飞今天来这儿,不顾他自己的生死是为什么? 自然是为了救出解红颜。 据沈银冰所知,刨除她自己在外,能够跟高飞有着绝对深厚感情的,至少有个陈果果。 高飞跟陈果果的爱情有多深,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解红颜,只是高飞身边众多女人中的一个,而且‘档次’还是最低的一个,毕竟她已经有了个十八岁的女儿张雯雯,本人在被破军带走的那段时间内,更是白璧有瑕,甚至连白瓷、秦城城都比不上-- 解红颜唯一能拿出手的,就是她成熟到极点的女人风味,能够让男人流连忘返了。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解红颜在高飞的众多女人中,真是地位最低的一个! 但高飞却为了她,不惜跟1973相抗衡,更是无视现场杀气腾腾的韩家俊等人。 可以说,高飞对解红颜的感情,是值得让人尊敬的,尤其是女人。 但话又说回来了,就像高雅所说的那样,假如沈银冰放弃一切,不顾韩家俊等人的死活,跟着高飞走--以后,要是解红颜、白瓷、陈果果还有王晨她们,再遇到类似的危险时,他会因为跟沈银冰厮守而无动于衷吗? 不可能。 沈银冰根本不需要去多费脑子,就知道如果这些女人遇到麻烦,高飞绝不会袖手旁观。 高飞敢发毒誓,除了要救下解红颜之外,最大的一条就是让沈银冰放弃贪狼! 这,才是高飞能发毒誓的最大原因。 猛地,经过高雅的提醒后,沈银冰‘醒悟’了过来,激动的眼神重新变得冷漠起来,戾气又自眼角浮现。 看到沈银冰明显的神色变化后,高飞心中重重叹了口气,第一次开始后悔,以前为什么没有干掉高雅,这才导致他在最关键时刻,在这儿胡说八道,破坏他的大事。 高飞可以肯定,他没有撒谎。 如果沈银冰能放弃一切,他也会放弃--如果陈果果等人真遇到什么危险,他也会袖手旁观的:既然郑重选择了走那条路,那么就得坚决的走下去,放弃生命中一些最重要的事物。 高飞相信,以后陈果果等人,肯定能明白他的苦衷。 解除沈银冰这个‘定时炸弹’,无疑是付出任何牺牲都值得的,相信陈果果会明白,高家会明白,国家也会明白。 那些女人只会黯然神伤,国家只会感谢他,却没有谁会站出来指责他。 但就在他即将打动沈银冰时,高雅却很聪明的站了出来,就像一瓢冷水,把这点希望之火彻底破灭。 他的话语中,也带着极大的煽动性,让韩家俊等人有危险感,必要时可以‘逼宫’。 高雅相信,为了自身安危,韩家俊等人肯定懂得该怎么做。 第1714章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事实证明,高雅的判断没有错。 刚才在沈银冰犹豫不决的心动时,韩家俊等人神色都很紧张,都在相会交换眼神。 眼神中,有凶光闪现:他们已经下了决心,今天必须得做出点什么,让沈银冰死了心,跟他们一起走下去! 当然了,如果沈银冰能自己想明白那些道理,是最好的了,毕竟他们也不想用那种方式,来把大家的命运捆绑在一起。 幸好,高雅及时站了出来,把道理摆明后,为沈银冰细致分析了一遍,解释了某些厉害。 沈银冰,终于意识到高飞那些话,是不可信的了。 不过,她刚才的犹豫不定,却让韩家俊等人感到了浓浓的危险,再次相互对视一眼使了个眼色后,韩家俊轻轻点了点下头。 沈银冰的右手,一直高举着,没有落下。 她举着,倒不是说她知道举着的重要性,而是因为她已经忘记了,她还举着手的,因为她的全部精神、注意力,都已经放在高飞刚才那番话中了。 韩家俊却没有忘。 高飞忘了,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想做最后一次努力,看看该怎么才能说服沈银冰。 自从进来大厅之后,高飞就没有正眼看高雅一眼。 高飞看不起这个亲兄弟,哪怕他刚才为沈银冰进行了一番细致的分析,促使她改变了主意。 高飞只是想到了一句话: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无疑,高雅就是这样一个很关键的反派角色,很让人恼火。 高飞继续无视他,缓步前行,看着沈银冰,沉声说:“我究竟该怎么做,你才相信我说的都是真的?” “不要再说了,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不会相信你说的话!” 沈银冰有些愤怒,猛地一挥手,尖声叫道:“高飞,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给我滚出……” 沈银冰的接下来的话,还没有说出来,枪声响了。 好像爆豆那样的枪声,骤然响成了一片,所有的子弹,都咻咻厉啸着,飞向高飞。 高飞身形一闪,就像被海浪裹在沙滩上的鱼儿,临死前猛地蹦起那样,身子陡然横向悬空,以一个不可思议的动作,躲过了大部分子弹,但左肩,右腿,左胯上,却砰地溅起几团血雾。 他功夫再高,也无法躲开如此密集的火力,这是肯定的。 就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砸中的木桩那样,高飞横在低空的身子猛地向后飞去,重重落在了那堆破碎的桌椅狼籍中。 子弹,就像安装了追踪器那样,也唏嘘厉叫着追了过去,击穿圆桌门板,溅起大蓬大蓬的红色液体。 枪声响起,亲眼看到高飞身上鲜血迸溅,好像遭受重创后飞出去的木桩那样,落入圆桌后面,仍然被追随而至的子弹,击起大蓬大蓬血雾后,沈银冰彻底呆了。 绝望。 无比的绝望,出奇的愤怒的,就像怒涛那样猛地灌满了沈银冰的双眸。 但这种从没有过的感觉,却让平时反应敏捷的沈银冰呆若木鸡,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就这样被打死了? 是我杀了他? 我真杀了他? 这怎么可能呢? 枪声停止了,终于停止了。 韩家俊等人,都把弹匣中的子弹打光了,足足有几百颗子弹,都准确无误的击打在了圆桌后面。 圆桌已经被打成了一堆木片,桌子后面的什么盘子碟子,瓜果梨桃西瓜之类的水果,都被打烂的不能再烂了。 这张桌子位于大厅中间,不是供宾客的宴席,上面摆满了水果、酒水等,算是酒店为大家准备的清口所用的水果集中点吧,现在却成了埋葬高飞的坟墓。 看着鲜红鲜红的刺眼液体,从一片碎木屑下淌出,顺着光滑的地板肆意流淌,沈银冰就觉得那是她的血,她的泪在流,再也站不住,身子一个踉跄,向后退了几步。 却踩到了满地的子弹壳,噗通一声摔倒在了地上,她却感受不到丝毫的疼痛,接着反手撑着地站了起来。 “沈总。” 距离她最近的韩家俊,赶紧过来搀扶她。 沈银冰抬手,狠狠一个耳光抽了过去。 韩家俊没有躲闪,沈银冰的手,狠狠抽在了他的脸上,在枪声停止后的大厅内,显得是格外响亮。 一记耳光重重抽出去后,沈银冰双眸已经血红,就像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让人根本不敢与其对视,一言不发的夺过韩家俊怀里抱着的微冲,冲着他就扣下了扳机。 砰,砰砰! 微冲内的子弹已经打光,随着沈银冰不停的扣下扳机,撞针敲打的声音,也是那样的清晰可闻, 可沈银冰却像不知道,她只是在疯狂的扣下扳机,是那样的用力。 枪口对着韩家俊,接连扣下十几次后,沈银冰抬起枪口,对着那些迷彩服,对着李国训,对着脸色苍白的郝连偃月,对着满眼都是狂喜的高雅,不断扣下扳机。 没有子弹,自然不会有人死亡,不过却没有谁躲闪,大家都站在当场,任由被她疯狂扫射。 脚下一崴,沈银冰抱着微冲不断来回‘扫射’时,身子再次一个踉跄,终于从某种空灵的噩梦中清醒了过来。 灵魂附体的那一刻,泪水也悠忽淌下,仿佛是泣血的嘶声,几乎撕破了所有人的耳膜:“是谁--让你们开枪的!” 没有人回答。 沈银冰也没想听谁的解释,只是大口大口的喘着,双膝一软,重重跪在了地上,丝毫不介意子弹壳,把她的膝盖隔的生疼。 实际上,她现在已经不知道身体上的疼痛,因为她心里的疼,要比任何一种疼痛,更要疼一万倍! 她所有的希望,包括活下去的希望,都在这一刻猛地消散。 她这才发现,她跟高飞之间,原来是那样的密不可分,哪怕是阴阳两界也无法割开。 他死了,整个世界就没有了任何让她留恋的理由。 唯独那个男人活着,她才知道她自己是为什么活着。 现在他死了,一切都已经没有了意义。 沈银冰重重跪在了地上,双手拄着冲锋枪,血红的双眼,望着主持台下前方不远处,那些缓缓流淌的血水,喃喃的说:“我知道,你们想他死。他不死,我随时都有放弃一切跟他走,让你们被置于危险之中的危险。所以,你们才杀死他,要把我跟你们的命运,绑在一起。” “可你们知道吗?” 沈银冰忽然笑了,那笑容有着惊人的美:“世界上没有了他,也就没有了我。我连我自己都丢失了,我怎么会顾得上你们的死活?” “所以说,你们错了,大错特错。他活着,我们都好,他死了,我们都不好,这个道理很简单,简单到不需要任何理由来解释。” 沈银冰喃喃的说着,慢慢从地上站立起来,光着脚丫,失魂落魄般的走下了主持台。 她在经过那个玻璃盒子旁边时,顺手拿起了灵魂者用来残杀小白鼠的刀子,攥的很紧,哪怕身子在踉跄,可手却无比的紧,手背上更是有青筋蹦起。 没有谁阻拦她。 是不敢阻拦她。 因为大家都已经看出来,她要做什么了,谁要是这时候过去,肯定会被她狠狠一刀刺死,毫不犹豫! 她是贪狼成立近七百年以来,唯一的女狼主。 她是把‘高飞组织’从非洲招回来的人。 她的生死,寄托着最近两年来,从暗中活跃到明处成百数千人的命运。 她活着,大家都好。 她死了--高飞组织只能再次黯然回到非洲,而韩家俊等人,也唯有亡命天涯。 但又有谁能想到,她的生死,却跟某一个男人的生死紧密相联的。 如果早知道这些,就算再给韩家俊等人一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冒然对高飞开枪的。 可无论怎么样,大错已经铸成,没有谁能把被打烂了的高飞救活,就像没有谁能阻拦沈银冰,在数十双不甘心的眼睛注视下,一步步的走向死亡。 或许,有一个人能。 最起码,他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可以。 这个人就是高雅。 高飞这个把他害成丧家之犬的心腹大患,今天终于暴死当场,高雅绝对是最解气的那个人,自然也是最兴奋的那个人了。 一般来说,人在兴奋时大脑转动的格外快,也就是说脑子格外灵光。 高雅就是这样的:高飞死了,我只要能成功阻拦沈银冰不去寻死,那么韩家俊他们就会感激我!凭着我的本事,还有口才,我未必不能打动她……毕竟高飞已经死了,而且还是死在她手里! 她在无比悲痛之余,肯定会后悔,会觉得对不起高飞。 我呢,却是高飞一奶同胞的亲兄弟,我们身上流淌着一样的血,这一点相信沈银冰也很明白,只要我能运作得当,那么就能成功把她对高飞的感情,慢慢转移到我身上来! 最终,我就能取而代之,让她心中只有一个我。 那样,我就能通过掌控她,来掌控贪狼。 这个愚蠢的女人,手握贪狼这样强大的势力,不思进取却只顾着留恋所谓的感情,实在是空有金山而不知所取,简直是愚蠢到底。 当然了,碍于她特殊的修罗体质,或许会对我造成一定的伤害,变成一个太监。 不过,高飞既然能熬过所谓的烈阳蛊的折磨,我为什么不能呢? 我肯定能,因为我生下来就比他强! 高雅越想越兴奋,越想越想当然,深吸了一口气,在韩家俊等人先是诧异,随后就是恍然的狂喜眼神中,脚步镇定的快步走到沈银冰旁边。 高雅伸手,去搀扶沈银冰,沉痛的声音:“小冰,我知道你此时很痛苦,但请你节哀顺变。斯人已逝,无法重来,我们除了衷心祝福我哥一路好走之外,还要懂得自己保重……” 高雅敢发誓,这次他喊高飞‘哥’,绝对是发自真心的。 他希望沈银冰在听到这个称呼后,能联想到他跟高飞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不分彼此-- 可是高雅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银冰忽然半转身,猛地抬手! 第1715章 难以解决的问题! 高雅一脸的沉痛之色,绝对不次于沈银冰。 仿佛他真为自己一奶同胞的哥们被干掉,而悲痛不已。 最起码,他觉得也能引起沈银冰的共鸣,毕竟大家都是天涯伤心人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跟高飞都有着密不可分的亲密关系。 只要他演技到位,说不定真能打动沈狼主,趁着她精神彻底崩溃时,感动她,让她猛地扑到他怀里,紧紧抱着他放声大哭,边哭边说是她害死了高飞。 那时候,高雅就会陪着她一起痛哭出声,把‘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句祖训,给抛得远远的。 肯定会这样,因为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 可电视里好像没有演过,当跟男主有着一奶同胞血缘关系的某男,期望以亲情、柔情开导女主时--一刀雪亮的刀光,却电闪般横空掠过,对着他的眼睛! “啊!” 高雅惊叫声中,脑袋赶紧猛地后仰! 嚓! 一声刀刃迅疾划破皮肤后发出的轻响声响起时,高雅那双满是惊骇的大眼睛,就看到了一蓬鲜血洒过,很飘逸的弧线。 接着,他就重重载倒在了地上,这时候才觉出了疼痛,本能的抬手一捂,有些发烫的鲜血,就顺着他手掌边缘淌了下来,让他忘情的嘶声骂道:“沈银冰,你特么的疯了啊!” 沈银冰这犹如天外飞仙的一刀,从高雅脸上横向划过:起点是右脸颊,横向划过鼻梁上端,又自左脸颊划过,一道深深的血槽。 要是高雅再反应慢一点,或直沈银冰的刀子再向高处来一点,那么他一双招子就会彻底的废了。 但饶是如此,他的‘玉面小白龙’形象,可算是彻底的毁了。 沈银冰站在主持台边缘,冷冷的望着他,手里的刀子刀尖,还有一滴高雅的鲜血,似坠非坠的。 她此时的眼神,就像万能恒古的冰,带着九幽地下的死亡冷漠,就这样死死盯着高雅,没有说一个字。 高雅却感受到了无比的杀气,再也不敢说半句话,眼神中的愤怒,更是烟消云散,只剩下恐惧:遭到毁容,总比变成死人要好得多,不是吗? 沈银冰看了他也就是三五秒,然后扭头缓步走下了主持台。 她的鞋子已经掉了,赤脚走在地板上,偶尔会踩在碎了的玻璃碴上。 玻璃碴扎在脚上,会有多么的疼痛? 沈银冰不知道,更没有在意随着她缓步前行,白色的地板上,留下了一溜鲜红模糊的小脚印,她只是端着刀子,走向了子弹最为密集的所在之处。 鲜红的婚纱礼服,跟地上已经停止流淌的鲜红色液体混合在了一起,看起来是那样的河蟹。 沈银冰赤着脚,走上了圆桌废墟,缓缓蹲了下来,左手开始清门板啊,碎了的瓜果、酒瓶子,盛着瓜果的不锈钢托盘等东西。 她这时候的眼神,已经无比的平静,还带着最最纯洁的温柔,包括动作,就像一个新婚妻子在洞房花烛夜的第二天早上醒来后,爱怜的去抚摩昨晚劳累一晚上的丈夫。 她只想再看高飞最后一眼,哪怕那张让她永生无法忘记的脸,已经被彻底打烂,再也不能看,她也不在乎。 因为她知道她会怎么去‘相配’那张脸:她会在临死前,把自己如花的容颜,彻底的毁掉! 正所谓夫唱妇随,既然她深爱着的男人带着一张被打烂的脸去阴间了,那么她有什么理由,会把这张漂亮的脸蛋,留在这个世界上? 沈银冰慢慢拿起某个东西,不管是碎了的瓜果,还是碎了的酒瓶子,更不会在意锋利的玻璃碴,会刺破她纤美的手指,就像在收拾世界上最珍贵的瓷器那样,轻拿轻放,放在了一旁。 大厅内,包括受伤的高雅在内,所有人都没说话,大家都愣愣的看着沈银冰,在那儿扒翻高飞的尸体。 郝连偃月也没动。 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什么。 无可否认的是,郝连偃月现在也算是高飞的女人了。 不过,她跟高飞发生那种关系,好像是某种交换。 而且长久以来高居九局局长的工作性质,也让她比绝大多数人都冷静,哪怕是在感情问题上,她也会秉着某种原则,来做出权衡。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郝连偃月做事,绝不会被感情所左右! 所以呢,她从没有产生过因为成了高飞的女人,她就该为感情去赴汤蹈火,也没明白沈银冰跟高飞之间,高飞跟解红颜之间,高飞跟他那些女人之间,到底是什么感情。 郝连偃月只知道,现在要是有所动作的话,那么她就会后悔一辈子。 她不是那种喜欢后悔的人,哪怕是亲眼看到高飞被乱枪打死,看到沈银冰一步步的走向死亡。 她只是在用她最理智的大脑,快速分析着高飞、沈银冰俩人死后,对这个世界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这就是郝连偃月,一个在感情方面非常独立的女性。 所以呢,她才能得到一些什么,但同时也会失去一些什么了。 咣郎--一声响,打断了郝连偃月的暗中感慨,凝神看去。 原来,沈银冰把一个不锈钢托盘放在了旁边时,托盘滚到了地板上,来回急促的旋转了几下后,平躺在了地上,发出不大的声音,却让很多发愣的人,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然后,他们就看到沈银冰扒翻的动作停住了,慢慢歪起了下巴,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好像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什么东西。 “唉,她肯定是看到高飞了,看到他被打的不成人形了。” 郝连偃月心中轻轻叹了口气,不忍再看沈银冰,甚至还恍惚的看到了,接下来沈银冰会蓦然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就痛哭,最后就是用那把刀子,割断她那好看的脖子…… 可是事实上呢,沈银冰却没有这样做,没有尖叫,也没有痛哭,更没有拿刀子割断她自己那好看的脖子。 她就跪坐在圆桌的废墟上,好看的桃花眼在愣怔了许久后,才轻声问道:“你--没有死?” 她这是在跟谁说话呀? 郝连偃月跟韩家俊等人,本能的对望了一眼时,就听到一个有些嘶哑的男人声音,说:“唉,不过距离死也不远了。” 听到这个声音后,郝连偃月等人犹如遭到雷击那样,浑身猛地一颤。 有定力不够的人,就失声叫道:“啊,高飞--他、他还活着!?” 一道亮光,从郝连偃月的双眸中猛地亮起,点燃了整个世界:靠,这也太没天理了吧,都那样了,他还没有死! 真是可惜高雅了,白白挨了一刀子! 郝连偃月看向了高雅,看到他好像见了鬼那样的呆坐在那儿的样子,心情无比的舒畅。 高兴的不仅仅是郝连偃月,还有韩家俊等人。 如果说郝连偃月只是高兴,那么韩家俊等人就是狂喜了。 因为大家都已经清晰的认识到了,高飞要是死了,沈银冰也会跟着去死,不管他们愿意,还是不愿意,他们以后就得过上生不如死的亡命生活。 华夏忌惮的只是沈银冰一个人,怕她的死,会殃及到数百上千的无辜者,毕竟天云动车惨案的冤魂,还在那片荒野中游荡,哭泣。 可韩家俊等几个心腹之人却知道,那不是沈银冰的杰作! 沈银冰,或许更没有在全国各地布下威胁当局的炸弹! 要不然的话,她为什么始终没有把那些炸弹的秘密,告诉他们中的每一个人? 或许,她早就布置了,只是那个到时候发号施令的人选,谁也不知道是谁罢了。 但无论怎么样,韩家俊等人都知道,唯有沈银冰活着,他们才会有好日子过。 现在好了,高飞还活着,沈狼主就不用去死了,大家也就没必要去亡命天涯了。 麻了隔壁的,刚才那么多人对他开枪,他怎么可能不死呢? 沈银冰也很纳闷,看着从狼籍废墟下坐起来的高飞,问道:“你怎么就打不死呢?”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抬手敲了敲肚子上的一个不锈钢托盘。 沈银冰低头看去,才发现不锈钢托盘上,有好几个子弹打出来的凹痕。 这不锈钢托盘的质量,愣是要的,冲锋枪的子弹,竟然打不穿,看来肯定不是岛国货。 沈银冰明白了过来。 原来,在枪声骤然响起的瞬间,高飞腾身横向跃起,被三颗子弹打中后,就用他这辈子最快的速度,扑倒在了圆桌后面的废墟中。 面对绝对危险时,烈阳蛊给予了高飞最极端的配合,让他用肉眼无法锁定的速度,藏在圆桌废墟后面后,利用了那些不锈钢托盘。 每个不锈钢托盘,都有三个平米之一的大小,高飞落下后,就迅速拿起两个,自身蜷缩成了一团,躲在了后面。 天可怜见这托盘质量愣是要的,帮高飞挡住了所有要干掉他的子弹。 至于那些从废墟下淌出的鲜红液体,则是红酒啊,西瓜被打烂了。 除了开始被三颗子弹咬了一下后,随后高飞都是毫发无伤的。 枪声停止后,高飞没有着急出来:在韩家俊等人情绪不稳定之前出来的,那是沙比。 更何况,高飞想趁着他被‘打死’的机会,看看沈银冰会是一种什么反应。 假如沈银冰跳着脚的拍手叫好--对不起,高飞对她就再也不会有一丝情分。 幸好,沈狼主接下来的表现,让人、是让高飞很感动。 尤其是偷眼看到她抱着一杆没有子弹的冲锋枪,对着韩家俊等人‘扫射’时,不知道为什么,高先生觉得他很没出息,因为他发现他的眼睛竟然模糊了。 至于他那个亲爱的兄弟,被疯狂中的沈狼主一刀划破了相,高飞才不会去关心。 他只是享受被一个变太女人深爱的这种滋味。 可是,就像你半夜拦路办了个美女,却发现她原来是你邻居嫂子后,接下来你要怎么办那样,高飞开始头疼,活过来后,该怎么处理跟沈银冰的关系。 “接下来,你该怎么做?” 沈银冰说话了。 第1716章 我娶你! 如果是放在两年前,沈银冰在历经今天这一幕后,会不顾一切的抱住高飞,泪流满面的哭着喊着,要求高飞以后永远都不要再离开她。 如果是在一年之前,沈银冰会咬牙切齿的高举起手中的刀子,一下刺死他(你怎么就不死呢),然后再自杀,大家一起去阴间,做一对快快乐乐的小夫妻。 可是现在,刚才还那样表现的沈狼主,在发现高先生只是受了点轻伤,还活蹦乱跳的活着后,她既没有痛哭,也没有发狠杀人,而是很冷静很冷静的问他,接下来该怎么做。 仿佛,刚才那个以为高先生挂了,就拿着冲锋枪扫射韩家俊等人,一刀划破高雅那俊美小脸蛋的女人,根本不是她那样。 这样的沈银冰,才是最可怕的。 也是高飞最不愿意看到的。 他宁愿沈银冰在看到他还或者后,会疯了般的抱着她狂啃,或者干脆一刀刺下来,就是别特么这样冷静,好不好? 因为在瞬间就变得这么冷静的女人,只能会让男人感到心悸,忌惮,没有能掌控她的任何信心。 一个深爱着你,刚才还甘心为你去死,在你死后会毫不犹豫殉情的女人,却不能为你所掌握,这种感觉才是最淡疼的。 你永远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爱你,到底是为了什么,就像你八十岁了还被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爱上后,搞不懂她是为你的人,还是为你的钱。 男人嘛,总是以为自己有着一双如炬慧眼的,看不清一个女人后,心中当然不爽。 “怎么了,不会是被我刚才的表现,给感动傻了,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吧?” 就在高先生盯着沈女士发呆时,人家再次问道:“接下来,你该怎么办?” 高飞咽了口吐沫,问道:“什么怎么办啊?” “你还会不会为了解红颜,跟我做对?” “你说呢?” “我不知道。” 沈银冰说着,站了起来,扭头向主持台那看了一眼。 高飞也站了起来,丝毫不在意身上那几处轻伤,很诚恳的说:“我也不知道。” “既然我们都不知道,那就让即将发生的事实,来决定吧。” 沈银冰说着,把刀子递给了高飞。 高飞有些不解,茫然的接过刀子,问道:“干啥?” “两个选择,第一,你杀了我。第二,我杀解红颜。” 沈银冰淡淡的说。 你不杀我,那我就杀解红颜! 这就是沈银冰话里的意思。 “你为什么要杀解红颜?” 高飞有些不明白:“你把她从别人手中救下来,不就是用来威胁我来参加你婚礼,被你报复的工具吗?现在我已经来了,她对你来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你为什么还要伤害她呢?她是无辜的,有什么事你对我来不好吗?” “就因为她是无辜的,却是因为你才死的,所以我心里才高兴。” 沈银冰无声的冷笑了一声,说:“正如你所说的那样,开始时我的确不想杀她的,只想用‘祭婚’的嚎头让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可当你真正出现在我的面前后,我才知道她对你来说,竟然是那样重要,重要到你可以为了她去做任何事。” “于是,我就吃醋了。” 沈狼主在说出这句话时,没有一点点女孩子该有的羞涩,脸色很正常:“在我心里,你高飞不管是生,还是死,你都是我沈银冰的男人,也只能是我沈银冰的男人,你这辈子,也只能有一个女人,那就是我!” “我这辈子只能有你一个女人?” 望着脸色平淡的沈银冰,高飞忽然感受到了一种可笑的霸气迎面袭来,却又不得不承认,此时的沈银冰,绝对是认真的。 “是的,这辈子,你都只能跟我在一起。无论是死,还是活着。” 沈银冰没有理睬高飞眼神中的讥诮,仍旧认真的说:“任何企图想霸占,跟我一起分享你的人,都会被我视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很不幸,解红颜就是第一个。从现在起,我发现我的生活又有了新的追求,那就是为了确保你在我心中的纯洁性,我会把所有染指你的女人,都一一干掉。” 高飞笑了,不是嘲笑,更不是轻视的笑,好像就是听到了世间最好笑的笑话那样,很开心。 沈银冰没有笑,只是看着他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在说笑话?” 高飞没否认,坦率的点了点头:“我以为你是在说笑话,因为你应该很清楚,‘染指’我的女人中,除了解红颜、白瓷这种好像没啥能力的女人外,还会有谁。” “不就是来自地下楼兰的莫邪征东,还有消失很久的陈果果吗?” 沈银冰冷笑:“在别人眼中,她们或许是很强大的,但在我看来,她们只是匹夫之勇罢了。只要运算得当,要想勾除她们,说不上是轻而易举,也应该是很轻松的。” 高飞不笑了,因为他发现沈银冰不是在开玩笑,而是认真的。 “先跟你说说,我是怎么要对付莫邪征东吧。” 沈银冰想了想,说:“莫邪征东之所以强大,绝不是因为她号称当今天下功夫第一高手,更不是因为她是什么楼兰女王。她强大,是因为没有谁用现代化武器来对付她罢了。如果我想杀她,只要能确定她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下面的方位,你觉得……” “不要再说了!” 高飞打断了沈银冰的话,语气阴森的说:“我相信,依着你现在的能量,或许真能搞到那种超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能给地下楼兰造成致命一击。可你有没有想过,你跟她之间的渊源?你的母亲,好像还在地下楼兰吧?” “是啊,我知道要是按照辈分,她或许得喊我一声姑姑。” 沈银冰懒洋洋的一笑,说:“所以呢,看在这层关系的份上,我可能也会默许她仍旧当你的女人。可是那个陈果果……” 高飞第二次打断她的话:“我敢保证,不等你对陈果果做什么,你就已经死了。” “是你杀我,还是陈果果本人?” 沈银冰问到,不过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就轻声说:“不管是谁杀我,我都不在意的。不管是死在陈果果手里,还是死在你手里,或者是死在阿猫阿狗手中,区别都不是很大。因为只要我死了,你就会不开心,会郁郁寡欢一辈子,有可能还会自杀殉情,因为我会变成鬼,一直缠着你的。” “错了,你要是死了,我会真的很开心,才不会郁郁寡欢,没有谁会因为心理不正常的女人那样子的。” 高飞冷笑:“有本事的话,你现在就自杀,我保证不会阻拦!当然了,在你自杀之前,你最好向你的属下声明,不许连累任何无辜者。” “好,那我现在就按你所说的去做。” 沈银冰没有半点的犹豫,从高飞手中夺过刀子,就横在了自己脖子大动脉上,随即转身冲韩家俊那边说道:“你们都给我听好了,我死后,任何人都不许报复社会!” 韩家俊马上叫道:“不可能!” 沈银冰黛眉皱起,冷冷的说:“你可知道,抗拒狼主命令,会遭到什么样的处罚?” 韩家俊向前走了几步,站在主持台边缘,大声道:“无非就是全身筋脉被挑断,生不如死罢了!但也总比我贪狼数百上千已经暴露身份的兄弟,都白白死去要好。沈总,现在我代表贪狼所有兄弟,郑重发誓。如果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么我们就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全国撒三十个大中型城市内,发起毁灭性的恐怖爆炸!” “你、你--真是气死我了!” 沈银冰嘴里说着气死了,却是一脸轻松的把刀子从脖子上放了下来,转身对高飞说:“喏,看到了没有?我手下刚才也说了,如果我死,那么会有太多人为我殉葬。你,现在还要不要我自杀?” 高飞就算是傻瓜,也看出沈银冰压根没打算自杀了,就是在玩他,脸色阴沉的冷笑道:“好了,别再演戏了,你觉得有意思吗?” “没意思啊,但是很好玩,看到你很愁眉苦脸的样子,我就会特别的开心。” 沈银冰扔掉手里的刀子,脸上浮上怪异的笑容,走到了高飞面前,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左手搂住他的鼻子,右手好像葱白一样的食指,在高飞嘴唇上慢慢摩梭着,那撩人的模样,要多么邪气,就有多么邪气。 “别再玩了,真的没意思。你到底想我怎么样,明说。我能答应的,都答应你。” 看到沈银冰好像一个欺男霸女的纨绔样子,高飞头大如斗,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她,推开她的手:“就是别再玩了,好吧?” 想了想,高飞咬了下牙,正色道:“你不是口口声声说,我只能是你男人吗?那这样吧,我娶你。我也保证,会妥善安排你那些已经暴露身份的属下,保证他们的安全,只要他们能改邪归正。” “我没有在撒谎,你该知道我还是有这方面能力的,毕竟我的公司业务现在势头良好,安排个千八百人还是很轻松的。” 高飞看着沈银冰的眼睛:“别怀疑,我说的都是真心话。” 高飞现在总算是看出来了,沈银冰现在就是魔性入侵,心态极度不正常。 今天如果不把她‘收服’,以后还不知道会闹出什么天大的麻烦。 索性痛下决心,抱着为世界和平而牺牲的精神,娶她当妻子,只要她能安稳下来,别再闹腾了就好。 反复无常的沈银冰,真是让他吃够了苦头。 沈银冰再次抬手,双手搂住高飞的脖子,身子微微后仰,小嘴半张着的样子,很迷人,轻声问道:“真心话?” “真心话。” 高飞郑重的点头。 “不是在撒谎?” “需要我发誓吗?再毒的誓言。” “不用了,我相信你。” 沈银冰盯着他看了半晌,忽然噗嗤一声笑。 那笑容,带着邪气,更多的是妖魅,如花般迷人。 第1717章 对不起! 人们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沈银冰一笑,高飞心里就发毛:“你笑什么?” “自然是因为高兴了,人在笑时,不就代表着很高兴吗?” 沈银冰身子轻轻晃着,很有几分花枝乱颤的效果,荡起阵阵迷人的幽香,让高先生有些迷乱的错觉:“能够嫁给你,做你唯一的新娘,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更何况又是你主动说要娶我的,我自然得高兴不是?” “那你是答应了?” 高先生明显能感觉到,他现在真的很担心沈银冰会摇头拒绝,他从没有这样迫切的希望,能赶紧把这个比陈果果还要邪气的女魔头搞定,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 高飞不知道的是,他忽然会生出这种伟大的牺牲精神,主要是因为他刚才‘死后’,亲眼目睹了沈银冰因为他的死,变得多么疯狂。 他被沈魔女那份深深的痴情给感动了,所以心态才发生这样的变化,才会心甘情愿的答应要娶她。 聪明的男人娶老婆,自然得找个深爱着自己还无法自拔的女人了。 当然了,沈银冰刚才就说了,她要求高先生只能有她一个女人,要想再像现在这样外面野花一大把,那是不可能的了。 但是外面这些野花,跟高飞的关系算是生死相交了,他能因为娶了沈银冰,就放弃那些野花? 答案是肯定的:不会。 不过高先生有把握,能够在以后说服沈银冰,让她睁只眼闭只眼-- 退一步说,只要能‘哄得’沈魔女现在放过解红颜,也算是解决一个大难题了不是? 所以呢,无论高飞说迎娶沈银冰是认真的,还是在作戏,此时他必须得这样说。 “答应了,我当然得答应了。” 沈银冰咯咯的笑着,妖娆的小身段扭了几下,忽然黛眉微微一皱。 高飞连忙开启了‘丈夫模式’,关心的问:“怎么了?” “疼,脚疼,刺进玻璃了呢。” 沈银冰轻轻咬了下嘴唇,双眸向上一翻,好像撒娇那样的晃了晃:“怎么办呢啦?” 高飞打了个激灵,他还真不习惯沈银冰拿捏出这种矫揉造作的样子,问道:“我给你清除一下。” “那你来抱人家嘛。” 沈银冰的语气,越发的嗲起来,那双大大的桃花眼中,水波流动。 沈狼主的撒娇卖嗲,让高飞心里更是发毛,顾不得自己身体里还有弹头,感激弯腰蹲身,就像叔叔抱三岁小侄女那样,把沈银冰抱在了自己膝头上。 沈银冰宛若白玉雕成,带着无边香艳魅力的雪白右足,轻轻抬了起来,露出了血肉模糊的脚心。 “忍着点,会有些疼,等我取出玻璃碴后,最好是去医院消炎。” 高飞伸手,握著了那只皮肤光滑柔腻的小脚,看到掌心扎了三片碎玻璃,每一片都很深的样子,就有些心疼。 沈银冰双眸微微的半张着,轻声叫道:“刘医师!” 刘医师,是沈狼主的家庭医生,从来都不离左右的,今天当然会来参加这个肯定会有流血事件发生的场合了,在看到沈银冰受伤后,他早就做好了准备。 听到沈狼主的召唤后,刘医师马上就备着简易急救箱,小跑着跑了过来。 本能的,他在打开急救箱后,就戴上消毒手套,拿起卫生球就要去拿沈银冰的脚。 沈银冰却是咯咯轻笑着,右脚一荡,灵巧的躲开了他的手:“刘医师,虽然你是医生,可你也该听说过男女授受不亲的话。再说了,人家都说脚是女人的第二张脸,你守着我老公就擅自莫我的脚,好像有些不对劲吧?” 刘医师额头上,刷的就冒出了冷汗,赶紧缩回手站起身,迅速后退几步,低声说:“对不起,沈总,是我冒犯了!” 放在高飞刚去河底古墓那会儿,刘医师才不会这样忌惮沈银冰,毕竟他是沈总的私人医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主要心腹之一的。 但自从她从河底古墓脱险后,刘医师却惊骇的发现,以往最多只会冷冰冰的沈狼主却性情大变,不再整天冷着个脸了,而是总是笑眯眯很和蔼的样子--可她在下令严惩几个在那次行动中失误的手下时,却让人看出她原来是冷血的。 更何况,今天沈银冰的表现,让刘医师更加清醒的认识到,现在的沈总,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沈总了,也太反复无常了。 所以他才会怕,从心眼里怕的要命。 “老公,我让你来给我治伤。” 白生生的脚,在沈银冰骄嗲嗲的声音中,伸到了高飞面前。 “你以后说话,最好是正常点。” 高飞叹了口气,只好拿起急救箱里的棉球,轻轻给她擦拭了起来。 沈银冰疯狂时,在玻璃碴刺进脚心后,压根就没感觉到疼。 现在她可能是恢复清醒了,那么被她本能屏蔽了的痛感神经,也就开启了,棉球一擦脚心,就疼的她身子猛地一颤,轻轻申银了声,双手抱着高飞脖子,把头埋进了他怀里,呢喃道:“老公,人家疼--你轻点,轻点--啊,好疼,你好狠心呢。” 沈狼主好像在叫那个啥似的声音,在静悄悄的大厅内回荡着,带着说不出的放当,是那种故意的,就像你花钱上了个小姐,还没有搞到,人家就开始用力大叫起来那样,说不出的别扭,说不出的虚假,却偏偏带着一种让男人无法抗拒的媚惑。 韩家俊等人马上就转过了头,装作没听到。 高飞也很想装作听不到,可听不到不行啊,因为沈狼主尖利的指甲,狠狠刺在他脖子上,娇怯怯的一个劲的问:“我疼,好疼啊,你能感觉得到吗?” 女人在炕上撒娇卖嗲,高飞不介意,毕竟那是增进男女感情的必要方式,如果女人在炕上时,还会像机关办事员那样冷冰冰的公事公办,那可就没啥意思了。 可问题是,现在不是在两个人的小天地中,旁边还有几十个大男人站着,沈银冰就在这儿故意发扫,实在是让高先生感到别扭。 但他也没别的办法,只好说:“能,能,你再忍忍,很快就不疼了,很快就会舒服起--咳,那个啥,就是忍着点,别影响我给你治伤。” 说实在的,在刀尖上跳舞好多年的高先生,对玻璃碴刺进脚心这种小伤,压根就没放在眼里,分分秒秒就能轻松搞定的。 可这次,他却是有些紧张--或者干脆说是有些心烦,被沈银冰的矫揉造作搞得很心烦,但又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努力集中精神,用镊子给她向外取玻璃碴。 沈银冰脚心的伤口,说起来对一般人来说还是很严重的,因为有一块玻璃碴扎进去的很深,要想取出来,镊子必须得适当伸进伤口内。 像沈狼主这种娇滴滴的美人儿,把东西伸进她伤口内,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肯定会疼的受不了,娇呼一声中,右脚猛地向上一撩,碰在了高飞的嘴上。 “能不能安静些?” 高先生借着沈狼主抬起右脚的瞬间,飞快的瞥了眼婚纱下面那一抹惊人的黑色,不满的说:“再这样的话,你最好去医院。” 沈银冰满脸委屈的神色,卧蚕般的脚趾,却在高先生腮帮子上轻轻画着圈:“人家疼嘛。你可以把我送医院,但别的男人要是敢动我的脚,我就会杀了--啊!” 趁着沈狼主发嗲时,高飞猛地伸手,在瞬息中镊子准确的伸进伤口内,把那块玻璃碴取了出来,然后开始熟练的给她包扎伤口。 接下来,沈银冰倒是没有再矫揉造作,只是双手搂着他脖子,温情脉脉的看着他,看的他心里发毛,很别扭。 高飞知道,像沈银冰这种已经把生死当作儿戏的变太者,身心不再健康了,或许真把当众发扫当作是一种享受了。 也许,这是她当前唯一的乐趣了吧? 当一个女人借着身体上的剧痛来跟男人打情骂俏,秀恩爱的话,那么她无疑是可怜的,只能证明她拥有的快乐少的可怜。 在用纱布给沈银冰包扎伤口时,高飞忽然想到了刚认识她那会儿:那时候的沈银冰,只是地方上一个小土豪的女儿,没见过多大世面的她,最多只能在冀南这边坐井观天,无知的跋扈那么一点点,压根没法跟当前能左右很多人命运地位相比。 可毫无疑问的是,那时候的沈银冰才是真心快乐的。 也有可能,她快乐的时候不会太长,说不定随着苏北山的死,她也早就被人给害死了--可有多少人明白,生不如死这个词汇,并不仅仅是个成语,而是一种哦真实的感受? 沈银冰现在活着,或许真是为了报复高飞才活着,更是把痛苦当作一种享受来对待,那么,她无疑是很悲哀的。 她的世界中,如果没有高飞出现的话,不管她能不能活到现在,都要比当前这种状况少很多。 忽然间,高飞这样推断下来后,才蓦然惊醒:沈银冰的命运变成这样,都是被他影响的! 当初在南越茫蓝草甸时,他要是不万里迢迢的赶去营救,她死了也就死了。 她被秦紫阳好像吊咸鱼那样,吊在这座酒店大楼天台山时,又是高飞再一次改变了她死亡的命运。 最重要的一次,自然是在贪狼部门召开‘禅让’大会时,又是高飞的出现,才让沈银冰及时抓主机会,成为了这个部门六百年来第一位女狼主。 也正是从那之后,沈银冰才算彻底走上了一条歪路。 这一切,都是因为高飞的存在,才改变,改变成了她今天这副样子。 这,也可能是沈银冰当前极度空虚寂寞,性情大变,表面很威风,实则很可怜的主要原因。 严格的说起来,高飞有着无法推卸的责任。 想清楚这一点后,高飞心中极度愧疚,包扎好伤口后,也没有缩回手,而是放在了沈银冰那精致,光滑的脸蛋上,沉声缓缓说道:“对不起。” “对不起?” 沈银冰愣了。 第1718章 你喜欢哪个我? 高飞的手,放在沈银冰的脸蛋时,她曾经要本能的挣开,或者调笑着说几句那样的话。 但她却明显感受到高飞这个动作,是发自内心的,于是就缩回了手。 更是在高飞真诚的道歉时,她脸上矫揉造作的神色悠忽不见,沉默片刻后,才轻声问道:“为什么要对我说对不起?” “是我改变了你的命运,如果没有我的话,你肯定要比现在快乐很多。” 高飞看着她的眼睛,莫着她的脸颊,说道:“不管是你死了,还是活着。” 沈银冰没说话,就这样痴痴的望着他,愣了很久后,才莞尔一笑:“我懂了。你觉得,我走到今天这一步,你要负主要责任,是吧?” 高飞点了点头:“嗯,我就是这样认为的。” 沈银冰摇了摇头:“你错了。” 高飞问道:“我错了?” “是的,你错了。” 沈银冰深吸了一口气,神色淡然:“我命由我不由天,更不由别人。任何人的路,都是自己选择的,我也一样。所以,你实在没必要因为我走到今天这一步,而有所愧疚的。” 呜啦--这时候,外面才传来了救护车、警车的笛声。 刚才大厅内响起枪声,很多门窗玻璃都被打碎后,彭云木这个当之无愧的现场负责人,当然得做好充分的处理准备,同时心中也在祈祷,高飞千万别出事,要不然他可就真的惨了。 “好啦,不谈论到底是怪谁不怪谁了,说正事吧。” 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眼神重新明亮了起来,仰着下巴看着高飞:“我就是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要娶我。” 想明白是自己导致沈银冰走到这一步后,高飞对她心中更有了愧疚之意,听她这样问后,没有丝毫的犹豫:“是,我是真要娶你。但你以后不许再惹麻烦。” “只要有了你,我当然不屑再去找麻烦了。” 沈银冰无声的笑了下,眼眸中浮上狡黠的神色:“我现在相信,你是心甘情愿的要娶我当你老婆了。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你说。” 高飞回答说:“只要不是去让我做违背道德良心的事,无论什么条件,我都会答应你的。” “那好,先抱着我走出大厅去吧,我要让你对外面那些人,说一些话。” 沈银冰的脸颊,在高飞掌心轻擦了几下,很惬意的样子:“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喊那种违背你原则的口号,就是想让媒体来证明一下。” “我明白了。” 高飞是真的明白沈银冰要让他做什么了,也没再问什么,稍微用力从废墟中站了起来,正要走向门口时,却听她轻笑一声,说:“我可不想你这样子出去,免得被人误会我欺负的你狠了,别人会说我是个河东狮的。” 看了眼自己身上几处小伤口,高飞冲站在不远处的刘医师说:“刘医师,麻烦你过来给我处理一下伤口。” -- “死人了,肯定是死人了!” 一个记者擦着额头上的冷汗,脸色煞白的对彭云木说:“我们在被赶出来时,我是走在最后的,刚走出大厅,后面就传来枪声了--我曾经回头看过一眼,恰好看到那个年轻人(高飞),被子弹打中,鲜血迸溅的甩出去。枪声还没有停止,估计持续了最少得五秒钟左右吧。” 数十支微冲,以不间断的方式冲一个人扫射五秒钟,这是一种什么概念? 只能说,被扫射的人,死的不能再死了。 听这个亲眼目睹高飞被当场打死后,吓得老半天没回过神来的记者,口述当时的情况后,彭云木是如坠冰窟:高飞就这样死了? 如果高飞不是高飞,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因为制止某些人的犯罪而牺牲后,彭云木不会受到丁点的牵扯,甚至还会因为下辖有这样一个英雄而骄傲,受到上级激励式夸奖。 可高飞却偏偏是高飞,身份相当不一般,别看他已经被高家给分出来了,而且他的死貌似也很有价值(存疑),跟彭云木没太大关系(毕竟沈银冰可是国家认可了的毒瘤,远远不是他一个副省级城市一把手能对付得了的),但毫无疑问的是,他的前途肯定会受到极大影响。 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李局!” 彭云木呆愣半晌后,忽然猛地一挥手,示意站在路边警车旁的李局长过来。 其实李局长早就来了,在得知沈银冰要在稻花香大酒店这边举办婚礼后,就意识到这儿会出事,提前就把市局所有的精锐干警都暗中安排在了附近,以防应付突发事件。 果然,突发事件发生了。 可他不敢擅自行动,因为酒店上方还有几架直升机在那儿盘旋,坐在机舱口上的几名不法分子,始终在虎视眈眈的盯着下面,随时都要威胁到群众安全的。 现在看到彭云木召唤后,李承明立即快步跑了过来,啪的一个敬礼。 “李局,现在我命令你……” 彭云木刚说到这儿,上方的一架直升机就呼啸着盘旋而去。 螺旋桨发出的聚大声音,把他接下来的命令堵回到了肚子里,无奈的说:“做好准备,但千万不可擅自有所行动,以免会对人民群众安全造成影响。” 李承明很清楚彭云木当前的感受,点了点头低声问道:“高飞,是不是出事了?” “唉。” 彭云木抬头看着天上的直升机,重重叹了口气还没有说话,就忽然听到周遭有人在喊:“啊,快看,出来了,出来了!” 什么出来了? 彭云木一愣,低头看去,就看到身穿大红婚纱的沈银冰,被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抱着走出了稻花香大酒店的大厅。 看到这俩人后,那个以为高飞死定了的记者,失声叫道:“啊,他、他没有死?这怎么可能,他怎么会没有死呢!” 论谁,在亲眼看到数十把微冲,都对着一个人疯狂扫射时,哪怕是想象力再丰富,也不会以为这个人还能活下来。 但偏偏,高飞就活下来了。 而且貌似,全身上下都没有一处伤口的样子。 这位记者自然不知道,其实很关心高飞受伤的沈狼主,在刘医师给他取出弹头,简单包扎了一下后,又让他换了一身新西装,所以才看不出他受伤了。 记者很纳闷,高飞为什么没有死。 彭云木却是欣喜若狂--他才不管高飞是怎么躲过那些子弹的,只要高飞没有死,这才是最最重要的。 “都别乱动,大家冷静一下,千万不要冲动!” 看到有人下意识的冲向酒店门口后,彭云木连忙抬手,做出别乱来的样子。 李承明也帮着维持秩序。 其实,在看到高飞安然无恙的走出大厅,尤其是他是抱着沈银冰出来的,大家还以为他收服了那个女魔头,这才跑过去要祝贺的。 不过他们却没有彭云木等人想的多,因为还有一些手持武器的家伙没有露面--至于高先生为啥跟沈狼主这么亲密的出来了,这得先把情况了解清楚之后才行。 “老公啊,看来你的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嘛,最起码大家看到你安然出来后,都是欣喜若狂呢,我以你为傲。” 看到这一幕后,沈银冰是无限感慨。 “大家现在已经是自己人了,这些皮上面上的话,就不要说了,免得脸红。” 高飞抱着沈银冰,来到大厅门口的台阶前,站住了脚步。 沈银冰懒洋洋的抬手,动作很轻佻的对一个记者模样的人,手指向内勾了勾。 那个记者,脸儿登时涨红,左右看了一眼,也没请示彭云木等领导,就喘着粗气的快步走了过去。 彭云木等人看着他,感觉他很有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慷慨,却不知道这哥们心中却是这样想的:这么多人,她就点了我要过去,这是一种荣幸! “你是电视台的,还是报纸的?” 等那哥们神色激动的走过来后,沈银冰就像女王那样,居高临下的问道。 那哥们嘴巴张了张,竟然激动的在第一时间没说出话来。 沈银冰柔柔的一笑,柔声说:“别紧张,我又不吃人。” 沈狼主的温和,感化了那哥们,深吸了一口气后才结结巴巴的说:“我、我是当地晚报的记者,我姓朱,叫朱明,今年三十一岁,未婚。京华传媒大学本科学历,面前在本地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开着一辆国产夏利,在单位……” 噗嗤一声,沈银冰咯咯娇笑,眼波流动着打断了这哥们的话:“哟,我就是问问你在哪儿上班呢,你就自我介绍的这样详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跟我搞对象呢,就不怕我老公吃醋呀?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小伙子长的还是蛮帅气的嘛,我倒是认识很多优秀的女孩子,要不要跟你介绍几个?” 看到沈银冰又对一般人起了戏耍心思后,高飞皱眉,低头瞪了她一眼后,才冲那哥们说:“朱明,让你过来,是想拜托你回去告诉彭领导,就说我要在这儿跟媒体说个事情,委托你们给我做个证。” “啊--哦,原来是这样啊,那好,我马上回去,马上!” 扫了眼高飞怀中的沈银冰,朱明转回身飞跑而去,却在回味某女在他临转身时,背着高飞冲他眯了一下左眼的风情,这让他有了种错觉,仿佛当着一个大人物的面,跟人老婆暗中眉来眼去,很是刺激,结果导致他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 朱明的反应,引得沈银冰自然发出一串咯咯的银铃笑声。 高飞有些不满:“有必要去戏耍一个小人物?” “你又不喜欢我跟你开玩笑。” 沈银冰白了他一眼,风情无限的样子。 “唉,你真的变了,让我感觉很陌生。” 高飞叹了口气。 沈银冰却认真的问道:“那你说说,是喜欢以前的我,还是现在的?” “当然是--” 话到嘴边,高飞忽然发现某女眼神闪烁,立即改口:“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的你,我都喜欢。” 第1719章 你最爱谁呢? 不知道怎么回事,高飞忽然发现,他好像很享受跟沈银冰在一起的感觉。 不管她是不是在矫揉造作,总之他有种大男人呵护、娇惯小媳妇的享受感。 去年时,高飞可是跟沈银冰在一起厮混了大半年,那时候居心叵测的某女,可是都光着身子面对他了,更是对他‘关心’的不得了。 但那时候,高飞却没有一点点这样的感觉,就像被困在笼子里的小鸟那样,只想快点逃离她,回到属于他自己的广阔天地内。 高飞不知道,他的心态为什么会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难得是因为亲眼看到,在他‘死后’,沈银冰是怎么发狂的吗? 所以才受了感动。 再加上他已经下决心,为了彻底制止沈银冰彻底滑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决定要光明正大迎娶她的原因? 高飞不知道,就是觉得心里乱糟糟的,神游天外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被一阵噪杂的问话声惊醒:“我是某某晚报的记者朱明!请问高总,沈总,你们有什么需要我们媒体帮助的?” 看着此时俨然成为记者老大的朱明,又低头看了眼此时摇身变为乖乖小女人的沈银冰,高飞深吸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后,才沉声说道:“在这儿,我要郑重宣布,我要迎娶怀中这位美丽的小姐,做我此生中唯一的新娘。” “我会忠诚的爱她,不论是现在,将来,还是永远.我会信任她,尊敬她,陪她一起欢笑,一起欢笑,一起哭泣。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与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与忧郁,我都会陪她一起度过。一直守护在她身边,将我的生命交付于她。” 高飞在刚说前面几句所谓的求婚宣言时,还是带有几分作戏思想的,毕竟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稳定沈银冰,别再发疯,别再在错误的道路上走的越走越远,导致再也无法回头。 但说到后来时,他的话却越来越流畅,而且全是从内心发出来的。 也就是说,他这番话,是真情流露。 沈银冰感觉到了。 开始在高飞说这些话时,她眼底深处,还藏着淡淡的不屑,跟无所谓。 可在感觉到高飞这番话,竟然是发自他内心之后,她的眼神却浮上了痛苦之色。 能够像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幸福的女孩子那样,嫁给自己深爱的男人,肯定是沈银冰最多的心愿。 但当高飞真如她所奢望的那样,说出她梦寐以求的话后,她却心疼的要命。 她能感觉到,高飞要好好对她,竭尽全力的救赎她,做一个幸福的女人,为此还不惜向媒体宣言(可以肯定的是,高飞说出的这些话,被他那些红颜知己听到后,肯定会无比伤心的,但他已经顾不得了)。 高飞这样做了,她却无法回头--因为,在婚礼开始的同时,她已经安排人去做事了。 她安排人做出的那些事,都是以高飞的名义去做的。 就算高飞能澄清,可责任只会由她来承担。 她承担不起,就算高飞也承担不起。 如果非得让她承担的话,那就只能去死,或者凭借贪狼,把事情越闹越大--那,却不是高飞所希望的。 总之,当沈银冰终于收获了她梦寐以求的爱情后,她却已经无法再回头了。 这是一种讽刺,还是一种悲哀? 沈银冰不知道。 她只知道,如果她是真爱着这个男人,那么她就得为她所做的那些错事,去买单,用她的生命。 沈银冰很后悔。 却又不后悔。 这是说不清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她傻愣愣的望着高飞,忽略了他的‘新闻发布会’已经结束了,在李承明等人的指挥下,参与爱情发布会现场的人们,正在有秩序的撤退。 这一次,警方会把稻花香大酒店门前这段路,有限制的戒严,在危险警报没有被解除之前,任何人都不许擅自接近这边。 诺大的停车场,包括前面的公路,很快就变成了空荡荡。 盘旋在上空的直升机,也很知趣的飞到了酒店后面的大明湖深处。 深处闹市区的稻花香大酒店这边方圆一公里内,忽然就变得那样静悄悄了,没有谁来打搅高飞抱着沈银冰,俩人深情的凝望着。 心里很疼的沈银冰,被抱在怀里,当然感觉不到累。 可长时间抱着一个人,保持这种动作的高飞却很累,低头用额头碰了下她的小鼻子,笑道:“怎么了,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沈银冰这才如梦初醒,赶紧笑笑,扭头看向了别处:“没、没想什么。” “你现在肯定是很激动,对不对?” 高飞倚在了柱子上,说:“刚才你也看到了,我已经对媒体宣言了,你总该放心了对吧?不过你得给我一点时间,我得跟别人交代一下。” 说到这儿时,高飞的笑容就有些勉强了。 为了能安抚好沈银冰,他已经决定在没有把她彻底收服之前,要远离陈果果等人了(男人就是这样自私,无论什么时候都在为自己考虑),尤其是陈果果即将生孩子了,听到他说的这些话后,会有多伤心? 别忘了,那时候他也曾经给陈果果一个婚礼的。 但他希望,陈果果能明白他现在的苦衷,所以要跟她好好解释一下。 高飞本意,是在迎娶沈银冰之前,把其他女人都安顿好的,只是他刚说完这句话,沈银冰就7摇了摇头:“不用着急。” 说着,她从高飞怀中挣扎着下了地,踮着脚尖。 “小心些。” 高飞连忙伸手搀住她胳膊,满脸都是怀疑神色的问道:“什么不用着急?” 沈银冰没说话,轻轻推开高飞的手,半转身望着远处湖面上飘荡的一艘游艇,愣了片刻才轻声说:“高飞,你是真爱你身边那些女人吗?” 高飞不知道沈银冰为什么忽然问他这个问题,想了想才回答:“说实在的,其实到现在为止,我都不敢确定什么是爱。” “跟白瓷、解红颜、秦城城几个人来往。说实话,我就是垂涎她们的美色,她们更是我喜欢的女人。包括、也包括红姐。” 事到如今,高飞索性也就坦白了:“至于莫邪征东,她给我的感觉,更多的则像是一场交易。我帮她改变她家族的悲哀命运,她给了我现在的天涯集团。当然了,我跟她之间,也不完全是交易,我能肯定她心里只有我一个人。但我却猜不透,也无法控制她,所以她算是个例外。” 想了想,高飞又说:“再说王晨,其实在更早时,我是把她当作妹妹来对待的。她能够被我爷爷选为高家的孙媳妇,更多的却是因为陈果果的乱点鸳鸯谱--现在,估计你也知道了,我跟王晨的关系很尴尬,算是分手了吧。” 沈银冰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默默的看着远方。 “这些人中,我想我爱的人,就是果果了。” 提到陈果果后,高飞嘴角露出了笑容,有些向往的说:“如果说你是从正途走上邪道的话,那么她就是完全相反的,改邪归正了,并在我们相交的这两年内,彼此感受到了对对方深深的依恋吧。” “嗯,我也能感觉到,你跟陈果果是才是真心相爱的。” 沈银冰赞同的点了点头:“她在心目中,跟解红颜她们是不一样的。” “就是这样。” 高飞吸了下鼻子,下意识的掏口袋找烟,却没有,只得舔了舔嘴唇,继续说:“在几年前时,我以为我这辈子只会爱妮儿一个人,不过距离,还有我跟她彼此之间的身份,却是我们相濡以沫的最大障碍。” 顿了顿,高飞低声说:“所以,我只希望她自己能找到快乐。” “她会的。” 沈银冰这才转身:“还有呢,别人呢?” 高飞愣了下:“什么别人啊?就这么多了好不好。” “廖水粉呢?” 沈银冰脸上带出了似笑非笑,微微歪着下巴:“还有秦紫阳,为你坐牢的赵娴静,就这样被你省略了?” 不等高飞回答,沈银冰再次说:“哦,差点忘了,还有一个梁娇娇,那可是你人生中第一个合法妻子吧?” “我跟廖水粉,只是患难之交,最好别把她规划为是我的女人。” 高飞讪讪的说道:“秦紫阳,你最好以后提都不要提起。” “梁娇娇--梁娇娇。” 高飞看向南方,喃喃的说道:“那是个坚强,有个性的女孩子,懂得选择她自己的道路,我亏欠她,却不会再打搅她。” 赵娴静,高飞却不会提起。 事实上,他还真忘了那个女人。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在他身边这么多莺莺燕燕中,如果非得让他分成个高低来,那么他只能会想到陈果果,那个千变万化,为了他甘心放弃很多东西的女人。 就在高飞想到陈果果时,沈银冰又说话了:“给你个选择题,我跟陈果果,你会选择谁?” “你跟陈果果,我会选择谁?” 高飞看着沈银冰,眼神茫然的愣了很久,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因为他忽然发现,在这两个女人,他竟然没有选择--高飞这种心情,再一次证明了男人在爱情方面,拥有着让女人羡慕的一心两用、甚至多用的超级功能。 “算了,说不出来就别说了,我就是随便问问你罢了,也不是非得让你回答。” 就在高先生很为难时,沈银冰笑了下,微微踮着脚尖转身缓步走向了大厅内。 高飞默默的跟了上来。 刚走进玻璃门后面,沈银冰忽然说道:“如果,我不会逼着你离开你这些女人,你会不会更加在意我?” “肯定的!” 高飞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说完后,就讪笑一声:“嘿嘿,别跟我开玩笑了,你可没有这样大的度量。” “这可说不定,或许我因为做了太多对不起你的事儿后,为了弥补你,所以才允许你在外面彩旗飘飘呢?” 沈银冰回头瞟了他一眼,风情无限的。 高飞心里却是一惊,有了中不好的感觉。 第1720章 传说中的耶利亚! 高先生现在可以说算是彻底地了解沈银冰了,知道她绝不会无缘无故的表露善意--前脚刚逼着他面对媒体发表了爱的宣言,后脚就大度的说,她或许会允许高飞在外面彩旗飘飘,这态度的忽然改变,不正常。 高飞明显有了种不好的感觉,只是不等他张嘴问,沈银冰就说道:“好啦,我就是随便说说,逗你玩儿呢,没别的意思,你别胡思乱想的。” “但愿我是胡思乱想吧。” 高飞心中默默的说了一句,走进了玻璃门内。 刚才高先生面对广大媒体,开始他爱情宣言时,韩家俊等人就已经看到了。 看到沈狼主能够奇迹般的‘收服’高飞,攀上这棵大树,韩家俊等人心中很是高兴,但戒心也增大了,毕竟刚才他们可是差点把某人给乱枪打死来着。 看来,以后得找机会离开华夏才行,免得倒霉--很多人,心中都这样想。 踩着一地狼籍,走到主持台前,高飞看了眼那个灵魂者,又看了眼被捆在病炕上的解红颜,问沈银冰:“这次,你总该放掉她了吧?” “你不说,我也得放的,因为我对杀一个老秃驴,实在是没多大兴趣。” 沈银冰淡淡一笑,委身坐在了郝连偃月递过来的一把椅子上。 “什么?” 高飞愣了:“什么老秃驴?” “喏,老秃驴就是他了。” 沈银冰抬手指着病炕上的解红颜,说:“我对光头从来都是厌恶至极的,尤其是和尚,所以才会叫他老秃驴。” “她、他是和尚?” 高飞很是有些莫名其妙,不等沈银冰回答,就腾身跳上了主持台,冲到那张病炕前,抬手扒拉开了覆在‘解红颜’脸上的发丝,然后愣住。 沈银冰说的没错,被捆成木乃伊模样绑在病炕上的人,果然不是解红颜,而是一个老秃驴--高飞认识的老秃驴: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嘴里被塞着一块破布,还又被系了根绳子,好像牲口那样。 本来光溜溜的脑袋上,戴着个假发套,发丝遮在脸上,从远处看绝对看不出男女的。 老实和尚平时仙风道骨一派高僧摸样,就算在外蒙戈尔地下陵墓中时,也没当前这模样狼狈,堂堂的前安归教西宫宫主,被人好像捆猪似的捆在炕上,好像牲口似的嘴上戴着嚼子还倒罢了,关键是他脸上还搓着胭脂莫着粉的。 不伦不类、受尽羞辱的样子,连高飞看着心里都难受,更何况他自己呢? 看到高飞出现在眼前后,羞愤要死的老实和尚,连忙用力眨眼睛,这是在求救:无量天尊,高施主,快来救救老衲! 解红颜是个超级大美女,老实和尚却是个让人讨厌的老不死,他现在怎么会被绑在这儿,冒充解红颜呢? 依着他老人家那身超绝的本事,怎么可能会被沈银冰捉来捆在这儿呢? 高飞震惊之余,还真的想不通,转身问道:“解红颜呢?” “解红颜?” 沈银冰笑了笑,说:“呵呵,我还想知道她去哪儿了呢!” “什么,你也不知道解红颜去哪儿了?” 高飞愣了一下后,盯着沈银冰的眼神变得很不友好起来:“沈银冰,我都已经跟你推心置腹了,你怎么还要玩我?” 高飞可以肯定的是,沈银冰当初撒请柬时顺便告诉他说解红颜在她那儿时,解红颜就是在她手中,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但现在,解红颜莫名其妙的变成老实和尚后,沈银冰却说也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人是被她绑来的,现在她去否认不知道解红颜去哪儿了,却搞了个老实和尚在这儿‘充数’,这不是故意耍高飞,还能有什么解释? 所以高先生很生气。 沈银冰却轻轻叹了口气:“唉,男人都是这样吗?刚才还跟你柔情蜜意的,好像为你愿做任何事那样。可现在为了个别的女人,马上就翻脸了。” “我不是跟你翻脸。” 高飞猛地意识到自己态度有问题了,老脸稍微热了下,解释道:“我就是想知道她怎么了--你也知道,她为了我宁可自我牺牲,那么我也不能坐视她遭遇不幸的。” “嘿嘿,你没必要跟我玩认真,我就是逗你玩儿的。别说为了别的女人,你当着我这么多属下训斥我,我不会生气了,就算是你动手打我,我也保证不会埋怨你的,谁让我是你老婆,你是咱们家的一家之主呢?一家之主发脾气还是很正常的。” 在高飞委婉的表示了歉意后,沈银冰却又笑嘻嘻一副任凭丈夫大骂、也绝无怨言的贤妻模样了。 她反复无常的态度,让高飞很淡疼,不知道该怎么办。 也没有理睬拼命对他眨眼睛的老实和尚,高飞走到沈银冰面前,扯过一把椅子来坐在她对面,拉起她的小手轻轻攥在手中,低声说:“到底是怎么回事,能不能跟我说实话?” 沈银冰嘴角抽了几下,笑了,看向了老实和尚:“解红颜究竟去了哪儿,我真的不知道。但是我觉得,有人肯定会知道的。” “可是我曾经问过他,他不说,搞得我很没面子。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让他说出这是怎么回事的面子?” 沈银冰说着,轻轻挣开高飞的手,缓步走到老实和尚面前,声音很温柔的问道:“大师,你现在还不说解红颜去了哪儿吗?” 大师看着沈银冰的眼神中,带着浓浓的背上,更多的却是痛恨,还有一些恐惧。 这些表情会出现在老实和尚看沈银冰的眼神中,让高飞感到很诧异,连忙伸手解开勒着他嘴巴的绳子,揪出了他嘴里的破布。 高飞刚要说什么,却听老实和尚冲着沈银冰,猛地嘶吼一声:“沈银冰,你太过份了,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啊?” 被老实和尚这一嗓子给震的后退几步,高先生侧脸看着沈银冰,脱口问道:“你、你不会是对他霸王硬上了吧?” 这也怪不得高某人,会脱口说出这句话,盖因老实和尚当前的表情,跟那被恶少羞辱的良家一个样子,估计这时候那根绳子过来,老和尚肯定会抢过来干脆的拴在屋梁上,用悬梁自尽来抗拒苦比的命运。 “滚!” 沈银冰一呆,随即玉面羞红,抬脚就踹了高飞腿子一下,却把她自己疼的轻呼一声,忘记她脚底板是受伤的了。 其实这句话问出来后,高飞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他脱口说出这句话,就是因为看这方面的小说看多了,瞬间惊醒不可能会发生这种事后,心中着实的狠骂了自己一声沙比,讪笑着情愿被沈狼主给踢了一脚。 反正又不疼,也就装作没看到那样,问老实和尚:“你别激动,有话好好说,先说解红颜的事,她去哪儿了?” 塔克拉玛干沙漠。 望着一望无垠的沙漠,坐在骆驼上的解红颜,许久都没有动一下。 这时候已经是深秋季节了,内地早上风早就变得凉飕飕了,但在沙漠上的风,依然带着酷夏的气息,让人很难相信,沙漠昨天晚上的气温,还是低到让人发抖的地步,太阳刚出来没多久,这气温就轰的一声上来了。 解红颜穿着一件黑色的袍子,带帽子的那种,脸上也蒙着一块黑色的围巾,全身上下只露着一双眼睛,看起来跟阿拉伯国家那些妇女一个样。 在她的右手很远处,就是被官方认可的楼兰遗址,远远的望去,能看到几个各种颜色的帐篷,那可能是昨天来这儿滞留沙漠不归的游客。 在她后面通往内地的方向,两辆看起来比甲壳虫大不了多少的车子,正在向这边驶来,看来也是来见识一下楼兰遗址的。 在解红颜正前方的那片颜色跟这边沙子颜色相比起来,明显带有黑色的区域,就是最近两年被很多探险家、盗墓者感兴趣的鬼沙区域了。 根据当地旅游部门的不完全统计,鬼沙区域上方在历史上,尤其是一年多之前,海市蜃楼现象明显多了起来。 虽说大部分都只是出现一座巍峨的城池(城池上有穿着黑色棉甲的古代士兵),或者一个经常有水鸟飞过的大片湖泊,但有时候,却会出现一个只存在于幻想中的美女。 那是个戴着狰狞的青铜面具的美女。 她在戴着青铜面具时,模样很可怕,但当她摘下面具后,她那极致的容颜,却能迷倒天下任何一个男人。 有运气好的旅客,竟然拍下了她对镜贴花黄的样子,并传到了网上,让全世界人民一起分享这种不该存在于尘世间的美丽。 楼兰美女。 那个出现在海市蜃楼中的古装美女,就被人称之为楼兰美女。 现在,楼兰美女的图像,已经被当地旅游部门当作了‘形象大使’,刊印在了各种宣传画上面,广而告之--再配上宣传部门精心研究出来来的传说,每个月都要吸引数以万计的各国游客,赶来这边寻找传说中的楼兰美女。 很远的地方有个女郎,名字叫做耶利亚。 有人在传说她的眼睛,看了使你更年轻。 如果你得到她的拥抱,你就永远不会老。 为了这个神奇的传说,我要努力去寻找。 耶利亚,神秘耶利亚…… 当地部门的宣传影视资料上,配上了这首脍炙人口的《耶利亚女郎》,可谓是匹配到了极点,也让很多人称呼海市蜃楼中那位楼兰美女为耶利亚。 解红颜曾经偶尔见过这个宣传影视资料,也看过那个迷倒无数人的‘耶利亚’,更知道她不叫耶利亚,而是叫莫邪征东。 那个出现在海市蜃楼中,把所有看过她形象的男人都迷倒的神秘美女,就是高飞的女人之一。 刚看到那份资料时,解红颜还在想:如果那些疯狂迷恋‘耶利亚’的人们,在得知他们心目中的女神,已经怀了高飞的孩子后,会不会很愤怒,并合伙杀往冀南,把高某人碎尸万段? 第1721章 梦想成真? 耶利亚女郎,因为海市蜃楼而名扬天下。 而塔克拉玛干沙漠,也因为她的存在,成为这几年来被世界各地游客评为最向往的地方。 到底是塔克拉玛干成就了耶利亚,还是耶利亚为沙漠冠上了‘旅游沙漠’的雅号,这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儿有着太多的魅力,来吸引更多的游客。 如果仅仅一个‘耶利亚女郎’的传说,还无法彻底被世人看重的话,那么出现在鬼沙区域的那些黑色怪蛇,总是在夜间出现的一些黑色幽灵,才是把塔克拉玛干沙漠魅力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美女,能从人肚子里剖腹而出的黑色怪蛇,只在黑夜中才出现的黑色幽灵,再加上巍峨的黑色城池,威武的古代士兵,大片的湛蓝色湖泊--这些东西就像一块电磁铁,牢牢吸引着各界人士,其中包括盗墓者。 传说,在盗墓界有着很高名气的灯神(灯神,就是盗墓界的王者,仅仅听这个外号,就知道他有多么牛比了,话说灯神可是能满足人三个任何愿望的)确定,在鬼沙区域下面,还有另外一个不为我们所知的世界。 传说,灯神在听到耶利亚女郎的传说后,在一个月朗星稀的深夜,来到了鬼沙区域边缘,用他世家最为专业的‘寻龙探穴’神技,通过天上的星宿变化,以及周围沙丘形状,走势从而判断出:在这片充斥着死亡气息的鬼沙下,有一座深达上百米的城池。 也就是他所说的另外一个世界了。 在那个世界中,有巍峨的城池,黑色的大山,清澈的湖泊,有过着强汉时代的国人,有着让地下国民崇拜的王宫,还有一座森林,森林中矗立着一座神殿…… 那是一个世人无法想象的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看不到一点点现代文明的影子,人们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有战争,没有饥渴,有的只是数百年如一日的平淡。 那是另外一个世界,也是人们心目中的世外桃源。 要说当地旅游部门负责人,脑子也够灵光的,听到灯神传出的这些传说后,马上就根据这个传说,创建了一个缩小版的‘第三世界’,彻底把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旅游层次,上升到了无以为继的地步。 当然了,很多人都以为,所谓的灯神的传说,只是当地人为刺激旅游业才打出的广告,或许鬼沙区域中真有黑色怪蛇,也许会有黑色幽灵,但绝不会出现一个第三世界。 可解红颜却很清楚,传说不是传说,而是真实存在的。 黑色王蛇存在,灵蜥使者存在,耶利亚女郎、黑色城池等等--当地旅游部门所宣传的一切,包括那个神秘莫测的灯神,都存在着。 不过除了到过地下楼兰的人之外,就再也没有谁相信了。 高飞去过地下楼兰,陈果果去过,铁屠、叶心伤也去过,他们是迄今为止去过地下楼兰,唯一能活着出来的人。 秦城城也去了。 但估计到死,她都不会再出来了。 因为那地方,是她最理想的归宿。 解红颜也很想去,尤其是在被沈银冰掳走,要把她当作祭婚牺牲品时,这种感觉是尤为的强烈,就连做梦时,都幻想着会去那个地方,从此远离苦难,像秦城城那样,穿上一身青色的布袍,手摇蒲扇拿着一卷书,对一帮七八岁的孩子,摇头晃脑的朗诵之乎者也。 可解红颜更清楚,做梦就是做梦,不等于现实,所以在做过那个奇怪的梦,跟梦中一个看不清模样的老人说过自己最大的心愿醒来后,她重新陷进了彷徨、惊惧的现实世界,等待她的末日来临。 解红颜可以肯定,沈银冰说高飞要是不去参加婚礼,就会把她像吹气球那样的吹起来,绝不是在吓唬她。 那个女人,的确有着这样的歹毒心肠,而她所做的,就是期盼高飞能及时赶来(解红颜不怕死,要不然当初也不会从方家村偷偷溜走,但真不愿意那样死去),或者能够像在梦中那样,被那个神秘的老人,送到地下楼兰。 沈银冰结婚前夕的深夜,解红颜又做梦了。 她梦到,那个神秘的老人(她只是听到老人的声音,却没有看到他的人)又来了,再次问她同样的问题:“你最想去的地方,是哪儿?” “地下楼兰!” 解红颜没有丝毫的犹豫,就说出了她最向往的地方。 “你为什么要去那儿?” “因为那地方,没有沈银冰那样的狠毒女子,没有1973那样可怕的组织,那儿只有说不出的轻松,高飞就是这样说的!” “好,那我就送你去地下楼兰。” 神秘的老人又说:“但在去之前,你必须得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都是哪些准备?” 解红颜问道。 神秘老人回答:“去了哪儿之后,你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再出来了,你要过那种远离现代文明的枯燥生活。那儿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更没有迪厅、舞吧鸡尾酒,也没有汽车轮船核潜艇,只有天一黑整个世界都恢复最原始自然的平淡,你能受得了,数十年如一日?” 不等解红颜回答,神秘老人又说:“更重要的是,你最在乎的男人,或许一年才会去一次,你可以想象一下独守空房的滋味--所以,你最好是好好考虑一下。” 解红颜根本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斩钉截铁的回答:“我愿意!” “那好。” 神秘老人沉默片刻,才轻轻的叹了口气:“唉,孩子,好好睡一觉吧。等你睁开眼,梦醒来的时候,你就已经出现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中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神秘老人叹气声后,解红颜忽然很想哭,很想从梦中扑到他怀中,放声痛哭,把这辈子所遭遇的不幸,全部化为泪水,一股脑的哭出来。 因为她有种很强烈的错觉,就觉得这个神秘老人,应该是她的--父亲! 女儿在受委屈,担惊受怕时,最先想到的人不就是父亲吗? 但解红颜却很理智,因为她知道她的父亲,一个商人,早就在多年前去世了,再也无法像天底下所有呵护女儿的父亲那样,在她最困难时站出来呵护她了。 不过解红颜却把这个只在梦中出现,还看不清模样的神秘老人,看做了是父亲,于是在泪流满面的时候,沉沉睡了过去。 睡梦中,解红颜只希望永远都不要醒来,那样就不用面对残酷的现实了。 可人只要不死,又有谁能长久的睡在梦中,不再醒来? 当一个人睡的无法再睡时,她就只能醒来了,就像解红颜那样,在晨风吹起的秀发轻轻打在脸颊上时,她醒了过来。 眼睛还没有睁开时,她就知道她再次无奈的回到了现实世界。 梦中的一切再美好,也只是存在于梦中,只要一睁开眼,那一切就会消失的。 所以就算是醒来后,解红颜也不想睁开眼,直到听到了悦耳的驼铃声:叮叮当,叮叮当…… “怎么会有铃铛声响?而且我还是在颠簸的?” 本能的,解红颜就睁开了眼睛,然后就看到了一望无垠的沙漠。 再然后,她就呆了。 她醒来时,是早上六点多一点,深秋的早上,这时候的太阳还在懒床,只会在遥远的东方天际,编织出一条五彩朝霞的毯子,晨风很凉,切干燥,夹杂着的沙粒打在脸上隐隐作痛。 骆驼就像慢慢起伏的海浪,在悦耳的驼铃声伴奏下,有节奏的一颠一颠的前行。 骆驼高高昂起的脑袋上,缰绳就拴在前面一头骆驼的鞍套上。 前面骆驼的体型更大一些,一个浑身都被裹在黑袍中的人,背对着解红颜,轻轻哼出的带有某种悲凉意味的小调,被驼铃声敲打的支离破碎。 晨曦、凉风、大漠、骆驼,穿着黑袍的人,悦耳的驼铃声,悲凉的西域小调--这些东西组成的现实,就像一颗火箭那样,在她睁开眼的瞬间,就用她根本无法想象的速度,猛地占有了她所有的思维神经。 解红颜呆了,呆了很久,直到东边的朝阳一点点的冒了出来,才声音嘶哑的问道:“这、这是在哪儿?” 她在问出这句话时,才发现自己也是一身黑色的袍服,好像修女那样戴着帽子,蒙在脸上的围巾,已经掉在了下巴下,这才让让晨风中的沙粒,轻易能敲打着她白玉般的脸颊。 “这是塔克拉玛干沙漠。” 坐在前面那头骆驼上的人,好像早就算准解红颜会问这句话,头也不回的回答。 “塔克拉玛干沙漠?我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解红颜呆呆的转身,看着周围完全一个颜色的沙漠,喃喃的说:“我、我还是在做梦吗?” “没有,你没有做梦,这是现实。” 前面骆驼上的人说着,扭头看了她一眼。 这应该是个男人,他脸上也蒙着黑色的围巾,眼角已经有了明显的皱纹,不过眼神却很亮,一看就是个精明的人。 解红颜暗中偷偷的,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腿。 很疼。 这说明,她不是在做梦,而是在现实中:这儿是沙漠,不管是不是塔克拉玛干沙漠,这儿都是货真价实的沙漠。 呆望着那个重新回过头去的男人,过了很久,解红颜才重新问道:“我、我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因为你此前曾经跟人说过,你现在最渴望去的地方,就是地下楼兰。” 那个男人抖了一下骆驼的缰绳,稍微加速后,才说:“所有现在你就出现在这儿了,再过几个小时,我们就会到那儿了。” “因为我曾经跟人说起过,我最渴望去的地方,就是去地下楼兰?” 因为极度的不相信,解红颜的双眸睁的很大,吃吃的说:“可、可是,我说那些话时,不是在做梦吗?” “梦想,有时候会变成现实的,不是吗?” 那个男人好像轻笑了下,就不再说话了,而是又唱起了悲凉的小调。 梦想,有时候会变成现实。 第1722章 擅入者死! 解红颜觉得,那个理应不存在现实,只在梦中‘看到’的神秘老人,只是个虚幻的,无论他答应了她什么,等梦醒来后,一切都不见,她悲苦的命运,依旧会按照现实的轨迹去走。 但让她无法想像的是,等她再次睁开眼时,她却出现在了通往世外桃源的沙漠中。 这,到底是梦,还是现实? 听着悦耳的驼铃声,听着前面男人轻哼出的悲凉西北小调,解红颜慢慢戴上围巾后,很久都没有说话,直到前面的骆驼,停在了一片颜色发黑的沙漠区域。 她才终于敢确定:当前不是做梦,而是真实的! 她的梦想成真了。 她在梦中对那个神秘老人说,她渴望能去地下楼兰,于是等她醒来后,就出现在了塔克拉玛干沙漠上。 这一次,为什么会梦想成真了? 此前的二十多年内,她已经做过无数次的美梦,可哪一次,不是醒来后就什么也不见了? 为什么独独这次,梦想成真了? 难道说,上天也不忍心让她在俗世间受折磨了,所以才化身一个看不清的神秘老人,走进她的梦中,问清楚她最大的心愿后,才把她带来了这片沙漠上? 解红颜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样,她只知道就算她问,那个男人也不会回答她的。 骆驼停在黑色的鬼沙区域前后,前面那个男人翻身下来,从皮囊中拿出一包药粉,洒在了他身上,还有骆驼身上。 风吹来,解红颜嗅到了一股子好闻的香气,很好闻,也很安神。 “这是让鬼沙内黑色王蛇等毒物避开的硫磺粉,又添加了特殊的香料,所以撒在身上后,才不会有难闻的味道。” 黑袍男人走到解红颜的骆驼面前,把那包硫磺粉递给了她,又看了眼她身后远处,淡淡的说:“有人不希望你能去那个地方,但你别害怕,他们是抓不到你的。” 解红颜接过拿包硫磺粉,扭头看向了后面:刚才看到的那两辆甲壳虫一样的汽车,现在稍微大了那么一点点,移动速度也有所加快,看来在全力向这边奔驰。 只是没想到,他们却是来抓解红颜的。 可能是因为有老天爷眷顾,梦想成真的缘故吧,所以在得知那两辆车是来抓自己的后,解红颜没有丁点的害怕,只是问黑袍男人:“那是1973的人,还是沈银冰的人?” 除了那两个势力的人,别人好像没理由来抓解红颜了。 “我也不知道,但不管他们是什么人,都别想再抓到你。好了,你撒硫磺粉吧,我们该走了,时间不早了。” 黑袍男人淡淡的说完,转身走向了他的骆驼:“撒完后,别随便扔包装,因为我不想让人破解这些能让黑色王蛇都害怕的硫磺粉。” 解红颜点了点头,学着黑袍男人刚才的动作,在自己还有骆驼身上洒了一遍。 在骆驼跟着被前面的缰绳一步步走进黑色沙漠中时,解红颜好像听到背后传来了汽车喇叭声响。 他们是在气急败坏吧,看到我要进鬼沙后。 解红颜心中笑了笑,转身抬手,出远处摆了下手,动作很优雅。 不过她这优雅的动作,看在王志奇眼里,却是明显的在挑衅。 “快,加快车速,一定要把那个表杂给我追上!” 王志奇放下望远镜,用力拍了下吉普车前面的挡风玻璃,对司机怒吼了一声。 就在昨今天凌晨之前,王志奇还是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县城的一个旅店老板。 但在接到分部老总的电话,要求他连夜出发前往沙漠中,缉拿一个叫解红颜的女人后,他就摇身一变,成为了1973在这边的主要负责人了。 身为这边的主要负责人,王志奇接到命令后,马上就召集了五个人,连夜联系到了当地武警部队,出示真正身份证明后,借了两辆军用吉普车,用最快的速度,杀进了塔克拉玛干沙漠中。 根据王志奇得到的情报,目标会在昨晚深夜出现在沙漠中,目的很可能就是鬼沙区域--传说中的第三世界的所在地。 至于目标是怎么来这边的,王志奇没必要去考虑,他只要能奉命逮住那个叫解红颜的女人就可以了。 目标是美女,绝对的美女,那种只要睡一觉,哪怕是接着死去也心甘的美女--可惜,她是1973二十年来最重要的敌人,任何1973的人,也不敢跟她沾上一点点的关系。 王志奇也是这样,在奉命带人冲进沙漠中后,他就马不停蹄的向鬼沙这边赶来。 在路上,吉普车足足跑了六个多小时,跑到太阳都出来后,两个骆驼才出现在了王志奇的望远镜内。 在锁定那两个骑骆驼的人后,王志奇有种强烈的预感,那就是这俩人中,肯定有他要缉拿的头号重犯,解红颜。 事实上,他的判断没有出错,尤其是亲眼看到解红颜抬手,做出再见的挑衅动作后,王志奇就彻底的怒了,挥舞着手枪,命令司机再快点! 可车速,已经是最快了。 也幸好后面那辆车拉着燃料,要不然车子早就没油了。 看到王志奇很愤怒的样子后,开车的丁子没敢吭声,只能做出再次加油门的动作。 十几分钟后,车子终于呼啸着来到了鬼沙区域前面,那两头骆驼,却已经消失在前面一个大沙丘后面了。 车子来到界限分明的鬼沙区域前面后,完全是出于本能的,丁子就猛地跺下了刹车。 砰的一声,站起来(吉普车没车棚)举着望远镜向前搜索的王志奇,重重撞在前面挡风玻璃上,差点一个倒栽葱跌下去。 王志奇抬手,在丁子后脑勺上狠狠抽了一下,厉声骂道:“麻痹的,怎么忽然停车呢,你吃错药了啊!?” “王、王总。” 丁子垂下眼帘,按照惯用的称呼来回答王志奇:“前面就鬼沙区域了,我们不能再前行了。” 好像是从去年开始,传说有很多人死在鬼沙区域中了,大部分都是外国人。 至于是不是这样,别说是一般老百姓了,就是当地政府也搞不清。 但无可否认的是,这个传说出现后,前往鬼沙区域探险的人,明显多了(其实越是神秘、危险的地方,就越是引起那些精力充沛的人青睐,并渴望从中或许某些名誉等等),不过当地人却很少进去。 丁子算是当地人了。 在这儿已经工作四五年的王志奇,也勉强算是半个当地人,自然也知道这些所谓的传说,不过却从没有认真对待过。 在王志奇看来,什么能剖腹而出的黑色怪蛇,什么夜间才会出现的黑色幽灵等等,那些都是当地旅游部门为促进当地旅游业而咋呼出来的嚎头,根本不足为虑。 退一步来说,就算有这些东西存在,能抗得住现代化武器的进攻吗? “草,你以为我们是在拍科幻电影呢!别特么的罗嗦,进去!” 王志奇再次抽了丁子后脑勺一下,冲后面的车子挥舞着手枪,叫道:“都给我放精神点,千万不要误杀了目标,冲啊!” 在王志奇的指挥下,两辆吉普车呼啸着奔进了鬼沙区域内。 就在官方承认的楼兰遗址不远处,当地老牌旅游向导老哈利,在看到有两辆车子很彪悍的冲进鬼沙区域后,就重重叹了口气,跪在地上冲那个方向膜拜,嘴里说着稀奇古怪的祭文。 人在未知的危险面前,肯定有着一种本能的畏惧,越是接近,就会越怕。 丁子现在就是这种感觉,在被王志奇逼着进了鬼沙区域后,他的眼角就在一直跳,仿佛在下一刻,就会有个从没有见过的怪物,从黑色黄沙中冒出来,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吞掉他们,包括车子。 不过,在感受到王志奇身上散发出的凛然杀气,以及其他伙伴的存在后,他这种心悸的感觉,才好了一点点。 大功率的四驱吉普车,车速很快,很适合在沙漠中狂奔,很快就驶上了最近的那个大沙丘,然后就是一无遮拦的沙地,很远的地方,又是沙丘。 没有怪物,沙漠还像以前那样平静,这让丁子松了口气,稍稍放松了下油门,问王志奇:“王总,我们该向哪个方向追?” 他在问出这个问题时,压根没有意识到:本该追上的两头骆驼,现在却连个鬼影子也不见。 王志奇却没有忽略,更是看到了一些最不愿意看到的东西:一些灰白色的骨头,就摆在吉普车前面七八米的地上,排列出了几个大字。 擅入者,死! 白骨,本来就能对正常人的实现,造成很强烈的视觉冲击,尤其是这些白骨是人类的,因为用来摆出这几个字的白骨中,有好几颗骷髅头。 谁都知道,沙漠最大的变化,除了不确定的风、昼夜相差极大的温度之外,就是沙丘的迁移性了:沙漠,其实就像是海水那样,没有固定的姿态,一个晚上,沙丘就会消失,有新的沙丘出现。 所以说呢,今晚遗留在沙漠上的东西,第二天再次看到的机会,不是很大。 由此可以推断,这堆白骨,应该不是昨天、甚至更早之前就摆好的,而是不久前,或许就是前一刻。 可白骨附近方圆几公里内,除了沙丘外,就连个鬼影子也看不到了--那么,是谁在这儿摆了一堆白骨? 还很吓人的摆出‘擅入者死’的字样。 没有听到王志奇的回答声,丁子有些纳闷的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就顺着他的视线,慢慢落在了那些白骨上。 猛地,丁子就打了个寒颤,脱口说道:“王总,我们回去吧!” “回去?回哪儿?” 王志奇冷冷的说:“在没有抓到目标之前,任何人都不要再说回去,要不然我手里的枪,会生气的--所有人,除了开车的之外,都下车,严密搜寻脚下,看看有没有坑洞之类的东西!” 他说着,当先跳下了车,双手握著手枪,横着身子,一步步的走向了那堆白骨。 他走的很小心,目光也死死盯着那堆白骨,却没有发现在他下车后,车底的沙子下面,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第1723章 欢迎来到地下楼兰! 骑着骆驼的目标忽然消失,前面出现一堆白骨组成的警告语后,根据王志奇的判断,这是接应目标的人在装神弄鬼。 很可能,他们早就在这儿挖好了可以藏身的坑洞,就在这堆白骨附近的沙子下面,企图靠着一堆白骨组成的字,来吓走他们。 这简直是开玩笑,也太幼稚了。 王志奇心中冷笑着,双手拿着枪,死死盯着那堆白骨组成的字,侧着身子慢慢前行。 他觉得,那个藏人的坑洞,说不定就在白骨下面,因为骆驼不可能在十几分钟内,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跑出太远的。 “大家都小心,小心别掉在坑洞中。” 王志奇边走,边下命令:“丁子,你跟小王(另外一辆车的司机)做好随时应付突发的意外,如果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可以随时居高临下的开枪!” “是--啊!” 丁子从座椅上站起来,刚回答了一声是,就发出一声惊恐至极的惨叫声。 “怎么啦!” 王志奇大惊,暴喝一声时迅速扭头--然后,他就看到一条黑色的东西,好像闪电那样,冲着他长大的嘴巴扑来。 这是什么东西? 在看到这个东西的瞬间,王志奇脑海中腾起了这个疑问。 阳光下,那条好像闪电一样的东西,好像还反光,又好像带着股子难闻的腥臭气息。 这儿的味道很好闻。 在没有得到黑袍男人睁开眼的提示声之前,解红颜就嗅到了好闻的味道:这种味道,可不是女人最喜欢的香水味道,而是一种混合了草腥、泥土、净水、花香等所有对人体有益的大自然味道。 比城市中那些兴起的氧吧里的味道,还要好闻。 “你可以睁开眼了。” 就在解红颜闭着眼,惬意的享受这种清新的空气,几乎要醉了时,黑袍男人的话从耳边响起:“欢迎你,来到地下楼兰。” 解红颜慢慢睁开了眼。 她必须得慢慢的,因为她刚才在黑暗的隧道中,行走了很久。 感受到大自然的气息后,她就知道已经走出了隧道,为了保护眼睛不受伤,她必须得慢慢睁开眼。 随着她缓缓睁开眼,然后她就看到了一座巍峨的黑色城池。 城门洞距离她好像很远,不过从这儿可以看到城墙上那些手拿古代兵器的士兵,都穿着黑色棉甲,随风飘摆的盔帽上的红缨远远望去,就像一簇跳动的火焰。 城门洞向这,是一条宽阔的道路,在上面行走的除了人之外,还有牛车、马车,以及轿子。 再抬头看,解红颜就看到了两颗太阳--哦,不,是好多颗太阳,超级夜明珠那样,镶嵌在湛蓝色的天空中。 解红颜脚下,是一座山,从山脚到山头,都是乌黑的石头山。 石头上的后面,却是一片让人惊讶的森林,还有一个大大的湖泊。 我,来到了地下楼兰。 我的世外桃源。 解红颜在刚下隧道内时,就猜到她很快就会到达传说中的地下楼兰,觉得她肯定会激动的不行,差不多会嚎啕大哭。 可实际上,当她真的出现在七颗太阳(七颗太阳,是地下楼兰最大的特征了)下面后,她却是无比的宁静,就像外出打闹一整天的小孩子,傍晚才回到家门口那样,没有一点点的激动,有的只是心累了要休息的宁静。 送她来到这儿的黑袍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接下来解红颜会由别人来照顾了。 事实上,也正有一辆带着凉棚的牛车,正慢慢走想黑石山山脚下。 解红颜没有马上下山,而是慢慢坐在了山上,双膝曲起,抬手摘下了帽子,然后伏在了膝盖上--她要好好体会一下,这种在外流浪几十年,终于可以回家安顿下来的幸福。 人,尤其是一个受尽磨难的女人,一生中有这样一次享受幸福的机会,就足够了。 我来到了地下楼兰。 从此之后,我再也不用担惊受怕,没有谁能再来欺负我,真好。 真好,女儿大了,有高飞那样的男人保护,我可以放心享受属于我自己的安逸生活。 不是在做梦,真的不是,真好。 深深吸了一口气,解红颜猛地抬起头,站起身快步向山下走去。 她走的很急,有些迫不及待,一点也没有刚才的那种宁静了。 山脚下,静静的停着一辆牛车。 牛车有棚子,只用来遮阳,却不会挡风,所以解红颜能看到,车板上铺着一层蓝色碎花的毯子,一个梳着朝天锥的小女娃坐在上面,正摆着小手冲站在牛叉前的一个少妇说着什么。 少妇穿着解红颜平时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古装,左手牵着牛缰绳,扭头安慰着小女娃。 少妇旁边,是一个头戴儒巾,身穿儒服的先生模样的人,还有一个看起来差不多四五岁的小男孩,站在先生身边,伸手拽着先生的衣服,正瞪大眼睛看着走下来的解红颜。 走的近了,解红颜认出了先生是谁--秦城城。 三年多之前,解红颜刚认识高飞那会儿,曾经在冀南步行街的‘皇冠西餐厅’内,跟秦城城、颜红,好像还有穆天涯四个人一起,坐在那儿等高飞。 那时候,张雯雯正在拼命的给她鼓劲,让她接受高飞。 岁月如梭,好像是在眨眼睛的工夫,三年就过去了。 可是当年齐聚皇冠西餐厅的四个女人中,却有两个人早早离开了这个世界,只剩下她跟秦城城。 说实话,在解红颜心中,从来没有看得起秦城城,所以也不屑跟她争抢哪一个男人,更是在少爷的指使下,绑架沈银冰去河底古墓那晚,嫁祸于人家。 可命运却给她开了个大大的玩笑,秦城城竟然成了她解红颜最为羡慕的女人,只因人家早就来到了地下楼兰。 看她现在身穿儒服,戴着儒巾一副清纯小秀才的模样,绝对要比岛国小电影中那些女教师,更有一种说不出的风采。 秦城城,看上去要比以前年轻了至少五岁,还不止吧? 解红颜眼神复杂的,又看向了那个少妇。 少妇年龄要比秦城城小很多,也该最多不到二十岁吧? 相貌很清秀,自然也很漂亮,不过在跟解红颜对视后,就赶紧露出一个友好的笑,随即挪开了目光,看上去她应该很紧张。 这是谁呢? 解红颜不认识这个少妇,却能猜出站在秦城城身边的那个小男孩是谁:这,应该就是高飞说起过几次的干儿子,高大命,一个从美国救回来的苦命孩子。 可他现在无疑是很幸福的,因为他遇到了高飞,就像自己一样。 “欢迎你来到地下楼兰。” 等解红颜走下山后,秦城城微微一笑,迎了上去。 本能的,解红颜就伸出了右手--在外界,老朋友见面,都得握手不是? 秦城城却抬起双手,弯腰冲她微微躬身作揖,随即失笑出声:“呵呵,抱歉啊,我在这边生活久了,都已经习惯了给人见礼时作揖,更把自己当作了先生。” 解红颜也笑了,轻声说:“秦城城,我很羡慕你。” “我觉得你也该这样想,但以后就没必要了,因为我们又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了。” 秦城城儒雅的笑着,拍了拍高大命的小脑袋,柔声说:“大命,这是你姨娘。” “姨娘!” 高大命很乖,马上就喊解红颜姨娘了。 解红颜当然懂得,高大命喊她姨娘是啥意思:就像华夏古代那些大人物,都有三妻四妾那样,孩子喊侧室时都是叫姨娘的。 简单的来说,高大命喊解红颜姨娘,就是把她当作了高飞众多小妾中的一个。 古代小妾,是没地位的--不过,解红颜才不在意这些,相反还很高兴。 因为这可是她最好的结局了。 “红颜,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水儿。” 秦城城又给解红颜介绍那个看人怯怯的小妇女:“车上的,是她跟高飞的女儿,高小鹿,你有没有听高飞说起过?” “听说过。” 解红颜走到水儿面前,笑道:“妹妹,以后,你可要多照顾我了。” “姐、姐姐,你莫要太客气,我懂得该怎么做。” 水儿还是像以前那样,胆小慎重。 不过,在她的人生中,她曾经有过两次大胆的时候,一次是把高飞逆推,一次却是伙同莫邪小王子,发动了宫变。 任何女孩子,在她的一生中有过这么两次大胆的机会,就已经足够证明她的一生,也是那样精采绝伦了。 “女王,还有陈果果,她们都不方便来接你。” 简单介绍完水儿母女后,秦城城说:“你懂得吧--呵呵,本来吧,女王想派人来接你的,却被我拒绝了。我觉得,你最喜欢当前这种迎接方式。” 解红颜当然懂得,陈果果俩人为什么不方便来接她。 事实上,她也没奢望莫邪征东这个大地主,陈果果这个最被高飞看重的老婆,前来接她--那样,她会感到很彷徨的。 “嗯,我最喜欢这种方式,让我有种回家的感觉。” 解红颜走到牛车前,莫着高小鹿的小脸蛋,轻声说:“这,才是我想要的。” “她们虽然没有来,不过却委托我给你带来了一些话。” 秦城城也走到牛车面前,说:“比方,你为什么会来到地下楼兰。” “这肯定是高飞安排的吧?” 解红颜想都没想,就说道:“其实,他该早点跟我说的,要不然我就不会担心那么久了。” “不是他。” 秦城城却摇了摇头。 “不是他?” 解红颜一愣,抬头看着秦城城:“那,是--是女王,还是陈果果,或者是你?” “都不是。” 秦城城再次摇了摇头,到背着双手微微仰起下巴,望着蓝天轻声说:“那个安排你来这儿的人,是你的父亲。” “我、我的父亲?” 解红颜身子猛地颤了一下,吃吃的问道:“我、我的父亲早在多年前就去世了,他怎么可能会安排我来这儿呢?” 第1724章 你陪我老公玩两下! 解红颜记得很清楚,她父亲去世时,是她亲自给他换殓衣的。 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他老人家在多年前的那个晚上,就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怎么可能还在多年后,安排解红颜来到地下楼兰? 解红颜的吃惊,早就在秦城城的预料之中,呵呵笑道:“呵呵,我以前听过这样一句话,说当今世界上到处是假货横流,除了亲妈是真的外,任何东西都有可能是假的。” 在地下楼兰呆了一年多后,秦城城算是彻底爱上了这个地方,心态也有着从没有过的安祥,每当那些私塾学生家长,还有村里人,不管男女,年龄大小,在看到她后,都会避让到一旁,恭恭敬敬弯腰问好口称先生。 秦城城知道,这些朴实的人民,不是因为她的来头有多么大,而是因为她是传授村里孩子文化的先生,所以才尊敬她。 虽说碍于地下楼兰的律法,秦城城不得教授那些什么化学物理之类、能萌发现代工业文明的知识(主要是怕污染环境,毕竟楼兰的天地也太小了点),只能给孩子们传授四书五经,让他们懂得做人的道理,认识字,但这已经足够村里人感激她的了。 人在受尊敬的环境内,生活一年之后,要是再没有自信那才怪,所以秦城城跟解红颜说话时,才会这样随便。 当然了,也不是因为她仗着先生的身份来显摆什么,纯粹就是一种对当前生活极度满意的轻松心态罢了。 解红颜看着秦城城,呆愣半晌才慢慢琢磨过味道来,嘎声问道:“你、你是说,养育我长大的父亲,不是我的亲、亲生父亲?” “姐姐,咱们上车再说吧,边走边说。” 旁边的水儿,低声建议道。 “谢谢妹妹,我想步行一段路,感受一下自己真是踏上了地下楼兰的土地。” 解红颜委婉的道谢。 水儿看了眼秦城城,点头说道:“好吧,那我们就慢慢走--大命,快上车,跟小鹿一起玩儿。” 水儿牵着老黄牛,载着大命、小鹿两个孩子在前走,解红颜跟秦城城一起,并肩跟在后面。 看出解红颜很着急的样子后,秦城城就安慰她说:“红颜,具体的我也不是太清楚,你得去问女王殿下。不过我能肯定的是,你的确有个亲生父亲,而且还是大有来头的。” “也正是他,找到了女王殿下在外面的联系人,最终你才获准‘移民’到地下楼兰。” 秦城城又开了个小小的玩笑,说道:“其实吧,就算你那个父亲不出面,高飞也肯定会把你安排到这儿来的,只是没想到你父亲抢先运作了这件事。” “嗯。” 解红颜压根没听清楚秦城城说了些什么,失神般的点了点头,脚下机械的迈着步伐,脑海中却是一团混乱:我所知道的父亲,竟然不是亲的? 我的亲生父亲,会是个大有来头的人? 那么,他究竟是谁? 他怎么能不通过高飞,就能找到莫邪征东,把我安排到这儿来? 当初我在被沈银冰囚禁时,他又是怎么救我出来的? 这些问题,就像是一团团的乱麻,让解红颜心神不定,也感到很茫然,抬起头时又想:高飞现在,已经知道我来到这儿了吧? 高飞暂时还不知道。 因为老实和尚还没有说,这个平时很有高僧范儿的老秃驴,在被高飞解开捆着他的绳索后,就怒叱一声从病炕上蹦了起来,双眼血红的扑向了沈银冰:“魔女,我要跟你同归于尽!” 任何时候,高飞都不会坐视别人去伤害沈银冰,哪怕这个女子做了再天怒人怨的事儿,这种心态好比痛恨自己孩子不争气的大人,自己可以随便教训孩子,但当外人张牙舞爪的要动手时,大人肯定就不愿意了。 所以当高飞看到老实和尚扑向沈银冰后,眉头登时皱起,刚要做出阻拦动作,却看到站在病炕旁边的那四个黑西装中的两个,闷声不吭的身形一晃,挡在了老和尚面前。 既然沈银冰的人抢先出手,而且高飞也早就看出这几个人好像不一般的样子,所以就后退几步,静心观察他们的表现。 看到有人阻拦后,老实和尚本能的大喝一声,左拳砸向一个敌人,右脚就像绷紧的弹簧猛地松开后,直接踢向另外一个敌人。 虽说老实和尚的人品值得怀疑,不过无法否认的是,这老秃驴打架的本事那可是相当高超的,当初陈果果在外蒙地下陵墓中,暗算他的结果却是两败俱伤,这就足以说明他的武力值,那是相当牛比的了。 由此可以推断,老实和尚真正的武力值,要比几个月前的高飞,再加上铁屠、叶心伤等人联手都要强上许多。 但就是这样一个牛比的人,却被沈银冰绑在了病炕上,给他搓胭脂莫粉子的来假扮解红颜,算是大大羞辱了他。 对此,高飞真的很惊讶,搞不懂沈银冰最近到底是网罗了什么高人。 看来,应该是这些黑西装吧? 高飞猜的没错,让老实和尚蒙羞的人,就是这些黑西装。 这些黑西装,跟梦回从前酒吧的老板丁香,都是来自非洲的‘高飞’组织,他们在那边某个很原始落后的地方,一呆就是二十年。 当地复杂的生存环境,差不多是世界上最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当年前往非洲的受训人员,多达两百名(全是贪狼的后起之秀),可经过二十年的残酷生活后,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存活了下来。 这些历经‘优胜劣汰’残酷生存法则的人,如果还不绝对高手的话,那么他们也不可能等到沈狼主的召唤了。 当然了,要是论起单兵作战,无论他们有多么凶悍,也不是老实和尚这种超一流高手的对手,可他们三个人,就能把老实和尚给干趴下。 把他们收为己用,绝对是沈银冰惊喜中的惊喜。 沈狼主很清楚自己手下的实力,更知道别看老实和尚凶神恶煞般的吓人,其实根本不足为惧--老实和尚受伤了,两个黑西装就足够把他制伏的。 在沈狼主的自信目光中,明显在拼命的老实和尚,怒吼声声中,就像惊涛骇浪那样猛烈扑击着海岸,可无论他怎么努力,那两个黑西装都始终沉着应付,以防守反击为主,缠着他不停的游斗。 慢慢的,老实和尚进攻的力度,速度都弱了一些。 站在旁边观战的高飞,表面上神态自若,可心中却不是这样平静:他能看得出,老实和尚受伤了,而且受伤部位是在男人最薄弱的地方。 同时,他也基本看出这些黑西装的真实水平了:要是让铁屠跟他们一对一的干,或许用不了太久时间,铁屠就能被淘汰出局。 这些黑西装没什么让人眼花缭乱的花架子,他们的每一次出手,都是那样的‘i经济实惠’,能用三分力气时,就绝不会多用半分。 同样,他们在逮住机会时,动作也会毫不犹豫的跟上。 总之,这些黑西装就像科幻片中那些生化战士,高飞亲眼看到狂怒的老实和尚,在跟一个黑西装对拳时,明显把对手小手指给砸断了,但这个人却连眉梢都没有动一下。 “唉,怪不得老实和尚能折在沈银冰手中,原来她手下多了这种打架疯子。” 当两个黑西装逐步加大反击力度,但仍然以两败俱伤的(就是跟老实和尚硬拼,丝毫不介意自己会受伤)打法为主后,高飞心里轻轻叹了口气,脸上带出了不屑之色。 无可否认的是,黑西装打架的本事很强,但他们抗揍的本事更为变太,他们好像天生就是来打架的,不会受包括痛苦、环境、局势等在内的任何形式影响,始终以打倒对方再说其他为宗旨。 这样一来,他们就彻底成为了打架机器,武打动作没有丝毫观赏性,有得只是机械般的冷漠。 看到一个黑西装在被老实和尚一拳打在下巴上、下巴脱臼的同时却毫不在意的一拳打在对手左肩上后,高飞猛地想到了什么,下意识的向沈银冰看去。 沈银冰坐在椅子上,包扎好的右脚搁在左膝上,身子微微右倾,右肘撑在椅子帮上,一脸随意、慵懒样子的看着打斗的三人,就像在看无聊的电视剧。 “吼!” 老实和尚忽然发出一声厉吼,一拳狠狠击在一个黑西装的脸颊上,打的他口吐带着牙齿的鲜血时,他胯间却被另外一个黑西装,狠狠撩了一脚。 那地方,可是男人做要命的地方了。 遭受重击的老实和尚,马上就双手捂着那儿,痛苦的叫着瘫倒在了地上。 没用了五分钟,那么牛比的老实和尚,竟然被两个黑西装给彻底放倒了! 给予了老实和尚重重一击后,那个黑西装才不会管他还能不能打,只是猛地纵身而起,看样子双脚就要狠狠跺在他心口。 而这时候,老实和尚已经疼的闭上了双眼,没有丝毫该有的反应。 “好了,住手吧。” 就在高飞眉梢一挑要做出反应时,沈银冰懒洋洋的声音响起了。 那个已经腾空跃起的黑西装,就像被安装了遥控器那样,随着沈银冰的话音落下,在半空中猛地一个后翻身,竟然硬生生的化解了接下来的杀招,重重跺在了地上,随即抬起双手掰住自己的下巴,稍微一用力。 咔吧一声响中,黑西装被老实和尚打脱臼的下巴,恢复如初,他脸上依旧没有丝毫痛苦之色。 沈银冰搁在膝盖上的秀美小脚,轻轻抖了几下,看向了高飞,得意的问道:“老公,你觉得我手下怎么样?” “不怎么样,只是不懂生命为何的杀人机器罢了。” 高飞不屑一顾的摇了摇头。 沈银冰黛眉皱起:“哦,你这是看不起他们咯?” “我该看得起他们吗?” 高飞反问道。 “嗯,也是。” 沈银冰轻轻吸了下小鼻子,忽然说:“高三,你陪我老公玩两下。” 第1725章 停,住手! 沈银冰不会打架,充其量练过几手没用的跆拳道来唬人,不过她经历的太多了,她在武学方面,也算是多少有些心得了。 就像玩游戏玩精通了的玩家那样,现在沈银冰能精准判断出各个层次的武力值大小。 不管她服气,还是不服气,莫邪征东肯定是天下第一高手,那是个非人的超然存在,严格的说起来,她算不上一个人。 这也怪不得沈银冰会这样给她定位,当一个人厉害到极点时,肯定就会被视为已经脱离了人能接受的范畴之内。 莫邪征东以下的高手,比方陈果果,当初高飞、叶心伤、铁屠三个人,外加拓拔千钧还有那些侍卫联手,才勉强阻挡住了她--虽说那本事也很变太,但总的来说还能被人接受。 毕竟她可是从几岁起,就在上官风铃给她创造的环境中,苦学古代武学了。 陈果果所学的那些,可不是高飞这种在成年之后,才通过魔鬼训练成为专业杀手(最起码,高飞他们不懂得什么叫内功)所能体会到的。 除了陈果果之外,像老实和尚啊,破军中的阴金花,还有那两个坐守河底古墓的白衣长老,都算是正儿八经武学高手。 这些人,算是一个档次,比不上莫邪征东,却比高飞等人强太多。 而贪狼早就在二十年之前就派去非洲的后备力量,走的也是这条路。 不过因为环境等消极的原因,他们在武学上的造诣,相比起教授他们功夫的前辈来说,要差了很多,但他们又拥有常人不可思议的镇定,或者说是冷漠。 他们对世间万物一切生命的冷漠,总是能让他们在跟高手对决中,在危险中,能支撑更长的时间--当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害怕,什么是痛苦后,那么还有什么危险,能让他们在意? 所以说,别看他们在武学上的造诣,比不上老实和尚,但两个人就能支撑不败,三个人,就能横扫除莫邪征东之外的任何一个高手。 如果非得排个等级的话,那么莫邪征东就是特等,老实和尚、陈果果、阴金花是一等,破军的两大长老,沈银冰手下这些黑西装,就是二等。 其次,才是高飞、铁屠、廖无肆等人,是三等。 现在,两个二等高手,很快就把老实和尚这个一等高手给放倒了,身为他们的主子,沈银冰自然会很开心,很得意的,所以才问三等高手高先生:吾这些手下,如何? 没想到三等高手高先生,却不知羞耻的说不怎么样,只是一群杀人机器罢了。 高飞的轻蔑反应,让沈狼主很愤怒。 就像你老婆,好不容易狠下心来花大价钱买了一身清趣内依,穿上后在你跟前花枝招展的走着,娇滴滴的问你,她是不是很迷人,你是不是很想要--可你却很没品的告诉她说:行了,别再这儿搔首弄姿的了,看看你肚皮上的肥肉,都可以去拿去当救生圈了! 你老婆能不生气吗? 能不恼羞成怒,能不教训你吗,就像现在的沈银冰一样,在受到高先生的鄙视后,这就怒了,立即对一个黑西装说:“高三,你陪我老公玩两下。” 接着,她又说:“听清楚,是让你陪他玩两下,不许伤了他。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自己就拿刀子抹了脖子吧。” “是,沈总,高三明白。” 站在旁边的观战的那俩黑西装的一个,嘴里答应着,缓步走了出来,看着高飞,淡淡说道:“高先生,沈总让我陪你玩两下,请。” 在沈银冰看来,高飞充其量也就是三等高手中的佼佼者,压根就不是高三的对手。 其实,就算高飞没有那样说,沈银冰也会让派人出来,让他见识一下她现在的力量有多强大的。 沈银冰有这种心态很正常,就像你老婆又轻了一公斤后,就拽着你去过秤那样,没有恶意,纯粹就是虚荣心作怪,在你面前显摆罢了。 你最该做的呢,则是要配合她,并在称过体重后,不管心里再怎么诽谤她轻了一公斤是因为从昨晚就没吃饭罢了,但你还是得一脸看到外星人的吃惊样子,赞叹道:“欧野,买嘎的,你真瘦了两斤哦!” 女人有时候想要的就是甜言蜜语,哪怕她也知道你在睁着眼的说瞎话,不过心中还是会得意洋洋,开心的要命。 所以这时候,高飞最正确的办法,就是在跟高三对阵后,勉励支撑一会儿,就高举双手大喊‘老婆,放我一马’,给予沈狼主足够的虚荣心后,就算完事了。 再说了,高三确是正儿八经的二等高手,高飞输在他手里也是很正常的了,反正又不是比武招亲,不但不会把老婆输出去,还会赢得她的开心,何乐而不为呢? 但高先生偏偏不给沈银冰面子,微微冷笑走向了高三。 或许,是因为沈银冰嘱咐高三不许伤了他的话,深深刺激了他强大的自尊心吧? “哼,坐井观天的家伙。” 看到高飞一点也不知道体谅自己后,沈银冰冷哼了一声,淡淡的说:“开始吧。高三,其实你也不用太留情了--不过,也不能太过了,其中的度,你自己来把握好了。” 女人就是这样的矛盾体,在不爽自己男人时,明明希望他能受到教训,却又担心他受伤害--或许,世间也唯有正常的女人,才会有这种不正常的心思吧? 面对沈狼主的一再吩咐,高三那有些木呐的脸上,浮上些许的茫然之色。 他是真的搞不懂,该怎么才能把握好这个所谓的度。 “来吧,全力进攻,别听她的。” 就在高三茫然不知所措时,站在他面前两米地方的高飞,双手环抱在雄前,右手几根手指冲他勾了几下,示意他直接放马过来。 语气轻蔑,示意的动作轻蔑,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那你小心了!” 感觉受到明显轻蔑的高三,有些生气了,觉得就算他是沈狼主的老公,可也得好好教训一下他,让他懂得做人别太嚣张的道理。 高飞嘴角动了动,没说什么。 “嗨!” 高三吐气开声,轻喝一声纵身扑向高飞。 说起来,高三还是高飞组织中脑子比较灵活的一个,要不然沈银冰也不会让他出马来教训某人了:无非就是让某人尝到一定的苦头,别真打伤他,只需让他知道什么是厉害,让他出点丑,供沈狼主开心一下,就万事大吉了。 事实上,沈银冰也是这样想的。 所以在高三纵身扑向高飞后,她就断定最多用不了三分钟,高先生就会丢脸。 到时候,她会像看到孩子吃了亏的母亲那样,厉声呵斥高三几句,安慰高先生一番……一切就ok了。 高三终于揣摩出沈银冰的意思后,刚一出手就带着开天辟地的气势,好像一下要把高飞打成渣渣那样--唯有这样,才能在狠狠打击高先生嚣张气焰的同时,也让他知道沈银冰的厉害。 沈银冰心里盼着高三小小教训高飞一顿,可等高三动手后,她却又紧张起来,连忙正襟危坐,瞪大好看的桃花眼关注起来。 虽说她已经一再嘱咐高三,不许跟高飞动真格的,但拳脚无眼,真要是一个不小心打伤了他,比方让他断根腿子,少个鸡蛋之类的,那岂不是得遗憾终生? 高三不愧是仅次于陈果果等级的二等高手,在面对高飞这个三等高手时,一出手就展现出了他极其霸道的一面,拳脚肘膝外加脑袋。 所有的,你能想到可以当作武器来进攻敌人的部位,都被他玩的好像行云流水那样,绚丽动人,却又惊心动魄,看的沈银冰很是紧张,差点在俩人一动手,就大喊住手。 如果把主动进攻中的高三,当作是怒海的话,那么高先生只能是怒海中的一叶小舟,在滔天般的巨浪中飘忽不定,好像随时都会船翻人亡。 仿佛是在眨眼间,一分钟就过去了,高三的攻势越来越盛,几乎完全淹没了高飞,仿佛在下一刻,就会有骨裂声响,惨叫声响起。 当然,这些都是从高飞身上发出来的,高三是绝不会受伤的。 不行,得停止,要不然这家伙非得吃亏,到时候肯定会不高兴了--不知不觉中,沈银冰已经从椅子上站立起来,发现高飞好像一个踉跄后,她再也不敢玩下去了,连忙大叫道:“停!” 正所谓令出如山倒,沈狼主一声令下,依着高三的觉悟,自然得马上停手才对,哪怕是他忽然停手,会被肯定杀红了眼的高先生误伤到。 但沈狼主才不管高三会不会受伤,只要高飞少根毫毛,她就会大发雷霆的。 可事实上,在沈银冰大喊着停止后,高三不但没有停手,反而嘴里发出一声愤怒的叫喊声,上下翻飞的拳脚像一个个铁锤那样,毫不留情的砸向了高飞。 “啊!高三,你疯了,还是聋了?我让你停,立即住手!” 高三的不听话,让沈银冰大惊到大骇,连声尖叫着,看她跃跃欲试的样子,很想扑上去采住高三的头发,冲他下巴上狠狠来一记凶狠的右钩拳:特么的,敢不听话,发疯要打伤我男人,你这是活的不耐烦了哇! 只是让沈银冰更加愤怒的是,无论她怎么大喝,尖叫停止,高三却没有丝毫收手的意思,甚至连理都不理她,只是嘴里发出一声声野兽般的低吼,亡命的扑向高飞。 坏了,高三失心疯了! 沈银冰更为害怕,向前走了一步才想到还有别人可用,连忙又喊:“高四,快去分开他们,快!” 哪怕是个瞎子,这时候也看出沈银冰是多么担心高飞了,高四等人也早就做好了要扑上去的准备,所以在她下令后,当即身形一晃,扑进了战团中。 “敢不听我的明了,我一定会让你记住什么是抗命不尊!” 沈狼主狠狠瞪着仍在拼命战斗的高三,几乎把银牙咬碎,决定事后要严惩他。 第1726章 可恶的混蛋! 当领导的最讨厌的是什么? 自然是下属抗命不尊,尤其是在她男人遇到来自下属的危险时。 在喝令高四冲上去,立即把高三根高飞分开时,沈银冰就已经想到了,她要怎么怎么惩罚高三,让他一辈子都记住抗命不尊的苦果滋味了。 可是让沈狼主莫名愤怒的是,本该冲上去要分开俩人的高四,竟然出奇的没有按照她意思去做事,而是很快就跟高三联手,一起对付高飞了。 更重要的是,高四脸上的愤怒神色,比高三还要盛,怒吼声也更响,出手更是没有丁点留情的意思。 挖草,他们这是要造反吗? 还是因为恨极了高飞的嚣张,决定就算抗命也要干掉他? 还是因为,高三他们不爽我把高飞当老公,他们其实才把我当作了大众青人--高四的不可理喻反应,让沈银冰彻底的惊了,呆了。 随后就是狂怒,她猛地弯腰从地上随便拿起一个东西,狠狠砸在了椅子上,尖声叫道:“高五,高六,你们都上,上!分开他们!” 高飞只是一个三等高手,对付一个高三就得使出吃乃的劲,最终结果扔免不了落败了,更何况再加上一个高四? 相信用不了多久,沈银冰就能看到高飞惨叫着双眼翻白,魂归 高五,高六,就是刚才对付老实和尚的那俩人。 原来,二十年前被派往非洲受训的那批学员,到现在仅存了八个男人,四个女人。 这些人在被沈银冰召回来后,就按照他们的年龄大小,为他们重新起了名字--从高一,一直排到高八(仅限于这八个男人,至于丁香她们四个女人,则是很通俗的名字)。 听到沈银冰的下令后,高五俩人也没啥犹豫,立即就齐刷刷扑了上去:他们是对着高三高四俩人去的,目标准确清晰,就是要替高飞挡住他们,让高飞有机会脱身。 看到高五俩人执行命令的思路明确后,沈银冰才稍稍放了点心,随即叫道:“韩家俊!” 在她身后观战的韩家俊,马上向前一步,恭声问道:“沈总!” 咬着牙,沈银冰狠狠盯着主持台上面,从牙缝里吐出一个命令:“等会儿,立即把高三、高四直接枪决!” 她是真怒了,决定等高飞脱险后,也不问什么青红皂白的了,直接把高四俩人干掉,让他们为自己的疯狂,付出生命的代价。 同时,沈狼主也有些感慨:还是韩家俊等人好用啊,虽说他们的武力值平平,但胜在一个忠心耿耿。嗯,看来,事后得把非洲来的这批人都想办法处理掉,免得养虎为患。 历经太多挫折的沈银冰,现在绝对称得上是杀伐果断,心狠手辣。 就像现在,她在发现高三高四俩人不对劲侯,就暗下决心要把高飞组织中的十二个人,全部彻底打入地狱,免得造成后患,才不会因为他们是身手高超的难得人才,就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明白!” 韩家俊用力点了下头,正要退后下达命令时,却惊讶的看着台上,吃吃的说:“沈、沈总,我觉得好像不对劲啊?” “什么不对劲?” 沈银冰嘴里说着,眼里却浮上了聚大的恐惧之色。 原来,被她寄予厚望的高五高六俩人,刚才时还是针对性的对付高三高四俩人,给高飞制造脱身机会的,可是现在他们却跟高四俩人一起,共同对付高飞了。 也就是说,后来冲上去要分开高飞跟高三的三个人,现在都忽然联手对付高某人了,也代表着四个二等高手,一起收拾一个三等高手。 一个高三,高飞就已经对付不了了,再加上高四他们三个人后,他--他还有什么理由,能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 看到这一幕后,沈银冰的心,一下子沉进了谷底,人更是重重蹲坐在了椅子上,牙齿咯咯打颤,低声说:“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事实证明,高三他们四个人,正在联手对付高飞,沈银冰在惊骇、愤怒中,还有极大的后悔。 她后悔,刚才真不该派人去收拾高飞:那家伙狂妄就狂妄吧,反正也不是一天了,又何必跟他一般见识呢? 现在好了,他能活下来的可能性--除非海枯石烂,天无涯,海无角了。 就算事后把高飞组织中的十二个人,全部凌迟处死,那又怎么样? 也无法让高飞活转过来了。 沈银冰呆呆望着主持台上战成一团的五个人,脑海是一片空白,直到小翠快步走过来,韩家俊本能的抬枪对准了她时,才猛地回到了现实中。 “别过来!” 看出高飞组织不听沈狼主的话后,韩家俊也意识到他们要造反了,以为小翠过来是要对沈银冰不利的,所以才马上用枪对准了她。 随着韩家俊的动作,郝连偃月等人,也迅速抬枪,迅速在沈银冰周围站了个圈子。 小翠举起双手,大声道:“别误会,我对沈总没有恶意!我只是想请沈总冷静一下,看到事情的真向!” “什么真向?” 沈银冰站起身,脸色苍白的看着小翠,语气阴森的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我的眼神不好使了,看不出高三他们在做什么吗?” “沈总,请你冷静一下。” 小翠语速极快的说:“如果高三跟高先生以命相搏的话,谁会是最后的胜者?” 沈银冰虽然没心思去考虑这些,可还是随口回答:“自然是高三了。”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在俩人动手之时,我都以为高先生熬不过五分钟。” 小翠一口气的说道:“可是事实上,高先生现在面对高三他们四个人,却依旧没有分出胜败--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我怎么知道?” 沈银冰脱口说出这句话后,忽然猛地醒悟了过来,迅速转身看向了主持台上,眼里的担心、愤怒、恐惧等神色已然烟消云散,只剩下无比的震惊。 正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 沈银冰也知道,身为三等高手的高飞,在高三猛烈进攻时,最多也就是能撑几分钟--可事实上,现在不但高三在对高飞猛烈进攻,还有跟他同等量级的高四他们三人。 也就是说,当下高飞这个三等高手,正在承受四个二等高手的疯狂进攻。 可他本该连一个高三都对付不了,现在怎么可能会同时抵抗四个二等好手,坚持到现在还是屁事都没发生?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高飞一个人,能对抗高三他们四个人? 不可能啊,绝对不可能,就连老实和尚这样的一等高手,也在高三他们三个人的疯狂进攻下,最终束手就擒,高飞怎么可能会以一第四呢? 可现实却又证明,沈银冰没有看错:到现在为止,高飞仍在跟高三他们死磕。 怎么会这样? 就在沈银冰满脑子都是大问号时,小翠解释道:“沈总,你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不是高三他们不想停手,也不是随后上去的高四他们要对付高先生,实在是因为他们好像都被迫无奈--怎么说呢,打个比方,高三他们四个人,现在正乘坐一艘小船在海上,他们很想回陆地,可发起滔天大浪的大海,却把他们紧紧缠住了。” 相比起沈银冰他们来说,小翠的目光可谓是很准,在发觉高四他们三个人,接二连三的公然违抗沈狼主的命令后,在震惊之余仔细观察,才发现不是他们不想罢手,而是因为他们四个人,都被高飞一个人缠住了! 一个人,竟然把四个二等高手给缠住了,这份本事,一等高手中没有谁能做得到! 或者干脆说,在已经知道的天下高手中,除了莫邪征东之外,就没谁有这份本事了。 高飞在小翠等人眼中,只能算是一个普通高手罢了,那么他是怎么拥有超一流高手实力水平的? 经过小翠的提醒后,沈银冰终于彻底清醒过来,定神观察战团,才发现的确像小翠所说的那样:不管高三他们四个人多么怒吼连连,竭力拼杀,可高飞始终都是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好像大人在跟小孩子闹玩那样。 “原来,他竟然这样厉害了。他是故意的,故意跟我显摆,他有多么牛气。或者说,他很高兴看到我为他担心的样子,可恶!” 沈银冰恍然大悟后,愤怒的叫道:“高飞,你给我住手!” 沈狼主现在的确很生气,就像被一个留氓调息了的小媳妇--不过,她才不会管高先生是怎么厉害的,她只是愤怒受到了欺骗。 感情欺骗。 这种男人该死! 高飞就像没听到沈银冰的喊声那样,依旧在那儿玩的不亦乐乎。 绝对是不亦乐乎,毕竟高飞在跟烈阳蛊狼狈为奸后实力大增,至于实力究竟有多么的牛比,他早就想找机会验证一下了。 而眼前这四个二等高手,相信绝对是最适合他练拳的对象了。 事实上也正是这样。 刚开始跟高三对掐时,高飞还真有些手忙脚乱,毕竟他跟烈阳蛊的配合,还没有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但很快,也就是短短一分钟,他跟烈阳蛊就像干柴烈火那样,彻底的成为一体了,顿时威力大增。 高飞想知道他现在有多厉害,所以在没看出门道的沈银冰,干着急的喝令高三住手时,突然加大的攻击力度,逼着对手只能奋力自保。 随后,就是高四他们三个人先后加入战团,同样被高飞所困住。 真如小翠所说的那样,现在高先生就是怒海,高四他们是坐着小船的人,小船能不能脱离大海,不是高四他们说了算的,而是在于高飞。 等沈银冰经过小翠的提醒,看出其中的门道,又让他住手时,高先生正玩的高兴呢,当然舍不得放手,索性装作没听到了。 “可恶的混蛋!” 见高飞不鸟自己,沈银冰恨恨的骂了一句,眼眸一转,大声对韩家俊说:“去,把那个老秃驴的腿子给我打断!” 第1727章 凤凰浴火,涅槃重生! 高某人既然在那儿装聋做哑,丝毫不理会沈银冰,那么就给他找点让他感兴趣的事儿好了。 比方把老实和尚的腿子打断。 要是放在以前,就算韩家俊等人有枪,也不敢擅自招惹老实和尚的,因为双方实力差距太大,就像老虎跟猫儿那样,他们除了被虐之外,没有第二个结果。 可是现在,老实和尚身受重伤好像死狗那样的趴在那儿,眼看出的气多,进的气少,这时候要是还害怕他,那也未免太不男人了。 韩家俊当即一摆手,带着两个手下扑到老实和尚面前。 一个人搬起老实和尚的右腿,横放在了一个椅子上,另外一个人,双手拿着一根实木桌子腿,高高的举了起来--沈银冰这些手下,好像对打断别人腿子很有心得。 老实和尚重伤之下,没有一点所谓的高僧风范了,狼狈异常的双手捂着裤裆,残声高叫:“高飞,救驾!高飞,救驾!” 在被沈银冰手下那些人,很残忍的把子孙袋打破后,老实和尚就意识到他来破坏这个女人的好事,原来是那样的不理智,连带着对那个人也恨上了。 当然了,他对那个人的恨,只是埋怨而已,而不是那种恨到牙痒的恨。 正是那个人,跟他来一起救走了解红颜,不过在逃离时,却被沈银冰的人发现。 解红颜,可是沈银冰用来要挟高飞的主要人士,自然不会任由她被人救走,肯定会全力以赴的抢回来。 于是,一场大战,在荒郊野外某个破落的机械厂内展开,ps双方是沈银冰麾下的高飞组织、从高一排到高八,另外一方则是老实和尚,跟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解红颜老爸。 双方进行了一场极为激烈的殴斗,最终以沈银冰这一方小胜告终:虽然走脱了另外一个人,连解红颜也被救走,却生擒了可怜的老实和尚。 要说老实和尚也够倒霉的,本来依着他一流高手的身份,就算不敌沈银冰麾下这八大金刚,可狗急跳墙般的找机会远遁他乡还是很轻松的。 可谁知道他在掩护那个人带着解红颜逃跑断后时,却被一阵扫过来的乱枪,打中了男人最要害的部位。 这真是应了老百姓那句话:关门夹了鸟,真是巧了。 幸亏老实和尚早就到了高寿年龄,对那两个离他而去的鸡蛋也不是太看重,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可是男人的象征,随着那玩意的消失,以后老和尚的白胡子肯定会掉的。 所以他很心痛,很愤怒。 但关键问题是,重伤之后的老实和尚,不管他有多么的愤怒心痛,都无法逃脱他被生擒活捉的下场。 解红颜被人救走,让沈银冰很愤怒,把这股子怨气,都撒在了老实和尚身上,对他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殴打,逼问那个刚在太岁头上动土的漏网之鱼,又是何人。 本来,沈银冰对老实和尚就没啥好感,当初要不是这老秃驴跟方小艇说穿她是修罗的秘密,相信沈狼主现在早就跟高先生皆为秦晋之好了。 再加上这老秃驴又来坏她大事,她要是不趁机好好收拾这老和尚一顿,那她也不配是沈银冰了。 只是让沈银冰多少有些钦佩的是,老实和尚人品虽然不咋样,骨头倒是很硬,无论给他上老虎凳,还是灌辣椒水,他就是不说那个救走解红颜的人是谁。 而且今天就是沈银冰用到解红颜的日子了,她也没时间去彻查漏网之鱼是谁,索性把老实和尚打扮了一下,让他去扮演解红颜,成为祭婚牺牲品。 说实在的,别看沈银冰心狠手辣的,可人家孩子骨子里还是很善良的,要不然的话,早就把敢坏她大事的老实和尚碎尸万段了,就算让他去代替解红颜,也只是存了吓唬他的想法,压根就没打算在婚礼上杀人。 可后来高飞出现,彻底惹恼了沈银冰,使她在狂怒之余,既然忘记解红颜是老实和尚假扮的了,完全把他当作了某个可怜女人,要不顾一切的干掉他,用血淋淋的方式。 但是后来的变化(就是高飞差点被人乱枪打死),又让沈银冰忘记这件事了,直到高飞面对广大媒体,朗诵了他的爱情宣言,要放掉解红颜时,才发现这是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跟高飞,绝对算得上是故人了。 可也正是大家是熟人,老实和尚才为自己的悲惨遭遇而更加愤怒,发誓要不顾一切的干掉沈银冰,只是他重伤之下,实在不是高五俩人的对手。 结果,他原先受伤之处,再次遭受重创,立即昏迷了过去。 等老实和尚重新醒来时,高飞已经跟沈银冰下辖四大金刚打在一起了,并以一敌四,还能把高四他们玩的欲、仙、嗨死的,实在是让人震惊。 别看老实和尚因为身受重伤,武力值暂时为零,不过他的眼光很毒辣,在小翠还没有看出高飞是拿着高四他们练手时,老和尚就已经看出来了。 正是因为老实和尚眼光最为毒辣,最先看出高飞的真正实力后,他才最震惊。 既然他跟高飞算是故人,那么自然明白高先生到底有多厉害。 遥想当年,小乔初嫁--遥想当年,老实和尚在外蒙时,随便一挥手,就能把跟高飞同等量级的铁屠摔出去,哪怕是被陈果果暗算后功力大降,仍能从崩塌的地下陵墓中逃得老命,这就足以说明,老和尚有多牛比,比高飞强多少了。 老实和尚敢捂着良心说,就算在他实力最为强劲时,最多也就是能跟高四他们四个人打成平手,取胜是万万不敢去想象的,就这还得靠佛祖保佑。 毕竟沈银冰麾下这几大金刚,可都是在非洲苦苦修炼二十年的。 但是现在,武力值要比老实和尚低了足足两个等级的高飞,却能以一敌四,还能把对方玩的滴滴转……这代表了什么? 只能代表着,高飞忽然间就人品大爆发,竟然直接从三流高手,跨过二流,一流两个档次,差不多得接近楼兰女王那样的超一流水平了。 怎么会这样呢? 这怎么可能呢? 就在老实和尚为他的发现,而震惊的忘了淡疼时,某个可恶的女魔头,竟然要拿他当牺牲品,用敲断他腿子的残忍方式,来阻止高飞别再戏耍她那个四个手下! 真是太过分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老实和尚在震怒之余,果断的狂喊高飞救驾。 高飞会不会来救老实和尚,韩家俊才不会去管,他只知道执行沈狼主的命令,至于会产生多么恶劣的后果,他才不去考虑。 要想获得领导的绝对信任,那就得学会盲目听从领导的一切命令--这个道理很简单,韩家俊早在几年前就看透了,所以他才爬到了今天的位置。 “给我打!” 看到手下高高举起桌子腿后,韩家俊才不管老实和尚喊叫什么,直接下令开打! “嗨!” 那个手下吐气开声,手里的桌子腿,挂着风声呼啸着砸下,没有一丝留情。 “高飞,我恨你!” 老实和尚长声惨叫一声,闭上了眼。 意料中的剧痛,没有发生,旁边高四等人竭力厮杀时发出的喊叫声也停止了,倒是有一个很不满的女人冷哼声传来:“哼!” 老实和尚睁开眼,才发现那根要把他腿子砸断的桌子腿,已经被高飞牢牢抓在了手中,正低头看着他,满眼里都是不相信:“没想到,你原来是这样怕死。” “人生自古谁不怕死?” 老实和尚长长吐了口气:“尽可能的活下来,才是佛祖造人的初衷。” 高飞没有理睬老实和尚的胡说八道,只是说:“我还以为你这样的高人,早就参透了生死轮回,视死如归呢,更何况只是要被打断一条腿呢?” “没蛋的男人还高个屁!” 临了临了快要修成正果时,却变成了不男不女之人,这个现实对老实和尚的刺激,那是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的,满脸都是沧桑正道的样子,长叹一声盘膝坐起,单掌竖起放在雄前,寿眉一垂曰:“我立誓,要好好保护这具残破之身,来普渡世人。腿若被打断,岂不是会损坏我的光辉形象?” 这老家伙受刺激太厉害了,都不说人话了--高飞愣了下,问道:“那,你能不能告诉我,解红颜去哪儿了吗?” “无量天尊。老衲早就猜到你要问这个问题了,善哉,善哉!” 老实和尚高喧闹了一声道号,云山雾绕的说:“她本天道九尾妖狐转世,肩负铲除某个祸害的重任,在尘世间遭受数十年的磨难后,现已经回归大道,去了她该去的地方。” 不等高飞说什么,老和尚又说:“她来是带着一轮红月,引发人世间血雨腥风,归去时却是悄无声息,这是命哉,福兮,祸兮?天机不可泄露,不到百年后尘归尘,土归土,谁又能知道?” “该来时来,该走时就走,这乃是天意所归,非人力能阻止的。高飞,你不行。沈银冰,你更不行。” 老实和尚说着,踉踉跄跄的站起身,扫了沈银冰一眼,旁若无人的走下了主持台,便走边朗声念道:“修罗带冰,飞不能升。凤凰浴火,涅槃重生!” 修罗带冰,飞不能升,这八个字,高飞、沈银冰都曾经听说过,也是老实和尚说的的,当时他们还不知道啥意思。 直到后来沈银冰原来是个修罗的身份曝光,她却总缠着高飞,不许他过那种悠哉悠哉的日子后,别人才逐渐明白过这八个字,原来所代表的就是这个意思。 可是现在,老实和尚在临走前,又念了后面两句话:凤凰浴火,涅槃重生。 这八个字的意思,相信在场众人都很清楚。 无非就是说明了凤凰这种传说中的神物,在临死前会纵火自焚,然后在烈火中重生。 可是,那个凤凰浴火重生,跟高飞俩人又有什么意思呢? 难道是说高飞俩人死后,会重生? 第1728章 高雅的强烈预感! 老实和尚在被韩家俊等人按在地上要打断腿时,他表现的很窝囊,一点高人的风度都没有。 可他在获救后,神神叨叨的说出这番话,随即飘然离去后,身上却散发出一种无形的气质,让人再也不敢把他看做是一个为了活下去就不要脸的老秃驴,而是一个绝对神秘的世外高人。 他丝毫不顾身上缠着白色纱布,不伦不类的样子,更没有以为失去了男人的东西,就变得心态不正常,尤其是临走时的样子,竟然让人觉得,他的背影是那样的伟岸。 这实在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却又无比的真实,这也是沈银冰没有让他走,她那些手下也没谁阻拦他的主要原因。 沈银冰本人,也陷进了深深的思考中。 因为老实和尚此前所说的那八个字(修罗带冰,飞不能升),已经算是完全应验了,就是她死死缠着高飞,让他无法去过那种潇洒自如的好日子。 那么,老实和尚今天所说的这八个字,又代表着什么意思呢? 可以肯定的是,他绝不会无的放矢。 或许,他临了临了身子受残,遭到今天的羞辱,这也是命中注定吧? 他已经被人选为白云观罗公塔的守墓人,本来从此该青灯古佛的苟延残喘拉倒,但他偏偏又蹦出来淌这个浑水,为此身体还受到严重创伤--偏偏走时,却又那样飘逸的要死,这不是命中注定让他来受此劫难,还能有什么合理的解释吗? 沈银冰想不通,也不想去想老实和尚的人生中,是不是有此一劫。 她只关心自己的命运。 要不是老实和尚走时的背影太过伟岸,让人觉得凛然不敢侵犯,她早就让人把他给抓回来,什么老虎凳辣椒水的一起使上,逼着他把这八个字解释清楚了。 当然了,沈银冰也知道,像老实和尚这样的高人要是泄露天机后,会遭到报应的。 不过,老实和尚遭不遭到报应,干她何事? 看到沈狼主在这儿静静的沉思后,韩家俊等人没谁敢说话。 高飞倒是无所谓,坐在旁边起吸烟了:想不出就想不出,想不出还在硬想的那是傻瓜。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候该来的总会来,该发生的还会发生,到时候见机行事罢了。 高飞从露面到他离开,都没有去看高雅一眼。 而高雅呢,好像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他现在就是一坨屎,一个别人手里的道具,早在高飞力战四大金刚时,就偷偷的下了主持台,出了酒店后门。 从被沈银冰收留那天开始,高雅就知道她做好事没安什么好心,只是好吃好喝的养着他,等候利用他的机会,尤其是在亲口告诉他,将会嫁给他之后。 高雅就知道,他对沈银冰的利用价值,就此结束了,以后会怎么样,撑破天也就是给点小钱,把他打发的远远拉倒,才不会管他的死活。 曾经在京华都能横着走的高家二少爷,结果却没落到此种地步,高雅心中有多苦,有多恨,除了他之外,大概没人能知道了。 不过高雅却没有拒绝当沈银冰的道具。 一来是他无力反抗,二来呢,则是他也很希望配合沈银冰去打击高飞。 只要能让高飞痛苦,无论让高雅做什么,他都不会有丝毫怨言。 有人说,人的心态如果彻底发生变化,总是会在某一刻瞬间,高雅就是这样的:今天的婚礼刚开始时,他还是抱着演戏心态去配合沈银冰的,可在薛小云司仪的吩咐下,他这个新郎跟新娘喝交杯酒的那一刻…… 他忽然发现,原来沈银冰是那样的美,那样的有魅力,哪怕是不说话,只是静静垂着眼帘深思的样子,也会激起男人强大的占有逾望。 总有一天,我要让她变成我真正的妻子。 在看到沈银冰很随意做出的一个眼波流转动作后,高雅忽然发现,他对这个女人的恨,还有怕,都消失了,只剩下了满腔的爱。 他下了决心,总有一天他要彻底的拥有这个女人。 如果有人知道高雅的心思,肯定会笑下大牙来,因为他现在的角色,就是一个用过就完的东西--就像是卫生巾,不管是出自哪家豪门(著名品牌),完成他的使命后,他只有被抛弃的份儿,有什么资格去拥有沈银冰? 可问题是,最近对自己人性产生很大怀疑(有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高雅也会反思,过去以往他做的那些事,到底是对,还是不对。以前高雅做任何事时,都觉得自己没做错,但在他落到今天这一步后,才恍然发现,他好像做错了)的高雅,却对自己有信心。 这是一种没来由的信心,或者说是预感。 高雅预感到,在未来他肯定会实现这个梦想。 到时候,只要能把沈银冰娶到手,他就会放弃对这个世间所有人的所有仇恨,专心致志的去爱她,做一个让太多女人都羡慕的好丈夫。 这种没来由的信心,让高雅的心情轻快了许多,尤其是看到高飞被‘乱枪打死’后,所以在没有谁敢去安抚沈银冰时,他才勇敢的站了出来,想让悲痛欲绝的女人,感受到他的关心,他的存在。 但很可惜的是,沈银冰却一刀--划破了他向来自负的容颜。 沈银冰的激烈反应,让高雅是又恨又怕,可同时更加莫名其妙的是,他必须得彻底得到这个女人的心思,却愈加的强烈了。 把过去种种,都当作一种磨难,从今之后,就像浴火重生的凤凰那样,开始我不一般的人生--当亲眼看到高飞竟然没有死,在那儿跟沈银冰卿卿我我后,高雅对这两个人的恨意,烈阳下的薄冰那样,悠忽消失了。 满脸是血的高雅,慢慢爬了起来,走下了主持台,走向了后门。 他本来很英俊的面孔,已经被毁掉,鲜血仍旧在淌下,撒在雄前的衣服上,把纯白的衬衣染红,但他却毫不在意,微微昂着下巴,一步步的走出了后门。 所有人,都在关注高飞、沈银冰俩人,没有谁去理睬他,更不关心他要去哪儿,以后是死还是活。 所有人都知道,他的使命已经完成,被利用的价值已经被榨干,就像一只被沈银冰的一只鞋子,被穿破了后就直接扔在了垃圾箱内,再也不管他以后会怎么样了。 三年前,沈银冰在高雅心中是个小人物。 三年后,高雅成了沈银冰一只穿破了的鞋子。 两个人身份的巨大转变,肯定能改变一个人,或者说能促使一个人继续改变下去,直到有一天变成一个让人无法忽视的强大存在。 高雅走出了稻花香大酒店的后门,抬头看了眼平静大明湖湖面,顺着石阶走到湖边,蹲下来盯着水中那个满脸鲜血的年轻人,呆愣了不知道有多久,才忽然笑了笑,双手捧起一些湖水,开始洗脸。 他脸上的鲜血,早就凝固了,冰凉的湖水泼在脸上后,露出了泛着灰白色肌肉的伤口--沈银冰这一刀,非常犀利非常狠,如果再向上移一寸,就能把他的一对招子给废掉了。 洗干净脸上的血,看着逐渐平静下来的水面,高雅正要站起身时,远处传来了警方收队的命令声。 沈银冰的婚礼已经结束,随着她跟高飞的‘握手言欢’,危险也已经解除,警方在经过反复确定后,才肯定不会有什么意外事件发生,开始收队。 如果是放在别人身上,婚礼上又动刀子又动枪的,警方早就冲上来抓人了。 可是沈银冰的婚礼,没有谁敢这样做:只要不出现太大的伤亡,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谁敢奢望太多啊,唯有傻瓜才会继续留下来调查。 不管今天发生了多少事,又有多少人受伤,甚至丢了性命,都注定会被有意识的遗忘。 针对稻花香大酒店的戒严结束,周遭干警很快就陆续撤离,几分钟后,各种车辆还有行人,都出现在了道路上。 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但高雅却知道,他才刚刚踏上不知道最终宿命是什么的道路。 高雅没有理睬路人看向他的诧异眼神,双手抄在口袋中顺着路边缓步前行。 他没有目的地,也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但他有种很强烈的预感,会有一个能再次改变他命运的人出现。 三年前的某个中午,跟两个小影星鬼混接近二十个小时后,高雅也是双手抄在口袋中,沿着路边没目的的前行--他记得很清楚,那时候,他就是忽然间,很莫名的有了种强烈的预感,预感到会有一个能改变他命运的人出现。 那时候他刚落下这个念头,手机就响了。 是他母亲方小艇打给他的电话。 方小艇在电话中,用无比激动的语气告诉他:小雅,你失踪二十六年的哥哥,找到了! 随着那个电话,高飞开始出现在了他的生活中,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时隔三年,这种强烈的预感又出现了。 这次,又有谁会出现? 高雅脑海中浮上这个问题时,一辆黑色的凌志轿车,缓缓停在了他身边。 高雅停住脚步,看向了那辆车。 那辆车的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了一张精致的女人面庞,带着亲和的笑容:“上车?车上有医用急救箱。” 女人的年龄,大约在三旬左右,高高的鼻子有些发蓝的眼睛,但却是黄皮肤,证明她是一个亚欧混血儿。 “好啊,谢谢。” 高雅没有问这个女人是谁,微笑着道谢后,弯腰伸手打开了后面的车门。 凌志轿车后门的座椅上,还坐着个男人,是个秃头外国男人,很像欧美某个大牌明星,眼神酷酷的冲他点了点头。 “你好。” 高雅闪身坐了进去,关上了车门。 那个男人没说话,却挥起了拳头,一拳就打在了他的脑门上。 高雅双眼翻白,软软的瘫倒在了座椅上,脸上还带着镇定的笑容,好像早就算到会这样。 第1729章 大老板要结婚了! “外面的警察都撤退了,戒严已经结束,交通已经恢复了正常,除了在不远处指挥交通的交警外,并没有发现什么太显眼的人。” 李国训急匆匆的走到了沈银冰身边,低声向他汇报了外面的情况。 一直在考虑那八个字意思的沈银冰,这才回过神来:“哦,我知道了。” “沈总,接下来该怎么办,是走,还是……” 李国训犹豫了片刻,低声请示。 傻瓜也能看出,婚礼到现在为止已经结束了:新郎高雅遭到毁容,早就已经灰溜溜的闪人了,沈总的某些目的也已经达到,是该到了撤退的时候了。 “我的婚礼还没有举行完,怎么可能要走呢?” 沈银冰满脸奇怪的神色,反问李国训。 李国训一呆,随即脱口问道:“可是来宾都已经离开,现场一片狼藉,最重要的是新、新郎已经走了。” “受邀来宾离开,可以再请进来,现场一片狼籍,用不了多久就能清扫干净。至于新郎……” 沈银冰说到这儿后,脸上浮上了幸福的笑容,看着高飞轻声说:“难道你不知道,他才是我真正的新郎么?” “沈总,你要跟高飞举行婚礼?” 李国训的脑子反应有些慢,又呆了片刻后,才意识到沈银冰不是在开玩笑。 沈银冰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下巴微微一仰,看着大厅玻璃门外,笑殷殷的说:“去吧,去通知新郎那些手下,请他们务必在下午两点之前,都换上最正式的衣服,前来参加他们老板的婚礼。” 高老板要结婚了! 跟沈银冰结婚,就在稻花香大酒店! 只要愿意去参加婚礼的人,请在下午两点之前,赶到稻花香大酒店,见证高老板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高飞要在今天下午两点,跟沈银冰在稻花香大酒店举办结婚仪式的消息,就像喀拉娜台风那样,在最短的时间内,就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让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了。 没有请柬,参加婚礼的人只需一个理由,那就是自认是高飞的亲朋好友,或者是被信任的下属。 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老总张涛,算不算? 眼看就要九点了,分厂的办公大楼会议室内,张涛正在召开的一场紧急会议。 今天早上,集团保安,与小山村(距离德城企业最近的一个村子,集团占地百分之八十来自小山村)的上百村民,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三个保安受伤,事后张涛立即召开会议,商定处理此事的办法。 事件说起来很简单,小山村的几个混子村民,凌晨时分入厂区仓库行窃,被保安当场抓主--企业保安又不是有严格执法纪律的警员,在抓主小偷后,先给他们一顿胖揍,然后再根据其偷盗情节是否严重,再决定该怎么惩罚。 不过天亮后,不等保安处上报老总,小山村的村民们就气势汹汹的来要人了。 忠于职守的保安当然不放,于是双方从激烈的争吵,逐步转变成了动武。 保安虽然占理,可小山村的村民却以为自己是地头蛇,村里坏孩子偶尔来天涯集团偷点东西,也是很正常的嘛,反正集团财大气粗,又是占了村里的地,就算是占住道义,也没必要非得把孩子往死里整嘛。 张涛刚一上班,就开始处理这件事。 她初来乍到没多久,虽然当场是由大老板亲自送来上任的,但威信还没有竖起来,尤其是在副总张光仪的心里,她更是凭借有几分姿色被大老板欣赏,才爬到这个位置的。 张光仪就是小山村人,天涯集团还没有过来建厂时,他就算是本村的上流人士了,有个在市区当领导的堂哥,四年前时,他在村外创办了一个水果加工厂。 只是很让他烦恼的是,水果加工厂开业一年后,受大环境影响,效益越来越差,最后到了不得不停产的地步。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堂哥出马了,给他介绍了来自省城一个大老板,要收购他的场子,该行做化妆品。 鉴于水果加工厂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大小,都很适合天涯集团建厂的条件,只要能成功收购,就免了重新批地等麻烦事,所以为了能够尽快的建厂,天涯集团那位大老板,给张光仪开出了丰厚的条件,而且还聘请他为企业副总。 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创建,一下子让张光仪‘起死回生’了,在其中狠狠赚了一笔还不说,还捞了个旱涝保丰收的副总职位。 张光仪跟那些没多少见识的村民不一样,他是早就听说过天涯集团大名的,知道这是一家阳光企业,前途无量。 应该说,张光仪还是很有几分工作能力的。 在天涯集团德城分厂创建,并正常生产的这段时间内,他也为企业做了很大的贡献,同时也让他的副总位置更加牢靠。 后来,陈果果入住德城分成,成了老总。 在看到陈果果的第一眼,张光仪就觉得他这辈子白活了--有大把的钞票怎么样?外面有十几个小青人,那又怎么样? 如果能获得陈总这样的女人青睐,人生才不会有遗憾! 而且经过张光仪的仔细观察,陈总好像竟然没有男朋友,最多就是天涯集团大老板的地下小青人罢了。 男人在遇到让他动心的美色后,心态总会发生事后连他自己都感觉匪夷所思的变化--哪怕明明猜出陈果果是大老板的地下小青人,可张光仪还是决定,要对她展开最男人的追求。 话说张光仪年轻时就长的很帅气,四十岁后更像一瓶经过岁月沉淀的美酒,浑身都散发着迷人的男人魅力,再加上又是千万富翁,所以经常能收到单位那些不安分小妇女的暗送秋波…… 更何况,张光仪的堂哥张光生,因为引进天涯集团相貌,在最短时间内就大幅度拉动了当地的gdp,也从一般副市长,升为常务了。 本人多金有魅力,又有很大的后台,这些都是张光仪要追求陈果果的主要条件。 为此,他都准备要离婚了--只要能追上陈总那样的美人儿,谁还舍不得家里那个没啥品位的黄脸婆? 张光仪想的很不错,从自身、他人、助力等条件上反复分析,确定自己有能打动陈总的本钱后,在今年春节刚过不久的一个午后,他拿着一支蓝色妖姬,走进了陈总的办公室内。 那一天距离现在,已经足足过去了八个多月。 但张光仪觉得,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那天的感受:在他变戏法似的,从背后亮出那朵蓝色妖姬,脸上浮上最最真挚、动人的神色时,陈果果是怎么对待他的。 陈果果什么都没有说,在看到他亮出那朵蓝色妖姬后,只是看着他一脸似笑非笑的,拿起了办公桌上的咖啡杯。 据说,陈总所用咖啡杯,是从英国进口的不锈钢杯子,相信拿它砸在某人脑袋上,肯定能把人脑袋打破,而杯子啥事也没有。 但就这样一个不锈钢杯子,却在陈果果那双白、嫩迷人的小手看似很随意的揉搓中……扁了。 张光仪就算是再傻,也能从陈果果这个动作中,看出什么,冷汗立马下雨般的淌下,屁都没敢放一个,恭恭敬敬的弯腰施礼后,转身就走。 他在走出办公室门口时,陈总终于说话了:下不为例。 从那之后,张光仪就没敢再打过陈果果的主意,老老实实的工作,直到她忽然离开后,张副总才感觉到压在身上的那座大山消失了,总算是轻松下来。 人一轻松,思想就会活跃:陈果果走了,为德城分厂立下汗马功劳的张光仪,当然会眼馋分厂老总这个职位。 消息传来的当天,张光仪就积极行动了起来,找到了堂哥,希望他能帮自己在大老板面前美言几句。 只是让张光仪很失望的是,堂哥在获悉他登门拜访的来意后,竟然只告诉他说:做人,不可太贪了,维持现状就很不错了,好好表现,以后会有出头之日的。 对堂哥的回复,张光仪自然很不服气,尤其是在他想方设法走别的门路时,张涛竟然抢先一步,成为了德城分厂的老总。 张涛--一个大专毕业,毕业后曾经干过包括礼仪小姐、餐厅大堂经理在内的,许多不起眼工作的女孩子,有什么资格能成为分厂老总? 可是,张涛上任那天,是传说中的大老板亲自送来的(张光仪此前接触的大老板,其实是老王,他不知道老王只是落日餐厅的老总,还以为老王是陈果果的男人,这还是他去拜访堂哥时,才知道的),张光仪就算一万个不甘心,也只能含笑相迎。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口服心不服。 这句话说的就是张光仪。 依着他的工作能力,在单位中的威信,背后的堂哥支持,还有谁能比他更适合当德城分厂的老总? 真搞不懂大老板,是怎么选中张涛这种菜鸟来当老总的。 其实当初高飞在挑选德城分厂的老总人选时,并不是太注重工作能力,最看重的却是够不够忠心。 尽管张光仪也隐隐‘猜出’,张涛很可能是大老板的小青人--不过他还是心怀不忿,觉得有把握逼她走人:就算她是大老板的小青人,可要是没有掌控分厂的能力,那结果也肯定是灰溜溜的走人吧? 于是乎,在张涛上任的短短一个月内,张光仪就在暗中给她出了很多难题,更是了解到销售副总马文丽的男朋友成风,跟张涛有着不小的过节,就抽机会约他外出仔细聊了聊,出于各自的利益(关系到金钱,跟尊严),一拍即合。 今天凌晨这次偷盗事件,就是张光仪暗中筹划的,偷盗三人组的小头目,就是他本家的侄子张阳。 张阳被抓捕,遭到保安‘毒打’继而招惹小山村村民的严重不满,在他堂弟张光有的带领下,纠集上百村民来闹事这一切,也都是出自他的手笔(有些没状态,见谅)。 第1730章 矛盾升级! 张光仪坐在张涛的左手边,在她右手边,则是销售副总马文丽。 当初,马文丽震惊于她手下败将(情场)竟然成为老总后,肯定会极度震惊的,幸好她心态还算不错,很快就摆正了位置。 田小敏,成风也在,只是坐在靠门的位置上。 会议开始已经两个多小时了,张光仪始终没说话,半闭着眼睛吸烟,一脸沉思的模样,偶尔也会睁开眼,跟成风对望一眼。 会议开始后,主要发言人是负责保安工作的小董。 小董来自天涯集团总部,是陈大彪的心腹手下之一。 小董被委以重任来分厂后,始终是兢兢业业的工作,陈果果当初在时,很受信任的,而他本身也能摆正位置,在张涛上任后,就始终全力配合。 谁成想,一件简单的偷盗案,竟然引发了这么大的风波,听说德城领导,市局都做出反应,市局大局长亲自向这边赶来了。 小董就有些心慌,会议开始后,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上,把凌晨到现在所发生的一切,很客观公正的叙述了一遍。 群众事件,向来是最难处理的事件。 根据最新消息,围在单位门口的小山村村民,越来越多,压根不管镇领导的规劝,只是嚷着让分厂最高领导出面,交出打人凶手(小董),还村民们一个公道。 正如张光仪所希望的那样,张涛压根没有处理当前事情的经验,要不是马文丽拦着,她早就出去跟村民们交涉了。 小董汇报完真实情况后,会议室内陷进了沉默。 没有谁说话,因为谁也没有好办法,但大多数人,都在暗中偷看张光仪的反应。 张副总是小山村人,更是德城分厂建厂的主要元老之一,在本村有着很高的威望,这时候也唯有他站出来,才能平息这次事件。 张涛也是这样认为的。 不过张光仪却像是睡着了那样,始终微微眯着眼没说话。 他这样子,就是摆明了他不想多管闲事的态度。 张涛看着他,嘴唇动了几下,随即轻轻叹了口气,打破了会议室内的沉默:“大家都说说吧,我们究竟该怎么应付当前局面?” “要我说啊,这件事就交给当地政府部门来处理好了,我们就坐等好了!” 身为张涛的好朋友,跟成风坐在一起的田小敏,率先响应:“我可真纳闷了,明明是小山村村民做的不对,他们打伤了我们的保安,现在又堵了我们大门将近一个小时了,派出所,镇政府那边,为什么还没有驱散他们?” “坐等也白搭的。” 小董抿了下嘴角,晃了下手机说:“现在基本确定,村民中有别有用心的人在鼓动大家闹事,要不然他们不会拿东西乱丢。刚才李子发短信说,有一个兄弟被碎石块打伤了头,有的村民更是试图把围墙推倒……” “不行,不能再等了,我下去看看。” 张涛打断了小董的话,噌的一声站了起来。 “张总,别冲动!” 马文丽立即跟着站起来,认真的劝道:“现在外面村民们的情绪很激动,您要是出去的话,如果一个处理不当,就会引发更大的事故。” “那怎么办,难道就眼睁睁看着他们闹事?” 张涛有些心急的扭头,看了眼窗外。 从这儿透过窗外,能远远看到门口那边,那些村民正聚拢在大门口,有的在敲打铁栅栏,还有的在推围墙,分厂内的大部分员工,也都聚集在门口,指指点点的。 “张副总。” 马文丽终于忍不住了,看向了张光仪:“你是当地人,更是小山村的人。现在村民们无事生非的闹事,你是不是该站出来,跟他们解释一下呢?” “无事生非?” 张光仪眉头皱了下,终于睁开了眼,把烟头掐灭在了烟灰缸内,看着马文丽淡淡的说:“我很纳闷马副总你是怎么说出这四个字的。我是个粗人,没有马副总你的文化深,但我也听很多大人物都说过这样一句话。” “我们的人民,是世界上最淳朴的人民!” 张光仪脸上浮上神圣的自豪,也站起身大声说:“也是对生存环境要求最低的一群人!只要能给他们一口饭吃,给他们一个还可以生存下去的环境,那么他们就能用他们的勤劳,给世界最大的回报!” “不是被逼到无路可走的地步,我们的人民,永远都是任劳任怨的!” 张光仪此时说话的口气,挥手的动作,都会让人误以为他是某个大领导:“我真的不明白,马副总你是怎么对我们的人民,说出‘无事生非’这四个字的。” “你--” 马文丽俏脸一红,不知所对。 “哼。” 一声带着讥诮的低哼,却从门口传来,却是来自田小敏。 张光仪眉头猛地皱起,看着田小敏淡淡的说:“怎么,田科长(质检科的副科长),你觉得我说的这些,都是空话,还是大话?” 田小敏紧紧抿了下嘴角,冷冷的说:“是不是大话,空话,我不知道。我只是怀疑,这次小山村村民闹事,好像是被一只黑手推动着的!” 其实,只要是个认识张光仪,多少有点脑子的人,就能从这次群体事件内,看出有他的影子。 不过,碍于他是地头蛇,又是公司负实权副总,可没有谁敢这样说的。 如果不是他刚才拿番义正词严的模样刺激到了田小敏,正处于‘愤青’时代,更想为好友减压的女孩子,也不会说出这番话。 她终究是太年轻,不知道有些话只该存在心里,而不能说出来的。 “混帐,你这是在怀疑我鼓动村民们闹事了!?” 就像被马蜂蛰了一下那样,张光仪一扫他副总该有的风度,脸色铁青的猛地一拍桌子,露出了他狰狞的本来面目,大声咆哮道:“田小敏,是谁指使你这样污蔑1的?你眼睛要是没有瞎的话,应该看得出开会前,我是一直力劝村民们散去……” 没有哪一个女孩子,受到了当着领导、同事的面,被一个男人拍着桌子大骂。 话说田小敏虽然忌惮张光仪在本地的势力,可她也是那种不怕事的小辣椒,要不然刚才也不会用冷哼声,来讽刺他是在演戏了。 不等张光仪骂完,田小敏也站起来,同样狠狠一拍桌子,瞪眼反驳道:“你骂谁混帐呢你?你以为我们大家是真的瞎啊,在你跟那些村民交涉时,没看到你跟他们眉来眼去的?张光仪,不是我小看你,想用这种卑鄙手段来挤走张涛,你这是在做梦啊你!” “好了,都别说了!” 张光仪被气的要死,猛地一拉椅子就要冲过去,对田小敏动手时,张涛适时的低喝一声,冲田小敏说:“田小敏,你给我闭嘴,是谁给你权利去质疑张副总的?你还有没有一点下属人员,对领导该有的尊敬?” 张涛狠狠训斥田小敏,张光仪反而倒是不好再发脾气了,冷哼一声又坐了下来,心里却在盘算,事后该怎么收拾这个敢动老虎屁股的小丫头。 轰隆一声--这时候,窗外传来一声闷响。 张涛猛地回头看去,就看到大门口那边尘土飞扬,人们四处奔逃:门口的一段围墙,被村民们给推倒了。 “哎唷,不好!” 小董大叫一声,转身就冲出了会议室。 事情闹到这一步后,张涛也顾不上什么了,赶紧拉开椅子,也向门口走去。 马文丽等人,都跟随张涛,哗啦啦的走出了会议室,张光仪却是走在最后,抬手莫了把光洁的下巴,嘴上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请大家冷静一下!” 围墙被推倒的灰尘刚散去,张涛就出现在了大门前,抬手高喊着让大家冷静一下。 村民们推倒围墙后,并没有冲进来再搞破坏,大家都嘻嘻哈哈的站在那儿,很好玩的样子。 张涛一下子就断定,这些人的闹事是有计划的,要不然围墙被推倒后,早就冲进来‘缉拿’打人凶手了。 “哟,来了个美女让我们冷静呢!” “美女,只要你跟哥哥我亲个嘴儿,咱们就冷静一下,好吧?” “啧,啧啧,不愧是搞化妆品的,随便出来个小姑娘,就美的让哥哥心儿发颤啊!” 看到张涛站在保安值班时站的岗台上后,立即把众村民的目光吸引了过去,同时也让那些年轻人眼神一亮,开始胡说八道了。 “混帐,小栓子,是谁让你们来这儿闹事的?” 这时候,张光仪站了出来,满脸严肃的说:“都特么的给老子我积点德!知道这是谁吗?这可是我们公司的老总,张总!” “啥,她就是这儿的老总?” “哎哟喂,没想到这小娘们还是老总?挖草,今年也就是刚二十岁吧,有婆家了没有?这么年纪轻轻的,是怎么当上老总的?竟然比光仪叔还要牛比!” “我知道,我知道,我早就听人说过了,这边女老总是总部大老板的小蜜,靠脱裤子才爬到这个位置的!” 在张光仪点明张涛的身份后,那些年轻人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兴奋了,带着羞辱的话就像狂风暴雨那样,砸向张涛。 张涛一下子被砸懵了:亲们,如果俺真是高老板的小蜜儿,你们这样说俺,俺也认了。可俺到现在还是冰清玉洁的哇,你们就乱给俺泼脏水,这不是欺负人吗? 看到张总小脸通红,泪水在眼眶了打转后,小董急了,猛地举起橡胶棍,劈头就砸在了最嚣张的张光有的脑袋上:“草,让你放狗屁!” “啊,打人了,天涯集团的保安又打人了!” “拼了,跟这些占我土地,打我同胞,蛮横不讲理的恶棍们拼了!” 小董这一棍子,让矛盾骤然升级,张光仪安排好的那些人,顿时就怒了,纷纷拿着早就准备好的家伙扑了上来。 呜啦,呜啦! 眼看现场情况就要失控,张涛等人不知所措时,忽地有凄厉的警笛声,从人群外响了起来。 第1731章 你怎么要结婚了呢? 其实从早上八点,德城分厂这边一上班,村民跟保安发生第一次冲突后,当地派出所就派人来这儿维持秩序了。 不过,鉴于某些客观原因,前来解决问题的警员,就是在和稀泥,连最起码去厂区内找单位老总调查的流程都没走,就在门口抱着膀子看热闹呢。 同样,镇上派来的那些领导,也都是这样的态度。 当然了,大家也都已经得到消息,说德城那边的领导,还有市局一把手正往这儿赶来--但没有谁因为领导即将亲临现场而有所收敛,因为只要是在当地混的人,都知道张光仪的堂哥张光生,现在就是德城大领导之一。 现在大领导的老家村民闹事,肯定得有他来出面解决问题。 张光仪的堂哥,会胳膊肘往外拐,帮着外地人欺负自己堂弟吗? 所以呢,在外面警笛声响起后,张光仪就知道是谁来了,心中更加笃定,一扯身上的西装,头发搞乱,猛地抢到了张涛面前,张开双臂冲村民们沉声大喝:“都退后,退后!不要乱来,谁敢闹事,得先从我张光仪身上踏过去!” 就站在张涛身边的田小敏,狠狠撇了下嘴,不过也没工夫来拆穿他面目了。 警笛声的忽然响起,再加上张副总的勇敢表现,现场愤怒的村民们,总算是没有冲过来殴打小董,本能的向门口两侧闪去。 挨了一棍子的张光有,却死了似的抱着脑袋躺在地上,他亲近的几个人,犹自愤怒的指着被人拉到后面去的小董大骂不已。 张光仪向前看去,就看到两辆警车,一辆奥迪,竟然还有两辆挂着军牌的墨绿色越野车,总共五辆车停在了外面路边。 警车上最先下来几个人,当地派出所所长孟有致连忙迎了上去,老远就对一个黑脸庞的中年警官伸出手,脸上的笑容就像看到了亲爹。 这个黑脸警察,正是德城一把手刘忠臣。 看了眼现场乱糟糟的情况,刘忠臣轻轻松了口气,却没有理睬孟有致,快步走向了奥迪车前。 张光仪他堂哥,张光生从奥迪上走了下来。 张光有的家人,马上就嚷了起来:“光生哥,你咋才来啊,咱们被人给打了!这些无法无天的外来户,来我们这儿挣钱,却特么的欺负我们!” 张光生却没有像很多小山村村民想象的那样,会一脸严肃的问怎么回事,而是皱眉狠狠瞪了咋呼的那个人,呵斥道:“你给我闪一边去,等会儿我再找你们算帐!” 张光仪把堂哥这句话听得清清楚楚,一楞神后,猛地意识到不好了。 张光生没有再理睬家乡人民,跟刘忠臣低声说了一句什么,俩人一起快步走向了第一辆军车。 第二辆军车中,飞快的跳下四五个年轻军人,眼神警惕的看着周围众人,右手都放在腰间枪盒上,护住了越野车。 军车的门这才推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从车上缓步走了下来。 跟随他一起下车的,还有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一个二十岁冒头的女孩子。 “哟呵,来大官了呀?” “擦,看那年轻人的肩章,这不是中校军官吗?” 有对军衔有着一定认识的村民,小声的说着。 一个中校军官算不了什么,关键是他跟先下车的那些军人一起,都围在了中年人身边,明显是在保护他的安全。 至于那个长相很俊俏、纯净的女孩子,则自动被忽视了,纷纷猜测那个中年人是什么来头。 刘忠臣抢先来到中年人面前,啪的一个立正,抬手敬礼:“报告首长,德城市局刘忠臣,请示您的指示!” 中年人没说什么,只是抬手随意行了一个礼,随即摆了摆手。 刘忠臣马上就闪到了一旁,冲人群中看了几眼。 两个穿着普通的年轻人,马上就走到了他身边,低声说起了什么。 被小山村全体村民,视为最有出息、值得全村人骄傲的常务副张光生,这时候才主动伸出双手,热情的跟中年人说着什么。 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看出这个中年人来头有多大了。 同时大家也有些懵:这么大有来头的人,还是来自部队上的,怎么可能会亲自跑来这儿来了? 中年人始终都是淡淡然的样子,松开张光生的手后,就站在车门前拿出了电话。 中年人虽然没有跟大家说话,可现场好几百人,却都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压力,闹的也不闹了,嚷的也不嚷了,大家都看着张光生,等着他发言。 村民们不闹,倒不是因为被中年人这股子威严的气势给镇住了,实在是因为这次事件,跟他们并没有什么利害冲突。 大家来这儿,也就是收了张光仪一点好处,跟着张家兄弟来捧场罢了。 真正出力的,还是张光有、张阳他们。 想想也是,如果天涯集团真损害了村民们的利益,别说是部队上来人了,就算再大的领导到场,大家也不会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安静下来,早就把口号喊的震天响了。 就在村民们纷纷猜测中年人的来历时,他身边那个小美女却走了出来,看着张涛那边喊道:“谁是这边分厂老总张涛呢?” “我,我就是张涛。” 张涛犹豫了一下,从张光仪身边走了出来。 “哟,原来你就是张涛啊,真漂亮。我很羡慕你,年纪轻轻的就成了老总。” 小美女好像根本没意识到现场情况有多复杂那样,笑面如花的走过来,跟张涛握手:“自我介绍一下,我姓肖,叫肖鱼儿,你就喊我小鱼儿好啦。” “哦,肖、小鱼儿,你好。” 张涛有些不明所以,搞不懂这个看似来头很大的小鱼儿,干嘛要对她这样亲近。 肖鱼儿接下来的话,很快就解开了张涛的困惑:“嘿,嘿嘿,我知道你不认识我,其实我也不认识你呢。不过,我们都认识我表哥,高飞,你们大老板!” “高、高总?” 张涛愣了,随即醒悟了过来:“啊,你是高总的亲戚!” “是啊。” 肖鱼儿笑嘻嘻的看了眼旁边人,压低声音问道:“别担心啊,我老爸--嗯,就是冀南军区的一把手,既然到场了,那么你这点小麻烦就不是麻烦了。你最好还是收拾一下,跟我们一起去冀南吧。” “冀南军区的一把手?” 张涛有些晕。 她虽然没当过兵,不过对军事却很感兴趣,自然知道冀南军区一把手,那是个什么样人物的存在。 对于她来说,就是天上人间的距离。 可是现在,肖老大却大驾光临德城这小地方,来帮她处理事情了,她要是不晕,才奇怪呢。 “嘘,嘘嘘,小声点,我老爸不许我对外显摆他的官职呢。” 肖鱼儿手指头放在嘴上吹气的样子,很可爱。 等眼前的星星飞走了后,张涛的意识才逐渐恢复了清明,喃喃问道:“我、我为什么要跟你去冀南?” “今天是我表哥高飞结婚的好日子呀,恰好我爸在德城那边视察工作,得到消息后还得主动给他打电话,确定后才要赶去参加他的婚礼。谁知道呢,这家伙却告诉我爸说,最好是从这边把你也捎带着,那样就免了他给你打电话了,没想到却恰好遇到你遭遇困难--” 肖鱼儿叽叽喳喳的,就像一只小喜鹊那样,语速很快。 张涛别的没听清楚,就听到高飞要结婚了。 高老板的感情生活,张涛也略有耳闻,知道他跟一个叫王晨的女孩子是夫妻,曾经为了某个人分手,看来这次是要复婚了。 张涛心中早就知道,她虽然对高飞有着某种连她自己都说不清的感情,却从没有奢望会跟他发生点什么。 可是,当她得知他要结婚(或者说是要复婚)的消息后,心中为什么会感觉很失落,空落落的,就像疯狂热爱某明星的粉丝,得知偶像要跟某个女人走进结婚殿堂那样--总之,她很难受。 “唉,又是被他祸害的一个女孩子。” 看出张涛失魂落魄的样子后,肖鱼儿轻叹了口气:“幸好,我只是他的表妹--那个家伙,怎么就这么讨女人喜欢呢?” 等张涛终于从某种失落中清醒过来后,就看到张光生正冲张光仪大声喝骂:“张光仪,你是不是好日子过够了,想去做死啊?昂,你想死不要紧,拜托你别拖着别人好不好?” “天涯集团对你怎么样,你该最清楚的,可你为了挤走分厂老总,就暗中指使人趁夜翻墙进去偷东西,并鼓动老少爷们前来闹事--你的良心长在狗身上了吗?你真以为,你仗着有几个臭钱,人家集团大老板给我个面子,让你当顾总,你就把自己当作是个玩意了?” 张光生就像一头愤怒的狮子,围着张光仪来回的转,手指头几乎指到了他鼻子上:“我告诉你,人家想捏死你,比捏死一只蚂蚁难不了多少!” 张光仪面如土色,额头冷汗直冒,却强行狡辩:“哥,我没有暗中派人去偷东西,我更没有指使--”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呢,张光仪抬手就给了他一耳光,咆哮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勾结当地政府某些领导,派出所,勾结单位内奸,监守自盗的事,人家市局的便衣早就搞清楚了,就站在这儿看你表演呢!” “啊!” 张光仪眼睛猛地张大,跟嘴巴差不多。 “啊什么啊,你就等着被处理吧,猪油蒙了心的混帐。” 张光生冷冷骂了他一句,不再打理他,转身走到了张涛面前。 张光生就像是变脸那样,刚才还是一副怒气冲冲的模样,现在却挂满了亲切的笑容,对张涛伸出手:“张总,都是我们工作没做好,才让你受委屈了。对不起啊,在此,我向你真挚的说声对不起。” “没,没事的。” 张涛还是第一次跟这种大人物握手,有些心虚,但很快心里就平静了下来:人家对我客气,只是看在他份上罢了--唉,你怎么要结婚了呢? 第1732章 谣言满天飞! 一家酒店,在同一天承办两次婚礼,这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了。 不过,一个女人,在同一天举办两次婚礼,分别嫁给两个男人,而且还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这种事儿,就有些匪夷所思了吧? 相信任何人在听到这个消息后,都会在惊讶之余,下意识的说句;这不是特么的扯淡吗?那个女人是谁啊,这么不要脸到让人目瞪口呆? 不过,当他们要是知道这个闪亮的女主,原来是大贪狼的沈大狼主后,保证不会感到稀奇了:哦,原来是她啊,不就是在同一天跟一对亲兄弟,举办两次婚礼,嫁两次吗? 如果我是她啊,我特么一天三次、哦,不,是最少五次! 反正也没有谁敢管我不是? 沈银冰早上五点跟高雅结婚,下午两点正式跟高飞举办婚礼的消息,风一般的散出去后,立马引起了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陪着兔子去了医院的老王等人,听到这个消息后,都有些脑袋被门给挤了的傻乎乎:飞哥,你这是在玩啥子嘛!我们知道你跟沈银冰的关系非同一般,可怎么着,她也是你亲兄弟高雅新婚妻子呀,你就好意思抢过来,还有没有人性啊? 兔子听闻这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后,则是呜呜痛哭:早知道这样,我又何必自己找罪受被人打断腿啊?要是别人干的,哥们我以后还有报仇的机会。可那个打断我腿子的女人,却要成为我老板娘了--这段冤情,这辈子是别想洗清了啊! 虽说高先生这些心腹手下,在得知这个消息还有,在震惊之余,都纷纷表示了对此事的不满态度,但却没谁傻到不去参加婚礼:飞哥的婚礼,你都不去,那你以后还想不想跟着他混呢? 哭着喊着的,兔子也不住院了,非得让萨拉娜给他搞个担架,雇上几个漂亮的小特护,把他抬到那个让他心伤的地方。 萨拉娜等人受不了他的泪水攻势,只好按照他的意思去做。 很巧,大家伙刚出了医院,遇到了从外地赶回来的李德才,城阳俩人。 在看到兔子的悲惨样子后,李德才肯定会大吃一惊,立马挽起袖子咆哮:是谁伤了我兄弟,跟我说,我去杀他个落花流水,有家不能回! 不过,当老王轻飘飘的吐出‘沈银冰’这三个字后,李德才脸上的愤怒就瞬间消散,很没义气的扭过了头,开始问陈大彪最近怎么瘦了那么多,是不是在外面瞒着家里跟别的女人鬼混了,丝毫不顾兔子那忧伤,失望的眼神。 就在高老板这群心腹手下第二次赶来稻花香大酒店前时,方家村的人已经提前来了,带头的自然是方立柱。 就在今天清晨五点到七点时,沈银冰还是自己一奶同胞的新婚妻子,可还没有到十点,那个风情绝代的女人,却又变成了高飞夫人,要跟他在下午两点,再次正式举办婚礼。 站在感情的角度上,高飞把沈银冰从高雅手中‘抢过来’,这是无可厚非的,相信除了兔子等有限的几个人外,其他人都会高举双手赞成。 毕竟人人都知道,高飞跟她之间,有着很深很深的感情,而且要想稳定、并找机会拆除沈银冰这颗不定时炸弹,唯一能做到的人就是高飞了:只希望,他能用男人的柔情蜜意,把沈狼主的戾气化掉,让她在某一刻忽然顿悟成佛,放弃那些人间大杀器。 不过站在道义的角度上,高飞无疑是很无耻的:一个连亲兄弟老婆都能抢过来的人,难道不该被钉在人性的耻辱柱上吗? 尤其是一些不确定的谣言,更是在最短时间内漫天飞舞:传说就在两个小时前,高飞为了从亲兄弟手中抢回沈银冰,用尽了阴谋诡计,并成功蛊惑高夫人当场拿刀子毁了高雅的脸,让那个到现在为止只剩下靠着脸白才能吃饭的孩子,彻底失去了他最后的求活技能,黯然而走,不知所终,但高飞却表面无动于衷,实则内心狂喜…… 当远在京华的刘小龙,打电话过来贺喜时随口说出这个消息后,高飞立马愤怒了,冲着电话大骂:“放你老婆的屁,是谁这样跟你说的?” 刘小龙被骂的火冒三丈,先恶狠狠回骂了几句诸如‘你老婆那个西北骡子美国啥’之后,才很委屈的解释道:“挖草,现在党校中(刘小龙目前在京华处级干部党校学习)的人都知道了,大家都在议论,我可是听到的比较晚的呢!” “啥,你们学校的人都知道了?” 高飞有些傻眼:“我靠了个鸟的,他们怎么知道这些的?” “谁知道啊,刚听到这个消息时,我还纳闷你小子怎么这么不地道呢,那个沈银冰有什么好的,至于让你跟高雅像抢骨头的狗子那样,吃相那样难看?正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根歪脖树上吊?哥们,听刘爷我一句话,像那种心机深沉,心狠手辣的女人,咱们兄弟最好少去招惹。” 刘小龙在那边的波:“你招惹好了,人家才不会管你是不是为国家切除了一颗大毒瘤,只会记住你在亲兄弟的婚礼上,很不要脸的抢走人家新婚妻子。招惹坏了,人家会说,看,高飞这小子就是个贪财好色不成器的家伙,我早就看出他不是什么好……” 吱的一声,高飞扣掉了刘小龙的电话,切断了他在那边胡比比,慢慢抬起头看向梳妆台那边。 这间屋子,是稻花香大酒店为前来酒店演出的艺人们,特意准备的一个化妆间。 沈狼主在刚才的婚礼上,又是撒泼动刀子,又是打滚骂人的,早就把新娘装扮给弄乱了。 没有哪一个新娘,希望自己在婚礼上以很狼狈的样子出现,沈银冰也是这样,所以在确定要跟高飞在下午两点,举办她人生中的第二次婚礼时,就让人重金聘来了一位资深化妆师,帮她重新装扮形象。 此时,沈银冰就坐在梳妆台面前,化妆师正在认真的为她盘头。 “宋老师,麻烦你先出去一下好吧?” 高飞冲化妆师说道。 “还没有……” 化妆师愣了下,正要说还没有搞定时,沈银冰却抬手摆了摆:“宋老师,你先出去休息一下,等会儿再进来。” “好吧,我就在外面走廊中等。” 宋老师无奈,只好答应了一声,转身走出了化妆间。 门刚关上,高飞就皱眉问道:“沈银冰,你到底想搞什么呢?” 沈银冰左手捏着垂到肩头的一缕发丝,从镜子里看着高飞,脸色很平静的说:“我哪儿搞什么了?高飞,是不是眼看终于要娶我为妻了,心情太过激动,结果导致不知道自己说什么了吧?” “胡说八道!” 高飞怒冲冲的说。 沈银冰冷笑:“哼哼,还没有举办婚礼,我还不算是你高家的人,你就先对我张嘴就骂了,是不是很快就要抬手便打了?” “你--算了,我说不过你。” 高飞叹了口气,心想:人为什么要变呢?这要是放在以前,跟她斗嘴我可没有输过,现在却是束手束脚的,看来女人要是不要脸了,还真是无敌于天下。 “女人本来就是靠嘴来生活的,你说不过我,又有什么奇怪的?” 沈银冰懒洋洋的说着,右脚脚尖轻轻一蹬,椅子上后转,面向了高飞。 看着她的小红唇,再想想她刚才这句靠嘴来生活的话,高飞立即就联想到了某种场面,在心中一热的同时叹了口气:“唉,问你啊,在短短一个小时内,就把是我在你跟高雅的婚礼上,把你抢过来的消息,传播的满世界都知道,这事是不是你干的?” “是啊,难道这不是事实吗?” 沈银冰那双水灵灵的桃花眼瞪大,还带着无辜的样子:“怎么,你不喜欢让别人知道?” 高飞很干脆的说:“不想!” “为什么不想?” 沈银冰追问道。 “不想就是不想,还需要理由吗?” 忽然间,高飞明白了沈银冰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意思,也懒得再跟她说什么了,坐回到了沙发上,拿起手机开始玩游戏。 “吓,你觉得很丢人?” 高先生不想再说了,沈银冰却来了谈话的兴致,轻笑着款款走到他面前,很没淑女该有的矜持风度,轻轻坐在了他腿上。 她双手搂住高飞的脖子,额头抵着他额头,说道:“其实说实在的,我也在替你丢人呢。毕竟天底下的男人那么多,做出各种混帐事,比方撬朋友妻,当兄弟的霸占大嫂,可从没有哪一个男人,在兄弟的婚礼上,把兄弟媳妇给抢了的。” 嗅着沈银冰如兰的吐气,高飞从牙缝中吐出两个字:“滚--蛋!” 对高飞的辱骂,沈银冰毫不在意,依旧好脾气的说:“我早就听说,男人在阴谋被揭穿,恼羞成怒时,才会动不动就骂人。现在看来,果然是这样。” “好啦,别吹胡子瞪眼的了,我知道你心里现在极度不爽,想找人撒气。那你就冲我来吧,你骂我也好,打我也罢,哪怕是把我就地正法,小女子除了哀声求饶、婉转配合之外,也不会有丝毫不满的。” 沈银冰吃吃的笑着,小红唇在高飞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沈银冰,我以前为什么没发现,你原来是这样的不要脸?” 高飞彻底被沈银冰的矫揉造作给打败了,抬手就把她推了出去。 “不是被悲摧的命运逼到了一定的地步,有哪个女人不想要脸?” 沈银冰就势坐在地上,屈起双膝,下巴放在上面淡淡的说:“我也想像王晨那样,在大婚时被高家当作公主一样对待。但很遗憾的是,我这辈子都不会再有那样的待遇了,更不会让高家老爷子来给我们主持婚礼,让华夏众多豪门世家前来捧场。” 顿了顿,她又轻声说:“我当前所希望的,就是能让所有关心你我的人,知道我们要结婚了。” 第1733章 婶婶! 在岭南时,当高飞生命面临威胁,沈银冰绝然献出了她的清白之躯那一刻起,这个在三年内有着天大变化的女人,就知道她活着,到底是为什么了。 是不是该彻底的拥有那个男人? 当一个女人有这种想法时,无疑证明她是很强大的了。 因为唯有霸道的男人,才会对他所深爱的女人有这种决心。 在以前时,哪怕是沈银冰胁迫高飞跟王晨离婚,让他乖乖在她身边,俩人在一张炕上坦诚相见时,她都没有这个念头:那时候,她确定她爱高飞,但也确定就算没有高飞,世界依旧是那么样,毕竟她是特殊的修罗体质,不可能常年跟一个男人过那种温馨小生活的。 但在高飞身中烈阳蛊,成功化解掉莫邪征东身体里的至阴之气,沈银冰又很勇敢的献身后,她的心态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她觉得,她获许是该独霸高先生了。 有两个原因:第一,高先生能改变她特殊的体质。第二,就是没有高飞的日子里,不管沈银冰拥有再多,可也会感到空虚寂寞冷。 实际上,最后这个原因,才是沈银冰决定要跟其他女人奋勇争抢高飞的主要原因:他,就是她的整个世界,失去了他,她的世界,她的生命,也就再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所以呢,当高飞回到冀南,四处搜寻可以供他居住的千年古墓时,沈银冰也没闲着,也在暗中积极寻找:要想永久性的霸占一个男人,让他活下去才是最主要的前提不是? 但与此同时,沈银冰也开始准备跟高雅的婚礼了。 不得不说,在岭南时,高飞给陈果果的那场婚礼,极大刺激到了沈银冰,这才让她想用一场跟高雅的婚礼,来‘夺取’高飞。 当然了,沈银冰跟高飞一起去了河底古墓,在少爷的安排下,她亲眼看到高飞与廖水粉那不堪入目的实况录像后,那一刻她是愤怒到了极点,也失望到了极点,索性假戏真做,真的去嫁给高雅,让那个家伙后悔,心疼一辈子! 沈银冰敢发誓,她在高飞心中,占有不一般的地位。 如果她真成为高雅的女人,对高飞的打击绝对是致命的,一辈子都无法化解的痛--但这也是她所希望看到的。 既然无法彻底得到一个男人,那么让他为你心疼一辈子,也是蛮不错的嘛。 于是,沈银冰决定了要嫁给高雅,真的嫁给他! 为此,她不惜绑架解红颜,来胁迫高飞必须赶来参加她的婚礼,让他,她自己一起痛苦的过完这一天。 只是谁也没想到的是,婚礼过程中出现了她所无法控制的事:她疏忽了韩家俊等人存在的危机感,结果导致大家对高飞乱枪扫射。 亲眼看到高飞中弹,横死血泊中后,沈银冰猛地醒悟了:原来,她跟他的生命,早就息息相关的连在了一起。 只要他活着,无论她是痛苦的,还是开心的,她都有活着的意义。 可他要是死了,她会连痛苦的感觉也失去。 当一个人,连痛苦的权利都无法拥有后,她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在看到高飞奇迹般的没有死后,沈银冰全身的细胞,都在欢愉的唱着,跳着,呐喊着:他没死,我要嫁给他,我要永远的,拥有他,再也不放弃! 于是乎,接下来的发展,完全按照沈银冰所预料的那样进行:她在像高某人坦白心迹后,也终于打动了这个到处沾花惹草的男人,决定要迎娶她为妻。 即是为了爱情,也是为了国家。 当某件事,上升到以国家利益为主的高度上后,那么这个人无论做什么卑鄙的事儿,都会有有着相当深厚的底气了。 就像高飞,他在决议要迎娶沈银冰为妻时,就想到了以后该怎么跟陈果果等人解释的说辞。 不过高飞却不知道的是:他终于可以放弃一切来迎娶那个女人了,却不知道她所要的,只是一场名正言顺成为高夫人的婚礼--她已经做过的一些事,注定她无法像其他新娘那样,婚后跟丈夫过她的甜蜜小日子。 沈银冰不想去想那些让她扫兴的事儿,今天,她只想‘全神贯注’的,去当高飞的新娘。 一个女人,获许历经太多挫折跟磨难后,已经不在乎要脸不要脸了,但无可否认的是:就算再不要脸的女人,可在当前这种情况下,却是很想要面子的。 当年,沈银冰没有参加高飞跟王晨的那场婚礼,却能想象到,被高家还有其他豪门世家瞩目下的王晨,在那一天是多么的风光无限。 沈银冰很羡慕,也想要那样的无限风光。 不过她却很清楚,她要想像王晨那样是不可能的了,毕竟高飞现在名义上已经被分出了高家,而她也没有被高家所认可,高老头更不会出面为他们举办婚礼。 沈银冰没办法,哪怕她本事再大,也无法让高家再次为她跟高飞举办一场那样盛大的婚礼,更何况她跟高家两兄弟都不清不白的,高家老头的确没脸出面。 但这有什么呢? 沈银冰的婚礼,注定不会像陈果果的婚礼那样默默无闻,注定会惊天动地的--最起码,得搞得满城风雨才行。 于是乎,沈银冰才固执的把婚礼举办时间,放在了下午两点。 等待下午两点的这段时间内,她有绝对把握,能让她上午跟高雅举办婚礼,下午却跟高飞结婚的消息,传遍整个华夏! 沈银冰有这样的实力。 所以远在京华上学进修的刘小龙,知道了。 刘小龙都知道了,高家没理由不知道吧? 至于高家在知道后,会做出什么反应,不管是愤怒,羞愧、惊喜,甚至是不闻不问--沈银冰并不在意这些。 她所关注的,就是让所有关注她跟高飞的人,知道今天是他们的好日子。 这就足够了。 “我是认真的,从小到大从没有过的认真。能够嫁给你,当你的妻子,哪怕只有一分钟,我也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接受他们的祝福,或者是诅咒。” 沈银冰缓缓抬起头,看着高飞的眼睛,声音空灵的就像是在梦呓:“我不想学陈果果,我想要一场风光无限的婚礼。可以肯定的是,我的婚礼上,不会有什么重量级的主婚人,更不会有双方父母,压根没法跟王晨相比……我只希望,全世界都能知道,这就足够了。” “高飞,你不要生气。” 沈银冰抬起手,捂住了高飞放在沙发上的右手,小手有些微凉,声音中灌满了幸福:“我发誓,以后都不会让你再这样尴尬。看在我今晚会是你正式新娘的份上,别跟我计较,好么?” 不好。 我是真心跟你结婚,把你当作我媳妇来看待的。 但我不想你闹得满城风雨,为了你的虚荣心,让我很丢人。 想想也是,抢亲兄弟老婆的男人,会被不明所以的人诅咒下地狱吧? 高飞很想把这些话说出来,可他嘴巴动了动,却发现嘴里发苦,什么都说不出,只能看着沈银冰站起身,走回到了梳妆台前。 很快,化妆师就开门走了进来:“高先生,沈小姐,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可以了。” 沈银冰点了点头:“宋老师,麻烦你用心些,因为这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次婚礼了。” 感觉沈银冰说话很怪的宋老师,低声答应了一句,开始工作。 望着端坐在化妆镜前的沈银冰,高飞心中慢慢升起一股子说不出的感受:沈银冰刚才那番话,给他造成了一定的心里震撼,让他觉得这女子其实好可怜,表面看上去风光无限的,其实最大的心愿,却是想成为他高飞的新娘。 帮,帮帮的敲门声,打断了高飞望着沈银冰发呆。 门开了,一个小脑袋露了出来,带着纯真的笑容:“高叔叔,原来你在这儿呢,让我好找!” “小壮,你怎么来了,没有上学吗?” 看到老王的女儿王小壮出现后,高飞连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对于童年不怎么幸福的王小壮,高飞印象很不错,始终是把她当作亲侄女对待的。 “嘻嘻,今天是国庆节呀,学校放假呢。本来我今天在悦悦(王小壮的好朋友)家给她过生日的,听到你要结婚的消息后,就赶紧跟妈妈一起赶来了。” 王小壮到背着双手,用膝盖碰开门走了进来。 在她背后,是韩家俊,看来他还是不放心沈狼主跟某人独处,所以才在外面走廊中站岗的。 “你该陪你同学过生日的,婚礼有什么好参加的呢。” 对王小壮的到来,高飞心里很高兴,毕竟今天算是他大喜的日子,多个自己人来捧场还是很不错的嘛。 而且,他也的确很喜欢王小壮,因为这孩子可不是张雯雯、苏樱那种问题少年,人家从小就是善良、纯朴的。 “这可是叔叔你的婚礼。用妈妈(李德才他姐)的话来说就是,只要有资格能参加,哪怕是天塌下来,也得来的。” 王小壮说着,走到了沈银冰跟前。 她的脸上依旧带着笑,不过笑容变得有些勉强,眉宇间也透着紧张,看来她可不像宋老师那样,压根没听说过沈狼主的凶名。 让一个像王小壮这样纯朴的女孩子害怕自己,可不是值得骄傲的事儿--看着镜子的沈银冰,脸上露出一个尽可能温柔的笑容,轻咳了一声:“小壮,姑姑我的婚纱装,还漂亮不?” 王小壮的老爸,此前只是沈狼主此前公司内的一个小马夫,她能够对王小壮自称为姑姑,这是摆明了给高飞面子了。 不过同时她也纳闷,王小壮不去恭喜高飞,跑来她面前干嘛? 王小壮亮出藏在背后的右手,拿出了一朵白玫瑰,轻轻送到了她手中,语气有些怯怯的说:“婶、婶婶,送你一朵白玫瑰,祝你跟叔叔俩人白头偕老。” 就像是过电那样,沈银冰的身子猛地一颤,嘎声问道:“你、你叫我什么?” 第1734章 吉时已到! “婶婶。” 王小壮轻声重复了一遍这个称呼时,沈银冰眼圈攸地红了。 沈魔女,沈妖女,大毒瘤,不要脸的,沈银冰,沈总,沈狼主,沈小姐,沈女士,媳妇,老婆等等,这些称呼,沈银冰全部都听人喊过。 但唯独没有一个像王小壮这样质朴、纯洁的女孩子,能发自内心的称呼她一声--婶婶。 沈银冰可以发誓,王小壮喊她婶婶,绝对是发自内心的,还带着些许的惧意,那是担心她对这个称呼不满(毕竟高飞不是王小壮的亲叔叔,而且她父亲老王,更是让沈狼主不屑一顾的小人物)。 可沈银冰却很清楚,她不但满意,而且还是惊喜,激动的。 这声称呼不但是发自女孩子的内心,也是一种认可:哪怕全世界的人,都认为她是一个女魔头,无论她做什么都配不上高飞,但有个纯朴的女孩子,发自内心的喊她一声婶婶,这就已经足够了。 看到沈银冰脸色大变后,王小壮心里一惊,本能的要后退,却又想到高飞就在跟前,这个婶婶就算不满,好像也不防备把她怎么着。 所以,她才又大着胆子,结结巴巴的说:“你要是不喜欢我喊你婶、婶婶的话,我可以喊你姑姑,喊你阿姨的!” “我--很喜欢,从没有过的喜欢。” 沈银冰轻轻咬了下嘴唇,低声问道:“小壮,能不能再喊我一声婶婶?” 感觉出沈银冰好像是真心喜欢自己喊她婶婶后,王小壮马上开心起来,笑着大声说:“婶婶,婶婶!祝您跟叔叔结婚快乐,白头偕老!” “好,好,哈,哈哈!” 沈银冰忽然神经质那样,也不顾宋老师正在给她盘头,仰首大笑几声,随即说道:“来而不往非礼也,你既然是我的第一个侄女,那么当婶婶的怎么可能没有礼物送你呢?韩家俊,给小壮开张一百万的支票,让她随便买点学习用品吧!” 沈银冰心情激动之下,毫不淑女的仰首狂笑时,肯定会影响正在静心给她盘头的宋老师,她这个动作让宋老师很不满,黛眉一皱正要提出意见时,却又被她随后说出的话给吓了一跳:啊哟嗨,啥子?就因为这小女孩喊了你一声婶婶,你就给了她一百万,还说是随便买点学习用品!买嘎的,我喊你一百声姑奶奶,你给五十万好不好? 王小壮也吓了一跳,慌忙摇手拒绝:“啊,不要!婶婶,你的礼物太重了,我可不敢……” 王小壮还没有说完,就被高飞打断了:“小壮,既然是你婶婶给你的,那么你就拿着。反正一百万放在你婶婶身上,也就是九牛一毛。更重要的是,你好不容易给了她一个拿钱砸人炫富的机会,要是拒绝了,她会不高兴的。”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沈银冰轻声骂了句,笑道:“小壮,你叔叔也不全是胡说八道。我给你,你就拿着,以后见面,多喊几声婶婶就好啦!” “是,多谢婶婶!” 王小壮很聪明,知道这时候再拒绝的话,未免会让炫富的婶婶面子上不好看,这才弯腰鞠躬道谢,同时也打定主意,以后还是少跟这个婶婶见面吧,免得被她用钞票给砸死。 韩家俊马上填好了一张支票,交给了王小壮:“国有四大银行,随时可以兑现。” “谢谢叔、谢谢大哥哥。” 王小壮忽然改了对韩家俊的称呼,随即接过支票,笑嘻嘻的去了。 “嘿,嘿嘿,小壮这孩子真有意思。” 从镜子里看着满脸郁闷之色的韩家俊,沈银冰笑了笑问道:“现在几点了?” “一点二十四分,还有半个小时,就到点了。” 韩家俊抬手,看了一下手表回答。 沈银冰又问:“下面情况怎么样?” 韩家俊很清楚,沈狼主所说的下面情况怎么样,就是问都是有什么人来了。 她已经把下午两点举办婚礼的消息撒出去了,希望会有一些没来参加她跟高雅婚礼的人出现。 韩家俊想了想:“刚才我下去时,彭领导,凤山开发区的领导,方家村那些企业老板、一些村民,还有天涯集团各分厂的负责人,包括被您打断腿的那个,现在都已经在大厅内了。” “一群虾兵蟹将。” 沈银冰无声的冷笑一声,问道:“就没别人了?” 韩家俊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 “嗯,你出去吧。” 沈银冰轻轻抬了下手,示意他先出去。 高飞知道,她虽然早就料到不会有什么人来参加她的婚礼,不过听说到现在还没有什么意外中人来参加婚礼,她心里还是有些失落。 其实,沈狼主的面子也算很大了,毕竟彭云木等领导在场,一般人哪有这样的面子,却被她称之为虾兵蟹将。 “你太要面子了些,其实无所谓,婚礼还是婚礼嘛。” 高飞翘起二郎腿,斜斜的坐在沙发上,很好心的安慰她:“再说了,时间也急促了点,别人没时间从外地赶来的。” “刚才某人还说我不要脸呢,那我肯定会佷在意面子了。” 沈银冰懒洋洋的说着,闭上了眼:“不过你说的也很有道理,不管别人来,还说不来,婚礼还是婚礼。”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就改变了话题:“哦,对了,那个老秃驴说的那八个字,你有什么心得没有?” “狗屁的心得,那老家伙装神弄鬼罢了。” 高飞摇了摇头时,沈银冰忽然问道:“解红颜,会去哪儿?” 高飞目光一闪:“我怎么知道?” “你肯定知道。” “我为什么肯定知道?” “除了你的莫邪姨太之外,还有谁能让老实和尚那种角色,赶来救她?除了逃往地下楼兰,还有哪个地方,能让解红颜逃过贪狼、1973双方势力的追踪?” 沈银冰对莫邪征东没有任何好感,哪怕人家当时不计前嫌的让她母亲沈若萱落叶归根,更有可能还得喊她一声小姨、或者姑姑的。 对沈银冰的分析,高飞倒是没有反驳,只是冷笑:“哼哼,如果真是她来救走了解红颜,你觉得就凭你手下那几大金刚,就能留住老实和尚?” 沈银冰回答说:“可你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主动关心解红颜的死活,这就说明你已经猜到她是被谁救走的,又是去了哪儿。” 高飞沉默。 现在,他基本确定解红颜是安全的,但他却知道,前来营救解红颜的不会是莫邪征东,而是在河底古墓中遇到的那个杀手--杀破狼三部中七杀的首领,杀手,也是解红颜的亲爸爸。 杀手既然是杀破狼三部中实力最为强大的七杀首领,又是解红颜的亲爸爸,自然不会坐视女儿被沈银冰伤害了,出手救她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现在他搞不懂的是,杀手为什么能跟老实和尚混在一起。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这个杀手究竟是谁? 看来,要想查出杀手是谁,得放在老实和尚身上了。 当然了,高飞不会把这一切告诉沈银冰,因为这是他跟七杀首领之间的秘密。 只要能确定解红颜现在是安全的,那就足够了。 “怎么,是不是我说中了?” 没有听到高飞说话后,沈银冰不甘心的又问了一句。 高飞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是,你说的很对。前来救走解红颜的就是莫邪征东,她现在已经去了地下楼兰,那你现在可以派人去追杀她了。” “神经,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呢,没事去招惹莫邪征东。再说了,我现在的目的已经达到,解红颜是死是活,我也不怎么关心的。” 沈银冰说完这些后,就闭上了嘴巴。 高飞也没说话,只是看着宋老师业务熟练的装扮着这个女子。 当房门被轻轻敲响时,宋老师也吐出了一口气,小声说道:“完美收工!” 看着镜子中的女人,宋老师觉得等会儿她必须得拍下一张照片来,印在她形象工作室的宣传画上,因为她干这行这么多年了,还从没有为这么漂亮的女人服务过。 现在的沈银冰,已经换上了一身白色婚纱,就是那种头上有白色沙曼垂在脑后,露出小半个雪白肩膀,能把女性纯洁、优雅高端气质彻底表现出来的那种,犹如观世音菩萨的端庄神圣中,却又包涵着九天魔女迷人的媚惑。 总之,换上一身白色婚纱的沈银冰,外形看起来要比上午穿着红色婚纱时,不管是外形,还是气质,都明显提升了一个档次。 上午穿红色婚纱,下午才会换上代表白头偕老的白色婚纱--同一个人,在同一天内以两种风格不同的婚纱亮相,这是早就在她计划中的,所以一开始,就准备了两件婚纱。 “进来吧。” 听到敲门声后,沈银冰说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屋子中间,左手拎着裙裾,右手捏着耳下的一缕发丝,原地轻轻转了个圈子,眼波流动间轻声问高飞:“我美吗?” “美,沈小姐,你是我见过的最美新娘!” 高飞还没有回答,宋老师就大声赞叹:“请问一下,我想给您拍照,用您的形象放在我工作室的宣传画上,您看可以吗?当然了,我们工作室会付给您一笔不菲的肖像费……” 说到这儿时,宋老师脸一红:人家随便给孩子一点零花钱,就一百万了,还会把万儿八千的肖像费看在眼里? “钱就算了。” 沈银冰自然不会在意那点肖像使用费,却也没拒绝宋老师的要求,毕竟没有哪一个女人不想被别的女人嫉妒不是? 随口说了一句,沈银冰不再理睬欣喜不已的宋老师,问走进来的韩家俊:“到点了么?” “吉时已到。” 韩家俊轻轻点了点头:“下面都已经准备好了,随时恭候沈总、高先生出现--很凑巧,薛小云还没有离开冀南,被我们请了回来。” 鬼才相信,号称第一司仪的薛小云,是被请回来的。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沈银冰让她回来,那么她就得回来。 第1735章 寻找主婚人! 如果要在酒店界搞一个活动:哪家酒店,才是近两年知名度最高的酒店,那么稻花香大酒店,就算拿不到冠军头衔,也会成为前三。 三年前那个天上挂着一轮红月的晚上,当时北山集团的总裁沈银冰小姐,就被安归教的秦紫阳,好像吊咸鱼那样的挂在了天台上。 那次事件,可是让冀南市民热议了好久的。 时隔三年,就在稻花香大酒店,已经被善忘的人们彻底遗忘时,凶案发生了--十数个酒店大厨,被人很残忍的杀害在了工作岗位上。 尽管在李承明局长的带领下,市局干警在24小时内,就把试图潜逃去京华的凶手抓获,但凶手杀人手法的残忍,无疑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恶劣影响。 十几个大厨的冤魂,还在酒店上空哀嚎不已,今天又迎来了一场特殊的婚礼,据说有几十把微型冲锋枪,在大厅内疯狂扫射过。 一个美的不能再美的女人,要在稻花香大酒店内,同一天嫁给两个不同的男人。 凶杀,诡异,残忍还有不可理喻,就像一个大帽子,从今天开始,牢牢戴在了稻花香大酒店的脑袋上,酒店要是不跻身最受关注的酒店前三,估计老天爷都不会答应啊。 而且最重要的是,今天中午十二点的冀南新闻中,还播出了一则新闻,大意是遍邀广大市民,前往稻花香大酒店,参加下午的一场婚礼,所有到场者,获许没机会蹭吃蹭喝,但肯定会收到一个红包。 红包内有惊喜,最少是一百块,最多是一万块! 人们早就习惯了参加别人婚礼得掏红包,还从没有听说过,去参加一个不认识的人婚礼,会有红包可拿。 这可是新闻中说出来的消息,哪怕新闻中的话早就不被人相信了,但人们还是希望这次新闻没有撒谎--所以呢,只要是在稻花香大酒店附近的市民,在得到这个消息后,就像嗅到花香的苍蝇、哦,不,就像蜜蜂那样,成群结队的嗡嗡飞来了。 今天恰好又是国庆节,法定休息日,人们去哪儿玩也是玩,能从家门口观看这样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搞点好处还是很可以的嘛。 有的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赶来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后,才发现新闻罕见的说了真话:停车场内,至少停了四五个银行的运钞车,数十个银行职员,正在那儿快速的装红包。 现金啊,红彤彤的百元大钞啊! 那些被重金雇来的职员们,正在热火朝天的干着,把最少是一张的百元钞票,装进红包内,又随手扔在了车前的一个箱子里,供大家抽奖。 市局的那些警员们,满头大汗的正在维持秩序,让短短一个多小时内就蜂拥赶来的市民们,按照秩序排好四列纵队--足有上万人。 同时也证明,按照每个红包平均三百的话,最少也得三百万现金。 三百万现金,放在一般家庭内,那绝对是个无法想像的天文数字,可在沈银冰的眼里,好像也只是个数字罢了:只要能得偿夙愿,就算向外撒钱会被善良、正义的人们在暗中骂为傻子,那又怎么样? 人家愿意! 正所谓有钱难买愿意,只要你来捧场,姐姐我就给红包! 当初由京华高家为王晨主办的婚礼上,高朋满座大有来头的人数不胜数,那种盛况,估计沈银冰这一辈子想都不要想了。 可人家为了不让自己的婚礼平平淡淡,不但在婚礼上大肆行凶,同一天跟亲兄弟俩人分别举办婚礼,更是斥资数百万,遍邀广大市民前来参加她的婚礼:既然在排场上无法比得上王晨,那就只能这些方面,人数上胜之了。 当然了,由此也可以看出,沈狼主是个多么要面子的女人。 或者干脆说,她是多么的重视这场婚礼。 “我的,该我了!” “他已经领过一次红包了,十分钟之前我就看到过了!” “老天爷啊,你终于开眼了啊,让我在股市中赔了八十万,这次让我莫到一个万元大红包,感谢人民感谢祖国!” 当红包正式发放后,被若干警员拼命维持成四条长龙的队伍,真像巨龙那样不断摇摆,更夹杂着人们疯狂的喊叫声。 站在窗前,看着下面的这一幕,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唉,至于吗?” “为什么不至于?最起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沈银冰的婚礼,势必会被被人们挂在嘴边,津津乐道。几百万的小钱就能买到这些,说起来我是赚大了。” 沈银冰淡淡一笑,伸出了右手:“好了,别看这些无聊事了,吉时已到,我们该下去了。” 下面的大厅内,再次响起了悠扬欢快的结婚进行曲,大厅内那些狼籍,早就被打扫一空,重新布置好了,上百名充满正义感的记者,全都纷纷抢占了有利地形,镜头对准了电梯门口。 电梯门口左右,站着十几个人。 不过,这些人可不是一伙的:左边,是以郝连偃月为首的‘娘家人’,右边,则是以梁明夫妻为首的高飞心腹。 双方人的脸上,都带着愉悦的笑容,可在双方眼神对视时,却都会飞快的转过头。 更让记者们大开眼界的是:早上刚被打断腿的某人,这时候竟然也出现在了婚礼现场,坐在一个轮椅上,正在吆喝他前面一个人别挡住他视线。 帮、帮帮、帮,帮帮帮帮--在悠扬的婚礼进行曲中,电梯一侧的楼层数字,终于停在了‘1’字上。 “来了,来了!” “快,准备好!” 记者们马上绷紧全身的神经,准备在第一时间,抢拍最有价值的新闻资料。 在现场所有人的殷勤期待中,电梯门终于缓缓打开,一对俊男靓女从里面缓缓走了出来:新郎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新娘则是一袭白色婚纱,左手捧着一只白玫瑰,右手轻轻挽着新郎的胳膊,脸上带着白莲花般的不胜娇羞。 新娘早在清晨五点时,就已经被很多人见过一次了,不过当她换上一身白色婚纱,款款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时,还是让人们的呼吸,有了瞬间的停顿。 无他,新娘简直是太美了,要比清晨时的装扮,美了不止是一个档次,尤其是浑身散发出的幸福,更提醒人们:今天是姐的大好日子,尔等最好都给姐老实点,谁敢扎刺,姐就弄死他! 薛小云,做为国内最高级的金牌司仪,早晨时可是受过惊吓的,尤其是在被李国训强行请回来后,她更是胆战心惊,怕得要死,真怕没机会看到明天的太阳,同时更以为,即将开始的某女第二次婚礼,绝对是她最糟糕的一次表现。 害怕小命随时会玩完的司仪,怎么可能会发挥出她的水平? 但当沈银冰安静的笑着走出电梯,真切感受到她浑身洋溢着的那股子幸福后,薛小云的心,忽然有了从没有过的安静,就像跟自己人彩排那样,立马拿起话筒,用汉语、英文两种语言,熟练的说道:“各位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 随着薛小云清脆而清晰的开场白,现场数百上千嘉宾全体起立,为走上主持台的新郎、新娘两人鼓掌。 能够来大厅内参加婚礼的,自然是‘有头有脸’的人,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高先生的手下,以及方家村的村民们。 沈银冰的娘家人,也就是韩家俊等数十个人了。 其他的就是上百个记者,再就是彭云木七八个官场中人。 早上的那次婚礼中,前来参加婚礼的官场中人,算得上国家干部的,至少也得有八十个--但现在,只有七八个了,这就无形中降低了婚礼的档次。 其实如果可以,彭云木也不愿意来。 参加沈银冰的婚礼,还真有种伴君如伴虎的感觉。 这次,他是说什么也不去当主婚人了。 对彭云木的心情,沈银冰也很理解,更知道他留下来参加婚礼,也是他的职责所在(有些像在一把手亲临某事故现场的意思),所以并没有强求他。 没有主婚人的婚礼,其实一样可以进行的,不是吗? 沈银冰在心里这样安慰着自己,挽着高飞的胳膊走上主持台后,面对人民大众时,眼里还是闪过了一丝落寞:就算来的人再多,可大部分都是来打酱油的,我终究比不上王晨。 偏偏这时候,对现场情况不了解的薛小云,喊道:“下面,有请本次婚礼的第一个重量级人物,主婚人闪亮登场!” 随着薛小云抬手做出的‘请上台’的手势,大家都看向了台阶那边。 没有人出现。 这,获许是一场没有主婚人的婚礼。 薛小云脸上的笑容,尴尬了起来,大厅内的噪杂声,也慢慢的平静下来。 虽说在场众人,绝大多数人都很讨厌沈银冰,可现在去有些同情她:不管怎么样,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没有主婚人的婚礼,是很没面子的,也是很不吉祥的。 薛小云看向了沈银冰,把话筒放在嘴边,轻声问道;“沈总,请问--” 如果没有主婚人的话,那么她就要省略这个环节了。 高飞能感觉到,沈银冰挽着他胳膊的肌肉有些僵硬,这都是没有主婚人的尴尬所致,但他也没办法,因为不管是沈银冰这边的郝连偃月他们,还是他这边的梁明等人,好像都没有当主婚人的资格。 主婚人,在这边的风俗习惯,是要受尊敬的长辈才行,彭云木,算是勉强是沈银冰俩人的长辈了,他不出面,别人自然就没资格了。 面对薛小云的询问,沈银冰轻轻摇了摇头。 “好。” 薛小云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转身看向台下安静的人们,尽可能的露出笑脸,说道:“很遗憾,本次婚礼并没有主婚人,那么下面我来代表--” 她正要说,代表新人从现场中,找一个年龄的人来担任主婚人时,却看到有人从大厅外面走了进来,沉声道:“谁说没有主婚人?” 第1736章 肖战波的来历! 按照这边的风俗习惯,一对新人的结婚典礼上,要是请不到长辈来做主婚人,那么就代表着他们的婚姻不会美满。 当地这个风俗习惯,薛小云在接下这桩婚礼时,就已经调查清楚了,所以在从沈银冰那边,确定没有主婚人后,她就灵机一动,想从现场中,找到一个年龄大的长辈,暂时来担任主婚人的角色。 只是还没有等她把这个意思表达出来,忽然有人从大厅门口走了进来:“谁说没有主婚人?” 大厅内,现在都因为‘同情’沈银冰而静悄悄的,所以这个人说话的声音不高,可也被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这谁啊,敢大言不惭的说要当这个女魔头的主婚人--很多人心中都这样想着,本能的回头看去,就看打一个气度沉稳的中年男人,从外面当先走了进来。 他后面,还跟着十几个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个个是气度不凡,几个年轻人还穿着军装,进来时右手就放在腰间,眼睛好像带电那样,迅速观察着周围的环境,还有人群。 “啊,张涛,你怎么也来了?” 就在大家都在琢磨这个看起来很不一般的男人是谁时,老王忽然轻叫了一声。 马上,他身边一个记者,就很捧场的问道:“张涛是谁?是那位魅力帅哥(中年人)吗?” 张涛的名字的确很男人化,也怪不得人们一听就以为是那个中年男人了。 老王摇头回答:“不是啊,张涛是那个穿黑色职业套装的女孩子,我们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老总--至于你说的那个魅力帅哥是谁,我也不认识。” 这个记者还想再问,却看到中年人身后的另外一个女孩子,忽然小跑着冲向了主持台,脆生生的喊道:“哥,你结婚却不通知我一声,哼哼,简直是太过分了啊!” 看到这个女孩子后,高飞满脸都是不信的擦了擦眼,吃吃问道:“啊,小、肖鱼儿,你怎么会来了?” 当看到肖鱼儿嘴里叫着哥哥的跑过来后,沈某女的双眸就是微微一眯,闪过一丝寒光,心中冷笑:哼,这又是你哪儿来的妹妹,敢在我的婚礼上冒头,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就在沈银冰死死盯着肖鱼儿,释放她带着杀意的冷森目光时,高飞却在她耳边说道:“这是我姑姑的女儿。嗯,亲姑姑的女儿,肖鱼儿。” “啊,这是你的、的小表妹了?” 听高飞解释说,跑过来的女孩子,原来是高飞的亲亲小表妹后,沈老板眼神中的杀气,瞬间消散,继而浮上欣喜的神色,问道:“那,那些人又是谁?” 听说肖鱼儿是高飞的亲戚后,沈银冰真的很开心。 别看沈总当前很强大,也基本确定高飞是真心爱她,要娶她当老婆了,不过相比起被整个高家都认可的王晨来说,她差的最多的,就是‘丈夫家人’的认可。 现在,丈夫的亲亲小表妹忽然到场,而且还埋怨高飞没有通知她很生气,这代表了什么? 只能代表高飞的亲戚,嗯,最起码一个亲亲小表妹认可了沈狼主,当她表嫂了。 你说,沈银冰能不开心吗? 沈银冰嘴里问的是那些人,眼睛却是在盯着那个中年人。 她能看出,这个被十数个人簇拥着,好像众星捧月般的中年人,才是这群人中的老大--此老大是跟高飞亲亲小表妹一起来的,那么他又是大家的老大,就证明他的身份很不一般,获许是高家有头有脸的人物啊! 想到这儿后,沈银冰的小心肝就开始不争气的砰砰跳了起来。 但就在她隐隐猜出中年人身份不一般时,却听高飞回答:“我也不认识他。” 高飞是高家的嫡系二孙子,他不认识的人,就算是再牛气烘烘,对沈银冰有什么用处? 所以听高飞说出这句话后,沈银冰满心的窃喜,哗的一声就被大风吹跑了,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小表妹身上。 这可是老公高飞那边唯一一个到场恭贺的人,沈狼主觉得她这个当媳妇的,必须得争取肖鱼儿的好感,哪怕是付出再大的代价。 要不要给她个几千万的红包当见面礼,还是送她一艘在内海的游艇--就在沈银冰心中快速考虑着,该怎么‘讨好’肖鱼儿时,却看到彭云木满脸的激动,脚步极快的走向了那个中年人,老远就伸出了双手。 中年人身后那几个穿军装的年轻人,看到有不明身份之人接近领导后,其中两个立马闪身向前,语气阴森的低声喝道:“停步!” 彭云木浑身一个激灵,这才想起自己好像太孟浪了些,赶紧自我介绍:“肖司令,我是冀南的市委的彭云木啊,今年春节我代表市委去本地驻军看望同志们时,您恰好也在那边视察工作的!” 那个被成为肖司令的中年人,先是盯着彭云木看了两秒钟,才猛地恍然大悟,严肃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伸出右手:“呵呵,原来是老彭啊,这才分别多久,就先不认识你了。唉,看来真是上年纪了,记忆力不行了啊。” 中年人看起来也就是四十岁出头,比彭云木还要年轻太多。 但他却在老彭面前自称老了,说起来这是一种不礼貌,可彭云木却没有感到丝毫不愉,而是一脸欣喜,双手握著肖司令的手,微微用力摇晃:“肖司令,您可是太谦虚了,就您这健壮的体格,看上去正当面的样子,怎么能服老呢?” 看着跟彭云木寒暄的肖司令,沈银冰喃喃的问道:“他到底是谁啊,我怎么对这人没啥印象?” 这时候,肖鱼儿跑上了主持台,恰好听到沈银冰说这句话,当即就笑嘻嘻的回答:“那个肖司令呀,自然是我那个黑面虎老爸了!” 高飞一呆,随即失声说道:“啊,原来他就是姑父?” 高飞父亲兄弟两人,兄妹三人(老大现在坐在什么样的位置上,以后本文都不会再提起了,就当没这个角色,实在是因为太敏敢,搞不好要惹麻烦的),高飞他老子高建成,没有走官场,也没有在商场,而是因为青春年少时为了方小艇跟原配离婚,从而影响了前途,所以只能在学海中荡舟。 目前,他已经跟辞官不做的方小艇,放下红尘中所有往事,一起遨游世界去了,到现在去了哪儿都不知道。 高飞还有一个姑姑,就是肖鱼儿的母亲。 高飞见过高家姑姑,跟小表妹的兄妹感情也很不错,但却从没有机会见过姑父本人,只知道他是某大军区的司令员。 华夏总共八大军区,八大军区的司令员,无论是在军方还是在地方上,那都是一个相当强势的存在,别说彭云木这个省城一哥了,就是齐鲁这边的一把手,对肖战波司令员也是很客气的。 简单的来说,肖战波在高家关系圈内的位置,是仅次于高飞大伯的存在,绝对的重量级‘选手’,他在某些时候的一言一行,甚至比高家大伯更加代表高家(毕竟高家大伯现在的高度,早就脱离了所谓派系的范畴,不会因为高家某些事,而随便发表谈论的)。 现在,他忽然现身在高飞的婚礼上。 这代表了什么? 高飞愣愣的望着姑父那边,一时间心中百味交集,更明显的却是一种愧疚。 在被高老头分出高家后,高飞对高家的亲情就逐渐淡化了(最起码在表面上是这样),尤其是在因为解红颜,而招惹到了1973后,高老头更是把唯一可能帮他的高云华远调南海那边,籍此来向世人(主要是1973)表明绝不会照顾高飞的态度。 说实话,别看高飞表面上不在乎,理智的分析起来时,也觉得高家这样做是正确的(总不能为了一个残花败柳,就拖累整个高家吧),可心中却对高家、对该有的亲情失望到了极点。 只是让高飞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就在他真心要迎娶沈银冰时,高家的重量级人物肖战波,却忽然驾临了结婚现场,口口声声说要来当主婚人。 高飞心中要是没有泛起滔天的感触,那才奇怪呢。 同样,沈银冰在得知不速之客竟然是高飞的姑父后,也是很开心很开心的,毕竟‘姑父’这个称呼,可是正儿八经的亲戚了,暂且不管他是做什么的,跟他到场的意义相比,就显得一点也不重要了。 当然了,如果所谓的姑父,只是名字叫‘司令’,实则是个在部队上喂猪的--沈狼主还是多少会感觉一些没面子的,这才不放心的低声问高飞:“他、那个姑父,是部队上的司令?哪个军分区的?” 沈狼主现在已经成为华夏最危险的人物,这一点她自己非常清楚,所以无论到哪个地方,都会先搞清楚当地的三个人物:一,主要行政长官是谁;二,警局老大是谁;三,就是当地驻军首长了。 因为这三个人,才是有可能给沈银冰造成威胁的人。 冀南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彭云木,警局老大是李承明,驻军首长是个姓周的……这些,沈银冰自然很清楚,所以在听彭云木口称肖战波为司令时,就以为肖司令是别处驻军司令长官了。 同时她心里还琢磨:看在姑父今天亲自到场的份上,以后尽量不去他驻军的地方惹事,免得他难做人。 说实在的,高飞也不知道肖战波是哪个部队的首长,所以听沈银冰低声打听他的职务后,本能的摇了摇头,正要说不知道时,却听肖鱼儿压低声音说:“嗨,我家老头是冀南军区的一把手,平时对人可凶了,更不喜欢跟地方上打交道,真没想到他今天会来给哥你主持婚礼,我都表示莫名其妙呢!” “什么,他、他是冀南大军区的一把、首长?” 听肖鱼儿说出她父亲在部队上的职务后,沈银冰就觉得刚刚平静下来的心儿,砰的一声大跳。 第1737章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根据人数多少,地理战略位置等关系,冀南军区在华夏七大军区中排名第三。 冀南军区的大司令员,那绝对是一个超然的存在,如果跟地方上的行政长官相比起来,要比某些省一把手还要强势很多的。 沈银冰不再是三年前那个就知道盯着北山集团那一亩三分地的小富婆了,这几年的磨砺跟挫折,使她飞快的迅速成长起来,尤其是成为人民公敌后,各方面的见识更是有了极大提高,眼光也是相当的高,且远了。 所以她在得知肖战波的真实身份后,当前很清楚肖姑父在整个高家的地位,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同样,肖战波今天能够不请自来参加她的婚礼,并方言说要当主婚人--这对沈银冰来说,绝对是个意外中的狂喜。 惊喜,这个词都无法来形容的。 因为她很清楚,这时候肖战波的出现,比高飞跟王晨结婚、高老头亲自给他们主持婚礼的意义,更为的重大。 别忘了那时候,高飞可是高家名正言顺的嫡系子孙:孙子结婚了,当爷爷的亲自来主持婚礼,也是理所当然的。 但现在呢,高飞不再是高家的人了,而且跟他结婚的亲亲老婆,更是臭名昭著的沈狼主--肖战波这个高系的二号人物到来,所代表的意义,绝对是太值得人沉思,回味了。 沈银冰是人民公敌的身份,在这儿就不多说了,单说高飞吧,为了解红颜招惹到1973后,迫使高家掌舵者高老头传出命令:任何人都不许帮助高飞,他在跟1973的争执中是死还是活,也跟高家无关的。 前脚,高家刚传出这个消息,后脚,高先生再跟人民公敌结婚时,高家的二号人物,就忽然大驾光临。 这怎么不能让某些人大吃一惊,不能让沈狼主心儿狂跳,有了一种不真实的做梦感? 而且最主要的是,肖战波不是一个人来的。 跟他一起来的那些人中,有几个也是各大派系重量级人物,他们的一起到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全面代表了高老头,甚至是那位老人家的意思:极力赞同高飞跟沈银冰结婚! 再直白一点的来说就是,几个在华夏有着很大影响力的人物,或者说势力,都在支持这场婚礼的。 沈银冰不是傻瓜,相反还聪明,没理由想不到这一层。 可正因为她想到了这一层,所以才会茫然:我都这样臭名昭著了,他们还来支持我,就是希望高飞能把我约束住吧?还是,真心希望我能走上正途,看好我们两个人? 就在沈银冰脑子里乱哄哄时,肖战波走上了主持台。 他那几个贴身警卫员,马上站到主持台下面,虎视眈眈的盯着在场众人,其中一个还不时的对着领口那儿,低声说几句什么。 靠近窗口的人,要是用心点的话就能发现:原本在稻花香大酒店上空盘旋的直升机(沈银冰的手下),现在早就不见了,附近路口巷口处,也有很多绿军装不时的闪过,三面高楼的天台上,更是不时闪过一道寒光,那是狙击步枪的瞄准镜反光。 这些军人,是冀南军区的快速反应特种部队。 他们来这儿,除了要保护好首长的安全外,还担负着处理意外情况发生的责任。 依着他们的武器配置,跟战场搏杀经验,要想干掉沈狼主手下那些持枪属下,绝对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刚才跟彭云木等人握手时,肖战波脸上还是带着笑容的,这时候来到高飞面前后,那张脸却又黑了下来。 肖战波放在以前,那就是手握千军万马,一声令下就会有万千虎狼攻城拔寨,导致战场血流成河的三边统帅,本身就有着极大的威严气势,所以在黑下脸来时的样子,很瘆人。 哪怕是高飞这种历经生死的人儿,也是心中发怵,不敢跟他对视,嘴巴张合了几声,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垂下了眼帘。 高飞心中发怵,倒不是被肖战波的身份给吓得,而是因为他是长辈。 肖战波这时候拿捏出了姑父的架子--从小就深谙做人必须得懂得‘尊老爱幼’才算个人的高先生,此时假如腆着个脸装出目无长辈的嚣张样,那他也就不是那个重情重义的高飞了。 “咳,肖司令。” 就在高飞被肖战波盯的心里发毛,不知道说什么,现场气氛一下子压抑起来时,沈银冰轻咳了一声,走到了他面前,隔开了肖战波看着他的目光。 刚得知肖战波的真实身份时,沈狼主还是很开心的,觉得高家还真看重她。 但在看到肖战波目光冰冷的盯着高飞,一言不发的模样后,沈银冰的心立马就凉了:吓,搞了半天他是来指责高飞,不是来恭喜本狼主大喜的。 对此,沈银冰很失望,真的很失望。 不过,事已至此,无论肖战波想怎么指责高飞,她这个做妻子的,也不能干看着不管:碍于亲情辈分,你可以对高飞这个当晚辈的横加指责--哼哼,那你有本事冲我来试试看呢! 说实话,饶是沈狼主现在是华夏最大的魔头,敢绑架整个华夏,不过她在肖战波这种身居大气势的人物面前,头皮还是有些发麻的。 要不是为了给高飞解围,她宁愿跟肖战波火拼,也不想被他如刀的眼光盯着。 轻吸了一口气,沈银冰尽量让自己也变得冷傲起来,淡淡的说:“肖司令,我知道你很不满高飞跟我结婚。可你不能怪他,因为是逼着他这样做的。所以呢,你要是责怪的话,那就怪我好了,不要守着这么多人,让我丈夫难堪,这样,我会感觉没面子的。” 肖战波眼神一闪,看着沈银冰,微微翘起的嘴角,好像带有了一点点的笑意,但声音却很平静:“是你在逼高飞跟你结婚的?” “是。” 沈银冰紧紧抿了下嘴角,正要振臂高呼‘爱情是伟大的,不但是世俗、国界无法阻拦,甚至连阴阳两界在爱情面前也不是啥沟堑’的爱情宣言时,高飞却牵起她的手,稍微用力把她拽到了身后。 迎上肖战波的目光,高飞语气诚恳的说:“姑父,你别听她胡说八道。跟她结婚做夫妻,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要是不愿意的话,谁都不能逼着我给人当丈夫。所以你别怪她,她这人思想很幼稚的--那个啥,说句不好听的话,不管姑父你今天来是做什么的,我都要跟她结婚。” “你真这样想?” 肖战波的眼神,猛地犀利了起来,那种久居高位所养成的气势,就如同惊涛骇浪般当头压下,声音不是很高,却像是一道道惊雷那样,狠狠冲击着沈银冰的耳膜:“高飞,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你跟她结婚,会给你带来什么样的负面影响?” “能有什么负面影响呀?无非就是他娶了个女魔头罢了!可他跟我结婚,却不代表着会跟我一起狼狈为奸祸国殃民呀!我只是想做他的老婆,并没有强求他跟我一起祸害人间的!” 肖战波那番话,就像刀子那样,剥开了沈银冰最不愿意面对的伤疤,使她瞬间就出奇的愤怒了,一把推开挡在面前的高飞,眼神中满是戾气的叫道:“我跟他的感情,跟我们各自的事业没有任何关系,你懂不懂呀你?你还没有搞清楚情况,凭什么守着这么多人,训斥他呀?你以为你是他姑父,就能对我们指手画脚,干涉我们的婚礼啊,你好像也太自信了吧?” 沈银冰挺身而出时,担心首长会被她伤害(毕竟沈狼主凶名在外了,不能不防)的几个警卫员,马上就掏出家伙跳上了主持台。 而沈银冰背后的韩家俊等人,也不甘示弱的亮出微冲,枪口对准了肖战波他们。 “准备--战斗!” 肖战波的警卫员,真没想到沈银冰这边会有这么多真家伙,登时大吃一惊,几个人慌忙护住肖战波,警卫长更是冲衣领低喝了一声。 短短几秒钟后,大家就看到酒店对面的公路上,好像平地冒出一股子绿色烟雾那样,数不清的职业军人,纷纷高喊着什么,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扑来。 不远处的大楼天台上,更是呼啸着腾起几架武装直升机,最少十几把远程狙击步枪,从不同角度,迅速锁定了早就负责的目标。 早上沈狼主跟高雅举办婚礼时,天空也曾经出现直升机。 不过那些直升机,都是私人用的,压根无法跟军用直升机相比,所形成的气场,更是差了那么一大截。 在短短十几秒内,大酒店面前的公路就被强制戒严,所有车辆司机跟行人,都被军人喝令抱头藏在临时掩体后面--更有十几个全副武装的军人,不知道啥时候进了酒店的,这时候已经从上面冲到了一楼楼梯口,迅速排列出战斗队形,锁定了各自目标。 彭云木暗叹,今天绝对是他的‘倒霉日’,短短一天内,他很可能就要经历两次枪战,而且这次貌似性质更为严重些,因为有大军区的首长在场。 这要是出点什么意外,他就算侥幸屁事没有,也得卷起铺盖闪人了。 彭云木都这感受了,就更别提那些悲摧的记者们了:哥们只是小人物而已,只想抢点新闻挣点奖金,可从没有打算去当战地记者哇! 至于高飞那些手下,这时候更是茫然:奶奶,要是干起来,哥们是逃命,还是帮忙?帮谁啊? 一时间,风声鹤唳,剑拔弩张,一股子萧杀之气,再次以稻花香大酒店为核心,向四周迅速蔓延。 “他果然是来破坏我婚礼的,亏我刚才还激动呢!好,既然你敢来真的,那我这个光脚的,害怕穿鞋的么?你的人多武器精,那又怎么样,你敢随便开枪吗?” 沈银冰心中恼怒异常的想着,双手攥起,银牙紧咬时,却听高飞说话了:“都别冲动,先听我说!” 第1738章 只是个考验而已! 随着双方亮出狰狞的利齿,一个指望人多势众,一个却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场气氛立即变的剑拔弩张起来,此时哪怕出现一点点的风吹草动,很可能会引发一场枪战。 军人不是地方警察,他们唯命是从,只要首长下令,才不会管现场情况有多复杂。绝对会忠心执行命令的。 沈银冰那些手下,更不在意现场有多少无辜者,他们只是为自己能活下去而死拼。 如果双方一旦有点不理智,那么一场大规模的枪战就会发生,现场数百上千无辜者,就会被殃及,造成震惊国内外的流血事件。 这可是高飞最害怕的情况,所以这时候他必须得站出来,说服其中一方率先妥协。 没有谁在意高飞别冲动的话,始终死死盯着对方,只要对方稍微有不理智动作,那么自己就会抢先动手! “都给我放下枪!” 高飞说了一句,却没谁理睬,心中有些发凉,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犹豫,猛地大喝一声,身形一晃抢到一个迷彩服面前,劈手夺下他手里的抢,接着一个耳光就抽了过去:“特么的,耳朵聋了,没听到我说的话?” 那个这时候已经凑到沈银冰身边的小翠,说话了,语气阴森的:“高飞,你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只对付我们的人……” “闭嘴,你算什么玩意,敢质问我在做什么!” 高飞猛地回头,眼神凶狠的看向了小翠。 小翠嘴巴动了动,可能是被高先生此时凶狠的样子给镇住了,轻哼了一声没说什么。 “都把枪给我放下!” 高飞冲韩家俊他们喝道。 韩家俊等人现在确定,高先生是沈狼主的心上人了,不到必须得罪他时,最好是别跟他对着干,以免自找麻烦,所以没有跟他对峙,却看向了沈银冰。 沈银冰此时脸色阴沉如水,面对肖战波这边强大的压力,她反而无比的冷静。 高飞出来打圆场,制止一触即发的枪战,这一点沈银冰不反对,毕竟她也不想把事情闹大。 但高飞却对她的人下手,喝令她的人先放下枪,这就有些让她不爽了,所以在韩家俊等人用目光请示她时,她没有说话。 高飞把夺来的微冲,猛地摔倒在了地上,沉声说:“我再说最后一次,把枪给我放下!” 韩家俊等人没有看他,只是看着沈银冰。 轻轻吐出一口气,沈银冰总算是淡淡的说:“把枪放下吧。” “沈总,我们……” 小翠低声抗议,话刚说到一半,沈银冰黛眉就是微微一皱。 小翠叹了口气,有些沮丧的说道:“把枪都放下。” 既然沈总说要让大家把枪放下了,韩家俊等人立即乖乖把枪抛在了地上。 马上,就有军人飞快的冲上来,把所有的枪支都缴获了,又站在外围用枪对准了这批危险分子。 随着韩家俊等人的枪被缴械,现场剑拔弩张的气氛,为止一松。 就像没有看到那些军人一样,沈银冰扫了肖战波一眼,淡淡一笑,转身走向主持台的台阶:“高飞,既然你家里长辈不喜欢你跟我结婚,那么我看就算了。获许,咱们本来就是有缘无份的。再见。” 高飞还没有说话,肖战波却淡淡问道:“怎么,你要走?” 已经迈步走下一个台阶的沈银冰,回头看着肖战波,也用同样的语气淡淡反问:“怎么,你要留下我?” 沈银冰现在只想嫁给高飞,今天成为他正式的新娘。 可肖战波的忽然出现,算是彻底打碎了这个生平中最大的愿望。 如果不是高飞站出来,横眉冷目的呵斥她这边,依着沈狼主当前的狂傲脾气,当然不会就此服输:反正她现在除了钱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死,对她来说,只是多一口气,少一口气的区别罢了。 这个世界如此的晦暗,除了对高飞的感情之外,也实在没有值得她留恋的了。 也正是看重跟高飞的感情,所以她忍了肖战波,这才让韩家俊等人缴械--接下来,就想满怀心伤的离开。 却没想到,肖战波好像要留下她。 肖战波笑了,仿佛是真心的笑:“不错,我就是要留下你。” “爸,你不是--” 现场气氛猝然紧张起来时,肖鱼儿就被警卫员包围了起来,躲在肖战波身后,她可是从没有经历过现场这种情况的,自然会被吓得不轻,同时心中也纳闷老爸的表现很不对头,所以才忍不住出声询问。 只是她刚说出几个字,就被肖战波抬手打断了。 “你要留下我?呵呵,肖司令,你的信心未免太大了些,真以为我的人没枪后,就能任你们宰割了?可笑,幼稚,天真,傻乎乎!” 既然肖战波是来破坏婚礼的,沈狼主对他当然也没啥客气了,接连几个不该形容在他身上的词汇吐出她的小红唇后,就问韩家俊:“你说,我们是不是该束手就擒?” 韩家俊还没有说话,跟他站在一起的郝连偃月就抢先道:“如果他们能够在一个小时内,拆除酒店大楼下面地槽主体承受柱上的八十五颗炸弹,那么我们好像只能束手就擒了.” 听郝连偃月说出这番话后,彭云木等人大吃一惊,下意识的向脚下看去,仿佛是站在万丈深渊的薄冰上,一个不小心就得掉下去,来个万劫不复。 今天所经历的一切,对于彭云木等人来说,绝对是欲、仙、嗨死的,好像始终在鬼门关前打转转……特么的! 郝连偃月说出下面有炸弹,自然是警告肖战波别乱来了,要不然大家就同归于尽。 肖战波却像没听到这些似的,只是在意沈银冰对他说出的那些蔑视词语,轻轻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说:“你,就是这样跟姑父说话的?” “别说你只是高飞的姑父了,就算你是高飞的爷爷--” 沈狼主冷笑一声,正要反唇相讥时,却又猛地意识到了什么。 肖鱼儿实在是憋不住了,脆生生的大声说道:“哥,嫂子,我敢保证我爸是跟你们开玩笑的!他这样无聊,就是想亲眼见证一下,你们到底是不是真心相爱的,能不能在关键时刻牺牲自己的利益,为对方着想!” 就像小喇叭那样,肖鱼儿的波的波的说着:“开始我爸打电话请示姥爷,说要来参加你们的婚礼时,我姥爷还是顾及重重的。我爸就说了一句话,我姥爷就无话可说了--哥,嫂子,你们能不能猜出我爸说什么了?” 沈银冰懵了,脸上的冷漠戾气攸地化去,继而浮上迷人的红色:原来,他只是考验我们,是不是真把对方当成了唯一。 有些人说出来的话,哪怕是世间最不相信别人的人,听了她的话后,也会从本心上选择无条件的信任,而肖鱼儿,就是这样一种人。 高飞总算是放下心来,抬手擦了把冷汗,苦笑着问:“鱼儿,你就别卖关子了,没看出大哥我现在心儿一直在紧张的砰砰跳?” “哈。” 肖鱼儿哈的一声笑,从几个警卫员的包围圈内走出来,说道:“我爸告诉姥爷,说他来主持你跟我嫂子的婚礼,只是因为他是你姑父,是你们最亲近的长辈之一,侄子大婚,他这个当姑父的要是不到场,那算什么亲戚?” 肖鱼儿说出的这番话,现场很多人都不明白,但高飞、沈银冰却都明白了:肖战波在高家明确不支持高飞时,仍然固执的前来参加婚礼,只是以长辈身份前来,跟其他因素没有任何关系。 直白的说呢,肖战波现在不是影响深重的大军区司令员,而是高飞的亲姑父。 就算那些对高飞俩人充满敌意的人知道后,又能怎么样,你还能不让人家参加侄子的结婚婚礼了? “刚进门时,我好像就已经明确表示,我是来当主婚人的。” 肖战波叹了口气,说:“唉,只是让我失望的是,你们两个好像都忽视了我说的这句话,结果因为我开的一个小玩笑,就差点搞出一场大枪战。看来,我未来的侄媳妇,很不满意我这个当姑父的来,那我只好走咯。” “严冰,我们走,人家不欢迎我来呢。” 肖战波对警卫长下了命令后,摇着脑袋,满脸都是很伤心很失望的样子。 “啊,姑父,我、我--” 高飞真没想到,自己这个身居高位,面目严肃的姑父,竟然会跟开这种吓得人心儿跳的玩笑,更在看到他装模作样的伤心后,感觉哭笑不得,刚要凑过去说什么时,却看到沈银冰抢先过去挡住了肖战波的路。 “怎么,我惹不起你,我幼稚,我傻乎乎不配给你当姑父,那我走,还不成?” 肖战波一脸恼怒的神色。 “肖司令,对不起,是、是我小肚鸡肠,没能看出您、您好心。我、我太笨了……” 平时伶牙俐齿的沈狼主,在肖战波这种大人物故意开玩笑时,却变得很笨拙了,结结巴巴的不知道说什么了,只好用眼神向肖鱼儿求救。 “嫂子,我保证,只要你能喊某个装模作样的老头子一声姑父,就万事大吉了呀!” 肖鱼儿咯咯笑道。 “姑父。” 沈银冰马上从善如流,冲肖战波深深的鞠了一躬,低声说:“请您原谅我的无知,请您留下来,为我们主持婚礼。” “这可是你求我的,不是我赖皮不走。” 肖战波板着脸的说。 “是,是我求您的。” 沈银冰现在还真有些头大了,没想到这个位高权重的姑父,竟然是这样小肚鸡肠,揪住她一点小错误不放了。 “哈,大家可都听到了,是她求我留下来的!” 肖战波这才得意的大笑几声,接着脸往下一拉,冲警卫长严冰喝骂道:“兔崽子们,还不把枪给我放下,都滚外面去凉快去,难道想吓坏我懂事的侄媳妇?” “是,老大!” 严冰早就适应了老大的‘反复无常’,立即举手敬礼,冲那些战士们骂道:“都滚出去!” 第1739章 红包中的结婚证! 刚才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危险,只是一场虚惊,或者说是一个玩笑而已。 可包括沈银冰在内的很多人都明白,这更是一场试探。 针对沈银冰的试探。 正如肖鱼儿所说的那样,肖战波执意要以长辈的身份,赶来参加高飞的婚礼,就是试探沈银冰对高飞,是不是传说中的那样是真心的。 如果刚才沈银冰的表现,没有让肖战波满意的话,那么会是什么样的后果,谁都无法预料。 幸亏沈银冰通过了考验,向世人证明了她是真心爱着高飞,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对此,肖战波很欣慰,把那些荷枪实弹的士兵们轰出去后,就大模大样的开始当主婚人了。 拿着话筒,肖战波缓缓扫视了场内众人一圈后,才沉声说道:“我相信,在场很多人都知道沈银冰是个什么人。如果是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她绑架国家为非作歹的行为,已经让她成为了人民公敌。但是今天,她只是我侄子高飞的妻子。我呢,也是以姑父身份,来为他们主持婚礼的。” “我更相信,我忽然很突兀的出现在高飞俩人的婚礼上,势必会引发某些人的多心,猜测。” 肖战波顿了顿,接着说:“其实,我也很希望他们去多想,去猜测。因为那样,才能想通在做某件事时,是不是对人民有利的,是不是对这个国家有益的。” “在这儿,我不想再云山雾绕的说些假话,空话。” 肖战波深吸了一口气,大声说:“我就想以高飞两个孩子姑父的身份,说几句实话,真心话!我希望,他们结婚后,沈银冰能被高飞所感化,放下手中的屠刀,安心去做我的侄媳妇。” “当然了,也许会有人暗中嘲讽我说的轻巧,因为沈银冰手上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比方去年发生的天云动车惨案,上百条冤魂还在那边上空哀嚎。” 说到这儿时,肖战波的声音低了下来:“但恐怕很少人知道,那件惨案其实跟她没有任何关系,她只是在错误的时间段,利用那次惨案给她自己竖立了一个错误的威信罢了。” 听肖战波说到这儿后,现场众人先是一呆,随即就像风吹过湖面那样,引起一阵噪杂的喧哗。 高飞也是呆愣过后,看向了沈银冰。 天云动车惨案已经一年多了,很多人都以为那是沈银冰用来报复谢小雯之死,才穷凶极恶制造出的一桩惨案。 可现在肖战波却在这种场合,站出来说是她无辜的,这不能不让人震惊。 其中,也包括沈银冰自己。 震惊过后,沈银冰若有所思的向韩家俊那边瞥了一眼。 韩家俊身边,是郝连偃月。 肖战波才没管别人怎么议论,只是说:“在天云动车惨案发生后,我们用了一年的时间,费了很大的心血,才调查出了事件真向。至于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一切跟沈银冰无关,在这儿我就不多说了,我只能说,我会对我今天说出的这些话负责。” 天云动车惨案,一直被人当作是沈银冰入主贪狼后,成为让国家不敢动她、她报复国家的残忍行为。 那次惨案,让华夏不敢动沈银冰,生怕会连累更多无辜者。 但现在肖战波说站出来说,天云动车其实跟沈银冰没任何关系,那么就代表着她没有传说中的穷凶极恶,国家还不会就敢动她了? 但肖战波接下来的话,就打击了有这些想法的人们:“可我们,却不会因为沈银冰不是天云动车惨案的凶手,就敢把冒然把她怎么样。因为我们坚信,像她这样一个历经生死磨难的女人,一旦被逼到绝境,就会做出连她自己都控制不住的杀戮。” “那,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肖战波看了眼面无表情的沈银冰,低声说道:“我们所希望的是,给她一个机会,让她自己放下屠刀的机会。她本身,并没有犯下太大的罪恶,为什么就不能被感化,配合国家,以和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呢?” “说实话,我之所以敢来支持高飞,其实已经获得了一部分人的默许。大家都希望,她在跟高飞结婚后,能够品尝到真正的人生幸福,化解自身的戾气,还原她的善良本性。” 肖战波在说这些话时,对某方面很敏敢的彭云木,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肖战波说他获得了一部分人支持的这句话,也可以这样理解:还有一部分人,不支持,甚至反对他这样做。 从而也可以推断出,表面轻松的肖战波来到这儿,其实也背负着一定的压力。 当然了,关于高层的一些斗争,像彭云木这个层次的,还远远达不到能参与的资格,只能从肖战波的话中,来分析出某些暗藏的意思。 肖战波再次看向了沈银冰,眼神中带着浓浓的迫切,温和的说道:“沈银冰,现在我以姑父的身份问你,你肯跟高飞去过你所希望的幸福生活吗?” 只要沈银冰不是天云动车惨案的凶手,只要她肯同意配合国家相关部门,以和平的方式解散贪狼组织,那么她就算是戴罪立功,依着高飞的能量,还有背景,完全可以给她想要的生活。 她想要的生活,同样是大家所希望的。 所以在肖战波问出这句话后,除了心情复杂的韩家俊等人之外,大家都希望她能说出那三个字:我愿意。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沈银冰却在沉默,眼神也黯淡。 高飞心中一紧,快步走到她身边,牵起她的手。 她的手,很凉,也很滑。 “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 高飞低声问道。 “我能说什么?” 沈银冰轻轻吐出一口气,挣开高飞的手,笑道:“已经晚了啊。” “晚了?” 高飞一呆,又夺过她的手,用力攥了一下,嘎声问道:“为什么晚了?” “晚了,就是晚了,没有为什么,我不想说,行不行?” 沈银冰摇了摇头,再次挣开了他的手。 看着她的肖战波,好像明白了什么,重重叹了口气:“唉,算了,有些事看来不是我们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嗯,那个啥,别的不说了,婚礼,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既然高飞,沈银冰俩人都希望婚礼能举行,现在又来了个重量级的主婚人,当然可以开始了。 不过,因为沈银冰那捉摸不透的态度,让婚礼上蒙上了一层阴影,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那样。 但总体来说,因为肖战波等人的到场,婚礼总算有了正常的喜庆气氛,薛小云也才真正的放下心来,使出了浑身的解数,妙语连珠。 就像是早上沈银冰跟高雅结婚的婚礼复制那样,高飞跟她喝交杯酒,单膝跪地给她戴上戒指等等形式,基本都是大同小异。 可能是因为肖战波这个重量级人物的在场,不会再有祭婚那种恶心的环节出现,薛小云彻底放松了下来,婚礼进行到尾声时,她竟然脱口说出了要验证新郎新娘结婚证的话。 沈银冰含笑的脸上,马上就浮上了尴尬之色。 她跟高飞举办婚礼,要求的是这种众所周知的形式,可她真没有结婚证,这在法律上来说,她的婚礼是不合法的。 偏偏薛小云一时高兴下,说出了要验证结婚证的游戏(一般婚礼上,验证新人结婚证,可算是一个欢乐的重头戏),从而让沈银冰陷进了尴尬境界。 我真是傻了,她上午跟那个人举办婚礼时,就曾经跟我说没有结婚证的,下午结婚时,又怎么可能会有证件呢? 唉,我该怎么弥补这个过错--就在薛小云绞尽脑汁,飞快的想着要怎么化解新娘的尴尬时,主婚人肖战波却从一旁走了过来,呵呵笑道:“以前我在参加别人婚礼时,都是得拿红包的。你们是我的侄子,侄媳妇,我这个当姑父的自然不能失礼了。鱼儿,红包呢,还不赶紧拿出来?” “啊,是啊,是啊,瞧我今天真是为高先生、沈小姐的婚礼而欢喜过头了,竟然也忘记拿红包了,还得多亏肖司令您的提醒!” 反应很快的薛小云,马上就意识到这是个化解新人尴尬的好办法,拿着话筒对下面众人说:“我犯错误了,你们大家呢?恐怕也没谁拿红包来吧?哈,我就知道这样。好了,在这儿我先做个表率,为祝贺新人的新婚大喜,我会拿一万元,略表心意!” “我拿十万!” 坐在轮椅上的兔子,率先举手响应。 彭云木微笑着,说道:“我可没有你们那样有钱,这样吧,我就拿六百吧,讨个吉利。” 一时间,众人纷纷踊跃参加开始拿红包,张妍更是指挥人挪出一张桌子,她自己亲自记录众人的红包数目。 “大家先静一静了啦,先看我的红包好吧?” 就在下面乱糟糟的,很多人都在抢着拿红包时,肖鱼儿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我敢保证,无论你们拿多少的红包,都不如我的红包更有意义!” 大家停止了喧哗,看向了台上。 就看到肖鱼儿从一个红包内,笑嘻嘻的拿出了两个红本本。 红本本上,有几个字:结婚证。 张雯雯打开一个,对着台下展示。 眼神好的人,能清晰的看到上面的照片,还有名字。 照片,是高飞,沈银冰。 名字,也是他们个人的名字。 这是完全合法的结婚证,而让人奇怪的是,结婚证上的这对男女,却不知道民政部门已经给他们开出了,承认他们是合法夫妻的证件。 依着肖战波的身份,要想在高飞俩人不出面的情况下,为他们办理结婚证,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儿。 但这个很简单的行为,对沈银冰来说却是有着不一般的意义。 因为这代表着,她这个女魔头已经获得了高家的承认! 能够获得高飞家人的承认,这才是沈银冰最希望看到的。 “谢谢姑父,谢谢鱼儿!” 沈银冰双手发抖,接过结婚证时,已经是泪如雨下。 第1740章 送上门的棺材! 沈银冰先跟高雅结婚,后跟高飞结婚,在同一天内跟兄弟两人举行婚礼,这本身就是个闹剧。 一厢情愿的闹剧。 她所追求的,只是一个广泛意义上的认可罢了。 只是她没想到,等她很仓促的跟高飞结婚时,肖战波,这个高家的重量级人物,竟然亲自到场给她当主婚人了。 虽说肖战波此举,只是想打动沈狼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同时也有很大的意义,尤其是他拿出结婚证后,沈银冰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泪如雨下。 从真心爱上高飞的那一天开始,跟他成为合法夫妻,携手漫步人间直到白发苍苍,这绝对是沈银冰最大的心愿,哪怕是期间历经百般挫折,也在所不辞。 获许,现在也正也邪的沈银冰,终于感动了上苍,才让肖战波送来了她渴望已久的结婚证。 说起来,一个小本本对于神通广大的沈狼主来说,好像算不了什么,她也有能力在高飞不知道的情况下,办出结婚证。 可是她办出的结婚证,又怎么比得上高家送来的结婚证? 她能激动的抱住结婚证,泪流满面也是很正常的反应了。 “干什么的,出去!” 就在高飞走过来,含情脉脉的把沈银冰揽在怀中,正要安慰她几句时,却听到门口那边传来陈大彪愤怒的喝骂声。 高飞抬头一看,就看到十几个身穿黑色西装的人,抬着两个亮晶晶的东西,还捧着一些小牌牌,出现在了大厅门口。 本来,这些人是不会轻易能进来的。 不过刚才负责这边安全的那些军人,还有沈银冰的人,都被他们的领导喝令散开了,所以这些人才能抬着这些东西出现。 婚礼,不管是谁的婚礼,都是人世间最幸福、最吉利的好日子了,忌讳也同样很多,尤其是忌讳--棺材。 这些黑西装抬着的那两个亮晶晶的东西,正是两口水晶棺(当然不是真正的水晶棺,是有机玻璃造成的)。 他们手里捧着的那些小牌牌,则是灵位。 高老板的婚礼,绝对是整个天涯集团的大喜事(抛却某些原因的话),身为飞哥的绝对心腹之一,陈大彪在看到有人抬着棺材,捧着灵位要进来后,当然会勃然大怒,立即喝令手下众保安弟兄们,把这群胆敢前来闹事的给打出去! 只是不等保安们动手,那些黑西装就亮出了枪支。 站在主持台上的薛小云,小心肝儿一颤:唉,今天是啥子日子哦,怎么总是有枪这种大凶器出现呢? 人家亮出了枪,就算陈大彪等人再愤怒,可也不敢轻易动手了。 而且这些人脸上,都带着悲愤之意,就像是死了爹妈那样,估计稍微一个不满意就会立马开枪那样。 看到这些黑西装出现后,肖战波浓眉微微皱了起来:有他坐镇的婚礼上,竟然有人敢来捣乱,还煞有其事的带着枪械,这是摆明了要给他这个大司令难看啊。 就站在他身边的警卫长严冰,在这些人出现后,马上就带人围在了肖战波身边,迅速拿出了手机,准备呼叫援兵。 话说他们带来的那支军区快速反应特种部队,就在酒店四周的不远处,只需一个电话在三分钟内就能赶来--这些黑西装再强,能强的过职业军人? 不过肖战波却始终没有给严冰下令,盯着那些黑西装的眼里,也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看来他隐隐猜出这些人的来历了,在高飞俩人还没有做出反应之前,他不想轻易站出来,毕竟他的身份很不一般。 而且他也断定,这些人不敢把他怎么样的。 更重要的是,肖战波在隐隐猜出这些人的来历后,心中也开始犹豫是不是直接参与此事:高飞诚然是他的内侄,沈银冰更是受他所到来而感动,很有可能就会就此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这些黑西装,好像也是那种让各大派系不愿意招惹的角色。 在没有获得高老头的许可,没有跟高家核心人物商谈过之前,肖战波选择了比较理智的暂时按兵不动方案。 他相信,就算他从现在一句话不说,高飞、沈银冰俩人也不会埋怨他,毕竟世间有些事,不会因为你很强势,就能改变其过程的,还有可能会因为你的加入,变得更加复杂起来。 身居高位如肖战波者,无论遇到什么事,在做出某个决定之前,必须得三思而后行,这才符合他身为高系核心重要人物的身份。 肖战波在看出这些人的来历时,高飞也猜出来了。 沈银冰,心中自然更加明白,看着那边的眼神都没有变一下,好像早就猜到这些人会出现那样。 在这些抬着棺材,捧着灵位的黑西装出现后,陈大彪就异常的愤怒,哪怕是对方亮出了黑黝黝的手枪,可他仍旧带人封住了酒店门口,冲这些人怒目相视。 他更注意到,黑西装们抬着的两口水晶棺里,都放着一身崭新的寿衣,寿衣上面各有一个黑玉雕成的灵位,上面刻着高飞、沈银冰的名字。 黑底白字看起来特惹眼的灵位,藏蓝色绣着金钱图案的寿衣,明晃晃的水晶棺,抬着棺材的黑西装们--这些东西跟人组合在了一起后,带着一股子诡异的萧杀之意。 这些王八蛋,竟然在飞哥的婚礼上,给他送来了棺材! 陈大彪死死攥着双拳,气的鼻孔一张一合,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 “闪开。” 一个身穿同样黑西装,身材修长,左胸这边佩戴着一朵小百花的中年男人,从棺材后面缓步走了出来,相貌看上去倒是很俊朗,只是带着让人看了不舒服的阴骘之色,说话时语气不高,却会让人联想到藏在洞里吐信子的毒蛇。 “滚开!” 陈大彪猛地一昂胸膛,低声喝道:“想死,也得滚远点!” 中年人双眼微微一眯,阴笑一声正要说什么时,李德才从大厅内急匆匆的走了过来,冲陈大彪低声说:“飞哥说了,让他们进去。” 陈大彪愣了下,正要说什么时,李德才接着说:“飞哥这样说的。” “弟兄们都让开!” 陈大彪这才不甘心的一摆手,小池等人马上就让开了门口。 话说大家也真不愿意面对这样一群很诡异的黑西装,尤其是他们手里都有枪,脸上都带着悲痛的表情,没有谁会怀疑他们不敢乱开枪。 张涛跟随肖战波来到酒店后,很自然的就站在了老王等人那边。 听老王简单说完高飞要大婚的过程后,张涛这才知道大老板结婚,并没有打算通知她来参加婚礼,原来是肖战波‘私下里’请她一起来的。 或者说是顺道,因为肖战波今天恰好在德城驻军那边视察工作来着。 但不管是顺道,还是特意的,张涛都很高兴,很自豪,因为这代表着她,一个从三流大专毕业、当过礼仪小姐的底层女孩子,竟然被大老板背后的大人物们所关注了。 当然了,那些大人物获许以为她张涛,是大老板的一个地下小青人,所以才这样关注她--不过,张涛才不会在意会不会被人这样看。 说句不要脸的话,张涛倒是很想成为大老板的小青人,而且更知道连雪也有这个想法,可惜的是,别看高飞表面上到处沾花惹草的,但对她却很尊敬。 她在大老板心中,获许连当小青人的资格都没有,这才是让张涛很自卑的地方,但同时也是个激励,暗中发誓一定会努力工作,做出让高飞刮目相看的成绩。 那样一来,就算成不了他小青人,可最起码能像李德才他们一样,被他当成心腹手下吧--哎哟,我这是在胡思乱想什么呢,好好的黄花闺女,怎么总想努力给人当小青人呢? 就在张涛感觉脸庞发热时,门口来了一群抬着棺材的黑西装。 这些黑西装的出现,让薛小云等人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欢庆气氛,攸地烟消云散了。 门口忽然再次剑拔弩张后,自我保护意识很强的张涛,就很自觉的后退,站在了不起眼地方,踮起脚尖向外看,却因为陈大彪等人挡住了门口,看不到外面的情况。 直到李德才让陈大彪他们闪开,那个面目阴骘的中年人,带头走进大厅内后,张涛才看清这些人,接着脸色一变,失声叫道:“啊,施、施总,怎么会是你呢!?” 张涛发现,带领一众黑衣人抬着棺材,抱着灵位进来的为首黑西装,竟然是跟她在业务上打过几次交道的施总。 施总,是北河天宝物流公司的老总。 前面就已经说过了,天涯集团德城分厂是独立核算的,所以生产出来的产品都是自负营销的,包括独自寻找物流集团,来运输产品等业务。 这个姓施名叫施中兴的男人,是北河省那边最大的物流公司老总,张涛刚走马上任不久,就跟他打过三次交道,所以认识他。 别看他们俩人才打过短短三次交道,不过张涛却发现,自从第二次见到这个施中兴后,就明显发觉他看自己的眼神中,带有了明显‘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神色。 张涛听马文丽说起过,这个施总年前刚离婚,绝对的钻石王老五一枚。 看来,他很欣赏张涛,或者说想追求她。 不过,张涛却没打算跟他交往,一来是双方还不是太熟,不了解他;其次是她不想在事业上升期时谈情说爱的,那样会分散精力。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张涛潜意识中把他跟高飞相比--结果,高老板就像一阵狂风,一下子把施总的影子吹散了。 施中兴听到人群中有人喊他的名字后,也没感到有什么稀奇:毕竟高飞是天涯集团的大老板,而天宝物流既然承接了天涯集团的业务,集团中人认识他,也是很正常的。 “张总,幸会。” 施中兴扭头,冲张涛温柔一笑,抱歉的点了点头,随即再次缓步前行。 第1741章 对小人物的陷害! 施中兴,怎么会在飞哥的婚礼上,抬着棺材来惹事呢? 张涛呆呆望着施中兴他们走向主持台那边时,就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 她虽然对施中兴没有那种意思,不过对他也没什么恶感,毕竟像他这种事业有成、还有彬彬有礼的钻石王老五,在追女人时就算是碰壁,也会保持他彬彬有礼的风度,给女孩子留下好感的。 可在亲眼看到施中兴在高飞婚礼上,竟然抬着棺材出现后,张涛在茫然惊诧之余,对他的好感也在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就在张涛盯着施中兴的背影发呆时,陈大彪忽然走到她身边,用异样的口吻问道:“张总,你认识这个姓施的?” “啊,认识啊,一个很不错的人。” 本能的,张涛脱口说出了她对施中兴的印象。 陈大彪冷冷一笑,很有深意的看了她一眼,却没有说什么,转身快步走出了大厅门口。 陈大彪走后,张涛才猛然醒悟,她刚才的回答,是多么不正确! 因为施中兴等人的出现,现场数百上千人都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就集中在了他们身上,现场很静,所以张涛在这边说出的话,几乎所有人都听到了。 在高飞、沈银冰俩人最需要喜气的婚礼上,施中兴他们却抬着棺材(尤其是棺材里,有为高飞俩人准备好的寿衣,灵位)来了,这是摆明了一种态度:不死不休! 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施中兴是什么来历,但在他出现的这一刻起,已经成为了天涯集团、贪狼双方共同的敌人。 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张涛这个属于被高飞看重的人,却说施中兴是个很不错的人。 这句话代表了什么? 只能代表张涛把她自己,推到了天涯集团、贪狼双方的对立面,这也难怪陈大彪会对她冷笑了。 嗡的一声,张涛的脑子里就像爆炸了两颗原子弹,脸色也刷的惨白,下意识的抬头要解释什么时,却看到站在她周围的老王等人,这时候却都看向了主持台那边。 老王等人,好像无意识中那样,都距离她稍微有些远。 如果从空中俯览的话,就能看出以张涛为圆点,在她四周空出了一个大约两米的真空地带,仿佛她就是个定时炸弹那样,不敢让人靠近。 怎么会这样,我只是说出了对施中兴的原本感观啊,也没说别的啊--张涛嘴角狠狠的抽了几下时,猛地想到了施中兴在跟她打招呼时,看着她的眼神,冲她笑时的温柔样子。 张涛当时没有发觉,但死死盯着施中兴等人的陈大彪等人,却敏敢意识到了,尤其是她在说施中兴是个很不错的人后,本能的就对她产生了某种意见。 张涛真的很想跟人解释,她对施中兴并没有任何意思,更不会因为对他有点好感,就‘背叛’高飞。 但很可惜的是,大家现在都关注主持台那边,没有谁在意她。 获许,她只是个小人物,只是获得高飞青睐的众多属下之一,压根无法跟李德才他们相比,算不上什么心腹,就自然不会有人太关注她会怎么样了。 忽然间,刚才还因为跟肖战波一起来参加高飞婚礼,从而有些骄傲(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跟肖战波同车来往)的张涛,一下子变为了众叛亲离,无人理睬,就因为她在看到了一个不该认识的人,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从没有过的孤独,让张涛感觉浑身发冷。 她甚至都已经想到了,在婚礼结束后,她马上就会被辞退的一幕。 也许张涛不在意能不能当德城分厂的老总,毕竟在人的一生中,有太多事要比事业重要,比方爱情--但无可否认的是,在来到天涯集团的这段日子里,无论工作有多辛苦,却是张涛最最幸福,充实的时候。 在天涯集团(落日餐厅也属于天涯集团的)的这段日子里,张涛感受到了一种‘家’的感觉,老王等人就像兄长那样,关心、帮助她。 可现在,她就要被轰出这个家庭了,就因为犯下了一个小小的错误,却是致命的。 看到张涛失魂落魄的孤立在那儿后,性格善良的老王,心中轻轻叹了口气,觉得有必要等有机会时,跟高飞解释一下这件事。 天涯集团中,老王绝对是跟张涛在一起工作时间最长的人,他很清楚这个小姑娘是多么珍惜、认真对待现有的工作,如果因为犯了一个小错误,就被逐出天涯集团,那对她来说,未免太残忍了些。 可是就在老王刚想到这儿时,却听前面传来了施中兴的声音:“高总,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北河天宝物流的老总,施中兴。在处理我们之间的恩怨时,我想向你提个小小的要求。” 高飞站在主持台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施中兴,淡淡的笑道:“施总,你说。如果你的要求合理,我会答应的,包括为你挑选一块风水很好的墓地。” 既然施中兴抬着棺材来了,那么高飞也没必要跟他客气什么了。 对高飞话里藏针的讥讽,施中兴并没有在意,扭头看了张涛那边一眼,才态度诚恳的说:“我希望你不要因为我正跟张总拍拖,就迁怒与她。她是个对工作很负责的好女孩,不知道我们之间的恩怨。” 听到施中兴说出这句话后,老王心中再次重重的叹了口气,回头看向了张涛。 张涛的脑子里,再次轰的一声巨响:施中兴,为什么要说这些话? 她可以发誓,她跟施中兴之间,根本没有任何拍拖的迹象--双方总共才见过三次面而已,就算他是个钻石王老五,依着张涛当前的分厂老总身份,好像也没必要接受他,并跟他拍拖。 他以为他是高飞么? 张涛很想尖声大叫,告诉所有人:施中兴,在撒谎!我跟他,没有丁点关系! 但她马上就意识到,无论她说什么,天涯集团的人都不会相信。 看向她的好多目光中,充斥了明显的敌意。 虽说没有人过来撵着她走人,可张涛却知道她已经没有留在这儿的理由了。 张涛转身,脚步踉跄的走向了门口。 她所到之处,人们纷纷闪开,就像在躲避瘟疫那样,还丝毫不掩饰对她的厌恶之色,更有人在小声说:“真没想到,飞哥这样看重她,她竟然跟飞哥的敌人眉来眼去的!” “哼哼,可能她就是那些混蛋派来潜伏在飞哥身边的卧底吧?要不然现在为什么不解释,就灰溜溜的走人了呢?” 在这些满是敌意的议论声中,张涛走出大厅门口时,左肩在门框上重重撞了一下。 很疼。 应该是很疼才对,可张涛却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只是脑子蓦然清醒了:我知道施中兴为什么要那样说了,他不是担心我会被飞哥误会才解释的,他是故意这样说的,用我认识他来做幌子造成一种假象,来打击我! 我在他眼里,只是一个用来恶心飞哥的道具! 呵呵,施中兴,我张涛只是个小人物,你有必要在这么重大的场合下,来故意针对我吗? 这对你对付飞哥,能起到什么作用? 你可知道,我这样的小人物在天涯集团,可谓是一抓一大把,就算把我搞下去,对天涯集团来说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 施中兴,你为什么这样残忍,我哪儿有得罪你了,就因为我委婉拒绝了你? 张涛没有猜错,施中兴抓主她所犯的一个小错误来打击她,就是因为她曾经委婉拒绝了他的追求。 一个小小的张涛,竟然拒绝1973下辖几大公司之一的天宝物流老总的追求,这对外表彬彬有礼好像君子般的施中兴来说,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 关键问题是,张涛不该在跟施中兴交谈时,在不经意提到大老板高飞时,眼神里不该流露出那种瞎子都能看得出的某种感情。 高飞是天涯集团的大老板不假,各方面条件更是比施中兴要强很多,可这厮身边已经美女如云了,而且个个都是那么优秀,凭什么像张涛这样的小清纯,也对他暗藏纯心? 施中兴很吃醋--本来,他接近张涛(德城分厂)就抱着一定的目的,男人在吃醋时,有时候会做出连女人都不屑做的事,比方今天当面制造误会,来毁坏张涛的前途。 张涛没有任何解释的走出大厅后,施中兴心中更加得意:能够亲手毁掉一个很有发展前途、却对自己看不上眼、心中只有敌人的女孩子,这种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高飞的回答,也在他的意料之中:“施总,关于我对张涛怎么样,这是我们集团的私事,我没必要跟你讲的。我现在只关心一个问题,你们既然敢来,是不是已经抱着不再活着回去的打算了?” 既然高飞不愿意提张涛了,施中兴当然也不会在意那个女孩子会是什么命运,淡然一笑:“高总,我们既然敢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请不要质疑我们的勇气。再说了,这可是朗朗乾坤,在场又有这么多领导干部,你好像也不敢随意杀人吧?” 高飞没兴趣跟施中兴斗嘴,只是看着那些灵位:“郑姗姗,王城(高飞是认识王城的),丁力这些人是谁?” “是被你害死的人,他们都是死在你,死在沈总的手里。” 施中兴向旁边走了几步,他的几个手下,马上就走到主持台前,把抱着的灵位放在了主持台上。 看着这二十多个灵位,高飞摇了摇头:“我不认识他们。” “他们在高总你的眼里,最多只是一些个小人物而已……” 施中兴淡淡一笑时,肖战波忽然说话了:“这个郑姗姗,是不是隶属京华卫戍部队,59473部队的军长?” 施中兴抬头看着肖战波,点了点头:“是的,就是她。没想到肖司令会认识她,这绝对是她的荣幸了。” 肖战波没有再看他,只是对高飞说道:“郑姗姗,是郑腐的侄女,亲侄女。” 第1742章 死神的阴影! 郑姗姗死后,郑腐马上就让人通知了某些人,用来平息某外交官在长城被刺身亡的恶劣事件。 不得不说,郑腐绝对是做大事的人,称得上是心狠手辣,在处死当世他唯一的亲人晚辈时,尽管犹豫过,也很心疼,可还是果断下手。 在郑腐看来,任何人做错了事,都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既然郑姗姗嚣张无知到去刺杀武道中人,却误杀杰克赛先生,引起各大家族对1973的强烈不满,那么她就该为她的无知,还有嚣张付出响应的代价。 包括杰克赛被误杀后,当场被郝局长抓走的强子三人,也都在郑姗姗死的那个凌晨,暴毙在市局审讯室内(说起来,这都是今天发生的事儿,只是从凌晨到现在,几乎所有的事都挤到一起来了,所以今天显得格外漫长,连续写了好多天了,都没过完)。 郑姗姗是被郑腐亲手打死的,王城,是被他逼着跳楼身亡的,强子三人是在市局暴毙身亡,唯有丁力他们几个,却是在停车场内,被苏樱、李德才夫妻俩干掉的。 但这些人的死,都被1973算在了高飞的头上。 如果不是因为高飞的话,他们怎么可能会死呢? 王城等人是谁,又是怎么死的,肖战波不知道。 这些都是小人物,还远远不够值得他去关注。 但郑姗姗,绝对是值得他注意的,因为相传郑姗姗,可是郑腐悉心培养的新一代1973接班人。 1973的新一代接班人,就这样死掉,当然会引起各大家族注意的,所以肖战波知道郑姗姗也是很正常的。 看到肖战波神色凝重的介绍郑姗姗的身份后,高飞才意识到事情真的很麻烦,也很愤怒:他真的不认识郑姗姗是谁,为什么郑腐要把她的死,安在他的头上? 差不多,或者说肯定,郑姗姗就像被郑腐逼死的王城那样。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这才是郑腐把满腔的仇恨,都算在高飞头上的真正原因。 想清楚这个道理后,高飞除了在心中重重叹息后,也没别的任何办法:任何人遇到郑腐这样一个完全变太、却又身居敏敢地位的敌人,恐怕都会很头疼的。 现在高飞倒是很想说,郑姗姗之死跟他无关,可有人会相信吗? “肖司令说的没错,郑姗姗就是郑前辈的亲侄女。” 施中兴的脸上,忽然露出了很诡异的笑容,看着高飞:“他老人家说了,你到现在也许还不在意,因为你的实力很强大,而且因为你的缘故,我们的一些财团企业,也受到了来自欧美、国内全方位的强力打击,损失惨重--但你肯定会后悔,后悔不该去跟1973做对。” 不等高飞说什么,施中兴又看向了沈银冰,依旧那样的笑:“还有你,沈狼主,我相信你能从这些灵位中,找出你认识的名字。” “这些人,都是在昨晚被你的人暗杀,死相很悲惨。” 施中兴抬手,拿起一个灵位,指着上面的名字说:“她叫林依依,今年四十一岁,是一对双胞胎的母亲,也是盛行基金的副总,为1973的建设,存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在昨晚深夜,她却被人用钢丝勒断了脖子,死在了自家的卧室中。” 放下林依依的灵位,施中兴又拿起另外一个,介绍道:“他叫董浩然,今年五十岁整,东海海关的一个实权处境干部,昨晚深夜死在他值班的办公室内,是被人一拳打碎了咽喉--呵呵。” 施中兴惨笑了几声,指着其它的灵位:“他,她,还有他们,都是1973在官商两场上的中坚力量,可在昨晚,他们都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沈狼主,也许你觉得,他们在死后,不会有人查出他们是被谁害死的。但你错了,他们在死亡后五个小时后,就被查出是谁杀了他们。” 施中兴说着,看向了高三等人,沉默片刻才说:“凶手身手相当强悍,杀人不眨眼,外形跟他们几个差不多。” 沈银冰说话了,语气很平静:“你确定,他们是被我手下杀死的?” 施中兴的回答,好像有些答非所问:“我们找到了出卖我们的那个人,福兴海--让我们惊讶的是,贪狼的渗透力原来这样强悍,已经渗透到了我们内部高层。” 顿了顿,施中兴看着沈银冰,才继续说道:“沈狼主,我知道,你动用隐藏在我们内部的人,残忍杀害我们的中坚力量,就是因为高飞。” 沈银冰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高飞却看向了沈银冰,好像明白了什么。 施中兴接下来的话,更加确定了他的想法:“在沈狼主撒出要跟高雅结婚的消息时,很多人都以为你跟高飞先生之间的关系,已经彻底的破裂了。但又有谁知道,你为了高先生,什么事都可以去做?其中就包括,在确定1973要对他不利后,不惜动用潜藏在1973内的棋子,暗杀我们的中坚力量,消磨我们的实力。” “如果那些以为沈狼主跟高飞要彻底决裂的人,得知这个消息后,肯定会大为震惊的,他们说什么也没想到,你为了你所爱的男人,能丧心病狂到做这些事。” 施中兴的脸上,竟然浮上了钦佩的神色:“这才是真爱,才是真爱啊!” 也怪不得施中兴很羡慕沈狼主对高飞的爱:她表面跟高飞要死要活的,可在暗中却在帮他做杀人放火的勾当,就因为1973要对付高飞,她就派人把林依依等人暗杀掉了。 这是不是真爱? 还是一种让人无语的疯狂? 谁能说的清? 包括高飞在内,从沈银冰表面淡定的讥讽表情,他能看出施中兴说的都是真的。 而沈银冰呢,却好像有些愧对施中兴的夸赞,跟他对视的眼神,看向了别处:“就算你们知道真向了,那又怎么样?有什么本事,就冲我来就是了!” 根据沈银冰现在对1973的了解,这个号称最神秘的部门,其实就是一只披着老虎皮的小绵羊罢了,在遇到贪狼这种至邪的对手时,就没有任何优势,跟反抗之力了,只能像被恶少肆意凌辱的良家那样。 所以沈银冰才不在乎,才敢当面对施中兴说,有什么本事冲她来就是了! “已经来了,你会后悔的。” 施中兴死死盯着沈银冰,说出这句话时,脸上又露出了那种诡异的笑容,左手缓缓从西装内里拿出一个东西。 那也是个灵位。 灵位上面也有名字,赫然却是‘施中兴之灵位’一行字! 施中兴还活着,他怎么为自己准备了灵位? 沈银冰一楞时,高飞忽然猛地从主持台跳了下来,抬手就掐住了他的下巴,厉声喝道:“张嘴!” 施中兴很听话的张开了嘴,却有黑色的,浓浓的鲜血,从嘴里淌了出来。 不但是他--在他拿出自己的灵位时,他所带来的那些人,都从西装内里口袋中,拿出了写有各自名字的灵位,嘴角都溢出了黑色的血丝! 这些人,竟然都服毒了。 他们抬着棺材在出现在这儿之前,就是抱着必死之心! 他们来参加高飞、沈银冰俩人的婚礼,竟然是来寻死的。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勇气,什么样的毅力,什么样的思想,才能让这么多人在这么好的生活环境下,毫不犹豫的服毒自杀--只为告诉高飞、沈银冰俩人:你们招惹了1973,会后悔的,很后悔! “啊!” 站在主持台上的肖鱼儿,发现十几个人都东倒西歪的口吐黑血瘫软在地上后,彻底被吓坏了,尖声发出了一声叫,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快,抢救大小姐!” 严冰大惊,慌忙派人把肖鱼儿抬起,飞快的冲向了楼梯。 见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肖战波,这时候脸色也是剧变,凝重的很吓人。 至于那些记者啥的,没有当场被吓昏,就已经很不错了。 看到墨黑色,带着臭腥味的黑血淌出来后,高飞就知道施中兴等人没救了,有些茫然的松开了他的下巴,喃喃问道:“你、你们这又是何必呢?没必要非得死的,死这么多人……” “咳,咳!” 施中兴勉力咳嗽着,他的内脏或许已经被剧毒所损坏,随时会毙命,异常的痛苦,但他在临死前,依旧打起全身的精神,嘎声笑道:“咯,咯咯!何必?是必须得这样做的!从1973存在那天开始,所有人就已经把生命交给了组织……” 剧烈的喘着,施中兴慢慢平躺在了地上,双眼无神的看着天花板,嘴里冒着黑色血液:“其实,其实我们也不想走这一步。可必须得走,因为我们不死,1973就不会真正的崛起,就会在遭受正邪双方的打击下,最终没落而不会有人管。很多人,都希望1973解散,觉得它已经没有了存在的价值。” “尤其是严惩一个小小的解红颜时,就遇到这么大的阻力,给部门招惹太多负面影响后,这时候必须得有人站出来,站出来去死--唯有死亡,才能唤起1973的重生,才能触动那股强大力量的神经,让他们意识到,我们本来就是一个整体,密不可分。” 施中兴的瞳孔,慢慢的扩散,声音也越来越低;“那股强大的力量,足可以阻挡任何的邪恶,在历史上已经验证过了的……也唯有他们重出,1973才会有救,世人才会知道,1973是不能被遗忘的,不能……” 说到最后一个‘能’字时,施中兴再也没有了声息。 他们总共来了十五个人。 现在,十五个人都死了,死于自杀。 但又有谁敢确定,他们就是自杀的? 施中兴衣领上的远程跟踪器,已经像某些人‘现场直播’了他们死亡的全过程。 他们在用极端的方式,告诉那股子强大的力量:你们,是时候该出来了,为了1973,曾经的辉煌不会被遗忘! 施中兴相信,如果他们这些人的死,还不足以打动那股子力量出世的话,那么还会有更多的人,以这种极端的方式--去死! 死神的阴影,在大厅上空的天花板上咆哮。 第1743章 希望找回利爪的老虎! 有一个组织,在很多年前很强大,强大到能拯救世界,阻止一切邪恶势力。 若干年后,世界和平,硝烟不在,在那个年代立下汗马功劳的组织,也渐渐的被人遗忘,毕竟在和平年代,人们不希望看到英雄的出现。 英雄,这个字眼很伟大,但它却是用血腥、惨烈、生命甚至不公等东西堆砌起来的,真正的盛世中是不需要英雄的,英雄只能出现在邪恶出现时,才会挺身而出制止邪恶。 所以,当邪恶销声匿迹后,就像带有贬义色彩的‘兔死狗烹’那样,英雄也到了退出的时候。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1973就是英雄,粉碎了来自那边的邪恶阴谋,所以它是闪亮的,被人称道并崇拜的,但当邪恶远去,它究竟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就像一把锋利的杀人剑,但世间一片澄清后,剑该归鞘了--这是1973的武道中人所认为的,所以在盛世来临后,武道要求隐退江湖,去过用鲜血争取来的好日子。 英雄那样浴血奋战,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让人们过上好日子吗? 既然盛世已经来到,那么英雄成为凡人,为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琐事心烦并幸福的过下去,才是最好的结局,不是吗? 文道却不愿意: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中,一九七三已经付出过相当惨烈的代价,粉碎了邪恶的阴谋,有无数的先烈永远的长眠地下……当盛世来临后,我们有资格去享受用鲜血换来的好生活,凭什么就此隐退,去过凡人的生活? 如果过上凡人的生活,那么当年一九七三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先辈,前仆后继的倒在反抗邪恶的路上?哪如像绝大多数凡人那样,过本来就很平凡的日子? 国家兴亡,干凡人们何事? 既然已经付出了鲜血,宝贵的生命,那么就该享受付出后的胜利果实,身为英雄后该有的尊重,跟待遇。 正所谓已经付出了太多,享受再多,也是很合理的,不是吗? 继续存在,还是该退隐,成了一九七三为之反复辩驳的焦点,双方争执不定后,最终分道扬镳:各人走各人的路,喜欢隐退的去过凡人生活,还要享受英雄待遇的,就坚守着一九七三这块大牌子吧。 那一年,曾经在特殊年代中,为这个国家贡献滔天大功的一九七三,文武两道分道扬镳,可谓是泾渭分明:所有武道中人,全都舍弃了他们用生命、鲜血换来的英雄荣誉,成为了凡人。 所有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中,协助武道设定阻击计划,提供后勤保障的文道中人,安心享受他们本该得到的胜利果实。 那么多年过去了,武道仿佛已经彻底消失在了尘世间,他们当年付出的鲜血,跟生命,已经被人们,甚至被他们自己所遗忘。 而文道呢,超优越的英雄生活,让他们就像一潭不再流动的水,慢慢的腐臭,就像郑姗姗等人那样,躺在先辈们的功劳簿上,肆无忌惮的潇洒活着,却不知他们的表现,已经被当年参加过‘东亭会议’的老人们所厌恶,只是碍于他们先辈们曾经的辉煌,一直在忍让他们。 到底要忍让多久? 那几个当年参加‘东亭会议’的老人们,都觉得等他们这批人驾鹤西归后,新一代的接班人,才会把性质已经改变的一九七三,慢慢消化,或者说蚕食掉:老鼠的儿子肯定是老鼠,但英雄的传人,却不一定还是为民着想的贤者,当他们已经变质后,就该处理掉了。 只是这些老人们却没想到,还没有等他们闭眼,一九七三就在此活跃了起来。 其实,一九七三活跃起来的理由,相比起当年郑姗姗因为交警查车、一怒之下枪毙人的事件相比起来,压根算不了什么。 他们只是抓捕在二十年前,误杀陈青的凶手而已,这对他们来说压根就不算事! 可是又有谁能想到,一件看起来很普通的‘小事’,一个没多大背景的解红颜,会成为让一九七三走上绝路的引子? 解红颜也许真的无关紧要,但关键问题是,她背后有个最近风头正盛的高飞! 她是高飞的女人。 龙五等人去中心医院抓捕解红颜时,高飞就用很霸道的方式告诉一九七三:我的女人,决不可以被人欺负的! 于是,一场本来无关紧要的小事(陈青死了那么多年了,而且当年他也是欺男霸女的无恶不作,死了总比继续活着要好,何必再为他的死而生是非呢),却引发了这么一场大麻烦,这对一九七三来说,是犯不着的。 很多人都这样认为,毕竟当前高飞为华夏所做过的贡献,也是可圈可点的,双方完全可以坐下来,或者说一九七三可以用文明的方式,来跟他协商解决这件事。 但一九七三却没有这样做。 很简单,四十多年来,从没有任何人,任何势力敢这样挑战一九七三。 就像是一只纵横惯了的老虎,野性早在若干年前就远离而去,只是它却没有意识到,忽然间被一只恶狼给咬了一口后,要想它心平气和的跟恶狼谈判,那是不可能的。 于是,老虎开始反扑了。 但老虎却没有意识到,它已经不再是数十年那只纵横天下的老虎了,太久的安逸生活,已经让它的利爪,利齿都绣钝了,在跟恶狼的几次小小交锋中,吃了亏。 老虎更加不愿意了--这时候,它仍然没有想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而是变本加厉的,从各方面试图阻击恶狼。 但很遗憾的是,老虎没能达成它的心愿,反而在对付恶狼的过程中接连失误,受到一定的惨重打击,并很悲哀的招惹了另外一只恶狼,加入了残杀它的战斗中。 只有文道撑着的一九七三,就是那只没有了利爪利齿的老虎,而高飞,沈银冰,则是那只敢挑战老虎的恶狼。 尤其是沈银冰这只凶残的母狼,在失去某些信心后,竟然单方面的暗中偷袭老掉的一九七三,狠狠撕下了它几块肉! 在林依依、董浩然被杀后,郑腐终于意识到,现在的一九七三,再也不是文武相辅相成的鼎盛时期了,那时候无论是动阴谋,还是来硬的,一九七三都有大把人的可用。 当前,一九七三却只剩下一些喜欢玩脑子的文人--唯一被郑姗姗掌管的武力部队,却也烂透,只能被迫解散。 有人说,在强大的实力面前,任何的阴谋,都将不再是问题。 现在狼狈为奸的高飞、沈银冰俩人,无疑拥有着太强大的实力,一九七三的阴谋,对于人家来说就是鸡蛋碰石头,除了自己被碰个头破血流外,什么也得不到。 林依依等人的死,彻底击垮了郑腐对一九七三的信念,也促使他第三次接触武道,希望他们回归一九七三,力保先烈用生命跟鲜血换来的东西,永远存下去。 郑腐第二次去见高老头时,就曾经提过,他曾经去见过武道,武道也答应要复出了。 可随后郑姗姗等人的拙劣表现,再次让武道中人开始犹豫:我们所争取的,就是为这些人耀武扬威的活着? 所以哪怕是郑腐及时处死了郑姗姗,但武道却始终没有明显的答复,直到林依依等人被杀。 林依依等人的死,让郑腐意识到这是唯一能说动武道重出的机会了,如果这次失败的话,一九七三也就没有了再存下来的必要。 武道对于一九七三来说,就是老虎的利爪,利齿,唯有他们回归,老虎才能重新笑傲世界--这个道理很简单,郑腐也很明白。 但他同时更清楚,武道脱离一九七三太久了,跟文道早就有了不可避免的隔阂:大家当年是一家人,而且在那个年代,武道中的人牺牲,是文道的若干倍。世界和平了,凭什么你们过了那么多年的好日子,我们处在凡人世界中,你们现在遇到困难了,才想到让我们出山给你们拼命,这想法也太天真点了吧。 武道会有这种反应,郑腐早就想到了。 所以为了让武道重出江湖,他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施中兴十五个人,将会在林依依等人被暗杀的第二天下午,自杀在高飞的婚礼上。 郑腐希望,武道能被施中兴等十五个人的惨死中,感受到若干年前文武两道之间那浓浓的兄弟之情。 他保证,如果武道还没有被打动的话,那么还会有更多的人死去。 就像是飞蛾扑火那样,前仆后继,虽死而不悔。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也是郑腐人生中最大的一个秘密:为了让武道回归,在林依依等人被杀的半小时后,他做了一件有生以来,唯一愧对国家的一件事。 当然了,这件事到死,他都不会说出去的。 这是一间光线灰暗的房间,只有一张桌子、两张椅子,两个人,显得是格外空荡荡,也让坐在桌子后面的那个女人,就像一个不存在世间的幽灵。 很飘渺。 郑腐坐在桌子前的椅子上,腰板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眼睛微微闭着一动不动,就像是一顿泥雕。 桌子上,放着一个笔记本电脑。 电脑中,正在‘现场直播’施中兴等人自杀的惨烈场面。 当施中兴的声音,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后,女人伸出手关上了笔记本,幽幽的叹道:“唉,这又何必呢?郑腐,你该知道,这些人没必要去死的,为了你的固执己见。” “不是我的固执己见,是信仰。” 郑腐睁开眼,淡淡的说:“身为一九七三的名义上的首领,我绝不能坐视它被人欺辱,那是对先辈们的羞辱,值得我们用鲜血去洗刷。” 女人沉默半晌,才说:“给我时间,我考虑一下。” “好。” 郑腐没有说什么,站起身向门口走去时,却说道:“希望你能快一点,因为你的决定,直接影响到每隔两个时辰,是否有人死去。” 第1744章 人算不如天算! 现场虽有数百上千人,但在施中兴等十五个人服毒自杀后,大家却都感受了死神形成的阴影,就在他们上方的天花板上咆哮。 死神张着狰狞的大嘴,咆哮着,狞笑着,盘旋着,俯视着下面的人们,好像随时都会扑下来,随时带走一个人。 有人开始慢慢的走向大厅门口,趁人不注意时跑了出去,然后蹲在阳光下,涕泪纵横的呕吐,低声的哽咽,哭泣。 这不是他们所熟悉的世界。 平时,大家在看到网络那些正义青年发出的呼喊后,会毫不犹豫的点个赞,非常不满某些人为什么要比自己得到太多--可毫无疑问的是,当他们亲眼见证到让人作呕的死亡时,才猛然发觉他们其实有多么的幸福! 房价虽然贵了点,车子老了点,老婆丑了点,孩子越来越不听话了点,世间的不平事也太多了点,政府无能了点……但他们在牢骚过后,却依然能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为下顿饭吃什么、假期去哪儿游玩等琐事操心,不用离开这个真实的盛世。 没经历过死亡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活着有多好,就像那些抱怨老婆腰身粗了的人,从来都不会想到光棍们的感受那样。 呕吐过,哭泣过后,他们懂得了很多,也懂得该怎么去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 等把胆汁也吐出来后,狠狠擦一把泪水,就该站起身用最快的速度向家的方向赶去,抱着怀疑他是不是发烧了的老婆,说爱她。 对不听话的孩子,和颜悦色的说你以后不要总逃学了,不愿意读书可以直接跟老子说嘛,咱们出去玩,什么时候玩的腻了,想上学了,咱们再去! 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属于我们的正常生活。 发生在稻花香大酒店里的一切,只是一场梦,别人的噩梦罢了。 幸好,大家只是这场噩梦的旁观者。 活着,有无数小烦恼的活着,真好。 当陈大彪等人,默默的把施中兴他们的尸体包裹起来,抬出酒店送往太平间内后,肖战波走到了高飞面前,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说:“我得回去了。” 一九七三恐怖的自杀反击,给予了肖战波极大的冲击,让他意识到,必须得马上回去,重新定位这些人的固执想法。 看来,这件事远远没有己方所考虑的那样简单,郑腐近乎于疯狂的行为,也大大出乎了高老头的意料,必须得重新审视这件事了。 高飞心中也很清楚,没有挽留,只是故作轻松的笑了笑:“姑父,那我祝你一路平安。” “你、你们自己多保重吧,唉。” 肖战波轻轻叹了口气,看了眼神色始终在变幻的沈银冰,到背着双手快步走下了主持台。 马上,就有警卫员扶着已经清醒过来的肖鱼儿,从楼梯口出现,跟上了肖战波。 彭云木等人,也纷纷向高飞他们点了点头,一起走了。 肖鱼儿在走到大厅门口时,忽然挣开警卫员搀扶着她的手,转身用力对高飞脆生生的喊道:“哥,如果我是男人,我就不会害怕,更不会去埋怨什么!” “幸好,我是男人。” 高飞笑了,是真的笑,冲肖鱼儿抬手摆了摆。 已经西斜的阳光,照在肖鱼儿的侧脸上,看上去是那样的美,带着无尽的朝气:谁说夕阳无限好,只因近黄昏来着?没有黄昏,哪儿来的朝阳? 看着肖鱼儿回头时那极美的一瞬间,沈银冰忽然感觉心里暖洋洋的。 她当然明白肖鱼儿在临走之前,喊出的这句话意思是什么:高飞跟一九七三对敌后,虽说双方发生过几次碰撞,但总的来说都是对方主动招惹高飞,郑姗姗、丁力还有强子他们的死,高飞没必要担负太多的责任。 到昨天为止,高飞跟一九七三的关系,很有些像狗咬人:狗在咬人时,人狠狠的踢狗几脚,这也是很正常的。 尤其是疏于管教的郑姗姗,因为不满三娘子的‘教导’,恼羞成怒下派强子三人去刺杀人家,却误杀杰克赛先生后,她的拙劣行为引起了很多人的反感,就连一九七三内部对此也是很不满。 所以高老头在第一时间得到高飞要跟沈银冰结婚的消息后,才会派遣恰好在德城视察工作的肖战波,速速办理结婚证,并联络一批重量级的地方大员,赶来捧场了。 到了高老头这个地位,所说的每一件事,甚至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带着很深的含义--他希望,借着郑姗姗犯下致命错误、引起各方都很不满的机会,是该站出来给予高飞大力支持了。 以前高飞刚招惹一九七三那会儿,迫于某些历史原因,高老头只能袖手旁观,为此还把肯定会力挺高飞的高云华调离南海,但在情况发生转机,一九七三出了昏招时,他马上就逮住了机会,迅速表态了。 杰克赛先生被误杀后,依着高老头对郑腐的理解,郑姗姗的下场好不了哪儿去,很可能会被处死……但这对一九七三当前面临的局势,却没多大用处,因为那个愚蠢女人的做法,让很多人意识到了这个部门存在的缺陷。 郑姗姗的死,对一九七三继续存在下去的压力,起不了太大的缓解。 根据高老头等人的判断,只要紧抓着几点,就算暂时无法迫使一九七三解散,可化解他们跟高飞的仇对关系,还是绰绰有余的。 只是有句话说得好,叫做人算不如天算。 就在高老头仔细考虑过,准备借着这次机会让高飞从一九七三这个大泥坑中脱身时--沈银冰做出了非常不理智的行为:她竟然启动隐藏在一九七三内的卧底福兴海,通过他来查出一九七三下辖商场上那些中坚人物,派人暗杀了他们。 毫无疑问的是,沈银冰这样做就是为了帮助高飞,缓解他的压力。 但她的这次行动对胜券在握的高老头等人来说,却有着无奈的恶劣影响:林依依、董浩然等人的被暗杀,彻底激起了一九七三的怒气,或者说让他们感受到了被消灭的恐惧感,从对郑姗姗的不满,改为了同高飞等人死拼到底的旺盛士气。 没有谁喜欢坐以待毙的,尤其是当高飞开始用见不得光的手段,来残杀一九七三那些无辜者后。 要说高飞是无辜的--但世人才不管这些,早就把他跟沈银冰看为了一体,沈银冰做的事,就是他做的! 沈银冰画蛇添足般的行动,彻底粉碎了高老头等人徐徐图之的大好计划,让形式从大好,一下子变为了大不好。 而郑腐把握机会的能力,也很让人钦佩:他借着林依依等人被暗杀(迅速查出了贪狼的卧底福兴海,并从他嘴里得到了想要的证据)的惨案,立即绝然派出了施中兴,前来高飞婚礼上寻死! 郑腐没有派人反扑,而是派人来寻死,用这种极端行为来告诉高飞,告诉世界:我们,曾经为华夏立下过特殊汗马功劳的一九七三,现在已经被人逼到无路可走的地步了! 林依依等人被暗杀,施中兴等人在高飞婚礼上以自杀方式抗衡暴力,这绝对是值得人去怜悯的,这些人的死,让一九七三成为了哀兵。 人们总是会习惯性的同情弱者,本来占据道理的高飞一方,随着林依依、施中兴等人的死,迅速被人视为得理不饶人的那种讨厌者。 更重要的是,根据肖战波对一九七三的理解:抓主机会的郑腐,让施中兴来高飞婚礼上自杀,绝不只是为了博取人们的同情,而是为了--激怒一九七三中的武道! 盛名之下的一九七三,到目前为止在跟高飞的几次碰撞下,都吃了很大的亏,可这不代表着一九七三就是软弱的,只是盛名之下的不堪一击,那是因为他们还有一股子最为强大的力量,武道。 武道对于一九七三来说,就是老虎的利齿,利爪。 武装起来的一九七三,连上世纪囊括了世界上大部分顶级杀手的飓风都能阻挡,并粉碎,又怎么可能会惧怕一个高飞? 在此之前,武道之所以始终按兵不动,那是因为他们不想为一件二十年前的命案,就重新入世,打搅当前的华夏盛世。 但当高飞等人用卑鄙的方式来打击一九七三,迫使曾经为华夏立下汗马功劳的一九七三,为讨回公道竟然跑人家婚礼上,以极端的自杀行为来抗议后,武道绝不会再视若无睹。 武道,一九七三这只大老虎的利齿,利爪,这次绝对会动! 有了武道的一九七三,那是相当可怕的,可怕到就连肖战波这样的大人物,都得抓紧迅速赶回京华,跟高老头等人重新商定对策。 而且他还肯定,随着武道的重新入世,高家接下来的表现,很可能就像高云华离开京华的时候:对高飞的生死,不管不问。 大好形势却被逆转,这一切都因为沈银冰的乱来。 依着肖战波的身份,当然不会当众指责她,只能走。 至于肖鱼儿,因为听到了施中兴临死前那些话,断定了沈银冰是‘好心办坏事’担心高飞会埋怨他,所以才在临死前对高飞喊出了那句话:是男人,就不要去埋怨沈银冰,因为她这样做都是为了你! “我当然知道她是为了我,不会因为她为我招惹了大麻烦,就不给她好脸色。事到如今,我必须得跟她同舟共济,来应对即将到来的狂风暴雨了。” 高飞心中苦笑了一声,抬手对肖鱼儿摆了下,示意她不要多想,小表哥可不是那种出事了,就把责任推到女人身上的没担当之人。 看着苦笑过后,脸色很快平静下来的高飞,沈银冰心中五味俱全,茫然的抬头看向外面,就看到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停在了大厅门前。 今天,肯定是个多事的日子。 肖战波刚走没多久,又有人来了。 这次来的,是友,还是敌? 第1745章 漫长的一天! 国庆节就是普通的一天,有凌晨,有早上,有中午,有黄昏,绝不会因为今天是华夏的重大节日,就会延长一秒钟。 但这一天对于高飞来说,却好像一个世纪那样漫长。 太多的事,太多的意外,从凌晨那一刻开始到现在,就不曾停止过。 而现在,才刚刚下午五点,距离十月二号还有七个小时。 在已经过去的十七个小时内,郑姗姗死了,清晨五点时沈银冰跟高雅举办了婚礼,兔子因不满高雅出声讽刺而被打断腿,解红颜变成了老实和尚,留下了‘凤凰浴火,涅槃重生’的话,然后就是沈银冰在同一天,成为嫁给两个男人的新娘…… 一直到肖战波这个重量级人物出现,施中兴等十五个人,为反抗‘暴力’而采取了极端的抗议行为,从而铁定会激发一九七三武道的重新入世,迫使肖战波不得不迅速回京,去找高老头商量。 肖战波等人的车子,刚刚离开停车场没多久,还没有等高飞俩人处理当前事时,又是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停在了大厅门口。 稻花香大酒店,虽说不是五星级的大酒店,但平时就是车来车往的,有一辆汽车停在这儿也是很正常的,但这样说只是限于平时,而不是当前这种很敏敢的时候。 今天的稻花香大酒店,发生过枪战,更是出过人命--足足十五个人横死在这儿,相信在以后很长时间内,都不会有人来这儿了。 受华夏传统文化的影响,当稻花香大酒店,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先后有数十个人(早在施中兴等人横死之前,酒店内的十数个大厨就被廖无肆屠杀干净了)死在这儿,这边就成了冤魂野鬼的聚集地,傻瓜才会来这儿用餐,招待朋友。 可以肯定的是,今天过后,稻花香大酒店就要关门大吉了。 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却又有一辆车停在了大厅门前的台阶上。 如果有人敢说这辆车是来用餐的,估计会被当场抽嘴。 来者,是友还是敌? 看着这辆车,想到这个问题时,沈银冰就忍不住想笑。 嘲笑自己:我会有什么友人?就算来者是友人,也只能是高飞的。 车门缓缓打开,一个人从上面走了下来,是个女人。 外国女人,混血美女,看上去也就是三十岁出头的样子,穿着一身棕红色的短裙,黑色丝袜,细高跟黑色皮鞋,显得那两条腿子很是诱人。 外国女郎手里拿着个精致的小箱子,银光闪闪的好像密码箱那样。 她在下车后,摘下了脸上的茶色眼镜,放在嘴边哈了一口气,动作很轻柔的擦了下镜片,这才抬起精致的高跟鞋,好像模特那样,袅袅婷婷的迈步走上了台阶。 守在门口的李德才,没有阻拦她,只是用好奇的眼光看着她。 外国女郎冲他笑了下,用有些生硬的华语问道:“请问,这儿是不是高飞先生,跟沈银冰小姐的结婚现场?” 李德才搞不清外国女郎的身份,只是谨慎的点了点头:“是的,请问你是哪位?” “我的汉文名字叫杨雪,你也可以叫我雪儿。” 自称叫杨雪的外国女郎柔柔的笑了下,问道:“我可以进去吗?我是来恭贺高先生、沈小姐大婚的。” “请。” 李德才很聪明,知道他当前应该做什么,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谢谢了。” 杨雪又冲李德才笑了下后,才摆着很迷人的身段,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进了大厅内。 高飞跟沈银冰举办婚礼后,这儿还有数百上千人,有记者,有官员,有他们俩人的手下,还有很多为了要红包跑来大厅内看热闹的市民。 但在施中兴等十五个人横死当场后,大部分人再也受不了这种刺激,呕吐着、哭泣着跑了出去,随着肖战波等人的离开,现在大厅内最多还有一百来人,都是高飞俩人的手下,现场一个记者都没有了。 这些记者,基本上都被李承明请到市局做工作去了:彭云木不希望,今天发生在稻花香大酒店的这一切曝光,虽说这些事跟他这个城市一把手没多大关系,但要是曝光的话,肯定会对冀南,会对他各人有很大的影响。 为了消除这种不良影响,同时也防止某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们,在网上乱发当场视频,彭云木这才指使李承明,把记者们请到了市局,并协商出了最正确的应对方式:拍电影。 也就是说,不管是谁把今天所发生的那些传到网上去,随着官方对某部‘电影开拍’之前的宣传攻势,那些很不美的画面,都会被人以为是在拍电影的。 事实上,今天发生在稻花香大酒店内的一切,一波三折的还真像是拍电影。 大厅的空气内,仿佛还残留着施中兴等人的死亡气息,不过这个叫杨雪的外国女郎,却没有感觉到,进来后就好奇的看着满大厅的狼籍(人们在撤退时,有人碰到了桌椅),一直走到了主持台前不远处后,才停住脚步,把左手拎着的那个密码箱放在了地上。 杨雪抬头,先看向了沈银冰,眼神中明显浮上了羡慕之色,但很快就挪开,目光锁定了高飞,看着他的眼睛,脸上带着很暧昧的笑容,久久都没有动。 沈银冰黛眉微微皱起,转身就走:“我先去卸妆。” 高飞现在外面有多少女人,沈银冰根本搞不清,所以在杨雪用这样的眼神盯着他看时,她就觉得不得劲了,所以才要闪避。 杨雪看着高飞时,高飞也在看着她,心中疑惑:她谁啊,难道我此前跟她发生过什么关系,可我怎么就记不清了呢? 杨雪说话了:“沈小姐,请留步。” 沈银冰停住了脚步,再次转过身来居高临下的看着杨雪,却没有说话。 “呵呵,看来我的出现,让沈小姐误会了,以为我跟你丈夫有什么不能见人的关系。自我介绍一下,我的汉文名字叫杨雪,你们可以叫我雪儿。” 杨雪呵呵一笑时,抬手撩了下垂在脸庞上的一缕发丝,动作轻佻,带着某种让男人心中一荡的风情。 沈银冰讨厌这个动作。 确切的来说呢,就是讨厌任何女人,当着她的面对高飞做出这样带有暗示性的动作。 因为她现在可是被高家承认了的老婆,名正言顺的那种,有权利在某女对丈夫搔首弄姿时,表示不满意,淡漠的笑了笑,说:“没什么,我丈夫本来就是那样的人,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高先生有点躺着中枪的委屈感,却聪明的没有说什么。 “说实话,高先生很优秀,如果是放在三十年前,他就这样讨女人喜欢的话,我肯定会不顾一切的去追他。” 杨雪忽然抬手掩嘴,咯咯一笑道:“不过那时候,他好像还没有出世,我却已经是跟我丈夫完婚了--所以啊,就算是时间倒流三十年,我也不会跟你丈夫发生那种我很向往的关系的。当然了,如果你丈夫现在对我感兴趣的话,我也不会拒绝。” “啊?” 沈银冰一呆,下意识的问道:“你、你今年多大了?” 杨雪自称在三十年前,就已经嫁人了,那么她至少也得接近五十岁了,可现在她的样子,却是个妙龄少妇。 “随便问女人年龄,这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可我今天心情好,也就不在意啦。” 杨雪再次掩嘴咯咯一笑,花枝乱颤的荡起熟透了的风情:“我呀,还差一个月十八天,就是五十岁了。” 沈银冰的嘴角,不由自主的抽了一下,脸上浮上了晒笑,意思是说:扯什么淡呢,你会有五十岁了? “杨小、杨女士,不知道你今天来做什么?” 高飞现在对女人早就没了二十六岁之前才有的兴趣,尤其是这种自称已经五十岁、却像三十岁的老女人,很干脆的问她是来做什么的。 “今天是你跟沈小姐大喜的日子,我来这儿,自然是送礼的。” 杨雪抬起精致性敢的高跟鞋,轻轻踢了一下脚下的密码箱,笑道:“确切的说是,来替别人送礼的。” 沈银冰马上问道:“替谁?” “你们的一个熟人。” 杨雪脸上的笑容,缓缓收敛:“真是你们两个的熟人,他跟你们两个人的关系,都非同寻常。你们,一个是他的亲哥哥,一个呢,却是他的前妻。嗯,肯定是前妻啦,毕竟他也跟沈小姐你举行过婚礼了。” 杨雪的话音未落,沈银冰脸色就是一变:“你说的是,高雅?” “他说,他叫方雅。” 杨雪笑殷殷的样子:“但不管他是姓高,还是姓方,这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就是你们所熟悉的那个人。” “你跟高雅,是什么关系?” 高飞也没计较高雅到底姓什么,直截了当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方雅,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很英俊,是个女人就该喜欢他才对,咯咯,我这样说的意思,相信两位应该很清楚吧?” 就像特别害羞那样,杨雪笑时,总是喜欢抬手捂着嘴。 就在今天早上,高雅以一个绝对失败者的身份,刚刚离开稻花香大酒店。 至于他以后会怎么过,甚至是死是活,高飞都不会再关心了。 因为他觉得,他、包括高家,都已经给了高雅太多的宽容。 可高雅每次都执迷不悟,执意要跟对抗高飞的力量合作,并甘心被利用,结果却是一次次的受伤害,尤其是这次被沈银冰玩的更狠。 高飞觉得,把高雅换成任何一个人,都没脸继续在这儿混了,实相的就该找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隐居起来。 但让高飞很无奈的是,他那个血缘上的亲兄弟,好像就是一只怎么打,都打不死的小强,早上刚刚被沈银冰狠狠玩过一次后,傍晚这个叫杨雪的就出现了。 “唉,你送来的是什么?” 高飞不愿意再谈高雅,轻叹一声看向了那个箱子。 第1746章 飓风来了! 世间谁才是最痛恨高飞,沈银冰他们的人,高雅绝对能排在第一位。 就是早上,他还很狼狈的偷偷离开稻花香大酒店,下午就委托人来送礼了--他这种行为,跟‘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的意思等同。 高飞看着杨雪脚下的那个箱子,有种预感:那里面的贺礼,会让人大吃一惊。 他这个想法刚在脑海中闪过,杨雪就吃吃笑道:“高雅拜托我给两位送来的贺礼,绝对会让贤昆仲(对某对夫妻的尊称)大吃一惊的。” 高飞声音平静的道谢:“哦,谢谢。礼物我已经收到了,还请杨女士回去后告诉他,我很感谢他。” 杨雪微微歪着下巴,问道:“怎么,你不打开看看?” “你走了后,我一样可以看的。” 高飞抬手,冲旁边的李德才说:“德才,帮我送客。” 李德才还没有说完,杨雪就说道:“慢着。当初高雅委托我来送这份贺礼时,曾经嘱咐我说,一定要请你们当面打开这个箱子的。” 沈银冰淡淡说道:“既然你执意要这样,那就打开吧。” “我来打。” 站在沈银冰旁边的高三,冲小翠使了个眼色,缓步走下了主持台。 小翠马上跟高四他们几个,围在了高飞、沈银冰俩人身边。 “哎唷,没想到大名鼎鼎的沈狼主,也会这样小心哦,放心,这里面不是炸弹,最多是个让你们大吃一惊的礼物罢了。” 杨雪咯咯的笑着,后退了一步,对弯腰要打开箱子的高四飞了个媚眼:“帅哥,秘密是五个八哦。” 高四没有任何的犹豫,立即在密码锁上输入了这五个数字,一按机关--啪的一声轻响,保险箱的盖子弹了起来,一股子浓重的血腥气息,攸地扑面而来。 密码箱内,竟然是一颗人头。 很新鲜的人头。 死人的眼睛大张着,带着临死前的恐惧,嘴巴也张着,牙齿却已经被东西打碎,脖子上的刀口,一看就是用电锯切割下来的。 如果高四是别人,在打开密码箱后看到里面放着的,竟然是一颗新鲜的人头后,肯定会被吓个半死。 但高四就是高四,是贪狼在二十年前,就费尽心血派去非洲最原始部落中,历经磨难从两百人中幸存下来的精英,别说不会被一颗死人头给吓一跳了,哪怕这个死人头忽然张开嘴,吭哧一口咬住他的手,他也不会受到丝毫惊吓。 看了一眼,不等旁边好奇的李德才伸长脖子过来看,高四已经啪的一声合上了密码箱,然后拎在了手中,面无表情的向沈银冰汇报说:“沈总,密码箱内的贺礼,是卡扎扎部落灵魂者的人头。” 沈银冰的双眸瞳孔,随即猛地一缩。 旁边的李德才等人,却是身子一颤,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 高飞却是神色如常,连眉梢都没有动一下。 众人在瞬间的反应,却是让杨雪黛眉微微皱了下,若有所思的看了眼高四:高飞在听到礼物是什么东西后,好像没事人似的,这没什么奇怪的,毕竟这家伙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在死人堆里睡过觉了。 可高四,亲眼看到死人头后,也是镇定自若的模样,这就不能不让她注意了:沈银冰的这些手下,是什么来历? 来自非洲最原始部落卡扎扎的灵魂者,本来是沈狼主用来吓唬某人的道具(事实上,她也成功达成了自己的心愿),不过随着高飞跟沈狼主的握手言欢,灵魂者就完成了她来这儿的使命。 从高飞出现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了他,以及随后发生的那些事上,灵魂者做为一个打酱油的,也就被人遗忘了。 至于她去了哪儿,对沈银冰来说,就像她有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一个样。 只是沈银冰敢肯定的是,灵魂者在没有她的帮助下,是绝对不会擅自离开大酒店的,最多也就是看到自己没啥用处后,去酒店别处休息了。 但现在,她的脑袋却静静的躺在了杨雪带来的密码箱内。 再直白一点就是,灵魂者就是在稻花香大酒店,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并割下了脑袋,当作恭贺高先生跟沈小姐的新婚贺礼,被杨雪送来了。 听高四说密码箱内的,原来是灵魂者的脑袋后,韩家俊马上就给李国训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即带人飞身冲向了楼梯--竟然灵魂者是被人在酒店内干掉的,那么肯定还有危险人物潜伏在酒店内,必须得查出来! 高飞没有管这些,最多也就是觉得韩家俊有些大惊小怪:既然杨雪都出现了,杀人者早就走了,会留在这儿等着被发现? “唉,你该让沈小姐,高先生看清楚礼物的样子才对,怎么就这么快的关上了?” 看到高四很聪明的马上关上密码箱后,杨雪幽幽的叹了口气,随即笑面如花的看着高飞俩人:“高先生,我这个贺礼怎么样啊?” “很好,我很喜欢。” 高飞看起来好像是发自内心的欢喜,甚至还笑了笑:“她这样的人被杀,相信绝对是很多人都希望能看到的,因为她太丑陋了。好了,杨女士,礼物我收到了,你现在可以走了吧?嗯,请你回去后替我感谢高雅,就说我很喜欢这个礼物,谢谢他了。” 杨雪呆了下,掩嘴又笑,声音软绵绵的:“哎哟,高先生,你这样好像有些不近人情了吧?我辛辛苦苦的来给你送贺礼,你也表明很喜欢了,可刚收下礼物,也不请我喝一杯喜酒,就撵我走,真是没良心哦……” “你不愿意走也可以。” 高飞打断了杨雪的话,语气忽然变得阴森起来:“那么你就要做好永远留在这儿的准备了。你知道吗,每当我看到超过四十五的女人,还学小姑娘卖萌时就会感到恶心,忍不住就想把她脱光吊起来,用带刺的鞭子把她浑身抽个稀巴烂,让她搞清楚她只是个白菜帮子那样的老娘们,没权利再学人家小姑娘的!” 杨雪嘴唇猛地一斗,脸上的荡笑随即消失,盯着高飞看了片刻,随即一言不发的转身就走了。 高六马上就下了主持台,从后门走了出去。 看着杨雪快步走出大厅,没有一点犹豫的就驾车离开后,沈银冰有些奇怪的问道:“她好像被你的话给吓到了呢。” “那是因为她能看得出,我不是在吓唬她。” 高飞没有马上回答,等了几分钟后才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一个箭步跳下了主持台:“所有人都听着,在我没有回来之前,任何人都不许随便离开大厅!” “怎么,外面有危险?” 沈银冰追问了一句。 高飞却没有听到,他已经冲出了大厅,随便跳上一辆车子,追向了杨雪的那辆黑色轿车。 “沈总,我们最好是听他的,我觉得这件事有些诡异。” 小翠眉头皱的很紧,看着高四脚下的箱子,说:“这个箱子有夹层,里面很容易盛放什么东西。” “都闪开!” 她的话音未落,高四猛地醒悟了过来,拎起箱子高喝一声,转身飞快的冲向了大厅门口。 高四的扑向大厅门口的速度很快,几乎是在眨眼间就冲出了大厅门口,用力抡起手里的箱子,狠狠甩了出去! 重量最多不超过十公斤的箱子,在高四的大力甩出去时,攸地划出一道长长的慢弧,眼看就要落在停车场内的一辆汽车上时,却猛地闪过一团火光! 接着,就是轰的一声巨响。 箱子爆炸了,方圆十几米之内的汽车玻璃,纷纷被四处乱飞的弹片打烂。 就在箱子爆炸的同时,刚刚收回抡出去的右手的高四,忽然猛地一个侧扑--一颗高速飞来的狙击子弹,狠狠打在了他刚才站立的地面上,溅起一串暗红的火花,飞到了门框上,直接嵌住。 高四扑倒后,接着就是一连串的翻滚,到了立柱后才弹身而起,深呼吸了一下,慢慢的露头向外看去。 公路上,冷清清的一个人也没有,只有警车不断的穿梭,附近一公里内的所有商铺,都已经关门,在两边远处的路口上,冀南警方已经彻底对这边实行了交通管制。 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李承明这个大局长很称职。 保险箱爆炸的声音,立即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不过大家都很聪明的没有下车,而是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 根据高四的推断,那颗狙击子弹来自右手边的半点钟方向,距离大概有一公里,恰好处于被警方戒严的地域边缘。 嗖--的一声厉啸声响过,一道寒光好像闪电那样,从稻花香酒店对面的某商场三层窗口处飞来,笃的一声击在了酒店门口的铝合金门框上。 这是一直弩箭,锋利异常,擦着高四刚冒出来的脑袋飞过,小半个箭身刺进门框内,箭簇微微抖动中,缓缓垂下一个白色的布条。 高四看的很清楚,白色布条上是一幅画,画上有股子恶蟒般的龙卷风,龙卷风上空电闪雷鸣,就像世界末日就要来临那样。 警方也发现了这支弩箭,一辆警车也马上撞倒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飞快的冲向某商场。 高四却知道,等警方冲过去后,发弩箭的人早就走了。 “唉,事情,越来越麻烦了。” 高四轻轻叹了口气,不再躲闪,从立柱后走出来,一把扯下了弩箭上那条白色布条,大踏步的走进了大厅。 守在门口的老王等人,亲眼见证了高四扑出去后的这短短几秒钟内,就三次跟死神擦肩而过的全过程--他们或许有着绝对的忠心,但决没有高四这样漂亮的身手。 就连最近觉得自己功夫很有长进的李德才,也很清楚如果把他换成高四的话,就算有三条小命,也都在刚才这短短的几秒钟内丢了。 高四快步走到了沈银冰面前,把那个布条举了起来。 沈银冰看着布条上的那幅画:“什么意思?” “飓风。” 高四回答的声音很平静,却带着一丝丝的紧张。 第1747章 那是个强者的世界! 飓风,是一种破坏力很大的自然现象,最常见的就是龙卷风,台风等等,尤其是在海上的飓风,更是代表着死亡。 但是当代表着飓风的龙卷风成为一幅画后,却是代表着某个很可怕的组织。 毫无疑问的是,沈银冰现在的势力很强大,尤其是她把被贪狼早在二十年之前放在非洲的‘高飞’收回来后,更是如虎添翼,从一九七三手内劫持个把人,对她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 很有我是魔头我怕谁的无畏精神。 当然了,出于对高飞的‘关心’,在他刚跟一九七三结仇时,沈银冰就开始动用她的能力,去了解这个一九七三是什么组织了。 一九七三对于县市以上的那些级别人物来说,绝对是个不知道的存在,不过贪狼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因为有个叫福兴海的人,就在那里面卧底。 所以呢,沈银冰要想了解一九七三,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了。 既然能知道一九七三的来历,那么就没理由不知道飓风的存在。 没飓风,就不会有峭壁,没有峭壁,就不会有今天的一九七三。 或者干脆说,一九七三就是飓风‘刮来’的历史产物。 来自那边的飓风有多么强大,因为年龄等原因,沈银冰没机会去了解它,但却能从峭壁耗时三年,牺牲太多先辈才挡住它的惨烈对抗中,体会到它到底有多利害。 据说,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中,飓风来袭时的刚开始,所到之处所向披靡,就连官方、军方都挡不住,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在华夏大地上来回肆虐。 正所谓高手总是在民间,就那个最困难、最黑暗的也是高老头等人最危险的时候,峭壁,这个来自于民间的组织,与危难之际登场。 据说,峭壁当时代表了华夏大陆上最为强大的武装力量(这儿所指的武装力量,就是专指传统中的武力值,或者说是江湖中武侠),与集合了多数西方国家众多高手的飓风,惨烈相撞,耗时三年,才让飓风伤重而走。 一个能够让整个华夏的江湖武林,对抗三年才惨胜的组织,会有多么强大,这可是连傻子也能猜得出的。 本来,一九七三成立后,如果武道没有脱离,这个部门不但是华夏最神秘的部门,也是论武力值最强大的部门。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切:二十年前就在欧洲牛皮轰轰的杀手之王眼镜先生,在三娘子面前压根就没有太大的反击之力。 而三娘子,只是一九七三前身武道中的一员而已,就已经把眼镜打得满地找牙爬着走了,那么真正的武道,在‘客场’跟武道惨烈拼杀三年之久的飓风,会有多么利害? 沈银冰刚入主贪狼时,总以为只要有冲锋枪在手,就能走遍全世界,横行无阻,但破军却给她上了很生动的一刻,使她意识到枪杆子可不是万能的,在绝对的高手面前,韩家俊他们只能任人宰割。 召回‘高飞’成员后,沈银冰底气大增,因为‘八大金刚,四大美女’个个都是比陈果果差不了太多的绝对高手,这从三大金刚就能活捉老实和尚就能看得出。 八大金刚,四大美女,这十二个人,就相相当于十二个破军在河底古墓中的白衣长老,六个陈果果,四个老实和尚--当然了,也是无数个高飞,无数个铁屠叶心伤。 高飞铁屠叶心伤他们,以前在沈狼主眼里,就是无所不能的猛人了。 但现在她才发现,这些被称为华夏最强精锐的华夏特工,其实现在对她来说根本不堪一击,就算对上绝对高手莫邪征东,她也不会太落下风后,自信心顿时空前的膨胀。 可今天高飞的表现(一个人打四个),尤其是传说中的飓风出现后,沈银冰在震惊之余,忽然想到了一句话:一山还有一山高! 她以为召回远在非洲的‘高飞成员’后,就是宇内独尊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一回事,随着高飞的惊人表现,与飓风、一九七三武道的即将露面,沈银冰忽然发现:随着她实力的大增,好像又走进了另外一个世界。 强者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以前被她很看重的那些人(诸如叶心伤),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娘子,除了等着被虐外,就只有站在一旁看戏的份儿了。 至于高飞,又是怎么忽然晋升到这个世界中的,沈银冰还没有机会去询问。 那么,沈银冰无意中走进这个强者的世界后,接下来她的命运会怎么样? 她无法想像,就像她只是感受到了一个新的世界,却对这个世界毫无所知那样。 这个强者的世界,是神秘的,自古以来就存在,但除了在特殊的年代中昙花一现后,就始终只是在神秘中存在着,就像被封在地底深处的魔鬼的那样,在某个时间段,才会展现在某些人的面前。 很幸运,或者说很不幸,沈银冰有机会接触到这个神秘的世界了。 林依依在昨晚被暗杀,施中兴的死,可能就是沈银冰在无意中,推开了强者世界的大门。 强者世界中,除了沈银冰当前所知道的武道(真正的一九七三),来自那边的飓风之外,还会有谁? 一个空间,既然能被称之为世界,总不能就这几股势力吧? 当然了,沈银冰更清楚,凭着她当前的实力,哪怕是她老公奇迹般的成为真正的高手,也无法跟武道,飓风中的任何一个相抗衡。 这两个神秘的组织,可是代表了华夏大陆,海峡对岸(大半个世界)的武力最强者,任何一股势力,也不是高飞他们能抗衡的。 更为悲摧的是,沈银冰发现这次飓风、峭壁好像是在对付同一个人--那就是她们。 代表一九七三的武道,要对付沈银冰也还罢了,毕竟她昨晚的愚蠢行动,刺激到了武道,人家要为兄弟找回公道,也是很正常的,可飓风,这个本该跟峭壁是生死不两立的神秘组织,为什么也要对付她呢? 难道说,就因为她耍了高雅?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沈银冰坚信,在她眼里只是个随便被人利用的小人物的高雅,在神秘的飓风那边,也就是个小蚂蚁般的存在,不可能值得飓风为他出头来讨回公道。 更何况,在今天之前,高雅好像也没跟飓风那边有过任何联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沈银冰死死盯着高四手中那个白色布片,脑子就像是当世最先进的电脑处理器那样,在最短的时间内,就想到了这些,但却想不出飓风为什么要跟峭壁联手来对付她。 难道说,我本身已经上升到需要峭壁、飓风联手对付的高度,成为强者世界中的超强者了?呵呵,真是扯淡--沈银冰想到这儿后,心中苦笑一声后,才发现高四眉梢在情不自禁的微微跳动。 沈银冰忽然问道:“你很紧张?” 高四犹豫了下,低声说:“嗯,很紧张。” 他没有撒谎,是因为没必要撒谎。 “为什么要紧张?” 沈银冰又问:“是怕?怕峭壁,还是怕飓风?” “我不怕死。” 高四却是这样回答。 他连死都不怕,又怎么怕峭壁,怕飓风呢? 沈银冰的脸色缓和了下来,语气也温和了许多:“那你到底怕什么?” “我们在非洲艰苦生活了二十年,现在好不容易熬着活着回国了,本以为会过很久早就向往的好日子,没想到却……” 高四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实话:“我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失去这来之不易的好日子了。或者说,是不甘心,因为好日子太短了。” 高四的回答,虽然有些语无伦次,沈银冰却明白了,看了眼旁边默不作声的小翠等人,低声说说:“如果你们想过那种安稳日子,那么我可以--” 小翠打断了沈银冰的话:“沈总,刚才高四说了,我们不怕死,只是有些不甘心,有些遗憾。” “只要不怕死,那么往往就死不了的。” 沈银冰沉默半晌,才说:“还有就是,我跟你们的命运息息相关,说是同生共死也不为过,所以我希望你们能给予我顽强生存下去的勇气,不管我们以后要走什么路,有没有人跟我们同行。” 小翠听出了什么,犹豫了下,才小声问道:“沈总,你、你不会是想一个人把责任承担起来吧?” “不说这些了,以后你们就知道了。” 沈银冰没有回答小翠的话,轻笑一声转身走下了主持台:“高四,你们几个来我房间,我想找你们仔细了解一下飓风。” 从高四根据布片上的龙卷风,一眼就看出这是飓风的标志神色上,沈银冰就确定她这些在非洲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手下,对飓风或许有着一定的认识。 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眼看就要跟飓风、峭壁两个最强大的部门对阵了,沈银冰这个大boss,必须得尽可能的去搞清楚对手的情况。 高飞没有看到那个画着龙卷风的布片,所以不知道杨雪有可能是来自飓风。 但他很清楚,他必须得跟出来,要不然在杨雪离开后,就从后门跟踪她而去的高六,很可能就此死了。 要是放在昨天之前,高飞才不会关心高六的死活。 但当沈银冰成为他明媒正娶的老婆后,高六也就成了他的手下小弟。 一个合格的大哥,是绝不会坐视手下小弟被人欺负的,所以他在意识到什么后,这才马上驾车追了上来。 杨雪的车技很好,等高飞驾车冲到公路上后,已经失去了她的踪迹。 不过高飞不担心,因为前面路口已经被警方戒严了,在他驾车跑过来时,几个警员正在重新设置被撞开的路障。 看到又一辆车冲过来后,那些警员才没有像平时那样,打敬礼拦车,让对方出事驾驶证--而是迅速跑的远远的。 由此可以看出,他们已经遭遇过强行闯关的车子了。 第1748章 隔不断的牵挂! 高飞没有强行闯过路障,猛地一个急刹车,从车窗内伸出头,冲最近的一个警员摆手叫道:“喂,你过来一下!” 很凑巧,这个警员算是高飞的熟人,李承明从明城带过来的心腹手下猛子。 看到开车的人是高飞后,猛子才松了口气,马上快步走过来:“高总,你这是要去追--” “刚才是不是有辆黑色的轿车,从这边闯过去?” 高飞没空跟猛子寒暄什么,直截了当的问道。 “总共有两辆,黑色轿车在前,后面还有一辆出租车,他们往燕子山方向那边去了!” 猛子抬手,指着向南的公路说道:“要不要我帮你呼叫一下那边的同事?” “不用,谢了!” 高飞摇了摇头,松开刹车,猛地一打方向盘,车子擦着猛子就呼啸着左转,向南边冲去。 就像沈银冰不明白高飞为什么一下子变强大了那样,高飞也不知道她从哪儿网罗了高三等人。 不过从他们对沈银冰服服贴贴的样子来看,高飞能隐隐猜到,他们可能是贪狼隐藏在最深处的有生力量,就像破军少爷身边那个花白头发的女人一样。 只是高飞对那个杨雪不了解,以为她是来自一九七三的武道。 如果他能看到飓风留下的标志后,肯定会很头疼,说不定还会埋怨沈银冰的乱来,才一下子招惹了两个强大的对手。 当然了,就算他知道这些,那又怎么样? 当前,高飞必须得赶在高六出事之前,找到他。 驶上向南的道路后,高飞不再需要警方的配合,也能看出杨雪跟高六走的行车路线了,因为每隔几公里,就会有几辆车歪歪扭扭的停在路边,这是那俩人飞速飚车,所产生的恶劣影响,幸好没有造成更大的伤亡事故。 车子全速前行,很快就驶出了市区,来到了通往南部山区的郊区公路上。 相比起市区内的公路,这边车辆明显少了很多。 高飞把车子油门踩到了底,边跑边向路边看,生怕会忽视了有可能翻到在路边的车子。 前面,是一个大斜坡。 以前高飞就曾经来过这个地方,后来才知道这个大斜坡有个名字,叫猴子道。 猴子道原先的意思,是指这边道路崎岖,尤其是坡度很大,哪怕是修好公路后,坡度也有让新手胆战心惊的五十度左右。 高飞驾车冲上猴子道的最高点,已经看到了仿似要一泻千里的下坡时,忽然听到了一个很熟悉,却又很陌生的声音:“高飞!” 听到这个声音后,高飞就像是过电那样,全身猛地一哆嗦,本能的一脚跺下了刹车。 车子刚冲上斜坡的最高点,车速最多也就是四十多脉车,只要稍微一刹车,车子就会停止的。 但这不是高飞所关心的,他只是在狠狠一脚跺下刹车后,猛地扭头向右边看去,然后看到一个身材较小的女人,就站在路边笑面如花的看着他。 此时已经天近黄昏,金色夕阳从西边洒来,洒在那个女人的身上。 这个女人穿着一身红色ol小套裙,脖子里系着一条淡蓝色的丝巾,山风吹过,吹起她的裙裾,露出了下面的黑丝袜,红色的细高跟皮凉鞋。 在高飞侧脸看过去后,女人抬起手冲他慢慢的摆动着,双眸中全是让人心疼的温柔,让他猛地有了一种莫名的激动感:就像在外流浪多年的孩子,佳节夜晚睡梦中思念亲人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醒来后却发现亲人已经出现了炕头,正温柔的看着自己那样。 “红姐?” 高飞低低叫出这两个字后,眼前一下子模糊了。 那个站在路边,向他摆手柔柔笑着的红裙女人,竟然是早就长眠于岭南热带雨林中的红姐。 这一刻,高飞已经全然忘记了她早就不在人间了,只是在觉得鼻子发酸,脸颊上有热热的液体流淌中,推门下车,站在车门前痴痴的望着那边。 夕阳下,有一对飞向南方的大雁,正排成人字形,从不远处的上空翩然飞过,雁群的影子,被金色夕阳斜斜的映照在车上,一闪即逝。 这一刻,整个世界忽然从没有过的静,高飞的心,也有着从没有过的安宁,使他猛地发现这个世界原来是那样的美好,尤其是轻风吹过脸颊时,更像青人的手温柔的抚摩着,让他情不自禁的闭上了眼睛,精心享受这种莫名的安宁。 “嘎,嘎!” 一声嘹亮的雁鸣,从不远处的上空传来,很突兀的打断了高飞对这一刻的享受,让他本能的睁开了眼,再向路边看去时,那边空无一人,唯有风吹过远处山峦时树梢在不断的晃动。 红姐不见了。 或许她根本没有出现过,也不可能出现过,因为到现在为止,她已经去世一年多了。 可高飞,刚才明明看到了红姐,看到红姐站在路边向他招手,那笑容就像一朵盛开的彼岸话。 高飞望着那边呆了很久,当夕阳最后一抹金色的光晕,也被稀释在天边的晚霞上,让晚霞变成世间最绚丽的那幅画时,他才缓步走到了红姐刚才‘站立’的地方,默默的蹲了下来,点上了一颗烟。 猴子道的右边,也就是西边就是山谷,山谷最深处有人家,此时已经亮起了点点灯光,就像天上的星星,偶尔的才会闪烁一下。 猴子道的东边,却是数十米高的山头(也就是猴子山的主山峰),往下去的道路,就像是流水那样在前方十数米处拐了个漫弯,向东蜿蜒而去。 高飞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静静的看着脚下山谷处的人家,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说来也奇怪,在他静坐的这段时间内,路上竟然没有一辆车通过。 想想也是,今天是国庆节,大部分单位都已经放假,而猴子道这边因为这个超级大斜坡的缘故,本来就没有哪个司机愿意从这儿走(宁可多走数十公里,也不想接受这么危险的考验,尤其是大型货车),这时候天又黑了,两边没有路灯,没车也算正常。 高飞自然不会去考虑这些,因为他极其平静的心中,正在回想过去的一些事,就像是放电影那样,慢动作:应该是两年多之前了吧,那是在一个中午,红姐从高飞的落日餐厅办公室内,拿到了一本《安规经》后,驱车经过这儿时,出了车祸。 高飞记得很清楚,红姐就是在这儿遭遇劫杀,滚下了山谷--幸亏他及时赶来,救下了她。 这件事过去那么久了,但高飞此时想起来后,却感觉就是在昨天发生的。 “怪不得这地方有些眼熟,怪不得红姐会在这儿出现,原来我们都曾经来过这儿。” 当只吸了几口的烟卷自动熄灭后,高飞才轻轻吐出一口气,从石头上站了起来。 夕阳还在时,红姐曾经站在路边,模样娇俏的笑着对高飞摆手,让他停下。 现在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整个猴子道附近也随着夜色陷入沉寂中,唯有夜风吹过时,树叶才会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严格的说起来,红姐的确算是高飞在回国后,第一个跟他发生关系,也是‘认识’最早的女人,但两个人的感情,因为沈银冰的存在,却是一种有伤风化的。 所以呢,红姐跟高飞的关系,只能算是一种‘偷吃’,绝不能公开的,而且俩人之间的感情,相比起绝大多数正常恋人来说,根本没法比,最多也就是出自各自身体生理上的需要,或者说是在玩一种刺激到尖叫的游戏罢了。 这样的女人,对于刚二十六岁就已经‘御’女无数的高先生来说,按说该疏于那种完事提上裤子走人后就会忘记的人才对。 可事实上呢,她现在却是对高飞精神上‘干扰’最大的那一个。 或许,是因为颜红的死,就是为了高飞。 但穆天涯,那个在皇朝会所暗道中,中了毒气身亡的女子,可也是为高飞而死的,而且她还是高飞的初恋。 人们都说,初恋是最美的,也是会被铭记一辈子的。 可为什么,穆天涯在死后,为什么从没有来‘找过’高飞? 倒是该没脸见人的红姐,总是在某些场合,给高飞造成某种她依旧存在的错觉。 难道说,红姐要比穆天涯,更爱高飞? 还是,她生前就生活在孤苦,某种恐惧中,高飞却给了她一种从没有过的安全感,所以在她死后,也无法忘记他,不甘心跟一个叫上官风铃的老女人朝夕相处,有事没事的出来见见她真爱的青人? 民间老人们常说,人在死后会变成鬼。 有家的、阴间有亲人的鬼,在死后会被送进酆都城,跟亲人团聚过后,再根据生前的善恶行为,被判定是否该托生,到底该托生到哪一道中。 而那些没家的,阴间没有让她感受过亲情的亲人的,在死后就没有谁领着去酆都城,也就无法托生,只能在阴阳两界中的空灵地带中徘徊,会在适当的时候,去骚扰活人。 这样的鬼,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孤魂野鬼。 红姐,应该就是孤魂野鬼中的一个吧? 阴间,没有她的任何亲人,她又生性胆小、自卑(活着时的高傲不讲理,只是她自我保护的手段),对这个世间充满了留恋,所以才会来找她在阳间最亲近的人。 这些听起来很是玄妙,或者干脆说是扯淡的传说,都是高飞小时候,听希望孤儿院老院长说的。 而且是经常说,毕竟上了年纪的人爱说这些,小孩子们又偏偏喜欢听这些,所以从小时候起,高飞对鬼神的了解,就比那些正常孩子要多很多。 他还曾经听张院长说起过,当留恋世间活人的鬼魂忽然出现,往往就代表着要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活人即将遭遇不好的事,深深留恋着他的鬼魂,就会出现示警。 这是一种生死,都隔不断的牵挂。 红姐来了。 会有什么事发生? 高飞转身,看向了大下坡的漫弯处。 第1749章 去征服那个世界! 只要是拐角的地方,就会有盲点。 猴子道大山坡的盲点,就在下山坡时的这个弯道处,从这儿看过去,只能看到一半的路面,至于弯道后面的路,或者说路边左侧的山体上有什么,是看不到的。 高飞贴着最右边,慢慢走下了斜坡。 斜坡距离斜坡最高点不远,也就是十几米的事儿--因为斜坡下来时的直线距离太短,也是猴子道的斜坡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尤其是雨雪天气,那些不熟悉此处地形的车子,在下来大斜坡后,会因为直线距离过短,而出现惨剧。 十几米的距离,高飞走的很慢,足足用了半分钟。 他拐过了漫弯,看到了从上面看不到的那半截路面,然后就发现了三个圆滚滚的大石头,就像是大圆球那样,一字横在路面上,最前面的大石头下面,有一个勉强撑住石头的小圆球。 圆球中间有个孔,一根解释的细钢丝绳,从圆球孔内穿过,蜿蜒伸向左侧山体的高处,带着高飞的目光。 南部山区的空气,好像总是那样清新,不像在某些大都市里那样,总是灰蒙蒙的,想在晚上看个星星都很奢侈。 今天又是国庆节,八月十四,天上的月亮很亮,尽管是刚升起没多久,又在山体的背面,但已经足够看到那根钢丝绳,是系在山体上的一棵树上了。 山体高处没有人,只有小虫子的叫声从野枣树丛中发出,此起彼伏的就像是在开合唱,直到高飞抓着突出的石块敏捷的攀上去之后,才不满的闭上了嘴,在心里大骂某人大煞风情。 对这些卑微生命体的抗议,高飞自然毫不在乎,很快就攀上了最高处。 站在漫弯的最高处后,高飞顿时就觉得整个世界一下子亮了,心胸更是霍然开阔起来--这儿,是整个猴子山的最高处,也是绵延数十公里的猴子山山脉的顶峰,明月当头照,近的好像只要你一伸手,就能从天上摘下来那样。 风也想当然的大了很多,让人深刻体会到了什么是高处不胜寒。 站在就像一个香蕉那样,南北长,东西短的猴子山主山峰上,无论是往哪个方向看,都能把附近方圆几公里之内的动静看到,高飞自然也能看到附近一个人也没有。 但他可以肯定的是,就在驾车驶上猴子道大斜坡上时,这儿还是有人的。 当时如果没有红姐幽然出现,向他招手,让他停车,那么高飞肯定会很自然的驾车冲下猴子道大斜坡--而当他驾车拐过这个漫弯时,藏在后面山体上的某人,就会奋力一拽钢丝绳,拉走那个小圆球。 然后,放在东高西低路面上的那三个重达数吨的大圆石,就会在高飞车子刚刚拐过盲点时,很‘贴心’的撞上去…… 如果是那样的话,就算高飞当前功夫很牛比,但在那种情况下被大石头连人带车,都撞倒深达数百米的山谷下后,就算是不死,也得去半条命的。 至于重达数吨的三个大石头,是怎么出现在这儿的,又是谁在这儿布下了这个‘成本’很低,却很管用的陷阱来对付高飞,这都已经不重要的了。 重要的是,当那个藏在暗中的人,看到高飞就在马上踏上陷阱时,却忽然停车去了路边安坐,心中肯定会很失望。 或许,那些在这儿布置陷阱的人,在高飞安坐在路边时,也曾经动过要躲在暗中用子弹暗算他的想法,不过最终却否决了。 这个为高飞布置下陷阱的人,绝对是个超级高手,因为他能明白:别看当时高飞好像正处于一种不设防的状态,仿佛就算是蹑手蹑脚的走到他身后,也不会被发觉,只需一颗偷袭的子弹,就能干掉他。 但那个人却好像能感觉到,处于绝对安静中的高飞,才是最可怕的,也就是反应速度最快的时候。 那个人敢保证,在扳机扣下,撞针发出的轻响声,肯定能被高飞捕捉到,会抢在子弹出膛的瞬间,做出最为正确的反应。 因为人在真正静下心来后,他那种被科学无法解释的第六感(专门预测未知的危险),也会空前的灵敏。 子弹,绝对打不中高飞,却有可能让他借机反扑,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面前--彻底安静下来的人,就像大江中的漩涡,表面看着水流不快,但下面的漩涡,却蕴藏着一股子无法预知的力量。 一旦陷入漩涡,就等于死。 躲在高处经齁高飞到来的人,在他安心静坐时,明显感受到了这些,所以才没有任何动作,只是像一滴被阳光蒸发的露珠那样,悄无声息的撤走了。 高飞弯腰伸手,抓主那根系在野枣树上的钢丝绳,猛地一顿--那个小圆球被拉出的瞬间,三个重达数吨的大圆石,立即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轰隆隆的响着冲向对面的山谷。 三个大圆石滚动的速度,并不是太快,但绝对比刚拐过漫弯的车子车速快,恰好能在车子露出半截车体时,狠狠撞上车子,依靠强大的惯性,跟自身的重量,把车子直接砸进山谷下。 轰隆隆--三个大圆石,就像脱轨的列车那样,呼啸着冲下了山谷,引起了很响的轰鸣声,传出很远,久久不绝。 高飞依旧站在最高处,望着某个方向一动不动,过了很久后,才走了下来,然后上车,也没调转车头,直接挂上倒档,飞快的退下了猴子道大斜坡。 就像那个给高飞布下这个陷阱的人那样,在他绝对安静时没敢轻举妄动,而是很聪明的选择了悄悄离去那样,高飞也给予了那个人很高的重视。 双方没有交手,高飞更没有看到过他,但双方却都能感觉到,对方是个劲敌。 当然了,那个人绝不是高飞的对手,要不然他也没必要在察觉出不能动手后,会悄无声息的走了。 那个人在涉及陷阱上的把握,在感到不可为时毅然悄悄撤离的果断、冷静、判断准确性,才是让高飞重视他的真正原因。 望着不远处的闹市灯光,高飞忽然有了种明显的感觉:从今天开始,他会接触到一群此前从没有接触过的人。 这群人,是无比强大的,以前他没接触过,只是因为他的档次太低,无论他做什么,最多只会引起这群人的关注,却远远达不到直接跟人家交涉的资格。 就像一群亿万富翁,会跟一些买菜的以后人生的发展计划吗? 世界,只有一个世界,空间,也只有一个空间。 就像一位哲人所说的那样,世界其实是很公平的,阳光不会因为你是亿万富翁,照在你身上的世间,就比叫花子多哪怕一点点。 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个世界上自从有了人类之后,就出现了阶层,就像富翁跟叫花子,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却是在两个有着深深鸿沟的世界中。 没有哪一个富翁愿意变成叫花子,也不愿意跟叫花子打交道,除非那个叫花子在捡垃圾时,无意中见到一张彩票变成了亿万富翁--而此前的高飞,在他们眼中就是个叫花子,从没有被当作一类人对待过,甚至都不屑打理。 但当高飞忽然间富有,黑夜都遮不住他的光芒后--这些人,终于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那是怎样的一个世界? 高飞心里这样想着,只觉得灵魂深处的那条烈阳蛊,蓦地咆哮着腾起,让他瞬间就热血沸腾,对未来、对那个未知的世界,充满了迫切的希望感。 他希望,能看到--征服那个世界! 如果,必须得去征服的话。 都市的夜晚,总是被随处可在的灯光点缀的如梦如幻,要比白天漂亮了许多,让人留恋。 但高飞从来都不怎么对黑夜留恋,所以才没心情在夜色中滞留,很快就回到了稻花香大酒店。 大酒店前面的这段公路上,交通管制已经取消,交通恢复了正常,就像往常那样不时有车辆驶过,车速却是快了很多(路上车子很少),行人更是一个也看不到。 高飞知道,在道路两侧的暗中,肯定会有警方,甚至会有精锐武警的存在,他们躲在暗中,密切关注着这断路。 在回来的路上,高飞收听了交通广播晚上八点的新闻。 新闻中,提到了稻花香这边的交通管制问题,不过却是说某国内著名剧组,在争得了当地政府机关、以及市民们的同意后,才在这边布下了一个电影场景。 简单的来说就是,上万人疯抢红包的一幕,也是这个电影中的一个片段。 这个年头是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往东数千里岛国的某部爱情小电影刚刚上映五分钟,在冀南这边就能看到盗版--这更是个因为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颠倒黑白是很正常的,所以就算有亲临现场的市民,敢拿着老婆发誓说这不是拍电影,而是真实的血腥存在,可只要宣传到位,谁会信他说的那些胡话? 高飞车子停在了酒店门前。 深秋季节的晚上八点半,无疑是酒店此类场合最喜欢的黄金时间段了,要是搁在以往,停车场内早就停满了车子,但现在却是空荡荡的。 下午两点,从方家村、天涯集团赶来恭贺高飞新婚大喜的人们,绝大多数人都已经离开,其中也包括沈银冰的心腹手下,韩家俊等人。 大酒店的老板,原来的上百职员,也都散去了。 十五层的酒店,到现在只有二十多个人。 停车场内,依旧灯火辉煌,亮如白昼的,可却显得更加空旷,孤独的没落感很浓。 高飞下了车,一个黑西装站在大厅门口的台阶上,是高六。 等高飞走上台阶后,高六冲他恭恭敬敬的弯腰鞠躬。 在高六从后门驾车去追杨雪后不久,高飞就追了出去,到了猴子道大斜坡那边就回来了,没有遇到高六。 但高六还是给他鞠躬致谢,高飞也没矫情的说什么他其实没做什么,拍了拍他肩膀,问道:“你们沈总呢?” 第1750章 高飞的反击(上)! 高飞没有问高六追杨雪出去后,在路上遇到了什么。 只要高六能平安回来,至于别的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眼下有很多重要的事情,需要高飞去找沈银冰,俩人协商着办。 “正在十四层的老总办公室,跟酒店老总打电话,协商要购买他酒店全部股权的事。” 高六回答道:“沈总吩咐过,等您回来后,可以先去九楼的9016号房间等她。” “哦,我知道了。” 高飞答应了一声,迈步走进了大厅内。 大厅内侯客的桌椅还在,甚至桌子上的水果、烟酒啥的还在,只是人太少了,十几个人在数百近千平米的大厅内,一点也不显眼。 “飞哥,你回来了!” 正凑在一起小声谈论什么的李德才等人,看到高飞进来后,都快步迎了上来。 扫了大厅内一眼,高飞问:“兔子呢,去医院了?” “嗯,萨拉娜,还有两个保安,陪他去了医院。” 稳重的老王回答,换了一身小礼服的王小壮,挽着德才姐的胳膊站在他身后,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带着明显的关心,更多的却是担心。 “大彪,多操心点,注意一下兔子的安全。” 高飞想了想,嘱咐了一句陈大彪,才走到王小壮面前,习惯性的抬手莫着她头发,笑呵呵的说:“小壮,你说叔叔我厉害不?” “叔叔就是个无所不能的超人!” 王小壮脆生生的回答。 这孩子没有撒谎,从她认识高飞的那一刻起,高叔叔在改变她命运的同时,也让她见证了他所有的发展经历--高飞在发展中所遇到的那些困难,要是搁在别人身上,哪怕是一次,也早就粉身碎骨了。 但高飞却没事,逢凶化吉的走过来了,这在王小壮心中,绝对是个超人的存在。 被王小壮‘吹捧’,高飞倒是没有丁点的脸红,笑着说道:“是啊,既然叔叔是无所不能的超人,任何困难都能克服,成为最终的胜利者,所以你再也不许为叔叔担心了,好好学习,等你大学毕业后,马上就来咱们集团工作,替我分忧。” “好,我会听叔叔您的话!” 能够帮上高飞,绝对是王小壮当前最大的梦想,想到高叔叔的确是无往不胜的,那么实在没必要担心的。 李德才却有些担心,凑到高飞身边说:“飞哥,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某些人会对、对小壮有动手的想法。” 其实李德才想说,他担心那些人会对付他们这些人。 不管是李德才,还是陈大彪,还是梁明老王等人,都是普通人,那些人要是对付他们的话,估计他们不会有好下场。 “别担心。” 高飞却摇了摇头,随即沉尹片刻:“找个空房间,我们开个会。” 现在诺大的稻花香大酒店,只有这二十几个人,最不欠缺的就是空房子了。 二楼的员工小会议室内,高飞坐在正中央位置,左手边是梁明,右手边是老王,李德才等人以此类推,王小壮很兴奋的坐在最靠门处,就像是在学校听讲那样,很认真。 “我知道,最近发生的这些事,让大家心里很不安。” 高飞缓缓扫视了他这群忠心可嘉,工作能力也不错,但在某方面却是很薄弱的手下,顿了顿才继续说道:“我也承认,当前局势的确很严重,因为我们所面临的敌人,是从没有过的强大。” 看着侃侃而谈的高飞,梁明心中是百味交集。 曾几何时,高飞跟他一样,都是从希望孤儿院成长起来的,从小时候起,他就像一个哥哥那样,护着、关心着高飞。 少年时代的高飞,就是一个学习不行的大笨蛋,唯一的优点就是打架超狠,从被梁明照顾,到最后替梁明出头收拾别人。 梁明记得很清楚,他在上本市的重点高中时,学校里那些所谓的学霸大哥,总是欺负他,开始时梁明忍着,也瞒着在技校上学的高飞。 但后来一次,梁明的鼻子被某个学霸打断了,再也瞒不下去了,高飞去了--结果呢,就是那四个学霸都被打断了肋骨,一个手腕更是断裂,而高飞本人也在少管所呆了三个月。 高飞在少管所被劳改时,就被技校除名了,这恰好遂了他的心愿,为了攻梁明继续上学,他刚满十七岁就参加了工作,从而认识了穆天涯。 后来,梁明高中毕业去了大学,高飞则在被穆天涯甩了后去当兵。 兄弟两人的命运,或许就从那之后有了显著的改变。 大学毕业后的梁明,去了一家合资企业,经过数年的奋勇拼搏,算是事业、爱情双收了,迎娶了院长的女儿张妍,在公司内也担任了副总助理职务。 五年前,在外面穷困潦倒的高飞,回到了冀南。 高飞刚回来冀南的那两年,梁明给予了他尽可能的帮助(瞒着老婆张妍),更是多次痛心疾首的教导他:就不能找份工作好好干,攒点钱找个老婆暖被窝,有必要在给人打工时,摆出的比老板还要更像老板的架子吗? 让梁明恨铁不成钢的是,高飞每次都认真的听,听完后还拍着屁股的发誓--但最多三四天,他就会准时被老板辞退,重新变成无业游民。 高飞这辈子是完了,以后不要再管他了,烂泥扶不上墙也不能怪我们,对吧? 妻子张妍说过无数次的这句话,仿佛还在梁明耳边回荡,但现在高飞,却已经走到了一个让世上绝大多数男人都羡慕的高度上。 就算他现在喝凉水噎死了,那么他这短短的一生,也已经配得上‘传奇’这两个字了。 而在五年前还总是以‘救世主’嘴脸看待高飞的妻子张妍,自从担任天涯集团总部的财务处长后,也攀升到了她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高度上,此时在听高飞讲话时的态度,跟王小壮没啥两样。 这就是身份的改变。 高飞,再也不是以前的高飞了,在无形中,梁明俩人就已经主动以是他的心腹手下自居了--这,好像亵渎了‘兄弟’这个美好的字眼,但梁明才不会傻到为此去埋怨什么。 因为他坚信,以后他要是遇到天的困难,高飞还会像十七岁那年一样,为他不顾一切的做那些事。 这就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梁明心里想什么,高飞不知道,他正在布置自己财团下一步的计划:“从明天开始,德城分厂那边的三条生产线全部停产。总厂这边的二十一条生产线,只保留一条--所有出货产品,都在原价格上上翻至少十倍。” “什么?” 高飞的话音未落,总部负责生产、销售的双料副总陈宏斌(现在也算是高飞的心腹手下了)闻言大吃一惊:“高总,这、这样不好吧?您在前些天的电话中,可不是这样说的。” 前些天高飞去京华,亲眼目睹王城从天而降摔死后,很快就打电话给冀南这边,要求减缓供货数量,严抓质量,必要时可以有一半生产线停产。 那时候,高飞就有了运用商场的想法:经过一年多正常生产,现在‘天涯’牌化妆品,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化妆品品牌,畅销全世界。 高端产品,已经成为了当世那些上流社会名媛、贵妇、明星们的首选,或者干脆说是必选品,谁要是没用天涯化妆品,就会在各自的圈内被人看不起…… 陈宏斌虽然一心扑在商场上,但他对高飞当前的处境也有所耳闻,更猜到高飞要求减缓出货数量,是想用‘经济’这只拳头,向某些人示威。 根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一年内,天涯集团已经跻身全华夏创外汇最多的十强企业中,对冀南这边的税收等,更是有着质的影响。 当前天涯集团的前景,可谓是一片大好,只要严把质量关,日进斗金这个词,都无法形容集团的创益,相信‘印钞机’这个东西才比较合适。 刚得到高飞的电话通知后,梁明、陈宏斌等人就开会,按照高老板的意思,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减产计划--毫无疑问的是,在当前形势大好的情况下,主动减少三分之一的出货量,肯定会耽误挣钱的。 不过陈宏斌等人都很清楚高飞为什么这样做,所以才立即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 可是让陈宏斌没想到的是,才短短几天过去,高飞再次压缩出货量,甚至只保留二十四条生产线中的一条,产品价格更是上翻至少十倍! 这怎么可以? 别忘了现在的天涯化妆品,任何一款产品的价格,都已经领先界内所有产品了,要是再突地上翻十倍--谁,还会买? 张妍等人对高飞的这个决定,也是大吃一惊,都愣愣的望着他,开始怀疑他脑子进水了,或者以为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你们没有听错,我说的也很清楚,从明天开始,除了一条生产线之外,其它的全部停产。明天傍晚之前,要通知国内外的所有代理商,产品价格上翻十倍。” 高飞再次说了一遍后,点上了一颗烟。 他得给大家用来消化他这些决定的时间。 现场一片静悄悄,很久都没人说话,大家都面色凝重的盯着某处,想着什么。 高飞忽然下达这些命令的意思,很明显:当初在招惹到一九七三后,高飞发现国内那些势力都支持敌人后,就立马下达了减缓出货的命令,就是用来表示对那些人的不满。 那些人,可以为了一九七三,无视高飞(还有天涯集团)为华夏所做过的贡献,那么他就得用现实利益来警告那些人:我要是出事了,受损失的还有你们! 根据不完全统计,华夏三四十个省市自治区内的省级代理商,还有国外上百个海外代理商,大部分都被华夏高层那些关系户所垄断着的。 天涯集团减缓出货,受损失最大的还有他们。 这也是高飞提醒那些人的主要手段:又想挣钱,又想站在旁边看热闹,哪有这样好的事? 第1751章 高飞的反击(下)! 既然当了表杂,还想立贞、节牌坊的人,这个世界上从没有缺少过。 老祖宗早就说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由此可以看出,利益对人们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当初天涯集团在选择代理商时,那些人从中看到了聚大的利益,纷纷找关系、托门子前来天涯集团,请求做代理商。 抱着‘给谁也是给,给这些人还能把大家利益捆绑在一起’的态度,高飞很痛快的答应了这些人的要求,让大家在这一年中,挣了盆满钵满。 可当他遭受一九七三的打击时,这些利益即得者,却选择了无视,尤其是在预感到武道中人要重出江湖,对付自己后,高飞要是再让那些人舒舒服服的看热闹,他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在犯贱的。 高飞完全可以肯定,一九七三中的武道要重出江湖,可不是郑腐派人跑来上演自杀狗血桥段,就能打动那些人的。 那些人避世数十年后,要想重出江湖,必须得得到某些人的许可,最起码得是默许:一九七三武道再强大,但他终究不是沈银冰这样的毒瘤,还是受华夏所控制的。 武道重出江湖,不管是默许也好,还是公开支持也罢,那么都代表着对高飞不满的态度。 好吧,既然已经不满了,那就索性让你们更加不满一些! 这才是高飞决定要缩减二十三条生产线,把产品价格上翻十倍的主要原因。 当然了,这个原因在场的这些人,除了高飞之外,没有谁能想到那么深。 不过高飞不介意,也没必要跟他们解释什么。 因为他是天涯集团的绝对大老板,任何人都无法左右他的思想。 更何况,在场众人都算是他的绝对心腹手下,就算他说现在要把天涯集团一把火给烧了--这些人在不解过后,还是会忠心的去执行的。 心腹,就是心腹,可不是那种因为利益就背叛大老板的人。 再说了,在这一年多过去后,就连兔子这个加入最晚的家伙,就能轻易拿出十万块来当红包了,别人会有多么有钱,用脚趾头就能想到的。 “请高总放心,今晚回去后,我们就会连夜召开全部中高层会议,把你的传达精神全面贯彻下去!” 梁明这个在高飞商业帝国中,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老总,终于发言表示会无条件支持他了。 接下来,陈宏斌、李德才等人,也纷纷表示同意。 就连王小壮,也用力点着小脑袋。 高飞笑了,看着王小壮:“其实,几乎全面停产,价格猛然上翻至少十倍之后,也不是没有好处的--小壮,我听你舅舅(李德才)跟我说起过,说你现在很爱看经济方面的书,那你能不能说说,我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王小壮没想到,高飞会点名让她在这种场合下发言,先是愣了下,小脸马上就激动的发红了。 挨着她一起坐下的德才姐,悄悄牵起她的手,轻轻捏了一下,示意她别紧张。 老王,李德才、城阳等人,更是用目光鼓励她。 得到这么多人的鼓励,再加上又是绝对偶像的意见,王小壮信心顿时百赠,站起身结结巴巴的说:“叔、叔叔,我可不可以先举个例子?” 高飞温和的笑着,点了点头。 “大家都知道,美国梨子公司的产品,每隔三两年就会推出一款产品,现在已经到了6系列,听说未来还会有7系列面世。” 慢慢地,王小壮不再紧张了,开始根据她所想的侃侃而谈:“无可否认的是,梨子手机质量那是超好的,不管人们对美国这个国家有什么意见,但她的这个产品,就像我们所生产的天涯化妆品一样,被世人认可,并趋之若骛。” 趋之若骛的意思,就是寓意像鸭子一样成群的跑过去,争相追逐不正当的事物。 梨子手机当然不是不正当的事物,那或许是个好东西,但它在华夏的营销策略,却是异常成功的,甚至还带有血腥的残忍:据说,当初有某人为了能够拥有一个梨子手机,不惜去卖肾换钱。 而每当梨子手机新款发售后,国人更是争先恐后,好像大孝子去争抢亲爹那样。 现在的梨子手机,已经成为了国人有显摆的主要东西之一,梨子手机是最适合人们在任何场合下,都拿在手中的手机…… 更为草淡的是,对华夏市场,国人心理有过仔细调查的梨子公司,在新款6系发售时,故意独独不在大陆发售。 于是乎,某些国人犯贱的心理,登时暴露在阳光下,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以拥有一部6系而自豪,骄傲,仿佛拥有了美国绿卡那样。 梨子手机,真有那么好吗? 值得某人为了拥有它,不惜去卖肾。 “我现在想说的,不是梨子手机值得不值得某些人去卖肾追求,而是想让大家明白,美国梨子公司针对我华夏大陆的饥饿销售法,算是充分抓主了国人那种‘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心理,从而拼命渴望去追求。” 王小壮一口气说到这儿后,才长长吸了口气,让自己变得更加沉稳起来:“我现在隐隐猜到,高叔叔有些要借鉴梨子手机的这种销售模式的想法了。反正我们的产品是超一流的,就算三年不生产,三年后一上市,还是会引起暴抢。” “那,为什么不在这个特殊的时候,小小的玩上一把呢?” 说到后来,王小壮越加的自信了:“成功了,对我们的发展更有利。失败了,却没有太大的损失--高叔叔,我这样说,对不对?” 高飞看着王小壮,却没有说话。 王小壮脸上的自信,慢慢的消失,开始怀疑自己刚才的分析,是大错特错了。 高飞点上了一颗烟,还是没说话,眉头微微的皱着,好像在思考什么。 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凝重了起来,老王的心,更是提到了嗓子眼,脑子飞快想象着女儿刚才那番话,希望能找出让高飞不快的原因,用最快的速度来弥补。 老王家能有今天,高老板就是他们的再生父母,他们早就在私下里定下哪怕是海枯石烂,也会紧跟高老板步伐的决定了,当然不想引起大老板哪怕一点点的反感。 高飞慢悠悠的吐出一个烟圈,看向了王小壮。 王小壮的脸色,开始变白了。 老王心中更沉,喃喃的低声说道:“飞、飞哥,小壮是不是说错什么了?你、您别怪她,她还只是个十六岁的高中生。” “小壮才十六岁吗?唉,要是再大几岁多好。那样,我就可以提拔她当天涯集团的销售副总助理,去帮陈副总了。” 高飞叹了口气,看着王小壮,脸色攸地缓和了下来,眼神里也满是怜惜神色:“而且,这孩子的心理素质也很不错,刚才我装模作样的考验她,她眼神中虽然有担心,甚至还有恐惧,不过那一抹坚毅,却始终存在着。” 说完,高老板吸了下鼻子,笑着对发呆的老王说:“老王,咱先说好了,等小壮大学毕业后,必须来咱们集团工作。她要是被别家企业挖了去,你也给我卷起铺盖闪人吧啊!” “是、是--啊,小壮,还不赶紧谢谢你叔叔的看重?” 老王这才彻底醒悟了过来,随即欣喜若狂,扯着嗓子从王小壮喊。 “谢谢叔叔,谢谢叔叔!” 王小壮的小脸,再次通红,下意识的给高飞弯腰鞠躬时,会议室内响起了掌声。 高飞笑呵呵享受着手下人的大拍马屁,感觉差不多了后,才抬手压了压。 掌声停止。 高飞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这次是真正的认真:“这么多人,唯有小壮多少能猜到了我的意思,看来大家平时已经很满足当前的成绩了,这样不好。你们必须得明白,天涯集团是我们的,她不但能为我们创造好的生活,还应该被我们当作来打击某些人的武器!” 高飞最后这句话,一下子点透了他的真正心思,让梁明、陈宏斌等人猛地醒悟了过来,随即纷纷拍着心口的立下军令状,表示会按照高老板的指使,无条件的坚决执行下去。 “这是我的反击,我不想失败,希望大家都打起精神来。” 高飞淡淡的说:“当然了,在外面时,李德才也曾经提醒过我,担心那些人会对你们有所不干净。在这儿,我倒是可以给大家保证。我即将面临的敌人,是强大的,但也是骄傲的。你们在他们的眼里,远远没有被重视的资格。” “因为,你们跟他们,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所以大可不必担心什么。” 高飞把烟卷掐灭在烟灰缸内,继续说道:“当然了,大家以后也要小心。” “是,我们记住高总的话了。” 陈宏斌等人纷纷点头答应。 “谁还有事要说?” 高飞看了眼墙上的电子表,一拉椅子站立起来,说:“要是没有的话,大家都回去休息吧。” “高总,我有个事想汇报一下。” 老王跟着站立起来,犹豫着说:“是、是张涛的事儿。” “你说。” 高飞点了点头。 “我觉得,我那个孩子是被施中兴暗算了。” 老王垂下眼帘,低声说:“在她走后,我马上打电话给德城那边的人,调查了一下情况--那边的人说,从没有听说过张涛跟那个死人,有什么亲密关系。” “这一点我知道。” 高飞抿了抿嘴角,说道:“其实,就算她跟施中兴真的拍拖,也是她的权利,毕竟那个死人以前是个商人。” 老王提到张涛后,高飞才想起了她。 这时候才想到她,倒不是说高飞不重视她,而是因为今天所发生的事太多,他暂时没精力去关注这种小事。 老王松了口气:“这样就好。” “她呢?” 高飞问:“去哪儿了?” 老王摇了摇头:“不知道,我没有去找。” 在张涛黯然离开后,老王就很担心她会出什么意外,可也知道那时候不是去追她的时候。 第1752章 洞房花烛夜! 张涛走后不久,老王就打电话到了德城那边,调查她跟施中兴的事儿。 经过这几年的磨练后,老王也不再是以前那个老王了,在以高老板绝对心腹自居后,就开始有意识的,借着他的影响力,在各个分厂安排他自己信得过的人,算是安排在底层的耳目吧。 老王本人,现在有些类似于大明帝国时期皇帝身边的锦衣卫,专门监视那些大员会不会对皇帝(高老板)不满,然后再做出对高飞有益的调整。 同甘共苦,风雨同舟--这已经是天涯集团的企业文化了,忠于集团已经是每一个员工的首选,尤其是老王这种老人,更是看重这点,并在暗中付诸于行动了。 德城分厂那边的‘线人’,很负责的告诉老王:张涛跟施中兴,并没有任何亲热的接触。 老王很喜欢(就是长辈对晚辈的欣赏)张涛,觉得这孩子很有毅力,工作能力也不错,如果因为一个死人临死前的诬陷,就黯然离开了她所热爱的天涯集团,这对她来说是相当不公的。 而且她在离开稻花香大酒店后,就关掉了手机,到现在也联系不上。 所以老王才在会议结束后,特意向高飞汇报这件事。 “去找,找到她之后,把我的意思转告给她,让她安心工作。” 高飞想了想,嘱咐城阳:“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还是我来吧。” 城阳还没说什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好像淡出了高飞视线的连雪,主动站了出来,说道:“我跟张涛,都是从一个岗位上出来(都在北山集团干过礼仪小姐),对她以前的关系有些熟悉,我可以去那边找人,打听她的下落。” 谁去找张涛,这对高先生来说更是一件小事,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好,那你就用心些。都散了吧,路上注意安全。” “不用了。” 梁明却说:“我觉得,我们今晚在这儿召开紧急会议,要比回各单位后再开会要方便些。高飞,你去忙就是了,我们肯定会按照你的意思去做。” “行,那我走了。” 高飞拍了拍梁明的肩膀,冲大家笑了下后,快步走出了小会议室。 在召开会议之前,高六就曾经告诉高飞,让他去九楼的9016号房间。 高飞也没乘坐电梯,从楼梯上步行走上了九楼。 借着步行的这段时间,他又重新考虑了一遍自己的反击计划,看看其中有没有不妥当的地方。 不知不觉中,高飞来到了九楼走廊中。 只是当他抬头后愕然一楞的是,九楼走廊中,竟然是黑漆漆,静悄悄的,一点灯光,一点声音都没有。 出意外了? 本能的,高飞浑身的神经,猛地绷紧,刚要下意识的贴在墙上时,黑暗中忽然响起了悠扬清雅的钢琴曲。 接着,有灯光亮起。 粉红色的灯光,无数个好像星星大小的灯泡,从走廊两侧墙壁上,天花板上亮起,一闪一闪的闪出某种气氛。 高飞的神经缓缓松弛了下来,抬脚走进了走廊中时才发现,脚下竟然铺着厚厚的地毯:这绝不是酒店其它走廊中的那种地毯,而是很昂贵的那种,踩上去软绵绵的,就像走在云彩中。 高飞好像明白了什么,轻轻微笑着摇了摇头,缓步来到了9016号房间门口。 九楼的十六号房间,是稻花香大酒店档次最高的套房,完全是按照五星级总统套房的标准来布置的,这是原老板用来准备接待贵宾的房间,现在恰好被沈银冰所用了。 墨红色的门板上,贴着一个大大的‘双喜’图案,两侧还有一副对联,就是民间结婚时在大门上常贴的那种喜联,什么天作之合,金童玉女之类的。 看来沈银冰还是很看重本次婚礼的,或许不管跟谁结婚,她都希望能像所有新娘子那样,为自己准备一间最好的新房。 房门没锁,是虚掩着的,高飞抬手轻轻一推,就有淡淡的烛光,从里面撒了出来,照在他的手上,带着说不出的温馨。 房间内,的四个墙角上,都有一个花架,上面点着四根红色的粗蜡烛,回荡着跟走廊内一样的钢琴曲。 这种钢琴曲,好像有着能让人心静的魔力,就连房间内那些没有生命的家具、家电等东西,也给人一种温和感。 音乐,绝对是调解气氛的高手,在如此轻柔的音乐声中,某个女人的戾气被彻底的化解,真像一个害羞的新娘那样,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等候她的丈夫,为她掀起头上的红盖头。 跟下午结婚时不同,沈银冰现在又换上了一身红色的衣服。 可不是红色的礼服,而是华夏传统婚礼中的嫁妆,一身红,脚下更是踏着一双精巧别致的红绣鞋。 她头上蒙着一个绣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端正的坐在宽大的沙发上,双膝并拢向右边斜着,一双纤手轻轻按在膝盖上,好像白玉雕刻而成的左手手腕上,却戴着个墨黑的手镯。 这个手镯,是用深银冰雕刻而成,是她母亲沈若萱为她留下的唯一遗物,好像更有些‘传儿媳不传女’的传家宝性质。 红色的烛光红色的嫁妆,白色的手腕黑丝的手镯,这三种颜色在当前环境下显得是这样单调,却又透着某种让人心动不已的渴望。 要是依着高飞以往的性格,看到沈银冰费尽苦心的经营出这种气氛后,差不多会撇着嘴的说什么‘这么俗的人玩浪漫,这不是扯淡吗’的话,来故意大煞风景。 今天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很清楚今晚对于沈银冰来说,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因为在旁边的电视柜上,他看到了四个用烧纸叠成的灵位。 那是苏北山、沈若萱、海伯、红姐四个人的牌位。 烧纸叠成灵位的样子,上面写有逝世者的名讳,插在一根筷子上,竖在盛满五谷杂粮的小香炉中,这是冀南本地民间逢年过节时‘请老人’时的风俗,却被沈银冰用在了她的新婚洞房中,所以稍微显得有些诡异,可也代表着她现在是什么心情。 父母、海伯,红姐他们四个人活着时,不管各自是什么身份,但对沈银冰都是相当疼爱的,所以都算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的亲人。 现在,他们都已经不再这个世界上了,今天又是沈银冰大喜的日子,请他们的灵位来洞房中,跟她一起感受此时这种世间最美的时刻,是她当前唯一能为四个人所做的了,尽管有些煞风景,不过高飞不在意。 因为他很理解沈银冰此时的心情,站在门口沉默了片刻后,才轻轻关上门,走到了电视机柜面前。 四个小香炉面前,摆着几碟精致的小菜,还有四个酒杯,里面盛着美酒。 柜子旁边还有一把香。 在苏北山的老家,有这样一个风俗:女婿结婚后的第二天陪着媳妇回娘家时,岳父家就会在家里摆上以逝老人的灵位,准备好美酒,香,让女婿给老人上一炷香,敬一杯酒,算是请那边的老人放心,他以后会好好照顾媳妇的。 这种风俗习惯,沈银冰以前曾经跟高飞说起过。 那时候,高先生是被迫跟王晨离婚去她身边的,听她说起这个风俗后,自然得吐槽一番,随后也就忘了,却没想到沈银冰仍旧牢牢的记着,今天把这些东西摆了出来。 她是正儿八经的看待跟高飞结婚,毕竟俩人从法律上,从仪式上,都是真正夫妻了。 高飞自然也会正儿八经的对待,拿起一束香点燃后,分别插在四个小香炉中,双手抱拳弯腰冲灵位拜了几拜后,又拿起酒壶给满了一杯酒,举过眉间顿了一下,缓缓撒在了灵位前的地上,整套新女婿‘上门’仪式,就算是完成了。 沈银冰把父母亲人的灵位放在她的花烛洞房内,就算是把她的新婚、回门(很多地方,都有新娘结婚后第二天就回岳父家吃一顿的风俗,就是回门)全都放在了今晚。 高飞在拜见岳父家的‘亲人们’时,沈银冰仍旧一动不动的端坐在那儿,就像一尊雕像那样,不过高飞敢确定,她肯定能透过红盖头的缝隙,看到他在做什么。 做完这一切后,高飞才走到了沙发前,弯腰伸手捏着了红盖头,慢慢的掀了起来,一张好像比白天还要精致的脸,从下面露了出来。 跟白天新娘装束有着最大区别的地方,就是沈银冰的发式:那头秀发,已经挽成了一个少妇才会挽的纂。 不再是披肩长发后,显得她的脸蛋稍微圆润了的同时,却也更加清秀明丽了。 沈银冰是带着笑的,那笑容中全是满足的神色,一双水灵灵的桃花大眼睛里,更是带着对美好明天的向往,与新娘该有的羞涩,搞得好像她此前从没有被男人碰过那样。 “你该准备一根秤杆,或者玉如意(古代的洞房花烛夜中,新郎在掀起新娘的红盖头时,一般都用秤杆,有钱人就会用玉如意了,象征着永远幸福团圆的意思)的,让我用那东西来挑起你的红盖头,才更有情调。” 高飞望着烛光下沈银冰那张异常精致的脸蛋,满脸都是被陶醉的神色。 这可不是装出来的,是发自内心的,虽然他跟沈狼主早就在岭南时,就已经有了夫妻之实,更在那之前的辽省时,沈狼主还故意光着身子跟他一起睡觉--但那时候的沈银冰,与当前这个千娇百媚的新娘相比起来,总是好像缺少了什么。 沈银冰嫣然一笑,却没说什么,只是含情脉脉的看着她。 “其实,也没必要那么麻烦了。” 高飞笑了下,看向了案几上,问道:“是不是,还要喝交杯酒?” 交杯酒,又叫合卺酒,是洞房花烛夜中新娘跟新郎喝酒的方式,就是腕子勾着腕子,一起喝了那杯幸福的美酒,象征着以后夫妻合为一体。 沈银冰仍旧没说话,只是笑着点了点头。 第1753章 夜深,风起! 按照古礼,新郎新娘在洞房花烛夜喝合卺酒时,所用的酒杯是葫芦制成的。 就是把一个葫芦分成两瓣,在喝合卺酒时象征着重新合在一起。 估计沈银冰也知道这些,不过这时候也没必要非得用葫芦、秤杆之类的东西了,大体意思上就这样就行的。 高飞拿起案几上的酒壶,满在了玻璃酒杯中,端起一杯递给了沈银冰。 沈银冰右手拇指,中指两根手指轻轻捏住酒杯,其余三根手指都兰花般的翘起,姿势优美,就像不胜娇羞的红莲花那样,让高飞心中一荡,举着酒杯放在了她面前。 沈银冰也抬起手,捏着酒杯缓缓绕过高飞的手腕回勾,放在了唇边。 俩人的手臂,就像一对交叠缠绕在一起的白天鹅的脖子,相视一笑后,一起仰首张嘴,喝下了这杯象征着一辈子都不会分离的交杯酒。 在高飞看来,新婚之夜的掀起红盖头啊,喝交杯酒啊啥的,就是走走形式罢了,喝一杯就拉倒,还是把心思放在接下来的事上吧。 不过他放下酒杯,沈银冰却摇了摇头,拿起酒壶再次满上,端起来递给了高飞。 “还喝?” 高飞端着酒杯问道。 沈银冰含笑点头。 “好。” 高飞也点了点头,再次把杯子放在了她的唇边。 刚才喝了这杯酒后,高飞已经喝出这不是常见的白酒,而是南方那种度数很清淡,甚至连啤酒都比不上的清酒,就算是每人喝上一瓶,也不会有什么醉意,更何况酒壶很小,看样子也就是半斤左右呢。 沈银冰却向后仰头,躲开了高飞的杯子。 她这个不配合动作,让高飞感觉很纳闷,正要问什么时,却看到沈银冰端起她自己那杯酒,喝进了嘴里。 “哦,原来是各人喝各人的。” 高飞明白了,笑了笑缩回手正要喝了自己杯中酒时,却被沈银冰拦住了。 “怎么了?” 高飞更加纳闷时,沈银冰却微微闭上了眼睛,嘟起红红的唇,慢慢凑了过来。 高飞明白了:“哎哟,来皮杯儿?” 所谓的皮杯儿,是古代那些风流才子才会玩出来的花样,就是让女孩子先把酒喝在嘴里,却不咽下去,而是用亲吻的方式,把酒水缓缓渡进嘴里。 这种喝酒方式,对于高飞来说可不陌生--遥想当年,人家孩子还没有回国时,就跟国外欢场上那些女人们,有过好多次这样的饮酒方式了。 不过那时候喝‘皮杯儿’,只是为了助兴,现在喝‘皮杯儿’,却是为了增加夫妻清趣,一个相同的动作,却有着不同的意义。 高先生很喜欢这种喝酒方式,要不然也不会马上就伸手搂住沈银冰的脖子,微微歪着脑袋张嘴包住了那张红艳艳的唇了。 带着暖意、清香的美酒,从沈银冰小嘴里慢慢渡了过来,竟然让没多少酒精度数的清酒,平添了一些醇香。 一杯皮杯儿,俩人喝了足足三分钟,直到沈银冰感觉呼吸不畅后,才分开。 然后,她又拿起高飞那杯酒,放在他嘴边,用葱白也似的纤长食指,在他嘴唇上轻轻点了一下。 “女人一旦玩起了浪漫,就会没完没了,陶醉其中。” 高飞脑海中浮上了这句不知道是谁说过的话,心中苦笑一声,按照沈银冰的意思,也学着她的模样喝下酒,然后俩人再次皮杯儿。 酒壶虽小,酒杯更小,整整倒了十五杯,除去俩人刚开始喝的那两杯交杯酒后,他们总共来了十三杯皮杯儿--平均下来,每杯皮杯儿所用去的时间,都在两分钟左右。 这样一来,当这壶酒喝完后,已经用了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喝这么点小酒,要是搁在以往,高先生肯定会不耐烦,话说高老板可是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急性子,要不是为了配合沈银冰大玩浪漫,他早就犯了。 “接下来,还有什么花样……啊,还有什么节目?” 高飞把空酒壶放在了案几下面,他是真怕沈银冰再满上,那样一来俩人今晚就啥也别干了,就在这儿喝皮杯儿吧。 虽说这种饮酒方式倍受男人们所喜欢,洞房花烛夜中最让男人喜欢的事,却不是喝皮杯儿了。 沈银冰抬手,用手背轻轻擦了擦嘴角,又是嫣然一笑,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个苹果,放在了俩人的眼前。 到现在为止,高飞才发现沈银冰始终没有说话,她总是用笑,跟眼神来跟他沟通的。 接下来的节目,是吃苹果。 对这个小节目,高飞也不陌生,因为他在小时候时,就曾经看过新婚夫妻玩过这个节目,这算是属于闹洞房的系列节目之一了,是由第三人用丝线拴住苹果把,吊在新婚夫妻中间,让他们去啃…… 沈银冰的婚礼上,是有微冲存在的,自然没谁敢大胆到用这些小花样来为难他们俩,可沈狼主又想像其他正常新娘那样,补上闹洞房的这些小节目,只能由他们俩人自己来办了。 不得不说,现在高飞跟沈银冰之间,那绝对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 在她举起苹果嫣然的笑着望着他时,他就明白接下来自己该怎么做了。 说实在的,高飞对这种闺房之乐,多少有些不耐烦了,毕竟刚才那半小时的皮杯儿,就用去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这在他看来就是完全在浪费大好青春,有些扯淡了。 所以在沈银冰举着苹果,眨眼睛示意他凑过小嘴嘴来啃咬时,他就下意识的吧嗒了下嘴巴,耐着性子凑过来,在苹果上狠狠咬了一口--要不是沈银冰的手拿着苹果,估计他一口就能把整个苹果吞下去了。 在他咬住苹果时,沈银冰也凑了过来,闭着眼睛,却是轻轻咬了一点果皮。 高飞大嚼着,一鼓一鼓的腮帮子,跟沈银冰吹弹得破的面颊轻轻摩擦着。 忽然间,他发现沈银冰在吃苹果时,很用心,细嚼慢咽都无法形容她的动作,仿佛每吃一点,都会尽可能的品尝到果实中的甜滋滋味道。 他一下子懂了。 被他以为不耐烦的吃苹果节目,对沈银冰来说,却好像有着相当深刻的意义,比方可以说是在品尝幸福。 从沈银冰幼儿时期丧母后到现在,尤其是这一年多来,她好像从没有仔细品尝过幸福的味道,当然希望此时品尝幸福的时间,会无限延长下去了。 深刻体会到沈银冰此时的心情后,高飞再也没有了那种不耐烦,而是潜心享受起眼前这种来之不易的幸福。 第一次,高飞体会到了吃苹果,原来也可以吃出幸福的意义,甚至比沈银冰更加留恋这一刻。 但很可惜的是,苹果本来就不大,再加上他刚上来时就狠狠咬了一口,去掉了一半,接下来哪怕两个人都在小心的啃咬,半个小时后,苹果却是连核子都不见了,直到高飞张嘴,噙住那个女孩子的手指,俩人才一起睁开了眼睛。 沈银冰笑,温柔的笑。 高飞也笑,是有些讪笑,缩回脑袋问道:“接下来,还有什么节目?” 沈银冰仍旧没有说话,身子后仰的同时,双肘靠在了沙发帮上,缓缓抬起了右脚。 一只精致、秀美的绣花小鞋,放在了高飞下巴前。 沈银冰没有穿袜子,宽大的裤脚下滑后,露出了小半个晶莹的脚背。 “呃,不会是让我闻你的臭脚吧?” 高飞虽然很享受洞房中这些小节目,也很喜欢拿着女孩子的小脚玩儿,但却没什么恋足癖,更不习惯闻啊亲女孩子的脚丫子。 沈银冰缓缓摇头,左眼眨巴了一下时,一抹红从脸颊上浮起。 高飞明白了。 接下来,就像是演唱会那样,在主持人介绍完各方来宾后,终于要开始正题,演出要开始了--沈银冰,做出抬起小脚的动作,是暗示高飞给她宽衣解带。 给漂亮女孩子宽衣解带,这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好像都不会存在着任何难度。 高飞眼神陡然一亮:刚才喝交杯酒,啃苹果等小节目虽然温馨幸福,但更多却是存在于意义上的,接下来才是男人最喜欢的实质性好处,洞房花烛夜的真谛所在。 高飞慢慢除掉了那只红色绣花鞋,看到了一只真的好像是白玉雕刻而成的雪足。 在此之前,高飞就对沈银冰身体的所有部位,都有了最深刻的了解,但此时再一次看到号称女人第二张脸的小脚时,心中还是有了种说不出的骚动。 他飞快的在那只雪足上亲了了一下,随即扑在了沈银冰身上,动作迅速的开给给她脱衣服。 就像是一堆泼了汽油的干柴,遇到了烈火那样,当高飞很粗鲁的扑上来给她脱衣服后,沈银冰也不再保持她淑女的新娘形象,热切响应着,替高飞解扣子。 一时间,俩人此前苦心经营的浪漫气氛,随着越来越粗重的喘气声,大尺度的不耐烦动作,完全丧失殆尽,就连那暗红色的烛光,仿佛都受到了感染,无风自动的摇曳了起来。 这儿不是沈银冰苦心安排的洞房,有着一张舒适大炕的洞房,在套间内,这儿是客厅,身子下面只是一张沙发而已。 但两个人都没在乎,更没有谁提出要到套间里去,就在沙发上看似激烈的对抗着,当某个男人的身子猛地往下一压时--始终没有说话的沈银冰,眉梢猛地一皱,伸长秀美的脖子,终于发出了一声好像天鹅般的低鸣。 被高飞搁在肩膀上的右脚脚尖,也猛地绷紧,但在下一刻就迅速舒展了开来。 今晚跟昨晚大雾弥漫不同,天色很好,好像水银般的月光洒在大地上,带着说不出的安宁。 夜深了,很深。 起风了,风不小,吹动了树梢。 树梢下面的枝杈处,有一个鸟巢,好像是被风声惊醒那样,陷在温柔乡内的鸟儿,忽然发出一阵婉转的叫声:“咻、咻--咕!” 鸟儿的叫声,吸引了杜道长的目光,他抬头看去,看到了摇曳的树枝,忽然间明白了。 第1754章 老公,老公! 在鸟儿被风惊醒后发出婉转的鸣叫声之前,杜道长站在如水的月光下,始终在考虑一个问题。 百思不得其解:高飞,是怎么脱出三才鬼见愁大阵的? 白云观后山精舍中的这个三才鬼见愁迷阵,到现在已经存在数百年了。 社会动荡不堪时,鬼见愁大阵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来抵抗那些胆敢冒犯道观观主的肖小之辈,历经数代观主的苦心经营,大阵具备了恐怖的杀伤力。 三才鬼见愁大阵从形成的那一天开始,已经历经了数十次考验,但无论来敌是谁,有多么牛比,被困在大阵中后的唯一下场,就是个死。 死了,也走不出迷阵。 由此可以看出,三才鬼见愁大阵,是多么的玄妙,而可怕了。 但历史上那么多牛人,都没有走出去的大阵,却没有困住高飞! 这怎么可能? 杜道长对此,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 此前他就对高飞有过详细的研究了,知道这小子除了脸皮厚,为了女人敢拼命,运气特别好之外,对于奇门遁甲之术,绝对是个弱智儿。 但就这样一个连乾坤等八卦术语都不怎么明白的家伙,竟然闯出了鬼见愁大阵,杜道长能不惊讶吗? 哦,不,是震惊。 当然了,因为杜道长只是想困住高飞,并没有打算干掉他,所以在发动三才鬼见愁大阵后,并没有是使出那些让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陷阱,仅仅是想困住他罢了。 可就算是这样,杜道长也不敢相信,高飞能破阵而去。 尤其是在昨晚时,山上还有了漫天漫地的大雾,这在无形中,更平添了破阵的难度。 震惊,不解,杜道长一整天,外加大半夜了,始终被这两个字牢牢困惑着,直到鸟叫声响起后,他才猛地意识到了什么,随即苦笑:“原来是这样。” 高飞昨晚被困三才鬼见愁大阵中后,诚然就像是没头苍蝇那样四处乱转,窜高伏低的,妄想突出大阵不成后,铁定会愤怒,失望,继而绝望。 但同时他也不会像那些熟知阴阳八卦、奇门遁甲的人那样,苦心思索该怎么破阵,而是逼着他自己彻底静下心来,用无数次生死换回来的冷静,静心思考脱身的方法。 在浓浓的白雾中,高飞感受到了风,很强劲的夜风,就像是今晚一样。 本来,风是无形的,而且某人被困1鬼见愁大阵中后,眼睛也会出现错觉,要想凭借风向来判断方向,那是很难的。 可昨晚偏偏有浓雾--三才鬼见愁大阵启动后,或许让风向变得更飘忽不定起来(这只是被困之人的错觉,实际上风向始终没改),但风势却不会让本来就弥漫了整个世界的浓雾,也能给人那种错觉。 浓雾,本来就是世间能蒙蔽所有眼睛的最大错觉之物了。 大自然的实力,可不是小小的鬼见愁迷阵能干涉的:于是,强劲的北风吹来时,形成了风道,吹动了浓雾。 虽然浓雾被吹走后的瞬间,马上就有新的浓雾补过来,就像有人用水桶从河面上取水,水被取走后,后面的水马上就会弥补被取走的那一点亏空那样,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但高飞就抓主了浓雾被风吹动时、出现的这点几乎完全被忽略的动向,在新的浓雾补充过来之前,确定了浓雾被吹走的方向。 北风南吹--事实上,也唯有后面就是山谷的后山,才会出现这么强势的北风,这是高飞在踏进精舍院落中时,就习惯性的观察到的。 风吹去的地方,就是精舍院落的门口方向。 高飞不需要再观察什么,只需紧紧追随浓雾被风卷起的瞬间方向走,就能走到精舍院墙下。 大自然是不会骗人的,高飞跟着浓雾指出的风向,终于走到了精舍院墙前。 找到了围墙,高飞要是还离不开鬼见愁大阵的话,那他可以去死了--杜道长苦笑着闭上眼,随着风势的方向前行,几分钟会就来到了院墙前。 他再次睁开眼后抬头,就看到了高飞在翻墙头离开时,留下的痕迹了。 杜道长一心想困住高飞,不想让他回到冀南,参加沈银冰的婚礼,为此还特意启动了好多年都没有启动的三才鬼见愁大阵。 可对破阵没有丁点希望的高飞,却偏偏借着风势,成功离开了精舍。 难道说,这一切都是天注定? 杜道长抬头,看着天上那轮明月,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当风势终于变小时,天也亮了。 当风势变得微乎其微时,已经是接近中午的十一点半了,冀南的气温,重新从夜间的十几度,上升到了三十多度。 每到深秋季节,冀南就会迎来‘枣核’天气。 这是当地老百姓的一种说法:深秋季节的气温,夜间跟早晚比较低,晚上睡觉得盖被子,早晚得穿厚点的衣服,但到了中午时,就会让你见识到什么是秋老虎。 当气温重新回升,街头上的女孩子果露着两条白生生的腿子,招摇过市时,高飞醒了过来。 昨晚跟沈银冰玩浪漫玩到几点,他不记得了,正如俩人到底是疯狂了多久。 他知道到了最后他终于不愿意再动弹时,沈银冰早就昏睡过去了。 再次跟沈狼主合为一体的感觉,对于高飞来说是那样的熟悉,却又是那样的陌生,刺激,这种复杂的心情,促使他有些‘挥霍无度’,所以才会一觉睡到这个时候。 沈银冰的洞房内,仍旧响着轻缓的音乐声,太阳光透过淡蓝色的窗帘,很清淡的洒在案几上,四个墙角花架上的红烛,早就只剩下没有烧到的斑斑珠泪了。 中午醒来后的音乐声,显得世界越发的静悄悄了,甚至都让高飞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却独独没有感受到新娘的存在。 地毯上,昨晚俩人疯狂之前脱下的衣服,落了一地:黑色的西装、红色的嫁衣相互辉映,竟然显得很协调。 他翻身,从厚厚的羊毛地毯上坐了起来,随手扯过一件衣服披在身上时,才发现沙发上,放着一整套的新衣服,从里到外,从头到脚。 “沈银冰,沈银冰?” 高飞喊了两声,没有听到沈银冰的回答声,站起来打开套间的房门,里面的所有东西,包括大红锦被上铺着的大红喜字(红纸剪成),都带着没人动过的迹象。 卫生间内,也没有人。 十几分钟后,高飞洗漱完毕,弯腰伸手拿起了沈银冰为他特意准备的衣服。 这是一身臧黑色的立领中山装,很板正,很潇洒,绝对是华夏男人出席正式场合中,最适合穿的,要比西装感觉好上太多。 高飞打开了叠起的衣服,几张张信纸从里面飘落了下来。 不用去看上面写的什么,高飞也能猜出。 “唉,既然我们夫妻一体了,那就共同应对困难就是了,又何必非得独自去面对呢,难道你不知道彼此的牵挂,会对人造成心烦的影响?”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拿起了信纸:老公。 沈银冰留下的信纸开头,就是这个看似俗不可耐的称呼,按照她昨晚的浪漫表现,按说该称呼相公才对。 老公,想到终于可以心安理得的这样称呼你,老婆就有种好像在做梦的不真实感,因为这是我日夜苦盼良久的。 我知道,你在看到这个抬头称呼后,肯定会笑我俗不可耐。 但你知道吗,我绝对唯有这个称呼,才能表达出,我对你是多么的依恋,多么的喜欢,多么的不能失去。 老公,昨晚你在要我之前,我真的好想问你一个更俗的问题:你有没有想到王晨? 王晨跟陈果果不同,那可是你们高家明媒正娶的媳妇,是受到所有豪门世家一致认可的,她的离开,都是被我所逼的,但我没有任何愧疚之心,因为你本来就是我的,你跟她结婚,那是我借给他的。 是的,就像我只能是你的一样,你只能是我的,不管你身边有多少女人,不管你曾经送给谁或浪漫、或排场的婚礼,你都只能是我的。 我始终都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昨晚我才能忍住,没有向你问王晨,问任何女人的事。 解红颜,你可以放心了。 因为我的人已经打探到,她去了地下楼兰,有莫邪征东,有陈果果护着她,就算是一九七三的武道中人,也不能把她怎么着的。 那个漂亮又可怜的女人,最终却能像秦城城那样,居住在世外桃源,这是非常让我羡慕的,我多想有那么一天,我也能去那个地方。 当然了,这个希望是永远都不会实现的。 至于是谁救走了解红颜,我不知道,也没兴趣去知道,最多也就是能推断出那个人很厉害,能够指使老实和尚打下手的人,要是不厉害才怪。 但我相信,你知道那个人是谁--你知道的事情,就当是我知道了。 好吧,我估计你肯定会不屑一顾,毕竟每个人对某件事、某个人的认识都是不同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告诉你,昨天来婚礼上捣乱的杨雪,来自海峡那边。 飓风。 我想,你应该知道这两个字代表了什么。 可你肯定不知道,飓风为什么会跟号称正义的一九七三武道,联合对付我们呢? 难道说,我们两口子真到了神鬼憎厌的地步? 差不多吧,最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我们以后得小心了,因为他们都是来自一个非常强大的世界。 不过我对你有信心,因为我从你一个人对付高三他们的表现中看出,你又走某种狗屎运了。 或许,你本身就属于那个世界。 强者的世界。 我是这样看待那些人的。 我知道,你有莫邪征东在背后撑腰,肯定不会惧怕那些人,也能给予我最大的保护。 但我不想像尘世间那些普通女人那样,永远藏在你的翅膀下。 因为你老婆我,现在也是个强大的女人了--看到这儿后,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唉,你既然这样强大了,为什么不留下来帮我?” 第1755章 她要去放火了! 正如沈银冰自己所说的那样,她现在也算是很强大了。 手下有八大金刚,四大美人,就相当于拥有了六个陈果果的力量,再加上沈银冰特殊的‘毒瘤’身份,不敢让华夏把她怎么着,哪怕是一九七三要想动她,也得三思而后行。 如果没有飓风出现的话,沈银冰不会走。 绝不会离开高飞。 飓风不属于华夏大陆,它是来自海峡对岸的狂风,它才不会因为刮倒某个东西,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它只管像一首歌内唱的那样:尽情的吹,无拘无束。 也就是说,飓风才不会在乎沈银冰生死,当他们觉得该干掉她时,随时就能干掉。 而且,依着飓风强大的实力,也有这个本事。 飓风,竟然很可笑的,变成了沈银冰的克星,正如她在留给高飞的信里所说的那样:我虽然强大,算得上世界上最强大的女人之一,可我没信心跟飓风正面做对,那样就只能庇护在你的羽翼下。 你是我亲亲的老公,我是你亲亲的老婆,不管是出自哪个方面,你都不会允许别人欺负我,这是肯定的,是让我骄傲的,却也是让我担心的。 在杨雪走后不久,我忽然明白了:飓风之所以会在时隔数十年后,重新登陆,就是为对付我来的。 他们不会把你怎么样,只是为了对付我,这也是一九七三为了对付我,所想到的办法。 不能不说,这是个好办法。 因为由飓风出面来对付我,可以不用忌惮任何事(人家才不会在意,老婆我死后,会有多少人受连累。最多,到时候大陆这边有人站出来,强烈谴责那些人一番,做做样子罢了,毕竟他们早就不耐烦我的存在了,早就下了不管牺牲多大,都必须让我死的决心)。 这是个好办法。 我得承认。 如果我再留在你身边,被你所保护,那么势必会把你牵扯到同时对付一九七三、飓风的大漩涡中,这可不是我想看到的。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你老婆现在已经不再是那种被人欺负,就只能干瞪眼的女人了,他们既然赶来大陆上挑衅我,那我为什么不去他们老家门口祸乱一番? 你老婆,可从来都不信‘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道理。 所以呢,我得走,必须得走,去飓风的发源地,告诉他们我沈银冰,可不是那种任人捏索的软柿子。 我走后,你不要主动招惹飓风,那他们就没理由对你怎么样--对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我还相信他们有着最起码的高手素质。 当然了,我或许会死在那边。 但这有什么呢? 因为我现在已经是你高飞的老婆了,我最终击败了陈果果、王晨等无数美女,成功成为了你的唯一,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你的老婆。 你要是敢赖帐,我就是在阴间也不会放过你的。 老公,我走了。 第一次,我走的这样潇洒,却是这样的罗嗦,是不是就像一个长舌妇啊,罗里罗嗦的没完没了讨人厌? 你不要去找我,因为你找不到我。 你只需知道,老婆无论在什么地方,心里都会装着你就好了。 写到好了,就真的好了,你是不是再亲我一下? 嗯,还是算了,你睡得好像死猪那样,嘴角还淌出了恶心的哈喇子,我亲你好了。 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到底有多么爱你的老婆沈银冰,留笔。 看完最后一个字后,高飞抬手莫了莫嘴唇,仿佛还能感受到沈银冰那软软的唇。 他很细心的把几张信纸叠了起来,脸色平静的放进了口袋中,然后穿上了沈银冰为他量身定做的立领中山装。 当系上最后一个扣子时,高飞忽然有了种强烈的感觉:这衣服,就是沈银冰,无论他脱下多少次,最终还是要穿着,直到他生命中的最后。 高飞乘坐电梯,来到了一楼大厅内。 大厅内已经被收拾的很整洁了,数十个人围坐在墙角的桌子前,看到高飞出来后,都齐刷刷的站了起来。 这些人,是天涯集团所有的中高层干部。 昨晚,在高先生跟沈狼主欢度洞房花烛夜时,他们就已经齐聚在这儿,召开了紧急会议,并在今天早上八点,正式下达了高飞昨晚的决议。 除了天涯集团、北山集团、落日餐厅这三家外,远在辽省的炼油厂老总陈志辉,也跟两个副总赶了过来。 陈志辉是沈银冰的人,国外华人,工作能力很强,自从炼油厂成立后,就是他在那边一手打理。 沈银冰在消失那半年之前,就已经把炼油厂当作了礼物,送给了高飞。 高飞嫌炼油厂的名字内,含有‘修罗’的意思,就很果断的更名为天涯了:天涯炼油集团。 炼油厂更名后,高飞没有动沈银冰留下的那些人,也不在意他们会不会对自己忠心,毕竟那本来就是人家沈银冰的企业,从建厂到生产,没有用高飞一毛钱,就算不上交一分钱的利益,高飞也不会在意的。 在高飞心里,天涯炼油集团不属于他。 事实上,在过去的这些日子里,陈志辉也从没有来过冀南。 但现在他来了,肯定是连夜赶来的,在沈银冰离开的今天。 可以肯定的是,陈志辉得到了沈银冰的命令,要求他以后唯高飞马首是瞻。 “高总,这是天涯炼油的老总陈志辉,陈总。” 身为高飞第一心腹的梁明,走过来给高飞介绍陈志辉,很正式。 “你好,陈总。” 高飞也很给脸的主动伸出手。 陈志辉双手握著高飞的手,稍稍用力晃了下,很干脆的说:“我衷心的希望,以后有人提起我的名字时,能够把我跟天涯集团总部的陈宏斌副总,合称为高总您手下的二陈。” 陈宏斌,最初是梁明主持,高薪招聘来的生产副总,现在也已经是高飞的心腹手下了,而且还是很有工作能力的那种,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 陈志辉这时候说这句话,其中所代表的含义,就是傻瓜也能听得出来。 对此,高飞很高兴:“我们一起努力吧。” 正值当打之年的陈志辉,是那种很有眼里价的人,在给高飞介绍完几个副总后,极力请求天涯总部,派遣一名财务副总进驻辽省。 一个企业,财务大权绝对是至关重要的,陈志辉要求高飞派遣财务副总去那边,更是对他刚才拿番话是发自内心的强有力证明。 高飞很了解此时陈志辉心里怎么想的,也知道这时候不是谦让的时候,想了想就对老王说道:“可以派连雪过去。” 近段时间来,连雪好像受到了高飞的冷遇,甚至都不如她的小师妹张涛。 这倒不是说高飞对她真有什么意见了,因为他能看出连雪对他始终抱着那层意思。 他不想再招惹女人,所以就选择了躲避,这才让连雪有了很大的被抛弃感。 连雪不一定有天涯炼油集团财务副总的工作能力,不过当官的谁会去亲自干活啊,只要把握大方向就是了,完全可以率领一个专业的财务小组,一起去辽省嘛。 还是那句话,现在天涯集团用人,最看重的就是忠心,而不是能力,毕竟有能力的人比比皆是,但有忠心的人却不是太多。 用忠心于自己的人,去控制那些有能力的人,来让自己的企业正常运转,产生最大的利润,这就是高飞当前的用人之道。 对高老板的提议,老王从来都不会说个不字,哪怕高飞说要派没文化的德才姐过去,老王也会很干脆的答应。 “好,等她回来后,我就会通知她,准备一下。” 老王点了点头,看到高飞眼里浮上疑惑后,连忙解释道:“今天一早,连雪就去找张涛了,是张茂陪她去的。” 听到张茂这个名字后,高飞感觉很熟悉,不过也没多想,点了点头说:“哦,我知道了,等找到张涛后,别忘了告诉我一声。另外,德城分厂那边的工作,派人跟进一下。” 老王自然是点头答应下来。 跟手下们谈了会儿后,高飞冲梁明点了点头:“明哥(以前高飞都是直接称呼他名字的,现在却喊他明哥,也是一种态度),你跟我来一下,我有话要问你。” 梁明马上跟着高飞,来到了吧台面前。 吧台后面的服务生,赶紧给他们端上了两杯红酒。 梁明晃着酒杯,轻声笑道:“现在稻花香大酒店,已经被弟妹在昨天买下来了。她在临走之前,也委托我打理,最好给大酒店重新换个名字。其实,这名字很好改,就叫天--” 高飞打断了梁明的话:“不了,叫飞冰酒店吧。从此后,当作我们集团聚会、开活动的主要酒店。最好是高薪聘请专业人士来打理。” 根据梁明的想法,稻花香大酒店既然要更名,自然得叫天涯大酒店才是。 但高飞却提议叫‘飞冰’酒店。 飞冰,是高飞,沈银冰俩人名字的组合,有着显而易见的意义。 “好,那就叫飞冰酒店。” 梁明笑了笑,说:“到时候,我请人重新装饰一下,请和尚道士的来做个法场。” 稻花香大酒店,这些天可是出了好多人命,当然得请和尚道士的来做法震慑一下,驱赶晦气。 “你看着办就是了。” 对梁明的提议,高飞不置可否,拿出烟递给了他一颗。 梁明替高飞点上烟后,才从口袋中拿出个好像老年手机似的东西,递给了高飞。 高飞认识这玩意,他以前就经常用,是远程无线追踪器。 “弟妹他们乘坐的一辆车子上,就有追踪器,是城阳做的。” “她做的很对。” 高飞接过追踪显示器,打开了开关。 不大屏幕上,马上就出现了道路导航仪,一个小红点,在不停的闪烁着,位置却是在冀南向东六十公里处的龙山市。 “她是什么时候走的?” 高飞问道。 梁明回答:“两个小时之前才离开的,差不多也就是到了那儿。” 第1756章 只能生气的女孩子! 龙山市,是省城冀南东边的一个县级市。 当初高飞才开始创建天涯集团生产基地时,就差点把厂子建在龙山市的龙山开发区,后来还是王晨担任凤山开发区的招商局局长后,才把这个利税大户留在了冀南。 六十公里的路程,两个小时的时间,的确有些慢的,但梁明考虑到沈银冰临走前并没有吃饭,估计是在那边稍事休息一下才对。 对于追踪这种对专业要求很高的事,梁明根本无法跟高飞相比。 拿着追踪器,高飞苦笑了下,说:“明哥,她肯定发现你安排的追踪器了,要不然的话,也不会把车子停在龙山市里,而不是在高速公路上。” 梁明这才发现,那辆车子还真是在龙山市区,而不是在高速上,脸上马上浮上尴尬的神色:“这个,我……” “你做的已经很不错了,毕竟你能在她离开时,能想到偷偷给她的车子安装追踪器,方便我知道她现在去哪个方向了。” 高飞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 梁明再次苦笑:“那,我派人过去看看?”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这儿,你替我照顾一下就好了,我说不定什么时候回来。” 其实高飞很清楚,就算他现在找到那辆车子,也找不到沈银冰的,但他必须得做出这种姿态,毕竟老婆在洞房花烛夜的第二天早上就走了,当老公的却一点表现也没有,那也太没人性了。 再次拍了拍梁明的肩膀,高飞也没跟陈志辉他们告辞,快步走向了大厅门口。 “高飞。” 梁明追了上去:“要别人陪你去吗?路上也有个照应。” “我不会有事的。” 高飞摇了摇头,说道:“其实我自己,更能照顾我自己。” 梁明想了想,觉得高飞说的也对,从口袋中拿出一把车钥匙:“开我的车子去吧。” 梁明的车子,是一辆黑色的奥迪a8,沉稳大气,刚买了还没有一年。 高飞自然不会客气什么,接过钥匙走出了大厅。 大厅门口,已经换上了天涯集团的保安。 大家看到高老板出来后,七八个保安齐刷刷的弯腰行礼:“飞哥!” “嗯。” 飞哥很有派头的点头嗯了一声,来到奥迪车前,开门上车后,下意识的伸手去口袋中找墨镜--话说开车要是不戴个墨镜,好像就显不出多牛比那样。 只是当他把手伸进口袋中后,才意识到衣服是新的,是沈银冰给准备的,不可能有什么墨镜。 可出乎意料的是,高飞还真从口袋中拿出了一个墨镜,而且还是个名牌,镜架上贴着个小纸条,上面有四个娟秀的钢笔字:老公专用。 沈银冰。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唉,你明明已经离开了,怎么还偏偏制造无处不在的气氛,连一个小小的墨镜,都不放过。估计,口袋中还有香烟,打火机啥的吧。” 正如高飞所想的那样,中山立领装的口袋中,真有之宝打火机,跟一盒中华香烟,还有指甲刀之类的小玩意,上面无一例外的都贴着小纸条,上书‘老公专用’四个字。 那个越来越会怎么抓男人心的女人,等看到她后,必须得在她额头上刺青,也写上老公专用,看她还以后还敢不敢这样矫情! 高飞发了个小小的恨,启动车子调头拐弯,驶出了停车场,刚要驶上主干道,一个身穿白色轻纱长裙的女孩子,却俏生生的拦在了车前。 看着这个好像一脸幽怨的女孩子,高飞没有下车,只是轻轻点了下喇叭,做出不认识她,让她赶紧闪开。 女孩子却站在车前,就这样看着他一动不动。 看来,人家早就已经看到是高飞开这辆车的了。 高飞知道蒙骗不过去了,只好落下车窗问道:“龙云儿,你不在方家村呆着,跑这儿来干嘛了?” 这个女孩子,正是被高飞留在方家村老宅的龙云儿。 说实话,高飞对龙云儿真没多大兴趣,这倒不是说这小丫头长的不漂亮,对男人没啥魅力,实在是因为高飞身边女人太多,被搅得焦头烂额,不敢再招惹了。 正所谓多一个女人,就多一份责任--当初,高飞要是不招惹解红颜,那么他也不会把自己逼上今天这条道路上。 要是再笑纳了龙云儿,谁知道以后会背上什么麻烦? 高先生现在特别讨厌麻烦,只想过那种早上睁眼醒来后,傻楞老半天都想不起该去做什么的空虚日子。 更何况,高老板发现,他现在越来越喜欢那种成熟的女人了,对这种浑身上下没有几两肉的小丫头,实在是没多大兴趣啊。 龙云儿没有回答高飞的话,淡淡的说:“高飞,我发现你这个人很不厚道。” 说着话,龙云儿来到车门前,打开车门自顾自的坐在了副驾驶座椅上。 “我怎么就不厚道了?” 既然龙云儿已经不要脸的上了车,看在她是女孩子的份上,高飞也不好再撵她下车了,只好启动了车子,稍微一踩油门,车子就冲上了公路。 很仔细的给自己系上安全带后,龙云儿才说:“昨天你结婚,连方家村的巡逻队长狗子都来了,为什么却不通知我?” 龙云儿是真不知道高飞昨天结婚了,在这些天内,她几乎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呆在方家老宅中,要不是今天早上听去送菜的王婶无意中说了一嘴,到现在她也不知道的。 高飞眼睛盯着前面,语气很淡然的反问道:“我为什么要通知你?咱们什么关系?最多就是普通朋友关系罢了,能够让你住在我家里,就算是很给你面子了。” 高飞如此无情的说法,让龙云儿感到很不高兴,秀美紧紧的皱起,冷冷的说:“我们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的。” “对啊,你这不是自己很清楚嘛。” 高飞马上赞同道。 龙云儿冷哼一声:“哼,可我却是你的客人。” 龙云儿这次跟随龙师父来内地,主要是受高老头的邀请,前来帮忙打开河底古墓的,所以她说她自己是高家的客人也没错。 对龙云儿的如此说法,高飞却是毫不在意:“就算你是我的客人那又怎么样?我结婚不告诉你,那是因为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深厚到我必须得邀请你的地步。” 不等龙云儿说什么,高飞看了她一眼,继续说道:“行了,你什么都不要说了,我恰好要去龙山,从方家村附近路过,到那儿你下车,我还有事要办。” 龙云儿硬邦邦的回答:“我不会下车的。” “那你要怎么样?” 高飞有些不耐烦:“我还没见过你这样的女孩子,就算我是你的救世主,可你最好乖乖的听话,而不是板着个冰箱脸的坐在我身边,让我看了心烦。” 老天爷可以作证,高飞现在真的麻烦缠身,压根没多少心情去跟女人打打闹闹,而且这个龙云儿也特别的没眼力价,缠着他就缠着他吧,还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高傲嘴脸,真当她还是在受人尊敬的香港呢? 他这几句毫不留情的打击,让龙云儿本来就有些发青的小脸,猛地变为了铁青,紧咬着嘴唇霍然侧脸,狠狠瞪着高飞的大眼睛里,明显浮上了水雾。 高飞才不管,只是懒洋洋说:“前面就是公交车车站,随便你去哪儿,没钱的话我给你。” 龙云儿就像没听到高飞说什么那样,只是用发涩的声音说道:“我、我每笑一次,每哭一次,病情都会加重一分。” “啥?” 听龙云儿这样说后,高飞有些傻眼:“你不是在骗我吧?” 从这小丫头此时的表情来看,她不是在撒谎。 她不就是身体内聚集了太多的至阴之气,需要某个深藏烈阳蛊的至阳男人,用最原始的方式给她治病吗,就像莫邪征东、沈银冰俩人那样,怎么可能会因为哭了,笑了,就能增重病情呢? “我为什么要骗你?” 龙云儿轻轻吸了下鼻子,扭头看向了车窗外,低声说道:“你以为我不想笑,整天板着个脸的当冰箱么?你以为天底下真有不爱笑的漂亮女孩子么?你可知道,我这个病最能受情绪所影响了?” “我也想笑,在开心的时候,我也想哭,感到受了委屈时,但我不能哭,不能笑,只能生气。” 龙云儿的声音很低:“我知道,你肯定在怀疑我在撒谎,既然不能哭,也不能笑,为什么却能生气呢?毕竟生气也是情绪波动的一种,而且对人健康更没有好处。” 高飞忍不住的点头,赞同道:“我就是这样想的。” “气,能伤肝,只要懂点中医理论的人,就知道这个浅显的打理。在人体五行中,肝属木。木头,却是最容易着火的,所以人们才形容人在生气时会有肝火。” 龙云儿微微仰起下巴,眼神茫然的看着车窗外的天空:“我是先天性的至阴之体,每当阴雨连天或者寒冷的冬季,身体就会更加虚弱,必须得整天呆在阳光下,或者靠在火堆前。没有这几样东西时,为了缓解至阴之气,我就只能生气。” “一生气,就会有肝火。肝火,也叫做心火,对化解身体里的至阴之气,有着很大的作用。” 龙云儿说到这儿后,轻轻叹了口气:“唉,所以呢,不能哭,不能笑……从我懂事那天开始,我就知道只能生气。” 高飞没再说什么。 他能看得出,龙云儿没有撒谎,说的是实话。 想到一个女孩子活到现在,不敢哭也不敢笑,却只能生气--高飞就无法想象,这些年她是怎么活过来的。 龙云儿说完这些后,就没有再说话。 高飞讪笑一声:“嘿嘿,扫瑞啊,我不知道你的病情这样特殊,不过你放心,我这个人或许没有别的本事,最拿手的就是让人生气了。” “我也没什么大本事。” 龙云儿淡淡的说:“但恰好知道飓风一些不为人知的信息。” 第1757章 龙师父的辉煌经历! “什么,你也知道飓风?” 正要轻打方向盘,超过一辆车子的高飞,听龙云儿说出这句话后,马上就减下了油门。 只要知道一九七三的人,就会知道飓风。 因为一九七三的前身峭壁,就是靠抵挡来自海峡对面的飓风,才成立的一个民间组织。 高飞知道飓风正常,现在有着万千手下的沈银冰,能知道飓风也很正常,可一个从小都不能哭笑,只能生气的女孩子,又怎么会知道飓风的存在? 而且她从小就在香港长大,没理由能了解华夏这个按理为机密的问题。 但她现在却告诉高飞,说她知道飓风一些不为人知的消息,这不能怪高飞为此吃惊。 “我刚到那个稻花香大酒店时,就看到了飓风的人去过那边时,留在花坛上的标志。” 龙云儿的语气依旧很平淡:“你应该读过我们那边的金庸金老爷子吧?在他所写的那些武侠小说中,自以为很有身份的大人物,或者很强势的帮派,在外要做某件事时,都会习惯性的留下一个特殊的标记。” 稻花香大酒店停车场前的花坛上,就用口红之类的东西,在上面画了个龙卷风,不过没谁注意到这一点,其实就算注意到,也不会想到太多。 毕竟现在喜欢到处涂鸦的小孩子很多,谁能想到在花坛上出现在的一个龙卷风标志,就是飓风人‘到此一游’的证明? 龙云儿能认出,并知道这个秘密,也不是谁告诉她的,而是她自己观察到的。 从出生那天开始到现在,龙云儿大部分时间,都随着龙师父满世界的求贤问药,在她九岁那年,她被龙师父带着去了宝岛的仙霞山,找一个叫红尘道长的女道士。 据传,早就已经步入花甲之年,但却始终保持三旬左右容颜的红尘道长,是大陆仙山派(类似于茅山派的一个宗派)的嫡传弟子,一身求卜算卦的本领丝毫不逊于龙师父,而且更是岐黄之术中的高手。 身居香港的龙师父,在某些方面跟红尘道长也算是同道中人了,而且他本身也是香港这边风水界中的泰山北斗,面子是大大的有……为了孙女去拜访红尘道长,后者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年我们去了仙霞山时,红尘道长正在闭关,需要第二天辰时才会出关的。出于礼貌,爷爷带着我去了仙霞山的后山,一个山洞前行拜访礼。” 龙云儿说道:“就在红尘道长闭关的山洞左侧,就有一个龙卷风的图案。当时爷爷看到那个图案后,眉头就皱了一下,带着我拜完后,却没有留下,很快就下山,回到了香港。” 高飞问道:“龙师父在看到龙卷风图案后,就确定那个红尘道长,其实就是飓风中人了?” “是的,当时我不明白爷爷刚带我去了仙霞山,连红尘道长的面都没见就要离开,自然会问他是怎么回事。爷爷告诉我说,就算红尘道长能治得了我的病,他也不会请她治病的,因为爷爷跟飓风的关系,是那种誓不两立的死仇关系,当年他也加入过峭壁组织的。” 龙云儿说完,从杂物箱内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 龙云儿说完这些后,倒是一脸的坦然无所谓,可高飞却很惊讶。 在河底古墓那边时,高飞已经看出龙师父跟安归教有关了,而且那个老神棍也坦然承认了,不过高飞却没想到,龙师父当年竟然也会加入过峭壁组织。 安归教,不是以颠覆华夏为己任,找机会兴风作浪吗,怎么可能会在那个特殊的时期站出来,为保护高老头等人来对抗飓风? 好像知道高飞心中是怎么想的,龙云儿喝完了水后,拧上盖子说:“世间本来就没有绝对的事情,就像华夏从来都不缺少汉奸,岛国人也有对华友好者那样。安归教的确是华夏汉朝之后的心腹大患,但这不代表着所有安归教中的人,都愿意为了区区一个复国的幻想,就让祖国始终动乱,人民受苦的。” “我爷爷曾经说过,峭壁的组成人员很杂,来自各个行业。峭壁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后,并不是所有人都转变成了一九七三,其实还有一些人,在风暴结束后,就悄无声息的退走了。” 龙云儿晃着手里的矿泉水瓶子,好像是笑了下:“我爷爷呢,就是退走的那些人,这也是高家老爷子其实明知道他是什么身份,但仍然请他来内地帮你的主要原因。” 龙云儿也有不知道的,高老头之所以敢请出身安归教的龙师父来内地,除了当年受过人家恩惠之外,最大的根本原因还是,现任安归教王者的陈果果,已经成了他的孙子媳妇。 陈果果跟了高飞后,本来是名存实亡的安归教,就彻底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龙师父这个安归‘余孽’,对于华夏这边来说也就不在意了。 “哦,原来是这样。” 听龙云儿仔细解释过后,高飞才有些明白,问道:“那你刚才告诉我说,你知道峭壁的一些信息,都是龙师父告诉你的吧?” “嗯,除了他之外,还能有谁呢?” 龙云儿再次轻轻吸了下鼻子:“也可以说,他除了能对我说起他那段辉煌的历史外,还能跟谁说呢?” 龙师父参加过峭壁,在华夏那个最特殊的时代,跟其他志同道合者一起,组成峭壁抵抗飓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经历,说是辉煌,一点也不假的。 龙师父当年既然在功成名就时毅然退隐,这也说明他不想别人知道他这些辉煌的经历--或者说,这是他一个在关键时刻能自救的理由。 他是安归教的人,随着华夏盛世的来临,华夏当局对民间某些具备破坏性组织的严打,谁也不敢保证有那么一天,他就会被人招供出来。 别看他呆在香港,但他的身份一旦暴露,华夏这边肯定会办他……那么到时候,他就可以拿出他这段辉煌的经历了:我虽然也是安归教中人,可我当年也曾经为华夏做出过聚大的贡献,就算功过相抵,你们也得放过我吧? 也正是存着这样的想法,所以龙师父才在事后悄然隐退。 不过出于人类的某种本性,当某人做过很得意的事后,要是不拿出来显摆一下,心里肯定会憋得难受。 龙师父差不多也是这样,但又不能把这段辉煌告诉别人,所以除了向孙女显摆一下外,还能去找谁啊? 龙云儿知道自己爷爷这段辉煌历史,就变得很正常了。 但龙云儿所知道的这些,却不是高飞最关心的。 他只想从龙云儿嘴里,知道有关飓风的更多事情。 虽说他身为华夏九龙王之一,肯定知道数十年前的那段历史,但出于某种原因,峭壁的真正性质,却是被当作国家最高机密,以书面文字形式而保存起来的,高飞还远远没有查阅的资格。 而华夏当局,自然也不想让别人知道那些秘密。 所以呢,高飞要想知道那些事,看来当前只能从龙云儿这儿得知了,毕竟龙师父做为峭壁曾经的一员,铁定会知道那些秘密的。 他满脸的兴奋:“哦,那你赶紧说说,飓风到底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到了。” 龙云儿却说。 高飞有些纳闷:“什么到了?” 龙云儿抬手,指着路边的路牌:“到了该去方家村的路口了,我要下车了。” 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车子早就驶出了市区,来到了郊区。 高飞一看,果然到了通往方家村的路口了。 在飞冰酒店门口时,龙云儿眼巴巴的上车后,高飞一点好脸色不给人家的轰人家滚蛋--现在人家说要下车了,他却又不甘心了,讪笑一声说:“嘿嘿,那个啥,龙云儿,你不是要跟我一起吗?” “我是要跟你一起啊,可你很讨厌我,我还是远离你吧。” 龙云儿说这句话时,眼里明显孕育着得意的笑意。 “女人,不管年龄多大的女人,都是小心眼的。” 高飞哭笑,开始说好话:“好了,在这儿我郑重向你赔礼道歉,此前我不该说那些赶你走的混帐话,还请龙大小姐原谅,给小的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龙云儿斜斜的看着他:“你这是在求我留在你身边咯?” “昂,我求你留下来,为我讲述那些过去的事情,而且我也保证,以后绝不会再赶你走,哪怕是你跟着我一起去洗手间。” 高某人一脸认真的说。 “滚你的,谁稀罕跟你去洗手间?” 龙云儿的脸色稍微白了一下,稍稍为难高飞后,也就算了:“我爷爷说,飓风的组成人员,是由宝岛那边为主体的。但成员很复杂,来自好多国家,有南越的,泰国的,南韩的,美国甚至巴西的。那些人,无一例外都是高手。嗯,在数十年前,那个还很注重各人功夫的时代,他们绝对是不折不扣的高手。” 那么多的高手,都被飓风聚在了一起,趁着华夏这边特殊的动乱年代,强势登陆大陆,奢望能用暗杀方式,把华夏那些开国功臣们尽可能的消灭,来配合某领、袖‘反攻大陆’的宏伟计划。 那么多第三方高手能够加入飓风,除了能获得让人眼红的金钱报酬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们都是被某股神秘力量征召而来。 “那股子神秘的力量,来自哪儿?” 高飞捕捉到了龙云儿话中最关键的地方,提出了疑问。 龙云儿不答反问:“从新世纪交替开始,到被玛雅人预言世界末日的2012年这十多年当中,在网上还流传着一个著名的传说,你知道都是什么吗?” 十多年前,高飞那时候刚当兵去部队,对于这些流传在网上的传说,也不是太关心,随口回答道:“除了玛雅人胡说八道外,还有什么传说?” “亚特兰蒂斯。” 龙云儿缓缓的回答。 第1758章 传说中的传说! 传说这个词所代表的寓意,是在文字尚未发明的时代,人们对历史做纪录时,只能利用口耳相传的方式,把发生的事件流传下去。 传说的最大特点,就是其真实性很不靠谱,毕竟人们自古以来,都有听到某件事后就会根据自己所想的擅自夸大的习惯。 就像张三昨晚在楼道中遇到了‘楼花’刘太太,刘太太主动跟他打了个招呼后,张三激动的要死,就跟李四说了,然后李四在告诉王五时,就说昨晚楼花主动邀请张三去咖啡厅小坐-- 等传到赵十八那儿后,就变成张三跟楼花去大酒店那个啥了,现在刘太太正哭着喊着的跟她丈夫闹离婚,要嫁给张三--这就是传说,也可以说是谣言的诞生。 这个道理很浅显,高飞从小就懂得,就像他八岁那年偷摘孤儿院里的石榴,被看门王大爷发现抽了他屁股一顿,就怀恨在心,开始造谣王大爷跟张院长眉来眼去--后来差点被张妍把耳朵拧下来。 所以呢,高飞从来都不信什么传说。 最起码在三年前,他是不相信的,但这不代表着他没听说过亚特兰蒂斯的传说。 传说,创建亚特兰蒂斯王国的是海神波塞冬。 在一个小岛上,有位父母双亡的少女,波塞冬娶了这位少女并生了五对双胞胎,于是波塞冬将整座岛划分为十个区,分别让给十个儿子来统治,并以长子为最高统治者。 因为这个长子叫做亚特拉斯,该国又被称为亚特兰蒂斯王国。 传说在王国大陆中央的卫城中,有献给波塞冬的庙宇,及祭祀波塞冬的神殿,这个神殿内部以金、银、黄铜和象牙装饰着。 亚特兰蒂斯的海岸设有造船厂,船坞内挤满着三段桨的军舰,码头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商船和商人。 亚特兰蒂斯王国十分富强,除了岛屿本身物产丰富外,来自埃及、叙利亚等地中海国家的贡品也不断。 当时亚特兰蒂斯的生活非常奢华,因为根本无需用劳力赚取生活,一切都是自动化的,百姓享尽便利,而且大多数人面貌非常俊美,衣服由珠宝点缀,人们跳舞、聚会、服用某种迷、幻药物(就像现在那些瘾君子一样,吃饱了没事干撑的)。 亚特兰蒂斯人用脑高达90%,跟动物可轻易沟通,不但制造机器人,也通过基因工程创生半人半兽的‘卡美拉’例如美人鱼啥的、。 他们的整个城市都是机械管理,人不需专门读书,知识可以从特殊装置中吸取,15、6岁小孩的智慧就已超过现在的高等学者。独角兽也是他们基因改造出来的。 在亚特兰蒂斯史前超文明中,最令人注目的科学成就就是能源系统的中心:磁欧石。 所谓的磁欧石是六面体(横断面都是六角形)的巨大圆柱体状的玻璃样物质,它能吸收阳光,将其转变为能源。 它被设置在波塞迪亚(亚特兰提斯的首都)太阳宫的中央能源所内,创造出20世纪人类尚未了解的‘宇宙能源’,将它集中、增强,以不可直视的强光向世界传播。 亚特兰蒂斯人不只有将那光线发展成动力能源的文明,同时他们也能使人体再生及返老还童,这一切致使亚特兰蒂斯人无忧无虑、快快乐乐地生活于那个天堂里。 但这个超级文明却在公元前16000年时,忽然沉入海底,以磁欧石为中心的能源系统发生爆炸,使地球的地基摇动,巨大的大陆就陆沉了,只剩下迁移到别处的人们,而亚特兰蒂斯人则消失了。 虽然亚特兰蒂斯早在公元前一万六千时就消失了,但她的传说却流传了下来,并因此衍生出了更多的传说,其中最著名的则是‘寻找失落的大陆’。 据说,亚特兰蒂斯并没有真的消失,因为这个大陆承担着不可思议的命运。 曾经有个叫凯西的外国佬,自称就是来自亚特兰蒂斯,在1940年时,就曾经预言说:亚特兰蒂斯被水淹没的地域,是在佛罗里达外海比米尼岛附近,人们将会在1968年到1969年之间,会发现一些亚特兰蒂斯的旧址,比方寺院等等。 事实上,就在1968年,人们在比米尼岛附近海底发现了两座石造建筑,也就是今天被称为‘比米尼大墙’的海下遗迹。 1969年7月,人们又在北比米尼发现了古代希腊样式的装饰用大理石圆柱,自此以后,海底部分开始隆起,凯西的预言似乎开始实现了。 有关于亚特兰蒂斯的传说,除了凯西所说的这些之外,还有很多种,比方塞浦路斯说,克里特说,还有南极说。 对于南极说,高飞还是很有兴趣的:传说,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其实就在南极厚达数百上千米的地下,它的消失,是因为地壳运动,本来人们生活的好好的,谁知道地壳却在某一刻发疯了,就像被扫黄队员追赶的光屁股寄女那样四处逃窜,躲藏。 结果呢,就跑地球最南边去了,把那边的‘土著南极洲’给挤到了大海里,它自个儿也被地壳过后的冰雪所掩盖,深藏功与名了。 根据高飞所听到的南极说,据说被埋在南极下的亚特兰蒂斯大陆上,其实还有人生活着,只是他们不愿意看到外面这个丑陋的世界,而是靠他们的超前文明,自己创造了一个地下世界,自得其乐的继续过他们无忧无虑的生活。 直到二战发生,被称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疯子’希特勒先生,对这块失落的大陆怀有浓重的兴趣,并专门掳获当时世间最优秀的科学家,去寻找这块大陆--终于在二战末期时,希特勒发现了位于南极洲冰层下的那个世界。 前德国战败后,希特勒并没有被前苏联人给干掉,而是带着他的情友某娃,乘坐某种超文明机器,逃到了南极洲冰层下,成为了亚特兰蒂斯的新一届首领。 也有人说,希特勒先生本来就是来自亚特兰蒂斯,出来兴风作浪残杀某个种族的人,是因为看不惯那个种族的人,不事生产却偏偏投机倒把掌控了世间大部分的财富,能轻而易举的让善良的劳动人民破产,属于那种典型的把自己快乐、建筑在他人痛苦之上的不道德种族。 于是,替天行道的希特勒出世,开始大肆残杀那个种族的人。 当他指挥他的崇拜者们,在短短几年内就把那个种族的人残杀大半,狠狠教训他们‘以后挣钱别玩阴谋’后,这才事了拂衣去,回到了他的故乡:位于南极冰层下的世界里。 还有人说,希特勒就是上帝派来惩罚那个民族的人,就是因为他们敛财太过分了,这样的人越多,世界人民就越来越痛苦,最终都会沦为被他们所驱使的奴隶,跟上帝所希望的大同世界想法所差甚远,所以才要搞他们。 诸多传说中,高飞最喜欢这个传说了。 也觉得这个传说最有道理,因为它暗藏了‘盛极必衰’的规律。 就像华夏历史上的强汉盛唐,那么厉害,结果都灭亡了,就是符合了这个规律。 同理,别看现在汤姆大叔跟山本小弟蹦达的这样欢,国力强盛的牛比轰轰,实际上这就是要毁灭的先兆,因为西方的上帝,跟华夏的老天爷,都不会允许一个东西,长久的强盛下去。 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牛比吧? 结果还不是沉了,搞得他们的后代,到现在只喜欢生活在冰层下的那个世界中,过他们自己的小日子--就像塔克拉玛干沙漠下的地下楼兰那样。 如果高飞不是亲自去过地下楼兰,他怎么会相信那片大沙漠下,会藏着一个让他惊叹至极的世外桃源? 三年前,高飞不信这些神乎其神的传说。 三年后,他有些信了:传说虽然真实性不大,但绝不是空穴来风。 龙云儿问他有没有听说过亚特兰蒂斯的传说,结果让高飞想了很多,从所知道的传说,到希特勒,再到推断出汤姆大叔、山本小弟不会有好下场……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想象力还是很丰富的。 当然了,他也走神了,本能的把车子靠边行驶,车速也放慢了下来,很久都没有说一句话,眉头微微皱着沉思的样子,让龙云儿不敢轻易打搅他。 直到他无视前面停着的一辆大卡车,要驾车钻进人家下面时,龙云儿才猛地惊叫一声:“啊,小心!” 高先生这才如梦初醒,及时刹车。 幸好车速不快,奥迪a8的制动系统又相当出色,才没有造成车祸。 拍了拍不算大的小胸脯,龙云儿长长松了口气,抱怨道:“你神游天外的,胡思乱想什么呢?” “我在想亚特兰蒂斯。” 高飞抱歉的笑了笑,实话实说:“想一些关于它的传说。” “哦。” 龙云儿哦了一声,随口问道:“那你都想到什么了?” “我想到,可能希特勒兵败后,就去那地方藏着了。” 高飞轻打方向盘,绕过那辆大卡车,打趣的说:“我还琢磨着,这个所谓的亚特兰蒂斯,应该就是西方传说中的天堂所在。现在《圣经》所说的诺亚方舟,其实就是逃离亚特兰蒂斯那边的不法公民,擅自跑来这个世界上繁衍后代了。” “或许,当年诺亚方舟能逃出亚特兰蒂斯,实际上是那边故意放他们离开的,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类,也太单调了一点。” 高飞并没有注意到,他在说这些时,龙云儿眼里浮上了惊讶之色,依旧按照自己所想的说下去:“至于《圣经》所说的地球上发生的大洪水,上帝造人等说法,都没有所说的那样遥远,最多也就是一两万年,是逃出亚特兰蒂斯的那些先哲们,为糊弄后人才这样著书的,毕竟谁也不愿意担负叛徒的名声,对吧--咦,你咋这表情,是不是我说错什么了?” “没、没什么。” 龙云儿摇了摇头,轻声问道:“你说的这些,是谁告诉你的?” 第1759章 何处有座流波山? 要想从别人嘴里知道一些秘密,最好别对人家撒谎。 这个道理,也是在高飞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了。 所以在龙云儿满眼里都是惊讶的问他时,他在好像明白了什么的同时,好不容易才抵制住吹牛(比方说他很早就做了个梦,一个白胡子老头告诉了他这些)的诱惑,坦率的说:“是我自己想的啊,怎么,你不会也知道我想的这些吧?” “你还想到了什么,你继续说。” 龙云儿没有回答高飞的问题,而是催促他继续说。 高飞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才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我就是觉得,如果世间真有亚特兰蒂斯存在的话,那么那个地方就是西方世界的天堂。” “当然了,那个天堂可不是人死了就能去的,就算这个人生前总是在做善事,也去不了,因为这不是精神中的天堂,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存在。” 高飞按照自己所想的,继续发表他对亚特兰蒂斯的解读:“亚特兰蒂斯虽然深藏另外一个世界中,可毫无疑问的是,它随时都在关注着他们的后人,在适当的时候,就会派一些我们认为的天才,来改变这个世界。” 根据高飞所想的,就是西方世界发展史上,从有了人类文明开始算起,所有的大事件都是由亚特兰蒂斯在背后推动的,比方古罗马文化啊,西方工业革命的发展啊,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啊,英国人实际上是美国的建国先驱者啊。 甚至,两次世界大战的发展,美国人能踏上月球,发明原子弹等等,都是受亚特兰蒂斯所遥控,才会发生的。 龙云儿静静的听着,在高飞点上一颗烟后,才问道:“你说的这些,或许是--对的。那我再问你一个问题,根据你的设想来推断,你觉得我们华夏人,是受亚特兰蒂斯所遥控的吗?” 龙云儿其实还想问,华夏上下五千年中,包括四大发明、医药、占卜等文化,还有朝代的更替,历朝历代所发生的大事件,更包括当前华夏正在从历史废墟中崛起,是不是都是由亚特兰蒂斯推出的人创造的。 不过出于某种原因,她没有明确的问出来,只是用了引导的语气。 高飞笑了,很轻蔑的笑:“西方是西方,东方是东方,就像白天跟黑夜一样,完全是两码事。西方的文明,或许会在华夏最为黑暗时,能够影响(或者说是文化侵略)我们,就像大明帝国时期,汉文化仍能影响西方世界那样,能在一段时间内取得某些人的信服,但最终还是会回归自己的正统。” 龙云儿秀美微微皱了下,说道:“谁问你东西文化的区别了?我就是问你,华夏几千年的历史,是不是也受亚特兰蒂斯的推动。” “不可能。” 高飞很干脆的回答。 龙云儿追问:“为什么?” “还是文化。” 高飞说:“自古以来,就有东方、西方世界之说,西方的上帝,又怎么可能会肆意改变华夏命运?如果非得说,华夏上下五千年来,所有发生的大事件,都是被某股力量所推动的话,那么这股子力量,也是在东方的中、央之国华夏,而不是亚特兰蒂斯。” 提到西方文化的入侵,高飞就很愤怒--他承认,他就是个愤青,非常崇拜自己国家的愤青,有些类似于擅于给自己脸上贴金的某国人。 就拿当前最常见的信仰来说吧,只要有人提到‘上帝保佑’这四个字,高飞就忍不住的想问他:西方世界所信仰的上帝,能不能读懂我们的方块字,看懂你的名字后再保佑你? 在高飞看来,华夏人信仰上帝,极度渴望上帝保佑,就像一个孤苦伶仃了四十年的老光棍,在大街上看到两只狗在配种后,特希望母狗能甩到它的配偶,转为向他求欢那样可笑。 不是一个种族,老光棍凭什么希望母狗会对他求欢? 老光棍要想一尝鱼水之欢,还得想方设法的去讨好女人才对--这个道理是这样的简单,高飞搞不懂为什么那么多人却看不透。 “当然了,这些外国信仰也有好的一面,就是让人为善,别特么的为了点破事就大动干戈啥的。” 一口气说了很多后,高飞也有些口干舌燥,拿过龙云儿手里的矿泉水,咕咚咕咚的喝了大半瓶,才打了个饱嗝继续说道:“所以呢,依着鄙人的粗浅见解,如果真有某种力量,在五千年中推动华夏的重大变动,那么这股子力量也不是亚特兰蒂斯,而是一股子我们从来都不知道的力量,或许叫飓风,或许叫峭壁。” 高飞的话音未落,龙云儿就轻声说:“这个力量的来源地,不叫飓风,也不叫峭壁,而是叫流波山。” “什么流波山?” 高飞随口问了一句时,猛地醒悟了过来,方向盘一抖,随即迅速把车子停在了路边,再次问道:“流破山是什么?” 龙云儿回答:“流波山的记载,来自《山海经》。” 《山海经》是先秦古籍,一般认为主要记述的是古代神话、地理、动物、植物、矿物、巫术、宗教、历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 《山海经》原来是有图的,叫《山海图经》,魏晋以后已失传。 《山海经》记载了许多诡异的怪兽以及光怪陆离的神话故事,全书十八卷,其中‘山经’五卷,‘海经’八卷,‘大荒经’四卷,‘海内经’一卷,共约31000字,记载了100多邦国,550山,300水道以及邦国山水的地理、风土物产等讯息。 而流波山的传说,则是来自《山海经?大荒东经》: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橛以雷兽之骨,声闻百里,以威天下。 关于《山海经》,高飞自然知道这本书,也对里面的一些神话故事很感兴趣,比方里面的妖兽(凤凰,黄鸟,乘黄,巴蛇,烛龙,九尾狐,青鸟,比翼鸟等等)尤其感兴趣,更是熟知女娲补天等神话传说。 但是,他从没有听说过什么流波山,更没想到龙云儿会告诉他说:在华夏,也有着一个像能控制西方世界的亚特兰蒂斯那样的所在(如果这个假设是合理性的话),这个地方就是《山海经》中所记载的流波山。 看着龙云儿,高飞很久都没有说话。 他能看得出,龙云儿现在是认真的,不是在骗他。 龙云儿也没问他在看什么呢,只是静静的跟他对视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高飞才问道:“真有这个地方存在?” “有。” 龙云儿很肯定的回答,接着说:“最起码,是有‘流波山’这个地方。至于它是不是影响了华夏五千年的运势,这个我就不敢擅下专断了。” 高飞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 “因为峭壁、飓风中,有人就是来自那个地方。” 龙云儿垂下眼帘,缓缓说道:“这些,都是我爷爷跟我说的……” 高飞打断她的话:“龙师父,也是来自那个流波山?” “不是,我爷爷就是个凡人,充其量在某些方面的研究,要比别人精深了那么一点点。” 龙云儿摇了摇头,说:“至于流波山的存在,那是他在峭壁对抗飓风的那场战争中,无意中听到峭壁的大首领说起过。峭壁的大首领,就是来自流波山。” “峭壁的大首领,会是来自流波山?” 高飞喃喃的重复了一句,问道:“除了龙师父外,还有谁知道流波山的传说?” 高飞所说的流波山的传说,自然不是《山海经》内那个流波山的传说,而是指像亚特兰蒂斯可能真实存在、并控制西方世界的传说。 龙云儿想了想,才伸出了四根手指头:“我能想到的,只能确定四个人。” “只有四个人?” 高飞很自然的追问:“四个人,都是有哪个?” “我爷爷,你,还有我。” 龙云儿很认真的样子,缓缓回答:“最后一个,却是你的大伯。除了我们四个人外,包括你爷爷,也不一定知道流波山的存在。” 龙师父在数十年前,无意中从大首领那儿,听到了关于流波山的真正传说,他告诉了龙云儿,龙云儿又告诉了高飞--但她却说,最后一个知道的人,是高飞的大伯。 除此之外,就连高老头这样的人,都不知道流波山的传说。 这对高飞来说,好像有些很可笑,但却有笑不出来,因为他想知道,除了他们三个人外,为什么大伯(在这儿再次重申一下,因为涉及到政治那方面,只能在提到他大伯时,含糊其辞)也会知道,爷爷却不知道。 龙云儿马上就解开了高飞的疑问:“我爷爷曾经告诉我说,华夏几千年来,每个时代本来只能有一个人知道。这个人呢,就是每个时代的皇帝。皇帝,才是华夏唯一知道这个传说的人,因为他能当上皇帝,却是……” “是流波山上那些人安排的?” 高飞打断了她的话。 “具体的,就是这个意思吧。” 龙云儿点了点头:“我爷爷说,历朝历代的皇帝,其实都是来自流波山--他们或者从皇室家成长,比方继承皇位的太、子。或者是出身一般的,比方和尚出身的朱元璋。来自,或者说是从流波山穿越而来,这是他们最大的秘密,知道驾鹤西归前都不会说出来的。” (再次说明下,写这些时,总觉得脖子后面冒凉气,可没有丁点冒犯当代的意思,也希望各位别联想,纯粹是故事,故事罢了)。 “可我爷爷,却在一个阴差阳错的机会下,从大首领那儿听到了这个秘密。” 龙云儿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他后来告诉了我爸妈妈,结果--泄露天机,父母遭灾了。大首领本人呢,也没机会再回到流波山。” 第1760章 你不信! 当年阴差阳错下,龙师父从大首领那儿,听到了有关流波山的一些传说。 大首领在察觉到他无意中得知这些后,顿时就大吃一惊,面如土色,连连顿足口称报应--又一再嘱咐龙师父,前往不要把听到的这些,告诉任何人,要不然会遭报应的,就像他的未来那样。 大首领是峭壁的灵魂人物,他说的话,龙师父自然会郑重对待。 其实那时候龙师父还是很害怕的,因为他能看出,大首领在确定他听到某些不该听到的话时,眼里曾经闪过浓烈的杀机。 大首领的第一反应,就是要杀龙师父灭口。 可他最终却没有那样做,而是郑重嘱咐龙师父千万别再泄露天机,要不然会遭报应的。 根据龙师父的回忆,当时失魂落魄般的大首领,曾经喃喃的说:他入世,只是来解决世间一些不该存在的东西,但在无意中泄露天机后,再也无法回到流破山,只能一辈子生活在尘世间,多少年后,他会有个叫‘陈青’的儿子,他的儿子会无恶不作,最后死在一个女人手中。 当时龙师父还是不怎么信的,因为他本身就精通阴阳八卦,是个占卜高手,无论他怎么推算,也没推算出自己跟大首领,会因为泄露这些而遭到报应。 不过龙师父却知道,峭壁完成该完成的任务后,他必须的马上回香港去--毕竟没有哪一个强人(大首领),喜欢看到一个无意中窥探自己大秘密的人,总是在自己身边的。 龙师父回到了香港。 那场堪称世纪之战后的很多年中,他都牢记大首领的拿番警告,从没有对谁说出过有关流波山的任何事,直到儿子结婚的那个大喜之日,喝多了酒的龙师父,晕头昏脑的告诉了儿子。 龙师父清醒后,很是害怕,他担心儿子会把这个大秘密说出去。 历朝历代的皇上,都是来自流波山,谁当皇上,就是流波山说了算了,那是一个神秘至极的地方,据传它在浩瀚的东海某处,那儿的人长生不老,不食人间烟火,朝饮甘露暮吞霞。 唯有那些犯了错的,才会被贬为凡夫俗子来到尘世间,当皇上--原来,历朝历代伟大的帝王,都是一些在流波山犯错后的……任谁都不会相信这个说法。 龙云儿的父亲也不相信,只以为是父亲喝多后说出的酒话话,随后就忘了,更没有跟谁提起过(说出去,丢人啊,要是让别人知道在香港鼎鼎有名的龙师父说出这种话,他是一世英名就会毁了。) 没有看到有什么灾难临头后,龙师父这才慢慢的放心了,也开始怀疑当年大首领所说的那些话,只是危言耸听罢了。 但是后来,龙师父慢慢相信大首领不是在跟他开玩笑了。 他打听到,大首领原来真有个叫陈青的儿子,陈青在京华横行霸道,大首领本人却不加理会,任由别人指责。 只是,那时候陈青并没有死。 龙师父在香港,始终在偷偷的关注,关注陈青会不会死在一个女人的手中。 可不等龙师父等到陈青会不会死,他的儿子,儿媳妇却出事了--那个风和日丽的一个下午,他的儿子、儿媳妇携手去海滩玩浪漫时,遭遇了意外。 结果,龙师父的儿媳妇在生下龙云儿后,就死了,他儿子也随后失踪。 龙云儿呢,从出生那天开始,就病怏怏的,几次差点死掉。 那时候,龙师父才相信,大首领当年所说的那些是真的,因为在龙云儿出生五年后,陈青被一个女人,在远征广场刺杀。 大首领本人,也在随后不久,黯然去世。 “我爷爷说了,我父母惨遭不幸,我从小体弱多病,都是他泄露天机的报应。” 龙云儿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神色黯然的说:“从那之后,他就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龙师父自己所说的话),这么多年来,最大的希望,就是能解开报应到我身上的诅咒,看好我的病……那样,他就算是死,也会瞑目的。” 龙云儿说完了,又拿起矿泉水瓶子开始喝水,一小口一小口的,就像是在品尝美酒,看着外面的眼神很平静。 这个秘密,她已经憋在心中好多年了,从没有敢对任何人说起过,更不敢随意跟龙师父提起,因为她知道,爷爷对她是很愧疚,很愧疚的。 现在她终于说出来了,压在心底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被掀掉了,从没有过的轻松让她忽然发现,原来十丈软红中竟然是这样的美。 哪怕是随风飘舞的一个塑料袋,徐徐落在路边草丛中时,也是那样的飘逸,带着生命的灵性。 这可是她以前没有发现过的。 高飞也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龙云儿。 如果是放在以前,有人对高飞讲述这个传说后,他肯定以为那个人在胡说八道:要是陈果果说的,他会用男人的方式让那个娘们闭嘴;兔子敢说,他会一个嘴巴抽过去,惩罚那家伙肆意污染他的智商。 可这些比神话故事还要更像神话故事的话,是由龙云儿说出来后,高飞却发现他没有丁点的理由去怀疑,这个可怜的女孩子在撒谎。 既然不相信龙云儿是在撒谎,那么高飞就只能选择相信她所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最起码,这是龙家用两代不幸,来‘验证’出来的真实。 难道说,真如龙云儿所说的那样,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在东方、西方世界,有那么两个神秘的地方,数千年来社会的发展,走向,都是按照他们的意思来的? 西方历史上,十四世纪中期,曾经在欧洲蔓延、多走两千五百万人生命,让俄罗斯某个城市只剩下五个人的黑死病,是西方世界的主宰者、亚特兰蒂斯传出的旨意? 东方文明中,现在都不愿意被华夏史学家提起的五胡乱华,近代岛国鬼子入侵被屠杀的数十万同胞等惨事,也是流波山上那些朝饮甘露暮吞霞的仙人们,所安排的? 还有,总共伤亡人数高达一亿九千万的两次世界大战,也跟这两个神仙圣地有关? 如果神州真有流波山的话,那么那些仙人们,为什么任由五胡乱华,八国联军入侵,鬼子肆意屠城? 身为华夏子民的保护神,他们不该站出来,保护他们的子民,抗击外来侵略? 这许许多多的问题,其实要是正儿八经的说出来后,反而显得很可笑,因为从哪个方面来推断,这都缺少最起码的信服性。 高飞相信龙云儿没有撒谎,却不相信亚特兰蒂斯、流波山真实存在的故事,陪着她沉默了很久后,才好像豁然省悟似的,抬手一拍脑袋:“哎哟,光顾着听你说故事了,差点耽误正事!” 说着,他拿出梁明给他的远程追踪器,看了眼上面那个还在固定在某处的红点,迅速启动了车子。 高飞出来,是做出老公样子寻找沈银冰的,可不是在这儿听故事的,尽管这故事听起来好像很有趣,在龙云儿这个‘苦主’现身说法后,显得尤为真实。 可故事就是故事,再真实,也只是杜撰出来让人好奇的故事,对尘世间那些俗世,可没多大用处,正如你去商店打酱油,你要是告诉老板说你讲个故事,就不给钱了行不行,估计人家老板会马上跟你翻脸的。 所以呢,故事是在闲的淡疼时才会听的,现在高飞很忙,忙的他连追问飓风的问题都不愿意问了(既然龙云儿所说的这些,只是很迷人的故事,那么在说起飓风时,估计也是这种性质,流传数十年的传说而已,没多少可信度的。) “唉,高飞,你是不是觉得,我跟你说的这些,都很可笑,最多就是个凭空想象出来的故事?” 高飞启动车子后,龙云儿幽幽对叹了口气,扭头看向了他。 她的眼神刚才还很平静来着,现在却又浮上了淡淡的忧伤,以及很明显的失望之色。 任谁,把压在心底十数年的秘密说出来,却没有取到别人的相信,难道不该忧伤,不该失望吗? “嘿嘿,我哪能这样想呢。” 看出龙云儿眼神中的意思后,向来不爱撒谎的高先生,貌似今天第一次说了违心话。 “你不信。” 龙云儿说道。 高飞点了点头,觉得不妥,马上又摇了摇头,认真的说:“我信,是真的信。” 龙云儿又说:“你不信。” “我是真的信啊。” 高飞心中很郁闷,觉得被人逼着违心承认信某些荒唐的传说,这的确是很恼人的事。 “你不信。” 龙云儿第三次说出了这三个字。 “我--好吧,我不信,我是真的不信。” 龙云儿的执著,总算是打动了高先生不用在违心撒谎了。 “爷爷在开始时,也不信,所以我母亲死了,我父亲失踪了,我生出来,就得了这样的怪病。” 龙云儿淡淡的说:“其实我也不信,不信你就是那个解开我诅咒的人。” 不等高飞说什么,龙云儿又说:“但不管你信不信,我今天既然泄露了这个天机,那么我就必须得把它说完,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 高飞连忙说:“算了吧,你自己都说了,这是在泄露天机,没必要的。” “跟别人说,是泄露天机,但跟你说,就是聊天。” 龙云儿说着,又看向了车窗外:“你开你自己的车,就当我是你车里的收音机,你正在收听故事频道。” “哈,如果真有这样的故事频道,那可就太好了,因为我随时可以跟主持人交流一下听后感的。嗯,聊天,咱们就是随便聊天,你说吧。” 高飞表情轻松,伸手打开了车上的cd,一曲很有地方色彩的黄梅戏,从音箱中缓缓流淌了出来。 听着音箱中流淌出的黄梅戏,沈银冰缓缓升起了车窗。 车子在高速公路上疾驰时荡起的劲风,立马被隔绝在了车外,迅速远去不再回来,就像她离开这个城市。 第1761章 戏说神州发展史(上)! 相传,世界在很久很久之前,是动物的天堂。 数不清的珍禽异兽,才是这个世界上的主人。 地球上维持这个状况,过了很多很多年,都没有任何改变。 如果是放在当前,别说是整个世界了,哪怕是只有一个县市那样的地方,没有人类,只有猴子老虎等动物存在,那地方也会被政府保护起来,不许任何因素去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污染空气。 但在很久很久以前,整个地球上都是这种情况,正所谓任何东西多了,就不再是珍贵的了,生活在某些地方的神祗,偶尔来到尘世间野游时,望着不时出现在视线内的动物们,开始感慨世界太平淡了。 仅仅一些低智商的动物存在,让野游也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于是,那些神祗回到所在之处后,开始召开某种会议,决定是不是让世界上多一个高智商的物种,去领导这个世界,免得那些没秩序的动物们,把好好的花儿都嚼了,实在是很可惜。 会议结束后,世界上很快就多了一种用两根腿直立行走的物种,人类。 开始时,人类的智商就比所有动物要高,因为他们能制作出简单的石器,用来捕猎,这可是动物们学到老都学不会的本事。 不过,因为人类在先天性上的原因,比起动物们来说,总体实力要差太多,一只老虎就能吓倒一群人,敢三五个壮小伙跟玩儿似的。 面对实力强大的动物们,人们为了自保,不但被迫学会了使用石器,使用树杈来当武器防身,还选择了群居。 群居,让人们找到了安全感,正所谓人多力量大,老虎来了不害怕,就是从那个时代流传过来的…… 人们选择群居后,发现好处多的让他们陶醉:年老体衰妇幼儿童啥的,再也不用担心会被老虎等猛兽吃掉了,因为有无数壮小伙来保护他们,拿着武器跟猛兽们搏斗,杀死猛兽,并获取食物。 这些负责保护人们安全的壮小伙,就是保安的雏形。 不过在动物界中,都有‘鸟无头不飞’的真理,群居的人们,尤其是那些负责人们安全的保安们,当然也得有个强大的人来做首领,带领大家齐心协力的应付各种危险。 很自然的,保安队长出现了--一个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的猛人。 保安队长带领部族中人,奋勇跟来自各方的危险搏斗,为整个族群争取生存的空间,他威武雄壮的身体,斧刻刀削般的冷峻面庞,对敌时横扫千军的勇气,把族群中那些妇女们给彻底迷倒了,纷纷哭着喊着的要睡了他,渴望能生下一个跟他一样勇猛的孩子。 除了这些狂热的妇女们之外,那些老人为了能够让猛人更好的保护自己,就到处宣扬他的武功,深刻的教导孩子们:一定要听他的话,力争做一个向他那样的人。 任何时候,老人们的话总是有道理的,因为那是经过岁月来沉淀,证明了的真理。 族群中的孩子们,都深以为然,大家在看到猛人,尤其是看到他有一次带领大家,徒手抓回两只野兔归来后,更是崇拜的要死要活。 一个被分到一根兔子腿的孩子,激动万分之下,忽然跪倒在猛人面前,以额触地,连连大喊某人威武。 其他人,也猛然觉得,唯有用这种方式,才能表达他们对猛人的尊崇之情,于是也就很自然的,跟着跪了下来。 而猛人呢,觉得自己为了个整个族群所付出的牺牲,也该得到人们的爱戴、拥护,在腾起一股子骄傲感时,也就觉得很理所当然的了。 三番两次后,在某个靠着拍马,总是会获得比别人更好的那个孩子带领下,部族中人看到猛人后就下跪磕头的感恩方式,也就形成了习惯,做为被统治者崇拜统治者的理解,远远流传了下来。 族群中,几乎所有的出色妇女,都跟猛人发生了那关系,如愿以偿的生下了像他一样强壮的孩子--这些孩子在长大后,当然会更加崇拜他们的爹,并时刻模仿父亲平时的一举一动。 因为部族中最强壮,最有希望成为新的保安队长的候选人,都是猛人的孩子之一,所以就算号称杀猪刀的岁月,一点点让他不再威武雄壮,无法再继续担任族群保安队长后,也仍然没有谁敢挑战他的地位。 他丰富的战斗经验,也让他在退下保安队长位子后,成为新队长(他的某个儿子)最宝贵的财富,并从中吸取到很多,成为了更加强壮,更有战斗力,获取更多的食物,得到更多女人的青睐,可以悉心培养自己儿子成为下一代保安队长,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慢慢地,这个本来人人平等的族群,就出现了固定的王者--所有的王者,都是出自第一个猛人的后代,别人要想取而代之,就得付出很沉重的打击。 慢慢地,人人平等的族群中,有阶级出现了。 慢慢地,随着族群人数越来越庞大,王者手下的保安力量越来越强大,打猎专业化,他就再也不用亲自上阵去捕猎了,而是挑选出一些很强大的男人,来充当他保安队长的各级头目,他只需坐镇指挥就可以了。 终于,经过不知道多少年的奋斗后,越来越懂得用脑,用手来生存的人们,把威胁他们不知多少年的猛兽们,彻底赶进了森林中,创建了只供人们生活的圈子:国家。 国家雏形的出现,正式代表着某些地方的神祗们,完成了让人们生活在地球上,成为地球上绝对主人的初衷。 他们很喜欢这个结果,因为那些生活在尘世间的人们,是他们的克隆品--每天吃饱了没事干的神祗们,非常喜欢看到自己的克隆品们越来越多,一步步强大起来。 为了让人类更加有秩序,能长久的幸福的生活下去,神祗们通过类似于托梦的形式,告诉了人类王者,该怎么建立一个王朝,该怎么制定律法,该怎么统治他的子民。 获得神祗指点的王者,豁然省悟,马上就按照神祗们的意思,逐步建立起了自己的王朝,并渴望能传子传孙永远就这样传下去。 不过到了后来时,王者们不再满足只统治自己的族群,而是希望能把别的王者族群,一起统治。 于是,人和人之间的战争,开始了,就像动物界中,为争抢地盘而拼命对掐的两个狮群。 人们的这种表现,让神祗们有些失望,毕竟他们当初创造人类时,只是把人类当作寄托体,来实现他们间接成为尘世间主人的愿望,可不是让他们在强大后,自相残杀的。 不过就是神祗们想要出手干预人类的乱来时,却忽然发现:两个族群的人,为了一只野兔就能大规模的厮杀场景,很好玩啊。 神祗们来兴趣了,不再干涉,而是像当代那些热衷于斗鸡赌钱的赌徒们那样,瞪大眼睛关注两只鸡斗个死去活来,并开始提前预测那个族群会胜利,为此开始打赌。 当然了,神祗们打赌,只是一种精神、物质生活到了一种极致时的消遣,或者说是小游戏而已,才不会因为输赢就翻脸。 神祗们,高高在上,俯览人世间的人类,因为从别的族群获取更大的利益,而相互拼杀--觉得很好玩的同时,也有一两个调皮的神祗,为了确保自己押宝的那一方胜利,就开外挂,通过托梦等形式,传授给他们杀人技巧,跟更加专业的杀人武器。 渐渐的,人类之间为利益而争抢的战争,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一些小的族群(或者说是国家)被吞灭,而原先那些大族群,则变得更加强大了。 这时候,神祗们觉得事情的发展,好像脱离了他们创建人类的初衷。 尤其是人类的贪婪心,更是让他们感到很吃惊。 本来,在发现王者希望把地位世世代代巩固下去后,神祗们就重新调解了他们的思想,让世间有了禅让制。 可有一个叫启的人,违反禅让制,创建了东方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大夏朝:他的儿子就叫王子,他的女儿叫公主,他的丈人叫国丈,他的家族叫皇族,他手下那些保安叫军队。 任何敢反抗他的人,都遭到了无情的打击。 对大夏朝的出现,神祗们很不满,觉得夏王也太跋扈了,完全不把他们这些创建者们放在眼里--不行,得严惩他们。 于是,神祗们从流波山上,派了一个叫契的人去了凡间,创建了足可以跟大夏朝抗衡的部落,并经过血战后推倒了大夏朝,创建了东方人类史上的第二个国家:商朝。 后来,商朝出现了一个很牛比的君主,史称商纣王,这可是个残暴程度可以跟夏桀比美的家伙,搞得国内天怒人怨,惹神祗们又不高兴了,又开始派人去凡间,搞掉这个商纣王。 那个人,就是后来创建八百年的大周王朝的周武王(周朝分西周,东周,两个朝代合起来,总共八百年)。 八百年后,因为种种原因,万里江山被颠覆,世间出现在了第一个封建王朝:大秦帝国。 同奴隶制国家那些君王不同的是,秦始皇更加明白政权的重要性(其实他本人更希望能脱离神祗们的遥控,成为这个世界上的真正主人),于是开始焚书坑儒,引导国民们只信仰他、信仰他自己所说的那些。 秦始皇胆大包天的背叛,让神祗们很愤怒的同时,也意识到这个游戏出现纰漏了,那就是人们没有信仰。 必须得让人们有信仰! 而这个信仰,就是创造人类的流波山! 流波山,才是东方人类的最终发源地:人类是由流波山的大神女娲娘娘创建的,他们能够赶走猛兽,创建自己的文明,那都是神祗们暗中帮助的--凭什么,秦始皇让人们只信仰他自己? 神祗们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第1762章 戏说神州发展史(中)! 秦始皇对流波山的背叛,害了他的大秦帝国,害了他的子孙。 神祗们决定要惩罚他,狠狠的惩罚,让他走火柱,下油锅,上刀山! 不过当他们在某个风高月黑之夜来找始皇帝,要惩罚他时,始皇帝冷笑着说:“当初是你们让我来带领人们,灭掉其他六国统一华夏,结束同胞之间相互残杀局面的,我做到了,也付出过了,那么就有理由享受胜利果实,无论我做什么--可你们呢,这时候却蹦出来对我指手画脚的,这算什么啊?” 面对始皇帝的侃侃而谈,大义凛然的指责,神祗们心虚了,脸红脖子粗的低着头悄悄撤出了皇宫,回到了流波山。 当然了,神祗们并没有打算就此放过始皇帝,让他独享人世间的胜利果实,于是就立即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 会议决定,等始皇帝在人世间的磨练结束回山后,就马上派出一个人,去领导人们推倒大秦帝国。 派谁去呢? 始皇帝的背叛,让神祗们意识到,派谁去人世间收拾残局,这个人选必须得深重选择,以免再出现一个让大家蒙羞的始皇帝。 以前派谁出山,去人世间受罪,那是任何一个神祗,随便一句话就能决定的。 始皇帝对流波山的背叛,让神祗们意识到这个人选,不能再这样儿戏了,于是就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讨论,之所以称之为讨论,就是至少有持有两个不同观念之上的群体,在协商某个问题--前提是大家都觉得自己才是最正确的,要不然还叫讨论吗,那是商量。 谁,才是最听话,最合适的那个推倒大秦帝国的人选? 经过三天三夜的激烈讨论后,大神们仍然没有达成一致,因为他们出现了两个最终候选人:项羽,刘邦。 “嗨,不就是随便派个人去人世间统治那些凡夫俗子嘛,有必要为此争的面红耳热的?没得伤了和气。” 一个在流波山有着重要影响力的大神,这时候站出来打圆场了:“既然你们双方,谁都不服谁,那我来提个意见吧,索性把项羽、刘邦俩人都派去人世间,让他们俩人合力推倒暴秦--至于谁来当这个皇上,那就看他们自己的了,谁能打得过谁,谁就当皇上好了,反正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这可是个真理的。” 这个大神的提议,获得了激烈争论双方的一致同意。 于是,项羽跟刘邦,就肩负了合力推倒暴秦的重任,至于谁最终能逐鹿中原,成为最后的王者,那么就看他们自己的发展,跟运气了。 一场纷争,这才落下帷幕。 但提出这个意见的大神却没想到:因为这场纷争,竟然让本来很和睦的流波山,出现了两个派系--大神们的日子太安享,除了偶尔打架撞翻撑着天的柱子之外,实在是没多少娱乐节目,能够遥控指挥自己所中意的人选,在人世间取得最后胜利,就变得超级有意义起来了。 为了让己方取得最终胜利,大神们表面上静待暴秦被推倒,实则暗中却开始派遣人手入世,帮着项羽、刘邦俩人,像辅佐刘邦的大将韩信(成语‘身下之辱’的缔造者),辅佐项羽的大将季布(成语‘一诺千金’的缔造者)。 始皇帝完成他在人世间的使命,不情不愿的回归流波山,重新位列仙班后,刘邦项羽俩人推倒暴秦的战争,如火如荼的打响了。 经过好多年的努力,项羽俩人终于推倒了暴秦,开启了‘火并’模式,最终很低调的刘邦,成功把骄傲的西楚霸王在乌江边上逼得自杀身亡。 从此,大汉朝创建--流波山的大神们,也分出了胜负。 根据当初商议出的决定,胜者一方,才会有权安排人世间的任何事(其中也包括皇位的继承人是谁),失败一方呢,就……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罢了啊。 败者不屑一顾,转身去朝饮甘露暮吞霞去了,胜者得意洋洋,为庆祝胜利,召开了欢庆大会,所有大神都喝个欢天喜地。 汉朝经过西汉、东汉两个王朝后,进入了三国时期。 当然了,之所以结束汉朝,是因为刘邦那些后人,比始皇帝更加能蛊惑人民,大搞特搞什么自我崇拜,搞得天下人只知道强汉,而不知流波山。 大神们一怒之下,为惩罚这些无知的人们,让强汉垮台,进入了三国争霸时期(这一次,自然是因为流波山有三股力量,各自推出了自己的候选人所致),让那些愚昧无知的人们,饱受真正之苦,从强汉时期的六千万,死的只剩下五百万。 从强汉到三国末期,人们死伤超过十分之九,可谓是惨重的很。 人们的苦难,终于打动了流波山上的大神们,这才决定放他们一马。 于是,晋朝出现了。 两晋时代的人们还是很幸福的,天下统一,皇上也不是什么暴君,大家都安居乐业的,努力创造着财富,尽可能的去享受,从而导致两晋朝代在华夏历史上,成为最铺张浪费的朝代。 同时,让流波山大神们感到无比恶心的是:两晋那些贵族老爷们,竟然都以养男人为时尚,而且几乎影响到了每一个百姓。 大神们可以允许无知的人们,正在逐步失去他们最正宗的信仰,但绝不会同意他们搞这些淫靡之风,这是要违反天伦的。 严惩,必须严惩这些愚蠢的人们! 于是,西晋末年,五胡开始乱华,超过百分之八十的汉人,被屠杀殆尽,剩下的那些漏网之鱼,都急匆匆逃到了长江以南。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原本经济、文化强盛的华夏北方,渐渐没落了下去,因为那些豪门大族都逃到了长江以南,南方逐渐强大起来,一直到了当代,都没能改变格式。 这是大神们不愿意改变,谁让北方那些老百姓,也学着两晋贵族搞什么同性相爱,违反天伦了? 活该他们倒霉! 五胡乱华后,大神们感觉出了口长长的闷气--但随后才发现,汉民族到了太危险的时候,比三国时期还要危险,几乎要亡族了! 这可不行,汉民族虽然在某些时候会犯错,但罪不及灭族。 而且那些胡人,也太特么不是东西了,竟然开始吃人,还是吃美貌女子,吃不了,就推到河里淹死。 经过召开第某次紧急会议后,大神们祭出了惩罚胡人们的大杀器:派遣杀神冉闵下凡,开始惩罚那些没鸟数的胡人们。 于是,胡人的悲哀命运开始了,在短短数年间,就差点被冉闵杀干净。 行了,世界之所以如此丰富多彩,那都是因为物种繁多,总不能因为胡人们没鸟数的乱来,就让他们绝种吧? 得召回冉闵了。 于是,冉闵在龙城被慕容王族所擒,所杀。 再然后,受到些许补偿的胡人王朝,被大隋的开国之君杨坚,彻底赶出了中原--华夏史上,迎来了第一个真正的强大王朝:大隋帝国! 人们总是说强汉、盛唐,实际上只有三十几年的大隋帝国,才是真正的富有,强悍。 根据某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大神,私下里透露:“在华夏数千年的历史上,唯有大隋帝国的子民,自豪感才是最强的,甚至比唐朝还要强。 在这儿举个小例子,先说大隋帝国的强大。 隋文帝时期,也就是开皇盛世时,大隋帝国储存的粮食(像晋阳舱等大粮仓,所储存的粮食,都是可以供数百万人吃好多年的)都能把老鼠给活活撑死! 至于国库内,用来穿五铢钱的绳子,都能自个儿腐烂了--唉,钱多的用不完啊! 再谈大隋帝国的武力。 那时候的大隋府兵,绝对是天下无敌,不管是哪族人,都是所向披靡,如虎入羊群。 最后再谈谈大隋国民的骄傲感:一个担着粪筐的隋朝老翁,走在小桥上跟一个身价千万的胡人巨贾相遇,完全可以昂着脑袋,旁若无人的走过去,而那个胡人巨贾,则得站在一旁,态度恭敬的等老翁走过去后,才能过桥。 这是何等的自豪? 该不该让你们这些只知道崇洋媚外的当代人脸红? 某家听说还有为了买个梨子手机就割肾卖肾的蠢货,他上辈子是傻鸟转世吧? 不行,有空某得回去查查这个人是谁,下辈子让他托生一坨狗屎吧,太丢我泱泱华夏的脸了!” 采访者又问了:“那个啥,大隋帝国既然这样强盛,那么他们怎么只存在了三十八年,就灭亡了?号称天下无敌的大隋府兵,更是在征高丽中死伤殆尽,到现在都被某个不要脸的国家沾沾自喜,说什么他们才是东方武力最强大的国家呢?” “唉,都是派系惹得祸啊!” 某大神长叹一声,神色黯然的解释说:“大隋帝国的开国之君杨坚,是流波山某派推出去的候选人,因为他特别能干,所以遮掩了另外一派那么多年来所推出去的任何一个候选人,于是那个派系,就不爽了,暗中玩起了小动作。” 那伙大神的小动作,无非就是在杨坚完成他的使命,回归流波山时,本来该成为继承皇位,继续领导大隋人民奋勇向前的杨勇,被杨广所杀。 代表某一派大神的杨广,肩负着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就把大隋给败掉的重任--华夏史上,这才有了开掘大运河,三征高丽的历史事实。 大运河劳民伤财,三征高丽,更是让大隋三十万精锐府兵,丧命异国他乡……这血一般的残酷现实,彻底从财力、武力上拖垮了大隋帝国。 华夏史上唯一真正强大的大隋帝国,在短短三十八年内,就轰然倒塌,后来被李唐所代替。 采访者唏嘘不已,眼圈发红的问:“大隋帝国的府兵既然那样强大,怎么可能会三征高丽,最后全军覆没与那边?” “哼哼,还不都是杨广故意为之?” 大神冷笑,说道:“如果不是他故意的,区区高丽小丑,早就灰飞烟灭了!” 第1763章 戏说神州发展史(下)! 历史上,隋炀帝之所以要三征高丽,就是为了消磨那堪称世界精锐的府兵。 因为那些府兵,是被北方各大豪门所掌控的,而他这个残杀杨勇才登基的皇上,恰恰不被那些人所喜欢,再加上他肩负某些重任,这才在挖掘大运河的同时,开始了策划征高丽军事行动。 其实,当时朝内很多大臣都劝说杨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区区高丽小丑而已,只需派出山东道的张须陀(大隋第一猛将,秦琼、程咬金都是他的部属,后来被李密用计杀害于大海寺),率数万人马,既可以在三日之内平定高丽,何须劳师动众尔?” 杨广当然不会告诉大臣们,说他之所以从大西北调兵前往大东北,就是为了消灭被那些豪门所控制的精锐府兵了,只说因为要御驾亲征,亲自惩罚一下那些跳梁小丑。 皇上要御驾亲征,于情于理都得派遣精锐部队了。 于是,在大业七年二月,隋炀帝以高句丽本为箕子所封之地,今又不遵臣礼为由,下诏征讨高句丽(以后就称高丽了),隋炀帝开始募集军队。 大业八年正月,应征士兵全部集中于涿郡,据说共一百一十万人,号称两百万,隋炀帝将其分为左、右十二路大军。 同年正月初三,第一军出发,以后每日发一军,前后相距40里,经过40天才出发完毕。各军首尾相接,鼓角相闻,旌旗相连960里,炀帝的御营最后出发,又连绵80里,史称:近古出师之盛,未之有也! 杨广的第一次征高丽,过程那是相当顺利的,可谓是摧枯拉朽,势如破竹,很快就打到了高丽人的都城,围困了起来。 当时,面临灭国的高丽人,坚守城池不战,希望能用那边特殊的天气拖垮隋军。 但兵强马壮的隋军,根本不给他们坚守的机会,派人开始扛着装满了土的麻袋--修路。 经过数日的奋斗后,一条长达一公里,宽数十米的高速大路,从隋军阵前,一直通往高丽都城的城墙上。 一员大将,跃马扬刀,大喝:“斩尽高丽小丑,就在今日,尔等随我冲!” 东风吹,战鼓擂,在那员大将的率领下,隋军就像怒海波涛那样,呼啸着卷向了城头。 眼看城破,隋军就要跃马扬刀,上演热血的屠城一幕时,高丽人举起了白旗--而让百万隋军目瞪口呆的是,杨广竟然答应了高丽人的求降。 眼看城破在即,杨广不顾数员大将的苦苦哀求,却下令退兵,放高丽人一马,然后敲着得胜鼓,唱着凯旋歌,班师回朝去了,却为高丽人,留下了足可以吃、用一年多的军事物资。 如此三次,杨广每次征高丽,都是在即将大获全胜的紧要关头,高丽人就会乞降,然后等隋军撤退后,再站出来大义凛然的说什么,他们又一次战胜了南方那个强大的敌人。 幸福来的时候,总是很突然。 好像看出杨广的某些真正意图后,高丽人在他第三次征高丽时,积极配合:隋军第三次无功而返的路上,遭遇到了高丽人的全面袭击。 隋军撤退的路上,所有的水源中,都被下了毒药,或者扔进腐烂了的尸体等,烧光了所有能吃的东西,并借助春暖花开冻土成泥泞时,依靠天时地利等有利条件,对隋军展开了屠杀。 我三十万大隋精锐府兵,就这样被杨广的肆意、高丽人的卑鄙凶险,葬送在那片冻土上。 他们死后,被高丽人割下头来,堆砌成了京观(京观,古代为炫耀武功,聚集敌尸,封土而成的高冢),直到李唐时代,李世民灭高丽后,才让冤死异国他乡的英灵,回到了他们的故乡。 就这样,华夏历史上实际上最强大的王朝,大隋帝国因为某些人的私心就这样灭亡了,接着迎来了被世人皆知的盛唐时代。 “唐朝,绝对是华夏历史上经济文化,对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一个王朝,现在国外华人所居住的地方,叫‘唐人街’就是因为唐朝。不过,唐朝,也是唯一一个在最强盛时期,却轰然倒塌的王朝。” 说道这儿后,龙云儿才发现车子已经停下了,高飞正倚在车门上,眼睛都不眨的看着她,认真的样子,就像是听阿姨讲故事的小朋友。 高飞盯着女孩子看时那傻乎乎的样子,让龙云儿忽然间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干咳一声,扭头看向了车窗外,问道:“咳,那个啥,怎么不走了?” “已经到了。” 高飞心中轻轻叹了口气,也看向了车窗外。 现在他们的车子,就停在一个酒店的停车场内,在他们前面不远处,还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 这辆车,就是被城阳偷偷安装了追踪器的车子,从这儿看过去,就能看到车子里没人,但车门上却有车钥匙。 高飞不用问,也知道这是沈银冰故意留下的:她,早就算到高飞会来的。 “你继续说。” 高飞回过头,冲龙云儿笑了笑,说:“我这才发现,华夏历史原来是这样的有趣,这是我以前没想到的,真可谓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当年,教我的老师如果都像你这么漂亮,都这样授课,那么我想我现在也肯定是大学生了。” “什么呀,我只是信口乱说罢了。” 龙云儿白了高飞一眼,表面虽然很不在意的样子,其实心里却很美:她所说的这些,都是在结合龙师父告诉她的那一切的基础上,从图书馆查阅,给华夏发展史加了神话色彩后的结果。 她此前从没有对人说起过,现在看到高飞听得这样入神后,龙云儿当然会暗中得意了。 “别谦虚了啊,继续说。” 高飞催促道:“现在该讲唐朝了,说说她是怎么灭亡的。” 高飞在说话时,又不经意间看着那辆奔驰轿车,无声的叹了口气。 龙云儿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了那辆奔驰车,马上就猜出这就是高飞要追的车子了。 看着空无一人的车子,不知道为什么,龙云儿讲故事的兴趣,忽然一下子淡了,懒洋洋的说:“其实也没什么啊,我说这么多,其实就是想告诉你,在我看来,不管是唐宋,还是明清,他们的兴亡,任何朝代的每一个君王,所发生的每一件大事,实际上都是被流波山所遥控的。” 顿了顿,龙云儿又说:“嗯,确切的来说呢,就是我们国家历史上,人民所经受的磨难,不是因为人们本身违背了流波山所定下的规矩,从而招致灾难,就是无端端成了流波山那些派系之争的牺牲品,就像冤死在高丽的那数十万精锐府兵那样。” “你怎么了?” 看出龙云儿情绪忽然不高后,高飞有些纳闷。 龙云儿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说话太多,感觉有些累。” “哦,可能是没吃午饭的缘故吧。” 高飞看了眼手机:“吓,现在都三点多了,我都有些饿了。走,我们下车,去饭店里吃点饭,边吃,边说啊。” 本来,从飞冰酒店到这边,也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十二点半左右就能看到那辆车的。 可因为听龙云儿讲故事听的入迷,看到那辆车后,高飞也没打断她,而是选择了继续倾听。 不知不觉中,就快三点了。 对于高飞这个提议,龙云儿想要拒绝,却觉得实在是饿了,默默的点了点头。 高飞先开门下车,走到了那辆黑色奔驰轿车前,打开了车门,然后就看到了一张纸条:老公,回冀南时,别忘了把车子开回去哦。 高飞把纸条装进口袋中,关上了车门,却没有拿钥匙。 他相信,沈银冰绝不会只留下一辆车,还会留下一个躲在暗中的人。 留下的那个人,自然不会为了看护这辆车,而是在等待高飞出现后,随时把他在这边的情况,电话告诉沈银冰。 既然有人,高飞又不好让龙云儿自己开车回去,那么就只能让那个人把车子送回冀南了。 高飞在前,龙云儿在后,俩人一前一后的走进了酒店内。 酒店名字叫什么,高飞没有看。 他刚走进酒店内,穿着旗袍的大堂经理就迎了上来,微笑着问道:“请问,您是高飞,高先生吧?” “是,我就是高飞。” 高飞对大堂经理上来就认出了他,并没有感到有啥奇怪的。 “您好,高先生,请跟我来。” 大堂经理脸上的笑容,更加的明媚,弯腰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高飞点了点头:“前面带路。” 高飞跟着每走一步,那小身段都会左右摇摆的大堂经理,从楼梯来到了二楼的一个包厢内,里面的桌子上,摆着一桌丰盛的菜肴,还有一瓶白酒,一瓶红酒。 这桌酒菜,当然也是沈银冰给他准备好的了。 看到那瓶红酒后,高飞就有些恼怒。 毫无疑问,沈银冰的人一直在暗中盯着他,要不然也不会知道龙云儿会来,所以才准备了一瓶红酒。 高飞恼怒,是因为像实际上绝大多数当老公的男人,都不喜欢老婆在暗中盯着一个样。 不过就算是不高兴,高飞也不会当面表示出来的,坐在椅子上后,冲明显精心打扮过的大堂经理,淡淡的问道:“她是不是告诉你,无论我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你都能满足我?” 大堂经理嫣然一笑,莺声燕语的说:“还请高先生您吩咐,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 “那么,现在如果我想让你陪我去套间睡一觉呢,你会不会答应?” 高飞的眼神,忽然就变得很色了起来,盯着人家胸脯就像一头恶狼。 大堂经理没说话,甚至连眼神变化都不曾有一点,直接抬手解开了旗袍扣子。 旗袍向两旁散落,露出了一具成熟而健康的雪白身体--原来,旗袍里面是真空的。 “高先生,不知道你对我还满意吗?” 大堂经理一手扯着衣襟,一手做出分花拂柳状,款款走到了高飞面前。 第1764章 环境改变人! 高飞问身材、相貌都称得上上佳的大堂经理,能不能现在就陪他那个啥时,没有理睬旁边的龙云儿,反正他只是有些不满沈银冰的某些做法,提出这个要求时,带了赌气的成分。 而年轻貌美的大堂经理,在解开旗袍扣子,把她那傲人的身躯,毫无保留的展现在高飞面前时,同样也没有理睬旁边的龙云儿,就走到他面前,作势要款款坐在他腿上了。 这两个人,都把龙云儿当作了不存在的透明人。 龙云儿先是愕然,随即脸上攸地浮上怒气,正要拉开椅子的左手手背上,淡淡的青筋绷了起来,很明显。 就在高飞以为,龙云儿要低骂一声什么,然后就转身走人时,却看到她又忽然平静了下来,缓缓拉开椅子坐在了上面。 就好像,她根本没有看到大堂经理已经坐在了高飞腿上,正要双手去搂他脖子那样。 “还是算了吧,我就是随便提个小要求,你不要当真啊。” 大堂经理尔等配合,让高飞很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受,苦笑着推开了大堂经理的手:“你出去吧,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会再找你的。” 大堂经理没有撒娇,更没有矫情,站起深伸手裹住了衣服,边扣扣子边笑着说道:“好的,高先生,我就在外面走廊中,随叫随到,力争能让您最满意。” 说完,大堂经理才冲龙云儿抱歉的笑了笑,踩着精致的细高跟捆绑式皮凉鞋,哒哒的走出了包厢。 龙云儿拿起红酒,给自己满了一杯时,高飞说话了:“咳,那个啥,对不起啊,我刚才有些生气,所以才--” “不用跟我说,反正又不管我的事,这只是你们两口子之间的打情骂俏罢了。” 龙云儿满脸都是无所谓的,端起高脚杯轻轻抿了下红酒,才说:“其实很恩爱,很让人羡慕,不是吗?” “先吃饭吧。” 高飞讪笑着转移了话题,拿起了筷子。 龙云儿的饭量不大,捡着比较清淡的菜肴吃了一会儿,就放下了筷子,却没有放下酒杯:身体属阴的人,多喝点酒有好处。 高飞却是风卷残云般,什么红烧肘子八宝鸭,葱油海参炒腰花的,甩开腮帮子吃开,吃开,却没有喝酒。 话说,自从身中烈阳蛊后自暴自弃的喝酒,差点让自己遗恨万年后,高飞就不怎么爱喝酒了,再说等会儿还得开车回冀南,就算他身份特殊没人敢惹,可也不想被交警逮住。 吸烟,却是没事的。 拿起纸巾刚要嘴巴,高飞又放下来点上一颗烟,忽然说:“哦,对了,我忽然想到了一个有关你们香港人的笑话,你想听听不?” 盯着酒杯发愣,不知道在想什么的龙云儿,有可无不可的说:“你说。” “话说一个香港人,跟一个大陆乡下人闹了点小矛盾,在大街上相互讽刺了起来。” 高飞拿手拨拉着纸巾,说道:“香港人讽刺乡下人说,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你知道普拉斯是手机,伊丽莎白二世是婚纱吗?就知道大肥肉好吃,脖子里拴根金链子好看了?” “乡下人想了想,说是啊,我们乡下人的确不如你们香港人的。” 高飞继续说道:“乡下人说,以前我们乡下人啃窝窝头时,你们吃肉,现在我们吃肉了,你们反而开始啃窝窝头了,说这叫健康。以前我们乡下人擦屁股用土坷垃时,你们用纸,现在我们也用纸擦屁股了,你们却用纸来擦嘴了,还说这叫讲卫生。以前我们……” “打住,别说了!” 龙云儿打断了高飞的话,紧紧的咬着嘴唇,眼里全是忍不住的笑意,却硬邦邦的说:“恶心啊你,不知道我不能笑吗?还故意讽刺我,真没点男人该有的风度。”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笑的,想怎么笑,就怎么笑,想笑多久,就能笑多久。” 高飞看着龙云儿的眼睛,很认真的说:“这一次,我没有撒谎。” “那就是说,你此前跟我说过的那些,都是在撒谎骗我了?” 龙云儿撇撇嘴轻哼一声,可心里却觉得有种莫名的暖意。 在香港,因为是龙师父唯一的孙女,本身又是风水界最有潜力的新星,所以可以说龙云儿从小就生活在某个光环中,受人尊敬。 再加上她在公众场合时,从来没有笑过,总是冷冰冰淡淡然的样子,在无形中就被人们以为她是高不可攀的,从本能上就会跟她保持一定的距离。 她从小就没有朋友,除了龙师父之外,她更是从来不跟任何人,有过工作之外的交谈--人们都以为她是在保持她冷傲的‘大师风范’,但又有谁知道,她其实是很自卑的? 一个不能笑,甚至不能哭,只能生气的女孩子,如果还不自卑的话,那么她绝对不属于人类。 孤独,是龙云儿二十五年来最形象的描述词。 未来黯淡,没有任何希望,则是她无法更改的命运。 所以哪怕是龙师父告诉她,华夏大陆有个叫高飞的家伙,能改变她当前的身体状况,让她从本质上成为正常人时--龙云儿也没因此,在见到高飞后给他好脸色,反而对他有着一定的敌意。 如果不是为了宽慰爷爷,龙云儿根本不会来大陆。 二十多年的孤独,自卑,没希望的生活,早就养成了龙云儿的孤僻性格,从而导致她早就做好了这样死去的准备。 病好了,活下去……又有什么用? 能改变她在二十多年来养成的性格,生活习惯,为人处事的心态,和看待生活的眼光吗? 或许,从彻底了解到自己不幸的那一天开始,龙云儿就已经放弃了整个世界,生死对她来说,只是多一口气,少一口气的区别。 她活着,潜心学习龙师父传授的那些东西,都是因为爷爷:她不想让爷爷看到她自暴自弃的本质,更不想让爷爷看出等他死后,她就会也告别这个世界。 龙师父不死,龙云儿不能死。 龙师父不在了,世间很快就再也没有龙云儿。 这是龙云儿确定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爷爷之外就再也没有让她留恋的任何事物后,已经形成在脑海中的固定思维,哪怕是来到冀南,看到能‘治疗’自己的高飞后,也不曾有半点改变。 环境,总是能影响人的心态。 这个道理很浅显,龙师父又是风水界的高人,没理由看不出孙女对这个世界早就绝望,始终坚持的或者都是因为他的缘故。 龙师父希望通过环境(在风水界中,环境其实就是一种气场,不同的环境,有种能改变人对生活不同看法的气场,比方在寺庙中就会给人一种郑重,在婚礼上能让人开心,在墓地中只能让人感到消沉),来改变龙云儿的心态。 而他本人更是风水布局这方面的宗师级人物,想为孙女布出一个勃勃生机的环境(气场),那是轻而易举的。 但很可惜的是,龙云儿从小就不喜欢接触陌生人,哪怕是身居闹市内,也会躲在房间里,躲在汽车里,能不抛头露面就不出面。 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生机来自人类,人们开心时露出的笑脸--但这也是龙云儿最为拒绝的地方,所以饶是龙师父精通布局,但也无可奈何。 这就像一个厨师,做的菜再好吃,可人家就是不吃,能有什么办法? 强扭的瓜不甜的。 带着龙云儿来大陆找高飞,也是龙师父拯救她的最后一丝希望。 所以在龙云儿跟高飞第一次见面后,龙师父就很聪明的选择了回避,不管孙女跟飞哥闹得再多么不愉快,他也不在意。 哪怕是龙云儿事后独自离开古墓,龙师父也没丝毫的慌张,反而是欣然自得的静观其变。 没有谁比龙师父更了解龙云儿了。 龙云儿离开后会去哪儿,龙师父不用掐指一算,也能猜出她要去做什么--果然,在河堤公路上闲逛的龙云儿,被高飞带回了方家村。 再后来,高飞去找解红颜离开了方家村,就把龙云儿一个人扔在了方家老宅。 说起来,方家老宅在方家村的地理位置,还有老宅中的气氛,其实都是相当压抑的。 压抑,却是跟龙云儿从小所生活的环境不愿意:龙师父是不会让自己所居住的地方,有丝毫压抑气氛的,只有--他都无法破解的孤独。 压抑会让人心里发慌,哪怕是一个对生活没有任何希望的人。 龙云儿习惯了孤独,却受不了压抑,在高飞离开后,就想当然的出来闲逛。 前文说了,高飞在无意中挖掘出了方家村‘二龙戏珠’的格局,而吸引财气的格局,其实也是在吸收人气:没有人气,哪儿来的财气? 二龙戏珠强大的吸引人气气场,很快就影响到了龙云儿的心态,使她情不自禁的走上了街头,第一次独自坐在酒吧中,在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下,在震耳欲聋的电子舞曲中,端着一杯红酒坐在吧台前,静静享受着这种以前被她拒绝的生活。 方家村近乎于天然的二龙戏珠格局,所产生的强大气场,在短短几天内就影响到了龙云儿,使她再次孤独了起来。 她以前对孤独的态度,是享受。 现在,她却是受不了。 她开始想一个人--把她独自丢在方家村的高飞,那是一种从没有过的感觉,还很生气,尤其是在听到他在外面结婚,竟然不通知她这个客人后。 想都没想,龙云儿就打车去了飞冰酒店。 然后,她在花坛上看到了飓风的标志,再加上从方立柱那儿得到的消息,龙云儿确定高飞惹上了麻烦。 帮助高飞解决麻烦,最起码得让他明白,他现在面对的是一群多么强大的敌人--这个想法,忽然变得那么强烈起来,促使她不顾女孩子该有的矜持,拦住了高飞的车子,说出了一些秘密。 她不知道,她说的这些,对于高飞来说有多重要。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第1765章 天人不惧天机! 我真不想管他的事! 刚开始时,已经知道了什么的龙云儿,就是抱着这种态度,跟高飞讲述那些在普通人听来就是神话的秘密。 但当她看到沈银冰停在酒店门口的车子时,却有了一种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出的不舒服感。 直到看到高飞很无耻的要求漂亮的大堂经理陪他睡一觉,那个女人立即很坦然的解开衣服,露出傲人的身躯坐在高飞腿上后,大为生气的龙云儿,才猛然意识到:她怎么会因为别人的无耻,而生气呢? 在她的世界中,她不是那种该冷漠看到世间喜怒哀乐的吗,怎么可能会因为某人的无耻,某女的放当而生气呢? 龙云儿心里开始发慌,开始反思,开始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坐下来吃饭,试图努力找回她已经习惯了的冷漠心态。 这种因为别人而生气的感觉,让龙云儿很彷徨。 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真的不明白,脑子里乱哄哄的,表面却强装镇定,慢条斯理的吃饭,喝酒。 可是当高先生讲了个很恶心的笑话,并认真的告诉她说,这次不是在骗她,以后会让她笑起来时,龙云儿强装出来的冷漠,瞬间烟消云散,变得无比轻松了起来,下意识的轻哼一声:“哼,看来你此前跟我说的那些,都是在撒谎骗我了。” “没,我从来都不撒谎的,只是习惯了有些话说过就会忘记。” 高飞看出龙云儿眼神中蕴含的笑意后,拿过红酒给自己满了一杯,举起来说:“人在偷着开心时,是不是该讲一些她心中的故事呢,比方关于峭壁、关于飓风的。” 龙云儿跟高飞轻轻碰了一下,抿了口红酒轻声说:“数十年前,我爷爷无意中听到了天机,结果造成大首领再也没能回到流波山。后来爷爷又说给了我爸爸听,结果我母亲死了,爸爸不知所踪,我更是受了整整二十五年的痛苦。” 摇晃了下杯子里的红酒,龙云儿才继续说道:“这些,都是报应,无论是泄露的,还是听到的,都遭到了报应--你,难道就不怕遭到不幸的纠缠?说实话,我是不会怕的,因为死对于我来说,只是一种解脱。” “其实,我很想告诉你,我其实也怕遭到不幸的。” 高飞沉尹了片刻,说道:“不过我既然已经被峭壁、飓风都盯上了,这好像就是最坏的结果了,还能有什么报应能强过招惹这样两个强大的敌人?” 龙云儿嘴角微微翘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原来你也会害怕。” “我是被吓大的。” 高飞很光棍的回答。 “唉,你没必要害怕的。” 龙云儿叹了口气,淡淡的说:“当我确定飓风也找到你之后,我才知道这个秘密对于你来说,根本不会起到任何的作用。” 高飞很奇怪:“为什么?” “你知道什么叫天机吗?” 龙云儿不答反问。 天机,通常比喻自然界的秘密,也比喻重要而不可泄露的秘密,出自《庄子?大宗师》:其耆欲深者,其天机浅。 高飞的回答却很通俗,想了想说:“我以为,天机就是老天爷布置好的某些机密,任何有资格、没资格的人,在能发现或者无意中发现这些机密后,都不能随意泄露,要不然就会惹老天爷不高兴,会惩罚那个人,所以人们才说天机不可泄露。” “你说的意思,跟正解差不多吧。” 龙云儿看着高飞的眼神中,此时浮上了包括嫉妒、羡慕等复杂的神色,幽幽的说:“天机,其实是天人为凡夫俗子所布下的机密,凡人不可看,更不可泄露。但天人可以,就算看到并说出来,也不会有任何的后患。” 听龙云儿说道第一个‘天人’时,高飞的心就莫名砰地一声跳,仿佛明白了什么。 天机,天人,天道! 九霄云外下,有天上、人间、地下三层世界的存在。 相传,轮回六道中地下,有地狱道,饿鬼道。 人世间,有人道、畜生道。 而天上呢,则有天道,修罗道。 这六道,组成了世间轮回六道。 顾名思义,地狱道,饿鬼道中人,都是些穷凶极恶,整天就琢磨着害人、本身也会遭受重罚的角色。 而人道就是指的世间那些帝王将相,贩夫走卒,畜生道当然是专供人类所吃的牛羊猪马、鸡鸭鹅等东西了。 修罗道,介于半人、半天之间,用一句很通俗的话,就能定位他们的处境: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唯有天道,是轮回六道中最高端的存在。 他们虽然也属于轮回六道中的一份子,却是高高在上的,从来都不担心明天有没有饭吃--只要不是犯下重错,是不会受到惩罚,被迁往其它五道的。 他们就端坐在轮回六道中的最高处,俯视着其它五道,除了对修罗道的控制有些不顺心外(相传修罗道中的男修罗,个个都是好勇斗狠之辈,最大的希望就能突破修罗道,成为天人的),对于其它四道,尤其是人道,更是喜欢指手画脚,不时的布下个小局。 这,就是天机的由来。 所谓的天机,其实就是天道中的那些大神,专门为人道中人布下的小游戏罢了,对于人来说,是能改变本身命运的东西,可对于其他的天道中人--就是个无足轻重的小游戏。 很凑趣,不管是杜道长,还是老实和尚,都曾经说过高飞就是天道中人的话。 老实和尚早在三年前,更是说过‘修罗带冰,飞不能升’的八字真言,暗喻有沈银冰这个修罗道妖孽缠着,高飞这个来自天道中的某货,是无法升为天道的。 事实证明了,沈银冰的确是修罗,也始终像藤条那样,紧紧缠着高飞。 在知道这些前提的情况下,高先生就算不相信这些无稽之谈,可在印象中,心底深处,也早就有了自己或许真是来自天道的想法。 现在,龙云儿又一语道破天机:天机,就是天道中人为凡夫俗子设定的小游戏,对其他天人来说,不会有任何的不良、或者是好的影响,就像你听说你邻居家的孩子小明,数学考试又得了十三分那样。 我是天人。 天道中人! 高飞愣愣的看着龙云儿,脑子里轰轰的响着这八个字,心里又兴奋,却也又彷徨。 他兴奋的是,他真有可能是天道中人,可以像传说中的那些大神一样,俯览人间,可以肆意操纵凡人的命运--天人是,就是大神啊,轮回六道中的最高端,想想就、就高兴的要死啊! 他彷徨,则是因为他还没有做好自己是本身是天人的准备,就像一个幼儿园大班毕业二十年后的文盲,猛地接到清华大学的通知书后,肯定会茫然四顾,情不自禁的唱起了《隐形的翅膀》: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高飞当前这种感觉,可是从没有过的,毕竟此前不管是杜道长,还是老实和尚,在告诉他是来自天道中时,可没有告诉他,是可以俯视人间,操纵凡人命运的大--大神! 高飞发愣时,龙云儿的眼神恢复了正常,也没打搅他,自己端着酒杯慢悠悠的喝完了杯中酒。 龙云儿放下酒杯,拿起酒瓶子给自己倒酒时,高飞总算是清醒了过来,双手用力在脸上搓了几下,喃喃的问道:“你、你怎么确定,我就是来自天道,你是算出来的?” “爷爷当年曾经告诉我说,人世间其实有一些来自天道的人,他们都担负着一定的责任,或者说是任务,来自天道中的任务,但他们本身却不知道,人世间那些超俗的强者(杜道长、老实和尚就是这样的人,尤其是老实和尚,更是来自六道之外的魔道),也不敢冒着泄露天机的危险,在时机还没有到时,就点名他的身份。” 龙云儿再次端起酒杯,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一下,很享受的样子。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神色恢复了一些正常:“你是说,现在我是天人的真实身份,可以被点出来了。” “时机已经到了。” 龙云儿点了点头。 高飞马上追问:“这个时机,是什么?” “就是当受流波山驱使的峭壁、来自海峡对面的飓风,都要同时对付你时,这就是我可以点破你真实身份的时机。” 龙云儿嘴角再次翘了下,随即再次飞快的收敛:“从下,我就苦学爷爷的本事--刚认识你时,我只是觉得你是个运气不错的家伙,从没有想到你会是来自天道中的人物。直到在稻花香大酒店停车场内的花坛上,发现飓风的标志后,脑子里才猛地灵光一闪,知道了你是谁。” “我是谁?” 高飞傻傻的问,不等龙云儿回答,就笑道:“我是来自轮回六道中的天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目的,就是担负着一定的任务,比方拯救世界……” “比方解决横跨好多年的恩怨,救赎来自修罗道的某女,结束两股势力的强烈碰撞,对抗来自西方亚特兰蒂斯对东方世界的指手画脚--这就是你的使命。” 龙云儿在说出这段话时,眼神从没有过的亮:能够做为最终点破高飞真实身份,把一些天机告诉他,让他明白他的使命,存在的意义,这对于一个从小就不喜欢生活的人来说,的确是个致命的诱惑。 她的命运,她对生活的态度,从今天开始发生了质的改变。 “我有那么牛比?原来我有这样伟大?” 高飞眼神狂热,坐立不安,心中有团火在熊熊的燃烧,拿起那瓶白酒打开盖子,对着嘴就是一通狂吹。 现在他真像痴人说梦中的那个乞丐,无意中捡了一张彩票,结果却中了一个亿,顿时兴奋的不知道该怎么好了。 辛辣带有凉意的酒水,顺着喉管灌进肚子里后,浇灭了那团火焰,让他猛地意识到了什么,看着龙云儿问道:“你刚才说,我还肩负着对抗来自亚特兰蒂斯的指手画脚使命?” 第1766章 来自流波山的游戏! 沧海变桑田,随着时光的流逝,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华夏,就像一个走出重重迷雾的巨人,走到了二十世纪末。 在过去的数千年中,华夏历史上既有夏桀商纣这样的暴君,有秦皇汉武这样的强人,更有唐宗宋祖此类的明君。 有过五胡乱华、岛国屠我同胞三十万的惨案,更有冉闵杀胡,全民抗战的辉煌。 总的来说,在过去的数千年中,从人类的角度上来看,华夏曾经辉煌过,曾经黯淡过,曾经是那样的强大,也曾经是那样的软弱,经历了所有的喜怒哀乐,一路跌跌撞撞的走到了二十世纪末。 新华夏诞生了,迎来了她昏暗三百多年的首个明天。 但因为某些不可抗拒的因素,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华夏大地再次暂时陷入了让人费解的某种状况中。 人们无法理解,国家在一片形势大好的情况下,华夏这个已经苏醒的睡狮,为什么却又闭上了她威猛的眼睛。 或许,天知道。 因为这一切,本来就是天安排的。 就像大隋帝国的开国皇帝杨坚,把汉民族带到一个从没有过的高度上,给了所有汉人不曾有过的强大骄傲,整个世界都在为之颤栗时,一些不喜欢他的天人不满了,很快就推出了杨广。 结果,华夏五千年历史上,从没有那样富强、骄傲过的大隋帝国,仅仅维系了不到三十八年,就轰然倒塌了。 这是天的意思,非人力能改,就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那段让人迷茫的岁月--也是天安排的,因为有些天人,不喜欢领导华夏突破重重浓雾的人,不属于他们那一派,所以才制造了那场长达十年的混乱。 经过数千年的斗争,流波山上那些大神,已经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自然还有一个中间派,两不相帮,就在旁边看热闹),。 在对待凡世间那些事情上,只要有一派支持,另一派压根不会分青红皂白,更不会管人世间苍生的疾苦,就会想方设法的反对。 派系的形成,以及通过数千年恩怨才形成的裂痕,让天人们不再分善恶,只根据本派的喜好,去做对他们有面子的事。 不喜欢看到华夏即将迎来盛世的那一派,让华夏陷入黎明后的黑暗中后,指派海峡那边的人组成了飓风,强势登陆,用黑暗也更加直接的手段,去刺杀那些开辟新华夏的功臣,为那边反攻大陆创造机会。 正所谓水来土掩,兵来将挡,另外一派立马派人下凡,组织了峭壁,来对抗飓风。 只是支持新华夏诞生的那一派大神没想到的是,反对方在玩这个游戏时,竟然不顾规则,擅自动用了来自西方的力量--亚特兰蒂斯。 西方的主宰,亚特兰蒂斯早在八国联军侵华时,就尝到了甜头,接到某一方的主动邀请后,立即派人加入了飓风,一起祸乱华夏。 任何的游戏在形成固定的模式后,都会有着它固定的规矩,这是连鬼都知道的。 既然某一派违反规则,擅自动用西方力量来干涉东方游戏,中间派不愿意了:凭什么让外人来参与这个游戏?好吧,你们既然东西联手,那么我们中间派也不能无动于衷,就派人去抵抗西方力量吧! 于是乎,有天人下凡,加入了峭壁,经过数年苦战,终于击退了东西联军。 华夏的天,晴了。 完成历史使命的峭壁,也功成身退(主要是武道中人),但败退的飓风,却一直没有消失,始终在虎视眈眈的蹲在旁边,希望找到再次兴风作浪的机会。 而隐退的峭壁武道中人呢,也在全力防范飓风的重来,双方就这样僵持了数十年,暗中大小争斗若干场,始终是不分胜负。 飓风不甘心,来自西方的亚特兰蒂斯更不甘心,因为他们已经在过去的两百年中,尝到了从没有尝过的好处,觉得来东方玩游戏,要比在自己家耍弄那些大鼻子强太多,所以始终在等机会。 流波山给了他们机会:郑腐在决定不惜一切代价的对付高飞时,沈银冰这个意外出现了。 沈银冰的出现,让郑腐有些茫然,因为沈狼主属于修罗道,擅自加入天人之间的斗争,好像有些不地道,这才在请示了某位大神后,不顾他本属于峭壁中人,那样做是背叛峭壁的骂名,主动邀请了世仇--飓风。 这是流波山给的机会,有西方神祗参与的飓风,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于是他们在接到郑腐邀请的当夜,就赶来了冀南,开始筹划全面对付沈银冰的计划。 飓风,只管着对付沈银冰,不管高飞--在还没有找到可以对付高飞的理由之前。 亚特兰蒂斯的再次擅自加入,没有让流波山那些中间派大神生气:仅仅是玩游戏而已,好吧,那就玩下去好了。 “你现在很幸运,因为你得到了流波山两个派系的支持,但同时组织峭壁的那一派,为了增加游戏的难度,也默认郑腐跟飓风私下里联手。这样一来,就相当于原先对立的反正两派,联手对付原先的中间派了。” 龙云儿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嘴唇,问道:“我说的这些,你能听懂吗?” 高飞没说话,只是在沉思。 他当然能听懂龙云儿所说的这些话,都是汉语嘛--但却得仔细用心,来分析这些话中的真正含义。 龙云儿没有再催促他,只是自顾自的饮酒。 过了很久,窗外有夜灯初上后,高飞才轻轻吐出一口气。 “理顺了?” 龙云儿问道。 “差不多了。” 高飞吸了下鼻子,拿起四根牙签摆在了桌子上,分成三个部分,说道:“这就是个游戏,对抗游戏。” “对,人生如梦,也是游戏。” 龙云儿点了点头。 高飞没有跟她探讨人生到底是梦,还是游戏,只是摆动着牙签:“开始时,是这两根牙签在玩儿,旁边那两根在看。后来,一根牙签找来了远处的帮忙,另外一根牙签有些恼怒,自动跟另外一根联手……结果呢,到了最后来时,成了原先对抗的双方,加上来自西方的那根牙签,三方一起跟原先袖手旁观的一方玩了起来。” 说着,高飞举起一根牙签:“这根牙签呢,就代表着我,代表着流波山原先的中间派,对不对?” 龙云儿回答说:“是的。” “现在,我要对抗其他三种势力,对不对?” “是的,就是这样。” “看来,在你跟我说这些之前,或者说在我还没有出生时,这个游戏就已经开始了,我做为中间派的代表人,才来到了尘世间,带着结束这场乱战的使命,主要是对抗飓风,还有来自西方的亚特兰蒂斯。” 高飞思路清晰的说道:“而对于峭壁中的武道,则采取尽量跟他们尽释前嫌的方式,争取他们能站到我这一边,一起来对抗飓风,对抗亚特兰蒂斯,对不对?” 龙云儿再次点头:“事实上,就是这样,就看你能不能把武道给争取过来了。” “我自己,能对抗那么多劲敌?” 高飞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你肯定还会有盟友。” 龙云儿回答。 高飞又问:“是铁屠、叶心伤、廖无肆他们吗?” 龙云儿摇了摇头,轻声说:“在这个游戏中,他们能对你起到的作用,很小。因为他们不是来自天道。” “那是谁?” 高飞很关注。 “我不知道。” 龙云儿回答的也很坦然,接着说:“但我可以肯定,在这个游戏刚开始后,你真正的盟友也已经入世了,只是到现在你们还没有碰面--相信应该用不了多久,你们就能一起联手了。” “哦,这我就放心了。” 高飞松了口气,想了想才说:“那你说,我能不能成为这个游戏的胜者?” “游戏的魅力是什么?” 龙云儿不答反问。 高飞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我明白了,游戏最大的魅力,就是它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别看我这个大神降临人世间,担负着结束这个混战的使命,可最终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这是事实。” 龙云儿嘴角紧紧抿了一下时,高飞又问:“你的出现,对我来说有什么帮助?” “告诉你这些,这是我出现的主要原因。” 龙云儿垂下眼帘,淡淡的说:“除此之外,我帮不上你太多忙。做为告诉你这些的回报,你要帮我解决我的难题--你是不是还想问我,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 高飞没有说话,但他脸上的表情却证明龙云儿说的很对。 “我跟你说的这些,大部分都是爷爷告诉我的。剩下的一部分,却是我自己想到的。” 龙云儿轻声说道。 高飞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啥,有一些是你自己想到的?” 这么重要,重要到关系到好多人,关系到高飞身家性命的事,其中一部分竟然是龙云儿自己想到的,这对高飞来说,感觉真是不可思议。 “嗯,就是我自己想到的。” 龙云儿眼里也浮上了高飞刚才茫然的神色,喃喃的说:“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些会在刚才,忽然间就出现在了脑子里,而且是那样的清晰无比,仿佛是有人借着我的嘴巴说出来,后来又告诉我说,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使命。” “嗯,就是使命,人来这个世界上,其实都是带着某种使命来的,有的来是造福人类,有的则是危害世间。而我呢,则天生就是个信使,告诉你这一切的信使。” 龙云儿低头,看着纤长的十指,梦呓似的说:“现在我相信,你能把我治疗好了,因为你本身就是来自流波山,你有能力做到,无论是你在这场游戏中,最后是胜者,还是败者,跟我的关系,都不是太大。” “我肯定是最后的胜者,对于这一点,我从没有怀疑过。” 高飞笑了,很安静的样子,缓缓说道:“现在,游戏正式开始了吗?” 第1767章 我是谁? 人生如戏。 高飞早就知道这句话,也对说出这句话的某位先哲,发自内心的敬佩,顺便也生出一些他自己的感悟:人活着,其实就是折腾,不停的折腾,等什么时候不折腾了,那就代表着玩完了。 但现在,他又有了新的感悟:人生如戏,就是游戏,是被天人所操纵的游戏。 而他高飞,则是这个游戏中的一个小角色。 高飞喜欢玩游戏,任何游戏,但却讨厌被人当作被控制的游戏角色。 毕竟玩游戏,跟别人当作游戏角色玩,意义是截然不同的。 “总有一天,我会成为玩游戏的,而不是被玩的。” 说完这句话后,高飞站起身看了眼窗外,说:“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冀南了。” “你不找沈银冰了?” 龙云儿看似很随意的问了一句。 “她既然已经给我安排了这一切,那么就是不想我见到她。” 高飞沉默片刻,忽然又问道:“沈银冰,算是这个游戏中的角色吗?” “我不知道。” 龙云儿摇了摇头,接着却又若有所思的说:“可我本人却觉得她不是。因为她不是玩游戏的天人,也不是被当作游戏玩的凡人,她是来自修罗道。修罗道,是轮回六道中唯一不接受天道的指手画脚,又敢抗争天道的一个道。所以呢,她是最大的变化。或许,修罗道也参与了这个游戏,具体的,我就不知道了。” 估计她也是游戏中的一个,包括被杜道长看为魔道的陈果果--心里这样想着,高飞无所谓的笑了笑,替龙云儿拉开椅子:“好了,我们回吧。” “嗯。” 龙云儿很淑女的点了点头,跟着高飞走出了包厢。 包厢外面的走廊内,那位相貌俱佳的大堂经理,还真站在走廊中,等候他高飞随时召唤,看到他们出来后,立即面带嘴甜美的笑容:“高先生,今晚您要不要再本酒店留宿?我已经为您提前安排了房间,保证您……” 龙云儿打断了她的话:“那位沈老板,给了你多少钱?” 大堂经理一愣,脸上浮上了不自然的神色,垂下眼帘轻声说:“足够我改变现状,给换了败血症的丈夫看病了。” “那就好,你会幸福起来的。” 不等龙云儿再说什么,高飞就笑着走向了楼梯口:“该做的,你都已经做到了。你现在不欠沈老板一分情了,因为我对你的服务,很满意。以后,你要是去省城遇到什么困难的话,可以去天涯集团,就说是我让你去的。” “谢谢,谢谢高先生!” 大堂经理虽然知道高飞的名字,可她却不知道高先生的真实身份,直到他说出天涯集团后,才猛地意识到了什么,赶紧弯腰鞠躬道谢,随后就说:“高先生,请您稍等。” “还有事?” 看在曾经看过人家身子的份上,高飞停住了脚步。 “是沈老板交代的。” 大堂经理走过来,递上了一张便条:“她说,您要是离开酒店的话,就让我把这张便条交给您,还说您肯定对这个人感兴趣的。” 高飞接过便条打开,龙云儿凑了过去,就看到了一个人名,还有一个地址,随口问道:“张涛,张涛是谁?” 张涛是谁? 现在连张涛自己都搞不明白了。 大学刚毕业那会儿,她有段时间是干保险的,是搞直销的,后来是北山集团的看门礼仪小姐,再后来是落日餐厅总部的大堂经理,最后又成了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老总。 但那都是在昨天之前了。 现在她是谁? 或者说,她是个做什么的,张涛不知道,就像她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活下去那样。 祖宗们早就说过这样一句话: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 如果是放在以前,张涛被北山集团开除后,又回到四处找工作的日子,她肯定还会像过去那样,斗志昂扬的四处投简历,找工作。 可当她从天涯集团德城分厂老总的位子上,或者干脆说是从云端上摔下来,而且还是脸朝地后,她一下子不知所措了。 幸福来的太突然时,人们肯定有短暂的适应期,但适应期过后,很快就能精神百倍了。 但当失败来的很突然后呢? 恐怕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个人都无法接受,就像张涛这样:昨天之前,她还是德城分厂的老总,以前那些看不起她的同学们,对她全部是羡慕嫉妒外加更多的恨。 相信没有谁不喜欢被人羡慕被人嫉妒,哪怕是遭受太多的恨,因为那同时也证明了你的命运太好了,就像张涛那样,一个毕业于三流野鸡大学的女孩子,竟然一跃成为了人人羡慕,年薪上百甚至数百万的分厂老总! 这是一个神话,无法让她那些骄傲的同学们适应的神话。 到现在为止,张涛都无法忘记,当马文丽在同学会上,说出她是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老总后,那些本来都对她不屑一顾的同学们,脸上的表情是多么的精彩。 张涛喜欢,并很享受这种来自于别人脸上的精彩,但同时她也更加告诫自己,一定要包住这份滔天大运,用努力工作,来报答高老板的青睐! 但很可惜的是,一个叫施中兴的烂人,在昨天毁掉了她的幸福,让她从云端中一下子摔了下来。 正所谓爬的越高,摔得就越惨! 张涛现在切身体会到了这种感受,她无法想象,马文丽、田小敏那些同学们,在得知她被赶出天涯集团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 发自内心的惋惜? 还是幸灾乐祸的暗喜? 她是龙山人,父母都是这边的普通市民。 昨天她回到家里后,父母在看到她失魂落魄的样子后,有多么的担心,多么的害怕,连声追问她怎么了。 “我被解雇了,被一个烂人给陷害了。” 张涛说出这句话后,就扑在母亲怀中放声大哭。 随后,哭累了后,就开始睡觉,一觉从昨天傍晚,睡到今天傍晚,醒来后也不顾父母的劝说跟追问,就像夜游神那样的来到了迪厅中。 遭受生活啊,爱情打击的人,好像都喜欢以酒浇愁,而迪厅这种地方,绝对是最受人喜欢的地方了,既可以喝酒,还可以尽情的发泄压力,看上顺眼的男人,跟他玩个一晚情也不是不可以的。 砰,砰砰! 震耳欲聋的劲爆电子舞曲声,就像一记记重锤,狠狠击打着张涛的耳膜,还有她那颗脆弱的心。 张涛本身是个喜欢安静的女孩子,在走进迪厅感受到这股子野性的活力后,就本能的皱眉厌恶,却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环境:也许,唯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让自己舒服些吧? 张涛来到迪厅后,就开始喝酒。 不知道喝了多少,只感觉这刺耳的劲爆舞曲声变得顺耳后,才跑到了舞池中,疯狂的扭了起来,双手插天大喊:“施中兴,为什么要陷害我!?” 她的声音很尖利,可却完全被舞曲压了过去。 现在还不是迪厅的黄金时间段,所以舞池中的人不是太多,很多人都注意到了她,注意到了这个开始疯狂,又泪流满面的漂亮女孩子。 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来到迪厅这种环境中哭着来跳舞,百分之九十九的原因是失恋了,现在特别需要男人安慰,也是精神防线最为脆弱的时候,说不定只要向前一搭讪,就能把她抱上炕。 能来迪厅的年轻人们,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话说多久没有看到像张涛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了? 只是不等大家围过去,却发现已经有三个小伙子围住了张涛。 “麻痹的,这些沙比动作倒是很快!捏捏的,在西城这块地上,还有人敢跟我大公鸡抢马子的?” 被十数个小弟尊称为西城老大的大公鸡,啪的一拍桌子,从卡座上站了起来,刚要走过来却被一个小弟拦住:“老大,稍安勿躁!” “你特么的说人话!” 大公鸡抬手,狠狠抽了小弟后脑勺一下。 受到教训的小弟,再也不敢卖弄那可怜的文言文了,很直白的说:“围住那妞儿的,是东城那边的大蝎子!” 龙山市的市区不是太大,就分东西两个城区,而大公鸡跟大蝎子,则分别是东西城区的老大。 根据动物界,公鸡是能吃蝎子的,可在龙山市的地下格局,却是大公鸡被大蝎子牢牢的压着,就在上个月,大公鸡这边还被大蝎子给狠狠收拾了一顿,让出了一条街道的烟雾。 所以呢,大公鸡对大蝎子,是又怕又恨。 再所以呢,当小弟提醒他说,围住那个妞儿的人,是东城的大蝎子后,大公鸡就更恨了,但却坐了下来,骂道:“草特么的,他没事跑我们的地盘上来干嘛?” 人家明摆着就是欺负你呗,想抢你地盘的,可你现在却像龟孙那样的不敢动,也就是敢抽老子我罢了--被大公鸡狠狠抽了一下后脑勺的小弟,心中骂道。 只是让大公鸡等人纳闷的是,大蝎子三个人在围住那漂亮妞儿后,大蝎子本人竟然没有向前凑,而是双手抱着膀子,跟另外一个贴身小弟,笑嘻嘻看着一个年轻人,一把抓主了那漂亮妞儿的手腕。 “草,原来是给人当保镖来了。” 看到这一幕后,大公鸡马上就明白什么了:爱色如命的大蝎子,在如此漂亮的女孩子面前,却没有动手,那就只能证明他接了别人的好处,帮人来抢女人了。 看来,这个人很清楚这儿是他大公鸡的场子,所以才不敢随意跑这儿来找那女孩子,特意高薪聘请了大蝎子。 “小蛤蟆,去给老子看一下,看看那个沙比是谁,敢特么的带着大蝎子来砸我场子!” 大公鸡的狠狠盯着那个年轻人,语气阴森。 对自己已经被大公鸡盯上,成风一点都不在乎。 他只在乎,今晚只要能把张涛拉出大公鸡所‘管辖’的迪厅,把她带到酒店,狠狠的--哪怕结果是被大公鸡打残,他也认了! 第1768章 说好的保安措施呢? 成风现在最恨两个人。 一个是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副总张光仪,就是他拉拢成风来跟小山村的人里应外合,偷盗产品,引发当地群体事件的,目的就是制造事端,逼迫张涛下台。 第二个,就是他曾经的高中恋人张涛了。 或许,他痛恨张涛,还要大过张光仪。 因为成风不敢招惹张光仪,哪怕张光仪当天就被赶出了德城分厂,但他还是小山村那边最有钱的人,当地一霸。 成风痛恨张涛,是因为她明明有留下他,保住他继续呆在德城分厂的实力,可她却没有那样做,而是对他的苦苦哀求,选择了无视,然后就华丽丽的跟着某司令,去冀南参加大老板的婚礼了。 如果张涛能开恩留下他,帮着他给马文丽解释几句,那么相信成风肯定会痛改前非,取得马文丽的谅解,以后踏踏实实的做人--而不是丢掉工作,被赶回老家。 事业,爱情,一下子全部失去了,没有哪一个女孩子,发现未婚夫原来是这样卑鄙的一个人后,还能继续跟他在一起。 成风失去了一切,把这笔帐都算在了张涛的头上。 当然了,成风也知道,依着他现在跟张涛之间的地位,他压根就没有任何的报复机会,唯一能做的就是叫花子咬牙,穷发狠。 但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成风收拾东西被赶回龙山老家的路上(要不是马文丽念在大家相爱一场的份上,也不会托关系把他从德城市局内保释出来),接到了单位一个同事的电话:张涛,在大老板的婚礼上,被当场解雇了,现在也回老家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成风的第一反应就是发呆,随即就是歇斯底里的狂笑,把一车人都惊的不行:“哈,哈哈,真是报应啊报应,张涛,你也有今天!好,那就等着我的惩罚吧!卡姆,司机,开快点,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回到龙山后,成风连老家都没有回,马是就开始暗中关注张涛。 经过大半天的蹲守,在傍晚时分,成风终于看到张涛出了家门。 因为路上人比较多,成风不敢在路上下手,而是目送张涛去了某迪厅后,立即找到了大名鼎鼎的大蝎子,甩出一万块的现金:“帮我抢个女人,事成后再给你两万!” 就这样,等成风在保镖的簇拥下来到迪厅时,张涛已经喝醉了。 “你、你谁啊,闪开!” 张涛被人抓主手腕后,本能的挣扎着,抬起头一看,愣住:“成、成风,怎么会是你呢?” “小涛,就是我。” 成风阴阴的笑着,声音从牙缝中挤了出来:“怎么,我听说你被我们最英明的大老板,在婚礼现场当场炒鱿鱼了?哈,哈哈,真是报应不爽啊,以后我要是有幸看到大老板,我肯定会趴地上给他磕三个响头,感谢他给了我这个出气的机会!” 成风眼里毫不掩饰疯狂神色,让张涛猛地打了个激灵,开始变得冷静了:“成风,你说什么,什么意思呢你?” “我说,今晚我要让你尝到什么叫痛苦,并欢乐着。嘿嘿,为此,我还多找了两个身体强悍的哥们,一起来伺候你。小涛,今晚你可有好处吃了,哈,哈哈!” 成风得意的狂笑着,扯着张涛就向外走。 张涛这时候的酒醒了一大半,被成风的疯狂给吓得,更加看出他不是在开玩笑,当然会被吓得拼命挣扎,尖声大叫救命。 本来,大蝎子在接下成风的订金时,可没得到跟他一起玩美女的承诺。 只是当他看到张涛这么漂亮后,还有些后悔呢,正在琢磨该怎么威胁成风,让他也参与进来时,没想到成风倒是恨善解人意,主动说要跟他共享了。 对于别人的好意,大蝎子从来都不懂得拒绝,立即给小弟使了个眼色。 那小弟马上过去,帮成风一起架着张涛向门口拖去。 迪厅内的人是不多,可也得有二三十个,西城地下一把手大公鸡更是在场,但没有谁敢站出来管这闲事,因为大蝎子凶名在外,传说背后又白道上的人,敢跟他做对的,都没啥好下场。 以前张涛也不是没见过恶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强抢民女的,不过那都是在电视上看到的,而且每当这时候,都会有一帅的掉渣的英雄出现,不畏强暴三拳两脚的干翻坏人,然后民女就跟英雄之间,有了某种甜蜜蜜的小关系。 可是现在,眼看成风就要把张涛拖到迪厅门口了,她也没看到有什么英雄出现,别说是帅的了,哪怕是丑的不行的,只要能救下她,事后她也许会以身相许。 “救命啊,救命!” 张涛坐在地上,死命的挣扎着,哭着冲迪厅里其他人喊道:“救救我,救救我,你们还要是男人的话,那就站出来救救我!” 张涛的这句嘶声喊叫,深深刺伤了好多男儿的心--没有哪一个男人,愿意被一个女孩子蔑视为不是男人。 可关键问题是,大蝎子可不是一般恶霸啊,要是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就站出来,却很有可能会被他打成不是男人的人。 大蝎子猛地转身,眼神凶狠的瞪向几个蠢蠢欲动的帅哥,大饼脸上带着狰狞的笑:“麻了隔壁的,我倒要看看,谁特么的想找死!” 大蝎子身上散发出的凶恶戾气,一下子那几个帅哥没脾气了,都下意识的缩起了脖子。 “一群没卵的沙比。” 大蝎子轻蔑的笑着,抬脚在成风屁股上踹了一脚:骂道:“草,还尼玛愣着干嘛?不会是想在这儿玩了这娘们吧?” “嘿嘿,蝎子哥,我不是在等您--” 成风本来很英俊的脸上,忽然扭曲了起来,就像毒蛇吐信那样,从牙齿缝里挤出一段话:“蝎子哥,跟你商量个事儿。我在这儿办了这女人,给你五万!” 五万,是成风参加工作这几年来,一大半的存款了(虽然天涯集团的薪水比较高,可他还得跟马文丽交朋友不是?得花钱,能存下这些钱就很不错了)。 为了报复张涛,他宁愿拿出所有的存款。 如果真能在这儿,在众目睽睽之下办了张涛,事后要是被逮了,肯定会被判重型的--但成风已经不在乎了:他当前已经被马文丽给踹了,工作也没了,活着还有啥意思? “什么?哈,没看出你小子竟然这么恨这个娘们。” 大蝎子愣了一下,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 说实话,别看大蝎子在龙山市能横着走,不说是坏事做尽的话但也差不多了,可他却很清楚在当前情况下办一个女人,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当然了,他是万万不会做这种天怒人怨的事儿,可帮凶的罪过也不小啊。 看到大蝎子眼珠子乱转,犹豫不决后,成风一咬牙:“八万!” 八万块,就是成风的全部家当了。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聚大的利益面前,大蝎子终于心动了,心一横,冷笑着对小弟说:“我们什么也没看到,就是来蹦迪的,对吧?” 那个小弟一楞,随即醒悟过来,松开了张涛笑道:“啊哈,蝎子哥说的对,我们就是来蹦迪的,别人做什么跟我们无关。当然了,假如有人敢主动上来找我们茬的话,我们的刀子可不是吃醋的。” 他这是在威胁大公鸡等人,谁敢上来破坏成风的好事,那就是跟他们过不去! 看到大蝎子终于答应后,成风大喜,眼珠子也攸地充血暴红,采住张涛的头发,劈手就是一记耳光,很重,直接把她打懵了。 等她清醒过来时,有些事情说不定就已经发生了。 看到成风做出这个动作后,大蝎子暗中点了点头,觉得这孩子很有跟他混的潜力,心狠手辣不要脸。 一记凶狠的耳光把张涛抽懵后,成风随即抓主她的衣服,正要向两旁猛地一撕时,却听有人在背后大喝一声:“住手!” 终于有人耐不住寂寞了吗? 大蝎子心里这样想着,抬头向门口看去,就看到一个男人,好像风一般的从那边冲过来,抬脚狠狠踢在成风弯起的后辈上。 这一脚,势大力沉,一下子就把成风踹的从张涛身上飞了过去,重重摔在了地上。 “哎哟!” 成风惨叫一声,随即霍然抬头看向门口。 迪厅门口那边的灯光比较暗,成风能影影绰绰看到有几个人站在那边,这个扑上来动手打他的人,是个看样子三十多岁的男人。 男人留着三七分的发型,借着灯光能看到他面容有些憔悴,甚至还有些颓废的样子,不过盯着他的眼神很亮,就像要吃人的豹子。 成风不认识这个人,却不在意,反正只要敢阻挡他报复张涛的人,都是需要被他全力打击的敌人,当即冲大蝎子吼道:“蝎子哥,咱们说好的保安措施呢?” 蝎子哥听他这样叫后,眉头皱了下,随即冲小弟点了点头,示意他出面对付来人,至于是谁冒头装英雄,那是其次。 正所谓拿人钱财,给人消灾。 “你特么的谁呀你,敢来管蝎子哥的事!” 得到蝎子哥的命令后,小弟当即冷笑一声,从腰间噌地一下拿出了刀子,狞笑着走向了那个男人。 小弟亮出刀子来时,站在门口暗处的那几个人,也走到了灯光下。 “哟呵,今晚这儿咋了,怎么忽然上开了美女了?” 小弟看到走过来的那几个人后,来兴趣了:随后走出的这三个人,是两个美女,一个青春朝气,一个柔弱怜惜,都是那种在迪厅内罕见的货色。 至于陪伴在两个美女之间的年轻人,直接就被小弟给无视掉了。 只是让小弟不爽的是,那个被他无视掉的男人,却在他的弹簧刀下刷存在感:“连雪,把张涛扶起来--拿刀子的这个,把手废掉就好了。” “卧槽,你特么的谁啊,敢这样嚣张!” 年轻人的话,让小弟大怒,想都没想举着刀子就扑了上去。 第1769章 碰到牛人了! 小弟在冲上去之前,并没有注意到,本来一脸狰狞之色的成风,此时脸上猛地浮上了聚大的恐惧,所有的仇恨啊,戾气啊,想毁灭整个世界的雄心壮志啊,一下子全没了。 他只是傻傻的看着门口方向,不是在看那俩美女,而是在看那个年轻人。 当一个男人跟两个美女一起出现在迪厅这种环境中后,肯定会被自然无视的,可成风却无视了那俩美女,一颗心全都‘扑在’了年轻人的身上。 到现在为止,成风总共见过天涯集团大老板三次。 前两次,是那个貌美如花却让所有员工都不敢正眼看她一眼的陈果果,陈总当分厂老总时,大老板曾经去那边视察过工作。 最后一次,则是在一个多月前,大老板亲自送张涛去德城分厂上任时。 那一次,成风懂得了什么叫牛比,什么叫炫耀:年轻、英俊的大老板,开着一辆不知道得多少万才能买到的布加迪威龙,亲自送张涛上任时的样子,决定把包括马文丽在内的所有女职员都给迷倒了。 也唯有这样的男人,才配陈总那样的女人给他当二姨太(陈果果是天涯集团大老板二姨太的事,在德城分厂并不是啥秘密),这可是成风等所有男职员的一致认为。 难道张涛,是大老板的第几号姨太? 大老板亲自送张涛上任时,成风等人心中都是这样认为的,不过在接风宴上,大家却都看出大老板跟张涛之间,只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他亲自送张涛上任,很可能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或者去显摆他的低调了。 也正是确定张涛跟大老板之间,并没有任何深度关系,所以成风才敢不顾一切的要报复她。 要不然的话,就算再给成风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把张涛怎么着的:真把张涛‘就地正法’被警方抓了后,大不了去坐牢,可要是欺负了大老板的女人……坐牢,都是一种能活下去的奢侈了。 可让成风做梦一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准备去坐牢,也要毁掉张涛一生(如果在众目睽睽下强办了张涛,她这一辈子就算彻底完了)时,大老板却出现了。 难道张涛是他的女人? 我以前,判断错误了? 成风呆呆望着大老板,三魂六魄都飞出来在天花板上游荡时,一声惨叫惊醒了他:持刀小弟的右手,被连雪猛地一脚,跺折了。 身为安归教动工青瓷院下的青瓷十二钗之一,连雪要是连一个小混混的手腕,都搞不定的话,那她也活不到今天。 大蝎子、大公鸡等人,可都是在江湖上飘的人。 正所谓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为了地盘,马子在街头上打架斗狠,这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 但他们活到现在,也没遇到过连雪这样的女人:外表看起来是那样的青春朝气,本该是那种把头发染成金黄色,穿着性敢吊带裙,坐在架子鼓后面刷棍子的女孩子,咋就这样狠呢,一脚跺断小弟手腕时,嘴角竟然还带着无所谓的笑。 草,碰到牛人了! 大蝎子眼角猛地一抽,没有去看瞬间疼昏过去的小弟,而是立即向后退去:迪厅的那边,还有一个后门。 在遇到无法抗拒的危险,如果还硬撑着出头的,那不是东城老大,而是沙比。 大蝎子是东城老大,才不是沙比,反正教训人的方式有很多种,凶神恶煞般的对付一般老百姓是没问题的,但在遇到牛人时,最好的办法则是先安全遁走,再借用其它势力来收拾某人,找回场子。 “想走?咯咯,可没这么容易,你收人钱财了,就该为人消灾才对!” 看到大蝎子很聪明的转身就跑后,连雪咯咯一声娇笑,一个箭步就从小弟身上跳过,脚尖再次点地时,窈窕的身子依然像捕杀野兔的老鹰那样,一下就扑到了大蝎子背后。 “别乱来!我姨父是龙山市副局长李--哎哟!” 大蝎子猛地低头,躲开连雪的肘击后,连忙嘶声叫喊着抬出了他姨父。 但很可惜的是,连雪才不管他姨父姓李,还是姓刘,在他弯腰躲过肘击后,右膝盖顺势猛地上提,重重击打在了大蝎子的下巴上。 大蝎子舌头刚好吐出嘴外,下巴遭受重击后,猛地扣下的牙齿,差点把舌头当场咬断,惨叫声中就爬倒在了地上。 连雪一脚踩在了大蝎子脖子上,扭头娇笑道:“飞哥,这个呢,要不要也打断手?” “两只手都废了吧。” 高飞看都没看大蝎子一眼,走到连雪面前,伸手搀住她胳膊,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 嚓,这个飞哥到底是谁啊,这么牛比拉轰的让人心烦,竟然拿着美女当小弟,说废掉大蝎子两只手时看都不看一眼,好像吩咐人去给他接杯水那样自然,我要是有这样的小弟,哪怕是把娇娇(他马子)让给他也行啊--大公鸡呆呆望着那个飞哥,只觉得脑子不好用了。 眼前金星冒起时,张涛的心也死了。 潜意识内,她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了。 她搞不懂,真的搞不懂,她究竟是做错了什么,才会遭到这样的报应,先是被施中兴给陷害,离开了天涯集团,又要在众目睽睽下遭受奇耻大辱。 一直以来,我都是尽心尽力做本职工作的,也从来没做过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儿,可为什么会落到这般下场? 眼前金星渐渐消散时,张涛忽然有了种忍不住要仰天狂笑的冲动。 她好像被谁搀了起来,于是抬起了头,张嘴,还没有笑出声,泪水却哗啦啦的滚了下来,接着就听到一个好像很熟悉的声音响起,还带着责备的意思:“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很有前途的下属,对待工作的态度热情,处理人际关系也很到位,就算受到某些人的陷害,也该理智的处理。” 谁啊,这是? 张涛泪眼朦胧中,看到了一张脸。 这张脸,曾经出现在过她的梦中,也只能是在梦中时,她才有机会用软软的唇,去亲吻这张脸。 高飞? 张涛呆了,泪水嘎然而止。 高飞抬手,在张涛脸上轻轻拍了下,皱眉说:“可你真让我失望了。我让你去德城当老总,是对你无线信任的,没想到你却对我不信任,或者说是在侮辱我的智商,以为我会信施中兴的挑拨离间。” “飞、飞哥……” 张涛喃喃的叫了声,终于恢复了清醒。 她知道了,她并没有遭到成风的羞辱,在这个迪厅内所有男人都被大蝎子镇住时,飞哥脚踩七彩祥云的出现了,把她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又像娘们那样叨叨着。 我还好好的! 飞哥,他也知道我是冤枉的了! 他忽然出现在这儿,很可能就是为了我而来! 我、我这时候不该放声大哭的吗,可为什么--不知道为什么,张涛现在心中无比的平静,安宁,就像在怒海上遭到狂风暴雨肆虐后,好不容易回到避风港的小船,随着波浪一起一伏,悠闲,惬意,笑看风云。 “行,还能认出我是谁。” 高飞松开张涛,没好气的问道:“给我听清楚,我就只问一遍。还想不想,给我去打工?” “想!” 没有丝毫的犹豫,张涛就喊出了这个字。 “那好吧,跟我走。以后要是再敢不告而辞,后果自己掂量。” 高飞说完,转身走向了迪厅门口。 张涛马上就跟了上去。 高飞进来后,好像只在看张涛,压根就没有看任何人,包括成风。 成风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成风,毕竟人家孩子是麾下员工上万的大老板,平时又没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怎么可能会认识成风这种蚂蚁般的存在? 当然了,高先生是不会因为不认识成风,就会放过他的。 但惩罚这种小人物,交给连雪、张茂俩人去做就好了,他是没兴趣参与的,没得降低了身份。 张涛也没有看成风。 只要能获取大老板的信任,重新回归天涯集团那温暖的怀抱,继续做她的德城分厂老总,在未来像一朵向日葵那样的骄傲的昂着头,受这点惊吓跟委屈,算什么? 张涛跟着高飞走出迪厅后,一脚把成风跺了个跟头的张茂,嘴角浮上历经沧桑后的男人微笑,抬手拢了下三七分发型,迈着轻松的步子走向了成风。 天涯集团刚投产那会儿,张茂没能抗住焦恩佐的蛊惑,背叛了高飞,携妻带子的去了明城--结果,却混得恨不如意,要不是恰好碰到从争差回来的高飞,他连老婆也保不住的。 在明城时,看在他曾经跟着自己做过一些事的份上,高飞放过了张茂:他不是那种宽宏大量的人,但对某些做错事的人,却有着菩萨一样的心肠。 被高飞放过后,张茂并没有如他所想的那样,在明城就此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很快就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黯然回到了老家冀南。 他回到冀南时,当年提携他的陈大彪,跟他一起战斗过的李德才,甚至比他还要晚一些的兔子,都在天涯集团担任‘要职’,年薪数百万。 张茂没有眼红,也没后悔,因为过往的经历,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人做错事,是真要付出代价的。 同样,一个做错事的人,并不付出相应代价后,就此一蹶不振,只要能清楚的认识到错误,改头换面重新来过,依然会有希望的。 很庆幸,张茂认识到了这一点,通过陈大彪再次回到了天涯集团。 一个犯过错,又发誓一定要改过作新的人,总会比别人更加珍惜现在,懂得把握机会--在得知需要有个人陪着连雪,去寻找私自‘出走’的张涛时,张茂就自告奋勇,跟着来了。 张茂不得不再次庆幸,当他跟连雪终于打听到张涛下落,赶去她家时的路上,遇到了高飞跟龙云儿。 然后,他们一起来了迪厅,找到了张涛。 现在高飞走了,虽然他没有说要把成风怎么着,可张茂却很清楚该做些什么。 第1770章 误会! “小子,人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悔改。送你这句话,共勉吧。” 张茂笑眯眯的走到成风面前,抬手,挥拳! 张茂刚认识高飞那会儿,曾经跟陈大彪一起,帮助飞哥救下了被安归教绑走的颜红,那是他第一次,参与杀人。 其实也正是那一次的经历,所以高飞才给了他一次机会。 不得不说,参与过杀人的人,虽然不一定是什么高手,但对付成风这种人,却像是猫欺负老鼠那样轻松自如。 成风在张茂的拳头下,根本没有丁点的反抗力,当第四根手指被掰断后,他终于带着聚大的恐惧,昏死了过去。 就像没看到大公鸡等人那样,连雪按照高飞的吩咐,把大蝎子左右手都废了后,并没有离开,而是拍了拍手走到吧台前,对被吓傻了的服务生嫣然一笑:“小弟,给姐姐来一杯冰与火。” “啊,哦?好的,好的!” 服务生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转身去倒酒了,心中却在想:要不要提醒她,被她打残了的人是大蝎子,他有个在市局当副局长的姨父?嗨,我这是操的哪门子心啊,人家既然敢不走,这是摆明了不怕事啊。 小弟猜的没错,连雪收拾完大蝎子后没有离开,就是为了断后。 虽说大蝎子、成风等人该接受应有的惩罚,高飞也不怕警方会找他们,但做为一个合格的下属,必须得替老板解决这种小事情引发的后顾之忧,比方完事后给冀南市局李承明打个电话,然后静候龙山警方的出现。 张茂自然也没走,学着连雪要了杯酒水,刚端起来,却看到跟飞哥一起来的那个女孩子,从迪厅外面悠悠的走了进来。 “你怎么又回来了?” 连雪有些奇怪的问道:“飞哥呢?” “你们的飞哥,被人当作女婿带回家去了,我只能先跟你们在一起了。” 龙云儿轻轻叹了口气,走到了吧台面前,问张茂:“不请我喝一杯么?” “我请你。” 连雪在说出这句话时,心里却不是滋味:张涛比我认识高飞还晚,没想到爬得比我还快,看来文凭很重要啊,哪怕是个三流野鸡大学毕业的,也比我这高中生的待遇要高很多。 暂且不说连雪妹妹心里啥滋味,再说高老板。 高飞的本意呢,是处理完张涛的事儿后,马上就跟龙云儿回冀南。 反正这边的后事交给张茂、连雪俩人就好了,回去后给老王打声招呼,到时候让他亲自送张涛再次上任,这件事就算完了。 可当高飞走到迪厅前的停车场,还没有跟张涛说出他的意思呢,就看到一群手持擀面杖,菜刀的人,呼啦啦的围了上来,足有二三十号人的样子。 带头的,则是一对年近五旬的中老年夫妻。 那个妇女看到张涛后,立即就扔掉手中的擀面杖,扑上去抱住她,心肝宝贝的哭了起来。 这些人,是张涛的亲生父母,跟亲朋好友。 原来,张涛来迪厅买醉时,恰好她的一个邻居(也是那种不学好、总在迪厅酒吧鬼混的熊孩子)看到她了,又看到大蝎子亲自出面对付她后,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妙了。 这孩子也算聪明的,知道大蝎子背后有人(有几次,大蝎子欺负人后,受害人报警了,结果大蝎子他们发完淫威扬长而去后,警方才姗姗来迟),这时候报警就是扯淡,还不如去告诉张涛家里人呢。 于是这聪明孩子在发现不妙后,马上就从后门溜了。 张涛家,距离这边不是太远,那孩子一溜烟跑回去报信时,恰好碰到张涛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堂兄弟的来看她。 毕竟张涛可是她这个亲友团中最有出息的孩子了:响当当的天涯集团大老板啊(以讹传讹,张涛成大老板了),年薪数百万,上个礼拜回家时,都是大奔驰接送的。 就这样有出息的孩子,听说受到不公正待遇,跑回家来哭了个要死要活的,大家在听说后,能不关心吗? 所以傍晚后,就像约好了似的跑来张涛家打探消息了。 只是还没有等大家搞清楚咋回事,那孩子就去了,进屋后第一句话,就把大家吓了一大跳:小涛姐在某迪厅内,被一个恶少(成风表面看上去还是很有公子哥样的,也怪不得会被那孩子看做是恶少)看上了,要抢走! 嚓,这还了得,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有强抢民女的恶霸存在,简直是目无王法啊! 不行,得去看看,事不宜迟! 张涛亲友团被吓了一大跳后,立即行动起来,把家里所有能动手用的家伙都拿上了,分乘数辆车子,气势汹汹的杀了过来。 谁敢欺负自己的宝贝女儿,老张两口子就敢跟谁拼命! 本来嘛,大家都在商量那个叫施中兴的烂人是谁呢,这时候听说恶少出现后,马上就对号入座了。 来到这儿后,恰好看到一个年轻人带着自家宝贝出来,老张两口子就以为这是施中兴那个恶少了,这才呼啦一声围了上来。 “施中兴你个烂人,老子跟你拼了!” 老张大吼一声,也没问什么四五六,一把扒拉开抢到跟前要说什么的熊孩子,高举着菜刀就扑向了高飞。 正被老妈搂在怀中哭着心肝宝贝的张涛,看到老爸举刀就砍向了大老板后,登时被吓得花容失色,连忙尖声高叫:“爸,别乱来!” “别管!你都被人欺负成这样了,也该让你爸给你出口气了!” 张妈妈一把拉住了女儿,埋怨她太心软,难道不知道对付敌人必须得像寒冬般无情吗? 哟呵,咋回事,这老家伙怎么喊我施中兴? 看到一帮人围上来,一个中老年人高举着菜刀扑过来后,高飞也有些懵,本能的就要抬脚踢飞他手里的菜刀时,却听到张涛尖声大叫爸爸了。 高飞这次意识到了什么,硬生生收回已经抬起的右脚,迅速后退了一步,躲开了老张那一招力劈华山! “爸,别乱来,他不是坏人,那是我老……” 张涛是想喊那是她老板的,只是后面那个字还没有喊出来,就被张妈妈一把又扯回去了(看到女儿往前冲,张妈妈担心她,才拉了她一把)。 “啥?他是你老、老公?” 不得不说,老张的理解能力,那是相当的彪悍,就像他的老张刀法,从女儿喊出一个‘老’字后,就猜到了‘老公’这个词。 说实在的,老张很不喜欢现代年轻小情侣互相称什么‘老公、老婆’的,难道不知道华夏文化中‘相公、娘子’才是最传统,最文雅的吗? 实在不行就相互称呼‘爱人,对象’也是可以的嘛,最不济也像老张老婆那样,称呼他是‘俺家那口子’,都要比‘老公’好听很多倍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就算老张看女孩子称呼男朋友为‘老公’,但当这个女孩子是他的宝贝涛涛后,他也会马上转变心态的:“吓,你这孩子,啥时候交男朋友了,咋没跟我说过呢?” 搞清楚高飞原来是宝贝女儿的老公后,老张额头上噌地冒出一层冷汗:话说他年轻时,可是当过屠夫杀过猪的,这刀法有多凌厉,他自家很清楚。 幸好未来的‘乘龙快婿’身手也不错,竟然能躲开他这势在必得的一刀--可喜,可贺,老张刀法后继有人了啊! “大家别乱动,都别乱动,把家伙放下,千万别伤了涛涛的男朋友!” 老张嘴里高声喊叫着,慌忙扔下手中刀,一个箭步,身手矫捷的跳到了高飞面前,不由分说的抓起他的小手,满脸都是庆幸外加惊喜的神色:“女婿啊,岳丈我刚才没有吓倒你吧?唉,都怪我啊,没能慧眼如炬的及时看穿你的英雄本色,还请你多多谅解一二,跟我回家痛饮三百杯,给我将功赎罪的机会!” 老张年轻时当过屠夫,被人讥笑为没文化的屠夫,以后说不定得打光棍--老张听到这些风言风语后,勃然大怒之下痛改前非(不读书),从那后就捧起了课本,每逢跟人说话,就尽可能的引经据典,用他的文质彬彬,给人一种他是读书人的、的错觉。 “啊?那个啥,你是张涛的爸爸啊?” 高先生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文化人’,一时间更懵了。 “是啊,贤婿,你就别这么见外了,要是脸皮薄喊不出爸爸来的话,就喊吾叔叔好了。” 老张热情的晃着高飞的手,一双如炬慧眼上下打量着高飞,喜上眉梢:行呀,我家涛涛的眼光还是很可以的嘛。这小子虽说不如我年轻时英俊潇洒,但总体来说还算可以,有那么几分伶俐劲儿。 “贤、贤婿?” 高飞不但懵,还有些傻,扭头看向了张涛。 张涛想过来解释,可她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围了上去,纷纷抓着她的手嘘寒问暖。 女儿没事,以为中的恶少也没出现,完全是虚惊一场,那个熊孩子谎报军情罢了--张妈妈心中大定,又忽然发现宝贝女儿俏脸通红,不住的去看高飞,还以为她是害羞呢。 “好了,好了,咱们先回家再说,回家!” 张妈妈不由分说的,推着女儿向车子那边走,还没有忘记高声嘱咐老张:“我说张文盲啊,你得负责把贤婿给我带回家,要不然你也别回家,就在外面游荡罢!” “妈,大姨,你们都误会了,听我说,他不是--” “小涛啊,大姨我知道,你们年轻人现在都兴未婚同居,你这是担心你爸妈看不上你老公呢,别怕,大姨我给你做主!” “大姨,我不是这意思,他真不是我老公……” “唉,你这孩子就是脸皮薄,这一点跟妈年轻时一个样。好了,别看了啊,我已经嘱咐你爸了,让他务必把那小白脸带回家,妈要好好审审!哼,就这样抢走我的女儿,我要是不把他祖宗十八代查个底掉,我又怎么能放心?” 纷纷扰扰中,张涛被推上了车子。 第1771章 我们的大老板! 没文化很可怕,先入为主也同样很可怕。 当张涛被她那些女性亲属簇拥着上车先行离开后,无论高飞怎么解释,大号张文盲的老张,都不信他是女儿的老板,而不是老公。 其实老张很想对高飞说:现在老板跟漂亮女职员的关系,就是那种关系,以为老张没吃过猪肉,还没有杀过猪?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 高飞很想推开老张,让抬脚走人,要是再敢墨迹,直接一脚踹翻--可顾及到张涛的面子,他又不能这样做。 毕竟尊重下属的家人,可是每一个成功老板笼络下属忠心的不二法门。 老张曾经杀过猪,其实他该去说相声的,因为高飞刚说出一个字,他已经滔滔不绝的说完几句话了。 无奈之下,或者说是盛情难却,高飞只好跟着老张上了车。 上车后,他才想起龙云儿,再向外看去时,龙云儿已经转身走回迪厅去了。 高飞倒是不担心龙云儿他们,连雪要是连这点小事都搞不定的话,那么她也不用再回冀南了。 张文盲一家人来时气势汹汹,走时浩浩荡荡,就像风卷残云那样在某迪厅门口转了一圈,抓了个便宜女婿回去了。 回到张家后,张妈妈早就准备好了瓜子水果的,一干姨妈姑妈的坐了一屋子,人人都面带笑意的审视着高飞,笑而不语。 高飞知道,误会已经形成,要是守着这些人说自己是张涛的老板,不是老公--那么张涛会很没面子的,没看到她都不敢在场了吗? 无奈之下,高飞只好心里苦笑着,尽量拿捏处最合适的态度,来应付张家人的狂轰滥炸:无非是叫什么名字,在哪儿工作,家里有什么人,父母是做什么的,有多少存款,有车有房没有等乱七八糟的事。 早在三年前,被沈银冰重金聘为冒牌男友时,高飞就有了这方面的经验,应对这些土包子--那绝对是应付自如。 看到高先生的回答,如此的合适得体,张涛那些亲朋们纷纷点头表示满意,这才站起来告辞。 当然了,临走前,大家都无一例外的大骂了一通把张涛开除的某公司老板,说那家伙就是一个有眼无珠的混蛋,有眼不识金香玉,竟然把张涛给开除了,真是岂有此理,以后有机会,肯定会让那家伙见识一下张家的祖传刀法云云。 “好了,贤婿,时候也不早了,你也早点进屋休息吧,今晚不许走了,就把这儿当自己的家吧--呵呵,别看我们年龄大了,可我们的思想却是与时俱进的,别害羞,更不要解释,因为真正的爱情,是不需要这些虚伪的。” 老张大手一挥,张妈妈就不由分说的,把站起来要说什么的高飞,推进了女儿的房间。 末了,她还从外面挂上了锁头,随即对老张抬手做了个庆祝的手势:“耶,大功告成,总算是为这孩子找到主了!” 站在门后面的高飞,听到张妈妈说出的这句话后,哭笑不得,看向了炕上的张涛。 张涛家的条件,其实很一般,从外面摆放的那些家具,小区内的楼房、居住人群等就能看出来,而且她的闺房里装饰的也很一般,不过很干净,很整洁,就像张涛的人。 张涛静静的坐在炕沿上,紧咬着嘴唇,双手十指交叉的很用力,看得出她很紧张,也很怕。 她怕高飞会说出她‘自作多情,故意误导老人’的话来,更怕他会因此看不起自己,所以这时候不知道说什么好。 “怎么,你的终身大事,让你父母很操心啊?” 高飞没发脾气,走到炕前的梳妆台面前,坐在了椅子上。 他没理由发脾气,因为他不忍心伤害张文盲两口子。 还有张涛,这个差点遭遇不幸的女孩子。 “成风--就是在迪厅内要欺负我的那个人,害了我……我爸妈都知道,以为这些年我没有交朋友,是因为有心理阴影,所以他们很急迫,可每次,他们给我介绍的人,我都不喜欢,所以他们就、就很犯愁了。” 张涛不敢看高飞,低着头看着脚尖,说话的声音像蚊子哼哼。 “哦,可以理解。” 高飞推开纱窗,拿出了香烟:“能吸烟不?” “不能--能,你随便。” 张涛还是没敢看高飞。 高飞把烟收了起来,倚在梳妆台上问:“那你说,我现在该怎么跟你父母解释?” “不用解释的,我自己能搞定。” 张涛这才抬起头,小脸通红的看着高飞,结巴了起来:“高、高总,对不起啊,这、这不是我的意思,我是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子。” “没什么。不过说起来也真怪你,要不是当初你自以为是的离开,我怎么会来找你?你更不会在迪厅被人欺负了。” 高飞淡淡笑了下,说道:“哦,对了,反正没事干,跟我说说具体是怎么回事。” 一个多小时后,高飞要走了,去开门时才发现门被外面反锁了。 “怎么办?” 高飞有些好奇老张两口子也太那个啥了点,更不忍心就这样一走了之了。 “他们是不会放你走的!” 张涛脱口说道:“要不,你今晚就别走了。” 话音未落,她的脸再次通红了起来,赶紧低下了头。 “那我就不走了。” 高飞想了想,说:“你休息你的,我想些事情。” 高飞今天从龙云儿那儿听到了很多。 那些近乎于神话般的故事,对他原先设定的那些计划有了一定的影响,他必须得马上考虑清楚其中的厉害关系,连夜做出新的调整,并通知梁明他们。 而张涛的闺房,环境明显要比在路上奔波好很多。 话说,女孩子闺房中的气息,能让男人心神安定的。 “哦,那、那我就不打搅您了。” 听说高飞不走后,张涛心儿狂跳,再也不敢说别的,赶紧抬腿上了炕,躺在最里面,扯过毯子把自己蒙了起来。 她看不到高飞了,却能明显感受到他的存在,嗅到他身上那股子让她心醉的气息(其实,这是心理因素,高先生身上散发出的汗臭外加烟草味,可是最让她反感的)。 从昨天早上开始到现在,可谓是张涛人生中大起大落,大喜大悲,悲喜交加--总之,这两天是她人生中最精彩,也是最累的两天了。 再加上她今晚的确喝的多了点,又受到了大惊吓,所以蒙住头后不久,很快就甜甜的睡了过去。 张涛做了个梦。 很美的梦。 她梦到自己成了灰姑娘,那个全世界唯一能穿上水晶鞋女孩子,最后如愿以偿的嫁给了王子,过上了幸福生活。 不过那个王子的模样,却是跟她的大老板长的一个模样。 从没有的美梦,从没有过的香甜。 等张涛惬意的嘤咛一声,从睡梦中睁开眼时,听到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从窗外的楼下传了进来。 窗户仍然开着,屋子里的那个男人却不见了。 就像是被某种力量促使着那样,张涛从炕上一跃而起,赤脚下了炕跑到窗前,向下看去--就看到三楼下面的单元门口,停了十几辆车子,都是清一色的铮亮的奔驰。 最让人纳闷的是,在不远处还停着两辆挂着省城市局的奥迪警车。 一些身穿正装的年轻人站在车前,看着走出单元门口的男人。 高飞。 早晨的阳光中,高飞冲尾随他下楼的张文盲夫妇点头笑了下后,快步走到一辆车前。 车门关上时,那些站在其它车子前的年轻人们,才纷纷开车门,上车。 随着一阵砰砰的关车门声,一辆奥迪警车拉响了警笛,缓缓驶向小区门口。 以往的警笛声听起来很刺耳,但此时停在张涛的耳朵里,却是那样的悦耳,好像天籁那样。 看着缓缓启动的豪华车队(奔驰车队,奥迪警车打头,在龙山市已经算是相当了不起的豪华车队了),张涛的眼圈红了。 她当然明白高飞在临走前,为什么要摆出这么大的排场,甚至还动用了省城市局的高级警车开道,就是为了给她、给好面子的张家长脸,告诉某些人,她张涛在高飞心中的地位,是那样的不一般。 尽管昨天晚上,那个男人都没有动她一下。 押后的警车消失在小区门外后,张涛的泪水已经不争气的淌了下来。 抬手擦了把泪水时,张涛才发现还有两辆奔驰车在楼下,一个年轻人,正满脸带笑的对父母说着什么。 那是来接我回去上任的车子。 张涛呆呆的望着下面,望着下面围观的小区邻居们,忽然很后悔。 她后悔,昨晚为什么要睡着呢? 为什么,没有在那个男人在他身边时,把女孩子的矜持啊,自尊啥的都忘记,就像美梦中的灰姑娘那样,跟白马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呢? 哪怕是一个晚上,但足够代表她的人生,有多么的非同一般。 帮,帮帮。 就在张涛莫名的伤感,莫名的掉泪时,卧室房门被敲响。 “啊,谁啊?” 张涛赶紧抬手擦了擦泪水时,房门开了,母亲出现在了外面。 跟以往不同,张妈妈的眼神尤为的亮,好像守财奴在看一座金山那样,声音更是温柔的让她想到小时候:“小涛,你的同事在等你。” “我的同事?” 张涛下意识的问了一句时,两个身穿黑色套装,飒爽的年轻女孩子,齐刷刷的出现在了卧室门外,微微弯腰说道:“张总,我们两个就是您以后的秘书,司机兼职保镖了--今天分厂要召开紧急会议,总部请您回去主持!” 亲眼看到两个英姿飒爽的女孩子,弯腰对自己女儿口称张总,张妈妈激动的再也无法压制泪水,抬手捂着嘴巴,靠在了还没有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丈夫怀中。 半小时后,张涛告辞父母,在两个保镖的簇拥下走到了车前。 在她上车时,张妈妈忍不住的问道:“小涛,昨晚那个高飞,到底是谁?” “他呀?” 张涛笑了,看着朝阳说道:“是我们的大老板。” 第1772章 恐怖一周! 国庆节对于华夏来说,绝对是举国欢腾的盛大节日,哪怕是三天过后,人们一时半会的,还不能从彻底放松中恢复到正常的工作状态。 不过在海峡对面,却感受不到这种欢愉的气氛。 就像看门的林文海,仍然像以往那样,傍晚六点半时,就赶到了单位接班了。 林文海今年五十岁了,以前曾经在某造船厂工作过,不过后来因为受九八年的全球经济衰退影响,他像很多人那样失业了。 失业后在单位领了一笔一次性的补助金后,林文海就为一家人的生活,四处找工作,什么去码头当装卸工,在路边摆小摊卖衣服,走街串巷收破烂啥的,他都干过。 千万别以为,这边比国内总体水平比较高,所有人都像某些电视中演的那样,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闲暇之余去咖啡厅、海边休闲啥的。 那些,只是电视中的生活罢了,这边像林文海这样的人,有很多很多--但能够像他这样能在这座城市内找到一份保安工作的人,却很少。 面积就这样大,工作岗位就这样多,人却越来越多,能有份固定的工作干,就已经很不错了,所以林文海很珍惜这个工作。 像往常那样,林文海接了白班的班,与另外一个保安老徐,例行公事的围着单位转了一圈,发现三楼会议室还亮着灯后看问:“怎么,领导们今晚还在开会?” “差不多吧?前两天不就是这样嘛。” 老徐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嘟囔道:“可就奇怪了,这几天领导很忙,来往的陌生人也很多,可咋没听到有增产的消息呢?” 这家单位,是专门生产渔网的,效益一直不咋样,半死不活的,但能固定发薪水,也算是不错了。 “谁知道呢。” 林文海看了眼停车场内那辆宝马轿车,说道:“走啊,回去喝一杯。” 那是单位老板马澄海的坐骑,属于保安们重点观察的对象:它若在,大家工作态度就要认真一点,它若不在,大家心情就会轻松一些。 林文海所说的喝一杯,可不是喝酒,而是喝茶。 长夜漫漫,不能睡眠,唯有喝茶。 当一壶茶喝乏后,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显得三楼会议室的灯更加亮了。 “今晚,看来马老板又要开会到清晨了。” 虽然白睡了一个下午,可林文海还是有些困,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时,就看到几个人走到了传达室门口。 借着灯光,林文海能看到这是三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都在四旬左右,肋下夹着公文包,一看就是上班族,不过脸上没有露出笑模样,好像是要帐的。 “哎,你们几个是干什么的啊?” 坐在窗户门口的老徐,对站在窗前的一个人问道。 “我们是国家清欠……办公室的,现在受命前来找马澄海,调查去年一宗生意。” 那个人说着,递给了老徐一个黑色的工作证。 那个什么清欠办公室的名字,老徐没有听说过,拿过来仔细看了几遍工作证,这才很公式化的说:“对不起,我们马老板早就下班了,你们要是找他,还是去他居住的地方去吧。” 明明马老板还在三楼会议室开会,老徐还这样说,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帮着老板拒绝此类人进来,也是保安的本职工作之一。 “我们来之前就已经调查清楚了,马澄海就在单位,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那个人说着,举起了手。 手里,有一把黑黝黝的手枪。 老徐立马傻掉,张大的嘴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却学着从电视中看到的某些场景那样,慢慢举起了双手。 “老徐,你这是干嘛呢,搞得跟投降似的。” 没看到那个人手中有枪的林文海,有些纳闷的站起来时,传达室的门被推开,一个黑西装越过铁栅栏闯了进来。 接着,他终于明白老徐为什么要举起手了,因为他也举起了双手,眼里满是恐惧的神色,吃吃的问道:“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回答林文海的,是一记重击。 他脑子里打雷似的嗡了一声,就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林文海从黑暗中醒来时,只觉得头疼欲裂,刺耳的警笛声好像在耳边,呜啦呜啦的叫着。 随即,旁边传来好多人的嘈杂声,好像一群被惊飞起的苍蝇那样,嗡嗡的让人听不出在说些什么。 “哎哟,脑袋怎么这样痛?” 林文海晃了晃脑袋后,才睁开眼抬起手,正要去莫一下额头时,却听一个女声说:“请不要乱动,你正在静脉注射。” “什么啊?” 林文海有些茫然的眼神慢慢聚焦起来,这才看到眼前是一个身穿白衣的女护士,手里还举着个药瓶子。 女护士的后面,则是他很熟悉的单位大门。 大门外面站了好多人,还有一些人脖子里挂着相机,好像记者那样,大家都站在一根蓝色的丝带后面,都踮着脚尖的向这边看,有人还说道:“啊,抬出来了,抬出来了!” 林文海知道这根挡住众人的丝带,叫做警戒线。 警戒线的这边,站了四五个警察,正面无表情的劝说着大家后退,不要越过警戒线。 脑袋疼,女护士,警察、警戒线、警戒线外的记者们,还有大批围观者,救护车的呜啦声吵得人脑子疼--对于这一幕,林文海并不陌生,因为电视里就经常看到。 好多电视剧中,只要某处一发生恐怖袭击之类的案件,现场就会是这样子的。 可关键问题是,这一切该发生在电视中,或者别人身上才对,怎么会……林文海满脸愕然的想到这儿时,忽然猛地醒悟了什么,不顾女护士的劝说坐起来回头看到,就看到一群由医护人员、警察组成的人,抬着好多担架,陆续从办公大楼里走出来。 每个担架上,都躺着一个人,不过身上却盖着白布,连头都蒙住了,一动不动的,有得手臂还无力的垂了下来。 死人。 林文海的嘴角,用力的抽了几下,眼睛死死盯住了其中一个担架上的死人,垂下来的胳膊上:那只已经失去生命力的手臂手腕上,戴着一块劳力士手表。 整个单位中,只有一个人戴着一块这样的手表,那就是老板马澄海。 老板死了,昨晚开会的十一个人,全部死了,是被人用装了消音器的手枪打死在会议室内的,直到今天早上天亮后,前来接夜班的保安发现老徐、林文海俩人都昏倒在传达室内,才慌忙报警,发现了那一会议室的死尸。 十一个人,林文海只认识其中的四个人(这四个人都是本单位的),其他人来自哪儿,无论警方多么态度和蔼的请他跟老徐多想想,他们就是相不起来。 这是一桩影响恶劣的凶杀案,一次性就有十一个人死亡,而且还都是被枪打死的--林文海相信,这条消息绝对会轰动‘全国’的。 事实上,马澄海等十一人被杀案,并没有像林文海所想的那样,成为国内的爆炸性新闻,因为他们的死,只是昨晚被杀的人中的一份子! 昨晚,就在林文海被人拿手枪砸昏过去的晚上,国内三个城市内,总共有六起、总共三十九人被杀! 这六起被杀案件,绝对是有针对性,有预谋的。 换句话说就是,被杀的这三十九个人,都是被同一个恐怖组织干掉的。 宝岛这边风平浪静多少年了? 在高层们的英明领导下,人们早就习惯了夜夜笙歌、路不拾遗的安享生活,这儿没有压迫,没有不公,没有失业……有得,只是让全世界所有国家都羡慕的和平。 可是怎么就忽然间,这份和平被三十九人的死,一下子打破了呢? 而且最最重要的,就是警方、政府等部门发言人,在为106(十月六号)凶杀特意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义正词严的谴责某不知名组织的当晚,又有十四个人,像马澄海那样的被杀。 警方一下子沉默了,政府一下子愤怒了,出动了大批人力,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声势浩大的严打。 但很可惜的是,106惨案发生后的连续五个晚上,每个晚上都会有人被枪杀,多的时候十几个,最少时也是六个。 一个星期内,每晚都会有人在某处被枪杀,全部都是一枪致命,被杀者或是在家里,或是在路上,或是在单位,有几个还是在海边度假村。 所有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中,都锁定了凶手的影子,甚至样子:这是一群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个个都在四旬左右,相貌平凡。 警方发现了他们的样子,测定出了他们的身高,体重,甚至身体上某些明显的特征--可问题是,无论警方投入多大的人力物力,却始终找不到他们的下落。 整整一个礼拜,每晚都发生暗杀案件,所有的警力都派了出去,甚至还特邀了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些高手,但却始终没有找到那些凶手。 夜晚降临后,死神也会跟着来到,不知道今晚又要在何处兴风作浪的恐惧,让全岛人民都是异常的惶恐,大家再也不敢随便上街,都躲在家里,强烈谴责政府、警方的无能。 长达一个礼拜的凶杀,彻底打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别说是晚上了,就算是白天,街道上的车辆也少了很多。 谁敢保证,白天会不会出现汽车炸弹?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用这八个字来形容宝岛当前的凝重气氛,是一点也为过。 不过,就在宝岛人民躲在家里,用网络强烈谴责凶手凶残,政府无能时,近海的一艘游艇上,却回荡着轻快的钢琴曲声。 一个身穿白色纱裙的女孩子,斜斜的躺在甲板的躺椅上,手里端着一杯红酒,绝对完美的两只雪足,很随意的搁在前面桌子上。 淡淡的星光洒在她脸上,好像映出了一层温柔、祥和的圣光。 第1773章 叫高冰的女人! “手牵手我们一起走,把你一生交给我,昨天已是过去,明天更多回忆,今天我要嫁给你……” 随着轻柔的钢琴曲声,闭着眼的女孩子,微微摇晃着手里的红酒,嘴里轻哼着这首英文版的《今天我要嫁给你》。 在女孩子的身后,站着两个三旬左右的女人,她们身材都很不错,穿着黑色的紧身皮衣,高腰马靴,虽然只是静静的站在那儿,但从长时间都没动一下,却始终能标枪般的站立姿势上,就能看出这具身体内蕴藏着怎样的爆发力。 晚上的海面很温柔,游艇缓缓起伏着,就像婴儿睡熟后的小肚皮。 随着这种轻缓的韵律,拿着酒杯的女孩子轻哼声越来越低,最终再也听不到,一个女郎闪身跨前一步,伸手把她手中的酒杯轻轻接了过来。 另外一个黑衣女郎,则从旁边的躺椅上拿起一条毛毯,正要盖在女孩子身上时,一道刺眼的亮光,从陆地方向那边远处照了过来,打破了这份宁静。 拿着毛毯的女郎眉头微微皱了下时,灯光远处的上空中,出现了一个小红点,接着直升机螺旋桨发出的轰轰声,就从那边隐隐传来。 哒、哒哒的急促脚步声,从不远处的旋梯上响起,身穿白色水手装的船员,快步走到躺椅面前,微微弯腰低声说道:“沈总,是海岸警备队。” 沈银冰没有动,好像还沉浸在某种幸福中,不愿意理睬没意思的现实。 船员打扮的高六,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了站在她身后的高翠俩人一眼,随即轻巧的转身,重新走向了驾驶台那边。 好像被直升机、巡逻舰给打搅了那样,海风忽然大了起来,吹起沈银冰的发丝,摔打在了她的脸上,有些疼的意思。 “唉,也不让人安宁一会儿。” 沈银冰幽幽的叹了口气,终于睁开眼,把她那双秀美的雪足套在了鞋子里,缓缓站起身后,高翠已经给她披上了一件大红色的风衣。 现在已经是深秋季节了,也就是在气温相对高些的宝岛这边,再加上已经习惯了阴寒的体质,这要是放在大陆北方冀南的夜里,沈银冰才不会这么臭美,穿着纱裙在夜里观海,要不然早就被动的流鼻涕了。 轰、轰轰的螺旋桨声响中,一架军用武装直升机飞抵了游艇上方,雪亮的光柱在甲板上扫来扫去,坐在机舱口的两个枪手,手指扣在扳机上严阵以待,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会立即开枪。 不过,当灯光迅速的从沈银冰那张娇美的脸上扫过后,枪手们的手指都缩了回来: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能有什么危险呢? “我们是中华民……海岸警备队第七巡逻大队第三巡逻小组,现在奉命执行公务,请给予配合,谢谢!” 一艘载着机枪手、如临大敌似的巡逻舰,缓缓靠近了游艇,上面有人高声吩咐中,有吊板缓缓搭了过来,在两艘船之间架起了一座临时小桥。 紧接着,七八个手持制式冲锋枪的警备队队员,身手敏捷的快步登上了游艇,立即训练有素的占领了游艇最高处,最主要的驾驶台那边。 等这边布置好了后,两个身穿军装的男人,才从巡逻艇那边快步走了过来。 他们走过来时,沈银冰已经重新坐在了躺椅上,宽大的红色风衣把她身子完全遮掩起来,只露出右手,还有那张在灯光下更显娇美的脸,风吹过时荡起她耳边的发丝,扑簌簌的轻打在秀美的小鼻子上,让她黛眉微皱,伸出左手拢了一下。 什么叫美人? 就是一个漫不经心的动作,都带着让男人心中一跳的风情,这就是美人。 已经搜查过近海三艘游艇,都没有露出一点点笑容的少校尹光明,冷峻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而且,还是那种略带谄媚的笑容。 没办法,在绝对美丽的女人面前,给她一个友好的微笑,这是每一个绅士般的男人,该有的风度。 这种良好的风度,也让尹光明忽视了沈银冰坐在躺椅上面对检查的高傲样子。 “打搅了,尊敬的女士,请您谅解。” 啪的一个敬礼,尹光明先来了个官式问候。 “没什么。” 沈银冰轻轻抿了口红酒,随即抬起了右手。 站在她身后右边的高凌,马上就把酒杯接了过去,随即直起要办,一双好像母豹似的眼睛,在尹光明等人脸上扫视着,带着明显的不满意。 这两个伸出黑色紧身皮衣的女郎,是她的保镖--尹光明淡淡笑着跟高凌对视了一眼,接着再次看向了沈银冰,很官方的解释道:“尊敬的女士,我们在执行搜索危险人物的任务,请再次谅解我们的不得以冒犯,配合我们的工作。” “我明白,看过这边的新闻,所以我才选择了夜宿游艇。”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微微侧脸对高翠说:“小翠,给少校先生看看我的身份资料。” 高翠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向了船舱那边,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些护照、身份证之类的证件资料,走到尹光明面前,递了过去。 高冰,英文名艾薇儿?雅克,很好听的一个名字,芳龄25岁,英国华人,大英玛亚克集团副总……护照入境时间是昨天下午,三点五十四分。 “高女士,您好。” 仔细检验了护照等证件的真实性,确定这些都是如假包换后,尹光明才按照程序来提问:“请问您来宝岛,是公务,还是私人游玩?” “是公务,也是私人行为。玛亚克集团与贵国乘风重工早在十一年前,就已经是商业同盟关系了,这次我来宝岛,是代表我集团与乘风重工签订下一年度的合作意向书。我想,这一点我没必要向你相加解释的,因为这属于商业机密。”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看了眼尹光明后面那个军人一眼。 那个人正在打电话,看来是在吩咐人立即联系国内的乘风重工,复核沈银冰所说的这些。 “抱歉,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尹光明发现了沈银冰看向属下的动作,抱歉的笑了笑。 “我在两年前,就已经在贵国海燕海边风情区,购买了观景别墅,用来渡假所用,我想你刚才也看到房权证了,我给你时间去彻查。” 沈银冰没有理睬尹光明的话,又抬起了右手:“这艘名为小飞的私人游艇,也是在置办海景房的同一时期购置的,这是我第二次使用它,从海关相关部门,你也能够查到它。” 沈银冰在说话时,高凌已经把斟了红酒的酒杯,再次放在了她手中。 沈银冰低头品酒,片刻后又伸出了左手,好看的两根手指刚刚张开,一支女士香烟就放了过去,随着之宝火机发出的清脆声,好闻的烟雾,从她性敢的小嘴中,袅袅升了起来。 特么的,这才是女人,这才是生活! 尹光明看着旁若无人的沈银冰,心中骂了一句,眼神中的尊敬之色中,夹杂了明显的‘窈窕熟女,君子好逑’之意。 当然了,他自己是没有察觉出的。 很快,他身后那名上尉,低声把调查到的情况说了一遍,总结成四个字就是:一切属实。 尹光明这才把那些资料,还给了高翠,又歉意的说:“高女士,非常对不起。尽管我们相信您对我们不会产生丝毫危险,但使命在身,我们还需要检查一下您的游艇,请您配合。” “我理解,贵国当前风声鹤唳人心惶惶的,要不然我也不会放着海景房不住,大半夜的跑来海上挨冻。”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就像没看到尹光明脸上的尴尬之色那样,对高翠说:“小翠,让船员们都集合到船板上来,接受他们的检查。” 很快,游艇的大副、二副等五六个船员,都集中在了甲板上,很配合的接受军方检查。 虽然现在已经确定沈银冰不会跟恐怖袭击案有关,但尹光明还是检查的很仔细,让人逐个把那些船员,跟他们所掌握的凶手样子对照。 十几分钟后,尹光明抬手对上空的直升机打了个一个正常的手势,再次给沈银冰敬礼感谢她的配合,这才怀着一种说不出的淡淡失落,回到了巡逻舰上。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奇怪的感觉? 难道就因为她是一个漂亮的小富婆? 尹光明相信,绝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虽说整个宝岛上,都找不出高冰这样的美女,但他终究是见过世面的人,什么样的美女都见过,完全没有必要因为高冰格外漂亮一些,就会在离开她时感到失落的。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会感觉到失落,好像拉下了最珍贵的东西? 尹光明沉思着,转身再看向那艘游艇的方向时,眼前的黑暗海面上,忽然浮上了一双虚无的眼睛。 那是一双很漂亮的眼睛,桃花眼,缓缓起伏流动的海水,好像全部都在这双眼睛内,无论你走到什么地方,都会有种被它盯着的错觉,然后让你想到那个女孩子,心儿忍不住的一跳,陡然生出一种想再次看到她的迫切感。 原来,是因为她那双眼睛! 就在尹光明终于醒悟到,他那种莫名的淡淡失落感,原来是因为曾经被那双眼睛看过、就再也无法忘记后,却听到旁边的助手,喃喃的说道:“好漂亮的眼睛。” 如果把朝阳看做是一只眼睛的话,那么它绝对是世间最漂亮的眼睛了,没有之一。 红彤彤的晨阳从海面上,很慵懒的慢慢浮起时,新的一天正式开始了。 早起来的市民们,习惯性的打开了电视机(或者是电脑),开始关注最新的新闻。 十月十四号,深夜十一点二十分左右,石轮镇曙光水厂再次发生凶杀案,厂长杨大名等七人,在连夜处理工厂一起设备故障时,被人枪杀在施工当场。 凶杀,并没有停止,哪怕整个国家的防御力量都已经启动。 第1774章 大陆,沈! 十月十四号的凶杀案,已经是宝岛连环凶杀案的第八天,也让被害人数,增加到了八十三人。 凶杀,还会不会继续? 凶手,到底是谁? 来自何方? 地狱? 凶手肯定是来自地狱,就像幽魂那样,无法让我们所捕捉。 这些幽魂,不停索命的目的何在? 被杀的八十三个人中,又是一种什么关系? 国家,该怎么面对这次史无前例的凶杀,何时才能查出凶手,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驱散上空越来越浓郁的乌云,让横行的死神停止它的咆哮-- 看着报纸上的这些文字,霍连兴眼角狠狠抖动了几下,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后,神情疲惫的放下了报纸,抬手捂住额头,手肘撑在桌子上,许久都没有动一下,直到轻轻的敲门声响起后。 “进来。” 等秘书小童踩着高跟鞋走进来时,霍连兴已经恢复了昔日反恐第三局局长该有的冷静,沉着。 “局长,这是总局下发的书面文件,请您立即赶往总局,参加关于‘破开幽魂行动’的紧急会议。” 小童把一张传真文件,双手放在了办公桌上。 所谓的破开幽魂行动,是当局在连续三天发生凶杀案后,为追查凶手而命名的特别行动计划行动,参与者除了警方、军统、反恐等专业部门外,还有一些协助部门。 破开幽魂行动已经展开五天了,仅仅投入的人力,已经达到了三万多人,在这片大地上布下了天罗地网,这可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搜捕凶手行动,在过去的八天内,已经有上千名嫌疑分子被请进了强力部门,接受严格的审查。 一时间,社会上那些在街头上晃荡的问题少年们全部消失了,别说是晚上出来了,就连白天走在街头上,也没谁敢把胳膊上的刺青露出来,生怕会被当作106大案(所有凶杀案,都归属106大案)嫌疑人抓到某部门喝茶。 在过去的七天内,霍连兴已经参加了五次这样的紧急会议,然后回来后就立刻排兵布阵--但效果,却很让人失望,幽魂仍旧存在,每个晚上都会有人被杀。 “我知道了,让小桑(第三局局长的专车司机)备车,我马上下去。” 拿起传真看了几眼后,霍连兴就放下了,淡淡的对小童说道。 “是。” 小童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局长办公室。 她的秘书办公室,其实就在局长办公室的外侧斜对面,这样可以方便她看到每一个经过门前的人,并做出该有的判断。 小童刚走到自己办公室门口,手机响起来了。 打开一看来电显示后,小童眼里就浮上了笑意,看了眼空荡荡的走廊,随即加快脚步走向了电梯。 电话,是小童男朋友打来的。 还有一个多月,小童就要跟男朋友走进结婚殿堂了。 上个月三号时,他们刚拍了婚纱照,这次打电话来,是告诉她已经取到照片了,就在反恐局门外的车里,问她是不是先睹为快。 女孩子嘛,当然很希望能第一眼看到自己的婚纱照了,哪怕正在上班期间,就算占有三五分钟的时间,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小童来到电梯门口时,电梯恰好从上面楼层下来,她赶紧抬手按了键。 电梯门缓缓打开,她冲里面的同事笑了笑,走进去之前,听到了有脚步声从楼梯那边传来,本能的向那边看了一眼,就看到两个穿着本局工作装的男女,从拐角处走了上来。 那对男女,边走,边小声谈论着什么。 因为角度的关系,小童无法看到他们的面孔,不过也没多想,迈步走进了电梯。 小童的心思,飞到男朋友那边时,霍连兴放下了电话。 他本来想打电话来着,不过在快要拨通那个此前从没有拨通过的号码时,却又放下了:现在,还不是拨通那个号码的时候。 反恐第三局的其他成员,搞不清马澄海等八十三个受害人之间有什么关系,但霍连兴却知道:那些分部在全国各地,看似没有丝毫关系的八十三个人,其实都是飓风第三等,也就是最低等的外线成员。 而霍连兴本人,则是飓风的第二等成员,手中掌控着一百多三等成员。 每一个二等成员手中,都有一百多三等成员,至于飓风总共有多少二等成员,这是一等成员、甚至是堂主级别的人才知道的事。 霍连兴,还没有知道这些的资格。 但他却知道,马澄海等八十三人,都属于另外一个二等成员管辖:一个叫颜凤娇的女人。 颜凤娇,在这边某个机关担任处长,今年已经四十七岁,比霍连兴要小一岁,他们之间认识,霍连兴并知道马澄海等人都是受她所管辖,那是因为他们的关系不一般。 他们,曾经是恋人,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才分道扬镳,但这二十多年来,他们始终在暗中保持着最亲密的关系。 就是因为这种关系,所以颜凤娇对他来说没啥秘密,他才能知道马澄海等人,都是她的手下。 从马澄海等人的被杀中,霍连兴早就看出了门道:颜凤娇那儿出了问题,受她领导的那些人名单,被那些杀手给得到了。 目前,颜凤娇本人不在本地,在马澄海被杀之前的前一天,她远在美国的姑妈去世,已经前往那边奔丧去了。 马澄海等人被杀的消息传出后,霍连兴第一时间就开始联系颜凤娇--但到现在为止,始终没有联系到她。 她好像失踪了,或者说已经死了,要不然的话,她没理由不接他电话,不赶回来的。 初恋有可能早就遇害的现实,让霍连兴很愤怒,但同时也很害怕:颜凤娇,会不会泄露他的真实身份? 这次大规模的暗杀行动,明显是来自飓风的敌人。 可飓风的敌人,除了大陆的峭壁之外,还有谁呢? 又有谁,有资格成为飓风的敌人? 霍连兴这个档次,还不足以知道这些。 他只是有种预感,好像在下一刻,死神就会来敲门。 帮、帮帮。 轻轻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霍连兴的沉思。 就像刚才小童敲门时那样,霍连兴马是就坐直了身子,面带威严的淡淡说道:“进来。” 房门开了,两个身穿黑色套装的男女出现在门口,女的戴着个眼镜,嘴唇涂的很红,男的则是面无表情,好像涂了一层跟皮肤颜色很像的面粉那样。 霍连兴身为第三局的局长,麾下上百,可能叫不上每个人的名字,但绝对会对每个人有印象。 但这对男女,他却没有丁点的印象,本能的微微皱眉:“你们是……” 一把枪,从女人抱着的文家夹内露了出来。 在她扣下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扳机时,男人说话了:“我们,是来要你命的人。” “要命,真要命,你的表情怎么这样猥琐呀,这要是被人看了,我的脸往哪儿搁呢!哼,那时候我就说不要这张照片,你也答应了的,可你怎么又擅自加上了,真是气死我了你!” 看着那张男朋友把右手伸到自己裙下的照片,小童小脸羞红,抬手在男朋友身上乱砸着,让他连连大喊救命,惹得旁边站岗的保安都忍不住偷笑。 男朋友的故意喊救命,让小童更加害羞,抬脚看似很用力的踢了他一下后,转身就走:“哼,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更不要跟人说你是我未婚夫!” 对这种小威胁,男朋友早就习以为常了,压根不当回事,只是冲她连连做出飞吻动作,让偷眼向回看的小童更加难为情,赶紧加快了逃跑的脚步,直到逃进办公大楼的电梯门前后,才松了口气,恨恨的骂了几句什么。 电梯门开了,小童向旁边闪了一步,让里面的人先出来。 出来的,是一对男女,女的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嘴唇涂的很红,很难看--让小童看了一眼就不愿意再看了,本能的挪开了目光。 等那对男女走出来后,小童才迈步走进了电梯内。 电梯门徐徐合上时,那对男女也走到了大厅门口,步伐很快。 “这俩人,我怎么没有见过呢,又好像在哪儿见过,真奇怪。” 小童有些纳闷的摇了摇头,不再多想,倚在电梯上,又开始回想婚纱照上那个漂亮的自己。 电梯来到她所在的工作楼层后,小童刚从里面走出来,电话又响了。 这次是小桑打来的:“童姐,霍局呢,怎么还没有下来?车子我已经准备好了。” “哦,你稍等,我马上去办公室看看。” 小童扣掉电话,加快了走路的步伐,哒哒的走到了霍连兴办公室门口,抬手敲了几下。 里面没人回答。 “霍局长,您在里面吗?小桑让我来问问您,说--” 小童再次敲门后,仍然没有听到里面响起霍连兴的声音,就推开了房门,随即呆住。 接着,在六楼下面车前,等待霍连兴局长的小桑,听到了一声凄厉的叫声:“啊!” 霍连兴,反恐第三局的大局长,大白天的被人枪杀在了办公室内。 作案嫌疑人,是一对不想让人多看一眼的男女。 这,也是106大案发生一来,在第九天死于被杀的第一个官方人物,而且份量还足够重要。 在过去的八天内,八十三人的被杀都是发生在夜间,那时候人们潜意识内,还以为白天会是安全的。 可随着霍连兴的被杀,尤其他敏敢的身份,猛然间让人们意识到:死神,可不是只在黑夜才出现的! 不过,霍连兴的死,并没有白死,这也是那对凶手没有想到的:他在临死前,竟然用手指蘸着鲜血,在桌子下面歪歪扭扭的写下了几个字:大陆,沈。 大陆,沈。 这三个字看上去没头没脑,但只要稍微一琢磨,就能从中揪出一些线索。 无疑,大陆代表着杀手来自来自华夏内地。 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代表着一个姓氏。 凶手姓沈,最起码也得跟姓沈的有关。 来自大陆,姓沈的人。 第1775章 那边有座仙霞山! 在霍连兴被杀的当天下午,宝岛这边某最高部门,就根据这三个字,迅速锁定了一个最大嫌疑人,沈银冰。 试问当今华夏大陆,哪个姓沈的最为出名? 相信这边根本不需费一点点的脑子,马上就会想到一个人:沈银冰。 没办法,谁让沈狼主在过去两年内,是大陆最风云的人物? 她的强势崛起,让大陆高层头疼的要死,把她比喻为一颗不敢随意切除,只能眼睁睁看着越来越强大的毒瘤。 为了竭制这颗毒瘤的继续增大,大陆那边可谓是绞尽脑汁,做出了所有能做出的努力,甚至相传让她那个已经跟别的女孩子结婚的恋人,都鼓捣到她身边去,当作稳定剂来稳定她了。 没办法,这颗毒瘤,已经用天云动车惨案,活生生的近百条人命,提醒华夏高层绝不能对她轻举妄动了。 那可是惨痛的教训,对大陆来说。 当初得知这个消息后,这边的相关部门马上就开始派出大批力量,随时关注着她的‘成长’,并渴望她的生命力能够越来越强悍一些。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边某些人,都信奉这句话,甚至还在某些不公开的场合表示,如果沈狼主愿意来这边发展的话,我们一定会为她提供所有的便利。 不过沈狼主始终没有接受他们的好意,压根就没有理睬。 就在某些人为此而感到遗憾时--沈狼主来了。 就像一首歌内唱的那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接连九天,就有八十四人死于被暗杀,平均每天要死九个以上。 每天,都会有九个以上的人被枪杀,别说是宝岛这点小地方了,就是放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华夏大陆,也是一个相当了不起的案件。 影响力,绝对恶劣到了极点! 本来,跟华夏做对的沈狼主,怎么会调转獠牙,跑到宝岛这边来兴风作浪了? 这是怎么回事? 必须得查清楚,必须的,用最快的时间找到理由,才能做出下一步的正确应办法。 106大案发生后的第十天。 在过去的二十个小时内,除了死在办公室的霍连兴之外,又有十三个人,死在三座城市内。 到目前为止,已经死亡一百零七人。 而且所有人都坚信,好像无处不在的暗杀,还会继续下去。 这一次,可不仅仅是在夜间了,尽管这边已经在昨天晚上,连夜派遣特派专员,飞往了大陆,希望能得到帮助。 这是一栋一公里之外,就开始布下警戒线,方圆两公里之内的所有制高点,都在全局掌控中的大楼,表面上跟其它建筑没啥两样,实则是戒备森严,别说是沈狼主了,就是一只苍蝇,要是没有佩戴通行证,也休想踏进半步。 九楼,小会议室内,一个眼神阴骘的中年男人,坐在会议桌的正中间,缓缓扫视着分列两旁的六个人。 没有人说话,大家都像是木头人那样,盯着某处也不知道在沉尹什么。 气氛很压抑,仿佛在下一刻,就会轰的一声爆炸那样,哪怕是中年男人轻轻咳嗽了一声,也让在座众人,身子轻微的颤了一下。 “田处长,大陆那边有没有消息传来?” 中年男人淡淡的问道。 “报告王总(这儿的王总,是指总管这块土地上防务的专向领导人,为避嫌所以才这样称呼,以免遭遇河蟹,被掐个死去活来),凌晨四点时,我们就得到了消息。” 田处长身子一直立,目不斜视的盯着王总的下巴处,态度严肃的说:“目前,正在紧张确定中,还没有最新消息传来。” “先说说呢。” 王总始终都是淡淡然的镇定模样。 “是。” 田处长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始说道:“目前已经确定是,106大案的最大嫌疑人,沈银冰在大陆国庆节当天,在冀南一家名为‘稻花香’的大酒店,跟一对姓高的兄弟两人,分别在清晨五点,下午两点,举行了婚礼--” 当前会议室内的气氛,还是相当凝重的,毕竟正在遭遇史上最疯狂的暗杀,可大家在听到田处长,说最大嫌疑人在一天内,竟然跟亲兄弟俩人,分别举办婚礼后,还是忍不住的兴趣大增。 人们,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有着一定的好奇心理。 当然了,这场‘一女同一天内嫁二夫’的婚礼,并不太值得在座诸位关注。 人们关注的只有两个女人。 一个自然是106大案最大的嫌疑人沈银冰,另外一个,则是那个叫‘杨雪’的混血儿。 人们关注杨雪,那是因为在座诸人,都有着足够的资格,了解到这个混血儿,是什么来历:天下叫‘杨雪’这个名字的,没有一万也得有八千,但当她是个面貌在三旬左右,而且还是个混血儿,更在大陆国庆节时期出现过的话,那么这个杨雪,只能是那个杨雪了。 根据在座的李处长所掌控的机密消息,这个杨雪,是曾经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时,曾经在十七岁芳龄去过那边,后来又安然回归的女人。 杨雪,飓风中的一等组织者,年逾花甲却仍然能保持着三旬左右少妇的样子,堪称美容界中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她在沈银冰结婚当天,去过大陆冀南,出现在了沈银冰跟高飞的婚礼上。 田处长还说,杨雪驾临沈银冰的婚礼上后,送上了一颗人头做为贺礼,后来又潇洒的飘然而去。 现在已经完全确定,杨雪在大陆国庆节前夕,连夜去过大陆,又在当天晚上,连夜回到了国内。 田处长刚说到这儿,放在桌子上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获得王总的许可后,他才接起了电话,皱眉倾听那边说了几句后,才扣掉电话,轻轻叹了一口气,看向王总说道:“刚从大陆那边传来的消息。我们在华夏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现在已经确定沈银冰在十月二号时,从冀南一路东下,最后消失在了福建境内。” 苦笑了一声,田处长又说:“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沈银冰入境的记录。” 李处长马上说道:“她很可能,是化名入境的。” 像沈银冰这种备受华夏重视、却又备受某些国家所喜欢的大人物,很轻易就能搞到好多国家的真本护照,需要时摇身一变,就能入境了。 而宝岛,恰好是最喜欢沈银冰的某些国家之一,早在两年多之前,就已经秘密给她办理了护照,并为奖励她在某些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这边还秘密赐予给了她一套海景房,一艘游艇。 对这边有个特殊贡献的飓风中人物,在沈银冰结婚当天现身婚礼,并送上了一颗人头做‘贺礼’的行为,彻底惹怒了那个女魔头。 然后,她利用这边给她办理的护照等证件,顺风顺水的来到了这边,然后经过几天秘密策划后,展开了让整个世界都在关注的凶杀案。 所杀的这些人,都跟飓风有关。 杀人的目的也很‘单纯’,那就是:飓风敢去大陆招惹我,那我也跑来你家门口杀人放火! 吃点小亏,就没完没了的报复,不就是女人的特长吗? 最讽刺的是,这边早在两年前,就为她提供了某些便利,让她才得以躲过地毯式的搜索。 “唉。” 重重叹了一口气,王总双眼微微眯起,沉默片刻才缓缓说道:“通知各部门,全力搜寻沈银冰的下落--但有一点要记住,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以免招惹更大的损失。” 王总说着拉开椅子,对在座最年轻的人说:“楚刚,你立即替我联系仙霞山那边,就说我要过去,问问什么时候可以。” 王总在这块土地上,可是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了。 他想见谁,基本上都是别人扫榻恭候他的份儿--但现在,他却让楚刚先通知那边,等候那边的许可之后,他才能过去。 由此可见,那个人的身份绝对不一般。 楚刚答应了一声,马上去做了。 “明天上午九点。” 三个小时后,楚刚才送来了消息。 等了都三个小时了,才得到这样一个消息,差不多该让人很不爽,但正准备吃午饭的王总,没有丝毫的不快,点了点头正要说什么时,秘书快步走了进来:“王总,发现了嫌疑人的下落!” “这么快,就找到她的下落了?” 王总一愣:“她的位置在哪儿?” “仙霞山山下!” “是谁发现的她踪迹?” “反恐第一局。” “告诉他们的领导,就说是我说的,千万不要擅自行动,一切等我过去后再说!” 王总声色严厉的下了命令后,立即吩咐楚刚:“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仙霞山!” 仙霞山,总共有三座海拔超过三千米的山峰,形状各异,山上自然植被茂密,三座山峰常年被云雾环绕,让人如临仙境,尤其是夕阳西下时,从山背出照过来的阳光,给这些雾气披上一层五颜六色的色彩,故而名为仙霞山。 仙霞山的风景放在全世界上,也算是一流的景区,不过它的名气在这边,却一点也不响亮,很多人都不知道它是这样的美丽。 一座仙山般的仙境,却很少被人所知,这无疑是很奇怪的。 同时只要稍微一动脑子,就能猜出点什么来:这是有人不希望更多的人知道仙霞山,不喜欢人前往那边游览。 外地人不知道,但在山脚下世代生活的王权,没理由不知道仙霞山的风景有多美。 今年二十四岁的王权,今年大学刚毕业。 为联络以后的同学感情,他盛情邀请三五好友,来他家乡仙霞山游玩。 好友们是早上来到王权家的,大家欢聚一堂后,于中午时分动身,这才离开了家门,准备去山上游玩。 可让王权没想到的是,刚来到山脚下正要步行上山时,一群全副武装的特警,忽然把他们团团围住了。 第1776章 双手抱头,蹲下! “啊,怎么回事呀?” 看到忽然出现大批全副武装的特警,忽然从山道两侧的树林中扑出来,举枪瞄准大家厉声喝叫着,让大家双手放在头上,蹲在地上后,王权等人懵了。 也被吓坏了。 毫不犹豫的,他们跟身边其他十数名游客一起,都双手抱头蹲在了地上:遇到这种事,最正确的反应就是听话,至于到底是个什么情况,相信很快就会知道了,千万不要反抗,要不然会死人的。 王权心里这样想着,看到几个同学都很聪明的跟他学着蹲下来后,才松了口气,偷眼向别处看去。 王权看到,包括他们几个人在内的这段路上,大约总共有十四五个人。 这些人中,有男有女,大部分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只有两个当地阿婆,在猛地被枪指住后,竟然直接被吓昏了过去。 王权还发现,这十四五个人中,有三个人没有按照特警们的吩咐,双手抱头的蹲下来,所以显得格外刺眼。 这三个人,都是女人。 两个穿着黑色的近身皮衣,高腰马靴,后脑梳着马尾,身材出众相貌姣好,整个人都透着股子英姿飒爽,对这些忽然跳出来的特警,毫不在意,仿佛早就知道那样。 跟这两个劲装美女一起的,则是个身穿红色风衣的女郎。 女郎是背对着王权的,哪怕是穿着一件很俗气的红色风衣,却仍然能让人看出她傲人的窈窕身材。 也不知道这三个女人是被吓傻了,还是有某种把握,竟然没有按照特警的吩咐,双手抱头的蹲下,依旧静静的站在那儿,不声不响也不动。 不知道为什么,王权虽然没看清这个身穿红色风衣女郎的相貌,却有了中奇怪的感觉:她肯定会很漂亮,非常非常的漂亮,一般女人穿上这种风衣,是穿不出她这股子韵味的! 唉,你们倒是蹲下啊,要不然就会有麻烦的--王权开始为三个女人担忧时,围着他们的那些特警,再一次高声厉喝:“再说一次,双手抱头,蹲下!” 你们倒是蹲下啊! 王权心中更急,差点忍不住的喊出来时,身穿红风衣的女郎转过了身。 王权一眼就看到了她的脸……确切的说是,看到了她那双眼睛,脑子里立马就一片空白。 但却有个响亮的声音在回荡:她的眼睛,怎么可以这样撩人,让人恨不得跪在她脚下,亲吻她的脚尖? “最后一次警告,蹲下,双手抱头,要不然就开枪了!” 特警的更大厉喝声,把王权从犯傻中惊醒,忍不住的高声叫道:“美女,你倒是蹲下啊!” “我不习惯听从别人的命令,尤其是这种带有侮辱性的。” 那个有着一双勾魂夺魄似的妖艳眸子的女郎,轻飘飘的扫了王权一眼,好像是笑了下,随即就看向了那些特警,淡淡的说:“你们想开枪的话,随意。” “预备--” 特警小头目,在愣了一下后,马上挪开了跟美女对视的双眼,厉声喊着预备。 “慢着!” 不等他喊出‘开枪’两个字,一个更加沉稳的男人声音响起。 对,对,慢着,啊,不对,该说不能开枪的! 王权心里这样想着,本能的抬头看去,就看到几个特警,簇拥着一个中年人从那边树林中走了出来。 在这边,每个男人都有服兵役的义务,王权在高中毕业后,也是这样,所以男人都能认识军衔、或者警衔的高低。 王权看到,这个男人肩膀上扛着的警衔,放在部队里最少也得是上校级别的,算得上是警方的一个大人物了。 什么人,竟然能劳动这样大人物亲临现场指挥啊,难道是这个美女? 王权有些茫然的看向美女,就看到她背后的一个劲装美女,替她撑起了一把伞,挡住了太阳。 在数十把制式微冲的枪口指着下,红衣美女不但没有花容失色,反而好整以暇的让同伴给她打起遮阳伞--这,这得有多么骄傲的女子,才能做出这种事啊? “我是张启龙,目前担任反恐总局第一局的局长。” 肩扛上校警衔的张启龙,停住了脚步,先自我介绍了他的身份。 红衣美女却淡然一笑:“根据你们警方的规矩,在执行任务时,不该先举手敬礼么?” 红衣美女没有说错,一般国家的正规警察,在执行某种还没有确定的任务时,都得先举手敬礼,就像国内交警查醉驾那样,哪怕明明知道你喝酒了,可他们在让你停车后,还是会抬手敬礼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规矩是规矩,但在某些特定任务中,这规矩就被直接省略了,尤其是当前这种面对发动‘106大案’的重大嫌疑人时。 可红衣美女,却偏偏提出了这条规矩。 张启龙愣了下,随即冷笑着说道:“敬礼,那只是对有可能犯错的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红衣美女打断:“你真的敢确定,我犯了错?” “那--” 张启龙很想说‘那当然’,可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了。 这个红衣美女,就是化名为高冰的沈银冰,106大案的发起者,在短短十天内,就名扬天下了。 这些,张启龙都可以确定。 但他同时也知道,在犯罪嫌疑人没有供认不讳时,所有的证据,都只是证据。 尤其是嫌疑人还没有被抓捕,那么就代表着她可能是无辜的。 假如这个红衣美女不是化名为高冰的沈银冰,那岂不是一个大乌龙,到时候人家完全可以控告你,毕竟没有谁见过真正的沈银冰,叫高冰的女人也有很多。 张启龙心思电转间,就想到了这么多,随即决定还是稳妥些好,反正举手敬礼也不会丢了什么不是? 张启龙抬手,刚要敬礼,红衣美女却又说了:“其实,我不在乎你会不会敬礼的。” 第1777章 无可奈何! 刚才张启龙气势汹汹的出现,人家要求他必须得先给她打敬礼,按照规矩来。 张启龙可以百分之九十九的确定,红衣美女就是在华夏也敢横行无肆的沈银冰了,现在又跑来宝岛作乱,自然得把她绳之以法,还打什么敬礼啊? 可为了保险起见(毕竟电视中可是演过很多金蝉脱壳的狗血桥段,如果这美女不是沈银冰,那就是警方的错了),张启龙决定就按照程序来,给她敬礼。 但当他抬起刚要敬礼时,沈银冰却又说,其实根本不在乎他会不会敬礼的。 靠,什么意思,这是在拿我当猴耍是吧? 张启龙先是一愣,随即从沈银冰眼神里看出了明显的讥讽,顿时知道自己被耍了,老脸一红,恼羞成怒的低声喝道:“现在我怀疑你跟一宗特大凶杀案有关,请出示你的证件,配合我们的工作!” 张启龙心中发誓,只要确定红衣美女就是沈银冰,他马上就会采取行动,先给她点苦头尝尝,反正抓捕罪犯嫌疑人时,双方发生一些激烈的争斗也是很正常的。 别看沈银冰在华夏大陆上横行无肆的无人敢管,但在宝岛却别想这么嚣张,说句丧尽天良的话:就算沈银冰的死,会连累到再多的华夏无辜群众,那有干张启龙何事?她只要在这边犯罪,这边就有权利办她! 看出张启龙当前是强压着怒火的客气后,沈银冰笑了,很轻蔑的笑:“呵呵,我不用出示证件的,我现在就可以明确告诉你,我就是沈银冰。” 刚才沈银冰耍着张启龙玩儿时,王权还担心她有些太看事儿:不管怎么样,千万别跟他们来硬的啊,你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就算再有背景,能跟一个国家相抗衡吗? 就在沈银冰承认她就是沈银冰时,王权好像想到了什么:沈银冰?这名字好熟悉啊,应该是在哪儿听到过。 这边跟大陆是一衣带水,不过因为那些历史原因,这边接收到那边的消息,从来都是负面新闻,而沈银冰这个让华夏都头疼的女魔头横空出世,肯定会引起这边的关注。 是兴高采烈的关注--那么多年过去了,这边仍然有很多人希望华夏越乱越好,就像咱们盼着岛国来个十八级大地震,成为沉默鸟那样。 所以在这边某些不负责的网站上,就把沈银冰称为了‘修罗教主、巾帼英雄’,这也是这边主动为沈银冰提供护照等方便的主要原因,王权此前就曾经在网上看到过有关沈银冰的传说,所以在听到这个名字时,才觉得有些耳熟。 “啊,原来是她!” 猛地,王权想到了沈银冰是谁了。 在过去的一两年中,因为某些因素,沈银冰在这边的名头,要比在华夏还要响亮(毕竟她是敌人的敌人,变相的来说就是我们的战友,战友把那边搅了个天翻地覆,我们当然得为她摇旗呐喊,加油助威了,尽管不是在官面上),再加上她相貌出色,所以被很多王权这样的热血年轻人,亲切的视为偶像,称为修罗英雄。 “没想到啊,没想到,我竟然这样有福气,能够看到我的梦中青人修罗教主了!” 王权确定红衣美女是谁后,只觉得全身的热血瞬间沸腾起来,心儿也砰砰的跳,接着就腾起一股子要找她签名的激动。 只是,还没有等王权站起来,却听到他心目中的修罗教主又淡淡说道:“我也是制造这边106大案的策划人。嗯,也可以说是幕后真正的凶手了吧。” 哗的一声,就像被迎头浇下一瓢冷水那样,王权满腔的热情,瞬间变为了冰点:啥,她就是106大案的凶手? 106大案,当前对这边的每一个民众来说,都是一种怕到骨子里的怕:从十月六号开始到现在,每天都会有人被暗杀,已经有近百人死于非命了。 虽说区区近百人,跟这边千万级别的总人口相比,那绝对是九牛一毛的概论,可这些人的死因,以及恶劣影响却是聚大的。 据官方统计,上一周比起同年往期,经济增长倒退了至少十几个百分点,在某些靠旅游为主打的地方,进入十月份一来,更是经营惨淡。 那个每晚都会择人而食的凶手,就像一团阴霾那样笼罩着这边的上空,谁也不敢保证它的下一个目标是谁--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唯有杀傻瓜才会来这边旅游,要是被死神点到名,那可就惨了。 再说了,流传在民间的谣言,总能以让人吃惊的速度流传,再加上有足够的时间(实际上三天就够了),人们想不知道这个死神的存在都很难。 就在今天早上吃早餐时,王权还曾经跟几个同学谈论过106大案的幕后凶手是谁,为此还争辩的面红耳赤,甚至还牵扯到了当地某些古老的传说,比方在一千年前就出现的黑山老妖…… 但王权万万没有想到,今天会看到106大案的真凶! 而且真凶是个让他只是看了她一眼,就再也不能忘记的红衣美女,更是他的梦中青人修罗教主。 王权是震惊,失望,接着是恐惧:他震惊106的真凶会是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子,失望则是因为她是他的梦中情人,恐惧却是因为她是在九天杀九十七人的凶人! 而早就有所心理准备的张启龙,则是狂喜:哈,哈哈,只要你能承认你就是真凶就好!特么的,看来老子真是撞大运了,竟然能亲手捕获了106大案的真凶,这一下想不升官,想不名扬四海都难啊! 既然沈银冰主动承认她就是106大案的真凶了,张启龙还跟她客气什么呀? 马上,他就猛地后退一步,霍地抬手就要下达抓捕命令,如果沈银冰敢抵抗,那就就地格杀勿论! 至于在缉拿、击毙这个女魔头的过程中,会不会伤到其他无辜者--那就不是张启龙所考虑的了,毕竟无论做什么,都得付出一定的代价,只要代价跟自身利益牵扯不到,完全可以忽视的嘛。 可是就在张启龙准备下令时,却猛地发现:对面那个女魔头好像没有丁点害怕啊,紧张的意思,反而还嘴角带着笑,斜着眼的看着他,好像在迫不及待的等他下令那样。 怎么会这样? 正所谓反常即为妖,沈银冰的反常表现,就像一记重锤,给张启龙狠狠敲响了警钟:她为什么不害怕,难道她在我们的外围,已经做好了准备,比方会派遣上百个职业杀手反包围我们。 心思电转下,张启龙迅速转身,向身后边高处的树林那边看去--那边也有他安排的人,是预防嫌犯突破重围而布置下的外围警戒线。 外围警戒线的弟兄们都很正常,这说明没什么反包围只说,可她为什么会那副表情呢? 张启龙有些狐疑的缓缓转身时,脑海中猛地闪过一抹亮光,心脏猛地一跳! 张启龙脸色剧变,没有逃过沈银冰的眼睛。 她笑了,很得意的样子:“呵呵,你为什么还不下令动手呢?不下令,那我就走了,我很忙,没功夫陪你们在这儿干站着。” 张启龙就像被霜打了的茄子那样,再也不复刚才精神百倍的样子,嘎声问道:“你、你是不是安排了什么后手,所以才敢坦然出现?” “说实话么?” 沈银冰抬手捻着一缕发丝,悠悠的问道。 张启龙满嘴都是苦涩,艰难的摇了摇头。 沈银冰松开发丝,那只在阳光下好像白莲花一般的右手,伸出两根葱白似的手指,一支细细的女士香烟递了过来。 轻风中,遮阳伞下,沈银冰姿势优雅的吐了个烟圈后,才淡淡的说:“其实不用我说,你也该想到我为什么能被你看到的。好了,该说的话我都说了,咱们之间实在也没什么共同语言,就不废话了。另外,能不能让你的手下让开道,我想去山上游玩呢。” 自从两年前沈银冰成为贪狼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女狼主后,就被各方面都人才济济的华夏,列为头号心腹大患--但在这两年中,她始终都是安然无恙的兴风作浪,更是在华夏国庆节期间,同一天内跟亲兄弟俩人举办了婚礼,可谓是出尽了封他,但却没有少了一根寒毛。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她的死,能牵扯到数百上千的无辜群众。 华夏是投鼠忌器,除了眼睁睁的看着她逍遥跋扈外,压根不敢把她怎么着。 相比起投鼠忌器的华夏来说,这边倒是不在乎这些--就像张启龙刚才所想的那样,反正就算死再多的华夏人,也跟他没有一根毛的关系,他有什么不敢动这个杀人魔王的? 但当沈银冰把让华夏那边头疼的手段,如法炮制在这边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沈银冰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说不定在下一刻,这边某个城市中的超市啊,学校、车站啥的,就会发生任何人都不敢担负责任的恐怖爆炸案! 不是说不定,是肯定。 沈银冰肯定做了这样的安排,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如果没有足够的把握,她怎么会让张启龙轻易看到她呢? 张启龙忽然发现,他此前听说华夏那边因为忌惮沈银冰,而只能捏着鼻子眼睁睁看着她逍遥自在时的讥讽,是多么的可笑,甚至可悲。 他终于明白沈银冰为什么会被华夏视为第一毒瘤了:毒瘤之所以被称为毒瘤,就是因为它不能随随便便的被切除,要不然会害死人本身的! 满嘴苦涩的张启龙,举个脑袋的右手,终于缓缓的落了下来,说出的却是很丧心的话:“都、都让开。” 张启龙自问,他一个小小的反恐局第一局长,是承担不了切除毒瘤的后果的,那么当前除了放她走,还能有什么办法? 那些对沈银冰持枪以对的手下,错愕片刻后,随即默不作声的收枪,让开了道路。 这时候,东边的上空处,传来了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 第1778章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两架在机身上涂着海岸警备队字样的武装直升机,出现在了东边的上空中。 张启龙抬头看去时,猛地想到了不久前接到的那个电话。 就在带领人跳出来要抓捕沈银冰之前,张启龙接到了来自最高层的电话,要求他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一切等那边来人后再说。 当时接到这个电话后,张启龙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些平时高高在上,双手十指不粘阳春水的官老爷们,要来抢功劳了……反正这在当地历史悠久的官场、军队中也是很正常的事儿,那些官老爷,总会在最关键的时候,拿走最大的蛋糕! 张启龙对这种行为,可以说是深恶痛绝,所以在接到来自上面的指示后,最终选择了无视,找了个恰当的时机,带人冲了出来。 他有足够的理由这样做,比方在事后报告中可以这样说:如果等上面来人,嫌疑人就会逃进山里,为抓捕增加无法预测的难度,说不定还会再次失去她的踪迹。 其实,与其说他有这样做的充分理由,倒不如说是立功心切,或者说不甘心把大蛋糕让出去,直到他猛地发现,沈银冰这块大蛋糕原来是石头做的,任何人张大嘴企图狠狠咬一口时,都会把牙齿崩掉的。 现在看到这两架武装直升机,意识到是官老爷大驾光临后,张启龙不再有丝毫的埋怨,而是尝尝的松了口气,一边整理着衣装,一边暗示副官,重新让人拦住沈银冰。 在张启龙命令手下放下枪,给沈银冰让开道路后,王权等人也趁机站起来,飞快的跑到了路边树林中。 不过,大家都不甘心就这样走掉,毕竟今天所经历的一切,可是别人十辈子都不一定遇到的事儿--能够跟修罗教主近距离相处,看她最终会是什么样的下场,这可不是想看到就能看到的。 全副武装的特警们再次持枪包围上来后,沈银冰也没说什么,只是扔掉了手里的烟卷,裹了下身上的红色风衣,俏生生的好像一朵红莲花那样,静静看着那两架直升机缓缓的降落。 当王总在田处长、警卫员等人的陪同下,从直升机内弯腰走下来后,张启龙马上就迎上去,抬手敬礼,简单把这边的情况说了一遍。 末了,他自然得解释一下,他为什么要提前行动的原因,无非是担心沈银冰远遁深山,但为了大局着想,他只是负责拖延住她,恭候上级的大驾光临。 对张启龙的汇报,王总不置可否,事实上他也不在意张启龙抢功,只要能看到沈银冰还站在那儿,就说明事情还没有糟糕化。 冲张启龙点了点头后,在田处长等人簇拥下,王总迈着镇定的步伐,缓步走到了沈银冰面前三米处,这才停住了脚步,温文尔雅的说道:“我是王明耀,目前负责宝岛的总体防务,你可以叫我的名字,也可以喊我的职务,王总。” “还是王总吧,这样的称呼亲切些。” 沈银冰淡然一笑,说道:“王总您好,很高兴能看到您,同时当然也很抱歉,因为在这些天内,我给您添了很多麻烦。” “任何人制造麻烦,都有这样做的理由,我想沈女士你也应该有足够的理由吧。” 王总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前面,下巴微微的仰着带着地位赐予他的骄傲,与矜持,略微有些阴骘的脸上,却是君子气息十足,看来这边的‘儒将’,仍然像数十年之前那样吃香。 “华夏有位伟人曾经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相信,王总也该听说过这句话。” 沈银冰不卑不亢的回答。 王总却没有说什么,眉头稍稍皱了起来。 在来之前,他就为见到沈银冰后该怎么交涉,争取什么样的结果,会出现哪些情况,在心中演练过十几遍。 无论是哪种情况,王总都能让自己始终处于道义的一方--尽管在某些时候,道义并不是很值钱,更不是最重要的,可它却能让人理直气壮。 可在沈银冰说出伟人的那句话后,王总却发现他好像有些无话可说。 沈银冰也没有说话。 目前,她可是站在道义一方的,尽管这边的暗杀风云,就是她搅动起来的。 沉默了片刻,王总才说:“沈女士,这期间或许有些误会。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在你与十月一号从大陆结婚时,我们这边并没有做出任何……” 沈银冰抬手,打断了王总的话:“王总,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王总这样的大人物,在说话时很少有被打断的时候,眉梢忍不住的微微皱了一下,点了点头说道:“请问。” “我坦诚,到目前为止,包括霍连兴,颜凤娇在内的九十八人,都是死在我手中的。至于在这段时间内,其他非正常死亡者,跟我无关。” 沈银冰淡淡的说道:“但我想王总在这边既然是负责安全的最高长官,那么也该明白这九十八人是什么身份。我沈银冰虽然早就凶名在外,可我也不是那种滥杀无辜者。他们不招惹我,我怎么会去招惹他们?” 不等王总说话,沈银冰又晒笑一声,说道:“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在此之前,我跟这边没有任何的恩怨,没有给这边增加丁点的麻烦。所以我才纳闷,为什么这边的某些人,会在我结婚的大喜之日,残杀我从非洲请来的客人,以她(来自卡扎扎部落的灵魂者)的人头当贺礼送给我?” 说到这儿后,沈银冰的语气变得森然起来:“如果王总是我的话,会怎么回应这种莫名其妙的挑衅?” 王总愣了下,第一次跟人讲话时,用了底气不足的语调:“我、我会通过正规途径来讨回公道,要求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还说漏了一点,那就是最先做的就是强烈谴责。” 沈银冰满脸都是嘲笑的神色:“王总,你们官场中人,不都是习惯说这种话吗?很可惜,我不是王总这样的高级领导人,我只是个混江湖的。别人既然敢用拳头来招惹我,那么在举起拳头之前就该想到,我会用刀子还回去!” “可是你好像下刀太狠了吧?” 王总脱口说道。 “刀子不狠,那些人怎么能记住这个教训?” 沈银冰晒笑一声,转身看着仙霞山的高处。淡淡的说:“而且我觉得,我的刀子还不够快,还没有让那些莫名来招惹我的人感觉到疼。所以我不心甘,所以我来了,所以我今天必须得让那些人感到疼,让他们明白无缘无故的咬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沈银冰连续用了三个‘所以’,这三个所以,也道出了她要把事情闹大的决心。 王总当然能听得出,对此很头疼,只能好言相劝:“沈女士,解决问题的办法有很多,没必要非得动刀子的--我们,是不是坐在谈判桌上,心平气和的谈一下?” “我跟你,跟你们官方,谈不着,除非在某超市发生特大恐怖爆炸案之后。” 沈银冰的话中,全是威胁的意思。 王总的脸色猛地一变,他最担心的事儿还是发生了:沈银冰,要用数不清的无辜民众生命安全,来威胁这边不敢动她,就像她在华夏那样。 这边不是华夏,但沈银冰使出这个两败俱伤的杀手锏后,这边除了眼睁睁看着她上窜下跳外,却只能像华夏那些同行那样,干瞪眼无计可施。 “从霍连兴那儿得知,这座仙霞山上有座仙霞观,观中有个神仙般存在的红尘道长。” 沈银冰抬头看着山高处的白雾,满脸都是向往之色:“我要去拜见红尘道长,希望她能为小女子指点迷津,给我一些接下来该做什么的启示--王总,我能不能请你当我的向导,一起去仙霞观拜见那位红尘道长?” 在来之前,王总还曾想用‘耍赖’的方式,否认霍连兴等人有另外一层身份,他们只是一般的国家国务院,所有受害者,都跟那个大闹沈银冰婚礼的杨雪没啥牵扯的。 可在听沈银冰说出要拜见红尘道长后,他就知道这些话没必要再说了。 他比谁都清楚,目前被暗杀的这些人,都有着另外一层特殊的身份,而红尘道长,就是这些人中的大领导。 事已至此,王总发现他所准备的那些,都是无用功,唯有苦笑一声:“呵呵,能够给沈女士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导游,是我的荣幸。” “该说荣幸的是我,王总,请。” 沈银冰甜甜的一笑,抬手做出个请的手势时,眼眸中眼波流动,百媚横生,让王总这种人心中都禁不住的蓦然一动,随即赶紧挪开目光,冲田处长使了个眼色。 田处长会意,马上抬手把张启龙召了过来,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张启龙很郁闷,可又没别的办法,只能奉命行事。 话说,他这次来仙霞山可是抓捕106大案真凶,要狠狠挣上一笔大功劳的……但不知道怎么搞的,他现在却成了真凶‘游山玩水’时的保护神。 田处长话说的明白:不惜一切代价,也要确保沈银冰的安全! 在王总这个超级向导带领下,沈银冰走上了上山的石板路,刚走了没多远,后面山脚下远处的公路上,就风驰电掣般的驶来好多车辆。 张启龙马上挥手,副官带着几个特警冲了下去,横站在路面上。 滴滴。 一声清脆的喇叭声响中,打头的那辆黑色卡宴车门打开,一个身穿旗袍,身体微胖的中年妇女从里面走了下来。 副官一看,吓了一跳,连忙收起手枪快步迎了上去,满脸都是尊敬的笑容:“啊哈,董总,您怎么也来仙霞山了呢?” 被称为董总的女人,伸长脖子向高处看着,满脸都是明显的敷衍神色:“你们这边的最高领导是谁?” “是王总。” 副官刚说出这三个字,董总把他推在了一旁:“闪开,我要去见你们王总!” 第1779章 来自高飞的支援! 当华夏历史走到最后一个封建汉人王朝,大明帝国那会儿,阶层分别可谓是最最分明的时候了,天下能排的上号的就是四种人:士农工商。 除了这四种人之外,像什么搞运输的,干衙役的,倚门卖笑的那些,都是贱籍,完全没有社会地位,所以暂时可以忽视掉,单说这个士农工商。 士农工商之所以被称为士农工商,那是因为士子(读书人)是排在第一位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嘛,而排名第二位的,则是被当代人看不起的小农民,其次是工人老大哥。 做为不事生产,专门靠投机取巧致富的商人,则是四类中排名最低的,被鄙视的,是不能参加科举的(商人的后代可以,经商者没资格),备受全社会高层所鄙视的。 就像那个牛皮拉轰的天下第一巨贾沈万三,为了拍老朱马屁,献出家产给老朱修城墙的下场是什么? 是全家财产被炒,本人流放三千里! 让你丫的显摆有钱,搞你,而且还不会有谁为你站出来说话,因为你是第四等人! 那时候的商人,可是相当没地位的,他们的所遭受的每一次压迫,都是一部心酸的血泪史--这种状况在‘我大清帝国’事情,稍稍有所改变,毕竟满清人的思想比较开放些。 但商人真正的地位转变,则是在民国时期。 那时候的四大家族,可谓牛比到了极点,据说连国家发行的货币都是他们家印刷的,总算是把商人的地位,从泥坑里一把拉到了天堂上,至今仍旧是当代精英,国家的栋梁,哪怕是感冒了打个喷嚏,这边的老大们也得献上自己的关心之情。 而据说早就身价过千亿的董总,更是这边的座上宾,别说是副官这样的小人物了,就连张启龙那样的,也没被人家看在眼里。 包括王总--也只是拿着纳税人的钱,给大家打工罢了。 董总是老板,不但是她万千员工们的老板,也是王总等人的衣食父母。 没有那一个当父母的,会跟自己孩子客气啥,所以董总一把推开副官后,也没理睬迎上来的张启龙,踩着高跟鞋向上寄走,摆手叫道:“王总,王总,请留步!” 董总不是一个人来的,跟她一起来的至少有十七八个人,个个西装革履的气度不凡,一看就是驰骋商场的精英人士,其中不但有黄种人,还有其他人种。 大家跟在董总后面,一起快步走向了山道,视路边那些持枪的特警战士如无物。 董总等人的车队一出现,王总就看到了,不过他可不认为这些人有资格能让他驻足观望,当前他正飞快的动着脑子,琢磨该怎么对付沈银冰呢。 听到董总的呼唤声后,他才有些纳闷的转身,看到一群人轻易突破张启龙等人后,眉头微微一皱,但很快就舒展开来,很客气的对沈银冰说:“沈女士,请稍等,你不会介意吧?” 沈银冰也看到了董总这些人,自然搞不懂他们是做什么的,所以也没在意,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 高翠俩人,则快速站在了她面前,右手放在了腰间:她们不怕王总等人,却担心跑过来的这群人中,有人会对沈总不利。 身材微胖的董总,一马当先快步走到山道上后,鼻尖上已经出现了汗珠,喘气声也大了起来,可满脸都是欣慰之色:“总算是追上了!” 董总在这边的影响力,不仅仅是因为身价过千亿的某集团老总,更重要的则是她背后的能量--就像民国时期的四大家族,当今美国总统大选需要强大财团在背后支持那样,很多政策等方面的决定,其实就是他们这些人的意思。 现在再也不是大明帝国时期、商人再有钱也是个肥猪的时候了,他们迎来了商人最美好的时代,完全可以凭借其强大的金融帝国,来影响一个国家的政策走势,甚至国运。 在这儿,稍微罗嗦一下,讲个真实的小故事,由此就能看出商人在近代史有多牛比了:那是在十九世纪时期,号称世上第一家族的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某位老大,拿着从法兰克福罗斯柴尔德银行开的支票,到英格兰银行要求兑换现金,银行却以只兑换本银行支票为由,拒绝了他。 此老大勃然大怒,第二天一早,就领着自己的几名银行职员,带着大批英格兰银行的支票要求兑现黄金,当天就使英格兰银行的黄金储备明显下降。 第二天,此老大带来更多的支票,一名银行高级主管颤声问还要兑换几天,老大冷冷地回答:“英格兰银行拒绝接受我的支票,我干嘛要它的?” 英格兰银行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然后宣布:英格兰银行今后,将兑换所有罗斯柴尔德银行的支票。 董总当然没有这位老大那样拉风的本事,可其背后的力量,却足够能影响王总的未来,甚至这边的某些决定性政策的,所以王总对她自然是得客气有加,哪怕当前还有个大麻烦没解决。 “董总,您好,多日不见您又年轻了许多啊,什么风把您给吹到仙霞山来了呢?” 在别人面前好像总是一脸阴骘的王总,此时面对董总时是笑面如花,要多阳光就有多阳光。 “王总说笑了,我今天来,其实不是来麻烦你的,而是要找这位女士。” 董总跟王总握了下手后,就看向了沈银冰,微胖的脸上浮上客气、矜持的笑容:“请问,您是不是沈银冰沈总呢?” 沈银冰还真没想到,董总急吼吼的追上来,竟然是为了找她。 任何人无事献殷勤,都是非奸即盗的--这可是沈总这些年来总结出的经验,哪怕是看似非同寻常的董总,对她释放了足够的善意,仍旧眼神淡然的点了点头:“是,我就是沈银冰。” “哎哟,真的是沈总您呀,我就说呢,除了号称玉面修罗的沈总之外,还有谁能把一件本该很俗气的红风衣,传出飘逸的神韵啊。” 确定眼前这妞儿,真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后,董总脸上的热情,又增添了好几分,伸出了双手。 刚才她跟王总那么大的人物握手时,可是一只手的,现在却是两只手,还是主动伸出的,由此可以看出沈银冰在她的心目中,有多重了。 旁边王总的眼里,闪过一抹难为情的羞恼,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让开!” 董总那两只胖胖的小手,刚伸出去,高凌就一步挡在了她面前,眼神不善的低声喝道。 董总没想到,她放低姿态主动跟沈银冰握手,却被人家身边的小保镖给呵斥,脸上的笑容登时一僵。 董总在这边是什么样的人物啊,就连王总都不用太给面子的,现在却遭到了小人物的呵斥,当然会感觉很不爽了。 但就在董总眼角轻轻一抽时,却听沈银冰低声说道:“高凌,不得无礼,这是四海集团的董总。” 四海集团,是这边的第一集团。 传说,任何人想在这边坐稳位子,都得获得四海集团的支持,要不然就等着焦头烂额的下台吧。 沈银冰以前可是个小商人,当然关注商场上那些风云人物。 早在四五年之前,她就从报刊资料上见过对四海集团老总董贞的介绍,知道论起对本地的影响力,她要远远大过在香港有着亚洲第一首富的那位。 刚才在王总跟董贞打招呼时,沈银冰没有想到是她。 可当董总伸出左手时,沈银冰却猛地想到她是谁了:董总的左手手背上,有个花生米似的黑痣,样子像金钱,号称金钱痣。 董总在这边的影响力,沈银冰是很清楚的,心中暗暗吃惊她怎么会来找自己的同时,也赶紧喝退了高凌不得无礼。 高凌当然不会在乎什么四海集团的董总,却对沈银冰的话言听计从,马上就退到了旁边。 “董总,您好,底下人没礼貌,还请别责怪。” 面对从年轻时代就很尊崇的前辈高人,沈银冰给予了足够的尊重。 沈银冰的‘赏脸’,马上就让董总脸上的尴尬之色消失了,热情寒暄了几句后,开始给她介绍身边那些精英。 追随董总一起来的这些人中,有来自岛国的,南韩的,大马的,印度的,阿拉伯世界的,甚至还有英美的。 这些人在本国,无一不是美容界大腕,任何世界知名品牌的在本土的推广、销售,都得经过他们。 他们不生产美容产品,可本地用户要用什么品牌的,却都是他们说了算的。 简单的来说就是,他们垄断了本地的美容界。 沈银冰搞不懂董总为什么给她介绍这些人,但表面上却很含蓄的笑着,一一跟人家见礼。 十几分钟后,大家才相互握手寒暄完毕。 “王总,真的很抱歉,我得占用你一点时间,解释一下这是为什么。” 看了眼在旁边兴趣缺缺的王总,董总抱歉的低声说道。 王总大度的笑了笑,表示无所谓,反正他也想知道,董贞带着一帮国际商人,干嘛要找沈银冰。 “沈总您好,我是来自沙特的侯赛因,也是天涯化妆品在我们国家的总代理商。” 一个脑袋上蒙着黑布的大胡子,有些不耐烦这些没用的交际,挤出人群来到沈银冰面前,很干脆的说出了自己要见她的目的:“我想委托沈总,能够尽快说服华夏天涯集团,按照一周前合约上所说的那样,恢复对四海集团的供货……我们国内,有很多爱美女士,正在翘首以盼产品的到来,其中就包括我们美丽的公主殿下!” 侯赛因讲的是英文,说的还不是很流畅,幸亏沈银冰的纠错能力还是不错的,等他罗嗦完后一分钟,才总算搞清楚他说的是什么了。 心中一动,一股子暖意从沈银冰心底缓缓腾起:真不愧是我的好老公,我这边刚一闹事,你就在那边开始配合我行动了,给我送了一个大人情。 第1780章 真的不甘心啊! 从进、入十月份一来的这半月内,婚礼界有了某女在同一天嫁给亲兄弟俩人的奇葩新闻,宝岛这边接连九天出现凶杀案件,华夏商界则在十月三号,就爆出了一个大新闻。 因为原材料受灾、大面积减产甚至绝产等因素,畅销全世界的天涯集团,将从即日起,关闭总生产线(总共是二十四条生产线)中的二十三条,只保留一条生产线。 与此同时,所有出场的每一款产品,将在原价格上上调十倍。 这个由天涯集团总部老总梁明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新闻,在电视、报纸上出现后,立即在全世界的美容界引起了滔天大、波。 毫无疑问的,天涯化妆品的出现,让爱美的女士们先生们,知道了什么才叫纯天然、无任何副作用,效果显著的化妆品。 据说,在美国一位后进女歌手,两年前因为煤气爆炸,导致全身受伤面积高达百分之九十,一张本来很漂亮的脸蛋,更是变得惨不忍睹。 她的事业,包括她的人生,从此就会永远停留在对过去美好的回忆中--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她完蛋了,无论她拿出多少钱,哪怕南韩那边的整形医生有多牛比,她都完蛋了。 可是,就在这位叫雪莱儿的女孩子绝望到几次自杀未遂时,天涯化妆品横空出世了,由妮儿运作的广告铺天盖地般的来临,把此化妆品夸的--此品本应天上有,人间哪有几回见,什么能让八十老太婆三个月内返老还童啊,埋在地里三年的白骨能重新生根发芽啊等等。 天花乱坠,都无法形容这款来自东方神秘国度的化妆品有多牛比,自然会引起人们的讥笑:那个贫穷落后的国家,除了有大把的美女之外,还能有什么啊? 不过人们都有好奇心理,再加上天涯化妆品的广告随处可见,就有人抱着上当受骗的心思买了一款。 没想到,仅仅用了不到三天,出效果了! 卧槽,这么神? 要说雪莱儿的运气真不错,那个宁愿上当受骗买产品的,恰好是她的一个小姐妹。 想当然的,小姐妹就劝说雪莱儿用这化妆品试试,因为其中一款名为‘雪莲美容膏’的产品上面,就说明可以治疗一些烫伤啊啥的。 对生活已经失去信心的雪莱儿,开始时还不愿意的,最后耐不住小姐妹的一再劝说,就死马当活马医了,同意用一下试试。 结果呢,神话出现了。 她不用不要紧,一用吓一跳:卧槽,这么神?才短短四天工,那些南韩顶尖整形医生都束手无策的溃烂肌肤,竟然不再向外汪汪黄水了! 十八天后就结疤了。 三十六天时,硬疤开始脱落,露出却是白如剥皮鸡蛋那样的皮肤! 谁都知道,烧烫伤后的皮肤在结疤脱落后,会出现红白相间很吓人的颜色,但雪莱儿的伤好后,却像是涅磐的凤凰,浴火重生后那样,不但没有一点影响,反而变得更加美丽动人了。 正所谓吃水不忘挖井人,雪莱儿怀着一颗感恩的心,马上就找到了天涯集团在美国的总代理商,送上了一面锦旗,上书:妙手回春…… 妮儿天生就是个商人,立即意识到这是个扩大天涯化妆品影响的好事,马上就开始大肆宣传,并重金邀请雪莱儿现身说法。 像雪莱儿这样被天涯化妆品挽救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多不胜数,所以就不数了--更重要的是,就连军队都意识到某款产品的作用了,开始大肆采购,并不断派人前往华夏,希望能拿到某款产品的专门经营权。 却被天涯集团以各种理由给婉拒了。 时至今日,天涯化妆品,尤其是那些高档化妆品,已经成为每个国家的高阶层女人们的必须品了,哪怕是价钱再高,也敌不过人们渴望漂亮的坚定步伐。 可就在天涯化妆品,以商业史上从没有过的流行度,尽情掳获万千爱美男女时,它的生产厂家,不但没有再接再厉给人们更多的惊喜(比方降价啊啥的),反而在十月三号那一天,宣布大面积停产。 现供的产品价格,更是暴涨十倍! 这、怎么可以这样子? 这绝对是当代商业史上的一次大地震,震没了太多人的利益,更多的却是震没了已经装进口袋中的美丽。 天涯化妆品此举,绝对是天怒人怨的。 在新闻发布会一结束,天涯集团总部的外线电话,就被打爆了:全世界的代理商,都用愤怒的口气来质问天涯集团,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就不怕赔偿高额赔偿金,被全世界所有爱美的人的愤怒之火,给活活烧死吗? 对来自全世界爱美之人的指责,天涯集团总部从容面对,表示会按照合同来赔偿各位损失,直到赔光集团最后的一草一木--但,也不会改变现状了。 从代理权内得到太多好处的代理商们,当然不会希望就索要一笔赔偿金拉倒。 他们其实更关注自己能从最后一条生产线上,得到多少供货。 至于产品价格上调十倍,这没被他们放在心里:既然梨子手机能卖出天价,还被第三世界内的人民哄抢,能让人美丽、自信的天涯化妆品,没理由在卖出天价后,会被众人抵制的。 岂不闻,物以稀为贵吗? 东西越少了,价格越高了,才越能受到人们的吹捧,尤其是这个事物本身,就有着让人无法拒绝的魅力,反正上调十倍的价格,对于那些有钱人来说,也压根算不了什么。 所以呢,别看这些代理商们很气愤,却没有一个人走法律程序,而是在第一时间就赶来了华夏,跟这边的合作者商议,该怎么才能从仅有的一条生产线中,拿到更多的产品。 当初天涯化妆品一炮走红后,百分之八十的世界一级代理商,都是跟国内一些豪门大族挂钩的,就是不通过国内的某些关系,你再有钱,也拿不到代理权。 这种销售方式,也是当初陈果果提出来的。 貌美如花、实则心似蛇蝎的某人小表姨,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奸商,她用这种看似愚蠢(白白把一些利益,让给了那些豪门世家)的方式,把天涯集团跟那些豪门大族,都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天涯化妆品销售越好,那些负责给各国代理商前线的人们,就获利越大。 开始时,或许这些人还不一定把这点‘介绍费’看在眼里。 但当天涯集团产品月销售上千亿后,他们才知道自己原来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一只会下蛋的金鸡。 以张家的张耀明为例:他负责是经济并不是太牛比的东欧某国家,但每个月却能从中得到高达一千万的中介费! 这可是一点本都不出,就等着数钱的好事啊。 所以呢,当天涯化妆品的新闻发布会一结束后,张耀明等人的焦急之情,丝毫不逊那些代理商。 于是乎,从十月四号这一天开始,大批的各国代理商、国内介绍人,就纷纷来到了冀南,希望能找到高飞,提出自己的要求。 但让他们失望的是,国庆节那天刚出过风头的高某人,再一次消失了:天涯集团麾下所有的企业,都是大门紧闭,严禁任何非工作人员出入,方家村的方家老宅大门上,也是铁将军把门。 人们不甘心,是真的不甘心啊! 哪怕是你是,眼睁睁看着每个月有数百上千万的好处就这样消失,你甘心啊? 所以这些人没找到高飞后,不但没有着急离开冀南,反而各显神通,到处打听他的下落,有得更是每天堵在天涯集团总部大门口,嚷着要见负责人。 一时间,冀南这边宾馆啊、酒店啥的爆满,路上豪车随处可见,道路拥挤,凤山开发区这边路边卖小菜的,倒是狠狠发了一笔。 十月八号,就在人们为之快要发疯时,天涯集团的官方网站上,再次爆出一个大新闻。 新闻大意是这样的:为答谢世界各国一级代理商的厚爱,天涯集团将通过抽签的方式,从数百一级地区一级代理商内,选出一个代理商,做为天涯集团全部库存产品的唯一代理商。 这个很幸运的代理商呢,将被授权带领全部库存产品,而且价格也会维持涨钱之前的原价--库存产品质量有保证,天涯集团郑重承诺,并授权此幸运儿,可以自订价格,转售给其关系良好的代理商。 官方网站出现这个消息后,再次引起了各大代理商(还有那些中介们)的极度关注,人人都渴望被抽中的人是自己(尽管他们很明白,所谓的抽签纯粹是骗人的,那些产品给谁,都是姓高的那小子说了算的)。 上午九点发出的消息,下午四点,天涯集团的官方网站,就公布了抽签消息:来自海峡对面的四海集团(宝岛地区的唯一代理商,中介却是京华的二流豪门黄家三公子),幸运中奖! 消息公布后,亲自飞抵冀南的董贞董事长,欣喜若狂,当晚在飞冰酒店大宴各方来宾,恭贺四海集团中标(四海旗下也有专营化妆品的子公司,但在躺椅天涯化妆品横空出世后,他们就专心做这个业务了,并从中得到了天大的利润,毕竟那边的经济比较发达,有钱的爱美之人更多)。 董贞中奖后,那些跟她有过交道的别国、地区代理商们,都在各自中介的带领下,立即拜见了她跟黄公子,希望能分一杯羹。 董贞很清楚钱是赚不完,有钱大家赚这个道理,当然不会吃独食,在跟黄公子一番商量后,选择了十五家合作者,并承诺拿到产品后,马上在冀南‘分赃’。 董贞的好运气,羡慕死了别人,也促使大家要求天涯集团给个说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但就在董贞、黄公子等人躲在旁边,悠然自得的看戏时,天涯集团的官方网站,在十月十四号这天,再次公布了一个消息。 第1781章 世界上最不能得罪的人! 经过一年多的运转,天涯集团的产品代理,已经成为了四海集团的一块肥肉。 肥肉在某个企业中,就代表着投资少,操心少却收益最多。 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一年中,天涯化妆品在四海集团内所占的盈利份额,竟然高达百分之十五--别小看这百分之十五,因为四海集团可是个总资产高达上千亿的大集团,如果百分之十五的收益就这样白白扔掉,绝对比真从董贞身上挖块肉还要疼。 更何况,四海集团可是亚洲地区,第一个效仿天涯集团针对顶尖客人施行‘私人定制产品’的代理商,依着董贞强大的人脉,可以说是把宝岛这边有头有脸的爱美之人,一网打尽了。 哪怕是不挣钱,只要能为这些人提供美容服务,获取到好感,友情,这就是一笔用钱也买不到的聚大的好处,别忘了四海集团就算再强大,可也需要很多支持者。 所以呢,当天涯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说要大幅度减产(其实还有涨价,不过董贞才不在乎钱的问题)后,她才会这样着急,跟很多一级代理商那样,放下手头工作第一时间赶到了大陆。 老天爷保佑,就在董贞赶来冀南好几天,都没能找到天涯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却要不断给宝岛那边的重量级客户解释情况时,她非常幸运的被抽中,成为了唯一一个能原价销售天涯集团库存产品的合作伙伴。 董贞欣喜若狂,说是欣喜若狂一点也不为过。 但当她跟黄公子等人,刚刚放下庆祝的美酒,天涯集团的官方网站,却在十四号这天,又公布了一个消息。 给宝岛四海集团的抱歉信,大意是这样的:就在我们准备给贵集团发货时,出现意外了,我们天涯集团副董下达指示,因为某些特定于因素,要求暂时停止对四海集团的供货--至于何时供货,得一切都得等她的命令。 天涯集团的大老板,不就是到现在都没找到的高飞吗? 啥时候,出现了个能坏别人好事的副董? 得到这个消息后,董贞、黄公子他们彻底傻掉,随即就开始用最快的速度,打探这个副董是何许人。 经过黄公子的不懈努力,董贞终于见到了天涯集团总部老总,梁明。 天涯集团的副董是谁,该怎么才能找到她? 见到梁明后,做事雷厉风行的董贞,马上就问出了这两个问题。 她没有问,某副董为什么要暂时掐断供货,因为她很清楚,在己方处于绝对求人状态情况下,就是菜板子上的肉,随便任由别人宰割,最正确的应对方式,就是积极配合对方,才能最大可能的确保自己的利益。 梁明倒是很仗义,没有过多的为难董贞,告诉了她天涯集团的副董是谁。 天涯集团的副董,就是在华夏很有名的女魔头--沈银冰。 要想找到沈银冰,得去董总所在的地区,因为沈副董正在那边休假。 可能是看董贞态度很诚恳吧,梁明顺便解释了为什么要暂停供货的原因:沈副董大婚当天,有人前来捣乱,竟然割掉了她邀请来的嘉宾脑袋当贺礼…… 沈副董当然很生气,在新婚第二天就赶到了宝岛那边,发誓要给她的非洲朋友找回公道。 梁明说到这儿时,董贞明白了:天涯集团为什么要大面积停产,她暂时还不是很清楚,可玩出的那一出抽签把戏,四海集团成为唯一的‘幸运儿’,又在她欣喜不已时暂停供货,其实都是天涯集团设定的一个圈套。 针对她的圈套,或者说给她出的一个选择题:一,要么就选择成为天涯集团产品当时唯一的地区代理商,代价是必须得赶回宝岛,协助沈银冰脱困;二,要么就放弃跟天涯集团的合作,而且还是永远的放弃! 董贞是宝岛那边的绝对官商,她的某些言行,甚至都能影响到宝岛那边的政治走向,所以只要在宝岛地区,只要她一出马,办不好的事儿,不能说没有,但是很少。 所以呢,只要她能回宝岛,给予那位沈副董强有力的支持,不管沈副董在那边犯下多么大的罪恶,她都能通过运作,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沈副董在宝岛惹下了什么麻烦? 梁明没有告诉董贞,她自己就断定了:从十月六号开始,就把宝岛地区那边搅了个天翻地覆的神秘凶手,就是那位沈副董! 沈银冰跑宝岛去兴风作浪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因为在她大婚的那一天,一个来自宝岛的混血女人,割下了她邀请来的贵宾脑袋。 董贞该怎么办? 是放弃永远跟天涯集团合作的机会,还是回宝岛,利用她特殊的背景身份,去给予沈银冰一些支持? 放弃跟天涯集团合作的机会,就代表着她在宝岛商场的能力,会受到质疑(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一旦她做出不配合的决定,那么天涯集团肯定会用最快的速度,在宝岛那边重新找一个重量级的代理人。毕竟宝岛那边,可不仅仅只有一个董家,一个四海集团)。 但要是答应天涯集团的要求,回宝岛支持沈银冰,那么就代表着帮她跟自己的政府、人民做对,毕竟那个残杀近百人的凶手,已经成为了宝岛人民的公敌。 绝不能为了自身利益,就去出卖人民的利益,那样会被骂为卖国贼的,一旦事情曝光,董家在宝岛地区就再也没有立锥之地了。 董贞在选择合作,不合作之间,徘徊了好久,最终确定放弃跟天涯集团的合作。 但就在她要艰难的说出这个答案时,梁明却又漫不经心的告诉她:“董总,其实合作对于你来说,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 董贞一愣:“什么好处?” “那就是吹开笼罩在宝岛上空的暗杀阴霾,只要能把我们沈副董安全送出宝岛,那么也就代表着暗杀结束了。” 梁明晃着手里的杯子,慢条斯理的说:“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你不为我们沈副董提供帮助,她也会安然离开宝岛的。我相信,董总你应该听说过,早在两年前我们沈副董,就已经是华夏的顶级危险人物了,可她到现在不也是悠哉悠哉过的很愉快,也没见华夏能把她怎么样。” 最后,梁明语重心长的说:“因为华夏这边很明白,一旦对沈副董做什么,就得冒着牺牲太多无辜百姓的风险--唉,说起来,沈副董是有些那个啥了,可没办法,毕竟高楼不是一天能建成的。” 沈银冰是华夏这边的一颗超级毒瘤,她被宝岛某些积极分子誉为‘修罗教主’等等,董贞对这些都很清楚。 经过梁明的提醒后,她才猛然醒悟:梁明说的没错,就算她不去帮助沈银冰,沈银冰也能安然离开宝岛,因为那个行事神秘的女人,肯定早在对某些人展开爆发性暗杀之前,就已经给自己留下安然离开的退路了。 天涯集团之所以在沈银冰能安然离开的基础上,仍然希望董贞去帮她,无非是要给那个女魔头,一个风光离开宝岛的台阶罢了。 经过这么多天的不间断暗杀后,董贞相信宝岛那边肯定会很头疼,异常渴望早点把那个女魔头驱除出境--如果这时候,董贞站出来,说服女魔头离开宝岛,那么她就不是在出卖人民利益,而是为人民安全着想的有功之臣了。 “好,我选择合作。” 沉默良久后,董贞终于想明白自己该选择什么了:“可你得保证,你们那位沈副董得听从我的,要不然,我也没办法。” “这一点,我完全可以保证。” 目的已经达到后,梁明一脸微笑的举起了酒杯:“董总,祝我们在以后的合作中,始终都能保持愉快的心情。” 跟天涯集团重新签订某份秘密协议后,董贞连夜回到了宝岛。 跟随她一起回来的,还有那些交情不错的各国代理商,大家也同样希望,能早点拿到产品。 要说董贞在宝岛这边的势力,那绝对是空前的强大,106大案的犯罪嫌疑人,在仙霞山脚下刚被发现,她就得到了消息,随即驾车飞速赶了过来。 只是董贞没想到的是,沈银冰明显不知道天涯集团给予她的支持,要不然她的眼里,也不会出现短暂的愕然。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竟然是个残杀近百人,让华夏那边都无可奈何的魔头,唉,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在沙特侯赛因‘快人快语’的说出前来目的后,站在旁边的董贞,始终盯着沈银冰,心中是大发感慨。 听完侯赛因等人急吼吼的找自己,原来就是为了渴望拿到天涯集团的供货产品后,沈银冰心中也是暖洋洋的,想到了她那个亲亲的老公。 正如梁明告诉董贞的那样,就算她不出面,沈银冰仍然有法子让宝岛这边不敢动她一根手指头,安然离开:王总等人的表现,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但话又说回来了,离开跟离开的方式、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偷偷的离开,跟被‘欢送出境’各自代表的意义,也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是偷渡,鬼鬼祟祟的;后者却是前来讨债走人的债主,理直气壮。 像沈总这么要面子的人,当然希望能风风光光的闪人。 所以她很聪明的选择了跟董贞合作:“董总,我的事让你费心了。不过,我想我有理由,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要来贵地闹事。” 涉及到某些敏敢问题,董贞很聪明的没说话,只是含笑侧耳倾听。 “我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冤有头,债有主,任何人犯了错,不管她是来自何方,都得付出惨重的代价。” 沈银冰淡淡的说:“大汉朝时就有这么一句话,叫‘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我不是强汉,我只是一个女人。可女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得罪的。” 第1782章 红尘道长! 女人,绝对是世界上最不能得罪的人。 董贞很赞同这句话,因为她本身就是个女人,很清楚别人在冒犯自己时,自己会做出什么反应。 其实她也很纳闷,在宝岛地区算是特殊存在的‘飓风’,在以沈银冰为首的华夏某些势力,跟飓风的打敌人峭壁两军对垒,要拼个你死我活时,飓风干嘛要横插一脚,为自己招惹没必要的麻烦。 难道他们不懂得‘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道理? 杀了沈银冰一个来自非洲最原始部落的老巫婆,结果却搭上了近百条人命(其实还有很多人在这些天内不明不白的死去,是有些势力借着沈银冰在宝岛这边闹腾机会,拔掉了一些眼中钉),还不敢把人家怎么样,这样做可谓是愚蠢至极。 一个笑话。 这个由近百人的生命、鲜血组成的笑话,实在是一点都不好笑,同时也连累了宝岛地区的经济,其恶劣影响力,最少得持续三个月之后。 事实上该结束这场闹剧了。 听完沈银冰的解释后,董贞寒暄着,眼睛却盯着王总。 王总看似无意的点了点头,表示他同意董贞的做法:当前,先把这个女魔头送出境后,再作打算。 得到官方的支持后,董贞更加放心了,亲切的笑着:“沈女士,不知道您什么时候离开宝岛?到时候,一定别忘了通知我一声,无论我有多么忙,我都会赶来给您送行的。” 董贞嘴里说的漂亮,其实是巴不得沈银冰现在就说要走呢。 她走的越早,走的越快要好,一来是能尽快结束这边由暗杀引起的人心惶惶,二来则是希望快点拿到产品。 沈银冰的回答,让董贞很是欣慰。 她转身抬头,看了眼仙霞山的高处,悠悠的说:“在大陆时,我就久闻宝岛仙霞山为第一名山,早就想来游玩,拜访一下山上的神灵了,从中吸取一些灵感了,却始终没能得到机会。这次既然来了,那么当然得上山一行了。” “董总请你放心,下山后,我会立即离开宝岛,不再打搅。” 沈银冰笑眯眯的样子,仿佛她来这儿,真的就是为了爬山那样。 仙霞山上有什么,沈银冰为什么执意要上仙霞山,董贞心中很清楚。 当然了,她是不会说破的,只是呵呵笑道:“既然沈总有这份雅兴,那我就自告奋勇当导游吧。” “多谢董总了,不过我听说仙霞山路途艰难,而且我已经有了王总这个超级导游,就不麻烦董总了。” 沈银冰知道,董贞这样说,完全是客气话。 仙霞山是宝岛这边的第一高山,海拔超过四千米,却没有开发,不像那些风景区那样有什么索道,要想上山完全得靠步行。 董贞别看表面好像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其实她已经快六十了。 依着她的体力,别说是到山巅了,就是半山腰也是很艰难的。 董贞当然是在说客气话,被沈银冰委婉拒绝后,马上就借坡下驴:“呵呵,既然沈女士已经有了王总这个超级导游,那我这个老太婆就不凑热闹了。嗯,这样吧,沈总自管去游玩,我在山下准备一下。” 董贞要准备的,自然是欢送沈银冰的某些场面。 另外,她也得趁这功夫做一些安排,让宝岛人们都知道,正是她董贞的出面,才解决了笼罩在人民上空的阴霾。 一个成功的商人,是不会放过这么大一个给自己刷声望的机会。 “那就麻烦董总了。” 沈银冰微笑着点了点头,看了王总一眼,转身踏着石阶小道,上山上走去。 就是董贞心中暗骂某些人愚蠢至极时,仙霞山上的仙霞观内,红尘道长正盘膝坐在大殿门口前的台阶上。 在她面前的天井中,站着几个人。 一个,正是国庆节前夕赶赴大陆的混血女人杨雪。 此时,她正微微垂着眼帘,垂在腿侧的右手拇指,食指正无意识的紧紧拧着裤子--她这个不经意的动作,透露出她表面虽然很镇定,其实内心很紧张的。 杨雪身边,还有两个人。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两个人都穿着很普通的运动装,不过头上都戴着一个挡太阳的毡帽。 毡帽上有黑色纱罩垂了下来,挡住了他们的脸,让人看不清他们的样子。 红尘道长没有看这几个人,只是左手拿着拂尘,右手捏了个奇怪的诀,闭目养神,好像睡着了那样。 她一身黑色的道袍,白色绑腿青色麻鞋,手里拿着一个样式古朴的佛尘。 红尘道长的名字中,有个‘红’字,但她全身上下却没有一点红的颜色,除了黑色道袍白色绑腿青色麻鞋之外,就是白色了:白色的佛尘,白色的手,白色的脸庞,白色的眉毛白色的发丝。 绝对纯白的发丝,在阳光照耀下就像是透明的那样。 从她的发丝,眉毛来看,她今年至少得有八十岁以上了。 但她好像白玉雕刻而出的双手、脸庞肌肤,却像是吹弹得破的鸡蛋白那样娇嫩--唯有豆蔻年华的少女,才能拥有这样的皮肤吧? 更重要的是,她眉目如画,尤其是那双眸子,更是清澈的让人心悸。 鹤发童颜。 绝对的鹤发童颜。 如果这四个字都不能全方位形容红尘道长的外貌,那么还得再引用岛国某电影明星的外号:童颜聚、乳。 一个本该行将就木的老太婆,却偏偏有这么傲人的身材,让好多女人都嫉妒的容颜,这的确是个很不正常的事儿。 尤其是她的白发、白眉,跟如花娇面相互辉映,给人一种窒息的诡异美。 只要知道仙霞山的人,比方王权这样的‘当地土著居民’,从小就听说过一个传说:红尘道长的传说。 早在好多好多年之前,有位贤人就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仙霞山,就有仙的存在。 而这个仙人,自然就是指的红尘道长了。 传说,早在宝岛地区这边还没有文明之前,仙霞山上就已经有仙霞观的存在了。 仙霞山的名字,并不是像官方所记载的那样,因为太阳照在白雾上产生选哩的云霞犹如仙境那样,才叫仙霞山的。 根据当地最最古老的传说,是先有仙霞观,才有仙霞山。 仙霞观之所以出现,那是因为红尘道长…… 也就是说,在宝岛这边还没有迎来它的人类文明时,红尘道长就已经在山上建造了这所仙霞观,命名此山为仙霞山,算是诠释了‘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真正含义。 春去冬来,风云变幻,沧海花桑田,这么多年过去了,宝岛这边迎来了崭新的二十一世纪,跟上千年前相比,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唯一没有变的,就是仙霞山上的仙霞观,仙霞观中的红尘道长。 红尘道长白发白眉,皮肤却像豆蔻少女,容颜如花,早在这边有人类文明之前,她就已经存在了,相传她来自天庭,是长生不老的仙人--要不然的话,她怎么到现在都始终存在,不曾真正的老去过? 于是,仙霞观内的红尘道长,现在究竟有多少岁了,这在当地老人心中,那绝对是个谜,很多人都想知道的谜,但却偏偏没有一个人能知道。 原因很简单,大家只是听说过红尘道长的大名,也有有缘之人(而且还不是在少数,其中就包括山下的土著居民,甚至外来游客)见过、或者是拜访过她,但却从没有谁,能用各种办法,搞清楚她今年到底有多大。 据说,早在十五年之前,宝岛这边一个很有名的跋扈纨绔,在听说过红尘道长的传说后,嗤笑不已,觉得这完全是当地人的谣传,或者说是红尘道长的装神弄鬼。 他才不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仙人的存在,更不信仙霞山上仙霞观中的红尘道长,现在已经活了数千年,那些传说只是愚夫的谣传罢了,任何怪异的现象,在飞速发达的科学面前,都算不了什么。 于是,纨绔就带着他的人,跑来了仙霞山,还请来了很多记者,在山脚下叫嚣,他这次一定能拆穿红尘道长装神弄鬼的把戏! 有当地上了年纪的老人,劝说纨绔前往别去招惹仙人,因为宝岛能够拥有今天的和平,全靠红尘道长庇护着的,他这样做是亵渎神灵,要遭到报应的。 对这些善意的规劝,纨绔自然是嗤之以鼻,带着他的十几个武装随从,大摇大摆的上了山。 这一去,就是大半个月,也没看到他们回来。 山下那些老人,就说纨绔被神人收走了,还煞有其事的摆祭来祈祷,仙长不要生气,更不要因此而怪罪、惩罚其他无辜世人。 那些被纨绔请来的记者们,也有在山下等候的,发觉不妙后,自然不会信这些,只是立即求救于当地政府。 当地政府也很配合,马上就出动了大批的人力物力,上山搜寻纨绔的下落--结果,却是搜遍整座山,更有当地最大的人物求见到了红尘道长,也没发现纨绔。 仙霞观的回答,让人很无语:从没有见过谁来山上过。或许,那些人在浓雾中失足摔下山谷了呢? 还真是被仙霞观的人说中了,一周后,搜救队真从深达数百米的一个山谷中,找到了那个纨绔等人的尸体,但已经被野兽啃成一具具白骨了。 从那之后,就算有人再怎么怀疑仙霞观红尘道长的传说,也没谁来这儿寻求真向了。 而宝岛政府,这些年也从没有试图开发过仙霞山。 这样一来,有关仙霞山红尘道长的传说,也越加的神秘了。 她最大的秘密,就是年龄,出身。 “她今年到底有多大了?到底是来自哪儿?” 杨雪垂着的眼帘,微微动了下,瞟了眼始终端坐不动的红尘道长。 她已经在这儿默立良久,站的两条腿子都已经酸了,但到现在为止,红尘道长却始终没有说一句话,甚至连眼睛都不曾张开过。 第1783章 撕毁协议的人! 她今年到底有多大了?到底是来自哪儿? 这两个针对红尘道长而发的问题,无疑是所有相信仙霞山乃是仙山,红尘道长乃是仙人在世的某些‘愚夫’最想知道的。 可跟那些愚夫不同的是,杨雪却是从小,就在仙霞观长大的。 混血儿杨雪,不知道她的亲生父母是谁,在她刚懂事后,就已经生活在仙霞观了,由观中其他道姑抚养长大,从小到现在已经见过红尘道长无数次了。 表面好像三十多岁的杨雪,实际上已经过了花甲之年,这跟她所居住的环境,跟修炼的某种秘笈,以及饮食习惯有着很大的关系。 说这些,就是想说杨雪在仙霞观,已经生活了一个甲子的岁月。 但从她懂事那天起到现在,红尘道长的模样,就始终像现在这样,从没有改变过--除了那头白发,容颜始终没有衰老过。 一个从六十年前就生活在仙霞观的人,随时都能见到红尘道长,但在这些年中,红尘道长跟她说过的话,却不超过十句。 她也不知道,红尘道长为什么在过去六十年后,仍然能保持这样的容颜。 越是接近某些传说,就越是知道某些传说,其实不是传说,可能是真实的。 正如从六十年前就生活在仙霞观的杨雪,到现在为止竟然不知道红尘道长的年龄,跟来历,只是因为距离的关系,对她的敬畏之心越加重。 她,还有那些正常生老病死的道姑一样,都是距离红尘道长最近的人,可偏偏不知道红尘道长今年多大了,又是来自哪儿。 这,可能才是最让人抓狂的吧? 从四十多年前开始,杨雪就希望能脱离仙霞观,永远的离开这个从没有正眼看过她一眼的红尘道长,哪怕是死--所以,她参加了那次前往大陆搞暗杀的‘飓风’组织。 幸运,或者是不幸的是,杨雪最后活着回到了仙霞观。 然后,接下来就是数十年心如止水的生活。 叫心如止水,是好听的说法。 实际上呢,这种平淡到无聊的生活,让杨雪心中发狂:这儿没有任何电器,没有数十年前下山时让人留恋的迪厅,舞吧--还有男人! 有的,只是数十年如一日的,每天打坐,念经,练功,静静等候自己跟其他同伴那样,慢慢的老去,直到永远闭上眼睛,沉睡在后山靠海悬崖上的悬棺中。 这种生活有意义吗? 生不如死! 数十年前的那次下山,让杨雪享受了短暂三年的红尘繁华,尝到了男人的滋味……再也无法忘记,数十年的每个晚上,那种食髓知味的滋味,把她折磨的死去活来,越来越无法忍耐。 可她必须忍耐,因为她知道要是没有红尘道长的许可,她是绝不能擅自下山的,要不然后果--会像一个叫李铭的战友一样,被四根长长的钉子,钉在靠海的悬崖上,任凭风吹日晒,群鸟乱啄,最后变成一具枯骨。 李铭‘死了’足足四天,她已经失去了自杀的能力,却保留着哀嚎的本能。 一个人死四天,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每当想到李铭不是人的哀嚎声,杨雪心中的某股火焰,就像被浇了一瓢冷水那样,攸地熄灭了。 在别人眼中,红尘道长或许是长生不老的仙人。 可在杨雪心中,那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 就是她,让所有仙霞观内的弟子,都不敢擅自下山,只能陪着她慢慢老死在观内。 杨雪不甘心,却没反抗的实力,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等。 等一些来自某个地方的人,把她带走。 杨雪知道,她这个孤儿,跟李铭那些孤儿是不相同的:李铭等人,是土生土长的东方人,而她呢,则是来自西方世界。 来自西方世界一个很神秘的地方。 那个地方,就是亚特兰蒂斯。 严格的说起来,杨雪是亚特兰蒂斯‘寄养’在仙霞观的,她、还有一百九十六名后来从西方而来的战友一道,都肩负着某些使命。 数十年的那场飓风跟峭壁的碰撞,导致一百九十六名战友,只活着回来了十五人。 就这十五人,在回来后,就被彻底封锁在了仙霞观内,到死都没有离开仙霞山一步。 “什么时候,才能回到我们的世界?” 在最后一名因当年受伤严重留下后遗症的战友去世之前,杨雪终于忍不住问出了这个问题。 战友在临死前回答了杨雪的问题:“据说,唯有亚特兰蒂斯的使者出现后,才能离开仙霞山,不被红尘道长所惩罚。” “亚特兰蒂斯的使者,什么时候才能驾临东土?” “不知道,我已经等了太久,但始终没有等到--或许,那边早就忘记了我们。” 这句话,就是战友临死之前说出的最后一节话。 亚特兰蒂斯,或许早就忘记了派来东土的这些人。 每每想到后来从亚特兰蒂斯来的战友,临死前说过的这句话,杨雪心中就疼,火烧一样的疼,但却偏偏没有丝毫的反抗余地。 因为,她不想像李铭那样悲惨的死去。 平淡的老死,好像总比悲惨的死去,要强很多吧? 可是,就在杨雪已经彻底接受这个无奈的命运时,上帝却又给她带来了希望! 在华夏大陆国庆节前夕,那是红尘道长的闭关期,有客从遥远的亚特兰蒂斯而来,改变了杨雪的命运。 来自亚特兰蒂斯的使者,来到仙霞观后拿出了一面奇怪的令牌,放在大殿中的供桌上后,也没等红尘道长出关,就带着杨雪离开了。 仙霞山下,有人在等杨雪。 那个人,叫郑腐。 他来自大陆,是数十年前残杀数百上千飓风精英的峭壁当代头领。 杨雪认识他,他也认识杨雪。 郑腐为什么要来宝岛,跟飓风中的人见面,而且还是通过来自西方亚特兰蒂斯的使者。 “我想请你去对付一个人。” 这是郑腐看到杨雪后,说出的第一句话,口气就像关系很铁的朋友,一点也不像曾经奋力厮杀过的敌人。 杨雪没有先问去对付谁,只是问:“凭什么?” “就凭从现在起,我以峭壁大头领的身份告诉你,当年由双方签订的停战协议中,飓风不许重新登陆大陆的协议作废。” 郑腐说话时,好像总是喜欢拖泥带水:“我知道,你渴望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只要我出现在这儿,那么红尘道长对你们的约束,也就失效了,她不会因为你们擅自下山,前往大陆而惩罚你们。因为,这是我邀请你们的。” 尽管在数十年前,红尘道长并没有像杨雪他们那样,登陆华夏大陆兴风作浪,但她却是飓风的精神领袖,也是在飓风战败后,跟峭壁当时大首领签订‘停战协议’的人。 没有峭壁的许可,飓风的人永世不得踏上大陆半步! 这一条,就是停战协议中的内容,也是唯一的内容。 现在,代表峭壁的大首领郑腐,亲自赶来了宝岛仙霞山,邀请飓风登陆华夏大陆了。 为了表示足够的重视,他还说动了来自西方的使者。 或许,他是跟西方使者接触后,才赶来宝岛的吧? 但这些对杨雪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她终于可以离开暮气沉沉的仙霞观,开始她的精彩人生了! “对付谁?” 强压着心中的狂喜,杨雪才问出了这个问题。 “沈银冰。” 郑腐淡淡的说出了一个女人的名字,随后说道:“明天,就是她结婚的好日子,我希望你能赶在婚礼结束之前,出现在她面前,给她送上一份大礼。” 说着,郑腐拿出了一些资料,递给了杨雪:“给你半小时的时间,来看这些。看完这些后,你再决定是不是答应我。” 看,都没有看那些资料,杨雪就缓缓说道:“我答应了--只要能离开仙霞观,不像很多战友那样死去,无论让我做什么,我都不会拒绝的。” 杨雪的反应,早就在郑腐意料中。 所以他对杨雪的回答,并没有感到惊讶:“很好,你这次去大陆,只能对付沈银冰,除了她之外,不许招惹任何势力,要不然会引起峭壁的反弹。当然了,你可以自卫,也就是说当沈银冰之外的人,对你形成威胁后,你不用束手等死的。” 杨雪,其实只是飓风中的普通一员,从小被困在仙霞观内,红尘道长都不曾正眼看过她一眼,但只要她登陆大陆,那么就意味着深藏在宝岛各地的力量,将会全部复活。 飓风,再起。 风起云涌,热血澎湃的年代! 杨雪毫不犹豫的,接受了来自峭壁的邀请,并连夜赶往了华夏冀南,赶上了沈银冰的婚礼。 说实话,杨雪的此次大陆之行,其实很失败,因为她是被高飞给吓回来的。 但这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登陆大陆,意义非凡。 更何况,在离开大陆时,她还带来了一个叫高雅的男人,尝到了久违的滋味。 想到以六十多岁高龄,还能跟小伙子抵死缠绵的情况,杨雪内心深处竟然有些感激红尘道长:如果不是跟着她在仙霞观潜心修炼,自己怎么可能会保持这么好的容颜? 可是她还知道,红尘道长不会在意她的感激。 这个不知道有多大,到底是来自哪儿的道姑,现在肯定对她擅自下山,踏上大陆而生气。 但这有什么呢? 杨雪可是按照规矩来的,而且她也相信,红尘道长肯定看到了西方使者留下的玉牌了:那是来自杨雪‘娘家’的人,他们有权利把寄养在东方六十多年的孩子,召唤回去。 我,终于要离开这个道姑,回到我梦中才会出现的故乡了么? 亚特兰蒂斯,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真是在南极,或者是海洋下面吗? 是不是跟东土传说中的流波山一样,生活着长生不老的人? 长生不老,永远保持现今的容颜,过自己喜欢的日子--杨雪想到这儿,嘴角慢慢浮起一抹向往的微笑时,发现红尘道长睁开了眼睛。 第1784章 准备一口棺材! 从朝阳从西山头冒出到现在,已经七八个小时了,现在是下午两点多。 在这段时间内,红尘道长始终盘膝坐在大殿门前,就像一尊雕塑那样,一动不动,道观内其他道姑,也好像都失踪在了那样,一个也不见。 诺大的,看上前很是破败的道观内,只有杨雪他们四个人。 红尘道长不动,他们也不动。 不是不想,是不敢动。 哪怕杨雪身后那一男一女,是西方的使者,在红尘道长面前,他们也始终保持着绝对的尊重,跟沉默。 就在杨雪想到她的未来生活,希望真的能像她所知道的只言片语传说中那样,这一个甲子的苦熬,只是长生不老的代价,很快就将迎来她所向往的生活时,红尘道长缓缓睁开了眼睛。 恰好,杨雪眼角余光碰到了那双眸子,心中猛地一颤的同时,想到了一个名词:古潭。 从好多好多年前的古代,就存在的潭。 一个人的眼睛,怎么可以能清澈到这种地步,就像婴儿般那样纯洁无瑕? 这,还是一个白发白眉老妖怪的眼神吗?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双婴儿般的纯洁无瑕眸子中,还带着一抹不满。 对世俗的不满。 下意识的,杨雪后退了一步。 她身后那俩来自西方的使者,也相应的后退了一步,但随后就是深深的弯腰,抬手捂住了心口--这是西方传说中的那个地方,在跟受尊敬的人的见面礼节。 红尘道长却没有看他们两个,只是淡淡的盯着杨雪,眼里的那一抹不满已经散去,变得是那样生动,却又偏偏无比的空灵。 好像来自大地最深处的声音,响起:“你叫杨雪?” 杨雪已经在仙霞观生活了六十多年,可红尘道长却好像还不确定她的名字,这对任何人来说,绝对是个侮辱。 但杨雪却没有这种感觉,因为她知道红尘道长从没有关心过她。 弯腰,伸手捂住心口,杨雪毕恭毕敬的回答;“是,我叫杨雪。” 就在杨雪以为,红尘道长接下来要跟她说什么时,那个不该属于这个世界上的女人,却又对那两个西方使者淡淡说道:“在你们的西方,有潘多拉魔盒的传说。你们现在,已经打开了这个魔盒。灾难,从这一刻起已经开始降临了。” 女使者微微抬起腰身,看着红尘道长说道:“打开潘多拉魔盒,那是因为有人需要灾难。灾难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好的东西,可这个世界上,总是灾难不断,那就证明世界需要灾难,需要它来毁灭某些东西,再从毁灭中重生。重生后的,将如道长您的眼神般的纯洁。” “距离上一次的大灾难,才过去了短短四十多年,就要重新整顿秩序?” 红尘道长雪白的眉毛,微微皱了一下,才又说道:“而且东方世界的秩序,好像也不需要西方世界插手吧?你们要整顿秩序,完全可以在你们西方整顿,有必要跑来这边?” “西方世界,自古到现在,就不曾停止过整顿,这一点道长不用怀疑。” 女使者的声音中,好像带有了一抹笑的味道:“我们插手东方事物,那是因为你们有人邀请我们来。就像十九世纪的那些战争,如果不是你们东方的许可,西方联军又怎么会踏上这片古老的土地?” “有些势力,就像不孝顺的儿子。不孝子长大后,不懂的感激父母,不懂得报恩,只会依靠自身的强大,去索取一些他要得到的。而父母呢,却又没有管教儿子的能力,这时候需要外来人替父母管教一下不孝子,给他惨痛的教训,也是很正常的。” 女使者慢慢的站直了身子,纱罩下的眼神很亮,若隐若现:“在上个世纪中,你们请我们来管教不孝子,我们也承认获得了丰厚的报酬,很满意。但我们真的不想看到,仅仅时隔四十多年,不孝子就忘记了过去的伤痛,开始加害他的父母。” 男使者把话接了过去:“现在,神州大地上贪官犹如过江之鲫……” 红尘道长淡淡打断了他的话:“你能从西方国家中,找出一个官员不贪污,不腐败的国家吗?” “不能,所以我们才始终没有停止肃清行动。必要时,我们会发起第三次以西方战场为主的世界大战,来彻底打烂所有,在废墟中重新建立健康的秩序。” 男使者想了想,才继续说道:“不过,神州这边所产生的细菌,要远远打过我们西方。当前,神州大地假货横行,毒大米,毒胶囊,地沟油等假货横流,严重威胁着人民的健康跟生命。更重要的是,这边的道德素质滑坡太大。” “神州大地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老太太摔倒在路上没有人敢扶了?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对慈善募捐已经失望了?” 女使者又把话接了过去:“这两点,就是神州子民道德素质的大滑坡,需要砸烂当前的秩序,重新开始……这是我们的想法。” 红尘道长轻哼了一声:“哼,这仅仅是你们的想法而已。” “你们的人邀请我们,我们才来的。” 男使者抬手,掀起了毡帽上的纱罩,露出了一张英俊成熟的脸。 就像没听到他在说什么那样,红尘道长抬头看着天上的流云,好像梦呓似的说:“历经那么多年磨难的神州,要想让人民尽快的富裕起来,势必得走一些弯路。但当他们意识到自己以前所走的路是错误的后,肯定会自己修正的--你们,为什么不给她自己修正的机会,在某个不冷静的人发出邀请后,就迫不及待的跳出来了呢?” “难道,你们忘记了四十多年前的那场厮杀?忘记了在更早时间发生的朝鲜半岛战争?那一次,你们有多少国家参战?末了,又是怎么狼狈离开的,这些,你们都忘记了?” 红尘道长的眼神中,浮上了一抹讥诮:“你们曾经被打疼过,牢牢记住了战败带去的羞辱,所以你们不甘心,才在四十多年前,在小范围内试探性的运动了一下,结果又是大败而归,导致近两百名高手,无一活着回到西方世界。” “唉,有这些惨痛的经历,你们应该明白,当前的神州,再也不是过去那两个世纪中的神州了,她就像你们西方的拿破仑皇帝所说的那样,这只沉睡的狮子醒来后,会让全世界都为之颤抖的。现在,她已经摇头摆尾的站起来了。一群野狗,能在醒狮面前,得到什么好处呢?” 红尘道长说到这儿后,语气明显轻快了许多:“在我看来,西方近几百年来,能拿的上台面唯有一个人。” “是谁?” 女使者忍不住的问道。 “希特勒。” “希特勒?” 男使者的眼神里,明显浮上了不屑神色:“那只是一个疯狂的刽子手,一个失败者罢了。我真的不明白,道长你为什么独独这样看重他。” “因为他从没有试图招惹过神州,因为他很明白神州这头睡狮一旦苏醒后,会有多么的可怕--哪怕是流波山,都无法安抚它在发怒时的怒气。” 红尘道长轻声说道。 流波山! 就是传说中,掌控东方世界的长生不老之地么? 听到这个词后,杨雪的心跳,明显发出了咚的一声大跳。 “红尘道长,你好像有些危言耸听了,在过去两百年中,神州人民遭受了太多的羞辱--呵呵,这可是足够睡狮醒来的了。” 男使者,却是一脸的不以为然:“再说了,我还真不信流波山控制不了这个世界。” 女使者接着说:“就算流波山无法管教他不成器的孩子,还有我们亚特兰蒂斯。” “你们插手的次数,已经太多了。” 红尘道长微微眯起双眸,语气变冷:“会遭到报应的。” 男使者却是一副悠闲的样子:“红尘道长,据我所知,你是非常尊崇道教的。可为什么,却总是提到报应这个词?难道说,报应不该是佛教用语吗?” “佛本是道,你没听过这几个字?” 红尘道长依旧淡淡的说:“还有就是,在过去的两千年中,神州历史上有名的几次大灾难,其实都与魔道有关。只是在近六百年来,魔道才逐渐没落,你们插手东方变迁时,魔道恰是最为消沉之时,不曾给你们造成一点麻烦。” “还有修罗。” 红尘道长说出这四个字时,轻轻叹了口气:“修罗,也入世了。这些,都不是天道能所控制的,你们,又怎么有信心,去对抗修罗、人、魔三道联手?” 男使者脸上的轻松,慢慢消失,正色道:“那些,只是你们东方的传说罢了。无论是修罗道,还是魔道,好像都无法跟我们所抗衡的。” “亚特兰蒂斯,又岂不是在传说中?” 红尘道长说到这儿时,白色的秀眉微微一皱,再次轻轻叹了口气,喃喃说道:“唉,晚了,晚了,该来的,总归是来了。” “什么晚了?谁会来?” 男使者下意识的问出这个问题时,就听到不远处的月亮门外,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 他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青色道袍的小道姑,从门外走了进来。 小道姑微微弯腰,还没有说什么,红尘道长就一摆拂尘,淡然道:“请客人们进来吧。” “是。” 小道姑轻声答应了一声,转身刚要走,红尘道长却又说:“坐闲,吩咐后事房,让她们准备一口棺材吧。” 道号坐闲的小道姑,再次恭敬的回答了一声是,这才转身快步离开。 准备棺材? 她让人准备棺材做什么? 这会儿站在一旁始终没有说话的杨雪,忽然有了种强烈的不安感,不由自主的向女使者走近几步。 男使者明显也为红尘道长的这个吩咐,给搞得有些莫名其妙,但很快就好像明白了什么,抬头看向了月亮门那边。 外面纷沓的脚步声响起,一行人从外面走到了月亮门前。 第1785章 她也叫她修罗教主! 这行人有男有女,七八个人的样子。 或许是因为红色比较显眼的缘故吧,杨雪只觉得一眼就看到了身穿红色风衣的沈银冰,娇美的脸上猛地变色,右手下意识的伸向了腰间。 那儿,有一把刀。 刀很快,可谓是削铁如泥,当初她就是用这把看起来不大的刀,一下就砍下来灵魂者的脑袋,切口平滑,就像用菜刀砍断一块肥皂,让那个恶心的老女人死后三秒钟,竟然还能张嘴喊出一句完整的话:“我怎么飞起来了?” 杨雪希望,沈银冰最好也会喊出这句话。 因为她发现,她是这么讨厌这个美丽的女人。 从十月六号开始,沈银冰就开始在宝岛兴风作浪,连续九天暗杀近百人,借着她名头趁机报复他人的恶劣事件,也是层出不穷--如果非得评选宝岛本年度最出名人物,来自大陆的沈银冰,绝对会是当之无愧的南波湾。 那些普通人,或许不知道宝岛最近怎么总是有人被杀,可杨雪却很清楚,这是来自沈银冰的报复:为了替一个来自非洲的老巫婆,她就跑来宝岛大开杀戒了,真是不可理喻,丧心病狂! 当初在干掉卡扎扎部落的灵魂者,当作贺礼送给沈银冰时,那纯粹是杨雪的恶作剧,也借此机会告诉华夏那些善忘的人:飓风,登陆了! 国庆节那天,在杨雪看来,以她的本事要想在大闹婚礼后,轻松自如的全身而退,那是再也简单不过的事了。 她在这边时,就曾经听说过高飞的名头,知道那厮是华夏最精锐特工九龙王之一,一般人在他手里是讨不了好去的。 问题是,杨雪是一般人吗? 上帝也会摇头晃脑,说不是的。 在杨雪看来,所谓的华夏九龙王,在她们这些人眼中,不能说是蚂蚁般的存在,那也是拐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双方,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她完全称得上是世外高人。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杨雪在四十多年前,就已经伙同数百战友,登陆华夏内地掀起一阵腥风血雨,要不是峭壁拼死抵挡,相信那时候的华夏肯定会冤气伤尽了,退回宝岛后,根据双方的停战协议,她才不得不隐居世外。 这一来,就是四十多年,这对性格活泼心儿活跃的杨雪来说,就是坐牢。 国庆节前夕,峭壁大首领郑腐的出现,算是彻底给杨雪打开了牢门,让她重新恢复了自有,就像一匹胭脂马那样,撒着四蹄撒欢,跑去华夏欺负一下所谓的九龙王,还不是跟玩儿一样? 相信,高飞肯定会被她玩耍的体无完肤,而唯一能阻挡她的峭壁,恰恰又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站出来,那么杨雪完全可以在华夏大陆上,华丽丽的绕行一圈,再翩然离去。 但谁能想到,事实却不是这个样--到目前为止,高飞的婚礼已经过去半个月了,可杨雪仍然无法忘记,当时她跟高飞用目光对峙的感受。 高飞当时身上散发出的压力,铺天盖地般的,让杨雪压根无法承受,最终只能仓皇而走,就连尾随而至的高六,都不愿意招惹了,在猴子道那边设了个陷阱后,就带着高雅片刻不停的远遁。 时隔数十年,当年在华夏协同数百战友掀起滔天巨浪,成为那个时代风流人物的杨雪,初次亮相竟然是这样的下场。 更让她愤怒的是,沈银冰随后尾随而至,以一个颜凤娇为线索,对飓风的一些基层外勤人员,展开了血腥屠杀。 要不是还没有找到沈银冰的具体藏身之所,杨雪敢发誓,她会拿出至少八十三种死法,让沈银冰自己来挑选! 本来在这些天内,杨雪就琢磨着以后该怎么对付她的,没想到她今天竟然主动送货上门来了。 而且看样子,应该是来兴师问罪的。 你以为,飓风也是你这种人随便欺负的--杨雪在看到沈银冰的第一眼,双眸就微微眯了起来,死死盯住了她那修长白腻的脖子,心想:要是一刀平平的滑过去,那喷血场景肯定很美丽,很刺激吧? 杨雪死死盯着沈银冰脖子时,后者却没有看她,只是盯着盘膝坐在大殿门口的红尘道长。 白发,白眉却又面如桃花的女道士,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最惹人注意的。 更何况,沈银冰在来仙霞山之前,就已经找当地人,仔细询问过关于仙霞观中红尘道长的传说了。 脚步稍微一停顿,沈银冰才迈步走进了月亮门,她身边的高翠俩人正要跟上时,站在门后的小道姑坐闲,却怯生生的挡住了她们:“两位女居士,请留步。” “为什么?” 高翠冷冷的说着,抬手就推在了坐闲的肩膀上,把她推了出去。 跟在沈银冰身边,寸步不离,尤其是在仙霞观内,这是高翠俩人的职责。 “小翠,小凌,你们在这儿等。” 沈银冰脚步不停,走向了红尘道长那边:“红尘道长乃是世外仙人,仙霞观是人间仙境,我在这儿会有什么危险呢?” 高翠俩人还没有说话,红尘道长说话了:“原来是客,坐闲,请客人们进来吧。” “是--几位,请。” 那个看起来也就是十六七岁的小道姑,轻轻答应了一声,弯腰退到了月了门外。 跟沈银冰不同,王总先对护送他前来的田处长等人使了个眼色,这才双手抱拳放在雄前,弯腰向红尘道长深施一礼。 田处长等人,也同时弯腰,只是鞠躬的幅度更大了些。 如果不是在这种场合,像那几个负责保护王总安全的警卫员,单独来到仙霞观的话,肯定会对红尘道长行跪拜礼的,就这还不一定能见得到她。 田处长等人留在了月亮门外,王总自己跟着沈银冰三人走了进来。 沈银冰看似悠然自得的走着,边走边四处打量着。 这地方明明处处破败,可偏偏透着一股子不俗之气,让人情不自禁升出一股子肃然感来。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红尘道长,就是宝岛这边很多人心目中的仙。 “我姓沈,叫沈银冰。” 沈银冰走到红尘道长面前三四米处,停住了脚步,按照道家的礼节,微微弯腰拱手作揖,很干脆的自我介绍道:“这次冒昧前来打搅,还请道长多多海涵。” 不管红尘道长,是不是飓风这边的大首领(其实在看到杨雪站在她身边时,沈银冰就基本确定了),单单看在王总等人对她的如此恭敬态度上,沈银冰都不能有所失礼,哪怕她这次来就是兴师问罪的。 有那么一种人,不管她是你的敌人,还是你的朋友,都能让你尊敬她。 无疑,红尘道长就是这样一种人。 “知道给道长见礼,她还算有些自知之明。” 看到沈银冰对红尘道长这样客气后,旁边的王总心中轻哼了一声时,却看到红尘道长飘然而起,就像一朵青色的云彩那样,在起立过程中让人懂得了什么才叫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哪怕是一个起身,都透着股子说不出的飘逸。 或者干脆说,红尘道长所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都像云卷云舒,自然、和谐到了极点,让人看上去很舒服。 红尘道长一摆手中的佛尘,冲沈银冰弯腰还了个同样的礼节:“沈居士客气了,你到来让仙霞观蓬荜生辉,贫道深感荣幸之至。” 沈银冰给人行礼,别人用同样的礼节还礼,这在她看来是件很自然的事,就像你拿钱去商店买东西那样,你给老板钱,人家给你东西。 可红尘道长的还礼,看在王总、杨雪还有那两位西方使者眼里,脸色却是蓦然大变:红尘道长那是什么样的人啊,不管她是不是传说中的仙人,可以前所有来拜见她的人,哪怕是宝岛这边的最高领导人,她也不曾站起身还礼过。 仙人,就该有仙人的风度才对,天生就是接受世人膜拜的,哪有仙人给拜见者还礼的? 但红尘道长就这样做了,所以王总等人才大吃一惊。 杨雪的那种强烈危机感,也越来越浓。 王总等人脸上的明显变化,却被沈银冰看在眼中。 想到刚才王总他们在月亮门外时,就表现出对红尘道长的尊崇神色,已经足够证明这个女道士的身份,在这边有多年的超然。 现在,始终连王总都没有正眼看过一眼的红尘道长,竟然给自己还礼--沈银冰自然也有些小得意,不过嘴上却谦虚道:“道长乃世外仙人,凡间小女子可承受不起你的还礼。” “你不是凡间小女子,你是六道轮回中的修罗教主,红尘就算是再狂妄,也不敢失礼的。” 红尘道长神色严肃的说着,再次一摆拂尘:“过闲,给沈居士、王总看座,奉茶。” “什么修罗教主?” 沈银冰一呆。 早在华夏时,沈银冰就知道,她已经被宝岛某些人民亲切的称为‘修罗教主’了,不过那时候她可没在意,最多只是淡然一笑罢了,绝不会因为人家给了个拉风的外号,就真把自己当作一回事了。 可是现在,红尘道长竟然也称呼她是修罗教主,而且还是正儿八经的,没有一丝开玩笑的意思。 红尘道长微微一笑,却没有说什么,再次盘膝坐了下来。 一个跟坐闲差不多年龄的小道姑,从她背后大殿内走了出来,一手托着两个蒲团,另外一只手上,却是托着个小茶几,上面放着两杯冒着热气的清茶。 看起来娇怯怯的小道姑,单手托着茶几竟然举重若轻,上面茶杯中的清茶,纹丝不动。 看到小道姑露出这手漂亮的功夫后,高翠俩人相互对望了一眼,眉宇间的轻狂之色瞬间消散。 她们都是在非洲历经过二十年血雨腥风的冷酷杀手,回归华夏后,眼中除了沈狼主两口子,其他人可都是没被放在眼中的,哪怕是这个看起来很诡异的红尘道长。 第1786章 装神弄鬼的唬谁呢? 眼中只有沈狼主两口子的高翠俩人,在看到小道姑不动声色的露出这手功夫后,眉宇间的轻狂之色顿时消散。 “多谢小道长。” 沈银冰却是一脸的无所谓,好像过闲做出的动作很正常那样。 王总则是更加客气,向过闲微微点头行礼后,才盘膝坐在了放在大殿门口的蒲团上,闭嘴不言。 他今天来就是打酱油的,别看他在宝岛当局中,有着很尊崇的地位,可此时的表现却是毫不起眼--该低调时,就决不站出来抢风头,由此可见他能走到今天的高位上,是有一定道理的。 高翠俩人,则在对望了一眼后,闷声不吭的站在了沈银冰后面,居高临下的看着杨雪,眼神冷淡。 “好茶,初一入口微苦,但随即就是无尽的甘甜,比起内地极品大红袍也不须多让。” 沈银冰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由衷的赞叹道。 其实,习惯了美酒加咖啡的沈狼主,又哪儿能喝出茶叶的好坏了? 她这样说,完全是一种附庸风雅的做作罢了。 反倒是王总,才是真正懂得品茶之人,左手掌心托着茶杯,右手拇指、食指二指轻扶着杯沿,举在鼻子下面闭眼轻轻嗅了一下后,才缓缓抿了一口,随即静然不动。 过了足有五秒钟后,他才长长吐出了一口气,睁开眼说道:“久闻仙霞山有甘露茶,传说生于百丈悬崖山阴后,朝阳甘露暮吞霞,集天地之精华,每六十年才会采摘一次,每次最多只能采摘清茶二十八杯,暗含天之二十八星宿。” 王总再睁开眼时,眼神湛然有光:“故老相传在大清帝国康熙年间,有樵夫砍柴迷路误入仙霞观,天黑求宿,道观仙长奉上甘露茶一杯,樵夫饮后直觉口齿留香,饥渴之感顿去,等他回味过来后,天已经大亮,随拜谢而去--” “他这是要替仙霞观的什么甘露茶吹牛了。” 沈银冰心里这样想着,面带淡然微笑,做出侧耳倾听的样子,心里却在想:什么茶树这么神啊,六十年才采摘一次,每次二十八杯,这不是扯淡么? 王总当然不知道,他已经被沈狼主视为‘扯淡’之人,犹自在那儿衷心说道:“时隔八十年,樵夫始终没有忘记甘露茶,更知他自饮下甘露茶后百病不生,长命百岁,都是喝了那杯茶的缘故,所以在一百一十三岁那年,不顾后辈劝说,执意重走当年进观之路,渴望能再次品尝到甘露茶,但在山中徘徊十数天,却始终找不到仙霞观,回去后……” 看出王总在讲故事时,曾经用轻蔑的眼神扫了沈总一眼(肯定是暗中讥讽沈总不懂装懂),高凌心中有气,冷冷的接口道:“那樵夫回去后肯定会郁郁而终,临死前叹息这辈子命薄,只能有缘饮得一杯甘露茶。” 王总一愣,随即笑问:“你怎么知道,难道你也听说过这个传说?” “没有听过。” 高凌无声冷笑了下,说:“因为所有神神叨叨的故事,结局肯定是这样子的。也唯有这样吹嘘,才能彰显出甘露茶的宝贵之处。所以呢,我倒是对仙霞观有个建议,以后大面积种植甘露茶,漫山遍野的,每年生产个千八百吨的,仙霞观成立茶业集团,王总当销售副总……” “小凌,闭嘴!” 听高凌开始影射红尘道长后,沈银冰赶紧冷斥一声,打断了她,随即抱歉的对王总笑笑:“王总,我手下没什么修养,素质较低,还请海涵。” “呵呵,没事,没事。” 眼里带有了恼怒之色的王总,闻言后讪笑几声,拿起茶杯一口喝干,再也没有丁点品茶的意境了。 在沈银冰附庸风雅,王总忍不住用这个传说来暗讽她、却遭到高凌毫不客气的反唇相讥时,红尘道长始终静静的坐在那儿,一言不发。 直到沈银冰呵斥住高凌给王总赔礼道歉后,她才轻声说道:“甘露茶虽然没有王总所说的这样夸张,但的确是六十年采一次,每次只采二十八杯的。” 那是你的茶树小,或者干脆就是故弄玄虚。 沈银冰腹谤着,微微一笑岔开了话题:“红尘道长,我这次来打搅你的清修,相信你也该知道我为什么要来。” “是为了杨雪。” 红尘道长也没跟沈银冰打哑谜,很干脆的说出了沈银冰的来意。 “不错,就是为了她。” 沈银冰这才看向了杨雪,眼神攸地凌厉了起来,淡淡说道:“我自问跟杨女士之间,素来没有任何恩怨,真搞不懂她为什么在我大喜之日时,残杀我请来的贵宾,并用人头做为贺礼。所以,我才不远万里赶来宝岛,就是为了想找她问个清楚。相信红尘道长不会怪我的。” 红尘道长也看向了杨雪,目光平静,没有丝毫波动。 杨雪的手,又伸到了腰间。 “唉。” 轻轻叹了口气,红尘道长摇了摇头,语气中带有轻微的失望:“杨雪,我以为你在仙霞观修心养性六十年(听她说出这句话后,沈银冰等人又开始吐槽:什么六十年啊,又在拿鬼话骗人了,这明明就是个三旬少妇罢了),可以去除你身上的一些邪性。可我不得不承认,我失败了。” 杨雪还是没说什么,只是不动声色的后退了一步。 “你内心不安的邪性,造成近百人因你而死,也让你是四十多年后再犯色罪,以采阳补阴之法危害他人,实在是让我失望。” 红尘道长就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那样,语气平静的让人心烦:“从你开始,仙霞观永世不再结纳来自西方世界的人。从此之后,你也不再是我仙霞观中人。” 杨雪的脸色,终于有了明显的变化,狠劲咬了下嘴唇时,那个男使者抢先说话了:“怎么,道长这是为躲避麻烦,要推出杨雪为牺牲品了?” “仙霞观自从存在那天开始,就从来不惧任何麻烦,不过也从来不愿意被别人的麻烦而麻烦。” 就像是绕口令那样,红尘道长淡淡的说:“用你们西方的典故来比喻,你们就是伊甸园中诱惑亚当、夏娃偷尝禁果的毒蛇,如果不是你们,杨雪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下场的。” “这是大势所趋!” 男使者厉声道:“红尘道长,你该懂得我们才是统一战线上的人……” 红尘道长摆手,冲沈银冰说道:“大闹你的婚礼,残杀你嘉宾的人就在这儿,无论你想做什么,仙霞观内任何人,都不许干涉的。坐闲,东西准备好了么?” “准备好了。” 小道姑坐闲,又从月亮门外闪身走了出来。 接着,有四个身材魁梧的后事房道姑,合力抬着一个漆黑的东西,从门外缓步走了进来,放在了墙边,随即弯腰冲红尘道长深施一礼,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 棺材? 看到这口漆黑的棺材后,沈银冰眼眸微微眯了下,王总却是神色一变,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 拂尘一摆,红尘道长又闭上了眼睛。 这口棺材,就是给杨雪准备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别人躺进去,比方去杀杨雪的人。 如果沈银冰知道,在她还没有露面之前,红尘道长就已经吩咐人去准备棺材,那么她肯定不会再以为红尘道长是装神弄鬼了。 沈银冰不忿飓风无缘无故的招惹她,破坏她跟高先生的婚礼,这才借着灵魂者被砍掉脑袋的缘由,跑来宝岛杀人放火了。 其实灵魂者的死活,沈狼主才不会介意,如果是高飞看灵魂者不顺眼,哪怕是把她千刀万剐了,沈银冰也不会说半个不字,说不定还会搬个小马扎坐在那儿,拍着一双小手的大声叫好。 可谁让灵魂者是杨雪杀得了? 而且,这是明显飓风要跟峭壁联手,一起来对付高飞的前兆,身为高总的亲亲小老婆,自身又是个大魔头,她当然不会坐视自己男人被欺负了,所以才有了本次的宝岛之行,更是无畏者无惧的上了仙霞观,敢跟传说中的红尘道长叫板。 红尘道长,很可能就是飓风的大头子,当年能把整个华夏搅个天翻地覆,铁定有着她相当牛叉之处,沈银冰带着高翠俩人来讨公道,那完全是以鸡蛋碰石头了。 但沈银冰不怕。 倒不是说她是寡、妇叫炕,上头有人,而是因为她要是在仙霞山上掉了一根汗毛,就会有数不清的平民百姓遭殃。 相信这是王总、红尘道长俩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尤其是红尘道长,要是不能及时安抚女魔头,给宝岛人民带来大灾难,那么仙霞山在宝岛地区的超然位置,也就丧失殆尽了。 正是有这么多依仗,所以沈银冰才敢实施然的露面,来到了仙霞观。 到目前为止,红尘道长都很配合她,更是抬出了早就给杨雪(或者说是别人)准备好的棺材,坐在旁边看戏了。 只要飓风的大头子不出手,沈银冰还是对高翠她们能干掉杨雪很有信心的。 “你们谁下去?” 沈银冰身子微微后仰,靠在了大殿门前的立柱上,态度慵懒,犹如刚出浴的杨贵妃。 “我。” 沈银冰的话音未落,高凌就向前踏出一步。 高翠抬手,扯住了她手腕,摇了摇头,意思是由她来。 高翠的武力值,要比高凌高一些。 她更看出杨雪也不是好惹的,所以担心高凌会有危险。 “我死了,你再下。今天,我们必须得让她受到惩罚。” 高凌说着,挣开了高翠的手,缓步走下了台阶。 走下最后一个台阶后,她缓缓举起了右手--一把蝴蝶刀,从指缝中露了出来,冷冷的说道:“想活命,就必须得先把我杀掉。” “嘎,嘎嘎。” 杨雪忽然怪笑一声,犹如夜枭夜啼:“既然你想死,那我就成全你吧。” 杨雪手掌一翻,一把不算长、不算宽,刀刃犹如一泓秋水的刀子出现了,神色有些狰狞的说道:“这把刀,名字叫宰鸡刀。” 第1787章 真正的修罗教主! 杨雪手中这把刀,当然不叫宰鸡刀,而是仙霞观内三十六把仙霞刀中的一把。 她这样说,自然是表示对高凌的轻蔑。 其实杨雪根本不愿意跟高凌干架,因为她能看得出,高家姐妹可不是一般两般的人物,更何况高凌刚才也说了:我要是死了,高翠再上! 哪怕是俩人都死了,今天也得干掉杨雪! 单单从这种彪悍不怕死的气势上,就压倒了她。 更何况,红尘道长已经明明白白的抛弃了杨雪,最多就是给她准备一口棺材罢了。 被抛弃的人,心态自然不稳,在气势上就弱了三分,所以为了找回气势,她才把手中刀称为宰鸡刀。 只是让杨雪有些失望的是,高凌明显不受她故意的轻蔑影响,举着右手保持亮出刀子的姿势向前走了两步,突然嘴里发出一声轻叱,双脚猛地一跺地,身子腾空而起的同时,右手中的蝴蝶刀划出一道森寒的光芒,劈头刺向敌人。 高凌的打法,简介、干练,没有丁点没必要的花架子,一上来就是全面进攻,压根没有为自己留下任何的后路,完全是不成功便成仁的拼命姿态。 高凌纵身而起的瞬间,杨雪也发出一声厉吼,手中刀一摆,身子猛地后仰,双膝弯曲直接跪倒在了地上,竟然像是滑草那样贴着地面飞速前滑,在躲过敌人当头扎下的一刀同时,右手飞快上举,刀尖对着高凌股中间刺去! 相比起年轻的高凌来说,目前已过花甲之年的杨雪,无论在气势、速度、力气上肯定处于下风,毕竟两到三个高凌,就能抵得上一个陈果果,哪怕杨雪是飓风中的一等人物,俩人死命搏杀下,鹿死谁手还真不好说。 可是杨雪也有高凌没有的优势,那就是她曾经参加过那场‘世纪大战’,临场作战经验无比的丰富,而且擅于走阴险路子,这种毒辣的打法很是让人忌惮。 看到杨雪做出这动作后,红尘道长的白眉,微微皱了一下。 看来,她对杨雪这种打法深以为耻,不过却没说什么。 高凌身在半空,在杨雪猛地从她下面滑过,举刀刺向她时,双脚攸地向高处一抬,做出了一个超标准的一字马动作--刀尖,擦着她的皮衣咻然而过。 如果她及时劈腿的动作稍微慢一点,估计就算那把刀刺不到她皮肤,也会把皮裤给划开一道缝--一个下面走光的女人,好意思再抬脚么? 高凌躲过杨雪这一刀后,人在半空中猛地一个空翻,双脚迅疾落地的同时,拧身正准备及时后扑过去时,却听到了一声枪响:砰! 本能的,高凌向后扑去的身子,改为了侧扑,单手着地后迅速抬头,就看到--跟她刚刚过了一招,迅速站起正要转身扑向她的杨雪,前心位置却出现了一个血洞,好像箭一般的血液,蹿出老远。 她满脸都是不可置信的神色,低头看了眼心口处后,缓缓扭头。 在杨雪身后,就是仙霞观大殿前门。 一个坐在红尘道长东边的蒲团上、背靠柱子好像很没修养的女人,正一脸慵懒的样子,张开她迷人的小嘴,冲右手中一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枪口,很悠闲的吹了一口气。 枪口冒出的淡淡青烟,被她一口吹散。 这个女人,自然是有着狼主、教主两大头衔的沈银冰沈女士了。 “你、你竟然在背后对我开枪,在我跟你手下拼杀时?” 杨雪抬手,捂着心口跌跌撞撞的后退几步,精致的脸蛋扭曲的很吓人,满眼都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其实何止是她啊,就连高翠、王总,还有那来西方来的使者,也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她,脑子里犯迷糊。 今天沈银冰来仙霞观,就是要杀杨雪的。 出于某种原因,红尘道长放弃了她,任由沈银冰随便处置。 红尘道长在仙霞观,那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质疑的存在,她既然这样表态了,无论是西方那两大使者,还是王总等人,都不能有任何异议。 所以呢,大家接下来最关注的则是,杨雪跟沈银冰那俩女保镖拼死相杀,谁才是最后的胜者。 可是让大家淡疼到无以为继的是,就在杨雪刚刚跟高凌交手一招,还没有分出丝毫上下来时,沈银冰竟然趁着人家背对她时,对人家开枪了。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在暗算别人后,还好整以暇的吹烟,满脸都是‘喏,看我枪法怎么样’的自得样子。 当一个人的脸皮,厚到沈狼主这样的地步时,面对任何的指责时,她都能说出理直气壮的理由:“背后对你开枪怎么了?你以为我万里迢迢赶来这边大开杀戒是为了什么啊?还不是为了杀你给我的好朋友报仇?” “既然我来宝岛就是为了杀你,无论是采用哪种手段,这有什么区别吗?就像是要街头要帐的,只要能把钱要回来,有几个人在乎用什么样的手段?” 沈狼主说完,还抬起小手捂着嘴,很淑女的打了个哈欠,一副‘我跟你解释很费力’的不耐。 “沈银冰,你、你好无耻!” 杨雪恨恨盯着沈银冰,呆愣片刻后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声,猛地鼓起全身的力气,纵身扑了过来。 就在她洒出一道血花扑过来时,高翠也动了:居高临下犹如扑兔的猎鹰那样,猛地从杨雪身边擦过时,杨雪的脖子上已经多了一道大血口,深可见骨,脑袋后仰着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就此再也不动一下。 四十多年前,曾经前往大陆兴风作浪三年,身经百战尚能活着回到宝岛,虽然年老但临阵经验更加丰富,已经守得云开明月现的杨雪,就这样死了。 她死时,可以说是洒尽了一腔热血。 但死的过程,却是那样不值:在如此庄重的场合下,被一个厚脸皮女人背后开枪打死的。 死不瞑目,绝对是对杨雪最为恰当的写照。 沈银冰的不要脸,绝对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唯有红尘道长没有迷糊,但看着沈银冰的眼神中,却浮上了郑重之色。 在别人眼中,沈银冰刚才的行为让人很无语,更无耻了些。 可在红尘道长看来,这才是一个邪性到极致的女魔头,该有的正常表现。 自从修罗教主的大名传到宝岛这边后,红尘道长就始终关注着她。 但沈银冰的‘表现’,让红尘道长很是不以为然,觉得她没资格配得上‘修罗教主’这个称呼,因为她总是被感情牢牢捆住,无论做什么,都是想当然的,会考虑到某个男人能否接受。 这对尘世间一般女孩子来说,是很正常的:只要爱上一个男人,以后做什么都会先把‘我这样做,他会不会喜欢’放在首位。 这是很正常的反应,但却只适合于尘世间的一般女孩子,不该出现在沈银冰这种女魔头身上才对。 所以呢,红尘道长那时候觉得,沈银冰空负某种生命中的使命,根本成不了什么大器:一个被情所困的人,能做出多大成就? 今天沈银冰刚一亮相,那‘卓尔不群’的气势,倒是让红尘道长心中一亮,但也仅仅是心中一亮而已,或者说是她对‘修罗教主’这个身份的一种欣赏。 沈银冰今天来做什么,自己又该怎么应付,红尘道长按照某些既定的规矩,都处理的很场面,哪怕老天爷也说不出半点错。 被好多人以为是大人物的杨雪,在红尘道长眼中,完全就是蝼蚁般的存在,她绝不会为了这样一个老女人,去做能有损她声明的任何事。 做完该做的这些事后,红尘道长献出了仙霞山的甘露茶。 同样,这也是一种礼节。 沈狼主称赞甘露茶的那些话出口后,红尘道长对她更加没兴趣了:那得多么虚伪没意思的,才能说出那种话,用大红袍来比美人间至圣的甘露茶。 该有的礼节都做完,该给的面子都卖出,该做的事情都做完后,红尘道长就不想再跟沈银冰多说一句话了,而是静候她收拾完杨雪后,端茶送客。 某个徒有虚名的教主,多在仙霞观呆一刻,对于整个仙霞山来说都是一种无趣。 当然了,杨雪肯定会死。 因为依着红尘道长的眼光,能看出高翠俩人的实力。 或许,高翠俩人中的任何一个人,跟杨雪单打独斗,都无法取胜,甚至还会被干掉(毕竟杨雪也是飓风中的一等存在,在仙霞观呆了六十来年,对掐的本事也是响当当的)。 不过高凌下场时所说的那段话,却又封死了杨雪的最后一丝活路:她要是死了,高翠会接着出场,直到把杨雪杀死。 杨雪,绝对无法应付高翠俩人的车轮战,别忘了她现在已经是花甲之年,近期又曾经暗中私自放纵过(红尘道长慧眼如炬,一眼经看出杨雪在跟某人放纵时,使用了采阳补阴的功夫。这种功夫对人的外貌有着很的好处,但无可否认的是,它同样能减损自身的战斗力),所以死是她的必然下场。 但就在红尘道长希望这场了无意思的厮杀赶紧完事,赶紧打发沈银冰走人做自己的事时--让她有些惊讶的一幕出现了:沈银冰,竟然暗算了杨雪。 深知自己今天将面临生死的杨雪,可是用十二万分的精神,去应付高凌的,压根就没想到在她背对沈银冰的瞬间,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在人世间最为神圣的仙霞观内,对她开枪了。 杨雪死的很冤枉,觉得沈银冰应该被钉死在道德的耻辱柱前上:你大小也是个成名人物好吧,怎么可以做出这种卑鄙无牙的事呢? 不但她是这样想,就连王总,那两个西方使者,甚至包括高翠姐妹俩,都在沈狼主大言不惭的说出那番话后,有了种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感觉:千万别说她认识我们…… 但唯有红尘道长,却终于开始正视沈银冰:这,才是真正的修罗教主。 第1788章 真小人,伪君子! 尘世间所有的道德素质标准,都是人类经过数千年的岁月,才根据善恶制定了下来。 就像一些各种型号的框架,各自标有某人做事时,是否违反了人类认可的道德素质的标签:某人的行为,只要超出某个框架,那么就证明她是不道德的,没素质。 在杨雪跟手下对掐时,沈银冰却以堂堂狼主、教主之尊,在背后暗算人家,这绝对违反了人类认可的道德素质,证明了她是一个无耻之人。 可这有什么呢? 人家却丝毫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要不然也不会在暗算得手后,还能悠然自得的冲着枪口吹烟儿玩……这种显得她更加不要脸的动作,让高凌姐妹都觉得没脸见人了,可红尘道长却终于正视沈银冰了。 沈银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根本不属于人道。 她是个修罗,来自修罗道。 如果一个修罗做事,要跟人完全一样,那就像好比让兔子去吃肉,让老虎去吃草,失去了她的本性,还算得上是什么修罗? 沈银冰此前,跟人道中那些一般女孩子那样,因为爱恋着高飞,做任何事都是按照人道的标准去做(大部分都是这种态度),在红尘道长眼里,这就好比让老虎去吃草,实在是没意思极了。 趁着杨雪跟自己手下对掐,在背后暗算她,成功后还很得意--这才是修罗该做,也唯有不受人类道德约束的修罗该有得表现。 人类的道德约束,跟我何干? 我想杀谁,谁就得死,不管用什么样的法子,更不会在意别人是怎么看我。 我就是修罗,来自修罗道。 修罗,真正的修罗终于出现了,就在仙霞观。 在仙霞观这种介乎于天人之间的圣地中,修罗终于卸下了压在她身上的人道道德,彻底露出了她本该有的面目。 看着得意洋洋的沈银冰,红尘道长内心深处竟然有了种激动,那是寂寞好多年的高手,终于找到对手的激动。 红尘道长为什么要在仙霞山隐居四十多年? 或许,就是为了迎接修罗道中来客吧。 高手寂寞。 高手终于找到了能让她正视的对手,所以红尘道长才有些激动,才缓缓站起身看着沈银冰,眼神明亮的真心恭贺:“恭喜你,沈银冰。” 红尘道长这句话一出口,让王总、西方使者跟高翠俩人顿时一楞:道长没有谴责沈银冰的无耻,没有觉得她的无耻行为玷污了仙霞观,反而恭贺她,这是什么意思啊? 沈银冰同样觉得奇怪,微微愣了下,随即展颜一笑,文绉绉的问道:“为何恭喜?” “修罗入世了。” 红尘道长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从此之后,我终于不用再寂寞了--四十多年了,贫道一直困守仙霞山,就是因为没有出山的理由,这其中的滋味,想想就会让人绝望。我本以为,我还会再等下去,空度一个个春夏秋冬。” “其实,别看我表面上淡薄虚名,不离尘世好像很出尘的样子,又有谁知道,每当月圆之夜,我都会站在山巅仰望那轮弯月,哀叹时光正一丝丝的流逝?” 红尘道长抬头看着天,悠悠的说:“现在好了,修罗终于正式入世,我也有了随时出山的理由。我恭贺你,是因为你终于撇下尘世间对你的束缚,彻底晋身修罗,无愧于你的修罗教主之名。同时,我也恭贺我自己,再也不用虚度大好年华。” “我,已经沉默了四十多年,沉默的时间够久,呵呵。” 红尘道长笑了,那悠然绽放的笑,就像一朵在黑夜中瞬间绽放的昙花,夺走了周围所有事物发出的光彩,却也让沈银冰吐出了两个更加有损她身份的脏字:“装比。” 这两个字一出口,全场愕然。 每一个没有廉耻之心的人,其实对廉耻看的更重,因为她很清楚她做出的某件事,有多么的不要脸,别人应该鄙视她,谴责她,冲她竖起中指来问候她爹妈才对。 可红尘道长偏偏恭贺她,说什么修罗正式入世,又说自己终于有了对手,再也不用苦守仙霞观而虚度年华了。 这不是装比,什么? 试问天下,对沈银冰有所了解的人,谁不知道她就是个修罗? 沈银冰已经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二十多年,红尘道长却说修罗终于入世了,终于让她有了离开仙霞山,大展宏图的机会。 依着红尘道长在宝岛地区这边的身份,她想下山,不管是学着螃蟹在街头横着膀子走路,还是在大街上强抢民男,又有谁管得了她? 何必,以这种蹩脚的借口,来给她自己出山的理由呢? 装比,绝对的装比。 这一刻,在刚看到红尘道长时,还曾经为她特殊的外貌,清澈灵动的眼神,凡事好像都无法拨动她心弦的沈银冰,对她的敬佩之情瞬间消散:我是个卑鄙的真小人,可你却是虚伪的伪君子。 我呸,看不起你! 看到众人发愣后,沈银冰忽然有了种说不出的快意,仰天哈哈大笑起来。 从没有过的开心。 能给在仙霞山的仙霞观内,指着宝岛人们心目中神一般存在的红尘道长鼻子,骂她装比,这该是一件多么爽的事儿啊。 爽了,就该笑。 不笑,难道还要哭? 爽的哭了,那是在炕上跟高先生缠绵时才出现的情况,但绝不是在这儿。 被当众辱骂装比的红尘道长,却没有一丝生气的意思,依旧微微歪着下巴,眼神喜悦的盯着大笑的沈银冰,好像很享受被她骂的感觉。 或许,她是真的很享受吧? 因为自从仙霞观存在那天开始,就不曾有人指着红尘道长的鼻子骂过--沈狼主的无礼,彻底勾起了红尘道长骨子深处该有的‘贱’,她很享受这种感觉。 银铃般嚣张狂妄的笑声,攸地顿住,沈银冰看着红尘道长,神色认真的问道:“我骂你,你不生气?” 红尘道长摇头:“不生气。” “真的?” “出家人,从不打诳语。” “为什么不生气?” “我为什么要生气?” “我骂你了,而且骂的还很难听。” “你骂我,无论骂的怎么难听,我都不在乎。” “呵呵,不错。” “为什么会说不错?” 红尘道长的眼神中,终于带有了不解的神色。 “我说不错,是因为觉得你这个人很有趣。嗯,怎么说呢?” 沈银冰想了想,才说:“确切的来说,就是觉得你这种人,应该会被一个人喜欢。” “那个人是谁?” “我老公。” “高飞?” “你早就听说过他的名字了?” 沈银冰又笑了:“原来,你早就开始默默的关注他,并发现他是个很特殊的男人了。” 红尘道长点了点头:“嗯,我不否认,高先生是个非常特殊的男人,从他在岭南躲过一劫后,就开始着重关注他了。”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红尘道长又说:“但你为什么要说,他会喜欢我呢?” “男人,有谁不喜欢漂亮的,有个性的,却又犯贱的女人?” 沈银冰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样子:“我骂你,你却很开心,证明你够贱。你另类的样子,本来就能引起任何男人的兴趣--一个够贱,却又有着另类美的女人,我家老公肯定会喜欢的,哪怕你是个七老八十的老妖怪。” 沈银冰在说出这番毫无素质的话时,眼角瞥见红尘道长拿着拂尘的左手,手背上明显有青筋绷起,这证明她非常的愤怒。 但红尘道长却始终保持着该有的仙人风范,面对这些侮辱性语言,连眉梢都没有动一下--看来,她的定力修为,已经到了很高的境界。 只是,她内心的变动,却没有逃过沈银冰的眼睛。 因此,沈银冰很高兴,呵呵一笑:“红尘道长,如果你再能给我奉上一杯甘露茶的话,我才肯承认你够资格当我敌人。唯有那样,才能证明我够小人,你是真正伪君子……哦,错了,是个伪、娘。嗯,为娘,这个词语不错,呵,呵呵。” 红尘道长没有吩咐人给沈狼主献茶,只是眼神清澈的盯着她,不声不响。 沈银冰觉得很无趣,一摆手:“算了,不给就算了。事情已办完,我也该走了。” 红尘道长却说话了:“你先等等,我有话要说。” “请。” 沈银冰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不是跟你说的,是对你老公说的,只是麻烦你转告他。” 红尘道长右手手背上绷紧的筋脉,这时候已经恢复了正常。 沈银冰失笑出声:“呵呵,你还真对我老公感兴趣啊?要不然也不会委托我传话给他了,可你不怕我吃醋么?嗯,其实我也没必要吃醋,反正他身边女人已经够多了,再加上个不知道多大的红尘道长,好像也算不了什么。但你注定要排在那些女人身后,成为他的众多姨太之一了。” 红尘道长没有理睬沈银冰的冷嘲热讽,只是缓缓说道:“你告诉他,不要试图违背他来尘世间的使命,因为无论他怎么做,他都无法挣出那个早就被画好的圈子。他最好安分守己的做好该做的事,不要节外生枝,试图改变某个游戏的规则。” “因为他、我,你,还包括很多人,都是这个游戏中的棋子,我们只能按照既定的套路,来完成自己的使命。” 红尘道长轻轻吐出一口气,接着缓缓说道:“如果他非得逆天而行,受苦,受罚的是他自己,你、我,包括任何人,都无法拯救他。” 红尘道长在说这番看似很空洞,很莫名,也很荒唐的话时,沈银冰没有讥笑她,眼神中的游戏神色,也渐渐变得凝重起来。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心态。 她只知道,她的潜意识内,让她去相信红尘道长这番话,绝不是一派胡言,值得她去认真对待。 这种来自潜意识内的感觉,让沈银冰忽然有些惶恐。 真实存在着的,莫名其妙的,不受她自己所控制的。 第1789章 佛本是道! 国庆节那天在冀南举办婚礼现场上,沈银冰就觉得她发现了一个世界。 那是个强者的世界,以前她想都无法想象到的。 她只是觉得自己发现了强者的世界,好像也参与了进来,但要是让她具体的说出,那个世界究竟有哪些强人,跟以前生活的世界,最大的区别在哪儿,她说不出。 感觉,仅仅是感觉而已。 有时候,感觉比人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都准,比方对危险有着预知功能的第六感。 强者的世界,是不是就是一个高手交往圈子? 在这个圈子中,没有谁是普通人,大家都有着超强的能力,跟普通人相比起来就是超人--强者之所以没有在普通人的世界上横行,那可能是因为有一股谁也说不清的力量,或者说是规则,约束着他们。 这些沈银冰暂时还没有搞清楚的东西,让强者们不能在普通世界中,发挥出本身的威力,无论做什么,都只能像普通人那样,按照世俗的规矩做事。 这些天,沈银冰一直在想:民间出现的那些灵异事件,说不定就是违反规则的强者所谓,还有故老相传的鬼魂等等。 沈银冰只是这样想,可却不敢确定,直等她来到仙霞观,忽然连她自己都无法约束自己,开枪暗算了杨雪,并抛弃所谓的淑女风度,跟红尘道长说出那些很不要脸的话后,她忽然明白了。 这些天她苦苦寻找的答案,其实就是在她身上:她已经是强者世界中的一员了,因为唯有来自这个世界中的人,才会把普通世界中所谓的道德、荣辱等不屑一顾,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不用掩藏,只需要拥有足够的强大,让普通人无法反抗就是了。 终于找到自己要找的秘密后,沈银冰很开心,真正的开心,所以她笑,狂笑,压根就不在乎别人是用什么眼光看自己。 可就在她要仰天狂笑着离开仙霞观时,红尘道长却又说出了一番话。 那些话,就像一瓢冷水,当头浇在了她头上,使她一下子冷静了下来,甚至开始彷徨,恐惧:红尘道长,竟然委托她转告高飞,千万不要试图对抗他来自这个世界上的使命,要不然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无论是谁,都无法改变高飞的这个宿命,哪怕是她沈银冰。 冰凉的水当头浇下后,沈银冰浑身沸腾的血液,一下子宁静了下来,脑子却异常的清醒。 现在沈银冰完全可以确定,从婚礼上高飞独战高三他们四人,仍然游刃有余的表现来看,他也晋升到了强者的世界中,成为大家的一份子。 他们两口子,都是强者,而且还是正邪互补的--这种正邪合二为一的力量,无疑是相当牛叉的,俩人当前各自拥有的实力,再加上慎密的心思,俩人估计可以对付所谓的飓风、峭壁。 就像高飞在大陆几乎全面停产天涯产品,她来宝岛这边兴风作浪那样,相信不管是峭壁,还是飓风,对他们两口子都只能是无可奈何。 但红尘道长的那番话,却让沈银冰意识到:他们两口子,还有飓风、峭壁,好像都是某个游戏中的角色。 无论他们在做什么,自身有多么的强大,都只是被人操纵的棋子罢了。 一个游戏中被人操纵的角色,再光鲜又能怎么样? 因为他们都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哪怕是他们在某些方面能做到极致,但只要玩游戏的人,想结束他们的生命任务,那么他们就会出局。 而真正玩游戏的人,会是谁? 肯定不会是红尘道长。 百分百的肯定,她也只是这个游戏中的一个角色罢了。 要不然的话,她刚才也不会说,她早就烦透了在这儿隐居的那些话。 看来,她在这儿隐居,苦苦守候出示的时期,这也是玩游戏者给她定下的规矩。 很久,沈银冰盯着红尘道长,都没有动一下。 高翠俩人也没动,坐在蒲团上的王总,也端着个空茶杯,就像入定老和尚那样闭着眼,一动不动,倒是那两个来自西方的使者,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坐闲等小道姑,也没有阻拦他们。 “那个人,或者说,那股子势力,到底是谁?”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死死盯着红尘道长的沈银冰,才缓缓问出了这个问题。 红尘道长好像早就知道沈银冰会问这个问题那样,想都没想就摇头:“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你是道姑,不是佛!” 沈银冰冷笑一声,反驳道。 红尘道长依旧那幅神秘莫测的高深样子,悠悠说道:“佛本是道。” 佛本是道,这是红尘道长第二次说了。 佛本是道,这四个字本来是一部小说的名字,作者把佛教、道教,还有封神演义、山海经、拍案惊奇等融合在了一起,以这些为根本,彻底展开了天马行空的联想。 其中,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被说成是道家老祖老子的大弟子--估计这两位大神听到后,也不会在意,最多也就是手拿着鲜花微微一笑罢了。 当然了,严格的来说,道教是在东汉末年才产生的,但道教思想本源--道家,可是早在春秋时代之初可就有了。 从年代上论起,老子和释迦牟尼应是同一时代的人。 从某些观点来看,道家是朴素的唯物主义者,佛教是唯识论者,我们大家所知道的道家的‘无’,和佛家的‘空’,其实是不同的。 但在佛教传入神州,经过近两千年的磨合后,佛道两家有了很大的融合,这也就创造了具有东方特色的佛教。 就像《西游记》中所写的那样,已经把佛道两派中的大神们,给彻底混为一谈了,佛中有道,道中有佛。 所以可以说成是佛本是道,当然也可以反过来说。 沈银冰自然没心情跟红尘道长研究这些,只是向前走了一步,再次追问道:“那一些,究竟是什么?” “唉,你怎么这样执迷呢?” 红尘道长轻轻叹了口气,抬手指了下天,却没有说什么。 沈银冰抬头看天。 现在,已经是夕阳西下时分,金色的阳光从西方斜斜的射过来,洒在仙霞山山巅处终年不散的淡淡白雾上,反射出若隐若现的七彩色泽,看起来美轮美奂,却又缥缈虚无。 远处,传来鸟儿的归巢时的叫声。 夕阳下山后,黑夜即将来临,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沈银冰抬头看着天,看着好像在上空缓缓流动的云雾,很久都没有动一下,直到一只鸟喊着它儿子的名字横飞而过后,她才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低下头,看着红尘道长,她说:“我明白了。” 红尘道长此时已经重新盘膝坐在了蒲团上,淡淡的说:“你明白了就好。” “高飞能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是天注定的。” 沈银冰声音有些沙哑:“他肩负着某种任务,比方从茫茫人海中找到我,并救赎我,这只是他的任务之一。他以前所经历的,以后所面临的,都是天注定。就像一列客车那样,只能在轨道上行驶,走向既定的终点。如果他非得对抗早就注定好的这一切,那么他就会脱轨,车翻人亡。” “客车,只能在它既定的轨道上行驶,要不然就会车翻人亡,这个比喻很恰当。” 红尘道长闭上了眼,微微垂首喃喃说道:“还请沈居士告诉他,要想平安走到终点,那么就不要试图反抗命运。每个人的命运,不管他是谁,都是生来注定的,怎么可能会被推倒的呢?” “其实这些年来,我始终都在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好像是打开了话匣子,红尘道长继续说道:“我发现,人在世间,总共有三次反抗命运的表现。第一次呢,自然是刚出生时,非常不满被安排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所以会哭,会闹。” 红尘道长所说的人类反抗命运的表现,分别是刚出生,七八岁,十六七岁这三个时间段。 刚出生的婴儿,在大人眼里是什么也不懂,不管是饿了,渴了还是尿了拉了,冷了热了,只要是感觉不舒服,他就会哭。 实际上,婴儿不是因为这些才哭,而是他们不想来到这个世界上,按照某些既定的安排,就像个棋子那样被人控制着,走完他在人世间的一生。 刚出生的婴儿,什么都懂,什么都看得见(民间早就传说,小孩头上还没有长牢的天灵盖,那其实是天眼,能看到那些大人看不到的东西,比方鬼怪),但很可惜的是,他身子骨非常脆弱,不能说话,也不能写字,所以只能用哭声,来表示对上天安排他来世间的抗议。 随着岁月的流逝,孩子慢慢的大了,无辜哭闹的时候少了。 那是因为他发现,依着他当前自身的力量,压根就没法反抗既定的命运,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假装被驯服。 等孩子长到七八岁时,他开始了第二次反抗。 有科学家证明:这个世界上破坏性最大,最危险的生物,就是七岁小男孩了,因为他已经具备了搞破坏的能力,但却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所以才能肆无忌惮的搞破坏。 七八岁的孩子,是他生命中的第二次叛逆期,反抗命运,时常做出让大人头疼,看起来很不可思议的事儿。 只是这时候的孩子,反抗命运的能力,依旧很微弱,所以在闹腾这么一两年后,就就开始恢复了正常,继续蛰伏。 直等到十六七岁时,孩子开始了第三次的叛逆期,也是最危险的一次叛逆,主要表现在好勇斗狠,热血冲动,视死如归…… 十六七岁的孩子,甚至希望用死亡的方式,来反抗这狗弄的命运,放他离开这个世界。 但很可惜,来自家庭、社会还有律法的压力,第三次把孩子对命运的反抗,牢牢压了下去,使他们对生活臣服。 经过三次反抗后,孩子最终选择了对命运低头。 第1790章 是谁杀了杨雪? “没有谁,能改变既定的命运,无论他有多么的强大。” 红尘道长讲完了她所认为的‘人生反抗命运论’后,才轻轻叹了口气,说:“唉,因为某个人的强大,都是命运安排的。命运既可以让他强大,自然也能让他从强大变为弱小。” 红尘道长在说这些时,沈银冰始终都没有说话,静静的听着,若有所思。 仔细想想红尘道长刚才所说的这些,好像很有道理。 可能是多年来从没有像今天这样,说过这么多话,红尘道长有些累,沉默了片刻后,才继续说道:“正如命运让高飞变得强大起来,就是为了需要用他的强大,来完成一些他命中注定的使命,所以他要是试图反抗使命,那么就有可能变弱。或者说--” “或者说什么?” 沈银冰追问道。 “或者说,命运在发觉他宁死也要反抗命运后,就会派出比高飞更强大的人,去打击,收服他,必要时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对待他就像工厂内的残次品那样,只有被销毁的份儿。” 红尘道长忽然又笑了,笑容依旧那样美丽,让人心悸,哪怕是已经来临的黑夜,都无法遮掩住这种美丽,声音也更加空灵,仿佛从沈银冰的灵魂深处响起:“而我,很可能就扮演着打击、收服,必要时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角色。” 沈银冰的脸上,慢慢浮起很奇怪的神色,微微歪着下巴:“你,就是上天看到我老公不听话后,就派来打击收服甚至让他离开这个世界的人?” “差不多吧。” 红尘道长点了点头,悠然道:“所以你最好告诉他,不要试图反抗命运,要不然下场会很惨的。因为我有多么厉害,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我知道。” 沈银冰忽然打断了红尘道长的话。 红尘道长很奇怪:“你知道我有多么厉害?” “我知道。” 沈银冰脸上带出促狭的笑意,低声说:“我知道,你不管有多么厉害,你都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哪怕真是个好几百岁的老妖婆……可你不知道,不管多么厉害的女人,只要敢跟我老公做对,后果不是悲惨的死去,就是给他生孩子。你,也不会例外的,哈,哈哈!” “走了!” 沈银冰狂笑着,再也不看红尘道长一眼,潇洒的转身,双手到背在身后,迈步走下了台阶。 她知道,她这番话肯定会让红尘道长生气,大大的生气。 但这有什么呢? 她才不在乎。 她早就有了决断:哪怕高飞真如红尘道长所说的那样,在反抗命运的过程中,遭遇更为强大的阻击,跟危险,她也会全力以赴的去帮他。 哪怕最终是个死,她也要跟他一条路走到黑,把‘夫唱妇随’这个词汇的真正含义,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沈银冰坚信:如果真有‘命运’这个东东的话,她肯定能帮着高飞改变命运! 白云观的杜道长曾经说过,天上地下,总共有轮回六道。 高飞,很可能就是天道中人。 而安排人命运的上天,就是所谓的天道。 天道,高高在上,俯瞰尘世间,总管天道,人道--但是,天道只是天道,对修罗道来说却是狗屁不是的。 要不然的话,修罗道中那些丑到灵魂的男修罗们,也不会整天跟天人作战。 这就足以证明,修罗道有着可以反抗天道的能力,跟资格。 而沈银冰本人,则来自修罗道。 入世,在人世间行走的修罗道中人,要比莫邪征东那种只知道窝在地下面的女修罗来说,更适合做某些事,因为她已经在今天,彻底脱离了人道范畴之内。 “红尘道长是看来也是天道中人,就是上天派来对付高飞的人。嘿嘿。” 缓步走出仙霞观后,沈银冰并没有下山,而是站在最南边的悬崖边缘,遥望着好像远在天边的星星灯火,想得出神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忽然发现,她也开始喜欢玩游戏了。 在她自己的游戏中,只有两个角色。 一个就是她的亲亲老公高飞,高先生,另外一个,却是那个无比嚣张,又会装比的红尘道长。 她忽然很想看到这样一幕:高高在上、让王总等宝岛人民膜拜的红尘道长,要是被脱的光溜溜的,被高飞压在身下那个啥时痛苦的婉转鸣叫,应该很有趣吧? 红尘道长,在宝岛这边就是神话般,仙子般的存在,压根不允许被亵渎。 沈银冰忽然有这想法,而且还想迫切的去实现,无疑是很邪恶的。 好吧,就算是邪恶那又怎么样? 不属于天道人道地狱道的修罗道中人,本来就是邪恶的,不是吗? 想到自己的游戏,有可能在某一天成真后,沈银冰就热血沸腾,忍不住的对着远处的星光,再次邪恶的狂笑了起来。 惊起一群群的夜鸟,嘎嘎的叫着,从脚下的树梢上飞起,飞向了远方。 “你们说,我的想法怎么样?” 沈银冰笑声攸地顿住,转身慢悠悠的问站在身后的高翠俩人。 仙霞山这边的空气,无比的好,哪怕是没有月亮的晚上,星光就足够让沈银冰看清楚高翠俩人的脸上,都带着明显的纳罕之色。 意思是:沈总,你的想法又没说出来,我们哪知道你想得什么呀? “呵呵。” 沈银冰明白了过来,不好意思的讪笑一声,正要再说什么时,却发现高凌的左臂,右腿上,都包着一块白色的手帕。 白色的手帕,黑色的紧身皮衣,在星光的夜色中很是显眼。 沈银冰一愣,向前走了一步,关心的问道:“你受伤了?怎么伤的?” 高翠俩人闻言,也是一愣,相互看了眼后,高凌才低声说:“是被杨雪的刀子划伤的……不过不要紧,只是皮肉伤。” “反倒是她左肋的伤势,需要注意些,三根肋骨断折,几乎差点伤了肺。” 高翠接口说道。 沈银冰的眼睛,慢慢的睁大,里面全是不可思议的神色:“你们、你们说什么?小凌受伤,是被杨雪伤的?她、她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可能会伤到你?难道说,她又复活了,就在刚才!” 沈银冰说着,迅速摆头向四下里望去。 这边的悬崖边上的空地上,空荡荡的,除了她们三个人外,哪有半个人影。 数十米外,就是仙霞观。 仙霞观的观门紧闭着,一盏灯笼挂在左边的墙上,微弱的灯光反倒是让凹进去的观门,远远看上去好像一个正准备择人而食的巨兽嘴巴,很瘆人的样子。 沈银冰看了一圈,也没发现有人,更没看到有打斗过的痕迹,有些纳闷的看向高翠俩人,正准备问什么时,却发现俩人正用带有些许惊恐的目光,看着自己。 “怎么了,哪儿不对劲?” 看到两个人看着自己的眼神后,沈银冰直觉的头皮发麻,慌忙猛地回头看去:站在你对面的同伴,要是用惊恐的目光看着你背后时,那就证明你后面,很可能慢慢出现了一个异形似的东西--电视里就是这样演的。 所以沈银冰才猛地回头看去。 后面是深达百丈的悬崖,脚下是随着夜风轻轻摆动的树梢,很远很远的地方,是点点的星光灯火,除了这些外,就再没有任何奇怪的东西了。 背后没有异形,那她们为什么用惊恐的眼神看着我,我脸上忽然长出一朵花来? 沈银冰心里这样想着,缓缓回头时抬手,在脸上擦了一把。 娇嫩嫩的脸蛋,依旧光滑的好像剥了壳的熟鸡蛋,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 放下手,沈银冰深吸了一口气,看着高翠俩人,沉声说道:“究竟是怎么回事,高翠,你来说。” “是,沈总。” 高翠点了点头,稍稍向前走了一步,用极快的语气说道:“日落之前,我们在王总的带领下来到了仙霞观,看到了杨雪。沈总您要求我们当着红尘道长的面,除掉杨雪为灵魂者报仇。最先下场的人是小凌,她跟杨雪拼死奋杀了足有十分钟,但很可惜的是,杨雪非常厉害,哪怕小凌使出两败俱伤的打法,也只能……” “慢着!” 沈银冰抬手,打断了高翠的话。 高翠自然赶紧闭嘴。 沈银冰抬起双手,用力搓了搓面颊,在放下时,顺势用右手,在左手手腕上狠狠拧了一下。 生疼,疼的她想咧嘴。 这,证明不是在做梦,刚才所听到的那些,都是真实的。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沈银冰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保持必要的冷静,沉声问道:“你是说,杨雪曾经跟高凌大战一场,就在仙霞观内。” “是的。也幸亏小凌使出两败俱伤的打法,在付出惨重的代价后,也让杨雪受伤了,所以我才能在随后,把她毙于刀下!” 语速更加快的说完这些后,高翠顿了顿,才小心翼翼的说道:“沈总,当时我们跟杨雪苦战时,您就在大殿前的台阶蒲团上,跟红尘道长,王总他们一起观看的。” “杨雪是被你们杀死的?我一直在旁边看着,什么也没做?那我开枪……” 沈银冰忽然发现,她说话的声音好像很古怪,一点也不像是自己的声音。 说到一半时,她猛地想到了什么,伸手从口袋中拿出了一把手枪。 这是一把小巧的,具备收藏价值的勃朗宁手枪,也是沈银冰用来当作最后的防身所用,时刻都带在身边。 一般的勃朗宁手枪中,会有十到十三颗子弹,但这把手枪内,只能有三颗。 沈银冰右手一晃时,左手已经卸下了小巧的弹夹,一按崩簧,三颗黄澄澄的子弹,就从弹夹内落在了掌心中。 子弹,有三颗。 自从携带这把手枪那天开始,沈银冰几乎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检查一下弹夹里的子弹,确保里面有三颗子弹。 在来仙霞观时,手枪中是有三颗子弹的。 出了仙霞观后,手枪里的子弹一颗都没有少。 那颗打死杨雪的子弹,怎么还在弹夹中? 第1791章 火烧仙霞观! 高翠俩人脸上带着纳闷,惊惧的担心神色,看到沈银冰忽然拿出枪后,俩人的神经一下子都绷紧了,本能的做出了应付各种剧变的准备。 不管好像有些魔症了的沈总,是忽然对她们开枪,还是对她自己开枪,高翠俩人都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制止沈总的行为。 让她们长松一口气的是,沈银冰拿出手枪后,只是卸下弹夹,望着掌心的子弹发愣。 沈总,到底是怎么了? 难道来了一趟仙霞观,就被那个相貌诡异的红尘道长,施了什么魔法,失忆了? 要不然的话,她明明亲眼看到我们合力杀了杨雪,却又问是谁杀了杨雪? 就在高翠俩人为沈银冰而担忧时,她说话了:“杨雪,是被你们合力杀死的?” 高翠连忙回答:“是,小凌先拼着两败俱伤的打法,消耗了她大部分体力,重创了她,然后我才一鼓作气毙掉了她。” “哦,原来是这样。” 沈银冰眉梢微微抖动了几下,就像是在做梦那样的问道:“我呢,我都是做什么了?” “您坐在大殿前的蒲团上,跟红尘道长,王总两个人品茶,观战来着。” 高凌实话实说:“杨雪死后,您跟红尘道长俩人,低声交谈了很久。王总本来想跟我们一起下山的,但他有个紧急会议要参加,所以先行离开了。” “在仙霞观内时,我没有开枪?” 沈银冰微微歪着脑袋,问出这个问题时的样子,就像是个傻瓜。 这次,高翠俩人一起摇了摇头:“没有。” “没有,我没有开枪,杨雪不是死在我手下的。” 沈银冰失魂落魄般的点了点头,缓缓转身重新看着悬崖那边。 黑暗中,沈银冰好像看到一张聚大的脸,正在半空中冲着她笑。 那是嘲笑。 嘲笑沈银冰自以为是的杀了杨雪,又对红尘道长说了那么多没礼貌的话,其实她并没有那样做--至于她做什么了,比方在杨雪死后,她跟红尘道长低声交谈了些什么,高翠俩人不敢去听,而她自己却不知道。 我明明开枪打死了杨雪,跟红尘道长交谈了那么久,毫不客气的告诉她,我会全力以赴的支持高飞,对抗所谓的狗屁命运! 可为什么,手枪内还是三颗子弹,一颗也不少? 杨雪,是高翠俩人合力杀死的! 我开枪把她击毙,跟红尘道长说那些话,其实都是假的。 假的。 只是我自己意想出来的罢了! 可是为什么,那过程是这样的真实,我跟女道士所说的那些话,到现在都仍然牢牢记在脑子里? 这,究竟是怎么了? 我,中邪了,还是患上意想症了? 沈银冰心中乱糟糟的想着,呆愣愣的看着黑暗,只觉得一个庞大到遮住了天,让她无法看清任何面目的怪物,从黑夜中铺天盖地的慢慢压力过来。 她想逃走,却无处可逃。 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怪物慢慢露出了一双眼睛,一张大嘴,正冲着她狞笑。 獠牙就露在嘴角外,还滴着鲜红的血。 慢慢地,怪物张开了大嘴,冲着她深吸了一口气,随即猛地扑了过来! “滚开!” 本能的,沈银冰发出一声尖叫,猛地纵身前扑,对着怪物的眼睛抬手,狠狠一拳砸了出去。 “沈总,小心!” 就在沈银冰一拳即将砸在怪物的眼睛上时,耳边传来高翠俩人的惊呼声。 接着,她就感觉自己被几只手拉住了胳膊,用力向回拽去。 沈银冰本能的一挣扎,然后停住了动作,眨巴了一下眼睛再看向前面时,漫天都是亮晶晶的星斗,跟远处的灯火,夜空清朗干净的让人惬意,哪有什么瞪着血红眼珠的怪物? 反倒是她就站在悬崖边上了,刚才要不是发现她不对劲的高翠俩人,及时冲过来抓主她,她肯定已经纵身跃下了百丈深渊,摔个体无完肤,粉身碎骨了。 “我知道了,我知道,这一切都是仙霞观内那个妖道在捣鬼。” 沈银冰狠狠咬了下嘴唇,猛然明白了什么,挣开高翠俩人的手,转身快步走到仙霞观观门前,用力拍着大门叫道:“红尘,红尘,你给我出来,出来!” 沈银冰的叫声,在高山上的夜色中,显得格外刺耳,估计在十里地之外的山头上都能听得到,躲在仙霞观内的红尘道长,没理由听不到的。 可无论沈银冰怎么用力拍打,喊叫,仙霞观内始终都是静悄悄的,大门没有开,鬼影子都没有一个,唯有越加有力的夜风呼呼的刮过。 “沈总,要不要我们翻墙进去,把门打开?” 高翠俩人不知道沈银冰,为什么非得去叫门,但却知道沈总要是非得进观的话,仙霞观的围墙,根本挡不住她们的。 “不用。” 沈银冰放下了叫门的手,抬头看着左边墙上的灯笼,嘴角浮上一个邪恶的笑意,慢悠悠的说道:“你们说,深秋季节,风大之夜,是不是个放火的好日子?” 深秋季节,天高物燥,万物开始养精蓄锐,准备积攒元气过冬,所以不管是那些荒草,还是树木,草叶都开始调零,这时候要是放一把火--估计四周都是齐腰深荒草的仙霞观,很快就会被大火所淹没的。 “放火,烧观?” 高翠俩人对望了一眼,真的搞不懂沈总今天怎么这样不正常:出观时,明明跟送到月亮门的红尘道长很客气的告别,怎么眨眼间就魔症了,现在更是要放火烧人家的道观了? 如果高翠俩人是一般人的话,肯定对沈总这个命令由所排斥的:仙霞观虽说没有传说中的那样古老(古老传说中,仙霞观宝岛这边还没有人类文明时,就已经存在了),但无疑是当地最古老的道观。 而且最重要的是,仙霞观在宝岛人民的心目中,有着不一样的意义,要不然王总那样的大人物,也不会在进观后那般小心翼翼了。 仙霞观,是宝岛某些古文化的延续,更是整个神州华夏的财富,要是在这时候放上一把火,就算红尘道长本事再大,也救不了--这绝对是一场灾难。 可高翠俩人才不在乎这些,她们只知道无论沈总下什么命令,哪怕是让她们赴汤蹈火,她们也会在所不辞的,更何况是放把小火火呢? “放火,烧观。” 沈银冰后退了几步,很好看的小嘴里,吐出了这四个字。 上帝说,要有光,人间就有了光。 沈狼主说,开始放火烧观,大火很快就照亮了仙霞观上方的天空。 “走了,哈,哈哈!” 看着陷进大火中的仙霞观,沈银冰纵声狂笑几声,潇洒的一摆手,转身向下山的道路走去。 正所谓风助火威,看来风也好像很喜欢火(事实上,因为大火燃烧时,把附近空气中的氧气等燃烧,别处的空气就会迅速补充过来,增大了风力),又像很理解沈银冰此时的心思,在她走下十几米后,呼呼的怪叫了起来。 火龙张牙舞爪中,夹杂着沈银冰得意的笑声。 这笑声,随风传出老远,一直飘到了正带着同学在小溪边夜钓的王权耳朵里。 今天,绝对是王权生命中最值得记住的一天。 因为他亲眼看到了被万千宝岛热血青年所崇拜的修罗教主,他跟她一起,被同一伙特警用枪指住--算不算是患难之交? 但最起码,算是以后跟人吹牛的资本了吧? 同王权一样,他那几个大学同学也是这想法,哪怕是白天被好多特警拿枪指着时,心里很害怕,不过这虚惊一场换来的吹嘘资本,还是很合算的。 大家都很兴奋,所以才在王权的建议下,来野外临边小溪夜钓了。 坐在小溪边,悠然自得的叼着烟卷,或者是吃着零食,兴高采烈的谈论着白天所经历的事,用自己的想当然,去猜测传说中的修罗教主,去了传说中的仙霞山后,能不能找到传说中的红尘道长--这,绝对是人生一大乐事啊。 “哟,你们快看,山上好像着火了啊!” 就在王权跟一个好友,在那儿谈的正起劲时,忽然有人指着西边的仙霞山高声叫道。 “什么,山上着火了?” 王权吃了已经,赶紧站起来抬头向那边看去。 果然,有着淡淡云雾的仙霞山山巅处,真有红色笼罩,在夜色中很是显眼。 “吓,好像是真失火了啊!” 别人也开始咋呼了起来,纷纷嚷着:“快,打电话通知当地有关部门!” “你们别咋呼!” 就在有人拿起手机,要拨打报警电话时,王权却忽然兴奋的高声叫道:“这不是火!这是仙霞,唯有在仙霞山,才能在黑夜中看到的仙霞!传说,仙霞山每隔六十年,当甘露茶花盛开时,才会在黑夜中,有火一样的仙霞在黑夜中出现--天啊,天啊,没想到会让我们看到了!” 王权很兴奋,语无伦次的叫喊着,弯腰从兜里翻出个高倍望远镜(登山所准备的),跌跌撞撞的跑到了岸边,站在一个大石头上,举起望远镜向天上看去。 边看,他的身子边颤抖:“啊,看啊,那万道霞光,就像朝霞那样美丽,把我带进了一个从没有见过的仙境中……” “怎么可能是霞光呢,晚上哪儿来的霞光,又不是海市蜃楼。” 大家伙都不信王权说的那些,纷纷拿出望远镜,都围在他身边抬头向高处看去:“咦,咦,奇怪,还真是霞光呢,不是火!” “欧野买嘎的,快拿相机来,我必须得把这霞光给拍下来!” “怎么可能呢,天黑了那么久,还会出现霞光--很可能,是从山后海面很远很远的地方,通过大气层反射过来的。海市蜃楼,对,这就是海市蜃楼!” 仙霞山的山巅上空,在黑夜中忽然被大片的霞光所笼罩,不管是不是海市蜃楼,都必将会引起人们的关注。 祥瑞,这绝对是祥瑞。 传说,祥瑞现,灾难完。 让人谈之色变的连环凶杀案,从仙霞出现的这一晚开始,就该结束了吧? 第1792章 黑夜仙霞! 昨天下午沈银冰登山之前,宝岛四海集团的老总董贞,曾经跟十数个商场上的合作者一起,追了上来,请求就某个问题上详细的交谈一下。 董贞华话里话外的意思,都透着沈银冰只要合作,她就有把握让沈狼主安然离开宝岛。 至于被暗杀的霍连兴等人,在聚大的利益面前,压根算不了什么,反正宝岛那么多人,死上百八十个的,看不出少不是? 沈银冰也答应人家,等下山后就跟董贞详谈。 反正本次来宝岛兴风作浪目的也达到了,只要再把一时冲动割掉灵魂者脑袋的杨雪干掉,给予飓风一个火火的教训,也就到了该离开的地方了。 不过天算不如人算,沈银冰下山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 毕竟山路南行,路途遥远,上山下山的单趟路程,得需要几个小时,那时候沈总肯定会累得不行,哪儿还有精力跟大家聊天打屁呢? 所以呢,等到天黑也没等到沈银冰的董贞等人,只好暂时找酒店休息,留下专人等候沈银冰,并告诉她,已经给她安排好了住宿的酒店,假如她会连夜下山的话。 沈银冰连夜下山了,负责等候她的人,马上就凑上去,殷勤的说明来意后,把三人接到了仙霞山附近最高档的酒店。 仙霞山附近最高档的酒店,自然就是以山名而命名的仙霞酒店了。 对沈银冰来说,昨天傍晚发生的那些事,就像是做梦那样,一点也不真实,绝对值得她好好回忆、并确定一下。 可问题是,经过下山几小时的折腾后,她太累了,回到酒店洗白白后躺在炕上没有几秒钟,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觉,睡到第二天日上三竿。 穿着一身白色睡袍的沈银冰,赤着秀美的小脚,果露着一双好看的腿子,洗漱完毕后一脸慵懒的走出了套房,来到了外面的客房内。 高翠俩人,已经在客房外等候多时了。 看到沈狼主出来后,俩人连忙都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沈总,早。” “嗯,其实也不早了,差不多得十点了吧?” 看了眼外面的日头,沈银冰走到了案几那边,一只手捏着睡袍一脚,屈膝款款坐在了沙发上,问道:“小凌,伤势怎么样了,有没有去医院看看?你先可以休息一段时间的。” “多谢沈总的关心,我的伤势不碍事的,刘大夫已经给看过了。” 高凌摇了摇头,说道:“高大他们都在外面守着,董贞那些商人,在酒店的会议室内恭候您呢。” “没事就好。” 沈银冰伸出舌尖,灵巧的舔了下嘴角,正要去拿筷子准备进餐时,却发现案几上还有一份报纸。 这份报纸,是宝岛的某份日报,是高翠俩人特意给她准备好的,就是想让她看到里面某个重要内容。 沈银冰拿起了报纸,看到了一副彩色图片,跟一个带着俩惊叹号的红色标题《时隔六十年,仙霞山昨晚再现仙霞奇景!》 本报讯:昨晚深夜十点左右时分,坐落在我市的仙霞山山巅上空,忽然出现大面积的红色,最先发现这次奇景的人们,以为这是山上失火所致,最少有数百人在半小时内,给火警部门打电话报警。 仙霞山上空出现疑似火光的大片红色后,火警部门立即出动了直升机,在最短的时间内,从仙霞山山巅横飞而过。 山上,没有任何地方失火,把那片天空都照成红色的原来--是一片云霞:出现在黑夜十点钟的云霞。 黑夜十点,天空怎么会有朝霞那样的云霞? 这是个奇景,更是个奇迹,甚至是个仙迹! 据当地故老相传,跟县直记载,仙霞山每隔六十年,就会在夜晚出现一次云霞奇景,也被称为天将的祥瑞。 传说,每当祥瑞出现,就会好事发生。 晚间云霞漫天的记载,最出名的一次则是在明末时期,当时宝岛是被荷兰人占领的,抗倭英雄郑成功,率兵夺回。 夺回宝岛的那个晚上,仙霞山上空,就曾经出现过黑夜仙霞奇景,山后百丈悬崖上的那棵甘露茶,也会开花……人们都说这是祥瑞现,灾难完。 昨晚十点,时隔六十年才会出现一次的黑夜仙霞祥瑞再现,近十天来笼罩在宝岛上空的暗杀阴霾,是否到了该散去的时候? 我们拭目以待。 我们坚信,祥瑞现,灾难完! 看着这篇处处都透着欣喜欢舞的报道,沈银冰俊俏的脸蛋,则阴沉的几乎要滴出水来。 昨晚,她在仙霞山山巅放得那把大火,竟然被人说是黑夜仙霞,每隔六十年才会出现一次的祥瑞? 嚓,不带这样指鹿为马的吧? 但也有可能是真的,因为昨天晚上我就曾经--想到这儿后,沈银冰放下报纸,抬起头看向了高翠俩人。 高翠会意,马上向前走了一步,低头小声回答:“高三亲自去过山上,打电话回来说,没有发现任何火烧的踪迹--那个仙霞观,依旧存在,完好无损。” “仙霞观依旧存在,完好无损?” 沈银冰喃喃重复了一遍后,忽然笑了,问道:“呵呵,你们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邪性,感觉匪夷所思。” 高凌很干脆的回答。 事实上的确如此,昨晚那场大火,可是她跟高翠亲手放的,亲眼看到齐腰深的荒草,围绕着仙霞观燃烧了起来,把上空的天都映红了。 但是那场大火,却被宝岛人称之为六十年才会出现一次的‘黑夜仙霞’祥瑞,而且高三是不会胡说八道的,他亲眼看到了完好无损的仙霞观。 这不是邪性是什么,能不让人感觉匪夷所思? “这不是邪性,也不是什么匪夷所思,这只是那个女妖道的障眼法。” 沈银冰无声的冷笑着,淡淡说道:“就像昨天傍晚,我明明亲手开枪打死了杨雪,可在你们眼里,杨雪却是你们杀死的,我什么都没有做。”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高翠俩人才猛地明白过来,昨晚沈狼主出了仙霞观后,为什么有那么反常的反应了。 原来,是中了红尘妖道的障眼法。 原来,尘世间真有这种法术的存在。 “那个女妖道,现在肯定是得意洋洋的偷着笑呢,不过这也没什么,反正早晚会有她笑不出来的一天。” 沈银冰神色自若的说完,把报纸随手放在一旁,开始用餐。 别看她的镇定自若,让高翠俩人心里稳了下来(任谁遇到这种事,心里也会惶惶不安的),但她心里却一点也不轻松。 或许,昨晚发生的那一切,包括那场大火,都是红尘妖道施展的障眼法,区区小道,何足挂齿--那是肯定的,但有一点沈银冰能坚信,那就是她跟红尘道长所说的那些,不管是意想还是在做梦,都是真的。 红尘妖道是飓风的大首领,就算不是,也是特别重要的人。 她说她是天道中人,她说高飞来到这个世界上,是担负着某种任务的。 她还说,高飞必须得按照命运早就设定好的轨道走下去,千万别试图反抗,要不然就会脱轨,车毁人亡。 或许,高飞真的挣不开他的宿命,无论怎么努力。 可沈银冰却不这样想,因为她觉得,她可以帮助高飞,按他自己所希望的那样走下去--因为她来自修罗道,不属于天道,人道,地狱道中任何人的管辖。 她可以肆无忌惮的,做她愿意做的任何事,最多就是成功,跟失败的区别罢了。 好吧,这次的宝岛之行,算是我栽了,可游戏并没有完,还在继续,我会努力把这个游戏完下去的--沈银冰慢条斯理的吃着早餐,心里想到这儿时,有人轻轻的敲响了房门。 “谁?” 高翠快步走到了门后,外面传来高四的声音:“是我。” 高翠打开了门。 高四走进来,站在门口低声对沈银冰说道:“沈总,外面有两个外国人要见您?” “不是董贞那些商场上的合作伙伴?” 沈银冰放下筷子,拿起一张纸巾,很仔细的擦着小嘴问道。 “不是,他们自称是来自西方一个神秘的地方,这次奉命前来邀请沈总您去做客。” 高四恭恭敬敬的回答。 “呵呵,神秘的地方?能有多神秘?” 沈银冰嗤笑一声,脸上全是不屑的神色、 高四轻轻吐出了一个传说中的地名:“亚特兰蒂斯。” “亚特兰蒂斯?” 沈银冰放下纸巾的手,停在了半空中,一种很熟悉很熟悉的奇怪感觉,就像昨天在仙霞观内的某一刻感觉那样,攸地从灵魂深处升了起来。 这种奇怪的感觉,就仿佛她早就知道那俩人来自亚特兰蒂斯,也相信世界上真有这个地方那样。 明明,她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以前在电视上,书上看到的不算)。 秀眉微皱着想了片刻,沈银冰放下了手里的纸巾:“让他们进来--另外,你去告诉在会议室内等待的董贞,就说我对她的态度很满意,现在她可以去冀南提货了。而且,今天,我们就会离开宝岛,希望官方能给我们最大的方便,不要节外生枝。” 沈狼主所说的最大方便,自然是被礼送出境:在这儿兴风作浪那么久后,收割走了近百条人名,不但不会被绳之以法,还得被要求礼送出境,看来也就是沈狼主才有这样的魄力,让宝岛这边毫无条件的配合了。 对沈银冰的吩咐,高四自然不会有所异议,点头后很快就走出了房门。 片刻后,高五高六俩人,陪着两个外国人出现在了门口。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脑袋上都戴着毡帽,有轻纱垂下,很神秘的装比样子。 “把帽子摘下来。” 高翠冷冷的说道,做出了随时暴起的准备。 她认识这俩人,因为这对男女昨天时,也在仙霞观内的,还是跟杨雪站在一起的,看来是她的同伴。 也自然是沈银冰的敌人了。 对于沈狼主的敌人,高翠当然不会客气了。 走廊中的高六等人,也凑了上来。 第1793章 这不是功夫! 对高翠等人流露出的明显敌意,那对外国男女并没有反驳什么,而是很顺从的摘下了帽子。 昨天下午在仙霞观内时,高翠等人见过那个男使者,一张大胡子脸棱角分明的,跟明星史泰龙有几分相似,看上去就很彪悍的样子。 沈银冰自然也见过这俩人,不过当时在仙霞观时,并没有问他们是做什么的--实际上,沈狼主对这种小人物,从来都不正眼相看的,很自然就把他们归到了打酱油之列,直到他们今天主动找上门来后,才有些认真的意思了。 瞄了一眼那个男人,沈银冰就轻飘飘的看向了那个女人。 当这个女人摘下头上的毡帽后,沈银冰就觉得眼前一亮:这是个标准的东欧美女,雪一般的皮肤,海蓝的眼睛,秀直的鼻子,一张稍大的嘴巴看起来就是吃四方的样子。 一个东欧美女来求见沈银冰没啥奇怪的,奇怪的是这个看起来很成熟的女人,眉宇间竟然带着明显的幽怨之色,就是一个洞房三年后,就再也没有看到老公的深闺少妇,才会有的神情。 她这种慵懒则又哀怨的神情,让沈银冰心中忽然腾起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想把她拥入怀中,拍着她的后背轻声安慰她。 沈银冰都有这样的感受了,更何况是男人? 当然了,沈银冰只是瞬间有了这种感受,但又在瞬间消失了,既而换上了警惕之心,下意识的看向高六他们几个男人,就发现他们都怔怔的望着这个女人,眼神也都无比的温柔。 “咳。” 沈银冰轻轻咳嗽了一声,惊醒了不知道在想什么的高六他们。 高六等人马上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平时看似木呐的脸上,很罕见的浮上了红色,赶紧挪开了目光。 高翠也没想到,这个洋女人长的竟然这样蛊惑人心,连她们几个都差点把持不住,要不是沈银冰及时咳嗽了一声,相信她也会在情不自禁中,被这个女人流露出的气质所左右了。 “把披风也脱了。” 高翠深吸了一口气,冷冰冰的说道。 “唉,披风就是我的外衣呀,我要是脱掉的话,就该失礼了呀。” 让高翠等人没想到的是,这东欧美女竟然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而且还带有一些内地蜀中腔的味道。 “别罗嗦,让你脱下来就脱!” 相比起高翠、高六等人,在无形中受到东欧美女散发出的怨妇气息不同,昨晚受伤到现在肋骨处还一阵阵疼痛的高凌,反倒是保持着本有的冷静,丝毫没有受到怨妇的影响。 疼痛的滋味虽然不咋样,但却能让人时刻都保持着必要的冷静。 “唉。” 东欧美女幽幽的他叹了口气,眼神哀怨的看向了男使者。 史泰龙(暂时叫这个名字吧)倒是没说什么,撕开了披风前面的粘带,解开了脖子上的带子,胳膊一抬把披风摘了下来,递给了高六:“谢谢。” 谢谢的意思,就是请被人替他拿披风。 人家这样有礼貌,高六自然不会拒绝,伸手接了过来,同时心里纳闷:这人是在学斯巴达勇士吗? 电影中的斯巴达勇士,就戴着头盔,身上一个黑色的或者红色披风,脚下蹬着一双草鞋--史泰龙没有戴头盔,更没有穿草鞋,而是一双低腰战靴。 还有,一个黑色的紧身裤头。 他在摘下毡帽,接下披风后,身上就只剩下一双战靴跟裤头了,果露着的古铜色胸膛上,有着老长的好像野兽般的胸毛。 虽说二八月,乱穿衣,宝岛这边气温比内地北方要高不少,可也是晚秋季节了,就穿着个披风到处跑的人,身体素质肯定很不错,最起码抗冻。 随着史泰龙接下披风,东欧美女也解了下来。 披风下面,是一具雪白,曲线玲珑--哦,不对,应该是相当火爆的身躯,黑色的高腰鹿皮小马靴,比三角裤大不了多少的短裤,黑色的紧身皮雄罩一点点,也就是刚刚遮住那两个啥的下半截,挤压出的那道深不可测的沟堑,仿佛向外界传递着一个明显的信号:进来呀,进来啊。 咕噔,沈银冰听到了有人在吞口水的声音,秀眉微微皱起,扫了高六等人一眼,淡淡说道:“小翠两个人留下,你们都出去吧。” “是!” 高六等人在沈银冰说话后,才意识到自己又犯错了,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又被东欧美女所吸引,想入非非了。 高六等人在非洲某个最原始的部落中,都呆了二十年,那边残酷的环境,随时都会出现的致命危险,以及活着只为能继续活下去的绝望,早就把他们淬炼成心比钢硬的冷血者。 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能保持着绝对的冷静,不为外部环境所干扰、左右,这才是他们最大的长处,也是能活到今天的根本所在。 他们以为,单以被诱惑来说,他们可以抵御世界上所有的诱惑,什么金钱美色的。 事实上在今天之前,他们也始终是这样表现的,任何的诱惑在他们眼中,都比不上沈狼主的一个小手指,一个眼神。 生为沈银冰,死为她而死,一切皆以她的意念为主,这就是真正死士该有的操守,就像高凌在跟杨雪对敌时,明知道自己显出场,会有生命危险,可为了确保能格杀杨雪,她还是率先出场,给能力比她稍胜一筹的高翠,尽可能的去创造格杀机会。 高六等人敢保证,如果昨天换他们几个跟着沈银冰去仙霞观的话,也会这样做。 由此可以看得出,他们的自制力,意志力得有多么的坚强。 可此时,那个东欧美女仅仅是两个看似很平常的动作(摘下毡帽露出那张祸国殃民的脸,接下披风现出绝对完美的女性身躯),就让他们心神不稳,好像千年古井那样的心,起了一阵阵的涟漪。 这种陌生到仿佛是来五百年前的感觉,让高六他们莫名的恐惧,所以在听沈银冰让他们退下去后,马上就转身快步走了。 走到楼梯的拐角处后,高六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看向了几个人的老大。 “沈总,对我们有些失望了。” 高大站在楼梯拐角的垃圾箱前,望着窗外远处的仙霞山,嘴角轻轻抖动了几下。 “那个女人,有些邪门。” 高七低声说道。 高八接下来说:“很可能,那是一种功夫,专门扰乱人心智的。” 高五却摇了摇头:“不是功夫,是本身。” 二十年前,贪狼派往非洲‘高飞’的两百多人,到现在为止只有八个男人,四个女人活了下来。 在那边二十年中,他们早就忘记了自己真正的名字。 沈银冰召他们回到华夏后,就给他们重新起了名字:所有人,全部姓高,男的从高大,一直排到高八……幸好,她没用数字来给高翠等人命名。 至于为什么要让他们姓高,这些人心知肚明。 十二个人当中,就数高五话少,有时候甚至三五天不说一句话。 但只要他说话,往往就是一语中的。 不喜欢动嘴巴去说的正常人,肯定喜欢用眼睛多看--世间很多事的真向,不是说出来的,而是看出来的。 所以既然高五说,那个能用摘帽子、解披风这种小动作,就把大家搞得神魂颠倒的东欧美女,不是用的某种邪门功夫,而是本身散发出的自然气质后,那么就是他说的那样了。 听高五下了这样的决断后,高六吸了下鼻子,喃喃的说:“可真的,很邪门。” 当一个成熟的女人,通过看似漫不经心的小动作,就能给男人生理上造成明显的冲击,这可不是因为长得漂亮,身材火爆能做到的。 这是一种气场,能压过其他任何气场、去影响感染别人的气场,或者干脆说是气质。 气质,可不是装出来的,而是某人在特殊的环境下养出来的。 就像让一个乞丐穿上世间最昂贵的衣服,跟一帮真正的贵族呆在一起,除了让人看着他更别扭之外,就不会再有别的效果了。 媚女,哀怨的媚女。 沈银冰就是这样看待这个东欧美女的,也为她身上这种独特的气质,而在暗中啧啧称奇。 沈银冰认识的出涩女人很多,像陈果果,莫邪征东,包括她自己,都是女人中的绝对佼佼者(她自己很固执的这样认为,尤其是在她自身有了明显的变化后,她以为她才是能三笑倾城的那种媚惑美女)。 可现在她不得不承认,别说是总爱矫揉造作的陈果果、板着脸扮女王的莫邪征东了,就连最率性而为的自己,那种媚女气质,比起东欧美女来说,好像还差了那么一点点。 漂亮女人,天生就是另外一个漂亮女人的敌人。 尤其是这两个女人,都走同一种妖媚路线的。 所以呢,在看到东欧美女的真面目,以及感受到她那种几乎能感染所有人的本色哀怨气质后,沈总心中就很不爽了,等高六等人走后,就端起一杯咖啡,慢悠悠的品尝了起来。 也没请那对‘模特’坐下。 “唉,沈总,难道就不能让我坐下么?总是站着,会很累的。” 东欧美女幽幽的叹着气,迈步扭着丰盈的小身段,走到沙发前款款坐了下来,双膝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微微垂着眼帘、贝齿轻轻咬着嘴唇的样子,更加让人心生怜惜。 沈银冰却不为所动,甚至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只是淡淡说道:“就算我不请你坐下,你这不也坐下了吗?” “沈总,你好像对我有很深的敌意哦。” 美女海水一样的眼波流转着,莞尔笑了一下。 “找我做什么?” 沈银冰好像懒得跟美女说那些废话,放下咖啡杯后才抬起头来,直截了当的问道。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 美女刚说到这儿,却看到沈银冰又端起了杯子,冲门口的高翠说道:“送客。” “两位,请。” 高翠马上走过来,抬手做出了请的手势。 第1794章 她说她来自那个地方! 这对曾经出现在仙霞观内、跟杨雪站在一起的男女,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来找沈银冰的。 东欧美女在沈银冰问他们有啥事时,出于习惯了的谈话方式,才脱口说出也没什么大事……但就在她准备说出自己来的本意时,沈银冰却毫不客气的端茶送客了。 美女愕然,瞪大一双妖媚的眼睛看着沈银冰,苦笑着问道:“沈总,你不会在平时也这样对待客人的吧?不等客人说出来意,就送客,这可是不礼貌的行为。” “你说错了至少两点。” 沈银冰抬起右手,伸出一根葱白似的手指:“第一,你们不是我的客人。第二,既然你都说找我没什么大事,而我又是那种从来不愿意被琐事烦扰的人。你们有什么事,可以去跟我手下说。” 沈银冰说着,一摆睡袍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要回卧室更衣。 “等等。” 美女也跟着站起来,说道:“好吧,是我说错了。沈总,我找你有事,很重要的事。” 沈银冰看着她的眼睛,过了足有五秒钟后,才重新坐了下来,问道:“咖啡,还是茶?” “来东方,自然是得喝茶了。” 史泰龙笑着接口道。 “上苏打水吧。” 沈银冰明明是在询问客人喝什么,客人也明明说要喝茶了,她却又让人给客人们上苏打水。 史泰龙有些傻眼,搞不懂沈银冰为啥这样有个性,但同时对她的些许轻蔑之心,则在瞬间消散了:这,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女人,怪不得上面会这样的重视她。 高翠唯沈银冰的命令是从,才不管沈总不尊重客人要喝茶的意愿,却给他们上苏打水有什么不对,走到冰箱前打开,从里面拿出两个瓶装苏打水,放在了史泰龙俩人的案几上,随后站在了沈银冰背后。 史泰龙俩人微微惊愕后,相识苦笑。 沈银冰却抬手,看了眼手腕上的昆表,秀眉微微皱着,表现出了明显的不耐。 真怕她会再次下逐客令,那样面子上可就不好看了,所以美女连忙说:“沈总,我们昨天下午在仙霞山上见过面。” “我知道,你们跟杨雪一伙的。” 沈银冰端着咖啡杯子,姿势优雅的翘起了二郎腿,毫不顾忌一只白嫩小脚,就这样暴露在史泰龙眼皮子底下。 放在以前的话,沈银冰绝不会在陌生男人面前这样放肆。 不过她现在的心态,和看待这个世界的眼光,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压根就不会在意这些小细节了,反而觉得漂亮女人要是不把自己的美丽展现在男人面前,就像这位只披着披风的东欧美女那样,却不是浪费了老天爷给的这幅大好皮囊? 看就看吧,反正也不会被少看一块。 沈银冰的秀足没有经过任何修饰,也没有涂染什么指甲油(她知道,某个男人最欣赏所谓的自然美),但却给人一种‘精雕细琢’的美。 用很自恋的目光,看着自己稍稍晃动的脚尖,沈银冰又说:“而我呢,跟杨雪则是敌人。” “沈总或许是误会了,我承认,我们是认识杨雪,而且也都是来自一个地方,但我们绝没有把沈总你当作敌人,最起码,当前不会。” 东欧美女正色说道:“这一点,我必须得先给沈总你解释清楚,以免会干扰我们接下来的谈话。当然了,在我们开始正式谈话之前,请允许我先介绍一下我们自己。我是赫拉。这位呢,是杰斯……” “从我结婚那天开始,我就对我丈夫之外的任何男人都不感兴趣了。无论他是谁,叫什么名字。” 沈银冰摆手,打断了赫拉的介绍,很随意的瞟了眼史泰龙,说道:“我看他长的好像电影明星史泰龙,就把他当作史泰龙吧。” 说到这儿后,沈银冰忽然笑了:“呵呵,他是史泰龙,你叫赫拉。我记得,古希腊神话中宙斯王的姐姐兼妻子也叫赫拉。你们两个,可都是众所周知的明星了。” 把男人当作是国际影视巨星史泰龙,这算是个小小的讽刺了。 把自称叫做赫拉的媚女,当作是古希腊神话中十二主神之一的赫拉天后,这也是个讽刺,更何况沈银冰还又特别点出了赫拉天后是她丈夫的姐姐--看来,她对这个赫拉实在是不感冒。 面对沈银冰的小讽刺,史泰龙唯有苦笑,但赫拉的眼神却是黯淡了一下,叹了口气:“唉,你也可以把我当作是那个赫拉天后,因为她在嫁给宙斯王后,后来的感情生活也不是很满意。” “该说你们的来意了吧?” 沈银冰明显察觉出了赫拉的眼神变化,也从中感觉到她的感情生活好像不怎么如意,但这些跟自己有什么干系? 尘世间又那么多有了男人后不如意的女人,她沈银冰就算是老天爷御封的红娘,也没心情去管一个洋妞儿的。 “请问沈总,你总该听说过亚特兰蒂斯的传说吧?” 赫拉说出最后五个字后,本来充满幽怨的眼神,一下子认真了起来,尽管她现在的穿着,跟认真这两个字,实在是不匹配。 “亚特兰蒂斯的传说,主要是来自柏拉图的猜想。” 沈银冰上大学时,学习成绩可是很不错的,算得上爱好广泛,尤其是喜欢这传说那传说的,自然也知道有关亚特兰蒂斯的传说。 所以在赫拉问她也有没有听说过这个传说后,想都没想就说道:“柏拉图以为,在远古世纪之前,地球上曾经生活着一个文明极度发达的国家,那就是亚特兰蒂斯。其实,我本人对亚特兰蒂斯高度发达的科学,倒是没多大兴趣,我只是关注它为什么会消失。” 自嘲的笑了笑,沈银冰说:“或许,我本身骨子里就有着某种邪恶倾向,所以才特别关注灾难的过程吧。” 有关亚特兰蒂斯为什么会消失的原因,当前世界上有很多种说法(当然了,假如这个地方真存在的话)。 其中影响力最大的,自然是柏拉图说猜想的那样:传说,亚特兰蒂斯在其特有的体制下,保持着繁荣与富裕,且居住于此的人民也很温和、贤明,不会沉溺于巨富,凡事以德为尊。 可是,随着时光的逝去,世代的更替,这些崇高的思想也日渐淡薄,终于有一天,那是一万两千年之前,他们的军队越过直布罗陀海峡,开始侵略他国了。 勇敢地抵抗亚特兰提斯进攻的是古雅典人。 在激战后,雅典人击退了亚特兰提斯军,保卫了自、由,但未知的悲惨命运却立即发生了:当时爆发了恐怖的地震和洪水,雅典的军队仅仅在‘悲惨的一昼夜’间,就陷入地下。 而亚特兰蒂斯呢,也没幸免于难,沉没于海中,从地上消失了。 不过有个叫埃德加?凯西的人,在自我催眠后‘重返古代’后,得出的结论却跟柏拉图不同。 他说,亚特兰蒂斯的灭亡是经过前后三次(从时间上来说是公元前5五万年至一万年间)大激变所造成的。 首先,在公元前五万年时发生了最初的异变,虽失去了大陆的一部分,但还持续着亚特兰蒂斯的繁荣文明。 接着是在公元前一万五千年所发生的第二次异变,这时大陆被分成数座巨岛,人民纷纷远走他乡。 在公元前一年时,最后的异变发生了,以超文明为誉的亚特兰蒂斯,终于经不起如此大的激变而消失了。 但是在第一次、第二次激变后的移民及逃过最后异变大难的亚特兰蒂斯人,却广布在世界各地,它的超文明遗产渡过了远海,促使了埃及文明,和玛雅文明的兴盛。 “当然了,关于亚特兰蒂斯是怎么沉没的传说有很多,至于它到底沉没在哪儿的传说,也有很多,比方塞浦路斯说,比方……” 沈银冰接连说了好几种沉没说,都是能从网上轻松查到的。 传说嘛,本来就是听别人说的某件事,再加上自己的想象力传下来的说法,其可靠度很小,但趣味性却被无限增大了,直到真向大白时,人们才知道某些传说,就是传说,跟现实生活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就像前些年传说的‘玛雅预言’,传说在2012年的12月21号,人类文明就会迎来末日,绝大部分的动植物都会在末日中消失,地球上重新回到几千、几百万年前的样子:没有丝毫污染的蓝天白云,先是单细胞,后来开始割裂,水里出现了生命,慢慢的又有了恐龙之类的动物。 然后恐龙彻底的灭绝,幸存下来的某些物种,经过几百万年的演化后,最终地球上终于有了人类--人类从原始社会,跨度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后,还没有过上传说中的共产社会,又一个2012来临了…… 总之,在玛雅人的预言中,世间任何一切,都是有规律的周而复始。 但很遗憾的是,他们早在多少年之前的预言,并没有实现,现在人们仍然快快乐乐的生活着。 “所以呢,我对这些传说很感兴趣,却丝毫不信传说中的这些东西存在。” 忽然间,沈银冰就来了兴致,滔滔不绝的说了好多,末了才说:“当然了,其中也包括亚特兰蒂斯是否存在。” “你不信亚特兰蒂斯的存在。” 等沈银冰端起咖啡杯后,赫拉才轻声问道。 “不信。” 沈银冰很认真的回答。 “但它的确存在。” 赫拉又说道,态度也很认真。 “不信。” 沈银冰耸耸肩的动作,有些欧式化,更有着自信的随意。 她不能不自信,不能不随意--因为眼前的史泰龙,赫拉俩人都是‘衣不盖体’的在她面前:当人们身体大部分暴露在陌生人眼前时,总是会有些心虚的。 只是赫拉却没有该心虚的意思,依旧很认真的说:“你必须得信。” 沈银冰笑了,很骄傲的笑:“呵呵,为什么?” “因为。” 顿了顿,赫拉才说:“我们,就是来自那个地方。” 第1795章 信仰的悲哀! “送客。” 沈银冰端起茶杯,第二次说出了这两个字。 本来嘛,沈老板在没事,心情也算可以时,跟人畅谈一下亚特兰蒂斯的消失之谜,也算是一种放松了。 谁知道这个叫赫拉的妖媚女人,却大言不惭的说,她就是来自那个地方。 这是明摆着欺负沈老板的智商有问题,把她当傻瓜来看了。 对于把自己当傻瓜看的人,沈银冰从来都懒得客气,能够说成‘送客’这俩还算客气的话,也是看在心情好的份上了,要不然肯定会不理不睬的直接起身走人了。 “慢着!” 在沈银冰第二次轰她走后,赫拉那双满是哀怨的双眸中,终于浮上了怒意:“沈总,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沈银冰冷冷的说:“就是不喜欢被人当傻瓜看。” 赫拉又问:“我们,什么时候把你当傻瓜看了?” 沈银冰懒得再解释什么,只是红苍蝇似的挥了挥手。 “请。” 高翠马上走过来,抬手指着门口方向。 “你太过分了!” 史泰龙有些纷纷的说,赫拉却没有动,看也没看高翠一眼。 高翠有些不爽了,猛地伸手一把抓主了赫拉的左肩,用力向门口甩去! 赫拉的皮肤很光滑,就像渗了牛奶的绸缎那样,抓上去很舒服,就是手感不错,也就是高翠这种武力等级的人,才能看似轻松的一把抓主。 要是换成别人,哪怕是铁屠,也肯定会觉得好像在抓一条泥鳅,压根用不上力气,就更别说是甩出去了。 随着高翠甩出去的动作,眼前白光一闪,赫拉的身子轻飘飘的飞了出去--但却像是个蝙蝠那样,在半空中又回旋了一圈,顺势从门后衣架上扯过黑色披风,又‘飞回到’了沙发面前。 真的就像蝙蝠那样,在低空中盘旋的弧度很优美,一点都不觉得生涩。 不过,站在门口的高凌却能看出,在赫拉快要撞到门板时,这个女人飞快出脚,从门板上点了一下,随即就攸地飞回去了。 “好功夫!” 既然已经动手了,高翠也就不再客气什么,身形暴起,就像一道鬼魅那样,径直扑向刚落地的赫拉。 在赫拉蝙蝠般盘旋着飞回时,高凌也动了。 昨天在仙霞观中,高凌跟杨雪拼死格杀时,左肩、右腿都受伤了,尤其是左肋下更是断了三根肋骨,回来后被沈银冰‘私人医生’刘大夫简单处理过后,问题倒是不大,但武力值肯定会受影响。 不过就算再受影响,当前她也顾不得了,纵身扑向史泰龙时,右脚顺势踢倒了衣架。 衣架重重砸在了门板上,发出咣的一声响。 她这是在给高大他们示警:这儿已经打起来了,赶紧过来! 高翠忽然动手后,史泰龙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从赫拉被甩出去又盘旋回去的身手中,高凌当然能看出这个女人是绝对高手了--那么,跟她一起来的那个史泰龙,体型则更加魁梧,一看差不多是个硬功好手。 绝不能让他在高大他们赶来之前,伤到沈总一根毫毛! 这是高凌在高翠动手后的第一反应,想当然就开始全力向史泰龙进攻,避免他趁机伤害沈银冰。 “不、不要动手,有话好好说--哎哟!” 史泰龙却出乎高凌意料的,没有抢在第一时间扑向沈银冰(后者,已经亮出了她随身携带的小巧勃朗宁手枪),而是双手乱摇着后退,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飞扑过来的高凌一脚,狠狠跺在了左胸上。 他马上就发出一声惨叫,身子好像个被列车撞飞的麻袋那样,嗖地向后飞去,重重撞在了墙上的液晶等离子电视机上。 哗啦大响中,电视机被撞了个粉碎,史泰龙本人则瘫倒在了地上,张嘴喷出了一口血。 “啊,他不会功夫?” 正要扑上去趁胜追击的高凌,一愣时硬生生收回了要踢出去的左脚,站在了他面前。 “别、别打架嘛,有什么话,就不能好好说吗?” 史泰龙满脸都是痛苦之色,抬手捂着左胸不住的咳嗽,勉强抬起的左手连连摇晃,真怕高凌再给他来一脚,那样他就直接归西了。 史泰龙是跟赫拉一起来的,现在赫拉已经跟高翠打在了一起,而且窜高伏低的一点都不逊色,按说他也该是个高手才对。 但实际上,他却差点被高凌一脚跺死。 外形妖媚,更像水性小良家的赫拉是个高手,长相威武雄壮的史泰龙,却是个不堪一击的草包,这可是任谁也没想到的。 “起来!” 高凌呆愣一下后,生怕史泰龙是在扮猪吃老虎,趁机施展什么阴谋诡计,娇叱一声中,左手已经锁住了他的脖子,右手一挥,雪亮的蝴蝶刀刀刃,已经抵在了他脖子间的大动脉上。 只要看出一点点不正常,高凌右手就会反向一拖--史泰龙先生就会血溅当场,大罗神仙到场也救不了了。 砰、砰砰的急促脚步声响起,听到打斗动静的高大等人,已经迅速赶了过来。 看到他们赶来后,高凌才松了口气,把被勒的翻白眼的史泰龙随手一抛,转身快步走到了沈银冰身边。 在客厅内打斗的高翠、赫拉俩人却像没看到这一切似的,依旧各自抖擞精神,跟对方火拼。 同样,看到高大等人到场后,高翠的担心顿失,低喝一声开始全力抢功。 刚才时,她也是担心高凌挡不住史泰龙,让沈银冰面临危险,所以在动手时,始终用眼角关注着旁边局势的。 现在担心被解除后,她完全可以放心大胆的进攻了。 可就在高翠刚要全力进攻赫拉,却忽然觉得眼前一黑,头晕目眩,向前扑出去的力道,就像被扎破了的气球那样,攸地消失,根本不用人家赫拉做什么,她自己就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啊!” 密切关注战局的高大等人,大吃一惊正要有所动作,赫拉却抢先一步,精巧的小马靴踩在了高翠脖子上,看着秀眉攸地皱起的沈银冰,笑殷殷的问道:“沈总,你是想她死,还是想她活?” 高翠的武力值,在沈银冰麾下的‘八大金刚、四大美女’中,算得上佼佼者,跟八大金刚中最厉害的高大、高五相差寥寥,算得上是小半个陈果果,好几个铁屠叶心伤。 可她在对阵赫拉的过程中,还没有来得及使出全部本事,就莫名其妙的昏倒在了地上。 沈银冰眉头慢慢展开,说:“你用毒。” 在沈银冰看来,高翠忽然自己摔倒在地上,绝对是中了赫拉暗中使出的毒气啊,毒粉之类的,要不然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赫拉却摇了摇头:“没有,我从来都不用毒。这是一门来自西方的神秘功夫,以前,好多年前,曾经有个很厉害的男人,也被……呵呵,沈总,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赫拉在说到好多年前的某个厉害男人时,本来发光的眼神,明显攸地黯淡,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 “高大,让刘大夫过来,给那位先生检查一下。” 沈银冰没有回答赫拉的话,却直接吩咐高大去找刘大夫,给史泰龙检查伤势。 这,明显就是表示不想高翠出现任何问题了。 “多谢沈总,其实我没事的。” 不等高大转身去叫刘大夫,史泰龙就咳嗽着站了起来。 赫拉,也拿走了踩住高翠的脚。 高六几个,马上就围了上来,脸上却带着警惕,生怕会中了她的道,像高翠那样莫名其妙的昏过去。 “她没事,最多休息半小时,就能自己清醒过来的。” 赫拉没有理睬高六他们,只是看着沈银冰:“沈总,我只想跟你说,我们为什么要见你。” 稍微沉默了片刻,沈银冰才抬起手:“请坐--给他们上茶。” 经过刚才这次小小的冲突之后,沈银冰确信这对奇怪的组合,不是来给她讲故事的了,很可能真有原因。 而且赫拉在占了上风的情况下,能够主动退一步,也说明了什么,所以沈银冰才决定给她个机会,听她究竟要说些什么。 “谢谢,谢谢,真正的绅士,淑女,就该坐下来心平气和的交谈才对,何必动粗呢。” 脸上多少恢复了一些血色的史泰龙,重重坐在了沙发上,连声道谢。 对这个外表强悍,实则不堪一击的男人,沈银冰多少有了些好感,等高翠被人搀扶着走出去后,她才笑道:“呵呵,史泰龙先生,你看上去好像是一名神父。” “我不是神父,我是祭祀,来自亚特兰蒂斯的祭祀。” 史泰龙满脸都是认真的态度,正色问道:“沈总,能不能请你的这些属下出去?因为我总是觉得,他们知道我们之间的谈话后,对他们没好处的。”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高凌就说道:“我留下。” 从沈银冰主动吩咐给史泰龙俩人上茶后,高凌就看出她已经相信了这俩人,说不定真会答应史泰龙,让他们都出去,这才提前说要留下来:开玩笑,怎么可能会让你们跟沈总独处呢? 沈银冰想了想:“好吧,高凌留下,其他人都出去吧。” 高大等人没说什么,带着人走出了房间,侯在走廊中,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意外情况。 “你说你是亚特兰蒂斯的祭祀?” 等高大等人出去后,沈银冰才饶有兴趣的问史泰龙。 外表强悍,实则不堪一击的史泰龙,跟外表妩媚、实则很强大的赫拉相比,他反而容易获得沈银冰的好感了。 “是的,我像伟大的天神发誓,我就是来自那个地方的祭祀。” 史泰龙正色道。 沈银冰有些奇怪:“你们西方人,不是该信奉上帝的吗?怎么你却像天神发誓?” “西方人都信上帝,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就像你们华夏人信佛、信耶稣,却不知道伏羲、女娲、夸父等古代神祗,才是你们信仰的起源那样,都是一种信仰上的悲哀。” 史泰龙说到这儿时,眼中还这流露出了悲哀的神色。 第1796章 来自西方世界的故事! 西方国家普遍信仰上帝,这是三岁小孩都知道的事。 尤其是电影中那些美英大兵,在上战场时,都会拿着个十字架,在眼前比划两下,祈祷上帝保佑。 上帝,这个由犹太人信奉出来的神祗,现在几乎已经成为了全人类的信仰。 他老人家的扩张速度,绝对是空前绝后的,这恐怕也是犹太人没想到的,却能看出他在统治他的信仰子民时,所用的某些手段--或者说,就是一种信仰的文化入侵。 就像非洲人对英国人所说的那样:多少年前,你们手里有《圣经》,我们手里有黄金;多少年后,我们手里有《圣经》,黄金却都到了你们手中。 由此可以看出,上帝这个无所不能的老人家,其实也是个悲剧人物:他只是被人给利用了,成了掠夺别人财富、统治别人思想的武器。 不过也不是所有西方人,都承认上帝的存在,比方自称是来自亚特兰蒂斯的史泰龙先生,他信奉的就是天神:古希腊文化中的天神。 在史泰龙先生看来,早在一万两千年之前,古雅典人就已经跟文明极度发达的亚特兰蒂斯军队猛磕了,而亚特兰蒂斯,则是古希腊神话中的海神波塞冬创造的。 至于现代人普遍承认的上帝耶稣,却是出生在公元前几年才出生的,那时候是华夏西汉年间,论起年代久远来,他比佛家的释迦牟尼,道家老子都要晚五百多年,可最终却是人家统一了天下。 这对史泰龙来说,是个无法接受的事,所以他才在回答沈银冰的问题时,眼里流出了悲哀的神色。 这是信仰的悲哀。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神祗,就像阿拉伯人信奉伊斯兰教,印度信奉佛教,犹太人信奉上帝那样,也像狼就该吃肉、兔子就该吃草一个道理。 可实际上呢,现在实际上很多人都忘记自己信仰什么了,而是随着‘上帝文化’的入侵,张嘴闭嘴的说主保佑了。 事实上,当一个人没有自己的信仰后,他在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就会有种无力感,不知道谁才能帮他。 千万不要忽略信仰的力量,因为在某些时候,信仰就是精神的支撑,力量的源泉:晚清时期的义和团,就高呼着‘白莲圣母’等口号,高举着大刀长矛迎向外国鬼子的弹雨那样,他们就是坚信自己是刀枪不入的,坚信圣母在保佑着他们。 当然了,任何一个被人们所信仰的神祗,都提倡人们做好事,要有善心跟爱心的--但前提是,现在上帝的横行,却是西方国家用来扩张的武器,就像用《圣经》换走非洲人手里的金子,八国联军侵华那是上帝的旨意一样。 以前的时候,沈银冰是信佛的。 但现在她不信了。 她只信两个人:一个是高飞,一个就是她自己。 任何人都会相信自己,沈银冰也不例外。 而她信高飞呢,则是坚信永远都不会害她,都会保护她,无论她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儿--这是一种盲目的信任,没有理由,就跟女人总是爱乱发脾气那样。 她不信上帝,不信佛,不信道,更不信史泰龙所说的天神,所以在看到这个男人眼神中露出悲哀后,没有一丝触动,只是觉得好笑。 但出于礼貌,她还是给了史泰龙半分钟的默哀时间后,才说:“我以为,亚特兰蒂斯只是柏拉图猜想中的一个存在,现实中是不会有的。” “现实中,真的存在。以前在,现在在,以后也在,始终都是存在的!” 看到沈银冰质疑亚特兰蒂斯的存在后,史泰龙的情绪有些激动,脸上的难受神色,甚至比被高凌一脚跺的吐血还要难过。 沈老板有时候是个善良的人,最起码现在就是,尤其是看到史泰龙的‘虎目’中竟然有泪光点点后,忍不住叹了口气:“好吧,我相信它在了,你也是来自那个地方。但这地方,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我们是来邀请你去亚特兰蒂斯做客的。” 一直没说话的赫拉,这时候说话了。 “邀请我去做客?” 沈银冰秀眉一皱:“去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 “是的,我已经跟你的手下说过了。” 赫拉点了点头。 “暂且不论亚特兰蒂斯是否真的存在,我只想知道,你们为什么要请我去那个地方?” 沈银冰说着,笑了:“是渡假,还是参观?” “是渡假,也是参观,我敢发誓,你会喜欢上那个地方的。” 史泰龙的眼神明亮了起来,带着向往:“那儿,有着永远都不会衰竭的万能之源欧磁石,没有一点伤心,没有一点痛苦……” 史泰龙所说的这些,沈银冰自动忽略了,只是抓主一个主要问题:“我跟亚特兰蒂斯,从来都没任何干系,你们为什么要邀请我去那儿过天堂般的好日子?” “为什么?” 史泰龙一愣时,赫拉缓缓说道:“因为你留在尘世间,会对某些人、某些事产生负面影响。” 沈银冰脸上淡淡的笑容,慢慢的消失,沉默很久后,才问道:“你说的某些人中,是不是包括我丈夫高飞?” “是的。” 赫拉倒是坦率的点头承认。 “我知道了。” 沈银冰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说道:“确切的来说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将会发生一场强者的战争。按照我们东方文化来说,参与战争的双方,是轮回六道中的天道、人道。而我呢,则是跳出这两道的修罗道。所以呢,我的存在,为这场战争增添了一个变数。” 不等赫拉他们说什么,沈银冰又说:“所以呢,你们所认识的红尘道长,就是她所代表的飓风,才会无缘无故的派人去我婚礼上捣乱,目的就是希望我能知难而退,远离这场强者之间的战争。” “你说的很对。” 赫拉想了想,才说:“不过,我们好像是中了某人的奸计,这才导致杨雪死亡,让你对我们产生了误会。” “谁的奸计?” 沈银冰追问。 赫拉看了眼史泰龙,才说:“峭壁大首领。” “峭壁的大首领?呵呵,也就是一九七三当前的大首领郑腐了。” 沈银冰又笑了,笑容轻蔑:“你们应该知道,他要对付我丈夫,也恼怒于我怀了他们的好事,却又因为某种原因不敢对我怎么样。所以就串通杨雪所在的飓风,去破坏我的婚礼,想让我跟飓风为敌。毕竟,就算我死在飓风手中,遭受数百上千无辜华夏人死亡,他也不用因此担负任何责任的。” 赫拉叹了口气:“唉,沈总,我不得不说你很聪明。” “我向来都很聪明的。” 沈银冰也没谦虚,说道:“只是飓风也没想到,我会把对付华夏的手段,用在了他们的地盘上,让他们心生顾及,就算我在这儿干掉了近百人,他们除了给我施点障眼法,眼睁睁看着杨雪去死之外,压根就不敢把我怎么样。” “其实,飓风本来就不在乎杨雪的生死。” 史泰龙又插嘴了。 “为什么?” 沈银冰问。 史泰龙回答:“因为杨雪本来就不属于飓风的人。她,也是来自亚特兰蒂斯。” 沈银冰一愣:“什么,她是来自亚特兰蒂斯,是跟你们一样?” 史泰龙点头。 “等等,先让我静一会。” 沈银冰抬手,挡住了要说话的史泰龙,端起咖啡杯慢慢喝了起来。 过了足有三分钟后,她才问道:“你们,为什么要主动招惹我?” “我们跟你打交道,本意是善意的,都是杨雪受到了郑腐的蛊惑,私自做出了蠢事,才招惹了杀身之祸。” 史泰龙解释道。 “哦,那么我可不可以认为,你们跟飓风的关系,很不一般?” 沈银冰想了想,才问道。 亚特兰蒂斯、杨雪,有着数十年仇恨的飓风、峭壁双方,这些人纠结在一起,好像都跟沈银冰扯上了关系。 要想理清楚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对任何人来说都有些费力。 不过,当史泰龙俩人给沈银冰讲了个故事后,她才慢慢明白了什么。 如果高飞在场的话,就会发现史泰龙他们所讲的这个故事,跟龙云儿所讲的‘神州发展史’,想表达的意思完全一样,只是换成了西方世界发展史。 简单的来说就是:就像主管神州兴衰的流波山那样,西方社会的发展,不管是文化、经济,还是战争、甚至欧洲中世纪的瘟疫横行,都是亚特兰蒂斯安排的。 至于亚特兰蒂斯在一万多年前,为什么会从世界上消失,则像《山海经》中记载、但尘世间却没有的流波山那样……没有一定的资格,是不配知道这些秘密的。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时候,东西双方各自管着各自的辖地,可在满清后期,亚特兰蒂斯被流波山纷争不休的某派,请来了东方。 从那之后,亚特兰蒂斯就开始很关心东方情况了,更是在数十年前,派遣近两百名高手,参与了飓风、峭壁的对抗。 而杨雪,则是亚特兰蒂斯早在六十多年前,就安排在飓风中的一颗棋子(她担负着随时向西方汇报这边情况的任务),这次赫拉俩人从西方而来,就是想顺手带走她的,谁料到却死在了沈银冰手中。 至于亚特兰蒂斯之所以邀请沈银冰去西方,却是受到了流波山上某派的委托,再加上他们自身也不想一个异类来参与某个游戏,所以才这样派来了赫拉俩人。 也不知道用了多久,赫拉俩人才讲完了这个故事。 沈银冰没说话,双眸微微的闭着,沉浸在故事中不能自拔的样子。 等了半晌,看她仍旧半死不活的样子,史泰龙有些沉不住气了,小心翼翼的问道:“沈总,你都听明白了没有?哪儿不明白,我可以再给你解释的。” “听明白了。” 沈银冰这才睁开眼,嘴角带着似笑非笑:“想不想听听我的听后感?” 第1797章 大神的报复! 听故事后说说自己的读后感,这种习惯还是很不错的。 不过沈银冰在说出这句话时,脸上却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一看就知道她要出什么妖蛾子了,这让史泰龙在心中重重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洗耳恭听。” 亚特兰蒂斯这次派遣史泰龙,赫拉俩人来东方,主要任务就是找沈银冰,跟她讲述这个好像神话一般的故事。 故事的主题呢,就像龙云儿告诉高飞的那样: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在好久好久之前,是只有动物而没有人类的,是流波山、亚特兰蒂斯这两个地方的仙人,各自在东西两方创造了人类。 东方的流波山,创造人类的是女娲娘娘(至于女娲娘娘是如何造人的,在这儿就不多说了)。 而在西方的亚特兰蒂斯,则是普罗米修斯,并不是当代西方人所共知的上帝。 传说:普罗米修斯是泰坦(一个神仙家族)族的后裔之一,他用粘土按照自己的身体造出了人类(按照后来宙斯要求火神制造潘多拉,造出了世界上第一个女人来讲,普罗米修斯只是造出了男人,并没有造出女人)。 后来,又是雅典娜赋予了人类灵魂和神圣的生命,普罗米修斯还在奥林匹斯山上偷取了火,并将之赠予人类,正是火的出现,才使人类成为万物之灵。 沈银冰的听后感呢,听起来很深刻,而且还带有一定的哲理性。 东西双方的大神们刚开始造人时,只是觉得世界上总是一些动物,没有人实在是太乏味,完全是把人类的出现,当作大神们休闲娱乐时的游戏角色来看,并在他们遭受灭种的困难时,传授给他们生存的技巧,让他们一步步的强大起来,并在最终统治了世界。 人类统治世界后呢,把大部分猛兽都赶到大山里去了,世界上到处都是人的影子--在大神们看来,满世界跑的人类,就像一群苍蝇那样,嗡嗡的飞来飞去却无所事事,实在是有些无聊。 于是,大神们又‘赐予’了他们自私,还又贪婪。 自私,贪婪被人类学会后,那些强壮者开始为成为统治者而努力--最终,出现了奴隶制社会,有了王朝。 王朝的贪婪,总是把良民们给欺压的无法存活,大家开始反抗。 于是,在大神们的授意下,旧的王朝不断被推倒,新的王朝不断出现……就像一只非常著名的猴子,所说的一句话: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人类的朝代更替,也成了大神们用来内斗的手段,但当人类中的统治者开始搞什么自我崇拜,让子民再也不尊敬大神后,大神们就会生气,开始降下各种惩罚。 数千年来,大神对人类最厉害的惩罚,就是东方的五胡乱华,西方的黑死病蔓延,以及后来东西双方大神们携手推动的两次世界大战。 给予人类这么多大大灾难,就是大神们希望人类,不管是统治者也好,还是子民也罢,必须得学会尊崇大神,要不然灾难还会降临。 “我这样认为,对不对?”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后,沈银冰端起高凌刚满上水的杯子,问史泰龙。 “是的,沈总您说的太对了,就是这个意思!我敢说,假如你是天人的话,肯定会受到亚特兰蒂斯的青睐。但很可惜,你……唉。” 史泰龙倒是没想到沈银冰能理解的这样透彻,连连点头,随后又遗憾的叹了口气,看来为她是个修罗而感到不值。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 沈银冰喝了口咖啡,继续说道:“二战结束后,世界慢慢恢复了和平,人们又开始安居乐业,这些都是东西双方神祗安排的……怎么说呢,就像我们玩游戏,当游戏中的角色血亏后,再玩下去就没多大意思了,必须得先想办法让它满血复活,放在东西双方神祗的眼中呢,就是让人类暂时的休生养息。” “等人类文明再次走到某个高度时,那些神祗们就会再次降下灾难的种子,比方发动第三次世界大战。” 沈银冰说到这儿时,脸色看起来有些严峻:“或者说,干脆爆发核战争,让全人类彻底的覆灭。因为神祗们,在玩了数千年的游戏后,已经厌倦了这个游戏,也被人类贪心的反复无常(主要是失去对大神们的信仰)所心烦,索性要彻底结束这个游戏,让世界再次恢复到数十万前,没有人类的时候。” “天呐,天呐,您是怎么想到这一点的?” 史泰龙已经彻底被沈银冰的推断给折服了,瞪大一双褐色的眼睛中,全是崇拜的神色,以此来证明她说的是多么正确! “还有。” 就像网络写手在写小说时,忽然脑洞大开那样,沈银冰灵感如潮:“其实早在好多好多年前,那可能还是玛雅文明时代,神祗们就已经有这样的想法了。” 根据史料记载,跟一些无法确定的传说,早在现代人类出现之前,世界上就曾经出现过许多文明,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凯西所猜想的玛雅文明了。 根据凯西的猜想,创造玛雅文明的玛雅人,是亚特兰蒂斯沉没时,从海上逃到别的大陆上的亚特兰蒂斯人。 他们根据所知的科学技术,创造了辉煌的玛雅文明。 玛雅文明的存在,可不是信口胡说的,在墨西哥的库库尔坎金字塔。 库库尔坎金宇塔的塔基呈四方形,共分九层,由下而上层层堆叠而又逐渐缩小,就像一个玲珑精致而又硕大无比的生日蛋糕。塔的四面共有91级台阶,直达塔顶。四面共364级,再加上塔顶平台,不多不少,365级,这正好是一年的天数。九层塔座的阶梯又分为18个部分,这又正好是玛雅历一年的月数。 库库尔坎金字塔的存在,以及它存在的年代久远,都足以证明早在早在公元前八百年前时,人类的数学、天文等知识,已经达到了一个现代人都无法想像的地步。 所以说呢,玛雅文明,是人类文明史上的里程碑。 但当人类的智慧发展到极致后,就出现了大神们不愿意看到的苗头:人类开始不信任神祗了,最起码只是表面上信服,但其实却是搞什么自我崇拜。 开始时,善良而仁慈的天神们,还希望人类能迷途知返,浪子回头,重新回到大神们指定的游戏轨道上来,过属于他们自己的幸福生活。 但很遗憾的是,愚蠢的玛雅人随着科技高度发达,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国王,让自己成为了人类的神。 这些,或许还能被大神们容忍,但很后来的一件事,却让大神们终于愤怒了,开始商议让人类消失,彻底的消失! 因为这些贪婪心,创造力都极强的生物,竟然开始挑战他们的极限:造出了世界颗会说话的水晶骷髅头,企图寻找生命的起源,跟归处。 (根据古印第安人世代流传着的一个传说:他们的祖先留下13个水晶骨头,和人类的骨头一般大,下巴可以活动,能说话,能唱歌。 据说这些头骨可以为人类的起源和死亡提供资料,亦能为人类解开宇宙生命之谜,当地球文明达到极致之时,他们会从新出现,并揭示人类过去和未来的秘密。 这些水晶骷髅头,大多为私人收藏,有一个收藏在大英博物馆。) 东方的人类,是由女娲娘娘创造的,西方的人类鼻祖,则是普罗米修斯(还有火神),他们的存在只是游戏,可以尽情的在人的世界山玩耍,有什么资格,去窥探宇宙间生命起源,跟归处的秘密? 制止,必须坚决的制止! 让人类消失! 暴怒的神们下了决心,准备让人类消失。 那样,初步窥探到天机的玛雅文明,也就无法再继续下去了,大神们需要用生命来守候的秘密,也就会永远的保存下去。 于是,大神们开始商议,该怎么消灭人类,并制订了一系列的计划。 但很可惜的,大神们要把人类从地球上彻底抹掉的计划,却不知道怎么泄露到人间去了--于是,玛雅人怕了,恐惧了,开始四处宣扬人类的末日就要来临。 经过玛雅人最权威的预言家、科学家、算学家携手研究后,并最终得出了人类彻底灭亡的具体时间,那就是在遥远的公元2012年12月21号。 这一天,太阳落山后,将不会在升起,大地的东方天际上,会出现在大地震来临前兆的鱼鳞纹云……随后,整个世界都将陷进永远的黑暗中,气温低到零下好几百度,包括人类的绝大部分生物,会彻底的灭亡。 大神们之所以把人类灭亡的时间,推迟到两千多年之后,那是因为那时候的人类文明,已经达到了一个极限--让人类在科技最发达、最强大时死亡,才是最有趣的,不是吗? 只是诸神们没想到的是,聪明的玛雅人,竟然提前预测出了人类的消失时间,而且还是那样精确。 大神们再次怒了。 恼羞成怒:草,你们连这个都能算出来,真是没有天理了。你们说你们啥时候集体灭亡,就啥时候集体灭亡,那你们不就是取代我们成了神?不行,绝不能让你们得逞,哪怕你们最终都会灭亡,可为了面子,我们也得把人类灭亡的时间,再继续向后延迟! 诸神们为了面子,取消了人类灭亡计划,但却对泄露天机的玛雅人更加痛恨,决定要彻底消灭这个种族。 于是,就在某个风高月黑的夜间,科学技术已经达到某个高度,强大富足的玛雅文明,一下子从地球上消失了。 世界上,只留下了他们没建成的宫殿,跟无数个‘他们去哪儿了’的疑团。 曾经在地球上辉煌一时的玛雅文明,就此神秘的消失了,已经达到某个高度的西方科技文明,重新回到了‘通讯靠吼,治安靠狗,取暖靠抖’的蛮夷时代。 这是神的报复。 第1798章 沈银冰的拒绝! 玛雅文明神秘消失后,他们对世界末日的预言,则流传了下来。 世界末日的流传,则是玛雅人并没有在一夜之间完全消失,还有三两只外出访友走亲戚的小猫,重新创建了当代玛雅民族。 但很遗憾的是,他们不再具备先祖那超强的睿智,只能靠一个世界末日预言,一些神秘传说来讲述,他们的先祖曾经有多么的辉煌。 其实他们不知道,他们之所以能躲过那场没人知道的灾难,并不是他们运气好,而是大神们有意为之的:故意让他们存活下来,并把玛雅人‘世界末日’的精准预言传播到世间中去。 可是到了2012年12月21号时,所有相信玛雅预言的那些的人,却平平安安的度过了那一天,并依旧快快乐乐的生活,闲暇之余在谈起玛雅人的世界末日预言时,都会不屑的撇撇嘴,说一句狗屁。 在2012年之前,玛雅文明,玛雅预言可是备受世人尊崇的。 但这一天过后,玛雅预言成了一个笑话,连带他们曾经创下的辉煌文明,也开始备受世人的质疑,觉得他们就是一伙骗子--那些传说中的文明,根本就不是他们创造的,而是一个人类当前还不知道的存在,比方神灵。 消灭玛雅人,还不足以平息大神们对他们的愤怒。 让玛雅人辉煌的文明,遭受世人质疑,并因为‘世界末日论’而骂他们一声骗子--这才是大神们的报复,从身体,到思想上。 “有着大智慧,能窥探天机的玛雅人消失了,消失近两千年后,还被人们冠以‘撒谎者’的帽子,可谓是真正的悲剧人物。” 沈银冰一口气又说了这么多后,才端起了早就凉透了的咖啡杯。 史泰龙,还有赫拉,都没有说话,俩人瞪大眼睛望着她,崇拜的神情一览无遗。 沈银冰很享受这种感觉。 尽管她所说的这些,实际上她此前从没有想过,只是今天忽然间就来了灵感,就像杯子里的水满了之后会自己溢出来那样,完全是本能的。 “玛雅人虽然消失了,他们的预言也落空了,连带他们的文明,也受到了当代人类的讥笑,跟怀疑,神祗们很满意这个结果,但却没有改变,要彻底灭绝人类的初衷计划。” 放下咖啡杯后,沈银冰继续说道:“这一次,诸神要灭绝人类的计划,保密性相当好,到目前为止,就连当世最聪明的预言家、科学家都没有发觉。” “我相信,诸神让人类灭绝的计划,已经开始实施了。” 沈银冰轻轻皱了下好看的小鼻子,抬头看着天花板,耳边仿佛响起一个声音。 那个声音很微弱,也很飘忽,但却又很清晰,就像你在睡梦中,听到你儿子跑到你身边,嫩嫩的喊你爸爸那样。 你知道,却没有醒来。 沈银冰就是这种感觉,把仿佛听到的那个声音,通过自己的嘴说了出来:“这一次,谁也不知道人类灭绝的时间,但灭绝的方式,却很可能跟核战争有关。” 自从美国在二战时期使用了原子弹后,核战争的序幕就拉开了。 常规武器,在核武器面前,就是豆腐渣一样的存在。 当前世界上,可以合法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就有好多个,其中以美国、俄罗斯所拥有的核弹头最多。 其实早就有科学家说,现代战争爆发后,一旦有某个国家使用核武器,引起世界核战争,那么地球上的人类就会彻底的消失。 更有人说,现代所有合法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其实都不怕外国侵略……要是惹急了眼,压根不许跟你硬碰硬的拼杀,只需把本国所有的核弹头全部引爆,整个世界不管你是白人黑人,总统首相杀猪卖狗的,都得一起完蛋。 核武器,成了人类给自己脖子上架着的一把屠刀。 就拿岛国来说吧,为什么它跟美国的关系那么好,也不许它拥有核武器? 那是因为美国人很清楚,岛国人其实就是一条疯狗:当它彻底理智后,才不管自己的死活,只会亡命的乱咬,如果有核武器,绝对会使用,既而引发核战争,让整个世界跟它一起玩完。 美国人很理解岛国人的疯狗性子,所以不管它多么殷勤的伸出舌头舔汤姆大叔的屁、眼,美国人都不会给予它拥有核武器的权利。 世界上最没人性,最不可控制的民族,不能拥有核武器,但这不证明世界不会发生让全人类都消失的核战争。 关键是,当前还缺少一个引发核战的契机。 “而这个契机,相信不会远了,诸神消灭人类的行动,也已经开始了。” 沈银冰说到这儿后,低下了头。 史泰龙俩人,现在已经完全被沈银冰的推断给惊呆了。 因为沈银冰所说的这些,正是被他们视为绝密的消息。 看着这个在提到死亡时,仍旧一脸镇定的女人,赫拉忍不住的问道:“你为什么会猜到核战争,才是灭绝人类的罪魁祸首呢?难道,你忘记还有一个可以灭绝人类的大杀器?” “你说的是瘟疫,生化病毒吧?” 沈银冰想了想,说:“就像科幻电影《生化危机》中所演的那样,随着暴君(t病毒)的泄露,地球上绝大部分人,都会变成可怕的丧尸?” 赫拉也想了想,才说:“差不多吧,而且我觉得,出现那种几乎灭绝全人类的病毒蔓延,就像中世纪出现在欧洲的黑死病那样,这种惩罚方式,诸神们或许会更加喜欢的。” 沈银冰看着她的眼睛,脸上重新冒出了似笑非笑的神色,缓缓的说:“你这样说,是不是在向我透露,诸神已经决定要用病毒,来惩罚人类了?” “我、我没有说,我只是跟你讨论的!” 赫拉碧蓝色双眸中,攸地闪过一抹惶恐,随即连连要摇手否认。 而旁边的史泰龙,则是一脸茫然的看着她。 他也感觉到了什么,不过碍于身份等原因,他所知道的消息相比起赫拉来说,要少了很多。 他为亚特兰蒂斯工作,但职务却只是祭祀,有些类似于基督教中的神父。 神父嘛,自然是以慈悲为怀的,最讨厌的就是打打杀杀,习惯以上帝的口吻,来教导人们一心向善,以黄金来换取《圣经》的。 沈银冰看着赫拉,过了很久后,才淡淡一笑,没有继续追问这个话题:“好吧,现在咱们来谈正事。你们刚才所说的那场游戏,实际上却关系到人类的生死存亡,如果西方的亚特兰蒂斯、东方的流波山真实存在的话。” 这一次,赫拉没有否认,只是点了点头。 沈银冰继续说:“你们之所以邀请我去亚特兰蒂斯,是想我避开这次灾难--前提,仍然是流波山这两个地方真实存在的话。” 赫拉说话了:“根据我们从流波山上得到的消息,你不属于人道中人,所以当然没理由被牵扯到这次灾难中了。” 沈银冰反问道:“可你们觉得,我能抛下我爱的丈夫,跟你们走吗?” “他不会死的,我以太阳神祭祀的身份发誓。” 史泰龙把话接了过去:“你的丈夫,高飞高先生,只是担负某种使命,在人类彻底消亡之前,来解决流波山、亚特兰蒂斯在人间已经进行了数千年的派系争斗。这,就是他来自这个世界上的使命,也是游戏中他必须履行的职责。” “等他解决完这些纷争后,他就会在灾难来临之前,赶去亚特兰蒂斯跟你相会,从此,你们再也不用分开,会永久的快快乐乐生活在一起,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 赫拉很认真,态度很诚恳的说道:“而且最重要的是,随着这次灾难,高飞在人世间的那些红颜知己,都会丧命的。这样一来,你就成了他--” “我就成了他唯一的女人,再也没有谁跑来跟我抢男人,对吧?” 沈银冰打断了赫拉的话,满脸都是向往之色。 赫拉笑了:“这不是你所希望的吗?” 赫拉是个女人,绝对的女人,很出色。 她也有自己所爱的男人,那个男人在很多年前,玛雅人预言世界将要灭亡时,就已经成为了高飞这样的人物……到处招惹女人,并在华夏大西北创建了玛雅新城,成为那个时代的佼佼者。 (详情请看《逃婚高手》《甩开老婆去泡妞》,因为故事框架组成时,时间上发生了矛盾跟冲突,特意在这儿小小的解释一下:只是故事,吹的尘土遮天盖地的故事,就是故事而已,请大家别再这种硬伤上在意)。 那个男人真的很出色,用他的武力,还有不要脸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的真情,彻底掳获了赫拉的芳心,使她甘心情愿给他当某姨太。 但很可惜的是,那个男人的大老婆--一个心机深沉,本身也有着些许神话色彩的女人,却在暗中使用阴谋诡计,把她看不顺眼的女人们给逼走了。 能够跟自己所爱的男人,常相厮守,永不分离,是赫拉最多的心愿,连做梦都想。 为了这个心愿,她甘心背叛了一些过去坚持的东西,归顺了亚特兰蒂斯。 为了爱情,赫拉已经付出了太多,就像世间无数做梦想成为正妻的小、三那样,别忘了,她当初可是奥林匹斯山的赫拉天后! 爱情上所遭遇的挫折,使她无比了解一个女人,最渴望得到的是什么:那就是一个完整的男人。 而沈银冰所爱的男人身边,则有太多的女人。 如果这些女人,都死在某次灾难中,高飞却存活了下来……赫拉相信,这是沈银冰梦寐以求的。 而且付出的代价也不大,那就是离开中土,去亚特兰蒂斯做客,笑看世间人类的灭亡,然后迎接她的爱情归来。 在赫拉看来,这绝对是最好的结果了,什么也不用做,就得到了唯一。 如果她是沈银冰,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但赫拉不是沈银冰。 所以,沈银冰笑着拒绝了。 态度很骄傲。 第1799章 那个地方就是仙境! 沈银冰明明已经推断出,人类真正的世界末日已经来到了,只要她听从赫拉俩人的规劝,前往亚特兰蒂斯,坐等一段时间后,就能收获属于她一个人的爱情。 可是,她却拒绝了。 对此,赫拉很震惊,自然也很不解:“怎么,你还是不相信我的话,不相信亚特兰蒂斯、流波山的存在,不相信灾难,即将面临这个世界?” “我相信流波山这两个地方的存在,也相信灾难就要面临这个世界,人类或许会迎来东方五胡乱华、西方黑死病,甚至核战争,生化危机等灾难。” 沈银冰从案几下面拿出一盒烟,拿出一根姿势优雅的叼在唇上,高凌马上凑过打火机给她点燃,很惬意的吸了一口后,才慢悠悠的说:“我只是不明白,亚特兰蒂斯为什么这样关心我。” 不等赫拉俩人说什么,沈银冰又说:“刚才你们也说了,这是一场诸神分成的派系之间,以游戏形式开始的一场战斗。诸神,好像很不喜欢我这个异类参与这次游戏,对吧?” 赫拉点了点头:“事实上,的确是这样,毕竟按照你们东方文化来说,是天道中人结束以人道中人为主的一场游戏,你一个来自修罗道的异类,实在没有要参与其中的。” 沈银冰张开小嘴,稍微用力吐出一串的烟圈。 看着多达十几个的烟圈,慢慢的消散后,这人自恋的说道:“我吐烟圈的功夫,倒是跟他学的差不多了,很艺术。” 现在大家正在谈论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严肃到关系到整个人类的存亡,可沈银冰却扯淡的自夸起了她的吐烟圈技术,是何等的牛叉。 这种不严谨的谈话态度,让赫拉有些瞠目结舌,同时也很愤怒。 可是不等她说什么,沈银冰就抢先说道:“但我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眼光来看待你们为什么邀请我去亚特兰蒂斯。” 赫拉一呆,本能的问道:“你以为,我们邀请你去亚特兰蒂斯做客,是为了什么?” “佛说,不可说,不可说。” 就在赫拉俩人竖起耳朵,准备听沈银冰的独特见解时,她却很讨厌的卖了个关子,那得意的嘴脸,恨不得让人狠狠给她来一拳,把她的鼻子打歪! 感觉受到玩弄的赫拉,眼神变冷,就像她的声音:“沈总,你这样玩就没意思了吧?” “那你们说,该怎么玩,才有意思?” 好像没看出赫拉生气那样,沈银冰悠然自得的问道。 赫拉发觉,要是论起耍嘴皮子,她好像远远不是沈银冰的‘对嘴’,总是有种被她牵着鼻子走的感觉,心中悲愤的想到:沈银冰是这样,那个女人也是这样!难道说,东方的优秀女人,都是爱玩儿嘴的高手?怪不得能抓主男人! 看出赫拉有了恼羞成怒的迹象后,沈银冰才笑道:“好啦,好啦,跟你开个玩笑而已。我知道,你们只是奉命行事,至于为什么你们的上级领导,为什么非得邀请我去他们那儿做客,你们也不知道。” 沈银冰没有说错,赫拉、史泰龙俩人还真是奉命行事,前来东方的主要任务,就是劝说沈银冰跟他们去亚特兰蒂斯做客,至于究竟是以什么原因(他们也不信,亚特兰蒂斯不想沈银冰参与这次游戏的借口),他们也不知道的、 刚要发火,却又发现无火可发后的感觉,很不爽,就像你要打个喷嚏,张大嘴巴闭着眼对着阳光等了好久,最终却没有打出来那样,很不爽。 可赫拉对这种女人,还真没有什么应付办法,只是问:“沈总,你就给个痛快话,去不去亚特兰蒂斯?” 沈银冰反问道:“我要是说不去呢?你们是不是要用武力挟持我去?” 赫拉没有否认,自然也不会承认,只是回答:“具体的,我也说不清的。” “我知道了,没想到请客还有强请的。” 沈银冰无声的冷笑一声,忽然又问道:“你们真是从亚特兰蒂斯来的?” 赫拉俩人,还真适应不了沈银冰在说话时,这种跨度极大的跳跃性方式,明明说着那个问题,她却又在下一刻扯到了这个问题。 但史泰龙还是如实相告:“是的,我们就是从那儿来的。” 沈银冰又问:“那,你们能不能跟我说说,亚特兰蒂斯是什么模样?是不是跟传说中所说的那样?” 提到亚特兰蒂斯是什么样子,史泰龙的眼神里,马上就浮现出向往的回忆神色:“那儿,有着四时不谢之花……” 在史泰龙的回忆般描述中,沈银冰知道了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 正如网上那些参与搜寻亚特兰蒂斯下落的推断那样,史泰龙所说的圣地,就是在南极洲,厚达数百米的冰层之下。 亚特兰蒂斯的存在形式,有些像高飞已经证明存在了的地下楼兰,都是深藏在地下,不为世人所知。 不过相比起地下楼兰,亚特兰蒂斯则更加神秘,也先进。 在那儿,没有地下楼兰才有的七颗太阳,那儿个永远都处于光明的地方,也不用太阳光、星光来照耀世界,因为他们有宇宙间最神奇的欧磁石。 你可以理解为那是当前人类文明无法解释的神奇石头,它有着永世都用不完的能源,就像太阳系中照耀万物的太阳那样,给万物光明,让温度总是保持在让人类最舒服的二十六摄氏度。 因为光照充足,温度适中,那边有很多奇花异草,总是盛开着,用不凋落。 那边的森林茂密,有巍峨的群山,山巅部位就是冰川,是人们休闲度假时的绝佳去处,可以体会到平原地带没有的冬季。 好多清澈的河流,里面有着一群群五颜六色的小鱼,随着河水蜿蜒向前,游向远方。 河边芳草萋萋,无数的俊男靓女们,个个都想童话故事中的王子、公主那样,悠然自得的踏青,在草地上嬉戏,或者是钓鱼,玩人类根本没有的智力游戏。 那儿不像东方流波山的传说那样,仙人们朝饮甘露暮吞霞,而是有着你想破脑袋都想不到的各种美食:烤成金色的烤鹅,香喷喷的鱼子酱,比血液还要好看的葡萄酒…… 那儿没有战争,人们不用工作。 人们所需要的一切生活用品,都是由一些来自神仆所提供。 无数的神仆们,都在一眼看不到边的庄园中辛勤劳动,心甘情愿的为诸神们生产所需要的东西。 诸神出行时,会乘坐马鹿拉的车子,或者干脆抬手一招--就会有祥云出现,好像人世间的地铁那样,踏上去说个地方,话音未落,你已经抵达了终点。 那儿的人,除了负责维持秩序(也就是最有权力)的主神们外,所有人都不会老,适中保持他生命中思想最成熟、身体最健康的年代。 “那个地方,就是神仙的世界,没有悲伤没有痛苦,只有歌声跟笑语,我一点也不愿意离开那个地方。” 梦呓般的说到这儿后,史泰龙睁开了眼睛,全是向往的陶醉神色:“但很可惜的是,我只是那个仙境中的一个神仆,暂时只能供仙人们所驱使,要想成为长生不老的仙人,还得需要付出更多,经过更多的考验。” 就像是考核那样,在亚特兰蒂斯当生产工具的神仆们,一旦经过考核,马上就会晋级为仙人,从此再也不用劳动,可以奴役那些昔日的‘队友’,变成人上人。 听完史泰龙对亚特兰蒂斯的具体描述后,沈银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她能从史泰龙的眼神、脸色表情中看得出,他没有撒谎,说的都是真的。 或许,亚特兰蒂斯真的存在,就像他所描述的那样存在。 “你呢,也是神仆?” 沈银冰看向了赫拉。 “是的,我也是神仆。” 赫拉如实回答。 “你是怎么看那个世界的?” “跟他所说的一样,那是个值得你付出所有,也要把自己留在那儿的世界。” 赫拉可能是受了史泰龙的影响,也闭上眼喃喃说道:“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成为仙人后,能把我最爱的男人,也带到亚特兰蒂斯,跟他一起永世生活下去。” “你会达成心愿的。” 沈银冰安慰了她一句,对她所说的那个男人是谁,却没啥兴趣,只是问:“你跟史泰龙,在亚特兰蒂斯都是做什么工作?” “他是祭祀,每逢庄园内的粮食成熟了,鸡鸭鹅牛羊待宰时,他就会按照规矩,来摆按祭祀,向最伟大的神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于自己俩人在亚特兰蒂斯内做什么工作,赫拉没有隐瞒:“我呢,则是同一些女性神仆那样,给仙人们织衣服,喂养家禽。唉,你不到那边,你是不会相信,原来还会有那样轻柔的好像云彩一样的布匹。” “你真该穿着出来,让我开开眼的。不过,我想仙人们肯定不会允许你们穿着来这个世界吧。” 看着说着话,就下意识的摩梭自己衣服的赫拉,沈银冰有些为看不到那种衣服而遗憾。 “白搭的,我们只是神仆,没资格穿那种衣服的。” 赫拉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看着沈银冰说:“但你就不同了,你是亚特兰蒂斯的客人,你是去做客的,根本不需要从神仆做起,就能享受仙人们的生活。” “说的我很心动啊。” 沈银冰吧嗒了下嘴巴,歪着脑袋问道:“最后一个问题。史泰龙已经说过了,亚特兰蒂斯早在一万两千年之前就沉没了,据说是受到了仙人们的惩罚。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仙人们就住在亚特兰蒂斯,为什么还要让它沉没,跑去南极洲下呢?” 对于沈银冰这个问题,史泰龙早就有所准备:“一万多年前的亚特兰蒂斯,上面居住的只是普通人,就像现在这样,科技高度发达的普通国家,最多也就是有欧磁石那样的神赐予的礼物。但是仙人们,却没有住在上面。” 第1800章 请理解我的难处! 高飞发现真正的地下楼兰之前,官方认可的楼兰遗址,就矗立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鬼沙区域一侧,实际上真正的楼兰在地下。 亚特兰蒂斯也是这样。 当前被世人所接受的‘柏拉图猜想’,亚特兰蒂斯早就在一万两千年时就沉没了--其实那个地方,并不是真正的亚特兰蒂斯。 真正的亚特兰蒂斯上,住着长生不老地方仙人们。 真正的亚特兰蒂斯,其实自古以来就位于南极洲极厚的冰层下。 被世人所熟知的亚特兰蒂斯,之所以沉没,那是因为上面的人,对神没有了敬仰之心,就像后来的玛雅人那样,自以为懂得了很多,就想试着去探索生命之谜,宇宙的奥秘,结果犯了禁区,惹恼了仙人们。 不过那时候,仙人们还是很宽厚的,只是惩罚了罪魁祸首亚特兰蒂斯人,让这块土地沉没了,却没有迁怒于其他人,比方反抗亚特兰蒂斯入侵的古雅典人。 “柏拉图猜想中的亚特兰蒂斯,只是真正亚特兰蒂斯的一个人世间赝品,就像普罗米修斯在造人时,允许人类可以跟他一个样子。包括神秘的欧磁石,那也是仙人们对人类的馈赠。” 史泰龙详细的解释道:“后来人世间的亚特兰蒂斯受罚沉没后,仙人们就收回了欧磁石,任由后人对亚特兰蒂斯消失之谜猜想,算是他们茶前饭后的娱乐谈资。” 史泰龙在说后来这番话时,沈银冰脑海中出现了一副画面:高高在上的仙人们,站在云端中,笑看人类在那儿探索、并争执亚特兰蒂斯消失之谜,颇有几分‘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的意思。 早在玛雅人试图解开生命起源之前,仙人们就决定让人类灭亡了。 尤其是后来西方文化的大肆蔓延,鼓吹的上帝彻底压过了亚特兰蒂斯诸神,这也让他们更加厌恶这个世界,决定加快游戏的进行速度,提前让人类灭亡拉倒。 或许,几百万年后,不用再为人类争斗不休的仙人们,在吃饱了撑的实在没啥干时,可能还会创造人类。 这,也是有可能的,因为玛雅人已经找到了某些规律。 一些有关世界万物兴亡的规律:地球并非人类所有,人类却是属于地球所有(来自玛雅预言)。 玛雅人说,在人类还没有出现之前,地球上已经经过了四个太阳纪元。 第一个太阳纪,是根达亚文明,人们身高1米左右,男人有第三只眼,翡翠色,功能各有不同,有预测的,有杀伤力的等等……女人没有第三只眼,所以女人害怕男人。但是女人有通神的能力,女人怀孕前会与天上要投生的神联系,谈好了,女人才会要孩子,根达亚文明毁于大陆沉没。 第二个太阳纪,是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也是上个文明的逃亡者的延续。但是人们把以前的事忘却了,超能力也渐渐消失了,男人的第三只眼开始消失,后来毁于地球磁极转换。 第三个太阳纪,是穆里亚文明,地球上的第三次文明,也称生物能文明。是上个文明逃亡者的延续,毁于大陆沉没。 第四个太阳纪,就是特兰蒂斯文明了,也叫光的文明,同样是继承了上个文明的传承,靠着欧磁石的存在很牛比,结果最后也沉没了。 根据史泰龙所讲的那些,当前大家所生活的纪元,就是第五个了。 经过近两千年的发展后,也即将走到了尽头。 至于最后会以什么方式结束,估计离不开核战争,跟灭绝性的瘟疫。 给沈银冰详细普及了一遍关于亚特兰蒂斯的知识后,史泰龙最后非常虔诚的样子,就是左手抚着心口,冲她深深弯腰:“我,身为亚特兰蒂斯的神仆,现在郑重邀请您去亚特兰蒂斯做客,成为被我衷心供奉的主人。我会因将成为您的神仆,而感到深深的荣幸。” 沈银冰看着史泰龙,秀眉微微皱起,轻声说:“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那我为什么不去东方传说中的流波山,却是要去西方的亚特兰蒂斯呢?” 史泰龙解释道:“这个问题很好解释,因为在东方文明中,您所在的修罗道,跟流波山的天道中人,是处于敌对状态的,道不同而不相为谋,这是你们故老相传的一句话,所以他们邀请我们,来请您去亚特兰蒂斯做客。” “我能不去吗?” 想了老大会儿,沈银冰又提出了这个让史泰龙淡疼的问题。 这一次,赫拉真有些不耐烦了,硬邦邦的回答:“您当然可以不去,但我最好提醒您,您若是固执的不肯去,那么您将在接下来的时间内,遭到来自亚特兰蒂斯、流波山包括人道的强烈打击!” 好话说了几火车,更是引经据典、旁征博引的给她解释了那么多,可沈银冰还是不愿意去,这让赫拉很是有种深深的挫败感,再也懒得跟这执迷不悟的女人聊什么了。 “我们走!” 赫拉硬邦邦的说完这句话后,就站起身走到门口,从衣架上拿过史泰龙的衣服,抛了过来:“她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反正我们已经尽力了!” 史泰龙却不甘心就这样放弃,抬手接住黑色披风后,搭在胳膊上,满脸都是诚恳的说:“沈总,我请您再考虑一下。” 沈银冰看了他一眼,端起空了的咖啡杯,淡淡的说:“史泰龙先生,你这样不甘心,是不是能否说动我去亚特兰蒂斯,这跟你有很大的关系?” “这个--” 史泰龙眼里闪过一抹尴尬之色,低声说:“首先,请原谅我的私心。因为能否邀请您去亚特兰蒂斯做客,这关系到我的考核,能否过关成为仙人。” “呵呵,我就说呢,要不然你为什么这么忍辱负重。” 沈银冰呵呵一笑,沉尹片刻才说:“好吧,看在你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 “谢谢,谢谢沈总能支持我的工作,非常感谢!” 史泰龙顿时狂喜,连连给沈银冰鞠躬道谢。 拉长了声音的沈银冰,接受完人家的道谢后,才慢悠悠的说:“我就考虑一下你的建议吧,给我三天时间。三天后,我会通知你们的。所以呢,我希望你能给我留下联系方式。” “呃,原来是这样啊。” 史泰龙脸上的狂喜神色,攸地就消失了,不过还保存着一点点的希望。 “你也理解我的难处。” 沈银冰开导他说:“毕竟在此之前,我们双方可是从没有过任何交涉的。总不能在你的一番忽悠后,我一个清凉凉的黄花大闺女,就跟着你们走,要是被拐卖了咋办?” 某女在自称是黄花大闺女时,脸上可是不曾有丁点难为情的神色。 由此可见,她的某个功夫,已经修炼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让人叹为观止。 “沈总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那我们就等您三天,到时候,我热切期盼您能答应我们的邀请。” 史泰龙无奈之下,只好说了些客气话,从披风口袋中拿出一张只有号码的名片,双手递给了沈银冰。 沈银冰接过来看了一眼,笑道:“没想到神仆也用人世间的东西,哦,对了,你们哪儿的仙人们,平时也喜欢玩微信,看电影不?” “这个,我倒是没有发现,不过应该看的吧,毕竟手机等电子产品,也都是西方人在诸神的开导下,才发明的。” 很是想当然的,又替自己主子吹嘘了一番后,史泰龙才恋恋不舍的告辞出门。 沈银冰给高凌使了个眼色,站起身展开双臂,伸了个拦腰,打了个哈欠,看着窗外喃喃的说:“眨眼间,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我去更衣,今天必须得离开宝岛,这是给人家的承诺。” 原来,不知不觉间,沈银冰跟史泰龙、赫拉俩人竟然交谈了接近一整天。 不得不说,史泰龙俩人所说的那些传说,很是吸引人。 但很可惜的是,在沈银冰看来,再吸引人的传说,也只是传说,她才不会相信世界上,真有亚特兰蒂斯的存在。 嗯,不管赫拉俩人说的再怎么天花乱坠,在没有亲眼看到亚特兰蒂斯之前,沈银冰是绝对不会相信的,哪怕是她早就相信了修罗道的存在。 天地间,既然有修罗道的存在,为什么不能有流波山,有亚特兰蒂斯? 对于这个问题,沈银冰不想去解释。 她现在只想好好洗个澡,好好吃顿饭,然后在宝岛人民的欢送中,风风光光的离开这儿,去做她要做的事。 洗过澡后的沈总,看起来更加妩媚动人,小脸蛋红扑扑的,大眼睛水汪汪的,哪怕是高凌看一眼,都会有种心动的感觉,那成熟的女人气息,比起那个好像妖媚子一般的赫拉,一点都不逊色的。 沈银冰端坐在了案几前,打量着她可口而又精致的晚餐,淡淡的问道:“小翠怎么样了?” “她早就醒来了,为慎重起见,刘大夫建议她多休息一下,最好能找到为什么突然昏迷的原因,那样下次再看到那个赫拉后,就会有所准备了。” 高凌说完了高翠的事后,又说:“高七已经跟随赫拉俩人去了,随时都会传来消息。” 赫拉俩人的来历很神秘,又牵扯到某些秘密,沈银冰当然不会放弃对他们的监控。 而高七,正是沈银冰八大金刚中,功夫最厉害的两个人之一,由他亲自去追踪赫拉俩人,只要小心些,别跟那个赫拉正面做对,中了她某些邪术,别的都不是问题。 高凌的心思慎密,让沈银冰很满意,接下来没有再问什么,而是专心致志的用餐。 就在沈银冰喝完杯子里的最后一口牛奶时,房门被敲响了。 不等高凌说什么,房门就开了。 是高翠。 她进来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沈总,高七回来了。” 但她的第二句话,却是让高凌大吃一惊:“可是,他却受伤了。” “是谁打伤了他?” “是我。” 门外,传来一个清冷的女人声音。 第1801章 夜枭般的女人! 当年贪狼为了锻炼后备力量,培养武力方面的接班人,曾经从全国上万会员中,选派了两百多人,跟随贪狼中那些具备古武功的长老前去非洲,最原始最野蛮的部落。 这些人在出发时,个个是激动异常,以为他们很清楚那次远赴非洲接受严格培训后,会将得到什么样的回报:等他们学成归来,他们就是贪狼武力的中坚力量,有身份,有权利,有想要的一切。 只是让这些人哭都没想到的是,老狼主把他们弄到非洲后,就再也不闻不问了。 是故意的不闻不问,因为他们在非洲,经过长老们的悉心教导,还有当地很严酷的环境‘配合’下,成长很快,进步神速--但这个,却成了他们回国的唯一阻碍:正因为他们成长的太优秀了,没有太大野心,只想平安卸任的老狼主,怕他们回来后,会打破当前的‘安定’局势,选择了不管不问。 有时候,你太优秀了,同样是个祸端。 贪狼内部就像国家许多部门那样,也分派系,为争权夺利的内斗也很出色,尤其是霸住贪狼的十二使者,都有自己的心腹,怎么可能喜欢让这些杀神回来,对他们的地位形成威胁? 就这样,本该在十年之前回国的‘高飞组织’,随着大部分‘带兵’长老的去世,变成了没人管的孩子。 但他们不敢擅自回国,除非不管国内亲人的死活。 就这样,在大部分带兵长老去世后,这批被贪狼故意遗忘在非洲的精锐,就迎来了他们更加残酷的生存环境--十年前,当他们学业有成时,还有一百一十多人。 十年后,他们只剩下十二个人。 这十二个人,在非洲得历经多少磨难,挫折,他们得学会多么冷静,多么残忍,多么心如钢铁,才能活到今天? 十二个人中,武力值最高的就是高大,和高七俩人了。 其实,严格的说起来,高七才是十二人中武力最高的,但因为他的性格内向木呐,所以才把‘大哥’之位让了出去。 从二十年前的两百人中活到现在,成为十二人中武力值最高的人,由此可以看出高七到底有多么厉害。 但现在,他却被人打伤了,去跟踪赫拉俩人时。 对高七相当了解的高凌,当然会大吃一惊,连忙追问是谁伤了他。 “是我。” 一个很是清冷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 沈银冰本能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穿扮成修女的那样的人,出现在了门口。 听声音,这个人该是个女人。 她穿着长达膝盖的黑色斗篷,斗篷帽子戴在头上,脸上遮着一条黑色面纱,只露出一双冷森森的眼睛,让人在跟她眼睛对视时,会情不自禁想到了传说中的一种禽类:夜枭。 夜枭,算猫头鹰的一种吧,传说生活在早期神话时代中,它有翅膀,但是飞不远,本身并没有多少攻击力,但是它却非常的狡猾,总是能够设下圈套让猎物上当,自投罗网,而且夜枭相当的残忍。 夜枭的残忍来自于本身,传说如果人类的捕兽器夹住夜枭的脚的话,夜枭会咬断自己的爪子,谋求脱身,所以很多传说里夜枭只有一条腿。 一个人的眼神,竟然能让人联想到这种极度残忍的古神鸟类,也的确是个很邪门的事儿。 只跟这个女人看了一眼,沈银冰灵魂深处就打了个激灵,随即本能的挪开了目光,看向了她的手。 眼神好像夜枭一样的女人,左手拎着高七右肩衣服,出现在了门前。 她的右手中,有一把刀子,很薄,很窄,却很亮,带着深冬寒霜般的冷意,又像正月初九那晚的如弦冷月。 穿着很奇怪,刀子很奇怪,最奇怪的,却是她露在外面的手。 确切的来说,是手的皮肤。 平时沈银冰也对自己细嫩的皮肤很自信,去年跟高飞在辽省那段日子里,还经常自夸她的肌肤,是剥了皮的鸡蛋,是葱白,是让白种人都羡慕的白。 可今天她看到这个人的手后,才知道什么叫白:还能记得去年的第一场雪吗? 这双手的皮肤,就像是用那场雪雕刻而成的一样,近乎于白的透明,甚至还能隐隐看到淡青色的血管中,有红色的血液在流淌。 这绝对不是一双正常人的手。 沈银冰盯着这双手,眼神一下子茫然了起来:这双手,让她想到了母亲沈若萱。 她在时隔接近二十年后,找到了母亲的遗体,把她送回了老家地下楼兰--那时候,沈银冰就曾经看过母亲的样子:母亲的肌肤,就是这个样子的,或许比这个还要白,是那种毫无生息的白,白的甚至能看到骨骼,五脏六腑。 她是谁,怎么可能会这样轻松的打败高七,难道她是来自地下楼兰? 在沈银冰的潜意识内,也唯有地下楼兰的莫邪家族中死去的女人,才会有这样的皮肤这样的手,这样高超的武功。 但那些女人都已经死去了,怎么可能还会在活着现身人世,来为难高七呢? “你是谁?” 就是沈银冰盯着女人的手,胡思乱想时,高凌的厉喝声惊醒了她。 眼神好像夜枭般的女人,压根就没有理睬高凌的厉喝声,更没有在意团团把她围住、用枪指着她的高大等人,只是一言不发的看着沈银冰,冰冷的眼神中没有丝毫惧意。 “你是谁,为什么要打伤我的属下?” 站起身的沈银冰,重新坐在了沙发上,端起了茶杯。 工作、饭前时,沈银冰都会喝咖啡,或者牛奶。 但在饭后,她都会喝上一杯清茶。 清茶,不但能有助于消化,还能赶走人在吃饱饭后的困意。 女人眼里好像只有沈银冰,所以在她问话后,才淡淡的说:“那是他做了我不喜欢的事。” “哦?” 沈银冰双眸微微一眯,放下了端起的茶杯:“你是史泰龙的同伴?” 女人没吭声,看来她搞不懂谁是史泰龙。 “呵呵,对不起,是我没有说清楚。” 自嘲的笑了笑,沈银冰说:“史泰龙,就是跟自称赫拉在一起的男人,俩人都打扮的好像斯巴达勇士那样,很可笑的样子。” 说到这儿时,沈银冰的目光看向了女人的下面。 赫拉俩人都是披着黑色披风,脑袋上戴着毡帽,毡帽上还有轻纱垂下,但除了这件披风外,里面却是很干脆的贴身小衣服了。 女人倒是没有穿披风,也没有戴帽子,不过她当前这种修女也似的打扮,却是跟赫拉俩人的穿着差不多,所以沈银冰才有些好奇:斗篷下面,她是不是也只穿了个三点式? 就像知道沈银冰看自己下面时,心里在想什么那样,女人又淡淡的说:“我才不会像他们那样,只穿着个披风就好意思招摇过市。如果我也那样,我男人就会不要我了。” 她有男人,那么她就不是来自地下楼兰的‘死人’,尽管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点的活力。 听女人这样说后,沈银冰笑了,吩咐高凌:“小凌,给这位夫人沏茶。高大,你们都退下去吧。” “沈总!” 听沈银冰这样吩咐后,高大等人稍稍有些吃惊。 现在他们基本都明白,这个女人为什么要打伤高七了:就因为高七去追踪赫拉俩人。 高七功夫那样高,都被她所给伤了,那么就足以证明她是很危险的。 但沈银冰现在却让他们都退下去,他们怎么能放心? “去吧。” 沈银冰抬起手,挥了一下淡淡说道:“如果这位夫人要伤害我,反正你们也拦不住。” 高大等人的脸,攸地羞红,面面相觑了一下,迅速消失在了门口。 正所谓赶上虎山行,就有打虎的本事,人家能打伤高七,又敢独自来这儿,足以证明她是有持无恐的,最起码得有后着,所以高大等人如临大敌的围在这儿,除了更加抬高别人的威风外,没啥任何好处,倒不如光棍点,让他们等人撤走拉倒。 “沈银冰果然不愧是让整个华夏都头疼的沈银冰,果然有几分女魔头该有的魄力。” 女人好像很欣赏沈银冰的做法,还点了点头。 沈银冰却懒洋洋的说:“夫人,你是不是也该放掉我的手下了?” 女人没说话,却用力向前推了一把,高七就踉踉跄跄的扑了出去,重重撞在走廊墙壁上,随即猛地低吼一声,反身纵起就要扑过来。 高七身为沈银冰手下武力值最高的那个人,这次被委以重任去跟踪赫拉俩人,结果却被人家‘生擒活捉’回来了,当然是羞愧难当了。 所以在刚一恢复自有后,就立即反扑,就像失去理智的疯子那样,双眼血红,模样很吓人。 “退下!” 沈银冰一声轻叱。 她的声音不是很高,却很坚决。 已经启动身形、看上去已经失去理智的高七,竟然随着沈银冰这声叱喝,腾空的身子猛地一转,脚尖在走廊墙壁上轻点一下,就像燕子那样攸地回旋,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是。” 落地后,高七才恭恭敬敬的给沈银冰弯腰鞠躬,满脸都是谦恭的神色,倒退两步后才转身快步离去。 “你驾驭手下的本领很不错。” 女人缓缓点了点头:“他其实也没受伤,只是被我暂时封住了酸麻穴道,没有力气反抗罢了。” “进来喝一杯?” 沈银冰没有理睬女人的话,只是举起了手中的茶杯:“看来亚特兰蒂斯那边果然是不简单,先有一个让我手下不明不白就昏迷过去的赫拉,现在又有了你--看来,我要是不答应你们,也不行了,必须得走一趟亚特兰蒂斯了。” 女人却摇了摇头:“我不是来自亚特兰蒂斯。” “哦,那你是什么人?” 沈银冰秀眉微微一皱:“为什么要阻碍我的人,去跟踪赫拉他们?”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不喜欢你派人去跟踪赫拉。” 女人淡淡的说:“我来,是因为有个人想见你。” 第1802章 天生的盟友! 沈银冰以为,这个女人跟史泰龙俩人一样,都是来自西方亚特兰蒂斯的,要不然也不会阻止高七去追踪那俩人。 但女人却很直白的告诉沈银冰,她不是亚特兰蒂斯的人,她来,是因为有人要见沈银冰。 沈银冰现在是什么人? 她是杀破狼三大部门中的贪狼部狼主,是轮回六道中修罗道在红尘世间的修罗教主,麾下有能把老实和尚变成太监的八大金刚,以及数千上万的儿郎。 身份,那叫一个不一般,哪怕看到在宝岛很有权利的王总,也能保持她冷傲本色……试问天下,除了高飞之外,还有谁有资格,想见她,就能见到她? 所以在女人跟她说,有人要见她后,沈银冰只是淡然一笑,端起了茶杯。 女人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也没强求,转身就走时说了一句话:“那个人,对于高飞能否对抗当前来自各方压力,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你等等,我跟你走。” 沈银冰马上就放下茶杯,站了起来:“去哪儿?” 女人停步,转身看着沈银冰,呆了片刻后才说:“你不怕我是在骗你,骗你出去后要对你不利?” “我想不出,像你这样的女人有什么理由去骗人。” 沈银冰说着,已经走到了门口,再次问道:“那个人,究竟是谁?” 好像很受用沈银冰刚才说的那句话,女人深深看了她一眼,轻声说道:“你有没有听说过玛雅新城?” 玛雅新城,在2012年之前,是一个用最快速度建成的小城名字。 就像当下很多小区那样,明明就几栋居民楼,也会起上一个非常拉风的名字,比方:挨着海边的,就叫夏威夷时尚小区;挨着个小土包的,名字中就有可能带着‘泰山’的字眼。 更有甚者,一个卖糖葫芦的,都有可能给自己的糖葫芦取名为‘糖太宗’。 所以呢,很多人在听到玛雅新城这个名字时,就会想当然的以为,这只是个根据玛雅预言来夺人眼球的地方名,可以是小城,也可以是小区,更可以是某个茶馆,酒吧的名字。 在2012年之前,人们要是听到这个名字时,就会立即联想到玛雅预言中的世界末日论,会忍不住的关心这地方。 但随着2012年已经平安渡过那么多年,随着当年备受全世界所关注的玛雅预言只是一个大笑话,所有带有‘玛雅’字眼的任何话题,都像狗不理包子就是个包子那样,没有谁会特意关注它。 可如果有人在听到玛雅新城的名字后,真以为这个小城就是个茶馆、酒店最多是个住民小区的名字,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因为玛雅新城在2012年之前那会儿,就是一段传奇。 玛雅新城,就是一座城市。 位于华夏大西北,号称世界屋脊的偏远地方。 当初设计并用最快的速度建成后,它可以容纳大约三十万人左右。 至于它为什么要建设,要在哪儿建设,建设的速度,建成后会有什么人去哪儿居住,这对世界上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 绝密。 就像美国科幻电影《2012》中所演的那样,在世界末日来临之前很久,包括华夏在内的好多国家,已经开始秘密打造‘诺亚方舟’,来做为世界末日到来后、为保留人类文明、世界绝大部分动植物‘种子’后的唯一退路。 玛雅新城,也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 只是它没有像科幻电影里所说的那样,在2012年12月21号那天来临后,被派上用途--也就是说,那座耗费了世界各国很大人力物力的小城,在人类平安渡过那一年的冬至后,就很快被知道它所存在的人遗忘了。 毕竟它处在世界屋脊上,那儿的天空倒是很蓝,但可惜除了当地人外,很少有普通人能受的了空气中稀薄的含氧度。 随着绝大部分人平安渡过那一年的冬至后,人们选择了陆续离开。 人去城空……那座被给予了厚望的新城,随着绝大部分人撤离,变成了一座鬼城,更因为其所在地太偏僻,就算是现在也很少有人到达那个地方。 玛雅新城虽然失去了它本来该担负的作用,又因为所有曾经在此居住过的人,都羞于跟别人说起过(没有谁愿意告诉别人,说他当年真怕世界会迎来末日,所以才化大价钱跑去玛雅新城避难,结果却啥事也没有,白白浪费了金钱,还被人视为是怕死),不为人知,但它的存在资料,却被好多国家,都列为了最高绝密。 玛雅新城当前是沉寂的,但又有谁敢保证,它已经彻底失去了庇护人类,保护人类文明的功能? 因为一个比玛雅预言更为让人心惊的预言,已经在两年前,再次从西方国家悄悄蔓延:2019年的某一天,才是真正的世界末日。 七年前的那次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只是真正末日来临前的一次演练:当人类在以为安然渡过那一年的冬至,而欢欣不已时,却不知道他们还有七年的时间,就会彻底走向灭亡了…… 世界末日,真的存在么? 就目前科学水平,人们都知道,一个人相对于地球而言是如此渺小,而地球相对于整个宇宙浩的瀚显得微不足道:各种路过的小星体,如果对地球的‘亲吻的话,都有可能毁灭人类甚至地球本身。 但相比于这些小家伙的骚扰,预计发生在三十亿年后的仙女座星系,跟银河系相撞,以及逐渐老去的太阳,对地球的威胁来说都微不足道。 太阳都在逐渐老去,所以不管人类是否愿意,大家赖以生存的地球,终有一天会寿终正寝,但这终结来到的日期是以亿年为单位计算,所以人类还有时间,来考虑该怎么在地球寿终正寝前,找到新的繁殖地。 这样推算下来的话,世界末日的确存在。 因为当一个东西,哪怕是地球这样人类无法左右的物体,只要有了‘年龄’的存在后,那么就再也不是永恒的了,终有‘死去’的那一天。 到目前为止,人类基本已经研究出地球的岁数,是四十六亿年了,它的寿命大约是在一百亿年左右,当前‘四十六岁’的年纪,正如我们人类那样,算是中年了。 终有一天,地球内部的温度会下降到不足以任何生物生存,而还有50亿年左右生命的太阳,作为恒星在消亡时,必然会导致质量聚集引力增加,那时不仅将辐射出难以让地球生物生存下来的光,还会将周围的所有行星全部吞噬,成为黑洞。 所以呢,世界末日肯定是存在的,但至于会在哪一天,是不是得几十亿年之后才会来临,谁也不敢保证,就像一个本该活到八十岁的小伙子,却因为车祸而一歪去世那样。 地球,也同样会遭遇车祸,比方跟某颗小行星相撞--那就是提前来临的世界末日了:西方最有权威的某天体研究室,两年前向其政府提交了报告。 报告中声称:在2019年,华夏农历的八月十五那晚零点,会有一颗名为‘嫦娥’的小行星,以每秒五十万公里的速度穿进大气层,坠向地球。 嫦娥小行星,在撞击地球后,会引发相当于五百吨tnt的炸药爆炸时产生的震动--因为它在穿过大气层时,速度过快,造成的燃烧,会让它几乎消失殆尽。 五百吨的tnt炸药爆炸,不管是在地球上那个角落,可能会对当地造成毁灭性的杀伤力,但对于地球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撑破天也就是几级小地震罢了。 可问题是,这颗名为‘嫦娥’的小行星,在穿过大气层燃烧时,会散发出一种来自外星的奇怪指令信号。 就像万能遥控器那样,能在燃烧的瞬间开启所有的开启机关,其中也包括核弹头。 不管核弹头的开启命令,有多么的繁琐、多么的绝密,嫦娥小行星在坠毁前那一刻发出的开启信号,都能轻松指控核弹本身进入自爆模式。 时间,为三秒六九。 也就是说,在小行星发出开启信号后,世界上所有的核弹,在没有得到人类任何指令的情况下,在三秒六九后就会自爆。 核弹的这种不可思议自爆,被研究这一切的科学家命名为‘铀自爆’。 铀是天然放射性元素,也是最重要的核燃料,也是世界上目前所知的最有灵性、对生命最具杀伤性的化学元素。 按照那个科学小组的预测,2019年的中秋节那晚,嫦娥小行星造访地球三点六九秒后,世界上所有的核弹(所有的铀)都会自爆,割裂。 世界,就会在很短暂的时间内,灭亡。 但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地球上总有一些地方,能稀释死亡的袭击,比方在玛雅预言中说:2012年的世界末日来临时,地球上唯有非洲、华夏西北这两个地方,有少数人存活下来。 西方某国得到研究小组就2019年世界末日的研究报告后,会不会想到曾经被各国高层关注的玛雅新城? 答案是肯定的。 那么,为了他们自己能存活下去,会不会把某天体研究小组研究数年得出的报告,秘密告诉华夏政府,以求到2019年中秋节那天来玛雅新城避难? 答案,也是肯定的,不管这份报告的真实性有多大,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得到越多东西的人,就越在意自己的生死,绝不放过任何一个能威胁到自身生命的消息,可能。 所以,更加肯定的是,在两年前那份报告出炉后,好像已经被各国高层忘却的玛雅新城,会再次成为某个焦点。 这个女人,眼神好像是夜枭一样的女人,就是来自玛雅新城。 不过沈银冰却不知道。 因为依着她的身份,在数年前还没有资格知道那座新城的存在。 她只关系,女人所说的那个人,跟高飞到底有什么关系。 “他们,或许就是盟友。” 女人抬头,看着走廊远处的窗口,冰冷的眼中浮上柔情,梦呓般的说:“天生的盟友。” 第1803章 高飞的改变! 十月十六号,宝岛那边风平浪静,再也没有出现谁会暗杀的消息传来。 这证明沈银冰已经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终于收手了。 高飞很欣慰--他倒不为宝岛那边的飓风小弟命运而欣慰,而是为沈银冰能够收起屠刀。 现在高先生发现,他的变化越来越大了。 他再也嗜杀了:能用法律、舆论等手段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去杀人,毕竟上天有好生之德,放过一人胜造七级浮屠的。 更重要的是,是他对女人的态度。 在刚觉得自己了不起那会儿,高先生还是非常喜欢,跟任何肤色、任何国家甚至不分年龄大小的女人,只要在来电的情况下,都可以不分时间地点,畅快的滚被单。 可现在他不这样了。 倒不是说他改变了男人本色的本性,而是因为他当前的眼光,跟五年前发生了质的变化。 五年多之前,除了一个妮儿外,高飞所接触的那些女人,基本都是来自欢场中,毕竟他的工作注定了,他没有太多的时间去从容勾搭小良家,往往都是在完成任务后,来到欢场场合,用大把的真金白银,来征服那些或高贵,或矜持的女子。 一个真正的杀手(或者说是职业佣兵),是不允许有感情的--爱情这东西,总能在不经意间,就能触动人心底深处的善良、柔情,从而干扰杀手出手时的心态,发生无法估计的误差,造成严重的失败后果。 所以那时候高飞对女人的追求,全然就是一种对性的渴望,跟压力的发些。 可他在回国两年后到现在的三年多时间内,他跟太多优秀的女人之间,发生了哪怕是阴阳相隔都无法割舍的感情,比方为他而死的穆天涯,颜红。 在这几年中,因为职业、跟对生活态度的转变,他先后结识了沈银冰、解红颜、颜红、秦城城、莫邪征东、陈果果、白瓷等一大批女人。 这些女人来自各行各业,涉及到修罗道,魔道。 尤其是他跟莫邪征东、陈果果这两个不属于轮回六道中的美女,发生最为亲密的关系后,使得高先生对女人的要求,上升到了一个天人才有的高度。 就像那句话:当你征服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后,你才发现其他的女人,原来就是女人而已。 这就像一个整天吃山珍海味的家伙,是绝对不会跟一个叫花子去抢窝窝头的。 所以呢,高飞才能抗住来自苏樱、龙云儿、张涛等人的魅力,保持着他该保持的风度。 再所以呢,当一个强大的男人,不再嗜杀,不再被女色所诱惑,视频金钱如粪土后,那么他所具备的气质,也就会想当然的上升到让人高不可攀的高度了。 就像当他站在方家村最好的风水所在之地--老宅后的小山包上,到背着双手向西南方向眺望,久久的都没有说话时,站在他身后的铁屠,轻轻叹了口气。 “怎么了,白蓉又欺负你了?” 高飞转身看着铁屠,眼里噙着促狭的笑意。 铁屠、叶心伤俩人,是昨晚才赶来方家村的。 他们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商讨一下天涯集团旗下天涯影视公司未来一年内的走向,是不是像天涯化妆品那样,也大面积‘停产’,就是息影低调的蛰伏。 顺便,再为香港那边某些大人物,讨要一些化妆品。 天涯影视公司那边的真正当家人,现在是秦紫阳。 那个在事业上,爱情上都‘浪子回头’的女人,刚去香港之前,还只是存着为了躲避某些东西的心思,压根没想到她会深深爱上影视行业,并把除照看孩子之外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上面。 这次高飞因为不满某些人在峭壁为难他时的表现,所以才悍然大面积停止生产产品,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与太多人的不满。 为响应、支持高飞的行动,经过磋商后,秦紫阳就让铁屠俩人亲自赶来大陆,询问影视公司接下来的发展,是不是也息影? 其实秦紫阳很清楚,天涯影视公司此时息影,对于高飞的支持力度并不大,甚至说是为零也不为过,毕竟影视这玩意对人们并没有太大的直接影响。 但这是支持高飞的一种态度。 所以高飞对铁屠俩人的到来很欣慰,同时也明确告诉他们,不需要影视公司的任何支持,至于对产品的要求,他也可以完全满足。 在这段时间内,高飞始终都没有离开方家村,在沈银冰不告而别后,就像一条收起利爪尖牙的恶龙,蜷缩在他的巢穴中一动不动,实际上却在关注着跟他有关的所有事。 目前天涯集团的化妆品大面积停产,总部、德城分厂那边全停,唯有方家村这边的分厂,只有一条生产线在正常运转。 目前梁明、陈宏斌亲自来到了这边坐镇,除了在外面中草药基地的负责人,高飞手下所有的心腹,也都龟缩到了这边。 这边的保安力度,上升到了空前的境界,任何出入方家村的车辆、行人,都在高飞的监控之中。 这种紧张的气氛,也感染到了村民们。 方大爷等老人们,尤为的担心,因为他们很清楚方家村今日的辉煌,是多么的来之不易,乡亲们的好日子还没有过几天,就要随时被破坏,这些老人们当然不心甘。 不顾方立柱的反对,方家村老年协会格外组成了一支巡逻队,专门应对官方--有时候,倚老卖老来面对官方,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方家村目前所面临的形式,高飞心中当然很清楚。 不过他没有点破,因为这是他所需要的:历史已经证明,唯有把自己跟老百姓的利益紧紧捆在一起,才会立于不败之地。 即将浮出水面的一九七三武道再牛比,他们敢动老百姓? 所以呢,已经立于不败之地的高飞,当前很轻松,好多人因为他们两口子的决定,而忙的焦头烂额时,他却能在这儿悠闲的欣赏风景,感悟人生。 才能在铁屠的一声叹息中,敏锐的察觉出了什么,却故意扯到了白蓉,插科打诨--那是他不愿意面对铁屠为什么叹息的真正原因。 果然,听高飞提到白蓉后,铁屠眼神中的某种失落,瞬间消散了不少。 想到白蓉,就会想到她日渐鼓起的肚皮,想到里面那条小生命,想到自己即将成为一个爸爸。 天底下,还有比成为一个爸爸,更能让男人感到骄傲的事儿吗? “你明明很清楚白蓉最喜欢持宠而娇了,她马上就要成为铁家六世单传的大功臣,要是不用欺负我的表现,来彰显她的不可或缺,那么她就不是白蓉了。” 自从跟白蓉鬼混到一起后,铁屠绝对是对她最了解的那个人,这番话就能把一个活生生的白蓉,形象的描述出来。 想到以往总是在大家面前自称老子的那个小泼妇,最终竟然会嫁给铁屠,为他生儿育女后,高飞还真是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错觉。 看了眼抱膝坐在石头上望着远处发呆的叶心伤,高飞忽然笑着问道:“心伤,还记得在那一年的建军节晚上,我们在蜀中某训练基地训练时,偷看白蓉洗澡时,是谁最先暴露的吗?” “啊?” 叶心伤一呆,随后骂道:“靠,当然是你在背后推了我一下--咳,老铁,那个啥,我敢发誓,那晚我真的没看清。白蓉屁股特别白的事儿,还是你在事后告诉我的,哎哟。” 铁屠黑着脸,抬手在叶心伤的光头上抽了一下,张嘴想骂什么来着,最终却闷闷的说:“那时候,是咱们三个一起偷看的,但从现在开始,你们两个谁也不许再提这件事,要不然我就跟谁翻脸。” “哈,哈哈。” 高飞俩人用力点头后,一起纵声大笑起来。 “草,还笑。” 铁屠骂了一句,也跟着笑了起来。 笑声中,铁屠俩人跟高飞之间,所产生的那种莫名生疏感,忽然一下子消失了:不管高飞最终能有多么的非同凡响,她始终都是他们的兄弟,在白蓉面前任打任骂,乖得好像个孙子那样。 人这一生中,总会一份真挚的友情,值得你用心去珍惜、呵护它,却跟你自身当前的身份地位,没有丁点的关系。 三人哈哈大笑过后,叶心伤站了起来,拍着高飞的肩膀,由衷的说道:“那些年,我感觉我们是一类人,以后的生活也会相似。现在看来,你原来跟我们全然不同。这些年中你所有的磨难,挫折,都是你能有今天的晋级台阶,我们这些人,无论怎么努力,也都无法追上你,感觉你高不可攀。” “但幸运的是,你总算还是那个高飞。” 铁屠插嘴说了一句,伸开双手伸了个拦腰,坐在了石凳上:“这就足够了。” “对你们来说,我永远都是那个高飞,只是踩了狗屎运,运气比较好罢了。当然了,我也能惹麻烦,比你们所有人都加起来惹得麻烦还要多。” 高飞想了想,才说:“就好像,从我二十六岁之后,我就是为解决麻烦才存在了,这让我很心烦。” “天降大任于斯,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后面是什么来着,我忘了。” 铁屠拽了几句文言文后,讪笑着说:“如果有一天,你真要脚踏七彩祥云的跑去流波山,可别忘了带上我们两个,开开眼界。” 龙云儿所说的那些有关‘神州发展史’的秘密,高飞已经告诉了铁屠俩人。 在他看来,铁屠俩人有资格分享这个秘密,因为他们永远都会站在他这边,跟他同舟共济。 铁屠俩人在刚听到这些话时,肯定会觉得是无稽之谈,可偏偏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相比起追寻这个传说的真向,遇事冷静的叶心伤,最关心的则是:谁,才是跟高飞一起对抗飓风、峭壁的盟友? 他们都是高飞的铁杆兄弟,一起同生共死好多次了,但自问还没有能成为高飞盟友的实力。 第1804章 那些年的不败神话! 曾经都是华夏九龙王之一,生死与共的兄弟,了解高飞就像是知道自己是几斤几两,大家的实力之间就算有些许差距,也是微乎其微完全可以忽略的。 可猛地一天,叶心伤却忽然发现,他跟高飞之间的差距,却一下子拉大了,拉大到了一个让他不敢想象的地步。 过去时,无论遭遇什么危险,叶心伤在跟高飞一起并肩作战时,都有绝对信心独当一面,可现在他跟高飞那些潜在的敌人相比起来,就像一只对抗老虎的猫儿那样,除了在临死前能抓破老虎一点的皮毛,就再也没有任何威胁。 这是一种悲哀,属于华夏九龙王的悲哀。 幸好,叶心伤能很快摆正自己的位置,毕竟曾经一起站在起跑线上向终点的冲刺过程中,大家不可能一起冲到终点。 后天的发挥很关键,尤其是在人生这场马拉松中,每个人不同的机遇,才是改变命运的转折点。 叶心伤不会嫉妒高飞,不会再自卑,他只关心:如果九龙王中人都没资格帮助高飞共抗强敌,那么谁才是他的盟友? 对于叶心伤的这个问题,高飞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当初听龙云儿说完那个近乎于神话的故事后,高飞就一直在考虑,谁才是他的盟友。 想当然的,高飞第一反应就是九龙王中人,但很快就否认了,因为随着他忽然发现那个强者的世界,铁屠他们都失去了做为他盟友的资格。 可能是莫邪征东,陈果果吧? 毕竟那两个女人,都是无比强大的,尤其是莫邪征东,不管到任何时候,高飞都坚信没有谁能有资格成为她的敌人。 莫邪征东就像一座云端中的山,所有人(单论武力值)都得仰视她,也看不到她的具体高度。 高飞相信,只要她一出手,就不会有人能挡住她。 但很遗憾的是,现在的莫邪征东跟陈果果一样,都已经身怀六甲。 莫邪征东的怀孕,意义重大,这可是她结束莫邪家族一千多年来的邪恶诅咒的唯一机会,所以她必须得把孩子安然生下来,在等待生产的过程中,绝不能出现一点点的差错。 陈果果的怀孕意义,倒是没有这样的郑重,高飞也相信只要他一句话,他那个亲亲小表姨就会腆着个大肚子出现在他面前,跟他一起并肩作战。 可高飞会那样做吗? 只要他还拥有男人的第三根腿,他就不会动用莫邪征东、陈果果俩人。 为此,他已经严厉警告地下楼兰的外界飞龙部负责人:要想你们的女王康宁,你们的国家安定,那就不要把尘世间这些纷扰告诉她,让她担心。 高飞相信,只要那个负责人的脑袋没有被门挤过,就不会把他的话当作耳边风。 可是在同时,他也苦恼的发现:敌人来的‘恰到好处’,正是他无法依仗那来女人的时候--在高先生这种成功的男人看来,遇到困难去依仗女人,并不是太丢人的事儿,相反还是很让人骄傲的,如果那个女人有让男人依仗的本事。 最有助力的两个女人依仗不上,铁屠等生死兄弟的能力又很有限,那么谁才是高飞的盟友? 沈银冰当然算一个,因为她是他的老婆,她手下有着八大金刚,四大美女,实力非凡。 但无可否认的是,不管沈狼主有多那么强大,都不是龙云儿讲述的那个故事中的盟友。 会不会是解红颜的父亲,杀破狼三大部门中的杀手? 对于在河底古墓中遇到解红颜的父亲那件事,高飞没有告诉任何人,也包括铁屠俩人。 毫无疑问的是,那个神秘的杀手,应该够资格给高飞当盟友,别忘了当初他能跟老实和尚一起,把解红颜从沈银冰的八大金刚中救出去,由此可以推断,他的实力要比老实和尚还要雄厚。 可不知道为什么,高飞却对他并没有太多信心,一来是不了解他,二来是从那次在河底古墓见面后,他们就从没有再见过。 所有能成为高飞盟友的人,被他一一排除,那么谁才是他真正的盟友? 现在叶心伤又问起了这个问题,高飞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仰望着星空过了很久,才缓缓的说:“谁才是龙云儿故事中的那个人,我也不知道。但我有种预感,他距离出现已经不是太久了。或许,等明天我就能遇到他了。” 或许,明天就能遇到‘传说中’的盟友,这只是高飞的各人感觉。 铁屠却没有这种感觉,他只是在高飞话音落下时,用不肯定的语气问道:“高飞,心伤,你们还记得二十多年前,华夏军中的不败神话吗?” “华夏军中的不败神话?” 叶心伤的眼睛猛地一亮,脱口说道:“是已经成为永远的龙腾十二月吗!?” 龙腾十二月,翱翔九重天! 这是一位已经去世多年的军中伟人,为二十多年前的华夏顶级特工小组‘龙腾十二月’写下的锦旗。 现今这十个字,仍旧悬挂在某个庄严神圣的地方,告诉后来人,曾经有十二个华夏最优秀的军人,用他们的表现,铸就了一段华夏军中的不败神话! 一月奸商向南天、二月杀人如麻胡灭唐、三月君子铁摩勒、四月血鹰谢情伤、五月巧手楚震、六月大智若愚诸葛无忌、七月玉面阎罗秦玉关、八月雨飞尚小鹏、九月枪神刘夜明、十月冷血荆红命、十一月白面书生李明修、十二月妖蓝薛皓月。 十二个人,十二段不朽的传奇,他们用生命,用热血,铸就了一段华夏军中永远的神话。 龙腾十二月的故事流传江湖后,因为他们人人有一把寒铁铸成的残魄军刺,所以在那个年代的年轻人,都渴望拥有一把号称‘天下至兵’的军刺。 就像香港电影里的古惑仔大兴后,大陆那些坏孩子也争相模仿一样。 不过任何神话,任何传说,也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被世人遗忘。 尤其是在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龙腾十二月的传说,随着他们的牺牲、退隐,老去而被逐步遗忘,也是很正常的。 毕竟他们的存在,具有一定的狭隘性,只是在年轻人,跟部队中流传。 在这二十多年中,军中也曾经有过重组‘龙腾十二月’。 但很可惜的是,神话终究是神话,它只能被模仿,却不会被仿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华夏军方也不愿意龙腾十二月的神话,会被后人给败坏,所以在重组过一次,但并没有收到理想的效果后,就迅速解散了龙腾小组。 至于高飞等人参军后,龙腾神话已经完全是个不许被模仿的神话了,可以有华夏九龙王,可以有风神小组,却不会再有龙腾十二月。 龙腾十二月,已经成为绝唱。 或许,龙腾十二月真的被神化了,他们的本身实力,也不会强起铁屠、叶心伤太多,毕竟大家都是华夏的职业军人,他们有什么过人之处,军中没理由不去发扬光大的。 可目前为止,除了龙腾十二月之外,华夏还有谁,有资格成为高飞的盟友,共同抵抗那些来自神话中的敌人? 对于军中不败神话的传说,高飞当然听闻过,愕然一下后就摇了摇头:“不可能是他们。” “为什么?” 就像很多提到偶像名字就会兴奋的歌迷粉丝那样,叶心伤眼睛亮晶晶的反驳道:“虽说他们已经退隐二十多年,也有些人英年早逝,有的伤残,有得隐居商海,更有人在国外发展,但据我所知,这二十年中,每当华夏需要特殊的人去办理特殊的事时,他们都会站出来的,从没有躲避过。” 叶心伤继续兴奋的说道:“二十年过去了,他们虽然已经年逾五旬,曾经的雄心壮志或许早就被岁月无情的拖垮,但只要他们有一个人站出来,相信国内某些对你不友好的力量,就得重新定位一下自己的立场了。” “不可能是他们。” 高飞倒是没想到,叶心伤竟然为创造神话的军中前辈那样崇拜,天真的以为只要他们有一个人站出来,就能左右国内当前的某些敌视力量。 龙腾十二月就算再厉害,其影响力能厉害过当前在华夏如日中天的高家么? 在峭壁面前,高家迫于某种协议,都得退避三舍了,更何况以个人力量创造那个时期神话的龙腾十二月? 退一步来说,他们就算是能左右当前,在二十年前就号称天下近身格斗四大高手的胡灭唐、秦玉关、谢情伤、荆红命一起出世,人家又有什么理由,站在高飞这边对抗被华夏认可的峭壁? 就因为要对抗峭壁所代表的流波山? 龙腾十二月的神话,是不是流波山创造的,还未可知呢。 所以高飞才断定,他未来的盟友,绝不是龙腾十二月的人。 听完高飞的解释后,叶心伤发亮的眼神,渐渐黯淡了下去。 可铁屠却说:“不一定是龙腾十二月,但有可能是他们的传人。” “他们的传人?” 叶心伤一愣,猛地想到了什么:“你是说--粉碎玛雅人预言世界末日论、创建玛雅新城的那个人?” 高飞也看向了铁屠,脸色凝重的问道:“龙腾十二月中杀人魔王胡灭唐的传人,也是龙腾十二月重组后唯一能不坠龙腾威名的代表着,楚扬?” 铁屠没有回答高飞俩人的问题,只是看着东南方向的黄河:“自从玛雅新城建成后,楚扬就彻底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之中。可好多人都说,他不是一个安分的人。只要想办法能让他对我们的事感兴趣,我觉得他没理由会袖手旁观的。” “让楚扬对我们的事感兴趣,就能让他参与进来,因为他是一个天生不安分的人?” 叶心伤也看向东南方向,喃喃的说:“那,我们该做什么呢?” “或许,什么也不用做。” 高飞把话接了过去:“他已经忍不住参与进来了。” 第1805章 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这句话在社会上是广为流传,很有名,为那些薄情的男人、女人们找到了不用跟伴侣同生共死的借口。 不过沈银冰却觉得这句话很混帐,难以理解相亲相爱的夫妻俩人,在大难来临时为什么要各自逃命,难道就不能风雨同舟,同生共死吗? 后来她才知道,这句话是一个和尚(出自慧光僧《圣言善语》)说的,心中一下子就坦然了:和尚吗,本来就是恨不得天下人都剃光脑袋跟着他青灯古佛过一生的领路人,说出这样的话来也是很正常的了。 在还没有认识高飞之前,沈银冰就有种信念:如果以后她跟所爱的男人走到一起后,会像西方婚礼上新人所发下的誓言那样,对待自己的男人。 沈银冰觉得,在对待男女感情的问题上,看重浪漫跟爱情的西方文化,要远远比东方文化中所提倡的那些要好许多。 嫁给一个自己所爱,也爱自己的人,跟他同生共死。 这就是沈银冰的爱情观。 她是这样想得,也是这样做的,就像自从发现自己死心塌地的爱上高飞之后,她就把两个人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他活着,我在;他死了,世间再也不会有沈银冰。 这句话,她从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尤其是在跟高飞关系不好的日子里,但她却始终是这样做的,才不会管别人怎么看她。 她是沈银冰,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沈银冰,对感情有着自己的理解、对待方式。 很幸运,她在历经太多的挫折后,终于跟高飞名正言顺的走到了一起。 尽管在她结婚的第二天,她就不得不远离高飞。 但经过那个洞房花烛夜后,哪怕是立马死去,她也心甘情愿了。 她离开高飞,自然是为了帮他解决麻烦。 必须得离开,她相信高飞绝对会理解她为什么这样做,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夫妻一体。 沈银冰从没有把自己跟高飞的关系,放在盟友的位置上--盟友之间,也有可能发生在一起滚被单的超凡关系,但盟友就是盟友,跟夫妻关系压根没法比。 在没有看到这个修女似的女人之前,沈银冰最大的希望,就像伟人们所说的那样:团结一切能团结的力量,尽可能的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不择任何手段! 她唯有强大了,才能去帮助她的男人。 而团结一切能团结的力量,就是沈银冰婚后外出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她当前是贪狼的狼主,她有自己寻找变为强大的方式,她不希望高飞掺合进来。 只是还没有等她的计划成形,今天就有个‘修女’出现了,请她走一趟,说是要见一个人。 那个人是谁,跟高飞又是什么关系,这才是沈银冰最关心的。 修女抬头看着走廊远处的窗口,就像梦呓似的说道:“他们是盟友,或许是天生的盟友。” “天生的盟友?” 沈银冰稍稍愣了下,接着点头:“好,我跟你走。” “去的人太多了。” 修女扫了眼沈银冰身后那些手下,声音恢复了正常:“他是个低调的人,不喜欢张扬,尽管他名字有个‘扬’字。” 那个人的名字中有个‘扬’字,这个人有修女这么厉害的同伴,应该不是无名之辈--沈银冰马上捕捉到了修女话中的线索,看向了高翠。 高凌点头示意,马上就快步走近了房间内:她会用最快的速度,动用贪狼所有的力量,来彻查一个名字中带有‘扬’字的人。 “小七,小翠,你们两个跟我走,其他人都在这儿等我。” 沈银冰稍稍沉尹了一下,就下达了命令。 高七、高翠俩人,绝对是沈银冰手下最出色的佼佼者,他们俩人联手能抵得上一个陈果果--有陈果果在,相信只要不是碰到莫邪征东那样的变太高手,天底下大可以去的。 不过不管是高七还是高翠,年龄都要比沈银冰大十几岁,可人家在称呼他们时,总是会加上个‘小’字,这可不是托大、或者说是彰显自己狼主的尊严,而是一种笼络下属的手段。 历经太多挫折的沈银冰,现在每说一句话,每做一件事,几乎都有她自己的理由。 事实上,沈银冰这样称呼高翠等人,还真让他们有了种知己感。 沈银冰能够跟着一个来历不明的修女走,只带着两个手下,修女没有任何反抗的理由,只是问道:“你真相信我所说的那些?” “不怎么相信,我只是觉得我不能放弃任何一个,为我男人找到帮手的机会。” 沈银冰很直白的回答道。 “一心只为你的男人着想,这就是女人么?不管你本身有多么强大。” 修女在说出这番话时,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讥讽之意。 但沈银冰马上反驳道:“你来这儿,不也是为了你的男人?” 不等修女说什么,沈银冰就快步走向电梯那边:“女人甘心为男人去做任何事,那是因为她有个值得爱的男人。这样做虽然有些傻,可总比那些没有任何男人值得自己付出的女人要好很多,不是吗?” 修女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那双莹白如玉的手藏进斗篷内,跟在高翠后面走了过去。 她走路的步伐很轻,所迈的步伐也很小,有些像古时候那些大家闺秀一样,走的是小碎步,不过双脚前后交叉的速度却很快,更让盯着她背影的高大眉梢一挑的是:修女走路时,只是两条腿在动,腰胯之上的部位仿佛跟她走路没有任何牵扯。 也就是说,修女在走路时,只是用两根腿,不用其它部位来配合,就像是在冰面上滑行那样,看起来有些诡异的美。 高大很清楚,这样的人绝对是个轻功高手,就连‘高家兄妹’中轻身功夫最好的高八,或许也能这样,但绝不会做到如此的自然。 沈银冰才不会关心这些,她只是对高飞的那个盟友产生了浓浓的兴趣,想知道那个人是谁。 半个小时后,她如愿了。 在高翠的陪伴下,沈银冰从修女所驾驶的越野车中下来时,提前下车勘察地形环境的高七,已经锁定了树下的一个人影。 这儿是仙霞山的山脚下,一条碎石子扑就的乡道,刚刚容纳两辆车错开,右边不远处就是一条小溪,隐隐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还有不甘就这样冬眠的蟋蟀,在草丛中歇斯底里的吆喝着什么。 今天是九月初三,如同昨晚一样,天上还是没有月亮,不过星光却很不错。 借着星光,沈银冰下车后的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站在树下的黑影(修女的车子车灯向前,照不到那个地方)。 不管你相信,还是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那么一种人,无论是夹杂在人群中,还是站在夜色的树下,总能让人第一眼就感觉到他的存在。 这个人,无疑就是那样的人,也是个不一般的人。 沈银冰看着那个黑影,看不清他是男还是女,更看不到他的样子,却能感觉到他在盯着自己看。 两个人就这样相互对看着,足有十秒钟后,沈银冰才淡淡的说:“是你要找我?” “这儿如果没有第六个人的话,那么就是我找你了。”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黑暗中响了起来。 声音很清朗,尾音稍稍习惯性的上挑,由此可以判断,这个人的性格是那种活泼开朗型的,从他不怎么正式的回答中,也能判断出他有些玩世不恭。 玩世不恭的男人有很多,在沈银冰所认识的男人中,高飞、刘小龙就是这样的男人--当然了,还有一些男人,也是很喜欢这样对待生活的,不过如果他们没有玩世不恭的条件(最起码得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说好听了叫矫揉造作,说难听了就是装比。 没有哪一个思想成熟的女人,喜欢装比的男人,尤其是像沈银冰这种‘成功女士’,假如有男人在她面前这样做作,又凑巧碰到她心情不好,说是让人把他腿子打断,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这个男人应该有玩世不恭的资本。 任何男人,能有修女那样的同伴,都会有这个资本。 所以他的回答,并没有引起沈银冰的反感,只是很现实的问道:“你是谁?” “我姓楚,楚河汉界的楚。叫楚扬,扬是扬手说再见的扬。” 就像高飞在跟人介绍他的名字时,总是很装比的说出‘飞的又高又远’这句话那样,这个自称叫楚扬的男人,在说出自己名字时,态度也很认真,仿佛他这个名字是世界上最好听、最有档次的名字,任何人听到后都该三生有幸那样。 “楚扬?” 沈银冰想了想,很实在的说:“我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但我相信你的手下,已经去调查我的来历了。” 叫楚扬的男人,从树下缓步走了出来,走到了车灯前面。 沈银冰看清楚了他的样子:他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多岁,穿着一件深黑色的立领中山装,有些像功夫明星李连杰在《精武英雄》中陈真的扮相,很精神,很洒脱,很大气。 这是个相当有魅力的男人。 尤其是他在笑时,露出的那口洁白的牙齿,让女士们看了很舒服,或许还会不要脸的想到:如果跟他亲吻的话,会是一种什么滋味? 当然了,沈银冰是不会想到要跟楚扬发生点啥的,因为她早就知道这种滋味--高飞,不也是这个样子的吗? 楚扬跟高飞一样,长相或许谈不上很帅(所谓的帅,单指那些韩剧中的奶油小生、娘娘腔),不过他们都有着帅哥们磕破脑袋(求神拜佛)都没有的洒脱,自信。 不管是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哪怕下一刻就是世界末日,他的眉梢始终会骄傲的扬起,洒脱的笑着,告诉他的女人:有我在,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 看到楚扬,沈银冰想到了高飞,眼神慢慢温柔了起来。 第1806章 厚脸皮的男人! 托尔斯泰曾经在《安娜.卡列尼娜》中说过: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在沈银冰看来,这句话套用在男人的身上也很恰当:优秀的男人都是相似的,愚蠢的男人则各有各的愚昧之处。 仅仅是凭借对楚扬的第一印象,沈银冰就断定这是个优秀的男人。 高飞那样的男人。 看到楚扬,沈银冰就想到了高飞,眼神变得慢慢温柔了起来。 沈狼主的眼神变化,被楚扬敏锐的捕捉到了,呵呵一笑问道:“看到我后,你是不是很遗憾?” 沈银冰一愣:“遗憾?我为什么要遗憾?” 楚扬还没有说什么,旁边的修女说话了:“他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早就认识他的话,说不定就不会死心塌地的跟着高飞了。” 楚扬看了修女一眼,点了点头,意思是称赞她说的很对。 沈银冰也笑了,很恬静的样子,说出来的话却很呛人:“以前有人告诉我说,男人都是厚脸皮,自恋狂,越是以为自己有几分本事的,这些毛病就越厉害。以前我还不怎么相信,现在我才发现这句话很有道理。” 楚扬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 不等他说什么,沈银冰又抢先说道:“楚扬,看来你在家里,被你老婆娇惯的有些过了,要不然也不会这样自恋。” “你还真是伶牙俐齿的,就不怕惹恼了我--算了,我知道你这种女人是不怕威胁的,因为你们有什么比我们男人还会疯狂。” 楚扬咬了下牙,有些要翻脸的趋势,但很快经笑嘻嘻的伸出了右手:“那我就表现的绅士一些,很高兴认识你。” “你绅士的样子,也会让我觉得你没安好心,开始加倍提防你了。” 沈银冰伸出小手,跟楚扬轻轻握了一下,马上就缩了回来。 “那个啥,我究竟跟你用什么态度交往,你才不会对我抱有成见?” 楚扬有些郁闷,抬手蹭了下下巴。 “以后见面喊姐姐,或许我会换种眼光看你。” 沈银冰毫不客气的说道。 现在她已经感觉到,这个叫楚扬的家伙,对她没有任何敌意,而且他跟高飞的性子非常像--就是属于那种给他一点好脸色,就会蹬着鼻子上脸的家伙。 在来的路上,别看沈银冰只是闭目养神,其实始终在琢磨要见她的人是谁。 从修女所表现出的武力值来看,那个要见她的人,肯定是个非常牛叉的人物。 至于这个人是男人还是女人,是老头还是老妪,沈银冰都不怎么在意,她只希望修女的话能可信,这个人真有资格成为高飞的盟友。 当她看到楚扬,原来是个高飞那样的男人后,心中没来由的一松:唯有这么优秀的男人,才有资格当她夫妻的盟友。 尤其是楚扬的油嘴滑舌,更让沈银冰对他的防范心迅速消退,仿佛大家是认识很多年的好朋友,就是那种跟性别无关的死党,什么玩笑都能开,搂搂抱抱也不在话下,但当危险来临时,他却会及时挡在你面前的人。 可同时沈银冰也很清楚:跟楚扬(高飞)这样性格的男人交往,要想获得他们最珍贵的感情(包括友情),就不能给他们好脸色--有人说过,越优秀的男人,其实就越犯贱,就像越高傲的女人,其实都是闷扫那样。 正因为有这些心得,沈银冰才无视了她跟楚扬之间的关系、年龄(很明显,楚扬要比高飞大个七八岁的样子,比她大了至少十岁),看似有些荒唐的让他喊姐姐。 果然,沈狼主说出这句话后,楚扬就有些犯傻,方言都露出来了:“啥,让俺喊你姐姐?” “哎!” 沈银冰马上甜甜的答应了一声,笑眯眯的问道:“小弟,看来你老家也是冀南地区的人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咱们可就是老乡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沈银冰越说越轻松,说着话时竟然走到楚扬面前,抬手拍了拍他的脸蛋:“告诉姐,你老家在哪块儿?” 楚扬本能的抬手,一把抓主了沈银冰的手腕,但很快就触电般的松开了,后退了一步。 楚扬的这个动作,更加证实了沈银冰心中所想的:这家伙,果然是个嘴上口花花,实际上却是有贼心没贼胆的。嗯,这样的人才好控制。 如果让楚扬知道沈狼主此时心中会是这样想法,他肯定会哭着一头撞死在大树上,临死前再双手朝天泪流满面的高喊:苍天啊,大地啊,这女人竟然说老楚我有贼心没贼胆,难道不知道哥们当年祸害了多少优秀女青年?现在不敢把她怎么样,只是因为家中那些母老虎太过彪悍? 楚扬的退却,让沈银冰有了种从没有过的轻松,咯咯一声娇笑:“小楚,你怕什么呢,还怕姐姐会吃了你?” 楚扬身形再次一晃,就像鬼魅那样欺身到了沈银冰面前,左手一伸,揽住了她的杨柳细腰,脑袋向前一凑,几乎是鼻子碰着鼻子了,车灯下的眼神,忽然变得无比邪恶起来,语气阴森的说:“沈银冰,你以为你是高飞的老婆,我就不敢把你怎么样,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离歌,你告诉她,我最大的本事,爱好是什么?” “坏人清白,喜欢良家。” 被楚扬称为离歌的修女,冷冷的说着,身形一晃已经站到了沈银冰背后,右手一抬,那把狭窄的好像柳叶一样的刀子,在灯光下攸地暴楚瘆人的光芒。 高七、高翠俩人大吃一惊,正要有所动作时,却听楚扬冷冷的说道:“你们敢动一下,我就让你们主子受辱!” 沈银冰除了是贪狼的狼主之外,她最主要的身份变化就是已经成为人、妻,当下被高飞之外的男人揽住杨柳细腰,如果再顺势从属于高飞禁区的部位来一把--相信沈狼主这种由传统思想的女人,以后还真没脸去见高飞了。 高翠俩人都很清楚高飞在沈银冰心中的地位有多重,所以在楚扬威胁他们敢动一下,就会像离歌所说那样坏她清白时,立即不敢动了。 在被楚扬猛地揽住腰,嗅到他身上那种貌似很熟悉的烟草气息后,沈银冰心中也是一慌,觉得自己做的太过了,正要本能的反抗时,却又忽然镇定了下来,盯着楚扬那双看似很邪恶的眼睛,悠悠的说:“如果你的手敢碰到我的身子,我就相信你在说真话。” 楚扬右胳膊揽住了沈银冰的小蛮腰,可他的手却在尽量向外避着,生怕会碰到她身子。 这证明了什么? 除了证明他是故意恐吓沈银冰之外,好像也没什么解释了。 这个男人,年轻时或许是个见色如命的色郎,只要碰到沈银冰这样的角色,就会想方设法的搭讪,但现在他绝不会去招惹任何一个不属于他的女人……尤其这个女人还是沈银冰,是他盟友的老婆。 “算你狠。” 楚扬眼神中的邪恶,随着嘴角很不爽的抽了几下,慢慢消散,手腕一振松开她时,身子已经后退到了两米之外,才忍不住的反驳道:“我告诉你,我现在已经四十八岁了,就算做你父亲也是差不多了,你要是再敢跟我没大没小的,小心我……” 沈银冰晒笑着打断了他的话,姿势优雅的抬手拢了下额前微乱的发丝:“别说你没有四十八岁了,就算你今年八十四岁--小楚,你在我心中,也只是个不成熟的小孩子罢了。” 离歌收起了刀子,看着楚扬的双眸中有些笑意:“她叫你小楚。” 楚扬想了想,才认真的说:“是的,我姓楚,楚河汉界的楚,而且我看起来,也好像只有十八岁的样子,那么她叫我小楚,也不是多奇怪的事儿了。好吧,就这样吧,我才不会因为一个称呼,就跟女人翻脸。” 沈银冰还真没想到,楚扬的脸皮比起高飞来,貌似更厚些,在看似无法抗拒她对他的称呼时,就借坡下驴,得意洋洋的自称是十八岁的小楚了。 极品,这绝对是个极品男人,如果早几年遇到他,我或许、或许会真把他收为小弟--沈银冰想到这儿时,就听离歌忽然又说:“她要是叫你小狗呢?” “那么你就是小狗婆。” 楚扬很不高兴的回答。 离歌没再说什么,不过沈银冰觉得她肯定会吐了下舌头。 楚扬没有再打理离歌,只是返回树下,再走过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一些野营用的东西,看了眼沈银冰背后的高翠俩人,说:“老沈,能不能让你手下帮帮忙,去树林中找点干柴,也好烧水泡茶?” 沈银冰一呆,下意识的问道:“啥,你刚才喊我啥?” 楚扬开始布置简单的桌椅,从容回答:“你不是喊我小弟,就是喊我小楚的,这就证明你比我年龄要大,我喊你老沈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不对!” 沈银冰脱口说出这句话后,却不知道到底哪儿不对,只是忽然觉得楚扬的便宜一点也不好占,也证明这家伙不喜欢吃亏,哪怕是跟她这样的美女在一起。 “行了老沈,就这样了,别在称呼上唧唧歪歪个没完了。” 楚扬飞快的安装起一张简易椅子,放在了桌前,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老沈,请坐--你们两个还愣着干啥呢,不去拾柴竖在这儿当电线杆子呢?又不能劈巴劈巴烧了。” 小楚就像个娘们那样,喋喋不休的叨叨着,很快就支起了三张椅子,摆在了桌子上一套茶具,又根据风向在右侧支起了个架子,把水壶扔给了高七:“去。用溪水泡茶,味道肯定差不了!” 等两个忠心的手下,被楚扬指挥着去拾柴灌水后,沈银冰忍不住的问道:“我来,不是来喝茶的。” 楚扬回答说:“我这个人有个坏习惯,跟人谈事情时会口渴。” “那为什么不再酒店中谈话?非得跑这荒郊野外来。” 沈银冰打量了一下周围环境,讥笑道:“玩浪漫?也不该找我。” 第1807章 夜枭商离歌! 在沈银冰看来,楚扬如果真诚心找她,应该去酒店正式拜访,而不是派离歌跑去装神弄鬼的,最后把她越到这荒郊野外来,又假装浪漫的煮茶夜话。 如果楚扬是高飞,那么他这样做无疑是很浪漫的,说不定会把沈狼主给感动的一塌糊涂,兴之所至在小溪边玩个更浪漫的--不过楚扬不是高飞,他这种假装浪漫的行为,让沈银冰有些不爽。 其实沈银冰也不知道,她才认识楚扬几分钟,为什么会有这种‘敢说敢做’的勇气,心底已经把他当作了,大哥? 嗯,或许唯有这个词语,才能形容沈银冰对楚扬的感受。 就像古人所说的那样:倾盖如故(意思是说,两个从不相识的人在路上来到一棵树下乘凉,随口搭讪起来却发现,他们就像相处多年的老朋友)? 还是,楚扬跟高飞很相似的某些地方,让所以呢对他有了说不出的亲近感? 她不知道,却知道她的感觉没有错,跟楚扬在一起,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放松。 莫名其妙的,却是真实存在的。 人跟人的感情,有时候真的很奇妙。 楚扬好像也察觉出了这种感情,却一脸不在意的淡淡说道:“邀你来这儿来,不是玩浪漫,我只是不想别人看到我跟你会面过。” 很熟练的摆开茶盘,茶壶等东西,楚扬说道:“当然了,如果你非得觉得我这是在玩浪漫,那也由得你,反正我现在已经老了,或许能做出任何禽、兽不如的事儿,但绝不会玩浪漫。” 旁边的离歌,忍不住的说:“你不是老了,是因为你大老婆管的你太紧,你不敢有丝毫的违抗。” “守着老沈,别说这种让我没面子的实话。” 楚扬抱怨了离歌一句时,高七俩人已经把水壶、干柴都取回来了。 楚扬也没客气,就像大少那样,指挥着高翠俩人生火。 等红色的火焰冒出来时,他就摆了摆手指着小溪边:“那边更凉快一些。” 高翠眉梢挑了几下,要不是看在沈老大好像耳聋了那样,只是用手托着下巴做出一副淑女状的看着楚扬,她肯定不会心里冷哼一声给高七使了个眼色海后转身就走,而是一脚把桌子踢翻,拔刀在手高声喝道:无礼小辈,敢不敢跟姐姐我大战三百回合! “你这两个手下,杀戮心太重,以后得让他们多在小溪边思考一下人生,让大自然化解一下他们身上的戾气,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有着很大好处的。” 楚扬忙活着,给沈银冰提了个建议。 沈银冰却反问道:“假如他们个个像绵羊一样温顺,那么我还有机会跟你坐在这儿吗?” “绵羊有时候也会吃人的。” 楚扬认真的说:“就像咬人的狗才不叫,像他们这种往人眼前一战就能让人心生警惕心的,除了让人拿出全力来对付他们之外,没有一点点的好处。” “低调?” 看着楚扬翻动着火焰,沈银冰出神了老大会儿后,才说:“你是劝我,最好是懂得低调吗?” “低调做人,低调做事,才会蒙蔽那些敌视你的人,在真正危险来临后,才能有机会脱身。” 楚扬拎起烧开了的水壶,灌进了茶壶中,动作熟练的开始摆弄茶具。 从他娴熟的沏茶动作中,可以看出他对茶道很有研究,几分钟后才把一杯清茶端到了沈银冰面前:“尝尝这茶叶怎么样,是我们自己培育出来的品种,我给它取的名字就叫低调。” “茶叶的名字也叫低调?嗯,这的确是个好名字。” 沈银冰端起茶杯,放在小鼻子下面轻轻嗅着,闭上了眼睛。 微微苦涩的茶香,慢慢变成了醇厚的甘甜,让沈银冰脑海中,情不自禁的浮上了这样一副画面:高原,雪山,雪融化后淌下来的小溪旁边,栽种着一丛丛低矮的茶树,一个脸上蒙着白色轻纱的女人,挎着个小篮子走在茶树中,袅袅婷婷的不带有一丝烟火气息。 沈银冰抬手,轻轻抿了一口茶。 就像她想象中的那样,在微微苦涩过后,从心底泛起的甘甜,迅速把她整个人都带进了那幅画面中,摇身化成采茶小妹…… “好茶。” 轻轻吧嗒了下嘴巴,沈银冰睁开了眼睛,正准备把自己喝茶后的感受说出来时,却又忽然一呆,脱口问道:“你怎么会来这儿了!?” 沈银冰闭眼品茶之前,坐在她对面的是楚扬,坐在她右手侧的则是修女离歌。 但当她再次睁开眼时,却发现楚扬仍旧坐在她对面,右手侧的离歌,却换成了白发、白眉的红尘道长! 对于红尘道长,沈银冰可谓是印象很深:那个看起来很是妖气的道姑,在不知不觉间,就给她用了障眼法,让沈银冰她自以为是她杀了杨雪,又说出了很多心里话,最后还以为放火烧了仙霞观。 实际上,那一切都是幻象,红尘道长整出来的。 现在沈银冰甚至都开始怀疑,她究竟有没有去过仙霞观,见过这个妖道了。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今晚楚扬约她来这儿谈事,红尘道长竟然又出现了。 本能的,沈银冰放下茶杯站了起来,刚要喊小溪边的高翠俩人,却又接着缓缓的坐下,看捧杯细细品茶的白发女人:“你不是红尘道长。” 沈银冰的反应,早就在离歌的反应中,白眉微微一挑,淡淡的说:“我本来就不是红尘妖道。我是商离歌。嗯,夜枭,商离歌。” 沈银冰不知道的是,早在很多年前,江湖上还是像《隋唐演义》中那样,很喜欢给一些从事特别职业的排名的时代,比方杀手界:那时候的江湖上排名第一的杀手,号称鬼车。而夜枭商离歌,也是江湖十大杀手排名中的第六位。 鬼车,就是坐在沈银冰对面的楚扬,也是他粉碎了玛雅人关于2012年12月21号是世界末日,并在华夏大西北创建玛雅新城的人。 多年前,就有人说楚扬是来自流波山女娲娘娘座前的白蛇转世,跟一个金乌,一个鸢发生了让人纠结的三角恋(详情请看拙作《逃婚高手》),最终凭借其不要脸,跟狗屎运再加上超绝的身手,摆平了那两个女人,粉碎了来自邪教的大阴谋,成为了人人仰视的一代宗师,默默无闻的那种…… 多年前,如果有人提到夜枭商离歌,或许不会想到她冷血的性格,不会想到她是楚扬不能失去的影子,而是首先想到她怪异的模样:身体某条脉络的受伤,使她在花样年华时,就变成了白发白眉,好像动漫中的人物。 楚扬曾经有机会治疗好她的病,不过她最终却拒绝了:她怕复原如初后,来自外貌的自卑心理会消失,而向太多争风吃醋的女人那样,跟那些女人争抢楚扬。 为了不给楚扬添麻烦,哪怕这种麻烦只是存在于理论上,商离歌还是毅然保持着她怪异的样子--真让人无法想像,一个女人得有多么的爱楚扬,才会有这种很傻的心态。 同样,在楚扬心中,商离歌不但是他的女人,更是他的战友,他的兄弟,他最信任的那个人,没有之一。 沈银冰当然无法理解商离歌的爱情观,因为她是那种既然爱上一个男人,就该不顾一切代价去争夺他当老公的现实女人。 事实上,她也不知道这些,只是为商离歌相貌很像红尘妖道而震惊。 但在仔细看了几眼后,她才松了口气:“嗯,你不是那个妖道,最起码,你身上没有那股子不入流的妖媚味儿。” 如果把表面看上去很是高深莫测的红尘道长,比作是一朵任何人都想一亲芳泽的白牡丹,那么商离歌才是让人不会对她升出亵渎之意的天山雪莲。 很多年前,商离歌或许会反感别人总是盯着她怪异的外貌看,但现在她才不在意,因为她已经用她的全部真心,争取到了她最渴望的幸福,至于别人怎么看她,又会怎么评论她,她才不会在意。 当然了,为了不让世人为自己惊世骇俗的样子所惊讶,她只要离开玛雅新城,就会穿上一身修女装。 沈银冰仍旧定定的看着她,很没礼貌的样子:“嗯,你跟红尘妖道虽然有九分相似之处,可你看上去就是个女孩子,她就是个有两个女儿的妇女。” 不得不说,沈狼主现在拍马的功夫也很长进,让商离歌听了后都有些难为情:“女孩子?呵呵,二十年前的我,才是个女孩子--现在,老了。最起码比你要大十岁,你才是真正的年轻。” “可在我眼里,你一点都不老的。” 就像绝大多数女人那样,沈银冰对女人相貌如何也很关心,正要再请教一下她是怎么保持青春永久的诀窍时,却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你……你认识红尘妖道?” 刚才商离歌在回答沈银冰的问话时,曾经主动说过‘红尘妖道’这四个字。 “听说过。也是最近几天才听当地人说的。” 商离歌解释道:“当地人说,仙霞观内的红尘道长,已经存在不知道几千年了--能活几年前的人,不是神仙,就是妖怪。恰好,她是我们双方共同的敌人,所以我称呼她为妖道,好像也很正常的。” “你们女人要是开谈了,就会没完没了,就像老太太的裹脚布那样。现今如此良宵如此夜,却让我在这儿听你们相互吹捧,实在是没意思透了。” 感觉受到了冷落的楚扬,轻轻拍了下桌子:“好了,书归正传,开始谈合作对付事儿吧。” “小楚,随便打断两位女士的交谈,这是很没礼貌的事。” 沈银冰不满的白了楚扬一眼,却接着问道:“在谈正事之前,你们得先给我解释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楚扬端起茶壶,再次给沈银冰俩人满了下水。 沈银冰问道:“为什么不许我的人,去追踪那个赫拉。” 楚扬的脸色,一下子精彩起来。 第1808章 白雾中出现的黑影! 国庆节那天是沈银冰的大喜之日,虽说她在同一天内举办两次婚礼,一人嫁给亲兄弟俩人的行为,就该受到世人们的鄙视,跟道德上的指责,但无可否认的是,她是幸福的。 任何一个历经重重挫折,最终嫁给自己喜欢的男人的女人,都是幸福的,尤其是在婚礼上。 但就是在沈银冰感觉最幸福的时候,一个叫杨雪的女人忽然出现,献上了一份大礼:一个人头,来自非洲卡扎扎部落灵魂者的人头。 人家大婚,你却杀了人家的嘉宾,还又送上人头,这种事摊在谁身上,谁也不会善罢甘休,更何况当前实力空前强大的沈银冰呢? 想当然的,她就在婚后第二天跑来宝岛地区兴风作浪,用残忍手段来报复某些人的不理智,最终逼着宝岛当局,不得不把她带到了仙霞观,将那个这些年好像都活在狗身上的杨雪干掉了。 在仙霞观,沈银冰看到了跟杨雪站在一起的那对男女,不过当时没有理睬他们。 谁想到,那对男女今天却去酒店,主动拜访她了,并给她讲了一个近乎于神话般的故事--但偏偏这个故事听起来真实性很大,由不得沈银冰不去重视,这才派遣高七跟踪赫拉俩人。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麾下武力值最初色的小七,却被商离歌给拎着肩膀回来了。 暂且不管楚扬是不是真要跟高飞联手,一起对抗某些神秘力量,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们跟那个赫拉之间的关系,肯定不一般。 所以沈银冰才问楚扬,为什么不允许她去追踪赫拉他们。 楚扬的脸色,马上就变得精彩起来,就像吃了个鸡蛋却被噎住了那样,吧嗒了下嘴巴,抬手挠了挠后脑勺。 “你有难言之隐?” 沈银冰有些奇怪。 “唉。” 楚扬叹了口气,幽幽的说:“男人的难言之隐,陌生女人最好少打听。” “什么啊?” 沈银冰一愣,随即明白楚扬在嘲笑她,双眸一瞪正要发怒时,商离歌却抢先说道:“如果我告诉你,那个赫拉是楚扬的女人之一,只是因为受到某人的排挤而离家出走,被某些势力利用,你会不会觉得无论她做错了什么,都该值得原谅?” 沈银冰没有说什么,甚至都没有看商离歌,只是看着楚扬,眼睛眨巴眨巴的,好像在观赏一个大熊猫。 楚扬被他看得有些心里发毛,讪笑一声:“老沈,你看什么呢,不会喜欢上我,想要给你丈夫戴绿帽子了吧?” 沈银冰没理睬他的嬉皮笑脸,缓缓摇头叹了口气,满脸都是失望的神色:“唉,我刚看到你时,还以为你是个像我丈夫那样的男人,敢做敢当,哪怕是为了一个残花败柳(解红颜),就敢跟一九七三叫板。没想到,你原来是个连自己女人都管不了的懦夫,我对你很失望。” 刚才商离歌的话虽然不多,但沈银冰也分析出来了。 怪不得那个赫拉满眼里都是幽怨的神色,好像被男人抛弃不要了的怨妇那样。 原来,她果然是被男人抛弃了。 这个男人,就是看上去很牛比、却又处处讲究低调的楚扬。 而且,赫拉还是被楚扬身边某个强势的女人,给排挤出去的,这就更加让沈银冰看不起他了。 一个男人,能否被人看得起,跟他的工作能力,是不是高富帅没多大关系,最重要的是:他得有责任心,对女人的责任心。 就拿楚扬来说吧,他既然招惹了赫拉,就该为人家负责到底,万万不该被抛弃,变成一个怨妇,尤其是管不了自己身边其他女人。 一个对女人都没啥责任心的男人,无论他有多么牛比的能力,多么辉煌的过去,高飞当前有多么需要他,都不该跟他联手:谁知道他会不会在高飞最需要他时,却被他像抛弃赫拉那样,抛弃高飞? 沈银冰觉得,一个连自己女人都管不了的男人,实在没资格跟她坐在这儿谈什么。 鄙视你。 冷冷扫了楚扬一眼,沈银冰站了起来,冲小溪边叫道:“小翠,我们走。” 啪的一声,楚扬一拍桌子,冷冷的问道:“为什么要走?” “不为什么,就是要走,需要给你理由?” 沈银冰嗤笑一声,懒得再看楚扬一眼,转身就走。 “他没让你走,你就不能走。” 刚才好像还跟沈银冰有共同语言的商离歌,这时候却翻脸了,身形一晃挡在了她面前。 “闪开!” 从小溪边冲过来的高七,低喝一声扑向了商离歌。 去追踪赫拉时,高七曾经跟商离歌干过一架,他自负论起真功夫来,绝不会输给这个长相怪异的女人,只是因为那个叫楚扬的家伙,在俩人对掐时,总在一旁瞎咋呼。 开始时,他还是帮着商离歌对付高七的,不是埋怨她抬脚踢高了,就是责怪她力道用老了,有时候还为商离歌袭击高七最男人的地方而吃醋…… 可就在高七渐渐支撑不住时,这厮却又帮他,指点他该怎么抵挡商离歌了。 高七跟商离歌对掐时,楚扬就像一只苍蝇,在那儿嗡啊嗡啊的,让他心烦的要命,这才一个不小心着了商离歌的道,失手被擒了。 这对心高气傲的高七来说,绝对是个耻辱,别忘了他目前可以称得上贪狼部的第一高手,却败在了一个女人手中,心里自然无法咽下这口气了。 现在看到商离歌要挡住沈银冰后,高七觉得终于找到了找回面子的机会了,也没管楚扬,厉喝一声就扑了上来。 上来,就是杀招。 “唉,戾气太重了。” 楚扬叹了口气,摇头表示不屑时,高翠却扑了上来,冷声说道:“我的戾气也很重,那就麻烦你给化解一下吧。” 也没见楚扬做什么动作,就像水里的虾米那样,身子攸地向后弹去:“我化解女人戾气的方式,往往只有一种。但很遗憾的是,你还没资格让我喜欢。” “去死!” 高翠当然能听出楚扬这句话什么意思,登时羞恼成怒,一记凌厉的侧踢,就狠狠砸向他心口。 “本来像你还算有些小姿色的女人,最该注意的就是不要乱生气,因为生气伤肝,肝又有造血功能,肝功能不好了,就会影响皮肤的光滑性,从而导致生暗疮……” 就像个长舌妇那样,楚扬嘴里唧唧歪歪的叨叨着,接连后退七步,从容躲开了高翠的连环七次侧踢。 啪的一声,就在高翠第八次飞起右脚,用尽全身的力气想把他满嘴牙齿打掉,让他以后再也无法对女人唧唧歪歪时,楚扬抬手一把抓主了她的右脚脚腕。 “啊!” 本能的,高翠发出一声惊呼,下意识的要转身腾空而起,用左脚去飞踹他时,楚扬的手却像爬上杆子的蛇,顺着她脚腕就爬到了她膝盖处,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捏了一下,高翠浑身的力气,就攸地消失,抬起的左脚无力的垂下,好像烂泥那样的瘫倒在了地上。 这时候,楚扬还在嘴碎:“你小腿肌肉明显已经练死了,这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很悲哀的事。女人嘛,本来就该像老沈那样,别学这些打打杀杀的本事,保持自己娇美的体型,诱人的容颜,用聪明的大脑去指挥男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好吗?” “你、你松开我!” 高翠双手撑地的坐在那儿,更加羞恼,嘎声喊出这句话时,忽然就听到一声凄厉的声响,从背后小溪边响起:呜! 这是利器破空的声音,带着无与伦比的刚烈,跟贯穿一切的罡气! 目标,直指楚扬喋喋不休的嘴巴。 厉啸声刚一响起,楚扬瞳孔就猛地骤然一缩,脑袋迅速后仰的同时,已经松开高翠右脚的右手中,已经多了一把黑黝黝的军刺,电闪般向面门前一格! 砰的一声闷响,那个被军刺隔开的利器,哗啦爆开变成无数碎片,其中一点比指甲盖还要小的碎屑,攸地从高翠额头上划过,擦出一道浅浅的血口。 厉啸声响起,正在跟高七对掐的商离歌,身形忽然一晃,就像黑夜中的一只夜枭那样,攸地腾空飞起,在半空中一个盘旋,轻飘飘的落在了楚扬身边,低头看向了地上。 夜枭,既然是夜里才会出来捕食的禽类,那么听觉,视觉肯定是相当发达的,哪怕商离歌不是真正的夜枭,可她却拥有夜枭才有的本事,从刚才的这声厉啸声中,就能听出打出这个暗器的人,功夫相当高强。 或许,比她跟楚扬加起来或许还要高。 商离歌低头看去,借着灯光看到被楚扬格开的东西后,满头的白发,攸地一颤:地上,是两半截比筷子粗不了多少的树枝。 有人就是用这根树枝,逼迫楚扬放开高翠,拿出残魄军刺,才能挡开。 砰,砰砰。 商离歌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这是太紧张所致。 在树枝被楚扬举刺格开之后,现场所有五个人,都屏住了呼吸,看向了小溪那边。 沈银冰不懂功夫,但这不代表着她看不出那根树枝上所蕴藏着的无比威力,心中一动时,轻轻叹了口气:唉,她来了么? 楚扬此时的眼神中,再也没有了刚才的玩世不恭,缓缓抬头看去,看到一个黑色修长的身影从小溪那边‘飘’过来时,抬起左手把商离歌掩到了身后。 他做出的这个动作,是潜意识内的,已经形成了习惯。 感受到楚扬的沉稳后,商离歌绷紧的神经,慢慢松懈了下来。 看着好像从云雾中走来(这时候,已经有了淡淡的白雾),又好像是由白雾化成的那个修长的黑影,楚扬忽然笑了:“刚才那一招,是天外飞仙?” 那个黑色身影停止了飘动,一个有些瓮声瓮气的声音:“你再笑的话,小心满嘴的牙齿。” 楚扬马上就闭上了嘴。 这是一个聪明的男人,从来不在无法应对的困难面前,充什么好汉。 做好汉,是要付出代价的。 第1809章 见好就收! 正所谓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 高翠做为沈银冰手下中的佼佼者,论起武力值三个高翠就能抵得上一个陈果果,由此可以看出她的功夫是很厉害的,但她在玩命进攻楚扬的过程中,却没有收到一丝丝效果,反而被人家一把抓主了脚腕。 如果不是一根树枝及时出现,相信接下来高翠就会蒙受她出道之后的最大羞辱--有些男人,真的不喜欢女人动手动脚的打打杀杀。 楚扬就是这样的男人,他现在非常欣赏他大老婆的一句话:女人,打扮得漂漂亮亮、性敢迷人的在炕上征服男人不好吗,干嘛非得把自己练出一身肌肉来,失去了女性的美感? 所以呢,楚扬在高翠玩命的向他进攻后,就有些不爽,打定主意要给她个难堪包着玩。 依着高翠的武力值,在楚扬面前竟然这样缚手缚脚,也证明了楚扬的功夫那是相当高超的,最起码不输给陈果果,甚至会更强。 但就是这样一个牛叉的人物,却被一根树枝给逼退了。 而且,他在口花花后,那个好像是浓雾形成的人影,只用一句话就让他闭上了嘴。 像楚扬这样骄傲的男人,被人一句话逼得闭上嘴不敢乱说,这要是传出去,肯定会被很多人鄙视:哥们,你还有没有男人该有的血性啊,让人一吓唬就不敢说话了,鄙视你! 楚扬当然有男人‘不畏强暴’的血性,但同时他也是个聪明人,从不为了所谓的面子,就给自己招惹实际上的麻烦:面子值几个钱?闷声发大财才是硬道理。 先哲们早就说过了,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才是英雄,那些明知不可为、却偏上虎山行找虐的家伙,在楚扬看来都是不折不扣的傻叉。 他才不是傻叉,要不然也活不到今天,所以他懂得什么时候该避让,又是该在什么时候,就算是拼了命,也要做他自己该做的色。 从这一点来看,楚扬跟高飞是一类人,从不会在意面子,却懂得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道理。 “这家伙倒是个识时务的。” 沈银冰看了眼闭嘴不说话的楚扬,越来越觉得他很像自己老公,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也不忙着走了,重新坐到了简易桌前,拿起楚扬刚喝过的茶碗,泼掉了里面的残茶,用沸水烫了一下后,重新倒了一碗。 把茶杯放在楚扬坐过的座椅上,沈银冰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后,才对那个黑影说:“坐下喝一杯吧,茶虽然不是名茶,不过味道却很不错。” 黑影从飘渺的白雾中走了出来,压根没看到她有抬腿迈步的动作,就像是被风直接吹过来那样,轻飘飘的擦着高翠,来到了桌前,缓缓坐了下来。 这时候高翠等人才看到,这个黑影脸上还戴着一副面具。 青铜色面具上的獠牙,狮鼻虎目在灯光下显得格外狰狞,让人看一眼就会忍不住打个寒颤。 就像商离歌那样,这个人也是一身黑色的衣服,头上戴着黑色的帽子,不过她衣服的材质明显要比商离歌的斗篷高档太多,灯光下还有隐隐的金光在闪动,恍惚间能看出一条张牙舞爪的金龙,在她身上盘旋,像是要破空而去。 她摘下了帽子,一头淡金色的长发,犹如瀑布般洒落下来,丝一般的柔顺。 她明明只有一个人,明明只是随随便便的坐在这儿,但却能给人一种被人前呼后拥、随意做出一个动作都能表现出帝王般的尊严,跟高贵的感觉。 有些人,生来就是高高在上的,莫邪征东就是这样一个人。 论长相,她随便一笑就能媚惑众生。 论身材,接近一米八的高挑个头、前突后翘的完美s曲线,让世界上最出名的模特都自惭形秽。 论气质,哪怕是她坐在这简易椅子上,也好像是坐在金銮殿上那样,冷眼俯瞰群臣。 论才学,她熟读四书五经,更是岐黄之术中的超人所在。 论功夫--她要是自称是天下第二,谁敢说是第一? 莫邪征东,绝对是尘世间上千年来的第一奇女,而且还是空前绝后的,因为她是最后一代修罗女王,从她开始后,莫邪家族的特殊基因,就将恢复正常,沾染了尘世的俗气,就像一匹洁白的布,染上黑色油腻后无论怎么清洗,都无法回到从前。 这样的女人,本来不该出现在红尘世间,本来该在属于她的那个世界中,活到二十八岁后就会悲惨的死去,陪伴她上百先辈,长眠在修罗道中。 但她现世了,因为一个男人,从而结束了莫邪家族一千多年的悲惨轮回。 从她之后,世间再也不会出现这样的奇女子。 不过她却没有丁点的遗憾,只为身体内孕育着的小生命,总是感到一阵阵温馨的欢喜……如果没有听说她尘世间的男人遇到大困难,她是绝不会离开地下楼兰的。 楼兰女王现,尘世起波澜。 沈银冰定定的看着莫邪征东,眼神很复杂,唯独没有嫉妒。 沈银冰承认,她没有莫邪征东优秀,毕竟世间亿万女子,没有谁能在相貌身材武功等方面比得上莫邪征东。 可有一点她要比莫邪征东强,那就是她是高飞的正牌老婆。 严格的来说,莫邪征东这个高高在上的楼兰女王,只是一个很牛叉的小、三而已,包括那个不在轮回六道中的陈果果,都是小、三,小、三! 一个姨太,在大妇面前,好像没啥地位的--就像沈银冰抬手指了指莫邪征东脸上的面具,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话,后者就乖乖的摘了下来:“你知道我这人很胆小的,最不喜欢在黑夜对着这么一张脸的。” 莫邪征东摘下了青铜面具,露出了她那张让整个黑夜,都骤然一亮的脸。 莫邪征东刚出现时,高七就察觉出了从没有过的危险(哪怕是在面对楚扬、高飞俩人,也没给他这种仿佛只要一动,喉结就会碎了的心慌),本能的站在了沈银冰后面,右手紧紧抓着枪把。 莫邪征东摘下面具后,好像轻飘飘的看了他一眼,高七就觉得后背有冷汗,刷地冒出,右手情不自禁的松开了枪把。 沈银冰感觉到了手下的惊惶,秀眉微微一皱,淡淡说道:“你也是快当妈的人了,以后得注意一点,多学学什么是温柔,别总拿捏处一副很犀利的样子,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没啥好处的。” 曾几何时,沈银冰在莫邪征东眼里,就是一粒尘埃似的存在,哪怕在知道她是沈若萱的女儿后,也只是把她当作是挣扎在尘世间的万千臣民一员罢了。 但现在,沈银冰拿捏出大妇的嘴脸,对她指手画脚时,她却发现除了低眉顺眼地方听候‘教诲’后,就没有别的想法了。 莫邪征东不但熟读四书五经,也更是看过《女诫》,懂得姨太在大妇面前,其实是没啥地位的--深受一千多年的封建思想影响后,哪怕是莫邪征东这种奇女子,也会想当然的去遵守某些规矩。 莫邪征东一出现,仅仅用了一根树枝,就把很嚣张的楚扬给吓得闭上了嘴,可她在自己面前却只能低眉顺眼的挨训……这种自豪感,让沈银冰有些飘飘然,端起茶杯时拿捏出大妇嘴脸动作,也更加的娴熟了:“几个月了?” 莫邪征东眉梢微微一跳,低声说道:“快三个月了。” 高飞是农历六月份去的岭南,在那边遭到了莫邪征东的‘暗算’,给她撒下了改变整个莫邪家族基因的生命种子,而现在是农历九月,算起来还真是快三个月了。 “嗯,三个月,是孩子孕育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时间段,你不该随便入世的,如果真有点什么三长两短,你该怎么向你的列祖列宗,向高飞交代?” 沈银冰慢条斯理的说着,放下了茶杯。 “我觉得,我该来一趟。” 莫邪征东沉默了片刻,拿起茶壶给沈银冰的茶杯注满了水,然后双手端起来,送到了她面前。 “这是承认我是大姐的敬茶仪式么?” 沈银冰没有去接茶杯,只是似笑非笑的望着她。 莫邪征东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刚才,你也给我斟过一次茶的,来而不往非礼也。” 如果不是受某些传统思想荼毒太深,就凭沈银冰当前这拽拉吧唧的样子,莫邪征东可能早就发怒了,只需一根小手指,就能让某女这花容月貌变成丑女无盐,看她还敢不敢充老大。 实际上,沈银冰也正是莫清了莫邪征东的性格,知道到现在为止她对高飞还是心有惭愧(就是她暗算高飞,险些让他陷进万劫不复之地,典型的损人利己行为),对自己还是心存感激(当初要不是沈银冰冒死献身,相信高飞早就死在岭南了,莫邪征东当然得承她的情情),所以才敢这样拽。 如果换成某人那个身处魔道的小表姨,沈银冰要是敢拽的话,估计马上就会有一个嘴巴抽过来:拽毛啊?你比得上我更爱高飞,比得上我为他做过的更多,比得上我们感情更深厚?如果不是小表姨我不在乎名份,你会有做大的机会? 所以呢,沈狼主也是看人才拽的。 当下已经让楚扬等人看出自己在莫邪征东面前的‘权威’了,沈银冰当然不会傻到再刻意踩她。 正所谓见好就收,方是聪明人。 接个莫邪征东递过来的茶杯,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唉,你真不该来的,要不然高飞早就给你消息了。另外,这次纷争,好像也不是武力能解决的,牵扯面很广。” 想了想,沈银冰继续说道:“你还是回去吧,安心休养,等你大功告成后,再出来有冤报冤,有仇报仇也不晚。这也是高飞的意思。” 沈银冰这番话的意思很简单:你先回去休养,等孩子安然出世后,再跟陈果果一起跳出来,收拾那些跟我们做对的! 第1810章 楚扬的故事! 沈银冰相信,不管是峭壁还是飓风,都该很清楚高飞跟莫邪征东的关系。 那些人还该知道,莫邪征东是一个无敌的存在。 所以要招惹高飞,就必须得考虑莫邪征东。 这个不属尘世间的女子,就是高飞的一颗原子弹,能横扫一切。 她若安在,没有谁敢乱动。 可她要是怀孕了,最起码在十个月内不能入世,那么这就是整治打击高飞的最佳机会了,所以一九七三、飓风都跳出来了。 当然了,沈银冰也相信,这些人也不一定真忌惮莫邪征东,毕竟当前是现代化社会,莫邪征东本事再大,也挨不住一颗枪子的。 所以呢,洞房花烛夜那晚,沈银冰就跟高飞决定,最好别通知莫邪征东,让她继续潜伏--她过早的露面,不管她能震慑多少人,那些人终究能找到对付她的办法。 说句现实的话:莫邪征东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罢了。 如果她始终都没露面,反而会对那些人形成一定的震慑力,无论对高飞做什么,都得本能的考虑‘莫邪征东的感受’,这就是震慑力。 莫邪征东冰雪聪明,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更知道依着她现在的身体状况,选择继续隐居才是最正确的方案。 但她还是入世了。 因为她觉得,在她还能充分活动之前,最好是来世间走一圈,做点‘力所能及’的小事,给某些人加深一下印象。 她来了。 她既然来了,就不会因为沈银冰的一番好意‘教诲’,就这样飘飘然的离去。 “天亮之前,我会离开的--麻烦你告诉高飞,不要让他为我担心,更不要因为我的到来而训斥飞龙部(高飞曾经郑重嘱咐地下楼兰的外界飞龙部负责人,不许他们去打搅莫邪征东的),我知道该怎么做,该做什么的。” 莫邪征东放下茶杯,站起来转身看向了不远处的楚扬。 楚扬笑了笑,却没有吭声。 莫邪征东主动说话了:“你在来之前,是不是曾经有人告诉过你,这次宝岛之行会遇上我,并一再嘱咐你该怎么做?” 楚扬有些奇怪,问道:“你怎么知道?” “依着你的性格脾气,没人嘱咐你的话,你会这样低调?” 莫邪征东说完,也没等楚扬说什么,拿起桌子上的青铜面具,重新戴在了脸上,抬头看向了仙霞山的高处。 沈银冰也抬头,看向山巅那边。 看了足有半分钟后,沈银冰才低下头,轻声说:“莫邪征东,谢谢你。” “不用,我们是一家人的。”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身子又飘了起来,飘向了黑暗中的迷雾,声音也随着;飘忽起来:“我记住你的话了。一年后,不管是谁冒犯了你,我都会让他付出几倍的代价。” 说到最后这个‘价’时,莫邪征东的声音好像从几百米外传来,随后很久,余音都仿佛在迷雾中袅袅不散。 高七轻轻松了口气。 刚来华夏大陆时,高七他们对沈银冰尊崇归尊崇,其实内心还是很嚣张的,因为他们很清楚自己有多么的强大,十二个人拧成的一股力量,足够应付任何人,任何危险了。 但随着他们跟高飞、楚扬的交手,尤其是莫邪征东的神龙一现,仅仅用一根树枝,就让高七忽然明白,他此前就是坐在井底的蛤蟆,要想在这个世界安然生存下去,那么就得收起狂傲,像楚扬那样学会低调。 当年楚扬就已经大杀四方,威风八面了,现在不也是很懂得低调了? 这就应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了: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我们的世界更像华夏先祖所形容的那样,是五行相生,却又五行相克的,简单的来说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王者,也没有常胜将军,更没有永世强盛的国家。 盛极必衰的道理,是大自然的规律,适合任何人,任何一个组织,国家。 这个道理很简单,但唯有真正经历过重重磨难的人,才会彻底的明白。 楚扬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依着他多年前在华夏闯出的名头,能够在莫邪征东出现后表现的像孙子那样乖,决不证明他是个怕死的,怕事的,只能说明他很聪明,没必要去招惹没必要的麻烦。 人活着,谁喜欢麻烦缠身呢? 所以等莫邪征东走后,他才故作怕怕的松了口气,还抬手擦了擦没有一丝汗水的额头,苦笑着问沈银冰:“我们,还继续聊吗?” 莫邪征东没出现之前,沈银冰跟楚扬聊的还是蛮投机的,甚至还不要脸的说什么,如果早几年看到他,就不会去考虑高飞了。 但后来当她得知,那个装扮成‘斯巴达勇士’的赫拉,原来就是被他老婆所排挤,他没能力保护她、致使她受到排挤被抛弃的可怜人后,沈银冰就看不起他了,不想跟一个连自己女人都保护不了的家伙合作,这才执意要走,所以才引发冲突的。 莫邪征东忽然出现,尤其是临走前对楚扬说的那句话,让沈银冰意识到了什么:原来,莫邪征东也知道他会来找高飞合作的,那么我得跟他好好交谈一下了。 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后,沈银冰才说:“反正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倒不如听你在这儿叨叨一下。” 看着这个骄傲的女子,楚扬脑海中又腾起一个人的影子,没来由的叹了口气,到背着双手走了过来,重新坐在了沈银冰对面。 不等他张嘴,沈银冰就说话了:“莫邪征东说,你在来之前,就有人告诉过你,你会遇到她?并且嘱咐你,千万别招惹她?” 楚扬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无奈的笑了笑说:“我也不愿意相信她说的话是真的,但很可惜的是,她好像从没有预言错过。” “这个她,是谁呢?” 沈银冰有些八卦的问道。 “陈抟老祖的后人,以装神弄鬼为到处骗吃骗喝生。” 楚扬自嘲的笑了笑,眼前浮上一个道士打扮的女人影子。 那个穿着道袍的女子,其实不是道士,道袍只是她装神弄鬼时的道具之一(楚扬是这样认为的)罢了。 尽管那个女人已经给楚扬生了个儿子,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楚扬竟然觉得从没有了解过她,就像当年稀里糊涂的被她逆推了那样(这一点,那个女神棍有些像陈果果)。 那个女神棍,如果去电视剧内扮演观世音菩萨,相信根本不用化妆,她就会给人一种观世音菩萨在世的错觉。 陈怡情身为陈抟老祖的第多少代后人,在占卜、八卦方面的造诣,绝对是龙师父都难望其项背的。 楚扬这次离开玛雅新城来中土的半路上,碰到了生下儿子后就是云游天下的陈怡情。 她郑重的告诉楚扬,这次东土之行,会遇到一个脸戴青铜面具,身穿黑色龙袍的女子,从迷雾中走来--如果楚扬以后还想继续过那种温香软玉抱个满怀的好日子,那么就不要招惹她。 大凡是神棍,之所以被称为神棍,就是总爱说一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话,就像陈怡情告诉她男人,千万别招惹莫邪征东,却不说为什么不能招惹。 楚扬问的急了,就一句‘天机不可泄露’,然后飘然去了。 对于这个神神叨叨的女人,楚扬真的很头疼,可对她的话却是深信不疑。 这就是他的聪明之处了,因为他能活到今天,凭借的可不是牛哄哄的身手,更不是让女人着迷的英俊外表(他总是这样谦虚的来形容自己),而是因为他在任何时候,都有自知之明。 沈银冰问起陈怡情的事后,楚扬明显不愿意多提那个女人,很快就岔开了话题:“你不是想知道赫拉的事儿吗?那我就跟你说说。” 看了眼坐在一边的商离歌,楚扬再次自嘲的笑了笑:“好像,自从她离家出走后,我是第一次跟人说她的事了。” 沈银冰忽然问道:“你老婆很爱吃醋吗?” 楚扬楞了下:“你问的哪个老婆?” 沈银冰的脸阴沉了下来:“你能有几个老婆?” 商离歌接话了:“明媒正娶的,也有四五个了吧。” “啥?” 沈银冰有些惊讶,还有些气愤:“娶一个,离一个,再娶?” 也怪不得沈银冰惊讶,气愤,因为当初高飞当初分王晨结婚后,就是她耍阴谋诡计,逼着人家俩人在蜜月还没有完事,就分道扬镳,最终在国庆节那天迎娶了她。 商离歌却淡淡的回答:“不是,是接连娶了好几个。” 沈银冰就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楚扬,很好奇。 楚扬说话了,也很热心的样子:“要不要我把一口气能娶很多个老婆的经验,都告诉高飞?” 现在沈总是高飞唯一的合法妻子,她已经打定主意,哪怕是海枯石烂也不会放开那家伙了,又怎么喜欢他再去‘纳妾’呢? “没兴趣,说正事吧。” 沈银冰一口拒绝。 好心被拒绝后,楚某人多少有些遗憾,但很快就调整了心态,双手端着茶杯,仰望着星空,眼神很深邃的说:“那一年,我可能还没有高飞现在的年龄大,就已经是让万千少女的梦中青人了,哪怕是在西方--” 赫拉在还没有遇到楚扬之前,她是赫拉天后,跟宙斯王等十二主神一起,经营着神秘的奥林匹斯山,遥控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2012(详情请看《逃婚高手》)。 后来,楚扬出现了,用他牛比轰轰的身手,英俊的外表跟不要脸的行为,先拿下了赫拉天后,让她成为了在奥林匹斯山的内应。 最后又在她的配合下,最终把宙斯王(在那个时代,宙斯王就是无敌的存在,有些像今天的莫邪征东),也揽入怀中,大家伙一起创建了玛雅新城,粉碎了世界末日的大阴谋,拯救了整个世界…… 阴霾散去,太阳重新升起后,楚扬就怀抱着他的女人们,敲着得胜鼓,唱着凯歌旋了,自以为回到玛雅新城后,从此会过上童话中的美好生活。 第1811章 楚扬的故事(二)! 女人们最大的特点,除了好奇之外,还有着强烈的自私心。 尤其是一个姓柴,叫做柴慕容的女人,更是自私的要命,别看她不是第一个嫁给楚扬的女人,却后来居上成为了所有女人中老大,玛雅新城实际上的话语人。 更因为她具备豪门世家的正统血统(尽管当时柴家已经没落了),从小又跟楚扬有着婚约,备受楚家长辈的支持,成为他的‘后宫之主’也是很正常的了。 柴慕容有着很强的排斥心,尤其是看不惯西洋女人,所以宙斯王跟赫拉去了玛雅新城后,好日子没过多久,就被迫离家出走了。 曾经在那个年代辉煌至极的宙斯王,到现在还没有音讯,楚扬只打探到赫拉的下落--她被一个跟奥林匹斯山有牵连的组织,给吸纳成了神仆。 经过最少两年的探索,楚扬只知道那个神秘、强大要远远胜过奥林匹斯山的组织,叫亚特兰蒂斯,柏拉图猜想中那块沉没的大陆,更是左右西方数千年文明发展的神秘所在地。 早在被赋予粉碎世界末日论重任时,楚扬就已经足够强大,经过多年的休生养息后,他的能力自然又是更上一层楼,好像已经抵达了‘见谁灭谁’的最高境界才对。 可追踪赫拉踪迹中,楚扬在跟亚特兰蒂斯的人交手后,才发现他好像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真正的强者世界。 就连赫拉天后那个在当年牛哄哄的高手,在亚特兰蒂斯只能算是个神仆,难登大雅之堂。 亚特兰蒂斯,据说那是西方众神的所在之处,他们最尊崇万王之王的宙斯(此宙斯,可不是跟楚扬有着那种关系的女宙斯王,而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主宰),随便出来个神祗,都是红尘顶尖高手难以抗衡的存在。 相传,二战时期最大的杀人魔王希特勒先生,就是来自亚特兰蒂斯,肩负着打破世界,破而后立的重任。 想想也是,上世纪二战之前,世界的发展好像到了个难以发展的瓶颈,但在二战后,侥幸存活下来的人们,脑洞大开,人类文明高速发展,并在随后不久就登上了月球,彻底进入了当前的网络信息时代。 日新月异般的改变。 至于希特勒先生残杀数千万犹太人,总共有两个原因:一,是他们不事生产,只凭借聪明的大脑,在世界上反复掠夺人类的财富,据为己有。二,则是他们创建了上帝的信仰。 亚特兰蒂斯是宙斯王在西方世界的代言所在,人们就该信奉他跟十二主神,知道人西方人是普罗米修斯所造,是雅典娜给予了人类智慧,是太阳神让整个世界有了光芒--这一切,跟只说了一句‘要有光,世界就有了光’的上帝啥子关系? 古希腊诸神辛辛苦苦创建西方文明的果实,却被卑鄙的犹太人杜撰的上帝给窃取了,诸神能不愤怒吗,能不派出一个杀神,去惩罚他们,让他们懂得谁才是真正的老大吗? 二战过后,世界满目疮痍,犹太人几乎会残杀殆尽,亚特兰蒂斯诸神以为这些教训,已经足够世人们牢记,从今之后得乖乖的信奉万王之王才对。 可实际上,二战后破而后立的信息文明倒是高速发展了,但大部分西方群众的信仰,不但没有改变,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信奉犹太人的上帝了。 这个结果,却是亚特兰蒂斯诸神无法忍受的,开始商量着是否提前发动世界末日--这一次,可不是开玩笑了,而是真的怒了,绝不会再出现玛雅预言那样的大笑话。 人类,该消失了,不管是毁灭在核战争中,还是死在大面积瘟疫中。 (再次重申一下,本书所有关于上帝啊,希特勒的使命啊,犹太人的悲惨命运等等,都是故事需要,根据某些野史来加以想象并杜撰的,丝毫没有破坏世界和平,种族歧视,鼓吹纳粹精神的嫌疑,还请大家别误会,一切都是故事,没有影射某某)。 西方有个左右社会发展的亚特兰蒂斯,东方有个更加神秘的流波山,当年堪称当世一流高手的赫拉天后,在亚特兰蒂斯只能算是个不入流的神仆--这些,就是楚扬辛苦两年来,在西方历经数次危险才打探到的消息。 该怎么才能让误入歧途的赫拉天后,回归自己温暖的怀抱,找到到现在杳无音信的宙斯王,就是楚扬以后最重要的工作。 听楚扬说到这儿后,沈银冰忍不住的问道:“暂且不管你有没有辜负赫拉,单说你现在既然已经看到了她,那你为什么不说服她,让她离开亚特兰蒂斯呢?” 楚扬沉默了片刻,才说:“她,已经不认识我了。” “什么,她竟然会不认识她所爱的男人?” 沈银冰有些奇怪:“如果她不认识你,那她怎么总是一脸的哀怨神色,好像随时都在想念她爱的男人那样?” “那是因为,她的思想被人左右了,她明明是在思念楚扬,但楚扬在她心目中的样子,却跟现实中,她所认识的楚扬完全不一样。简单的来说就是呢,她现在所思念的楚扬,是她自己凭空想象,或者是别人灌输给她的模样。” 好长时间没说话的商离歌,忍不住的解释道:“在我们追查她们下落的这两年中,我们曾经跟她有过至少四次见面。但除了第一次,我们还能跟她交谈之外,其他几次都是用拳脚来说话的。” 看了眼楚扬,商离歌垂下眼帘,低声说:“我能感觉到,当我告诉她,楚扬才是她的男人时,她就像受到了极大的羞辱,所爆发的怒气,能毁掉整个世界……如果我们硬来,只能会伤害她,或者是两败俱伤。” 沈银冰这才明白,楚扬为什么不直接找赫拉说明情况,原来那个可怜的女人,思想被亚特兰蒂斯的人给左右了,不分青红皂白。 “后来我才打探到,神秘的亚特兰蒂斯,跟东方传说中的流波山有所牵扯。而跟这两个地方,有着相连关系的宝岛飓风,大陆峭壁,现在都跟高飞做对了。” 楚扬从口袋中拿出一盒烟,抽、出一根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几下,又放了回去:“这几年内,我也听说过高飞的一些事,知道他发现地下楼兰,引导蛰伏华夏近两千年的安归教走上正途,嘿嘿,这不但得有绝好的运气,更重要的是具备了一定的缘分。” “我相信缘分。” 楚扬看着沈银冰,轻声说:“在你结婚前夕,我去了一趟京华白云观,跟杜道长有过一次详聊--不管我信,还是不信,我要想找回我的女人,阻止某些动乱的发生,我都必须得跟高飞结盟,成为盟友。” “在去找高飞之前的当晚,我又在意外中发现了赫拉的踪迹,竟然出现在了华夏,这才一路尾随来到了宝岛,然后遇到了你。” 楚扬把香烟装了起来,问道:“该说的,我都说完了,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 看着楚扬的右手,沈银冰忽然问道:“你非礼(楚扬曾经用胳膊揽过她的小蛮腰)我时,我嗅到你身上有烟草气息,你刚才也拿出香烟了,却为什么不吸呢?难道,就因为守着女士,不好意思吸?” “我已经两年,整整两年没吸烟了。” 说到这儿时,楚扬眼里飞快的闪过一抹痛苦之色,随即抬起胳膊在鼻子上闻了下,晒笑道:“这可不是烟草气息,而是香水的味道。” “确切的来说,就是希望能勾起赫拉对过去回忆的香水,因为她应该很熟悉楚扬身上的烟草气息。” 商离歌说话了,抬手拍了拍楚扬的手背,柔声说:“事情已经过去整整两年了,她、我们大家都已经后悔了,你又何必因为那晚你在跟她吵架后,躲在河边吸烟,而忽略了她们会离家出走,从而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在这两年中没吸一颗烟?” “你知道吗?你能把烟草戒掉,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事情。可你总是携带一盒烟,总是拿出来闻一下,借此来提醒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要因为吸烟而误事的自愧动作,却是最让我们心疼的。” 商离歌的声音,越来越温柔,就像是母亲哄孩子:“楚扬,你才是我们所有人的主心骨,只要有你在,我们才敢说,就算天塌下来了,又能怎么样呢?” “不错,就算天塌下了,又能怎么样呢,因为有我在。” 楚扬的眼神开始慢慢的发亮。 心爱女人的崇拜,总能让男人自信心空前暴涨,从而甘心愿意去为她做任何事,却忽略了女人,正是用这种手段来间接征服世界的事实。 在商离歌的开导下,楚扬又精神了起来,不过却没有吸烟。 宙斯王、赫拉天后在没有安全回到玛雅新城之前,他是永远都不会吸烟的。 看着这对男女在这儿秀恩爱,有些无聊的沈银冰咳嗽了一声,说道:“你说的这些,跟赫拉跟我说的都差不多,而且真实性还很大。不过我想知道的是,你会用什么方式来跟高飞合作?” “资源共享。” 楚扬想了想,才说:“因为某些客观因素,或许我能拿出来的,远远不如高飞多,但我可以承诺,他可以放心的把后背交给我。” 当一个像楚扬的这样的男人,说让某人可以把后背放心的交给他时,那么就算是天崩地裂,他粉身碎骨,也要力保某人不用担心来自背后的危险。 这是男人的承诺,只能在男人间存在,跟嘴里说着‘我信你’,实在随时在寻找打击对方机会的女人承诺,完全是两个概念。 沈银冰相信楚扬的承诺,因为她能看出这是个真正的男人。 不过,她还是有些担心:“只有你跟我们,就能抵抗流波山、亚特兰蒂斯?” “还有盟友的。” 楚扬抬头,看着仙霞山的山巅,笑了:“估计,也该出现了。” 第1812章 又岂在朝朝暮暮? 楚扬告诉沈银冰说,跟高飞一起对抗某种神秘力量的不仅仅是他,还有别人。 沈银冰没有问那些别人是谁,因为她很清楚,就算是问了也不认识,也不了解,那有什么用呢,倒不如问问楚扬,接下来有什么计划没有。 “我当然有计划,要不然今晚也不会约你出来了。” 楚扬看着沈银冰,声音听上去有些古怪:“不过,我的计划跟你有着很重要的关系,你可以选择合作,或者拒绝。” “跟我有很重要的关系?” 沈银冰有些奇怪:“我知道,不管高飞做出什么反抗计划,我都会全力以赴的去支持,不惜任何代价,但我从没有觉得,我拥有改变某些过程的能量。” “你有得。” 楚扬的看着沈银冰的眼神,很认真,也很凝重,甚至还带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崇拜。 他这种眼神,让沈银冰感觉到了不好,马上一眯眼,冷声问道:“你在打我的主意?” “嘿嘿,这个你都能看得出来,不愧是贪狼成立六百年来的首位女狼主,不愧是能让华夏都束手无策的风云人物。” 楚扬讪笑了一声,随即送出的如潮高帽,让商离歌都有些无地自容,赶紧低下了头--这个骄傲的女人,真受不了她爱的男人,为了某件事去奉承别的女人。 沈银冰却不吃这一套,只是冷笑:“哼哼,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小楚,你还是有什么就说什么吧,少给我灌这些迷、魂汤,你以为你是我丈夫吗?几句甜言蜜语就能让我找不到东西南北了?” “幸亏我不是你丈夫,要不然我会被你头疼死。” 楚扬收起如潮的马屁,低声说道:“老沈,你该记得赫拉为什么来找你吧?” 赫拉为什么来找沈银冰? 就是来请她去亚特兰蒂斯做客的,不想她参与到某些浑水中,虽说亚特兰蒂斯这个想法也太一厢情愿,以为沈狼主是那种老公招惹大祸后,就袖手旁观的绝情女人,这对她来说绝对是个羞辱,她想当然的会拒绝了。 这不是啥秘密,甚至算不上是阴谋,可楚扬却郑重其事的问出这个问题,那么沈银冰就得好好琢磨一下了。 沈银冰端起了茶杯,轻轻晃着里面的半杯残茶,过了足有三四分钟后,才轻轻叹了口气,抬头看着楚扬说:“唉,现在我才明白,最不要脸的果然是男人了,就凭你能轻松战胜高翠的本事,可你为了救出你的女人,竟然蛊惑我接受亚特兰蒂斯的邀请,去那边做卧底。” 冷笑了一声,沈银冰才继续说道:“楚扬,你觉得是你傻呢,还是我傻,还是亚特兰蒂斯的人傻?看不出你鼓动我去那边的真实意图?” “我们都不傻,因为我从来不会给一个傻瓜,品尝我辛苦培育出来的‘低调’香茗。” 楚扬正色道:“相信亚特兰蒂斯那边的人,更不会是傻瓜,但除了这样做之外,我想不出更好的渗透办法。也唯有这样,你才能有机会搞清楚那些人的实力,给我、给你丈夫高飞,创造战胜他们的机会。” “我承认,我是有着很大的私心,利用你去那个危险的地方,达成我找回我女人的私心,更能想到如果你真要是去了亚特兰蒂斯后,很可能会变成第二个赫拉,彻底忘记了你所爱的男人是谁。” 楚扬的声音,慢慢低沉了下来:“可他们既然邀请你去,不想你参与这谭浑水中,就说明他们对你有着一定的忌惮,不敢随便把你怎么样。毕竟你是修罗道中人,有着跟我们不一般的身份。” 沈银冰没说话,只是眉梢不时的在动一下。 楚扬也没有再劝说,因为他已经把计划说出来了,至于沈银冰会不会去做,那就不是他所控制的了。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依着他的本事,在西方奔波两年,才找到了一点点的蛛丝马迹,从一些神仆的表现中,推断出亚特兰蒂斯很强大,比他以往所面临的任何对手都强大,凭借他一个人的力量竟然无法对付,更何况深、入虎穴的沈银冰呢? 沈银冰之所以强大,不敢让华夏轻易动她,只是用卑劣的手段,绑架了数百上千无辜者罢了。 她一旦离开华夏,别人会在乎无辜华夏人的死亡吗? 沈银冰真要是听从了楚扬的劝说,跟随赫拉去了亚特兰蒂斯,差不多会成为第二个赫拉,为那些人所用,利用她反过来挟持高飞做什么。 唯有傻瓜,才会相信沈银冰颠儿颠儿的前去,就是为了争取和平去的,肯定能猜到她为什么赶去。 但话又说回来了,借着赫拉的邀请,沈银冰前往亚特兰蒂斯,却是高飞他们唯一能搞清楚那边情况的机会。 真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又曰: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看着脸色犹豫不定的沈银冰,楚扬很想再说什么,机会与风险并存之类的屁话,鼓动三寸不烂之舌,来蛊惑她自找麻烦--可嘴巴动了几下,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看了旁边的商离歌一眼,看到她垂着眼帘不闻不问的样子后,楚扬觉得自己好像有些太自私了,为了自己女人(他从来不说为了拯救世界那种屁话,男人发脾气,就该为了女人,要不就是为了钱,谁有空去管世界人民的死活,我们又不是电影中伟大的美国队长)去鼓动别人的女人冒险,实在是有损他楚扬清誉的混帐事。 “要不算了,就当我没说什么--” 楚扬吸了下鼻子,正要潇洒的笑笑,开展自我批评时,沈银冰忽然问道:“你是怎么看待爱情的?” 楚扬没想到沈银冰会忽然问出这句话,呆愣一下才说:“所谓的爱情,可能就是男女之间看着顺眼,呆在一起会特别的放松,随意,想到对方时,会莫名其妙的傻笑吧?” “你说的不错,那你能记住,自古以来描述爱情最出名的句子吗?” 沈银冰又抛出一个深奥的问题,来考验高中没毕业的楚扬。 不等他回答,她就自己曼声长吟道:“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句话的意思更是简单明了:两个感情深想要长相思守的爱人,是不会在意一定每天都要一起的。 这句话跟那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名句,都是出自秦观的《鹊桥仙》,为世间描述爱情的千古流传的绝句。 她此时忽然读出了这句诗,楚扬在茫然片刻后,忽然明白她要说什么了。 现在她已经是高飞明媒正娶的老婆了,完成了个人感情上最大的攻坚,成为战败王晨、陈果果等好多优秀女人的胜者。 她是他是老婆,注定了此生之后要生死与共,风雨同舟--目前,高飞遇到了他人生中最大的敌人,而且还不是一个,而是来自东西两个世界。 不要去追问他是怎么惹上那些大麻烦的,真正的两口子是不会埋怨对方做错了什么,而是尽可能的帮着对方解决困难,就像当初沈银冰还不是高夫人时,就能在岭南勇敢的献身、赴死,这就说明了什么。 当前高飞的敌人,无比的强大,可他却对敌人一无所知。 就像楚扬这般牛哄哄的人物,追查两年,才仅仅接触到亚特兰蒂斯神仆这个档次--那么,一九七三的武道、飓风,可不可以把他们当作是来自流波山的神仆? 如果可以的话,应付这些神仆,就已经让高飞火烧眉毛了,又怎么能对付更加强大、神秘的流波山,还有亚特兰蒂斯? 所以,要想从重重浓雾中杀出一条血路,那么就必须有人做出牺牲,去揭下楚流波山、亚特兰蒂斯这两个地方的神秘面纱,为高飞他们创造胜利的机会。 而这个人,除了受亚特兰蒂斯主要邀请前去做客的沈银冰之外,还有谁能担负这项重任呢? 去,百分九十的会变成赫拉那样的人,成为迷失爱情的牺牲品,被利用后反过来对付高飞。 不去,却是连百分之一了解那两个地方,并战胜它们的希望也没有。 牺牲自己去换取仅仅百分之十,甚至更少的战胜机会,这无疑是很悲壮,却必须得有人去做的。 沈银冰必须去,因为她是高飞的媳妇,她深深的爱着那个男人,甘心为他去做任何事,就像此前他为她所做的那些事一样。 她去,就代表着会灭亡,失去她千辛万苦才争取到的爱情。 在沈银冰看来,人类最大的幸福,就是爱情。 她舍不得。 但又必须得舍得。 没有舍,哪儿有得? 所以,她才读出了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话,就是希望楚扬能在日后告诉高飞:我们已经得到了对方最真挚的爱情了,就算以后再也不能厮守在一起,也该知足了。 楚扬的文化水平不高,但也能听懂这两句话的意思,更能读懂她想表达的是什么。 同一瞬间,楚扬还明白了什么是感动,看着那双在灯光下那么妩媚的眼睛,低声说:“其实,你可以选择拒绝的。” “但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不是吗?” 下定决心后,沈银冰反而轻松了起来。 楚扬没有再劝她考虑一下,那样的话就太虚伪了,因为这就是他今晚来的目的,只能认真的给她倒上一杯茶后,轻声问道:“你有什么没完成的心愿,需要我去做的吗?” “如果我要是变成赫拉那样的人,别忘了替我找回我爸的遗骸。” 沈银冰刚说出她的未了心愿,就自嘲的笑道:“呵呵,其实高飞会为我做这些的。嗯,那就换一个心愿吧。” 沈银冰双手撑在桌子上,托着下巴看着漫天的繁星,喃喃的说:“今晚的星空,真的好漂亮啊--如果有一天,我要是真的不认识他了,麻烦你用尽所有的办法,都要让我想起他。” “因为,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我不想失去他,哪怕是一秒钟。” 沈银冰笑时,眼睛亮的像星。 第1813章 突现的邪魔鬼祟! 今夜群星灿烂,夜风犹如张东升暗恋十七年的那个女孩的手,在他脸颊上缓缓划过,带着不真实的幸福感。 张东升是海岸警卫队的中尉,当106大案在宝岛掀起邪恶的腥风后,他就跟一个连的战友被调到了仙霞山的群山中。 任务很简单,就是保护山巅那座道观。 张东升不是本地人,不过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仙霞山的传说,知道山巅的仙霞观内,有一个不知道多少岁的红尘道长。 好像是听爷爷说过,说这个红尘道长不知道多少岁了,她的存在对于宝岛来讲,就是始祖一般的存在,也正是她的保佑,所以宝岛地区才能有今天的和平。 他更听人说过,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末期,已经故世的某位伟人兵败退却宝岛后,幸亏是受到了仙霞观的庇护,才能化险为夷,没有丢掉祖国的最后一片故土,偏居东南一角,苟延残喘……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仙霞观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开始,地位已经上升到了一个‘信仰’的高度,红尘道长更有些古代朝廷‘护国法师’的意思,在随后数十年内,每逢什么重大节日,总统阁下都会亲临仙霞山。 就像华夏古代王朝那些皇上,去护国寺为国祈福求平安那样。 仙霞观在宝岛有着如此重要的地步,按说该相当有名气,每天前来朝拜的人络绎不绝,就像藏民朝拜布达拉宫那样才对。 但实际上呢,仙霞观就像只停留在神话故事中的天庭那样,在民间广为流传,接受凡夫俗子、帝王将相的信仰,却从来不把它的真面目,展示给芸芸众生(单指普通人)。 任何东西越是无法看清楚,才越神秘,尤其是仙霞观、红尘道长已经在宝岛当地传说中,流传了数百上千年,却不是一般人能随意接近的,所以它的神秘感,使命感,就会直线上升,更加成为宝岛众生的信仰了。 张东升等人被调来仙霞山之前,只知道他们要执行一个相当重要的任务,要不然也不会动用他们连队。 他们的连队,可是整个宝岛地区最精锐的力量。 来到仙霞山后,他们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宝岛的信仰--仙霞观,红尘道长。 原来,仙霞山上真有仙霞观,仙霞观内真有红尘道长。 来到山内后,才知道自己担负什么任务的张东升等人,又紧张,也害怕,更多的却是激动跟兴奋。 他们紧张、害怕是因为深知此次任务的重要性,多少有些不堪承受之重的意思,毕竟他们都已经知道,在106大案中兴风作浪的魔头,很有可能会冒犯人们心中的神圣之地,生怕自己能力不足,无法确保仙霞观不受到一丝丝的破坏。 他们激动,兴奋的理由则更简单,因为可不是每支特种作战部队,都有资格来保护仙霞观的。 任务明确后,张东升等人庄严发誓:宁可流尽最后一滴血,也决不让那些邪魔鬼祟冒犯仙霞观,冒犯红尘道长! 这些天内,他们始终散布在仙霞观四周数百米之外,以仙霞观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大大的包围圈,躲在暗中监视着周围的任何风吹草动。 张东升等人都有个心愿,那就是希望在本次任务中,能看到传说中的红尘道长--那可是神仙一般的存在啊,传说她白发白眉,却面如娇憨少女,谁要是能有幸得到她的玉手抚顶,将会被平安、幸福围绕一生。 但很可惜的是,这七八天以来,他们始终隐藏在仙霞观方圆数百米的地方,能看到那栋宝岛人民心目中道观,却看不到任何人。 那栋道观,就像恒古以来就矗立在那儿,却始终没有人出入过那样,周围的荒草齐腰深,除了风吹过时有落叶飘飘洒洒的落下外,甚至连野兔都不曾出现过一只。 但每当夜幕降临,仙霞山后面传来大海涨潮的声音后,仙霞观左边门前的那盏灯笼(里面是蜡烛,或者是灯油,具体是什么,张东升等人都看不清,反正绝不是灯泡),就会亮起,当东方的天际露出一抹黎明的曙光时,灯笼就会熄灭。 连续七八天,都是这样,却不曾看到一个人,直到昨天中午。 昨天中午,张东升接到了最高指挥官的命令:立即向西南方向退却三公里,没有命令绝不能擅自行动一步。 领导为什么会下这个任务,张东升等人不解,不过无条件服从命令,本来就是军人的天职,张东升等人除了奉命行事外,不会有半点的拖沓。 很快,整整一天又一个下午过去了,他们遵守上级命令,始终藏匿在仙霞山西南三公里处的一个山谷中,直到新的命令传来:今夜天黑之前,赶到原潜伏地点,确保不许任何一个人,接近仙霞观方圆三百米之内! 接到新的命令后,张东升率队立即赶往原潜伏地,与天黑之前抵达了指定地点,重新对仙霞观形成了外围包围之势,密切搜索着周围的任何风吹草动。 张东升等人很想知道,在他们被要求退出潜伏地的这几十个小时内,仙霞观这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没有谁告诉他们,他们自然也不会随便找上级去问,只是严格执行命令,从到位后就保持着足够的警惕,绝不放过任何疑点。 夜色,越来越浓。 仙霞观半山腰处,也有了大面积的白雾,好像波浪那样,随着夜风的轻吹,缓缓起伏,慢慢向上翻腾。 就像很多高海拔的山那样,半山腰会有云海,山巅之上却是晴空一片,能清晰的看到星星在眨眼。 “张头,看来今晚仍旧会苦守一个晚上的,要不你先去休息,等凌晨时分再来接替我?” 副官小郑悄悄走到大石后面,问斜斜倚在上面,仰望着上方仙霞观那边的张东升。 “现在几点了?” 张东升问着,却抬起手腕,看了眼夜光手表。 现在是深夜十一点半整,四周传来各种不知名虫儿的叫声,仙霞观门前的灯笼早就亮起,远远看过去就像一只眼睛,很诡异的红色眼睛,带着嘲笑的冷冷俯视着他们。 整支特种连队总共一百一十人,来到仙霞山后就分成了两队,交替值班、休息,每隔两个小时轮岗一次,现在正是第一波轮岗开始。 黑夜中,到处都是换岗的战友,迅速,悄无声息。 对于部下在执行任务时严谨、出色的表现,张东升很欣慰,腰背稍稍用力,从石头上站了起来,抬手伸了个懒腰,拿起挂在雄前的望远镜,向仙霞观那边看去:“好的,我先去休息,你集中精力,千万不要出现任何差错,我估计今晚过后,我们就该被--咦?” 张东升还没有说完,忽然咦了一声。 副官连忙问道:“怎么了?” 张东升猛地放下望远镜,好像在怀疑他自己是不是眼花了,擦了擦眼睛后又迅速举起来。 副官心中一动,也连忙举起望远镜向那边看去,然后就惊骇的发现:在仙霞观左侧门前灯笼的下面,竟然出现了一个黑色的人影! 这不是幻觉,绝对是人影,因为从高倍数、高精确、带有红外夜视仪的望远镜内,能把三百米之外的任何东西,都看的清清楚楚。 一个黑色的人影! 人影大概有一米八左右的样子,身材修长很像女人。 那道黑影到底是女人还是男人,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她)怎么能从把仙霞观团团包围,哪怕是飞过一只蚊子都得登记是公还是母的数十个士兵眼前过去的、 就在张东升、小郑俩人被这个突然出现的黑影,给震的不知所措时,黑影好像转身向这边看来--他们从望远镜内,把那张脸看的清清楚楚。 借着星光,还有仙霞观门前那盏灯笼发出的暗红光芒中,张东升俩人看到了那张脸:这是一张什么样的脸啊,狮鼻虎目,野猪的獠牙,透着来自地狱恶鬼的邪气。 尤其是那双眼睛,竟然在黑夜中闪着非人类的荧光,就像宝石那样,冷冰冰,不该带有一丝感情,却偏偏会让人从中看出一抹讥讽。 情不自禁的,张东升打了个激灵,背后噌地冒出了冷汗。 他张嘴很想大喊:什么人!? 可他嘴巴张开后,声带却发不出任何生息,只是傻傻的看着那张脸,脑子里嗡嗡作响。 黑影只向后看了一眼,随即就扭回了头。 南风忽然转向,往北吹的瞬间,那道黑影就像纸糊的那样,更像夜色化成的幽灵,被风吹着轻飘飘的飘向了仙霞观的门口。 那是什么? 是人,是鬼,还是仙霞山内的千年树精? 张东升脑子里一片混乱,呆呆望着那个好像要御风而去的黑影,已经全然忘记了他们在此的任务是什么了。 其实何止是他? 包括副官小郑在内,所有用望远镜看到这个黑影的人,都已经变傻,就像因为内存不足而死机了的电脑那样,在这一刻没有谁做出该做出的反应。 直到仿佛从恒古时期都没开启过的那两扇关门,忽然吱呀一声的打开,几盏灯笼从门内出现后,张东升才猛地从恍惚中回到了现实,就像受伤的野狼那样,猛地冲天一声长嚎:“有敌入侵,各单位注意!” 张东升的长嚎,一下子把正在交接班的一百多特战士兵,从莫名的恍惚中惊醒。 咔嚓嚓--一阵枪栓被拉开的声音,从仙霞观三面(观后是悬崖峭壁)数百米的树林、草丛中响起,所有人都从藏身之处跳了出来,在张东升的带领下,用最快的速度向上扑去。 三百米的距离,哪怕是在怪石嶙峋的的仙霞山山巅处,对于张东升等特战队员们来说,也是如履平地的,完全可以在半分钟内扑过去。 绝不能让邪魔鬼祟冒犯红尘道长,哪怕是死! 当前,张东升脑子里只有这个念头。 第1814章 五百年前就已经算到! 暂且抛却立场、国家,只要是真正的军人,都该受到最崇高的尊敬。 因为只要他们接到命令,哪怕前面是万丈深渊,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你可以鄙视指挥他们去做什么的人,但请不要去侮辱军人们执行命令时的执著。 张东升在看到那个突然出现的黑影,那张让他从骨子里发出惊恐的脸时,人类对危险的恐惧,本能的要退却思想,却被军人必须完成上级领导指派的命令给狠狠压了下去,不顾一切的带人扑了上来。 用最快的速度,好像就是在一眨眼间,张东升他们就像一群黑夜战神那样,扑到了仙霞观门前的那片空地上,数十上百支微冲,都指向那个黑影。 然后,就是一片寂静。 职业军人在临场时所发出的凛然杀气,仿佛连虫儿,连夜风,连观后的海水,都得避其锋芒,收敛起了自己的声音。 所有人的手指,都紧紧扣着扳机。 谁都不怀疑,这时候哪怕是有人不相信咳嗽一声,就会引来乱枪齐发。 谁也没想到,现场情况会是这样,张东升跟副官,好像都已经失去了他们该有的指挥权,所有人都把下一步的动作,寄托在了某个不小心发出的声音中。 声音响起,却没有人开枪:“先把枪放下,好吧?” 张东升以为,在听到声音,不管是任何声音,哪怕是放屁声响起后,现场也会乱枪齐发的--因为这些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们,竟然都被当前这种诡异的气氛所控制了。 但实际上,当这个声音响起后,还没有等他们紧绷的神经绷断,就已经迅速软了下来:这声音,就像嚎哭的孩子听到了母亲温柔的问候声,温柔的就像张东升暗恋十七年的那个女孩子的手,轻轻抚过他的脸颊,让他仿佛从冰天雪地中,突然置身于暖洋洋的阳光下,绿草中,带着说不出的暖意。 然后,张东升他们就看到一只手,在灯光照耀下好像白玉雕彻而成的手,缓缓举起,一个白发、白眉,容颜却像花信少妇那样的道姑,就像脚踏七彩祥云从天边缓缓而来出现在他视线中那样,再次问道:“先把枪放下,好吧?” 红尘道长! 她就是传说不知道多少岁,永远不老的红尘道长,宝岛人民最崇高的信仰! 张东升等上百特战队员,在前一刻积攒出的那种排山倒海似的凛然杀气,随着红尘道长的出现,好像佛音一般的天籁之音,瞬间消散的再也没有一丝。 没有谁用目光请示张东升,所有战士都把枪口吹下,就像有人指挥那样,齐刷刷的后退了三步。 吱、吱,虫儿的叫声响起。 呼、呼,夜风轻轻掠过树梢。 哗,哗,海浪扑打岩石的声响,从观后传来。 整个世界,随着军人们的后退,一下子重新活了过来。 这一切,都是被红尘道长所改变。 对张东升等人的配合,红尘道长很满意,微微一笑中,带着不为人察觉的得意,但随即就迅速消失,整个人被某种看不到的神圣所包围。 她是红尘道长,宝岛人民数百上千年来的信仰,她白发白眉,从恒古时期就已经存在,可容颜却像刚从豆蔻年华步入花信的少妇。 她是由超然的道,红尘女子的媚所组成,她是仙,她是神,她是宝岛人世间不老的传说。 在她现身的这一刻,所有人,脚下这块土地上的任何人,都该为她的绝世风姿而折服,就像有几个出身当地的特战队员,在后退几步后,竟然双膝跪在了地上,以额触地,嘴里喃喃祈祷。 可有人却不为所动,无论红尘道长有多么的出尘、非人的飘逸。 这个人就是莫邪征东,来自那边的修罗道。 修罗本非尘世中人,又何必为尘世中的信仰所蛰伏? 在地下楼兰的森林神殿内,供奉着女娲娘娘的神像,已经接近两千年。 华夏远古神话中,女娲娘娘才是造人的始祖:但在修罗道内,人首、蛇神的女娲娘娘,最多是人类的缔造者,却是修罗的前身。 大家本来不属一道,莫邪征东又何必为红尘道长所拜服? 她是她,她是她。 一个是宝岛地区人民数百上千年的信仰,一个却是来自修罗道的王者。 轮回六道中,上三道为天道、修罗道、人道。 相比起最为普通的人道,修罗道无形中处于高端的位置,只是比人类信仰的天道略低,却从没有被天道屈服过。 所以就算红尘道长来自天道,但她也没有任何资格,能去折服修罗道的王者。 就像根本没有看到张东升等人那样,不知道自己曾经被上百微冲指着过那样,莫邪征东只是看着白发白眉的女道士,淡淡的问道:“你就是红尘?” “红尘正是贫道。” 红尘道长左手佛尘潇洒的一甩,在眼前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右手扶住了佛尘柄端,微微弯腰颔首:“道友,可是莫邪修罗?” “你知道我是谁,我来自哪儿?” 莫邪征东并没有为红尘道长的‘神机妙算’而惊讶,仍旧没有丝毫烟火气的淡然问道。 “早在五百年前的今夜,我已经洞晓来自异界的莫邪修罗要来拜访了--五百年,我等了五百年,今晚总算见到了道友,幸甚。” 红尘道长白眉微微一挑,说完最后两个字后,还微微叹了口气,看来并不怎么幸甚。 五百年前? 五百年前,红尘道长就已经存在了,就算到今晚会有什么修罗来访了,那她究竟多少岁了? 难道传说是真的,红尘道长是不老的仙人,就是来维护我宝岛永世平安的? 听到红尘道长说完这句话后,张东升双膝一软,跪倒在了地上。 他虽然该是那种冷血刚硬的军人,尤其是在执行军事行动时,该保持着他应有的冷静,可他同时又是一个从小就深受仙霞山传说影响的宝岛子弟,此时亲耳听到传说中的大神,说她在五百年前就已经算到了今晚。 那么,自然也会算到,五百年后会有一个叫张东升的人出现在这儿。 如果他再不表现出对大神的尊崇之情,那就是对信仰的亵渎。 “五百年前?” 莫邪征东却是冷冷一笑,身形一晃变成了一股青烟,却有闪电般的速度,悠忽扑向了红尘道长。 “邪魔敢尔!” 追随红尘道长左右的坐闲等人,看到莫邪征东忽然暴起扑向祖师后,大吃一惊中发出一声娇喝,右手一摆,两道刺破黑暗的长剑,从左右两个方向,白龙出水般刺向莫邪征东。 与此同时,红尘道长佛尘一摆,也不见双脚有丝毫动作,已经迅速向后弹去,无与伦比的快--她是宝岛地区不老的传说,就连总统、王总那样的人拜见时,都得对她恭恭敬敬,又怎么愿意被一个修罗所侵犯? 当然了,红尘道长好像也很清楚莫邪征东的功夫,在迅疾后退时,佛尘再摆--天,忽然亮了。 张东升等人发现,东方的海面上有朝阳光芒万丈,一朵白莲花般的云彩,从太阳上方缓缓飘来,云边闪着七彩的光芒,仙霞山内百鸟齐鸣,围绕着一只凤凰翩然腾空,冉冉飞向那朵白云。 白云近了,能看到上面站着一个人。 这是个女道姑,黑色的道袍,白发白眉左手手持白色佛尘,脸上带着神圣而仁慈的微笑--红尘道长。 红尘道长,脚踩七彩祥云从天边而来,百鸟齐鸣中白云缓缓飘到了仙霞山山巅上空,她微微低头看着这片大地,发出一声轻轻的慈悲叹息。 那声叹息的声音不大,但却足够让张东升等人猛地腾起一种‘世人苦难多’的悲哀,一种从没有过的哀伤感,让他在瞬间就泪流满面,情不自禁的以额触地,再也不愿意动一下。 周围一片寂静,刚才对莫邪征东拔剑相向的坐闲等小道姑,都已经木雕般的站在观口,仍旧保持着刺剑的动作,挑着的灯笼,还在她们手中,随着夜风微微晃动,但莫邪征东、红尘道长俩人却已经不见了。 仙霞观内的大殿门口天井中,红尘道长猛地一个转身,佛尘化为利剑,凶狠的刺向莫邪征东的膻中大穴。 佛尘内藏剑尖,犀利而闪亮,这猝然回首一击,莫邪征东要想躲过,最少得松开红尘道长右手脉门,如果一旦被刺中膻中穴,她不死也得全身残废。 但很可惜的是,莫邪征东就是莫邪征东,她是天上地下第一功夫高手,红尘道长这看来异常凶狠的回首剑,尘世间能躲过去的人,绝不会超过四个。 莫邪征东却是其中一个,而且还是最有把握的一个,甚至都不用躲闪,只是屈指一弹,弹在了佛尘主骨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 “啊!” 红尘道长只感觉佛尘就像被通了电那样,手腕一麻,下意识的松开了手。 她的五指刚松开,却有猛地醒悟过来,屈指再此去抓佛尘--这是她保命的家伙,怎么可能会轻易丢失? 她成功的重新抓主了佛尘,只是不等她做出任何的反击动作,一只冰冷的手,就已经毒蛇般的锁住了她的咽喉。 莫邪征东冷冰冰的声音响起:“再敢擅动一下,我让你永远五百岁!” 红尘道长雪白的眉梢,突突的跳动了一下,随即就是渭然长叹,松开了佛尘,抬眼看着天,幽幽问道:“莫邪征东,你本非人道,又何必来尘世间兴风作浪,难道就不怕坏了规矩,报应到你没出世的儿子身上么?” 莫邪征东在岭南给高飞下了烈阳蛊,利用他特殊的至阳体质,怀了他的孩子来改变自己的后代基因这件事,对于某些层次的人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 相信红尘道长就属于这个层次中人,所以她在说出这句话后,莫邪征东没有感觉丝毫的意外,只是冷笑:“你以为,我会像那些愚民那样,被你的障眼法,几句高深莫测的谎言所欺骗?” 第1815章 天语者! 莫邪征东以为,她才是天上地下,最有资格装神弄鬼的那个人。 因为她本身具有特殊的体质,列代列宗仙逝后数百上千年遗体不腐,再加上她位于地下,精通岐黄之术,古武学功夫更是当世第一,完全可以做出超脱人类接受范畴的某些动作。 简单的来说,她或许才是神。 像红尘道长这种依靠障眼法,一点刚如流的武学本领,就在尘世间装高人的货,可谓是好笑到了极点。 莫邪征东在以前时,最讨厌的人,就是时隔六十年就会去地下楼兰闹腾一次的安归王,该怎么把她给打怕,打死后都不敢让她再去冒犯楼兰,就成了莫邪征东的心愿。 早在三年前的外蒙,莫邪征东堵住了安归王。 那时候,陈果果刚刚把高飞逆推成功,本身又受了老实和尚的打击,算是元气大伤了--莫邪征东要想干掉她,绝对是分分秒秒的事儿。 可实际上,那一次莫邪征东跟她打斗了好长时间。 就像猫玩老鼠,最后更是因为某些原因,放了陈果果一马。 莫邪征东因为极度讨厌陈果果,才玩耍她,给她以挣扎的机会,让她支撑那么久。 但现在,莫邪征东却没有给红尘道长挣扎的机会,哪怕她极度讨厌这个道姑,比当初讨厌陈果果更甚。 莫邪征东玩耍陈果果,那是亲眼看到后者逆推了高飞,心态悄然发生了变化,最终放她一马。 莫邪征东不想陪红尘道长玩儿,则是因为她懒得玩,只想替高飞解决这个大麻烦后,就回到楼兰安心休养,等待生产。 但很可笑的是,大难临头的红尘道长,临死前还装神弄鬼,这让莫邪征东很好笑,冷笑着讽刺她几句后,右手突地一紧! 莫邪手紧,红尘喉断。 “慢着,我还不能死!” 眼看活了至少五百年的红尘道长,就要喉结碎裂惨死,她忽然猛地厉喝一声。 她没有说‘你不能杀我’之类的话,因为她很清楚这种话对于莫邪征东来说,纯粹就是没用的屁话,所以她说她不能死。 女人都有好奇心,莫邪征东也是女人,自然也有好奇心,很想知道红尘道长为什么说她不能死。 所以,她已经开始收紧的五指,嘎然停住,闪着荧光的双眸,从冰冷的面具后面死死盯着红尘道长,缓缓说道:“说,这是你最后的活命机会。” 在死亡的阴影笼罩下,红尘道长的心儿砰砰跳的厉害,却在莫邪征东收住杀势后,迅速平缓了下来,强自镇定的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天语者’这个词?” “天语者?” 莫邪征东面具后的双眸,微微一缩,随即恢复了正常:“天语者?你怎么会知道这个词?” 熟读四书五经的莫邪征东,在没有认识高飞之前,从没有在那些书内看到过这个词。 直到她得到全套的《安归经》,才在其中发现了这个词。 天语者,出自黑色《安归经》十三章,祁连山女萨满对凌玉公主的对话中。 楼兰国破当夜,凌玉公主跪请下山,女萨满曰:“你若下山,则如年出入世也。” 在华夏最古老的传说中,有一种叫做‘年’的妖怪,头长尖角,凶猛异常,它长年深居海底,每到除夕,爬上岸来吞食牲畜伤害人命,因此每到除夕,村村寨寨的人们扶老携幼,逃往深山,以躲避它的伤害。 每一年,年都会造成大批的人死亡,直到人们发现它原来很怕声响,所以才在它入世作乱时,弄出响亮的动静把它吓走。 久而久之的,人世间就有了过春节时放鞭炮的习俗,就是为了吓唬那个叫‘年’的怪兽,让它别来危害人类。 奥地利小说家卡夫卡曾经说起过所谓的传说。 他说:没有不流血的童话(传说),因为每个童话都是来自血液和恐惧的深处。 所以说,在远古时期,尘世间可能真有‘年’这个怪兽的存在。 而根据凌玉公主亲手写成的黑色《安归经》内记载,在她要求下山时,老师女萨满就说她下山,就像年入世那样,会在人世间造成很大的祸乱。 “何为?” 这是凌玉公主的话。 她在问老师,为什么要这样说她,因为她下山,只是因为要去帮父亲去抵挡强汉罢了,怎么会被比喻成为年那样的残暴怪兽呢? “天语者曰。” 女萨满是这样回答的。 “何人?” 凌玉公主再次问道:这个天语者是谁啊,他凭什么说我下山,就会成为年那样祸乱人间的祸害? 女萨满回:“无形,代天而言。”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天语者是看不到的,但他所说的话,却是代替天来说的 代天而言,就像水泊梁山好汉高举的大旗上书‘替天行道’一个意思,就是由他们来代替老天爷,给世间贫苦百姓找条活路。 凌玉公主不信天语者的存在,但却记在了心中。 后来她下山后,果然正如‘天语者’所说的那样,为复国报仇,在人世间掀起了祸乱,导致华夏历史上唯一的冠军后霍去病饮恨大漠,汉武帝刘彻为复仇,派大军彻底踏平了楼兰。 凌玉公主暗害霍去病,算是报仇雪恨了,可问题是也导致楼兰彻底消失,最终潜伏大汉境内,伺机用瘟疫来颠覆强汉,最终结果却在发动大瘟疫的前页,暴病而亡,只留下四本隐藏天地玄机的《安归经》,跟一个强大的安归教。 凌玉公主死了,她所创建的安归教,也在去年始正式消失在世间(杀破狼三部不算),可她留下的几本经书,却始终没有被人参透。 不是莫邪征东不够聪明,而是因为高飞得到的几本经书中,肯定有仿造品。 真正的全套《安归经》究竟在哪儿,这对已经从中找到打破莫邪家族近两千年诅咒、以后就开始新生活的莫邪征东来说,好像已经不重要了。 可是,她却牢牢记住了这个词:天语者。 以前,无论是高飞,还是老实和尚等人,都没有提到过‘天语者’这个词,看来这个只该存在于古老传说的虚幻人物,实在是没什么可值得注意的。 毕竟女萨姆也说过了,天语者,无形,代天而言。 这句话,本身就说明了世间没有天语者这个人物,差不多就是女萨满杜撰出来警告凌玉公主的人物,因为他从没有出现过任何传说中,所以历代的神话、鬼怪故事中,也没出现过。 知道天语者的人,不多。 能看重天语者的,更少。 可就在今晚,莫邪征东要结束已经‘活了至少五百岁’的红尘道长性命时,她却说出了只有看过《安归经》的人,才能知道的名词,天语者。 莫邪征东眼神中瞬息闪过的惊讶,更证明了红尘道长心中的某些猜想,让她心中大定,重新恢复了气定神闲的模样,高深莫测的说道:“仙霞山,仙霞观,本来就是本地最接近天的地方。风轻月明我独坐山巅问道时,就会偶尔听到有声音自云层中传来……” “说人话,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着,攥着她右腕的左手一紧! 红尘道长立马就觉得,手腕好像要被掐断那样,深到骨髓的疼,脸色攸地惨白,嘎声急促的说道:“就是六爻!或者说是占卜,占卜你总该懂得吧!?” 六爻即为八卦预测,起源于周朝时期:预测人将三枚铜钱放于手中,双手紧扣,思其所测之事,让所测信息融贯于铜钱之中,合掌摇晃后放入卦盘中,掷六次而成卦,跟文王圣卦有关,属于一门非常古老神秘的学问。 莫邪征东熟读四书五经(四书五经中,主要是是以孔孟二圣著作为主的,而孔圣人就是精通《周易八卦》的,更是做‘易经四圣’之一的《十翼》。所以在他的著作中,出现六爻等词汇当然很正常了),当然知道六爻是什么。 晒然一笑,莫邪征东稍微松了下手:“你早说你就是个神棍,不就完了么?” 其实这也不怪人家红尘道长,因为莫邪征东自己没想到,仙霞观既然是宝岛这边的神圣信仰所在,那么当然离不开某些神奇之处,而占卜等古文化,则是最能体现神圣的手段了。 她也不用再问红尘道长,为什么会知道‘天语者’这个词了。 因为早在凌玉公主创建安归教之前,东土六爻、八卦、风水相面等文化,就已经被发扬光大,出现天语者这个词,也是很正常的了,毕竟能代天说话,成为天语者,可是朝廷统治者用来统治万民的手段之一。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莫邪征东很想知道红尘道长提到天语者的意思是什么。 吃过苦头的红尘道长,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再也不敢不说‘人话’了,轻咬了下红唇,恨声说道:“你附耳过来。” 莫邪征东冷声说道:“有什么话,直接说。” “随便你把我怎么样吧。” 红尘道长却变得凛然不惧起来,态度很坚决。 莫邪征东也不怕她捣鬼,微微侧首,把元宝似的左耳,慢慢贴在了红尘道长唇边。 红尘道长用绝对标准的咬耳朵动作,在莫邪征东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什么,随即闭嘴了。 “你说的是真的?” 莫邪征东看着她,过了半晌才缓缓说道:“如果你觉得,你想凭借装神弄鬼的手段,就想……” “我有没有装神弄鬼,我是不是说的真话,好像你比我更明白。” 红尘道长冷笑着,低头看了眼被莫邪征东抓主的右腕,说道:“你以为,仙霞观存世那么多年,能够成为宝岛人民信仰中的圣地,就是靠装神弄鬼?” “不是。最起码在好多年前,不老的红尘道长,还是异人的。” 莫邪征东松开了红尘道长的手,眼神有些复杂的上下打量着她:“如果你敢骗我,我会把你剥光衣服,跟几只雄性藏獒关在一个铁笼子里。” 第1816章 昨夜,如梦如幻! “勾勾--勾!” 一声嘹亮的雄鸡叫声,从不远处的竹林中传来。 天亮了,在凌晨时分已经慢慢蔓延到仙霞观的白色云雾,随着朝阳的万丈光芒射来,慢慢消散,慢慢下降,向该存在的海拔高度。 当那只雄鸡第五次啼叫时,张东升缓缓睁开了眼。 他仍然斜斜的倚在那块大石头上,上面三百米外,就是宝岛人民心目中的圣地,仙霞观。 太阳出来后,却好像更加清冷一些的风吹过,让他猛地打了个寒颤,所有的困倦之意,瞬间消失,悠忽想到了什么。 张东升猛地想到:昨晚深夜,他在仙霞观门口发现了一个戴着诡异面具的黑影,在短暂的惶恐(搞不懂那个黑影,是怎么突破他们的防线,出现在仙霞观前的,所以才害怕)后,马上带人冲了上去。 再然后,宝岛人民心目中的生者,红尘道长出现了,青袍、白发白眉却有着花信少妇那样妩媚的容颜--她一抬手,上百特战队员,都像感受到了来自母亲的安抚,情不自禁的放下武器,大礼参拜。 再再然后,是什么? 张东升发现自己记不清了,最后一个印象就是他也跪在了那儿,好像准备要接受来自灵魂深处的洗涤……但等他醒来后,却发现他仍然呆在昨晚站立的地方,还是保持着他斜斜倚在大石头上的姿势。 睡着了。 原来是睡着了。 昨晚看到的那个黑影,那一切,都只是梦? 张东升眼角突突的跳着,缓缓看向了周围:他的副官小郑,就坐在他左边不远处,后背倚在石头上,刚从屈起的双膝上抬起头,眼里带着莫名的茫然。 在他们周围,负责警戒的数十个特战队员,就像被春雷惊醒的虫子那样,纷纷从隐藏的地方站起来,抬头看向几百米外的仙霞观方向,不语不动。 仙霞观左边门前的灯笼,已经熄灭了,两扇有些斑驳的大门,就像以前那样紧紧的闭着,观墙外齐腰深的荒草,仍旧随风轻轻飘荡着。 一切的一切,都像张东升在昨晚之前那七八天看到的一个样子,没有丝毫的改变,就连观门前平地上的荒草,也没有任何被踩踏的痕迹。 可是昨晚深夜后,张东升明明看到一个戴着狰狞面具的黑影--他敢发誓,如果再过三十年,他要是再碰到那个黑影,哪怕是在没有丁点光的夜色中,也能认出那个戴着青铜面具的黑影! 因为那个黑影已经深深烙在了他印象最深处,那是一种从没有过的恐怖感觉,压根不需要用眼睛去看,仅仅凭借那种感觉,就能确定那个人,就像哪怕红尘道长化成一个脏兮兮的叫花子,但只要一开口,张东升就能立马从她那充满了安全、温馨感的声音中,判断出她就是谁那样! 这种感觉很真实,也确实存在着,可为什么,大家没有在观前,而是仍然在这儿,没有丝毫行动过的痕迹呢? 张东升记得特别清楚,昨晚他在挥舞着枪支冲上去时,曾经踩下了一块石头。 心里这样想着,他抬起的目光慢慢下滑,落在了一块石头上:这是一块比拳头大的石头,是这块巨石的一部分,只是因为常年的风化,已经有了小指宽的裂痕,压根受不住他的踩踏,所以昨晚才能被他踩下来。 可实际上,那块石头仍然在远处,一点也不像是被踩踏下来的样子。 难道说,昨晚那一切,我只是在做梦,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没有看到过那个戴面具的黑影,也没有冲上去,更没有看到红尘道长,这只是我的梦? 张东升茫然的想着,抬手抓主了那块石头,稍微用力:比拳头大一些的石头,微微晃了晃,却没有被掰下来。 从力学的视角上来看,张东升所使出的手劲,还不足以把石头从主体上掰下来。 石头都没改变,看来昨晚就是在做梦了。 只是,这个梦为什么会这样真实,真实到不敢相信是在做梦? 张东升缓缓摆头看向副官,发现他也正盯着某个地方,眼神迅速变换着,一会儿茫然,一会儿却是惊恐。 很明显,副官内心在坐着剧烈的挣扎--他为什么挣扎? 是不是也做了个我这样的梦? 还有他,他,他们所有人! 就在张东升茫然看着他的所有属下,都茫然的打量着这个仿佛不认识了世界时,领口的通讯器内,传来了上峰的简洁命令:“野猫,野猫,我是山鹰,我是山鹰!现在听我命令,围山行动结束,各单位立即回撤山下,回归营地……” 随着单兵作战装备的飞速发展,在执行军事行动时能听到上峰命令的,不止是行动指挥官,而是包括所有每一个士兵。 上峰的这个命令,就像一阵强心剂,更像一束吹散阴霾的阳光,瞬间让张东升等人豁然清醒,活了过来。 “野猫受到,围山行动结束,各单位即刻撤离山下,回归营地!” 张东升用手拿着领口,大声吆喝了几句后,一摆手:“各单位注意,准备撤退!” 随着张东升的确凿撤退命令下达,隐藏在仙霞观三面的所有特战队员,纷纷从树上、石头后面草丛中冒了出来,开始有秩序的列队撤退。 很快,张东升等人就撤退到了半山腰。 在经过一片松林时,张东升鞋带散开,弯腰要系鞋带时,副官小郑凑到了面前,低声说:“长官,昨晚我好像……” 不等他说完,张东升就抬手说道:“什么都别说,从九天前到现在,我们始终贯彻上峰的命令,出色的完成了任务,没有任何意外发生,明白了吗?” “明白!” 小郑一楞,随即点头站起身,抬头看向仙霞山的山巅方向。 万丈光芒下的仙霞山高处,被淡淡的白雾所笼罩,就像一个飘渺的仙境,让人看不清。 薄雾在山里,会给人一种如临仙境的超然感。 但在京华这种大都市内,却会遭到司机们的谩骂:这空气质量,是越来越差劲了。 曾几何时,在京华人民的心中,带有几丝天地之灵气的白雾,已经跟阴霾同一种类了,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悲哀。 白雾会不会悲哀,高飞才不管那一些,因为他现在有很多事要做,可没空去考虑这种无聊的问题。 他这次来京华,一没有乘飞机,二没有驾车来,而是乘坐动车过来的。 从冀南到京华,动车只需两个小时就能抵达的,花钱不多,还又快又安全又方便。 跟他一起来的,是铁屠、叶心伤俩人。 依着高飞的意思,是不想让他们来--他们该回香港,去照顾他们的女人,而不是跟着他来京华。 需知道,高飞现在可是麻烦的代名词,现在基本已经确定一九七三的武道,为他而专门出世了。 对于一九七三的武道中人,高飞并没有太多的了解,但却能猜出这股子力量,绝对是非同小可的,要不然郑腐为了逼迫武道出手,也不会让施中兴十几个人,齐刷刷的死在他的婚礼上。 从施中兴等人自杀、沈银冰跑路的那一刻起,高飞就知道他跟武道之间,已经没有了回旋的余地,他从没有经历过的狂风暴雨,随时都会从天而降,把他打个粉碎。 尤其是这几天,高飞总是会有种莫名的气血翻涌。 那是他灵魂深处的烈阳蛊,在咆哮--这可是他收服烈阳蛊为己用后,从没有过的情况:它不是该受他控制的吗,为什么会极度不安? 答案好像只有一个,那就是烈阳蛊,或者干脆说他的某种感觉,已经发现了隐藏在暗中的危险。 但偏偏在这些天内,他的生活有了从没有过的平静,仿佛人们脸上的笑脸,哪怕是陌生人的笑容,看起来也是那样的可亲,充满了友好。 风雨欲来,这是大战前夕的宁静? 高飞很喜欢这种感觉,也很期盼即将到来的狂风暴雨。 因为他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更清楚唯有正面面对某些危险,解决掉它们,才能迎来真正的和平生活。 叶心伤,铁屠俩人执意要跟着高飞来京华。 他没有过多的劝阻,更不会告诉他们,他现在所面临的处境有多危险,因为他要是真那样说了,就是一种兄弟之情的亵渎。 但他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让铁屠俩人能远离这个漩涡。 也正是为了他们,高飞才来到了京华,借口是跟好些个纨绔子弟谈生意。 那些纨绔子弟,都是天涯化妆品的中介。 天涯集团忽然大面积的停产,价格上调十倍,对全世界的爱美者来说是个坏消息,但对这些中介来说,却是个灾难。 就像张耀明吧,早在天涯集团正常供货时,他每年从中得到的好处数以千万计,但现在--他除了收获一些合作伙伴的埋怨外,还有焦头烂额。 天涯集团改变营销策略十数天后,是时候跟这些人谈谈了,高飞也相信他们背后的力量,也该明白天涯集团对他们的重要性,更该搞清楚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白沾的便宜。 其实,谈判这种小事,还真没必要让高飞亲自出马。 不过他来京华,一来是创造让铁屠、叶心伤俩人离开的理由,二来是他要见见王晨。 他以为,他跟王晨之间,早在看到杜子康那天就已经结束了,但前天他接到了陈破天的电话。 陈家,必须得给他个说法,或者说,要给他个答案。 关于王晨的答案,关于王晨的说法。 面对陈破天的‘邀请’,高飞没有理由去拒绝,恰好他想给铁屠俩人找离开的机会,也就答应了下来。 选择乘坐动车来京,是高飞想彻底的放平心态,把他近期所考虑的计划,在旅途中重新梳理一遍。 动车到站,高飞三人低声谈笑着走出了车站,都戴着墨镜。 “咱们先找地方吃点,好好喝一杯。” 高飞站在路边向对面看了一眼,还没有抬脚,一阵香风就从身侧刮来。 第1817章 被美女撞了一下! 京华虽说人口众多,空气质量堪忧,交通状况有时候更是让人淡疼的想扯掉,不过也有别处比不上的好处,最起码这边漂亮女孩子比较多,而且穿着还都胆大开放。 以前就常听人说,在京华只要有钱就能包养艺校、电影学院的小女孩,不知道这事是真是假,价格行情又怎么样--这个想法,尤其是在高飞刚回国那两年内,就经常琢磨。 但也仅仅是琢磨而已,毕竟那时候他连肚子都混不暴露,那有闲情逸致的跑来‘钓鱼’呢。 倒是现在他有这个实力了,可却没有那份让他心动的感觉了,哪怕是被一个看起来很妩媚性敢的小良家给撞了一下时,心底也没有荡起一点点爱的浪花。 其实,在那阵香风从身侧传来时,依着高先生的身手,只要撞过来的不是飞毛腿导弹,他都能避得开,更何况是一个身体喷香,有可能是个美女的女人呢? 砰的一声,在一声低低的惊呼声中,一个软绵绵的身子,重重撞在了高飞左肩上:“哎哟!” “哎哟!” 高飞也发出一声惊呼时,在俩人身体接触的瞬间,不退反进,双膝一屈左肩下沉,向前撞去,一下子就撞在了两个很有弹性的海绵体上。 撞扁了。 感觉不错,应该是那种能让男人把整个脑袋埋进去的货色,比起解红颜的也相差不了哪儿去,绝对的极品……单说这对宝贝的话。 当然,如果只有傲人的宝贝,却没有妖娆的身材,跟迷人的小脸蛋,那也是个让人很遗憾的事。 老天爷可以作证,现在的高飞,已经不再是走在大街上看到性敢小女人就起反应的男人了,相反,他对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还有种让光棍们愤怒的小反感,因为他所有的麻烦,好像都来自女人,但这却不代表在街头上,有吃豆腐的机会就会放过。 就像男人明明知道吸烟有害健康,可哥儿们一见面后,还不是敬烟上火的? 再说了,一个正常的男人要是放过吃豆腐的机会,会遭天谴的。 所以高飞在嗅到一阵好闻的体香,察觉到有个很可能是美女的美女要撞过来时,马上就配合的撞在了人家最傲人的部位上,还拿捏出被吓了一跳的样子,看似本能的抬手推了出去,还满脸愤怒的问道:“喂,怎么走路呢,眼睛呢?” 肩膀上所感受到的某些感觉,终究比不上手的。 方才用肩膀撞在那两团啥上时,高飞就觉得那对宝贝是极品了,男人的责任感,自然得促使他用手,来重新评估一下才对,顺便看看颜值咋样。 如果长的不行,或者一般般,高飞推出去的右手,有把握在碰到那两团东西之前缩回来,然后再顺势摆出一副君子的嘴脸,训斥人家一顿。 抬头的瞬间,高飞看到了一双差不多得有九寸高的银色细高跟皮凉鞋,涂抹了淡蓝色指甲油的脚趾头微微的翘起,带着一丝俏皮的性敢,再向上就是一双雪白的腿子--但很可惜刚到膝盖上面三寸,就被一条讨厌的黑裙子给遮住了。 要说高飞的眼睛的确很毒,借着抬头的瞬间,就精准捕捉到这些了,让站在旁边的铁屠俩人,都齐刷刷的撇了撇嘴,为他这一连串无耻的动作而羞耻,同时心中也有些遗憾,那个美女刚才为什么没有撞他们。 一个男人自己走在大街上时,他有可能是一个见到陌生人都会点头微笑的绅士。 当他跟自己老婆一起走在大街上时,他就是一个随时看老婆眼色行事的好丈夫。 但当他跟两个死党走在一起时,哪怕他是铁屠这样的老实男人,也会希望能找个小良家调戏一下--男人就这样,只要凑到一起,就会撕下伪君子的面具,露出真正嘴脸的,所以铁屠俩人才会有这种想法。 高飞抬头,看到了女人那张脸,眼神微微一凝:咦,好有味道的女人。 当前高飞身边绝对是美女如云,各种类型的应有尽有,有清高冷漠的,有性敢妩媚的,有娇憨俏丽的,有萌哒哒的,还有貌美如花心如蛇蝎的,他可谓是阅尽人间美色了。 这样说,好像一点也不夸张,别的不说,单说莫邪征东、沈银冰、陈果果她们几个人,好像就已经囊括了世间各类美女的特点。 但有一种类型,她们这辈子恐怕都没机会让高飞去尝试了:良家。 所谓的良家,就是对外界那些诱惑一概不理不睬,心中只装着自己的家庭,爱着自己的老公跟孩子,这就是良家妇女,简称良家。 当然了,良家还有个被男人亵渎了的称呼:别人的妻子,简称人、妻。 自古以来,别人的老婆才是最有味的这条真理,始终没有被推倒过,宋朝时期的西门大官人,更是把勾引别人老婆的事业,做到了一个后无来者的高度。 在这儿拿西门大官人举个例子:依着西门庆在当地的财力,势力,他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为什么非得千方百计的去勾搭一个有夫之妇呢? 原因很简单,除了男人骨子里强烈的占有欲外,还有一种希望别人老婆在自己身下婉转求欢的强烈逾望。 尤其是当前和平盛世,男人们饱暖思淫欲,抱有这种心态的男人更多:看到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他或许还能用欣赏的目光去审视人家,可在看到一个性敢妩媚少妇后,就会有这样不健康的想法了。 包括身边美女如云的高飞,在看到这个女人后,心中也是一荡。 其实也不能怪男人有这种想法,要说怪还是得怪这些良家:你明明有幸福的家庭,疼爱你的老公,干嘛还在外面打扮的这样妩媚性敢的,这不是故意招惹男人犯错么? 不小心撞在高飞身上的同时、又被他‘不小心’反撞了一下的女人,就有绝对能勾引男人犯罪的资本:拥有傲人的s体型也倒罢了,还有一张让男人看过就无法忘记的妩媚脸蛋,尤其是张开小嘴呼疼时秀眉微皱的娇怯怯模样,更容易让男人升起要把她抱在怀中,好好爱怜一番的冲动。 看到眼前这张精致的脸蛋后,高飞推出去的手,竟然忘记干嘛要推出去了,微微呆了一下时,那个良家已经踉踉跄跄后退,捧在了路边的树上,下意识的抬手捂住了心口。 人家都拿手捂住心口了,高飞这时候要是再伸手去推,那就不是下意识中做出的自我保护动作了,而是--耍留氓。 高飞现在家大业大,也算是名人一个了,当然不会在大街上光明正大的耍留氓了,最多也就是装出一副恼怒的样子。 推出去的右手,变成了捂住自己左肩,高飞瞪眼骂道:“靠,我说你怎么走路的?放着这么宽的路你不走,偏偏向我身上撞,你不会是看到我英俊潇洒,想吃我的豆腐吧?” 女人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岁出头的样子,标准的小鹅蛋脸(据说现在林黛玉似的锥子脸不吃香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小圆脸),眼睛上本来还戴着一副大墨镜的,刚才撞在高飞身上后,墨镜滑到了小鼻子下面。 模样看上去很滑稽,但偏偏却带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啊,啊?” 穿着一身普拉达套裙的小良家,压根没想到她在撞了高飞后,后者会是这样一种反应:难道,华夏国的男人,不都是该在被我撞上后,拿捏出一副关心的样子,伸出咸猪手假惺惺的来搀扶我,安慰我的吗? 那样的话,我就可以装作是脚崴了,给他一个帮我的机会,借着他来躲开那些追兵。 可是他怎么会这样反应呢,好像很生气我撞了他。 难道是我魅力不够了,还是他是以退为进,以‘反其道而行之’的方式来接触我? 嗯,我看差不多就是后面这种情况了。 可恶的,不要脸的,卑鄙的华夏男人! 小良家暗中紧咬了一下小银牙,脸上楚楚可怜的样子更盛,在高飞生气后,不顾雄前那对宝贝被撞得生疼,连忙冲他弯腰鞠躬,赔礼道歉,磕磕巴巴的说:“对、对不起啊,先生,都怪我走路太急了,对不起,请原谅我的无意冲撞。” 高飞本来能躲开,却故意不躲开,还借着人家撞过来时的机会,狠狠吃了人家一次豆腐,更是在惊艳人家相貌时为掩饰瞬间腾起的不健康思想,先厉声呵斥人家后,人家却娇怯怯的道歉后,就算高某人脸皮再厚,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哼,这次就算了,要不是看你--咳,忙你的去吧。” 高飞满脸不愉的冷哼一声,故作大度的抬手摆了摆,示意自己原谅了她,她可以走了。 小良家顿时傻掉:原来这家伙果然对我没那想法,这怎么可能呢?我可是在车站内关注他很久了,从他总是斜着眼看女人小肥腿的表现来看,这厮应该是个年少多金、爱色如命的纨绔才对,怎么可能会这样轻易放我走呢? 哦,我知道了,他只喜欢那些干巴巴的小姑娘,却对我这种成熟的女人没多大兴趣,真是失败啊,白白被他撞得这样疼--小良家心中叹息一声,刚要试图再努力一下时,却看到高飞已经转身,跟他同伴说话去了。 小良家已经想好了接下来怎么做:借着高飞呵斥她的机会,反过来关心他有没有被撞坏,要不要去医院拍片检查一下。 虽说这样做,明显把她自己置身于了一种不利局势,更有翻过来打男人主意的嫌疑,但事到如今也顾不得了,只要能躲开不远处那些杀手,小良家也豁出去了。 “哥们,我看她对你很有意思哦。” 铁屠用眼角扫了眼已经张开小嘴,欲言又止的小良家,冲高飞笑了下,提醒道。 “老铁,你的笑容真因荡,小心我告诉白蓉。” 高飞撇了撇嘴,随即淡淡的说:“你当我看不出吗?” 第1818章 美女是故意撞人的! 像小良家这样的美少妇,在大街上撞在男人身上后,不管她是无心的,还是故意的,在她脸上浮出痛苦神色后,男人都该关心的问她怎么样了,是不是撞坏了那儿,要不要替她揉揉啥的。 这样,才是男人正确的反应。 高飞是个正常男人,只是他更喜欢凡事占主动,所以才拿捏出一副愤怒的嘴脸,准备反其道而行之,来跟小良家发生一次美丽的误会。 不过,就在他迫使小良家道歉,再做什么时,却从她的眼神中,发现一抹深邃的精光。 总是碰到鬼,跟总是被女人所麻烦的道理一个样的。 总是被女人惹来的麻烦,给搞得焦头烂额的高飞,对这种事尤为的敏敢,在捕捉到小良家眼里那一抹深邃的精光后,心中就是一动,马上就终止了接下来的计划。 他心里却已经明白了:这个女人是故意撞他的。 任何事,只要是故意的,那么目的就不纯了。 尤其是当一个让任何男人都心动的小良家,在大街上故意撞了一下后,这里面所包含的含义,更得值得好好琢磨了。 正所谓天上不会无缘无故的掉馅饼,大街上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有个妩媚小良家故意来撞他,肯定有所求。 要是搁在高飞刚回国那会儿,就算明知道妩媚小良家故意撞他的动机不纯,他也会极力配合人家,看看她究竟要怎么样。 现在他才不会这样。 因为他已经招惹了太多的麻烦,谁知道这个小良家,不是飓风、或者是峭壁那边派来对付他的,想用美人计来算计他? 就像绝大多数男人那样,高先生不反对别人给他用美人计,但前提是他闲的没事干时。 现在他很忙,而且当前更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夕,他要是再因为小良家很诱人,就沙比兮兮的掉进陷阱中,那么他就是个正道沙比了。 高飞看出小良家的有所图了,铁屠叶心伤俩人,自然也能看得出。 老铁那样说,只是调笑高飞罢了,实则他心中安生警惕,借着抬手擦了擦鼻子时的动作,看似无意的向四周扫了一圈,马上就发现在三个方向、数十米外,至少有七个男女,正密切关注着这边。 铁屠的确比不上峭壁、飓风中那些人,甚至连沈银冰属下的八大金刚,四大美女都能随时把他秒杀掉,但他终究是华夏九龙王之一,有着无数次出生入死的经历,并从中总结出了丰富的经验,看似很随意的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人不正常,这也是很正常的了。 他刚放下手,点上一颗烟的叶心伤说话了:“总共九个人,六男三女,五个在前方,左边一个,右边三个。” 铁屠察觉出这些不正常的人时,叶心伤已经得出了精确答案。 吸了下鼻子,铁屠淡淡扫了眼那个呆愣当场的小良家,问高飞:“怎么办?” “以不变应万变,先看看他们要做什么。” 高飞拿出香烟,递给了铁屠一颗。 几个人在说话时,在外人看来,就是等车时的闲聊,过往路人没谁注意到这些,最多也就是在小良家的脸蛋上,腿子上狠狠的宛几眼,然后加快脚步走人:没办法,小良家身边有三个大男人,一个个穿的人模狗样儿的,一看就不好惹啊。 帮铁屠点上烟后,高飞笑着轻声说道:“怎么,心里痒了?” 高飞说铁屠心痒了,不是嘲笑他可能真被小良家给迷倒了,而是因为那些盯梢这边的人,激起了老铁俩人的斗志。 曾几何时,华夏九龙王就代表着华夏军方单兵作战的最高水平。 事实上也是这样,在华夏九龙王组建七八年内,他们用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都能随着莫邪征东、陈果果、老实和尚,尤其是破军麾下高手,峭壁、飓风甚至沈银冰麾下那些高手的出现,曾经横行华夏的九龙王,仿佛在一个晚上之间,就沦落成了不入流的角色。 就像他们以前用眼角看的那些街头小混混一样。 尤其是昔日跟他们同属一个档次的高飞,因为机缘巧合的机会,现在也不是他们所能望其项背的了。 这种强烈的反差,狠狠打击了铁屠等人的信心,使他们有了种被世界抛弃的颓丧。 但他们却依旧热血沸腾,渴望能找个机会,重新证明他们不是三流小角色,他们始终都是华夏两百三十万军人中的精锐! 渴望一场战斗,哪怕是热血横洒,只要能证明他们本身的价值,他们也会在所不辞。 高飞看出了铁屠心中的想法,也感受到了他从内心深处散发出的浓浓哀伤(就像一只雄狮,一觉醒来后却发现,族群中已经有了新的王者,而且还不是一只)。 对于铁屠俩人的这种心态,高飞很理解,却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不能让他们也种一次烈阳蛊,再重新走一遍自己的涅磐之路吧? 铁屠没有说什么,只是狠狠吸了一口烟。 高飞抬手,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说:“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是能把后背交给对方的兄弟,对不对?” 叶心伤呵呵一声轻笑:“对。” 高飞继续说:“无论我们之间谁变得强大了,对我们所有自己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对不对?” “对。” 铁屠重重吸了下鼻子,低声骂道:“草,你别说这些矫情话了,反正我们心里都明白,还是先应付当前吧。” “眼前没啥好应付的,还是那句话,以不变应万变。” 高飞三人旁若无人的聊着,很尽兴的样子,却始终关注着那个小良家。 本来对高飞有所图的小良家,搞不懂到底哪儿出了差错,让眼前这三个看着该是正常男人的男人,竟然对她无动于衷。 一种深深的挫败感,再加上周围那些人的敌视眼神,让她感到无比的惶恐,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是傻傻的站在高飞三人身边那棵树下,一动不动。 小良家的拙劣表现,更让高飞心中鄙夷,索性也不着急给刘小龙打电话了,就站在原地把她视为空气,找了个最让男人感兴趣的话题,三个人高谈阔论起来。 男人最感兴趣的话题,永远是女人。 比方谈论女人的长相,腿子有多长,屁股有多大,炕上的功夫怎么样等等,尤其是守着一个精致妩媚小良家时,更是兴致勃勃的,边说,六只贼兮兮的眼睛,边在她脸上,雄前,腿上来回的转。 不时的,还发出一两声因笑。 如果小良家是真正的小良家,尤其是在听到高飞‘小声’说她那个啥好有弹性,估计是d型能把老铁脑袋埋住时,早就会羞恼成怒的骂一声留氓,踩着九寸高的细高跟皮凉鞋,扭着妖娆的小身段,咔吧咔吧的去了。 可她明明知道自己是这三个男人的‘谈资’,更能感觉出人家已经识破了她的意图,还在这儿高谈阔论的就是为了尽情的讽刺她,但她还是得装作听不到,四处看着好像等车的样子,却对一辆辆经过身边的出租车,视而不见。 “你说,要是把她用一根绳子捆起来,就像岛国爱情动作片中那样,吊在屋梁上那个啥,会不会更有趣一些呢?” 小良家的毫无反应,也让高先生更加肆无忌惮的了,在说这些话时,眼睛更是在她身上来回的扫,就差真拿根绳子把她捆起来吊在树上了。 小良家猛地抬头,狠狠瞪了高飞一眼:小子,我记住你的模样了,你会为今天的言行,付出惨重代价的,如果我能重新拥有过去的辉煌! “哟呵,大姐,你好像搞错表情了吧,不是该用含羞带怯的眼神吗,怎么看起来要杀人啊,搞得我好怕怕。” 高飞双手一摊,满脸怕怕的样子后退了一步,随即仰天大笑,标准的痞子留氓样,跟他身上那身价值上万的行头,一点都不配。 话说,正人君子当惯了,偶尔装一次小留氓,还是其乐无穷的。 就像每天都吃山珍海味,偶尔来盘小白菜,反而会觉得很可口。 更何况,眼前这颗小白菜,无论从哪方面看起来都很可口的样子。 “哼。” 小良家冷哼了一声,抬手把墨镜重新戴在了脸上,挎起小包包转身向车站里面走去,速度很快,微微低着头,好像很赶时间的样子。 靠,她就这样走了? 戏才演到一半就这样走了,真不敬业! 小良家忽然转身就走的表现,让高飞有些莫名其妙,盯着左右摇摆的小身段皱眉想原因时,忽然眼前一亮。 叶心伤这时候说话了:“原来,她不是针对我们来的。” “她的目标,是看起来很有档次的人。” 铁屠接着说道:“现在我明白怎么回事了。” 高飞在眼前一亮时,也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 正如铁屠俩人所说的那样,小良家是故意撞他的,是因为他们三个都看起来很不一般的样子,希望无意中的冲撞,能跟高飞发生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 美貌妩媚的小良家,撞了年少多金的小帅哥后,不是都该发生一段浪漫故事吗? 但很可惜的,高飞配合太特么的扯淡了,彻底打碎了小良家的阴谋:她只想用这样的误会,来解除她当前所面临的危机,就是被叶心伤他们发现的那些人。 那些人,不是针对高飞他们来的,目标是气度不凡的小良家。 他们不敢在车站这种人流密度较大的地方闹事,只想到僻静的地方,对小良家展开行动--小良家也发现了这一点,所以才想找个看起来很有档次的人,希望能借助误会,摆脱当前的危险处境。 但很可惜的是,高飞却没有上套,反而在这儿趁机大放厥词。 小良家心中肯定恼怒异常,只能重新寻找帮助她能脱身的目标。 要说小良家的眼光也很毒,车站前来来往往这么多人,她竟然能分辨出那些人有能力帮助她。 比方,此时正从车站内走出来的那几个人。 第1819章 她的新目标! 人来人往中,有四个人从车站内走了出来。 这是两男,两女。 两个男人中,一个是二十浪荡岁,白净的小脸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手里拉着个拉杆箱,落后半步身边的男人:这是个中年人,脸膛黝黑,一看就是饱经沧桑的那种,要是脱了身上那身价格不菲的西装,换上个大背心裤衩,再扛着个锄头,就是农民伯伯一个。 中年人身边,是个比他稍显年轻的中年妇女。 看来这俩人是两口子,中年妇女的气色却很不错,不过眉宇间也带着小地方女人才会有的狡黠,也是穿金戴银的,就像暴发户的太太。 这对夫妻后面,是一个身材不高的女孩子。 女孩子短发,穿着很干脆利索的样子,背着背包,手里还拎着一个,嘴角紧紧的抿着,偶尔会向旁边扫视一眼,随即就冷漠的看向前面,却在中年妇女跟她说话时,马上就露出恬静的笑脸了。 如果要不然看到这四个人,肯定会以为这是一家人:公婆俩,跟儿子儿媳妇。 这四个人,看起来跟其他出入车站的人差不多,甚至还不如一些有品位的人惹眼。 但高飞却能看出,这不是一家人,这四个人也不是普通人--那对中年人是夫妻不假,可那对年轻人却不是:天底下,有几个当婆婆的,当丈夫的,外出游玩时,敢让媳妇背着个包,再拎着一个? 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是中年夫妻的晚辈,从他陪着笑脸说话的样子,就能看出,只能说子侄辈:谁家儿子,会在跟老爸说话时,脸上堆着讨好的谄媚笑容? 而那个年轻女孩子,很可能是保镖之类的,因为高飞能从她看人时脸上流露出的警惕表情,以及跟在中年夫妻身后时小心翼翼的模样,就能断定这一点。 一对好像来自小地方的普通中年夫妻,外出竟然有保镖随同,就是打死高飞,他也不信这四个人真是普通人。 这四个人,就是小良家的下一个借助脱身的目标。 同时,高飞心中也暗暗诧异:他能从女孩子脸上的警惕表情,保镖才会在无意中露出的防范不测动作,以及走路时迈步的幅度、脚后跟着地时的力度等细节上,看出她是个保护中年夫妻的保镖,那么没多少武力值的小良家,又是怎么看出来,并迅速把他们当作目标的? 看来,这个小良家的身份也不一般。 最起码,她此前已经习惯了出门带保镖的生活,要不然也不会看出这一点,把这几个人当作目标了。 就在高飞想到这儿时,叶心伤忽然说话了:“你们看她像不像南韩一个很有名的明星?” “谁?” 高飞随口问道。 铁屠却接口回答:“宋慧乔。” “宋慧乔?宋慧乔是谁?” 高飞问出这个问题后,猛地想到谁是宋慧乔了。 宋慧乔,是南韩八零后的著名影视明星之一,凭借一部《红色生死恋》迅速走红,成为超一流的影视明星,曾经代言多款手机、化妆品等品牌,近期爆出了她被南韩某大佬保养的传闻。 高飞是从来不关心这些影视明星的,尤其是这些外国女星,往往他关注时,都是在炕上,所以不知道谁是宋慧乔也是很正常的了。 他接着又想起来,则是因为天涯化妆品当初要找形象代言人时,也曾经试图聘请过她的,但最后却没能合作成功。 “她是宋慧乔?” 经过叶心伤俩人的提醒后,高飞再想到小良家的样子,发现她跟那个宋慧乔,还真有六七分相似之处,就有些纳闷的说道:“如果真是她的话,她怎么会这样狼狈?明星们,不都是上个洗手间都有三五个保镖陪同的吗?” “我只是说她像宋慧乔,或许她就叫宋慧乔,可她绝不是演戏的那个宋慧乔。” 就像是绕口令那样,叶心伤说出的话,把高飞绕的一头雾水:“嚓,你究竟要说什么呢?” “你如果关注一下时事新闻的话,就该知道北朝某次帅的续弦,也叫宋慧乔的。” 铁屠说到这儿后,改变了话题:“好戏开始上演了。” “过去看看?” 高飞提议。 叶心伤俩人欣然答应:“走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 唐文举这辈子做过很多事,杀过猪,开过砖厂,拿着杀猪刀追过儿子唐鹏,被老婆连春芳小手抽过,但就是很少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看到这么多双白花花的腿子。 哎哟喂,不愧是大京城啊,这漂亮娘们就是比俺们沈城、沈城郊区多,关键是这边气候好啊,这时候俺们沈城那边的妇女们,就算是穿裙子的,也都套上黑袜子了,哪有这边的女人有风采? 啧,啧啧,看这小娘们的来回扭的小屁屁,真是让俺看了都觉得年轻好多岁,比鹏子他老妈可要迷人多了,就是不知道手感咋样,有没有刮光了毛的猪皮滑溜?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唐文举一脸正经目在斜视的看到某双美丽的腿子时,都会想到刮光了毛的猪皮,大白天的那地方就会蠢蠢欲动的,开始走神。 结果呢,他没有看到有个戴着大墨镜的女人,正从他眼前经过,一下子就撞在了人家身上。 “哎哟!” 戴着大墨镜的小良家,嘴里马上就发出了一声惊呼,脚下一软摔倒在了地上。 唐文举这才如梦初醒,出于本能的,慌忙弯腰去搀扶人家:“啊,对不起啊,对不起!” 小良家摘下脸上的大墨镜,抬手就把唐文举的手打开,愤怒的说:“拿开你的手!” “啊,是,是!” 唐文举连忙缩回手,目光一凝心里骂道:靠,京华美女真是众多啊,就连走路随便撞到一个,都特么的这样风采迷人,看起来好像那南韩影视美女宋慧乔。 “怎么了,怎么了?” 紧跟在唐文举身后的年轻人忙跑了过来。 唐文举讪讪的说:“那个啥,留香啊,我不小心撞到了这位女士。” 如果现在是荒郊野外,相信屠夫出身的老唐,肯定会大着胆子,弯腰伸手抓住人家小良家的手,含情脉脉的说:小娘子,暗牧扫瑞,都怪小生唐突,这才让你摔倒了,真是该死啊! 不过现在唐文举可没有那贼胆,毕竟他老婆连春芳跟着呢,所以只能讪笑了几声,对姓陈名留香的年轻人说,不小心撞倒了这位女士。 其实他压根就没注意到,是小良家主动撞他的。 当然了,就算他能看出来,也会一脸自责的道歉,才不会像高飞那样没良心,白白吃人家豆腐呢。 “哦,对不起啊小姐,我替我唐叔向你道歉。” 陈留香倒是没想别的,弯腰伸手就要去搀扶那位美女。 只是让他想不到的是,美女又打开了他的手,然后抚着自己的脚踝,脸上带着无法忍受的痛苦状,低声道:“别、别碰我--疼,好疼哦!” 在车站这种地方,最不缺的就是人了,或者干脆说,最不缺的就是看热闹的人。 这不眨眼间的工夫,就有几十号人围了上来。 这个老东西,刚下飞机就惹上了麻烦,真是气死了--正和年轻女孩子在后面低声说什么的连春芳,看到老唐惹祸后,心里骂了一句,赶紧走了过去。 被人围起来后,小良家斜斜的坐在地上,左手撑地,右手抚着自己右脚脚踝,轻咬着唇儿,一双美目水雾弥漫,看来是在忍受钻心疼痛,但又倔犟的不发出声,就这样强忍着。 此时她的模样,看起来是那样的楚楚可怜,顿时激发了围观人们的同情心,纷纷指责肇事者老唐:“嗨,我说你这人也太不懂事了吧?撞伤了人家,还不赶紧把人家送去医院,在这儿等什么呢?” “就是,就是,看他穿的好像很有品位的,谁知道却是这样没素质。” “可能是乡下来的吧?乡下人就这样。” 听着围观者的声讨,嘴上叼着一根香烟的高飞,笑了下,低声对叶心伤说:“哎,你说我们是不是提醒一下那个大爷(唐文举),说这小良家是碰瓷,故意找人保护的?” “坏人好事会折寿的。” 铁屠淡淡的说。 叶心伤却说:“嘿,你是不是觉得麻烦还少呢?这个女人,还真是她。” “哪个?” 高飞眉头一皱,明白了:“就是北朝某次帅的续弦吗?” 对于北朝,高飞所了解的并不是太多,他只知道一个跟赵家有关的李家,就是死在方家村的李男哲的家族。 李男哲被人暗杀在方家村后,北朝李家肯定会为他讨还公道的,只是他们没想到他们曾经认可过的‘李家儿媳妇’赵娴静主动站出来,承认是她刺杀了李男哲。 杀人的动机很简单,李男哲在华夏土地上,极大的侮辱了她。 同样,李男哲在方家村羞辱赵娴静时的视频,也被人传到了网上,引起了亿万网民的极大愤慨,纷纷指责北朝人是白眼狼,这么多年来备受华夏恩赐,却不图报答,反而来我华夏大地侮辱我姐妹--这种人,都死光了才好! 也正是迫于华夏民间的愤慨之声,所以北朝李家才没能把赵娴静怎么着,再加上高飞又在背后推动,很快查出了刺杀李男哲的真凶。 但赵娴静,到现在还被关押在省监狱中。 如果是放在以往,高飞早就请她出来了,可现在不行,因为他麻烦太多,赵娴静要是被放出来,他无法照顾周全,倒不如让她先呆在省监狱,那样反而更安全。 因为李男哲的原因,高飞还算李家北朝的政治格局,知道李家老人只是排名第五的次帅,而最有实力的某次帅,却在前些时候发动了一场政变,结果失败了。 正所谓成王败寇,某次帅失败后,他昔日的家人、心腹手下就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 只是高飞却没想到,刚才那个碰瓷的小良家,竟然很有可能是某次帅逃亡在外的续弦。 铁屠忽然说道:“现在,我可以肯定她就是宋慧乔了。” 第1820章 报纸里有枪! “你确定?” 高飞抿了下嘴角:“详细的说说呢。” 铁屠抬头说道:“对这位次帅夫人,我也只是有过耳闻。某次帅在台上时,她就嚣张跋扈的不得了,要不是她的蛊惑,某次帅也不会犯下大错。更重要的是,传言她是南韩在好多年前,就安排在北朝的棋子。” 听铁屠这样说后,高飞更加明白了:如果这个叫宋慧乔的小良家,真是某次帅的夫人,那么她在某次帅兵变失败后,肯定会在第一时间逃出北朝。 而北朝那边呢,暂且不管她是不是南韩那边派来的间谍,仅仅从她知道北朝很多高层机密这一点,也得把她抓捕归案。 甚至,在必要时,会对她就地暗杀。 而宋慧乔呢,看来也很聪明,发觉自己被北朝特工盯上后,马上就开始寻找‘庇护者’,希望能暂时逃脱危险,以后再说其他的。 听说这小良家,竟然是身份很敏敢的北朝政治犯后,高飞对她的兴趣更不大了,问道:“既然不管,那就走着呗,也没啥意思。” “车子还没有来不是?” 叶心伤倒是对看热闹很感兴趣:“你先打电话给刘小龙,左右没啥事,先看看。” “你啥时候也变的这样八卦了?” 高飞笑了笑,拿出了手机,开始给刘小龙打电话。 他在打电话时,就看到小良家正偷眼看过来。 看来,她很担心高飞会拆穿她的碰瓷阴谋。 “小心点,我会揭发你的!” 高飞张嘴,用口语恶作剧的冲她说道。 小良家脸色一白,马上就垂下脑袋,抬手抹眼泪了。 “我到了,在车站这边,你过--” 高飞走出人群,拨通刘小龙的手机后,刚说到这儿,拿着手机的右手忽然猛地一甩! 那手机就像闪电般,咻的一声飞了出去,重重击打在了一个男人手腕上。 那个男人,站在路边垃圾箱前,手里拿着一份报纸,跟身边其他人那样,很感兴趣的垫着脚尖向人群内看着。 可他拿着报纸的右手,却已经举了起来,正冲着高飞闪开人群的空档处:那儿,正是小良家的额头所在。 报纸里有枪! 北朝特工要当街刺杀宋慧乔! 在无意中瞥到男人举起右手后,高飞脑海中电闪般闪过这两个念头,压根就没多想,完全是本能的甩出了手机。 绝对是本能的,是那种制止一起当街暗杀的惨案本能反应。 如果再给他哪怕是一秒钟的思考时间,他也不会出手救那个宋慧乔:如果一旦因为救她,就会被北朝当局视为敌人的。 北朝人民最大的优点,就是睚眦必报,尽管高飞从没有把那些人当回事,要不然当初也不会那样对待李男哲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真男人就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是? 所以高飞出手了,率性而为罢了。 所以那个刚要对准小良家额头开枪的北朝特工,刚要扣下扳机,就觉得好像被高压电给电了一下那样,再也拿不出枪。 “哎哟!” 那个男人发出的痛呼声中,手枪跟手机,一起掉在了垃圾箱上。 恰在此时,小良家再次抬起了头,看到了这一幕,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攸地浮上了极度的惊骇之色。 高飞却没有看到小良家注意到这边了,手机甩出后,脚尖一点地就扑向那个男人。 要说那个男人的反应速度也真够快的,手枪被打落后,不等高飞做出扑过来的动作,马上就一把抓起垃圾箱上的手枪,连同高飞的手机,左手扯过旁边看热闹的一个胖女人,狠狠推向了高飞。 “哎呀呀!” 那个只顾着看热闹的女人,嘴里哎呀呀的叫着,撞向了扑上来的高飞。 高飞倒是不介意被妩媚动人的小良家撞一下,但却不想被胖女人撞,再加上身边还有其他围观者,他也不好使出‘惊世骇俗’的功夫来,只好抬手抓主了胖女人的肩膀:“大姐,小心!” “谁特么的推老娘呢,挨千刀的!” 胖女人肯定是当地人,不但一口京片子骂起来很悦耳,更是河东狮般的转身,却只能看到一个男人狂奔而去了。 高飞当然不甘心那个人就这样走了--他的手机被拿走了不是? 可他刚要甩开胖女人,却看到至少有两个围观者,抄在裤袋中,或者被衣服掩盖的右手,对准了他:你敢动,我们就开枪! 这些人,都是追杀小良家的人。 高飞铁定不怕这些人,却不能不为围观者的人身安全考虑,所以只能眼睁睁看着男人,还有他那些同伴,都从容的离去。 “草,好好的一部手机丢了,这就是做好事的代价。特么的,刚才还说不管闲事呢结果又没忍住!” 高飞心里骂着,冲对他道谢的胖女人笑了笑,转身看去时,就看到小良家正好看着他。 小良家的眼神很亮,就像三十年没喝酒的酒鬼看到泰山特曲那样,自然也夹杂着震惊啊,感激等神色。 对小良家的感激,高飞才不会稀罕,他更愿意拿回他的手机,心烦下伸出中指,冲小良家狠狠戳了一下。 戳中指,这可是国际手语,小良家那样聪明的一个人,是没理由看不出的。 苍白的脸颊上,马上就腾起一抹嫣红,狠狠瞪了高飞一眼,又去哭了。 “这下赔本了吧?” 铁屠也走出了人群,幸灾乐祸的样子。 叶心伤跟着走出来,无所谓的说:“嗨,不就是一部手机吗?高老板现在家大业大,一部手机那系毛毛雨啦。” 高飞一瞪眼,正要骂人,铁屠却说:“看戏,看戏。” 人们都被小良家被乡巴佬撞倒而吸引,几乎没谁看到,高飞在片刻前化解了一次血腥危机,好事者犹自在那儿鼓噪着什么。 成为焦点的老唐,此时再也没有了沾花惹草的心思了,大黑脸上全是汗珠子,求救的看向了连春芳。 连春芳虽然暗恨老公眼瞎了,但却是个通情达理的人,既然老唐不小心撞倒了人家,那么就得为此事负责,连忙走过去对那美女伸出手:“大妹子,不要紧吧?先起来,地上凉呢。” 那位大妹子看到连春芳是个女人,对她的态度要比对陈留香好很多,抓着她的手站了起来,黛眉紧缩的强笑道:“我没事的--哎哟!” 随着大妹子的一声惊呼,她左脚一软,身子又向地上摔去,却被年轻女孩子及时搀住。 大妹子那双漂亮的眸子中,已经有泪水淌下,紧抓着女孩子的胳膊,颤声说:“疼、疼啊,我的脚好疼呢。” 看人家都哭了,连春芳也慌了,连忙吩咐女孩子:“小月,你快给这位女士看看呢!” 叫小月的女孩子低头,看了一眼小良家的左脚,皱眉说:“是崴了脚吗?你先忍着点,我们去那边坐下,我给你看看。” 像崴了脚这种意外,对于小月这种保镖来说是小菜一碟,分分秒秒就能替人复位的。 “好--好的。” 小良家也没拒绝,在小月的搀扶下,一瘸一拐的走到了路边坐了下来。 她坐的地方,恰好挨着高飞三个人。 看来,小良家也知道真正能给予她安全的,也只有高飞他们了,心里肯定在想着,该怎么跟他们攀上关系。 唐文举却不知道这些,只是赶紧从地上捡起小良家的大墨镜,快步走了过去。 这时候,小月已经替小良家除下了高跟鞋,露出了一只秀美毫无瑕疵的小脚。 看着这只小脚,老唐喉结迅速滚动了一下,竟然有种想扑上去亲吻那只小脚的冲动,吓得他赶紧挪开了目光。 说实话,小良家的脚的确很诱人,就连同为女人的小月,在拿在手中后都有种异样的感觉,但只是一刹那而已,随即就收敛心神,在脚踝位置检察了起来。 来回检察了两遍,小月放下了她的左脚,站起身说:“小姐,你的脚并没有脱臼,可能只肌肉扭了一下,只要稍微休息一下就会好的。” “真的?可我怎么感觉这么疼呢?” 小良家说着话,眼神茫然的看了老唐一眼。 这时候,老唐才听出她的口音很熟悉,脱口问道:“女士,你也是东北人?” 小良家点头:“哦,我是--你也是?” 老唐喜了:“嘿嘿,是啊,我是沈城的,请问你是哪个地方的?” 小良家随口说:“哦,我是冰城人,来首都探亲来着,谁知道来了后才知道,那个亲戚因为有急事出国了。无奈之下只好先回家,谁知道却碰到--啊!” 她说到这儿后,忽然啊的一声叫,把坐在她旁边的连春芳吓了一跳:“大妹子,怎么了,又开始疼了?” 小良家摇头,也顾不得脚疼了,光着脚丫站了起来,向刚才摔到的地方看去:“我的包,我的包呢?” 老唐夫妻愕然:“包?什么包啊,我们没看到有包啊。” 泪水又从那双美目中落下,小良家着急的说:“我、我摔到时,明明记得把包拿在手中的,怎么不见了呢?那里面可有我的机票、身份证和手机。我的包呢,谁看到我的包了?” 陈留香和连春芳对望了一眼,心里都想:包?我们刚才都没有看到有啥包啊。难道说,这女人是碰瓷的? 连春芳声色不动,柔声问道:“大妹子,你那包里除了机票和手机外,还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比方现金是多少?” 小良家低低抽泣着摇了摇头:“没、没什么重要的东西,就手机、身份证,也就最多还有一百多块钱的现金。我这次来京华投奔亲戚,就是想在这边找工作的,谁知道,谁知道……” 听美女说她丢失的包里只有一百多块钱后,连春芳放心了:这不是碰瓷的。 如果是碰瓷的,绝不会说只有这么点钱,肯定得说好几万,至少也得七八千,才能对得起碰瓷这个很有光明前途的职业。 一部手机也就是几千块,大不了给人家买部新的,回冰城的机票也就四五百,更不是什么事儿了。 第1821章 老公,救我! 几千块钱,对于连春芳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美女丢了的包包内,可是有身份证的。 现在证件丢了,那怎么买机票? 这事咋办? 连春芳下意识的看向了唐文举。 唐文举伸手挠了挠后脑勺,喃喃的说:“要不、要不这样吧,咱们先把这位女士带到鹏子那儿,让他找人帮忙给人家重新办个身份证,咱们再赔偿她的损失,咋样?” 连春芳想了想,觉得也只能如此了,毕竟人家的包包是被撞倒后才丢失了的,总不能就这样不管人家了吧,那样也太没道德心了。 “大妹子啊,俺们还真没有看到你的包。” 看小良家要着急后,连春芳赶紧解释:“不过你别担心,俺可不是不认账,俺就琢磨着吧,没有身份证没法买回程车票。要不这样吧,你先跟俺们走,到时候去当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反正现在都是联网的,一低办证也好办。至于手机跟钱,更不是问题--” 听连春芳这样说后,小良家停止了掉眼泪,眼神怯怯的看着唐文举,担心的说:“你们,你们不会骗我,把我卖了吧?” 连春芳一摆手,笑道:“嗨,大妹子你这是咋说话呢,咋整咱们也是东北银啊,说啥也不能整那缺德事呀。你放心,咱们不是那种人,等见到俺儿子后,俺马上让他给你补身份证,把你安安全全的送回家。” 就站在旁边的高飞三人,听到这儿后,都为小良家精湛的演技所折服,觉得她不去当演员,还真是演艺界的一大损失。 “走吧。” 高飞扔掉了手里的烟头。 “车子还没有来不是?” 铁屠俩人倒是看的津津有味。 看了眼小良家,高飞问:“你们不怕麻烦缠身?” “就算缠身,也是缠你自己,跟我们没啥关系的。” 白蓉怀孕后,铁屠的心情好了太多,饭量大了,腰不酸背不疼上楼也有劲儿了,更是一改此前的少言寡语,变得活泼了起来。 对老铁的心理改变,高飞还是很欣慰的:“那就再看看?” “看看。” 叶心伤眼皮子也不抬的说。 镜头,重新转向了场内:连春芳的质朴热情,打散了小良家的疑虑,怯怯的点了点头说了个好。 就在这时,陈留香高兴的说:“看,鹏子他们来了!” 小良家抬头看去,就看到两辆黑色轿车缓缓驶了过来,打头的是辆黑色奔驰越野,一个年轻人从车窗内伸出手,正向这边招手。 因为角度的关系,小良家没看到他什么样子,随即就接过小月递过来的鞋子,开始低头穿了起来。 年轻人看到现场围着这么多人后,眼里闪过一抹惊讶的目光,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开门跳下了车子。 他在跳下车子时,曾经无意中瞥了高飞三人一眼。 有些人就像藏在羊群中的狼,无论披着羊皮的样子多么像羊,可他浑身散发出的某种气质,却能让猎人一眼发现他。 这个年轻人就像是很有经验的猎人,在数十围观者中,一眼就注意到了高飞三个人,眼里刚消失的惊讶目光,再次闪现。 他在关注高飞三人时,高飞也在关注他。 两个人的眼神,在某一刻迅速接触了一下,接着分开,就像两条平行线忽然遭到雷击后,猛地折曲碰了下,立马就溅起火花。 但不等火花完全绽放,却又瞬间消逝,恢复了正常。 在俩人目光接触的瞬间,高飞双眼微微眯起,随即笑了下。 他笑,倒不是讨好年轻人,就像年轻人在同一时间也给了他个笑容,最多就是一种友好性的打招呼,打过就忘,再也没有别的意思了。 “这个人不简单。” 在年轻人挪开看向这边的目光后,抱着膀子看热闹的铁屠,轻声说了一句。 盯着年轻人的叶心伤,嘿嘿轻笑着说:“我们也是不简单的人。” 高飞没说话,因为他在‘品位’刚才跟年轻人目光相接触时,心底深处忽然腾起的某种感觉。 男女之间,有一种感觉叫一见钟情,意思是说一对从没有见过面的陌生男女,在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后,对方的影子就深深烙在了自己心里,成为日后发展成恋人的前提。 女人跟女人之间,有一种感觉叫敌意,说的是两个不认识的女人相遇后,在暗赞对方很漂亮的同时,也会对对方产生敌意,把‘漂亮女人天生就是敌人’这句话,诠释的是淋漓尽致。 男人跟男人之间,有时候却会产生一种惺惺相惜感--就像高飞现在看到年轻人的这一刹那,心中腾起的这种感觉那样,仿佛跟年轻人早就已经认识了好多年,可以相互充分信任。 不同的两个人之间,有着不同的第一眼印象,这是迄今为止人类始终无法研究透彻的奥秘之一。 年轻人冲高飞笑了一下后,快步走了过来,不等他走过来,陈留香急吼吼的走过去,用力一拳砸在了他肩膀上骂道:“靠,鹏子,你也太没良心了吧,这么久了,也不知道回去看看哥们!” “来回路途那么遥远,谁稀罕专门跑回去看你个大老爷们儿?” 那个叫鹏子的年轻人,笑着回了陈留香一拳,接着走到唐文举两口子面前,眼圈好像有些发红的样子,轻声说:“爸,妈,路上还好吧?” “不就是坐个火车吗?有什么不好的?” 唐文举故作轻松的随口说了句,接着就一脸抱歉的说:“不过,刚下火车就惹了点小麻烦。唐鹏啊,你来的正好,快帮老子解决一下……”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身后那个小良家忽然发出一声惊呼:“啊,怎么会是--你!” 叫唐鹏的年轻人在下车后,目光一直在高飞、老唐夫妻等人转悠,还没来得及看到地上还坐着个美女呢,听到小良家这声惊呼后,本能的低头看去。 小良家话刚出口,就意识到自己犯下大错误了,在唐鹏低头看过来的同时,已经迅速垂首,有些凌乱了的发丝遮住了半张脸,伸手捂着左脚脚踝,低低的申银了起来。 小良家做梦也没想到,她千辛万苦的从北朝逃到华夏,凭借她的机敏无数次躲过北朝特工的追杀,好不容易来到京华,眼看就要跟接头人联系上了,却发现也被早就等候在这边的北朝特工盯死了。 小良家很清楚,刚才要不是某人出手相救,她漂亮的脑袋上,早就会多个洞了。 亲眼看到那些身份暴露的特工被迫退走后,小良家正准备利用善良的唐文举两口子脱险(只要能住进酒店,她就能立马给南韩那边接头人打电话,让他们派人把她接到大使馆。只要一进大使馆,就会彻底安全了)时,却又看到了一个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人:唐鹏。 相比起那些追杀自己的北朝特工,小良家更不愿意被唐鹏碰到。 落在北朝特工手里,最多是个死。 但落在唐鹏手中,肯定是生不如死,因为她很清楚,在她的利用价值没有把被榨完之前,唐鹏都不会让她死的。 可谁能想到,她‘千辛万苦’才找到的利用目标,那对看起来好像土鳖似的中年夫妻,原来竟然是唐鹏的爹妈。 这可真是天堂有路她不走,地狱无门她自来了。 “她是谁?” 唐鹏低头看去时,小良家已经垂下了脑袋,发丝垂下遮住了半张脸,浑身都在轻轻的发颤,好像是在打摆子似的。 刚才小良家那声轻呼,唐文举倒是没有注意到,毕竟周围很多围观者,都在小声议论着什么,此时听儿子问美女是何许人后,马上就说:“这就是老子跟你说的麻烦。唉,那个啥,我刚出火车站,就不小心撞倒了这位女士,害的人家丢了包……” 唐鹏却没有听他老子在说什么,只是死死盯着坐在地上的小良家,脸上的纳闷表情慢慢变成了冷笑。 他已经想到小良家是何许人了。 如果当下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肯定会动作野蛮的采住人家头发,让她抬起头来,冲她狞笑道:金夫人,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在北朝境内没找到你,没想到你竟然逃到我们华夏来了,还好死不死的被我碰到! “唐鹏,我跟你说话,你听到没有啊?” 唐文举的波的波跟儿子说着话,却看到他正死死盯着美女,面带狞笑的,顿时就感觉不舒服了,觉得这小子简直是太没人性了,看到美女竟然不理睬老子了,真是岂有此理。 “啊,爸,我听到了。” 被唐文举训斥了一句后,唐鹏脸色才恢复了正常,抬头嘻嘻笑道:“你刚才不是说,不小心撞到这位女士,害的人家丢了包吗?看样子,她好像也崴脚了,很需要我们的帮助啊。要不这样吧,先请这位女士跟我们回去,有什么问题回去再解决吧。” 老唐本来就打算请小良家回去,给予她无私帮助的,所以听儿子这样说后,顿时眉开眼笑,冲小月说:“小月啊,还不赶紧搀扶这位女士上车?” 刚才小良家看到唐鹏后,面露惊骇轻呼的样子,唐文举等人没有看到,小月却发现了,黛眉登时皱起,尤其是在看到唐鹏脸上的表情后,更加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了。 听唐鹏同意把小良家带回去后,小月马上就点头答应,弯腰伸手搀住了她胳膊,嘴里客气的说着:“女士,请跟我们走吧。” 她嘴上说的虽然客气,搀扶人的动作好像也很温柔,但力道却很大。 “我、我不去,我不跟你们走!” 小良家是宁死也不愿意跟着唐鹏走的,本能的挣扎着,却挣不开小月的手。 “走吧,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小月在她耳边飞快的说了一句,正要加把力气把她从地上拉起来时,小良家却猛地向地上一坐,反身伸出左手抱住了一个人的腿,放声大哭:“老公,救我!” 第1822章 她越来越会演戏了! 没事时抱着膀子站在街头上看热闹,这可是大多数国人为数不多的好习惯之一。 尤其是有人打架,或者牵扯到女人,更是会吸引人们的眼球,哪怕是正事不做也得看个究竟再说,更何况高飞当前在等车,闲着也是闲着呢? 现在高飞百分之九十九的确定,这个对他碰瓷未果的小良家,就是北朝那位某次帅的续弦小老婆宋慧乔了。 说实话,无论是从身材相貌,还是气质,都是成熟男人最爱的极品人、妻,要不是高先生当前被某些事忙的焦头烂额,依着他乐于助人的脾气,肯定会对她伸出援助之手的。 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帮个小少妇获得她好感,最好是能把她感动的一塌糊涂,自愿以身相许--绝对是个不错的结果吧? 可眼下,他真没兴趣招惹这个宋慧乔,哪怕是在察觉出叫唐鹏的年轻人,对她态度有了不友好的变化,小月要强行把她拉走时,他也没打算出头管这闲事的。 只是有些事,你不想去管,它却会主动找上你。 就在高飞抱着看戏的抬头,笑眯眯的看小良家要被带走时,她忽然猛地坐在了他脚下,凡身伸出左手,一把抱住了他的腿子,放声大哭。 边哭,还边凄凉的叫道:“老公,救我!” “啥,谁是你老公呢?” 高先生登时傻眼,摊开双手,满脸都是莫名其妙的样子。 “老公,我以后再也不跟你闹矛盾,因为你跟别的女人偷青,就赌气离家出走,在外面装作不认识你了。” 小良家用力抱着高飞的腿子,边哭边嚷:“老公,我知道我错了。请你原谅我,我以后再也不会闹小心眼了……呜,呜呜,你不是喜欢公司的小花吗?我不管你们的事了,再也不管了!这次我跟你回去后,我一定会做个标准的贤妻良母,在家相夫教子,无论你在外面怎么沾花惹草,我都装作看不见。呜呜,只求你别真的不要我了,被坏人抓走。老公,求求你原谅我,救救我,我再也不敢任性了啊!” 小良家明明哭着说话的,偏偏喊出的话那叫一个吐字清晰,连站在三十米之外的人都能听得到--更是一脸后悔不已的模样,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马上,围观众人开始自动脑补:哦,原来是这样啊,这个老公跟公司里的小花有一腿,却被小良家发现了。小良家一怒之下当众打了小花,可能把事闹大了,让老公感觉丢了面子,就揍了小良家。小良家一怒之下就离家出走了,没想到却在这儿碰到坏人了。 刚才在众人眼中,还只是土鳖一般的唐文举,立马升级为坏人了:这念头,真正满肚子坏水的人,越是长了一副憨厚的模样! 再说了,刚才开着奔驰越野来的年轻人,看起来也不是啥好东西,肯定是跟土鳖(老唐)合伙的人贩子,还有那个抓着人家的女孩子(小月),他们这是故意撞倒小良家,借着帮人家的借口,把她在光天化日之下掳走呢。 这样水灵灵一个小良家,要是落进魔窟,那该多么让人心疼? 这一切,都是那个没良心的臭男人所为。 草,你看他,小良家都哭的红鼻子大眼,承认错误哀求他原谅他了,他还是一副欠揍的茫然失措样子,世间怎么可以有这么卑鄙的男人,不懂得珍惜眼前,真是该揍! “喂,我说哥们儿,你特么的如果还是男人,就该好好对你老婆!” 民间总是不缺乏见义勇为者,一个胳膊上刺着青龙的年轻人,晃着膀子走到了高飞面前,抬手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小子,有这么上档次的女人,还在外面沾花惹草的,被捉住后还特么的逼着老婆离家出走,差点被坏人拐走,你还是个人吗你?” 哇靠,搞什么呢,你怎么知道她是我老婆--高飞被年轻人骂的一楞一楞的,眨巴了下眼睛才搞清楚咋回事,顿时又好气又好笑,想都没想,就弯腰采住了小良家的头发,随手推了出去,嘴里骂道:“滚开。” “哎哟!” 小良家忽然发出一声惨叫,接着双手都抱住了高飞的腿,哭的更加凄惨了:“老公,你打我吧,你把我打死吧,就是把我打死,我也不会离开你的,我这辈子最爱的就是你了,没有了你,我宁可去死!” 娇怯怯的小良家,在当街抱着男人腿子忏悔的样子,总是能在最短时间内,把围观者最后又一点点理智燃烧殆尽:这人简直是太无耻了,不承认自己先瞒着老婆在外鬼混也就算了,还敢对他老婆动手,真是岂有此理,这种人要是还活在世上,那可是整个人类的羞耻了! 正所谓众怒难犯,高飞不理智行为,小良家的凄惨样子,彻底把他推到了愤怒的广大人民群众对面--只要是身高超过一米三的,都呼啦啦围了上来,个个义愤填膺的高举着拳头,高喊打死这个不要脸的负心汉! 愤怒的人们,现在已经忘记唐文举他们了。 对善良的人们来说,辜负小良家一片倾心的负心汉,比起人贩子来更加让人痛恨的。 反倒是唐文举,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下意识的凑过去喊道:“唉,我说大家冷静一下,我觉得这个女士,绝不是那位先生的--哎哟,我的鼻子!” “滚开,不要脸的老留氓!” “打死这个卑鄙的人贩子!” “我刚才就是亲眼看到他故意去撞人家了!” “报警,让警方把这些拉圾都抓起来!” 老唐不凑过去还不要紧,刚凑过去,就招来了十几只老拳相向,鼻血长流,吓得连春芳都快哭了,一个劲的喊儿子:“鹏子,快来救救你爸!” 高飞被愤怒的人民群众给淹没了吧,唐鹏也傻了。 他是真没想到小良家会玩这一手,眼看就要落在自己手中,马上就利用她娇怯怯的外表,来激发起人们的爱美之心,发起了保护她自己的人民战争了。 “嚓,爸,你先回来,别凑热闹!” 眼看自己老子被好几个愤怒的妇女同志围攻,唐鹏也顾不上去理睬小良家了,只好先冲上去,一把抱住他老子的腰,反过身来任由后背被人擂鼓般的砸,怪叫着逃向汽车。 天大地大,老子最大,在唐文举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时,任何事都得先放一边,撤离这危险区域再说! 他这一跑,反而成了心虚的表现。 伟人曾经说过,宜将剩勇追穷寇。 唐鹏抱着他老子这一逃跑,更加证明了他们是心虚的,让人民群众更加愤怒,就连最胆小的城管队员,也敢举着橡胶棍追上来,在他后背上狠狠砸了几下。 可以说是狼狈异常,唐鹏知道他老子现在是人民公敌,老妈等人倒是暂时不要紧,所以在跑到奔驰车前,抱着他老子刚一扑进车内,就冲司机吼道:“开车!” 呜! 奔驰车立马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猛地向前窜去,一溜烟就跑出了老远。 “孙子,幸亏你跑得快,下次可千万别让爷们看到你,要不然非得把你们腿子给砸断!” 愤怒的人民群众看到追不上后,跳着脚的大骂了一通,人人脸上都洋溢着骄傲的光泽:原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感觉,会是这样爽! 有吸引火力的老唐父子俩,连春芳、陈留香几个人倒是没谁注意,趁着大家还没有想到他们时,都悄悄的从一旁溜走了。 小月在前,陈留香陪着连春芳向南步行数百米后,看到了藏在某个商铺一侧的奔驰车。 老唐已经下车了,正用卫生纸擦鼻血,嘴里还喋喋不休的骂着什么。 “你个老不死的,没事你发的哪门子骚啊,我让你看到漂亮娘们就走不动,惹祸了吧,丢人了吧?” 看到狼狈的老唐,连春芳就气不打一处来,推开走过来要问话的儿子,抬手就冲着老唐老脸上来了一把。 “麻、我怎么了嘛我?” 老唐也急了,就像愤怒的狮子那样原地蹦高,咆哮着:“我不就是不小心撞了那女的一下,让她崴脚了,丢了包嘛,我别的还做什么了嘛我?你们不是都在现场嘛,我什么也没做,谁知道事情就整成这样子了?” 看着黑脸上还残留着鼻血的老唐,连春芳忽然意识到自己吃醋吃错了:虽然老唐有暗中偷看漂亮女人的贼心思,却没有敢背叛她的贼胆。 其实他说的也没错,事情就是这样子的,那个看起来很狐媚的小良家,后来之所以抱着人腿子大哭,蛊惑人群发起众怒,貌似是从儿子来了后,她害怕被带走。 连春芳的文化程度虽然不高,不过她却不傻,稍微一冷静就琢磨出不对劲了,满脸狐疑的看向了儿子,眼神不善的问道:“鹏子,你跟老娘我说,你是不是认识那个狐狸精?” 唐鹏认识不认识小良家这个狐狸精,高飞不知道。 他只能肯定自己是真的不认识她! 真的,真的,真的,可以发一万个誓言! 但这个女人,却死了老公那样牢牢抱住他腿子,放声大哭,边哭边承认错误边哀求的样子,彻底激起了人民群众对他的愤怒。 一时间,拳头口水还倒是次要的,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货,竟然把一个没煮熟的臭鸭蛋,砸在了他脸上。 这让他愤怒异常,可又无可奈何:他当前面对的可不是穷凶极恶的敌人,而是不明真向的人民群众,就算期间有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混混之类的。 “停,停!” 再次被一个臭鸭蛋给砸中后,高飞只好举起双手朝天吼道:“我错了,我发誓以后肯定会好好对她,绝不再辜负她!你们要是再逼我的话,我就真不要她了,到时候她出什么意外了,你们自己负责!” 充满正义感的人民群众,可以群起为弱女子讨公道,但绝没有谁想担负责任,所以在高飞扯着嗓子吼了一声后,终于纷纷住手了。 第1823章 来吧! 无妄之灾。 绝对是无妄之灾。 在小良家主动碰瓷未果后,经过铁屠俩人的提醒,高飞就已经猜出小良家的敏敢身份了:当下正被北朝特工全力追捕的叛国者。 北朝虽然是华夏的小兄弟,两国之间在历史上也有着很深厚的兄弟感情,但高飞却没心思为兄弟之国排忧解难,压根就没想帮北朝人,缉拿小良家。 不但没有帮北朝特工,反而在他们要暗杀小良家时,主动出手替她解决了危机。 高飞,绝对是小良家的救命恩人。 人世间,还有什么恩情能大过救命之恩啊? 可小良家是怎么报答这份恩情的? 竟然说他是个把她抛弃了的负心汉! 更是守着越来越多不明真向的人民群众,上演了一幕催人泪下的悲情戏,彻底把高飞逼到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如果有人把臭鸭蛋换成砖头,相信高先生这会儿铁定会头破血流了。 遭受无妄之灾的高飞,在无奈之下只好‘屈打成招’,悲愤的承认他就是那个不要脸的负心汉,谁要是再敢拿臭鸭蛋砸他,他就真不管抱着他腿子的小良家了。 人民是善良的,大家对高飞发怒,也只是因为他始乱终弃罢了,现在看他有悔过之心,也就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嘛,相信这厮遭受今天的教训后,以后会对自己老婆好一些的。 特么的,有这么娇滴滴的小老婆,还不知足,真是该遭雷劈! 看到高飞服软后,善良的人们的怒火,终于慢慢消退,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妈代表人民群众,点着他鼻子教训了足有七分钟后,才心满意足的挥手,说让大家该干嘛就干嘛去。 终于,围在高飞身边的数十上百群众,很快就散去了,只留下一地的菜叶子,鸭蛋壳,还有一只黑袜子,也不知道哪位妹妹一时气愤,想用袜子把某个负心汉给勒死拉倒。 小良家仍旧瘫坐在地上,紧紧抱着高飞的腿子,精致的脸蛋埋在他两条腿之间,态度很亲密,模样很暧昧,一动不动的,仿佛在享受这片刻的安全感。 擦了把脸上的臭鸭蛋,高飞扭头看去,就看到铁屠,还有叶心伤俩人,就蹲在不远处的马路牙子上,叼着个烟卷的低声谈笑着什么。 看到高飞看过去后,老铁还露出憨厚的笑容,抬手给他打了个招呼:“嗨,忙完了没有?” 摊上这种自己身陷困境,却跑的比谁都快的兄弟,高飞觉得他实在无话可说,冲那边狠狠吐了口浓痰,低头对小良家说道:“宋慧乔,人都散了,你也别再演戏了。” 小良家的身子,猛地一震,没有吭声,更没有抬头,就像没听到他说话那样。 “行了,别装听不懂我说什么了。” 高飞抬手又擦了把脸上的蛋黄,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咧了下嘴巴时,顺势抹在了小良家的头发上:“其实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宋慧乔,不管你的死活呢。好了,你的危机暂时解除了,我这次算是无偿替你解决困难了,也不要你啥子回报,咱们各走各的路。当然了,你可以再不要脸的喊我老公,但也小心我对警察说出你的真实身份。” 小良家慢慢抬头,就看到不远处停着一辆警车,看来警方还在关注着这边,生怕会再次引起什么治安问题,如果高飞这时候向警方说出她的真实身份,那么相信她的下场比直接被北朝特工抓走,也强不了多少的。 “你、你救我。” 小良家知道高飞不是在吓唬她,更看出他对自己的极品女人风采,貌似不感兴趣(要不然,也不会把臭鸭蛋擦在她头上),她要是再装傻卖呆的话,估计真会弄巧成拙了,倒不如索性分高飞坦诚以对。 “救你?嘿嘿。你特么的跟我什么关系啊,你知道我是谁吗,就让我救你。我欠你的?还是以前真把你给办过?” 高飞冷笑,吐出一连串的脏话。 “我、我就是宋慧乔,北朝金次帅的妻子。在那边发动政变失败后,逃来华夏,却在出境时被北朝特工发现,一路追杀到这儿。” 从高飞刚才的话中,宋慧乔就知道他早就知道她是谁了,只是对她没啥兴趣罢了,所以她大可不必再隐瞒自己的身份,必须得想方设法打动这个男人,才能有希望活下去。 高飞甩出手机打掉北朝特工手枪的瞬间,宋慧乔可是看的清清楚楚,由此来推断他不是一般人了。 更重要的是,高飞对她没啥兴趣,这就让她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要想逃避北朝特工、唐鹏等人的追杀,目前好像唯有高飞才能帮她。 可问题是,高飞凭什么救她? 暂且不说高某人当前自己就是麻烦缠身的,单说宋慧乔本身吧,就是一颗定时炸弹:谁要是对她提供帮助,无疑会招惹北朝某些整治力量的仇视。 北朝这个国家,虽然在国际上的名声不咋样,而且国力也不是太强大,但它毕竟是一个有着几千万人口的国家,绝不是私人愿意招惹的。 所以高飞在宋慧乔坦诚她自己的身份后,就当机立断的拒绝了:“你觉得,我会为了帮你,就去得罪北朝人?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傻,是那种因为可怜别人就忘记自己多高的傻蛋?” 高飞冷笑着,抬脚毫不客气的把这个女人蹬了出去。 当然了,为不引起路人的反感(没有谁喜欢男人在大街上揍女人的),高飞只是用脚蹬开她,却没有让她受伤,随即转身就走。 “求您了,救我!” 宋慧乔好像意识到,高飞绝对是她能否活下去的最后一根稻草了,刚被蹬开就连滚带爬的扑了过来,再次抱住了她腿子,花容失色,樱唇颤抖:“求您了,救救我!我会报答您的,无论您让我做什么!” 说到这儿时,宋慧乔故意一抬胸膛,在高飞的腿子上来回用力蹭了几下,让他充分感受到她的本钱是那样无法推辞。 她在做出这个动作时,心里还是在滴血的。 曾几何时,她就是北边那块土地上的第二夫人,跟老公出席过太多的高档场合,无论到哪儿,都会受到人们的热情拥护,还有尊敬。 就算她长相妩媚迷人,但人们也没谁亵渎她,只有崇拜。 所以呢,在那些年中,她就是一只凤凰,也只有一个男人,无论要求别人做什么事情,只需动动嘴,抬抬手指,就会有数不清的人,抢着为她去做,哪怕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可是今天,她再也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第二夫人了,昔日把她当领、袖崇拜的北朝特工们,已经把缉拿她回国、暗杀她当作了最高追求。 她为了能活下去,躲开北朝特工、唐鹏等人的追杀,必须得有求于高飞。 她已经不再是第二夫人,高飞更不是昔日尊崇她的北朝人,所以她要想求人家帮她,除了拿出她最后的本钱--她本人外,她已经没有太多办法了。 宋慧乔对自己容颜、身体,那是有着绝对的自负。 因为从她四岁开始,她就开始接受残酷的训练:专门学习该怎么才能把自己的身体、容颜,气质,发挥到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高度。 美色,或许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也是最能改变男人的:当年吴三桂冲冠一怒放满清人入关,还不就是因为李自成霸占了他最爱的陈圆圆? 汉人江山被满清人坐了两百多年,导致华夏迎来她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也影响了满清灭亡后数十年,让华夏受尽了耻辱,让数十上百万国民,被倭寇所害--这都是因为一个女人惹得祸。 用羞辱跟鲜血写成的历史证明,女人的美色,是绝不能小视的。 事实证明,在北朝有着很大影响力的某次帅,也正是受到宋慧乔的蛊惑,才企图成为那片江山的主人,结果却是很特么的让人遗憾。 女人,尤其是像宋慧乔这样的女人,绝对是祸水,灾难的代名词(在她想利用美色来达成某个目的时)。 宋慧乔坚信,高飞抵抗不了她的魅力。 身子有料还在其次,最关键的是,她此时配合肢体动作的表情:她的小身段,轻轻的扭着时,领口处出现了一道深邃道让男人晕眩的沟堑,那两团软玉若隐若现中,她的下巴高高扬起,性敢的唇儿轻轻的抿着,秀眉的鼻子微微皱着,一双好像深潭似的双眸中,全是说不出的惶恐,无助,无力。 她懂得,在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样的眼神,来让男人为她心动。 在高飞不友好时,是绝不能发扫的,那样会更让他反感,觉得她就是个用身子换东西的狐狸精。 这时候,能让男人怦然心动的,只有无助,无力跟害怕。 唯有这些东西,才能让愚蠢的男人们,对她升出一股子呵护,怜惜之情。 她坚信,高飞挡不住她现在的样子。 可她的心里却在滴血,因为她把此时对高飞的讨好,当作了从没有过的耻辱,并在心中发誓:以后,我会让这个男人,异常痛苦的死去,唯有用他的鲜血,才能来洗涤留给我的肮脏! 正如宋慧乔所希望的那样,在她把全身的女人味道,都尽情的释放出来后,高飞脸上的不耐烦之色,慢慢消失了,眼睛发亮。 那是恶狼看到小山羊,狗子看到骨头,七十岁的老光棍偷看三十岁小妇女洗澡时,才会露出的眼神。 来吧! 宋慧乔在心中深情的呼唤着。 仿佛听到了她的呼唤声,高飞的右手慢慢伸向了她的脸。 鱼儿上钩了。 宋慧乔身子开始发抖(是故意发抖的,这样才更迷人),声音一变得沙哑起来,喃喃说道:“求求您,救我--我、是您的。” 高飞笑了。 很邪恶的那种笑,伸过来的手忽然加速,在她白嫩嫩的脸蛋上,狠狠抽了一记耳光。 “啊!” 宋慧乔被抽的惨呼一声,脑袋猛地转向,眼神迷茫。 第1824章 助人为乐的刘小龙! 就在宋慧乔,异常渴望有一只男人的手,温柔的抚摩她的小脸蛋,给予她最需要的安全感时,那只手却狠狠给了她一记耳光。 抽的她惨呼一声,脑袋猛地转向,看到了蹲坐在不远处马路牙子上的铁屠,叶心伤俩人。 宋慧乔不知道高飞为什么会揍她,舍得揍她,更看不到他现在脸上是什么表情,却能看到老铁俩人,正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她。 不仅仅是幸灾乐祸,还有不屑,跟嘲讽,仿佛在告诉宋慧乔:就你,还想对高飞玩美人计?真是媚眼都抛给瞎子,寡、妇叫了半天才发现对方是公公。 怎么会这样? 宋慧乔茫然的慢慢转动脑袋,看向了高飞。 高飞仍旧笑着,弯腰在她耳边低低的说了一句话,又抬手指了指铁屠俩人。 然后,铁屠他们就看到宋慧乔,脸色惨白的松开了高飞,烂泥般的瘫坐在了地上,浑身发抖(这次是真的害怕,可不是勾引的手段),就像一片寒冬中的树叶。 铁屠忍不住问道:“心伤,他跟那可怜女人说什么了,给人家造成这么大的打击?” 叶心伤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无非是告诉那女人,说你才是他爱的人。” “啥,我才是他爱的人?” 铁屠一愣,随即明白了过来,暴怒,低吼:“卧槽,就为摆脱一个女人,他就敢坏我清白!” “他本来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你现在才知道,可真够笨的。” 叶心伤无所谓的撇了撇嘴,站起身说:“走了,走了,刘小龙的车子来了。” 滴滴,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从前面路边响起。 一辆白色小汽车的车窗落下,一张洋溢着贱贱笑容的脸,从车窗内探出来,冲高飞高声唱道:“嗨,兄弟,我们好久不见,你在哪里?嗨,朋友,如果真的是你,请打招呼!” 自从宁财神他们搞得《武林外传》在银屏上热播后,里面那首《好久不见》就被很多刘小龙这样的贱人,当作了看到老朋友时的问候语。 虽说他这样在大街上咋呼很有沙比的嫌疑,不过这也证明他现在的确很高兴。 如果说李德才等人是高飞的心腹手下,铁屠他们是高飞的兄弟,那么非得找个朋友的话,刘小龙无疑就是那个最合适的人选。 他们从认识那天开始,不管对方身份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但高飞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有人这时候跟自己打架,刘小龙哪怕仍然脆弱的不堪一击,也会挥舞着拳头,瞪着眼睛扑上来。 有这样一个看似不成熟的朋友,或许才是人生中一大乐趣。 哪怕是骂他时,心里也会舒服的暖洋洋,就像当前,看到他竟然开着一辆白色小求求汽车来接站后,高飞一点也没客气,张嘴就骂:“卧槽,刘小龙,你丫的脑袋瓜子被驴子踢了?我们四个大男人,你就开这车来?” 国内某公司研发的这款求求汽车,对于一般女孩子来说,应该有着比宝马奔驰更吸引人的地方:要不然也不会这样热销了。 最受女孩子喜欢的一点,就是它车身特别小,这对大多数车技不咋样的女孩子来说,停车啥的减少了很多麻烦。 可刘小龙一个大男人,干嘛要开一个求求来? 高飞明明告诉过他,这次是他跟铁屠、叶心伤俩人一起来的,虽说这求求是双开门的,可依着四个大男人的体格,挤进去就成罐头里的沙丁鱼罐。 对高飞的指责,刘小龙才不怕,抬手冲高飞伸了下中指,回骂道:“草,谁让你不提前给我打电话了?你给我打电话时,我正陪着克莱尔在学校办理渡假手续呢,这车子是她开的,她最喜欢的,我能开着她的爱车来接你们,你们就知足了吧,还敢挑三拣四的!嫌小?不够档次?ok,那你们自个儿打车吧,刘爷我还不奉陪了呢!” 刘小龙说完,就作势要启动车子走人。 叶心伤跟刘小龙的关系也不错,知道这厮是在装,连忙给他个台阶下:“行了我说高飞,刘局既然来接你了,就别挑三拣四的了,有车做,总比步行,或者挤公交要好很多。你们都看看,现在哪有空着的出租车了?” 叶心伤说的也对,现在已经是中午时分了,恰好有几次列车到站,大批的旅客正在蜂拥走出车站,一个空闲的出租车都没有了。 其实高飞才不在意刘小龙开什么车来,哪怕是他骑着个破自行车来,高飞也会感到很温馨的--刘小龙能来,就说明了一种情况:他无视别的豪门世家对高飞的若即若离,在他心中高飞就是高飞,是他的朋友,哥们。 高飞跟他吵嘴,也只是因为好朋友很久没见了,故意发扫罢了。 “草,就坐这车,那我岂不是没面子?” 高飞嘴里说着没面子,却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一屁股坐了上去,顺手拿起仪表盘上的一个毛毛熊,正要犯贱的放在鼻子下面嗅一下时,却被他一把夺了过去:“这可是克莱尔的东西,你算她什么人啊,也好意思动她的私人物品。” “按说,她该喊我一声叔叔的。” 高飞看了眼挤进车子后排的铁屠俩人,忍不住想笑:叶心伤的身材还算可以,但铁屠却是壮汉一个,俩人坐在后面时,还真像罐头里的沙丁鱼那样滑稽。 “少在我面前充长辈,刘爷要是喊你一声叔叔,你敢答应不?” 刘小龙双眼一翻,启动了车子。 其实高飞倒是没说错,他跟眼镜早在好多年前就认识了,帮他找到女儿时,眼镜更是亲口让克莱尔喊高飞叔叔,高飞也认下了这个侄女。 严格的说起来,克莱尔喊高飞叔叔,那么她丈夫刘小龙,或许也该跟着喊叔叔--那是打死他都不肯的,凭什么好端端就比高飞矮一辈? 俩人斗嘴的功夫,刘小龙发动了汽车,往左打方向盘正要拐向路中间时,一个人却忽然扑在了车头上。 “哎哟挖草,这谁啊,不想活了咋的?” 刘小龙大惊,连忙猛地一踩刹车,嘴里骂着推门就跳下了车子。 刘爷老爷子在京华,那可是名义上的一把手,他横着走都不敢有谁招惹的,没想到却有人主动扑倒他车子上。 如果是碰瓷的,刘爷就干脆把他四肢压断,草--刘小龙跳下车时,心里还是这样想的,不过在看清楚趴在他车头上的人后,这些狠话却说不出来了。 一个楚楚可怜的美女,衣衫不整的双手按在车头上,满脸都是无助神色,盯着车子里高飞,声音嘶哑的说道:“求求您,不要撇下我,救救我!” 刚才刘小龙来现场时,因为好久都没有看到高飞的缘故,所以乍一看到他后感觉特别亲,就忽视了其他人了。 或许,他也看到了瘫坐在路边的女人。 不过刘小龙却没有多想,直接就把她无视了,现在才发现,这个女人原来是这样的有味道,一张娇美的容颜,傲人的身材还倒罢了,关键是她此刻眉梢间流露出的无助样子,让刘爷心儿攸地疼了一下。 赶紧咽下即将脱口而出的脏话,刘小龙快步走到人家面前,抬手搀住了宋慧乔的胳膊,满脸都是关心的神色:“小姐,你不要紧吧?” “我没事的,谢谢你。” 宋慧乔给了刘小龙一个凄惨的笑容后,又看向了高丰文,仍旧重复道:“求求您,救救我。” 高飞没有下车,只是冷冷的看着她。 刘小龙可受不了宋慧乔这哀求的样子,猛地一拍车头,厉声说道:“小姐,是谁要伤害你?跟我说,我特么的去废了他!” “刘小龙,你要想安安稳稳的跟克莱尔结婚,就不要管这个女人。” 看到刘爷正义感爆棚的样子,高飞就知道要坏事,连忙提醒他:“你知道她是谁吗?她是--” 刘小龙大手一摆,打断了高飞的话,语气铿锵的说:“我不管她是谁,我知道当一位美丽的女士,需要我们男人的帮助时,我们就该像个男人那样,给予她尽可能的帮助,而不是因为她惹了多大的麻烦,就像个乌龟那样畏缩不敢出头!” 高飞气急了,张嘴骂道:“挖草,你还真特么的义正词严,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有多伟大,其实你还不是看她长的漂亮,身上的雄性荷尔蒙极度分泌,烧的自己不知道要干嘛了?” “救我,有人要追杀我,大哥,求求你救我!” 可能是看出高飞真没打算插手自己的事后,宋慧乔马上就把矛头对准了刘小龙,一双柔弱无骨的小手抓主刘爷的手,轻轻抖动时,她雄前那对傲人也随即乱颤,与此同时,那双几乎要把男人淹死在里面的双眸中,也有晶莹的泪珠淌了下来。 那叫一个花枝乱颤,梨花带雨,尤其是刘爷这种对女人没多少定力的人,能受到了的? 一瞬间的工夫,刘小龙就满面通红,右手把自己心口拍的劈啪响,喘着粗气的叫道:“你放心,只要有我在,就没谁能把你怎么样,哪怕是天王老子!” “谢、谢谢大哥!” 宋慧乔大喜,知道刘小龙是彻底被自己装进口袋中了,但表面却像在外游荡三天,终于看到妈的孩子那样,泪珠儿更加不要钱的珍珠那般,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不用谢,助人为乐是我最大的优点之一。” 刘小龙晕晕乎乎的,差点忍不住抬手,替宋慧乔擦干脸颊上的泪痕,幸好还保持着最后一丝清醒,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上车,先跟我回去,有什么事,我给你处理。” 轻轻吸了下小鼻子,宋慧乔看向了那辆白色小求求,幽幽的问道:“上车,我--坐在哪儿?” “当然是坐在车里了。” 刘小龙脱口说出这句话后,也愣了,这才想起他这次开来的车子,是一辆小求求,现在人早满了。 “你先送她走吧,我们打车回去。” 高飞抬手推开了车门。 第1825章 街头刺杀! 既然刘小龙非得执意的要帮宋慧乔,高飞也懒得再劝说什么。 反正等会儿给他说清楚这个女人的身份后,相信刘小龙比谁都得反对宋慧乔交往的:身为世家子弟的刘小龙,这段时间又始终在京华,没理由不知道北朝那边发生什么事了。 高飞打开车门,做出了要下车的动作。 刘小龙一楞,随即嘿嘿奸笑道:“要不,你们先在这等等,我很快就会再回来接你们的。” 高飞搞不懂刘小龙在冀南呆过那么久了,眼下更是马上要结婚了,怎么还这样没出息? 他不知道的是,正因为刘小龙在冀南呆了那么久,身为局长必须得部下以身作则,远离女色--所以才憋得要命。 你想啊,在还没有去冀南任职之前,刘爷可是四九城中有名的纨绔之一,吃喝嫖赌样样在行,结果后来被他老子送到冀南去历练了,这两年为了维护老刘家的颜面,他可不敢闹腾。 但心里却憋着一股子邪火,回到京华后内,本来还该有克莱尔给降火,可现在眼镜也不知犯什么神经了,带着法国娇妻跟女儿住在了一起。 这样一来,刘小龙要想随时去找克莱尔,就有些难度了。 邪火上升的刘小龙,碍于当前的身份,又不敢去那些地方,所以只能忍着。 忍着,忍着,在看到极品姐姐宋慧乔后,刘小龙就忍不住了,毕竟男人只要开始用下半身考虑问题了,就很少有理智的时候了。 看到刘小龙彻底被宋慧乔的美色给迷住后,高飞骂了句沙比,正要说什么时,宋慧乔却看着他说话了:“不、不,我要跟他一起走!” 刘小龙被宋慧乔稍微施展了点媚功,就迷的不知道东西南北了,可宋慧乔心中却很清醒:她之所以死皮赖脸的拦住刘小龙的车子,还不就是因为高飞在上面吗? 如果高飞不在(哪怕是另外俩人在,宋慧乔也没啥安全感的),也绝不会乘坐刘小龙的车子。 她现在,只信任高飞。 “啥?我们得一起走?” 刘小龙又是一呆。 宋慧乔重重点头:“是的,必须得一起走。” “可是,这车子已经坐满了啊。要不--” 刘小龙扫了眼要下车的高飞,脑海中迅速浮上香艳的一幕,彻底忽略了宋慧乔为什么要求必须得一起走的原因,正琢磨着该怎么说,才能让高飞开车,自己坐在副驾驶上,然后让美女坐在自己身上时,就听高飞说话了:“刘小龙,跟你打听一个人。” 宋慧乔一愣,随即脸色一变,闭上了要说话的嘴,看着高飞的眼神中全是哀求的神色。 刘小龙却没有注意到这些,脑子里仍在想着某个借口,迷迷糊糊的回答说:“打听谁啊,说吧。” “你有没有听说过北朝某次帅的夫人,宋慧乔?” 高飞没有理睬宋慧乔的哀求神色,问出了自己的问题。 “北朝某次帅的夫人?啊,你说的宋慧乔,就是号称北朝第二夫人、蛊惑某次帅政变却失败后,被北朝通缉的那个宋慧乔?” 刘小龙不愧是豪门大家子弟,在高飞提出问题后,马上就说出了精准的答案。 “恭喜你,答对了。” 高飞笑着点上了一颗烟,慢悠悠的喷了个烟圈。 “这有什么可值得恭喜的?只要是在这边混得,几乎都知道这个漂亮的蠢女人。要不是她的话,某次帅也不会晚节不保。哦,对了,你怎么忽然问这个问题了?” 刘小龙有些纳闷的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时,忽然猛地看到宋慧乔的脸色惨白,而他本人也是猛地呆住,随即打了个激灵,嘎声道:“你说她、她不会就是那个、那个人吧!?” “哼哼,看来你还不是太蠢。” 高飞冷笑了一声,闪身坐在了车里。 他相信,只要能让刘小龙知道了宋慧乔的真实身份,别说这个女人发嗲了,就是当街脱光了衣服,求着刘小龙把她上了,后者也会像尾巴着了火的兔子那样,有多快的速度,就能跑多快。 因为刘小龙很清楚,这时候跟北朝建国以来最大的叛国者有所纠缠,会给刘家招来怎样的大祸端。 “卧槽!高飞,你丫的果然是我的好兄弟啊,竟然不早点告诉我这女人是谁,差点害我陷进万劫不复之地,我跟你没完,卧槽!” 刘小龙呆愣片刻后,忽然抬手猛地一拍车头,恶狠狠骂着拉开车门,闪身钻了进去。 刚才在他眼里还是风情无限,让他恨不得为她去死的宋慧乔,此时摇身变成了一个呲牙咧嘴的怪兽,样子要多吓人就有多吓人,把刘爷分泌出的荷尔蒙全被冻结,只剩下浓浓的后怕了,看都不敢再看她一眼。 “么的,你当时眼珠子都掉进人家衣服里拿不出来了,我说什么你能听得到?” 高飞回骂了一句,抬手敲着仪表盘,催促道:“赶紧开车!” 其实不用高飞催促,刘小龙也会赶紧开车的,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后迅速启动车子,看都没看后面有没有人,直接就挂上倒档踩油门。 看到高飞俩人都跑进车里后,宋慧乔也慌了。 她可是亲眼看到高飞是怎么赶跑那些北朝特工的,也断定那些特工,包括唐鹏,其实都在不远处的暗中盯着她,准备随时把她给怎么着。 如果这时候高飞走了,不管是谁过来找她麻烦,她都没有再脱身的可能了,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所以,她要想活下去,必须得缠着高飞--刚认识没多大会儿的高飞,已经成为了她的全部希望。 刘小龙发动车子猛地后退,别看小求求车子小,里面又坐了四个大男人,不过仿佛也知道主人当前面临大麻烦了,很争气的低吼一声,车轮在地上竟然发出法拉利赛车启动时,才会发出的声音,冒着青烟迅速后退出七八米。 “别走!” 宋慧乔尖叫一声,张开双臂扑向了车头。 这一刻,她宁愿一头撞死在车头上,也不想被那两方面的人带走,那肯定是生不如死的。 宋慧乔会扑过来,早就在刘小龙的预料之中。 虽说得知宋慧乔的真实身份后,刘爷很是惶恐,恨不得为自己刚才拿番表现狠狠抽自己嘴巴,但他终究是当局长的人了,这两年的警察也不是白当了,最起码能强迫着自己迅速冷静下来,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刘小龙直直的后退十几米后,方向盘稍稍一打,冲着宋慧乔就狠狠撞了过去,车速很快,还狂按着喇叭,仿佛要把她直接撞死那样。 小求求发疯,也会撞死人的。 其实,就算一个人已经下定决心去寻死,比方去找个车撞死,但在危险横冲直撞过来后,潜意识内还是会让她做出躲避动作的--至于能不能避过去,那就得看本人的命大不大了。 宋慧乔就是这样,正向前狂奔着呢,看到小求求忽然直直撞过来后,本能的尖叫一声,停步向左边闪去:“啊!” 刘小龙是早有准备,在宋慧乔的尖叫声中,白色小求求猛地一哆嗦,车头迅速左摆,擦着她衣服嗖的一声就冲了过去。 等宋慧乔醒悟过来刘小龙绝不敢撞她,再转身看去时,那辆小白车已经跑到数十米之外去了,左边车窗内还伸出一根中指,猛地向后一戳,带着讥讽的意思:靠,想跟我玩,你还不行! “混蛋,你们都是混蛋!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你们,把你们统统杀掉!” 宋慧乔歇斯底里的大叫着,把手里的包包用力砸了出去。 包包在空中滑过一道弧线,落在了七八米外的地面上。 刚才扑过来时,宋慧乔的鞋子都跑丢了一只,雪白粉嫩的小脚踩在地上,就像没感觉到地面很凉那样,呆愣当场。 不过她呆愣的时间并不长,也就是三四秒钟吧,那种被毒蛇盯紧了的危险感,使她很快就清醒了过来:不行,我得逃,绝不能站在这儿束手待毙! 凭着我宋慧乔的本事,就算没有那些臭男人的帮忙,我一样能解决问题的--宋慧乔狠狠咬了下嘴唇,强迫自己必须冷静下来,保持着一个逃亡者该保持着的冷静,抬脚走向鞋子那边。 她的左脚刚抬起,身子刚向右倾斜的瞬间,一颗子弹就从她身后不远处的绿化带后面飞了过来,发出一声短促的厉啸声,随即就是血花四溅。 “呃!” 后背中弹的宋慧乔,身子猛地一抖,静止了瞬间,接着缓缓转身,看向了子弹飞来的方向,随即慢慢瘫倒在了地上。 刚才宋慧乔站在马路中间要拦车的疯狂行为,已经引起了很多路人注意了,大家都在驻足观看的同时,心里猜测着到底是怎么回事。 有美女在大街上要撞车寻死,真本身就是值得人关注,并琢磨的事儿不是? 只是不等大家搞清楚到底咋回事,美女后背却忽然爆出一团血花,接着摔倒在了地上。 就算是再傻的人,这时候也能看出发生什么事了:街头枪击! “啊!” 反应过来的行人中,有心脏不咋样的女士,双手抱着耳朵张嘴闭眼发出了一声尖叫。 这声尖叫,就像提醒大家开始逃跑的发令枪--瞬间,这段路上被震呆的行人们就乱了,纷纷抱起脑袋尖叫着开始四散逃窜。 有跑丢鞋子的,有撞在别人身上的,还有牵错别人老婆手的,要多么乱就有多么乱,甚至在不远处巡逻的那俩警察,都大吃一惊,接着转身就跑了:必须得呼叫总部支援,手里没枪这时候冲上去,估计没啥好事。 街上众人大乱时,有人却没有乱。 这是个坐在路边长椅上等车的老头,穿着一身黑色唐装,满头花白头发很良民的样子,不过他在宋慧乔中枪后,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眼神明亮,避开乱跑的人们,快步走向宋慧乔。 他的左手抄在口袋中,裤子明显突出了一节管状物,那是枪管。 他要经过宋慧乔身边,补枪。 第1826章 死人复活了! 有人在远处开枪,目标到底后,趁着人群大乱,四散奔逃之际,又有人冷静走过目标身边,暗中补枪,确保目标死亡。 这一套暗杀流程,唯有受过严格训练的职业杀手,或者是国家专职暗杀的部门人员,才能做出来。 宋慧乔后背中枪倒地后,在远处偷袭她的杀手,马上就收好武器,混进了四处奔逃的人群中,迅速消失了,负责收尾的花白头发男人,却立即快步走向了她。 宋慧乔斜斜的侧躺在地上,身子微微的抖着(这是人在中弹后的本能肌体反应),头却一动不动,双眼更是无神的盯着天空,看来就算不补枪,也救不活她了。 不过花白头发男人却不管这些:既然已经决意要刺杀宋慧乔,那么就必须确保她彻底死掉才行。 花白头发男人很快走到了公路上,眼睛始终死死盯着她,全神贯注,就像盯着一条不知道死活的眼镜蛇,稍微有点大意,它就会从地上弹起,给人以致命一击那样。 男人口袋中的左手,扣下了扳机。 手枪安装了消音器后,并没有发出啥动静,最多也就是子弹打在宋慧乔的后心部位时,发出一声轻微的沉闷噗声,接着就是一股鲜血窜出,她的身子也猛地一抽。 一枪击中目标后心后,男人还不满足,索性从口袋里拿出手枪,对准了宋慧乔的后脑:只有把她脑袋爆掉,这才能确定她死亡了。 男人是左撇子,正要冲宋慧乔后脑来一枪时,却听到前面猛地传来一声低沉的咆哮声,本能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一道白色的影子,好像化成流星的大石头那样,呜呜的飞了过来。 “不好!” 男人看出这是一辆汽车了,嘴里低吼一声不好,可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躲避动作,那辆时速已经超过七十的汽车,就狠狠撞在了他身上。 男人就像一个风筝那样,攸地从地上飞起,在半空中划出一道足有三十米的弧线后,这才重重砸在了地上,翻了几个滚,一动不动了。 前面已经说过了,小求求车子虽小,但在发起疯来时,也能撞死人的,更何况里面还坐了四个男人,自身重量增加了三百公斤,时速又超过了七十,就这么狠狠撞过来,说是雷霆万钧也不为过。 这辆白色小汽车,自然是刘小龙开的那辆了。 “卧槽,为什么还要回来管她?难道你忘了这个女人绝对不能招惹了?” 把那个杀手放了风筝后,刘小龙猛地一踩刹车,吱嘎一声停在了宋慧乔身边,却又随即发动车子,围着她转了半圈,这才停了下来,然后对着高飞就是一阵大骂:“现在走也来不及了。卧槽,你这是要害死刘爷啊你,要不是给哥们一个回来救她的完美借口,小心我特么的……” “闭上你的臭嘴,小心有枪手正用枪指着你脑袋呢。” 高飞回骂了一声,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刘小龙猛地打了个寒颤,赶紧一缩脖子,发现后面的铁屠、叶心伤俩人都已经亮出家伙,盯着车子两侧外面后,才松了口气:“么的,有他们在,我要是被人暗算了才怪呢--老铁,高飞发什么神经啊,非得回来?” 铁屠的回答很简练:“这个女人活着是个麻烦,不能惹。可她要是死了后,身上的某些东西就会有价值了。” “啥?” 刘小龙一愣,但随即就明白了过来,忍不住又开始骂:“卧槽,高飞这孙子还真冷血--不过,也很特么的够哥们。” 宋慧乔活着时,谁要是保护她,那就是麻烦,因为这代表着跟北朝当局作对。 谁不知道北朝跟华夏,乃是兄弟之邦啊? 跟北朝当局作对,就相当于跟华夏作对,哪怕高飞现在不在乎这些,却不能不为刘小龙考虑,所以才提醒他,千万别招惹宋慧乔,最好是有多远,就跑多远。 不过,当宋慧乔被人暗杀在街头,变成一个香喷喷的死人后,刘小龙这时候再回来,把杀手当街撞死,抢走宋慧乔送往医院抢救--这可存在跟谁作对的意思了,而是制止犯罪行为,救死扶伤了。 哪怕北朝那边不满意他们的人被杀,但谁让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在街头上搞暗杀了,刘小龙身为炎黄子孙,当然得路见不平,救死扶伤了。 当然了,路见不平,救死扶伤倒不是真的,他们这样做的真正目的,是想借着送宋慧乔上院的路程中,从她身上找到某些东西。 宋慧乔身上,肯定会藏有某种东西。 这些东西,正是北朝、南韩、甚至美国都需要的,可以影响到北朝当前的政局。 如果是落在华夏政府手中,这是北朝当局最希望看到的事了:大家是兄弟,那个女人怀揣着的那些东西,对你们也没用,还是给我吧,我能从中找到潜伏在人民群众中那些披着羊皮的狼。 也正是担心宋慧乔会把那些东西交给南韩或者美国,北朝那边锄奸的线索就会断了,所以他们在宋慧乔露面后,生怕夜长梦多,索性直接枪杀在街头拉倒了。 宋慧乔街头被杀,肯定会让华夏警方出动,然后保护好现场。 而那时候呢,相信北朝驻华特派人员,已经开始跟华夏警方高层联系上了,请求拿回那个东西。 因为那个东西对于北朝来说,太过重要了,所以无论是谁把那个东西交上去,都算是大功一件。 刘小龙的老爸,还有京华市局老大郝局长当前都位高权重,对这个功劳看不到眼里,可刘小龙呢? 这份功劳可就了不得了。 刘小龙在宋慧乔被暗杀后,没想到这一点,但高飞却想到了,所以才立即命令他回车跑来救人--与其说是救人,倒不如干脆说是抢东西。 亲眼看到宋慧乔后背要害处接连中了两枪,她要是不死的话,那绝对是个奇迹了。 想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后,刘小龙一改埋怨高飞的嘴脸,变得无比‘亲切’起来,冲车下关心的喊道:“高飞,小心……别脏了衣服!” “滚蛋,那你怎么不下来?” 高飞骂了句,抱着宋慧乔挤进了车子里。 车子本来就小,不适合高飞这种大男人,再加上他又抱着个人,一起坐在副驾驶上更别扭了,幸亏这差不多是个死人了,不必管她的感受,先带她离开这儿再说。 “我不是要开车嘛,嘿,嘿嘿。” 刘小龙‘憨笑’了几声,不等下车帮高飞关上车门,又上车的铁屠带上车门,就启动了车子,呼呼的向前开去了。 那么点小空间,怀里又抱着个差不多死翘了的女人,还有鲜血不断的淌出来,这让高飞要多不舒服,就有不舒服,要不是看在帮刘小龙立功的份上,他才不会把自己一身新衣服弄脏了。 “老铁,心伤,你们注意后面,有没有车子跟踪。小龙,去附近最近的医院,速度要快。” 高飞嘴里吩咐着,手上也没闲着,一把扯住宋慧乔的衣服,稍微用力--那身备受白领喜爱的黑色ol套装,就被他扯开了,露出了里面的白色衬衣。 他才不会检查宋慧乔穿的外套口袋:如果宋慧乔真把某个东西放在口袋中,那么她就是个傻那个啥了。 那个绝对存在的东西,对于她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如果非得藏在身上,那么也只能藏在两个地方:那两个地方,都是女人最隐秘的地位。 宋慧乔活着时,高飞当然不会无耻到从人家那两个地方搜身,可她现在已经死了:一个女人长的再漂亮。死了后也只是一块肉罢了,昔日所有对男人有强烈视觉冲击的部位,也都失去了它原有的魅力。 当然了,因为美女是刚死亡,她生前最傲人的地方,还是很有手感的。 最起码高飞能感觉得到:栩栩如生啊! 因为车内空间太小,高飞抱着宋慧乔上车时,只能抱着她后背,让她坐在自己怀里,两条昔日很吸引人的白腿,就搁在前面仪表盘上,他环抱着她身子,在扯开她衣服后,右手毫不客气的伸进了那地方。 那地方很温暖,仍然保持着惊人的弹性,跟滑腻,这让高先生心中没来由的一荡,接着就在心里暗骂自己:草,你也太没出息了吧,啥时候对一个死人也有那种想法了?么的,下面的兄弟我可告诉你啊,现在压着你的是块肉,不是美女,给老子低头,低头! 下面的兄弟不会说话,好像更听不懂高飞心里在说什么,犹自按着它自己的感觉,骄傲的昂着脑袋,跃跃欲试的。 “娘的--这儿没有?” 高飞低低的骂了句,尽量的侧了下身子,脑袋从宋慧乔左肋下探了出来,伸进那地方的手,顺势下滑,贴着裙子出溜进了女人最神秘的地方。 说实话,高飞一点都不想用手碰一个死女人那地方,可为了刘小龙能立功,现在他也顾不得了。 他坚信,那地方肯定会有他想要的东西。 高飞的手滑了下去,滑溜溜的,没有碰到一丝阻拦,哪怕是毛发的阻拦。 “原来这是个小白,靠,真是极品,就这样死了,还真有些可惜。” 高先生心里惋惜着,左手在那边来回一摩梭,终于在那道源口旁边,碰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那应该是个优盘,被宋慧乔用胶带,牢牢贴在了那儿。 “大功告成!” 高飞心中一喜,正要把东西撕下来时,车子却猛地一摆,就像失控了那样,直直冲向路边的护栏。 幸亏就是车子刚要撞倒护栏时,刘小龙猛地踩住了刹车。 “卧槽,你特么的搞什么呢?” 高飞大怒,抬头冲刘小龙大骂,却发现他两只眼睛瞪的好像牛睾、丸那样,愣愣看着他身上的宋慧乔。 “你傻了,还是你想亲自动手搜她的身?” 高飞骂着,本能的抬头看去,然后就变得跟刘小龙一样傻了。 本该死翘翘了的宋慧乔,这时候竟然睁开了眼,脸上还带着笑。 第1827章 她也就这点本钱了! 除了刘小龙之外,高飞三人都是历经无数次枪林弹雨,杀人的好手。 所以呢,他们在亲眼看到宋慧乔身中两枪后,都确定她会死,压根就没有救活了的希望,因为那俩杀手也很职业,尤其是补枪的那个,更是一枪直接能把心脏打碎。 可是,宋慧乔怎么会忽然活了? 而且还是在高飞的手,伸进人家那地方时,活转了过来,那双大大的媚眼中,一点点痛苦的意思也没有,有得只是得意的羞涩。 就是得意的羞涩。 她得意,是因为她的心愿成功了。 她羞涩,则是因为高飞的手,正在她最神秘的地方。 草,她竟然没死? 不会是阴魂附身了吧? 高飞傻傻望着宋慧乔那双眼睛,脑子里想着这俩问题,却忘了把那只手缩回来了。 不但高飞俩人傻了,就连坐在后排的铁屠俩人,此时也是目瞪口呆,搞不懂宋慧乔咋就不死呢? 刘小龙问出了这个问题,好像沙比一样:“你、你没死?” “你要是不赶紧开车,带我离开这儿,我就会真死了。” 宋慧乔轻轻咳了一声,被高先生搁在仪表盘上的腿子,猛地并尽,然后一错:“你喜欢让手在里面呆着,我不反对,谁让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高飞虽然是那种施恩图报的人,不过现在他对宋慧乔的‘报答’却没啥兴趣,一时间也忘记把那个东西扯下来了,赶紧缩回手,又把被扯开的套装,捂在了她身上。 在掀起套装给宋慧乔捂住胸膛时,高飞一下子明白了:“唉,原来你这件衣服,是件防弹衣。” 这件衣服,从外表看起来跟普通外套没啥区别,但它却是一件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防弹衣:内衬的不是传统的钢片,而是一种太空高压复棉丝,最多也就是两个米粒的厚度,触手很软,就像武侠小说中传说的金蚕丝宝甲那样。 这种新型复合棉丝,不但体积轻便,手感很好,内部中空,防弹功能更是没得说,能抵挡三百米外狙击子弹的打击。 更重要的是,它不但能防弹,还有着让人无法想像的柔韧力度,就是高速射来的子弹,在打在防弹衣上后,会迅速卸掉子弹的冲击力,尽最大可能的保护主人。 除此之外,这件防弹衣还有一个神奇的地方,那就是在被子弹打中后,会立即窜出一股鲜血。 这当然不是鲜血了,而是渗藏在防弹衣内部的红色液体,专门用来迷惑枪手的。 这种防弹衣,绝对是护身的好宝贝,但毫无疑问的是,它的造价也很昂贵。 以前高飞在国外闯荡时,就曾经听当时的外籍军团团长说起过,美国最新研制出了一种新型防弹衣,专门给国家领导人配置的,一件小小防弹衣造价,比一辆兰博基尼还要贵重。 那时候他只是听说过,但却没有见过,实际上也没怎么关心。 因为防弹衣对于他这种级别的枪手来说,几乎没多大用处:射杀目标时,总是爆头的。 所以在听说过就忘记了,却没想到今天会在宋慧乔的身上看到。 这个女人在中枪倒地后,其实是在装死。 不过,如果不是刘小龙及时驾车赶到,相信她就是穿上一百件防弹衣,脑袋也挡不住杀手子弹的。 她在装死,让高飞以为她死了,就能把她的‘尸身’抢来,拿走能让刘小龙立功的东西了。 她在装死,哪怕是被高飞搜身时,也没‘活’过来,那是因为当时她在飞快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做! 至于高飞正在她最隐私的地方‘胡作非为’,对一个随时被干掉的女人来说,好像也算不了什么。 一直到她想到最好的应对办法,这才睁开眼,结果差点把刘小龙给吓死。 又趁着高飞犯傻时,两根腿子锁住了他那只手,就像缠住他的人:当前缠住高飞,才是宋慧乔唯一的活路,不惜代价,不择手段! 听高飞说出宋慧乔是穿了防弹衣后,刘小龙才清醒了过来,傻傻的问道:“咋办?” 高飞嘴角抽了几下,满脸都是后悔的神色,反问道:“你说呢?” “把这个女人扔下去,我们走!” 刘小龙刚说完这句话,高飞就骂道:“白痴,这时候把她推下车,她却没死,这不是告诉别人,是我们拿走了东西?” “那怎么办?” 刘小龙脑子真有些转不过弯来了。 “开车,先去找家酒店,仔细商量一下再说。” 坐在后排的铁屠,回答了刘小龙的话。 “哦,知道了!” 刘小龙这才如梦初醒,马上启动了车子,重新上路。 绝不能把宋慧乔扔在这儿,如果她一旦被人干掉,那么高飞等人就脱不了干系了,就算刘小龙能及时把东西交出去,也会招来很大的麻烦。 所以,这时候无论有多么不愿意,也得带着她走。 这一切,都是贪心惹得祸啊。 如果不是想让刘小龙立功,他们怎么会跑回来,把杀手撞死,抢走宋慧乔? 如果不抢走宋慧乔,怎么能发现她是在撞死? 现在的宋慧乔,就是一个烫手的山芋,不管再烫也得捧着、哦,错了,是得抱着。 高先生现在迫切的希望,抱着的是个死人,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大美女,尽管他有让美女变成死人的手段,却不能那样做。 因为刚才刘小龙停车时,那些跟踪者就已经发现宋慧乔没死了。 如果宋慧乔死在高飞手中,那些人就会把‘杀人灭口’的黑锅,推在他们身上,这跟把宋慧乔推下车是一个道理。 无奈之下,高飞只好抱着宋慧乔。 姿势很烦人的抱着:他的脑袋从人家左肋下钻过来,就紧紧挨着她左边那座鼓囊囊的山峦,嗅着她身上的成熟女人体香--可真奇怪了,刚才以为她死了时,也没嗅到这种香味。 更让高飞感觉要命的是,他两根腿子中间的兄弟,随着宋慧乔的复活,也变得更加生猛了,就像一根无坚不摧的金枪,估计更像一根烧红了的挑火棍,能隔着几层衣服,烫到宋慧乔。 宋慧乔这会儿已经彻底明白了,她要想活下去,必须得缠住高飞,不择手段,不要脸--反正刚才浑身上下的都被他莫过了,昔日第二夫人的尊严,早就在那双大手之中丧失殆尽,倒不如就这样从了吧。 “太,太挤了,腿有些麻了,能不能动一下?” 一双雪白小脚踏在仪表盘上的宋慧乔,低低的问了句,却不等高飞回答,就开始活动身子了。 她可能真的腿麻了,不断的扭着,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在高飞身上,但某个最丰满的部位,却始终在那根铁棍上来回的磨蹭。 终于,那根铁棍陷到了一道温软的缝隙中,然后她浑身轻轻抖了下,微微向前纵身,闭眼后鼻子里发出一声惬意音声。 隔着几层衣服,高飞他兄弟当然无法进洞,可却能在洞外的那条沟堑内徘徊,随着是宋慧乔的轻扭小身段,一种久违了的快意,好像过电般的让高飞心头一紧,再也无法把持,抬手就抓主了一个东西,狠狠一攥。 “哎--吆!” 被攥疼了的宋慧乔,嗓子里发出一生天鹅般的鸣叫声,身子抖动的则更加厉害了。 身子抖动跟抖动也被一样,宋慧乔的抖动,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频率就像是通了电那样,均匀还恰到好处,能充分男人体会到某种要死的感觉。 要说起来,论起炕上的功夫,无论是陈果果还是解红颜,哪怕是后来居上的沈银冰,都是此种高手,高某人没少品尝到这种要死的滋味。 但关键是,高飞跟那些女人在一起时,是正大光明的舒服,不用有任何顾忌。 可现在却不一样……严格的说起来,他们这是在偷。 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尤其是在旁边还有三个大男人时,这种偷的刺激,对男人更加强大,感觉也更加复杂:害羞,还又忍不住的去做。 再说了,高飞除了被逼着配合,还能怎么办啊,总不能把宋慧乔推下车去吧? 这种很强烈的刺激,让高某人很快就有了感觉。 宋慧乔好像能感觉到他要来了,立即加快了颤抖的频率,嘴里的音声也更加急促了。 这对男女在这儿苟且,开车的刘小龙,还有坐在后面的铁屠俩人又不是瞎子,当然能看到,更能看出宋慧乔是怎么想得,高飞除了受着也没啥好办法。 实际上,就算高飞主动对宋慧乔做什么,刘小龙三人也不会在意。 江湖上不是流传着关于‘四大铁’的传说嘛:一起抗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 高飞跟铁屠三人的交情,可是比这四大铁还要过硬的,就连刘小龙,当初在外蒙那也是一起出生入死过的。 所以呢,哪怕高飞现在主动把宋慧乔就地正法,他们也不会讥笑他的。 不过高先生自己却觉得很不好意思,眼看宋慧乔越来越上劲后,他正要伸手给她来一下狠的,让她别太不要脸时,后面的铁屠忽然说话了:“停车。” 刘小龙很听话,马上就停下了车子。 就像压根没有看到宋慧乔在干什么那样,铁屠推开了车门,对高飞说:“我跟心伤下去一趟,等你安顿好了,跟我们联系。” 不等高飞说什么,俩人就下了车,关上了车门。 “我、我跟他们一起去,他们人生地不熟的,别迷糊了。” 刘小龙也很知趣,马上推门跳了下去。 他们为什么都下车,高飞心里很清楚。 一来是后面有车子在跟踪,二来是他们实在看不惯宋慧乔的因荡样子,不想让高飞感到难为情。 高飞没说话,也没动。 宋慧乔动作停了一下,但随即就再次飞快抖动了起来。 “那女人,真是浅草。” 刘小龙回头,看了眼晃晃悠悠的车子,低声骂着,拿出烟来开始给铁屠俩人撒烟。 叶心伤懒洋洋的说道:“目前,她也就是这点本钱了。” 第1828章 给你一千万! 克莱尔很喜欢这款车,买来后就贴了车膜,就算经过路边车辆、行人,能从车子的不断摇晃中猜到什么,可也看不到里面的人,更因为车子后面不远处,还站了三个大男人,眼神不怀好意的盯着他们,所以也不敢停留。 也不知道摇晃了多久,白色小求求汽车终于安静了下来。 高飞已经坐在了驾驶座上,宋慧乔趴在他的腿上,鼻子里呼出的热气,隔着裤子都能让高飞感觉到。 轻轻的吸了下鼻子,宋慧乔抬起了头。 她迷人的小嘴上,还挂着一些白色污渍--本来,这些东西都该染在高飞裤裤上的,不过在铁屠他们都下车后,高先生觉得脏了裤子,实在是不划算,倒不如让宋慧乔动嘴。 反正这个女人已经决定要用美色来换取安全了,高飞也很倒霉的摊上了麻烦,实在没理由放着更好的服务不要。 “看来这辆车子很快就会被转手,真是可惜了啊,还没有跑上一千公里。” 高飞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从杂物箱内拿出一盒抽纸,递给了宋慧乔。 宋慧乔接过去,默默的坐起来,开始搞个人卫生。 高飞说这辆车很快就被转手,是有原因的:这车子是克莱尔的爱车,刘小龙绝不会允许别人在上面做了肮脏事儿后,还让爱妻开的,相信马上就会倒手,重新给克莱尔买辆新的。 听到高飞为车子的叹气声中,带有明显‘白铁无辜铸奸臣’的意思后,嘴角紧紧的抽了一下,声音嘶哑的问道:“难道,难道我在你们华夏人心中,连一辆车子都比不上吗?” “最起码,它比你要干净很多。” 高飞淡淡的说着,启动了车子:“嗯,当然也比我干净。” “胡说!” 宋慧乔忽然尖声叫道:“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样因荡!在遇到你之前,我只有他一个男人!” “到现在为止,你还是只有他一个男人啊,我又没有占有你,充其量也就是使用了一下你的嘴巴。” 高飞冷笑。 宋慧乔的脸色,先是一白随即通红,咬牙切齿的骂道:“你混蛋!” “别人都这样叫我,看来我以后就叫混蛋好了。” 对宋慧乔的辱骂,高飞倒是毫不在意,伸出手:“拿来。” “拿什么?” 宋慧乔一楞。 “你心里清楚。” 高飞伸出的手,再次颠了一下。 宋慧乔明白了,脸色再次大变:“你都把我这样了,还想要我的东西?” “是我想把你这样的,还是你自己发扫?” 高飞此时的嘴脸,完全是一副提上裤子就不认人的丑陋,淡淡的语气中,没有半点刚才宋慧乔给他服务时的温存:“你以为,我冒着生命危险的跑回来救你,就是为了让爽一次?你要是这样认为的话,那你也太自以为是了,以为自己还是很值钱的第二夫人?” 高飞说的是实话,他让刘小龙掉转车头来抢回宋慧乔,绝不是希望能被她服务一番,而是因为要拿走她赖以为命的东西。 可有时候,实话才是最伤人的。 尤其是他最后那句话,更是让宋慧乔羞愧的恨不得一头撞死。 但也提醒了她:你现在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北朝第二夫人了,你是北朝的顶级叛国者,现在有无数北朝特工,已经潜入了华夏,随时准备把你干掉,拿走那个东西的! 瞬间,宋慧乔有了些悔意:她费尽心机的成为北朝第二夫人,诚然是接受命运的安排,可要是她‘将错就错’的安心做她的第二夫人,依着她的聪明才智,完全可以帮某次帅,更加获得北朝的信任。 事实上,她对某次帅也有了深厚的感情。 可她最终还是接受了命运的安排,极尽可能的蛊惑某次帅,走上了一条万劫不复的道路--尽管在她看来,成功的希望性超过百分之五十。 不过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她今天落到这种地步,绝非战之罪。 成王败寇,这是个万年不变的真理。 宋慧乔既然失败了,那么就得吞下失败的这颗苦果,所以她不得不费尽心血的逃出了北朝,来到了华夏。 宋慧乔本以为,她在逃到华夏后,很快就能跟南韩那边取得联系:只要把东西交出去,她的使命就完成了,从此之后就可以过上她自己想要的东西。 只是谁能想到,命运再次抛弃了她:她都小心翼翼的来到京华了,却在火车站这边被北朝特工发现了,还碰到了最让她害怕的那个人。 无论是被北朝特工发现,还是被那个人看到,她最终结果只能是个死。 这时候,高飞又出现了。 这个提上裤子就不认人的混蛋,在短短半天内,就两次救了她,并在完事后跟她要东西,不容拒绝的口气。 偏偏,她无法拒绝,无论是从武力上,还是从道理上。 是,她刚才是不顾昔日第二夫人的尊严,守着刘小龙三人,来勾引高飞,也成功了,更是在那三个人下车后,用嘴巴让高飞品尝到了什么是要死的滋味。 但这又算什么呢? 这只是她付给高飞两次救她的‘劳务费’罢了,跟人家要拿走代表她下半生幸福的东西,没有一点点的牵扯。 “你、你要这东西,做什么?就为了换取功劳?” 宋慧乔呆愣半晌,才喃喃的说:“或者说,无非就是为了钱罢了。” 说到‘钱’字时,宋慧乔的眼神猛地一亮,急切的说道:“别拿走我的东西,我给你一百、啊,是一千万!” 高飞看了眼宋慧乔,没说话,不过眼神中却有明显的嘲讽之意。 在宋慧乔看来,一千万对于华夏人来说不少了,哪怕高飞看起来不是普通人,但这也仅仅是放过她,别拿走她的东西而已。 可高飞嘲讽的眼神,却让她心中一惊,随即咬牙道:“我说的,是美金!” 一千万美金,可以打动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为这些钱做任何事,也是宋慧乔能开出的最大价码。 她是个聪明女人,在看出高飞眼神中的嘲讽后,知道要想用钱来把他彻底砸倒,那就得用猛料,绝不能小家子气的一点点上涨,那样反而会引起别人反感,索性一下子翻了六七倍,这也在气势上也更猛烈些。 果然,高飞好像被一千万美金给砸动心了,问道:“什么时候给我?” 这个贪心的混蛋--宋慧乔心里骂着,实际上却松了口气,回答说:“最多一个月,甚至是十五天就行!” 高飞笑了,好像看傻瓜似的看着她:“嚯嚯,原来你给我开的是空头支票啊。” 宋慧乔赶紧否认:“不是,绝不是空头支票,请你相信我,我不是在骗你!” “既然不是在骗我,那为什么不现在给钱?” 高飞反问道。 宋慧乔脸色一黯:“那是因为,我在北朝失败后,国内跟境外的账户,都被冻结了……” 高飞打断她的话:“那你怎么给我这一千万美金,这不是耍着我玩儿吗?” “可我只要能离开华夏,把这东西递给需要的人,很快就会有钱的!” 宋慧乔信誓旦旦的说。 高飞冷笑:“可我凭什么相信,在放你走后,你还会给我钱?” 不等宋慧乔说什么,高飞又说:“还有就是,你以为我看不出你恨不得我死?我要是放你走了,那我就是个正道傻瓜了。” 宋慧乔赶紧抬手朝天,大声说:“我发誓……” “你的誓言要是管用的话,某次帅也不会沦落到如此下场了。” 高飞再次打断她的话,伸出手:“别逼我亲自动手了。宋夫人,你是个聪明人,该知道我亲自动手,跟你主动交出来,之间有什么区别的。” 有一种人,或许天生就是做大事的,因为他们总能各种不利环境下,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宋慧乔就是这样的人。 她在高飞说完后,就意识到除了把东西拿出来,就再也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更愿意让高飞动粗,沉默片刻后,自己伸手把东西拿了出来。 高飞伸过手去,由衷的赞叹道:“可惜你是个女人。如果你是个男人的话,不管你从事什么样的行业,你都会取到让人难以置信的成绩。最起码,你懂得审时度势,也就是识时务。” 高飞的手指还没有碰到那个粉红色的优盘,宋慧乔却又缩回了手,抢在他皱眉翻脸之前,低声说道:“我有一个合理的要求。” 不等她提出什么要求,高飞就说道:“我给你提供保护,最多三十六小时。后天早上后,无论你是死是活,我都不会管。还有就是,我除了为你提供安全外,不会帮你做包括出逃在内的任何事。答应,还是不答应,你自己选择!” 一下子,封死了宋慧乔要提出的其他要求。 宋慧乔没有再坚持,把优盘递了过来:“好,我希望你能记住你说的话。还有就是,你不要再对我盘问什么,就像我不愿意知道你是谁!” 等高飞接过优盘后,她才咬牙切齿的低声说:“你,是个比所有人都可恶的混蛋!” “我也警告你,再敢骂我一句,我就曹兰你的嘴巴。” 高飞冷冷的说着,打量着那个优盘。 宋慧乔一下子不敢说话了--她从小到现在,都生活在这个世界的高层,她所熟悉的社会圈子里,就算大家暗中下刀子,可脸上也会带着最绅士的笑容。 哪像是这个混蛋,张嘴说出的话,能让她恶心三天,偏偏还很有威力。 放出狠话后,高飞没有再理睬宋慧乔,拿着那个优盘看了几眼,才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里面应该是一些北朝重要人士、还有军工、要害等设施的详细资料吧?” “你既然知道了,还问什么?” 宋慧乔冷哼一声,又不甘心的说:“这东西,真的很重要,它关系着很多人的性命,就像个潘多拉盒子……” 宋慧乔还没有说完,却看到高飞一扬手。 那个优盘,就从车窗里飞了出去。 第1829章 她的人生毁了! 某次帅在北朝,有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特殊地位。 也正是他的特殊地位,所以才让某股力量在很多年前就瞄准了他,开始针对他来培养宋慧乔,经过无数次的精心安排后,最终使她成功的成为了他的续弦,第二夫人。 不过那股子力量深知,单凭某次帅当前的力量,要想做到他们所希望的事情,还远远不够,必须得吸纳更多的力量,来成为他的战友。 而负责吸纳这些力量的人,就是宋慧乔。 在成为第二夫人后,宋慧乔利用她特殊的身份,以及背后那股力量来自金钱上的支持,在数年内成功吸纳了很多北朝的有生力量。 这些力量,连某次帅都不知道,因为它是宋慧乔自己的,是用来准备等大事成功后,稳定整个北朝局势的。 或者干脆说,是等某次帅成为北朝老大,再等他‘寿终正寝’后,宋慧乔站出来掌权时的重要辅佐力量。 所以这股子力量,宋慧乔绝不轻易动,哪怕是某次帅举事失败,她狼狈逃出北朝时,都没有动用这些人。 这些人,是她以后东山再起的所有希望。 这些人的详细资料,还有她所掌握的北朝某些极高军事绝密资料,都藏在这个优盘中,如果一旦落入北朝当局手中,将会掀起一股子腥风血雨。 北朝对付叛徒的手段,那是让外星人都瑟瑟发抖的。 所以,宋慧乔才不甘心的提醒高飞,希望他还能保持一点点的‘良心’,不要为了一点小功劳,就害的那么多人去死,这是要遭雷劈的! 可是还没有等她把话说完,却看到高飞忽然把那个优盘,扔出了车窗。 粉红色的优盘,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落在了地上,恰好一辆轿车从后面疾驰而来,前边左轮胎从上面压了过去。 嘎崩一声脆响,那个优盘就变成几瓣,四散飞了出去,然后就被更多的车子,来回的碾压了。 他把优盘扔了!? 他跟我把优盘要过去,也没看里面有什么,就这样毁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什么? 亲眼看自己多年的心血,北朝当局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拿到,关系到好多人生死的优盘,就这样轻松报废后,宋慧乔呆了,脸上带着十万个问号。 高飞却是一脸的坦然,抬手打了个响指,又打开了cd。 动感十足的电子舞曲,立马从改装过的音箱中传了出来,年轻人就爱这个调调,难道不知道钢琴曲才是最有档次的吗? 高飞觉得得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克莱尔时,宋慧乔终于醒过神来了,喃喃问道:“你、你把它给毁了?” 正随着音乐摇头晃脑的高飞,抬手捂在耳边问道:“什么?” “我说--” 宋慧乔伸手,关了cd,尖声叫道:“你把它毁了!?” 现在宋慧乔的样子,看起来无比的可怕。 那是她数年的心血,也可以说是她的整个人生,她在被北朝特工追杀时,都没有放弃,但就这样被高飞轻易毁掉了。 她的整个人生。 高飞的回答,却是轻描淡写:“你又不瞎。” “我跟你拼了,你这个混蛋!” 宋慧乔再次尖叫一声,猛地扑在了高飞身上,一手抱住他脖子,一手采住他头发,张开诱人的小嘴,露出整齐的银牙,冲着高飞的鼻子,就狠狠咬了下去。 她要为她的人生报仇。 但很可惜的是,她的嘴巴刚碰到高飞的鼻子,胃部就像被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疼的她浑身的力气,攸地消散,烂泥般的软软瘫倒在了高飞怀中。 有些男人,简直就不是男人,好像根本不懂得什么叫惜香怜玉,就像高飞,一肘狠狠击打在宋慧乔身上时,就没留情。 接着,高飞伸手拽住宋慧乔的头发,一把把她推倒在了副驾驶上。 宋慧乔胃部的剧烈疼痛,让她尽可能的蜷缩起身子,就像是一只大虾米那样,双手抱着肚子,剧烈的咳嗽着,呕吐着。 高飞却看都不看她一眼,忽然加快了车速,几乎把一辆小求求开出了赛车的速度,在绕城高速上化身一个小精灵,飞快的超越着前面的车子。 也不知道呕吐了多久,几乎把胆汁都吐出来后,宋慧乔才停止了咳嗽,紧闭着眼,面色苍白的蜷缩在那儿,一动不动,好像死了那样。 宋慧乔历经千辛万苦,才从北朝逃离了华夏,在车站那边被追杀她的特工盯上后,又利用防弹衣骗过了高飞等人,为保住最重要的优盘,她又不惜放下第二夫人的尊严,化身一个靠美色求生存的女人。 可结果,她使出浑身解数后做出的努力,却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优盘还是被逼着拿了出去。 在被迫拿出优盘时,宋慧乔还不是太害怕:只要她能活着,只要她到达安全之地,就能马上联系她那些接头人,抢在高飞把优盘献出去之前,再夺回来。 对能否从高飞手中,重新夺回优盘,宋慧乔有着绝对的信心:相信接头人在知道如此重要的东西被抢走后,绝对会不择手段的把优盘抢回去。 而且肯定的是,他们会顺便把高飞给干掉灭口:那个优盘内的东西,无论是谁看了,都得死! 高飞虽然貌似很厉害(宋慧乔可是亲眼看到他用手机打掉北朝特工手枪的),但能厉害起那些人吗? 所以在被迫交出优盘时,宋慧乔还是很有信心的。 只是她做梦也想不到,高飞拿过优盘后,却看也没看就直接扔到了车外。 亲眼看到自己的整个人生就这样毁掉后,宋慧乔彻底的崩溃了。 她从小接受严格训练,以豆蔻年华就陪伴在某次帅身边,到现在九死一生的逃到华夏,是为了什么? 就是为了那个优盘。 但现在优盘毁掉了,她的人生也毁掉了,百分百的毁掉了:那些人会相信优盘会被毁掉? 绝不会。 就算相信,那么宋慧乔也彻底失去了她的生存价值,而且还带有一定的威胁性,毕竟她的前身份是北朝的第二夫人,一旦站出来告诉世界,她是为什么存在,又是为什么蛊惑某次帅的,那些人就会遭到国际舆论的谴责。 对一股自身很强大的势力来说,要想彻底消灭来自一个人身上的威胁,让那个人死,是最好的办法了。 可以肯定的是,交不出优盘的宋慧乔,从现在这一刻起,就已经是个能喘气,能走路能吃饭喝水的死人。 死人是不会介意活人把她怎么样,到底是带到什么地方去的,她只是毫无生气的等待着,等待着再也看不到光明的那一刻到来。 “好了,到站了,该下车了。” 宋慧乔此时心里的感受,高飞肯定很清楚,不过他才不在乎,甚至还相当讨厌(这种女人才是真正的祸水,为了自身利益,就蛊惑那么多人去死),如果再给他一次选择,他还是会这样做。 说实在的,在看到宋慧乔‘中枪’,高飞让刘小龙掉转车头赶回去,把那个北朝特工撞飞抢走她时,还真是抱着拿走优盘,让刘小龙立功的想法。 但他在看到宋慧乔为了脱身(或者说为了保住那个优盘),所做出的一切后,马上就改变了主意:诚然,如果让刘小龙把这个优盘交给国家的话,相信会是一个大功劳。 可话又说回来了,这份大功劳,却是建立在好多人被杀的基础上。 他毫不怀疑,北朝得到这个优盘后,会根据里面的名单,开始大清洗。 北朝的清洗,向来都是异常血腥,残忍的。 高飞不认识那些被宋慧乔收买的北朝人,也没有因为他们被收买就嘲笑他们背叛他们的领袖(事实上,他自己也看某个人不顺眼的),反正那些人就算再怎么样,也跟他高飞,跟华夏没有太大的关系。 他只是不想这么多人,就这样死去。 用好多人无关人获得的功劳,不要也罢。 要了,就有违天和。 所以在接过优盘后,他看都没看里面的东西,就扔了出去。 当亲眼看到那个东西被汽车碾的粉碎后,高飞心中有了种无比的轻松,也不觉得劲爆舞曲刺耳了,吹着口哨摇头晃脑的来到了市区,一家名叫蒙特利莎的酒店门前。 蜷缩着身子趴在驾驶座上的宋慧乔,就像是没听到那样,仍旧一动不动的闭着眼睛,好像死人那样。 酒店门前有门童。 不过,大酒店的门童,都有个毛病,那就是都长了一双狗眼:如果高飞是开着卡宴,哪怕是开着奔驰宝马来的,他们也会在车子停在门前后,屁颠颠的跑过来开门。 如果来车只是一辆帕萨特之类的,除非是挂着特殊车牌,要不然也不好劳动他们的大驾,更何况高飞开的只是一辆几万块钱的小求求呢,他们能抬起眼皮子向这边看一眼,就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高飞倒是没有因为被无视而生气,因为要是换成他的话,他或许也会这样做的。 因为这就是生活。 高飞打开杂物箱,从里面拿出一叠东西,下车后绕过车头,拉开副驾驶的门,伸手拽住宋慧乔腰上的衣服,把她从车上拽了下来。 吐的全身都是污秽的宋慧乔,被拖下车后站在车前,身子晃晃悠悠的好像脚底下没有根,仍旧不声不语,也不反抗高飞牵起她的手,行尸走肉般的跟着他上了台阶。 “对不起,先生。” 看到高飞牵着一个衣衫不整的女人,而且那个女人还浑身的酸臭味,门童马上就皱眉抬手,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高飞抬手,十数张张百元钞票,啪的一声摔在了门童脸上,淡淡的说:“去,把那辆车子好好清洗一下。” 既然门童狗眼看人低,高飞又懒得跟他解释什么,索性直接拿钱砸他。 反正这钱是刘小龙放在车子杂物箱内的,那家伙是有钱人,而且拿着别人的钱当大爷,恰好又是高先生最大的爱好之一,有机会当然不会放过了。 第1830章 有钱,任性! 有钱能使鬼推磨。 同样,钱也能治愈别人的下眼皮子肿。 就像十数张百元钞票砸在门童脸上后,他脸上的厌恶神色,立马变成了最让高飞享受的谄媚,点头哈腰的接过钥匙,帮他推开了玻璃门。 这时候,天色已经近黄昏,蒙特利莎酒店内已经有客人前来,好多服务生正在忙碌着,偶尔有人看到高飞带着个衣衫不整的女人近来后,也只是诧异的看一眼就忙去了。 本来,高飞俩人身上都有‘血污’的,不过因为他们的衣服都是深色的,所以现在也看不出来了,倒是宋慧乔吐出来的那些东西,显得很显眼。 “先生,女士,你们好,请问是住店,还是要用餐?” 大堂经理的素质,可比门童高多了,并没有因为宋慧乔样子狼狈就对他们冷眼相待,仍旧脸上挂着让人感觉很舒服的笑容,热情的迎了上来。 “吃饭,也要房间。” 高飞牵着宋慧乔的手,跟着大堂经理来到了前台。 吧台前,已经有七八个客人正在前台登记,看来蒙特利莎酒店的生意还不错。 “哎呀呀,老公,我姐姐她们可是第一次来京华,咱们必须得把她们招待好了,你说开什么价位的房间呢?” 一个穿着性敢时尚,披着碧浪卷金色长发的女郎,左手挽着一个秃头中老年男人,右手优雅的搭在前台上,手腕上的名牌昆表看起来很很惹眼,当然也很有档次。 不过他们俩人的年龄看起来不像是公母俩,倒像是父女。 这差不多是有钱人带着相好的来酒店要房间了,这种事现在已经是大行其道了,高飞见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只是按照先来后到的规矩,站在了他们旁边。 “哎呀呀,什么怪味道呀?” 打扮妖艳的女郎,马上抬手捂住了鼻子,侧脸看向了高飞俩人。 不用问,这怪味道自然是宋慧乔身上发出来的。 在酒店内看到喝醉了酒后又吐了的人,也是很正常的事儿,要是觉得讨厌,最多也就是不搭理就是了,实在没必要再像这位小姐似的,捂着鼻子一副讨厌的样子还不算,还非得对跟过来的大堂经理说道:“我说你们酒店是怎么搞得,就这种人也让他们进来?” 这对父女组合以前就经常来酒店的,大堂经理也知道他们的关系,更明白那个脑袋好像‘地中海’似的男人,正是本区工商局的局长。 其实这对父女组合,还真是合法夫妻:国家没有哪一条法律,不允许公职人员死了老婆后,娶比他小好多岁的妹子当媳妇吧? 这妹子仗着老公在官老爷,平时来酒店可没少摆她的局长夫人谱。 而某局长,好像也很享受他的权利,给妹子带来的自豪,所以在听到媳妇抗议后,马上就皱眉看了高飞俩人一眼,却没说什么。 “申太太,这个……” 面对申太太的抗议,大堂经理还真没法回答,正犹豫着该怎么解释时,高飞却是瞪大眼睛,眼神好像刮骨钢刀那样,在她胸上、腿上来回的转。 “你、你看什么呢你!” 申太太被高飞看的心里发毛,下意识的藏在了申局长后面。 从大堂经理称呼她为申太太的称呼中,高飞才知道她不是小蜜之类的,更能从申局长刚才很威严样子看了自己的那一眼中,看出她是个小官太太了。 对于这种自持有点本事的官太太,高飞向来没多大兴趣,不顾申局长那难看的表情,在申太太身上很专业的扫视了一圈后,就不再理她,抬手轻轻敲了下桌子,对前台客服小姐说道:“给我开两个房间、哦,不,还是来三个吧。” 还有铁屠、叶心伤俩人,两个房间是不够用的。 客服小妹含笑点头:“好的先生,请问您要什么档次的?” 高飞随口问道:“你这儿都是有什么档次的?” “很抱歉,我们这儿的七套紫金套房,已经被人预订六套了,目前还有一套,一个晚上的消费是四个八,另外,白金级别的是四个三,但也满了,当前我们只有白银级别的,是三个六……” 客服小妹介绍着本酒店的房间,很专业。 “那就来一套紫金级--算了,还是来三套白银级别的吧。” 自从钱包鼓起来后,不管去哪儿,高先生都不愿意让自己受委屈,肯定是住最好的,吃最可口的。 依着他的本意,是要住四个八一晚上的紫金套房,不过话刚出口,却忽然觉得这样貌似有些不好:一套紫金套房,给谁住啊? 他自己住紫金套房,却让老铁他们几个去住白银级别的,貌似有些不礼貌。 可要是把最好的房间让给别人,他又有些不甘心,索性都换成白银级别的算了。 “好的,先生,请您出示一下您的身份证。” 客服小妹微笑着点头,开始给高飞登记。 高飞刚拿出身份证,就听申太太在旁边轻哼一声说:“哼,我还以为多牛叉呢,还问酒店有什么档次的房间,原来是个打肿脸充胖子的货色。小李,把那套紫金……” 申太太刚说到这儿,高飞却忽然插嘴了:“哦,对了,刚才我忘记了,需要开四个房间。” 客服小妹抱歉的看了眼申太太,才随口问道:“好的,请问都是白银级别吧?” 高飞摇头:“不,一套紫金。” 客服小妹愣了下,下意识的看向了申太太。 她刚才已经听出申太太说要定下那套紫金了,却没想到高飞忽然也要定,就有些为难了:给高飞,会得罪申太太,不给他吧,人家要是打电话控诉咋办? 申太太也看出高飞是故意要跟她为难了,登时双眼一瞪,正要发脾气时,一旁的大堂经理赶紧走了上来,满脸抱歉神色的问高飞:“先生,请问您总共几位?” “四个人。” “哦,四个人啊。” 大堂经理笑着说:“先生,我觉得吧,你们四个人最好是都住一个级别的房间,那样也有利于你们随时串门联系,对吧,呵呵。” 大堂经理也看出高飞好像要跟申太太斗气,所以才赶紧站出来,耐心劝说。 大堂经理说的没错,不过高飞却不想按照她所说的去做,扫了眼申太太俩人,说道:“我们四个人都住在白银级别房间的。” 大堂经理一愣,脱口问道:“那,先生您干嘛还要点那套紫金呢?” “有钱。” 高飞吸了下鼻子,说道:“任性,这个理由算不算?” 大堂经理,还有客服小妹,以及旁边几位客人,都有些犯傻:这人是不是有病啊,还是钱多的花不了,就为了看不惯申太太,竟然点一套每晚消费四个八的紫金,闲着不去住。 高飞当然没病,他就是有钱,也没等别人说什么,就把银行卡,身份证都放在了前台上。 “经理,您看?” 客服小妹有些不知道该咋办。 大堂经理也不知道该咋办,只好看向了申局长. 申局长一张脸都黑了,今晚正要给新婚蜜月的小媳妇长脸,让她哥哥嫂子来京华享受一下高层次生活呢,没想到半路跳出个有病的年轻人,非得给他别着干。 刚才申局长始终没说话,这不代表着他觉悟高,不屑跟高飞计较什么,而是因为端着官老爷的架子,不屑跟高飞打交道呢。 此时看到大堂经理询问的目光后,申局长不能不说话了。 他仍然没有跟高飞说话,只是看着大堂经理淡淡的说:“要一间紫金。” 申局长就是要紫金,至于酒店该怎么给他空出一套紫金,他才不会管。 如果酒店不能满足他的要求,那么明天就会有工商局的人来检查工作了。 大堂经理一下子为难了,刚要说什么,申局长却已经转过了身,拿着手机开始打电话了,这是摆明了不愿意跟她多说什么。 倒是那个申太太,一脸骄傲的站在那儿,斜着眼看着高飞。 大堂经理无奈之下,只好劝说高飞:“这位先生,您能不能通融一下,把那套紫金让出来?反正您也不住不是?再说了,您来的也不如申太太他们早呢。” “他们来的早,可他们没订房间。” 高飞点上一颗烟,慢悠悠的说:“啥话也别说了,那套紫金我要定了。” 大堂经理咬了下嘴唇,走到高飞面前,低低的声音中带着哀求:“先生,这位申局长是我们这片的工商局副局长,我们要是得罪他了,会--请通融一下,好吧?我给您打九折,哦,七折。” 高飞也不是那种喜欢为难别人的人,既然大堂经理这样哀求了,他也不好再坚持下去了:“嘿嘿,算了,我就是说着玩呢,其实我哪有钱住得起紫金啊,就三套白银吧,你也别打折了,我这人不喜欢占人便宜的。” “啊,谢谢,谢谢先生!” 大堂经理是干啥吃的,那双眼睛可是如炬来着,刚才从高飞说话的口气中,就能看出人家是有钱人,现在说住不起紫金,那是给她面子呢。 “给这位先生打七折。” 感激高飞支持工作的大堂经理,刚吩咐了一句客服小妹,就听背后有个温柔的女子声音问道:“李经理,还有紫金套房吧?” 又来了一个要紫金套房的,今天这是咋了? 大堂经理眼角一跳,连忙转身刚要说没有,就看到刚才正装模作样打电话的申局长,忽然热情万分的说:“有,有!” 能够让申局长把挣倒手的紫金套房,心甘情愿拱手相让的人,自然是比他要牛叉的人了。 看到这个人是谁后,李经理马上就明白申局长为什么这样做了,因为来的这个女子,正是东城区新任的工商局正职一把手。 前些时候,刚上任的王局,曾经来检查过工作,所以才认识李经理。 “哟,原来是王局。” 李经理马上就笑面如花,接连点头说有时,却发现王局的脸上,忽然浮上了好像见了鬼的神色,正呆呆望着刚才跟申局长争房间的先生。 第1831章 他对不起她! 王晨。 这个刚一露面,就备受申局长,李经理俩人讨好、尊敬的女子,竟然是高飞的前妻,王晨。 高飞上次离开京华之后,就以为他跟王晨之间,已经彻底的完蛋了。 一份感情的结束,大多数时候都会带着不愿意回忆的痛苦,或者说是郁闷。 无疑,高飞跟王晨之间的结束,就是带着郁闷的。 或许,两个人都没有想到要结束他们的感情,但太多的误会,让他们最终选择了这条路。 高飞这次来京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被陈家老头子给召唤来的:不管怎么说,他跟王晨之间,必须得有个‘正式’的分手协议,毕竟当下他们牵扯到了高、陈两个世家关系的。 在来之前,高飞也考虑过在陈家看到王晨后,他会是一种什么心情,更拿定主意自己来承担所有的过错--他看不起跟女人分手时,还埋怨女人的男人。 可是他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到会在今晚,在蒙特利莎酒店看到王晨。 如果仅仅是看到王晨的话,还算不了什么,毕竟她来这儿住酒店也是很正常的。 但不正常的是,她不是一个人来的,更不是跟女友来的,而是跟一个男人。 一个明显喝醉了酒的男人。 这个男人,叫杜子康。 王晨双手搀着杜子康,后者右手搭在她肩膀上,整个人几乎都压在她身上,低着脑袋,两条腿子打软,一看就是喝的很多。 一对年轻的男女,傍晚时来酒店要房间,他们要做什么,相信连大街上的狗子也能猜出个一二三来,更何况是高飞呢? 在看到王晨的一刹那,高飞的嘴角,狠狠抽了几下,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他忽然清醒的认识到,在他跟沈银冰结为夫妻的那一刻起,他跟王晨之间的关系,就成了两条永远不再相撞的平行线。 他(她),注定只是他(她)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王晨会接受杜子康的追求,跟他走到一起--这一点,高飞是深信不疑,实际上心中也早就确认了他们的关系。 现在看到王晨后,他的嘴角之所以狠抽,心中攸地腾起一股子愤怒的疼,这只是因为男人的嫉妒、自私心理作怪罢了:没有谁喜欢,自己的女人(不管是不是过去式)跟别的男人,在自己眼前亲热的。 幸好高飞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他既然早就跟王晨离婚,又跟沈银冰结婚了,有什么理由,去阻止人家寻找自己的幸福? 再说了,杜子康这个人貌似也很优秀的样子,相信他能很好的照顾王晨的。 看到王晨跟杜子康来这儿要房间后,高飞不该愤怒,该祝福。 这才是男人最虚伪的时候。 笑着对王晨点了点头,高飞也没说什么,就转身开始登记。 他不想说什么,王晨却主动跟他说话了:“你、你来了?” “昂,来了。” 高飞放下手里的表格,转身看着王晨,笑着。 旁边的宋慧乔,依旧倚在前台上,样子跟杜子康差不多。 王晨也不知道,在高飞不愿意跟她说话时,她要主动打招呼。 问出这句话后,她才发现接下来竟然无话可说了,心烦意乱的咬了下嘴唇,没话找话:“你住什么房间?” “白银级别的吧。” 高飞随口回答。 王晨马上就找到了话题:“啊,你住紫金的吧。我来过这儿,紫金房的条件是最好的了!” “不用了,已经没房间了。” “没房间了?” 王晨看了眼旁边的申局长,也没注意到他脸上的表情,问李经理:“李经理,还有没有紫金?” 李经理看出高飞跟王晨关系不一般了,连忙说:“王局,还有一套,本来是申局长要订的--刚才,他说要让给您的。” 听李经理这样说后,申局长眼里闪过一抹喜色,冲她点了点头:喏,紫金就还有一间,本来我想订的,现在王局你来了,我就让给你了. 现在心里乱糟糟的王晨,却没有想到这些,对高飞说:“还是你来住这套紫金吧……我知道,你无论去哪儿,总是习惯住最好的房子。” 听王晨说出这句话后,申局长心中一凉:靠,这个家伙是什么来头,连我们大局长也这样巴结他? 就在申局长瞪大眼睛,暗中观察王晨跟高飞是啥关系时,骄傲的申太太却不愿意了,黛眉皱起的冲王晨说道:“嗨,我说你这人也太没意思了吧?我们家老申主动把房子让给你,你连个谢字都不说,还转手就送给别人,真是不可理喻!” 申局长可以发誓,他之所以迎娶申太太,那是因为看在她年轻貌美的份上,却没想到这女人竟然是个白痴:你眼瞎啊,看不到我是怎么巴结王局的? 遭到申太太的喝斥后,王晨呆愣片刻后,才仿佛看到申局长也在场。 “给我闭嘴!” 申局长猛地一拽媳妇,直接把她拽了个趔趄,踉踉跄跄的摔了出去。 他却连看都没看,就冲王晨点头哈腰的解释:“王局,她说话没啥文化,您别介意。” 王晨还真不介意,因为在看到高飞后,她懒得去搭理别人,只是轻轻嗯了一声,就不再看他了。 申局长在官场摔打那么久了,当然懂得看火候,见王晨不愿意跟自己说话后,马上就转手拽着有些发蒙的媳妇,快步走出了酒店。 “你松开我,姓申的,你特么的啥意思?” 被拽出酒店后,申太太才清醒过来,开始发脾气了。 看了眼门口的酒店公职人员,老申低声说:“那是我们的大局长……” “是你们大局长怎么了?你还是副局长呢!” 申太太这句话,再次充分证明她是多么的没脑子。 申局长叹了口气,说:“唉,你知道吗?她要是对我不满了,只需歪歪嘴巴,我就再也不是副局长了,明白了?” 申太太有没有明白,王晨自然不会知道,她只知道她心里现在乱糟糟的,竟然有了种当妻子的背着丈夫在外约会网友来酒店,结果却恰好在酒店内碰到丈夫的彷徨感。 尽管她今晚跟杜子康来这儿,并不是她所惶恐的那样。 事实上,杜子康今晚喝醉,是因为他再次追求王晨,受挫了。 杜子康提醒她:高飞已经跟别的女人结婚了,你该为自己的终身大事着想了。 可王晨却始终没有答应他的追求,只说她现在不想考虑个人问题等等。 郁闷的杜子康就喝大了,王晨只好把他送来酒店休息,准备把他安顿好后就回去,没想到却在这儿遇到了高飞。 看到高飞,心中腾起那种感觉后,王晨就忽略了他之外的任何人,包括宋慧乔。 听王晨说出那句话后,高飞心里忽然有了苦涩的滋味。 他这才发现,他在王晨心中,原来是那样的重,哪怕是她跟别的男人开始交往了,但始终没有忘记他。 可是他呢? 好像在上次离开京华,哪怕是跟沈银冰结婚时,就从没有再想起过王晨。 他对不起她。 最起码,在双方相互付出的感情上,他对不起王晨。 他应该感到愧疚,他该死--可这又有什么用了? 现在他已经跟沈银冰结婚了,正大光明的,跟王晨再也没有了任何可能。 如果以后还这样纠缠不清的话,对王晨来说是个伤害。 高飞眉梢微微抖动了一下,伸手揽住了旁边的宋慧乔,紧紧抱在了怀中,淡然笑道:“呵呵,多谢王局一番好意了啊,我已经定好房间了。” 王晨这才看到宋慧乔。 宋慧乔被高飞揽在怀中后,仍旧不言不动的耷拉着个脑袋,让人看不清她的样子,却能从她曼妙的身材上看出,她是个极品美人儿。 原来,他是跟别的女人来这儿要房间的。 呵呵,高飞,你都已经跟沈银冰结婚了,怎么还跟别的女人乱来? 看到宋慧乔的一瞬间,王晨纷乱的心情,忽然猛地静了下来,也淡然的笑了笑:“哦,既然是这样,那我就订房间了--李经理,我要那套紫金。” 说着话时,王晨也学着高飞的样,抬手揽住了杜子康的腰,很用力。 醉醺醺的杜子康,感觉到了王晨的热情,打了个酒隔猛地抬起头,傻傻的笑道:“小、小晨,答应我,好吧?” “我早就答应你了啊,你喝多了,忘记了。” 王晨柔柔的一笑,拿出手帕给杜子康擦了擦嘴角,扶着他向电梯走去:“李经理,我先上去了,麻烦你派人送房卡上来。” 看着王晨俩人走进电梯后,高飞心中叹了口气,接着推开了宋慧乔。 他可不是申太太那种智商低下人士,从王晨跟杜子康刚才的对话中,就看出了什么,心中更不是滋味,但也有了一种解脱感:这样也好,可以让她忘记我,开始她自己的新生活。 男人都是这样,当他发现爱她的女人为他而痛苦后,就会大度的希望她能快点找到自己的幸福,那样他才不会感到愧疚。 看到对高飞都这样刻意巴结后,李经理当然小心伺候他了,更派人帮他把宋慧乔送到房间去。 等电梯门缓缓合上后,李经理才松了口气,正要跟前台小妹要杯水喝时,又看到两个人走进了大厅。 这是两个男人,一个相貌英俊,算得上标准小白脸。 另外一个,则是面目阴沉,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疤痕,看起来很吓人的样子。 “两位先生好,请问有什么需要我服务的吗?” 李经理马上就堆起笑容,快步迎了上去。 脸上有刀疤的男人,模样虽然很吓人,不过看上去对小白脸很尊敬,始终跟在他后面。 小白脸看了眼电梯那边,笑眯眯的说道:“住店,也吃饭。” “哦,麻烦两位跟我来登记。” 李经理带着俩人来到前台,把当前酒店的房间情况说了一遍。 小白脸倒没挑剔,嫌白银房间档次低下,很干脆的拿出了身份证,放在了前台上。 李经理随意看了一眼,知道了小白脸的名字:唐鹏。 第1832章 麻烦找上门! 蒙特利莎酒店的白银级别套房,在酒店的六楼。 对搀扶着宋慧乔上来的服务生道谢,并慷慨的付出几张小费后,高飞关上了房门。 被他推进屋子里的宋慧乔,就这样木木的站在那儿,仍旧一动不动。 她是深受打击了。 不过高飞才不可怜她:这种为了达到目的,就不惜掀起腥风血雨的女人,有什么值得好可怜的? “你还吃饭不?算了,我看你这样子也够呛,还是洗洗睡吧。” 高飞走过去,抬手开始给她脱衣服。 反正都被她服务过了,也把她全身莫过一遍了,而且她当前又是这种状态,相信不会拒绝高飞的帮忙。 果然如此,就像是个木偶那样,宋慧乔在高飞‘抬手,抬脚’的命令中,很快就被他衣服脱了个精光。 不得不说,昔日的第二夫人之所以能把某次帅给迷的神魂颠倒,除了颇有心计、容颜绝世、炕上的功夫很到家之外,身材,皮肤的光洁度,更是好的没法说。 这是一个各方面都近乎于完美的女人,跟沈银冰她们几个,还真有的一拼。 高飞虽然也莫过她全身,更是被她倾情服务过,不过在看到这具完美的躯体后,高先生的小老弟,还是迅速敬礼,蠢蠢欲动的。 没办法,有些女人就是有这样的资本,不管她穿着衣服,还是不穿。 当然了,高飞是不会再对她做什么的。 现在高先生对那方面的要求非常高,追求的就是一个‘如胶似漆’,绝不会在对方好像傻子时,就占她的便宜。 那样不男人。 尽管有时候他就不男人,是野兽。 “等等啊,我给你去放水。” 把宋慧乔领进浴室内后,高飞开始向浴缸内放水。 几分钟后,宋慧乔按照高飞的遥控,乖乖躺在了浴缸内,俩眼朝天,脑袋枕在缸沿上,还是一动不动。 “嚓,你不会是想我给你洗澡吧?” 高飞皱眉,低低的骂了句,接着抬手调整了一下淋浴头,拧开了凉水。 现在已经算是初冬季节了,但还不到供暖的时候,房间里也没有开空调,所以气温还算适中,不过当冰凉的水,好像下雨那样直直的浇在脑袋上,还是会让人全身猛打哆嗦的。 “啊!” 好像行尸走肉般的宋慧乔,忽然发出一声尖叫,猛地从浴缸内站了起来,就像诈尸那样。 对这个效果,高飞非常满意:“嗯,这才正常嘛。” “混蛋,混蛋,我要杀了你!” 灵魂重新附体的宋慧乔,尖声叫嚷着,也不顾自己啥衣服都没穿,直接迈出浴缸,就像一只母豹那样,伸出纤纤十指猛地扑向高飞的眼珠子。 “还特么的没清醒呢。” 高飞嘴里骂着,身子向旁边一闪,在让过宋慧乔这凌厉一击的同时,左脚伸了出去。 砰的一声,收不住扑势的宋慧乔,重重摔倒在了地面上,额头、手肘都磕破了,疼的她接连几声闷哼。 高飞特别讨厌这种不知所谓的臭女人,抬手摘下墙上的冷水淋浴头,对着她就喷了过去。 就算是夏天里,被冷水猛浇,那滋味也不好受,更何况宋慧乔刚从热乎乎的浴缸内爬出来? 极大的温度差距,比刚才冷水淋在她头上更明显,刚爬起来就尖叫着蜷缩成了一团,连滚带爬的躲到了墙角。 可无论她躲在哪儿,浴室就几个平米大,高飞的冷水完全可以覆盖过去,毫不客气冲着她猛喷:他希望,能用这种方式,让这个女人清醒,明白不该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太多无辜人的生死之上。 如果她不清醒,那就让她先尝尝被冷水浇的滋味吧。 相比起被残忍的大清洗来说,被冷水清洗的滋味、下场要好了太多,太多。 所以呢,对这种为达到目的,就不顾别人死活的女人,高飞实在没必要有丁点的怜悯之情。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宋慧乔要做的那些,比陈果果当年做过的更要冷血一百倍! “不、不--不要了,不要了!” 宋慧乔被冷水浇的浑身剧烈哆嗦着,接连尖声高叫,求饶:“求、求你,不要了!” “不要?不要不行。” 高飞却没有收手。 在他看来,这样惩罚宋慧乔,简直是太温柔了,当初他收拾沈银冰时,那手段可比现在难受多了。 这种女人,连被冷水浇都受不了,却能谈笑风生的掀起一场腥风血雨,真搞不懂她凭什么,那样不尊重别人的生命。 就因为她长的好看,会发扫? 母狗比她还会发,可它所追求的只是生一窝小狗狗崽,从没有想过要害谁。 不顾宋慧乔的哭声哀求,高飞不断转变着冷水,热水(适当的给她点热度,这样才能造成鲜明的冷热对比),喷了她足有七八分钟,最后把她给折磨的叫都叫不出来后,才关掉开关。 走过去,一把采住宋慧乔的头发,高飞直接把她拖到了浴缸旁,一下子推在了里面。 等她大张着嘴巴,从水里冒出脑袋后,高飞又毫不客气的伸手,把她又按了下去。 如此三五次后,他才松开手。 本该被无数男人视为梦中青人的宋慧乔,这时候就像一条死鱼那样,趴在浴缸沿上,不断的向外吐着清水。 “不想再遭罪,不想死的话,那就好好泡个澡。等会儿,我会让人给你买身衣服来。” 嘴里叼着烟卷的高飞,等她吐的差不多了后,才抬手采住她头发,看着她眼睛冷冷的说道。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能清晰反射出一个人的心里感受。 最真实的。 宋慧乔的眼睛很美。 此时,这双很美的眼睛中,除了恐惧就是恐惧,连一点点的痛恨、反抗的意思都没有。 现在的高飞,在宋慧乔眼里就是恶魔,世上最可怕的恶魔,真的不明白,他是怎么忍心对付她这个级别的美女的,难道天底下的男人们,不都该像以前尊崇她的北朝男人那样,恨不得跪在她面前,拿舌头舔她的脚趾吗? 看懂宋慧乔此时真实的心里感受后,高飞对她的厌恶之情,更增加了一些:这个连这点小惩罚都受不了的女人,得有多么的视他人生命为草芥,才能掀起那场血雨腥风? “其实,我更希望你能自杀,唯有这样,那些因你而死的人,才会受到一点点的安慰。” 高飞松开她,转身走出了浴室。 高飞带宋慧乔来到蒙特利莎酒店,压根就没打算会瞒过谁,也肯定会有人今晚来找她。 依着高飞的本意,是绝不会再管这个女人,最好是她被北朝特工逮回去。 不过,现在优盘被毁了,那些在宋慧乔身上得不到优盘的人,铁定会以为在他手里--现在,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关注着蒙特利莎酒店呢。 但高飞才不会去管那些,拿起酒店的电话,拨通了刘小龙的手机。 告诉自己在哪儿后,高飞刚放下电话,正要重新拨号,通知前台要晚餐时,电话先响了起来:“高先生您好,有您的电话,请问能给您接过来吗?” 高飞的手机,已经在救宋慧乔时,被那个北朝特工给拿走了。 现在,却有人直接打到了酒店的前台客服,高飞对此没觉得有啥奇怪的:“好,谢谢了。” “不客气,请稍等。” 前台小妹很快就把电话转接了进来。 “我是肖战波。” 高飞他姑父肖战波的沉稳声音,从电话内清晰的传了出来。 对于肖战波这个姑父,高飞倒是很有好感,他跟沈银冰结婚时,也正是肖战波代表高飞长辈到场,主持了那场婚礼的。 “姑父,您好。” 高飞马上就坐直了身子,尽管肖战波看不到,可这却代表着尊重:“您找我,是不是因为北朝那个女人?” “是的。” 肖战波肯定的回答,接着说道:“高飞,你现在应该知道那个女人是谁,更知道她身上的某个东西非常重要,有好多势力都在暗中监控着你吧?” “我明白。那是一个优盘,里面藏着什么东西,相信很多人都能猜得出。” 高飞想了想,才说:“姑父,我该怎么做,才能让别人相信,那个优盘已经被毁掉,里面的东西没有被泄露出去了?” 那边的肖战波一楞,下意识的反问道:“怎么,你想留下那个优盘?” “那是个大麻烦,我才不会留下。” “那你为什么这样说?” 肖战波问出这个问题后,忽然明白高飞的话了:“你、你不会是把那个优盘毁了吧?” “如果它还存在,肯定会有很多人为它死去。” 高飞回答说:“不管是它落在北朝人手中,还是别人手中。” 高飞这样说,是很有道理:北朝人得到优盘后,铁定会根据上面的名单,展开血腥大清洗。而如果被南韩等仇视北朝势力给得到了,那么他们就可以派遣第二个宋慧乔潜入北朝,重新领导那些势力,再次发动一起政变。 还是会死人,死好多人。 尽管高飞不认识那些人。 高飞不想那些人死,大家在各自的生活环境内,平平淡淡的生活着,不好吗? 肖战波听懂了高飞的意思,沉默片刻才说:“老头子说的没错,你是一个有大局观的人,更有着你自己的做事底线。” 肖战波这样说,就等于告诉高飞:他在打这个电话过来之情,高老头曾经分析过高飞得到优盘后,会怎么处理了。 顿了顿,肖战波接着说:“不过,老头子却不希望别人知道优盘被毁了。而且,他也不希望那个女人死去。” “什么?” 听肖战波这样说后,高飞愣了。 依着他的本意,就是想个办法,让所有人都相信那个优盘已经被毁了,他在完成对宋慧乔的承诺(保护她三十六个小时)后,就再也不管她的死活,放心去做自己的事。 但高老头,却不希望他把优盘毁掉的消息泄露,更希望他能保护宋慧乔。 这不是故意给他找麻烦吗? 他当前的麻烦已经够多了,有必要再被卷进这里面来? 第1833章 高飞的拒绝! 高飞倒是不怕麻烦。 事实上,人活着就是为了解决麻烦,所有的衣食住行,其实都是麻烦,唯有不断的解决麻烦,才能距离自己所希望的更进了一步。 但任何人,都有解决不完的麻烦,无论他是谁,好像到现在为止,也没解决掉该怎么才能不死的麻烦。 高飞不怕麻烦,却烦跟他无关的麻烦。 在宋慧乔‘复活’后,他就知道自己招惹上大麻烦了,所以才一心想要尽快的把麻烦解决掉,去专心做他自己的事。 毁掉优盘,放任宋慧乔的死活(对于这个女人的死活,高飞真的不关心),就是解决麻烦的最好,也是最快速的办法。 可是现在,肖战波却打电话来说,希望他能担负起这个大麻烦。 为什么? 高飞没有问,只是皱眉拿着话筒冥思苦想,希望能找到高老头这样做的真正用意。 肖战波也没有催他,但在等了足有三分钟后,才轻声说:“在明朝前中期,为了杜绝来自北方的危险,明朝廷各代君王,都采用了拉拢一方、打击一方,却不断变幻目标。” 现在俩人聊着优盘的事,肖战波却忽然提起了明朝的历史,这当然不是扯淡,而是很有深意。 “我明白了。” 高飞稍微一琢磨,就明白了:大明帝国那会儿,为了对付武力值超群的蒙古铁骑南下,朝廷采取对同一个部落(蒙古人被赶回草原后,又重新分成了好多部落)有时拉拢、有时打击的方式,始终让他们限于内战,再也组织不起力量来南下,最终慢慢地彻底衰弱了。 北朝跟南韩,在二战之前,原来是同属一个国家的。 早在民国前一年时,岛国吞并了朝鲜半岛,二战后,美国和前苏联分别占领朝鲜半岛,朝鲜割裂,南方美国占领区为南韩,北方苏联占领区成立了北朝。 上世纪的五十年代时,北朝率先发动战争,却被联合国军击退,被人家给追得四处逃窜,前苏联却因为某些原因,在旁边搬着马扎看热闹。 眼看南韩在联合军的帮助下,就要消灭北朝,统一半岛时,华夏出兵了。 很多年来,尤其是近代,很多人都搞不懂,当年伟人干嘛要付出那么大的牺牲,帮助北朝反击联合军。 其实道理很简单,那时候的华夏政府刚成立,没有被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所承认,随时准备帮着蒋爷爷反攻大陆,如果让背后有美国支持的南韩,统一半岛,那么就相当于美国人把前沿阵地,直接推到了东三省边境上了。 依着当时华夏的国力,如果放任美国人随时能兵临城下,那绝对是天大的威胁,压根无法好好发展国内。 绝不能让背后有美国支持的南韩,统一半岛,必须得为华夏留下一块缓冲地带,杜绝美军能直接兵临城下--伟人的长远目光,雄才伟略,使他在刚建国没多久,就毫不客气的对美国人挥起了铁拳。 事实证明,伟人当年的做法是正确的,用烈士的鲜血,为四万万华夏人民,换来了以后的和平发展,直到美国人承认华夏。 北朝,就是华夏跟西方之间的战争缓冲线,必须存在的。 一个割裂的半岛,对于大陆来说是有利的。 但北朝人的骨子里,却有着天生的某种气场--他们总是不知足,总是想在华夏这边得到更大的好处,甚至渴望彻底摆脱华夏。 这也是华夏绝不允许的。 就像大明帝国那会儿,华夏不希望看到一个统一的蒙古那样,这会儿也不希望:那个渴望独、立的某家族,能把北朝经营成铁板一块。 因为历史证明,他们总是反复无常,唯有在不断的自我消耗时,才会老老实实的当它的小兄弟。 (注:上面这些话,都是兄弟胡说八道的,大家别当真,谢了。) 宋慧乔,还有她身上那个优盘,都是北朝当局铲除异己的导火索,经过血腥清洗后,他们会很快团结起来,自我膨胀。 这对华夏没啥好处,所以高老头在明明猜到高飞会把优盘毁掉的情况下,才让肖战波告诉他,要保守秘密,保护宋慧乔。 只要那些反抗北朝的人在,不被抓出来清洗掉,那么这就是北朝心中的一根刺。 而且最重要的是,只要高飞假装控制宋慧乔,就等于掌握了这根深埋在北朝身上的刺,那么他随时都可能通过这根‘刺’,得到北朝的一些绝密东西--这样一来,北朝就再也无法真正团结起来,还会总想找出那根刺,从而疑神疑鬼。 慢慢地,高飞终于搞清楚咋回事了。 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上,高老头这样安排,无疑是对的。 可放在高飞身上呢? 他有必要按照高老头的话去做? 他为了国家利益去招惹大麻烦,但那些代表了国家大部分利益的人,又是怎么对待他的呢? 还不是为了一个解红颜,那些人不愿意站出来,放任狂妄的一九七三对付他? 人活着,可以偶尔做几次‘无私奉献’的傻子,但没有谁,总是喜欢做傻子。 高飞也不愿意,所以他在沉默很久后,才说:“我觉得,我为这个国家的某些人做的已经够多了,没必要再帮他们做什么。” 家国天下。 根据高飞对这四个字的理解,所谓的家国天下,就是把祖国当成自己的家,大家。 而他呢,就是这个大家中的一员,所以又把祖国称为是母亲。 每一个有血性的男人,都必须得尽可能保护、孝顺、疼爱母亲,在有外敌入侵时,会不计生死的去抗击外敌,免遭母亲受到凌辱。 他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做的,可以说从他懂事后到现在,他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母亲的事,对此他无愧于心。 但话又说回来了,祖国诚然是高飞的母亲,可他却不是母亲唯一的孩子,而且在这个大家庭中,还有许多孩子对高飞没有好感,还合起来欺负他:在占他的便宜时理所当然,当他遭到不公正待遇时,那些孩子却又有多远,就躲多远了,压根不给他支持,甚至也包括高家在内。 没有谁喜欢总是付出,却总是得不到回报。 高飞也不喜欢:一九七三,无疑是这个大家庭中很有势力的孩子之一,因为二十年前的一笔旧账,非得带走他的女人,他当然不肯,从而奋起反抗时,其他那些受过他好处的孩子,却都袖手旁观,搬着马扎在旁边看热闹。 高飞觉得,他为这个大家庭付出那么多,可到头来却没谁在乎他的生死--有谁还能理直气壮的告诉他,以后必须再为家庭做贡献? 现在,代表高家,或者说代表整个大家庭利益的肖战波出现了,就这样委婉的要求他,为了大家再做点什么。 高飞不想做,是真的不想做了。 他真的搞不懂,那些人明明暗中帮着一九七三对付他,这时候又怎么有脸希望拿捏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希望他能站出来,牺牲他自己,为这个大家庭再谋利? 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他掌控优盘,宋慧乔在他手上的消息传出去,北朝、南韩,甚至某些不知情的华夏人,都会想方设法的搞到这两种‘武器’,那么这样一来,高飞就会平添很多敌人。 他现在敌人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再继续添加--除非他真是天上不死的天神。 退一步说,就是算他是天上不死的天神,那么他身边那些尊崇他、依赖他的人呢? 那些势力或许不敢招惹高飞,但绝对会对他身边人下手,籍此来要挟他,得到想得到的东西。 所以,高飞不想为祖国……确切的说就是,不想为祖国中的某些同胞做什么了。 高飞的拒绝,早就在肖战波的意料之中,所以他也没有马上回答。 两个人就这样拿着话筒,沉默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肖战波在那边才轻轻的叹了口气。 他的叹气声很沉重,就像一把榔头,在高飞的心脏上轻轻敲了一下,让他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你稍等,鱼儿要跟你说话。” 就在高飞张嘴刚要说什么时,肖战波在那边说话了。 “鱼儿?” 高飞稍稍愣了下,不明白肖战波为什么会让肖鱼儿在这种情况下,给自己打电话。 难道说,姑父想让鱼儿来规劝我,要懂得顾全大局? 高飞想到这时,嘴角露出一个嘲讽的笑。 肖鱼儿清冽的好像夏日溪水那样的声音,从话筒那边传来:“哥。” 高飞身边的美女大把,各种类型的都有,上到年龄最大的解红颜(女儿张雯雯都已经双十年华了),下到才上高中的王小壮、苏樱--这些人的年龄,都算得上是女人最美的年龄段。 不过这些女人中,真被高飞当作妹妹的(比他小的张雯雯苏樱、王小壮她们几个被他当作侄女,连雪、张涛被他视为下属,沈银冰、王晨是他女人),却只有一个肖鱼儿,尽管她就是他的妹妹。 每个男人,或许都希望自己能有个乖巧伶俐的妹妹,而肖鱼儿就很荣幸的占据了这个位置,唯一的位置。 所以从高飞的心底,对肖鱼儿就有种说不出的喜爱,单纯的爱,就像八岁的哥哥背着三岁的妹妹,在沙滩上咯咯的笑着疯跑那样。 所以高飞在听到肖鱼儿脆生生的喊哥声音后,哪怕已经猜到她还担负着劝说自己继续当冤大头的使命,可还是忍不住的笑了,柔声说:“鱼儿,你没有去上学吗?” “放学回家了呢,天都黑了。” 肖鱼儿在那边轻声回答,稍微沉默了下,又说:“哥,我想跟你说个事。” 高飞的眉宇间,攸地浮上了一抹冷色,淡淡的说:“说吧,我在听着呢。” “你做的已经够好,没必要在做什么。” 肖鱼儿轻轻的说道。 高飞一楞。 “哥,任何时候,要记得快乐哦,拜。” 肖鱼儿说完,轻轻扣掉了电话。 第1834章 谁会是第一个打破平静的人! 拿着话筒,听着里面传来的忙音,高飞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他以为,代表很多人利益的肖战波,为了劝他继续牺牲自己,为这个大家庭牟取利益,才搬出了小表妹肖鱼儿。 在肖战波告诉他说,肖鱼儿要跟他说话时,高飞的心情是相当复杂的,甚至以为姑父找到了他的软肋,知道他好像无法对肖鱼儿说不。 事实上,如果肖鱼儿提出像她父亲一样的要求,高飞说不定还会真答应下来。 因为在他当前很‘肮脏’的心中,肖鱼儿或许就是最后一片净土。 他跟肖鱼儿的交集的次数不是太多,更没有发生太多值得他去怀念的故事(单纯的兄妹之情),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乖巧伶俐的女孩儿,却偏偏在他心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 这是连高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 他很珍惜心中这最后一块不带有任何功利性的净土,所以如果肖鱼儿提出跟肖战波同样的理由后,高飞可能会答应,但也会失去心中最后一片净土,收获浓浓的失望。 但肖鱼儿没有让他失望。 她给他打电话来说,只是告诉他做的够多,只是希望他以后能快乐。 话筒中嘟嘟的忙音,此时竟然如此的动听,发呆的高飞嘴角,慢慢翘起一抹笑意,觉得没亮灯的屋子里,好像一点都不黑暗。 有一个人,哪怕是只有一个人(不包括高飞这边的人),能理解他,懂得他,这就足够了! 肖鱼儿,一个好像精灵鱼那样的女孩子,在这个黑夜给了高飞一种说不出的温暖。 咕噜噜,高飞肚子里发出了饿了才会发出的声音,提醒他该吃晚饭了。 他这才放下电话,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但举起的双手却凝滞了:现在,几点了? 高飞扭头看向了窗外:窗外早就华灯初上了,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但本该在天黑时就该赶来的铁屠三个人,到现在却没有来。 高飞缓缓的坐了下来,重新拿起电话,开始拨打刘小龙的手机。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候再拨。sorry,youdialtheuserhasturnedoff,pleasewaitdial……” 话筒中,传来系统的机械回复声。 刘小龙竟然关机了。 高飞接着再次拨打铁屠俩人的手机号(幸好他记忆力超群,或者说他的手机总是会丢失,所以才逼着自己背下了了一些人的手机号),无一例外的是,他们俩人的手机也关机了。 他们三个人,都是高飞信得过的人。 高飞坚信,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反对高飞,他们三个也不会,最起码,也得跟他当面说一句。 但现在他们都关机了,这酒证明遇到了意外。 可他们三个人,能遇到什么意外? 三个人中,刘小龙的武力值很稀松,但别忘了他的特殊身份,在京华街头上可是能横着走的主,不管是官方还是道上,都不敢把他怎么样。 而铁屠,叶心伤俩人,只要不是遇到陈果果那样的高手,哪怕是官方出动,又有谁能逼得他们连手机都关掉? 他们本该很明白,高飞会随时打电话联系他们的。 可是现在,他们却都关机了。 他们三个人遇到了什么事? 谁,有这么大的本事,能让刘小龙,铁屠叶心伤,三个人都无法被高飞联系?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高飞放下了话筒,静静的坐在沙发上,坐在黑暗中,盯着房门的方向一动不动,就像一尊雕像。 在联系不到刘小龙他们几个后,高飞终于记起了肖战波在电话中的那声叹息。 会想起那声叹息后,高飞忽然一下子明白了很多,心中泛起了一丝苦涩:肖鱼儿的祝福,仅仅是她一个人的祝福。 现在他可以肯定,刘小龙不会有事。 但铁屠,叶心伤俩人呢,为什么也关机?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遇到了危险,很强大的危险! 看来,一九七三的武道,已经正式启动了。 接下来,将会有人造访蒙特利莎酒店,来带走宋慧乔,追要那个优盘。 忽然间,高飞开始后悔了:他实在不该把优盘毁掉。 优盘要是还在的话,无论谁来追要,他都会乖乖的双手奉上。 至于随着优盘被拿走,北朝那边会掀起多大的腥风血雨,那又干他高大爷何事? 可他偏偏毁掉了优盘。 看来,要想解决麻烦,必须得把宋慧乔交出去了。 无论谁来,高飞都会把宋慧乔交出去。 至于这个女人的死活,他已经顾不上了。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交出宋慧乔之前,必须得保证这个女人是活着的! 如果她也死了,那么关于那个优盘的秘密,就会全部落在他脑袋上,那些人就会追问优盘在哪儿,可他偏偏拿不出优盘来,任何人又不相信他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毁掉,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人家只能对他穷追不舍。 这就是麻烦。 高飞特别讨厌麻烦,所以当前从没有过的希望,快点有人到来,也好带走活生生的宋慧乔。 谁,会是第一个打破这个套房宁静的人? 高飞拭目以待。 黑暗中。 黑暗中,铁屠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从地上爬起了,每一次,都是无比的困难,就像在拳击擂台上,被对方打懵了的选手,眼前金星直冒,看什么东西都是飘忽不定,还带有重影。 对于这种感觉,铁屠自然懂得是怎么来的:脑袋受到猛烈重击后,造成了脑震荡。 铁屠是谁? 他是华夏九龙王中的青龙,两百三十万华夏军人中的佼佼者,在入选九龙王后,他已经历经多次的生死之战,能够活到今天,这就已经证明他是很优秀的了。 华夏九龙王,在还没有发现地下楼兰之前,他们就是这块土地上的王者,几乎没有完不成的任务,没有能挡住他们脚步的人。 可随着发现另外一个世界,武力值比华夏九龙王更牛叉的猛人,却是一个一个接一个的,好像雨后竹笋那样从地下冒了出来:先是莫邪征东、陈果果,后来又是老实和尚,冀南河底古墓的白银长老,再到沈银冰麾下那八大金刚、四大美女…… 这些不应该存在于世间,各人武力值已经突破铁屠所知境界的猛人,以前是生活在哪儿的? 难道他们,是天上,还是在地狱? 铁屠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正如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中了烈阳蛊的高飞,会因祸得福,在收服烈阳蛊后,武力值直线上升,抵达了一个他这辈子都仰视不到的境界。 但是他目前还能知道,他是怎么被眼前这个黑衣人,一次一次又一次打倒在地上的。 心伤,也在经历我这种痛苦的狼狈吧? 铁屠慢慢的爬起来,微微佝偻着身子,脚下就像踩在海绵中那样,踉踉跄跄、晃晃荡荡的左右摇摆着,努力想站稳,却又噗通一声单膝跪在了地上。 他已经尽力了,可却没有给对方造成哪怕一点点的威胁。 每一次,他都鼓起全身的力气,就像一头蛮牛那样横冲直撞过去,没有防御,只有拼命的进攻。 但无论他的攻势有多么凌厉,招式又有多么巧妙,对方只是轻飘飘的一拳头,就能击打在他脑袋上,让他好像被打飞的沙袋那样,飞出去。 对方的招式算不上精妙,力气也不是太大,但就是速度快! 快到了极点! 金庸金大侠的小说中,早就说过这样一句话: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天下任何武功,都有自己自己的不足,防守的再好,也有破解方法,只要意识、攻、守、应机变化等速度远远高于对方,势必游刃有余! 往低处说,就是快速的进攻,让对方疲于招架,无还手之力,逼其露出破绽,进而胜之。 往高处说,就是对方为来得及反应,就被击中,所谓拳打人不知,乃一击必杀之意。 铁屠拼命打出的一拳,在这个人看来就是慢镜头,他根本无需费太大的力气,只要抢在铁屠的拳头打在自己脸上之前,一拳先把铁屠打出去,这就足够了。 混合着鲜血的汗水,顺着铁屠的下巴滴落在了地上。 他现在哪儿都不疼,哪儿都没有受伤,除了脑袋。 他肯定早就被打成了猪头--因为那个人,始终在击打他的脑袋,每次都是一拳把他打飞,所用的力道又偏偏恰到好处,打不死他,还能让他保持着战斗力。 这个人,在玩儿铁屠。 铁屠相信,如果人家真想要他的小命,他绝对撑不过一分钟:对方,是个比陈果果还要厉害的人,几乎差不多能挑战莫邪征东了。 这个人是谁? 差不多是一九七三武道中人吧,传说在四十多年前,那些人可以算得上是华夏最后一批古武高手了。 真正的古武高手,是会传说中的内功,点穴等功夫,当前世界各国军人所练的那些诸如徒手劈砖,脑袋碎大石之类的,也就是外加横练功夫罢了,压根无法跟古武高手所抗衡,除非练到金刚不坏身…… 但金刚不坏身,好像也是童子功,属于和尚们才能练习的,像铁屠这种快要当爸爸的人,是没那资格,跟机会修炼的。 这个人,是不是一九七三的武道中人,铁屠真的不知道。 他知道,如果时间再次重来一次的话,他绝不会在替高飞挡住追兵(那些躲在暗中追踪高飞去蒙特利莎酒店的人)后,跟叶心伤一起,被人分别引到了不同的地方,开始受虐,而是选择立即寻找高飞,大家联手对抗未知危险。 毕竟高飞当前的修为,也算是让铁屠俩人难以望其项背的高手了,兄弟三人联手,或许才能应付这些未知危险分子。 但很可惜的是,他们中计了,落到了当前的处境中。 砰,砰砰! 铁屠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能感觉到鲜血正从眼角、鼻子、嘴角处淌出来,跟汗水混合在一起,滴落在地上,更能听到对面那个人淡淡的说道:“起来,再打。” 这是个男人,已经步入中年的男人。 第1835章 传说中的黑色军刺! 从他说话的声音中,铁屠能听出他是个步入中年的男人。 随着生活水平,跟医学的发达,现在的中年至少也得四十岁以后。 中年男人说话的声音不高,却带着让人很难抗拒的磁性:“起来,再打。” 铁屠已经不能打了,真的不能打了。 他现在脑袋肿的像猪头,脑子里嗡嗡的好像有一百架轰炸机在翱翔,看都看不清,站都站不稳,还怎么打? 铁屠没有理睬那个人,慢慢的弯下腰,右手撑在了地上,紧咬着牙关,死命支撑不要让脑袋也跟着低下。 无论何时,无论怎么样,哪怕是面对死神,铁屠也不想低下他的头。 骄傲,男人的骄傲,华夏九龙王的骄傲,这已经是铁屠唯一能维护的了,用生命来维护。 “起来,再打。” 那个人稍等片刻后,又说话了,语气中带着不耐烦。 铁屠还是没有动,他真的起不来了。 那个人第三次开口:“号称代表了华夏军人的九龙王,不过尔尔,真是让我失望--华夏两百多万军人中的精锐,就是这样的窝囊废?” 在历经外蒙汉德勒森林之战回来后,铁屠就退役了,但他却始终把自己当作是华夏的军人,最优秀的军人之一。 为维护华夏军人的名誉,他不惜付出一切能付出的代价。 男人带有讽刺的话,让铁屠竭力维持的骄傲,猛地变为愤怒,又化作力气,受伤的野兽般低吼一声,竟然站了起来! 哪怕他是晃晃荡荡站起来的,可还是站了起来,并一步一步的走向那个男人,紧握的双拳,在剧烈发抖。 他已经连自己的双拳都握不紧,连路都走不稳了,可仍旧倔强的走向敌人。 他是华夏的军人,他是男人,他是铁屠。 他死,也不会死在敌人的嘲笑中。 七八米的距离,铁屠走了足足一分钟。 因为走得慢,因为没有扑过去,所以铁屠借着天上的星光,终于看清这个人的样子了:正如他所判断的那样,敌人是个中年男人,好像在四十岁左右,甚至还不到四十。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铁屠觉得他该五十岁了。 因为敌人那双在星光下的眼睛。 眼睛,总能把人最真实的一面,反射出来。 唯有历经多年沧桑、或者说是纸醉金迷生活的男人,才会有这样淡定从容的眼睛。 敌人要比铁屠大很多,按说论起雄性对女人的魅力,他压根无法跟正值当年的铁屠相比。 但在看清敌人的面目后,铁屠却有了种很奇怪的感觉:如果自己是女人,或许就被这个男人所迷住。 要是论起长相来,这个男人拍马也追不上南韩那些奶油小生--但要是论起男人的魅力,那些奶油小生可以撒泡尿淹死了。 同高飞一样,铁屠的文化水平也不高,所以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这个男人,有多么的迷人。 老帅哥。 或许,也唯有这三个没啥涵养的话,才能形容一下这个男人吧? “你是谁?” 铁屠停住了脚步,身子摇摇晃晃的问那个男人。 男人却回答:“出拳。” 铁屠就没有再问,抬手,出拳! 男人这次没有一拳把他打飞,只是右手一翻--一种从没有过的冷冽,悠忽出现在了铁屠的下巴下,让他的动作定格,再也不敢动一下,包括因为头疼引起的摇晃,唯有眼珠慢慢的下移。 在过去的小三十年内,铁屠从没有体会过如此的冷冽。 这股子冷冽,压根不该存在在十丈软红的红尘世间,该是在来自天上,来自地狱。 叶心伤也有这种感觉,全身再也不敢动一下,只是死死盯着男人手中的东西。 那是一把黑色的军刺。 黑色的军刺,在黑夜中,不是应该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吗? 可为什么,叶心伤在看到这把军刺后,就像看到一轮蹦出海面的红日,听到了枭龙般的咆哮怒吼声? 就连他自己的眼睛,也猛地绽放出比天上的星辰,还要灿烂的光芒。 传说,在天地混沌初开之际,一颗来自外空的小行星再次造访了地球,不过因为小行星在穿过大气层时,就已经几乎燃烧殆尽,而且又恰好落进了大海中,砸在了海底的山上,所以它除了造成几级地震外,并没有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传说,这颗穿透海底山体岩石的小行星,在没有光,寒冷异常的海底沉默了不知多少年后,才被海流从山体岩石中冲刷了出来,缓缓移向近海。 传说,这颗不知道来自哪儿的小行星,又沉默了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被人类所发现,并当作外星来客研究,但历经好多年后,都没有哪位地质学家,能研究透这颗小行星,只能确定它无比的硬,自身还携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气场。 传说,小行星自身所携带的气场,就是杀气。 传说,因为小行星除了异常硬自身携带说不出的气场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研究价值了,所以当局决定把它打造成兵器。 传说,为了把这颗小行星残骸融化,并打造成兵器,军工厂某特种兵器部门,足足用了七年,才打造出了十二把军刺。 传说,军刺的名字叫残魄,寓意能把敌人魂魄都能打残。 传说,十二把残魄军刺,被十二个人得到。 传说,这十二个人,成立了华夏近代军方历史上最犀利的组合,名字叫龙腾十二月。 嗯,就是龙腾十二月,一个已经被太多人忘记了的名字。 十二把,已经被太多人,忘记了的军刺。 残魄。 -- 终于,有动静打破了黑暗中的平静,却不是来自蒙特利莎酒店的白银套房外,而是来自浴室。 随着浴室门被推开,柔和的光线也洒了出来,形成了一道看得到,莫不着的光路。 一个女人站在光路中,因为她皮肤细腻洁白,而反射出一圈的光晕。 尤其是她身上还带着的水珠,随着她身子的晃动,看上去竟然像珍珠一样的耀眼。 她是光着身子的,一丝不挂,却没有丝毫的扭捏,在打开了浴室门后,站在门前让眼睛适应了一下外面的黑暗光线后,才抬起了右脚,向高飞这边走了过来。 她当然是宋慧乔了。 宋慧乔之所以能把某次帅给迷的神魂颠倒,除了她长得漂亮、会暖炕懂得贴心之外,超级棒的身材,也是一个很关键的原因。 模特,好像猫儿那样的模特。 看着走过来的宋慧乔,高飞想到了这句话。 这是个金丝猫,果体走路时的每一步,都能充分把她出色的自身优点发挥出来,那很自然扭动着的小身段,也足够能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疯狂。 当然了,高飞却没有疯狂,他那个本来看到漂亮娘们就摇头晃脑的小兄弟,现在就像挨了枪子的小麻雀,无精打采的没有一点点的动静。 没办法,任何男人在被麻烦紧紧围绕时,都不会对女人有太大的兴趣,更何况高飞这个拥有好多优秀女人的家伙呢? 宋慧乔要想凭借几步猫步,就想让此时心中很堵的高大爷心动,那也太天真了。 宋慧乔当然不是那种天真的女人,在她想通了很多事情并下了决断后,就已经有了对付高飞的办法。 猫步不行,那么狗步呢? 世间只有猫步这个词,却从没有听谁说过狗步。 猫步是猫走出来的,狗步就是狗走出来的。 猫步是模特走步时站着走的,狗步却是宋慧乔希望达到某种目的时,爬着走的,就像一只狗,慢慢的摇头摆尾,走向了高飞。 不得不说,当一个昔日高高在上,被称为第二夫人的宋慧乔,在光着身子,学着狗的样子走路时,对男人的视觉冲击力,绝对不一般。 没有谁能抵抗得住,包括高飞。 别说他的小麻雀只是因为心烦而无精打采了,估计就算是死了,在看到宋慧乔‘走过来’,调转身子开始‘摇尾巴’后,也会立马活过来的。 高飞的小麻雀要展翅高飞,他本人也抬起手,在慢慢摇晃的一个半圆上,轻轻的摩梭--只是他的眼神,却依旧冷淡:你可以撩拨我的人,但却撩拨不了我的心! 嘴里开始发出轻轻的好像在哭的声音的宋慧乔,慢慢向后靠,摆明了就是渴望某种充实感,但却久久的没有回应,只有一只手在圆月上来回的莫。 “你,不行了?” 就像是哭泣那样,轻咬着唇儿的宋慧乔,用鼻音说出了这句话后,慢慢的转身,吐着香气的小嘴,凑向了高飞男人的制高点方位。 高飞伸出了右手,挡住了她的脸,稍微用力,她就摔倒在了地上。 高飞说话了:“你都听到了?” 宋慧乔没有站起来,又化身为金丝猫,蜷缩匍匐在了高飞的脚下,忽然发出‘咯’的一声轻笑,才嗓音有些沙哑的说:“你打电话的声音,恰好能让我听得到。现在,我忽然发现你毁掉我的人生(优盘),对我来说,其实也是个不错的结果。” 携带优盘逃出北朝之前,宋慧乔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找到接头人,只要她把优盘交出去,就算大功告成,然后从此就过上无忧无虑的神仙生活了。 至于受她所蛊惑的某次帅等人,是死是活,就跟她没有丁点关系了。 她才不会因为当了那么多年的第二夫人,又备受宠爱,就会对那个老头子产生真感情--那个老头子,只是一个被她利用的牺牲品,或者说个合作工具罢了:她给他美色,他给她机会,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或者干脆说,宋慧乔压根就没有爱情,心中只有价值。 也正是因为心中只有价值,宋慧乔在被高飞狠狠收拾了一顿后,才猛地醒悟了过来:如果,她真顺利的把优盘,交给那些接头人,那就是她的死期。 精心培养宋慧乔的那些人,要的只是她手里的优盘(其实更渴望她能在北朝成功),却不是她的人。 因为她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才必须得死。 第1836章 身边需要一个阴谋家! 宋慧乔就是一个小偷。 她潜入了别人家中,偷盗了很有价值的贵重物品,又把那东西交给了自己老大。 但很遗憾的是,失主知道是她把东西偷走了,肯定会追着跟她要。 她却把东西给了自己老大,而她的老大,恰好又不愿意把东西交出去,但碍于社会舆论,又不能不交--为了彻底的昧下这个东西,老大就会耍赖,说不认识宋慧乔,压根就没看到失主的东西。 失主无奈之下,只好寻找证据,就是得找到那个小偷。 老大为了不把东西交出去,不让失主找到小偷,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她藏起来。 但无论藏的多严实,却都有被找到的可能。 当然了,也有两个地方,能让失主再也找不到小偷。 那两个地方就是:天堂,地狱。 猛地一说,西方的天堂,佛家的西天极乐世界,华夏传统中的仙境,都是很让人向往的地方,但实际上又有几个人真愿意去呢? 天堂的名字再好听,其实也跟地狱一样,都是死人能去,活人去不了的地方。 所以呢,为了不让失主永远的都找不到小偷,只能是送她去天堂,或者是地狱了。 宋慧乔在被高飞狠狠收拾了一顿后,终于明白了这个其实很简单的道理。 她早就该想到这些,只是因为忠于老大的思想,让她忽视了这一些。 她被高飞给折磨醒了,终于学会考虑自己以后该怎么办了。 毫无疑问的是,优盘已经毁了,老大们要想知道里面的东西,肯定会更加迫切希望找到她,掏空她脑袋里的东西后,然后再送她去天堂。 尽管宋慧乔无法记住优盘里的所有资料,但能拿到多少,就拿到多少,这肯定是老大们的想法。 宋慧乔到底记住了多少东西? 除了她自己之外,谁都不知道,但是谁都很关心,唯独她自己不想这些,她只想该怎么才能活下去。 高飞打电话的声音飘进浴室内后,给了宋慧乔很大的启发:她要想活下去,当前除了依附高飞外,压根就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毫无疑问的是,宋慧乔的政治智慧,要比高飞强出太多:高飞在听到肖战波说,不希望他把优盘被毁的消息泄露出去后,可是傻楞了好久的。 但宋慧乔却在没有听到肖战波的话(电话声音太低了)的情况下,仅仅凭借高飞拒绝的声音,就能断定华夏高层现在是怎么想得了。 绝不能让北朝得到那些人的名单,让他们始终相互猜忌,无法形成铁板一块,这样就必须得更加渴望得到那份名单。 但优盘却被高飞毁掉了--只是,有谁会相信呢? 谁都不会相信,因为那东西太重要了,重要到哪怕宋慧乔被杀、只要能找回优盘就可以的地步(毕竟人的脑袋,能记住的东西很有限)。 事实上,也唯有高飞这样的疯子,才会把优盘毁掉,所有人都以为被他藏起来了,然后就开始找他,不断的找他,不择手段,希望能得到优盘。 可关键问题是,高飞真把那东西毁掉了啊,他压根就没有看! 但没谁会相信,不管是北朝,还是华夏等势力,都渴望得到那个优盘,尤其是北朝,更是如芒在背,没有一刻的安宁。 这,不恰好是华夏所希望的吗? 所以呢,只要华夏某些有影响的人站出来,给高飞证明:这孩子是个善良人,他不想看到好多人因为优盘而死去,所以就毁了它,希望那些被宋慧乔发展的会员们,都忘记以前,开始新的生活吧。 那么,北朝方面,不管是正方,还是反方,才会心安。 但很可惜的是,华夏不会有人站出来,为高飞证明他说的是实话。 肖战波的那声无奈的叹息,就是这个意思了。 宋慧乔不愧是为阴谋而生的人,她仅仅根据高飞打电话时的只言片语,就能推断出高飞当前所面临的绝境,并立即意识到,要想坚强的活下去,唯有依赖他了。 把自己的推断,详细解释了一遍后,宋慧乔才说:“唯有我们两个合作,才能争取到生存空间。你保护我,我帮你对付那些敌人,因为我对他们都很了解,而且,我活着,才能为你承担一部分的压力,毕竟我记住了很多东西。” 高飞笑了,把右脚从鞋子里拿出来,在宋慧乔那吹弹可破的脸蛋上,轻轻划着,最后放在了她的嘴上:“其实我自己可以对付那些敌人的。你能给我的帮助,实在是微乎其微。” 宋慧乔伸出舌尖,在高飞的脚趾上轻轻舔了几下,才咯咯的轻声笑道:“错了,我要是死了,你就成了知道这些秘密的唯一一个人了。唯有我活着,才有可能在某一天站出来,证明你压根不知道那些东西。所以呢,我不能死,因为我是你唯一的‘污点证人’了。” 高飞想了想,缩回了脚,问道:“什么时候,你才能站出来,证明我是无辜的?” “到了我该站出来的时候,我自然会站出来的。咯咯,帅哥,你这次是跑不掉了,或许在你临死之前,你都得保护我,因为我是你的希望啊,但我更愿意当一颗缠绕你的藤条。” 宋慧乔咯咯荡笑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好像蛇儿那样蜿蜒缠在了高飞身上,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脸颊上重重亲了一下后,才微微喘着气的呢喃道:“我们是合作伙伴,只要你能保护我,我愿意为你提供我所有的服务,我的身子,我精湛的炕上功夫,我出色的工作能力……啊!” 宋慧乔还没有说完,胃部就被重重击了一下。 疼的她立马冷汗直冒,疼的那张俏脸都扭曲变形了,烂泥般的重新瘫倒在了高飞脚下。 高飞冷冷的看着她,过了片刻才说:“你给我记住,你不是腾,你也没资格能缠住我,我更不会因为你那些破秘密,就害怕什么人。我不杀你,不是因为你够美,也不是因为你的炕上功夫多厉害。” “你有句话打动了我,你的工作能力。” 高飞轻轻吸了下鼻子,拿出一颗烟叼在了嘴上,吸了一口才淡淡的说道:“确切的来说呢,就是身边缺少擅长阴谋诡计的人--对付敌人,用阴谋诡计才是最好的办法。” 说到这儿时,高飞想到了两个人:陈果果,沈银冰。 这两个女人,都是最有心计,擅长玩阴谋诡计的。 除了她们两个之外,不管是莫邪征东还是白瓷解红颜,还是铁屠、叶心伤秦紫阳白蓉,他们都无法把人性骨子深处的害人潜能力挖掘出来。 但很可惜的是,陈果果马上就要生产了,沈银冰又不知道去哪儿了,那么从小就从阴暗环境下长大的宋慧乔,无疑就是高飞身边的阴谋高手了:她的能力,甚至比陈果果,比沈银冰还要强大。 陈果果此前所谋的,只是希望能整合安归教。 沈银冰所谋的,只是希望能成为高飞的新娘,跟她自己该怎么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但宋慧乔所谋的,则是一个国家。 因为宋慧乔耍阴谋的手段相当高超,高飞当下又恰好希望用她来破解别人对他的阴谋诡计,或者是反扑,那么留下她,也就很正常了。 当然了,高飞必须得为收留宋慧乔,付出一定的代价。 但两相权衡,得到宋慧乔的好处,要比她死了多一些。 吸了口烟,高飞继续说道:“还有就是,你最好我给我明白,你真没有资格跟我合作,你最多,也就是我身边的一条、咳,最多就是我的一个手下。要想跟着我混,那么就得先摆正你自己的心态。我说的这些,你都该很明白的。” “我、我明白。其实你刚才没必要不好意思说出来的,我就是你身边的一条狗,无论做什么,都得看你的脸色,听你的话。” 宋慧乔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趴在了沙发上,不住的轻声咳嗽着。 她的可怜样,让高飞稍稍有些不忍,说道:“其实吧,我也没有你说的这样苛刻,只要你能--” “你不用再解释什么了,我心里都明白,我也不会在乎,因为我现在已经是没有任何尊严了。” 宋慧乔抬起头,看着高飞定定的说:“以后,我活着只是为了能活下去,不在乎任何的尊严。” “你知道这些就行。” 高飞抿了下嘴角,说道:“去穿上衣服吧。” “衣服湿、了,没法穿。” 宋慧乔擦了擦湿漉漉的长发,淡淡的说:“而且,马是就要来人了,让他们看到我像一只狗那样依偎着你,更能证明什么的。” 高飞皱眉:“我没有说你是一条狗,我也不希望你以后再说这样的话。” “好,我不是狗,那我是一只猫,专属于你高飞的一只猫。” 宋慧乔说着,滑下沙发,依偎在了高飞的腿上。 高飞没有因为这个女人的‘变太’表现说什么,只是问:“你知道我是谁?” “我又不是聋子,你跟你朋友说话时,当然能从他们对你的称呼中听出你是谁了。只是我没想到,你竟然会是华夏天涯集团的那个高飞。呵呵,你知道吗,我可是你们公司产品的忠实用户。” 宋慧乔轻笑一声,很愉快的样子,接着叹了口气:“唉,但很可惜啊,你停产了。” “以后你想用,随便用,天涯集团将会为你提供最高级的服务,算是对你工作的补偿吧。” 顿了顿,高飞又问:“你猜,那些人什么时候来?” “差不多已经来到走廊了吧?” 宋慧乔随口回答。 高飞又问:“那么,你猜猜先来的会是谁?” “除了他,我想不到还有谁。” “他是谁?” “一个男人,很让我头疼的男人。” “叫什么名字?” “唐鹏。” 宋慧乔的话音未落,房门被敲响了:“里面有人吗?” “门没锁。” 高飞回答。 “哦,那我进来了。” 门被推开,走廊中的灯光也马上洒了进来。 第1837章 他的比较帅一些! 唐鹏是谁,高飞不知道,只是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好像从哪儿听到过那样。 不过,既然这个男人能让宋慧乔这个阴谋家都很头疼,就证明他不是一般人了,同时也很好奇:这个人,得有多么出色呢? 高飞心里想着这些时,门被推开了,走廊中的灯光马上就从门外洒了进来,映照出两个人影。 “哟,屋子里怎么黑洞洞的呢,既然是住酒店,好像就没必要再节约用电了吧?” 一个背对着光的人笑呵呵的说到。 从他轻松的语气中可以看出,他不惧屋子里的高飞。 “我只是懒得去开灯,就像懒得去开门。” 高飞嘴角的烟头,忽闪了一下,在黑暗中很是显眼。 “那我替你开灯,没意见吧?” 那个人又问道。 “随便,反正你刚才说的也不错,这是住酒店,实在没必要为他们节约用电的。” 顿了顿,高飞才又说道:“但你要是想喝冰箱里的饮料,得自己掏钱,因为我没有请陌生人喝东西的习惯。” 啪的一声,随着一声清脆的开关声响,屋子里亮了起来,跟那个声音一起:“这个不要紧,我恰好很热情好客,尤其是对能看上眼的人,总是想请人家喝一杯。” 灯亮起后,高飞看到了门口那俩人。 这是两个男人,一个脸色阴沉,上面还有一道疤痕,很狰狞可怕的样子。 另外一个却截然相反,笑眯眯的样子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但眉宇间却带着一股子玩世不恭的邪气,算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小白脸吧。 “我姓唐,大唐帝国的唐。叫唐鹏,大鹏展翅的鹏。” 小白脸在自我介绍之前,就已经看到全身赤果,好像金丝猫那样蜷缩在高飞脚下的宋慧乔了。 如果是别人,比方小白脸唐鹏身边那个脸色阴狠的男人,在看到这一幕后,就算没有蓦然一呆,眉梢眼角也会急促的抖动一下。 可唐鹏却像看到早上起来看到太阳那样正常,眼睛都没有眨巴一下,只是轻飘飘的从她身上扫过,就冲高飞叹了口气:“唉,看来我来的真不是时候。不过,我要是不来的话,估计她还没衣服穿。” 唐鹏说着,转身从背后男人的手中,拿过了一整套的衣服鞋子,走过来放在了案几上,看着高飞认真的问道:“要不要我们先出去,等她换好衣服再进来?” “不用,只要你们别看她就是了。” 高飞摇了摇头,把盛着衣服鞋子的袋子拿起来,递给了宋慧乔:“去房间换上衣服,再给这两位先生拿两瓶子饮料,算是我请客。” “那多不好意思啊,还是我请吧,我没有你有钱,可我肯定比你更好客。” 宋慧乔拿着袋子从地上站起来时,唐鹏俩人看都没看她一眼,完全把这样一个出色的女人当作了空气,又像是她远远没有高飞长的好看。 高飞笑了笑,说:“原来,我真的见过你。” 宋慧乔碰高飞的瓷不成,转而碰唐文举(唐鹏的老子)时,唐鹏曾经去过现场,可担心他老子会被牵扯到某些不利事件中,安全会受到威胁,所以只能先暂时离开了。 当时现场那么多人,他不一定会刻意注意高飞。 高飞却能从宋慧乔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惊吓成那样(当时,她可是抱着高飞腿子喊老公的)可以看出,这个唐鹏不是一般人了。 怪不得刚才宋慧乔在提到唐鹏这个名字时,高飞会有耳熟的感觉(白天,唐文举可是喊自己儿子名字的)。 一个能把宋慧乔这样的女人都吓成那样的男人,自然不是普通男人,而且高飞也能隐隐猜出唐鹏跟宋慧乔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唐鹏,肯定也是追杀宋慧乔,希望能拿到那个优盘的人。 搞清楚唐鹏的大约身份后,高飞就不愿意再考虑这些了,只是扭头看了眼套间方向,才问道:“刘小龙,现在怎么样了?” 宋慧乔需要一身新衣服,高飞为此专门给刘小龙打过电话的。 但现在刘小龙联系不上了,唐鹏却把衣服送了过来,这就足以证明他知道刘小龙在哪儿了。 果然,唐鹏没有否认什么,而是坦率的说:“我其实没见过刘小龙,这衣服是别人拖我送过来的。那个人还委托我告诉你,说希望你能理解刘小龙的难处,因为他马上就要结婚了,实在不该再在外面游手好闲。” 听唐鹏这样说后,高飞心里总算是松了口气。 现在他可以确定了,刘小龙肯定是被他老爸派人拉回家了,还是强制性的。 刘家,不想刘小龙掺合在这件事中。 或许,是更不希望他跟高飞搅和在一起,因为高飞现在就是麻烦的代名词,以前的麻烦还没有解决,新麻烦又来了。 刘家,真的不想被高飞所麻烦,但心中又有所歉意,毕竟好多人都知道,刘小龙跟高飞是什么关系,这时候把他拉回家,摆明了是让他抛弃朋友。 相信刘小龙现在肯定很愤怒:刘爷虽然没多大本事,但他懂得什么叫兄弟,什么叫朋友。 对刘家的态度,高飞不会埋怨他们,毕竟他自身当前形式本来就不妙,现在又招惹上了宋慧乔这个大麻烦,刘家要是不退才怪。 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刘家对高飞什么态度,都不会影响他跟刘小龙之间的感情,从唐鹏接下来的一句话中,高飞就能听得出:“刘小龙或许真是个纨绔,但他的确是个好兄弟。” 只要是个好兄弟,那就足够了,高飞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你有没有见到我那两个朋友?” “铁屠,叶心伤?” 唐鹏看来对高飞身边的朋友圈很熟悉,笑了下才说:“具体他们去哪儿了,又是去做什么了,我不能告诉你。” 高飞问道:“为什么?” 唐鹏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有人曾经这样嘱咐过我,不许我告诉你。” 高飞再次追问:“那个人是谁?” “他还嘱咐过我,不希望我回答你这个问题。” 唐鹏说着,双手一摊,做了个很无奈的表情。 高飞也笑了,声音很轻:“如果,我非得让你说呢?” 唐鹏却收起了笑容,淡淡的说:“没有谁,能强迫我做我自己不愿意做的事,除服那个人是我老子,或者说是我老妈。” “你很有信心。” “我从来都很有信心。” 顿了顿,唐鹏才问:“你不是也这样吗?明明是高家的嫡系大少,却非得不顾整个高家的利益,为了一个女人就敢跟大部分豪门作对。从反面来说这叫有个性,也叫傻乎乎。但从正面来看,我觉得这却是一种自信的表现。” “我没有你说的那样强大,更没傻到想去对付那么多的豪门,我只是想让那个人明白一个道理,想得到好处就得付出什么。” 高飞无所谓的撇了下嘴角:“至于你们总是觉得,我为了一个女人就跟一九七三作对,是种傻乎乎的行为,那随便你们怎么看,总之我做了,就不会半途而废。” “从这一点来看,我很欣赏你。” 唐鹏说这句话时,眼里倒是带着真挚的表情。 “我做事,才不在乎是否能得到别人的欣赏,只要能让自己的良心过得去。” 高飞看着唐鹏的眼睛,改变了话题:“我能看得出,你不是一个普通人。但很奇怪的是,我对你却一点也不了解。” “我就是两个肩膀,扛着个脑袋,跟所有人一样普通。” 唐鹏想了想,才认真的说:“最多,我长的比较帅一些。” “哈。” 听唐鹏自夸长的很帅,而且还很认真后,高飞忍不住哈的一声笑,但随即就收敛了:“你也该有从军的经历吧?以前在哪个部队?” “过去的事儿就像过眼云烟,也是不堪回首,过去就过去了,我不想再提。” 唐鹏吸了下鼻子,才说:“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此前虽然生活在一个世界中,却不属于同一个空间,所以你不知道我,我同样也不知道你。现在知道,那是因为在来之前,我曾经相信研究过你的资料。” “嗯,你好像说的没错。” 高飞想了想,才说:“好吧,互动活动算是结束了,我也感谢你送来衣服,请你和饮料了。那么,现在就让我们书归正传吧。” 书归正传,就是开始谈正事了。 不是一般人、长的比好多人都帅一些的唐鹏,来找高飞,当然不会是为了给他送衣服。 唐鹏也没有矫情,很干脆的说:“你该知道我来找你,是为了做什么。” 就在这时候,旁边传来一声开门声,高飞扭头看去,就看到穿上衣服的宋慧乔,出现在了套间门口。 黑色尖领小西装,同款颜色的铅笔裤,下面踏着一双半高跟的黑色小皮鞋,脖子上还带着个天蓝色的小领结,湿漉漉的头发已经吹干,随意飘洒在耳后,双手抱着膀子倚在门框上,看起来很贤淑的样子,更像一个大公司的老板秘书。 总之,宋慧乔穿上这身衣服后,把妩媚跟端正绝好的糅合在了一起,让男人会情不自禁的想到岛国提倡的办公室制服。 “衣服不错。” 高飞只是对衣服赞叹了一声,才问唐鹏:“你来,是要把她带走了?” 唐鹏也没否认:“如果她身上那个东西在你手里的话,我想把东西一起带走。” 高飞无声的笑了下,轻声说:“如果我说,东西已经被我毁掉了呢?” 唐鹏微微歪着下巴,反问道:“你要是我的话,你会信吗?” 高飞沉默片刻,才摇了摇头说:“必须得拿到东西,带走她?” 唐鹏只说了两个字:“必须。” “如果我说不呢?” 高飞低着头,看着手里的饮料瓶子。 “那你得有说不的本事。” 这句话,却不是唐鹏说的,而是他身边的那个黑衣人。 他这句话的话音未落,就低喝一声,抬脚把挡在中间的案几,一脚踢了起来! 第1838章 谁最喜欢流血? 韩玄。 跟唐鹏一起进来的男人,叫韩玄,也算是唐鹏最得力的手下。 相比起飞哥手下的李德才、陈大彪等人来说,韩玄要比他们强了太多--当然仅仅是在打架这个项目上,相信高飞所有的心腹(还有兔子、萨拉娜、老王、梁明)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韩玄。 但李德才他们之所以能成为飞哥的心腹,却不是依靠自身的武力值,而是凭借他们的忠心,以及给他在商场上的帮助。 也正是他们的存在,庞大的天涯集团才能正常运转,走向更高的高度。 或许正如唐鹏所说的那样,他们跟高飞他们,的确生活在一个世界上,但却不是在一个空间内,因为韩玄最起码,哪怕是在仔细研究过高飞的资料后,也没有把他太看在眼中。 这就好比很多华夏的老百姓,虽然提起岛国就会恨的牙痒,却不一定知道他们的内阁首相是谁那样,不是无知,而是没必要去研究这些。 他们只关心今年地里的收成怎么样,就像韩玄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唐鹏的事业中那样,他虽然早就对天涯集团有所耳闻,也知道这个集团很牛差,可一个老百姓,会去关心梨子集团即将面世的普拉斯6吗? 没必要。 真的没必要。 对韩玄来说,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动武。 只要能把对方打垮,打怕,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 拳头虽然不会说话,可实际上要比一火车的话还能让人明白事理。 当然了,前提是你的拳头得足够硬。 韩玄就觉得他拳头足够硬,在他眼里,除了唐鹏等几个人外,至于别人是谁,包括在资料上看起来很牛叉的高飞,都是路人甲的角色罢了。 对于路人甲,韩玄从来都不会客气,但这不代表着他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因为他很清楚他能活到现在,最大的特点就够谨慎: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 所以别看他忽然动手显得很莽撞,好像随时都能干翻高飞,拿着东西走人,可在一脚踢飞案几时,右手一翻,手里却多了把冷森森的短匕,在灯光下划出一道蛟龙般的寒光,狠狠刺向高飞! 自大唐鹏俩人一出现,宋慧乔就知道一场‘争夺’的她战斗就要打响了。 她是个不安分的女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看热闹--说简单点呢,就是喜欢男人们最好是为了她而拼杀,像狗咬狗那样拼死搏斗。 那样,她会有种高高在上的存在感。 唐鹏来,当然不会通过三寸不烂之舌能说服高飞,无论怎么样,双方都会有一场武力争执,在她眼里就像狗咬狗那样,为了她。 所以,宋慧乔在回到套房内后,就急不可耐的穿上衣服,又对着镜子仔细装扮了一下,才拿捏出最让自己满意的气质,出现在了门口。 看到高飞俩人还在谈话后,宋慧乔有些鄙夷,觉得这俩男人简直不是男人,太婆婆妈妈了。 至于高飞、唐鹏之外的韩玄,直接就被宋慧乔忽视了:有这两个男人在,别人被忽视也是很正常了。 只是让宋慧乔没想到的是,正是被她忽视的韩玄,忽然动手了。 宋慧乔的眼神,猛地亮了起来,全身都激灵了一下:这是一种说不出的本能反应,每当2她看到别人因为她而相互厮杀,被处决时,她都会有这种反应。 就像洞房内的新娘,终于被新郎征服,婉转高叫着飞上云端那样,会有兴奋到极点的甘露洒出,让她情不自禁的并紧了腿。 接下来,宋慧乔最渴望的就是,能看到血。 最好是高飞的血。 尽管她现在对高飞怕的要死,也确定离开高飞,她就再也活不下去,可她还是希望高飞会被韩玄打伤,哪怕是打死。 如果真是那样,她会飞到九霄云外。 砰! 一声大响,韩玄提起的案几,眼看就要砸到高飞身上,却被他一拳硬生生的打碎! 幸亏,案几并不是玻璃的,而是一般材质的木制案几(白银套房就这档次,要是换成紫金套房,最差也得是红木的了),就算被打碎,也不会有人惋惜。 其实,就算换成檀木的,谁又会惋惜了? 对高飞,唐鹏这种鸟人来说,能用钱买到的东西,都算不上什么的。 案几被高飞一拳打碎,并没有让韩玄吃惊,实际上早就在他的意料之中,在案几被打碎的瞬间,他仿佛就已经人刀合一,化成一道黑色的闪电,狠狠撞向高飞的怀中! 短匕在前。 这时候,高飞仍旧坐在沙发上,没有起来。 好多武侠小说中,那些很牛哄哄的大侠,在面对小人物的进攻时,总是会摆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能用一根脚趾头解决的人,就绝不会用一只脚。 可能高飞就是这样牛哄哄的人,在韩玄看似势不可挡的扑上来时,他都没有站起来,仍旧安稳的坐在沙发上,仿佛没有看到寒森森的短匕那样,右脚猛地抬起。 就像怒浪猛地砸在岩石上那样,看起来仿佛要把岩石拍碎,但在发出一声轰然大响后,怒浪却变成了粉碎。 韩玄不是怒浪,所以在他小腹忽然重重挨了一脚时,他没有变成粉碎,却像怒浪那样迅速后退、哦,不,是迅速向后飞去,后背对着唐鹏重重砸了下来。 仅仅一个照面,依着韩玄的彪悍,竟然连高飞的衣角都没有碰到,他就被人家踹了回来。 唐鹏心中叹了口气,伸出双手及时托在了韩玄的后背,向旁边一晃,就像四两拨千斤那样,卸掉他的冲击力,把他甩了出去。 “站一边去吧,你不是高先生的对手。” 唐鹏还没有说完这句话,韩玄却又低吼一声,有些阴森的脸通红,再次扑了上去。 唐鹏的眉头皱了起来,但很快就疏散了开来。 韩玄的武力值怎么样,唐鹏心中很清楚:别看韩玄看起来跟道上那些老大的马仔一样,实际上他以前可是在兰州军区特种大队服役的,也是在西北边境上经常见血的猛人,向来推崇干净利索的杀人手段,没有任何花架子。 刚才这一扑击,就是他惯用的凌厉进攻方式,看似只是简单的扑击,实际上隐藏了至少三个后续杀招--但很可惜的是,还没有等他施展出来,就被高飞一脚破坏了。 唐鹏让他站一边,是想自己动手。 现在,他对这个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却从没有过任何交集的高飞,有了很大的兴趣,但韩玄却甘心仅仅一个照面就落败,再次扑了上去。 韩玄不是高飞的对手。 不过在看到他重新扑上去后,唐鹏皱起的眉头却又松开,那是因为他能看出,韩玄终于意识到高飞有多厉害,开始收敛那份狂傲,把高飞当作无法战胜的对手了。 两个陌生人打架,其中一个人狂妄,那是因为他觉得他很容易把对方摆平,但当他遭遇挫折后,就能立即收起轻视之心,就像现在的韩玄那样,在第二次扑上去后,终于懂得他该怎么做了。 唐鹏站了起来,不再管韩玄,走向了宋慧乔。 无论韩玄还会不会被高飞一招干翻,他都不会担心,在他没有动手时,高飞会在背后袭击他。 他此前从没有跟高飞接触过,却坚信高飞不是那种背后伤人的人。 “你是不是很开心?” 唐鹏走到了窗前,转身靠在了窗台上,像宋慧乔那样很自然的抱起了膀子。 宋慧乔放开了手,微微歪着下巴反问道:“我有什么开心的?” “你喜欢别认为你厮杀,流血。” 唐鹏说到最后一个字时,韩玄被高飞一拳打中了下巴,人像沙袋那样向后荡去,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宋慧乔的眼神,猝然变得更加亮了,说出了心里话:“难道你不觉得,其实女人是一种很喜欢流血的生物吗?” 宋慧乔这句话倒是没有说错:女人的确是很喜欢流血的生物,因为她们从十几岁开始到五十多岁,除了哺乳期内,每个月都会有那么几天在流血,可她们却能保持绝对的安然自得,边流血,边懒洋洋的倚在沙发上吃着薯片看电视。 一般来说,女人跟男人斗嘴,都不是对手。 但当这个女人不要脸后,男人就会举手投降,退避三舍了. 不要脸的女人,是最可怕的。 亲眼看到宋慧乔赤果着身子,好像金丝猫那样卷缩在高飞脚下,却对进来的两个大男人视若无睹后,她就已经不要脸了。 所以唐鹏才不会跟她斗嘴,只是笑了笑,看着从墙边地上爬起来,又低吼着狮子般扑向高飞的韩玄,才说道:“如果你觉得,高飞能保护得了你,你就错了。因为你根本不明白,他当前所面临的压力有多大,就像一根弹簧,眼看着就要绷断了。” 宋慧乔好像被唐鹏打动了的样子,瞪大的眼睛里带着无辜的天真:“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跟我走吧。” 唐鹏抿了下嘴角,说道:“只要你配合,我会尽可能的保证你的安全,你该知道,我有这个实力。” “我相信你有这个实力,我也好像动心了。可是--” 宋慧乔忽然莞尔一笑,欲语还休的样子。 “可是什么?” 唐鹏的眼神冷了下来,因为韩玄已经第三次被高飞打飞了,这次更重。 “可是,我已经是他的人了,哦,不,不是他的人,是他的奴隶。奴隶,你懂吗?是主人的私有品,没有自己的主张,在主人眼里就像猪狗一样的存在,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在说出这些话时,宋慧乔的眼神还是那样的无辜,清澈,就像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只是身子会随着韩玄的每次吐血,都是轻颤一下:“所以,你想我跟你走,你得去问我的主人。” 唐鹏看着宋慧乔,没说话,只是眼神很复杂。 宋慧乔也没说话,但跟他对视片刻后,就挪开了。 她从唐鹏的眼里,看出了失望。 第1839章 被伤害,也是一种享受! 一般来说,当一个人对某人失望,是因为关系不一般。 比方男女朋友之间,一方得知另外一方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儿后,就会失望。 但唐鹏对宋慧乔失望,却绝不是这种失望,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宋慧乔能理解:唐鹏把她当作了同等量级的敌人,认真的对付她,可现在才发现,她原来只是一条靠主人庇护的狗,压根就没有被重视的资格,所以才感到失望。 或者说,他是对自己眼光的失望,太高看了宋慧乔。 唐鹏眼里流露出的失望,就像一根钢针,狠狠刺在宋慧乔的心中,使她痛不欲生,灵魂深处有个声音在狂吼:我要杀了你们,一定会!等着吧! 当韩玄第五次被高飞打飞出去,再也爬不起来时,唐鹏轻轻叹了口气,看向了他:“你很厉害。” 高飞活动了一下右手手腕,拿起沙发上的饮料喝了一口,才说:“是他太弱了。” “那你觉得我呢?是不是跟他一样,不堪一击?” 唐鹏缓步走了过去。 “在把对手打倒之前,我从没有觉得谁会不堪一击。” 高飞的回答,也很简练。 “我希望,今天能带走这个女人,拿走东西。” 唐鹏走到高飞面前三米处时,停住了脚步。 高飞摇了摇头:“这两样东西,你都带不走的。” “不试试,你怎么会知道?” 唐鹏轻笑一声中,忽然动了。 在他身形一动的瞬间,高飞手里的饮料,已经劈头砸了过来。 砰的一声,水花四溅。 咖啡杯掉在了地上,幸好紫金套房的小吧台前,并没有铺着厚厚的地毯。 低头看着脚下的咖啡杯,王晨轻轻咬了下嘴唇,低声说:“松开我。” “不,我不想松开你,我怕一松开你,你就会失去,再也看不到。” 嘴里喷着酒气的杜子康,从后面抱住了王晨的腰,把脸埋在了她的柔顺发丝中,贪婪的嗅着香气。 王晨仍然没有挣扎,只是再次低声说:“松开。” 杜子康双手紧了一下,接着松开了,踉跄着后退,转身赤脚走向了沙发前,重重的坐了下来,看着王晨,喃喃的说:“小晨,你跟他已经完全没可能了。在下面时,你也亲眼看到,他在结婚后还跟别的女人来往--他,真不是一个合格的,最起码不是个合格的丈夫。” “可我知道,你是那种希望跟爱人一起过属于自己小天地的居家女人,绝不允许自己丈夫在外沾花惹草,更何况。” 打了个酒隔,杜子康忽然傻傻的笑道:“更何况,他现在已经不是你的丈夫了,就算你们能冰释前嫌,你能原谅他,可你会甘心给他去做姨太吗?” 王晨没说话,只是弯腰拣起地上的咖啡杯,又拿餐纸把地上的咖啡擦干净。 无论在哪儿,哪怕是住酒店,王晨也希望能保持一个干净的环境,就像她的人。 做完这一切后,王晨才转身看向了杜子康。 王晨在屈膝弯腰收拾地上的杯子时,衣服向上纵起,露出一抹惊人的白,尤其是成为少妇后,那让青涩少女无法比肩的臀部,勾勒出一个相当诱人的弧度,让杜子康接连的咽着吐沫,几次想站起来走过去,最终却没动。 在王晨转身后,他没有掩饰眼里的热火。 从他决心追求王晨的那一刻起,他就决定走‘坦率’路线了。 男人看到女人后,眼里露出这种神色,其实不该被女人唾骂,而是该感到欣慰,骄傲,因为这样才能证明她是魅力所在。 如果无论她怎么表现,就像宋慧乔使出浑身解数,却被高飞无视那样,那么她的自信心就会彻底崩溃,感觉很没脸见人的。 同样,王晨也没有反感杜子康用这种眼神看自己……她根本不在意:无论杜子康用什么眼神看她,她都不在意,因为她只在意高飞一个男人看她的眼神。 王晨表现出的淡淡然,让杜子康有了种说不出的颓丧,无力感:这才是个真正骄傲的女子,哪怕她深爱的男人,已经完全把她抛弃,她本该像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女子那样,去开始新的感情历程,用幸福的生活来‘报答’抛弃她的那个男人才对,可她却选择了固执的守候。 守候。 王晨在守候什么呢? 守候高飞回心转意? 那是不可能的了,从肖战波出现在高飞婚礼上的那一刻,王晨就很清楚的知道,她是高飞的过去式了,暂且不管俩人会怎么样,单单的陈家,就不会接受他们很渺茫的破镜重圆机会。 要不然的话,陈破天也不会让高飞来京华,要给他,或者说要一个说法了。 那么,这个骄傲的女子,到底是在守候什么? 或许,她只是在守候她的骄傲:就算她以后众生不再有男人,她一样会过的更好! 忽然间,杜子康明白了这些,衍射黯淡了下来,站起身走到小酒柜前,拿起了一瓶蓝带xo,举着问王晨:“你也来一杯?” 紫金可不是白银能比得,这儿有着很多小酒吧内都没有的各类酒水,随便你喝。 当然了,前提是你得额外拿钱,而且价钱要比酒吧还要贵。 不过,能拿出四个八来开个房间的人,会在意一瓶酒比外面贵多少吗? “不喝。” 王晨抬手,拢了下耳后的短发,顺势做在了小吧台前的无背高脚椅上,说道:“你也别喝了,我从来都不喜欢跟喝多了酒的人谈话,除非那个人是他。” 除非那个人是他。 那个人是谁? 当然就是高飞了。 王晨明明知道杜子康,现在正使出所有的绅士手段,来全力以赴的追她,可她还是看似无意的提到高飞(尽管她是永远不会对高飞说这些话),这就证明了她的态度。 “为什么,我不是他呢?” 杜子康苦笑,没有听从王晨的话,自己倒上了一杯,晃了晃后,仰首一饮而尽,没有丁点的绅士风度。 一杯酒下肚后,杜子康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一手拿着酒瓶,一手端着酒杯,重新回到了沙发前坐下,再次倒上一杯后,才自嘲的笑了笑:“其实,就算我喝了酒,我也能理智的跟任何人交谈。” “这一点,我相信。” 王晨点了点头,表示赞同:“说吧。” “说什么?从哪儿说起?” 杜子康反问道。 “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对我失去兴趣?” 王晨再次抬手,拢了下短发。 她以前没结婚之前,是给方小艇做秘书的,那时候就是短发,因为短发看起来要干练很多。 跟高飞结婚后,一心想要做个相夫教子好妻子,王晨留起了长发,像很多都市女郎那样,长发飘飘。 但她在得知高飞跟沈银冰结婚的消息后,却又把那头柔顺飘逸的长发给剪掉,重新回到了婚前的样子。 很多人都说,当一个人改变发型时,就代表他(她)对生活的心态,发生了改变。 王晨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因为短发的干练,能给她带来强大的信心,不管是面对生活,还是面对任何人。 听王晨说出这句话后,杜子康楞了一下,喃喃苦笑:“你这句话,让我想到了网络上的笑话。说一个女孩子被男人追求的烦透了,就问他到底是喜欢她什么,她可以改。” 王晨沉默,很久后才说:“我不想伤害你的,你心里该很清楚。” “你是个集善良,诚实、聪慧,贤淑,美貌于一身的女孩子,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其实我也不害怕被你所伤害。” 杜子康又叹了口气,才说:“其实我觉得吧,被伤害也是一种享受--最怕的,就是没有被伤害的价值。” “无论怎么样,你有多么讨厌我,只要你还是单身的,那么我就不会放弃追求你。” 杜子康没有等王晨说什么,放下酒杯认真的说:“这是我的权利。” 王晨再次沉默很久,才说:“那你得做好孤老到死的准备了。” 她这样说,已经明确告诉杜子康,她以后要过单身生活,不再接受任何人的追求,好像也包括高飞在内,尽管那个男人,也绝不会像杜子康这样追她。 “无论是活着,还是死,都是一个符号罢了,并不是很重要。” 杜子康貌似不在意陪着王晨孤老到死,或者说他有把握能追到她。 “我要走了,天很晚了,明天我还有事。” 王晨把刚泡上的咖啡推到一旁,跳下了高脚椅:“你也早点休息吧。” 杜子康却说:“别走,我还有话要说。” “可我不想听了。” 王晨快步走到门口,从衣架上拿下了小挎包。 “是关于高飞的!” 杜子康提高了声音。 王晨开门的动作,没有一丝的凝滞:“我现在最不想听的,就是关于他的事。嗯,所有事。” 就在她右脚已经迈出房门时,杜子康又及时问道:“你该知道我叔叔是谁吧?” 王晨抬起的左脚,慢慢落了下来,半转身看着他。 杜子康的叔叔,就是白云观的杜道长,知道杜公子的人都知道。 王晨也知道,更知道杜子康绝不会没缘由的提到他叔叔杜道长。 放在科学不发达的封建社会,杜道长就是个半仙,他能预知未来--杜子康这时候提起杜道长,刚才又说跟高飞有关,那么就是杜道长给高飞算了一卦。 就在前几秒,王晨还说她最不想听的,就是关于高飞的事,但这不代表着对高飞的未来,不感兴趣。 “半小时,能说完吗?” 王晨抬手,看了下腕表。 “你不想听了,随时可以走。” 杜子康回答说。 “好,那你现在可以说了。” 王晨点了点头,关上门走到了他对面沙发前,坐了下来。 “让我想一想,我该从哪儿说起,又该说哪些。” 杜子康双眼眨巴了几下时,王晨说:“还有不能对我说的?” “嗯。” “为什么?” “因为这是天机。” “天机?” “你知道,我说出去,都没有好处。” 杜子康的态度,非常认真。 第1840章 红月升,鲜血盈! 王晨是新时代女性,相信科学。 如果是在平时,有人跟她说什么天机之类的话,就算她为了保持淑女形象,不一个耳光抽过去,让那个人闭上嘴,最多也就是礼貌的笑笑,权当是闲暇之余在听故事。 听后就忘。 但现在,说这些人的是杜子康,而且他又是杜道长的亲侄子。 王晨虽然相信科学,不信那些所谓的鬼神之类的,不过也听说过杜道长、白云观的传说,而且还都跟大人物有关,很确凿的。 其实王晨也知道,既然民间始终流传着那些让科学无法解释的传说,那么就证明某些东西的确存在。 存在,既有理。 就像华夏最古老的文化之一《周易》吧,就带有很神秘的色彩,很多地方都用科学无法解释,但又有多少人明白:华夏古代的相术、奇门遁甲、寻龙探穴,其实都跟算术有着紧密的关系呢? 这些,都是以笼统的天干地支、天体运行等为主,以年月日为辅,从而得出未来的某些答案,就像现代科学,就能精准预测到未来多少天后,哪个星座会有流星雨那样。 这就是算术,或者说是数字的魅力。 当今世界,不就被人称之为数字世界吗? 我们所用的这些先进电器,之所以通上电就能出人像、运转,其实都是跟数字有关的,不过华夏古代老祖宗们所学用的,是更加神秘,到现在都无法破解的算学罢了。 就像早在唐朝那会儿,袁天罡跟李淳风,就曾经共同创造了奇书《推背图》,精准预测到了唐后一千多年--这也是迷信吗? 迷信,只是特殊时期内才生产出的特殊词汇罢了。 王晨不迷信,她却相信杜道长说出来话,这好像很矛盾,却是真实存在着的,好比当前很多官员,口口声声说要破除迷信,自个儿办公桌该放在什么位置,还得找人看看,这就是典型的边给自己竖贞、节牌坊,边倚门卖笑的表杂行为。 扯远了,又要被河蟹了,书归正传。 “就从高飞这次来京说起吧。” 杜子康想了想,才问道:“小晨,你是不是以为,高飞这次来京华,无非是两个目的,一个是来跟那些离不开天涯集团的人谈判,一个就是要去陈家见老爷子,对吧?” 陈破天要见高飞,跟他摊牌这件事,王晨当然知道。 “嗯,明天,他就要去陈家的。” 王晨点了点头,问道:“难道,他这次来,不是为了这两件事?” “他就是为了这两件事来的,但这两件事对他来说,都不是最重要的。” 杜子康坐直了身子,看着王晨的眼睛,认真的说:“他来,是来跟他的盟友见面。” “盟友?” 王晨秀眉微微一皱,本能的问道:“什么盟友?不就是商场上那些合作者吗,那算什么盟友--哦,我知道了,他是来找那些支持他这样做的人。” 不等杜子康回答,王晨又摇了摇头,好像是在自言自语:“不对啊,据我所知,当前只要高家退缩,就没有哪个家族肯站出来,在明里支持他了。至于暗中给予他支持的力量,就算是有,好像也不该在京华的。” 如果有人问,王晨当前在深思时,想得什么问题,那么回答问题的人肯定会说:有关高飞的事儿,一切。 她早就站在高飞的立场上,通过角色带入的方式,替高飞想过所有问题了,其中自然就包括谁才会‘不畏强暴’的,成为高飞的盟友。 但王晨拿出给方小艇当秘书时的谨慎态度,思来想去,也没想到除了那几个人外,谁会在这时候站出来成为他的盟友。 等王晨的秀眉慢慢疏散后,杜子康才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没有谁这时候站出来当他的盟友?毕竟,有资格成为他盟友的人,全国也不会有几个,因为他现在好像正在跟大半个国家作对,那些豪门大族盘根错节,没有谁愿意为高飞说话的。” 王晨坦然承认:“我就是这样想的。” “可你知道吗,无论这些豪门大族怎么盘根错节,息息相关,但总有一些人,不属于,也不受他们所牵制,就像高飞这样。” 杜子康的谈话中,使用了很多的疑问句。 王晨眼神猛地一亮,急促的问道:“那些人是谁?” “一股力量。” 杜子康好像被杜道长附体那样,开始装神弄鬼:“早在几千年前,就存在于冥冥之中的力量。这股子力量,唯有在它该出现时,它才会出现。还是那句话,高飞就属于这股力量中的一份子。” 王晨没有被杜子康绕晕,很精准的捕捉到了他这番话中的含义:“你是说,高飞当前做的这些事,都是受那股子冥冥之中的力量所支配?” 杜子康犹豫了一下,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 沉默,有时候就是默认你说对了。 王晨的眼眸更加的亮,里面全是十万个为什么:“你是说,当高飞这股子力量,无法独立成熟世界给予他的压力时,他的盟友就会出现,协助他渡过难关,对不对?” 杜子康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在心中暗叹王晨太聪明了,看待问题总是这样精准,一针见血般的,可为什么就无法看透她自己的感情问题呢? 王晨不在乎杜子康有没有说话,只是一个劲的问:“他的盟友是谁?” 杜子康这次说话了,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叔叔没有告诉我。再说了,就算我知道了,我也不会告诉你,因为这是天机。” “这是天机--嗯,我明白。” 王晨很理解的样子,但随后就问:“高飞的盟友,什么时候会出现?” 不等杜子康回答,她又接着说:“这不算天那话儿?” “可能,不算吧?要不然叔叔也不会告诉我的。” 杜子康笑了下,才轻声说道:“当天空升起一轮红月的时候,高飞的盟友就会出现了。” 完全是本能的,王晨立即抬头,看向了杜子康身后的窗户。 蒙特利莎酒店的紫金套房,是十七楼。 十七楼,在京华这种国际大都市内,绝对算不上最高的建筑,但却能比大多数建筑要高,看的更远,所以王晨透过杜子康背后的落地窗,就看到了一轮红月。 红月,猩红色的红月,就像一盏灯笼那样,挂在很远很远的天边。 更像一只眼睛,透着诡异的色彩,冷漠的关注着这个世界。 看着那轮远远的红月,王晨没来由的打了个冷颤。 好像从她懂事开始,她就没有见过红色的月亮。 颜色红的这样纯正,就像是被鲜血染成。 或许,红月并不是很奇怪的天体异变现象,但绝大多数人都忽视了,就像我们男人在看到美女时,总会忽视她身边还有个男人那样。 在王晨的印象内,她是第一次见到红月,这样颜色纯正的红月。 那轮红月像灯笼,更像一只充满了鲜血的眼睛,透着诡异的神色,牢牢锁定了王晨的目光、精神,甚至灵魂,使她猛地打了个寒颤,脑子里嗡的一声大响,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她就像泥雕那样,呆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眼睫毛都不眨一下。 杜子康看着她,没有去看红月,也是一动不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王晨才慢慢的恢复了理智,艰难的眨巴了一下眼睛‘活转’了过来,声音竟然有些沙哑:“这个红月除了代表着高飞的盟友出现外,还代表着什么意思?” 杜子康始终没有回头去看那轮红月,仿佛担心一回头,就会像王晨那样无法控制自己那样,只是轻声说:“你看它的颜色像什么?” “像、像血。” 王晨再次看了那轮红月一眼,心头又是一颤。 是的,那轮红月的颜色,就是像血。 “红月升,鲜血盈。” 杜子康的声音,有了一丝空灵:“当红月出现时,就代表着人世间会有杀戮出现……一场我们谁都无法控制的杀戮,鲜血将顺着青石板的街道,缓缓流淌,慢慢汇合成一条小溪,流进河水中,把河水染红。” “相传,每当红月升起时,鬼门关就会大开,无数的孤魂野鬼,就会从酆都城内跑出来,狂笑着,厉吼着,找到它们的替身,让它们能够脱胎转世。” 杜子康的声音,听起来越来越遥远:“相传,在很遥远很遥远的深山内,有一口古井,每当红月升起时,古井内死沉的,散发着臭气的污水,就会开了锅似的冒泡,一团团血一样的雾气,把井口笼罩起来。” “一个迷失在游客,脚步踉跄的从树林中走来,却没有看到这团血雾,这口古井,只听到他最亲近的人的声音,在那边亲切的呼唤她。然后,他就走了过去,就掉在了古井中。” “一下子,那个人被已经变成血液般的井水所淹没,他这才蓦然醒来,挣扎着,叫喊着从水里冒出来,却发现他伸出的手,竟然只剩下了白骨……” “不要说了,不要再说了!” 王晨忽然猛地一声尖叫,打断了杜子康的话,双手捂着脸,一下子扑倒在了沙发上,呜呜痛哭起来。 就在刚才,她竟然走进了杜子康所说的相传中,跌落在了那口古井中,挣扎着从井水里冒出来时,才发现她伸出的手臂,只剩下白骨,还有五根白爪。 从没有过的恐惧,使她的胃部在急促扩收,无比的恶心使她停止了哭泣,猛地爬倒在了沙发帮上,张嘴哇的一声,呕吐了起来。 杜子康静静的看着她,等她停止了呕吐后,递过来了一杯清水。 王晨无力的摇了摇头,哑声说道:“为什么,要跟说这些?” “因为这些,都是高飞世界中的一段小插曲。” 杜子康走过来,轻轻捶着她的后背,柔声说:“小晨,你不适合他那个世界--回头吧。” 王晨抬起了头,看着杜子康那张英俊的脸庞,问道:“他的盟友,今晚会出现,对吧?” 第1841章 可能是天注定? 看到王晨吐的稀里哗啦,无比痛苦,无比恐怖的样子后,杜子康以为她应该崩溃了,是时候明白她跟高飞两个人,压根不属于一个世界中的人时候了。 因为杜道长曾经告诉他:高飞的世界中,只有敌人,和自己人,就是没有平常人。 王晨,最大的希望,就是成为一个平常人,像很多平平常常的女人那样,相夫教子,跟所爱的男人白头偕老。 所以他才断定,当王晨明白高飞的世界后,就该幡然醒悟,回头是岸。 可王晨在停止了呕吐,抬起头来的第一句话却是:“他的盟友,今晚会出现,对吧?” 杜子康正要给王晨捶背的手,一下子凝在了半空中。 刚才,就算他用极为神秘特殊的谈话方式,把王晨引到了高飞的血腥世界中去,让她感受到了那边的无法忍受,可她还是,没有离开他。 没有,有时候就是不想的意思。 唉。 在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后,杜子康把清水杯子递给了王晨,轻松的笑着转身走回到了沙发前,坐下说道:“是的。今晚就会出现。或许,在红月升起时,那个人就已经来了。” “你刚才所说的那些,不会是……” 说到这儿后,王晨闭上了嘴,坐起来低声说:“对不起,我不该怀疑你。” “没关系,其实我自己也不信,但我不得不信,有些人生下来就是肩负着某种使命。任何人,想企图改变他的生活轨迹,让他忘记这些使命,无论做什么,最后才发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帮这个人一步步的接近目标。” 杜子康无奈的耸耸肩,说道:“这,可能就是天注定吧?” “天注定?嗯,只能这样说了。” 王晨抬起头,再次看向那轮红月。 刚才她两次看这轮红月,两次都有种毛骨悚然感。 但当她第三次抬头看这轮红月时,却蓦然发现:红月,一点都不可怕。 而且,还很浪漫,很温馨。 它就像是青人含情脉脉的眼睛,在你最孤独的时候,用目光跟你交流,让你深切体会到它是那么的善解人意,会让你有一种冲动:找个没有人的河边,坐在叶梢已经发黄的草地上,下巴放在屈起的双膝上,双手抱着膝盖,痴痴的望着这轮红月,回想最幸福的时光。 这种感觉很强烈,更真实,也很奇怪。 红月还是那轮红月,始终都在天边挂着,不曾有过丝毫的改变。 但王晨的心态,却一下子变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或许,以前就曾经见过红色的月亮,只是从来都没有注意到它存在那样,就像这些天,我始终都被高飞负心所困扰,却从没有想过,他为什么要那样对我。 同样的东西,同样的人,不同的心态,就会产生不同的想法。 王晨顿悟了,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漱嘴,又吐回了杯子,放在了案几上,脚步轻快的绕过沙发走向门口:“我走了,麻烦你跟酒店说说,全额赔偿这块地毯。天真的不早了,你也该休息了。” 不等杜子康说什么,房门就关上了。 杜子康呆坐在沙发上,盯着房门久久的都没有动一下,直到肚子里发出一声咕噜的轻响声后,他才慢慢回头,看向了窗外的那一轮红月。 那轮红月,真的像一只眼睛,里面满满的都是讥讽。 这种讥讽,跟何秀城看着阴金花后背的眼神,一模一样。 阴金花站在卧室的窗前,看着窗外那轮红月,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她没有穿衣服。 她那已经步入中年的身躯,依旧那样窈窕,就像还不到三十岁的花信少妇,尤其是那缎子柔滑的皮肤,闪着一层奶油色的光泽,更散发出一股子让男人着迷的气息。 何秀城无声的笑了下,从炕上走了下来。 他也没穿衣服:当一个男人,跟一个同他有过无数次恩爱的女人,在自己的小天地内时,衣服就是多余的东西了。 他走到阴金花背后,张开双臂搂住了她结实、弹性、柔韧性十足的细腰,下巴放在她肩膀上的同时,下面也贴了过来。 阴金花的身子,微微一颤,下意识的向后伸手,拿到了她很熟悉的一个东西。 何秀城在她耳边,轻声说:“金花,我已经太久没有品尝到爱的滋味了--你的身体,将养了这么久,也该好了吧?” 阴金花没说话,左手稍稍用力握了一下,但很快就松开了。 她侧脸,娇媚精致的脸上,带走抱歉的神色,柔声说:“秀城,真的对不起。我跟你说过了,我这个病不仅仅是身体上的,还有可能是思想上的。我也很想爱你,刚才--我也努力了,可我发现,我现在还没有突破那层障碍。” 何秀城的脸上,浮上了担心的神色:“那,得等到什么时候?” “我答应你。” 阴金花没有说出日期,只是认真的说:“我会努力,尽可能的治愈好自己。” “可我等不及了,真的等不及了!” 何秀城盯着她,看了足有半分钟。 “秀城……” 阴金花的目光闪烁,正要说什么时,何秀城却忽然一把,把她推倒在了窗台上,不顾她的挣扎,反抗,狠狠压了下去。 这一次,阴金花没有躲开。 阳台下的院子里,一片落叶轻飘飘的落下,落在了树下的小池塘内。 马上,树叶的一大半,就泡在了水中。 一条鱼儿游过来,张嘴咬住了树叶,正要把它拖下水时,却忽然刮起了一阵风,吓得那条鱼儿猛地一甩尾,溅起一朵小小的浪花。 浪花,把树叶从水中托了起来,很快就随着荡漾的涟漪,被推到了岸边。 受惊的鱼儿不见了。 何秀城被阴金花一个后肘,就撞了出去,就算他自身也具备一定的功夫,可在这个女人好像要窒息一样时的本能反击,还是被撞得左肋这边发出了咔吧一声骨裂的脆响,倒飞了出去,重重砸在了炕沿上。 能够让陈果果都忌惮的阴金花,窒息时的反击绝不是何秀城能抵挡的。 只一下,他左肋下两根肋骨就被撞断,倒飞出去重重砸在炕沿上后,就像麻袋那样掉在了地上,抬起的右手还没有抚到伤处,就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阴金花的这一击,不但撞断了他的肋骨,更给他造成了内伤,只让他觉得眼前发黑,金星之际冒,脸色变得犹如金纸那样吓人,黄豆大的汗珠,攸地从额头冒出,蚯蚓般的从脸上滑下。 他喷出的鲜血,溅出很远,有一些还喷到了阴金花好像圆月般的臀上。 雪白,鲜红,既像雪地中盛开的腊梅,又像在白墙上随意泼洒的油画,看起来很美丽,却偏偏带有一股子说不出的凄惨。 痛苦的闷哼声,惊醒了心血澎湃起伏、感觉自身就像一只被吹到极点的气球将要自爆的阴金花,那种无法描述的痛苦,也攸然消失,豁然转身看去,何秀城恰好抬起头,眼神无比痛苦的望着她。 四目相视,瞬间无言。 何秀城的脸上,慢慢浮上笑容。 那带着明显嘲讽的笑容,就像一把刀,狠狠割着阴金花的心,让她蓦地发出一声低低的叫声,弯腰扑了上去:“秀城!” 只要是正常女人,都有她爱的男人。 何秀城,绝对是阴金花最爱的男人,尽管两个人的关系,是该遭到雷劈的,但从何秀城十几岁开始,阴金花就已经把满腔的爱,都浇灌在了他的身上。 他在她心中,是破军的少爷,是她的情郎,更是她的生命。 生命,都是唯一的。 现在,阴金花却在受到侵犯,身体里的青人蛊发作,无法控制自己时,误伤了何秀城。 误伤何秀城,对于阴金花来说,要比有人打伤了她还要痛苦--一万倍。 “秀城,你怎么样了,秀城!” 阴金花扑到何秀城身边,把他紧紧的抱在怀中,红唇啄木鸟般的啄在他脸上时,左手已经在他左肋下接连点了几下。 不得不说,神秘的古武功夫,哪怕是现代科学,也无法通过科学的角度,来把它窥探清楚的,就像点穴来说吧。 点穴,按照现代化科学的解释就是截脉:把流动的血脉,在某处用手指截住。 这就是现代科学给予的解释,毕竟一个人的血液不流动后,就会产生晕眩、心慌、无法动弹甚至会造成局部肢体器、官的坏死。 但实际上呢,华夏古武学中的点穴功夫,可不是这样简单。 这一点,要是站在中医角度来说就是:人体的经脉气血和穴位,都是按照一天的时辰来进行开合变化的。 所以在一定时辰里,点打某一气血流行开合的穴位,使其气血流行中断、凝聚,则会使人产生失其知觉之效,这就是武术点穴中的‘按时取穴’的原理。 由此可以看出,真正的古武高手在点穴时,该点哪个穴道,出多少的力度,能起到什么样的效果等等,在出手之前就已经计算好了。 一定的时间内,一定的穴位,这才是点穴的精髓所在,就像阴金花这样的高手,在点穴时看都不用看一眼,就能精准封闭了何秀城受伤部位周围的几处穴道,使他无法承受的疼痛、翻涌的气血,在瞬间就全部消失了。 随着阴金花左手连点、外带按摩,何秀城的脸色,很快就从金黄转为惨白、白色,最后攸地浮上了一抹红晕,心跳频率、瞳孔收缩等痛苦的反应症状,随着疼神奇般的消失,恢复了正常。 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他唇边挂着的淡然嘲讽,以及他好像是在笑的眼神。 “秀城,感觉好些了没有?” 阴金花根本不敢看何秀城的眼睛,只是把他轻轻搂在了怀中,声音温柔的就像母亲。 何秀城以前是很迷恋阴金花的怀抱,但现在却在挣扎。 可他只要稍微一动,受伤之处立即就传来让他无法呼吸的刺痛,只好停止了挣扎,淡然道:“我没事。” 第1842章 要杀她,得先爱她! “真的没事?” 阴金花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颤抖。 对何秀城的受伤,她是真的心疼,就像看到孩子生病后恨不得取而代之受罪的母亲。 可是她更知道,是她打伤了被她看做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何秀城。 她出手,是因为在何秀城强行跟她发生关系的瞬间,她的身体、思想还有感觉,都发生了让她无法控制的剧变,只是在短短的瞬间,那种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的痛苦,使她做出了本能的反击。 那是一种什么样痛苦? 阴金花相信,何秀城比她还要更清楚。 从某个年龄段来到后,已经对她产生逆反心理的何秀城(其实男人都这样,哪怕是老婆美若天仙,可在长时间相处之后,总会生出疲劳感,希望能换一种口味),曾经去追求别的女人。 毫无疑问的是,依着何秀城的条件,只要是他想,就会有数不清的美女,主动投怀送抱,他想要什么类型的,就有什么类型的。 但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女人,只要何秀城做出像他跟阴金花在一起的动作,就会产生阴金花刚才的感觉--那是青人蛊在作怪。 那种不该存在于世间,本该残存在地狱中的魔怪,用无比强大的力量,跟无法忍受的痛苦,迫使何秀城只能对那些花儿一样的美女时,干瞪眼。 一个美女,两个,三个,更多个,都是这样。 为什么会这样? 何秀城不知道,在暗中他也请教过无数这方面的名医专家,但谁都搞不清这是怎么回事,唯有跟阴金花在一起时,才会有那种乳胶相融的仙人感。 那时候,何秀城压根就不知道,他已经被阴金花种下了青人蛊,这辈子只能跟她一个女人,有这种亲密关系。 他更不知道,阴金花可以控制他只能拥有她一个女人,但她却可以去找很多男人:她才是青人蛊的母体,可以不受分离体(中了她青人蛊的人)。 阴金花的男人不是太多,加上何秀城,最多也就是三五个……但毫无疑问的是,何秀城是她的最爱,尤其是在其他男人老去、死去后,她就把满腔的爱意,都放在了他身上。 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肯定会是! 但很可惜的是,当前无论阴金花有多么的爱何秀城,他们都无法像以前那样恩爱了,因为她已不再是青人蛊的母体了,她就像何秀城一样,成为了别人的分离体。 那个人,是高飞。 也就是说,现在阴金花要想跟男人恩爱,只能去找高飞,就像何秀城以前只能找她一个样,而且只要她一想到高飞之外的男人(动情才行),都会产生无法忍受的苦。 青人蛊,青人蛊,这是一种可以用邪恶手段,来控制对象身体,感情的蛊毒,除非母体主动解除蛊毒,要不然分离体一辈子,都得生活在母体的阴影中。 现在,何秀城要想跟女人恩爱,还是像以前那样只能找阴金花,而阴金花呢,却只能去找……高飞。 但高飞会给给予她爱的恩赐吗? 答案是肯定的,阴金花想都不愿意去想。 这样一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高飞、阴金花,何秀城,三个人就成了一条线上的蚂蚱。 可问题是,高飞可以随意的率性而为。 但阴金花、何秀城这对此前相爱的男女,却备受无比的痛苦:何秀城追求阴金花,每次都会遭到抗拒,阴金花很想跟何秀城恩爱,却每次都会痛不欲生。 作茧自缚。 这个成语对企图想控制高飞的阴金花来说,是相当恰当的。 她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每次,在拒绝何秀城后,她都必须得找搪塞的理由。 但这次,她不需要去找任何理由了。 因为她从何秀城的眼神里,已经看出了什么。 “我没事。” 何秀城抬手,擦了擦嘴角的血丝时,阴金花从炕上拽下了一条毛毯,盖在了两个人的身上。 看着阴金花,何秀城缓缓问道:“接下来怎么办,你是不是得去找他?” “找他?什么呀,我去找谁啊?” 就算明明看出何秀城应该懂得了什么,但阴金花还是本能的去逃避这个问题:她不想让何秀城知道,她为了躲避青人蛊带来的痛苦,强迫她自己把对何秀城的爱意,渐渐转移到了高飞身上。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她必须得竭力让自己去爱高飞,还是全部的爱! 无论她有多么的爱何秀城,都不能夹杂一丝丝的男女之情。 现在她对何秀城的爱,只是把十数年男女之情转变成亲情。 亲情,是不会触动青人蛊的。 唯有这样,阴金花才能逼着自己摆脱高飞的控制,跟她所爱的男人在一起。 何秀城并没有理睬阴金花的敷衍,只是说:“你得去找高飞。找他解除你身上的诅咒。唯有这样,才能解除我们两个人的痛苦。” 何秀城这样说,就是表示他已经明白高飞跟阴金花之间的关系了,更知道她不敢接受他的爱,那是因为青人蛊在反噬。 阴金花虽然竭力隐藏什么,但依着何秀城的聪明,和多次的试探,又怎么看不出,她也是中了青人蛊,变成了被人控制的人? 那个人,只能是高飞。 因为两个人此前几次开始前奏,甚至有些混乱的阴金花,都会喃喃喊出高飞的名字。 青人蛊,无疑是阴金花所培养的,她才是真正的母体。 可是,她怎么会受高飞所控制? 何秀城不想知道这个问题,因为他只要一想,就会愤怒,嫉妒:任何男人,哪怕老婆在他眼里完全失去了魅力,可也不想被别的男人染指,只是男人的本能。 何秀城也是男人,他当然也有这种本能了。 “对不起,秀城,真的对不起。” 阴金花呆愣半晌,才抱住何秀城,低声呜咽出来。 她是爱何秀城的,很爱。 他,已经是她所有的希望,生命的全部。 可是因为她一个愚蠢、自私的行为,导致了她无法接受他的爱,逼着自己去爱一个恨的牙痒的人--这种滋味,绝对是世间最大的痛苦。 “没事,不要说对不起。” 何秀城轻轻叹了口气,坐直了腰身,抬手把阴金花揽在了怀中:“无论你做什么,都理解的--可是我想知道,你还有没有办法解除这种痛苦?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说到最后这句话时,何秀城的语气相当温柔,就像溺爱妻子的丈夫,让阴金花听了后,心里暖洋洋的仿佛是躺在小溪边的草地上,晒太阳。 可她却没有看到,何秀城的眼神是那样的可怕,就像有一个魔鬼,在里面狞笑着跳舞。 无法否认的是,在已经过去的很多日子中,何秀城是相当爱阴金花的。 因为无论是阴金花对他的感情,还是她的绝美容颜,炕上的功夫,都让他迷恋到深沉--但自从知道自己被她所控制,这辈子只能爱她一个人,成为她的傀儡后,何秀城对她的爱,就已经悄悄发生了变化。 尤其是在得知,阴金花为了控制高飞,给他下了青人蛊后。 何秀城不明白,也不想明白怎么才能培育出青人蛊,但却能隐隐猜出:阴金花要想给高飞种下青人蛊,就得采取当初对他那样的方式。 男女之间的方式。 这样也证明了,阴金花在深爱着他的同时,也已经为高飞做了什么。 阴金花是何秀城女人,唯一的女人。 但现在,她却跟别的男人,发生了那种关系,这是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原谅的。 何秀城是男人,他当然不会原谅阴金花。 尤其是前段时间,在亲眼看到有黑色的虫子,从阴金花的嘴里爬出来后--那种感觉,对何秀城来说,一辈子都无法忘记:他就像是在看鬼片。 鬼片中,才会有这种肮脏、邪恶的镜头,不对吗? 再加上男人在生理上的问题,长久时间的无法解决,何秀城对阴金花现在是种什么态度,瞎子看不出,傻子猜不着,但他自己却很明白。 任何背叛何秀城、反抗他的人,都得死。 无论这个人是谁,哪怕她是阴金花! 今天证实了自己所想的那一切,都是千真万真的后,何秀城知道接下来他该做什么了,所以他才会如此宽宏大量的原谅阴金花,把这个女人感动的是一塌糊涂。 要想报复,必须得先解除身上的禁锢。 在何秀城看来,当初阴金花既然能给他种下青人蛊,那么就有办法解除掉,比方可以摧毁在她身体里,控制他的青人蛊。 至于高飞那儿控制阴金花的青人蛊,会不会被解除--那就是她跟高飞的事儿了,何秀城不想去管,也管不了。 只要能脱离阴金花的掌控,何秀城就能做他想做的任何事! 但他同时也很清楚,要想让阴金花解除对他的控制,也不是个容易事:这个女人,之所以这么多年来,牺牲她的大好青春,还不就是为了控制他? 付出那么多心血后,才成功控制了他,她怎么又会轻易放过他? 该怎么,才能让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女人,甘心为自己做事? 爱。 唯有爱,才能改变女人。 所以,何秀城要想脱离、并报复阴金花,前提是必须去用更男人的爱,去感化她。 先尽心尽力的去爱一个女人,然后在爱到最浓处时毁掉她。 这算不算是一种讽刺? 何秀城不知道。 他只知道,如果他想活出自我,就必须得这样做。 “有人来了!” 就在何秀城心思电转的考虑着这些问题时,伏在他怀中的阴金花,忽然猛地抬起头。 “有人来了?” 何秀城一愣,下意识的抬头看向了窗外。 窗外天边的那轮红月,已经升高了很多,但颜色,却没有刚才那样鲜艳了,反而让人看起来顺眼了许多。 阴金花探身跳起,飞快的穿上了衣服。 “谁会来?” 何秀城刚问出这句话,就听到一个声音从外面响起:“有人在吗?” 是个女人的声音,很好听,还带着异域腔调。 第1843章 神秘来客! 因为某些原因,何秀城刚大学毕业后,就从何家搬了出来,买了这栋别墅。 这栋别墅虽然远离闹市区,但环境更优雅,而且保安力度也很不错。 尤其是因为这儿是破军的核心人物所在,除了明面上的物业保安外,还有破军中的一些得力人手,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的关注着这边。 任何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那些人的眼睛。 一有什么异常情况,何秀城就会提前至少一分钟知道了。 但现在,却有人出现在了他的家里,就在外面的客厅内,他却没有接到任何的预警。 何秀城心中蓦地一跳,慌忙站起身时,却触动了伤口,疼的他赶紧咬牙,弯腰坐在了炕上。 等他眼前的金星散去时,阴金花已经穿好了衣服。 “沉住气,别怕,一切有我,你先在这儿等,我去看看。” 阴金花抬手,在何秀城的脸颊上擦了一下,看到他露出的勉强笑容后,才快步走向了洗手间内。 虽说这栋别墅内,只有阴金花跟何秀城两个人,可心思慎密的阴金花,还是在何秀城卧室的洗手间内,开了一个暗门。 这个暗门后面有楼梯,通到下面专供家政人员居住的卧室。 天黑后,这片别墅区内的每一家大厅内,都已经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一栋价值数百上千万的别墅一楼大厅内,所悬挂的吊灯自然不会是廉价品了,就像何秀城别墅大厅天花板上悬挂着的吊灯,就是从意大利进口的琉璃吊灯,市场价位在十数万左右。 一个身穿浅色休闲运动装,身材高挑足有一米八的女人,正仰面看着这个吊灯,到背着双手,淡金色的长发,就像瀑布那样的从脑后洒下,丝缎一般的柔顺。 女人的脸上,覆盖着一层轻纱,淡青色的轻纱。 透过轻纱,能隐隐看到她双眸一下的五官轮廓,应该是很美。 她明明穿着一身运动装(运动装,不是礼服),脸上还蒙着一层轻纱,但她到背着双手仰首看灯时的样子,却像是君临天下的女王那样,正在遥望着天边的流云,心中考虑她的王国以后该怎么发展。 这种君临天下的感觉,阴金花在拉开卧室的门,第一眼看到她后,心中就腾起了。 这种感觉,让各方面都异常优秀的阴金花,感到很不爽,竟然有了些自卑,可更多的却是一种面对未知危险时才会有的慎重。 这个看似女王般的女人,是怎么躲过周遭那些破军部下眼线,来到客厅内还没被发现的,这一点先不去管,毕竟这对阴金花来说,也不是技术含量太高的,她也能做到。 她慎重,是因为她从这个女人身上,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危险感。 阴金花从没有在面对某一个女人时,会有这种感觉。 事实上,她自身也已经到了连陈果果都得忌惮的地步。 要想让阴金花产生这种感觉,那么据她所知,全天下也只能有一个人--传说中的地下楼兰女王,莫邪征东。 也唯有莫邪征东,才能给阴金花造成这种压力。 阴金花从没有见过莫邪征东,却知道自己跟她的差距。 而且她也曾经听说过,莫邪征东就有一头淡金色的长发,那可不是爱美女孩子在发廊中染成的,而是天生的:莫邪征东,本来就不是中土人士,包括安归王陈果果。 “你是谁?” 阴金花从卧室内走出来时,已经变成了一个老妪,花白的头发,脸上还有明显的褶子,腰身也微微的佝偻着,老态龙钟的样子,尤其是看着女人时的眼神里,带着看到不速之客时该有的惊讶,跟莫名其妙。 女人低头,看向了阴金花,应该是在微微一笑吧:“你是何秀城的保姆,银姑?” “你是谁?” 阴金花缓步走到女人面前几米处,上下打量着女人,语气中带有了愤怒:“你是怎么进来的?是谁让你进来的?” “从大门那边走进来的。” 女人慢悠悠的说着,上下打量着阴金花,那双碧蓝色的双眸中,带着赞叹的神色:“在来之前,我还不相信你真是破军中有数的高手,但现在我信了。” 听女人说出这句话后,阴金花看似老迈的双眼瞳孔,猛地一缩,第三次问道:“你究竟是谁?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何秀城是破军的少爷,阴金花是整个破军发展的实际执行者,这对他们俩人来说,都是不惜一切代价去守护的秘密。 尽管现在阴金花也知道,高飞、贺明珠等人,都已经开始严重怀疑,何秀城就是破军的少爷了,不过在他们没有拿到确凿的证据之前,谁都不敢乱说。 毕竟何家在华夏的影响力相当不一般,如果有谁敢冒然站出来,说何家三少爷是邪教大头目,这对何家来说绝对是无法忍受的侮辱,是何落日等人就算拼了命都要维护的。 但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上来就明说银姑是破军中的人物了。 还是那句话,就算天底下的人,都知道何秀城是破军的少爷,但只要找不到确凿的证据,谁也不能随意说这句话! 女人的眼里,带着笑意,看着阴金花的双脚,又看向了她走过来的那一路。 地板上光洁照人,自然看不出脚印之类的,但阴金花自己心中却很清楚:无论地板上有多干净,但在真正的高手眼中,却是有迹可循的,因为只要人从上面走过,湿度、水分都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变化,这种变化就能区别出一个人的功夫高低,就像一头大象跟一条狗走过雪地时,所留下的脚印不同那样。 女人看出了阴金花的实力,这也间接证明她刚才那句话是正确的。 不过阴金花却不会承认,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就转身走向了客厅的东南角。 客厅东南角有个三角柜,上面放着电话。 阴金花走过去,开始拨打号码:110。 遇到类似的事情,打电话报警,是每一个公民都知道的事。 阴金花现在既然扮演良民的角色,当然得按照良民的反应来做事的。 她拿起电话开始拨号时,眼角余光看向了女人。 女人仍旧到背着双手,站在那儿,应该是在笑殷殷的看着她演戏。 阴金花要打电话报警,就是在演戏。 女人笃定,她自己也知道:这儿,是她跟何秀城爱的小窝,更是这些年来破军的临时总部,又怎么可能会允许警察进来? 更何况,如果真报警了,那么无论怎么样,何秀城跟破军有关的外衣,都会被撕下。 这是阴金花不愿意看到的。 可是现在,她已经拿起了电话,如果再放下,那么就等于坐实了女人的话,接下来是该继续装傻卖呆,还是该撕下脸来拼斗一场? 阴金花心思电转时,就看到两道雪白的光芒,从电话旁的落地钟玻璃上反射过来。 她借机转身看去:透过客厅敞开着的门,能看到一辆车就停在门口。 就像女人所说的那样(她是从门口走进来的),别墅的铁栅栏是开着的。 车灯熄灭,一个人从上面下车,大踏步的走了过来。 远远看到这个人影后,阴金花心中轻轻叹了口气:何落日。 不用去看清那个人的相貌,仅仅是从他走路的动作中,阴金花就知道来人是谁了。 何落日是标准的军人,走路时自然带着军人特有的干脆,杀伐。 何家第三代中,最初色的二少爷怎么会在这时候来了? 阴金花心情很复杂,慢慢放下了电话,再也不看那个女人一眼,快步迎向了门口。 她隐隐猜到了何落日为什么要来,却不担心。 因为她很清楚,只要有外人在,何落日是绝不会问出他想问的问题,只会竭尽所能的,去维护何家的名誉! “二少爷,您来了。” 就像平时看到何落日那样,阴金花走到门口后,就站在了门边,微微弯腰垂首,态度恭敬有加,跟保姆没啥区别。 “嗯,银姑你好。” 何落日对阴金花的态度,也像是往常那样,‘主次分明’的却又带有一些敬意,点了点头后迈步走进了客厅内。 何落日在门外时,目光就落在那个女子身上,就是在跟阴金花打招呼时,也没有离开过。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何落日在自己亲兄弟家里看到这样一个女人后,不管是出于礼貌,还是惊讶啥的,按说都会问阴金花:这位是谁? 他却没有问出这个问题,只是看着女人缓缓说道:“你不该来的。” 阴金花心中一动:原来落日早就知道她要来,看来也知道她是谁,那么她不是莫邪征东了。 只要这个女人,不是传说中的莫邪征东,那么阴金花就没必要忌惮她什么了。 充其量,金发女人也就是个不同凡响的人。 而且从何落日上来就说的这句话来推断,女人应该是体制中人,属于某个秘密部门。 唉,当局终于决定要对秀城展开调查了吗? 阴金花心中再次轻叹一口气时,那个金发女人说话了:“我既然来了,那么就是该来。” 她的声音,仍旧那样波澜不惊,带着某种强烈的自信,丝毫没有因为对方是何落日,她就该客气一点。 “秀城呢?” 何落日却没有回答女人的话,侧脸问阴金花。 “秀城今天白天去跑马场时,不小心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受伤了。” 阴金花垂下眼帘低声说:“他现在正休息呢--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来这儿,来了后,又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二少爷,你认识她吗?” 何落日没有继续追问何秀城的事,只是看着女人:“我想跟你仔细聊聊。” 女人悠悠的说:“请说。” “能不能去外面?” 何落日说完,不等女人说什么,就转身走出了客厅。 “既然何家二少有所要求,那我当然得给个面子了。” 女人好像发出咯的一声轻笑,缓步走过阴金花身边时,看着她轻声说道:“嗯,你很漂亮。” 第1844章 你知道我是谁? 只要是女人,不管是十八的,还是八十的,都喜欢别人说她漂亮。 可阴金花,却是最怕别人这样夸她了,除了何秀城。 因为高飞、解红颜的缘故,别人或许已经怀疑她是不是破军中人,但没有谁知道她其实很漂亮,很漂亮。 这才是阴金花最大的秘密。 一旦这个秘密泄露,何秀城这个根正苗红的何家三少爷,为什么会走上歧途(如果别人真相信他是少爷),那么就能从她身上揣摩出来了。 美色。 何秀城误入歧途,是因为阴金花的美色,从十数年之前,她就开始用美色来拉何三少下水了,这是何家绝无法容忍的。 大家族中的少爷堕落,最恨的绝不是纨绔,而是那个引他走上歧途的人。 阴金花相信,一旦她的真实面目曝光,何家就会发动针对破军雷霆般的打击,更能从中给何秀城找到堕落的理由:十数年前,何三少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被歹人所蛊惑走上歧途也是很正常的。 年轻人,谁没有犯错的时候? 相信只要何家态度诚恳一些,大家就会原谅何秀城的,更不会冲击到何家。 所以呢,阴金花要想依旧牢牢把持住何秀城,那么她其实很漂亮的秘密,就绝对不能泄露:她不怕何秀城曝光,因为她很清楚那个孩子的心思。 可现在,这个夜晚来访的神秘女人,却忽然夸赞她很漂亮。 就像是过电那样,阴金花心头猛地一颤,可表面却是一片茫然的神色,仿佛不知道女人到底在说什么。 女人也没在意阴金花是什么感受,一阵香风轻轻刮过,她走出了客厅。 站在院子里,何落日抬头看着已经很高的那轮淡红色的月,好像在研究它为什么会变成红色那样,等女人走到他身边后,才说:“你说,月亮为什么会变成红色?” 女人也抬起头,看着月亮淡淡的说:“这只是一种光折射现象。每当空气潮湿时,半空中就会弥漫着很多水分子,或者说是水雾。雨后太阳出来后,就会形成一道彩虹。但月亮所发出的光,没有太阳所发出的那样强烈,所以就形不成彩虹,只能让这些均匀的水雾,层层反射,改变了低空中湿度的颜色,也改变了月亮本身。” 月亮有时候为什么会变成红色,度娘那儿就能给出答案。 至于答案对不对,那就看别人信不信了,正如女人给出答案后,何落日不信那样:“月亮为什么会变红,我知道的却跟你说的不一样。” “说说?” 个头看起来比何落日还要高的女人,淡淡的说道。 何落日低下头,半转身看着女人:“有人说,每逢月亮变成红色时,就预兆着世界上会有杀戮发生。更是鬼门关大开,无数孤魂野鬼来到世间的时候……” 如果王晨在这儿的话,就会发现,何落日所说的这些,跟杜子康给她所解释的,基本上是完全一样,包括某处深山中有一口古井的传说。 毫无疑问,这个传说让人听了后,心里肯定不会舒服。 这个女人听完后,心中会不会舒服? 何落日不知道,他在说完后,仍旧盯着女人。 女人可没有像王晨那样,在听完这个很诡异的传说后,会被刺激的大吐特吐,连半点反胃的意思都没有,甚至还轻笑了一声:“呵呵,这些传说很有趣啊,真没想到平时不苟言笑的何家二少,原来也会讲故事。” “你可以把这些当作故事,可我不想你的参与,会起到故事里才会有的效果。” 何落日左拳微微攥了下,缓缓的说:“我听说,这些年来,一直有人在到处找你。那个人应该很想你,你是该回去了。跟他一起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不好吗,非得参与到这谭浑水中来?” 女人的身子,猛地一震。 何落日的话,让她再也无法保持云淡风轻的样子。 这都是因为何落日提到了一个人。 “你、你知道我是谁?” 女人深吸了一口气,声音更低,却变冷了,就像初冬晚上的气温,随着夜色越浓,越冷。 “你别忘了我是做什么的。” 何落日笑了笑,再次抬头看着天上那个红月,说道:“如果你忘记了,我可以再提醒你一句。我现在已经从野战部队,调到情报部门了。嗯,虽说华夏还有我这个等级无权接触的绝密文件,但你的来历,却不属于最顶级绝密。” 女人沉默,很久后才说:“如果我不走呢?” 就像没听到女人在说什么那样,何落日喃喃的说:“传说,每当红月升起,世界上就会刮起一阵腥风血雨的。” 他这样说,无疑是在警告女人:如果你不走,非得坚持做你自己的事,那么只能会引发杀戮! 女人听明白了何落日的话,冷哼一声:“哼,可是,这是我的职责所在。从我数年前答应那个人,坐到这个位置上时,就已经决定把下半生都奉献给我的事业了。” “维护何家,是我的义务,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何落日再次看向了女人,目光决然:“其实,那不是你的事业,只是你的一个落脚点,就像流浪的孩子暂时找到了栖身地,但终究还是要回家的,对吧?” 不等女人说什么,何落日继续说道:“我告诉你一个消息,关于他的。” “我不想听。” 女人一口拒绝。 “真不想听?” 何落日无声的冷笑一声。 “何落日,你信不信我杀你,就像踩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 女人说出这句话时,何落日能明显觉出,周遭气温下降了很多。 可他却不在意,傲然说道:“可你不敢动手,我也不怕……”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女人忽然发出一声娇叱,就像一道鬼影那样,猛地扑到了他面前。 其实,何落日在说出那句话时,也已经做好了女人随时翻脸的准备。 女人的身影刚在他视线中变大,他就已经像子弹那样暴退,嘴里也发出一声大喝的同时,身子一拧,右脚电闪般踢向了对手。 唐鹏抬手,格开了高飞的一脚侧踢。 只是不等他做出下一个动作,高飞本来该支撑他自身身体平衡的左脚,却又在灯光下化成一道幻影,就像一把铁锥那样,狠狠刺向他的咽喉。 唐鹏大惊,身子猛地后仰,就像被大风刮断的树桩那样,齐刷刷的折断,将将躲开了这一脚,心中暗叫一声侥幸时,却觉得右腿外侧一疼,随即一股大力传来,身子情不自禁的飞了出去。 对着倚在套间门口的宋慧乔。 “哎哟,打不过人家,就来欺负我么?” 宋慧乔娇嗲嗲的惊呼一声,赶紧后退闪在了门后。 砰的一声大响,唐鹏的后背,狠狠撞在门框上,气血翻涌,眼前发黑,身子一个踉跄,蹬蹬后退几步,接着跌入了一个温暖的,香喷喷的怀抱中。 宋慧乔迷人的声音,从他耳边传来:“唐大少,你这是故意吃我豆腐么?真不怎么地道啊。” “闪开。” 在跌入软绵绵的怀抱中时,唐鹏就知道宋慧乔借势一把搂住了他,竟然还趁机在他腿子那边捏了一把。 这让他大怒,也很羞愧,正要抬肘向后捣出时,那个现在才不要脸的女人,已经惊呼一声跑开了,嘴里还嚷着:“唐大少,你不会不顾你手下死活,来找我晦气吧?” 唐鹏在被高飞一脚踢飞时,韩玄生怕高飞会趁机杀上去,再也顾不得自己有没有受伤了,厉喝一声扑了上去。 结果呢,自然是可想而知的,他已经记不清自己第几次被高飞一脚就踢飞了。 他跟高飞,实在不在一个档次。 就连他的老大唐鹏。不也是刚吃了亏? 高飞要想杀韩玄,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他没动手,那是因为他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最多也就是以超级高手的身份,给唐鹏俩人一个教训罢了。 唐鹏打架很厉害。 高飞承认:如果自己刚回国那会儿遇到唐鹏,还真不一定能干翻他,毕竟他很清楚,有些人是典型的遇强更强,尤其是在拼命时,总能把身体里的最大潜力发挥出来。 但现在,唐鹏不是他的对手。 哪怕他拼了老命,也不是高飞的对手。 事实上,现在的高飞已经突破了一个极限,除了莫邪征东之外,他还真想不到,谁还有跟他单打独斗的资格。 所以在对付唐鹏俩人时,他只是让他们尝到苦头,赶紧的走人就是了。 高飞压根也没有乘胜追击唐鹏的意思,踢飞韩玄后,还好整以暇,也就是很装比的抬手拍了拍裤脚--但就在这时,他忽然感受到了一股子冷森森的锐气,从身侧袭来,就像在空气中高速穿行的子弹那样。 接着,他就听到唐鹏断喝一声:“小心,我可要动家伙了!” 高飞算是背对着唐鹏的。 唐鹏在向他扑来时,不愿意被人说他是在背后伤人,所以才提前大喝一声。 高飞猛地拧身,身子虾米般的向后猛地弹开,速度可谓是快到了已经出现了虚影,但偏偏没有避开那股子冷森森的锐气。 那股子锐气,就像安装了追踪雷达那样,无论高飞闪避的动作有多快,却始终阴魂不散的缠着。 高飞心中一惊,左脚在墙壁上轻轻一点,就像蝙蝠那样在半空中猛地一个盘旋,才躲开了那股子锐气,随即飘落在了门口,抬头看了过去。 唐鹏没有再扑过来,就站在那儿看着他,语气坦率的说:“你比我厉害,赤手空拳我不是你的对手,所以我动兵器了。” 是个人就要面子,尤其是现在的年轻人,哪怕是打不过对方,也不会承认自己不行,而是找出一大堆诸如‘我哥今天不在家,算你好运’的借口来掩饰。 可唐鹏却坦然承认了。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盯着唐鹏手里拎着的东西,眉梢微微跳动了几下,才缓缓问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残魄?” 第1845章 是不是为了女人? 世上任何万物,哪怕是一块石头,也有它自己的灵性。 就像是玉,这可是石头的一种吧? 但它自古以来,就有护身、辟邪的功能,这是为什么呢? 就是因为它有灵性,或者说,它也有自己的气场。 再举个例子:当一把杀猪刀还没有见血时,它就是一把刀子,你把它扔在猪跟前,猪也懒得看它一眼。 可如果让一个屠夫,拿着这把刀子去杀猪宰牛,用上几年后,再扔在猪跟前--那么,它就会显得异常不安,害怕这把刀子。 刀,还是那把杀猪刀,唯一的区别就是,用过,没用过。 猪不怕没用过的刀子,可看到用过的刀子后,就会像是人见了鬼那样害怕,这是因为总是杀猪的刀子本身,已经具备了灵性,气场。 古代传说中的那些神兵,像干将莫邪这样的宝剑,传说可以自动脱峭,隔空杀人。 至于古代神兵是不是这样厉害,高飞不知道。 可是他却很清楚,他现在从唐鹏手中那把黑色的军刺中,感受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气场。 杀气。 那是喝过无数人鲜血后,才会养成的杀气! 刚才还被高飞逼的狼狈不堪的唐鹏,这时候就像换了个人那样。 怎么来比喻呢? 只能这样说:唐鹏是把剑,刚才是藏在剑鞘中。 现在,他已经出鞘了。 唐鹏能有这么大的变化,都是因为他手里多了这把黑色的军刺。 “是的,这就是传说中的残魄军刺,海底玄铁打造,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四百一十八人,被它送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唐鹏缓缓举起军刺时,态度异常的认真,恭敬,还有一些爱意,就像看着他最爱的小兄弟,是那么的骄傲,自豪。 “原来,世间真有残魄军刺的存在,我一直以为这是神话。” 高飞也看着那把军刺,目光同样的郑重,没有丝毫轻视的意思。 龙腾十二月,本身就是华夏军队中不灭的神话。 所以,高飞说残魄军刺只是神话中才有的兵器,也是很正常的。 接着,从没有过的压力,好像从那把看起来不该起眼的军刺中,缓缓散发出来,使他有了种想拿出杀胡刺的冲动。 残魄军刺的出现,代表着什么? 只能代表着着它的主人,已经成为华夏军队中不败神话的龙腾十二月! 高飞可以不在意那些所谓的流波山、亚特兰蒂斯的人,但却丁点不敢小视龙腾十二月。 这倒不是说,龙腾十二月特定要比流波山那些人还要厉害,但最起码,他们在高飞心目中,有着无法替代的位置。 信仰。 他们,是高飞的绝对信仰。 他们是传说,是神话,是无法战胜的终结者。 高飞是绝对不愿意有这样的敌人,因为他不愿意跟自己的信仰相抗衡。 “神话,是由人来缔造的,可也是由人来破灭的。” 唐鹏右手一动,翻起一片黑色的幻影。 等他的手停止后,残魄已经不见,那股子让高飞感受到的压力,也随即蓦然消失。 高飞却没有因为军刺的消失,心情就轻松起来,相反是更凝重了。 他不怕麻烦,更不怕敌人众多,反正虱子多了不痒。 但如果代表龙腾十二月的传人(唐鹏肯定是他们的传人,要不然也不会拥有这把军刺。天底下,还没有敢擅自持有这种神兵,要不然后果会很严重的),也成为他的敌人,他该怎么办? 一如既往的狠踩下去? 就在高飞心思不宁的想到这儿时,唐鹏忽然笑了,很轻松的样子:“你是不是在顾虑,军刺所代表的人,要来找你麻烦了?” “按说,我该觉得荣幸才对,毕竟一般人是没资格被他们找麻烦的。” 高飞的回答,也很坦然。 “错了。他们不会找你麻烦的。” 唐鹏摇了摇头,走向门口这边:“能不能让你那个奴隶,先躲开,免得听到我们会说什么?” “去外面走廊中吧。” 事关龙腾十二月,高飞不敢有丝毫托大,说完就转身走出了房间。 来到走廊门口,高飞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抬头看向窗外时,走过来的唐鹏说话了:“今晚的月亮,很好看。” 今晚的月亮很好看? 何落日一点也不觉得。 哪怕是真的好看,他也没心情去欣赏了,因为他被那个女人给逼得接连后退,在短短几分钟内,身上就挨了七八下。 何落日很低调,但也很骄傲。 武力值,更是他所骄傲的一面。 可是现在,他却毫不怀疑,如果这个女人要想真的杀他,他不逃跑的话,双方硬碰硬的话,他绝对挨不过一分钟。 这个女人,果然像他所知道那样强大。 强大到何落日哪怕使出两败俱伤的打法,也无法给人家造成太大的麻烦。 砰的一声,何落日肩膀上又挨了一下,踉踉跄跄后退,噗通一声的蹲坐在了地上。 女人却没有及时扑杀过来,举起的右拳缓缓落下,语气阴森的说:“你给我记住,以后在我面前,不要胡说八道,我可不会管你是谁家的大少,惹毛了我,真会宰了你!” “那你现在动手吧,因为我偏偏要说。” 何落日翻身爬起,冷峻的脸上,也带有了明显的怒意。 他不是个喜欢被人要挟的人。 他以为,他在这样说后,女人肯定会勃然大怒,说不定会真的扑上来,干掉他--但那个女人,却说:“好吧,你说。” 何落日愣了。 刚才他要说时,女人威胁他敢说,就要宰了他。 可当他倔强的要迎接凶险时,女人却忽然又让他说了。 女人无法捕捉的心态转变,让他想到了一句话:其实,连女人也不知道她自己在想什么。 所有的不甘啊,怒气啥的,在这一刻就像被戳破了的气球那样,蓦然散去,只剩下哭笑不得的无奈,何落日眉梢用力抖动了几下,才抬手捂着生疼的肩膀,说:“在几天之前,他曾经去过宝岛那边。” “他去宝岛那边做什么?” 女人张嘴问出这个问题时,不等何落日回答,就抢先说道:“是不是为了女人?” “是……” 何落日刚吐出这个字,女人就猛地抬脚,重重跺在了地上。 何秀城的别墅院子里,主要‘交通道路’是一条鹅卵石品铺就的,其它地方则是绿茵茵的草坪,女人这一脚虽然无法跺的地上尘土飞扬,可何落日却能感觉到脚下一颤,就像一块重达百斤的大石头,从十米处的高处砸下来那样。 由此可以看出,女人这一脚的力气有多霸道,有多么的大,这要是刚才扑过来对着何落日的肚子来一脚,估计华夏双骏都将成为昨日黄花了。 “我就知道,他无论做什么都是为了女人!” 女人却没有在意别人怎么看她,只是恨恨的骂道:“早晚有一天,他得死在女人身上--你们这些臭男人,每一个是好东西,尤其是华夏男人!” 女人骂到最后时,霍然抬头看着何落日,问道:“你有多少女人?” 她在说这句话时,碧蓝色的双眸中,明显有让何秀城感到压抑的杀意透出,让他情不自禁的心中一颤。 但同时,他也感到很纳闷,搞不懂女人为什么要问他这个问题,只好有些茫然的回答道:“我只有妻子冰冰一个人,怎么了?” 女人向何秀城走了过来,双拳紧攥,几乎是一字一顿的问道:“真的?除了你妻子之外,你就再也没有别的女人了?” 忽然间,何落日发现这个女人好像有些神志不清,已经处于某种崩溃的边缘,随时都有爆发杀人的趋势。 再忽然间,何落搞她?像明白了女人为什么会这样了,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随即停步昂起了胸膛,傲然道:“我爱我的妻子。除了她之外,我绝不会对任何女人假以辞色!” “真的?” 女人身形一晃,欺到了何落日面前一米半处。 这个距离,最适合她能在瞬间使出杀招,把她想杀的的人一击致命了。 “哼哼,你以为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像你为之疯狂的他那样,花心?” 何落日冷笑。 女人一愣,接着问道:“华夏,还有好男人存在?” 何落日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眼里带着怜悯的神色,上下打量了她几眼,随即叹了口气,轻轻摇头。 “你又叹气,又摇头的算什么,是在笑话我吗?” 女人猛地抬起右手,声音从牙缝中挤出来,带着无边的森寒之意:“说,是不是在笑话我!” “唉。” 何落日就像没看到女人举起的拳头,不知道他在面临致命一击那样,再次叹了口气:“唉,华夏男人是不是都花心,我不知道。可我知道,一个出色的女人在受伤害后,最多也就是在跟他分道扬镳,才不会为他痛苦万分,性情大变。” 何落日嘴角紧紧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本以为,有着独力思想的西方女性,该更明白这个道理。但现在看起来,原来是我错了。看来,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女人,她们都会因为爱而痛苦,就算阴差阳错的走上了重要位置,可也无法摆脱那个男人。” 何落日在说这些时,语气有些轻蔑。 女人高高举起的手,开始有了轻微的颤抖,浑身散发出的杀气,就像一个气球被吹到了极致,随时都会爆炸,杀人。 何落日当然能看得出,事实上他心里也很怕,因为他很清楚,女人要是对他疯狂一击,他压根抵挡不住,非死即伤。 但他却不能露出丝毫的惧意,缓缓转身看着天上的月亮,轻声说:“既然爱了,那就去爱,不管去爱的路上有多少,多大的困难,最多就是努力去争取也就是了。大不了--” 何落日淡淡一笑,轻声说:“大不了,谁敢阻拦,就干掉谁。反正人这一辈子很短暂,又何必因为某些羁绊,让自己远离所爱的男人,躲在角落里看别的女人逍遥,自己却默默流泪呢?” 第1846章 狗急跳墙! 何落日从来都别是那种擅于用言辞来解决问题的人,尤其是牵扯到男女感情的问题。 所以他在说起这些时,也不知道自己说的对不对。 先装作无惧的去蔑视这个女人,等她生气后,再把自己所认为的那些说出来--这是何落日当前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他希望他这些毫无水平的话,能够打动这个女人。 他说完这些后,就闭上了嘴,没有去看女人,脑子里却攸地浮上一副画面:女人的拳头落了下来,就像砸碎一个西瓜那样,把他的脑袋打碎。 他横死在草坪上,天上那轮红月的光洒在他身上,四周静悄悄的,唯有夜风缓缓吹过,吹散了血腥,却留下了孤独…… 女人没有挥拳砸下来,也没有说话,但何落日却能听得出,她呼吸的频率越来越不稳,甚至还发出了轻轻的咬牙声。 真的有夜风吹来,吹在何落日的后背上,掀起他的衬衣钻进衣服内,让他感觉凉飕飕的,额头却又细细的汗珠冒出。 “你说的这些,简直就是屁话。” 也不知等了多久,就在何落日绷紧的神经即将断裂时,女人终于说话了:“如果换成他的话,他会在相同的时间内,说出至少比你多十倍的甜言蜜语,来哄女人开心,哪怕是天大的怒火,也会慢慢消停下来。哼,就是屁话。” 堂堂何家二少爷,好不容易发表了一通关于男女感情的看法,却被一个女人说这是屁话,他不但没生气,反而心中一松:总算是熬过来了。 心中松了一口气,何秀城这才看向了女人。 女人举起的手,已经放了下来,散发出的凛然杀意,也丝毫不见,重新恢复了她该有的冷静。 何落日淡然一笑:“是,我说的就是屁话--但无可否认的是,对于我来说,能够说出这些话,也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对于何落日这种自嘲的自夸,女人倒是没在意,反而由衷的说:“你算得上是一个君子,但也仅仅在感情上。至于其它方面,你也有你自己的虚伪。要不然的话,你今晚也不会来这儿。” 何落日今晚来这儿,已经算是违背了纪律。 但他不能不来。 因为他要是不来的话,今晚何秀城就死定了。 苦笑一声,何落日说:“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一奶同胞的兄弟,更是何家的人。所以,无论他犯了多么大的错误,我这个当哥哥的都该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把有可能对何家的影响,控制在可控制的范围内。除此之外,我别无选择。” 女人问道:“你怎么确定我会杀他?” 何落日缓缓的回答:“一九七三的武道这次出世,虽然是要对付高飞。但在对付他之前,总得给人一个为什么出世的理由。毕竟,一九七三所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扫清对华夏不利的暗势力。你们唯有找到合适的目标开刀后,才能站在大义的角度上,去对付高飞的。” “你们的选择,对于我,对于何家来说,都是很不幸的。” 何落日紧紧咬了下嘴唇,继续说:“既然是他的亲哥哥,又是何家的重要一份子,那么我就有责任,也有义务来制止任何能让何家名声扫地的事情发生。” 女人反问道:“你终于肯承认,你那个兄弟,就是杀破狼三部之一破军大头目了?” 何落日摇头:“我没有承认,我也不希望他是。更重要的是,你们也不能确定,要不然,你也不会跟我谈这些的。” 女人看着何落日,沉默片刻才说:“何落日,你很聪明,也很能干,比起大多数臭男人来说,你确实优秀。” “我没有你说的那样好,我是个不合格的兄长。” 何落日看向了客厅那边。 客厅内空荡荡的,唯有阴金花站在门口,腰身佝偻着,好像很怕的样子。 女人也回头看了那边一眼,才问:“你想我怎么做?” “离开,彻底地忘记这件事!” 何落日毫不犹豫的说:“我可以给你个承诺,我会就此事给你一个交代的。” 女人冷笑:“呵呵,你是他的亲哥哥,就算你确定他是放在羊群中的狼,你能下得去手吗?” “只要他是狼,无论怎么样,我都能下得去手。” 何落日的回答,也就斩钉截铁。 女人抬手,拢了下鬓间的发丝,想了想说:“好吧,我相信你,我也保证,无论你能否解决这件事,一九七三都不会再插手,更不会把所知道的公布于众。” “谢--” 何落日眼睛一亮,刚要道谢,就被女人打断了:“不用谢我,我也不需要你对我说谢。看在你还是个专情男人的份上,我送你四个字。” 狗急跳墙。 女人送给何落日的,就是这四个字。 老百姓常说,狗急了会跳墙,兔子急了还会咬人。 女人现在把这四个字送给何落日,期间的含义是不言而喻。 何落日没有说话。 女人也转移了话题。 这个话题,她已经憋在心里有一会儿了:“他去宝岛,是为了哪个女人?” “什么?” 正在考虑问题的何落日,下意识的反问道。 女人很不满,耐着性子骂道:“你耳聋吗?” “哦,对不起,我耳朵还真有些不好用。” 何落日抱歉的笑了笑,才说:“他去宝岛,是为了见沈银冰。” “沈银冰?” 女人愣了下,随即晒笑道:“就是那个这两年混出老大名头,被人称为修罗教主的小魔头吗?” 何落日点了点头。 女人有些纳闷:“他找沈银冰做什么?” 何落日摇头:“我也不知道。” 好像是自言自语那样,女人喃喃说道:“难道,他喜欢那个小魔头,准备追求人家了?” 何落日嘴角抽了下,没有说话。 女人话刚出口,才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幼稚,更能让人察觉出,她是多么在乎那个家伙。 尤其是看到何落日嘴角抽了几下后,双眼一瞪:“怎么,你在嘲笑我?” 何落日却是答非所问:“这两年内,他在四处找你……” 女人声音急促的打断他:“不许你告诉他,我在哪儿!” 何落日下意识的点了点头时,女人又说:“哼,我是绝不会再见他了,哪怕是他找我找到天荒地老,我也不会再见他。” 何落日轻声提醒道:“可是你要是一有所动作,依着他的本事,没理由找不到你。” “那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你来操心。总之,你绝不能把我在哪儿的消息泄露出去,要不然我跟你没完!” 女人急匆匆的说完这番话,抬脚走了。 说走就走,没有一丝拖泥带水,就像她忽然出现那样,又忽然消失了,来的突兀,走的莫名其妙。 何落日站在原地,望着别墅门口那边愣了半晌,才微微摇了摇头,转身看向了客厅那边。 站在门口的阴金花已经不见了,客厅内仍旧灯火通明,却依旧是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 何落日的眼神,慢慢凝重起来,缓步走向了客厅。 他左脚刚刚踏进门槛,二楼卧室的房门开了,穿着一身睡衣的何秀城,从里面走了出来。 兄弟俩人四目相对,没有谁说话。 何落日垂下眼帘,走进了客厅,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瓶啤酒,打开一口气喝干。 刚才他跟女人的博斗,时间并不是太长,却是他此生中最危险的一次博斗,很有些心力交瘁感,特别的口渴。 等他喝完一瓶啤酒,又拿出一瓶转身看去时,何秀城已经坐在了沙发上,冲他很勉强的笑道:“哥,给我拿过一瓶来。” “你的气色很不好,伤的很重?” 何落日皱了下眉头,走了过去:“还是别喝酒了。” “哦。” 就像是往常那样,何秀城乖乖的答应了一声,等何落日坐下后,才问道:“你怎么来了?哈,不会是听说我骑马摔下来,才来看我的吧?嗨,哥,我没事的,一点小伤而已,对我们何家的男人来讲,压根就算不了什么。” 何落日没有理睬何秀城的话,只是盯着他的眼睛,拿起酒瓶子喝酒。 “哥,你怎么总是看--” 话说到一半,何秀城就说不下去了,目光躲闪的看向了别处。 把酒瓶子放在案几上,何落日拿起上面的烟,甩给何秀城一颗,自己也点上了一颗,吐出一口浓烟后,才轻声问道:“秀城,我们两个,是不是亲兄弟?” 何秀城眉梢狠狠抽了一下,才低声说:“如果有来生,我希望我们还做亲兄弟。能够有你这样的哥哥,是我何秀城几辈子才修来的福气。” 何秀城这番话,绝对是发自内心的,不带有一丝虚伪之情:“京华内,人人都知道高家的高云华,是最疼爱高雅的,无论高雅犯了什么错,他都会站出来给他摆平。相比起高云华来说,你一点都不逊色的。” 何落日能感觉到,何秀城这番话的真实度。 也正是这样,所以他的心情才愈加的沉重。 轻轻叹了口气,他轻声说道:“既然是这样,那你能不能跟我说实话?” “什么实话呀?” 何秀城下意识的反问出这句话时,却发现何落日脸上浮上了痛苦之色。 何落日的反应,就像是一把刀,狠狠刺在何秀城的心上,使他呆愣半晌,才声音沙哑的说:“哥,对不起。” “不要对我说对不起,因为你是何家的子弟,更是华夏人。你对不起的,只能是何家,是国家。” 何落日拿起酒瓶子,但接着就重重放在了案几上:“秀城,如果你还把我当成你亲哥哥,那就跟我说实话。我可以发誓,我会尽最大努力的,帮你去弥补你所犯下的一切错误!” “哥--” 何秀城痛苦的低声叫了句,低下了头。 “秀城,信不过我?” 何落日目不转睛的看着何秀城,等了好久才低声问。 “我信,你是这个世界上,我唯一能信得--小心背后!” 何秀城说着抬起头,随即脸色大变,大喝一声。 第1847章 她是谁? 何落日此前一直在京华卫戍部队发展,前段时间才得到提升,转为总参的某情报部门。 就像很多国家那样,华夏不但有官方存在的国安系统,军方更是有着自己的独立部门,就像大家在电影中会经常看到中情局那个类型的,所接触的机密更广泛,也更高级。 毕竟军队,才是所有暴力机关的源头,更是有着保护国家、抵抗、破坏、反击外来侵略的主要责任,所以何落日在转到总参的某情报部门后,就能看到一些绝密资料。 这些绝密资料中,就包括一九七三的武道。 原来,在武道脱离一九七三后,并不是像高飞等人所认为的那样,已经彻底隐退了,其实他们始终存在着,只是不会轻易被动用罢了。 但当华夏有需要他们、或者其它必须出世的原因后,他们就会像沉睡多年的魔王那样,从地底深处走出来。 就像何落日对那个女人所说的那样,一九七三的武道要出现,必须得做一件轰轰烈烈的事儿--让他感到很震惊的是:何秀城,竟然是一九七三武道闪亮登场的牺牲品! 一九七三的武道,行事作风很有些大明帝国那会的御史那样,有着‘风闻进谏’的特权,就是凡事不需要太确凿的证据,只需能折腾出浪花来,发挥出御史言官的特长就足够了。 何秀城或许不是一九七三武道所认为的那样,但无论他是不是那样,这对武道来说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武道认为他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那么他就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 一九七三武道复出后,把矛头对准了何秀城,其实也不仅仅是为了博取一个轰动,最主要的还是他们掌握了一定的证据。 所以女人今晚来了。 所以何落日也来了。 他不能不来,哪怕明明知道他这是在违背纪律,他还是得来。 一来,何秀城是他的亲兄弟,二来则是,这件事关系到了何家的声誉。 无论哪个原因,何落日都得来。 幸好,他来的很及时,及时挡住了那个女人。 女人走了,临走时也告诉何落日,她会放弃这件事。 女人,是当前一九七三武道的大首领,她说放弃这件事,就会真的放弃了。 可何落日却不能放弃。 无论怎么样,他都得必须搞清楚:何落日,究竟是不是真走上了一条毁灭之路。 实际上,此前何落日就听说,怀疑并在暗中关注着何秀城。 没办法,尤其是前段时间廖水粉失踪后,贺明珠等人对何秀城的态度,无法不让何落日关注,其实,这也是他为什么忽然转到总参情报部门的重要原因之一。 女人走后,何落日希望兄弟能够对他坦诚。 在何落日心中,向来都识大局、懂大体,低调而又谦逊的兄弟,怎么可能是破军这个在华夏有着六百年历史的超级邪教首领呢? 他不信,所以他希望何秀城能对他坦白。 并发誓,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兄弟都会齐心协力的去解决。 很明显,何落日的坦诚,成功打动了何秀城。 当然了,如果何秀城仍然能像过去那样,过着悠然自得的生活,就算何落日用真挚的兄弟之情来打动他,他也不一定会说的。 但现在他真有种生不如死的滋味。 想想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身边有大把的女孩子,但却无法跟她们秀恩爱--这就好比总被挤奶,却没有那种生活的奶牛,肯定会发疯的。 尤其是今晚,何秀城刚刚向阴金花求爱不成,得知他以后可能再也无法过那种生活后,他是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日子了,觉得真是生不如死,这才决定要向何落日坦白。 至于坦白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何秀城已经不在意了。 他当前最大的希望,就是他的坦白,能够对何家有利。 何秀城不是傻瓜,当然能看出那个女人今晚为什么要来。 有些事,就像被纸包着的火,无论你做的有多隐蔽,总是无法包住。 既然已经没办法包住那些火,那就索性让火来燃烧吧。 希望,我的坦白,能把何家所受的恶劣影响,降到最低! 心里这样想着,何秀城毅然抬头准备坦白时,却看到一道黑影,好像鬼魅那样从阴金花的卧室内扑了出去,一道寒光划破空气,就像是闪电那样,狠狠刺向何落日的后心! 如果,如果因为某件事,必须得让何秀城选择,他跟何落日之间,得有一个人死去的话,那么他会毫不犹豫的去死。 因为他觉得,无论从哪个方面,他都比不上哥哥何落日,对何家的重要性。 所以,他当然也不会希望看到哥哥,会被阴金花偷袭致死,这才慌忙大喝一声:“注意后面!” 何秀城的提醒很及时。 但更可惜的是,阴金花的身手,是何落日无法相比的,所以就算他得到示警后,本能的猛地向沙发旁边一扑……但还是没躲过阴金花那致命一击。 一刀,就刺中了他的后背。 血花四溅中,何落日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随即猛地站起,转身刚要抬手去拿枪,阴金花一脚就踢在了他胸前。 砰的一声中,何落日就像风筝那样,从何秀城头上方过,足足飞出七八米远,才重重砸在冰箱上。 阴金花一击得手后,何落日拼死站起转身时,她没有来得及把刀子拔除来。 但她一脚把何落日踢飞后,他的后背又重重撞在冰箱上,那把刀子一下子全部没入他身体中。 何落日张嘴,喷出一口鲜血的同时,双手后伸,反手抱住了冰箱。 他很想接着扑出去,但很可惜的是,他全身的力气,都随着阴金花的一刀,一脚而全部消失,让他连站都站不住,只能无奈的顺着冰箱,缓缓的瘫坐在了地上。 白色的冰箱,随着何落日缓缓瘫坐在地上,蹭出一道粗粗的血痕。 白色的冰箱,鲜红的血,红白相映,看起来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在何落日中倒,身子飞出后,何秀城就霍然转身,看着他砸在冰箱上,又瘫坐在地上,双眼圆睁,嘴巴张大,满脸都是不相信的样子。 从小时候起,何秀城就从没有见过哥哥被人彻底打倒过,他总是能在别人以为他再也坚持不下去时,顽强的站起来。 可是现在,他还能再站起来吗? 一击得手的阴金花,也没有再有所动作,只是长长吐出一口气,缓缓晃动了一下脖子。 她在晃动脖子时,黑色的睡衣敞开了一道缝,露出了雪白的里面。 她已经不再是何落日眼中的老妪银姑了。 现在,她是风姿迷人的阴金花,浑身都洋溢着说不出的妩媚。 何秀城被彻底吓呆时,何落日的脸色惨白,嘴唇剧烈抖动着,嘶声说到:“秀、秀城……” “哥,哥!” 何秀城这才如梦初醒,猛地嘶声大叫着,连滚带爬的扑过沙发,四肢着地飞速爬到了何落日面前,把他抱在了怀中,泪流满面的吼道:“哥,别怕,别怕,有我在,有我在,你会没事的,会没事的!” 这些话,是他小时候惹祸后,何落日来安慰他的。 结果也像何落日所说的那样,何秀城很快就没事了。 何秀城很多次都希望,他能有机会对他哥也说一次这样的话。 可始终没找到机会。 现在,机会终于来了。他可以嘶声狂吼着喊出这些话。 可何落日会没事吗? 何秀城亲眼看到,阴金花的那把刀子,从何落日的后心刺进,在撞到冰箱上后,刀尖已经从前面心口部位透出--心脏,已经被贯穿了。 就算是大罗神仙来了,也救不活他了,更何况是何秀城? 他没有马上死去,那是因为他不甘心就这样死。 何落日不想死,因为他的妻子刚刚有了身孕,因为现在何家还需要他,何秀城还需要他--他很想始终睁大眼睛,随时准备做他该做的事。 但沉重的黑暗,却一步步的靠近他,让他的双眼在盯着阴金花看了片刻后,终于不甘的缓缓闭上,嘴里却问道:“她,是谁?” 可能是快要死了,何落日问出的这三个字,很平静,也很流畅。 “她,是谁?” 何秀城泪眼模糊中,喃喃重复了一句,忽然猛地转身,暴喝一声:“你是谁!?” 阴金花是谁? 何秀城当然知道。 在他就任破军首领时,他就知道这个可以变成老妪,又能变成花信少妇的女人,是他母亲的亲妹妹,也就是他跟何落日的亲小阿姨。 这么多年来,何秀城始终在回避、故意淡漠这层关系,直到彻底的忽略。 因为他很清楚,他跟阴金花发生了那种关系,是天理难容的。 大错已经铸成,他又无法摆脱,除了麻痹自己忘记这层关系外,他还能有什么办法? 但现在,何落日在临死前,问出了这个问题:她是谁? 她是谁? 何秀城忽然发现,阴金花绝不是他所认为的那个人--如果,她真是他的亲小姨,那么也是何落日的亲小姨,就算她跟何落日站在敌对立场上,因为亲情的关系,她也不该痛下杀手。 最起码,得有一点点的犹豫才对。 毕竟是亲人。 可刚才,何秀城亲眼所见,阴金花在暗算何落日时,没有哪怕是一丁点的犹豫,毫不留情! 她,绝不是她所说的那个人! 她是谁? 你是谁? 阴金花精致妩媚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没有一点点惋惜,悲痛的神色,缓缓的说道;“秀城,我是谁,你会不知道么?” “你、你不是我……你不是她,你不是她,绝不是!原来,这些年来,你始终在骗我!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何秀城猛地放下何落日,就像一头疯了的野兽那样,纵身向阴金花狠狠扑了过去! 何秀城的功夫,相比起阴金花来说,差了不止一点半点,她没理由躲不开。 可事实上,就在她身形一晃时,却没有躲开,被他重重扑倒在了地上。 第1848章 何落日的尸体消失了! 阴金花当然能躲开何秀城的疯狂一击。 哪怕是闭眼,也能躲开。 但就在她身形一晃时,却没躲,被何秀城狠狠扑倒在了地上。 疯了般的何秀城,在扑过来是,一脚踏在了歪到的沙发上,就像从半空中扑下的猎鹰那样,居高临下的倾尽全力的扑下来--如果阴金花及时躲开,那么他就会重重扑倒在地上,自个儿摔个半死。 更何况,他的肋骨早就断了几根,这时候要是重重砸在地上,很可能会造成刚断的肋骨,刺进他的五脏六腑。 那样,就有生命危险了。 阴金花爱何秀城,不到万不得已时,她是绝不会让他受伤的。 所以呢,她宁愿被何秀城重重扑倒在地上,去做他的人肉垫子,她也不希望何秀城去受伤。 这就是爱。 真爱。 谁说性情残忍的女人,没有真爱了? 一下扑倒阴金花后,何秀城就张开嘴,真像一只野兽那样,亮出森森的白牙,狠狠咬向了她的咽喉。 极大的恐惧,心疼,愤怒,已经让何秀城彻底变成了一只野兽。 现在他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咬死这个杀死他哥哥的女人,撕碎了,一口口的吞下去! 阴金花虽然很爱何秀城,舍不得他再受伤,但这不代表着她甘心被活生生的咬死。 就算被干脆利索的一枪崩掉,她也不甘心。 阴金花猛地翻身,何秀城一口咬了她左肩上。 何秀城双眼血红,明明只是咬住她肩膀,却像捕住猎物的恶狼那样,猛烈的摇晃着脑袋,竟然狠狠撕咬下了一块肉。 “啊!” 阴金花功夫再高,也怕疼,惨叫一声中抬手,化掌为刀,一下子用力看在了他脖子上。 何秀城马上就双眼翻白,昏了过去,但双手依旧死死抱着她。 何秀城此时的神智,已经完全的迷失,但潜意识内却有个想法,那就是他要保护何落日,哪怕是死,也绝不允许阴金花去伤害他! 阴金花挣扎,想挣开何秀城。 可那双手臂,就像侵了油的钢丝绳,死死捆着她,除非她掰断一只手才行。 阴金花当然不舍的掰断何秀城一只手,只好在地上翻滚起来。 她知道,在翻滚的过程中,昏迷还在紧紧抱着东西的人,会因为骨骼承受不同的外力,从而自然的做出调整,松开手。 果不其然,当被何秀城死死抱住的阴金花,不断在地上蛆虫那样翻滚,滚回她的卧室内炕前时,他双手终于有了松动的迹象。 阴金花心中大喜,又继续翻滚--一分钟后,她终于从何秀城的搂抱中脱身,却也累出了一身大汗。 坐在地板上,看着仍旧做出搂抱动作的何秀城,阴金花轻轻叹了口气,忽然有了些脱力感,无比的疲倦,抬手捂住受伤的肩膀,倚在炕沿上闭上了眼。 过了几分钟后,阴金花才睁开眼,从炕上扯下一条被子,盖在了何秀城身上,随即腾身站起,走出了卧室。 暂且不管何秀城知道了什么,以后对她会是一种什么态度(她能看得出,在她暗杀掉何落日后,何秀城是一种怎么样的疯狂),这些都顾不得了。 眼下,必须得先处理好何落日的后事--今晚,那个神秘女人来的也很赶巧,无论她是谁,又有何种来历,她都是杀害何落日的凶手。 因为她跟何落日在别墅院子里打架时,院子四周的监控摄像头,已经忠实记录下了那一幕,阴金花只需稍稍做点手脚,就能制造出完美的搏杀致死现场。 毫无破绽。 阴金花很自信,她也有这份实力。 至于那个女人为什么要杀何落日--阴金花只是一个保姆,她怎么会知道呢? 而且,她更有信心能说服何秀城,让他不再仇视她,因为何落日的被杀,从而只能跟着她一条路走到黑,兢兢业业,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不成熟,总是把破军往毁灭道路上带。 正所谓逝者已死,不管活着有多么艰难,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下去,想方设法的。 不对吗? 阴金花心里想着这些时,嘴角绽放出了慈祥的微笑。 因为她已经又变成那个老妪了。 可是,她的微笑马上就凝固在了脸上--死在大厅内的何落日,尸体竟然不见了。 冰箱前的地上,只留下了一摊鲜血! 一个死人,自己是不会跑的,除非贪狼中的燕魔姬重生,用湘西赶尸法驱动尸体。 燕魔姬死后不会重生,死人又不会自己跑了,那么何落日的尸体呢? 阴金花后背,疼的冒出了一身冷汗,身形一晃好像一缕青烟那样,飘出了客厅门,向外看去。 别墅院子里,除了那就几棵花木被夜风吹得摇曳外,就静悄悄的连个鬼影子也看不到了,别墅大门口也是这样,外面远处的灯火阑珊,一片和平盛世才有的景象。 阴金花站在门口,稍稍呆愣片刻,随即把右手食、中二指放在嘴里,鼓起腮帮子一吹。 尖利,刺耳却又低沉的哨声,就像来自酆都城中厉鬼的笑声那样,远远传了出去。 这是阴金花召唤全天候24小时,保护别墅,监视四周动向的十六个属下们的命令声。 天圆地方,分东南西北、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八个方向。 在每一个方向的某处,都有两名随时会去效死的破军属下。 没有阴金花的命令,他们是不会露面的,哪怕是何秀城也指挥不了他们。 可阴金花已经发出了召唤的哨声,五分钟都过去了,也不见一个人出现。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阴金花的心是越来越沉。 她已经明白,她那些忠心的属下,为什么没有出现了。 她身形再展,就像一道鬼魅那样,轻飘飘的从西边围墙上飘了过去。 这个别墅区内,总共有不到八十套别墅,每一栋别墅的周围,都有数十米的独立空间,何秀城所住的别墅西边,一百米外的那栋别墅内,住着一对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 有一次,何秀城外出散步碰到他们闲聊时,知道他们是外地来京做生意的,所住的别墅是他们亲戚家的,算是租用给他们了。 何秀城不知道,这对小夫妻是阴金花安排在这儿的,自然不会在意他们。 阴金花却很在意--当看到那对小夫妻喉结都被利刃划断,鲜血喷的满屋子都是后,痛苦的闭上了眼睛,随即转身缓缓走到了院子里。 她根本不用再去看别处,就知道其他十四个人,也都糟了同样毒手。 而且最关键的问题时,这对小夫妻刚死了没有多久。 具体是多久,阴金花才不去关心那些,只能看出他们是死在何落日后面。 也就是说,他们本来不该死的,都是阴金花暗杀了何落日,所以他们才成为了殉葬品。 可这是是谁干的呢? 阴金花睁开眼时,眼前浮上一个女人的幻象:淡金色的长发,到背着双手,一副君临天下的女王范儿。 是那个跟何落日打斗过的女人。 可是,她不是明明走了么,怎么又回来了,抢走了何落日的尸体,杀了阴金花的人,却没有趁机对阴金花做什么。 这是为什么? 阴金花不明白,真的不明白,只是无语望青天。 今晚,皓月当空。 月亮,没有一点点的红色了。 可能是因为,某些人的鲜血,已经流尽了,该死的人都死了,被从酆都城内放出的孤魂野鬼们,拖着死去的人重新回到了它们的世界,人间又恢复了正常,就像是月亮本色。 传说,当红月升起时,阴间酆都城城门打开,孤魂野鬼就会来到人间,人间就会有流血事件发生。 高飞当然早就听说过这个传说了。 事实上,他本人也很讨厌红色的月亮,正如他从来都不想杀人那样。 “月亮变白了,真好看。” 当侃侃而谈的唐鹏,终于闭嘴后,高飞才发出了一声感慨。 “卧槽,我说了老半天,你到底是有没有听到说的话?” 对高飞放着正事不说,却在这儿谈论风月的装比姿态,唐鹏很不爽。 “我又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到你的话了。” 高飞很大度的没有回骂,把烟头弹出了窗外。 烟头就像砸破大气层,作客地球的小行星那样,在下降的过程中急剧燃烧,划出了一道暗红色的弧线,很快就消失在了黑夜中。 “你说,你是受了你老师的嘱托,来找我连收,对抗某些邪恶的力量。你老师呢,就是传说中的龙腾十二月中的十月冷血荆红命。你还说,除了你是我的盟友外,你还有一个很臭屁的师兄,现在或许正在找我的路途中。我们三个人,会联手,一直对抗敌人。” 高飞简单概括了一下唐鹏所说的那些后,才问道:“我说的,对不对?” 唐鹏双眼一翻,淡然回答:“很对。那你信不信?” “如果没有残魄,我是不会信得,我会把你从窗户里扔出去。” 高飞叹了口气:“唉,可你偏偏看似真是荆红命的学生,我不能不信。” “什么狗屁的看似啊?我就是。” 唐鹏皱眉,打量着高飞,脸上浮上不爽的样子:“你看起来,好像不怎么高兴啊。哦,看来你不怎么希望有盟友,还是觉得我不配做你的盟友?” “不是不希望,也不是你不配。” 高飞摇了摇头,认真的说:“如果龙腾十二月的学生,都不配做我的盟友,那么世界上就不会有人配得上了。” “那你为什么不高兴?” 唐鹏继续追问道。 高飞实话实说:“天上会无缘无故的掉馅饼吗?” 唐鹏一瞪眼:“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侮辱我们帮你,是有目的的?” “你们没有?” 高飞冷笑。 “当然有。” 唐鹏的回答,倒是很坦率,也很不要脸:“要是没有好处,傻瓜才会在这时候接触你。” 高飞抬手,挠了挠耳朵:“说说,你想在我这儿得到什么好处?哦,先说明,你不能带走宋慧乔。” 唐鹏冷笑:“放心,我对那个女人可没太大的兴趣。” 第1849章 冤大头! 就在细谈之前,唐鹏还说非要带走宋慧乔不可。 但现在,他却不坚持了,就像丢了一只穿旧了的鞋子,虽然穿着很舒服,可也不是太在意。 对此,高飞很奇怪:“咦,你怎么改变主意了呢?” “我有时候就像娘们那样,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改变主意。” 唐鹏的回答,让高飞觉得很好笑,看他也顺眼了很多。 抬手打了个哈欠,唐鹏吸了下鼻子,说:“时候不早了,我老头子今天刚来京华,我这个当儿子的,得回去陪他喝一杯。” “你住哪儿?” “听说过云霄阁会所吗?” “没有,我只知道皇朝会所。” “孤陋寡闻。” 唐鹏抬手,竖起中指做了个鄙视动作后,又问:“皇朝会所在哪儿?” “井底之蛙,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高飞回了一句,双手抱着膀子,倚在窗台上说:“先慢点走,你还没有说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好处呢。” “以后再告诉你,说起来话长。” 唐鹏伸了个懒腰,转身就走:“随时,我都会联系你的。” “最后一个问题。” 冲着他的背影,高飞问道:“你那个传说中的师兄,又是谁?” “不说。” “草,吊我胃口?” “老子懒得吊人胃口,不说是因为,我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鸟,因为我老师没告诉我,只说以后会见面的!” 唐鹏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大踏步的走向了电梯那边。 早就等在门口的韩玄,虽然吐了老多血,但这时候却依旧像标枪一样的站在电梯门口,替唐鹏打开了电梯门。 在转身走近电梯时,韩玄狠狠的扫了高飞一眼,后者把右手举在嘴巴前,晃动着几根手指,表示跟他说再见。 唐鹏带着韩玄走了,留下了一身衣服,还有好多口鲜血,外带一个‘盟友’之间的约定。 他来,本该是为了宋慧乔而来。 因为他刚才已经跟高飞明说了,他已经追杀宋慧乔好久了,希望能拿回那个优盘,但高飞坚持说那个优盘已经毁掉,并不许他带走宋慧乔后,他竟然连个屁都不放的走了。 很干脆,丝毫不拖泥带水。 却给高飞洒下了一头雾水,隐隐感觉到了什么。 “卧槽,这小子今晚来,原来只是做做样子,压根就没打算把宋慧乔带走……老子坚持不许他带走那个女人,这家伙心里肯定在开心的笑。卧槽,这算什么狗屁盟友?” 高飞终于慢慢明白唐鹏为什么那样‘通情达理’了,心中大骂不已,觉得被蔑视了、哦,不,是鄙视了,鄙视自己的智商不高,怪不得那个家伙在临走前,曾经对他伸出中指。 龙云儿当初在跟他讲述华夏文明发展史时,曾经明确的告诉高飞,说他不会一个人作战,会有盟友的。 那时候,高飞还真是不怎么相信,就像他不怎么相信流波山、亚特兰蒂斯存在那样。 但现在,他觉得他最好是相信。 因为唐鹏今晚说了这么多话,也着重谈起过这件事。 不过,相比起龙云儿所说的那些,唐鹏知道的不是太多,甚至连他的某个师兄是谁,都不知道,只是一口咬定说那个牛哄哄的人,已经出现了,具体在哪儿? 鬼才知道。 鬼话,鬼才知道。 高飞不是鬼,是人,最起码当前是人,可他还是选择了相信唐鹏。 唐鹏是他的盟友,或许拳脚功夫上不是高飞的对手,但他刚才亮出军刺的一刹那,周遭气场的改变,高飞能明显感觉得到。 盟友,之所以成为盟友,那是因为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利益目标。 可不知道为什么,高飞却有种上当受骗被利用的强烈感觉,就是感觉唐鹏,还有他那个没见面的某师兄,或许会帮他对抗那些敌人,但也是在利用他达成他们的目的。 冤大头。 高飞想到了这个词,心里很郁闷,想骂人。 高先生是那种率性而为的诚实人,既然想骂人,就张嘴骂了。对着电梯那边:“草,你特么的要是敢出来,看老子打不残废你!” 他的话音未落,一个人还真从电梯内走了出来。 却不是唐鹏,而是个女人。 王晨。 看着站在电梯门口,呆愣愣望着这边的王晨,高飞眼神瞬间黯淡了下来,随即转身看向了窗外。 他在带着宋慧乔来酒店要房间时,曾经在下面大厅前台看到王晨,也看到了杜子康,更猜到他们出现在这儿是干嘛来了。 一个男的,一个女的,晚上来酒店要一套房间,除了做那种事儿,还能做什么啊? 并不是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能像高先生这样,在宋慧乔那种等级的美女刻意媚惑之前,能像柳下惠那样,始终保持着一颗干净的心。 尽管王晨现在跟高飞已经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已经是路人甲了。 可是为什么,只要他一想到王晨跟别的男人在一起,心里为什么会疼呢? 为什么? 高飞问明月。 明月无语,云淡风轻。 哒、哒哒的高跟鞋踏在地板上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王晨走过来了,高飞知道,他没回头。 脚步声停顿,高飞又嗅到了还算熟悉的香味,抢在王晨开口之前,淡淡的问道:“你不在紫金套房内陪你的男朋友,怎么到这儿来了?” 王晨没说话。 等了片刻,高飞心里有些莫名其妙的烦,转身看着她,毫不掩饰脸上的讥讽:“怎么,是不是想跟我谈谈,你跟他在一起的感受,与跟我在一起的滋味不一般,会让你感觉很幸福,很安全?” 这番话说出口后,高飞就后悔了:这不是一个男人该说的话,尤其是对他的前妻。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高飞就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王晨的嘴角,猛地抽了一下,随即无声的轻笑了一声,说道:“高飞,你的文化程度虽然不高,但揣摩人心思的本事却很出色。是,我本来是想跟你分享我的快乐来着,不过你既然感受到了,那我也没必要再说了。” 高飞觉得,他腮帮子好像动了几下,随即淡淡的说:“既然不用说了,那你赶紧消失吧。” “我会走的。” 王晨毫不在意高飞下的逐客令,点了点头说盗:“我来找你,除了要找你分享这些之外,还想提醒你,明天别忘了去陈家。” “我没有忘记。” 王晨的冷静,让高飞感觉愈加的烦躁,抬手骂道:“赶紧滚!” “这儿是酒店,又不是你家,我什么时候滚,干你什么事?” 王晨又笑了,笑容看上去是那样的妩媚。 “你不滚,我滚!” 高飞说完,擦着王晨的肩膀,快步走向了他的白银套房。 在走进房间时,他回头看了一眼,看到王晨还站在那儿,背对着他一动不动,就大声说:“宋慧乔,还不去炕上,站在这儿等着我抱你吗?” 唐鹏约高飞外出谈话后,宋慧乔就很过去听听,他们在谈什么。 不过狼狈异常却脸色冰冷的韩玄站在那儿,好像恶狼一样的死死盯着她,她也不敢动,可也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站在窗前端着一杯咖啡,很有情调的品着。 很快,唐鹏就走了,过了很久高飞都没有进来,她正要出去看看时,却看到一个身穿黑色职业套装的女孩子,从门前经过。 宋慧乔偷偷的站在门后,悄悄的向外看去。 开始时,王晨跟高飞说了些什么,她没有听到,只是看到他快步走过来后,连忙重新退回到了窗前,端起了咖啡。 等高飞出现在门口后,宋慧乔适时的送上一个妩媚的笑容,还没有张嘴说话呢,却听高飞冲她嚷,让她先去上炕。 “哦,好的。” 宋慧乔呆了一下,猛地明白高飞为什么会这么大声说了:她是女人,而且还是那种心计很深,擅于察言观色的女人,从高飞怒气冲冲大声嚷出这些后,就明白他这是为什么了。 高飞这是在故意气王晨,要不然就算要她服侍,也无需用这么多的声音。 乖乖的,宋慧乔把咖啡杯放在了窗前,快步走进了套间内,很麻利的开始脱衣服。 刚脱下外衣,露出雪白粉嫩的肩膀,高飞就走了进来,一把抱起她,重重扔在了炕上。 在她的惊呼声中,高飞就像恶狼那样扑了上去,也懒得给她解开衬衣,之间往上一搓,连同黑色的小罩都推到了她脸上,露出了她傲人的胸。 以前高飞跟陈果果等人秀恩爱时,虽然有时候动作很霸道,但总体来说却不会粗暴。 这儿所谓的粗暴,就是用牙、用手又咬又掐的,在女人发出疼痛的尖叫声中,品尝到侵犯的乐趣。 高飞从来不用那种方式对待自己的女人。 他倒是很喜欢他的那些女人,在无法控制要死的欢乐中,本能的用这种粗暴的方式来回应他,来证明她已经无法忍受,他就会升起一种自豪感,觉得特别厉害。 但今晚,在把宋慧乔推倒在炕上后,高飞的动作却异常的粗暴,张嘴咬下去时,竟然出了血。 “啊!” 疼的宋慧乔尖叫着,浑身过电般的猛地一僵。 感受到宋慧乔的疼痛反应后,高飞却没有像那些喜欢粗暴方式的男人那样,生出更加邪恶的愉悦感,而是心中忽然有了愧疚:就因为王晨有了别的男人,你就吃醋,用折磨别的女人来发些,这算什么男人? 宋慧乔的疼痛叫声,惊醒了高飞,使他心中愧疚,抬起了头,正要道歉时--那个女人却猛地搂住了他的脖子,把他用力拉到自己怀中,继续尖叫道:“你咬死我,咬死我吧,我好喜欢!” 这个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温柔的方式。 也有很多人,更喜欢快乐并疼痛着,就像很多人喜欢被性、伴侣拿带刺的皮鞭抽那样,抽的越疼,他(她)越兴奋,哪怕是完事后伤痕累累。 宋慧乔,竟然就是这样一种女人。 在被高飞咬伤的瞬间,达到了一个从没有过的欢愉世界。 第1850章 另类的女人! 就像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性格都很有特点那样,从小就受到严格到残酷训练的女人,心态也会跟正常人不一般的。 宋慧乔从四五岁时,就接受系统的训练。 倒是没有把她训练成以一敌百的功夫高手,只是训练她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内,都能让她保持着最有魅力的女人味道,让人为之着迷。 这个女人,经过十数年的严格训练后,绝对是女人中的极品佼佼者,要不然也不会让某次帅为之着迷,从而走上了毁灭之路。 某次帅,是宋慧乔的唯一男人,也比她将近四十岁。 一个年近花甲的男人,娶了一个双十年华的漂亮妹子,谁会忍的用粗暴方式对待她? 就像大媳妇总是疼爱小丈夫那样,年龄大的男人在娶了个女儿般的漂亮小媳妇后,也同样会尽最大可能的去疼爱她,呵护她,充她。 宋慧乔在某次帅身边生活了接近十年。 她从双十年华,慢慢成为了一个少妇。 刚成为第二夫人时,某次帅就已经年近花甲,那方面的功能已经退化,等她被岁月淬炼成妩媚少妇时,某次帅就算使出吃奶的劲儿来,也无法重振雄风了,最多也就是走走形式拉倒。 如狼似虎的年龄,却跟在一个光走形式的老头子身边,宋慧乔当然得不到满足--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身份所在,出墙红杏中肯定有她一份子。 不过,宋慧乔跟了某次帅十年,每次都是和风细雨,却让她误以为男人就是这个样子,从来都不曾做过真正的女人,也就心安的过来了。 但在今晚,当高飞头野兽那样,扑倒在她身上,又咬、又掐她时,一种从没有过的欢愉,让她还没有等到真正的狂风暴雨骤来,她就已经飞上了天。 这是某次帅从没有带给过她的滋味,在瞬间激活了她骨子里从小就深受压抑的邪恶,从此叩开了另外一个世界的大门:原来,这才是真正的恩爱。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从小接受残酷训练的宋慧乔,其实早就有了受虐的倾向,只是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些年内,也从没有谁虐待过她。 宋慧乔的这种反应,要是让弗洛伊德来解释的话,就是这样:假如人生活在一种无力改变的痛苦之中,就会转而爱上这种痛苦,把它视为一种快乐,以便自己好过一些。 值得说明一下的是,某个喜欢受虐的人,在遭受痛苦时产生的欢愉感觉,就会使他(她)的忍受力远远大于常人。 高飞以前当佣兵在国外鬼混的某些场合内,就曾经遇到过受虐、狂,也曾经对这种女人很感兴趣,不过这种兴趣失去的很快,觉得这种人心理不健康,实在没意思(求着别人折磨她,这不是犯贱吗?) 在他回国所认识的这些女人中,也没有谁喜欢遭受痛苦,所以他也渐渐的忘记世间还有这种人了。 所以呢,当宋慧乔浑身哆嗦着,把他紧紧搂在怀中,尖叫着哀求他咬死她时,高先生还是被吓了一跳的,奋力挣开了她,低声喝道:“都有血了,还要,你有病吗?” “我有病,我有病,我是真的有病!” 宋慧乔筛糠似的爬起来,三两下就把自己的衣服除掉,扑过来抱住了高飞,在他脸上又亲又吻:“快点打死我,咬死我,弄死我,求你了!” 原来她是那样的人! 看到宋慧乔双眼中燃烧着无比兴奋的火焰后,高飞这才猛地明白了过来。 高飞不喜欢这样的女人,觉得大家思想不再一个档次,他实在无法理解,女人怎么可能会从痛苦中尝受到无比快乐的,所以以前在国外鬼混时,一遇到这样的女人就会落荒而逃,生怕在满足她的同时,也让自己沾染了这种犯贱的臭毛病。 但是今晚,他不想逃了。 因为王晨跟杜子康的事儿,已经把他刺激的无法忍受,总想找个人来发些一下,要不然刚才也不会那样粗暴的对待宋慧乔了。 好吧,既然她喜欢痛苦,那就给她吧。 只要能帮助别人,只要是力所能及的,高先生从来都不吝伸出援助之手的--一拳,就打在了宋慧乔的胃部。 随着一声惨呼,宋慧乔摔倒在了炕上,窈窕诱人的身子蜷缩了起来,弓着身子就像一只大白虾那样,明明是无比的疼痛,可她眼神中的火焰,却不曾有一点点的消失,反而更加炙热了。 一拳打倒宋慧乔后,高飞脚尖一挑,挑起了她扔在地上的裤子,抽下了细细的红腰带,在空中挽了一个花。 啪! 随着腰带猛顿时发生的空气爆炸声,腰带就像一条红色小蛇那样,狠狠抽在宋慧乔拱起的那轮圆月上。 啪! “啊!” 宋慧乔又是一声惨叫,那轮红月上多了一条两指宽的血痕。 “喜欢吗?” 高飞收回腰带:“疼吗?” “疼--但更喜欢!” 宋慧乔野兽般的低吼着,猛地抬起头,冲高飞尖声叫着:“快,快,别住手!” “那就成全你!” 高飞也忽然有了种说不出的畅快,手中的腰带再次用力抽了下去。 高飞不理解宋慧乔当下是一种什么样的兴奋,什么样的欢愉。 王晨也同样不理解。 在听到高飞故意大声说,让某个女人上炕时,王晨的心猛地一揪,撕裂般的疼痛。 依着王晨的智商,她当然能听出高飞是故意的,就是为了让她听到……这算是一种报复吧? 嗯,绝对是报复。 因为王晨很清楚,高飞就算再不要脸,可也不会这样做的。 就像她明明拒绝了杜子康,却在高飞面前,鬼使神差般的说出那些话一样。 有时候,男人跟女人之间,总会发生一些这种言不由衷的误会,全力去伤害对方,自己却在对方痛苦万分时有过片刻的解气后,随后也会陷进无比的痛苦。 其实,这种行为就是爱情。 只不过已经变质了,随着误会的加深。 王晨呆愣愣的站在窗前,才低低的叹了口气,转身准备离开时,就听到了一声女人的尖叫声,从不远处的房间内传了出来。 他在欺负别的女人。 王晨眉梢抖动了下,心中忽然再次涌上了无比的快意,骄傲的昂起下巴,快步走向了电梯那边。 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能让高飞愤怒,失去理智去欺负别的女人,王晨就真的很开心,不但不会同情受折磨的女人,反而会有当前的感觉:活该,你们这些不要脸的臭女人,活该去招惹他,最好是被他折磨死。 啪的一声,皮带抽在皮肤上的清脆声,夹带着女人的惨呼中传出来时,王晨恰好来到了门口。 老天爷可以作证,王晨是真想离开这个楼层的。 但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高飞好像在拿皮带抽某个女人时,她却鬼使神差般的走进了房间内。 她想亲眼看一看,高飞被她刺激的发狂、欺负别的女人时,是一种什么样的丑陋嘴脸。 反正他也没关房门。 于是,王晨走了进来,来到套间门口,就惊呆了。 她亲眼看到,高飞就像一头愤怒的狮子那样,抡起细细的红腰带,在狠狠鞭打一个果体女人。 那个女人很疼,发出一声声的惨叫,可偏偏不躲闪,只是像一条白蛇那样,疯狂的扭着身子,眼里却没有丁点痛苦的神色,甚至发出的惨叫声,也像是在唱歌。 这是怎么回事? 王晨呆了。 相比起这方面经验丰富的高某人来说,小晨妹妹还是很纯洁的,真搞不懂宋慧乔明明在被暴打,却偏偏没有一点点的痛苦。 王晨出现在门口时,高飞就看到了。 本能的,他举起的皮带落了下来。 虽然宋慧乔是主动的、求着他下手的,不是他有什么虐待倾向,但守着王晨去鞭打另外一个女人,却让他多少有些没面子。 “哼。” 高飞冷哼一声,正准备扔掉皮带,然后冷冰冰的质问王晨,为什么随便进他房间时,就听到宋慧乔尖声叫道:“打呀,你打呀,别停手!谁让你住手的?你这个畜生,快点打老娘我呀,你这个畜生!” 宋慧乔的‘哀求’,让刚要停手的高飞,登时就火冒三丈:特么的,这个贱女人! 想都没想,高飞猛地一振手腕,刚要放下的皮鞭,犹如死蛇复活那样,昂首狠狠鞭打了下去。 这一次,他是真用力了。 一下子,宋慧乔那轮圆月上,就迸溅出了血花。 这么疼,正常人肯定受不了,可她却像憋了十三天的瘾君子吸了一口货后,激动的浑身剧烈颤抖着,连惨叫都不舍得发出,索性直接用鼻音高歌了起来。 痛苦越重,她的欢乐越大。 啪! 高飞又是狠狠一皮带抽下去时,王晨却受不了了,猛地扑上去,一把抱住了他的胳膊,尖声叫道:“别再打了,别再打了!” 其实,王晨也能看得出,高飞真用了力气后,宋慧乔反而更欢乐了。 可身为女人的她,实在受不了同类这种变太的享受,这才猛地扑上去,要制止高飞。 “滚开,你给我滚开!” 正渴望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的宋慧乔,看到忽然有个女人(她现在才看到王晨)拦住高飞后,登时怒了,低低的嘶声叫着,抬起右脚狠狠蹬在了王晨小腹上。 “啊!” 王晨猝不及防下,被宋慧乔一脚踹中,立即发出一声惨叫,双手抱着肚子瘫倒在了地上。 高飞却没想到宋慧乔会招呼王晨,一楞神间,宋慧乔已经扑过来,一把采住了王晨的头发,把她拖上了炕。 当前处于变太兴奋中的宋慧乔,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一把将王晨拖上炕后,扯住她衣服猛地一撕--随着刺啦一声裂帛响,王晨的上衣被她撕开,露出了结实健康的胸。 宋慧乔随即抬手,狠狠一记耳光,抽在了王晨脸上:“滚开,贱、货!” 她刚把王晨抽倒在炕上,就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响,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第1851章 是谁在叫我王晨? 当有人企图制止憋了十三天的瘾君子吸毒时,那就相当于不让狗去吃屎,会遭到他疯狂的反击。 正在享受从没有过的欢愉的宋慧乔,现在就是那个瘾君子。 在这一刻,她极度渴望那种超然的愉悦,任何敢破坏、制止她享受的人,都将成为她的敌人,不顾一切打击的敌人。 所以,当王晨实在受不了高飞‘痛扁’宋慧乔,扑上来阻止他时,高飞还没有所动作,宋慧乔就已经动手了:一把就撕烂了她的上衣,接着一记凶狠的耳光,把王晨抽倒在了炕上。 如果有人问高飞:“你爱王晨吗?” 他可能会在茫然很久后,回答说:“不知道。” 高飞没有撒谎,他是真的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爱王晨。 王晨能够成为高飞第一任明媒正娶的妻子,那绝对是陈果果乱点鸳鸯谱的结果,假如真让高飞本人来选择的话,他绝不会选择王晨的。 王晨是爱着高飞的,或许从第一次看到他时,就对他有兴趣了,要不然当初也不会默许陈破天替她提亲,更不会在被拒绝后,没有跟方小艇回到京华,而是选择了留在了冀南开发区,任招商局的局长,默默关照高飞的天涯集团。 老天爷也可以作证,高飞跟王晨之间,并没有他跟陈果果、跟沈银冰等女人一起同生共死、共患难的过程,俩人的结合,更多是一种利益。 所以呢,高飞以为他不爱王晨,从地下楼兰伤愈归来后,决心要跟王晨白头偕老,那只是因为他累了。 人,还有感情都累了,他想平静的日子,从此彻底的退出江湖。 更何况,王晨也是一个优秀的女孩子,贤惠、善良、文静、工作能力强,确是贤妻良母的最佳人选。 就因为王晨是个贤妻良母似的女孩子,一心想退出江湖的高飞,才想跟她一起慢慢的变老。 但谁能想到,他在跟王晨刚结婚不到一个月,俩人就被沈银冰给算计的分道扬镳了。 随后,俩人之间就产生了一系列的误会,使他们越走越远,知道高飞跟沈银冰正式结婚。 他以为,他已经忘记了王晨。 实际上,在这一年多中,高飞的确很少能想起王晨。 从此高郎是路人。 这是高飞偶尔想起王晨,得知她开始接受杜子康的消息上,心中自嘲的笑笑时的感受。 高飞真的以为,就算有一天他亲眼看到,王晨跟杜子康出双入对后,也不会有太大的感触,因为他已经有了妻子,王晨只是他的一个过去式。 他身为她的前夫,所做的就是希望她能找到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幸福的过一生。 可今晚,当他亲眼看到他所‘希望’的,王晨又找他来‘分享’幸福后,高飞才猛地意识到:人的生命中,总有一些东西、一个人无法放下,不管身在何方,双方又是一种什么样情况。 您可以把高飞这种痛苦的感觉,看做是他‘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卑鄙、自私,但谁也无法否认,他原来真的在乎王晨。 尽管他现在已经失去了在乎的权利,可这却是事实。 高飞在乎王晨,却不在乎宋慧乔。 正如他所要求的那样,宋慧乔在他心中,最多算是他的一个奴隶。 现在,他的奴隶,却狠狠抽了他所在乎的女人一记耳光。 亲眼看到王晨被宋慧乔一耳光抽的嘴角出血,重重摔倒在炕上后,高飞在愕然瞬间后,想都没想,抬手也给了这女人一耳光。 宋慧乔一耳光,就把王晨抽的嘴角淌血了。 可高飞这一耳光,却直接把宋慧乔抽昏了过去。 “王晨,你怎么样了?” 一耳光抽昏宋慧乔后,高飞压根就不再看她一眼,赶紧抱起了王晨,抬手给她擦去了嘴角的鲜血。 是谁在叫我,王晨? 王晨被宋慧乔一耳光抽的眼前金星直冒,脑子里嗡嗡作响,却能感觉到被人抱在了怀中,那个人在呼唤她的名字。 王晨慢慢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一张模糊的脸。 她的视线虽然还很模糊,却能清晰看到这张脸上带着的关心,疼爱。 慢慢地,王晨看清楚了这张脸:高飞。 高飞的脸,仍旧像他们刚结婚那会儿那样英俊--在那极为短暂的十几天内,王晨最喜欢的事,就是很早的时候就睁开眼,看着身边人的那张脸,发呆,傻子般的偷笑。 那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候,她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一个很美,很不真实的美梦:我,竟然真的嫁给了高飞,成为了高家的孙媳妇! 那时候的王晨,最怕的就是梦醒来,所以每天早上就会早早醒来,盯着高飞的脸看:趁着美梦还没醒来,她要尽可能的、以妻子的身份,看这张脸。 后来,美梦果然破灭了。 高飞再也没有给她早上醒来后,能傻傻盯着他脸看的机会。 早上睁眼醒来,就盯着高飞的脸,无声的傻笑,这是王晨最美好的回忆。 可也是最痛苦的。 因为她已经失去了。 随着俩人之间的误会越来越深,她已经永远失去了盯着这张脸傻笑的机会。 现在,这张脸却又出现在她视线中,带着关心,就像他要了她的第一次后,轻声的问她疼不疼。 这是在做梦,还是梦醒了,高飞一直没有离开我,我们还在一起,跟他分手、他跟沈银冰结婚--那只是一场恶梦? “高飞,真是是你?” 王晨眨巴了一下眼睛,慢慢抬起右手,放在了高飞脸颊上,眼里带着无比的柔情。 “是我,就是我。你没事吧?” 看到王晨慢慢清醒后,高飞心里总算是松了口气。 “我们,这是在哪儿?” 王晨又问道。 不会吧,她竟然被宋慧乔一耳光抽成这样了? 听王晨问出这句话后,高飞心里一沉,连忙说:“在……” 他还没有告诉王晨,他们是在蒙特利莎酒店的白银套房,王晨忽然猛地搂住了他脖子,一下子吻住了他嘴巴。 熟悉的吻,熟悉的感觉,一下子把两个人,都带进了王晨的第一次时。 高飞本能的挣扎了一下,随即反客为主,抱着她滚到了一旁。 噗通一声,何秀城从炕上滚到了地上。 他刚才做了个恶梦,梦到哥哥何落日,竟然被阴金花给一刀暗算死了。 在梦中,何秀城大叫着扑向了何落日,想去保护他,想去告诉他:别怕,一切有我呢! 他刚扑过去,就从炕上滚了下来,重重砸在了地上,摔得后脑勺生疼。 “哎哟。” 闷哼了一声,何秀城从地上坐了起来,刚要抬头时,全身的神经,却猛地绷紧,一下子就到了即将绷断的边缘:他穿着的白色睡衣上,全是鲜血。 那鲜血的颜色,是那样的鲜红,刺眼,跟他在梦中梦到何落日被暗算后,淌出来的血一个颜色,一样的让何秀城心跳停止。 “哥?” 从没有过的恐惧,让何秀城不知道他到底是在醒着,还是在做梦。 傻楞半晌后,才猛地从地上跳了起来,冲出了阴金花的卧室。 他刚冲出去,就再次呆住:冲着房门、放在对面墙边的冰箱上,有一道粗粗的、长长的血痕,还有一个人形轮廓:一个后背、前心部位都流血的人,坐在那儿倚在冰箱上时印出来的! 看到这个带血的人形轮廓后,何秀城才终于明白,刚才他所看到的那一切,不是梦。 而是真实的。 他最尊崇的亲哥哥何落日,就是被阴金花一刀刺中了后心! 没有谁比何秀城更清楚,阴金花的武力值有多高了,更何况她一刀刺中了何落日最致命的部位,何落日要是能活下来,才怪! 可是现场,已经没有了哥哥的尸体。 肯定是被阴金花弄走了,去嫁祸别人! 猛地想通了这些后,意识到这真是残酷的现实后,何秀城重重跪在了地板上,双拳紧攥,挥起抬头闭眼高声嘶吼:“阴金花,你在哪儿,你在哪儿,你还我哥哥!” 何秀城的声音,就像是野兽那样的嘶吼,在客厅内不断的回荡,却没有谁回答。 “阴金花,我一定要杀了你,一定要杀了你,一定!” 何秀城嘶吼的嗓子都哑了后,额头才重重叩在了地上,不断的喃喃着,要杀了阴金花,一定会! 他没有流泪。 他眼里流出的是血。 人唯有在极度悲伤时,才不会流泪,而是流血。 粉红色的血,从何秀城的眼角滴落在了白色地板上,就像一朵朵绽放的小梅花。 “看来,他没有白白的疼你这么多年。” 一个清冷的女人声音,忽然从何秀城的上方响起。 “谁!?” 何秀城身子猛地一颤,霍然抬头看向了他在二楼的卧室门口,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女人,左手搀扶着一个男人,站在走廊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这个女人,穿着一身浅颜色的运动服,头发金黄柔顺,就像一匹垂下的绸缎那样迷人--这个女人,正是忽然出现在别墅中,又跟何落日争斗过一番才离开的神秘女子,脸上也就蒙着轻纱,让人看不清她的模样。 可就算她摘下轻纱,让何秀城去看她的样子,何秀城也不会去看。 因为在他抬头的瞬间,所有的注意力,就已经集中在了女人身边的那个男人身上。 何落日。 这个站在卧室门口,一手捂着心口,一手扶着栏杆,靠女人的搀扶才能站着的男人,竟然是何落日! 他正低头看着何秀城,脸上没有丝毫的笑容,但眼神却是少有的温柔,带着何秀城所熟悉的疼爱。 哥哥不是死了么? 被阴金花一刀刺中了后心,又被一脚踢在冰箱上时,刀尖都从前面穿过了,就算大罗神仙来救不活了--可是,他怎么还活着? 何落日的脸色苍白,没有一点点血色,心口部位的衣服上,也被鲜血染红。 但他的确活着,哪怕是身体再虚弱,需要靠别人来搀扶,但依旧像标枪那样的站在那儿,腰板笔直,带着属于何落日的骄傲! 第1852章 何落日没有死! “哥、哥?” 也不知道愣了多久,何秀城才小声叫道。 明明亲眼看到何落日被阴金花一刀刺中心脏,再也无法救活,可他现在却偏偏站在那儿,骄傲的站立着。 何秀城真怕这是做梦,或者是幻觉,稍微大声点,何落日就会不见了。 “咳、咳!” 何落日轻咳了两声,缓缓的说:“秀城,你没有看错,更不是在做梦,我没有被那个女人害死。” 何秀城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猛地跳起来,连滚带爬的扑上了楼梯,跌跌撞撞的来到何落日面前后,再次噗通一声的跪倒在他面前,双手抱住他的腿,嚎啕大哭起来。 何落日眼里闪过一抹无奈的心痛,缓缓垂下手,轻轻抚摩着兄弟的头发,低声说:“别怕,不会有事的,有我在呢。” “哥、哥!你真的没死,太好了!你可知道,我刚才有多怕?” 何秀城痛哭着,就像九岁那年私自开车上街,撞死个乞丐后,脱离现场求何落日帮他躲过那一劫那样。 “哼,我倒是真没想到,你这样的人,竟然还有真挚的兄弟之情。” 何落日还没有说什么,搀扶着他的女人却冷哼一声,低头对何秀城说:“你真该感谢你哥哥,心脏会生在右边。更该感谢我能及时赶到,要不然他就算把心脏生在脚底板,也别想躲过那个女人的凶手了。” “什么?” 何秀城一呆,随即抬起头,眼里全是不信,更多的却是狂喜,看着何落日。 “心脏生在右边,是我的一个秘密,从来都不愿意被别人知道的秘密,没想到却让我逃过一劫。” 何落日苦笑一声后,又咳嗽了起来。 正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世间既然有三条腿的蛤蟆,那么就有心脏长在右边的人:这类人很少,心脏在右边,是因为他胚胎发育过程中,心脏没有完成转位,但诸如肝肾等器官却是很正常的。 任何有别于正常的现象,都算是一种异类,会让人感觉到不同于别人的自卑。 所以何落日才从来不愿意让人知道,他的心脏其实在右边。 但却真没想到,他却凭此躲过了一大劫难。 需知道,阴金花在出手的一刹那,就决定要把他一击致命了,却没想到在冥冥之中,何落日竟然躲过了一劫。 正如神秘女人所说的那样,如果不是她及时赶来,就算何落日心脏长在脚下,也不会逃过阴金花的毒手:那个女人既然决定要杀掉何落日,就必须得确定他死的不能再死了。 当然了,也幸亏何秀城在亲眼看到哥哥被暗算后,发狂要跟阴金花拼命,缠着她滚进了卧室内,神秘女人这才从容救走了何落日。 神秘女人在临走前,曾经警告过何落日,要他小心点。 当时何落日还以为,女人提醒他小心何秀城,压根没想到危险会来自毫不起眼的银姑。 对于银姑,何落日当然很熟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已经把她当作了何家的家人。 毕竟阴金花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在何家当保姆了,这些年更是兢兢业业的照顾兄弟。 何落日却不知道,神秘女人已经看穿了阴金花最大的秘密--他今晚要是不来的话,神秘女人差不多就会除掉阴金花了。 神秘女人走后没多久,就觉得何落日不一定能听懂她的意思,有些不放心,这才转身又潜回了何秀城的别墅内。 她来时,恰好看到阴金花一刀暗杀了何落日。 她顿时大吃一惊,正要扑进去时,何秀城却已经先动手了。 何落日给予神秘女人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如果华夏真有正人君子存在的话,那么这个人无疑就是何落日了。 当然了,何落日也不是那种迂腐的君子,他懂得变通,要不然也不会取得当前的成绩。 堂堂之阵,正正之旗,这是何落日的为人处事态度。 就在阴金花被何秀城抱着滚进卧室内,拼命要挣开他时,神秘女人趁机窜进了客厅内,抱走了何落日,希望能救他一命。 但让什么女人惊讶的是,她刚抱着何落日冲出别墅,他竟然睁开眼,说他没事了。 何落日心脏竟然长在右边,也让神秘女人很是吃惊,连声赞叹他真是走了狗屎运,这样都死不了,看来上帝是不喜欢他。 何落日虽然没有女人这样猛,不过他也不是一般人,当年要不是家里人阻拦,他早就像高飞、铁屠他们那样,成为华夏九龙王的一份子了。 也是猛人一个,别看被人家一刀刺了个对穿,但只要在没有伤到要害部位、又及时止血的情况下,还是能保持一定自理能力的。 何落日被神秘女人救出来后,正要请她回去救自己兄弟时,女人却抱着他冲进了一栋别墅内,开始大开杀戒:她不希望,她救走何落日的过程,被破军的人看到。 何落日以前也杀过人,更是在刚才被杀过,可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在杀人时,竟然那样轻而易举:只需一抬手,人的咽喉就会被割断,鲜红的血,好像箭一般的窜出来。 屠杀完负责监控何秀城别墅的那些破军外围人员后,女人又带着何落日,从别墅后面潜进了何秀城的卧室内:她带着何落日再回来,就是想让他亲眼看看,何秀城随后会是一种怎么样的表现。 同时,女人也希望何落日知道,阴金花的真正面目。 这一切,都取决于何秀城想不想说。 何秀城并没有让何落日失望,因为他已经从何秀城的反应中,感受到了什么是兄弟之情。 尽管何秀城的某些做法,让何落日很是失望。 可那种真正的血浓于水的兄弟感情,却不会因为错误而稀释的。 “哥,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哥!” 何秀城说到最后这句话时,已经对着神秘女人重重磕下了头。 何落日的死而复生,让何秀城无比感激这个女人。 在这一刻,哪怕是女人让他去死,来报答她对何落日的救命之恩,何秀城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这充分证明了,哪怕是最坏的人,心底最深处也会有一方净土。 面对何秀城最真挚的谢意,女人却向旁边一闪,避开了:“你不用感谢我,要谢就谢你哥。因为我今晚来这儿,就是要杀你们的。你如果真想感谢我,那就解开你哥哥心中的疑惑吧。” “哥,你想知道什么,只要我知道的,我都会说出来!” 何秀城没有一丝犹豫,膝盖挪动,转向了何落日。 何落日却沉声说:“你是我血脉相连的亲兄弟,我不喜欢你跪着跟我说话,无论你做错了什么,以前是这样,以后也是这样!” 抬手擦了把脸上的血泪,何秀城站了起来。 “她是谁?” 何落日看着何秀城的眼睛,缓缓问出了这句话。 何落日早就知道,这栋别墅中,只有何秀城,还有保姆银姑俩人。 但他却被一个藏在银姑卧室内的女人,一刀差点干掉。 那个漂亮妩媚、却又功夫高强的女人是谁? 这就成了何落日最想知道的事了。 “她是--” 何秀城说到这儿时,开始犹豫着躲开了何落日的眼神。 何落日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说:“秀城,要是不愿意说的话,那就算了。” “哥,她、她就是银姑!” 何落日的话音未落,何秀城就说出了这句话。 其实,何秀城刚才犹豫,倒不是不愿意说出阴金花的真实身份,而是因为他羞于出口,毕竟在过去的十数年中,他可是一直以为阴金花,就是他亲小姨的。 跟自己的亲小姨,保持了这么多年的不正常关系,就算是再不要脸、没人性的男人,也不愿意说出来的。 “什么?你说什么,她会是银姑?” 何落日大吃一惊,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神色:“秀城,你是在骗我吧?” 也不怪何落日以为何秀城在骗他。 因为他可是比何秀城懂事早的,也就早一步‘认识’了阴金花。 在何落日的印象中,阴金花刚来何家时,就是个质朴的乡下妇女--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容颜也像很多同龄人那样,慢慢的老去,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可是现在何秀城却告诉他,那个暗杀他的妩媚少妇,会是老态龙钟的银姑,何落日当然不会相信了。 “你最好是相信他。” 何秀城还没有说话呢,神秘女人却淡淡说道:“你应该听说过,高飞身边有个女人,会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 陈果果,会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这件事,对于何落日来说算不上什么秘密,而且在辽省时,他也亲眼见过这种本不该存在于世间的变脸神技。 只是他没想到,他所熟悉的银姑,竟然也会这种神奇的功夫。 “真、真的?” 何落日咽了口吐沫,问何秀城。 何秀城当然也知道陈果果的变脸神技有多神奇,所以他才不屑的嗤笑一声:“切,她最多也就是能在六十岁的银姑、三十岁的阴金花之间来回变化罢了,拍马也赶不上那个女魔头的。” 从何秀城的回答中,何落日确信神秘女人所说的没错了,低低的叹了口气,问道:“那么,你跟她的关系--” 其实何落日根本不用问何秀城跟阴金花之间,是什么关系的,因为他心里很清楚:像何秀城这种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跟一个表面妩媚的少妇,长时间生活在一栋别墅内后,还能会是什么关系? 但何秀城的回答,却大大出乎了何落日的意料:“我、我一直以为,她是妈妈的亲妹妹--在今天之前。” 何秀城在说这句话时,又看向了别处。 “什么?” 何落日再次一呆,随即眼里攸地浮上怒意,霍然抬手就要抽向何秀城时,却触动了伤口,疼的猛地一咬牙,再次重重叹了一口气:“唉,你不用说了,我都已经明白了。我们该走了,请你扶我出去,好吧?” 他最后这句话,却是对神秘女人说的。 第1853章 何家的故事! 从何秀城刚才的那句话中,何落日一下子明白了什么。 何落日不用再问什么,也知道何秀城要说什么,更知道他为什么会成为破军的少爷了--这一切,都是受到阴金花的误导,她用美色、人伦,把何秀城带进了一个误区,胁迫他按照她的意思去做事。 这一刻,何落日对兄弟很失望。 他失望,不是因为兄弟上当受骗走上歧途,而是因为何秀城违背人伦那么多年,尽管这只是一个精心布置的圈套,不是真的。 对于何落日的请求,神秘女人倒是没有拒绝,伸手搀扶着他走下了楼梯。 何秀城抬手,张嘴,看样子想要再说什么,但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何落日在女人的搀扶下,一步步的走下了楼梯,在即将走出客厅时,停步转身,说了四句话。 “我们的亲生母亲,是一个牺牲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的烈士的独生女,因为某种原因,她一直被爷爷在暗中照顾,所以你误信妈妈还有一个姐妹,这是错误的,这一点你必须相信。” “接下来,你该怎么擦干净身上的屎,那是你自己的事。” “秀城,你长大了,是时候懂得该做什么的时候了。” “我,以后不会再照顾你。” 说完这几句话,何落日就转身走出了客厅。 何落日的母亲去世时,何秀城刚满月。 父母是怎么离世的,何秀城长大后才知道,他们是外出逛街时,出车祸死的--这些年来,他一直是这样认为的。 但何落日刚才的话,却让他忽然发现:父母的死,好像也很不平常。 为什么,何家的人要隐瞒父母死亡的真向,只是针对他一个人? 何秀城不明白,只是傻傻望着门口,呆愣不动过了很久,直到一个人缓缓走了进来。 进来的是阴金花。 现在她又恢复了老态龙钟的模样,抬头看着何秀城的眼里,满是浓浓的慈祥:“秀城,时候不早了,你该去休息了。” “哦,我知道了。” 何秀城点了点头,很听话的转身走进了卧室,就像今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那样。 凌晨的夜风,从长街的那一头刮来,很冷。 何落日从落下的车窗内,看向了外面。 开车的,是那个神秘的女人。 上车后,他们就没有再说话。 女人知道,何落日需要思考。 她是个懂事的女人,懂得在这种时候最好是闭嘴不语。 可她这么懂事,为什么别人就容不下她,让她不得不离家出走呢? 车子停了下来,在一家医院的门口。 何落日虽然心脏长在右边,躲过了阴金花的致命一击,可刀子穿透身子后,怎么着也得来医院处理一下。 “谢谢你。” 引擎熄灭后,何落日说话了。 女人淡淡的说:“早就说过了,不用谢。我得走了。” 她刚要开车门,何落日忽然又说:“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个故事?” “听故事?好吧,反正回去也没什么事,那就听你讲故事吧。” 女人缩回去推门的手,看着何落日:“这个故事,现在是不是把你压得喘不过气来,就像一块大石头那样?” 何落日轻轻点头:“嗯,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只有四个人知道这个故事,两个还活着,两个去了那个世界。活着的,是我,还有我爷爷,死了的,则是我父母。” “你说的不错,这个故事真像一块大石头,压了我好多年,压的很难受。” 何落日自嘲的笑了笑,说:“我本以为,我会跟爷爷那样,把这个故事都带进坟墓中去的,可今晚差点死去的经历告诉我,最好是能在活着时,把这个故事将给一个人听,那样在死时,压力就会小很多。” “说吧,我不是个多嘴的女人。” 神秘女人身子向后一靠,闭上了眼睛。 故事的开始,还得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那场对越自卫战争开始说起。 在那场战争中,何家老爷子当时是前线的一个重量级指挥员。 他三个儿子中的一个,就在他麾下的侦察排服役。 在那个年代,有很多高级将领的子女,都曾经参加过那场长达十年的战争。 战争刚开始时,战况对华夏这边不利,也异常的残酷,在两个山轮战时,何老头的儿子所在的侦察排,被派上了前线。 两山轮战开始后,很多国家都说华夏跟南越的军方疯了,因为他们都把侦察兵当作普通步兵使用:冲锋、肉搏,甚至去滚雷。 谁都知道,侦察兵就是特种兵的前身。 每培养一个特种兵,都需付出很大的人力物力。 侦察兵的战场,应该在小范围作战,暗杀,敌后等等,像那样用来当步兵用,绝对是一种最大的浪费。 每一场战争中,都会有英雄会出现,更不缺少为救战友而牺牲的战士。 何老头的二儿子,本来该死在那次战争中的,可他却被关系最好的战友给救了。 他活了下来,战友牺牲了。 战友在临死前,求他去好好照顾他的妹妹,最好是能娶她为妻,照顾她一辈子。 何家老二答应了下来,发誓就算去死,也会好好照顾那个女孩子! 战争结束后,何家老二遵守诺言,推掉了何家早就给他订下的豪门女友,娶了战友的乡下妹妹为妻。 战友的妹妹,很漂亮,也很贤淑。 婚后,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很快就有了个儿子。 就在何家老二以为,这辈子他都会用最真挚的爱,去爱妻子时,却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在外面又有了一个男人。 何家老二不知道那个男人是谁,也没有问。 他之所以知道妻子背叛了他,是因为他在外出公干的那个月,妻子怀孕了。 他没有逼问,就当作不知道那样,因为他怕妻子会因为背叛他而害怕,后悔。 他曾经答应过战友,要一辈子好好照顾妻子的,就绝不能因她的背叛,让她害怕。 很快,孩子生下来了,又是一个孩子。 何家老二的生活,依旧平静的幸福的过着,就像什么也没发生那样,直到妻子在某个夜晚,终于耐不住良心的谴责,说出了实话。 原来,不是妻子背叛了何家老二,是何家老二在外出公干的那个月中,他曾经回来过一次--那个人,跟何家老二长的一模一样,直到妻子跟他恩爱时,才发现了不对劲,但已经晚了。 那个人在天亮之前离开房间时,露出了本来面目。 一个很英俊的男人。 他竟然会变化! 他在临走前告诉妻子:你已经怀孕了,你必须得把孩子生下来,当作何家的子孙抚养,要不然你丈夫、你的大儿子,还有何家很多人,都会遭到不测! 何家老二的妻子,是个小地方来的女人,没多少主见,在受到威胁后,根本不敢抗拒,因为她亲眼看到,那个会变的男人,一指头,就把桌子差了个眼-- 她很怕。 或许,这也是她的命。 她真的怀孕了,生下了小儿子。 那些天内,她始终生活在愧疚中,因为她能看得出,疼她爱她的丈夫,肯定知道小儿子不是她的了,却把小儿子当作自己亲生儿子来看待。 女人说出了这个秘密。 何家老二这才搞清楚,是这么回事,冤枉了妻子。 他要找出那个玷污了妻子清白的男人,杀死他! 但这种事,绝不能泄露出去,因为事关何家、妻子的颜面,如果泄露出去,那么不但何家会名声扫地,就连妻子也得以死来洗刷她的清白。 何家老二只告诉了父亲,也就是何老头。 何老头听后,会有多么的震怒,就算用脚丫子也能猜得出,但同样不敢声张,只能嘱咐儿子,暗中寻找那个男人--现在,那个男人的儿子已经生出来了,他没有理由不出现的。 只要他出现,就是他的死期! 正如何家父子所预料的那样,那个男人在小儿子八个月时,趁着何家老二外出时,变成他的样子来到了何家,来看他的儿子,却被早就有所准备的何家老二抓了个正着。 “因为何家不敢让这件事被太多人知道,而且何家老二也是在战场上历经过枪林弹雨的真汉子,自以为要想制住那个羞辱妻子的人,应该不是问题。” 讲到这儿后,何落日轻轻叹了口气,眼里浮上了痛苦的神色,低声说:“但很遗憾的是,那个男人相当厉害,何家老二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不但没有留住他,反而被他给打伤了,从容离开了何家。” 正如何落日所说的那样,何家老二是个真男人,既然跟羞辱妻子的男人碰面了,那么就绝不会允许他再次逃跑。 于是,何家老二不顾妻子哭着阻拦,在受伤的情况下追了出去。 妻子见状,先给何老头打了个电话,随即也开车跟了出去。 何家老二因为受伤,再加上他心急那个人会就此逃掉,所以车速很快--但很不幸的是,就在他闯过一个红灯时,跟一辆正常行驶的卡车相撞,当场车毁人亡。 妻子追过来后,发现丈夫已经死去,呆愣片刻之后抱着丈夫的尸体上了车,驾车去了京华西北郊有名的摩天岭盘山公路,在最高处撞破护栏,冲下了悬崖。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很冷,比今天要冷很多,天上有着一样的红月。” 讲完这个故事后,何落日沉默了很久,才继续说道:“何家老二夫妻出车祸身亡--他们死后,何家杜绝了警方的插手调查,以一桩普通的车祸案,为这件事画上了句号。何家夫妻死后,真向只有何家老人自己知道了。”÷ 何家老二夫妻双双身亡后,何老头为了何家、儿子、儿媳的名誉,没有再继续追究那个人是谁,又是来自哪儿,更没有因为妻子的小儿子,不是何家的种,就对他有所意见,而是当作亲孙子那样抚养。 何家这样做,是因为这个小儿子,是因为他是战友妹妹的亲生骨肉。 第1854章 何落日的朋友! 当初,何家老二既然答应了战友,要好好照顾他的妹妹,一辈子,所以哪怕她被坏人羞辱,生下了小儿子,何家仍然把这个孩子,当作何家的人来抚养。 这个关系到何家的秘密,在何家老二夫妻身亡后,只有何家老头自己知道。 这个秘密,就像一块大石头那样,死死压在何家老头心中,让他几乎穿不过气来,更猜到那个从何家老二夫妻双双身亡后就杳无音信的坏人,绝不会就此罢休,总有一天会重新出现,出现在小儿子面前。 为了整个何家的利益,为了蒙羞而死的儿子,儿媳,在何落日年满十八岁那年的某个夜晚,何老头把这个故事讲给了他听,并一再嘱咐他,一定要好好照顾何秀城。 何秀城不是何家的人,可他却是为救何家老二才牺牲的战友的妹妹--单看这种关系,何家就得把他当作嫡系子孙来看,更何况他跟何落日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所以他这个当大哥的,也有责任,跟义务,要一辈子照顾好何秀城。 如果有一天,能再次遇到玷污何家老二妻子、也就是何秀城的亲生父亲,何落日必须得尽全力的把他除去,为蒙羞而死的何家老二夫妻报仇雪恨。 也正是知道了父母、兄弟这断离奇的身世经历,所以何落日在长大后,就一直努力上进,希望有一天能为自己的父母,讨回一个公道。 “唉,这么多年过去了,眼看秀城也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可那个恶魔却始终没有出现过。或许,他已经死了,但我却知道,就算是他死了,当年他所做下的冤孽,也不会就此了事。” 何落日说到这儿,抬手捂着心口轻咳了一声,自嘲的笑了笑,继续说道:“这些年来,我始终在暗中秘密寻找那个会变身的恶魔,但却没有丝毫消息,就天真的以为,他可能真的死去了,那就让这段羞辱的真向,随着时间的流逝,就此被人遗忘算了。” “只是你却没想到,那个毁了你父母清誉的人,其实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有所动作了,但你们却没有察觉到。” 始终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的神秘女人,睁开眼说道。 “是的,直到今天我才知道,银姑原来就是他早就安排在何家的棋子。” 何落日点了点头时,眼里浮上一抹无法形容的痛苦。 何家老人早就猜到,那个毁掉何家老二夫妻俩人清誉的恶魔,绝不会因为他们夫妻身亡就此罢休,肯定会有所后动,但却没想到早在何秀城小时候,他就派人悄悄潜伏进了何家。 这个人,自然就是银姑了。 何家可不是一般人家,要想去他家做保姆,也不是一般的简单,必须得通过政审等程序,确定她的清白的后,才能用。 阴金花的身世很清白,她跟何家老二的妻子是一个村的,从小父母双亡,是由一个老奶奶拉扯大,妻子还没有嫁到何家时,就已经把她当作小妹看待了。 妻子婚后,也曾经几次请她来京华做客--那是个很腼腆,很能干的小姑娘。 这样知根知底的小姑娘来何家当保姆,看护何落日俩人,何家又有什么不放心的? 只是何家做梦都没想到,阴金花,竟然也是那个恶魔早在好多年前,就已经安排好的一枚棋子。 那个恶魔,好像早就算到何家老二会上战场,妻子的哥哥会为了救他而牺牲,牺牲前会请何家老二照顾他妹妹,并娶她为妻--这一切,就像一场极其邪恶的游戏,始终都是那个恶魔在暗中操纵。 何家老二夫妻双双身亡,阴金花来到何家当保姆,并想方设法的诱惑了何秀城,使他背负了违背人伦的罪恶感,不得不按照她设计的道路,一步步的走下去,直到今天。 “从秀城的那句话中,我就能猜到阴金花肯定告诉他说,她是母亲的亲妹妹。” 何落日冷笑一声,说道:“当年因为这些原因,我们家很少提起母亲的身世,尤其是对秀城--到现在为止,他都不知道母亲的故事。只是我做梦也没想到,隐瞒他,却是害了他。幸好,今晚他应该能知道,阴金花跟他之间,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了。” 神秘女人却说:“但从今晚开始,他也许就知道他自己的身世,知道他不是你们何家的人了。那样,他也许自甘堕落,可以肆无忌惮的做他想做的事儿了。” 何落日一呆,下意识的说道:“就算是这样,那我又能怎么办?” “没办法,你只能等。因为你父亲当年欠你亲舅舅的情分,而且你母亲并没有真正的背叛何家。至于何秀城,他只是个悲哀的牺牲品。” 神秘女人想了想,才说:“唯一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个安排这一切的恶魔。或许,他早就算到,阴金花会有败露的那一天。但他才不会担心,因为他知道,何家为了自身的名誉,投鼠忌器不敢随意泄露这件事。这样一来,就算你遭到阴金花的暗算,可你也不敢把她怎么样。” “是啊,我真的不敢把她怎么样。如果我再追究下去的话,那么何家那段屈辱的秘密,就会大白于天下,让我九泉之下的父母,也死不瞑目的。” 何落日喃喃的说着,因为无奈的痛苦,脸色有些扭曲,嘎声道:“以前发生的事,我何家认了!这些年来,何家也始终把秀城当作了嫡系。她今晚暗算我,我也认了。可他们会甘心就此罢休吗?肯定不会。” “那个人处心积虑的安排了这一切,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了。” 神秘女人淡淡的说:“现在我基本搞清楚了,他们玩的就是一手‘借鸡生蛋’。让何秀城在何家成长起来,借着何家的深厚背景,来发展破军--到现在为止,他们的计划应该很成功。” “那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何落日问神秘女人,眼神中带着渴望。 他知道女人的身份,也很清楚女人跟他何家没有半点的牵扯,今晚人家来找何秀城,只是想铲除破军大首领罢了,他跟她之间,真没有一点点的香火关系。 可不知道为什么,何落日却觉得这个女人,是他当前最值得信任的人。 要不然的话,也不会把何家这个大秘密告诉她,更不会请教她。 “我怎么知道啊,这是你们何家的事!” 本能的,神秘女人说出了这句话。 但随后,她就注意到了何落日眼中的殷切渴望,心里莫名其妙的一软,叹了口气:“唉,要想把这个问题彻底的解决掉,只能从根本上来解决,就是找到当初让你们何家蒙羞的那个男人。” 现在何落日基本可以肯定,那个让父母蒙羞的男人,应该是破军上一代的首领。 要不然的话,他绝不会这样处心积虑的利用何家,来‘借鸡生蛋’。 神秘女人说的没错,要想彻底解决掉这个大麻烦,必须得先找到那个恶魔,除掉他(如果他还活着的话),然后再谨慎处理阴金花。 至于早晚会知道真向的何秀城,从他在何落日被暗算后的发狂痛苦中,就能看出他良心未泯,或许还能为了母亲的名誉,协助何落日解决掉麻烦。 当然了,话好说,事难办。 别的暂且不说,单单找到数十年没有音讯的那个恶魔,就不是一件容易事。 看了眼沉思的何落日,神秘女人轻声说:“你有没有一种预感?” “什么预感?” 何落日抬起头,很快就明白了过来:“你是说,如果那个恶魔还活着的话,他也该出现了?” “阴金花的身份、何秀城是破军军师的身份已经泄露了,这对破军来说不是什么好事。他为了能让儿子成为破军的新一代军师,处心积虑做了这么多,当然不会眼睁睁看着儿子、事业,因为曝光而遭到致命打击。” 神秘女人说着,扭头看向了窗外,好像梦呓似的说道:“或许,他现在就在黑暗中,密切关注着你的一举一动。” 本能的,何落日打了个寒颤,看向了车窗外。 此时已经是凌晨时分,长街上空荡荡的没有一个行人,偶尔才会有一辆车驶过。 但不知道为什么,经过女人的提醒后,何落日竟然有了种错觉:在黑暗中,真的有一双邪恶的眼睛,在死死的盯着他。 不得不说,这种感觉让人很不舒服。 仿佛感觉到了何落日心中的惶恐,女人竟然伸出手,握著了他左手,柔声说:“但你不用怕,因为你也不是孤身一个人,你还是有朋友的,不是吗?” “朋友?” 何落日的眼睛,慢慢的亮了起来:“你--是我的朋友吗?” “你不怕那个混蛋吃醋的话,可以跟我交朋友。” 女人的语气,忽然间变的轻快了起来,带有明显的调侃之意:“如果,你能获得他的认可,我们不但是朋友,就算我认你当兄弟,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那么,看来以后我得喊你姐了。你放心,我不会让他吃醋的,因为这些天来,我始终都在研究他的资料,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受女人的感染,何落日长长松了口气,说道:“再说了,你刚才也提醒了我,我也有朋友的。比方--高飞。” “高飞?” 女人松开何落日的手,冷哼一声:“哼,你可知道,我这次出来是为了对付谁?” “对付高飞呀。” “你既然知道我要对付高飞,还敢自称是那个家伙的朋友,这不是在告诉我,你间接也是我的敌人么?你真以为,姐姐我是个善良人,会不介意你是他的朋友?” “你当然会介意。” 何落日笑了,轻声说:“可高飞的朋友,并不是我一个人,还有他呢。你以为,他去宝岛找沈银冰,是为了跟高飞作对?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沈银冰也离不开宝岛的。” “哼。不跟你说了,走了!” 女人愣了片刻,冷哼一声推门下了车。 第1855章 到底是谁错了? 自从北朝事儿败后,别看宋慧乔仍旧保持一副小良家的动人模样,实际上在这段时间里,她从来都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今晚,她睡着了,很香甜,甚至还做了个很艳丽的梦。 在梦中,那个叫高飞的家伙,用她最喜欢的方式,让她感受到了她身为一个成熟女人,最需要的是什么。 或者说,一个女人之所以活着,是为了什么。 人类之所以历经那么多的天灾,仍旧不屈不挠的活下去,艰难走向更为发达的文明,自然是因为不断繁衍的生命。 没有女人,人类就无法繁衍下去。 男人是不会生孩子的。 当然了,没有了男人也不行,女人自个儿也生不出孩子--男人,女人之所以存在,那就是因为他们合作,才能让人类生命延续下去。 动物也是这样。 动物之间有没有爱情,宋慧乔不知道。 她只知道,原来她不怎么在乎爱情。 她所在乎的,只是她女性的本能:她渴望男人。 那个男人,却不是某次帅那样的老头子,而是高飞这样的:在给予她极大的肉身痛苦时,她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活着。 原来,以前她白白活了三十年! 一个担负着繁衍重任的女人,如果不能品尝到活着的真谛,那么她就是白活那么多年了。 从凌晨开始,宋慧乔终于知道了,她活着是为了什么了。 当然了,她活着,也不是为了在男人的狂暴中,得到从没有过的愉悦。 但毫无疑问的是:她以后的生活,如果没有这种痛苦的愉悦,仍然像以前被某次帅那样‘轻柔蜜意’的呵护着,那么还不如去死呢! 梦中,宋慧乔痛苦着,愉悦着,很累,很疼,很疲倦,却很幸福,很安心。 所以,她睡得很香甜,第二天早上睁开眼时,已经是早上八点半多了。 她睁开了眼,金色的阳光从淡蓝色窗帘边上的缝隙中洒进,洒在她的眼睛上,让她看不清周围的东西,却能清晰的感受到:她是果身躺在炕上上的,某个部位仍居火烧一般的疼,旁边还传来一个均匀的轻鼾声,以及年轻男人特有的烟草气息。 一个年轻的男人,就四仰八叉的躺在她身边,跟她一样没穿寸缕衣服,随着轻鼾声,胸膛不断的微微起伏着。 他依旧是酣睡。 他脸上,带着满足的笑,额头、脸颊,包括身上,还有汗水干了后流下的汗渍。 他那个绝大多数男人在早上时会异常活跃的东西,就那样狰狞的活跃着,像一面遭受风雨后卷起来的黑褐色旗帜,直指苍穹,绝不退缩。 这是高飞。 高飞现在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他是睡着之前,曾经做过剧烈的活动,要不然不会出那么多的汗,要不然太阳这么高了,还仍然像死猪那样的沉睡。 汗味、烟味甚至八四消毒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应该很难闻才对。 但在宋慧乔闻起来,却是无比的诱人,甚至是甘甜的,就像瘾君子嗅到了罂粟花的味道--比某次帅身上散发出的古龙水、老男人特有的老腥气要好闻许多,也无比的迷人。 这种气息,很快就让她心儿加快,脸儿发红,情不自禁的嘤咛一声,葱白一般的小手,慢慢抬起拿到了那个东西。 那东西跳动了几下,连带着宋慧乔的心。 她忽地腾起一股子冲动:把它割下来,吃下去,让它永远的属于自己。 她又想到了华夏某位张姓女作家曾经说过的话:男人征服女人的方式,是通过…… 宋慧乔以前看到这句话时,是嗤之以鼻的,觉得那纯粹是胡说。 因为她很清楚,某次帅那条毛毛虫,是多么的让她恶心。 但现在她信了。 因为昨晚,确切的来说是今天凌晨,她彻底被这个东西所征服。 原来,除了最伟大的爱情能让女人为之付出一切之外,那种‘河蟹’的生活,也同样能让女人无法自拔,跟爱情无关。 高飞发出的轻鼾声停顿,他醒了,睁开了眼。 “醒了?” 就像一个洞房花烛夜第二天早上率先醒来的妻子那样,宋慧乔脸上带着羞涩、甜蜜的微笑,一条修长白色的腿,慢慢抬起压在了他腿上,柔声问道:“昨晚,睡得可好?” 高飞眉头皱了下,随即舒展开来,淡淡的说:“很好,从没有过的好。” 高飞眼神中的冷淡,并没有让宋慧乔有丝毫的不快,只是咯的一声轻笑,垂下长长的眼睫毛,羞涩的说道:“我睡得也很好--昨晚,你太勇猛了。人家都不明白,你怎么舍得那样对我,难道,你就不心疼么,怎么舍得下手,摧残我一个花儿般的女人?” “拿开,我得起来了。” 高飞嘴角动了几下,抬手拿开了她的那条腿,翻身下了地上,拿起地上的衣服快步走出了套间。 外面的客厅内,静悄悄的没有人,只是乱糟糟的家具等东西,提醒着高飞,昨晚这儿有人在打斗过,发生了很多事,来过几个人:唐鹏、韩玄,还有--王晨。 现在,不管是唐鹏,韩玄,还是王晨,都已经不见了。 唐鹏俩人是昨晚走的,王晨则是今天清晨六点多才走的。 王晨走时,高飞知道。 但他却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个女子。 他们之间,明明已经是陌路人的关系,他有了妻子,她也有人追求,可昨晚他们俩人还是做了只有夫妻才会做的合法事情。 他们爱的很疯狂。 最起码,王晨很疯狂,丝毫不介意身边还有个昏睡过去的宋慧乔,从来都是温柔贤淑的她,腰身变成了一只贪婪的母豹,不断的向高飞索取,从凌晨一直到今天清晨五点。 现在的高飞,在各方面的体力,都是无与伦比的强悍。 在他最厉害时,就连解红颜那种熟到极致的女人,都承受不了。 可王晨竟然始终在主攻,悍不畏死的模样,跟她的名字,她的人,她的性格,是那样的截然相反。 难道,这算是她跟高飞的正式告别方式? 用肆无忌惮的疯狂,来告诉他,她其实有多么的爱他? 可是,既然她爱他爱的这样疯狂,俩人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高飞知道,王晨很后悔,要不然,她也不会流泪。 高飞还知道,其实王晨并没有做错什么,因为她是高家明媒正娶的孙媳妇,有权利来干涉高飞的私生活,并去打击某些不要脸的女人。 结果,却是王晨后悔了。 他们两个人之间,到底是谁做错了? 还是,都错了,都没错? 或许,俩人都不知道,因为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已经分道扬镳。 昨晚,只能算是王晨的最后疯狂。 不过很可笑的是,宋慧乔却以为她是昨晚的主人公--那个女人,真是个爱做梦的女人,在梦中也能身临其境,表现的比王晨还要疯狂一些。 王晨却把她当作了空气,但决没有把她当作一个笑料:当前的宋慧乔,或许就是个可怜的女人。她已经把自己深深埋在了某个美梦中,不愿意醒来。 现实,对于宋慧乔来说,是相当残酷的。 就像是刚才,如果高飞告诉她,自从她被一巴掌抽昏过去后,他就没有再动她一根手指头,她所幻想的那一切,真是个看似很真实的梦……相信她会崩溃,从精神上彻底的崩溃。 一个精神崩溃的宋慧乔,并不是高飞所希望看到的。 再说了,他就算再看不起那个女人,也不忍心用这种方式来伤害她,那样算不上男人:给人一个美好的梦,总比剥夺她的全部,要好很多。 十几分钟后,洗漱完毕的高飞,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 宋慧乔已经穿上了唐鹏买来的衣服,正像个贤惠的妻子那样,在客厅内收拾着那些纷乱的东西,看到他出来后,柔柔的一笑问道:“今天,我们去哪儿?又去做什么?” “我有事要做,你先在酒店等我。” 高飞想了想,才说。 宋慧乔马上摇头,拒绝:“不行,我必须得跟你在一起。看不到你,我会感觉害怕。” 高飞今天要去陈家,给个陈破天一个说法,也要得到某个说法。 宋慧乔的身份很敏敢,高飞是绝不能带她过去的。 可她说的也没错,如果高飞把她一个人撇在这儿,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要是老铁,心伤俩人在,就好了。 高飞终于想到了铁屠两个人。 他现在才想到为自己断后的兄弟,这倒不是说高先生见色忘友啥的,实在是他相信那俩人绝不会发生任何意外。 最多,也就是他们被人阻拦了,不许他们来帮高飞。 事实上,高飞也不想他们插手自己的麻烦,本来就想找个借口支开他们的,现在有人既然替他做了这件事,倒是省下他再去费脑子了。 可谁来管宋慧乔? 高飞总不能去哪儿,都得带着这么个累赘吧? 看了眼满脸期待的宋慧乔,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好吧,抓紧收拾一下,跟我出去先吃饭。” “好的,稍等,很快就会好的!” 一直担心高飞会扔下自己一个人在酒店的宋慧乔,见高飞终于答应带她一起走后,俏丽的脸上立即浮上欣慰的喜色,扔下手里的抹布,小跑着跑进了洗手间。 宋慧乔现在的样子,就像一个无助的小女孩,唯有紧紧抓着高飞的手,才会有安全感。 高飞暂时还看不出,她这样子是不是装出来的:如果她的精神就这么容易被击倒,那么她也不可能担负那么重要的任务,在北朝掀起那么一场腥风血雨的。 但不管她当前的可怜样,是不是装出来的,还是她真把自己‘催眠’成一个无助者,毫无疑问的是,这算是个可怜的女人吧。 高飞不喜欢心机深沉的女人,可对可怜女人也没多少狠心。 足足等了一刻钟,就在高飞忍不住去敲洗手间的门时,宋慧乔终于从里面走了出来,眼前顿时一亮。 第1856章 铁屠俩人的幸运! 妩媚、柔弱,却又随时都会利用她的‘娇无力’来博取男人的同情心。 这是宋慧乔给高飞留下的第一印象。 对这种矫揉造作、心机深沉的女人,高飞从来都没有好印象。 但当宋慧乔从洗手间内走出来后,却一扫高飞对她的印象,变成了一个外表干练,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的都市女郎。 看到高飞眼珠子一凝后,把洗发挽在脑后、素面朝天的宋慧乔,得意的一笑,双手抬起在他面前轻轻转了个圈,低声问道:“怎么样,我这样,像不像你的贴身秘书?” “像,很像。” 高飞是个诚实的孩子,在不愿意撒谎时,从来都不撒谎。 看着眼前的宋慧乔,高先生脑海中又想到了一句话:办公室爱情。 相信很多大老板,都希望有宋慧乔这样一个秘书吧? “老板,我们是不是该去用餐了?” 宋慧乔眉梢眼角,都带着乖巧的笑容,走到门前打开门,却又向后退了一步,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唉,如果你能做到表里如一,或许你真能成为的我秘书。” 高飞叹了口气,快步走出了房门。 高飞跟王晨约定的是,今天中午十一点去陈家。 现在才九点,时间还很充足,完全可以吃过早餐后再去。 蒙特利莎酒店餐厅,就在二楼。 九点,早就过了吃早餐的时间,不过这儿可是24小时供应各种餐饮的,所以倒是不担心没饭吃。 在服务生的殷勤带领下,高飞带着宋慧乔走进了餐厅内。 足可以同时供数百人吃饭的餐厅内,还有不少人在用餐,大部分都是酒店的工作人员,聚成几桌在那儿边用餐,边低声谈笑着。 在门口的左边桌子上,坐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独自用餐。 他英俊儒雅的相貌,和很有休养的进餐动作,吸引了很多酒店女服务生的偷偷关注,有胆大的还指着他低声说笑着,看那色色的眼神,估计是在打赌:谁能把这位帅哥拿下? 就在一个性格泼辣的女孩子,终于鼓起勇气要过来搭讪时,却看到刚进门的那个帅哥,就是带着个漂亮女秘书的帅哥,却在扫了一圈后,直接走向了他。 胆大的女孩子泄气了,只好重新坐了下来:她胆子再大,也不好意思同时去挑衅两个帅哥不是? 这叫双拳难敌四手,要是冒然冲上去,会被这些披着儒雅外装的臭男人,撕成碎片的,到时候哭都没处哭去。 高飞当然不知道,他的出现破坏了某个女孩子的浪漫追求,头也不回的对宋慧乔说道:“你自己找地方坐,我跟人谈事。” 合格的秘书在老板找人谈事时,是从来都不会没眼色的凑过去。 “好的,老板。” 宋慧乔乖巧的答应了一声,走向餐厅卖饭的窗口:“你吃什么,我去点。” “随便就行,豆浆油条小咸菜最好了。” 高飞随口回了一句,走到了杜子康面前坐了下来,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桌面上,看着他说:“你是在等我吧?” 正在用餐的杜子康没有马上说话,甚至都没有看高飞,就像他不存在那样,慢条斯理的吃着早餐。 高飞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抬头随意打量着餐厅的环境。 几分钟后,宋慧乔端着个不锈钢托盘走了过来:“老板,请用早餐,你喜欢的豆浆,油条。” 高老板点了点头,拿起一根油条放在豆浆碗里,用筷子蘸了一下,随即埋头大吃起来。 高飞在来时,杜子康就已经快吃饱了,也是豆浆油条,还有最后一根。 但等他细嚼慢咽的咽下最后一口,拿起餐纸动作绅士的擦了擦嘴角,又把餐纸扔进脚下的垃圾筐内时,高飞也吃饱了:两碗豆浆,一斤油条。 据某位漂亮的服务员妹妹说:她在蒙特利莎酒店工作都三年了,可从没有见过吃饭这样迅速的男人。 虽然蒙特利莎酒店不是京华最高级的酒店,来这儿的也不全是某位帅哥(杜子康)那样的绅士,但哪怕是乡下小地方来的暴发户,在这儿吃饭时,也是尽可能的拿捏出绅士的嘴脸。 可高飞,就像一头猪,好像吃了这顿就没下顿的猪--那个妹妹,在他吃饭时,真担心他会被噎死:那可是整整一斤油条,外加两碗豆浆啊,就算酒店内号称大胃王的老董,要在几分钟内干掉这些,也肯定很难的。 他绝对是八戒哥转世。 事后,这位妹妹跟人打赌,信誓旦旦的说着时,眼里也浮上向往的神色:听说,从一个男人的吃饭习惯、动作上,就能反应出他在做那种事时的力度、速度--应该,很澎湃,让人很爽的。 “你吃的太快了,这样对胃不好。” 等高飞抬手,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后,杜子康才慢悠悠的说道。 “习惯了,改不过来。” 高飞吸了下鼻子,拿出烟递给了杜子康:“来一颗?” 不等杜子康说什么,他又缩了回去:“还是算了。就算你吸烟,也不会在公众场合内吸的,那样会有损你的形象。” 把香烟点燃,高飞惬意非常的吐了个烟圈:“说吧,想跟我说什么?” 看了眼远处的宋慧乔,杜子康眼神黯淡了下来,低声说:“王晨,昨晚在你那儿。” 对杜子康的这个问题,高飞倒是没否认:“嗯,她离开时,已经是清晨五点了。” 又看了眼宋慧乔,杜子康说:“我真的无法想像,王晨会在第三个人在场的情况下,去你那儿。” “她可能把第三个人忽视了吧。”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说道:“杜子康,你究竟想跟我说什么,那就快点说,因为我还有事。” “放开她吧。无论她做错了,还是做对了,你都该放开她,不要让她卷进她无法承受的风暴中。她是个好女孩,我不忍心看着她因为你,会受到伤害。” 杜子康看着高飞的眼睛,认真的说:“我知道,我这样说,肯定会让你不舒服。因为我也是男人,知道别的男人在这样要求自己后,心里肯定会不爽的。但你要是还希望她能过好,那么最好就懂得放开她。她已经被你伤害过了,我不想她再受到毁灭性的打击,我会好好的对她,把她当作我的眼睛那样……” “你的话,太多了,不像一个男人。” 高飞打断了杜子康的话,站起身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淡淡的说:“不是我自私,是我想告诉你,一个真正的男人要想得到什么,都得去努力追求,靠自己的努力,而不是像你这样去要求别人做什么。” 不等杜子康说什么,高飞转身就走:“这些话,你在白云观时,已经说过一次了。那次我动手揍了你,但今天我却懒得揍你了。” 看到高飞快步离去后,还没有吃饱的宋慧乔,马上就站起来,拿起餐纸边擦手,边哒哒的追了上去,那小身段扭的让很多男人着迷,女孩子嫉妒。 杜子康却没有看宋慧乔一眼,只是盯着高飞的背影,等他消失在门外后,才轻轻叹了口气,拿出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发送了过去:什么时候,他才从我追求幸福的路上消失? 很快。 短信马上就回了过来,简单的两个字。 杜子康看着这俩字,笑了笑,接着删除了。 他在删除短信时,高飞已经走出了蒙特利莎酒店的大门。 他来京华时,是跟铁屠他们一起坐火车过来的,本来打算让刘小龙接站的,但现在刘小龙被他家给软禁了,高飞要想用车子,除了租车外,就只能给白瓷打电话了。 高飞这次来京华,就没打算去找白瓷。 因为他现在很清楚,别看当前一切都很平静的样子,实际上却是暗流涌动,还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他呢,这时候他要是去找白瓷,真能给她增加麻烦。 那个女人,已经吃过太多苦头了,高飞不想再给她添任何麻烦。 而且他相信,只要他不跟白瓷联系,那些人就会装作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这一点,相信高家已经跟某些人达成了协议。 高飞在寻找出租车。 一辆黑色的宝马轿车,缓缓驶了过来。 车窗落下,露出一张睡眠不足打哈欠的脸:“哈欠,我说那个谁,你怎么起来的比我还要晚呢?” “就算我中午起来,你也得在这儿等着我,对不对?” 看着唐鹏,高飞笑了,迈步走下了台阶。 跟在他后面的宋慧乔,也看到了唐鹏。 就在昨天时,她还是很怕他的,但现在却像是不认识他那样,脸色平静的跟着高飞走向了台阶,来到了车前。 “我很想说不对,可事实上的确这样。” 唐鹏开门下车,递过来了一张卷起的纸条:“喏,这是你那两个朋友给你的。” 唐鹏所说的那两个朋友,自然是铁屠、叶心伤俩人了。 高飞打开了那张纸卷,上面只有两个字:安好。 高飞认识,这俩字是铁屠的笔迹。 重新卷起纸条,高飞随手装进了口袋内,问道:“他们,到底是去哪儿了?” 唐鹏想了想,才说:“传说在很多年之前,华夏军方曾经有一个由十二个人创造的不败神话,这个神话中的大部分人,有得离世,有得隐居了,但总有那么几人,在华夏刮起妖风时,会不甘寂寞的跳出来。” 顿了顿,唐鹏接着说:“不过,这几个人碍于身份,不愿意亲自现身对付那些邪魔鬼祟,只想假手他人,去做他们想做的事儿。比方,他们可以收两个像我这样很愚蠢,却大有发展潜质的青年才俊,来继承他们的衣钵,帮他们完成他们的心愿。” 听唐鹏说到这儿后,高飞的眼睛慢慢的亮了起来。 他要是再听不出唐鹏说的什么,那么他干脆找根电线杆子撞死算了。 龙腾十二月。 阻拦铁屠、叶心伤来找高飞回合的人,是龙腾十二月中的人。 他们,被那些传说中的王者,收为了衣钵传人。 这是铁屠俩人的幸运! 第1857章 来了个卖花的小姑娘! 在某一刹那,高飞甚至对铁屠俩人起了嫉妒心思。 尽管铁屠俩人就算走了好运,得到了传说中那些人的青睐,学成归来后,也不一定能比得上高飞。 但毫无疑问的是,高飞今天能取得当前的成就,那是他历尽了太多磨难,再加上超好的运气,因缘巧合下修成正果的。 他最多,也就是来自邪魔外道。 而龙腾十二月,却代表华夏军方最正统的力量,就像武侠小说中的名门正派。 被龙腾的人,选为衣钵传人,能像唐鹏那样,拥有一把神兵残魄,这还不是最让高飞羡慕、嫉妒的。 最让他羡慕的是:铁屠俩人从现在开始,身上就已经披了一层让所有麻烦都不敢随意粘身的保护衣。 以前,铁屠他们还是华夏九龙王时,说白了,他们就是优秀特工,压根不被某些势力看在眼里。 但现在不一样了,谁要是再敢随便找他们的麻烦,那么就代表着去招惹传说中的龙腾十二月! 经过这么多的传说,龙腾早就不再是单纯的华夏有史以来最强悍的特种兵了,而是神话,是信仰:任何人想跟他们作对的话,都得考虑一下他们身后那两百三十万的军人! 据说,龙腾的一句话,甚至比军方高层的一个红头文件,更能有效的支配所有军人。 这当然是传说,不真实,也不可能会出现,毕竟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上级命令。 但毫无疑问的是,传说之所以广泛流传,那么就证明它有一定的真实性。 所以,高飞很羡慕,甚至嫉妒铁屠俩人,这才是走了狗屎运,就像眼前这个睡不醒的唐鹏那样。 得知自己兄弟踩了狗屎后,高飞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长长吐出一口气,问唐鹏:“你在这儿等我,应该还有事吧?是不是还不甘心,要把她带走?看看你这睡不醒的样子,不会是因为不能带走她而愁的睡不着觉吧?” 重重吸了下鼻子,唐鹏一脸苦恼的说:“你猜的没错,我就是为了她愁的睡不着觉,翻来覆去的一个晚上了,觉得还是得带她走。” 高飞一脸似笑非笑的神色:“如果,我不答应呢?” “那我就回去告诉我老子,说你不许我把他的梦中情人带回去,陪他。唉,我真是个不孝顺的儿子,连这点小小的要求,都无法满足他。” 唐鹏重重叹了口气,一脸如丧考妣的样子。 “什么?” 高飞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吃吃的问道:“你、你刚才说什么,你老子他对……” 说着,他回头看了眼旁边神色自若的宋慧乔,眼神很奇怪。 “你没有听错,她现在是我老子的梦中情人了。” 唐鹏却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淡淡的说:“在这个世界上,任何时候都不会缺少闷骚老男人。我老子,昨天就因为在人群中看了她一眼,就再也忘不了她了,做梦时还嚷着要照顾人家--幸好,昨晚他是跟我一个房间的,要不然被我老妈知道了,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 “你老子,把她当作了梦中情人,念念不忘?”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指着宋慧乔说:“你这个当儿子的为了尽孝,所以今天来找我,就为了希望我能让你把她带走,去圆了你老子的春、心?” 唐鹏再次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是不是很让你吃惊?” “不是吃惊,是受惊。” 高飞撇了撇嘴角,开始认真的打量起了唐鹏:“天底下倒是从不缺少闷骚老男人,不过却很少有你这种大孝子。不怕得罪老娘,亲自跑来替你老子拉女人。啧啧,你们还真是奇葩。” “你可千万别把我老子想得那样龌龊,其实他没你想象的那样低劣。他对这个女人,只是存着一种欣赏,就像欣赏一件稀世珍宝那样。” 唐鹏为他老子辩解道:“当然了,我知道就算我说破天,你也不相信我说的这些。可我却相信,你肯定会让她跟着我走的。因为你现在很希望有个人,能主动来替你照顾这个麻烦。唉,真特么的可悲,我就是那个人。” 想了想,高飞才说:“你觉得,我真会信你这个烂到家的借口?” 唐鹏很认真的说:“你必须得相信,也必须得成全一个大孝子的一番孝心。” “可你该明白,她已经跟我过了一个晚上。” 高飞抬手,擦了下鼻子说道:“咱们现在算是盟友了,也勉强算是哥们。你觉得,我会希望等再次看到她时,会喊她一声婶婶吗?” “我也不愿意喊她小妈,所以我才跟你保证,她绝不会成为你婶婶。” 唐鹏回头,看了眼不远处的一辆车:“你要是信得过我呢,就去开那辆车,去做你自己想做的事。这个女人,可以交给我。” “等我办完事后,我该去哪儿找你?” 高飞沉尹片刻,直接问道。 “云霄阁会所,导航都能找到的。” 唐鹏回答道:“昨晚,我就曾经跟你提到过这个地方了。” “这个名字,听起来很高级的样子,看来以后我得去见识一下。” 高飞转身,冲宋慧乔说:“我想让你跟他走,你的意思呢?” 就在昨天,为了不被唐鹏带走,宋慧乔还哭着喊着的抱着高飞腿子喊老公。 昨晚,高飞更是为了制止唐鹏,跟他大战了一场。 可现在,当高飞跟宋慧乔说出这句话后,她却没有丁点的犹豫。就很乖巧的说:“你是我的老板,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听从的。” “啧啧,一个晚上,就把人给训成这样,我很佩服你啊。” 唐鹏一脸由衷的佩服神色。 “我忙完,会去云霄阁找你们的。” 高飞没有搭理他们,抬手接住唐鹏抛过来的车钥匙,快步走向了远处那辆车。 既然选择了相信唐鹏,那么就不要再问什么了。 高飞之所以这么快就相信唐鹏,倒不如说是相信那把黑色的军刺。 世间,包括高飞的亲爷爷,都有可能为了整个高家的利益,而无奈的抛弃他,出卖他,但这把黑色军刺却不会。 因为它代表着华夏两百三十万军人的信仰,从没有谁会,也没谁敢去怀疑持有它的主人,会说话不算话。 当一把杀人的利器,被赋予了这么高的意义后,它已经不再是一把单纯的兵器了,任何持有它的人,在说出每一句话,做出每一件事之前,都得考虑一下,是否违背了黑刺所代表的东西。 唐鹏虽然桀骜不驯,视人间一切陈规如狗屎,但他宁可去死,也不会做出一点让黑刺蒙羞的事。 所以呢,高飞必须相信他。 这一点毋庸置疑。 “上车吧,不会想让我替你开车门吧?” 目送高飞的车子离开后,唐鹏冲宋慧乔说了一句。钻进了车里。 宋慧乔好像也很清楚这两个男人之间的约定,默不作声的上了后面,车子启动后,她就闭上了眼,靠在了车座上。 高飞的车子上北,唐鹏却是向南。 蒙特利莎酒店,算不上是京华的闹市区,只能说是近郊。 从这儿去位于东城区的云霄阁会所,大约还得一个小时的路程。 车子驶上公路后,很快就提速,到了八十迈车。 在经过第七个红绿灯路口时,恰好红灯亮起,唐鹏稍微一踩刹车,车子缓缓停住了,他向后看了一眼,随即轻轻叹了口气:在后面几个车位后面,是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轿车,挂着的是外地车盘。 有些人,天生就有着反追踪的敏敢嗅觉。 唐鹏就是这样的人。 在车子刚驶上公路时,他就发现自己被追踪了。 上车后,一直闭目养神的宋慧乔,这时候也睁开了眼:“有人追踪?” 唐鹏没有马上回答,先点上一颗烟,落下车窗向外吐了口烟后,才淡淡的说:“没想到你对危险的预感,倒是很灵敏。” “不是我的预感灵敏,是因为你刚才叹气了。” 宋慧乔想了想,才说:“其实我现在已经基本了解你了,你不是那种太喜欢滥杀的人。” “上天有好生之德的。” 唐鹏再次吸了一看烟时,就看到一个提着花篮的小姑娘,从旁边人行道上走了下来。 京华的交通状况有多糟糕,就像她的天气一样,都是相当出名的,备受司机同志们厌恶。 不过,总是堵车却也簇生了很多新兴行业:卖花,就是其中的一种。 趁着堵车的空档,小姑娘或者小媳妇的提着花篮,在众多车缝隙内鱼儿般的传授,向乘有女青年的车子里推销鲜花,并美其名曰:一朵鲜花,就能让枯燥烦恼的等待,变成温馨的浪漫。 现在,这个小姑娘就来推销她浪漫了,现在没堵车,可长达几分钟的红绿灯时间,也足够她推销出几个浪漫了。 “帅哥,给这位美女要一朵鲜花吧,相信她会很喜欢的!” 卖花的小姑娘,从前面一路走了过来。 她穿着很普通,长的也不是太漂亮,最多算得上清秀了些,但笑容却很甜:“前面就有两个帅哥送女朋友鲜花了呢,反正也不贵,才十块钱。” 宋慧乔是唐鹏的女朋友吗? 当然不是,暂且先不管老唐有没有像他所说的那样,做梦都在惦记着宋慧乔,单说高飞在临走前所说的那些话,唐鹏就不能对她有丝毫的非分之想。 再说了,唐鹏对她,也没有那种感情,尽管宋慧乔是个绝对的美女。 不过,也不是所有男人在买花时,是为了送给女朋友的。 所有的女人,不管是年龄大小还是漂亮与否,基本上都喜欢花儿的,儿子送给母亲,父亲送给女儿,都可以,唐鹏送给宋慧乔自然也行。 反正一朵花才十块钱,也不贵。 唐鹏随手拿出一张钞票,递给了卖花小姑娘:“就来二十块钱的吧。” “那就是两朵了。” 卖花小姑娘笑着,从花篮里拿出两朵花,递向了唐鹏。 唐鹏伸手去接--一道寒光,攸地自花朵中绽放。 第1858章 调虎离山之计! 卖花小姑娘看起来也就是十五六岁的年龄,长的也不怎么出众,身材也很单薄,但笑容却很纯真,乖巧的讨好中,带着一丝丝对生活的无奈。 她无奈,肯定是因为像她这个年龄的绝大多数孩子,现在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内学习,而她却只能在外面卖花来养活自己吧? 被晒黑的脸庞,过时了还不怎么合身的衣服,尤其是在推销花儿时那怯怯的眼神,这些都证明她是来自贫困乡下的。 唐鹏在看到她的第一眼,也是这样认为的。 有谁,会怀疑一个需要照顾的卖花小姑娘,会跟杀手扯上关系? 唐鹏也没怀疑,可就在卖花小姑娘递过两朵鲜花,忽然有一抹寒光从花朵中绽放的瞬间,他却猛地向后仰身,左手猛地推开了车门! 擦--砰! 一把寒光四射的刀子,猛地刺进车窗的同时,被唐鹏推开的车门,就狠狠撞在了卖花小姑娘身前的花篮上,把她撞得踉跄后退,撞在了另外一条车道上的一辆本田轿车上。 本田轿车的副驾驶上,坐着的是个中年妇女,穿金戴银的,手里还拿着最新款的梨子手机,一看就是有点家底的人,只是长了一副尖酸刻薄的样子。 就在刚才,卖花小姑娘走过来时,曾经先向她推销花儿的。 妇女看到一个小乡巴佬凑过来后,马上就皱起眉头,并夸张的捂着鼻子,连连挥手让她滚蛋来着:姐是什么人啊,没看到坐着本田车,拿着梨子手机么,怎么可能会跟你这种贫下中农搭讪呢? “哎哟,我说你个泥腿子,敢撞我的车子!” 赶走卖花小姑娘后,女人正在玩手机呢,忽然就看到有人撞在了她这边的车门上,受惊后猛抬头,却发现这个人竟然是被赶走的小姑娘,这就怒了,想都没想,抬手一把就抓主了小姑娘的肩膀,骂道:“我这可是本田suv,好几十万呢,卖了你也赔不起--啊!” 优越感十足的妇女,刚吼到这儿,就觉得眼前寒光一闪,脸颊猛地一疼,有鲜红的血溅了出来。 卖花小姑娘借着卖花的机会刺杀唐鹏失败后,被妇女抓主肩膀后恼怒不已,挥刀就在她那张刻薄的脸上划了一道。 在妇女一愣后,就发出的惊天动地吼叫声中,卖花小姑娘一个纵身,就跃上了本田车,躲开了唐鹏蹬过来的一脚。 咚的一声大响,唐鹏一脚跺空,狠狠跺在了本田车的车门上。 看起来很坚实的车门,马上就被跺出了一个窝子。 唐鹏一脚跺空后,嘴里发出一声低喝,人站在地上,右脚却攸地抬过肩膀,狠狠扫向站在车盖子上面的卖花小姑娘。 卖花小姑娘也不含糊,及时一个后空翻,竟然从这辆本田车上,直接翻到了另外一辆车上,反手对着跳上车的唐鹏,扔出了花篮。 唐鹏拧身一个侧踢,花篮被他一脚踹出足有十几米,落在了路口。 但借着他踢飞花篮的工夫,卖花小姑娘已经跳下车,沿着车子缝隙,泥鳅般的向后跑去。 唐鹏如果要去追她,应该很轻松:别说她好像泥鳅那样了,就算她变成泥鳅,也能在三百内把她追上,并制伏。 但唐鹏没有去追,而是在车上迅速转身向四周看了一圈。 卖花小姑娘的出现,已经证明了什么:那些人的目标,其实不是他,而是车里的宋慧乔。 卖花小姑娘刺杀唐鹏,并不紧不慢的逃走,其实就是希望吸引他去追。 在汉语词典内,有个成语叫调虎离山. 唐鹏敢保证,如果他去追小姑娘,只要跑出三十米之外,宋慧乔就会被人抢走的。 唐鹏站在车上迅速转身,四处寻找可能出现的嫌疑者时,红灯变绿,前面的车子开始缓缓启动了。 唐鹏马上就跳下来,钻进车里关上车门,启动了车子。 “喂,喂喂,你别走,草,你别走,停下,让老子削死你!” 开着本田车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光头大汉,这么凉爽的天气中还穿着无袖背心,露出的肩膀上,胳膊上,都描龙画虎的,脖子上一根栓狗用的大粗链子,一看就知道不是啥好东西。 对这种小人物,唐鹏才懒得理他,趁着他在那儿跳着脚的大骂时,一打方向盘,车子驶上了靠里的快车道,车速攸地提起,呼呼的冲过了路口。 从卖花小姑娘出现,到车子冲过路口的这段时间,说起来话长,其实也就是一分二十秒的事儿。 在这期间,宋慧乔始终坐在后面,甚至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好像卖花小姑娘的出现,只是针对唐鹏来的那样,跟她毫无关系。 当然了,她很奇怪:依着她的眼光,都没有看出那个小姑娘竟然是个杀手,唐鹏又是怎么看出,并及时躲开那一刀的? 宋慧乔或许没多少武力值,但她过去的经历,已经练就了她有一双能看出高低的慧眼,从寒芒一闪的瞬间,她就由衷的赞叹小姑娘,很会寻找刺杀的机会:开车的人,因为空间,跟空间的限制,注定并没有多大的躲闪空间,而且小姑娘又是把刀子藏在花儿中,借着递花时一刀戳出,刺中目标的成功性很大。 但也仅仅是很大而已,因为宋慧乔很清楚唐鹏不是一般人,要不然他也不能活到今天的。 看了眼神色自若的唐鹏,宋慧乔终于忍不住的问道:“你是怎么看出,她是个杀手的?” 唐鹏回头看了她一眼,淡淡的说:“卖花小姑娘表面掩饰的很不错,但很可惜她还是太爱美了。” 唐鹏说卖花小姑娘爱美,那是因为在她在拿花儿时,手肘部位从衬衣袖子里露了出来:很白,很嫩,跟手腕、手背上的黑黄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而且,小姑娘在说话时,嘴里也散出了一种耶巴克口香糖特有的香味。 据说,耶巴克口香糖是欧美上流社会那些贵妇人最喜爱的口香糖了,每一粒折算成国内货币,大概有三十块钱左右。 一个卖花的小姑娘,一条手臂上有着两种分明的颜色,嘴里还散发着耶巴克口香糖的味道,如果这两点还不能引起唐鹏警惕的话,那么他真该去死了。 具体是怎么看出卖花小姑娘破绽的,唐鹏没有细说,宋慧乔也没有再问。 因为这一切已经结束了,并不重要了。 侧脸看着车窗外,呆愣片刻后,宋慧乔才再次开口问道:“你觉得,他们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我该问你才对。” 唐鹏头也不回的淡淡回答。 “我怎么知道?” 宋慧乔无声的冷笑一声。 唐鹏回答的也很有趣:“你不知道的话,那我就更不知道了。” 其实,卖花小姑娘是什么人派来的,宋慧乔心里很清楚,唐鹏也能猜得到,只是俩人都懒得去说。 卖花小姑娘刺杀唐鹏之前,肯定早就详细了解过他的底细,知道他不是那种轻易被干掉的主,之所以对他出手,就是想引开他,让别人趁空掳走宋慧乔。 是的,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掳走宋慧乔。 现在最想得到宋慧乔的人,除了北朝人之外,还有西方某些国家:他们都希望能从宋慧乔身上,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当然了,这些人也知道,宋慧乔身上带着的那个东西,很可能落到了高飞手中。 但现在,又有谁敢去擅自招惹高飞? 宋慧乔不知道的是,昨晚最少有超过三十个以上的人,曾经去过蒙特利莎酒店,试图接近高飞,拿到他们想拿到的东西,跟人。 但很遗憾的是,他们没有一个人,能轻易接近宋慧乔所下榻的楼层,哪怕是杜子康也不行,在亮出他的名头,跟去找高飞的理由后,负责外围警戒的霍天晴,就一口回绝了他的要求。 高家既然决定再一次让高飞为了某些利益背上黑锅,承担责任,那么就得全方位的配合他,替他解决来自外围的某些纷扰。 至于高飞把宋慧乔交给唐鹏,霍天晴却没有露面,那是因为他亲眼看到高飞信任唐鹏了:高飞信任的人,霍天晴又有什么不信的? 接下来的一路无话,四十分钟后,唐鹏驾驶的车子,吱嘎一声停在了云霄阁会所的大厅台阶前。 车子刚停下,几个人就围了上来,一个个头足有一米九的彪形年轻人,替唐鹏拉开了车子,脸上带着跟他外形不怎么符合的殷勤笑容:“唐少!” 唐鹏点了点头,下了车。 紧接着,宋慧乔在火车站那边见过的陈留香,就替她拉开了车门。 宋慧乔慢慢的走下车,没有看眼前这些人,先抬头看向了面前的大楼。 这栋大楼足有三四十层之多,从大厅前的台阶上仰视,很容易给人一种直上九重天的错觉,在这一刻能感受到自己有多渺小。 整个大楼都镶嵌了蓝色的玻璃幕墙,楼梯正中间的位置,由上到下贴了五个鎏金大字:云霄阁会所。 像云霄阁会所这样一栋宏伟的建筑,却是专门用来供人们休闲娱乐的,这种情况要是放在北朝,再过三十年也不一定会出现的,因为那边杜绝任何一切西方糟粕文化。 看完大楼,宋慧乔这才低头看向眼前站着的这些人。 差不多得有二十多个,大部分都是脸上露出桀骜神色的年轻人,还有一个女人。 这是个绝美的女人,无论是身材相貌,还是气质风韵,都不输给最辉煌时刻的宋慧乔半分,这让她有些感慨:自古,华夏才是个出美女的国家。 “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来自北朝的客人,姓宋,叫宋慧乔。” 随着宋慧乔的踪迹在华夏曝光,她的身份就已经不再是秘密,唐鹏也没必要再遮掩什么,当然了,他也不会说太多关于她的事儿。 唐鹏指着女人,眉宇间闪过一抹柔情:“她叫潘冬冬,是云霄阁会所的总经理。” “你好,欢迎你来到云霄阁会所。” 潘冬冬迈步走下台阶,伸出了手。 第1859章 唐鹏的未婚妻! “你是唐鹏的青人吧?” 宋慧乔握著那只柔弱无骨的小手后,微笑着问。 当一个男人,给别人郑重介绍一个女人时,一般都代表着他们俩人的关系不一般。 尤其是这个女人还是潘冬冬这样的一个美女。 一个人,得有多么无聊,多么嫉妒潘冬冬,才会守着这么多人,问她是不是唐鹏的青人? 青人跟老婆一样,都是男人的女人。 不过两者之间的区别,却有着云泥之别的差距:老婆是跟随你出入任何场合,都能摆出贤妻良母嘴脸的那个女人;而青人,大部分都是见光死。 唐鹏现在郑重其事给宋慧乔介绍潘冬冬,这就表明了她在唐鹏心中的地位有多重。 可宋慧乔,还是偏偏拿捏出一副‘天真’的样子,当众问人家潘冬冬,是不是唐鹏的青人。 这就好比是当场给了她一耳光。 宋慧乔是故意的,她现在最讨厌的就是看到比她要幸福的女人,因为她现在不幸福,很不幸福。 潘冬冬脸上的笑容,攸地凝固,眉梢急促抖动几下时,唐鹏说话了。 他没有因为宋慧乔当众伤害潘冬冬而生气,只是语气平静的说:“你错了,她不是我的青人。” 从某一刻起,能够成为唐鹏的姨太,就已经是潘冬冬最大的希望,并早早的就确定了下来,哪怕是见不得光,哪怕是被人当众讽刺是别人姨太,她最多也就是觉得没面子,尴尬一下,但很快就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坦然承认自己是唐鹏的青人。 可唐鹏现在却告诉宋慧乔,潘冬冬不是他的青人。 潘冬冬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这个宋慧乔,究竟是什么来历,让他都不方便承认?难道说,她是他要明媒正娶的哪一个? 其实潘冬冬也知道,最有可能跟唐鹏名正言顺走到一起的女人,就是某个姓刑的女孩子,但女人在遭受男女关系上的打击后,心里就会胡思乱想了。 就在潘冬冬有些茫然时,就听唐鹏接着又说:“她是我的女人,需要用心呵护她一辈子的女人。” 唐鹏说着,走到潘冬冬身边,挽住了她的胳膊,低头在她攸地浮上一抹嫣红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柔声说:“冬冬,这个女人受了一些很严重的刺激,说话肯定不经脑子的,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在唐鹏说出那句话时,潘冬冬所有的失落,就已经瞬间烟消云散,正要说什么时,却觉得脸颊上一湿,心儿马上就砰的一声大跳,竟然有了晕眩的站不稳。 潘冬冬是唐鹏的女人,俩人早在好久好久之前,就已经在一起滚被单了,花样百出--毕竟潘冬冬就是此种高手,她跟唐鹏啥关系,唐文举两口子也很清楚的。 可是唐鹏却从没有在别人面前,这么温柔的对她。 唐鹏为什么守着这么多人,很不要脸的亲吻她? 那是因为,唐鹏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不管他能不能娶潘冬冬为妻,他都会爱她一辈子。 能够被唐鹏呵护一辈子,这就已经足够。 这一刻,潘冬冬仿佛是拿着申请四处跑,跑了七八年才盖完最后一个章的地产商老板,激动的浑身发抖,泪水瞬间就蒙住了眼睛,低低的叫道:“唐鹏……” (附注说明:关于唐鹏的故事,请看拙作《娶个女王做老婆》,因为某些人力无法抗拒的原因,那本书并没有讲完有关唐鹏的故事,很多哥们都说希望能看到唐鹏有个完美的结局,所以兄弟就特意把他‘带到’了本书中,算是借鸡生蛋,从本书中讲完唐鹏的故事,也算是给很多关心《娶个女王做老婆》的哥们们,给自己一个交代吧。 毕竟,没有谁喜欢当太监的,苏北山不愿意,阳光我的也不愿意。 至不熟悉唐鹏故事的朋友,会不会反感他的出现,并怀疑阳光会有写水文、拖沓的嫌疑--阳光在这儿只能跟您说声抱歉了,希望能谅解,并不是想拖沓,只是想完成一个为了的心愿。 当然了,因为大环境的不同,比方几本书内的男女主的背景,会发生一些不可避免的冲突,但兄弟会尽可能的,让唐鹏、让楚扬这两个在别的书中的绝对男主,在加入本书后,会迅速融在本书中,有写的不尽人意的地方,还请谅解,谢了,跪谢!) “哟,唐鹏你个没良心的,敢背着我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敢跟别的女人搂搂抱抱亲小嘴,真是气死我了,你今天非得给我一个交代!” 就在潘冬冬被唐鹏这温柔一吻,给搞得晕晕乎乎不知今昔是何年时,忽然有个刺耳的声音响起。 她赶紧抬手,擦干泪水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一个身材窈窕、身穿白色风衣的都市女郎,踩着半腰鹿皮小皮鞋,从一辆奥拓车那边哒哒的快步走了过来。 可能是因为很生气的原因,女孩子脸上带着不正常的红,在经过宋慧乔身边时,因为走的急了点,脚下一崴,撞在了她肩膀上。 走路时碰了别人,人性化的第一反应就是道歉:对不起了啦,不好意思撞到你了啦,请原谅了啦等等。 可人家才没有这么做,不但没道歉,反而一把推开了宋慧乔,怒声说:“不知道躲开,没看到我过来呀,你在这儿扮演木头桩子啊?” 明明她不小心撞了人,不但不赔礼道歉,反而口出恶声,这人得多嚣张? 宋慧乔承认,自从她脑袋上的那圈‘第二夫人’光环消失后,她就是脱了毛的凤凰--不如鸡。 但是人都有点小脾气的,更何况宋慧乔还没有完全没有转换到‘平民’模式,心底仍然残存着些许高高在上的傲气,在被女孩子推了一把后,想都没想,扬手就是一个耳光抽了过去。 啪的一声,那个嚣张的女孩子白净净的脸蛋上,就多了几条鲜红的掌印。 一下子,宋慧乔把她给打懵了。 “你、你敢打我?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女孩子呆愣愣的看着宋慧乔,瞪大的双眸里没有愤怒,更没有恐惧,全部是不可思议,好像宋慧乔抽她这一耳光,竟然打出一个鬼来那样。 “哼,我管你是谁!这一巴掌,是替你爸妈教训你的,让你知道什么叫礼貌!” 宋慧乔冷哼一声,担心女孩子会接着老拳相向,甩着有些生疼的手,迅速后退了一步。 “礼貌?你敢跟我讲礼貌?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从十三岁那年,就从英国皇家淑女培训班接受有关插花、西餐、走路、吃饭甚至是睡觉等一系列的淑女培训吗?你竟然说我不懂礼貌,真是气死我了!” 女孩子很生气,左手一掐腰,抬手指着唐鹏,很委屈的叫道:“唐鹏,她打我了!” “我看到了。” 唐鹏笑着点了点头时,心里却叹了口气:唉,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姑奶奶,怎么又来了? 女孩子接着问:“看到了,你也不管,你就眼睁睁看着你未婚妻,被别人欺负?” 女孩子的这句话,倒是让宋慧乔吃了一惊:啊,她会是唐鹏的未婚妻?哎呀呀,我说她刚才怎么怒气冲冲的说那番话呢,原来这才是那个混蛋的正牌女友,我竟然揍了她,还守着那么多人。那个混蛋,会怎么报复我? 唐鹏却眨巴了下眼睛,很纳闷的样子:“荆无艳,你是我的未婚妻?” 不等这个叫荆无艳的女孩子说什么,唐鹏又问旁边那个身高一米九的年轻人:“大力神,她是未婚妻?岚奎,你知道吗?” 叫大力神的年轻人,还有那个叫岚奎的精悍汉子,都摇了摇头:“鹏哥,我们不知道啊。” 问了一圈,唐鹏才无奈的耸耸肩,双手一摊,对荆无艳说:“看,他们都不知道你是我未婚妻,而我自己也恰好不知道你是谁。小姐,我觉得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唉,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认错自己的车子自己的房子这算不了什么,奇怪的是有人能认错自己的未婚夫,啧啧,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奇葩。” 荆无艳表面长超凡脱俗的,应该是那种牙尖嘴利、没理辨三分的女孩子才对。 可实际上,当唐鹏说完这番话时,她竟然都没有吐出一个字,只是嘴巴在那儿一张一合的,尤其是在看到周围人,都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后,那双无辜,清澈的眸子里,竟然溢上了水雾。 那样子,明显就是受到了天大的委屈。 从荆无艳刚才的反应,还有那番话中,看人眼光非常准的宋慧乔,就确定她的智商--有些问题,同时也有些后悔自己刚才动手抽她,但更多的却是惋惜:老天爷真不公平,给了她一副超凡脱俗的相貌,却降低了她的智商,这算不算是暴殄天物呢? 其实她哪儿知道,荆无艳的智商相比起正常人来说,不但不低,而且还是相当的高,她之所以会是这样子,皆因她从小家教太严,就像被圈在笼子里的百灵鸟那样,很少有接触外界的机会。 只需一个成语,就能把荆无艳解释透彻了:不谙世事。 真正的不谙世事。 荆无艳愣愣的望着唐鹏,嘴巴动了无数下,直到泪水从脸颊上滑落下来时,才颤声说道:“唐、唐鹏,你敢说我不是你的未婚妻,你敢说……可是,当初你在去北朝之时,是亲口答应过我,答应过我哥哥的,说你回来后就去找我。你现在,却、却不承认你说的那些话了。” “你怎么可以这样出尔反尔呢?我去找我哥,我要让他来问问你,当初你有没有说那些话!” 荆无艳有些结结巴巴的,一口气说完这些后,不等唐鹏说什么,转身就走向了她的车子。 这么个很有气质的女孩子,竟然是开了一辆半新的小奥拓来的。 最关键的是,她上车后打不着火了。 气的她下车,抬脚在车轮上狠狠踹了几下,车子也不要了,就这样快步走了。 第1860章 儿子是父亲的骄傲! 荆无艳来的突然,走的潇洒。 挨了宋慧乔一个耳光,因为唐鹏不给她出头,又不承认她所说的关系,竟然哭着徒步走了。 任何人,包括宋慧乔在内,在看到荆无艳的表现后,都会觉得她的智商有问题,白白浪费了她那副出色的皮囊。 这种早就到了花盛开之年的女孩子,却表现的这样低智商,要是搁在别人身上,大家肯定会在心中耻笑她的。 可此时没有谁去耻笑她,反而觉得这个女孩子有一种让人心动的傻气。 率真。 这才是真正的率真,不夹杂一丝丝的矫情,阴谋,就像青藏高原上的湛蓝天空上,有几朵白云就能一目了然。 在当今这个充满了尔虞我诈的社会,绝对率真的人是无法生存的。 但荆无艳却能把这份率真,保持到她这个年龄段,而且还有可能长久的保持下去,那么就只能证明了一种情况:她,有着相当深厚的背景。 也唯有相当深厚的背景,所有人亲人全都把她当长不大的宝贝一样对待,才成就了今天的荆无艳。 在那种特别优越,没有哪怕一根小指头的伤害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差不多会是个目中无人的疯子,特别的自大狂妄,无论做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她都不会看在眼里,放在心里才对。 荆无艳,却在挨了宋慧乔一耳光后,转身就忘了。 这说明,她虽然有着可笑的狂妄,有着让人心惊的深厚背景,有着无论做什么坏事都能做成的能力,可她却是个心地单纯,善良的女孩子。 嗯,就是善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善良这个词一旦跟女孩子挂钩,就成了一个贬义词,形容女孩子出了脾气好一些外,其他就没有任何可取的地方了。 世间出现了个荆无艳,却让‘善良’这个词,重新回归了它迷人的本色。 这就是在场所有人的感受。 看着荆无艳迅速离去的背影,大家都没有说话,直到唐鹏看似不屑的嗤笑一声,才打破了平静:“好了,大家都傻站着干嘛呢,走,进去吧。” “是啊,是啊,大家快进去,外面太阳这么热,晒得我都快中暑了。” 大力神擦了把没有一点点汗渍的额头,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等大家都走上台阶后,他却伙同两个兄弟,开了一辆黑色越野车,向荆无艳离开的方向追去。 那个率真,此时又很伤心的女孩子,心情肯定不咋样,谁知道在路上会不会惹祸,被人当作傻子欺负? 唐鹏守着潘冬冬等人,不好意思的说什么,大力神身为他的心腹手下,自然得明白老大心里是怎么想得,并知道该怎么去做了。 对于荆无艳,潘冬冬多少了解一些,更知道她有着不一般的背景,所以才担心。 唐鹏牵着她的手,稍微用力捏了下她手指,微微摇了摇头,意思是说没事。 她这才放下心来,开始热情的招呼宋慧乔。 唐鹏等人走进来后,所有正在忙碌,不忙碌的服务生,都会弯腰低声问好:“大少,好。” 唐先生就会拿捏出一副‘平易近人’的嘴脸,冲他们一一点头算是回礼,宋慧乔心中却暗骂:狗屁的大少,一个屠夫的儿子,充其量有些小本事罢了,跟大少有着一毛钱的关系? 在好多人狂热崇拜(唐先生自己这样认为)的目光中,跟潘冬冬、宋慧乔俩人走进了电梯,直接来到了唐文举两口子所在的楼层:二十三层。 以酒店为例,每一个大酒店,都会有那么一两件档次特别高,却从不会对外开放的房间:这是用来专门招待特殊客人,或者是酒店老板自己享用的。 云霄阁身为京华高档次的会所之一,自然也有这样的地方,而且占地面积还不小,整个二十三层都是,有着专用的电梯。 潘冬冬头前带路,来到一件红木门前,抬手轻轻敲了敲房门。 很快,房门就开了,一个半老徐娘出现在门内,正是唐鹏的老妈连春芳。 一看到儿子,还没有看清他身边都是有谁,连春芳就抱怨道:“哎哟,鹏子,我说你还是赶紧把你爸送回老家去吧!” “咋了?” 唐鹏纳闷。 他父母好不容易来京华了,怎么才住了一个晚上,母亲就说这种话呢? “你那个老不死的……” 连春芳习惯性的骂出这句话时,才发现儿子身边还有两个美女。 潘冬冬倒也罢了,反正在沈城时,她就在唐家住过一段时间,当了一阵子儿媳妇,连春芳也没把她当外人。 不过宋慧乔却是陌生人(其实也算不上是陌生人,大家昨天在火车站那边刚见过面的),而且长的还这样迷人有风度,就算连春芳再没文化,可也懂得在陌生的美女面前,得保持一定的礼貌。 谁知道,这个美女以后能不能成为她的儿媳妇? 她可不想给有可能成为儿媳妇的漂亮女人,留下她是个土包子婆婆的坏印象,于是马上就自责的笑了下,闪开一步指着屋子里:“喏,你自己看吧。” 昨天下午唐文举进京后,因为旅途劳累,匆匆吃过饭后洗了个热水澡,就屋子里睡觉去了。 反倒是连春芳,第一次来京华,兴奋的不得了,拉住潘冬冬的手畅谈到凌晨,这才依依不舍的睡去。 本来,唐文举老大一个人了,就算自己独处一个房间,也不会出现尿炕--的事儿,可唐鹏为了彰显他的孝子之心,就在套房外沙发上睡得,美其名曰给他老子一个安定温馨的休息空间。 也正是这样,半夜时唐鹏才听到唐文举说梦话,顿时惊出一身冷汗,连连大呼侥幸:幸亏没有让老爸老妈住在一个房间,要不然老妈指不定得拿把刀子割了老子的。 唐鹏在去找高飞时,美美睡了一觉的唐文举醒来后,慢慢回过神来了,开始仔细打量周围的环境。 说起来,唐文举在沈城郊区那边,也算是个小土财主了,在唐鹏没有发家之前,人家就有几百万了,因为工作等原因,也算是见过一些世面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他会住在如此奢侈的房间内:天呀,估计沙特王子的王宫卧室内,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吧,金碧辉煌的! 唐文举的文化水平,比起他儿子了来说,貌似也高不了哪儿去,就算被眼前耳朵奢侈给震的不行不行的,可除了想到一个‘金碧辉煌’外,别的就啥也想不到了。 从吃饭后不久,就抱着两瓶八几年的拉菲红酒不松手了,比抱着他儿子还要亲,哪怕是连春芳告诉他,这家会所都是儿子的,他也不松手,谁敢抢,他就跟谁亮刀子,老婆也不行! 唐文举没啥文化,也没见过太大的世面,但在几年前他请客时,却听人家说起过:这个年限的一瓶拉菲红酒,拍卖价得在数十万左右,还是有价无市的! 或许,唐文举现在不是被价值数十万的几瓶红酒给镇住了,而是他终于达成了他的梦寐以求的心愿:有朝一日,他希望他也能喝上这个档次的红酒,喝一口,吐一口。 这是唐文举的梦,现在终于实现了,哪怕知道整个儿云霄阁会所都是儿子的,可在他心里,却唯独这两瓶拉菲最重要,也最真实。 看着坐在沙发上的父亲,满脸都是痴爱的,好像在抚摩三十年前的连春芳那样,摩挲着两瓶拉菲红酒时,唐鹏的心里,忽然莫名的心酸了。 他心酸,倒不是矫情,觉得他老子也太不容易了,活这么大还没有喝过价值数十万的红酒--实际上,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机会喝到这么昂贵的酒。 如果他敢跑出去,对大家说他有多不孝,估计腮帮子能被人抽烂了:卧槽,有很多人一辈子还没有走出过大山一步,看到过汽车呢,你老子没喝过数十万的红酒,有什么值得你心酸的? 唐鹏心酸,那是因为他看出:唐文举对儿子的要求,其实并不高。 就是唐鹏望着唐文举,眼前又浮现出一个父亲为了儿子,不惜冒着被暗杀的风险,在沈城广场上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儿子讨还公道的那一幕,因此而眼睛要湿时,一个不怎么河蟹的声音,却从耳边响起:“切,一看就是土包子,无论多么有钱,都无法洗干净身上的泥土气息!” 这个不河蟹的声音,自然是宋慧乔发出来的了。 尽管她是发自本心的,也确实看出唐文举就这么大出息了,依着她以前的第二夫人身份,说出这句话完全是很正常的。 只是她却忘记了,她已经不再是昔日那个第二夫人了,而是个脱了毛的凤凰,要不是有高飞庇护着,分分秒秒就会被人当母鸡那样的杀掉。 相信天底下,每一个当儿子的,都会以能让父亲为之自豪而骄傲。 唐鹏也是这样。 眼看用两瓶红酒,就能让老爸有了这种感觉,他正在享受当前的骄傲呢,却听到了宋慧乔毫不客气的鄙视声,想都没想,转身抬手,就冲着她脸上,狠狠来了个耳光。 接着,就抬脚一下跺在了她胯骨上。 “啊!” 惨呼声中,宋慧乔被唐鹏一脚跺进了屋子里,摔倒在了地上。 唐鹏身形一闪,冲到了她面前,抬脚踩在了她身上,低声说道:“我从来都不愿意打女人,尤其是因为你跟高飞有关系--可是现在,我要是不动手的话,我觉得我这辈子都无法睡个安稳觉了!” 有种女人,非得吃到苦头后,她才会意识到做错了什么。 宋慧乔就是这样的,在被唐鹏狠狠踩在脚下,感受到他在这一刻散发出的骇然戾气后,她才猛地明白,她现在是靠谁才能活着。 “哎,唐鹏,你、你赶紧给我拿开你的蹄子!” 就在宋慧乔被唐鹏此时所散发出的戾气,给吓傻时,抱着红酒好像抱着小老婆的唐文举,这时候却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第1861章 中了邪的唐文举! 连春芳开门,唐鹏三人出现在房门口时,唐文举就像没看到他们那样,始终在‘含情脉脉’的看着怀中那两瓶八几年的拉菲红酒,就像在看他的小老婆。 但当唐鹏一脚把宋慧乔跺在房间地上,踏上一只脚要警告她什么时,唐文举却把他的‘小老婆’,一下子扔在沙发上,好像火烧了屁股的猴子那样,跳起来,大骂着让唐鹏拿开他的脚! 唐文举的激动反应,让唐鹏一呆。 碍于常年被唐文举那把杀猪刀威慑的阴影,唐鹏本能的赶紧拿开了脚。 唐文举这时候已经冲到宋慧乔面前,一把把她从地上搀扶了起来,眼里带着瞎子都能看得出的心疼,一个劲的问道:“不要紧吧,不要紧吧,那个畜生没有打坏你吧?” 连春芳,唐鹏,潘冬冬三人面面相觑,呆愣片刻后,猛地明白了什么。 人世间,有个词叫做一见钟情。 所谓的一见钟情,就是不分地点、国界、种族,年龄,只要能确定双方是异性,就有可能在某个时间段,一个人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另外一个人。 哪怕这个人在公众眼里,不是最美,最帅气的,可在爱上他(她)的那个人心中,他(她)却是完美无缺的。 宋慧乔在看到唐文举的第一眼,没有对他一见钟情,要不然刚才也不会看到他把两瓶红酒当作小老婆那样的珍惜时,对他冷嘲热讽了。 但毫无疑问的是,唐文举对宋慧乔却是一见钟情。 暂且不管昨天,单说此时此刻,他眼里就只有宋慧乔一个人,肾上腺急促分泌出了强大的雄性荷尔蒙,促使他心中有个声音在狂吼:你,哪怕是死,也要好好保护她一辈子! 这是老唐的春天,第二个春天。 在他还跟连春芳恩爱着时,他的第二个春天,就这样凶猛的来到了,是那样的无怨无悔。 早在多少年之前,先辈们就曾经四十五度角的仰望着苍穹,深情的问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续? 那么多年过去了,到了现代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也没有谁找到答案。 所以,没有谁,包括唐文举自己,也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会对宋慧乔,一见钟情。 这,可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在宋慧乔最落魄,不被高飞、唐鹏等人当作一盘菜时,为她蛰伏好多年的唐文举,终于脚踩七彩祥云的出现了,要为受伤的她撑起一片幸福的天空。 在唐文举毫不掩饰的,对宋慧乔表示了他赤果果的爱意后,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这个女人,心中犹如翻起了不可置信的怒涛:这个土包子,竟然会爱上我了?发刻有,他是不是想死啊!? 但很快,宋慧乔就想到了最关键的地方了:他是唐鹏的老子,他却爱上了我,哪怕是守着他儿子跟老婆,也毫不掩饰--他,岂不是上帝派来,让我重新站起来的垫脚石?我要是再不懂得利用他,那我干脆还是去给高飞老老实实当一辈子狗好了! 心思电转间,宋慧乔就想到接下来她该怎么做了,马上就双手抱住了老唐的腿子,放声大哭:“大叔,大叔,你就可怜可怜我,救救我吧,别再让人欺负我了,我好怕,我真的好怕!” “别怕,有我在,谁都不能再欺负你,谁也不能!” 就像是着了魔那样,唐文举猛地抬头看着唐鹏三个人,眼珠子已经发红了,就像一只护犊子的公牛那样,低声怒吼:“你们给我出去,都给我出去!” 怎么可以是这么种情况? 唐鹏跟潘冬冬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好像见了鬼的样子。 就在这时候,连春芳终于清醒了过来,猛地扑了上去,一把采住老唐的头发,左手在他那张大黑脸上,刺啦就是一把,连哭带骂:“你这个不要脸的狗东西,你多么大了啊,还干这种事!你这是不想让我活了啊,你这是在让唐家的列祖列宗蒙羞啊你!” “松开我,我喊一二三,你松开我,要不然我可对你不客气了!” 虽然被连春芳狠狠采着头发,在脸上抓了好几道,但唐文举没有动手,只是愤怒的、发青的公牛那样的怒吼着,一把推在了连春芳身上。 愤怒中的公牛,力气肯定不小,连春芳一下子被唐文举给推了出来,眼看就要摔倒在地上,幸亏唐鹏及时一把抱住了她。 “鹏子,你快看看你爸这个老不要脸的,在做什么啊。” 连春芳被儿子抱在怀里后,一下子找到了主心骨,指着跪在地上抱着唐文举腿子大哭的宋慧乔,尖声叫道:“都是这个狐狸精,给我打死这个狐狸精!” 连春芳是个乡下妇女,虽然多少有些小势利眼,而且格局也不高,但她却也是善良的,属于那种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可现在她在喊着儿子去打死宋慧乔时,却是发自内心的。 别看连春芳在平时时,总是唠叨唐文举,把他训的像孙子那样,好像没了他之后她马上就能改嫁给个王子,但实际上,唐文举却是她的世界,她的天。 她知道每逢阴天下雨时,老唐膝盖的关节炎就会犯,会提前给他准备好自己亲手缝制的护膝,还有狗皮膏药。 她也知道老唐每逢有愁事时,会喝个酩酊大醉,她所做的就是在他醒来后,能及时喝上不冷不热的醒酒汤。 她还知道很多。 却唯独没想到,此时老唐为了一个女人,竟然不顾老婆、儿子、准儿媳在场,就肆无忌惮的展现出了他的护花使者嘴脸。 连春芳再善良,也不允许自己的天会塌下来,所以只能把一腔怒火,都撒在宋慧乔身上。 “妈,你先出去,我会处理好这件事的。” 做梦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的唐鹏,此时却迅速冷静了下来,没有听从母亲的话,而是把她推在了潘冬冬怀中:“先扶妈出去。” “我明白,你自己要斟情处理这件事,千万别伤害到唐叔叔。” 潘冬冬点了点头,环抱着捂着脸哭泣的连春芳,走出了套房:“阿姨,你放心,鹏子会处理好的,你要相信他。” 等潘冬冬俩人走出去后,背对着房门的唐鹏向后一撩右脚,关上了房门。 这时候,唐文举好像也冷静了下来,站在那儿一声不吭,任由宋慧乔抱着他腿子在那儿低声哭泣,但却缓缓抬起了头,看向了儿子。 父子俩对望了片刻,唐鹏无声的笑了一下,模样很轻松的走到了沙发前,缓缓坐下后拿起一瓶红酒,用开瓶器打开,又从案几下面拿了三个高脚杯,倒上了酒。 做完这一切后,唐鹏才举起一杯酒,冲唐文举说道:“爸,能不能先坐下喝一杯--还有你,真打算抱着我爸一辈子吗?” 宋慧乔很清楚,演戏不能演过火了的道理,轻轻吸了下鼻子站了起来,垂着头没有说话,跟在老唐身边,就像是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 唐文举牵起了她的手。 宋慧乔的嘴角微微动了下,温顺的任由他牵着,走到了沙发前坐了下来。 “喝酒。” 唐鹏把两杯酒,轻轻推在了唐文举俩人的面前。 宋慧乔没有去拿,唐文举却伸手拿过一杯,就像喝啤酒那样,一口就把杯中酒干掉了。 因为喝的急了些,有一些酒水从嘴角淌了下来,就像是鲜血那样的红。 重重的把空酒杯蹲放在案几上后,唐文举抬手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看着儿子瓮声瓮气的说:“唐鹏,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无非就是笑话老子、笑话我被美色迷昏了头,想老牛吃嫩草,辜负了你母亲,却不懂得该撒泡尿来照照自己是什么样!” 这是唐文举第一次跟儿子说话,不再自称老子。 那是因为他觉得,他当前的所作所为,压根没有资格再做儿子的老子了。 不等唐鹏说什么,唐文举重重吸了下鼻子,继续说:“我还知道,我这样做对不起你母亲。我不是人,为了一个刚见过两面的女人,就敢……” “爸,你不用再说了。” 唐鹏打断了唐文举的话,很平静的语气:“我也知道,你想说什么。但你说的这些,对我妈,对我来说,并没有太多的用处,我只想问问你,你这样做,会不会后悔?” 听儿子问出这句话后,唐文举的眼神凝了一下。 他这样做,会不会后悔? 如果唐文举还是三十年之前的唐文举,单身一人,还没有连春芳,没有儿子唐鹏,那么他为了追求心目中的女神(只是一面,宋慧乔就被老唐誉为女神了),或许宁可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代价,都会在所不辞。 可是现在,他有总是叨叨却以他为天,疼爱他的妻子,他有总是让他头疼却从没有失望过的儿子。 最关键的是问题时,他今年已经五十岁出头了,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土埋半截的半大老头子了,这时候却当着妻儿的面,肆无忌惮的像一个花信少妇,展现他的如海爱意…… 荒唐,混帐,不可思议。 这三个词,是唐文举最先想到的。 在连春芳哭着被潘冬冬劝出去时,唐文举就冷静了下来,开始扪心自问:我怎么可以为了一个陌生的女人,就做出这种事? 唐文举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为什么在看到宋慧乔的第一眼,心口动了。 为什么在看到儿子为了他对宋慧乔动手时,心就疼了。 他只是知道,在再次看到宋慧乔,被这个小女人抱住腿的痛哭时,他的心就碎了。 “或许,我上辈子欠她的,这辈子才来偿还她--我会不会后悔?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妈。” 唐文举说着,抬起头看向了宋慧乔,低声说:“唐鹏,我知道,你能把她带到这儿来,这就说明你俩的关系不一般,我身为你的老子,却要抢你的女人,我……” “她不是我的女人。” 唐鹏打断了唐文举的话:“她也不配。” 第1862章 你知道她是谁吗? 正所谓知子莫若父。 唐鹏的私生活咋样,估计唐文举那儿很清楚。 可以说,唐鹏的私生活要是曝光,肯定会备受万千男人所羡慕嫉妒恨,这也是唐文举最骄傲的地方:如果一大把的美女,都哭着喊着的跟你儿子好,你当老子的能不自豪,骄傲吗? 而且唐鹏在私生活方面,也从不对唐文举隐瞒,所以他才能知道这么多,更清楚儿子的眼光超高,所牵扯的女人都是那样美的不行。 所以,唐文举在唐鹏带着宋慧乔出现时,才以为她也是儿子的相好之一。 可是现在,他唐文举,唐鹏的父亲,却要不顾结发之妻的感受,光明正大的夺取儿子的女人了--就算老唐杀了半辈子猪,脸皮也特别的厚,可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岂止是不好意思? 分明是愧疚,一种老不正经的愧疚。 恍惚中,唐文举也以为自己是中邪了,要不然他怎么可能会做出这种不要脸的事来,更一狠心对儿子说对不起,原谅老子抢了你的女人。 但唐鹏的回答,却让唐文举一楞:“她不是我的女人,她也不配。” 唐鹏在说出这句话时,没有一丝丝的矫情,更没有丁点因为唐文举就是他老子、这才甘心把自己女人让出来的虚伪,有的只是冷冷的淡漠。 唐鹏对父亲此时中邪般的表现,很失望,失望到了极点。 如果老唐不是抚养自己长大的父亲,唐鹏肯定一拳把这老不死的打翻在地上,再踩上一只脚,指着他鼻子大骂:你良心是不是让狗给吃了?你难道忘了在你没发达之前,母亲是怎样给你全部的支持,同你一起用她柔弱的肩膀,担起这个家的? 更何况,如果宋慧乔真是唐鹏的女人,就算唐文举是生他养他的老子,他也不会把自己女人让出去的。 如果他那样做了,那么他就不是个人。 男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了,这关系到一个男人的是否能继续活着的尊严。 其实,说实话,依着唐鹏当前的开放思想,如果唐文举真喜欢上了某个漂亮妹妹,完全可以在私下里运作的,看在大家是父子,大家都是男人的份上(天下又有几个男人不吃腥,不管是老少),唐鹏肯定会帮唐文举瞒着连春芳,帮他来个金屋藏娇的。 但唐文举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当着连春芳、当着儿子、潘冬冬三个人的面,就像嗅到臭鸡蛋味道的苍蝇那样,不顾一切的维护宋慧乔,并不惜为此跟结发之妻翻脸了。 唐文举这种中邪的了的表现,才是最让唐鹏失望的。 一刹那,唐鹏觉得父亲忽然变得那样陌生了,也很遥远。 从唐鹏记事那天开始,哪怕唐文举错怪了他,可也从没有承认做错过,更不会给他赔礼道歉。 可是现在,唐文举却郑重其事的对儿子,说对不起了。 但很可惜的是,唐鹏却不接受他的道歉。 唐文举好像没有看出儿子对他的失望之情,因为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唐鹏的那句话上,大黑脸上明显泛起一抹喜色,嘎声问道:“什么,你说她不是你--的女人?” “你没有听错,她不是我的女人,她也不配做我的女人。” 看了低头坐在父亲身边的宋慧乔,唐鹏在失望之余,也很后悔。 他后悔真不该把宋慧乔从高飞身边领回来,要不然的话,也不会惹母亲那样伤心了。 不过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晚了。 当然了,唐鹏觉得还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如果宋慧乔要是从这个世界上彻底的消失了,相信老唐就算再怎么为她着迷,可也不一定会去阴间找她吧? 想到这儿后,唐鹏的嘴角微微翘起,眼里也带着笑意的看向了宋慧乔。 始终低着头的宋慧乔,仿佛感受到了某种潜在的危险,下意识的抬手挽住了老唐的胳膊,就像害怕的小媳妇那样,往他身上靠了一下。 “唐鹏,你是不是想、想对她起怀心思?” 唐文举明显感受到了从宋慧乔身上传来的惧意,猛地想到了什么,一双有些发红的眼睛,狠狠瞪向了唐鹏。 唐文举很清楚,儿子杀个把人,有时候就像吃盘小豆芽菜那样简单。 毫无疑问的是,现在他对这个破坏他父母关系的妖孽女人,已经起了杀心:唐鹏不会在意宋慧乔死后,能给高飞带去多大的麻烦,更不会管她死了会引发什么恶劣影响。 他只知道,任何伤害连春芳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得死。 除了去死之外,根本没有第二天路可以选择! 只是他刚有这个想法,宋慧乔就敏锐的捕捉到了,更把她的不安,告诉了唐文举。 马上,唐文举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那样,瞪大眼睛质问唐鹏,刚才的愧疚之色,一点点也不见了。 唉,没想到这老家伙竟然陷的这样深。 唐鹏心中重重叹了口气,冷笑一声却没有说什么,抬头看向了窗外。 此时,窗外阳光正明媚,偶尔还会有只小鸟从天空中划过,为这片水泥砌成的森林,带来一丝丝大自然的活力。 看到儿子不吭声的盯着窗外,唐文举也没再说什么,把沙发上的另外一支红酒拿了过来:如果唐鹏敢动粗的,那么他会毫不犹豫的以红酒当武器,为保护自己的心仪的女人而反抗,到底! 当然了,唐文举也知道,如果唐鹏真要动粗非得干掉宋慧乔,他压根就拦不住。 要想彻底打消唐鹏对宋慧乔的杀意,唐文举只能利用父子之情来感化他。 于是,他就率先打破了屋子里的沉寂,声音有些沙哑:“唐鹏,不管你现在怎么看我,怎么看她,怎么心疼你母亲。我只想告诉你,如果这位女士要是遭遇不幸的话,我绝不会再一个人活下去。” 听父亲这样说后,唐鹏的眉梢急促跳动了一下。 他真没想到,唐文举为了一个刚见过两次的女人,就能说出这番话来。 “我、我--呜呜!” 就在唐鹏心中不知道第几次重重叹息一声时,始终没说话的宋慧乔,却低声呜咽着瘫倒在了唐文举怀中,看样子被他刚才那番话给感动的不轻。 这一刻,唐鹏忽然间的心灰意懒,站起身来淡淡的说道:“爸,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样做,也不明白你为什么为了个不明来历的女人,就甘愿抛妻弃子。说实话,我真想让她彻底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但你既然这样说了,那我就放过她吧。” “你们的事,我是不会再管了,我也会劝说我妈不要管你们两个,随便你们两个人怎么发展。做为你的儿子,我对你做出这种事来很痛心,可我除了为你们提供在一起的条件外,我还能有什么办法,总不能为了让我妈出一口气,就真把你逼死吧?” 唐鹏说着,绕到沙发后面,双手扶在沙发靠背上,歪着下巴对唐文举说:“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清醒过来的。” 唐文举没有说话,只是伸手慢慢揽住了宋慧乔的肩膀。 他这个动作,就代表了他已经下定了决心:为了这个女人,他会舍弃一切,包括妻儿。 唐鹏的眼神更冷,声音更淡:“爸,还有句话我要告诉你。这个女人,现在就是个炸药包,任何跟她在一起的人,随时都有可能会被她炸个粉碎的危险。” 这次,唐文举说话了:“我、我不怕死。” “爸,我知道你平时很爱看新闻,那么你该知道,北朝那边前些时候有过政变。” 唐鹏微微眯起双眼,缓缓说道:“她以前的身份,就是那边的第二夫人。” 就像是过电那样,唐文举浑身猛地一哆嗦,松开了宋慧乔。 唐鹏没有说错,唐文举平时还真喜欢看个新闻啥的,尤其是国外新闻,什么岛国首相由辞职了,德国有位美女竞选总理了等等,而对于跟华夏有着特殊关系的北朝,当然也很关心了。 因为唐鹏的爷爷,当年就曾经扛着枪唱着《东方红》,雄赳赳,气昂昂的跨过鸭绿江。 所以,前段时间北朝国内大清洗时,唐文举也曾经看过这方面的新闻,知道某次帅的下场不咋样。 当然了,就算某次帅将要迎来残酷的惩罚,也丝毫影响不了唐文举的小日子蒸蒸日上。 可如果某次帅的夫人,那个被北朝全力通缉的女人,原来竟然是身边这位魅力女郎后--唐文举又会是一种啥样的感受? 他虽然失心疯般的为了个陌生女人,不惜抛妻弃子,可也知道他撑破天就是个杀猪的,无论是论身份,还是论其他各方面的条件,都没有资格配得上曾经的第二夫人,更没有能力应付那些意志坚定的北朝特工。 怪不得唐鹏说,这个女人是个炸药包呢。 原来,她果然是个炸药包,而且还是个特大号的,一旦炸响了,就会把老唐炸个粉身碎骨--变成粉身碎骨的男人,无论他有多么大的决心,也没能力去保护别人了,这是个事实。 猛地,一丝清明就像拨开云雾的阳光,一下子让唐文举意识到了什么。 只是,不等他捕捉到这一抹曙光,宋慧乔却忽然扑在他身上,双手搂住他脖子,失声痛哭:“不,我现在才不是什么第二夫人!我、我只是个一心想过普通生活的小女人!第二夫人已经死了,我只是宋慧乔,一个需要男人来真心呵护的小女人!” 宋慧乔的哭泣声,就像一片看不到边的浓雾,重新把老唐的天空笼罩住,更像一把刀子,狠狠刺在他心上,使他感觉到了疼,热血上涌,紧紧揽着她肩膀,大声说:“不管她是谁,又犯过什么错误,我都会好好的保护她,不惜一切代价!” 说出宋慧乔的真实身份,是唐鹏劝说唐文举的最后杀招。 眼看就要奏效了,但宋慧乔精湛的演技,一下子就粉碎了他所有的幻想。 第1863章 老唐的爱情! 唐鹏可以肯定,宋慧乔此时又开始施展她精湛的演技了。 更知道这个女人已经意识到,唐文举才是她能否彻底自有的唯一希望所在:她隐隐察觉到,只要能抱紧唐文举的腿子,高飞碍于跟唐鹏的关系,会放过她,至于那些正在追杀她的人,相信依着唐鹏的实力,也能阻挡住。 所以她才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都得哄住唐文举,就相当于给自己披上了一层保险衣。 而唐文举,也正如宋慧乔所希望的那样,很轻松就着了她的道,眼睛红红的看着唐鹏,说出了不惜一切代价都要保护她的誓言。 唐鹏有些痛苦的闭了下眼睛,转身走向了门口:“好吧,既然你已经做出了最终的选择,那我希望你不要后悔。当然了,我会给你们提供尽可能的保护。没事,你们都不要离开云霄阁会所。” “最起码,在这儿还是安全的。只要我在,任何人都别想从这儿轻易伤害到你们。别感激我,谁让我是你儿子呢,对吧?呵呵。” 唐鹏在走出房间关上门之前,回头轻笑了一声,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 看着紧闭的房门,紧紧揽着宋慧乔肩膀的唐文举,呆愣愣的望着那边,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同样,宋慧乔也没有动,就像一只受尽了惊吓、终于躲进主人怀抱的小猫,伏在唐文举怀中一动不动,长长的眼睫毛垂下,覆盖住了那双看人一眼就能让人心跳不已的眸子,白玉般的脸颊上,却依然挂着明显的泪痕。 她在倾听这个老男人的心跳,同时心中也在电闪般的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如果有人问宋慧乔:你会不会真心跟唐文举一声? 她不会回答,只会嗤笑一声。 他宋慧乔是什么人? 那可是曾经的第二夫人,手握成千上万人的生杀大权,自身又有着祸国殃民的本钱,就算真想找个男人,过那种普通人的日子,那个男人也绝不是唐文举这样的老男人。 如果上帝非得安排宋慧乔这一生,只能委身于一个老男人,那么这个人也只能是某次帅那样的风云人物--唐文举,一个土鳖,有什么资格让她宋慧乔托付终身? 充其量,他生了个好儿子罢了。 假如上帝非得让宋慧乔选择的话,那么她宁肯去给高飞做狗,也不愿意被唐文举当作女王般的呵护一辈子! 有些女人,天生就是不甘寂寞的。 她们喜欢刺激,喜欢大权在握的感觉,最不济也得依附在腾空猛龙的尾翼,感受那种让生命不一样的直冲九霄云外。 唐文举,一个被她美貌给迷的失魂落魄的土鳖,真算不了什么。 他,最多只是宋慧乔看到重新崛起希望的一个跳板罢了。 当机会来临,时机成熟,宋慧乔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抛弃他,把他当作狗屎那样狠狠踩在脚下,然后再呕吐几声,头也不回的离开。 当然了,这些心思是宋慧乔当前最大的秘密,她是绝不会让唐文举感觉到的。 她发誓,在随后跟唐文举在一起的日子里,她会使出浑身的解数,来让这个土鳖心甘情愿的为她去做任何事。 宋慧乔有这个信心,因为她知道她有多么的美貌,她要是耍起来,任何男人都无法抗拒她的魅力,更何况一个来自小地方的土鳖呢? 不过,宋慧乔也有搞不懂的地方。 就像唐鹏、连春芳母子那样:她实在不明白,唐文举为什么在仅仅见过她一次后,就为了她不甘抛妻弃子了? 这是为什么? 宋慧乔很想知道答案,却不会刻意去追求答案。 因为她很清楚,唐文举为什么这样做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又看到了重新崛起的希望--唐文举,就是她最后的希望,所以她必须让这个老男人,彻底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正所谓说到做到,宋慧乔可是那种杀伐果敢的女人,既然已经决定这样做了,那么就必须最快的付出行动。 “你、你在想什么?” 宋慧乔慢慢抬起手,那只就像汉白玉雕刻而成的艺术品似的小手,轻轻抚摩着唐文举青虚虚的下巴,无力的声音听上去是那样的让人心疼。 唐文举却浑身猛地一颤,松开了她的肩膀,抬起屁股挪向了沙发另一侧。 刚才守着妻子,儿子时,唐文举还能以护花使者的形象,对宋慧乔搂搂抱抱的。 可当妻子他们都走了,房间内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宋慧乔开始对他展开第一步的温柔行动计划时,他却像发现宋慧乔只是一个披着美丽外皮的恶魔那样,能躲多远,就躲多远了。 唐文举的反应,让宋慧乔一呆,下意识的跟着凑了上去,双手捧住他的下巴,一双看似清澈的双眸,紧紧盯着他的眼睛,超好听的声音从红唇中吐出:“你、老唐,看着我的眼睛,听我说话。” 正要挣开她双手的唐文举,晃动了下脑袋,乖乖的抬起了头,看着她的眼睛。 “我不想知道,你为什么冒着抛妻弃子的骂名,这样的保护我。我知道,在我最艰难,最无助的时刻,能给遇到你,这是幸运女神对我最大的青睐。所以,我必须得向你坦白,我的一切。” 宋慧乔的声音中,仿佛带着让唐文举无法抗衡的魔力,使他不得不凝神静听:“你儿子唐鹏说的没错,我是个危险的女人。任何人试图保护我,都有可能会招来杀身之祸--如果你现在后悔了,不想再做我生命中的白马王子了,你可以直接说。我绝不会死皮赖脸的缠着你,我会笑着离开,哪怕是去死,我也希望能给你留下我最美丽的一面。” 不得不说,有文化的人在骗人时,睁着眼说出的谎话,也带着百分百的诚挚,让人心中一旦升起某种怀疑,就会自责也太没人性了,怎么能怀疑她呢? 唐文举嘴巴动了几下,就像离开岸的鱼儿那样,才艰难的说道:“别、别走。我、我会保护你的,用我的一切!” 泪水,就像珍珠那样,从宋慧乔面颊上淌了下来。 泪水,是女人最大的武器,在对付男人时。 尤其是被她给迷的神魂颠倒的男人。 老唐心疼了,赶紧抬手,替她边擦泪边有些怕怕的问:“怎么,怎么,我是不是说错什么话了?” “没有,你说的很好。我之所以泪流满面,是因为我现在感觉好幸福。女人,在历经沧桑后终于找到了她可以寄托终身的男人,不都该被感动的哭么?” 宋慧乔哭着笑的模样,就像是梨花带雨,魅力无限。 老唐嘴巴动啊动的,再也说不出话来,那种做梦的感觉,也越发的浓烈,一个声音在心中放声大叫:我真获得这个女人的芳心了? “不哭,今天是我人生中最高兴的日子,我怎么能哭呢?” 轻轻吸了一下好看的小鼻子,宋慧乔咬了下嘴唇,开始了正式的自我介绍:“我叫宋慧乔,跟南韩的那个影视明星同名。但我曾经的风光,却是她拍马也赶不上的。” 宋慧乔这句话倒是没有说错;就算跟她同名的女星混的再好,最多也就是收获一些掌声、金钱罢了,怎么可能跟手掌杀人剑来的威风? 她在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也在隐晦的暗示唐文举:她就是曾经的北朝第二夫人,今天‘虎落平阳’能够‘下嫁’给老唐,那可是他敲烂十七八个大木鱼也求不来的荣幸,值得他为她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 严格的说起来,宋慧乔这样想并没有错。 毕竟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上,岛国苍老师来华夏都能受到万千粉丝爱戴,更有富商一掷千金的争取跟她一起吃饭的资格了,曾经是第二夫人的宋慧乔,在下嫁唐文举后,他给她当牛做马又算个屁啊? 宋慧乔的坦率,更让老唐有了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连忙也开始自我介绍:“我姓唐,叫唐文举。我的名字听起来文绉绉的,可我却是个杀猪的出身,如果不是因为有个好儿子,我这辈子都没机会见到你一面的。” “英雄莫问出处,当年汉高祖刘邦不也是个街头小混混吗?你们华夏历史上有一副相当出名的对联,是这样说的‘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真正的英雄,真正的男人,其实就在社会的最底层。” 宋慧乔的汉文化水平很出色,引经据典,几句话就把老唐说的心中腾起了一股子油然的骄傲,腰身也直立了不少,底气十足的说道:“既然你不嫌弃我,那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你绝不会让我失望的,我这个人看人很准的。” 宋慧乔的双眸微微一眯,眼神开始迷离了起来,浑身都散发出一种无助的娇无力,就像骨头被人抽走了那样,软软的瘫倒在了唐文举怀中,喃喃的说:“老唐,我现在好累,能不能把我抱进卧室内,陪我好好休息一下?” 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能从宋慧乔的态度,所说的话中看出、听出什么了--她,这是要在大白天的,对老唐以身相许了。 咕噔一声,老唐的嗓子里,发出了吞咽口水的声音,本来就有些红色的眼睛,此时变得更加红了。 他不是那种未经人事的毛头小伙子。 相反,他在男女关系那方面也有着很‘丰富’的经验,年轻时也曾经在花丛中流连忘返,哪怕是跟连春芳结婚后,为了创业,也得不得不出入某种场合。 老唐彻底的收心,则是在唐鹏长大之后。 老唐已经收心好多年了,但这不代表着他看不懂宋慧乔此时流露出的意思。 能够跟这样一个有着傲人过去的美人儿,春风来一下,那绝对是每个男人的梦想,更是老唐的。 所以,在宋慧乔释放出那层意思后,哪怕是大白天,他也无法拒绝才对。 但实际上,他却慢慢推开了宋慧乔,认真的摇着头,艰难的说道:“不。” 第1864章 驽魔者! 为了宋慧乔,唐文举不惜抛妻弃子。 他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自然是不爱江山爱美人了。 可当宋慧乔心甘情愿的,准备对他以身相许时,他却艰难的摇头,说不。 宋慧乔愣了,本能的脱口问道:“为什么?” “为什么?” 唐文举的眼里,忽然浮上浓浓的茫然之色,喃喃的道:“是啊,这是为什么呢?” 看着唐文举正在努力想清楚他为什么会拒绝的样子后,宋慧乔忽然有了种危机感:她好像,并没有彻底地的控制这个乡巴佬。 唐文举刚才为了她,不惜抛妻弃子的表现,应该用‘吃错药’这个词来形容。 要不然的话,在宋慧乔主动以身相许时,他就不会拒绝。 这是为什么呢? 看着唐文举盯着房门,眉头紧缩眼神痴呆的样子,一股子寒气,忽然从宋慧乔的脚底板腾起,一下子冲上了脑门。 她猛地发现,她刚才的那一番心思,应该是错误的:唐文举,绝不是那种为了美色,就会抛妻弃子的男人! 要不然的话,他此时也不会固守心中的最后一丝清明,对她说不。 唐文举之所以当着唐鹏母子的面,做出让人不解的决定,那很可能是因为真的中了邪--驽魔者! 驽魔者。 猛地,宋慧乔脑海中想到了这个名词。 别人不知道什么叫驽魔者,可宋慧乔却很清楚。 在她还是儿童时代,在某处接受那些专业训练时,就曾经听说过跟驽魔者有关的故事:传说,驽魔者是来自西方失落的大陆,亚特兰蒂斯的使者。 传说,驽魔者都拥有超常的信念,能奴役魔鬼为他做事,所以才被称驽魔者。 驽魔者连魔鬼都能奴役,更何况人呢? 这个世间,好像也唯有驽魔者,才能在不知不觉间,让一个正常人,做出让哪怕是他妻儿都无法做出的奇怪决定: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驽魔者的旨意来做的。 而驽魔者,跟宋慧乔一样,都属于一个大环境内的。 别看宋慧乔曾经贵为第二夫人,可在亚特兰蒂斯驽魔者的眼中,她只是个小小底层人物,甚至只能算是个工具。 说起来,宋慧乔是个土生土长的北朝人,根正苗红。 不过,她却是西方亚特兰蒂斯从小就着重培养的对象之一。 据她所知,当初亚特兰蒂斯为了颠覆、既而控制北朝的第一家族,成为那个国家的真正主人,曾经选择了至少十九个三四岁的女孩子,来进行秘密的暗中培训。 培训的过程很严格,甚至很残酷,但更残酷的是:这十九个从小就被培养的女孩子,最终只能有一个人担负重任。 直白一点的来说就是:十九个人中,只能有一个人脱颖而出,成为担负大任的那个人,至于其他十八个女孩子,则会被当作‘失败品’而销毁。 万幸的是,在宋慧乔十四岁那年,通过她出色的表现,最终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又经过无数次的暗中操作,她才爬上了北朝第二夫人的宝座。 从十四岁那年后,宋慧乔就远离了培训基地,回到了北朝,也随着岁月的流逝,慢慢忘记了驽魔者这个名字。 她以为,驽魔者只是来自传说中的一个传说罢了。 但现在,她却无比清晰的感受到:原来,驽魔者一直不曾真正远离过她,始终在暗中盯着她。 现在,驽魔者来了。 驽魔者,控制了唐文举,这才让他做出了一系列让人无法理解的怪事。 在她从北朝逃亡的路上,驽魔者之所以没有出现,那是因为她还没有遭遇真正的危险。 现在宋慧乔可以肯定的是:在火车站那边,她被北朝特工盯上时,就算没有高飞的出现,驽魔者也不会让她被杀死的。 因为她本人,还有她手里的东西,才是驽魔者(或者说是组织)所需要的。 只是阴差阳错下,高飞等人的出现,她为了活下去的反应,彻底打乱了驽魔者本来的计划,迫使他们重新制定了奴役她的计划。 唐文举,就是驽魔者所利用的对象。 利用唐鹏的父亲,来保护、或者干脆说是控制宋慧乔,是驽魔者最出色的计划了,不但让唐鹏束手无策,而且还能让高飞投鼠忌器(毕竟,高飞跟唐鹏好像成好朋友了)。 通过唐文举来控制宋慧乔,再通过他特殊的身份,来潜伏在高飞身边……得有多么高的智商,才能制定出如此完美的计划? 当然了,在这个阴谋中,宋慧乔也起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她必须得按照驽魔者的命令,来控制住唐文举,才能间接影响唐鹏,最终干扰到高飞。 至于宋慧乔为了完成驽魔者在不知不觉中安排下的计划,必须得对老唐以身相许,这件事对于组织上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牺牲色相来达到目标,本来不就是美女天生的责任吗? 但驽魔者百密一疏,却忽略了唐文举这个最不起眼、也是最重要的角色: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完全被宋慧乔所迷惑,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甘心供她所驱使。 可又有谁能想到,这个看似很土鳖的男人,却始终牢牢守护着灵台的最后一丝清明,那就是他或许真有些好色,但他绝不会为了女人,去放弃他的家庭! 这是一个有着相当责任心的男人,怪不得他在沈城时,会为了儿子的名声,冒着被杀手暗杀的危险,在广场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呢。 就这样一个为了家庭、为了儿子,不顾自己生死的男人,却被驽魔者当作了棋子来利用,这是驽魔者的失策,还是悲哀,还是笑话? 几乎是在一瞬间,宋慧乔就想明白了什么,再看向老唐时,就觉得他那张大黑脸,他浑身无处不在的土鳖气息,原来都是那样的真挚,可贵。 宋慧乔心动了。 真的心动了。 如果,唐文举能真心对她,为她抛妻弃子多好? 那么,她肯定会像她所说的那样,一辈子都好好爱着这个男人,在以后的岁月中,跟他风雨同舟,同甘共苦。 但宋慧乔也很清楚:就算唐文举会被她所吸引,做出她所希望的决定,驽魔者也绝不会允许,她会脱离亚特兰蒂斯的掌控,过她自己想过的生活。 因为,为了培养宋慧乔,亚特兰蒂斯已经耗费了太多的心血,又怎么可能给她自有呢? “老唐……” 看着眼角、嘴角都在急促抖动,貌似在努力回想什么的唐文举,宋慧乔就像跌入了深不可测的冰窟中,不知道该怎么进行下一步。 是不是,跟他实话实说? 只要唐文举知道了这个秘密,那么唐鹏就能知道,高飞也会知道,亚特兰蒂斯针对北朝的颠覆计划,就会彻底的泡汤了。 可是,就在宋慧乔刚低低喊出老唐这俩字时,房门被推开了,两个身穿会所红色职业套裙的女服务生,推着一辆餐车走了进来。 中午了,午餐时间到了。 两个服务生的出现,也打断了宋慧乔要说的话,打断了唐文举的沉思。 看来,唐鹏就算对唐文举失望到了极点,但还知道这是他老子,必须得管吃管住才行。 进来的这俩服务生,一个是黄皮肤的亚洲女孩,另外一个,则是雪服高鼻的外国女郎。 云霄阁会所,既然是京华一流的会所之一,那么里面有当服务生的外国女郎,也是很正常的,宋慧乔也没多想,只是低低叹了口气,站起身走进了洗手间内。 她站在洗手盆的镜子面前,看着里面那张精致的美女面孔,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她看着这张以往看一眼就会骄傲的面孔,竟然有了种说不出的厌恶,恨不得拿刀子直接划花了拉倒。 毁容,对于一个漂亮的女人来说,是生不如死的事。 但对宋慧乔这种真正经历过太多生死的女人来说,才知道模样好看与否,跟自有的活着,能呼吸新鲜空气,遥望日出,近观花谢的普通人生相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 人从生下来的那一天开始,不就是为了活着吗? 就在宋慧乔考虑着是不是毁掉让她讨厌的容颜时,洗手间的门忽然开了。 本能的,她就扭头向门口看去。 进来的,正是那个外国女服务生, 宋慧乔眉头一皱,低声喝道:“是谁让你擅自进来的?” 别看宋慧乔但前朝不保夕,备受唐鹏等人厌恶,可她也很清楚:只要她在这家会所内,会所这些工作人员,都得对她客气有加,绝不敢有丝毫的冒犯才对。 所以,她才厉声叱责这个胆敢擅自闯进洗手间的服务生。 面对宋慧乔的低声叱喝,女服务生却毫不介意,反手关上房门后,才用英语淡淡的说:“宋慧乔,是谁给你胆子,敢这样对我说话的?” “驽魔者!?” 宋慧乔一呆,本能的喊出这三个字时,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唐鹏抬手,把连春芳捂着嘴巴的手拿开,柔声劝说道:“妈,别哭了,哭也解决不了问题,对不对?” “鹏子,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那个老东西怎么会变成那样,为了一个狐狸精,竟然守着冬冬的面,上演抛妻弃子的好戏!” 连春芳的眼睛,已经哭肿了,整个人好像在短短两个小时内,也苍老了很多。 母亲无助的哭泣,是对每一个当儿子最沉重的打击。 毫无疑问,唐鹏现在正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愤怒,逼着自己不要冲动,去做杀人的勾当。 “妈,你先冷静一下,听我说。” 深吸了一口气,唐鹏给旁边不知所措的判断对方使了个眼色。 潘冬冬会意,立即坐在连春芳身边,左手轻轻揽住连春芳的肩膀,递过了纸巾,低声说:“阿姨,咱先不哭,先听唐鹏要说什么,好吗?” 擦了把泪水,连春芳把纸巾随手扔在了地上,抬起头:“鹏子,你说,我听。” “妈,你有没有发现,我爸很不对劲?” 唐鹏若有所思的说道。 第1865章 反常即为妖! 说实在的,唐文举为美人而不惜抛妻弃子的行为,让唐鹏异常的愤怒。 尤其是他在看出宋慧乔是在演戏,在利用中了邪的唐文举后,唐鹏恨不得拿出黑刺,把这对男女统统干掉,管他三七二十八呢! 但在离开唐文举的房间后,唐鹏却又迅速冷静了下来。 越是遭遇复杂的事件、危险的环境,就必须得越加的冷静,这也是唐鹏能活到现在的最根本原因。 努力让自己清醒下来后,唐鹏才从父亲的反常表现中,看出了好多不该出现的疑点。 不管唐鹏孝顺还是不孝顺,他都会跟任何人说:只要是男人,就会对宋慧乔那样的美女有好感。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更何况又有‘窈窕熟女,君子好逑’的祖训在前,所以站在唐文举是个正常男人的角度来看,他对宋慧乔产生某些非分之想,也是很正常的。 但不正常的是,就算唐文举内心深处有这种不健康的想法,可依着他对妻子的爱护,就不该做出这种事,要不然的话,当初在沈城时,他也不会为了儿子的名誉,冒死召开新闻发布会了。 一个为了儿子的名誉,就连死都不怕的男人,又怎可能为了美色,就抛妻弃子呢? 更何况,老唐跟宋慧乔到现在,充其量也只是见了两面而已。 就算他们是一见钟情--谁家的一见钟情,会有他这样迫切,热烈? 所以说,老唐的反应很反常。 反常,即为妖! 彻底冷静下来的唐鹏,马上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真正办法。 先把母亲劝说的不再哭泣,以免伤了身子后,他才问潘冬冬:“冬冬,你仔细想一想,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内,除了你跟我妈之外,还有谁进过我爸的房间?” 昨晚唐文举下榻云霄阁会所后,为了彰显自己是个孝子贤孙,唐鹏是跟他老子睡在一个房间的(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因为连春芳缠着潘冬冬聊天,讲述她来京华的感受,所以唐鹏无法跟他女人一个屋子睡觉),睡在沙发上。 昨晚,他睡到半夜时,就听到唐文举说梦话。 正所谓若有所思,夜有所梦,唐文举所说的梦话,就跟宋慧乔有关系。 至于到底是说的什么梦话--男人做梦,梦到他心仪的美女,能有什么好说的? 唐鹏最多也就是觉得心里好笑,却绝不会说出去的。 所以呢,他今儿一早去了蒙特利莎酒店那边后,就跟高飞半开玩笑的,说他老子对宋慧乔有意思了。 唐鹏今天早上离开房间时,唐文举还没有醒来。 等他回来后,唐文举却忽然变得这样反常了,那么就有可能在唐鹏离开的这段时间内,有人对他做了手脚。 连春芳或许不知道,可唐鹏却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其实到处充满了诡异的害人方式。 所以,他怀疑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内,有人趁机对唐文举做了什么手脚。 比方,喂食了某种能控制他的药。 这种药在西方国家,已经不是多稀奇的事了。 “你离开后,有谁进过唐叔叔的房间?” 潘冬冬愣了一下,随即猛地明白唐鹏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了,连忙说:“啊,你、你是在怀疑,有人趁着你离开时,对唐叔叔做了手脚?” “我不敢确定,但我却知道我爸不是那样的人。” 唐鹏轻轻点了点头。 听潘冬冬说出那句话后,连春芳也不哭了,眼神蓦地一亮,抓主她的手,急促的问道:“冬冬,你快说说,有谁曾经去过你唐叔叔那儿?” “我想想啊,我想想……” 被连春芳母子这么一催,潘冬冬反而一下子想不起来了,只能说:“二十三层是会所的贵宾楼层,客人、一般的工作人员是来不到这儿的。除了我们这些信得过的人之外,能去唐叔叔房间的--啊,我知道了!” 潘冬冬的一惊一乍,把连春芳吓了一跳,浑身哆嗦了下赶紧追问:“你知道什么了?” “除了我们之外,能去唐叔叔房间的,还有餐饮部的贵宾楼层专用工作人员,也就是为我们送餐的服务生!” 潘冬冬说着,看向了案几旁边听着的餐车。 这是贵宾楼层专用服务生,在十几分钟之前送来的午餐。 大家没心思吃,就放在一旁了。 “服务生?” 唐鹏双眼微微眯起,忽然猛地从沙发上跳起,冲向了门口。 就在服务生刚把餐车推进来时,唐鹏可是亲耳听到,潘冬冬小声嘱咐送餐人员,去给唐文举俩人送午餐的。 唐文举虽然得了失心疯,备受连春芳痛恨,可他终究是唐鹏的亲老子,一日三餐还是得免费供应的。 当然了,这种小事,唐鹏当时也没在意。 但现在,他却意识到不正常出自哪儿了。 唐鹏所在的房间,跟唐文举是一个楼层,只是一个在最东边,一个在最西边,相隔大约一百多米的样子。 唐鹏冲出房间后,就风一般的冲向了最东边。 来到了唐文举的房间前后,也顾不得敲门,直接抬脚一脚踹开。 房门发出的咣当一声大响,让正一起坐在沙发上用餐的唐文举、宋慧乔俩人吓了一跳。 啪哒一声,本来就不习惯使用刀叉进餐的唐文举,手中的茬子落在了案几上,却又一下子捡起来拿在手中,挡在了宋慧乔面前,一脸紧张的问道:“唐鹏,你、你要做什么?” “送餐的服务生呢?” 对老唐拿捏出的‘护花使者’姿态,唐鹏视而不见,直接冲到案几前,拿起一把勺子舀起汤水填进了嘴里。 如果汤水中有问题,唐鹏相信他能尝得出来。 当然了,他其实也很明白:既然那些人要利用唐文举,那么就不可能害死他。 不过,在唐文举的饭菜中做点手脚,用来控制他还是很有可能的。 菜肴味道很纯正,应该没有任何问题。 “服务生?” 唐文举愣了下,抬手指着门口说道:“她们、她们送完饭菜后就走了啊。怎么了?” “没什么。” 唐鹏在冲进来后,哪怕是在品尝汤水,眼睛也一直盯着宋慧乔,希望能从她眼里发现什么不正常的情绪。 但让他有些很失望的是,宋慧乔的反应很正常:因为他的忽然冲进来,紧张,害怕。 “爸,以后你所用的餐饮,我会安排冬冬派专人来负责的。” 扔下这句话后,唐鹏转身就冲了出去。 唐鹏跑向唐文举的房间内时,潘冬冬却没有跟来,马上就拿起电话,呼叫会所餐饮部经理,询问今天是谁负责给贵宾楼层送餐。 餐饮部经理是专门管着这一块工作的,得知大老板的亲爹亲妈下榻会所贵宾楼层后,自然得派出最为出色的服务生,负责送饭、打扫卫生了,所以在潘冬冬问出这个问题后,压根就没有丝毫犹豫,张嘴就回答说:“今天负责送餐的,是艾米莉,还有宋小敏两个人。潘总,是不是出什么--” 不等他说完,就被潘冬冬打断:“你现在立马去找艾米莉,还有那个宋小敏来接我的电话!” “好的,我马上就找她们来接电话,请潘总您稍等。” 餐饮部经理搞不懂潘冬冬为什么要找那俩服务生,却能从她严厉的语气内意识到,出什么问题了,心里也有些紧张,赶紧派人去找艾米莉俩人。 三分钟后,满头大汗的餐饮部经理,才结结巴巴的向潘冬冬汇报:“潘、潘总,宋小敏就在我身边,可、可那个艾米莉,却找不到了。有人说,她在七八分钟之前,刚刚离开会所,不知道去去哪儿了。” “嗯,我知道了,你现在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拿着艾米莉的详细档案资料,跟孙经理一起去我办公室,我有话要问你们。” 听说艾米莉忽然离开会所后,潘冬冬倒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因为这证明唐鹏的推断没有错,唐文举的反常,是人为的,而不是发自他的本心。 “那个艾米莉已经离开了,估计不好找了。” 放下电话后,潘冬冬对唐鹏低声说道。 唐鹏点了点头,转身看着连春芳:“妈,现在你该相信,我爸不是那种你所想象的人了吧?” “我相信,我相信!” 连春芳一把抓主儿子的手,急切的说:“那你爸怎么会变成这样了,是不是被那个艾米莉下了什么迷糊药?” 连春芳虽然的乡下来的小地主婆,不过却有着一定的小聪明,从儿子俩人搜寻送餐服务生的行动中,就猜到唐文举可能被人下药控制了。 “差不多就这样吧。” 唐鹏心中苦笑了一声:如果真是简单的迷糊药就好了,那些人敢在做手脚后,并从容的离去,这就说明人家根本不在意被我看破,也有信心相信我无法让我爸恢复正常。 “妈,你别心急,只要我爸的本质没出现问题,这就是好事了。嗯,怎么说呢,先不要去打搅他跟那个女人,我会做出安排的。冬冬,从现在开始,你要对会所员工彻查一遍,确定他们在人力资源部所留的信息是真实的。” 唐鹏说着,走到门后拿起衣架的夹克外套,披在了身上:“我得出去一趟--别担心,妈,我会还你一个正常的老爸。” 看着儿子急匆匆走出房门的背影,连春芳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潘冬冬也很快去她办公室,去调查艾米莉的来历了。 诺大的房间内,只剩下了连春芳一个人,使她倍感孤独。 “我得做点什么,必须得做点什么。” 连春芳也不知道呆愣多久,忽然抬手一拍脑袋:“哎呀,我怎么忘记楚良宵了?她不是这边的大官吗?虽然她背叛了鹏子,可总算是熟人了吧,请她帮忙,她好意思的拒绝吗?” 说着,连春芳赶紧找到手机,翻到了一个手机拨打了过去。 手机中嘟嘟响了好几下,就在连春芳以为人家故意不接她电话时,手机内传来一个女人声音,带着不信的惊讶:“是、是连阿姨吗?” 第1866章 陈老夫人的寿宴! 今天是陈家老妇人的78岁生日。 不过陈破天现在行事很低调,不想大肆铺张。 尤其是因为高飞迎娶沈银冰,王晨接受杜子康的追求后,陈家跟高家的关系,就变得尴尬起来。 以往陈破天有事没事的经常去高家,找高老头下个棋,混两颗烟吸,但从去年年底开始,他就再也没有踏足过高家一步。 高飞跟王晨闹到现在这副样子,也说不上谁对谁错,总之对于高、陈两家老人的关系,算是一个比较致命的影响。 有时候,陈破天更是后悔,当初不该把王晨嫁给高飞--现在王晨被高飞所抛弃、陈家丢尽了脸的事,满京华皆知了,老夫人的寿宴,很自然的也就低调举办了。 当然了,就算陈老夫人的寿宴再低调,还是得请几个很知己的亲戚来参加的,尤其是老夫人的娘家人,那更是必须得来的,不管发生了什么事。 陈老夫人本姓方,她娘家在京华算是准一流豪门,三个侄子在官场上,也担任着重要的职务,不过方家老人(也就是陈老夫人的哥哥)向来追求的是平庸之道,所以很少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老夫人这次做寿,方家的老大,老二俩人都因公无法回京,只有老三方云康是在京华工作,所以他就是代表方家来给姑姑祝寿的娘家人了。 其实,就算方云康在外地,也会想方设法回到京华,给老夫人祝寿的,因为他这次要把新的女朋友带给姑姑看。 方云康今年四十四岁,原配袁氏早在几年前就因病去世,今年春节刚过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新女友:楚良宵。 别看方云康是鳏夫‘身份’,不过人家家世显赫,夫人因病去世后要想再找一个从没出过阁的漂亮妹子,一起携手漫步人生,还是很简单的。 楚良宵却不是从没出阁过的,她也前不久刚跟丈夫离婚的。 能够让方家老三喜欢的离婚女人,当然也不是一般人物:楚良宵,去年时就曾经在沈城那边担任正厅级实权领导职务,今年才调来东城区,担任一把手。 楚良宵不但有着出色的工作能力,而且本人更是一位祸国殃民级的美女,尤其是历经沧桑后的那份成熟,就像雨后彩虹般那样艳丽无比,平时因公必须上镜时,她都得特意打扮一番才行。 别人上镜妆扮,都是尽可能的把自己往年轻漂亮,朝气蓬勃上打扮,可楚良宵却只能反其道为之,尽可能的往稳重、平庸上妆扮。 比方把满头的青丝秀发挽成一个篹,戴上一副宽大的黑色镜架平面眼镜,穿款式严谨的中性黑色衣服--总之,楚良宵只要上镜,或者是开会,就会把自己往老里打扮,把一个好好的花信少妇,打扮成了一个四十岁以上的端庄妇女。 但只要她回归自己的私生活,马上就会摇身一遍,回归美女本色了。 楚良宵美不美,历经生活多少沧桑,最终能够获得幸运女神青睐被方家老三所追求,终于靠着方家,让近几年江河日下的楚家能够看到东山再起的希望等等,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曾经是唐鹏的女人。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如果没有唐鹏的话,她也不会来到京华担任实权正职领导,说不定她早在沈城时,清白早就被一些地痞混混给毁了,在那些清水衙门打酱油,昔日号称华夏官场一朵花的楚良宵,也造就凋零了。 依着楚良宵的本性,就算不当这个领导了,她也希望能跟唐鹏一起慢慢变老。 楚良宵很在乎唐鹏,就是那种‘没有了他,整个世界都会暗淡无光’的在乎。 但很可惜的是,这个世界上总是有着太多的无奈,身为楚家最有希望的官场精英,她身上担负着楚家能够慢慢崛起的所有希望:为了整个楚家,在楚家老爷子的强势压力下,在唐鹏最困难时,她接受了方云康的追求,成为了方家的未来老三媳妇。 她算是背叛了唐鹏(有关楚良宵的故事,还得去看《娶个女王做老婆》),尽管很无奈,但却是真实的。 今天上午十点多,楚良宵就随着方云康来到了陈家。 他们来陈家时,能够被陈家所通知的其他客人,都还没有来。 实际上,方云康也不知道今天谁会来参加这个生日宴会。 对于楚良宵的到来,陈老夫人很高兴,对她也很满意,拉着她的手儿坐在那儿说了老半天的话。 今天既然是来参加老夫人的寿宴,楚良宵为穿什么款式的衣服,该以哪种形象走进陈家,才能尽可能的给陈家老人留下好印象,可是大费一番周折的。 本来,楚良宵想以‘贤淑端庄’形象来陈家的,毕竟她觉得陈家老人应该喜欢稳重的。 可方云康却告诉她说:别看老夫人年龄大了,但思想却不守旧,年轻时就曾经在西方国家留学好多年,受西方教育的影响,她其实更喜欢女性能随时随地的彰显出自身的魅力。 简单的来说就是,方云康希望楚良宵能以‘年轻漂亮’的精干都市女郎形象,来陈家,并一再保证,老夫人看到她后,肯定会很高兴。 没有经过特意修饰的楚良宵,看起来更像一位大公司的美女总裁,浑身都洋溢着积极向上的朝气,更不缺少沉稳的干练--第一眼,就让陈老夫人喜欢上了她。 陈破天有两个儿子,三个孙子,可就是没有女儿,也没有孙女,这也是陈家当初为什么收王晨为干孙女的主要原因:老夫人,特别喜欢女孩子。 说实在的,自从王晨来到陈家后,老陈两口子对她的疼爱,都超过了自己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媳妇--幸亏陈家年轻一代很开明,并没有因为王晨这个远亲被老人们宠爱,就会吃醋啥的,相反也都很喜欢,疼爱她。 陈家哥俩全家都在外地工作,也幸亏王晨能在京华,才能经常来陪伴、照顾老人的。 王晨在陈家老人心中的地位,都‘超过’了陈家兄弟,方云康这个娘家侄子,自然更得高看她一眼了。 方云康带着楚良宵来到陈家后,就跟陈家父子三人去后花园中的凉亭中说话了,楚良宵、王晨还有陈家的两个儿媳,都在前院正厅中陪伴老夫人。 “小晨,你现在从哪儿工作呢?” 楚良宵第一次看到王晨,就对她产生了很好的印象,觉得这女孩子很有她年轻时的‘风采’,秀气,干练,懂得收敛,最重要的还是王晨那总是微微皱起的黛眉,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跟人一种想要跟她亲近,呵护她的冲动。 “我啊,说起来可是三婶(根据方云康跟陈家的关系叫法)您手下的兵,上个月才从教育部门调去东城区,目前在区工商局,正准备理顺手头工作后,再去向您汇报工作的,到时候还请三嫂你要照顾我哦。” 王晨莞尔一笑,说出来的话既有对楚良宵这个东城一把手的尊敬,还有‘一家人’的亲近,更带有一点点的调皮。 “呵呵,小晨你这样说可就见外了,以前大家不认识还倒是罢了,现在大家都是亲戚了,你三婶能不照顾你吗?” 楚良宵还没有说什么,陈家大嫂就笑呵呵的说道。 “我第一眼看小晨,就能看出她是个工作能力很强的女孩子,就算没有人照顾,也能把本职工作做好的,正所谓是金子在哪儿都发光的。” 楚良宵连忙客气,听说王晨竟然在她下辖工商局工作后,心中更是欢喜。 从陈老夫人甚至是溺爱王晨的态度中,楚良宵就能看出这个陈家的干孙女,在陈家的身份不一般了。 背后有陈家这棵大树庇护,试问在东城区的基层官场内(区县下辖主要六部门,算是基层官场了),又有谁干难为她,不会支持她工作的? 更何况,楚良宵以前也曾经听说过,王晨跟当今如日中天的高家嫡孙结婚时,高老头可是大肆铺张过的,只是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她刚跟那位高家大少结婚没多久,就分道扬镳了。 楚良宵这些年都是在地方上工作,虽然老家在京华,但楚家跟陈、高、廖等这些豪门大族来说,只是小门小户,没资格参与、知道这些豪门大户的私密事儿的。 “小辫她们几个怎么还没有到啊?” 几个人说说笑笑谈话时,陈家大嫂有些不耐烦的看了下腕表。 小辫,是陈破天以故亲姐姐的孙女,这次连同其他几个陈家的老亲,一起来给老夫人祝寿的。 陈家二嫂回答说:“半小时之前我就给小辫打电话了,她说路上遭遇堵车了,还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来呢--唉,大嫂,还是等等吧,小辫没来,那个谁也不是没来?” 陈家二嫂说到‘那个谁’时,楚良宵就发现王晨的眼神,明显黯淡了一下,但好像又想到什么开心的事,眉梢微微一挑。 那个谁,应该就是那个负心汉了吧? 身为过来人,楚良宵从二嫂的话、王晨的反应中,一下子就猜了个差不多。 听儿媳提到那个谁后,本来脸上还满是慈祥笑容的陈老夫人,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来,低声说道:“哼,本来很开心的日子,非得让那个臭混蛋来,真是扫兴!” “妈,您就别提这事了,这可是爸的主意。” 陈家大嫂见老夫人不高兴后,连忙劝说道:“今天既然爸让他来,就来呗,正好借着这件事做个了断,省的他耽误小晨的大好青春。” “等那个家伙来了后,咱们再给他好看就是了。” 陈家二嫂也义愤填膺的样子,倒是王晨没说什么,一脸的尴尬。 不明白咋回事的楚良宵,当然不会随便插嘴,正琢磨着找个机会先避开时,手机响了起来。 “我先接个电话。” 楚良宵连忙抱歉的笑笑,站起来拿出电话,只看了一眼,脸色就是蓦然一变。 第1867章 连春芳的求助电话! 每个有故事的女人,差不多都有一段终生难忘的爱情。 楚良宵也是这样。 在很多年之前,她一直以为她的爱情才不会像很多小说中所说的那样,轰轰烈烈的可以拍成一部电影,因为她跟丈夫就是最让人羡慕的‘相敬如宾’典型,注定要平淡幸福的过一生才对。 可实际上,就在她凭借自己的工作能力,成为华夏官场上最年轻的正厅级实权女干部,将会有更大的做为时,她却亲眼看到她那个优秀的丈夫,跟他的小秘书一起滚被单了。 漂亮、贤惠、工作能力强,又特别注重家庭的优秀女人,一般都会遭遇来自丈夫的背叛--这,几乎成了一个邪恶的定律,廖水粉是这样,楚良宵也是这样。 男人背叛的理由,也是烂到大街上,就是女人太优秀了,让他倍感压力,无法像别的男人那样,能够给予妻子强有的呵护,不能彰显他男人的本能存在性。 说白了,男人就是不喜欢女人比他们优秀。 其实,也正是丈夫的背叛,楚良宵才会在‘自暴自弃’中招惹了唐鹏,上演了她这辈子都以为永远不会有的轰轰烈烈爱情。 楚良宵的爱情,还真是一波三折,先是离婚,随后是依附唐鹏,但在楚家遭遇无法抵抗的外来压力、唐鹏又自顾不暇时,她却不得不背叛了他,成为了方云康的未婚妻。 每当想到唐鹏,想到自己为了利益而背叛他,楚良宵都会有种心慌感--从而恨不得立即成为方家的儿媳妇,仿佛唯有那样才能消灭心中的不安。 她知道,这是自欺欺人。 可路已经走错了,她就无法再回头了:现在认识她跟方云康的人,谁不知道他们就要喜结秦晋之好了? 楚良宵为了彻底忘记唐鹏,当作一场让她格外留恋但又不得不醒来的梦,这半年来再也不关心唐鹏的任何信息,希望岁月能渐渐把唐鹏烙在心目中的影子抹掉。 随着楚家受方家的照顾越来越多,楚良宵全身心的投入到以楚、方两家共同利益中后,她还真逐渐慢慢忘记了唐鹏。 那一切,无论是对错,或许都将随风而去。 尤其是她跟随方云康,以方家未来三儿媳的身份,来到更加强大的陈家之后,她觉得终于算是彻底的摆脱了唐鹏,重新走上了属于自己的道路。 但就在这时候,振动的手机显示屏上,却显示出了连春芳的手机号。 来电显示中并没有标明是连春芳,只是一连串的数字,可这个手机号,连同唐鹏的手机号,都已经被楚良宵牢牢记在了心中(在沈城时,楚良宵可是特意记过连春芳的手机号)。 “她怎么会忽然给我打电话了?” 看到这个手机号码后,楚良宵本来笑殷殷的脸色,猛地一变,仿佛就像被人把刚结好的伤疤,重新揭开了一样,心中蓦地是那样的疼(关于楚良宵的描写,兄弟自己都觉得罗嗦了一点,因为她是唐鹏那本书中很有特色的一个女主,兄弟很想写的格外细腻一些,但总是没有感觉,所以还请大家原谅。) 楚良宵正背对着陈老夫人等,却是面对王晨的。 看到自己的上司兼三表婶花容大变后,王晨马上就挪开了目光: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从来都不会在别人不希望被人关注时,让人发现她看到了。 果然,面色很快就恢复正常的楚良宵,抬头看向王晨时,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转身又向老夫人等人抱歉的笑了笑后,这才缓步走出了正厅。 看到楚良宵没有在院子里停留,而是直接走出了大门去了胡同中后,王晨就猜到她这个电话不一般了,担心她会遇到什么难解决的问题,想了想后也跟着走了出去。 楚良宵刚来时,性格开朗的陈家老二媳妇,就曾经小声跟王晨说过,说她以前曾经招惹过某个很不简单的男人,估计那个男人不会就此放过她等等。 末了,陈家老二媳妇还说,以前陈家是不会在意楚良宵那些事儿,但现在她既然是陈家的亲戚了,又是在政坛的一颗大有潜力的新星,她要是能够崛起,对陈家也有着一定的助力,如果那个姓唐的还敢对她纠缠她,陈家也不会袖手旁观等等。 女人,尤其是性格开朗活泼的女人,总是喜欢操太多的心。 不过这也让王晨从老二媳妇的那番话中,算是稍稍了解了一下楚良宵(或许,这才是老二媳妇说那些的主要用意吧),所以在看到她看到手机来电,脸色大变后,才会想到什么。 楚良宵来到胡同内后,看了眼胡同口的值班武警,顺势贴在了大门左侧的墙壁上后,才接听了电话,用有些不怎么置信的语气问道:“是、是连阿姨吗?” 电话中,马上就传来连春芳如释重负的喘气声:“啊,是我,良宵,你是良宵是吧?” “是的,我就是良宵。” 楚良宵舔了舔嘴角,用手捂着话筒问道:“连阿姨,您给我打电话,有、有事吗?” 楚良宵在连春芳说话之前,还曾经想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她刚接起电话,连春芳就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 连春芳性格不但活泼,而且泼辣,不是做不上那种事来。 所以楚良宵才很担心,毕竟她的确愧对了人家唐鹏,算是个没良心的,也打定主意就算连春芳在电话中把她臭骂一顿,她也绝不会挂掉电话,而是听着。 一般来说,某人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后,心底就希望找机会弥补一下,被臭骂一顿,也算是弥补的方式之一,最起码愧疚感能减轻一些的。 但连春芳的语气,却明显不是来找楚良宵算帐的,甚至还带有明显的哀求意思:“良宵啊,我知道你跟我家鹏子闹得不好,这都是因为他不懂事,我这个当妈的就替他跟你赔礼道歉了,希望你能大人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 听连春芳这样说后,楚良宵马上就意识到唐鹏出事了,神经猛地绷紧,下意识的追问道:“阿姨,你快别这样说,其实是我对不起唐鹏的--好了,这些话咱们以后再说,你先告诉我,他、他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楚良宵才不相信,连春芳会不知道是她先背叛了唐鹏。 实际上,只要认识他们两个的人,基本都知道是楚良宵对不起人家的。 可现在连春芳却主动把姿态放得那样低,这摆明了事出有因,依着楚良宵的智慧,不难推断出唐鹏遇到了麻烦。 无论他遇到什么麻烦,我都必须得全力以赴的去帮他,哪怕是让老爷子(楚老爷子),方家不高兴! 在问出那句话的同时,楚良宵就打定了主意。 “不是鹏子出事,是鹏子他爸。唉,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可不说都不行,我这张老脸可真没处搁啊。” 连春芳的说话的声音中,带有了明显的哽咽声。 听说唐鹏没出事,出事的他老子唐文举后,楚良宵的心里没来由的一松,赶紧安慰她:“连阿姨,你别慌,能不能跟我仔细说说--我啊?哦,我现在正在拜访一位老人,暂时还不能去云霄阁。不过你放心,只要我忙完了,我会在第一时间过去的!” 被楚良宵安慰了几句后,连春芳多少欣慰了那么一点:“良宵啊,我在京华举目无亲的是,除了找你,我不知道该去找谁。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们……” 楚良宵双手捧着电话,听连春芳在那边唠叨着。 刚开始时,她脸上还是有些不屑的,毕竟她也知道老唐是号什么人,得知他竟然为了一个不明来历的女人,就中了邪似的抛妻弃子后,出于女人的本能,肯定会对他产生一些厌恶之情的。 但当连春芳说到,唐文举那样‘变太’的表现,很可能是被人暗算了,唐鹏现在已经外出找人后,楚良宵才知道误会了唐文举。 趁连春芳一口气说完那么多话,歇息的瞬间,楚良宵连忙问道:“阿姨,你别慌,这种江湖上的小技俩其实没啥了不起的,我相信唐鹏肯定能处理好--哦,对了,你知道那个女人的来历吗?嗯,就是唐鹏从什么地方,什么人手中,把那个女人带回会所的?” 她的话音刚落,接着就提高了声音问道:“什么?高飞?阿姨,你是说,唐鹏带回会所的那个女人,是从一个叫高飞的人那边带回去的?” “对,对,我听鹏子说过两句,那个姓宋的狐狸精,原先就是在一个叫高飞的人身边,不知道这么回事,鹏子却忽然把她带了回来,结果才发生了这种事。” 接下来,连春芳又说了很多。 总之,她说这么多话,其实就是一个意思:暂且不管你跟唐鹏现在关系怎么样,可你在京华总算是个地主,现在我心里老彷徨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就给你打电话,想请你动用一下关系,帮着调查一下这件事,让俺家老唐赶紧恢复正常。 “好,好,连阿姨,我都知道了,等我办完这边的设后,马上就去会所找你。嗯,别怕,也别慌,唐叔叔会没事的。” 又安慰了连春芳几句后,楚良宵才扣掉了电话,黛眉微微的皱着,转身缓步走进了门洞内。 在听连春芳提到‘高飞’这个名字后,楚良宵心中就是一动:不会是这样巧吧,这个高飞,是不是就是王晨那个前夫呢? 她心里想着事,低头走进门洞内后,才忽然发现有个人站在里面,心中没来由的一慌,定神看去时才发现是王晨。 她在偷听我打电话? 本能的,楚良宵在看到王晨站在门洞中后,心里就升起了这样的想法,跟一股子不快。 不过,她表面却是神色自若的笑了笑:“小晨,你这是要出去?” 她这样说,是给王晨找台阶下。 王晨却摇了摇头,说道:“三婶,你刚才打电话时,提到高飞了?” 第1868章 赵雪遇到麻烦了! 楚良宵主动问王晨,是不是要出去,就是给她个台阶下。 毕竟她也猜到王晨很可能在偷听她打电话了,只要王晨借着她的借口说出去一趟,这件事也就这样过去了。 不过从此之后,楚良宵对王晨就不会再有任何的好感:一个偷听别人打电话的人,素质能好得了哪儿去? 只是让楚良宵没想到的是,王晨却坦然承认,刚才偷听了她打电话:“三婶,你刚才打电话时,提到高飞了?” 顿了顿,见楚良宵脸上露出不快的神色后,王晨连忙道歉,并解释道:“对不起啊,三婶,在屋子里时,我注意到你看来电显示时,脸上现出了吃惊的神色,就担心你会不会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却又不方便被陈奶奶知道,所以我才……” 楚良宵是个聪明人,听王晨这样解释,又是一脸坦然的神色后,这才知道她来‘窃听’是一番好心,是想帮自己。 别看王晨在官场上的职务,比不上楚良宵,可她终究算是陈家的核心人员,论起能力要比楚良宵强太多的。 搞清楚这些后,楚良宵心中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笑着说道:“呵呵,小晨你太见外了,我可没有--嗯,你说的不错,刚才有人给我打电话时,的确提到了高飞这个人,当时我还在琢磨,这个高飞是不是跟你……” 王晨倒是不忌讳跟别人谈起高飞,很干脆的说:“三婶,你能不能跟我仔细说说呢?” “好。” 楚良宵答应了一声,就把连春芳所说的那些,完整的告诉了王晨一遍,末了才说:“我那位长辈说,唐、她儿子是从蒙特利莎酒店,把那个姓宋的女人带回会所的。至于那个女人到底是什么人,什么来历,她也说不清。” “原来真的是他……你说的那个女人,昨晚我在蒙特利莎酒店见过,但当时我没太多注意她。嗯,这样吧,反正等会儿高飞就会来陈家的,到时候我帮你那位长辈问一下,或许他能帮上忙的。” 听楚良宵说完后,王晨轻轻抿了下嘴唇,垂下了眼帘。 楚良宵,包括连春芳,都不确定高飞、姓宋的女人来历,可王晨却很清楚。 因为就在昨晚,她亲眼看到高飞跟一个女人去了蒙特利莎酒店,后来她又跟高飞守着那个迷迷糊糊的女人,重温了一遍刚结婚时的恩爱感觉。 高飞已经跟沈银冰结婚,而且好强的王晨,也让高飞产生了误会,以为她已经跟杜子康之间发生了什么,俩人之间可以说再也没有了破镜重圆的可能,可她绝不会因为今天凌晨那几个小时的恩爱而后悔。 她爱他。 无论到什么时候,又是身在何方,哪怕最后真成了别人的妻子,别人儿子的母亲,王晨还是会爱着高飞。 如果她没有爱他爱的这样死去活来,那么俩人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王晨以为,今天凌晨那几个小时的恩爱,算是她跟高飞最后的‘绝响’。 等会儿高飞来到陈家,再从陈家走出去后,他们以后就算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了,就像两条向前无限延伸,却永远不会相碰的平行线。 所以呢,她今天才会无比的平静--哪怕是听楚良宵说完唐文举的情况后,心情也没有太大的波动,毕竟唐家父子对她来说只是陌生人,无论他们遭遇什么不幸,只要跟高飞的牵扯不大,王晨都没有理由去关注。 当然了,如果楚良宵请她出面帮忙的话,王晨是绝不会拒绝的,因为刚才她就已经把话扔到那儿了:偷听人家打电话,就是想帮人家。 王晨的回答,中规中矩,楚良宵也很满意,点了点头后低声问道:“小晨,我曾经听方云康偶尔提起过那位高二少,外人对他的评价,是他太能折腾了,而且花心的也够可以。呵呵,所以我觉得吧,你跟他分手对于你来说,或许也不是坏事。” 王晨也笑了笑,转身走向了院子里:“是啊,他那个人就是太爱折腾,还特别的爱出风头。不过,他算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嗯,三婶,你可以想一下,一个为了某个女人,就不惜跟代表国家的某个强力部门作对的男人,其实也是最让女人放心的男人,不是吗?” “但也是最让女人不放心的男人,因为你无法确定,他‘冲冠一怒为红颜’时,是为了谁。” 楚良宵浅笑着回答。 “就是为了红颜呗,还能为谁?” 王晨喃喃的回了一句,走到天井前的小凉亭内后,顺势坐在了石凳上,正要请楚良宵坐下,随便聊聊时,就看到陈家老二媳妇从正厅内走了出来。 她急匆匆的走过来,低声说:“小晨,快,快去新华路邮局那边,你小辫姑姑刚才打电话来说,她在那儿跟人吵架了,我对京华的路又不是很熟悉--哦,对了,可千万别告诉老头子,要不然他会发脾气的。” “什么,小辫姑跟人在街头上吵架了?” 王晨听后,噌的一声站了起来:“好,我马上过去一趟!” “去了之后,狠狠的削那个不长眼的,敢欺负我们老陈家的人,真是老寿星吃砒霜,活动不耐烦了,必要时,可以跟市局郝局长打电话!” 陈家老二媳妇不但性格活泼,也很泼辣的,是个典型的唯恐天下不乱,要不是陈破天知道后生气,她自己对京华的道路不熟悉,说啥也得亲自跑去,狠狠削那个敢欺负老陈价的家伙去了。 “我知道了,二婶,我会见机行事的。” 王晨急匆匆的点了点头,正要走时,楚良宵却说:“新华路属于我们东城区的,我跟你一起去。” 楚良宵当前是东城区的一把手,她要是亲自出面,东城区的各部门,都得正儿八经的看她眼色行事,所以陈家老二媳妇对她能自告奋勇前往,也很高兴的:“你去最好了!快去,快去,我在家等候你们的好消息,最好把那个不长眼的混蛋削成一只死狗!” “小子,你给我等着,我今天要是不把你削成一只死狗,我赵雪以后跟你姓!” 小名小辫、大名赵雪的赵家姑奶奶,手里拿着自己的红色细高跟尖头皮鞋,点着高飞的鼻子恐吓不已。 高飞站在车头前,对这个好像提前到了更年期的大姐很是头疼。 要是论起耍嘴皮子骂人,高飞估计能把赵雪骂个体无完肤--但前提是得找个僻静的地方单独练练,毕竟一个大男人跟一个女人对骂,守着好多人会很没面子的。 其实,俩人之间也没啥深仇大恨,无非就是前面几百米处,出现了一桩交通事故,造成了新华路上的大堵车,高飞等的不耐烦后,就下场点了一颗烟,倚在车头上盼着道路赶紧恢复正常时,吸完烟后随手往天上一弹…… 结果呢,今天是东北风。 那个烟头借着风势,一下子飘出老远,不偏不倚落在了刚从车里钻出来的赵雪脖子里。 赵雪不是京华人,可她表现的却比绝大多数京华本地人还要强硬。 没办法,谁让人家老舅,姓陈叫陈破天来着? 本来,去给舅妈祝寿,路上遭遇堵车这么久就让赵雪心里憋着一股火呢,谁知道一个烟头从天而降,顺着领口落在了怀中,彻底把那股子火给点燃了。 她根本没有等高飞给她道歉,就不顾丈夫女儿的劝阻,指着高飞鼻子就破口大骂起来。 谁都知道,高先生可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如果赵雪好说好商量,他肯定会真挚的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身体损失费。 可赵雪的反应太让他失望了,抖擞出烟头后,就指着他一顿留氓、瞎眼狗啥的大骂,还张牙舞爪的凑到跟前,对他施展了九阴白骨爪,想把他那张英俊的小白脸给抓花:你既然在我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号(烟头烫了个泡),那我要是不回报你,岂不是对不起你了? 高飞当然不想脸被抓花了,那样会有损他英俊的形象,以后更会成为很多人的笑柄,于是就在赵雪扑上来时,抬脚轻轻的蹬踏了一下。 然后,赵雪就被他蹬到了车尾上。 这一下,高飞可算是惹马蜂窝了,赵雪竟然从车里拿出一把扳手,要当街砸死这个臭留氓--幸好,赵雪的丈夫大张还算是个厚道人,怕给陈破天惹什么麻烦,力劝她最好以文明方式解决。 于是乎,赵雪又把怒火冲大张喷了足足三分钟,无非就是骂他软骨头,看着自己老婆被人欺负也不敢动手、真不是男人等等。 大张唯有苦笑,低声警告她:你要是当街把事闹大了,对舅舅的影响不好。 听丈夫这样说后,赵雪才总算是收敛了,却马上给陈家老二媳妇打了电话,让她来接应自己,发誓今天非得把某人削死。 这时候,前面的交通终于恢复了正常,不过赵雪却不为所动,她怕自己一开车,高飞就会跑了。 要说赵雪也够强硬的,愣是逼着高飞把车子靠边停(不能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等相关人员来处理。 开始时,高飞肯定不配合,说自己有急事,能不能用钱来解决问题。 一听高飞想用钱来解决问题,赵雪更怒了,说他是仗着有几个臭钱,就以为啥事也能摆平啊,今儿就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金钱并不是万能的! 遇上这么个泼辣女人,高飞也真够倒霉的,要不是看在大张还算厚道的份上,说不定还真会把她摔倒在地,然后扬长而去。 “别在这儿叨叨了,赶紧再打电话,让你的救兵过来。我倒是要看看,你今天是怎么削我的!” 高飞真给赵雪给骂的火大了,索性不着急走了,他倒是真想看看这个女人有什么依仗。 就在这时,高飞身后传来一声刹车声,接着有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卧槽,我终于找到你了!” 高飞回头看去,就看到唐鹏从车里跳了下来。 第1869章 解决问题的办法! 自己老子被人给下药后,既然没能及时抓主那个艾米莉,唐鹏只能去找高飞。 唐鹏跟高飞并不熟,可他老师荆红命(龙腾十二月中的十月冷血)说起过,知道这厮虽然惹了太多的麻烦,可同时也有着很多人没有的奇异经历。 比方他身边有着会千变万化神技的安归王,见跟邪恶的赶尸人交过手,更是地下楼兰女王的驸马。 也正是从地下楼兰,高飞获得了许多奇珍异草,这才开发出了畅销天下的天涯化妆品。 现在老唐明显是被人给下了药,根本不用去医院检查,唐鹏也知道现代医学技术对于这种邪乎事儿会束手无策,倒不如直接来找高飞,估计他能找到让老唐恢复正常的办法。 再说了,要不是为了帮高飞,唐鹏又怎么会把宋慧乔带回酒店,这才让坏人有机可乘,现在老唐出事了,于情于理,高飞都没理由不管的。 所以他在嘱咐潘冬冬等人,必须得严加保护他父母的安全后,这才马不停蹄的冲向了陈家--高飞今天要来陈家做客这件事,唐鹏昨晚就知道了。 高飞遭遇堵车时,唐鹏也不可避免的被堵在了半路。 越有急事,越得沉住气,保持着该有的理智,这才是唐鹏等人历经那么多危险,仍然能活下来的主要原因,所以被堵在半路上后,他并没有着急。 毕竟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有些事你着急也没用,倒不如顺其自然,反正老天爷让你被堵在半路,就有被堵住的理由。 果不其然,唐鹏并没有被堵太久,道路很快就畅通了,正在提速向陈家跑去时,却恰好看到高飞正在路边,被陈雪点着鼻子骂了个狗血喷头呢。 当然了,唐鹏才不管高飞被哪个女人骂。 事实上,就算他看到高飞被三五个胖大嫂摁在路边嘿咻,他也不会在意,只要能找到高飞就可以了,至于某人所遇到的麻烦--依着他的本事,跟他特殊的身份,唐鹏还真不相信他有解决不了的事儿。 人在遭遇难堪的事儿时,最不喜欢的就被熟人看到了。 高飞跟唐鹏相识的时间并不是太久,俩人却是惺惺惜惺惺,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成为了战友。 所以说呢,唐鹏算是高飞的熟人。 看到唐鹏出现,尤其是满面‘幸灾乐祸’的高兴样后,高飞翻了个白眼,觉得真得考虑一下,以后还有没有必要跟这个家伙合作下去。 像这种看到同志出丑就高兴的家伙,估计道德素质也好不了哪儿去吧? “找我干啥,没看到我在忙着吗?” 等唐鹏撒着欢的跑过来后,高飞没给他好脸色。 唐鹏稍稍愣了下,随即双手抱着膀子站在一旁,很有风度的说:“哦,那你先忙,等你忙完后咱再说事。” 看到唐鹏拿出一副看热闹的嘴脸后,高飞更不爽了,猛地吼了一嗓子,打断了扔在喋喋不休的赵雪:“臭娘们,别叨叨了,再不闭上你的臭嘴,小心我让我大哥办了你!” “哎哟喂,我说你个小兔崽子,能耐了啊?” 赵雪被高飞给吓了一跳,但接着就骂:“你骂谁臭娘们呢,你这个臭留氓,三岁就对着母猪撒尿,七岁就让你家小花狗怀孕,十五岁那年你村里所有的母驴看到你,都会喊你老公。二十岁那年你好不容易学好了,不对着畜生发坏了……” “再骂,我弄死你!” 听赵雪开始施展出她真正的骂人神功后,高飞再也受不了,猛地向前一步,瞪大眼睛扬起了拳头。 吓得赵雪本能的闭嘴,向后退了一步。 一直劝说妻子别发威的大张,看到高飞有动粗的趋势后,终于不愿意了,眉头皱起向前一步拦在妻子面前,正要冷着脸的说什么时,高飞却放下拳头,转身对唐鹏说:“大哥,看样子你找我很着急,应该有急事吧?行,想让我做什么,先替我解决当下问题,要不然一切免谈。” “靠,看样子你非得把我拖下水啊,行,我就从了你这次,下不为例。” 看出高飞死活要让自己陪着他出丑,一起去欺负女人后,表面从容实则内心着急的唐鹏,也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儿。 再说了,高飞都一口一个大哥的叫了,他好意思的再看热闹吗? 唐鹏说着上前,恰好赵雪反应了过来,笃定眼前这来兔崽子不敢把她怎么样,随即一把将丈夫拨拉到一边去,举起高跟鞋就冲唐鹏骂上了:“我说你个挨千刀的兔崽子,你是那个臭留氓的大哥吗,还真是蛇鼠一窝,长的贼眉鼠眼的一个货色,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啪的一声,唐鹏用一记干脆利索的耳光,打断了赵雪的污言秽语。 接着,不等她反应过来,抬脚就跺在了她肚子里,一下子就把她跺在了地上。 当然了,朗朗乾坤下在街头上动手打一个半老徐娘,唐鹏也不会真下狠手,最多也就是像泼妇打架那样,揍到她怕了拉倒。 大张看到唐鹏真动手后,顿时急了,正要扑过来,唐鹏反手从腰后拿出了一把刀子,在手里挽了个刀花,满脸狞笑的说道:“哼哼,要是不怕死的,就放马过来!” 大张是个厚道人(一般来说,泼辣女人的丈夫都很老实的,就是个受气包),让他跟人讲理吭哧半天不一定说出个四五六来,更何况唐鹏上来就亮出刀子了? 大张慌忙后退一步,却赶紧弯腰伸手把妻子从地上搀扶了起来,小声劝道:“先别生气了,你不是给二嫂打电话了吗,等她来了再说,咱们没必要招惹这些不讲理的小痞子。” 正所谓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高飞绝对是个不要命的,不过碍于他理亏在先,又不想跟女人一般见识,所以才被耍横的赵雪给点着鼻子骂了老半天,除了发狠外,却没有屁的办法。 唐鹏却无所谓,他刚来还没有搞清楚咋回事呢,嚣张惯了的赵雪就对他开骂了,更是亲眼见识了她出色的骂人功夫,所以干脆用最野蛮的方式来对付她。 果然,唐鹏这一亮出刀子后,赵雪还真怕了,尽管腮帮子疼的疼的厉害,更是守着那么多人被当街踹倒,可也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唯有借坡下驴,一把推开胆小怕事没男人气概的丈夫,用恶狠狠的眼神瞪着唐鹏,却是不敢骂了。 “看,这下问题解决了吧?” 吓退了赵雪后,唐鹏再次玩了个刀花,转身对高飞得意洋洋的说:“其实,有时候拳头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尤其是面对这种不讲理的泼妇。” 如果你要是不小心把烟头弹人家怀里去,估计你也不好意思的对人家动粗了--高飞心里想着,表面却是一副佩服到家的样子,伸手一挑大拇指,由衷的说道:“高,实在是高,你不愧是我大哥,对付女人着实的有一套!” “行了,别讽刺我只能对付女人了,赶紧跟我走,我有急事找你。” 对高飞的讽刺,唐鹏毫不理会,抬手扯住他衣服,就要拉着他上车。 “光天化日之下的,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高飞挣开唐鹏的手,说道:“有什么事在这儿说,我今天得去参加一个长辈的寿宴,天大的事儿也得回去再说。” “不能不去?” 唐鹏想了想,说道:“我那件事,在这儿不方便说的。” “那是个很受我尊敬的长辈,我必须去,而且,除了给她祝寿之外,我还有别的事,也很重要,必须得解决,要不然也不会想带着宋慧乔一起来这儿了。” 高飞今天要去陈家做客,这可是早就定好了的,哪怕是天上下刀子,他也得去。 “好吧,那我跟你一起去,也顺便蹭顿饭。” “你去做什么,人家又不认识你?” “我可是你大哥,刚才你鼓动着我去帮你解决那个女人时,你可是喊大哥的,人家既然能认识你,能不认识你大哥吗?” “行,既然你非得去,那就去吧,反正到时候别觉得不自在就行。” 既然唐鹏死活都要跟着,高飞也不再勉强他了。 反正高先生早就算定,今天去见陈破天,估计会被骂个狗血淋头,说不定还会挨拐棍,如果唐鹏这个陌生人跟着去的话,说不定老陈到时候看他的面子,火气会小一些。 “找我这么急,到底是什么事啊,走吧,上车,边走边说,把你开来的车子停这儿就行了,反正你连女人都敢打,也证明你够横的,交警差不多不敢招惹你。” 高飞走到车前,拉开车门正要上车,却忽然听到一声急促的喇叭声响。 接着,就看到一辆白色奥迪轿车,缓缓停在了赵雪面前。 车门刚一打开,赵雪就嚎的一嗓子:“哎哟喂,小晨,你可算是来了!再晚来一会儿,你姑姑我就会被人给打死了!” 车子还没有停下时,王晨就看到她小辫姑发丝凌乱,脸上还有几道明显的耳光印,顿时就大吃一惊。 她知道,小辫姑绝对是那种没理辩三分、从来都不吃亏的人,来的路上还担心她会仗着陈家的势力,会欺负别人,给陈家惹上没必要的麻烦呢。 毕竟京华这块地上,一个骑自行车的或许都有可能有着深厚背景,就算陈家能为赵雪摆平麻烦,但肯定会引发恶劣影响的。 只是让她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赵雪竟然被人打了。 这谁啊,也好意思在大街上打女人,真是欠收拾! 王晨的怒火上来了,觉得这次说啥也得给赵雪争口气,哪怕打人者背景再了不起,也得惹一下。 “小辫姑,是谁打了你?” 王晨推开车门下车,关心的问道。 看到最受老陈两口子宠爱的王晨亲自来了后,赵雪斗志噌地起来了,转身就指着高飞俩人,恨恨的说:“就是这两个混蛋!今天,要不把他们削成一只死狗,我跟他们姓!” 第1870章 你见了鬼了? 看到小辫姑被人打成这样后,王晨真火了。 需知道赵雪是陈破天老姐的孩子,平时都在地方上生活,虽说距离并不是太远,但出于某些原因,一年来京华来不了几趟,今儿驱车数百里跑来京华,没想到却被人在街头上给打了。 在王晨看来,挨打的不是赵雪,而是京华陈家的面子,甚至比抽在她自己脸上还要让她无法接受,就算她脾气再好,这时候也压不住心中的火气了,顺着赵雪指点的方向,猛地回头看去。 然后,王晨就愣住了。 因为她看到了高飞。 高飞身边,好像还有一个人,这个人到底是谁,王晨已经主动忽视了,只是看着高飞:吓,不会吧,打小辫姑的人原来是他? “哟,兄弟,人家来援兵了,咱们是不是赶紧拍马绝尘远去?说实话,要不是看在你是我兄弟的份上,就算你抱着我腿子跪下来求我,我也不会当街打女人的,咱丢不起那人啊。” 看到有车子停在赵雪身边,从车上下来个女孩子跟她说话后,抱着膀子的唐鹏,就用肩膀撞了他一下,提议还是赶紧闪人最好。 “怕个毛啊?” 高飞倒是一脸的无所谓:“谁不知道你唐大侠最擅长的就是昼挖绝户坟,夜踹寡妇门,坏事做尽,以助人为乐为耻,以欺男霸女为荣,至于当街揍一个泼妇,对你来说还不是小菜一叠啊,不就是人家来援兵了吗,就算她来个千军万马,对你……” “说的真好听,原来我是这样出色一人啊。说,你继续说,怎么不说了?眼珠子瞪的好像牛球胆似的,见了鬼了?” 在高飞滔滔不绝的‘夸赞’唐鹏时,后者听的是津津有味,看到他忽然闭嘴看着那边后,也回头看了过去。 唐鹏并不认识王晨,但却能从俩人四目相对时露出的惊讶中,看出他们的关系应该不一般,随即叹了口气:“唉,不会吧?哥们,你可千万别告诉我说,那个泼妇请来的救兵,原来是你相好的。” 高飞看着王晨,笑得比哭还要难看的说:“你该去当算命先生,因为你说对了。” “卧槽,不会这样寸吧?” 唐鹏也吓了一跳。 “你说呢?” “我说,让我说,还真是关门掩着鸟,真是凑巧了!” “不过也好,幸亏刚才动手打人的不是我。” 高飞长长松了口气,收回跟王晨对视的眼光,上下打量着唐鹏。 “特么的,单看你这眼珠子叽里咕噜的转,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唐鹏骂了一句,问:“你是不是在想,该怎么跟你相好的说,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在我身上?” 高飞幽幽的说:“唉,聪明人就是讨人喜欢啊。” “嚓,少跟我来这套,其实哥们才不在乎给人背黑锅呢,不就是当街揍了个泼妇吗?实话告诉你,如果你那个老相好也敢撒泼,我照样大嘴巴子抽她!” 唐鹏倒是满脸的无所谓,撇着嘴望着王晨那边冷笑连连:“哪怕她招来千军万马,反正有高家的大少爷替我挡着,我又怕个卵啊?喂,要不要我主动杀上前去,把她们打个落花流--” “怎么了,你说,继续说啊,怎么不说了?珠子瞪的好像牛球胆似的,见了鬼了?” 看到唐鹏忽然闭嘴,脸上‘阴狠’的神色攸地僵住,目光一下子黯淡下来后,高飞很奇怪再次向王晨那边看去,就看到她身边多了个小良家。 确切的来说就是,这个标准的小良家,此时正一只脚在车上,一只脚踏在地上,后半身在车里,包括脑袋在内的前半身在车外,正看着这边。 高飞讥讽唐鹏是不是见到鬼了,其实楚良宵此时的样子,才是真算见到了鬼。 在王晨停车后,她刚要下车时,手机响了,是方云康打来的。 原来,方云康已经知道赵雪在这边遇到事了,却没当回事,毕竟这算是在家门口吧,他打电话给楚良宵,无非就是表示一下关心罢了。 等楚良宵接完电话后,这才推门下车--才下到一半呢,然后就看到了唐鹏。 曾经有一个男人,在楚良宵最困难时,给予了她极大的帮助,尤其是在她仕途最黯淡时,更是把来自高层给予他的补偿,送给了她,这才让她从沈城那个泥坑内跳了出来,展翅来到了京华,成为了东城区的一把手,可谓是风光无限。 可后来呢,为了整个楚家的复兴,楚良宵却不得不背叛了这个男人,依附到了方家这棵大树上,并用实际行动,淋漓尽致的诠释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忘恩负义。 这个男人,自然就是唐鹏了。 他(她)怎么会在这儿? 就在俩人目光一接触的瞬间,唐鹏、楚良宵俩人心中都腾起了这个念头。 但很快,俩人就迅速镇定了下来,装作没事人那样的挪开了目光,就像从不认识那样。 “你认识那个女人?就是很像小良家的那个。” 高飞饶有兴趣的看了眼楚良宵,问唐鹏,再次用他刚才的话来问他:“怎么,你可千万别告诉我说,那是你的老相好。” 对高飞的讽刺,唐鹏倒是毫不在意,轻笑一声淡淡的说:“还别说,她还真曾经是我的老相好,但现在不是了,人家已经成为你所说的小良家了,我一个敢在街头上欺负女人的混子,还真没资格再说认识人家。” “有意思,真特么的有意思。” 高飞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又看向了王晨。 “小晨,你发什么楞啊你?你姑姑我就是被那两个臭留氓给欺负了,赶紧打电话喊警察,把他们先抓进警局内好好炮制一下再说!” 王晨没有看她,仍旧盯着高飞苦笑了下轻声说:“小辫姑姑,你嘴里的这两个臭留氓,其中一个正是我的前夫,他今天也要去陈家,给爷爷祝寿的。” “啥?啊?什么?” 听王晨说出这句话后,赵雪一下子傻眼了。 别看赵雪性格泼辣,一副蛮不讲理的样子,实际上她就是狂傲了点,却不是傻子,当然知道王晨所说的‘前夫’,是个何等她无法招惹的猛人了。 那一年的六月初九,由刘小龙扮演的高飞跟王晨结婚时,因为某个原因,赵雪并没有来京参加王晨的婚礼。 但这不代表着她没听说过王晨嫁给了什么人:那可是京华高家的嫡系子孙,王晨只是陈家的干孙女,能成为高家的孙媳妇,那绝对是高攀了。 虽说陈家在京华也相当牛叉,但要是认真的说起来,陈家相比起如日中天的高家来说,无论从当前局势,还是后背力量等各方面相比,还是多少差了点事儿的。 尤其是在听说王晨跟高家少爷分手的消息后,赵雪还曾经为她而惋惜不已:怎么就如此轻松的放过这样一个金龟婿呢? 不管他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儿,只要暂时忍耐一下,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毕竟能成为高家的孙媳妇,可不是哪个女孩子想想就成的,因为那代表着地位,荣耀跟尊严啊! 赵雪真没想到,王晨会跟高家少爷分手,更没想到,她发誓要好好修理一下的两个臭留氓中的一个,竟然就有那位高家大少! 赵雪虽然狂妄,可也很清楚她这个陈家的亲戚,相比起高家嫡系大少来说,无论从哪一方面,她都得被甩出十七八条街。 更何况,她也坚信:就算她跟高飞硬来,陈家为了大局利益,也不会跟高家为了她而闹矛盾的。 这代表着,今天她吃亏是吃定了,或者说一脚踢在了铁板上,对方毫发无伤,可她自己却是骨折,疼得要命。 赵雪发愣时,王晨没有再说什么,缓步走到了高飞面前,看了眼唐鹏后才问:“他是你朋友?” “我跟他,其实并不是很熟。” 高飞也看了眼唐鹏,丝毫不掩饰推卸责任的丑陋嘴脸:“我承认,最先跟那个女人有矛盾的人是我,可动手打她的,却是他。” “高飞,你特么的真男人!” 唐鹏恨恨的说了句,转身就走:“行,算我认错人了,老子不陪你玩儿了,走人!” 唐鹏走,当然不是因为在不在乎替高飞背黑锅,是因为楚良宵。 他现在真不愿意看到楚良宵,觉得自己多看一眼这种忘恩负义的女人,都是一种羞辱。 他很失望,却不是对楚良宵失望,而是对自己看人的能力失望。 为了楚良宵,他不惜用自己所立的功劳,跟高层做交易,把她从沈城调到京华来,可人家却在传来他不好的消息后(当时,唐鹏在北朝执行任务,差点永远长眠在异国他乡),就毫不犹豫的转投了别人的怀抱。 楚良宵不但背叛了感情,更是背叛了整个人类该有的良心,无论她有什么说不出的苦衷,但在唐鹏生死未卜、唐鹏身边人最需要人照顾时,她都不该那么快就转变阵营。 他不想再看到这个女人,无论以后会不会报复她。 “哎,你别走啊,哥们跟你开玩笑呢。” 看到唐鹏有翻脸的趋势后,高先生觉得自己做的好像有些过份了,连忙抬手拽住了他肩膀:“咱们刚才可是说好的,你先陪我去给长辈祝寿,我们再……” “我不想去了,行不行?” 唐鹏挣开高飞的手,头也不回的走向他自己的车子。 高飞忽然说道:“哦,我知道你为什么死活要走了,原来你是怕跟那个女人见面。唉,看来,你是做了愧对人家的事了,要不然也不会这样心虚。” “我心虚?” 唐鹏停住了脚步,再转过身时,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的懒洋洋,倚在车头上说:“好吧,虽然你的激将法烂的像屎,可我承认我中计了,我不走了,就跟你去蹭吃蹭喝。” “有什么事,我们回家再说,这么多人围观,造成交通堵塞会被人骂的。” 虽然不明白高飞为什么非要带着一个陌生人去陈家,但王晨也没多问,提议先离开。 第1871章 一条路走到黑! 对王晨提议,不管是高飞还是赵雪,甚至是楚良宵,都很赞同。 毕竟现在他们的争执,已经造成了很多人围观,影响了交通。 “上车,头前带路吧。” 高飞冲王晨说了一句,开门上了车。 唐鹏也一脸无所谓的,跟着坐在了副驾驶上。 王晨这才转身走向了赵雪,低声说道:“小辫姑,高飞是要去爷爷家给奶奶祝寿的,你看--” “哦,其实也没什么太大不了的事。” 赵雪明显具备了‘欺软怕硬’的优良素质,在得知敢欺负她的人,原来是高家的大少爷,是自己拍马也惹不起的人后,马上就转变了态度,反而担心会遭到陈破天的训斥,期期艾艾的说:“小、小晨,你说老人在听说我跟你前夫发生误会后,会不会生气啊?唉,今天是舅妈的寿辰好日子,可我却--” “小辫姑,你放心,这只是一场误会罢了,我会跟高飞说清楚的,你肯定不会受到埋怨。” 王晨说道:“当然了,他必须得给你道歉,堂堂一个大男人家的,当街欺负女人,也太过份了些,等我告诉爷爷奶奶,让他们狠狠教训他。” “算了,算了,我其实没事的,也不用他来道歉,误会,呵呵,都是误会嘛。” 赵雪连连摇手,确定王晨不会把事情真向说给陈破天两口子后,这才松了一口气,扯着大张跟女儿上车去了。 当然了,别看她现在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至于心中又是怎么大骂高飞、唐鹏俩人,那就是谁也不知道的了。 早就猜到赵雪会选择妥协的王晨,拍了拍她车子的车窗,这才快步走向了自己的车子。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启动车子后,王晨才松了口气:“幸亏警方都在那边疏散车辆,处理车祸现场,还没有功夫来搭理这边的纠纷--咦,三婶,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差劲?” 话说到一半,王晨才从后视镜内发现,楚良宵的脸色很苍白,赶紧关心的问道:“是不是哪儿不舒服了,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没,没事。” 当前心情扔在澎湃的楚良宵,强笑着摇了摇头,接着转脸看向了车窗外。 王晨正要再说什么,却忽然想到了什么,接着闭上了嘴。 在来时的路上,楚良宵都是一副很正常的样子。 可在来到赵雪跟高飞俩人吵架的现场后,她脸色就变得这样难看了。 女人的直觉,让王晨猛地想到了一个可能:难道,她也认识高飞?并跟那家伙以前发生过不得不说的故事? 也怪不得王晨会这样多想,因为女人在遇到当前这种情况后,就会怀疑某男跟某女之间可能会有过一段孽缘,这也是很正常的。 只是王晨想来想去,也没想到高飞会跟楚良宵有啥牵扯。 别忘了在嫁给高飞后,王晨马上就行使妻子的权利,开始通过刘小龙等人,对高飞身边那些女人明查暗访,不求把她们都打倒十八层地狱,但必须得做到心中有数才行。 但在王晨所掌握的详细资料中,还真没有楚良宵的信息,等车子停在一个红灯路口前时,她才轻咳了一声,小心翼翼的问道:“三婶,你是不是认识、认识高飞?” “什么?” 正对着车窗外发呆的楚良宵,闻言一楞,随即明白了王晨的意思,苦笑了一声,说:“小晨,我不认识高飞,最多也就是曾经听说过他是你的前夫,今天也是第一次看到他。” “哦。” 王晨这才松了口气,接着就明白过来了,回头问道:“你--认识跟高飞在一起的那个人?哦,对不起啊,我不该擅自问你的秘密。” “没啥秘密。” 楚良宵深吸了一口气,神色恢复了正常,淡淡的说:“反正我做出那些没脸的事后,也没打算会隐瞒别人一辈子。小晨,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我跟你说说。这些话,压在我心里好久了,始终没机会跟人说起过。” 王晨当然不会说自己对楚良宵的私事感兴趣了,不过是个女人就喜欢听别人的秘密,赶紧说:“三婶,你放心,我听了后肯定会把这些烂在肚子里,也不会跟人说的。” “就算说出来也没事的,反正我就是个没良心的女人,所做出的一切,注定要遭受世人所骂的。” 楚良宵无所谓的摇了摇头,看着红灯慢慢的说道:“刚才那个皮肤有些黑的人,姓唐,叫唐鹏。我跟他在沈城时就认识了。那时候,我还是沈城政府的一把手,因为我兄弟跟他发生过冲突,吃了亏,我为了给兄弟出气,就想收拾他。” 楚良宵那时候在沈城,绝对是土皇帝一般的存在,她的亲兄弟在她所管辖的城市内吃亏了,她能不站出来为兄弟讨回公道? 不过很可惜的是,不等她找到收拾唐鹏的机会,却在邻省开会时无意中看到在那边工作的丈夫,原来背着她有了相好的。 愤怒之下的楚良宵,就像太多普通女人那样,失去了该有的理智,一心想报复丈夫--恰好,遇到去那边办事的唐鹏,于是就动用关系,给唐鹏做了个套。 一个老掉牙的套:堂堂的沈城政府一把手,竟然冒充搞特殊服务的女人,主动去唐鹏下榻的小旅馆内勾引他,背地里却安排了几个得力助手,准备等他有所动作时,再名正言顺的把他抓进警局,以‘嫖、娼’罪法办了他。 这个套,就是江湖中传说的仙人跳了,只是因为受丈夫负心而刺激的楚良宵亲自担任女主,层次无形中提高了若干档次。 楚良宵的仙人跳倒是很成功,唐鹏也上当了,但很可惜的是:楚良宵明显低估了唐某人的武力值,结果就在她安排的人冲进来后,却被一一放倒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她被假戏真做的唐某人,玷污了清白。 从那之后,楚良宵的命运就跟唐鹏有了无法割舍的关系。 “我在沈城时,遭遇到了很多事,一时半会的也说不清,就说最关键的吧。” 楚良宵在提到这段让她蒙羞的往事时,并没有什么难为情,那从容的语气,就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后来,我遭到了政敌的暗算,打压,接受相关单位的调查--那时候,我以为,我这辈子的仕途就此截止了,哪怕最后没被调查出大问题,但以后也得去坐冷板凳了。” 楚良宵这样说,身为官场一份子的王晨当然很清楚。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当一个官员接受调查后,尤其是闹得风雨满城,就算她最后没有被查出什么问题,可她的仕途也会受到致命的影响,就此结束了。 但楚良宵明显受到了幸运女神的青睐,就在楚家为她四处奔走无果,她本人也绝望时,唐鹏出手了--那个男人,不但把她从泥坑中拽了上来,反而把她运作调动来了京华,成了东城区的一把手。 “我到现在也不明白,唐鹏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大的能力,竟然能插手官场高层的调动。但我当时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我能够认识他,是我楚良宵一生中最大的幸运,我除了一辈子去感激他,像个没有名份的妻子那样去爱他之外,就再也没别的方式报答他了。”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后,楚良宵紧紧抿了下嘴角,再说话时,语气中明显带有了自嘲的意思:“只是让我做梦都能没想到的是,我的命运还不止这样精彩。” 楚良宵成为京华这边有数的实权高层后,就在整个楚家都很感激唐鹏时--那个家伙,却忽然去了北朝,不久后就传来他的死讯了。 楚良宵能够来京华,都是唐鹏在暗中运作的。 他死在北朝的消息传来后,她就觉得天塌了--但楚家的天却不能塌:楚良宵,必须确保当前的位置,重新寻找一棵大树抱住! 那棵被楚家寄予厚望的大树,就是京华方家的老三,方云康,一个丧妻的钻石王老五,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楚良宵,得知她是离异单身后,就开始对她展开了追求。 唐鹏虽然死了,但楚良宵却不想因为他不在了,就接受别的男人。 只是,人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尤其是像楚良宵这种极为出色的女人,却不是为自己而活着的:她肩膀上,担负着楚家崛起,最起码不落魄的重任,而方家老三的追求,则是继唐鹏死后,最让楚家满意的重新依附者了。 楚良宵无法拒绝整个楚家给予的厚望,最终只能答应跟方云康交往。 这,就是背叛了唐鹏,尤其是在他传来死讯没多久时,绝对的忘恩负义。 楚良宵的行为,引起了唐鹏那边人的不满--为了确保能掌控住东城区,楚良宵只好跟唐鹏的对头联手,打击唐鹏的人(详情请看《娶个女王做老婆》)。 从她出手的那一刻,就代表着她彻底背叛了唐鹏,双方从原先的青人关系,转变成了仇敌。 “或许,我这样的女人,天生就该被钉在耻辱柱上。” 楚良宵简单的把自己跟唐鹏那些破事说了一遍后,末了苦笑着说:“因为只要我再坚持一段时间,就能等到他从北朝回来了。但很可惜的是,我没有坚持住。” “其实事情搞到这一步,也不完全怪你的,毕竟你的选择,关系到整个楚家的命运。再说了,我三表叔(方云康)也是个很优秀的男人,你跟他能走到一起,也算是门当户对了,总比给那个唐鹏当情--要好得多。” 听完楚良宵的自白后,王晨试着安慰她。 “小晨,你不用再说了,我很清楚我做错了。无论以后得到什么报应,我都不会感到丝毫不公的。” 楚良宵摇了摇头,说道:“这,可能是我的命吧?” “那、那你怎么面对他?” 王晨试着问道。 “除了一条路走到黑,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外,我还有的选择吗?” 楚良宵淡淡的回答:“有些事,一旦做错,就没有再重来的机会了。” 第1872章 把东西交出来! “你跟那个小良家,有什么不得不说的故事,说出来给哥们听听,权当是打发旅途中的寂寞了。” 就在楚良宵告诉王晨,她当前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再也没有别的选择时,高飞饶有兴趣的问唐鹏。 其实,有时候男人跟女人一样,都有着一颗好奇的心,八卦起来相比起女人也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尤其那个小良家,是跟王晨在一起的,看来跟陈家的关系也不一般。 “你如果承认你是个长舌头的娘们,我就满足你旺盛的求知欲。” 唐鹏的回答,却让高校师生很恼怒,张嘴就骂:“草,你才是长舌妇,不愿意说拉倒。那你也别跟我说,你找我做什么,说了,哥们也不会听的!” “你不听不行。” 唐鹏点上一颗烟,把手肘搭在车窗上,任由凉风吹着他的脸,也把话吹成了支离破碎:“这跟你有关。” “跟我有关?” 听他这样说后,高飞追问道:“那你赶紧说说,怎么个跟我有关了?” “我要是不帮你看护宋慧乔,我也不会搞得如此狼狈了。” 唐鹏用力吐出一口烟雾后,就把带宋慧乔回会所,结果他老子却对人家一见钟情,为此不惜抛妻弃子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什么?” 听唐鹏这样说后,高飞脸色凝重了起来:“你是怀疑,宋慧乔会某种邪恶的功夫,所以才从精神上挟持了你老子?” 他虽然只是见过老唐一面,对那个闷扫老男人并不熟悉,可也很清楚是个男人,只要能混到唐文举这个地步,是绝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就做出那么恶心的事儿来。 不等唐鹏回答,高飞就摇了摇头:“不可能,那个女人虽然阴险狡诈,可绝不会那种邪魔外道的功夫,这一点我可以保证,要不然昨晚她就该对我施展才对。” “她当然不会,但有人会,我还没有说完呢。” 唐鹏吸了口烟,又把怀疑老唐遭到暗算后,赶紧去找艾米莉,那个女人却逃之夭夭的事儿说了一遍,末了才说:“我来找你,是因为觉得你经历的这些事多了,或许你有办法能让我爸恢复正常。” “我不敢保证能做到这件事,但我会尽力而为。” 高飞皱起眉头,想了想才说:“不过我得提醒你,看来早在我们认识之前,你就被人盯上了。” 对高飞这个说法,唐鹏倒是没啥异议,因为人家说的没错:现在嫌疑最大的艾米莉,可是早就在云霄阁会所工作,并一直表现出色的,要不然也不会成为会所贵宾楼层的专业服务生。 把手伸出车窗外,看着冷风慢慢把烟头吹散,吹灭,唐鹏才松开了手指头,缓缓的说:“我有种预感,那些早就潜伏在我身边的人,跟要对你不利的那些人,应该有关系,说不定--” “说不定,他们都是一伙人。” 高飞把话接了过去:“以前这些人没露面,那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认识,还没有合作。但无可否认的是,他们早在我们认识之情,就已经断定我们两个以后会合作了,所以才提前在你身边布下了棋子。” “他们,能掐会算,还是能展望未来,知道未来某些事的走向?” 唐鹏没有马上说话,愣了片刻后,才轻声说出了这句话。 “或许,这个世界上真有流波山、亚特兰蒂斯的存在。他们始终高高在上,控制着很多事情的发展。” 高飞在说出这番话时,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嘲讽意味,可他的心却慢慢沉了下去。 唐鹏没说话,只是看着外面。 高飞所想到的,他也想到了。 同样,他更感觉到了高飞早就察觉到的,即将袭来的狂风暴雨。 那是人类对于未知危险即将来临时的一种本能,恐惧。 是的,就是一种恐惧。 真正让人能害怕的东西,恰恰是让人无法看到,却偏偏能感觉到的。 要说高飞,唐鹏俩人,都是那种历经无数次生死,自身能力相当出众的猛人,在目前的强强联手下,好像完全可以能横扫天下,一切胆敢挑战他们的邪恶势力。 可实际情况却是,某些传说中的力量,还没有正式跟他们交手,就已经通过唐文举,来给了他们一个小小的下马威。 那些人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就是胁迫高飞得交出那个优盘。 相比起能容更多北朝详细资料的优盘,宋慧乔本人能记得多少,反倒是不怎么重要了,更何况那个女人也不是好对付的,如果真强行挟持她,说不定反而会让那些人暴露行踪。 所以呢,通过唐文举来给高飞施加压力,让他交出优盘,来换取唐文举的正常,就是唐鹏当前必须做的事了。 “如果你要是没把握能让我爸恢复正常,那就把优盘交给我吧。” 沉默很久的唐鹏说话了,冲高飞伸出了手,语气平静的说:“尽管我也知道,那个优盘一交出去,北朝的政治格局就会发生新的变化,可能会死很多人--但我是个很自私的人,觉得就算北朝人死绝了,也比不上我爸能恢复正常重要。” “原谅我的私心,没办法,谁让我是他儿子了?” 唐鹏笑了笑时,眼神却愈加的坚定了。 看来,他已经打定主意,等不到高飞去找能让唐文举恢复正常的其它办法,只想用‘交出优盘’这个最快捷的方式了。 “你这样做,恰好落在了那些人的意料中。” 高飞提醒唐鹏:“我觉得你该沉住气,因为我觉得我能找人让你爸恢复正常的。” 唐鹏嘴角抽了几下,低声说:“如果你是亲生老子遭遇这种事,你能沉住气吗?” “不能。” 高飞摇了摇头:“我会比你还要着急,一刻也不愿意等。” “你能明白这一点就行了。” 唐鹏松了口气,晃动了一下伸出去的右手:“把东西给我吧,算是哥们求你了。” “可是……” 高飞抿了下嘴角,缓缓的说:“可是我没有那个东西。” 唐鹏眼神一变,有些冷:“高飞,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想告诉你,宋慧乔带着的那个优盘,已经被我毁掉了。” 高飞就把他刚救下宋慧乔,在赶往蒙特利莎酒店的路上,就把优盘给毁掉的事儿,简单说了一遍:“当时我只想,不要让这个东西存在于世间,那样就会救赎很多人……至于别的,我没有多想。” 唐鹏眼里的森寒之气更浓,一字一顿的问道:“你,觉得我会信你所说的这些?” 就是打死唐鹏,他也不会相信,高飞在明知道优盘那样重要、在对里面内容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能毁掉它。 可事实上,的确如此,因为有些人在某些时候,会爱心泛滥,不希望很多人因为某个东西而死去,所以就干脆的毁掉了它。 “我知道你不信。实际上到现在为止,我也不相信我自己真会毁掉那个优盘。” 看到唐鹏眼里流露出明显的敌意后,高飞眉头皱了起来:“其实你不信,我也没办法,但我真没有东西交给你。不是我心狠,不顾长辈的死活,而是因为我现在真拿不出。” 唐鹏死死盯着高飞的,眼神慢慢缓和了下来,最终看向了前方,脑袋靠在座椅上:“我相信你。” 高飞抬手拍了拍唐鹏的肩膀,满脸欣慰的说道:“你相信最好,我还真不愿意为这事跟你翻脸,毕竟现在找个背黑锅的人,很难。” “外界都知道那个优盘落在你手中,所以无论你怎么说,哪怕是找到优盘的残骸,可人们还是不相信你会毁掉它。” 唐鹏好像笑了笑,说:“可这正是你所想要的效果。” “是啊,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特么的。” 高飞也笑了笑,接着低声骂了一句。 “接下来,你想怎么办?” 唐鹏又问。 “想想再说,需要时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反正你老子除了精神不正常之外,好像暂时也没啥危险,倒是我现在,得面临着长辈的严厉喝斥了,希望能安然渡过这一关,更希望你的跟随,能给我分担一部分的压力。” 看到前面的王晨,把车子缓缓停在胡同口后,高飞再次拍了拍唐鹏的肩膀,满脸都是希冀的神色。 “或许,你会后悔的。” 唐鹏满脸懒洋洋的样子,看着从前面车子里走出来的楚良宵,轻声说:“你不是想知道我跟她是什么关系吗?那好,我就告诉你。她,曾经是我的女人,现在却成了你长辈家某个人的女人。” “卧槽,不会吧,就你这样的凶人,会有人敢抢你马子?” 高飞很吃惊。 “还有人敢暗算我老子呢,抢我马子有什么稀奇的。” 唐鹏无所谓的说着,率先推门下了车子。 高飞下车后,最先走到他面前的人,竟然是赵雪。 想到赵雪的泼辣,高飞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时,却听她低声说:“我在路上遭遇堵车时,跟人发生了矛盾,幸亏你出面才替我解决了问题--是不是这样?” 看着一脸期待的赵雪,高飞眨巴了下眼睛,随即用力点头:“是,这是我应该做的。” “那就好,等会儿我就这样说。” 赵雪松了口气,感激的冲高飞笑了笑后,招呼丈夫跟女儿,快步走进了胡同内。 “这个女人很懂事。” 唐鹏看着赵雪的背影,有些钦佩的说:“懂得吃亏就是占便宜,你今天揍了她一顿,以后她会收到丰厚回报的。” “是你动手的。” 高飞更正道。 “可是你指使我的。” 唐鹏反驳道:“如果不是为了你,我有病啊我,好端端的去欺负一个开宝马的小富婆。” “认识你,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错误了。” 高飞满脸都是无奈的表情,抬头时才发现王晨已经走到了跟前。 刚走过来的王晨,恰好听到他说出这句话,双眸微微眯起,咬了下嘴唇轻声问道:“你,真是这样认为的吗?” 第1873章 高飞的警告! “我说的不是你,是他。” 看到王晨误会自己,眼神黯淡后,高飞心中没来由的一疼,赶紧解释道。 今天凌晨,俩人重温旧梦后,高飞能深刻感受到王晨的痛苦。 可是俩人已经走到了今天这一步,已经没有了回头的余地,毕竟他跟沈银冰结婚的事儿也天下皆知,更不能因为愧对王晨,就再次伤害沈银冰。 “哦。” 听高飞这样说后,王晨的神色才轻松了点,随即落落大方的冲唐鹏伸出手:“唐鹏,欢迎你来陈家做客。” “你知道我的名字?” 唐鹏笑了下,随即好像明白了什么,伸手跟她轻轻搭了一下,抱歉的说道:“你看,我是空着手来蹭饭的,真是不好意思。” “说这些就见外了,你是高飞的朋友不是?请吧。” 王晨嫣然一笑,侧身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唐鹏低声道谢,又很殷勤的帮高飞从车子后备箱内拿出礼物,并主动拎在了手里,还小声的埋怨道:“一看你的心就不怎么诚,就买这点东西。” 虽说唐鹏暂时还不知道高飞要去谁家做客,但从胡同口那些值班武警,以及楚良宵的出现,赵雪的跋扈中能猜到:胡同里这家人,不是一般人。 不过,京华出名的豪门大族中,好像没姓王的吧? 仿佛知道唐鹏心里在想什么,王晨边走,边给低声介绍道:“今天,是我陈奶奶的寿辰。嗯,你该听说过陈破天这个名字吧?我是他的干孙女。” 正所谓人的名字树的影子,陈破天能走到今天的位置,也是为国家做过特殊贡献的,绝对属于让人尊敬的老一辈,唐鹏当然听说过,随即肃然起敬:“原来这儿是他老人家的住所。” “楚良宵的未婚夫,得喊我爷爷一个姑父。” 王晨一句话,就把楚良宵为什么会跟她在一起,跟陈家的关系点明了。 同时,也是在隐晦的警告唐鹏:楚良宵可不是任人欺负的,就算方家护不住她,还有陈家呢,你最好是别打她的主意! 唐鹏那么聪明的人儿,实在没理由猜不出王晨这句话所包含的真正含义,却装作没听懂的样子,只是傻傻的笑了下,看向了高飞:“哦,哦,能有陈老爷子这样的姑父,真是让人羡慕。” 高飞眉头皱了下,低声说:“王晨,有些事,你最好少参与。” “什么?” 听出高飞话中带出的明显警告后,王晨一愣回头。 “有些事,不会因为谁有个好亲戚就能解决的。” 高飞淡淡的说着,顿了顿,又来了一句:“如果是沈银冰的话,她就不会说这种话。” 的确,王晨看在楚良宵是陈家亲戚的份上,这才搬出陈家来向唐鹏施压,希望他能对楚良宵有所顾忌,但高飞的警告,却使她猛然意识到,她可能是想错了。 尤其是高飞最后那句话,更是让她心里不是滋味:什么叫如果是沈银冰的话,就不会说这种话?这是在指着我鼻子说,我不如沈银冰! 为什么非得在我面前提到那个女人? 感觉心里发苦的王晨,正要说什么时,就看到几个人从四合院的大门内走了出来,正是陈家两兄弟夫妻,还有方云康。 陈家两兄弟夫妻,可都是参加过王晨俩人婚礼的,所以他们认识高飞。 不过,高飞却是第一次见到他们,因为那时候是刘小龙替他结婚的。 王晨当然很清楚这点,为了避免没必要的误会,她只好先抛弃心中的不快,主动对陈家两兄弟说道:“大叔,二叔,高飞来了。高飞,我来给你介绍下,这位就是我三表叔。” “小晨,不用刻意介绍什么了,反正又不是没见过。” 陈家老大媳妇淡淡的说了句。 陈家老二媳妇马上就说:“嘿,说起来,还真的刻意介绍下。其实,就算是刻意介绍,我们好像也看不清某人的真面目啊。” 这就是红果果的讽刺了:当初陈家怎么就没看清高某人的本质呢,这才把王晨一个好女孩推进了火坑内! 对于陈家妯娌俩人的讽刺,高飞在来之前就有所心理准备,所以也没动气,更没有打算跟他们解释什么,只是笑着跟陈家人问好。 相比起陈家这妯娌俩人来说,陈家兄弟的修养功夫倒是很出色,就像高先生是陪着新娘回门的新郎那样,笑容满面的跟他握手,丝毫看不出有任何的不快。 “走,有什么话回家再说。” 陈老大拉着高飞的手寒暄几句后,这才看向了唐鹏,笑着问道:“这位是?” “我姓唐,叫唐鹏,是高飞的兄弟,这次跟着他过来,就是蹭饭吃的。” 唐鹏笑嘻嘻的回答,丝毫没有蹭饭之人该有的脸红觉悟。 “唐鹏?” 陈老大等人一愣,下意识的看向了站在旁边的方云康,楚良宵俩人:难道,这就是那个唐鹏吗? 方云康既然是陈家老夫人的娘家侄子,今天又带着楚良宵前来拜寿,那么肯定会知道楚良宵的一些往事,知道她曾经跟一个姓唐的家伙关系匪浅。 只是谁也没想到,唐鹏竟然会跟高飞一起来陈家了。 在陈家兄弟看过来后,楚良宵下意识的低下了头。 方云康此时却是一脸坦然的神色,看似微微点了点头,算是回复了陈家兄弟。 今天老陈家本来就为该怎么处理高飞跟王晨的关系有些头疼了,谁也没想到唐鹏会跟着来凑热闹,同时更以为:唐鹏今天来陈家,就是冲着楚良宵来的! 好吧,既然你敢来,那就一起把这事给处理了吧,我倒要看看,谁能在陈家翻起浪花--陈老大在确定此唐鹏,正是彼唐鹏后,心中冷笑着,表面却是相当的热情,一手拉着高飞,一手拉着唐鹏,没有丝毫的长辈架子。 自己跟随高飞来到陈家后,陈家人心中会怎么想,唐鹏能隐隐猜得到。 不过他才不会在意,反正他跟高飞来陈家,压根不是为了质问楚良宵而来,只是来蹭饭的。 至于会不会报复楚良宵,唐鹏还真没这个想法,只是很失望罢了。 以后,无视楚良宵的存在,或许这才是唐鹏最正确的态度。 他也是这样做的,哪怕是在陈家人郑重给他介绍方云康时,他也很热情的握着人家手,说了一些久仰的屁话。 一行人,看似主欢宾悦的穿过天井,迈过门槛走进了正厅。 正厅内的太师椅上,陈破天、老夫人,一左一右的分坐紫檀八仙桌两侧,伴着个脸双手放在膝盖上,好像门神那样,目光炯炯的看着高飞。 先一步进来的赵雪三口人,则坐在一旁的木凳上。 “陈爷爷,陈奶奶好,祝奶奶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进屋后,高飞就来到桌前,双手放在身子两侧,恭恭敬敬的给陈破天老两口鞠躬道贺。 “哼!” 陈破天冷哼了一声,看向了别处。 “唉。” 本想看到高飞,就拧着他耳朵痛骂他一顿的陈老夫人,却是叹息了一声,露出了笑脸:“好,好,坐下吧。” 高飞答应了一声,坐在了旁边早就准备好的圆木凳上,这时候唐鹏也走过来,给老陈两口子弯腰鞠躬问好,恭贺老夫人生日快乐。 “哟,孩子,你也快坐下。” 对于不认识的唐鹏,老夫人倒是很热情,连忙招呼他坐下时,陈破天却冷冷的问高飞:“他是谁?” 不等高飞回答,唐鹏就自我介绍道:“老爷子,我是唐鹏。” “唐鹏?” 陈破天一愣,下意识的问道:“你是什么人,怎么来我家了?” 也不怪老陈这样说,毕竟陈家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来的。 唐鹏笑了笑,还没有说话呢,旁边的方云康就替他回答了:“姑父,我想唐先生来给姑母祝寿,应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因为良宵在这儿才来的吧?” 相比起听到唐鹏名字,就立即意识到他就是楚良宵‘前男友’的陈家兄弟,老陈的反应稍稍慢了一些,这才没能及时想到他是谁。 直到方云康很有水平的提醒后,他才在再次稍稍一愣后,忽然笑了。 是冷笑。 老陈冷笑道:“呵呵,我还真没想到,我陈破天还没有死,就有人敢上门兴师问罪了。” 老陈毕竟身居高位多年,早就养成了某种凌厉的气场,此时这一生气,包括高飞在内的所有人,立马感受到了明显的压抑。 “老爷子,你错了,我这次来,除了跟着高飞蹭饭吃之外,就是真心给老夫人祝寿的。” 唐鹏却是脸色平静,看都没看方云康一眼,只是看着老陈:“至于别人怎么说,我就当他是放了个屁。当然了,老爷子如果你不喜欢看到我的话,那我可以去外面等高飞。打搅了,抱歉。” 唐鹏说完,再次给老陈深施一礼,随即转身就走。 老陈倒是没想到唐鹏胆子会这样大,竟然敢在他面前讽刺方云康刚才是放屁,一楞神时,就听方云康怒声说道:“唐鹏,你给我站住!” 唐鹏转身,皱眉看着他:“有事?” “你刚才,骂谁放屁呢?” 方云康向前踏出一步,本来很儒雅的脸皮,变得有些狰狞。 依着方云康当前的身份,竟然在陈破天面前说话时,被人骂做是放屁,他当然不会愿意了。 本来,在得知唐鹏竟然活着回国后,就担心他会破坏他跟楚良宵的好事,正想想方设法的打击他,让他从此远离楚良宵,今儿此时既然找到了机会,当然不会白白错过了。 唐鹏冷笑:“哼哼,刚才谁在放屁,大家应该都闻到了,只是不好意思说罢了。” “谁说没人不好意思说?做人得讲实话,这是人之本色。” 高飞忽然站起来,抬手在鼻子前扇了几下,皱眉说:“刚才那个屁,的确很臭,我正要出去透透气呢,一起走吧。” “你!” 方云康的神色攸地大变,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唐鹏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却浮上了感激的神色。 第1874章 谁是楚良宵? 如果是放在别的场合,别说唐鹏讽刺方云康是放屁了,哪怕是指着他鼻子把他骂个狗血淋头,相信他也不敢做出当前义愤填膺的样子。 没办法,方云康深知唐某人特别崇尚暴力,要是跟他来硬的,那无异于拿着鸡蛋碰石头,一点点的好处也得不到的--跟人动粗,那可不是文化人所擅长的。 但今天这是什么场合呀,这可是在陈家,老爷子、老夫人都在场呢,唐鹏要是敢动粗的话,那除非他活的不耐烦了。 更何况,也正是守着陈破天,唐鹏竟然嘲笑方云康是放屁,他要是再因为忌惮而忍了的话,那以后还有什么脸面来陈家,相信楚良宵也会对他不满,毕竟女人都希望自己男人不畏强暴啊啥的。 所以呢,在有持无恐的情况下,方云康这才站了出来,怒声叱责唐鹏。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就在他想借用这个机会为难唐鹏时,高飞却站出来了,以明确的态度来力挺唐鹏,搞得方云康一下子哑火了。 仗着家族势力,又是在陈家,方云康才敢向唐鹏瞪眼:反正某人只是个屠夫的儿子,就算他有着一定的背景,可他骂人在先,相信他的身后背景也犯不着为这点小事,来得罪陈、方两家的。 可是高飞……就算方云康再牛比,哪怕还是在陈破天面前,他也不敢对高飞甩什么脸子。 就像老百姓常说的那句话一样: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留氓有文化。 一个有着顶级背景,自身能力又特别出众,最关键还跟陈家有着相当亲密关系的高飞,此时在方云康眼里其实就是个留氓,有文化的留氓,他能不怕吗? 有谁敢保证,他一旦跟高飞来横的,那个家伙会不会在事后收拾他?÷ 到时候,他哭都拿不到调的。 可身为男人,守着心爱的女人,还有陈家一家人,如果被高飞如此讽刺,却一点反应也没有的话,那他肯定会让人失望的。 硬来不行,妥协会丢脸,方云康一时间进退两难,不知道该怎么了,只是那张斯文的脸涨的好像红布一样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啪! 就在方云康进退两难,就要掩面疾奔而去时,陈破天猛地一拍桌子,冲着高飞低声喝道:“放肆!” 放肆的意思就是:特么的,你也没规矩了吧? 陈破天只是冲高飞发火,却没有看唐鹏。 在老陈眼里,就算唐鹏再怎么了不起也好、不值一提也罢,都是可有可无的人物,压根就没资格惹他生气。 可高飞就不一样了,话说在他还没有跟王晨结婚之前,老陈可就把他拿着当自己孙子看--爷爷骂孙子,天经地义不是? 同样,当孙子的再牛比,可在爷爷面前他就是孙子,无论有多牛比的本事,他也得收起来,就像高飞这样,在陈破天拍桌子砸板凳的发火后,他马上就低下了头,一副聆听教训的孙子样。 “娘西皮的,高飞,你小子以为陈家是什么地方啊,你想来就来,想带谁来就带谁来,想走就走,想什么时候走就走,是窑子吗!?” 估计陈老头年轻时也是个没文化的,或许在部队上呆的太久,沾染的匪气到死也没不了,要不然也不会骂出这样的话来,把自家比作为窑子了。 听老陈骂出这样的话后,高飞就知道这老货是真生气了,要是再敢呛着他来,估计竖在椅子旁那根龙头拐杖就要砸到脑袋上了,这可是砸了白砸的。 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 再说了,给老陈低头也不是啥丢人的事,毕竟有资格被他开怀大骂的人,全国也不会超过五六个的。 这是一种荣幸…… 高飞不吭声,只是垂首站在那儿,任由老陈甩开腮帮子大骂了一通,就连喷在脸上的吐沫星子都不敢擦,眼角余光却在四处扫描,随意偷看别人是什么表情。 肯定有幸灾乐祸的,比方在他手里吃过亏的赵雪,还有陈家那俩媳妇。 对于这种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就算他们拍着手跺着脚的叫好,高飞也不在意。 他最多只是在意王晨是啥反应。 王晨的反应,让高先生心里多少高兴了点,因为她是满脸的担忧,好几次想张嘴劝说老陈别骂了,可都没敢说。 至于最该高兴的方云康,这时候脸上却没有一点点的喜色:诚然,老陈现在的确在怒骂高飞,可谁都能从老陈有些气急败坏的骂声中,听出他对方云康也不满。 方云康刚才对唐鹏所说的那句话,到底有啥用意,就算是傻瓜也能听出来,老陈这种活成精的老货,当然更能看出方家孩子这是想借着他来个狐假虎威了。 说白了就是利用。 没谁喜好被人利用的,哪怕是被妻侄所利用,依着老陈的火爆脾气,没有当场指着方云康鼻子骂,就已经是给陈老夫人面子了。 站在方云康身边的楚良宵,却是脸色惨白,紧咬着嘴唇双手手指紧紧的拧着衣角,从她手指关节发白就能看出,她现在心中有多么的紧张。 楚良宵也算是高层了,可在陈破天这种大鳄发火时,她相比起不在官场上的人,更加能感受到迎面而来的压抑。 更何况,惹老陈在老夫人诞辰这天大爆粗口的导火索,就是因为她呢? 至于陈家兄弟俩,这时候都是一脸的严肃--很会装比,最起码从表面看不出心里在想啥。 没有谁敢在老陈发火时,站出来自触霉头,看看时候差不多了,还是老夫人说话了:“好了,好了,老陈你也别发火了。他们都是孩子嘛,孩子之间有什么不快,你这个当长辈的就算该训他们,可也得有个度才行。” 老夫人一开口,屋子里的人都觉得浑身一松,备受老陈所喜爱的王晨,更是连忙趁机走过去,倒了一杯茶,双手端起来递给了老陈:“爷爷,先喝口水,润润嗓子再骂。” “我--哼,我倒是懒得骂了!” 老陈被王晨这一插科打诨,差点气笑了,那威严的气场彻底消失,端过茶杯张嘴就喝,才喝了一口就猛地低头,吐在了地上。 烫。 吓得王晨一吐舌头,陈破天抬头狠狠瞪了她一眼,故作生气的说道:“站一边去,别挡着我发火骂娘!” “哎。” 王晨乖乖的答应了一声,站到了老夫人背后,开始给她轻轻捶起了肩头。 “老爷子,我想说两句。” 高飞这才抬起手,擦了把脸。 陈破天慢慢抿了口茶,淡淡的说:“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没人拦你。” 刚才方云康被唐鹏嘲讽为放屁,被他视为耻辱。 可老陈骂高飞说话是放屁,高先生却没有一点点生气的意思,由此可以看出,相同的话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意思也是大不相同的。 “我这个兄弟跟我来,绝对是个巧合,事先他并不知道会在这儿碰到谁。” 唐鹏看了眼楚良宵,又从方云康脸上轻飘飘的扫过,才说道:“他找我有要紧事,但我觉得给奶奶祝寿才是最要紧的,所以就擅自带他来这儿了。却没想到,会在这儿发生不愉快,结果导致你老人家生气了。” “不过。” 顿了顿,高飞才继续说:“我倒是觉得我兄弟并没有说错什么。” “你这兄弟没说错什么,那就是我错了?” 陈破天冷冷的问。 不等高飞回答,唐鹏向前踏出一步,接口道:“老爷子,您肯定也没错。” 陈破天轻哼一声:“哼,唐鹏是吧?我倒是听说过你的名字,也算是个风云人物了。那你给我说说,到底是谁错了?” 只要老陈肯讲理,唐鹏还是能跟他说出个一二三的:“老爷子,相信你也该知道,我跟她--以前的关系。” 说到这儿时,唐鹏看向了楚良宵。 楚良宵却不敢看他,还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 不知道为什么,唐鹏看到她后能这样冷静,楚良宵心中竟然有了无比的彷徨,说不出的复杂滋味。 “我跟她以前是什么关系,老爷子或许会有所耳闻。” 唐鹏挪开目光,看着老陈坦然道:“说句实话,我跟她之间谈不上什么背叛与否,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走哪条路的权利。她既然选择了走另外一条路,那么我绝不会逼着她跟我走。” 顿了顿,唐鹏继续说:“我做不到像那些心胸开阔的君子那样,遭到背叛后还会给她最真挚的祝福,祝福她能够一路平安。我能做的就是在她走上另外一条路时,会尽快的忘记她,以后就算是有机会再碰面,也只会把她当作陌生人。” “我跟她,也就是陌生人罢了,绝不像某人所说的那样,我来陈家就是为了她。” 说到这儿时,唐鹏脸上浮上了明显的傲然之色:“如果我真想见她,凭着我的能力,无论她藏在什么地方,身边有什么人在,我随时都能见到她,又何必非得在老爷子面前见她呢?可是某人,却以为我来,就是为了她,并说出了那些可笑的话,所以我才说他是在放屁。” “老爷子,如果你站在我的立场上想一下,我的女人被某人趁着我为这个国家出生入死时挖走,看到我后却冷嘲热讽的说我是为了她来的,我该是什么反应?” 唐鹏微微一笑,淡然道:“估计,依着你老人家的脾气,绝不会只是骂他放屁那样简单,差不多应该是大嘴巴抽过去了吧?” 陈破天没说话,只是看着唐鹏。 唐鹏也没退缩,神色镇定的跟他对视着。 俩人对视了足有半分钟,老陈才缓缓问道:“你确定,你以后不会因为楚良宵,而做出某些疯狂的事儿?” “谁是楚良宵?” 唐鹏却是一脸的茫然,那表情就像听到陌生人的名字。 “哈,哈哈!” 老陈笑了起来,是真笑,抬手指着唐鹏:“小子,你倒是很合我的脾气,去一边坐着吧,等会儿陪老子好好喝一杯。” 第1875章 我不要来生! 老陈说出那句话,就是想以他当前的身份,来警告唐鹏,以后不许因为楚良宵背叛了他,就对方云康他们展开报复。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老陈对唐鹏也是有过耳闻的,知道这家伙目前获得了一个大人物的青睐。 确切的说是,获得那个大人物的宝贝女儿的青睐。 而那个大人物,在华夏的势力,丝毫不输给陈家。 更知道唐鹏正如他刚才所说的那样,前段时间确实为这个国家,在国外出生入死过,所以才没有反驳他什么。 说实在的,陈破天也有些看不起楚良宵。 男人,尤其是像老陈这样脾气粗暴的真爷们,还真看不起为了利益就背叛别人的人,不管这个人是男还是女。 同时,老陈对内侄方云康趁着人家唐鹏在外生死未卜、就挖人家墙角的行为,也很不耻,但碍于大家是亲戚的份上,他不好说出来罢了。 但他完全可以通过让唐鹏等会儿陪他好好喝一杯,来隐晦的表达出他很欣赏唐鹏。 当着方云康的面,老陈表示很欣赏唐鹏,这就相当于在打他的脸了。 如果是在别处,相信方云康就算不发脾气,也肯定会不悦的拂袖而去。 但在陈破天面前,他不敢,只是脸色越加难堪了。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他心里松了口气:唐鹏,真得不在乎楚良宵的背叛了。 方云康相信,唐鹏既然能对老陈反问出‘谁是楚良宵’这个问题,就代表着他是要彻底忘记她了。 这正是方云康最大的心愿,毕竟就算他家世不一般,可要是被一个唐鹏这样的人惦记着,肯定是睡觉都不香的。 相比起方云康来说,其实楚良宵更希望她能从唐鹏的阴影中逃出来,不再接受良心上的拷问,不再为是否被唐鹏报复,而提心吊胆。 可当唐鹏当着陈破天的面,把她彻底当作不认识的陌生人后,楚良宵心里却是空落落的,一种无力感充斥了全身,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痛哭一场。 明明是自己背叛了唐鹏,却又希望他在乎自己,后来才知道自己在人家心中,原来是那种说忘记就忘记的路人甲后,心里则会无比的难受,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又当表杂,还想立牌坊的古怪心理。 大多数骄傲的女人,其实都有这种心态的。 唐鹏这样说,并不是在敷衍老陈。 他说的是实话。 他在九死一生的回国后,得知楚良宵背叛自己后,心中有多愤怒那是可想而知的了,他那些心腹手下,也纷纷咬牙切齿的说要报复他。 刚开始时,唐鹏还的确有这样的打算,毕竟他是男人。 是个男人,就会有这样的正常反应。 不过,当唐文举忽然遭人暗算后,唐鹏的心态一下子就发生了变化,开始理解楚良宵了:或许,她那样做也是正确的,毕竟她当前是整个楚家能否崛起的根本所在,为了家族而背叛所谓的爱情,这也很正常,就像他为了能让唐文举恢复正常,甘心去做任何事那样。 有些事,就像洒了墨汁的白布,就算你再用力洗刷,可总是无法再让白布恢复到本来,尤其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双方一旦有人背叛,就会有了永远都无法弥补的裂痕。 伟人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随她去吧,就当从没认识过。 最后看了眼楚良宵,唐鹏走到一旁的木凳前坐了下来,心里有了一种说不出的轻松。 原来,怨气、仇恨其实就是一座无形的大山,你既然不想放开它,那么它就会永远骑在你脖子上,让你无法轻松,只有你真正放开了它,当你能站直身子看向这个世界时,才发现它是原来如此的广阔无垠,魅力无限,从而会为没有早点掀翻脖子上的大山,而后悔。 唐鹏终于掀翻了骑在他脖子上的大山,获得了轻松跟自有,那么楚良宵呢? 唐鹏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你会在心情好、还又为自己老子中邪而担心时,有心思去考虑陌生人有哪些感受? 多少年了,没有像今天这样畅快淋漓骂过人的老陈,这时候也很轻松,这就是所谓的出气了,借着怒骂别人的机会,把自己心中的浊气喷出去,对健康还是很有利的。 处理唐鹏跟方云康、楚良宵俩人之间那些纠纷,可不是老陈今天的主要任务。 他今天主要是想就王晨的事儿,跟高飞讨个说法。 或者说,给高飞一个说法。 端起茶杯,再次润了下发干的嗓子后,老陈才看着高飞,淡淡的说:“小子,我今儿让你来,相信你心里也清楚。话呢,我也不想多说了,有些累--我现在很想听你说。说好了呢,今天啥事也没有。说不好呢,哼哼。” 陈破天说着,拿起倚在椅子上的拐棍,重重顿了一下。 这个动作所代表的意思,那是显而易见的。 老陈要是真拿拐棍砸高飞,他只能受着。 低头想了想,才抬起头,看着王晨,缓缓的说:“王晨,是我对不起你。” 所有的千言万语,都被这句话所代表了,他就像他的性别那样,把所有的过错、责任,都揽在了自己身上。 王晨狠狠咬了下嘴唇,眼圈开始发红,嘎声道:“一、一句对不起,就算完了吗?我本来很美好的一生,就换来了一句对不起?” 让高飞跟自己说对不起,这绝不是她最想看到的。 可如果有人问王晨,你最想让高飞做什么,她却不一定能说出来:是啊,她还能让高飞做什么?现在人家已经跟沈银冰结婚了,从此高郎是路人,而且她又为了赌气,故意‘无中生有’的说跟杜子康发生了那种关系,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等于把自己逼上了绝境。 “唉。” 高飞低低的叹了口气,走到了王晨面前,慢慢牵起了她的手。 王晨下意识的挣扎,却没有挣开。 高飞右手食指慢慢挑起了她的下巴时,这个女子已经泪流满面。 高飞此时看着她的眼神,是那样的温柔,声音也轻柔的像春风那样:“如果真有来生的话,我一定会给你当牛做马。” “我、我不要来生,我只在乎今朝!” 王晨泣声回答,紧紧闭上了眼。 “可是,我们已经错过了,因为我的三心二意。” 高飞低声说:“你就像一泓清澈的泉水,我只是一只癞蛤蟆,我们在一起,我除了让你伤心、失望之外,我无法给予你太多了。” “你、你没必要这样贬低自己的,因为我很清楚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王晨重重吸了下鼻子,睁开眼看着高飞,又深深吸了口气,才让情绪稳定了下来,声音沙哑的问道:“我真不明白,当初明明是沈银冰在法国巴黎暗算我,你为什么还要那样护着她--别忘了,那时候我们相约要一辈子走下去的!” 王晨在法国巴黎遇刺,高飞的淡漠反应,是他们俩人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主要原因,到现在她都不能接受,高飞为了护着沈银冰,就无视她的反应。 “如果我说,在法国巴黎刺杀你的不是她,而是别人,她不但没有刺杀你,反而派人保护你,你信吗?” 对王晨提出的这个质问,高飞早就有所准备。 王晨想都没想,就摇头说道:“不信!她、她怎么会有那样的好心?当时我也亲耳听眼镜说过的,就是她派人要暗杀我,为了得到你!” “开始时,我也不信,但我相信她做不出这种事来。在你看来,她是那种为了达到目的就不择手段的恶毒女人,其实你根本不了解她的。” 高飞轻声说道。 “我不了解她?” 王晨一愣,随即摔开高飞的手,嗤笑一声:“你觉得,我不了解她?” “你不了解她,我了解,就像我了解你到现在为止,也没跟杜子康发生什么实质性的关系,要不然昨晚你也不会……” 高飞摇了摇头,刚说到这儿,王晨就小脸一红,尖声叫道:“不许说!” “好,我不说,我给你看个东西吧。” 高飞被王晨的尖叫声提醒,才想到当前有很多外人在场,实在不是个说悄悄话的好场合,下意识的抬手挠了挠后脑勺,看向了陈家兄弟:“叔,家里有放映那话儿?” 一般生活条件比较好的小市民家中都有放映机,陈家自然也不会缺少的。 听高飞提出要用放映机后,王晨就想到了什么,有些发红的小脸蓦然一白。 因为她忽然有了种预感,好像误会了什么。 很快,陈家老大就拿来了放映机。 在争得老陈的同意后,高飞拿出了一个优盘,交给了陈家老大。 大家都看向了白色的幕墙。 “沈总,刚得到三号传来的消息,有人在香榭丽舍大街跟踪王晨,暂时还搞不清他们会不会动手!” 印象内刚出现声音时,幕墙上还只是对着落地窗,外面是蓝天白云。 这应该是在家酒店内。 一个女人淡淡的声音响起:“让三号加强对她的防护,另外再派七号、九号、十一号他们过去。哦,对了,她怎么会是一个人,那个平时对她寸步不离的眼镜呢?” 这时候,镜头慢慢的移动,大家看到了一张沙发,还有坐在沙发上的那个女人。 在场众人,不管是楚良宵,还是王晨,甚至包括性格泼辣的赵雪,都自认为是一等一的美女了--不过,大家在看到幕墙上的这个女人时,还是在某个瞬间,有些被亮瞎了钛合金狗眼的想法。 尤其是陈家兄弟俩,心中更是啧啧有声:这才是真正的女人,冷漠、冷艳、冷傲却又带着说不出的野性……她,肯定就是那个让华夏为之头疼的沈银冰吧? 在场众人,一大半都没见过沈银冰。 但在幕墙上这个在大白天就穿着一袭白色睡袍,姿势慵懒、却又偏偏露出一股子让女人都忍不住会口干舌燥的某种气质的女人,无疑就是沈银冰了。 第1876章 沈银冰留的后路! 或许,我一辈子都无法跟她相提并论吧? 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幕墙上的沈银冰后,王晨心中竟然生出了一种这样的无力感。 王晨平时很低调,可她实际上却是个外柔内刚,非常骄傲的女孩子,以前从没有怀着正常心态看待过沈银冰,说白了就是看不起她。 想想也是,王晨可是陈破天老两口都很疼爱的孙女,沈银冰呢? 充其量是个小商人,后来更成为华夏的一颗毒瘤,恨不能除之而后快的那种,拿什么来跟具备完美‘贤妻良母’潜质的王晨相比? 是,相比起有张好面皮、好身材的沈银冰来说,王晨在外表条件上或许得甘拜下风,可是,漂亮除了能引起男人的邪性外,能当饭吃? 所以,王晨从没有看得起过沈银冰,才为败在她手中而耿耿于怀。 但现在,当王晨以仰视的角度(抬头看幕墙,不得不仰视)看沈银冰时,却不得不承认,也只有这个女人,才能把邪恶跟美丽、性敢完美的结合在一起,让人心中充满某种蠢蠢欲动的想法,却又不敢轻易亵渎她。 当然了,沈银冰性敢小妩媚的妖精形象,并不是大家所关注的,主要还是因为她在做什么,正在做那些事。 沈银冰在喝酒,轻轻端着酒杯慢慢摇晃时的样子,很休闲,也很惬意。 “沈总。” 刚开始说话的那个男人,站在落地窗前的角落中,一手捂着手机,转身急促的说道:“他们对王晨动手了,三号、三号已经殉职!” “哦?” 就像听不懂‘殉职’就是死了人那样,沈银冰的秀眉微微皱了下,却连酒杯都没有放下,随即淡淡的说:“立即通知在香榭丽舍大街上的所有人,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证王晨的安全。还有,赶紧去找那个愚蠢的眼镜!” “是!” 男人压低声音,语速极快的说了几句后,才扣下手机,犹豫了下说:“沈总,我有些不明白。”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该管王晨的死活,最好是让她被刺杀拉倒?” 沈银冰放下了酒杯,却又顺手拿起一支烟点燃,袅袅腾起的烟雾中,使她看上去更多了种让男人无法控制的某种冲动。 那个男人点了点头,说:“沈总,我知道你其实很喜欢高飞,很想跟他在一起。如果王晨死在这儿,我觉得对你来说是好事,反正人也不是我们杀--” 男人的话刚说到这儿,沈银冰就皱眉打断了他的话:“韩家俊,我是喜欢高飞不假,我也不想他被别的女人霸占着,但我所希望的是,能堂堂正正的打败所有喜欢他的女人,而不是利用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王晨今天死在法国,那么这就是高飞一个永远也无法原谅他自己的痛。” 说到这儿后,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微微侧脸看向了落地窗外,喃喃的说:“我沈银冰所要的,是一个完全属于我的男人。韩家俊,你懂了么?” “是,我懂了。” 韩家俊低头,站在那儿不再说话。 镜头仿佛定格了几秒钟,接着就切换到了窗前。 看来,这儿有个快进,删除了某些等待的枯燥瞬间。 沈银冰已经站在了窗前,看着外面,身材窈窕,长发无风自动,好像一个随时都会御风飘走的仙子那样。 叮叮当--侍奉在她身边韩家俊,手中的手机响起,他连忙接了起来。 站在窗前的沈银冰,肩膀微微抖动了一下时,韩家俊放下了电话:“沈总……” 看到韩家俊欲言又止后,沈银冰转身,秀眉微微皱了下:“怎么,有话直接说。” “王晨安全抵达了酒店,眼镜也已经赶去了。但为了保护他们,我们有四个人殉职。” 韩家俊的声音很消沉,明显不愿意看到他的人,为保护王晨而牺牲。 “给他们丰厚的抚恤金,这件事你亲自去做吧。” 沉默良久后,沈银冰才轻声回答。 韩家俊却没有答应,而是咬了下嘴唇后,抬起头说道:“可十一号传回消息,说在酒店时,他亲耳听到眼镜狂喊,说刺杀王晨的人,是、是--” “是我派去的?” 沈银冰愣了下,随即冷笑。 “是破军少爷派去的,是我们救了她,为此还有四个人殉职,他们怎么可以这样有眼无珠,我觉得必须……” 韩家俊说到这儿时,再次被沈银冰所打断:“不用管了。” 韩家俊急急的道:“可是,我们不能背这个黑锅!” “我沈银冰,到现在也不是第一次背黑锅了,再背一次又何妨?” 沈银冰冷笑着抬头,看向了落地窗外,淡淡的说:“既然他们以为是我派人要刺杀王晨,那就算是我做的,那又怎么样,谁又能把我怎么样?” 沈银冰说到最后一个字时,画面定格,随即变黑。 可她最后那番话,却带着无比的狂傲,在陈家正厅中来回的游荡,久久不肯散去。 高飞低头,看向了王晨。 王晨脸色苍白的看着黑了的幕墙,呆愣很久后,才慢慢坐在了凳子上。 高飞低低的叹了口气:“唉,这是韩家俊偷偷录制下来的,他这是为沈银冰着想,希望有一天能派上用场,替沈银冰洗清一些什么。” 王晨一直以为,她在法国巴黎香榭丽舍大街上遭遇暗杀那次,是沈银冰所为的。 可在看过这段韩家俊偷偷拍摄下来的视频后,她才知道沈银冰不但没有刺杀她,反而牺牲了好几个手下,去保护她。 至于眼镜为什么会误以为是沈银冰派人刺杀王晨,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沈银冰没有那样做,是王晨误会了她。 也正是这次误会,才导致王晨对高飞不满,一步步的走到了今天。 沈银冰是个比王晨还要骄傲的女人,骄傲到她救了王晨,却被眼镜误会时都懒得站出来辩白什么。 但高飞却选择了相信她--如果高飞不相信她的话,也同样不会跟王晨走到今天这一步。 王晨,是高飞明媒正娶的妻子,可他最相信的那个人,却是那个女魔头。 这是一个讽刺,也是王晨的无奈。 无奈的后悔,后悔当初不该因为这件事,而跟高飞发生误会。 可话又说回来了,就算把王晨换成任何一个女人,在遇到这种事后,也会有那种正常反应的。 总之,说一千,道一万,后悔已经没用了,因为错误已经发生,上天就绝不会再给你重来的机会。 或许,这本身就是上天的意思,就是为了让王晨跟高飞产生矛盾,让他跟沈银冰走到一起。 也许,他们两个人才是注定的一对吧? 王晨呆呆看着脚尖,忽然间很想笑,也很想哭,但更恨自己太骄傲了:当时,为什么就不能放下架子,试着用委婉的方式来劝说高飞呢? “唉,小晨,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活着,却不是活在过去的,而是要向前看,为明天所着想。” 陈老夫人一声叹息,走过来坐在了王晨身边,伸手揽住了她的肩膀。 “奶奶!” 王晨低低的叫了一声,扑倒在老夫人怀中,低声痛哭起来。 她在哭失去的爱情,哭她失去的美好明天,哭她想到失去的所有一切,这都是因为她太骄傲了,也太自信。 但现实却告诉她:这个世界,永远都存在让人想不到的变数。 高飞没有安慰王晨。 因为这时候无论他说什么,都已经无法改变他跟沈银冰已经结婚的事实了。 假如他这时候再假惺惺的取代陈老夫人,估计老陈的拐杖就得砸脑袋上了,最好还是转移话题,于是他又从口袋中拿出了一个优盘。 看完那段视频后,老陈的心情很不好。 人在心情不好时,看什么都不会顺眼的,尤其是看高飞:“你还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家小晨冤枉了你?有的话,就一起拿出来吧,别这样献宝似的,一会儿一个了。” “就这一个了,再也没有了。” 看出老陈很不爽后,高飞不敢再罗嗦什么,赶紧把优盘交给了陈老大:“叔,麻烦你放一下。放完后,我想请爷爷交到上面去。” “看完后交给上面?” 陈家老大愣了下,看向了老陈。 老陈冷冷的问道:“这里面,是什么东西?” “是天云动车脱轨案的真向。” 高飞简单的回答。 “天云动车线脱轨的真向?” 老陈双眼猛地眯起,沉声问道:“你不会是要告诉我,这里面能证明那近百条冤魂,不是沈银冰所造的孽吧?” 天云专线动车案,被华夏视为是建国以来,所发生的最大一起恐怖袭击案件,绝对的伤痕累累,不堪回首,心中永远的痛。 陈破天那时候虽说早就离休在家了,可在听到案子发生后,还是狠狠摔了个杯子,痛骂沈银冰丧心病狂,发誓如果有机会,一定要亲手崩了她! 也正是这件案子,彻底奠定了沈银冰女魔头、大毒瘤的超然地位。 但现在,高飞却又拿出了一个优盘,让陈破天的神经猛地绷紧了:“假的吧!” “看看吧,是真是假,相信相关部门会做出正确鉴定的。” 高飞没有在辩解什么,希望能用事实来说明真向。 “哼。” 陈破天冷哼了一声,看向了大儿子,示意他可以放视频了。 幕墙上出现了星光,然后是黑压压的群山轮廓,一看就是在荒郊野外。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黑暗中响起:“我叫韩家俊,是沈总的助手。接下来的这段视频,是我背着沈总录制的,她完全不知情。我违背她的命令,录制这段视频,只希望能有一天,给世人一个真向。” “这算是给沈总留一条后路吧,尽管她不需要这些,但我做为她最信任的手下,有责任,也有义务来做这些,让世人有机会,可以了解到一个真正的沈银冰。” 黑暗中没有灯光,却能看出一个黑乎乎的人影,这就是韩家俊了。 远处传来了狗叫声,看来他所在的位置,距离村子很近。 第1877章 你是在打击王晨? 幕墙上的韩家俊,在黑夜中点了一颗烟。 烟头在忽闪了几下后,他才说:“在录制这段视频之前,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个人物。因为他在这段视频中担任的角色,是无可替代的,很关键。为了搞清楚他的背景、跟整个事件的真向,我们做了大量的努力。” “希望这些努力,都没有白费。” 韩家俊深深吸了一口气,把烟头吐了出去,开始介绍某个重要人物:“李德貌,是天云动车专线的调度长,官职不是很高,工作却很轻松,主要负责尖牙山隧道轨道的转换。” 说到这儿后,韩家俊又想到了什么:“哦,还得详细介绍一下案发地点,尖牙山隧道。这条隧道在十几年前通车,是连接西北到内地唯一铁路运输线的必经之处,隧道内总共有三条轨道,两根正常通车使用,另外一根用来维修车辆的专用轨道。” “或许,尖牙山隧道调度点规模太小了,别说是东来西往的列车了,就连调度点的工作人员都忘记了这条轨道。从没有被使用过,但根据相关规程,这根专用轨道,必须得随时处于使用状态。” 韩家俊说着,叹了口气:“可是,这条备用的轨道,却从来没有受到该有的维护--于是,悲剧就在三天前的凌晨时,发生了。” 那天晚上,天格外黑,半夜时还下起了雨,山风冷飕飕的让人一点也不舒服,值夜班的李德貌又恰逢得了点小感冒,上班后就蒙头大睡了起来。 睡到清晨时,也不知道是几点,李德貌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 上级部门领导打电话来,说几分钟后就要驶来的d-369号动车,因为机组临时发生故障,需要在尖牙山隧道调度点维护,让他立即做好准备。 迷迷糊糊中的李德貌答应了一声,放下电话后冲值班室外间的一个手下吩咐,让他去给马上驶来的d-369号列车变道,然后就再次回到里间躺下了。 直等到d-369号动车驶来,发出的震动让他醒来后,他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翻身坐起,随即蹭地一声从窗上蹦了下来。 李德貌刚冲出里间房门,就听到了让他最恐怖的‘轰隆’声--列车出了轨道。 事故发生了,d-369次列车伤亡惨重,包括列车头在内的前面四节车厢,都跌下了几十米的沟堑-- “以上我说的这些,都是我们废了好大力气才调查出来的,就是为了今晚。” 韩家俊再次点上了一颗烟,抬头看了眼天上的星星后,才说:“好吧,时间快到了,正戏马上开场。” 毫无疑问,案件发生后,李德貌和他四个手下,马上就被相关部门的人带走,被秘密关押了起来,接连三天。 三天中,李德貌每时每刻都在后悔,每当听到门外走廊中有脚步声传来,都会胆颤心惊,生怕会有人进来,给他亮出他渎职的证据。 因为他在惨祸发生后,就跟四个手下对了口供,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在了无法抗拒的外来因素身上。 第四天时,他却忽然被放出来了。 全然不信就这样被放掉的李德貌,不知道咋回事,就给他姐夫哥打了个电话。 姐夫哥很快就给予了他的答案:天云动车脱轨案,是一起有针对性的恐怖袭击,现在已经有人站出来,登报声明主动承担责任了! “是恐怖案件,这怎么可能!?” 听完姐夫哥的解释后,李德貌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因为没有谁比他更清楚列车是怎么脱轨的,完全和所谓的恐怖袭击没有屁的关系。 但那个恐怖组织,为什么主动给他背黑锅呢? 为什么! 李德貌不知道咋回事,接下来他买了事故发生后的报纸,从上面找到了那则声明,题目很简单,就是俩字:报复! 我方早就警告过华夏当局,谢小雯一旦死于非命,将会有数十上百人为她所殉葬。 现在她死了,所以天云专线上的d-369次列车脱轨了,造成伤亡近百人,希望当局能够从这次惨重的教训中,吸取到惨痛的教训。 有些话,并不是开玩笑的! 以上所说的这些,就是那个恐怖组织发表的声明全部。 李德貌仔细把这则声明读了至少五遍,最后瘫坐在马路牙子上,双手捂着脸无声的抽泣了起来,这是死里逃生的喜悦泪水。 他真没想到,明明他是犯下的致命错误,却有人替他承担责任,使他逍遥法外! “世界上有恐怖组织,真好!” 痛痛快快的哭了一场后,李德貌这才擦干泪水,迈着轻松的步伐回到了宿舍。 他准备先美美的睡一觉,然后再说其它。 只是他开门尽了宿舍后,刚要开灯,一只手却迅速捂住了他的嘴。 他只来得及挣扎了下,就软软的昏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在尖牙山隧道旁边的山谷内了,距离大约几千米,从这儿就能看到那边依旧灯火通明,那是相关部门在加班加点的修复铁路。 李德貌茫然的抬头,然后看到了七八个黑衣人,其中一个是女的,因为借着惨淡的月光,能看出她窈窕的身材,和披肩的长发。 “你、你们是什么人?你们要做什么!” 李德貌战战兢兢的问道。 那些人没有离他,一个人走到女人面前低声说:“沈总,他醒了。”“嗯。” 仰望着远处灯火通明的工地,那个沈总轻轻叹了口气,缓步走到了李德貌面前,淡淡的说:“你就是李德貌?” 李德貌点了点头:“是、是,我就是李德貌。” 沈总又问:“尖牙山隧道调度点的调度长?” “是--你们是什么人?” 李德貌再次点头,语气加重:“为什么,为什么要带我来这儿?” 沈总没有理睬他的问话,仍旧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李德貌,你应该知道这次列车脱轨事故的真向,并不是报纸上所说的那样吧?” 李德貌从地上缓缓站了起来,故作镇定的说:“我李德貌敢用生命作保证,事故没有任何所谓的真向,这绝对是一起恐怖分子,对人民群众的丧尽天良的报复案!” “呵呵,给了你个棒槌,你还真拿着当针了。” 沈总冷笑了一声,向前走了一步死死盯着他:“李德貌,你知道吗?那则登在报纸上的‘报复’声明,就是我让人投稿的。我,就是那个所谓的恐怖组织!” “啊,什么?” 李德貌彻底傻掉,嘴巴大张着足可以吞个大鸭蛋。 “我们有没有在铁道上搞破坏,难道我心里不清楚么?” 沈总厌恶的看了他一眼,双手抄在黑色风衣的口袋中,转身走向黑暗中:“他足够卑鄙,死有余辜,杀他不需要有任何愧疚--算是给那些无辜惨死的生灵,一个小小的交代,愿他们能早日安息!” 马上,就有两个男人走了过来,一把掐住了李德貌两根胳膊。 “放开我,放开我,你们要做什么!?” 李德貌惊骇的狂吼着,挣扎着,但仅仅喊了几声,一把刀就准确刺中了他的心脏。 尖刀拔除,鲜血箭一般的窜出老远,洒在了草地上。 李德貌双眼几乎要瞪出眼眶,张大嘴想不甘的嘶吼什么,但随着生命迹象的消失,最终却只能无力的瘫倒在了地上。 一刀刺杀他的男人,拿出一封信放在了他身上,随即转身快步追上了那个沈总:“沈总,他死了。” “嗯,我们走。” 沈总头也不回的说了句,抄在风衣口袋中的双手紧了一下,淡淡说道:“韩家骏,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叫韩家骏的男人恭声说:“属下对于沈总此举,只能用‘心悦诚服’这个词汇来形容。虽然谢小雯被杀那是她咎由自取,不过她的死活终究与沈总威信有关。如果她死了,我们没有任何反应,那么当局就不会再忌惮我们。可如果因为谢小雯的死,而用残害无辜来报复当局,这又有损天合。” 顿了顿,韩家骏才又说道:“其实就像谢小雯那种人死有余辜那样,沈总是个善良的人。借用这次惨烈事故来发表声明,一来能起到报复当局的显著效果,二来还能不需滥杀无辜,这绝对是一箭双雕。” 扭头看了眼那边李德貌的尸体,韩家骏继续说道:“更何况,那个卑鄙小人被杀,也算是沈总您为惨死的无辜者,讨回一个小小的公道吧。” 沈总停住脚步,转身看着尖牙山隧道那边,低声叹了口气:“唉,不过从这件事开始,我们已经坐定了‘国家罪人’的罪名。也是从现在起,我们才说合格的--恐怖者,让人闻风丧胆,呵呵。” 视频播放到这儿后,幕墙上再次恢复了黑暗。 等再有声音响起时,已经来到了房间内。 韩家俊半躺在炕上,对着镜头说:“以上,就是我们所调查出的天云动车失事真向,其实这就是一起根渎职有关的惨剧,只是被沈总利用了。就像她留在尸体上那封信里所说的那样,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报复谢小雯被杀。” “但事件的所有真向,我都已经背着沈总,从李德貌那四个手下中套问了出来,并形成了书面形式的口供,存放了当地某银行的保险柜内。” 韩家俊笑了笑:“如果有一天,必须得把案件真向公诸于世的话,那么我希望有人能从银行保险柜内,找到那四份口供。打开保险柜的账户是……” 幕墙上的韩家俊,说出银行名字,账户以及密码后,就冲镜头摆了摆手。 镜头定格。 高飞马上就说话了:“在我看完这段视频后,就已经派人去那边取到了供词,并把四个涉案嫌疑人暗中控制了起来,随时接受相关单位的审讯。” 陈破天看着高飞,很久都没说话。 高飞也看着他。 很久后,陈破天才缓缓问道:“你为什么要给我看这些?哼哼,是用这些来打击小晨,让她明白,她不如你的沈银冰?” 第1878章 高飞给的说法! 高飞拿出的这两个视频,对于大家的震撼程度那是可想而知。 或许王晨被刺杀一案还算小儿科,真向究竟如果还不足被所有人都关注,但天云动车惨案的真向,却肯定像一块砸进水里的大石头,溅起足够的浪花,改变太多人的想法。 就像很多报纸上所说的那样:时至今日,尖牙山隧道的上空中,还有近百条冤魂在咆哮、呐喊,可真凶却始终逍遥法外,这绝对是政府遭受非议的一大失职。 随着那封声明书的登报,所有人都以为天云动车惨案的凶手,就是沈银冰。 既然知道真凶是谁,可惨案发生那么久了,为什么还没有把真凶绳之以法? 不管是国民,还是媒体,都不在意用暴力手段来对付沈银冰,会惹出多大的麻烦,他们只是站在‘恨铁不成钢’的角度上,罗列出一系列国外政府对待恐怖分子的铁血手段例子,来衬托国内某些部门的无能。 人们对这些部门的失望,就像在网络上满天飞的那些脑残信息一样。 说到这儿,先唠几句吧。 谁都知道,现在网络上漫天飞的,还足够引起国民愤慨的,当属抵制倭货,宣传口号也是相当让人激动,什么只要国民齐心,一天不买倭货,岛国就会有一家企业破产,一个月不买,岛国经济就会大幅度衰退,半年不买,岛国就会沉没…… 为此,还埋怨国家高层无能等等。 实际上,这还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说法,真搞不懂他们知不知道,如果华夏全民真像他们所希望的那样,杜绝倭货,国内会有多少人失业? 这就好比苍蝇蚊子很招人烦,人们恨不得它们绝种灭族,可无法否认的是,也正是这些备受人们讨厌的东西,却支撑起了一个养活人的产业,那就是当今超市货柜上摆着的一罐罐灭蚊药等等。 假如有一天苍蝇蚊子真的灭亡了,谁还会再买这些药啊,那么这批人就会失业。 如果把倭货当作苍蝇、蚊子,但别忘了岛国企业绝对是华夏改、革开、放以来进驻大陆最早的,可以说是遍及整个华夏大陆,更是通过其先进的产品质量,受到了人们的好评,由此可以推断出:到底有多少人,在岛资企业内上班,并依仗这份工作养家糊口。 如果抵制倭货,这些人怎么办? 谁都知道,岛国是这个星球上最最缺少人性的国家,残忍血腥,欺软怕硬,但无可否认的是,他们的工作能力,态度,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却是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比不上的。 这就好比你讨厌靠吃屎长大的猪,可你还不是一样吃猪肉,并在吃完后还津津有味的舔手指。 你可以蔑视那个国家,却无法否认人家的技术就是过硬。 该怎么为上世纪惨死的同胞报仇,并不是喊几句口号就能搞定的,正所谓打铁还须自身硬,也唯有咱们自己的整体综合实力都上去了,才有资本,有资格做想做的事。 对于全民抵制岛国,国家却始终保持沉默,那是因为有必须得沉默的理由。 随着华夏盛世的来临,国民生活条件的提高,很多国民自信心都空前膨胀,觉得纵马踏平东京,那绝对是指日可待的,我泱泱大国实在没必要总是习惯以德服人,是时候该强硬起来,就像大汉帝国时期陈汤所说的那样: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可又有多少人知道,岛国从二战结束到现在,国民就始终存在着一种危机感,随时为保护那个国家,侵略外国而时刻准备着? 就像最近在网络上盛传的那样,某位岛国女星在接受类似问题的采访时,就曾经公开宣称:如果一旦战争爆发,我就会报名去当慰、安妇! 我们国家的明星呢? 除了整天搞绯闻,闹离婚,亲吻打奔卖萌外,何曾说过那些霸气的话? 听说某位国外明星来华演出时,某位女粉丝竟然激动的晕倒过去--如果一旦战争爆发,就指望这种人上战场? 国民平时也都看不起没脸皮的某国,那是因为大家已经习惯忽略了在上世纪报复的金融危机中,人家全国人民排队去银行储存黄金,以此来力挺本国经济的举动。 岛国的女星,南韩遭遇金融风暴时自发站出来的国民,又岂是我们这个老大妈摔倒后没人敢扶、就算要扶也得先拍照的国家所能相比的? 所以,很多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我们相比起人家来说,还是有着一定差距了,国家之所以保持沉默,就是真的必须保持沉默。 请千万别忘记,华夏历史上曾经有汉武帝,隋炀帝,唐太宗,朱洪武那样拓疆开土的强硬派君主,那么就证明华夏以后还会出现那样的领导者,总有一天会让我华夏真正傲然耸立在世界上! 还请别忘记,当初大汉帝国立国初期,匈奴势大,曾经羞辱丧夫的皇后,说什么他刚死了老婆,皇后刚死了丈夫,要不俩人凑合一对算了。 皇后很生气。 可当时匈奴势大,她不敢开战,只能婉拒,并说她已经年老色衰了,配不上大王,送了好多美女给人家--但当汉朝卧薪尝胆真正强大起来后,霍去病、卫青等人,不还是把匈奴人赶过了祁连山,一直让他们去了欧洲,才有了今天的土耳其? 再说大唐,唐太宗那么牛哄哄的人物,刚开始建国时不也是跟突厥签订了渭水盟约,等大唐真正强大后,才把突厥人打的找不到北? 所以呢,真正的大智慧者都必须学会忍。 就像雪地中的狼那样,如果不能忍,怎么可能会捕食猎物,早就饿死了。 华夏当前就必须忍,唯有等华夏真正强大了,有了雄视整个世界的能力,鬼子的航母还敢在东半球转悠吗,早就轰炸成渣了。 这个道理很简单,很多人都知道,可却很少有人正视这些,就知道跟随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在那儿瞎嚷嚷,懂个鸟! (对不起啊,扯远了,主要是看到新闻中某女粉迎接某明星激动昏倒后,暗叹喜欢无国界的感想,才写下了这么多的废话,我该死。) 书归正传。 很少有人能明白,华夏为什么在天云动车惨案发生后,还能容忍沈银冰蹦达那么久,就是因为在没有找到绝对的稳妥办法之前,就不能动她。 要不然真动了她,会有多少无辜者被牵扯进去,成为牺牲品,谁也不敢保证。 忍。 有时候,真的需要忍,就像雪地中的恶狼,不是不饿,而是因为它很清楚,要是暴露的太早了,野兔就会逃跑。 针对沈银冰,华夏已经忍了太久,那些聚集在尖牙山隧道上空的冤魂,也等了太久,或许忍的时候马上就要结束了--可这段视频却出现了。 原来,沈银冰跟天云动车惨案,没有一点点的关系。 她只是利用了李德貌,来当作宣扬自己可怕、保护自己的道具。 她不是无辜的,可也不是真凶。 陈破天相信,高飞并没有撒谎:他既然把这段视频拿出来,就证明已经从某银行内,拿到了那些至关重要的口供,来证明沈银冰是无辜的。 高飞把视频给陈破天看,并不是像老陈所说的那样,是为了打击王晨。 而是他想拿这两段视频,来告诉王晨,告诉陈家,告诉太多人:你们,都冤枉了沈银冰。 但他却没有以此来打击王晨的任何意思。 因为他很清楚,王晨在看完第一段视频后,就已经明白她错了太多。 所有的误会,都是来自于错误。 高飞跟王晨从夫妻到今天的分道扬镳,都是因为她的误会,她的错误。 这两段视频,就是他今天来陈家,给王晨、给陈家最有力的说法。 现在视频已经播放完了,至于陈家人、王晨在看后会有什么反应,高飞并不是太在乎,因为他现在已经迎娶了那个女子,这个事实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怎么,你怎么不说话呢?” 看到高飞沉默不语后,陈破天轻轻一拍桌子,呵斥的声音还是那样犀利,可却缺少了某种气质:他知道,高飞已经用给王晨道歉的方式,以及这两段视频,给了陈家一个说法。 高飞仍然没有说话,只是看向了王晨。 王晨也呆呆的望着他,嘴唇轻轻的颤抖着,片刻后忽然抬手捂住嘴巴,撞开身边的陈家老二媳妇,低声哭着冲出了正厅。 “小晨!” 老二媳妇狠狠的瞪了高飞一眼,然后跟着跑了出去。 等急促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外后,陈破天轻轻叹了口气,本来笔直的腰板,竟然微微佝偻了起来,看起来很疲倦的样子。 高飞走过去,拿起茶壶给老陈倒了一杯茶,双手端起来放在了他面前。 老陈就像没看到那样,只是低头盯着地板的某处发呆。 高飞就这样端着,没动。 其他人也没有再说话,大家都保持着该有的沉默。 足足过了三分钟,陈破天才慢慢的把茶杯接了过去。 这,代表着他已经彻底接受了高飞给陈家、给王晨的说法,并表示原谅他了。 “谢谢老爷子。” 高飞弯腰鞠躬,低声道谢后,后退了一步。 陈破天意兴阑珊的摆了摆手,问道:“沈银冰呢,她现在可离开了宝岛?” 高飞跟沈银冰在国庆节结婚那天,杨雪大闹婚礼后,她马上潜入宝岛,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一零六大案这些事,已经不再是秘密了。 沈银冰这是在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报复宝岛那边的飓风,把他们搞得给焦头烂额,也让国内很多人都出了口恶气:瞧,这个女子在华夏翻云覆雨时,你们幸灾乐祸的尊称人家是修罗教主,现在好了,你们咋不咋呼了? 通过这件事,国内很多人对沈银冰开始另眼相看了,陈破天就是其中一个,尤其是在看完那两段视频后,他竟然关心那个女魔头现在跑哪儿去了,下一步要做什么。 第1879章 虱子多了不痒! 陈破天关心沈银冰的下落,一来是出自好奇,二来是要岔开话题。 他好奇沈银冰接下来还会有什么动作,岔开话题则表示不愿意在谈论王晨的事了。 陈家刚开始‘邀请’高飞来陈家时,除了要高飞的一个说法外,还曾经说要给他一个说法:关于王晨为什么要跟杜子康交往的说法。 现在高飞用两段视频,真挚的道歉给了陈家想要的说法,并被陈破天所接受(高飞在给他献茶时,他接了过去,就代表他已经接受了这个说法,这段梁子就算过去了)后,那么接下来就是陈家该给他一个说法了。 不过很明显,老陈不想再提这件事,所以就岔开了话题。 而高飞呢,也自然不会傻到想让人家王晨给什么说法,因为人家孩子在今天凌晨的表现,已经给了他足够的说法:她还是爱着他,跟杜子康交往,只是出于女孩子被男人伤后的一种傻傻报复行为。 压根就没打算要什么说法的高飞,顺势忽略了这件事,皱眉想了想说:“老爷子,说实话,她现在去了哪儿,我也不知道。” 高飞没撒谎。 利用宝岛那些商人给了宝岛当局施展一定压力后,那边就不再有某人被暗杀的消息传来了,这证明沈银冰已经收手了。 高飞才不会为宝岛会不会为难沈银冰而担心,因为他很清楚他老婆的小脚在踏上那片土地时,就已经给她自己留下了从容撤退的后路,就算他没有通过商场给予她支持,相信宝岛那边也肯定得像送神那样,恭送她出境的。 至于沈银冰离开宝岛后,飓风的人会不会找她算帐,高飞更不会担心--可话又说回来了,沈银冰到现在,却一直没有消息传来。 “嗯,你有机会告诉她,近两年内,她最好别在大陆招摇了。低调的人,才不会惹上太多麻烦的。” 陈破天轻轻点了点头,喝了口茶水后,把茶杯放在桌子上时,看似很随意的说:“你呢,接下来要做什么?” 高飞当前的出境很糟糕,除了要应付来自一九七三的打击之外,还要防备宝岛那边的飓风,这两个大敌还没有处理好,结果又被宋慧乔拉进了一潭浑水中。 陈破天身为京华的‘地头蛇’,没理由不知道高飞救走宋慧乔的事儿,相信他肯定早就接到了来自高家的信息,更知道了高家对这件事的态度。 陈家,向来都是跟高飞同进共退的,高家既然选择了以大局为重而不管高飞,那么陈家也只能这样做,但相比起把高家利益看做是高于一切的高老头来说,陈破天还算是个意气中人。 再加上他其实很欣赏高飞,所以才有些想帮他的心思,要不然就不会问出这个问题了。 “等。” 高飞想了想,才说出了这个字。 “等?” 陈破天花白的眉头微微一挑。 “嗯,我只能等,因为我不知道别人想怎么对付我。就算我想占据主动,可却不知道该找谁,去做什么,所以当前只能等。” 高飞自嘲的笑了笑,说:“其实也无所谓,大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其实你早就开始布局了。” 陈破天眉梢再次动了下,淡淡的说:“要不然的话,你的天涯集团绝不会忽然开始大面积减产,搞得京内很多人被动,不满。我知道,你这是在用这种方式,来提醒那些人,可无论做什么都得有个度,你得掌控好了,要不然会弄巧成拙。” “呵呵,老爷子你是说,那些人有可能会联合起来伙同一九七三来对付我吗?” 高飞冷笑一声,说道:“其实就算是这样,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我全面停产,跑国外去重新开公司,反正天涯化妆品现在已经是世界名牌,相信无论我去哪儿投资,都会受到热烈欢迎的。” “放屁!” 陈破天老脸一沉,轻轻敲打了下桌子,低声骂道:“老子虽然不怎么关心商场,可也知道你的天涯集团,已经是当前华夏最叫得响的国际品牌。如果就因为你个人的私事,就这样葬送一个华夏品牌,那你对得起老人家吗?” 想当初,高飞的天涯化妆品刚面世时,绝对是沙海一粟,丁点都不耀眼的,毕竟这可是个好久也怕巷子深的信息时代,正是某位老人家,别具一格的在华夏高层会议上,给天涯集团打广告,所以才让天涯品牌犹如刺破袋子的尖锥那样,出现在国民视线中,并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老陈说的没错,天涯化妆品能有今天的成绩,绝对跟那位老人家的力挺,有着不可分割的原因,尽管当初这算是一场交易(换取高飞跟王晨离婚,当作一枚稳定剂跑去沈狼主那儿)。 如果真如高飞所说的那样,大不了去国外投资建厂,那么受损失的绝对是华夏。 提到那位受人尊敬的老人家后,高飞吧嗒了下嘴巴,重重叹了口气:“唉,那怎么办?平时,我给大家伙提供了坐在家里就数钱的机会,但当我有困难需要人帮助时,他们却一个比一个都躲得远,我心里能平衡吗?” 冷笑一声,高飞继续说道:“这些天,我始终在想,就算我高飞所做的贡献,相比起峭壁来说差了太远,可也不是不值一提的。可是为什么,就因为解红颜在二十年前,误杀了某个人,但那个人可是作恶多端的,死有余辜。就因为那样一个人,峭壁就非得在二十年后带走解红颜,就号召所有人来对付我,那我会怎么……” “闭嘴!” 陈破天猛地低喝一声,打断了高飞的话。 高飞闭上了嘴,却冷哼了一声,摆明了很不服气。 “你不知--唉,算了,以后你会明白,大家为什么要这样做的。高飞,你有时候也得动动脑子。” 想说什么的陈破天,叹了口气,开始劝说高飞:“在这件事上,你们高家都退避三舍了,你还指望别人站出来帮你吗?” 陈破天说的是实话。 因为解红颜,高飞跟一九七三对垒时,最该支持他,也有这份实力支持他的高家,却选择了回避,就连他的铁哥们刘小龙,现在都被老刘给以准备婚礼的借口,软禁在家里了。 这两家都不管高飞了,别人又有什么理由站出来? 高飞自己也很明白这个道理,也想到陈破天会这样问,笑了笑说道:“老爷子,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说实话,如果我是你们的话,我也会这样做,毕竟我为了个女人就跟一九七三作对,实在是不明智。” 陈破天点了点头,意思是说你明白就成。 高飞话锋一转:“可问题是,如果眼睁睁看着为我做出过牺牲的解红颜,就这样被人带走,那我也不是高飞了。你笑看风云过,应该比我更明白,什么叫有所为,有所不为。我没有埋怨大家在我成为一九七三的敌人后,都是袖手旁观,更没资格请别人帮我。但我总有决定自己产业的权利吧?” “你的权利,就是大范围减产天涯化妆品,来引发更多人对你的不满?” 陈破天淡淡的问。 “就算我全部停产,让天涯化妆品成为一现的昙花,那也是我的权利。” 高飞也淡淡的回答:“因为我现在所赚的钱,已经够多了,往下一百辈子都花不完,不想因为随着天涯集团的更耀眼,而招惹第二个水粉集团来插手了。” 看到实在无法说服高飞后,陈破天也不想再劝什么了。 高飞虽然尊称他为老爷子,可他终究不是高飞的亲爷爷。 就算他是高飞的亲爷爷,但为了整个家族的利益,相信他也会选择跟高老头一样的做法。 正如高飞想表达的那样:有些事,哪怕是你不想做,也得去做。 端起茶杯,喝了口水,陈破天再次改变了话题:“那么,北朝那个女人呢,又是怎么回事?” “巧合,绝对的巧合。” 高飞实话实说:“如果老天爷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不会救她。” 陈破天语带讥讽的说:“可你已经被卷进来了。” 高飞无所谓的吸了下鼻子,说:“正所谓虱子多了不痒,多一点麻烦,少一点麻烦,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所谓了。” “你既然这样说,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 陈破天摆了摆手,说道:“去看看小晨吧,等会儿好好喝一杯,也不枉我看好你一场。” 陈破天最后这句话,就是在隐晦的告诉高飞:今天之后,你跟陈家、跟王晨就没啥关系了,以后我也不会再为你的事操心,你也别想从陈家这儿得到什么助力。 提到王晨后,高飞的眼神明显黯淡了下,随即摇了摇头:“不了,我想她现在最需要的,不是我,而是该一个人静静。再说了,我还有急事要做,就先不打搅了。” 如果没有急事,唐鹏就不会跟着一起来陈家。 陈破天当然能看得出,也没挽留,抬手挥了挥,叹口气:“好吧,那你们走吧。” “那我告辞了。” 高飞弯腰,给老陈两口子鞠躬:“奶奶,请原谅我。” 老夫人也叹了口气,却没说什么。 “打搅了,老爷子。” 这会儿一直没说话的唐鹏,跟着告别。 看了眼旁边的楚良宵俩人,老陈闭上了眼睛。 唐鹏转身,跟着高飞快步走了出去。 出于礼貌,陈家两兄弟把他们送出了胡同口。 “叔,就这样吧,请留步,我们走了。” 高飞停步向兄弟俩告辞时,就看到方云康从后面快步走了过来。 陈家老大的眉头,微微皱了下,却没说什么。 “唐鹏,希望你以后能记住你今天所说的话,以后都不要再来招惹良宵!” 方云康也很干脆,直截了当的冲唐鹏说。 “楚良宵是谁?” 唐鹏再次问出了这句话,歪着下巴斜着眼瞅着方云康,毫不客气的说:“你,又算是哪根葱?满脸自以为是的大便样,就不知道很恶心人?” 第1880章 街头上看到个极品! 如果是放在以往,高飞肯定会追问唐鹏,他跟楚良宵之间的详细故事。 男人其实也很八卦的,尤其是牵扯到漂亮女人被人撬走后。 不过现在他可没这心情,除了陈家后坐在了后面,连车子也不愿意开,看起来很疲惫的样子。 唐鹏倒是很自觉,上车后启动车子问道:“去哪儿?” “随便吧,我睡一觉,到地方再叫醒我。” 高飞打了个哈欠,歪倒在了后座上。 唐鹏启动车子,驶上主干道后说话了:“其实吧,我觉得你实在没必要为此消沉。虽然我不是很了解你跟王晨之间,到底发生了那些误会,可我能看出她很在乎你。” 高飞没吭声,只是发出了均匀的轻鼾声,好像睡着了那样。 唐鹏犹在叨叨:“但你现在已经跟人结婚了,有些人该放下就得放下,要不然你在伤害人家的同时,也会给自己招来更多的麻烦。” 这次高飞说话了,却是不耐烦的样子:“卧槽,拜托别拿出一副说教的嘴脸来教训我,行不行?搞得你自己跟多睿智那样,先把自己屁股上的屎擦干净再说吧。” “尼玛,真是好心没好报,当我愿意管呢?” 唐鹏骂了一句,转变了话题:“你能不能先给你那位在地底下蛰伏的相好说一句,让她赶紧来一趟,看看有没有办法,让我老子恢复正常。” “我先看看再说吧。” 高飞闭着眼,喃喃的说:“我先睡一觉--最好是堵车,那样就能多睡会儿。” “乌鸦嘴。” 唐鹏低低的骂了一句。 高飞今天起来的倒不是很早,可昨晚他休息的时间却不长,再加上看到王晨后悔、伤心的样子后,他心里也不是很好受,只想好好休息一下。 他希望,等他醒来后,他跟王晨之间的恩怨,就这样过去了,就能身心轻松的投入到接下来的战斗中。 老天爷好像也很体谅高飞,因为唐鹏驾车右拐前行不久后,就遭遇了堵车。 现在已经是下班高峰,只要发生一点点的意外事故,路上就会堵的严严实实。 “真特么的乌鸦嘴。” 唐鹏回头看了眼沉睡过去的高飞,再次低声骂了句,落下车窗点上了一颗烟,随意向护栏另一侧打量着。 就像看不到首尾的长龙那样,迎面驶来的车子,速度慢得像龟爬,不过当地人都习惯了堵车,也没多少人埋怨。 唐鹏慢悠悠吐出一口烟雾时,一辆黑色的奥迪车,从对面缓缓驶了过来,也是占的内道,贴着护栏,所以他能从落下的车窗内,看到对面的驾驶员。 开车的,是个有着一头金色长发的外国女郎,高鼻子蓝眼睛雪一样的皮肤,浑身都洋溢着无法形容的成熟气息,仿佛让男人只看她一眼,就能把心底最深处的某根心弦拨响。 美女,成熟到了极致的外国美女,别说是在亚洲了,就算是在盛产美女的东欧,她也是绝对的顶尖极品,真搞不懂她怎么会一个人开车,行走在京华的街头上。 是个正常的男人,在看到这种极品外国美女时,就会目不转睛的看着人家--欣赏。 唐鹏也是这样,眼珠子肆无忌惮的直勾勾盯着人家,心说:也不知谁家男人这样大方,敢放这种极品来街头上瞎转悠,难道就担心像老子这样的人起了歪心思,给他祸害了? 看到极品美女时,正常男人总会有这种想法,而且心里还盼着能多看人家一会儿。 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就像知道唐鹏在欣赏自己那样,向前看的极品美女,忽然侧脸看向了他,在四目相对的瞬间,她笑了一下。 可能是出于礼貌吧? 肯定是出于礼貌,毕竟很少有美女发现某男正用龌龊的眼神盯着自己时,仍然能保持着淑女风度,不但没有厌恶,还能冲他报之友好的一笑. 而且最重要的是,美女这一笑中,竟然还带有那么一丝丝挑逗的意思--这让唐鹏心里一颤,在这一刻竟然忘记他老子正需要他去解救,生出一股子恨不得马上下车邀请人家去喝咖啡的冲动。 很可惜的是,美女并没有给他机会,因为那边的车速忽然加快。 美女只留给唐先生一个风情万种的回眸,然后就远去了。 “估计这女的也不是啥正经人,要不然在大街上也不会乱抛媚眼。” 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唐先生,为了看人家几乎把脖子都拧断,直到那辆车彻底消失在视线中后,才满脸遗憾的回过了头。 男人就这样,尤其是有了老婆的人,一方面希望自己老婆是个传统的贤妻良母,懂得三从四德,却又希望别人的漂亮老婆,都能像潘金莲那样的不甘寂寞,能够在人潮人海中,找到自己这个西门庆。 路上堵车时,遇到一个极品美女,这不是啥稀奇的事儿,哪怕她再漂亮,可还是很快就被男人所忘记,既而开始埋怨某部门领导都是吃屎的吗,堵车这么久了都没有得到解决。 叮、叮叮当,唐鹏的手机第三次响起来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半多了。 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他竟然在路上堵了四个小时,遭遇三次大堵车,也真够背得了。 电话是潘冬冬打来的,她前两次打电话来,无非就是询问唐鹏怎么还没有回来。 “好了,再有三分钟,我就到了。” 本不想接电话,想节省一点话费的唐先生,担心她会多想,只好接起了电话。 不过这次潘冬冬给他电话来,却不是询问他啥时候才能到的,而是要告诉他,有个女孩子正在会所门口等他。 “我知道了,就这样吧。” 听到这个消息后,唐鹏扣掉电话后叹了口气。 如果不是着急他老子,在得知那个女孩子在那儿等他后,他肯定会远遁他方:你爱等就等吧,反正也不是我让你等的。 云霄阁会所门口,潘冬冬正在小月的陪同下,陪着一个女孩子说话。 这个女孩子,正是今天上午来过,后来又伤心离去的荆无艳。 在为人处事相当圆滑的潘冬冬眼里,其实智商一点问题的荆无艳,绝对是个智障儿,不过人家有着让好多人都羡慕的非凡家世,所以哪怕从心里排斥她,但潘冬冬也不敢对她流露出丝毫的不满。 “来了,来了!” 看到一辆车子停在台阶下面后,刚才很没素质偷听人家潘冬冬打电话的荆无艳,就知道唐鹏回来了,一脸兴奋的快步走下台阶,打开了后车门。 荆无艳上午离开时,还是哭着走的。 但傍晚来时,就喜气洋洋的,看来压根没有把上午唐鹏那些话放在心上。 好像也唯有玩过家家的小女孩,才会有她这种反应。 做为一个成年人,荆无艳无疑会被潘冬冬在暗中耻笑,可同时也会羡慕她--像这么大年龄的女孩子,又有几个保持着荆无艳这种纯真? 尤其是她虽然狂妄自大,却从不仗着非凡的家世来欺负人,更不会像太多人那女人那样,爱记仇,她做的任何事,说出的任何话,都是发自内心本意的,哪怕是看起来、听起来很可笑。 望着荆无艳拉开车门,弯腰拽着唐鹏胳膊下车的迫不及待样子,潘冬冬有些羡慕的摇了摇头时,却听到有人怪叫道:“哎哟,你谁啊你,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接着,潘冬冬就看到荆无艳好像触电那样,腾地向后跳出一步,尖声叫道:“啊,你、你不是唐鹏?” 在荆无艳跑下台阶去开车后门时,潘冬冬也以为唐鹏得坐在车子后面。 唐先生那是什么人呀,只要不是跟女人在一起,一般都是坐在后面的。 可从车后门被荆无艳拽出来的,却是个陌生男人,上下打量着她,还抬手揉眼睛,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你是谁啊你?” 荆无艳再次后退了一步,抬手放在小鼻子下面嗅了嗅,接着开始用力甩了起来。 这个动作,就像人们不小心碰到了有怪味的东西,才会做出来的,放在某人身上,绝对是个打击自尊心的羞辱。 高飞还从没有被人这样羞辱过,要不是看在荆无艳应该跟唐鹏很熟的份上,早就一个大嘴巴扇过去了,正所谓士可杀而不可辱的。 “唐鹏,他是谁啊他?” 在高先生那阴沉的目光中,荆无艳有些畏惧的一步走到刚下车的唐鹏身边,挽住他胳膊,抬起左手问道:“你怎么亲自给他开车呀,他不是你小弟?” “搂搂抱抱的,成何体统。” 唐鹏实际上还是很喜欢被漂亮女孩儿主动挽着胳膊的,不过在潘冬冬面前,他可不想表现出来,皱眉挣扎了下--没挣开也就算了,随口说道:“他可不是我小弟,是我朋友,高飞。” “哦,原来是你朋友啊,我看着怎么不像好人呢?” 随意瞥了高飞一眼,荆无艳就不再搭理他,两只手都抱住唐鹏的胳膊,一脸欢喜的说:“唐鹏,快跟我走,我等你好久了呢!” “去干什么?” 唐鹏随口问道。 “我爸要见你!” 荆无艳在提到她爸时,脸上浮现出了自豪的神色,仿佛她老爸能见唐鹏,绝对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 “什么,你爸要见我?” 唐鹏愣了下。 “是啊,我可是求了他好久,他才答应抽点时间见见你的。” 荆无艳欢喜着用力点头。 可唐鹏却说:“今晚,我没空。” “啊?” 荆无艳呆住:“你、你今晚没空?” 唐鹏点了点头:“没空,我还有很要紧的事要做。” 唐鹏没有撒谎,他真有很要紧的事:任谁老子中了邪后,都不敢拿着不当回事的。 荆无艳紧紧抿了下嘴角,着急的问道:“再要紧的事,能比得上我爸要见你?” 唐鹏没吭声,算是默认了。 荆无艳脸色大变,寒声问道:“你给我说,到底是什么要紧事,能要紧过我爸要见你!” “我不能说。” 唐鹏摇了摇头:“总之,我今晚没空去见你爸。” 第1881章 真正纯洁的人! 不管是老唐中邪也好,还是被人暗算也罢,总之他为了一个宋慧乔,就不惜抛妻弃子这件事,很让唐鹏觉得丢人,肯定不会对外人说的,尤其是荆无艳这种心里存不住话的纯真孩子。 所以,无论荆无艳怎么要求,他都不说,只说今晚实在没空。 “唐鹏,你、你太让我失望了你!” 荆无艳猛地摔开唐鹏胳膊时,双眸中已经有水雾浮了起来,很伤心,很心碎的样子。 如果换做是别的女孩子,早就赌气发誓的说一些诸如‘你今晚不听我的,那就永远别再跟我来往’的话,然后扭头就走,要不然也会在伤心之下片言不说的,扭头就走。 可荆无艳就是荆无艳,才不会因为守着高飞等外人,就学会矜持。 她只是说出了自己心里所想的话:“唐鹏,难道你忘记在你去北朝之前,你是怎么答应我的?你亲口承认让我做你未婚妻的,可你怎么回来后就食言了呢?这是在欺负我喜欢你,不能没有你吧?” “你不用再说什么了,我去告诉我爸!” 就像在幼儿园小班受到其他小朋友欺负的小孩子那样,荆无艳抬手擦了把泪水,用肩膀撞开挡在前面的唐鹏,快步走向停车场。 看着她边走边哭的样子,唐鹏心里软了,轻叹一口气快步追了上去,拉住了她的手。 荆无艳猛地一摔,赌气的继续走。 唐鹏只好继续跟,走到停车场中间时,才拦住了她,左手抓着她胳膊,右手擦了擦她面颊上的泪,低声说起了什么。 站在车前看着这俩人的高飞,这会儿总算是清醒了一些,脸上浮上嘲笑的神色,自言自语的说:“嘿,这女孩子看起来很聪明的样子,没想到还真是个极品。” 倚着高先生历经花丛十数载的丰富经验,当然能从荆无艳的动作表情、说话中看出她有多么的纯洁--就是很傻很天真的意思。 所以才好奇,唐鹏从哪儿找来这么一个极品女友。 “她爸爸是--” 就在高飞饶有兴趣的看着唐鹏哄小孩似的,哄荆无艳时,潘冬冬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这几年总跟官场中人打交道的高飞,没理由不知道这个人的名字。 只是却真不敢相信,那么精明、厉害的一个人,竟然会有这么思想单纯的女儿。 “她真的太单纯了些,却不傻,人也很善良,从来都不仗着身世去欺负别人。她有她自己的世界,跟为人处事的方式。人们刚认识她时,或许还会认为她是个很幼稚的傻子,可只要去认真对待她,才会发现她竟然是这个红尘世间最后一座不受污染的雪山。” 潘冬冬左手拎着裙裾,从台阶上款款走了下来,抬头看着荆无艳的双眸中,带着毫不掩饰的羡慕:“我敢说,哪怕是思想再坏的人,只要多跟她接触两次,也会被她所影响,能从她身边感受到从没有过的轻松。因为你跟她在一起,就会发现自己再也不用戴着面具说话了。” “你对她很了解的样子。” 高飞抬起头,上下打量着潘冬冬,主动伸出手:“我叫高飞。” “我听他说起过你的名字,很荣幸认识你。” 潘冬冬姿势优雅的伸出手,跟高飞握在了一起,脸上带着自然的笑:“潘冬冬,唐鹏的青人,也是云霄阁会所的总经理。” 一个女人,尤其是像潘冬冬这样优秀的女人,肯定是很要面子的。 但她现在却直截了当的跟高飞自我介绍说,她是唐鹏的青人。 这,可能就像她所说的那样,受到了荆无艳的感染,思想变得单纯起来,不以别人的青人为耻,反而为荣。 潘冬冬的坦率,让高飞愣了下,随即松开手呵呵笑道:“谢谢你这样信任我。” “因为你是能让唐鹏给你开车的人,他信任的人,我当然没理由不信任。” 潘冬冬端庄大方笑着时的模样,让高先生心中大骂唐某人真是走了狗屎运,身边能有这种美女死心塌地的跟着,不是走了狗屎运是什么? 本来,唐鹏就是那种哄女人的高手,更何况哄思想单纯到令人发指的荆无艳呢,那绝对是手到擒来,没用几分钟,那个女孩子就咯咯的笑着,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吻了一下,爬上她上午闪在这儿的那辆小奥拓,吭哧吭哧的去了。 “你猜,唐鹏对她说了些什么?” 潘冬冬忽然问道。 高飞想都没有想,就脱口回答:“求她。” 真正会哄女孩子的高手,都懂得要想让一个心仪自己的女孩子破涕为笑,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个借口,求她帮自己做某件事。 这样一来,女孩子心中就会有种自豪感,觉得她对男人有着无可代替的作用--男人要是再像唐鹏这样不要脸的,夸大自己当前所面临的困难,女孩子就会屁颠屁颠的赶紧去给他办事了。 除了这件事之外,天大的事儿也会被她放到一边。 听高飞说出这俩字后,潘冬冬一脸赞叹的摇了摇头:“唉,看来你也是个历经花丛的老手。” 高飞眨巴着眼,看着潘冬冬一脸很纯洁的样子:“我可没有你说的那样伟大,不信你去打听一下,谁不知道我高飞是所有女人心目中的模范丈夫?” “如果你真是模范丈夫,那么母猪就能上树了。” 唐鹏走了过来,牵起潘冬冬的手,满脸警惕的看着高飞说:“冬冬,以后你得距离这小子远一些,我可不想你着了他的道,被他骗。” “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在高飞的抗议声中,几个人走进了会所大厅内。 现在恰好是休闲娱乐场所的黄金时间,尤其是像云霄阁这样上档次的会所,大厅内是人来人往,个个穿着光线靓丽,春风满面的样子,其中自然不缺乏高先生最爱看的大长腿。 “小心别撞在墙上。” 走进直达二十三层的专用电梯内时,潘冬冬好心提醒扭头看人家的高飞。 “我后脑勺其实也长了眼睛的,你不知道?” 高飞一脸惊讶的扭头,那模样很想让人往他脸上吐唾沫。 潘冬冬没有再理他。 因为她发现,高飞这小子正如唐鹏所说的那样,对女人很有一手,尤其是对陌女人,总能在不知不觉间,引得女人想跟他谈话。 “嘿嘿,你可别用这眼神来看我,我可很清楚‘朋友妻,不可戏’这条铁规则。” 发现唐鹏正一脸不善的盯着自己后,高先生连忙转移话题:“哦,对了,你求那个女孩子为你做什么了,三言两语就哄得她那么开心了,说说呢,我也好从中吸取下经验。” 高飞问出这个问题,也没打算唐鹏回答,纯粹就是没事扯淡,毕竟去二十三层,就是坐电梯也得爬一会,他可不愿意站在这儿看着某对男女眉来眼去的被无视,那样很伤自尊的。 没想到唐鹏却告诉他了:“也没什么,就告诉她说,现在我被方云康给嫉恨上了,得需要时间尽快做出防范。” “擦,我以为我脸皮厚了,没想到你脸皮比我更厚。” 高飞骂了一句,说道:“你这不是在利用人家对你的真情?” “小心我告你肆意羞辱我的尊严。我怎么就利用了?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 唐鹏一脸的严肃,冷笑着说:“更何况,你也看到在我们离开陈家之前,方云康是啥态度了。他是地头蛇,还是很有能力的那一种,你觉得他丢人后,就会咽下这口气吗?我现在可没时间跟他们玩游戏,不这样做咋办?” 唐鹏其实说的一点都不错。 别看他在陈家时,接连用两句‘谁是楚良宵’来表示他跟楚良宵之间,算是彻底完了,大家以后就是陌生人,谁也别搭理谁,可他更清楚,身为地头蛇的方云康,在陈家丢脸后,绝不会这样善罢甘休的。 哪怕是唐鹏在楚良宵的问题上,稍稍后退了一步,可方云康的身份,以及他是世家公子的傲气,也不允许他放过唐鹏。 唐鹏现在对方云康来说,就是一根肉中刺。 不把这根刺搞出来,方云康能舒服吗,能跟楚良宵过那种他所想象的幸福生活吗? 答案是绝不能,说不定现在他就已经策划该怎么打击唐鹏了。 唐先生可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好人儿,更不是那种不懂得借力打力的蠢货:既然方云康打击唐鹏,是通过官方手段,那么唐鹏有荆无艳这个千金小姐在,为什么不求她替自己做点什么呢? 反正求喜欢自己的女孩子做什么,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就像你跟你老婆上炕,会有人笑话吗? “嗯,无耻到你这种地步后,一般就会刀枪不入了。” 高飞冲唐鹏挑起大拇指时,电梯门开了。 来到走廊中后,就像去大观园的刘姥姥那样,高飞双眼放光:“哇噻,这地方好高级哦,好王宫哦--哥们,跟你商量个事儿,能不能给在这儿安排个房间?” 难道鹏子看走眼了? 要不然的话,怎么会这么一惊一乍,少见多怪,还爱占小便宜? 就这样的人,会成为鹏子的朋友? 真是奇怪,看来我得找机会跟鹏子说说才行--走在最边上的潘冬冬,看到高先生脸上带出的土鳖样子后,秀眉微微皱了下。 “行,等会儿你看看,喜欢哪个房间,告诉我一声,我让冬冬给你安排。” 唐鹏很大方,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太好了,太好了,不愧是我兄弟,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直接说!” 高先生拍着双手的得意样子,更让潘冬冬看着别扭。 不过,满脸好傻好天真样子的高先生,并没有快乐上几秒钟,就听唐鹏冲潘冬冬说:“冬冬,记住啊,等高先生搬进来后,你要先让他交房钱,另外,最好是先收取房费三倍以上的押金,因为高先生有喜欢收藏东西的习惯。” “么的,你这是红果果的侮辱我呢。” 高飞满脸的笑容,立马消失了。 第1882章 是不是很吃惊? 昨晚唐鹏说今天要去蒙特利莎找一个叫高飞的家伙时,潘冬冬曾经问高飞是谁。 当时唐鹏告诉她说,是一个朋友,而且很可能还是那种以后得长期合作的朋友。 正是听唐鹏这样说高飞,所以潘冬冬在猜到高飞就是高飞时,才会对他那样客气。 只是高先生接下来的表现,让潘冬冬有些失望,开始怀疑唐鹏看走眼了。 说真的,潘冬冬真不喜欢这种占小便宜的人,尤其光明正大的占朋友的便宜,所以在唐鹏吩咐下来那些话,高飞脸色猛地很难看后,她却暗中高兴。 当然了,她肯定知道唐鹏那样说,只是说着玩,讽刺高飞。 但潘冬冬却觉得,到时候她就会这样做--哪怕是最后一分钱不要他的,可也得让他明白占人便宜的行为,是多么的可耻。 就在潘冬冬想到这儿时,就听唐鹏问道:“先去看谁?” 她愣了下,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听高飞说:“当然是先去看美女了。” “就猜到你会这样说。” 唐鹏鄙夷的笑了笑,加快脚步拐过了一个拐角。 会所的二十三层很大,有着数十个豪华套房,三条走廊,不过目前为止住在这儿的人却不多,除了昨天才来的唐文举两口子、陈留香外,也就是潘冬冬,还有唐鹏的心腹韩玄、小月、大力神几个了。 现在高飞说是先看美女,那个美女自然就是宋慧乔了--潘冬冬这才明白过来,同时也隐隐猜到唐鹏请高飞来是做什么了,不过对他的感观却没多少改变。 高飞嘴里胡说八道着,四处打量时偶尔发现了潘冬冬脸上的不屑神色,微微一楞随即就明白什么意思了,心中好笑的要利用太阳,也没说什么,跟着唐鹏来到了这条走廊最东边的一个房门面前。 走廊尽头的窗前椅子上,有个男人正坐在那儿看报纸,在唐鹏等人走过来时,落下了报纸,露出了一张脸色阴沉的脸。 高飞一看,认识,正是在蒙特利莎时被他踢的狂呕鲜血的韩玄,看来他在这儿看报纸,就是为了保护唐文举的。 看到熟人后,高飞习惯性的冲人家一呲牙,正要给人家一个和蔼的微笑着,韩玄却又马上举起报纸,挡住了脸。 ri,没想到你比我还要面子。 高飞在心里骂了一句时,唐鹏抬手敲响了房门。 “是谁?” 很快,里面就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带着明显的警惕性。 “爸,是我,唐鹏。” 唐鹏沉声回答。 “哦,那你稍等,很快就会好--” 唐文举的声音,有些仓促的意思,接着高飞三人就从虚掩着的门缝中,听到一些响声,好像在急匆匆的收拾啥东西。 我擦,不会吧,门都没没有反锁,就敢在里面跟宋慧乔玩浪漫? 听到细细碎碎的声音后,高飞马上就想到了那种事,下意识的看向了唐鹏。 唐鹏眼神一闪,明显是跟高飞一样,想到了某个不健康的可能性,这让他很是尴尬,幸好脸皮还算是厚,看不出来,但心里肯定在埋怨老唐也太没出息了,干那种事也不知道锁门,关键是高飞在这儿啊。 在他心里,宋慧乔可算是高飞的女人了。 现在他老子很可能跟高飞的女人在里面那个啥,他跟高飞又是刚认识的兄弟,就算他跟宋慧乔有那种意思也没脸见人的,更何况是他老子呢? 潘冬冬却没有唐鹏那么厚的面皮,猜到里面的老唐在做什么后,她的俏脸一下子红了,正要转身走人--不管怎么说,她都是女人,唐文举亲儿子的女人,也算是公公了,这要是亲眼看到公公的私生活,那未免太有些难为情了。 她刚要转身,唐鹏却忽然伸手推开了房门。 哎哟,你个死鹏子,就算要开门,也得等我转身后好不好呀? 潘冬冬心急之下,却本能的像房间里看去,就看到唐文举跟宋慧乔就站在窗前,俩人身上的衣服却是很完好的,没有一丝凌乱的意思。 如果老唐跟宋慧乔,真躲在房间里做那种事,无论有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关系,这空气中都会夹杂某种特定的气息--可以称之为雌性荷尔蒙的气息,只要女人一有那种意思,就会散发出那种微弱的味道,依着唐鹏的鼻子,没理由嗅不到。 可他偏偏没有嗅到,这才意识到里面情况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样了,所以才赶紧推开门,是生怕宋慧乔正要对他老子不利。 站在窗前的唐文举俩人,看到房门被打开后,脸上都闪过明显的惊惶。 唐文举更是双手藏在背后。 他背后的落地窗,却是开着一扇窗。 “我、我不是让你等会儿再进来的吗?” 神情很不自然的唐文举,在儿子忽然闯进来后,有些小怒气的问道。 唐鹏没说话,潘冬冬是一头雾水:他们在这儿鬼鬼祟祟的干什么? 高飞却是轻叹一声:“唉,唐叔是吧?这可是二十三层楼,就算你能找到够长的绳子,就能从这儿爬出去吗?” 潘冬冬这才发现,塘尾街背后的地上,还有一长串的绳子,或者说是被撕成条幅的被单,从敞开着的窗户里延伸了下去。 原来,唐文举这是想借助绳子下楼跑人。 幸亏了大半天,好不容易凑够足够的绳子,正向窗外系呢,谁成想唐鹏却来了,‘逃跑计划’彻底泄露后,唐文举有些恼羞成怒,把绳子往脚下一摔,冲高飞恶狠狠的问道:“你是谁!” 高飞还没有说话,唐鹏向前走了一步,低声说:“爸,你要是真想带她走,只要跟我说一句,从前面走就行了。从这儿--你要是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那么我该怎么跟妈交代?” “你说的倒是轻巧。如果你手下能允许我外出的话,我会冒险吗?” 唐文举冷笑一声,抬手牵着宋慧乔的手,走向了沙发那边。 相比起今天中午之前,唐文举的反常态度,有了更加明显的变化,为了带走宋慧乔,竟然用被单制绳子,不惜冒险从二十三楼爬下去了。 “我、我--不是我鼓动他要爬窗逃走的。” 中午之前还能借助唐文举,来‘对抗’唐鹏的宋慧乔,看到高飞出现后,脸色顿时大变,挣开了唐文举的手,结结巴巴的解释道:“我、我也没打算离开这儿,都是、是他说我留在这儿不安全,他要带我去个安全的地方。我、我劝不住他,我没撒谎,真的没撒谎。” 看到宋慧乔满脸都是惧意的看着高飞,潘冬冬有些纳闷,搞不懂她为什么这样怕他。 她哪儿知道,昨晚时,不管是从身体上,还是从精神上,高飞都彻底折服了宋慧乔,使她看到他后,就会有种老鼠见了猫那样的条件反射惧意。 再忽然间,潘冬冬发现高飞好像变了一个人,不再是那个让人讨厌的油腔滑调了,尽管脸上依旧带着淡然的笑意,可那双看着宋慧乔的目光,却像是两把犀利的利剑,把她死死笼罩在了剑光下,哪怕她稍微一动,就会被绞成肉馅那样。 宋慧乔此时脸上露出的惧意,更是发自内心的,绝不像上午应付唐鹏那样,这一点潘冬冬能看得出,也更奇怪:她为什么这样害怕高飞? 唐文举也发觉宋慧乔很怕高飞,马上就上前一步,挡在了她面前,眼睛死死盯着高飞厉声说:“你想怎么样?” 看到唐文举这样护着宋慧乔后,唐鹏心里一酸。 对这一幕,他不陌生。 那时候他还小,连春芳帮着丈夫在市场上卖肉时,有几个痞子想欺负她,唐文举就是这样挡在妻子面前,毫不退缩的厉声喝问这句话的。 跟当年比起来,唐文举无疑是老了很多,可那股子天塌下来由他扛着的男人气概,却没有变,变得只是被保护的人。 不再是他的妻子,而是一个来历非常复杂,随时都会带来危险的异族女人。 高飞也没想到唐文举会这样男人,愣了一下脸色缓和了下来,向前走去:“唐叔,我是唐鹏的好朋友,我--” “站住,不许过来!” 唐文举才不管高飞是谁的朋友,只是感觉到走过来的高飞很危险,马上就伸手挡着宋慧乔向后退。 他刚退了一步,高飞忽然动了。 “高飞,不要!” 高飞一动,唐鹏就发觉他要做什么了,赶紧出声阻拦。 但晚了,高飞右手化掌为刀,一下子砍在了唐文举的脖子右后侧。 唐文举闷哼一声,翻了个白眼就往下瘫倒,冲过来的唐鹏一把抱住了他。 “我想,唐叔叔好像正处于某种他感觉不到的恐惧中,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说不定精神会崩溃,还是好好休息一下最好。” 高飞轻声说道。 “嗯。” 唐鹏低低的嗯了一声,拦腰抱起了父亲,转身走向了房门。 潘冬冬连忙跟了出去。 走到门口时,唐鹏转身看着高飞,过了片刻才说:“谢谢。” 高飞笑了:“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要是搁在刚才,高飞这样回答唐鹏的话,潘冬冬肯定会觉得他在装。 但现在,她才发现高飞说这句话是那样自然,就像熟人见面后,相互问好那样。 关上房门后,潘冬冬低声问唐鹏:“鹏子,这个高飞,到底是什么人?” “你知道天涯集团吗?” 唐鹏抱着父亲,快步走向母亲那边的屋子。 “知道啊,很厉害的一个--吓,这个高飞,不会就是那个高飞吧?” 潘冬冬吓了一跳。 刚开始听到高飞的名字时,她并没有多想,更没有把他跟天涯集团那个高飞联系到一起,直到唐鹏说出这句话后,她才猛地醒悟过来。 “对,他就是那个高飞。” 唐鹏扭头看着她,笑着问:“是不是很吃惊?” “天底下的男人,除了你能让我吃惊外,无论他是谁,好像都没有这个资格了呢。” 潘冬冬笑了下,随口说出这句话时,却发现唐鹏正坏笑着望着她,先是愣了下,就明白过来,抬手砸向了他的肩膀。 第1883章 真正的恐惧! “发生这种事,真的让我很吃惊。” 等唐鹏三人走后,高飞站在那儿看着宋慧乔,目光也不犀利,很平淡,就像是一位哲人在盯着河水思考人生那样,接下来的几分钟都没有动一下。 他刚说这句话时,宋慧乔还曾经跟他对视了一眼,但接着就低下了头。 接下,宋慧乔一直低着头,也是一动不动,好像跟高飞一起思索人生那样,可晶莹的汗滴却从她额头上冒出,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 她不用抬头,也能感觉到高飞始终盯着她。 那目光,就像是一座大山那样,死死压在她身上,让她无法动弹一下,但全身所有的神经都绷到了极致,随时都会断裂。 这是来自精神上的折磨。 宋慧乔在北朝可是当了十数年的第二夫人,因她而死的人足有数百上千,无形中养成的强大气场,说起来应该比高飞更加强势才对。 毕竟高飞跟昔日的她相比起来,最多也就是个小杀手,两者之间压根无法相比。 可现在,她却被高飞给吃的死死的,动也不敢动。 慢慢地,宋慧乔额头的汗水淌了下来,流进了眼眸中,汗水中的盐分腌的眼睛涩疼,心跳也更加的急促。 她知道,她已经无法再坚持沉默下去,必须得有所动作了,要不然她可能会发疯。 她必须得抬起头,就像第二夫人那样高傲的昂起头,用她其实也很犀利的目光跟高飞对视--这是一场气场之战。 气场,看不见莫不着,却又真实存在着。 她没理由会败给一个杀手出身的男人,哪怕是她现在落魄了! 砰,砰砰! 当心儿骤然狂跳几下时,宋慧乔终于动了--噗通一声跪倒在了高飞脚下,额头触地,闭上了眼。 她真的很想,就如她所希望的那样,昂起头拿出她昔日第二夫人的气场,来还击高飞,可在她终于有所动作后,却是跪了下来,就像是一只狗那样,匍匐在这个男人面前。 女人遭遇来自男人的挫折后就跪伏在地,是岛国跟半岛那边妇女的一个习惯,但宋慧乔却没有这种习惯,从没有过,可现在她下跪的动作,却是那样的顺其自然。 羞辱,无与伦比的羞辱,使宋慧乔很想放声大哭。 在蒙特利莎酒店时,宋慧乔也曾经跪伏在高飞面前,还是红果着的,但那时候她最多是为了活命,而不得不使用的手段。 但现在她跪下的指令,却是来自内心深处,不受她本人所控制的,这只能说明她的灵魂,已经被高飞所折服。 身为北朝昔日的第二夫人,现如今仅仅因为承受不了某人的压力,就下跪乞服,这对宋慧乔来说绝对是无与伦比的羞辱,但无可否认的是,当她额头触在地上后,急促的心跳一下子平稳了下来,那种把她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压力,也随即消失。 高飞还是没说话,房间内很静,静到宋慧乔都能听到血液在血脉中流淌的声音。 当一个人真正静下来后,脑子却是最活跃的,思维也变得无比敏捷,就像宋慧乔这样,忽地想到了什么,刚停止向外冒的冷汗,刷的一下再次冒了出来。 她这才醒悟了过来,她为什么这样害怕。 原来,她身上那人类最神秘的第六感,已经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危险:刚才,要是她真敢抬头,用桀骜不驯的眼神跟高飞对峙的话,高飞就会毫不犹豫的杀了她! 因为某些原因,高飞不想宋慧乔去死,但这并不代表着她在把心思耍在唐文举身上时,高飞就会原谅她。 宋慧乔对唐文举耍心思,就证明了她对当前状况的不甘,想出点什么妖蛾子。 竟然她不想被高飞攥在手中,想走她自己的路,那么高飞还有什么理由再留下她,给自己增加麻烦? 高飞只是不想宋慧乔去死,而不是不敢杀她,当她让他察觉出无法控制后,高飞才不会管她想做什么,绝对会毫不客气的干掉她。 一个人的心计再深沉,本事再大,可当她成为死人后,这一切都会消失了。 杀戮,的确是杜绝未来麻烦跟危险的最佳方式。 看到宋慧乔跪伏在自己脚下,浑身又开始轻抖后,高飞才轻轻叹了口气,缓步走到窗前,到背着双手看着窗外,淡淡的说:“说说吧,这是怎么回事。” “我、我也不知道。” 宋慧乔的额头依旧放在地上,涩声回答道。 因为极度的紧张害怕,使她的声带受到了干扰,从而带动声音有些变质。 “你真的不知道?” 高飞的语气,依旧那样平静,没有一丝波动:“起来,过来。” 就像是一个木偶那样,宋慧乔听话的站起来,乖乖的走到了高飞面前。 高飞又说话了:“抬起头来。” 宋慧乔慢慢的抬起头。 她的容颜依旧那样精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上去,都带着让人心动的感觉,苍白到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庞,更是给她平添了一抹柔弱之美。 风,很凉的风,从敞开着的那扇窗户内吹了进来,催起了宋慧乔耳边的发丝,遮住了她的眼睛,让她暂时无法看清眼前的男人,却有了种‘鸵鸟式’的安全感。 “这儿是二十三层楼,这个窗口足够一个人爬出去,而且还拴着绳子。” 高飞看着那扇打开的窗口,好像很攸然的说着:“如果有人死在楼下,警方来调查事发现场的话,肯定会以为那个人在顺着绳子爬出窗外时,不小心失手坠楼而死--无论这个人是谁,从这么高的高度上摔下去,生还的几率,要比男人生孩子更小。” 刚才那种从没有感觉过的恐惧,再次潮水般袭来,让宋慧乔双膝一软,第二次跪伏在了高飞脚下。 高飞眉头一皱,随即舒展开来:人在站在不安全的高处时,就会趴在地上,这样就会增加安全感。 “他(唐文举)怎么会变成这样的,我真的不知道。” 宋慧乔颤声说道:“求求你,一定要相信我。我、我只是利用他对我的好感,想寻找一个更能保护我的安全庇护所--啊!” 宋慧乔的话音未落,就觉得头发一疼,身子陡然飞起,本能的发出一声尖叫时,却发现她已经从敞开着的窗口里飞了出去。 天上,有一轮弯月,很清冷。 下面,有着太多的灯光,就像本该出现在天上的群星,闪烁不定。 夜风无比的冷,吹进她的衣服,刮的她骨头都疼。 她在刹那间发现自己已经被高飞抛出窗外,此时正身处二十三层的高空时,所有的思维都已经停止,却偏偏能感觉到死亡的气息,就像是一团黑雾那样,随着她身子急速下降,把她紧紧包裹了起来,再也无法逃脱。 唯有尖叫声,她在临死前发出的尖叫声,还试图冲破这团黑雾,希望能变成一根绳子,把她从死亡中拉回生天。 高飞,才是世上最可怕的敌人,如果有来生,我绝不会在他面前存半点侥幸--宋慧乔在尖叫声中,脑海中忽然猛地划过如此清晰的声音。 无法描述的恐惧,就像是一道惊雷,从天边长龙般滚过。 陈果果猛地打了个激灵,却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悬崖边上。 在她的脚下,就是黑漆漆的万丈深渊,深渊的半空中,还有一些各种颜色游动的火球,那是某些怪兽眼睛发出的亮光。 如果真要是摔下去,相信不一定等到落地,就会被那些看不出啥东西的怪兽,撕咬成碎片。 陈果果很想离开,真的很想离开,可看不到边际的黑暗中,却仿佛有股子力量,在死死推着她,一步步的来到悬崖边上。 无论她有多么的抵制,都无法跟这股子力量抗衡。 她很想让人来救她,可她大张着的嘴巴中,却发不出一点点的声音,哪怕是挣扎,也没有一点力气。 无比的恐惧,让陈果果几乎要昏厥过去,她只能拼命的挣扎--但还是无法避免,她被那股子力量慢慢推下了悬崖。 在摔下悬崖的一刹那,陈果果忽然从黑暗中看到了东西:那是一匹全身黝黑的战马,一个身穿黑色牛皮甲的武士,手中高举着弯刀,脸上带着残忍的狞笑,双眼在黑暗中散发出莹白色的光晕,催马向她急扑而来。 奎莫拉! 猛地,陈果果认出这是什么东西。 相传,奎莫拉不属尘世间的轮回六道,独属魔道,更是被安归教尊为神祗。 陈果果就是魔道中了,现任安归教的安归王,但奎莫拉为什么要残害她呢? 带着浓浓的不甘,还有无比的恐惧,陈果果摔下了有着无数怪兽在半空盘旋的深渊,嘴里仍旧发不出一点点的声响,只有死亡的绝望像一团黑雾那样,把她紧紧包围。 风在耳边呼啸,陈果果很快就看到一只怪兽扑了过来,血盆大口里喷着腥气,獠牙利齿就像一把把尖刀,应该很轻松把她撕成碎片。 她想躲。 可身在半空,她又该怎么躲? 除了眼睁睁看着又有好多长了翅膀的怪兽扑过来,即将把她撕成碎片,她没有一点点选择的余地。 绝望中,她下意识的要闭眼--人在遭遇无法抗拒的危险时,好像只要能闭上眼,就能躲过危险那样,这已经是人类的本能。 陈果果刚要闭眼,眼前却是一亮:她看到一条白色的虚影,以无法形容的速度,猛地从远处的黑暗中扑出来,发出了一声清朗的龙吟。 那是一条巨龙,白色巨龙,它以闪电般的速度向陈果果这边扑来,锋利的利爪只需轻轻一抓,那些想一口吞掉陈果果的怪兽,就会被撕成碎片,化作一声悲鸣。 白色巨龙闪电般扑来,陈果果忽然发出了声音:“救我!” 接着,白色巨龙不见,四处逃窜的怪兽不见,唯独黑夜,在陈果果猛地弹身坐起时,依旧温馨的陪伴在她身边。 “果果,你怎么样了你?”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外间响起。 第1884章 高夫人要生了! 砰,砰砰! 黑暗中,陈果果听到了自己急促的心跳声,更能感觉到冷汗,已经让她浑身都湿透了。 原来,刚才所经历的那一切,只是个恶梦。 骑着黑色战马、手挥弯刀的奎莫拉、悬崖、怪兽,还有那条电闪般扑来的白色巨龙等等,都是梦中才看到的。 陈果果被吓醒后,这一切都不见了,她的心跳虽然急促,冷汗直流,黑暗依旧在,可她却已经回到了现实中,外间已经传来解红颜急匆匆的脚步声。 “原来,这只是一场梦而已。” 陈果果长长松了口气,身子慢慢后仰,正要对已经莫黑走进屋子里,准备点灯的解红颜说什么时,一种刀子猛地刺进腹部最深处的疼痛,使她身子猛地一僵,张嘴发出了一声痛呼:“啊!” 正要点灯的解红颜,刚把火苗凑到蜡烛上,听到陈果果忽然发出的痛呼声后,吓得手猛地一哆嗦,差点把火绳扔掉,赶紧问道:“果果,你怎么了你!?” “疼,疼--肚子,疼!” 陈果果双手抱着肚子,额头冷汗直冒,大张着嘴巴就像离开水的鱼那样,她很想把身子佝偻起来,那样可是减少肚子疼的有效方式,但她却不敢这样做。 因为现在她已经身怀六甲七个多月,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弯腰了。 “什么?吓,不会是要生了吧?” 解红颜闻言大吃一惊,赶紧点燃蜡烛,随手扔掉火绳跑到了榻前。 解红颜被送到地下楼兰来后,也跟秦城城一样,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私塾教师(她虽然不是秦城城那样的专业教师,但教给孩子们《百家姓》《三字经》之类的,还是没问题的)。 按说,她该跟秦城城一起,在小村内有自己的一个小宅院,就是那种茅草屋,四周是用篱笆墙围起来,种上一些菊、花,再养上一只小黑狗,整天追咬那三五只鸡鸭的农舍。 虽然没有任何的电器,但却有着回归自然的宁静,以及外世无法拥有的宁静。 不过,莫邪征东却委托她住在了王宫偏殿内。 因为陈果果已经怀孕七个月了,身子太重需要人照顾。 很明显,解红颜要比莫邪王宫中那些太监、宫女更能让陈果果所接受,所以她白天在城外教书,傍晚时就会骑着一头小毛驴,悠哉悠哉的进城回王宫。 陈果果早就算出了她的预产期,今天距离预产期还足足有两个月。 但今晚,她却在做了个恶梦后,肚子忽然疼了起来。 哪怕她是现任安归王,神经比钢铁还要坚硬,但待产时撕、裂的疼痛,还是让她无法承受,等解红颜急吼吼的冲到榻前时,她脸上已经没有了丝毫的血色。 莫邪征东让解红颜来照顾陈果果,主要是因为她年龄比较大,又生过孩子,照顾怀孕女人肯定有着丰富的经验,这样才能更好的照顾陈果果,预防某些意外的发生。 当然了,莫邪王宫内,也有专业的接生婆,可在陈果果等人看来,那终究是外人。 解红颜才是自己人。 需要照顾的人,在自己人照顾时,才会更加心安一些,这可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陈果果此时已经疼的说不出话来,只是紧咬着嘴唇,鼻翼急促的张合着,一看就是在跟痛苦所抗衡。 解红颜匆忙的坐在榻上,伸手把陈果果揽在怀中,给予她一个温暖的怀抱后,这才抬手掀起了被子,只看了一眼,就扭头冲外面尖声叫道:“来人呀,来人!” 陈果果住在里间,解红颜在外间休息,外间的门外,还有值班的宫女。 听到解红颜的尖叫声后,值班的两个宫女连忙跑了进来。 “快,快去找女王殿下,就说果果要生了!” 不等那俩宫女说什么,解红颜就急声吩咐道。 “是!” 一个宫女匆忙答应了一声,转身就跑了出去,边跑,边喊:“要生了,要生了!” 到现在为止,地下楼兰始终保持着古代的习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太阳落山不久后,大街上就几乎看不到一个人了,唯有偶尔会传来狗吠的声音,但也很快就会消失,静悄悄的没有一丝生息,尤其是在王宫内,尽管柱子上都点着灯笼,可灯光都仿佛也跟着沉睡了过去。 所以,这个宫女的声音,此时听起来是那样的突兀,整个世界都仿佛被她从沉睡中惊醒,很快就响起了脚步声,有太监最先出现:“雪花,怎么了?” “要生了,高夫人要生了!” 叫雪花的宫女,没有丝毫的停留,从太监面前风一样的吹过,直向莫邪征东的寝宫刮去。 “高夫人要生了?” 那个太监呆愣了一下,终于醒悟了过来,连忙裹了下衣服,尖着嗓子叫道:“快,快去找稳婆,高夫人要生了!” 高夫人要生了。 这六个字,就像一阵风那样,在雪花跑出陈果果的房间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响遍了整个楼兰王宫。 “高夫人要生了!” 莫邪征东正盘膝坐在自己的锦塌上,双手捏了个决闭目休息,听到这个声音后蓦地睁开眼,身形一晃,就像是一缕青烟那样,飘出了内室,来到了房门前,伸手打开了房门。 这时候,雪花刚跑到门口,看到女王殿下打开门后,赶紧蹲身行礼:“启禀女王殿下,高夫人要生了!” “这才七个多月,她怎么要生了?” 莫邪征东黛眉一皱,随口问了一句。 雪花有些紧张的摇头:“我、我也不知道,是解先生(对解红颜的尊称)说的。” 莫邪征东身为当世中医第一圣手,自然明白‘怀胎十月’是咋回事,更知道‘七活八不活’的说法,听闻陈果果要生了后,首先想到的就是‘早产’。 七活八不活,是民间广泛流传着的一种说法,意思是认为怀孕一旦早产,7个月分娩的早产新生儿能活,而8个月的早产新生儿反而不易活。 就像所有民谚那样,这句话也有着一定的道理,简单的来说呢,就是认为7个月大的胎儿,已经初步具备存活条件,如果是母体在怀孕期间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继续供给胎儿的成长,则会倾向于尽早分娩以保证胎儿生存,7个月正好可以分娩了。 而如果是胎儿本身出现问题,则没有这种倾向性,在8个月分娩的多是胎儿有问题导致无法继续生长,所以8个月分娩的存活概率要偏低。 “怎么会早产了呢,怎么会早产了呢?” 解红颜紧紧搂着陈果果,给她擦着额头上的冷汗,刚神色焦急的念叨了几句,却又想到这些话会给她造成更大的心理压力,连忙改口安慰道:“果果,你别怕,七活八不活的,幸好咱是七个月,有莫邪征东在,你跟孩子肯定会安然无恙的。” 男人永远也不知道女人在生孩子时(自然生产),会遭受多大的痛苦,但民间却有这样一个说法:生孩子,就相当于从鬼门关前走一圈。 对于这种无法抵制的痛苦,陈果果倒是不怕。 她的神经,早就锻炼的好像钢铁那样的坚韧了,甚至都该怀疑,她的痛感神经还管不管用,就像她还有没有良心那样…… 可她现在却是无比的怕,怕孩子是不是出现什么意外了,毕竟现在距离预产期还有两个多月,更隐隐猜早产,很可能跟刚才那个恶梦有关:她在梦中,受到了惊吓,动了胎气,这才引发了早产。 身处地下楼兰,有莫邪征东在,没有谁能伤害到陈果果。 能伤害到她的,也唯有她自己。 陈果果全身都在颤抖,牙齿也格格作响,死死拧住解红颜的衣角,声音很虚弱的喃喃道:“快、快去找莫邪征东,快,快让她来救救我的孩子!” “女王殿下!” 就在这时后,门口传来宫女的问候声。 解红颜回头看去,就看到身穿一身黑色锈龙长袍的莫邪征东,急匆匆走了进来。 在她身后,还跟着两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那就是赶紧跑来的稳婆了。 “别慌,你会没事的,孩子也会没事,七个月生产很正常的,有我在,一定会保你母子平安!” 莫邪征东快步来到榻前,握著了陈果果递过来的手,稍微用力攥了一下。 有的人,天生就能给人说不出的安全感。 莫邪征东无疑就是这样的人。 实际上,她也拥有这样的本事:有她这个当世第一中医圣手在,再加上还有御、用稳婆,陈果果没理由会出现意外。 “快去准备热水,干净的纱布!” 两个稳婆不等莫邪征东吩咐,就吩咐外面的宫女,急匆匆的走了进来,看了眼解红颜。 解红颜会意,知道自己再留在这儿也没啥用处,说不定还会影响什么,赶紧把陈果果慢慢放在榻上,低声说:“我去外面等你。放心,你会没事的。” 陈果果左手被莫邪征东握著,右手却死死抓着解红颜,不想让她走,就像个孩子那样,眼中泪水闪烁,哑声说道:“我、我怕……我、我想高飞了。” 我想高飞了。 而高飞却不在,这才是陈果果怕的理由。 别看她昔日牛叉的一塌糊涂,敢跟老天爷叫板的样子,但在她的孩子提前两个多月就闹腾后,她就会想所有早产的女人那样,会想到诸如一些‘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的惨剧。 毕竟这儿是没有任何先进医疗设备的地下楼兰,哪怕有莫邪征东在,可总无法给陈果果太多的安慰。 如果高飞此时能在身边的话,那么陈果果的恐惧感就会减少,生机也会相应的增大--丈夫不能代替妻子生孩子,却能给她无比的勇气,跟最需要的心安。 但偏偏此时高飞不在,陈果果又是不正常的早产,所以她害怕,想高飞也是很正常的了。 对此,解红颜很理解,连忙劝她:“果果,你别怕,我现在马上就让人去联系高飞!” “去,快去,红颜姐!” 陈果果终于松开了解红颜的手。 第1885章 难产! 其实,陈果果也知道,就算解红颜现在联系到高飞,可他要是赶来,还得需要至少二十个小时,毕竟冀南距离塔克拉玛干沙漠很远。 可她现在真的很想高飞,真的很想让他知道她不幸早产了,真想让他化作一颗流星,眨眼间就能出现在她面前,陪伴着她,一起渡过当前的生死关头。 高飞能否及时赶来,已经是她能否平安生下孩子的希望所在! 看着昔日的生死大对头,现在脸色苍白,眼眸中满是惧怕的样子,莫邪征东心头也泛起了一丝恐惧:我生孩子时,是不是也会这样? 要不然说女人生孩子时,最好别让没生过孩子的女人照顾呢,尤其是怀孕的,因为产妇此时的痛苦,能给她留下不良的阴影。 幸好,莫邪征东的神经够坚韧,深吸了一口气很快就让自己镇定下来,坐在了解红颜刚才坐过的地方,右手食指搭在了陈果果的手腕上。 她在给给陈果果诊脉。 中医,到现在为止,都可能是世界上最神秘的一门科学之一了,别的不说,单说诊脉吧:真正的高手通过诊脉,就能诊断出女人有没有怀孕,所怀的是男是女,胎位正确与否,甚至连胎儿有多大,都能通过脉搏诊断出来。 莫邪征东就是中医圣手,在给陈果果诊脉后,没理由诊断不出这些来的。 实际上,在陈果果来到楼兰后,她每隔三两天,就会给陈果果诊一次脉--就在今天早上,她还刚给陈果果诊过一次,确定一切正常的。 但现在当莫邪征东给陈果果诊脉后,心头却是陡然一紧! 陈果果之所以早产,是因为胎儿在娘胎中‘玩耍’时,脐带缠了脖子,而且还是缠了好几圈,造成胎儿呼吸不畅,本能的想要挣开这些束缚,结果导致了胎位不正,更造成缠在脖子上的脐带更紧了。 正是因为胎位不正,脐带缠脖子,让胎儿呼吸不畅,才越加的挣扎,造成了早产。 可那条小生命却不知道,他越是挣扎,缠在他脖子上的脐带,就会缠的越紧,从而在导致陈果果早产后,又遇到了更加难办的难产。 本来早产就很危险了,现在又遭遇肯定的难产,这绝对是雪上加霜。 必须得把她送出去! 马上,莫邪征东脑海中就闪过了这个念头。 她是当世第一中医圣手不假,而且地下楼兰也有拓拔千钧这个出色的‘外科大夫’在,但他们两个人,都从没有过给人接生的经历。 毫无疑问的是,依着拓拔千钧的医术(当初就是他在莫邪征东的协助下,给高飞开颅动手术的),来个小小的剖腹产手术,应该是小菜一碟才对。 可莫邪征东更知道,拓拔千钧除了没有给人接生的经历外,更重要的则是因为他的身份,绝不会有允许他给陈果果动这种手术:他是地下楼兰森林神殿的大祭司,工作职务神圣不可亵渎,除了他自己老婆外,平时他都很少跟女人打交道,又怎么可能参与接生这种事呢? 哪怕是莫邪征东给他下达强制性命令,拓拔千钧也不会答应的。 而莫邪征东自己,尽管有着冠绝天下的医术,可外科却是她的弱项,要不然当初在给高飞动手术时,只当助手了。 陈果果当前的情况,却必须得动手术。 当然了,难产的,也有在生产过程中逐步转为正常的例子,可那种例子太少了,比买彩票中大奖的概率还要低。 所以,当前必须得把陈果果送到外面去,去大医院做手术,如果难产一旦造成大出、血,后果不堪设想的。 “陈果果,你必须坚持住。” 莫邪征东心思电转间,就已经下了决断,决定现在就把陈果果送到外面去。 但她刚说出这句话,却听一个稳婆低声叫道:“吓,孩子出来了,是、是站生!” 女人在自然生产时,大概分三种情况,一种是站生,一种是坐生,还有一种是头先出来。 头先出来的,那是顺生。 剩下的两种情况,站生是最危险的了,就是孩子先出脚。 站生,其实就是难产的代名词,放在古代,十个中有九个,能把产妇给折磨死。 所以听稳婆低声喊出这句话后,莫邪征东的心里就是猛地一沉,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现在孩子的脚已经出来了,这时候肯定不能再乱动陈果果了,要不然不等到地面,她就会折磨死的。 “站、站生?” 死死咬着牙关遭受痛苦折磨的陈果果,也听到了稳婆下意识喊出的这句话。 每一个女人在即将成为母亲后,都会关注生产、婴儿这方面的知识,陈果果自然也是这样,所以她甚至比莫邪征东更理解‘站生’所代表的意义。 马上,陈果果就意识到了什么,双眸中迅速浮上了绝望的恐惧。 她就像莫邪征东那样,在第一时间想到了自身所处的特殊环境内,以及再也来不及转移到外界的可能--当下,无论生死,她都得在这儿生产了。 泪水,绝望的泪水,哗的一下就从陈果果眼里淌了出来。 莫邪征东的心又是一疼,抬手给她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用少有的温柔语气说道:“陈果果,你一定要信任我,我可是中医第一高手呢,帮你把孩子顺利生出来,这对我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挑战性,相信我,好吧?” 莫邪征东的话,给了陈果果极大的信心,使她的眼神猛地一亮,颤声说道:“我、我信--可是,我现在很疼,很怕。” “别怕,别怕,有我在呢。” 莫邪征东把她轻轻揽在怀中,左手五指在她后背几处穴道上来回游走,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镇定:“雪花,你跟宋大夫(地下楼兰内没有太医院,这个宋大夫,也只是给太监、宫女治疗个头痛脑热的,这种事根本帮不上忙)去熬药。记住,要用三钱菟丝子,五钱紫苏……” 听着莫邪征东声音镇定的安排人去熬药,又感觉到后背传来丝丝热气,让难产而产生的痛苦轻了很多,陈果果的彷徨、恐惧,也小了很多,一动也不想动的闭上了眼睛。 她哪儿知道,莫邪征东让人去熬的中草药,只能保证安抚胎儿的功效。 如果是放在平时动了胎气的情况下,只要喝了莫邪征东开出的草药,躺在榻上静养片刻,就能起到明显的效果。 可问题时,现在孩子的脚已经出来一根了,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会不可避免的造成大出、血,危机到她的生命。 莫邪征东现在通过陈果果背后的几处大穴,正在均匀的给她补充体力,使她时刻保持着该有的生机,这样就避免了她会因为出、血后的乏力。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按摩穴位,莫邪征东能让胎儿逐渐安稳下来,甚至慢慢睡过去,哪怕他的一只脚,已经迈到了人世间。 毫无疑问的是,莫邪征东这是在尽可能的给予陈果果安慰,却无法制止即将出现的大出、血。 下达一连声的命令后,莫邪征东趁陈果果闭上眼后,抬手冲另外一个宫女小雨招了下,等她过来后,食指在榻上写了几个字。 檀木打造的锦塌,在莫邪征东的手指下,就像是豆腐那样,硬硬的被她写出了一行字:快,通知外界飞龙部,请妇产医生! 既然陈果果难产,无法再去外界,那么就只能通知外界飞龙部,让他们去找妇科医生来地下楼兰了--刚才莫邪征东只想带陈果果出去,那是因为不想让外人来地下楼兰。 但现在,她顾不得这些了,只要能救得陈果果母子平安,无论让她做什么,她都会倾力去做。 高飞把怀孕的陈果果送来楼兰,这是对莫邪征东的无限信任。 如果陈果果真有个三长两短的,她再也没脸去见高飞了,因为她很清楚高飞跟陈果果之间的感情有多么深厚。 宫女小雨会意,急匆匆的转身冲出了房间。 呼--一阵夜风吹来,让盘龙柱子上的烛光摇晃了下,猛地一黑,眼看就要熄灭时,火舌却又陡然一长,反而更加亮了。 亮的刺眼。 当宋慧乔向好像无底的深渊内摔落下去时,眼前却是猛地一亮,接着一种好像骨折了的疼痛,让她发出一声惨呼,在地上翻了个几个滚,直到碰在沙发上后,才停住。 她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自己右脚腕上,缠着一根被单撕成的绳子。 那是唐文举要带她‘私奔’时准备好的,只是却没有派上用场,反倒是让高飞利用上了:刚才宋慧乔在飞起来时,是被高飞一把抓主头发,从打开着的窗口内扔了出去。 这可是二十三层楼的高度啊,接近八十米左右,宋慧乔要是真摔下去,估计连啥模样都看不出来了。 不过很明显,高飞还不想她死,把她扔出去只是为了吓唬她罢了,要不然也不会紧接着就抛出绳子,缠住了她的脚腕,在她向下摔落时,再把她给拉回来了。 这绝对是高难度,高危险动作,一个掌握不好,就会有惨剧发生。 也就是针对宋慧乔吧,高飞才敢这样做,才会很理智、很冷静、很精准的套住她脚腕,把她从鬼门关内拉了回来。 如果是换成陈果果,就算是把高飞生啃了,他也不敢这样做的。 人唯有在没有任何心理压力时,才能有出色的发挥,不是吗? 看着蜷缩在沙发前的宋慧乔,高飞到背着双手,一副出世高人云淡风轻的装比样子,也不说话,就这样淡淡的看着她。 但那‘和蔼’的眼神,却是在警告宋慧乔:你要是再不说实话的话,那我下次就不一定能缠住你的脚了。 宋慧乔读懂了高飞眼神中的含义,呆愣半晌后,忽然放声大哭,边哭边骂:“你这个畜生,你这个恶魔,恶魔!呜,呜呜--我说,我什么都说!” “唉,早说了多好啊?” 高飞叹了口气时,墙角柜子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第1886章 给我一架飞机! 高飞最讨厌宋慧乔这种‘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人了。 非得招惹哥们使出绝招来,你才知道害怕,懂得配合,这不是故意犯贱吗? 在听唐鹏说起唐文举的现状后,高飞没有去想那个给老唐下药后、又逃跑了的艾米莉,而是一下子想到了宋慧乔。 宋慧乔,才是艾米莉所代表的邪恶势力,为什么要控制唐文举的关键所在。 宋慧乔,肯定知道唐文举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唐鹏不傻,他也知道,也曾经想像高飞这样,用武力来胁迫宋慧乔说出她所知道的那些--但很遗憾的是,宋慧乔的‘护花使者’老唐先生,是绝不会任由儿子欺负他梦中情人的。 正所谓投鼠忌器,所以唐鹏不敢对宋慧乔怎么样。 可高飞却不在乎这些,反正唐文举又不是他老子,抬手把他砍昏过去时,压根就没有一点点的心理压力。 只要能摆平老唐这个宋慧乔唯一的保护神,接下来该怎么整治她,还不是高先生说了算? 本来,高先生也不是那种喜欢对漂亮女人动粗的人、 他是君子,最起码在穿着衣服时是君子。 可是偏偏宋慧乔犯贱,以为高先生不敢把她怎么着,或者奢望用一句‘不知道’,就能敷衍过去……这种人,不该被好好整治一下吗? 看,高先生只是让她在窗外的数十米高空中‘遨游’了一圈,她就乖乖的要说实话了,真是贱到家了,正该遭到所有男人的鄙夷才对! 不过就在高先生准备坐下来,点上一颗香烟翘起二郎腿,凝神细听宋慧乔讲述某段故事时,套房内的电话铃却响了起来。 接个电话,反正也耽误不了多久。 高飞走过去,拿起话筒:“喂,找谁啊,找--” “请问,这儿有个叫高飞的高先生吗?” 高飞还没有说完,就被电话内的前台客服妹子给打断了。 “我就是高飞。” 听前台小妹指名道姓的找自己,高飞有些奇怪:“找我,有什么事吗?” 客服小妹语气清晰的回答:“高先生您好,是一位姓王,叫王晨的女士要找您。” “王晨要找我?” 高飞愣了下,问道:“她在下面大厅内?” “不是,是她打电话来我们前台的,要不要现在给您接过去?” 客服小妹问道。 高飞的手机,那天为了救宋慧乔时,被那个北朝特工给顺手拿走了,他还没有来得及去营业厅补卡,所以别人要想找到他,还真不容易。 幸好王晨知道他跟唐鹏在一起,而且貌似也知道他会来到云霄阁会所,所以直接把电话打到了客服前台。 高飞不知道王晨为什么要找自己,话说自己下午刚从陈家回来好不好,该说的话都说了,还有什么忽略的了呢? “好吧,麻烦你把她电话给我接到客房来吧。” 心里纳闷的高飞,想了想就请客服小妹把王晨的电话接进来。 很快,王晨的电话就转了进来,不等高飞说说话,她就在那边说出了一个让他脑子里嗡的一声响的消息:“高飞,陈果果现在难产了!” 果果难产了!? 高飞就像被一把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眼前发黑,金星乱冒,过了足有七八秒钟,才听到王晨在电话中急促的叫道:“喂,喂喂,高飞,你在不在!” “我、我在,你说。”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才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是有人用解红颜的名义,给我打来的电话。他说他目前打不通你的手机,所以才又找到了我,希望我能把这个消息告诉你。” 王晨在那边解释道:“我问这个人是谁,他说他是什么飞龙部的人,只要跟你一说,你心里就会明白的。” 听王晨这样说后,高飞就知道这个消息是真的了。 没有谁知道地下楼兰的外界飞龙部,更很少有人知道失踪的解红颜,已经去了地下楼兰。 可问题是,陈果果到现在才七个多月的身孕,怎么可能先要生了呢? 不过现在这个问题,已经不再是问题了,毕竟早产的人也很多。 他现在该害怕的是:陈果果,在地下楼兰! 如果陈果果不是在地下楼兰,无论她呆在医疗科技有多么糟糕的地方,都能及时被送到大医院,及时进行剖腹产手术。 难产,这个在古代夺走太多母亲性命的难题,现在华夏一般的乡镇医院差不多就能解决。 但是在跟古代生活水平差不多的地下楼兰,这绝对是个要命的事。 当然了,高飞坚信:凭借莫邪征东出色的医术,处理这种事应该不是问题,但关键是地下楼兰没有血库! 而难产,一般都会代表着大出、血,需要给女人及时输血,来维持她的生命才行。 这才是让高飞陡然间感到无比恐惧的。 立即赶到果果身边,立即! 这是高飞清醒过来的第一反应,想都没想就冲王晨吼道:“给我派一架专机,我要去塔克拉玛干沙漠!” 王晨明显被高飞给吼的吓了一跳,但很快就回答:“好,我马上安排,你现在马上出酒店,在停车场内等,很快就会有直升飞机过去接你!” 如果王晨是别人,哪怕她是沈银冰,也无法满足高飞提出要专机的要求。 可她是王晨,她背后是京华陈家。 依着陈破天的能量,派遣一架前往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专机,应该能办到的。 高飞很清楚,所以才这样冲王晨吼。 只是他却忘记了,他凭什么冲人家王晨吼叫? 现在大家,可是真真正正的陌生人了。 高飞却不管这些,砰的一声扣掉了电话,转身向门口冲去。 现在他一心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往地下楼兰,同时也在心中大骂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去陪伴陈果果。 如果果果真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该怎么办--高飞心乱如麻,在打开门板冲上去时,因为冲的过急,脑袋碰在了门板上。 他却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就像已经全然忘记屋子里还有个要跟他坦白的宋慧乔那样。 在这一刻,他心里只有陈果果,什么宋慧乔,什么飓风峭壁一九七三,全特么的是狗屁! “高先生,你这是要去哪儿?” 坐在走廊窗户下的韩玄,看到高飞忽然疯了般的从房间内冲出来后,就算再不愿意搭理这家伙,可还是站起来问了一句。 “滚!” 高飞给了他一个很简洁的字眼时,已经冲到了电梯门前。 “卧槽,有病啊,还是发疯了?” 韩玄呆愣片刻,等高飞进了电梯内后,才快步走到了客房门口。 客房内的宋慧乔,也被高飞的举动给弄傻了,刚懵懵懂懂的爬起来,然后就看到韩玄出现在门口,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重新蹲坐在了地上。 “如果你还想活下去的话,就老老实实的呆在这儿。” 韩玄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关上了房门。 宋慧乔这才松了口气,觉得全身一点点的力气也没有,软软的平躺在了地上,闭上了眼。 现在她发誓,等会儿高飞再来时,无论他问什么,她都会一五一十的说出来,不带有一丝隐瞒的。 以前,无论宋慧乔是在接受严格训练,还是成为北朝第二夫人后,都把生死看的很淡:人活着嘛,就该活的轰轰烈烈的,像那些普通人一样蝼蚁般的为养家糊口、碌碌无为的活着,还不如去死呢。 但是现在,尤其是在天空中‘遨游’了那么一两秒钟后,宋慧乔才知道活着,是多么的美好,最好是碌碌无为的活着,像个普通人那样。 普通人,最起码不用担心自己会被某些人利用,必要时去死好的多吧? 哪怕是,以后像狗那样的活着,只要能活着--这句话,反复的在宋慧乔脑海中翻腾,渐渐的,她睡了过去。 受到极度惊吓的人,总是希望自己能好好睡一觉,安神。 只是她并没有睡多久,就被一阵螺旋桨发出的声音惊醒了。 她睁开眼,看向了落地窗窗外,就看到一架直升飞机,正轰鸣着从窗前不远的地方掠过,红灯一闪一闪的,看样子要下降。 给我派一架飞机,我要去塔克拉玛干沙漠! 高飞挂断电话前吼出的这句话,一下子从宋慧乔耳边响起,使她猛地想到这架飞机的出现,很可能跟高飞有关。 本能的,宋慧乔翻身就从地上跳了起来,冲到了落地窗前往下看去。 正如她所料的那样,这架直升机正在向云霄阁会所的停车场降落,远远的看下去,她能看到几个人正在下面翘首以待。 “他要去塔克拉玛干沙漠?出什么急事了,急的他都顾不得审问我了?” 宋慧乔喃喃的说着,看着那架落地的直升机,很快就腾空而起,向北方飞去。 她知道,这架直升飞机只是来接高飞去机场的,毕竟这儿是市区,要想乘坐那种远行的长途飞机,还是得去机场。 很可能,是军用飞机场,也唯有军用飞机,才能满足高飞的要求。 “一个电话,他就能招来直升机、动用军用飞机,他究竟是什么人?” 很有政治智慧的宋慧乔,目送直升机彻底消失在夜空中后,眼睛慢慢的亮了起来,嘴角更是勾起了一丝满意的微笑。 因为她终于知道,高飞有足够的能力来保护她活下去。 前提呢,就是她得乖巧的听他的话,不被他赶走。 “可是,他能否对付得了亚特兰蒂斯吗?” 在窗前呆立良久后,宋慧乔才缓缓转身,走到了沙发前,就像扔麻袋那样,把自己扔到在了沙发上。 无比的疲倦,让宋慧乔沉沉睡了过去。 她不希望自己再被惊醒。 因为她太累了,从早上到现在,陈燕已经做了十七例剖腹产手术,十分钟之前刚刚回到办公室内,连案几上的饭都没有看一眼,只想睡一觉。 砰,砰砰! 陈燕好像是刚刚睡着,就听到了敲门声。 她听的很清楚,也知道又发生棘手的手术了,可却不愿意起来,直到有人抬脚踹开了房门,这才惊呼一声翻身坐起:“啊,谁!” 第1887章 我已经不在乎自己是谁了! 陈燕年龄不是太大,今年才三十六岁,却是巴干自治区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的主刀医生。 她从医十年来做过数千例剖腹手术,从没有过一例出现意外,这在业内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也正是因为她精湛的工作能力,跟随时都是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所以才能成为妇产科这边的王牌,很多为了确保母子平安的人家,都指名道姓的请陈燕接手,为此还会奉上不菲的红包。 不过陈燕几乎从不接受别人的红包,她崇高的道德素质,更是赢得了人们的尊重,让她名声更显,听说下一步将会被提拔为院领导之一,专门负责妇产科这边的全面工作。 今天很奇怪,从早上开始,就接连不断的出现意外(特指前来生孩子的母亲们,有特殊情况),需要她亲自主刀,这一整天下来,她连中午饭、晚饭都没吃,始终站在手术台旁,直到十分钟前才刚刚出来。 可她刚闭上眼没多久,就有人敲门,不等她醒过来,竟然抬脚踹开了房门。 陈大夫在第一人民医院可是受人尊敬的,不管是医护人员还是那些前来开刀的,平时哪有人敢抬脚踹她的门,尤其是在她今天劳累一整天后。 “啊,谁?” 陈燕被吓的翻身坐起,怒火也冒了上来。 陈大夫虽然医德高尚,受人尊敬,从没有谁看到过她对人发脾气,可哪怕是脾气再好的人,在劳累一整天累得要死、正在休息时被人跺开房门,也会生气的:就算是天塌下来,难道不会敲门等等? “陈大夫--” 护士小刘忐忑的声音响起时,陈燕就看到两个身穿黑色夹克的男人,从门外闯了进来,身后跟着几个护士,看来是她们要阻拦这俩人,却没有拦住。 “你们是谁呀,还懂不懂礼貌呢?” 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土性,更何况睡觉被人惊醒者,总是会发脾气的,所以陈燕啪的一拍沙发帮,就站了起来。 “请你们给我出……” 很生气的陈大夫,抬手指着门外,正要请他们出去时,张开的嘴却再也比不上了,眼眸中也浮现出了惊恐之色。 她看到了枪。 黑洞洞的枪口,就距离她不到两米,点着她的眉心。 虽说陈大夫玩刀是一把好手,但却从没有玩过枪--眼前这一幕,不该是出现在电视中的嘛,怎么会忽然跑现实中来了? 在左边那个男人拿枪对准陈大夫时,他的同伴也亮出了手枪,快步走到门口,伸手抓主小刘的肩膀,语气阴森的说:“别嚷,带我去血库!” 小刘等人,都是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女孩子,啥时候遇到过这种事? 要说陈燕忽然被枪点着眉心后被吓傻了,小刘几个却是差点被吓尿了,大脑都不转悠了,木偶般的乖乖带着那个男人走了出去。 “你、你们要干什么?” 陈燕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才慢慢的放下了手,真的搞不懂持枪者干嘛找她。 她好像从没有得罪过人,无论对哪一位病人,都是一视同仁的负责,人员绝对是巴干自治区这边最好的大夫,咋就招惹这种人上门了呢? “陈大夫,别害怕,我们是不会伤害你的。我只希望你别喊叫,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男人嘴上说的倒是很客气,却伸手挽住了陈燕的胳膊,转身就像门口走去:“蝎子,替陈大夫背上她所需的药箱。” 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从门外走进来,快步走到暖气片那边,从桌子上拿起陈燕的药箱,打开检查了一遍,才对男人说:“袁头,东西都在。” 那个袁头还不放心,又拉着陈燕走过去:“陈大夫,麻烦你看一看,还缺少东西吗?哦,差点忘了告诉你,我们来是请你去给一个难产妇女做手术的。” 什么,请我去给一个难产妇女做手术的? 靠了,你做手术来医院啊,干嘛派些男人拿枪来医院吓唬我? 那个妇女是谁是,咋这么牛,竟然会有持枪的手下--听袁头说出这番话后,陈燕才知道人家为什么要找自己,吊着的心才咚的一声落了下来。 不过陈燕可不傻,从这几个男人能有枪就能看出,那个难产的女人身份很不一般,估计是黑道老大的家属之类的,她最好是乖乖的配合,别整那些没用的妖蛾子,免得会弄巧成拙,害了自己。 放下心来后,陈燕镇定了下来,拿过药箱检查了一遍,确定里面的工具能足以应付任何意外情况后,这才说:“我需要跟产妇相同的血浆,以及输血的简单设备。” 既然是难产,那么就存在大出、血的意外,陈燕身为医院剖腹产的专家,自然得明白产妇差不多会出现这种情况。 袁头马上回答:“方才我已经让同伴去血库了。陈大夫,对不起,请跟我们走吧,救人如救火。” 救人如救火这个道理很简单,每个医生都知道。 陈燕更知道当前无论她说什么都白搭了,今晚必须得跟人家走一趟,如果故意墨迹导致产妇难产出现意外,谁敢保证这些人不把她当作出气筒? “走吧。” 陈燕很干脆的说:“边走,便跟我讲一下产妇的情况,我心里还有数。” “除了知道她是ab型血、一个小时前出现难产外,其它的我们也不知道,具体的还请陈大夫到了那儿后自己再判断。” 袁头左手挽着陈燕的右臂,转身快步走向门口。 蝎子则背起药箱,又顺手拿了旁边椅子上老大一包纱布。 呜啦,呜啦--陈燕被两个男人一前一后的刚押着走出休息室,就听到有凄厉的警笛声从走廊窗外传了出来。 派出所,就在第一人民医院的斜对过数百米处,袁头手下人拿枪逼着小刘去血库拿血浆时,就已经惊动了别人,有人马上报警了。 警方听说有持枪者出现在医院内后,肯定会被吓一大跳,立马驱车赶了过来,急匆匆的排兵布阵,围住了这边大楼的前后口。 听到警笛声后,陈燕不但没有感到欣慰,反而皱起了眉头。 现在她基本可以确定,袁头他们没有撒谎,的确有难产的妇女需要她及时赶去救治,所以才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请’她。 如果他们被警方缠住,那么产妇很可能会遇险。 陈燕不知道产妇是谁,更反感袁头他们的邀请方式,但这些她都不在乎,她只在乎一个母亲正在面临死亡的威胁,需要她及时赶去救治。 这一刻,陈燕已经抛却了所有对自己的担心,只想尽快的赶到产妇身边,能够挽救母子两人的性命,才是她学医的初衷:她的母亲,就是在生她时难产去世的,她从懂事后就发誓,一定要好好学医,力争不让一位母亲再因为难产出现意外。 “警方来了,要不要我跟他们通融一下?” 来到楼梯口后,陈燕停住脚步,对袁头说:“你们放心,我会说服他们放你们走,我也会跟你们走的,我只是不想因此耽误了去救人的时间。” “陈大夫,你果然是个敬业的好大夫。” 袁头说到这儿时,就看到他那个押着小刘去血库的同伴,背着一个背包,挥舞着手枪从楼梯上跑了上来,心里松了口气,点了下电梯:“不过你别担心,我们会应付警方的。” “硬闯吗?” 陈燕眉头一皱时,电梯门开了。 袁头摇了摇头,挥枪示意同伴先进了电梯后,这才带着她走了进去。 “一切正常,该拿的东西都带了。” 背着背包的男人,抬手拍了拍肩膀上的背包。 袁头点了点头,伸手按了电梯的升降按钮跟楼层数。 陈燕发现,袁头按的竟然是顶层,就有些奇怪:“我们怎么去顶层啊,产妇不会是在上面吧?” 袁头淡淡的回答:“到了顶层,你就知道了。” 正如袁头所说的那样,等陈燕跟着袁头出了电梯,来到天台上后,终于知道为什么要来顶层了:天台上,赫然停着一架直升飞机。 看到几个人出来后,直升机马上启动,螺旋桨发出了聚大的轰鸣声。 陈燕还是第一次乘坐直升机,只是从没有料到会是在这种情况下。 当直升机缓缓升起,立即向西北方向的黑夜扎下去时,陈燕看到了地面上闪烁的警灯,还有来回奔跑的人们,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喃喃的说:“这个产妇,究竟是什么人呀?” “肯定是那个陈果果,差不多是她生孩子时遇到了危险,所以那边的人才派人去医院找大夫。” 放下手中的电话后,郑腐干瘪的嘴巴动了动,接着抬起头,冲站在前面的一个男人说:“通知狐狸,让他们不惜一切代价,都要阻拦那个医生去地下楼兰。另外,可以对地下楼兰在巴干这边的外界分部展开突袭了。” “是!” 那个男人低声答应了一声,转身跑出了屋子。 郑腐轻轻叹了口气,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外面漆黑的夜,嘴巴微微的动着,也不知道在自言自语什么。 一个长相妖媚,身穿黑色紧身阿迪长袖体恤、却理着寸头的年轻女子,就坐在门后那张沙发上,低头修理着指甲,穿着黑色皮裙的右腿,随意搁在前面的案几上,大兵靴微微晃动着,一副天塌下来都跟她没关系的样子。 这年轻女子打扮的不伦不类,皮裙下那双修长、雪白的腿子更能激发男性荷尔蒙的魅力,很像在夜总会上跳贴面舞的不良家,全身都散发出一股子邪气。 这是个外国女郎。 精心修好一个手指甲后,女子才抬起头,看着郑腐妖媚的笑了:“你怎么能确定是陈果果要生产了?用这种手段去对付一个女子,好像很不符合你的身份吧?” “自打侄女死在高飞手中后,我就已经不在乎自己是谁了。” 郑腐转身看着女人,淡淡的说:“珈玛丽,你不是很想见识一下地下楼兰吗?” 第1888章 就在今晚! 珈玛丽右手一晃,手里那把锋利的小刀子不见了。 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迈着袅袅婷婷的步伐走向门口。 在左脚迈出房门时,她才回头冲郑腐俨然一笑,轻声说道:“更正一下。不是很想见识一下你们东方传说的地下楼兰,而是希望能占为己有,最起码也得毁掉她--因为,她的存在,对于我们亚特兰蒂斯的东方战略来说,是个不小的威胁。” “取而代之,或者彻底的毁灭她,才是消灭威胁的最根本所在。郑腐,其实不需要你来提醒我,我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呵呵,我们在这儿潜伏了两个多月,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 珈玛丽伸出性敢的小舌头,在上唇轻轻舔了舔,眼神中浮上了讥讽的色彩:“只是让我到现在都无法相信的是,当年全力抗阻亚特兰蒂斯跟飓风的峭壁,现在却已经变成了我们的盟友。唉,看来,世事多变,一点也不假啊。” 郑腐的嘴角,猛地抽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淡淡的说:“我也更正一下,我现在无法代表整个峭壁。华夏人永远都不缺少热血男儿,更有太多人不会屈服在强有力的外来侵略中。我曾经是他们中的一员,也为那段辉煌的过去而骄傲。但现在--在我带你来到这个地方时,我以后就注定只能羡慕他们了。” “呵呵,你说的是一九七三的武道吗?” 珈玛丽摇了摇头,轻声说:“一个没有了领导人的组织,就算是再强大,也只能是一盘散沙。更何况,武道的大头领--呵呵,我不说,你也该知道她是什么人。西方人,会在这场东西抗衡中,抛却自己的立场吗?毕竟我们西方人,从来都不会出现像您这种为了一己之私,就帮着外人打击自己人的英雄。呵,呵呵。” 说到这个英雄时,珈玛丽咯咯的娇笑着,不等郑腐说什么,就扭着好看的窈窕身段,走出了屋子。 这是一间防风屋,就是专供那些不小心在沙漠上迷路的人,躲避风沙所用,不过在两个多月前,就被某些人用来当作栖身之地了。 夜风吹过,带起的沙砾打在珈玛丽的脸庞上,隐隐作痛。 不过她没有在意,甩着膀子迈开大步,走出十几米远后,才看向了西北方向。 西北方向的很远处,有一轮弯月,仿佛不堪承受苍穹之重,即将被压到沙漠中。 今晚的弯月呈银白色,四处乱飞的风沙,丝毫无法遮挡她清冷的模样。 谁说只有红月升起时,人世间才会有杀戮发生,血流成河? 清冷而又皎洁的月光,依然无法阻止流血事件的发生。 很远处,隐隐传来一声孤狼的嚎叫。 它肯定是提前嗅到了血腥的气息,要不然刚才这声嚎叫声中,也不会充满兴奋。 从皮裙后面口袋中拿出一颗烟,点燃后,珈玛丽慢悠悠的喷了口烟雾,等青烟袅袅的散去后,才侧转身子看向了西方。 西方十数米外,有数十个黑影,就像被大风吹去了脑袋的木桩那样,静静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没有丝毫的生气。 现在已经算是冬天了吧? 最起码,在西北沙漠上的夜间,绝对是冬天,虽然还没有到了滴水成冰的境界,不过一动不动的站在这儿呆上半小时,也足够把血液冻僵的。 但这些人,从站在这儿开始到现在,就从没有动一下,他们的人,还有手中的刀枪,仿佛都已经冻成了雕像,可珈玛丽知道,只需她一声令下,这些来自亚特兰蒂斯的神仆们,就会毫不犹豫按照她的只会,一往无前,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 满意的笑了笑,珈玛丽拽着小身段,走到了这些人面前,横向再次走了几步后,来到了一个身材比她要高大、身段比她还要窈窕的女人面前。 这个女人,跟其他人一样,穿着土黄的迷彩服,外面还又批了一件黑色的斗篷。 斗篷的帽子,遮掩了包括她双眼在内的大半个脸颊,让人看不清她的模样。 看到珈玛丽停在自己面前后,女人本来就很笔直的腰板,再次直了一下,也抬起了头。 “赫拉,现在是什么心情?” 珈玛丽说着抬手,用手指把赫拉的斗篷帽子,向高处挑了一下,露出了那张让她早就嫉妒的绝美脸庞。 她虽然在笑着说话,可眼神却很冰冷。 珈玛丽,讨厌任何、所有、一切比她长的都要漂亮的女人。 如果上帝给她一个愿望的话,那么她肯定不会要求上帝把她变成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而是恳请上帝把所有比她漂亮的女人,都带到天堂中。 人人都说天堂好,可又有几个人愿意去天堂呢? 赫拉或许愿意去吧? 珈玛丽不介意自己做个好人,三番两次给赫拉安排任务,希望她能顺利前往天堂。 “激动,很激动!” 赫拉的眼神很亮,就像是有一团火在燃烧,但也让她看起来比平时更漂亮了很多。 正如赫拉自己所说的那样,她现在很激动,真的很激动:她跟其他二十一个同伴,只需今晚跟随珈玛丽完成任务,那么就能从神仆,晋升为管家。 当然了,前提是得能从即将到来的战斗中存活下来。 只要能成为亚特兰蒂斯的管家,那么就算是彻底跳出了神仆的档次,为冲击斗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唯有成为斗士的人,才能有希望晋级为圆桌骑士。 只有圆桌骑士,才能算是最最接近仙人的境界。 听说就是在上个月,珈玛丽才成为圆桌骑士的,相信只要能顺利完成本次任务,那么她就会从圆桌骑士,晋升为仙人,从此过上那种再也不需要做任何事,只需享受长生不老的神仙生活了。 就像生活在亚特兰蒂斯的所有仙人那样,每天可以穿着最干净、最漂亮的衣服,光着脚丫漫步在雪白的银滩上,或者牵着两只猎狗,在雪山中搜寻传说中的雪兔,再或者乘坐着会飞的鹿车,遨游在太空中。 取得能永远生活在亚特兰蒂斯的资格,那是每一个神仆的最终梦想。 现在,赫拉跟二十一个同伴,都距离这个目标近了一步。 “很好,我很看好你,你今晚必定能有出色发挥的。” 珈玛丽笑着,抬手轻轻拍了拍赫拉的肩膀,又走向了她右边那个人。 这是个男人,身材修长,斗篷下的那张脸,是标准的欧美帅哥典型,尤其是那双充满了桀骜不驯的眼睛,总能让珈玛丽回想起昨晚这个男人的勇猛。 珈玛丽毫不介意身边这么多人,脚尖微微踮起,双手搂住了男人的脖子,红唇慢慢凑到他左耳边,吐气若兰的说:“皇帝,我的皇帝,你要时刻记住,我一直在舒服的榻上,等你,等你给予我无比的快乐。” 如果眼镜也在这儿的话,看到这个男人后肯定会大吃一惊:吓,这不是欧皇吗,他怎么会甘心受人驱使了? 欧皇,是继眼镜之后,在欧洲大陆的杀手之王。 就在前两年,眼镜还曾经跟欧皇打过交道。 那时候的欧皇,是那样的飞扬跋扈,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力争成为取代世界第一杀手‘鬼舞’的那个人,但现在他却在珈玛丽的美色前,表现的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人,猛地伸手搂住她,给了她一个深情的吻。 直到旁边传来一声不满的咳嗽时,欧皇才松开珈玛丽,在她咯咯娇笑着弯下腰时,抬起右手在心口部位,用力砸了几下,砰砰作响。 对欧皇这个表示忠心、信心的动作,珈玛丽很满意,再次向他嘟了下红唇后,才看似恋恋不舍的迈着优美的步伐,继续向右边走去。 走过两个人后,珈玛丽停住了脚步--因为她被一双充满侵略性的目光给锁住了,那眼神中,有着最让女人着魔的野性。 狂野男人才会释放出的强大野性。 这个人,绝对是赫拉等二十二个人中,体型最大,脾气最暴的男人了。 当然,他手上也沾满了别人的鲜血。 看到珈玛丽停步看向了他后,他的胸膛开始急促起伏起来,嗓子里更是发出喝喝的声响,就像一只发青的大猩猩那样。 是的,他的名字就叫大猩猩。 他曾经是法国外籍军团a军精锐狙杀小组的成员之一,那些年来跟高飞、白板、詹姆斯等人并肩作战数百次,他最崇尚暴力,可却有着极为可贵的团队意识。 他,就是狙杀小组中的大猩猩。 现在,他却像赫拉一样,是亚特兰蒂斯的神仆之一,也是最有希望成为管家的人选之一,更是让珈玛丽最为着迷的男人之一。 当然了,大猩猩能让珈玛丽着迷,绝不是因为他有着欧皇那样俊美的脸庞,还有绅士般的风度,而是因为他的野性。 大猩猩,从来都不把女人当女人,在炕上时。 他就是个大猩猩,只知道用最凶猛的方式,来让女人升上天堂,让珈玛丽无法自制,从而忽略了他野兽般的外貌,为他的勇猛而着迷。 “猩猩,好好干,我看好你哦。” 珈玛丽停住脚步,小鸟依人般的那样偎在了他怀中,右手却很熟练的往下伸去。 大猩猩没有说话,只是抬手把她紧紧搂在怀中。 是那样的用力,几乎要把珈玛丽揉进身子里。 大猩猩侧脸,看向了欧皇,丝毫不掩饰他男人的强大占有逾。 欧皇倒没有他表现的这样霸气,只是面带冷笑着跟他对峙着。 俩人就像是一对斗鸡,谁也不退缩,好像只要有点动静,就会猛地扑在一起,撕咬挣杀,把对方置于死地。 这可不是珈玛丽希望看到的,她抬起手挡在了大猩猩的眼前,拨转了他的脑袋,咯咯娇笑着说了几句什么,大猩猩才松开了她。 珈玛丽后退了几步,抬手擦了擦嘴角,缓缓扫视着眼前这些手下,轻咳了一声才说:“各位,我想该说的,都已经跟大家说过了。你们能否光荣晋级管家,就在今晚!” 第1889章 杀光他们的男人! 能够成为亚特兰蒂斯的管家,既而成为斗士,再成为圆桌骑士,这是赫拉等人梦寐以求的荣耀。 在这份荣耀面前,所有人都会抛开一切的私心杂念,以团体任务为重,哪怕是事后欧皇跟大猩猩俩人,再为了珈玛丽拼个你死我活。 “今晚,鲜血将会把塔克拉玛干沙漠鬼沙区域的沙子染红,有敌人的鲜血,也有可能是你们的。所以,大家想成为我亚特兰蒂斯的管家,像我一样为成为圆桌骑士而奋斗,那么就得付出所有的努力!” 珈玛丽此时已经收起了脸上的笑容,清冷的月光洒在她的脸上,给她蒙上了一层萧杀之意:“任何人,都得以团体为重,请你们记住,我也不愿意多说了。” 继续后退两步,珈玛丽抬手指着西北很遥远的地方,大声说道:“那儿,就是东方人所说的鬼沙!他们传说,无论是谁走进那片鬼沙区域,都会变成厉鬼!但我不相信,因为你们是来自亚特兰蒂斯的神仆,你们有宙斯大神庇护着,任何能致人死地的邪魔鬼祟,都无法伤害你们,都在你们的脚下,成为一堆渣!” “渣,渣!” “渣!” 大猩猩等人,忽然猛地抬起右手,拼命的吼叫起来,压过了逐渐增大的夜风,更是吓跑了嗅到人的气息而来的独狼,萧杀之气,仿佛连月亮都怕了,赶紧躲进了云彩中。 珈玛丽很满意大家高昂的战斗情绪,抬手往下压了几下,才继续说道:“我相信,你们凭借身上的特殊装备,总能避开鬼沙中那些随处可在的危险。我更加相信,在我的带领下,能让你们见到一个从没有想到过的世界!” “传说,在那片鬼沙区域下面,还有一个世界。” 珈玛丽的声音,变得沉稳了很多。 她懂得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语气来影响别人,正如她在炕上跟男人滚被单时,总能找到适合不同男人的热情方式。 “那是一个我们从没有发现的世界,她就在我们的脚下数百米处。那儿,有着数万生活水平还停留在两千年前的东方人。他们的生产水平低下,却拥有了太多宝贵的资源。” 珈玛丽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他们的人虽多,比我们多出了数万,可他们在我们出现后,只能拿着两千年的武器跟我们战斗!我敢保证,他们的男人在你们面前,就像稻草人那样不堪一击。但他们的女人,却像是水一样温柔可人……” “我要抢走他们的女人!” “全部!” 不知道是谁,忽然带头喊了一嗓子,声音充斥着血腥的激动。 珈玛丽最喜欢这种激动了,等大家都吼的几嗓子后,才再次抬手往下压了一下,大声说:“对,杀光他们的男人,抢走他们所有的女人,让东方人传说两千年来的世外桃源,从此成为亚特兰蒂斯的一个东方基地--这,就是你们今晚的任务,需要你们用武力去完成,有信心吗?” “有!” “大声点,我听不到!” “有!!” “好,很好。” 珈玛丽声音再次低沉了下来:“可是,我也得提醒你们,地下楼兰能存在世间那么多年,而不受外界干扰,这除了他们隐藏的好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有一个可怕的女王。” “据我们现在所掌握的资料证明,他们的女王,号称是当今世界上武力值最强大的第一人!而且,这也是个事实,我们在场的各位,包括亚特兰蒂斯的神祗们,也可能没有谁是他们的对手。” 珈玛丽的声音变冷,就像此时的夜风:“你们,怕了吗?” “不怕!” “不怕,不怕!” 吼声再次响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响,也都坚决,带着必胜的信心。 “是的,我们没必要怕,因为就算他们的女王号称天下武学第一人,可我们却拥有当世最初色的单兵作战现代化武器。哪怕她是钢铁浇筑的,又怎么能挡住你们的子弹?” 珈玛丽两条腿微微的岔开,到背着双手的样子,就像电视里的美国大兵:“没有谁能挡住你们前进的脚步,没有谁,我敢保证!不过,在杀光他们的男人,抢走他们的女人之前,我们要做的就是,该怎么找到前往地下楼兰的入口。” “一直以来,这都是个困扰亚特兰蒂斯的难题,那么多年了,我们从没有找到那个入口。” 珈玛丽深吸了一口气,说道:“但今晚,我们会迎来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因为最多再过半小时,就会有一架直升飞机,出现在那边的鬼沙区域。地下楼兰的大门,将会不设防的敞开。” “今晚,有一个女人,在地下楼兰难产,他们需要我们外界的先进接生技术。” 珈玛丽说着,脸上露出了不屑神色,淡淡的说:“当飞机抵达,地下楼兰的大门缓缓敞开时,就是你们前进的金光大道。你们,我最信任的神仆们,能否晋升为管家,就在今晚。” 大猩猩等人,纷纷跺脚,以表示他们心中是多么的激动。 “你们一定要记住,我们冲进地下楼兰后,还要寻找几本书。” 说到这儿后,珈玛丽缓缓问道:“有谁能告诉我,我们要找的那几本书叫什么名字?” “《安归经》!” 赫拉率先抢答。 “不错,就是《安归经》,那本来是我们亚特兰蒂斯的神书,在数千年前却被卑鄙的东方人偷来了,这对我们来说,是耻辱,天大的耻辱。数千年来,我们一直在苦苦寻找那四本经书,但很可惜的是,却始终没有找到经书的下落。” 珈玛丽一脸的怨恨,还有狂热:“现在我们终于知道了,那四本经书,原来已经到了地下楼兰--你们告诉我,我们该怎么办?” “抢回经书!” “杀光他们的人,抢回经书!” “对,就是杀光他们的人,抢回经书!” 珈玛丽又深吸了一口气:“今晚,亚特兰蒂斯苦等了数千年,也是你们千载难逢的机会。你们,有信心把握住吗?” 珈玛丽说到最后一句话时,声音陡然变得尖利起来。 “能,能!” 大猩猩等人,齐刷刷的振臂高呼,数十双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 “好,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放开手脚,去杀光他们的男人,抢走他们的女人,让东方这些落后的愚蠢人类,在你们的脚下颤抖,哀嚎吧!” 珈玛丽说着,猛地一挥手。 向着塔克拉玛干沙漠鬼沙区域的方向。 哗啦一声,随着大猩猩等人的转身,他们身上发出了钢甲叶子相撞的声音。 他们,每个人从头到脚,都装备了当今世界最先进的单兵作战行头,更是针对有可能出现的某些毒虫,有了专业的防备。 “记住,一定要保护好那几本经书,那,才是我们毁灭那个愚蠢世界的最终目的之一!” 珈玛丽说完,迈开一双大长腿,率先冲向了西北方向。 在那边百米开外,是七八辆四驱沙漠吉普车。 他们会在半小时内,驱车赶到早就勘察好的指定地点。 今晚,将有一场杀戮展开。 鲜血,将会把鬼沙区域的黑色沙子染红。 此时,天上已经没有了月亮,有的只是越来越冷的风,还有越来越强烈的杀意。 一分钟后,所有的吉普车都飞速向鬼沙区域那边驶去,很快就消失在了越来越大的夜风中。 吉普车发动机最后一丝响声,也被夜风所遮掩后,郑腐才慢慢走出了屋子,站在门前抬头看向了夜空。 风从他耳边刮过,仿佛在问他一个问题:你也曾经有个辉煌的过去,曾经舍命对抗飓风、亚特兰蒂斯的联手合击。可你为什么,现在却背叛了你当初的信仰,难道就因为高飞无视了一九七三,害死了你的侄女? 你这样做,就算是死后,又怎么有脸去见大首领? 地下楼兰,这个完整保持着古文化的世外桃源,你就忍心因为你的私心,这样毁去,毁在西方人手中? 好像听懂了风语,郑腐好像橘子皮那样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意,喃喃的解释道:“你错了。或许,我是借着西方人利用我来找到地下楼兰的机会,利用他们来打击高飞,让他彻底尝到跟一九七三作对的后果,为姗姗报仇。” 顿了顿,郑腐才继续说:“但我绝不会为了私人恩怨,就毁掉我东方保存最完好的文明--那些以为拥有现代化武器,就能像十九世纪征服华夏的西方人,其实就是一群蠢猪。他们偷窥地下楼兰好久了,一直都念念不忘。我要是不给他们一个好机会,他们怎么知道东方的事,还轮不到西方人来管?” 郑腐自言自语的话音未落,背后忽然传来了一个清淡的女人声音:“你这样做,就不怕亚特兰蒂斯会爆出真向,找你报仇,毁掉你一生的名誉,让你死后也没脸去见大首领么?” 一个身材高大窈窕,足有一米八的金色长发女人,就像是鬼魅那样,忽然间就这样出现在郑腐身后,脸上蒙着的轻纱,随着夜风飘荡,偶尔飞起一角时,就会现出惊人的容颜。 就像早就料到女人会出现那样,郑腐头都没有回,只是轻笑:“你觉得,我现在会害怕被人报复么?会在乎那些所谓的名声么?” “唉,你已经不在乎了,在你侄女死后,你什么都不在乎了。” 女人沉默了片刻,才看向了珈玛丽等人消失的地方。 “是啊,唉,我真的不在乎了,什么都已经不再在乎了。如果非得找出我所在乎的,那么就是我绝不允许亚特兰蒂斯的小丑们,来毁坏我璀璨的中华文明。充其量,我也就是在打疼他们时,利用他们来为我出口气罢了。” 郑腐仍旧叹气,声音还是带着无比的消沉,腐烂的气息,但却有了种让人心动的执著。 女人摇了摇头,低声说:“为了一些不曾证实的利益,死这么多人,何必呢?” 第1890章 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 当天上那七轮弯月,慢慢躲进云彩里去,夜风逐渐变冷时,解红颜正呆坐在楼兰王国前的黑玉台阶上,双眸直勾勾的盯着远处的长街。 她这样一动不动的坐在这儿,盯着那边看已经很久了,就像台阶两侧栏杆上的雕像那样。 在她身边,还站着几个人。 身穿一身淡青色儒服的秦城城,怀里抱着早就熟睡过去的女儿的水儿,年仅五岁的高大命,强撑着困意,倚在黑玉栏杆上,紧攥着拳头。 “天高物燥,小心火烛!” 随着当当的梆声传来,更夫从宫殿的黑暗中走过,现在已经是三更天了,也就是外面那个世界的23点到凌晨一点左右。 陈果果从被恶梦惊醒到现在,已经苦苦熬了几个小时。 她还能熬几个小时? 解红颜不敢去想,秦城城也不敢,因为她们俩人前段时间去偏殿内时,稳婆就曾经小声的告诉她们说:高夫人出、血过多,已经昏迷了过去,孩子也卡在那儿出不来,他们母子目前还能坚持着,那是因为女王殿下正在倾尽全力的救他们。 女人,只要是变成女人的女人都知道,产妇难产遇到当前的情况后,是多么的危险。 保大人,还是保孩子,这好像总是难产妇女一个最痛苦的抉择。 保大人,就是为了能保住大人不大量失血,不许孩子以非正常方式出生,让他在娘胎中窒息而死后,到时候就会像‘瓜熟蒂落’那样,不会再对大人造成生命威胁了。 保孩子,说起来好像更为残忍,也更容易一些,那就是只要能让孩子平安出生,完全不顾大人的生死。 往往,孩子生出来后,大人就会随即带着遗憾离世了。 保孩子。 这是陈果果在还清醒时,咬着莫邪征东的衣襟,说出来的话。 一定要保住孩子,因为他是母亲生命的延续,只要他能安然无恙,母亲的生命就会永恒。 莫邪征东答应了陈果果。 她不能不答应。 如果她不答应的话,陈果果就不会放心的昏迷过去。 失血太多的人,硬撑着保持着清醒,对于她来说更危险的。 莫邪征东希望:陈果果在昏迷过去时,孩子也会相应的受到母体的感染,能消停一些,不再着急出来,那样就能给陈果果争取一些宝贵的时间。 当然了,也唯有像莫邪征东这样的中医圣手,才能在陈果果昏迷时,以按摩穴位、不断的向给她输送生机的方式,来帮她、帮孩子获得能延长生命的机会。 如果是放在半年多之前,凭借莫邪征东深厚的内劲,哪怕是在整整一个晚上,都给陈果果输送必要的生机,她也能做到。 因为她是当今天下武学第一人。 但很可惜的是,莫邪征东现在也是身怀六甲了。 怀了孕的女人,无论做什么,都会有力不从心的感受,尤其是这种极大耗费体力的活,要不然莫邪征东此时的脸色,也不会变得如此苍白,黄豆大的汗珠,不断从额头滚落。 帮着接生的稳婆,能看出女王殿下正在强力支撑,有些担心:她这样长时间坚持下去的话,会伤到她自己的孩子。 稳婆很想劝说一下,可张了张嘴后又闭上了。 因为她知道,就算自己劝说,女王殿下也绝不会放手的。 更何况,稳婆也知道:在高夫人刚刚出事时,女王殿下就曾经让人通知传说中的外界飞龙部,命令他们用最快的速度,从某个地方请高手来解决高夫人的问题了。 那个地方,肯定是高夫人他们此前所生活的世界吧? 那个世界,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世界? 听说,那个世界只有一个太阳,一个月亮,却有好多人一辈子都爬不到山巅的大山,还有一眼望不到边的大海。 什么是大海? 能比森林前的那个湖泊大多少? 十倍,还是百倍? 稳婆很想知道这些,却不向往那个世界。 道理很简单:如果那个世界很美好的话,解红颜她们怎么会甘心来到楼兰? “嗯--莫邪征东,孩子,孩子,孩子好吗?” 就在稳婆胡思乱想时,陈果果忽然一阵颤抖,闭着眼的喃喃叫道:“高、高飞呢,他有没有来?在第一时间看看、看看他的儿子?” 稳婆忽然还发现,陈果果在颤抖时,女王殿下的身子也在发抖,只露出一只脚的孩子,也相应的挣扎了起来。 “陈果果,别担心,孩子很好,高飞就在来的路上,你先安心休息,等你再睁开眼时,肯定能看到高飞,正抱着你们的儿子,守在你身边。” 莫邪征东也发觉了这些异常,赶紧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眉梢却在急促的抖动了几下:她已经很疲惫很疲惫了,用力过甚已经动了胎气。 相比起陈果果来说,莫邪征东怀孕晚了很多。 可正是因为这样,才有可能发生意外。 但她当前除了硬撑着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莫邪征东,不、不要骗我,要不然我会跟你翻脸的。我、我翻脸时,可是很吓人的。” 陈果果喃喃的说完这些话,再次昏迷了过去。 “我不会骗你的,绝不会,相信我。” 莫邪征东低低的说着睁开眼,发现孩子也停止了挣扎后,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看向了旁边的宫女雪花。 雪花会意,马上抬手比划了几个手势,意思是说:拓拔大祭司已经亲自带人,去接应救援之人了,相信很快就会赶来。 莫邪征东微微点了点头,重新闭上眼,开始安心帮陈果果支撑。 她有把握,能再坚持一个半时辰。 一个半时辰后,她就到了强弩之末时,但相信那时候救援的人,早就到了:如果外界飞龙部的人,连这点事都做不好的话,那也没必要让他们继续存在了。 “女王殿下,女王殿下呢?” 就在莫邪征东刚闭上眼,就隐隐听到有个惊恐的声音,从宫殿之前传来:“风口求助,风口求助!” 咚的一声,莫邪征东的心儿狂跳了一下。 风口,就是专指地下楼兰跟外界所相连的出入口,是地下楼兰最为重要的地方,更是地下楼兰阻挡外来侵略者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那边有足够的人手把手。 可现在,被莫邪征东倚为最保险的地方,却呼叫求助了。 这说明了什么? 除了说明有强有力的外地来侵,还能有什么? 为了确保风口万无一失,莫邪征东把地下楼兰的顶级精锐卫士都放在那儿了,除非外来侵略者,有着陈果果这样的身手,能够凭借速度、超高的奇门遁甲之术闯进来之外,就算当今世上最牛比的美国大兵,要想进来,除非动用导弹等毁灭性武器。 (当初,高飞、铁屠他们能闯进来,那是因为莫邪征东让他们进来罢了。) 风口求助,绝对是因为外来侵略者,借着陈果果需要外来医生进来的机会,风口打开时,猝不及防的展开了猛攻。 是谁,能提前算到陈果果今晚会难产,地下楼兰的风口会大开? 就算外界飞龙部的人,为了找最近的妇科大夫,在都市内兴风作浪,可那些外来侵略者,也不可能抓主这个唯一的机会。 莫邪征东很想知道怎么回事,很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往风口,可她当前却不能动,因为陈果果需要她。 莫邪征东敢保证,只要她撇下陈果果,用不了十分钟--一切都晚了。 稳婆,还有雪花两个小宫女,都没有听到求助声。 因为她们没有莫邪征东这样变太的听力,仍旧紧张的关注着陈果果。 沉住气,一定得沉住气! 莫邪征东暗中长长吸了一口气,然后抬手,冲雪花接连比划了几个手势。 雪花是莫邪征东的贴身宫女,早就熟悉了她的任何手势,所以才会大吃一惊,张嘴就要发出一声惊叫,却又及时抬手捂住了嘴巴,随即转身快步走出了房间。 “怎么回事,风口求救了!?” 看到一个满身是血的王宫护卫,骑着骏马穿过王宫前的广场时就从马上摔下来后,秦城城大吃一惊,连忙提起袍子飞奔了下去。 相比起解红颜来说,秦城城早来地下楼兰很长时间了,所以隐隐知道风口是什么,对地下楼兰来说又有多么重要。 此时看到受伤的护卫说风口求助后,一种从没有过的恐惧感,使她大脑几乎一片空白。 有外来侵略者。 看样子,风口那边的情况很严峻,要不然有拓拔千钧坐镇,也不会来找莫邪征东求助了。 可莫邪征东偏偏无法离开,这就代表着外来侵略者,很可能会突破风口,杀进楼兰! 依着秦城城的聪明,她没理由想不到:外来侵略者是在利用陈果果难产、风口大开的时机才会猝然发动袭击。 秦城城不担心外来侵略者会给地下楼兰造成什么伤害,因为莫邪征东就是安全的保证! 但陈果果呢? 如果莫邪征东去抗敌,那么陈果果必死无疑! 担心陈果果会出意外,这才是秦城城最害怕的地方。 “秦、秦先生,请、请告诉女王殿下,风口吃紧,兄弟们伤亡惨重,大祭司也支撑不了多久了,他们、他们有杀人的利器!医生、医生也被他们给挟持了……” 左肩、右腿都被打了个透明窟窿的护卫,说完这些话后,就疼的昏了过去。 “我去启禀女王殿下!” 听说请来的医生也被挟持后,刚从大殿内跑出来的雪花,大吃一惊,转身就跑。 却被解红颜一把抓主:“不行,现在绝不能让女王殿下分心。” “那、那怎么办?” 雪花也知道莫邪征东不能分心,可眼下火烧眉毛了,除了女王殿下外,还能有什么能阻挡外来侵略者? “会有办法的,相信我,肯定会有人来解决这些麻烦。” 解红颜抬起头,望着远处已经亮起的点点灯火,右手紧紧拧着衣角,强作镇定的说:“或许,他已经来了。只要他在,就算是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呢?” 第1891章 是谁要杀我? 陈燕从没有想到过,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下面,竟然还掩埋着一座黑色的山。 绝对是山,而且还是山巅,这一点陈燕绝不会弄错,只是她所看到的山,是山的山巅,应该是在地壳发生大规模的变化时,这座不知道有多高的山,才沉入了沙漠下。 以前陈燕偶尔参阅跟塔克拉玛干沙漠有关的传说资料时,也曾经看到过关于山的记载:传说在大约两千年前,那时候还是西域三十六国时代,沙漠中就有一座海拔大约为三四百米的山。 通体都是黑色,黑的好像玉石一般的山,因为山的东西纵向数里,且南北宽度狭窄不过数百米,远远看去就像一条匍匐在沙漠上的黑色巨龙,龙头昂起做出欲飞的样子,所以被成为黑龙山。 不过在大汉帝国攻打楼兰,楼兰国破后,这座山也就消失了。 根据现代人猜测,肯定是当地地壳发生了小规模的变化(就像八级以上的地震那样),所以黑龙山沉到了沙漠下面,但传说中却说那座山在楼兰国破后,化作了一条黑龙,一头扎进了东海中。 关于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传说有很多,黑龙山的传说只是一部分,至于历史上到底有没有这座黑龙山,好像没多少人说的清楚,也没人给出确凿的答案,毕竟沙漠的形成,曾经有太多绿洲的存在,有关沙漠鬼神等传说,都要比这个传说更吸引人。 所以陈燕觉得,所谓的黑龙山,绝对是只是一个古老的传说罢了。 流传两年前的传说,算不算是古老? 陈燕是不相信历史上有黑龙山的,因为传说中的黑龙山,通体都是墨玉。 墨玉,那玩意多贵啊? 拳头大小的一块就能卖个天价,更何况是长达数里的墨玉山呢? 这只是传说而已。 但当陈燕在袁头几个人的护送下,来到一个沙丘背阴处,借着直升机的强光看到眼前的一切时,彻底惊呆了:在她以为是沙丘的下面,竟然看到一堵墙。 不,确切的说,这是一座山的山巅,黑色的山在灯光下闪着璀璨的光芒,如梦如幻。 黑龙山! 几乎是在看到这堵黑墙的瞬间,陈燕就想到了这个山名:原来,传说中的某些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其实真的存在,只是没有被发现罢了! 更让陈燕感觉好像做梦的是,那堵墙上在接下来竟然出现在了一扇门。 门不算高,也不算宽,也就是比咱们常见的乡下大门宽敞一些,估计能直接驶进一辆皮卡车的样子,但纵深度却很不敢让陈燕相信。 门后,是一条黑色的通道,就像她在市中心看到的防空洞差不多,墙壁两侧每隔十几米就是一根牛腿般粗细的蜡烛,烛光摇拽中,就像一条要从低下腾飞的火龙那样,摇头摆尾,蓄势待发。 一个身穿黑色长袍,头戴只有在电视内才能看到的三山帽(所谓的三山帽,就是形容向三座山头一样的帽子,从三国时期就已经存在了)的男人,率领十数个身穿黑色胡服的黑衣人,从里面急匆匆的走了出来。 沙漠的沙丘下有堵黑色的墙,墙上开了一扇门,门里面是一条隧道,以接近三十度的角度往脚下延伸,看不到尽头--这是山腹。 陈燕惊呆了,她不能不惊呆。 在来时的路上,她就一直被蒙着双眼的。 电视里经常会出现这个桥段,目的就是防备道路被记住。 在黑布被拆下时,她才发现了是来到了沙漠上,因为脚下的黄沙,远处起伏不定的沙丘,就已经证明了这一些。 确定自己被带来沙漠上后,哪怕是惊讶的看到那堵墙上出现一扇门后,陈燕还以为这是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军事基地之类的地方,可当拓拔千钧等人穿着汉代服饰走出来时,她才有了种穿越回古代的强烈错觉。 “拓拔大祭司!” 就在陈燕盯着十数米外的拓拔千钧发呆时,袁头从她身边走过,弯腰拱手向拓拔千钧行礼:“这位是巴干第一人民医院的妇科主刀大夫陈燕,陈大夫。” “很好。” 拓拔千钧没多少时间跟袁头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随即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陈大夫,请随我来。有难产的妇女在等你施救。” “哦,哦!” 陈燕这才如梦初醒,连忙用力点头,迈步向前走去时,却听到袁头忽然大喝一声:“小心!” 不等陈燕反应过来,她就被袁头狠狠扑倒在了身上,重重摔倒在了沙子上,沿着沙丘几近四十度的斜坡向下滚去。 这是怎么回事呀? 被袁头扑倒时好像砸的浑身骨头都断了的陈燕,稀里糊涂中被他抱着急速往下翻滚之间,好像隐隐听到了放鞭炮的声音:砰,砰砰! 还好像,还有人发出的惨叫声。 更好像,她嗅到了熟悉的血腥气息。 陈燕身为一个优秀的主刀大夫,对于血腥气息的敏敢性,绝对能跟加油站那些加油的妹妹在嗅到汽油味道后、就能判断出这是多少号汽油那样,几乎从不出错。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陈燕晕头转向中,也不知道翻滚了多久,才终于停了下来,死死抱着她的袁头,就压在她身上,好像有粘乎乎的东西,滴落在她脸上。 陈燕虽然是第一人民医院最初色的妇产科主刀大夫,人也善良正直,可她的身体状况却不是太好,这长达数十米的翻滚下来,把她给搞得浑身骨头架子仿佛都散了,一点都不敢动弹,脑子里更是嗡嗡作响,不知今昔是何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燕的五官六识才慢慢恢复了正常。 鞭炮声响听不到了,可却能听到上方传来了人的惨叫声,打斗声,还有人正飞速向下跑来的脚步声,以及有人的嘶声厉喝:“保护陈大夫,不惜一切代价!” 再然后,陈燕就再次嗅到了血腥气息,而且还是异常的清晰,就在她的眼前。 本能的,陈燕抬手去擦脸,然后就从脸上莫到了粘乎乎的东西,还是温热的。 血! 这是鲜血。 我的脸上,怎么会有鲜血呢? 陈燕用力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时才发现,还有一个人死死的抱着她,就趴在她身上,只是脑袋却歪到了一旁。 是袁头。 那个把陈燕从第一人民医院挟持来的袁头。 这时候的袁头,左耳前面已经多了个血洞--这是子弹从他右侧后脑方位,击穿后又从这边钻出来留下的弹道。 俗称爆头。 袁头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可他的双眼却大瞪着,带着浓浓的不甘,好像还有愧疚……他在愧疚什么呢? 陈燕当然不知道,只知道他死了,就在刚才,他还是个活生生的人,现在却变成了死人。 陈燕身为医生,从医一来从没有出过一例医疗意外,不过因为她的职业关系,这辈子见过的死人,虽说比不上火葬场那些工作人员,可远远要比一般人要多得多,所以她对死人的恐惧,也比不上一般人。 可如果这个死人是被人用枪打死,死后还紧紧抱着她,就压在她身上,那么她要是再不害怕,那么她的心理素质,绝对强大到让人无法想象了。 陈燕惊恐的瞪大眼睛,看着死去的袁头,很想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但她却是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只是看着他,不远处传来的惨叫声、枪声、脚步还有打斗声,好像都听不到了。 是他救了我。 刚才他扑倒在我身上时,好像说了一句小心。 如果不是他及时把我扑倒在地上,相信被打穿脑袋的人,就是我了。 是谁要杀我? 陈燕第二次慢慢的从清醒后,瞬间就想到了这些问题。 她是个心地善良,对工作负责的好医生,曾经连续八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公室内收到的感谢锦旗,足可以批发外卖--就这样一个好人,谁要杀她? “在这儿,在这儿,我找到她了!” 就在陈燕努力想把这一切给搞明白时,左上方忽然传来狂喜的大叫声,是用英文说的,她上大学时的英语成绩格外好,所以能听懂。 下意识的,陈燕扭头看向了左上方,然后就看到一个黑影好像猛虎下山那样,从沙丘上面扑下来,双手举起了一个东西。 那是一把枪。 借着上方远处直升机发出的灯光,陈燕能看出这是一把枪。 枪口就对着她。 这个要杀她。 为什么要杀我,我只是一名妇产科医生,这辈子从来没有得罪过人,做过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儿。 为什么要杀我--陈燕这时候已经忘记了害怕,只是满脑子的疑问,呆呆望着那个人,那把枪,然后就看到那个人的右肩猛地一沉。 这是人在扣下扳机时,右肩肌肉因为用力而做出的明显反应。 砰。 枪响了。 听到沙丘下面传来枪响声后,拓拔千钧魂飞魄散,猛地一声大吼,把跟他对敌的欧皇,一脚踹了个跟头,接着就不管不顾的扑向沙丘下面。 在短短的几分钟内,他所带来的十数个人,到现在已经伤亡过半。 他已经派人回去请救兵,希望能靠着近身格斗,来把对方缠住,不许他们冲进风口内。 风口,绝不能允许这些人突破:如果一旦突破三十米后,就会看到开启风口的机关,机关一被破坏,风口就暂时无法关闭,这就等于把死神引进了通往地下楼兰--凭借这些人手中的先进杀人武器,楼兰那些人除了女王殿下外,别人好像都是待宰的猪羊。 所以,必须不顾一切、不惜一切代价的守住风口,坚守到更多的护卫赶来。 幸好,楼兰护卫能借着隧道,以及贴身肉搏,在人数占劣的情况下,拼命阻挡敌人的畅通无阻。 可这样一来,也无法关上机关,合上风口。 唯有死拼,等待救兵的到来! 哪怕是用尸体来堆砌,也得堵住前往地下楼兰的通道! 同时,还要尽可能的救回袁头带回来的妇产科大夫。 第1892章 我是沈银冰! 不断有楼兰护卫从隧道中冲出来。 也不断有护卫惨叫着死去。 生命在这一刻,就像是盛开的昙花那样,刚刚绽放就已经凋谢。 拓拔千钧身上的枪伤在流血,心也在滴血,更多的却是说不出的苦涩。 那是因为他发现他错了。 应该在外敌刚一出现时,就该迅速撤进隧道内,启动机关关上风口,不再管袁头、陈燕等人的死活,唯有做出壮士断腕般的牺牲,才能把战火挡在地下楼兰门外。 但很可惜的是,这些外敌在来临之前,明显做过了精密计划:猝然发动攻击后,并没有把所有人都击毙,而是打伤他们。 看到手下被打伤后,拓拔千钧的本能反应就是救回他们。 这正是外敌最想看到的--因为拓拔千钧他们去救人时,势必无法撤退,从而给外敌争取了冲过来的时间。 毕竟他们埋伏的地方(藏在沙子里),距离风口还有足有上百米的距离,刚一出现时,是通过枪械来进行远程袭击的。 等拓拔千钧发现大势不妙,连忙喝令手下后退时,却已经晚了:他们,已经被人给缠住了。 为了抵挡这些人杀进风口,地下楼兰的护卫只能拼死守在门前。 拓拔千钧还以为,只要能跟对方展开近身格斗,相信这些依靠现代化武器的外敌,绝不是地下楼兰精锐护卫的对手。 可很快,拓拔千钧发现自己又错了。 因为这些猝然杀出的外敌,虽然有好几个是女人,但他们的武力值,却是相当的强悍,地下楼兰那些精锐护卫,竟然不是人家对手,只能依仗背后的风口来跟外敌拼死顽抗! 这么多的敌人,是怎么穿过鬼沙区域的? 别忘了,鬼沙区域内有数不清的黑色王蛇,毒蜥蜴,还有四个值夜班的灵犀使者。 但这些外围警戒,在外敌献身时都没有发出一点点的预警,只能证明那四个灵犀使者已经凶多吉少,那些黑色王蛇、毒蜥蜴无法给人家造成伤害。 他们,又是怎么提前知道地下楼兰的风口,会在今天凌晨大开的,所以才提前埋伏在了风口附近,专登袁头等人下了飞机、风口大开上才猝然发难? 拓拔千钧很想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可眼下严峻的形式,又怎么可能给他时间去考虑这些? 正如他以为他近身格斗的本事放在尘世间,已经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了,这些外敌竟然也个个身手不凡,尤其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女人,一拳,只一拳,就把一个楼兰护卫的心口打坍陷了下去! 如果让这些人突进风口,那么我就是地下楼兰的千古罪人,百死莫赎! 我必须得引来开这些人去追杀我,给护卫们争取关上风口的时间,最好也去救助那个陈大夫。 拓拔千钧想得太多,也等于奢望的太多,尤其是听到沙丘下传来清脆的枪声后,他的心猛地沉到了谷底:陈果果,死定了。 他可是亲眼看到一个外敌,扑向了沙丘,去追杀被袁头抱着滚下去的陈燕了。 陈燕要是死了,就再也来不及去请医生,而且就算拓拔千钧放弃祖训,亲自给陈果果接生--可是,他能有机会活着回去吗? 所以,只要陈燕死了,陈果果也肯定会难产而死。 拓拔千钧辜负了莫邪征东的期望,有种说不出的悲愤,使他猛地抬头,发出了一声独狼临死前,才会发出的嚎叫声。 砰的一声,一只脚狠狠跺在了拓拔千钧后背上。 就像被一把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正在冲下沙丘的拓拔千钧,被砸倒在了地上,脑袋狠狠的戳进了黄沙中,全身的肋骨仿佛都断了。 拓拔千钧很累,很疼,心很凉,真想就此死去,不再醒来。 但他知道现在就算是死,也不能死,因为风口绝不能有失,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就得坚持下来,等待更多援兵、莫邪征东的到来! 只要女王殿下能及时赶来,就能把这些人阻挡在风口之外。 就算这些人手中有现代化的武器,但在当今天下第一武学高手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 霍地一声,拓拔千钧从沙子里抬起头,然后就看打了一座人形山。 这是入侵外敌中的一个,身高足有两米,体重最少得有二百五十斤,一口森白的牙齿,在夜色中闪着狞笑的光芒--与其说他是个人,是座人形山,倒不如说他是个大猩猩。 大猩猩居高临下,看着从沙子里抬起头的拓拔千钧,脸上带着残忍的狞笑,丝毫不顾身后的同伴,正在拼力猛烈攻打风口,慢慢抬起了他那只穿着48鞋子的右脚。 哪怕是脚下是黄沙,大猩猩也有把握,一脚把拓拔千钧的脑袋碾碎,就像踩烂了一个西瓜那样。 他喜欢这样杀人。 用暴力,最血腥的方式杀人,是他活着的最大乐趣之一。 等拓拔千钧抬起头后,大猩猩右脚才要猛地踩下去,却又顿在了空中,看着沙丘下面轻轻咦了一下:“咦?” 本能的,不知道自己脑袋随时都会变成烂西瓜的拓拔千钧,也转头向沙丘下看去,就看到几道黑影,就像从地狱中脱困的鬼魅那样,更像青烟,飘飘忽忽的,速度却极快的向这边扑来! 是的,别看这几个人是从下到上,四十五度角的跑上来,那速度却快的就像是从高处扑下来! 灵犀使者! 拓拔千钧狂喜,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那四个值夜班的灵犀使者。 但很快,他就自己否认了:灵犀使者的功夫虽然高超,可在奔跑时,却绝达不到当前的速度。 那么,来者是谁? 她是谁? 一声枪响过后,猛地闭上眼等待死亡的陈燕,等了片刻没有等到该有剧痛一下就陷进永远黑暗的感觉后,茫然的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 这是个女人。 哪怕是在夜色中,哪怕她穿着厚厚的衣服,哪怕她一声不吭,哪怕她是仰首看着沙丘上方让陈燕看不到她的脸庞,可陈燕也能确定她是个女人。 绝对很漂亮的女人。 这是陈燕在看到这个人后的第一反应,因为她想不出,姿色平平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出女人当前淡然的优雅姿态。 能够面对死亡、血腥时,还能保持着不该有的从容淡定,又岂是一般女人能做到的? “你、你是谁?” 陈燕呆呆望着女人,在好像看到几道黑影从她身边悠忽飘过后,才喃喃的问出了这句话。 女人低下了头。 借着上方直升机(飞行员已经死了,螺旋桨也已经停止转动,但大灯却还开着)上的灯光,陈燕看到了女人的脸。 她的感觉没有错,眼前这个女人真是个美女。 陈燕长这么大都没有看到过的美女,尤其是她身上、脸上带着的淡然气质,更不是一般女人所能拥有的,她就像是一位公主,高高在上,让人不敢逼视。 “我叫沈银冰,你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你,你叫陈燕。” 沈银冰淡淡一笑,微微侧脸说道:“高翠,扶起陈大夫。” “是。” 随着一声答应,高翠从沈银冰身侧闪出,弯腰抓主趴在她身上的袁头尸体,刚要随手甩出去时,却又改变了动作,改用双手把尸体捧起来,平放在了地上。 对于所有舍身救人的人,不管他是朋友还是敌人,活着的人,都该给予他足够的尊重,不是吗? “陈大夫,请起来。” 放好袁头的尸体后,高翠把陈燕从地上搀扶了起来,上下打量了她几眼,问道:“你没事吧?” “我、我没事。” 陈燕摇了摇头,抬手把脸上的鲜血擦掉时,这才发现她已经哭了。 从遇袭到现在这么长时间了,她才觉得自己该哭了。 “唉。” 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再次抬起头看向沙丘高处:“高翠,你也上去吧,帮他们早点处理了那些人,争取时间送陈大夫去地下楼兰。” 什么? 送我去地下楼兰? 难道说,塔克拉玛干沙漠下面,真有个地下楼兰? 这,这不是传说? 听沈银冰说出最后这句话时,陈燕心中大骇,震惊无比都忘记了她正在哭泣,本能的也抬头看向了高处。 她好像明白了:那个大门后面的隧道,可能就是通往地下楼兰的道路。 一直以来,塔克拉玛干沙漠这边,就流传着有一座古城,被黄沙淹没在地底深处的传说,只是谁也不相信。 毕竟,稍微有点常识的人就知道:万物生长靠太阳。 如果地下真有一个神秘的古城,人们可以像老鼠那样在地下生活一年,十年好吧? 但总不能长年的活下去,这可是事实,因为地下是没有太阳的,而且长年生活在地下的人,身体也受不了的。 可是现在,这个自称叫做沈银冰的女孩子,却跟她的手下说,尽快带陈燕去地下楼兰。 陈燕要是不感到惊骇的话,那才是怪事。 “沈总!” 听沈银冰下达这命令后,高翠一呆:“我要是走了,谁来保护您?” 沈银冰看也没看高翠,只是淡淡的说:“你忘记在来时之前,我是怎么跟你们说的了?” “沈总,我--是!” 高翠犹豫了一下,猛地咬牙正要双臂一振扑向沙丘那边时,沈银冰又说话了:“带着陈大夫。记住,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护她安全进、入地下楼兰。” “是!” 高翠再次答应了一声,搀扶起陈燕的胳膊,沉声说道:“陈大夫,请跟我来。别怕,有我们沈总在,没有谁能伤害你的。” 陈燕不知道沈总是何方神圣,更不相信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会能对付得了那些突然出现的杀人狂魔,可她当前除了听从高翠的吩咐外,还能有什么反应? “沈总,您要多保重,我们在等您平安回来!” 高翠颤声说完这句话后,猛地伸出左手揽住陈燕的腰,奋力冲向了沙丘。 “你们也多保重,我--唉。” 望着疾速跑向沙丘的高翠俩人,沈银冰低低的叹了口气,眼神黯淡了下来。 第1893章 我丈夫来了! 本来已经停止的枪声,随着高三等三人的加入,重新响了起来。 在看到有三道黑影青烟般扑上来上,欧皇等人马上就意识到敌方来援兵了,因为他们的人都已经聚集在风口,正在死命攻打那些以命相拼的楼兰护卫,不可能有援兵加入。 来者既然是敌不是友,那么欧皇等人就没必要再跟他们客气了。 首先发难的是大猩猩。 在高三青烟一般的扑上来时,他猛地大喝一声,抬起的右脚狠狠跺向高三的心口,居高临下,这一脚足有数百斤的力道,如果一旦给他所跺重,估计高三当场就会被一脚跺死的。 可就在大猩猩跺出这雷霆般的一脚时,疾冲而来的高三,却在猛地变向的同时,左手抓主他裤脚,用力向后一甩! 身材高大的大猩猩,就像被一个拖拉机用钢丝绳拽倒的电线杆那样,嗖的一声就向沙丘下飞了下去,随即变身成为一个西瓜,叽里咕噜的往下滚。 这是谁啊,怎么这样厉害? 已经身受两枪的拓拔千钧,看到高三貌似在挥手间,就把大猩猩给拨拉出去后,登时就惊呆了。 这也怪不得拓拔千钧震惊,毕竟两个多高三,就能抵得上一个陈果果,对付一个大猩猩还是绰绰有余的,也就是忙着去解围吧,要是生死相拼的话,肯定会折身追回去把他干掉。 一招就把大猩猩给扒拉走的高三,也没有理睬拓拔千钧,脚尖点地再次扑向迎面扑下的欧皇。 “嗨!” 俩人在扑向对方时,齐声大喝一声,双双挥出的拳头,狠狠撞在了一起。 欧皇是当今欧洲的杀手之王,武力值那是相当牛比的。 但这个牛比,只能是针对一般的普通人来说的,当他碰到来自强者世界中的高三后,哪怕是他借着下扑的力道打出这一拳,可在双拳相撞的瞬间,他就听到了清脆的骨折声响。 欧皇的右拳,包括他的右臂,还有小半个肩胛骨,竟然在跟高三的拳拳相撞中,因无法承受那股子大力,数十处骨裂--这也代表着他的整个人,也都废了。 “啊!” 欧皇发出一声惨叫,身子斜斜的飞了出去,重重跌落在了沙地上。 本来,高三要想一拳就把欧皇废掉,还是得需要一些时间的,毕竟人家是欧洲的杀手之王。 可欧皇在高三扑上来时,只想利用自己的地势(居高临下),来一拳把他打死拉倒,结果造成硬碰硬--俩人,论起近身格斗,压根就不是一个档次,欧皇没有马上毙命,这已经是高三不想跟他过多的墨迹了。 因为他看到,拼死保护风口的楼兰护卫,已经差不多拼死殆尽,如果让这些人跑进隧道内,去了地下楼兰,那么事情就糟糕了。 “给我站住!” 就在高三连续两拳,解决掉大猩猩跟欧皇这两个小麻烦,准备冲向风口时,随着一声娇叱,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猛地扑了过来。 如法炮制。 高三又是一拳狠狠砸了过去。 赫拉也没有丝毫退缩,也是一拳打来。 砰! 双拳相撞,没有发出高三喜欢听到的骨裂声响,却感觉到了疼痛。 “咦--是你!” 高三身子一晃,随即迅速后退两步,稳住身子抬起头时,才发现这个挡住他的女人,正是在宝岛时找过沈银冰的赫拉。 赫拉低喝一声:“滚!” 她这声滚子刚落下,一颗子弹就摇曳出迷人的弹道,咻咻厉啸着飞向高三。 他连忙一个大弯腰,子弹擦着他头皮,飞向了黑漆漆的夜空中。 发现高三等人原来是这样牛比后,赫拉的同伴马上就动用了现代化武器,组成了一张火力网,要把他们拦截在风口之前十数米外。 “混蛋!” 这些人开枪时,却没有谁顾忌赫拉。 要不是她也及时躲避,一颗子弹就能直接打爆她的后脑勺。 就算她功夫再高,暂时也得先躲避。 这样一来,高三他们要想突破火力网,就有些难度了,要是不小心的话,估计得把小名搭上。 高三猛地抬起头,却又斜刺里扑了出去--至少有两颗子弹,从他刚才站立的地方飞过。 高三在扑倒在沙地上时,好像听到了直升机螺旋桨的声音。 借着翻滚的动作,高三百忙中向东南方向的夜空中看了一眼,就看到了一道强光,还有着直升机下面那盏忽闪忽闪的红灯。 又是谁来了? 高三,还有赫拉现在当然没空想这个问题了,因为他们得通过不断的翻滚,来躲避越来越密集的子弹。 一颗子弹,发出咻咻的厉啸声,从高处飞向高翠。 揽着陈燕向上冲去的高翠,只能顺势扑倒在了沙子上。 那颗子弹从她们背后飞过,直直飞向傲然站在那儿的沈银冰。 如果有人看到沈总迎着子弹,仍然傲立的样子后,肯定会骂她的:你丫的也太装那个啥了吧,没看到这颗子弹冲你飞过来了?你以为,就凭你练过两天瑜伽、柔道外加跆拳道的,就能像高三他们那样,及时躲开子弹? 沈总当然很清楚,她是躲不开的。 她能保持着当前异常风扫的姿势,那是因为她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不知道在枪林弹雨中拿捏出这鹤立鸡群的模样,纯粹是当枪靶子找死。 直到那颗子弹直直飞向她面门时,她才猛地发现,下意识的张嘴发出一声尖叫(不是趴下,那是因为被吓傻了)时,一只手却忽然及时把她推了一把。 沈银冰身子一个趔趄,子弹擦着她左耳,嗖的一声就飞了过去。 接着,她就看到有根木桩子叽里咕噜的从沙丘上滚了下来。 木桩滚动的速度虽然不慢,但相比起子弹来说还是慢了太多,所以沈总能及时向右边跳了一步,就像她儿时跳皮筋那样,姿势优美--还有些狼狈,将将躲开了那根木桩子,胳膊却被人抓主:“蹲下!” 沈总很听话,马上就蹲下了。 她蹲下后,才发现身边多了个理着寸头的女人。 女人上身就穿着一件黑色的阿迪长袖体恤,下面则是一件同颜色的短皮裙,露出一双白花花的腿子,也不怕冷,看来身怀高深武功,是个牛比人物。 这个不怕冷的女人,自然是来自亚特兰蒂斯的斗士,珈玛丽小姐了。 “你是谁?” 沈银冰问出这个问题时,她旁边的那根木桩子也爬了起来,嘴里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还低声咒骂着什么,看也没看旁边的沈银冰俩人,就要重新冲上沙丘。 这根好像木桩那样从上面滚下来的人,自然是被高三顺手拨拉下来的大猩猩了。 被人轻飘飘的一下自,就好像木桩似的滚了下来,大猩猩啥时候吃过这种亏啊,自然得跑回去找高三拼命,一雪前耻了。 只是他刚要重新冲上沙丘,却被珈玛丽给喝止住了:“大猩猩,站住!” 在执行任务中,必须得无条件服从上级命令,要不然就会被取消晋级管家的资格,这是行动之前,珈玛丽给大猩猩等二十二人下达的严令。 所以在她厉声呵斥一声后,就算大猩猩心中一百个不愿意,也只能选择听从:“斗士。” “你带着沈总走,只要能把她顺利的、安全的护送到接应地点,交给艾美骑士手中,你就是管家了!” 珈玛丽并没有严厉的吩咐大猩猩去做什么,而是以管家来说事。 她相信,能够成为管家,是这二十二个神仆当前最大的心愿,可以说是梦寐以求。 果然,大猩猩一听,眼里就露出了狂喜的神色,想都没想的答应一声,就一个箭步跳到沈银冰面前,伸手就把她抗在了肩膀上。 沈总不过一百斤左右,这对力大无穷的大猩猩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负担,别忘了当年他可是背着负伤的高飞,接连一天一夜都没有休息,愣是闯出了迷路重重的亚马逊森林。 沈银冰没有反抗,甚至没有看大猩猩一眼,因为被带去亚特兰蒂斯,本来就是她所希望的,没必要反抗什么。 虽说大猩猩长的很丑陋,很吓人(其实,早在三年前的南越茫蓝草甸,他们俩人就曾经见过面,但现在却不认识了),可沈银冰敢保证,在没有抵达亚特兰蒂斯之前,没有谁敢非礼她。 (被一个大猩猩好像麻袋那样的抗在肩膀上,这压根不是非礼,就像一个美女的腿子,被小狗狗舔了一下那样,会被抓进警局以亵渎妇女罪判刑吗?) 她只是抬头看着忽然出现在上空的一架飞机。 “快走,一定要把她安全交给艾美骑士!” 珈玛丽当然也看到了这架突然飞来的直升机,更能猜到这是来援助地下楼兰的人,当时也顾不得追问沈银冰,是怎么知道他们今晚为什么会在这儿行动的原因了,只是一个劲的让大猩猩快点走。 只要大猩猩能把沈银冰安全送给艾美骑士,那么珈玛丽就是亚特兰蒂斯一名新的圆桌骑士了。 那可是她向往好久的,距离成为永远生活在亚特兰蒂斯的仙人,只有一步之遥了。 “好,你放心!” 大猩猩自信满满的答应了一声,抬头看了眼那边的直升机上,就看到有个人--一个男人,竟然从直升机上跳了下来。 直升机恰好盘旋躲避地面上射去的子弹,灯光直直的照在了这个人的脸上。 虽然只是瞬间,但足够大猩猩看清这个人的模样了。 似曾相识。 大猩猩忽然觉得,他好像认识这个从直升机上玩命跳下来的家伙,可是就想不起他是谁了,烦恼的摇了摇脑袋时,就听肩膀上的女孩子,忽然笑道:“我丈夫来了。” “你丈夫?” 大猩猩下意识的接口问道:“你丈夫是谁?” “我丈夫啊,他叫高飞。” 沈银冰幸福的叹了口气,悠悠的问道:“怎么,你没有听说过我丈夫的大名?” “高飞?这名字好像很熟啊。” 大猩猩皱眉嘴里念叨时,却听到肩膀上的女孩子,发出了抽噎的哭泣声。 第1894章 最残忍的手段! 女人真的很奇怪。 在前一刻,她或许还在咯咯的娇笑,就在你痴迷欣赏她的如花笑面时,她也会在下一秒钟,就会泪流满面的哭泣了。 最起码沈银冰就是这样。 刚刚还幸福的笑着叹气,可还没有等大猩猩说完一句完整的话,她却又哽咽着抽泣了起来。 就像沙比那样,大猩猩又问:“你哭什么?” “要你个猴子管啊?” 沈银冰哭着回答:“我喜欢哭就哭,喜欢笑就笑!” “你敢骂我猴子!” 大猩猩勃然大怒,正要发作时却猛地想到了珈玛丽那些话,想到自己能否成功晋级为管家,可都跟能否照顾好沈银冰有关呢,只能撒开两条大长腿,好像大猩猩那样蹦跳着冲向正北方向,嘴里还没有耽误说话:“不愿意说拉倒!” “我又忽然愿意说了。” 沈银冰狠狠吸了下鼻子,再抬起头看向沙丘那边,却再也看不到她那亲亲的丈夫了,却能听到惨叫声接连传来。 只要能成功晋级为管家,大猩猩才不管别人的死活,边跑边气呼呼的回答:“你说,我也不听!” “你不听,也得听。” “为什么?” “因为伟大的贪狼狼主,修罗教主、沈总给人说话,别人要是不听,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那--好吧,你说,我听。” 大猩猩有些犯傻。 他脑子现在虽然不怎么灵光了,可他却不傻,能看出沈银冰是很蛮横无理的,但他当前好像唯有受着,哄着她,才能平安把她交给艾美骑士。 沈银冰抬头,双眸深情的望着越来越远的沙丘,喃喃的说:“我哭,是以为今晚,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了--以后,或许还有机会看到他,可那时候,谁能保证我还能认出他来?他是我丈夫……喂,猴子,你说世上还有什么事,能比深爱着丈夫的妻子,不认识丈夫更加让人悲痛欲绝?” 其实,沈银冰向想告诉大猩猩,她除了担心高飞以后不认识她之外,更因为她知道高飞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塔克拉玛干沙漠。 他是为了陈果果而来的。 陈果果难产了,需要她。 沈银冰知道,她根本不需多问,就能从高飞乘坐直升机出现,猜到他是连夜从内地乘坐专机赶过来陪伴陈果果的。 这份男人对女人的呵护之情,是多么值得人羡慕呀,可惜那个女人,却偏偏不是沈银冰这个明媒正娶的老婆,而是二姨太陈果果。 沈银冰很吃醋,更伤心,但她却不能说出来。 毕竟像她这么牛叉的人物,总得要点脸面的,如果传出伟大的沈总会跟一个难产的,快要翘了的小妇女吃干醋,那她以后还有没有脸在江湖上混啊? 不能说,佛曰不可说,只能把这份心疼,牢牢压在心底,哪怕是对一只大猴子也不能说! “我没当过丈夫,也没妻子,所以我想不出你对你丈夫的那种感觉。不过,我却知道华夏有句俗话。” 大猩猩因为奔跑速度过快,所以说话不怎么流畅了,幸好他跟高飞学的汉语还算不错,所以沈银冰才能听懂,问道:“哪句俗话?”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大猩猩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幸好他及时一个蹦高,及时稳住了身形。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对,没想到你这个猴子还能知道、并说出这么富含哲理性的话来。” 沈银冰的情绪,一下子又高涨了起来:“是啊,只要我能活着,只要他不死,就算我以后再也不认识他了,那又怎么样?他总能有办法让我恢复记忆,并像所有爱老婆的丈夫那样,好生的呵护我,我干嘛要伤心呢?” “猴子,你人长的虽然丑了些,不过却有些可爱。” 心情大好下的沈银冰,看在人家大猩猩扛着她狂奔,很不容易的份上后,就很大方的夸了他一句。 “哼!” 大猩猩只是冷哼了一声,加快了狂奔的脚步。 他忽然发现,哪怕是扛着三十个女人在沙漠上狂奔,也比跟一个女人斗嘴要好得多。 如果这个女人总是这样叨叨,估计他差不多会被叨叨死。 高飞当然不怕被女人叨叨死,因为想跟他叨叨两句的珈玛丽,在冲到他面前,只来得及展现了一记她那根性敢的长腿,就被他猛地抓主脚腕,右脚狠狠踢在了她的左脚脚踝上。 “啊!” 疼的珈玛丽惨叫一声,噗通一声就像被屠夫放倒在地上的母猪那样,不等她做出第二个反应动作,高飞右脚就已经踩在了她左腿上,双手却抱住她的右腿,猛地厉吼一声,全力向高处抬起! 刺啦。 随着这刺啦一声响,所有打斗的人,都停止了战斗,变成了木偶傻乎乎的看向了这边。 现场足有数十人在逐对厮杀,源源不断赶来的楼兰护卫,在赫拉等人面前,好像比纸糊的人强不了多少,幸亏他们依靠风口的有利地形,才能在高三等人被火力网阻止后,用鲜血跟生命,力保风口不失。 但他们也坚持不了太久。 幸亏忽然有人,从天而降。 真正的从天而降,担心陈果果安危的高飞,竟然等不及直升飞机降落,不顾随机一起前来的王晨阻拦,愣是从接近二十米的高空跳了下来。 当然了,如果下面是水泥地,或者有石头的话,就算高先生本事再大,也不敢往下跳的。 下面既然是厚厚的沙子,跟水面又有什么区别? 高先生完全可以在神兵天将般的跳下来后,毫发无伤。 而且,他恰好跳在那些人的中间位置。 那些人投鼠忌器,当然不敢随意开枪,这也给了他大开杀戒的机会。 高飞恨死了这些人。 坐在直升机上,看到这些人在死命攻打地下楼兰的风口时,高飞就猜到了这些人正是利用陈果果难产、莫邪征东肯定会从外界给她邀请妇科大夫、必须得打开风口的机会,才奢望趁机攻进地下楼兰。 或许,高飞不反对他们去地下楼兰参观一下,哪怕是不买票也行,给他们提供吃住服务。 可他真的很讨厌,这些人竟然要威胁他的果果生孩子。 这样的人,必须得干掉,杀光,用最残忍的手段! 何为最残忍的手段? 把一个相貌身材都算是一等一的美女,活生生的撕成两瓣,算不算是残忍? 算? 好吧,既然有人说是算,那么高先生就不介意用这种极其残忍的方式,来对待美女珈玛丽了。 刺啦一声响过后,现场所有的枪声、厉喝声、打斗声全部停止,不管是那些伤亡惨重的楼兰护卫,还是赫拉等人,再或者是高翠、陈燕等人,都被高先生这残忍的杀人方式,给吓呆了。 像高三、赫拉等人虽说也都是手里沾满鲜血的猛人。 可又有谁,用活生生把一个美女撕成两瓣的方式,杀过人? 没有。 一个人也没有,哪怕是现场最残忍的人,也没用这种方式杀过人。 这种杀人方式,已经彻底打破了现场所有人对生命的轻视底线。 当然了,如果有岛国人在场的话,或许不会害怕,还会觉得很刺激,毕竟人家可是这个星球上最没人性的种族,特别崇尚这种最完美的杀戮方式。 再当然了,岛国朋友绝不会愿意自己成为被活生生撕成两瓣的人,这是肯定的,因为他们热爱和平,讨厌被人欺负、杀戮。 全都呆了。 包括在低空中盘旋的直升机飞行员,也忘记现在很危险,他得赶紧驾机闪人最好。 大家都呆呆望着满脸鲜血的高飞,无比的恐惧让他们好像看到了一个恶魔,只觉得胃部剧烈翻腾。 “哇!” 陈燕最先受不了,挣开高翠的手噗通一声跪倒在了沙子上,双手捧着心口大吐特吐起来。 “不想死的,都给我滚!!” 高飞猛地抬手,把手中的一段残肢,狠狠扔了出去! 没有谁愿意跟一个恶魔抵抗什么,哪怕是来自奥林匹斯山上的赫拉天后,在愣怔了片刻后,才发现她后背上已经冷汗直流,一丁点跟高飞过招的想法也没有了,扔掉手里的武器,转身就向山丘下冲去。 她边跑,边吐。 女人嘛,本来就是该坐在炕头上给丈夫暖被窝,要不就系着围裙给老公儿子做饭才对,大半夜的跑沙漠上来打打杀杀算什么呢? 真是不可理喻。 当然了,跟她一起来的那些男人也是这样,包括被高三一拳打残了半边身子、刚从昏迷中醒来的欧皇,在茫然爬起来看到同伴们纷纷扔下武器,一个个如飞般逃走后,也顺势往地上一躺,沿着沙丘滚了下来。 从高处往低处去,滚,总是要比站着身子跑快许多。 高飞倒是不在乎他们用什么方式滚蛋,只要别来打搅他去找他的果果就好了。 抬手擦了把脸上的鲜血,高飞转身正要冲进风口内,就听有个女人的声音高声喊道:“等等!” 高飞猛地转身,看向了此时竟然敢让他等等的女人,眼里冒出了愤怒的火焰:“你,让我等什么?” 高翠被他这眼神给吓得浑身一哆嗦,却只能硬着头皮说道:“医生,妇产科的主刀医生。” 听高翠这样说后,高飞眼神中的火焰,马上就灭了,赶紧问道:“谁,谁是妇产科医生?” “是、是我。” 陈燕战战兢兢的抬起头。 “快跟我来!” 高飞也知道,就算他自己化作一道闪电,眨眼间出现在陈果果面前,可他对她的难产也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高飞会杀人,却不会‘接人’。 “我走不动了啊。” 在高翠的搀扶下,陈燕艰难的站了起来,浑身发抖,要不是被人搀着,估计就会再瘫倒在地上了。 陈燕可没有撒谎,她现在的确动不了了,被吓的。 “我背你!” 高飞不再废话,一阵风似的跑了过来,伸手就把她捞在肩膀上,就像大猩猩扛起沈银冰那样,转身就跑向了风口。 “等等我!” 高翠抓起地上的急救箱,跟着跑了过去。 第1895章 复仇的最高境界! 珈玛丽这次率领包括赫拉,大猩猩,还有欧皇在内的二十二名神仆,趁着陈果果难产、莫邪征东只能打开风口找外界主刀医生的机会,前来攻打风口的计划,可谓是策划极其详细,也很合理,更是把握十足。 先用现代化武器,袭击拓拔千钧带出来的护卫,袁头等人,把他们好多人打伤,借着他们抢救同伴的机会迅速接近风口。 等到了风口附近后,才对被打懵了的拓拔千钧等人展开血腥屠杀。 珈玛丽相信,凭借他们精密的安排,强大的现代化武器,以及赫拉等二十二人的强悍实力,肯定能攻破风口。 只要有超过一半的神仆攻进地下楼兰,那么她就会马上给给远在第二接应点的艾美骑士发信息,要求援助。 当她带领神仆在地下楼兰大肆杀戮时,相信很快就会有超过一百名的神仆,在艾美的带领下,火速通过风口支援他们。 珈玛丽真想不出,传说中的地下楼兰十数万国民,拿什么来阻挡先进文明的入侵,相信就算那个号称天下武学第一高手的莫邪征东,在子弹面前,也唯有狼狈逃窜、或者授首的份儿。 或许,根本用不了二十四小时,地下楼兰就会被亚特兰蒂斯彻底掌控,十数万民众成为他们的努力,可以获得数不清的资源,成为亚特兰蒂斯在东方的主要据点。 珈玛丽自然也知道,亚特兰蒂斯要想占据地下楼兰,这无疑是对流波山在东方一个毁灭性的挑战,毕竟他们这算是彻底插手东方世界,肯定会引起流波山极大的惶恐,跟家里忽然闯进了一匹恶狼那样。 但这有什么呢? 只要能成功攻下楼兰,手下有十数万愚民为人质,无论是华夏当局,还是流波山,都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存在,而没有丝毫的办法。 那么珈玛丽这个名字,也将响彻亚特兰蒂斯、流波山东西方两个仙境,到时候别说是圆桌骑士了,很有可能会直接成为仙人。 而这一切,都多亏了郑腐。 要不是郑腐的话,珈玛丽等人又怎么能确定地下楼兰的精准位置所在,又怎么知道风口什么时候打开? 郑腐是东方流波山的人,他却帮着亚特兰蒂斯,来入侵地下楼兰,这无疑是一种背叛。 可郑腐不在乎,因为自从他侄女郑姗姗死后,他就对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了丝毫留恋,一心只想报仇,让高飞去痛苦。 想让一个人‘品尝’到最大的痛苦,并不是杀了他,或者把他整的生死不如,而是先把他最爱、最在乎的东西毁掉,让他后悔曾经做过某些事! 这才是复仇的最高境界。 毫无疑问,只要了解高飞的人,都知道陈果果、莫邪征东跟他的关系,尤其是陈果果,在他心目中更是重于泰山。 如果陈果果因为珈玛丽等人的入侵,而难产身死,莫邪征东从此失去了祖辈相传近两千年的地下楼兰,高飞该会多么痛苦? 好像语言文字都无法形容吧? 假如真出现那种情况,高飞会有多么痛苦,郑腐在借刀杀人大仇得报后,会有多么欣喜若狂,珈玛丽才不去管,就像亚特兰蒂斯在下决心采取本次行动后,也没在意地下楼兰是修罗道的根本所在那样。 一切的一切,都没有对错之分,都是被利益驱使罢了。 这次跟随珈玛丽前来攻打地下楼兰风口的这二十二名神仆,是亚特兰蒂斯麾下万千神仆中的佼佼者,像拥有欧洲杀手之王称号的欧皇,只是二十二人中能力最弱的。 由此就能断定,这二十二名神仆合作后,能力会有多大。 绝对是一把尖刀。 一把豁开地下楼兰坚硬外壳的尖刀。 他们要是成功了,就会再次上演满清王朝末年被西方联军入侵、奴役的悲剧。 珈玛丽也有足够的信心,她将成为这次侵略战争的主导者。 如果沈银冰没有出现,高飞没有及时赶来,珈玛丽绝对会成为‘名垂青史’的一个人,在未来数十、甚至数百年内,她的名字都会响彻在世界。 但很可惜的是,沈银冰先来了。 沈银冰带来的人不多,只有四个人。 可就是这四个人,却起到了拖延神仆们快速抢攻风口的作用,让伤亡惨重的楼兰护卫,得到了最为宝贵的喘、息机会,让更多的护卫源源不断的赶来。 没办法,如果神仆们不抽调出一半的人来对付高三等人(毕竟他们的武力值,可不是那些楼兰护卫能相比的,更比很多神仆还要牛比),那么他们就会遭遇前后夹击,这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他们只能分出七八个人来阻挡高三他们,其他人加强了对风口的进攻,不顾一切。 只要能成功占领风口,那么珈玛丽就会改变作战计划:立即向接应他们作战的艾美骑士发出求救信号,她则死守风口,只要救兵一到,高三等人除了战死,就只能逃匿了,依然可以大规模的入侵地下楼兰。 不得不说,珈玛丽临场指挥的作战能力很出色,能在意外发生后,很快就能做出最为正确的反应,要不然她也不会以斗士身份,来指挥这么重要的作战了。 可事实证明,无论珈玛丽有多优秀,计划有多周密,但随着高飞的出现,她所有的计划都已经破灭。 看到一架直升机忽然飞抵风口上空,有人悍不畏死的从高空跳下后,珈玛丽就知道她必须得再次改变计划了:那就是向等待接应的艾美骑士,提前发出求援信号。 只要远在两公里之外的艾美骑士,能够及时率领上百名神仆赶到,依然有消灭所有敌人,攻下风口,入侵地下楼兰的可能。 而且可能性还不小。 所以在命令大猩猩带走沈银冰后,珈玛丽就向艾美骑士发出了求救信号,然后扑向了沙丘,希望率领手下,把高飞等人歼灭--最起码,得支撑到艾美骑士率人赶到。 高飞是谁,沈银冰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珈玛丽来不及多想。 她只是在看到高飞跳下来后,几乎在眨眼间就残杀两名优秀神仆后,就怒火填膺了,一声娇叱,飞起了她那只性敢、修长、白花花的右腿。 再然后,有资格可以成为西方美女代言人的珈玛丽,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被高飞残忍的撕成了两瓣! 随着珈玛丽的惨死,赫拉等人的心胆皆碎、既而转身逃跑,亚特兰蒂斯本次精心策划的入侵楼兰计划,就此彻底的破灭。 残余的十几个神仆,丧家之犬那样的抱头鼠窜。 大家一点也不愿意在这地方多呆片刻了,因为那个人简直不是人,是个恶魔! 没有谁愿意跟恶魔战斗的,哪怕这些人是来自亚特兰蒂斯的神仆。 包括重伤的欧皇在内,总共还有十四人成功逃离了沙丘。 欧皇跑的最慢。 没办法,他受伤太严重了,没有昏厥在逃亡的路上,能够站着跑到郑腐面前,这对他来说已经是超水平发挥了。 “不、不好了,情况有变!” 飞一般的跑到郑腐面前后,欧皇再也坚持不住了,噗通一声跪倒在了他面前的地上,嘶声吼道:“快,快送我离开这儿,我再也不想留在这地方了!” 欧皇重伤后一个人跑回了集合点,郑腐脸上倒是没有丝毫惊诧神色,只是淡淡的问:“怎么了?” “恶魔,那个人就是恶魔,只一下,就把珈玛丽撕成了两半。” 欧皇喃喃的说着,猛地打了个寒颤。 第1896章 像大象那样死去! “那个人是谁?” 听欧皇说,有个恶魔一下就把珈玛丽撕成两半后,好像天塌下来都不会皱一下眉头的郑腐,眉梢猛地抖动了几下。 相比起欧皇来说,郑腐比他更了解珈玛丽:那个美貌的西欧女人,诚然是一个一天没有男人就无法活下去的荡、娃,可毫无疑问的是,她的武力值,她的心计,包括她的应变能力,指挥才能,都是相当出色的。 可欧皇却说,她被人一下子撕成了两半。 那个人是谁? “我、我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他是个年轻的华夏人,我曾经听楼兰的护卫们,喊他什么驸马。” 欧皇用力咽了口吐沫,忽然腾身而起,用那只完好的手一把抓主郑腐衣领,用力摇晃着,粗暴的骂道:“少特么的跟我在这儿废话,赶紧派人送我回欧洲,快!” 其实欧皇也知道郑腐在华夏,有着不一般的地位,要不然珈玛丽也不会直接跟他打交道了,但这有什么呢? 在欧皇看来,珈玛丽之所以跟郑腐打交道,最多也就是因为这个浑身充斥着腐烂气息的老头子,在华夏有着特殊身份罢了。 他才没有把这个让人厌恶的华夏老头看在眼里,哪怕是在受伤时,想到的也只是摆出高高在上的架子,连骂带吼的让他送自己回欧洲。 欧洲,在华夏的西方。 那儿,才是生他养他的地方,才是他的家乡,才能给予他足够的安全感。 “好,好,我送你回欧洲,马上。” 在欧皇愤怒摇晃下,好像稻草人那样的郑腐,连忙点头答应。 “我呸,快点,再罗嗦我杀了你!” 冲郑腐脸上狠狠呸了一口吐沫后,欧皇这才不情不愿的松开了手,扭头向四下里看去,嘎声问道:“车子呢,我怎么没有看到?” “送你回欧洲,不用车子的,因为车子太慢,我有个办法,可以让你在眨眼间就回去。” 郑腐说话的声音很慢,还带着一丝丝腐烂的气息,就像从地下坟墓中冒出来的那样。 “什么办法,可以让我眨眼间回到欧洲?” 欧皇大喜,转身看向了郑腐。 “死。” 郑腐那张好像橘子皮似的脸上,忽然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郑腐这辈子,好像都没有笑过。 但当他笑起来时,就代表着死神已经来了。 所以,他在笑起来时的样子,很诡异,也很可怕。 “什么?” 欧皇一楞,刚问出这句话,就觉得心脏部位猛地一疼。 剧痛。 无法形容的剧痛,带走了欧皇所有的惶恐,大脑中只剩下一片空白。 他的眼睛,猛地向外突了出来,呆愣愣的望着郑腐,沉默了足足有三秒钟,才慢慢的低下了头。 然后,他就看到郑腐那只干巴巴的右手--整只的右手,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子那样,狠狠刺进了他的心口,就连手腕也看不到了。 “你、你--” 欧皇不甘的张合着嘴唇,很想问问这是怎么回事,郑腐怎么可以拥有这么恐怕的武力值,但他只艰难的说出两个字后,瞳孔就迅速扩散了。 但他的脸上,却带着一抹扭曲的开心笑容。 他回到了欧洲。 因为在这一刻,他又看到了欧洲跟亚洲不一样的蓝天白云,看到了碧蓝的大海,看到了身穿比基尼泳衣的性敢女郎,扭着妖娆的小身段,端着美酒娇笑着走向他。 每天有美女作伴,好像神仙般的悠然自得,那才是欧皇--欧洲杀手之王的真正生活。 可他,又是怎么会忽然成为亚特兰蒂斯的神仆的? 以堂堂的欧皇之尊,成为别人的仆人,这怎么可能! 欧皇很想想清楚,他是怎么会成为别人的仆人,跟一群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拉圾’混在一起,跟随一个叫珈玛丽的女人来到华夏的。 但还没有等他回想起这些,就被娇媚性敢的欧洲女郎,把脑袋紧紧抱进了怀中。 好舒服的感觉,好惬意。 欧皇长长的吸了口气,接着吐出来,睡了过去。 他睡着时,因为郑腐的右手还在他身子里,所以他仍然站着,只是脑袋垂了下来。 没有谁愿意站着睡觉的。 除非是牲口。 欧皇不是牲口,自然不愿意站着睡觉。 这一点,郑腐也很体谅,右手一抖--欧皇的尸体,就像风筝那样轻飘飘的飞了出去,吧嗒一声落在了沙子里,一动不动。 不管一个人生前再牛比,他死后也只能是一具尸体,所有的荣耀都会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就像现在的欧皇这样,又有谁能想到,纵横欧洲二十年,被誉为继眼镜之后的杀手之王欧皇,会死在一个干巴巴的老头子手中? 死后,尸体就像一块用完了破布那样,随手扔在了沙漠中。 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野兽嗅着血腥气息赶来,把欧皇变成一堆白骨。 再然后,白骨就会被沙子覆盖起来--或许,好多年后,人们会无意中发现钙流失严重的白骨,但谁也不会想到它的主人,曾经就是叱诧欧洲杀手界的欧皇。 “唉,他在欧洲也算是个人物了,没想到却会落到这般下场。” 就在郑腐盯着欧皇的尸身出神,好像在思索生命到底会去了哪儿时,一声女人幽幽的叹息声,从他背后响起:“这对他来说,貌似有些不公平。” “人只要死了,就没什么不公平的。” 郑腐淡淡的说着转身时,满是鲜血的右手,已经背在了身后,眼神平静的看着不知道从何处冒出来的女人:“包括你在内。当你咽下最后一口气后,很快就会被人遗忘,哪怕你生前曾经有过那般辉煌的过去。最多,江湖上也就是流传着你的一些传说。” 可是传说,基本都是以死人为蓝本的。 “我不会像欧皇这样死去的。这样死,太难看,会毁掉在别人心目中的完美形象。” 晚上却换披上一件白色风衣的女人,微微抬首看着西北方向,语气平静的说:“传说在非洲的大草原上,大象在预感到自己活不了多久后,就会离开群体,独自走向一个极为秘密的所在,悄无声息的离开这个世界,就像它从没有来过这个世界那样。” 女人说的不错,在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的大象,的确有这样的‘习俗’。 可能是害怕死后,自己的尸身会被别的动物分食,更担心象牙会被人拿走,所以当一头大象在预感到自己快要死亡时,就会离群,独自去一个只有象群才知道的地方,安心等死。 传说,那个地方翻译成汉语叫做象冢,就是大象坟墓的意思,里面有数不清的大象骨架,象牙。 没有谁知道象冢在哪儿。 自从人类知道象牙的价值后,当地土著居民就一只搜寻这个神秘的象冢,但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找到,只能让这个传说,成为传说中的传说。 女人拿大象之死来作比喻,就是告诉郑腐:如果有一天她要死了,她就像大象那样,去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等待死亡的降临。 这样,就会像大象那样,只留给人们一个神秘的传说。 神秘的传说,总是比尸体更能取得人们的好感。 不是吗? 郑腐嘴角勾动了一下,垂下眼帘说道:“可他不会让你像大象那样死去的,我敢说,如果有一天,你真的快要死了,他铁定会陪伴在你身边。因为他在乎你,要不然也不会在你离家出走这么多年后,他始终没有放弃寻找你。” 郑腐说着,抬头看向西北方向,喃喃的说:“或许,他已经感受到了你的存在,正向这边赶来。” 第1897章 杀人的艺术! “你知道,我是不会见他的。” 女人脸上蒙着的白色轻纱,微微抖动了一下,接着说道:“所以,我要走了。” “一起吧,我也不想再留下,因为他对我肯定没什么好感,而且他还可能会逼问我,让我说出你在哪儿。” 郑腐轻轻吸了下鼻子,说:“我真的已经感受到,他的气息了。” “我是他的女人,我都感受不到他的气息,你却能感受到,的确了不起。” 女人好像轻笑了一声,转身走向了屋子后面:“郑腐,我觉得你躲的不该是他。” 女人说完这句话后,就鬼魅般的忽然消失在了屋后。 “你是说,我该躲的是亚特兰蒂斯吗?因为我利用了他们,又出卖了他们,让他们造成了太大的损失?” 就像是自言自语那样,郑腐呆立当场片刻,才无所谓的摇了摇头,低声说:“你错了,我敢保证,最先找到我的不是西方的亚特兰蒂斯,而是流波山--至于你极力躲藏的那个人,其实这时候也不会来找我的,因为我已经让人给他透漏了消息。这时候,他肯定是在阻拦艾美骑士。” 艾美骑士很愤怒。 真的很愤怒。 艾美以亚特兰蒂斯圆桌骑士的身份,竟然听从斗士珈玛丽的指挥,这让她感觉受到了羞辱,很不爽。 但没办法,谁让珈玛丽那个妖精比她长的漂亮,能取悦亚特兰蒂斯的仙人呢? 依着艾美的意思,完全可以利用郑腐这个‘汉奸’提供的情报,让所有悄悄赶来塔克拉玛干沙漠的神仆们,全力攻击地下楼兰的风口,一鼓作气,凭借强大的现代化武器,绝对能一鼓作气拿下风口的。 可珈玛丽在跟郑腐仔细协商过后,却偏偏采取了‘两段击’的作战方案,让她堂堂的圆桌骑士,只能率领上百号神仆,充当第二梯队。 艾美知道,珈玛丽之所以同意郑腐提出的这个作战计划,其实就是为了独揽攻破地下楼兰的大功,希望能一下子晋升为骑士。 这种卑鄙的做法,是摆明了要排除异己的。 艾美骑士能不愤怒吗? 所以,在珈玛丽提前发出求援信号后,艾美才没有立即动身,而是慢条斯理的开了几分钟的动员大会后,这才率领上百号潜伏在风口两公里外的神仆,好整以暇的向风口进发。 艾美骑士希望:等她率人感到后,那个仗着漂亮性敢、炕上功夫好的珈玛丽,已经被地下楼兰的人给干掉了。 嗯,最好是两败俱亡,这样她才能不费吹灰之力的入侵地下楼兰。 私心太重,总想占大便宜的人,总是没啥好下场的。 艾美骑士率人慢吞吞的向风口进发,在前进一公里时,看到了两个人。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因为晚上光线等原因,艾美看不出男人的年龄有多大,又是长的什么样子,只能看到他的眼睛很亮,从而判断出他不会超过三十五岁。 女人什么样子,艾美骑士更看不出。 因为这个女人穿了一身全白的衣服--头发,眉毛还有果露在外面的所有皮肤,都是雪一样的白。 白的就像一个精灵,很诡异,距离她还有十几米,就能从她身上感受到冷森森的杀意。 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挡在了艾美骑士等人前进的路上。 这俩人,除非是鬼,或者说是傻子,要不然不可能挡住上百名神仆。 艾美骑士只相信世间有亚特兰蒂斯,相信那儿有仙人存在,却不相信世间有鬼。 所以呢,她觉得这对挡住他们去路的男女,很可能是傻子。 至于这俩傻子,是怎么出现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鬼沙区域,又是为什么要挡住他们前进脚步的,艾美骑士不想去多想。 她向来不喜欢跟傻子解释什么,只是随便挥了挥手,就有两个神仆越众而出,嗷嗷叫着扑向了那对男女。 艾美骑士觉得,这种不可理喻的傻子,实在没必要活在世上浪费资源,还是死了比较干净。 甚至,她都不想为这两个傻子,去浪费子弹。 再说了,唯有新鲜的鲜血,才能激发出神仆们骨子里对血腥的热爱,跟杀戮的野性不是? 所以,艾美骑士才让神仆以格斗方式,把这对傻子干掉,用尽可能残忍的手段。 他们,需要鲜血的刺激。 伟大的万神之王宙斯,满足了艾美骑士的愿望,让她看到了血花在黑夜中绽放,嗅到了新鲜的血腥气息。 但这些鲜血,却是她派出去的神仆,所贡献出来的。 对面那俩傻子,在神仆嗷嗷叫着扑倒他们面前时,才懒洋洋的动了--真是懒洋洋的动,说好听了就像是在跳探戈那样,说不好听了就像是在伸手捂着嘴巴打哈欠。 总之,依着艾美骑士的目光,能看出这对傻子在动手时,有着相当娴熟、默契的配合,或者说就是在跳探戈,就那么一转圈,一抬手--两个神仆活力四射的神仆,就惨叫一声后,变成了两具尸体。 艾美骑士曾经听亚特兰蒂斯的某位仙人说起过,杀人,其实也是一门艺术,唯有自身实力抵达了一个说不出的巅峰后,才能让血腥杀戮就像美女写真集那样,看起来是那样的赏心悦目,感受不到一点点的恶心。 眼前这一对傻子杀人时,会不会就是传说中的艺术? 杀人的艺术。 艾美骑士呆了:我的人,就这样死了? 本能的,艾美骑士再次挥手。 这次,她接连挥手两次,意思就是出动四个人。 艾美骑士的命令在众神仆眼里,那算是至高无上,不能反驳的,所以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有四个神仆扑了出去,凶猛程度让人想到被松开锁链的恶犬。 不过恶犬越是凶恶,就会越活不长,这也是它们不如那些懒在美女怀中一亲芳泽的小哈巴狗活的时间长的的主要原因。 面对四个恶犬般的神仆攻击,那对男女依旧在娴熟的跳着死神之舞--尤其是那个男的,还能在残杀一个神仆后,摆出一个风扫的剖四。 四个神仆,在那对傻子、哦,不再是傻子了,如果对方是傻子的话,早就死了至少五次了,只能说是高手,绝对的高手。 在这俩杀人时配合娴熟的绝对高手面前,四个神仆坚持的时间,好像并没有比先前死的那俩长过多少,很快就变成了四具不甘心的死人,死狗般的躺在那儿,双眼不甘心的大睁着,望着黑漆漆的苍穹。 “开、开枪!” 艾美骑士在最后一个脖子里喷洒着的神仆摔倒在地上后,终于搞明白得改变对阵方式,利用己方人多,人人有枪的优势,来消灭这俩绝对高手了。 放着现代化武器不用,而是被绝对高手杀戮,那才是傻子行为。 艾美骑士可不是傻子,所以她敢拍着心口的保证,当众枪齐发后,就算眼前这俩高手是来自东方流波山上的高手,也能把他们送进地狱。 不得不说,众神仆对于艾美骑士的指挥,那绝对是令行禁止的。 随着她开枪的命令下达,马上就有无数的火舌,呈扇形对着那俩高手开始喷射。 但就在火舌喷射、出来时,那俩高手却猛地一个后空翻,落在地上后就像土行孙那样不见了。 无数的子弹,好像低空流星那样,摇曳出迷人的幽蓝弹道,消失在了漆黑的夜中。 人呢? 特么的,那俩在眨眼间就杀了我六个同胞的狗男女呢? 怎么不见了? 所有的神仆,在那俩人忽然消失后,都下意识的停住了射击,有些纳闷的看着那边:敌人在消失后,还在开枪射击的人,绝对是傻瓜,不配成为神仆。 众神仆才不是傻瓜,所以大家都停止了射击,等待敌人的出现,或者艾美骑士的下一个命令。 艾美骑士还没有下达下一个命令,敌人就出现了。 这次出现的,却不是那俩男女,而是很多人。 很多有枪的人。 这些人,就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似的,一出现后就趴伏在沙地,冲着艾美骑士等人,展开了疯狂的扫射。 其中,夹杂着至少十几把重机枪! 军队! 华夏的正规军队! 就算是傻瓜,也能从重机枪扫射时发出的不一般怒吼声中,准确判断出对方是华夏的正规军队了。 因为除了军队外,去哪儿搞这么多的重机枪? 我们上当了。 我们中了郑腐的奸计。 他压根没有打算跟我们配合,只是给我们提供了正确的情报,来帮他完成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时,却又通知了华夏军方,提前在我们前进救援的埋伏好,趁我们毫无防备时,对我们展开惨无人道的虐杀。 这绝对是虐杀,一边倒的虐杀! 上百神仆要是单打独斗,或许能杀掉几倍,甚至数十倍的华夏正规军人。 可一旦形成正规的阵地战,上百毫无防备的神仆,就算是再牛比,除了在比狂风暴雨还要猛烈的弹雨中,好像打摆子似的摇摆……死亡之外,还能有什么选择? 沙漠,一望千里的平坦,没有树木,没有乱石可供隐藏、躲闪子弹,更何况华夏军队所选择的埋伏地点,是沙丘的最高处,居高临下的往下射击。 艾美骑士的心脏,被一颗重机枪子弹狠狠打碎时,爆出了无边的愤怒。 可这有什么用处? 没有谁在意一个死人的愤怒,连鬼都不在意,楚扬更不会在意了。 子弹毫无丝毫凝滞的,至少尽情喷洒了五分钟。 在这五分钟内,估计得有数千上万颗子弹,好像下雨那样,把沙丘下方圆五百米以内,地毯式的狂扫三遍,直到负责作战的金上校下达停止射击的命令之后,枪声才嘎然而止。 包括艾美骑士在内的上百神仆,没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甚至,没有一具完整的尸体。 楚扬从战壕内站了起来,看着下面那些支离破碎的尸体,轻轻叹了口气,对走过来的金上校伸出手:“谢谢。” 金上校满脸都是激动的神色,啪的抬手敬礼:“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第1898章 长街马蹄声! “报告!” 就在楚扬跟金上校握手时,一个战士从沙丘后方分身跑了上来,大声说:“有十几个人从焦点(焦点,是指地下楼兰的风口位置)向西、北、东三个方向逃窜!已经确定,他们就是非法偷渡入境的恐怖分子,请指使!” “立即--” 听说还有漏网之鱼后,金上校想都没想,正要下令派人去追杀,楚扬却拦住了他:“稍等。这位兄弟,能不能仔细说说,逃跑的人中,有没有女人?” 随着现代化科技的发展,尤其是华夏当前也特别看重军事,所以军方拥有很多特殊的先进仪器来协同作战,比方望远镜,就有能在黑夜中,也能清晰分辨别人相貌的功能。 所以楚扬才会这样问。 那个士兵不认识楚扬,更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下意识的看了眼金上校。 金上校点了点头后,他才抬手给楚扬敬礼,大声回答:“有!目前总共发现两个女人。一个是身材高大的外国女人,一个是亚洲女人,但她却是被人扛在肩膀上的--本来,他是向这边跑来的,但在这边战斗打响后,他马上就转向正北方向了!” “除了那两个女人,其他人都随便军方处置,但请金上校要小心,那些人的单兵作战能力非常强,我本人建议军方没必要再去追杀他们了,正所谓狗急了跳墙,穷寇勿追。” 楚扬想了想,才对金上校提出了中肯的意见。 他这样说是有道理的。 别看刚才在己方不损伤一人的情况下,就全歼了包括一个圆桌骑士在内的上百神仆,但那只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罢了。 如果人家有所准备,就算最终成编制的华夏军队获胜,可特定会付出伤亡的代价。 那些从焦点逃走的神仆,相比起被全歼的这些来说,战斗能力更为强悍,要不然也不会被珈玛丽带着去攻打风口了。 更何况,人在逃命时,所爆发出的战斗力,也是不能被忽视的,如果为了这十几个漏网之鱼,让军方发生伤亡,那未免不美,毕竟眼前的功劳,就已经足够了。 金上校没有一丝犹豫,就听从了楚扬的委婉劝说:“多谢楚大校的指点,我不会让我的任何一个兄弟流血牺牲的!” “那就好。” 楚扬抬手,还了金上校一个军礼:“我们先走了。” 目送楚扬跟商离歌快步离开后,那个战士才小声的问:“金上校,这位是大校?” 楚扬以前就是华夏军人,这些年他虽然没有在部队服役,不过他的关系却在军方,而且已经从当初的小上尉,积累升到了大校。 金上校没有回答部下的问题,只是答非所问:“你有没有听说过龙腾十二月的神话?” 龙腾十二月的不败神话,是个华夏军人就知道的。 虽说这个士兵能从楚扬的年龄上,判断出他不是老龙腾的人,可从金上校的反问中却能猜出,他至少跟那个不败神话有很深厚的关系。 “有一天,希望我也能成为他这样的人。” 望着楚扬俩人很快消失的方向,士兵在心里默默的念叨。 不久前,他可是亲眼看到楚扬在杀人时的潇洒样子了,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男人。 杀戮,总能激发起男人骨子里的雄心壮志。 楚扬当然不知道这些,他跟商离歌在下了一个沙丘后,就停住了脚步,轻叹一声:“唉,还是算了。” “不去追她了?” 商离歌也停住脚步。 “不去了,去了,她也不认识我们,反而会产生误会。” 楚扬坐在了沙子上,抬头望着黑压压的夜空,点上了一颗烟。 “嗯,你说的不错。” 商离歌想了想,挨着楚扬坐了下来,双手抱膝学着他的样,仰望着夜空,过了片刻才说:“被人扛走的那个女人,应该就是沈银冰了吧?” “除了她之外,我还想不到别人--看来,那个人是想把她交给那群死人(艾美骑士等人)的,这下他得改变计划了。” 楚扬吐了个烟圈出来,很快就被夜风吹散了。 商离歌想了想,才有些担心的说:“那个人,会不会趁机对沈银冰……不利?” 让沈银冰答应赫拉,去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这是楚扬当初在宝岛时,跟她说好的。 不过,现在商离歌却担心,那个扛走沈银冰的人,会在艾美骑士等人死翘翘失去联络后,对她有那种想法。 毕竟,沈狼主可是个顶级大美女,是个男人就该对她产生非分之想才对。 “这一点你放心,我已经做出安排了。” 楚扬摇了摇头,示意商离歌别担心沈银冰会受到无所谓的伤害。 “嗯,这样就好。” 商离歌点了点头,又问道:“你确定,她会跟赫拉一起,都被亚特兰蒂斯所控制了?” “以前很确定,但现在有些不确定了。” 楚扬摇了摇头,沉默片刻后才说:“离歌,我有些预感,好像她就在我身边的某处,始终在时刻关注着我,但我只要想去发现她,她却会马上消失了。而且,今晚的计划中,好像就有她策划的影子。因为郑腐是不可能这样了解西方人的前进路线,以及--” 说到这儿后,楚扬忽然停止了说话。 商离歌愣了下,才低声问道:“你是在怀疑,她压根就没有去亚特兰蒂斯?她在哪儿,很可能从郑腐那儿得到消息?” 不等楚扬回答,商离歌就从沙子上跳了起来,兴奋的低声叫道:“对,肯定是这样!要不然的话,郑腐不可能联系到你。也唯有她,才能知道该怎么样,才能找到联系你的方式!快,我们去找郑腐!” 楚扬也跳了起来,但很快就再次坐了下来。 “怎么了?” 商离歌有些纳闷的问。 楚扬苦笑,摇了摇头:“就算我们猜到这些,去找郑腐,他也不肯承认的,她更不会出面见我。” 商离歌紧紧的抿了下嘴角,喃喃的说:“这、这倒是真的。真没想到,她会跟郑腐合作了--可,我们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一点点线索,却不去追查,难道需要她主动跳出来吗?” “主动跳出来?” 楚扬一呆,忽然笑了,缓缓点头:“对!既然我们找不到她,她也一直躲着我们,那我为什么不想个办法,让她主动跳出来呢?” 商离歌眼睛一亮,急声问道:“该怎么办?” “等。除了等之外,我们暂时还没有别的办法。” 解红颜紧紧握著秦城城发抖的右手,用镇定的语气说:“不要慌,一切都会过去的,平安的过去。现在,我们必须得保持冷静,千万别影响到陈果果跟女王殿下,要不然情况就会很糟!” 秦城城也算是命运坎坷了,不过相比起解红颜来说,她所受的磨难还是少了太多。 太多的磨难,不但能让人迅速成长,还能培养出足够的冷静。 就像解红颜一样,很清楚哪怕是天塌下来,也不能让现在生命已经垂危的陈果果受到影响,更不能让拼力在救她的莫邪征东分心,所以她才一次次严令雪花等人,绝不能把风口那边的不利消息传进去。 绝不能。 当前,唯有等。 解红颜把所有的希望,就寄托在了给王晨打的那个电话上。 可高飞能否及时赶到,她不知道,自然也无法确定。 但她当前,必须得拿出足够的信心,给秦城城、水儿还有聚集在身边的那些王宫工作人员(太监、宫女、护卫,大臣)一个安慰。 心理安慰! 只要她能装出一副天塌下来有她扛着的镇定样,这些人才不会心慌,四处乱跑,乱嚷,才能不会影响到莫邪征东跟陈果果。 但实际上,在挡住第四拨向莫邪征东救助的护卫赶来时,解红颜内心所有的希望,就已经崩溃了:那么多护卫,竟然拦不住敌人! 而且最重要的是,请来解救陈果果的外科大夫,也很可能已经遇难了。 陈果果,今天必死无疑。 如果一旦那些外敌入侵,地下楼兰纵有十数万臣民,可在现代化武器面前,他们可是没有丝毫的反抗力。 更何况,接近两千年来,地下楼兰也不曾有过一次战斗,人们就像从动物园出生的老虎那样,哪儿懂得该怎么自己捕猎? 可就算是解红颜也崩溃了,随波逐流,除了提前害死陈果果之外,一个怀孕的莫邪征东,又怎么能抵挡那么多的外来侵略者? 她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还是个怀了孕的女人! 所以呢,就算解红颜内心早就崩溃,绝望,她所做的也只能是坚持,装作一副镇定的样子,不停的给身边人鼓气。 在这一刻,她已经成了王宫面前这上百号人的精神支柱。 大家之所以还没有乱跑,就是因为她还站在这儿! 一个女人,一个受尽磨难的女人,此时却像一杆标枪那样站在台阶上,腰身没有丁点的弯曲,下巴骄傲的昂着,就像没有听到那些太监、宫女的哭声一样。 她在靠什么来支撑? 高飞? 高飞,能否到来,抢在地下楼兰被外敌攻破之前? 他来了后,能否一个人力挽狂澜? 解红颜对他没有丝毫信心,可也只能欺骗自己对他有信心,十足的信心。 要不然,陈果果,好多人,都得死! 哗,哗哗! 远处的长街上,又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响。 每一声,都像是敲打在众人的心尖上,产生出恐惧的颤栗。 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过四次了。 四个身负重伤的护卫,先后纵马长街,前来王宫求援。 这次的马蹄声,好像比前四次加起来还要密集。 就像是在逃命。 人唯有在逃命时,才能发挥出他最快的速度。 难道,风口终于被外敌攻破了? 第1899章 手术很顺利! 急促,凌乱的马蹄声,就像一把锤子,狠狠击打在解红颜等人的心尖上! 让他们无法呼吸,心跳几乎要停止。 这么急促的马蹄声,只能是逃命时才能出现的,看来这是负责保卫那边护卫的幸存者,拼死逃回来报信了。 怎么办? 大家全部看向了解红颜。 解红颜此时的脸色,已经雪白,死死咬着嘴唇,有鲜血淌下都不知道。 正如她不知道该说什么那样。 地下楼兰的确有着十数万臣民,可除了外界飞龙部,守护风口的数百护卫(也是王宫护卫),还有莫邪征东之外,其他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 一旦外敌入侵,他们除了俯首待宰之外,根本没有丁点的反抗能力。 解红颜很清楚这些,所以她才跟别人一样绝望。 一声低低的抽泣声,让解红颜从无比的恐惧、绝望中清醒了过来,侧脸看去,是雪花。 “不要哭,绝不能哭。” 解红颜嗓音沙哑,说出的话带着血腥气息:“就算是要死,我也会是第一个去死!” “我陪你。” 当死神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后,秦城城却忽然不害怕了,反过手来握著了解红颜。 “还有我。” 水儿轻轻叹了口气。 这个如水般存在,却总是让人不经意间忽略的女孩子,任何时候都是如水般婉约,哪怕是可能在说她生命中的最后一句话。 高小鹿早就睡着了,睡得很香甜,那急促的马蹄声,都无法把她惊醒。 高大命倒是没有睡着,只是瞪大一双眼,死死盯着已经弛进广场的那十数匹战马。 死神来了。 解红颜深深的吸了口气,眼里浮上了悲哀的遗憾:无论她有多么的努力坚持,都没能改变阻拦死神的脚步。 当前,是到了让雪花进去通知莫邪征东的时候了。 只希望,莫邪征东能凭借她的绝世武功,能杀出重围,藏匿起来,等待反扑的机会。 “雪花,你去告诉女王殿下,就说我们已经--” 解红颜艰难的说到这儿时,忽然听到高大命尖声叫道:“是他,是他,他!” 小孩子的眼神,总是比大人好很多,哪怕某人浑身鲜血,背上还背着个人,可高大命还是认出了他:那是他的老爸,尽管不是亲老爸,尽管陪伴他的时间没多久,可他仍然把老爸的身影,牢牢记在了脑海中。 哪怕是高飞在骑马,浑身都是鲜血。 可因为高大命太过狂喜,竟然忘记了他该喊那个人老爸,只是激动的跳着,喊着是他。 “是谁--他?” 解红颜呆愣一下时,高飞已经策马狂奔了大半个广场。 他倒是会骑马,可骑马的技术也好不了哪儿去,之所以能够在背着个人的情况下,还能策马狂奔,那是因为他是拼出了命,在跟死神赛跑! “他……是他,是他!” 这时候,秦城城也认出了某人是谁了,受到高大命的干扰,也只是喊他,随即就是嚎啕大哭。 “是他,真的是他,他终于赶来了,他没有让我失望。” 好像标枪般站立着的解红颜,双膝一软,瘫坐在了地上,随即泪流满面。 不但解红颜瘫坐在了地上,雪花等人也都坐了下来,劫后余生的喜悦,让他们痛哭失声:驸马已经赶来,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 唯独婉约如水的水儿,却坚强的站着,流着泪的笑着说:“他从来都没有让我们失望过,好不好?” 失望,就像是一股子飓风那样,从莫邪征东心底最深处盘旋而起,瞬间传遍了她的每一条神经。 她已经筋疲力尽,小腹隐隐作痛。 她知道,她已经无法坚持,哪怕是一分钟,要不然孩子就会受伤,流产。 这是她宁可去死,也不想看到的。 偏偏在这个时候,王宫前面传来了好多人的嚎啕大哭,还有急促的马蹄声。 风口,已经被攻破。 楼兰,已经失守了。 敌人,已经过来了。 此前一切一切的努力,都已经白费了。 还不是单纯的白费。 因为莫邪征东已经筋疲力尽,就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还怎么能逃过敌人的屠杀? 莫邪征东的手,无力的垂了下来,轻轻闭上了眼睛,心想:或许,这就是我存在这个世界上,早就注定好的结局吧? 只是没想到,会是跟安归王这个上千年的世仇,一起去死。 莫邪征东的嘴角,浮上一抹苦笑时,外面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很沉重,莫邪征东一听,就知道来人抱着东西。 是杀人的枪械吧? 唉。 莫邪征东心中低低叹了口气,失望变成了绝望,但却没有后悔。 她没有后悔,因为救助陈果果而放弃支援风口,所以才导致风口失守,最终要连累自己、很多臣民一起死去。 莫邪征东不后悔,那是因为楼兰女王无论做过什么事,都不会后悔。 那两个稳婆,这时候也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 俩人对望了一眼,赶紧抢向了门口:她们得拦住敢在这儿乱跑的任何人,难道不知道女王殿下绝不能被人打搅吗? 她们却没有注意到,在脚步声响起之前,女王殿下的手,就已经松开了陈果果。 昏迷中的陈果果,身子猛地一颤--失去生机外力的孩子,立即就有了反应,又开始挣扎了起来,但却像是他的母亲那样,挣扎的力气也没有了。 不过,却造成了大出、血。 “嗯--” 疼的陈果果,昏迷中发出一声低低的申银时,房门被人从外面猛地推开:咣! 咣的一声响中,被人推开的房门,重重碰在了一个稳婆的脸上,疼的她惨叫一声双手捂着鼻子后退几步蹲了下来。 筋疲力尽,已经闭眼准备等死的莫邪征东,听到稳婆的惨叫后,浑身猛地一个激灵,霍然睁开了眼睛:稳婆的那声惨叫声,刺激到了她。 她是地下楼兰的女王,是十数万臣民的灵魂、领袖,就算再也无力抵抗外敌,可也不能就此束手就擒,怎么着也得殊死顽抗一番才对。 “鼠辈敢尔!” 莫邪征东低声厉叱喝着,双臂一振正要腾空而起,用最后一丝力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率先闯进偏殿的外敌毙于掌下时,却又蓦然一呆。 她看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 男人脸上满是鲜血,几乎看不出啥模样了,可他的气息--对于六识超人的莫邪征东来说,却是那样的迷人,让她嗅到后就像猛地从寒冬,来到了春暖花开的大草原上,浑身一丝力气也没有的躺在那儿,看着明媚的太阳,一只小鸟欢快的唱着歌,从上空翩然飞过。 高飞,这个在莫邪征东、地下楼兰最最危险时,破门而入的人竟然是高飞,她存朝思暮想的男人。 浑身的力气,就像被漩涡一下子抽去了那样,莫邪征东瘫倒在了锦塌上,泪水迸溅而出,低低喊出高飞的名字时,高飞已经一个箭步窜到她身边,伸手把她揽进了怀中。 抱的是那样紧,几乎让她喘不过气来,开始有了幸福的晕眩。 听着高飞强有力的心跳声,莫邪征东蓦然发觉:无论她有多么强大,无论她是凡人还是修罗,她都是一个女人。 一个需要男人呵护的女人,尤其是在危险来临时,男人是她唯一的精神支柱。 “我来晚了。” 因为拼命的狂奔,高飞的心跳急促,说出这四个字时,嘴里竟然也带有了血腥气息:这是因为拼命的狂奔,而伤到了内脏。 “不晚,只要你能来了,就不晚。” 莫邪征东紧紧闭了下眼睛,很想就此在高飞温暖的怀抱中睡过去,可她马上就想到了陈果果,嘎声叫道:“快,救她!” -- 陈燕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老家就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上,从小就经常听村里、家里的老人们说起沙漠上的许多传说。 沙漠,就像是大海那样,总是有太多类似于神话的传说,不过陈燕最喜欢听的,则是跟楼兰有关的。 村里的老人们还说,在这片沙漠的下面,还有一个国家,生活着一群人,他们有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王。 陈燕从小就喜欢地下楼兰的故事,更希望有一天能找到这个地方,看到漂亮的楼兰女王,就像童安格那首《耶利亚女郎》中所唱的那样:很远的地方有个女郎,名字叫做耶利亚,有人在传说她的眼睛,看了使你更年轻,如果你得到她的拥抱,你就永远不会老,为了这个神奇的传说,我要努力去寻找…… 不过在她长大之后,却再也不信这个传说了。 毕竟传说只是传说,就像广阔无垠的沙漠下面,怎么可能会有人存活呢? 但是今晚,当她看到那堵黑色的墙后,她忽然猛地意识到:传说,其实都是有根源的,之所以成为传说,那就是因为根源已经被传说所覆盖。 尤其是她在被高飞背在身上,穿过那条漫长的通道,感觉眼前豁然开朗,竟然在天上看到七颗月亮,看到一座黑色的雄伟城池,看到好像墨玉堆砌的楼兰王宫,看到漂亮到让她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的楼兰女王时,她傻了。 世间,原来真的有地下楼兰。 真有楼兰女王! 幸好,陈果果低低的、痛苦的申银声,以及她所熟悉的一切(难产产妇垂危前的症状),使她猛地清醒了过来。 陈燕不愧是巴干地区首屈一指的妇产科权威,就算心中无比的震撼,有种做梦的错觉,但仍然能在深吸了一口气后,沉稳的从高翠手中接过急救箱。 手术刀在手后,陈燕马上恢复了昔日的冷静,开始沉声要求身边人,按照她所说的去准备一些东西。 手术很顺利。 可以说是无比的顺利。 母子平安,是个很帅气的小男孩,可以说是陈燕主刀这么多年当中,最顺利的一次,尽管这儿没有任何的先进仪器,但生命垂危的产妇,求生的逾望却是那样的强烈,让她都感到异常的惊讶。 当听到孩子发出了哭声,陈燕笑了。 第1900章 这是我的孩子! 对于为难产产妇动手术陈燕来说,婴儿的哭声,就是对她最大的褒奖。 以至于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受到无比惊吓还又累的陈燕,在昏睡过程中,总是能听到婴儿的哭声,还能看到一个好漂亮的小男孩,对着她笑。 是的,陈燕太累了。 一次手术倒算不了什么,关键是在手术之前,她所经历的那一切--应该只能在电视里才对,怎么可能会发生在现实中,发生在她的身上? 就算她在妇科方面的医术超群,可她终究是个普通人好不好? 陈燕搞不懂这是为什么,直到她醒来后问伺候她的宫女,她能不能出去走走,得到欣然同意,站在王宫前的台阶上时,仍然没有想明白这些。 或许,这一切都是做梦而已。 世间,压根不可能有深藏在沙漠下面的国度,不会有巍峨的城池,漂亮无比的女王--就像天上,根本不可能有七颗太阳。 七颗太阳啊,就这样明晃晃的挂在天上,再加上远处的高山、森林,湖泊,还有身穿古代服饰赶着牛车穿过长街的人们,不但没有让陈燕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反而使她更觉得好像是在做梦。 下意识的,陈燕伸手在嘴里咬了一下。 很疼的感觉从拇指上传来时,背后响起了一个男人温柔的声音:“你,是不是觉得在做梦?” “啊!” 陈燕一惊,霍然转身,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长袍、却理着寸头的年轻男人,到背着双手站在后面,脸上带着感激的笑容。 “陈大夫,你好,我是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高飞尽可能让自己的笑容,看起来充满了感激。 因为他真的很感激陈燕。 今天凌晨时分,如果不是陈燕有着丰富临床经验,估计陈果果现在已经香消玉损(这是莫邪征东告诉他的。当然了,陈果果能熬过来,也多亏了高飞按照她的吩咐,在手术中不断给陈果果输送生机)了,所以高飞无比的感激她。 “高、高飞?” 陈燕盯着高飞的眼睛,愣了片刻,忽然认出他是谁了,连忙问道:“昨晚,就是你救了我!” 昨晚高飞力劈珈玛丽后,搞得满脑袋都是鲜血,压根看不出啥模样,不过陈燕却记住了这双眼睛。 眼睛,号称是心灵的窗口,从来都不骗人的。 “是的,昨晚带你来这儿的人,就是我。” 高飞走到陈燕身边,跟她并肩站着一起,遥望着长街尽头,说道:“昨晚你救的那个女人,就是我夫人。陈大夫,很抱歉,因为情况紧急,所以我们才把你从医院劫走……在这儿,我觉得我该向你表示真挚的道歉。” 高飞说着,后退了一步,弯腰给陈燕深深鞠了一躬。 “啊,没、没事的,如果事先我知道产妇那么危险,就算你的人不采用强硬手段,我也会跟他们来的。因为我是一个医生,救死扶伤是我的天职。” 陈燕在说出这番话时,没有一丝的做作之情。 因为从她成为医生的那天开始,到现在,都是这样做的。 陈燕的表现,让高飞对白衣天使有了重新的认识。 别忘了在此前,白衣天使可是被高飞‘尊称为’持刀的强盗,小手一动,小嘴一张,就能正大光明的让一个家庭在经济上蒙受超值的损失。 看来,天底下还是好医生多啊。 “高,高飞啊,我真的不是在做梦?” 陈燕并没有把高飞的感谢放在心上,她只想搞清楚,眼前这是不是在做梦。 “这些都是真实的,这是另外一个世界,生产力要比我们所知道的那个世界,落后一千多年。在这儿,没有电器,没有大型机器,人们生产都是靠双手来完成,生产力却是低下,可他们的幸福指数,却不是我们那个世界上的人们所能相比的。” 高飞看着长街尽头,缓缓的说:“最起码,这儿已经在长达接近两千年内,都没有发生过战争了,人们安居乐业。他们有着自己的信仰,有着自己的世界观……” 听高飞简单介绍着地下楼兰,陈燕明明就在此处,眼里却露出了向往之色,喃喃的说:“如果,我能生活在这儿,多好?” 话音未落,陈燕就立即意识到不该这样说了,因为在外面那个世界上,她一样有着美满的家庭,疼她爱她的丈夫,聪明可爱的女儿,还有那些尊敬她、爱戴她的下属。 其实,幸福的人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是幸福的。 这时候,雪花从大殿内走了出来,冲高飞微微蹲身行礼,垂着眼帘说道:“驸马,女王殿下请您过去。” “好。” 高飞点了点头时,雪花又说了:“女王殿下还让我带陈大夫游览一天,天黑后再恭送她离开--至于谢礼,都已经准备好了。” 陈燕,现在可是陈果果母子俩人的救命恩人,相信莫邪征东为她准备的这份谢礼,绝对是相当丰厚的。 “陈大夫,那我先去了。天黑后,会有人送你安全回家的。” 高飞对陈燕微微点头笑了下,转身走向了大殿内。 陈燕这个外界人士见识到神秘的地下楼兰后,回到地面上后会不会说出来--高飞才不会担心:别忘了,当初秦城城第一次来地下楼兰时,出去后却好像做了一场梦。 陈果果也像是做了一场梦。 很可怕,很可怕的梦。 在梦中,她梦到自己被无数个面目可憎的厉鬼缠身,疯狂的撕咬着她。 那些厉鬼,都是以往死在她手里的冤魂所化,个个都狞笑着,咆哮着,用尖利的长指甲、锋利的獠牙,用力撕咬着她。 无比的疼痛,恐惧,陈果果很想反抗--但却没有一点点的力气,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数不清的厉鬼,一口口的咬下她身上的肉,喝她的血。 眼看她就要被那群厉鬼撕咬成碎片,这时候却有一道白光从她身体里闪出,化身为一条矫健的白色长龙,昂首发出清朗的龙吟,张开大嘴扑向那群厉鬼。 在白色长龙的凌厉捕杀下,那群厉鬼纷纷惨叫着,哀嚎着,化为一道道的黑烟,消失在了黑色的夜空中。 渐渐的,当最后一个厉鬼也消失后,天亮了,红彤彤的太阳从东方冉冉升起。 白色长龙昂首再次发出一声龙吟后,攸地腾云直上九重天,消失不见了。 整个世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恐慌异常的陈果果,感到了无比的轻松,就这样软软的瘫倒在了草地上,闭上了眼。 她梦到,她睡着了,睡的很香,无比的香甜,却能感受到阳光暖暖的洒在她身上,有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从那边潺潺流淌的小溪边传来。 还有一只手,温柔的手,轻轻抚摩着她丝一般的秀发,让她感觉更加的宁静,平和。 她很想就此一睡不醒。 因为刚才被厉鬼围绕撕咬的经历太可怕了,她宁可被人一刀砍死,也不想再有那样一次经历。 不过,陈果果却听到天外,有个温柔的男人声音,在喊她的名字:“果果,果果。” 是谁在叫我果果? 哦,是高飞。 那个家伙来了,哼,他刚才在我被无数厉鬼缠身时,怎么不来? 这时候才来,还想叫醒我,我才不理睬他呢! 陈果果继续睡,懒得睁开眼,甚至都不哼一声。 可就在她赌气的不理高飞,就要再次的沉沉睡去时,却忽然听到了一声婴儿的啼哭声:“哇、哇!” 婴儿的啼哭声音不大,很娇弱无力的样子,也很奶声奶气。就像是蚊子在哼哼。 “谁的孩子在哭,哭着喊妈妈?” 刚要沉睡过去的陈果果,猛地睁开了眼。 在睁开眼的瞬间,就像是被电电了一下那样,让她清醒了过来:那是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在喊我妈妈! 悠忽间,陈果果回到了现实,脑海中攸地腾起一幅幅的画面,就像是电影飞速的倒带那样,让她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回想起了最为真实的那一些! 她正在睡觉时,忽然做了个梦,梦到了一条白色长龙。 然后醒来,解红颜出现。 她的肚子开始疼--她早产了:她怀着的那个小冤家,在七个多月时,就迫不及待的要出来见识一下这个世界,但却不安分的站生,造成了她的难产。 再然后,莫邪征东就来了。 但莫邪征东的到来,并没有给她解决痛苦,跟怕孩子死亡的恐惧。 哪怕莫邪征东是当今的中医第一圣手,可她却独独不擅长外科手术。 地下楼兰中,唯一能做外科手术的大祭司,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帮她。 她在艰难的坚持,无比的渴望着,哪怕是死了,也要把孩子生下来! 陈果果还记得,在她彻底陷进那个被无数厉鬼缠身的恶梦中时,曾经哀求莫邪征东:一定要保孩子,不要管她! 现在我还活着--可我的孩子呢? 我的孩子呢!? 陈果果猛地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婴儿。 确切的说,屋子里还有两个大人,可陈果果在睁开眼后,却偏偏只看到了一个婴儿。 这是一个多么可爱,健康的小精灵呀,他被绣着金龙的红色被褥软软的包裹着,就像一个小粽子那样,只露出一张红扑扑的小脸。 小脸上,那双忽视忽视的好像黑葡萄似的眼睛,满是无辜的望着这个世界。 他长的向谁? 为什么不像我,而是像高飞那个家伙呢,尤其是他在撇嘴时的样子,更能让人联想到那个家伙坏坏发笑时。 哦,很好,最起码眼睛还像我,简直是跟我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我的孩子。 这是我的孩子! 看到婴儿的一瞬间,陈果果只觉得浑身再次滚过一股子电流,驱走了她所有的困乏、疲倦,以及很想离开这个世界的迷茫,让她觉得她的生命,在这一刻得到了升华。 “孩子--我的、的孩子!” 浑身颤抖着,大口大口的喘、息着,陈果果伸出了双手。 没有谁告诉她,这是她的孩子。 但她却能肯定:这,就是她的孩子! 第1901章 王晨的要求! 母子之间,血脉相连。 他是她生命的延续,哪怕是她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里,也会时时刻刻的惦记着他。 所以身为人子,可以做畜生能做的任何事,但千万不要做那些连畜生都不屑做的事:这辈子,都不要伤害母亲。 猛然间,陈果果明白了这个道理,想到了上官风铃,那个为了救她,而惨死在岭南热带雨林中的老太婆。 那个老太婆,在腿被人砍断后,仍然倔强的背着她,在地上艰难的爬行着,告诉她说:果果,妈妈带你回家。 泪水,哗的一声就从眼角淌下,让陈果果再也看不清她的孩子,嗓子里好像堵上了一个什么东西,很想咳出来,可稍微用力,泪水却更加的凶猛。 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身为一个母亲的自豪,骄傲,以及某些悲壮! 母亲,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果果,你刚生产,身子还虚弱的很,不能哭泣的。” 解红颜的声音,温柔的响起时,抱着婴儿缓缓坐在了锦塌上,轻笑道:“看,这是你儿子,你有儿子了呢。你看到儿子,应该高兴,不该哭泣才对呢。” 是啊,这是我儿子,我有儿子了呢。 我不该哭泣,我该高兴才对呢! 陈果果笑了,哭着笑,伸出手哑声说道:“我、我想抱抱他,行吗?” “这是我们的儿子,你是他聪明美丽又骄傲的老妈,当然能抱抱他了。” 高飞左手从陈果果身下穿过,把她从锦塌上抱在了自己怀中,伸手在她小鼻子上轻轻刮了一下后,才给她擦了下泪水。 陈果果抬头,轻轻咬着嘴唇看着高飞,轻声说:“你来了。” “嗯,我来了。” 高飞点头,说道:“虽然我来的有些晚,可我总算是来了。” “只要能来了,就好。” 陈果果没有再说什么,伸手抱过了儿子。 她真的不用再跟高飞说什么,俩人刚才那对视的一眼,那句简单的对话,就已经把他们想说的话,全部表达了出来。 是的,他来的比较晚。 但他总算是来了。 这就已经足够。 陈果果抱着自己的孩子,很小心,就像抱着整个世界,生怕稍微一松手,就会把整个世界摔碎,尽管她明明很清楚,世界才不会像她所想象的那样脆弱。 “这是个儿子?” 陈果果贪婪的望着儿子那红扑扑的小脸,感觉就像在幸福的云层中飞。 “嗯,他有一个小几几,我已经检查过了,要不你再确定一下啊?” 高先生也是一脸的幸福,觉得无论怎么看,都看不够这小子。 高先生到目前为止,加上高大命,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了:小凯撒,高小鹿。 但在小凯撒、高小鹿出生时,他却没有在孩子妈妈身边守着,恭候小生命的降临。 这对他来说,真是一个遗憾。 老天爷弥补了他的遗憾,这次让他亲眼看到,儿子是怎么出生的了。 当然了,老天爷的确是个吝啬鬼,在给予某人什么时,肯定得让某人付出什么,就像他可以让高飞亲眼看到儿子出生,却让陈果果遭遇了这么大的磨难。 “以后等他撒尿时,再检查吧,反正你要是敢骗我,我就给你割了--咳,你瞧啊,他在笑呢!” 心情大好的陈果果,话说到一半才发现自己说的不咋样,赶紧岔开了话题。 “哇!” 孩子好像专门跟陈果果作对那样,在她说他笑时,却张开嘴巴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好像在骂:你们姥姥的,就知道在这儿打情骂俏的,难道不知道爷们我很饿,需要进餐么? 陈果果有些傻眼:“啊,他怎么哭了?” “可能是他饿了吧?” 高飞马上就找到了儿子哭泣的原因所在。 “那赶紧给他拿饭来,不知道他能不能喝酒--咳,嗓子怎么总是发痒啊,难道是激动的?” 陈果果苍白的脸上,攸地浮上一抹红晕,显得是那样的漂亮,还可爱,傻乎乎的。 “你该给他喂奶的。” 解红颜很理解此时陈果果的感受,柔柔的笑着提醒道。 “哦,哦,对了,该给他喂奶的。” 陈果果连声说着,正要掀起睡袍时,却又白了高飞一眼:“你还不出去,难道你也想跟儿子学么?” 唉,女人刚当妈妈时,总是这样蛮不讲理的不可理喻。 不就是给儿子喂奶吗? 反正你那来孩子干粮,哥们也不是没见过,别忘了它们能长这么大,可是有我的功劳呢,现在却装起了腼腆,守着哥们不好意思的露白了。 得,哥们走,还不成? 高飞叹了口气,很无奈的把陈果果放在枕头上,在解红颜的吃吃偷笑声中,一步三回头的走出了屋子。 他在关上房门时,就听到陈果果低声问道:“征东,她怎么样了?” 还算你有良心,没忘记问候一下莫邪征东。 高飞心里说着,扭头说:“你放心,她没什么大碍的,只要好好休息一下,很快就能恢复如初的。她可不像你这样脆弱--” “再敢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揍你儿子?” 陈果果问道。 无论多么强大的女人,在刚有了儿子后,总会说一些很弱智的话,就像陈果果这样。 “我又没有说错,好了,哥们先走着。” 高飞吧嗒了下嘴巴,不忍心再跟她斗嘴,关上了房门。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莫邪征东在他出现后,就被劝说去她的寝宫休息了。 她不休息也不行,因为在帮助陈果果支撑高飞到来的那段时间内,她已经脱力了,甚至还动了胎气,幸好她本人就是中医圣手,懂得该怎么调养自己的身体。 高飞关上门后转身,就看到有三个女人,两个孩子,就站在不远处的走廊中。 王晨此前就听高飞说起过地下楼兰,也相信他所说的这些。 不过,那时候高先生却没有告诉她:他在地下楼兰,有个水儿,有个叫高小鹿的女儿。 更不知道,失踪很久的秦城城,解红颜她们两个,都已经来到了这方世外桃源。 所以在知道水儿也是高飞的女人,还为他生了个女儿,更把秦城城俩人藏到这儿后,没来由的开始生气了。 但紧接着,她又忽然清醒了:她已经不再是高飞的妻子了,是前妻! 前妻,跟妻子只有一字之差,可意义却是大不相同。 她忽然很羡慕秦城城,更羡慕水儿跟陈果果,因为她们都有了高飞的骨肉。 但就像是生气那样,就算王晨再羡慕这些,当前又有什么用处呢? 她这次跟着高飞来地下楼兰,完全就是友情帮助时。 可是这一趟,她也明白了很多:坐在直升机上,居高临下的看着高飞大杀四方,残忍的把一个西方美女撕成两半,背着陈燕狂奔几欲吐血时,她开始后悔了。 是真的后悔。 暂且不管别的,高飞今天的表现,绝对能让天下所有在意他的女人,感到一种骄傲。 王晨相信,如果把她换成陈果果的话,高飞也会这样做,为了她去做任何事,不要命。 但现在说这些,已经晚了啊。 有些事,就像东流的逝水那样,一旦过去,就不会重来。 王晨的人生,或许就是失败的人生,甚至连后悔的资格都没有。 当然了,她也不会后悔。 最起码,不管她心里有多疼,都不会在表面表现出来。 这一次,她真的明白了很多:莫邪征东、陈果果、水儿、秦城城,甚至被她称为残花败柳的解红颜,抛出不同的背景不算,哪一个又比她差了? 尤其是莫邪征东、陈果果俩人,都要比她强太多! 可这些人,又是用什么样的姿态,来看待高飞的‘沾花惹草’的? 或许,她们都明白:某些男人,压根不是一个女人能栓得住的。 约束的想拴住他,反而越拴不住他,既而引起他的反感。 再或许,这个道理对女人来说,一点也不公平:凭什么男人可以那样做,女人却不可以? 可问题是,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就像王晨成了陈家的干孙女后,她的起点比起同等档次的人来说,立马就高了好几个等级。 这对她原来那些竞争对手,公平吗? 所以呢,人活着,千万不要奢望得到公平,因为你在遭遇不公平待遇时,别人也从你身上,得到了同样的待遇。 这个道理很简单,可惜王晨明白的太晚,所以在高飞退出偏殿那样,她只能以唯一一个局外人的身份(秦城城、水儿都是高飞的女人),向他道喜,声音中带着无法掩饰的苦涩:“高飞,恭喜你喜得贵子。” “呵呵,客气了呀。” 对王晨的恭喜,高飞也觉得有些尴尬,毕竟这是他的前妻,按照某些理念来说,是他对不起人家在先,连忙说:“说起来,我真得谢谢你才对,要不是你的大力帮助,就算我能赶来,也晚了。” 最后这句话,高飞却是发自内心的。 的确,就像是高飞所说的那样,要不是王晨接到解红颜的求救电话,及时通知了他,又在陈家的帮助下及时赶到塔克拉玛干沙漠,那么别说是陈果果母子平安了,相信整个地下楼兰都会改天换地了。 所以呢,必须得真心感谢王晨,能够放弃以前的恩怨,及时帮助。 “不用谢了。” 王晨笑了下,抬手拢了拢鬓角的发丝,却又说道:“其实,你要是真心想谢谢我的话,那么就答应我一个要求吧。” “什么要求--啊,你说,只要我能做到,在不违背良心的情况下,我就算是赴汤蹈火,也会帮你去做的!” 高飞呆愣了下,才连忙回答。 看出高飞心里是怎么想的,王晨眼神一黯,随即晒笑一声:“呵呵,你放心,我是不会让你抛弃你这些女人,跟我破镜重圆的。” “我、我可没有这样想。” 被说中心事的高先生,讪讪回答。 王晨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认真的说道:“我吧,就是想给那个小家伙当干妈。这个要求,不算是过份吧?” 第1902章 陈果果给孩子取名了! “什么?你想给我儿子当干妈?” 听王晨说出这句话后,高飞顿时愣住了。 王晨很在乎自己,要不然俩人也不会产生那么多的误会,结果直接导致了俩人真正的分手。 可以说,如果不是高先生在外面女人太多,却又不在乎王晨这个正牌妻子感受的话,王晨也不会出那些昏招。 所以,王晨应该恨死了这些‘抢走’前夫的女人才对。 更何况,没有哪一个女人,喜欢跟自己争抢同一个男人的女人。 陈果果,无疑就是跟王晨争抢高飞的女人中一个。 依着王晨外柔内刚的性格,应该把小表姨当作仇人来看,哪怕是帮高飞救了她,可对她也不该有任何的好感。 但现在,王晨却当着秦城城、水儿的面,对高飞说,她想当那个孩子的干妈。 想当我儿子的干妈? 她这是什么意思啊? 高飞心思电转间,正在琢磨王晨为什么要这样做时,却听她淡淡的说:“你别多想,我就是觉得这辈子我也不可能有孩子了,所以才想当你儿子的干妈。当然了,你们(高飞跟陈果果俩人)要是不愿意的话,那就当我没有说。” “愿意,怎么不愿意呢?” 高飞忽然明白王晨为什么要这样说了,连声答应着,脸上却露出了苦涩的笑容。 王晨说的很明白,她说她这辈子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了。 她的身体健康,各项功能齐全,只要有老公就能生孩子的,但现在她却这样说,就是摆明了告诉高飞:她以后,都不会再嫁人,找老公了。 王晨为什么不再找老公了? 那是因为她已经被某个男人伤透了心,这辈子都不想再结婚了。 但她却是深深的爱着某个男人,在再也无法得到他的情况下才出此下策,想跟人家儿子当干妈,这样也算是圆了她一个身为高飞老婆的梦吧。 王晨这个想法,说起来有些幼稚。 可更多的,却是一种说不出的哀伤,以及让高飞不敢面的的愧疚:因为严格的说起来,是他毁了王晨的一生。 如果当初俩人不认识,不结婚,没有那一切,王晨肯定会找个称心如意的男人,幸福的过一生的。 当然了,走到今天这一步,已经无法说谁对谁错了。 重要的是,高飞必须得先答应王晨这个请求。 不为别的,就说昨晚要不是人家的话,陈果果母子、莫邪征东以及地下楼兰会遭遇什么样的厄运,这都是让他不敢想象的。 “王晨,我不是那意思。”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看着王晨认真的说道:“我跟陈果果,还有孩子,都很感激你的。这件事根本不用征求果果的意见,她也会同意的。” “那行,只要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王晨脸上露出了好像很有深意的笑容,走向了偏殿门口:“我先进去看看我干儿子,看看那小家伙,是不是像他老子这样没良心。” “哪能,哪能呢?” 高飞讪笑着目送王晨推门走进了偏殿内,总觉得她脸上的笑容很有深意,隐隐猜到她又要不安份了,脑袋顿时隐隐作痛。 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时,他却无意发现秦城城看着他的眼神,是那样的热烈,仿佛要把他给吃了那样。 “靠了,秦老师,你又在打我什么主意了?” 高先生抬手,毫不客气的在秦老师鼓囊囊的地方,使劲抓了一把后,才猛地想到旁边还站着水儿、干儿子高大命,女儿高小鹿呢,登时老脸一红,干咳一声说道:“那个啥,我给你抓痒啊,好些了没有?” “好多了。” 秦城城也没想到,守着水儿他们几个,高先生就忘乎所以的动手动脚,俏脸登时通红,给了他个大大的白眼,风情无限的。 “你想要什么,我会给你的,可别守着孩子表现的这么红果果。” 小声跟秦城城说了一句后,高飞蹲了下来,冲高大命兄妹说:“来,乖儿子,乖女儿,让老子我抱抱!” 小小年纪就历经沧桑的高大命,很懂事,马上就扑进高飞怀中,搂住他脖子喊老爸。 倒是高先生的亲女儿高小鹿,因为好久没见过他了,更搞不懂这家伙跟水儿啥子关系,所以在他张开双臂后,反而被吓得退到了水儿身后,不敢看他了。 高小鹿的反应,让高先生很受伤,在狠狠亲了高大命几下后,不由分说的抓起女儿,嘴巴就在人家小脸蛋上吧嗒一口,赞道:“嗯,很香嘛!” 就像是连心的母子那样,高小鹿到底是跟高飞是亲父女,在遭到‘强吻’差点被吓哭后,很快就感受到了他浓浓的父爱了。 到了最后,无论水儿怎么哄,她都不松开高飞的脖子了。 这让高先生大为骄傲,要不是得去看望莫邪征东,他说什么也得抱着女儿满宫殿的转悠几圈,给孩子找几个纪念品。 等水儿百般哄骗,终于把高小鹿接过去后,高飞才得以自有,指了指女王寝宫的方向,又嘱咐她们去陪伴陈果果后,这才在女儿吃吃喊叫爸爸的声音中,快步离去了。 雪花,还有一个老太监,守在寝宫门口。 看到高飞来了后,俩人赶紧弯腰行礼,正准备说什么时,高飞却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不用出声,免得打搅到莫邪征东的休息,他悄悄地进去看看就好了。 莫邪征东在离开偏殿时,是被雪花等人搀扶着离开的。 强大如斯的莫邪征东,走路竟然需要人搀扶,这就足够证明她当时有多么的劳累,现在估计还在沉睡中吧? 高飞错了。 因为他在蹑手蹑脚的推门走进寝宫后,却发现身穿黑色描金龙袍的莫邪征东,正站在窗前,到背着双手向外看,腰板笔直哪像心力交瘁的样子。 有些人,还真不能把她当人看待。 高飞心里嘀咕着这句话时,走到了莫邪征东身边,问道:“在想什么呢?” 莫邪征东的脸色,已经彻底恢复了正常,白里透红,与众不同。 她怀孕也有好几个月了,可因为身穿着宽大的黑色描金龙袍,一点也看不出显怀的样子,最多就是觉得她比以前,又水灵了太多。 当然了,也更加成熟了。 怀孕的女人,总会明显的改变。 向美的一方面的改变。 没有怀过孕,生过孩子的女人,算女人么? 莫邪征东不答反问:“陈果果,醒来了?” “嗯,醒来了,身子虽然还是有些虚弱,但精神不错。” “她的命运也不错。” “这都是因为我。” “你现在学会在我面前自夸了。” “只是实话实说罢了,你也知道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诚实。当然了,这也是我最大的缺陷,看来我以后得改。” “你儿子,叫什么名字?” 莫邪征东懒得再跟高先生讨论那个问题,岔开了话题:“不会又叫他小什么,大什么的吧?” 高飞目前已经四个孩子了,除了刚出来的那位,还又小凯撒之外,他给干儿子取名高大命,给女儿取名高小鹿,好像对‘大、小’这两个字眼情有独钟似的。 “呵呵,具体孩子会叫什么名字,我觉得还是让陈果果去决定吧。” 高飞笑了笑后,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取名字,很没水平,或者说是很俗套啊?” “不是大,就是小,难道很有水平么?” 莫邪征东说着,撇了撇嘴的样子好妩媚,风情无限的,让高飞眼珠子一呆,随即鬼使神差般的伸手搂住她的腰,凑过了嘴巴。 完全是下意识的,莫邪征东身子稍稍后仰,抬手正要推开他时,却听他说完:“你是我媳妇,对吧?” 莫邪征东一愣,还没有反应过来,红唇就被一张嘴给吻住了。 是的,我是他媳妇。 莫邪征东闭上了眼,心里喃喃的说着,第一次觉得被高飞叫媳妇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甜美,幸福。 严格的说起来,高飞是莫邪征东的驸马。 从来,她在俩人的位置中,都是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 她比他强大,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哪怕是在愧对他(给他种下烈阳蛊),被他折磨时,这个信念也没有改变过。 但在今天凌晨,莫邪征东被高飞揽在怀中的一刹那,她终于明白了什么。 她是他的媳妇。 众多‘媳妇’中的一个,不再是了不起的楼兰女王,就是个小媳妇。 莫邪征东很享受当‘小媳妇’的感觉,很甜蜜,就像此时俩人深情的相拥,热吻。 帮、帮帮--就在俩人享受这种好像从没有过的甜蜜时,有人很讨厌的敲响了寝宫房门。 “谁呀这是,真是没眼力价!” 被莫邪征东推开的高先生(高飞本来不想理睬,继续热吻的),不满的嘟囔着,又抱怨:“下次再这样时,你能不能屈一下膝盖?这样,太累了。” 莫邪征东个头超过一米八,看起来要比高飞高很多(女人本来就显高,再加上高先生还差一厘米才一米八),他抱着她接吻,的确不方便。 “咳。” 莫邪征东没有理他,只是飞快的擦了擦嘴唇,才淡淡的说:“进来。” 门开了,进来的是雪花。 “有什么事吗?” “启禀女王殿下,刚才高夫人(陈果果)差人来说,让我转达驸马一个决定。” “什么决定?” 高飞有些紧张,赶紧问道。 话说他刚从陈果果那儿来了没多久,她就做出了某个决定,也不怪高先生有些小紧张。 雪花回答:“高夫人说,她给孩子取名字了,让我代问驸马一声,是否满意孩子的名字。” “哦,原来是这样啊。” 高飞这才松了口气:“嗨,不就是给孩子取名字嘛,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她是当妈的,有权利给孩子取名字的--话说,我那儿子叫啥名?” “陈小飞。” “陈、陈小飞?” 高先生吃吃的问道。 “高夫人还说,如果驸马您要是不满意的话,她会改名字,叫陈大飞。” 雪花在说到后来时,脸上已经露出了忍耐不住的笑意。 第1903章 昨晚,她来过! “哇靠。” 高飞腮帮子抽了几下,接着摆摆手说:“去告诉高夫人,就说孩子就叫陈小飞吧。陈大飞?哼哼,大飞,是阿飞吗?” 无论孩子是叫陈小飞,还是叫陈大飞,这都不是陈果果让人来告诉高飞的主要目的。 她只想让高飞明白:孩子姓陈,不姓高。 “看来,你们两口子还真是一丘之貉。” 等雪花躬身行礼退出去后,莫邪征东轻笑一声,说道:“我刚才说什么来着?你喜欢大小,陈果果也喜欢,哈,陈小飞,我怎么觉得不如叫陈大飞好听些?” “那是我们两口子心有灵犀一点通。” 高飞瞪了莫邪征东的肚子一眼,没好气的说:“我决定了,等你生下孩子后,无论是男女,他(她)都必须得叫高大飞!” “不可能。”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无论我生儿子还是女儿,他(她)都只能复姓莫邪,成为地下楼兰的下一任王者。” “我擦,哥们绝对是天底下最悲哀的老子了。现在出来的,没出来的,加起来总共四个了(特指亲生子),可除了小鹿跟着我姓之外,其他三个都不随哥们的姓,这算不算证明哥们这个当爹的很失败?” 高先生怪叫着骂了一声,表情很愤怒。 妮儿的儿子小凯撒,跟着她姓乔治。 陈果果的儿子叫陈小飞。 莫邪征东的孩子还在肚子里,就已经决定复姓莫邪了。 唯有水儿的孩子姓高--这不能不让高先生这个播种人感到郁闷,就像色郎生出的后代,却偏偏叫老虎狮子那样,多没面子啊? 当然了,高飞也很理解陈果果三人为什么要让孩子跟随她们的姓,那是因为她们都想让孩子继承她们娘家的衣钵(如果姓氏也算的话)。 对此,高先生还是没什么意见的。 反正无论孩子姓什么,都是他的亲孩子,这一点可没谁能改变。 “你是不是觉得,我们让孩子跟着我们姓,就是因为要让孩子继承我们家族的一切?” 莫邪征东问出了这个问题。 抬手,很轻佻的动作,在莫邪征东那白玉般圆润的下巴上莫了一下后,高飞才懒洋洋的说道:“难道不是吗?” “最起码,不是全部的理由,也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莫邪征东好像嫌高先生的手脏似的,反手擦了擦被他莫过的地方,才说:“我不知道你在美国的女人是怎么想的,可我跟陈果果却是希望,唯有你跟沈银冰的孩子,跟你姓高才是最好的。” “唯有我跟沈银冰的孩子,姓高才是最好的?” 高飞眉梢猛地一动,抬头看着莫邪征东,好像明白了什么。 “以后你就明白了。” 莫邪征东转身,又看向了窗外,眼神黯淡了下来,有水雾慢慢的浮上。 远处的长街上,有一长串身穿白色丧服的人走过,还有马车拉着的棺材,正缓缓走向森林那边。 送葬的队伍,从长街两侧的胡同内走出来,汇合成一条长龙,好像看不到蜿蜒的尽头,隐隐的哭泣声,随风飘了过来。 这些送葬的人,是在为昨晚牺牲在风口的亲人送葬。 昨晚到凌晨,总共有一百一十一名楼兰护卫,牺牲在了守卫风口的战斗中,他们没有一个人退缩,致命伤都在前面,这说明他们是死在跟敌人的正面作战中。 他们的武力值,相比起亚特兰蒂斯那些配备了现代化武器、本身武力值就很强悍的神仆来说,说是不堪一击也不为过(毕竟地下楼兰接近两千年来,几乎从没有过战争,这让他们缺少了临场作战的经验,所以才伤亡惨重)。 可一百一十一名牺牲者,还有九十八个受伤者,在面对强敌来袭时,都没有退缩,哪怕是一步--因为他们很清楚:如果风口失守,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妻儿,他们的女王他们的楼兰! 就会遭受致命性的打击,平静而又幸福的田园生活,将从此一去不复返。 死,宁可用尸体把风口砌住,也绝不能退后半步。 除非,地下楼兰所有的护卫,都死光了。 高飞当然能理解莫邪征东当前的心情,同样为那些宁死不退的勇士们而感动。 他们的死,是因为陈果果。 这一点,无论是陈果果,还是高飞,都必须得明白! “要不要,去送他们一程?” 深吸了一口气,高飞轻声问道。 莫邪征东微微摇头:“不用了。拓拔大祭司会安排好的。” 高飞没有再坚持,只是淡淡的说:“他们,不会白死的。” “当然不会白死,我地下楼兰的子民,岂是被人想杀,就能杀的?” 莫邪征东微微冷笑时,眼中的水雾,已经化作了寒冰,透着让高飞都感到心悸的冷意。 “他们,是什么来历,有没有搞清楚?” 高飞沉默半晌,才又问道。 “你应该听说过亚特兰蒂斯这个地方吧?” 莫邪征东缓缓闭了下眼睛,再说话时,语气也已经恢复了平静。 “亚特兰蒂斯?” 高飞皱眉:“他们是来自亚特兰蒂斯?” 高飞当然听说过这个地方,只是没想到他们会冒然进攻地下楼兰。 “陈燕走了。” 莫邪征东忽然提到了陈燕。 陈燕会被雪花送走,厚礼相送,这一点高飞知道。 可他却不知道,莫邪征东为什么会提到陈燕。 很快,莫邪征东就给了他答案:“陈燕在临走时,曾经告诉雪花。在她被我的人刚护送到风口,遭到那些人的猛烈袭击时,她被我的人抱着滚下了沙丘,看到了两个女人。” 高飞没有问,陈燕看到的那俩女人是谁。 莫邪征东会说的。 果然,她马上就说道:“她在万般惊恐中,听到一个女人吩咐一个叫大猩猩的男人--” “什么,那个人叫大猩猩?” 听到大猩猩这个名字后,高飞本能的打断了她的话。 莫邪征东没有感到奇怪,看来早就预料到了,解释道:“今天我的人传来消息,当年跟你一起并肩作战的大猩猩,早在几个月前就忽然失踪了。昨晚那个大猩猩,应该就是你认识的那个人。” 大猩猩是谁,没有谁比高飞更加了解的了。 那个人,完全就是个没开化的野兽,尤其是在打仗时--有些人,或许天生就是为了打仗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可是,大猩猩怎么可能会跟亚特兰蒂斯的人混在一起,进攻地下楼兰? 虽说大猩猩是个佣兵,只要给钱,他就能为任何人,去杀任何人,但高飞却很清楚:大猩猩应该知道地下楼兰跟高飞是啥关系,更该知道莫邪征东有多可怕,哪怕是给他成堆的美钞,他也不该参与进来才对。 更何况,就算他为了钱不怕死的来冒犯地下楼兰,那么也该提前跟高飞说一句才对,免得兄弟们以后会成为敌人。 同样,有些人把兄弟感情,看得比金钱还要重要。 而大猩猩,就是这样的人之一。 对此,高飞是深信不疑的。 “你先听我跟你说。” 莫邪征东抢在高飞提问之前,继续说道:“除了大猩猩之外,还有欧洲的现任杀手之王欧皇。不过,欧皇却变成了死人,死的很惨,心口被人一拳打穿了--他死在一个防沙屋面前,那个屋子里,有人在那儿呆了很久。” 风口之战结束后,地下楼兰外界飞龙部的人,马上就放下所有手头工作,齐聚塔克拉玛干沙漠,搜寻残余的逃跑入侵者。 他们找到了惨死在郑腐(当然了,他们不知道郑腐的)手下的欧皇,更看到了被华夏军方屠戮的艾美骑士等人。 探索到这些消息后,他们马上就传回了地下楼兰。 “看来,有人早就盯住我们在外界的人,得知昨晚风口会打开,为陈果果寻找外界妇科大夫,所以趁机进攻--呵呵,他们真的好有耐心,竟然在这儿等这么久。如果陈果果没有早产,他们还会多等两个月吧?” 莫邪征东冷笑中,紧紧抿了下嘴角,森声说道:“由此来看,他们为了夺取地下楼兰,做出了多大的准备工作!” 莫邪征东所说的这一些,高飞都不知道。 但他能从昨晚那场惨烈的战斗中,看出这是一起早就预谋好了的入侵:亚特兰蒂斯,为了夺取地下楼兰,不惜派那么多人,长时间的藏匿在鬼沙区域附近,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可是,昨晚华夏军队怎么又出动了呢? 毫无疑问的是,被华夏军队屠戮的那一百多号人,也是来进攻地下楼兰的。 但他们却中了华夏军队的埋伏。 这就充分证明:华夏军方,早就知道他们会在昨晚入侵楼兰,所以提前布下了埋伏圈。 至于真向到底是什么,高飞不知道,莫邪征东暂时也不知道。 莫邪征东轻轻吸了下鼻子,继续刚才的话题:“陈燕说,她听到那个叫大猩猩的人,称呼其中一个女人叫珈玛丽。她还听到那个叫珈玛丽的女人,叫另外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沈总,沈银冰。” “沈,沈银冰!?” 就像是被人推了一把那样,高飞身子踉跄了一下。 莫邪征东没有停止,继续说道:“陈燕最后看到,珈玛丽让大猩猩扛走了沈银冰,说是去找什么艾美骑士--然后,很快你就出现了。现在我们已经知道,那个珈玛丽,就是被你撕成两半的人。这是军方故意透露给我们的。” 高飞在凌晨感到风口时,战斗正激烈。 当时他从飞机上跳下来后,就大杀四方,撕裂珈玛丽后,因为担心陈果果的安慰,根本没有片刻的停顿,就扛着陈燕跑来了地下楼兰。 当时,高翠也跟了来的。 不过,高飞照顾陈果果时,高翠却又悄悄的离开了。 因为担心陈果果,所以到现在为止,高飞还没有来得及想高翠去哪儿了--实际上,他也没看清高翠是谁。 直到莫邪征东此时提到沈银冰时,高飞才猛然想起,跟他一起背着急救箱赶来的女人,好像很眼熟。 原来,昨晚沈银冰来过。 第1904章 郑腐的报复! 今天凌晨,发生在地下楼兰风口的那场惨烈战斗,如果没有沈银冰及时赶到,结果将会让高飞后悔终生。 沈银冰手下有八大金刚,四大美女(这是高飞如此称呼的),不过在凌晨那场战斗中,却只来了四个人,至于其他八个人为什么没有来,除了当事人之外,谁也不知道。 四个人,对于昨晚那场惨烈的战斗来说,应该说是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如果不是高三等人在外面牵制欧皇他们,相信风口还真有可能被攻破。 只要风口被攻破,那么就算高飞能及时赶来,就不会是这样的结果了。 最重要的是:沈银冰没有及时赶来的话,陈燕就会命丧当场。 陈燕死了,陈果果也会死,还有她跟高飞的儿子陈小飞。 陈果果跟儿子要是死了,高飞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他不敢去想象,真的不敢想,只要稍微往那方面一想,就会感觉心在狂跳,全身所有的神经都会绷紧。 沈银冰凌晨的及时出现,挽救了陈果果,更是挽救了高飞。 可问题也就来了:沈银冰,又是怎么恰到好处的赶来? 为什么,她没有带着她所有的精锐赶来? 别忘了,要是高三等十二人都赶来的话,相信就算是高飞没有及时赶来,珈玛丽等人也讨不了好去,毕竟高翠等人可算是来自强者的世界,被当作精锐神仆的欧皇,大猩猩他们,绝不是这些人的对手。 还有就是,凌晨的战场上,为什么没有人保护沈银冰,让她被珈玛丽派人轻松的掳走,而且高翠等人事后,也没有通知高飞,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离去了? 这是为什么? “我觉得,这是沈银冰刻意为之的。” 看了眼沉思不语的高飞,莫邪征东轻声说道。 高飞眉梢微微挑动,下意识的追问道:“你是说,她是故意被那些人掳走的?” 莫邪征东到背着双手,下巴微微昂起淡淡说道:“除了这样解释之外,我想不出别的原因。其实你该知道,她是个很看重自己安全的人。除了你之外,还能有谁让她能忘记自己的生死,在那种情况下,身边连一个保镖都没有留下?” 莫邪征东没有说错,自从成为贪狼的狼主后,沈银冰对她自己的安全是相当看重,除了在岭南时,曾经为了高飞而奋不顾身外,还没有谁能值得她忽略自己的安全。 高飞也到背着双手,在窗前来回的缓缓走动着。 莫邪征东没有打搅他。 “我知道了,她是要去亚特兰蒂斯。”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高飞终于想通了沈银冰为什么要那样做了,抬起头来时,却发现莫邪征东已经坐回到了锦墩上,盘膝闭目养神。 莫邪征东没有说话,好像已经睡着了。 高飞来到她面前的锦塌前,坐下来后顺势斜斜的躺在了上面,盯着黑色的流苏锦帐,喃喃的说:“看来,她早就跟亚特兰蒂斯那边达成了某项协议,需要亲自去一趟--只是,她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呢?” 高飞觉得,沈银冰既然做出了这么重要的决定,就该告诉他一声。 因为,他们是夫妻。 至于沈银冰为什么要去那边,又是什么原因才让她心甘情愿的去那边,这一些问题高飞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索性不去想。 但是他却以为:依着沈银冰的心计,跟总体实力,她既然决定去亚特兰蒂斯,那么就证明她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这样想后,高飞对她的担心小了很多。 最起码,当前他不用着急的满世界都去搜寻她的下落了。 当前,他能想到的就是:发生在昨晚到凌晨的那场战斗,应该是有人在幕后推动的。 也可以这样说:有人导演了这场战斗,地下楼兰、珈玛丽、沈银冰包括横扫艾美骑士的华夏军方,都是某个人手里的棋子,甚至在战斗还没有开始之前,他就知道了战斗的结果是什么了。 就算高飞无法及时赶来,地下楼兰的风口被攻破了,珈玛丽等人也无法彻底控制整个地下楼兰,势必会跟誓死反扑的楼兰护卫们所消灭,因为她已经没有了援兵。 珈玛丽的援兵,率领上百人的艾美骑士,在支援的路途中,就已经被早就埋伏好的华夏军队给全歼了。 没有了艾美骑士的支援,珈玛丽就算能攻破风口,那又怎么样? 如果没有高飞,这场战斗中就不会有赢家,可以说只能是几败俱伤:地下楼兰、亚特兰蒂斯双方伤亡惨重,陈果果会因为陈燕的无法到来,而难产而死。 或许,这场战争的发生,也许只能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陈果果难产而死! 想到这儿后,看着锦帐的高飞,心儿再次大跳了一下。 他终于知道了什么:那个策划这场战争的人,只是为了让陈果果去死。 陈果果如果一旦香消玉损,当今世上谁会是最痛苦的那个人? 除了高飞之外,还能有谁? “原来,这一切只是针对我来的。” 高飞舔了舔嘴角,没来由的打了个激灵,眼前浮上了一个模糊的影子:那个影子很模糊,看不清,不过高飞却能知道他的名字,郑腐。 他觉得,也唯有郑腐才能有实力导演这样一次战争,通过这场战争,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极尽可能的去打击高飞。 他是报复高飞。 陈果果,成为了他报复高飞的第一个牺牲品,他好像应该算到,在陈果果难产时,莫邪征东肯定会采取保孩子而不顾陈果果的艰难抉择。 陈果果死了,最痛苦的莫过于高飞了,但他所代表的高家却不会在乎,毕竟高家也不希望高飞跟昔日的安归教王者有什么牵扯,他们最多只在乎高飞的儿子陈小飞。 双方(地下楼兰、亚特兰蒂斯)死亡两百多人,竟然只是陈果果的殉葬品。 由此可以看出,郑腐策划阴谋的手段,有多么的高超。 很可惜的是,郑腐百密一疏,没想到高飞能及时赶到,把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的陈果果拉了回来,让他的计划彻底的落空,只能含恨离去。 毫无疑问的是,郑腐这次计划失败后,他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以后还将会推出新的阴谋计划。 “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想通了这一切后,高飞深深的吐出一口气,闭上了眼。 他向来都不喜欢被动挨打,这次吃了个大亏后,高飞心中有多么的愤怒,那是可想而知的,但他同样不是个脑袋瓜子一热就不管不顾做什么的人,他很清楚,越是面临危险、复杂的危机时,就越该保持着绝对的冷静。 想通这些后,高飞接着又开始想大猩猩,还有死了的欧皇。 现在他已经知道了,这俩人都是亚特兰蒂斯的神仆。 在欧洲有着绝对影响力的欧皇,怎么甘心去做亚特兰蒂斯的神仆? 这一点,高飞不想去管,因为他跟欧皇之间,本来就没有任何的交情,昨晚如果让他碰到欧皇的话,铁定会一拳打碎那个人的脑袋。 高飞最关心的则是大猩猩。 诚然,大猩猩是个为了钱赶去做任何事的野兽,可问题是,高飞更清楚那家伙其实是个很重感情的人,没理由为了钱来找他的麻烦。 更不会为了钱,就放下他的尊严,当什么神仆。 这让高飞很想不通。 想不通,才是最累人的,再加上他现在的确累了,想着想着,就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银冰醒了过来。 她被大猩猩扛走后,很配合,没有一点点的挣扎,甚至在发觉前方响起密集的枪声后,还提醒大猩猩最好能改变跑路路线,免得遭遇什么不测。 说实在的,大猩猩会遭到什么不测,沈银冰可不关心那一切。 她只关心自己的安全,能否得到保证。 大猩猩听从了沈银冰的劝说,抢在被华夏军方追赶之前,迅速改变方向,向正北拼命狂窜。 其实沈银冰、大猩猩俩人都知道,他们在被人(华夏军方)发现后,要想逃离鬼沙区域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毕竟大猩猩是徒步,而且肩膀上还扛着个人,军方驱车用不了多久,就能追上他们的。 但却没有人来追赶他们。 这让大猩猩松了口气,一口气的扛着沈银冰跑出了鬼沙区域--足足跑了三个多小时,也就是他这样的体格吧,要是化成别人,扛着人在沙漠上狂奔,用不了多久就会累垮的。 他们跑出鬼沙区域后,天已经大亮了。 哪怕大猩猩有着非人般的强壮,还是累得差点虚脱了,整个人好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放下沈银冰后就直挺挺的摔倒在了沙子上,大张着嘴巴露出一口森寒的白牙,离了水的鱼儿那样,用力喘着。 沈银冰倒是没跑路,可她同样很累:被人扛着联系狂奔几个小时,自然比不上坐汽车舒服了,再加上脑袋朝下(既然是被扛着,那么自然是脑袋朝下,屁股朝天了),大猩猩刚跑没多久,她就把隔夜饭也给吐出来了。 幸亏没有怀孕,要不然孩子也会从嘴里流产…… 沈银冰很想问问大猩猩,接下来去哪儿。 可她太累了,一点也不愿意说话,只想好好休息一下,于是就闭上了眼。 于是,就在不知不觉间沉睡了过去。 等她再醒来时,却发现天已经黑了。 天上的星星在眨眼,一轮残月挂在西方,看样子应该是下半夜了。 沈银冰记得很清楚,在她睡着之前,天刚亮不久,但现在她却又黑了,这证明她已经睡了足足一整天外加大半夜。 她怎么会睡这么久? 沈银冰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现在不是被人扛在肩膀上,而是在房间里,躺在一张很舒服的炕上,正对着窗户,所以才能看到窗外的夜空。 房间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丝丝的声响。 她想坐起来看看这是在哪儿,却没有成功,因为她浑身一丝力气也没有。 第1905章 镜子里的美女! 黑夜中,无比的静。 静的好像都能听到天边星星眨眼睛的声音。 人们,尤其是像沈银冰这样的成功人士,可能最讨厌都市的喧闹声了,特别喜欢安静的环境,最好是泡上一壶香茗,手捧一本《西厢记》,坐在藤椅上发呆。 不过当周围环境太静,尤其是在黑夜中后,她才会知道静,原来也很可怕。 就像大多数人小时候都有过的梦魇那样:明明觉得自己很清醒,很想爬起来或者喊出来,却无法动弹一下,发不出任何的声音,异常的恐惧,唯有被外界的声音所惊醒后,梦魇才会嘎然结束。 老百姓把这种在儿时才会发生的奇异现象,称之为‘鬼压身’。 当然了,也有那非常牛比的人,没有这种恐怖经历,但毫无疑问这是很遗憾的。 沈银冰现在就像是鬼压身,明明她已经睁开了眼睛,看到了窗外的星星跟残月,也能感觉到她自己就躺在某个房间内的炕上,甚至都能感觉到在静悄悄的黑夜中,有一双诡异的眼睛正在死死盯着她,随时都会张开十指扑上来-- 但偏偏,她却无法动弹分毫,更说不出一句话,就像比活人多了一口气的死人那样,只能躺在那儿,感受这种说不出的恐惧。 她很想闭上眼。 却连闭眼的力气也没有,甚至眼珠都无法活动一下,就这样愣愣的望着窗外,任由大脑中慢慢变成一片空白,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沈银冰讨厌什么都不知道。 因为失去意识,这就代表着她无法给暗中跟踪她的高大等人,留下追踪的印记。 那晚她带着高翠四个人出现在地下楼兰的风口时,八大金刚中武力值最高的高大、高七等六人,已经根据她的推测,提前埋伏在了她要被请往亚特兰蒂斯的路上了。 跟踪她,找到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这是高大等人的任务。 可是现在,沈银冰却连动都动不了,只能静静的等待意识的逐渐模糊,再次沉睡了过去。 好像听到了歌声。 很优美的歌声。 沈银冰从没有听过这个曲调,甚至都听不出歌词在唱的什么,因为她听不懂那些话,就像她第一次接触来自非洲扎卡卡部落的灵魂者,听她说话那样。 那歌声好像是在天上飘,却又来回的回荡,柔和、悠长,让人听了很舒服,心中特安静,脑海中本能的就会浮上一副阳春白雪的图画,想慢悠悠的睡过去,仍然能感受到温暖的阳光,洒在自己身上。 沈银冰却不想睡了。 因为她睡得时间已经够久了,全身的细胞都在打着哈欠,伸着拦腰,好像冬眠期刚过了那样,只想找个空旷的地方兴奋的跳跃一番。 于是,她就缓缓睁开了眼,却又接着闭上了。 太亮了。 光芒亮的刺眼,使她不得不闭眼稍等了片刻后,才重新慢慢睁开眼,让瞳孔适应当前的亮度。 原来,阳光是直直照在她脸上的,暖洋洋的很温暖。 她微微侧脸,看到了一些东西。 她觉得,她可能是来到了欧洲的中世纪时期,或者说是来到了拍摄电影的场地,因为她看到的那些家具,墙上的悬挂着的字画,包括房间的装修风格,都是欧洲中世纪贵族家的风格。 古朴,却又不失端庄大气。 屋子那边的窗前不远处,摆放着一张长条饭桌,上面有银制的烛台,白色的蜡烛长了一半,有珠泪淌下半截。 饭桌上,摆放着十数个银盘,刀叉等餐具放在碟子里,整整齐齐的。 那些银盘中,有整只的烤鹅,水果沙拉等具备西方特色的美味佳肴,还有两瓶样式古朴的红酒,高教玻璃杯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她眼球的微微转动,就会反射出璀璨的光芒。 长长的饭桌旁,只有一张椅子,背对着沈银冰这边。 饭菜应该是热的,因为香气一个劲的往沈银冰鼻子里钻,让她肚子里发出咕咕的响声。 人们在很饿时,香气总能引发人的生理本能反应。 沈银冰慢慢的坐了起来。 这次,她有了力气,就跟以往她在美美睡了一觉后起来时的状态差不多,精神饱满,浑身舒畅。 就是有些饿。 她坐起来后才发现,她已经穿上了一身洁白的睡袍。 睡袍的料子很软,很薄,但却很舒服,就像是用云彩织就的那样,仿佛只要随意一挥手,就能随着轻风飞到天上去那样。 或许,这根本不是睡袍,就是一件外衣,因为有好几层,款式也是魔幻电影《指环王》中那些精灵公主所穿的样子,腰间扎了一根白色的布带,领口很低,能隐隐看到鼓气山峦的边缘,还有那道充满想象力的海沟。 下意识的,沈银冰抬手拢了下衣领时,才发现被手带过来的头发--竟然变成了华丽的淡金色,就像莫邪征东的头发那样。 看着自己的头发,沈银冰愣了。 她原先可是柔顺的好像瀑布那样的黑发,什么时候变成淡金色的了? 沈银冰虽然承认,淡金色的长发可能会受到很多女孩子的青睐,也能像莫邪征东那样,风吹来时给人一种说不出的飘逸感,但她却对黑发情有独钟。 不管是以前,现在,还是未来,沈银冰都为她有着一头黑发而自豪。 “这是怎么回事?谁会无聊到给我把头发染黄?” 沈银冰黛眉微微皱了下,松开了手,抬脚下炕。 炕下,整齐的摆放着一双银白色的高跟鞋。 不是那种很性敢的细高跟,而是欧洲中世纪时期,贵族太太们长穿的那一种,看起来很笨拙,鞋面上还有珍珠串成的蝴蝶结。 沈银冰慢慢穿上了鞋子,大小、鞋跟的高度正合适,很舒服,看来这是根据她脚的大小而准备的。 窗外的悠扬的歌声,好像远了一些,却没有停止,反而多了低沉的男中音陪伴。 沈银冰站了起来,白色的纱袍垂了下去,恰好遮住了脚面。 女孩子没有谁不爱美的,尤其是在换上一身很满意的衣服后,沈银冰也是这样,左手拎着袍子原地轻缓的转了一圈,感觉像是要变成鸟儿,从窗口飞出去那样,在蓝天白云中惬意的翱翔。 她转了一圈后,才发现还有一到圆形的房门。 她就站在房门内。 或许,房门内是卧室,外面才是客厅,兼餐厅吧--中世纪的欧洲贵族家里,不就是这个样子的吗? 从甘心被大猩猩扛在肩膀上的那一刻起,沈银冰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无论她是被带到天堂,还是在地狱内,她都不会有太大的惊讶。 所以,在发现她的一头柔顺黑发,忽然变成淡金色后,沈银冰也没太大的在意。 可是,当她停止了转动,转向了炕头的位置,看到了那面明晃晃的镜子后……却觉得如坠冰窟,仿佛连血液都已经冻凝固了。 根据华夏传统的风水学,卧室内是不适合摆放镜子的,尤其是面对着炕。 因为镜子在风水学中,还有好几个别称:辟邪(就算是当前的乡下农村中,也会看到有许多人家的大门上方,都会安装着一面小镜子,那就是用来辟邪的,寓意任何的邪魔鬼祟,都别想进家门),吓一跳。 所谓的吓一跳,就是指如果把镜子放在炕前,有月光的午夜醒来时,就会猛地看到有个人,正直勾勾的看着自己,就会被吓得心咚的一跳。 在猛地出身白毛汗后,才发现那个忽然出现在炕前的人,原来是镜子里的自己。 所以在华夏那边的卧室内,很少有镜子的出现。 不过相对文化跟东方不同的西方来说,卧室内有镜子,而且还是一人多高的大镜子,这却是很平常也很正常的,看来西方人喜欢在随时随地,都通过镜子来欣赏自己的美。 沈银冰倒是没打算欣赏自己的美,反而被镜子里的那个人给吓了一大跳,血液几乎都凝固,转圈的动作自然也停住,旋起的白色纱裙,雪花飘舞般缓缓垂落。 她却没有关注这份美,只是满眼里全是惊恐的盯着镜子。 卧室内静悄悄的,除了沈银冰自己外,就再也没有第二人了。 但出现在那面镜子里的人,却不是沈银冰所熟悉的自己--那是一个颇具欧洲中世纪时代特色的绝美女郎,欧洲女郎! 金色长发,高翘的鼻子,好像海水一般的蓝色双眸,性敢无比的红唇,绝美的脸庞,雪白的肌肤…… 总之,镜子里的美女别说是放在欧洲中世纪了,就算是放在现代,也是顶级大美女一个,尤其是那份高贵的贵族气质,绝对能迷倒天下所有的男人! 镜子里的美女。 相比起沈银冰心目中的自己来说,镜子里的美女,无疑比她本身还要美,不该出现在人世间,可能唯有通过电脑的几维设计,才会有这样的美女吧? 沈银冰望着镜子里的美女,呆愣了不知道有多久,嘴角才微微动了下。 她看到,镜子里那个欧洲美女,嘴角也动了下。 沈银冰缓缓抬起双手--镜子里的美女,也做出相同的动作,放在脸颊上,用力的搓着,好像要把脸皮给搓下来那样。 身子踉跄了一下,沈银冰后退一步无力的瘫坐在了炕上。 镜子里的美女,也瘫坐在了炕上,呆愣愣的望着她。 刚才沈银冰在搓脸时,用的力气很大,更扭过鼻子--很疼,这不是在做梦,是真实的,她在一觉醒来后,竟然变成了欧洲美女,还是那种没有丝毫瑕疵的。 好多好多的女孩子,其实都希望自己一觉醒来后,能变成被世界所有男人公认的美女,毫无瑕疵,完美无缺。 小时候,沈银冰也曾经做过这样的梦,那还是在看了美国版的《人鬼情未了》之后,希望自己也能变成黛咪?摩尔。 可是现在她的样子,要比黛咪?摩尔还要完美好几倍。 尤其是那贵族气质,更不是她所能比的。 她没有一点点高兴的意思。 只有浓浓的恐惧:我,怎么会变成这样子了? 第1906章 这就是亚特兰蒂斯? 沈银冰看着镜子。 镜子里的那个欧洲美女,也呆愣愣的看着她。 两个‘人’四目相对,过了很久后,沈银冰才慢慢的站了起来,缓步走到了镜子面前,抬起了右手,伸向美女的脸庞。 她的手,在轻微的颤抖着,还有她的心。 镜子里的美女,抬起的右手,放在了‘她’自己的脸上,一点点的滑动。 镜子冰凉,就像沈银冰的身体温度。 慢慢的,沈银冰的手,从她自己的脸上,一点点的滑落到了胸前,这才颓然的垂了下来。 无论她有多么的不相信,多么的恐惧多么的不甘,她都得接受一个残酷的现实:她,变成了镜子里的模样,而且还不是化妆过的,实实在在的有血有肉,如假包换。 睡了一觉,醒来后却发现自己变成了欧洲人种,这个打击对于沈银冰来说无疑是相当沉重的,却不会把她彻底的击倒。 最多,这对做好充分心理准备的沈银冰来说,算是一个意外罢了。 伸手捻着垂下来的金色长发,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绝美的脸上浮上一抹嘲笑。 可能是因为受高飞的感染吧,现在沈银冰跟他在某些方面,有着相似的习惯,那就是遇到暂时想不通的事时,就不会去想。 那样于事无补,还把自己搞得很累,绝对是亏本的买卖。 反正自己一觉醒来后,就莫名其妙变成一个欧洲美女了,那就先这样吧,总比变成一个丑八怪,或者是四根腿走路的要好太多? 这就是既来之,则安之! 再说了,人家陈果果也会变,最多也就是她能随心所欲的变,而自己只能根据某些人的意愿,来改变自己罢了。 其实,大方向还是一样的。 凡事,只要是能想开了,那就好。 很快,沈银冰就从无比的恐惧中镇定了下来,重新恢复了她该有的从容,淡定。 在发现自己不再是自己后,沈银冰没有像一般女孩子那样,被吓得尖声大叫啊,发疯似的乱跑那样,这就足以说明她的自控力,已经强大到了变太的地步。 当一个人,丢失了自己后,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该有的镇定跟平静,这本身就相当了不起的。 沈银冰当然不会因此而自豪了,冲镜子里的美女笑了一个后,从炕上站起来,转身走向了窗前。 在看到窗外风景的一刹那,她就彻底忘记了她已经丢失自己的事了,只是为眼前所看到的一切,而震惊。 她在醒来后看到窗外的蓝天白云时,还以为自己是郊外的别墅二楼卧室内,只要从窗口看下去,就能看到绿茵茵的草坪,有漂亮的女孩子,坐在秋千上幸福的歌唱着,在她出现在窗口时,歌声会停顿一下,送给她一个友好的笑脸。 难道不该是这样吗? 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 可事实上,还真不是这样。 当沈银冰走到窗前向外看去时,才发现窗外不是草坪,自然也没有送给她友好笑脸的漂亮女孩子,而是看到了一座座的山峰! 那一座座的山峰哟,被淡淡的白雾环绕着,上面有白云朵朵飘过,连绵起伏向天尽头延伸--瀑布,好像白色匹练一般的瀑布,从白雾中间散落下来,腾起的水雾在阳光下,化成了一道道的彩虹。 每一座山峰上,都会有两三条瀑布洒下,却不知水是落在了何处,因为无论沈银冰怎么努力去看,都无法看到水落下的地方--被或浓或淡的白雾遮掩了。 她所在的窗下,就有一个瀑布。 瀑布滚落时腾起的水气,能随着微风洒在她脸上,却听不到瀑布水落在深潭中后该发出的雷鸣声,这就足以证明,瀑布水落下的地方沟深,已经深到都听不到一点点的砸落声。 沈银冰呆了,望着窗外这一切,彻底的呆了。 前些年时,沈银冰曾经看过科幻电影《阿凡达》,里面就有一座座飘荡在虚空中的山,匹练也似的瀑布就从山上流淌,洒向看不到脚下的地方。 沈银冰现在所看到的这一切,跟阿凡达里所演的几乎是一模一样。 每一座山上都有瀑布流淌而下,长满了叫不出名字来的树木,好像绳索一样的藤条,就在半空中随风随意的飘洒着。 一群群五颜六色叫不上名字来的鸟儿,或大或小,在瀑布边环绕飞翔,却没有电影中那些可供人乘坐的怪鸟。 大家从电影内看到的那一幕,当然是特技制作出来的,虚拟的。 但沈银冰当前所看到的,却是极为真实存在的。 每一座山上,都会有几座独立的唯美建筑,瀑布就从别墅下面淌下,走出房子后却是一条完全的小道,顺着小道能走到草地上。 草地上,有不被缰绳拢住的高头大马,三三两两的悠闲低头啃草,一群群的鸡鸭白鹅,嘎嘎叫着从马下面钻过,不慌不忙的,等到提着木桶走向奶牛的女佣挥挥手时,它们才加快脚步,拽着肥屁股嘎嘎的跑远。 沈银冰醒来时听到的歌声,就是提着木桶的女佣唱出来的,很幸福,很欢乐,更真实。 真实的,仙境。 仙境。 除了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当前所看到的这一切之外,沈银冰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表示了。 亚特兰蒂斯。 忽然间,这个地方名字,从沈银冰的脑海中猛地腾起。 是的,这地方,除了是让赫拉跟史泰龙俩人所描述的亚特兰蒂斯之外,还能是哪儿? 赫拉俩人曾经告诉沈银冰,在西方世界有个仙境,就是亚特兰蒂斯,他们努力所做的任何一切,都是希望能成为这地方的一员。 那些挤牛奶的女佣,是不是跟赫拉一样的神仆呢? 如果这儿就是亚特兰蒂斯,那些人是神仆的话,那么我又是什么身份呢? 客人? 沈银冰又想到了赫拉他们曾经说过的话:亚特兰蒂斯,希望沈银冰能来这儿做客。 那时候,要是没有楚扬的规劝,沈银冰绝对不会答应赫拉会来这儿。 除了她放不下高飞之外,更是因为没想到这儿会如此的美。 谁,不想生活在仙境中呢? 永远的。 沈银冰慢慢的伸出手,瀑布洒落时腾起的水雾,很快就打湿、了她的手,很凉,也很舒服。 笑了笑,沈银冰缩回了手,深吸了一口气后,转身走出了卧室的房门,来到了餐桌面前。 她真的有些饿了。 暂且不管眼前这一切到底是幻觉,还是真实的,没有谁守着满桌子的美味佳肴,还允许自己饿肚子的。 沈银冰刚来到餐桌面前,房门开了,有两个女人走了进来。 两个人都是三十岁左右的欧州女人,体型饱满,头上带着白色的帽子(就像纺织女工那样的款式),白衬衣黑裙子,腰里还系着红色的围裙,手里端着银盘。 从她们穿着,以及脸上谦恭的笑意来看,她们应该是女佣。 走在前面的那个,银盘上有个小盆,还有毛巾肥皂之类的,后面的女佣却是拿的洗漱用品。 好像算到沈银冰要来餐桌前用餐了,所以女佣们就送来了洗漱用品。 “尊敬的客人,请问您是在这儿,还是去卫生间?” 先进来的女佣,把银盘放在旁边的柜子上,才端下脸盆,放在了椅子上,这才询问沈银冰是需要伺候,还是自己去卫生间搞定。 “我、我还是自己来吧。” 顺着女佣抬起的手,沈银冰这才发现了卫生间的门,连忙摇了摇头,快步走了过去:她还真不习惯被人伺候洗脸、刷牙的,尽管这种事放在中世纪的欧洲贵族圈,是很正常的。 几分钟后,洗漱完毕的沈银冰再走出卫生间时,女佣已经把端来的东西拿走了,替她拉开了椅子,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很自然的,沈银冰坐在了椅子上。 马上,就另外一个女佣,就递过来了一块餐布--西方人吃饭,总是喜欢在脖子里围上一块布,免得汤汁会洒在衣服上。 等沈银冰拿起刀叉时,女佣已经给她倒上了红酒。 的确是美味佳肴,跟沈银冰此前在落日餐厅所吃的西餐味道差不多,甚至更好吃,可能是因为太饿的缘故吧? 那两个伺候沈银冰吃饭的女佣,每当她抬头看向某个菜肴时,比方她看大虾--她们马上就会心领神会,立即用专用夹子取过来,精心的去皮,蘸酱。 沈银冰在吃饭时,还是第一次被被两个专业女佣伺候,不过她没觉得有任何不得劲,反而很享受,真可谓是饭来张口,自然,轻松、惬意,好像本身就是这儿的女主人那样。 她没有向两个女佣问:姐们为什么睡了一觉后,就变成这幅鬼样子了? 因为她很清楚,就算她问了,这俩女佣也不会告诉她的。 那还问个毛。 沈总,从来都不是那种喜欢张嘴问出毛的人。 吃饱喝足用纸巾擦了擦嘴角后,沈银冰站了起来。 左边的女佣马上就给她拉开了椅子,右边那个则接过了纸巾。 “我能不能出去走走?” 沈银冰问道。 “尊贵的夫人,您现在就是我们的主人,无论您去哪儿,都不需要征求我们的意见。” 女佣低眉顺眼的回答。 “哦,那我出去走走。” 沈银冰抬脚走向门口,淡淡的说:“我还希望有个人能跟在身边,因为我对这儿的环境不是很熟悉。” “尊敬的夫人,我叫莉莉,请允许我跟随您,为您介绍您想知道的一些事物。” 端着脸盆进来的女佣,马上快步走了过来,抢先打开了房门。 更加清新的空气,混合着新鲜的草腥气扑面而来,让沈银冰忍不住的深吸了一口,走出了屋子。 马上,莉莉就打开了一把伞,替她遮住了太阳。 “不用,我喜欢晒阳光。” 沈银冰摇了摇头,站在门前四下里望去。 站在门前,比站在窗前向外看,视野仿佛更加的开阔了,望的也更远。 脚下,是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小道,蜿蜒伸向下面的草地。 悠扬的歌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了。 第1907章 另外一个世界! “这儿,就是亚特兰蒂斯么?” 沈银冰沿着脚下的青石板小路,缓步向下走去,在经过一丛叫不出名字的花丛前时,弯腰伸手拉过一朵花,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 很香甜,做梦的感觉。 “是的,夫人,这就是亚特兰蒂斯。” 女佣莉莉乖巧的回答道。 放开那朵花,沈银冰抬头看了眼高处:“这座山上,还有谁住在这儿?” “除了夫人您之外,就再也没有谁了。” 莉莉解释道:“这座山上总共有四所建筑物,但除了您所居住的别墅外,其它三座都是我们所居住的。除了我之外,还有五个人住在这座山上。我们六个人,负责您的日常生活所需一切工作,修剪草坪,喂养牛马羊鸡鸭鹅,挤奶做饭洗衣服--总之,我们就是您的专用仆人,一切都得听从您的指挥。” “你们,就是神仆吗?” “不是。” “哦,那是什么?” “我们只是亚特兰蒂斯最普通的佣人,只负责照顾像夫人您这样身份尊贵的人。” 莉莉解释道:“神仆,却是为亚特兰蒂斯创造经济价值的人,他们虽然也是仆人,却不会单独为某个人而服务,而是服务于整个亚特兰蒂斯。” “哦,原来是这样。” 沈银冰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你能不能跟我说说,除了你们,神仆,还有仙人之外,还有什么人呢?” “有管家,斗士,圆桌骑士。” 莉莉解释的很详细:“管家,就是从神仆中提升上来的,必须得有为亚特兰蒂斯做出过特殊贡献的神仆,才能成为管家。” 其实所谓的管家,就是万千神仆的小头目,每个管家负责管辖大约三十个神仆。 当管家为亚特兰蒂斯做出特殊贡献后,那么他们就会升为斗士。 斗士在亚特兰蒂斯的地位,有些像华夏官场上的秘书长,不上不下的,是各个直属办公部门的领导,但却是为大领导服务的,也可以称之为高级管家。 斗士要是再往上爬一步,那么就会成为圆桌骑士。 只要能成为了圆桌骑士,就勉强算得上是亚特兰蒂斯的实力派人物了,负责内外一切事物,也备受下辖万千神仆的尊敬,距离他们的最高奋斗目标,就只差一步了。 亚特兰蒂斯的仙人们,就是由圆桌骑士‘进化’而来的。 唯有成为仙人之后,才能彻底摆脱被奴役的命运,可以在仙境般的亚特兰蒂斯,过自己最喜欢做的好日子:每天跟相爱的人,可以乘坐鹿车在天空四处遨游,可以坐在小溪边垂钓,更可以坐在秋千上唱歌。 总之,成为亚特兰蒂斯的仙人后,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 当然了,不能随便杀人--实际上,成为仙人后,又有谁喜欢杀人呢? 除非犯下大错,才会被亚特兰蒂斯最高指挥部门‘雷眼’,发配到尘世间去执行某些艰苦的任务,来洗清身上的罪恶。 在莉莉的娓娓道来中,沈银冰走到了草地上。 从这个角度再往四下里看去,才发现在别墅窗前所看到的那一座座山峰,原来都是由更加旷阔的草地所相连的。 草地上,有果园,有小溪,还有牧场,以及三三两两随意散步的人们。 从山上别墅下方流下的瀑布,依然没有任何声音,水流砸落的地方,腾起浓浓的白雾,却看不到一点水冒出来。 好像知道沈银冰对此很纳闷,莉莉就主动解释道:“瀑布流下来的水,是不会积攒在地上的,而是直接穿过了大地,洒向了飘渺的半空中,成为云彩。” “这些山,是漂浮在半空中的?” 沈银冰抬起头,看着数不清的山峦,眼角微微的跳动着。 “不是的,是在海底。” 莉莉的回答,却很出乎沈银冰的意料:“在南极海底最深处,跟外面那个世界完全不一样。这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有自己的星辰日月--在这儿,所有的星辰日月能源,都来自万山之山上的那块欧磁石。它,是亚特拉斯能够存在的绝对保障。” 在赫拉找过沈银冰之后,她就详细查阅过有关亚特兰蒂斯的资料了。 在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欧磁石其实就是一些水晶。 亚特兰蒂斯人用水晶来做为能源,一颗巨型的水晶便足以供应整个城市的能源需求,而且水晶也配合着药草与芳香来替人们治疗疾病。 有专门的人,来掌管这个水晶的能源祭司,要确保能源发电正常运作,但依靠的不是高超的技术,而是凭借某仙人那颗坚毅的心。 除了欧磁石外,亚特兰蒂斯还有很多让人着迷的东西。 亚特兰蒂斯人对身心的治疗,也运用了身心合一的概念,以音乐治疗耳朵,芳香治愈鼻子,他们强调的是看不见、莫不到的能量,或磁场的应用,认为精神不是空泛的,而是确确实实可以改变物质状态的东西。 在交通工具上,亚特兰蒂斯人也运用磁能场来驱动类似飞盘的飞行器,他们运用高度开发的心灵,来作为讯息传递的中继站,其功能就好像现在的卫星接收站一样。 也就是说,亚特兰蒂斯人的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有形的媒介,而不是使用电线电缆,纯净的心灵胜过好几尺大的盘型天线,运用心灵能与动物沟通,比方跟海豚啊,鲨鱼啊聊天,那是很稀松平常的事。 亚特兰蒂斯人还认为,万事万物都有存在的价值,与对整体的贡献,但对于心灵高度成长的人,是赋予较崇高的社会地位的,所以相较于现代人对儿童才艺的培养,他们则着重于心灵的成长与开发,让灵魂能够达到它最高的潜力。 身体和头脑的振动频率越高,灵魂的振动频率就越高,人的内在意识越积极,它就越反映在外在意识或潜在意识,当两者和谐一致,也就会带来积极向上的世界。 他们还以为,唯有身心一致的提升,才能使人类发挥最大的潜能。 在这样一个思想,跟心灵至上的社会里,人们对于野蛮粗暴的定义标准要高于现代人很多,因为在这儿是没有身体侵犯的,所以当一个人试图去控制他人思想的时候,则被视为禁忌。 不过,可能是因为他们过分强调对于个体的尊重,所以认为自己要为自己的心灵成长与提升负责,对于一些野蛮与道德下滑的现象并不会给予惩罚,再加上他们并没有婚姻制度,所以导致有些人在那方面的生活乱来,更有人跟动物乱来…… 想想也是,当某个人类群体,没有战争,没有剥削,吃喝不愁,没有任何外在危险,只要想做什么,就能通过自身意志力去得到的话,那么他们同时也会失去追求。 当人失去自己的追求后,就像现代社会中那些家庭条件优越的孩子那样,精力充沛的无所事事,然后就会打架,骑着摩托车疯玩,强女干练广场舞的大妈等等。 在亚特兰蒂斯,这些到处惹祸不安分的仙人,在惹祸后,就会被‘雷眼’贬到另外一个世界中,去完成最高神祗安排下来的任务。 “哦,你们的最高神祗,是谁?” 沈银冰缓步前行,毫无目的,偶尔会跟其他在草地上散步的人,礼貌的含笑点头打个招呼。 这一路走来,沈银冰发现她所看到的,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个个都是那样的年轻帅气,漂亮妩媚有礼貌。 这些,应该都是仙人,或者是沈银冰一样的客人。 “万王之王,宙斯王。” 莉莉在说出这段话时,脸上露出了异常恭敬的神色:“也唯有居住在万山之山上面的万王之王宙斯王,才会有资格成为我们的最高神祗。” “宙斯王?” 沈银冰停步抬头,下意识的看向了那座最高,也是方圆面积最大的山:“古希腊神话中的宙斯王吗?” “那不是神话,是真实存在的。” 莉莉这个亚特兰蒂斯地位最低的女佣,在说出这番话时,脸上恭敬的神色,变成了骄傲:“只是因为那个世界中的人,从没有机会看到宙斯王,才以为他,还有其他诸神是传说。事实上,他一直都存在着,并随时关注着那个世界上的一举一动,做出相应的调整。” “哦,原来是这样。” 沈银冰缓缓点了点头,随口问道:“莉莉,你在这儿多久了?” “我在这儿多久了?” 莉莉愣了一下,想了想才用不确定的语气说:“我在这儿,好像得有八百多年了吧?” “什、什么?” 沈银冰大吃一惊,吃吃的问道:“你在这儿已经八百多年了?” 不等莉莉回答,她又接着问:“在这儿,一年是不是十二个月,一个月是不是三十天左右,一天是不是……” 沈银冰以前曾经看过有关道家的传说,说某祖活了几百岁,原来所谓的几百岁其实就是我们所熟悉的百岁左右,因为道家计算天数的方式,好像跟凡间不一样,是三个月就一年来着。 所以,沈银冰在听莉莉说她已经在这儿当了八百多年的女佣后,就怀疑她所说的这个八百年,是不是八百天。 可不等沈银冰把自己的意思完全表达出来,就被莉莉很礼貌的打断了:“夫人,我明白您的意思。我们亚特兰蒂斯所说的一年,其实跟您所熟悉的一年一样,大概在八千七百多个小时左右。” “八千七百个多个小时,就是八百多个八千七百多个小时?” 沈银冰瞪大妩媚的眼睛,望着莉莉,没来由的模仿高飞的语气,低声骂道:“卧槽,活这么久了,这还了得?” “夫人,您说什么呢?” 莉莉没听清沈银冰后来这些话,有些纳闷的追问道。 “啊,没、没什么。” 像沈狼主这样端庄典雅的淑女,在爆粗口后怎么会承认? 她看似随意摆了摆手,正要岔开话题时,却听到了一个嘹亮的声音从那边传来:“一、一、一二一!” 第1908章 看到了历史名人! 早在宝岛时,沈银冰就听赫拉说起过亚特兰蒂斯了。 那时候,听赫拉说的那样神奇,沈银冰就算表面没什么表情,可心里却是相当鄙夷的,觉得赫拉简直是太看不起她了,竟然拿这种哄孩子的弱智故事来欺骗她。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真会有仙境、仙人的存在? 可是今天,当沈银冰来到亚特兰蒂斯后,才惊骇的发现这地方原来真的存在,而且比赫拉所说的还要美、神秘上百倍。 如果不是因为心里记挂着某人,她真想就此在这儿住一辈子,哪怕她已经变成了欧洲人--只要能在仙境中生活,变成什么模样很重要吗? 别忘了,在《西游记》中,有好多妖魔鬼怪,不都是从天上下到人间的? 更何况,沈银冰虽然不满意自己被变成了欧洲人,可却是美到了极点,总比《西游记》中那些下界作乱的妖魔鬼怪强很多。 更让她感到无比惊讶的是:亚特兰蒂斯一个伺候客人的女佣,竟然也已经活了八百多岁。 尽可能的活太久,本来就是人们最大的追求,尤其是在眼下这般仙境中。 无比的震惊,无言的震惊。 就在沈银冰盯着莉莉感到很不可思议时,忽然听到有口令生,从左边山脚后面响起,就像她当年在学校上体育课时那样。 很自然的,沈银冰转身看去。 淡淡的白雾中,有一支排列整齐的队伍,从那边山角后面踢着正步走了出来。 这是些军人,所穿的军服很眼熟,但却不是沈银冰最熟悉的华夏军装,而是以前经常从电视里见到过的那种:二战时期德国纳粹亲卫军所穿的军装,人人左臂上都带着个白色袖章,上面有一个好多人都熟悉的‘卐’字。 “一、一、一二一!” 随着沉稳有力的口令声,这支由四人并排踢着正步走出来的队伍,迈着整齐的步伐夸夸的经过沈银冰她们身边,目不斜视,左手用力的挥着,右手扶着扛在肩膀上的步枪,高昂着下巴,好像正要奔赴战场,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壮烈气势。 “这是拍电影呢吧?没想到在这地方还有电影可看。” 看着一排排的德国纳粹士兵从眼前经过,沈银冰喃喃的说了一句时,忽然看到一个瘦小的男人,随着队伍从山角后面走过来。 沈银冰虽然是女孩子,不过她也像太多青少年那样,超喜欢二战时期的战争片,尤其是有关德国的,所以对世界战争史上的某领袖形象还算熟悉。 “吓,希特勒!” 看到这个瘦小的男人后,沈银冰忍不住的惊呼一声。 以前沈银冰在荧屏上倒是常见到希特勒,不过那毕竟只是在荧屏上,哪怕是片场上的希特勒,也从没有见过,所以才在现实中看到‘真实版’的阿道夫后,有种‘惊见名人’的惊喜。 不管是历史上的,还是荧屏上的希特勒,都是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跟他身边那些太保相比起来,从形象上好像没法比。 但无可否认的是,这个身材瘦小的德国人,身上却有股子让人崇拜到极点的某种气质,在德国战败,柏林传出他跟情友自焚的消息后,就有很多忠实的纳粹开枪自杀,追随其左右。 战争狂魔,也有他迷倒世人的魅力,这一点是无可否认的。 沈银冰就觉得,现在她看到的这个希特勒,绝对是最贴近原型的希特勒了,因为无论从相貌,身材气质尤其是那双看起来很忧郁的眼睛,都跟历史资料中的希特勒完全相吻合。 “夫人,请问是您在叫我吗?” 就在沈银冰盯着希特勒‘欣赏’时,他却忽然停住了脚步,双脚脚后跟一碰,左转面对着她,高高的抬起右手,行了一个标准的纳粹礼。 沈银冰没想到希特勒听到了她刚才的惊讶声,又主动停下向她行礼问好。 她觉得很有趣。 主要是因为这个扮演希特勒的家伙,是一脸的认真,好像他真是希特勒那样,抱歉的笑了笑,低声说:“啊,我没有叫--我只是看到你表演的很出色。嗯,就是这样,无论从扮相,还是气质上,你都跟那个杀人狂魔有着让人惊讶的相似。很佩服你的敬业精神。” “谢谢夫人的夸赞!” 希特勒嘴角微微推动了几下,眼里闪过一抹不满,但却没有说什么,只是道谢后再次给沈银冰抬手敬礼后,这才转身随着队伍,踢着正步夸夸的去了。 “呵呵,他好像很不高兴我的夸奖呢。” 望着跟随队伍走远的希特勒,又看了眼源源不断从山角那边走出来的军队,沈银冰冲莉莉尴尬的笑了笑。 虽说当前她不该有闲心来关注这些,不过能够看到有人能把历史名人扮演的如此惟妙惟肖,还是很感兴趣的,只是没想到会引起人家的不满。 “夫人,您觉得,刚才您看到的希特勒·阿道夫,是由别人扮演的?” 莉莉脸上带着明显的奇怪神色,就像大人看到小孩子在看到个屎壳郎后,会惊悉的喊它小乌龟那样,有些哭笑不得的意思。 沈银冰一楞:“啊,怎么,我说的不对呀,他不是演员扮演的,总不能真是希特勒吧?” 莉莉的回答,让沈银冰有些啼笑皆非:“夫人,您这次说对了,他就是真的希特勒。” “哈,呵,啥?” 沈银冰腮帮子抽了几下,指着希特勒远去的方向:“你说,他是真的希特勒?” “是的,夫人,我没有骗您,刚才跟您打招呼敬礼的这个希特勒,就是您在那个世界中所熟悉的希特勒。” 莉莉一脸的认真样子:“或许,您会觉得我是在欺骗您,但可以向伟大的宙斯王发誓,我并没有撒谎,他就是你们那个世界上的希特勒。” 希特勒·阿道夫那是什么人? 那可是全世界最著名的战争狂魔,比法国皇帝拿破仑的名头还要响亮一些,他所‘创下的丰功伟绩’,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暂且不提他在二战时期,残杀了多少犹太人,但从一些‘小事情’来说,就能看出他的影响力有多大。 军人踢正步。 说起来,希特勒绝对是第一个把军人踢正步正规化的。 军人踢正步的最初源头,是拿破仑手下一个将军发明的,开始叫做鹅步,但却没有推广开来,一直到了上世纪的1920时,形态来看认为军人正步走正步走,能够强有力地整顿纪律,于是在冲锋队内部率先推行,也叫普鲁士正步走。 在1933年,希特勒的纳粹党正式执政后,正步正式成为了纳粹党卫队、德国国防军的步法。 1937年,墨索里尼在访问柏林期间,对德军的正步走十分崇拜,随之也把正步带到了意大利。 二战结束后,西德把正步当做纳粹主义的象征之一而彻底废除,但东部的民主德国仍保留着正步的传统。 虽说后来东德也废除了正步走,不过正步却成为彰显军人英姿的特殊步伐,被世界上好多国家所借鉴,就像现在的华夏军队正步走,就是某大将军从普鲁士正步、前苏联红军的正步,再结合本国军人的特色形成。 但希特勒,在世界军事历史上,却是军人正步走的正规创始人。 还有,除了把军人踢正步规范化,影响世界好多国家外,希特勒还在二战时期发明了闪电战(仅仅一个礼拜就攻陷了波兰),以法西斯绝对轴心国的领导者身份,在欧非战场,甚至大海上,开辟了多条战线。 如果不是因为莫斯科那一年的冬季天气太恶劣,让大部分德国士兵都冻伤,甚至冻死,当时领先世界的虎式坦克等兵器,更因为天气寒冷而失去了应有的威力,那么前苏联也不会取得反法西斯战争的最辉煌胜利。 总而言之,希特勒绝对是个异类,相信再过五千年,他的‘威名’还会被后人所知道,并研究他在战败后,到底是去了哪儿。 德国战败后,希特勒是否像率先攻破柏林的前苏联红军所说的那样,跟他的情友一起自焚,这始终是个谜。 人们怀疑希特勒在战败后,其实并没有死在前苏联手中,而是成功的潜逃了。 关于希特勒到底潜逃去了哪儿,有好多神乎其神的传说。 传说一:希特勒绝对是最重视科学技术发展的人了,二战时期,有大批的科学家被他掳到了柏林,替他研制杀人武器,还有时光隧道穿越机(并研制成功……),所以他在战败后,就带着他最爱的女人,乘坐穿越隧道时光机,去了某个年代。 传说二:正是大力提倡科学发展,希特勒比美国以前数二十多年,研制出了登月器,战败后就乘坐登月器去了月亮的背面,在那儿重新创建了纳粹军队。 传说三:还是跟希特勒特别重视科学有关,在二战还没有打响时,他就率先用当世最先进的科技,在南极数千米的冰层下,创建了一个基地,在德国战败后,他就率领最精锐的党卫军,跑到南极冰层下面去了。 还有很多关于‘希特勒去哪儿了’的传说,这些传说也奠定了他在世界军事史上的独特性,并留下了太多的疑团,供后人钻研。 比方,在二战时期,他为什么那样痛恨犹太人,非得杀光而后快? 对于这个问题,当前最官方的回答,就是现实的需要。 因为在上世纪的0年代末30年代初,爆发了世界性经济危机,严重打击了德国,使其工业生产倒退到了上世纪末的水平,国力渐衰。 “德意志民族,必须从掠夺的土地和生产空间中寻找出路。” 希特勒有了这个想法,并得到了德国垄断资产阶级的拥护和支持。 然而,要想达成这个目的,必须得需要巨额资金提供财力保证,在国力衰落的情况下,希特勒把罪恶之手伸向富有的犹太人,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于是,犹太人的厄运来临了。 第1909章 郑重的声明! 沈银冰无比的惊讶。 莉莉脸上的认真神色,让沈银冰清晰的意识到,她没有撒谎。 换句话说就是,莉莉不敢跟她这位亚特兰蒂斯最尊崇的客人撒谎。 这些都是真话。 过了大半个世纪,仍然给世人留下太多谜团的希特勒,竟然会在亚特兰蒂斯。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尽管确定莉莉不敢欺骗自己,可沈银冰还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二战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希特勒怎么可以还会这样年轻?” 莉莉马上回答说:“夫人,我现在也已经八百多岁了。” “我知道你已经八百多岁了,可你是亚特兰蒂斯的佣人,也勉强算是个仙人了,所以才能长生不老,可希特勒他却是个大战争贩子,杀人狂魔,怎么可能像你一样,会存活这么久?” 沈银冰马上就说出了自己所认为的理由,来反驳莉莉。 “可是,希特勒本来就是亚特兰蒂斯的仙人呀。” 莉莉这样回答。 “他是亚特--什么,莉莉,你说他、他本来就是亚特兰蒂斯的仙人?” 沈银冰大张着嘴巴、不可置信的样子很性感,可惜周围没有男人来欣赏。 “是的,他本来就是属于这儿的人。” 莉莉点头说道。 沈银冰呆愣片刻,笑了:“呵呵,你这个谎言真的好有趣。好吧,就算你说的对,那么我问你,竟然他是这儿的仙人,为什么会发动二战,让数千万生灵涂炭?尤其是犹太人,几乎在二战中被灭族。难道说,这些都是亚特兰蒂斯最高领导者的旨意?” 莉莉用确定的语气回答:“是的。” 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缓缓的问道:“为什么,你们的宙斯王,为什么要残杀犹太人呢?” “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信仰。” 莉莉弯腰伸手,从草地上摘下一朵不知名的小黄花,献给了沈银冰:“第二,则是因为惩罚。” 沈银冰接过小黄花,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一下,信步向前走去:“左右无事,你倒是给我说说看。” 古希腊神话,就像古希腊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那样,源远流长,跟华夏的那些遭到破坏、没能发扬光大的神话,并成为东西文明的信仰发源地。 就像东方有造人的女娲娘娘,西方的则是普罗米修斯。 宙斯王,才是西方传统文化中的万万之王,他下辖的诸神之一,早在数万年前就创建了亚特兰蒂斯,后来才衍生出了玛雅等让现代人无法解释的文明。 同样,奥林匹斯山,才是众神的所在地。 但是到了后来,犹太人的信仰崛起了,推出了他们的信仰:耶稣。 开始时,耶稣只是犹太人的上帝,就像一个部落有着自己的图腾文化那样,压根不被人所注意。 不过上帝之所以风靡全世界,则主要是因为犹太人是些闲不住的人:他们没有自己的国家,满世界的游走。 吉普赛人也是满世界的游荡,但人家多从事占卜、歌舞等职业,并拒绝其他文化与变化,保守着内心关于流浪的一些浪漫,跟向往和天生的特质。 可犹太人却不一样了,他们像吉普赛人那样不事生产,却是满世界的游荡着做抢钱,靠领先当时世界人民的高智商,通过金融等一系列的手段,大肆敛财(到目前为止,最富有的人仍旧是犹太人)。 并且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挑起金融战争,让欧洲好多国家的经济,遭受了很沉重的打击(就是上世纪的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也是由犹太人主导的某基金所引起的,由此可以看出他们抢钱的方式相当诡异,高明,并不顾其他国家人民的幸福生活,只为满足自己而引发风暴)。 那时候,德国跟其他欧洲很多国家一样,国民辛辛苦苦大半辈子的财富,都被那些哥们利用金融手段,巧妙的夺走了,搞得国内经济大幅度衰退,人民生活举步维艰,他们却躲在一旁自得其乐的点钱玩儿。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在满世界的巧取豪夺时,还大肆宣传他们的文化,让上帝跟随他们的足迹,以风卷残云般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就风靡了全世界。 他们所刊发的某本经书,到现在仍然是世界上印刷量最大的一本书。 上帝,成了全世界的上帝,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 东方的诸神是怎么想得,西方诸神才不去管,他们只是很愤怒:草了,你们利用发达的大脑,卑鄙的手段,巧取豪夺我子民的经济财富也还罢了,又特么的推出个啥子上帝,来抢走人们对我们奥林匹斯山的信仰,这绝对是婶子能忍,叔叔不能忍的。 不行,必须得惩罚他们,大力惩罚他们! 在一番商量下后,居住在亚特兰蒂斯的诸神,就派出了一个杀人狂魔--老希入世了,主旨就是把那群巧取豪夺大众财富,改变大众信仰的哥们们,大肆杀戮,往死里搞! 于是,随着老希的入世,犹太哥们们的末日来到了--二战中,大概有六百万犹太哥们被残杀,其中还包括四十万吉普赛人。 没办法,谁让吉普赛哥们的生活方式,跟犹太哥们的差不多呢,都是满世界的游荡,不好好的种地过日子,给点小惩罚也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高飞也在这儿,听到莉莉所说的这些后,就会惊讶的发现,她所说的这些,竟然跟龙云儿所说的几乎一个样。 (声明:有关老希为什么要干犹太哥们,抢劫他们的财富都是龙云儿跟莉莉所说的,跟写书的兄弟没任何关系,所以千万不要把哥们当作种族歧视者,来加以口诛笔伐,甚至绑架暗杀--尤其是那些信仰上帝会记住你名字的同胞们。 如果问题真有这么严重的话,就当兄弟是在放屁。 反正是写小说,又不是正史,就是单纯的找乐子,吹着玩。 昂,兄弟承认,兄弟现在又开始废话连篇了。 总是有很多哥们,怒骂兄弟最爱废话连篇来欺骗他们的银子了,对此兄弟也非常愤怒某个卑鄙的写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之所以增加这些废话,就是图个乐子。 看书嘛,看的就是故事,看兄弟怎么鼓着腮帮子漫天的吹,吐口水--您实在没必要生气的,大不了来济南市狠狠踹我一顿,哈哈大笑扬长而去也就罢了,千万别为此气坏了身子,更别在怒骂声讨中,祸及我的家人。 江湖争斗,咱又没什么深仇大恨的,辱骂、祸及家人,那是不爷们的表现,哪怕兄弟有该骂的理由,比方废话太多,就像今天这样。 最近,兄弟看好多本书连载的网站上,有好多大侠问候兄弟的家人,为此深感厌恶并心烦,毕竟每个人都是爹妈生的,恰好兄弟还算是个孝子--如果谁敢再那样做,那咱们去紫禁城之巅单挑吧! 本来,受到很大刺激的兄弟,想特意开单章来说明本书废话太多(您都付钱了,怎么还算是废话呢),劝说别问候兄弟长辈来着(咱们都是哥们,您问候我家人,那岂不是相当于骂自己),可想了想还是算了,就在这儿插播一段吧。 反正大家都是那种豁达之人,就算有什么废话,撑破天也就是浪费您几毛钱,几块还是几十块,最多几百块?了不得了吧? 大家都是爷们,几百块能放在眼里? 您说是吧? 好了,先在文中发个阳光自己的求求群吧,群号是12803889(阳光书友群),不管您是在哪儿看到的,还是看盗版的,感兴趣的就来群吧,那样骂起人来也有立体感。 兄弟恭候大驾光临,废话说完,写书去了啊!) 沈银冰还是第一次,听人解析老希为什么要残害犹太人。 她很想反驳,不过嘴巴动了动,却没想到反驳的理由。 毕竟这是亚特兰蒂斯的一面之词,也没有在世界上广泛流传,形成某种影响力,就当是听故事哈哈一笑拉倒。 不过这故事很有趣,极大吸引了沈银冰对老希的兴趣,继续问道:“哦,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就是希特勒是被亚特兰蒂斯派出去惩罚犹太人了,等他的所作所为达到了宙斯王的要求后,也就召唤他重新回到了这边。” “是的,这就是事实。” 扭头看了眼远去的军队,莉莉轻轻叹了口气:“唉,可他在回到亚特兰蒂斯后,却始终没有从他在外界的那个角色中拔除来--结果导致,在这儿还有当年他大费尽心血创建的一支党卫军军队,每天都会拉练,希望能再次外出执行那样的任务。” “呵呵。” 沈银冰不置可否的笑了几声,继续缓步前行,随口问道:“我在来之前,曾经听你们一个叫赫拉的神仆说,像欧洲的黑死病,美国的诞生,包括当前某些国家的内战,都是由你们的神,一手操办的?” “这并不是什么秘密,事实上的确如此。” 莉莉点头说道。 “那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请我来这儿做客?” 沈银冰忽然问道。 莉莉愣怔了一下,摇头说:“我只是一个女佣,还没有资格知道这些。” 莉莉的回答,倒是在沈银冰的意料之中,轻笑了一声又看似随意的问道:“那么,我来亚特兰蒂斯后,样子为什么会改变,你也不知道了?” “这一点我倒是知道。” 莉莉的回答,出乎了沈银冰的意料。 沈银冰以为,她为什么一觉醒来后变成欧美女郎,这肯定是亚特拉斯的高度机密来着,没想到莉莉却说知道,双眸微微一眯,缓缓问道:“那你能不能说说呢?” “夫人您变成这幅美丽的样子,那是因为所有即将觐见伟大宙斯王的客人,不论他是什么种族,都必须得先改变成西方人的样子。” 莉莉抬头,看了不远处那座最为高大的山一眼,才说:“不过夫人你别担心,如果在您离开时,只要你对当前的容颜不满意,完全可以再变回去的。” 第1910章 最美的风光! 亚特兰蒂斯,给了沈银冰太多的惊讶。 一觉醒来后,她从一个标准的东方人,竟然化身为了一个西方女郎。 在这儿,她看到了只有在科幻电影中,才能看到的美景。 在这儿,她看到了给世人留下了太多未解之谜的希特勒。 还是在这儿,她基本确定赫拉当初给她说过的那些,可能都是真实的:亚特兰蒂斯,在好久好久之前,就主宰着西房文明的发展,包括横肆欧洲的黑死病,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原因等。 世间,原来真有亚特兰蒂斯的存在。 而她沈银冰,则有幸的被邀请来做客了。 毫无疑问的是,沈银冰为眼前所看到的所有一切而震惊,感觉不可思议,心底深处,本能的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慌。 她不能不恐慌。 因为到现在为止,她都没有忘记她当初为什么要答应楚扬,来亚特兰蒂斯做客:来找一个女人,找到亚特兰蒂斯为什么能控制赫拉的主要原因,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她的丈夫高飞。 亚特兰蒂斯,会不会去对付高飞。 当然了,沈银冰既然敢来,自然也有她的底气:如果看到的这一切都是真的,亚特兰蒂斯真实存在着,那么也证明她不属于人类,更不是仙人(天人)。 她出身修罗道,是红尘世间的修罗教主。 代表天人的亚特兰蒂斯人民要想找她的麻烦,必须得考虑一下,是否会引发整个修罗道的修罗疯狂报复。 尽管沈银冰搞不懂,当世除了她跟地下楼兰的莫邪家族之外,其他修罗都躲藏在哪儿,在她被天人们欺负时,那些修罗会不会跳出来帮她。 会不会? 沈银冰在被邀请来亚特兰蒂斯做客时,正是神仆们大举进攻地下楼兰时。 而地下楼兰,可以说是修罗道在尘世间的代表所在。 亚特兰蒂斯敢招惹地下楼兰,那么修罗道的修罗们,又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呢? 沈银冰拭目以待。 如果真有修罗出现,那么她就相信世间确有修罗道存在。 反之,这一切都是个美丽的谎言,她沈银冰只是个被某种力量利用的可怜人儿罢了。 看到沈银冰忽然沉默不语,莉莉也闭上了嘴,不再说话。 等了足有七八分钟后,莉莉才小声说:“夫人,您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啊,没,没有了。” 沈银冰这才如梦初醒,抬起头来,嘴里说着没有了,却又问道:“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你们的宙斯王?” “这个,我也不知道呀。” 莉莉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好像没有回答出沈银冰的问题,就很对不起她似的。 沈银冰也没有在意,抬头看向了那座最高的山:“那座山,就是你们宙斯王所住的地方了?” “是,那儿,就是我们的信仰所在,那是一座神山。” 莉莉的脸上,立马充满了崇拜的神色。 沈银冰问:“这座山,叫什么名字?” 莉莉轻轻抿了下嘴角,才缓缓说道:“奥林匹斯山。” 众所周知的奥林匹斯山,坐落在希腊北部,近萨洛尼卡湾,其米蒂卡斯峰高2917米,是希腊最高峰,是由非洲大陆与有欧亚大陆挤压而成,是奥运圣火精神源头,是古希腊成为欧洲文化发源地不可缺少的元素,也是希腊神话之源。 奥林匹斯山,更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 不过奥林匹斯山却被古希腊人尊奉为神山,他们认为奥林匹斯山位于希腊中心,而希腊又居地球的中心,于是奥林匹斯山也就是地球的中心,统治世界、主宰人类的诸神就居住在这座高山上。 相传,当初大神们选择这座山来建造他们的宫殿,并在那里治理世界:山在云海之上,有一条条柱廊,柱廊前面是长着奇花异草的花园。强风从来不会刮到这个乐园,这些坚如磐石的宫殿,上空也从未出现过暴风骤雨。山顶上总是风和日丽,阳光明媚,花香扑鼻。 在这个光辉的奥林匹斯山上,每个大神都拥有自己的宫殿。 最富丽堂皇的,当然要数众神之王宙斯的宫殿了。 每天清晨,当奥罗拉用玫瑰色的手指打开天门放出阳光时,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就会集到他们首领的宫殿里来。 他们的最高统帅宙斯坐在金色的宝座上,在宫殿最大的厅堂里接待他们,众神坐在宙斯周围,犹如一家人围着父亲一样,他们一块享受那永恒的欢乐和无限的喜悦,享受着人们难以想象的幸福,犹如世人处于永远不散的筵席之中。 “原来,这就是古希腊神话中传说的奥林匹斯山,西方文明的发源地。” 听莉莉说出这座山的名字后,沈银冰脑海中马上就浮现出了这些从网上看到的资料。 当然了,沈银冰还知道,除了希腊现实中、古希腊神话中的奥林匹斯山之外,火星上也有一座以这个名字命名的山。 (火星上的奥林匹斯山,是太阳系中已知最高的山,高于基准面21,229米,将近地球珠穆朗玛峰的两倍多,宽约600公里,约等于夏威夷群岛的宽度。) 望着远处那座高耸入云的奥林匹斯山,沈银冰眼里全是向往之意,喃喃说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登上这座山,去见识一下上面的风光。” “我想,这将会是我见过的最美风光,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山口十七那张油光的胖脸,因为极度兴奋而变得通红发光,更因为淫笑变得狰狞起来,一把扯住白瓷的衣服,猛地向外一撕! “啊!” 挣扎着的白瓷,发出一声尖叫,身子极力后缩,挣开了山口十七的手,却因为用力过猛身子向后扬倒,倒翻在了沙发后面。 这是在皇朝会所的网球休息室呢,白瓷的主场。 两年多之前,白瓷还是京华、甚至整个华夏最神秘的女人之一,几乎很少有人看到她的真面目,更没有谁敢来皇朝会所闹事。 因为她的丈夫家,可是一门三代烈士,就算是京华再无法无天的纨绔,也不敢来皇朝会所闹事--如果真是那样,根本不用别人动手,他家长辈也得把他的腿子打断:我让你去欺负烈士遗孀,你还让我们家以后抬起头走路不! 但随着她跟高飞的来往,尤其是她已经成了高先生的地下姨太一事,覆盖在她身上的神秘,已经像浓雾那样慢慢的退去了,让大家心中恍然大悟:哦,原来她给人做姨太去了。 女人死了丈夫后,不管是改嫁,还是给人去当姨太,在当代社会其实很正常的。 不过用在白瓷身上,可就不怎么正常了--尤其是在高飞身中烈阳蛊需要女人以后,白瓷更是肆无忌惮的跑去冀南‘超度’他,丝毫不在意自己的身份。 就这样,白瓷已经不再是那个大家心目中受人呵护的烈士遗孀了,而且她的情人也是相当的牛比,最重要的还是高先生目前正跟好多大家族作对。 那么就代表着,白瓷已经慢慢蜕变成一个身份普通的女人,那些尊重孙家(白瓷的丈夫姓氏)的人,也就没必要再照顾她了。 想当然的,随着白瓷身份的改变,皇朝会所也不再是以前那个‘浪荡子免进’的会所了,更因为高飞的原因,业绩受到了重创。 会所生意不好,白瓷这个掌权人当然得想办法,而主动结交前来万刷的实权派人物,就是为以后增加业务的一个重点。 今天,皇朝会所所在的东城区领导,带领来自岛国某电子集团的客人,来会所打网球放松,白瓷得到了消息,立马换上衣服主动跑到了网球场。 没办法,谁让会所在东城区内呢? 以前白瓷脑袋上戴着那些光环时,区领导压根就支不起她的眼皮子--人家交往的,可都是些豪门大族的实权派人物,这种正厅级干部算什么呢。 但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白瓷不再是以前的白瓷了,那么她就得顺应其他生意人招揽生意的方式,彻底的放下身价,来拉拢、讨好客人。 来打球的,是东城区的一把手,楚良宵。 陪同楚良宵一起来的,还有方家的第二代三少爷,丧偶的方云康,从俩人说话、眼神来看,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他们是什么关系了。 楚良宵是第一次来皇朝会所,今天来这儿,也是为了宽带客人山口十七(东城区,目前正跟岛国某电子集团,进行投资合作谈判。因为客人是方云康介绍来的,而且这次合作对东城区来说很重要,所以楚良宵才在谈判第一轮结束后,亲自陪客人来这儿放松)。 不得不承认,三十多岁的楚良宵,卸下在官场上的面具,换上青春飞扬的运动装后,就像年轻了十几岁,偏偏还有着二十来岁少女没有的成熟,妩媚。 跟她对阵的山口十七,看着身穿网球衫、短裙、白色网球鞋的楚良宵,曾经接连咽了七八次口水,依然无法扑灭心中那股子大火。 但他也很清楚,楚良宵的身份相当不一般,尤其是方云康的未婚女友,所以哪怕是被自己的口水给淹死,他也不敢流露出丝毫的垂涎之色。 就在山口先生,被性敢妩媚活力十足的楚良宵,给勾打的要自焚时,一心想结交区领导的白瓷夫人,这时候屁颠屁颠的来了。 相比起楚良宵,白瓷对男人的魅力更甚,尤其是她那身肌肤,真如她的名字那样让男人无限向往,好像凑过去好好抚摩一番。 华夏怎么可以有这么多的极品美妇? 对少妇情有独钟的山口先生,在看到白瓷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并主动邀请她,对打。 白瓷看出区领导还有方三少,对山口先生都很客气后,当然不会傻到拒绝,就咯咯娇笑着答应了下来。 有时候,不是女人故意去招惹男人,而是因为她必须得抛头露面。 看着蝴蝶一般在场上飞奔的白瓷,山口先生心中的火山,终于无法压制的爆发了:我要得到她! 第1911章 倒霉的山口先生! 楚良宵的身份,可不是国际友人能随便招惹的。 但白瓷--她最多就是个商人而已。 撑破天,也就是个有背景的商人。 可她的背景再大,能大得过京华方家吗? 如果这些都是让山口先生想要得到她,而想出的借口,那么她太妩媚迷人,才是让山口先生不顾一切都要这样做的主要原因。 相比起楚良宵来说(尽管她卸下官员的外衣后,腰身变成了一光芒四照的花信少妇,但毫无疑问的是,她仍旧有着‘现役’官员无法抛却的矜持,这也使她尽可能的收敛魅力),白瓷就像是一颗熟、透了的水蜜、桃。 让热爱美丽的山口先生无法抗拒,这才决定要不顾一切的铤而走险。 反正有方云康、楚良宵俩人兜着,就算事败,只要能舍得花大钱,也能摆平一个商人的。 无论花多少钱,都得得到这个女人,这才不枉来世间走一圈! 在看到白瓷的第一眼,山口先生就下定了这个决心。 所以在跟白瓷对打时,已经年过不惑的山口先生,就像年轻了二十多岁那样,活力十足,生龙活虎的让他自己都感到惊讶。 这是爱情、哦,不,这是荷尔蒙所起到的作用。 一局打完后,白瓷累得娇、喘嘘嘘的,跟山口先生热情的握了握手后,就走到楚良宵俩人面前,寒暄了片刻,并亲手递上两张尊贵的会员卡后,这才告辞去了休息室。 白瓷来打球,只是一个态度问题,表示对区领导的尊重,一局打完就该知趣的离开了,免得喧宾夺主。 事实上,白瓷也真给楚良宵俩人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她跟高飞的关系,方云康自然也知道。不过,他可没有因为对高飞不满,就牵连白瓷,方家三公子这点容人之量还是有的,更何况皇朝会所的服务,白瓷的态度都不错呢),所以在她告辞时,也都含笑相送。 白瓷刚走向休息室那边,知道机会来了的山口先生,也马上说他年龄大了,有些累了,想去休息室那边洗澡换上衣服,休息一下,请楚良宵俩人先玩着,别因为他的离场而耽误开心。 反正大家来打球,就是为了放松,而且山口先生说的也没错,楚良宵自然会含笑应允了。 山口先生在去休息室之前,他从岛国带来的那个女保镖,也下意识的要跟过去,却被她给制止了,让她跟其他随行人员,在球场上等候就是了。 楚良宵发现,山口先生在跟他的女保镖说话时,语气好像有些尊重--就是不像老板跟下属谈话的语气,就有些纳闷的看了女保镖一眼,却没有多想。 山口先生的女保镖,个头倒是不矮,身材也不错,一头的栗色长发拢在脑后,给人一种飘逸感,就是长的对不起她这身材,很普通,也怪不得楚良宵只看了她一眼,就不再关注她了。 山口先生走去休息室后,方云康又代表华方,跟山口先生那位漂亮的女助理下场打球了,楚良宵就跟其他人在场边笑殷殷的观战。 她却不知道,她尊贵的岛国客人山口先生,并没有去他的休息室,而是去找白瓷了。 因为楚良宵等区领导的到来,白瓷特意把网球场暂时封闭了,一心为领导服务,所以今天的休息室(也可以说是更衣室)区域,一个客人也没有。 像皇朝会所这种高级场所,休息室自然也是无比高档的了,最起码隔音--所以山口先生大力一脚跺开反锁的房门时,走廊外面的人们,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 正在内间换上浴袍,准备去洗澡的白瓷,可没有理由听不到,本能的赶紧冲出来看看,就被扑过来的山口先生一把抓主了,美人儿、花姑娘的乱叫着。 换上一身浴袍的白瓷,对山口先生的杀伤力更为的强大。 如果说以前他还对方云康有所顾忌的话,那么现在就算是他亲临现场,也休想让山口先生停止要做的事情。 白瓷做梦也没想到,她一番对区领导的讨好、巴结举动,竟然给她招惹来了这么个大麻烦,当被山口先生一把采住浴袍时就吓坏了,本能的尖叫着‘来人啊,非礼了,你滚开’等没意义的话,接连后退,退到了沙发前,再也退不动。 “美人儿,今天我一定得得到你,哪怕是天塌下来!” 嘿嘿淫笑着,山口先生就要撕开白瓷的浴袍,欣赏里面的绝美风光。 幸好,白瓷拼命一挣,挣开了,却倒翻到了沙发后面,一根修长白腻的左腿,搭在了沙发上,更对山口先生造成了无与伦比的视觉冲击,嘴里高喊着‘杀机给给’,弯腰一把抬起沙发,掀到了一旁。 “滚开,你这个畜生,滚开!” 白瓷仰面躺在地上,伸出双脚乱蹬。 她却不知道,她这个本能的反抗动作对于男人来说,有着多大的魅力,尤其是在她只穿着一身浴袍时,就算山口先生被她一脚蹬死,他也会把满腔的爱意都贡献出来。 不过,山口先生明显低估了白瓷的反抗决心,好几次都被一脚蹬在心口,还有一次直接蹬在了下巴上,连嘴唇都破了,也没能近身。 山口先生这就怒了,顺手抄起内间门口外面的挂衣架,狠狠砸向了白瓷,嘴里怒骂着:“八嘎,死啦死啦的有!” 砰的一声,正要翻身爬起来、企图从后窗逃走的白瓷,被他一挂衣架,狠狠砸在了后背上,当即惨叫一声,摔倒在了地上,疼的眼前金星直冒。 “我不给你来点硬的,你就不知道我的厉害!” 看到白瓷被一东西打懵后,山口先生这才扔掉挂衣架,嘿嘿笑着抬起双手,一个饿虎扑食--却没有扑到白瓷身上,反而觉得衣领子一紧! 就像一条拴着的狼狗,在看到陌生人闯进它的地盘后,立即就咆哮着扑了上去,但没扑出多远,就被拴狗的链子狠狠顿了回去。 让山口先生尝到了瞬间窒息的感觉,好像做梦那样的向后飞去,重重砸在了休息室外面的门板上,竟然把门板砸了个碎了。 “啊!” 山口先生仰天长嚎,声透云霄,脸色狰狞,双目圆睁,竟然出奇的没有昏过去,反而怒虎一般的腾身跳了起来,不愧是来自世界上那个最坚强的民族。 破坏山口先生好事的,是个穿着黑色长袖体恤、牛仔裤旅游鞋的年轻人,看来也是来会所健身的,只是眼神有些吓人,就像是要吃人那样。 山口先生才不会怕他这眼神: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时,华夏人民看到敬爱的、热爱和平的岛国人,不也是这种眼神嘛,不也是很无奈的接受被侵略的事实吗? “你地,死啦死啦的有,死定了的干活!” 山口先生咆哮着,嘴里呀呀的吼叫着,一记凌厉的飞脚,狠狠踢向年轻人的下巴。 话说,山口先生可是个柔道高手,对付三五个年轻人可是跟玩儿似的。 因为他恨急了年轻人敢破坏他好事,所以这一脚没有丝毫的留情,完全就是一击必杀的气势! 忽地一声,山口先生的右脚,好像闪电般踢到了年轻人的下巴前,如果传授他柔道的老师在场,肯定会竖起大拇指说:“哟西,哟西,仅凭这一脚就能看出,尽得我地真传!” 可惜他老师不在。 要不然的话,肯定会在赞赏只是,眼珠子猛地瞪大好像牛求单那样,看到即将被山口十七一脚踢中下巴的年轻人,竟然在间不容发之间,抬手一下抓主了他的右脚脚腕。 接着,年轻人就猛地转身,把山口先生的尊贵右脚,抗在了自己肩膀上,弯腰弓背嘴里低喝一声,一个异常潇洒的过肩摔,就把岛国朋友狠狠砸在了休息室后墙上。 就像你半夜受不了,站起来对着墙皮打飞、机那样,打出来的子弹都狠狠砸在墙上--当然了,尊敬的山口先生,是不能像你打出来的那些东西一样有粘性,能顺势粘在墙上,人家是重重砸在墙壁上后,接着就吧嗒一声的摔了下来。 山口先生的身子刚落地,还没有来得及发出一声该有的惨叫,年轻人却一个箭步跳了过去。 很不巧,可能是年轻人的动作有些变形,或者是他眼神不好用,右脚落下的地方,恰好在山口先生两条粗短的腿子中间。 那地方,好像多了那么一坨肉。 当年轻人右脚狠狠踏在上面后,仿佛全世界,都听到了--蛋碎的声音。 “哇呀呀!” 山口先生貌似呆愣了那么一秒钟,才张嘴发出了惊天动地的一声怒吼,接着双眼一翻,香甜甜的睡了过去。 在岛国客人被摔到墙上去时,白瓷也请醒了过来,本能的缩起身子,躲在了墙角:女人遇到危险时,不都喜欢缩在墙角吗,好像这样就很安全那样。 白瓷亲眼看到山口先生摔下来,看到年轻人一个箭步跳过来,不小心踩碎了一个东西。 山口先生发出的那声非人的怒吼,让白瓷浑身打了个哆嗦。 她虽然恨极了山口先生,可更被年轻人狠辣的出手给震住了,就像傻了那样呆呆望着年轻人,不知今昔是何年的样子。 一脚踩碎了山口先生那么多年才下出来的那个啥,年轻人没有丁点的抱歉神色,还故意捻动了几下右脚,这才走到歪倒的沙发前,伸手拽下上面的枕巾,扔给了白瓷,皱着眉头淡淡的问道:“是谁让你陪着这些王八蛋打球的?” 白瓷可以肯定,年轻人不是皇朝会所的保安。 她也不认识他。 不过这小子责怪她的语气,倒像是关系跟她有多熟似的。 “我、我只是想跟顾客搞好关系的。” 接过枕巾,手忙脚乱的裹在了身上后,白瓷才有了安全感,下意识的问道:“你、你是谁呀?” “我姓唐,叫唐鹏。” 年轻人吸了下鼻子,眉头微微皱了下。 他看到,山口先生被他狠狠踩了一脚的那地方,发出了很难闻的味道。 第1912章 你很愚蠢啊! 在三种情況下,人無法控制自己的大小便。 一种是被吓个半死的,一种是那些患了老年痴呆症的,还有一种就是被打个半死的。 山口先生就是被打了个半死,确切的说是被打了个百分之八十的死,要是在接下来的半天内不能及时送往医院的话,那么他肯定会死翘翘,毕竟辛辛苦苦下出来的蛋被人用暴力跺碎了后,那份疼痛可是文字语言无法形容的。 白瓷当前的样子尽管很狼狈,可她也嗅到了这种难闻的味道。 不过她却没空去在意,只是觉得这个叫唐鹏的家伙,简直是太狠了,刚才在狠狠跺下去时,没有丝毫的犹豫,从而可以看出这是个地地道道的狠人。 万幸的是,狠人是站在白瓷这一边的。 这让她感觉欣慰了不少,尤其是唐鹏埋怨她的口气,怎么听都像是自己人才能说出来的话,张了张嘴想问问他的来历,却没有说出话来。 白瓷也经历过好几次生死了,神经要比好多女人坚韧了很多,只是在山口先生欺负她时有些恐慌,现在却慢慢镇定了下来。 “我知道你想搞清楚,我怎么会及时出现,又是为什么会帮你。” 唐鹏走开了几步,感觉气味好多了一些后,才继续说道:“你要是知道我跟高飞是好兄弟的话,就不会有这些疑问了。” “啊,你是高飞的好兄弟?” 白瓷愣了下,本能的脱口问道:“我怎么没有见过你,高飞现在哪儿?” 高飞来京华后,因为一个宋慧乔闹得沸沸扬扬,现在全京华该知道的人,都已经知道了,白瓷自然也知道,不过高飞却一直没来皇朝会所。 高飞为什么不来皇朝会所,白瓷心里很清楚,那是因为他觉得在惹上大麻烦后,当下最好别来找她,免得给她也带来没必要的麻烦,尽管现在人们都知道她是他的女人了。 对于高飞身边那些人,白瓷也基本都认识,听说过,可从没有听说过他有个叫唐鹏的狠人。 “他现在去忙一件大事了,在临走前就嘱咐我,最好是能对你关照一下,免得你会出现上面意外。” 唐鹏坦率的回答:“至于你为什么没有见过我,那是因为我跟高飞才认识不到三天。” 你跟他认识还不到三天,就自称是他的好兄弟了--不过,从你刚才的表现来看,你倒是没有辱没了这三个字。 白瓷心中想到这儿时,就看到唐鹏皱着眉头说:“我知道,你下来陪客人打球,就是因为现在会所业绩不怎么景气,所以才想放下身架多结交一些客人。不过我觉得你有些想不开,或者说很愚蠢。” 白瓷一楞,下意识的问道:“我怎么就愚蠢了?” 从小到大,白瓷还是第一次听人说她愚蠢,哪怕是在当前这种情况,她心里也有些生气。 “我这样说你,你是不是不服气?” 好像知道白瓷心里怎么想得,唐鹏冷笑着问出了两个问题:“你是不是高飞的女人?高飞现在缺钱吗?” 自从被高飞征服的那一刻起,白瓷就知道她这辈子都离不开高飞,可谓是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了,她从没有想过以后要离开他,再去找别的男人。 所以她是高飞的女人,包括她的皇朝会所,也都是他的财产--尽管这样说有些霸道,不过这却是事实。 要是放在几年前,别说是一家资产上亿的综合性会所了,就是白瓷随便吃顿饭所用的消费,对于高先生来说也是一个天文数字。 但现在却不一样了。 高飞当下到底有多少钱? 恐怕多的连他自己都说不清了:天涯化妆品的成功,使他拥有了一座取之不尽的金山,更何况还有沈狼主的大力支持? 所以说,白瓷的皇朝会所在高飞眼中,不能说算不了什么,但绝对没有被他放在眼里,只要开动天涯集团所有的生产线,用不了多久就能挣出这样一个会所的。 这样说听起来很虚,可也是事实。 唐鹏接连问出这两个问题的意思很明显:你既然是高飞的姨太,既然他根本不在意你这点‘小钱’,那你又何必为了给会所拉生意,主动抛头露面的下来讨好客人呢? 白瓷愣了片刻,随即苦笑:“你说的不错,可是我不想做一个完全依附在他……” 白瓷刚说到这儿,就听到外面走廊中,传来一阵纷沓的脚步声响。 原来,刚才山口先生被唐鹏卡住脖子向后甩去把门砸碎后,恰好有个服务生走进走廊,更听到了山口先生发出的惨叫声,立马就意识到出事了。 这服务生很聪明,没有自己跑过来看看咋回事,毕竟休息室区域可是空荡荡的几乎没什么人,她要是冒然跑过来,谁能保证她不会遇到什么意外? 服务生发现这儿情况不对劲后,马上就跑出去喊保安了。 保安一听贵宾区休息室有人闹事,当即就吓了一跳,连忙带人急匆匆的向这边赶来,同时也通知了会所经理萧潇。 也很巧,萧潇本人正在二楼的咖啡厅见客,听到保安的汇报后,也是大吃一惊,赶忙急匆匆的跑了下来。 当萧潇带着七八个保安,急吼吼的跑向贵宾休息区时,正在那边网球场休息的楚良宵等人,自然也发现了。 看到会所的保安冲向休息室区域后,楚良宵倒是没有想太多,但负责保护山口十七的那个女保镖,却是脸色大变,扔掉手中的饮料拔腿向这边冲来。 楚良宵只关注方云康跟人对打网球了,却暂时忽视了山口先生去了休息室,直到女保镖向那边冲去后,才猛地醒悟过来,赶紧招呼方云康等人,也向那边跑了过去。 “发生什么事了?” 最先跑到休息室门前的却是萧潇,毕竟她现在可是会所的二号人物,那些保安可不敢随便跑在她前面。 萧潇刚跑到门口,就看到里面乱糟糟的,站着一个男人,地上躺着一个不知死活的男人,墙角那边的地上,还蹲着个浑身披着毛巾的女人,露出的一条白花花的腿子上,带有几道被刮伤的痕迹(那是白瓷在倒翻过沙发时,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划破的)。 萧潇下意识的问出这句话后,才猛地认出蹲着的那可怜娘子是何许人可,登时被吓得亡魂皆冒:“啊,夫、夫人!?” 萧潇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狼狈不堪、某些春光外泄的女人,竟然是她的大老板白瓷夫人。 认出白瓷的第一眼,萧潇就意识到了什么,低叫一声正要冲出来时,却又猛地转身,冲身后那些保安低声喝道:“谢军,带你的人去那边门口,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过来!” 白瓷在皇朝会所,因为某些原因习惯了搞神秘,在所有员工心中那绝对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萧潇可不想谢军等保安看到她当前的狼狈样子,所以才马上厉声命令他带人守住走廊门口,不允许任何人进来。 原先会所的保安队长,是萧潇的表哥,不过随着她身份的提高(以前她只是助理身份,现在却是经理了,绝对的二号人物,身份有了质的变化),表哥也就成了某部门的小经理,谢军成了保安队长。 既然谢军能比给萧潇提拔为保安队长(会所内普通员工的升迁、加薪等,基本都是萧潇说了算的,尤其是在白瓷陪伴高飞的那段时间内,她充分发挥出了她的管理才能),当然也不是傻子。 从萧潇脸色巨变喊出‘夫人’后,又严令他带人退下去守住门口的命令中,谢军就猜到夫人可能在休息室内,出事了,心中登时一颤,哪敢再去门口往里瞅瞅咋回事啊,连忙答应了一声,带着众手下跑向了走廊门口那边。 有一个男人却没有跟着谢军向那边跑,不过在萧潇下令后,他马上停住了走到门口的脚步,顺势倚在了墙上,然后冲萧潇点了点头。 这个男人姓霍,叫霍天晴。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男人跟女人之间的缘分真的很奇妙。 就拿霍天晴跟萧潇来说吧,俩人本来这辈子都不会发生任何交集的,可因为上次白瓷为了帮高飞,去外地求她老婆婆的路上遭到郑姗姗的刺杀,霍天晴神兵天将般的出现,救下她跟萧潇后,他和萧潇在此后就变成了男女恋人。 而且关系现在相当好,受到了白瓷的大力支持。 白瓷可不是一般女人,在得知霍天晴竟然是高飞昔日的战友,打架又是那样的牛叉后,恨不得萧潇跟他成为情侣呢。 不过,也正是今天去外地办事的霍天晴回京后来找萧潇,所以白瓷才给他们单独的约会空间,自己去陪楚良宵他们了。 如果萧潇始终跟在白瓷身边,山口先生估计不敢那样胆大妄为的。 “夫人,你怎么了!” 命令谢军等人退下后,萧潇立即冲进屋子里,也来不及理睬旁边的唐鹏了,赶紧搀扶起了白瓷。 “我、我没事。” 白瓷被山口先生那一挂衣架砸的不轻,站起身时疼的只冒冷汗。 “天晴,你进来!” 萧潇扭头冲外面喊到。 霍天晴马上就出现在了门口,看似冷漠的脸上,双眼飞快的扫过屋子,目光在唐鹏脸上稍稍凝滞了下,眉梢微微一皱,随即挪开:“怎么了,萧潇?” 看到唐鹏的第一眼,霍天晴就察觉出这是个危险人物了,表面倒是很平静,实则内心立即提高了警惕,也顾不得什么了,快步走到了萧潇面前。 “帮我看护夫人,我去去就来。” 萧潇暂时不知道唐鹏是谁,所以才喊霍天晴进来。 不等他说什么,萧潇就快步走进了内间,再出来时已经拿出了一件白色风衣,披在了白瓷身上。 白瓷刚把风衣裹在身上,就听到外面走廊中传来几声怒吼,还有砰的几声响。 霍天晴眉梢再次一皱,霍然转过身时,就看到一个女人攸地出现在了门口。 第1913章 你不是她的对手! 能够成为皇朝会所的保安队长,谢军觉得这辈子都知足了。 虽说现在的皇朝会所,相比起几年前时的‘神圣’有所不及,可能够来这儿消费的人,哪一个不是非富即贵? 这对从大山内走出来的谢军来说,能够天天看到这些人,并偶尔谈笑几句,这可是他此前做梦也没想到的。 更何况,他又获得了萧潇的青睐成了保安队长,福利待遇让好多进城打工者羡慕的要死,能不好好珍惜当前的工作吗? 可谢军万万没想到,就在他春风得意时,会所的大老板白瓷法人却在自己‘家里’出事了! 他根本不用跑到门口去看,仅仅从萧潇那满脸的惊恐之色,就能猜出夫人出事了。 皇朝会所就是白瓷法人的家,谢军就是专门替她看家护院外带保护她安全的,现在她在自己家里出事了,这只能证明谢军这个保安队长,有多么的不称职。 或许,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夫人,事后会把他给撤了,甚至会撵着他卷铺盖滚蛋! 所以谢军当前是又惊又怕,尽管夫人来网球场时,曾经明确吩咐他没事别来这边转悠,免得惊扰了贵客打球。 完了,完了,我肯定会被开除的。 跑到走廊门口的谢军,只觉得脑子里轰轰的响个不停,乱糟糟的不知道该咋办。 他那数个手下,这时候也看出事情很不对劲了,个个都大气不敢喘一口。 偏偏就在谢军最彷徨时,却有人从后门(会所的后门,就是网球场)跑了进来,向休息室区域冲了过来。 是个女人,相貌很平常,身材倒是不错。 谢军当前可没心思去欣赏哪个女人的身材,哪怕是有个娇滴滴的大美女脱光了衣服站在他面前,他也不感兴趣的。 心烦意乱。 就是在谢军心烦意乱时,山口先生的女保镖冲到了门口。 “你是谁?停步!” 要是搁在以往,谢军等人对所有来会所娱乐的顾客,都是未语先笑的。 现在他哪儿有那心情,更何况萧潇经理也说过了,没有她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擅自进休息室区域的。 当前这女人摆明了要冲进去,谢军当然要阻拦她了,而且还是没好气的,一点该有的礼貌都没有。 砰的一声。 女保镖用拳头回答了谢军:根本来不及解释自己是谁,一拳就打在了他左肩上,直接把他打倒在了地上。 看到跑来的女保镖忽然把队长给打倒在地上后,他那些手下都是大吃一惊,纷纷大吼着冲了上来,但都被女保镖看似轻飘飘的拳打脚踢到一边去了。 老天爷可以保证,女保镖没有打算伤人,只是为了让谢军等人闪开罢了。 女保镖风一般的冲到了休息室门口,就像高速行驶的汽车嘎然刹车那样,身形不带一丝丝摇晃的,就站在了那儿,双眸冷冷的往屋里一看,随即轻轻叹了口气。 “是谁,打伤了山口先生?” 女保镖缓步走了进来。 凭良心说,女保镖除了身材很不错之外,那张脸平淡的都不想让人多看一眼。 这样的人,不管走到哪儿,都是最被容易忽视的。 可现在她走进来后,霍天晴却感受到了一股子凌厉的压力。 霍天晴那是什么人? 他可是华夏九龙王之一,跟高飞、铁屠廖无肆他们一样,都是历经过无数次生死的猛人--但现在,他却从女保镖身上感受到了说不出的危险感,双眼瞳孔微微一缩,下意识的向前斜跨一步,挡在了萧潇跟白瓷面前。 “你是他的什么人?” 萧潇只是愤怒于白瓷被人欺负成这样,才不管女保镖有多么厉害,抬手就把霍天晴扒拉了一下,怒声问道:“你跟这个畜生(山口先生)是一伙的吗?” 萧潇不用问什么,仅仅从现场情况就能看出山口先生(很可能还有唐鹏),欺负白瓷了,所以说话才没有一点点的客气。 “我是山口先生的保镖。” 女保镖轻飘飘看了她一眼。 看似很平淡、很正常的一眼,萧潇却觉得就像被一把锥子狠狠刺了一下那样,不但很疼,而且心儿更是莫名的咚的一声大跳,脸色攸地雪白。 “萧潇,闪开!” 萧潇的精神巨变,让霍天晴心中一抽,低喝一声抬手把她拉在身后,压根没说什么废话,就像一头藏在草丛中的猎豹那样,直接扑向了女保镖! 霍天晴历经生死,得到的不仅仅是能够活下来,更是从中获取了好多普通人没有的经验,所以在看到萧潇脸色猛地大变时,立马就意识到了什么,什么也顾不得了,当即果断出手,不给女保镖继续用邪门功夫伤害萧潇的机会。 “想死,也不用这样直接吧?” 女保镖轻哼一声,躲都没有躲,直接伸出右拳打向了霍天晴。 “嗨!” 感受到不一般危险的霍天晴,出手没有丁点的留情,身子高速扑上时,右拳也狠狠砸了过去。 砰的一声闷响,隐隐有骨裂声传来,霍天晴前扑的身子,就像撞倒了一堵看不见的墙上,猛地一凝,随即一个潇洒的后空翻,轻飘飘的后退几米,重新站在了萧潇身前。 “天晴!” 出于本能的,萧潇连忙伸手搀住了霍天晴的胳膊,却惊骇的发现:情郎脸色红的厉害,但不等她做出第二个反应,却又攸地变为苍白,接着又变黄,然后才是正常脸色,额头却嗖的一下有细细的汗珠冒了出来。 “我没事,别担心。” 脸色恢复正常的霍天晴,死死盯着女保镖,轻轻摇了摇头,右手却藏在了身后,微微发抖,根本无法控制。 别看霍天晴此时一脸的镇定神色,可内心却是惊骇无比。 因为感觉到女保镖是那种从没有见过的危险人物,更因为她对爱人造成了某种伤害,所以生性沉稳的霍天晴,有生以来第一次主动攻击一个人时,就毫不客气的用上了全力! 霍天晴刚才打出的那一拳,尤其是在高速扑击中力量足足有数百斤,哪怕是一块青石板,也能被他这一拳打碎! 可他全力打出的这一拳,在跟女保镖拳拳对抗的瞬间,就清晰感到了从没有过的疼痛--他右手四指(抛却拇指)手关节,竟然都裂了。 是在跟女保镖的拳头悍然相撞时,碰裂的。 那种感觉,就像他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击打在一块铁锭上那样! 不仅仅是骨折,甚至连整支右臂也都剧痛无力,再也提不起来。 她究竟是谁!? 除了传说中的楼兰女王、安归王之外,还能有谁能在一招之内,就把我整支右臂都几乎废掉--就在霍天晴强作镇定时,女保镖说话了,很惊讶的样子:“咦,你很厉害啊。” 她说着,还抬手甩了甩,皱起的眉头证明她也很惊讶,而且还有些许疼痛的意思。 刚才女保镖跟霍天晴狠狠对拳后,她以为凭借她的身手,差不多能把对手一下子废掉,再也爬不起来,下半辈子就一只手能动弹。 只是让她极为惊讶的时,霍天晴的确被她打退了,却没有出现她想象中的那样被震飞出去,而是一个后空翻,脚步很沉稳的落地了。 她本人,也因为这一拳的对碰,接连后退了七八步,都退到了门口。 猛地一看,霍天晴只是一个后空翻,女保镖却接连后退七八步,还在那儿甩手表示很疼,好像霍天晴占了上风。 可实际上霍天晴却知道,他吃亏了,而且还是吃大亏了,身为华夏九龙王之一,号称是华夏军方最强的精锐,竟然不是这个女保镖的对手:现在他整支右臂都疼痛麻酥酥的没有一丝力气,人家却能自如的甩手。 这个看似很正常的动作,就把霍天晴的信心击垮了。 却没有击倒他,哪怕霍天晴明知道不是女保镖的对手,可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就绝不会让他身后的女孩子受到丝毫的伤害! “你也很厉害。” 霍天晴的腮帮子鼓了一下,缓步向前迈出一步,正准备继续进攻时,却听他旁边的年轻人说道:“你还是退下吧,你不是她的对手。” 霍天晴扭头看去:“你是?” “我叫唐鹏。” 唐鹏抬手指着自己这张脸,笑道:“也是高飞的好兄弟。希望你们能记住我这张英俊的面孔,免得下次再问我是谁。我这个人很低调的,真不愿意总是拿自己名字来显摆。” 这人真是自大到了不可救药了,也很无耻,自卖自夸。 听唐鹏这样说后,萧潇嘴角动了几下,好不容易才忍住笑意。 “唐鹏?哦,我听说过你的名字。我姓霍,叫霍天晴,跟高飞也是兄弟。” 听唐鹏自报家门后,霍天晴眼神一闪,接着笑着后退了一步:“你说的很对,我不是她的对手。但你也要小心些。” 如果把霍天晴换成高飞,在唐鹏很直白的说他不是女保镖的对手后,他肯定会撇着嘴的说个放屁,然后不管不顾的扑上去:高先生,在女人面前特别要面子,宁可丢掉一根胳膊,也不会承认自己不是女人对手的。 要是换成铁屠,老铁则会闷声不吭,理都不会理唐鹏,直接扑上去:他很少说废话,尤其是在打架时,只会用实际行动来表达他心中的所想。 换成廖无肆的话,他会很轻蔑的长笑一声,然后忽然掏出手枪,冲那个女人直接扣下扳机:廖无肆杀人,从来不会在意用什么手段,更不会因为顾忌面子(毕竟对方是女人,用枪对付人家很没脸的),就放弃最有效的进攻方式。 叶心伤呢,则会思索一下然后退下,承认唐鹏说的很对:他总能时刻保持着该有的冷静。 但是霍天晴跟他们所有人不同。 在唐鹏说出这句话后,马上就闪到一旁了。 “靠,我还以为你为了面子,宁死也不退呢。” 看到霍天晴很干脆的退下后,唐鹏愣了下,低低的骂着弯下了腰。 右手一翻,已经多了把黑黝黝的东西。 第1914章 他简直是太过分了! 唐鹏直起腰时,右手里已经多了个黑黝黝的东西。 那是一把军刺。 黑色的军刺,看起来毫不起眼,最多就是让人感觉沉甸甸的,跟捅火棍差不多。 看到唐鹏郑重其事的亮出这样一把军刺后,萧潇心中大失所望:嗨,我还以为他拿什么宝贝藏在裤腿中呢,原来是这么个破玩意儿。你既然不要脸的拿家伙对付女人,最起码也拿把明晃晃的小刀子出来好不好? 女人就这样,从骨子里看不起欺负女人时还率先亮家伙的男人。 这种想法跟女人是谁无关,哪怕是她的仇人。 再说了,萧潇也没有把女保镖当作仇人,最多也就是觉得她比较邪门,被她看一眼心里就发慌,好像丢了魂似的那么心烦。 更让萧潇感到纳闷、并感到隐隐不满的是,向来沉稳的霍天晴,竟然主动攻击女人,好像女保镖不是个人,而是个择人而食的老虎那样。 所以呢,当唐鹏在说霍天晴不是女保镖的对手时,她心里更加不爽,才更加看不起他先亮家伙了。 可不等她这个念头落下,却看到霍天晴脸色猛地一变,向来好像一潭深水那样的眼神,攸地冒起了熊熊火焰,死死盯着唐鹏手中那把黑刺,嘴唇急促的颤动了几下,都没有说出一个字。 幸亏霍天晴用这种眼神看着的是把黑刺,而不是女人。 就这样,萧潇也感到了吃味--因为她觉得,霍天晴这种眼神,只该是看她时才会出现的,就像他们在一起的第一晚上,她解开衣服后。 不就是一根破烧火棍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萧潇黛眉轻皱,正要赏给霍天晴一个白眼球时,却蓦然发现:那个叫唐鹏的家伙,好像也变了。 就在方才,唐鹏说出那番话时,跟个不要脸的自大狂没啥区别,很让萧潇这种都市女白领所反感。 尤其是在他拿出一根破烧火棍要对付女人时,萧潇对他的鄙夷之情,可谓是上升到了极点。 但当她第二次看向唐鹏时,却发现他忽然变了个人:不再是那个让女孩子反感的自恋狂了,而是整个人都像一把出鞘的宝剑,浑身都散发出了让人不敢正视的森寒之意! 他、他怎么会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了,为什么? 就在萧潇看着唐鹏,下意识的张开小嘴以表示惊讶时,却听那个女保镖嘎声说道:“残魄!?” “残魄?残魄是什么意思?” 本能的,萧潇嘴里喃喃着扭头看向了女保镖。 就发现刚才面对霍天晴轰然全力一击时仍旧镇定的女保镖,双眸猛地眯起,就像女孩子半夜走在路上,忽然在路上看到一具尸体那样。 霍天晴说话了:“残魄,就是唐鹏手里那把军刺--那,是两百多万华夏军人心中不败神话的象征。” 从来说话都那样镇定的霍天晴,在说出这句话时,声音带有了明显的颤音。 那是一把军刺? 就这样一把破、这样一把军刺,就是华夏两百多万军人心中不败神话的象征? 这、这怎么可能? 萧潇是满头的雾水,再次下意识的看向那把军刺时,却忽然发现它竟然好像活了--就像一条黑色的毒龙,昂首张牙舞爪,暴躁不堪还又迫不及待,仿佛随时都会扑下来,把某个人撕成碎片! “是的,这就是残魄。” 唐鹏低头看了眼军刺,眼神里带着最痴情女子看向心上人那样的柔情,随即抬起头看着女保镖,认真的说:“你很强大,我必须得用兵器。” “我早就听说过华夏龙腾十二月的传说了,但很可惜从没有遇到过那些人。呵呵,一把军刺而已,就算再是天下神兵,那也得看是在谁的手中--好吧,那我今天就来领教一下被传的神乎其神的残魄军刺,能有多厉害!” 女保镖好像咽了口吐沫,随即深吸了一口气,冷笑。 她脸上虽然又浮上刚才那种毫不在意的样子,可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得出,她的眼神很凝重,这是人在遭遇最大危险时才会有的反应。 唐鹏军刺微微抬起,四十五度角斜指着地面,向前踏出一步,淡淡的说:“残魄没你所说的那样神乎其神,可它从没有败过,以前没有,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有。” “不败?呵呵,是吹出来的吧?” 女保镖横向踏出一步,再次深吸一口气,抬起右手时,却听门外有人低声喝道:“住手!” 唐鹏抬头看去,接着挪开了目光,手腕一抖,黑色的残魄军刺悠忽不见,就像从没有出现过那样,他身上散发出的森寒冷意,也随之消失。 唐鹏,又变成了此前的唐鹏。 萧潇明显感受到,屋子里的温度,立即就上升了好几度。 她或许不懂得什么叫杀气,可却知道方才所感受到的强大压力,就是来自那把看起来很不起眼的残魄军刺。 神兵。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神兵吧--萧潇心里这样想着,终于明白霍天晴刚才看向残魄军刺时,眼神为什么会有那种极端的狂热了。 被恼羞成怒的谢军等保安,拦在休息区域门口的楚良宵,终于拿出工作证亮明身份后才‘获许’赶了过来。 在看到女保镖做出要动手的架势后,楚良宵想都没有想,就出声喝止,然后就看到了唐鹏,眼神顿时一凝,随即飞快的看向了别处。 几天前在陈家时,当着陈破天的面,唐鹏就说出了‘谁是楚良宵’的话,摆明了从那之后俩人之间彻底恩断义绝,成为了陌生人。 可再次看到唐鹏时,楚良宵还是有些心虚,尤其是守着方云康。 楚良宵看到唐鹏时,方云康也看到了他,脸色立马沉了下来,但很快就被不知死活的山口先生给吓坏了,连忙抢进屋子里,嘴里喊着:“山口先生,山口先生,你怎么样了?” 山口先生没有回答,是不能回答,因为他早就昏死过去了。 “是谁打伤了山口先生!?” 方云康快步走到山口十七身边,一眼就看出他半死不活了(那玩意被跺碎后,不会有血的,所以表面看上上去没啥大碍,可只要不是瞎子,都能从他昏厥中还有的痛哭神色中,看出他受伤了,很严重的伤害),心头狂震,厉声喝着猛地抬起了头。 他嘴里问着是谁打伤了山口先生,可在抬头后,却眼神凶狠的看向了唐鹏,这本身就证明了什么。 依着方云康当前的身份,别人的死活他获许不会放在心上。 但山口十七对他来说,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方家在岛国有个合资项目,那可以说是方家在海外的主要收入之地了。 正因为这样,方云康才特别看重山口十七,要不然也不会亲自出面,把他从岛国请来介绍给楚良宵,并一起来陪伴他来皇朝会所放松。 山口十七,是方家的贵宾,最起码是方云康最看重的好朋友。 所以在看到山口先生很受伤的样子后,方云康心中才狂震,很惊恐:山口十七可是岛国那个电子集团的未来掌舵人,他要是在华夏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对于邀请他来华夏的方家来说,绝不是什么好事。 “是我。” 唐鹏倒是没介意方云康用要杀人的目光看着他,嘴角微微一撇,双眼翻白看着天花板,坦然承认。 “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打伤山口先生!” 方云康倒是下意识的看出唐鹏伤人了,却没想到唐鹏会坦然承认,张嘴就说道:“唐鹏,你死定了!你知道山口先生的身份吗?” 唐鹏冷笑:“左右不过是个管不住自己腰带,成为太监的小倭寇罢了,还能有什么了不起的身份,是你干爹,还是你干妈?” “你--” 方云康白净的脸上,攸地铁青,想都没想抬手就抽向了唐鹏的嘴巴。 看到山口先生半死不活时,方云康还‘殷切’希望,他只是被某个野蛮人打昏过去罢了,只要后事处理的能让他满意,应该对双方关系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可当他听唐鹏说,山口先生竟然很荣幸的成为太监后--一下子绝望了:山口十七做为岛国某电子集团的未来掌舵人,被方云康邀请来华夏谈合作,却被人给干成了太监! 这,让方云康该怎么跟人交代? 所以他在又怒又怕时,想都没想就要给唐鹏一记狠狠的耳光。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很认真,在别人想抽他耳光时,他会毫不犹豫的抽还回去。 唐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人,尤其是想招呼他的人是方云康。 做为一个要面子的男人来说,抢他的女人,绝对是对他最大的羞辱--尽管楚良宵背叛唐鹏,是迫于家族的利益,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跟方云康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关系,不过当她在背叛的一刹那,方云康就已经狠狠羞辱了唐鹏。 唐鹏可不是那种女人被人夺走,就能咽下一口气的老实人。 不过,碍于方云康的身份不一般,再加上那天在陈家时的承诺,他暂时不会有所动作,却不代表着方云康想动手抽他时,他会把脸凑过去。 唐鹏还没有那样贱,以后也不会这样贱,哪怕是当着陈破天的面,在方云康冲他动手时,想都没想,就抢先一个耳光抽了过去。 啪的一声脆响。 很响亮,就像皮带狠狠抽在猪屁股上那样,方云康整个人竟然被唐鹏一巴掌抽、出老远,人在稻草人似的飞出去时,张嘴吐出了一口带血的吐沫,还又两颗后槽牙。 “啊,不要--云康!” 很清楚唐先生是什么脾气的楚良宵,看到他方云康竟然动手去打他时,就意识到不好了,刚要出声阻拦,却已经晚了。 砰的一声,方云康重重砸在了那边墙角的柜子上,接着又瘫软在了地上,瞪大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前面,脑袋微微晃动着,竟然被打傻了。 “唐鹏,你简直是太过份了!你会后悔的,一定!” 楚良宵呆愣片刻,忽然尖声大叫着,扑向了唐鹏。 第1915章 抓,都抓回去! 你是在乎唐鹏,还是在乎方云康? 如果有人问楚良宵这个问题,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唐鹏。 如果有人又问:唐鹏跟方云康发生争执后,你会帮谁? 楚良宵却是回答:方云康。 楚良宵在乎唐鹏,这对她来说是毋庸置疑的问题,如果她是个普通女子的话,肯定会舍弃所有的一切,就像潘冬冬那样追随在他左右。 但很可惜的是,楚良宵不是普通女子,她是京华三流小世家楚家能否崛起的希望所在--楚家要想崛起,走上更高层次,那么楚良宵跟方云康联姻,无疑是最快捷,也是最有保障的一条路。 楚良宵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当初为了整个楚家的利益,而答应跟方云康交往时,她就明白以后跟她最在乎的男人,就此成为仇家了。 既然是仇家,那么就算楚良宵再在乎唐鹏,可在看到被楚家认可了的未婚夫被他伤害后,立即怒气填膺,像所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一般女人那样,帮理不帮亲的去抓挠唐鹏,这也是很正常的反应。 或者说,这是楚良宵必须摆出的姿态。 如果方云康被唐鹏动手打了,她却无动于衷,那么方家会怎么看她? 相信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来,她此前所做出的一切牺牲,都将付之东流。 像楚良宵这样的人,尤其是在官场上,既然决定走上某条路,那就再也没有回头的机会,哪怕是跪着、爬着,也得走下去。 所以当前她必须得站出来,在方云康被打后做点什么。 她选择了像一般女人那样,哭叫着扑向唐鹏,伸出纤纤十指狠狠挠向了那张脸:好吧,既然我已经失去你,那就让这张脸也毁掉吧! 就像高先生一样,唐鹏对自己的这张小白脸也是格外看重的,这可是他泡妞的一大利器,需要竭尽所能的去保护,无论是谁想毁掉它,唐先生都会坚决的说no! 既然早就说过‘楚良宵是谁’的话,既然她现在气势汹汹的要伤人,唐鹏当然不会客气,想都没想就一脚蹬了出去。 砰的一声闷响,穿着白色网球衫,看上去是那样妩媚动人的楚良宵,一下子就被跺了出去,噗通一声的跪倒在了地上,双手捂着肚子脸色惨白的瘫倒在了地上。 楚良宵的这个动作,彻底地让唐鹏从心底对她失望了,看都没看她一眼,看着门口那群被吓傻了的人,淡淡的说:“谁还不服气,可以来试一下,我保证会满足他的要求。” “呵呵。” 那个女保镖,这时候忽然笑了下,随即转身就走:“你们惹上大麻烦了,就等着别人来找你们吧。” 轻笑声中,山口十七那个女保镖,看也不再看他一眼,挤出人群就走了。 身为一个保镖,在大老板惨遭重伤后,却不管不顾的转身就走,这很是不可思议,尤其是她还具备那么高超的武力值,就连霍天晴也得甘拜下风,这时候却轻飘飘的扔下一句话走了。 很是莫名其妙。 唐鹏跟霍天晴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目光种看出了凝重。 萧潇等人获许看不出什么,可唐鹏俩人现在却基本肯定:山口先生在他那个超级女保镖眼里,获许连个屁也不是。 或者甘脆的说就是:她给山口十七当保镖,只是隐藏自身真实身份罢了。 那么,这个女人,究竟是谁? 当然没没有谁来回答他们这个问题,反倒是外面再次传来纷沓的脚步声响,一群警员出现在了门口,带队的是个四旬左右的男警官,姓邓。 (在这儿特此声明一下,因为某些不得不的原因,《娶个女王做老婆》中的一些人物,都已经被简化掉了,还请关注女王的哥们们谅解,要不然故事情节就会发生更大的冲突。) 报警的是谢军。 他在看到白瓷夫人出事后,立马就报警了,这是很正常的反应,毕竟事件牵扯到了他的大老板,必须得有警方出面才行。 听说有人敢在皇朝会所内闹事,甚至可能是欺负了白瓷夫人,派出所的邓警官是大吃一惊,立即点齐了所内所有警员,急吼吼的杀过来了。 皇朝会所当前在京华的地位,虽然不再像前几年那样崇高、不可侵犯了,但那么多年来积攒起的名气,也不是邓警官敢懈怠的。 “怎么回事,是谁在这儿闹事!?” 邓警官冲到门口后,就是习惯性的一声大喝。 屋子里狼藉一片,有男有女,有站着的有躺着的--这种场景对于警方来说,是司空见惯一点都不会感到稀奇的:有警员到场的地方,哪有正常的? 大喝一声后的三秒钟后,邓警官就如遭雷击。 他看到背对着瘫倒在地上的那个女人,缓缓抬起头向他看了过来。 虽然楚良宵现在的形象,要比她在工作时妩媚了太多,更年轻了好像七八岁,可她终究是个铅华挡不住的顶级美女。 美女,无论她是什么职业,都会惹下属关注,并把她的样子牢牢记在心里的。 所以当楚良宵抬起头后,邓警官在三秒钟后,就认出这个异常狼狈的美女,竟然是整个城区的老大。 尽管他从没有有幸跟楚良宵说过话,可当初楚良宵刚上任时,邓警官曾经在她的就职大会上见到过她。 欧野、买嘎的,这是怎么回事,有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在东城区欺负美女领导啊,这不是活的不耐烦了吗? 邓警官认出楚良宵后,第一反应就是做梦,接下来就是愤怒。 出奇的愤怒。 楚良宵,可是城区所有男性工作人员的梦中情人。 现在,邓警官的梦中情人却是一脸痛苦的瘫坐在地上,那不次于来抢夺他老婆--一愣过后就冲过去,赶紧把楚良宵搀扶起来,连声问:“楚、楚……” “我是楚良宵。” 楚良宵尽管肚子疼的要命,可也看出邓警官这是在确定她的身份了,马上就说出了自己名字。 我果然没有认错人! 邓警官心中一抽,本能的问道:“领导,是谁伤害了您?” “还有发改的方司长。” 楚良宵没有回答邓警官的问题,而是看向了这会儿终于清醒过来的方云康。 啥,啥,啥? 发改的方司长? 卧槽,那不是领导的男朋友,堂堂方家的第二代三少爷吗? 那可是比领导还要牛叉的人物,在城区横着走时,火车都得给他让路啊,现在却被人揍成这样了--顺着楚良宵的目光,邓警官看到方云康后,马上就想到了这些,顿时心里冷气直冒:摊上大事了,摊上大事了。 楚良宵在自己的地盘上,跟她大有背景的男朋友一起被人揍了,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会有很多人要倒霉! 而邓警官,更是首当其冲的第一人! 他要想抱住自己,并化危险为机遇,接下来的表现那是至关重要的。 “领导,是、是谁这样的胆大妄为?” 邓警官抬起头,在唐鹏等人的脸上扫视着。 如果不出意料的话,这几个人就是嫌疑人了。 到现在为止,邓警官早就忘记谢军报警让他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了,只想赶紧找到胆敢侵犯领导的打人凶手,把他们绳之以法! 楚良宵狠狠咬了下嘴唇,死死盯着唐鹏,缓缓的说:“就是他。他自己。” 楚良宵知道,当她说出这六个字时,她跟唐鹏之间的关系,虽然到不了不死不休的地步,可绝对是把所有的遮掩物都撕开,以后双方要针锋相对了。 她不想这样做,却不能不这样做。 唐鹏的眼神很平静,丝毫没受到楚良宵这句话的干扰,甚至还轻蔑的笑了笑。 世间最让人淡疼的事儿是什么? 那就是两个本来很相爱的人,却因为重重因素,最终成为了敌人。 高飞跟沈银冰,也曾经是敌人--但他们那种敌对关系,却是一种爱到极点的表现。 而楚良宵跟唐鹏呢? 则是最残酷的一种:以往所有的柔情蜜意,都会转化为一种耻辱,一种打击对方的动力。 “都特么的还愣着做什么,还不把打人凶手给我抓起来!?” 邓警官才不会去想太多,只是在楚良宵确认嫌疑人后,立即就冲那些发呆的手下吼了一嗓子。 那些警员这才如梦初醒,纷纷拿出手铐扑向了唐鹏:好小子,竟然敢在我们领导的地盘上欺负她,你这是活的不耐烦了! “慢着!” 就是几个警员扑向唐鹏时,被萧潇、霍天晴俩人挡在身后的白瓷,却娇喝一声站了出来。 随着白瓷近期的曝光率比较高,这个辖区的警员当然都认识她了。 虽说她现在已经是今非昔比了,不过对于邓警官这些人来说,却还是高高在上的,所以在她站出来后,那几个警员马上就停住了脚步,下意识的看向了邓警官。 “白瓷夫人,您这是什么意思?” 邓警官愣了下,随即脸色很不好看的皱眉询问:“怎么,您这是要妨碍我们执法吗?” 别说白瓷现在的影响力今非昔比了,哪怕是在以前,出现眼前这件事,邓警官也肯定会遵照楚良宵的意思去办事的。 他问一句,只是碍于白瓷的面子罢了。 白瓷抬手,擦了擦嘴角看了眼楚良宵后,这才说:“邓警官,就算你要抓人走,可你也得调查清楚怎么回事以后,再做决断吧?” 邓警官对这套流程可是很熟悉,张嘴就回答说:“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得把他带回所里调查。” 白瓷马上反问道:“那好,我再请问一句,你会不会请当事人楚领导他们回所里调查,也戴上手铐?” 白瓷这些年在皇朝会所可不是白混的,当然很清楚像楚良宵这样的官员,涉及打架斗殴此类事件后,一旦曝光就会引发极其恶劣的影响,所以才拿话来阻击她。 邓警官一楞,正要说什么时,却听一个嘶哑的声音吼道:“抓,把他们统统都抓回去!出什么事了,我担着!” 唐鹏转身看去,就看到方云康站了起来。 第1916章 愤怒的方云康! 严格的说起来,方云康还算是个遇事比较冷静,工作能力较强,长相又很讨女人喜欢的男人。 当然了,这跟他所处的生活环境、背景有关。 任何一个出身豪门的人,只要他不像刘小龙那样叛逆,哪怕是资质一般,只要家里适当的约束一下,就会养成一股子暴发户学不来的气质。 但话又说回来了,像方云康这种从小就生活在优越环境下的公子哥,顺风顺水惯了,几乎从小就没经受过挫折,所以一旦遭遇哪怕一点点的不愉快,就会记在心里。 而唐鹏给予他的不愉快,绝不是一点点,而是他平生以来最大的耻辱:他竟然被狠狠一个耳光抽了出去,还是当着楚良宵的面! 男人都是爱面子的,尤其是当着自己喜欢的女人,尤其这个男人还是方云康。 所以在他清醒过来,看到有警方到场,白瓷又在那儿据理力争后,想都没有想,心中的怒火就像爆发的火山那样,腾地一声就起来了。 他才不管警方办案的那些流程。 他只知道他堂堂的方家三少爷,竟然被人给打了。 而且还是打的脸。 休说白瓷跟唐鹏俩人,一个只是脱了毛的凤凰,一个只是仗着立过功实则是屠夫的儿子了,哪怕白瓷还像此前那样不能招惹,唐鹏具备高飞那样的背景--他也绝不会轻饶过他们。 因为他很清楚,被打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整个方家的面子。 如果方家第二代的三少爷,还有他的未婚妻别人收拾一顿后连个屁也不敢放,更何况就连他们大力邀请来合作的岛国客人也被揍了半死,那么他跟方家,还有什么脸在京华混? 方云康只想到了这些。 尽管这些就足够他不顾一切的报复唐鹏俩人了,但是他还是忘记了事情的真向是什么,也就是山口先生为什么会被揍个半死了。 看到方云康歇斯底里的吼叫着让警方把自己抓走,唐鹏猛地攥拳正要走过去,却被白瓷拉住了衣袖:“等等。” 这时候的白瓷,也算是彻底冷静了下来,知道唐鹏再对方云康动武的话,对己方没多大好处。 唐鹏本能的要挣开她时,却听她大声问方云康:“方三少,你确定你要这样做?” “特么的,你们都愣着干嘛?是不是不想干了啊!?” 气急败坏的方云康,根本懒得搭理白瓷,只是冲邓警官大吼,帅气的脸庞狰狞起来,很吓人的样子。 邓警官的脸色一变,随即咬牙喝令手下:“快,把他们给我带回去!” 邓警官承认,方云康的身份可不是他这种小官僚能比的,再说城区的一把手楚良宵又是他未婚妻,他的意思有时候就是代表了楚良宵的意思。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方云康身份再高贵,再是楚老大的未婚夫,可他毕竟只是发改的官员,没权利对警方这样爆粗口,下命令的。 所以邓警官很不爽,却又守着楚良宵不敢有所表示,只能咬牙喝令手下,按方云康的意思去办,至于还会不会把他们俩人请回所里调查工作,那就得看楚良宵的意思了。 “别冲动。” 在几个警员围上来时,白瓷跟唐鹏低低的说了一句。 这个女人历经几次生死后,已经学会了什么叫做冷静。 其实唐鹏也很冷静,知道这时候该怎么办,不过他却看不惯方云康当前的做法,所以才想有所动作,当白瓷一再嘱咐他别冲动后,随即就晒笑一声,伸出双手任由人家给他戴上手铐了。 给唐鹏甘脆的戴上手铐后,邓警官先看了眼白瓷,正要用目光请示楚良宵,还要不要给白瓷也铐上时,方云康又在那儿嘶声吼骂:“还有那个贱货!” 好吧,这可是你说的,我只是奉命行事。 邓警官闻言马上挥手,手下警员很干脆的给白瓷戴上了手铐。 这时候,楚良宵终于慢慢冷静了下来。 随即她就发现,方云康的反应太过激烈了,就算他被唐鹏狠狠抽了一耳光,可也不该失去理智,应该像白瓷所说的那样,按照警方流程来走。 更何况,她也看到白瓷身边那个女孩子(萧潇),正拿着手机录像。 楚良宵的政治智慧,可不是方云康能比的,心中一动赶紧说道:“邓警官,你先听我说。” 邓警官连忙说道:“楚领导,您请讲。” “我觉得这件事有蹊跷,最好是先在现场调查清楚后,再……” 依着楚良宵的意思,是先在现场调查清楚,唐鹏为什么要伤害山口十七(其实她已经隐隐猜到唐鹏为什么这样做的原因了,因为白瓷的狼狈样子就说明了什么),就怕是山口十七的错,唐鹏只是‘路见不平’罢了,那样要是再让警方悍然带走他们,一旦真向曝光,对她,对方云康都是极其恶劣的影响。 再说唐鹏、白瓷俩人也不是一般人,背后都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暂且不说唐鹏了,就单说白瓷吧,她男人可是高飞。 所以处理这件事必须得冷静。 可她刚说到这儿,就被方云康粗暴的打断:“你说什么说呀,难道还嫌我们丢人丢的不够吗?你要是顾忌这顾忌那的,你就别管了!还有,你是不是舍不得看到唐--哼!” 听方云康在头脑发热下,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后,楚良宵心中一疼:为什么,事情都闹到这一步了,你还在怀疑我放不下他? 方云康此时的表现,一点也不像平时的他,让楚良宵看起来很陌生。 获许,这才是真正的方云康吧--楚良宵狠狠抿了下嘴角,正要再努力劝说方云康要冷静一下时,就听到背后再次传来纷沓的脚步声。 东城区的分局的局长王大伟,带人亲自赶到了,另外还有两个身材不高,却一脸怒气的岛国人。 原来,山口十七的几个随行人员,跟着楚良宵他们冲进来,发现他老人家半死不活的样子后,吓得魂儿都飞了,立即打电话向岛国驻华领事馆求救。 山口先生背后的某电子集团,在岛国经济版图中,也有着相当大的影响,领事馆大使春茂先生听说他被人在皇朝会所快被打死后,哪儿还能坐得住? 立即亲自带人赶了过来,恰好跟收到消息的分局王大伟碰到了一起。 城区分局老大亲自到场,谢军还真没胆子再阻拦他。 “领导。” 王大伟一进门,就赶紧来到了楚良宵面前,看她很受伤的样子后,心中一惊,慌忙说道:“我、我来晚了。” “他们是谁?” 楚良宵却没有回答王大伟,只是看着快步走到山口十七的春茂俩人,轻声问道。 “他们是岛国驻华大使馆的大使,春茂大使。” 王大伟如实相告。 “什么?岛国大使这么快就赶来了?” 听王大伟说清楚春茂的身份后,楚良宵本来就苍白的脸,显得更白了一些,心想:完了,既然岛国人来了,想低调处理此事都不行了。 “八嘎!” 就在楚良宵觉得心一沉时,耳边传来一声愤怒的低吼。 八嘎就是骂了个把子的意思--堂堂的岛国驻华大使春茂先生,竟然守着好几位女士大爆粗口,由此可以看出他现在有多么的愤怒。 他不能不愤怒,跟随他前来的武官松下俊朗,在稍微检查了一下山口十七的伤势后,就得出了此人就算及时抢救过来,也无法改变变成太监的现实了。 山口家族的未来接班人,却在华夏变成了太监,这对春茂也有着很大的不良影响--他,竟然无法保护本国公民在华夏的生命安全,这绝对是失职啊。 “是谁,是谁这样惨无人道?” 担心自己前途会受到连累的春茂,此时眼睛都开始发红了,就像一只愤怒的狮子那样,须发皆立,连声咆哮。 “是他,就是他!” 方云康想都没有想,抬手就指向了唐鹏:“我亲眼看到是他打伤了山口先生!” 现在,方云康也多少有些冷静了,隐隐觉出他刚才的确有些冲动了,不过对唐鹏的仇恨,以及被很抽的耻辱,还是让他选择了把事情闹大,索性给岛国人装上枪药,把事件推向了更高层次的外交纠纷上去。 这样,就算唐鹏再牛比,可要想逃过这次劫难,也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了。 “你地,死--会受到应有惩罚地!” 春茂先生竭力才能控制住自己的愤怒,抬手指了下唐鹏,随即转身看着楚良宵,满脸傲然的说:“领导(他刚才听到王大伟喊楚良宵领导了),我希望贵国政府就打伤我过公民一事,给个合理的解释,以及处理答案。” 既然岛国人已经咄咄逼人了,楚良宵也来不及考虑太多了,强笑一声说道:“还请春茂先生放心,我们一定会慎重处理此事的。” “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以一个半小时为限。如果贵方的处理方式让我感到不满,那我无法保证我岛国在华同胞,不会上街游行示威,抗议你们的粗暴!” 春茂先生冷笑一声,不等楚良宵说什么,就转身跟武官松下俊朗用鸟语叽里咕噜的快速说了几句。 后者‘哈依’了一声,随即快步走出了房间。 春茂先生的跋扈,让楚良宵感到很不爽。 她虽然知道山口十七跟方云康的关系不一般,她本人也很喜欢能跟岛国人谈成合作,为她增加政绩,可她实际上像很多华夏人那样,对岛国人没啥好感。 她能放下架子来跟山口十七等人来皇朝会所放松,纯粹是看在利益的份上。 如果不是山口十七当前死活难测,就凭楚良宵的脾气,在春茂用高高在上的语气跟她说话时,肯定会毫不客气的反驳。 楚良宵脸色一沉时,却听方云康接过了春茂的话:“还请大使先生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可能满足您的要求。” 唉。 楚良宵呆愣了下,心中又是一声叹息时,却看到唐鹏忽然看向了门口,接着就低下了头。 第1917章 唐鹏的阴谋! 楚良宵发现,唐鹏在忽然看了门口一眼后,低下头时的速度虽然够快,却仍然被她捕捉到了一丝不自然。 下意识的,楚良宵也回头看向门口。 门外的走廊中,站了好多人,有会所的工作人员,城区的工作人员,闻讯赶来的警方,还有山口先生的随行人员,差不多得有数十个人的样子。 唐鹏在找谁? 对唐鹏很熟悉的楚良宵,从他刚才看向门口那一眼后的神色,就敏锐察觉出了什么:觉得肯定有个跟他关系不一般人的到场了,要不然他不会有那样的反应。 可她却没有发现‘特殊’的人。 楚良宵黛眉微微皱起,正要仔细寻找那个人时,外面响起了救护车的呜啦声。 山口先生身边那些随行人员,发现他被人揍了后,在报警的同时,也肯定会呼叫救护车的。 很快,几个急救人员就抬着担架急匆匆跑了进来,不用人吩咐,就发现了山口十七,马上就把他抬上了担架,接着急匆匆的跑了。 山口十七被抬走后,现场气氛稍微轻松了一点点。 毕竟有这么个半死不活的人在场,肯定会影响大家情绪的,再说除了唐鹏之外,估计大家都担心他会就此死翘翘了,那样事情可就相当麻烦了。 “带走,带走!” 让手下把现场都拍下来后,王大伟立即取代邓警官,按照方云康的意思,派人押着唐鹏、白瓷俩人向外走。 “还有他们两个人,也算是涉案人员,必须得带回去接受调查!” 就在王大伟准备跟出去时,方云康却指向了霍天晴跟萧潇。 他在进来时,就发现霍天晴俩人在场了。 尤其是萧潇,这段时间内更是拿着手机在拍照,把方云康刚才气急败坏的样子都拍了下来,方三少肯定不希望那些东西会流传出去。 提醒王大伟要把他们也带走时,方云康索性冲到萧潇面前,一下就夺过了她的手机。 “你干什么!?” 萧潇大声抗议。 霍天晴就在她身边,如果阻止方云康抢她的手机,应该是轻而易举的。 但他却没动,只是眼里闪过一抹寒芒,淡淡的说:“方先生,你这样做好像太跋扈了些吧?我们两个,都是在事发后才到现场的,并没有对岛国人做什么。我们最多只有配合警方调查的义务,但你却不该这样误导警方,更不该夺我女朋友的手机。” 方云康可不认识霍天晴是何许人,还以为他就是萧潇的男朋友。 他现在连白瓷都没有放在眼里,又怎么在乎白瓷助理萧潇的男朋友? 啪的一声,方云康把萧潇的手机,狠狠摔在了地上,接着抬脚把摔出来的内存卡用力碾压了几下,才冷笑道:“哪儿来的这么多废话?带走!” 既然已经给白瓷也戴上了手铐,再带走她的助理回去,这对警方来说也不是什么事了,王大伟马上挥手,让人看好霍天晴俩人。 “还有门口那些保安,他们也算是导致山口先生受伤害的帮凶!” 方云康此时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既然惹大了,那就没理由再放过阻拦他进来的谢军等人了。 对于几个小保安,警方自然更放不到眼里了,甚至不用王大伟吩咐,就有警员厉声询问谁是保安队长了。 方云康这个发改的司长,在代替楚良宵向城区警方下令时,她一直默默的站在旁边,面无表情。 她有种预感,很不好的预感,感觉好像钻到了别人早就算好的圈套中了,方云康表现的也是跋扈,就对唐鹏越有利。 可问题是,她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看出,这个圈套到底在哪儿。 被两个警员押着的唐鹏,从楚良宵身边经过时,看都没看她一眼。 楚良宵很复杂的眼神,盯着他的后背,琢磨那种不好的预感到底是来自哪儿时,却看到唐鹏在走出门时,忽然回头向休息室东南角看了一眼,随即就被警员推走。 这一次,楚良宵清晰的看到,唐鹏在回头时,目光从她脸上掠过,好像还笑了一下。 唐先生经常说,他那英俊的小模样,就是他能混到当前风起云涌的最大本钱,所以他的笑容肯定很迷人--楚良宵以前虽然笑骂他自大、不要脸,可也承认他坏笑时的样子,的确让她很着迷。 就在刚才,唐鹏仿佛就这样笑了一下,冲她坏笑。 可这次楚良宵没有感觉多迷人,反而心惊肉跳,那种不好的感觉愈发的强烈,随即猛地意识到了什么,正要回头时,却听有个阴森的声音在背后低低响起:“怎么,不忍心了?” 楚良宵回头,就看到了满脸阴骘表情的方云康。 “方云康,你胡说八道什么呢,我有什么不忍心了!?” 猛地,楚良宵心头腾起一股子怒气,再也无法控制,尖声冲他吼了一嗓子,把其他人给吓了一跳。 刚才楚良宵盯着唐鹏,眼神复杂的样子,方云康可是都看在眼里的,所以心里才不爽,忍不住的说出了这句话。 只是他却没想到,楚良宵的反应竟然这样大,顿时脸色一红,羞恼成怒的说道:“你有什么不忍心的,你自己心里清楚,哼!” 说完,不等楚良宵再有所反应,方云康就冷哼一声快步走了出去。 唉,这就是我要托付终身的人吗? 楚良宵呆呆望着门口,一股子聚大的失望,让她忘记了当前所有的事,直到秘书低声请问她是不是可也离开时,她才清醒了过来,接过秘书递过来的风衣穿在身上,步伐沉重的走出了休息室。 楚良宵走出皇朝会所的大厅门口时,外面停车场内已经站满了人。 好多来会所消费的客人,都站在那儿看热闹。 这些人可不是普通人,毕竟能来会所消费的顾客,个个都是非富即贵的,自身有着足够出色的背景。 皇朝会所自从创建以来,加上这次总共有两次备受人们的关注。 上一次,就是在穆天涯死后,高飞大闹会所,在门口放火烧花圈的那次。 不过那次,白瓷夫人却没有露面。 这次她不但露面了,还是被警方戴上手铐押走的--尽管她现在是脱了毛的凤凰了,可她肯定还有着一定的影响力,现在被警方堂而皇之的带走后,绝对会被好多有心人关注。 毕竟,白瓷是高某人的姨太,这对某些人来说已经不再是秘密了。 现在警方既然敢对她不客气,那么是不是就证明华夏那些势力,开始对高飞采取行动了呢? 这些,可都是方云康没想到的。 真的,他做梦也没想到,他在冲动下做出的动作,竟然会影响到某些格局的改变。 当前昏头昏脑的楚良宵,也没想到这一点。 不过,她在秘书跟几个工作人员的遮掩下(毕竟她身份不同,最好是别在当前场合曝光),正准备从大门一侧快速离开时,眼角却瞥见停车场那边一辆车子,开门灯亮了一下(用遥控开车门时灯就会亮)时,却猛地想到了什么,转身冲进了大厅内。 “楚……” 楚良宵的反常动作,把她的秘书小给吓了一跳,连忙跟着跑了进去。 现在看热闹的人都在关注白瓷,倒是没几个人注意到楚良宵。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楚良宵幸亏穿的是网球鞋,才不担心奔跑时会崴脚。 实际上,哪怕现在她踩着高跷,她也希望能用最快的速度,跑回事发休息室内。 刚才无意中看到汽车的开门灯闪了一下时,她忽然明白了唐鹏被带走时,脸上为什么会露出阴谋得逞的坏笑了。 圈套,这是唐鹏一个精心布置的圈套! 休息室内,绝对有能真实记录下所发声一切的监控头! 其实,别说是像皇朝会所这般高档次的会所休息室了,就算一般娱乐场所休息室,也肯定不敢有监控头存在的,毕竟这可是犯法的事,一旦暴露将会遭到沉重打击。 可这种事对于唐鹏来说,却压根算不了什么:依着他的本事,要想趁着白瓷在外面打球时,潜入她换衣服的休息室安装摄像头,静候好戏的上演,这压根算不了什么的。 早有预谋。 唐鹏的阴谋。 猛然明白过这一切来的楚良宵,真有种魂飞魄散的恐慌--哪怕她明明知道,唐鹏在被押着走出休息室、扭头冲她得意的一笑时,那个监控器所录制下来的一切,就已经被人拿走了,可她还是不心甘。 楚良宵是多么的希望,她所想到的这一切都是多余的,唐鹏没有那么深的心计。 只是,当她用最快的速度再次冲进休息室门口,看到滞留现场的邓警官,正从休息室东南角天花板上方摘下一个微型监控头时,楚良宵就觉得双膝一软,差点瘫倒在地上,赶紧倚在了门框上。 “楚领导,您怎么又回来了?” 看到楚良宵忽然又跑回来后,邓警官连忙从柜子上跳了下来,快步走到了她面前。 楚良宵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茫然的盯着邓警官手里的监控头,哑声问道:“这、这是什么?” “哦,这是一个很专业、当前国际上最先进的无线监控摄像头。” 虽然搞不懂楚良宵为什么取而复返,可邓警官还是如实回答,又从手下手中拿过一个塑料袋,指着里面一个纽扣似的东西说:“还有配套的窃听器。我真的不明白,像皇朝会所这种档次的休息室内,怎么可能会有这些东西的出现。” “这是早有预谋的--” 楚良宵眼里全是深深的绝望,慢慢转身时,却又回头说:“邓警官。” 邓警官连忙说:“楚领导,您请说。” “你现在立马回单位,马上把今天你所看到的一切,包括方、方司长粗暴干涉你们警方的详细过程,如实形成书面文字,上交到你的直接领导那儿。” “啊,什么?” 邓警官一呆,吃吃的说:“这、这不是在……” “听我的,没亏吃,我不会害你的。” 楚良宵苦笑了下。 第1918章 事发突然! 秦紫阳对于京华所有的纨绔们来说,绝对是个过去式。 不管她此前在京华,甚至在华夏闯出了多大的名头,被誉为全国最有发展前途的新星(女性)也好,还是当夏最值得男人追求的现代女性也罢,这些都随着她老子的下台,而烟消云散。 尤其是近两年,她已经去香港发展影视事业后,她更不被人所关注了。 但在昨天上午,却有很多公子哥儿,都受到了秦紫阳的请贴,邀请他们去北郊某个小山庄内,解决天涯集团断货的事儿。 简单的来说就是:天涯集团要因为无故停产、断货一事,给大家一个交代。 只是谁也没想到,负责此事的竟然是早就被大家忘记了的秦紫阳。 而且,她还是腆着大肚子来的。 秦紫阳怎么会代替高飞,来跟大家探讨这件事呢? 本来说好要在今天给大家一个交代的高飞,又去哪儿了? 谁都不知道,哪怕是好不容易说服他老子,来做为半个东道主前来的刘小龙,也不知道。 跟随秦紫阳一起来的,是很被高飞看好、也是天涯集团最有发展潜力的张涛。 因为众纨绔有着跟一般人不同的作息方式,所以本次洽谈会安排在了晚上的六点半。 六点半的北方冬天,天已经全黑了下来,这个时间段,很适应那些夜生活很丰富,白天上午在家睡大觉的公子哥们。 没有谁不关心自己的利益。 所以当时间走到六点半时,所有跟天涯集团产品有着利益相关的公子哥们,都准时到场了,大概有三四十人的样子,幸好庄园别墅的客厅够大,秦紫阳又早做过准备,以自助酒会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所以显得并不拥挤。 看到秦紫阳虽然腆着个大肚子,但浑身仍旧彰显着以前的冷傲后,那些公子哥都收起了要取笑她的念头:这个女人,可不是好惹的,就算现在她行动不便,但又有谁保证,她在生完孩子后,会把看不顺眼的人吊在天台山? 虽然她不一定敢伤害谁,可也没谁喜欢被她吓个半死的不是? 因为秦紫阳早就‘凶名远播’了,尽管她再也不是以前的军中公主,可大家还是在她出现后,就给予了她足够的尊重。 众人的‘通情达理’,让秦紫阳很满意。 其实她也很无奈,现在可以说是心力交瘁,因为她老公叶心伤跟铁屠一起,现在都不知道去哪儿了。 虽说高飞明确告诉她,说他们碰到大造化了,但秦紫阳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叶心伤能够时刻陪在她身边,过平淡的日子就好。 本来,另外一个大肚婆白蓉也想跟着来的,可香港那边也需要人坐镇,所以秦紫阳只能一个人来。 假如高飞还能找到第二个能震住京华一众大小衙内的人,也不会让秦紫阳跑回大陆--能否给这些‘中间人’一个满意的交代,这关系到天涯集团以后的发展。 唯有用利益把这些人紧紧捆在一起,让他们(主要是他们所代表的势力)清晰认识到,天涯集团遭受重创对他们一点好处也没有,才能减轻一九七三对高飞的压力。 毕竟现在各个派系力量,都因为某个原因而忌惮一九七三,从而在高飞受到打击时,选择了袖手旁观。 这次秦紫阳代替高飞来见这些公子哥,就是让他们明白‘一损俱损’的道理。 虽然本次‘洽谈会’是以秦紫阳为主,但主要跟众人解释,并描述美好未来的人,却是张涛。 派张涛来京协助秦紫阳,也是高飞没办法的事:他在天涯集团虽然有着大批忠于他的心腹,但无论是梁明还是老王,都只能是实干家,耍嘴皮子的本事实在是一般般。 他在确定下洽谈日子之后,就思来想去的,最终才选择了张涛。 张涛加入天涯集团的时间并不长,尤其是担任高管的时间更短,但她相比起梁明、老王李德才等人来说,无疑是最合适的一个人了。 最重要的还是,她也足够忠心。 事实上,张涛被高飞委以重任后,在激动万分时,也肯定会忐忑不安,毕竟这次表现对于她以后在天涯集团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 可以这样说:这是个机遇,也存在着很大的危险。 如果表现出色的话,那么张涛以后在天涯集团的地位,肯定会超过老王,甚至能跟梁明并驾齐驱。 可要是事败了,估计她这辈子都只能是个分厂老总,甚至会被打发去做冷板凳。 所以,张涛的前途到底是光明的,还是举步维艰,这次表现至关重要,尤其是本次洽谈的对象,可是一群眼睛长在天灵盖上的公子哥。 等大家齐全了,向来办事干净利索的秦紫阳,几句寒暄后,就开始了正题,简单说明了一下本次洽谈会的主要原因后,就给大家郑重介绍了张涛,说接下来由她跟大家谈判。 刚开始时,面对这些飞扬跋扈的公子哥,张涛还是很紧张的,压根不敢正眼看人家,在有人故意起哄时,更是急的差点哭了。 也幸亏刘小龙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大爷在场,当即就把酒杯砸在了地上,指着那个起哄的公子哥,说要出去跟他单挑-- 刘爷可是个见谁咬谁的疯狗,更何况他又是高飞的铁子,唯有脑袋被门挤了的人,才会跟他对着干。 刘爷这一发威,再加上秦紫阳的脸上攸地浮起一抹寒霜,那些公子哥总算是安稳了下来。 聪明的张涛马上就抓主了这次机会,心一狠,就按照刘爷刚才的那句话(别紧张,你就当他们是群沙比),迅速调整好了心态,拿出给分厂员工开会的派头,侃侃而谈了起来。 慢慢地,张涛一点也不紧张了,虽然没有像刘爷所说的那样,把这群公子哥当作一群沙比,可也只是把他们当作了普通客户。 渐渐地,那些公子哥也终于收敛起了狂傲姿态,以认真的态度,从利益上的角度开始向张涛发难。 对此,张涛早就胸有成竹,无论是谁提出多么刁钻的问题来,都能用或风趣幽默,或咄咄逼人的争辩反驳,一一化解。 看着越来越自信的张涛,秦紫阳心中叹气,觉得高飞真是幸运,随便提拔个大专生,都能有如此出色的表现,他得有多么深厚的造化,才能获得这些人的忠心呢? 本次洽谈会的主题很简单,张涛始终都在反复强调一个概念,那就是:想得到,就得付出! 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些人要想继续从天涯集团获得不菲的利益,那么就必须在某些方面支持当前遭遇打击的天涯集团。 谁不想帮忙,可以,但以后都别想再插手这块大蛋糕! 没有谁舍得这块大蛋糕,在张涛第九次郑重提出天涯集团对他们的要求时,他们终于三三两两的低声商谈起来,并小声打电话跟家里人协商。 说动这些人,这些人所代表的那群人舍不得这份利益,只能不顾一九七三而给予天涯集团支持--这就是本次洽谈会的最终目的。 现在大家的表现,已经证明张涛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成功,正在向她招手,就连满脸酷酷的秦紫阳,嘴角弯起了一抹赞赏的笑意时,忽然有个惊讶的声音,很突兀的响起:“什么?方家对皇朝会所动手了--好,好,我明白了,我知道该怎么做。” 方家对皇朝会所动手了? 秦紫阳的黛眉攸地皱起,脸色也阴沉了下来。 秦紫阳‘纵横’京华那么多年,没理由不知道那个公子哥所说的‘方家’是哪个:除了跟陈家有着亲戚关系的方家,还能有哪个方家,敢吃了豹子胆去动皇朝会所? 皇朝会所老板白瓷夫人跟高飞是什么关系,秦紫阳相信现场这些公子哥,肯定都知道了。 那么现在方家忽然对皇朝会所动手,这代表着什么呢? 是积极响应一九七三,一起来打击高飞,还是为了帮助陈家的干孙女(王晨)来讨回公道? 但无论怎么样,这个消息的忽然传来,对于本次洽谈会是否成功,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 本能的,秦紫阳就看向了东北角落--那儿,站着方家第三代的大公子,方平和。 方家,也是天涯集团的受益者之一,方平和更是西班牙的联系人,上半年就从中获得了数百万的好处费。 秦紫阳刚看过去,就看到方平和跟周围几个人低声说了句什么,就急匆匆走出了客厅。 接着,到处都是小声打电话的声音,包括刘小龙。 这忽然发生的意外,让张涛不知所措,只能看向秦紫阳。 秦紫阳轻轻摇了摇头,示意她别慌。 不断有人急匆匆的走出去,只有代表张家的张耀明,在离开时跟秦紫阳说了几句话,无非是家里出了点急事,需要他立马回去解决,压根没提有关方家的事儿。 秦紫阳也没问。 她知道,就算是问,张耀明也不会说的,倒不如等刘小龙打完电话再说。 “草特么的。” 扣上电话后,刘小龙狠狠骂了一声,走到秦紫阳俩人身边,叹了口气说:“唉,我问家里老头子了。就在今天傍晚,方家的方云康,还有楚家的楚良宵,派警方带走了白瓷--我家老头子说了,这件事还牵扯到岛国人,听说有个岛国人受了重伤。” 听刘小龙简单解释了一遍后,秦紫阳明白咋回事了:那些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子哥,惊闻方家、楚家(甚至还有陈家)对白瓷动手后,都意识到事情不简单,在没有搞清楚具体真向以前,他们是不会跟天涯集团合作的。 “麻了隔壁的,方家好牛啊,还有那个楚家,一个三流小家族,就敢掺合这件事,卧槽!” 眼看着即将的成功,就因为本次事件而付之东流,刘小龙很生气。 “没什么,当前先搞清楚怎么回事再说。” 秦紫阳淡然笑了下,抬手拍了拍刘小龙的肩膀:“你先回家,我等你消息。” 第1919章 大厦将倾! 心中怒骂方、楚两家给脸不要脸的刘小龙,听从秦紫阳的意见,驱车从北郊赶回市区时,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超过了他的预期。 在京华最繁华的街道上,竟然有数百人的游行队伍。 需知道,要想游行集会,这必须得先报审,获得许可后才能上街的。 但这只对本国公民有效,外国人却不会太在意,尤其是在他们感到被欺负后,更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表示对这个国家的愤怒,还有不满。 这些人,都是岛国朋友。 有在华夏高校的留学生(其实,学生最热衷于游行示威这种活动了,到哪个国家都是这样,他们年轻,满腔的热血像干柴,稍微有点火星迸上,就会燃起熊熊大火的),有岛国企业员工,还有来华夏旅游的游客。 不管这些人来自哪儿,他们此时都是岛国人,手里挥舞着国旗,脸上也贴满了膏药,满脸愤慨的走在街头上,高喊着‘还我公道,严惩凶手’等口号,义愤填膺,吸引了好多人追随。 其间,自然不缺少唯恐天下不乱的西房某些国家记者,他们就像一群闻到臭味的苍蝇,嗡的一声,就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飞快的按动快门,开始采访那些游行示威者。 “我国某电子集团的未来接班人,山口十七先生,今天去皇朝会所接受华夏某政府官员的友好邀请,去那边打网球时,遭到了惨无人道的痛殴!” “绝对是惨无人道的!因为据医院传来的最新消息,山口先生从此之后,将无法展现他一个男人的雄风!” “这对一个身体健康、生机勃勃的男人来说,绝对是个无法接受的打击!” “这更是针对我国就某些问题上的强硬,展开的卑鄙报复!” “必须得严惩凶手,给我们一个合理的交代!” “我们绝不妥协,会号召两万万岛国人民,一起站起来向暴力说no!” 面对西方某些记者的采访镜头,游行示威者们,个个义愤填膺的表达了他们的愤慨:“我们岛国大民族,是个热爱和平,厌恶暴力的优良民族!但我们在暴力加身时,也绝不会无动于衷,会用我们的生命、我们的热血跟尊严,代表全世界所有热爱和平的人们,严重抗议这种暴力行为!” 是个人就知道,因为历史原因,华夏跟岛国数十年来的关系,就势同水火。 那些思想先进的岛国人,更是通过网络,嚣张的嚷着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开战准备,到时候两万万大民族子弟,都将前仆后继,男的上战场,女的当那个什么妇,哪怕是流尽最后一滴血,也会战斗到底,宁死不屈! “为保护国家二战,就从今天开始!” 这句话,成了本次游行的主题。 由两个蛋、蛋引发的如此激烈行为,这也是当前华夏跟岛国之间态度的真实写照。 西方那些记者,自然不会放过这次机会,立即通过网络上传这些采访素材--在短短半小时内,就几乎是满世皆知了。 更有些人,前往某医院,希望能采访到当事人山口十七先生。 说起来,他们跑去医院采访山口先生,只是一种苍蝇嗅到臭味后的本能反应,压根就没打算能见到本人。 事实上,他们也没看到山口先生。 可他们却看到了驻华大使春茂先生,还有一位姓方的华夏人。 方云康不傻,当然很清楚在这个风头浪尖上,他出现在春茂身边,帮着岛国人讨伐华夏人(哪怕是罪犯),也会引发国民的不满。 可他不能不来。 因为山口家族现任掌舵人,亲自打来了越洋电话,极力要求他,帮山口十七讨回公道! 如若不然,山口家族将单方面停止所有跟方家的合作项目。 这件事,没得商量! 而且,山口家族的掌舵人,现在已经在飞来华夏的路上了:未来接班人的残废,让他无比的震怒,他必须得亲自到场,给华夏这边施最大的压力,从而从中获取更大的利益! 凡事,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都要尽可能的谋取利益,这是岛国人最正常的思维方式,是他们最冷血之处,可偏偏又是二战后迅速崛起的主要原因。 当年,他们要不是给二战大仇人(绝对的大仇人,到现在为止,广岛原子弹爆炸后的数十万冤魂,还在上空哭泣)美国做狗,又怎么会取得今天的辉煌? 正所谓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才是英雄--这句话来源于华夏,却被岛国人发挥的淋漓尽致。 迫于岛国山口家族那边的强大压力,方云康只能陪伴春茂先生,来医院等候采访,并按照春茂的意思,尽可能的指出山口先生的无辜。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避重就轻,不提山口先生为什么被揍成太监,只是说因为一个小误会(毕竟两国人民的语言不同,风俗习惯也不一样,差不多会发生误会的),被误解后所以才酿成了很遗憾的悲剧。 方云康还算聪明,并没有指责打人者有多可恶,只是一个劲的说,发生这件事很遗憾,他也无能为力。 可事实上,如果再给方云康重新来过的机会,他绝对会听从楚良宵的,不把事情闹到这么大。 因为他很清楚岛国人是些什么人:他们获许像电影里所演的那样,人们很淳朴,很善良,个个都助人为乐,道德素质要拉华夏几条街(最起码,那边路上有老太太摔倒后,不会发生没人搀扶的现象,更不会在捐款时,问是不是给某美女买豪车)。 但毫无疑问的是,岛国人的高素质,只是在人家同胞之间。 他们对外族,绝对是一副恶狼心态,别说是帮你搀扶老太太,给你捐款了,到时候不来踏上一脚,落井下石,就已经是很有素质了。 那些人,绝对是一些唯利是图的冷血动物,哪怕是亲人受到伤害后,也会从这件事上,尽可能的榨取利益的。 经常跟岛国人打交道的方云康,很清楚岛国人是什么货色。 所以他后悔,但为时已晚,只能被人家牵着鼻子走,尽可能表现出他是站在中立立场上的。 果不其然,方云康的出色表演,并没有引起国人深藏在骨子里的排外愤慨。 当然了,也有一些小愤青,在网上指桑骂槐的说他是岛国人的走狗,帮着外人来欺负自己同胞。 但那点小声浪,跟岛国那边好像惊涛骇浪的指责、愤慨声相比起来,压根就不值得一提。 第一次,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方云康觉得时间过的格外慢,意识到他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有可能会把方家拖下深渊的危险。 可他真的没有退路,毕竟事情闹的这样大,是他一手造成的。 事件发生两个小时后,华夏各大豪门都保持着不正常的沉默。 大家都很冷静,都在观望高家、陈家、方家还有楚家的反应。 毕竟这件事,跟这四个家族有着直接的关系。 这四个家族,没谁站出来说一句话,都在等。 或者说是只能被动的选择视而不见,希望大浪过去后,能低调处理此事。 晚上八点,在山口当今掌舵人来到医院时,网络上有增无减、而且越来越激烈的声讨,终于惹怒了属于亿万的华夏网民。 于是,一场通过网络来较量的口水战,在八点一刻左右正式打响! 在平常时,别看华夏国民因为受网络某些居心叵测的人的文章所影响,抱怨这个国家,鄙视官员,甚至还有更激、进的话说出口。 但当华夏遭到外族入侵(哪怕是在网络上),天灾人祸时,他们却迅速从一盘散沙,化为一条毫不妥协的巨龙。 因为他们都很清楚,他们是炎黄子孙! 都是龙的传人! 华夏就算有万般的不好,可却是生他们、养他们的母亲! 当母亲受到伤害时,哪怕是最没骨气,最崇洋媚外的人,骨子里的血性也会被激发出来,放弃所有的恩怨,凝聚成一条翱翔在世界东方的巨龙,跟敌人作战。 不死,不休。 这一刻,他们只有一个名字,只有一个信念,只有身为华夏人的骄傲。 当华夏亿万网民开始反击时,散布于世界各地的所有华人,纷纷踊跃参加,用最犀利的言辞,从大唐盛世说到满清王朝,找出数万条岛国人是狼心狗肺的证据,狠狠抛砸出去。 谁也没想到,这件事会引发如此大的影响,甚至都引发了两国军方的高度重视,开始召开紧急会议,排兵布阵,以防猝然发生的战争。 晚上十点时,双方矛盾到了白热化。 京华街头上,有了十数万计的游行者,这是华夏的游行队伍。 就像一阵怒涛,瞬间就把岛国的游行队伍给淹没了,最后冲到了岛国驻华大使馆面前,高举着国旗,高喊着口号,要求他们滚出华夏领土,还我东海河山! 事情发生到这一步,真是谁也没想到的。 为了不引发意外事件,华夏警方被迫动用了所有警力,上街去维持秩序。 看着那好像惊涛骇浪般涌来医院,高举着国旗让岛国人滚出华夏的游行者们,始作俑者方云康,终于怕了,再也不敢站在外面,转身逃进了医院。 可是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方云康的脸上,就贴上了‘汉奸’这两个字,哪怕他真是在主持公道,但在这种上升到国与国的激烈矛盾中时,有谁还会在意这些? 医院很远处的街道边,停着一辆帕萨特轿车。 楚良宵坐在车里,望着游行者们不断从车前经过,向医院那边靠拢,浑身发冷。 获许,她不担心华夏游行者会失控,因为大批的警力,正在努力控制着这匹暴躁的野马。 可她有种预感,很强烈的不好预感:唐鹏精心准备的那些东西,应该很快就会面世了。 楚良宵敢保证,当前这种情况,就是唐鹏最希望看到的。 她更清楚,唐鹏之所以迟迟没有出手,那是因为他在等待最佳的反击时间。 第1920章 唐鹏的报复! 如果是一般人痛扁了城区的老大,还有方家第二代的三少爷,这绝对是罪不可赦的,哪怕是占尽了天下的理由,也会受到正义最严重的惩罚。 最起码在分局内得有这种待遇才行。 不过,当这个人是唐鹏,还有白瓷之后,王大伟就得谨慎行事了。 他可是在这行业混了二十多年了,因为职业的特殊关系,王大伟要比很多人都清楚某些人的背景、身份。 诚然,白瓷现在是脱了毛的凤凰不如鸡,几年前脑袋上戴着的神秘光环已经碎裂,现在就是蜕变成一普通商人了,但别忘了人家背后还站着个强大的男人。 那个男人,可是个敢为了女人就敢跟一九七三作对的猛人。 跟一九七三作对,那就相当于跟华夏大部分的豪门世家为敌,要是换成别人,估计现在早就被收拾的连渣也不剩了,但人家现在却始终活蹦乱跳的,啥事也没有。 王大伟就算脑袋被驴踢了,可也知道他跟一九七三相比起来,那绝对是蚂蚁般的存在,假如他要是因为讨好楚良宵、方云康俩人,就私下里对白瓷下黑手…… 后果会怎么样,他想都不敢想。 还有那个唐鹏。 这也是个猛人,前些日子刚从北朝回来,据说死在他手里的人最少也得超过三位数了,当前还能自有的呼吸,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更让王大伟头疼的是,除了这俩人外,被带回来的那个霍天晴,竟然曾经是高老头的侍卫长,华夏九龙王中的人。 对此,王大伟是欲哭无泪,他不知道上辈子做了什么孽,才被卷进这件事内。 一方是自己的老大,一方是几个打死他都不敢惹的猛人--他现在最希望的就是,他忽然间昏过去了,最好是昏迷过三天三夜:这样,就不用夹在两股大势力之间,左右为难了。 硬着头皮把唐鹏等人带回分局时,万般无奈的王大伟就考虑好该怎么做了:拖! 除了施用‘拖’字决之外,他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尤其是随着网络对这件事的态度升温,街上的游行示威者呈几何形式上涨,但京华各大力量却始终保持不正常的缄默后,王大伟更是悲观到绝望了。 他给市局的郝局长打电话--老郝媳妇接的:前两天时,老郝就去医院准备做阑尾炎手术,今天傍晚七点刚从手术台上下来,要不要让他挂着吊瓶出院主持工作? 听到这个回答后,王大伟心中是痛骂不已:就在今天中午,你还去北城分局视察工作,还亲自打电话来说明天来我们东城,怎么就成了几天前就住院了啊,草! 王大伟知道,老郝这样睁着眼的说瞎话,完全就是誓死不被卷进这谭浑水,搞不好现在还真挨了一刀,躺在医院里呢。 老郝这个一把手都这样了,至于市局的其他领导,更是纷纷发生意外:有出差的是最幸福的了,有个副局长的家人竟然说,他吃鸡时被骨头卡住喉咙,在医院正准备做手术呢。 医院,成了这些人不想被卷进来的绝佳场所。 王大伟也很想去医院,可在他急匆匆赶往皇朝会所时,就已经把这条路给堵死了。 所以,他只能捱着,胆战心惊的捱着,等待被当作牺牲品牺牲掉的那一刻来临。 不过,既然已经把唐鹏等人带回来了,王大伟就只能按照流程来走,也就是审问、哦,不,是用最客气的态度,请人家说一下事情的发展经过。 唐鹏等人倒是没难为王大伟,也知道他当前所承担的压力,就把事情的真向,详细说了一遍。 王大伟对审讯,可是有着相当丰富经验的,听完唐鹏等人的解说后,立马就知道他们没有说错了:这件事,都是那个倒霉的山口先生招惹出来的,结果又把楚良宵、方云康他们给卷进去了。 山口十七,就是本次事件的罪魁祸首,但同时也是最大的受害人。 而且,凭着王大伟的经验,也断定就算唐鹏他们说的是千真万确,可岛国人也不会承认主要责任在自己身上,肯定会找出无数个理由来狡辩。 王大伟更清楚,如果唐鹏一方,跟岛国人一方就此争论谁是谁非,唐鹏他们肯定会落下风,因为人家山口先生受到重创了。 更何况,本次事件已经升级到当前的规模了,两国网民在网上的对决,不次于又是一场抗倭战争,虽然没有硝烟,可同样是火星撞地球般的激烈。 听说在晚上九点多时,岛国本土的示威群众,已经包围了华夏驻岛大使馆,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善良人们,已经开始有了暴力行为:推倒了车子,打碎了玻璃,焚烧了国旗等等。 这样一来,岛国人也被逼上了绝路,哪怕就算想罢手,也必须得一条路走到黑,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左右当前行事了,必须得两国高层领导,进行紧急会晤,来协商解决此事。 当然了,王大伟更清楚:要是能找到山口十七试图强女干白瓷的有力证据,就能彻底摆平此事,让所有岛国人都闭上他们的臭嘴! 但很可惜的是,去哪儿找那有力证据啊? 仅凭唐鹏他们作证,口说无凭,习惯了颠倒黑白的岛国人,才不会相信受过良好教育的山口先生,会试图强女干一个女人。 还有就是,当王大伟带唐鹏等人回分局没多久,邓警官就来电话说:案发一个小时后,警方刚撤走不久,现场(就是那间休息室)忽然失火,里面所有一切都烧了个精光。 这是岛国人干的。 绝对是! 他们在试图销毁所有可能存在的证据(对山口十七不利的证据)。 王大伟听到这个消息后,当场就给自己来了狠狠一嘴巴。 他后悔,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一点,派遣得力警力去保护现场。 这对王大伟来说,绝对是个不可饶恕的低级错误。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他:谁让涉案人员的身份都这样‘高端’,不是他一个小局长能招惹的了?却偏偏让他来处理这件事,他能不紧张吗? 人一紧张,就会犯错误的,很正常。 获许,王大伟是第一个在办案时,还要比涉案人员更难受的警方人员了,在给唐鹏等人做完笔录后,就呆坐在自己办公室内,守在电话旁,眼睛死死盯着电脑荧屏。 他多么希望,这时候电话铃响起来,某领导官威十足的命令他该怎么做,怎么做! 王大伟发誓,只要接到这样的电话,他就会二话不说的按照领导吩咐去做,不管对错。 但很可惜的是,以往总是响个不停的电话,这时候就像是被停机那样,没有一点点的动静,让他几次拿起来查看,怀疑是不是坏了。 电话不响,以往‘很热闹’的分局大院、办公楼上,更是死气沉沉一片,连个鬼影子都不见:分局所有人都在单位,没有谁敢下班,哪怕是得知老婆正在跟人滚被单,也都乖乖的躲在自己办公室内,不出头。 更让王大伟愤怒的是,现在他拨打楚良宵的电话,也关机了。 他很想在一怒之下,放唐鹏等人走。 可他又不敢。 所以只能等,或者说是拖,等待有更高层次的官员出现,来接手这件事。 这段时间对于王大伟来说,绝对是地狱般的熬炼。 不过唐鹏却一脸的攸然,坐在分局的小会议室内,跟霍天晴端着茶杯吸烟,说一些跟本案无关的风花雪月。 白瓷跟萧潇坐在另外的沙发上。 事情过去几个小时了,白瓷除了后背还隐隐作痛(那是被山口先生拿挂衣架给砸的)外,情绪也已经稳定了下来。 她现在真的后悔了。 后悔不该为了拉客户,就放下她白瓷夫人的架子陪人打球,要不然也不会摊上这件事。 唐鹏说的没错:钱,对于白瓷来说,好像没多大用处,有必要为此抛头露面? 可问题时,重新活过来的白瓷夫人,也不想总依附高飞,只想干出自己的一番事业,这好像也没错吧? 白瓷等人被带来分局,接受完调查后,就被请到了小会议室内(毕竟他们的身份不一般,王大伟可不敢把他们扔进审讯室,得把他们当作老人那样供着)。 现在外面是什么情况,他们都不知道,因为手机都被警方给没收了,这是按规矩来办事。 看着跟霍天晴低声说着什么,不时发出一声轻笑,丝毫不紧张的样子,白瓷忽然有了种错觉:这一切,好像都是这个年轻人安排的。 当然了,她也知道这是个错觉,毕竟唐鹏好像没什么本事,能让山口十七欺负她。 更何况,她之所以下来陪楚良宵他们打球,也是忽然间的决定,压根没有对谁说起过,唐鹏又怎么能提前安排这一切呢? 可要不是他安排的,那么他怎么可能会在山口十七要欺负她时,会及时出现? 尽管唐鹏也已经跟她说过,说他是受高飞的委托:高飞有急事离开了京华,担心会有人趁机对她不利,所以才委托他来暗中保护她的。 并且,唐鹏在休息室打倒山口先生后,也曾经以自己人的嘴脸,训斥她不该抛头露面的。 获许,这一切真如唐鹏所说的那样,他是暗中保护白瓷的。 但为什么,他在得知山口先生的真实身份,并被王大伟告知(做笔录时),说面前事件发展行事很严峻,已经上升到了无法控制的局面了,他却仍然能保持本该有的绝对淡定,好像这一切,早就在他计划之中那样。 这也不能怪白瓷,忽然产生这一切都是唐鹏自导自演的错觉。 不但白瓷有这种感觉,霍天晴同样也有。 其实,这件事本身跟他就没太大的关系,他也没伤害山口十七,被带进分局来,只是来接受调查罢了。 “唐鹏,你把那个岛国人给废了,好像一点都不担心啊。” 当唐鹏再次递过一颗烟时,霍天晴终于忍不住的问道。 第1921章 方云康的声明! 霍天晴跟唐鹏,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此前从不认识,甚至都没听说过对方的名字。 毕竟俩人所从事的职业,就像两条从不会接触的平行线,而且本身身份也都是相当保密的。 打个比方,这要是放在古代封建王朝的话,霍天晴就是大内高手,而唐鹏,就是跟朝廷有着不一般关系的绿林英雄,算是各有各的活法,各有各的世界。 哪怕是到现在为止,俩人除了知道对方叫霍天晴,叫唐鹏,都是高飞的好朋友之外,其他的也就一概不知了,能凑到一起,完全是被一个事件给牵扯进来罢了。 但俩人却都知道,对方绝不是一般人。 有些人,哪怕是此前从没有见过面,但只要给他们坐在一起的机会,他们很快就有了一见如故的感觉,就像唐鹏跟霍天晴。 所以在察觉出什么后,霍天晴才这样直白的问唐鹏。 唐鹏点上烟,笑了笑说:“我担心什么呀?反正只要占住理,不管事情闹得多大也不怕。” 听唐鹏这样说后,霍天晴就知道他在敷衍自己,不想说心里话,也没再问什么,只是笑了笑,拿出火机开始点烟。 好像觉得不跟霍天晴说实话,心里就有些愧疚似的,等他点燃香烟后,唐鹏轻咳了一声,悄声说:“别担心,我会搞定的,哪怕是天塌下来了。” 霍天晴眼里闪过一抹亮光,感激的再次冲他笑了下。 他在感激唐鹏对他的信任,要不然也不会说出这句话。 就在这时候,小会议室的房门,吱呀一声的开了。 王大伟从外面走了进来。 白瓷等人马上就看向了他,然后就惊讶的发现:才短短几个小时不见,王大伟就像是一下子苍老了十几岁那样,腰板都有些佝偻,双眼也有血丝了。 这是过度焦虑所致,由此可见王大伟在这段时间内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 看到他进来后,正在低声谈论什么的白瓷、萧潇立马闭嘴了。 出于礼貌,萧潇站了起来,语气里带着关心的问道:“王局,你--是不是生病了?” “没有,就是距离死不远了,要是再这样下去的话。” 王大伟苦笑了声,走到窗前转身看着他们,深吸了一口气,改变了话题:“几位,我来是想告诉你们,现在分局1被人给围了。” “是谁这样大胆,敢试图围攻国家强力机关?” 唐鹏一脸不在乎的问道。 “是一些岛国人,大部分都是留学生,在街道上参加示威游行的。” 王大伟也没有绕圈子,直截了当的说道:“不知道是谁泄露了你们在这儿的消息,把他们诱导到了这儿来,强烈要求对你们严惩。” 说着,王大伟抬手拉开了厚厚的窗帘,推开了一扇窗户。 就在十分钟前,萧潇还曾经站在窗前向楼下看来着,没发现外面街道上有什么异常。 可等她再次站在窗前向外看去时,就发现分局门口,聚集了最少数百人,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相互高举着拳头,距离老远就能听到噪杂的叫骂声传来。 人数约有上百人的那些,是岛国留华的学生,他们高举着膏药棋,满脸都是愤怒的,用汉语、岛国语高喊着让警方严惩打人凶手,并毫不客气的辱骂华夏人是多么野蛮。 分局门口左边的华夏人,要比岛国人多出几倍,倒是很少有人拿国旗,可拳头却举的很高,占有主场之利叫骂的声音也更大,无非就是高喊这些冷血动物滚出华夏! 在这种情况下,随时都会有意外,也就是大规模的冲突发生。 毕竟岛国人嚣张太久,而华夏人又忍了太久,哪怕是相互投掷一颗小石子,也有可能成为冲突的导火索。 警方自然不会允许这种情况的发生。 萧潇看到,十几分钟前还空荡荡没有一个人的分局大院内,这时候已经有数十个警员出现,冲出了分局大门口,开始维持秩序,厉声喝斥双方游行示威者,要保持必要的冷静,谁要是敢肆意闹事,必将严惩不贷,才不管你是哪国人。 不得不说,王大伟的工作能力还是很强的,知道这时候必须得采用强硬手段,才能把发生大规模冲突的可能性给消灭在萌芽状态。 “到现在为止,因为皇朝会所伤人一案而引发的游行示威活动,参与人群已经超过了数十万,其中有数百的岛国人,整个京华的警力,甚至包括武警部队,都已经走上街头维护秩序了。幸好,我就算到我们分局,早晚会成为某个焦点,才没有把人给派出去。” 王大伟说到这儿时,心中苦笑:哪儿是我早就算到这样的,那是因为我没有接到任何外出执行任务的命令罢了。 看到王大伟一脸难受的自嘲模样后,白瓷早就忘了他去会所时、按照方云康的命令带他们来分局的强硬了,有了些不安的愧疚:“王局,真的对不起,给你惹麻烦了。” 王大伟倒是很有自知之明,摇头笑道:“白瓷夫人,不用这样安慰我的,正所谓麻烦都是人自找的,当场我要不是为了讨好领导,亲自赶去会所处理这件事,我哪能落到现在的下场。” 王大伟这样说,倒是让唐鹏对他有了一丝好感,问道:“那么,王局你打算怎么做?不会是要就这样放我们走吧?” “我可没有这个胆子。” 王大伟再次苦笑了下,快步走到小会议室的西墙下,在墙上摁了个电钮,墙壁上挂着的那面国旗,就缓缓升了上去,露出了一个大大的显示器。 他拿出遥控,打开:“我请大家看看新闻,尤其是来自网络上的,这样你们就能知道本次事件,到现在为止闹得有多大了。” 其实根本不用看新闻,只要看看在分局门口那些示威的人群,唐鹏等人就知道现在外面的情况有多严峻了。 “到目前为止,估计两国会有近亿网民,在网络上参与了对骂,相互攻击的内容,已经脱离了本次事件,上升到了历史遗留问题的争论,各不相让,真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啊。” 抬手指着屏幕,王大伟好像轻松了一些:“但是到目前为止,却没有哪一个领导站出来,表示针对此次事件的态度。但无可否认的是,两国高层肯定开始会晤了,就该怎么平息本次事件而努力。” 唐鹏等人没有说话,他们还搞不清,王大伟为什么要跟他们说这些。 难道说,是让他们站出来,现身说法? “我跟你们说这些,是想让你们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仿佛知道唐鹏等人心中是怎么想的,王大伟脸上闪过一抹明显的不满,语气中也夹杂了些许愤怒:“现在方先生(方云康)已经在某医院,跟岛国驻华大使馆的春茂大使,联合发表了一份声明。” 唐鹏眉梢微微一动,嘴角弯起一丝诡异的笑容:“哦,方云康跟岛国人发表的声明中,肯定是为那个山口十七辩解,喊冤,要求严惩我这个打人凶手吧?” “看来唐先生你早就有所准备了。” 王大伟抬手,在屏幕上划拉了几下,马上就打开了一个网页:“我给你们看看那份声明--但是无论怎么样,你们最好保持该有的冷静,千万别因为愤怒,破坏公物。” 萧潇有些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破坏公物?” 霍天晴淡淡的解释道:“王局是怕我们看到那份声明后,会在愤怒下失去理智,把他的电脑给砸了。” “霍先生说的没错。” 王大伟耸耸肩,闪到了一旁:“这就是那份声明了。” 白瓷他们向前走了几步,看向了那份声明。 正如王大伟所说的那样,这份声明是岛国驻华大使馆大使春茂,跟唐鹏打人案件当事人方云康,联合发表的。 声明的内容--白瓷只看到一半,就猛地尖叫一声,身手抓起案几上的茶杯,就要砸过去:“血口喷人,一派胡言!” “刚才王局都说了,千万别破坏公物,你怎么就忘记了呢,别忘了这是在分局,人家抓你都不带出大门的。” 唐鹏及时抬手,挡住了白瓷,从她手里夺过了茶杯。 “胡、胡说八道,他们、他们太欺负人了!” 白瓷狠狠咬了下嘴唇,脸上有屈辱的泪水淌下,要不是唐鹏抓着她的手腕,估计她得扑上去拿脑袋把显示器给碰碎。 能够让白瓷这样愤怒,甚至失去了理智,那只能说明这次声明,对她来说刺激太大了。 声明大义内容如下:今天下午四点左右,受城区领导、方云康的热情邀请,山口先生去皇朝会所打网球放松,本来是一次很愉快的活动,但会所的某女老板,在出于礼貌跟山口先生打过一盘网球后,却被他成熟、风趣、幽默绅士的男人风度所吸引。 结果某女老板在球场上时,就对山口先生大抛媚眼,不断进行带有挑逗性的暗示。 生性风、流的山口先生,并没有拒绝某女老板的暗示,并趁着休息时跟她去了会所贵宾休息室,双方企图在那儿畅谈人生-- 于是,不幸的悲剧就发生了:某女老板的男朋友,恰好来找她,在休息室内看到了这一切,想当然的大怒,失去理智下对山口先生痛下杀手,导致山口先生生命垂危,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对此,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岛国驻华大使馆大使春茂先生,很愤怒,要求警方必须得严惩打人凶手,并请当事人之一方先生作证。 方云康先生,正是本次事件的直接目击证人,出于同为华夏人的尊严原因,试图去休息室内阻止这次有损华夏国民尊严的行为时,却遭到了某女老板男朋友的伤害,算是殃及池鱼。 方先生很愤怒。 但更加的遗憾,因为当前大批不明真向的华夏人参与近来,让事情变得复杂起来,他发表声明,是希望大家能保持应有的冷静,不要被人利用…… 第1922章 给人一个惊喜吧! 如果不是因为担心本次事件,会有可能给华夏造成更大的恶劣影响,方云康也不会被迫站出来,跟春茂先生一起,发表本次声明。 方先生是个把祖国利益、名誉视为至高无上的华夏公民,如果不是因为本次事件会给华夏带来更加恶劣的影响,他怎么可能会发表这份声明? 毕竟,就算某女老板再是丢尽了华夏人的脸,可她终究是方先生的同胞。 方先生,真的不想让好多人知道,他的某个同胞不顾华夏十三万万人民的脸面,去主动勾、引岛国客人。 这份声明下面,还有几张彩色照片。 其中三张都是山口先生的最近照:在医生的抢救下,他已经暂时脱离了危险,可他以后都无法成为男人了,这一点院方最权威的男科专家,可以负责任的证明。 还有一张,则是方云康本人的:他的左脸颊,到现在还是肿着的,后槽牙也被打飞了几颗,这就是他企图制止某女老板的不要脸行为,却被她男朋友误会的结果。 如果仅仅是岛国人自己在这儿喊冤,华夏人才不会信他们所说的那些。 可方云康--这个来自京华方家的嫡系第二代三少爷,亲自站出来发表声明,说明真向后,对所有正跟岛国人斗的难解难分的华夏人来说,却像被当头砸了一棍子。 很少有人怀疑方云康在撒谎。 因为当前的华夏,好像从来都不缺少把外国人当作亲爹亲妈的人,尤其是女人,她们有的为见到外国偶像而激动的昏过去,有的更是去人家的境内免税商店,恨不得把棺材本也拿出来,都买回家去--等等。 华夏的男人,女人,到底是怎么了? 难道他们都已经忘记,华夏正在从受尽创伤的废墟中,艰难的走出来,走向自己的辉煌? 难道他们都已经忘记,华夏曾经有过让四方来贺的大唐盛世,有过同时期经济最发达,最富有的大宋王朝? 难道说,本该雄踞世界东方的华夏,就因为历经了满清这个奴性王朝的统治后,就真的已经忘记,他们是龙的传人,哪怕是穷死也该挺起腰板,齐心协力让母亲重新强大起来么? 随着方云康跟春茂的这份声明出现,网络上华夏人的攻击热潮指数,立即直线下降,就连街头上跟岛国人对骂的游行群众,声音都低了很多。 与此同时,岛国那边斗志昂扬,大量的口水,很快就把华夏人给淹没了。 网络上,外面街头上的这种聚大改变,白瓷不知道。 她在看完整份声明后,就颓然瘫倒在了地上。 她很清楚,她跟方云康相比起来,压根没法比,因为方云康代表着京华方家。 而且最重要的是,白瓷也知道她已经不再是以往那个白瓷了,外面早就流传着她已经给人当姨太的传言了。 既然能去给人当姨太,那么又有什么不可能,为了利益去勾、引人家山口十七呢? 所以,现在她是百口莫辩。 尤其是站出来的这个人,还是京华方家的方云康。 如果她想为自己洗刷清白,必须得拿出有利的证据。 可现在连案发地点,都已经被人给焚毁了,她去哪儿找被冤枉的证据? 白瓷还相信,现在外地的高飞,估计也知道这件事了,那么他又会怎么看白瓷? 获许,高飞相信白瓷不是那种人。 但这并不足以安慰她,洗刷方云康联合岛国人泼在她身上的污水。 “他、他们,怎么可以这样无耻?” 白瓷呆愣愣的望着显示器,失魂落魄般的喃喃说着,泪水都不淌了。 王大伟默默的关掉了显示器,点上了一颗烟后,才沉声说道:“白瓷夫人,现在我相信你不是那样的人,因为你的眼睛不会骗人。但很可惜的是,在没有能洗刷你清白的有力证据时,我说的话--跟你一样,没有半分力气。” 顿了顿,王大伟终于下定决心:“你们,走吧,快点走!” 始终没说话的唐鹏说话了:“为什么要让我们走?” “因为我不敢保证,等人们反应过来后会有多么的愤怒,会不会冲进分局来惩罚让他们感到受到奇耻大辱的白瓷夫人。” 王大伟很直截了当的说:“所以,你们最好是从后门离开。” 唐鹏又问:“那,我们要是离开了,你该怎么向上面交代?” 不等王大伟说什么,唐鹏又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估计你很快就会接到上级命令,让你们把白瓷交给市局、甚至更高一层部门。” 唐鹏这样说是有道理的,王大伟很清楚:此前一直保持沉默的上级领导,在方云康的这份声明面世后,肯定很快就会做出反应,要求接手白瓷他们。 毕竟,现在已经是真向大白了:为了两国的友好关系,为了给岛国友人、华夏人一个交代,他们必须得找到最合适的替罪羊,来平息大家的愤怒。 而白瓷呢,无疑就是最最有份量的替罪羊:谁让你不要脸的去勾搭人家岛国人,又不小心被男朋友发现,把人家变成太监的了? 如果不是你不要脸,事情怎么可能会闹得这样无法收拾? 你不出来当替罪羊,谁来给你擦屁股啊。 王大伟当然也很明白这一点,苦笑一声说:“还是那句话,我看出白瓷夫人是冤枉的,但我无法改变现状,只能尽可能按照自己的良心去做事。你们放心,就算领导知道把你们放走了,大不了--大不了撤了我的职。我能做的,就只有这点了。” “这一点,就已经足够了。” 唐鹏走过去,抬手拍了拍王大伟的肩膀,说道:“能不能把手机还给我?我想打个电话。” “打电话?” 王大伟眉头一皱时,霍天晴说话了:“王局,你就把手机给他吧,我相信,他会给你个惊喜的。” “我肯定会给那些人一个惊喜,一群沙比!” 有着当世最纯洁内心的荆无艳,却经常的爆个粗口,而且还那样自然,让人更加怀疑她的智商,很可能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高。 不过,这个智商看起来好像只有七八岁的女孩子,却是个玩电脑的好手,更是一个出色的红客--但很明显,她正在做的事,根本不需要这些,毕竟在国内最大的论坛上,上传一个视频还是很简单的。 《皇朝会所事件真向》! 视频的标题很简单明了,让人一眼就能看懂。 噼里啪啦,荆无艳手指在键盘上敲打了几下有,随即抬手打了个响指,嘻嘻笑道:“耶,搞定!” 把用监控器拍摄下来的视频剪辑,并配上由窃听器录制的现场声音,这对荆无艳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搞定后正要点开视频,欣赏一下自己的杰作时,却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你搞定什么了?” “啊!” 荆无艳被这个突然响起的声音给吓了一大跳,噌的一声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抬手拍着自己鼓囊囊的心口,连声抱怨道:“老荆,你可吓死本大小姐了!喂,是谁让你擅闯本大小姐闺房的?小心我去公安机关控告你私闯民宅,给你戴上个色郎帽--” “你胡说八道什么!?” 老荆被宝贝女儿这番话给气的瞳孔都放大了,猛地抬手,狠狠拍在了电脑椅背上。 荆无艳被吓得一吐舌头,赶紧闪到了一旁,讪笑一声:“老荆,开玩笑,开玩笑罢了,可别这样生气,您大人大量又是大官儿,没必要跟我一个小女子较真的,是不?” “唉,你、你对我们两口子来说,就是个遗憾终生的失败品啊,我现在真后悔当初不该听你姥姥的话,对你进行‘善良、童真’教育方式了。” 在华夏高层椅子上占有一席之地的老荆,此时是满脸的郁闷、懊恼:“你童真倒是童真了,可怎么就会变成傻子了呢?” “老荆,你说谁傻子呢?” 荆无艳的俏脸,一下子就阴沉了下来。 荆大小姐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说她是傻子了,尽管她平时的言行举止,要比傻子强一些-- 老荆话出口后,也意识到自己在气愤时说错话了,连忙说:“你爸爸我是傻子,你要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当我女儿?” “这样说还差不多。” 看到在外人眼里官威十足的老荆,自己承认是傻子后,荆无艳又开心了起来,双脚一跳,跳到了父亲面前,伸手搂住他胳膊,笑嘻嘻的说:“老荆,我知道你今晚关机,不出门,是被那些沙比岛国人给烦的。不过你放心,本大小姐已经给你解决了麻烦,现在你该露面发表你的立场了。嗯,你必须得尽快去做,要是晚了,这个表现的大好机会,可就被人抢走了!” 对宝贝女儿满嘴的脏话,老荆早就习惯了,更懒得推开她,只是坐在电脑椅子上问道:“什么好机会?刚才,你上传的什么东东?” “皇朝会所事件的真向。” 荆无艳得意的说出这句话时,手机响了起来。 她连忙松开父亲,跑到了炕前拿起手机,看了眼手机来电显示,随即快速接通,笑嘻嘻的说:“鹏鹏,你是不是想我了呀?” 听到荆无艳嗲嗲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后,唐鹏心里叹了口气,苦着脸说:“是,我是想你了,想你为什么还没有上传视频,你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 “我已经上传了呀,现在正在等待网管审核。” 荆无艳拿着手机,走到窗前拉开窗帘,说道:“如果他们脑子没有坏的话,是不会拦截这段视频的。嘿嘿,我敢保证,这段视频一面世,那些沙比岛国人就会目瞪口呆的闭上臭嘴。至于敢跟你抢女人的方家小子,这次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估计哭都拿不准调了。唉,其实说起来,我还是很感激他的,最起码他为我解除了一个情敌。” “行了,你胡说八道什么呢,挂了!” 听荆无艳又在那儿口若悬河后,唐鹏赶紧扣下了电话。 第1923章 她甘心被利用! 唐鹏跟王大伟要过自己的电话,打给荆无艳时,白瓷等人都下意识的听他说什么。 视频? 什么视频? 等唐鹏扣掉手机后,好像一下子捕捉到了什么的王大伟,颤声问道:“唐、唐先生,请问什么视频?又是让谁,上传那个视频?那个视频,是不是跟本案有关?” “那是一段可以让所有岛国人闭嘴,让亿万同胞看清某些人嘴脸的视频。” 唐鹏随手抛了下手机,说道:“我相信,这段视频一播放出来,白瓷所受的冤屈,就会被洗清。” “什、什么?” 白瓷就像是被电电了一下那样,身子猛地一颤,扶着萧潇的手,噌地就从地上站了起来,正要再问什么时,却听霍天晴忽然说道:“你让人上传的那段视频,是不是白瓷被岛国人欺负时的真向?” “是的,从头至尾。” 唐鹏点了点头,淡淡的回答。 王大伟一下子愣住,随即结结巴巴的说:“啊,啊……从头至尾?唐先生,你是说,你提前在那个休息室内,安装了监控器,把事情真向都拍了下来。现在,你的人已经把视频上传到网络上了?” “嗯。” 唐鹏再次点了点头时,呆愣着的白瓷,忽然嘴里发出一声尖叫,张开十指扑了过来:“你这个混蛋……你、你敢利用我!” 就算是再傻的人,这时候也能明白白瓷被人利用了:她,成了唐鹏打击方云康的武器。 要不然的话,他不可能在白瓷换衣服的更衣室内,提前安装下了监控器,拍下最真实的一切。 更不会心甘情愿的被警方带走,直到外面闹得那么厉害,逼得方云康站出来,跟春茂一起发表诬陷白瓷的声明时,才拿出这段视频。 他这样做,就是为了把方云康,甚至整个方家,都逼上一个无法回头的绝路! 白瓷,真的只是他报复方云康、楚良宵俩人计划中的一颗棋子罢了。 白瓷本来就不傻,而且王大伟刚才也分析过了,唐鹏更承认了,她怎么可能还想不到这一点? 白瓷怒了。 这次的怒气,跟方云康带给她的还不一样:方云康光明正大的往她身上泼脏水,她是看不到人,更因为人家特殊的身份,而感到无可奈何。 可现在唐鹏就在她面前,被他所利用,担惊受怕一个晚上所积攒的所有负面情绪,瞬间全部转变成了怒火,再化为动作扑向了唐鹏。 她要问问唐鹏:你既然口口声声说是高飞的好朋友,好兄弟,为什么要利用我的清白,来达到你不可告人的目的? 就在今天下午,楚良宵也曾经在皇朝会所的休息室内,做出白瓷当前做出的同样动作,扑向唐鹏--结果呢,却被他狠狠一脚跺了出去。 但当白瓷扑过来时,唐鹏却唯有躲闪。 “你凭什么,你凭什么要利用我的清白?凭什么!” 白瓷哭着,叫着,如影随形般的追赶着唐鹏。 唐鹏就像被猎豹追赶那样,噌的一声跳到了沙发背上,居高临下抬脚,在白瓷面前猛地一晃。 下意识的,白瓷就向后一躲。 唐鹏当然不会踢她,毕竟他的确利用了人家的清白。 可这一切,也不全是他安排的,他最多只是利用,等到最佳时机来打击别人罢了。 他本心上,还是要保护白瓷的。 “够了!” 看到白瓷一愣神后,还想不依不饶的扑上来,唐鹏猛地大喝一声。 吓得她浑身一哆嗦时,萧潇及时赶了过来,一把抱住了她:“夫人,夫人,你先冷静一下,听他怎么说!” “好,好,姓唐的,你说,我听!” 白瓷咬牙切齿的样子,很吓人,就像一头即将失去控制的母豹。 唐鹏才不在乎,只是冷笑一声说道:“你觉得我是在利用你了,我也承认我是在利用你了,可你有没有想过,这并不是我刻意安排的。如果,当时我没有及时出现,你现在还会在这儿发疯?” 唐鹏说的没错。 要不是他在暗中保护白瓷,估计白瓷现在早就被山口十七给玷污了。 白瓷再次一呆,眼里的怒气迅速减弱。 唐鹏从沙发上跳下来,顺势倚在上面说道:“高飞因为急事临走时,担心你会受到某些人的惦记,所以委托我暗中照顾你。这两天,我都在皇朝会所内转悠。说实在的,我压根就没打算利用你做什么。” 唐鹏发现白瓷有‘利用价值’,还是从跟她对阵的山口十七看她时的眼神中发现的。 白瓷当时只顾得讨好人家楚良宵了,却压根没注意到她已经被山口十七给惦记上了。 发现山口十七很可能要对白瓷做点什么,断定白瓷在一场球打完后,会提前退场回休息室内更换衣服(毕竟白瓷陪着打球,只是为了讨好楚良宵罢了,可没傻到总是跟人家掺和在一起,意思意思再说一句‘今天的单算她的’,就得提前退场了),更意识到岛国人会贼心不死的要做点什么。 所以,他马上抢在白瓷去休息室之前,在里面安装了监控头,窃听器。 这些东西,是唐鹏本来安在白瓷的专用办公走廊中的(既然答应高飞,要在暗中照顾白瓷,那么就得时刻关注有谁会试图接近她,在走廊中悄悄安装这些东西,对于唐鹏来说是很简单的事。) 做好这一切后,唐鹏马上通知了这几天始终缠着他的荆无艳,让她迅速赶去会所,做好一旦事发,就立即取走证据的准备。 从发现山口十七看白瓷是那炙热的眼神后,就迅速做出这一系列准备,这就说明唐先生的心思有多么的慎密。 果然,好像老天爷都在帮唐鹏:接下来的一切,都在按照他所想到的那样,发生了。 也正是因为有足够的证据,所以唐鹏才敢肆无忌惮的对山口十七下死手,更是借机狠狠抽了方云康一耳光,以此来触怒他,甘心被警方带走。 唐鹏还能确定,山口十七在被他变成太监后,肯定会搬出岛国的驻华大使,并颠倒黑白,把这件事往大里闹。 而痛恨唐鹏的方云康,也绝不会放过这个机会,铁定会跟随岛国人的言行,来讨伐他。 唐鹏盼着事情闹大。 因为唯有事情闹得越大,当时刻关注此事的荆无艳抛出哪段视频时,方云康、楚良宵会遭受什么样的打击--那是他最愿意看到的。 当初陪着高飞去陈家时,唐鹏曾经守着陈破天,表示从此后跟楚良宵再也没有一丝关系。 他当时是这样说的,也是想这样做的,因为他对楚良宵,已经彻底的失望了。 但很可惜的是,方云康却用他‘犀利’的眼神,让唐鹏心生警惕:他想就此罢休,可有人却不会,哪怕方云康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女人,却更想把他狠狠踩在脚下,依仗他是方家三少爷的深厚背景。 本来,唐鹏就是那种走路拾不到东西害腰疼的主,自己女人被人抢走后,忍气吞声那也是对楚良宵失望了,却不代表着他很甘心。 正所谓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是男人最最无法忍受的仇恨,尽管楚良宵不是唐鹏的妻子,可终究是他的女人:自己女人被人夺走,屁都不放一个,那还是男人吗? 要不是当前事儿太多,唐鹏又怎么可能会轻易原谅楚良宵的背叛? 陈破天的确是位值得尊敬的老前辈,方家在华夏的势力也很庞大,不是唐鹏所能比得,可这些都不是他在发现被方云康惦记上后、仍然能忍着的原因。 要想不被人惦记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永远都不敢再惦记自己。 唐鹏向来就信奉要么不玩,要玩就玩个恨得的信条。 既然方云康要玩下去--那好吧,唐先生肯定会乐意奉陪的,并很快就找到了绝佳的机会。 当然了,唐鹏也知道,这样利用白瓷来打击报复别人,实在是不道德,更对不起高飞对他的信任。 可问题是,他不想放过这次机会,哪怕事后被高飞虐成孙子。 再说了,也不是他刻意安排山口十七要非礼白瓷的。 正如他在救下白瓷所说的那样:她不该为了业务,就像一般女老板那样,讨好某些人,这才导致了大麻烦。 最多,最多,唐鹏也就是在本次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但很出乎他意料的是,事情闹得有些大…… 真的闹大了,曾经有那么一刻,唐鹏都差点让荆无艳快点抛出证据。 可他忍住了。 因为他很明白‘打蛇不死反被咬’的道理。 直到方云康迫于岛国人的压力,站出来颠倒黑白后,唐鹏才总算松了口气。 计划很成功,可以说得上是很完美。 “其实,我本来不用说出这些的,反正就算我不说,不给人打电话,视频也会及时出现在网上,你们也没有怀疑是我在操纵这一切的证据。” 唐鹏一口气说了那么多后,才吐出一口气,看着白瓷:“我说出来,是因为我觉得对不起你。在这儿,我给你道歉。” 说着,唐鹏弯腰,给白瓷深深鞠了一躬。 听唐鹏说出这件事的真向后,白瓷也意识到,她不该怨恨唐鹏的:如果不是人家,她早就被岛国人给玷污了。 “啊,我、我--” 想明白这些的白瓷,在唐鹏给她鞠躬道歉时,下意识的要推辞时,却看到他直起腰身来后,再次淡淡说道:“但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还会这样做。” 白瓷用力抿了下嘴角,垂下眼帘低声说:“我知道了。” 犹豫了下,白瓷抬起头时,已经彻底恢复了该有的冷静:“如果真的可以重来,我也希望你这样做。” “嗯?” 唐鹏一愣。 不等他问什么,白瓷就低声说:“我真的看不惯,那个为了打击报复你,就跟岛国人合起伙来往我身上泼脏水的方云康。” 白瓷说的是真心话。 她或许可以‘原谅’山口十七非礼她:谁让她长的那么妩媚动人了? 可她真的不能接受,方云康伙同岛国人往她身上泼脏水,让全国人民都指着她脊背骂她表杂! 第1924章 绝地反扑! 女人温柔时,可以让百炼精钢成绕指柔。 同样,女人在无比厌恨一个人时,就会变成魔鬼,不择手段的让那个人下地狱! 毫无疑问,方云康为了让自己从本次事件内脱身、不惜按照岛国人的意图把脏水都泼在白瓷身上的行为,彻底激怒了她。 假如白瓷只是大街上一个卖花的小姑娘,被方云康这种大有背景之人污蔑就污蔑了,只能找个没人的角落,蹲坐在那儿双手抱膝的哭泣。 但很可惜的是,白瓷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小良家,无比坎坷的经历,早就让她学会了该怎么对待这个世界,更何况她背后还站着个敢跟好多豪门作对的高飞,要是被方云康泼上一身脏水后,还能保持缄默的话,那她就不是白瓷了。 更何况,唐鹏也直说了:他是在利用她来打击别人,但却不是故意给她下套的,完全就是顺势而为罢了。 而白瓷要想反击方云康,撕下他那张卑鄙的嘴脸,跟唐鹏合作是必须的。 所以在唐鹏给她鞠躬道歉后,白瓷马上就想明白自己该怎么做了。 得到白瓷的谅解后,唐鹏心中最后一丝顾虑也消失了,嘿嘿奸笑一声说:“好,既然白瓷夫人这样说了,那我们就静候某些人是怎么成为千夫所指的吧。” 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时,岛国侵华战争行为,让华夏人民愤恨不已,但国民更恨的,则是那些为了自身利益,就卖国求荣当汉奸的华夏人。 那些吃里扒外,忘记自己祖宗是谁的汉奸们,其实最最可杀不可留的--方云康,现在就扮演着这个角色。 唐鹏敢肯定,等荆无艳抛出来的那段视频出现在网络上后,这段时间被岛国人给骂的抬不起头来的亿万华夏网民们,很快就像被打了鸡血那样,满血复活,以更加凶猛的气势反扑。 方云康,则是最先成熟这股子风暴的人。 因为他此前的行为,要比颠倒黑白的岛国人,还要更加可恶! 可以确定的是,在这股子即将刮起的风暴中,别说是方云康了,就是京华方家,也会被人们愤怒的口水淹没。 唐鹏在跟白瓷解释这些时,霍天晴等人就站在旁边。 谁也没有说话。 他们都用很复杂的眼神看着唐鹏。 霍天晴是个正人君子,性格跟铁屠差不多,所以还真不怎么认同唐鹏这种做法,眼神里有不满也是很正常的,不过却没有说什么,毕竟有些事不是用‘道德’来衡量的:就算唐鹏利用白瓷的行为,很不道德,但相比起为报复他人,就联合岛国人往自己同胞身上泼脏水的方云康来说,还是强了不少的。 反倒是萧潇,看着唐鹏的眼神中,满是解气的崇拜之色。 相比起霍天晴来说,萧潇的思想稍微单纯了些,她只知道谁敢欺负、诬陷白瓷,谁就得付出成倍的惨重代价! 在她看来,那段视频的出现,绝对是白瓷的绝地大反扑,只需一个回合,就能把那些卑鄙之人打入万劫不复之地。 “看,视频出来了!” 始终关注网络,不停在度娘上搜寻有关皇朝会所事件的王大伟,这时候忽然兴奋的大喊了一声。 说起来,不管是白瓷被诬陷,还是方云康会被打倒,这对王大伟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当前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工作职责所在罢了。 可他同时也是个华夏人,从来都是以身为炎黄子孙而自豪,所以在岛国人气势汹汹的责骂华夏时,他也是双眼通红,恨不得拿着刺刀上战场,把那些可恶的倭寇给干掉。 如果王大伟没有这股热血的话,那么在看到某大论坛上,忽然出现标题为‘皇朝会所事件真向’的视频后,也不会这样兴奋的大叫了。 “在、在哪儿,我看看!” 听秘书说在网上发现一段名为‘皇朝会所事件真向’的视频后,正傻愣愣望着分局那边的楚良宵,就像被人拿巴掌抽了一下那样,浑身猛地一个激灵,伸手就抢过了秘书的笔记本。 楚良宵很不幸的被卷进皇朝会所事件内后,不但她本人感觉到了某个阴谋正在袭来,就连她的秘书也意识到了不妙。 毕竟秘书可是跟领导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 所以在楚良宵发呆时,小秘书时刻在关注着网上的动向,当她在看到这个视频出现后,就下意识的提醒领导,是不是要看看。 完全是本能的,在看到这段视频的标题后,楚良宵首先想到的就是:唐鹏的反击,开始了么? 标题不重要。 从今天下午到现在,已经至少有数十个这样的标题,从网上出现过了,但只要点开后,全部都是网民们的‘一家之辞’,跟事实真向相差甚远,无非就是痛骂倭寇,指责某女老板丢尽华夏人脸面的。 可现在这个标题,却带着视频。 虽说现在网上恶搞的视频缎子多得数不胜数,但只要脑子没烧坏的,在这个风头浪尖上,是绝不会上传胡说八道的视频。 需知道,皇朝会所事件,在短短数小时内就已经传遍全国,相关部门能不慎重对待嘛,谁要是敢在这时候恶搞,绝对会有相关部门的人,立即找上门的。 楚良宵下午在离开皇朝会所时,就已经看到邓警官找到的监控头,窃听器了,不过却没有查到拍摄的那些动向,到底去了哪儿。 换句话来说就是,楚良宵隐隐猜到这是一个圈套,唐鹏会在最合适的时机,做出最致命的反击--不过她没有把这些告诉方云康。 不知道问什么,她就是没把这些告诉方云康。 尤其是在看到方云康联合岛国人,发出那份声明后,她心底竟然有了种不正常的畅快感觉,很希望看到方云康是怎么被抽脸的。 楚良宵有这种感觉,或许那是因为她从始至终,都没有认可方云康这个人,也或许她始终不满意楚家用强让她离开唐鹏、所以内心深处才想让所有迫使她离开唐鹏的人,后悔。 女人的心思,很复杂,谁也猜不透。 其实现在的楚良宵,就连她自己也猜不透,她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所以在看到这段视频后,楚良宵心儿立即狂跳:她苦苦等了数个小时的视频,终于出现了,唐鹏的反扑开始了。 这绝对是绝地反扑! 上传视频的,是一个叫网名叫‘我是天才’的人。 不过楚良宵才不会关注我是天才是谁,只是飞快的点开了视频。 唐鹏在皇朝会所安装的监控头、窃听器,绝对是当今世上最先进的,无论是画面清晰度,还是声音的保真度,那都是一流的,就像拿着拿着摄影机直接拍摄那样。 首先映入画面的,是身穿一身白色网球衫,脖子上搭着一块白色毛巾的白瓷。 看得出,她是刚从外面运动回来。 进来休息室后,就把房门反锁,把毛巾搭在了房门后的挂衣架上--然后画面一闪,等楚良宵的眼睛适应过来后,白瓷已经换上一身白色睡袍,从休息室里间走了出来。 这地方是制作视频的人剪切过的,把白瓷换衣服那一顿给删掉了。 白瓷刚从里间走出来,正准备去浴室内时,房门忽然被人从外面一脚跺开:满脸都是淫笑的山口十七,从外面扑了进来,白瓷本能的发出了一声尖叫。 看到这儿后,楚良宵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她知道,就算接下来什么内容也没有了,仅仅凭借这个片段,也足够说明方云康联合岛国人所发出的那份声明,就是在放屁,污蔑白瓷的清白了。 砰的一声--笔记本的音箱内,传来东西被砸在门板上的声音。 楚良宵睁开眼,就看到视频内多了个人:唐鹏。 唐鹏及时出现了,就在山口先生恼怒白瓷不配合,拿起挂衣架一架子把她砸倒在地上,要扑上去时,却被唐鹏一把抓主脖子,向后摔出去,砸在了门板上。 好事被破坏的山口先生,这时候并没有醒悟过来,应该灰溜溜的闪人,或者跪地求饶--因为他是骄傲的岛国人,就算是正在做畜生才会做的事儿,他也不会甘心被人破坏,大吼一声好像老虎那样,扑向了唐鹏。 看到这儿后,楚良宵笑了。 她很理解唐鹏,知道山口先生的愤怒反应,正是唐鹏最希望看到的:要不然,他怎么能够用异常狠辣的手段,去收拾这个自大的倭寇? 果不其然,自以为有两下子的山口先生,刚扑到唐鹏面前,就像麻袋那样被人一脚跺在了墙上,好像死狗那样的摔下来后,唐鹏一个箭步跳了过去…… 楚良宵合上了笔记本。 接下来又发生了什么,她已经没必要看了:因为那是她跟方云康,以小丑角色闪亮登场的,随后就是岛国驻华大使馆的春茂先生,还有警务人员。 “小王,走吧。” 楚良宵合上笔记本后,冲秘书低低的说了句。 开车的秘书连忙点了点头,启动了车子。 在车子经过分局门口时,楚良宵就看到分局门口左侧,平时用来普及法律知识等东西的电子显示屏上,正在播放这段视频。 那些就在不久前,还被上百岛国游行者给骂的抬不起头来的华夏人,这时候个个腰板笔直,高喊着让岛国人滚出华夏的口号,矿泉水瓶子、水果,甚至鞋子手机,就像暴雨般的从维持秩序的警员上空砸过,就像炮弹那样落在了岛国示威游行队伍中。 而那些刚才还理直气壮的岛国人,这时候却像一只只丧家的癞皮狗那样,抱着脑袋四处鼠窜,不敢有一丝反抗。 幸亏有警方在维持秩序,但就是这样,还是有好多个热血青年冲进了岛国人中,对他们老拳相向,带着无比的愤怒。 在凄厉的警笛声中,好多警员喝令大家要冷静的咋呼声中,一个偏离了轨道的矿泉水瓶子,狠狠砸在楚良宵的车子玻璃上,水花四溅。 就像她破碎了的心。 第1925章 打死他! 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在半小时前,你还是一个维持正义的和平使者,但转眼间,就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了。 方云康正在经历这种痛苦的折磨,在那段视频上传到网上之后。 他做梦也没想到,竟然会有这样一段视频的存在:可亲可敬的岛国朋友,不是已经暗中派人,把事发现场给一把火烧了吗,怎么会忽然出现这个视频了? 这是个圈套。 唐鹏精心设计的圈套。 为了报复他抢走楚良宵,唐鹏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拿出这段视频来为他,为白瓷来洗白,而是等整个华夏都被岛国人给虐的要死、心中积攒了无比愤怒时,才抛了出来,就像一根燃烧的火柴,落在了汽油库中。 轰地一声,火光冲天。 这是由愤怒形成的火焰,不把某些东西,某些人烧个粉碎,决不罢休! 更让方云康连灵魂都在颤抖的是,就在不久前还推波助澜的西方某些记者,这时候也改变了嘴脸,站在正义的角度上,来指责岛国人的无耻,华夏某人的丑陋。 方云康知道,华夏某人就是说的他,就像他终于明白,这一切原来都是唐鹏的圈套。 可问题是,当初唐鹏在设计这个圈套时,方云康本来没必要跳进来的,他只需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旁观者的身份,来协助公安部门调查事情的真向就行,反正也不是他指使山口十七企图非礼白瓷的。 他跟山口十七之间,充其量也就是在商场上的合作伙伴罢了。 再说了,岛国人本来就有喜欢把美的东西据为己有的好习惯--依着他、方家在华夏的能量,完全可以从侧面、以委婉低调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就行了。 可他偏偏没有这样做! 因为在看到唐鹏忽然出现在山口先生被打残的现场后,方云康只意识到这是个打击唐鹏的绝佳机会,却不知道正是这种想法,才让他主动跳进了人家布置的圈套内。 可他却毫不知情,在唐鹏悠然自得的开始收紧锁在他脖子上的绳套时,他却像个小丑那样,上窜下跳的,玩的不亦乐乎。 仇恨,让方云康失去了他应有的理智,这才在春茂先生的‘委婉’威胁下,联合发表了那份声明。 那份声明,会给春茂先生造成多大的恶劣影响,方云康不知道,也不想去多管--当前,他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医院,回到方家,找个最最安全的角落,躲在那儿发抖。 就算是用脚丫子,他也能想到,方家老头子此时有多么的愤怒。 方云康的这种‘卖国求荣’做法,不但中止了他在官场上的前途,更是让整个方家,遭受无法估计的损失。 可是当前,他不回家躲着,还能去哪儿? 方云康急匆匆的跑出了电梯,出现在了医院门诊大楼的一楼大厅内。 一楼大厅内有很多人,都在仰着脖子看显示器。 夜这么深了,医院内还有这么多人,这都‘得益于’山口先生就在这家医院接受治疗,岛国驻华大使的春茂先生,连同方云康就是在数小时前,在这儿接受了记者采访,并联合发表了那份声明。 这儿,跟城区分局,算是今晚游行队伍人员最集中的地方了。 据保守估计,院门口现在聚集至少数千人,也是岛国游行人员最多的地方。 方云康多么希望,大厅内空荡荡的一个也没有? 因为那样,他就不用抱着脑袋捂着脸的走出去了。 可就算他抱着脑袋捂着脸,还是被人认出来了:“咦,大家快看,那不是帮着倭寇来欺负自己同胞的方云康吗?” “啊,是他么?” “吓,真的是他哎!” “他这是要干嘛去,跑的这样快!” “啊,我知道了,他这是在卖国嘴脸被揭穿后,想逃跑!” “不能让这个卖国贼跑了!” “门口的哥们,拦住那个卖国贼!” “打死他!” 几乎是在短短十几秒钟内,方云康就被数十个愤怒的华夏人给包围了起来。 夜都这么深了,这些人还滞留在议员门诊大厅内,就足以证明他们就是人们常说的愤青--愤青,其实是个贬义词,寓意为做事很少动脑子,很容易被人利用的沙比青年。 但毫无疑问的是,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遭遇最危险时,率先站出来用他们单薄的脊梁,满腔的热血为无数同胞扛起这片天的,也是这些人。 愤青做事,从来都是善恶分明,只分你我,帮亲不帮理的--哪怕是错在自己人,他们也得用看似可笑、实则很让人感觉温暖的傻瓜方式,来向外来压力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所以说呢,最怕的就是让愤青占理。 因为愤青一旦占理,这就说明事情大条了,有人要倒霉了。 比方方云康。 被好多人围住后,他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平时的机智多谋,翩翩风度啥的,现在都变成了狗屎,只知道夹着尾巴满脸惶恐,看着一张张狞笑的脸,嘎声问道:“你、你们要做什么?” “做什么?你这个败类,心里该明白的!” “还跟这个败类汉奸说什么呀,揍他!” “弄死这个沙比!” 群情愤怒的一片声讨中,无数个拳头,无数个脚丫子,狠狠砸向了方云康。 “你们凭什么打人,凭什么--啊,救命,救命啊!” 方云康就像一支纸船,很快就被淹没在了愤怒的海洋中。 齐越,是医院的一名保安,来自乡下,刚参加工作没几个月。 今晚他值班。 要是搁在往日,晚上十点半之后,齐越早就跟几个哥们躲在休息室内喝茶吹牛了。 可今晚不行,因为在小兄弟被踩烂的岛国先生‘下榻’医院后,这儿就变成了华夏、岛国游行示威者的聚焦所在,尤其是方云康联合春茂先生发表那份声明后,现场局势一度失控。 齐越承认,他也是个愤青。 要不然在看到岛国朋友的声明后,得知某个女老板丢尽了华夏人的脸后,也不会像吃了苍蝇般那样难受,恨不得闯进分局把某女老板弄死拉倒了。 所以呢,在那段扭转乾坤的视频一出现后,齐越对女老板的愤怒,立马变成了同情,恨不得闯进分局,跪在她面前给她磕几个响头,说我错了--这就是真正的愤青,单纯的可爱,却又可敬。 愤青最大的特点,就是愤怒指数特别高,受情绪所作用的很厉害。 当齐越意识到自己错怪了某女老板,所有的一切都是岛国人,还有那个方云康在颠倒黑白后,他最大的希望,就是先把那个姓方的干掉:一个帮着岛国人污蔑自己同胞的华夏人,就是汉奸,卖国贼,百死莫赎! 或许老天爷很理解齐越心里的所想,所以很快让方云康出现了。 马上,齐越就在有人认出方云康后,跟其他人一起冲了过去,开始对他拳打脚踢。 别人对方云康痛下杀手,或许只是为了发泄愤怒,跑过去从他身上来一脚,对他吐口口水拉倒,可齐越却是下了狠手,一脚脚的踢向他的软肋。 当从方云康的惨叫声中,听到肋骨骨折的声音后,齐越感到了无比的爽,尽管他已经早就知道,方云康对于他这种从乡下来的打工仔来说,那绝对是高高在上的王子般的存在--可痛扁自己平时只能仰视的人,却不担心有出什么意外,才是最让人爽歪歪的不是吗? “卧槽尼玛的,我弄死你这个没人性的东西!” 就在齐越不知道第几次抬脚,准备冲方云康那张英俊的小白脸上来一脚狠的时,有人拉住他的胳膊,猛地向后一拽,拉了他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上。 “这谁啊?” 齐越大怒,扭头看去才发现拉着他的人,原来是医院保安队的队长老王。 老王再次把齐越往回拉了一下,随即低声喝道:“你特么的不想干了吗?” “什么不想干--” 齐越本能的反驳一句时,才猛地想起自己是干什么的来了:他是医院的保安,职责就是预防、制止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但他现在却比任何人都下手狠,这无疑是违反了职责。 “老王,你松开我,老子今天就是不干了,也得弄死这沙比!” 齐越一愣神后,接着愤青劲又上来了。 老王一瞪眼,低声骂道:“你想找死我不拦你,可你别连累你家人!你以为这个混蛋是一般人?你要是把他揍出个三长两短来……哼哼,想想你家里人吧!” 老王虽然跟齐越不是一个地方的人,可也知道他家里的情况不咋样,全家就指望他当保安挣的这点钱呢,如果他真把方云康揍出个三长两短,方家能罢休吗? 被老王提醒后,齐越猛地醒悟了过来,但还是不甘心。 老王又说:“我也恨这沙比,也想弄死他,可咱们绝不能下手,懂不懂?” “懂了。” 齐越眼睛一亮,这才知道老王是啥意思,当今抬手扯开嗓门喊道:“大家别打了,别再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 他嘴里高喊着,落下的双手却猛地一推前面的人。 前面的人哎呀一声再也站不住,砸在了方云康身上,接着就有好几个人趴了上去。 “救命,救命!” 被四五个人狠狠压在最下面的方云康,惨声叫了几声,就没动静了。 “都让开,让开!” 齐越,老王等人这时候才站出来,尽职的驱赶着围攻的人们。 “还有那个岛国人!” 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一下子提醒了大家:医院病房内,岛国大使还在呢。 这时候,人们有些失控了,随着叫嚷声,数十人疯狂的跑上了楼梯…… 几分钟后,一支全副武装的武警小分队,手持防暴盾牌,橡胶棍,喊着号子排着队,齐刷刷的冲进了医院大厅内,也没有理会被保护起来的方云康,直接冲上了楼梯。 好多年后,人们在回忆今晚时还会得意的说:武警部队简直是弱爆了,那么多当兵的,竟然没有抓主一个打人者。 第1926章 放开她! 站在云霄阁会所二十三层的窗口往下看,能清晰看到在街上游行的人们。 韩玄点上一颗烟,深深吸了一口后,吐出了个烟圈。 他很羡慕在街道上游行的人们,很遗憾没能参加这次游行。 别看韩玄是个表面冷漠的男人,实则他也有一颗澎湃的心,尤其是知道今晚的游行,是跟老大唐鹏有关之后。 那个方云康,还有没良心的楚良宵,现在肯定会生不如死吧? 韩玄想到这儿时,嘴角露出的笑容更加的遗憾:他要是不留在这儿负责潘冬冬、唐文举夫妻,还有那个宋慧乔安全的话,肯定会跑到医院去,现场看看愤怒的人们,是怎么收拾那些人渣的。 “唉。” 想到这儿后,韩玄轻轻叹了口气时,背后传来了哒哒的脚步声响。 他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服务生推着一辆餐车,从电梯内走了出来。 因为唐文举被艾米莉给下了某种药物后,到现在还没有找到自我,所以现在负责给二十三层送餐的服务生,都是潘冬冬亲自指定的。 韩玄当然认识那几个指定的服务生,也知道这个推着餐车(夜宵)的服务生姓李,叫李晓云,身材高挑长相文静的女孩子。 不过,就算是认识李晓云,韩玄也快步走了过去,脸色又恢复了正常的冷漠:“送饭的?” 云霄阁会所的服务生,现在基本都认识韩玄了。 更知道这个脸上有着一道长长伤疤,眼神凶狠的男人,是老大唐鹏的绝对心腹,听说他当年曾经跟唐鹏一起,在中东参与过一场战争,绝对是生死与共的。 所以,所有云霄阁会所的服务生,包括潘冬冬以下的那些经理,都很看重韩玄--或者说,都有些怵头他,跟他对视一眼,就有种被眼镜蛇盯上的阴森感。 文静的李晓云,当然也是有这种感觉。 看到韩玄快步走过来后,马上就停住了脚步,微微垂下眼帘,怯生生的说:“是、是,送的夜宵。” 韩玄毫不客气的伸手,掀起餐车上的盖子,挨个餐具都检查了一遍,确定没发现什么异常后,才重新盖上盖子,淡淡的问道:“给谁?” “是唐先生点的,就在半小时之前。” 李晓云低声回答。 这两天,唐文举始终跟宋慧乔住在一个房间内。 当然了,他们并没有睡在一个炕上,只是一个外间,一个里间:唐文举担心别人要对宋慧乔不利,所以非得陪她、保护她。 不管是唐鹏,还是连春芳,对此都无可奈何。 幸好,他们也看出老唐只是单纯的保护宋慧乔,而且那个女人在被高飞警告过一番后,也不敢再打老唐的主意了。 已经接连两个晚上,唐文举都会在深夜时要夜宵(给宋慧乔要的),这对韩玄来说已经习惯了。 他检查送餐人员、餐车,只是因为职责所在罢了。 “嗯,去吧。” 韩玄点了点头,闪到了一旁。 李晓云微微点头,很小心的推着餐车走向了老唐的屋子。 在韩玄的注视下,李晓云来到房门前,轻轻敲了几下房门,等里面传来老唐的问话声后,才推开了房门。 里面的窗户肯定是开着的,因为李晓云在推开门时,她披散在肩头的发丝被吹了起来,这是对流风突然形成的原因。 李晓云连忙抬手,压住了左肩飘起来的长发。 就在她压下来的瞬间,韩玄好像发现了一缕白色的头发。 不过,还没有等他看清楚,李晓云就走进了屋子里。 “韩玄。” 就在韩玄刚要跟过时,小月的声音从左边走廊中传来。 韩玄回头,看到了穿着一身深色套裙的小月,踩着高跟鞋从那边走了过来。 严格的说起来,小月并不是那种太美的女孩子,但却比大多数女孩子都多了一分飒爽之气,这跟她出身是个杀手有关。 但小月在韩玄眼中,却是个十全十美的存在:如果让他从潘冬冬、小月俩人之间选择一个,来作为终生伴侣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在韩玄心中,潘冬冬美则美矣,可却只是个不禁磕打的花瓶,实在不对他的胃口。 而小月对韩玄,也有那方面的意思:她没有嫌弃韩玄长的凶恶,更能从这幅吓人的皮囊中,看出那颗忠贞的心。 唐鹏早就发现俩人很对眼,也很高兴他们两个能走到一起,所以俩人目前已经算是一对恋人了,韩玄负责保护唐文举、宋慧乔,小月则是潘冬冬的贴身保镖。 有道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看到小月走过来后,韩玄的眼神马上就温柔了下来,脚步轻快的走了过去,走到她面前一米处时,停住了脚步,双手抱着膀子靠在了走廊墙壁上,望着小月。 韩玄喜欢小月,每次看到她时,眼神都会改变,但绝不会有龌龊的意思。 小月很享受韩玄看她的眼神,也没躲闪,跟他对视着轻声问道:“你有没有看那段视频?” “看了。” 韩玄在说话时,不管是对谁,都是尽可能的简洁,真可谓是惜字如金。 要是换成别的女孩子,肯定不喜欢跟不善言辞(确切的说是不知道该怎么哄女孩子)的人谈对象,不过小月却不在意,笑了笑说:“是不是感觉很遗憾,没有跟着大少(唐鹏)一起去?” “有点。” 韩玄抿了下嘴角,回头看了一眼,才说道:“但大少更希望我能留在这儿。” “是啊,唯有你留下,大少才能放心外出做事。” 小月也缓缓倚在了走廊墙壁上,微微歪着下巴望着韩玄:“你说,那个高飞什么时候回来?” 高飞回来了,才能带走那个宋慧乔,才能有可能找到让唐文举变正常的药物(他在临走前,已经跟唐鹏说过,他是要去地下楼兰了),韩玄才不用每晚都睡在走廊中,严加防备任何企图伤害唐文举、宋慧乔俩人的人。 “我怎么知道啊。” 从餐车上帮着李晓云往下拿盘子的唐文举,扭头看了眼宋慧乔,皱眉问道:“哦,对了,那个高飞到底是什么人?” 李晓云送饭进来时,宋慧乔正在跟唐文举聊天--尽管她真的很讨厌跟一个老男人聊天,不过她在彻底失去自有后,整天憋在屋子里也的确闷的慌,跟唐文举聊高飞,也是她最关心的问题。 宋慧乔现在也知道了,能够进来送饭的人,都是唐鹏信得过的人,所以完全可以把李晓云无视,说自己想说的话。 穿着一身白色睡衣的宋慧乔,坐在沙发的边上,左腿压在右膝盖上,半截雪白的小腿下面,堪称完美的玉足脚尖,挑着红色的水晶拖鞋,一颠一颠时,总能让偷看的老唐心儿随着一跳一跳的。 老唐现在的心智,思维,都很不正常。 这两天内,宋慧乔可是跟他谈过无数次高飞了,可他却像得了健忘症那样,每次在她提到高飞时,总是会问一句高飞是谁。 或许,老唐意识到那个叫高飞的家伙,已经威胁到了他在宋慧乔心中的地位,所以每次在谈起高飞时,语气中总是带着不耐烦。 看着老唐帮着李晓云从餐车上往下拿盘子,宋慧乔动都没动,只是轻轻晃动了下脚尖,懒洋洋的说:“他呀,是你儿子的好朋友,也是我的、的--” 说到这儿时,宋慧乔故意闭上了嘴。 “他是你的什么?” 刚端起一个汤碗的老唐,手一哆嗦,洒出的汤落在了李晓云去拿餐具的手背上。 汤可能有些烫,李晓云猛地缩手时,轻轻叫了一声。 宋慧乔很享受老唐为她而吃醋的样子,不过却不喜欢李晓云的叫声,黛眉微微皱起,抬手伸出一根葱白也似的食指,冲洗手间指了指,示意她去洗洗手。 李晓云怯怯的点了点头,快步走向了洗手间。 在开门时,她忽然回头看了宋慧乔一眼。 这时候,宋慧乔正要冲唐文举露出一个迷人的笑时,眼角余光跟李晓云的目光对上--接着,她的脸色就猛地一变,苍白。 李晓云开门走进了洗手间内,在进去时,落下的右手食指,冲宋慧乔这边勾了一下。 “你说呀,他是你的什么?” 老唐却没有注意到宋慧乔的脸色变化,犹在追问这个话题。 “他、他是我的主子。” 宋慧乔根本没心思搭理唐文举,脱口说出心里话后,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失魂落魄般的走向了卫生间。 她在站起身时,右脚脚尖挑着的水晶拖鞋落在了地上,却像没看到那样,赤着一只脚走了过去。 “什么,他、他是你的主子,什么主子?” 老唐好像傻了那样,盯着那只水晶拖鞋,腮帮子猛地鼓了起来:这是在咬牙发狠时,才会有的反应。 做为一个男人来说,亲耳听到自己在乎的女人,亲口说某个男人是她的主子,这对男人来说无疑是个耻辱,帽子绿了的耻辱--只要是个男人,就会很自然的升起这种感觉。 唐文举的心里,攸地乱成了一团,眼前浮现出了一个画面:一个他似曾相识的男人,野兽般的趴在他最在意的女人身上,做着让他心碎的疯狂动作。 砰的一声,眼睛浮上不正常红色的唐文举,猛地拍了一下案几,转身快步走向了洗手间。 此时,在他的心中,宋慧乔就是陪伴他一生的女人,他绝不允许任何男人,敢挑战他男人的权威! 他要像个男人那样,去逼问宋慧乔,那个高飞到底是谁! 唐文举来到洗手间门口,想都没有想,抬起脚来就踢在了门板上。 随着房门被大力踹开,唐文举就看到他最心爱的女人,竟然被李晓云掐住脖子,抵在了洗手盆上,左手更是撕开了她的睡衣,露出最饱满处的那两团惊人的白。 “放开她!” 唐文举看到这一幕后先是呆愣了下,随即大喝一声,冲了进去。 他刚扑进去,伸手去抓李晓云时,就觉得肚子上好像被大锤狠狠撞了一下那样,身子嗖地向后飞了出去。 第1927章 他看到了自己的心! 高飞什么时候回来,对于韩玄来说,正如他当初为什么忽然要走那样,毫不知情。 其实小月也知道韩玄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只是俩人站在这儿面对面的,要是不找点话题聊聊,好像不怎么得劲。 韩玄笑了笑,正要实话实说自己不知道时,却忽然听到唐文举那个房间内,传出砰的一声大响,接着就有惨叫声传来。 “不好!” 韩玄脸上的笑容,攸地凝滞,瞳孔猛地收缩,转身就向走廊那边冲去。 小月也听到了那声惨叫,好像是唐文举发出来的,想都没想也跟着韩玄向那边跑,只是才追上几米,韩玄却低声喝道:“小心调虎离山!” 韩玄负责保护唐文举跟宋慧乔,而小月主要是贴身保护潘冬冬,还有连春芳。 现在唐文举那边房间内有意外突现后,韩玄第一反应就是有外敌入侵,却担心他小月跟他一起去那边时,反而会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趁机去伤害潘冬冬俩人,所以才提醒小月。 小月马上就明白了过来,正在前冲的身子猛地一顿,随即旋风般转身,向回跑去时低喝一声:“韩玄,小心!” “知道,你也是!” 韩玄头也不回的答应了一句,用最快的速度向前狂奔。 如果小月知道,这九个字是俩人最后一次对话的全部内容,她肯定会选择代替韩玄,去查看唐文举那个房间。 但很可惜的是,她不知道。 现在她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潘冬冬的房间。 转过走廊拐角后,向前疾奔的小月抬手,在左侧的房门上狠狠拍了一下。 这间屋子里,住着的是大力神,还有陈留香俩人。 一掌拍下去后,房门发出咚的一声大响,小月却停都没有停,直接风一般的飘了过去,用最快的速度跑到潘冬冬门前,也没来得及敲门,直接用肩膀狠狠撞在了上面。 砰的一声大响,正坐在电脑桌前,密切关注皇朝会所事件走向的潘冬冬,连春芳俩人,被吓了一大跳,齐齐发出了一声尖叫:“啊!” 看到俩人安然无恙后,破门而入的小月,这才松了口气,但接着就冲进了里间。 里间,也很正常,窗户紧闭着很安全的样子。、 “小月,怎么了?” 潘冬冬最先反应了过来,等小月出来后马上站起来问道。 “刚才我跟韩玄在走廊中谈话时,听到唐叔房间内有异响,担心这边会出事。” 小月很干脆的解释着,右手一翻,手中已经多了把短匕,迅速走到窗前向下看了眼,这才松了口气。 一切正常。 刚才唐叔房间内发出的那声惨叫,差不多应该是他被那个女人给捣鼓的吧? 小月心里这样想,也有道理的。 现在就算是个瞎子,也能看出唐文举被宋慧乔给迷的神魂颠倒了,而且俩人也已经在同一个屋子里‘同居’好几天,虽说老唐年龄比较大,可守着宋慧乔那样一个美女,要是不做出点什么来,好像才是不正常的。 但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宋慧乔对老唐根本没那意思,每次看他时的眼神里,都带着看不起的厌恶--这个骄傲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允许一个屠夫,占她的便宜? 尤其是高飞来过一次后,当面警告她不许对老唐动什么心眼,要不然她会后悔的。 其实也正是这样,所以连春芳才‘放心’的让老唐跟宋慧乔同居。 那么现在老唐忽然发出惨叫,估计是他想非礼人家来着。 小月心里这样想着时,门外有脚步声响起。 接着,大力神跟陈留香俩人,就出现在了门口,喘着粗气的问道:“没、没啥事吧?” “没事,一场虚惊。” 小月深吸了口气,脸色平静的走出了房间,低声说道:“你们在这儿好好守着冬姐,我去老爷子那边看看。” 因为可能关系到唐文举的‘清誉’,所以小月觉得最好是自己过去一趟。 “哦。” 不知道啥事的陈留香俩人,看到小月藏在手肘后的刀子后,有些紧张的点了点头。 小月快步走向唐文举那边的走廊,刚走过拐角,就看到一个女服务生推着餐车,从那边走了过来。 小月也认识这个服务生,知道她叫李晓云,更看出她是来送夜宵的。 看到李晓云后,小月彻底放心了:如果唐文举那边真出现什么意外的话,那么李晓云还怎么可能会这样淡定?嗯,肯定是唐叔对宋慧乔起那种心思,被教训了。 小月心里这样想着,在经过电梯门口时,对推着餐车走进电梯的李晓云点头笑了笑。 笑容很友好,当然得带着一点点警告的意思:无论看到了什么,都别乱说哈! 李晓云先是一愣,随即醒悟过来,赶紧讨好的笑着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小月很喜欢这种聪慧的女服务生,再次真诚的笑了下,转身刚走出两步,全身的神经,却猛地一下子绷紧! 她嗅到了一股子新鲜的血腥气息。 小月是杀手出身,从来都不喝酒,所以哪怕是给她拿一支84年的拉菲,她也嗅不出酒品质的好坏,可是却对血腥气息格外敏敢。 这可是二十三层高楼,就算地上有什么流血的东西,也不可能传到这么高的地方来,最主要的还是因为这丝血腥气息,是从李晓云的身上传来的。 很新鲜。 一个女服务生,身上怎么会带着这种血腥气息? 而且还是从唐文举房间内走出来的,杀手敏锐的第六感,让小月一下子对李晓云起了疑心,神经之所以绷紧,那是因为既然韩玄早就赶去了房间,怎么可能会让一个身上带血的女服务生这样从容离开? 完全是本能的,小月左肩忽然下沉,拧身猛地抬起右脚,以最凶狠的力道,狠狠鞭向李晓云! 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这是小月在接受杀手残酷培训时,养成的习惯。 正要推着餐车走进电梯的李晓云,在小月猝不及防的鞭出一腿时,身子忽然前趴,一下子趴在了餐车上的同时,右脚脚尖用力蹬地--餐车突然加速,冲进了电梯内。 李晓云用这种方式,轻而易举的避过了小月的凌厉一击。 她这样从容避开后,小月心中肯定会大吃一惊,但她更加趁着冷静,接着已经启动起来的动作,扫空的右脚在电梯门上轻点,身子已经腾空而起,左脚电闪般跺向趴在餐车上的李晓云。 几乎是在同一瞬间,小月手中的短匕,已经闪电般的甩了出去,准确无误的刺向李晓云的后脑勺。 李晓云的反应也很快,只是她处于被动的劣势,匆忙中猛地翻身躲开小月一脚时,脑袋也及时翻滚--那把好像闪电般的短匕,擦着她的耳朵刺在了餐车上,发出当的一声响。 就像是泥鳅那样,李晓云不等小月做出下一次攻击,身子已经钻进了餐车下,左脚连踢两下,那辆不锈钢餐车竟然被她踢飞了起来,重重砸向小月。 小月被迫向左躲去,餐车砸在了走廊墙壁上,接着反弹回来,落在了走廊中。 小月腾身跃起,正要继续扑向餐车时,电梯门开始缓缓关上,一缕青烟从里面激射而出,带着熏人的臭味。 青烟有毒! 小月心思电转间,前扑的身子改为斜刺里扑去,好像蝙蝠那样从电梯门前掠过。 掠过电梯门的瞬间,小月急匆匆向即将关合的电梯内看了一眼,却看到里面的李晓云,已经变成了一个白发女人。 很妩媚红润的一张脸,却是白发、白眉。 虽然只是急匆匆的一瞥,可小月就肯定对方是个花信少妇,另类的。 小月看到这张脸面时,里面的女人冲她微微有笑。 风情万种。 等她身子落地时,电梯门已经完全合上,开始下降。 小月着急的电梯按钮上拍打了几下,也没制止住电梯下降,正要转身冲向楼梯时,才猛地想起她要去做什么。 这时候,就算那个女人打开电梯,小月也不会去追她了。 因为她必须得尽快赶往唐文举的房间里,看看那边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她转身刚要跑,却又停下,弯腰时右手急抄,从砸落在地上的餐车上,抓起一个发套。 发套上,还带着一张薄薄的面具,比小朋友玩的气球厚不了多少,却是惟妙惟肖,正是李晓云的模样。 这个发套,正是小月甩出去的短匕,从那个女人头上刺下来的。 就算是用脚趾头,小月这时候也知道这个李晓云,是别人假扮的了,目的就是唐文举那边。 呜啦,呜啦-- 就在这时候,刺耳的警笛声忽然从走廊中震响了起来。 这是唐鹏为防备有什么意外发生,特意给潘冬冬、唐文举等人的房间内,安装的警铃。 警铃一响,唐鹏从沈城带来的所有手下,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二十三层走廊中。 小月没有理睬警笛声,甚至都没空扔掉手里的发套,用最快的速度扑向了唐文举房间那边。 距离房门还有七八米时,小月就停止了奔跑,但身子却因为惯性,在光滑的地板上迅速向前滑行,就像是溜冰那样,直直的撞向了门口,右手一抬,扶住了门框,随即抬膝撞开了房门。 然后,她就呆愣在门口,双眸瞪到最大限度,如同掉进了冰窟内。 房间内,唐文举躺在地上,不知死活。 宋慧乔就瘫坐在洗手间门口,左手捂着嘴巴,苍白的脸色上,泪水断了线似的往下掉,盯着东墙的双眼里,全是满满的恐惧。 一个人站在东墙下,左膝微微向前供起,双手反按着墙壁,头却垂了下来,几乎要凸出眼眶的眼睛,怔怔的看着他自己的心口。 他的心口部位,有一个洞。 血洞。 有拳头那样大,心脏--心脏,竟然垂在了外面,被抓成了几瓣,好像被野兽给抓碎的那样。 这个人是韩玄。 韩玄的心脏,竟然被人从胸腔内活生生的掏了出来。 他的人早就死透了,可依然倚在墙上,看着自己的心。 第1928章 吻别! 自古以来,处死人的方式有很多种。 但岁月走到现代社会中时,以前那些类似于‘满清十大酷刑’之类的杀人方式已经绝迹,基本上就是枪毙,刀杀居多了。 就连中东那些总是跟美国佬做对的恐怖分子,在杀人时也只是斩首--斩首,好像都比韩玄当前的死法,看起来要‘文明’许多。 他,竟然是被人活生生的掏出了心脏。 那个杀他的人,得有多么的残忍,才会用这种方式? 宋慧乔绝对目睹了整个杀人过程,不但极度的恐惧,而且还无法压制反胃,哪怕是捂着嘴的哭,也是一阵阵的干呕,最终终于松开手,吐了上来。 小月却始终站在门口,傻愣愣的望着韩玄,全身包括每一根发丝,都像是过电那样的急促颤栗着,牙齿更是咯咯作响,嘴巴大张着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她没有哭,也没有叫,只是这样呆愣着,好像整个世界都停止了那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慢慢的走了过去。 来到韩玄的尸体前,小月伸手把他轻轻的揽在怀中,就像一个母亲抱着熟睡的婴儿那样,慢慢倚在墙壁上,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她低下头,微微闭上眼,缓缓低下头,苍白的唇吻在了韩玄还有温度的嘴上。 自从双方彼此间有了那层意思后,因为韩玄的性格比较孤僻、内向,所以他们别说是亲吻了,就连正式牵手的机会都没有一次。 现在小月吻起了韩玄。 吻别。 这是她的初吻。 相信韩玄不管是哪儿,都能感受到小月爱他的那颗心。 小月始终没有哭,只是用嘴唇,轻轻从韩玄双眼上抚过。 韩玄闭上了眼,很安静的样子,木呐还又凶恶的脸上,好像浮上了一抹笑。 小月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甚至都不知道在做什么,她只想让韩玄明白,她是有多么的在乎他,为了他,她可以去做任何事情。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当早就赶来的大力神等人,满脸狰狞痛苦的单膝跪地,用这种方式来向韩玄致敬时,背靠在门口走廊墙壁上的连春芳,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恐惧、悲哀,愤怒,低声抽噎了起来。 随即,她猛地一咬牙,走到大力神身边,也跪在了地上。 连春芳是唐鹏的母亲,韩玄是唐鹏最得力的手下,算起来连春芳就是韩玄的主母--可她从没有把自己放在所谓的主母地位上,她就是个纯朴的乡下妇女,对所有真心对自己儿子好的人,始终都是发自内心的感激,还有尊敬。 现在,韩玄死了。 被人以这种极其残忍的方式杀死,连春芳当然明白,他的死,是受儿子的连累。 她是唐鹏的母亲,韩玄受唐鹏的连累被人残杀,她心中全是满满的愧疚,痛苦,给韩玄尸体下跪表示应有的谢意,这也是很正常的。 至于唐文举怎么样,连春芳没有管--因为她只看了丈夫一眼,就能从他平稳欺负的胸膛上看得出,他睡着了。 保护他的韩玄被人残杀,他却睡着了。 连春芳第一次没有对唐文举动怒,因为她很清楚现在丈夫,其实也是个可怜人。 她很后悔。 后悔来京华。 如果不来京华的话,那么就不会发生这些恐怖的事。 或许,连春芳从来都属于乡下人,沈城北郊那个民风纯朴的地方,才是她的家乡。 这一刻,她无比的渴望,用最快的速度,逃离京华。 京华在很多人眼里,好像是天堂般的存在,让人向往--连春芳此前也是这样想得,毕竟这是华夏的心脏,全国数一数二的国际化大都市。 可现在她却觉得,京华这座美丽的大都市中,既有善良、幸福的人们,也有让人恐惧的魔鬼。 连春芳在跪倒时,潘冬冬跟着跪了下来,被长长眼睫毛覆盖着的双眸中,除了恐惧之外,还有满满的自责。 她是唐鹏的女人,早就把自己定义在了‘后勤部长’的位置上,希望用出色的工作能力,来给唐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东西。 可偏偏唐文举被人下药、韩玄被人残杀,却都是来自云霄阁的内部人员。 哪怕是那俩人都是别人假冒的,但这也证明潘冬冬在内部安全方面,重视度还不够--实际上,她做的已经够好了,毕竟整个云霄阁有着数百员工,潘冬冬这个当总经理的,又怎么可能会注意每一个小人物? 泪水终于不再滴落后,潘冬冬才艰难的抬起头,看向了门里面。 小月始终抱着韩玄的尸体,瘫坐在东墙跟下,就像一个泥雕那样动也不动。 血液早就凝固,甚至连空气中的血腥气息,都已经渐渐的散去,可小月背后墙上那一行血淋淋的大字,却像个魔鬼那样,狞笑着告诉所有人:血债血偿,下一个就是你! 这一行字,是用韩玄的鲜血写成的。 下一个就是‘你’的那个你,是谁? 潘冬冬根本不用多想,就能对号入座:唐鹏。 那个魔鬼用这种极度残忍的方式,来残杀韩玄,只是为了警告唐鹏。 那么,这个人是谁? 是不是跟楚良宵、方云康有关的人? 毕竟这俩人刚被唐鹏狠狠算计了一下,不排除方、楚俩人背后之人,在恼羞成怒后派人来云霄阁报复唐鹏的可能性。 但潘冬冬却觉得绝不是他们,因为不管是楚家还是方家,就算要报复唐鹏,也不会用这种极度残忍的方式。 血债血偿。 这四个字,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说明他们有人曾经死在唐鹏手中。 咚、咚咚,就在潘冬冬咬着嘴唇在心里盘算这些时,背后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她还没有回头,就听到有人用沙哑的声音轻声叫道:“鹏哥!” 潘冬冬身子一颤,缓缓回头看去,就看到四五个人从电梯那边走了过来。 走在最前面是唐鹏。 唐鹏在出了电梯门,看到走廊中跪满了人,悲伤压抑的气氛几乎让人窒息后,就意识到出大事了。 很不好的大事! 母亲、潘冬冬俩人都在,唐鹏走过来时就看到了她们两个。 他没有看到父亲唐文举,却能推断出出事的绝不是父亲--要不然的话,母亲绝不会跪在门外,只是在那儿捂着嘴的低声哭泣,早就扑进屋子里呼天抢地打着滚的哭了。 唐文举的房间里,还有宋慧乔。 可如果出事的是宋慧乔,无论她是怎么死的,都没有让连春芳等人跪地默哀的资格。 是谁? 唐鹏脸色有些苍白,快步走路时,能听到心脏在胸腔内狂跳的声音,身子压过了走路声。 “鹏哥。” “鹏子。” “大少。” 唐鹏一路走来,跪在地上的那些手下,都纷纷站了起来,站在了走廊两侧墙边。 他们很多人,在听到警报声响,急匆匆赶来后,都不知道屋子里发生了什么事,不过看到老板的娘、冬姐都跪在地上后,谁还敢过去看个究竟? 跟着跪下就好了。 唐鹏没有理睬他们,只是快步前行,随着房门越来越近,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跟在唐鹏身后的,有两个女人,几个男人,其中两个身穿警服。 这两个女人,正是白瓷、萧潇俩人,还有霍天晴,分局局长王大伟,一个副局长。 在荆无艳抛出那段视频后,所有针对白瓷、唐鹏俩人不利的局势,立即扭转,以老荆为首的重量级人物,更是马上召开了紧急会议,终于做出了早就该作出的反应:更多的武警部队,被派上了街头,保护那些好像过街老鼠一样的岛国友人。 没办法,这些游行示威者的嘴脸虽然丑陋,可华夏当局必须得确保他们的安全不受威胁。 除了保护这些岛国游人,回他们自己住所去后,还派遣了大批宣传车,宣传员走上街头,算是亲临现场呼吁华夏同胞要冷静:不要再围攻驻华大使馆,四处讨伐岛国友人了,我们是礼仪之邦,要懂得以德报怨,更不要当街焚烧膏药旗、岛国货--京华的空气质量,已经够糟糕了不是? 不得不说,华夏国民是纯朴的,善良的,在当局劝说下,终于以胜利者的姿态,高举着拳头、高喊着‘华夏万岁’的口号,慢慢消失在街头。 这时候,已经是零点以后了。 当局高层的紧急会议上,还做出了几项紧急决定。 其中一项,自然宣布被岛国人泼了脏水的白瓷、唐鹏是清白的。 既然是清白的,那么警方当然没理由再留客了。 为了表达警方诚挚的歉意,王大伟跟常务副决定亲自送唐鹏等人回家--不过,唐鹏刚从警方手中拿过手机,开机,就接到了潘冬冬发来的短信:大事,速回! 唐鹏很了解潘冬冬,知道要不是出什么她无法解决的事,她绝不会用这种口气发短信的(当时唐鹏的手机关机,打不通,潘冬冬只能发短信)。 唐鹏在看短信时,恰好霍天晴从旁边瞥了一眼,随即低声跟白瓷说了几句。 白瓷会意,就跟王大伟商量说,他们三个人,想先去云霄阁会所。 就这样,一行人才急匆匆赶了过来。 云霄阁,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唐鹏来到会所后,没有急着问前台服务生,只是用最快的速度进了专用电梯。 一直走到门口时,唐鹏都在心中考虑发生了什么大事,直到他看到了韩玄,看到了墙上那行血淋淋的大字。 嘎崩一声,唐鹏听到了自己咬牙的声音,好像把牙给咬碎了,痛苦的闭上了眼。 不过他很快就睁开了,轻轻叹了口气,缓步走了进去,来到了小月面前,慢慢蹲了下来,伸出右手从她脸上抚过,替她拢起了垂下的乱发。 始终呆愣的小月,这时候才像活了那样,慢慢抬起头,双眼空洞的看着唐鹏。 “我、我来晚了。” 唐鹏张了张嘴,却没有听到自己的声音。 “大少--韩玄,死了。” 小月嘴唇已经干裂,说出这句话时有鲜血迸了出来。 第1929章 喵呜的声音! 韩玄死了。 死的不能再死了。 唐鹏当然能看得见。 可在小月哑声说出这几个字时,他却觉得心脏被好几根钉子,狠狠刺了几下。 那么疼,疼的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谁都知道,韩玄当初认识唐鹏,还是因为在沈城时为钱绑架了潘冬冬,才被唐鹏收服的,自从在中东一战后,他被引为心腹手下。 说是韩玄是唐鹏的心腹手下,实际上唐鹏从没有把他当手下看待,而是把他当朋友,或者是兄弟。 事实证明,韩玄也没让唐鹏失望:在过去的那些岁月中,他给予了唐鹏尽可能的帮助,共同来抗御危机-- 总之,可以这样说:唐鹏最困难的日子都熬过来了,现在总算是安定了下来,有了自己的固定资本,以后韩玄本该过上他从下就幻想的幸福生活才对。 可现在,他却死了。 被人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所杀。 唐鹏发誓:他要用比这个还要残忍百倍的方式,来‘回报’残杀韩玄的人。 他所做的,只能是这样了。 “我知道。小月,你、你是不是很想哭?” 唐鹏看着小月,眼里闪过一抹担忧。 他能从小月的脸上看得出,她到现在都没有哭泣--她跟韩玄,可是恋人啊。 他们的恋情,不同于现代都市那些红男绿女们的爱情,轰轰烈烈的热火朝天。 他们俩人更像是一棵树,一棵藤,在相互倾心的那一刻起,就紧密相连在了一起,默不作声的相互紧拥着,一起向往阳光。 低调,而真挚。 现在,树倒下了,藤条却没有哭泣。 不是她不想哭,是引为悲伤已经让她忘记了:心上人猝死后,她该用泪水,来尽情的宣泄心中的哀伤。 大喜伤心,大悲伤神。 尤其是人在极度悲哀时,却没有哭泣,这不但会伤神,而且还会伤身。 唐鹏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希望小月能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那样或许能让即将断裂的思维神经,能得到缓解,要不然她就会走进魔障中,整个人就算是毁了。 “哭?大少,我该哭么?” 小月呆滞的眼瞳,微微转动了一下。 “是的,你该哭,想哭,就哭。” 唐鹏抬起左手,轻轻把小月、韩玄的尸体,都揽进了怀中。 当小月趴在他心口上,听到他强有力的心跳时,泪水就像腾空的巨浪那样,攸地从海面上出现,瞬间淹没了整个世界。 小月哭了。 她终于哭了。 不是那种歇斯底里的哭,而是听上去好像是小猫的叫声:在严冬刚出生没几天的小猫,死了妈妈后,独自在荒郊野外的枯木下,喵呜,喵呜的叫着。 唐鹏闭上了眼,紧紧搂住小月,还有韩玄,动也不动。 门外的潘冬冬站了起来,扶着连春芳,低声对大力神吩咐了几句。 大力神点头,表示明白,狠狠擦了把脸上的泪水后,冲众人猛地一挥手。 急促而轻微的脚步声,在走廊中蚕儿进食般的响起。 很快,走廊中除了白瓷他们,就只有潘冬冬跟连春芳了。 潘冬冬看向了白瓷。 她此前从没有见过白瓷,可在看过那段视频后,却知道她是谁了。 尽管当前的环境、气氛,都不适合有笑容的存在,潘冬冬还是给了白瓷等人一个苦涩的笑,低声说:“白瓷夫人,请随我去那边坐坐?” 白瓷没有看房间里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却知道现在不适合站在这儿了,赶紧点了点头,低声道谢。 “伯母,放心吧,唐叔他没事的。” 潘冬冬又揽住连春芳的肩膀,低声说了一句。 她能理解连春芳此时心里是种什么样的感受,更知道现在无论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当前最好就是都离开这儿,让唐鹏自己处理。 连春芳吸了下鼻子,接着又抬手捂住了嘴巴,点了点头却没说什么。 不等潘冬冬说什么,从门口往里看了一眼的王大伟,就语气沉重的说:“潘总,我先去下面大厅等,过一会儿我再上来。” 现场发生了极其残忍的凶杀案,王大伟做为城区强力部门的最高领导,自然担负一定的责任,还有职责,不过他却知道这时候不是留下来的时候。 潘冬冬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强笑着说:“那就麻烦王局了。” 王大伟点了点头,跟常务副转身快步走了。 从昨天下午到现在,王大伟就被麻烦--而且还是超级大的麻烦,给缠住了身:唐鹏伤人一案,还没有解决利索,紧接着就是凶杀案发生了。 焦头烂额这四个字,都无法形容他当前的状况。 “萧潇,你陪夫人去吧,我留下。” 霍天晴低声对萧潇说了一句。 潘冬冬看了他一眼。 她不认识霍天晴,却能从他淡定的眼神中,看出这不是个一般人,也没多说什么,轻揽着连春芳的肩膀,跟白瓷、萧潇俩人走向了她房间那边。 无声的哭泣,才是最最伤心的表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小月才停止了哭声,从唐鹏怀中抬起头,看着他哑声说:“我想,给他换衣服。” 唐鹏点了点头,双手抄起韩玄的尸体,从地上站了起来。 小月跟着站起来,左手扶着墙很慢很慢的吸了口气后,把韩玄的尸体接了过去,然后木头人那样的,脚步蹒跚的走向了门口。 唐鹏站在那儿,看着她走出房间后,才扭头看着墙上那行字,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看的是那么认真,好像要从这行鲜血写就的字体里,找到韩玄曾经的生命。 鲜血写就的字体有些潦草,但就算唐鹏这个不懂书法的人,也能从这行字中看出:写这行字的人,书法功力很深厚,看似随意涂鸦,可一笔一划却尽显不俗的功底。 这行字体中,有几个字是繁体字写成的。 相比起现在华夏通用的简体字来说,繁体字无疑有着它独特的特殊魅力。 就像是国家的‘国’字来说吧,简体字是四方框里面有个‘玉’字,代表着财富,或者说是王者的财富。 但繁体字的国,却是四方框里面有个或字:在古代,或字就代表着城邦的意思,而或这个字中,既有代表人口的口,也有代表着兵器的戈,寓意就是人拿着武器,来保护国家的意思。 所以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繁体字所代表的含义,要比简体字更加含蓄,引人深思,同时字体本身,也极具带有观赏性,为书法爱好者们的最爱。 唐鹏当然不会在意繁体字,还是简体字,他只是盯着这行字看。 看了很久时,霍天晴的声音从背后响起:“这个人,应该不是来自大陆。从字体上来看,他在写这行字时,是率性而为的,没有丝毫的掩饰意思。” 有个凶手在杀人后,还题字留念,毫不在意是否暴露了自己的字迹,这就证明此人不是个傻瓜,就是个相当自信的人。 傻瓜是杀不了韩玄的。 也唯有在某些方面都相当自信的人,才不会介意唐鹏(或者说是警方)能否从这行字中,推断出他的踪迹。 “是的,这个人很狂傲。差不多,是来自宝岛,或者香港那边的。” 唐鹏转身,拿出香烟递给了霍天晴一颗。 当前最习惯用繁体字的两个地方,就是宝岛、香港了。 看来,这个人就有可能从这两个地方来的。 不过也不能排除杀人凶手的,是故意用繁体字来题字,目的就是误导唐鹏(警方),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不管这个人是谁,在他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害韩玄后,他就已经是成为还活着的死人了--哪怕他是西方的上帝,哪怕唐鹏粉身碎骨,也会替韩玄讨回公道。 韩玄以前也杀人,他最终落的被人杀的下场,这也是很正常的。 但那个人,真不该用这种极其残忍的手段来杀害他的。 韩玄的死法,对于唐鹏来说就是一种鞭策:鞭策他从这一刻起,就已经把找到凶手、以更加残忍的方式干掉他,成了活着的最大目标之一。 “你先等等,我去去就来。” 唐鹏说着,走向了唐文举。 正如连春芳能看出唐文举是睡着了那样,唐鹏走进房间时,也曾经特意停顿了一下脚步,听出老唐的呼吸正常后,才算是放心。 老唐睡着了。 他也许没有看到韩玄被惨杀的这一幕,要不然哪怕是中毒再深,也不可能在睡着时,嘴角还带着好像很甜蜜的笑意。 韩玄为保护唐文举惨死,他却在幸福的睡觉。 唐鹏没有责怪父亲。 引为他很清楚,老唐也是个受害者。 现在他也跟连春芳一样,特别后悔让父母来京华。 要不然的话,他们夫妻怎么可能会遭遇这些意外,直到现在老唐还沉浸在他自己的那个世界中,这是唐鹏这个当儿子最不孝的地方。 所以他没理由去责怪父亲,只能自责的抱起他,走进了套间内。 霍天晴坐在了沙发上,毫不在意屋子里的血腥气息,默默的吸烟,眼角偶尔会看宋慧乔一眼。 穿着白色睡衣的宋慧乔,依旧瘫坐在洗手间门口。 她已经不再呕吐,可脸色却苍白的害怕,全身的颤栗不曾停止过。 吱呀一声轻响,唐鹏从套间内走了出来,缓缓关上门后,目光在墙壁上那行血字上停留了片刻,这才走到了宋慧乔面前,就像刚进来上那样,慢慢的蹲了下来。 用跟小月讲话时的低沉语气,唐鹏轻声问道:“宋慧乔,你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唐鹏的语气中,没有一点威胁的意思。 可宋慧乔却有种强烈的感觉:如果她再顾左右而言他,来敷衍唐鹏的话,他就会像头狮子那样,咆哮着把她撕成碎片! 这是唐鹏给宋慧乔的最后一次机说实话的机会。 他绝不会再问第二遍,绝不会。 宋慧乔牙齿再次咯咯作响,不敢有一点点的犹豫,颤声说道:“驱、驱魔者。” “什么?” 唐鹏没有听清楚。 “驱魔者。” 宋慧乔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不敢再让唐鹏问第三遍。 第1930章 伤心者的归宿! “喜欢这个地方吗?” 高飞站在森林湖泊边上,到背着双手看着一只水鸟,从湖面上飞快的掠过,叼走了一条小鱼,很快就消失在了远处的森林中。 这地方,是当初他帮着莫邪征东,找到黑色《安归经》内秘密的地方。 也是他在地下楼兰养伤时,最喜欢来的地方。 有山,有水还有森林,格外的宁静,听不到外界都市中的现代文明噪音,空气清清新的几乎让人晕眩欲醉。 人在这种环境下,心总是会从没有过的宁静,平和。 湖泊斜对面很远处,就是黑石山的背面。 那儿,有个非常隐蔽的山洞。 其实,说是隐蔽,实则一点也不难找,站在这儿用高倍望远镜向那边看去的话,就能清晰看到那个洞口。 那个山洞,就是地下楼兰最为神秘的地方:修罗道。 修罗道里面,长眠着近两千年来莫邪家族的列祖列宗。 那决定个神秘的地方,如果是放在外界,肯定会在考古界引发地震般的震动。 但在这儿,却是被赋上了神秘甚至神话色彩,是地下楼兰的禁地,哪怕是莫邪征东这个现任女王,在生前擅入修罗道,都得受到生不如死的惩罚。 没有谁敢接近修罗道方圆五百米之内,哪怕是野兔也敢--那边,有着最为凶残的黑色王蛇,野兔能生活在这样的仙境中,当然舍不得就这样死去了。 同样,修罗道方圆数百米内,长满了奇花异草,风吹来时,香气阵阵飘来。 不知情的人,肯定会把那地方当作最好的去处。 王晨也很想过去看看,不过在听高飞说起修罗道中所见的一切后,她立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甚至都不愿意再向那边多看一眼。 只要是个正常人,想到在那个最美丽的地方,有着上百具不腐烂的美艳尸体--那种感觉,就像雨后踩在了一只被淹死的老鼠尸体上,砰的一声,肚子破裂了…… “喜欢。” 王晨还是这样回答高飞,顿了顿,又说:“还有羡慕。羡慕秦城城,解红颜。” 哪怕是仙境一样的地方,也有让人不敢接近的可怕之处,只要忽略修罗道,森林神殿那些地方,地下楼兰绝对是个让王晨向往的地方。 她羡慕秦城城、解红颜,能生活在这儿,无忧无虑。 “可这地方,却不适合你。” 高飞笑了下,半转身看着蹲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挽起裤腿露出半截雪白的小腿,用有些胖乎乎的脚丫撩水的王晨,目光在那只雪足上凝滞了一下,接着才说道:“在我看来,这地方倒不如说叫伤心者的归宿。” 伤心者的归宿。 到目前为止,解红颜、秦城城,还有高飞的干儿子高大命,是唯一三个取得地下楼兰‘国籍’的人,但他们三个人,无疑都被外面那个世界伤透了心。 所以高飞才觉得,地下楼兰对于外人来说,倒不如叫做伤心者的归宿。 王晨自然也明白这六个字的含义所在,只是她不明白高飞为什么却说,她不适合来这个地方。 难道,是在暗示她:伤心,伤的还不够重? 王晨的眼眸,黯淡了下来,停止了撩水,盯着湖面发了会呆后,才淡淡的问道:“为什么要说我,不适合这地方?” “因为你有不甘。” 高飞想了想,才解释道:“你有没有发现,不管是秦城城还是解红颜,她们在来到地下楼兰后,都已经全然忘记了外面那个世界?” 王晨也想了想,回想在跟解红颜俩人交谈时的一幕幕,确定高飞说的没错后,低低的叹了口气:“是的。看来我的确不适合这地方,因为我不甘心。” 不等高飞说什么,王晨又说:“我不甘心,本来属于我的男人,会被别人抢走--可是承认,正是我的某些错误,才导致了今天的下场。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做出了让你们男人最无法宽恕的愚蠢行为。” 王晨所说的愚蠢行为,自然是指她赌气接受了杜子康的追求,更让高飞亲眼看到了她跟杜子康在一起的样子,尽管那是个误会。 “其实,我一直在努力,想方设法使出全部手段,来希望让你重新回到我身边,可我失败了,败的很彻底。” 王晨说着,忽然笑了笑,才接着说道:“尤其是看到你为陈果果所做的这一切后,我终于明白我在你的心目中,除了拥有一个明媒正娶的妻子名头之外,我压根没法跟她们相比。” “我们之间,或许永远也达不到你跟陈果果、沈银冰,甚至是解红颜她们之间的感情,所以我就算用尽手段让你回到我身边,对你,对我来说,可能都是个痛苦。可毫无疑问的是,我爱你,高飞。” 王晨说到最后这五个字时,语气是那样的自然。 看得出,她是发自内心的。 高飞没有说话,看着她站起来,穿上了鞋子。 王晨甩了下手上的水珠,张开了双臂。 高飞眉梢微微一挑,还没有说什么,就听王晨低声说:“抱抱我,最后一次,我想再重温一下被你拥有的幸福感觉。” 高飞犹豫了下,张开双手,把王晨轻轻揽进怀中,下巴放在了她乌黑的秀发上。 王晨闭着眼,声音轻的好像在梦呓:“高飞,我们相逢,可能是个错误--你说的不错,地下楼兰是个伤心者的归宿,可却不合适我来这儿。但我相信,在更加广阔的天地间,总有一个地方适合我。” “我忽然想到了梁娇娇。” 王晨轻笑了声,依旧闭着眼的说道:“那可是你的第一任妻子呀。现在我才知道,她原来要比我聪明太多,知道无法拥有你后,就果断的离开。” 高飞也想到了梁娇娇。 这才蓦然发现:梁娇娇的样子,在他心目中已经淡化的几乎找不到了,就像好多青少年在青春期时做过的那个梦中的女主角,随着岁月的流逝,被彻底的忘记。 “梁娇娇……” 高飞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时,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猛地松开王晨,双手扳着她的双肩,眼神闪烁着:“你、你要学梁娇娇那样?” 王晨要学梁娇娇那样,彻底的从高飞世界中消失。 俩人不同的是,梁娇娇是主动的,而王晨是被动的。 相比起梁娇娇来说,王晨少了一份潇洒,这可能跟她背靠陈家,以及很好强的性格有关。 但越是骄傲、好强的女孩子,在感情上受伤时会伤的越重。 王晨并没有否认,坦然点头说道:“嗯,像梁娇娇那样,这是我这些天深思熟虑过的,或许也是我最好的结果。我只希望,我能学会像她那样洒脱,能够重新再活一次。” 高飞紧紧抿了下嘴角,沉默片刻后才问道:“你要去哪儿?” “这是秘密,也是我一个失败者最后的自尊,不要再问了,好吧,我真怕会忍不住的回答你了,就会给自己留下一丝希望,再次心伤的希望。” 王晨嫣然一笑,挣开了高飞的手,抬头看着天上的七颗太阳:“日落之前,我希望能离开这儿。” “我会安排的。” 高飞心情很复杂,很想劝说王晨:就算我们不在一起了,可你也没必要学梁娇娇那样,为了躲避我,放弃本该属于你的世界,远赴偏远地区的。 可他却说不出这些话,因为他觉得很虚伪。 就在高飞不知道说什么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从身后森林小道中传来。 本能的,高飞俩人回头看去,就看到一匹红色骏马,从森林中狂奔出来,马上坐着一个身穿黑色王宫护卫袍服的护卫。 距离高飞还有数十米远,护卫就猛地一拽缰绳。 “希律律!” 骏马一声长嘶,人立而起,前蹄虚空蹬踏了几下时,护卫却牢牢趴在了马脖子上,等它前蹄落地后,护卫一个翻身跳了下来。 “驸马。” 护卫把马缰甩在马背上,快步跑到了高飞面前,双手递过了一个牛皮纸纸袋:“这是外界飞龙部传来的最新消息,女王殿下让我送给您看。” “谢了。” 高飞眉头一皱,接过纸袋温和的道谢。 护卫双手叉手行礼,躬身,然后转身快步离开。 不一会儿,马蹄声响就消失在了森林中。 看着骏马消失的地方,王晨轻轻叹了口气:“唉,到现在为止,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或者在在拍电影。” “其实我到现在为止,也有这样的错觉。” 高飞对此深有同感,坐在了大石头上,也没避讳王晨,打开了那个纸袋。 他表面看起来很镇定的样子,实则内心却不怎么平静,因为他很清楚,如果外界没有发生跟他有关的大事,外界飞龙部也不会特意给他送这些东西来。 王晨挨着他坐了下来。 高飞打开了纸袋,从里面倒出了一些照片,还有几张纸。 照片足有十几张,大部分是白瓷的:这些,是从视频上截取的。 还有韩玄的。 几张纸,却是白瓷的亲笔信。 她把她这几天所遇到的那些事,在信纸上详细叙说了一遍,当然也包括她在云霄阁会所看到的那些。 “驱魔者?” 高飞在看这些东西时,始终是表面平静,好像在看一些跟他无关的事。 但王晨却能清晰的感受到,他心中的怒火,已经让他的血液跟着燃烧了起来。 几天前,如果陈果果难产的消息没有传到外界,高飞或许早就从宋慧乔那儿,知道驱魔者的存在,驱魔者又代表着什么,韩玄也不一定会死去,白瓷也不会遭到岛国人的羞辱、污蔑。 现在他总算是知道了,唐文举忽然变成那样,原来是驱魔者在从中捣鬼。 只是,驱魔者是来自哪儿? 宋慧乔不知道,也想不通驱魔者为什么在残杀韩玄后,会在墙上写下‘血债血偿’的字。 她都想不通了,高飞自然也想不通。 他也不想去想,只是想去做什么。 血债血偿。 高飞相信,唐鹏肯定会让驱魔者,明白这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第1931章 风口将永远关闭! 表面上看来,韩玄被驱魔者所杀,跟高飞的关系并不是太大。 毕竟高飞跟唐鹏现在虽然是盟友关系,可唐鹏此前得罪了什么人,这才导致人家找上门,用这般残忍的方式杀害韩玄,俩警告他,高飞全然不知情。 但高飞在看到这些后,却立即意识到韩玄之死,不仅仅是唐鹏一个人的事。 其中必不可少的牵扯到了他:当初,他要是不把宋慧乔救下来的话,那么唐文举这个打酱油的,就不会被人下药,去充当什么护花使者。 而且高飞更是隐隐觉出,这个驱魔者跟他肯定有着一定的联系。 至于到底是什么联系,这还得需要他自己去探索。 还有就是,唐鹏现在既然是他的盟友,那么唐鹏的事,就是高飞的事。 在俩人当初结为同盟时,利益关系就变成了密不可分--这,或许就是驱魔者要报复唐鹏的主要原因吧? “看来,我得提前离开这儿了。” 跟高飞一起看完这些东西后,王晨轻轻叹了口气,说:“唉,你的麻烦可真够多的,幸亏我下定决心离开了你,要不然指不定哪一天,也会像韩玄一样--” 高飞抬头,淡淡的问:“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 看出高飞不快后,王晨摇了摇头,改变了话题:“最后跟你说一件事,不要生杜子康的气,他这是个有些骄傲自大的公子哥儿,其实人还是不错的。” 高飞嘴角动了下,没有说什么。 “好了,不说这些了,我该走了。” 王晨弯腰,放下挽起的裤脚,笑道:“我想你送我走,不要去打搅任何人,行不行?” 对王晨这个要求,高飞没理由拒绝。 她是真羡慕在这儿安居乐业的解红颜俩人,所以才不想让她们看到,她来过,又落寞的离开,带着终身难忘的遗憾。 高飞站在沙丘的最高处,仰望着远处那辆四驱吉普车,慢慢消失在了南边天际的尽头:负责护送王晨回内地的,是地下楼兰外界飞龙部的人。 高飞知道,王晨这一走,他们以后或许就再也没有了见面的机会。 就算是再见面,那又怎么样? 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无法跟自己相爱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就必须得尽快的忘记他,要不然就得学解红颜她们那样,给他去当姨太。 给高飞去当姨太,对于心高气傲的王晨来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她只能选择离开,这也是她唯一的选择。 一阵风吹来,吹起的沙砾,迷住了高飞的眼。 他低头,抬手揉了揉眼睛,再睁开眼时,身边已经出现了一个戴着狰狞面具、身穿黑色描金龙袍的女人。 “你准备什么时候走?” 莫邪征东抬手,拢住了被风吹起来的一束发丝,说道:“我劝你,最好是等明天再走,因为我的人,最早也得等明天才能把那些事情调查清楚。晚走一天,对你来说有好处的。” “今晚,我陪你。” 高飞答非所问。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轻笑道:“你还是去陪陈果果吧,她比我更需要你。” 这几天晚上,高飞始终都陪在陈果果身边。 既然莫邪征东让他明天再走,高飞就想陪她一个晚上,毕竟她也身怀六甲了。 高飞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讨论,转身走向了风口:“唐文举现在的症状,你有没有办法解决?唐鹏希望我能带好消息回去。” 莫邪征东跟高飞并肩而行,走进了风口内。 当风口徐徐关闭时,在隧道中火光闪烁中,她在沉默片刻后才说:“这两天,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根据你对那个人的不正常症状描述,他肯定是中了迷幻之类的药物。” 能够让人神志模糊的药物,有很多种,就想鸦片、毒品那样,让人欲罢不能,在彻底迷上后,会走进一个他自己相向的世界里。 那肯定是完美的世界。 要不然那些瘾君子,也不会为了毒品哪怕是搞得家破人亡,也在所不辞了。 随口说了七八种能对人起到迷幻功能的中草药后,莫邪征东的话锋一转:“不过这些,无论怎么提炼,效果都没有他(唐文举)所中的那个厉害。” 莫邪征东是当今世上的中医圣手,她在这方面所说的话,就是权威,高飞必须得深信不疑。 高飞皱了下眉头,说道:“连你都想不到,那他岂不是没救了?” 莫邪征东停下脚步,看着高飞反问道:“你难道忘了忘忧粉?” “忘忧粉?” 高飞眼睛一亮:“你是说,唐文举中的是忘忧粉?” 高飞怎么可能会忘记忘忧粉? 忘忧粉,是杀破狼三部,用来控制某些人的重要法宝,主要是由贪狼部来负责,当年就曾经用忘忧粉来控制颜红,沈银冰的。 后来沈银冰‘奇迹般’的逆袭,成为贪狼的狼主后,高飞就很少听到过忘忧粉了。 不过他却可以肯定,沈银冰始终在服食忘忧粉,毕竟她无法脱离那东西,最多也就是服用时最方便罢了。 可是现在沈银冰到底去了哪儿,高飞可不知道,而且就算是知道了,也找不到能解开忘忧粉的解药,要不然沈银冰也不会始终服用。 “他所中的不是忘忧粉那样简单。” 莫邪征东却摇了摇头:“忘忧粉,就像是毒品那样,最多让人欲罢不能,却不可能让人总是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那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他所中的药物,很可能就是从忘忧粉中提炼出来的。” “从忘忧粉内提炼出来的?” 高飞一愣,下意识的说:“不会吧?如果真这样的话,沈银冰肯定会告诉我的,毕竟她现在已经完全掌控了忘忧粉,更希望能让这东西,变成能造福人类的良药,算做是为贪狼部上万信徒赎罪的筹码。我记得,她好像跟我说起过,她曾经给你送来了一些试验品,请你帮忙的。” 高飞没有记错。 沈银冰在彻底掌控了忘忧粉的生产基地(现在忘忧粉早就不再只在珠穆朗玛峰有了),除了她之外,任何人都别想知道那个基地现在哪儿,更别想得到忘忧粉。 也正是手握这么神奇的资源,所以沈银冰才想利用这东西,来给上万贪狼信徒,当作是洗白上岸的筹码。 沈银冰知道莫邪征东是中医圣手,故此在早些时候,就已经送来了足够的试验品,希望能借助她的中医本领,研发出一种神奇的中药。 莫邪征东当然更不会记错:“嗯,我收到那些东西了,这段日子里没事时,也总是在研究。” 高飞急急的问:“你从中发现什么没有?” “按照西方的说法,忘忧粉的存在,绝对是天使跟魔鬼相结合的怪物。” 莫邪征好像笑了一下时,却闭嘴向后看去。 下意识的,高飞也向后看去,就看到那些守护风口的护卫,正拿着一些绳子,在隧道两侧的墙壁上比划着,还不时的用石灰在上面画个圈。 高飞有些纳闷:“他们这是在做什么?” 莫邪征东轻飘飘的说:“他们是在测量该安放多少火药,才能把这条隧道炸塌。” “什么?” 高飞一愣,随即大吃一惊:“你要把这条隧道炸塌?” 这条通道,是早在一千多年前,莫邪征东的老祖宗莫邪宁荣,率领数千楼兰居民,费时三年多的时间,才一锤一锤的凿出来的,后来又经过各代楼兰女王的修缮,才终于有了今天的规模。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条被命名为‘风口’的隧道,跟地下楼兰的‘补天’工程一样,都夹杂着楼兰人太多的血汗。 但现在,莫邪征东却准备让人毁掉这条隧道。 难道,她要从此真正的与世隔绝? “唉,我怎么可能会与世隔绝呢,就算我以后不想见你,可还有陈果果她们、你的孩子们要见你。你放心,我在决定炸毁这条通道时,就已经准备好了新的出口。” 就像知道高飞心中在想什么那样,莫邪征东轻叹一口气:“唉,其实我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的。” “是不是因为,风口确切的位置,已经被外界锁定了?” 听她这样说后,高飞心中才松了口气。 “嗯,风口一旦被外界锁定,谁也不敢保证会有什么人,会在某个时间来到地下楼兰。那不是我想看到的,为了十数万子民安全计,我必须得封死风口。” 莫邪征东说到这儿时,双眸中也露出了不甘、不舍的神色。 没有谁比她更清楚,在莫邪王室的带领下,楼兰人民究竟付出了多么辛苦的代价,才打通了这条长达数百米的地下通道。 这样一条通道,要是放在外界,压根算不了什么,就算那些私人小矿主,只要一按电源,上千米的煤井用不了多久,就能打出来的。 可这条隧道,可不单纯是隧道那样简单:隧道两侧的墙壁上,雕刻着地下楼兰的发展史--说是最正道的西域文化,也是毫不为过的,这要是让那些考古学家知道了,肯定会心疼的捶胸顿足的。 这条隧道,对于整个地下楼兰来说,也是创造奇迹的一个象征,莫邪征东当然不想毁掉它。 可为了那晚的遭到外敌入侵的悲剧不再上演,她除了这样做之外,就再也没别的办法了:无论地下楼兰躲藏的再神秘,她的功夫再高。可在现代化科技力量之前,都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这条隧道斜井。” 莫邪征东呆望着那些忙碌的手下,过了足有半分钟后,才转身继续前行:“这是受当时的技术限制,无法更好的抵御外侵。所以新的风口,会是那种直上直下的竖井,启用了人力绞盘‘电梯’。” 斜井变成竖井后,只要把‘电梯’一降,外侵者就算是本事再大,要想像前几天那样迅速攻陷楼兰,那是不可能的了。 而且高飞隐隐猜到,新的竖井下面,估计就是他第一次来时落下的那个深湖了。 第1932章 女王殿下的爱情! 风口关闭,那是因为它的存在,已经严重威胁到地下楼兰的安全。 风口对于地下楼兰来说,就像乡下宅院的大门,可以从这儿登堂入室。 无论折扇大门遮掩的有多严实,但只要被外界的某些人锁定具体位置后,随时都可以用现代化武器,暴力破坏它。 所以为了地下楼兰十数万国民的安全,莫邪征东必须毁掉它。 只要长达数百米的隧道被炸毁,那些人要想再入侵楼兰,除非使用大型挖掘机械,耗时至少数月才能顺着塌陷的隧道,找到通往楼兰的路。 可在华夏早就决定绝不会破坏、干扰这个世外桃源后,又有谁敢光明正大的动用大型挖掘机械,来这儿寻宝? 风口已经存在了近两千年,是数万地下楼兰人民辛苦努力多年的结晶,现在却要被迫毁掉,关闭,就是为了救一个陈果果。 为了救一个陈果果,就把老祖宗传下来的财富、文明毁掉,这对莫邪征东的来说,无疑是一种痛苦。 但她却必须这样做,别无选择。 高飞很清楚她此时心里的感受,在她转身前行时,伸手揽住了她的腰身。 就在他们俩人身后的隧道内,还有数十名楼兰护卫。 莫邪征东在地下楼兰,那绝对是至高无上的存在,绝大部分楼兰子民,都没有见过她的真面目,却知道她是不可战胜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必须得仰视的--可没有谁会想到,有一天她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男人轻轻环住了腰肢。 啊,我们没有看错吧? 伟大的女王殿下的小蛮腰,竟然会被驸马给搂住了! 这、这怎么可能呢? 大家绝不敢‘正大光明’的看莫邪征东,但毫无疑问的是,肯定有人在用眼角余光偷看,也肯定很震惊,全然忘记了驸马是个什么概念了:人家都把女王殿下的肚子给搞大了,当众搂搂她的小蛮腰,那又算得了什么呀? 真是少见多怪! 高先生眼角余光看出去,发现那些护卫一个个都呆若木鸡的样子后,心中觉得很好笑,但更多的却是得意。 男人就这德性,在众多同性面前获得让他们仰视的美女垂青后,就像得到了整个世界那样飘飘然,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这真是一种很不错的感觉。 高飞倒是得意洋洋了,可莫邪征东却被他忽然做出的亲昵动作,给弄得全身神经猛地绷紧,本能的就要振臂把他给推开。 只是她的胳膊还没有抬起来,高飞揽着她腰肢的右手微微一紧,嘴巴飞快的凑到她耳边‘吐气若兰’般的低语道:“你是我的。” 你是我的。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彰显了男人的霸气,能让女人徒增一种安全感。 哪怕这个女人,是楼兰子民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莫邪征东。 当然了,前提是说这四个字的男人,必须得是高飞。 如果换做别的男人,估计四个字刚说完,就得被阎王爷请去喝茶了。 听高飞说出这几个字后,莫邪征东呆愣瞬间,螓首慢慢歪倒在了高飞肩膀上。 高飞说的没错,她是他的。 她是他的女王,是他的女人,是他的心尖儿,是他最大的靠山等等,无论她是他的什么,这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是她未来孩子的亲爹。 仅仅这一个理由,就能让高飞可以正大光明的做出这个动作,无论她有多么的强大、这时候也必须得像个依人小鸟那样,给予他最男人的尊重。 更何况,莫邪征东也很享受被高飞在人前搂着小蛮腰的感觉。 无论莫邪征东有多强大,可她终究是个女人,需要男人来呵护的女人。 听到莫邪征东走路时竟然发出了明显的喘、息声后,高飞就知道她现在真的很紧张,或者说是很激动,心里在感觉好笑的同时,也有些自责。 他不希望莫邪征东太强大了。 因为天底下所有强大的女人,都是被生活等外来因素给逼出来的。 就像是现在的沈银冰,如果没有经历那么多的挫折,跟磨难,她怎么可以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在宝岛制造106凶杀大案,死了那么多人眉头都不一定会皱一下,别忘了就在几年前,那可是个任性的小富二代,跋扈,自大自恋却又有着女孩子该有的善良,跟胆小。 女人之所以强大,那是因为男人不行。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女人强大了,就是男人的耻辱。 女人,这种世间最难琢磨,最反复无常的生灵,不该像温室中的花儿那样,招摇妩媚的绽放,向整个世界展现她的无边魅力,让男人们匍匐在她的石榴裙下,永远都不会遭到一点点的暴风雨吗? 任何一个能力强大的女人,其实都有一颗孤独寂寞的心,比最普通的女孩子,也都特别希望被男人用心的所呵护。 高飞希望他能呵护她。 最起码,他能让莫邪征东有这种被呵护的感觉,哪怕是一点点,这对她来说也会有着相当大的作用,她得幸福的回味好多天,哪怕是高先生现在忽然死翘翘了,她在百年后老的没了牙时,也会眼神发光的,对绕膝的孙子们说:想当年,你爷爷那个短命鬼,守着那么多人,就敢搂着我的小蛮腰,真是丢死人了…… 事实上,莫邪征东此时也真有了这种感觉,就像虚荣心极强的高先生那样,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这条隧道一辈子都走不完。 慢慢的,她身上一点点的力气也没有了。 整个人,就像是被抽走了骨头那样,全凭高先生右手托着,呼吸也变得更加急促起来。 高飞停步,弯腰伸出左手,从莫邪征东双膝间抄过,稍微用力,就把她拦腰抱在了怀中。 很自然的,莫邪征东双手就搂住了他的脖子,螓首伏在他怀中,倾听到了他有力的心跳。 这一刻,莫邪征东彻底变成了水一样的女人,温柔的就像一只波斯小猫咪,被面具所遮掩的眉梢眼角,都荡起了迷人的风情,一双眸子就像迷雾后面的那两颗最亮的星。 她品尝到了爱情的滋味。 真正的爱情,男人跟女人那种直教人生死相许的感觉。 这是她从没有过的幸福,哪怕在这一刻忽然死去,她也心满意足--尽管早在此前,她就已经跟高先生发生了最直接的关系,相互搂抱着像蛇儿那样纠缠,合为一体,却也没得到当前的感觉。 莫邪征东现在已经全然忘记了,隧道中到处都是躬身站在隧道两侧的手下,她只是微微仰起下巴,痴痴的望着高飞。 这一刻属于莫邪征东。 她真的好希望,整个世界,就这样突然凝滞,成为雕塑,万千年后也不会醒来。 “问你个问题。” 就在莫邪征东痴痴望着高飞,心里什么也不想,就这样望着他时,他说话了。 “什么?” 莫邪征东轻轻吐出这两个字,带着无边的慵懒。 “一个人,要是抱着跟他差不多体重的一个人,最多能坚持多久?” 高飞笑殷殷的样子,让莫邪征东忽然有种想冲着他鼻子狠狠来一拳的冲动。 可她忍住了,稍微想了想才回答说:“如果是我的话,估计能坚持三个时辰以上。” “哦,从上午到现在,已经足足过去四个多时辰了,看来我要比你更强大一些啊。” 高飞这才松了口气,然后身子忽然向后仰去。 “啊,你要做什么!” 莫邪征东低低的惊叫声中,本能的一挺身子,轻飘飘的从高飞怀中飘落在了地上--可她的双脚刚一站在地上,却是一软,又是一声低低的惊呼,接着歪倒了。 高飞这时候已经平躺在了草地上,好像脱了力那样,用下巴点了点头天空:“看。” “看什么呀看,你干嘛要摔我?” 莫邪征东稍稍有些恼怒的抬起头,抱怨道:“难道你不知道我已经有了,不能……” 说到这儿时,她忽然闭上了嘴。 她闭上嘴,那是因为她看到了星星。 满天的星辰,好像无数双调皮的眼睛那样,在墨兰色的夜空中一眨一眨的。 整个世界,这时候仿佛都活转了过来,草丛中传来虫儿的鸣叫声,不远处的湖面上,有鱼儿跳出水面又落下的砸水声,身后的森林中,一只受惊的小鸟,扑棱棱的扑扇着翅膀飞向了远方,夜风轻柔的就像情人最动听的甜言蜜语。 天,黑了。 高飞送走王晨时,是上午十点半左右。 然后他就看到了莫邪征东,在隧道中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揽住了她的小蛮腰,后来又把她横抱在了怀中。 在被高飞横抱在怀中时,莫邪征东就衷心的希望,时间能够停止--她的世界,真的停止了,可时间仍旧一分一秒的流逝,直到星星出现在也空中。 从上午十点半,到星星出现,足足过去了八个多小时。 在这四个多时辰中,高飞一直都在抱着她,从风口那边来到了湖边。 可以肯定的是,高飞抱着楼兰女王走过来的这一路上,好多人都该看到了--可莫邪征东,却没有看到那些人,甚至都没有看到金乌西坠,玉兔东升。 在过去的四个多时辰中,莫邪征东彻底沉浸在了高飞带给她的世界中。 那个世界的名字叫爱情。 莫邪征东的爱情。 这是她从没有过的,哪怕是当初俩人在遭受拓拔千钧的‘冰火惩罚’时,也不曾有过这种忘我的幸福。 原来,他抱了我这么久,怪不得我双足无力。 莫邪征东左手撑着地,缓缓低头看向了平躺在地上的高飞,愣了很久才伸出手,在他脸颊上轻轻摩挲着,说话的声音中,带有了明显的哽咽:“傻、傻瓜,为什么不早点提醒我,放我下来,难道你不累吗?” “如果可以,我希望能抱你一辈子。” 要是论打架,哪怕高飞现在已经成为了超一流的高手,可他也不是莫邪征东的对手。 但要是论起哄人,他能甩女王殿下几条街。 第1933章 小表姨不喜欢离别! “如果可以,我多么希望能保护你一辈子。” 望着怀中沉睡过去的陈小飞,陈果果双眸中满是母性的温柔。 所谓的女人,唯有在成为一个母亲后,才能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女人。 以前陈果果在听到这句话时,总会嗤之以鼻。 现在她才明白,这句话没有说错。 跟以前相比起来,陈果果的容颜气质上都有了明显的变化。 当然了,身材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毕竟肚子鼓囊囊的挺了七个多月,腰围粗了,两天腿子也粗了,最明显的就是最高的地方,变得更高更大了,甚至连脸庞都大了一一圈--压根没法跟怀孕之前相比。 可毫无疑问的是,现在的陈果果无疑是最美丽的。 因为她成了一个母亲。 母亲,才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不是吗? 陈小飞躺在母亲怀中,双拳紧攥着放在胖乎乎的脸蛋两旁,紧闭着眼睛,小嘴却不时的动弹两下,偶尔会伸出小舌头,飞快的舔一下唇上的奶香。 他会哭泣,只要稍稍有点不舒服就会哭泣,拼命挥舞着手脚,尽可能用最大的力气哇哇大哭。 他会撒尿,拉屎,才不管是醒着,还是睡着,更不管抱着他的那个人是谁。 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压根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这就是个小霸王,整个世界都得围着他转,要不然他就会哭给你看。 婴儿的哭声,绝对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也是最让母亲牵挂的声音。 他是她生命的延续,他是她身上掉下来的小肉肉,哪怕她再有洁癖,可当他拉了屎后,她也会没有丁点不悦、反而像吃了最可口的蛋糕那样,笑呵呵的给他打扫为生--因为她是母亲。 就像所有第一次当母亲的母亲那样,陈果果这几天内,除了吃饭休息外,就是痴痴望着这个小肉肉,嘴角带着笑的想:这么个可爱的小家伙,怎么可以在我肚子里藏了那么久呢? 陈果果在看着儿子时,才不管旁边的高某人。 现在儿子才是她的整个世界,为了儿子,她宁愿去做任何事! 为了看儿子不搭理高先生,这又算什么事儿呢? 就像晚上跟着秦城城她们来看孩子的高大命,就偷偷告诉她说:好多人啊好多人,都看到老爸抱着女王殿下,从上午一直抱到天黑呢,也不知道累,好奇怪啊好奇怪。 她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一点点的波澜都没有生起:只要有儿子,谁会管那个家伙做什么呢? 怀中这个小小的人儿,就是陈果果的一切。 吱呀一声,房门被人推开,锦塌前花架上的烛光,立即跟着忽闪了几下。 正在沉睡的陈小飞,却被这轻微的开门声惊醒了,小嘴一张,双拳高高的举起,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刚出生那一天,陈小飞就算是在哭,哭声也像是小猫咪在叫,有气无力很弱的样子--难产那么久没有死就很不错了,还想在生下来就彰显男人的气概,那无疑是做梦。 不过经过几天的‘休生养息’之后,陈小飞身子骨强壮的同时,脾气也大了,哭声很嘹亮,有人说从王宫外面,就能听得到呢。 “哦,哦,哦,宝贝儿,咱不哭,不哭。” 陈果果扭头,瞪了一眼进来的那个人,赶紧把孩子抱了起来,掀起了白色棉质睡袍,露出了那对颤巍巍的白色半球,用手托着其中一个的小樱桃,往儿子嘴里塞。 乡下老百姓常说这样一句话:金奶奶,银奶奶,生了孩子就是狗奶奶。 这句话的意思呢,就是说女人在还没有生小孩之前,那俩‘奶奶’可是唯有让老公一个人看的,被当作金子银子那样,藏着掖着的。 但只要一生了孩子,这金子银子的就不值钱了,哪怕是守着公爹,在孩子饿了嚷着要进餐时,也会大大方方的掀起衣服来-- 就像大街上哺育后代的狗狗那样,才不会在意被谁看奶奶呢。 高飞笑嘻嘻的坐在了锦塌上,额头抵在陈果果的额头上,盯着就知道哭闹不‘进餐’的儿子:“小子,快点吃!你要是不吃的话,老子可就要吃了!” 对他这种疯话,陈果果才不理会,只是拿着奶奶往儿子嘴里塞。 塞了几下后,陈小飞都吐了出来,就知道哭。 陈果果有些急,抬手推了高先生一把,抱怨道:“你走开些,看你把儿子给吓得都不吃饭了!” “这小子,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这么好看诱人的大馒头都不吃,草。” 高先生骂着,忽然飞快的低下头,张嘴在陈果果托着的那个奶奶上收了一口,随即啧啧有声的大赞:“好香,好香啊!” “滚蛋!” 陈果果怒了,抬手在高飞脸上轻轻抽了一巴掌,骂道:“臭留氓。” “都说女人是天底下最没良心的家伙,这句话果然不假,现在有了儿子,就对老子横眉冷目的了,全然忘记哥们当初是怎么给你辛勤播种的了--哎哟,你别乱抬脚,小心伤口!” 高先生胡说八道着,抬手捧住了一只雪白的小脚丫,很没男人气质的伸嘴吻了一下,随即大叫:“好臭,好臭,果然不愧是臭留氓--行、行,我闭嘴还不行。哦,你说这小子怎么不吃奶总哭闹呢,是不是尿了,拉了,才不舒服?” 听高飞这样说后,陈果果才缩回要踢出去的脚,赶紧把儿子放在了榻上,开始给他解包裹。 陈果果一只手抓主儿子乱蹬的两只小脚,微微往上一提,另外一只手在尿布上擦拭了一下,才纳闷的说:“没有湿啊,也没有拉,那他怎么不吃奶呢,是不是被你突然来了给吓的?” “不会吧?老子我可是他亲老子,疼还疼不过来呢,又怎么会吓着他?” 高飞,满脸的不信,低头说:“我看看呢。” 他的话音未落,忽然就看到一道亮晶晶的水柱,箭也似的从儿子两根小腿之间喷出。 “哎哟,不好,有暗器!” 高先生一声惊叫,赶紧抬头--却重重碰在了恰好低头的陈果果下巴上,疼的她也是哎哟一声叫。 “你、你搞什么嘛你!” 陈果果呲牙咧嘴的吸着冷气,才埋怨了一句,随即就噗哧一声笑出了声,因为还露着那俩白花花的奶奶,那叫一个花枝乱颤,诱人非凡。 高先生郁闷的脸上,挂满了童子尿:他儿子刚才哭闹,只是因为要告诉他们,他要撒尿了,赶紧闪开,别乱把脸往本少爷小鸡上凑,要不然尿你一脸! “我让你笑!” 看到陈果果幸灾乐祸的笑着,有些羞恼成怒的高先生,抬手就抓主了一个惊人弹性的半球,稍微用力--那个少妇就嘤咛一声,瘫倒在了他的怀中,媚眼如丝的望着陈小飞,娇唱着说道:“看,你老娘被欺负了呢!” 在高飞所有的女人中,陈果果无疑是最会发嗲的一个了:在炕上,只要她愿意,随时都能拿出至少十三种让高先生变成人干的功夫(仅限于高先生身中烈阳蛊之前,现在就算她使出浑身的解数,双方估计也就是斗个旗鼓相当吧。) 就像是现在吧,哪怕她刚生产了才三几天,可稍稍展现她女人的魅力,就让高先生把持不住了,赶紧推开她:“哇,你少发扫好不好,等你满月了,本大爷再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金枪不倒一晚九次朗白脸小郎君!” 在两个不知道要脸是什么的人打情骂俏声中,一起把孩子重新包了起来。 这次,陈小飞安静了下来,如饥似渴的开始进餐了。 陈果果斜斜的靠在高飞的肩膀上,满眼柔情的望着儿子。 高飞也没说话,就这样默默陪着她,享受当前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 也不知过了多久,吃饱喝足的陈小飞,才又香甜的睡了过去。 小心把儿子放好后,陈果果倚在了枕头上,看着高飞轻声问道:“王晨,走了?” 在以前时,陈果果再不在乎王晨是谁呢。 说起来,王晨能够嫁给高飞,那还是她乱点鸳鸯谱的牺牲品。 最多,王晨也就是她双重性格的一个、一个玩具吧(当初,她可是以女儿身,把郝连偃月、白瓷夫人、张幕涵等优秀女性,给玩的要死要活的,这就足以说明她也很喜欢女人的。但现在她却对女人没多大兴趣了,心中只有一个高飞)。 可这次她难产,要不是王晨大力帮助,后果将会不堪设想了。 所以陈果果现在很感激王晨。 “嗯,走了,上午十点半左右时,我送她走的。” 高飞点了点头,眼里的温馨减弱了很多。 提到王晨,他就想到白瓷,就想到韩玄的死。 为什么,他就不能像绝大多数男人那样,在他所爱的女人生了孩子后,能幸福的陪伴、好好伺候她一段时间呢? 陈果果又问:“有没有替我,对她说声谢谢?” “她不需要你谢谢她的。” 高飞笑了笑,抓起毛毯,盖在了陈果果的腰间。 王晨的确不需要陈果果对她说声谢谢。 因为如果不是高飞的话,她可是不在乎陈果果死活的。 再说了,她已经决定像梁娇娇那样,以后彻底消失在高飞的生活中了,为什么还要收下这个谢谢? 王晨不收下陈果果的这份谢意,那么后者就得一辈子记得人家的好。 当然了,王晨的决定,高飞现在是不会告诉陈果果的。 陈果果沉默了片刻,才问道:“你,是不是也要走了?” 高飞舔了舔嘴唇,有些愧疚的说:“对不起啊,我本想在这儿多陪你几天的,可……” 陈果果抬手,竖在他嘴唇上,摇了摇头说:“别跟我说对不起,以后都别说,你能送给我一个儿子,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高飞笑了:“啥啊,这是你肚子争气。” “滚吧你!” 陈果果这三个字,彻底打破了俩人间的温馨气氛:“走时,别再来了,因为小表姨我,实在是不喜欢离别,搞得心情会坏--今晚,去陪陪解红颜她们吧。” 第1934章 安归经内的魔心! 小表姨不喜欢离别。 解红颜也不喜欢。 她是多么希望,高飞能永远留在地下楼兰。 只要高飞能永远的留下来,她宁愿为他去做任何事,包括邀请秦城城,一起来陪伴她,伺候他。 解红颜,是高飞所有女人中,年龄最大的一个了。 早在二十年前,人家就已经被誉为华夏第一美女了,那时候高先生还在拿着袖子擦鼻涕。 虽然俩人的年龄相差十好几岁,可从外貌容颜上来说,解红颜无论配哪一个青年才俊,都是那样的绰绰有余。 世界上真有这么一种女人,就像是不老似的,岁月在夺走她同龄人的窈窕身材、姣美容颜时,却让她就像那沉淀了多年的美酒,打开瓶塞后,酒香能把全世界的男人都醉倒。 解红颜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不管是容颜,还是身材,她更像个熟的不能再熟的桃子,那插管稍稍一戳,就会有丰富的汁水迸溅而出,让高飞彻底的迷失其中。 现在的解红颜,是一坛美酒,一颗桃子,更像一只狐狸精。 高飞承认,如果不是他被莫邪征东种上了烈阳蛊,要想让解红颜彻底的求饶,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跟陈果果的泼辣、或者说开放不同,解红颜能把女性缠人的温柔,发挥到了极致,哪怕是跪在榻上捂着脸发出的一声低低的申银,也能把男人骨子里最深处的征服欲,彻底激发出来。 不要了。 这三个字,解红颜已经说了不下十遍。 她是真的不想要了。 这一刻,她觉得她已经要够了一辈子想要的,就像一摊烂泥那样,一点也不愿意动弹。 可某个男人,却还不尽兴,不过看在她实在受不了的份上,又想到在另外一间屋子里,还有一个秦老师在等着他,也就勉为其难的拍了拍她后背,就要抬腿闪人。 解红颜却抬手,捉住了他的手腕。 “咋,还想再来?” 高飞有些纳闷,上下打量着她:“你确定,你还行?” 解红颜不说话,也不松手。 “哦,我知道了。” 高飞明白了过来,以为解红颜这是想让他陪着她,等她睡着了后再走。 反正现在还不到零点,前半夜的高飞,算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高飞拥着她,躺了下来。 解红颜太累了,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高飞再次给她盖了一下毛毯,正准备下炕时,房门却吱呀一声响了。 没关房门? 谁呀,这么晚了还来。 完全是本能的,高飞身子就像毛毯中一缩:就算他脸皮再厚,可也不想让人看到他跟女人在炕上时的样子。 更何况,这时候来屋子里的,很可能就是这些天总想缠着他的干儿子,高大命。 高大命可是个孩子,孩子的世界是简单的,看到他干爹跟解红颜在一起后,绝对会问:你怎么要压着姨娘呢? 高先生刚把身子往下一缩,就笑了。 笑得很得意,自然也很因荡。 因为进来的人不是高大命,而是--秦城城。 穿着一身黑色轻纱睡袍的秦城城,在昏暗的烛光下,看起来是越发的动人。 在地下楼兰将养了一年多后,秦城城无论是身体,还是气色,都要比在外界时好了更多,就是脸皮好像薄了那么一点点,明明都推开门了,可就傻站在那儿,犹豫着不进来。 高飞抬起身子,伸手轻声叫道:“来,城城,来哥哥这儿,别害羞嘛,哥哥会好好疼你的。” 男人很奇怪,明明比女人小一圈,却总是自称是哥哥,哪怕是年龄也小。 噗嗤一声,秦城城一声轻笑,伸手拎起睡袍裙裾,迈腿走了进来。 高先生的眼珠子登时直立了:可亲可敬的秦老师,原来就只穿着一件轻纱睡袍,里面是真空的啊!欧野,老师万岁! 不过接下来,高先生痴呆般的眼珠子,就再次发生了变化:秦城城的背后,竟然还跟着个人。 水儿。 原来,刚才秦老师开门后,不是不想走进来,而是害羞的水儿不愿意进来,秦老师牵着她的手往里拽呢。 相比起胆大不要脸的秦老师,水儿明显要矜持了好多好多,一颗螓首几乎要折断了那样垂下来,不过也只传了一件轻纱睡袍,估计是秦老师动员后,才这样穿的。 “额滴个小乖乖,想对哥们采用群狼战术啊,好吧,放马过来!” 高先生兴奋啊,激动啊,低吼一声从榻上站了起来。 “啊!” 看到某人摆出这很不要脸的姿势后,水儿惊叫一声转身要逃,却被秦城城一把抱住了,就像丽春院的春花妈妈那样:“水儿,别走呀,咱们可是说好了的--呀。” 秦城城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一个男人,连同水儿一起抱了起来,转身扑向了锦塌。 小院外面的草丛中,在地下楼兰好像永远不死的蟋蟀,在房门被某人踢上后不久,就再次欢快的唱起了歌谣:“一二三四五六七,蝈蝈咬住蚂蚱x,蚂蚱说好姿啊,蝈蝈说使劲啊……” 幸福的时光,总是过的格外快。 高飞再次跟莫邪征东站在一起时,已经是王晨走后第二天的傍晚了。 地点,还是风口外面。 外面的沙丘下,停着一辆高底盘的四驱吉普车,没有司机,副驾驶上放着一个行囊。 金色的夕阳,从西方的沙丘很远处洒过来,照在莫邪征东很狰狞的面具上,反射出了如梦如幻的色彩。 高飞抬手,弹掉了手里的香烟,看着莫邪征东:“能不能把面具摘掉?下次再看到你,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说了一个晚上的甜言蜜语,还没有说够么?” 莫邪征东嘴里虽然这样说着,可还是伸手摘下了脸上的面具,一张绝美的脸庞,让夕阳瞬间都增色不少。 昨晚高先生做贼似的去了解红颜那儿,跟陈果果、水儿三个人鬼混了一个晚上的事儿,当然瞒不过莫邪征东。 不过,她也很清楚,她不该说这句话,因为那几个女人也是高飞的女人,她这样说就是在吃醋。 能让高高在上是莫邪征东为自己吃醋,绝对是天底下所有男人最大的心愿,自然也包括高先生,所以他很得意:“怎么,这不是女王殿下该说出的话。” “我也是女人,有什么不该说的?” 莫邪征东轻笑了一声,转身躲开了高飞很是逼人的眼神,看向了红彤彤的夕阳。 “你--” 高飞正要调笑她几句,眉头却又皱了起来:“你昨晚没睡觉?不会是因为我要走了,心里舍不得才失眠了,熬出了一双熊猫眼。如果真这样的话,那么寡人暂且不走了。” 莫邪征东没有理睬高飞的胡说八道,又看向了那辆吉普车:“昨晚,在拓拔大祭司的帮助下,我终于取到了你想要的东西。” “什么我想要的东西?” 高飞顺着她的目光看了过去,看到了吉普车上的行囊,心中一动:“你找到了能让唐文举恢复正常的解药?” “还记得我昨天我曾经告诉过你,那个忘忧粉就是魔鬼跟天使的组合吗?” 一阵轻风吹来,吹起莫邪征东金色的发丝,看起来是那样的飘逸。 自从沈银冰送来了足够的忘忧粉样品后,莫邪征东就开始研究这种很神奇的药物,发现它本身所具备的药效,还远远没有被开发出来。 打个比方,现在的忘忧粉粉末,只是一种半成品,最多能让人为它无法自拔。 可只要再进一步的提炼,忘忧粉就会失去它对人体健康的功效,从而成为一种可以控制人的思想、绑架人的灵魂的魔鬼。 “我把进一步提炼出来的东西,称为魔心。” 莫邪征东淡淡的解释道:“这是昨晚才突破的,也是我为什么让你晚走一天的主要原因,因为在陈果果生孩子之前,我们就已经即将提炼成功了。” “魔心?” 高飞眉梢微微挑了下。 魔心,就是比喻中了魔心之毒的人,会走进一个他自己所想象、但却能被人所左右的世界--简单的来说就是,唐文举正是被人下了魔心,所以才会在看到宋慧乔后,不惜抛妻弃子,也要保护她,从而忘记了他本身是谁。 “是的,就是魔心。” 简单介绍了一下魔心的主要功效后,莫邪征东沉默片刻才说:“现在我基本可以肯定,你那个朋友的父亲,就是中了魔心。也幸好我们昨晚终于能找到解开魔心的解药了。虽说这个解药研制的太过仓促,对人体也有一定的轻微伤害,但相比起能让他恢复理智,这一点可以忽略不计的。” 魔心的解药,是由地下楼兰境内独有的修罗胆为主,就是靠着修罗胆本身所具备的烈火般的热量,把已经散布在唐文举五脏六腑、血液中的魔心给烧毁。 “其实吧,能想到用修罗胆来解毒的主药,还是我们从《安归经》上查出来的。” 莫邪征东说到这儿时,俊美的脸上浮上了不可思议的神色:“最奇怪的是,经书上面还明确的指出,魔心也算是忘忧粉的半成品……” “等等,问个问题先。” 高飞忽然打断了她的话。 只是不等他问出他想问的问题,莫邪征东就反问道:“你是不是在怀疑,《安归经》内,怎么可能会有忘忧粉,有跟它的记载?” 高飞打断她的话,想问的就是这个问题。 根据高飞现在所知道的,忘忧粉是六百年前,杀破狼三部的祖先们,被蒙古人追杀到珠穆朗玛峰上后,才在无意中发现了忘忧粉(原料是一种特殊的青苔)的存在,随后经过数百年的研制后,世间才有了能让人欲罢不能的忘忧粉。 但《安归经》到现在,却已经存在两千年了。 两千年前的凌玉公主,怎么可能会知道在珠穆朗玛峰上,有忘忧粉的存在,并记载下它的主要作用,以及最大药效呢? “我没法回答你这个问题,因为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面对高飞的质疑,莫邪征东坦然承认自己无法回答。 第1935章 黑夜中的白衣女人! 自从高飞把六本(其中肯定有假的,因为相传经书只有四本)安归经送来地下楼兰,又在机缘巧合的情况下,看穿读懂经书的秘密后,莫邪征东肯定会倾心钻研的。 总共四本经书,高飞却带来了六本,莫邪征东也肯定知道其中有假的。 不过她觉得,凭借她是莫邪宁荣的后人(莫邪家族跟凌玉公主,有着不一般的关系),还有王宫中那些古老的文献资料,在找到能读懂经书的办法后,差不多能分辨出这六本经书内,哪一本是真的,哪一本是假的。 但实际上,她却没有分辨出。 因为无论她怎么看,这六本经书,无论从纸张的原料、存在的年数,甚至是排版、字墨等等细节上,竟然都是完全一样的。 打个比方来说就是:这六本本该有几本是假的经书,竟然都是正版,不存在高仿、虚假,还是都是出自一个人之手。 发现这些后,莫邪征东就开始怀疑:当初凌玉公主,是不是留下了至少六本以上的经书? 因为其中那两本白色(还有青色)的经书,内容完全不一样,却都能依照那个方法去看,并从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可是始终把《安归经》当作森林神殿最大秘密的拓拔千钧,却信誓旦旦的说,当初凌玉公主就是留下了四本经书,因为神殿最古老的文献上,清楚记载着这件事。 本来只有四本经书,可实际上却出现了六本。 而且这六本经书,都是完全有用的(里面的记载,已经得到了莫邪征东俩人的认同),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银冰还没有把忘忧粉样品送去时,莫邪征东就在经书内发现了跟它有关的记载。 当然了,经书里记载的那种神奇药物,名字并不叫忘忧粉,而是叫做:青魔。 青苔能拥有魔鬼的能量,故而称之为青魔。 刚就开始看到青魔的记载时,莫邪征东俩人都没有把它跟忘忧粉联系起来,只以为这是一种早就在世间绝迹了的神奇青苔罢了。 经书内对青魔的记载很详细,大意是说:经过最初的提炼后,青魔会变成白色粉末,粉末能起到让人强身健体等特殊功效,但却能让人对它产生无法抗拒的依赖性。 如果再进一步提炼,由青魔粉末中得到的东西,就会失去它强身健体的功效,既而变成一个能控制人思想的恶魔。 但这种恶魔,却不是青魔的顶级版。 青魔的顶级版,就像武林绝顶高手那样,能返朴归真,让人的精神世界彻底的回归本性,始终能按照别人的意思,生活在他以为是真实的虚幻世界内。 经书中还说,青魔的顶级版,只是(笔者、或者说是凌玉公主)的一个假设,至于能不能提炼成功,还得需要大量的实验来证明。 经书内已经明确说明,针对青魔的提取,已经到了释放恶魔的第二步,但还没有找到提炼顶级版的办法,更是明确记载了要想解除第二步产品的解药。 不过,经书上更说,青魔的第一步(就是制成粉末初始),却没有解药。 当时莫邪征东在看到这儿时,并没有把青魔跟忘忧粉相连起来,随后就忘了,哪怕是沈银冰送来了忘忧粉的样品,她也没想到这一点。 毕竟她也没想到,出世才六百多年的忘忧粉,怎么可能跟两千年前的安归经扯上关系? 直到高飞把唐文举这个‘临炕病例’告诉她,莫邪征东才忽地想到了经书上的记载,在经过两天的研究后,才确定忘忧粉,就是《安归经》内所记载的青魔。 莫邪征东也不信,但事实却不许她不相信:现世才六百年的忘忧粉,竟然真是两千年前经书上记载的青魔。 就在昨天之前,莫邪征东还没有找到解开青魔第二步的解药,所以昨晚才在森林神殿内熬了一个通宵,外加大半个白天,终于抢在日落之前,研制出了解药。 听完莫邪征东的解释后,高飞才知道她一脸的疲惫,那都是因为连夜寻找解开唐文举所中之毒的解药所致。 “傻瓜,其实我可以再等两天的,你没必要把自己累成这样,对你肚子里的孩子可没啥好处,我也很心疼的。” 高飞心中涌起一股子暖意,很自然的张开双手去抱她。 莫邪征东这次却没有让他成行,也没见她做什么动作,就像在冰面上滑行那样,身子直直的向后划出足足两米。 “靠,真是让人伤心,好像防备恶狼那样。” 对莫邪征东的这种躲避行为,高飞很不爽,要不是因为她怀疑在身,他今儿说什么也得抱住她,守着她那些手下,狠狠亲吻一番。 女人嘛,最怕的就是被不要脸男人死缠了。 而高先生,恰好是此中高手。 “行了,不跟你闹了,天快黑了,我得走了。” 有些遗憾的看了眼已经只剩下一溜金边的夕阳,高飞抬手冲莫邪征东摆了摆,随即转身冲下了沙丘:既然她不喜欢搂搂抱抱的,那么哥们凭什么不走的潇潇洒洒些? 高飞冲下沙丘十几米后,还悄悄的回头看了一眼:他希望莫邪征东能追上来,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电视里,不都是这样演的吗? 可他失望了,因为莫邪征东始终站在原处,最后一抹夕阳的余辉洒在她身上,给她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虚无的金边,好像整个人都在发光那样,看上去更加的迷人。 自然也很吓人了,这都是因为她重新戴上了那张面具。 “就会装模作样的充高手。” 高飞小声嘀咕了一声后,加快了下冲的脚步。 他才不相信,莫邪征东不会走下沙丘来送他呢,所以在冲下沙丘后向回看去时--那个女子,却不见了。 “我靠,就算你不下来送我,但总该用目光送送我吧?这样做简直是太绝情了,亏我昨天还抱了你那么久,真是没良心。” 高先生嘴里小声的骂着,开门上了车子,刚启动,耳边却传来莫邪征东的声音:“高飞,其实我随时随地的都在想你。” 猛地回头,高飞向沙丘那边看去,却连个鬼影子也没看到。 刚才莫邪征东好似在他耳边低语的话,就像是他出现在了幻听那样。 “唉。” 高飞扭头看着沙丘最高处,愣了几秒钟后,才猛地一踩油门,吉普车马上就野牛般的怒吼着冲了出去。 夕阳,彻底落下了地平线,西方的天空上方,却升起一层层的晚霞。 早霞不出门,晚霞行万里。 看来,明天又是个出行的好天气啊。 正所谓归心似箭,高飞把吉普车的油门完全踩到了底,很快就来到了鬼沙区域边缘。 就是这时候,背后却忽然传来一声闷响:轰! 就像有闷雷从天边响起那样,更像地震发生,整个大地都跟着颤抖了一下,高飞却猛地踩住了刹车,回头看去。 他看到,在他来时的方向很远处,也就是莫邪征东送他出来风口那边上空,此时出现了一大朵的蘑菇云。 这其实是灰尘,爆炸所引起的灰尘。 地下楼兰数万人耗时数年,又经过列代楼兰女王修缮的风口,在因为陈果果无奈的向世人‘开放过’一次后,莫邪征东为了整个地下楼兰的安全,不得不炸毁了它。 高飞能想象出,莫邪征东此时的心中,会有多么的不舍、不忍,却又必须得这样做。 “其实,我儿子最好是叫陈风口。” 想到为了守护风口而死的那一百多楼兰王室护卫,高飞的眼神黯淡了下来。 他不是一个喜欢欠人情的人。 可有些人的情分,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还上。 因为那些人,已经不再这个世界上了:穆天涯、颜红,现在又是那些以身殉职的楼兰王宫护卫。 高飞站在车上,转身看着那朵蘑菇云慢慢的消散,最终彻底地消失在黑夜中后,才紧紧抿了下嘴角,转身刚要坐下时……却蓦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个人静悄悄的出现在了车前十几米的地方。 塔克拉玛干沙漠的空气质量,那是相当要得的。 白天紫外线异常充足,天空就像海水那样湛蓝。 哪怕是在晚上,太阳才刚刚落下不到半小时,星星们就争先恐后的开始眨眼间了,比内地的星星要亮了好多倍,所以才能让高飞借着星光,看到前面这个人的大体轮廓。 这个人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就像很多阿拉伯人那样的长袍,把脑袋也围住了,脸上带着白色的轻纱,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真亮,让高飞都开始怀疑,是不是天上最亮的那两颗星。 这个人穿戴的虽然好像阿拉伯人那样,可高飞仍然能看得出,她是个女人。 有些女人,拥有着让老天爷都嫉妒的身材。 就算是再笨重、不堪的衣服,也休想掩盖她的窈窕身躯。 这个女人的个头,足足有一米八左右,跟莫邪征东差不多上下。 要不是因为这双眼睛是陌生的,高飞都怀疑她是不是换了一身衣服的莫邪征东了。 高飞真的搞不明白,世间为什么会有比他这个一米七八的大男人还要高的女人,难道就是为了站着那个啥时,很方便? 这个女人,能在高飞转身看蘑菇云时,悄无声息的来到他车前,这本身就说明了某些问题。 高飞慢慢缩回了要启动车子的右手,推开车门跳了下来:大晚上的,一个穿着如此奇怪、还有特别有气质的女人,忽然出现在他车前,他怎么好意思的,直接发动车子冲过去呢? 那样,也太有失男人的风度了。 高飞下车,一步一步的走向女人时,后者始终看着他,默不作声。 “你--在等我?” 高飞走到了女人面前三米处时,停住了脚步,开始后悔没有打开车灯了:虽说打开车灯,也看不到女人的真面目,可最起码能证明高先生喜欢光明,是个光明磊落的大男人,从来都不屑欺负女人的。 “你觉得呢?” 白衣女人轻声反问道。 第1936章 得势不饶人! “看来你是在等我,要不然你不会挡在我的车前。” 听到白衣女人的反问后,高飞笑了,就像看到多年不见的老朋友那样:“说吧,是不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见过我一面后,就再也忘不了我,被我的帅气而倾倒,朝思暮想都希望能追随我,四处寻找我的下落,今天总算是老天爷长眼,让你碰到我了?” 白衣女人脸上蒙着白色轻纱,看不出脸上的表情。 高先生觉得,在听他说出这番话后,她肯定会骂他不要脸,就算碍于女人应该懂礼貌,不骂人,也该被气的浑身发抖才对。 但事实上,女人却没有丝毫的反应,不说话,身子也没发抖,就像高先生刚才那番话,纯粹就是个屁那样,风一吹就不见了。 这让高飞有了点挫败感,于是变本加厉的说:“好吧,看在你一番痴情的份上,那我就满足你吧,毕竟我是个善良的人。既然你想得到我,那就来吧--请别揭下你脸上的面纱,我怕看到你面孔后,小兄弟会罢工。” 高飞说这些话时,已经反手脱下了上衣,随手扔在了地上,又开始解腰带。 他以为,他都已经把话说到这种地步了,白衣女人就算有再好的休养,也肯定会被气的要死,抬起双手尖叫着扑上来,或者是干脆双手捂着脸的转身就跑。 可那个女人,却始终站在那儿,就像个听不懂人话的木桩那样,只用一双好像晨星一般的眸子盯着高飞,那眼神里没有一点点的愤怒,全是好奇。 高先生虽然自认是个情圣,而且更有好多男儿看到漂亮美女就想跟人探讨生人、哦,不是探讨人生的冲动,但他现在可真没有跟白衣女子发生浪漫的想法,哪怕是一点点,之所以放下架子说出那番话,做出这番动作,只是他要激怒女人的办法罢了。 就算是傻瓜,在看到白衣女子鬼魅般的出现在这儿后,也能看出她不是一般人。 需知道,这儿可是数百里荒无人烟的大沙漠,又是晚上,正常女人胆子再大,也不会跑这儿来拦截高飞的。 高飞希望激怒这个女人,那是因为女人的愤怒时,总会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错误,那么他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当然了,依着高先生当前的武力值,说是横扫天下或许虚了些,可要想碰到对手也很难的,按说他实在没必要在面对这个女人时,费这么大的力气,直接冲上去,三拳两脚把她给放倒在地,要杀要刮还不随他? 高飞却没有这样做,宁可费一番口舌来观察女人的表现,也没选择冒然进攻。 有些人,天生就对危险有着极度敏锐的嗅觉,这种人是做杀手的好料子,高飞就是这样一种人,尤其是在他当前武力值几何般增大变强后,这种嗅觉也随即增强了。 在白衣女人一出现,看到她的第一眼,高飞就从她身上嗅到了一种让他也不得不小心的危险。 依着高飞现在的武力值,仍然能从女人身上感受到某种危险,那么这就证明她是相当可怕的--在打架一方面,能够让高飞敏锐感觉到可怕的人,只遇到了三个:其中两个自然是莫邪征东、陈果果(双方相见时的第一面),另外一个则是在冀南河底古墓中遇到的阴金花。 这个女人,是第四个能让他感受到危险的女子。 尤其是在他武力值大增之后,还能有这种危险感,就只能说明女子是相当厉害了。 高飞或许狂傲不要脸,可他从来都很爱惜自己的小命,毕竟不要脸跟不要命相比起来,完全没有任何的可比性,所以他宁愿用不要脸的方式来激怒女人露出破绽,也不想擅自动手。 高飞有这种想法,那是因为他确定人家已经在暗中了解过他,要不然也不会晚上在这儿等候他,这也说明了人家对他有信心。 可高飞却对她一无所知,所以才会拿出不要脸,希望能从女人的反应中看出什么。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高飞说什么,做什么,白衣女子却始终站在那儿看着他。 高先生虽然做出任人‘采取’的样子,当然不会真解开腰带了:人在光着屁股时,武力值就会直线下降,这么简单的道理,高先生当然懂得。 白衣女子饶有兴趣的看着高飞,看到他停止了解腰带后,才微微歪着下巴问道:“怎么,你怎么不解了?” 特么的,这女人不好对付,脸皮比我还要厚。 高飞心里骂了一句,笑嘻嘻的说道:“哈,你还真以为我会放任你糟蹋呀?当然了,你想也行,但最起码得拿出让我值得付出的资本,要不然就算你脱光了跪在我脚下求我,我也不会鸟你的。” 系好腰带,高飞转身就走:“好了,赶紧回家洗白白找你老公去吧,至于想如此轻松的想得到哥,那只是江湖上的传说罢了。” 说着,他已经走到了脱下的外套前,弯腰去拣时--背后有凌厉的风声响起,就像老鹰捕兔那样,一股子劲风直直袭向他后脑,带着坚不可摧的霸气! 高飞心中一惊,身子猛地向前一窜的同时,右手中的外套已经狂风般涌起,狠狠抽向了扑过来来的女人。 女人人在半空,前伸的右手五指化为利爪,横向里猛地一划。 刺啦一声裂帛声响,高飞那件相当结实的外套,竟然被她五根手指‘割’成了五半,变成了布条那样。 由此可以看出,白衣女子五指上的力道有多犀利,同时更证明了她是真的想对高飞一击致命。 “草,臭表杂,还我衣服!” 高飞大怒,不退反进,单膝跪地一个翻滚,从白衣女子腾起的脚下滚过时,手中破碎了的衣服,却攸地变成一团,就像一根钢鞭那样,直直抽向她两根腿之间。 这种打法,无疑是相当卑劣,阴狠,为正义君子所不齿的。 不过高飞才不会在意,在看出白衣女子真想要他老命时,就使出了最简洁、也是最有力的杀人方式。 很多人都受武侠小说的影响,觉得真正的高手在生死搏杀上,都会用堂堂正正、大开大合的方式来让敌人授首,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在真正的生死搏杀中,大家所追求的,就是能用最快的速度,击中敌人要害。 唯有先把敌人干掉,自己才有活下来的机会,什么扣眼戳鼻,踢裆抓蛋的,这些被武侠小说中那些大侠所不齿的手段,才是最快速的杀人方式。 “卑鄙!” 在高飞使出卑鄙一招后,白衣女子赶紧一个前空翻,将将躲开了‘钢鞭’。 “更卑鄙的还在后面。” 高飞冷笑一声,随手把破碎了的外套扔了出去,再次像刺猬那样的向前一滚,左脚猛地戳出,目标依旧是刚才的同一个部位。 白衣女子双眸中闪过一抹厉芒,右手一挥从上至下,狠狠砸向高飞戳过来的左脚。 高飞的左脚距离她的右手还有老大一块,就赶紧改变方向下沉,变为横扫回勾,压根不管有没有勾到白衣女子的脚腕,就腾身站了起来。 一把闪着寒光的亮银军刺,从白衣女子的袍袖中穿出,狠狠刺在了地上。 方才要是高飞没有察觉出什么,左脚犹自袭击人家害羞的地方,那么这时候他的左腿就会被这根军刺给钉在地上了。 “哈,就你有兵器吗?” 高飞哈的一声笑,右手接连挥动,竟然晃出一层寒森森的黑芒,扑向白衣女子怀中。 白衣女子迅速抬手,亮光闪动中,发出一连串的沉闷的兵器相交声:当、当当! 就像虾米在水中遇险那样,也没见白衣女子做出什么动作,身子竟然向后迅疾弹出三四米,手中军刺划出一个半圆,才嘎声说道:“残魄!?” 她在高飞亮出杀胡刺后,就以为这是华夏军中的传奇兵器,残魄军刺了。 在她看来,好像也唯有残魄军刺,才能给予她这种心惊的戾气。 “不是残魄,也照样的能杀人的。” 高飞冷笑一声,随即揉身而上,出手没有留一丝丝的余地,绝对是两败俱伤的致命打法。 通过刚才俩人兔起鹘落般的两次过招,高飞已经察觉出白衣女子,是相当危险的人物,武力值就算比不上莫邪征东,可也要高过河底古墓中的那个女魔头(阴金花,现在他还不知道那个花白头发的女魔就是阴金花)了。 也幸亏他依仗烈阳蛊,让自身武力值有了强悍突破,这要是放在以前,恐怕在被白衣女子从背后偷袭时,就已经被直接打残了。 还没有搞清对方是什么来历,她已经接二连三的下狠手了,而且还是那种一击致命的手段,高飞没理由再跟她客气什么。 同时更因为恼怒,所以才被激起了骨子里的戾气,索性直接使出了两败俱伤的打法。 别看高先生当今身边美女如云,子女众多,更是个腰缠万贯的大富豪,其实本性还是个突破了某种境界的杀手,或者干脆说是个小留氓,一旦发起狠来,就连他自己也控制不住的。 毫无疑问的是,白衣女子早就在暗中调查过高飞,知道他走了某些狗屎运,武力值有了较大提高,故此在动手时才没有丝毫留情,但却没想到他打架的本领,远远出乎了她的意料。 尤其高飞在使出两败俱伤的不要命打法后,白衣女子顿时就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被他逼得不住后退。 正所谓得势不饶人,既然白衣女子不敢跟高飞硬拼,那么他没理由不利用这个机会,给予她更大的压力。 眨眼间的功夫,双方你来我往的就对抗了十几招,但白衣女子始终处于守势。 谁都知道,最好的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 高手相争,所争不过是分秒,白衣女子被高飞不要命打法给逼得连连后退,那么势必会应接不暇,露出破绽。 砰! “哼!” 随着一声闷响,白衣女子发出了一声闷哼。 第1937章 太多的意外! 白衣女子在被高飞逼得连连后退时,脚下踩在了一块石头上,身子微微一个趔趄。 这就是破绽。 那块被踩活动了的小石头,影响了白衣女子继续稳定后退的步伐。 尽管只是一个小小的破绽,最多用零点零一秒,白衣女子就能迅速弥补破绽,可这点时间对于高飞来说,却已经足够一脚踢在她左腿上了。 “哼!” 白衣女子发出一声闷哼声中,身子一个趔趄。 趁着她脚下方寸大乱,高飞迅速拧身,左肩下沉的瞬间,右脚已经电闪般鞭踢而出,直接踢向她的脸。 这一脚,高飞用了全力,发狠要一脚把女人的脑袋踢碎,就像踢烂一个西瓜那样。 而且他也断定,白衣女子已经没有了任何反应的余地,只能等待致命的打击。 到现在为止,高飞都不知道白衣女子是什么来历。 但在被她所偷袭的瞬间,就已经确定她今晚出现就是要他的命。 既然是这样,高飞凭什么要给她留情? 她到底是什么来历,也已经不再重要了。 高飞在踢出这一脚时,就已经确定白衣女子死定了,而且就算他知道她是他那个亲亲的老妈方小艇,他也没有了收脚的可能。 有时候,就像一颗石子从悬崖上掉下来那样,无论有多么的不想,也无法阻止它的落地。 当前,高飞就是这种情况。 而且白衣女子,也躲无可躲,哪怕她是莫邪征东,可在遇到高飞踢出这毫无保留的一脚后,除了被活生生踢死外,也没有任何躲开的希望。 杀招。 这就是传说中的杀招。 杀招,无解。 如果有人在旁边拿着摄影机拍下这一幕,事后再编辑成几倍的慢动作后,就会看到高飞的脚尖已经踢到了白衣女子蒙面的轻纱,强大的罡气甚至让轻纱断裂,露出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庞。 很可惜的是,无论这张脸庞有多美,却势必在高飞这一脚下,变形,变烂,变得很可怕:不管是多美的脸蛋,在被踢烂后,都已经没有丝毫的美丽可言了。 但就在高飞的右脚,即将残忍的破坏这张绝美的脸庞时,他全身的力气,忽然! 忽然,一种无法压制的无力感,还有让他毛骨悚然的惊恐,就像朝阳猛地蹦出海面,黑暗以光速消失那样,所有的力气都消失了。 然后,他那只已经碰到女子脸庞的右脚,就像小孩子睡着后抓着妈妈衣领的小手那样,无力的垂了下来。 最多,也就是脚尖上的灰尘,在那张绝美的脸上,留下一道脏兮兮的划痕罢了。 “咦?” 一声好像幻听时发生的轻咦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带着莫名的吃惊。 可高飞才没有机会去追寻这声轻咦,因为他现在已经被自己忽然无力的怪现象,给吓得魂飞魄散,身子稍稍趔趄了一下,瘫坐在了地上。 世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被关了三个月的酒鬼在偷到一个酒坛子后,打开一看才发现里面竟然全是尿;一个色郎半夜劫持了一个美女,解开人家腰带后,才发现对方竟然是个人、妖。 但这两种情况,相比起当前高飞所面临的,好像都不值得一提了:世间最悲哀的事,还有眨眼前还处于绝对优势,眨眼后就莫名被人宰割了? 再说了,前两种悲哀是不会死人的。 高飞这种悲哀,却让他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地:他刚才既然压根没打算要绕过白衣女子,人家这时候怎么可能会给他留情? 白衣女子脸上的白色轻纱,看起来就像被高飞脚尖给挂掉那样,轻飘飘的飞落在了地上,也变成了两片。 一张绝美的脸上,带着满满的愤怒,还有惊恐。 高飞总算是看到了她的样子,并承认她是个美女。 白衣女子的美,不次于莫邪征东、陈果果她们。 她不是亚洲人,而是地地道道的欧美人种,雪肤、高鼻、双眼微微下陷,陷出欧美女人的风情。 白衣女子的年龄,看上去大约在三旬左右,或许不到三十岁,又或者已经是四十岁了:世间总有一些美女,让你看不出她到底有多大,十年前看她时是这样,二十年后再看她,她依然那样能媚惑众生。 解红颜是这样的女人,当前的白衣女子,也是这样的。 但毫无疑问的是,高先生当前肯定没心情去欣赏白衣女子的漂亮、妩媚。 任谁的小命即将被终结时,也不会有这种闲心雅致的。 世界,包括天上的星辰,还有夜风仿佛都在这一刻精致了。 天地间,只有白衣女子,和高飞。 一个站着,一个蹲坐着,相互凝视着,就像一对三十年没见的老相好那样,目光深情,心无旁骛。 实际上,他们对视的时间并不长,最多也就是一两秒钟的事。 因为无论是高飞,还是白衣女子,都知道‘含情脉脉’的凝视,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高飞希望老天爷能多给他个三五小时,那样他就能逃命去了--白衣女子则希望,能趁着高先生浑身酸软无力时,痛下杀手,一击致命! 白衣女子没有给高先生逃走的机会,只是在看到他反手强撑着地,倔强的昂着脑袋,跟她狠狠对视时,眼眸中闪过一抹极度的惊讶,随即身形一晃,右脚冲着高飞的下巴,电闪般踢了过来。 占据绝对上风的高先生,怎么就忽然间的‘娇无力’了,把自己的生死双手奉献给敌人了呢? 他当然不清楚这是咋回事,可白衣女子却很明白:这是她最机密的制敌手段之一,还从没有谁能逃过她这一招。 可她同时不明白的则是:高飞不该在无力后,直接昏倒在地上吗,怎么可能还大瞪着双眼,狠狠的瞪着她呢? 高飞的反应,既在白衣女子意料中,却又在意料之外,还是很让她恐慌的意料之外,所以没敢再有丁点的犹豫,这才迅速动手了。 哦,不对,是动脚。 刚才高飞既然想一脚踢碎她的脑袋,那么她没理由不在突然占据主动后,以同样的方式还赐给他。 女人,本来就是小心眼、睚眦必报的代名词,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在被男人狠下心欺负后,对他的深恶痛绝,那绝对是笔墨难以形容的。 所以白衣女子才用相同的杀招,却更残忍的方式,要结束高飞的小命! 右脚剪刀般飞起时,白衣女子仿佛已经提前看到了高飞脑袋好像烂西瓜那样四处迸溅的场面,嘴角浮起一丝不忍的残忍笑意。 不忍是不忍,残忍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白衣女子确定,哪怕再给高先生一万个机会,他也无法复制她刚才反败为胜的案例,因为在对敌时让对手忽然昏厥过去,这本来就是她的专利。 高飞所做的,只能是等死罢了。 白衣女子秀美的足尖,就像刚才高飞一脚踢飞她的蒙面轻纱,只给她俏脸上划上一道脏痕那样,眼看就要直接踢碎他的下巴,脑袋向西瓜那样迸溅四处时,意外发生了。 本来已经酸软无力的高飞,却猛地向后一仰脑袋! 白衣女子的足尖,擦着他下巴就飞了过去。 啊!? 他怎么能够躲得开! 他哪儿来的力气? 白衣女子心中狂吼一声,双眸瞳孔猛地一缩,但后续反应却不慢,不等踢飞的右脚落地,身子猛地半旋,左脚狠狠蹬向他的心口。 这一脚要是跺实在了,高飞仍然逃不了心口彻底被跺塌的厄运。 可让白衣女子再次不敢相信的奇迹,再次发生了:高飞竟然直挺挺躺在了沙地上,女子这一脚刚放空,他就离了水的鱼那样,从地上腾地一声蹦了起来。 高飞本来该昏厥过去的。 就算没有昏厥,也该全身上下没有一丝丝力气,任由人宰割才对。 但实际上呢,他却用实际行动,来让白衣女子懂得了什么叫做意外。 高飞腾身弹起后,眼珠子有些发红了,嘴角也露出了狞笑神色,就像一个魔鬼那样,深沉的望着白衣女子,手里的杀胡刺,慢慢的平举了起来。 白衣女子知道,她已经彻底失去了干掉高飞的机会。 那么,接下来就该是全神贯注的,来应付高飞更加亡命的打击。 她深吸了一口气,也慢慢举起了亮银军刺,死死盯着高飞的眼睛,用从没有过的郑重。 她忽然发现,高飞的眼睛真的红了。 别忘了,这是在夜晚,就算某人眼睛变红,也不该看得出才对。 她看到了。 她看到高飞的双眼中,现在竟然有两团火焰,在熊熊的燃烧着。 那是愤怒的火焰么? 可怎么会有如此妖异的红? 白衣女子不知道,老天爷却知道,但绝不会告诉她:这是高飞体内的烈阳蛊所致。 同样,刚才高飞忽然遭遇无力,风筝般的跌落在地上,从没有过的危险要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时,以他为生的烈阳蛊,立即咆哮着从他的灵魂深处,翻腾而出,就像一艘开足马力的破冰船,把封锁高飞力气的坚冰,瞬间就摧残成了一堆拉圾。 已经做到人、蛊合一的高飞,体内的烈阳蛊在感受到从没有过的危险后,真的怒了,用最快的速度,发挥出了它超自然的力量。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现在已经被烈阳蛊所左右的高飞,就算是莫邪征东也得暂时退避三舍的,更何况白衣女子? 她没有抢在烈阳蛊愤怒之前,调头转身逃走,而是希望能全神贯注的应付接下来的暴风雨般打击,这本身就是一种失策。 “吼!” 看着白衣女子,高飞狞笑着过了片刻,忽然猛地昂首,发出了一声咆哮。 “嗷!” 很远很远的某个沙丘背面,立马传来沙漠狼的回应声。 而且还不是一只,此起彼伏的,悲凉有力的嚎叫声,仿佛织成了一张无形的网,死死捆住了白衣女人,使她猛地意识到了什么。 但已经晚了。 高飞咆哮一声后,就像一颗出膛的炮弹那样,带着摧毁一切的狂暴,狠狠撞向了白衣女子。 第1938章 白发白眉的女人! 就像一头被十万祝福过的恶狼,高飞狠狠扑向白衣女子。 杀胡刺在前,黑黝黝的剑尖,闪着死神的光芒! 看到高飞凶狠的扑过来后,白衣女子眼里的凝重,变成了绝望。 因为她忽然发现,好像变成的高飞,无论她多么拼力抗击,也绝躲不过这一击。 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轻伤。 只要是受伤,那么她就再也没有能逃走的可能了:战斗力最强的时候,依然不是高飞的对手,更何况是受伤,他忽然发狂时呢? 高飞怎么会忽然发狂,并变得更加强大起来? 白衣女子当前自然没空去考虑这一点了,只能抱着必死的绝望,最里发出一声厉叱,双手死死攥着亮银军刺,狠狠扑了过去! 她希望,能学高飞刚才的两败俱伤打法,从中觅得一丝生机。 但很可惜的是,她的绝招已经用过,高飞却刚开始强大。 这样一来,注定她只能是个失败者。 在很多时候,失败者就代表着死。 叮当! 一声爆响,白衣女子的亮银军刺,跟高飞的杀胡刺狠狠撞击在一起,陡然爆出一簇暗红色的火花。 不等火花完全绽放开来,白衣女子的亮银军刺,就脱手飞出。 跟军刺一起飞出去的,还有她的身子--高飞一拳,狠狠打在了她左肩上。 砰的一声闷响中,夹杂着清晰的骨裂声。 白衣女子足足飞出十几米后,才重重砸在了沙地上。 就像凉水一下子倒进热油锅内那样,白衣女子刚落地,就腾身跃起--可她刚站起,却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新鲜的血腥气息,随风飘出好远,也带走了白衣女子全身的力气。 高飞却只是深深吐出了一口气,晃了晃酸麻的右手,迈步走向了白衣女子。 借着烈阳蛊的力量,高飞虽然一下子击飞了白衣女子的亮银军刺,可她倾尽全力的一击之威,也不是能小视的,要不然高飞手臂也不会酸麻了。 高飞的双眼依旧发红,烈阳蛊还在咆哮。 要想让那个怪物安顿下来,好像唯有白衣女子的死亡:唯有威胁不在,它才会安生。 今晚要不是趁机把白衣女子干掉,那么绝对会留下后患的。 这个道理很简单,高飞当然懂,所以无论这时候谁忽然出现,都别想阻止他干掉白衣女子--除非那个人,是个有着白发白眉的女人。 韩玄,就是被这样一个女人,用极其残忍的方式给杀死的。 高飞跟韩玄不熟,可人家却是间接死在他手上。 高飞又是那种不习惯欠人情的人,所以天大的事儿,也比不过他在看到残杀韩玄的嫌疑人时,要为他报仇的想法。 一把飞刀,好像柳叶那样形状,三寸宽,六分长,划破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黑夜,就像一个妖异的精灵那样,桀桀笑着以超过音速的速度,飞向高飞的后脑勺。 高飞猛地转身,手中的杀胡刺一摆,那把飞刀闪了一下,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他却看到了一个女人。 距离他至少得十三米远,也穿着一身白色衣服,却没有把头蒙起来,更没有用轻纱挡住脸,露出了一头欺霜赛雪般的白发,白眉,还有一张很冷艳的脸庞。 白发,白眉。 看着忽然出现在眼前的这个白发女人,高飞脑海中顿时浮现上了韩玄瞪大双眼,茫然望着天空却动也不动的样子。 “你,是谁?” 高飞死死盯着白发白眉的女人,问出了这三个字时,好像很费力,比扛起五百斤的大石头还要艰难。 白发女人没有回答,只是好像扫了一眼高飞身后不远处的那个白衣女子,随即忽然转身,就像一个黑夜幽灵那样,用肉眼几乎无法捕捉的速度,向远处疾奔。 高飞没有丝毫的犹豫,纵身就追了下去。 他没有理睬被打伤的白衣女子。 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各人恩怨,相比起给韩玄报仇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 再说了,今天他既然能让白衣女子逃无可退,那么下一次,他同样能做到这样。 可忽然露面的白发女子,要是一旦消失,要想再找她给韩玄报仇,那就无异于大海捞针了。 所以高飞才放弃了白衣女子,去追白发女人,尽管这就是后者所希望的,但他却不会在意。 眨眼间的工夫,白发女子还有高飞,就跑的没有一点影子了。 瘫坐在沙第上的白衣女子,还真不相信高飞就这样扔下她去追别人了,愣了足有半分钟后,才意识到当前还是趁机闪人,要不然等高飞回来就晚了。 “咳!” 白发女子轻咳了一声,右手撑地,从地上缓缓站了起来,目光却落在了不远处的一个东西上。 那是一把飞刀,三寸宽,六分长,柳叶形。 这把飞刀是白发女人偷袭高飞时,被他用杀胡刺打飞后落在这儿的。 高飞只是随手一扒拉,压根就没注意这把飞刀,自然更不知道这把飞刀代表着什么了。 可白发女子却知道:这样的飞刀,天地间只有一个人使用,那就是在若干年前,曾经在国际杀手界纵横一时的夜枭,商离歌。 夜枭,商离歌,是楚扬的朋友、兄弟,情人。 也有人说,商离歌就是楚扬的影子。 她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楚扬,正如无论她做什么,都是站在楚扬的角度上去做那样。 这就是痴情。 当一个女子,因为痴情而把自己的生命也交给某个男人时,那么她无疑会受到所有人的尊敬:毕竟最真挚的爱情,总是最让人感觉珍惜的。 当一个女子,因为痴情某个男人,而逼着自己老爸去买房子、卖肾去追求人家,因为见到偶像因为心情激动而昏厥时,那么她就是个沙比:正道沙比,如假包换。 同样是对男人痴情的女子,却能给人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这主要是取决于她们在做什么。 商离歌,能在高飞最疯狂时引开他,就是为了白衣女子。 而白衣女子,就是楚扬这些年到处寻找的那个人。 呆呆望着地上那把飞刀,白衣女子愣了缓缓弯腰捡了起来,包涵着痛苦、自责、还有内疚的双眸,正要紧紧的闭一下时,一个仿佛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声音,幽灵般的从耳边响起:“你真该庆幸,我不是沈银冰。” 白衣女子身子一擅,霍然转身,但接着就迅速后退,接连五六步,才站住了。 一个身穿黑色长袍,脸上戴着狰狞面具,跟她有着相同身高的女人,就站在白衣女子刚才站立的地方:刚才那句话,就是在她耳边说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莫邪征东就悄悄站在了白衣女子身后了,相距最多十厘米,可她却毫不知情! 这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莫邪征东要想杀她,就算她有九条命,她也会死的不能再死了。 “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尽管你刚才想杀高飞的行为,让我很看不顺眼。可看在那个男人的面子上,我这次不会伤害你。”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着,那口气就是主宰别人生死的女王,同样是如假包换。 “你--你是莫邪征东?” 白衣女子紧紧咬了下嘴唇,哑声问道:“传说中的地下楼兰女王?” “你能看到我,那么我就不再是传说中的了。” 莫邪征东的回答,带着一定的哲理性,好像天塌下来了,她也就是用这种语气说话,让人无法想象,她在炕上被高先生逼着说那些害臊的话时,会是一种什么样子。 但毫无疑问的是,那绝对是一种对神圣的亵渎。 高飞喜欢亵渎,就像你一样。 确定莫邪征东的身份,主要是听她保证不会伤害自己后,白衣女子心中稍稍松了一口气,又问道:“你刚才为什么说,我该庆幸你不是沈银冰?” “如果我是沈银冰的话,我才不会管你是谁,只要你敢对高飞不利,那么我就会不顾一切、不择手段的干掉你。” 说到沈银冰后,莫邪征东双眸中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那是因为她忽然间很羡慕沈银冰:爱自己所爱的人,做自己所做的事,从来都不会因为别人的态度,来改变自己的初衷。 这样的女孩子,看起来或许有些傻,但毫无疑问却是最真挚的。 要不然的话,她也不会最终成为击败王晨、陈果果等人,成为高先生正牌老婆的那个女人了。 “哦,原来是这样。不过,你要是沈银冰的话,那么也没机会走到我身边,我都发觉不了。所以,你注定不是沈银冰,只能是无论做什么都得三思而后行的莫邪征东。” 白衣女子说出这番话后,语气变得流畅了许多:“而且,你说你不会伤害我,那是因为看那个男人的面子。这个我相信,因为他很可能委托你帮忙寻找我,所以你在看到商离歌冒死出现引走高飞后,就确定我就是他要找的那个人了。” 莫邪征东没说话,因为白衣女子说的很正确。 白衣女子顿了顿,继续说道:“但除了这一点之外,你不伤害我还有别的原因。” 莫邪征东双眸微微眯起,缓缓问道:“还有什么别的原因?” “因为你现在应该隐隐猜出,我当前是什么身份了。” 白衣女子吸了下鼻子,笑道:“如果不是你猜出我是一九七三武道的大首领,那么你也不会这样轻易放过我。你很清楚,要是我死在这儿,这对你的地下楼兰来说,绝不是好事。” “你信不信,如果你不是楚扬要找的那个人,就凭你现在说出的这番话,你就会变成一具死尸了?” 莫邪征东的声音中,忽然多了让整个沙漠气温下降的寒意,缓缓问道:“你敢说不信?” “我--不敢。” 白衣女子愣了下,借着垂下眼帘苦笑道:“看来,你压根就不会在意一九七三。” “你心里能够明白这些,那就最好了。所以,你千万不要让我找到杀你的理由。” 莫邪征东说着,抬手扔过来了一个东西。 第1939章 像狮子般的男人! 千万不要让我找到杀你的理由。 这句话,白衣女子在很多年前,也曾经对人说起过。 因为那时候,她就是高高在上的王,宙斯王。 西方文明发源地,奥林匹斯山上的绝对王者。 但现在,当东方地下楼兰的女王,淡淡跟她说出相同的话时,她没有感觉愤怒,更没有觉得被小视了,只是感觉到了无奈,还有无力。 因为她知道,莫邪征东没有撒谎。 宙斯王现在更知道,莫邪征东能够有资格说这句话,那是因为她本来不属于这个世界,她是来自修罗道。 在尘世间杀个把人,对于修罗女王来说,那绝对是比喝凉水还要简单的事儿。 她这个宙斯王,在立足的奥林匹斯山沉于地下之后,脑袋上戴着的那层光环,就已经消失不见了,尤其是在西方亚特兰蒂斯的涉足尘世间后。 宙斯王,现在最多是个受不了某男大老婆欺负的小怨妇,离家出走却因为机缘巧合的机会,成为了一九七三武道的大首领。 (有关宙斯王的故事,还请看拙作《逃婚高手》)。 宙斯王抬手,接住了莫邪征东扔过来的东西。 只是一个鹿皮制作的小皮囊,大小跟女孩子喜欢佩戴的香囊差不多,不过1却更加的精致,纯手工制作,由此可以看出,这是莫邪征东的贴身东西。 抬手掂量了一下,宙斯王才抬头问道:“为什么要给我这个?” “这里面是最好的外伤疗伤药物,敷用之后不超过七天,你的肩伤就会复原如初的,黑的膏油外敷,白色丸药内服,你要是不相信的话,可以扔掉,但别把我的香囊丢掉,那是我一针一线缝制的。” 莫邪征东好像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所以说完后就马上闭上了嘴,眼神中透出了不耐烦的神色。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除了楚扬那个可恶的大老婆外,谁敢用这种眼神看宙斯王,那绝对是活的不耐烦了。 可她忍了。 因为她不能不忍,说这些话的人,是不该属于这个世界的修罗女王。 “我不会扔掉的。” 宙斯王也知道,莫邪征东这样说,肯定香囊对于里面的药物,也有着一定的保护作用,要不然她没理由连香囊也送给自己。 顿了顿,宙斯王才说道:“但我也不会白白接受你的馈赠。第一,下次看到高飞时,我不会主动惹他。你其实也该知道,刚才我那样做,只是职务所在。我身为一九七三的大首领,没理由不跟他讨还一些公道。” 稍微活动了下受伤的左肩,宙斯王又说:“第二,我要告诉你,几天前那些企图攻打地下楼兰的人,是什么人。他们来自西方的亚特兰蒂斯,身份是一些神仆。他们之所以进攻你的地盘,那是因为他们要把地下楼兰,当作他们在东方最大的活动基地。” “亚特兰蒂斯?” 莫邪征东喃喃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冷笑了声,没有再说什么。 宙斯王也没有再解释什么,只是说她想说的话:“第三,沈银冰已经去了那个地方,我想你在得知这个消息后,肯定会很吃惊。” 莫邪征东微微低着的头,猛地仰起。 是的,宙斯王说的这个消息,的确让她很吃惊。 “至于她为什么要去,我不想再说了,因为我觉得,我告诉你的这三件事,已经足够报答你的赐药之情了。” 宙斯王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就走:“当然了,你也可以对我用强,或许我会告诉你,沈银冰为什么会去那个地方。还有就是,我觉得你该很想知道,刚才高飞进攻我时,为什么忽然会变成了软脚虾。” 莫邪征东没有吭声,就算她真的很想知道这两个为什么,但在宙斯王主动说出这番话后,她也不会再用强来胁迫人家说出来。 楼兰女王想知道的事,她自己总有办法能知道,没必要在别人故意给她布下一个圈套时,就睁着眼的跳进去。 正如莫邪征东所想的那样,宙斯王这样说,还真是给她下了一个套:交换某些东西的套。 宙斯王向着内地的方向走出十几米后,再回身看去时,却发现原地已经空荡荡的了,一目望去,方圆数里之内,连个人影都没有。 这时候,月亮已经升起,水银般的亮光好洒在金色沙漠上,能看出很远,却唯独看不到莫邪征东的影子。 就好像,她刚才是跟空气在说话,要不是手里真多了个香囊的话。 “我总算是明白,为什么西方人在提到华夏时,总会说这是个神秘的国度了,那是因为这地方,总是有太多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的人。” 宙斯王微微愣了下,不解的摇头,很快就消失在了如水的月光下。 商离歌也很想消失在月光下,为此她在奔跑时,使出了最快的速度。 商离歌人送外号夜枭,夜枭是一种专门在夜间行动的猛禽,来源自华夏远古神话,晚上就是它的世界,所以它的飞翔时,没有谁能追得上它。 可无论商离歌的速度有多快,只要稍微一松气,被她甩出老远的高飞,就很快出现在她身后十几米处。 商离歌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耐力的人:在段时间内,高飞或许追不上她,但只要一超过半小时,她铁定会落在他手中。 幸好,她不用支持半小时。 就在她明显感觉力气不济时,终于来到了一颗仙人柱前。 好像房子一般高的仙人柱,在沙漠中不说是随处可见的话,那么肯定会有。 有人说,一颗最大的仙人柱,能储水二十吨,为在沙漠上混日子的好多动物,提供最重要的保障,为此形成一个完整的食物链。 这时候,仙人柱四周没有狼啊,狐狸啊之类的大型猛兽(针对那些小蜥蜴来说的),因为被风处有一个小帐篷,里面睡着一个叫楚扬的家伙。 商离歌敢肯定,在她踏进仙人柱方圆五百米内时,楚扬就已经发现了她正被人追。 其实,商离歌本意很想跟高飞恶斗一场的,哪怕纯粹是切磋一下。 不过,她在感受到高先生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子戾气后,就很聪明的改变了主意:只要能引开他,别让他伤害某个女人,她就算是达到了目的。 在身后紧追不舍的高飞,这看到这颗高大的仙人柱后,好像也意识到了什么,比方猜到商离歌会在这儿埋下伏兵,或者安排下机关啥的。 那样,商离歌可能会趁机远遁。 既然好不容易碰到了她,那么就决不能让她逃走! “嗨!” 落后商离歌十几米的高飞,忽然低喝一声,右手猛地一甩! 一道黑色的光芒,自月光下黑色闪电般划过,直直刺向了商离歌的后心,带着毁灭整个世界的凌厉气势,更是他在烈阳蛊的配合下,倾力发出的致命一击。 呜--咻! 自身沉重的杀胡刺,在高飞这倾力一甩下,竟然发出了箭簇破空时才会发出的厉啸声,由此可见它的速度有多快! 向前拼力狂奔的商离歌,感受到了这种毁灭一切的危险,瞳孔猛地收缩,脑海中攸地弹起一个念头:我躲不过去了。 商离歌从来没有过当前的这种不自信,在听到兵器破空的声音后,就确定她躲不过去了。 砰! 就在商离歌的整个世界,都攸地变为一片空白时,一声铁器相撞的声音,从她背后三米处响起,她只来得及用余光看到,两道乌黑的闪电,以她无法捕捉的速度,狠狠刺进了十多米远处的仙人柱上,直没至柄。 原来,就在杀胡刺要把商离歌狠狠钉在地上时,又一把铁器及时飞来,跟它狠狠相撞后,改变了它的方向,擦着商离歌的身子,飞向了仙人柱。 危机解决了。 逃过一劫的商离歌,脱力般的扑倒在了沙地上,随即迅速反手撑着地,坐在了沙子上,高高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带着无比的愤怒。 她愤怒,那是因为她搞不懂,高飞为什么要对她下杀手。 难道,就因为她引开了他,没有让她去伤害宙斯王? 不但商离歌愤怒,楚扬也很生气。 甩出残魄军刺,打飞了杀胡刺后,楚扬就像从沙地里凭空冒出来那样,站在了商离歌跟高飞之间,冷冷的看着后者,眼神中却有着相当狂热的战意。 男人在别的男人欺负自己女人时,要是还能笑脸相对,不温不火的,这就证明他可能是个太监,甚至连太监都比上。 楚扬当然不是太监,他倒是想很想把敢欺负他女人的高先生,变成一个太监。 有些人,天生就能让人尽快恢复冷静的本事,比方楚扬。 要不然的话,高飞在看到楚扬忽然出现后,也不会立马感受到了某种压力,迎面扑来,就像惊涛骇浪那样,让他必须得小心面对。 “你是谁?”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平息了下因为狂奔而翻涌的气息。 “你是高飞?” 楚扬却是不答反问,在问出这句话时,眉梢微微皱了起来。 高飞不认识他是谁。 他却认识高飞,必须得认识(当然是暗中调查他的资料),因为他老师曾经郑重嘱咐过他,在以后的这段日子里,要跟高飞合作,对抗来自这个世界之外的危险。 只是楚扬却没想到,他看到高飞的第一面,就看到这家伙在亡命追杀自己的女人,所以感到很惊讶,当然还是很愤怒。 “是的,我就是高飞。” 顿了顿,高飞缓步走向楚扬,淡淡的说:“看来我英俊的外表早就随着某些传说,而名扬天下了,要不然不可能随便出来个人,就能认出我是谁。” “我知道你,认识你,只是因为看过你的详细资料,却不是因为你的极度自恋。” 楚扬说着,也抬脚迎向了高飞,双拳紧攥。 俩人,就像两只要争夺领土的狮子,懒得试探对方的武力值有多强大,只想先打上一架再说。 “等等。” 就在这时候,商离歌忽然说话了:“他追杀我,很可能有别的原因,先搞清楚再说!” 第1940章 寒舍简陋请多体谅! 除了自己女人偷男人被人追着打,男人不会多管之外,无论其它任何原因,他都不会乐意。 尤其是这个男人还是楚扬这样的,没有去欺负别人,别人就该烧高香才对,竟然还追着赶着的要杀商离歌,这怎么可以? 哪怕这个人是高飞,楚扬也得先跟他干一架,就算不干掉他,也得给他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让他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女人是用来疼的,而不是用来打的。 只是他刚做好干架准备,商离歌却喊住了他。 “什么狗屁原因?就算是你把他家房子一把火烧了,他也不能对你做什么!” 楚扬嘴里说的很强硬,但双拳却稍稍松开了一些,更是停住了脚步。 他早就过了那种脑袋瓜子一热,不管三七二十八先干一架的年龄,这就是所谓的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其实不是胆子小了,而是对好多事都看开了,知道拳头并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办法。 楚扬停住了脚步,高飞也停步,站在那儿冷冷的看着他。 高飞没有立马冲上去,不是因为甩出去的杀胡刺被楚扬给打飞了(从这一点,他就能看出楚扬绝不是一般人),而是因为对方能叫上他的名字,所以就觉得哪怕是今天非得干掉那个白发女人,但最好是先搞清楚对方是谁再说。 这就是评书小说中常说的某员大将,横刀立马高喊来将通名报姓,爷爷刀下不死无名之辈了。 商离歌反手一撑,从地上站了起来,缓步走到楚扬面前,跟他并肩而站,望着高飞:“我承认,刚才在那边时,我是用飞刀偷袭过你,但我觉得,这不是你对我穷追不舍的原因,因为我能感觉到你的愤怒,对此我很好奇,想知道我究竟做了什么让你无法忍受的事,才导致你非得杀我而后快。” 既然想让对方死个明白,高飞不介意说出追杀商离歌的原因:“你做了什么,你自己会不知道?” 楚扬眉头一皱,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商离歌却抢先说道:“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问你了--啊,我知道了。” 她猛地醒悟了什么。 高飞桀然一笑:“呵呵,你终于知道你做什么了?” 商离歌猛地想起她做了什么对高飞不利的事,却是在宝岛时,她跟楚扬一起劝沈银冰去了亚特兰蒂斯。 其实,沈银冰在宝岛做出要去亚特兰蒂斯的决定后,莫邪征东也知道,但她不确定沈总是不是真去了那地方,为了不让高飞有无所谓的担心,所以她才没有告诉他。 这也是宙斯王卖关子,但莫邪征东却没有追问的原因。 在宙斯王说沈银冰去了亚特兰蒂斯后,莫邪征东的确很吃惊。 她吃惊的是,沈银冰竟然真被楚扬给蛊惑着去了那地方,仅此而已。 至于沈银冰为什么要去那儿,莫邪征东相信她比宙斯王可能还要清楚,当然不屑再用宙斯王来回答了。 看到高飞怪笑一声后,浑身又散发出骇人的戾气后,商离歌也有些烦了。 早在若干年前,她就纵横江湖好多年了,尤其是跟楚扬联手对敌时,除了上次在宝岛遇到的莫邪征东之外,迄今为止还没有遇到过对手。 虽说根据他们对高飞的暗中调查,商离歌确定这家伙因为某些机缘巧合的机会,武力值有了突破性的大增,绝对是超一流的高手,但这也不代表着他能强的过楚扬。 毕竟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莫邪征东。 “好吧,既然你想打,那就打吧!” 商离歌白眉一挑,侧脸问楚扬:“是你先上,还是我先上?” 楚扬懒洋洋的说:“我可不习惯站在一旁看女人打架,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你用脚,碾他的脸。” 楚扬这样说,就暗示他会打倒高飞,然后商离歌再上,把他踩在脚下教训他。 高飞当然能听明白,嘿嘿冷笑道:“那就让你女人滚一边去,放马过来,光靠嘴皮子是打不倒我的。” “你嘴里给我放干净点!” 听高飞让自己滚一边后,商离歌大怒,低声喝道:“我承认,当初是我们说服沈银冰去了亚特兰蒂斯,可我们也没有强迫她非得去,是她自己考虑清楚后才去的。说起来,是她自己要去找死,这能怪的我们吗?” 商离歌的本来就算是个异类,性格怪癖,被高飞骂出火来后,说话就更难听了。 “草,你还怕被人骂。我……” 高飞继续冷笑,正要说他怎么着时,脸色却忽然一变,急急的问道:“你说什么,沈银冰去了亚特兰蒂斯?” “是。” 商离歌嘴角一撇时,却听楚扬问道:“怎么,你不知道她去了亚特兰蒂斯?” 沈银冰会去亚特兰蒂斯? 她为什么要去哪儿? 为什么没有跟我说一句? 这一连串的疑问,让高飞的斗志一下子松懈了下来,急声追问:“她怎么会去哪儿,你们是怎么知道她去哪儿的?还有,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原来这小子追杀我(你),并不是因为我们说服沈银冰去亚特兰蒂斯--楚扬跟商离歌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眼神中看出了这个意思。 商离歌闭嘴,稍稍后退了一步。 她现在总算是看出来了,高飞刚才玩命的追杀她,并不是因为沈银冰的事儿,自然也不是因为她在关键时刻,出手救下宙斯王。 既然不是这两件事,那么商离歌就把问清楚咋回事的任务,交给楚扬了,毕竟她不是那种喜欢跟人说话的人。 “我姓楚,叫楚扬。楚是楚河汉界的楚,扬是扬手说再见的扬。” 楚扬很风扫的介绍了一下自己是谁后,才指着商离歌说:“这个,就是我老婆,商离歌。” 商离歌雪白的脸上,马上就浮上了一层罕见的红色。 她跟楚扬在一起那么久了,可每当这家伙正儿八经的介绍她是他老婆时,仍然像单纯的小姑娘那样,会因为感觉难为情,心儿会砰的一跳,感觉到了无比的幸福。 这才是真正幸福的女人,哪怕是到了七老八十,她依然会有这种甜蜜的羞涩感。 由此也能看出,像商离歌这样的女人,是多么的单纯。 事实上,也唯有单纯的女人,才是最幸福的,因为她们追求的不多,得到后还会始终珍惜。 “楚扬?商离歌?” 高飞想了想,摇头说:“我没听说过你们的名字。” 当年楚扬、商离歌等人,那可是江湖上的风云人物,就是他们拆穿了2012年是世界末日的谎言,在华夏最西北地区,创建了玛雅新城。 他们在那些年所做的事儿,绝对是一段段让人无法忘怀的传奇,就算比不上龙腾十二月,可也相差不多了,但高飞现在却说没有听说过他们的名字。 这让楚先生很没面子,愣了片刻才说:“好吧,毕竟这世上孤陋寡闻的人,也不是你一个人。那咱们就直接说正题吧--去仙人柱后边,我不习惯在跟人聊天时,手里不端着一杯酒。” 高飞可不是故意寒碜楚扬。 他以前或许也听说过楚扬这个名字,更知道玛雅新城的存在,不过在楚扬自报家门时,却没有把眼前这个楚扬,跟传说中的那个楚扬联系起来。 高飞只是开始觉得,这个叫楚扬的家伙,好像越来越对他的胃口了,因为他也很喜欢在跟人聊天时,最好能拿着一杯酒。 尽管自从身中烈阳蛊后,他就很少喝酒了,不过在寒冷的沙漠夜间,稍稍喝上一杯,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好吧,你既然这样说了,那我就给你个面子。” 高飞的坦率,让商离歌恨不得给他一刀。 楚扬倒是无所谓,转身走向了仙人柱那边:“这几天我们一直住在这儿,因为要找一个人,所以分两班来注意鬼沙那边的动静。上半夜我休息,没想到离歌会把你带来。” 简单的几句话,楚扬就把商离歌为什么会出现在沙漠上的原因,说清楚了。 他的话音未落,商离歌就低声道:“我找到她了。” “什么?” 楚扬脚步一听,霍然转身看向了她。 “等会儿再说吧。” 商离歌又小声说道。 “好,好,好,等会儿再说。” 楚扬接连说了三个好字,由此可以看出他此时的心里,有多么的激动。 高飞就跟在他们身后三四米处,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却没有插嘴。 意外从商离歌这儿得到沈银冰的最新消息后,他一心想知道自己那亲亲老婆干嘛要去亚特兰蒂斯,才不关心别的事。 仙人柱后面,有一个跟沙漠眼色差不多的小帐篷。 帐篷前,还支着一个用几根钢管组成的烤火架,下面是木炭,上面还有半只金红色的烤羊,铺在旁边地上的白色毛毯上,放着几个盛水用的皮囊,几个杯子。 在沙漠中还带着这些东西,看来楚扬也是个无论到哪儿都喜欢享受的人。 “随便坐,寒舍简陋,请多体谅一点。” 文化水平不算高的楚扬,在说出这番看似谦虚的话时,很容易给人一种他在装比的感觉。 不过高飞倒是很喜欢这种感觉,更不会客气,盘膝坐在了朝南的毛毯上。 楚扬俩人坐在了他对面,商离歌拿起一根胡杨树枝,挑动着木炭。 看上去已经熄灭了的木炭,在被挑动时被风一吹,马上就有橘红色的火苗冒了起来,不大的工夫,烤架上的羊肉就发出了香味。 楚扬拿起一个皮囊,从里面倒了三杯酒,递给了高飞一杯:“这是库存二十年的杜康,虽说你小子欺负我老婆,不过看在我曾经忽悠你老婆的份上,就算是扯平了,给你喝杯酒是理所当然的。” 高飞没说话,接过了酒杯,放在鼻子下面嗅了下,浅浅的喝了口,砸吧了下嘴巴赞道:“好酒。” “肉也不错的,早就烤熟了的。” 楚扬拿出一把小刀,割了几块被木炭烤热的羊肉,放在了盘子里:“喏,这里面有盐巴,自己蘸着吃。” 第1941章 陈年旧事! 正如楚扬所说的那样,羊肉是早就烤熟了的。 现在被火炭一烤后,凝固在表面的羊油马上化了开来,蘸着盘子里的细盐、孜然还有辣椒末一起吃,入口麻辣筋道,再喝上一口库存二十年的杜康,这在夜晚温度低于十五度的沙漠中,确实是个享受。 “好酒,肉也不错--再来一杯!” 喝了一杯酒,吃了一块羊肉后,高飞就感觉一股子热气,从丹田最深处冒了上来,尤其是那个好久都没有尝到酒滋味的烈阳蛊,更是兴奋的上下盘旋,嘶吼连连。 “你就不怕酒里有毒,把你给毒死?” 看到高飞对自己老公指手画脚的示意再来一杯后,商离歌翻了个白眼,伸手抢过了楚扬手中的酒囊,给他倒了一杯。 “如果是你请我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喝的。” 高飞淡淡的说着,再次一饮而尽。 听他这样说后,楚扬有些得意,陪着喝了一杯后嘿嘿笑道:“你小子说的这句话我还爱听,因为你能看出扬哥我是那种光明磊落的大丈夫,就算要教训某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也得让他酒足饭饱后再动手。嗯,扬哥我真是大丈夫。” 扬哥很自恋,飞哥却是很喜欢,俩人吃着烤羊肉,喝着二十年的杜康陈酿,就像是比赛那样,倒是苦了在一旁割肉倒酒的商离歌。 也幸亏她耍刀子的本事相当高超,小手那么轻轻一挥,就像刀削面那样,被割下的羊肉厚薄适中,很有做特级厨师的潜质(拥有出色的刀工,可是一个优秀大厨的基本本领)。 没用了十分钟,俩人就吃下了大半烤羊,喝光了一皮囊杜康陈酿。 “吃饱了没有?” 等商离歌再次加上一些木炭时,楚扬反手擦了擦嘴巴。 “这是我近段时间以来,吃的最痛快的一顿饭了,以后有机会我会请还你的。” 高飞端着杯子,微微晃动了一下:“说吧,你是怎么忽悠我老婆的?” 刚才虽然是在吃肉喝酒,可高飞却没有放过楚扬所说的每一句话。 “这件事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不过当下正是长夜漫漫,围着篝火谈古论今,倒也惬意的很。” 本身文化水平不咋样的扬哥,最近多了个臭毛病,那就是爱咬文嚼字卖弄他那点可怜的文采,幸亏高先生跟他相比起来,也就是半斤八两的事儿,哪怕明明看出他在装比,不过却觉得很对胃口,就像当前的美酒佳肴。 “洗耳恭听。” 飞哥想了老半天,才终于想到一个成语来告诉扬哥,他其实也很喜欢装比的。 “看你小子虽然是晚辈,不过你也该听说过多年前有关玛雅人的世界末日论吧?” 想了想,扬哥决定先以玛雅预言来做为开谈的话题切入点。 早在上个世纪、甚至更早时,世界上就流传着玛雅人的预言,那就是世界将会在公元2012年的12月21号那一天,迎来它的末日。 那一天到来后,太阳落下后将不再升起,整个世界都将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温度会直线下降,地球迎来它的冰河时代--整个世界上,除了华夏的青藏高原,还有非洲某些地方能有人存活之外,其他地方的人,用皇军的话来说就是,统统死啦死啦的有。 在人类历史上,从没有哪一个预言,能够像玛雅预言这样,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搞得全世界世人皆知,就连很多偏远地区的小孩,都知道那一天很可能是世界末日,赶紧把辛苦存下来的钱买成糖果,去送给自己喜欢的小女孩了。 其实玛雅预言早就存在于西方好多年了,不过它却始终没有被东方、尤其是华夏人认可,在华夏封建时期,国人只相信天圆地方,咱们居住的这块大陆,是被一只超级大的神龟给驮着,在大海中漫游来着。 可随着近代西方文化的入侵,尤其是到了近代,那个叫‘上帝’的那个大叔,在华夏地位更是火箭般的上窜到一个让佛祖都特么很嫉妒的地步后,世界末日论才在神州蔓延开来。 并被某些居心叵测的邪恶教会所利用,宣传他们是西方上帝派来东方的使者,就是带领大家在世界末日来临之前,前往天堂享福的。 当然了,前提是让教众们贡献出他的钱财,妻女,等大家伙幸福够了后,这才高喊着哈利路亚万岁,一起自杀了。 那段时间内,就像世界上很多发生这种情况的国家那样,当局也做出了积极的相应,大力打击这些邪恶教会--不过,当局对世界末日的解释,对当时已经形成的灭亡理论,却是很苍白无力的。 相信那时候,国家终于明白本土的传统文化有多重要了,但却晚了。 再加上西方好多国家的元首,也坚信那一天就是世界末日的到来--尽管他们嘴里喊着不信,可暗中却在非洲,跟华夏的藏边地区考察,希望能创建一个庇护所。 于是,玛雅新城就应运而生了。 楚扬,正是玛雅新城的创始人。 “啊,你就是那个楚扬?” 听楚扬讲到这儿后,高飞总算想到了传说中的那个楚扬,瞪大眼睛一脸不信的看着他。 扬哥烤火时微微佝偻的腰板(高先生却觉得,他这是肾虚的表现),立马标枪般的笔直,脸上带着谦虚的和蔼笑容:“我就知道,再过五百年,世人也会牢牢记住扬哥这个名字的。因为正是某的努力,所以才让世界依然这样美好,小鸟在歌唱,花儿在绽放,美女们到处显摆她们的大长腿,恨不得让人扑上去啃一口--咳,高飞,我可是有涵养的前辈,你不能用你的好奇,来招惹我说出这种没素质的话。” “是,都是我的错,我该死。扬哥你是有涵养的前辈,怎么可能会说这些没素质的话?” 高飞一脸信服、崇拜的表情:“请您继续说,您是怎么忽悠我老婆的。” “忽悠这个词真难听,不过却也很形象。” 扬哥点了点头,忽然伸手问道:“有烟吗,我的在帐篷里,懒得去拿。” 袅袅腾起的青烟中,扬哥继续开始讲述他为什么要忽悠沈银冰去亚特兰蒂斯找死的过程。 正所谓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扬哥通过他的艰苦努力,最终成功破除了玛雅人有关的世界末日论(详情见拙作《逃婚高手》)后,理所当然的成为了玛雅新城的城主,带着他那帮漂亮娘们,过上了童话故事中才有的幸福生活。 不过扬哥的幸福生活并不长久,就后院起火了。 这还得‘得益’于他的后院中,有两个占有欲特别强大的女人存在。 尤其那个姓柴,名叫柴慕容的女人,更是恨不得把扬哥身边那群女人,用一包耗子药全部毒死拉倒,那样她就是扬哥唯一的女人了。 没有哪一个女人,喜欢跟其他女人来一起分享她所爱的男人,柴慕容自然也会有这种想法,而且还是那种最强烈的。 而且柴慕容更是擅于玩心机,耍阴谋,跟另外一个叫花漫雨的女人联手,开始了‘清洗楚扬后院’的计划,首要目标就对准了后来加入楚扬后院的宙斯王,赫拉天后俩人。 没办法,谁让这俩女人那种仗着自个是特别招男人喜欢的大洋马,总是霸占男人却不知廉耻的外国女人呢? 于是,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深夜,经过长久的精心算计后,宙斯王跟赫拉天后这俩‘外来户’,就中了圈套,一怒之下离家出走了。 她们离家出走后,就像从世界上消失了那样,再也杳无信息,生死不知了。 柴慕容当然希望,这两个大洋马就此死了最好,可扬哥却舍不得啊,毕竟那可是他的女人,当然会跑出来满世界的搜寻她们的下落,连续几年。 正所谓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好长时间的明查暗访后,楚扬终于找到了赫拉天后。 但让他很伤心的是:赫拉天后却不认识他了,还在他企图说清楚他是她男人时,差点一刀要了他的小命。 在扬哥看来,世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爱他的女人不认识他是老几了。 “费了老大的力气,我才知道自称是神仆的赫拉,被一个叫亚特兰蒂斯的地方给利用了。” 扬哥说到这儿,眼里闪过一抹无奈,随即淡然一笑,冲高飞说:“你既然听说过我的传说,那么你就该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在得知自己女人被人当作神仆而利用后,我肯定会怒火填膺的,发誓要把那个鬼地方蹋为平地。” 高飞问道:“依着扬哥你的能力,那地方肯定会变成平地了吧?” “那是自然。” 扬哥再次昂直了身躯,但随后就塌了下来,懊恼的说:“如果让我知道那地方到底在哪儿,我肯定会它灰飞烟灭,在羽扇轻摇的瞬间--” 高飞脸皮那么厚,都有些适应不了扬哥的自恋了,连忙打断他的话:“说重点,先别着急自吹自擂。” “草,你小子说谁是自吹自擂呢?” 扬哥很不满的骂了一具,很干脆的说:“我没找到亚特兰蒂斯在哪儿。” “依着你的本事,你还会找不到那地方在哪儿?” 高飞的眉梢,微微皱了下。 虽然扬哥的自恋,让高飞都甘拜下风,但在确定扬哥就是传说中的那个人后,却知道他绝对是当世数得着的猛人。 可就连他也没找到亚特兰蒂斯,这就足以说明那地方相当不一般了。 看到楚扬情绪有些低落后,商离歌轻轻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我们在发现赫拉竟然不认识我们后,就只好改变策略,希望能通过暗中追踪,找到让她迷失的源头--但很可惜的是,我们在暗中追踪了她一年多,却始终没有找到亚特兰蒂斯,倒是招来了一些很厉害的神秘人。” 高飞问道:“有多厉害?” 商离歌想了想,才说:“如果换做莫邪征东,估计能一个人对付他们五个人。但他们的人数,至少也得有七八个五个人。” 第1942章 克隆出来的高手? 自从在宝岛见识过莫邪征东后,商离歌终于相信传说中的楼兰女王,乃是当今天下武学第一人了。 很自然的,商离歌也把她当作了一个来衡量别人武力值的标杆。 所以在形容他们追中赫拉而招来的那些神秘高手时,就很自然的用莫邪征东能对付几个,来形容那些人有多厉害了。 “什么?” 听商离歌这样说后,高飞真的大吃一惊,脱口问道:“那么多高手,好像高手不值钱了啊,难道是克隆来的?” “克隆?” 这会儿没说话,只是在那儿很闷酒的楚扬,眼中闪过一抹亮光,好像想到了什么,但随即就摇了摇头,喃喃的说:“不可能,不可能,当年他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除了他之外,还有谁能这个能力?” 在楚扬过去那段传奇般的岁月中,曾经在宙斯王的老家,奥林匹斯山上遇到了个博士。 他已经忘记了那个博士叫什么名字,却知道他拥有当世最先进的克隆水平,并制造出了一些不知道疼痛、拥有超高武力值的生化战士。 但那个博士的下场也不咋样……简单的来说就是,随着奥林匹斯山的毁灭,他也去天堂找上帝喝茶去了。 除了那个疯狂的博士外,楚扬还想不到有谁,能拥有那样高超的克隆技术。 但那么多忽然出现的高手,除了是克隆的之外,还能有什么比这个理由更合适的了? 看到楚扬很认真思考的样子后,商离歌闭上了嘴巴,一脸关心的看着他。 她生性怪癖,虽然杀人如麻,却是个具备了传统思想的好女人,无论做什么,都要看她男人的脸色来行事。 商离歌不吭声,高飞也没说话。 楚扬无意中抬头时,才看到俩人都在看着他,抱歉的笑了笑:“我就是忽然想到了个人,没事的。离歌,你继续说。” 商离歌点了点头,才继续说道:“当时我们也是大吃一惊,被那么多高手给包围后,要不是楚扬拼死突围,我们今天肯定不会坐在这儿,请你喝酒聊天了。” 楚扬的狂傲,虽然跟他的自恋很有一拼,可他却不傻,绝不会在明知道不是那些人的对手时,还死要面子的跟人硬拼,很果断的撒开脚丫子闪人了。 当然,他是绝不会因为那些人牛叉,就放弃拯救美女赫拉。 更通过赫拉的现状,猜出宙斯王也可能被亚特兰蒂斯控制了。 该怎么才能救回自己的女人? 就在楚扬满脑子烦恼时,他老师脚踩七彩祥云的出现了。 “你老师是谁?” 听商离歌说到这儿后,高飞忍不住的问楚扬。 “你有没有听说过龙腾十二月?” 楚扬反问道。 “我当然听说过,那可是我们华夏军方的不败神话。” 说出这句话时,高飞猜到楚扬的老师,就是龙腾十二月中的人了。 果然,楚扬回答说:“那么你就该听说过龙腾十二月中的二月,胡灭唐了。” 龙腾十二月,二月杀人魔王胡灭唐。 高飞的脑海中,马上就想到了这句话。 胡灭唐,那可是跟秦玉关、谢情伤、荆红命三人一起,在他们那个时代号称天下四大近身格斗高手,他们更是凭借残魄军刺,做出了好多可歌可泣的壮举,始终被模仿,但从来没有被超越…… “原来是他。” 高飞马上肃然起敬,也想到不久前,楚扬打飞他杀胡刺的那根黑黝黝的东西,就是残魄军刺了。 同时,他也隐隐猜到了什么:“我知道了,他老人家现实后,是不是告诉你,要想搞定亚特兰蒂斯,救出你的女人们,必须得去找一个叫高飞的大侠,还有一个叫唐鹏的家伙,你们三个人联手,才有希望做成这件事?” 楚扬,就是唐鹏所说的那个盟友。 原来,楚扬、唐鹏之所以找高飞联盟,共同抵抗亚特兰蒂斯,就是龙腾十二月的人在背后策划的。 楚扬歪着下巴,看着高飞过了足有五秒钟,才摇了摇头说:“为什么,我左看右看,都没有看出你哪儿有一点点大侠的样子?大侠,会欺负一个女人吗?” “大侠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去欺负一个女人,除非这个女人杀害了唐鹏的人。” 高飞看向了商离歌,眼神有带有了敌意:真正的男人,绝不会因为吃了人家的烤羊,喝了人家的美酒,得知她是自己盟友的女人后,就忘记替另外一个盟友的心腹讨还公道的。 “你是说我杀了韩玄?” 商离歌白眉皱起,拿着刀子(割肉)的右手手背上,明显有了突起。 这种反应,表示她很气愤。 韩玄被人残杀在冀南云霄阁会所的事儿,随着唐鹏在冀南掀起的那场震动,影响无比的大,商离歌能够知道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曾经看过地下楼兰的外界飞龙部送去的材料,知道残杀韩玄的人,就是个白发白眉的女人,所以在看到商离歌时,才舍弃了宙斯王,一路狂追到了这儿。 冷笑一声,高飞反问道:“难道不是?除了你之外,谁还会有你这幅鬼样子?” “就算是,那又怎么样?” 商离歌是个狂傲的女人,怪癖的性格注定了她在受人冤枉后,懒得去解释什么,只是学着高飞冷笑连连:“你想为韩玄报仇,那就来吧!” “离歌,你先闭嘴。” 看到商离歌火气越来越大,楚扬皱着眉训斥了一句,才对高飞缓缓说道:“我可以保证,至少在几年,离歌都没有去过冀南。” 高飞一愣,脱口问道:“真的?” “你可以选择不信,无非就是干一架罢了。” 楚扬淡淡的回答。 看着楚扬的眼睛,过了片刻后,高飞才叹了口气:“我觉得,我最好是相信,因为我觉得你不是那种庇护自己女人,就撒谎的男人。” “我这辈子,撒谎的次数多了去了,尤其是为了女人。” 楚扬却是毫不在意的耸耸肩,说道:“但这次,我真没有撒谎。” “那么,还有谁,会是她这幅鬼、跟她一样有着白发白眉?” 高飞顿了下,才说:“我得到消息,残杀韩玄的那个人,就是个白发白眉的女人。韩玄是受我连累才死的,所以我有义务为他讨还公道。” “现在大街上很多女孩子,她们要想把头发、眉毛都染成白色的,这也不是难事。” 楚扬说道:“就算不染,我听说宝岛那边的仙霞山上,也有个白发白眉的红尘道长,指不定,就是她杀了韩玄的呢?而且,她出手的理由也很充足,因为她是飓风的人。你小子,不是跟飓风有过节吗?” “红尘道长?名字很熟,我好像听谁说起过。” 高飞皱眉说到这儿时,商离歌冷冷的插嘴道:“是莫邪征东吧?我们去宝岛找你媳妇沈银冰时,她也去了。而且就是在那个晚上,她也去了仙霞山。” “她去过宝岛那边?” 高飞有些愣:“我怎么不知道,她为什么没有告诉我?” “这是她的事,我怎么知道。” 商离歌没好气的回答。 “好了,先别争论这些了,说正事,跑题太远了。这些事,以后再说。” 楚扬端起酒杯,冲高飞晃了一下,随即一饮而尽。 “好,就听你的。” 高飞也跟着喝干了杯中酒。 放下酒杯,楚扬问道:“刚才说到哪儿了?” “刚才说到你老师出现了。” 高飞提醒道。 就在楚扬对那些神秘高手,很感头疼时,胡灭唐出现了。 他告诉楚扬说:徒弟,你小子为了你女人招惹的那些人,可不是你原先碰到的那些敌人那样‘脆弱’,因为他们是相当邪恶、并强大的庞然大物,不是你一个人能对付得了的。 要想找回赫拉她们,必须得联合两个人,一个是高飞,一个是唐鹏。 唯有你们联手,齐心协力,才能有可能找到你们想知道的答案。 楚扬当时很纳闷:为什么必须得找他们联手,而不是咱们爷儿几个一起呢,难道怕我付不起钱,管不起酒吗? 胡灭唐很讨厌自己徒弟用这口气,跟自己这样说话,说了一些云山雾罩的话后,然后一甩手走了。 “他说的那些话,到底是啥意思?” 高飞问道。 “他说,由我们来抵抗那些神秘人,是我们的使命。他还说,他们那些老家伙之所以袖手旁观,是因为他们曾经答应过某些人,不会插手这件事。” 楚扬叹了口气,接着低声骂道:“我知道那些老家伙都怕死,怕麻烦,所以才找出一些这样、那样的借口来袖手旁观,更说我们几个人要以你为主,因为你小子是什么能改变某些东西的鸟人……” 高飞忍不住打断他的话:“应该是天人吧?” “能在天上飞的人,难道不就是鸟人吗?” 楚扬理直气壮的回答道。 “草了。” 高飞低低的骂了一句,拿过酒囊给自己满了一杯酒,接着一口闷掉后才问:“咱们必须联手吗?” “你放心,守着你的女人们时,我是不会对你指手画脚,让你做这事那事的。” “你也放心,就算你对我指手画脚,那我也得听。” “你别瞪眼,我觉得你必须得听我的。” “你最好拿出让我信服的理由来。” “理由之一,就是你老妈,你老爸,现在就在玛雅新城做客。” 楚扬淡淡的说:“理由二,就是我把你老婆忽悠到了亚特兰蒂斯,你要想让她毫发无伤的回来,那么就得跟我们联手。” 高飞的老妈方小艇,老爸高建成,已经好久都没有消息了,高先生这个大孝子,这段时间内忙的焦头烂额,还真忘记他是被爹妈给生出来的了。 此说方小艇两口子,原来是在玛雅新城那边做客后,高飞愣了下,随即欣慰的点了点头,说:“他们俩人,平时没少对你们夸赞,他们儿子高飞是多么的优秀吧?” 也不知道为什么,高飞在跟楚扬在一起时,谈话相当随便,不要脸。 这可能就是王八看绿豆,对眼了。 第1943章 花心男人才有真爱? 高飞必须得跟楚扬、唐鹏俩人联手。 因为这次他们要挑战的对手,是无比的强大。 而且,他们好像都有必须得挑战亚特兰蒂斯的理由,因为高飞、楚扬俩人的女人,都跟那地方有关。 毫无疑问的是,相比起楚扬高飞来说,唐鹏的实力弱了很多,而且他也没啥女人跟亚特兰蒂斯有关,但既然他老师荆红命选择了让他这样做,那么就肯定有着这样安排的理由。 楚扬的女人赫拉天后,被亚特兰蒂斯的人忽悠成了神仆,连他都不认识了。 为了公平起见,楚扬就忽悠高飞的老婆,自投罗网去了那个地方--这才是真正的盟友,毕竟盟友之所以联盟,那是因为他们都有着相同的利益。 看到楚扬一脸理直气壮的说,他是怎么鼓动三寸不烂之舌,把沈银冰忽悠动心,自愿去亚特兰蒂斯当卧底后,高飞就恨不得抄起一把沙子,塞进他嘴里。 也不知道上辈子造了什么孽,高飞才有幸跟楚扬成为盟友。 同时也为唐鹏而感到悲哀:就因为有个龙腾十二月中的老师,就被迫卷进了这谭浑水,这好像也太不公平了。 “你要是这样想的,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对高飞的抱怨,楚扬才不在意:“先说唐鹏吧。其实在他前往北朝查清某次帅遇害、某次帅叛国的真向时,就招惹到了宋慧乔。那个宋慧乔,就是跟亚特兰蒂斯有关系的,这是我老师跟我说的,具体情况是啥样子,我也不清楚。” “没有谁在招惹亚特兰蒂斯后,还能全身而退的,就算他叫唐鹏也不行。更何况,除了宋慧乔之外,他最在乎的那个女人,也就是刑雅思--算了,跟你说她,你也不知道她是谁,反倒是能把你给说迷糊了。总之,你只要明白我知道很多,我无论做什么都没有错,这就行了。” 楚先生在喝酒喝多了时,总是喜欢在说话时配合肢体动作,双手连连比划着,很有力的样子。 “好,那我先不管唐鹏那些破事。你就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忽悠我媳妇去那鬼地方吧。” 高飞冷笑道:“如果她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哪怕是被人欺负了,我也不会放过你的。” 楚扬一脸老气横秋的样子,抬手指着高飞的鼻子,骂道:“说你痴呆,你还不乐意,我刚才已经说的明明白白了,如果她不愿意去的话,就算我把天说出个窟窿,她也不会去的,难道你没听说过牛不喝水强按头,强扭的瓜不甜这些俗话吗?” 第一次,高先生在跟人斗嘴时,有了棋逢对手的感觉。 这要是放在以前,他肯定会吐沫星子乱飞的,引经据典的把扬哥斗垮。 但现在,他还真没有这心思。 因为他听出楚扬话中的意思了:沈银冰之所以去亚特兰蒂斯,去当卧底,主旨不是为了去给楚扬找到赫拉天后为什么不认识他的原因,而是为了高飞。 在宝岛时,沈银冰已经通过种种迹象看出,亚特兰蒂斯要对高飞不利了。 或许总有一天,高飞会跟这个神秘的西方庞然大物,终于一战。 道理很简单,因为亚特兰蒂斯已经跟宝岛的飓风联手了。 高飞要想跟一个神秘的庞然大物做对,那么首先必须得搞清楚亚特兰蒂斯的某些实力--而她身为高飞的媳妇,有理由,也有义务,去帮自己老公做些什么。 同时,她也很好奇:亚特兰蒂斯,为什么要极力邀请她去做客。 好奇心,总能让女人做出一些蠢事。 就是因为这些原因,沈银冰在思前想后后,才决定应邀去那边做客,并在珈玛丽斗士率领众神仆攻打地下楼兰的风口时,被大猩猩扛走了。 “那天晚上,我亲眼看到她被人扛走的,但没有阻拦。” 楚扬拿起一根胡杨树枝,拨拉了一下木炭,淡淡的说:“还有,在宝岛时,她曾经委托我转告你一句话。” 亚特兰蒂斯跟宝岛的飓风,还有大陆的峭壁,一起联手来对付高飞。 沈银冰为了搞清楚亚特兰蒂斯是什么东东,不惜以身犯险,应邀前去做客。 扛她走的那个人,又是高飞在国外最好的兄弟之一,大猩猩。 大猩猩同楚扬的女人赫拉天后,还有死在沙漠中的欧皇一起,都成了亚特兰蒂斯的神仆--这许多许多看似不可能的事儿,一下子全部发生了。 哪怕是其间的一件事,都促使高飞必须得搞清楚,这个亚特兰蒂斯究竟是什么神秘所在。 难道说,就像龙云儿所说的那样,东方真有个流波山,西方真有个亚特兰蒂斯,东西双方数千年的文明,历史走向,都是由这两个神秘所在来安排的? 他们,都是高高在上的仙人,世间所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他们的游戏? 而高飞要做的,就是希望能挣出这个游戏,从一个角色,转换成玩游戏的人? 今天楚扬说了好多,关系到唐鹏,关系到方小艇夫妻,关系到沈银冰,关系到--就在高飞脑子有些晕乎乎的时候,忽然听他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愣了下,高飞用力甩了下脑袋,问道:“她、她让你转达给我什么话?” 他在问出这句话时,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好像在发抖。 人在说话时,声音发抖,就是情绪极不稳定的表现。 楚扬没有马上回答,又拿起一个皮囊,倒在了高飞的酒杯中。 这次他倒的不是酒,而是水。 冰凉的水,已经有了冰凌的存在,毕竟这儿可是零下十几度的沙漠晚上,白天阳光照下的热量,早就被沙子给吸收了。 高飞默默的接过杯子,就像是喝酒那样,昂首一饮而尽。 冰凉彻骨的水,就像一道冰箭那样,让高飞的喉管跟胃,包括所有的神经,都猛地收、缩,绷紧,精神也为之一震。 “她让我转告你,如果有一天她像赫拉那样不认识我那样不认识你了,请你一定要想办法,让她记得你。” 楚扬说这句话时的语速很慢,眼里的孤寂神色更浓,也给自己满上一杯凉水,却是慢慢的品尝起来。 世间最动听的情话,决不是那些海誓山盟。 而是如果有一天我不记得你是谁了,请你一定要想法子,让记得你是谁。 因为他(她),不想忘记她(他)。 商离歌默默看着楚扬,眼神里全是满满的心疼。 她知道,楚扬在转达沈银冰对高飞的这句话时,心里在想赫拉,想宙斯王。 不过她没有吃醋,因为她很清楚:如果有一天她变成赫拉那样的,楚扬就算是挖地三尺,也会找到办法,让她记得他是谁。 她是商离歌,只能是属于楚扬的商离歌。 这一刻,她也忘记了要把看到宙斯王的事儿,告诉楚扬了。 而是陪着这两个男人,陷进了一种说不出的啥味道的沉默中。 “嗷!” 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只沙漠狼的嚎叫声,仿佛它也感受到了这边的气氛,想到了舍它而去的恋人,忍不住的对月一声长嚎,来纪念它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高飞放下了杯子,抬头看着楚扬:“你不觉得,当前很闷?” “那么,打一架,是不是会好些?” 楚扬马上反问。 “我就是这个意思。” 高飞站起身,走向了那边的开阔地带:“顺便考校你一下,到底有没有跟我联手对付敌人的资格。” “这也是我最想说的一句话。” 楚扬也跟着站了起来,脑袋随意的一晃,全身都发出了好像爆豆似的啪、啪声。 “嗷!” 当又一声狼嚎声传来时,有两个心里很堵的男人,就像疯狗那样齐齐一声大吼,扑向了对方。 当两个人拳来脚往的打成一团时,商离歌却双手抱住后脑勺,兴趣缺缺的躺在了毛毯上,望着墨蓝色的夜空,喃喃的说:“为什么世界上那些最痴情的男人,却是那些最花心的呢?” 莉莉无法回答沈银冰这个问题,哪怕是她自称活了八百多年,可她却始终没有被哪个男人真心爱过,充其量也就是生理上所需要时,随便找个男人,让他来扮演黄瓜的角色罢了。 看到莉莉一脸茫然的样子后,穿着一身白色轻纱长袍的沈银冰,微微摇了摇头:“呵呵,你好像没谈过恋爱啊。” “在亚特兰蒂斯,伺候仙人、客人的佣人们,还有那些神仆,是没资格谈恋爱的。” 莉莉如实回答后,又纳闷的问道:“夫人,难道你所爱的那个男人,就是个花心的男人?” 沈银冰走到窗前,望着外面迷人的景色,沉默了片刻才说:“我虽然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可除了我之外,还有好几个女人,心甘情愿的不要任何名份,给他生儿育女,他就像疼爱我一样的去照顾她们--这,算不算是他花心?” “这样的男人该死。” 莉莉说道:“在亚特兰蒂斯,一个男人既然娶了妻子,那么他就得一心一意的疼爱妻子,把她当成自己的唯一,不能再对别的女人产生非分之想……” 沈银冰抬手,打断了莉莉的话,转身走向门口,淡淡的说:“我其实不该问你这个问题,你连被男人爱过的经历都不曾有过,又怎么可能会体会到真爱的滋味?” 沈银冰打开了房门,站在台阶上望着远处数道流淌的瀑布,心中的压抑感攸地消散,语气轻快的说:“来这儿好几天了,你们伟大的宙斯王,为什么还没有见我?” “这是神的旨意,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伟大的神快要召见夫人您了。” 莉莉据实回答,看到沈银冰沿着小路走下去后,连忙跟了下来,小心翼翼的劝道:“夫人,在您被神召见之前,我们能不能不去平原地带?” 沈银冰停步,转身问道:“为什么?” “因为--” 莉莉犹豫了下,才垂下眼帘低声说:“因为,我发现卡斯塔博士他们,在看到夫人时的眼神,很不正常,我怕会出现什么意外。” 第1944章 仙人们也分阶级的! 亚特兰蒂斯有很多山,好像悬浮在白雾之上的山头。 每一座山头上,都有瀑布流淌而下,有几栋供主人跟下人所用的别墅,有一条用青石板铺就的小道,蜿蜒伸向下面的一个农场内。 出了农场,就是平原。 平原上绿草如茵,小溪贯穿,蝴蝶飞舞,不时有不知名的鸟儿飞过--那景象就像沈银冰以前在尘世间玩过的《诛仙》游戏那样,绝对是美轮美奂,让人流连忘返。 也正是这样的仙境,才能让沈银冰住了几天后,就深深爱上了这地方。 试问天下人,有谁不愿意住在仙境中啊? 当然了,对于沈银冰来说,如果这儿有个姓高叫高飞的家伙也住在这儿,那么就堪称完美了。 每天饭后,在莉莉的陪同下,去下面平原信马由缰的走一走(其实还真有许多骏马,可供人随意驾乘的),或者去小溪边戏水,或者去山脚的树林中漫步,这已经成了沈银冰的一种习惯,自然也是一种享受了。 不过今天,莉莉却提醒她,最好别下去瞎转悠了,因为她发现有些人看向沈银冰的眼神中,带着明显的不怀好意,生怕会出现什么意外。 沈银冰早就听莉莉说起过了:莉莉,还有那几个放牧的、挤牛奶的、修草坪的下人一起,都是伺候沈银冰的,当然得为她的安全着想,如果出现什么意外,她们几个也会受牵连的。 沈银冰眼神一闪,淡然笑道:“哦?莉莉,你的担心是不是有些多余啊?我可是你们宙斯王邀请来的客人,谁敢乱打我的主意?再说了,你好像早就说过了,这儿居住的仙人们,可都是心地善良,怎么可能会有尘世间那种登徒子?” 莉莉或许不知道登徒子是什么意思,不过她看到劝不住沈银冰后,只好紧紧跟在她身边,低声解释道:“其实,在这儿生活的仙人,也分上中下三等的。” 亚特兰蒂斯生活着无数仙人,表面看上去他们没啥分别,其实任何环境下,哪怕是仙境中,也有地位、阶级之分,就像华夏神话故事《西游记》中的那样,玉皇大帝跟守门的士族,端盘子的仙女儿等人相比,那绝对是高高在上的了,中间还有托塔天王等高层管理者。 莉莉说,亚特兰蒂斯的仙人们,总共分上中下三等。 上仙,自然是以生活着万山之山的奥林匹斯山上、以宙斯王为主的十二诸神,他们只是居住在亚特兰蒂斯上,却操纵整个宇宙的风云变幻等事儿。 中仙,则是专门打理亚特兰蒂斯的一切事务,此外还有负责西方文明的发展,在这儿算是中低层的管理者吧。 除了上仙,中仙外,还有下仙,也叫散仙。 散仙,全部是由圆桌骑士‘进化’晋升而来,属于最底层的仙人。 这批仙人的数目,是最大的。 从散仙要想晋级为中仙,过程好像比鲤鱼跃龙门还要艰难,听说上次某个散仙晋升为中仙时,还是在九百多年前,毕竟仙人们都是长生不老的,而且也没有退休这一说,早在不知道多少年前,他们就已经占据了亚特兰蒂斯的各个职务,可谓是一个萝卜一个坑。 如果中仙不犯错的话(仙人也犯错的,这很正常),那么散仙就永远没机会晋升上来。 所以呢,散仙是亚特兰蒂斯最大的一批仙人,其中当散仙最长的一个,据说已经有六千多年的历史了,最‘年轻’的一个散仙,则是四年前刚由圆桌骑士晋升而来的。 当然了,散仙做为仙人阶层中最底层的阶级,他们的大部分在亚特兰蒂斯,不负责任何的事务,整天就是吃饱喝足后瞎溜达,或者跟好人儿谈情说爱的。 唯有不到百分之二十的散仙,算是有着‘正式’工作,毕竟那些圆桌骑士、斗士、管家、神仆还有下人,要想向上晋升一步,都得需要考核,还有安排他们的日常工作,这些都是需要散仙们来领导。 这部分散仙,也是亚特兰蒂斯的最底层领导。 更因为他们的觉悟,还没有抵达中仙的境界,故此有些接近于凡人。 凡人嘛,基本上都有七情六欲,喜欢勾心斗角的天性……如果是说某个散仙还具备这些思想的话,那么就是他们还没有‘进化’干净。 莉莉担心的,就是沈银冰会碰到这种散仙。 沈银冰却毫不在意。 她觉得,她在这儿才住了短短数天,灵魂就已经得到了洗涤,干净了很多,有时候还为以前所做的某些事而汗颜,忍不住在心里忏悔来着,那些在这儿居住了数年、甚至数千年的散仙,岂能因为她长的漂亮一些,就对她产生非分之想呢? 再者说了,经过这些天的信步游玩,沈银冰也发现亚特兰蒂斯到处都是美女:她跟别人相比起来,好像也没太出色的地方。 至于莉莉的担心,那只是站在她下人(担心客人会出意外,连累她)的角度上考虑问题,不足为虑也。 “如果我有幸能够长久的住在这种环境下,我只想跟我最爱的人在一起,除此之外,我不会有任何想法的。莉莉,你担心的太多了。” 听完莉莉说出她的担心后,沈银冰微微一笑,压根没往心里去,慢悠悠的走出了农场,来到了外面的草坪上。 就像以往那样,草坪上依旧绿草如茵、蝴蝶飞舞,偶尔跑过一只被小鹿追逐的野兔,不但没有破坏当前的美景,反而平添了几分欢快的生机。 “高夫人,早啊。” 沈银冰的目光,随着那只小鹿远去时,有个亲切的声音从前面响起。 “早--呵呵,卡伦夫人,几位早。” 沈银冰抬头一看,就看到对面走来了几个漂亮的女人。 这些女人,都像沈银冰一样,穿着五颜六色的拽地长裙礼服,果露着雪白润滑的肩膀,有的领口过低,还能看出两个大半截奶白的坟起,让人看一眼就会热血澎湃。 这儿不愧是西方的仙境,仙女们穿的衣服,也比东方神话中那些仙子要开放许多。 看到卡伦夫人几个人后,沈银冰对莉莉的警告,更加的不放在心上了:无论是身材、还是长相,卡伦夫人她们比起我来都丝毫不差,而且穿的又这样性敢,人家都没受到啥骚扰,那些不怀好意的散仙,又怎么会敢随便招惹我这个当客人的呢? 心中这样想着,沈银冰脸上的笑容更加自然,驻足跟卡伦夫人站在小溪边,轻声谈笑起来。 卡伦夫人几个,是沈银冰这几天外出散步时、每天都能遇到的一些人,大家刚开始时,还只是相互间有礼貌的点头微笑问好罢了,但慢慢的就开始向朋友方面发展了,所谈的话题,也无非是女人们最喜欢聊的那些。 不管是凡人,还是仙人,只要是女性,都有喜欢聊天的共同习惯。 随口聊了几个小话题后,卡伦夫人就邀请沈银冰,跟她们一起去‘塔卡娅’那边泡温泉。 塔卡娅,也是一座仙山的名字。 跟沈银冰所住的仙山不同,塔卡娅上方淌下来的瀑布,水是热的,据说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在那儿经常的泡澡,对美容有着惊人的好处。 卡伦夫人她们几个经常去那儿泡澡,就在昨天,她还邀请沈银冰跟她们一起去来着,不过沈银冰觉得双方关系,还没有深厚到‘坦诚相见’的地步,所以就委婉的拒绝了。 今天卡伦夫人再次提出邀请时,沈银冰下意识的微笑摇头,正要婉拒时,另外一个叫黛咪小姐的仙人笑道:“高夫人,反正你现在还没有被宙斯王召见,左右无事去泡澡放松一下,多好?” 看到人家三番两次的邀请自己去,沈银冰也不好说什么了:“好吧,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咯咯,不愧是来自东方的客人,这说话就是含蓄,让人听了后会有种说不出的顺耳。” 另外一个夫人咯咯娇笑着,走过来牵起了沈银冰的手。 “夫人!” 沈银冰跟着卡伦夫人她们几个刚走了几步,就听到莉莉在背后叫她。 她转身看去,就看到莉莉一脸担心的神色,却停在那儿没有跟上来,就有些纳闷的说:“莉莉,走呀,跟我们一起,你还愣着做什么?” “她只是一个下人,没资格去塔卡娅温泉泡澡的。” 黛咪小姐淡淡的说着,看向莉莉的眼神中,全是不屑。 经过这数天的接触,沈银冰觉得莉莉是个很不错的姑娘,善良,心细,能干,所以对她的印象很不错。 所以此时看出黛咪小姐很看不起莉莉的样子后,黛眉微微皱起,正要说什么时,却听卡伦夫人沉声喝道:“你一个下人,有什么资格乱插嘴,还不退下?” “我、我--是。” 莉莉好像很惧怕这些散仙,被训斥后赶紧低头答应了一声,接着转身快步离去了。 虽说刚才就听莉莉说起过,亚特兰蒂斯这个仙境中,也有阶级之分,可在卡伦夫人毫不客气的训斥莉莉,丝毫不介意她这个‘主子’就在当场后,沈银冰心中还是很不爽,第一次对这地方有了点失望。 不过,碍于卡伦夫人的一番好意,也看出她们习惯用这种口气来对下人指手画脚了,沈银冰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装作毫不介意的样子,跟她们向塔卡娅那边走去。 沈银冰她们刚走出数十米远,旁边山脚的树林中,就走出了一个男人,望着她们的背影,嘿嘿笑了几声,随即再次退进了树林中。 沈银冰向前走着,就觉得背后好像有什么东西跟着自己,下意识的扭头看了眼。 不远处,三五成群的仙人们、小鹿等温和动物,在草坪上闲逛,还有莉莉那看似孤独的背影,除此之外就再也没什么异常之处了。 “看,前面就是塔卡娅了。” 就在这时候,沈银冰听到黛咪小姐欢快的喊了一声,回头看了过去。 第1945章 岸边多了个男人! 塔卡娅这个名字,在亚特兰蒂斯代表着清洁女神的意思。 塔卡娅山头要比沈银冰所住的山头,看起来要高了不少,距离也不是太远,中间还隔着两座山,本着‘这山望着那山高’的视觉原理,沈银冰在别墅窗前向外看时,最多只能看到一点点山头,却看不到它的全貌。 现在跟着卡伦夫人她们走过两座山后,塔卡娅才猛地出现在了视线中:这座山跟别的被白雾所笼罩的山头不一样,它几乎被热腾腾的水汽所掩盖。 太多水汽的存在,自然是因为山上流淌下来的瀑布水,是热水,遇到冷空气后散发出来的,与白雾不一样,老远就能感受到温润的清爽。 在卡伦夫人等人的带领下,沈银冰她们又足足有了大半个小时,才来到了塔卡娅山下。 高高的瀑布,好像一条白色巨龙那样,从云端处跌落下来,砸在下面的一个水池中。 那个水池,足足有两个足球场那样大,椭圆形,岸边长满了奇花异草,还有椰林,水清澈的让人心悸,老远就能看到好多手指粗细、五颜六色的小鱼,成群的在里面穿梭。 如果不是温泉池就这么大,单看岸边的椰林,还有岸边那些美丽的女人们,沈银冰肯定会怀疑自己来到了华夏海南三亚沙滩上。 “哇,哦!” 生性比较活泼的黛咪小姐,高喊了一声双手拎着裙裾,快步向岸边奔去,几下就踢掉了水景色的高跟鞋,雪白的小脚踩在草地上,一跳一跳的就像一只小鹿。 受到黛咪小姐的影响,沈银冰因为她们训斥莉莉而产生的不快,也消弱了很多。 “好呀,卡伦夫人。” 有先来到的仙女,向大家热情的打着招呼。 “你好,塞维亚小姐。” 卡伦夫人很有礼貌的回应着,伸手解开了肩膀上的带子。 好像云彩般绵软、柔顺的礼服,随着卡伦夫人手指轻巧的跳动,匹练般的从她身上滑下,露出了一具完美的傲人身体,赤果着的:她除了衣服跟鞋子之外,里面竟然是真空的。 这让沈银冰有些目瞪口呆,心想:就不怕起风刮起衣服,春光外泄么? 好像知道沈银冰心里在想什么,卡伦夫人冲她咯咯一笑,却没有解释什么,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那样,摇摆着傲人的小身段,一步步的走到了水池前,当身子鱼儿般的滑进水中时,下巴高高的仰起,嘴里发出了一声迷人的轻吟。 “高夫人,下来呀?” 早就下了水的黛咪小姐,在水中畅快的游着,抬手冲这边喊了一句,随即向瀑布落点那边游去。 温泉池边、水中,大约有十数个美丽的仙人,个个都拥有着让尘世间男人心要碎了的身材、娇媚的相貌,其中更不乏赤身坐在池边光滑的石头上、对着镜子自我欣赏的人。 后面来时的路上,还有三三两两的仙人们正向这边赶来,老远就听到大家的咯咯娇笑声。 “仙境,绝对的仙境。” 望着这在尘世间不可能出现的一幕,沈银冰发现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这地方,甚至,真希望自己就在这儿,抛弃尘世间的一切,当一个无忧无虑的仙人了。 当雪白的小脚慢慢探进水中时,稍稍热一些的水温,让沈银冰全身的细胞,都舒服的仿佛申银起来,使她身子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闭上眼松开紧紧抱着心口的双手,慢慢的滑进了水中。 温泉的水温真的很热,但却在人体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最多让人下水后,会迅速升起不想再动一下的慵懒,同时也让全身的肌肉、细胞都彻底的放松,感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 昏昏欲睡。 沈银冰下水后,就闭上了眼睛,哪怕昨晚休息时间很充足,现在刚吃过早餐没多久,可还是想在这儿睡一觉。 温泉水的浮力很大,就像外界那个淹不死人的死海那样,压根不用人刻意做什么,只需全身心的放松,身体就会很自然漂浮在水面上,若隐若现。 一群群的小鱼,在身边环绕,就像一群调皮的小孩那样,用小嘴不时的轻啄一下你--这自然是在帮你清理身体卫生了。 瀑布从那么高的高处砸到水池中,却很奇怪的没有该有的雷鸣声,只有小溪般的哗哗声,连在水中、岸边远处仙人们的低声谈笑声,都能听的一清二楚。 “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让高飞跟我来这儿,放弃尘世间的一切,在这儿快快乐乐的永远生活下去,只要宙斯王肯愿意,无论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心甘情愿。” 沈银冰忽然想到了这些。 这种仙境,是她以前做梦都不敢想象的。 或许,美丽的环境、超级的享受还在其次,但一个下人都能活八百多岁的长生不老,却是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最大的心愿。 沈银冰甜蜜的想着,却能感觉到水流在缓缓移动:瀑布砸下来的水,形成了漩涡、回流等现象,所以整个温泉池的水,都在呈逆时针方向,匀速转动着,却不用担心会被卷到瀑布落下的地方,因为那儿形成的漩涡,会把所有接近那边的任何物体,都温柔的推向岸边。 沈银冰微微睁开眼,下意识的去搜寻跟她一起来的卡伦夫人等人,却发现她们早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不过却有越来越多的仙人们出现在了水池中,而且还有好多人都像她这样,全身彻底的放松,躺在水面上,脑后却枕着一截树枝当枕头。 沈银冰刚想到这儿,一截别人不用了的树枝,从右边飘了过来,明明很光滑,连树皮都没有,可两头却偏偏长出了三两片树叶,青翠欲滴的很是好看。 下意识的,沈银冰抬手把树枝放在了脑后。 足有碗口粗细,却只有三十厘米长的树枝,在水中绝对是个最合适的枕头。 “唉,真的好舒服呢。” 沈银冰惬意的叹了口气,重新闭上了眼睛,双手放在胸前,两条修长的腿子交错着,任由整个人好像浮萍般的随着水流,在水面上轻轻的转动。 很快,仙人们咯咯的娇笑声,岸边椰林中鸟儿的叫声等声音,就随着困意的袭来,渐渐远去--沈银冰慢慢的睡着了。 就像很小很小时,躺在妈妈怀抱中熟睡那样,沈银冰哪怕是在睡梦中,也能感觉到当前环境带来的舒适、温馨还有安全感。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的沈银冰,抬手伸了个懒腰时,才缓缓睁开了眼。 首先映入眼帘的,依旧是好像如洗的碧空,岸边有鸟儿的叫声,听上去仍旧那样欢快,就像她醒来后,却依然躺在水面上那样。 可是,却没有了仙人们的低声谈笑声,沈银冰下意识的微微侧脸看去--岸边、水中,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好像卡伦夫人她们,从没有来过这儿那样。 “咦,人呢?” 沈银冰有些纳闷,眨巴了下眼睛稍稍抬起头时,才发现自己身上,不知是哪个担心她睡着会着凉感冒的仙人,给她盖上了一件白色轻纱长裙。 “都走了呀?奇怪,为什么没有叫醒我呢?” 沈银冰愣怔了片刻,伸手捂着胸前正要从水中坐起来时,却猛地感觉到,有两道好像高压电那样的目光,就从自己后方的岸边射来。 本能的,就像是触电那样,沈银冰猛地歪头看去。 一个人,一个男人,就站在岸边,就像一只恶狼那样,双眼冒着很热的火花,盯着她不住的咽口水,满脸上都是那种输红眼的赌徒,无意中发现一个宝库般的贪婪。 这儿,怎么可能会有个男人!? 差一点,沈银冰就要长声尖叫起来,可她长大的嘴巴,却因为过度紧张,竟然发不出一点点的声音,只知道猛地翻身,双手紧紧抱住裹住身子的轻纱白衣,迅速藏在了水中。 “你、你是谁?” 沈银冰看着男人,颤声(其实她自己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问出这句话时,也认出这个人是谁了。 卡斯塔博士。 这个穿着黑衬衣,黑裤子,已经解开腰带要下水的男人,正是莉莉今早提醒沈银冰,要注意一些的卡斯塔博士。 沈银冰不知道这个卡斯塔博士在亚特兰蒂斯,是做什么的。 却知道他现在要做什么。 当有个像沈狼主这么漂亮妩媚的大美女,光着屁股一个人在池子里游水时,忽然出现的一个男人要解开腰带下水,除了要跟她做那种事之外,还能做什么? “你、你不要下来!” 沈银冰终于喊出了声音,一把抓过当枕头的半截树枝时,右脚在水下猛地一点,身子迅速向温池中间退去。 “嘿嘿,高夫人,你问我要做什么,那我告诉你,我要跟你一样泡澡啊。难道你不知道,塔卡娅温泉,上午是你们女人所用,下午就该是我们男人的场地了么?我,只是比其他人早来一个半小时罢了。” 卡斯塔博士说着,已经把裤子揪了下来,只穿了个短裤抬脚下水,怪笑着说:“但这些时间,也足够我跟你恩爱一番了。别怕,宝贝儿,你逃不掉的。” 沈银冰现在很后悔,无比的后悔,后悔没有听莉莉的劝告。 现在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卡伦夫人邀请她来这儿泡温泉,却没有告诉她某些细节(上午是女人,下午是男人)、临走时又故意不喊醒她,就是为了帮助卡斯塔博士要做什么了。 沈银冰被人算计了。 原来,像亚特兰蒂斯这样的仙境中,也同样有色郎的存在。 看似对沈银冰颇有好感的卡伦夫人等人,更是卡斯塔博士要图谋不轨的帮凶。 女人跟男人相比起来总是处于劣势,尤其是在女人不穿衣服的情况下,还是在水里,就算沈银冰能逃,又能逃多远? 最让沈银冰感到莫名恐惧的是,卡斯塔博士在下水后,并没有着急的追过来,而是站在岸边,脸上带着戏虐的神情,好像她很快就会主动游过去那样。 第1946章 坏人的下场! 他这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没有追过来,难道真以为我会不要脸的主动游过去? 看到卡斯塔博士站在那儿张开双手,仿佛只要这样做,美丽性敢的沈狼主就会主动投怀送抱后,沈银冰在奇怪的同时,也有了种莫名的恐惧。 当然了,就算卡斯塔博士张开双手的样子再迷人,沈银冰宁可淹死在水里,也不会如他所希望的那样,主动游过去的。 她奋力向温池中间游去,希望能从别的地方上岸,然后再借助岸边的椰林,逃之夭夭。 只是她刚划了几下水,却听到背后猛然间,传来一声雷鸣般的巨响,震的耳朵都发麻,而且还是连续的。 “啊!” 被吓了一大跳的沈银冰,慌忙回头看去,就看到早上来时还很温柔的瀑布落水处,此时竟然翻起了惊涛骇浪般的浪花! 落水砸起的浪花,就像个不安分的恶魔那样,咆哮着腾空足有十几米的样子,然后再狠狠砸在了水面上,发出了雷鸣般的轰响。 原本只有一层层涟漪的水面,立即掀起了怒海中才有的浪头,呼啸着向温泉池边散了开去,水面上包括沈银冰在内的所有物体,都被强有力的浪头,席卷着冲向岸边。 怪不得卡斯塔博士站在岸边,并不追过来,原来他早就算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只需站在那儿等待沈银冰被浪头推过去就行了,压根不用费力气的去追。 怪不得卡斯塔博士刚才就说,塔卡娅温泉下午是男人的场地,他只是比其他人早来一个半小时罢了,原来在女仙人们退场后,温泉会有一个半小时的换水期。 在这一个半小时内,本来很温柔的瀑布,会像神经病那样的咆哮,让天地为之变色,把所有被‘污染’的水,大力洗涤一遍,更把水面上残存的花瓣等东西,推到岸边。 就像涨潮、退潮那样,在池水翻腾着把那些东西推到岸边,会在一个半小时后,水位再退下去,池水重新恢复平静,然后男性仙人们,才会来这儿悠然自得的戏水。 沈银冰不知道塔卡娅温泉的换水规律,仙人们却都知道,所以在涨潮前夕,女仙人们就会撤走,而男仙人们,则会在涨潮一个半小时后,才会出现。 也就是说,在这一个半小时内,诺大的塔卡娅温泉池这边,只有卡斯塔博士,跟沈银冰两个人。 “走开,你这个坏人!” 在强有力的浪花推动下,沈银冰声嘶力竭的叫骂着,挣扎着,希望能挣开水的推力,游到别处去。 但毫无疑问的是,她那点小力气,跟瀑布本有的威力相比,那绝对是不值一提的,更何况她现在还得一只手拽着衣服,除了被动的被水冲着‘投向’卡斯塔博士的怀抱中,还能有什么办法? “宝贝儿,快点过来,咯咯,从你一来到亚特兰蒂斯,我就注意到你了,并为你特有的东方淑女气质所迷倒。你可知道,是谁给你换了一副西方美女的皮囊吗?那就是我,亚特兰蒂斯伟大的卡斯塔博士--哈,哈哈!” 池水的轰鸣声,都压不住卡斯塔博士的疯狂笑声,看到沈银冰被冲过来后,猛地弯腰扑向了她,双手张开前扑的样子,就像一只让人恶心的大蛤蟆。 “走开!” 看到卡斯塔博士扑过来后,沈银冰绝望的大叫一声。 她多么希望,此时会有一道霹雳劈下,一下子把卡斯塔博士给劈成两半? 可这又怎么可能呢,她又不是仙人,压根没有能驱使闪电的法力。 但沈银冰却有着连她自己都不相信的好运气--眼看卡斯塔博士就要扑倒她身上,甚至她都能嗅到西方男人身上那种特有的羊骚味了……却有一道黑色影子,真向闪电般那样在她眼前一闪,然后卡斯塔博士的得意笑声就嘎然而至,用比扑过来还要快的速度,攸地倒飞了回去。 “啊,这是怎么回事,他在玩什么东东?” 沈银冰一楞神时,已经被浪花卷到了岸边,她赶紧抬手抓主了一根藤条,抬手擦了把脸上的水渍后,才发现有个女人,不知道啥时候出现在了岸边。 这个女人一脸的怒容,还有厌恶之色,手里拿着一根黑色的丝带(应该是束腰用的),丝带的另一端,就卷在卡斯塔博士的脖子上,博士先生好像一条死狗那样,瘫倒在她脚下,舌头伸出老长,眼珠子几乎都瞪了出来。 原来,就在卡斯塔博士将要扑到沈银冰时,这个女人及时赶到,用丝带卷住了他的脖子,把他给拽了回去。 看到这个女人后,沈银冰眼里的泪水,哗的一声就淌了出来,泣声喊道:“赫、赫拉!” 这个在关键时刻阻止卡斯塔博士玷污(哪怕是被他给抱住,也是玷污)的女人,正是去宝岛邀请她来亚特兰蒂斯做客的赫拉。 “别怕,有我们在,你会没事的。” 赫拉看向沈银冰的眼里,全是愧疚之色:她把沈银冰邀请来了亚特兰蒂斯,却让人家差点遭到羞辱,心中肯定会愧疚的。 “夫人,夫人!” 就在这时候,怀里抱着一团衣服的莉莉,从椰林中跑了出来,满脸都是惊喜的神色。 “幸亏莉莉找到了我。” 赫拉简单的一句话,就说出了她怎么会来这儿的原因了。 原来,在昨天就发现卡斯塔看沈银冰的眼神不对劲后,莉莉就产生了警惕心,尤其是在卡伦夫人主动邀请沈银冰来塔卡娅泡温泉时,就意识到事情不妙了。 卡斯塔博士,跟卡伦夫人、黛咪小姐都有着情人关系,这俩女人很有可能会帮着卡斯塔博士算计沈银冰的--在卡伦夫人邀请沈银冰来这儿时,莉莉就想提醒她,但不等张嘴,就遭到了训斥,只能离开。 正如黛咪小姐所说的那样,莉莉是没资格来塔卡娅泡温泉的,可她却躲在暗中,观察着沈银冰有没有跟卡伦夫人她们一起出来。 等到塔卡娅温泉到了换水期、别人都出来唯独没有看到沈银冰后,莉莉就觉得事情不对劲了,还没有等她下决心偷着来这儿,就看到卡斯塔博士快马加鞭的跑了过去。 看到卡斯塔博士满脸兴奋的跑过去后,莉莉就猜出他要去做什么了,知道这时候再去温泉边也无济于事了,幸好她能及时想到赫拉。 沈银冰是赫拉替伟大的宙斯王邀请来的客人,这一点莉莉也知道,更知道赫拉绝不希望看到沈银冰被人欺负,所以才立即寻找赫拉去了。 因为赫拉邀请沈银冰有功,尽管她在参与由珈玛丽领导的攻打楼兰风口任务中失败了,可在回到亚特兰蒂斯后,还是从神仆晋升为了管家。 跟她一起晋升管家的,还有跟她一起去宝岛的祭司史泰龙。 从莉莉那儿知道卡斯塔博士要做什么的消息后,赫拉大吃一惊,立即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总算是抢在卡斯塔博士要得手时,及时阻止住了他。 “你、你这个卑贱的奴才(管家,仍然属于神仆阶层,最多就是个班长之类的),竟然敢冒犯我,难道就不怕被头巾奥萨火山口中!?” 这时候,卡斯塔博士总算是挣开了黑色束带,随即指着赫拉嘶声吼叫。 奥萨火山,是亚特兰蒂斯的一座活火山,这儿能够有这么怡人的环境,就是因为有这座活火山的存在。 据说站在最高的奥林匹斯山上,就能看到奥萨火山口内,那些翻滚的红色岩浆。 在亚特兰蒂斯,犯了错的神仆啊,下人啥的,可没有仙人那样的好运(仙人犯了错,最多会被投到尘世间去接受惩罚,绝不会被杀掉的),他们会被投进奥萨火山口里面,瞬间就会化为灰烬了。 亚特兰蒂斯的仙境无疑是迷人的,但它的阶级分层却也很严格:不管对错,只要神仆、下人们敢冒犯‘上级领导’,绝对会被投进奥萨火山口的。 所以,卡斯塔博士明明做了坏事后,还敢这样嚣张。 果然,刚帮着沈银冰披上衣服的莉莉,闻言脸色大变。 就连赫拉,黛眉也是一皱:“卡斯塔博士,可你也别忘了,你也冒犯了伟大的请来的贵客,就算我--啊,快躲开!” 赫拉刚说到这儿,就看到沈银冰忽然一把推开莉莉,弯腰从地上搬起一块碗口大的石头,狠狠砸向了卡斯塔博士的脑袋,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得到赫拉的提醒后,卡斯塔博士绝对是出于本能的,猛地一歪脑袋,那块石头就狠狠砸在了他左肩上,疼的他发出一声惨叫:“啊!” 沈银冰那是什么人呀? 就算是在几年前,那时候才是个小富二代时,因为高某人冒犯了她(仅仅是绊了她一脚,讹诈了她几百块钱,顺便在背着她去停车场时吃了几下豆腐),就被她下达了‘通缉令’,要把他腿子打断了。 更何况,她现在贵为贪狼的狼主,麾下数千上万儿郎,谈笑间一句话就能让活生生的生命中止,目前又是宙斯王邀请来的贵客,怎么可能会受到了卡斯塔博士的羞辱? 看到奋力一击没有把卡斯塔博士当场砸死后,沈银冰压根没有片刻的犹豫,就像一只愤怒的母豹那样,跟着扑了上去,再次拣起石头,高高举过了头。 赫拉虽然愤怒于卡斯塔博士企图玷污沈银冰,可也知道他是个散仙,而且还是那种受器重的,当然不敢让他死在沈银冰手中,手腕一抖,丝带再次蛇一般舞动,再次缠住了他的脖子,向后猛地拉去。 卡斯塔博士被再次勒住脖子后,本能的双手抓主了丝带,双脚蹬地想要挣开站起来--这时候,沈银冰高高举起的石头,狠狠砸在了他的两条腿之间。 就像唐鹏在皇朝会所的贵宾休息室内,一脚剁爆山口先生的蛋那样,沈银冰可能比他出脚还要狠一些,毕竟她用的是石头,一下子就把卡斯塔博士裆里所有的东西,都砸了个稀巴烂。 第1947章 惩罚! “嗷!” 随着沈银冰那块石头恶狠狠,精准无误的砸中那些东东,卡斯塔博士发出了一声连厉鬼都发不出的惨嚎声。 接着嘎然而止,身子急促的抽啊抽了两下,就彻底昏死了过去。 仅仅一下子,就把卡斯塔引以为傲的男人本钱给砸烂后,沈银冰还不解气,接着就再次举起石头,这次是冲着他脑袋砸下去的。 谁也没有想到,沈银冰竟然这样彪悍。 或者说,她的报复会是这样的冷酷,砸碎了人家求爱的本钱后还不罢休,竟然还想把人家的大脑袋也给砸碎。 这还了得? 别忘了卡斯塔博士终究是个散仙,而且还是那种很有实权的(要不然,他也不会让卡伦夫人等主动投怀送抱了),这要是被沈狼主给砸死的话,相信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夫人,不要!” 莉莉发出一声惊呼时,赫拉及时猛地转身,右手一抬,束带卷着卡斯塔博士,就向后飞了出去。 吭哧一声! 沈银冰砸下的石头,狠狠砸在了地上。 莉莉害怕她会‘再接再厉’,赶紧扑上去,一把抱住了她:“夫人,夫人,请您冷静一下,冷静!” “闪开,让我砸死他!” 沈银冰这时候双眸血红。 她是动了真怒,无论如何也得砸死这个不要脸的,敢特么的打沈狼主的主意,天底下除了姓高的那个家伙,跟死在岛国人手中的恩佐哥之外,谁还有这么大的狗胆? “夫人,难道您想让我们都陪着他去死吗!” 莉莉情急之下,嘶声吼了一句。 “什么--” 沈银冰被莉莉这一嗓子,给吼的清醒了过来。 莉莉满脸都是惶恐的神色,低声哀求道:“夫人,夫人,您打死卡斯塔博士,或许会没事的,可我跟赫拉,肯定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被扔进火山口里的!” 就像印证莉莉所说的话那样,她的话音未落,那边就传来了纷沓的马蹄声响。 沈银冰抬头一看,就看到一队身穿中世纪欧洲骑士盔甲的骑士,大约有十几个人左右,骑着高头大马从那边冲了过来。 还有一个身穿黑色袍服的男人跟随,正是陪同赫拉一起去宝岛邀请沈银冰来此的史泰龙。 看到这些人到场后,赫拉松开了束带,重重的叹了口气。 来的这些人,是由一个中仙带领的圆桌骑士。 这些人来这儿,本来是赫拉请史泰龙搬来的援兵(毕竟卡斯塔博士是散仙,要想彻底阻止他动歪心邪念,必须得有比他高级的中仙到场才行),可现在卡斯塔博士被直接给揍废了,他们的到来对己方也就没半点好处了,只有坏处。 毕竟以下犯上,是阶层等级森严的亚特兰蒂斯,最最不能容忍的了。 果然,一马当先的中仙(马克院长,在亚特兰蒂斯负责专门培训圆桌骑士的学院工作)马克,看到卡斯塔博士的惨样后,脸色顿时大变,抬腿从马上跳了下来。 其他人,都纷纷从马上跳了下来。 “怎么回事?” 马克院长快步走到卡斯塔博士身边,弯腰伸手在他裆里抚了一把,就知道啥情况了,立即皱眉厉声喝问赫拉。 赫拉,还有莉莉,马上就单膝跪地,低下了头。 “没她们的事,这都是我做的!” 沈银冰才不在乎这一套,哪怕是看到伟大的宙斯王,她也不会下跪的。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一个人能值得她去下跪,那么这个人肯定是高飞,而且还得在炕上--要不然,也休想! “高夫人?” 就像才看到沈银冰那样,马克院长的脸色稍稍缓和了点:“您知道怎么回事?” “我当然知道,因为他的第三条腿,就是被我砸腊烂了的。” 沈银冰冷笑:“如果不是你们来的太快了些,我会把他的脑袋也砸个稀巴烂。” 接下来,沈银冰三言两语的,就把她什么要废掉卡斯塔博士第三条腿的原因,简单叙述了一遍。 如果是别的事,如果马克院长是高先生的话,沈银冰在阐述刚才所发生的一切时,为了彰显出自己‘荷出淤泥而不染’的伟大情操,肯定会添油加醋,说的有声有色,让人感觉身临其境。 不过既然高先生不在场,这件事也不是啥有面子的好事,沈狼主肯定没必要说的那样精彩,三言两语就把她为什么行凶的过程说完了。 末了,她才指了下赫拉、莉莉俩人,淡淡的说:“这件事,跟她们两个人无关,有什么事情冲我来就是了。” 沈银冰以为,她说的够光棍的了,再加上她当前是亚特兰蒂斯的客人,相信马克院长差不多会给自己个面子,更何况卡斯塔博士,只是区区一个散仙罢了,第三条腿被废了就废了,这有什么了不起的? 如果有必要,沈银冰现在就想去找卡伦夫人几个,找她们算帐,就算不用石头砸她们,可最少几个耳光是少不了的。 只是让沈银冰很没面子的是,马克院长明显没有买她的面子,就像没听到她给赫拉俩人开脱那样,只是一挥手,冷声喝道:“来人呀,把赫拉、莉莉两个带走,等候处罚!” 那些早就恭候在身边的骑士,马上就扑了过来,两个对付一个。 赫拉在被扭起双臂时,稍稍挣扎了一下,但很快就妥协了。 而莉莉,则是哭着抗议,求饶。 “你们什么意思,没听到我刚才所说的话!?” 沈银冰见状大惊,正要冲过去推开要拖走俩人的那些骑士时,马克院长却挡在了她面前,用词礼貌,但语气却很坚决的说:“对不起,高夫人,这是外面亚特兰蒂斯的内部事务,您还没有权利插手这件事!” “你们、你们要把她们怎么样?” 沈银冰恨恨的跺了下脚。 “她们会接受什么样的惩罚,也不是我说了算,得看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意思。” 马克院长说着,又微微弯腰,抬手做出了个恭请的手势:“尊敬的夫人,请您回住处沐浴更衣,我们伟大的王,将会在今天召见您。” 俩人说着话的工夫,那些骑士已经把赫拉、莉莉,还有那个倒霉催的卡斯塔博士给带走了,史泰龙倒是留了下来,望着众骑士疾奔而去的方向,轻轻摇头叹了口气。 沈银冰这才知道,她这个贵客在亚特兰蒂斯的身份,并没有她所想象的那样尊贵,只能眼睁睁看着帮她的赫拉俩人被带走。 一种从没有过的无力感,使她忽然对这个地方,生出了一股子厌恶。 在马克院长的有请下,沈银冰走到骑士们留下的一匹骏马前,采住马鬃很干脆的翻身上了马背。 沈狼主当年可是想在冀南开跑马场的,对于骑马也算是深有研究,所以此时才能有这样出色的表现,让马克院长都感到惊讶。 沈银冰端坐在马背上,一抖缰绳调转马头时,淡淡说道:“如果赫拉她们要是出什么意外,我会让亚特兰蒂斯后悔这样做的。你们可以不听取我的意见,但请别忘记,我是来自东方的修罗道。” 东方,本来就不属于西方管辖。 更何况,沈银冰又是来自修罗道,那在东方也是处在天道、人道之外的,有着自己的绝对势力,虽然肯定比不上亚特兰蒂斯,但这边也得考虑一下她的影响力。 果然,听她这样说后,马克院长的眉头猛地皱了下,却没说什么,只是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沈银冰能说的,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至于她说出的这些话,能否影响到亚特兰蒂斯对于赫拉俩人的处罚,那就得看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旨意了。 在马克院长、史泰龙俩人的护送下,沈银冰来到了她的住所。 既然宙斯王说要在今天召见她,需要她重新沐浴更衣,那么她当前也唯有按照人家所说的去做。 这次来伺候沈银冰沐浴的女下人,有个很大众化的名字:玛丽。 躺在舒适宽大的浴缸内后,沈银冰闭着眼抬手挥了一下,示意她先出去。 她想借着洗澡的这点时间,来仔细考虑一下接下来看到宙斯王后,会发生哪些事,她又该怎么应对。 对于沈银冰的吩咐,玛丽当然不会不遵从,放下手中的东西,悄悄退了出去。 浴室内很静,除了自己的心跳、轻微的呼吸声外,沈银冰听不到一丝丝别的声音。 自从稀里糊涂的来到亚特兰蒂斯后,沈银冰从小所接受的世界观,就有了颠倒性的改变:先是她本人的聚大变化,明明一漂亮妩媚的东方小少妇,一觉醒来后却变成了西方美人儿。 在这儿,她看到了唯有在游戏中才能看到的仙境,而且一切都是那样的真实。 这就说明,在她生活的世界中,真有一个她从没有接触过的空间存在。 这地方--如果没有今天这件事发生的话,绝对是让她异常向往的。 现在,宙斯王要接见她了,为什么要请她来这儿的谜底,也即将会被揭开。 “宙斯王,你究竟是要我做什么呢?还有,你是怎么蛊惑赫拉不认识楚扬的?我又是怎么改变模样的?难道,你真是高高在上的神么?” 沈银冰闭着眼,喃喃说到这儿时,忽然脑海中腾起了一个让她自己都吓了一跳的念头:我能不能,取而代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看到好的东西就想归为己有,竟然成了沈银冰的一个好习惯--越是强大的,她越是渴望! 至于她为什么会有这个念头,那是因为她想给他所爱的男人,提供一个绝对安全的生活环境。 吱呀一声轻响,就在沈银冰想到这儿时,玛丽拿着换洗衣服,从外面走了进来,低声说:“夫人,时间差不多了,他们在下面摧了。” 沈银冰知道,玛丽所说的他们就是跟随她一起来的马克,史泰龙俩人。 “嗯。” 懒洋洋的嗯了一声,所有投标睁开眼时,却听玛丽又说:“夫人,莉莉--她、她已经被投下了奥萨火山口里。” “什么!?” 沈银冰一惊,霍然从浴缸内坐了起来。 第1948章 老娘我不见! 沈银冰刚认识莉莉才几天,而且双方的身份也不相同,谈不上有什么交情。 最多,在今天之前,沈银冰觉得莉莉是个还算称职的下人。 这几天内,也正是莉莉时刻陪伴着,跟她说了很多有关亚特兰蒂斯的事儿。 沈银冰不知道的是,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把莉莉当做是朋友了。 想想也是,自从来到这诡异的亚特兰蒂斯后,沈银冰这些天就跟莉莉呆在一起的时间长,内心把这个身份卑贱的下人当做朋友,也是很正常的。 尤其是今天,如果不是莉莉发现势头不对劲,及时请来了赫拉,相信沈银冰的清白,早就在很纯洁的塔卡娅温泉池内,被卡斯塔博士给玷污了。 如果真那样,沈银冰估计会自杀--别看沈总跟高某人呆在一起时,表现的比岛国小电影中那些女主还要开放,但那仅仅是她在遭遇重大挫折后,一种游戏人间的变太方式罢了。 其实,生性冷傲的沈银冰,骨子里还是那种具备了华夏‘从一而终’传统的女性。 可以这样说,救下沈银冰清白的莉莉,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如果不是她实在没办法阻止马克院长,又怎么可能任由莉莉被圆桌骑士们带走? 就在刚才躺在浴缸内时,沈银冰还曾经考虑,等上了奥林匹斯山看到宙斯王后,第一个要求就是让他宽恕莉莉无罪。 只是她怎么着都没有想到,还没有等她从浴缸内爬出来呢,玛丽就来告诉她说,莉莉被投进了奥萨火山口内! 一下子,沈银冰懵了。 霍然从浴缸内坐起来后,接着就无力的躺了下去。 玛丽说出这个消息后,低下头开始小声抽噎了起来:她跟莉莉都是负责伺候沈银冰的下人,现在得知莉莉被烧死后,她绝对会有种‘兔死狐悲’的恐慌感。 “是我害死了她,是我害死了她,我该跟她在一起的,是我害死……” 沈银冰双眸无神的盯着天花板,喃喃说了几句时,忽然又猛地坐了起来,抬手一把抓主玛丽的手腕,急切的问道:“赫拉呢,赫拉怎么样了!?” 沈银冰能够幸免被卡斯塔博士玷污清白,主要是因为莉莉及时通知了赫拉,后者更是及时赶到,才让她狠狠惩罚了那个混蛋。 现在通风报信的莉莉,竟然会被投进了火山口,那么算做是沈银冰‘帮凶’的赫拉,将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如果赫拉也因为这件事被害死的话,那么沈银冰以后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人家楚扬? 要不是她在获救后,没有保持该有的冷静,搬起石头改变了卡斯塔博士的性别--莉莉怎么可能会被投进火山口内,赫拉怎么会…… “我、我不知道赫拉现在怎么样。我……” 玛丽被沈银冰的激动给吓了一跳,慌忙连连摇头,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尊敬的高夫人就从浴缸内跳了出来,好像一条大白鱼似的,也没用毛巾擦身子,直接抓起衣服开始穿了起来。 沈银冰希望,赫拉现在还暂时没事,还有能救下她的时间:相比起亚特兰蒂斯地位最卑贱的莉莉来说,赫拉可是刚从神仆晋升为管家,也算是小有地位的人了,应该不会这么快就被随便处死的,所以沈银冰必须得尽可能的去找她,救下她。 这一次,绝对是沈银冰有生以来穿衣服速度最快的一次了,踏上鞋子后,连头发都没有擦,就冲出了浴室内。 “夫人,夫人!” 玛丽叫着追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条毛巾。 “你不用跟我去了,在这儿等着!” 沈银冰头也不回的伸手,抓过毛巾,好像一阵风似的跑出了房门。 站在门前的台阶上,沈银冰脚下微微停顿,向四下里扫了一眼:正如她前些天看到的那样,周围的一切仍旧美轮美奂的让人窒息,绝对是尘世间见不到的仙境。 可现在她却觉得,这地方原来是那样肮脏。 它的美丽,就像毒蘑菇那样,只是表面鲜艳欲滴的光彩照人,可实际上它却是吸收了腐尸的养分,才变成这样的。 就在刚才躺在浴缸内时,沈银冰还曾经升起过要把宙斯王取而代之的念头,把这仙境般的地方据为己有,把她男人接过来,大家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在这儿。 但现在,沈银冰却有了种极强烈的冲动:她要把这地方毁掉! 如果有可能的话。 从这儿看下去,能看到山脚下的农场内,马克院长的身边,又多了几个身穿黑袍的人,而史泰龙则被轰到了最后面。 看来,莉莉被投进火山口内的消息,就是这几个人带来的。 深吸了一口气,沈银冰迈步向下走去。 她走的很快,好几次还差点摔倒,青石板小道旁边的树枝,把她刚还上的白色轻纱袍服给刮破,露出了白玉般的肌肤,甚至还划了几道伤痕。 但她才不在意,只是用最快的速度小跑着来到了农场内。 看来农场中其他下人,也都知道了莉莉惨酷的下场,所以几个人都站在很远的地方,脸上都带着恐惧,还有伤心的表情。 莉莉,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子,跟其他下人们都有着很好的关系。 看到沈银冰衣衫不整的跑下来后,马克院长等人,从马上跳了起来。 “高夫人,您--” 马克院长眉头微微皱着,向前走了两步后,才抬手抚着自己心口,微微弯腰行礼,正要告诉沈银冰,穿成这样去见宙斯王,这绝对是对伟大的王最大的不敬时,就听她冷冰冰的问道:“赫拉呢?” “赫拉?” 马克院长一楞,下意识的重复了一句。 “对,就是赫拉。” 沈银冰接连深吸了几口气,让自己翻涌的气血稍稍平稳了一下,才用不容反抗的语气低声喝道:“带我去见赫拉,现在,即刻!” 马克院长没想到沈银冰会用这种命令的口吻跟他说话,别忘了他在亚特兰蒂斯,可是很有实权的中仙,就算是来自奥林匹斯山上的上仙,命令他去做什么事时,也很少摆出这种主子的嘴脸来。 他当然不高兴了,脸色一沉,微微弯起的腰身抬了起来,淡淡的说道:“高夫人,请您回去重新更衣,我会带您去奥林匹斯山,拜见我们伟大的宙斯王。” 他没有理睬沈银冰质问的问题,这本身就表明了一种态度。 同样,沈银冰冷笑一声:“我说最后一次,我要见到赫拉,活生生的赫拉!如果没有人肯按照我所说的去做,什么狗屁宙斯王,老娘我不见!” 沈银冰这还是第一次跟人自称老娘。 当然了,她以前再跟高先生鬼混着打情骂俏时,也会这样称呼自己,但从来都没有在正式场合,不顾自己形象、身份的自称老娘。 因为她觉得‘老娘’这个词,简直是太低俗了,用在她身上,不管是以前是小富二代时,还是后来成为了贪狼狼主,都是对她本身品味的降低。 可这次,她张嘴说出这个词来后,却忽然有了种说不出的傲气,还有极度的傲气。 原来,女孩子在自称老娘时,是最有信心的表现,就像你忽然发现你上司的老婆给你偷着抛媚眼,你马上就觉得你上司的脑袋,原来已经是绿油油的了,而且还肯定会有你的一份‘贡献’在内那样。 马克院长的眼珠子,一下子瞪大了。 在他看来,除了奥林匹斯山上的那些上仙,任何人获得宙斯王的召见,那绝对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可眼前这个女孩子,却很坚决的要拒绝这份荣耀。 如果沈银冰是亚特兰蒂斯的人,哪怕是跟马克院长一样身份的中仙,他也会凭借她这句亵渎宙斯王的话,做主喝令身边的几个圆桌骑士,把她给捆绑起来,投进火山口内! 可就在他怒火填膺,正要下达这个命令时,却猛然醒悟:沈银冰不是亚特兰蒂斯上的人,人家是宙斯王请来的客人。 无论客人说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做出什么不可原谅的行为,这都得宙斯王本尊说了算,马克院长区区一个中仙,还没有权利,更没有资格擅自惩罚她的。 就算是用脚丫子,马克院长也能猜出,宙斯王能够请沈银冰来亚特兰蒂斯,是有极为重要的事儿,之所以没有马上召见她,看来就是想让她陶醉在眼前的仙境中无法自拔--当客人很喜欢主人家的环境,并渴望能够永远留在这儿后,那么,她就不好意思拒绝主人提出的要求了。 马克院长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因为沈银冰的几句大逆不道的话,就敢私自惩罚她的。 “高夫人,请你自重!” 马克院长呆愣片刻,有些恼羞成怒,说话也不说‘您’了,刚要用严厉的语气提醒她什么时,沈银冰却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他连忙问:“你要去做什么?” “除非我死了,要不然你主子休想老娘我自个儿跑去见他!” 第二次自称老娘后,沈银冰有了种畅快淋漓的感觉,加快了回去的脚步。 马克院长彻底傻眼了:他这次来的主要任务,就是带沈银冰去奥林匹斯山,惩罚莉莉她们,只是顺便而已:谁让她们帮着外人,来对抗自己人了? 可如果沈银冰因为赫拉而拒绝去见宙斯王,那么他就算是失职了,哪怕是用强把她带去奥林匹斯山,也会受到惩罚的。 “你、高夫人,您请留步!” 瞬间想通了利害关系的马克院长,知道自己摆错了架子,人家根本没有把他当做一个人物。 简单来说就是,沈银冰的身份,可比马克院长高贵多了:谁听说过主人家的下人(在沈银冰眼里,马克院长就是个下人),敢对客人甩脸子的? 沈银冰就像没听到马克院长的话那样,脚步不停。 马克院长连忙追上去:“高夫人,请您息怒。我、我带您去见赫拉。” 沈银冰这才转身,冷笑道:“我要见到活着的,完好无损的赫拉!” 第1949章 亚特兰蒂斯的文明变迁史! 就在刚才时,马克院长还会沈银冰的衣衫不整而生气。 可现在,别说是她衣衫不整了,就算她光着屁屁--马克院长也不敢有一点点的毛病了,只盼着能够把她顺利带到奥林匹斯山,完成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就行。 至于沈银冰要见到活着的赫拉,这对马克院长来说,同样不是事儿。 尽管赫拉现在已经从神仆,晋升为了管家,可她在亚特兰蒂斯的存在,就像是一只小蚂蚁那样,别说是宙斯王了,就算是马克院长这样的中仙,如果不是因为今天恰好碰到这事儿,恐怕也不会知道还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管家、斗士、圆桌骑士、散仙、中仙--这可是五个阶层,就像现实中的科长到省部级干部之间的距离,有哪位封疆大吏,会去关心一个基层小科长? 所以呢,马克院长本人,就有全权处罚犯错圆桌骑士以下人的权利。 现在沈银冰既然非得见到赫拉后,才会答应跟他一起去见宙斯王,这诚然是对他中仙的一种不敬行为,可他除了照办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谁让人家沈银冰是宙斯王请来的客人呢? 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马克院长脸色很不正常的点了点头:“好,还请高夫人您放心,赫拉目前毫发无伤的。” 相比起莉莉来说,赫拉在解救沈银冰时,所起到的作用更大,要不是她用束带缠住卡斯塔博士的脖子,沈狼主怎么可能会有机会搬起石头,把他砸成死活不知的太监? 仅仅是帮着外人(沈银冰)通风报信,导致卡斯塔博士身受重伤,莉莉就被马克院长下令毫不犹豫的投进了奥萨火山口内,那么赫拉将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幸运的是,赫拉终究不是莉莉那种身份最为卑贱的下人,她可是刚晋升为管家的,就算要接受比莉莉还要惨酷的惩罚,也得需要一个过程。 等沈银冰上了奥林匹斯山后,马克院长再去惩罚赫拉。 也幸亏他没有及时对赫拉做什么,要不然今天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交差。 听说赫拉现在毫发无伤后,沈银冰总算是松了口气,立即说道:“马上带她来见我!你不要试图拒绝我的提议,因为我也同样有权利否定你的提议。” 马克院长的提议,自然是要请沈银冰去见宙斯王了,他要是拒绝沈银冰的提议,那么他自己的提议就会被否决。 谁的提议更为重要一些,相信马克院长心知肚明。 果然,马克院长的脸色又难看了几分,头也不回的吩咐一个骑士:“杰拉德,带那个赫拉过来,立刻!” “是!” 叫杰拉德的骑士马上答应了一声,随即翻身上马,挥鞭急驰而去。 望着杰拉德的背影,沈银冰微微冷笑:“我以前就听人说起过,亚特兰蒂斯早在一万多年前,就已经拥有用意识来交流思想、做事的先进文明了,按说你没必要派人去,只要想象一下,那边的人不就知道了?” “高夫人,你说的不错。我们亚特兰蒂斯,的确早就在一万多年前,就掌握用意识来做事的先进文明,并能随意跟动植物交谈。” 现在才明白沈银冰好像不好惹的马克院长,很聪明的放低了态度(他总算搞清楚为了一个管家,犯不着得罪宙斯王尊贵的客人了),脸上重新浮上绅士般的笑容,好像刚才没有被‘老娘’给搞得下不来台那样,就着她的疑问,岔开了话题。 早在一万多年前,亚特兰蒂斯人在大脑、文明、工农渔业等领域,都已经达到了一个让现代人无法想象的先进程度。 那时候的亚特兰蒂斯人,无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不过,也正是掌握了太先进的文明,所以他们也不再满足当前的一切了,这才发动了对其他国家的侵略战争,但却遭到了古雅典人的殊死反抗。 因为他们的贪婪,很让宇宙之神宙斯王不爽,所以才决定惩罚他们,于是就让亚特兰蒂斯下沉到了海底,消失在了尘世间。 从那之后,曾经在远古辉煌一时的亚特兰蒂斯,消失了,他们侥幸逃脱的后人,历经生死后逃到了南美洲,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 不过很遗憾的是,当时亚特兰蒂斯那些主要精英,都已经随着大陆沉闷而消失了,逃出来的这部分人,只是一些二三流的货色,压根无法拥有精英们那样的超能量,但这也足够他们领先全世界,这才创下了文明全世界的玛雅文明。 经过好多年的发展后,玛雅文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成为了当时尘世间的霸主。 人要是一强大了,就会有更多的追求,这是一个定律。 于是,伟大的宙斯王发现,那些亚特兰蒂斯余孽,在把玛雅文明发展到极致,又开始像他们的祖先那样,企图有更大的追求,威胁到诸神们的利益后,就果断的痛下杀手,说:让玛雅人消失吧! 于是,就像上帝说世界上要有光、世界上就有了光那样,宙斯王让玛雅人消失,玛雅人们就乖乖的消失了,只给后人们留下了一个个不可解答的疑团。 不过,正如当初亚特兰蒂斯沉没时,有好多漏网之鱼逃到南美创建了玛雅文明那样,玛雅人消失时,也同样有一些人逃过那次劫难了。 为了预防这批人再次拥有那种超能力的本事,宙斯王毅然决定:除了居住在奥林匹斯山上的十二诸神之外,其他人都别想再拥有那种超能力了! 唯有国民们愚昧,容易被一点点小进展而沾沾自喜,并不断的为争夺小利益而勾心斗角--宙斯王发现,这样才能有利于他的统治,收回超能力的行为,也是很果断的了。 “所以到现在为止,除了居住在奥林匹斯山的十二诸神之外,当前生活在亚特兰蒂斯上的任何人,不管是神仆还上中仙,都不再具备那种超能力了。” 马克院长是文化人,亚特兰蒂斯的时文明、文化、工业等发展、变迁历史,绝对是他最感兴趣的话题,所以当沈银冰提出她的疑问时,立马从最专业的角度上,给她详细解释了一遍。 “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在这儿看不到飞船、机器人等先进东西。” 沈银冰有些恍然的点了点头,接着问道:“那么,你是怎么看待当今美国的呢?” 美国现在成立才两百多年,此前它只不过是英国人的殖民地,但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后,它却趁着欧亚世界遭受重创的机会,迅速崛起,成为了当今世上的最强霸主,航空母舰、美国大兵,遍及全世界。 沈银冰很想知道,当今的世界霸主美国,在亚特兰蒂斯的仙人们心中,是什么样的地位。 “美国?呵呵。” 马克院长冷笑几声,不屑的说道:“一群刚窥到真正的先进文明皮毛,就自以为是的跳梁小丑罢了。它不像你的祖国那样拥有自己深厚的文明,更缺少有必要的内涵,当今之所以在外面好像很强大,那都是因为他们暂时拥有了还算先进的技术,其实不过是一现的昙花那样,如果不是我们需要它来帮我们……咳,咳!” 说到这儿时,马克院长忽然就像喘差了气那样,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沈银冰笑了。 她知道,马克院长忽然发现他所说的这些,已经涉及到了亚特兰蒂斯的某些机密,这才赶紧闭嘴的。 看来,美国在二战后迅速崛起,差不多跟亚特兰蒂斯有关,是这边仙人们的意思,只是仙人们在希望得到什么的走狗罢了。 或许,美国现在之所以在全世界都耀武扬威的,就是亚特兰蒂斯想插手东方文明的一个试探,并通过美国,来大力扶持小岛国,看流波山那边有什么反应。 当然了,以上所述只是沈银冰的各人猜测,还不能确定是不是这样。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沈银冰现在没能力,也没心情是管这些事儿。 哒、哒哒,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传了过来。 沈银冰抬头看去,就看到两片骏马御风般跑来,前面是骑士杰拉德,后面伏在马背上的,正是让沈银冰担心的赫拉。 看到赫拉活着回来后,沈银冰总算是松了口气。 那边始终没有说话(是没资格说话)的史泰龙,也是一脸的喜色,等骏马来到跟前后,马上就走过去伸手替赫拉挽住了马缰,并冲她点了点头。 赫拉翻身下马,站在了马头前。 “高夫人,赫拉已经来了。” 马克院长抬手指着赫拉,含笑问道:“您现在是不是可以跟我一起去见宙斯王了?” “我要让她陪着我一起去。” 沈银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她真担心自己一去了山上,马克院长再对赫拉下手,那就悔之晚矣了。 “这--” 马克院长一脸的为难,随即苦笑:“高夫人,我各人不反对您的提议,可我真没有带她去神山的权利,这得需要上仙们的许可。” “那你现在就派人去问,我可以等。” 沈银冰说着,抬手冲赫拉勾了下手指。 赫拉快步走了过来,微微屈膝弯腰行礼,低声道谢。 她当然能看出,她能被从囚室内带出来,这都多亏了沈银冰。 “你不用谢我,要说谢谢的该是我,要不是你跟莉莉的话,我早就……” 提到莉莉后,沈银冰的眼神黯淡了下来,随即轻叹一声:“唉,你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吧,只要我在这儿,就算我走,我也会带你一起离开的。如果你愿意离开的这儿。” 被冷落的马克院长犹豫了下,低声说道:“高夫人,您可以现带她去神山下面,亲自跟上仙们提出这个要求,我想上仙们绝不会为了一个神仆,就打搅您的兴致。” “你说的不错。” “那好,请高夫人跟我们走吧,时间已经不早了。” 看到沈银冰总算是答应后,马克院长很高兴。 沈银冰却淡淡说道:“我还有件事。” 第1950章 有仇不隔夜! “什么,你、您还有事?” 听沈银冰说还有件事后,马克院长就觉得脑袋变大了。 虽然释放赫拉对于马克院长来说,只是一句话的事儿,就像无论他怎么处置赫拉,也不会有人对他说三道四的,可毕竟对他在亚特兰蒂斯中仙的威信,有一定的打击。 而且,他隐隐感觉到,沈银冰即将提出来的这件事,肯定有些棘手。 “对,还有件事。” 沈银冰双眸中浮现出一抹狠色,却笑着说:“你要是答应替我做这件事,我才会答应跟你去神山。要不然,一切免谈。当然了,这也是我最后一个要求,我不会再让你为难的。” 女人,绝对是世间最贪得无厌的生灵,好像从来都不知道满足! 马克院长心中恨恨的骂了一句,可很清楚把沈银冰请到神山那边去,才是他最重要的任务,所以只能装作无所谓的样子:“高夫人,需要我为您再去做什么?” 沈银冰双手到背着,仰起下巴双眸看天,原地来回的走了几步,才淡淡然的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我要看到卡伦夫人,还有黛咪小姐。” 就在今天早上时,卡伦夫人俩人,还是沈银冰来到亚特兰蒂斯后,算是最先接触的‘朋友’,只是她却没想到,人家跟她交往,却只是帮着卡斯塔博士来暗算她。 如果不是莉莉见机不对,及时通知了赫拉--沈银冰压根不敢想以后的事。 就像二战时期,华夏国民痛恨汉奸,比痛恨东洋鬼子更甚那样,沈银冰对协助卡斯塔博士欺负她的卡伦夫人俩人,更加的痛恨。 没有谁能算计沈狼主,除了高飞。 侥幸算计了她的,都得付出最为沉重的代价,这是必须的,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如果马克院长不答应她这个要求……那么,好吧,你爱让谁去见你们的宙斯王,就让谁去,反正老娘是绝不奉陪的。 “高夫人,你这是在为难我啊。” 听沈银冰提出这个要求后,马克院长真的感觉很为难:“我想您应该知道,卡伦夫人她们,可不是赫拉能比的。她们也是仙人。就算她们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可也不是您想惩罚,就想惩罚的。” 沈银冰也知道,或许马克院长说的没错,毕竟那俩可恶的妇女,也是仙人。 不过,她才不会管那么多,只是说:“既然你很为难,那就算了。赫拉,跟我回去。” 说完,沈银冰就转身,作势要走。 马克院长赶紧阻拦:“高夫人,请留步!” “你答应我最后这个要求了?” 沈银冰转身,似笑非笑的望着他。 马克院长苦笑:“您为什么不等见过宙斯王后,再找她们的麻烦呢?” “我这人吧,最信奉的就是恩怨分明了。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沈银冰慢悠悠的说:“能在今天报答的恩怨,从来不希望拖到明天去。” “可她们是仙--” 马克院长还想替卡伦夫人俩人解释什么,但却被沈银冰打断:“你放心,我不会逼着你杀了她们,也不会像对待卡斯塔那样对待她们,最多也就是给她们一个小小的惩罚,让她们明白就算是仙人,做错事后也得付出代价的。” 当,当,当! 很远的地方,忽然传来了隐隐的钟声。 听到这钟声后,马克院长脸色一变:这是来自奥林匹斯山的钟声,是催促他赶紧带高夫人过去,要不然宙斯王会不满意的。 沈银冰自然也听到了这钟声。 很聪明的她,更是从马克院长微变的脸色上,看出他在担心什么,于是就轻叹了一口气,屈膝蹲坐在了草坪上,一只手托着下巴,幽幽的说:“唉,还真是有些累了呢,是该躺下好好休息一下了。” 乖乖,你可别躺下了,这是把我往绝路上逼啊! 马克院长当然看出沈狼主在要挟他点头同意,只能无奈的咬了下牙,转身吩咐杰拉德:“你再跑一趟,让卡伦夫人她们两个,在前面路边等候,快去!” 等杰拉德飞马跑去后,马克院长才苦笑着问沈银冰:“高夫人,我们是不是该上路了?” “好吧,我这人简直是太善良了,就看不得别人为难,这个缺点啊,以后必须得改。” 沈银冰很苦恼的摇了摇头,冲赫拉伸出了右手。 赫拉伸手把她从地上搀了起来时,就听她小声说道:“借我一把刀子用用。” 看到沈银冰懒洋洋的翻身上马后,马克院长这才松了口气,赶紧头前带路,向平原上走去。 完全无视那几个跟随在自己身边的骑士,沈银冰扭头对跟在最后面的史泰龙说:“史泰龙,你过来,我有话要问你。” 史泰龙没敢马上过来,用目光征求了一下马克院长、得到默许后,才打马走了过来,一脸恭敬的问道:“高夫人,您有什么需要我解释的?” “我就想知道,莉莉还能复活吗?” 沈银冰直截了当的问道。 “不能。” 史泰龙摇了摇头,很肯定的语气:“因为她现在已经被火山口内的溶浆彻底焚灭了,连一丝头发都没有留下,所以无法再复活了。” 沈银冰沉默片刻,才问:“她必须得死?” “任何擅自去塔卡娅温泉池边的下人,都会遭受这样的惩罚,没有任何可宽恕的可能。” 史泰龙低声解释道:“在这儿,下人就是最卑贱的,她们就像野草那样。” “我知道了。” 沈银冰闭上了眼睛,狠狠抿了下嘴角。 听史泰龙这样说后,她才知道当初莉莉跑去温泉池边,是冒着生命危险去的,只希望不被发现,却没想到马克院长他们去的那样快。 一个下人,怎么可以这样关心沈银冰? 现在她死了,神魂俱粉,让沈银冰该怎么报答她的这份恩情? 轻轻吐出一口气后,沈银冰睁开眼,看着史泰龙:“你为什么要跟着呢?” “因为他是跟我一起邀请您来亚特兰蒂斯的神职人员,所以伟大的王,很有可能会询问他一些事。” 这次,却是赫拉回答了沈银冰的问题。 “我知道了。” 沈银冰点了点头,双脚脚尖微微一磕马腹,马速立马提快了,慢慢跟着最前面的马克院长疾奔了起来。 哒、哒哒的马蹄声响中,一行七八屁骏马在草原上疾奔,经过一座座看起来好像悬浮在半空的山头,惹得在草地上游玩的仙人们,纷纷侧目向这边看来,更有好多野兔、小鹿之类的动物,被惊吓的四处逃窜。 也不知道经过了几座山,跨过了几条小溪,看到了多少仙人,惊起了多少小动物,反正到了后来时,沈银冰就觉得有些累了时,总算是看到那座最高大的神山,变得更加高大了。 不过,这一路上却没有看到卡伦夫人、黛咪小姐两个人。 沈银冰却没有在意,因为她肯定马克院长不敢敷衍她,要不然她就算到了神山下,也会拨转马头回住所的。 果不其然,沈银冰等人又走了大约一刻钟,终于来到神山脚下(实际上,所有的山都属于一座大山,大家所住的这儿,只能算是半山腰,一座座山头被草原连接了起来,还远远不到山脚下的),老远就看到那边聚拢了好多人,足有数十个的样子,有男有女,都翘首看向了这边。 最让沈银冰所希望看到的那俩女人,就站在杰拉德骑士身边,脸上再也没有了以往那种神仙般的悠然自得,只有对未知危险的恐惧,却又摄于某种势力,只能硬着头皮的站在这儿,等待某老娘的雷霆之怒。 至于其他的男女,大部分都是散仙,还有几个中仙,以及两个身穿金黄长袍,脸上也带着好像黄金雕彻而成的面具的人,看不出是男是女,却是站在最高处,到背着双手一副君临天下的威武样子。 “高夫人,您想要的人,就是那儿。” 走在最前面的马克院长,一勒马缰,从马上跳了下来。 沈银冰扶着马鞍,翻身下马后淡淡问道:“有什么办法,能验明她们就是本人?你不用皱眉头,埋怨我不相信你,实在是因为你们要想改变一个人的模样,太简单了。所以我还真不敢确定,这俩人是不是你找来的替代品。” 马克院长嘴角用力抽了几下,才强忍着怒气嘎声说道:“高夫人,请您要相信我的仙人人格,我怎么可能会做出那种有损身份的事来?” 看出马克院长很生气后,沈银冰就知道那俩人是‘真人’了,也懒得跟他道歉,到背着双手走向了那些人。 “这个就是宙斯王请来的客人?” “听说她来自东方修罗道啊。” “是卡斯塔博士要羞辱人家,结果却被--唉,这两个女人,也太愚蠢了,怎么可能鬼迷心窍的帮人暗算宙斯王尊敬的客人呢?” 在众仙人的纷纷议论声中,沈银冰缓步走到了卡伦夫人俩人面前。 这俩人,明显感受到沈银冰来意不善,下意识的向后退去,却听她淡淡说道:“站住。” 沈银冰的声音不高,可卡伦夫人俩人却感受到了一种威严,都乖乖的站住了。 沈银冰也没废话,直截了当的说道:“我知道,你们俩人中间,肯定有一个人不同意帮着卡斯塔算计我的,不过碍于另外一个人的淫威,也只能助纣为虐了。告诉我,谁才是这件事的主谋?” 实际上,沈银冰知道这两个女人既然都力劝她去塔卡娅温泉池,并趁着她睡着时,悄无声息的闪人,实际上都是一样的货色。 不过,她还是这样问了。 她这样问,就是想看到这两个贱女人,为了逃避主要惩罚时,那种狗咬狗的样子。 果然,沈银冰的话音未落,卡伦夫人跟黛咪小姐,就一起抬手指着对方,齐声说道:“是她,是她最先提出这个帮卡斯塔算计你的方案的!” “到底是谁呢?” 沈银冰笑了,很温柔的样子,藏在袖筒内的右手,却握紧了刀把。 第1951章 我是很善良的人! 听说沈银冰在获救后竟然发疯,把卡斯塔博士的命根子给砸碎后,卡伦夫人俩人立马就意识到她们错了。 她们错误的估计低了沈银冰的凶残,尤其是在杰拉德骑士找到她们,要求她们在这儿等着沈银冰的报复时,俩人更是害怕,还后悔。 可她们除了害怕、后悔之外,却不敢逃跑,因为她们要是违反马克院长的命令,势必会遭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她们只希望,能尽可能的减轻自己的责任,把主要过错都推在对方脑袋上。 奶奶、的,原来所谓的仙人,也会像凡人那样推卸责任,狗咬狗啊。 沈狼主在心里爆了句粗口,脸上的笑容却更加温柔,轻声细语的问道:“到底是谁呢?我时间有限,还得赶着去见你们伟大的宙斯王,可没空在这儿看你们长久的咬下去,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快点供认出罪魁祸首,免得因为我耽误时间,惹你们的王生气,那样可就不好了。” “是、是--是我,那又怎么样?”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俩人脸色齐刷刷的一变,再给她们三个胆子,也不敢招惹宙斯王生气的,卡伦夫人索性一咬牙,主动承认了。 “哦,原来是你啊。” 沈银冰点了点头,依旧和颜悦色的样子,轻声问道:“卡伦夫人,我跟你无怨无仇的,甚至还对你有些好感,你为什么要帮着你的情夫来算计我呢?难道,在他对我产生某种不健康的想法时,你不该会吃醋吗?” 现在沈银冰已经知道,卡伦夫人俩人,都是卡斯塔博士的情友了。 “吃醋?哈,我为什么要吃醋?” 卡伦夫人一愣,随即嚣张的大笑几声,说道:“你以为我们西方的女人,会像你们东方女人那样,缺少自主性,大多数人一辈子只有一个男人吗?是,我是卡斯塔博士的情友,可我却不是他一个人的。既然是这样,那他喜欢谁,我有什么权利去阻止?我身为他的情友,只有尽心尽力的去帮他,才能表现出对他的爱!” “好,很好。卡伦夫人,您这番言论,让我这个东方人,还真是大开眼界,佩服,佩服。” 沈银冰一脸赞叹的点了点头,随即问道:“你帮他来算计我,肯定也不只是因为爱他,想取悦他吧?应该还有别的原因。” “当然有别的原因!” 卡伦夫人也豁出去了,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谁让他自从看到你之后,就对我的热情减弱太多了?你只是一个愚蠢的东方人罢了,靠伟大宙斯王的青睐,才能有机会来到亚特兰蒂斯做客,才能被改变成最美丽性敢的西方美女模样,才能吸引卡斯塔博士,夺走他该给予我的爱!” 卡伦夫人越说越生气,最后几乎是在吼:“我能不生气吗?我当然更知道你们东方女人要是被男人强上了,那对你们来说,绝对是一辈子都洗刷不掉的耻辱。但在我看来,这却是你抢走本该属于我的爱的最合理报复!” 卡伦夫人愤怒的慷慨陈词时,有口水喷溅到了沈银冰脸上。 她却无动于衷,甚至连脸上的笑容,都没有减弱一点,让人看不出她到底在笑什么,直等到卡伦夫人说完后,她才笑问:“还有要说的吗?” “没了,就这些!” 卡伦夫人因为太过激动,高耸的胸脯剧烈起伏着,几乎要从低低的领口内跳出来,煞是迷人。 “好,那就好。” 沈银冰点了点头,又笑着看向了黛咪小姐:“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我没有她说的这些想法,我只是被她跟卡斯塔博士逼着去一起算计你。对不起,高夫人,我错了,请您原谅我。” 相比起理直气壮的卡伦夫人,黛咪小姐看上去还良心未泯一些,知道自己做错了,当然也是希望用这种低姿态,希望能获得沈银冰的原谅,反正有人跳出来主动承担主要责任了,她要是再傻乎乎的那样说,岂不是很沙比? 只是她却不知道,在她跟卡伦夫人狗咬狗的推卸主要责任时,脑门上就已经被沈银冰打上了沙比的烙印。 “好,很好。” 这几个字,这会儿沈银冰就接连说了好几遍:“黛咪小姐,我们华夏有句俗话,叫做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意思是说,知道自己做错了,就及时改正后,还是个好孩子。嗯,我决定原谅你了,你给我赔礼道歉,这事就算过了。” 黛咪小姐没想到沈银冰只是教训了她一顿后,就让她赔礼道歉算是绕过了她,登时大喜过望,想都没想,就弯腰低头说道:“高飞人,对不起,我错了,请您原谅我,再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嗯,你肯定学习过我泱泱大国的官方检讨报告,要不然绝不会说出重新做人机会这样的话,好,我原谅你了。” 沈银冰笑殷殷的说到这儿时,眼眸中猛地闪过一抹残忍的戾气,笑容嘎然收敛,到背在身后的右手,忽然猛地伸出来,狠狠从黛咪小姐的脸上横扫而过! “啊--啊!” 黛咪小姐立即发出了凄厉的长声惨叫,猛地抬起了头:她的脸上,由左至右,多了一道深深的刀口,就从双眼下面划过,几乎连鼻梁都被割断了,翻出的伤口里,露出了白色的肉,鲜血涌泉般的向外冒! 谁也没想到,口口声声说原谅了黛咪小姐的沈银冰,竟然忽然下此狠手,一刀就把她漂亮的脸蛋给毁掉了,包括卡伦夫人、马克院长、赫拉、还有那两个身穿金色袍服面具人在内的所有人,都吓呆了。 根本不等大家反应过来,沈银冰强忍着要呕吐的冲动,迅速斜跨一步,左手伸出,一把采住了卡伦夫人的头发,右手再次猛地一挥! 赫拉给沈银冰提供的刀子,真的很快。 快到割断卡伦夫人的喉管时,她竟然没有感觉到疼痛,半截脖子几乎都被连带着割断,鲜血不要钱似的前喷,都喷在了沈银冰身上。 沈银冰松开了卡伦夫人的头发,她马上就像个装了玉米棒子的麻袋那样,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丰满窈窕的身子佝偻起来,在地上筛糠似的扭着。 “呕!” 这时候,沈银冰才猛地张嘴,屈膝蹲在了地上,哇哇的吐了起来。 从沈银冰成为贪狼的狼主,到现在,死在她手里的人,估计得有数百个了(清洗贪狼内不服从她的教众、在宝岛制造骇人听闻的106大案等),但她却从没有亲自动手杀过一个人。 更不会用当前这种异常血腥的手段来杀人。 所以呢,在看到卡伦夫人的样子后,她就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吐了。 边吐,她还边想:老娘我特么的简直是太善良了,宰一只不要脸的母狗,还会这样于心不忍,看来以后必须得找更多机会练习才行。 痛快淋漓的大吐、特吐了老大一会儿后,沈银冰才咳嗽着、轻拍着自己心口的站了起来。 看了眼已经不再动弹的卡伦夫人尸体,沈银冰才抬头问一个被吓傻了的仙人:“你是不是觉得,我好像有些凶残呢?” “不是觉得,是真--我、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说!” 那个仙人这才醒悟了过来,随即慌乱的摇着手后退,一个踉跄摔倒在了地上,随即爬起来飞一般跑远了。 受他的启发,至少一半的仙人们,都轰然离开,有多远跑多远。 见状,沈银冰低低的叹了口气:“唉,我有你们想象的那样可怕吗?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莉莉,我能为你做的,就只有这些了,以后等有机会了,我才能让卡斯塔去陪你,你先在那边耐心等候,以后别有事没事的就来吓唬我,要债,我这人很胆小的,是吗,马克院长?” “是、是--” 马克院长此时一脸的土色,嘴角还有呕吐的痕迹。 这让沈银冰感到很奇怪:“怎么,仙人也会吐?哦,对了,其实我该再把卡伦夫人的尸体焚烧,让她变得跟莉莉一样神魂俱毁,那样你们这些仙人,才能让她彻底的死亡,对吧?” “高、高夫人,您其实没必要那样做的,因为在亚特兰蒂斯的任何物体,都变得跟尘世间不一样了--比方,比方你所用的刀子,在这儿就能杀死我们的,是真的能杀死!” 马克院长哆哆嗦嗦的解释到这儿,就听一声凄厉的尖叫声响起。 沈银冰回头看去,才发现被毁容后的黛咪小姐,这时候才清醒过来,连滚带爬的去了。 “刀子会能杀死仙人?呵呵,你肯定是在骗我。不过,我的气也消的差不多了,甘心被你骗一次,好像也无伤大雅的。” 沈银冰抬起手中的刀子,反正查看着,吓得马克院长慌忙后退出老远,生怕她会发疯,再给自己脖子上来一刀,毕竟可是他下令让人把莉莉投进火山口的,尽管是按规矩办事。 没想到这家伙能看出我想突袭他,算了,算他走运,以后有机会再补上,话说亲自杀人的感觉,还真不怎么好,也不知道那个家伙(高飞)以往杀人时,会不会像我这样恶心。 嗯,他肯定不会,因为他可不像我这样心软,善良--沈银冰有些遗憾的瞥了眼马克院长,随手把刀子扔在了草地上,问道:“我怎么去山上?” 距离她老远的马克院长,抬手指了下她背后。 沈银冰转身看去,看看到了那俩身子还在发抖的金袍面具人。 眨巴了下很无辜的大眼睛,沈银冰问道:“你们好像很怕的样子。你们是谁?” “我、我们是奥林匹斯山上专门有请贵客上山的使者。” 那俩自称是使者的面具人,当然不会承认他们现在很怕沈银冰,尽管他们其中一个好像小便失禁了。 “你们的面具,真的好丑,一点也比不上莫邪征东的,就像木乃伊戴的那些一样。” 沈银冰盯着人家看了片刻,才遗憾的摇了摇头,问道:“我能不能带着她一起上山?” 第1952章 奥林匹斯山上! 沈银冰用手指着赫拉,问那两个使者。 奥林匹斯山古希腊神话中,本来就是万山之山的意思,在亚特兰蒂斯也有着超凡的地位,专供宙斯王还有其他诸神所住,绝对的仙山。 这座山放在亚特兰蒂斯,那就相当于封建王朝时期的皇宫所在,除了伺候诸神的神仆外,哪怕是中仙要想上去,也得得到允许才行,更何况是赫拉这个犯了罪的管家呢? 所以那俩使者,在沈银冰提出这个很可笑的要求后,马上就下意识的摇了摇头,正要说no时,却看到她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 话说沈狼主平时不高兴啊,发脾气时,其实也很秀色可餐的,毕竟是一等一的大美女,横看树枝看都该很顺眼,尤其是在她被变成白种人后,拉下脸的样子更有一种让男人说不出的味道。 好想好想走过去,把她抱在怀里,轻抚着她的秀发拍着她后背,柔声问道:宝贝儿,是谁招惹咱了,告诉哥,哥给你去削人! 只是现在这俩使者看到沈银冰的脸沉下来后,不但没有升起这种该有的怜惜感,反而在看到她脸上的点点血迹后,立马清醒了过来:这可是个守着诸仙,就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的凶人! 尤其是看到沈银冰向前走了一步后,这俩使者更是下意识的连忙后退,全然忘记了她已经把凶器扔掉了,也没理由要杀他们,只是本能的要转身就跑。 可他们刚要跑,却又想到俩人是干啥来了:如果不能把贵客接到山上去,那么他们所受到的惩罚,那也是相当让人怕怕的。 “高、高夫人,请冷静,冷静!” 一个使者连连摇手,声音里都带有了哭腔:“咱们有话好好说,我们两个也只是奉命行事,并没有得罪您的地方不是?” “得罪我?” 沈银冰并不知道,她刚才凶残的样子,已经把这两个负责接引人上山的使者吓坏了(这俩人,以往在见到马克院长时,都是趾高气扬的),纳闷的眨巴了下眼睛,随即明白过来,咯的一声轻笑:“好,那咱们有话好好说。” 看来以后无论到哪儿,都得随身携带一把刀子,怪不得老公以前总是说什么‘一刀在手,天下我有’呢,原来能起到这么神奇的左右--沈银冰心里这样想着。 看出沈银冰并没有行凶的意思后,这俩使者才松了口气,赶紧解释道:“高夫人,不是我们不想阻拦您带她上山,是我们没有权利,允许您带人上山啊。要知道,这可是神山,像她这种身份卑贱的人,在没有获得特别允许时,一辈子都不可能踏上神山一步的。” “不让她上去,那我也不去的。从今之后,有我在的地方,就得有她。” 沈银冰淡淡的说了句,转身对赫拉说:“赫拉,我们走吧。” 沈银冰为什么这样说,赫拉心里很明白,心中感动,低声劝道:“高夫人,其实我不会有事的,您赶紧跟两位使者上山吧,免得伟大的宙斯王会怪罪……” 沈银冰抬手,打断了赫拉的话,皱眉说:“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以后你必须时刻跟我在一起。我才不怕你们的王会怪我,反正我只是这边的客人,大不了我带你离开这儿就是了。” 就在今天之前,赫拉还以成为亚特兰蒂斯的仙人为目标而努力,可现在她却知道:如果没有上仙的特赦,她在这儿绝对没啥好果子吃。 毕竟她犯下了诸仙最不能忍受的‘以下犯上’罪,成为了大家的公敌,假如没有上仙的特赦,那么她在这儿呆不了多久,绝对很快就能成为第二个莉莉。 想到自己以后再也没有机会成为仙人,以前所有的努力全部化为泡影,赫拉就黯然神伤:她可没敢奢望,会获得上仙的特赦。 “高夫人,请稍等。” 就在赫拉咬了下嘴唇,准备跟沈银冰闪人时,一个使者叫住了她们。 沈银冰停步,转身看着他:“怎么,是不是要去请示一下?” “我想,不用请示了,但得麻烦高夫人上山后,亲自跟伟大的王解释一下。” 那个使者低声下气的回答道。 “这个没问题,就算是你不嘱咐我,我也不会让你们为难的,我就说是我硬要带她一起上山。” 沈银冰点了点头,冲赫拉伸出右手:“赫拉,一起。” “谢谢高夫人。” 赫拉垂着眼帘道了一声谢,任由沈银冰牵起她的手,走向了不远处高高耸立的牌坊。 牌坊是用青黑色石头雕彻而成,很是高大,雄伟,足有五层小楼的高度,正面那处光滑的地方,刻有一行古希腊文字。 牌坊下面,是一条用淡黄、色石板铺就的路,宽约十米左右,蜿蜒通向山上,猛地一看就像一条金龙那样,在云雾中翻腾要直飞天外那样。 道路两旁,长满了沈银冰叫不出名字的奇花异草,更有一些羽毛鲜艳的鸟儿,就俏立在指头上,叽叽喳喳的议论着什么。 沈银冰发现,奥林匹斯山的花草鸟虫之类的,都是其它地方见不到的,这也足够说明神山就是神山,不但居住者身份不一样,就俩这些东西也是这么的与众不同。 走到牌坊下,沈银冰抬头看了眼很有压迫感的牌坊,问道:“上面写的是什么?” 她还真不认识古希腊文字,不过话刚出口,就知道自己有些白痴了:这是诸神心目中的神山,除了写那几个字之外,还能写什么? 果然,一个使者小心翼翼的回答:“高夫人,上面写的就是奥林匹斯山。” “哦,没文化,真可怕。” 沈银冰淡淡的哦了一声,松开了赫拉的手,四处张望着,眼里全是好奇的神色,不像是来觐见宙斯王的,倒像是免费来游山玩水的,尤其是在看到路边耸立着的某些神祗雕像后,还很后悔为什么没有带相机来,拍照留念。 除了某些世界知名的大佛之外,沈银冰还从没有看到过这么多高大的神像,它们全都是依山而雕,顶盔掼甲的个个都是大将形象,栩栩如生,不苟言笑,老远就能给人一种,只要一闭眼、再睁开时,它们就能活转来的错觉。 尤其是在拐个一个山角后,沈银冰停住了脚步,满脸都是惊诧至极的神色,呆立片刻才喃喃说道:“鬼斧神工,绝对的鬼斧神工。” 拐过山角后,沈银冰就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就是那种爬山爬到山顶,向远处眺望的感觉。 站在这儿,就像能一下子望到天尽头,天蓝的让人窒息,飘着的朵朵白云,随风轻轻浮动。 白云下,却是光滑如镜的水面,水面尽头有一座宫殿,宫殿四周都闪耀着淡黄的辐射线,一群群好像仙鹤般的大鸟,在那边翩然飞舞。 沈银冰等人脚下数百米的深处,却是一条大河,让人一低头,就会有种晕眩感。 河面足有两三公里的长度,河水汹涌,白色浪花不时的翻腾上来,隐隐传来闷雷般的轰鸣声,以让人无法想象的速度,澎湃着淌向远方。 正冲着沈银冰等人的,则是两尊雕像。 这两尊雕像,绝对是沈银冰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大的雕像,华夏闻名世界的乐山大佛,都无法与之相比。 同沈银冰在前面所看到的那些雕像一样,这两尊雕像也是站着的,身穿盔甲,肩膀上扛着沉重的大剑--形象,像极了华夏电视剧《三国演义》中的蜀中大将黄忠,石头雕刻的胡须,好像是在随风而动。 两尊神像是站在河里的,一边一尊,相隔大约上百米,就像一个即将掩合的水闸那样,把宽达数千米的河面,猛地籀窄,却让河水更加的凶猛,从它们腰间奔涌而过。 河水在它们腰间,它们所戴头盔的帽缨,却几乎触到了白云。 “这、这两尊石像雕刻的谁?” 沈银冰完全被这两尊石像的雄伟给吸引,看了好久,才喃喃的问道。 一个使者向前走了一步,弯腰低声解释道:“这是远古中土大陆中的两位国王,一个是阿伽门农,一个却是帕里斯。” 使者所说的这两个名字,沈银冰最多只觉得有些耳熟,却想不起从什么地方听说过他们的传说。 好像知道沈银冰不清楚这两尊大神是谁那样,使者抬头看了她一眼,才提示道:“尊敬的夫人,您该听说过特洛伊战争吧?” 听使者提到特洛伊战争后,沈银冰猛地醒悟了过来:“哦,我知道了!” 特洛伊战争,那可是古希腊神话战争史上最出名的战争了,起因是特洛伊的某王子(帕里斯),前往斯巴达做客时,看中了人家国王的王后海伦(海伦就是宙斯王女儿,号称是人世间最美的女人,嫁给了墨涅拉奥斯,阿加门农的兄弟)。 英俊的王子跟漂亮的王后,在双方结盟的宴会上眉来眼去,干柴遇烈火那样,一拍即合--最后,王子就把人家海伦给拐跑了。 国王老婆被拐走,自然是勃然大怒,立马跑到哥哥阿伽门农面前哭诉。 阿伽门农大怒,马上就动员十万大兵,并发特洛伊,从而引发了一场长达十年的战争,知道第十年时,才利用一个木马,诈开了特洛伊的城门。 “呵呵,还真是有意思,宙斯王把这两个仇家的雕像放在这儿,让他们面对面的瞪着,这是摆明了要让他们一辈子都别想安宁啊。” 沈银冰呵呵轻笑了一声,使者却不敢吭声,只是眼神中多了一抹轻蔑的神色。 沈银冰捕捉到了这一抹轻蔑,立即意识到自己的言论,好像有些幼稚肤浅啥的了,俏脸再次一沉,轻咳一声问道:“河水这样湍急,我们怎么过去?” “夫人,请随我来。” 另外一个使者,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时,沈银冰才发现就左前方不远处,原来有一条蜿蜒向下的石阶,直通河边。 汹涌的河边,有一艘木筏,上面站着个人。 第1953章 诸神殿前! “我们就坐这个木筏过去?” 沈银冰有些吃惊。 下面的水势那样汹涌,就算一般的轮船估计都得被冲跑了,一个简单的木筏怎么横渡? 况且,木筏上只有一个人。 “是的,尊敬的夫人请放心,木筏不会有事的,我们也是乘坐木筏过来的。” 使者安慰沈银冰。 “尊敬的夫人,还真是不放心,你们不会是想用这种卑鄙的方式,把尊敬的夫人给淹死吧?” 沈银冰是个诚实的孩子,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从不假以辞色,尤其是在关系到自己小命安危的时候。 站在她旁边的赫拉,嘴巴动了动没有说话。 她忽然有些后悔跟着沈银冰一起来,因为她发现沈狼主简直是太没贵妇应有的风度了,竟然连这种亵渎宙斯王的话也说出口。 那俩使者很尴尬,连声说:“请夫人放心,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我还真不信你们的保证。” 沈银冰嘴里说着,却也知道事已至此,就算她再担心木筏会被河水冲翻,她也得按照人家的意思去做了,只好叹了口气,跟着使者走下了台阶。 “高夫人,您放心,宙斯王是不会害您的。” 赫拉跟在沈银冰后面,低声安慰她。 沈银冰翻了个白眼,毫不客气的反问道:“你好像跟宙斯王很熟啊?” 赫拉一楞:“啊?不熟--我、我还没有有幸见过伟大的王。” “你连见都没见过他,又怎么知道他不会害我?听说的吧?那你有没有听说过我们华夏有句俗话,叫做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听到的不一定是真的,唯有亲眼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的。总之,我对你们任何人的保证,都不相信,这破木筏,真不会翻掉?” 就像提前进入更年期那样,沈狼主絮絮叨叨的,在两个使者带领下,不情不愿的来到了河边。 木筏上站着的那个人,身材高大,穿着粗布衣裳,浑身破破烂烂的,裤腿高高的挽起,头发长的垂过肩头,满脸的棕色胡子,总之猛地一个,就像个大猩猩那样,手里拿着一根粗粗的竹子,倒是很能给人一种大山般的安全感。 不过沈狼主却觉得,最好至少有四个这样的猛人来撑筏,还得有八个以上的职业救生员陪伴,或许才能给予她小小的安慰。 “请。” 一个使者弯腰伸手,请沈银冰上筏。 沈银冰看着奔涌向前的滔滔河水,还真有些眼晕,下意识的退了一步:“你们先上去。” “夫人,您放心,我会保护您的。” 赫拉现在已经彻底把沈银冰当做了自己人,觉得她最好少说这种没面子的话,免得被人看低了。 “除了他之外,任何人的保护,都让我无法放心。” 沈银冰却丝毫不领赫拉的情,毫不客气的打击了一下赫拉,眼神却黯淡了下来:是啊,也唯有他能给我足够的安全感,可现在他却不在这儿。 老公,我想你了。 真的好想。 沈银冰轻轻咬了下嘴唇,抬起头看着河对面那尊更加高大的雕像时,却觉得有凉飕飕的东西,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 看出沈银冰情绪很不稳定后,赫拉不敢再说什么。 那俩使者相互对望了一眼,正要遵从沈银冰的意思,当先上筏时,却看到她抬手飞快的擦了下脸颊,接着用手揪住裙裾,抬脚跳上了木筏。 木筏看上去简陋,实则很沉重,解释,沈银冰跳上去后,竟然没有发生一点点的晃悠,这让她心安了不少。 赫拉跟着上了木筏,就站在她身边,做好了随时出现意外的准备。 使者并没有说大话,等大家都上了木筏后,那个好像哑巴一样的船夫,才提起沉重的竹竿,往岸边轻轻一点,木筏就嗖的一下荡了开去。 河水很湍急,好像能把所有浮在河面上的一切东西都打翻,冲到未知的下游去,哪怕这个沉重的木筏。 不过沈银冰的担心明显是多余的,因为她发现船夫根本不需要用竹竿来稳定木筏,木筏竟然也不受河水的影响,直直的向河对面驶去。 原来,木筏两侧的所有的木头顶端,都有个一个结实的铁环,被一根粗壮的绳子系着,那两根绳子就贯穿了大河两侧,把木筏牢牢固定了河面上,船夫只需用竹竿撑着向对面划就可以了。 早点告诉我木筏下有两根绳子,那我也不用表现的这样怕怕了,这两个使者,故意不说,是摆明了让我难堪呢,特么的。 今天心情不好的沈银冰,总是会在暗中爆粗口,可却在心中大定后,立马走向木筏最边缘,到背着双手仰起下巴四十五度角的样子,很是一副淡然模样,却在遗憾手里为什么不拿把羽扇,那样好像才有几分谈笑间、就让曹阿瞒八十万大军灰飞烟灭的周公瑾的儒雅形象吧? 很顺利,木筏抵达了对面。 对面又是一个小码头,一条石阶蜿蜒向上。 在赫拉的搀扶下,沈银冰跟着两个使者快要走完石阶时,抱怨道:“还要走多久,才能到达那个宫殿?你们这儿没有会飞的鹿车吗,很想见识一下。” “很快,上去就到了。” 一个使者抱歉的笑了笑,抬脚走上最后一层石阶,就指着前方说:“尊敬的夫人,那就是诸神殿了。” “扯什么淡呢,我在那边看着宫殿明明很远的。” 沈银冰不信的撇了撇嘴,费劲的迈上最后一个台阶后,就愣了。 扶着她走上来的赫拉,也小嘴半张着,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神色:就在她们前面最多数百米的地方,就是一座巍峨的宫殿。 在河那边时,沈银冰向宫殿这边眺望时,还觉得它很遥远,也就是刚刚看出宫殿的轮廓罢了。 可现在仅仅是过了一条河,再看宫殿时,它们却仿佛向自己长了腿那样,从很远的地方主动跑了过来。 近了后,沈银冰才发现,这座宫殿跟她以前在电影中看到的那些(跟希腊神话有关的电影)略有不同,虽然仍是高大、雄伟,不过宫殿的大门,却带有明显的华夏风格:两扇聚大的朱红色的大门。 大门上,各有九九八十一颗铜钉,左右门板上方各有一个吞虎兽,獠牙外翻的嘴里,叼着一个金环,红黄相间的颜色,搭配出华夏封建帝王最为喜欢的肃穆,高端。 这样的朱红色大门,不该是出现在华夏特色的宫殿中么,怎么可能会在这儿出现? “这是怎么回事?” 沈银冰闭眼,猛地摇了摇头后,转身看去。 她坚信自己没有看错,河面的宽度,不足以让她刚才在那边眺望宫殿时,会给她一种宫殿在天尽头的错觉。 可事实上就是这样,当她横过这条河后,宫殿马上就出现在面前了。 当、当! 低沉有力的钟声,从宫殿后方响起。 两个使者都松了口气:只要赶在钟声响起之前,把沈银冰带到这儿,他们就算是完成任务了,马上就低头退到了一旁。 沈银冰有些奇怪,正要再问什么时,却忽然听到一阵很优雅的乐声传来,无数只鸟儿,从宫殿上方飞了出来,翩翩起舞的,纷纷落在前面绿油油的草坪上。 接着,沈银冰就看那两扇朱红色的大门缓缓打开,一行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这是一行女人。 身材高挑窈窕,容颜妩媚俏丽,身穿洁白的轻纱,赤着雪白的玉足,头上戴着漂亮的花环,金色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头,金色的耳环在阳光下微微晃动时,不时闪过一抹亮光。 这行人,真的好像仙女那样,步伐轻盈,嘴角含笑眼波流转的样子,更有几分精灵般的灵动可爱。 足有二十个女孩子,迈着轻盈的脚步,鱼贯走出殿门,手里都托着花篮,嘴里唱着动听的歌谣,边走边撒下五颜六色的花瓣,更有无数蝴蝶随着花瓣翩翩飞舞。 哪怕沈银冰跟赫拉都是女孩子,可也被忽然出现的女孩子们而惊呆了,因为她们个个都是人间绝色,平时在尘世间只要能看到一个就很不错了,现在却这么多。 等这些边走边唱边洒花瓣的女孩子们走近后,沈银冰才蓦然发现:她们全身上下,都只穿了一件白云般的薄薄轻纱,里面却是什么也没穿,傲人、诱人的内在美,清晰可见,更因为这层轻纱的存在,把某种美给提升了几个档次。 沈银冰敢发誓,如果她是男人的话,在看到这么一群女孩子后,肯定会鼻血直流--下意识的回头,去察看那两个男性使者,却发现他们已经不见了。 女孩子们撒着鲜花,来到了沈银冰俩人面前,分花拂柳般的闪向了两侧,让她们看到一条由花瓣铺成的地毯。 却没有谁邀请沈银冰俩人走上这条地毯。 “啥意思,铺好花瓣地毯后,却不请我进宫殿?” 就在沈银冰感到很纳闷时,就看到又有三个人走了出来。 带头的是个妩媚少妇,穿着跟那些女孩子一模一样,只是身材更加的丰盈,诱人,她身后那俩女孩子手中,托着两个银盘,上面放着白色轻纱长袍。 “尊敬的客人,欢迎您来到诸神殿。” 少妇含笑走到沈银冰面前,右手抚胸,微微弯腰行礼。 沈银冰学着人家的样子,弯腰回礼:“客气了。” “请尊敬的夫人跟我来。” 少妇也没等沈银冰说什么,就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还要请你们去沐浴更衣。” 沈银冰今天已经沐浴过两次了,一次是在塔卡娅的温泉池,一次是在自己的住所内,不过现在衣服被刮破了好几处,更是沾满了卡伦夫人俩人的鲜血,变成脏兮兮的了,也的确得重新沐浴更衣。 沈银冰点了点头,也没说什么,与赫拉一起,跟着少妇走上了花瓣铺就的地毯,走向了宫殿那边。 那群女孩子这时候翩翩起舞,歌声响起,清脆却又不失温婉柔美。 沈银冰听不懂她们在唱什么,却能猜到无非就是:远来的客人,欢迎您。 第1954章 她变回了自己! 奥林匹斯山不愧被称为神山,万山之山,十二诸神所住之处,不管是山的高度,还是山上的景色,建筑都是其它山头上无法相比的。 就连浴室,也不是沈银冰在‘客房’时那样,最多就是个大浴缸。 这儿没有浴缸,只有池子,很大的池子,足够供应三百个人洗澡,池子四周都是用珍贵的白色玉石砌成,水面上飘满了喷香的花瓣,池边、水中,至少站了十五个青春美少女,个个都只穿着一袭白色轻纱。 这么大的阵仗,只是为了伺候沈银冰一个人洗澡。 至于赫拉,别看她也被带来了浴室(还是沈银冰要求的)内,可她还没有资格下这个池子里洗澡,最多也就是去那边墙角旮旯,爬进小浴缸内扑腾一下拉倒。 “高夫人,我叫卡娅,是专门负责帮您沐浴更衣的。” 迷人的少妇请沈银冰走进浴室内后,指着池子说道:“这池子里面,就是一口温泉,温泉水对人体的好处,要比塔卡娅高十数倍,有着安心、静气、提神放松等功效……当然可,这也是供奥林匹斯山最尊贵客人所享用的。” 能够把一个足够几百人一起泡澡的温泉,当做私人浴缸只给一个人服务,旁边还有那么多漂亮女孩子伺候着,这绝对是一种奢侈。 不过沈银冰却也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 毕竟这是在亚特兰蒂斯,一个普通下人都能活八百岁的亚特兰蒂斯,无论遇到多么奇怪的事物,都算不上什么的。 至于卡娅说温池水能美容白肤啥的特赦功效,沈银冰觉得更没必要在意:既然能让她在一觉醒来后,就从一个东方人变成西方白种人了,那还有必要去费心、费力的搞什么美容? 只要感觉皮肤不好,哪儿不满意了,完全可以换一个样子就好了。 好像看出沈银冰不怎么在意,卡娅想了想,才又说道:“夫人,这口温泉池不但对人体有益,而且还有着它相当神奇的地方。” 沈银冰信步走向池边,随口问道:“有什么神奇的地方?” “它能满足您的一个愿望,只要您有资格能泡在池水中。” 卡娅微笑着回答说。 “什么?” 沈银冰秀美微微挑了一下,随即缓步走到池边,看着雾蒙蒙的水面,晒笑一声:“呵呵,只要我能下去泡在里面,就能满足我的一个愿望?什么愿望?” 早在很久的时候,沈银冰就听人说过在看到流星划过时,只要能及时许愿,愿望就能实现--那时候,她还很单纯,或者说很傻,还以为这个传说是真的。 她总共在流星划过时,许过两次愿望。 第一次是在七岁时,她许愿母亲能重新回到她身边。 可惜,她的愿望没实现。 第二次,她对着流星许愿,是因为恨死了某个姓高的家伙,希望他能吃饭被噎死--但现在,那个家伙却始终活蹦乱跳的,华夏国庆节时,还成为了她老公。 有过这两次许愿经历后,沈银冰就再也不相信流星能满足她的愿望了。 可能是因为这个传说太让她失望的原因吧,所以后来只要在晚上看到流星划过后,她就忍不住的想到一个词:扯淡。 扯淡。 现在,她心里又在重复这个词:流星都特么的不管用了,在这池子里泡个藻就能实现? 就算这儿是仙境亚特兰蒂斯那又怎么样? 如果这池子真这么神奇,那么老娘我要是许愿,把宙斯王取而代之呢? 沈银冰想到这儿时,眉梢眼角的嘲讽神色,更加明显,在几个轻纱少女走过来后,缓缓抬起了胳膊。 那几个少女,马上开始动作轻柔的给她宽衣解带。 当溅满鲜血的轻纱长袍缓缓飘落在脚下时,沈银冰听到了卡娅迟来的回答:“是的,任何一个愿望,只要您下水后闭上眼,在心里说出您的愿望,那个愿望就会实现。” 卡娅走过来,轻声说:“所以这口温泉池,又叫许愿池。不过,任何人只能在这儿许一次愿望,不管她以后来这儿多少次,就是初次许愿时才会实现。” 沈银冰抬手,轻抚着自己傲人的身躯,看都没看卡娅,淡然问道:“如果我许愿,我会成为宙斯王呢?” 卡娅没有丝毫的犹豫,张嘴就回答:“那么等夫人从水中冒出头来后,我就会称呼您是伟大的王了。” 沈银冰终于正眼看向了卡娅,双眸微微眯起:“我不喜欢跟陌生人开玩笑,更讨厌陌生人主动跟我开玩笑,尤其是在我心情不佳时。” “卡娅,也从来不敢跟贵客开玩笑的。” 卡娅认真的说:“所以呢,我也请夫人您在许愿之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因为,您只有一次许愿的机会,无法再反悔。” “看你搞得跟真的似的,不去拍电影真是浪费人才。那好吧,等会儿你就等着拜见你们伟大的王吧。” 沈银冰发现,她现在越来越有向‘毒舌美人儿’发展的趋势,好像这样才能让她开心那样。 “卡娅会做好准备的。” 卡娅神色如常,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在两个轻纱美少女的搀扶下,沈银冰抬脚迈进了温泉池内。 水温,跟塔卡娅温泉的水温差不多,不过却多了一些滑腻的感觉,看来里面倾洒了足够的牛奶。 因为沈银冰下水荡动了水面,水面上飘着的那些花瓣,随着层层涟漪向外扩散,露出了好像镜子般的水面,让她看到了自己的样子。 她现在的样子,不再是以前的沈银冰,而是一个标准的西方美女:高鼻、深目,棱角有些分明的脸庞,五官配合到了极致,所以才变得极美,甚至比她本来的面目,还要美一些。 刚变成这幅样子时,沈银冰惶恐过,但后来却慢慢适应了,甚至还对自己当前的样子产生了一种自恋:没办法,太美了,无缺般的美,无法不让爱美的高夫人自恋。 可随着卡斯塔博士的愚蠢行为、莉莉被投入火山口后,沈银冰的心态忽然就变了,变得极度厌恶自己当前的样子。 如果把她刚改变模样时,当做是出来亚特兰蒂斯,被它的仙境而震惊,那么现在就是随着这些事的发生,她开始极度讨厌这地方了。 仙境,又能怎么样? 只要是充斥着不公平、阴谋黑暗的地方,就算是仙境,也很难让人留恋的。 沈银冰水中那个无缺美女笑了笑,很讥讽的那种,这才慢慢的坐了下来,下巴后仰,后脑勺向后放去,一个轻纱美少女及时放在池沿上一块浴巾,避免高夫人会隔着尊贵的后脑勺。 今天第三次感受着身体被温水包围的惬意感,让沈银冰忍不住发出了一声低微的吟唱,随即睁开眼看着卡娅,问道:“你已经做好拜见伟大的王的准备了吗?” 卡娅点了点头,也说道:“还请高夫人也慎重许愿。” “我会的--因为你的态度原因,我现在对这个玩笑已经开始感兴趣了。” 沈银冰说完,再次闭上眼,轻轻向下一滑,就像一条大白鱼那样,缓缓没入了水中,水面上那些被荡漾开的画面,重新慢慢飘浮了过来。 水温适宜下,把全身都埋进水里的感觉,的确很舒服,让人很想就此沉睡过去,如果要是感觉不到憋气的话。 在水下足足呆了一分钟,沈银冰才猛地冒出了头,长发划过水面,洒下一蓬雨滴时划出了优美的弧线,接着她双手捂着脸,猛地长长的吸了口气。 当温湿的空气迅速把干瘪的肺给鼓起来后,一种如获新生的幸福感,让她再次发出了一声委婉的低音。 继续捂着脸,耳边听着水珠从发丝上跌落水面的声音,过了片刻后,沈银冰才放下手,睁开眼,正要随意拍打一下水面时,双眸瞳孔,却骤然一缩。 就像是看到鬼那样,她死死盯着水面,全身都在轻微的颤抖。 水面上当然没有鬼,只有一个倒影。 沈银冰自己的倒影。 她还是沈银冰本来样子时的倒影。 清澈的水面,就像是一面不断连绵的镜子,能让她清晰看到自己的模样。 她,又重新变成了本来的样子:鼻子,再也不是那么恶心的高,眼瞳,不再是那样讨厌的蓝,很反胃的略微带点棱角的脸庞,也是跟以前那样顺滑,标准的小鹅蛋脸--一切,看起来那样顺眼。 顺眼的有些不真实。 她全身在颤抖,那是因为她在完全被水所包围时,许下了一个她最想要的愿望:变回我自己! 任何人,在听到跟许愿有关的传说时,可能都会故作与众不同的撇嘴,以表示不屑,比方某些风景区内的那些许愿树。 可毫无疑问的是,哪怕是再不相信许愿那些扯淡传说的人--比方沈银冰,也会在那种环境下,情不自禁的在心中默念出自己最大的愿望。 哪怕睁开眼后,再潇洒的说声扯淡,但肯定会这样做。 沈银冰就是这样的人。 她在水下时,真的许下了要变回自己的心愿。 结果,等她从水中冒出头来后,就看到她的心愿,实现了。 她在许愿池内许了一个最大的愿望,然后愿望实现了。 “高夫人,您现在,是不是很后悔?” 就在沈银冰傻呆呆望着水面不知所措时,卡娅的声音,从后面轻柔的响起。 一下子,惊醒了她,下意识的伸手在自己腮帮子上拧了一下。 很疼。 很真实的感觉。 她不是做梦,更不是出现了幻觉,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她变回了自己,仅仅是从许愿池内,许下了一个愿望。 “后悔?” 沈银冰放下手,回头看着卡娅:“我为什么要后悔?” “因为,高夫人您完全可以许愿,成为奥林匹斯山最伟大的王。那样,您就可以通知整个西方世界,无论你需要什么,都能得到。” 卡娅摇头叹息:“唉,但很可惜的是,您像其他有幸来这儿的客人一样,都不相信许愿池的神奇,从而错过了掌控世界的机会。” 第1955章 你为什么要杀我! 山口十七当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能重新拥有他男人的正常功能。 山口先生在醒来得知自己竟然变成了太监后,傻楞片刻就再次混了过去。 做为一个男人来说,如果他不缺钱,不缺势,又有着还过得去的相貌,那么他势必会像某国民老公那样,喜欢在花丛中穿行。 能够采摘各色鲜花,也就成为他今生最大的愿望了。 美色,那可是唯一跟江上相比美,能被男人去拼了命也要追求的东西了,就像当年吴大将军,还不就是姓李的一个草莽头子抢走了他女人陈美人儿,结果冲冠一怒为红颜,放满清铁骑入关,从而断送了华夏数千年的文明,把奴性深深植进了国人的骨子里,直到今天还没有消毒干净。 要不然,世间也不会出现‘醒掌杀人剑,醉卧美人膝’的千古名言了。 美色,绝对是男人心目中唯一能跟江上相比的东西。 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当一个想要漂亮女人就会拥有漂亮女人的男人,忽然间变成太监后,他会有多么的愤怒,后悔,渴望。 愤怒那个把他变成太监的男人,恨不得把他的肉给一口口的活吞了。 后悔自己当时不该鬼迷心窍,怎么就去招惹白瓷夫人呢? 山口先生渴望的却是,这一切都只是个梦。 恶梦。 不管多么可怕的梦,总有会醒来的时候。 但很可惜的是,这不是梦,而是现实,无论山口先生有多么的愤怒、后悔、渴望,又有多么多的钱,他成为太监的现实,已经无法改变。 此前时,山口先生从来都不信对着流星许愿,就能实现心愿这种传说,觉得那就是特么的扯淡。 可他现在多么希望,能够有蛋扯啊--正所谓死马当活马医,当山口先生呆望着窗外的夜空做出一副呆比样时,一颗流星罕见的出现在了京华上空。 这年头,连鬼都知道,要想在京华的夜晚看到一颗星星得有多难。 山口先生的运气真不错,不但看到了星星,而且还是一颗流星,就在他心中怀着无比虔诚的心愿时。 “让我成为一个身体正常的男人。” 流星刚一出现,从来都不信许愿的山口先生,马上就闭上了眼睛,许下了他这辈子唯一一个心愿。 为了实现这个心愿,他宁愿失去所有的荣华富贵,只求能够恢复他雄性的功能,哪怕是只公狗也行啊,没见它爬在母狗身上时的样子,有多威风,霸气? 山口先生许下心愿后,没敢马上睁开眼。 他听说,得等流星划过后再睁开眼,心愿才有可能实现。 山口先生闭着眼,等了足够下完一阵流星雨的时间后,才缓缓的睁开了眼。 不知道为什么,山口先生在睁开眼之前,潜意识内竟然希望,他能看到上帝站在面前,满面含笑的和声说道:“孩子,你受苦了,看在你是那么善良的份上,我就彻底消除你的自卑吧。” 山口先生信仰上帝,那是因为他在十七岁那年,把厨房里的一只母鸡撑破后,担心会被已经进门的母亲发现,就赶紧祈祷母亲看不到他--果不其然,他老妈还真没看到他,拿了一颗小葱就出去了。 那个晚上,山口十七吃了有生以来味道最美的炸鸡。 也正是从那个晚上开始,他成了上帝的子民。 所以今晚,他希望在睁开眼后,能看到上帝,满足他这个小小的要求。 然后,他就真看到了上帝--草,上帝啥时候变得这样年轻了,嘴上还斜斜的叼着颗烟卷,自以为英俊的样子让山口先生恨不得吐上一口吐沫。 “你、你是谁?” 看着忽然出现在病房内的年轻人,山口十七楞了下,接着下意识的看向了房门那边。 他只是下面小脑袋被唐鹏给一脚跺爆了,真正的大脑袋倒是屁事也没有,完全卡娅活动自如,所以才能看到房门关的很好。 因为山口先生是个非常要面子的人,所以在醒来后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把门窗上的窗帘全部拉下来,真不希望别人能看到他的狼狈样子。 就连被山口家族掌舵人派来的两个保镖,也被他轰出了病房,只能24小时坚守在病房门口。 因为某些原因,那晚驻华大使馆的春茂先生,被一群毫无素质的华夏刁民给痛扁了一顿后,山口掌舵人担心十七先生受到第二次伤害,所以派遣来了两个本土超级保镖(幸运的是,在春茂先生被扁的屎尿齐流时,山口先生因为是在重症监护病房,所以逃过了再次伤害。) 房门关着,门锁完好无损,透过窗帘的缝隙,都能看到门口那俩超级保镖在吸烟时的红色烟头,此时又不是查房时,这个年轻人更不是医护人员,那么他是怎么进来的? 问出那句话后,山口先生忽然觉得脸有些冷。 被夜风吹得,本能的看向窗口,才发现窗户开了一扇。 咚的一声。 山口先生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一个可怕的念头从心中腾起:他,竟然是从窗外潜入进来的! 我擦,这可是二十七层的高楼,还有一层就是天台了啊! (为了确保山口先生的安全,不再被那些毫无素质的华夏刁民再次伤害,山口掌舵人特意要求给他重新调换了病房,来到了最高处,这样最起码能延缓那些刁民侵犯的脚步,让保镖有时间做出准备。) 山口先生瞪着窗外,脑子里轰轰作响。 他忽然意识到,刚才流星划过时,他许愿许错了。 他不该许愿让自己重新拥有正常男人的功能,而是许愿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能够让男人感觉很霸气、很威风的男性功能虽然重要,可怎么也比不上小命重要不是? 历史上,有无数个太监,用他们坚强的活着,证明了生命才是最宝贵的这条真理。 只可惜的是,山口先生此前压根不愿意去研究魏忠贤等先辈的生存史记,所以明白的有些晚。 今晚,还会有流星,再次划过京华灰蒙蒙的夜空么? “我姓高,叫高飞。” 就在山口先生渴望再次看到一颗流星时,年轻人吐了个烟圈,说话了:“你也许听说过我的名字,因为当前万金难求的天涯化妆品,就是我的公司研制生产的。” “天涯化妆品?” 山口先生的眼珠子,微微活动了一下,随即浮上无法形容的喜色:“是、是那个能在一周内,就能让所有外伤愈合的天涯化妆品吗?” 山口先生身为岛国的上层人士,自然听说过天涯化妆品的大名,知道这是一系列非常牛比,自然也是异常遭人恨的产品:麻辣把子的,这么好的东西,怎么就不是岛国货呢,白白看着大批的真金白银被华夏人挣走! “是的,我就是天涯集团的老板。” 高飞笑眯眯的点了点头,走到炕前弯腰伸手,掀起了山口先生盖在身上的被子。 因为那地方受伤,到现在还没有消肿,所以山口先生下面是光着的。 “啧、啧啧。” 看了眼山口先生那地方后,高飞有些心疼的叹了口气:“唉,太狠了,要想完全治愈,除非--” “除非什么?高君,您请说!只要能让我恢复正常的男性功能,无论付出怎么样的代价,我都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山口先生的双眸中,反射出妖异的狂热之色。 在得知高先生原来是神奇中药代表天涯产品的老板后,山口先生马上就想当然的以为:高飞来这儿,肯定是被请来给他看看,能不能通过那款神奇的疗伤圣药,帮他恢复正常的了。 高先生还真没想到,他也有受到将死之人欢迎的时候。 看来,这种人不死,都很难让上帝满意啊。 “山口先生,请稍安勿躁,你马上就能体验到我天涯集团产品的神奇功效了。只要您耐心的稍等,你就发现痛苦已经离你远去,你会成为世间那个最幸福的男人。” 高飞一脸的和颜悦色,从口袋中拿出一个一次性针管,还有一个盛着白色液体的小玻璃瓶,介绍道:“这是我们公司最新研制的无忧无虑粉,专门解除你这种病人的痛苦。根据临床试验反应,到现在为止,还不曾出现过一次意外,绝对是居家旅行的必备产品,就是价格昂贵了一些。” “有多昂贵?一百万美金、哦,不,五百万,一千万美金够不够?” 山口先生满脸都是希望的光芒,全然忘记了此前那些担心,只因天涯集团的产品太过神奇,这才给予了他最大的希望。 这一刻,钱在山口先生眼中,最多只是个数字罢了。 跟他重新活的正常的男性功能相比,屁都算不了的。 “一千万?” 高飞把白色液体全部抽到注射器里,枕头又刺进输液管内,缓慢的推了下去:“呵呵,山口先生还真是个慷慨的人啊。不过,一千万美金,还真不怎么够。” “八嘎……” 听说一千万美金还不够后,山口先生本能的就要破口大骂,狡猾卑鄙的华夏人太贪心了,不过话刚出口,却又咽了回去,随即冷哼一声,问道:“那得多少钱?” “你的命。” 高飞淡淡的说着,注射器内的液体,已经全部注入了输液管内。 “什么?” 山口先生一愣:“我的命--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猛然间,山口先生顿悟了:这个高飞,哪儿是来给他治病的,而是要他命的! 正在给他注射的液体,也不是什么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天涯产品,而是毒药。 “你为什么要杀我!?” 山口先生很想挣扎,再不济,哪怕是扯着嗓子的吼叫也行,那样就有希望能惊动外面那俩超级保镖了。 但很可惜的是,他全身却没有丝毫力气,喊出的声音也比蚊子哼哼强不了多少,只能尽可能的瞪大眼睛,恶毒的瞪着高飞。 “还记得皇朝会所的老板娘白瓷么?” 高飞依旧笑眯眯的样子,慢条斯理的说:“那可是我的女人。” 第1956章 我发的誓你也相信? 高飞给山口先生所注射的,当然不是毒药。 而是一种能让人心脏慢慢停止跳动,就像自然死亡那样正常,无论用多先进的侦破技术,都无法检查出来的中草药,来自地下楼兰,是当今中医圣手莫邪征东一手配置出来的,名字就叫沉睡。 让心脏彻底沉睡过去的中草药,这还是第一次出现在尘世间,说起来山口先生也备有面子了,能够成为沉睡的第一个牺牲品。 把注射器收回来,又拿出一块面纱,小心把自己留在病房内的所有指纹都擦干净后,才重新走到了山口先生面前,脸上带着关心的笑。 这时候,山口先生的心脏,还没有完全停止跳动,只是很缓慢。 他瞪大双眼,呆呆望着高飞,思维却是无比的清晰。 他终于搞清楚咋回事了:高飞要杀他,就是因为那个美艳如花好像熟透了的水密桃一般的女人,是高飞的女人。 山口先生很想忏悔,哪怕是像一条狗那样的跪在高飞脚下,用舌头舔他的脚趾头,只要他能放过自己,就行。 可问题是,一切都晚了,晚的不能再晚了,他只觉得眼皮子越来越重,哪怕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想把眼睛瞪大,眼皮子也一个劲的往下滑。 他知道,只要闭上眼,就无法再醒来,可他却没有丝毫的办法,只能陷向越来越冰冷的黑暗。 就在这时候,一丝光明忽然出现了,那是高飞的声音:“你想不想继续活下去?” 想! 只要能活下去,别说是做一个太监了,就是再牺牲一些身体部位,山口先生也在所不辞:唯有活着,才是最真实的,才叫生命,其他的美色啊,权势啥的,都是浮云。 山口先生的精神猛地一振,眼睛霍然张开,尽力长大的嘴巴做出一个‘想’的口型。 “很好。” 高飞说着,右手在他左边肋下某个穴位上摁了一下。 就像落水即将溺亡的人,忽然被人采住头发拉出水面那样,山口先生竟然有力气猛地吸了口气,即将停止跳动的心脏,也重新咚咚的跳了起来。 “想!我、我还不想死,求求你放过我,无论让我做什么,只要能让我活下去!” 山口先生依旧全身软绵绵的没有力气,却能说出话来了,尽管声音不高,已经足够高飞听到。 “看来你很懂得生命有多么宝贵的真理。” 高飞的手,依旧按着山口先生的肋下,和声问道:“那你告诉我,你那天去皇朝会所时,身边的那个女保镖是什么来历。” 得知白瓷出事后,莫邪征东的人在第一时间,就把发生在皇朝会所内的事情,打探的一清二楚,甚至连最保安队长这个不起眼的角色,祖宗八辈都打探的一清二楚,没理由不提到山口十七那个彪悍的女保镖。 事实上,一个能在唐鹏、霍天晴联手下还能从容撤走的人,要想不引起人的注意,那可是扯淡了。 不过,就算莫邪征东的人能量很大,可依旧没查出那个女保镖,是何种来历。 了解过整件事的高飞,隐隐有种预感,那就是山口先生身边那个女保镖,差不多应该跟韩玄之死有些关系。 女保镖先从皇朝会所逃走,不久后韩玄就被假扮成李晓云的服务生残忍杀死--这是一种震慑,绝对的震慑。 能够一下抓碎韩玄心脏的人,要想杀唐文举,宋慧乔俩人,那绝对是易如反掌的,甚至都能抢在保安赶来之前,把云霄阁会所二十三层的人全部杀光。 但那个人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在残杀韩玄后就罢手了。 这是个警告,震慑,更是威胁,用这样血淋淋的手段来警告唐鹏等人。 高飞承认,他是很气愤唐鹏竟然敢利用白瓷夫人,来算计楚良宵跟方云康。 不过唐鹏除了把山口十七剁成太监之外,也没杀人啊,那么敌人为什么要用那么残忍的方式,来报复他? 高飞觉得,这差不多跟山口先生那个女保镖有关。 再加上无论如何,都得来拜访因为事情还没有处理完就不能回他本国救治的山口先生,所以高飞来找他也是很正常的了。 “那个女保镖?” 现在山口先生很清楚,他必须得抓主一切机会,才能有可能活命,所以在高飞问出这个问题后,马上就开启聪明的大脑,强迫自己忘记死亡的威胁,去思考高飞的问题。 高飞没有再急着问什么,只是满脸含笑的盯着他。 高飞发现,山口先生的眼神,攸地发生了变化,甚至还浮现出了一些不该有的恐惧。 一个当前生死都掌控在别人手中的人,除了担心自己不能活下去之外,还有什么事情,什么人,能造成他的恐惧? 山口十七却有了这种恐惧,就证明了一个问题:那个女保镖给他幼小而善良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这才导致他在面临死亡时,仍然有忌惮。 高飞松开了手,说话了:“我这个人吧,其实是个很有素质修养的,从来都不逼迫别人做他不愿做的事情。山口先生,既然你心有顾忌不方便告诉我女保镖的事儿,那就算了。” 说完,他站了起来,随时扑打了一下袖子,转身就要走。 高飞的手刚离开山口十七,他就明显感觉到心跳再次变缓,那种让他无法抗拒的黑暗,再次黑压压的逼了上来。 如果说出女保镖的来历,那么山口先生就会死,而且还是惨不忍睹的那种。 但要是不说的话,他现在就得死。 正所谓火烧眉毛,切顾眼前,反正左右是个死,无论是死的像沉睡过去那样安祥,还是像韩玄那样的死不瞑目,有什么区别吗? “别、别走,我--说!” 用尽全身的力气,山口先生吼出了这句话。 高飞马上回来,再次伸手按在了他肋下,含笑说道:“机会,我只给你一次,你自己一定要把握住,明白我说的话吗?” “明白,我地明白!” 再次深吸了一口气的山口先生,眼神中重新出现了活力,颤声说:“不、不过你得答应我,我在告诉你那个人的真实来历后,你一定得放过我。” “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高飞点头答应了下来。 山口先生却又说:“你发誓!” 被一个很坏很坏的人不相信自己的人品,这对高先生来讲,无疑是种羞辱。 不过幸亏高先生大人大量,看在迫切想知道那个女保镖来历的份上,也不跟山口十七计较什么了,马上就举起左手朝天,郑重的说:“我向上帝发誓,我如果说话不算话,那就让我死后下地狱,永远得不到神的宽恕。” 在来之前,高先生就已经了解过,山口十七虔诚的信仰上帝,死后下地狱,永远得不到神的宽恕,这被信仰上帝的人看做是最重的惩罚,跟华夏乡下粗鲁汉子发誓要是不遵守诺言,自己老婆去偷人一样恶毒的。 “好,那我告诉你。” 山口先生再次深吸了一口气,微微闭上眼,开始讲述他所知道的那些事情。 因为自己生死就在一线间,山口先生在讲述这些时,当然尽可能的简练,却又不失重点了,所以在短短三分钟内,他就讲出了高飞想知道的那些事。 最后,他眼里才浮上脱力般的轻松:“我都说完了,现在你总该给我注射解药了吧?” “给你注射解药?” 高飞缩回手,满脸奇怪的看着山口十七:“什么解药?” “就是、是让继续活下去的解药!” 山口先生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嘶声吼道:“你、你不会想违背誓言吧?” “违背誓言那又怎么样了,反正我又不会有一点点的损失。” 高飞抬手擦了下鼻子,看着山口先生的眼神中,全是‘我发的誓你也相信,真是沙比’的鄙夷神色。 “你--你、你会下地狱的,必将一辈子得不到神的宽恕,我死了,也会诅咒你的。” 山口先生彻底的绝望了,眼皮开始垂了下来,整个人都向无边无际的黑暗中跌落,却偏偏能听到一个声音,是那样的清晰:“哦,我差点忘了告诉你,我从来都不信上帝的。还有,说话不算话是我最大的优点,也是我最喜欢做的事之一,仅次于跟漂亮女人困觉,我特别喜欢看到别人因为我食言时那种痛苦的无奈。谢谢你,山口先生,您今晚再次让我品尝到了这种滋味。” 连将死之人也骗的高先生,在说完这番话时,山口先生的心跳,也在最后一次缓慢的跳动后,就彻底平静了下来。 但他的脸上,却带着无比的后悔。 “您是不是很后悔?” 就在沈银冰呆望着水面上的自己,一动不动时,卡娅又说话了:“后悔错过了掌控整个世界的机会。因为您真的有机会,能够在唯一的许愿机会时,许愿让您自己成为宙斯王的。” 沈银冰后悔吗? 答案是肯定的。 正如卡娅所说的那样,如果她在下水之前,能相信许愿池的神奇,那么她肯定会坐下来,静静的沉思一番,最终就会选择成为宙斯王。 只要能成为宙斯王,就能成为西方世界的主宰,像赫拉所说的那样,肆意左右西方世界文明、工业等一切的变迁。 还有什么,能比得上成为世界主宰者,更重要的心愿吗? 假如沈银冰真成了宙斯王,那么她就能拥有亚特兰蒂斯这个仙境,数不清的仙人们都会被她所用,按照她的意愿去做事。 只要她成为宙斯王,第一件事就是让高飞来亚特兰蒂斯陪她,俩人在这儿永远生活下去。 只要她成为宙斯王--但很可惜的是,她以为卡娅所讲的许愿池的传说,完全是扯淡,再加上抱着试试的心态,才随便许下了她心里所想的愿望。 现在,沈银冰许下的愿望,实现了。 她变回了自己,却失去了成为宙斯王,掌控整个西方世界的机会。 她后悔么? “我后悔了。” 沈银冰声音苦涩的回答。 第1957章 赫拉的心愿! 沈银冰声音苦涩的说她后悔了。 这早就在卡娅的预料之中,所以眼里闪过一抹讥讽、得意的神色,可表面上去一脸遗憾的叹了口气,柔声安慰沈银冰:“唉,高夫人,其实你也不必太难受,因为只要有资格来许愿池泡澡的人,都像您一样,许下愿望、等愿望实现后接着就后悔了。” “没办法,就算亲眼见证了亚特兰蒂斯是天上仙境,可又有谁能想到,区区一个许愿池会这样的神奇呢?神奇到能满足人的任何要求。” 卡娅缓缓坐在了池沿上,白色的轻纱下,丰盈秀美的身躯,是那样的清晰可见,带着熟透了的美少妇特有的韵味,柔声劝慰沈银冰:“高夫人,您不是第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在许愿池内后悔的人。所以还请您能够看开些,因为许愿池,只能给一个人,唯一的一次机会,是不能……” 沈银冰回头,打断了卡娅的话:“你以为,我后悔,是后悔没有许愿成为宙斯王?” 卡娅愣了下,才脱口问道:“难道不是么?” “当然不是。” 沈银冰又回过了头,眼神平静的看着水面,语气也恢复了正常:“我后悔,是因为发现我许下的愿望实现后,竟然后悔不该草率的许下这个愿望。” 卡娅听的有些云山雾罩:“高夫人,您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呢?”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许下重新变回自己的愿望。” 沈银冰就像是在自言自语,语气从容:“在看到愿望实现后,我真不该有所后悔的。可我后悔了,那是对我爱情的亵渎,我后悔自己为什么因为别的原因,就会产生忽略我最需要什么的愿望。” 饶是卡娅是个很聪慧的女人,可她仍旧没有听明白沈银冰的话,只是问道:“高夫人,您为什么不后悔没有变成宙斯王?” 沈银冰笑了,很欢愉的笑,在水下的右手在自己身上画着圈,就像高飞的手指那样,轻佻却又是那么的让她依赖。 听到沈银冰发出笑声后,卡娅还以为她因为后悔而受到了刺激,妩媚的脸上重新浮上了掌控一切的自信:“高飞人……” 沈银冰笑声停止,第二次打断了她的话:“卡娅,我问你个问题。” “您请说,只要我能回答,我一定会给您一个最满意的答复。” 卡娅想了想,才这样回答。 “我的问题,不会让你犯难的。” 沈银冰的右脚,慢慢浮出水面,在水面上轻轻拍打了两下,才问道:“请问,你伟大的王,是男的,还是女的?” “当然是男的啊。” 卡娅脱口回答了最正确的答案。 宙斯王是爷们这件事,全世界都知道的,压根不是啥秘密,卡娅自然可以毫无保留的回答。 沈银冰又问道:“男人,能爱上一个男人么?像情人那样。” “不。” 卡娅摇头,接着说:“但不排除同性、恋。” “我不是同性、恋,我的老公高飞也不是。” 看着自己那支好像白玉雕彻的玉足,在水面上轻轻拍打着,沈银冰悠悠的说道:“我爱他,正如他也爱我。我坚信,如果让他在我跟世界之王之间做个选择的话,他绝对会选择我。。” 顿了顿,沈银冰才轻笑一声:“当然了,他肯定会犹豫很久--因为我知道,那个家伙从来都是个贪心不足的家伙。” 听沈银冰在提到她老公时,语气是那样的温柔,甜蜜,心思慎密的卡娅,终于醒悟她要说什么了。 沈银冰如果许愿成为宙斯王的话,那么她就会变成男人,哪怕是万王之王,也是男人。 可是高飞,却是个性取向很正常的男人,当然不会去爱上一个男人,哪怕他是万王之王,哪怕宙斯王会像沈银冰那样的,爱着他。 沈银冰成为宙斯王后,可以拥有仙境,掌控整个西方世界,却会失去高飞。 她爱高飞。 如果在爱等于死亡,不爱等于永生的话,沈银冰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绝不会像某个贪心的男人那样,会犹豫很久后。 这一点没有谁可以反驳。 因为当初在岭南,高飞被烈阳蛊折磨的死去活来要跳水解脱时,沈银冰就已经用她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更是为了让他活下去,逼着他把自己扔在满是毒虫的山谷内。 爱情。 真挚的爱情,才是沈银冰此生最大的追求。 为了真爱,她可以放弃一切:命都不要了,还不算一切么? 声音呢,为了能跟那个无良老公恩恩爱爱的永远生活下去,她才不会稀罕去变成一个男人,哪怕是万王之王的宙斯王。 她后悔,那是因为在卡娅提醒她拥有可以成为宙斯王时,犹豫着问自己为什么没想到这一点,然后就猛地醒悟:她这个想法,亵渎了她最看重的爱情。 女人,就是这个样。 一旦真爱上了某个男人,为了他可以甘心失去整个世界。 “我丈夫爱的那个我,是本色的沈银冰。所以,能够变回我自己,就是我最大的心愿。现在愿望实现了,我真的好开心,从没有过的开心。” 很费力的把自己想法解释清楚后,沈银冰放下了右脚,懒洋洋的说:“好了,下面是不是得有人伺候我洗澡了?” 卡娅嘴角动了下,抬手一挥,站在旁边远处的那些轻纱美少女,立即就有四个人走下了水,好像白天鹅那样围拢在沈银冰身边,有给她修剪指甲的,还有按摩的。 沈银冰闭上眼,笑殷殷的说道:“卡娅。你猜,我现在心里在想什么?” 卡娅愣了下,随即苦笑:“夫人您肯定在想,如果我能下水伺候您的话,就最好了。” 沈银冰没说话。 没说话,就是默认了。 沈狼主从来都是个注重生活品位的人,哪怕是被让人伺候洗澡,也希望由最出色的人来伺候她。 卡娅无疑就是这些人中,最出色的一个人了。 她已经是少妇一枚了,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比不上那些青春美少女。 但毫无疑问的是,成为少妇的卡娅,绝对是这些人中最出色的一个,成熟,有气质,最重要的还是那些青春美少女,都得听她的吩咐。 用,就用最好的。 哪怕是搓澡工。 这一点,沈银冰就像她那个无良老公一样,同样的挑剔。 “我可以拒绝吗?” 卡娅问道。 沈银冰还是没说话。 这次不是默认,而是反问:你说呢? 叹了口气,卡娅缓缓站起身,慢慢走下了温泉池内,就像一个最出色的搓澡工那样,半蹲在了沈银冰身边,动作娴熟的服务了起来。 沈银冰悠闲的躺在水面上(身下有几只手在托着她),闭着眼享受了片刻,忽然问道:“或许,我就是唯一一个可以在许愿池内,许下两个愿望都实现的人。” 卡娅服务的动作一僵,随即柔柔的一笑问道:“高夫人,这话怎么说?” “就在刚才,我在这儿许下了第二个心愿。” 沈银冰睁开眼,看着近在咫尺的卡娅,忽然伸出手,伸进了贴在卡娅身上的白色轻纱内,就像她老公那只咸猪手一样,做出了相同的动作。 卡娅身子轻颤,闭上了眼,微微仰起下巴,呼吸很快就随着沈魔女的动作,变得急促了起来,窈窕而丰盈的身段,也随着沈银冰那只手的上下游走,蛇儿般优美而又轻缓的摆动了起来。 她已经明白沈银冰许下的第二个愿望是什么了,那就是希望她能下水,干搓澡工。 现在,沈银冰的第二个愿望又实现了。 或许,她还有第三个愿望。 那就是在遇到卡娅这样的绝对性敢西方美少妇时,能替代她那个色老公占人便宜,希望那家伙在人世间,能够感觉到这些。 看,沈银冰有多么的爱高飞? 想他所想,做他所做。 当、当! 当奥林匹斯山诸神殿最高处,第三次传来低沉而悠扬的钟声时,沈银冰在卡娅、赫拉的陪伴下,走出了浴室。 赫拉一脸的惊讶,到现在都没有消失。 她可是亲眼见证了沈银冰在许下愿望后,就变回本来面目的神奇。 同时,她也很遗憾。 遗憾自己没有资格下水,能许下一个愿望。 赫拉的愿望并不过份:她只想成为一个仙人,散仙。 能够成为一个散仙,永远自有自在的生活在亚特兰蒂斯,这就是赫拉最大的心愿。 当然了,假如赫拉能像不懂得珍惜机会的沈银冰那样,可以许下第二个小愿望的话,那么她希望以后不要再做那个奇怪的梦。 好多次了,赫拉都在做一个同样的梦。 在梦中,赫拉总是梦到同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有着一张迷人的东方华夏面孔,只是却看不清模样。 赫拉所记住的,只是那个男人的笑容,牙齿,眼神。 用他们华夏人网民的话来说就是:那个男人的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装比笑容,尤其是在他在吸烟时的样子,哪怕是在梦中看上去,都那样的让赫拉心醉,还有他笑时,总会露出一口整齐而雪白的牙齿。 一个总是吸烟的男人,怎么可能会有那样一口上好的牙齿? 赫拉忘不了那个男人,那个男人好像在看她时的眼神,全是满满的怜惜,跟呵护。 梦是美好的,却也是很难实现的。 赫拉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在她发现,因为做梦的次数太多,梦到的那个男人已经深深烙在她心底最深处、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擦去时,就会惶恐,痛苦,想陪在他身边,像小鸟那样依偎在他怀中,倾听他的心跳--可那个男人,却只是存在于她的梦中,无缘无故的出现,让她无法忘怀,更得不到。 既然是在梦中的男人,不是真的,更因为无法拥有的痛苦,是那样的让她发疯,她有什么理由,不去忘记他? 可她偏偏忘不了,无论怎么努力。 所以,赫拉真的很希望,能在神奇的许愿池内,许下忘记那个男人的愿望。 但她却没有那个资格。 第1958章 奇怪的感觉! 相比起赫拉来说,卡娅却像个刚偷吃了两只老母鸡的小狐狸,娇媚的脸儿都红扑扑的,低着头不敢抬起来,走路的动作仿佛都有些变形。 沈银冰则骄傲的昂着下巴,双手放在腹部,迈着优雅从容的步伐,走上了黄金堆砌而成的台阶上。 偶尔,她会回头看一下,每次都发现卡娅正在偷眼看她,于是就会笑一笑。 沈银冰的笑容,很邪恶,邪恶到让卡娅不敢正视她,赶紧低头,看着脚下的黄金台阶。 这绝对是黄金砌成的台阶,一大块一大块的黄金,每一块足足有数百上千斤重,要是放在外界,那会是怎样的一笔财富,估计就算最贪心的人,也不敢奢望拥有这么多。 一千零一。 沈银冰走上最后一个黄金台阶的同时,也在心中数完了台阶的阶层数,随即抬头看向前面的建筑。 这是一栋由白色花岗石建成的高大神殿,跟沈银冰此前从西方魔幻电影内看到的众神之殿一个样子,到处都是用黄金、白银、象牙还有钻石做出的装饰,贴在墙上、柱子上。 高大的神殿门口两侧,并排站立着十二个圆桌骑士,都是欧洲中世纪的武士装扮,腰间佩戴着宽大的宝剑,目不斜视的看着对面同伴,一动不动的好像雕像。 “高夫人,这就是诸神殿了。请。” 一路都走在沈银冰后面的卡娅,这时候终于鼓足勇气,跟她说话了:“伟大的万王之王宙斯王,就在里面等您。” “这就是诸神殿了?” 沈银冰喃喃自语了一声,随即左手拎着裙裾,迈步走向了神殿门口。 卡娅这时候神色已经恢复了正常,跟着走了过去。 赫拉犹豫了下,抬脚刚要跟着走过去,神殿门前最外侧的两个骑士,却忽然抽、出腰间的大剑,当啷一声,剑身搭在了一起,挡住了她的去路。 赫拉脸色一白,赶紧后退时,就听一个骑士低声喝道:“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进诸神殿!?” “你又算什么东西,敢阻拦我的人跟着我?” 不等赫拉说什么,已经走到门口的沈银冰,转身冲那个骑士冷声低喝。 那个骑士虽然敢喝骂赫拉,但他可不敢对沈银冰无礼,可又不能任由赫拉这种身份卑贱之人进殿,所以瞠目结舌的不知说什么了。 幸好,一个清脆还又带有威严的女声,这时候从诸神殿内飘了出来:“让她进来吧。” “是。” 既然诸神殿内的诸神发话了,骑士当然不敢再阻拦,马上就收起大剑,退回了原位。 “赫拉,跟着我。” 沈银冰淡淡的说了句,这才转身继续前行。 赫拉此时是又感动还又激动。 感动的是沈银冰为了她,竟然不惜在诸神殿训斥看门武士(这可是诸神殿啊,宙斯王就在里面呢),激动的则是因为她要见到诸神,见到伟大的万王之王了,这绝对是万千神仆中最幸运的一个人。 紧紧跟随着沈银冰的脚步,赫拉走进了诸神殿。 然后,她就呆立当场。 大。 这是赫拉走近诸神殿后的第一印象:内里的空间,足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又是格外的高,抬头向上看去,挂在上方的琉璃吊灯,就像一个火柴盒那样大。 任何的屋子,在超级大之后,都会显得空荡荡,这是肯定的。 可在赫拉眼里,本该因为空间超级大就该空荡荡的诸神殿内,看上去却是那样的顺眼,明明是空荡荡的东西极少,却给了她一种完美的和谐感,仿佛唯有这样子才是最合理的那样。 诸神殿内中间是空地,只有十二根金色的粗大立柱,环绕在诸神殿的墙边。 每一根金色立柱离地数米的高度上,都有一把黄金做成的宽大椅子。 那些椅子,是跟黄金立柱铸在一起的,椅子下面还有个几平米的小平台,每一把椅子上,都坐着一个人。 十二主神,这就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十二主神。 十二主神穿了四种颜色的衣服,分别是金色,银色(也就是白色),黑色还有青色。 正冲着门口那把椅子的高度,最高,坐在上面的是个大胡子男人,也唯有他身穿金色袍服,头上戴着一顶王冠。 因为距离太远,所以赫拉看不清他的样子,却知道他就是万王之王的宙斯王。 宙斯王的左边,是一个穿着白色袍服的女人,头上也戴着一顶王冠,却是银色的,这就是宙斯王的妻子兼姐姐(古希腊神话中的主神关系,那是相当复杂的,不但兄弟、兄妹之间总是恶战,还会乱来)赫拉。 赫拉天后。 一大群白色的和平鸽,在大殿上方盘旋,飞舞。 金色的阳光从高高的天窗内洒进来,为整座神殿都镀上了一层神圣的光晕。 看到赫拉天后后,赫拉的眼瞳就猛地一缩--就像两条本来永远也碰不到一起的平行线,忽然相撞了一下那样,她蓦地想到了什么:赫拉天后,奥林匹斯山,宙斯王! 眼前的这一切,是那样的熟悉,无论是十二主神,还是宏伟的诸神殿,甚至包括诸神殿内诸神所坐的位置、姿势,都是那样的熟悉。 更熟悉的还有,赫拉觉得坐在宙斯王身边的那个赫拉天后,本来该是她才对。 对,本来就是她才对,因为她才是奥林匹斯山诸神殿的赫拉天后! 她本来就该端坐在宙斯王身边,以俯视众生的姿态,看着下面的人才对……可是,为什么她现在却站在下面,仰望着十二个高高在上的诸神? 宙斯王,不该是一个女人吗? 宙斯王,不该跟她一样,都为了一个男人离开了奥林匹斯山? 奥林匹斯山,不是早就在212年的12月21号,世界末日的那天早上,随着强震,永远塌陷在了地下么(有关赫拉、宙斯王跟楚扬的故事,请看拙作《逃婚高手》)? 可是,怎么会忽然又出现一个奥林匹斯山、一个诸神殿、一个宙斯王一个赫拉天后? 那么,我又是谁? 那个让我跟宙斯王放弃奥林匹斯山的男人,又是谁? 是不是,总是梦到的那个男人气? “看什么,还不赶快跪下!?” 就在赫拉呆呆望着高高在上的赫拉天后发愣,希望能借着这突来的念头,回想到一些她应该很熟悉的事情时,一声断喝,猛地把那两条相连的平行线,惊的攸地分开,刚才所想到的所有事,瞬间就灰飞烟灭,再也想不到丁点了,只剩下满满的惶恐,双膝下意识的一屈,就要跪倒在地上。 赫拉刚要跪倒在地上,一只手却及时伸了过来,拽住了她的衣袖。 是沈银冰。 刚才赫拉盯着本来该是她的赫拉天后出神时,沈银冰也察觉出了她眼神中的茫然、恐惧,甚至还有痛苦。 赫拉以前是什么人,沈银冰在宝岛时,就听楚扬说起过了。 楚扬把他跟赫拉的故事,仔细讲了一遍,所以沈银冰才知道她,还又离家出走不知去了哪儿的宙斯王,都曾经是西方奥林匹斯山的主神,随着神山的塌陷,她们落下了‘凡尘’,成为了楚扬的女人。 后来,又因为楚扬的某个老婆,巧施阴谋诡计,结果让赫拉、宙斯王俩人离家出走--等楚扬时隔数年再找到赫拉时,她已经不认识他了,已经成为了亚特兰蒂斯的神仆。 说实话,当初听楚扬讲述他跟赫拉的故事时,沈银冰心中还是很好笑的:那个离家出走的宙斯王、赫拉俩人,得有多么的‘可爱’,才能借着古希腊神话的传说,搞出这些小把戏啊? 也真够可爱的,竟然自称是赫拉天后,是神祗,结果还不是成为凡人的姨太,最后还被人家老婆给算计走了,又很悲哀的被人利用,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神仆。 赫拉的过去,在沈银冰看来,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尤其是来到这儿后,更让沈银冰坚定的认为:这儿才是奥林匹斯山所在的仙境,这儿的宙斯王、赫拉天后,才是真正的神祗! 看到赫拉眼神中所包含的那些东西后,沈银冰就知道眼前这一切,很可能让她回想到了以前,想起了楚扬。 沈银冰希望,赫拉能想到更多,那样对她了解亚特兰蒂斯,就更加的有用了。 可就在赫拉要想到最重要的地方时,一声断喝却打碎了这一切。 特么的。 沈银冰心中怒骂一声,抢在赫拉双膝跪地之前,伸手拽住了她的衣袖,淡淡的说:“赫拉,你给我记住。自打我把你从马克院长手里要回来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经算是我的人了。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命令你。” 说着,沈银冰缓缓转身,看着很远处的宙斯王,说道:“伟大的宙斯王,你说我说的对吗?我觉得,你绝不会因为一个神仆,就让你尊重的客人,对你产生什么意见,让我觉得你是个小气的王者吧?” 从刚才的那声断喝声响,沈银冰就判断出诸神殿有着相当良好的传音系统,就算她距离诸神们很远,他们也该听到她的话。 果然,在沈银冰说出这番话后,那个断喝一声的声音就没有再响起,片刻后,居中的宙斯王,才微微抬起手,说道:“高夫人,你没有说错。从现在起,她就是你的奴仆了。” 宙斯王在说话时,声音就像在沈银冰对面响起那样清晰。 宙斯王的声音很平静,只是沈银冰却偏偏从中感觉到了一丝怨恨,还有痛苦。 这种感觉很微妙,也很模糊,只要沈银冰刻意去感觉,却又察觉不出丁点了,这让她很是奇怪,但也没放心里去,松开赫拉,微微躬身表示了她真挚的谢意:“多谢伟大的王的慷慨。” 再抬起头来时,她才笑了笑说:“按理说,我身为诸神殿的客人,应该跟各位主人相认一下才对,不过我想没这个必要了,因为诸神们应该都知道我了,而且早在我学会看神话故事时,各位的大名,就已经如雷贯耳了。” 第1959章 伶牙俐齿! 沈银冰可没有撒谎。 她的确早在儿时,就读过希腊神话,知道了所谓的十二主神都是谁,更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 比方,号称智慧女神的雅典娜,就是宙斯与聪慧女神墨提斯所生,因盖亚有预言说墨提斯所生的儿女会推倒宙斯,就把她吞入腹中,结果很头疼,后来被人劈开脑袋后,雅典娜出生…… 所以呢,沈银冰觉得自己跟十二主神,都是熟人,压根没必要再做什么介绍,更没必要客气,于是就微笑着继续说道:“还有就是,诸神不会让沈某就这样站在这儿,腆着脸的跟你们说话吧?这样太累了。” 以前,沈银冰无数次听高某人总是跟她自称高某、某家啥的,当时觉得这种自称简直是太土了,好像唯有宋代水泊梁山上那些土包子响马才会这样说的。 像沈大小姐这种很有贵族档次的淑女,肯定不屑这种称呼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她却忽然开始自称沈某了。 沈某的自称说出口后,沈某竟然有了种莫名的自信,终于明白高飞为什么喜欢自称高某了,原来这种看似粗俗、没档次的自称,唯有在人前很有自信的人,才会这样自称。 “放肆!” 就在沈某正在为看透某个称呼的含义而沾沾自喜时,一声娇叱声响起。 沈银冰顺着喝声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轻纱长袍的神祗,就像一道惊鸿那样,从足有上百米的金交椅上翩然飞来,眨眼间就站在在了她面前七八米的地方。 如果是放在以前,沈银冰看到有人凌空飞来后,肯定会被吓的,或者说是惊的不行不行的,不是转身就跑(可能是鬼),就是匍匐在地了(这是神)。 但现在,她却是一脸的坦然,就像看到小孩子蹲下撒尿那样。 如果让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个陌生人、亲眼看到亚特兰蒂斯的仙境后,你也会有沈银冰当前这种心态的。 这是个女子。 很年轻的女子,也很漂亮,是那种漂亮到无缺的漂亮。 看到这个女孩子后,沈银冰一下子愣住了。 她看到了自己。 确切的来说就是,她看到了她来亚特兰蒂斯后醒来时看到的自己。 沈银冰醒来后,惊恐的发现,她变成了一个很漂亮,却很陌生的欧洲美女--直到走近许愿池内时,她都是那副样子的。 此前,她一直想不出,世界上到底有哪一个西方美女,能没到这样的无缺。 现在当她看到这个女子后,才猛地明白:她此前的样子,竟然是跟这个女神一模一样,毫无分别。 这个飞到沈银冰面前的女神,正是奥林匹斯山的十二主神之一的雅典娜女神。 原来,我此前的模样,是根据她才变成的。 沈银冰终于明白了过来,却因为很讨厌此前的样子,既而讨厌眼前这个美女神了,并没有因为她会飞、会变还是大神,就对她客气什么,冷笑了一声问道:“我有什么放肆的了?” 雅典娜女神粉面含霜,厉声喝道:“沈银冰,你知道你现在在哪儿,又是跟谁说话吗?” “我当然知道,我又没傻。” 沈银冰双眼一翻(这个看不起人的动作,也是跟着高某学的),说道:“这儿是亚特兰蒂斯,是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殿,我刚才是跟宙斯王说话。” 不等雅典娜说什么,她接着双手一摊,耸耸肩做了个无所谓的动作:“但这有什么呢,跟我有没有放肆又有什么关系?” 沈银冰的这种动作,这种口气,让雅典娜很生气,语气越发的严厉:“你既然知道就行!宙斯王万王之王,是掌控整个世界的主宰!任何人在他面前,在诸神殿内,都不得无礼……” 让雅典娜到更无礼的是,沈银冰直接打断了她的喝斥:“先更正一下。” 雅典娜正说的爽呢,忽然被打断后,就像被踩住脖子的鸡那样,很不舒服。 不过,看在某些原因份上,她还是原谅了沈银冰:“你要更正什么?” “赫拉前去邀请我时,曾经跟我讲过亚特兰蒂斯的传说。” 沈银冰回头看了眼赫拉,才继续说道:“我记得很清楚。她告诉我说,在我们所住的这个星球上,自古以来就分为东方,西方两个世界。主宰西方世界的,是你们的亚特兰蒂斯,主宰东方世界的,却是我们华夏远古神话中记载的流波山。” 顿了下,沈银冰问道:“我这样说,没有说错吧?” 当初赫拉邀请沈银冰来亚特兰蒂斯做客时,的确是这样跟她说的,事实上她能这样说,也正是诸神殿诸神的意思。 所以,雅典娜只能点头说道:“不错,她说的很对,但这些话,跟你当前的无礼,有什么干系?” “当然有干系,而且干系还不小。” 沈银冰冷笑:“所以我才说,要给你更正一下你刚才所说的那些话。你刚才说,万王之王宙斯王掌控整个世界,可赫拉却告诉我,你们只是负责掌控西方社会的发展。所以呢,你不能对我说,宙斯王掌控了包括东方在内的世界,那得看流波山同意不同意。” “你--” 雅典娜没想到,沈银冰抓主了她刚才话里的语病,张嘴结舌了片刻,才有些羞恼成怒的说:“就算这样,你也不能在诸神殿内放肆!” “这句话,更是大错特错。” 沈银冰脸上的笑容一收,语气也严厉了起来:“我是来自东方,你们西方的神祗,跟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还有就是,我是被你们亚特兰蒂斯邀请来的客人。请问尊敬的女神阁下,你懂不懂什么叫做客人?” 雅典娜傻眼。 任何人傻眼的样子,其实都很难看的,不管她是不是美女。 她当然懂得什么叫客人。 更知道客人来自己地盘上做客时,得对人家客客气气的,给予足够的尊重,跟热情,如果是横眉冷目的,那么就不是客人,而是敌人了。 “我是你们亚特兰蒂斯主动邀请来的客人,不是你们的敌人,更不是你们的下人。” 沈银冰斜着眼看着雅典娜,语气放缓:“我这个当客人的来你们主人面前了,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款待,主动要把椅子坐了,你还吹胡子瞪眼的这事那事,这特么的什么毛病?” 完败。 在沈银冰的伶牙俐齿下,维也纳是完败,哪怕是被骂了,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她根本不知道,沈银冰在跟高飞鬼混了这几年,好的东西没学到,倒是骂人、装比的本领长劲了很多,这就是典型的近墨者黑了。 “雅典娜,高夫人没有说错,你是该给她赔礼道歉。” 就在雅典娜被骂的找不到北时,宙斯王站出来解围了。 “对不起,高夫人,请你原谅我刚才的冒犯。” 大名鼎鼎的雅典娜女神倒也光棍,在呆愣片刻后,马上就弯腰躬身给沈银冰道歉了。 尽管她在道歉时,双眼中全是怨恨的神色,不过沈某尽显东方文明古国的礼仪风范,才不跟她一般见识,最多就是看都不带正眼看她一眼的,挥了挥手说没事的动作,就像是在赶苍蝇。 雅典娜直起腰身,转身左臂向高处一扬,拿捏出一个让沈银冰要吐的剖四,立马哗哗的飞回原处离开。 说实话,如果沈银冰刚来亚特兰蒂斯那会儿,别说让她敢用这种态度跟诸神说话了,估计进来诸神殿后,早就双膝跪倒在地上,虔诚的叩首,以表示她如河水般滔滔不绝的敬仰之情了。 毕竟,她可是亲眼见证了什么叫仙境,这儿长生不老的仙人。 可是,在塔卡娅温泉池发生的那件事,让她对这地方彻底的失望了:仙境中如果也存在那些黑暗的龌龊,那么就证明神祗也像凡人那样,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这跟凡间有什么区别? 这些大神,又有什么值得尊敬的,连邀请来的客人安全都护不住,干脆去吃屎得了,鬼才敬畏他们。 更何况,沈银冰也蓦然觉醒:如果亚特兰蒂斯不是对她有所求,又何必把她带来这儿,当姑奶奶般的供着? 沈银冰最喜欢别人求自己了,能不能帮别人那是一回事,但毫无疑问的是,被人求,总比去求别人要好得多,也理直气壮的多。 不信要是换过来看看,假如沈某有求于诸神,被人训斥后,她除非脑袋被门给夹了,才会这样嚣张跋扈。 “来人,给高夫人看座。” 宙斯王又说话了。 看来,他也受到东方文化的荼毒了,要不然也不会文绉绉说出‘看座’这个词。 马上,就有两个身穿白色轻纱袍服,脑袋上戴着美丽花环的美少女,架着一把椅子,赤着一双雪白的玉足,从某根金色立柱后面走了出来。 这种打扮的青春美少女,可能是在奥林匹斯山上专门为诸神服务的侍女,个个都如花儿般的美貌,身材一级棒,尤其是真空穿着轻纱白袍,若隐若现的完美躯体,如果沈银冰是个男人的话,肯定会把持不住,早就大吼一声扑上去了,哪管这是哪儿! 等她们把椅子放下后,沈银冰也没道谢,大大咧咧的坐在了上面,看了眼身后的赫拉,却没有吭声。 沈银冰倒是很想给赫拉再要把椅子来坐,不过看在她一脸惶恐的样子,就知道哪怕是争取来了椅子,她也不敢坐下的。 有时候,站着会比坐着更让人心安,就像穿着衣服总比光着身子跟人说话要自信那样。 亲眼看到雅典娜女神,被伶牙俐齿的沈银冰狠狠训斥了一顿后,就再也没有哪位神祗,主动跳出来找不利索了。 大殿内,竟然升出了一些不该有的尴尬。 来自东方修罗道的沈银冰,坐在椅子上肆无忌惮的打量着诸神,偶尔还会遗憾的摇头,看来是在遗憾没带望远镜来,看不清诸神都长的啥模样。 “没有美酒么,渴了。” 就在诸神中的某神要咳嗽一声,打破当前的这种宁静时,沈银冰却抢先开口了。 说出的话,还是那样无礼。 第1960章 得陇望蜀! 有个成语叫得陇望蜀。 沈银冰现在的嘴脸,就是典型的得陇望蜀,仗着她的伶牙俐齿,把雅典娜女神给狠狠反驳的哑口无言,又逼的宙斯王给她看座后,这还不算完,坐下后还要求来杯美酒解解渴。 不知道宙斯王是什么反应,总之其他诸神的火气,噌的一下就冒出来了,有好几个大神都从椅子上噌地站了起来,向沈银冰怒目而视,好像随时要飞过来,把她撕成碎片。 还真如那句话所说的那样,不做死,就不会死,沈银冰这是嫌自己死的慢,虽说她是宙斯王请来的客人,可别忘了诸神殿是什么地方啊? 这可是诸神们的办公场所,意义就相当于美国总统的办公室,庄严肃穆,本该让人望而起敬,或者望而生畏的,啥时候竟然成了喝酒的地方了? 只是不等这些大神有所动作,沈银冰却抢先冷笑一声:“呵呵,怎么,是不是觉得我的要求又过份了?觉得我对诸神不尊重了,准备要惩罚我啊?” 位居中间的宙斯王也站了起来,缓缓抬手往下压了压,示意手下众小弟先别孟浪,免得再被沈银冰的毒舌给伤到后,这才缓缓说道:“高夫人,难道你觉得你这个要求,还不算过份吗?诸神殿,可是我奥林匹斯山最神圣的场所所在,更是西方文明的信仰所在,西方历史上每一个哪怕微小的变迁,都是在这儿通过决策的。可你却要求在这儿饮酒,这是对我们奥林匹斯山的一个轻蔑。” 站在沈银冰椅子背后的赫拉,在她提出要喝酒解渴后,也是被吓得不行,尤其是听出宙斯王平淡的语气内,隐含着忍耐的不悦后,赶紧伸手,偷偷碰了下她的后背,低声说:“夫人,低调些。” 赫拉能看得出,当前幸亏宙斯王保持着该有的礼仪,这才没让神殿外的武士进来,如果再把他给惹恼了的话,沈银冰今天绝对没啥好果子吃。 她更知道,到目前为止,沈银冰已经狂的够可以了,因为她还不曾听谁说起过,在诸神殿内能讨到一把椅子坐,这就算是宙斯王很给面子了,看在高夫人是客人的份上。 沈银冰却没有理睬赫拉的善意提醒,就像没听到那样,微微一笑:“轻蔑?呵呵,我想伟大的王您错了。要不然,就是我错了。” “我错了?” 因为距离太远,沈银冰看不清宙斯王的面部表情,却能想象出他肯定是在皱眉,强压着怒火,毕竟以前还从没有谁,敢在这儿说他错了。 “差不多就是这样子了。” 沈银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脸上的笑容收敛:“刚才我就说过了,我来亚特兰蒂斯,是被你邀请来的客人,不是敌人。既然我是客人,那么你们就该给我客人应有的尊重。哪怕是要跟我商谈某种交易,也该是大家都坐在地位平等的谈判桌前,而不是让我来这儿,通过诸神殿、诸神们的威严,来让我这个客人感到呼吸都困难的压力。” 顿了顿,沈银冰晒笑一声:“所以我才说,伟大的王你可能错了,其实并没有把我当做你们的客人。既然不是客人,那么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敌人?” 沈银冰的这番话出口后,诸神殿上的诸神,怒气一下子消失了。 因为人家没说错。 尤其是在听沈银冰说出‘跟她商谈某种交易’的话后,才猛地真正认识到,双方的地位,还真有可能是平等的,他们凭什么在人家面前,显摆诸神的威风? “敌人?” 宙斯王也愣了下,随即坐下呵呵笑道:“高夫人说笑了,你是我们的客人,怎么是敌人呢。来人啊,给沈狼主上酒,上好酒。” 沈银冰再次让诸神见识到了她的伶牙俐齿,那么多人竟然没谁说话来反驳她。 这也由此推断出,宙斯王请沈银冰来亚特兰蒂斯,其实就是跟她商谈某种交易的,要不然他也不会这样一再忍让高夫人的无礼,更不会在庄严肃穆的诸神殿上,让人给她上酒,还是最好的酒。 宙斯王的妥协,在让沈银冰有些得意的同时,眉梢却皱了起来。 当一个强大的人,一再容忍一个超级弱者对他无礼时,只有两个可能:第一,这个人是他的亲属;第二,有所求。 而放在宙斯王这儿,亲属好像也无法让他忍耐,因为古希腊神话中已经说过多次了,诸位大神都是一帮利益至上的现实主义者,为了各自利益,哪怕是兄妹、父女都拼个你死我活的。 就像雅典娜还没出生时,就有人预测她会威胁到宙斯王的统治,所以后者才会毫不客气的把她(老妈)吞进了肚子里。 所以呢,千万别奢望西方诸神,能够像华夏神话中的东海龙王(为了龙太子,老龙王可是跟哪吒杀了个你死我活来着)那样,特别注重亲情。 既然得抛却亲情这一点,那么就只有第二个原因了:宙斯王一再忍让沈银冰的无礼,就是有所求,而且所求的还很重要。 被人求本来是最让沈银冰感到爽的事了,可她现在却没有丝毫这样的感觉,因为求她的这个人,是掌控整个西方文明发展的宙斯王。 无所不能的宙斯王。 宙斯王既然无所不能了,为什么还要因为某些事而求沈银冰? 这只能说明他求的事儿,绝不简单。 沈银冰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可以肯定自己不会答应他。 这才是最让沈银冰担心的:要是拒绝伟大的宙斯王的索求,那么后果肯定是相当严重的。 或许,因为还没有得到所求,他不会把沈银冰怎么着。 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会想方设法的,让沈银冰来答应他的所求,哪怕是用最卑劣的手段--这些,古希腊神话中早就有先例了。 就在沈银冰皱眉沉思时,又有两个轻纱美少女,从金色立柱后面款款走出,手里托着银盘,上置五光十色的琉璃杯,还有一支高端大气的红酒。 红酒倒在琉璃杯内,颜色如血。 “谢谢。” 结果琉璃杯时,沈银冰微笑着道谢,轻晃了一下后,闭上眼把酒杯放在鼻下,很享受的嗅了起来。 当前既然是在西方文明的发源地,那么沈银冰喝酒自然得按照西方礼仪来喝了,先晃,再嗅,才抿了一口,接下来就是长久的默不作声,让味蕾尽可能感受美酒的甘甜。 她在这儿饮酒,诸神在等。 诸神从来都是让人等他们,啥时候有人让他们等? 所以沈银冰仅仅品味了不到半分钟,他们却像是过了一万年那样,要不是宙斯王仍旧保持着绝对的镇定,估计他们又该大发雷霆了。 总算,沈银冰咽下了嘴里的酒,睁开眼顺手把酒杯递给了赫拉,这才轻点着螓首,赞叹道:“好酒,真是好酒,从没有品尝到过,不愧是来自奥林匹斯山--赫拉,等会儿离开时,别忘了把这支酒带走。回去后,我要专心的品尝。” 诸神的鼻子歪了。 宙斯王却发出一声爽朗的笑:“哈,哈哈,既然高夫人喜欢,那么等会儿我会派专人,再给高夫人送几支过去。” 沈银冰大喜:“那可就是多谢伟大的王了。” “区区几支美酒,算不了什么的。” 宙斯王刚谦虚了一句,沈银冰却直截了当的说:“不知伟大的王,到底需要我做什么?” 刚才大家还在客客气气的馈赠美酒,怎么眨眼间就岔开话题说正事了? 沈银冰的跳跃性极大的谈话方式,让宙斯王愣了下,才反应了过来,既而有了种不爽的感觉,那就是谈话节奏,竟然被沈银冰这个弱者给掌控了,很有种被牵着鼻子走的感觉。 宙斯王当然不满意谈话节奏被沈银冰所掌控,呵呵一笑后说:“高夫人稍安勿躁,在还没有谈正事之前,我想先为你介绍两位中仙。” 沈银冰没说话,左手搭在椅子上,身子微微一歪,懒洋洋的样子摆明了她没兴趣认识那两位中仙:要是放在昨天之前,如果有人给她介绍两位中仙,她差不多会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毕竟是中仙吗,在奥林匹斯山可是中层干部了。 可是现在,当沈银冰舌战奥林匹斯山上最高档次的诸仙后,那些所谓的中仙,当然不会再被她放在眼里了。 不过这可是宙斯王的地盘,一切都是由宙斯王说了算,人家才不管沈银冰想不想,就抬手拍了三下。 随着掌声落下,两个身穿黑色袍服的人,从黄金立柱后面转了出来,直接走向了沈银冰。 这两个中仙的脸上,都带着青铜色的面具,呆板生硬毫无表情,还比不上接沈银冰来奥林匹斯山上的那俩使者,所戴的面具好看。 从他们走路的姿势,以及身材来看,这俩人是雄性。 沈银冰满不在乎的目光,向那边轻轻扫了一下,正要再看向宙斯王时,却猛地一凝,歪着的身子慢慢坐直了,锁定了走在左边的那个人身上。 两位中仙的脸上都戴着面具,自然看不出他们的样子。 可沈银冰却发现,走在后面的那个中仙,走路的姿势很熟悉,却又一时半会儿的想不出这个人是谁了。 沈银冰关注那个中仙的样子,绝对早就在宙斯王的意料之中,抬手莫着大胡子,笑着点了点头。 两个中仙走到了沈银冰面前三四米的地方,停住了脚步,齐刷刷的对她弯腰,以表示敬意。 沈银冰蹲坐在椅子上,动也没动的看着他们。 右边的中仙,抬手摘下了面具,露出了一张苍白的脸。 这是一张东方面孔。 沈银冰不认他,最多也就是觉得他长相清秀,看起来精神不咋样,同时还能看得出,他很有些豪门大家的公子哥气质。 只看了这个中仙一眼,沈银冰就看向了左边那个。 左边那个,此时也缓缓摘下了面具。 “啊,是你!?” 沈银冰突地惊叫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第1961章 打不死的小强! 人在吃惊时,肯定是遇到了出乎意料的事,或者人。 如果沈银冰在这儿遇到凯撒大帝、拿破仑皇帝,甚至美国现任总统,也不会像当前这样吃惊,毕竟她早就在这儿见到过希特勒先生。 根据赫拉所讲述的‘西方文明发展史’,那些大人物全部是亚特兰蒂斯派出去征服、或者祸乱西方世界的,在这儿却只是一般般的小仙罢了。 所以沈银冰无论看到谁,都不会吃惊的。 但她现在却大吃一惊。 因为她看到了高雅。 高雅,高飞的亲兄弟,沈银冰当前名正言顺的小叔子。 早在几年前,高雅在沈银冰心中,那绝对是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人家随便动动嘴皮子,她苦心策划的南部山区跑马场项目,就差点被人家巧取豪夺了。 不过随着沈银冰身份的一步步改变,现在俩人的地位,可谓是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高雅在沈银冰眼里,完全就是一只小蚂蚁了,压根不值得一提,不小心踩死了也就那么样…… 如果不是利用他来打击、报复高飞,当初他在郝连偃月老公韩泽楷事败逃出冀南后,沈银冰也不会收留他,并在国庆节那天时,跟他在稻花香大酒店举办婚礼了。 也正是那一天,沈银冰收获了她梦寐以求的爱情果实,正式成为了高夫人。 可是从那之后,她却把高雅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就像扔掉一只破了个洞的臭袜子:你在扔掉一只臭袜子时,还会在意它被扔到哪儿去? 最多,沈银冰事后知道高雅被宝岛飓风那边的人给接走了。 飓风接走高雅,当然是为了利用他。 不过沈银冰才不关心这些,要不然在宝岛闹事时,她也不会想都没想到高雅了。 高雅,对于沈银冰来说,绝对是个彻底忘记的历史人物。 可现在,这个历史人物,却忽然出现在了她面前。 这是亚特兰蒂斯的奥林匹斯山的诸神殿,方才宙斯王也亲口说起过,要介绍两位中仙给沈银冰认识,而高雅,就是两大中仙中的一个。 高雅,这个被沈银冰当做臭袜子一般的拉圾,竟然出现在了诸神殿,还是个中仙! 这怎么可能呢? 沈银冰真的想不通这是咋回事,哪怕是想破了脑袋,都想不通,不过很快就收敛起了脸上的惊诧,重新缓缓坐在了椅子上,心思电转:亚特兰蒂斯为什么要让他来这儿,并让他当了中仙,宙斯王这样做是为什么? 毫无疑问的是,宙斯王封赏没啥大本事的高雅为中仙,肯定是为了利用他。 高雅除了能对高飞(高家)产生一些影响外,还能有什么用处? 难道说,宙斯王就像我、廖水粉那样,都想利用高雅,来对付高飞? 沈银冰不愧是沈银冰,眨眼间的工夫,就推理出了这些东西。 但同时她也很纳闷:毫无疑问,亚特兰蒂斯是神秘、强大的,就算要对付高飞,好像也不是太为难的事,那么有必要利用高雅,来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 “嫂子,好久不见,你比以前更加漂亮妩媚了。” 就在沈银冰表面恢复正常,内心却波澜起伏上,高雅笑殷殷的说话了,轻快的语气中,还带着明显的得意。 这也不能怪高雅得意,无论是谁,被逼得走投无路觉得是废物一个时,却忽然成为亚特兰蒂斯的一名中仙,都会欣喜若狂的。 看到高雅的第一眼,沈银冰就知道他又被人利用了,本想不理睬他的,可他那句嫂子,却让她心里一软。 没错,不敢高雅有多么的可恶,但有一点无可否认,他是高飞的亲兄弟,是沈银冰的嫡亲小叔子,是他们未来儿子的小叔叔。 这就是亲情,人类最注重的亲情,无法忽略。 “唉。” 轻轻叹了口气后,沈银冰才缓缓问道:“高雅,你怎么会在这儿?” “嫂子,我怎么会在这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来这儿后很开心,从没有过的开心。” 高雅嘻嘻一笑:“嫂子,我早就盼着你来这儿了,今天总算是实现这个美好的愿望了。” 沈银冰苦笑,脑海中升起一个念头:高雅,真是个打不死的小强啊。 说起来还真是,如果把高雅换做另外一个人的话,在遭受那么多打击(被高家赶出家门、先后被廖水粉、沈银冰等人所利用等等)后,说不定早就崩溃,去精神病院度过余生了。 可人家高雅,却依旧活的悠然自得,更是成为了让赫拉等万千神仆努力一辈子,都无法获得的中仙。 一声轻咳,从远处的诸神座上传来,高雅马上就闭上了嘴,收起了脸上的笑容:他可不是沈银冰,可以在诸神殿上嚣张跋扈。 “高夫人,您好。” 高雅身边那个人,说话了:“请先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也是来自华夏,我姓燕,叫燕东吴。” “不认识,也没听说过你的名字。” 对于这个自称叫燕东吴的人,沈银冰的反应很冷漠。 高夫人向来都是个诚实的人儿,心里有什么说什么的,压根不会考虑她这样说话,会让燕东吴感到很难看。 自然就更不理睬他眼里闪过的一抹寒光了:特么的,老娘我连你那些高高在上的主子的帐都不买,还会在意你会记恨我? 你还远远没有让我在意、提防你的资格呢! 沈银冰抬头看向了宙斯王那边,等待他解释为什么要让高雅俩人出来相见的意思。 宙斯王却没有解释,就像忘记这俩人存在那样,等沈银冰看过去时,却低声跟旁边的赫拉天后说了句什么。 赫拉天后马上就站起身,双臂一展开,从高高的神座上飞了下来,直接飞到沈银冰面前十几米后,才柔声说道:“高夫人,请随我来。” 她在说出这句话时,沈银冰就看到十二诸神座前慢慢腾起一股子白雾,很快就把人给遮掩,不过也很快就消散了,诸神却不见了,只留下了十数把空荡荡的金交椅。 这是要玩什么? 沈银冰黛眉微微皱起,站起身看了眼赫拉,然后才跟着已经转身的赫拉天后,向神殿左侧走了过去。 赫拉跟了上来。 沈银冰眼角余光看到,高雅还有那个燕东吴,就站在原地。 神殿左侧的一根黄金立柱后面,有个小门。 两个侍女分列左右,看到赫拉天后三人走过来后,马上就打开了门,随即弯腰行礼。 赫拉天后看也没看她们,率先走出了小门。 小门外面,是一个花园。 很大的花园,一眼看不到边,有亭台楼榭,湖泊小溪,还有冒着热气的温泉,树枝上有欢唱的鸟儿,草坪上不时跑过一只白色的兔子。 “这是我们平时散步、休闲的地方。” 赫拉天后停步看着沈银冰,微笑着解释道:“以后,只要高夫人想,完全可以在这儿随意游玩--另外,我代替奥林匹斯山诸神,因卡斯塔博士冒犯高夫人一事,向你表示真挚的歉意。” 赫拉天后说着,左手抚着心口,弯腰冲沈银冰鞠躬致歉。 相比起其他诸神,身为宙斯王妻子、奥林匹斯山的二号人物,赫拉天后表现出了她应有的娴熟、温柔、彬彬有礼等优雅的气质跟风度。 沈银冰或许不是个‘人敬我三尺,我敬人一丈’的淑女,不过在赫拉天后放下天神架子,主动给她赔礼道歉时,还是让她很感动,弯腰回礼:“算了,已经过去了,肇事者也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只盼着天后等诸神,不要因为我的惩罚有些血腥,就以为我是那种睚眦必报的小人,也就心满意足了。” 小人? 小人也比不上你啊,高夫人--站在旁边的赫拉,嘴角微微抽了一下时,就听到赫拉天后说道:“高夫人,客气话就不说了。我有件事,想跟你单独聊聊。” 正事来了。 沈银冰眉梢微微一挑,回头对赫拉说:“你就在这儿等我吧,别乱走动。” 赫拉马上躬身说yes。 既然人家赫拉天后说要有事跟沈银冰单独聊聊了,自然不希望有第三人在场了,沈银冰当然明白,反正相信诸神也明白了她是护着赫拉的,倒是不用担心赫拉的安全。 沈银冰还知道,这才是正式谈判的开始。 刚开始时,诸神希望用诸神殿、十二主神的威严气势压倒沈银冰,却没有想到这娘们太过聪明,生死不怕的舌战群仙,搞得大家很没面子。 所以宙斯王才马上改变了谈判方式,改为让最容易给人好感的赫拉天后独自出马,在后花园这种轻松环境下,说出他们的有所求。 对沈银冰的配合,赫拉天后也很满意,抬手指着不远处的湖泊说:“高夫人,请。” 俩人迈着悠闲的步伐,踏青般的走到了小湖边。 湖边草坪上,有藤枝编织而成的摇椅,藤条上还有绿油油的叶子,鲜花,看上去很是赏心悦目。 俩人很有默契,各自坐在了对面的摇椅上。 马上,就有轻纱美少女从花间走出,端上了美酒,水果,放在了摇椅一侧的木桌上,又翩然离去。 拿起一枚不知名的果子,沈银冰放在了嘴里,还没有来得及嚼下,那枚果子就化作一股甘露,自动滑下了喉咙,留下了满嘴的甘甜。 “好果子。” 沈银冰轻轻赞了一个后,脚尖触地,轻轻一用力,摇椅荡漾了开来。 看了眼脚尖上挑着的银色高跟鞋,高夫人抬起头笑道:“尊敬的天后,你们到底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呢?” 这是沈银冰第二次直截了当的问对方。 赫拉天后没有像宙斯王那样再打马虎眼,笑了笑后轻声问道:“高夫人,你请问,你有没有听说过铜叶草这种植物?” “铜叶草?” 沈银冰黛眉微皱,想了想,才缓缓摇头:“没有,从没有听说过这种植物。” “那么……” 赫拉天后拉长了声音:“忘忧粉呢,你总该知道那是什么吧?” “忘忧粉?” 沈银冰楞了下,接着笑了。 第1962章 铜叶草的传说! 铜叶草是什么东东,沈银冰还真不知道。 不过提到忘忧粉是啥玩意,自从贪狼的老狼主仙逝后,当今世上,就再也没有谁比沈银冰更加清楚忘忧粉了。 因为由杀破狼三部先祖们发现、并研制出来的忘忧粉,现在已经成为贪狼部的‘独家产品’了,就算破军的少爷要用,也得通过贪狼的申请。 至于本来属于三家的东西,为什么会成为贪狼一家的专利,沈银冰当然不在意其过程,她本来就是个只看结果的人,就像只要能成为高夫人,她才不管王晨等人会有多么的痛苦,不愿意。 这就是所谓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了。 现在,赫拉天后提到了忘忧粉。 沈银冰的第一反应就是:狐狸尾巴露出来了。 原来,宙斯王邀请她来亚特兰蒂斯,就是为了忘忧粉。 当然了,沈银冰肯定会怀疑:宙斯王这个掌控整个西方世界变迁的万王之王,怎么会对尘世间的一种神奇药物感兴趣呢? 不过眼下当然不是思考这些的时候,沈银冰得先回答赫拉天后的问题,微笑着点了点头:“我想,我应该听说过忘忧粉。” 沈银冰的笑容中,明显带有了讥讽的神色,赫拉天后却没有在意,只是假装看不出,也脚尖一碰地,摇椅前后摇晃了起来:“高夫人,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个故事?” 沈银冰抬头,看着山那边天上的晚霞,叹了口气:“唉,能够在仙境中,听赫拉天后亲自讲故事,这绝对是我此生中最大的荣幸。” 对于高夫人的奉承,赫拉天后报之微微一笑:“只是有关铜叶草的故事,故事的开始,大概要推到一万八千年之前。” 一万八千年之前,是华夏的山顶洞人开始氏族公社时期,那时候的人类文明,还处于一个绝对的萌芽状态,甚至还谈不上文明,因为那时候的人类,进化还没有完成。 不过那时候的西方,却已经出现过几次文明了(根据玛雅文明的推测),当时是一个叫做‘萨坎儿’的时代,要比亚特兰蒂斯文明早了八千年左右。 那时候的人们文明,还远远没有像玛雅人所说的那样辉煌,算得上是最原始之时,人们为了抵抗来自动物、其他氏族的入侵,总是不断的有人死去,平均寿命只有不到二十五岁,女性过了七岁就能生子。 那时候人们的生活,相当艰苦,一方面要抵抗外来侵略,一方面还要遭受疾病的折磨,毕竟那时候可没有医院,跟先进的医疗技术。 受当时的恶劣环境所影响,本该能活到二十多岁的人们,大部分都活不过十五岁,除了少数因保家卫国而牺牲的战士们之外,基本上都是死于各种各样的疾病。 人们的艰辛生活,让居住在奥林匹斯山的赫斯提亚,深感痛心。 赫斯提亚是希腊神话中的女灶神、家宅的保护者,掌万民的家庭事务,其由于性格随和、谦让、心地善良,深受众神和人民的爱戴。 她也是克罗诺斯和瑞亚最大的孩子,赫拉、得墨忒尔等的大姐,是奥林匹斯山上最神圣、古老的神明,与侄女阿耳忒弥斯、雅典娜被视为奥林匹斯山上的三处、女神,是早一辈的古神,不过并不在十二主神之内。 (相传,赫斯提亚因为想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并躲避波塞冬和阿波罗的追求,这才把主神之一的位置让给了冥帝哈德斯。) 善良的赫斯提亚,看到人们饱受疾病的折磨,却不知道该怎么治疗后,心痛之余就善心大发,于是就把奥林匹斯山的铜叶草偷了出来,悄悄带到了人世间,并发誓直到一万八千年以后,才会收回铜叶草。 因为赫斯提亚预测到,等一万八千年之后,当前饱受疾病困扰的人类,到时候就会在医学上有了自己出色的认识,能从宙斯王赐予的大自然中,找到可以解决人类疾病的办法。 那个时候,铜叶草留在人世间就没多大用处了,而且还有可能会被人类的贪婪心所利用,所以必须得收回。 铜叶草,跟其它两种代表着生命、死亡的两种神草一起,被成为奥林匹斯山的三大神草,从有奥林匹斯山存在那一天开始,就有铜叶草的存在了。 同样,三大神草对于奥林匹斯山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诸神们之所以能长生不老,永不生病,那都是因为它们的存在。 生命草,是诸神们生命延续的必须所在,死亡草,则是关系到奥林匹斯山是否存在(死亡草就是一蓬没有丝毫生气的枯草,但当它盛开时,那么就代表着死亡来临,哪怕是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生命都会即将结束)。 也正是因为死亡草的存在,所以奥林匹斯山上才又有了铜叶草。 铜叶草,就是在死亡草盛开时,用来保护诸神,赶走疾病的重要保障。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铜叶草才是奥林匹斯山上三大神草中,最为重要的一种仙草:没有了它的存在,奥林匹斯山上的死亡草,终有一天要发芽的,那就是诸神死亡的之时。 可就这样一种对奥林匹斯山诸神看重的神草,却被善良的赫斯提亚给偷走,送到了人世间,希望人们能得到它的庇护,从它那儿逐渐找到适合于自己的药物。 毫无疑问的是,赫斯提亚偷走铜叶草的行为,让神山诸神震惊、愤怒甚至惶恐不已,宙斯王立马找到了她,要求她取回铜叶草。 善良的赫斯提亚却不答应,说人类当前更加需要铜叶草,需要它的引导,找到属于人类自己的救命药物。 更何况,只要等一万八千年后,赫斯提亚就会取回铜叶草,让它重返奥林匹斯山,确保众神不受到死亡的威胁。 赫斯提亚的解释,当然无法让宙斯等诸神满意:人类的死活,是不是在遭受疾病的困扰,干神祗们屁事? 反正人类,只是某位大神在无聊时,才造出来的游戏--有什么资格,能得到铜叶草的庇护? 所以,诸神一再要求赫斯提亚取回铜叶草,但后者却坚决反对。 赫斯提亚在偷走铜叶草时,早就算到诸神会逼她取回来,在遭到她的拒绝后,更会有大批神祗下凡,寻找铜叶草的下落,所以就把铜叶草藏在了人世间一个相当隐蔽的地方,连人类都发现不了。 因为世间有了铜叶草,影响了大自然,给予了很多动、植物都具备了药效的作用,并且被人类逐渐发现,而采用。 当然了,愤怒的诸神们才不管这些,几乎所有神祗都下凡,搜寻铜叶草的下落。 但很可惜的是,没有谁能找到铜叶草。 而赫斯提亚,也坚持不肯说出铜叶草的下落。 结果呢,自然是万王之王宙斯王大发雷霆,一怒之下把赫斯提亚踢出了十二主神队伍,把她贬到了人世间,遭受世间疾苦去了(这才是赫斯提亚不再成为十二主神的真正原因)。 不过,铜叶草并没有因为赫斯提亚遭贬而被诸神找到。 大神们苦苦寻找了好多年,却依然没有任何结果,自然是更加愤怒,还有恐惧,开始有大神埋怨造人的那位大神。 造人的那位大神,也是有苦说不出,羞恼成怒之下,索性提出要把人类灭绝:赫斯提亚,你不是偷走我们赖以抵抗死亡的铜叶草,给那些卑贱的人类所用吗?那好,我先把人类灭掉,看你以后还跟谁生活在一起,去救治谁,我要让你明白,你才是人类灭绝的真正凶手! 于是,人类的浩劫来到了,在这位大神的无边法力下,成千上万的人类开始死亡,灭绝。 被贬到人间的赫斯提亚,对此很伤心,也觉得正是她的善心行为,才给人类造成了灭绝的灾难。 她希望人类能够继续存活下去,因为她非常喜欢人类的生活。 于是,就在人类即将快要灭绝时,赫斯提亚带着数十名年轻男女,藏到了一个谁都找不到的地方。 除了被赫斯提亚带走的那些人之外,世间人类很快就被诸神们给灭绝了。 但他们始终没有找到铜叶草,更没有想到赫斯提亚,会为人类保留的了人种。 等一无所获的诸神回到奥林匹斯山后,赫斯提亚才带领人类,重新开始建设家园,繁衍后代,并把自己所知道的那些,全部传给了人类。 她在人世间所做的这些,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当然知道。 不过这一次,诸神们并没有下山对人类展开大屠杀,因为他们很清楚:这点人的死活,根本对赫斯提亚造不出最大的痛苦。 他们希望的是,当人类繁衍到一定的数量,并根据赫斯提亚所传授的那些,开始创建属于人类自己的文明时--那时候再灭绝他们,才会对赫斯提亚造成最大的痛苦。 为了让赫斯提亚的痛苦来的更早一些,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不但没有再灭绝他们,反而都纷纷下山,把自己的本领传授给他们,让他们的文明得到了明显发展。 看到诸神们这样做之后,赫斯提亚还很感动呢,以为诸神们终于原谅了她,原谅了人类,所以更加开心,更加卖力的帮着人类创建自己的文明。 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后,西方出现了亚特兰蒂斯文明。 亚特兰蒂斯文明,无疑是西方文明发展史上,一个最伟大的里程碑,最辉煌的时刻,但也是最让赫斯提亚最痛苦的时候:亚特兰蒂斯,在诸神们的暗中操纵下,彻底沉没了。 人类史上最辉煌的文明时代,就这样画上了悲惨的句号。 这对赫斯提亚来说,绝对是个沉重的打击。 不过,善良的赫斯提亚,并没有被诸神们所击倒,反而更加的坚强了:她又引导着侥幸逃过劫难的亚特兰蒂斯人,跑到了南美洲,开始了新的生活。 新的文明:玛雅文明。 “高夫人,你应该很清楚玛雅文明吧?” 赫拉天后说到这儿后,微微一笑。 第1963章 死亡草开始泛青了! 沈银冰当然知道玛雅文明。 在来亚特兰蒂斯之前,她更是曾经听赫拉,给她讲述过西方文明发展史的故事。 可是那时候赫拉却告诉她说:不管是亚特兰蒂斯文明,玛雅文明,还是现代文明的变迁,发展,都是亚特兰蒂斯(现在的亚特兰蒂斯)上仙人们的游戏罢了。 而且沈银冰来到亚特兰蒂斯后,更是亲眼见证到了希特勒,听莉莉跟她说起过赫拉没说过那些故事。 现在,赫拉天后却又亲口给她讲了有关铜叶草的传说,让她好像终于获悉了西方文明发展史的真向。 听故事听得有些入神的沈银冰,听赫拉天后问出这个问题后,点了点头说:“嗯,算是很清楚吧,毕竟有关玛雅文明的传说,人间网路上早就传得沸沸扬扬了。而且还有人给我讲过,玛雅文明的没落,只是因为玛雅人是亚特兰蒂斯上诸神的游戏结果而已。” “唉。” 赫拉天后发出了一声多愁善感的叹息声,说:“不错,开始时,诸神只是想为了追回铜叶草,而灭绝人类。但到了后来,他们却发现改变人类的文明史,的确是个很好玩的游戏,所以就忍不住的纷纷参与了进来。” 当看到赫斯提亚带领劫后余生的人们,再一次坚强的开始创建人类自己的文明时,终于对这个游戏而感兴趣了。 于是,他们不顾赫斯提亚的强烈反对,纷纷参与了进来,并通过人类间的斗争,来跟看不顺眼的神祗对抗。 在诸神们的帮助下,生活在南美洲的玛雅人,文明再次得到了飞速发展。 不过,因为赫斯提亚的提醒,人们早早就知道了他们只是诸神们的游戏棋子,早晚会成为诸神们的牺牲品,从而彻底的灭绝。 感受到危机的玛雅人,不得不如饥似渴的发展自己的文明,希望能用先进的文明,来跟诸神对抗,并通过预算,确定了诸神要灭绝人类的时间,就是在公元2012年的12月21号。 玛雅人提前窥透天机的行为,让诸神愈加愤怒的同时,也存了戏弄他们的心思:你们不是说我们要在那一天灭绝全人类吗?呵呵,好吧,我们先提前让你们这些掌握先进文明的人去死,却故意留下你们的预言,留给那些生活在蛮荒中的人类,让他们苦苦守候2012年12月21号那天的到来。 等那些文明落后的人类,安稳过了那一天后,却发现他们仍然在快快乐乐的活着,那么就会骂你们是骗子。 再然后,等人类觉得他们永远都不会灭绝,并努力发展他们自己的文明时,再找个很开心的日子,让他们彻底的灭绝--这样的游戏,才是最好玩的不是? 于是,在诸神们的精心算计下,好不容易发展起来的玛雅文明,就像亚特兰蒂斯那样,灭亡了。 玛雅文明灭绝后,赫斯提亚终于心灰意懒,不想人们再遭受这样的沉重打击了,于是就选择了隐居。 她知道,无论她跟人类付出再大的努力,但也无法抵挡来自诸神们的报复。 赫斯提亚随着玛雅文明的毁灭,而在人世间销声匿迹,谁也找不到她,就像诸神们无论怎么努力,都找不到铜叶草那样。 遭受沉痛打击的西方人类,随着玛雅文明的没落,迎来了他们最黑暗的年代。 而在同一时期,东方文明却在流波山仙人们的宽容下,得到了长足发展,超过了西方文明。 数千年过去了,历经挫折、磨难的西方文明,随着工业文明的开始,终于有了飞速发展,逐渐超过了东方文明,其代表美国,更是成为了当今地球上的霸主。 当然了,包括两次世界大战、美国的南北战争在内的所有西方人类文明变迁,这些都是奥林匹斯山上诸神的游戏。 他们彻底喜欢上了这种游戏,但同时也没有忘记继续搜寻铜叶草的下落。 不知不觉间,距离铜叶草被赫斯提亚带到人间的年限,已经是一万八千年了。 终于,奥林匹斯山的诸神们,在人世间发现了铜叶草的蛛丝马迹。 对于这个发现,诸神们是欣喜若狂,开始全力寻找铜叶草的下落。 终于,有一位大神在人世间,发现了来自东方世界的忘忧粉,原来就是他们最依赖的铜叶草。 但很可惜的是,因为知道忘忧粉秘密的人太少,而且还是来自西方世界不方便插手的东方人手中,所以诸神要想彻底找到忘忧粉的所在之处,很难。 他们只知道,当年赫斯提亚偷走铜叶草后,竟然把它藏在了珠穆朗玛峰的山洞中,直到六百年前,一些被东方蒙古武士追杀的人,才在逃命过程中,无意间发现了那个山洞,找到了铜叶草。 可是那些人并不知道这是奥林匹斯山诸神,苦苦寻找一万八千年之久的铜叶草,还以为是上天赐予他们度过劫难的礼物,并根据铜叶草特殊的疗效,更名为忘忧草,后来又研制出了忘忧粉。 更让奥林匹斯山诸神感到黯然神伤的是,那些发现铜叶草的愚蠢东方人,竟然把神圣的铜叶草(产品,忘忧粉),当做控制别人的武器。 “高夫人,你现在做为贪狼的狼主,应该很清楚忘忧粉的神奇吧?” 讲到这儿后,赫拉天后抬头看了眼已经黑下来的天空,才拿起了一粒果实。 亚特兰蒂斯的晚上,可不像人世间那样黑暗,而是天空呈现出让人惬意的墨蓝色,压根不用任何的照明,就能让人看到她想看到的一切。 比方,沈银冰就能看清赫拉天后脸上表情。 忘忧粉神奇吗? 当然神奇。 它能让人上瘾,离不开它,为了它宁可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东西,更能给人绝对健康的体魄,跟那些肮脏、魔鬼般的毒品,有着质的区别。 沈银冰没有回答赫拉天后的问题,只是笑。 赫拉天后咽下嘴里的果实后,才说:“我知道你现在开始怀疑,我跟你讲述这个故事,甚至请你来到奥林匹斯山,都是为了要知道忘忧粉在哪儿……” 沈银冰终于说话了,打断了她:“难道,你不就是这样的意思吗?” “是。” 赫拉天后坦然承认:“我们这样做,就是希望你能说出忘忧粉的源头,因为我们始终没有找到铜叶草的繁殖所在地,那儿,是你贪狼最重要的地方,也唯有狼主,才能找到那个地方,所以我们才请你来这儿,告诉我们铜叶草的具体下落。” 沈银冰又问:“赫拉天后,既然你很清楚忘忧粉、啊,不,是铜叶草对我们的重要性,那你觉得,我会因为你们邀请我来亚特兰蒂斯,给我讲这个故事,就把铜叶草交给你们吗?” “铜叶草,本来就是我们奥林匹斯山的三大神草之一。当初赫斯提亚偷走它时,也说过,等一万八千年后,就会让铜叶草回归奥林匹斯山,现在已经是时候了。而且--” 赫拉天后从摇椅上走了下来:“高夫人,我想请你跟我去看一些东西。” “乐意奉陪。” 沈银冰也走下摇椅,顺手又端起一杯美酒,跟在赫拉天后身边,向花园深处走去。 围着湖边走了足有一刻钟,又折向西行,上了一座小山。 途中,俩人都没有说话。 不过,当沈银冰慢悠悠的喝完那杯酒时,一个身穿轻纱白袍的美少女,却及时从暗中闪了出来,手里托着个银盘,接下了空酒杯。 小山不高,坡度也很平缓,但山上却怪石林立,长满了奇花异草,还有不知名的鸟儿,空气更是清新的几乎让人窒息。 “这是奥林匹斯山上的仙草山。” 赫拉天后说出这句话时,已经绕过了一块大怪石,站住了脚步,指着前面地上问道:“高夫人,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虽说奥林匹斯山的夜晚,也能让人看清她想看清的东西,不过光线终究是暗了些,两个早就等在这儿的轻纱美少女,马上就点燃了火把。 借着火红色的火光,沈银冰看向了赫拉天后所指的地方:那儿,除了有一丛荒草之外,什么也没有。 沈银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来到亚特兰蒂斯后,最大的感触就是仙境的活力:到处,都是青翠欲滴的草坪,鲜艳花儿,就连溪水也充满了活力。 尤其是来到奥林匹斯山上后,这种感觉更加的强烈。 可是现在沈银冰所看到的这从荒草,却是枯萎的,就像人世间冬天来临后,那些枯黄的野草,只有等待春天来临后,它们才会重新绽放出它们的生命活力,把世界点缀的那样美丽。 不过,沈银冰又发现,这一丛枯草,也不是完全枯黄的:它们的根部,已经有了泛青的明显迹象。 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丛枯草,正在慢慢地恢复它们的活力。 盯着这些枯草,过了片刻后,沈银冰才轻声说:“这是死亡草。” “是的,这就是死亡草。” 赫拉天后轻轻叹了口气,语气中明显带有了些许恐惧:“奥林匹斯山上,万物长春,唯有死亡草是一丛枯草,因为它是死的。但当死亡草开始泛青,并最终彻底活转过来时,那么这儿包括诸神、花草、动植物所有生命在内的一切,就会迎来死亡。” “死亡草活,我们死。” 赫拉天后的声音,越加的低沉:“要想我们永远的活下去,唯有死亡草继续枯萎。要想死亡草继续枯萎,唯有阻止死亡的铜叶草,重新回到奥林匹斯山上。” “当初赫斯提亚偷走铜叶草时,曾经预言一万八千年后,铜叶草会重新回到奥林匹斯山……现在,时间到了,所以我们希望高夫人,你能说出铜叶草的下落。” 赫拉天后看着沈银冰的眼神中,全是渴求的神色:“高夫人,请你一定要救救奥林匹斯山!” 沈银冰没有说话,只是跟赫拉天后的目光对望着,过了很久后,才轻声问道:“把铜叶草还给你们,对我有什么好处?” 第1964章 索要好处! 死亡跟生命,是两个截然相反的东西,就像白天跟黑夜一样。 哪怕是居住在奥林匹斯山上的仙人们,虽说具备了能够长生不老的条件,不过也会有意外发生。 毕竟如果仙人们连意外都没有的话,那他们就可以尽情的作了,反正无论怎么作都不死,就像华夏四大名著中的孙猴子那样,天打雷劈对他来说屁的事儿都没有,那还了得? 一物降一物的自然规律,不但适用于尘世间的万物,就是对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也是一样有效。 能够给诸神们带来真正死亡压力的,就是死亡草。 要想克制死亡草,让它永远枯萎下去,所以山上才有了铜叶草:只要有它在,死亡草就永远不会泛青,仙人们就会永远不死。 可是在一万八千年之前,心地善良的赫斯提亚,不忍尘世间万民备受疾病的折磨,所以就偷走了铜叶草下凡--她自身,也付出了被逐出十二主神的行列。 一万八千年过去了,尘世间的人类文明经过几番的辉煌、毁灭,终于迎来了她的现代文明,医疗技术更是超级发达,人们的寿命,从一万多年前的不到二十五岁,延长到了七十岁左右(平均年龄,这儿所说的尘世间,单指西方世界)。 人类的寿命,延长了接近三倍,而且当前世界还算和平,人们基本上不用再遭受以前那种苦日子了,可是随着赫斯提亚的誓言到期,奥林匹斯山的死亡草开始泛青了。 当死亡草彻底成活后,也就是奥林匹斯山上诸神死亡的那一刻。 所以,不管众神付出怎么样的代价,都要抢在死亡草彻底成活前,找回铜叶草,让它彻底的永远枯萎下去,才能确保仙人们继续长生不老,悠哉,悠哉。 而铜叶草,却被华夏杀破狼三部贪狼部老大当做忘忧粉的原料,牢牢掌控在手中。 沈银冰,就是贪狼的老大。 全天下,唯有她一个人知道忘忧粉的原材料,藏在什么地方培养。 于是乎,搞清楚这一切的诸神,才把她邀请来了奥林匹斯山,希望能取回铜叶草。 按说,奥林匹斯山众神对沈银冰有所求,那么就得对人家客客气气的才对。 不过,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已经习惯了摆那些臭架子,更觉得铜叶草(也就是忘忧粉的原材料)本来就属于奥林匹斯山,是赫斯提亚为拯救世人偷盗下凡的,那么在人世间呆了一万八千年后,她的誓言期限到期了,就是收回的时候了,直接跟沈银冰要,也没啥不对。 只是他们却忘记了,沈银冰不是西方世界的子民,对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本来就没啥敬畏之心,又何况她在上山之前,差点遭到卡斯塔博士的玷污,哪怕是报仇出气了,可肯定会一肚子怨气的,来到诸神殿内后,雅典娜女神又对她貌似无礼…… 遭遇这些不快,沈银冰要是乖乖的配合才奇怪呢。 所以,当赫拉天后放下身价,温柔的请求她把铜叶草还给奥林匹斯山时,沈银冰就想了想,才问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沈狼主在十丈软红中打滚打了二十多年,受过委屈吃过苦,才苦尽甘来的成为了高夫人,早就跟她老公学会了没好处的事儿,那是绝对不会去做的现实主义教条,所以张嘴跟赫拉天后问好处,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啊?” 赫拉天后却没有想到这一点,小嘴半张着一副好傻好天真的可爱样子。 她觉得,铜叶草本来就是奥林匹斯山的三大神草之一,以前被赫斯提亚偷到尘世间给人治病,就当是诸神怜惜世人苦难实多了,现如今收回来也是很正常的,压根没想到沈银冰竟然索要好处。 “怎么,天后阁下莫非觉得,你们邀请我来亚特兰蒂斯做客,然后讲述一个很让我神往的故事后,我就该乖乖的把铜叶草双手奉上?” 沈银冰淡然一笑时,丝毫不掩饰笑容中的嘲讽。 也不等赫拉天后说什么,她就走到死亡草面前,缓缓蹲了下来,伸手揪住了一根草叶。 草叶根部以上都是枯萎的,稍稍用力一掰,就会掰断。 不过它的泛青的根部,却像正常草根那样,看上去只要再浇上一壶水,就能立即投出草牙那样。 一蓬枯黄的草,能够出现在到处都是勃勃生机的花园内,这委实有些不协调。 不过,这又关沈银冰何事呢? 正如她此时轻飘飘说出的话:“天后阁下,我有个问题。” 赫拉天后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已经稍稍恢复了正常:“高夫人,请问。” “既然死亡草对诸神有着这样大的威胁,那么为什么还要让它存在于奥林匹斯山?” 沈银冰问出的这个问题,也很有道理,毕竟奥林匹斯山的诸神,可都是个个牛轰轰的不行,都能把人类当游戏玩儿了,怎么可以允许有死亡草这种毒草存在呢? 赫拉天后早就料到沈银冰会这样问,苦笑一声走了过来,顺势坐在了一块石头上,解释道:“高夫人,你也该听说过美杜莎吧?” 美杜莎,在古希腊神话中,被称作复仇女神,关于她的神话传说有多个版本。 她是希腊神话中最可怕的女妖,也曾是神话中最美的女郎,男人和男性天神都想娶她,海神波塞冬在是雅典娜神殿强上了当祭司的她(因为她太漂亮了),雅典娜一怒之下(雅典娜发怒,是因为她跟波塞冬的关系不一般)把美杜莎的头发,变成毒蛇而且施以诅咒。 从那时候起,她就成了面目丑陋的怪物,她的两眼闪着骇人的光,任何人哪怕只看她一眼都会变成石像。 “怎么,这丛死亡草的出现,不会是美杜莎种在这儿的吧?” 沈银冰当然听说过美杜莎的传说,也知道她在变成复仇女神之前,可是个比雅典娜还要美的美人儿。 “是的,这正是美杜莎留在奥林匹斯山上的复仇种子。” 赫拉天后轻轻叹了口气,喃喃说道:“本来,奥林匹斯山上是没有死亡草存在的,也没有铜叶草,只有代表着让诸神永生的生命草。可美杜莎在被珀尔修斯(宙斯的儿子),还有雅典娜的帮助下杀死她后,她就变成了一丛死亡草。” 美杜莎脑袋被砍下来后,并没有马上死去,反而张嘴说出了一个恶毒的诅咒:她诅咒自己死后,会变成死亡草。当死亡草抽芽盛开时,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就会死去。 果然,复仇女神死后,她死的地方很快就长出了一丛死亡草,并且开始发芽,生长。 为了不让奥林匹斯山毁于一旦,智慧女神雅典娜耗费心血才从宇宙的尽头,找到了可以克制死亡草的铜叶草,并把它移植到了死亡草旁边,来克制它。 于是从那之后,本来只有一种神草的奥林匹斯山上,就多了一丛死亡草,跟压制它的铜叶草。 铜叶草,因为它的叶子像是青铜色,所以就有了这个名字。 “哦,原来是这样。” 搞清楚了死亡草为什么存在的原因后,沈银冰也顺势坐在了一块石头上,很感兴趣的问道:“既然死亡草对奥林匹斯山的威胁这样大,那为什么不把它连根刨出来,彻底的毁灭呢?” 赫拉天后继续苦笑:“我们不是没想过这样做,可一旦拿东西挖死亡草,地下就会出血,所有奥林匹斯山上有生命的物体,都会感觉心痛如绞--我们这才知道,美杜莎死后的诅咒,原来是这样的强大,无法根除。唉,死人的诅咒,才是最强大的,连哈德斯(死亡之神)都无法破解。” 听完赫拉天后的解释后,沈银冰没有再说话,而是抬手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还真有些累了。” 赫拉天后的脸色,微微一变。 赫拉不惜以天后身份,自降身份的跟沈银冰讲述这些古老的传说,更是用上了哀求的语气,可谓是给足了她面子。 可沈银冰,却好像压根不在意这些,在搞清楚铜叶草对奥林匹斯山有多重要后,更没有主动说要献出本该属于这儿的铜叶草。 就算赫拉天后的脾气再好,也有些生气了,沉默片刻后淡淡问道:“高夫人,你还没有给我答复。” “什么答复?” 沈银冰就像脑子不好用那样,反问赫拉天后。 赫拉天后嘴角微微抽了下,强忍着怒气说道:“能不能把铜叶草还给我们?” 赫拉天后生气了,高夫人却笑了:“可你还没有答复我。” “什么答复?” 赫拉天后,问出了沈银冰刚才问出的四个字。 沈银冰也马上拉下脸,淡淡的说:“我把铜叶草交出来,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正所谓近墨者黑,沈银冰本来就不是个善茬,再加上她老公更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所以无论做什么事,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能在这件事中,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好处大大的话,她会全力以赴的去做,不择手段。 要是没有好处--对不起,您既不是我亲妈,也不是我亲爹,我凭什么要答应你呢? 赫拉天后再次瞠目结舌,好久后才吃吃问道:“你、你真想跟我们要好处!?” “呵呵,真是笑话了。” 沈银冰呵呵一笑,笑到半截时笑容一收:“天后阁下,你该知道铜叶草对于我们贪狼来说有多大的用处,说是镇山之宝也不为过。凭什么,你们想要,我就得给你们?” “那本来就是我们奥林匹斯山的!” 赫拉天后终于克制不住自己的怒气了,噌的一声站了起来,右手猛地抬起。 “怎么,要动手?” 沈银冰双眼一翻,毫无惧色的说:“请。反正来这儿之前,我也没打算活着回去。” “你--你究竟想要什么好处,才能交出铜叶草?” 赫拉天后当然不敢把沈银冰怎么着。 沈银冰要是死了,这世界上可就再也没有谁知道铜叶草的下落了。 第1965章 必须得忍! 东欧某国。 某国原属于上世纪当世两大超级大国之一的某省,因为那些世人皆知的原因,那个超级大国就像一根电线杆子那样,在一个晚上就轰然倒塌,割裂成了数个国家。 大家还是在一起过日子时,某国人民还觉得上面分配不公,对本土有着极大的偏见,在政策上总是偏向其它省份,导致本土人民的生活质量,压根无法跟别处相比。 所以,本土人民在这个庞然大物轰然倒塌后,并没有丝毫的难受,反而举国欢腾--因为他们这个省份,在历史上本来就是独、立的,只是被一位伟人强行纳入了庞然大国中,降级成为了一个省份。 本来就对别的省份羡慕嫉妒恨的本土人民,欢呼雀跃后,就像他们的祖先那样,很快独、立成为了一个新的国家,并获得了承认。 就像当下很多年轻人那样,在跟老爸老爸住在一起时,肯定会备感束缚,恨不得马上分家单独过……可当他们自己真被分出去,才知道自己过日子原来特么的这样难,什么柴米油盐酱醋茶啥的,都得自己两口子操心,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心安理得的啃老了。 现在某国就像被分出来的孩子,在经过短暂的兴奋(单独成家立业过日子了,觉得无拘无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当然得兴奋一段时间了)后,才蓦然发现:他们吵着嚷着的要单干,原来是一件多么沙比的事儿。 可世上没有后悔药,自己酿的苦酒得自己喝,再说老爸老妈的日子也不好过,把他分出来也算是减轻负担了,当然顾不上他了。 不过老爸老妈终究有底气,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后,小日子总算是慢慢走上了正轨。 可某国,却一天不如一天。 人民开始怀念那个大家庭,对当局领导人是深恶痛绝,开始自暴自弃了。 某国本来就多山,缺少工业,好多人平时就靠救济过活,再加上人们对当局很失望,所以经济越来越萧条也是很正常的了。 一个还算能养家糊口的工作,现在至少被十数个人盯着:大家都希望这个人能犯错,也好取而代之。 幸好,贾巴斯科的工作,可不是谁能替代就能替代的,因为他是靠山地区医院最好的外科大夫,也是当地的上流社会人士。 医生,在任何年代,都是一门很有光明前途的职业。 依着贾巴斯科的外科医术,要是去华夏某个大医院的话,他那把手术刀就不再是手术刀了,而是印钞机:想请我出马做手术?行啊,先挂号,专家号! 啥时候挂号? 哦,哥们一三五不干,二四六停电,星期天歇班--啥,你想我星期一给你媳妇做手术,还给我五千块钱的红包? 五千块,打发叫花子呢? 哎,等等,先等等,如果你同意使用由风中的阳光刚推荐来的某种新药,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红包,给你媳妇做手术了。 嗯,对,你没有听错,我答应给你媳妇做手术了。 不过,看在你态度很诚恳的份上,我就违规跟你说一句,老风推荐的新药,本来就是一小瓶两毛五的价格,但在改变包装改了名字后,现在是每瓶八十五块钱,而且你媳妇每天得用至少三瓶以上。 ok,ok,这可是你自己同意的,我可没逼你--昂,你媳妇的手术啊,下午两点立即做,不就是跟你亲嘴时,不小心把你假牙给吞进胃里去了吗,毛毛雨啦。 很可惜的是,贾巴斯科可不是大华夏那些幸福的医生,而是在各方面条件都特么很扯淡的某国靠山地区,再加上当地政府那帮老顽固不许这样不许那样,抽规矩蛮多的,所以他除了该拿的工资之外,平时也没多大收入。 就这样,他还是备受人羡慕的,听说有几个小子,也开始惦记他当前在医院内的职务了。 为了保住这个职务,贾巴斯科只能付出尽可能的努力。 就像现在,他刚从医院拖着沉重的两条腿回家,晚饭后正要抱着老婆亲个嘴儿呢,医院来电话了:要求他火速赶回去,主持一场大手术。 患者是个四旬左右的男性,长的很斯文,很有文化的样子,送他来医院的同伴也称呼他啥子博士。 啥子博士的情况很不妙:他的第三条腿子那地方,竟然被人用重物,砸了个稀巴烂。 这算不算是大手术啊? 绝对算。 当前靠山地区的所有医院,除了被人称为第一刀的贾巴斯科之外,别人还真不敢接这样的手术。 其实,除了这位啥子博士之外,还有一个女性患者:这个患者的情况也不容乐观,被人用刀子狠狠划了一刀子,破坏了她美丽的容颜,不过相比起那位啥子博士来说,还算是轻的了,也不用贾巴斯科医生亲自出马,其他大夫就能搞定。 刚劳累了一整天,再赶回单位工作,让谁谁心里也会不爽的。 不过贾巴斯科可不敢有所抱怨,一切都是为了保住职业。 好像知道贾巴斯科大夫很劳累,他刚走进更衣室准备换衣服时,一个男人跟着走了进来,带着一个漂亮的女郎。 男人长了一把大胡子,看起来很威严的样子,模样跟古希腊神话中的当家人宙斯王有些相似(贾巴斯科能够知道宙斯王的样子,自然是从电影中看到的了),而且跟随他来的那些人,对他也是无比的尊敬。 “只要救活了他,这些都是你的。” 男人抢在有些纳闷的贾巴斯科说话(这儿是更衣重地,无关人员给我出去)之前,抬手打了个响指。 他身后那个漂亮女郎,马上就走过来,把手里拎着的一个小箱子放在了桌子上,一按机关,箱子盖打开:里面,竟然是五十沓美钞! “这是五百万。” 就在贾巴斯科为看到这么多美钞,而目瞪口呆时,男人傲然的仰起下巴,淡淡的说道:“只要你能救活他,你就能拿到这笔钱。” 五百万? 欧野,买嘎的! 五百万美元对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巨款,更何况是贾巴斯科所在的某国? 心儿在狂跳,思想在飞扬,贾巴斯科先生在颤抖,盯着那些美钞的双眼,已经开始发红,嘴里更是念念有词,也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贾巴斯科的反应,早就在男人的意料之中,所以他始终在耐心的等待。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贾巴斯科才慢慢抬起头,声音嘶哑的说:“我、我刚才已经看过患者的检查情况了,要想救活他,问题不是很大。但、但我没办法让他恢复他的男性功能,因为他的情况太严重了,没有哪一个医生能……” 傲慢的男人抬手,打断了贾巴斯科的话:“我只要他能活下来。其他的,并不重要。” “好!” 贾巴斯科虽然从来都不收红包(主要是也没谁给他送),可真的无法抵抗来自五百万美钞的诱惑,咬了咬牙后,坚定的答应了下来。 同时,他也终于明白:让全世界都羡慕的华夏同行,为什么会是那样的幸福了。 原因很简单,这一切都是患者家属给惯出来的:救死扶伤,本来就是医者的天职,也从来没谁会想到收红包,可自从第一个自以为很有势力、很有钱的沙富人,为了确保自己家属得到院方最高级的服务待遇后,就送上了红包。 没有谁能抵挡得住糖衣炮弹的攻击,于是华夏那些天使们,很快就被打中了翅膀,开始在做本职工作时,渴望得到红包。 于是乎,随着第一位沙比富人的沙比行为,得到了超值服务(收人钱财,天使们当然得小心伺候了)后,人们纷纷效仿--结果到了后来,这已经成了一个潜规则。 华夏的白衣天使们,也终于心安理得的开始收红包。 没有红包? no、no、no……嘶哈,这事儿可不好办啊,我可不敢保证在给你老婆开膛破肚找那个假牙时,她不会出现任何的危险。 毕竟意外风险可是真实存在的,你先去签字,要是你老婆不幸光荣在手术台上了,那也是意外,纯属意外。 在看到这满满一箱子美钞后,贾巴斯科终于明白华夏同行的幸福指数是怎么来得了,对他们的鄙夷之情也小了很多,稍微一犹豫后,就干脆利索的收起箱子,换上了白大褂。 贾巴斯科在走出更衣室之前,傲慢的男人又说话了:“先生,我希望你能对这件事守口如瓶,手术结束后能离开这儿,移民到你喜欢的国家去。” “我想好了。” 贾巴斯科医生停步,转身,脸上带着向往的光芒:“明天,我就会辞职,力争用最快的速度,移民华夏。” 傲慢男人稍稍一楞:“啥,去华夏?我还以为你要去欧美发达国家呢。” “我喜欢华夏文化,早就向往的不得了了。” 贾巴斯科先生说完后,微微一笑走出了更衣室时,心里却在想:你懂个毛啊,华夏才是我大医生的天堂! 暂且不管贾巴斯科医生是怎么想的,单说傲慢男人。 贾巴斯科走出去后,他身边的漂亮女郎低声问道:“我觉得,就这样让他死去最好。因为他知道的太多了。而且,他仗着您对他的信赖,现在做事也越来越狂傲了。哼,我早就警告过他,那儿的女人随便他玩,可他还是贪心不足的,想……” 傲慢男人皱眉,打断了她的话:“你说的我都明白,他早晚也得去死。可现在还不能死,因为你们几个,还没有完全把他的本事掏空。等你们能独、立克隆出让我最满意的产品时,那才是他的死期。” 傲慢男人抬手,轻轻捧住了漂亮女郎的脸颊:“宝贝,我知道你为了我们的大业,牺牲了太多,包括违心伺候他。可是,我们当前必须得忍,尤其是在成功在往时。” 赫拉天后也必须得忍。 因为她很清楚,暴力虽然能解决问题,可对沈银冰却没多大用处。 第1966章 沈银冰让步了! 如果沈银冰是别的女孩子,在见识过奥林匹斯山的神奇后,肯定不敢对赫拉天后有任何的反抗。 可沈银冰就是沈银冰。 她可是被吓大的。 更何况,人家当前也是来自东方修罗道的猛人,是贪狼部的老大,手下有万千儿郎,虽然孤身做客亚特兰蒂斯,不过却有着强大的底气。 要不然也不会敢把卡斯塔博士变成太监,又让卡伦夫人、黛咪小姐血染山脚下了。 沈银冰最大的底气,还是她牢牢掌控着忘忧草的秘密:哪怕是她那个亲亲的老公,要想从她嘴里套出这个秘密,也不是太轻易的事儿。 毕竟忘忧草的秘密,可关系着整个贪狼万千儿郎是否能够凝聚成绳(好多中高层干部,都是由忘忧粉来控制的),所以无论怎么样,她都不会轻易贡献出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现在跟她要这玩意的,可是奥林匹斯山上的赫拉天后。 沈银冰亲眼见证了亚特兰蒂斯的神奇,当下已经毫不犹豫的相信这儿就是仙境,甚至刚才赫拉天后所讲的那个故事,她也信了七八成。 没办法不信,因为这是在奥林匹斯山。 只是要想沈银冰就这样交出忘忧草,那也是不可能的--她必须的,得捞到足够的好处。 是足够的。 赫拉天后缓缓放下手,眼神沮丧的重新坐下来的样子,早就在沈银冰的意料之中。 人家孩子轻轻一笑,淡然说道:“天后阁下,至于我到底想要什么好处,现在还么样想到。不过我必须得先告诉你一些我的决定,然后咱们再仔细谈这事儿。” “什么决定?” 对打又不能打的沈银冰,赫拉天后还真有些狗咬刺猬的感觉,只能耐心跟着她的谈判节奏走。 “我可以交出铜叶草。” 沈银冰刚说出这句话,赫拉天后就再次猛地从石头上跳起来,满脸都是激动神色,双眸中还有泪花在闪烁,颤声说道:“谢、谢谢您,高夫人!是您善良的决定,拯救了整个奥林匹斯山,我们会一直牢牢记住您的恩情!” 原来,神仙也是怕死的。怪不得老人们常说,活的越老就越胆小,怕死……看到连高高在上的赫拉天后,都激动的这样失态了,沈银冰不禁暗中感慨了下,才说:“天后阁下,你先别激动,我的话还没有说完。” “哦,哦,你请说。” 赫拉天后这才意识到,自己也太过激动了,连忙抬手擦了擦眼角,接连深吸了几口气,才重新坐在了沈银冰的对面石头上。 沈银冰想了想,才说:“天后阁下,你确定我们贪狼的忘忧粉,就是你们所需要的铜叶草吗?” “万分肯定。” 赫拉天后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除了奥林匹斯山上的铜叶草之外,天上、地下,还有那种植物,拥有这样神奇的功效?” “那好吧。” 沈银冰说:“可天后阁下,你有没有想过,奥林匹斯山离不开铜叶草,其实我们也离不开?不瞒你说,我这个狼主现在之所以能统帅麾下万千信徒,大部分人都是用忘忧粉所控制的。” 沈银冰可没有撒谎。 现在贪狼的信徒,足足有一万多人,其中更不乏是在华夏官场上的人物。 其实,也正是这些当官的信徒,沈狼主在华夏跟人躲猫猫,才能那样如鱼得水,要什么就有什么。 而这些人,基本都是由忘忧粉给控制着的。 如果沈银冰答应把忘忧草交给奥林匹斯山,那么她以后拿什么给那些信徒? 如果没有了忘忧粉,那些对她忠心耿耿的信徒,不但会反了她,还会想尽一切办法的,来折磨她,索要忘忧粉。 毕竟大家都已经离不开忘忧粉了。 其中也包括沈银冰她自己。 沈银冰的意思呢,很简单:把一部分忘忧草(其实就是一种还没有被科学家发现的青苔菌类,并不是像真正的草那样有种子,只需像移植草坪那样的铲下一块来,放在合适的环境下,就能迅速蔓延生长的)还给奥林匹斯山,自己留一部分,用来当做忘忧粉的原料。 “对我这个要求,你们奥林匹斯山必须得同意,要不然一切都免谈。” 简单介绍了一下铜叶草对自己的重要性后,沈银冰语气坚定说道:“这算是我们谈判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吧。” “这--” 赫拉天后黛眉皱起,很想反驳。 不过,她又觉得人家沈银冰说的很有道理。 毕竟沈狼主可不是奥林匹斯山能控制的,人家就算不给,奥林匹斯山这边也强求不来的。 “高夫人,我本人同意了你这个前提条件,但具体的,我得跟其他诸神协商一下,到时候才能给你一个肯定的答复。” 想了想,赫拉天后才这样回答。 沈银冰点头,表示理解:“好,那我等你消息。另外,我还有两个小小的要求。” “请说。” “我走时,必须得带走两个人。” “赫拉是其中一个。” 赫拉天后说着,抬头看了眼赫拉等候的方向,问道:“另外一个是谁呢?”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他是我丈夫好多年前一起出生入死过的战友,叫大猩猩。” 沈银冰说:“赫拉,还有大猩猩,现在都是奥林匹斯山的管家了吧?我就想带他们走。” 带走赫拉,是沈银冰受楚扬所托。 带走大猩猩,则是因为他是高飞的生死战友。 亚特兰蒂斯有万千神仆,上千个管家,沈银冰索要这样两个身份无关紧要的人,对于赫拉天后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想都没想,就点头同意了:“这个好办,你随时都可以带走他们。” “那我就多谢天后阁下了。” 沈银冰也表示了一下谢意,接着问道:“另外,我还想向你打探一个人,她是个女人,跟赫拉的关系很好,名字也叫宙斯王。她是不是也在亚特兰蒂斯?” “宙斯王?” 赫拉天后黛眉皱起,问道:“亚特兰蒂斯除了诸神殿内的宙斯王之外,还有第二个宙斯王吗?” “既然有当神仆的赫拉天后,那么有宙斯王也是很正常的了。” “可我从没有听说过,亚特兰蒂斯有叫宙斯王的女人。” “你确定?” “我,掌管着亚特兰蒂斯的人事,没有谁比我更清楚这儿有多少人了。” “那可就奇怪了,难道她没有来这儿?” 看出赫拉天后不像是在撒谎后,沈银冰皱着眉头,喃喃自语。 赫拉天后没说话。 过了片刻,沈银冰才开口说话,却是岔开了话题:“据我所知,赫拉俩人,尤其是大猩猩,那是个相当桀骜不驯的人,怎么可能会来这儿当神仆呢?” 对于沈银冰的这个问题,赫拉天后傲然一笑:“呵呵,谁不想长生不老?” “有道理。” 沈银冰点头赞成了一下,接着又问:“可是,他们在成为神仆后,为什么却不认识故人了?哪怕是自己相亲相爱的丈夫。” 赫拉天后缓缓回答:“任何人,要想成为亚特兰蒂斯的神仆,都得忘记他(她)在尘世间的那一切。唯有这样,才能尽心尽力的做事。”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她又说:“不过,既然高夫人要带他们两个走,我可以让他们恢复在尘世间的一切思想。而他们就会觉得生活在亚特兰蒂斯的这些天,只是在做梦。” 沈银冰来亚特兰蒂斯的目的之一,就是受楚扬所托,查清楚赫拉是怎么不认识他的。 不过在见识到这儿的神奇后,沈银冰觉得压根没必要去追寻这个原因结果了:仙人要想让赫拉他们忘记在尘世间的一切,那简直是太简单了。 “其实,亚特兰蒂斯选择他们当神仆,是他们的荣幸。一般人,还真没资格来这儿当神仆的。你带走他们,其实对于他们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 赫拉天后无所谓的笑了笑,就说道:“高夫人,请说出你的第二个要求来吧。” “高雅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沈银冰盯着赫拉天后的眼睛,徐徐问道:“而且还被你们封为了中仙,又让他出来见我,所以我很想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高雅,还有高夫人你不认识的那个燕东吴,能够荣幸的出现在奥林匹斯山,这本来是个秘密。” 赫拉天后想了想,才说:“不过,我知道你很想知道,那就告诉你吧,反正也不是太了不起的事。” 东方有个流波山,西方有个亚特兰蒂斯。 双方各自管着自己的世界,在数百年之前,从没有插手过对方的地盘。 但到了近代后,因为东方流波山上的仙人们矛盾加深,派系林立,比亚特兰蒂斯更为严重,所以就有些东方仙人,为了打击对手,就跟西方亚特兰蒂斯联手,这才有了八国联军侵华一事的发生。 从那之后,西方人连同他们的文化,就‘喜欢上’了华夏这块东方最古老的土地,开始培植自己的势力,更是借着数十年前飓风登陆大陆时,也派遣了相当一部分的神仆,前去参与此事。 实际上,亚特兰蒂斯对于尘世间的东、西对抗啥的,压根就没什么兴趣,他们之所以派人去那边闹腾,就是因为发现苦苦寻找的铜叶草,很可能就在东方的某处。 他们派人插手东方尘世间的战争,就是希望能找到铜叶草。 不过,流波山的仙人们,却对亚特兰蒂斯的插手很不满,开始筹划反扑,把西方给赶出去。 只是很可惜的是,并不是每一个流波山的仙人,都有这想法。 利益所在之下,有些东方仙人就放任自己在尘世间的代表,全力配合亚特兰蒂斯。 “高雅他们两个,就是那些配合我们的人,也已经得到了奥林匹斯山的承认,为了表彰他们,所以才赐予了他们中仙身份。” 简单讲完高雅为什么会在奥林匹斯山的原因后,赫拉天后末了才说:“让他们见你,是希望你以后能给予他们尽可能的帮助。” 第1967章 还有个暗世界! 高雅,燕东吴,是流波山某派仙人们在东方尘世间的代表。 他们都担负着一定的任务,跟别派仙人在尘世间的代表相对抗。 不过很遗憾的是,不管是高雅还是燕东吴,在东方尘世间混得都不咋样,几乎已经混不下去了,所以流波山的某个大神,才让他们来到了亚特兰蒂斯,暂避风头,养精蓄锐,等待最合适的出击机会,再外出闹腾。 赫拉天后继续说道:“我知道,高雅跟你丈夫高飞的关系,一直都是势同水火,甚至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时候,他能坚强的活着,就是为了跟你丈夫做对。” 沈银冰冷笑:“既然你们都知道这些,那么为什么还要让我给予他们尽可能的照顾?帮着外人来对付我丈夫,我是不是脑子有毛病了?” 赫拉天后却不答反问:“高夫人,请问你一个问题。现在你也该知道了,在你们东方文明中,始终都有轮回六道的说法,而高夫人你,却是修罗道,对不对?” “是,那又怎么样?” 沈银冰回答。 “修罗道,是不属于流波山管辖的,因为他们只是属于天道,是天人,能左右的,也唯有天道、人道。但很不幸的,出身于修罗道的你,却被卷进了天人之战的浑水中,所以流波山就希望你能消失。” 赫拉天后轻声说道:“为了让你消失,那些仙人们针对你,做过很多事。比方你父亲、你的海伯,还有你继母颜红,下场都不怎么好。如果不是你运气特别好,能获得高飞的青睐,你觉得你能成为他丈夫?” “你不能的。为什么不能?” 赫拉天后自问自答:“因为你是修罗,是天人的天敌。流波山的某派仙人,当然不肯同意你能掳获一个天人(高飞)做丈夫了,因为他们会觉得,这是对整个天界的羞辱,所以别看你现在是高夫人,但我敢保证,他们始终都在为该怎么让你离开你丈夫,甚至神魂俱毁而策划着一幕幕的阴谋。比方让别的女人来把你取而代之。据我所知,他们始终在寻找合适的人选,不断的。” “故而,严格的说起来,不希望你是高夫人的那些仙人,就是跟我们做对的那一派。而高雅他们,却是我们的战友,本真敌人的敌人是朋友这条真理,所以你跟高雅他们,也有可能会成为朋友,这也是我们希望你跟他们,能够交好的主要原因。” 赫拉天后说到这儿,笑了笑才继续说:“当然了,如果高夫人你不在乎能不能成为永远的高夫人,那么你也没必要跟高雅他们联手,去对付希望能让你离开高飞的那些人了。” 成为高夫人,而且永远都是高夫人,已经是沈银冰最大的心愿。 为了这个心愿,沈银冰哪怕是万死,也会捍卫的。 所以,谁试图拆散她跟高飞,谁就是她的敌人。 不论那个人是仙人,还是受仙人所指引的女人。 “王晨,是不是那些人的人选之一?” 沈银冰觉得,她在听完赫拉天后的这些话后,本该很生气才对。 可实际上,她在问出这句话时,却发现自己心态竟然很平静。 赫拉天后也没有隐瞒:“王晨,就是其中之一。不过,她的任务失败了,跟穆天涯、梁娇娇、解红颜、秦城城、白瓷、秦紫阳、张幕涵等人一样,都已经彻底失败了。” 赫拉天后没有注意到,沈银冰藏在袍袖中的右手手背,已经有青筋绷紧了。 赫拉天后能说出秦城城等人的名字,沈银冰并没有感到奇怪:仙人们嘛,都是未卜先知的,再说这些女人跟高飞不清不白的,在尘世间也不是啥秘密不是? 她很愤怒,语气却依旧平淡:“那么,莫邪征东是不是?陈果果呢,是不是?” “莫邪征东不是,因为她是修罗道的女王,流波山上那些人,还没有资格控制她。” 赫拉天后摇了摇头,说:“陈果果也不是,她属于轮回六道之外的魔道中人,比莫邪征东还要让流波山的人头疼。” 听说不是这两个人后,沈银冰心里松了口气。 说实话,沈银冰对这一魔、一修罗还是很忌惮的。 她们都具备一定的能力这一点还放在一旁,主要还是因为高飞很在乎她们,她们也都怀了高飞的孩子。 只要不是她们两个,至于其他女人--哼哼,身为修罗教主的沈银冰,又有贪狼万千儿郎所帮助,要是打不赢这场‘保护丈夫站点哦’,那她也没脸活着了,干脆让出‘老婆位’拉倒。 “那么,那个敢来破坏我幸福生活的女人,到底是谁?” 沈银冰深吸了一口气,问道。 赫拉天后有些为难:“这是秘密……” “我们还要不要谈判?” 沈银冰马上打断了她的话。 “好吧,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人,因为这个人选,是什么奥林匹斯山培养的。” 看到沈银冰有些生气后,赫拉天后只好无奈的这样说。 沈银冰追问:“她是谁?” 抬头,看了眼天上的星星,赫拉天后才说:“她也是一个华夏人,但从小就被我们所培养,几年前才去了东方。她姓邢,叫刑雅思,英文名字叫做阿达雅思。” “刑雅思,阿达雅思?” 沈银冰黛眉皱起,轻咬了下嘴唇:“我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你很快就知道了。” 赫拉天后讪笑一声,才说:“或许,她也会失败。因为在我们悉心培养她时,不慎走漏了风声,被流波山上的某些人得知,并针对她做出了相应的计划。” 流波山的某些仙人,得知亚特兰蒂斯竟然也插手高飞的私人事,企图通过刑雅思来间接控制高飞后,马上就做出了相应的反应:派遣一个人,专门对付刑雅思。 手段也很简单,就是让这个人跟刑雅思,抢先产生男女爱情:只要这个人能把刑雅思给搞定,那么亚特兰蒂斯的计划就破产了。 流波山所推出的这个人,也被视为是高飞的盟友,跟他一起来对抗亚特兰蒂斯、流波山上的某派系仙人。 赫拉天后讪笑,是因为亚特兰蒂斯在打高飞的主意,想通过女色来控制他,既而达到所求的目的。 如果不是看在奥林匹斯山急需铜叶草救驾的份上,赫拉天后也不会说出刑雅思这枚棋子,来招惹沈银冰的反感。 不过,沈银冰倒是很大度。 因为她很清楚,奥林匹斯山要培养人对付高飞时,她还不是高夫人呢。 沈银冰只关心:那个被流波山派来针对刑雅思的家伙,能不能把她给搞定。 对沈银冰这个疑问,赫拉天后也表示说不定,因为其间所牵扯到的因素太多,她也不敢保证。 “只要我看到叫刑雅思的女孩子,不管她认不认识我丈夫,直接干掉就是了。” 沈银冰笑了,眼神却很犀利。 赫拉天后却皱眉,说道:“你不能杀她的。” “为什么?” 沈银冰冷笑:“就因为她是你们培养出来的人,我就得放任她去勾搭我丈夫?” “不是这样子的。” 赫拉天后摇了摇头,说:“因为,她现在还深深的爱着你丈夫的盟友。你要是杀了她,你丈夫的盟友就会跟你反目成仇。而且最重要的是,企图拆散你跟高飞的人,也绝不是刑雅思一个人。” “还有谁?” 沈银冰真恼火了。 “还有美杜莎的人。” 赫拉天后说着,看了眼那一丛死亡草。 “什么,美杜莎的人?” 沈银冰愣了:“她、她不是死了么?” 死了的,不管是人还是仙人,就是死了,怎么可能还会派人去闹事? “她西方文明中的复仇女神,死了的,只是她的身体,可她的灵魂却永远不会破灭,要不然,我们奥林匹斯山诸神,也不会时刻防备着她了。” 赫拉天后苦笑:“其实我们,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幸福。反倒是那些散仙,才是最幸福的人。” “那个,美杜莎,在哪儿?” 沈银冰有些搞不懂赫拉天后话了,有些头疼的摇了摇头。 “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以西方世界来说,最光明的地方就是亚特兰蒂斯了,而最黑暗的地方,就是美杜莎的领地,名字就叫暗世界。” 赫拉天后微微闭上眼,语气轻的像夜风:“暗世界内,没有一点点的光明,有的只是潮湿、阴冷,血腥,还有数不清的毒蛇--当那些毒蛇来到尘世间后,就会变成美女,去完成美杜莎的旨意。替美杜莎管理这些毒蛇的人,叫做驱魔者。” 沈银冰不关心美杜莎的暗世界,也不在意她跟奥林匹斯山的仇恨有多大,她只想知道:暗世界,为什么也要派人去接触她丈夫? 对于沈银冰这个问题,赫拉天后只说了一句话:“美杜莎,是奥林匹斯山的敌人。” 沈银冰沉默片刻,就明白了:那个美杜莎,其实才不关心沈银冰能不能跟高飞在一起呢,她只是喜欢跟奥林匹斯山做对。 高飞,是亚特兰蒂斯想争取、利用的人,为此还提前培养成了刑雅思。 美杜莎得知后,马上就派出了一条毒蛇,化为美女,也去接触高飞了。 搞清楚这一点后,沈银冰的头大了。 真大了。 情况无比的复杂,她不知道该咋办了。 她有了四面楚歌的感觉:要对付流波山、防备亚特兰蒂斯,还要跟暗世界的人作战。 赫拉天后叹了口气,说道:“对于刑雅思,我们承认对不起你,也承认这是个失败的任务。所以呢,为了弥补我们的错误,我们才派出了燕东吴。” “那个燕东吴,又有什么用处?” 沈银冰再次很抓了下头发,才感觉好受了一些。 “至于他的作用,三言两语的还说不清,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将分担来自刑雅思对高飞的纠缠,也会跟反对你跟高飞在一起的那些仙人做对。你们,最好也能成为盟友,为了各自利益。” 赫拉天后说着,眼里闪过一抹异样的神色。 第1968章 死亡草盛开后! 赫拉天后这番话,把沈银冰彻底搞的是脑子里乱哄哄的好像一团乱麻,怎么理也理不清。 她觉得赫拉天后所说的这些,有些地方是真是无比的,因为她能感觉到。 可有些地方,却是自相矛盾的,比方劝她跟高雅等人联手,来对抗流波山那些对付高飞的仙人。 谁都知道,高雅跟高飞的关系咋样,而沈银冰更是在国庆节那天,狠狠甩了高雅一耳光:这两口子,都跟高雅有着死都可能无法解开的矛盾,怎么可能跟他冰释前嫌,并肩作战? 沈银冰愣愣的看着赫拉天后,希望能从她的眼眸中看出什么,比方狡猾啊,阴险啊,阴谋得逞前的小心翼翼等神色。 不过赫拉天后的双眸清澈如水,只有满满的真挚,最多就是还有关心,沈银冰竟然找不到一点对自己不利的东西,这让她更加的茫然。 “高夫人,我知道,今晚说的太多了,海量的信息,还有错综复杂的关系,都需要你来逐一理解透彻,这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但我不能这样做,因为--” 赫拉天后说着,看向了那一丛死亡草,脸上浮上心悸的神色:“因为死亡草马上就要盛开了,奥林匹斯山急需高夫人你的援手,拯救,所以我只能先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以换取你的信任,请你尽快的把铜叶草还给我们。” 沈银冰没有马上说话,也看向那一丛死亡草。 丛看到这些死亡草到现在,最多也不超过一个半小时,可当沈银冰此时再看向这些草时,却忽然有了种明显的感觉: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这些死亡草的根部,好像又青了许多。 不会吧? 就这一会儿时间,它们就有了这样大的变化? 沈银冰心中一动,弯腰伸手采住了一棵草的根部,稍微用力向上拔时,就听到赫拉天后喃喃的说:“死亡草泛青需要一万八千年,叶子全绿需要十八天,抽芽盛开出死亡之花,却仅仅需要十八个小时--啊,当死亡草的白色花儿全然绽放时,奥林匹斯山上所有万物生命,就会全部枯萎,死去。” “气温会变得无比寒冷,狂风大作,不再有阳光,只有潮湿阴冷的黑夜。黑夜中,到处都是好像丝条那样的黑色毒蛇,那是美杜莎的头发所变,它们都有着一对血红的小眼睛,大张着的嘴巴中有尖利的倒牙森森发光。它们无孔不入,寻找一切还残存的生命,然后注射死亡的毒液。” 赫拉天后喃喃的说着,慢慢从石头上瘫跪在了地上。 是双膝跪地,她的双手高高举过头顶,腰杆笔直,随即缓缓趴下,额头触地,这是标准的五体投地礼节,冲着那一丛死亡草,本来很温和的声音,变得无比沙哑起来,还在颤抖:“满是生机的奥林匹斯山啊,成为了毒蛇的蛇窟。所有的万物生灵啊,都在哀嚎着死去。这是一个充满罪恶的黑暗世界啊,再也看不到光明。” 随着赫拉天后如泣如诉好像祈祷的声音,沈银冰眼前慢慢浮上一幕画面:她所在的这块大地上,所有的植物都已经枯萎,变成苍白的颜色,无数的飞鸟从天空落下,所有的走兽都哀嚎着伏在地上,活泼的流水被彻骨的寒冷冻成了冰的世界,游鱼不再游动,像那些飞鸟,走兽一样,都慢慢变成了一具白骨窟窿。 奥林匹斯山的仙人们,无论他们怎么努力,奔走,可都无法冲破黑暗,喊叫的声音越来越低,奔跑的脚步越来越慢,终于随着死亡草的白色花儿万千绽放,变成了一尊尊没有生命的石像。 一条条好像死死条那样的黑色毒蛇,吐着血红的信子,蜿蜒爬上了石像的脖子上,高高的昂起三角形的脑袋,冲着黑暗的天空膜拜。 黑暗的天空中,忽然慢慢出现一个无比聚大的脑袋。 那个脑袋是个女人头,很漂亮的女人头,可她的头发,却是全部由黑色的毒蛇组成,一双深邃到让人看到地狱的眼睛里,都是邪恶的狞笑。 这是黑暗形成的美杜莎头像。 她的头像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彻底遮掩了整个天空,把奥林匹斯山下的亚特兰蒂斯也笼罩在了黑暗中,无数的中仙、散仙、神仆们,还有万千生灵,就像奥林匹斯山上的生灵们一样,哀嚎着死去。 幻象中,沈银冰看到了她自己。 她没有变成石像,也没有被黑暗所吞噬,她仍旧穿着轻柔的白纱袍服,茫然的站在诸神殿前,亲眼见证了眼前的一切,都在十八个小时内,失去了他们原本的生命。 没有谁能逃得出奥林匹斯山,逃得出亚特兰蒂斯,因为黑暗已经把这儿彻底的笼罩,气温足有零下一百度,万千生灵的哀嚎声,仿佛都给冻住--可唯有她,却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 因为沈银冰不属于西方世界,不属于尘世间。 她来自东方的修罗道,是尘世间的修罗教主,美杜莎的邪恶诅咒,死亡草的盛开,都对她无可奈何。 但是她却离不开奥林匹斯山,因为天好像塌了下来,用黑暗封住了所有走下奥林匹斯山的路,还有无数条毒蛇,在她身边盘旋,游走,吐着血红的信子。 沈银冰感觉不到冷,也感觉不到饿,她甚至可以一万年不吃饭,一万年不喝水,一万年感觉不到彻骨的寒冷,却无法阻止一万年的孤独。 她活着,却只能站在诸神殿前,孤独的呆在这个世界中。 没有阳光,没有鲜花,没有小鹿,更没有高飞--只有用语言文字都无法描述的孤独,惶恐。 这个世界,怎么会变成那样? 这都是因为死亡草盛开了,这是美杜莎对奥林匹斯山最邪恶的诅咒。 除了那些邪恶的毒蛇还在游走、妖艳的死亡之花尽情绽放外,黑暗上空还有数不清的冤魂,在大声哀嚎着,声音被寒风撕裂,偶尔会有一个冤魂,从黑暗的天空中一头扎下来。 扎向沈银冰,面目狰狞大张着嘴巴,张开的双手十指就像一把把利剑那样锋利,眼眸中却没有一丝丝的生机,只有让沈银冰无法直视的空虚。 这一切,都是因为死亡草盛开了。 死亡草盛开,都是因为奥林匹斯山上没有了铜叶草。 而沈银冰,却知道铜叶草在那儿。 铜叶草。 忘忧草。 仿佛间,沈银冰通过重重的黑暗,看到了贪狼最秘密的基地中,那些历经数百年才培育成草一样的青苔--这就是忘忧草,奥林匹斯山的铜叶草。 它们的叶子翠绿,就像生了锈的青铜,却绽放着无比的生机。 看到这些铜叶草后,沈银冰眼前的黑暗开始慢慢消散,天空中那个聚大的美杜莎头像,不甘的嘶吼着,怒骂着,哀嚎着,被春风吹向宇宙最深处。 那数不清的黑色丝状毒蛇,也都吱吱的叫着,在草丛中、石头上、树杈间来回的翻滚着,最后变成了一缕缕的青烟,袅袅的腾起。 阳光,金色的阳光,终于撕开了黑暗,照射在了奥林匹斯山上,洒在了一只早就变成白骨的小鸟身上。 那一具白骨开始发生变化,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开始生出新的肌肉,羽毛--终于,小鸟活了,欢快的叫了一声,跟它逐渐恢复生机的同伴们一起,展翅飞翔,在奥林匹斯山的上空,宣布生机的到来。 万物复苏。 那些石像,也开始裂开,威严的宙斯王、温柔的赫拉天后,清纯可爱的美少女们,忠诚的下人玛丽他们--都慢慢的复活了。 那么多的人啊,还有那么多的飞禽走兽,都围拢在沈银冰四周,就像此时正在向死亡草祈祷什么的赫拉天后那样,五体投地。 眨巴了一下眼睛,沈银冰眼前这些幻觉全部消失。 奥林匹斯山的黑夜,依旧那样迷人,温柔的轻风吹过脸颊,就像高飞的手,空气中飘荡着花儿的香气,不远处的草丛中,传来虫儿的歌唱声。 一切还是刚才的样子。 奥林匹斯山并没有被邪恶的黑暗所笼罩,那是因为死亡草还么样盛开。 沈银冰微微低头,看向了手里采着的那棵死亡草,再次稍微用力向上拔。 就在沈银冰刚来到死亡草面前时,只要用手指稍微一掰那些枯草,草叶就会碎裂成无数瓣。 可她仅仅听赫拉天后讲了一番漫长的话,眼前出现过一幕心悸的幻觉,这才用了多久? 死亡草的草叶,竟然有了十足的韧性:草叶不但没有碎开,青色已经从根部,染到了草叶的中间位置。 死亡草,在复活。 以沈银冰不能不震惊的速度,在迅速的复活。 “高夫人,您,只有十一天的时间,来制止悲剧的发生,让死亡草永远枯萎下去。” 就在沈银冰为死亡草邪恶的复活能力而感到震撼时,赫拉天后慢慢从地上坐了起来。 “天后阁下,你--” 沈银冰看向赫拉天后,张嘴刚说出这五个字,却惊恐的发现:就在刚才还婉约温柔的赫拉天后,却憔悴的不像样子了,就像猛地苍老了至少十五年:“你、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子了?” 因为发现赫拉天后忽然变老后,沈银冰心中惊恐,采着死亡草的右手一抖,拔下了那棵草。 “啊呀呀--” 一种很尖细、刺耳却又几乎听不到的尖叫声,忽然从死亡草的地下传了出来。 完全是本能的,沈银冰被吓得一哆嗦,随手扔掉了死亡草,低头看去。 她看到,在那棵草被拔除来的地方,竟然有鲜红的血冒了出来。 猛地,沈银冰脑海中就闪过赫拉天后曾经说的那些:要是拔掉死亡草的话,就会有鲜血冒出来,这也代表着一个生命消失。 赫拉天后的眼珠动了下,随即垂下了眼帘:“高夫人,我、我们已经在死亡草面前,呆了两整天。” “什么?” 沈银冰的眼睛,一下子瞪大:“我们在这儿,已经呆了两整天!?” 第1969章 好像一眨眼的幻境! 沈银冰敢用脑袋来跟人打赌,她看到死亡草的时间,不会超过两个小时。 在这两个小时中,她有一个半小时在听赫拉天后讲述死亡草、铜叶草的故事,其余的时间,也就是盯着这一丛死亡草,幻想它盛开时的样子。 幻想,能用多久的时间? 可赫拉天后却告诉她说,她们在死亡草面前,已经呆了两整天。 两整天是多少时间,那可是四十八小时啊。 难道沈银冰会在这儿幻想个两天两夜? 真特么的扯淡,扯大淡。 沈银冰嘴角动了动,刚要再说什么时,却看到赫拉天后扶着石头,慢慢的站了起来,哑声道:“高夫人,我们去摇椅那边坐坐吧。” 沈银冰没吭声,更不会反对。 实际上,她对这些拔除来就会冒血的死亡草,还真是忌惮,恨不得马上离开这儿,毕竟没有谁愿意跟这么邪恶的东西呆在一起。 默不作声的,沈银冰跟着赫拉天后向来路走去,下了那个小山坡,围着小湖边走到了她们曾经坐过的摇椅边。 这儿,已经燃烧起了几根火把,没有白色轻纱美少女,只有赫拉坐在草地上,双手抱着屈起的腿,下巴抵在膝盖上,看样子是在睡觉。 听到脚步声后,赫拉睁开了眼。 看到沈银冰后,她马上就从地上跳了起来,高兴的喊到:“高夫人,两天没见你了,我还以为你抛下我不管了呢!” “什么?” 沈银冰眼角再次剧烈的跳了下,看了眼赫拉天后,才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缓缓的问道:“你--在这儿等了我多久?” “两天啊。” 赫拉抬头看了眼夜空,脸上带着纳闷的神情,重复道:“我在这儿等了你两天。” 说到这儿后,赫拉才发现(或者说是认出)沈银冰身边的赫拉天后,慌忙后退了一步,弯腰低声说道:“尊敬的赫拉天后,在这两天中,我可是没敢在花园中擅自走动。” 对赫拉的请罪,赫拉天后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走到一个摇椅前坐了下来,抬手轻轻拍了一下。 马上,就有轻纱美少女从不远处的花丛中闪出。 “准备餐饮。” 赫拉天后轻声吩咐了一句。 很快,就有十数个轻纱美少女,抬着做工精致的桌椅、美味的菜肴、最美的红酒,出现在了沈银冰面前,开始紧张有序的忙碌了起来。 等这些轻纱美少女忙完后,赫拉天后才坐在了代表着主人的椅子上,对沈银冰说:“高夫人,请坐--赫拉,你也坐下吧。” 赫拉自然是连声道谢,看到沈银冰精神很恍惚的样子后,赶紧搀扶着她走到了椅子前。 在赫拉的帮助下,沈银冰木偶般的坐在了椅子上,盯着喷香的烤鹅,乱哄哄的脑子里,总是回荡着一个声音:两天,两天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怎么可能呢,难道说,在这两天中,我真存活在那个黑暗世界中? 绝对的黑暗。 从没有过的,哪怕是在沈城受到高层纪委调查时,楚良宵也没有当前这种不真实感。 这些天,她就像是在做梦那样。 她看到的所有一切,都仿佛在梦中,是那样的不真实。 就好像,她明明坐在一条小溪边,抬头望着天上的白云,思索生命到底是起源于哪儿--被一条从水面上蹦起的鱼儿给惊醒后,却蓦然发觉,这已经是数天之后了。 早在很久以前时,楚良宵就从书上看到过一个故事:相传,晋朝时有一位叫王质的人,有一天他到信安郡的石室山去打柴,看到两童子在溪边大石上正在下围棋,于是把砍柴用的斧子放在溪边地上,驻足观看。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一个童子才对王质说:“时间不早了,你也该回家了。” 王质这才记起要回家,赶紧点头答应了一声,弯腰去拿斧子时,却发现斧柄已经腐朽了,磨得锋利的斧头,也锈的凸凹不平了。 王质非常奇怪,回到家里后,发现家乡已经大变样,也无人认得他,提起以往所发生的事,有几位老者就告诉他说,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 原来王质石室山打柴误入仙境,遇到了神仙,仙界一日,人间百年。 楚良宵觉得,她现在就是那个叫王质的樵夫:都是在好像一眨眼的工夫,不知不觉的过了很久。 但明显不同的是,人家王质却是在跟仙人在一起,享受看棋的乐趣。 可是她,却是被恐慌,无助,痛苦还有悔恨等紧紧包围着,无时无刻不再彷徨。 行尸走肉般的,无论做什么。 在岛国人因为山口先生受到伤害而发起的游行示威、就在他们闹腾的最激烈时,网络上出现在了那段颠覆性的视频--楚良宵就悄悄的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然后,她就彻底走进了‘一眨眼’的世界。 以后所发生的一切,都仿佛是在一眨眼间。 好像,也许,可能……随着那段视频的出现,岛国人彻底变成了哑巴。 她好像回到了楚家,却没有看到楚家的掌舵人,他经常坐的那把象征着楚家权势的椅子,空荡荡的,没有谁告诉她老头子去哪儿了,所有人都像是避蛇蝎那样的,躲避着她。 她也许去过方家,想看看方家对这件事的态度,只是她这个昔日在方家很受欢迎的儿媳妇,却连方家的大门都没有捞着进去。 她可能去上单位了,就像往常那样去了单位后,以往那些看到她就会老远腆着笑脸来打招呼的属下们,看到她走过去后,老远都避开她,没有谁去她的办公室,除了她的秘书之外,一个人都没有,仿佛那栋足可以供上百人工作的大楼中,就只有她一个人。 一眨眼的工夫,数天过去了。 楚良宵在小秘书的陪同下,走出了某大医院。 今天的天气对于京华来说,是个罕见的好日子,天空有了多少天没有看到过的湛蓝--这,可能是因为昨晚刮了半夜的强劲北风所致吧? 北方吹,吹散了笼罩在京华上空的雾霭,更吹冷了楚良宵那颗脆弱的心。 一大早,当金色朝阳从东方升起时,楚良宵就来到了某医院。 她的未婚夫方云康,因为卑劣的‘卖国’行为,在那段视频曝光的当晚,就被愤怒的国人揍了个半死,听小王说,他至少有十一根肋骨骨折,满嘴的牙齿只留下了一颗,本来就有些近视的眼,也被揍的视力急剧下降。 总之,那个晚上对于方云康来说,就是噩梦。 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噩梦。 楚良宵很清楚,从那一天开始后,本来在官场上会有大作为的方云康,仕途之路已经被冻结了:有谁,会喜欢这样一个为了自己利益,去帮着外族人(尤其是岛国人)来陷害自己同胞的卖国贼? 就连方家自己,也无法接受这个惨酷的现实。 所以从视频风传的那一刻起,方云康的仕途就已经终结了。 根据楚良宵的经验,方家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比方郑重声明把方云康逐出方家,交给司法机关处理,以诬陷罪等罪名被起诉,而方家绝不会插手。 或许,方家做的会更绝。 因为像这种老牌家族,整个家族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在方云康的无耻,彻底触动了全国人民对某个国家痛恨的底线后,方家绝对会抢在铺天盖地的指责之前,就像壁虎那样,毫不犹豫的断掉尾巴! 方云康的行为,让方家老头子觉得用‘丢卒保车’这样的成语,都是一种对华夏的亵渎。 就算用脚丫子,楚良宵也知道方云康完了。 彻底的完了。 不过楚良宵却没有抛弃他,最起码在他这段最艰难的时候,她会跟他生死相依,不会抛弃他,让他知道无论发生了什么,她都会跟他在一起。 因为她是他的未婚妻,是值得信赖的生命伴侣。 所以今天早上,好不容易才打听到方云康在哪家医院被救治后,楚良宵才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可楚良宵后悔了。 她倒不是后悔来看方云康,只是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抗住家族的压力,背叛唐鹏,接受方云康的追求。 如果唐鹏是方云康的话,落到当前的困境中,看到她出现在病炕前,绝不会变成一只疯狗,抓起所有能拿到的东西,恶狠狠的砸向楚良宵。 他让她滚。 有多远,就滚多远。 他骂她是个狐狸精。 如果他不是被她的美色等迷住,又怎么可能会生出对付唐鹏的想法,结果导致他落到此种地步。 他对她说:以后,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个扫货,要不然我肯定会杀了你! 守着医护人员,守着自己的秘书,楚良宵就傻了般的站在那儿,连玻璃瓶狠狠砸在额头上,有鲜血流下来都不知道,只是用茫然的眼神看着被护士拦住的方云康,心里一个劲的问自己:他是谁啊? 他是方云康。 行尸走肉般的走出医院,坐上车后,楚良宵才想到那个男人是谁:他是她决定在他落魄时跟他相依为命的方云康,哪怕以后两个人去要饭,她都会把最好的给他吃。 可是那个人,却拒绝了她。 楚良宵的心,就像被风吹散的雾霭那样,碎了。 就连秘书跟他说话都没有听到,知道秘书轻轻碰了她的胳膊一下。 “怎么了?” 楚良宵这才转过头来,看着秘书的脸上带着以往的从容,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怎么会这样镇定。 “楚--我给您擦一下脸。” 秘书是楚良宵从沈城带过来的,一个好女孩,陪她经历过这两年的所有起伏。 “没事的。” 楚良宵笑了笑,却没有拒绝。 “山口十七,就在前两天的晚上,死在了医院。” 秘书拿着面纱,给楚良宵擦干净额头上的血渍后,才低声说出了这个消息。 山口十七,可以说是导致方云康、楚良宵俩人陷进绝境的罪魁祸首。 哪怕他的一个态度,都能影响到整件事的发展--可是,他在两天前就死在医院的消息,楚良宵却始终不知道。 第1970章 穷途末路! 不管过去数天内发生了什么,都无法改变楚良宵目前是城区一把手的事实。 但跟她有着‘密切关系’的山口十七死在医院,这么大的事儿,在死后两天了,她才听说,这代表了什么? 只能代表着,别人不愿意或者说不敢跟她沾染半点的关系。 她脸上的笑容凝固,又想到了刚才方云康当前的处境:那可是京华方家的堂堂嫡系第二代三公子啊,受了那么重的伤害住院,除了必须存在的医护人员外,病房内就空荡荡的,连一个人,一朵鲜花,一个果篮都没有。 就像那些来京打工出事后的民工--还不如民工呢,人家都暂时有工友陪同呢。 楚良宵想到方云康的现状,那是因为他们俩人当前都是一样的处境,不管是在医院,还是在外面,都已经成为了别人眼中的瘟疫,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要不然,楚良宵的司机,也不会请病假在家休息了,开车都得是她的绝对心腹小秘书。 紧紧抿了下嘴唇后,楚良宵才问道:“他、他是怎么死的?” “死于心脏梗塞,是睡梦中死去的。” 秘书轻声回答:“听说,刚发现他死后,岛国那边马上就怀疑他是被人谋杀,报复而死的,最大的嫌疑人就是、是--” 说到这儿后,秘书垂下了眼帘,那个名字让她难以启齿。 “是唐鹏吧。” 楚良宵却很坦然的说出了秘书不敢说出的名字。 “是的。” 秘书看到楚良宵丝毫不忌讳提到唐鹏后,这才松了口气,继续说道:“不过,当在岛国方面极力要求的华夏警方,对、对唐鹏展开调查后,找到了大把他不在场的证据。而且最重要的是,山口十七死亡现场,并没有发现任何疑点,他是最高层,门口有两个超级保镖24小时监护,病房走廊中的监控器,也没有拍到任何的疑点。” “在岛国方面的强烈要求下,京华相关部门进行了验尸,并把样本送回了他们本土权威机构,却没发现任何中毒的迹象。” 说到这儿时,秘书的语气中,有了明显的高兴:“一切都说明,他是正产的自然死亡,可能是亏心事做的太多了,所以才被老天爷收走了吧。” 山口十七,绝对是楚良宵陷进绝境的罪魁祸首,他能死翘翘了,秘书在感觉很解气的同时,也有些遗憾他死的太轻松了:像这种畜生要死,怎么着也该好好折磨一番再说啊。 如果让她知道,山口先生在临死前所经历的那些恐怖感觉,秘书或许就会大快她心了。 “山口十七自然死亡了?” 楚良宵喃喃的说着,忽然笑了笑:“去单位吧。” 秘书马上闭嘴,启动了车子。 很快,楚良宵就出现在了单位大楼前。 就像以往那样,单位办公楼中,大院里,不断有人经过,还热情的打招呼。 可大家都像是瞎子那样,谁也没有看到楚良宵俩人。 楚良宵也没在意,在秘书的陪伴下,神色自若的走上了台阶。 她在走上二楼的楼梯拐角时,遇到了好几个人,都是以前看到她就恨不得跪在地上舔她脚趾头的属下。 这些人看到她后,眼珠子都直立了一下,随即就继续低声说笑着,擦着她肩膀走了下去,反倒是走在最后的一个女清洁工,就像以往看到她那样,脸上带着怯怯的讨好表情,尊敬无比的打招呼:“楚领导,早。” 楚领导? 楚良宵的眼角,看到那几个下属的脚步停顿了下,接着笑了:“王嫂,你也早。” 今年快五十岁的王嫂,是个小学毕业的乡下女人,要不是看在她儿子在五年前工伤中死亡(就是在盖这所大楼时),就她这样没品质的乡下女人,怎么可能有资格,跟这些社会最精英朝夕相处? 可是现在,当那些平时自称高素质、从不正眼看一眼乡下人的社会最精英,都无视楚良宵的存在,像躲瘟疫那样的躲着她时,王嫂却成为第一个跟她打招呼的人。 楚良宵笑了,是真的笑了,很开心的笑。 她知道,王嫂讨好她,是因为在夏天时,人事处要解除王嫂的合同,正是她无意中看到默默哭泣的王嫂要收拾东西走人时,随口问了一句,然后打电话厉声训斥了人事处一顿。 这才保住了王嫂的饭碗。 请你们想想,每当你们走进宽敞明亮的办公室时,有没有想到王嫂儿子曾经在这儿洒过的鲜血? 楚良宵讲过的这句话,王嫂始终牢牢的记着,并告诉她的小女儿,以后要记住楚领导一辈子的好。 当然了,王嫂虽说是个没文化的乡下女人,但这并不代表着她傻,当然能看出楚良宵即将遭到什么样的‘报应’,被撤职或许是最轻的了,很有可能会被请去喝茶。 而这时候所有敢跟她主动打招呼的人,哪怕她是个清洁工,在新的领导上任后,也会得到‘应有’的打击:这是个潜规则,谁都懂。 王嫂也懂,可她还是打招呼了,守着那些社会精英。 楚良宵并不知道,王嫂为了能跟她打个招呼,可是刻意找了她好几天了,只是一直没机会,直到今天。 楚良宵还不知道,王嫂这个淳朴的乡下女人,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让她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在躲着她,还有一个清洁工,在记着她的好。 除此之外,王嫂无法给予楚良宵再多了。 这一些,楚良宵都不知道。 她只知道,自从她担任这个领导职务后,有好多人得到过她的赏识、提拔(毕竟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王嫂从楚良宵这儿所受的恩惠,比起那些人来说,压根不值一提。 但现在,楚良宵深陷绝境后,唯一跟她打招呼的人,却是王嫂,一个乡下女人。 现代社会,或许是无情的,可如果能收获一份温暖,只要是发自内心的,哪怕是最卑微的,也能让感受到温暖,觉得这个世界其实还是很美好的。 楚良宵昂起了胸膛,带着秘书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进了她的办公室。 楚良宵的办公室,跟她的政敌某领导的办公室,都在一个楼层(因为地段要比黄金还要贵,所以一、二把手的办公地点,都在一栋大楼上)。 刚走进走廊中,楚良宵就看到至少有十五个人以上的领导干部,都孙子般的等在那边的办公室门口,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等待领导的接见。 自己办公室门口,却是门可罗雀。 那些人脸上的笑容,在秘书眼中,就像一把把刀,狠狠刺在楚良宵的致命处。 楚良宵却像没感觉到丝毫的疼,神色从容的走进了办公室。 站在门口,看着办公室内熟悉的一切,楚良宵呆愣片刻,才轻轻的叹了口气,随即吩咐秘书:“唉……收拾一下东西吧。” “收拾东西?” 秘书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 楚良宵在官场翻滚跌打那么多年,早就淬炼出了敏锐的第六感,断定很快就会有上级领导来访--把她请出这间办公室,去她该去的地方。 楚良宵自问,无论她在什么职务上,都没有做过对不起人民的事。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哪怕她为国家做过无可替代的贡献,这时候也该谢幕了。 这就是背叛的代价。 既然马上要离开了,楚良宵为什么不提前收拾一下东西。 秘书默默的开始收拾东西,楚良宵则走到了窗前,抬手拉开了窗帘。 窗帘被拉开后,明媚的阳光马上就洒在了她身上。 冬天的太阳,明亮却不热,洒在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 楚良宵喜欢这种轻松的舒服感,长长吐出一口气后,闭上了眼睛,久久的不动一下。 “领导。” 收拾东西的秘书,忽然来到了楚良宵身边,递上了一件东西。 这是个塑料皮的工作日志,是楚良宵从沈城带过来的。 封皮的第二页上,贴着一张照片。 是个年轻男人的照片。 照片上的男人在笑,笑着很爽朗,有很贱的样子,尤其是那双眼睛贼兮兮的斜着,好像在偷看什么东西。 看到这张照片后,楚良宵心儿咚的一声跳,脸上也浮上了一丝红晕。 她当然知道这个好像小贼头似的家伙,在偷看的什么:还是在沈城时,有一次她跟唐鹏去野外游玩,以恋人的身份。 那是在夏天,楚良宵穿着一件拽地长裙,在给唐鹏拍照时,调皮的春风吹起了她的裙子,某人的眼珠子马上就瞪大了。 这就是那个瞬间。 迷人的瞬间。 迷人到楚良宵不顾危险,洗出了这张照片,贴在了工作日志上。 后来她来京华工作后,也把这个笔记本带了过来,带着她幸福的瞬间,回忆。 不过,因为后来发生的那些破事,楚良宵迫使自己忘记了唐鹏,也忘记了这个笔记本,到底是被放在哪儿了。 今天秘书在收拾东西时,找到了笔记本,看到了这个照片。 楚良宵慢慢的接过笔记本,抬头看向了秘书。 秘书低下了头,就像犯了错误那样。 “小宋,你知道我不会这样做的。” 楚良宵右手在照片上轻轻摩挲着,满眼里都是自嘲的讥讽:“你希望,我把最后一丝尊严,也送人去践踏?” 她知道,秘书之所以给她看这张照片,就是希望她能拿着这个本子,去找唐鹏--希望他能看在以往的幸福份上,拉她一把。 当前,楚良宵要想躲开这灭顶之灾,也唯有唐鹏能做到了。 别忘了,当初楚良宵能来京华,可是跟唐鹏有着绝对的关系。 “对不起。” 秘书小宋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赶紧低声道歉。 “没事的。” 楚良宵合上笔记本时,房门忽然被人敲响。 不等小宋去开门,门就被推开了,几个干部模样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口。 该来的,终究来啦。 楚良宵眼角跳了下,随即笑道:“张处,请进。” 跟楚良宵不同的是,小宋的脸色,却攸地苍白。 第1971章 柳暗花明! 有些干部的身份,在那些心虚的干部眼里,不次于阎王爷。 他们来自专门收拾犯错干部的衙门,纪委。 这是个让犯规干部联想到黑暗、寒冷的部门,很少有人能在这些大神们忽然上门后,还能保持着良好的心态。 哪怕是你不犯错,也会胡思乱想:难道上次去领导家做客时,跟他老婆眉来眼去的事儿败露了? 张处,正是一名实权处长,专门调查违规等工作,往往他的出现,就代表着会有某干部被请去喝茶,所以在城区这边还流传着这样一个顺口溜:张处到,要糟糕。 张处今年刚过四十,这个年龄在官场上,可以说是正值当打之年。 他有着一张让人畏惧的黑面孔,仿佛天生就是不会笑那样,一天到晚的总是绷着,看谁,谁都会有种被他瞄准的心惊肉跳感。 尤其是还有两个膀大腰圆的年轻科员,好像门神那样的跟在他身后时(这俩人可是特种兵退役专业的,专门从事跟着张处逮人),把人会吓得连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楚良宵却是一脸的坦然,甚至还在微笑着。 因为她在走进办公室后,就有了这种强烈的预感了。 就像一个早就知道自己会输干净的赌徒,既然早就知道后果无法改变,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张处点了点头,算是回应了楚良宵的问好,到背着双手缓步走了进来,黑脸上面无表情。 他那两个门神跟着走了进来,接着关上了房门,一左一右的分列两侧,也到背着手,两条腿微微叉开--这是特种兵标准的站姿,傲视一切的样子。 “楚良宵(在这儿就不提楚良宵的职务了,免得会遭到意外),我代表上级领导,有些问题需要你来配合。” 张处走到会客区的沙发前,坐下后就直截了当的说起了来意。 “我一定会配合张处的工作。” 楚良宵也走了过去,坐在了张处面前,又吩咐小宋上茶。 这时候,小宋才清醒了过来,赶紧手忙脚乱的泡了几杯茶,包括那俩门神的。 张处也没拒绝,端起刚泡上的茶,轻抿了一口后,就把杯子放在了旁边,拿出了一个小本子:“楚良宵,以下我问的问题,你最好是慎重考虑过再回答。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 楚良宵点了点头时,心里却很纳闷:张处不该把我直接带走,让我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交代上级领导提出的问题吗,怎么会在我办公室呢? 更让楚良宵感到莫名其妙的是,张处随后提出的那些问题,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所谓的小事,就是一些匿名信,比方有人说楚良宵受贿啥了,却没有任何的证据,一看就是砸蛤蟆的),没有一点点的威胁性,她完全可以张嘴就来。 “好了,最后一个问题。” 就在楚良宵感到很纳闷时,张处却合上了笔记本,双手十指交叉的凡在案几上,看着她的眼睛说:“这个问题呢,有些捕风捉影的嫌疑,所以不用记录在案。” 楚良宵点了点头表示明白时,眼睛微微迷了下,知道张处所说的这个问题,才是今天他来这儿的真正原因。 会是什么呢? 百分之九十九的,是跟山口十七一案有关--楚良宵想到这儿时,却听张处说:“有人向纪委写信,说你的作风有些问题。” “什么?” 楚良宵愣了,脱口问道:“我的作风问题?什么问题?” 当官的,最怕的就是作风问题了。 君不见,有很多官员,因为管不住腰带,结果最终成为倒台的导火索? 可是楚良宵却不清楚,她会有什么作风问题。 她这一辈子,到现在为止,只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前夫,一个就是唐鹏了。 除了这俩男人外,就连现在好多人都知道是她未婚夫的方云康,好像也没机会牵过她的小手--她能有什么作风问题呢,难道说有人揭发了她跟唐鹏的事儿? 果然,接下来张处说出的话,印证了楚良宵的所想:“你认识一个叫唐鹏的人吗?” “认识。” 楚良宵坦然回答:“我在沈城工作时,就已经认识他了。” 张处紧接着追问:“那你跟他,是什么关系?” “是--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吧,现在不是了。” 楚良宵犹豫了下,还是如实回答,反正她曾经是唐鹏的女人这件事,也不是啥子秘密。 “这就是你的作风问题所在了。” 张处好像冷笑了一声,正要再说什么时,楚良宵却毫不客气的抢先说道:“张处,您这句话好像有些错误了。” 张处眉头一皱:“哦,我哪儿说错了?” “我承认,我跟唐鹏的确有过最亲密的关系,但那时候我已经跟前夫离婚了,我是认真的跟他处对象。” 楚良宵的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激动:“而唐鹏,到现在也没有跟哪个女士结婚。那时候,我们两个都是单身,相处对象时无论发展到哪种地步,好像都跟作风问题没啥关系吧?” “我不明白,那些说我有作风问题的人,是从哪条法律来指责我,一个离婚的女人,不能再继续处男朋友的。” 楚良宵咬了下嘴唇,低声说:“难道,就是因为我是个官员?可我没有去破坏别人的家庭!难道,就因为我跟唐鹏后来分手,又跟另外一个单身男人相处?我国哪一条法律,禁止官员有她自己的感情世界,跟选择权?” “你别激动,我只是问问。” 等楚良宵说完后,张处才抬手,轻轻敲了下桌子,提醒她有些激动了。 “对不起,张处--那些盯着我作风问题的人,有些太过分了。” 楚良宵垂下眼帘,咬着嘴唇时的样子很用力,看得出她在强压着心头的怒火。 认识唐鹏,是楚良宵的幸运。 因为某方面的压力,离开他是楚良宵的不幸开始。 她早就做好了来自唐鹏的任何报复,哪怕是被安上莫须有的罪名,把牢底坐穿。 但却真的很反感,某些人拿着她跟唐鹏的感情,来打击她。 她已经做了对不起唐鹏的事儿--能够牢记跟唐鹏的那段幸福往事,已经是楚良宵以后悲惨生活中唯一的精神寄托了,所以她不容有任何人来破坏。 陪着楚良宵沉默了好久,张处才忽然说道:“有人希望我问你一句话,以后能不能别再出现在唐鹏面前?” 楚良宵愕然,慢慢的抬起了头。 她是真不明白,以工作严谨而著称的张处,怎么可能会问出这个跟工作无关的问题。 张处笑了,罕见的笑了,不过却是苦笑,声音更低:“你认识荆无艳吗?” 不等楚良宵回答,张处又说:“她得喊我个叔叔--那个臭丫头,死皮赖脸的磨了我一个晚上,我才答应替她问你这句话。咳,你该明白她为什么想知道你的答案。当然了,你也可以不回答。” “我……” 楚良宵再次咬了下嘴唇,才哑声说道:“那你告诉她,如果她是我的话,以后还有脸去见唐鹏吗?” “好的,我会转告她的。” 张处收起苦笑,抬手看了眼腕表,站起来说:“楚良宵,非常感谢你的配合,我很满意。以后,我们或许有机会在一起工作。我先走了,组织部的同志还在外面等着呢。” “啊,啊?” 楚良宵更加懵了,下意识的站了起来:“组织部的同志?” 跟纪委既然不同的是,组织部的干部那可是备受广大干部们欢迎的,正所谓想进步,组织部。 也就是说,哪位干部要是被组织部的人谈话,就代表着她要高升了。 可那是别人,不适合楚良宵的。 还有就是,张处在临走时,为什么要说以后或许俩人会在一起工作呢? 这是怎么回事呀? 难道,纪委的人来,不是为了请楚良宵去喝茶,而是来拉家常的? 楚良宵懵懵懂懂中,送张处走出会客区时,却看到他忽然转身,低声说:“你真该感激唐鹏的。他相信你是个称职的官员,希望你别让他失望。” 我真该感激唐鹏? 他相信我是个称职的官员? 啥意思? 楚良宵更加茫然,很想问问,张处却没有给她机会,带着他那俩门神快步走了。 秘书小宋也傻了,需知道她在张处进来后,就做好了哭泣的准备。 可是谁能想到,张处低声跟楚良宵说了几句后,就这样走了,正如他轻轻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 “怎么,楚良宵,是不是不欢迎我这个老头子来啊?” 就是楚良宵发愣时,被一个假装生气的声音惊醒:“要不,我们走?” 她这才发现,上级组织部领导老申,不知道啥时候大驾光临了,慌得她赶紧打招呼,连声喊着让小宋泡茶。 等楚良宵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看着弥勒佛那样微笑着坐在对面的老申时,恍然有了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还是在沈城时,她被人阴了,遭到上级领导纪委的调查,并被请去喝茶,但很快就有上级组织部的领导上门--随后,她就来到了京华。 楚良宵能够逢凶化吉,那是因为唐鹏的努力(唐鹏本人不是官员,可他却立下了大功,获得了某位老人的赏识,提拔楚良宵算是给他的辛苦费吧)。 人生中,有过一次那样的经历,就已经是楚良宵的幸运了。 但现在,当她绝望时,却又迎来了这样好运。 唐鹏。 还是唐鹏。 也只能是唐鹏。 唐鹏并没有因为她背叛了他,就在收拾方云康时,把她也一棍子打死。 他放过了她。 条件只是以后不会再见她,让她做个别让人失望的良心官员。 “我这次来的主要目的呢,除了对你是例行考核外,就是要告诉你,你要换搭档了,你未来的新搭档,刚从你这儿走出去不久。。按照组织规则,组织部要来征求一下你的意见……” 当老申说出这番话时,呆愣的楚良宵忽然猛地趴在了沙发上,放声痛哭起来。 第1972章 恨,也是一种感情! 昨天晚上的天,还晴的好好的,今天早上却阴沉了下来,上午九点时,有小雨洒下,随着北风吹得越来越冷,雨丝变成了雪花。 一片片的雪花,随着开始怒吼的北风四处飞舞,用最大的力气打在唐鹏脸上,粉身碎骨,很快就化成了水渍消失不见,凉飕飕的让人很不舒服。 唐鹏却像没感觉到那样,始终站在那儿,微微低着头,看着跪在墓碑前的小月。 就像穿了一身黑色立领中山装的唐鹏那样,小月也穿着同样款式的衣服,秀发拢在脑后,用一根白丝带扎了起来,被风吹得左右摇摆。 地上有些泥泞,小月跪在这儿已经半个多小时了,膝盖处的裤子,早就被泥水湿透,很冷,还像有针尖那样的刺,她却面无表情,甚至没有哭泣,只是抬手抚着墓碑,愣愣的看着镶嵌在上面的照片,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潘冬冬站在唐鹏左边,右边是陈留香大力神他们,所有唐鹏从沈城带过来的人,都已经来这儿给韩玄送行了。 他是今天早上才被安葬的,小月以他妻子的身份,给他的坟头培上了最后一把土。 早就化为灰烬的纸钱,被北风吹走,只留下粘在泥泞上的纸灰,也被逐渐增大的雪花所埋。 雪花,越下越大,北风也越来越冷冽,气温下降的格外厉害,落在眉梢上的雪花,还没有来得及化成水,就已经冻住。 安葬早就完成了,却没有谁离开,好像大家在这儿多站一会儿,韩玄就会从坟墓中走出来,笑着告诉大家,天冷了,我们回去吧。 小月是舍不得走,尽管她知道哪怕在这儿跪一辈子,韩玄也不会复活了。 唐鹏是不愿走,他为韩玄的死,还有对小月,怀有深深的歉疚:如果他没有利用白瓷来对付楚良宵的话,那么韩玄或许就不会死。 韩玄可是唐鹏最得力的手下,也足够忠心,更是跟唐鹏在中东地区,曾经并肩作战,出生入死过。 本来,所有人都以为,随着唐鹏的能量越来越大,韩玄会过上他所希望的好日子,跟小月顺利走在一起时,他却死了。 而且死的还是那样悲惨。 最让唐鹏感觉对不起韩玄的是,在他本该可以把楚良宵、方云康一起打下十八层地狱时,他却发神经的放过了她。 唐鹏知道,在他犹豫很久决定放过楚良宵时,这些天好像木头人一样的小月,别看依旧没有丝毫反应,可他却知道她内心是极度不满的。 放过楚良宵。 这个决定不但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其实就连唐鹏自己也有些不满:难道说,楚良宵伤害他的还不够? 还是,就因为他对楚良宵,始终抱着某种连他自己都舍不得的感情? “嘎,嘎嘎!” 不远处的雪花中,传来一只乌鸦的叫声,沙哑,难听。 乌鸦,总是喜欢呆在墓地中,绿油油的小眼睛里,带着其它飞禽、动物没有的邪意。 有人说,乌鸦就是来自阴间的使者,它总是在一座新坟出现时徘徊在四周,等死者的亲属离开后,就会带着死者走向另一个世界。 乌鸦在叫,肯定是对唐鹏等人滞留在墓前久久的不走,而心生不满吧? 或许,它看到又有人来了。 的确有人来了。 这座墓地位于京华大北郊的一座小荒山上,山下有一条年久失修的小公路,墓地就是它的尽头。 本来,依着唐鹏的意思,是把韩玄的骨灰带回沈城安葬,就算留在京华,也该放在那些每平米几万元的超豪华墓地中的。 他是为他而死的,无论他给他找多么奢侈的安身之所,他都有资格在里面安息的。 可是小月不同意:韩玄是个孤儿,跟小月一样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家乡都已经忘记在哪儿了,出身贫寒,早就适应了贫寒的生活。 如果把他葬在超豪华的墓地中,长相有些丑陋的韩玄,或许会受到‘邻居们’的看不起,那样反而不安稳。 韩玄自从跟了唐鹏后,才过上了好日子。 可他的生活刚有了起色,就死了。 这就说明他不适合过那种富贵生活,所以哪怕是在死后,也别去跟富人们为邻了,免得再死一次,让活着的人也不心安。 小月说,随便找个墓地就好了。 她会牢牢记住墓地在哪儿,记一辈子,等她死后,她就会来这儿陪他的。 放眼望去,满目苍夷。 当乌鸦的叫声传来时,潘冬冬本能的向身后看去,然后就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路尽头,两个身穿黑色服装,胸前戴着百花的女子,从车上走了下来。 先下车的女孩子手中拿着一把伞,等后下车的女子下来后,就打开了伞,替她遮住了雪花,狂风,却被她抬起轻轻的推开,抬头向这边望了一眼,迈步走了上来。 女子抬起头时,潘冬冬看到了她的脸。 楚良宵。 来的,是楚良宵跟她的秘书,小宋。 “唉。” 看到楚良宵来了后,潘冬冬轻轻叹了口气,眼角扫向唐鹏。 唐鹏依旧站在那儿,低头看着小月,目光平静。 他并没有因为放过楚良宵,就觉得对不起韩玄,对不起小月。 事实上,当日在皇朝会所时,楚良宵的表现并不是太过份,更没有在方云康站出来,跟岛国人一起诬陷白瓷时站出来。 韩玄的死,跟岛国人有关。 唐鹏不会放过那个满头白发的女人,无论她有多么神秘的来历,多么深厚的背景,在她残忍杀害韩玄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变成一个死人了。 注定,她的心脏也会被唐鹏掏出来。 唐鹏杀人无数,可还从没有过掏人心脏的经历--那种感觉,应该很让他兴奋吧? 潘冬冬在看到楚良宵时,楚良宵、大力神等人也看到了她。 所有人的眼里,都带着明显的厌恶,还有比北风更冷的冷漠。 楚良宵当然能感觉出来,可她却又像没感觉到,踩着有些泥泞的道路,缓步走到了唐鹏面前,手中抱着一束白色的鲜花,冲着墓碑深深的弯腰三鞠躬。 秘书小宋站在她身后,满脸都是紧张的神色,生怕唐鹏,或者他那些同伴,会发了疯似的动手打人。 楚良宵没有杀韩玄,可她绝对跟的韩玄的死有关。 唐鹏没有动手,压根就没有动手的意思。 唐鹏既然没这意思,就算大力神等人再怎么愤怒,也不敢有所动作,最多也就是小声咒骂几句什么。 同样,小月也没有什么激烈的反应,只是抬头看了眼她,神色木然,就像为富不仁的富人看路边乞讨的叫花子。 三鞠躬后,楚良宵把手里的鲜花,端正的放在了墓碑下面。 鲜花跟墓碑、雪花还有周围世界的颜色都是白色的,可却带来一股子属于坟墓的生机,仿佛坟墓中所有死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这一束鲜花上。 献上鲜花后,楚良宵后退,站在了唐鹏等人的后面,低头默哀,却没有离开。 唐鹏终于说话了:“我替韩玄谢谢你来看他--你,怎么还不走?” 唐鹏说话的声音不高,可却能把雪花冻僵。 楚良宵抬头,嘴唇动了几下,没说话。 “他的死,跟你没有一点关系的。” 唐鹏仍旧没有看她--事实上,从楚良宵来到墓前,他就始终没有看她一眼,哪怕是用眼角,可他还是知道她来了。 因为他熟悉她身上的气息,唐鹏有个嗅觉非常灵敏的鼻子。 “唐鹏,我……对不起。” 楚良宵嘴巴动了好几动,才说出了这句话。 唐鹏没有回答,更没有看她。 猛然间,楚良宵终于明白唐鹏为什么要让她依旧坐在当前的领导位置了:他已经把她从心中,彻底赶了出来。 他放过她的原因其实很单纯,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只是觉得,楚良宵是本次事件的无辜者,没理由被这件事牵扯进来。 他不想借着方云康一事来打击她,因为他已经不在乎她是否背叛过他。,这也证明他已经彻底的不再在乎她,无论她对他还有什么想法。 如果唐鹏籍此来打击报复楚良宵的背叛,那么证明他心里还有她。 毕竟,恨,也是一种感情。 可当一个人连恨都懒得恨一个背叛自己的人时,那就证明他真的再也不在乎她了。 这种感觉很纠结,当事人都不一定说清楚,只能用感觉来感觉。 楚良宵感觉到了,所以在职务被保住后,还曾经产生过的奢望,彻底的破灭了。 她距离唐鹏不到半米,却像是远在天涯。 她没理由再站在这儿,因为她已经跟唐鹏等人,没有一点点的关系,哪怕是仇恨。 “我、我走了,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楚良宵用力咬了下嘴唇,低声说。 唐鹏还是没有看她,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有看她。 等了片刻,楚良宵眼里浮上了聚大的失望,忽而苦笑了声,转身快步走向来路。 因为走的急了些,脚下一滑,摔倒在了地上,小宋赶紧过来搀扶她,却被她抬手挡开,自己爬起来时,裙装下摆已经站满了泥泞。 风吹来,很冷。 楚良宵脚步有些踉跄的走出了墓地,失魂落魄般的,双眼看着灰蒙蒙的天空,没有看到前面路上的汽车,没有看到前面走过来一个年轻人,更没有看到脚下一根横着树根。 树根绊了楚良宵一下,她身子向前一扑时,跟在她身后的小宋,已经来不及去搀扶她了,眼看她就要摔倒在地上,看到她脚步不稳就站在路边的年轻人,却及时伸手搀住了她:“楚领导,小心些。” “谢、谢谢。” 楚良宵这才如梦初醒,看向了年轻人,觉得有些眼熟:“你认识我?” “皇朝会所事件的女主之一,我当然认识。” 年轻人笑了笑,松开了她的胳膊。 楚良宵这才看到他也是一身黑衣,手里拿着一束花,就下意识的问道:“你是谁?” “我啊,我叫高飞。” 高飞又笑了笑,走向了墓地。 第1973章 打吧,没我们的事! “高飞?” 听到高飞的自我介绍后,楚良宵呆了下,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 混混沌沌中,楚良宵竟然忘记了在陈家时,曾经在那儿见过高飞了。 高飞当然不会跟她解释什么,只是回头看了她一眼,就走上了墓地。 小宋走了过来,搀者楚良宵的胳膊,低声说:“我也听说过这个名字,他不会就是天涯集团的那个高飞吧?” 只要是个成功的女人,就知道天涯集团,因为它的产品可是很受女士们信赖的,故此知道高先生就是天涯集团的老板,也是很正常的事了,所以小宋才听到高飞的名字后,马上就联想到了天涯集团。 “天涯集团?” 楚良宵猛地明白了过来,低声说:“对,对!他就是那个高飞!” 小宋有些纳闷的看着楚良宵,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激动。 而且,她眼里还浮上了明显的欣喜神色。 这让小宋更加莫名其妙,张嘴要问什么时,却又猛地想到:吓,领导不会是想打高飞的主意了吧? 身为楚良宵的贴身心腹,小宋当然知道她当前的处境:别看楚良宵再一次走运的躲过了这次劫难,成功保住了位置,可就在唐鹏对她无比的陌生后,就算是傻瓜也能猜出,她以后的日子绝对不好过。 就像买菜的菜贩子要想挣钱,得需要一个好的摊点那样,当官的要想坐稳当前的位置,继续攀登更高的目标,不但得有出色的工作能力,最重要的就是得有靠山。 以前楚良宵刚来京华时,唐鹏就是她的靠山。 唐鹏本身不在官场,而且他也是个屠夫的儿子,但他此前犹如传奇般的经历,为他赢得了某个大人物的青睐,所以他才能成功运作楚良宵来到了京华。 背叛唐鹏后,楚良宵抱住了京华方家的粗腿:京华方家相比起唐鹏来说,无疑是更加靠谱的。 可现在,楚良宵跟方家的关系--不说也罢。 总之,现在楚良宵在失去唐鹏,没有了方家罩着后,别说是继续向上攀登了,就连能否抱住当前的位子,都是岌岌可危的。 指望楚家么? 那还不如指望传说中的佛祖呢。 所以,必须尽快的找个粗腿抱住,先保住当前的位子,就是楚良宵最大的心愿。 而天涯集团的高飞,无疑有着这样的能力,毕竟是京华高家的嫡系子孙,如果楚领导能抱住他的小腿--那么,从此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可是,小宋还曾经听说过,这个叫高飞的家伙身边美女如云,会对楚领导感兴趣吗,哪怕楚领导是一等一的熟美女。 就在小宋觉得楚良宵的某种想法,实在有些不切实际时,却听领导又喃喃道:“这下,他就不怕方家的报复了,呼。” 原来,楚领导高兴,是因为看出唐鹏跟高飞交往,不用怕方家的报复啊--小宋这才明白过来,并为刚才自己的龌龊想法而内疚,但随即就想:唉,唐鹏都已经对你这样了,你还为他操哪门子心啊? 唐鹏当然不用楚良宵为他操心,要不然当初他也不会在皇朝会所那样闹腾了。 不过在高飞走来时,唐鹏的嘴角,还是微微抽了一下,转身率先打招呼:“来了?” “希望还没有来晚,路上遭遇堵车了,要不然会提前一个小时赶来。” 高飞冲唐鹏点了点头,走到墓前手捧鲜花,就像楚良宵那样,深深的三次鞠躬:无论他跟韩玄熟悉还是不熟悉,都得尊奉死者为大的世俗观念,该有的礼节不能废。 他来,也是因为韩玄之死,跟白瓷受辱一事,有着间接的关系,他理应来像死者,表示他该有的敬意。 把鲜花放在墓碑下面后,高飞有对小月轻声说:“节哀,顺便。” 小月眼珠动了下,随即又垂下了眼帘。 高飞也没在意她对自己的冷漠,站起身向旁边走了几步,点上一颗香烟后,冲唐鹏招了招手:“我有话要跟你说。” 唐鹏走了过去。 潘冬冬好像察觉出了什么,下意识的伸手去拉他,却没有拉住。 “我知道,你对韩玄的死很自责,不过死者已逝,活着的还得继续活下去,所以你也别太自责了。” 等唐鹏走到面前后,高飞一脸真挚的劝他想开些。 唐鹏点了点头,张嘴刚要说话,高飞却忽然猛地抬手,狠狠一拳打在了他的下巴上:砰! 还有潘冬冬的尖叫声:“啊!” 其实,依着唐鹏的功夫,就算近身格斗不如高飞,不过要想躲开这一拳,应该还是很可能的。 但他压根没有躲,就这样用自己的下巴,硬生生捱了高飞一拳。 一拳,唐鹏就被高飞打飞了出去,足有四五米,重重摔在了泥地上。 “你要干什么!?” 潘冬冬尖叫声中,高飞已经如影随形般的扑了上去,抬脚狠狠踹在了唐鹏腮上。 接着,高飞右脚忽然撩起,一脚把见事情不对劲就扑上来的大力神,跺出了老远。 唐鹏捱的这一脚更重,张嘴吐出了一口血水,身子更是骨碌碌的滚出老远。 “今天,我非得打死你个混蛋!” 高飞嘴里恶狠狠的骂着,抬手推开要拦住他的潘冬冬,跳到唐鹏面前,弯腰采住他头发,把他从地上拎起来时,一拳又打在了他眼眶上。 说上来,依着高飞当前的武力值,真要想把唐鹏干掉的话,压根不需要第二拳:刚打出第一拳时,就能把唐鹏的下巴彻底打碎。 两拳一脚,都打在了唐鹏的脸上。 尤其是最后这一拳,更是直接把唐鹏的眼角打裂。 高飞面目狰狞,好像要吃人的野兽那样。 “小月,快,快!” 潘冬冬被高飞推出老远后,尖声大叫小月。 韩玄的墓前,足足站了二十来个人,都是唐鹏从沈城带来的忠心属下,不过除了小月之外,其他人最多也就是一般街头混混罢了。 潘冬冬倒是看到他们都愤怒的咆哮着,个个争先恐后的扑向了高飞,可下场却跟大力神一样,都被高飞一脚踹飞,所以潘冬冬才会大叫小月。 刚才高飞忽然对唐鹏动手时,小月就噌的一声从地上站起来了,但接着一个踉跄就歪倒在了墓碑上:她跪着的时间太长了,今天又格外的冷,裤子又湿透了,两条腿早就麻木没有知觉了,站起来后要是不接着摔倒,才奇怪。 不过,等小月迅速活动了几下时,却又倚在了墓碑上,没有听潘冬冬的话冲上去帮唐鹏。 因为她已经看出,唐鹏是有意被高飞揍的,压根没想到要躲闪。 一般来说,当一个人犯贱,甘心被人揍时,都是因为愧疚。 唐鹏对高飞就有所愧疚:他在扳倒方云康时,利用了白瓷。 想当初在皇朝会所时,唐鹏完全有机会,也有能力让山口十七碰不到白瓷一点的。 但实际上,白瓷却在反抗时,被拥有爱美之心的山口先生,差点一挂衣架砸断后背--唐鹏那是故意的想把事儿惹大,来寻找扳倒方云康的机会。 高飞揍他,也正是因为他敢利用自己的女人。 唐鹏犯贱,也是觉得自己该揍。 不过,当被狠狠揍了三下后,看到高飞又举起拳头要砸下来时,唐鹏怒了,猛地伸手采住高飞的衣领,用力往下一拉的同时,右膝已经狠狠顶在了他的胃部。 “哎哟,卧槽,你敢打我!” 本以为唐鹏会心甘情愿被自己揍一顿的高先生,没想到这家伙会还手,惨叫着骂了一声,松开他双手抱住了肚子。 就像是一条疯狗那样,鼻子嘴里流血的唐鹏,猛地从地上跳起来,就像高飞刚才采着他头发那样,接着一拳就狠狠砸在高飞脸上,怒吼道:“特么的,我怎么就不敢打你了?是,我是利用了你的女人,可你要是不招惹那个宋慧乔的话,韩玄会死吗,老子的老子会变成那个样子吗?卧槽你老婆的,都是你特么的犯贱,没有在该杀了那个女人时杀掉她,才给老子招惹了这么多麻烦!” “尼玛,是我逼着你把宋慧乔带回去的吗?” 狠狠捱了一拳的高飞,也吼叫着一拳砸了回去,再次重重砸在唐鹏下巴上。 两个刚才还都穿着笔挺的黑色中山装,好像成功人士那样的家伙,现在变成了两条相互撕咬的疯狗,怒骂着,厮杀着,没有谁躲闪,只是尽可能的向对方脸上招呼。 就像看到对方那张小白脸,对自己老婆很有威胁,必须得揍成猪头才能安全。 这时候,摩拳擦掌准备再次扑上来的陈留香等人,也好像明白了什么,都退了回去,眼睁睁看着两位老大,在泥泞地中翻滚,狠狠揍对方的脸。 “他们,他们在打架!” 小宋瞪大眼睛,看着上边的墓地,满脸都是不相信。 “走吧,没我们的事。” 楚良宵看了片刻,才摇了摇头。 黑色奥迪车缓缓启动,刚走出百十米,对面一辆小奥拓轿车,迎面驶来。 开车的是个女孩子,穿着白色羽绒服。 明明开着一辆小破奥拓,明明现在雪花越下越大都阻挠了视线,可女孩子依旧戴着一副大墨镜,嘴里还嚼着口香糖,就像开着一辆黑色幻影,奔驰着自己领土上的女王那样,距离楚良宵的车子还有老远,就狂妄的接连按喇叭。 喇叭声,还噗哧噗哧的,就像破了的铜锣。 道路本来就不宽,小奥拓却很霸道的开在路中间。 小宋只好把车子贴边,给小奥拓让路,心里却在愤愤不平:这开车的是个瞎子啊,没看到我们车子是奥迪,没看到车牌? 小奥拓上的女司机,当然能看出这是辆奥迪,更看到车牌了,所以在擦车而过时,却忽然踩下了刹车,落下了车窗。 本能的,小宋也落下了车窗,皱眉看向女孩子。 “噗!” 女孩子张嘴,把口香糖吐了出来。 技术很准--粘在了奥迪车上。 小宋生气了,只是还没有等她说什么,就听女孩子嚣张异常的问道:“你知道我是谁不?” 第1974章 心直口快的女孩儿! 虽然为小奥拓占路而生气,可小宋也只好把车子贴边,让对方先过。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小奥拓却停下了,开车的女孩子竟然吐出口香糖,粘在了奥迪车上,更让小宋愤怒的是,不等她发脾气,那脑子有些不正常的女孩子,还嚣张异常的问她:“你知道我是谁不?” “你、你是谁?” 小宋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狂妄的女孩子,愣了下,下意识的问道。 女孩子抬手,把墨镜往下一拉,露出一双清澈的眸子,笑了笑却没回答小宋的问题,又问道:“这是楚良宵的车子吧?” 通过奥迪车的车牌,能看出这是城区一把手的座驾,这对京华好多普通市民来说,都算不了什么。 可小宋敢保证,决没有哪个开着小破车的人,敢用无比轻蔑的语气,当面问这是不是楚良宵的车子。 除非这个人是个神经病。 女孩子当前的表现,都有力证明了她就是个神经病。 “神经!” 小宋低低骂了一句时,楚良宵却咳嗽了一声。 阻止小宋要开门下车找神经病理论的动作后,楚良宵落下了车窗,看向了女孩子。 看到楚良宵露面后,女孩子手指向上一推,把墨镜重新推回到了眼上,接着用右手食指点了点她,傲慢的说:“你应该知道我是谁,你也要记住我对你说的话,要不然没你的好果子吃。” 不等楚良宵说什么,女孩子嘬唇,竟然对她吹了个流里流气的口哨,随即一踩油门,小奥拓吭哧吭哧的走了。 “什么玩意儿!” 小宋狠狠盯着小奥拓,低声骂了句时,却听老板淡淡的说:“如果不是她的话,我肯定会被纪委请去喝茶了。” 听楚良宵这样说后,小宋的眼皮子猛地一跳,赶紧闭嘴,重新发动了车子。 当楚良宵再次看向高处的墓地时,高飞跟唐鹏,总算是停止了厮斗。 俩人脸上都是鼻青脸肿,唐鹏衣服下摆被撕裂,高飞左边袖子干脆被拽了下来,斗鸡似的狠狠盯着对方,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潘冬冬满脸紧张的看着他们,不知道该说什么。 “今天就饶了你!” 俩人忽然一起说出了这句话,随即齐刷刷的一楞,再次异口同声的骂道:“草!” 吸了下鼻子,唐鹏问潘冬冬:“带纸巾了没有?” “带了,带了。” 潘冬冬慌忙打开小包,从里面拿出一包湿巾,拿出来刚要帮他擦擦脸,唐鹏却冲高飞呶了嘴巴:“给那小子一点。” “用不着。” 高飞冷笑着拒绝,扯下快要掉下来的衣袖,当做毛巾的在脸上胡乱擦了几下,随手扔在了地上。 唐鹏也没管他,任由潘冬冬给自己擦着脸,说道:“我交代给你的事,你做的怎么样了?” “你觉得,我会像你这样做事不靠谱?” 高飞依旧冷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包东西,扔了过去:“用冰糖熬制,只用一天,早中晚喝一副,就足够了。” “谢了。” 唐鹏接过那包东西,小心打开看了一眼,这才松了口气,把东西递给了潘冬冬:“明天,我就让我爸他们回沈城那边。” 潘冬冬当然知道高飞拿来的是啥东西,接过来放进小包内,转身对小月柔声说:“小月,我们回吧,时间也不早了。” 小月这次有了反应,默默的点了点头后,转身抚摩着墓碑,低声说:“你在这儿安心等我,想我了就去找我。” 可能是因为疼,在她说完这句话时,唐鹏腮帮子就猛地一抽,抬手擦了擦嘴角,说道:“小月,你明天跟我爸妈回沈城。” “大少,你觉得我会走吗?” 小月反问出这句话时,语气已经恢复了正常。 就像高飞劝说她的那样,现在韩玄已经死了,都被烧成灰了,不可能再活转过来,那么她就得节哀顺变,继续自己的活人生活。 她刚才抚着墓碑说的话,就是对韩玄、对悲伤的告别。 “你必须得……” 唐鹏正要劝说小月必须回沈城时,潘冬冬却抢先说道:“我觉得还是让小月留下来陪我吧,护送唐叔叔他们回沈城,陈留香就行的。” 陈留香马上点头:“对,对。鹏子,你放心,我一定能照顾好唐叔叔的。” 既然潘冬冬也这样说了,唐鹏也就不好再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叹了口气。 他当然清楚,小月是为什么留下,甚至都能看到了她的下场--从宋慧乔那儿得知,杀害韩玄的人,来历非常的神秘,势力也异常的强大,小月只是个普通杀手出身,对付一般人还可以,但遇到那些人,下场…… 高飞走过来,拍了拍唐鹏的肩膀:“别担心,不是还有我在吗?” “你能顾得过你自己来,那就谢天谢地了。” 对高飞的安慰,唐鹏毫不领情。 这让高先生感觉很没面子,正要张嘴骂人时,就听到一阵扑哧扑哧的脚步声,回头看去,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女孩子,正深一脚浅一脚的向这边走来。 大冬天的,还下着雪,女孩子还戴着个大墨镜,这明显就是在装那个啥,高飞笑了:“哟,这是哪儿来了个极品--咋,是你马子?” 唐鹏没打理他,只是看着女孩子,叹了口气。 旁边的潘冬冬,脸色也变得不自然起来。 “哎哟,这坡路,真难走,把姐们的鞋子都弄脏了。” 因为戴着墨镜看不清路,女孩子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幸好能及时扶住一个东西,但接着就像被蛇咬了一口那样,电闪般的缩回手,尖叫一声:“哎哟卧槽,晦气啊晦气!” 原来,她仓促间扶住的东西,是个墓碑。 看到女孩子这样狼狈,说出的话又那样‘豪爽’后,唐鹏老脸有些发红,恨不得代替韩玄钻坟墓中去。 “原来果然是你的马子。” 高飞这种花丛老手,现在当然能看出什么来了,哈哈一笑时,也对女孩子产生了兴趣:到底得多么的极品,才能拿捏出这种风度来? “看什么呢看,你这个猪头,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扣掉!” 荆无艳终于觉得眼上的墨镜有些碍事了,这才拿下来,恰好看到高飞正冲着她一脸玩味的笑,这就怒了。 高飞一呆:“啊,啊?我就是看你一眼,没必要这样凶狠吧?” “你还敢盯着我看!” 荆无艳也顾不得脚下不好走了,快步走过来,左手掐腰右手点着高飞鼻子,摆出一副茶壶样子刚要厉声喝斥他,却猛然发现她的心上人,怎么可能也变成猪头了呢? 顿时,她心里好疼,也顾不上收拾高飞了,一把拉过唐鹏的胳膊,急切间声音里竟然带有了哭腔:“小鹏,是谁把你给搞成这样的,赶紧告诉我,把他削死,全家都削死!” “行了,你--是他。” 本想甩开荆无艳的唐鹏,忽然看到她双眸在瞬间就通红,满眼里全是心疼后,心里一软,甩开的手指向了高飞。 “啊哈,你敢揍我男人,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荆无艳大怒,幸好人家孩子受过良好的素质教育,不是那种动不动就动粗的小泼妇,最多只是点着高飞的鼻子,厉声喝问:“你知道我是……你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啊!” 没有听荆无艳说出她那句著名的台词(你知道我是谁吗)后,唐鹏心里总算松了口气,却无意间看到潘冬冬看着她的脸色,很不好看,心中一动,抬手拦住了荆无艳:“算了,这家伙还算是我朋友。刚才我们俩打架,也是闹了点误会,反正我也没吃亏,你都说他是猪头了不是?” 听说唐鹏没吃亏后,荆无艳立马转怒为喜:“这还差不多。哼,算你今天走运--小鹏,这家伙是谁啊,我怎么看着有些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他。” “他姓高,天涯集团的大老板。” 唐鹏介绍高飞时,很直接。 “哦,我知道了,原来这就是老高家那个不成器的二大少爷。本事不大,倒是很花心,没人性。” 荆无艳满脸恍然的样子,脸上全是鄙夷的神色,看都不屑再看高飞一眼,赶紧从小包内拿出纸巾,给唐鹏擦脸:“小鹏,以后少跟这种渣渣来往,没得辱没了咱清高的身份。” 高飞更加呆了。 他被人当面骂过很多次,有骂他留氓的,混蛋的,畜生的啥的--但还真没谁像荆无艳这样,完全把他无视掉,把他给骂的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 “高少,您别介意,无艳就是心直口快了些,其实本性还是不错的。” 看到高先生被骂的找不到北,一副很想自杀的模样后,潘冬冬赶紧过来低声安慰他,同时还小声介绍了她的身份。 荆无艳的家世,那是没得说,不过因为她此前始终在国外读书,性格又有些天真……所以在回国后,始终没有融进京华纨绔圈内,所以高飞没听说过这号人物,也是很正常的。 “心直口快?本性不错?” 听完潘冬冬的安慰后,高飞苦笑着翻了个白眼,说道:“潘总,潘大姐,你这是在安慰我呢,还是在帮着她讽刺我?” “我、我……” 潘冬冬这才意识到,自己安慰高飞的话好像很不恰当,着急解释时,高飞却嘿嘿笑着摆了罢手,冲唐鹏说:“好了,你先处理你的事儿,等晚上我再去找你。” 说完,不等唐鹏说什么,高飞就快步走向了山下。 说起来,他还真有些怵头‘心直口快’的荆无艳,对于这种打又不能打,骂又不能骂的极品女孩子,他除了退避三舍外,实在没更好的办法了。 “高飞,谢谢你。” 唐鹏冲他背影喊了一句。 他谢谢高飞送来了唐文举需要的东西。 高飞头也不回的抬手摆了摆,很快就下了山坡。 “我们也走吧。” 唐鹏看向小月。 小月点头,低声说:“大少,别为我担心。” “就是,别担心,只要有我在,天塌下来也不会有事的。” 荆无艳马上昂首,傲然说道。 第1975章 画出来的女人! 这是京华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 下午两点多时,北风比上午要小了一些,但雪却是越下越大,好像要把京华彻底的埋住那样。 大雪在漂白一些黑色的东西时,也给交通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本来,高飞可以在中午赶来白云山,可因为大雪封路,他在路上足足延迟了两个小时,就这也幸亏他的开车技术很出色,没像某个下雪天还想跟他飚车的傻蛋那样,这时候估计正在路边排水沟内对着车子犯愁。 谁都知道,下雪开车最危险时,是走上下坡,尤其是去白云山的这条路,尽管路况很好,路上也没几辆车子,不过高飞在驶上半路时,还是把车子停在了路边,准备步行上山。 没办法,前面有两辆车子因为路滑发生了车祸,横在路中间,几乎挡住了整条路,几个分属两边的年轻男女,正在那儿大声争吵,埋怨着对方。 有个下雪天还穿着无袖体恤的小青年,正在打电话喊人:“彭老三,限你在十分钟内,给老子拉至少三十号人来,把这几个胆敢招惹我的沙比干掉!” 另外一边也不落后,为首者正冲着电话吼,却是让某队长(警方)在最短时间内赶来,把胆敢对他无礼的两个小混混投进局子里去。 看来,这是个小官二代。 高飞着急上山,当然没兴趣向另外一辆被挡住路的车主那样,抱着膀子看热闹,贴着路边走了过去,踩着没过脚腕的积雪,费力的走了数百米后,才拐过山角,看到了还得步行半小时之外的白云山,山门。 他来白云山,自然是要去白云观了。 本来,如果不是陈果果难产出事,他早就该来这儿,找杜道长问点事了:国庆节前夕上,他为什么要阻止高飞回到冀南。 隐隐的,高飞也觉得杜道长或许知道一些有关流波山的事儿。 尤其是在解红颜被神秘人送到地下楼兰后,高飞这才发觉,他对杜道长的了解,还远远不够,那个老家伙身上,肯定有着很多对高飞有用的秘密。 在雪地里快速行走,饶是高飞体力充沛,不过在继续步行了二十多分钟后,还是被累出了一身大汗。 “总算是快到了。” 望着数百米处的白云山山门,高飞松了口气,扭头向后看了一眼。 这会儿的雪,好像更大了些,很快就遮住了高飞来时的脚步,也没看到有什么人跟上来。 没人就好,这就方便随地小便了不是? 先点上一颗烟,高飞解着腰带走向了路边。 就像小狗在野外撒尿时,总喜欢找个电线杆,或者一棵树再抬起腿那样,其实男人在撒尿时也是这样,倒不是为了用尿液来留下什么记号,就是单纯的喜欢淋那些高出地平线的地方。 比方石头啊,荒草啊啥的。 高飞看中了一块石头。 石头当然被大雪完全覆盖了,看不出是块青石,还是个黑石头。 哗啦啦--一道冒着热气的水流挑起,很强劲有力的洒在了石头上,呲出了一道黑线。 高飞敢用他的人格保证,天下的所有男人在野外的雪地上撒尿时,都喜欢在雪地上画圈圈,技术高的还能画出个美女来……最起码,姓高的高先生,就觉得他在撒尿时,能画出个美女来。 画出来的美女,因为视觉冲击等原因,正面美女永远都不如侧身美女更让人感到真实,因为好的身材,唯有侧面才能展现出来的。 最起码高飞就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他在画美女时就想到要画侧身的了,先是额头,然后是鼻梁,嘴巴,下巴,脖子,接着就是突然鼓起的胸,然后再用一个美妙的弧形收回去。 眼看一个美女的前半身就要画出来了,高先生还有大批的‘染料’来精心画出他最喜欢的后半身时,那块石头--却忽然活了! “嗨呀!” 一声暴喝声响,石头忽然从地上腾起,裹挟着一蓬乱雪,狠狠扑向了高飞。 很多男人,总是有办法能让女人‘大吃一惊’,却很少有人在画美女时,会被‘画布’给吓得魂飞魄散,尤其是在一只手提着裤子时。 “卧槽!” 魂飞魄散下的高先生,在石头暴起时,本能的身子后仰,就像一根被大风吹断的木桩那样,直直摔向了背后的地面上。 反正路上积雪那样厚,就算摔下去也不会疼。 更让高先生心里发冷的是,在石头暴起的瞬间,他明显看到一抹寒芒,从纷飞的乱雪中一闪而过,从下至上恰好是他兄弟那个位置。 刀子。 仅仅从寒芒闪过的瞬间,高飞就断定这把刀子相当锋利,这要是被它削中了,高先生他兄弟,铁定要跟他分家单独另过了。 到底是什么人,竟然借着大雪的掩护,藏在路边,试图借着高先生随地小便画美女时,来刺杀他? 无论这个人是什么人,都将受到高先生的钦佩,因为对方所选的地点、天气还有猝然发难时的目标,都是高明的不能再高明了。 当一个男人左手提着裤子,正在专心致志的画美女时,警惕心绝对是最小的,反应也是最慢的,这要是换成别人,估计早就抱着裆下,在雪地上惨叫着四处乱滚,画出一朵朵红梅花儿了。 幸亏这个人是高飞,反应速度那是相当的强悍,在间不容发间竟然躲开了那狠辣一刀,重重摔倒在地上后,随即就是一个翻滚。 他刚翻了一个滚,那个‘石头’手中的刀子,就狠狠刺在他摔倒的地方,目标依然是在他的‘七寸’部位。 高飞翻滚中,双脚连踢出,踢起的乱雪打向了敌人。 本能的,敌人抬手挡开了乱雪,但这个动作也给高飞爬起来争取了点时间。 腾地一声,高飞一个鲤鱼出、水,从地上蹦了起来,但接着就用手捂住了裆下--他在蹦起来时,裤子滑到了脚腕处。 而且高先生从来都没在冬天穿小裤头的习惯,所以裤腿滑下后,他最宝贵的地方曝光也是很正常的了。 他蹦起来后,用手捂住裆下的动作,全然是本能的,这证明他还有点羞耻心。 不过,这点罕见的羞耻心,也算是害了他:最起码,在他双手捂住要害部位时,蹦起来时该做出的连贯反击动作,就出现了脱节。 等他猛地意识到,羞耻心远远比不上小命重要时,那块石头却又发出了一声怒喝,连人带刀化成一线,狠狠刺向他双手捂着的地方。 卧槽,他怎么老是瞄准我这个地方呢? 高飞大惊,再次本能的做出了劈腿的反应--两条腿的裤子,却阻碍了他的劈腿动作,让他动作完全变形,哎呀一声大叫中,寒芒一闪! 刺啦! 一声极短却又很清晰的裂帛声,从高飞两条腿子间发出。 他赶紧低头一看:那块石头狠狠切过来的那一刀,竟然一下把他的裤子,从中间劈开了。 俺草。 冷汗,刷地一声就从高飞额头冒出,登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再也不怕走光了,攸地抬脚,狠狠踢在了那块石头身上。 裤子被劈成两半后,反倒是解脱了高飞的束缚,让他这一脚踢出了本来的水平,那叫一个快如闪电,重重跺在了石头左肩上,把他踢翻倒在了地上。 想都没有想,高飞猛地大喝一声,抬起右脚对着石头的面门,就狠狠跺了下去。 “啊!” 石头真没想到,那一刀不但没伤了高飞,反而帮他解开了束缚,才导致他的进攻如此的迅速,勇猛,让石头压根没时间躲开这一脚,出于危险来临时的本能恐惧,发出了一声尖叫。 “啊,是女人?” 高飞即将跺在石头面门上的右脚,嘎然而止。 如果尖叫的石头是个男人,就凭他刚才拼了命要割掉高先生兄弟的凶残想法上,高飞肯定会没有丝毫犹豫的,一脚狠狠跺下去,然后再说其它。 可偏偏这个石头是女人--男人嘛,真正的男人,谁本具备惜香怜玉的情结啊? 尤其是在高先生下面还坦荡荡时。 同时,他也终于明白人家为什么一个劲的招呼他兄弟了:换做你是个女人,在下雪时趴在雪地上扮石头玩儿时,却有个臭男人跑来解开裤子,用小兄弟的口水在你身上画美女,你能不生气,你能不发誓把这个家伙他兄弟割掉? 当然了,很少有这么傻兮兮的女人。 不过,这个世界上既然有荆无艳那样的极品,再出现个这样的女人,也不是没可能的。 高飞跺下的右脚停住,但很快就醒悟过来:正常女人,哪有在这时候趴在路边扮石头的雅兴? 人家,就是针对他来的,要杀他好不好? 只是好死不死的,高先生恰好尿急,找对了目标罢了,这才造成她羞恼成怒,说啥也得割掉他兄弟。 既然是这样,那么高先生压根不需要内疚,就算不干掉她,可最好先把她制伏再说。 高飞有这些想法,完全都是在电光火石之间的,不会超过零点九秒钟,虚抬起的右脚,就要继续跺下来。 可就是他凝固了这不到一秒的时间,却给那个女人创造了反扑的机会。 她的尖叫声还在半空中回荡,右手已经飞快的向上一甩--那把短匕,刷地一声,就刺向了高飞面门。 区区一把小刀子,高先生当然没看在眼里,好整以暇的脑袋向后一仰……那把本来秒速绝不会超过三百米的刀子,却在接近他下巴时,陡然加速! 至少快了三倍。 嗖的一声,高飞就感觉到了疼。 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女人会这种如此邪门的手段,竟然能控制刀子飞行的速度。 由此也可以看出,这个女人的心机有多深厚。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她竟然能想到用这种方式来害人。 看来她对高飞的功夫也是相当了解的,知道他能轻易避过任何一刀,并在判断出能躲开刀子的飞行速度时,用尽可能优雅的动作躲避,却绝不会想到刀速会突然加速。 第1976章 漂亮的女刺客! 看到刺杀自己的刺客,竟然是个女人后,高飞狠狠跺下的右脚,在下意识的停顿了一下,然后才继续跺下来的反应,早就在女刺客的意料之中。 毕竟发现躺在雪地上的是个女人后,高先生会想到自己下面还光光的,肯定会有些小害羞。 女刺客还知道,像高先生这种人高艺胆大的主,不管跟谁打架,厮杀时作用的力气,跟动作的配合都是恰当好处,也就是不会多用一分力,但也不会少用一分,只要能起到最佳效果就行。 所以,女刺客就断定当她甩出刀子,高飞在瞬间判断出刀速后,肯定会用她所希望的动作去躲避,可事实上刀子在飞行过程中,会突然加速,就像飞行一段时间后又脱节增速的火箭。 杀招。 这才是女人真正的杀招。 高飞做梦都没想到,当他好整以暇的脑袋后仰,肯定自己绝对能躲开刀子时,刀子会在他胸口位置直接加速,至少快了三倍。 大惊之下,高飞要想用该有的速度后仰,却已经晚了,眼看刀子就要从他下巴刺进……不过,让女刺客也想不到的是,高飞在危机时刻的快速反应,也远远出乎了她的意料,竟然在电光火石间的瞬间,后仰的速度也相应加快。 咻! 一声轻微的破空厉啸声,刀子擦着他下巴飞上了天,溅起血花三两滴。 如果高飞后仰的速度再晚上那么零点一秒,那么他的下巴也将会被刀子刺穿,直接贯进上膛。 那样的话,高先生就算死不了,可距离死也不会太远了。 这一次,绝对是高飞出道以来,跟人打架时遭遇到的最危险的暗算,掉以轻心让他差点饮恨黄泉,心中有多么愤怒,这可是用脚丫子也能猜出来的。 “好!” 惊出一身冷汗的高飞,羞恼成怒的反倒是大喝了一声好,右脚跺下去的同时,身子已经向右摔倒,屈起的右肘朝下,狠狠砸向了地面。 高飞竟然能够躲开女刺客这十拿九稳的杀招,也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 杀招失败后,女刺客想都没想,就飞速向外滚去,及时躲开了高飞跺下的右脚,心里松了口气时,正要继续翻滚,然后跳起来再跟这厮厮杀时,就觉得眼前光线一暗,好像有一座大山从天而降,以雷霆万钧之势。 这自然是屈肘狠狠砸下的高飞。 女刺客双眸瞳孔骤然一缩,在瞬间就意识到自己已经没办法躲开了,本能的运气在胸前--砰! 疾速摔倒的高飞,右肘重重砸在了女刺客的左胸上,发出一声夹杂着骨裂的闷响。 “噗!” 就像一辆轿车飞快驶过时,车轮从一袋牛奶上碾压过去那样,女刺客立即张嘴,噗的一声,喷出了一口鲜血。 也幸亏女人的身体构造,在某些部位是跟男人完全不同的。 站在云端的老天爷也敢保证:如果被高飞击中的这个人是男人,哪怕他拥有老实和尚那样的武力值,高飞这羞恼成怒(人在羞恼成怒时打架,应该会使出最大的力气)的一击,绝对能把老实和尚的胸骨给直接砸断。 不过这次高飞砸中的却是个女人,女人的胸膛--刨除那些‘飞机场、小鸽子’的女人不算,尤其是这个女人有着能撑破衣服的本钱,那么那就是最好的减震器。 高飞这一肘,就像狠狠砸在了面团上那样。 女刺客傲人的某部位受到重击后,天生的傲人减去了绝大部分的重力,只有五分之一的力气,贯穿而过,砸中了胸骨。 但这也已经让女人无法承受,眼前金星乱冒,张嘴喷出一口鲜血,有了瞬间的窒息死亡感了。 打架时从来都信奉‘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的高先生,这次大意差点把小命给搭上,自然在羞恼之余,更是怒火填膺了,一击得手后没有丝毫犹豫,立马左手一伸,卡住了女刺客的脖子,翻身坐在了她身上。 动作很暧昧的说,高先生光光的地方,恰好坐在女刺客最敏感的地方,远远的看上去,就好像:白云山下静悄悄,孤男寡女在做操,男的练骑马,女的练挺腰。 当然了,高先生当前才不管自己跟女刺客的动作有多暧昧,只是飞快的看了眼四周:仍旧大雪飘飘,无论是山门前,还是来时的路上,都没有一个人,倒是不远处路边几块好像石头之类的东西,让他注意了一点。 话说女刺客,就在刚才可也是假扮成一块石头,故意招惹高先生前去撒尿,这才寻找最佳的刺杀时机的。 不过高先生很自信:就算那几块石头会变成刺客,只要他能心生防备,也休想暗杀到他。 确定周围方圆二十米内没有任何危险后,高飞才松了口气,右手在女刺客脸上随便一抹,看到了她的样子。 女刺客很美。 真的很美,美到让高先生稍稍愕然了一下,随即就更加愤怒了:你说你特么长这么祸国殃民容易吗?在这大雪天里,你不在家里陪着老公在热炕头上,玩个皮鞭、捆绑啥的多好,干嘛跑这儿来假扮石头当刺客啊,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女刺客一张鹅蛋脸,皮肤白腻有光泽,大眼高鼻大嘴巴--这可是当下最有魅力的女人脸,绝对是备受男人的喜爱,老少皆宜。 高先生可不是没见过美女的人,他身边的女人,哪一个不是能让人神魂颠倒的? 可他在看清女刺客的脸后,竟然也有了片刻的失神。 这就足以说明女刺客有多魅力了:单单看着张脸的话,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有多大,可以是二十七,也可以是三十七的……尤其是女刺客那双眼睛,哪怕此时满是痛苦啊、恐惧等扫兴的神色,可也无法掩饰那双眼里所带的那种天生的媚意。 高飞身边的众多女人中,陈果果在胡闹时,眼睛会变成这样,总是能保持着这种让男人一看就想要跟她困觉的,却唯有解红颜可以跟女刺客相比美。 天生的尤、物啊,仅仅从这双眼睛上,高飞就能看出女刺客,绝对是女人中的极品了。 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看到女刺客竟然这样有韵味后,高先生浑身散发出的戾气,顷刻之间就减弱了不少。 就在这时候,女刺客眼前乱冒的金星才逐渐消失,她从窒息的剧痛中清醒了过来,本能的开始挣扎。 不过,高飞左手却掐着她的脖子,骑在她身上,处于绝对的优势状态,要是能让她挣开才奇怪呢。 “松、松……开我!” 女刺客拼命的挣扎起来,妖娆的小身段扭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双脚也乱踢不已。 她这一扭不要紧,高先生下面最光光的那个部位,马上就嗅到了腥味的猫儿那样,迅速有了该有的反应。 男人或许能控制自己的眼睛去看哪儿,更能随心所欲的在嫖过回家后,脸一点都不红的跟老婆说在跟老同学喝酒,不过却偏偏无法控制他兄弟。 既然是他的兄弟,肯定会有它自己的想法--有谁见过,这辈子总是听大哥话的兄弟? 对自己兄弟的迅速膨胀,高飞鄙视不已:草,刚才老子差点被人拿刀子贯穿了,现在危险还没有彻底解除,你特么的就不安分了。 “别动,老实点,要不然我废了你!” 高飞低喝一声,左手稍稍用力。 女刺客不知道高飞这声训斥,主要是针对他兄弟去的,在稍稍停顿了下后,就再次剧烈的挣扎起来。 尤其是两条修长的腿子,更是不要命似的乱踢,几次都试图踢到高先生的后脑勺。 但很可惜的是,高先生是不会让她得逞的:稍稍向后滑了下身子,这样更能有利于他压住女刺客的腿子。 当然了,也更方便他兄弟能嗅到最熟悉的味道了…… 女刺客自然不肯罢休,只是挣扎,哪怕是腿子再也踢不起来,小身段也是蛇儿般的扭,两只手更是试图要抓花他的脸,最好是扣住他的眼珠子。 脸是高先生泡马子的最大本钱,眼珠子是他能欣赏美女的必用品,他当然不会大方到让女刺客得逞了,右手一把掐住了她右手,抬起左脚,砰的一声,踩住了她的左手,直接压在了雪地上。 “留氓!” 就在高先生抬脚时,挣扎的女刺客,一下子看到了他裆下那东西,竟然好像烧火棍那样直立了,本能的低骂一句,雪白的脸上攸地浮上不健康的红。 “特么的,走光了。” 高飞一惊,低头看了眼下意识收回了左脚--就趁这工夫,女刺客左手重新恢复了自有,飞快的抓向了他的脸。 站在云端的老天爷敢说,女刺客使出的这一招,并没有任何刺客该有的杀伤力,纯粹就是女人在羞恼之余,做出的自然反应。 其实,越是自然的东西,就越好,打架时使出的动作也是这样:高飞,竟然没能躲开女刺客的这一抓,哪怕他已经尽可能的躲闪了,可她长长的手指甲,愣是在他脸上狠狠抓了几道。 火辣辣的疼。 破相了。 “你特么的真敢抓我的脸,坏我最大的本钱!” 高飞彻底的狂怒,右手松开她,狠狠一个电光抽了过去。 啪! 一声清脆到能惊起远处飞鸟的耳光声,响彻四野。 “你杀了我吧,你这个畜生!” 女刺客尽管被这一耳光抽的不知今昔是何年,可女人在挨揍后的自然反应,还是让她在呆愣片刻后,就用更大的挣扎来反抗起来。 甚至,她还成功的抓主了高飞右手,猛地送到自己嘴边,张嘴! “你给我松嘴,要不然我杀了你!” 高飞剧痛,左手又是一耳光抽了过去,还是接连的。 可女刺客就像吃了秤砣的王八那样,铁了心,宁可被打死,也不会松口。 咬下高飞一块肉,绝对是她当前最大的心愿了。 我用力,用力,再用力! 我……呃,怎么这样疼? 就在精神恍惚的女刺客,发誓要咬下高飞一块肉来时,全身的神经猛地一僵。 第1977章 我早晚会杀了你! 不小心被女刺客咬住右手后,高飞左手接连抽她耳光,希望她能冷静下来,松开嘴巴。 有话好好说不是,干嘛又动刀子又动嘴的? 可刺杀失败,又遭遇奇耻大辱(她以为,高先生身上多了根烧火棍,是垂涎她的美貌所致,这是骄傲的女刺客无法忍受的)后,女刺客全然忘记了她有太多的本领,可以来跟高飞周旋,甚至不缺乏反败为胜的那种。 但很可惜的是,女人在遭遇真正危险(越是思想正统的女人,越是把受到男人羞辱,当做是真正的危险)时,真忘记她有多厉害了,只是一根筋的要撕咬下高飞一块肉来。 要想致使一个女人发疯,直接揍昏她,或者是掐昏她,绝对是最有效的办法。 所以当前掐着女刺客脖子的高飞,在接连抽了几耳光都没用后,马上就掐住了她脖子,用力--高飞以为,女刺客绝对撑不过三秒钟,就得窒息,双眼翻白,张开嘴把小舌头吐出来。 只是让他也有了几分彷徨的是,他都几乎把女刺客的咽喉掐碎了,她却依然没有出现他所希望的症状。 邪门。 高先生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邪门的女人,竟然掐不死? 难道,她不用嘴巴鼻子呼吸的? 如果高先生没有把右手肌肉狠狠的绷紧,女刺客这会儿肯定早就咬下一块肉来了。 可他本能总这样绷着胳膊,任由人家咬吧? 要不是看在必须搞清楚她的来历,跟这幅臭皮囊很有味道外,高先是绝对会痛下杀手,一把掐碎她咽喉了。 “这女人发疯,好像泼妇似的发疯咬我,就因为看到了老子的小兄弟,觉得是老子冒犯了她。好吧,既然杀又暂时不能杀你,你又不松口,那老子只能被迫使出绝招了!” 看出女人发疯的根本原因后,高飞也怒了,索性使出绝招。 男人对付女人的最大的绝招,除了用最直接的动作,其他诸如甜言蜜语啊,恐吓啥的,都算不上。 这一点,是个男人就知道。 尤其是对付一个很有味道的女人时,高先生觉得就算暂时对不起他老婆一次--反正,他也总是对不起老婆了,又何必在意多对不起一次? 反正,他只是吓唬一下她罢了,也不是来真的。 于是乎,愤怒不已的高先生,也有些失去理智了,不再怒吼啥的,左手扯住女刺客的白裤子(女刺客趴在雪地里扮石头,当然要从头到尾的穿一身白衣,头上更是戴着个大白帽子了),用力猛地一扯! 据国内某权威专家的调查结果显示,随着国民生活的显著提高,西方文化的入侵,尤其是年轻一代,对生活质量的追求有了显著提高,尤其是在私生活方面,越来越多的年轻情侣,都开始喜欢那种很有情、很有趣的衣服,简称情、趣内、衣。 傻瓜也知道,那种衣服对于男人的视觉冲击力会有多大。 依着高先生此时的武力值,手劲之大,那绝对是让人咂舌不已的:就像梅超风的九阴白骨爪,一下子就把女刺客最重要部位的裤子,硬生生撕下了一团。 哪怕现在是冬季,大雪纷飞时,女刺客假扮石头趴在雪地里时,里面穿了两层保暖,但这几层衣服,也没有抵挡住高先生的九阴白骨爪。 那质量上佳的几层衣料,在高先生的爪下,就像败絮那样,被抓破了。 庐山真面目。 无意间,高先生制造出了唯有情、趣内、衣才又的视觉效果。 高先生随手把碎布片扔出去后,目光一凝,随即就感觉到,身体里的烈阳蛊,在视觉的强有力冲击下,立即咆哮了起来,大吼着:我要,我要,我要,要,要! 一个真正优秀的男人,最大的特点不是不要脸,是要有一颗伟大的、不择手段占有美的心。 毫无疑问,高先生无意中制造出的衣服,算是把女刺客最美的一点,给彻底挖掘了出来,然后他在爱美之心、还有身体里烈阳蛊的催促下,本能的做出了男人该做出的反应。 弯腰,向前一爬。 当山谷中的一朵腊梅,迎着纷飞的大雪傲然绽放时,女刺客全身的神经猛地一僵,双眸中随即浮上聚大的茫然,停止了她的挣扎,松开了嘴。 很远的山脚下,一辆运载着煤炭的拖拉机,在风雪中艰难的前行着。 因为路滑,今年已经六十一岁的拖拉机手老李,只能更加小心,身子前爬着,脚下的油门忽松忽紧的,搞得拖拉机也一顿一顿的,发出了愤怒的吼声:吭哧,吭哧! 吭哧,吭哧。 老李身子也随着拖拉机的吼声,很有节奏的一前一后的晃着,心里却在骂翻了天:特么的,这大雪天了,才打电话要煤块,这不是故意折磨老子么?哼,等给养鸡场那些傻鸟送到后,运费铁定得加倍才行。 老李这样想着,心情就好了起来,虽然大雪天出车很危险,但如果是加倍运费的话,说起来也直了,反正路途也不是太远,最多也就是一个小时罢了。 老李有个习惯,在开心时就会放声歌唱,哪怕是他的歌声,能把草原狼都能吓跑,也在好多次放声歌唱时,被家里那个黄脸婆娘拿巴掌抽后脑勺骂他别吓人了,可这丝毫不能阻止老李那颗爱歌唱的心。 尤其是现在大雪纷飞,京华郊外的路上几乎没啥车辆,白茫茫的一片,黄脸婆又不在身边,这可绝对是引颈高歌的绝佳场所啊。 “哎,啊,哦!” 心情愉悦的老李,试着调整了一下音节,自己觉得满意后,这才扯开嗓子狼嚎了起来:“我说那个亲亲滴哎,小哥哥哦,你咋那个就不知道轻一点啊,轻一点,没看到妹子我已经疼的泪汪汪,啊,那个泪水流哇,嘴角带着那个迷人的笑哎!” 老李不是京华人(京华人很少干这么粗俗的工作),他来自山丹丹化开红艳艳的故乡,所以唱腔也是以信天游的格调。 别看老李的嗓子不咋样,放声歌唱时能把人草原狼吓跑。 可人家真的特别爱这一口,尤其是一个人演绎男女情歌对唱。 捏着嗓子唱完了小妹子的桥段后,老李这才放开男人本色,狼一般的吼叫起来:“哎--哟哎!我说那个亲亲滴哎,小妹子呀,哥哥我不是不想温柔些,就像邻村王奶奶拣苞谷哇,实在是因为妹子你哎,太迷人那个太迷人,让哥哥我哎,把不住哎,把不住,只能好像打夯那样的吭哧哧,吭哧哧哦!” 拖拉机好像也感受到了主人奔放的热情,更欢快的哆嗦着,吭哧吭哧的吼叫着,穿破满天的大雪,向前奔跑。 老李是个实在人,不管是干啥,都喜欢倾尽全力,哪怕是一个人在运货途中放声歌唱,也好像必须得使出最大的力气。 所以呢,半个小时后,当漫天风雪终于慢慢小了时,老李看到了养鸡场的大门,也热出了一身大汗,一张老脸红扑扑的,就像他当年的洞房花烛夜。 “老李啊老李,你可终于来了,俺那些宝贝鸡哦,这就快冻死了!快,快开车进来,卸货,卸货!” 养鸡场老板是个齐鲁大汗,小声说话时--比方晚上跟他老婆躲在炕上说悄悄话时,就连路边过往的行人都能听到,实在是彪悍的要死。 “好了,好来,刘老板您可别慌,老李这就卸货,这就卸货……哎哟吆那个小妹子哦,哥哥我吭哧哧的那个吭哧哧……” 已经彻底有了歌唱状态的老李,技术娴熟的把拖拉机调好位置,然后一拉自卸扳手:哗啦啦,满车的煤炭,都迅速从车斗内滑了下来。 煤炭卸完,大雪也彻底的停了。 站起来要下车的老李,向远处看了一眼,尽管是个大老粗,可在看到这个银装素裹的世界后,还是发自内心的赞了个:“娘哎,真美哦。” 真美。 真的很美。 女刺客安静了下来,雪白的脸上依旧带着最动人的红,只是双眸中却泛起点点泪光,茫然的看着天空。 大雪过后,天空很快就有了放晴的意思,天地间更是明快了不少。 高飞从人家身上坐了起来,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时,才发现还有咸滋滋的味道,下意识的低头一看,脸上攸地浮上了愧疚之色:方才他‘忘情桑巴舞’时,撕开了人家的上衣,啃的那个啥有了血。 高先生好色不假,可他绝对是那种心态正常的男人,不像某些人那样爱鞭子,捆绑或者滴蜡之类的玩法,更没有虐待倾向。 可他现在,却在疯狂时做出了有损他‘动手不动口’的信誉动作,这肯定会让他感到自责,也有些讪讪。 干咳了一声,望着躺在那儿彻底安静下来的女刺客,高先生又吸了下鼻子,才说:“那个啥,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躲在这儿刺杀我?” 女刺客没有像烈士那样,无论问什么都不说话,最多也就是看也不看高飞,淡淡的说:“你杀了我。” 高飞当然不会杀她。 如果要想杀她的话,他刚才就会动手了,也不会在大雪天里,做出这般人神共愤的事儿来,只能当做没听见那样,再次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今天会出现在这儿?还有,那两辆挡住上山路的车子,是配合你的吧?” 女刺客又说话了,还是那句话:“你杀了我吧。” 无论高飞问她什么问题,她都只说这句话。 就好像,从她生下来到现在,她就会说这句话。 除此之外,她更没有要挣扎的意思,安静的就像雪后的大地,跟她刚才因为生理上的反应的疯狂,有着天壤之别。 “我不会杀你的。” 高飞倒是没撒谎,尤其是在他察觉出,这是女刺客的第一次,而她也不再有什么激烈反应后。 “那么,我早晚会杀了你。” 女刺客,终于开始说别的话了。 “随你吧。但我警告你,下次我可不会放过你了。” 高先生说着,从人家身上爬了起来。 第1978章 两条黑色的眉毛! 跟大暴雨完全不同的是,在大雪中做点什么,那可是浪漫的事。 尽管要是高飞一个不小心,就能把小命丢掉。 不过,在他很没思想准备的占有了那个来历不明的美女刺客后,这点小危险还真算不了什么。 话说,高先生可是从出道开始,就是在刀口上舔血过日子的,遇到的危险,比他有过的女人数量多得多了,实在没必要在意这些的。 大雪中,高先生的花丛经验值,又狠狠刷了一次。 大雪后,整个世界都是那样的干净。 脚步踩在积雪上,发出吱嘎吱嘎的轻响,雪花的申银让人感到很惬意,忍不住的想高歌一曲:山丹丹那个花开……花,又落!哥哥我走在雪地上哦,下面空荡荡的--那个冷! 毫无疑问的是,浪漫过后冷风吹来时,要是下面是开裆的话,那感觉的确不咋样。 走出上百米远后,高飞才回头看了眼女刺客。 她依旧静静的躺在那儿,因为穿着一身白衣服,跟雪地浑然一体,要是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 “下次,哥们再也不敢对着路边舌头小便了。哎,伤不起啊那个伤不起,真的伤不起,我想你想你想你想到昏天黑地。鸭梨有木有,一颗真心有木有?我爱你爱你爱你爱到下个世纪!” 高飞哼哼着,脱下外套,围在了腰间,稍微一打理,就搞出了一件苏格兰长裙,遮住了很疲惫的小兄弟,大踏步的走向了山门那边。 女刺客是谁。 她怎么能提前埋伏到这儿。 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能驱使她这种重量级的杀手。 在狠劲掐住她脖子时,她咋没出现该有的窒息表现。 下次,这些人还会用什么出人意料的手段来对付高飞--等等问题,高飞现在不想去想了。 因为女刺客很不配合,除了她在无法控制生理上的反应时,高飞总不能才强行霸占了人家,裤子还没有提上,就翻脸不认人的用各种刑讯逼供手段威胁人家说出这一切吧? 他要是真那样做的话,未免也太不男人了,正所谓吃了人家的嘴短,就是这意思了。 所以,他只能遗憾的往后看了一眼后,就摇了摇脑袋,把这一切给抛在脑后,去忙他自己的事儿去了。 高飞的背影,消失在白云山的山门后面后,躺在雪地上好像死了一般的女刺客,又过了很久,才从地上慢慢坐了起来。 她全身都疼。 为此很奇怪:主要受侵犯的是那个地方,可为什么全身都疼呢? 又呆愣片刻后,女刺客才抬手捂住脸,发出轻轻的哽咽声,用力搓了一下脸,掌心中多了两条东西。 眉毛。 两条黑色的眉毛。 她在痛苦的搓脸时,竟然把眉毛都搓下来了。 不过,这对她来说没啥了不起的:黑色的眉毛掉了,还有一对白眉。 好像雪一般的白眉。 这,才是她真正的眉毛,被搓掉的那对眉毛,只是她化妆时所用的假了眉毛罢了。 看着手中的白眉,女刺客双眸中的泪水止歇,随手扔在身后山谷中,喃喃的说:“姓高的,今天你给予我的耻辱,我会让你用生命来补偿的。” 滴滴…… 山下的路上,很远处传来了汽车喇叭声。 喇叭声惊醒了女刺客,她霍然站起,却又白眉紧皱的弯下了腰身。 看了眼下面,她解开了脖子里的斗篷带子,就像高飞用上衣遮挡住那儿后,围在了腰间。 在解下斗篷时,她的胳膊肘碰到了头发。 头发竟然歪了下,露出了一缕白发。 女刺客抬手,捏住那一缕的白发,看着山门那边,嘴角露出一个阴险的笑容,喃喃道:“高飞,你会大吃一惊的,真的会大吃一惊。” 说完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后,女刺客一咬牙,转身冲下了山谷。 大雪后的山谷斜坡,无疑是很危险的,就算再怎么小心,也有可能会失去平衡,连滚带爬的摔下去。 不过女刺客却像一只白色的幽灵鬼魅,别说是摔倒了,就连一点点的凝滞意思也没有,下滑时的优美姿势,连专业化雪运动员都比不上,很快就消失在了山谷中。 忽然起了一阵大风,吹动了对面山上的一大块积雪,纷纷扬扬的洒落了下来,落在了刚才高飞跟女刺客激战的战场上,遮住了那点点滴滴的血红,变得跟周围世界一个样子了,就像什么也没发生那样。 高飞当然不会在意现场有没有遭到大自然的破坏,他只是目送女刺客消失在山谷中后,才从山门牌坊后面转了出来,皱眉望着她消失的地方,感觉胯间有些冷。 正所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 从女刺客下山的潇洒动作来看,高飞忽然意识到他在冲动时做的事儿,有可能得为此付出相当昂贵的代价:根据他当前的眼里价,完全可以确定那个女刺客,是个不输给陈果果的高手。 这要是放在以前,别说高飞能从人家身上得到无限快乐了,甚至连人家啥模样也看不清,就会去找阎王爷喝茶了。 “唉,老子本以为,老子走了狗屎运的变厉害后,要想玩死那些看我不顺眼的,那绝对是轻松自如的,可又有谁能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呢?看来,这该死的贼老天,总是不想让我安宁啊。” 高飞叹了口气时,转身正要上山时,却又忽然拿出电话,飞快的编辑了个短信。 叮当一声,短信发送成功。 “希望我这次的预感是错误的。” 高飞低头看了眼自己血肉模糊的右手,苦笑两声转身上山。 大雪封门后,白云山白云观景区迎来了少有的安静,几个月薪在一万以上的假道士,正在售票办公室内喝茶,砸蛤蟆(就是吹牛比),忽然看到一个年轻人从山下走了上来。 老三说:“草,这天气还有上山来玩的,不要命了?” “可能是许愿的,非得今天来?” 老四接过了话。 老五问道:“那还收费不?” 老六嗨的一声:“嗨,就凭人家这份执著而虔诚的心,咱好意思的收费啊?” 老七点头,表示赞同:“嗯,嗯,就给他免费一次吧--来,哥几个,为今年咱们每人又挣了十几万,也为明年会挣更多,干杯!” “祖国万岁,五顶级景区工作人员万岁!” 一片万岁声中,那个虔诚的许愿者走过了售票办公室。 喝了这杯酒后,老三等人又闲聊片刻,才发现瓶子里没酒了,就拿出钥匙扔给老七:“去,我更衣室的柜子里还有两瓶茅台,今儿哥几个好不容易放松一次,干脆就喝个痛快,反正晚上也不能下山回家了。” 老七接过钥匙,哼着小曲去了旁边的更衣室,刚进屋走到老三柜子前,却发现柜子门开了--老三那身被他显摆了好几次的某品牌衣服,竟然不见了。 地上,却多了身破烂衣服,看起来很眼熟,好像在那儿见过--猛地,老七想了起来,随即转身冲出了更衣室,扯着嗓子嚎叫道:“都出来,抓贼哇!” 高飞觉得,老三这身看起来很不错的衣服,绝对是给他提前准备的,知道他今儿会来白云观,更知道他会在路上,遭到一个女刺客的偷袭,被人家一刀划破裤子,所以才提前为他准备在柜子里,等他来换。 要不然的话,穿着怎么这样合适? 增一点太长,太肥,减一点太短,太瘦呢? 谢谢。 远远听到老七在那儿嚎叫后,高先生在心中默默道了一声谢后,加快了脚步。 正如在售票点喝酒的老三等人那样,实在是白云观内一个游客也没有,以往那些获准在观内兜售纪念品的小贩,小道士也都不见一个,估计都躲在屋子里点钱玩儿了,同时也肯定遗憾现在政府有些不厚道,干嘛要把山下那些带黄的酒店查封。 要不然的话,哥们脑袋进水才会躲在屋子里喝酒看电视呢。 一路畅通无阻的,高飞直接来到了山后小道观前。 没有游客,门口自然也不会有小道士把守,门虚掩着,高飞伸手一推,就开了。 正如外面那样,后观院内也是个干净的世界,把那些不干净的水塘、假山还有精舍,都装扮的无比神圣,纯洁。 不过,在一座假山旁边,高飞却看到了一个老道士,还有一个案几。 案几上摆着几盘精致的素菜,还有一壶小酒。 老道士背对着高飞,案几对面的雪地上,则是一个锦墩。 “纷飞大雪住,缘由贵客来!” 老道士稍稍卖弄了一下文采后转身,缉首冲高飞高喧一声道号:“无量天尊,高居士,贫道等候你多时了。”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高飞微微一笑,到背着双手实施然的走了过来。 “高居士,你可不是鬼,你是天人。” 杜道长呵呵一笑,老脸上红扑扑的很健康的样子,看来他最近吃啥嘛香,睡眠充足。 “天人跟牛鼻子一样,不都是靠装神弄鬼来过日子吗?” 高飞说着,走到了杜道长面前,盘膝坐在了锦墩上,拿起酒瓶子给自己满了一杯,仰首一饮而尽,随即啧啧有声:“好酒,真的是好酒!” “其实衣服也不错的。” 上下打量了高飞一眼,杜道长呵呵笑问:“老三、哦,就是负责售票的头头,这身衣服高居士穿着还合身吧?” 高飞再次倒酒的动作,微微凝滞了一下,随意问道:“怎么,你早就算到我今天会来,而且还会去偷衣服穿?” 杜道长一脸高深莫测的样子:“如若不然,一个月前我怎么会格外奖励老三两万块钱?” “嚯嚯,你这装神弄鬼的老牛鼻子,说的跟真格似的。” 高飞嗤笑一声:“你以为,就凭你这点小技俩,就能哄得住我?牛鼻子,你可知道本少爷今儿来,是做什么的?” “当然是来踢场子的了。” 杜道长说到这儿后,寿眉忽然皱起,正色道:“高居士,我观你印堂发暗,好像沾染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啊!” 第1979章 那是个脏东西! 如果换成别人,在看到杜道长早就摆好架势,恭候自己大驾后,差不多会被唬的一愣一愣的,肯定会存着敬畏之心,双手抱拳的请老杜赐教了。 不过高飞才不稀罕这些。 因为在他看来,靠装神弄鬼出名的老杜,算出他今天会来,并提前一个月发给老三两万块的奖金,搞得那家伙忍耐不住的买身好衣服给高飞伺候着--这对老杜来说,就像酒鬼贪杯那样正常。 蚂蚁提豆腐,不值得一提。 高飞在看到老杜摆好姿势后,也早就做好吃饱喝足(步行老半天,又做过一番激烈运动后,还真是有些饿了)后,再翻脸的准备了。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老杜却又忽然皱眉告诉他说,他沾染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嗯--什么?” 高飞一愣,却随即倒满了酒,一饮而尽后才看着老杜:“牛鼻子,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老杜在国内,尤其是在京华,可是有着普通人无法想像的地位,平时那些豪门世家的老大来白云观,哪一个不是客客气气的口称杜道长,或者仙长的? 压根没有谁,直接称呼他是牛鼻子。 牛鼻子却不在意,这很难的,也证明他的确做了对不起人家高飞的事儿,所以才心甘情愿的被骂。 “没什么意思。” 杜道长皱起的寿眉,松开了,淡淡的说:“高居士……” 高飞抬手:“你还是叫我名字好,别一口一个居士,让我怀疑你这是准备要骗我。” “那好吧,小飞啊。” 老杜倒是从善如流,不过这称呼怎么听,都像是长辈喊亲属晚辈的样子,这让高居士很不爽,可看在他年龄不小,没几点蹦达的面子上,也就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可别一副深情的样子,我还想品尝一下白云观的精致素菜呢。” 老杜的老脸,微微一沉。 不过,看在他曾经暗算过人家高飞的面子上,也就忍了,只能装聋没听到,寿眉再次皱起,缓声道:“小飞,你在来时的路上,沾染了脏东西。” “什么脏东西啊,是狗屎吗,还是铜臭气息?哦,对了,早上时我曾经去过墓地,不会是那儿遭遇什么邪魔鬼祟了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还得请老杜你给念叨几遍道德经,超度那些企图想附在我身上的冤魂,也算是做善事了。” 高飞不以为然的笑着,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大葱豆腐,嗅了嗅:“嗯,好香。酒好,采也好,幻境更好,就就是对面坐着个牛鼻子不好,这要是换个年轻漂亮的妹子过来,就啥也好了。” “小飞,你现在已经飞升到天道中……” 杜道长刚说到这儿,高飞就紧张的问:“吓,不会吧?那我怎么没有看到玉皇大帝的天宫?” 老杜的脸,真黑了下来:“高飞,你要是喜欢胡说八道的话,贫道就陪你说道第二天早上!” “陪我过夜啊?哥们没啥兴趣。” 高飞一口拒绝,又吃了块竹笋,才说:“说,你继续说,我继续吃。” 在高飞面前,老杜还真有些无可奈何,胡子都气的抖了几下,才强忍着怒火说:“你现在已经飞升天道,成为了天人,别说是去墓地,那些邪魔鬼祟不敢在你面前露面了,就算整天住在坟墓中,神经方面也不会有一点点的衰弱。” 老杜这样说,倒是没说错。 毕竟高飞此前,还真过了一段那种日子,陪他他一起的解红颜、白瓷夫人,最多在那儿住了三四天,神经就有些衰弱了,他却屁事也没有。 “我说你沾染的脏东西,是你碰了不该碰的女人。” 杜道长盯着高飞的印堂,皱眉说:“那个女人,不是天道不是人道,却又不是魔道,更不是修罗道……” 高飞忍不住又打断他的话:“那她是什么道?” 杜道长却不说话了,只是看着高飞,眼神越来越凝重。 受到这牛鼻子的影响,高先生顿时觉得气氛诡异了起来,酒菜也不香了,终于认真了起来:“杜道长,她是什么人?” 高飞可以怀疑杜道长的人品,更可以毫不客气的打击他最得意的本事,说他是装神弄鬼,但却从来都不怀疑,这老牛鼻子在某方面,确实是权威。 “我说了,你也不信的。” 杜道长轻轻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 “说不说在你,信不信在我。” 高飞如是说。 “如果我说那个脏东西,是由东土的天道中人,跟西方的吸血蝙蝠合作生出的混血儿,你会信不信?” 杜道长犹豫了片刻,才郑重的说道。 “天道中人,西方的吸血蝙蝠的混血儿?” 高飞微微眯起双眼,重复了一句后,才说:“不信。但我信你是在扯淡,因为你怕我找你算帐,所以才故意搞出这么神道的东西,来故意转移我来的目的。” “你刚才也说了,说不说在我,信不信在你,反正我说了。” 杜道长寿眉跳了一下,自顾自的说道:“那个东西在被你沾染之前,隐藏的很好,就算我当面看到她,也看不出她的本来面目。我现在能看得出,是因为她被你破身了。那个东西的身子破了后,就会显露出原形--就像仙侠小说中所说的那样,她多年修炼而成的体、内丹丸,被你所破。” “那个丹丸,拥有常人无法想象的奇功妙用,被你所破后,你肯定会获益匪浅。但同时,你也会被沾染上一些邪气。这是你身体里烈阳蛊都无法消除的东西,因为它是来自先天。” 杜道长没有理睬高先生嘴巴慢慢长大,犹自说道:“本来,那个东西的丹丸被破坏后,她就所具备的某些功能,或者干脆叫法力吧,应该马上就要消失的。但她也算异常幸运,因为她遇到了你。” “因为、因为她遇到了我?” 高飞吃吃的问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你在得到她的丹丸效果时,也付出了你的精华所在,不但弥补了她的损失,还会使她得到更多。” 杜道长垂下寿眉,缓缓的说:“其实不用我多说,你也该知道,你跟她在一起时,遇到了让你无法解释的怪异事--以后,她或许还不是你的对手,可你以后永远也别想杀她了,无论她做了什么,除非你自己愿意去死。” 老杜很直白的告诉高飞,说他在得到那个脏东西时,遭遇了无法解释的怪异事。 高飞马上就想到,他在被女刺客咬住右手时,曾经尝试着要掐昏她。 可是,她却没有表现出一点点该昏厥的现象。 这绝对是怪异事,怪异的不能再怪异了。 高飞很清楚,依着老杜这个档次的神棍,从他五官中看出他在不久前,刚刚跟某美女发生过关系,这算不了什么。 因为他也知道,男人在做过那件事后,至少在十二个时辰内,脸上就能表现出来:精观打开。 但是,老杜又怎么知道,高飞在试图掐昏女刺客时,她没有窒息感呢? 尽管老杜没说出来,可高飞也能看出,他指的就是这件事。 不过,这件事相比起老杜随后说出的话,还是可以让高飞暂时忘掉的:“为什么,我不能杀她?” “因为她身上,已经有了你的精华。说的玄幻一点就是,她已经算是你身体的一部分了,而且还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你杀她,你就会遭受很沉重的伤害,心脏有可能会猝然停止。” 老杜耐心的解释道:“不过,当前她跟你一样,暂时都不知道这一点,可用不了多久,她就能获悉的,并充分利用这点优势,来做她想做的事。” 高飞吧嗒了一下嘴,觉得有些发苦:暂且不管这件事会有几分真实性,为什么男人在管不住自己的裤腰带时,总会招惹太大的麻烦呢? “当然了,凡事有利就有弊,你不能轻易杀她,她也不能轻易伤害你,因为有些东西,都是相辅相成、福祸相依的。” 老杜叹了口气,说道:“唉,幸亏她原来不属六道中人,我说出这些,不用遭到泄露天机的处罚。” 高先生当然不会在意,老杜会不会因为泄露天机而遭到处罚,只是问:“她,究竟是什么人派来的?” 杜道长摇了摇头。 这是表示天机不可泄露了。 看到高飞一脸失望的样子后,老杜多少有些于心不忍,低声说道:“她表面纯洁,甚至会有种看破红尘的淡然,可她却有着相当嗜杀的本性。在伤人时,尽可能会用最残忍的方式,来彰显她本质上的邪性……” 老杜刚说到这儿,高飞忽然猛地想到了一件事,脱口说道:“啊,难道是她!?” 他想到了韩玄之死。 现在他已经知道了,韩玄就是被一个神秘女杀手,用异常残忍的方式,直接把心脏掏了出来! 这种让高飞都感觉不适应的杀戮行为,算不算是嗜血? 对高飞的一惊一乍,老杜却没说什么,只是拿起酒瓶子,给自己满了一杯,轻抿了起来。 没想到,我上了的那个女人,差不多会是杀害韩玄的凶手--望着好整以暇喝酒的老杜,高飞发呆很久,直到他说菜凉了时,才喃喃的问:“出家人,也喝酒?” “假道士而已。” 杜道长微微一笑,满脸的云淡风轻。 “那你给个意见,我以后该怎么办?” 高飞开始不耻下问了。 “佛家有句话说的不错,叫做一饮一啄,全是天定。” 老杜又开始卖弄玄虚了:“你既然走到了这一步,那么势必会有解决的方法,只要顺其自然就可以了。” “顺其自然?” 高飞腮帮子抽了几下,声音轻松了下来:“说的不错。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我惹下的麻烦,我会自己解决的,不管会付出多大的代价。” “其实……” 老杜欲言又止。 “其实什么?” 高飞追问。 “其实,我们接下来还是说说你为什么来找我吧。” 杜道长翩然一笑,很是仙风道骨的样子。 第1980章 是时候该放手了! 高飞为什么来找老杜? 主要是有三个目的:一,国庆节那天,为什么要困住他,不让他回冀南;二,跟老实和尚一起救走解红颜的那个人,到底是谁;第三个就是想问问,老道士对亚特兰蒂斯了解多少。 老道士的回答,让高飞有些扫兴:一,国庆节那天困住他,是算到他要是回到冀南,势必会让某女给俘虏,老道士不想看到这样一个青年才俊,好像一朵插在牛粪上的鲜花那样,被沈某女给霸占住了,这对好些醉心于他的女孩子来说,很不公平。 二,跟老实和尚救走解红颜的那个人是谁,高飞问老杜,老杜去问谁? 三,老道士对亚特兰蒂斯的了解,跟龙云儿告诉高飞的那些,差不了太多,都带有一定的仙侠、玄幻色彩。 老道士在回答这三个问题时,高飞一直死死盯着他的眼睛,企图从他眼神中看出有什么包藏。 只是很可惜的是,老杜的眼神很纯洁,就像七八岁的孩子那样。 尤其是在说到他得知高飞在迎娶沈银冰的事儿时,更是长吁短叹,好像失去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那样,搞得高先生都有些怀疑,自己迎娶沈银冰难道是真错了? 大雪纷飞中,高先生冒着出车祸的危险来到白云观,除了沾染上一个不知所谓的脏东西,在老道士这儿混了一顿酒饭外,其实啥也没得到。 这让他在离开后观精舍时,心里很有些空落落的感觉,总觉得他该问点什么,却不知道为什么忘记了该问什么了。 高飞出了精舍时,天已经彻底的放晴了,夕阳金灿灿的很是好看,不过冬天的傍晚总是太短暂,他也就是刚走到罗公塔前面,西边就只剩下红彤彤的晚霞了。 有月亮,从东方升了起来。 高飞来罗公塔,当然是为了找老实和尚。 那天在婚礼上,因为高先生太忙,有很多事没有来得及问老和尚,今天既然已经到了白云观,自然得顺便来找他了。 不过让高飞有些失望的是,老实和尚不在家,据替他在罗公塔打扫卫生的小道士说,大师早在半月之前,就离开白云观四处云游去了。 故人不在,让高飞感觉更加兴趣缺缺,低头皱眉沉思着走过白云观售票点时,都没有注意到正怒目相视的老三等人。 老三看着高先生穿着自己的衣服,就这样实施然的走出山门,几乎要把钢牙咬碎,不过碍于杜道长派人告诉他绝不能招惹某贵客的份上,他也只能忍了,只是在心里发誓: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偷三爷衣服的下场! 三爷有多牛比,高飞自然不会去多想,只是到背着双手沿着路边一路下山,来到他碰上脏东西的那儿时,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擦下巴:女刺客那差点贯穿他下巴的那一刀,留下的伤痕已经凝血了。 当然了,还是有些疼。 尤其是脸上还有几道明显的抓痕,这对他英俊的颜值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不过在想到女刺客所受的‘伤害’,是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后,高先生心情又好多了。 望着女刺客滑雪冲下山谷的方向,高飞轻轻叹了口气:“你,究竟是个什么脏东西?” 雪后的京华晚上,明月高悬,罕见的墨蓝色夜空中,有一条粗粗的白线,那是飞机飞过时划出的痕迹,就像隔断牛郎织女的那条银河。 “你在想什么呢?” 就在萧潇站在窗前,久久抬头看着天上的那道银河时,白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啊,没、没什么。” 萧潇赶紧回头,就看到白瓷把一份文件放在了文件架上后,抬手捏着眉心闭上了眼睛,尽显疲态。 皇朝会所现在虽然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在京华拥有出色的地位了,可随着皇朝会所事件的发生,这几天的业务量增加了很多。 人们总是有着追逐名人的习惯。 早在事件发生之前,白瓷夫人的脑袋上,本身就带着‘京华最神秘女人’的光环,虽然这层光环已经退尽,一度让会所业绩有了大幅度下降,但随着事件的发生,业绩就有了井喷式的反弹。 哪怕今天下过一场大雪后,前来皇朝会所消费的客人们,也是犹如过江之鲫。 就像白瓷这样的女人,天生就具备经商的头脑,知道自己就是皇朝会所业务量攀升的一个金字招牌,趁着这机会,她动用关系,为会所赢得了‘新世纪模特大赛’的主办权。 相比起高举着荧光棒为那些歌星疯狂的小青年来说,真正的有钱人,倒是特别青睐于t型台上的模特们,一个个把小身段扭的异常妖娆,看一眼就会热血澎湃的,好运来了还能跟某个嫩模交朋友,不比去给那些为了出名总是不断闹绯闻的歌星捧场要好得多? 连续四个晚上了,会所大厅内都是人山人海,在优美的旋律中,模特们左手掐腰屈起右膝摆剖四时,总是能吸引好多人的赞叹声。 今晚,是模特大赛的最后决赛。 晚上六点正式开始的,萧潇代表白瓷出面,在比赛开始前,向各位来宾、模特们还有记者们,表示了衷心的感谢--总之,就是谢谢大家来捧场。 为报答来宾们的错爱,比赛结束后,还会邀请一支具备古典西亚风情的国外表演队,向大家奉献一场精美演出。 不得不说,白瓷还真有商业头脑,借着自己被岛国人冤枉‘咸鱼大翻身’后,马上利用自己备受瞩目的机会,举办了本次模特大赛,在赚了盆满钵满的同时,也为皇朝会所的名声,又高抬了一个台阶。 白瓷做为会业绩急剧攀升的总策划人,当然得付出一定的心血。 在这四天中,她暂时忘记了那些不快,每天都得辛勤工作到很晚。 模特大赛终于要在今晚落幕,接连四天的比赛即将结束,白瓷也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 萧潇跟随白瓷已经好多年了,业务能力那是没得说,要不是本次模特大赛太重要(主要是意义上的),白瓷肯定会放手让她去做。 萧潇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并没有规劝白瓷,只是默默的陪着她。 看到白瓷满脸都是疲态后,萧潇赶紧给她泡了一杯咖啡,又站在她身后,替她轻柔的按摩起来。 白瓷闭上眼,静静享受着心腹手下的服务,几分钟后才睁眼端起咖啡,笑道:“好了。哦,对了,今天怎么没有看到小霍?” 自从上次在隧道遇刺后,霍天晴跟萧潇就成了男女朋友。 白瓷也很支持他们两个相处,心里也早就有了打算;等萧潇跟条件不是太好的霍天晴成亲时,她会拿出会所的一成股份,来当做萧潇这些年鞍前马后的嫁妆。 听老板提到心上人后,萧潇眉梢间本能的浮上一抹柔情,说道:“他可能是在下面大厅中吧。” “嗯,小霍是好小伙子,能跟真心对你,这是你的福气。萧潇,你一定得懂得珍惜他。” 白瓷年龄,其实比霍天晴大不了多少,不过一口一个小霍,叫的倒是很顺口。 “哼,他敢不珍惜我,我就把他踹了。” 萧潇娇嗔的轻哼一声,说道:“夫人,你是不知道,自从山口--事件过后,他就借此机会每天都来找我,赶都赶不走呢,我还真怕他会因为我,而耽误了工作。就在大雪刚停的那会儿,他还收到个短信。我虽然没好意思看是什么短信,可我能看出他脸色变了一下,应该是有什么紧急任务,我就劝他走了,谁知道他打了一通电话后,就回来了。唉。” 萧潇虽然叹气,可却遮掩不住叹气中的幸福。 女孩子嘛,尤其是像萧潇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别看嘴上说着男朋友为了她都不好好工作,实则心中很欢喜的,因为她觉得这才能证明男朋友是多么的在乎她。 白瓷是过来人,当然能听出萧潇这样说的自得,却没有挑明,只是笑了笑时,电话铃响了起来。 萧潇马上抢先接起了电话,听了片刻才说:“好的,我会告诉夫人的。” 扣掉电话后,萧潇汇报道:“夫人,模特大赛已经觉出了冠军,演出已经接近尾声了,张夫人(白瓷在娱乐圈内的一位好友)推荐来的演出团负责人,说要见您,董经理问问您有空闲没有。” 演出快结束了,会所当然得付给人家报酬。 其实,像这种小事,董经理就能解决的,反正会所方面对演出很满意,不过碍于演出团是白瓷好友张夫人推荐来的,看在她面子上,白瓷当然得表示出一定的尊重。 想了想,白瓷才说道:“好吧,你去安排,一会儿我就下去。” “哦。” 萧潇答应了一声,刚要走,却又说道:“对了,夫人,天晴在傍晚时,就跟我说过,如果夫人您要是跟外人见面的话,最好是在三楼的会议室。” 自从事件过后,霍天晴为确保白瓷的安全,临时担任了会所安全顾问一职。 相比起会所原来的保安队长,在安全方面堪称顶尖专家的霍天晴,绝对胜任这份工作的。 白瓷也很相信他。 所以在萧潇提出霍天晴的建议后,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好的,就按小霍说的去做。” 萧潇先走了。 满脸疲惫的白瓷走进卧室内,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那个女人,眼神有些空洞的茫然:女人依旧美的让她自己也感到心悸,可毫无疑问的是,这张美丽的脸上,却带着明显的疲态。 “或许,是时候该放手了。” 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愣了半晌后,白瓷才轻轻叹了口气,稍稍化妆了一下,走出了办公室。 “夫人,您好。” 看到白瓷来到三楼会议室门前后,两个站在门口的保安,赶紧弯腰问好。 “好。” 白瓷微笑着点头时,一个保安推开了会议室房门。 门刚被打开,白瓷忽然打了个寒颤,就像一根针从里面射、出来,刺在她身上那样。 第1981章 危险的感觉! 感觉,是种很奇妙的东西。 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一见钟情,是一种感觉,还没有进门,就有种莫名其妙的惧意,也是一种感觉。 就好像,会议室内藏着一个魔鬼那样,只要白瓷一进去,就会大张着嘴巴扑上来。 危险。 这种感觉很真实,白瓷黛眉猛地皱起,放下了刚抬起的右脚,向里面看去。 会议室内,自然是灯火通明的。 提前下来的萧潇,正跟负责演出的董经理坐在一起,优雅娴熟的翘起二郎腿,正跟坐在对面沙发上的一些人说话。 这些人,自然是白瓷好友张夫人介绍来的演出团了。 演出团的所有演员,都是来自西亚,不过团长却是个华夏人,姓孟,叫孟郊天,名字还算可以,就是人长的有些不尽人意,尖嘴猴腮的模样,一看就是色、欲过度所导致。 想想也是,手下那么多漂亮的西亚歌舞演员,身为团长要是不把娱乐圈内的潜规则发挥的淋漓尽致,岂不是白活了这一辈子了? 刚看到白瓷时,要不是张夫人冷哼一声,估计孟团长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西亚美女向来温柔多情,身段妖娆,在歌舞方面多才多艺,更是以‘波斯舞’早在古代时就闻名世界,据说现在某国,还为‘天魔舞’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由此可以看出,西亚美女绝对是男人心目中的顶级炕上伴侣。 而孟团长所带的这支歌舞团,更是西亚歌舞团中的佼佼者,哥们每天纸醉金迷的留恋花丛中,也绝对是见过大世面(单指美色)的大人物。 可当看到白瓷后,孟团长马上就惊为天人,觉得他麾下那些多情的西亚美女,其实就是一些放浪形骸的女性罢了,压根没法跟身居某种气质的白瓷夫人相比。 也幸亏张夫人提醒了孟团长,才没有让他当场失态。 事后,张夫人更是在私下里,严厉警告孟郊天:要想活的久一些,就千万别对白瓷有任何想法。 孟团长能够混到这一地步,主要是依靠张夫人的关系。 张夫人的话,对于他来说就是圣旨。 张夫人都这样说了,就算再给孟团长两个胆子,他也不敢对白瓷有啥非分之想。 初次跟孟团长见面时,白瓷就看穿了他心里在想什么,不过看在好友的份上,也没为难他,只要他能奉献出一场精彩的演出,再拿钱打发他走人就是了。 站在门外的白瓷,在陡然感觉出那股子危险后,首先就看向了孟团长。 因为这人自不量力的对她有想法。 在白瓷看向孟团长时,后者也在看向她,脸上带着谄媚的笑。 不过笑的很不自然,仿佛痔疮发作那样,还有些坐立不安的样子。 这样子,可不像是能让白瓷生出危险的样子。 白瓷的目光从他脸上扫过,看向了他后面的那排沙发。 那排沙发上,端坐着十几个西亚美女,都穿着演出服,脸上带着兴奋,看来也知道她们的演出很成功,随后的奖金估计是大大的。 不得不说,西亚美女的身材,那是相当妖娆的,尤其是作风开放,穿着的演出服全是轻纱制作,隐隐能看到她们傲人的部位,哪怕是端坐在沙发上,也能给男人一种饥渴感。 白瓷当然不会有这种饥渴感,目光扫向了她们,试图寻找出那种让她陡然心悸的危机--就在这时,萧潇快步走了过来,遮住了白瓷审视那些人的目光:“夫人。” 白瓷眨了下眼睛,问道:“小霍呢?” “我没看到他呢。” 萧潇问道:“要不要我给他打个电话,问问他在哪儿?” “算了,我就是随口问一句。” 白瓷摇了摇头,接着说:“进去吧。” 我刚才可能是错觉吧? 嗯,差不多。 唉,经过山口十七那件事后,我真有些惊弓之鸟了--白瓷心里自嘲的笑了笑,在萧潇的陪伴下,走进了会议室。 “尊敬的夫人,您好。” 孟团长跟那些西亚美女,早就都站了起来。 这小子别看长的很对不起人民,不过口才却是相当不错的,就是今天的笑容有些古怪,说不出什么滋味。 “孟团长好,大家伙,坐,都坐下吧。” 白瓷含笑打了个招呼,正要在董经理的虚让下,坐在孟团长对面时,萧潇却说:“夫人,我们还是坐在那边吧。刚才孟团长说,要单独为您奉献一场精美的西亚舞蹈。当做是对您的谢意。” 不等白瓷说什么,萧潇就招呼门口的保安,让他们来把沙发挪动一下:既然要演出,那么自然得腾出地方了。 其实白瓷现在才没兴趣欣赏什么西亚舞蹈呢,不过看在张夫人的面子上,也就对孟团长含笑道谢,跟萧潇坐在了窗前沙发上。 等白瓷坐下后,首先有董经理代表皇朝会所,对孟团长、西亚歌舞团的精彩出演,表示了感谢。 接下来后,萧潇又请白瓷说几句。 仍旧是看在张夫人的面子上,白瓷一脸温和的说了几句客气话,又非常慷慨的,在薪酬之外,就加了三成,算做是奖金了。 白瓷刚说出这句话,那些西亚女演员,就兴奋的鼓掌,有的更是双手合十道谢:大家不远万里的来这儿演出,还得被孟团长给潜规则,还不是为了挣钱啊? 按说,白瓷大方的增加薪酬后,最高兴的那个人,应该是孟团长才对。 可白瓷却发现,孟团长虽然也是一副高兴的样子,却总是很勉强。 孟团长的反常,让白瓷更有了种莫名的不安,正要找机会婉拒演出团的好意时,那些西亚美女已经纷纷从沙发上站起来了,串花蝴蝶那样来到了空地上。 早就准备好的音箱中,也传来了西亚风情的优美旋律。 白瓷一看,只好安坐不动,却下意识的想让萧潇去喊霍天晴过来。 可萧潇却没注意到,只是一脸期盼的看着那些女演员。 天魔舞。 为了讨好白瓷,孟团长安排演员们,给她专门上演最具备波斯特色的天魔舞。 所谓的天魔舞,即十六天魔舞,来源于西域流行的菩萨拒绝天魔色、相引诱的传说,其前奏曲则是欢喜佛和秘密法,跟蒙古皇帝顺帝修习的演揲儿法、秘密法、双修法等一样,都算做是房、中术。 风格独特,舞蹈造型,技巧高,难度大。 相传,真正的天魔舞只靠演员们的舞蹈动作,就能让观赏之人产生那种想法,可谓是欲罢不能--不过,这些都是传说中的,孟团长手下这些演员,当然演绎不出真正天魔舞的风韵。 再加上白瓷是女性,要是演员们动作太过了,那也未免不好。 所以在演出之前,孟团长就嘱咐演员们,尽可能的展现舞姿,更不要用那些特殊的音乐来伴奏(真正的天魔舞,伴奏音乐也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其间夹杂着男欢女爱时的声音,仅仅是声音就能让人心神激荡的),单纯的一段舞蹈罢了。 但饶是这样,近距离观赏天魔舞的董经理,还是兴奋的浑身发抖,口水都流到脚面上去了,还不知道,由此可以看出天魔舞确实有它的迷人之处。 还有就是,天魔舞之所以称为天魔舞,不但对男人有着相当大的诱、惑,对女人也有一定的影响。 哪怕是被孟团长‘改良过’的天魔舞,白瓷看了片刻后,竟然也能从中联想到她跟高飞在一起打滚时的情景,更是情不自禁的从舞蹈中,吸收一些很具特色的动作。 砰、砰砰。 随着伴奏的鼓点越来越快,赤足跳舞的西亚美女们,动作也更加疯狂,扭腰摆臀,尽显她们的妖娆之姿,更情不自禁的发出沉重的喘、息,彻底把观舞者带进了一个虚幻的世界。 白瓷眼神迷离,脸颊开始飞红,对某种事儿的渴望是直线上升,眼前更是浮现出一个男人的影子。 可是,就在她有些发抖的右手,想悄悄挪到某个部位时……忽然地震了。 “啊!” 跟她坐在一张沙发上的萧潇,嘴里发出了一声尖叫时,跟她一起身子后仰,摔倒在了地上。 沙发歪倒了。 一个人,从宽大的沙发下站了起来,用后背一下子拱倒了沙发,把白瓷、萧潇俩人摔倒在地上。 萧潇的突然发出的尖叫声,让那些舞者一呆,接着就看到她们的一个同伴,好像猎鹰般的扑向了白瓷那边,挥动的右手间,有一道白芒闪过。 “嗨!” 忽然从沙发下面出现的那个人,发出一声暴喝的同时,右脚电闪般的抬起,狠狠踹向某个女演员的两条腿之间。 霍天晴。 这个忽然从沙发下面出现的人,竟然是霍天晴。 暂且不说霍天晴为什么会忽然从沙发下爬出来,单说某个女演员忽然扑向白瓷的瞬间,他已经抢先一步出现,挡住了敌人的进攻路线。 霍天晴身为华夏九龙王之一,不但枪法出众,近身格斗本事也是相当出色的,更不会被那些所谓的‘光明磊落’而束缚,不出手还倒罢了,一旦动手就是不择手段,以尽可能杀伤敌人而为主。 霍天晴的突然出现,并抢先破坏自己的意图后,女演员也是愤怒异常,竟然没有被他这凶狠的绝户脚给逼退,甚至都没有躲闪,只是腰身猛地一扭,左腿膝盖攸地提起,前扑的速度不减,硬生生用膝盖挡住了这一脚。 砰的一声闷响中,霍天晴这一脚重重踹在了女演员左膝上。 与此同时,乍现的寒芒闪过,一下击中了霍天晴心口。 刺啦! 寒芒一闪中,发出了裂帛声。 霍天晴身子一顿,陡地一个后空翻,站在了歪到的沙发上,随即厉声喝道:“动手!” 他的话音未落,仰面摔倒在地上的白瓷就看到,会议室的天花板上,忽然冒出几个黑洞洞的枪口,会议室的门口、窗口处,也传来男人的暴喝声:“别动!” 会议室内,不但霍天晴提前藏在了沙发下,门外有人阻击,天花板上也安排了枪手。 第1982章 残忍女刺客! 华夏可是个对枪支管理异常严格的国家。 可当前现场却出现了这么多的枪手,再联系到霍天晴的身份,就能猜测出这些人是什么来历了:军人。 只能是军人。 加上霍天晴在内,足足有二十个军人,在行动一开始后,就迅速抢占了各个有利地形,其中率先破门而入的那个军人,举起微冲立即寻找人群中的女刺客时,却没看到女刺客的眼睛,就像镇一样,正死死盯着他手腕上的一个怪异刺青! 天罗地网式的包围,女刺客要想逃出去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看到这么多枪手忽然出现在后,那些愣怔了片刻的女演员们,不知道是谁忽然发出一声尖叫--刚刚被控制住的场面,顿时乱了,十几个女孩子开始乱跑,这也干扰了霍天晴拿枪对准女刺客。 毕竟这些女孩子,都穿着一样的衣服,而且脸上还都蒙着轻纱,这忽然一乱,女刺客马上就很聪明的后退,跟其他人混在了一起。 “别乱,都特么的别乱!” 霍天晴大吼声中,几个枪手已经从门外扑了进来,迅速挡在了白瓷跟萧潇面前,枪口对准了那些女演员。 孟郊天先生,这时候早就吓得藏在了沙发后面,也嘶声叫着:“大家都冷静,刺客逃不掉的,她被包围了!只有束手就擒,才能获得宽大处理--啊!” 正在给刺客做工作的孟团长,忽然发出一声惨呼。 与此同时,天花板上传来枪声:砰! 原来,借着现场大乱时,退回女演员中的女刺客,已经退到了那边沙发前,听到孟郊天在那儿瞎嚷嚷,给她做工作时,大怒之下弯腰就冲他脑袋狠狠砸去。 其间,更有寒芒闪过。 幸好,孟团长人长的猥琐,不过反应却不慢,在女刺客一拳打来时,及时趴在了地上,女刺客的右手打在了他肩膀上。 按说,孟团长怎么着也是男人,肩膀在被女刺客揍了一拳后,不该发出丢所有男人脸的惨呼才对。 他不能不发出惨呼,因为很疼,就像被钢爪抓过那样,钻心的疼。 如果不是天花板上的枪手及时开枪,女刺客不敢脱离女演员的团体,估计孟团长这下差不多会遇难了。 “蹲下,都抱头蹲下!别动!” 霍天晴站在沙发上大吼。 这时候,女演员们也有的反应了过来,在霍天晴的大喝声中,赶紧抱头蹲下。 可还没等所有的女演员都抱头蹲下,就有女人凄厉的惨叫声响起--一个白影,飞快的扑向门口的枪手们。 霍天晴眼瞳骤然缩起! 因为他看到,有一流血花随着那道扑向门口的白影,自半空中洒落。 看到有人扑过来后,门口训练有素的枪手们,立马向门口两侧闪开的同时,也毫不客气的扣下了扳机! “别开枪!” 这时候,霍天晴却嘶声大吼了一声。 “啊!” 又是一声女人的惨叫声响起,又一道白影飞起,却是直直砸向霍天晴。 霍天晴没开枪,只是抢先跳下了沙发,看也没看那道扑过来的白影,奋力撞开一个挡在前面的女演员,正要扑过去时,第三道白影飞起。 这道白影,却是撞向会议室的后窗。 砰! 本来很抗击的钢化玻璃,竟然被那道白影猛力撞碎。 那道白影只是微微凝滞了一下,就飞出了窗外,向三楼下落下。 如影随形,霍天晴跟着扑到了窗前,双手举枪对着下面,接连扣下扳机。 他在扑到窗前时,就看到撞破钢化玻璃的那道白影,在急速下降的过程中,竟然突地甩出一束轻纱,缠住了二楼窗外的空调外机,就像荡秋千似的一荡,躲开了霍天晴打出的子弹,树叶般的轻飘飘落在了地上,接着几个翻滚,就消失在下面的绿化带中。 “啊!” 就在霍天晴试图要追上去时,背后传来了一声女孩子恐惧到极点的惨叫声。 霍天晴很熟悉这个声音。 是萧潇发出来的。 他也顾不得去追那个女刺客了,赶紧转身--然后就愣住。 他看到,那个被女刺客摔向他的女演员,在撞倒墙上后反弹回来,摔倒在了沙发上,仰面朝天,眼睛几乎瞪出了眼眶:她的心口部位,竟然多了个大洞。 血洞。 鲜血咕嘟咕嘟的向外冒着,散发出浓郁的血腥气息。 她,竟然在被女刺客甩出去的同时,在心口掏了一个血洞! 不但是她,还有门口的那个女演员,也是跟她一样--被掏出来的心脏,就洒落在地上,她在枪手们开枪之前,就已经死去了。 霍天晴带来的这些枪手,绝对都是京华卫戍特种部队的佼佼者,心理素质肯定是强悍的不得了,可在看到这残忍的一幕后,有的枪手还是忍不住的发出了干呕,不忍直视。 萧潇,更是直接被吓昏了过去。 董经理倒是没吓昏,却跟很多女演员那样被吓傻了,裤腿中更是有水渍淌出,臊臭的难闻到了极点。 白瓷绝对是除了霍天晴之外,最冷静的一个人了。 她过往那些与众不同的磨难,造就了她坚强的心理素质,比起那些特种兵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呆愣愣的看着横尸当场的女演员,脸色惨白,身子发抖。 亲眼看到这残忍的一幕后,白瓷差不多明白了什么。 在她来见孟团长之前,就曾经问过萧潇,为什么没有看到小霍。 萧潇解释说,小霍在接了个短信后,就去忙了:他那是收到了高飞的预警,有人要对白瓷不利,并断定女刺客想不利于白瓷,估计会选择在会会议室内。 如果霍天晴不自信的话,那么他就会警告白瓷,别来跟孟团长等人会面。 霍天晴当然很自信,这才在断定女刺客(此前,他可不知道哪一个是刺客)预谋刺杀白瓷的地点后,抢先在这儿布下了天罗地网。 霍天晴觉得,尽管高飞在短信中,很慎重的说那个女刺客很邪门,可他却觉得:就因为女刺客很邪门,很厉害,更残忍,所以才必须借着她刺杀白瓷的机会,把她给干掉。 当然了,高飞给霍天晴发短信预警,仅仅是预警罢了。 因为他无法断定,女刺客在刺杀他失败后,百分百的会来找白瓷。 要不然的话,他宁可不去白云观找老杜,也得先回皇朝会所。 高飞不知道皇朝会所这边有模特大赛,也不知道有西亚演出团,更不知道霍天晴在接到他的预警后,会布下天罗地网,希望能利用这次机会,把女刺客给揪出来。 毕竟高飞说,这个女刺客是刺杀韩玄的凶手。 韩玄惨死的样子,对霍天晴造成了很大的视觉冲击,觉得要是不把这个恶魔给除掉的话,那绝对是他的失职。 鉴于韩玄之死的前车之鉴,霍天晴在行动之前,就严厉强调所有参与本次行动的枪手们,必须得穿戴防弹衣。 也幸亏霍天晴够小心,自己也穿戴了防弹衣,所以在俩人电光火石间的交手时,女刺客才仅仅只是撕破了他的衣服。 女刺客的掏心爪再厉害,好像也抓不破防弹衣的。 可是那些女演员,却没穿防弹衣,她们就是一层轻纱,穿着很诱人的…… 看着那个仰面躺在沙发上的女演员,霍天晴眼里流露出深深的自责。 其实这也不能怪霍天晴,他本意是要抓主凶手,以绝后患来着,为此都没有阻拦白瓷来见西亚歌舞团一行,笃定凭借自己的精心布置,铁定能抓获、或者干脆击毙女刺客的。 但谁又能想到,女刺客的会滥杀无辜,心肠之狠,功夫之高,都大大出乎了霍天晴的意料。 “啊,救命啊,疼死我了啊!” 女刺客逃跑后,孟团长才哭嚎着从沙发下面爬了起来,右手捂着左肩,鲜血从手缝内淌了出来。 “什么人!” 就在这时候,负责守护门口的军人,也大喝一声:“站住,要不然就开枪了!” “我是高飞!” 高飞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 “高飞?高飞!” 听到高飞的声音后,发呆的白瓷才如梦初醒,飞快的冲向了门口时,霍天晴也及时喝道:“放他进来!” 也顾不得守着这么多外人了,高飞刚一出现在门口,白瓷就纵身扑进他的怀中,双手搂住他脖子,两条腿缠在了他腰里,趴在他怀里放声大哭:“带我走,带我走!不管去哪儿,我都不要呆在这儿了!” 看到横在门口的那个西亚女演员的尸体后,高飞轻轻闭了下眼,拍了拍白瓷的后背,在她耳边低声说:“别怕,别怕。” 室内的天花板被掀开,几个特种兵从上头跳了下来。 虽说现场很血腥,更有好几个女孩子都吓昏了过去,孟团长依旧在那儿惨嚎着,让人送他去医院,特种兵们还是强忍着呕吐的冲动,厉声喝呵斥所有人都走到墙边蹲下。 这是担心还有刺客混在其中。 “等我处理好这边的事儿,我就带你离开这儿。白瓷,先冷静下。” 在高飞的低声安慰下,白瓷总算是离开了他的怀抱,但却紧紧抱着他一根胳膊,说什么也不松开了。 “天晴,先让你的人撤退吧,别惊扰到下面的客人。” 高飞冲霍天晴说道。 对此霍天晴自然没什么异议,马上对带队的少尉下令,让他们先收起枪支,再安静的撤离现场。 他也知道,如果让顾客们知道这儿有惨案发生后,这对业务刚刚有所起色的皇朝会所,绝对是个致命的打击。 毕竟,人们不喜欢来发生过如此杀人案的会所来放松的。 很快,所有的军人全部奉命离开。 “高飞,要不要报警?” 白瓷双眼通红,盯着抱起萧潇的霍天晴,小声问道。 “会,但也得秘密报警,这件事你不用管了,交给天晴去做就行。” 站在会议室的门口,高飞也没进去:“哪个是这些演员的负责人?你让他们去别的房间。” “我是,我是!” 孟团长这时候跑了过来,哭道:“能不能先把我送医院?” “不行,最起码现在还不行。” 高飞一口拒绝了。 孟团长一呆,随即蹲在地上,呜咽着哭了起来。 第1983章 杀人的指套! 看出高飞跟老板白瓷关系不一般后,孟团长也不敢再说什么,更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医院:谁知道那个残忍的女刺客,会不会在半路上等着他? 可不去医院,伤口又流血不止,他还真怕会失血过多死亡。 “你只是外伤,消毒包扎一下就不要紧的。” 高飞皱眉,又对那两个原先守在会议室门口的保安说:“你们两个呼叫几个同行过来,保护现场,没有白瓷的允许,任何人都不许进去,更不许四处瞎嚷嚷,明白了没有?” “明白,我们明白,请高先生放心!” 这俩保安在军人们出现后,就被吓得躲在一旁了,所以倒是很幸运的没有看到里面发生的惨案,仅仅知道死人了,因为有枪声响起的。 高飞倒没想到这俩保安会认识他,又特意嘱咐了几句什么,才让孟团长带着他那些女演员出来,却别的房间。 等霍天晴抱着萧潇,搀扶着董经理走出来后,关上了房门。 十几分钟后,高飞出现在了五楼的某个ktv包厢内。 门被推开时,已经被简单包扎过的孟团长,马上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看到进来的是高飞后,才松了口气:“高、高先生。” “大家都坐下吧。白老板有事要处理,暂时还不能过来。” 高飞扫了眼那些聚拢在一起的女演员们,反手关上了房门。 有些人,天生就能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 高飞觉得他就是这样的人,要不然的话,看到他出现后,那些风姿绰约的女友约会们,也不会发出明显松了口气的声音,按照他所说的,重新坐了下来。 “我知道,今晚发生的血腥惨案,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更是一辈子忘不了的。” 高飞坐在中间的沙发上后,也没废话,就开门见山的说:“但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谁都无法阻止。你们是无辜受害者,我对此很遗憾……” 说明自己的来意后,高飞拿出了一个支票本,在上面蹭蹭的写下一个数字后,撕下来递给了孟团长:“让大家受惊了。不过你们放心,皇朝会所会尽可能给各位弥补的。孟团长,这是你的医药费,还有各位女演员的演出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具体的你自己看着分配,不知道对这个数字还满意吗?” 孟团长虽然到现在都怕的要命,可绝不会拒绝高飞开出来的损失费。 接过支票后,他只看了一眼,嘴巴就长大了,吃吃的说:“高、高先生,这、这好像有些太多了吧?” “这是你们应得的。” 高飞笑了笑,再次填写了一张支票,撕下来递给了孟团长:“这一千万,是那两个受害女演员的抚恤金,还请孟团长把它交给她们的家人,并替我表达真挚的歉意。” 这年头,虽说那些娱乐圈风云女影星们,动不动就开出数十、甚至上百万的‘陪睡’费(据说,某美美一晚上的价格就是数万到十数万左右,那玩意肯定是镶了金边的),由此更能断定她们的小命也不是区区五百万能安抚得了的。 不过,五百万对于西亚这些女演员来说,却是响当当的一笔天文数字了,毕竟她们不是当红影星,高飞能拿出这个价格来私了,也算是很再谱的了。 当然了,如果人家死者家属还不满意的话,高飞就只能走正常程序了。 只是出乎高飞意料的是,孟团长在惊喜报酬格外丰厚之后,再接过这张更加‘物有所值’的支票时,脸上却没有该有的满足。 反而有些犹豫,很难言之隐的样子。 高飞眉梢微微一挑,问道:“孟团长,是不是嫌少?那么你开替她们开出个价格来,看看到底要多少,才能私了。” “啊,高先生,您误会了,是真的误会了,我可不是这意思。” 孟团长连忙摇头,顿了顿后才低声说:“我为难,那是因为死者中的一个,身份不一般。” 原来,孟团长麾下这些女演员,可不全都是满世界跑着挣钱的草根演员,其中一个叫拉米塔的,却是大有来头。 拉米塔,今年才十七岁,是个波斯舞蹈的狂热追求者,更是古西域某国石油大亨的小千金,因为家里反对她当个舞者的愿望,所以她就像很多任性的女孩子那样,在一个风黑月高之夜,跟着前去那边演出的孟团长跑了。 拉米塔年龄最小,长的还又漂亮性敢,孟团长自然不会拒绝她到来--只是,不等孟团长对她施展潜规则大、法,人家老爸就找上门了,开着三辆悍马,带着八个保镖。 孟团长得知拉米塔的真正背景身份后,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留下她--结果呢,好强的拉米塔,却不顾父亲的亲自到来就乖乖回家,反而以死相逼,声称除非她死了,要不然休想让她离开热爱的舞蹈事业! 再多说就是废话离开……总之,拉米塔老爸无奈之下,只好任由女儿跟着孟团长,本次前来皇朝会所演出,是这孩子的第一场正式演出。 可谁能想到,她却惨死在了这儿。 想到拉米塔那个相当牛叉的老爸,孟团长刚才看到丰厚薄酬后的狂喜,瞬间就降至冰、点了,开始为自己的小命所担忧。 用脚丫子也能想到,当拉米塔那个随行有好多保镖跟随的老爸,得知爱女惨死在华夏后,会有多么的悲伤、愤怒,会用多么残忍的手段,来报复杀人凶手,还有把他女儿拐走的孟郊天。 “拉米塔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高飞也没想到,孟团长这个草台班子里,会有这么一个大有来头的女演员,更能猜出孟团长当时的感受,很是有些头疼。 听高飞问拉米塔父亲的名字后,孟团长就知道高飞想帮他度过难关了,赶紧说出了一个名字,又仔细介绍了一下他所知道的那些。 “我会托关系去跟他联络的,跟他讲明白拉米塔之死跟你无关。不过,你自己也得注意点,先把抚恤金,跟我的意思,托个靠谱的人交代给人家。” 事到如今,高飞也只能这样做了。 安慰了孟团长一行人之后,高飞又请他们去十二楼的客房,先好好休息一个晚上,等明天再走后,这才离开五楼,去了白瓷的办公室。 高飞敲门走进办公室后,萧潇早就醒了过来,正躲在霍天晴怀中发呆。 “怎么样了,跟孟团长他们说清楚了没有?” 白瓷现在倒是镇定了下来,只是脸色有些苍白。 高飞当然不会告诉她说,今晚死的那俩女演员中,会有一个是大人物,只是说:“嗯,基本没什么问题了,你放心,这件事我会处理好的。” 霍天晴说话了:“这件事,我没有让警方插手。” “动用军方了?” 高飞反问了一句,接着点头:“嗯,让军方接管更好些,最起码这件事发展到后来,也需要军方的配合。” 其实高飞很明白,军方能答应霍天晴来接管这件事,主要是高家的意思:现在高家都知道白瓷是高飞的女人了,皇朝会所接连出事,他们没能在山口事件中出力,这次要是再不管不问的话,那也太不像话了。 不过高飞却不在意。 事实上,他也没指望高家帮他做什么。 “军方会在凌晨时分,派特殊小组过来。” 简单说了一句后,霍天晴才言归正传:“高飞,你跟这个女人打过交道?” “下午我去白云观的路上,她曾经埋伏在路边刺杀我,被我、咳,被我打跑了,当时我就担心,她或许会反过头来对白瓷不利,所以才给你发短信提醒。只是我没想到,她原来是混在歌舞团中的。” 高飞简单的说了几句,问道:“从她杀人的手法来看,就是残杀韩玄的那个女杀手了。” “嗯,差不多就是她了--幸亏我穿了防弹衣。” 霍天晴心有余悸的低头,看了眼被抓破的衣服部位,说:“她出手的速度超快,我只是隐隐看到,寒芒是从她手指甲上闪出的。” “指套!” 猛地,高飞想通了:女刺客之所以能像野兽那样,活生生把韩玄等人的心脏抓出,那都是因为她指甲上戴了指套。 指套的发展历史可谓是源远流长,最早是为了古筝所用,真正走出音乐之外的市场,还得多亏满清皇宫后院那些嫔妃们的功劳。 君不见,在满清戏中,那些娘娘都戴着好长的指套,很性敢妩媚的样子? 可这本来是增加女人魅力的指套,却是被女刺客当做凶器来杀人。 她的指套,绝对是经过特殊打造的,所用材质要比一般刀子要锋利百倍,才能在瞬间破穿人体,达到异常残忍的效果。 就像心有余悸的霍天晴那样,在得知女刺客是用指套杀人后,高飞也下意识的擦着自己腮帮子,心中连说侥幸:当初女刺客幸亏没有戴着指套挠他,要不然眼珠子能否保住,还真是个未知数。 同时,高飞也暗下决心,以后要是再遇见女刺客,拼着把杜老道那番警告抛在脑后,也得干掉她! 不管她有多么漂亮,有味道,仅仅凭借她如此残忍的蛇蝎心肠,就不能再放过她。 叮铃铃--霍天晴的手机响起。 拿出来看了眼手机号,他接听了,很快就捂住话筒,看向高飞:“是唐鹏,打电话来问我,有没有见到你,他打你手机没人接。” “我手机没电了。” 高飞想了想,才说:“你先告诉他,女刺客今晚出现在了这儿,我暂时过不去。” 今天上午在墓地时,高飞跟唐鹏大打出手后,就约定今晚会去云霄阁找他的。 可现在白瓷这边需要他陪伴,再说现在天也不早了,路又不好走,索性不去了。 等霍天晴扣掉手机后,高飞坐了下来,正色说道:“天晴,萧潇,我有话要跟你们说。” “什么话直接说就是,何必这样郑重其事的?” 霍天晴跟萧潇对望了一眼,嘴里这样说着,却坐在了高飞对面。 第1984章 彻底的轻松! 白瓷要离开京华,离开皇朝会所。 高飞决定要把皇朝会所交给萧潇打理,做为报酬,她将会活的会所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这就是高飞郑重其事跟霍天晴,萧潇俩人所说的话。 本以为啥事的霍天晴俩人,听高飞说出这番话后,一下子呆了。 因为某种原因,皇朝会所自打开张那天开始,就迅速成为了京华、甚至华夏最知名的会所,自身市值数亿,而且拥有相当一部分的固定会员。 这批会员,也代表着京华本地消费着的最高水平。 哪怕是因为白瓷后来随了高飞,更因为这厮得罪了一九七三的缘故连累了白瓷,导致业绩营业额下滑,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皇朝会所在山口事件发生之前,盈利也仍旧是京华本地同行业中也仍旧是数得着的。 尤其是白瓷很有眼光的举办本次国内最高档次的模特大赛后,皇朝会所重新成为各大会所之首,也是指日可待,毕竟其超值的服务,还有软硬件设施都在这儿摆着。 身为白瓷最信得过的心腹,萧潇当然很清楚这些。 正因为这样,她才有些做梦的感觉。 萧潇是个来自乡下贫困地区的女孩子,大学毕业来到皇朝会所后,靠着其聪明伶俐等优点,很快获得了白瓷的信任,薪水更是成为会所中的最高。 只是她从没有想过,做梦都不敢想,有一天她会占有会所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百分之十,估计最少也得有数千万吧,这还不包括她在日常工作时所获得的薪酬。 所以她马上变傻,也是很正常的。 相比起萧潇来说,霍天晴的反应要快了很多,立马意识到高飞这是在给他送礼--他在皇朝会所来说,可是绝对的外人,可他现在却是萧潇的正牌男友。 高飞如果没有考虑到这一点的话,压根不会让他在场。 高飞的意思很简单:拿出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送给霍天晴,萧潇。 高飞的本意,更是直白的要命:白瓷走后,萧潇就是会所的老大,那么霍天晴身为她的男朋友,自然得帮她料理会所业务,等他们成亲后,霍天晴也就成了会所的股份实际持有者了。 尽管霍天晴很快就猜到了高飞的意思,也本能的要拒绝,但嘴巴长了下,却没有说话,而是看向了萧潇。 萧潇这时候才如梦初醒,立即用力摇头,连声拒绝:“不、不行,这绝对不行的!” 其实,不但霍天晴俩人被高飞这番话给惊呆了,就连白瓷也愣了。 说起来,人家白瓷才是会所的大老板。 股份的分配啥的,都该由她说了算才对,尤其高飞在说出这番话之前,并没有跟她商量过,这要是放在某些环境下,白瓷肯定会在清醒后,跟高飞急,哪怕她此前也有这种想法。 可现在她却没有急,想法心里还突地腾起一股子暖流:他这样做,都是因为我。 她知道,高飞连招呼都不跟她打一个,就擅自把会所股份送给他人,完全是在为她考虑,不想再让她呆在环境复杂,并且危险的京华。 今晚的女刺客事件,就充分证明了白瓷当前面临的处境。 亲眼看到那俩西亚女演员的惨死模样后,白瓷是彻底的崩溃了,所以才在高飞出现后,所有的恐惧都化成了泪水,哭着喊着的要高飞带她走。 白瓷的恐惧表现,彻底刺激到了高飞,同时也猛地明白她当前所面临的压力跟危险,这才迅速拿定主意,要带她走。 高飞要带白瓷走,那么就必须得扔下会所:彻底转卖出去,或者是托付他人。 高飞知道,皇朝会所对白瓷来说,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要是让她转卖,她肯定舍不得的,再说要想转卖的话,还会牵扯到她死去的丈夫家,毕竟孙家(白瓷的丈夫)在会所中,也占有一定股份的。 既然不能转卖,那么就只能托付他人,而对白瓷忠心的萧潇,无疑是最佳人选: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强,以前白瓷‘隐居’时,基本都是她在打理会所,虽说没啥背景,可如果有霍天晴在身边帮助的话,任何人要想打会所的主意,都得仔细掂量掂量,招惹霍天晴的下场。 毕竟这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爷,还跟京华高家老头子有着不一般的关系,唯有那些脑袋被门挤了的家伙,才会招惹他的。 更重要的是,霍天晴跟高飞都是华夏九龙王中的人,有着过命的交情。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谁有资格,能让白瓷放心的把会所交出去? 惊喜交加的白瓷,温柔的看了眼高飞,才牵起萧潇的手,轻轻拍了她手背一下说:“萧潇,你别拒绝,也别解释什么,高飞说的,也是我的意思。” “夫人,我……” 萧潇刚要说什么,就被白瓷打断,很直截了当的问道:“你知道今晚那个女刺客,是冲着谁来的吗?” 萧潇愣了下,如实回答:“自然是冲着夫人您来的。” “如果你是我的话,你在看到那异常血腥的一幕后,你心里会怎么想?” 白瓷又问。 萧潇眼前,立马浮现上那异常残忍的一幕,如实回答:“怕的不行。有可能会、会发疯。” “我不想害怕,更不想发疯。” 白瓷柔声说道:“在我重新活过来后,我只想跟你们年轻人一样,守着自己相爱的人,平平安安的生活下去……但很遗憾的是,我不去招惹别人,别人却会主动来招惹我,所以我必须得走。” 顿了顿,白瓷又说:“萧潇,如果我们两个调换一下位置,你是我的话,你再厌倦了这边的生活,决定要放弃时,你会把会所托付给谁?” “当然是夫人您了。” 萧潇话刚说完,接着就抽回手,捂着脸哭泣道:“可、可是,夫人,我承受不起,真的承受不起呢。您可以离开会所,我来替您打理会所一切业务,但我不要股份,我只是给您打工,当总经理就很好了啊。” 萧潇说的倒是没错,在平常情况下,白瓷要想把会所托付给人打理,完全可以高薪聘用职业经理人,当个甩手掌柜的就好。 但无可否认的是,高薪聘请来的职业经理人,就算是再怎么敬业,也比不上老板打理自己的产业,现在高飞又不差钱,有什么理由不用20%的股份,来让萧潇用心打理呢? 更何况,萧潇的男朋友是霍天晴,他们两个人的经济收入都很一般(站在高飞的角度上来看),为了奖励萧潇鞍前马后伺候白瓷这么多年,更为了拉兄弟一把,送出20%的股份,绝对是相当合适的。 当然了,这些话无论是高飞,还是白瓷,都不会说出来的。 霍天晴俩人肯定也明白,可他们除了感激外,还能有什么别的想法? 这不是施舍,这是一种信任。 萧潇哭着,慢慢依偎在了白瓷怀中。 “傻孩子,你就让姐姐我放心的离开,享受平静生活,好吗?” 白瓷轻轻拍着萧潇的后背,柔声安慰了好久,萧潇只是摇头。 最后还是高飞直接拍板:“好了,事情就这样了。从明天开始,萧潇你就是会所的当家人了。天晴,你以后可要用心帮萧潇了。呵呵,我知道你肯定很感激哥们,不过可别说出来,我其实也是雇佣你们给白瓷打工,努力从你们身上榨取更大价值呢。” “如果你要是觉得受之有愧,那么以后哥们来会所时,给我打个八折就好了。” 高飞开着玩笑,举起了右手。 霍天晴没有笑,盯着高飞沉默片刻后,才抬手跟他用力击了一下手掌,沉声说:“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从来都不会说谢谢。可现在,我却要跟你说一句。谢谢你,哥们。” “见外了啊。” 高飞缩回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说道:“时候不早了,也该休息了。天晴,你今晚就别走了,就替白瓷招待军方的人吧。” “萧潇,我们是该离开了,让夫人安静一下。” 霍天晴知道,高飞跟白瓷肯定还有许多话要说。 他也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人,既然无法拒绝高飞的好意,那就坦然受之,反正大家是兄弟,现在高先生又是身价不可估量的大老板,只要没有挥舞着锄头抢他的女人,无论什么样的好处,霍天晴都会很大方收下的。 在白瓷的劝慰下,萧潇总算是止住了哭声,红着眼睛被霍天晴揽着腰走了。 等房门关上后,高飞才问白瓷:“我自作主张的把20%的股份送了出去,你是不是很心疼?” 白瓷愕然,反问道:“你把你自己的东西向外扔,我有什么好心疼的?” “啥?” 高先生有些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包括我在内的皇朝会所,早就姓高了。只要你不把我送人,就算你把整个会所都送出去,又跟我什么干系呢?” 高飞才明白她刚才那句话的意思,知道被她了,故作恼怒在她身上用力抓了一把,狞笑道:“哼哼,这可说不定。或许,有一天我会把你也送人的呢!” “嫁鸡随鸡飞,嫁狗随狗走,随便你了。” 白瓷身子一颤,缓缓伏在了高飞怀中,双手用力抱着他的腰,闭上眼低声说:“高飞,我现在才有了从没有过的轻松。” 高飞在她耳边说道:“那么,你还想不想再轻松点?” “想。” 白瓷腻声说着,抬起水汪汪的眼眸,神色迷离的说道:“可你最好等一下,我去洗个澡。” 高先生知道白瓷有着轻微的洁癖,所以也没急不可耐,放开了她。 在白瓷洗澡的这段时间内,高飞点上了一颗烟,站在窗前望着外面雪白的世界,开始想他那些事。 吱呀一声,背后传来了开门声,高飞回头看去,就呆愣当场。 沐浴后的白瓷,没有像往常那样裹着一条浴巾,露着她白瓷般的肌肤,而是穿上了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 这就是男人们最爱的女、王装了,关键部位带拉链的那种。 第1985章 自相矛盾的郑腐! 男人心目中的女人是什么样子? 男人们肯定都会搬出那一番说烂了的话:出的厅堂,下的厨房,上的大炕等等。 无疑,白瓷就是这样一个相当符合所有男人口味的女人。 她不但拥有妩媚精致的容颜,窈窕动人的身材,而且还是京华乃至整个华夏最为出色的会所老板。 别以为白瓷能把皇朝会所打理成这样,就是全部依仗她婆家特殊的地位,获得各界的大力支持的结果。 实际上,如果她是那种空有一张美丽皮囊的女人,如果没有出色的工作能力,就算拥有那么好的资源,也不可能把皇朝会所做大到这种地步。 皇朝会所能成为京华乃至全国的会所老大,这本身就证明了白瓷的能力,所以她不但漂亮,还有肯定的工作能力。 高飞没吃过白瓷做的饭菜。 不过,白瓷在某些方面的功夫,却让高先生异常的满足。 所以呢,白瓷绝对是所有男人心目中,最出色的女人。 高飞跟白瓷‘眉来眼去’那么久了,俩人的关系更是早就透明化,在他身中烈阳蛊时,白瓷更是抛下一切跑冀南去伺候他--可是,高飞却从没有见过,穿上女、王装的白瓷。 这身衣服,白瓷绝对早就准备好了。 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穿。 现在,她终于如愿以偿的卸掉肩膀上的千斤重担了,哪怕在不久前,她刚亲身经历了那异常血腥的一幕,也无法抗拒以后幸福生活的诱货,欣喜至极之下,这才决定给高飞一个惊喜。 穿上女、王装的白瓷,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哪怕高先生现在身边美女如云,对美色的抗拒力相比起其他男人来说,增强了不止一个档次,可在白瓷轻咬着唇儿,扭着迷人的小身段款款走过来时,他还是有了久违的迫不及待。 高先生双眼放光好像恶狼一般的样子,让白瓷心中很是得意。 走到他面前,左手掐腰,抬起的右手把长发拢在耳后,缓缓转了两个圈,才喃喃的问道:“我美么?” “美。” 高先生吐出这个字时,才觉得嗓音有些沙哑。 看到白瓷后的自然反应,已经烧的他嗓子几乎要冒烟了,慢慢的抬起了手,拉住了一根拉锁,稍稍用力横向一拉。 随着轻轻的哧响,大半个好像豆腐乳那样的东西,上面还点缀着一颗红枣,就这样颤啊颤啊的从裂缝中钻了出来。 高先生低头,嘴巴在张开的同时,右手已经伸到了白瓷身后,慢慢找到了那根竖着的拉锁…… 窗外的月光,可能是受到了地上积雪的返照,变得更加明亮起来。 也更加的清冷。 无论月光有多么的亮,都无法给人寒冬正午阳光晒在人身上,给人的那种暖洋洋的感觉。 相反,还会让人感觉很冷。 没有谁喜欢冷的感觉,尤其是当这个人身上还会散发出一股子好像坟墓中,才能发出的腐烂气息时。 郑腐很清楚,他总是会跟人一种这样的不舒服感。 不过他却不在意:给人这种感觉,总比从别人身上感受到这些,要强很多。 尤其是在唯一的亲人郑姗姗死后,他对这个世界也就再也没有丁点的留恋了。 他活着,只是因为一个信念。 如果说,以前郑腐活着,除了给亲人郑姗姗提供庇护之外,还有一个最大的心愿,那就是查出二十多年暗杀陈青的凶手。 不查到暗杀陈青的凶手,并把她绳之以法,郑腐就觉得他对不起老首领的一番厚爱,死后也没脸去见他。 足足二十年。 二十年后,郑腐才查到当年在远征广场上暗杀陈青的凶手,竟然是曾经号称‘华夏第一美女’的解红颜。 以前时,郑腐觉得最大的困难,是找不到凶手。 只要能确定凶手,无论凶手是谁,又有多么深厚的背景,他都能让老首领在九泉之下安心。 更何况,凶手是跟当今豪门大家没有一点关系的解红颜呢? 要想把她绳之以法,应该简单到人们渴了就会喝水那个地步。 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 时至今日,郑腐已经付出了郑姗姗、王成、施中兴等数十人惨死的代价,可解红颜却依旧没有归案--而且,永远都不可能会接受惩罚了,因为她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平常时,人们说起另外一个世界时,总以为那是阴间。 可这儿所说的另外一个世界,却是地下楼兰。 那个神秘的世界哟,就算郑腐能力再强大一倍,用施中兴等二十多人的死亡,迫使一九七三的武道重新入世,也无法走进那个世界,追杀解红颜。 那是修罗的世界。 在强大的修罗女王面前,无论是天人还是凡人--不管他们是谁,采取什么样的手段,都无法打开那道门。 前些天,陈果果难产急需外界妇科大夫,是外界打开那扇门的最佳机会。 当然了,也是唯一的机会。 为此,郑腐不惜违抗原则,在跟飓风联手对付沈银冰后,又跟西方的亚特兰蒂斯合作,派遣了大批的神仆前往塔克拉玛干沙漠。 结果,却是相当的不尽人意。 但可以肯定的是,亚特兰蒂斯的失败,郑腐的‘两面三刀’取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他没有向某些人透漏消息,就算高飞能及时赶到,好像也无法阻挡艾美骑士所率领的上百神仆。 郑腐明明想借用亚特兰蒂斯的力量,打开通往修罗世界的大门,缉拿解红颜,可为什么却又两面三刀,借用某些力量,导致艾美骑士等人全军覆没呢? 没有谁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做,哪怕一九七三的武道首领宙斯王,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郑腐本人当然明白了,他却不愿意说出来,哪怕那晚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上,一拳打碎了欧皇时,也没把他那样做的真正用意说出来。 可郑腐却很清楚,总有一天,他会说出来的。 今天,确切的说今晚,或许就是他必须得说出来,他为什么要那样做的时候了。 因为他今晚要是不说出来,以后都没有机会说了。 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郑腐,今晚很可能就要离开这个世界。 要杀他的人,不是极力保护解红颜的高飞,也不是被他出卖过的亚特兰蒂斯,而是一个女人:有着白发白眉的女人。 白发白眉又穿着一身白衣站在雪地中的女人,在清冷的月光下,几乎跟她脚下的大地融为了一体,唯有那双眼睛,在月色下闪着妖异的光芒。 “你的杀戮,相比起四十多年前,更重了些,也多了太多的暴戾。” 郑腐静静的望着白发女人,月光下的脸,仍旧是那样波澜不惊,就犹如他的声音:“这对你没什么好处,相反还会成为阻碍你更上一层,得不偿失。” 白发女人笑了。 很奇怪,她明明会给郑腐一种无法阻挡的杀气,可笑声偏偏是那样的妩媚动人。 这是她本来的笑声。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笑时,却总是带有淡淡的血腥气息,跟郑腐散发出的腐烂气息搅和在一起后,又形成了独特的气场。 哪怕是潜藏在很远处雪地中的一只野兔,也受不了这种气场,猛地睁开眼从枯草丛中一跃而起,用最快的速度逃向远方。 “咯、咯咯。” 白发女人依旧在笑着,看着郑腐。 郑腐也看着她,混浊的老眼眨也不眨。 笑了也不知道有多久,白发女人的笑声才停住,淡淡的说:“你好像很关心我的样子。难道你忘记了,咱们在四十年前,就已经是生死大敌了?就算咱们这次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暂时合作,你也没必要假惺惺的关心我。” “我从来都不假惺惺,四十多年前不会假惺惺,现在也不会假惺惺。” 郑腐淡淡的说:“我只是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你还有心?” 白发女人缓缓向前踏出一步,缓缓的说:“就算你有,好像也应该死了,再不济也是被蒙起来了。要不然的话,你不会为了对付那个人,就违背你峭壁的宗旨,主动跟飓风联手,更是破天荒的联系到了亚特兰蒂斯。” 郑腐沉默片刻,才说:“仇恨,总是能冲昏人的头脑。” “你的头脑没有昏。” 白衣女人停住了脚步,站在距离郑腐三米的地方,月光下那张精制妩媚的少妇脸上,攸地浮上一抹寒霜:“如果你真是昏头昏脑了,那么当初在有机会打通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门时,你就不会暗算亚特兰蒂斯了。” 郑腐没说话。 不说话,有时候就相当于默认了。 白衣女人微微抬头,看着一望无际的雪地,又问道:“我很奇怪的是,你为什么没有及时把那个消息告诉我?难道--你不想我遭受打击,你想留下我来,替你对付高飞?” 郑腐反问道:“如果那天晚上你也出现的话,你觉得你能活着离开?就算你能去了那个世界,你会是修罗女王的对手?那个女人有多么厉害,估计在宝岛时,你就该领教过了。” 白衣女人目光一闪,问道:“她去过仙霞山这件事,你也知道?” 郑腐笑了。 有些人在笑时,也会让人觉得不舒服,郑腐就是这样的人,尤其是他跟那些所谓的智者,悠悠说话时:“呵呵,如果不是我,她怎么可能准确的跑去找你?” 不等白发女人说话,郑腐又叹了口气:“唉,但很可惜的是,修罗女王那样出色的人,也被你温顺的外表给欺骗了。要不然,哪怕红尘道长是万年不死之躯,也不会在今晚出现在这儿,成为我的送路人了。” 白发女人双眸眯起,寒声道:“你想借着修罗女王的手,来除掉我?” “飓风,峭壁,本来就是世仇,这一点无论到什么时候,无论我有没有违背原则的主动联系你,都不会改变。” 郑腐淡淡的说:“但很可惜的是,在大首领仙去后,峭壁中就再也没有谁能打败、更不能杀死不死的红尘道长了。” 第1986章 郑腐之死! 白发女人,就是仙霞山的红尘道长。 同时,她也是上个世纪六十七年代,率领飓风来大陆为祸的大首领。 沈银冰曾经跟红尘道长面对面的交谈过,通过特殊的手段(就是简单的杀人),也确定了她就是飓风的大首领。 不过在沈银冰面前,红尘道长始终表现出了该有的‘高人风范’,哪怕是杨雪被高翠、高凌俩人干掉,她也始终没做什么。 可能这样说很不正确,因为她最起码,利用某种特异的功能,让沈银冰走进了那个世界,幻想着是自己偷袭干掉了杨雪。 并且,还让沈狼主在离开时,还幻想着一把火烧了仙霞观。 但这些都只是沈银冰的幻觉,仙霞观仍旧安然无损。 那时候的红尘道长,无论她此前做了什么,沈银冰都不会相信,她会亲自来到内地,再一次兴风作浪。 因为沈银冰在宝岛时,已经对她够无礼的了:当着她的面前,干掉了杨雪。更是制造了在宝岛骇人听闻的106大案,让上百人死于非命。 可红尘道长却始终没有任何表示,好像那些人就是些蚂蚁,只是不小心被沈银冰给踩死了罢了。 所以呢,在沈银冰心目中,红尘道长绝对是超凡脱俗的高人,暂且不论她曾经对华夏有过多大的危害,在被峭壁打回宝岛后,就遵守诺言,再也不会出现在大陆了。 可是今晚,红尘道长就站在大陆的土地上,而且双眸中,还散发着犀利的戾气。 今晚,她要送郑腐上路。 因为直到今晚,她才发现她始终被郑腐利用:这个死气沉沉的老头子,压根没打算跟她联手来对付谁,只是变着花的想找人干掉她。 正如醒悟过来的红尘道长所想到的那样,当初莫邪征东能够准确的在宝岛找到沈银冰,就是郑腐在暗中通风报信的,希望借着修罗女王的手,来除掉她。 但很可惜的是,红尘道长用她四十多年不入世、温和的外表,骗过了当今天上地下第一人,让郑腐是大失所望。 不过郑腐并没有死心,当红尘道长因为某些原因,终于入世来到大陆后,他又积极的帮忙--或者说积极的找干掉她的机会,这才有了昨天下午白云山门前,高飞遇刺的那一幕。 差一点,真的就差一点,红尘道长就死在高飞手里了。 但很可惜的是,红尘道长借着她是女人的优势,在付出某些代价后,逃过了那次劫难。 接下来,红尘道长又按照郑腐所想的那样,跑去了皇朝会所,利用她精湛的易容术,化装成了一个西亚女郎,准备先干掉白瓷,让那个男人痛苦终身。 但谁能想到,霍天晴却提前做好了狙击她的准备。 如果不是她当机立断,破窗而逃,就算有着万年不死之身,貌似也扛不住子弹的轰击。 接连受挫后,红尘道长终于慢慢醒悟了过来:从她以山口十七女保镖身份出现,到现在,从她涉足大陆后,不管是先遇到龙腾十二月的亲传弟子唐鹏,还是刺杀高飞、遇到以现代化武器对付她的霍天晴,等等这一切,都是郑腐在暗中谋划的。 郑腐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择手段、不惜代价的干掉她。 因为他很清楚,就算当前一九七三的武道老大宙斯王,也是个相当了不起的女人,要想除掉峭壁的宿仇飓风首领,也是个完不成的任务,只能假手他人。 不得不说,躲在幕后安排这一切的郑腐,每一步的算计,都是恰到好处。 尤其是在红尘道长昨天下午,躲在白云山山门前不远处刺杀高飞那一段,更是被郑腐视为绝佳的杀机。 但很可惜的是,人算不如天算,本该能干掉红尘道长,彻底瓦解飓风对大陆危害的高飞,却没有管住自己的裤腰带--红尘道长只用一次特殊服务,就轻松逃离了鬼门关。 这个结果,也让郑腐愤怒异常,连连大骂某人真是特么的糟透了,肯定会后悔。 也正是在气愤之极的情况下,郑腐出现了昏招:在霍天晴请求军方协助,共同抵抗女刺客时,军方按照郑腐的意思,在派出的特种兵内,夹杂了一九七三武道中人。 郑腐压根就没想到,在红尘道长暴露,特种兵们破门而入时,夹杂其中的武道中人,举枪时露出的手腕上,雕刻着的那个刺青,让她一眼发现,并立即果断破窗逃走了。 事情到了这一步,红尘道长要是再猜不出,自打修罗教主莫名出现在仙霞观,到昨晚的皇朝会所遇险,都是一个个阴谋组成的,那么她可真就愧对飓风老大的名头了。 郑腐派遣武道中人,参与伏击红尘道长,这才露出了知名破绽,暴露了他自己。 不过,这同时也证明,他是多么的想干掉红尘道长。 这是一场藏在黑暗中的斗争,就像毒蛇跟黄鼬,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但很可惜的是,郑腐失败了。 一个小小的破绽,彻底暴露了他。 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上时,郑腐曾经很潇洒的,把欧皇一击致命,那是因为两个人的武力值,压根不在一个档次。 同样,他跟红尘道长,也不是一个档次:对方,有着让人难以置信的万年不死之身,当年峭壁大首领在世时,几次绝佳机会都没能干掉她,更何况现在已经垂暮的郑腐呢? “这是天意,天意如此,无论我多么努力,都无法抗拒。” 当东方的天际,闪出一抹晨曦时,月光也已经变得黯淡了些,但气温更冷,那种邪恶的戾气,也更加的强盛,郑腐却毫不在意,只是侧脸看着东方,混浊的老眼中,满是萧索,就像这个万物枯萎的季节。 “最后一个问题。” 红尘慢慢的抬起手,问郑腐:“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你不该利用我们,来为你的大首领之子、你的亲侄女复仇?” “我为什么要做这样做?” 郑腐嘴角抽了几下,又笑了。 这次,他笑得很真挚,一点点让人感觉难受的腐烂阴沉气息也没有,就像万物复苏时峭壁上那颗松树悄悄冒出的松花。 红尘点了点头。 “我是什么身份?” 郑腐笑着,反问道。 “你当然是峭壁余孽改制后的一九七三的负责人了。” 红尘冷笑着:“除此之外,你还能是……” 话说到一半,她猛地醒悟郑腐为什么要反问她这个问题了。 无论郑腐做了多少错事,他始终都是峭壁大首领临死前,亲手拟定的接班人。 就像所有人那样,郑腐有私心,比方为了给陈青、郑姗姗等人报仇,他不惜违反原则,主动跟飓风,甚至亚特兰蒂斯来联系。 可他同时,又是大首领看好的接班人,使命就是不择手段的打击宿仇飓风。 郑腐永远都会站在对大陆有益的立场上,哪怕是到死。 “好,我知道了。我不怪你,你好好去吧。你死后,我跟你之间的各人恩怨,一笔勾销。” 红尘沉默片刻,右手缓缓举过了肩膀。 白色的衣袖垂下,露出了她纤长好看的右手。 右手五指上,有寒芒在雪地、晨曦、月光下,闪出一抹寒芒。 指套。 杀人的指套。 看到这个指套后,郑腐眼中闪过一抹明显的惧意,喃喃的说:“如果不是大首领的话,四十多年前,我就已经死在这副指套下了……现在才死,还是多赚了四十多年。” “恰好,你不用遗憾了。” 红尘眼眸中戾气更盛,正要有所动作时,郑腐却忽然说道:“等等。” 人们对于将死之人,总是不忍心拒绝他最后的要求。 红尘也是这样,所以动作稍稍凝滞,邪魅的笑着问道:“等什么,你还有什么阴谋诡计,能让你逃过这次劫难?” “没有任何的阴谋诡计了。” 郑腐摇了摇头,说道:“我只有一个问题。” “说。” 红尘回答:“我肯定会告诉你。” “谢谢。” 郑腐郑重道谢后,认真的问道:“你,真的已经活了一万多年?” 他说是要问一个问题,可在张嘴后,才忽然发觉,他想知道的事太多了。 于是,他就毫不客气的都问了出来:“你去过流波山吗?这场仙人们的游戏,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你为什么总是这样年轻?你跟亚特兰蒂斯,究竟有什么牵扯?” “你问的问题太多了。” 红尘咯咯一声轻笑:“我忽然不想回答了,最起码在你活着时,不想告诉你。因为我说出这些来的话,你还会有太多的疑问要知道。那样,你死了,也会很累的。” 郑腐愣了片刻,才点了点头:“是的,你说的很对。动手吧。” 郑腐说到最后这个字时,忽然抢先动手,嗓子里发出一声沙哑的吼声,身形一晃,迅疾无比的扑向了红尘! 郑腐虽然老迈,可他终究是一九七三的现任大首领,这临死前的舍命一击,威力也是相当骇人的。 噗! 郑腐就像闪电般扑向红尘的身影,在下一个瞬间就猛地停顿,随着一声无法形容的噗声--一只满是鲜血的右手,从他后心直贯而出! 那只手修长,形状好看,紧紧攥着的五指指尖上,戴着比猎豹利爪还要锋利百倍的杀人指套,鲜血从指缝中淌出的样子,真像一朵盛开在白雪中的腊梅。 一招,红尘就洞穿了郑腐瘦骨嶙峋的身子。 心脏,在她的右手中,仍旧微微跳动着,冒着腾腾的热气。 仅仅是一招,红尘就残杀了郑腐,就像他在沙漠上秒杀欧皇那样。 可是,红尘的眼中,却没有半分的喜悦,只有不解。 因为她很清楚,郑腐绝不会这样的不堪一击。 但偏偏的,她一招就洞穿了他。 郑腐是自己寻死。 “为什么?” 红尘望着瞳孔急剧扩散的郑腐,问出了她想知道的问题。 郑腐的生命力,坚强到了让红尘都忌惮的地步,竟然在心脏被摘下后,还能笑着回答:“因为,我太累了。” 他活的太累了,早就想死了。 第1987章 一个叫克降的人名! 没有谁愿意去死。 除非这个人活的很累,不愿意再面对这个世界。 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是绝不会像郑腐这样,浑身都会散发着死亡的腐烂气息。 其实在很多年前,郑腐就想死了--那是在跟飓风的最后一次战斗中,郑腐受了太重要的伤,虽然没有缺少了哪个零件,但却再也无法娶妻生子。 当一个男人,失去他娶妻生子的功能后,他活着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了。 从昏迷中醒来,得知这个残酷的结果后,要不是大首领一再相劝,郑腐早就自杀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悲惨的事实,让郑腐失去了对官场的兴趣:就算能爬到高老头当今的地步,孤家寡人一个,那又有什么用? 所以,在大首领的极力劝说下,郑腐才决定了他的人生:就是把生命献给峭壁。 这也是他为什么很疼爱、娇惯大首领儿子陈青,不顾原则的大力提拔自己亲侄女郑姗姗的主要原因。 更是他能心狠手辣的起源--一个对生活没有所求的人,肯定会有一颗冷漠的心。 继承大首领的遗愿,努力维系一九七三的利益,随时准备着飓风再次登陆,就成了郑腐活着的最大的追求。 不过随着华夏盛世的来临,跟飓风战败后的承诺,在长达四十多年的时间内,一九七三始终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反而因为高人一等的地位,造就了郑姗姗这样一批狂妄三代。 别以为郑腐不敢管,他只是不想管,可等到他想管时,郑姗姗等人嚣张跋扈的性格已经成型,就像一棵长歪了的树,无论郑腐怎么努力,也都无法成材。 既然这些被郑腐寄予厚望的树无法成材,那么就砍除他们--郑姗姗,就是被郑腐亲手砍除的一棵树。 本来对生活就没追求,本该比祖辈更加优秀的三代继承者,又长歪了,请问世间还有什么,能比这样的打击更大? 郑腐,早就不想活下去了。 正如他现在所说的这样:我,太累了。 郑腐是故意寻死。 能够死在红尘这个宿敌的手中,也算是死得其所,死的安然了。 红尘却没想到,郑腐是故意寻死。 尤其是在他说出这句话后,她眼眸中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戾气,只有搞不懂的茫然:她不明白,一个人只要能活着就是最幸福的,干嘛要自己寻死? 被洞穿后摘走心脏的滋味,肯定不好受。 更何况郑腐也不是一般人,所以才能没有立马死去,只是死死抓着红尘的胳膊,在心口被洞穿的那一刻,剧痛使他撕烂了红尘的衣袖,露出了莹白的手臂。 瞳孔彻底的扩散,郑腐脸上带着如愿以偿的笑容,缓缓垂下头走进永远的、幸福的,温柔的黑暗怀抱中时,却忽然嘎声吼道:“我明白了,原来你……” 郑腐双眼死死盯着红尘被抓破衣服的胳膊,忽地明白了什么。 但很可惜的是,他明白的已经太晚了。 失去心脏的他,能够维持长达三十秒的思维清醒,这就已经很变太了。 如果他再能喊出他想明白的那些话,那么他就不是郑腐,而是仙人了。 “你明白的,太晚了。很抱歉,让你带着遗憾去那个世界。不过,这是你自找的,但也是你所渴望的,不是吗?好好安歇吧,下辈子可别再这样固执了。” 红尘淡淡的笑着,缓缓抽回了血淋淋的右手。 郑腐的尸体,马上软塌塌的歪倒在了雪地上,一双再也没有了生命气息的眼睛,死死盯着天上的明月。 很出乎红尘的意料,又在她的意料之中:郑腐的眼里没有遗憾,只有深邃的解脱。 滴滴--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汽车喇叭声。 在这个滴水成冰的早上,荒野外的公路上,肯定是光滑如镜,要不是为了养家糊口,傻子才会在这种环境下,开车外出呢。 当一辆车轮上缠了草绳的小厢式货车,乌龟似的爬过一片枣树林时,郑腐的尸体已经僵硬,红尘也早就消失了。 却有一个女人,穿着白色的羽绒服,戴着大口罩,从枣树林中缓步走了出来。 她脖子上,吊着个高倍望远镜,随着她走路的步伐,悠悠荡荡的,很有节奏感。 背后,还背着很大的背包,也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咯吱,咯吱,脚步踩在积雪上发出的声音,其实很动听的,因为这代表着生命的活力,哪怕是在向一具死状相当残忍的尸体走去。 女人双手抄在羽绒服口袋中,走的很慢。 不过再慢,只要不停下,总有走到目的地的时候。 女人站在了郑腐的尸体前,慢慢的蹲下了身子,单膝跪在了地上,垂下眼帘时抬手摘下了口罩,露出了姣美的容颜,接着又摘下羽绒服帽子,一头金色秀发丝一般的垂了下来,遮住了半截脸庞。 默哀。 这是标准的默哀方式。 宙斯王亲眼见证了郑腐的被杀全过程,也放任了红尘轻松离去,她都没有现身阻拦。 因为在来之前,她就曾经答应过郑腐:无论遇到什么事,你都不要现身,你只看,就是替我料理后事。 宙斯王肯定会问,为什么不许她跟他一起,来对付红尘妖道? 郑腐的回答很简练:我们两个人加起来,也不是红尘妖道的对手。 宙斯王不相信。 不过她必须得答应郑腐这个要求,要不然郑腐就不会带她来。 宙斯王答应了,所以她来了,然后就藏在很远处的那个枣树林中,用高倍望远镜远远观察着这边。 她看到了好像一下子出现在郑腐前的红尘妖道(可能是因为她全身都是白色,再加上会一些障眼法之类的,所以红尘是怎么出现的,宙斯王还真没有看清),也看到两个人说了会话(可惜,距离太远,听不到),更看到了郑腐是怎么死的。 因为,我太累了。 这是郑腐被红尘一爪洞穿心口后说的话,宙斯王当然听不到,却能猜得到他是故意寻死,要不然堂堂的一九七三大首领,绝不会被红尘妖道一招秒杀! 郑腐死的很惨。 宙斯王却没觉得有什么:人总是要死的,无论以哪种方式死去,都是死,所以死得惨,跟安乐死其实一个滋味,都是闭眼蹬腿说再见。 更何况,郑腐是自己寻死的,宙斯王更没必要为他的惨死,就愤怒不已啥的。 她单膝跪地,摘下帽子默哀,那是因为这是在恭送峭壁的第二任大首领归位,一路走好,毕竟这个老人,曾经为峭壁立下过汗马功劳,死后理应获得她的尊敬。 默哀片刻后,宙斯王卸下了背着的包,拉开拉链,从里面取出一个塑料桶子。 桶子里装着一种特殊的染料,只要泼洒在东西上,哪怕是钢铁,也能燃烧变形,实在是焚尸灭迹的必备专用品--当场沈狼主在冀南南部山区的跑马场,就是被人用这种燃料,烧了个灰飞烟灭。 那些昂贵的骏马,在那场大火中,连一点点的骨灰都没有留下。 宙斯王不知道这种燃料的正确名字叫什么,也不知道郑腐从哪儿找来的,只知道他曾经嘱咐过她:等我死后,就用它们来把我火化。 宙斯王答应了郑腐,所以在来时才背了这些东西来。 拧开塑料桶的盖,宙斯王把里面的燃料倒在了郑腐的尸体上,一滴不剩后,才拿出了一个打火机,啪哒一声点燃,正要凑到尸体上时,却又灭掉了,秀美紧皱,死死盯着郑腐的左手。 郑腐左手下的雪地上,有两个模糊不清的字。 这是在郑腐猛地发现红尘妖道的某个秘密,在彻底死亡前留在雪地上的。 看了老大一会儿,郑腐认出了第一个字:克。 克,是一种计算重量的单位。 当然也有克服、克星的意思。 不过,郑腐留下的第二个字,宙斯王看了老半天,才基本认出是个‘降’,投降的降。 “克降,克降,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宙斯王秀美紧皱,喃喃自语道:“难道说是个人名,一个叫克降的人名?” 克降这俩字,的确很适合是个人名,比方王克降,高克降等等。 当然了,这个字也是‘降落’的降,但跟克字组在一起,却不怎么像个人名,总不能叫王克jiang,高克jiang的吧? 所以呢,宙斯王觉得这个字肯定是念xiang,是个叫克降的人名。 郑腐彻底死亡前,留下这个人名的含义,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只是这个人跟红尘妖道有什么关系? 难道说,要想搞清楚红尘妖道,必须得先找到这个叫克降的人? 克降应该是个男人名,可全华夏有一大半的男人,叫克降的没有个十万八万的,估计最少得有个万儿八千的吧? 还包括散布在世界各地的那些华人,要想查出这个克降,并逐一分析--绝对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可话又说回来了,就算再不能完成,宙斯王也必须得尽力去做。 “你好生去吧,我知道了。” 宙斯王轻轻叹了口气,重新点燃了火机,刚凑到尸体的衣角前,就轰地一声轻响,冒起了蓝汪汪的火苗。 宙斯王迅速站起身,接连后退了三五米,才停住了脚步,怔怔的看着那团人形火苗。 不得不说,这种燃料的燃烧值的确很骇人,在开始燃烧后,郑腐的尸体就以肉眼看的很清楚的速度,在变小,蒸发。 尤其是晨风吹来时,尸体更是发出了轻微的啪、啪声。 焚烧尸体的感觉,其实一点也不好,也就是宙斯王这种见惯生死的人,才能面不改色的盯着看,这要是换成别的女孩子,早就尖叫着捂着脸,亡命狂奔了。 就这,还不能保证三个月后,不会再做恶梦了。 最多三分钟,随着火苗变成一缕青烟,郑腐的身体,也彻底消失在了尘世间。 都说人在死后,灵魂会在天上。 宙斯王想到了这句话,抬头看向天上时,却忽然听到背后有个声音问:“你刚才,在雪地上看到了什么?” 第1988章 你背后有人! 宙斯王抬头向天上看去,希望能听到郑腐灵魂的声音,能告诉她那个叫‘克降’的家伙是谁。 她倒是真听到声音了,却是来自背后,是个女人的声音。 还没有回头,宙斯王就觉得后背就像被一根钢针狠狠刺了一下那样,全身神经绷紧,双眸瞳孔骤然一缩,却没有着急转身。 因为她很清楚,不管自己的功夫有多高,只要在仓促间转身,肯定会露出些许破绽。 高手相争,只要一丝丝的破绽,就足够可以要人命了。 根本不用回头,宙斯王也能确定背后那个女人,就是刚刚残杀了郑腐的红尘妖道。 飓风的大首领,相传她是万年不死之身,更是在四十多年前,率领邪恶军团,来大陆兴风作浪,暗杀无数华夏开国功臣,如果不是峭壁及时崛起抵挡,谁也不敢保证那场长达三年的暗杀,会为华夏带来什么样的毁灭性打击。 虽说红尘妖道最终苦战落败,并被当时峭壁大首领逼迫永远不许涉足大陆,可毫无疑问的是,她是个高手。 绝对的高手。 所以宙斯王根本不敢露出丝毫破绽,当做早就知道她已经来到自己背后的样子,头也不回的呵呵轻笑一声,淡淡的问道:“克降,是谁?” “克降?” 正如宙斯王所预料到的那样,当她忽然问出这个问题时,已经做好充分扑杀准备的红尘,稍稍愣了下,随即反问道:“什么克降?” “没什么,就是随便问问,我还以为你知道克降这个人呢。” 趁着红尘一愣的机会,宙斯王已经从容转身,双手依旧抄在羽绒服口袋中,脸上带着从容镇定的笑容。 从红尘妖道刚才的自然反应中,宙斯王基本可以确定,她不知道克降是谁,就连这个名字也没听说过,要不然在她刚才占据优势时,不可能有这样的反应。 宙斯王从容转身后,红尘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因为一楞神,失去了最佳的进攻机会,心中在愤怒对手实在太狡猾的同时,也在想:克降,难道就是那个死鬼留在雪地上的字? 红尘暗骂宙斯王狡猾,其实她又何尝不是这样? 如果宙斯王刚才没有火化郑腐的尸体,集中精神来研究那两个字,红尘也没机会能潜伏到她背后。 两个人面对面的对望着,双方之间的距离最多有两米,能清晰看到对方的脸,以及任何一闪即逝的表情。 虽然宙斯王用那个问题,成功化解了来自背后的危机,不过在她看到双方距离这么远时,黛眉还是稍稍皱了下。 两米的距离,绝对是贴身肉搏的最佳距离。 宙斯王自身功夫那是相当高超的,近身格斗时除了输给过楚扬、高飞之外,还从没有再遇到过对手。 当然了,她也很清楚,如果让她跟老龙腾十二月中四大近身格斗好手中的任何一个厮杀,她都会以失败而告终。 不过那些人可是前辈,更是宙斯王她男人的老师级别的,当然不会在她成为楚扬女人后,还拉下脸皮来跟她厮杀的。 所以这些年来,宙斯王可以说从没有在近身格斗这方面失败过,这当然因为她深居简出,没有遇到莫邪征东、陈果果等人也很有关系。 但是今天,她遇到了除楚扬、高飞之外的第三个强者。 不用交手,宙斯王仅仅从红尘妖道刚才残杀郑腐的瞬间,就能看出她有多么厉害。 更关键的是,宙斯王已经不再是数年前的宙斯王了。 自从她所熟悉的奥林匹斯山(详情还请参考拙作《逃婚高手》,总之,这个宙斯王,跟她所熟悉的奥林匹斯山,并不是沈银冰当前所接触的那个人,那座山)上,被楚扬无耻的拐来尘世间后,宙斯王就有了质的改变。 哪怕是她离家出走,因缘巧合下成为一九七三武道大首领后,这些年来都几乎没有怎么动手,更没有杀过人。 其实,杀人就像人们晨练那样,唯有坚持不懈……才能让身体更加的强壮,如果一旦放弃晨练,懒洋洋的过上数年,那么他的身体素质,铁定会有明显下降。 毫无疑问的是,这些年都很少打架,从没杀人的宙斯王,武力值肯定有所下降。 而红尘妖道,暂且不管她以前怎么样,可最近这些天,却是用最残忍的手段连杀数人了,尤其刚才更是一抓贯穿了郑腐,杀戮带给她的戾气还没有消失。 所以呢,尽管宙斯王的武力值也不俗,但在此消彼长的情况下,她要被、迫跟红尘妖道贴身肉搏,绝对是凶多吉少。 “怎么,看你皱眉,是不是觉得你今天要倒霉了?” 敏锐捕捉到宙斯王皱眉的瞬间后,红尘笑了,很残忍的笑。 红尘很美。 暂且不管她今年到底有多少岁了,也不管她本人有多么的邪恶,单单以相貌、身材跟气质来说,她绝对是个不输给沈银冰的存在。 尤其是她在残忍的笑着时,那样子要是让男人看到后,肯定会被迷个半死--男人骨子里,其实都存在着一定的犯贱因子,他们喜欢婉约如水的温柔女人,但更喜欢去征服强大的、邪恶的美人儿。 而撕下面具(这儿所说的面具,单指红尘道长离开仙霞观,她在仙霞观内时,可是个隐居世外的高人)后的红尘,现在邪恶的样子,无疑就很符合好多男人的口味。 当然了,前提是不能被她把小心肝儿给掏出来。 “我倒霉?” 宙斯王眉梢忽然欢快的一挑,也笑了。 同红尘妖道那样,宙斯王也同样很美,在笑起来时,精致妩媚的脸上,也浮上了让男人着迷的邪气:“呵呵,红尘,看来你很有信心能杀了我。” “在这个距离上,你还有希望能逃脱吗?” 红尘脸上笑容不变,右手慢慢抬起,脚下也缓缓向前迈了一步,右膝微微弓起,全身的力道都集中在微微抬起的左脚脚尖上。 不动则罢,红尘一旦动了,将会使出雷霆电闪般的速度,在她最适合的扑击距离内,给宙斯王造成最终导致丧命的击杀。 宙斯王也承认,在这么近的距离内,红尘妖道占据着绝对的上风,那是因为她手上带着致命的杀人指套。 敢用指套来做为主要兵器的人,无疑最擅长贴身肉搏了:就像你跟一只猫因为都喜欢上了一只母狗而决斗……如果你在那只可恶的公猫扑上来之前,抢先一脚把它踹回姥姥家去,那么你就是胜利者。 但如果你一击失败,那只公猫就绝不会再给你起脚的机会,它会闪电般的扑到你怀中,用它的利爪,来把你抓个满脸开花,遍体鳞伤。 所有有着利爪的动物,都特别适合贴身厮杀。 红尘敢发誓,不管宙斯王自身本领有多高,但只要能让她发动贴身肉搏,那么她的杀人指套,就会起到致命性的作用。 宙斯王当然也很清楚这些,眼里闪过了一抹惊惶。 她很清楚,如果自己随着红尘妖道前进的步伐后退,那么红尘就会立即再次跟进,速度肯定更快,而她只能再次后退--这样一来,为了保持不露出破绽,宙斯王只能随着红尘的前进,而被动的后退。 不过,谁都知道,人在倒退着走时,不管速度有多快,都比不上向前跑的了。 这样一来,当红尘前进的脚步逐渐越来越快,宙斯王被迫后退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时,那么破绽就会出现了。 破绽一出现,就是宙斯王落败的时刻。 有时候,落败就代表着丧命。 其实高手相争,所争的仅仅是那相当关键的一秒,就像古龙古大侠的武侠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小李飞刀跟上官金虹决战那样:明明李寻欢不是上官金虹的对手,可最终还是在某个瞬间,他被李寻欢给秒杀了。 更何况,宙斯王不是上官金虹,红尘妖道也不是略逊一筹的李寻欢。 宙斯王不想后退,可必须得后退。 正如她所预料的那样,她刚后退一步,红尘妖道就马上跟进了一步,双手成爪,左手放在小腹前,右手微微举过肩膀,右手五根指套上,还残留着残杀郑腐时的血渍,但指尖却闪着森寒的光芒。÷ 红尘这一步的速度,比方才启动时的速度,要快了半拍。 感受到压力的宙斯王,为了不让自己处于太不利的局势,只能再次后退一步。 她这次后退的速度,明显要快了很多。 她希望,能利用这一步,尽可能拉开对红尘妖道贴身肉搏的最佳距离,那样她就可以从容面对了。 但很可惜的是,宙斯王所希望的,也正是红尘妖道所希望的。 刚才就说了,一个人无论她后退的速度有多快,都比不上向前冲时的速度,所以宙斯王一加快后退的脚步,红尘妖道立马如影随形的跟了上来。 仍旧是一步,跟宙斯王后退一步的跨度完全相同,只是速度要比刚才还要快了一步。 感受到红尘妖道咄咄逼人的压力后,宙斯王只能再次后退,用更快的速度。 其实宙斯王也知道,她这样的做法,完全就是饮鸩止渴,越是后退的速度加快,形式对她就越不利,最终能逼的她露出破绽,丢掉小命。 只是眼下她除了按照红尘妖道的意图,不断后退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先机已经失去,就算宙斯王拼命反扑,最好的结果,好像也只能是负伤而逃。 但在这荒无人烟,又是在一望无垠满是积雪的荒野中,她能逃到哪儿去? “停步!” 宙斯王接连后退,后退了七八步后,额头明显有细细的汗渍冒出,就在红尘妖道准备用更快的速度迈出一步时,她却猛地低喝道:“你背后有人!” “呵呵。” 红尘妖道笑了,脚下不停再次跨出一步:“你觉得,这种小儿科的手段,能骗得了我?” 红尘妖道话音未落,背后却忽然有人说道:“她没骗你,你背后的确有人的。” 第1989章 我们回家吧? 两个街头小混混对垒,其中一个手里拿着棍子,面目狰狞的逼向了另外一个,高高举起的棍子,正要狠狠砸下时,另外一个小混混却忽然指着他背后说:“咦,你背后有人!” 拿棍子的小混混,就会本能的一愣,转身看去。 后面,却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 拿棍子的小混混,立马就会意识到自己上当了,只是不等他做出第二个反应,敌人就已经趁机抬脚狠狠踢在了他裆下,或者干脆扭身犹如踩了风火轮那样的远遁而去…… 这个狗血镜头,经常出现在电影中的。 红尘妖道就算没从电影中看到过,也会听说过,自然不会傻乎乎的上当:她是什么人啊,怎么可能会允许别人,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在她背后? 宙斯王这样做,只是穷途末路时的一个小手段罢了,跟她的身份还真是不怎么匹配,但这也证明了,她现在已经黔驴技穷了。 连小混混才用的手段都使出来了,不是黔驴技穷又是什么? 同时更加证明宙斯王已经绝望。 一个对眼前绝望了的高手,就已不再是高手了,而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红尘妖道知道,她动手的机会来了,冷笑一声中正要发动闪电般的致命袭击时,背后却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她没有骗你,你背后的确有人的。” 就像刚才红尘趁着宙斯王盯着雪地上那两个字沉思时,悄无声息来到人家背后那样,现在竟然有人趁着她得意的准备虐杀宙斯王时,也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她的背后。 红尘此时的感觉,就跟宙斯王刚才的感觉一个样,全身的神经都绷紧,刚落下的右腿小腿肚子,竟然出现了抽筋现象。 这可是在紧张到了极点,才会出现在的情况。 呼。 紧接着,红尘就到了气流变化的声音,想都没有想,嘴里就发出一声厉喝,不顾右脚抽筋,猛地挑起一团积雪砸向正面的宙斯王,同时高举起的右爪,随着猛地拧身电闪般的横向滑出一道弧形,狠狠抓向了自己脖子水平线的高度。 不得不说,红尘的反应要比宙斯王快很多,也正确很多。 她明明知道,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这才导致不明敌人(尽管不明,但可以肯定是个高手,要不然也不会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她背后)潜伏到了背后,这时候再出手好像已经晚了,或许她连敌人长啥模样都没有看到,就会挨上重重的致命一击。 可她当前除了尽可能的快速反击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 红尘虽然心地残忍,杀人不眨眼,也有着相当的邪性,但毫无疑问的是,在两个宙斯王这样的高手前后夹击下,她除了拼着受伤--哪怕是受重伤,也得尽快脱出当前的困境。 只要能挣开两个敌人的前后夹击圈,红尘有绝对把握,会即刻使出她最擅长的某些手段,借着漫野的积雪,狼狈远遁。 尽管这样做有可能会受伤,还是重伤,但重伤总比没命要好很多,不是吗? 从红尘吃惊到迅疾发出反击可以看出,她绝对是那种杀伐果敢的人,更像一个遇险就会短尾求生的壁虎。 只有失去什么,才能有可能得到更多。 这个道理很简单,可却很少有人能做到像短尾求生的壁虎那样。 红尘做到了。 尤其是在她右腿抽筋的情况下,仍然咬牙踢起一蓬积雪抢先进攻宙斯王:只要宙斯王能抬手当积雪,哪怕是瞬间,前后夹击的局势就能被红尘破坏,她就能全身心的对付背后之人了。 厉喝一声响起,随着一蓬积雪扑向宙斯王,红尘的利爪也已经闪电般的横向向后抓去--却抓了个空。 因为背后那个人,在向她脖子里吹了一口冷气后,随即就及时后退了一步。 咻! 随着一声轻微的破空声,红尘右爪抓空,但闪着寒芒的指套指尖,也是将将擦着一个男人的鼻子过去。 这个男人,却是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本来,男人可以趁着红尘突感大势不妙、仓皇出招的瞬间,抢先一步对她痛下杀手的,那样就算打不死红尘,可让她受伤还是很肯定的。 但他却没有这样做,悄无声息的潜伏到红尘背后后,只是在她脖子里轻轻吹了口气。 还有就是,就算他不想背后袭击红尘,在吹了口冷气后就迅速后退,也完全可以退的更远一些,远离红尘最擅长的贴身肉搏距离。 这个家伙,同样也没这样做,后退的距离,就像精心计算过那样,才能让红尘横向疾扫的右爪指尖,将将贴着他鼻子擦过。 放着大好的偷袭机会不用,在后退时又故意退到自己将将不受伤的距离,神色从容的看着红尘右爪在眼前横扫而过--这个家伙,绝对是个高人。 或者说,特别爱装比。 特别爱装比的高人。 当然了,红尘眼下才没心思去考虑,这个高人为什么这么喜欢装比,只是在一抓扫空后,就迅速斜刺里跳了出去。 横向一跃,足有三米,就像一只白色的仙鹤那样,动作轻灵而飘逸。 红尘横向跃出,自然是为了要脱离被人前后夹击的不利局面。 无论是宙斯王,还是那个装比高手,都没有在红尘横向跃出时动手--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有利袭击红尘的机会。 他们却没有动手。 红尘双脚落地后,提着的心攸地落了下来,右腿也不抽筋了,甚至还有些自责。 她自责自己刚才,实在不该有那种惊恐感觉,结果导致右腿都抽筋了。 很明显,这个对她后脖子吹冷气的家伙,根本不懂得抓主机会,白白浪费了最佳的进攻良机,给予了她从容迎战的大好机会。 到目前为止,能在正面战场上让红尘吃瘪的人,也唯有来自修罗世界的莫邪征东,还有那个夺走她第一次的大留氓高飞。 至于其他人,红尘还真没怎么放在眼里。 可是,红尘马上就明白她错了。 错的很严重。 因为她刚放下的心,还没有落实,就再次攸地提了上来,这次更是差点从嗓子眼里蹦出来:那个不懂得抓主战机的家伙,竟然在她横向跃出三米、双脚刚落地时,就像她的影子那样,悠忽出现在了她眼前。 还是那个距离,还是那张可恶的脸。 红尘大吃一惊,本能的后退。 再一次,这个装比男让红尘明白了,什么才叫逼真的翻版:就像刚才红尘利用她贴身肉搏的长处,来紧紧逼迫宙斯王只能绝望后退那样,她在后退一步后,装比男也跟着前进一步。 装比男向前迈出这一步的长度,不多不少,恰好跟红尘一样,只是速度稍快了一点,给她形成了无法抗拒的压迫感,只能再次后退,就像刚才被她逼着后退的宙斯王那样。 装比男步步紧逼。 装比男这样做,绝对是不满刚才红尘逼迫宙斯王的表现,所以才用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让她深刻感悟到了宙斯王刚才的感觉。 当然了,要想让喜欢掏人心肝的红尘妖道,也有这种无助的恐惧感,一般人是玩不转的,最起码他得拥有跟红尘妖道同样等级的武力值才行。 对于这一点,装比男倒是毫不怀疑自己的能力,要不然他也不敢这样玩儿了。 无奈之下,红尘只能接连后退,越退越快。 装比男,也是越逼越紧。 接连后退十数步后,红尘的额头就已经冒出了冷汗,而装比男却依旧一脸的从容淡定。 还是到背着双手的,那装比的样子,就犹如闲庭信步。 红尘急速后退时,才看到装比男的背后,还站着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绝对是红尘的翻版:白发、白眉白衣服。 只是她的眉宇间,却没有红尘的残忍邪恶,只有说不出的冷漠,就像一块晶莹的坚冰,可目光只要一落在装比男身上,就会立马变得温柔了起来。 她是谁? 他又是谁? 后退速度越来越快的红尘,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死死盯着不断逼近的装比男,嘴里发出了野兽在绝望时,才会发出的低低咆哮声。 她很想利用她擅长的那些障眼法,来对付装比男。 但不知道为什么,红尘却能清晰的感受到,只要她稍稍一分心(要想施展某些障眼法,当然得分心了),装比男到背在身后的手,就会毫不犹豫的发出最凌厉的一击! 刚才自己明显感受到的无助压迫感,现在都被红尘很‘仗义’的接过去后,宙斯王肯定是无比的轻松,站在原地看着这场猫玩老鼠的游戏。 在她看到装比男时,目光攸地变得无比的温柔,舍不得离开他了。 不过舍不得,并不代表着不能舍得。 最多看了半分钟,宙斯王就果断挪开了目光,看向了不远处的白发女人,笑殷殷的打招呼:“离歌,很久不见了,你还是这样出尘的让我羡慕,嫉妒。” 商离歌。 跟商离歌一起出现的装比男,自然就是楚扬了。 天底下,也唯有楚扬,才能让宙斯王看他时的眼神,变得那样温柔。 商离歌嘴角微微一挑,缓步走了过来:“你出来的时间也不短了,是时候该回家了。” 回家这个词,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让人感受到一种无法割舍的亲切感,尤其是离家在外很久的人。 “回家?” 宙斯王脸上看似从容的笑容,微微凝滞了一下,随即笑道:“呵呵,我哪儿有家?” “你有家的,你的家就在玛雅新城。” 商离歌语气真诚的说道:“你跟赫拉离家出走,并不是你们愿意这样做的,而是因为大姐(某个姓柴的女人,楚扬的老婆之一)不喜欢你们。可你知道吗?在你们离开后,大姐就后悔了。” “她会后悔?” 宙斯王又笑了下,只是这次的笑容中,多了明显的讥讽。 “如果大姐不后悔的话,楚扬也不会在你出来后的这些年,一次也没有回家了。” 商离歌低声说:“相信你该很清楚,我没有撒谎。” 第1990章 诡计!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怕老婆成了男人的一种美德。 楚扬先生,就很好的把这种美德发扬光大了。 在没有隐居玛雅新城之前,楚先生还是很有男人气概的,不止一次对漂亮女孩子那张精致的脸蛋,挥起他罪恶的巴掌。 可在他的使命完成,开始过上只有在童话中出现的幸福生活时,这家伙就开始怕老婆了,尤其是怕那个姓柴的女人。 姓柴的女人,为了独霸某男,也伙同某个姓花的女人,密谋要把楚扬身边的女人,全部逐一赶走。 而来自西方世界的宙斯王、赫拉这对昔日的主仆,就成了她们阴谋的首要人选。 于是呢,经过这俩女人暗中的精心谋划后,宙斯王、赫拉上当受骗,悲愤之下主动离家出走。 姓柴的女人阴谋得逞后,却没有开心啊,欢呼啊啥的。 因为她忽然发现,她处心积虑的结果,不但没有获得该有的效果,反而产生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某个脑袋进水的男人,在获悉宙斯王她们离家出走后,竟然马上带着商离歌离开了玛雅新城。 并放言说:一天找不回宙斯王俩人,他就一天不回玛雅新城,随便柴某女折腾! 刚开始时,柴某女还一脸不在乎的:她才不信,楚扬为了两个西洋女子,就舍得辛辛苦苦创建的玛雅新城,舍得那帮子妖娆妩媚的老婆。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柴某女终于意识到:楚某人生气了,是真的生气了。 她这才后悔,于是恳求他先回去,有嘛事大家好商量不是? 为了让楚扬回家,柴某女是恳求,哀求,愤怒,威胁(扬言他要是再不回去的话,就会把儿子掐死,再一把火烧了玛雅新城),各种手段都用尽了,可这个家伙却始终不理不睬,一直在外飘摇,满世界的搜寻宙斯王俩人的下落,直到今天。 别人或许会撒谎,但宙斯王相信,商离歌永远都不会撒谎。 她说这些年没有回家,就是没有回家。 而且宙斯王本人也很清楚:这些年,她可是始终暗中关注楚扬俩人行踪的。 “她、大姐,她真后悔了?” 宙斯王稍稍沉默了片刻,低声问道。 商离歌用力点了点头,只是说:“我没有骗你。” “可、可我,还不能回家。” 宙斯王在说出这句话时,很勉强,但态度也很坚强。 “为什么?” 商离歌脱口问出这个问题后,马上就醒悟了过来:“你是担心赫拉的安全吗?” 赫拉,曾经是宙斯王的最得力手下,也是当今世上最好的姐妹。 俩人当初中了柴某女奸计离开玛雅新城后不久,赫拉就意外失踪了。 等宙斯王好不容易找到她的下落时,却发现她已经不认识自己了。 让赫拉挣开控制她的那只魔手。重新恢复正常,就成了宙斯王的最大心愿,比回家都要大:毕竟,要不是当初她赌气离开,生性懦弱、更习惯了逆来顺受的赫拉,是不会跟她离家出走的,那样也不会遭人暗算,并利用。 宙斯王紧紧抿了下嘴唇,低声说:“你觉得我不该担心吗?如果当初不是我赌气中计,她怎么会落到当前地步?我对不起她,是真的对不起她。” 商离歌张嘴,还没有说什么,宙斯王就抢先说道:“离歌,你不用再劝说我了,我知道沈银冰也已经答应了他(楚扬)的要求,主动去了那个神秘的地方,希望能让赫拉变回正常。但在她回来之前,我是绝不会先回家的。” “更何况。” 宙斯王低低叹了口气,仰起下巴看向天空,喃喃的说:“更何况,在数年之前,我已经答应那位老人,要替他管理一九七三的武道,直到找到合适的接班人后,我才能卸下这副担子。我答应他,是因为当初要不是他的话,我就会跟赫拉一个样了。” “这下你该明白了吧?” 宙斯王说完这些后,看向了楚扬。 楚扬跟红尘,仍旧一前一后的向远处退去,速度已经越来越快,这会儿已经在三百米开外,这场游戏,应该很快就会结束了。 宙斯王很清楚楚扬的实力,知道红尘妖道无论有多么厉害,都逃不过他的手掌:有些男人,天生就是女人的克星。 所有女人的克星。 楚扬为什么跟红尘玩游戏,自然是因为要报复她刚才这样洗刷宙斯王了。 猫玩老鼠的游戏马上就要结束了。 游戏结束后,暂且不管红尘妖道会落到什么样的下场,楚扬都会跑来要求宙斯王跟他回家,才不会管她这些不回家的理由,哪怕是用强,也得让她走。 宙斯王不能走,最起码在赫拉没有回来,还没有替武道找到接班人之前,她是不会走的。 可她又很清楚,她无法拒绝楚某人那层出不穷的纠缠手段,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游戏还没有结束之前,率先离开。 主意打定后,宙斯王不再犹豫,转身就要走。 眼前白影一晃,商离歌挡在了她前面:开什么玩笑啊,我们苦苦找了你数年,今儿好不容易找到你了,怎么可能就这样放你走? 宙斯王停步,看着商离歌:“离歌,让开。” 商离歌摇了摇头,很果断的样子。 宙斯王叹了口气:“唉,离歌,你应该知道,你挡不住我的。我也不想因为这件事,闹得我们姐妹关系有什么裂痕。我必须得走,真的。” “你走可以,但你得跟楚扬正式见面后才行。” 商离歌这样要求着。 宙斯王笑了,低声问道:“你觉得,我要是跟他正式见面后,还能有勇气离开他吗?离歌,闪开好吧,算我求你了。” 商离歌这次没有摇头,因为她很清楚宙斯王说的很对。 可如果就这样让她走了,下次再想找到她,还不知道得到什么猴年马月呢。 “呃!” 就在商离歌犹豫不决,宙斯王决定要强行离开时,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闷哼。 下意识的,宙斯王俩人向那边看去。 只看了一眼,就魂飞魄散:数百米之外,刚才还猫儿玩老鼠那样的楚某人,竟然被红尘妖道一脚踢飞了出去。 怎么会这样!? 宙斯王、商离歌俩人骇然大惊的同时,齐刷刷的纵身,向那边急冲了过去。 怎么会这样? 宙斯王俩人骇然大惊的同时,红尘心中也腾起了这样的念头,望着被自己一脚踹飞出去的楚扬,竟然呆愣在了当场。 就在瞬间之前,红尘已经被楚扬逼到了崩溃的边缘。 无论她用多快的速度后退,都无法摆脱楚扬的如影随形。 她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她压根无法发挥出她的贴身肉搏功夫,因为她只要稍微调整一下防御的姿势,势必会影响到后退的速度,露出无法弥补的破绽,给予对手把她一击致命的绝佳机会。 所以她只能退,就这样无法停歇的退下去,等到她体力不支时,敌人就会给她雷霆一击了。 绝不能就这样任由宰割! 深知自己无法再坚持哪怕半分钟的红尘,眼中猛地闪过一抹暴戾,心中一狠,咬牙停步,双手十指狠狠刺向楚扬的眼睛,还有脖子。 与此同时,她的右脚也用最快的速度飞起,对着楚先生的小腹。 这,绝对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红尘很清楚,不等她的十指碰到敌人,自己就会遭到致命一击了。 她只希望,自己在遭遇致命一击的同时,能尽最大可能的杀伤敌人,这样哪怕是死了,也死的不是很遗憾了不是? 在骤然停步,不顾一切的反攻时,红尘就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准备迎接死亡--但让她不敢相信的是,本来可以借此机会,只需要付出一点小代价的敌人,竟然没有进攻,而是痴呆般的脑袋后仰,躲开她凌厉的双爪,却被她一脚跺在了小腹上,好像破麻袋那样的向后疾飞。 “哎哟!” 楚某人重重摔倒在雪地上,嘴里发出了一声跟他身份不相配的喊疼声,接着两条腿一蹬,好像死了那样的不动了。 在一愣之后,红尘就是狂喜,本能的就要纵身扑上去,把这个装比男的黑心肝挖出来--可她却及时发现,躺在那儿的装比男,正冲着她阴阴的笑着。 那模样,就像个五十岁的老光棍脱下裤子,躺在炕上拿捏出了一副任君采摘的样子,准备勾、引一个喝醉了的小富婆那样,要多么恶心,就有多么恶心:来呀,你来呀,快点来嘛,人家可是等不及了哦! 诡计! 红尘马上就想到了这个词,更想到楚扬不可能在优势占尽的情况下,就这样不堪一击,肯定有着见不得人的诡计。 唰的一下,红尘背后再次冒出冷汗,随即暗自庆幸自己能及时识破敌人的诡计,再加上宙斯王俩人都向这边飞奔而来,她想都没有想,转身就跑。 刚跑了七八米,红尘右手一甩--就有一团白雾冒出,把她背影遮掩了。 等袅袅的白雾散去后,她的人已经不见了。 其实就算她不撒白雾,宙斯王俩人也不会追杀她的。 在这俩女人心中,红尘不及楚先生一根毫毛--才不会管她会不会逃跑,先看自己男人到底是咋了。 “楚扬,你怎么了!” 商离歌用最快的速度,扑了过来,距离他还有十几米远时,双膝忽然跪倒在了地上,身子后仰,双臂展开,在雪地上急速滑行,抢先宙斯王一步冲到了楚扬面前,随即把他抱在了怀中,连声问他怎么了。 楚先生双目紧闭,默不作声。 “楚、楚扬,你怎么了你?” 宙斯王也跪了下来,抓起他一只手,紧张的摇晃着。 楚先生动也不动。 宙斯王伸出右手,有些发颤的放在了高飞鼻子下,看看他还喘气不:这是她的本能反应,真怕楚先生没有了呼吸。 她的右手刚伸过去,紧闭着双眼的楚扬,忽然睁眼,抬手揽住她的腰肢,用力拉进了自己怀中,飞快的在她脸上亲了一下,说道:“好臭啊,咋回事?” 第1991章 无法承受的重担! 装死。 原来,楚扬在装死。 他装死,是因为看到宙斯王要趁着他对付红尘妖道时,不顾商离歌的阻拦要一马绝尘而去。 为了寻找离家出走的宙斯王俩人,楚先生已经赌气数年没有回家了,今儿好不容易才找到她,怎么可能允许她再次溜走? 只是,楚扬正在进攻红尘妖道,而商离歌明显挡不住去意已决的宙斯王,为了留下她,楚某人只好施展出了装死绝技,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来阻止她离开。 楚扬敢肯定,在他被红尘妖道一脚‘踢飞后,就算是天塌下来,宙斯王也会用最快的速度跑过来,看看他到底是咋的了。 这样,他的阴谋诡计就成功了。 当然了,阴谋诡计成功的代价,就是让已经无路可退的红尘妖道,趁机逃走。 不过楚先生才不会在乎:红尘妖道跑了,还可以再找回来继续玩儿,就算找不回来也不要紧,反正俩人之间也没啥深仇大恨。 但绝不能让宙斯王跑了,天知道这次放她离开后,再找到她时会在什么时候。 就连老天爷都承认,当一个女人深爱上一个男人时,智商就会下降,变成弱智。 事实上的确这样,要不然依着宙斯王、商离歌的智商,在看到楚先生装死后,为什么会方寸大乱,哪怕是天塌下来都不管,也得用最快的速度跑过来呢? 这样,楚先生的诡计就成功了,借着宙斯王抬手探查他还喘气不的机会,一把搂住人家,吃完豆腐后,还很气人的说了个好臭。 宙斯王一呆,这才明白中计了,俏脸猛地涨红,猛地挣扎着,希望能挣开闪人。 她发誓,就算楚某人真死了,也休想让她再回来! 不过楚先生当然不会让她这样走了,好不容易才骗回来不是? 挣扎了几下没挣开后,宙斯王急得刚要破口大骂时,却听装比男低声说:“露露,别走。” 露露,是宙斯王的昵称,也算是乳名吧,在她长大后,除了楚扬之外,哪怕是她最信任的赫拉,也不知道她这个名字。 现在,楚扬喊出了露露。 露露一呆,随即猛地抬手,就像擂鼓似的,拳头没头没脑的砸了下去。 边砸,她还边哭边喊:“打死你,打死你!你凭什么让我们离家出走?为什么这么晚了才找到我?你可知道赫拉被人欺负了,我却没有半点的主意?你这个死人,为什么要这样--呜,呜呜!” 看到宙斯王疯了似的捶打楚某人后,商离歌果断的跑到了一边,抱着膀子看热闹。 楚某人呢,则像个乌龟那样,缩着脖子任宙斯王的粉拳狂扁:唉,没办法,尽管哥们不是让她离家出走的罪魁祸首,但在女人发疯时,还奢望跟她讲道理的男人,绝对是沙比一个,哥们这么聪明,才不是沙比呢,反正揍的也不疼。 宙斯王当然不肯用力捶打楚扬,也就是发泄一下心中的委屈罢了。 数年的委屈,都化作泪水淌下。 当哭声小了时,粉拳也无力了,身子好像烂泥那样的趴在他身上,不住的抽噎。 依着宙斯王的武力值,按着楚扬暴打了足有两分钟三十八秒,那张老白脸依旧屁事也没有:别忘了,宙斯王可是一拳能打碎青石板的主。 由此看来,被女人爱上就是好事多多啊。 哭过,喊过,揍过后,宙斯王彻底平静了下来。 旁若无人的趴在楚某人身上,嗅着她熟悉的男人味道,忽然好想就这样美美的睡一觉。 不过,身边有商离歌这样一个大电灯泡在,宙斯王肯定睡不着的,只能在被楚扬甜言蜜语的哄骗多时后,才擦着眼的坐起来,低声问道:“你怎么会找到我的?” 楚扬没说话,也跟着坐了起来,看向了远处的一片漆黑之处。 当下大家是在荒野中,放眼望去,除了积雪还是积雪,满世界的银白,但有一个地方却是黑色的,那就是郑腐死亡的地方。 郑腐死后,被替他收尸的宙斯王就地火化了。 尸体被火化时,把那地方的积雪融化,所以看上去就显得那样漆黑。 看到楚扬看向那个地方后,宙斯王什么都明白了:楚扬能来到这儿,是郑腐告诉他的。 原来,宙斯王在密切观察郑腐自杀时,楚扬跟商离歌却在暗中看着她。 郑腐死后,红尘妖道离开,宙斯王才现身给他收尸。 只是宙斯王没想到的是,红尘妖道竟然早就算准了会有人来给郑腐收尸,所以趁着她被郑腐留下的那俩字苦思冥想时,悄悄的潜伏到了她背后。 宙斯王,毕竟是一九七三武道的大首领,武力值相当不俗的,说起来可是跟红尘妖道是同等级别的,只是因为她在分心时,被红尘妖道抢先占据了优势,这才处于了被动局面。 再加上红尘妖道当下戾气大盛,如果不是楚扬及时出现,相信本身实力不俗的宙斯王,就算最终能逃过红尘妖道的魔手,也会受到重伤的。 但这个不幸却没有发生,因为这些好像都早在郑腐的预料之中。 “他,虽然固执、迂腐了些,却是个还算有原则的人。要不然的话,也不会过往所犯下的错误,以死来买单了。说起来,他是个可怜人,为这个国家做出了太大的贡献,最终却落到了这么悲惨的下场。” 想到郑腐死前所交代的那些事,宙斯王情绪有了明显的低落,忍不住长长叹了口气。 楚扬不知道郑腐临死前的那些交代,却能从他自己寻死的行为上,隐隐猜出了什么,安慰宙斯王道:“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走哪条路的权利。郑腐走到这一步,肯定是他自己早就考虑过的,要不然他也不会毫无反抗。对我们来说,他死的很惨,但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个解脱。” 宙斯王有些不明白:“可他是峭壁大首领指定的接班人啊,现在又是需要他的时候,他怎么就可以以死来推卸责任呢?” “正因为他是接班人,所以在发觉无法承担重担后,才走上以死解脱的重任吧?” 楚扬这样推测着。 “他怎么就无法承担重担呢?” 宙斯王还是不明白:“我都已经答应他,让武道完全跟文道合作,重现当年峭壁的辉煌了。有了我们的帮助,他以后应该好受许多才对,不管是面对什么样的敌……” 说到这儿后,宙斯王忽然停顿一下,随即脱口叫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他为什么以死解脱了!” “为什么?” 楚扬问道。 “因为,高飞!” 宙斯王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因为高飞,是他的敌人!” 如果一九七三所面临的最大敌人不是高飞,在武道回归后,郑腐可以跟任何恶势力相抗衡,毕竟他背后几乎站着华夏所有的豪门世家。 但这个人,偏偏是高飞。 高飞本身就是京华高家的嫡系子孙,这个背景就足够人头疼的了,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哪怕郑腐用《东亭会议》来胁迫高家不能出手帮助高飞,他还是无法跟高飞相抗衡。 高飞当前的势力,无论从商场上,还是黑、道上,都有着让郑腐绝望的力量。 先说商场:在那些世家因为迫于一九七三的压力,对高飞袖手旁观时,人家马上就停止了天涯集团几乎所有的生产线,让诸多世家利益受损,从而对郑腐心生不满。 再说道上:暂且不管他小表姨安归王,也不提他那个修罗姨太莫邪征东,单单一个贪狼狼主沈银冰,就足够能把华夏搅个天翻地覆了。 依着那个女人的疯狂,跟实力,如果高飞真被一九七三打击的有个三长两短……她还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 为了区区一个解红颜,为了给早就死了二十年之久的陈青,却要冒着数百上千无辜者的死亡威胁,别说是一九七三,就是华夏当局,也不敢擅自有所动作的。 要不然,至今也不会放任沈狼主这样潇洒自如了。 于是,郑腐绝望了。 哪怕是在利用跟飓风、甚至亚特兰蒂斯来对付高飞,他也无法跟高飞抗衡了,因为在陈果果难产前夕,他就得知玛雅新城的主人,还有一个人,都成了高飞的盟友。 对付一个高飞,都这样难的不能再难了,再加上那两个人,尤其是玛雅新城的主人(恰好又是武道大首领宙斯王的老公),郑腐还有哪怕一点点的希望? 终于看透了这些后,郑腐开始安排他的后事了:在陈果果难产的那个晚上,他让亚特兰蒂斯,蒙受了重大损失,一百多号出色神仆,全部丧命在塔克拉玛干沙漠。 更是在飓风大首领红尘妖道来到大陆后,暗中给她牵线,去刺杀高飞--结果,人没有杀掉,却被那个家伙给吃掉了,尤其是在去皇朝会所报复白瓷时,让红尘妖道差点死在霍天晴跟郑腐精心布置的陷阱内。 郑腐这样做,就是在找死。 然后,他果然就死了。 可是他在死之前所做的一切,却没有玷污峭壁大首领的名头。 他死,就是因为看不到希望,以死来解脱。 听完宙斯王的解释后,楚扬沉默片刻问道:“郑腐在来这儿之前,是不是已经把统领一九七三的大任,都交给了你?” 宙斯王抿了下嘴角,垂着眼帘低声说:“我无法拒绝。” “嗯,要是换做我的话,我也没办法拒绝的。” 楚扬抬手,在她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转移了话题:“我也很奇怪,你在火化郑腐的尸体时,在雪地上发现了什么。” 宙斯王如实相告:“他在雪地上写下了一个人名。” 楚扬问道:“什么名字?” “克降。” 唐鹏眉梢微微皱着,问道:“你再去皇朝会所那边催一下,看看高飞为什么还没有来。” 克降,是大力神的‘官方名字’,他本姓罗,叫罗克降。 “哦,我马上去。” 大力神愣了下,才顿悟过来唐鹏是在喊他。 连他自己都忘记了,有多久没人喊他这个名字了。 第1992章 你亲表哥来了! 唐鹏接唐文举两口子来京华的本意,是好的。 现在儿子有能了,出息了,在京华也有自个儿的产业了,接父母来大都市享福,这绝对是孝子所为。 只是唐鹏做梦也没想到,从他老子踏上京华土地的那一刻起,厄运就很快降临在了唐文举脑袋上,把他给玩的欲、仙嗨死。 如果是别的事儿,还好说点,偏偏老唐被一个花信少妇给迷住了,为此还不惜抛妻弃子,要不是高飞那晚恰好来找宋慧乔,估计老唐还真敢从窗口爬出去,跟那个女人私奔了。 老唐的丢脸行为,好说不好听。 当然了,唐文举是中了妖人的邪。 该怎么让老头子恢复正常,然后赶紧打发他们老两口子回沈城窝着,最好是一辈子也别来京华了,就成了唐鹏最大的心愿。 天可怜见,高飞从地下楼兰求来了治疗圣药,最多服用一天,三次后二十四小时就会见效。 昨天从坟墓回来后,唐鹏立马就给老唐熬煎了中药,给他灌上了。 可以肯定的是,老唐绝对是自己咋呼着没病,拒绝配合服药,甚至在唐鹏给他来硬的时,他还吼叫着要拿刀子捅了这个不孝子。 咋呼也好,极力反抗也罢,反正说起用强来说,老唐可不是他儿子的对手,就像生病的猪被灌药那样,勒住脖子捏着下巴就倒了进去…… 从昨天上午回家到现在,唐鹏跟连春芳、潘冬冬等人都没有合眼,密切观察着老唐的变化,很希望他能猛地打个激灵,然后茫然的看着大家,问道:我这是在哪儿?我怎么觉得刚才做了个好可怕的噩梦,竟然要不顾廉耻的跟一个小少妇私奔呢? 但很可惜的是,眼看二十四个小时就要到了,唐文举仍旧双眼通红的坐在沙发上,左手牢牢牵着宋慧乔的手,右手则拿着一把水果刀,用痛恨阶级敌人的眼神,死死盯着唐鹏等人,没有一点要幡然醒悟的觉悟。 药也喝了,而且还是加量的,时间也差不多快到了,可老头子还是这副熊样子,你说连春芳能不着急吗,能不催着儿子,赶紧喊他那个叫高飞的哥们来给看看,是不是哪儿出错了,或者吃错了药? 唐鹏心里也很着急啊,只能按照老娘的意思,来到会所大厅外面的台阶上,给高飞打电话打不通后,这才让罗克降去皇朝会所看看。 大力神答应了一句,立即招呼了一个小弟,跳上车子飞奔而去。 很多人都有种习惯,那就是不是自己的事儿,就不会慌张,估计高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人,罗克降驾车飞奔来到皇朝会所时,已经是上午九点半多了,他还没有起来。 他主要是有些累--其实,任何男人在白瓷穿上女王装后,把她御、姐的风范彻底释放出来后,任何男人都会感觉到很累的。 昨晚,俩人不知道啥时候才睡着的,只因在白瓷走出浴室后,时间仿佛就不存在了,两个澎湃的男女,就好像始终在纠缠厮杀,直到俩人都筋疲力尽后,才相拥着一起,沉沉睡了过去。 不多不说,当人的压力很大,或者受到极度惊吓时,跟相爱的人忘情的疯狂一番,就能很有效的稀释某些负面情绪。 因为人在做那种事时,哪怕是天塌下来都不会去管的,更何况别人的小心肝儿被掏出来这种区区小事? 咚、咚咚。 就在高先生从香甜的睡梦中被尿给憋醒了时,有手机铃声从旁边响了起来。 他睁开眼,眼珠子毫无焦距的盯着某处愣了片刻,才试着看向了铃声响起的地方。 醒来后,高飞才发现,他就躺在白瓷办公室的沙发前,幸好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整座大楼都有中、央空调保持温度,哪怕是光着屁股睡觉也不会冷的,最多也就是觉得半边身子发麻。 半边身子发麻,那是因为白瓷就像一条八爪鱼那样,牢牢缠在他,脑袋伏在他怀里,压在他的右臂所致。 看着怀里的极品御、姐,看着她那张红扑扑的精致脸庞,看着她嘴角带着的满足、心安笑意,高先生陡然生出了一股子自豪感。 同时也有些小愧疚:他该早把白瓷安排到一个妥当的地方才对,这个女人已经吃了太多的苦,如果再遭遇昨晚那样的打击,就算能侥幸没受伤害,可精神也得崩溃的。 是白瓷的手机在响,就在俩人脑袋上方的沙发上。 高飞懒洋洋的伸手,拿过了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时,怀里的白瓷好像蛇儿般的那样扭了一下。 她也醒了,却舍不得睁开眼,泛着白瓷光泽的修长右腿,搭在了高飞腿上,很自然的挽了个花,跟另一只腿勾在了一起,喃喃的说道:“别、别管它,让我再睡会儿。” “是萧潇的电话,你最好是接听一下。” 高飞说着,把手机放在了白瓷耳边。 其实高飞也想多睡会儿,哪怕窗外已经暖阳高照了。 不过他却知道,萧潇既然给白瓷打电话,肯定是有要紧的事儿,毕竟那女孩子也很聪明的,知道老板跟高先生这么晚了还没有露面,肯定是昨晚忙得够呛,也累得不行,要是没啥要紧事,她才不会打这个电话呢。 “哦,你替我接。” 白瓷昏昏的说了句,脑袋又钻进高飞怀中,沉沉睡了过去。 高飞无奈,只好按下了接听键。 马上,手机内就传来萧潇的声音:“夫人,对不起。” 萧潇的声音中,透着满满的疲惫,还有小心翼翼。 她跟霍天晴俩人,昨晚到现在都没有休息,会所发生那样的事儿,凌晨时又有军方的人到场,身为皇朝会所以后的总经理,她怎么着也得全程陪同才行。 她小心翼翼的,则是因为担心白瓷会为美梦被惊扰而不满。 “萧潇,我是高飞,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 高飞笑了笑,说道:“别说对不起,白瓷是不会怪你打电话给她的。” “啊,原来是高、飞哥。” 萧潇此前一直尊称高飞为先生,不过昨晚之后,她很聪明的改变了称呼:“飞哥,是这样的,我给夫人打电话,本来就是找你的。” “找我?” 高飞吸了下鼻子,问道:“什么事?” “请问你能马上下来吗?因为一个叫楚扬的人在等你。” 萧潇在那边说道:“就在下面大厅内。他说,他是你的亲表哥,有急事需要马上找你的。” “啥,我亲表哥?” 高飞一愣,随即苦笑:“哦,我知道了。麻烦你让我那个亲亲的表哥在下面稍等,我马上就会下去的。” “亲表哥,靠,他也会拉关系。” 高飞低声骂了一句时,白瓷用鼻音喃喃的问道:“谁啊?” “我得下去一趟,是找我的。你多睡会儿。” 高飞说着翻身坐起,把白瓷抱起来,顺手横放在了沙发上。 昨晚白瓷可是穿了一身紧身红色皮衣的,不过现在早就飞门后面去了,全身光光的啥也没有。 白瓷真是累坏了,被防在沙发上后,随意翻了个身,喃喃嗯了一声,就再次沉沉的睡了过去。 从套间内那场一条毛毯盖在她身上后,高飞这才走进了洗手间。 等他洗漱完毕,穿好衣服乘坐电梯来到下面大厅内时,已经是十分钟以后了。 刚出电梯门,高飞就看到坐在大厅东南角桌前的楚扬,还有穿着套头衫,戴着大墨镜的商离歌俩人了。 萧潇就坐在他们对面,跟他们小声谈论着什么。 霍天晴则在前台那边站着,看到高飞走出电梯后,马上就快步迎了过来,低声说:“这俩人来历不明,尤其是那个女的,很诡异,你要小心一些。” 高飞的社会背景,给高老头做事的霍天晴,没理由不知道。 可他从没有听说过高飞有这样一个亲表哥,不过在高飞出现之前,他也没有打草惊蛇。 “天晴,你知道玛雅新城的主人是谁吗?” 高飞笑了笑,问道。 “玛雅新城的主人?” 霍天晴一呆,随即心头狂震。 他当然知道玛雅新城的主人是谁,更知道那是一个让男人向往的传说(关于楚先生最响亮的传说,无非就是他光明正大的迎娶了好多老婆,让男人羡慕的要死,这才奉为传说的),只是始终没有缘分相见。 同时,他也很自责,刚才只注意到商离歌很诡异了,却没看出楚先生才是最牛比的那个人,由此可以看出,某人已经达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 “走,替你引荐一下。” 高飞说着,快步走了过去。 “飞哥。” 看到高飞过来后,萧潇连忙站起来说道:“就是这位楚扬,楚先生,说是您的亲表哥。” “表哥,很久不见,一向可好?” 高飞冲萧潇点了点头,笑着跟楚扬说:“什么时候来京华的,是不是没地方去了,所以才来我这儿蹭饭吃了?” “你表哥混得再惨,好像也没你说的这样不堪吧?” 楚扬端坐在椅子上,拿捏着表哥的架子,翻了个白眼才看向霍天晴:“小伙子,不愧是九龙王中的人,警惕性够高。” 霍天晴也是三十冒头的人了,楚扬看上去跟他年龄差不多大的样子,却口气颇大的喊他小伙子。 可霍天晴却没有丁点的不满,平时遇到啥事都荣辱不惊的脸上,反而浮上了激动神色,双手相互搓了一下,正要伸手主动跟楚扬握手时,却又双脚啪哒一碰,抬手敬礼,大声道:“现任京华卫戍部队特种某部少校霍天晴,向前辈问好!” 楚扬一楞,还真没想到霍天晴这样尊崇他。 虽说他早就退役了,不过却懂得现役军人给他敬礼,所代表的意义是什么。 马上,他就收起脸上的懒洋洋神色,迅速站起来给霍天晴回礼:“你也好,也很出色。” “谢谢前辈夸奖,我、我做的还远远不够!” 霍天晴不善言辞,结结巴巴的说到这儿时,门口忽然传来一个保安的叫声:“哎,乱闯什么呢你!” 第1993章 好消息! 门口忽然传来的保安喝斥声,吸引了高飞等人,都向那边看去。 就看到两个保安,死死扯住一个身材魁梧的小伙子,推搡着向外赶。 因为昨晚这儿发生了重大事件,虽说没有外传出去,不过萧潇还是把站在门口的礼仪小姐,换成了保安,要求他们必须得注意每一个来客。 保安心里很清楚,个个都瞪大眼珠子审视着每一个出、入的客人,要不是楚先生自称是高先生的表哥,也不是这么容易能进来的。 这个身材魁梧的小伙子,好像逃命似的开车停在会所大厅门口后,车门都没关就冲向大厅的样子,自然会引起保安的高度重视,立马拦截了. “放开我,我是来找高飞的!” 魁梧小伙子大声嚷嚷着。 “草,高先生的名字是你随便叫的?” 保安听了大怒,尤其是高先生就在大厅内,为了表达对他的尊敬之情,一个保安更是论起手里的橡胶棍,作势要抽这家伙。 “带他过来!” 高飞及时喊了一嗓子。 高飞看着这个小伙子有些眼熟,不过却忘记在哪儿见过他了。 说起来也是,大力神只是唐鹏手下的一个小弟,还远远没有让见过他的高先生注意到他。 高飞不认识大力神,后者却认识他,满脸欣喜的喊道:“高、飞哥,你见过我的,我是大力、罗克降啊,是鹏哥,唐鹏让我来找你的!” 被唐鹏派来找高飞之前,大力神很荣幸的被唐大少称呼了他的本名。 这给了他很深的感触,觉得大力神这名字有些过于拉风,不低调,一听就像是吃饱了撑的没治四处找抽型,毕竟这是在群龙荟萃的大京华,可不是他原先在沈城混社会时的街道上,所以最好以后还是用本名最好。 听大力神提到唐鹏后,高飞这才想起为啥看到他有些眼熟了,同时也猜到他来找自己是做什么了,抬手挥了下:“哦,原来是你,那个谁,放开他,我认识他。” 高飞光注意大力神那边了,却没有看到旁边的楚扬,稍稍皱了下眉头,跟商离歌对望了一眼。 皇朝会所的保安,听高飞说认识大力神,这才松开了他,要拿棍子作势要教训他的哥们,还讨好的拍了拍他肩膀,说原来是自己人啊,干嘛不早点说,差点闹出误会,幸亏哥们够冷静。 大力神快步来到高飞面前,一脸的喜色:“飞哥,你怎么还没有去我们那?” “我正准备去呢。” 高飞撒谎都不带脸红的,话说他是真的忘记了。 不过男人深陷温柔乡内后,偶尔忘记别人的老子急需他去照顾,也是很正常的。 “你叫什么名字?” 抢在大力神开口之前,旁边的楚扬忽然问道。 大力神不认识楚扬,不过却老老实实的回答:“我叫罗克降。” “哪个克,又是哪个降?” 楚扬紧跟着问道。 大力神搞不懂,他第一次在人面前使用自己的官方名字,咋就这样引人注意呢,不过还是如实回答:“克服,投降的那俩字。我听我娘说,我那个死鬼老子在给我起这个名字时,就是希望我能做个真男人,不管遇到再大的困难,也得克服要投降的想法--哎哟!” 大力神刚说到这儿,楚扬忽然抬手,砰的一声砸在了他肩膀上。 楚扬最多使用了三分力道,但足够把大力神放倒在地上老远了。 “擦,你敢打我?” 大力神突然遇袭后,大吼一声从地上翻身爬起,顺势抄起一把椅子,刚要扑向楚扬,却又放了下来,狠狠盯着他:“我怎么着你了?就因为我比你长的壮?” 高飞也很奇怪,看着表哥,搞不懂他干嘛要突袭一个小弟。 “一般人。” 楚扬一拳,就从大力神的反应中确定他只是一般人了,随即满脸含笑,口吐莲花:“老夫观你骨骼惊奇,必是上分奇才,万中无一的绝世高手,只要你能领会老夫这倾情一击的真正含义,那么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人上人,去拯救世界……” “等等,他表哥,先别说这些废话了。” 看到大力神被楚某人给唬的傻楞在那儿后,高飞就知道他在卖弄口舌了,赶紧打断他的话:“你好像很关注罗克降的名字。” “少年,你的确是一语中的。” 楚扬双手抬起对高飞拱了下,文绉绉的说:“现在就跟老夫去一僻静之处,听老夫给你仔细解释,可好?” 噗哧一声,商离歌见楚某人这样装比,再也忍不住的笑出了声。 高飞没有笑,只是跟萧潇使了个眼色,带着他表哥走向了大厅角落。 递给楚扬一颗烟,高飞看了眼大力神那边,说道:“有话直接说,别说那些废话。” “行,少年,你这样的谈话方式,很合我的口味。” 意犹未尽的再次装了一下后,楚扬才干脆的说道:“郑腐死了。” “什么,郑、郑腐死了!” 高飞大吃一惊,满脸都是不相信的神色。 郑腐是谁? 那可是华夏最大的传奇组织,一九七三的大首领。 他本人或许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力,但当他以一九七三大首领的身份说出某些话来后,就连当今如日中天的京华高家,都得避起锋芒,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嫡系高飞被欺负。 郑腐为了打击高飞、沈银冰这对狼狈为奸的夫妻,更是串通宝岛飓风、西方亚特兰蒂斯,曾经差一点点,就攻破地下楼兰,导致陈果果难产而死。 高飞这次回内地,最大的心愿之一,就是让郑腐再也不敢把他怎么着,这也是他为什么答应让白瓷离开皇朝会所的主要原因,真怕那个老东西会把魔掌伸向白瓷的。 唯有心无旁骛,高飞才能专心收拾郑腐。 只是让高飞万万没想到的是,郑腐竟然死了。 如果告诉他这个消息的是别人,高飞不一定会信。 但这个人是楚扬,那么高飞就不能不信了. “他怎么会死了呢,是谁杀了他?” 震惊过后,高飞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是来自宝岛仙霞山的红尘妖道。” 楚扬昨晚可是躲在一旁,亲眼见证了红尘残忍秒杀郑腐的那一幕,当下就把昨晚发生的那一切,详细的叙说了一遍。 宙斯王,就是楚扬离家出走的其中一个老婆,原来就是一九七三武道中的大首领,这个事实相比起郑腐之死来说,对高飞的冲击力很一般,毕竟当初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上,遭遇宙斯王阻击的那个晚上,高飞就已经从楚扬那儿获悉了一些关于她的信息。 “郑腐主动寻死,那是因为他清楚,他再也没有能打倒你的可能,他活的也太累了,倒不如以死来解脱。” 楚扬又点上一颗烟后,拍了拍皱眉沉思的高飞,说道:“都说是人死帐消,而且郑腐还是坚守着大原则,现在也死了,你以后也别对他抱有什么意见了。” “就算我对他抱有什么意见,那又怎么样,我总不能也跟着他死去,去阴间再找他麻烦吧?” 高飞苦笑了一声,回答。 “你要是去也行,那老夫祝你一路顺风。” 楚扬很没正形的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你其实跟他也没什么深仇大恨的,最多也就是气恼他利用亚特兰蒂斯,差点害的你女人难产而死。” “这一点,就足够造成深仇大恨了。” 高飞说:“行了,你也别再这儿敲打了,我知道你拐弯抹角的就是想告诉我,以后别跟一九七三做对了,因为你老婆现在已经继承了郑腐的位子,不要再斗了,免得让你左右为难。” “还是少年你了解老夫的苦衷啊。” 楚扬讪笑一声:“不过你放心,只要你能罢手,我确保我老婆不会再找你麻烦的。” “郑腐都死了,我跟一九七三的恩怨,也算是结束了,只要不是你老婆想非礼我,我傻了才会跟这样一个组织去做对。” 高飞说完,深深吐出一口气的同时,眼里也浮上了空洞的茫然。 从解红颜要被郑腐派来的龙五带走那一天开始,高飞就做好了要跟一九七三死拼到底的充分准备,尤其是在听楚扬说,郑腐串通西方势力,差点攻破地下楼兰的风口,让陈果果难产、莫邪征东力竭而死后。 只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刚回来没几天,郑腐竟然死了。 可以肯定的是,随着郑腐的死,自己盟友老婆接替他的位置,高飞跟一九七三之间的敌对关系,肯定会冰释前嫌。 这样一来,不得不远离高飞的那些豪门世家,也不用再在承诺,跟利益之间左右为难了,只要一九七三改变对高飞的态度,那些人就会立马像找到臭鸡蛋的苍蝇那样,嗡嗡的都围过来的。 现在好了,有能力孤立高飞的一九七三,势必会随着郑腐的死,而改变态度,以后再也不用担心被暗算了。 为了对付一九七三,高飞可是做了很多安排,还有后手的,但现在这些都没有用了,就像拳击台上的两个对手,其中一个卯足了力气,准备发出致命一击时,对手却忽然脑溢血自己躺下了。 高飞是最后的胜利者,只是这胜利来的太快,打乱了他一系列的计划,所以真有些茫然失措。 “怎么,看你一脸很遗憾的样子,是不是还想跟我老婆继续斗下去?” 楚某人在说这句话时,明显带着要翻脸的趋势。 “你说呢?” 高飞反问。 “我们是兄弟嘛,一家人,你除非发神经才跟你表嫂斗下去。” 楚先生立即一脸奸笑着,抬手在高飞肩膀上砸了一拳。 “那你告诉表嫂,以后别来为难小弟。” 高飞一脸的严肃说完,随即跟楚扬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这次,他是真的笑了,从心眼里笑出来的。 无论是谁,解除了来自一九七三的威胁后,都会很开心的。 “郑腐临死前,留下的那个人名……” 高飞刚说到这儿,罗克降就在那边大声叫道:“高先生,鹏哥还在等你呢!” 第1994章 最后一个办法! 高飞并没有让鹏哥等太久,最多也就是多等了一个半小时。 要不是罗克降在那儿一个劲的催促,高飞说什么也得跟楚扬喝上几杯,然后再义正词严的拒绝他:你就是把你那帮老婆都让给我,也休想让我去接你老婆的班,去当一九七三的大首领! 楚扬来找高飞,除了要告诉他郑腐死了这件事之外,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他能成为一九七三第四代接班人,让宙斯王脱身跟他回玛雅新城。 如果这件事放在别人身上,或者是两年前,高飞不能说是求之不得的话,肯定会慎重考虑一下,毕竟一九七三在华夏,可是有着超高的地位,哪怕现在的影响力大不比从前,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更能以权谋私,利用一九七三来做对自己有利的私事。 但现在,高飞对一九七三真没任何兴趣:双方就在昨天之前还是不死不休的敌人,今天就成为人家的老大,别说高飞自己无法适应,就连一九七三那些人也受不了。 别忘了当初郑腐为了逼迫武道出山,共同来对付高飞,可是让施中兴等十几个人,都在高飞跟沈银冰的婚礼上自杀而死。 那是血的仇恨,唯有用更多的杀戮跟死亡来解决。 所以说呢,任何人都能去一九七三当老大,唯独高飞不能去。 如果有人问高飞,他现在对一九七三最想说的话是什么,他肯定会说个成语。 虎头蛇尾。 就是虎头蛇尾。 谁能想到,本来该是一场不死不休的对掐,却因为郑腐的意外死亡,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结果竟然是这样,已经让高飞很满意了,要是再去当什么老大,那纯粹是麦糠擦屁股,自己找不利索,尽管那个位置对任何人,都有着相当大的诱、惑。 对高飞决然拒绝的态度,楚扬明显很失望,也拒绝了高飞邀请他去云霄阁的好意,口称还得忙着去找另外一个替死鬼(接替宙斯王当峭壁老大的人)呢,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跟盟友小师弟相见。 楚扬俩人刚离开,高飞就被罗克降迫不及待的拉上了车子,风驰电掣般的驶向云霄阁会所,不知道的还以为高先生被他绑架了呢,也幸亏市区内公路上没啥积雪,要不然就他那开车的速度,跟技术,铁定会出车祸的。 “草,你怎么才来,不会是早上掉进粪坑内了吧?” 高先生一下车,等的望眼欲穿的唐鹏,就把这家伙狠狠扔了过来,显得他特别不绅士,没素质,要是换成高先生的话,绝对会问他是不是差点死在女人肚皮上--女人肚皮,可比粪坑优雅,含蓄多了。 素质比唐鹏高太多的高先生,自然懒得跟他在这种事上计较什么,打开被他拽着衣襟的手,叹了口气说:“唉,真是一言难尽啊,我……” 唐鹏再次显示出了他的低素质,不耐烦的一口打断他的话:“既然是一言难尽那就先别说了,赶紧的走,腿肚子打什么颤啊,是不是做什么对不起我事了,很怕我?” “我怕你个屁啊。” 高先生终于被没素质的鹏哥给激怒了:“老子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了?又不是天塌下来,至于这么着急?” “自打我老子不正常那天开始,天就塌下来了,我该不该着急?” 唐鹏恶狠狠的反问道。 “是大事,该着急,换我,我也会着急的。” 听唐鹏这样说后,高飞立马没脾气了,乖乖跟着他走进了电梯内。 被唐鹏牵牲口似的,牵着衣襟走出电梯时,高飞忽然心中一动,问道:“你喜不喜欢做老大?” 马上,唐鹏就扭头看着他,满脸警惕的问道:“你又想出什么馊主意骗我了?” 高飞这就怒了,反驳道:“我什么时候骗你了?” “如果当初不是你让我把那个女人带回来,我老子怎么会变成这样,韩玄怎么会死?” 唐鹏冷冷的回答。 “挖草,那是你自己主动去蒙特利莎酒店,把她带回来的好不好?” 高飞很冤枉,好像雄性窦娥。 “那你当初怎么不拦住我?” 唐鹏让高先生懂得了什么叫真正的强词夺理。 高飞闭上了嘴,很聪明的。 因为现在他才终于看出,唐鹏正处于爆发的边缘,试图跟这种人讲道理,那绝对是对牛弹琴的。 更何况,守在老唐门口的连春芳,潘冬冬等人都迎了上来。 看到高飞,连春芳就像看到救星那样,一把就把儿子拨拉到了一边,牵起他的手,眼里有泪花闪烁着:“高飞啊,你可来了,你唐叔喝了你送来的药,怎么就不管用呢?你是不是随便搞了点药,来糊弄你阿姨我了?” 连春芳的直白,让高先生有些无地自容,吃吃的不知道说什么好时,幸亏潘冬冬解围了:“阿姨,先等高先生看过唐叔叔再说这些话好不好?到时候,我帮你一起说。” 唉,还以为她会正常些呢--高飞暗中叹了口气,也开始自责实在不该把唐文举的事儿忘的那么干净了,结果把唐鹏他们急得连说话都不正常了。 “阿姨,潘总,还有那你们几个,最好都回自己房间等着,我跟唐鹏俩人进去就行。” 高飞扫了走廊中的十数口人,说道:“请你们放心,我肯定不会让大家失望的。” 唐鹏也劝说道:“是啊,妈,这种事你们着急也没用的,反正高飞拿来的草药,已经让我爸服下了,我爸一天不恢复正常,他一天别想离开会所!” “是的,对极,就是这个样子了啦。” 高飞苦着脸点头应和,觉得碰到唐鹏这样的盟友,真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 在高飞俩人的劝说下,连春芳总算是被潘冬冬跟小月他们,劝说回到自己房间,静候佳音了。 “哥们,你也在外面等着吧。” 高飞刚要开门,却又对唐鹏这样说。 唐鹏自然是一口拒绝:“不行,我必须得亲自在场,免得你再像上次那样欺负我老子。” “我会欺负他?开玩笑,我是担心你在场,反而会起到副作用,哼。” 既然唐鹏不配合,高飞也懒得再跟他说什么,后退一步抬脚,咣当一声就把房门给踹开了,发出的巨响,把站在走廊尽头窗口的罗克降等人吓了一大跳。 唐鹏不满了:“你特么的有病啊你,就不能好好的开门,要是把我爸给吓坏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高飞才没理睬他,在踹开门板后,马上就看向了沙发上那对男女了。 那对并排坐在沙发上的男女,自然是唐文举,跟宋慧乔了。 在房门被高飞大力踹开时,宋慧乔被吓得哎呀一声惊叫,但在看到是高飞后,却又赶紧抬手捂住了嘴巴,满脸都是惊惧神色。 至于唐文举,倒是没被吓得叫出声,不过他在瞬间的某些本能反应,却被高飞敏锐捕捉到了。 “再说最后一次,如果想唐叔叔尽快好起来的话,你就去外面等待。信不信,在你。” 唐鹏刚跟着走进来,高飞就对他说出了这番话。 “我信你。” 这一次,唐鹏没有再坚持必须留下来,跟高飞对视了片刻,接着就转身走出了房间。 “你总算是恢复正常了。信飞哥,得永生。” 高飞把房门关上,却故意留下了一条缝,嘴里嘟囔着:“这方面的质量,还真是不错,挨了哥们那么大力一脚,愣是没有破。” 等高飞关上门转过身来时,宋慧乔已经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全身都在瑟瑟发抖,好像屋子里有多冷那样。 高飞走了过去,很关心的问道:“你很冷?” “我、我不冷。” 宋慧乔牙齿打颤的回答。 亲眼看到韩玄是怎么死的过程后,昔日骄傲的宋慧乔,总算是懂得死亡有多可怕了,更知道她对高飞隐瞒了最关键的那些事,会是一种什么下场。 “不冷,你哆嗦什么?” 高飞慢条斯理的说着,从口袋中拿出了香烟。 “我、我--是我没有跟你说实话!” 宋慧乔低声说到这儿,忽然双膝一下子跪倒在了地上,呜咽着哀求:“请你原谅我,救救我!” “谁敢欺负你,除非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宋慧乔的护花使者老唐,就一脸杀气腾腾的护在了她跟前,双眼凶狠的瞪着高飞,咬牙切齿的。 对这个老不死的,看在唐鹏的面子上,高飞自然不能对他无礼,最多只能无视他的存在,低头看着宋慧乔:“先去里面,我有话要跟唐叔叔说。” 宋慧乔没有丝毫的犹豫,马上就爬起来快步走进了里间。 “关好门,最好别偷听。” 高飞提醒了宋慧乔一句后,才拿出一颗烟递给了唐文举。 唐文举依旧恶狠狠的瞪着高飞,无视他的讨好动作。 高飞也没在意,自个儿点上香烟,吐了一口烟雾后,目光在唐文举两条腿中间,来回的扫视着。 老唐虽然精神不怎么正常了,不过却能看出高飞眼神中的不怀好意,下意识的把水果刀横在脸前,后退了一步恶狠狠的问道:“你看什么?” “我忽然忘了个事,我在给你求药时,医生曾经嘱咐过我,说你服药十二个时辰后要是还不好的话,那么就只能用最后的办法了。” 高飞说着,低头看向了自己右手,五指灵巧的伸曲着。 “什么最后的办法?” 老唐忍不住的问。 他的话音未落,高飞右手忽然动了,一把就抢过了他手里的刀子,抵在了老唐的裆下。 这时候,高飞脸上的笑容攸地消失,语气阴森的说:“最后的办法,就是让您老人家变成伺候皇帝的人(太监),这样才能让你彻底的从迷失中清醒过来,把那个妖女的影子,从你心里赶出来。” “你、你敢!” 唐文举好像被高飞阴狠的眼神给吓倒了,额头上噌地有冷汗冒了出来。 “我当然不敢了。” 高飞又笑了:“不过,你最好也别再装没清醒了。” 第1995章 两个驱魔者! 莫邪征东开出的药方,就像陈果果对高飞的爱,沈银冰不择手段也要成为高太太的决心那样,都是值得信赖的。 她说唐文举在连服三幅中药后,在十二个时辰后就能驱除心中的魔障,变成正常人,那么他就只能按照莫邪征东所说的那样,成为正常人。 可事实上呢,唐鹏严格按照高飞所说的那样,给唐文举灌猪似的灌下三幅中药,又过了足足十二个时辰后,他仍旧没有丁点好转的样子。 高飞当然很纳闷了。 不过,就算再怎么纳闷,也不会怀疑莫邪征东的医术,所以在进来之前心里就想到了什么,这才大力一脚把房门踹开了。 在房门发出巨响时,高飞就在第一时间,锁定了唐文举的反应,并捕捉到了他最想捕捉到的东西。 唐文举对猝然发出的巨响反应,彻底出卖了他已经恢复了正常。 “唐叔,我知道你为什么装没清醒,那是因为你在清醒过来后,会想起了这些天你都是做了那些荒唐的事儿,伤透了连阿姨对你的一片爱心,更为韩玄之死而深深自责,所以你才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一切。” 高飞紧紧盯着唐文举的眼睛,就像哄骗小妹子乖乖上炕的大色郎那样,全是真挚的情意:“唐叔,你别否认,因为我坚信你服下的草药,铁定能让你恢复正常的,我可以跟你打赌,我要是输了,会把脑袋割给你。” 唐文举没说话,始终没说话,只是看着高飞的眼神里,已经满是自责,痛苦还有羞愧,额头上的冷汗,冒得更多了。 “唐叔,其实没有谁会责怪你的,唐鹏、连阿姨,还有不幸的韩玄,他们都不会责怪你,因为你过去那些天的表现,并不是发自你本心的,而是你遭到了妖人的暗算,被某种可耻的药物,给带进了一个虚幻世界。” 唐鹏收起了刀子,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唐叔,这一切真的不怪你,你这没必要自责的。我曾经听唐鹏说起过,你是天底下最称职的父亲,侠骨柔情,顶天立地,哪怕是天塌下来,也能给妻儿撑起一片天空,不但毫不畏缩,还会潇洒的大笑着说这算得了什么。” 诚然,唐文举在社会上打拼那么多年,从一个杀猪的屠夫,打拼成身价数百万的土财主,可谓是积攒了海量的社会经验,更是见过形形色色的人,跟他们尔虞我诈的,当面笑嘻嘻,背后拿着刀子。 不过,他此前所接触的那些人,曾经太低了--最起码,那些人给高飞这种擅于察言观色、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高手来说,提鞋都不配的:人家孩子能哄骗陈果果、白瓷夫人这样的绝品美女爬上他的炕,那些人能行吗? 当然了,唐鹏或许也有这样的本事。 不过正所谓关心则乱,当局者迷等原因,唐鹏这才没能看出唐文举其实已经清醒了,才急得打发人去找高飞。 堪称江湖老麻雀的唐文举,在高飞这个后起之秀的忽悠下,虎目含泪--最后双手捂住脸,一屁股蹲坐在沙发上,呜咽着说:“我、我真特么的没脸见小月,没脸见老婆孩子啊,就让我一辈子都那样,不好吗?” 高飞还没说话呢,背后房门就被人大力推开。 连春芳就像一阵风似的刮了进来,哭着骂道:“你个死老唐,你一辈子都这样了,那我还怎么活哦!” 方才高飞在掩上门时,曾经故意留下一条缝,就是猜到连春芳绝不会放心的屋里等着,肯定会不顾唐鹏的反抗,来门外偷听。 这是人之常情,如果换成高飞的话,他也会这样做。 “春芳!” 看到家里的黄脸婆哭着跑过来后,羞愧万分的老唐站起身,刚要说什么,春芳女士已经扑在他身上,施展最拿手的九阴白骨爪--却没有挠脸,而是撕开了他上衣,在他肩膀上上下左右的十几下子。 爪爪见血,丝毫不留情,让高飞赶紧后退,在唐文举的惨叫声中,见识到了东北妇女那彪悍而又敢爱敢恨的英雄本色。 “救命,要死人了!” 唐文举这时候可不敢反抗,只能抱着脑袋的大声呼救。 “我让你个王八蛋三心二意,我让你--” 连春芳咬牙切齿的,用力拉开唐文举抱着脑袋的手,正要狠心抓花那张老脸时,却又从那双满是憔悴的眼睛里,瞬间读懂了他对她的深沉爱意……再也忍不住的,化抓为抱,搂住丈夫的脖子,在他怀里是嚎啕大哭起来。 一对年逾五旬的老麻雀在这儿秀恩爱,实在是没啥看头,高飞笑了笑准备扭身闪人时,却又想到套间里还有个宋慧乔,就冲唐鹏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赶紧把他老妈老爸的弄走。 唐鹏却双眼一翻,淡淡的说:“这是我爸妈的房间。” “草,那你给我提供个地方啊。” 高飞低声骂道。 双眸通红不停擦眼泪的潘冬冬,确实是个八面玲珑的女人,马上就一副梨花带雨的绝美样子,低声说道:“高先生,外面有很多房间的。” “你小子,真不如你媳妇会办事。” 高飞瞪了唐鹏一眼,转身走向套间门口时想到:那个潘御、姐,肯定会对我大有好感的。 宋慧乔很听话,来到套间内后,就像一只小猫那样蜷缩在最里面的屋角中,双手还捂着耳朵,看到高飞开门进来后,连忙站起身说:“我、我没有偷听,什么都没有听到!” “跟我走。” 高飞看了她一眼,淡淡说了句转身就走。 宋慧乔连忙跟上,低眉顺眼的就像被恶婆婆数量的小媳妇。 潘冬冬很快就为高飞安排了一间净室,临走前还颇有深意的看了他一眼,差点让高先生误会是在对他含情脉脉,刚要下意识的回应一个媚眼时,才想到人家这是在感激他说她是唐鹏的小媳妇。 “唉,又是个被迷住的失足小妇女。” 高先生很遗憾的叹了口气,翘起二郎腿,指着对面的沙发冲宋慧乔说:“别站着了,坐下,我有话要问你。” 站在门口后面的宋慧乔,马上就乖乖的坐在了沙发上。 “我现在很忙,你懂这句话的意思吗?” 高飞在跟不感兴趣的女人说话时,向来都这样简洁干练。 宋慧乔能够成为北朝那边的第二夫人,无论是领悟能力还是察言观色的本事,那都是相当出色的,所以在看出高先生很绝情的样子后,根本不敢有丁点废话,马上就说:“陷害唐先生失去本性的,是驱魔者。” “驱魔者?” 唐鹏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希望宋慧乔能解释清楚。 如果沈银冰在场的话,肯定能给高飞尽可能的解释驱魔者,因为宋慧乔对这个也只是一知半解。 驱魔者,来自西方某个神秘的邪恶组织。 这个邪恶组织什么时候成立的,又有多大的规模等等这些最重要的事,宋慧乔都不知道。 她只是知道,在很小的时候,就被这个组织给带到了一个秘密基地,悉心培养,并给她创造了大量机会,最终成为了北朝第二夫人。 宋慧乔成为北朝第二夫人的任务,高飞早就听她解释过了。 不过,她还是又说了一遍。 正如宋慧乔刚才坦言的那样,她以前隐瞒了高飞。 她对高飞隐瞒这些,倒不是不愿意,或者不敢泄露这个邪恶组织,而是因为她不想提起这些人,天真的以为,高飞会帮她彻底摆脱那些人。 只是让她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当她还没有来到云霄阁会所时,那些人就已经提前给唐文举下药,企图利用他来保护宋慧乔,再利用她来谋取什么了。 给唐文举下药的那个外国女服务生,就是那个叫艾丽沙的,不是驱魔者,在那个邪恶组织中,只是个奉命行事的小角色罢了。 后来残杀韩玄的白发女人,才是真正的驱魔者。 现在,高飞已经知道残杀韩玄的白发魔女,就是来自宝岛的红尘妖道了,昨晚郑腐之死,也证明了这一点。 不过让高飞没想到的是,红尘妖道会来云霄阁操纵宋慧乔,更没想到,堂堂的飓风大首领,原来仅仅只是西方那个邪恶组织的刽子手,驱魔者罢了。 别忘了,在四十多年前,红尘妖道就率领大批高手,跑来大陆兴风作浪,要不是峭壁应运而起,还不知道会给大陆造成什么样的损失。 就这样一个绝对有资格被记载在华夏最高机密中的人物,原来只是西方某个邪恶组织的驱魔者--这,不能不让高飞心惊。 沉吟了很久之后,高飞才抬起头问她:“你有没有听说过,亚特兰蒂斯?” 宋慧乔一愣,随即点头,小心翼翼的说:“在网上看到过的……” 高飞打断她的话:“我说的那个亚特兰蒂斯,不是网上的那个传说。” “不是网上的那个传说?” 宋慧乔茫然了,看来她的确不知道那个亚特兰蒂斯。 能够驱使红尘妖道的邪恶组织,除了亚特兰蒂斯之外,高飞还真想不到别的了,毕竟楚扬曾经告诉他说:楚扬昔日的战友大猩猩,还有现任的欧洲杀手之王,包括楚扬的某个老婆,都只能是亚特兰蒂斯的神仆。 可是,如果红尘妖道真是来自亚特兰蒂斯的话,那么当初沈银冰当着她的面,在仙霞观内干掉同样是来自那儿的杨雪时,她为什么没有阻拦? 还有,力劝沈银冰去那边作客的赫拉、史泰龙俩人,好像也跟红尘道长没什么直属关系。 由此可以断定,西方世界除了个亚特兰蒂斯之外,应该还有个相当强大的黑暗组织,来操控红尘妖道。 想到这儿后,高飞有些头疼的甩了下脑袋,才问道:“到现在为止,你总共见到几个驱魔者了?” “两个。” 宋慧乔想了想,才说:“除了这个可怕的驱魔者外,我还见过另外一个,并知道她的名字。” “她叫什么名字?” 高飞马上追问。 宋慧乔低声回答:“她的汉语名字,叫刑雅思。” 第1996章 宋慧乔绝望了! 刑雅思是谁? 听宋慧乔说出这个名字后,高飞当然得这样问。 如果唐鹏在场的话,肯定知道刑雅思是谁,因为那个女孩子是他忘不了的姑娘,跟他的关系也是异常纠结的很,一会儿好一会儿好的,让人很无语,就像高飞跟沈银冰的关系。 “提到刑雅思,得先说一段往事。” 宋慧乔说到这儿时,看到高飞脸上露出不耐的神色后,赶紧说:“其实叙述往事用不了多少的,就是二战时德国战败后,有很多忠于纳粹的德国人,创建了一个帮派,名字就叫女王帮。这个刑雅思,就是女王帮现任的帮主。” “德国女王帮?” 高飞想了想,说道:“好像以前听说过这个帮派的名字,性质跟岛国山口组,意大利黑手党差不多,不过名气要小的很--哦,我知道了,你提到德国女王帮,就是想告诉我,这个女王帮其实也是驱魔者背后力量扶持起来的,对不对?” “应该是这样的,要不然刑雅思这个驱魔者,也不会成为帮主。” “这个刑雅思,现在又在做什么?” “具体的得去问唐鹏。” 宋慧乔小心翼翼的回答。 “问唐鹏?” 高飞有些不明白:“问他做什么,难道他认识这个刑雅思?” “何止是认识?” 宋慧乔看高飞对刑雅思很感兴趣后,这才放下心来,就把唐鹏俩人的关系,简单的说了一遍。 “擦,原来是这样。” 听宋慧乔说完后,高飞低低的骂了句,问道:“难道唐鹏不知道刑雅思是个驱魔者?” 宋慧乔摇头:“他不知道。其实,刑雅思也不知道,我会知道她也是驱魔者的事。” 宋慧乔好像绕口令似的这句话,绕的高飞有些晕,接连眨巴了好几下眼睛后,才明白了过来:“你是说,到目前为止,除了你跟这个刑雅思之外,就再也没有谁知道,她是驱魔者的真实身份了?” 宋慧乔点了点头。 高飞又追问道:“那她知道不知道,你知道她是个驱魔者吗?” “不知道。” 宋慧乔用肯定的语气回答说:“我知道她是驱魔者,是因为她去北朝投资时,上面给我下令,让我全力配合她投资成功。说实话,那时候当我得知她竟然也是个驱魔者后,我也很吃惊的。不过,还没有等到我全力配合她达到目的,我的事就败露了,接下来就是想方设法的外逃,一直到现在。” “哦,原来是这样,看来你的运气还真不知名演员。” 高飞随口问道:“你来到云霄阁后,那个白发白眉的驱魔者找你,是不是也警告你不许泄露这个秘密?” 宋慧乔微微垂下眼帘,低声回答:“最主要的,就是她想从我手中拿到那个优盘。” “你是不是告诉她,说优盘在我手中,然后她就让你必须把优盘拿回来,不择手段的,要不然你会很倒霉。” 高飞点上一颗烟,轻飘飘的说:“比方说,韩玄就是你的下场。” 高飞提到韩玄后,宋慧乔猛地打了个激灵。 她虽然早就做好了随时被人干掉的准备,可在亲眼看到韩玄惨死后,她还是无法承受这种来自骨子里的恐惧。 高飞继续说:“你肯定会被吓坏了,然后就答应她,一定会从我手里拿回优盘。” “是、是这样的。” 宋慧乔低声说:“我要是不这样说,如果说出优盘其实被毁掉了,那天我也会像韩玄那样了。” 高飞吐出一口烟雾,呵呵笑道:“可优盘已经被我毁掉了,就算你再努力,你也拿不回去了……” 高飞还没有说完呢,宋慧乔就从对面沙发上滚落了下来,跪倒在他面前,额头触地,声音哽咽的哀求道:“所、所以我求你一定要救我,我不想死--只要你能救我,无论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尽最大可能满足你的!” 说实话,像宋慧乔这样曾经有非常身份的美女,现在动不动就像奴隶那样跪在男人脚下,任由他去让她做任何事,这的确是让天下所有男人都骄傲,满足的事。 高飞是男人,肯定也有这种想法。 尤其是宋慧乔在额头触地,把她迷人的部位高高抬起、全身发抖的样子,总能轻易让男人升出某种邪恶的想法,哪怕是在那方面生活再健康的男人。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女人,总能让男人对她升出一种要狠狠虐她的邪恶。 高飞敢肯定,只要他答应保护宋慧乔,这个曾经的北朝第二夫人,绝对会使出浑身的解数,陪着他玩儿什么皮鞭啊,捆绑啊,蜡烛啊啥的。 再正常的男人,对那些玩法好像也很感兴趣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高飞也很清楚,宋慧乔之所以发誓会满足他所有的邪恶想法,都是看在他必须得保护她安全的份上。 高飞也很喜欢跟极品美女玩那些花样,毕竟那方面也是生活的组成部分,那方面得到最多满足后,就会对男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起到很好的影响。 但关键问题是,高飞希望跟女人玩那些花样时,完全是因为发自内心的爱(就像昨晚白瓷穿上女王装,让他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尽兴那样),却不是眼下这种交换。 利益交换:高飞保护宋慧乔,宋慧乔给他想要的性福生活。 任何事,只要一掺杂了利益交换,就变质了。 就像现在跪在地上哀求他的宋慧乔,无意中展现出的能勾发男人骨子里邪恶的身子,在让高飞心中有热气腾起后,立即就想到了职业性、工作者了。 那些性、工作者在为客人提供服务时,不也是有求必应,让人神魂颠倒的吗? 可她们跟客人之间,决没有任何的感情,一方是为了寻乐,一方是为了钱。 高飞是个很看重利益,但同时却又很讨厌利益的人。 他看重利益,是在商场上,毕竟在商言商,尽可能的争取到最大利益,是奸商的本色。 他讨厌利益,就是在感情上。 想到了这些后,宋慧乔那匍匐在地的小身段,魅力值就大幅度下降。 在美色当前,男人只要能冷静下来,就能发现很多问题,比方高飞猛地意识到:宋慧乔是故意拿捏出这副诱人的样子,企盼他能像恶狼那样的扑上去,占有她……那样,她就有借口缠着他,把她当做免费保镖来利用了。 更甚至于,这个女人以后会凭借她海一般深的心机,来利用他做她想做的某些事。 美色,跟眼泪一样,都是女人最擅长的武器。 尤其是宋慧乔当前这种性、奴似的美色,其对男人的厉害指数,更是最高级别的,几乎没有哪一个男人,能三番两次的拒绝,北朝曾经的第二夫人。 幸好,几乎并不是说没有,高飞就是一个。 猛地看清楚宋慧乔的本意后,高飞笑了。 “呵呵,宋慧乔,你还真是贼心不死啊。” 高飞笑得很得意,就像偷到一只老母鸡的黄鼠狼,毫不客气的抬脚,踏在了宋慧乔伏在地上的后脑勺上,稍微用力--后者的脸,几乎被他踩进了地毯中,几乎没法呼吸,只能拼命的侧转脸,张大嘴艰难呼吸着。 宋慧乔的心冰凉。 高飞没有看错,宋慧乔的跪下时,无论是下跪的姿势,还是身子的抖动,都是她精心计算过的,确保能成功挑逗起高飞心中的邪火,成其好事。 如果把宋慧乔比作是墨水,那么高飞就是一张白纸。 一旦白纸主动去沾染墨水,哪怕是一次,它也永远无法恢复本来的白色了,就像宋慧乔就有绝对把握:只要能成功让高飞上了她,就再也无法甩开她了。 哪怕是最终能甩掉她,可也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当她施展出她最后的绝技,在信心满满(她在跪下时,可是偷眼观察高飞的反应)时,高飞会看破她的如意算盘,毫不客气的拆穿了她。 宋慧乔心中冰凉,还绝望。 她知道,这是她能否重新崛起的最后一次机会了,一旦失败,就会被打进十八层地狱:高飞会彻底的放弃她,等待她的,将是让她做梦都想不到的恐惧结局。 她还是失败了,所以她绝望,她大张着嘴巴,泪水在流,多想哀求高飞,千万别把她赶走,只要能让她活下去,她真情愿给他当牛做马,永无二心的。 “宋慧乔,我很佩服你的心计。你算定了,我会以为你亲眼看到韩玄惨死后,心中极度恐惧,只能一心依附我,从而放松对你的警惕,使你可以成功实现我上了你、你却能趁机利用我的机会。” 高飞的话,就像一把刀子,剥开了宋慧乔的所有伪装,让她感到了无比的阴冷:“我也承认,我就差那么一点点中了你的圈套。” “你知道,我是怎么看破你的阴谋的?” 高飞问出这个问题后,才发现宋慧乔被他踩的不能说话,只好自己回答了:“那是因为,你不懂得什么叫真正的感情。” 宋慧乔,不懂得什么叫真正的感情(或者干脆说是爱情),那是因为她从没有真爱过任何一个男人。 如果她能懂得男女之间那种真挚的爱情,那么她就会知道,男人跟女人做那事时,是最讨厌利益交换的了。 这也是男人在找完小姐后,提上裤子就走人,没有一丝留恋的主要原因。 宋慧乔没法说话,可是后悔,恐惧,绝望的泪水,却不住的往下淌。 好像觉得总这样踩着个美女,有些过分了,高飞松开了脚。 宋慧乔马上就跪起身子,正要爬过来抱住高飞的腿,苦苦哀求他的原谅时,高飞说话了:“你知道吗?对我最有威胁的那个人,今天凌晨死了。只要他死了,我就再也不用在乎你的死活了。” 宋慧乔不知道高飞说的那个人是谁,她只能看出高飞没有骗她。 因为他看着她的眼神,很冷,还很厌恶。 高飞的目光,让宋慧乔一下子失去了哀求的勇气。 第1997章 麻烦缠身的人! 当宋慧乔在北朝的阴谋败露后,她就做好了死的充分准备。 死亡,对于一般人来说,是相当可怕的。 不过对于从小就接受死亡教育的宋慧乔来说,不能说是喝凉水会拉肚子那样平常,但她真没把死亡看的太重。 可是在她亲眼见证韩玄的惨死过程后,她才知道死亡的形式,是分好多种的。 她才知道,一旦她不能完成驱魔者交给她的任务,她会死的比韩玄还要惨。 宋慧乔怕了。 她终于惧怕死亡了。 为了能活下去,或者干脆说不像韩玄那样的惨死,那么她就必须得做点什么。 利用她当下唯一的武器--美色,来为高飞设定了一个圈套。 可是很可惜的是,她却失败了。 高飞现在又很直白的告诉她,唯一能让他忌惮的那个人,今天凌晨已经死了,从此之后无论他想做什么,都不会有任何的顾忌,也包括抛弃宋慧乔。 宋慧乔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她只是看出高飞没有骗她。 最后的阴谋败露后,宋慧乔彻底的绝望,甚至失去了哀求的勇气,烂泥般的瘫坐在地毯上,双眼茫然的盯着某处,仿佛没有了灵魂。 高飞站了起来。 该说的话,他都说了,眼下还有很多事等着他去做,实在不愿意跟一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蠢女人浪费时间了,她的死活,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关系。 高飞开门走了出去。 在关上门之前,他回头看了她一眼。 宋慧乔仍旧呆坐在原地,背对着他,动也没动,就像一尊雕像。 噗--的一声轻响,这是关门的声音。 宋慧乔身子轻颤了一下,所有的力气都攸地消失,接着软软的瘫倒在地上,连呼吸都是那样的困难,可泪水却偏偏肆意的流淌。 在门被关上是那一刻起,宋慧乔就知道她已经死了。 只剩下该怎么死的区别。 唐鹏会把她赶出云霄阁会所,现在她对他来说,也没有了一点点价值,她会像个行尸走肉那样行走在大街上,但不会超过半小时,她就会被一辆车劫走--然后,她这个人就从世界上永远的消失了。 就像她从来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人们知道她的名字,或许得在好多年后,从北朝的顶级机密中看到:宋慧乔,曾经的北朝第二夫人,已死亡。 她在被高飞带回来后,其实还有生存机会的。 只是她没有珍惜,还以为凭借她最后的武器,能博得东山再起的希望。 愚蠢。 自绝生路。 她不后悔,甚至都不再害怕。 她流泪,那是因为到了现在,她才发现她还没有来得及享受人生,爱上这个美好的世界,白白辜负了老天爷给予了她这副好皮囊。 泪水肆意横淌,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宋慧乔闭上了眼睛。 她希望自己能睡过去,再也不醒来。 可是有个声音,却很讨厌的从她背后响起:“我缺个秘书,你有没有信心做好?” 是高飞的声音。 他明明关门出去了的,怎么还在屋子里? 就像是心脏停止跳动的人,在被抢救过程中被电击那样,宋慧乔的心脏,猛然间重新运动了起来,远去的生气,也随着再次决堤般的泪水,攸然回归本身,让她猛地从地上坐起,回头看去。 泪眼朦胧中,高飞站在门后,双手抱着膀子看着她的样子,就像怜惜世人苦难太多的上帝。 “我、我--” 宋慧乔很想大声喊出,她有信心去做好这个工作,可大张着的嘴巴中说不出来,只是拼命的用力点头。 “那就起来,跟我走。” 高飞说完,开门走了出去。 来到走廊中,看着尽头处窗户外面明媚的阳光,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唉,我什么时候才能克服心软的毛病?” 真正心软的人,都爱哭。 连春芳就爱哭,尽管她现在流下的,是喜悦的泪水。 她要回沈城了,跟恢复了正常的唐文举一起。 本次的京华之行,对于连阿姨来说,绝对是场噩梦。 来到京华的这些天内,她没有来得及去她从小就向往的广场上,看看庄严肃穆的升旗仪式,更没有机会站在万里长城上,展开双臂冲远方大喊:孟姜女,我来了,你在哪儿? 这些天,她一直呆在云霄阁会所内,被老唐的忽然变傻而折磨着。 京华很美丽,无比的让人向往,毕竟这儿是祖国的心脏。 连春芳却发誓:这辈子,她都不会来京华。 “妈,你别总哭啊,搞得少爷我心里也不好受。” 看到母亲总是在那儿抹眼泪后,唐鹏鼻子也发酸,更自责。 天底下哪一个当儿子的,不希望自己老娘最好整天笑呵呵的,没心没肺? 本来连春芳就是那种没心没肺的,可来过京华一趟后,她就长全了心肝肺--这让唐鹏心里很不好受,走过去轻轻抱住了母亲,想跟她说几句悄悄话,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依偎在儿子宽厚的怀中,连春芳才猛然发现:曾经很不要脸趴在她怀里跟老唐抢奶吃的儿子,现在是个男人了,顶天立地的那一种,能像小时候被她保护那样,反过来保护她了。 她不该哭,她该笑。 儿子让她来京华,不也是因为一番孝心么? 是他们老两口子的命不好,所以才摊上那些倒霉事的,跟儿子无关。 “好了,小子,老娘我不哭。” 用力在儿子衣服上擦了下鼻涕,连春芳抬起头看着唐鹏的眼睛,柔声说:“儿子,老娘我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像邻居你王阿姨那样,整天抱着个带把的小子,在大街上臭显摆。” “哎哟,我刚换的衣服啊,就这样被你搞脏了,真是可惜。” 唐鹏惨叫了一声,随即回头看了眼潘冬冬,笑嘻嘻的说:“行,不就是想要个带把的小子嘛,想要几个,到时候我让冬姐给你批量生产。” 潘冬冬的俏脸,攸地飞红。 “臭小子,就知道哄老娘开心!” 连春芳在儿子胸前砸了一拳,随即给他整理了一下衣领,低声说:“去跟那个老不要脸的告别吧,他不好意思过来。” 抬头看了眼独自站在检票口的老唐,唐鹏嘿嘿一笑走了过去。 要是放在以往,老唐身处有着众多美女的机场候机大厅内,那双‘老花眼’早就像安装了马达那样,叽里咕噜的转开转开了(男人要想不来,唯有时刻保持一颗年前的心)。 可现在,他却抬头一本正经的研究电子屏幕,对身边不时走过的一双双性敢的大长腿,视而不见。 这次京华之行,让老唐忽然明白了很多。 他觉得,他回去后可以写一本书,名字就叫:京华是天堂,也是地狱。 一颗烟递了过来。 唐文举低头看了眼,伸手刚要接过来,但随即就拉长了黑脸,语气严肃的训斥道:“这儿是候机大厅,是无烟区!你小子敢在这儿吸烟,真是愧对了我对你的教诲,简直是太让我失望了!” 看着满脸痛惜表情的老头子,唐鹏总算是松了口气,拍了拍他肩膀说道:“老唐,你还能想到这儿不能吸烟,就证明你真恢复正常了,那我也就放心了。” “骂了个把子的,老子啥时候用得着你来操心了?” 唐文举冷笑着骂了句,抬手用力在儿子脸上拧了一下,低声说:“咱们都是爷们,对不?” “当然是爷们,还是那种顶天立地的爷们!” 唐鹏也很想伸手,在他老子脸上狠狠来一把,可碍于这个动作很有不孝的嫌疑,也就只好作罢:“爸,你放心的走吧,我……” 唐文举语气不善的打断他的话:“我知道,我死后你会给我披麻戴孝的,谁让我就只有你一个不孝子呢?” 唐鹏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正要急着解释时,老唐语气放缓:“小子,你给老子披麻戴孝,那是你的职责,义务。我没有,你明白吗?” “我明白。爸,我不会有事的。你还记得我第一次偷着喝酒时,曾经答应过你,等你八十岁大寿时,还会跟你一起喝个烂醉如泥吗?” 看着老唐那张满是疲倦的黑脸,唐鹏忽然很想哭。 “我当然记得,也肯定能等到那一天。不过你小子也得努力,别的不说,先把眼前这些麻烦解决了再说吧。” 老唐嘿的一声轻笑,看向了唐鹏背后。 唐鹏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候机大厅窗外,有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正隔着玻璃冲他挥手,脸上带着明显讨好的笑容,在她背后不远处,还停着一辆小奥拓。 唉,这个极品怎么来了--唐鹏叹了口气时,目光却忽然凝滞。 他看到,在荆无艳背后不远处,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女孩子,正从一辆卡宴轿车车上款款走下来。 “刑雅思看上去比以前憔悴了很多啊。” 唐文举的老眼,依旧那样犀利。 唐鹏却像没听到那样,只是愣愣的望着刑雅思,不知道在想什么。 老唐笑了下,很幸灾乐祸的样子:“儿子,小心应付这些女孩子吧,一个比一个难缠,可不如你老娘那样单纯好欺骗了--算了,相信你比我更清楚。好吧,老子走了,最后恭喜你麻烦缠身。” 没有谁喜欢被麻烦缠身的,高飞也不愿意。 可有时候,男人必须得主动招揽麻烦。 没办法,谁让高先生是个心软的人了? 坐在理发店内舒适的皮椅上,高先生随意翻动着一份美容杂志,被空调吹的是昏昏欲睡,于是就真的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好像有人轻轻碰了他肩膀一下。 高飞马上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白领套装的美女,俏生生的站在他面前,嘴角含着优雅矜持的笑意:中性短发,那幅黑框平面眼镜的明亮双眸,透着都市女白领的干练,精明。 “哦,怎么,你要坐这张椅子?” 高飞呆愣一下后,站起身正要拿捏出绅士的架子,请这位女士坐下时,她却笑着轻声说道:“老板,我们是不是该去吃晚餐了呢?” 第1998章 留下一段传说! 东半球再次被夜色笼罩起来时,京华远处山上的积雪,看上去就特别的显眼了。 白瓷已经收拾好了。 当她从梳妆间走出来时,萧潇差点以为看错了人。 在萧潇心目中,白瓷夫人绝对是那种把优雅、神秘还有性敢,巧妙融合在一起的优秀女性,哪怕是穿着款式最为陈旧的衣服,也能把她独特的雍容气质给彰显出来。 白瓷的装扮,却给了萧潇一种清纯的淳朴。 其实也唯有淳朴的事物,才会清纯的。 以前白瓷无论在什么样的场合,哪怕是当初一个人睡在会所十七层的棺材中时,也会是一副迷人的女鬼样子,让男人看一眼,就会升起宁可做个风流鬼也得死在牡丹花下的想法。 那是因为白瓷骨子里,天生带着能让男人情迷的魅力,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媚骨:一个有着媚骨的女人,无论在任何场合下,都会对男人构成吸引力的。 不过现在白瓷夫人,却是白瓷般的淳朴:脸上不涂半点铅华,完全是素颜朝天,一头绸缎般的长发拢在脑后,挽成了个少妇篹,耳坠、项链等首饰都不见了,就是穿着一身很普通的家庭妇女套装。 很普通的衣服,给了她一种很普通女人的错觉,唯有让人再次审视她时,才会发现这副看似普通的样子,在淳朴中透着清纯,甚至还有一种知性美。 说白了,现在的白瓷,彻底把她花瓶般的性敢迷人都掩藏,看上去就像一个大学教授那样,让人不会轻易对她产生那种想法。 “怎么,不认识我了?” 看到萧潇傻傻的望着自己后,白瓷嫣然一笑,却又很得意,左手拎着衣襟,原地翩然转了一个圈时,那幅任何衣服也遮不住的迷人身躯,才总算让萧潇相信,眼前这个大学教授般的女人,就是她所熟悉的白瓷夫人了。 “夫人,我还真的不认识你了。更没想到,你在打扮成这样后,会给我一种--” 萧潇满脸都是惊讶的模样,或许是装出来的:“好像酒鬼看到一瓶六十年陈酿的感觉,第一眼很普通,但随后就被彻底吸引,迷失了。” “咯咯,你什么时候也学会拍马了?” 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被人称赞,白瓷也是这样,咯咯一笑后说道:“好了,留着这些话,跟你的天晴哥哥去说吧,我也已经是个老太婆了,可没脸接受这样的奉承。” “什么天晴哥哥啊,夫人你又在取笑我了呢。” 萧潇俏脸一红,正要解释什么时,房门被人轻轻敲响。 她赶紧借机走过去,打开了了房门。 “萧潇,夫人呢,时间到了。” 霍天晴出现在门口,说着向屋子里看了一眼,随即愣住:“这是--” 他很纳闷,萧潇的房间内,怎么多了个大学教授一样的妇女。 “你不认识这是谁了?” 对情郎的眼拙,萧潇很满意。 “她、她是夫人?” 霍天晴这时候才认出,房间里的大学教授竟然是白瓷夫人。 其实说真的,霍天晴在问出那句话时,就认出白瓷了。 不过,他还是装作很吃惊的样子,就是因为他很清楚,自己越是表现的惊讶了,白瓷就会越高兴,越得意。 既然不花钱,就能讨好大美女外兼萧潇的大老板,霍天晴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别以为表面木呐的男人,就不懂得哄女人,要不然也不会有闷、骚这个词了。 正如霍天晴所希望的那样,白瓷现在无比的得意,要不是顾忌什么,她肯定又得原地转上几个圈圈,彰显她平凡却又很出众的风采了。 “对不对,夫人,恕我眼拙。” 霍天晴赶紧说抱歉。 白瓷自然很大度的说无所谓啦,然后就问:“时间到了?” “嗯,时间到了,车子就在外面等候。” 霍天晴点了点头。 “高飞呢?” 白瓷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她最想问出的心里话。 霍天晴没吭声。 白瓷眼里的得意,喜悦啥的,都哗的一下消失了。 因为那些不得不的原因,她今晚就要离开京华,去一个与世无争的地方了,当然希望高飞来送她。 可是自从高飞上午离开后,电话就一直打不通,深知夫人心思的萧潇,也派人去了云霄阁会所去找他,不过结果却让白瓷很失望:高飞下午时就离开了会所,不知道去哪儿了。 白瓷心里很清楚,高飞现在忙的要死,今天能够陪着她睡个懒觉,已经是‘很给面子’了,今天凌晨时就说过,今天要是有事回不来的话,就让白瓷先走,他以后会去看望她的。 当时白瓷也答应了,也做好了没有高飞相送的准备。 不过,当她看到霍天晴尴尬的笑了笑后,还是很失望,再也没兴趣在人眼前展现她的新形象了,转身走进套间拉出了个拉杆箱,低声说:“不等了,我们走吧。” “夫人,把箱子给天晴。” 萧潇把箱子拉了过来。 白瓷也没拒绝,低着头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在霍天晴俩人的陪同下,白瓷乘坐电梯来到了下面大厅内。 此时,正是会所业务最为繁忙的黄金时间段,来往的会所服务生,看到萧潇后,无论多忙都会赶紧停步,微微躬身问好:“萧总。” 今天中午,皇朝会所所有的员工,都接到了通知:自即刻起,原先担任白瓷夫人助理的萧潇,就成为了会所的股份持有人,兼总裁了。 所有员工,在看到这个通知后,肯定会大吃一惊的,不过大家最多在背后羡慕、嫉妒萧潇,却没有谁傻到去问夫人,更不会在看到新的总裁出现后,会忘记做出讨好的表现。 大家都在讨好萧潇,却没有谁关注她身边那个穿着普通的妇女。 不被人注意,这本身就是白瓷的心愿。 不过,当这个心愿实现后,她却又有了无比的失落:毕竟,她才是皇朝会所的大老板,会所能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包含了她太多的心血。 可是从今晚开始,她诚然还是会所的大老板,但以后却不一定有机会再出现在这儿了,就像一个母亲,看到抚养、疼爱多年的女儿出嫁后,心里全是空荡荡的失落。 “夫人。” 一直暗中观察白瓷脸色的萧潇,低声问道:“要不您……” 白瓷抬头,从萧潇脸上,眼中看出了明显的彷徨,还有歉意,先是呆了下,随即豁然开朗,摇了摇头,率先走出了大厅门口。 既然她已经决意放弃这一切,厌倦了十丈软红带给她的伤害,又有什么舍不得的? 女儿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就该嫁出去,哪有一辈子陪在母亲身边的? 萧潇跟霍天晴对望了一眼,赶紧跟了上去,不再理会那些跟她打招呼的人。 有聪明的员工,看出萧潇亦步亦趋的跟在一个妇女身后,心里就纳闷:这位女士是谁呀,竟然让萧总这样看重。唉,可惜刚才没有注意她的样子,无法等她下次再光临时,特意招待她了。 走出大厅门口后,白瓷看到了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台阶下。 是一辆很普通的别克轿车。 白瓷知道,这辆车就是送她离开的车子了. 开车的人,也是高飞早就安排好的:是个身穿黑色套裙的职业女性,短发,脸上戴着眼镜,很干练的样子,双手交叉着放在小腹上,站在车前。 白瓷快步走下了台阶,来到了别克车前。 女司机马上打开了后门,微微弯腰低声说:“夫人,请上车。” 霍天晴也跟着走过来,把行李箱放在了打开的后车厢内。 白瓷点了点头,抬脚正要上车时,却又忽然转过了身,仰起下巴看向了会所大楼。 夜色中,由霓虹灯组成的‘皇朝会所’四个大字,显得格外显眼。 时至今日,皇朝会所也是京华最高休闲娱乐的地方,三三两两的顾客,说笑着经过白瓷身边,甚至还有人正在向客人介绍会所,说着跟白瓷有关的传说。 白瓷,在现在的休闲界,就是个传说。 没有白瓷,就没有皇朝会所当今在休闲界的地位,很有些‘山不在高,有仙则灵’的意思:她的夫家,一门三代烈士;会所没有十七层;但有关会所十七层的传说,却早就在某个圈内风传。 相传皇朝会所是有十七层的,只是那不是供人休闲的地方,而是一个坟墓,整个楼层的所有房间内,都有一些色彩鲜艳的纸人、纸车等。 在十七层最宽敞的房间内,还放着一口大棺材。 大棺材两侧,是无数的纸人,还有真实的豪车(据说白瓷夫人的丈夫孙公子,生前特别喜欢豪车的)。 每当尘世间的夜幕降临时,就会有个很美很美的女人,从里面走出来,在空荡荡的十七层,幽灵般的来回走动,还会唱歌,偶尔会被外面打扫为生的清洁工听到。 每当旭日东升时,那个很美很美的女人,就会睡进棺材内,空荡荡的十七层,就再也没有任何活着的东西,唯有那些纸人,豪车。 大家都说,那个每天白天睡在棺材里的女人,可能是会所老板白瓷夫人。 也可能不是,因为前些天,白瓷还曾经是皇朝会所事件的主角,还曾经陪着某领导打网球来着。 那个睡在棺材内的美女,到底是不是白瓷夫人? 没有人知道,就像没有人知道,会所到底有没有十七层那样。 听说过这个传说的人,还不知道这个传说,之所以最近几天迅速传了开来,都是白瓷在暗中策划、推动的。 白瓷很清楚人们的猎奇、探幽寻秘心理,所以才推动了这个传说的散播速度,算是给萧潇的最后帮助吧。 “我走了,留下了一段永无真向的传说。” 在心里默默念叨了一句后,白瓷转身上了车。 “夫人。” 萧潇走过来,刚要说什么,白瓷就关上了车门,疲惫的闭上双眼,声音沙哑的说:“开车。” “好的,夫人。” 一个男人的声音,马上就从前面副驾驶座位上传了过来。 第1999章 姨太集中营! 送白瓷离京的是个女司机。 不过当白瓷不想再跟萧潇告别,免得徒留悲伤让司机开车时,回答她的却是个男人声音,还是从副驾驶那边传过来的。 心情极度低落下,白瓷竟然没有马上反应过来,只是依旧闭着眼,在心里默默的念叨:皇朝,我走了。孙皇朝,你死了那么多年,我也终于能离开你了,过自己想过的日子。别怪我,我已经为你做了太多,也算是对得起你了。在我重生那天开始,我就已经发誓要为我自己活着,像个人那样的活着了。 车子缓缓启动,轻轻的一声鸣笛后,车子驶出了停车场,上了公路,很快就把皇朝会所彻底抛在了后面。 白瓷这才睁开了眼,双眸有些无神的盯着前面。 透过前面的挡风玻璃,白瓷看到对面有无数车灯迎面而来,路边的街灯更是长龙般的蜿蜒向前,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 离别,为什么总是在萧索的冬季? 离别,为什么总是让人心情低落? 白瓷没有回头看,远远看一眼她的皇朝。 既然已经决意离开,彻底地放下,也就没必要再留恋了。 同样,既然早就做好了这样的心理准备,那为什么还会这样难受? 是因为那个男人没有来吧? 尽管他在今天凌晨时就已经说过,今天晚上或许不会出现--男人? 想到那个男人后,白瓷就觉得身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轰地一声炸了,眼眸一下子灵动了起来,急切的看向了副驾驶座椅上。 然后,白瓷就看到一长脸:很可恶,却又无比希望抱住啃上几口的脸。 “高飞!” 瞬间,白瓷就恢复了活力,尖叫一声跳起来,压根没有感觉到脑袋撞在车顶上的疼痛,更没有顾忌到旁边还有个开车的女司机,一下扑在了副驾驶座椅上,死死抱住了男人,张嘴啃向了他的脸。 整齐而有森白的牙齿,啃在了高飞的脸上,吓得他正要推出去时,却又变成了温柔的唇儿。 “高喵喵,你最好是专心开车,要不然我炒你鱿鱼!” 好不容易把白瓷推到后座后,被啃的满脸口水的高飞,才瞪了女司机一眼,对她总是偷看自己跟女人亲热,而不满。 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司机高喵喵,赶紧低眉顺眼的答应了一声,专心开车。 “我就知道,你不会不来送我的。” 白瓷高高的胸剧烈起伏着,看了眼女司机后,才意识到她刚才好像有些太不矜持了,有损女人该有的风度,生怕会被人家笑话,赶紧问道:“高苗苗?名字很好听啊,我怎么以前没见过你?” “夫人,不是苗苗,是喵喵,猫儿喵喵的那个喵喵。” 高喵喵解释道。 “喵喵?” 白瓷愣了下,喃喃的说:“吓,还有叫这名字的,很奇怪--啊,对不起啊,我不该评论你名字好坏,就是单纯的很、很感兴趣罢了。” “没事的,夫人。” 高喵喵笑着摇了摇头时,看向了仪表盘上盛放着驾驶证的地方。 那儿放着她的证件: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等。 所有证件上的名字,都叫高喵喵。 看着这些证件,高喵喵心里特别踏实,从没有过安心。 高飞不想她叫这个名字,觉得有些开玩笑,就劝她说:就算不再要本名了,就算你坚持要姓高,那么你叫高小英啊,高海燕啊,或者高小壮也行,干啥非得叫高喵喵呢?就不能是苗苗呀?喵喵,这不是猫儿吗? 高喵喵说:老板,你知道吗?在我小时候最无助、最黑暗的那段日子里,我就总是幻想自己是一只猫。因为猫儿可以自有的玩耍,不会被人逼着做什么,累了饿了受惊吓时,就会跑主人怀中,喵喵叫着的撒娇求安慰。 成为一只猫,是高喵喵从小就有的心愿。 因为一只乖巧的猫儿,总是能得到主人的保护。 高飞无奈,只好按照她的意思,今天下午时为她办理了一系列的证件。 对一般人来说,要是想为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办理驾驶证,身份证这些证件,那绝对是个完不成的任务。 不过对于高飞来说,就是几个电话的事儿。 别忘了,随着郑腐的死,那些对他袖手旁观的豪门世家,现在都变着法的想讨好他呢,这点小事要是也办不好的话,以后也没脸去跟天涯集团谈生意了。 高喵喵为什么坚持要这个名字,其实高飞心里很清楚:她就想在他面前,当一只被时刻保护着的猫儿。 对于高喵喵非得要这个名字的深意,高飞也不好再说,但还是满足了她的要求。 因为终于‘发现’高喵喵这个第三人在场了,白瓷也不好再抒发她对高飞的深情了,只能悄悄的把手伸了过去,被他温柔的牵住。 接下来,一直到了机场,俩人都没有说话,可高喵喵却能感觉出,他们正在用别人看不到的心灵交流。 而且交流的结果,还很让白瓷满意。 要不然的话,她在下车后,这么冷的冷风,也吹不掉她脸上的红晕。 “就送到这儿吧,我不去候机大厅内了,你该知道其实我不喜欢离别的。” 高飞把拉杆箱从后尾箱里拿了出来,递给了白瓷。 “暂时的离别,只是为了永远的相聚,不是吗?” 白瓷拽了一句言情文后,闭眼张开手喃喃的说:“抱抱我,在我看到你之前的最后一次。” 高先生从来不拒绝美女这样的要求,很听话的抱住了她,嗅着她发丝中的清香,低声说:“你放心的去,那边我都安排好了,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解红颜、秦城城、陈果果她们都不会受委屈,我当然也不会受委屈了。” 白瓷咯的一声轻笑,挣开高飞的怀抱,拉起脚下的拉杆箱:“不过,我觉得肯定有人不满意,因为你好像把那地方当作了你的姨太集中营。” 白瓷说完这句话时,两个长相斯文的男人走了过来,其中一个接过了他手里的拉杆箱,轻声说道:“夫人,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 “我再看他最后一眼。” 白瓷说出这句话时,眼泪不争气的洒了下来。 高飞心中一疼,下意识的伸手去给她擦时,她却转身快步走向了候机大厅。 “高先生,请放心,我们会安全把夫人护送到目的地的。” 那两个斯文男人说完,接着就快步追了上去。 望着白瓷窈窕的背影,消失在大厅门后后,高飞才拉开车门,就听高喵喵说:“老板,其实夫人忽然落泪,不是舍不得你,而是因为她从这一刻起,就跟她的以前诀别了。” “高喵喵,我知道你懂得读人心思,不过有些话不说出来,我也不会当你是哑巴的。” 高飞没好气的说了一句时,高喵喵却又说:“可是,我不说出来,你肯定不知道,有人一直在盯着你,就在那边。” 高飞回头看去,果然就看到那边灯影下,站着个身材高挑的黑影。 “你怎么知道她在盯着我看?” 高飞嘴里说着,却不等她回答,就快步走向了那个黑影。 黑影穿着一身深红色的羽绒服,头上戴着黑色的棉线帽子,嘴上还戴着个大口罩,双手抄在口袋中,黑色的高腰马靴,使她看起来是那样亭亭玉立的,只是看不清模样。 不过高飞只要能看到这双眸子,就能知道她是谁了。 上下打量了她一眼,高飞叹气:“唉,你都几个月了,还总是四处的随便跑,就不怕会发生什么意外吗?” “天大的意外,有陈果果那晚难产时危险吗?” 莫邪征东依旧双手抄在口袋中,淡淡的说:“我不来接你女人,还真不放心。你女人有句话说的没错,我那儿都快成了你的姨太集中营了。你现在干脆告诉我,你还要送几个进去,我也好提前做好准备。” “暂时的,嘿嘿,应该不会有了吧?” 高飞讪笑着,赶紧岔开了话题:“哦,对了,我凌晨才联系老梁(地下楼兰外界飞龙部的负责人)的,你怎么就这么快的出现在京华了,是不是不放心我的安全,一直在暗中关注着我?” “你最大的优点,就是太自作多情了。” 莫邪征东说着,转身走向候机大厅那边:“走了。” “等等。” “还有事?” “能不能摘下口罩?” “干嘛?” 莫邪征东犹豫了下,还是摘下了口罩,露出了那张绝美的脸庞。 “不干嘛,就是为了感谢你的关心,想抱抱你。” 高飞张开双臂,就像刚才要拥抱白瓷那样。 “抱抱我,还用摘口罩?” 莫邪征东再次犹豫了下,还是按照高飞的意思,跟他抱了抱,接着就明白他为什么让她摘口罩了,因为他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下,又低声说:“谢谢你,我的女王殿下。” 莫邪征东长长的眼睫毛,轻轻忽闪了下。 就在高飞以为她要激动的回吻一个时,人家却戴上口罩,随即转身快步走了。 “唉,她要是在人前,也像在炕上那样热情就好了。不过,真要是那样了,她也不叫莫邪征东了。”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时,耳边传来了莫邪征东细细的声音:“我的人,在哈萨克那边曾经发现过沈银冰的踪迹,不过却很快就失去了线索。你老婆很聪明,知道在被掳走时,在衣服上撒上忘忧粉,方便我的猎犬追踪到那儿。” “哈萨克?” 高飞一愣抬头看去时,莫邪征东的背影早就消失在候机大厅内了。 “她怎么会带到哈萨克那边?” 高飞站在那儿,皱眉想了片刻,才慢慢的走回到了车前。 车子启动后,高喵喵问道:“老板,那个女人是谁呀,她的眼睛好亮。” “你知道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秘书,最主要的就是不能对老板的事儿好奇?” 高飞眉梢一挑,接着说:“不过,我可以原谅你这次。她呢,就是白瓷刚才说的姨太集中营的主人。” “那地方,应该很美吧?” 高喵喵的脸上,立马浮上了向往之色。 第2000章 大雪后的平静! 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雪过后,时间好像过的特别快了。 随着这场大雪的降落,某些人好像也像动物那样彻底的冬眠了,比方来自宝岛仙霞山的红尘妖道。 自从郑腐死后,红尘妖道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高飞没有去宝岛仙霞山找她,不是不想去,因为是没必要去。 就在昨天晚上,高飞接到了肖战波的电话。 当长辈就是有当长辈的好处,就算做了什么对不起晚辈的事儿,随后仍然能够理直气壮的自称姑父,用长辈的口吻跟高飞说话。 别因为当初我们袖手旁观你的事,就对我们有意见。 这是高飞接到肖战波的电话,刚叫了个姑父后,他就说出的第一句话。 随后,肖战波才告诉高飞,说是在郑腐被杀后,大陆相关部门马上就前往宝岛台湾,就此事强烈谴责那边,要求他们交出杀人凶手。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上升到地区高度,也仍然逃脱不了这个范畴,毕竟郑腐的身份在那儿摆着,又有红尘妖道残杀他的影视资料(宙斯王提供的),相信宝岛那边无法抵赖。 其实双方高层都知道,代表飓风的红尘,跟代表一九七三前身峭壁的郑腐,就是天生的对头,无论谁死在谁手中,那都是很正常的事儿。 不过话虽然这样说,事情却不是这样处理的。 如果是放在四十多年前,郑腐被红尘干掉,大陆绝对不会有丝毫的意见,就算是有,宝岛那边也不会听,毕竟双方那时候是敌对关系,恨的牙根都痒,己方干掉一个重量级敌人,欢呼庆祝还不够呢,怎么可能会理睬敌方的强烈谴责? 可现在不同了。 海峡两岸的关系,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开始解冻,到现在已经是唇齿相关了,除了在某些领域上有见不得光的事儿,基本就是和平相处。 所以宝岛来客在大陆杀人,大陆必须得要个说法,尽管明知道宝岛那边不会答应,可最起码得走个程序才行,也更方便为以后某些事找借口。 比方,大陆也有人会在宝岛兴风作浪,就像前些时间的沈银冰那样,到时候宝岛要是谴责的话,就得想想现在的郑腐之死。 无论做什么,都得站在道义的高度上,那样就理直气壮了。 只是让大陆感到很惊讶的是,这边提出强烈谴责,要求那边交出杀人凶手后,宝岛那边却回复了四个字:无稽之谈。 无稽之谈的意思就是胡说八道,再详细点就是人家不承认宝岛人民心目中的信仰红尘道长,曾经来大陆杀过人。 宝岛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红尘道长不是杀害郑腐的凶手。 因为在京华下了第一场雪时,恰好是宝岛那边某个特殊的民间节日,最有头有脸的领导人,在当地两个老士绅的陪同下,就是在那天上了仙霞山,恭敬的上香许愿,祈求上苍让宝岛风调雨顺,人民安居乐业。 做为宝岛人民心目中的信仰,红尘道长亲自出面招待了他们,并进行了友好的会晤--郑腐死的那天,红尘道长就在仙霞观,跟宝岛最大官员友好交谈呢,怎么可能会来大陆行凶杀人? 大陆胡乱指责红尘道长潜伏大陆杀人,这绝对是对宝岛人民心目中的信仰的亵渎,人家肯定不会同意了。 听肖战波这样说后,高飞只能保持沉默。 实际上,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就算红尘妖道来大陆兴风作浪,也会做好充分安排的,比方留下个替身在仙霞山,证明她始终没有下山。 或者,干脆是有人化装成了红尘道长的模样,来大陆杀人。 总之,大陆要想通过官方途径,来给被杀的郑腐找回公道,很难:官方途径,向来是最有说服力,但也是最没用的,这一点连火星人都知道。 高飞当然也知道,更没有把这些当回事,只知道真正的红尘妖道,就在华夏,就躲在暗中,随时都会跳出来做点什么。 除了这件事之外,肖战波再次委婉的询问了有关宋慧乔的事。 宋慧乔死了,是被红尘妖道抓死的,军方的人可以作证。 这是高飞给肖战波的官方回复。 皇朝会所举办模特大赛的那个晚上,军方的人的确提前布下了天罗地网,亲眼看到化装成舞女的红尘妖道杀人,杀了两个女人后,又破窗而逃了。 高飞毫不客气的让红尘妖道,背上了杀死宋慧乔的黑锅。 肖战波做为军方的重量级人物,当然很清楚那晚红尘妖道的确露面过,也杀了两个女人,可这两个女人中却没有宋慧乔,高飞这样说,只是要通过官方途径,给北朝那边一个答复罢了。 北朝那边信不信的,就像宝岛笃定红尘道长不是杀害郑腐的凶手一个样,要的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答复罢了。 肖战波自然也明白,更知道高喵喵的事儿,不过他没有点破,只是提醒高飞最好是小心些,毕竟就算宋慧乔真死了,高飞就成了世界上最后一个知道优盘秘密的人了。 高飞才不怕。 就算他真知道优盘内的秘密,又能怎么样,北朝人敢对他怎么样? 此前他最大的顾忌,只是来自官方的施压罢了。 现在借这个机会把宋慧乔之死推到红尘妖道头上,又一再否认自己不知道优盘里的内容,那么北朝方面就无法通过官方途径来向他施压,最多也就是在暗中闹事罢了。 高先生本来就是玩黑道出身,还会在乎跟那边硬磕? 肖战波也很清楚自己内侄在地下世界的能量,所以才不会为他担心。 元月一号,是老刘家刘小龙的大婚日子。 如果可以的话,天涯集团是不是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了? 这是肖战波在处理完公事后,又说出的两件私事。 要是放在郑腐没死之前,哪怕刘小龙跟高飞的关系再铁,老刘家也不会通知他的。 但现在郑腐死了。 正所谓人死帐消,他跟高飞的恩怨,也算是彻底画上了句号,再加上当初他固执的找高飞麻烦,也是因为一些陈年旧事,京华各大豪门之所以支持他,才对高飞袖手旁观,那只是迫于当时的《东亭会议》,实际上还是很不满他那样做的。 郑腐死了,那么无论是谁担任一九七三新的大首领,好像都不会傻到再跟高飞对敌了,毕竟这家伙也不是好惹的,也唯有郑腐那种借着仇恨才能活下去的人,才揪住陈青之死大动干戈,结果为一九七三造成了很大损失。 随着郑腐的死,给各大豪门施压的压力也随即消失,老刘家这时候邀请高飞去参加刘小龙的婚礼,也是很正常的了。 不过老刘家好像很清楚,此前他们表现的很不厚道,生怕刘小龙会给老刘家惹祸上身,竟然把他给软禁了。 所以呢,他们就觉得愧对高飞,自觉没脸亲自邀请高飞,这才请肖战波出面。 对此,高飞表示很理解,有请姑父大人转告老刘家,说他肯定会去参加婚礼的。 至于随着一系列的危机解除后,天涯集团是否会全方位恢复生产这件事,高飞也说自己心里已经有了打算,准备跟那些‘中介’好好谈谈。 “最后一件事,等忙完后,回家看看老爷子吧,入冬后,他的身体一直都不怎么好。当然了,你要是不愿意去的话,那也随你。好了,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就这样吧。” 肖战波说出最后一件事后,不等高飞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连个再见也不说,摆明了没什么诚意。 看着慢慢黑下来的手机屏,高飞轻轻叹了口气,随手把手机扔在了沙发上,正要习惯性的掏口袋时,一只手伸了过来,拿着一颗香烟。 高飞很自然的张嘴,叼住了烟卷。 穿着一件白色高领毛衣的高喵喵,双手捧着打火机弯腰给高飞点烟时,撅起的臀部呈现出了一个迷人的弧度,让高老板很想在上面拍一下。 当然了,他只是心里很想,实际上却没有动手,尽管他也很清楚,现在只要他淡淡的说一句:坐上来,自己动。 高喵喵也会毫不犹豫的,按照他的意思,做他此时很想做的事儿。 话说,白瓷已经走了好多天了。 这些天内,高飞一直都猫在皇朝会所的贵宾套房内,没有尝过肉滋味了,又跟千娇百媚的高喵喵朝夕相处,说是不想做那种事,那纯粹是骗人的。 不过他愣是忍住了。 因为高先生觉得,现在他既然已经原谅了高喵喵,而且她在这些天内的表现,也很让他满意,那么就该给予她足够的尊重。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历经花丛的高先生,现在跟女人秀恩爱,只能是两种情况:一种是跟自己所爱的女人(比方跟陈果果),一种是把那种行为当做了惩罚(比方硬上了红尘妖道)。 除了这两种情况外,高先生是绝不会沾染女人的。 现在他既没有爱上高喵喵,更没有打算要惩罚她,干嘛要对人家做那种事? 大家,只是老板跟秘书的关系罢了。 尽管高喵喵一点也不在意,能为老板提供更细致的服务。 看到高飞只是瞄了自己一眼,就皱眉开始吸烟后,高喵暗暗叹了口气,很失望,垂首盯着脚下那双高跟鞋,默不作声,就像不存在那样。 别人或许以为,随着郑腐的死,来自一九七三的压力消失,高飞就会很轻松了,尤其是把最有可能被连累的白瓷送走后。 可高喵喵却知道,这些天始终呆在会所的高飞,眉头几乎没有舒展过。 那场大雪后的平静,只是为下次暴风雪到来而酝酿罢了。 高飞总是愁眉苦脸,高喵喵隐隐能猜到为什么,也很想帮忙,毕竟她可是玩心计的高手。 不过既然高飞不开口,她也不敢随便问。 屋子里很静,就像没人那样,唯有袅袅的青烟飘散。 咚、咚咚。 不怎么礼貌的大力敲门声,打破了屋子里的安静。 第2001章 刘小龙哭了! 听到敲门声后,高喵喵马上看向了高飞。 高飞也没说什么,只是用烟卷指了下房门。 高喵喵马上就快步走了过去,从猫眼内向外看了一眼,随即回头低声说:“老板,是你的一个朋友,但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高飞笑了笑,懒洋洋的说:“开门吧,要是再晚开一会儿的话,那个家伙就该用脚跺了。” “啊,老板,你知道来的是谁?” 高喵喵微微愣了下,随即意识到自己不该多嘴问这句话,也不敢等高飞说什么,就赶紧打开了房门。 房门刚打开,一只脚就从外面跺了进来,吓得高喵喵赶紧闪到旁边,接着就看到敲门的那家伙,一个踉跄撞在门板上,差点栽倒在地上。 “哎哟喂,卧槽,高飞你丫的敢暗算刘爷?” 年轻人赶紧抬手,一把抓主了门板,这才避免了来个狗啃屎,随即就是破口大骂。 老板说的还真对,我就开门晚了一点,他就拿脚踹门了--看着很狼狈的刘小龙,高喵喵心中由衷的佩服老板真是神机妙算。 刘小龙嘴里叫骂着,正要挽袖子拿捏出要动手开打的架势时,却看到了站在门边的高喵喵。 有些男人,哪怕性子再卑劣,在美女面前也会拿捏出一些绅士风度的。 刘小龙就是这样的人,看到有个美女在场后,立马就闭嘴,站直了身子下意识的开始整理服装--尽可能的拿捏出一副很有教养的样子来,实际上那双贼溜溜的眼睛,却在高喵喵身上来回的扫着:“高飞啊,这位女士是?” 高喵喵刚来京华时,就曾经跟刘小龙见过面,所以才认识他。 不过她现在的形象,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刘小龙竟然没能认出她,这才假模假样的装绅士。 “这是我的秘书,高喵喵。” 高飞依旧坐在沙发上,一副待理不理的慵懒模样。 “你的秘书?” 刘小龙一楞,接着脱口说道:“卧槽,你啥时候也配备秘书了?是不是贴身秘书,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的那种--咳,抱歉啊,高秘书,我这人有些心直口快,说话不着调,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请你别在意啊。” “刘先生,您太客气了。” 高喵喵微微一笑,不卑不亢的样子,丝毫不介意他刚才的胡说八道。 我怎么看着这个高喵喵高秘书,很眼熟呢? 刘小龙眼里带着狐疑,心中嘀咕着笑了笑,走向了高飞那边:其实,相比起跟高飞说话,刘爷更喜欢跟喵喵秘书聊天。 不过,刘爷也是那种很讲兄弟感情的人,以为高秘书其实就是高先生的某姨太,如果他再拿捏出一副猪脸样子,那未免会有要撬兄弟墙角的嫌疑了,所以最好先别聊天了。 “啊哈,干嘛,这么多天不见了,有没有想我?” 刘小龙一屁股坐在了高飞身边,抬手搂住他脖子,不等他反应过来,就张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好像眼泪汪汪的样子:“我可是很想你啊!” “滚!” 高飞一把推开刘小龙,又拽起他衣襟,在被亲了一口的那地方,使劲的搓了几下。 “哇靠,这可是我最好的一身衣服。” 刘小龙怪叫着,挣开高飞:“你竟然用它来擦屁股,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有话就说,有屁快放,我可没工夫跟你在这儿先扯几把淡!” 高飞瞪眼,拿起桌子上的烟盒,丢在了刘小龙身上。 刘小龙动作娴熟的弹出一颗香烟,正要拿火机,高喵喵却及时伸过了打火机。 “谢谢。” 刘小龙一愣,赶紧凑过去把香烟点燃,心里羡慕的要死:卧槽,连抽根烟都有美女伺候着,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 喷了口烟雾后,刘小龙收起嬉皮笑脸,看着高飞低声说:“哥们,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在你最需要帮助……” “你知道我不喜欢听这些屁话的。” 高飞抬手,打断了刘小龙的道歉。 尽管把刘小龙软禁起来,不许他跟高飞掺合在一起的是老刘,可刘小龙还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在了自己身上。 没办法,谁让他是老刘的儿子呢? 还是亲的。 当儿子,就得有当儿子的觉悟。 比方替老子背黑锅。 “嘿嘿,其实我知道你肯定会原谅我的,不过该走的过场,还是要走的。” 刘小龙脸上又浮上高飞最熟悉的奸笑,嘿嘿几声后才说:“还有三天,就是我的婚礼了,你能去吗?” 高飞反问道:“你说呢?” “哇,哇哇。” 刘小龙怪叫了几声,嚷嚷:“看你这翻白眼时万种风情的样子,我就知道你早就给我准备了新婚礼物。不过,新娘不是克莱尔。” “你别特么的大惊小怪行不行?不知道的还以为来了个神经病呢。” 高飞骂了一句后,忽然愣住:“啥,啥?新娘,不是克莱尔?” 刘小龙对眼镜的女儿是一见钟情,随即展开了死缠烂打,并成功取得了上车的车票--为此,眼镜还非常的愤怒,要出了天价彩礼。 高飞很清楚,刘小龙能迎娶克莱尔,肯定会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最起码,他得说服他那个顽固的老子,让他迎娶一个外国女人。 老刘身处华夏高层,身份很特殊,如果他唯一的独生子,却是娶了个洋女人,那么势必会影响到他的前程,毕竟谁也不敢保证,表面看上去清清白白的克莱尔,不会是西方某些国家精心培养的女间谍。 昔日的北朝第二夫人,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可把某次帅给坑惨了。 很万幸的是,刘小龙成功说服了老刘。 还放言说,如果不同意他迎娶克莱尔,他就退出官场,去经商:商人娶个外国媳妇,总没有太多的顾忌了吧? 刘小龙可是老刘家的独生子,当初老刘让他走上官场,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自然是说啥都不同意他退出官场了。 所以呢,耐不住刘小龙的生磨死泡,最后老刘只能答应了。 高飞记得,那时候刘小龙在告诉他这个消息时,可是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由此也证明,刘小龙是真心爱着克莱尔的。 他也为刘小龙最终能说服家里而高兴,更为老刘那种宽大的胸怀而钦佩不已。 只是高飞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他已经准备好礼物,去参加刘小龙的婚礼时,这厮却告诉他说,新娘不是克莱尔! “你是不是很吃惊?” 刘小龙眼里闪过一抹浓浓的失望,表面上却轻松的笑了:“呵呵,我就猜到是这样。看来,我真有几分诸葛村夫的能掐会算……哎哟!” 就在他自吹自擂时,高飞忽然一把掐住他脖子,把他按倒在了沙发上,咬牙切齿的骂道:“骂了个把子的,你的新娘不是克莱尔,难道很好笑吗!?” 如果刘小龙以前没有追求克莱尔,高飞才不管他会迎娶谁。 可新娘就是克莱尔,是跟眼镜分离十八年的女儿。 眼镜是高飞的朋友,兄弟,尽管就在高飞最需要帮助时,退出了江湖纷争,可高飞对他的感情,却没有一丝褪色。 高飞把克莱尔当做了自己亲侄女,更为她能嫁入华夏豪门而高兴。 但是谁能想到,眼看还有三天,就是克莱尔的大喜之日了,刘小龙却跑来告诉他说,新娘不是克莱尔。 高飞才不管刘小龙为什么出尔反尔,他只是考虑眼镜的反应,克莱尔的反应。 毫无疑问的是,早就把自己当做刘家儿媳妇的克莱尔,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的震惊,绝对是石破天惊,不知所措。 而眼镜呢? 别看他已经退出了江湖,但绝不会介意为了给女儿讨还公道,再次拿起手术刀! 眼镜是前欧洲的杀手之王,刘家却是华夏重量级的豪门。 两者相争,刘家会毫无疑问的成为胜利者,那么眼镜父女,就会遭受到最为沉重的打击--无论是刘小龙吃亏,还是眼镜遭到打击,都不是高飞所希望看到的。 两边,都是兄弟,一旦对抗起来,他能袖手旁观? 而且他也预感到,眼镜绝不会来求他,只会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那就是死路一条。 所以高飞愤怒,掐着刘小龙的样子,狰狞可怕:“尼玛!你既然无法给克莱尔幸福,那你当初干啥死皮赖脸的追求她?先给人家一个大大的希望,临头了又把人推下深渊,你这是在造孽,在自己做死啊你!” “我、我特么的知道!” 刘小龙被掐的脸通红,不住的咳嗽着,挣扎着:“你、你先放开老子,听我说……” “你说,今天你要是说不出个四五六来,就别想活着走出这个屋子!” 高飞气咻咻的松开手,心中无比的烦躁,觉得有些热,反手就把衬衣脱了下来,露出满是伤疤的身子,又冲瞪大眼睛望着他们的高喵喵吼道:“傻了呀,你?倒水去!” “哦,哦!” 高喵喵连忙点头,转身转的急了些,脚下一崴,扭了下脚,很疼,却不敢出声,只能咬着牙一瘸一拐的去泡茶。 好一阵的剧烈咳嗽后,刘小龙才缓过劲来,端起茶杯,也不管刚沏的水那么热,大大喝了口后又吐回了杯子里,用力吸了下鼻子,张嘴刚要说什么,泪水却哗的淌了下来。 正要骂他的高飞,见状有些傻。 他认识刘小龙那么久了,哪怕当初在外蒙追杀孙天扬时,随时送命的刘爷就算被吓尿了裤子,可也没流眼泪的。 可现在刚被掐着脖子骂了一顿,大颗大颗的泪珠就像断了线的珠子那样,噼里啪啦的落个不停。 看来,刘小龙很委屈。 委屈的只能哭。 砰的一脚踢在他腿上,高飞骂道:“特么的,你啥时候变成娘们了,还知道哭了。再哭,给我滚出去,以后都别说是我的兄弟!” “你特么的就知道欺负我,那你有没有想过我有多委屈?” 刘小龙嚎了一嗓子,抓起杯子就要狠狠砸向地毯上。 高飞连忙拦住:“这杯子可是满清皇帝用过的,摔坏了你赔不起。” 第2002章 高喵喵的上中下三策! 相比起深谙厚黑学的老刘来说,自以为很有一套的刘小龙,简直单纯的像一张白纸。 当初老刘就压根不同意刘小龙迎娶克莱尔,不过生怕儿子会犯浑,真的要退出官场,所以就假惺惺的答应了下来。 等到婚礼即将举办时,老刘才给他摊牌:绝不能迎娶克莱尔,新娘是老刘家早就物色好的一个豪门佳丽,门当户对的。 老刘早就算到,刘小龙会发疯,发狂,甚至还会拿出西瓜刀子威胁他--但他更知道,他这个混蛋儿子别看表面混蛋,实际上从来都是以家族利益为主的。 等老刘苦口婆心的,把为什么不能迎娶克莱尔的害处,详细解释了一遍,又坦言了当初的诺言,就是个善意的谎言,请他老人家一定要为老刘家的整个家族利益为重后,刘小龙就彻底无话可说了。 老刘之所以把婚礼安排在元旦这一天,那是因为某场重要会议刚结束。 在本次重要会议上,决定老刘在春节过后的换届中,会走到新的一个高度。 如果在换届之前,他儿子刘小龙却娶了个外国老婆,那么他能否担任更加重要的领导职务,就成了被政敌攻击的软肋了。 刘小龙从小生长在官宦之家,自然明白官场上那些斗争。 官场斗争,没有枪炮齐鸣的大场面,可危险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战败,战败方所付出的代价,不仅仅是老刘自己黯然下台,还会牵扯整个刘系。 为了整个刘系的利益,刘小龙只能选择牺牲克莱尔,牺牲自己,去迎娶那个豪门未婚妻。 生在贫困家庭,有为怎么活下去的压力,可生在豪门世家,同样有穷苦人家无法想象到的难处。 现在,刘小龙就遇到了他最大的难处。 为了整个刘家,他必须得牺牲自己的爱情,牺牲克莱尔,哪怕把眼镜推下深渊,也得这样做。 “麻痹的,这事儿该怎么说?” 听刘小龙讲完他的苦衷后,高飞也有些不知所措了。 因为他同样很理解老刘的苦衷,也确定自己要是老刘的话,也只能这样做:一个外国女孩子,是远远无法跟整个豪门利益相比的。 说出自己的心事后,刘小龙心情畅快了很多,端起有些凉的茶,大大喝了一口,这才擦了擦脸,说:“该说的,我都说了。现在,该你说了。” 高飞一楞:“我说?你让我说什么?” “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刘小龙瞪眼,低声吼道:“你可千万被告诉我说,你也没啥办法!” “哇草,你以为老子是无所不能的超人啊?” 高飞这就怒了:“是你自己搞了一裤裆的屎,我有什么办法能解开这个死结!哼哼,你就等着眼镜来找你吧--草,跟我问办法,我要是去劝说眼镜,他马上就跟我翻脸。别忘了当初,人家是不同意你跟克莱尔来往的。老子还腆着脸的,帮你说过几火车的好话。现在可好了,你又想让我去劝你,我特么的自己找抽啊,那家伙不拿刀子招呼我,我跟你刘爷姓!” “他拿刀子招呼你,总比拿刀子招呼我要好很多吧?” 刘小龙很不讲义气的说:“再说了,你是他兄弟……” “你特么的还是他实际上的女婿呢!” 高飞恨恨打断了刘小龙的话,摆手好像红苍蝇似的:“赶紧滚蛋,我现在忙的要死,可没工夫替你去挨刀!” “行,我就知道你是个见死不救的家伙,算我白认识你一场。” 刘小龙大怒,站起来抬脚就走。 脚崴了后,坐在旁边沙发上一直没说话的高喵喵,这时候却说话了:“其实,要想解决这件事,最少有三个办法,可以让你们在一起,还不影响你父亲。” “啥,至少还有三个办法?” 刘小龙一呆,随即狂喜,赶紧说:“快说,快说!别说是三个办法了,哪怕就是一个,只要能让我跟克莱尔在一起,又不影响我老子,我也会全力以赴的!” 刘小龙可不是在说瞎话,他是发自内心的。 高喵喵揉着右脚脚踝,没有理睬刘小龙,而是偷眼去看高飞。 高飞心里肯定也很惊讶的,不过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点上了一颗烟。 没看到高飞有啥表示后,高喵喵就知道自己可以说了,站直了身子,微微仰起下巴看着刘小龙时,眼眸很亮,又有了昔日第二夫人时的风采,淡淡的说:“三个办法,上中下三策。下策很直接,更简单,那就是现在就去找人,把你女朋友的父亲,偷偷的干掉。然后再跟你女朋友许诺,让她成为你的地下夫人。” “干、干掉眼镜?” 刘小龙说什么也没想到,高喵喵会给他出这样的主意。 接着他马上就明白了:只要悄悄干掉眼镜,那么就再也没有谁为了克莱尔来威胁刘小龙了,到时候他再施展三寸不烂之舌,再哄住克莱尔就一切安好了。 相信一个没有亲爹照顾的外国女孩子,除了乖乖给男朋友当地下夫人,还能有什么选择? 毕竟京华刘家,可是响当当的豪门世家,出身不光彩的克莱尔给刘爷当姨太,也是她的福气了。 不过,想到要干掉眼镜,刘小龙还是有些心虚,结结巴巴的问道:“那、那中策呢?” “中策也很容易施行。” 高喵喵现在已经彻底变回原先的第二夫人了,抬手随意比划着,大有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风姿:“登报声明,跟你爸爸断绝父子关系。这样,无论你娶哪个女孩儿,谁都没理由去攻击你父亲了。等你父亲走上他想要的位置,一切风平浪静后,你再回归刘家,岂不美哉?” “假装断绝父子关系,迎娶克莱尔,等一切风平浪静后,再回归刘家?” 刘小龙沙比似的瞪着高喵喵,喃喃说道:“靠,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么好的主意?既不会连累老爷子,又不会让眼镜那变太拿刀子来砍我--对,就这么办!” “别慌,还有上策呢。” 高喵喵淡然一笑,看着刘小龙的眼神中,带有了明显的轻蔑之色,仿佛是在看一个弱智儿。 刘小龙如梦初醒,赶紧用力点头:“对,对,你快说上策,上策是什么?” “上策就是改变你女朋友的身份。” 高喵喵轻飘飘的回答。 刘小龙愣住:“改变克莱尔的身份?怎么改变?” 啪哒一下,高喵喵轻松打了个响指后,才说道:“就是找个重量级的人物。这个人物的身份,在华夏官方得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请他来收你女朋友当干女儿,或者干孙女。这样一来,她的身份也就相应的提高了,也算是能跟你家门当户对了。” “当然了,你要找的那个重量级人物,必须得承担一定的政治风险,毕竟你女朋友是外国人,如果她万一是外国间谍,那么事发后铁定会连累那个大人物。” 高喵喵说到这儿后,嘴里发出了一声轻嗤:“呵呵,不过我相信,只要你家拿出足够的诚意,某个大人物肯定会心动的,毕竟这是个讲究办事都看利益的时代。至于你家早为你选好的未婚妻,要想打发她也很容易。” “你自己出面跟她交谈就好了,就说你们性格不合。反正,无论你找什么理由,相信她都会一口答应的。因为我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你那个未婚妻此前跟你没什么交往,也会有自己的心上人。只要你舍得付出,那么她没理由拒绝的。” “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会直接选择下策。因为杀个人,逼着一个没什么背景的外国女人当地下夫人,对于我们这种手握别人生杀大权的人来说,那是最简单不过……” 高喵喵侃侃而谈到这儿时,忽然就觉得好像有一根刺,在刺她后脖子那样,下意识的扭头看向了高飞。 却看到高飞正一脸似笑非笑的,静静望着她。 高喵喵的脸,一下子白了。 她这才猛地意识到,她刚才的表现太‘出色’了,不知不觉间就把自己当作了昔日的第二夫人,暴露了她阴狠毒辣的办事风格。 这也证明了,她的骨子里隐藏着某种暴力思想,尤其是她在说这些话时的‘风采’,更会给老板造成一股子无法控制她的危险感。 “说啊,继续说啊,怎么不说了?” 高飞点上一颗烟,轻描淡写的问道。 “我、我去洗手间。” 高喵喵根本不敢看高飞,马上就从沙发上站起来,顾不得右脚脚踝已经红肿,飞快的走进了洗手间。 刘小龙惊诧于高喵喵的上中下三策,并没有注意到她跟高飞的表情变化,只是满脸不可思议的样子,呆愣老大一会儿后,才摇了摇头,喃喃的说:“哥们,你这是从哪儿找来的秘书啊,一眨眼的工夫,就拿出了上中下三策,绝对的女中诸葛啊。长的性敢妩媚,还又足智多谋。草,我咋碰不到这种极品?” “你要是喜欢,走时就把她带走好了。” 高飞冷冷的回答。 “草,你明知道我只有干羡慕的份儿,还来说这些风凉话,这不是故意打击刘爷吗?” 刘小龙骂了一个,接着问道:“哎,哥们,你给参谋一下,我们用哪一个计策最好?” 高飞继续冷笑:“下策吧,高喵喵也说了,下策最简单,还实惠。” “真那么做?” 刘小龙有些犯傻:“这、这不好吧?如果克莱尔知道是我派人干掉眼镜,会跟我拼命的。不行不行,我说什么也不能伤害她……” 高飞打断他的话:“那是你的事儿,跟我没什么关系。哦,对了,你还没有说,你家里给你找的那个未婚妻是谁呢。” “特么的,我也没见过。” 刘小龙苦笑一声,说道:“我就听我妈说过她名字。好像叫什么邢、邢雅思。” “邢雅思?” 正要抽烟的高飞,一呆下猛地坐直了身子,瞪大眼睛看着刘小龙:“你家里给你找的未婚妻,叫邢雅思?” 第2003章 负荆请罪呢? 邢雅思这个名字,是高飞第二次听到。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还是听高喵喵说的。 高喵喵总共知道两个驱魔者,一个就是擅掏人心的红尘妖道,另外一个就叫邢雅思。 她还告诉高飞说,这个邢雅思跟唐鹏有着很密切的关系。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高飞才没有擅自把这个消息告诉唐鹏,也嘱咐高喵喵,不要轻易泄露这些事,毕竟祸从口出的。 高飞这样做,就是要装作啥事也不知道的样子,在暗中观察邢雅思,等到了最合适时,才会跳出来拆穿她的本来面目。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老刘家给刘小龙钦定的那个儿媳妇,竟然就是邢雅思。 如果这个邢雅思就是高喵喵所说的那个邢雅思,那么还真应了一句话:不做死,就不会死啊! 老刘家为了自身利益,卑鄙的算计刘小龙,就是为了不许他迎娶一个善良单纯的外国女孩子。 可如果刘小龙听从他老子的话,迎娶那个邢雅思,一个驱魔者为妻的话,那么老刘家势必会被拽下深渊的。 高飞的反应,很让刘小龙纳闷,满脸狐疑的盯着他:“怎么,你认识这个邢雅思?草,你不会跟她也有那啥子关系吧?欧野老天爷,刘爷我这是作了什么孽啊,认识的所有女孩子,都跟你有关系!当初我追求的王晨,是你明媒正娶的老婆之一,克莱尔,又是你老铁的女儿!” “你胡说八道什么?” 高飞拿起茶杯,作势要丢过来。 等刘小龙闭嘴后,他才皱眉问道:“你先别管我跟邢雅思啥子关系,我得先知道这个邢雅思,是不是跟我所知道的邢雅思,是一号人。哥们,你可千万别跟我说,你不知道她是谁家的闺女。” “你也太小看刘爷了你。” 刘小龙冷笑一声:“如果我不知道自己未婚妻是谁家孩子,那我干脆撒尿淹死自己得了--行,刘爷不废话,少拿你那个眼珠子瞪我。” 刘小龙说出了邢雅思的身份。 邢雅思是燕家的嫡系子孙,她姓邢却不姓燕,那是因为她是随母姓,从小就在外国成长的,后来才回到了京华。 邢雅思还有个很好听的外国名字,叫阿达雅思。 刘小龙听说,邢雅思在国外时,因为燕家的安排,她曾经是德国某个小帮派的帮主,算得上是一枚燕家安排在国外的暗棋吧。 燕家虽然也是华夏豪门,不过其势力却主要是在江南省,以前更是很少来京华这边活动,所以代表着京华纨绔子弟的刘小龙,对她也不是很熟悉。 当听到刘小龙说出邢雅思的外国名字后,高飞就知道这个邢雅思,就是高喵喵所说的那个驱魔者了。 唉,这事儿还真是关门掩着鸟,巧的不能再巧了。 高飞心中叹了口气,立马意识到自己说啥也不能袖手旁观(其实,他压根就没打算袖手旁观,毕竟刘小龙是他哥们,刚才他说不管,那只是觉得老刘家不厚道的气话罢了),可又不能跟刘小龙说出这些事。 “怎么了,这个邢雅思,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看到高飞皱眉不语很久后,刘小龙才忐忑的问道。 不止是有问题,还是大问题--高飞拿起烟吸了一口时,才发现烟卷燃尽只剩下个烟头了。 刘小龙赶紧讨好的拿出自己的香烟,给高飞点上了一颗。 高飞抬手,扇了下烟雾,问道:“那你有没有问过你家里,是什么时候开始暗中给你找这个媳妇的?” 刘小龙自然不会隐瞒什么,回答说:“当然问过了。其实我家里为我选择邢雅思的时间也不长,就是在重大会议召开前。来京华开会的燕家代表,是邢雅思的亲叔叔。他跟我家老头子是党校同学,开会闲暇之余扯淡来着,不知道怎么着,就把这事儿给扯出来了,双方更是一拍即合,让我没任何反应余地。” 对刘小龙的无奈,高飞也很清楚。 好多豪门大族在联姻时,不都是心血来潮之间? 至于婚后俩人的感情怎么样,就没有谁关心了。 像廖水粉跟韩震在结婚前关系那么好,俩人最终不也是分道扬镳了? “嗯,我知道了。” 高飞又沉默片刻后,才说:“小龙,你先回去,别再跟你家里为这事闹腾了,一切都交给我,你要是信任我的话。” “哇草,我要是不信任你,我会来找你丫的?” 见高飞终于答应后,兴奋的刘小龙从沙发上一下就蹦了起来,不住的给他拱手作揖。 “行了,你别特么的高兴尿了,赶紧滚蛋吧,我得仔细考虑考虑。” 高飞当然不吃刘小龙这一套,撵着他滚蛋。 对高飞有所求,刘小龙当然不会反驳,扭头就走。 高飞却又叫住了他:“等等!” “啥事?” “眼镜知道你家要你做负心汉的事了没有?” “应该,可能,或许--知道了吧?” 刘小龙不敢肯定,低下头说:“反正,克莱尔已经知道了。” “她知道了,就代表着眼镜也知道了。唉。” 高飞叹了口气,说:“奉劝你一句,这几天出门时的路上要小心。” “这个不用你嘱咐的,我来你这儿,也带着我老子的一个贴身警卫呢,就防着那个老家伙对我下黑手呢。” 刘小龙嘿嘿笑了下,很得意的样子。 “那你可以滚蛋了。” 高飞这才放心。 有老刘的贴身警卫跟着刘小龙,就算眼镜想对他不利,也得好好端量一下,毕竟那些贴身警卫也不是吃干饭的,就算干不过眼镜,可也能给刘小龙提供从容逃脱的机会。 “唉,这特么的什么事啊,本来很好的两家人,却有可能会拔刀相向。” 高飞又叹了口气时,才觉得最近叹气的次数,的确是太多了一些。 目送刘小龙离开后,高先生摇了摇脑袋,走向了洗手间。 开门正要进去,却又愣了下,因为他看到马桶上,坐着个大美女呢。 高飞这才想起,高喵喵被他用眼神给吓得躲进洗手间来了,他刚才只顾着考虑刘小龙的事儿,竟然忘记她一直躲在里面没出去了。 “便秘呢?” 高飞下意识的要关门走开时,才发现高喵喵不是在介寿,只是单纯的把马桶当椅子坐呢,立即一瞪眼。 “啊,没、没,我这就出去,这就出去。” 高喵喵一哆嗦,赶紧站起来,也不敢看高飞,强忍着脚肿的疼痛,贴着墙根走了出去。 “你可以走了,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卧室内抽屉里有钱,你可以当去哪儿的路费。” 高飞冷冷说了一句,不等高喵喵说什么,就关上了房门。 他不是在吓坏高喵喵,是来真的。 从高喵喵刚才给刘小龙提供上中下三策时,所流露出的神态表情,就让高飞意识到,她还是没能完全改变过来,只是极度畏惧他,希望他能保护她,也心甘情愿为他做任何事罢了。 可实际上,她的骨子深处,却始终不安分,一旦有机会就能释放出她的蛇蝎本性。 这对高飞来说,是个潜在的危险。 尽管他有足够的本事,能解决来自高喵喵反噬时的任何危险,可又有谁希望,总是把这样一个危险人物带在身边呢? 高飞已经给过她一次机会了,是她自己不珍惜,这就怪不得他了。 慢条斯理的解决完个人卫生后,高飞才打开了洗手间的门。 然后一眼就看到光着上身跪在门口的高喵喵了。 高喵喵光着的上身上,背着个鸡毛摊子,用一根黑色领带绑着。 黑色的领带,红色的鸡毛摊子,玉一般光滑柔顺的皮肤,三种颜色混在一起,给人一种很强大的视觉冲击力。 “怎么,这是负荆请罪呢?” 高飞冷笑,也没理睬她,绕过她就要走向门口,跪在地上的高喵喵却一把抱住了他的腿,哑声说:“老板,那天你就曾经告诉过我,以后不许我动不动就跪你,更不要跟你哭。” “你还记得我说的这些话?” 高飞抬了下腿,没挣开:“宋慧乔,刚才你的表现,彻底让我意识到,你永远不会甘心成为池中物,我也不想再束缚你了。你走吧,我是不会再留你了。” 宋慧乔并没有解释,也没有哀求,只是哑声说:“这是我最后一次跪您--如果您不原谅我,我以后就算想跪您,也没机会了。老板,我不会哭,以后都不会哭了。” 宋慧乔这样说着,泪水却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高飞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沉默很久后,才轻声说:“你给我记住,以后我跟人谈话时,除非我让你说话,你才可以说话。” “谢,谢谢老板!” 宋慧乔赶紧磕头,发出了呜咽声。 “高喵喵,起来,穿上衣服。” 高飞眉头皱起,语气里全是不耐烦。 高喵喵不敢有丝毫犹豫,赶紧站起来--却又接着一声惊呼,身子往旁边地上栽倒下去。 原来,她右脚脚踝这会儿红肿的更厉害了,刚才因为害怕忘记了疼,所以站起来后刺痛一传来,这才站立不稳要摔倒。 本能的,高飞伸手把她抱住. 她是光着上身的,高飞的胳膊,恰好抱住了她最傲人的地方。 高先生心中一荡--他毕竟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再加上这些天他也每跟哪个女人亲热过,尤其是高喵喵楚楚可怜的样子,让他陡然腾起某种想法,也是很正常的了。 本能的,高先生右手就猛地一攥,抓主了一个半球,左手迅速的伸向了人家后面,正要把她拥进怀中,就地嘁哩喀喳一番时,高喵喵却又是一声惊呼,触电般的逃出了高先生的魔爪。 她双手挡在前面,满脸都是恐惧神色,结结巴巴的说:“对,对不起,老板,我不是故意勾引你的,我是脚疼的厉害站不住,我这就去穿衣服!” 特么的,我现在希望被你勾引好不好? 看着一瘸一拐跑向套间的高喵喵,高先生很郁闷的说:“穿好衣服后,赶紧出来,我给你看看脚。我可不愿意用个瘸子秘书,那样会让我没面子的!” 第2004章 欲擒故纵之计? 当高喵喵眼皮也不眨的说出上中下三策后,高飞心中很是惊讶。 因为他觉得,就算他这么聪明伶俐的人,都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一下想出三个解决刘小龙困境的办法来,她怎么就…… 很快,高先生就恍然了。 高喵喵的前身,那可是北朝第二夫人,从小就接受专门算计人的训练,更是把一个国家玩弄于股掌之间,差一点就成功了。 就这样一个大智慧的女人,段时间内想到三个解决问题的办法,还真算不了什么。 说实话,当高喵喵看高先生俩人愁眉苦脸的相对,实在忍不住要卖弄一下时,高飞在惊讶的同时,也有些窃喜:有这样一个大智慧的女人在身边出谋划策,以后完全可以少费点脑细胞的。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高喵喵在说这些时,看着刘小龙的眼神就像在看土鳖,那么轻蔑,尤其是当她坦言,她最喜欢下策时,高飞才猛地醒悟:这个女人还没有死心! 她或许是真从心里服了高飞,可骨子里却没有看得起他这样靠武力来解决的问题。 没有哪一个老板,喜欢一个看不起自己的秘书。 哪怕这个秘书就像刘小龙所说的那样,是个女人中的诸葛村夫,但当她始终没有改变她崇尚阴狠毒辣的观点时,这种人留不得。 所以在刘小龙走后,高飞才毫不客气的让高喵喵走人,免得以后受她反噬,到时候哭都找不到调的。 高喵喵这才醒悟过来,意识到她的表现有多么愚蠢了,心中后悔不迭。 她很清楚,假如真离开高飞,她连半天都活不下去的。 所以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她都必须得留下。 因为亲眼见到韩玄惨死的那一幕后,高喵喵猛地明白了很多: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于是乎,这才有了她负荆请罪这个桥段。 高飞还真想到,高喵喵能想出这样的办法。 高先生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本来决意要把高喵喵撵走的,但最终还是原谅了她。 不为别的,就为佛门那句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 至于刚才抱住高喵喵时,心中所想的那些--阿弥陀佛,那可是真男人的真实反应,跟好色啥的没关系。 很快,穿好衣服的高喵喵,就一瘸一拐的出了套间,低眉顺眼的站在那儿。 “坐下吧。” 高飞低头看着她的右脚。 高喵喵不敢有丝毫的犹豫,乖乖坐在了沙发上。 “把右脚搁在案几角上。” 高飞又吩咐。 就像被操纵的游戏角色那样,高喵喵马上就把右脚,放在了高飞指定的地方。 无论高飞有多么不待见高喵喵,但有一点他无法否认:这个女人,的确是个浑身无可挑剔的美女,无论是精致的容颜,还是出色的身材曲线,尤其是这双腿子,相比起沈银冰等人来说,一点都不逊色。 还有那好像豆腐花雕刻而成的小脚,就算脚踝红肿的有些不协调,可仍然能让男人握在手里后,有着想忍不住低头亲吻的冲动。 当然了,就算高喵喵的脚再美,高飞也不会贱到用嘴去亲它的地步,当初陈果果那么撒娇卖、骚地让高飞亲,他都没有答应,更何况是她呢? 最多--最多,也就是高先生捧着这只小脚,就像抚摩一件精美瓷器那样,久久的毫无动作,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罢了。 女人的脚,被称作是她们的第二张脸,也是绝大多数女人最敏敢的部位之一。 尤其是高喵喵,以前当那个死鬼次帅玩儿她的小脚时,她都会很快就进、入状态,浑身发抖,脚尖绷直,鼻子里发出猫儿般的叫声…… 可现在她不敢有那种反应,必须得死死咬住嘴唇,才能抗拒来自脚上的骚动。 只是高先生久久的在那儿摩梭,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后,高喵喵还是受不了了,终于发出了一声猫儿的叫声,身子开始轻轻扭了起来,脚尖绷直时,左脚抬起,习惯性的就想搭在高先生肩膀上。 只是她刚抬起左脚,眼神迷离中就看到高飞抬起头,看向了她。 那双眼睛很亮,就像冬天凌晨时天边最亮的两颗星,散发出清冷的光辉。 猛地,宋慧乔打了个激灵,所有的热情瞬间消散,赶紧放下已经抬起的左脚,颤声说:“老、老板,请您别再试探我了。我、我发誓,我绝不会对您有一点点不尊重的意思。我这样--只是情不自禁的表现。” 么的,我可没有试探你,是真的想那个啥罢了。 高飞在心中暗骂了一句,正要表面镇定的淡然说什么时,背后的房门,却发出砰的一声打响:有人破门而入。 高飞来不及松开高喵喵的脚,霍然回头,当看清来人是谁后,紧绷着的神经立即松懈:来者,原来是霍天晴。 霍天晴破门而入后,才发现高先生正捧着美女的脚丫子,还以为这是要做某件事的前兆,登时有些尴尬:“啊,对、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没事。是她的脚崴了,我正在给她复位。” 没有被误会的高先生,却是一脸的从容问道:“天晴,出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了,让你这样着急?” 霍天晴不再犹豫,马上说道:“你快出去看看,就在会所门口,刘小龙被你那个戴眼镜的朋友,给拿刀子挟持了!” “啊?” 高飞一楞,随即明白霍天晴说的是谁了:眼镜。 看来,眼镜在得知刘小龙(实际上是刘家)竟然敢玩耍他女儿后,怒火填膺下也顾不上他要退出江湖的承诺了,马上就找机会来算帐了。 如果这个人是别人,霍天晴肯定会做一番努力。 不过,既然这个人是眼镜,那么要想劝他放下刀子,恐怕也只有高飞才能做到了。 从霍天晴急吼吼的破门而入动作中,高飞就能猜到下面形式很危机。 “草,我都让这沙比小心些的了!” 高飞大吃一惊,低骂声中猛地站起来的同时,宋慧乔的右脚也发出了咔吧一声。 “啊!” 在霍天晴破门而入后,宋慧乔的注意力也被他带来的这个消息所吸引,恰在此时,高飞替她脱臼的脚踝复位,猝不及防下,疼的她发出一声尖叫。 不过,刚叫出一半,她就飞快的抬手捂住了嘴巴:她怕高飞会生气。 高飞才不会管她有多疼,有没有叫呢,在她捂住嘴时,已经冲出了房门。 因为心急,他忘记手中还拿着高喵喵的一只高跟鞋。 等霍天晴很有礼貌的关上房门离开后,宋慧乔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好像脱力般的靠在了沙发上,香汗淋漓。 她闭着眼,一点也不愿意动弹,只是嘴角却慢慢翘起一抹掩不住的得意。 依着高喵喵的聪明,她当然能看出在她‘负荆请罪’,在高飞捧住她的小脚时,实际上已经动心了,只要她适时的配合一下,让高飞成为她的第二个男人……有着百分之八十的把握。 但她却很聪明的装做没看出高先生的本意,而是一脸惶恐的逃走了。 她故意逃走,不是因为厌恶高飞,不想被他玷污。 相反,她心里希望的不得了。 因为她很清楚:真成为高飞的女人后,以后再站在他角度上,全心全意的为他做事,就再也不用担心会被赶走,更不会担心谁会对她不利了。 她故意逃走,那是因为她想到了华夏的一句俗语: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现在,高飞对她没啥感情,之所以想占有她,那只是出于生理上的本能需求。 这却不是高喵喵想要的。 她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给高先生当一辈子的贴身秘书,那么就必须让高飞从精神上离不开她。 要想高先生以后再也离不开她,那么高喵喵只需无论做什么事,都站在他的利益角度上去考虑、来建议--就像刚才她给刘小龙拿出的上中下三策那样,哪怕高飞因此对她有了警惕之心,要赶她走,可心中肯定会采纳她的办法,并最终能原谅她的。 玩心计,高喵喵出色的过去,已经证明她是当世的超一流高手。 高飞拥有强大的武力值、深厚的背景,但身边独独缺少一个擅耍阴谋诡计的人,哪怕是陈果果,也因为自身拥有强大武力值,而懒得去考虑用更阴险的阴谋,来实现自己所需的。 高喵喵觉得,她就是上天派来高飞身边,帮他用阴谋诡计来对付他那些敌人的人。 自己出谋划策,让高飞去执行并实现--这让高喵喵重新找回了昔日身为第二夫人时,运筹帷幄的感觉。 她很醉心于这种感觉,尤其是在以为要永远失去后,却又再次降临后。 所以,高喵喵会特别珍惜这种感觉,就像她必须特别在意高飞对她的态度。 想着想着,高喵喵嘴角的笑容更胜,喃喃的道:“这算是欲擒故纵吧?” 眼睛用手术刀横在刘小龙脖子上,眼冒凶光的样子,当然不是欲擒故纵了,而是在玩真的。 锋利的手术刀,已经割破了刘小龙的脖子,有鲜血溢出。 毫无疑问的是,刘爷现在早就被吓得魂飞魄散了,两条腿更是可劲儿的发抖,如果不是因为眼睛是克莱尔的亲爸爸,跟刘爷之间天生有种‘翁婿’的亲切感,估计他现在早就尿裤子了。 “放开他,要不然这女人就死定了!” 负责保护刘小龙安全的警卫员,叫大宾。 大宾现在左臂勒着一个性敢妩媚的欧美女人,右手拿枪点着她的右边太阳穴,双眼几乎要喷火那样,死死盯着眼镜。 被大宾挟持的这个欧美女人,曾经是一名光荣的法国巡警,因为偶然的机会遇到了眼镜,并深深的爱上了他,最终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移民华夏,要跟眼镜在三天后步入结婚殿堂。 法国女孩子,绝对是世界上最富浪漫色彩的女孩子了。 她们的爱,也同样让男人为之感动。 就像眼镜的未来新娘,为了他不但移民华夏,更是连名字也改了,现在叫黛雅?克莱尔。 第2005章 夫人,小心! 克莱尔,绝对是眼镜最爱的一个人,更是他唯一的亲人。 一个长了三只手的怪胎,竟然会有一个克莱尔这么漂亮、善良而又单纯的女儿,眼镜要是不把所有的爱意,都灌注在她身上,那么他就不配是个人了。 正因为看出眼镜很爱很爱克莱尔,所以法国女巡警才为自己重新取了名字,以此来表示她对眼镜的深沉爱意。 黛雅,也成功的从克莱尔身上,分得了眼镜一半的爱。 要不然的话,现在眼镜看到黛雅被大宾挟持后,眼神也不会带着那么多的痛苦。 “亲爱的,别、别管我,做你想做的事!” 黛雅看出眼镜痛苦的眼神中,也带有了明显的不忍、担心之色,真怕他会因为自己,就放掉刘小龙。 她能清晰感觉到:只要眼镜一放开刘小龙,挟持她的这个保镖,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抬枪,毫不犹豫--子弹,肯定会把眼镜的脑袋打爆! 大宾,可是华夏最顶级的保镖,任务就是不顾一切,保护被保护者的安全,不择手段的打击所有针对被保护者的危险。 “别乱说话,要不然我先毙了你!” 大宾猛地一勒左臂,低声喝道。 黛雅立马痛苦的张大嘴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她虽然也算是一名非常优秀的警员,也懂得谨慎格杀,不过却很清楚自己在华夏最顶级的保镖面前,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的。 “松开她!” 亲眼看到爱人被勒的要把舌头都给吐出来了,眼镜心疼的不行,怒吼中右手稍稍用力,咱可怜的刘爷脖子上,立即又有鲜血冒出。 刘小龙很怕,真的很怕,正如他能真切感受到:如果可能,眼镜在杀他时,绝不会有一点点的‘怜香惜玉’。 眼镜,在看到女儿哭的眼睛都肿了后,就再也无法忍受对刘小龙的‘深沉’杀意了。 干掉刘小龙,然后跟黛雅、克莱尔一起,用最快的速度远走高飞。 这是眼镜心中所想的。 为了干掉在提防他的刘小龙,眼镜跟黛雅为此精心谋划了很久,终于在今天才找到了机会。 时光倒流。 当把头疼事儿抛给高飞,一身轻松的刘小龙,哼着欢快的《敖包相会》曲子,带着顶级保镖大宾走出皇朝会所大厅门口时,迎面走来了以为头戴毡帽的洋太太,身后还有个小厮,低眉顺眼的跟着替她拎包。 或许是因为大部分洋女人思想都开放的缘故吧,她们随时都向世人(主要是男人们)展现她们性敢迷人的小身材,就像眼前这位洋人太太,大冬天的零下好多度,就是上身穿着黑色貂皮大衣,两条浑圆、健康的腿子上,却只裹着一副薄薄的黑丝,踩着性敢的细高跟皮鞋,腰肢扭动的样子,让人想入非非。 看到这样的娘们儿后,眼珠子就会很直接的落在人家那两条腿子上,不止刘小龙一个男人有这反应。 但他绝对是因为有这正常反应的男人中,最最倒霉的一个:就关注那两条被黑丝裹着的腿,想象自己被它们死命缠住的情景了,却没看清洋女人的样子,跟他未来的丈母娘很相似。 刘小龙下意识盯着外国美女的腿子看时,美女只是微微一笑,随即把那小身段,扭的就更加迷人了。 可能是扭的有些过了,美女来到刘小龙面前时,左脚高跟鞋却崴了一下,哎哟一声娇呼,直直扑向他的怀里。 “啊,夫人,小心!” 刘爷可是个乐于助人的好青年,就算把他脑袋割下来,他也绝不会在一性敢美女摔进他怀里时,会及时闪开的,而是赶紧去扶。 就在他那双手,刚要碰到美女的身子时,就听旁边的保镖大宾低喝一声:“小心!” 啥子小心啊? 刘小龙一楞神,还没有明白过来,就被美女一把拽住胳膊,向身后甩了出去。 迷迷糊糊的刘爷,嘴里哎呀呀的叫着,踉跄着撞在了一个人身上。 等他稳住脚步,刚要瞋目大骂某人走路不长眼睛,敢特么的拦刘爷的光辉大路时,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已经搁在他脖子上了。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张很斯文的脸。 顿时,刘爷的三魂六魄,就攸地飞走了--特么的,眼镜的眼神,也太吓人了! 为了惩罚未来女婿,眼镜不惜让女婿未来的丈母娘,施展她的美色来吸引女婿身边的保镖注意力,既而挟持女婿……想想,也真够不要脸的。 不过,他毕竟成功了。 但也只是算成功了一半。 哪怕在行动前,眼镜俩人都给予了大宾足够的重视,但当行动开始后,黛雅成功把未来女婿推到眼镜的刀口上时,她自己也被反应速度极快的大宾,一把勒住了脖子。 黛雅在法国当巡警时,所接受的那些贴身格斗训练,在大宾这种等级的高手面前,压根不值得一提的。 事实上,就算是眼镜要跟大宾放对,鹿死谁手也未可知的,毕竟大宾代表了华夏最高档次的保镖,如果连眼镜也挡不住的话,那么刘小龙他老子老刘,也没必要出门了。 通过精心谋划的计划,眼镜成功活捉了自己的未来女婿,却把老婆给搭上了……黛雅被大宾活捉,可不是在计划之中的。 他们两口子,还是小看了华夏顶级保镖的出色反应,结果才导致双方都骑虎难下,一人挟持一个人质,对峙着。 “爸!” 就在眼镜无比心疼自己老婆被勒出舌头来时,一个嘶哑的声音,从台阶下面传来。 是女儿克莱尔来了。 眼镜要想干掉负心汉刘小龙,必须得瞒着克莱尔。 因为他很清楚,女儿有多么的爱刘小龙,要不然也不会在得知三天后新娘不是自己后,会哭的那叫一个悲痛欲绝了。 只是眼镜没想到,不知道克莱尔怎么看出不对劲的,竟然在这时候出现了。 眼镜不敢去看女儿。 因为他很清楚,面对大宾这样的超级保镖,哪怕因为一个小小的走神,子弹都有可能随时把他脑袋打爆的。 所以,哪怕周围迅速围上了这么多人,可眼镜都视而不见,更不敢去看忽然赶来的女儿,只是低声喝道:“克莱尔,快走开,这里没你的事!” 如果这时候,再出现一个大宾这样的保镖,把克莱尔给挟持了,那么眼镜就只能乖乖的束手就擒了:他真不敢拿着老婆、女儿俩人的安全开玩笑。 “爸,放开他吧,放开他!” 克莱尔跌跌撞撞的,撞开围观的人群,跑上了台阶。 眸光从脖子里淌血的刘小龙脸上扫过,克莱尔心中更疼,可在看到舌头都吐出来的继母黛雅后,她却又极度内疚。 克莱尔是个善良的女孩子,她绝不会因为自己被负心汉而抛弃,就让父母限于极度危险之地。 在父母跟爱情之间,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 “爸,放开他,我们、我们走!” 克莱尔哭着,跑到眼镜身边,伸手抱着他胳膊,企图让他放开刘小龙。 “闪开,闪开!” 女儿的不理智表现,让眼镜心中发凉。 他是个出色的杀手,当然了解一个出色保镖针在面对杀手时,是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改变局势的良机。 克莱尔的忽然到来,并摇晃眼镜的动作,给大宾制造出了把他一击必杀的良机。 眼镜心中大惊的同时,大宾并没有辜负克莱尔给他‘创造’出的良机,点着黛雅的手枪,立即转向,对着眼镜的眉心扣下了扳机。 砰! 清脆的枪声响起后,现场一片死寂。 所有人的生命,仿佛都随着这声枪响而终结。 就连克莱尔双眸中的泪水,都在瞬间化为了冰,更意识到她的出现,可能会害死父亲。 吧嗒一声,在枪响一秒钟后响起,打破了当前的死寂。 本能的,克莱尔凝滞的眼神,看向了响声传来的地方,然后就看到了一只黑色的细高跟皮鞋。 皮鞋旁边不远的地方,还躺着一只乌黑的手枪。 枪口,好像还袅袅的冒着青烟。 这是怎么回事? 抓主稍纵即逝的良机,及时扣下扳机,有百分百把握把眼镜脑袋打爆的大宾,感觉到手腕传来的剧痛后,有些茫然的看向了大厅门口。 大宾看到一个年轻人,左手扶着大厅门框,长长的松了口气,拍着心口的喃喃骂道:“草,什么大不了的事啊,还闹得这样大?不过幸亏老子能及时赶到,要不然就惨了。” 年轻人的话音未落,被眼镜挟持的刘小龙,就嘶声狂叫:“高飞,救我,救我!” “高叔叔!” 跟刘小龙一起喊叫的,还有克莱尔。 克莱尔快步冲向了高飞,扑在他怀里放声痛哭,边哭边说:“高叔叔,让他们别再打了,我想走,去国外!” “好孩子,别哭,有高叔叔在,谁也不能欺负你的。” 高飞轻轻拍着克莱尔的肩膀,在好多崇拜(在千钧一发之际,能用一只高跟鞋打掉大宾的手枪,这不能不让所有人崇拜啊,就算是跟在他身后的霍天晴,也是自叹弗如,黯然伤魂就算拍马也追不上他了)的目光中,冲眼镜淡淡的说:“把你的刀子给我放下。我不想听你说什么,我数三下,一!” 高飞刚数出‘一’字,眼镜马上就收回了刀子,把刘小龙用力推在了地上。 好像狗啃屎那样的,刘小龙摔在地上后,压根就顾不得老疼了,马上就跳起来,用最快的速度藏到了高飞身后。 眼镜的确是个能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在确定刺杀刘小龙失败,尤其是幸亏高飞及时赶来救了他一命后,他就知道再固执下去没什么意思了,所以才干脆的放手,紧闭着嘴巴默不作声。 对眼镜的配合,高飞很满意。 大宾却没有像眼镜那样配合,因为担负着保镖使命,就算刘小龙已经安全了,可也不能随便放掉杀手的。 “我再说一次,放开!” 看到大宾无动于衷,反而又飞快的拿出刀子,抵在了黛雅腰眼上后,高飞双眼中有寒芒闪过。 第2006章 什么才叫厚脸皮? “对不起,恕我不能从命,因为我在执行任务!” 从高飞刚才一高跟鞋把自己手枪打飞的动作中,大宾就知道这厮很牛比,自己压根不是他对手,可碍于职责所在,他还是不能放掉黛雅。 更何况,现在刘小龙已经安全了,黛雅又在他手中,他更算是大局在握了,只是防备高飞又有什么厉害暗器使出来,所以很聪明的把黛雅推到了自己面前。 不过很明显,高飞对大宾的忠于职守很不满,推开克莱尔正要做什么时,霍天晴却抢先走向了大宾。 “站住,别过来!” 大宾立马后退一步,以为霍天晴要来用强,刀尖立即刺破了黛雅的衣服。 霍天晴很听话,马上就停住了脚步,沉声说:“兄弟,我给你看一样东西,你别误会。” “大宾,放开她!” 这时候,刘小龙丢掉的三魂六魄,终于有一小半回来了,赶紧喝令大宾放手,只是他脖子受伤,更因为受到了极度惊吓,所以明明是用力吼叫,可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霍天晴从口袋中拿出自己的工作证,亮给了大宾看。 保镖当然没有是近视眼的,所以大宾一眼就看到了工作证上的信息,心头立即狂震,张嘴还没有说什么,霍天晴却抢先说道:“兄弟,如果你知道让你住手的人是高飞,那么你肯定不会再坚持了。” 知道霍天晴原来是华夏九龙王中的人物后,大宾就已经被震的不行不行的了,毕竟能够成为九龙王那样最拔尖的人物,可是每一个保镖的最高理想。 但更让大宾震惊的还在后面:那个用高跟鞋打飞他手枪的家伙,竟然是高飞! 为了一个心爱的女人,在众多豪门袖手旁观下,就敢跟华夏传奇一九七三单挑的高先生,现在绝对是最牛比的风云人物,可以算得上是个不小的传奇了,大宾当然听说过他的大名。 大宾虽然狂傲,可也知道他在高飞眼里,实在是--想都没想,马上就松开了黛雅,收回了刀子:既然高飞插手这件事了,他实在没必要再出头,因为他很清楚,他远远没有跟高飞讨价还价的资格。 啪哒一声,被松开的黛雅,转身就狠狠给了大宾一耳光。 黛雅毕竟也是巡警出身,下手也狠着呢,这一耳光,直接就把大宾嘴巴抽得出了血。 大宾却像没事人那样,只是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相比起刚才他差点勒死黛雅,挨她一耳光实在算不了。 大宾的淡然反应,倒是很出乎黛雅的预料,本想再给他一记耳光的右手,也放了下来,哑声恨恨的说道:“看在你还有些男人风度的份上,就放过你吧。” 大宾点头:“谢过夫人。” 他不卑不亢的样子,终于让黛雅搞清楚,为什么在法国当巡警时,总是听同事们说,华夏高层那些保镖,绝对是西方女人心目中最理想的男人了。 能屈能伸,荣辱不惊,不卑不亢,该厉害时让女人们欲、仙欲、死……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喜欢? “都散开吧,大家都散开吧,一场误会,没什么好看的。” 马上,会所保安在萧潇的示意下,站出来开始奉劝围观者散去了。 以后没事,最好经常来皇朝会所转转,这儿可是总能有精彩演出上演啊。 好多人在依依不舍的离开时,心里都这样想。 你们最好常来光顾,那样我们才能赚钱--高先生心里这样想着,脸色缓和了下来,冲大宾说:“这位兄弟,麻烦你先跟刘小龙离开吧。” 刘小龙不想走,因为他很心疼克莱尔现在的样子。 不过,在看到眼镜眼镜蛇一般的眼神后,他还是垂头丧气的跟着大宾离开了。 临走前,他还深深的望了高飞一眼,颇有尽在不言中的意思。 高飞才懒得理财他,走过去把高喵喵的高跟鞋捡起来,冲眼镜说:“你们跟我进来。” 也不等眼镜说什么,高飞就很自然的揽着克莱尔,走进了大厅内。 眼镜跟黛雅对望了一眼,只能悻悻的跟了进去。 等高飞带着克莱尔他们来到白瓷当初的办公室内时,高喵喵的脚踝已经消肿了,正在清扫卫生,看到进来这么多人后,脸上立马就浮上最让人舒服的笑容,招呼大家坐下。 “这儿没你的事,进屋去。” 高飞却很不给她面子,在她给大家泡上茶后,就让她离场。 很想参与什么的高喵喵,对此当然很失望,更气愤高先生守着这么多人,也不给她留点美女的尊严。 不过,当她看到高飞把她穿过的高跟鞋又给拿回来后,心里却有了小小的得意,马上就扭着迷人的小身段,款款走进了套间内:哼,你个表里不一的家伙,表面很霸道的要命,其实还不是连姐姐的一只鞋子都忘不了? 出于礼貌,霍天晴跟萧潇跟了过来,但很快就借口还有工作要做,告辞了。 他们不想掺合进这件事,高飞也知道就算他们掺合进来,也起不到啥作用。 “别哭了,有高叔叔在,没谁敢欺负你的。” 就像对待王小壮那样,高飞在克莱尔脑门上揉了一把,看向了黛雅,笑道:“这位就是嫂子吧?你好,我是眼镜的兄弟,我叫高飞。” 眼镜跟黛雅眉来眼去那么久了,高飞还是第一次见到她。 黛雅也是第一次认识高飞,更知道他跟自己未婚夫的关系,赶紧拿捏出大嫂该有的姿态,跟法国美女应有的风度,跟他热情的寒暄几句,还习惯性的抛了个小媚眼,不过却被无视了,也没生气。 “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还是好日子过够了,才用这种愚蠢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高飞对克莱尔,对黛雅可以客客气气的,不过对眼镜就是横眉冷目的,没有一点点好脸色了。 眼镜紧紧抿了下嘴唇,坐在沙发上狠狠吸了一口烟,才闷闷的说:“姓刘的,简直是太欺负人了,我也不想这样做,可我……” “可你什么呀你?我说说你,你还一个不服,两个不忿的!” 高飞毫不客气的打断他的话,训道:“要不是我及时赶到,你现在脑袋就变成烂西瓜了吧?你死了不打紧,可你死了,克莱尔跟嫂子咋办?” “眼镜,我看你是越活越倒退了,智商也退化了。” 高飞好像很热衷于训人,抬手点着自己的脑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以后做事,最好是要动动脑子!别动不动就拿刀子,喊打喊杀的,现在是个智力社会,以前你习惯的那一套不管用了!” 守着自己女人跟女儿,被比自己年龄小好多岁的高飞训,眼镜还真有些不耐烦,几次张嘴想反驳,不过看在楚楚可怜的女儿份上,他也只能闭嘴。 等高飞享受训人的乐趣差不多后,他才有机会问道:“你要是我的话,你该怎么办?难道,就眼睁睁看着那小子负了克莱尔?” “哼,看来你脑子里现在,还真是一包屎。” 高飞冷笑着骂了他一句后,才醒悟过来人家未婚妻跟女儿都在场呢,要懂得适可而止才行,于是就抢在眼镜发怒之前,说道:“其实要想解决当前的问题,最少有三个办法。” 眼镜一呆:“啊,三个办法?” “是滴,上中下三策。” 高先生此时一脸运筹帷幄的样子,大大增加了他优秀男人的风度,淡然的好像俯瞰尘世间的神:“想不想听听我想出的解决办法?” “想,当然想!” 眼镜自然是大点其脑袋,望着高飞的眼睛里,也有了崇拜之色:高飞就是高飞,无论是武力值还是智商,都不是我能比得上的。 就在眼镜一家人,怀着无比崇拜的敬意,洗耳恭听高先生想出的上中下三策时,高喵喵正倚在套间门后的墙边,嘴里叼着高先生的一支烟,悠然自得的吞云吐雾。 毫无疑问的是,高先生所说的上中下三策,是高喵喵想出来的。 而且她也肯定,如果再多给她一点时间,她肯定还能拿出更好的办法,去让高先生拿着去显摆。 更无疑问的是,高先生这种窃取他人创意的行为,是可耻的。 不过高喵喵却非常喜欢高先生的这种可耻,因为这让她很有成就感:通过高飞,来实现自己的某些思想,这成了她当前的最大乐趣。 她希望,以后自己都能成为高飞幕后那个出谋划策的女人,这会让她重新找回昔日第二夫人时的伟大感。 甚至,她觉得当前这种感觉,比那时候还要让她着迷,毕竟高飞可比某次帅帅多了。 更为重要的是,某次帅在她面前,就像是一条听话的哈巴狗,因为爱极了她,一点男人该有的强硬都没有,思想不强硬,心地不强硬,那方面也不强硬。 实在没意思透了。 难道那个老家伙,不知道越是高傲、漂亮的女人,其实就越喜欢各方面都很强硬的男人? 软塌塌的像根面条,充其量像这烟卷,一会儿就燃尽了。 没意思,过去的生活跟现在相比起来,真的没意思。 除了某次帅换成高先生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高喵喵再也不怕被驱魔者了,完全可以彻底放轻松,享受当前这种生活。 啊,这种感觉就像是在天上飞翔,浑身惬意的让人直想哼哼--当高喵喵吸完第五颗香烟时,心底慢慢浮上一股子悸动,右手情不自禁的伸向了自己最为敏敢的地方,更发出了猫儿叫一般的低哼。 “我是不是撞破你自己欢愉的好事了?” 就在高喵喵那只右手想做点什么时,一个冷冷的声音就像一场瓢泼大雨那样,瞬间就把她从头到脚的淋了个透,猛地打了个激灵,惊叫一声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高飞。 “啊,不、不……” 高喵喵全身都在发抖,这可不是装的,而是真的怕,所有的轻飘飘感觉,攸然消失,赶紧吐掉嘴里的烟卷,弯腰低头,等待惩罚。 高飞冷哼一声,看向了电脑桌上的键盘。 第2007章 以为我傻呢? 不可否认的是,跟聪明人打交道,就是省心。 高喵喵无疑就是个聪明人,在看到高飞冷着脸的看向椅子,跟键盘后,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高飞不喜欢她动不动就跪在自己面前,不过却不介意她去跪键盘。 乖乖的,高喵喵也不敢求饶,走过去把键盘拿下来放在地上,屈膝跪了上去。 很多人都知道,怕老婆的丈夫在犯错后,就会被罚跪键盘。 高先生从来都没像那些不争气的男人那样,不过却很欣赏女人们绞尽脑汁才想出的这种惩罚方式,觉得用这种文雅的方式来让高喵喵吸取教训,还是很合适的。 当然了,为了区别自己不是那些期望掌控男人命运的女人,高先生还决定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些新的东西。 比方,他随手从炕头拿过一本红楼梦(这是白瓷留下来的,以前就喜欢躺在炕上看),扔在了高喵喵面前:“在我回来之前,把第一章倒背如流,我会检查的。如果不能完成任务,那就再加一章。什么时候让我满意了,什么时候起来。” 高喵喵除了乖乖的点头答应,没啥反应。 “下次,要是再偷听我跟人说话,或者偷我的烟吸,自己主动这样做,我不想浪费口舌。” 这句话,是高飞披上外套后,离开房间时丢下的。 “哼,小气鬼,我不就是抽了几颗烟,偷听你跟人说话么?我那是想为你考虑其中有没有漏掉细节好不好?切,跪键盘?也亏你能想得出来。你以为我傻呢,你走后我还会老老实实的跪着!” 高喵喵等了片刻,听到外面客厅房门传来关门声后,马上就从键盘上爬起来,坐在电脑桌前的椅子上,修长的一双腿子搁在上面,嘴里吹着口哨,随意翻阅着那本书。 但在下一刻,她就像一只受惊的兔子那样,从椅子上蹦起来,因为忘记双脚就搁在桌子上,仓促下直接摔在了地上,疼的她眼里迅速浮上了水雾。 高飞就像看不到她摔得很疼的瞎子那样,更像一个不顾佣人死活的地主,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了。等我回来后,要是从你膝盖上看不出始终跪着的痕迹,你到明天这个时候,都不要吃饭了。” “该吃晚饭了呀,鹏鹏。” 荆无艳拉长声音说出这句话时,明显是在发嗲。 还包含着很大的示威性。 示威的对象,自然是坐在对面沙发上的邢雅思了。 再怎么单纯的女孩子,在看到最具威胁的情敌出现后,也会立马变成一只随时都准备战斗的母豹,只要找到机会,就会露出锋利的牙齿,把对方撕咬成碎片! 邢雅思就像一朵花。 一朵白莲花。 开的有些败了的白莲花,要不然她的精神,她的整个人,也不会这样憔悴。 尤其是昔日那双灵动的双眸,也深深的下陷了,多了明显的呆滞。 她坐在唐鹏、荆无艳俩人面前,已经足足有五分钟了,却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呆呆的看着唐鹏,就像一尊泥塑那样。 唐鹏没有躲闪她的目光,平静的就像一潭古井,波澜不惊,自然也没有丝毫的愧疚了,尽管他也知道,邢雅思当前这样憔悴,全都是因为他。 如果不是他假装死去,让邢雅思在一觉醒来后,就发现整个世界全变了,她怎么可能会受到那么大的心理折磨(详情请看那本太监书《娶个女王做老婆》),直到她在机场无意中看到唐鹏后,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个针对她的阴谋。 不过唐鹏却不愧疚。 如果不是邢雅思先欺骗他、利用他,他怎么好意思的,从心理上打击这个女孩子? 当然了,他能看得出,不管怎么样,邢雅思都很爱他。 他是她唯一爱的男人。 那么,唐鹏爱不爱她呢? 表面平静的唐鹏,把自己的内心掩藏的那么严实,谁都看不出。 荆无艳受不了邢雅思跟唐鹏这样‘脉脉含情’的对视后,故意发嗲的声音,惊醒了这对相互对视的男女。 “对不起,我失态了。” 邢雅思这才如梦初醒般的,强笑一声看向了荆无艳。 “没事,我可是个大度的女孩子。” 荆无艳是个骄傲的女孩子,哪怕是在撒谎时,都懒得掩饰,笑嘻嘻的说:“不过,我希望你能注意一下,毕竟你这样看着我的未婚夫,我这个未婚妻心中肯定会很不爽的。好了,别废话了,耽误我们的烛光晚餐,你不内疚吗?说吧,你来找唐鹏到底是为了什么,赶紧说。说完了,出门右拐就是电梯,好走,不送了啊。” 荆无艳这番话,那是相当无礼的。 不过就算是这样,荆大小姐也觉得自己很大度,宽容了,没有像那些没素质没教养的女孩子那样,给情敌一个响当当的耳光,就已经很不错了。 “我这就走,不会打搅你们的烛光晚餐。” 邢雅思再次强笑了下,看向了唐鹏,长长的眼睫毛慢慢垂下,轻声说:“我来,是想告诉你一件事。” 唐鹏还没有说话,荆无艳就抢先问道:“什么事?” “我、我要嫁人了。” 邢雅思轻轻吐出这句话时,低垂的目光看到唐鹏的右脚脚尖,猛地抬起,却又慢慢的放下。 “你要嫁人了?” 荆无艳一呆,随即欣喜若狂,连声说:“哎呀呀,真是太好了,这绝对是本世纪最好的消息,没有之一!哦,对了,你要嫁给谁?什么时候结婚?在哪儿举办婚礼?你希望我能送你什么礼物?” 荆无艳就像开机关枪似的,接连问出这些问题时,右手也揽住了唐鹏的腰。 她希望,唐鹏别有她不想感受到的反应。 但她失望了。 双眸中明显浮上了难受,轻轻咬了下嘴唇,却又没心没肺的笑起来。 “新郎是刘小龙,大后天,也就是元旦那天,在西城宾馆举行。” 邢雅思说着,从挎包内拿出一张大红请柬,放在了案几上后,就站了起来,仍旧低垂着眼帘,轻声细语的说:“两位如果有空的话,还请前去喝我的喜酒--好了,不打搅两位了,告辞。” “一路走好啊,不送。” 荆无艳一脸欢快的样子,抬手挥了挥:“你放心,到时候我们肯定会去捧场的,咱们最起码是朋友不是?” 邢雅思点了点头,缓步走向了门口。 她知道,当她把请柬放在案几上,走出这个房间后,她所爱的男人,就彻底成了路人。 其实她有足够的信心,能打败荆无艳:荆无艳在她眼里,只是个智商不全的弱智罢了,怎么可能是她的对手? 哪怕是燕家,也休想阻止她嫁给唐鹏的。 但很可惜的是,能让邢雅思放弃唐鹏,去跟刘小龙完婚的真正原因,却是她无法抗拒的。 她除了遵从外,没有别的任何办法。 因为从她一出生那天开始,不管她自身有多么优秀,都已经注定她是别人手中的工具。 工具,是不能有自己想法的。 开门,迈脚,邢雅思走出房间前,忍不住再次回头看向唐鹏。 唐鹏也在看着她,目光依旧是那样的平静,就像一口古井。 “再见。” 邢雅思张嘴的瞬间,有千言万语要说,最终却只化成了这两个字,然后就关上了房门。 在房门被带上后,邢雅思就再也没有站立的力气,软软的倚在墙壁上,仰起头时,泪水哗哗的流了下来。 嘴唇很软,泪水很咸。 小月站在不远处的走廊窗口,看着她的眼眸中,好像闪过一抹遗憾,但随即就毫无表情。 “你是不是很想追上她,对她说,别嫁人?” 荆无艳慢慢松开揽着唐鹏的手,单纯到让人心悸的脸上,终于有哀伤的神色浮上。 再心地单纯的女孩儿,在无可救药的爱上一个不怎么爱她的男人时,总能迅速成长起来的。 唐鹏还是没说话,只是扭头看向了她。 荆无艳吸了下鼻子,自嘲的笑了笑,说:“如果你真想这样做的话,那就快点去追她呀,你还有机会的。一旦等她回到了燕家,那么你就……”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始终安静的像根木头那样的唐鹏,忽然伸手抱住了她。 很用力,就像要把她彻底揉碎了,塞到自己身体里那样。 接着,他就张嘴亲向女孩子的小嘴,舌头很霸道的要撬开人家牙关。 和唐鹏抱着亲个嘴儿,这可是荆无艳经常想的事。 现在就这样实现了,但她却没有丁点的欢喜意思,反而像是遭到了奇耻大辱那样,张嘴狠狠在他嘴唇上咬了一口,接着把他推开,一记耳光抽了过去。 啪的一声响! 唐鹏被抽愣了,下意识的捂着腮帮子,哑声问道:“你、你不喜欢?” “我喜欢,我喜欢你亲我的嘴儿!” 瞬间的工夫,荆无艳经泪流满面,反手擦掉嘴上的血渍,尖声嚷道:“可是我却不愿意你在亲我时,心里想着邢雅思!是,我是傻了点,智商低了点,总是做出让你们看不起的傻事,说出让你们嘲笑的傻话!” “可是,我的爱情一点也不傻,它是最真的,不容亵渎的!” 哭着喊着,荆无艳站起来,抬脚踢了唐鹏一脚:“你闪开,我要走!我替你追回你爱的那个女孩子!我就算是再傻,也不想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看到我的丈夫心里总是因为想着别的女孩子,而郁郁寡欢!” 唐鹏没敢闪开。 他能看出,荆无艳被他刺激狠了,彻底失去了理智。 如果就这样让她跑出去,凭着她那好像螃蟹般的车技,肯定会出事的。 “你闪开呀,闪开!” 荆无艳越加的暴躁,哭声更大,抡起小包没头没脸的砸向唐鹏。 砰的一声,唐鹏额头有血淌了出来。 她的小包里,有手机,有汽车钥匙,还有化妆盒。 化妆盒里的小镜子,被砸碎了,割破了小挎包,也割破了唐鹏的额头。 “你、你为什么不躲开?” 看到鲜血小蛇一般的从唐鹏额头淌出来后,荆无艳傻了。 第2008章 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看到自己喜欢的男人就去追求,看到不顺眼的事就去管,看出唐鹏喜欢别的女孩子后,就会很伤心,要跑出去喝酒唱歌发疯…… 但绝不会去死,而是哭过笑过后,甩甩头发就彻底忘记这一切。 这就是荆无艳,单纯,任性,爱就爱个轰轰烈烈,恨就恨个明明白白,不用弄虚作假。 所以她在觉得唐鹏辜负了她后,这才发怒,被拦住后抡起小包就砸他。 只是荆无艳没想到,很不巧的把唐鹏脑袋给砸破了。 有些女孩子,总是刀子嘴,豆腐心,在恨一个人时,她能说出世界上最恶毒的话,但要是给她一把刀子让她砍了这个人时,她却连他一根头发也不愿意伤害了。 这就是荆无艳。 她或许不该生活在这个充满了尔虞我诈的世界中,因为她太过于单纯,甚至让把她看成了弱智儿,最适合她的环境,应该是……精神病院。 那儿的人,才会心里有什么说什么,好不做作,不矫情。 只是,谁又能舍得,让这个纯洁无瑕的女孩儿去那种地方? “怎么样,疼不疼,疼不疼?” 看到唐鹏愣愣的盯着自己,眼神很复杂后,荆无艳慌了,随手扔掉小包,却又连忙捡回来,打开从里面找东西。 像荆无艳这种身份的女孩子,就算是个拎着十几万的爱马仕,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就像她出门总是开着一辆半新的小奥拓那样,她的手包才不是那些牌子--唐鹏这才发现,很可能是她自己缝制的,要不然针脚不会那样难看,布料不会那样薄,能轻易让碎了的玻璃片划透。 但是样式却很好看,从中可以看出女孩子是多么的心灵手巧。 看着手忙脚乱从里面找东西的荆无艳,唐鹏忽然觉得,他好像才没有认真看过这个女孩子,除了看出她很漂亮,很任性单纯之外,她心里在想什么,他却猜不到。 “在哪儿呢,在哪儿呢?” 在包里慌乱的翻着,都过去半分钟了,荆无艳还没有找到她想找到的东西,心急之下索性把包里的东西,哗啦一声都倒在了案几上。 除了手机、钥匙串、碎了的化妆盒,纸巾这些女孩子们包里常见的东西外,还有一把精致的瑞士军刀。 唐鹏饶有兴趣的看着荆无艳,她双手在那堆东西上翻动着,终于欢呼一声:“哦,找到了,找到了!” 唐鹏看向她手中,才发现她拿着的,原来是一片创可贴。 女孩子的包包里,竟然会防着创可贴,好像也唯有荆无艳能做出这种事了。 扯出一张纸巾,荆无艳举到唐鹏脑袋前,柔声说:“你可别乱动啊,我给你清洗、包扎一下伤口。” 脑袋被碎玻璃划一下这种小伤,其实对于唐鹏来说,比被蚊子盯了一口强不了多少,他甚至都懒得去处理,最多也就是等到血凝固后,去水龙头那儿用冷水冲一下拉倒。 “不用--” 本能的,唐鹏抬手,想阻止荆无艳给他处理伤口。 荆无艳恰好向前趴身子,唐先生的右手,就很自然的推在了女孩子最敏敢的部位上了。 “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唐鹏一呆,赶紧缩回了手。 荆无艳的小脸好像红了一下,但语气却很正常,就像没感觉到,也没听到他在赔礼道歉那样,只是用湿巾擦着唐鹏额头上的血渍,轻声说:“别动啊,很快就会好的。” 唐鹏只好一动不动。 “疼不疼?” 荆无艳轻轻给唐鹏擦着。 “不疼。” 唐鹏很老实的回答:“其实,压根不用包扎的。” “要是发炎感染了怎么办?你别自以为你身体素质好,对这点小伤看不在眼里,可你应该知道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叫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或许就是这样一点小伤,没有及时处理后,会导致败血症……啊,该打,让你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荆无艳叨叨到这儿时,猛地醒悟自己不该说这样的话,抬手就抽自己的嘴巴。 啪的一声,传来抽嘴巴的声音。 不过,却不是荆无艳抽自己的嘴巴,而是抽在唐先生腮帮子上。 没办法,俩人挨着太近了,荆无艳在醒悟自己不该乌鸦嘴要抽自己嘴巴时,举起的手在划向自己嘴巴时,唐鹏的脸却挡住了她的手。 唐鹏腮帮子,迅速鼓了几下,很郁闷的样子。 荆无艳又傻楞片刻,随即讪笑着说:“呵呵,我就知道你不愿意我被打,哪怕是我自己打我自己。” “是啊,是啊。” 既然荆无艳自个儿都这样说,唐鹏除了配合之外,还能说什么? 一点点的划伤,荆无艳处理的很仔细,貌似很专业的样子,其实就是擦干净鲜血,然后把创可贴再粘住伤口就好了。 可实际上结果呢,就连老天爷都被她给搞得哭笑不得--就在唐鹏以为她总算忙完了时,却看到她傻傻的举起一根葱白似的左手食指,声音里带着哭腔的问道:“唐鹏,我是不是很笨?” “你不笨,你一点也不笨,你绝对是实际上最聪明的女孩子了。” 唐鹏满脸都是认真的样子,看着竖在眼前的那根手指头:上面,粘着一片创可贴。 荆无艳明明是在给唐鹏包扎伤口,可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竟然把创可贴粘着她自己手指头上了。 对这样一个聪明的女孩子,唐鹏除了由衷的佩服,好像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对她的敬仰之情了。 如果这时候唐鹏是讥笑她,说就连猪也比她聪明,荆无艳肯定会很生气,然后左手掐腰,右手点着他鼻子,好像大茶壶那样的反驳他,喋喋不休。 可唐鹏偏偏很认真的样子,说她一点也不笨……荆无艳死死盯着他的眼睛,过了足足一分钟后,才哈的一声笑:“哈,我是故意这样的,就是为了看看你小子会不会看不起我。” 啪的一下打了个响指,荆无艳转身再去找创可贴:“这次,我绝对会给你包扎好的,就像女娲补天那样。” 看着荆无艳又在那儿乱扒着找创可贴的背影,唐鹏心中忽然腾起一股子说不出的味道,暖洋洋的很舒服,包含着自责、感动。 抽自己嘴巴抽到别人嘴上去,给人拿创可贴包扎伤口却把自己手指头包住--这样的女孩子,绝对是笨到家的那种了。 可就这样一个笨笨的女孩子,却是那样的在乎唐鹏。 想到俩人的第一次见面,想到她为了自己在医院跟一个正道泼妇厮打,看到她因为贴错了创可贴背对着唐鹏偷偷扭她自己的腿,唐鹏一下子知道了什么:有这样一个单纯的女孩子爱着你,你干嘛还不知足,为别的女孩子要嫁人而伤心痛苦? “荆……无艳。” 唐鹏心神激荡,轻声叫了她一声,抬手慢慢放在了她的背上。 荆无艳正在找东西的动作,一下子停住。 唐鹏能感觉得出,她全身的肌肉跟神经,随着他的手落在她背上,而绷紧,但随后就松懈了,头也不回的嘻嘻笑道:“怎么了?” “如果世界在下一刻就要灭亡了,你最想做的事儿,是什么?” 唐鹏也不知道,他怎么会说出这种矫情的话来,可真说出来了。 荆无艳没说话,也没转身。 “怎么,想不到?” 唐鹏缩回了手。 “爱。” 荆无艳转身,看向了他。 “什么?” 唐鹏有些莫名其妙:“什么爱?” 荆无艳看着他,眼神发亮:“你刚才不是问我,如果世界在下一刻灭亡的话,我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吗?” “是啊。” “我告诉你了啊。” “你告诉我什么了?你只是说了个爱啊。” 唐鹏有些迷糊的说到这儿时,猛地明白了过来:如果世界真在下一刻灭亡,荆无艳最想做的事儿,就是做……爱。 “跟你。” 荆无艳依旧在想什么,就说什么。 唐鹏嘴巴张了张,没有说什么。 他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哪怕是他心里想到了某些话,可他做不到像荆无艳这样,有什么就说什么。 荆无艳也没有再跟他说什么,再次转身去找创可贴,好像很快就忘记了刚才的话题, 她又找到了创可贴,这次没有再把自己的手指粘住,小心翼翼的贴在唐鹏额头上后,用手指抚平了,在上面出了口气,才如释重负般的说:“好了,大功告成!伤员同志,你好好休息吧,我得走了。嗯,不过,我明天就不来看你了,因为我明天得出趟远门,估计得在外面呆好几个月,或者更久。” 唐鹏看着她的眼睛,问道:“你要去哪儿?” “去……” 荆无艳眼神闪烁着,躲开唐鹏的目光,嘻嘻笑道:“不告诉你。” 她不会撒谎。 她其实明天哪儿也不用去,她这样说,就是因为她看出唐鹏无法放下邢雅思,所以才决定退出。 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她爱唐鹏,很想跟他永远的生活在一起,不过却真无法容忍他们在一起时,他心里还想着别的女孩子。 她不会撒谎,但为了她女孩儿最后的尊严,她必须得学会撒谎。 唐鹏没有再说什么,荆无艳也没有,只是默默收拾着案几上自己的东西。 房间里的气氛,一时间有些压抑。 收拾完自己的东西后,荆无艳很欢快的样子告辞:“本宫走了。以后我在外面要是不小心想到你这家伙了,会给你打电话的,你别关机啊,要不然我回来饶不了你,非得再给你砸破头!” 说着,她伸手在唐鹏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下,要缩回手时,唐鹏却抓主了她的手腕。 “干嘛呀,你眼神好吓人。” 荆无艳挣扎了下,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开始心慌。 “世界马上就要灭亡了,你该做你想做的事了。” 唐鹏说着,搂住了荆无艳的小蛮腰。 “你--要耍留氓?” 荆无艳嘻嘻的笑着,眼神却很紧张。 “对。可我本来就是个留氓。” “完事后……我会去警局告你的!” 荆无艳忽然扔掉小包,一下子把唐鹏扑倒在了沙发上。 第2009章 车后座出现了个男人! 邢雅思很清楚,从她迈步走出门口的那一刻起,跟唐鹏就再也没有任何的可能了。 以后,她就是刘夫人。 依着京华刘家在华夏的重要地位,刘夫人以后无论做什么,说什么,都得三思而后行--就像她要嫁给刘小龙,就是燕家考虑很久才下的决定。 燕家为什么要让邢雅思嫁给刘小龙,就算是傻瓜也知道答案,可有些事,却不是傻瓜、甚至是燕家那个老谋深算的老头子都猜不到的。 燕家,总有一天,会后悔逼着邢雅思嫁给刘小龙的。 但那是以后的事了,邢雅思没心情去想,她只知道她跟唐鹏之间,从现在起,就再也没有一点可能了。 忽然间,邢雅思脑海中腾起一个想法:如果,我没有真的爱上唐鹏,那该多好? 可惜的是,这个世界只有如果这个词,却没有任何让如果成为现实的可能。 电梯门打开,失魂落魄般的邢雅思正要抬脚走进去,却又缩回了脚:电梯内,站着个气度优雅从容的女人。 潘冬冬。 潘冬冬走了出来,声音很自然:“要走了?” “嗯。” 邢雅思马上抬手,在脸颊上飞快的擦了几下,强笑道:“是啊,我要走了。” 潘冬冬从包里拿出一张湿巾,递给了她:“去我房间,咱们聊一会儿?” “不用了。” 邢雅思轻轻摇了摇头,好像在婉拒潘冬冬递过去的湿巾,但接着就说:“可以在这儿说几句。” “好的。” 潘冬冬也没面前,把湿巾收了回来。 “呼。” 邢雅思吐出一口浊气,吸了下鼻子,随即看上去就很正常了。 最起码笑容很正常:“相跟我聊什么?” “唐鹏。” 潘冬冬很干脆的说:“邢小姐,我知道你在乎唐鹏。不管你做过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可你对他的感情却是真的。” 邢雅思只是听,没说话。 潘冬冬继续说道:“不过,我各人觉得,你以后最好还是不要来找他了。” 邢雅思上下打量了一眼潘冬冬,语气中满是讥讽:“这样,你就可以……”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 潘冬冬打断了邢雅思的话:“我潘冬冬虽然一向也很自傲,也承认在我的下半辈子,我只能有唐鹏一个男人,但我绝不会奢望会嫁给她。” “给他当一辈子的姨太么?” 邢雅思又笑:“潘冬冬,你这种自我牺牲精神,真的很伟大。如果我是你的话,从某一天开始,我就不会允许任何女人,再打唐鹏的主意。” “就因为我们两个的观点不同,所以你最终离开了,而我却留下了。” 潘冬冬语气平静的回答。 邢雅思愣住,眼神也黯淡了下来,轻轻叹了口气:“是啊,你说得不错。” “邢小姐,我想告诉你的是,荆无艳很爱唐鹏。” 潘冬冬刚说到这儿,邢雅思就打断了她:“他爱她么?” “这很重要么?” 潘冬冬反问道。 “当然……” 邢雅思顿了顿,语气低沉了下来:“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个好女孩能一心一意的爱着他,这对男人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看,你也是这样认为的,那么以后你就不要再来找他了。” 潘冬冬语气轻缓了起来:“自从韩玄死后,我们大家都觉得有些累了,想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邢雅思紧紧抿了下嘴角,接着从包里拿出一张请柬,递给了潘冬冬。 “这是?” 潘冬冬秀眉微微一挑,没有伸手。 “我要跟刘小龙在三天后结婚的请柬,地点就在西城宾馆,到时候还请来观礼。要是不来的话,别忘了委托人送贺礼,呵呵。” 看到潘冬冬小嘴半张着很惊讶的样子,邢雅思很高兴,把请柬放在她手里,抬手挥了下,就款款走进了电梯内。 是,邢雅思承认自己是个生活的失败者,因为到现在为止,她都只是别人手中的一枚棋子。 最悲哀的是,她还不是一个人、或者说一股力量的棋子。 燕家,这个本来是她最可靠的港湾,也只是把她当做了一颗棋子。 这个现实,让邢雅思很是沮丧,也有了自暴自弃。 邢雅思以前一点也看不起荆无艳,觉得她就是个可笑的弱智。 现在她却无比的羡慕人家,终于知道荆无艳才是真在享受生活,敢爱敢恨,做她想做的,说她想说的。 邢雅思也很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生活,可却无法摆脱身上的束缚。 或许,她从出声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注定她只能当别人傀儡的命运。 可这有什么办法呢? 除了能用自己的悲哀,去打击一下潘冬冬,从她因为吃惊而张开嘴的动作中,获取那么一点点开心外,还得到了什么? 可能唯有眼泪吧? 泪眼朦胧中,邢雅思望着不断闪烁的电梯指示灯,忽然很希望电梯失控。 除了电梯会失控外,可能还有情绪。 现在唐鹏跟荆无艳就已经失控了。 当他们真把下一刻当做世界末日,做荆无艳最想做的事时,世间又少了个女孩儿。 嗯,只能是女孩儿,因为女孩儿就是特制没有男人的女性,哪怕她今年已经八十三了,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说自己是女孩儿,但前提是在说出这三个字时,不能让人反胃才行。 “原来这样疼。” “原来也不是太疼。” “怪不得女人必须得跟功能健全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原来这种感觉这样美好。” “最好是,一辈子都这样。” 当唐鹏听荆无艳说出这些话时,很有些哭笑不得。 但更多的却是一种内疚。 因为他很清楚,他在占有了荆无艳的同时,也干掉了世界上最后一个真正单纯的女孩儿。 就是不知道,荆无艳那个作风强硬的老子,会不会因为他的提前上车,而大发雷霆,然后急吼吼的逼着他赶紧迎娶自己女儿,要不然就让人拿枪崩了他? 荆无艳,对于她老子来说,已经成为了一个负担。 唐鹏敢肯定,老荆做梦都想找个男人,把他女儿嫁出去的。 可他肯定会拿捏出一副舍不得的嘴脸,说不定还会愤怒,愤怒唐鹏拿走了他最心爱的东西,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斥时,心里却在乐的开花。 “但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好好的疼爱她。” 看着紧咬着嘴唇,秀眉紧皱,可却发出很欢愉鼻音的荆无艳,唐鹏在心里这样说。 邢雅思也很想找个好好疼爱自己一辈子的男人。 刘小龙是吗? 邢雅思不知道。 如果刘小龙不是的话,那么谁才是? 无论是谁,都绝对不会是忽然出现在车子后座的那个男人。 邢雅思在开门上车之前,就曾经嗅到车子里好像有股子淡淡的烟草气息。 不过她没有在意:一个泪水总是止不住在流淌的女孩子,怎么可能会有闲心去想烟味是哪儿来的? 直到她第九次反手擦眼泪,偶尔抬头看了上方的后视镜后,才猛然发现:车子后座上,竟然坐着个男人! 世上最痛苦的事,好像就是亲自给自己所爱的男人,撒自己要跟别的男人结婚的请柬了……最起码邢雅思是这样认为的。 人在痛苦时,很容易产生一种自暴自弃的想法,就像刚才她在电梯里时,忽然希望电梯失控,把她摔死那样。 所以,平时外出都会带上保镖玛丽的邢雅思,这次是独自驾车出来的。 没想到,后座就无端端的出现了个男人。 这个男人,肯定是在她去找唐鹏时,趁机打开车门上了车。 如果是在平时,或者是别的女孩子,肯定会被突然出现在后座的这个男人吓个半死,然后尖叫着踩刹车……车子就追尾了。 不过当下自暴自弃的邢雅思,却没有这样。 最多,也就是在神经猛地绷紧后,就松懈了下来,然后减速打开了靠边行驶的指示灯,慢慢的停在了路边。 后座上的男人,并没有阻止她停车,而是点上了一颗烟。 红色的烟头一闪一闪的,却无法让邢雅思看清他的脸。 很不凑巧,邢雅思贴边停车的地方,是不允许随便停车的,一个交警就在前面路口执勤,看到有车子停在这儿后,马上就快步走了过来。 按照执行公务的规矩,交警来到车前先啪的一个敬礼后,这才轻轻敲了下车窗。 车窗落下,一只手递出了驾驶证,行车证。 对邢雅思的如此配合,交警同志有些发愣,接过来问道:“怎么了,是不是车坏了?” “没坏,就是很累,想休息会儿。” 邢雅思摇了摇头,接着从杂物箱内拿出几张钞票,语气平静的说:“同志,我认罚,请让我休息会儿,别呼叫拖车。” 对于如此上道的好市民,交警同志还是很满意的,罕见的没有开罚单:“那你尽快开走,如果需要我帮忙的话,我就在前面。” 交警说完,再次挥手给邢雅思敬礼后,转身走了。 “世上,还是好人多。” 望着走远的交警,邢雅思由衷的说道。 “你为什么不告诉他,说我忽然出现在你车上了?” 后座的男人说话了。 邢雅思笑了笑,反问道:“跟他说,你就会乖乖跟他走,接受调查吗?” “不会。” “那我何必跟他说这些?” 邢雅思扭头,看着那张被模糊的男人脸,问道:“你是谁?” “我叫高飞。” “高飞?” 邢雅思眉梢猛地一挑:“我--不认识。” “你肯定听说过我的名字,也在暗中看过我的样子。” 高飞说话很直接。 邢雅思没有再否认,只是看着他,沉默片刻才问道:“你找我,有事?” “也不是什么大事。” 高飞落下车窗,把刚吸了没几口的烟卷弹出了窗外。 “说吧。” “不要跟刘小龙结婚。” “你说什么?” “我说,你不要跟刘小龙结婚。” 高飞的语气,冷了下来。 看来,他很不满邢雅思一再装傻卖呆。 大家都是聪明人,这样做没啥意思。 邢雅思冷笑:“呵呵,你以为你是谁啊?又是凭什么?” “驱魔者。” 高飞淡淡说出了这三个字。 第2010章 那些乱七八糟的使命! 交警看到某人违章停车后没罚款,还很关心的说有什么需要去找他--这让邢雅思很意外。 更让她感到意外的是,忽然出现在她车后座的高飞,竟然不许她去嫁给刘小龙。 “你以为你是谁啊?” 邢雅思本能的冷笑:“呵呵,又凭什么呀?” 高飞的回答很简单,就三个字:驱魔者。 这三个字,就像一道霹雳那样,猛地击打在了邢雅思的头上,使她的冷笑凝固,心跳停止,血液断流,全身就像掉进了异常寒冷的冰窟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比方有人在大街上看到性敢美女后,就会边跟在人家后面,藏在裤子口袋中的左手在做点什么。 不过,这种秘密要是被人知道后,那个人不一定会恼羞成怒,更不会如坠冰窟,说不定还会厚着脸皮说他就是这样子,谁咬他啊? 可邢雅思的秘密,却是致命的。 她就觉得全身冰冷,狂跳的心儿,几乎要从张大的嘴巴里蹦出来,脑子里嗡嗡的叫着:他怎么会这些!?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 因为他很清楚,只要说这三个字,就已经足够了。 慢条斯理的有点上一颗烟,右肘挎在车窗上,悠然自得的欣赏着外面的夜景。 交警又走了过来,因为邢雅思的车子,在这儿已经停很久了。 交警低头后,才发现后面还坐着男人,马上就问道:“你不会开车?” “我喝酒了,不能开车。” 高飞说瞎话时,从来都不会眨眼的。 “对不起。” 抢在交警皱眉要说什么之前,邢雅思说话了:“我这就开走。” “行不行?” 有礼貌的男士,总是特别关心漂亮女孩子:“我看你脸色很不对劲,要不再……” “没事的,这会儿休息的差不多了。” 邢雅思强笑了下,启动了车子:“谢谢。” “前面左拐就是个公园,你可以去那儿停车。” 好心的交警建议道。 “谢谢。” 再次道谢后,邢雅思打开了左边的转向灯,恰好是绿灯,就按照交警的建议左拐,很快就看到了那个公园,把车子停在了门前的停车场上,熄火。 邢雅思没有下车,却把座椅往后调了一下,看着公园内也不说话。 她现在已经知道了,高飞能知道她最大的秘密,那是因为宋慧乔在他身边。 邢雅思敢肯定,她从来都没有跟宋慧乔暴露过自己这个最多的秘密。 宋慧乔能知道这个秘密,只能是从第三方得知的。 高飞也没说话。 他知道得给邢雅思时间,去考虑那些事。 过了足有半小时,邢雅思才淡淡的说道:“我必须得嫁给刘小龙,因为这是我的使命。” 高飞的回答也很直率:“你绝对不能嫁给刘小龙。” “我没选择。” “你有的。” 高飞慢悠悠的说:“比方,死人是不会嫁人的。” “那你动手吧。” 邢雅思一点都不害怕高飞的威胁。 高飞问:“你不怕死?” “怕。” 邢雅思笑了:“谁不怕死?可怕死能管用,能阻止死神脚步的话,世间就没有死人了。” 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又说:“说实话,我现在还真不想活了。” 高飞沉默片刻,才说道:“我知道,你很在乎唐鹏。你现在不想活,那是因为你知道,你没机会跟他在一起了,所以不再留恋这个世界了。” 邢雅思倒是没有否认:“对于骨子里存着很深浪漫的女人来说,爱情绝对是最重要的了。没有了爱情,人生就会很枯燥,生不如死。” “话也不能这样说。这只是你自己的想法,有的女人就不需要爱情。” 高飞顿了顿,又说:“比方,来自宝岛仙霞山的红尘妖道。” 邢雅思扭头看着他:“我不认识她。” “她就是个驱魔者。” 高飞说:“跟你一样,都是来自西方世界,肩负着某种使命。所以呢,我很想知道,你的最终使命是什么。” 邢雅思没有马上说话,看着高飞过了很久,才摇了摇头:“我不能告诉你。” “为什么?” “因为我说出来,就会死。” “你刚才都说,你不愿意再活着了。” “可就算我说出来,你也不会信。”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我信,还是不信?” “好,那么我告诉你,我的使命很简单,就是成为你的女人,来控制、利用你去做什么。” 邢雅思说完这家伙,接着就是咯的一声笑。 很开心的样子。 高飞也笑了:“你这个笑话,其实一点也不好笑的。” “这不是笑话,是真的。” 邢雅思收起笑容,认真的说:“我来华夏的使命,就是寻找你,成为你的女人,利用你为我们做什么。就像宋慧乔一样,她去北朝,就是为了能颠覆那个国家。但是她失败了,因为她遇到了唐鹏。我也失败了,因为在找到你之前,我也遇到了唐鹏。” 高飞也收起了笑容,因为他看出,邢雅思不像是在说笑话。 邢雅思当然不是在说笑话,而是在说真话:“来东方找你,控制你,利用你,这是我的使命。可唐鹏的出现,并让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所有的精力都围着他在转。” 叹了口气,邢雅思看向了车窗外,幽幽的说:“他能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或许就是他的使命。他的使命,就像一枚发现已经穿破大气层的洲际导弹的反导弹导弹,不等导弹落地,就已经腾空而起拦截,让导弹在半空中爆炸了。” “所以,你们才会认识成为朋友,我们才会认识却在你已经结婚后--这一切,都是在我这枚导弹失去原效果后。” 邢雅思又看向了高飞,森然一笑:“我说的这些,你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 高飞点了点头:“你是个导弹,本来要炸死我的,却被唐鹏给引爆了。所以你们就纠结在了一起,我没有遭受任何干扰,才让本该发生什么的我们,都有了自己的生活。” 邢雅思说:“昂,就是这样的了。说实话,后来听到你那些事后,我还真有些失落,毕竟你的生活,貌似比唐鹏还要精彩,如果我要是取代沈银冰,成为你身边人,那么我想我这辈子肯定没白活。” “不过,我才不会真的失落,更不会后悔被唐鹏拦截。” 邢雅思吸了下鼻子,又看向了窗外,喃喃的说:“因为,我现在心中只有他,哪怕是死了,也只有他一个人。” “我能不能问一下,你到底是来自哪儿?” 高飞想了想,问道:“是不是亚特兰蒂斯?” “不是。” 邢雅思的回答,倒是很肯定。 “那是哪儿?” “不能说。” 邢雅思的回答,依旧很肯定:“死,都不能说。” 高飞很奇怪:“你连死都不怕了,为什么还不能说?” “因为我不想生不如死。” 邢雅思的眼眸中,慢慢浮上明显的恐惧之色:“一般来说,人在死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可在她活着时,就能知道她在死后,尸体不会腐烂,会变成一个乳胶样的人,有无数的蛆虫在她身子里爬动,直到内脏、肌肉都被吃光,迅速繁衍的蛆虫最终把皮囊撑破--你说,我还敢去死吗?” 听邢雅思说出这些话后,高飞觉得胃里很不舒服。 他想到了地下楼兰的修罗道中那些女王尸体,不过那些美丽的尸体里,可没有邢雅思所说的那些脏东西。 咽了口口水,接着就条件反射般的吐出窗外后,高飞才问道:“你不会也是个特殊体质的修罗吧?” 邢雅思摇了摇头:“不是。我知道,我刚才所说的这些,很像你太太死去的母亲模样,可我不是修罗。” 高飞明白了:“你--被那些人下毒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 邢雅思嗤笑一声,抬头看着夜空,梦呓似的说:“我还记得,我的一个伙伴在我十三岁那年,因为做错事死了。她死后的样子,跟那些人描述的一模一样。那时候我不想看。可他们逼着我们看,从她死亡第一天开始,一直看到她……呕!” 一声干呕,让她抬手捂住了嘴巴。 从她的本能反应中,高飞可以断定她没有在撒谎。 等她接连几口深呼吸后,高飞才问:“你家里,知道你说的这些吗?” “燕家吗?” “除了燕家之外,你还有别的家?” “没有了。” 邢雅思自嘲的笑了下,摇头说:“不知道。他们要是知道,他们在国外精心培养的棋子,却被一股子更大的势力操纵后,肯定会羞恼成怒的。他们才不会介意,我死后会变成什么模样。因为在他们眼里,哪怕是国家利益,都比不上家族利益的。” “哦,这样说起来,你要嫁给刘小龙,是他们自己的想法,而不是那些人了。” 高飞还是有些纳闷:“燕家这样做,那些人会同意?” 邢雅思反问道:“为什么不同意?我在使命失败后,能够成为刘夫人,绝对是那些人最想看到的结果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刘小龙跟你的关系还很不一般。我要是成了刘夫人,就能名正言顺的跟你交往了。” 笑了笑,她又说:“燕家自以为,可以利用我来跟刘家联姻,他们却不知道,这正是那些人想看到的。” 高飞眼神一闪:“这样说的话,只要能让燕家收回让你嫁给刘小龙的话,你就不能嫁给他,那些人的阴谋,也就会再次失败了。对不对?” 邢雅思看着高飞,问:“你觉得,燕家会收回这些话?别忘了,大后天我就要嫁给刘小龙了,燕家的某些重要人物,早就来到了京华,就等着喝喜酒了。这样的豪门大族,是绝不会食言的,那样会让人笑。” “只要不威胁到你的死活,总会有办法的。” 高飞脑海中闪过一个人影,推开了车门:“最后一个问题,你是不是也很厉害?我是说打架。” 邢雅思语气平静的说:“七岁以下的小孩子,基本都不是我的对手,我可以保证。” 第2011章 好心的交警! 红尘妖道是个性格残酷的驱魔者,到目前为止,所有死在她手里的人,都是被她摘走了心脏。 而邢雅思,同样也是驱魔者,那么她是不是也像红尘妖道那样残忍,厉害? 高飞很想知道,不过邢雅思的回答,却让他笑了:“呵呵,没想到你还很幽默。” “不是幽默,是事实。” 邢雅思解释道:“就像在同一个单位里工作的人,有的是文职,有的却是保安。” “好的,我明白了。” 高飞关上车门前,说道:“说实话,如果你真是红尘妖道那样的驱魔者,我才不会管你死后会是多么的悲惨。你该知道,我可不是那种惜香怜玉的人。” 邢雅思从落下的车窗里问道:“你不杀我,是不是因为唐鹏?” “我认识他的时间并不是太久,不过我却把他当做了兄弟。” 高飞淡淡的说:“既然你是他所在乎的人,你也很在乎他,那么我为什么不帮你们走到一起呢?当然了,前提是你是真心爱着他的。” 邢雅思的语气,一下子急促了起来:“你、你能帮我!?” 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又接着说:“但是,我绝不会说出我所知道的秘密!” “要想知道你的秘密,不一定非得从你嘴里知道。” 高飞很有信心的样子:“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会帮你的。而且我也相信,既然你先遇到了唐鹏,那么他才是真正解救你的那个人。我们会努力的,你也要有信心。” “好。” 邢雅思张嘴,看样子很想说太多的话,最终却只说出了一个好字。 “再见,等我的好消息。” 高飞挥挥手,潇洒的转身扬长而去。 邢雅思坐在车里,愣愣的看着他消失的方向,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她能看得出,高飞不是在开玩笑。 尽管她不知道,这家伙哪儿来的这么多自信。 也不知道愣了多久,就在邢雅思感觉脸蛋都要被冷风冻僵时,右边的车窗被人敲响了。 她扭头一看,是个交警。 笑了。 她推门下车,左手扶着车门,右手按在车顶上,正要说她今晚怎么总跟交警打交道时,笑容却慢慢凝固在了脸上。 借着公园内照出来的灯光,邢雅思发现这个穿着一身警服的交警,原来是个女人。 很美很美的一张脸上带着媚意,却也透着让人心悸的邪意。 一个看上去妩媚邪意的女警,还不是让邢雅思无法笑出来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女警放在车顶上的那只左手。 她的左手修长,好看,可五根手指上却都戴着指套。 杀人指套。 灯光下,指套闪着森寒的光芒,就连上面的鲜血,都遮掩不住。 鲜血很新鲜,不过女警手背上的皮肤,好像指套钢爪还要滑腻,鲜血竟然挂不住,但手掌边缘却有明显的血渍。 看到这只手上的鲜血,邢雅思猛地想到她是谁了:红尘。 接着,她就又想到了那个好心的交警,胃部随即就剧烈的抽了起来。 就在她抬手捂着嘴巴时,红尘说话了,声音中透着让女人都心动的媚意:“别害怕,我手上的血,可不是那个对你不错的交警的,而是一只流浪狗的,刚才我躲在那边树林中时,那只该死的狗,竟然想对我性、骚扰。呵呵,它以为它是那个该死的男人?” 可就奇怪了,鲜血还是那些鲜血,不过在听她说这是一只流浪狗的鲜血后,邢雅思马上就不反胃了。 只是有些可惜,轻轻叹了口气:“唉,那只狗,算不算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呢?” “你很希望我被那只狗得逞?” “只是希望而已,反正希望又不是现实。” “你敢侮辱我,就不怕我杀了你?” “你要是敢的话,就不会在那儿只气的嘴直抽了。” 邢雅思靠在车身上,双手抱着膀子,看着女警,悠悠的说:“红尘,我们都是同样的人,区别只是你打架非常厉害罢了。没有上面的命令,再给你十个胆子,你也不敢把我怎么样的,除非你不在乎你死后的样子。” “我当然不敢杀你,可我会让你为羞辱我付出代价。” 红尘缓步绕过车头,走到了邢雅思面前。 邢雅思却毫不在意的样子:“呵呵,说实话,除了怕死之外,我还真不怕什么--”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红尘忽然双手抓主她双肩,不等她反应过来,就张嘴低头吻了下来。 在她低头张嘴的瞬间,邢雅思双眸瞳孔猛地一缩! 红尘的舌头,根本不是人的舌头! 大家肯定都看过鬼片,里面那些女鬼在准备吃人时,基本都会张嘴吐出一条长舌头,还是黑色的。 红尘的舌头,不是太长,但绝对是黑色的,就像一条活着的毒蛇那样,攸地就钻进邢雅思的嘴里,滑腻,冰冷! 邢雅思挣扎,却被红尘牢牢抓紧。 她想吐出嘴里的那条毒蛇,毒蛇却死死缠住了她的舌头,让她更无法咬下牙齿。 一种不次于看到自己死亡后样子的恶心,让邢雅思几乎昏厥过去,却又偏偏吐不出来。 终于,她吐出来了,蹲在地上哗啦啦的大吐特吐,剧烈的咳嗽着。 红尘就倚在车上,静静的看着她。 直到把昨晚吃的饭也吐出来后,邢雅思才猛地站起来,挥手就抽向红尘的脸。 红尘当然不会被她打到,抬手就抓主了她手腕,黑色的舌头,毒蛇般的在唇间一闪即逝,语气阴森的说:“你敢再动一下,我会让你再尝尝亲吻的味道!” 亲吻的味道,本来很温馨的,可要是换成红尘--邢雅思觉得,就算是去死,也不想再被这个变太给强吻了,只能用力挣开她的手,声音沙哑的喝道:“你给我滚开!” “我当然会走,但你得回答我一些问题。” 红尘才不在意邢雅思的不礼貌,慢悠悠的说:“高飞,跟你说了些什么?” 邢雅思反手擦了擦嘴巴,冷冷的反问道:“你什么时候,有资格来向我问话了?” 红尘眉头紧皱了下,沉默片刻后,才低头看着自己的杀人指套:“没有。算了,你不愿意说,那我就不问了。不过我可警告你,你要是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你会后悔的。” “这个不用你教,我自己知道。” 邢雅思冷笑一声,抬脚上了车,在关上车门后,又忽然伸出头问:“我听说你是飓风的大首领,怎么会跟我这个不起眼的小女子一样,连反抗的胆子也没有呢?哦,顺便再问一句,你是不是真活了几万年?那你今年多大了?” 红尘笑了:“我敢说,你敢不敢听?” “不敢。” 盯着红尘看了片刻,邢雅思启动了车子,迅速后退,很快就消失在了车流中。 “其实,我也同样不敢听你的秘密。” 红尘用只有她一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喃喃说了句后,这才转身走向了树林内。 这个公园内,有很大一片树林,年代也很久远了,很多树都有几十年的寿命了,真不知道当地政府,是怎么舍得保留这片竹林,没有拿出来盖房子的。 树林中的光线很暗,因为是冬季,更没有人在晚上来这儿,所以林子里很静,除了外面远处路上的车辆声,就是红尘趟到荒草时的沙沙声了。 要是换成别的人,在这么黑的树林中行走,肯定会走得很慢。 不过光线却对红尘毫无影响,因为她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找到那棵大树。 树林最深处的那棵大树下,躺着一个昏厥了的交警,还有一条死了的狗。 好心的交警,都能允许邢雅思违章停车了,当然不会拒绝一位美女的请求:她说她看到她的狗狗跑进了这片树林内,请交警陪着她进去寻找。 于是,好心的交警就陪着这位漂亮女士来到了这片树林内。 谁也不知道,好心交警在陪着漂亮女士走进这种环境内时,有没有升起邪念--毕竟,在这儿把美女推倒,可是叫天天不应的。 但红尘才不在乎好心的交警有没有这想法,只是干脆利索的把他打昏,换上了他的衣服,让他跟那条被抓走心脏的死狗躺在一起。 红尘的嗅觉,对血腥气息很敏敢。 她很喜欢这种味道。 因为这是活生生的生命消失后,才会发出的死亡味道。 顺着血腥气息,红尘来到了那颗大树下。 死狗,昏厥了的好心交警,仍旧一动不动的躺在那儿。 红尘先走到死狗面前,伸手在伤口内抓了一把,然后放在嘴边,舌头伸出来,舔了舔还温暖的血,就像酒鬼在品尝三十年的陈酿。 “算你好运,我今天心情好,不想杀人。” 红尘把手上的狗血,仔细舔干净后,才蹲在了交警面前,伸手去拿盖在他身上的衣服--这也是她原来穿着的衣服。 “其实,我今天心情也不错的。” 红尘刚把自己的衣服拿起来,却听躺着的交警说话了。 “啊!” 红尘猛地一个激灵,轻叫声中随即伸出右手,狠狠抓向了交警的脖子。 红尘不愧是红尘,在猝然受惊后,就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了最该做的反应。 不过她快,交警却更快。 就在她手上那黑暗都遮不住森寒光芒的指套,刚闪电般抓向交警时,后者却抢先伸手,锁住了她的手腕,猛地一攥,向旁边狠狠甩去! 红尘当然不会轻易就被摔倒在地上,但她也没能轻易挣开交警抓着她的手腕,俩人同时间用力,让他们的身子,猛地撞在了一起。 树林中的光线很暗,可在俩人撞在一起时,红尘还是认出了这个人是谁,下意识的惊声叫道:“高飞!?” “嘿嘿,宝贝儿,你真的好眼神,这么黑都能让你认出来!” 高飞狞笑一声,左拳狠狠砸在了红尘小腹上。 但与此同时,红尘的左手,也闪电般的抓到了他的咽喉下! 同样,红尘左手上,也戴着杀人指套。 因为双方完全是在贴身格斗,高飞没有太多的躲闪空间,只能尽量后仰脑袋,钢爪从他从他下巴旁划过,撕开了左肩上的衣服。 第2012章 这个混蛋终于死了! 高飞最多也就是脸皮厚点,肩膀上的皮肉却跟一般男人差不多,当然抵挡不住精钢打造的杀人指套。 随着衣服被噌的一声撕开,就有一溜鲜血溅了起来。 可惜,没有直接抓断他的咽喉! 红尘心中大叫一声可惜,但同时也有些暗喜:杀人指套的指尖上,可是涂有剧毒的,绝对是那种见血封喉形的。 第一次在白云山那儿刺杀高飞时,为了不让身份暴露,红尘并没有戴上她拿手的杀人指套……这也是她在失败后,总结经验时最大的后悔之处。 她觉得,当时要是戴着杀人指套的话,高飞说不定早就被她抓烂了(别忘了,她那天曾经在高飞脸上,狠狠抓了几道),哪儿还会被他占了便宜去? 所以从那之后,红尘就把指套随身携带了,今晚为了恐吓邢雅思,更是残杀了一只无辜的狗,却没有想到等她回来树林中时,高飞会出现在死狗旁边。 看来,这只狗死的很冤枉,死后向阎王爷哭诉,老阎也觉得红尘妖道太过份了,这才委派高飞来给死狗找回公道…… 不过红尘才不怕。 她虽然没有在猝然一击中撕裂高飞的咽喉,却成功抓伤了他的肩膀。 见血封喉的毒药嘛,这小子最多能坚持个半分钟,就算了不起了。 所以红尘马上就确定了接下来的战术,那就是拖:保持自己不受伤,或者只是受轻伤,只要能拖到高飞毒发后,想怎么收拾他,还不是她说了算? 红尘心中大叫可惜又暗喜时,高先生却在发怒。 没有谁喜欢被人抓伤的,哪怕是再不要脸的男人。 “臭表杂,敢暗算我!” 高飞一拳狠狠打在红尘小腹上的同时,后仰的脑袋猛地向前砸了过来,就像一把大锤头那样,砰的一声就狠狠撞在了她额头上。 “啊!” 千小心,万小心的红尘,说什么也没想到,高飞竟然会用脑袋跟她相撞。 难道这个混蛋就不怕把脑袋撞碎了? 满眼全是金星的红尘,翻起白眼时,左手挥起的钢爪,软塌塌的放在了高飞肩膀上。 高飞这一记头锥,可是有备而发的,尽管他也很疼,但却没有金星乱冒的脑子轰轰响,借此机会一把抓主红尘的左手,猛地向旁边一扭! 咔吧一声轻响,红尘左手手腕,直接被他扭脱臼了。 其实,高飞是想直接把红尘手段扭断的:你不是指望这副钢爪子来杀人吗,那我就给你废了! 只是红尘也不是一般两般的人,哪怕是被高飞一记头锥给砸晕了,可在手腕传来剧痛时,却本能的启动了自我保护,产生一股子跟外力抗衡的韧性,这才避免手腕直接被废掉。 高飞却不管这些,在红尘惨叫一声还没有彻底清醒时,出手如风,抓主她另外一只手,如法炮制,又是咔吧一声轻响,也脱臼了。 红尘妖道的杀人指套再厉害,可在她双手手腕都脱臼,一点力气也用不上的情况下,完全就是废物了。 不过就算是这样,高飞还是担心这妖女还有什么杀人方式没来得及使出来(当初苏樱在美国暗算他时,可是从舌尖下面也吐出一根剧毒钢针的,他不能不防比苏樱更加狠毒的红尘),索性直接把她扑倒在地上,两条腿蟒蛇一般的缠住了她的腿。 如此一来,红尘双手被暂时废掉,两条腿子都被缠住,她还怎么反击? 接下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乖乖任凭高先生收拾就是了。 要不是老杜那个牛鼻子,乱说高先生不能随便杀这个妖女,这会儿红尘估计已经扭着她动人的小身段,袅袅婷婷的走上黄泉路了。 死死压着红尘,高飞狞笑道:“宝贝儿,还有什么手段给大爷我使出来,我有些迫不及待的想领教一下了!” 不知道为什么,高飞在说出‘宝贝儿’这三个字时,忽然有些反胃。 因为这才想起,这个红尘妖道看起来不到三十的妖艳小少妇样子,真实年龄还不知道有多大呢,说不定今年已经七老八十(或许更大)的了,也就是驻颜有术罢了。 高先生脸皮再厚,可让他对个老太婆说宝贝儿,他还是有些接受不了的。 双手手腕传来的剧痛,把红尘妖道给从另外一种疼痛中给刺激醒了,双眸冒火死死盯着那张狞笑的脸庞,忽然猛地抬起头,嘴里那条乌黑的舌头,就像出洞的毒蛇那样,吐出了一股子带着腥臭的毒汁! 感谢苏樱。 正是当初苏樱在美国暗杀高飞时,曾经在舌头下面吐出过钢针,才让高飞此时扑倒红尘妖道时,对她提前有了预防。 毒汁腥臭,就像眼镜蛇进攻时喷出的毒汁那样,速度很快,目标是高某人那双妩媚的双眸。 双方距离这么近,高飞此时更是占据绝对的上风,红尘觉得他绝对躲不开自己这个杀招,除非他不是人:从没有任何人,能躲开的。 高飞当然是人,更是在毒汁闪电般射向自己双眼时,及时偏头。 啊,他竟然躲开了我的双龙出水! 看到高飞好像很轻松躲开自己最后的杀招后,红尘更是被震的心神俱散,真不敢相信这个混蛋怎么能如此厉害。 这一招之所以叫双龙出水,那是因为毒汁在被喷溅出来后,会迅速分成两股,分别射向敌人的双眼,要是放慢动作的话,就像两条黑龙掠过长空那样。 “果然邪门!” 别看高先生轻松躲开了红尘从嘴里喷溅出来的毒汁,可实际上脖子后面也是发凉:他诚然百毒不侵,不过却不敢保证眼珠子也有这本事,要是一个不小心被搞成瞎子了…… 高先生估计,依着红尘妖道对他的恨意。差不多会把他生吃了。 吃不了的,打包带走。 看到红尘妖道都武装到牙齿上去了,高飞自然更不敢大意,躲过两道毒汁后,左手迅疾如闪电的横向一挥,就抓主了红尘那根还没有来得及缩回去的毒舌。 因为老杜杂毛说的那些屁话,高先生不敢随意干掉妖道红尘,不过拔掉她能喷毒的舌头,这应该不算杀她吧? 高飞狞笑着,左手猛地用力,抓紧了那根滑腻腻的舌头,向上一拔--差点把高先生闪断手腕,他根本没用太多的力气,就把那条毒舌给拔下来了。 原来,这条在灯光下看起来乌黑的舌头,竟然是个假舌头,或者说是个舌套,就像牙套那样,拍鬼片时,扮演女鬼的演员们,就经常使用这玩意。 “特么的。” 高飞悻悻的骂了句,随手把那条假舌头给扔到了远处,才看着彻底没辙的红尘,嘿嘿狞笑:“嘿嘿,接着来,很好玩啊。” 双手手腕脱臼,杀人指套无法用上,假舌头被拔走了,这个混蛋又把她两条腿子给紧紧缠着,红尘接下来除了用眼睛狠狠瞪着他之外,还能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老天爷敢保证,红尘现在绝对后悔,为什么没有研制一种暗器,可以在眨眼睛时杀出来,这样这个混蛋就不会笑得如此得意了。 不过不要紧,就让这混蛋得意去吧,最多再过五秒钟,他就会感觉被抓伤的那地方开始发麻,七窍中就会流血。 哈,哈哈。 红尘死死盯着高飞的双眼中,因为心中得意而闪出了兴奋的光泽。 她仿佛已经提前看到了高飞毒发身亡的样子,那么丑陋,就像那边的死狗一样! 高飞敏锐捕捉到了红尘眼神中的兴奋,有些纳闷的问道:“宝贝儿,你笑什么?” “我在笑、在笑你好像就要死了,自己却不知道。” 红尘这次很配合,乖乖的回答了。 不过她说话的语速很慢,这是在掐算时间。 “我好像就要死了?怎么回事,我怎么不知道,你还--啊,你、你的指套中也有毒!” 高飞话还没有说完,猛地醒悟了过来,霍地举起右手,惨声厚道:“妖道,我要杀了你!” “啊!” 看到高飞在毒发后,仍然有力气举起右拳砸下来,吓得红尘惊呼一声,本能的闭眼,侧脸,等候某人临死前的雷霆一击。 拳头落了下来,很准确的砸在了红尘的左脸颊上,不过却没有一丝丝的力气,最多就像他给心爱的女人擦眼泪那样。 接着,红尘就感觉到高飞无力的瘫倒在了她身上,嘴里发出毒发时才会有的剧烈咳嗽声,身子抖的好像是在筛糠。 这是毒发的症状,红尘心中很清楚。 为了确保能把高飞一击致命,红尘涂在指套上的剧毒超级毒,任何人在毒发之后,都别想熬过十秒钟。 终于解决这个大仇敌了。 什么天道派来解决问题的使者,其实就是个狗屁,还不是被我给毒死了? 听到高先生的咳嗽声越来越小,终于随着身子的抖动停止,而停止后,红尘才睁开眼,用力扭头,看向上面。 高飞的脸,就压在她脸上,眼睛对着眼睛,鼻子对着鼻子的。 没有任何的气息,从高飞口鼻中传来。 他死了。 高飞就这样死了。 红尘在心情无比放松的同时,却也隐隐有了种说不出的失落感。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失落呢?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红尘慢慢明白了过来:这个该死一万次的混蛋,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是他,让她尝到了男欢女爱时的那种快乐。 上次在白云山门前时,红尘被他所玷污,绝对是她最最无法接受的……但毫无疑问的是,高飞带给她好像在飞时的快乐,却总是在这些天的梦中出现。 让她无法忘怀。 她知道,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种感觉。 但以后,直到她终于老死的那一天,她也不会再有这种感觉。 因为除了这个混蛋外,没有哪一个男人,敢要她,就像当年的焦恩佐,不敢对沈银冰有丁点龌龊的意思那样。 因为她是个--有毒体。 屈起右膝,把高飞还没有僵硬的尸体,从自己身上翻到了一边后,红尘从地上坐了起来,双手一抖,随着咔吧两声轻响,手腕复位。 第2013章 渴望被高飞报复! 手腕复位后,红尘缓缓举起了右手。 黑暗中,右手指套爪尖,都闪着比气温还要冷的寒芒。 她只需对着高飞心口狠狠戳下,锋利的指套就能轻易刺穿高飞的胸腔,就像当初她残杀韩玄那样,摘下他的心脏。 红尘右手刚要落下,却又顿住,轻轻叹了口气:“唉,还是算了。不管怎么说,你都是我唯一的男人,看在这份上,我就给你留个全尸吧。” 叹着气,红尘把指套卸了下来,放在了一旁地上,幽幽的声音带着丝丝哀怨,就像一个来自阴曹地府的怨妇:“你知道吗?我虽然很想杀你,可我也很迷恋被你欺负的感觉……那种感觉是那样的真实,欢乐--那一刻,我才能感觉到我是个人,像你一样,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别人的……唉。” 红尘再次幽幽的叹了口气,比好多女人都要软的右手,五指就像抚摩着去琴弦那样,从高飞的嘴上,鼻子上,眼睛上慢慢抚过:“可你怎么死了呢?以后还有谁会带给我那种刻骨铭心的欢愉?” “哈,哈哈!” 沉默了片刻,红尘突然间仰首大笑了起来,状如疯癫,声音就像是夜枭夜啼:“你要是不死该有多好!那样,我肯定会想方设法的活捉你,废了你的工夫,在你脖子上锁上一条铁链子,像狗那样的养着!等我有需要时,只要打个响指,你就得乖乖爬到我身上!” “那时候,才是你唯一报复我的机会!” 笑着,笑着,红尘忽然双手抓主衣服猛地向两旁一分--绷的几声轻响,紧扣着的扣子,无法承受她的大力撕扯,全部飞到了黑暗中。 她当下穿的是一身警服。 不久前她在换上这身警服时,嫌麻烦,所以只穿了这身警服,里面没有任何的衣服。 在她用力绷开扣子后,黑夜都遮不住的白色躯体,尤其是那两团大大的饱满,是那样的显眼,发抖。 “看,你本来可以有机会玩弄它们的,用手,用嘴--你们人类的男人们,不就是最喜欢这样做吗?你本来也有机会的,但你却死了。不过看在你是我唯一男人的份上,我就让你在烟消云散之前,再次品尝一下这时间最美好的东西吧!” 红尘压根不在乎,她的狂笑,嘶喊,会不会招来路人的注意。 因为她知道,就算有人听到她发出的声音,又有谁敢走进树林? 笑着,叫着,红尘右手托住一个半球,弯腰趴下,对着高飞的脸,他的嘴。 看在高飞给她带来正常人类欢乐的份上,她要让他的尸体也灰飞烟灭之前,品尝一下她的味道--做鬼,好像也该心安了。 不用否认,中毒而死的人会七窍流血,眼睛、嘴巴都会睁的大大的,模样很恐怖。 因为树林中太过黑暗,红尘看不到高飞临死前流出的血,却能断定那血很黑,很腥臭,也很让人恶心。 不过她才不会在意。 红尘弯腰,把右手拖着的左边半圆,填进了高飞死尸张开着的嘴里,随即把他从地上抱了起来,就像抱孩子喂奶的少妇那样,搂住他后背,得意的咯咯笑着:“如果你要是活着的话,那你现在是不是就该像吃奶的孩子那样,用舌头裹住它吸……” 她还没有说出下一个字,全身的细胞,忽然间全部停止了运动,整个人也僵硬的好像石雕。 高飞、哦,不,确切的说,是高飞的死尸在吸,就像吃奶的孩子那样,用舌头裹住--不但在吸,还在咬。 死尸,怎么可能会吃奶呢? 高先生发誓,他是真没打算用装死,这种卑鄙无牙的方式,来骗取一个妖女,主动把她的成熟塞到他嘴里。 他装死,只是想戏耍一下这个妖女,让她在以为他死了后,在她欣喜若狂时,忽然从地上爬起来,就像僵尸那样,双手平端着,膝盖不打弯的一跳一跳的,嘴里阴恻恻的喊着: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高先生敢肯定,那样会把这个妖女给吓个半死,屁滚尿流、连滚带爬的逃出树林。 反正在没有搞清楚咋回事之前,高先生是不会干掉她的,不过好好吓她个半死,还是完全可以的嘛。 可事实的发展,却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这个被他夺走第一次的妖女,竟然很留恋被他强上的感觉,更是把她那傲人的东东往他嘴里塞--不要,装死都不行。 高先生觉得,从来不知道拒绝别人好意,确实他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 现在既然人家红尘要给他吃奶了,他要是再装死,或者柳下惠附体那样的拒绝,那岂不是要遭雷劈? 有这么一句话说得好:既然你无法躲开生活的强女干,那就劈开腿子的享受吧! 既然无法拒绝红尘妖道的好意,那就活过来享受吧。 于是,高飞活了,立马变被动为主动的,一下子抱住了红尘,把她压倒在了地上。 红尘彻底傻了。 傻的不能再傻了,满脑子只有一个声音在嗡嗡的叫:他怎么可能会活了呢? 高先生不是僵尸,这一点红尘可以肯定,因为僵尸的嘴里不会有热气,那根舌头也不会那样灵敏,更不会解开她腰带,褪下她的裤子。 她只是不明白,高飞怎么又复活了,难道他是百毒不侵的? 想到百毒不侵这四个字时,红尘脑海中猛地闪过一条信息:高飞,从不会怕任何的毒药! 原来,他是在玩我! 终于想清楚咋回事的红尘,脑海中在想到这句话时,那种这些天内每次做梦都会有的快乐,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呼啸着迎面扑来,把她所有的愤怒都彻底淹没。 猛然见,她就觉得全身都轻飘飘的,好像在随波逐流,又像是在天上飞,很快看压制不住的,蛇儿般的扭着,张嘴喊出了最想说的话:“啊!” “哥们,那树林里好像有女人在叫啊。” 小斌把嘴上的烟头,张嘴吐了出去,对正从后尾箱内拿出备胎的小明说。 “是吗?我也听到了?” 小明把备胎放在地上,侧耳听了片刻,就点了点头:“嗯,肯定是女人在叫。” “你说,那个女人为什么在叫?” 小斌笑嘻嘻问出这句话时,就感觉身体某个部位,明显发生了某种变化:“要不,我们进去看看?” “擦,不就是一对男女在做操吗,这有什么好看的?常言道好看不如去干,你要是想得话,赶紧帮哥们把备胎换上,我带你去找蒙娜丽莎酒店的小红,那娘们可是够味儿的了--麻了隔壁的,好好的,咋就爆胎了呢?” 小明骂着,又拿出千斤顶,放在左后轮下:“快点,别特么的愣着了,来帮忙。” “唉,那娘们叫的真好听,肯定是个比小红强出不知多少倍的。” 小斌很为不能去树林深处,亲眼看看某个娘们而遗憾。 不过他也知道,偷看别人办事是不吉利的,会沾染某种说不出的晦气,尽管那娘们穿来的叫声,比他此前所有上过的女人叫声加起来,都动人一万倍,但为了不沾染晦气,还是忍住了,开始帮小明换轮胎。 这也多亏了小斌俩人是混社会的。 混社会的,一般都有着某种忌讳,偷看别人办事,就是大忌讳之一。 只是那个臭娘们,声音越叫越响,既狂野还有沙哑,就像是在唱摇滚那样,让换轮胎的俩人也心神不宁,真恨不得马上跑进树林里去,把某个男人一脚踹开,大喊一声:畜生,放开她,让我来! 小斌俩人混社会有一手,跟女人玩儿的功夫也是炉火纯青,但换轮胎这种事还真没做过,很生疏,再加上那娘们的高亢叫声,总是像扫把那样扫着他们那颗不安分的心,所以导致他们换轮胎的速度更加慢了。 等好不容易换好轮胎后,已经是五十多分钟以后了。 而树林深处那个娘们,还在叫。 只是叫的嗓音完全沙哑,低了很多,更是断断续续的。 小斌俩人对望了一眼,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时,心里都在想:卧槽,那个男人还是不是人啊,搞了这么久。幸亏哥们没有冲进去替换他,要不然会很丢人的。 忽然间很有些自卑的小斌俩人,在狠狠咒骂某个男人最好是精、尽人亡后,才逃也似的跳上车。 呜! 汽车随着小明的大脚踩油门,发出了一声怒吼,就像憋了很久终于一下子爆发了那样,猛地向前一顿,呼呼的窜了出去,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他们终于听不到那个让他们感到自卑的女人叫声了,实际上,红尘也不再叫了,因为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她可不是躺在地上的,而是站着,双手抱着那棵大树,脸蛋贴在树身上,有汗水顺着树身往下淌,要不是高某人从后面抱着她,她会马上像烂泥那样的瘫倒在地上。 等呼吸彻底平静下来后,高飞才松开了她。 等他提上裤子时,红尘已经抱着树身,烂泥般的瘫倒在了树下,一动不动。 “问你个事,希望你能看在我满足了你的份上,告诉我。” 点燃一颗事后烟后,高先生懒洋洋的问道:“克降,到底是谁?” 克降,是被红尘杀死的郑腐,临死前写在雪地上的名字。 楚扬去会所找高飞时,曾经把这件事告诉过他。 高飞也没听说过克降这个人是谁,不过却可以肯定,这个人相当不简单,要不然郑腐临死前也不会写下这个名字。 高飞在发现红尘妖道的踪迹后留下来,就是想问问她,克降是谁? 他觉得,红尘肯定会知道这个名字。 “克降?” 慢慢恢复了一些体力的红尘,松开大树转身背靠在树身上,一点也不在乎她当前的动作,好像很符合‘不顾廉耻’这四个字,只是用力咬了下嘴唇,冷笑道:“不知道!” 她没撒谎,是真的不知道克降是谁。 实际上,就算她知道,她也不会告诉高飞。 大不了,再被他‘杀’一回,那又怎么样? 只是让红尘有些意外的是,在她说不知道后,高飞竟然没有为难她,转身就走:“哦,不知道就算了。早晚,我会知道他是谁的。” 第2014章 你会知道我不是人的! “你就这样走了?” 看到高飞转身就走后,红尘很惊讶,脱口问出了这句话。 “怎么,还没有玩够?” 高飞停步转身,笑得很邪性的回答。 就算看不清他此时脸上的笑模样,可红尘却能肯定,这个混蛋此时的表情,绝对让她恨不得用钢爪,抓个稀巴烂! “我会杀了你,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你!” 红尘能听到自己咬牙的声音,就像毒蛇吐信那样的说道:“别以为,你得到了我的人,你……” “我却得不到你的心。这么烂大街的话,你也好意思说。” 高飞嗤笑一声,淡淡的说道:“红尘,我告诉你,其实我才没有以为得到了你的人,我那样做,只是因为这些天我憋得厉害,而你好像要比我的左手要合适很多。” “我要杀了你,混蛋,一定会杀了你!” 红尘歇斯底里的喊出这句话时,才意识女人跟男人斗嘴,永远都不是对手。 “我不会杀你的,最起码在我没有搞清楚某件事之前,我不会杀你。” 高飞继续冷笑:“可我能保证,当你死在我面前时,我绝不会有丁点惋惜、心痛的样子。你,一个不知道多少岁的老妖婆,任何男人在忍不住上了你之后,感觉决不是美妙的,而是恶心,还有就是自责,怎么就管不住自己的几把,瞎了眼的上你这种老妖婆呢?” 红尘这次没有反骂回去,而是用力闭上了嘴。 她怕自己一张嘴,就会吐出血来。 她已经被高飞气的要吐血了。 把红尘骂了个体无完肤,骂的她屁都不放一个后,高先生心里自然很爽了。 人在爽了时,心情就会好的,说话的语气也会柔和很多,就像高飞这样:“哦,对了,你在恶心我之前(他上人家之前),好像说了几遍你们人类怎么着,怎么着,难道你真不是人类,是个万年不死的老妖婆?” 红尘不说话,她是真的不敢说话了,血还在嗓子眼,没落回去呢。 高先生也没再逼她说话,转身扬长而去:“不说话算了,还是那句话,总有一天我会搞清楚怎么回事的。” 高飞走很久了,红尘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喃喃的说:“是,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我不是人的,你会知道的,你会知道的。” 红尘接连说出了几个你会知道的,每说一次,语气中的恶毒意思就会增加一层。 如果高飞能听得到,肯定会心有余悸,就算不马上咆哮着杀了她一绝后患,也会忍不住打个激灵的。 开门声穿来后,昏昏欲睡的高喵喵猛地打了个激灵,手里那本《红楼梦》掉在了地上,她赶紧捡起来,手忙脚乱的翻开,装出一副正在好好学习的样子。 高飞推门走了进来。 跪在键盘上的高喵喵,脸上马上就露出一个谄媚到极点的讨好笑容,受气小媳妇那样的问道:“您回来了?” 这时候假如高喵喵面前有个镜子,她从镜子里看到自己脸上的谄媚笑容后,说不定会大吐特吐,然后再嚎啕大哭:曾经高高在上,冷艳无比的第二夫人,啥时候为了讨好一个男人,笑的这样没尊严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的笑,是发自内心的! “回来了。” 高飞看都没看她,淡淡的说着双脚接连踢掉鞋子,把穿着的夹克脱下来,随手扔在了门后挂衣架上。 下意识的,高喵喵的目光跟了过去,看到了那件脏兮兮、肩头还被抓碎了的外套,张嘴正要问咋回事,却又很聪明的闭上了。 一个合格的秘书,是绝不会擅自打探老板私事的。 高飞又脱掉衬衣,看也不看的随手扔了出去,走到了炕前,重重躺在了炕头上,双脚搁在了炕沿上,抬手捂住了眼睛,淡淡说道:“背的怎么样了?” “都、都背熟了。” 高喵喵连忙回答。 “背。” 高先生跟这个女人,懒得多说什么。 “哦。” 就像听到圣旨那样,高喵喵赶紧合上书本,开始背诵了起来:“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 不得不说,高喵喵就算不走当前这条路,要是生活在华夏盛世,像所有孩子那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内学习,以后也肯定得有大出息的。 她有着惊人的记忆力。 实际上,她在把《红楼梦》第一回看了两遍后,就能背诵下来了。 高喵喵的声音很好听,在背诵过程中,更是掺杂了自己的感情,就是有情朗诵,所以让高先生听得有些上瘾了,竟然听完了她背诵的整个第一回。 当然了,宋慧乔到底有没有背错的地方,高飞也不去管,只是拿起捂着眼的胳膊,向上窜了窜身子,找了个让自己很舒服的位置后,才说:“马马虎虎的还算可以,起来吧。” “哦。” 高喵喵赶紧点头,从键盘上站了起来。 她在起来时,身子趔趄了一下,差点摔倒,赶紧弯腰用手撑住了地,稍等片刻后,这才慢慢站了起来,身子还有些摇晃,站立不稳的样子。 人在长时间跪着时,尤其是跪键盘--两条腿的血脉肯定流通不畅,会腿麻,会站立不稳,这也是很正常的。 可高飞却冷笑:“哼哼,别再装了。是不是在我走了后,你就没有再跪。听到我回来后,才赶紧跪下的?” 高喵喵脸上,立马浮上冤枉的神色:“老板,我没……” “你没什么?” 高飞打断她的话,淡淡的说:“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刚才站起来时的趔趄样子,是故意装出来的吗?动作那样僵硬不自然,以为我是瞎子呢?” 高喵喵瞠目结舌,无言以对:高飞就像亲眼看到她做了什么那样。 下意识的,她就赶紧麻利的跪在了键盘上,张嘴刚要求饶,却听高飞不耐烦的说:“行了,行了,这次就算了,下不为例。” 高喵喵大喜,赶紧又麻利的站起来:“谢谢老板!” “你虽然又奸又滑,不敢脑子的确很好用。” 从高喵喵刚才倒背如流上,高飞发现了她的长处。 记忆力惊人被人夸,高喵喵可不是第一次遇到了,不过高老板的夸赞,让她都无法谦虚一下,最少说个哪里哪里也好啊。 “我有些饿了,去打电话要点夜宵。” 高飞说着,张嘴打了个哈欠,觉得自己最好去洗个澡。 高喵喵赶紧走出了套间,去叫夜宵了。 高先生叫的夜宵,会所当然会用最快的速度,把最丰盛的夜宵送来。 等高喵喵打发走了服务生,又仔细的摆了下盘子后,浴室的房门才打开,只穿着一件短裤的高老板,趿拉着一双拖鞋,懒洋洋的走了出来。 高喵喵抬头看向他,目光就挪不开了。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某次帅之外的男人,在光着脖子时的样子。 跟某次帅相比起来,高飞的皮肤一点都不白,可肌肉解释的却像是一块块鳞起的铁板,一看就知道充满了爆发力,某次帅那肥猪一样的体型,就是拍马也比不上高老板的。 这才是真正男人的身体,让女人看一眼就会迷恋,就像色郎看到浴后的美女那样,再也无法挪开眼睛。 “看什么呢,你傻了?” 高飞走过来,坐在沙发上,语气中一点被美女所欣赏而得意的感觉也没有,只有不耐烦。 “啊,没、没什么--老板,你的身材真好。” 高喵喵赶紧低头,开始伺候老板吃夜宵。 其实真正的夜宵,主要是以清口的汤类为主,再配点蛋卷之类的,毕竟马上就要休息了,吃的太多对肠胃不好的。 不过为了讨好高先生,会所餐厅那边不但送来了海神鲍鱼汤之类的,更有大闸蟹、龙虾等硬通货。 对于会所餐厅人员的尊敬,高先生当然不会拒绝,喝了口鲜美的汤,伸手要去拿个大闸蟹时,一只素手却抢先拿了过去。 高喵喵一脸讨好的笑:“老板,我替您扒。” 高飞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 早就说过了,高先生是个善良人,从来都不会勉强美女做她不愿意做的事--高喵喵既然要伺候他用餐,那就伺候好了,反正秘书伺候老板,也是天经地义的。 就像懂法的人,才知道该怎么犯法才能最小责任的承担责任那样,被伺候惯了的女人,才懂得该怎么做,才能让被伺候的男人舒服。 毫无疑问,曾经被人伺候惯了的高喵喵,在伺候高老板吃饭这事上,那绝对是相当称职的:高飞刚要吃个龙虾,小手马上就把最鲜美的虾肉递给来,刚咽下去,盛着鲜汤的勺子,就递到了嘴边。 末了,在他吃饱了时,小手更是及时拿着纸巾,替他小心的擦嘴。 “没想到你还有这优点,看来也不是完全没用。” 对此,高先生很满意,真心夸赞了一个后,才站起来走向套间:“剩下你吃了吧,吃完后来我房间,我有……给我捶捶背,很累。” “哦,好的。” 高喵喵乖乖答应了一声,低眉顺眼的等高老板关上套间房门后,才低声骂道:“臭不要脸的,姑奶奶早就预料到,伺候你丫的吃完后,就会让我吃你的剩饭的。哼,土鳖就土鳖,就知道闭着眼的享受,却不知道姑奶奶早就把最鲜美的虾肉,都留下啦。” 等心中得意,心情不错的高喵喵吃了些‘残羹剩饭’,又电话让服务生来收拾干净后,才走进了套间内。 高老板趴在炕上,枕头垫在脖子下面,正在玩手机。 “老板,你喜欢我是用拳头捶呢,还是用脚踩?” 高喵喵小心坐在炕沿上,轻声征求高飞的意见。 “怎么着都行。” “哦,那我给你踩吧,我听说这样更能快速消除疲劳。” “行。” “那我上去了啊。” 获得高老板的同意后,高喵喵才除掉鞋子,爬上了炕,一手扶着墙,一只小脚轻轻踏上了他的背。 第2015章 小样,你还嫩了点! 踩背,是按摩术语。 就是有人站在被按摩者背上,脚上套上塑料袋,用脚为人按摩背上的穴位。 踩背的好处是力道大,吃劲的人比较喜欢,但也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没有经验的服务生,会踩错穴位,给被按摩者造成伤害。 轻的呢,第二天醒来腰酸背疼。 重的呢,可以直接瘫痪,或者腰椎突出--千万别以为被漂亮女人踩背是好事,要是来了坏运气,估计得去残疾人专营店买轮椅了。 高先生当然不怕会被高喵喵踩坏了,后者更不敢故意有这种心思:他现在可是她的衣食父母,生命安全的保护神,要是今晚有个啥子三长两短的,明天她就会倒霉。 高喵喵敢给高老板踩背,那是因为以前为了讨好某次帅,可是受过专业培训的,这要是跑去那些正当按摩店,凭借她一双小脚上的真功夫,绝对会成为红牌的。 当然了,高喵喵没穿袜子,更没有套上塑料袋,就这样赤脚踏在了高老板背上,因为她很清楚,唯有这样,才能让他享受到最顶级的按摩服务。 “这小子表面看上去不胖,倒是很有肉,是贼胖。” 高喵喵心中这样说着,双脚开始有规律的踩踏了起来,动作优美,力道合适,借着不住摇摆的小身段的力量。来控制脚下的力道,看上去就像是在舞蹈那样。 很艺术。 其实,人们在做任何事时,只要潜心去做,都会表现的很艺术。 杀人也是这样,不过却是最难学的一种艺术。 “哼哼,你是很厉害,可现在不也是被我踩在脚底下?” 看着脚下的高飞,高喵喵内心深处的得意更浓:她为什么主动要给高老板踩背,那是因为她就要当前这种感觉。 “要不是看在姑奶奶需要你来保护的份上,我这小脚只需踩在你这儿,用力往下踩--你下半辈子就得去坐轮椅了,哈,哈哈!” 高喵喵越想越得意,觉得是她掌控了高先生的生杀大权,完全是看她乐意怎么做。 “你是不是在想,要不要把我踩残废了?” 就在高喵喵心中得意时,高飞忽然说话了。 “啊,我、我哪敢啊,我也没想!” 高喵喵一愣之下,赶紧矢口否认,心中却想:没想到这小子竟然也知道踩背,能把人踩残废了。看来,他以前没少被人这样服务。 “你没想?哼哼。” 高飞冷笑一声,挥了挥手里的手机:“要是没想的话,为什么嘴角却浮上得意又阴险的笑容?” “原来,他是从手机屏幕中,看到我有这表情了。” 高喵喵心中一凉(手机黑屏后,就能当镜子用了),当然不敢承认,只是低声说:“我、我就是想到了以前的一些事,才……” “好了,别说了,反正以后你想害我,也没啥机会了。” 高飞懒得听她解释什么,打断了她的话:“回来时,我已经跟几个人打电话说过了,他们会帮你跟北朝那边交涉,让他们取消对你的追杀。最多再等一天,你就真正的自有了,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再也不用忍着委屈给我当秘书了。” “啊,老、老板,你不要我了?” 高喵喵傻眼,停止了踩踏。 “让你给我做秘书,只是我心血来潮,跟你闹着玩的。你以前可是大人物,我哪儿能那魅力,能让你乖乖追随我?” 高飞实话实说的样子:“至于来自西方的危险,你不用太担心,我会把你安排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比方某军方秘密研究基地内。等过几年,风声消退后,你就能……” “不,我不走,我不离开你!” 高喵喵声音里带着哭腔,打断了高飞的话:“你不能赶我走,你当初答应我的,你不能言而无信,来哄骗我这个弱女子!” “你还算弱女子?” 高飞笑了,正要让她下来时,后背却是一凉,再凉。 那是高喵喵的泪水,滴落下来打在了他后背上,一下子让他不忍再把接下来的话说出来了,只是闷闷的说:“踩呢!” “哦,哦,我踩,我踩,只要你别赶我走,无论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尽最大努力满足你的要求。” 高喵喵赶紧擦了擦泪水,再次踩了起来。 这次,她是真认真了,仿佛出现一点点差错,高先生就会赶她滚蛋那样,却不知道高飞说那些话,纯粹是在欺骗她,发现她有了那种要踩残废他的想法后。 没有谁比高飞更清楚,高喵喵要是离开她能活多久了。 尽管这样威胁一个女人不道德,不过有谁愿意保护的女人,恶意打自己的主意? 接下来的半小时,俩人都没有再说话。 高飞好像睡着了,发出了轻轻的鼾声。 高喵喵也很累了,可她还不敢下来,盼着老板能喊个停字。 就在她抬手擦了擦下巴上的汗水时,忽然听到高老板梦呓似的说:“该怎么才能,让一个豪门大家,主动收回要把女儿嫁给刘小龙的话呢?” 高喵喵一愣,随即所有担心啊,疲倦啥的,瞬间就灰飞烟灭了:嚯嚯,这是在向姑奶奶问计呢!臭男人,刚才故意吓唬我要赶我走吧?我就知道你这个没良心的,不会真没那么没良心!再怎么说,姑奶奶也是曾经的第二夫人,伺候你可是你上辈子敲烂了十七八个大木鱼才修来的福分,有这么有头脑,精算计,女中诸葛,不带把的刘伯温…… 一下子,就像满血复活那样,高喵喵重新精神抖擞,咳嗽了一声,也像是自言自语的样子:“这个很简单的,只要某强势公子,带着脱胎换骨的那个外国女孩儿,主动去那个豪门世家拜访,啥话也不用说,那个豪门就会明白该怎么做了。毕竟他们要是一意孤行的话,就得冒着得罪两个强势公子(刘小龙,高飞)的。” “哦,你瞎叨叨什么呢?这么晚了还不去休息,吓我一跳。” 高飞扭头,一副被人从美梦中惊醒的不爽样子,狠狠瞪了高喵喵一眼。 “我这就走,这就走!” 高喵喵连连点头,赶紧下来--脚下却是一滑,噗通一声摔倒在了高老板背上。 “哎哟!” 高老板被砸的发出一声怒吼,反手就推了出去。 恰好推在了高喵喵很骄傲的地方。 高老板楞了下,下意识的要抓一把时,高喵喵却赶紧跳下来炕,不住的作揖赔礼道歉:“对不起啊老板,我可不是故意的,是脚下出汗,有些滑了。” “快走,快走,看到你就烦!” 高老板吧嗒了下嘴巴,连连挥手。 高喵喵赶紧拎起绣花小拖鞋,脚步轻盈的走出了套间。 关上房门后,她才抬手拍了拍心口,心中得意的骂道:不要脸的臭男人,以为姑奶奶看不出你很想吃了我,却拉不下脸来的样子吗?哼,想吃我,可没那么容易,也不想想姑奶奶以前是做什么的,靠的深似海的心计! 小样,跟我玩,你还嫩了点。 高喵喵得意的扭着小身段,走到沙发前后,又低声骂道:“没见过这么没素质的臭男人,让女人睡沙发,他睡炕。” 抱怨归抱怨,不过高喵喵才不会因此提出啥意见,很麻利的收拾了一下后,关灯躺在了沙发上,右脚搁在沙发背上,心里盘算着:最好这个家伙总会遇到难题,那样他就知道姑奶奶对他有多重要了。 忘忧粉对于沈银冰来说有多重要,那是不言而喻的。 尤其是忘忧粉的培养基地,更是贪狼部的最大秘密,足可以跟贪狼咒相提并论。 跟随沈银冰悄悄来到华夏,要取走一部分铜叶草的赫拉天后,还以为沈银冰会把基地设在最偏远的地方呢,却没想到这地方就在冀南。 距离闹市不到十五公里的地方,有个小山谷。 一条小水泥马路蜿蜒通向下面,路边有个牌子,上面写着几个字:晨阳养鸭场。 养鸭场内,也的确有好多鸭子,看到有车子黑夜驶来后,被灯光所惊扰,都嘎嘎的大叫起来。 马上,就有两个男人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在第二辆车子的后面高出,还有两个黑影,手里端着长形的东西,对着两辆车。 高大铁栅栏后,举起手里的强光手电回照了回去,低声喝道:“谁?” 车子大灯灭掉,一个窈窕的身影下来,拉开了车子后门。 高大手里的灯光,随着照在了下车的人脸上。 刚照了一下,他马上就挪开手电,惊喜的喊道:“沈、沈总,您回来了!?” 听到高大的喊声后,藏在车子后面高坡处的黑影,马上就收起了枪支。 “是我。” 沈银冰看似漫不经心的回头看了眼,轻轻点了下头走到了门前。 高大连忙开门:“沈总,您什么时候回来的,该通知我们一声的,我们也好去解您。” “不用,我这不是好好回来了么?” 沈银冰走进了养殖场,在她背后,有四个人跟着。 一个是赫拉,一个是赫拉天后,一个是亚特兰蒂斯智慧女神雅典娜,最后一个却是个长相斯文的男人。 这个男人有一张东方面孔,温文尔雅的就像大学教授那样,看起来是几个人中地位最不咋样的一个,站在最后面。 “这是我的几个朋友。” 沈银冰简单介绍了一下,才说:“带我去三号配料仓。” 高大眉梢一挑:“三号配料仓?沈总,我可没有那边的钥匙。丁香有,是不是等明天再……” “我也有。” 沈银冰说着,从左耳上摘下了一个梅花耳钉,递了过去。 小小的梅花耳钉,一点都不起眼,怎么可能是开门的钥匙? 高大却拿过去,仔细看了片刻,又还给了沈银冰,随即转身:“沈总,请跟我来。” 任何人,包括沈银冰在内的,要想去养殖场三号配料仓,都得拿出让看门人看懂的东西。 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陈果果那样的人存在后,沈银冰就担心有人在知道忘忧粉的秘密后,跑来搞诈骗,所以她就把梅花耳钉,当做了能证明自己是‘本尊’的唯一证据。 第2016章 想要的东西! 就像所有的养殖场那样,晨阳养鸭场也有自己的饲料加工车间,还有盛放着饲料的仓库。 总共三个仓库,三号仓库就在养鸭场最后面,背靠着山崖,从门口看占地面积大不了多少,这让跟着沈银冰来这儿的赫拉天后有些疑惑:这地方这么小,怎么能是铜叶草的培植基地? “一个女人,却办了个养鸭场,听起来有些怪怪的。” 就在高大拿出一串钥匙,要打开那扇很普通的铁门时,雅典娜轻声说了一句。 她的语气中,带有明显的某种意思。 看来,她也很了解华夏文化,知道鸭子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好像很受歧视(鸭子们很愤怒,你们吃我们的肉,吃我们的蛋还不说,还偏偏说我们是专门伺候女人的,特么的,我们哪一个有过这样的艳福),而沈银冰表面上冰清玉洁的,让别人知道她办了这个养鸭场后,会联想到鸭子们的感受。 正在拿钥匙开锁的高大,听出雅典娜对沈银冰话中有不敬的语气后,动作停住回头看了眼雅典娜,目光很冰冷。 当初的奥林匹斯山的诸神殿中时,雅典娜可是第一个向沈银冰发难的,不过却没讨到什么好处,所以她对沈银冰的印象很差,这时候出言讽刺也是一时忍不住。 赫拉天后眉头皱了一下,对雅典娜的表现很不满,当着别人的面,她没好意思的说什么。 沈银冰才没有在意,就像没听出雅典娜话中的意思那样,只是对高大说:“开门。” 高大取下锁头,把铁门慢慢的推开。 随着一阵吱呀呀的刺耳声响,铁门被推开,一股子饲料特有的气息扑面而来,让雅典娜情不自禁的抬手捂住鼻子,又嘟囔了句什么。 高大从门后墙壁上,打开了仓库里面的灯。 仓库果然不大,最多也就是一百平米的样子,西墙边叠放着数十个个袋子,看来是养鸭用的饲料,东边则摆放着一些食槽、铁笼子等东西。 灯光惨淡,却是一目了然。 “这袋子里,装的就是铜叶草?” 雅典娜进来后,目光就落在了西墙边。 仓库内就这些东西,也难怪她会这样认为的,赫拉天后还有那个斯文男人,也都看向了那边。 沈银冰看向雅典娜,笑了下,问道:“你觉得,铜叶草会是从袋子里培育出来的?” “我也不……” 雅典娜脱口说出这三个字时,赫拉天后忽然猛地咳嗽了声,冷声说道:“雅典娜,我有些后悔带你一起来华夏了,因为你的话,太多了。” 雅典娜本能的看向赫拉天后,正要说什么时,却看到她眼眸中闪过一抹寒光,这才猛地意识到了什么,赶紧低下眼帘不再说什么了。 “高夫人,对不起。即将迎回圣草,雅典娜很激动,说话有些失水准,还请高夫人谅解。” 赫拉天后温文尔雅的左手放在心口部位,微微弯腰向沈银冰躬身,以表示歉意。 “没事的,如果换成我的话,我也会这样。” 沈银冰倒是很大度,摇了摇头又看向了高大。 高大这才走到迎面后墙前,伸手按向了一块微微突起的石头。 养鸭场三号仓库的后墙,就是山体,不过被人工开辟的非常整齐,上面跟东西两面墙一样,都挂满了蜘蛛网,所以很难让人想到这是山体。 吱嘎嘎的一阵轻响,随着高大缩回手,一个好像神龛大小的墙洞慢慢出现在了大家视线中,里面安装的却是一部最先进的电子锁,就是在电影中经常出现过的那种。 沈银冰走过去,伸手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按了几个号码,吱的一声轻响过后,她又把头凑近电子锁,一道绿茵茵的光就从里面射、出来,照在她的双眸上,就像扫描那样扫了一下,随后就消失了。 咔,咔--很快就有沉重物体滑开时发出的声音穿来,就在沈银冰左手侧的山体,缓缓出现了一扇门。 看到强上出现先进的视网膜扫描密码锁后,赫拉天后的眼神就开始发亮,看似无意的望了那个斯文男人一眼。 长相斯文的男人就像没看到赫拉天后在看他,脸上依旧挂着的温和笑容,很容易让人把他给忽视掉。 出现的那扇门,从它闪着的冷森森光芒上,就能看出这是一扇防爆门,右侧还有一排键盘。 沈银冰走过去,再次点了数下后,某处才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门开了。 这次,沈银冰亲自推开了房门。 雅典娜马上就看向了里面,里面黑洞洞的,啥都看不到,不过却能感觉有股子温暖的潮湿气息从里面涌出来。 门被沈银冰完全打开后,大家的眼前忽然一亮,看到了一条长长的甬道,蜿蜒向下,两侧每隔几米,就是一盏防水灯。 “这儿,本来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当地市民挖的防空洞,不过因为规模不大,很快就废弃了,所以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沈银冰转身,看着赫拉天后,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天后,请。” 赫拉天后没有说话,只是死死盯着甬道两侧的墙壁上。 跟好多人想象中的防空洞不一样,这条甬道除了下面是用水泥铺就的路之外,两侧还有上方,都没有用砖石砌起,抹上水泥,露着山体的本色。 甬道两侧的灯光昏黄,不过却能看出石壁上都长满了古铜色的青苔(青苔呈现出古铜色,那是因为灯光的缘故)。 “铜、铜叶草,铜叶草!” 赫拉天后快步走进甬道,伸出的手跟声音一样都在发颤,慢慢放在了石壁上,那些湿乎乎的青苔上。 这些青苔,跟常人平时看到的青苔不一样,最起码长度不一样:青苔实际上是一种菌,一般都在三到五毫米的长度,湿漉漉的很滑溜。 可这儿的青苔,真的就像草那样,比一般青苔要长十几倍,好像松针那样的叶子垂下,用两根手指稍稍一捏,就会出现一些白色的浓汁。 这些青苔,竟然像橡胶树那样,拿刀子割开表皮后,就会有白色汁液淌出。 毫无疑问,这些白色浓汁,就是贪狼拿来制造忘忧粉的主要原料。 这些青苔,就是对杀破狼三部有着特殊意义的忘忧草,是奥林匹斯山苦苦寻找一万五千年之久的铜叶草。 “我终于找到你们了,终于找到你们了!” 赫拉天后整个人这时候都颤抖了起来,喃喃的声音中,带有了明显的哭腔,就像面对世间最脆弱的稀世珍宝那样,双手竟然不敢碰那些青苔,双膝慢慢弯曲,跪在了地上,捂着脸,泪水从指缝中淌出。 跟赫拉天后不一样,雅典娜只是双眸中满是狂喜,快步走进来,伸手揪住一根‘草叶’,然后放在嘴里闭上眼,慢慢嚼了起来。 她在用自己的味蕾,来判断铜叶草的真假。 到现在一句话都没有说的那个斯文男人,这时候却走到沈银冰身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等她点了点头后,才从随手携带的包内,拿出一些东西。 这是一些化验药物成份的简单仪器,有显微镜,试管等乱七八糟的。 刚才他低声请求,能允许他在这儿化验一下这些铜叶草,沈银冰没有拒绝。 她能看得出,这个叫罗伯逊的博士,应该是个神仆,擅长生物学,这次被赫拉天后带在身边,就是为了能用先进技术,来检验铜叶草的真伪。 赫拉天后一看到这些青苔,立马就知道它们是铜叶草了。 雅典娜接着就亲自尝试。 最后才是罗伯逊博士用仪器来化验,确保铜叶草的成份有无变化。 由此可以看出,奥林匹斯山是无比重视铜叶草。 这也不能怪他们,毕竟神山的枯荣与否,都寄托在这些铜叶草身上了。 接下来的几分钟内,谁也没有说话,大家都静静的看着罗伯逊博士。 又过了几分钟后,罗伯逊博士才抬起头,先对沈银冰抱歉的笑了下后,才冲赫拉天后点了点头,意思是说已经鉴定完毕:是真品。 赫拉天后这才松了口气,走到沈银冰面前,微微弯腰说道:“高夫人,对不起,我们真有一万五千年没有看到铜叶草了,甚至已经忘记了它的样子,所以我们才……” 沈银冰摇头,打断了她的话:“天后阁下,你不用这样客气的,如果换成我的话,我也会这样做的,而且做的比你还要小心。” “多谢高夫人的谅解。” 赫拉天后稍稍客气了几句后,马上就说道:“高夫人,我受宙斯王的委托,必须尽快把铜叶草请回奥林匹斯山,所以就不打搅你了。” “我知道。” 沈银冰想了想,才指着甬道说:“在那边时我曾经说过,就算忘忧草对奥林匹斯山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但鉴于它对我的重要性,我是不可能让你们全带走的。所以,你最多只能带走三分之一。” “用不了这么多的,夫人。” 赫拉天后还没有说话,罗伯逊博士却抢先说道:“其实我们只需两个平米那么大小,就已经足够了。有奥林匹斯山的神水浇灌,我相信这些离开神山一万五千年之久的圣草,会迅速茁壮成长的!” “好,那就随你们吧。” 沈银冰当然也希望他们拿走的越少越好,毕竟异地成功培养这些忘忧草,可是费了她太多的心血。 “谢谢。” 罗伯逊博士道谢后,又从背包内拿出一个绿色的塑料袋,还有一把小铲子。 在获得沈银冰的同意后,罗伯逊博士找了一块青苔生长最茂密的地方,就像菜农移植秧苗那样,小心翼翼的连同石壁表层那些湿土也铲了下来,有序的装在了塑料袋中。 两个平米的青苔,罗伯逊博士竟然用了两个多小时,才把它们铲下来。 “多谢高夫人的慷慨,以后还请常去奥林匹斯山作客。” 等罗伯逊博士收拾完后,赫拉天后第三次向沈银冰道谢。 沈银冰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天后阁下,接下来就该是你兑现承诺了。” 第2017章 男人最好别找老婆! 让赫拉恢复她以前在尘世间的记忆,这是赫拉天后答应沈银冰,拿到铜叶草后的承诺。 对此,赫拉天后当然不会拒绝,转身缓步走出了甬道外面。 外面的仓库中,赫拉一动不动的站在那边,高大、高二俩人都站在她身边,右手抄在裤子口袋中,面无表情的盯着甬道内。 随着沈银冰最后一个走出来,那扇密码门缓缓关闭,墙壁再次合上,山头上的墙洞也消失了,一切都恢复了进来时的样子,敞开着的仓库门口外面,却有曙光洒了进来。 晨曦。 天马上就凉了,气温却更加的低了。 赫拉天后走到赫拉面前,低声说了句什么。 赫拉马上单膝跪在了地上。 赫拉天后右掌放在了她发丝上,左右来回的转动着,垂下的左手在她脸前虚晃了几下,嘴里念念有词的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接下来,大家就看到赫拉慢慢瘫倒在了地上,动作很自然,就像睡过去了那样。 赫拉天后收回手,转身看向沈银冰:“高夫人,等她醒来后,她在亚特兰蒂斯的这些日子,就只能是她的一个残缺不全的梦了,她会完全回到红尘世俗中。” “好的,那就多谢天后阁下。” 沈银冰微微躬身道谢后,冲高大俩人点了点头。 俩人马上走过去,合力把赫拉从地上抬起来,快步走出了仓库。 “高夫人,能够认识你,我真的很高兴。如果有机会的话,还请你去亚特兰蒂斯作客,你的住所,包括侍奉你的那些佣人,我想他们也会很期盼你能够再次大驾光临的。” 几句客气话说完,赫拉天后就提出了告辞。 沈银冰却说:“天后阁下,请稍等。” 赫拉天后问道:“夫人,还有什么事吗?” “也不是太大的事儿。” 沈银冰看向了仓库门外,慢悠悠的说:“在我受邀前往亚特兰蒂斯时,有几个我不成器的手下,因为关心我的安全,企图暗中保护我,结果到现在还没有他们的消息。如果天后阁下不介意的话,我想他们最好能在今天傍晚之前,能平安出现在我面前,那样我会感到非常高兴的。” 沈银冰说的倒是很客气,其实在她决定去亚特兰蒂斯时,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安排:高大等四个人,在这儿严密看守忘忧粉的培植基地,高七等几个身手最好的人,却在暗中跟踪沈银冰。 当初沈银冰在地下楼兰风口前,面临那样的危险情况时,高七他们都没有露面,自然是因为要在暗中追踪她了。 不过直到沈银冰在亚特兰蒂斯生活一段时间后再回来,也没有听到他们的消息,马上就猜到他们被那边的人给控制住了,所以才提出了这个要求。 当然了,沈银冰安排手下暗中追踪自己的行为,其实是对亚特兰大的一种不尊敬,按说她不该这样理直气壮的要求才对,但高夫人才不管这些,她只要那些人安全回来,不想做任何解释。 对沈银冰的要求,赫拉天后没有一点的犹豫,马上就笑道:“呵呵,还请高夫人放心,傍晚之前,他们六个人,会完好无损的出现在你面前的。” “谢了。” 沈银冰这次道谢,却是发自真心的,末了才说:“如果我忘记提出这个请求的话,他们六个人,是不是也会成为亚特兰蒂斯的神仆?” “能够成为亚特兰蒂斯的神仆,继而通过自己努力成为那边的永久住民,这是每一个人最大的希望。” 赫拉天后模棱两可的回答,证明沈银冰猜得非常正确。 冬天的日出,总是比夏天来的更快一些。 在沈银冰的陪伴下,赫拉天后走出三号仓库来到养鸭场大院内时,太阳已经露出了半边脸,红彤彤的很是新鲜,让人看着很舒服。 “这是一个美丽的清晨,今天,是一个让人留恋的日子。” 赫拉天后望着晨阳,感慨了一句后,提出了告辞。 沈银冰当然不会挽留,她知道赫拉天后等人现在是归心似箭。 赫拉天后一行三人,上了后面那辆黑色雪佛兰越野车,雅典娜开车。 “我其实真没想到,智慧女神还会开车。” 沈银冰也不知道是夸,还是在讽刺。 雅典娜冷冷的回答:“除了会开车外,我还会开飞机。” 沈银冰又说:“按说,你们该直接飞回奥林匹斯山去才对。” “我也想,不过这儿是东方,我们要是那样做,就是对流波山的一种不尊重。高夫人,你不用在再拐弯抹角的套我的话了,索性有什么就问什么吧。” 雅典娜明明号称智慧女神,不过看她现在的表现,气量却不是很大。 心思被人家直接拆穿后,沈银冰也没觉得有什么难堪,只是笑着向后退了几步。 车子缓缓调头,在雅典娜准备踩油门向来路驶去时,赫拉天后从车窗内探出头,对沈银冰说:“哦,对了,你所要求的那个大猩猩,今天也会像赫拉那样,醒来后发现是一场梦的。不过我觉得,等他知道是你让他回归尘世间后,会埋怨你的。” 沈银冰在离开亚特兰蒂斯时,曾经提出要带两个人走的要求,一个是赫拉,一个就是带她去亚特兰蒂斯的大猩猩了。 赫拉是楚扬的女人之一,大猩猩却是高夫人老公曾经的战友,她有责任也有义务,打破他的神仆梦,顺道带他回来世间。 “等他埋怨我破坏了他的成仙梦时,我再送他去那儿就是了,反正以后我也许还会去奥林匹斯山作客的,不是吗?” 沈银冰笑着回答。 “当然,奥林匹斯山,随时恭候高夫人的到来,再见。” 赫拉天后笑着摆了摆手,车子启动,很快就消失在了沈银冰的视线中。 高大这时候才走过来,低声说:“沈总,那个罗伯逊博士,是个高手。” 沈银冰依旧看着车子驶去的方向,微微昂着下巴淡淡的道:“说。” “如果换成是我的话,在两个多小时内用铲子不停的干活,我就会感觉累,最起码额头会出汗,毕竟甬道内的气候潮湿,温度很高。可是他却从始至终,都是神色如常,尤其是拿铲子的右手,没有一点点的颤动。” 高大说出了他观察到的东西。 沈银冰笑了下,转身走向养鸭场的办公室那边:“这没什么,人家是仙人,做这点小事要是再像你那样的出汗,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养鸭场表面看上去破破烂烂的,尤其是这难闻的气味,让爱干净的人不愿意接近,不过它的办公室内环境,却是很干净,一点不像办公场所,到现在酒店的总统套房,地上都铺着价格不菲的波斯地毯。 沈银冰踢掉鞋子,走到沙发前坐下,在沙发帮上轻轻一拍,眼前的案几面马上就自动裂开,一个不锈钢托盘,就拖着一支红酒,一个高脚玻璃杯,还有一盒女士香烟,一个盛着白色粉末的玻璃瓶,从下面缓缓升了出来。 看来,她以前没少来这儿享受这些东西。 高大马上走过来,替她打开红酒,倒在了玻璃杯内,又拿起那个小玻璃瓶,倒了一些粉末在酒水中,这才递给了沈银冰。 “以后,就不要再准备香烟了。” 沈银冰端起酒杯,微微摇晃了片刻,轻抿了一口。 “好的,沈总。” 垂首而立的高大,低声答应。 很享受的把那杯加了料的红酒,慢条斯理的喝完后,沈银冰才说:“今天零点之前,三号仓库内的东西,就得转移到另外一个据点。” 亚特兰蒂斯的人,竟然知道了三号仓库的秘密,沈银冰为了确保忘忧粉的安全,不管赫拉天后以后还会不会再次驾临这边,她都得迅速转移那些忘忧草。 “明白,我这就去安排。” 对沈银冰的小心,高大没有一点意见,说完就向门口走去。 沈银冰却是黛眉一皱,淡淡的说:“高大,你好像还有一件事没有跟我汇报。” 高大一楞,随即猛地醒悟过来,额头竟然有细汗噌地冒出,垂首说道:“对不起,沈总,我以为转移忘忧草,才是最重……” 沈银冰打断了他的话:“你给我记住,任何事,都没有高飞的事重要。” “是。” 高大用力点了点头,低声说:“在您走后的大约一周后,高先生才在京华出现。高翠曾经跟着他去过地下楼兰,确定陈果果母子平安--是个男孩。” “是个男孩,又是个男孩。” 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小腹,轻轻叹了口气。 她可是高先生的正牌老婆,陈果果、美国的妮儿,只是高飞的姨太罢了,现在那些可恶的姨太,都生了孩子,是两个男孩,更有一个莫邪征东也在孕育当中,但她这个正牌老婆的肚子,却不怎么争气,到现在还是瘪瘪的,这也不能怪她心情一下子不好了。 “高先生回到京华后,就……” 高大稍等片刻后,正要把高飞做的那些事说出来时,沈总却摆了摆手,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向了套间那边:“我累了,先去休息。” 刚才,她还口口声声的教训高大,说天大的事儿,也比不上她知道她老公的消息,现在却又不愿意听了。 这就是女人,高大虽然没有媳妇,却能清楚理解沈总此时的心情。 所以他也没怎么纳闷啊惊讶的,马上就乖乖的点头,快步退出了办公室。 高大关上房门后,抬头看着东方升起的朝阳,心想:怪不得人们总是说,男人要想活的轻松,最好不要找老婆,果然是这样。 楚扬对此深有同感。 如果不是因为宙斯王、赫拉离家出走,他才不会好像沙比似的,大冬天趴在路边雪窝中,静候一辆雪佛兰越野车的到来。 前几天的那场大雪,冀南比京华下的还要大一些。 市区内现在看不到积雪了,南部郊区道路两侧的田地中,却依然是一片银白的世界。 这个冬天,是华夏北方数十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了。 第2018章 看到了一辆鬼车! 多一个女人,就多一份麻烦。 因为在很多时候,女人就是麻烦的代名词。 越漂亮越出色的女人,就越能招惹麻烦。 但全世界所有的正常男人,好像都很喜欢犯贱,总是希望自己能拥有更多的麻烦,为此不停的自找麻烦……但当真正的麻烦来临时,他们却又像楚扬这样,心里开始抱怨这,抱怨那了。 不过抱怨归抱怨,该做的事儿,楚先生还得来做。 他在等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越野车,准备问问上面的人:凭什么要让他某个娇滴滴的小老婆,去干伺候人的仆人工作,还搞得赫拉见了他都不认识他是谁了。 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事,还要比自己女人忽然不认识自己是谁,让男人伤心的了。 竟然亚特兰蒂斯的人让楚先生伤心,那么他就得索取一定的伤心费,这对走路捡不到东西会腰疼的楚先生来说,是很正常的。 沈银冰在凌晨四五点中回到冀南,除了跟她同行的那些人之外,相信全世界没有几个人知道。 不过,楚扬绝对是其中的一个:昨晚十点多时,他就收到了沈银冰忽然出现在华夏的消息。 这个消息,来自地下楼兰的外界飞龙部。 当初沈银冰被大猩猩扛走后,就利用忘忧粉,提前留下了她去哪儿的踪迹,以供莫邪征东去追踪:这是她在宝岛时,决定受邀前往亚特兰蒂斯作客后,跟莫邪征东的秘密协定。 地下楼兰的风口之战结束后,莫邪征东从高翠那儿得知沈银冰被人扛走后,马上就下令启动了追踪计划,根据沈银冰留下的那些蛛丝马迹,一路追踪到了西亚某国国内,然后线索断掉,沈银冰神秘消失不见。 沈银冰到底是去了哪儿,莫邪征东不知道。 她只知道,假如沈银冰再出现的话,肯定还是会从她消失的地方出现,马上就安排了大批飞龙部的精锐,潜伏在那边,随时恭候沈总的出现。 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当一起跟踪沈银冰的高七等高手,也很丢人的失踪后,外界飞龙部那些人,却是安然无恙:倒不是说他们比高七等人还要厉害,主要是有高七等人吸引了亚特兰蒂斯的反跟踪人员,所以才忽略了他们这些一般人。 就连高飞现在都不清楚,莫邪征东在外界的‘触角’有多长,消息又有多么灵通,而且外界飞龙部的那些人,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平凡。 唯有平凡的人,才不会被人注意,就像一只变色龙趴在树上一动不动,就绝不会发现它的存在那样。 不过,饶是莫邪征东的那些‘触角’神通广大,可他们依然没有发现沈银冰是从哪儿‘蹦出来’的,等发现她的踪迹时,她已经是在华夏境内了。 得知这个消息后,莫邪征东马上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楚扬:在她身怀六甲行动不便、高先生在京华忙的焦头烂额时,好像也唯有楚扬有能力做点什么了。 当沈银冰的车子驶向晨阳养鸭场时,楚扬就趴在了路边雪窝中,等候其中一辆车原路返回:他才不信那些狗屁的西方仙人,为此还跟埋伏在南边那边的宙斯王打了个赌。 打赌的内容很简单:如果亚特兰蒂斯的人,在返回时没有走公路,而是脚踩七彩祥云的直接空遁,他以后就听从宙斯王的吩咐,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同样,如果那些狗屁仙人在送下赫拉(楚扬已经知道赫拉跟沈银冰同行了,也根据莫邪征东的判断,猜出他们跟沈银冰来冀南是做什么的)后,还是回出现在公路上,那么宙斯王就得反过来听他的,让干啥就干啥。 一个娇滴滴的小娘们,随便你让她干什么就干什么--哪怕她是你老婆,你也会感到很兴奋不是,肯定会联想许多的,反正现在某宝网上,有太多可选择的宝贝。 楚扬在等待来自西方的仙人返回时,藏在雪窝子里,这倒不是装比行为(仿佛这样打埋伏才专业),实在是因为他很清楚藏在雪窝子里,要比藏在很多地方暖和。 他在做出这个决定时,就发现跟他一起的商离歌几次想说什么,不过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乖乖跟着他藏在了雪窝中。 直等到心中埋怨女人真麻烦的楚先生,哈着冷气从望远镜内发现那辆该死的越野车,终于出现在视线内后,商离歌才小声说:“我觉得,我们躲在车里,也不会被他们看出破绽的。” 楚先生猛地回头,狠狠瞪了商离歌一眼,很想哭的样子:“姐姐,在我脑子秀逗了才做出如此的沙比行为时,你为什么不提醒我?” “这样,能让我想到我们年轻时,一起去俄罗斯执行任务时的快乐时光。” 商离歌小声的回答,不敢看楚先生愤怒的眼神。 “我们还很年轻,以后你想去俄罗斯趴雪窝,无论趴多久,我都陪你。” 楚扬眼中的愤怒,慢慢化成了柔情,抬手在商离歌的银发上,轻轻摩梭了几下。 他没想到,去俄罗斯趴雪窝的那次任务,过去那么多年了,商离歌竟然牢记在心,毕竟他们一起趴雪窝好多次了,她之所以能牢牢记住那次,是因为他当时忍不住的亲了她。 那是他第一次亲她,就让她牢记终身,成为最快乐的事了。 商离歌就像被主人轻抚的小猫咪,用脸颊擦了擦他的手心。 “要不,现在再亲一个?” 楚扬小声问道。 商离歌双眸中有惊喜闪过,却垂下了眼帘:他们在一起那么多年了,她却总是牢记那一刻的幸福,因为那时候,她觉得他应该是她一个人的男人。 不过接下来让商离歌很失望的却是,就在她等着被他亲时,楚先生却从雪窝中一跃而起:“还是算了吧,他们的车子快过来了,我们还是改变计划吧!” 雅典娜驾驶着黑色雪佛兰,拐过山角后,马上就加大了油门,用最快的速度向市区方向驶去。 大清晨的,路上车子很少。 不过很少却不代表没有,最起码就有一辆银色轿车从对面驶来,而且速度也很快。 路上碰到汽车,就像人渴了要喝水那样自然,雅典娜当然不会有半点惊讶的意思,虽然对方的车速也很快,但公路可是八车道的,足够八辆车同时行驶。 滴,滴滴! 就在两辆车还有几十米远时,那辆车的司机却忽然猛按喇叭,车头一拐,冲着雪佛兰就狠狠撞了过来! 两辆车的时速,现在都已经超过了一百迈,而且距离又是这样近,要是狠狠对撞到了一起,肯定会像火星撞地球那样,撞个粉身碎骨的。 不过楚扬才不怕。 因为他很清楚,当一辆正常行驶的车子,在发现迎面驶来的车辆忽然失控撞过来后,司机的第一反应就是猛打方向盘,躲避。 这么快的车速,司机的这种本能反应,绝对会造成车子失控冲向路边的田野中。 把对方逼到路边田野中去,就是楚扬的最终目的。 他才不会傻乎乎的跟对方硬碰硬,他还年轻,身边美女如云的,怎么可能舍得去死? 他有足够的把握,在对方本能的闪避时,会急打方向盘,在最短的瞬间让车子远离对方,并及时刹车。 楚先生的车技,就像他的女人缘那样让人羡慕,在有所准备之下去撞别人的车子,就跟小孩子撒尿玩泥巴那样简单,轻松。 要不然,坐在副驾驶上的商离歌,也不会在他驾车狠狠撞向雪佛兰时,连眉毛都没有眨一下了。 吱嘎嘎--正如楚扬所预料的那样,对方看到他狠狠撞过去后,马上就猛打方向盘,竟然还能及时踩刹车,看来开车的司机车技也很牛比。 雪佛兰在楚扬驾车撞过来后,并没有如他所愿的为躲避他而冲进路边田野中,而是斜斜的停在了路边。 对方司机的优秀表现,让楚先生多少有些失望。 不过这算不了什么,反正他也没奢望用一场车祸,就把人家给干掉,只要能把他们的车子逼停就行了。 夸的一声,楚扬猛地挂上空档,推开车门就要跳下去时,商离歌却伸手拽住了他,低声喝道:“看!” 看什么啊看? 不知道这时候的时间很宝贵,多浪费半秒钟,就能给对方反应过来的时间? 让敌人做个糊涂鬼,是楚先生的最爱了。 尽管对商离歌大惊小怪的行为很不满,不过楚扬还是看在她是自己老婆的份上,抬头看向了那辆黑色雪佛兰。 然后,他就呆住。 这么冷的天,那辆雪佛兰的车窗竟然都是落下来的,让楚扬一眼就看到了车子里是什么情况。 大冬天落下车窗开车的沙比行为,当然不是让楚先生发呆的真正原因,而是因为他看到车子里--竟然没有人。 一个人都没有。 人呢? 楚扬使劲眨巴了下眼睛,怀疑自己的眼珠子出了问题。 不过无论他怎么眨眼睛,也没有看到车子里有人。 这辆以时速超过一百的雪佛兰在公路上跑,竟然是无人驾驶,连乘客也没有一个,完全就是车子自己在跑,而且还能在楚扬恶意去撞它时,懂得及时躲避。 这不能不让见多识广的楚先生呆住,继而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碰到鬼了。 可现在晨阳已经高照,大白天的除了酒鬼、色鬼小气鬼敢出来外,真正的鬼,哪儿敢在大白天落着车窗的开车玩? 呜,呜呜! 最让楚扬感觉不可思议的是,就在他傻乎乎的盯着车子发呆时,那辆无人驾驶的车子,发动机却发出了低沉有力的轰鸣声。 接着,楚扬就亲眼看到,车轮自己调正,然后擦着他的车子,就呼啸着冲了出去。 “哇草,这是咋回事?” 楚扬使劲咽了口吐沫,用力擦了擦眼睛,目送那辆车急速跑远,空遗满腔的不可思议。 他不知道的是,还有很多市民,也亲眼看到这辆无人驾驶的车,招摇过市。 鬼车。 从此,冀南就多了这样一个传说。 第2019章 认干亲! 高飞回家了。 这是他在被分出高家后,第一次回来,更是主动要求回来的。 如果郑腐没有死的话,高老头不会允许他回来。 没办法,家族利益大过一切,要不然在郑腐决意要对付高飞时,高老头也不会把对他最有帮助的高云华,远远打发到外地去了。 高飞对于高家来说,只是一个晚辈。 可当他从车上下来后,却发现胡同门口有一大群人。 为首的,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双手拄着拐杖,身上披着一件样式‘古朴’的军绿大衣,腰身明明已经佝偻,好像随时都会被大衣给压垮那样,可他还是尽可能的挺着腰板,就像一杆变形的标枪,拒绝旁边人的搀扶。 高老头。 相比起高飞最后一次看到他时的样子,高老头这一年多来,苍老的很快,仿佛小北风只要再吹的大一些,就能带走他的生命那样。 高飞下了车,定定的看着爷爷,很久没有动一下。 自从知道是这老头子的孙子后,高飞当然对高家家史很感兴趣,更知道自从爷爷离休后,除了刚退下来的第二年,曾经亲自在胡同外面恭候某位老人家之外,就再也没有在外面等过人。 今天,高老头却出现在了胡同口,迎接他的亲孙子。 承受不起。 不管高飞对高家有什么意见,他都承受不起爷爷的这份郑重。 “咳!” 对面人群中穿来的一声轻咳,惊醒了高飞。 他快步走了过来,在距离高老头还有一米的地方,双膝跪倒在了地上。 男儿膝下有黄金,只能归天跪地跪祖宗。 当然了,偶尔给老婆下跪,也不是啥丢人的事儿,毕竟现在年代不同了,老婆的地位直线上升,有的更是到了比男人祖宗还要重要的地位。 高老头亲自来胡同口恭候自己的孙子,这是在委婉的表示歉意,跟补偿。 高飞当街给他下跪,是表示他承受不起,更代表着他从没有因为被高家而抛弃,就恨这个老不死的没人性。 他是他爷爷,他是他孙子,他们血脉相承,谁都无法改变,无论谁做错了什么,当孙子的永远是孙子,当爷爷的永远是爷爷。 无论一个人做了什么,当他还记得他是谁的孙子,谁的儿子,还能记得世间有‘孝’这个字时,那么他就是个人。 无论一个人混得有多牛比,有多少个理由,当他忘记养育之恩而对父母大骂时,他都是个畜生--其实,说他们是畜生,也是对畜生的羞辱。 对高先生没有成为畜生,高老头很欣慰,笑着缓缓道:“回来了。” “回来了。” “那就起来,回家。” 高老头抬头看了眼站在远处的眼镜父女,说道:“带着你的朋友。” “好的。” 高飞从地上爬了起来,高云华就走过来,给了他一个有力的拥抱,在他耳边说:“对不起。” 高云华道歉,则是因为在高飞最需要人帮忙时,他不得不听从高老头的去南方。 而且,他在临走之前,更是高飞帮了他一个大忙。 “我们是兄弟,亲兄弟。” 高飞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笑问:“那个女孩子呢,现在怎么样了?” 高飞所说的那个女孩子,自然是高云华招惹的南韩美女了。 听兄弟提到那个女人后,高云华脸上有些扭捏,但还是轻声说道:“她给我生了个儿子。” “吓,爷爷不知道吧?” “知道了,这种事,瞒不过老爷子的。” “那你的腿子咋没断?” “因为我儿子是个三条腿的,所以我的腿子就保住了。” 高云华得意的说:“你也该知道,老头子的思想其实都很传统,最大的希望就是家里男丁越多越好。” 高飞很佩服:“真不敢想象,你是怎么有胆子回家的。” “是老爷子让我回来的,郑腐死的第二天。” “哦,嫂子知道那件事吗?” “你说呢?” “肯定不知道,要不然你的第三条腿早就被咔嚓了。” “我以后要是不长胡子了,我就找你算帐。” 高云华幽幽的说道。 “你比以前,要开朗了许多,这是好事。” 高飞由衷的替大哥的改变而高兴,再次拍了拍他肩膀时,就听到姑父肖战波不满的问:“怎么,难道让大家都等着你们吗?” 高飞俩人这才发现,高老头等人都站在那儿等着他们说话。 不过高老头可没因为他兄弟俩在这儿忘情的说悄悄话而生气,相反他很欣慰,毕竟没有哪一个当爷爷的,不希望看到自己孙子们搞好关系。 可在想到高雅后,却又在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混浊的老眼又黯淡了下来。 高雅虽然总是做些让人很伤心的事,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高家的嫡系第三代。 “小波(肖战波)、云华留下,其他人都散了吧,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 高老头冲一帮子家人发号施令了,反正今天让他们来,就是陪着他来恭候二孙子大驾的,现在排场已经结束,这些仪仗队也该解散了。 除了肖鱼儿撅着嘴的表示不高兴之外,就连高云华的老婆都不敢有丝毫意见,跟高飞笑着低声打了个招呼后,就走了。 眼镜父女,说起来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了,尤其是眼镜本人,特殊的职业让他在忽略各国律法的同时,也对政府高层不怎么在意。 但当他今天在跟高老头对望一眼后,这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那双老眼却像两道霹雳那样,一下子看透了他内心最深处,让他躲五可躲,随即腾起一股子敬畏。 眼镜现在已经知道了,别看高老头一副随时都被大风刮走的弱不禁风样子,其实在数十年前,他可是大手一挥,就有万千虎贲之师冒死冲锋的统帅。 那才是谈笑间让万千人死,而不形于色的杀人魔王,像眼镜、高飞这种当世一流杀死的行为,在高老头眼里就是小孩子玩泥巴罢了,不值一提。 规规矩矩的给高老头见礼后,眼镜才牵着很激动的女儿克莱尔,跟着高飞走进了高家。 一走客厅内,高飞就看到一个穿着普通的彪形大汉,正坐在楼梯口,拿着一份报纸在学习:他明明穿的很寒酸,整个人跟周围古朴大气的环境不配,尤其是流浪汉那样的随便坐在楼梯口的样子,更该让人感到不顺眼才对。 可实际上,他的存在,竟然能让人全然无视于他,就好像他本来就是楼梯上的一个花纹那样,协调的让人忽视了他,却又让人惊讶。 这是个高手。 看到彪形大汉的第一眼,杀手出身的眼镜,第六感就有了一种强烈的威胁感。 彪形大汉当然是个高手,连郑腐在活着时,他都不得不正视这个人。 “铁锥!” 高飞看到彪形大汉后,眼睛一亮,随即快步走了过去。 “我不喜欢拥抱,更不喜欢被人砸肩膀,你把你对我的爱意,深深埋藏在心中就好了,不要轻易来打搅我的清修。更不要向别人说我是谁,因为我喜欢平凡的生活,这能让我领悟生命的存在意义。” 不等高飞走过去,大汗就从楼梯上站起来,抬手挡住了他,在说了一番很有哲理性的话后,不等高飞反应过来,就实施然的转到楼梯后面去了。 特么的,这小子越来越会装比了。 高飞心里骂了一句,接着笑了: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用这种态度来对高飞,才证明他始终把高飞当做兄弟的,就像以前那样。 去扮演如花都不用化妆的大汗,去思索人生去了,高云华只能扮演满茶倒水的角色,还不许高飞插手,搞得眼镜父女很是彷徨。 “你大伯工作忙,你父母又在外面云游未归,所以他们今天都来不了,只能由我跟老爷子陪你了。” 肖战波端起茶杯喝了口水后,看向了高飞。 “姑父,你可别这样说,我来也没什么大事,耽误你工作……” 高飞刚客气的说到这儿,就被肖战波打断:“我们家要有一个干孙女了,这还算不得大事?” “啊?” 高飞愣住,眼镜父女也愣住了。 为了能够让克莱尔‘门当户对’的嫁给刘小龙,高飞听从了高喵喵三策中的上策,决定让克莱尔认高老头当老爷爷的事,他在打电话说要回家之前,可是没透过一丝消息的。 更何况,他也没说要带着眼镜父女过来的。 但肖战波还是一口就说出了他们的来意,高飞他们能不惊讶吗? 对高飞他们的惊讶表情,肖战波很满意。 高老头倒是不动声色的,不过嘴角也抽了下,很像偷到一只鸡的老狐狸。 猛地,高飞明白过来了:当高老头、肖战波看到他带着克莱尔来高家后,马上就猜到他是为什么来的了。 这才是人精。 还有那个高喵喵,怪不得今天早上安慰高飞,说只要他带着眼镜父女一出现在高家,老头子就会猜出他为什么去了。 想到高喵喵的眼光、心计,竟然跟姑父这样的大人物有的一拼,高先生在震惊之余,也有几分得意:看来,这个秘书算是选对了。那么,要不要牺牲色、相来哄住她?不行,绝不能那样,要不然她会上房揭瓦的。 就在高先生心中胡思乱想时,克莱尔却端着茶杯,走到高老头面前,双膝跪倒,把茶杯举过了头。 这叫敬茶,也是华夏传统文化中,认干亲时必须有的一种仪式。 在来时的路上,高飞就曾经跟克莱尔说过这些。 当然了,前提是高老头得同意,认下这个外国重孙女。 可现在还没有等高老头表态,克莱尔就擅自去敬茶,未免唐突了些,要是被婉拒咋办? 毕竟高先生再有把握,也无法掌控高老头意愿的。 不过,高老头接下来的表现,却让高飞跟眼镜提起的心,重重放了下来。 “呵呵,没想到临老(这儿等于死的意思)了,还能认个外国重孙女,我是老怀大慰啊!” 高老头笑着从克莱尔手中端过了茶杯,有些发抖的右手食指,在茶杯内蘸了一下,然后就点在了克莱尔的眉心。 第2020章 高老头的警告! 看到高老头接过克莱尔的茶杯后,没有喝却伸出食指蘸了下,又点在克莱尔的眉心上后,高飞还是有些纳闷的,搞不懂老爷子这样做是啥意思。 相比起不学无术的高先生来说,眼镜这个很希望华夏传统文化的外国人,那双小眼睛里却猛地浮上一抹激动。 克莱尔也不明白,只是觉得额头一凉,很舒服,正要说什么时,就听到旁边的肖战波呵呵笑道:“孩子,你可以起来了。从这一刻开始,你就是高家的孙女了。” “谢,谢谢老爷爷,谢谢姑爷爷!” 克莱尔大喜,赶紧乖巧的给高老头磕头。 高老头笑呵呵的,没有拒绝,坦然承受了克莱尔的跪拜。 高飞虽然不明白那个拿手指头蘸水点额头的仪式,到底是啥意思,却能听懂肖战波的话,知道此行的心愿已经算是完成了,转身看着眼镜,低声说:“恭喜你--你哭什么?” 在高先生看来,这次带着克莱尔来高家认亲,其实就是走个过场,只要高老头在表面能承认了克莱尔,那么不需要举办任何仪式,更不需要登报声明,燕家也会相信她是高家孙女的。 毕竟还没有谁这样大胆,冒认自己是高老头重孙女的,再加上有高飞亲口说出来,燕家必须得信。 今天呆克莱尔来这儿,纯粹就是走个过场罢了,眼镜有必要激动的流猫尿? 搞得好像克莱尔真会成为高家的干孙女那样。 眼镜摘下眼镜,用力擦着眼睛却不说话。 不学无术的高先生不知道眼睛为啥哭,眼睛心里却很明白。 早在隋唐时代,那时候儒术被抬到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孔老先生那套思想,可是被全天下人所承认的。 眼镜曾经在某本古文中看到过,说一个胡人女孩在嫁给一个当朝官员为妾后,生了个儿子,官员很喜欢这个拥有一半胡人血统的儿子,可同时也知道儿子的血脉,注定会成为日后发展的一个重要约束(那个时代的混血儿,一点都不吃香的)。 在那个年代,高鼻子蓝眼睛的胡人,在中原可是下等人,甚至算不上人,地位就跟牲口差不多,哪怕他靠着自己的真才实学成为官员,也会被同僚看不起(当初唐太宗那么牛比,想娶汉人某世家女儿当老婆,都被族长一口拒绝,就因为他的汉人血统不纯)。 这个官员为了别人能接受他小儿子,就求到了孔家族长门前,请他帮忙给儿子正名。 看在这位官员很是为老百姓做了些好事的份上,孔先生思考很久才终于同意了,就在官员小儿子的周岁宴上,用茶水在他眉心点了一下,说他从此就是汉家儿郎,纯正的杠杠的那种。 孔先生给那小儿子点了一下后,就在再也没有谁敢说他的血统不纯了,因为孔先生说出来的话,规定的礼节,在当时那个独尊儒术的年代,就是圣旨。 也正是从那之后,有血统不纯的人想被广大汉人哥们认可,就得找一个德高望重老家伙,拿茶水(女孩子是用朱砂)在眉心点一下,就能成为汉家儿郎的礼仪,就此传了开来。 毫无疑问,高老头在当今华夏,完全称得上是德高望重四个字。 尽管他用茶水点克莱尔眉心的意义,并不是让人承认她是我大汉子民,可这个简单的仪式,却是高老头接受克莱尔为重孙女的郑重表示。 眼镜,不管是放在华夏,还是国外,不管是他身体上特异,还是他的职业,他都是那种不被世人接受的怪物。 能够有个正常女儿,就已经是让眼镜欣喜若狂了,现在女儿又被高老头郑重其事的收为重孙女,他能不激动的不行不行的? “你不知道人在最高兴时,也会哭泣吗?” 眼镜擦着鼻子,哽咽着回了高飞一句。 “哦。” 高先生哦了一声,心里却在想:只有傻瓜高兴了,才会哭。 克莱尔被高老头郑重收为重孙女后,眼镜就知道自己父女俩得退场了,因为接下来,高老头肯定有话要跟高飞说,所以就提出了告辞。 高老头也没挽留,嘱咐克莱尔以后没事就来找爷玩儿,就让高云华送他们父女出了高家。 高老头留下高飞,除了要委婉的表示某些歉意之外,主要是想问问他以后要做什么,还有没有希望在活着时,能去一趟地下楼兰,看看他那些孙姨太们生的高家第四代。 另外,就是让高飞有机会,把沈银冰带回家来。 肖战波能去冀南,给高飞当主婚人,就是高老头的主意。 这已经表明了高家,彻底承认了这个孙媳妇。 虽说沈总目前还是贪狼的大首领,属于邪恶人物的代表,不过她既然不是造成天云动车脱轨一案的刽子手,那么她最大的罪恶也就洗清了,高家完全可以跟她暗中眉来眼去的。 同时,高老头之所以希望沈银冰能来高家,主要是还想说服她,能否彻底解散贪狼组织--如果沈银冰能解散贪狼,那么当局完全可以只处理几个罪大恶极之人,其余那些小虾小鱼的,就放生了吧,反正上天有好生之德。 至于沈银冰这个昔日的大魔头,该怎么做才能把她洗清,高老头也早有计划,无非就是说:沈银冰之所以能成为贪狼的狼主,就是高家安排的最大卧底,主要责任就是把贪狼搞垮,现在贪狼解散了,她卧底的任务也已经完成,是该洗白白上岸的时候了。 对把沈总洗白白了,高老头还是很有把握的。 不过,高飞在沉默片刻后的回答,却很出乎高老头的意料:“爷爷,她还不能解散贪狼。最起码,当前还不能解散这个组织。” “为什么?高飞,你可知道现在是最好的机会?” 高云华问出了高老头想问的话。 高飞却没有回答大哥的问题,只是看着默不作声的高老头,轻声问道:“爷爷,你有没有听说过流波山?” 刚才高飞拒绝自己的建议时,高老头心里还是有些不爽的,沉着个老脸耷拉着眼皮子。 不过,当高飞问出这个问题后,他花白的眉毛却猛地一挑,混浊的老眼中,闪过一抹寒芒,很受惊的样子。 旁边的肖战波,点烟的动作也是一顿,倒是高云华饶有兴趣的问:“流波山?好像是来自我们的古神话中吧?” 跟不学无术的高先生相比,大哥高云华的文化底蕴那是相当深厚的,马上就想到这个所谓的流波山,是奇书《山海经》内的一个地方了。 高飞知道世间还有个流波山时,高云华那时候正在南边海面上晒太阳,郑腐死后他才回来的,所以暂时不知道他走后,高飞又遇到了什么事。 流波山,亚特兰蒂斯,峭壁,飓风这些事--高飞相信高老头肯定知道,毕竟当初要是没有峭壁的话,他老人家是否能安坐在这儿当大爷,还未可知呢。 不过高老头听到‘流波山’后的反应,倒是有些出乎高飞的意料,继而马上就断定老爷子不但知道流波山,而且还应该很知道某些有关那地方的事。 就在高飞希望高老头,能跟他说一些他所需要的事时,高老头却端起茶杯,浅浅的喝了一口说:“我有些累了。高飞,以后有机会把那孩子(沈银冰)带回家来。好了,你去忙你的去吧。” 忌惮。 这个字眼猛地从高飞脑海中闪过。 是的,高老头在他提到流波山后的反应,就是忌惮:他不想谈有关流波山的话题。 依着高老头当前在华夏的地位,那绝对是超然,百无禁忌的才对。 可一个连龙云儿都敢说的流波山,为什么会让他这般忌惮呢? 高飞心中忽然一动:乖乖,老头子不会也是来自流波山的仙人吧? 他胡思乱想着,却不敢再问什么,只好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好的,爷爷,那我走了。” “我送你。” 高云华也看出不对劲了,跟着站了起来。 高老头点了点头,又端起了茶杯。 “有空去看看你姑姑,鱼儿很喜欢跟你在一起。” 肖战波这个当姑父的,自然不会屈尊亲自送高先生出门的,最多也就是抬抬屁股,表示一下拉倒。 “高飞。” 在高云华的陪同下,高飞走到客厅门口时,高老头忽然叫住了他。 他转身看向爷爷。 高老头没有看他,只是盯着手里的茶杯,缓缓说道:“无论你知道了多少,以后最好别试图去了解那些东西……这对你,没有任何好处的。有些事,也不是你能随便插手,轻易改变的。” 高飞没有马上回答,沉默了片刻才说:“那么,亚特兰蒂斯呢?” 在龙云儿所讲的那个传说中,亚特兰蒂斯可是跟流波山一样的存在。 高飞可以听从高老头的话,在流波山没有招惹他之前,无视流波山的存在。 不过亚特兰蒂斯,或许是高飞命中注定无法迈过的一道坎,毕竟他媳妇当前已经去那边了,而且那些人更是趁着陈果果难产时,去攻打地下楼兰的风口。 于情于理,高先生都会好好认识一下所谓的亚特兰蒂斯。 他不希望高老头,也委婉的警告他,对待亚特兰蒂斯就跟对待流波山一个态度。 “亚特兰蒂斯?” 更加出乎高飞意料的是,高老头听懂他的意思后,不但没有警告他少惹事,还很轻蔑的笑了笑,低声说道:“亚特兰蒂斯算是什么玩意儿,只不过是一些……” 亚特兰蒂斯在高老头心中,只是一些什么东西? 他说到后来时,说的声音很矮,高飞没有听到。 他很想再问,肖战波却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西方的亚特兰蒂斯,根本无法跟东方的流波山相比。 老头子在提到流波山时,眼神中有明显的忌惮。 可在提到亚特兰蒂斯时,却是轻蔑。 高飞可以断定,高老头对这两个地方截然不同的态度,决不是因为文化、思想等方面的差别,而是心态。 第2021章 高老头的忌惮! 龙云儿曾经告诉高飞,亚特兰蒂斯跟流波山一样,都是个超然的存在。 可是高老头为什么对这两个地方的态度,一个是忌惮,一个却是轻蔑呢? 这决不是因为高老头是个东方人,看不起西方的愤青表现,而是发自内心的,就像老人家说美国是个纸老虎那样。 在高云华的陪同下,高飞走出胡同口时,还在思索这件事。 “怎么,要不要找个地方坐坐?” 高云华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沉思。 “你很想知道我为什么在提到流波山后,爷爷会是那样反应吧?” 高飞抬头看着高云华,笑了笑。 高云华也没否认:“昂,对此我的确很感兴趣。” “大哥,听我一句话,我觉得你暂时最好不要知道这些事。” 高飞想了想,才抬手拍了拍高云华的肩膀,低声说:“请相信我。” “好,那我就不问了,反正我早晚都会知道的。” 看出高飞很认真的样子后,高云华也没有再强求:“那就这样吧,你在路上注意安全,等你有空了,去我家看看你小侄子去。” “行,没问题,就是不知道要看哪个侄子?嘿,嘿嘿。” 嘿嘿笑了几声后,高飞冲高云华挥了挥手,快步走向路边的那辆奔驰轿车。 早就出来的眼镜父女两个,就在车上等着,看到高飞走过来后,为了表示感谢,眼镜下车亲自为他打开了车门。 “别搞得跟真事似的,我不习惯。” 高飞是真不习惯眼镜这样献殷勤的,大家是哥们,有必要这样客气吗,如果非得客气,真要感谢一下的话,那就来点实惠的,比方让你老婆…… 心中有着很龌龊想法的高先生,在眼镜的殷勤伺候下上了车后,克莱尔语气欢快的说:“叔叔,我还以为得等你很久呢,给你打电话想告诉你,我跟爸爸去那边吃饭的,可你电话关机了,打不通。” “关机了?” 高飞好像这才想起他还带着手机似的,从口袋中拿出手机看了眼,扯过数据线连接电源,就地充电:“哦,你不说我还真不知道,手机是没电了。” 坐在后排的克莱尔,在车子启动后提醒道:“叔叔,你现在可是大人物了,就算手机不能24小时带在身边,但也得有个专门的人,为你接打电话。嘿嘿,要不,我去给你当秘书呀?” “哈,我算什么大人物啊,哪有那么多重要的事?行,只要你老爸跟刘小龙都愿意,那你就来给我当秘书吧,薪水好商量,随便要。不过有一点我得提前声明。给叔叔我当秘书,得懂得低调,免得让人觉得叔叔我是个狂妄的人。” 高飞哈的一声笑,嘴里胡说八道着,却觉得克莱尔说的很有道理,就打开了手机,心想:看来,以后得给高喵喵配个手机了,让她帮我接电话。秘书嘛,不就是干这些破事的? 女儿被高老头正式认为干孙女,眼镜此前心情好的没法说,撇了撇说:“我觉得吧,还是我给你去当秘书好了。我保证,我的要比克莱尔干的更出色。” “算了,如果是你的话,我是绝不会考虑的。” 高飞毫不客气的拒绝后,把开了机的手机,随手放在了仪表盘上,手还没有缩回来,就穿来了叮当一声脆响。 是来短信的提示声。 高飞又拿起手机,打开短信只看了一眼,眼睛就猛地一亮:短信是昨晚发来的,发信人是经常跟他联系的老三,也就是地下楼兰外界飞龙部的负责人。 正要继续开玩笑的眼睛,马上问道:“有什么好事了?” “沈银冰,回来了。” 高飞语气很淡,在说出这六个字后,就落下了车窗,迎着冷风点上了一颗烟。 刺骨的北风马上就扑在了高飞脸上,就像刀子那样凌厉,让坐在后排的克莱尔都觉得脸颊生疼,下意识的靠在了车窗上。 可高飞却感觉不到丝毫的寒冷,对着窗外用力喷出了一口烟雾。 如果不是担心会影响交通,高飞现在真想跳下车,站在马路中间对着来往的车辆,好像大猩猩那样的用力捶打着自己的心口,放声高歌一曲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了。 沈银冰,回来了。 他老婆,回来了。 沈银冰离开时,可是他们新婚后的第二天,被窝还没有捂热,她就不告而别,先是去宝岛那边兴风作浪,后来又被某人蛊惑着去了神秘的亚特兰蒂斯。 尽管楚扬一再安慰他,说沈银冰不会出事的,更不会抱着跟别的男人的娃儿回家--可高先生还是很不放心,哪怕是在睡梦中,也在想着她。 以前时,哪怕是跟沈银冰正式结为夫妻后,高飞也始终认为他最爱的那个女人,应该是甘心做姨太的陈果果,而不是沈银冰。 他迎娶沈银冰,最多只是因为过去俩人间,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再加上他实在不想像沈总这么漂亮妩媚的人儿,嫁给别的男人,所以才不顾一切的跟她成亲了。 可当得知沈银冰被楚某人蛊惑着去了亚特兰蒂斯后,高飞才忽然发现,他对沈银冰的感情,决不是出自雄性动物的某种占有欲,而是一种心与心的相连。 他一点也不敢想象,如果就此失去沈银冰后,他的人生还有没有继续下去的意义。 现在好了,沈银冰回来了。 无论她在外面历经了什么事,哪怕真像楚扬那个乌鸦嘴所说的那样,高飞也肯定他绝不会在乎--他在乎的,只是沈银冰本人:只要她能回来,就好! 这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高飞更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他此时有多么的开心,浑身热的受不了,热血澎湃的让人难受,唯有迎着寒风大口吸烟,然后被呛的咳嗽个死去活来,才能稍稍缓解他的激动。 看着剧烈咳嗽,还有大口吸烟的高飞,眼镜没有阻止他的发神经,只是放慢了车速,眼神温柔的看着他。 克莱尔也慢慢理解了高飞此时的心情,清了清嗓子后,唱起了一首很著名的俄罗斯情歌。 她的声音悦耳动听,就像炎炎夏日间的清泉那样,让高飞忘记了咳嗽,也忘记了吸烟,就这样下巴搁在车窗上,眼神迷离的望着外面。 一辆红色跑车,呼啸着从右边冲了过去。 开车的是个潮流青年,就是那种大冬天不穿袜子穿单鞋的小伙子,落下车窗冲高飞竖起一根中指,扔下一句沙比后,才扬长而去。 高飞笑了。 他忽然觉得,他的思想还真是升华了哎,被人无端端的骂个沙比,竟然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要不是顾忌有个侄女在场,说不定他还会大声喊,他就是那个啥。 人在很高兴时,心境总是会很反常的。 不过眼镜才不愿意用自己哥们当那个啥,马上就猛踩油门,加速,在女儿清脆的歌声中,呼呼的追向了那辆跑车。 要是在高速公路上,要想追上那辆红色跑车,眼镜还得费点劲,毕竟现代年轻人个个开车都像是要急着投胎那样,有多快就有多快。 可是在闹市区,车速无法提到最快时,车技就很重要了。 很明显,那个潮年的车技相比起眼镜来说,要被拉下十七八条大街,很快就被追上了。 眼镜连犹豫都没有犹豫一下,开着奔驰就狠狠撞在了红色跑车的屁股上,反正这车子是皇朝会所的,也不是他的…… 遭到撞击的潮年大骇,随即大怒,停车推门跳下车子时,手里已经多了个美国大砍刀,咆哮着就冲向奔驰驾驶座这边。 眼镜奸笑一声,猛地一轰油门,车子冲着潮年就撞了过去。 吓得潮年赶紧往旁边闪:哎哟喂,还有比爷们更不要命的沙比来! 开车的某沙比,当然不会真撞他,最多也就是驾车擦着他身子飞奔而过时,顺手把他左手手腕上的某名表摘走罢了。 穷玩车,富玩表,单看这块镶满钻石的手表,最少也得价值几十万,也算是给潮年个小小的教训了。 “哈,哈哈!” 举着手表,眼镜孩子似的哈哈大笑,扔给了高飞:“给你了,算是祝贺弟妹安全归来!” “君子不饮盗泉之水。” 高先生很有风度的淡然一小,随手把手表扔了出去。 一辆厢式货车的左侧俩轮子,马上就从那块手表上碾压而过。 等潮年大声喊骂着吹过来时,除了一块被压成饼的金属块外,那辆比他更嚣张的奔驰,早就已经消失在了前方的车流中。 追尾后直接逃逸,这对普通人来说当然是大事,不过高先生才不在乎,正如他好像瞎子那样没看到眼镜把奔驰车头撞坏了那样,更不会在意后面隐隐有警笛声传来。 在克莱尔的指引下,眼镜驾车来到了西城郊外的一座河边别墅前。 这地方是富人集聚区,这栋别墅,就是燕家在京华的房产之一。 因为后天就是元旦,就是邢雅思跟刘小龙大婚的好日子了,所以燕家有头有脸的人,基本都来到了京华,准备参加婚礼。 燕家的大本营是江南,燕家的人,也大部分都适应不了北方冬天这种寒冷的气候,哪怕是太阳明晃晃的挂在天上,也没几个人愿意外出游玩,都在屋子里憋着。 早上时,刘小龙就打电话告诉克莱尔,燕家的几个重量级人物,今天都在别墅中,为他们的婚事瞎几把操心,能不能让他们主动退婚,就看克莱尔能否被高家接受了。 “你确定就是这儿?” 眼镜把车子停在别墅门前时,扭头问了女儿。 “是11号吧?” 克莱尔推门正要下车时,高飞说话了:“就是这儿。” “你怎么这么确定,你来过?” 眼镜问道。 “没有来过。” 高飞摇了摇头,指向别墅那边:“可我认识她。” 顺着高飞手指的方向望去,眼镜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修身羽绒服的女孩子,恰好从别墅客厅内走出来,正向门口这边张望。 “她是谁?” “刘小龙的那个未婚妻。” 第2022章 哟,熟人啊! 官方消息,出身燕家的邢雅思,才是刘小龙的正牌未婚妻。 眼镜父女当然知道这个消息,也爱屋及乌的痛恨上了邢雅思,觉得她就是个破坏别人美好婚姻的小巫婆。 别看眼镜自身比正常人多长了一只手,因此而内心极度自卑,不过他却为能有克莱尔这样一个漂亮女儿而自豪。 在得知老刘家要变卦,逼着刘小龙要迎娶邢雅思时,眼镜的第一反应--当然是暴怒,随即才会想:那个邢雅思,能有我女儿漂亮?她能嫁给刘小龙那个混蛋,无非就是仗着家世好罢了! 但当高飞指着走向别墅门口的女孩儿,跟眼镜介绍说这就是刘小龙的官方未婚妻邢雅思后,眼镜才知道他此前,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了。 邢雅思,个头没有克莱尔高,身材也比不上克莱尔那么前突后翘的让人心烦(其实刘爷就是被小克的身材给迷住了),但毫无疑问的是,除了这两点之外,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克莱尔好像都无法跟邢雅思相比。 尤其是那双眸子,更有着西方女人拍马、拍屁股都赶不上的含蓄,就像一口深潭,让男人在不知不觉中就想跳下去,去搜寻生命从哪儿来的这个秘密。 一下子,为女儿自豪的眼镜,对邢雅思的敌意小了很多。 “其实,我觉得还是我侄女漂亮些,也更值得刘小龙那个家伙去追求。” 仿佛看出眼镜心里是怎么想的,高飞拍了拍他手背,推门下了车:“最重要的是,人家根本没有看上你女婿。” “晒特个岛国人的,你这是在安慰我,还是在打击我?” 眼镜小声骂了句时,有些担心的看向了女儿。 他还真怕克莱尔在看到邢雅思后,会有些自惭形秽。 不过着迷华夏文明的眼镜却不知道,其实西方女孩子最大的优点,就是特别有自信了--嗯,就是脸皮比较厚。 邢雅思快步走到了门前,眼里带着某种感激的喜悦:“来了。” 高飞能出现在这儿,就证明他答应她的事儿,要实现了,当然会感激他,会高兴。 “昂,来了。” 高飞抬手搓了搓好像没啥知觉的腮蛋子,问道:“你家大人在不在?” “都在客厅内喝茶,聊天呢。” 邢雅思说着,看向了走下车的克莱尔,由衷的赞了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啊。” “谢谢,你也很漂亮。” 克莱尔一脸自信的微笑,下意识挺了下胸膛。 就像孔雀开屏那样,遇到情敌展示自己的本钱,也经常出现在女人中间的。 感受到来自克莱尔的挑战后,邢雅思只是笑了笑,就抬手做出了个请的手势:“高先生,请进。” “雅思,是谁来了?” 这时候,一个中年妇女也出现在了客厅门口,大冬天的还穿着露腿的皮草群,看来也是个爱美不要命的。 “是我的几个朋友,来拜访伯父他们的。” 邢雅思高声回了一句,才低声说:“这是我二婶,为人有些强势。她若是有什么说不着的地方,还请高先生多多包涵。” 一个女人要是被人形容为强势,其实就是势力的意思。 高飞当然懂,并很快知道了二婶的强势。 二婶轻飘飘扫了高飞等人一眼,冲门外吐了口吐沫,就转身回屋了:“哪儿来的朋友,也不预约就乱上门。” 二婶在说这句话时,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实际上她也是故意说给高飞等人听的,同时也反映出,邢雅思在燕家的地位,还真是不咋样。 要不然的话,势力的二婶,就不会说出这番话了。 尤其是二婶重重关上门的动作,更是让邢雅思有些尴尬,看了眼旁边的眼镜父女,低声对高飞强笑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在这个家里太老实了?” “我听说过你的事。” 高飞倒是很理解邢雅思这句话的意思:“主要是因为你从小不是在燕家长大的,再加上你回家后,就逼着你的一个堂哥离家出走,他们对你有意见也是很正常的。不过,如果他们要是知道你的……” “他们不会知道的,我也不想他们知道。” 邢雅思打断了高飞的话。 “我也不会说的。” “那我就谢谢你了。” 邢雅思含笑道谢时,已经来到了客厅门口,伸手推开了门:“高先生,请。” 高飞也没客气,率先走进了客厅内。 客厅很大,沙发很多,装潢很豪华,大约十几个人,男女老少都有,围着沙发坐成一圈,正在那儿喝着大茶磕着瓜子的砸蛤蟆。 高飞等人走进来后,除了一个五旬出头的男人放下茶杯外,其他人包括二婶,就像没看到他们出现那样。 尤其是那个二婶,还满脸厌恶的低声嘟囔了句什么。 从燕家人的反应来看,再次证明了邢雅思在这个家里,有多么的不受喜欢。 “雅思,这几位是?” 五旬男人仍旧坐在沙发上,迫于某些礼节,他身为众人的老大,不得不出面跟邢雅思带来的客人打个招呼。 但也仅仅是打个招呼罢了,在他心中,高飞等人还远远没有资格,郑重其事的认识他。 “大伯,这位是高飞,高先生。这两位,是高先生的朋友。” 邢雅思很为家人的态度而感到不好意思,不过同时心中也有些小期盼:等你们知道他是谁后,会是一副什么表情呢? 呜啦,呜啦! 邢雅思她大伯正要礼节性的点点头,说几句客气话时,外面传来了刺耳的警笛声。 两辆警车,还有一辆红色跑车,就像赛车那样,吱嘎嘎的停在了别墅门口。 车子被撞,手背被抢的潮年,当先跳下车子,抬脚就冲着奔驰狠狠一下,嘶声吼叫:“表、张局,这就是肇事车辆!草,敢特么的撞我车子,抢我手表,我弄不死这些傻叉!” 潮年的嘶声吼叫中,四五个警察从车上跳了下来,向别墅中张望着。 “看,你惹的祸端来了。” 高飞冲眼镜呶了下嘴巴,这是埋怨他刚才有些太兴奋,真以为车技好,有个漂亮女儿,长了三只手,撞人家车子抢人家手表后,警察就不敢找你啊? “这是怎么回事?雅思,你去问问!” 刚才大伯碍于燕家是书香门第,对高飞还能笑一个,当看到有警察快步走进别墅中后,笑容就收回去了,浓眉一皱,语气清淡但官威十足的吩咐邢雅思。 克莱尔连忙解释道:“啊,对不起啊,这些警察是来找我们的,在路上我们出了点小交通事故。” “我就说怎么跑我们这儿来了,原来是闯祸后来避风了。” 二婶闻言,看着邢雅思冷哼了一声,说:“虽然我们马上就跟刘家是通家之好了,可在婚礼还没有举行之前,最好别给亲家那边惹麻烦!” 她这是在警告邢雅思,赶紧让你这几个朋友滚蛋,免得给我们惹麻烦。 高飞虽然对邢雅思很不感冒(主要是因为她真身的身份),可也实在看不惯燕家这些人,眉梢一挑正要说什么时,却听院子里有人说道:“咦,高、高飞?” 高飞回头一看,乐了:“哟,熟人啊,张大少,啥时候走上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了?” 带头前来缉拿肇事逃逸、当街抢劫嫌疑人的警官,竟然是高飞的老熟人,张幕涵她哥哥、高雅曾经的死党,张耀明张大少。 跟张耀明相比,燕家那些人在高先生心中可就更没啥档次了,索性走出客厅,多年不见老朋友那样,拉着张耀明的手寒暄起来:“你妹还好吧?” 张耀明腮帮子猛地一哆嗦,本能的正要发怒,却猛地意识到对方是谁了,尴尬的笑了下回答:“还行吧,出国深造去了。” “哦,对不起啊,刚才那句话有些唐突了,出国好啊,出国好,外国的月亮比较圆。” 胡说八道了几句,高飞明知故问的:“张局,你这是来干嘛了?” 张耀明还没说话呢,潮年噌的一声就跳了过来,指着高飞鼻子就骂道:“你这个装傻卖呆的沙比,你说我们来找你干……” 啪的一声,张耀明用很干脆的一记耳光,把潮年的话给打进嘴里去了。 潮年呆住:“张局、表哥,你打我?” 张耀明没理他,转身看着高飞笑道:“你别介意,我一个元方表弟,人有些混。得了,我还有事,先去忙了。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再坐下来喝一杯。” “好,那就不打搅张局你工作了。” 高飞笑着点了点头,看着张耀明的背影,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唉,张大少都知道做正事了,你为什么总是不能回头? 被狠狠抽了一耳光的潮年,走出别墅大门后,才慢慢清醒过来,哭丧着脸问:“表哥,你怎么打我?” “打你?打你是为了救你!” 张耀明挥手,让几个手下上车后,才抓主潮年的衣领子,语气阴森的问:“你知道你骂的是谁吗?” 看到张耀明眼神这样吓人后,潮年再傻,也知道这次提铁板上了,瞠目结舌的问道:“是、是谁?” “昨晚我去梅丽莎酒吧时,你们几个家伙不是在吹嘘,说什么认识敢跟整个国家对抗的高飞高二少吗?” 张耀明骂道:“草,当时我就知道你们在吹牛!” “我是认识高飞啊!” 潮年很要面子的辩驳道:“可这跟--吓,他、他不会就是高飞吧?” “哼,你没有被他给弄死,算你走运。” 张耀明懒得再教训表弟,推开他就跳上车子,警笛也没敢拉的就跑了。 潮年这时候哪敢再要公道,连滚带爬的上了跑车。 坐在副驾驶的一个美少女,正在对镜贴花黄,看到潮年上车后,就有些奇怪的问:“咦,你没有去找那个傻……” 啪的一声,潮年一耳光就抽在美少女脸上:“傻尼玛比啊,不想死的闭嘴!” 美少女心里有多委屈,燕家人当然不知道。 他们都在为邢雅思这几个狐朋狗友打搅他们喝茶砸蛤蟆而不满,竟然连警察都招来了,哪怕大伯素质再高,也忍不住一拍案几:“雅思,请你的朋友们离开,别打搅我们!” 第2023章 高飞的威胁! 如果这儿不是京华,燕家的大门,尤其是邢雅思几个狐朋狗友随便来的? 大伯在拍桌子让邢雅思请高飞等人离开,就已经考虑到身在他乡,最好说话做事要文明些了。 当然了,他也亲眼看到,高飞好像也有些小能力,要不然也不会让那些气势汹汹的警员们闪人。 不过再有能力,还能厉害过燕家? 厉害过刘家? 大伯发怒后,邢雅思脸色一变,还没有说什么呢,高飞就抢先说道:“我们来这儿,可不是邢雅思让我们来的。” 一直没说话的她二叔,立即冷冷说道:“那是谁让你们来的?” 高飞没有马上回答,拿出一颗香烟叼在了嘴上,点燃后才说:“我想来,就来了。” “你想来就来,你算是个什么东西?” 对男人抽烟很反感的二婶,这时候再也无法保持应有的豪门贵妇形象了,马上就破口大骂,指着门外:“给我滚出去!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啊,敢在我家里吸烟!” “大伯,二叔,他是高飞!” 看到高先生扮猪吃老虎扮的差不多后,邢雅思才说:“你们大家,好像都该听说过京华高家,听说那个让一九七三都很头疼的高飞吧!” 邢雅思的话,就像一块看不见的透明胶带那样,一下子就把大伯二婶等人的嘴巴给粘住了,大家伙都傻傻的望着高先生,眼珠子瞪的老大了。 燕家人震惊的,并不是高先生的出身:京华高家诚然是一等一的豪门世家,当前更是如日中天,但燕家也不是困难户,而且又远在江南,对高家也没太大的忌惮。 真正让他们吃惊的,还是因为高飞就是独立对抗一九七三的那个人。 燕家的先辈,同样是参加过东亭会议的,也接到了郑腐的某些要求,不过因为高先生始终没有去江南那边发展,他们并没有太在意。 可他们却很清楚,能够逼得郑腐那样做的人,决不是他们能招惹得起的! 所以他们在得知此高飞,就是彼高飞后,吃惊发呆也是很正常的了。 看来本少的知名度还是可以的,以后要不要考虑接几个广告拍拍? 对燕家众人的吃惊态度,高先生很满意,不过也懂得最好别嚣张,毕竟今天来这儿是求人的,而燕家也不是那种随便人可以捏索的。 “啊,原来是高、高少啊,请,请坐!” 最先醒悟过来的是大伯,连忙站起来热情的打招呼,同时狠狠瞪了二婶一眼,觉得她刚才的行为,真是有辱燕家的书香门第身份:跟高少这种档次的人打交道,难道不该拿出该有的风度? 二婶虽然是个女人,可也非常热衷、关心国内时事,所以才能知道高先生的威名,醒悟过来后,俏脸马上就有些发白:她可是早就听说了,这个高飞可是个不走寻常路的家伙,动不动就拔刀子动粗。 今儿得罪他了,谁敢保证晚上他不会摸到她炕上,把她给狠狠玷污了? “大伯,我跟邢雅思是朋友,你还是喊我高飞就好,什么高少不高少的,那样太见外了。” 高飞说出这番话时,觉得自己很是虚伪,不过也很得意自己脸皮又厚了一些,最起码说谎话时,没觉得脸有一点点的热。 虽说不知道高先生忽然大驾光临,到底是有何贵干,但燕家那些无关紧要的老婆孩子,还是都很知趣的上了二楼,只留下了燕家兄弟。 贵客临门,依着华夏传统礼节,自然得喝一杯。 不过,高飞可没空在这儿浪费时间,他现在是归心似箭,只想办完这边的事,赶紧回冀南,话说两个月没看到娇妻了,各方面都想得不行。 婉拒了好客的大伯热情后,高飞开门见山的说:“大伯,我今天来呢,主要是想跟你介绍一个人。” “克莱尔。” 高飞指着克莱尔:“这是我侄女,我家老爷子的重孙女。” “啊,克莱尔小姐,你好。” 大伯不知道高飞为什么要给他介绍克莱尔:卧槽,高老头还有个洋重孙女,今天跟着他孙子来找我们,是让我掏红包的吗? 克莱尔也很彬彬有礼的弯腰给大伯行礼,问好。 高飞马上又说:“克莱尔这次来呢,是要请大伯你们,在元旦这一天参加她的婚礼。” 克莱尔马上从挎包内拿出一张大红请柬,双手递了过去:“还请大伯赏光。” 哦,原来是她要结婚,请我去参加婚礼的啊。 嗯,看来高家还是很懂礼貌的嘛,知道我们燕家来到京华了,才想借这个机会跟我们搞好关系--大伯想到这儿后,心情愉悦的结果请柬,打开说道:“好,好,到时候我一定、一定--刘小龙?” 克莱尔淡定的回答:“是的,我的未婚夫就是刘小龙。” “哪个刘小龙?” 大伯在问出这句话时,感觉到了明显的不好:不会是老刘家那个崽崽吧? 大伯希望,请柬上的刘小龙,并不是老燕家为邢雅思苦苦寻觅的乘龙快婿,但克莱尔的回答,却让他呆若木鸡。 要跟克莱尔结婚的那个刘小龙,正是他们所关心的刘小龙。 其实,早在决定把邢雅思嫁到老刘家去时,燕家就知道那个家伙有个外国女朋友,好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不过,就像老刘以前允许儿子跟克莱尔交往那样,燕家的人也以为那是年轻人的逢场作戏:最多也就是找个洋妞玩玩罢了,怎么可能会允许她真嫁给刘小龙? 所以呢,燕家压根就懒得去打听这件事。 但现在,完全被燕家、老刘家忽视了的克莱尔,却出现在了燕家别墅中,以高老头重孙女的身份,请他们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大伯的素质虽然稍高了点,但政治觉悟却很高,在惊讶过后,马上就想到了更深的层次,也猜出高老头为什么要认克莱尔为重孙女了:高家,很支持克莱尔嫁给刘小龙! 眼看邢雅思后天就要结婚了,没想到却忽然出了这么一档子意外(燕家压根没想,他们的决定对于克莱尔来说,也是很意外的),今天克莱尔更以高家人的身份来撒请柬,这摆明了是要仗着高家,来跟燕家抢女婿。 大伯的第一反应:哈,哈,高家还真以为自己在华夏一掌遮天,连别人女婿都敢抢?这是完全没有把我们给放在眼里啊! 人在气到极点时,反而会笑。 就像现在的大伯,把请柬重重摔在案几上后,就冷笑着说话:“呵呵,高少,高家好像也太霸道了吧,凭什么破坏别人的美好姻缘?” 高飞没说话,只是双眼上翻看着天花板,阴阳怪气的,脸色很阴沉。 他不说话,是因为知道克莱尔会说:“不知道是什么人,明知道我跟刘小龙早在半年前就订下了完婚的日子,却又在月初横插一脚,仗着自己是豪门大族,不顾我的感受,跟刘家牵线。大伯,请问一下,这算不算是破坏别人的美好姻缘?” “你……” 大伯被克莱尔堵的是哑口无言,毕竟理亏在先。 二叔说话了,狡辩道:“当时我们在提出雅思跟刘小龙的婚事时,刘家可没说他有什么未婚妻。” “现在知道了吧?” 高飞伸手把烟卷从嘴上拿下来,冷冷的说:“既然知道了,那就赶紧去退婚。” 高飞方才还很客气、现在却很强硬的样子,当然会让大伯很不满,语气生硬的说:“高飞,你只是个晚辈,还没有资格用这口气跟我讲话!” “刚才我是你晚辈。” 高飞淡淡的说:“现在,我只代表我自己,跟高家无关。” 大伯眼角猛地一跳,厉声问道:“高飞,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高飞冷笑:“没什么意思,就是想告诉别人,谁敢抢我侄女的老公,我就要谁难堪。呵呵,我连一九七三都敢惹,还会害怕燕家?” 大伯脸色更加难堪:“你、你这是在恐吓我?” “不是恐吓,是来真的。” 高飞更正了一句,站起来转身就走:“反正我这人最喜欢用非常手段来解决问题了,希望你们能给我个机会。” 眼镜父女,马上就跟了出去。 邢雅思站在门口,没有动,只是垂着头盯着脚尖,默不作声。 不过她知道,她跟刘小龙的事,就此晃了。 燕家或许不会怕高家,毕竟这件事他们勉强站在道义的高度上。 可他们肯定会怵头高飞,毕竟高先生的恶名,现在算得上是名扬华夏了,燕家决策人除非脑子被门挤了,才会因为一桩整治婚姻,得罪他。 或许,燕家咬咬牙为了面子,会跟高先生死磕到底,但绝对不会忘记高夫人--又是个什么样的存在,那可是华夏顶级大魔头。 虽然沈大魔头最近偃旗息鼓了,不知道跑哪儿蛰伏起来了,可只要是稍微有些记性的人,就会想到宝岛那边的106大案。 沈大魔头,会在燕家跟高飞的战争中,袖手旁观吗?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所以,燕家这次嫁女一事,肯定会搞得灰头土脸,狼狈回江南。 想到这儿后,邢雅思嘴角微微勾起:唐鹏,不知道你得知我退婚后,会是什么反应? 唐鹏在得知邢雅思退婚后,会是什么反应,刘小龙他爸当然不知道。 他只知道,在高飞带着克莱尔来刘家转了一圈后,前脚还没有走出客厅呢,他就一下子把案几给掀翻了,更是叫嚣着让高飞滚回来:我要跟你大战三百回合! 对于老刘的嚣张,高飞当然不敢用强了,只是及时关上了房门,倾听茶杯砸在门板上的悦耳。 没办法,看在刘小龙是自己兄弟、老刘是自己侄女未来公爹的份上,高先生就算是再强势,好像也得任由老刘大骂他是个挨千刀的兔崽子了。 “刘小龙,你特么的给我记住,除非老子暴毙身亡,要不然你别想娶个洋女人回家!” 当老刘的吼声再次从客厅内传来时,刘小龙已经兔子般的窜出了门外,带上房门后,一把抱住高飞,泪流满面:“哥们,从此后,你就是我最爱的人!” 第2024章 她要赶走潘冬冬! “喊叔叔。” 高飞一把推开刘小龙,郑重其事的说:“从今儿起,你就要管我喊叔叔了。” “喊你个蛋!” 刘小龙吼了一嗓子后,才冷静下来,顿时有些傻眼。 以前他刚追求克莱尔时,就知道她喊高飞叔叔的,这是应该,谁让她老子跟高飞是兄弟之称了。 那时候,高飞也跟刘爷开玩笑,让他喊叔叔。 不过却被刘小龙当个屁给忽视了,高飞也没在意,毕竟他也没想到,这句话会真心追求克莱尔,要娶她为妻。 后来刘小龙跟克莱尔感情发展到一起滚被单的地步上,高飞也早就忘记了这回事,直到今天成功把克莱尔‘运作’为自己侄女后,他才猛地想起了这件事。 克莱尔现在是高老头的重孙女,就得正儿八经的喊高飞叔叔了,她的丈夫也跟着喊叔叔,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不过,要是想让刘爷喊高飞叔叔,他可是一万个不愿意了:哥们变叔叔,请问世间还有比这更草淡的事儿吗? “哼哼,不管你愿意不愿意,这都是事实,除非你放弃克莱尔。” 高飞双手抱着膀子,双眼朝天发出了一连声的冷笑。 “草,不就是一个称呼吗?刘爷我不在乎,以后我喊你一声叔叔,心里就会骂一句大沙比的。” 刘小龙愣了半晌,才猛地一跺脚:“好,我就喊你叔……”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背后房门开了,拉着一张大黑脸的老刘走了出来。 “爸。” 刘小龙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因为他看到老刘是一只脚光着的,那只鞋子就在手里攥着呢。 老刘没有搭理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只是用看阶级敌人那样的目光,凶狠的瞪着高飞,寒声问道:“你让这个混蛋喊你叔叔,那么以后你是不是就要喊我大哥了?” 天地可鉴,刘小龙是高飞侄女的女婿,他跟老刘就算是平辈了,以后跟老刘哥们相称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他傻了才会那样做,赶紧陪笑道:“伯父,您就算给我两个胆子,我也不敢……” “不敢?不敢你让我儿子喊你叔叔!” 老刘忽地咆哮起来,拿起皮鞋对着儿子就狠狠砸了下去,边砸边骂:“我打死你个混蛋!养你这么多年,到头来让你老子跟一个兔崽子称兄道弟,你真给你老子我争气啊!” “爸,您息怒,听我说……爸!” 刘小龙被揍的鬼叫连连,抱头向院门口那边跑去。 高飞见事不妙,正要偷偷溜走,老刘却高举着皮鞋,冲着他扑了过来:“还有你这个小王八蛋,毛刚长齐,就敢跟我称兄道弟,我非得替你家老爷子好好教训一顿!” 高飞可不是刘了龙那样的,皮鞋还没有砸过来,就兔子一般连蹦带跳的跑向了门口,更是比刘小龙抢先逃了出去。 看着两个落荒而逃的家伙,老黑着一张脸的老刘,跳着脚的大骂了几句后,接着转身拎着鞋子,哼着《智取威虎山》的小调,慢悠悠的走回了客厅。 老刘是家里的绝对权威,他在发怒时,连他媳妇也不敢说半个字,刚才拿着皮鞋砸刘小龙时,她只会躲在门口心中念佛,祈祷儿子赶紧跑。 现在看到老刘竟然笑呵呵的走回来后,不但没有为儿子成功逃脱而高兴,反而有些怕的问道:“老、老刘,你不会是被那孩子给气傻了吧?” “你看我像被气傻了的样子吗?” 老刘到背着双手,实施然的走过她面前。 刘夫人赶紧关上房门:“你没被气傻,那你怎么笑啊?” “高兴了才笑啊。” “你高兴什么呀,老高家那小子都成你兄弟了。” “你老娘们懂个屁,赶紧的去泡茶,骂了半天,嗓子冒烟。” 老刘瞪了她一眼,拿出香烟点上一颗,倚在沙发上继续智取威虎山。 “还真傻了,傻的不轻。” 老刘媳妇小声嘀咕了句,却没敢罗嗦,赶紧去泡茶了。 她哪儿知道,老刘现在是又惊又喜。 他惊的是,高飞刚才在书房时,跟他说了邢雅思的真实身份:那个看上去冰清玉洁的女孩子,竟然是个邪教中人(老刘敢肯定,高飞是不会骗他的),这要是真嫁到刘家,这就相当于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能把他从宝座上轰下来。 老刘喜的是,高飞竟然破坏了邪教的阴谋,让克莱尔拜高老头为爷爷,更是逼着燕家退婚,让老刘不用得罪人,更不会担心儿媳妇是个外国妞,影响到他的事业了。 “唉,高家那小子这手玩的漂亮。说起来真得感激他,不过这些兔崽子是不能给他好颜色的,要不然他会翻天的,最好是还是占了便宜再生气,这才彰显老刘的过人之处啊。” 老刘喜滋滋的盘算着时,媳妇端上了一杯大红袍,他又说:“再去搞两个小菜,咱们老两口子喝一杯。” 就在他们老两口子喝酒时,刘小龙也在某大饭店宴请高飞,眼镜父女,还有黛雅。 眼镜虽说还是看自己女婿不顺眼,可不管怎么说,他也看出刘小龙是真心爱自己女儿了,而且家世又是杠杠的,女儿更成为了高老头的重孙女,这绝对算得上是因祸得福吧。 这样一盘算,眼镜心情大好,最多也就是摆摆老丈人的架子,拿着手术刀慢条斯理的警告某人,婚后要是敢辜负他女儿,哼哼,特么的走着瞧! “行了,天也黑了,我这腿子贱的也跑一天了,还真累了,得回去休息了。” 酒过三巡后,喝的小脸红扑扑的高飞站起来告辞:“你们一家人继续--哦,对了,眼镜你把我车子撞坏了,这帐还没有跟你算。” “开我的,我车子比你车子好。跑车,你就偷着笑吧你!” 刘小龙把车钥匙咣当一声扔在桌子上,双手抱拳:“慢走,不送!” 高飞没搭理他,自然也没拿车钥匙,只是对他竖了个中指,脚步有些轻浮的走出了包厢。 刘小龙说不送,可眼镜一家三口都出去送高飞了,他当然也不能坐在那儿等,只好抱怨着都是自己人,还来这些虚的干鸟用,不情不愿的跟了出来。 来年,肯定又是个丰收年,因为他们走出酒店时,天空中竟然又飘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 开着自己那辆前脸撞坏了的奔驰,高飞落下车窗,任由雪花打在自己脸上,希望能让自己喝多了的脑袋清醒一下。 在受到老三发来的短信,说沈银冰已经回到冀南后,高飞最大的愿望,就是立刻赶回去,把心爱的小老婆抱在怀中,看看缺少了什么零件没有。 不过等他完美处理完克莱尔的事后,才发现还不是回去的时候。 大后天就是刘小龙跟克莱尔的大婚之日了,同时也是眼镜跟黛雅的好日子,高先生身为他们翁婿俩人的铁哥们,没理由不参加婚礼。 还有就是,刚才喝酒时,刘小龙就提醒他,秦紫阳还在某酒店内等着他。 秦紫阳来京华,一来是为了找老公,二来就是给专为天涯化妆品一事,给那些二代们一个说法。 高飞才是天涯集团的大老板,于情于理,他都得亲自出面,去给那些二代们开会。 还有就是,邢雅思再也不用嫁给刘小龙了,好像这事得跟唐鹏说一句。 这样一想,高飞才发现还有很多事没办,有些头疼的抓了抓头发,来到一个路口后,直接右拐向云霄阁会所那边驶去。 雪花纷飞中,高飞驾车驶进了云霄阁会所的停车场,老远就看大厅台阶一侧站着个身穿黑色貂皮大衣的女人,就静静的站在那儿抬头望着漫天飞雪,一动不动的好像一尊雕像。 几十米的远处,还有一个女孩子,双手抄在口袋中,目光随着高飞的车子缓缓移动。 高飞认出了这个女孩子:小月。 把车子停在小月身边,高飞从车窗内探出脑袋:“赏雪呢?” 小月摇了摇头,淡淡的说:“我没那闲情逸致。” 小月对高飞的态度有些冷,是因为他把宋慧乔带来了云霄阁会所,结果才造成韩玄惨死。 高飞好像很清楚这一点,自然不会责怪小月对自己的冷淡态度了。 更何况,他可不是没见过红尘妖道了,不过见了两次,就把人家给办了两次--如果这也算是给韩玄报仇的话,那么高先生还真不好意思说。 好像也觉得自己对高飞态度有些冷,就在他尴尬时,小月又低声说:“你来的正好,去开解一下冬姐吧。” “她怎么了?” 高飞这才认出,站在那边的黑衣女人,原来是唐鹏的老相好潘冬冬。 小月的回答,却让高飞听起来有些迷糊:“唐大少,要跟荆无艳结婚了。” “哦,那还真得恭喜他。” 高飞哦了一声,心里有些奇怪小月为什么要说这件事。 高飞现在已经知道了,唐鹏心里其实有个邢雅思,不过那个叫荆无艳的正在追求他。 站在外人的角度上,高飞觉得唐鹏最好是能跟荆无艳走到一起:那女孩子虽然单纯的有些过份,却是清白的,嫁给唐鹏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而那个邢雅思呢,可是驱魔者之一,就算唐鹏对他有着不一般的感情,可也代表着太多的麻烦,跟不确定。 所以他才觉得,有必要恭喜唐鹏,能选择荆无艳。 至于潘冬冬为什么要站在那儿赏雪,肯定是因为心情不好了:无论哪一个女人,在得知自己所爱的男人要跟别的女人结婚后,心情肯定不爽的,傻站在这儿望着大雪反思人生,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根据高飞的观察,潘冬冬好像没有要嫁给唐鹏的意思,只是甘心做他姨太。 既然这样,那她心情不好,好像也有些矫情了、 但小月接下来的话,就让高飞明白潘冬冬为什么要侨情了:“荆无艳,要赶冬姐离开。” “什么?” 高飞一愣。 小月淡淡的说:“荆无艳说,她希望冬姐能离开,因为唐大少除了她之外,身边就不能再有别的女人了。” 第2025章 如果真爱一个男人! 昨晚,唐鹏一个把持不住,把荆无艳给推倒了。 荆无艳是很单纯,可思想却又很传统:被唐鹏推倒后,就以为她从此后就是唐夫人了,该为以后的小日子操心劳神了。 至于婚后做什么,荆无艳才不会去考虑,反正就算她跟唐鹏啥事不干,也没什么。 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唐鹏只能有她一个女人,就像她只有唐鹏一个男人那样。 而潘冬冬呢,已经被小月、罗克降等人默认了的唐姨太,就得打起背包走出唐鹏以后的生活了:他们以前是啥关系,荆无艳不在乎,她只在乎以后,唐鹏只能有她自己。 说起来,荆无艳这样想好像也没啥错误,毕竟除了有些过于单纯外,无论是论家世、还是长相,包括爱在内等条件,她都能配得上唐鹏。 唐鹏也真该为能拥有她这样一个出色的媳妇,而自豪骄傲,不能再跟别的女人来往。 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这是好多男人的心愿,可却不是能为荆无艳所接受的。 今天下午时,她就找到了潘冬冬,跟她坦白了:我跟唐鹏已经有了夫妻之实,我也跟家里人说了,我们很快就会选择一个吉日良辰,走进结婚殿堂了。那么冬姐你,是不是也该找属于你的幸福去了? 潘冬冬一下子傻掉。 自从真心接受唐鹏后,潘冬冬可谓是做出了太大的牺牲,把全部的心血,都放在了他身上,又主动把自己放在了唐鹏姨太的地位上。 冬姐觉得,一来她比唐鹏大好几岁,二来是离过婚的女人,配不上唐鹏,但靠着出色的工作能力,跟对他的满腔爱意,给他当个姨太还是很够资格的。 所以呢,以往潘冬冬就是把自己放在了姨太角度上,也获得了唐鹏、小月等人的认可。 只是她做梦也想不到,荆无艳才刚刚跟唐鹏有了那关系,就拿出主母的嘴脸,要求她走人了。 潘冬冬可以肯定,荆无艳是偷着来找自己谈这些的。 要不然的话,她也不会三番两次的说什么,别让唐鹏为难,因为像荆家这种豪门大家,是不可能允许女婿有姨太的。 如果唐鹏执意要为了潘冬冬而得罪荆家,那么势必会发生好多不愉快,对他以后的发展没有半点好处。 荆无艳说的很在理,哪怕是在威胁潘冬冬。 潘冬冬也很明白,她说的很有道理,毕竟依着荆家在华夏的身份地位,是绝不允许女婿在外面光明正大的养姨太的。 可要是让潘冬冬就这样离开唐鹏,她会心甘吗? 退一步说,潘冬冬离开唐鹏后,她能往哪儿去? 失去了唐鹏,就失去了一切。 这就是潘冬冬最真实的感受。 但她假如执意要留在唐鹏身边,那么荆家会是什么反应? 潘冬冬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要是不离开唐鹏的话,他就会有麻烦。 如果真爱一个男人,就甘心去为他做任何事。 我是真心爱唐鹏的,为了他,我甘心去做任何事! 不就是离开他,一辈子也不再出现在他面前么? 我能做到。 只要他能幸福。 他也有资格去享受这种幸福,我只是个不详的女人,再呆在他身边,会连累他的。 呵呵,我要走了。 唐鹏,要记得幸福哦。 不知道呆立多久的潘冬冬,当泪水把落在脸上的积雪冲开一道痕迹后,才轻笑了一声,缓缓转身,抬头看向了身后的云霄阁会所。 今晚虽然大雪纷飞,可出入的客人依旧络绎不绝。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云霄阁会所能有今天,包涵了潘冬冬太多的心血。 但这又怎么样呢? 人家荆无艳一番轻飘飘的话,潘冬冬就得走人。 尽管荆无艳曾经很诚恳的表示:只要她能离开唐鹏,无论她提出什么样的条件,荆无艳都会答应。 “我只要呆在唐鹏身边,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需要,也不稀罕。” 潘冬冬轻轻吸了下鼻子,抬手擦了把泪水,冲大厅门后喊道:“大力神。” 大力神,还有十几个从沈城来的小弟,马上就从大厅内走了出来。 走在前面的大力神,拉着个拉杆箱。 “冬姐。” 大力神走下台阶,低着头,声音多少的有些沙哑。 潘冬冬从他手里拿过拉杆箱,笑道:“怎么都出来了?这是给我送行呀?别搞得这样隆重了,没必要的。大力神,我走后,你要尽心尽力的帮着唐鹏,好好打理会所。还有啊,你们以后也得多学习。既然来到京华,并喜欢当前的生活,那就得努力去适应这个城市,明白吗?” “冬姐。” 大力神抬起头,老大的一条汉子,眼里有泪花再闪烁:“冬姐,你要走,为什么不告诉鹏哥一声?他是不会让你走的,兄弟们,也舍不得你!” “冬姐,留下吧,兄弟们舍不得你!” 大力神身后那些小弟,齐声说道:“跟鹏哥说一句吧,我们一起去求那个荆无艳,请她高抬贵手,能够让你留下!” “谢谢大家的好意了,不要告诉唐鹏,我不想他为难。” 潘冬冬依旧笑着,泪水却在流:“还有就是,你们觉得,就算你们求荆无艳,她也答应我留下来,我会留下来么?你们的冬姐是,早在很久之前时,自尊就已经被前夫践踏的体无完肤了,是认识唐鹏,认识你们后,才好不容易重新培养出了自尊……你们舍得,让我的自尊,再次被人践踏?” “冬姐,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大力神正要解释什么,潘冬冬摇了摇头,轻声说:“兄弟们,保重。” 说完,她头也不回的拖着拉杆箱,缓步走向了停车场内。 “冬姐!” 大力神等人向前跟了几步,却又齐刷刷的停住了脚步:潘冬冬刚才那番话,已经说的很透彻了,他们就算是追上去,冬姐也不会留下来的。 可是,就让冬姐一个人,在大雪纷飞的夜晚离开? 他们是真的不放心。 “去告诉鹏哥!”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立马得到了其他人的相应。 “都给老子站住!” 大力神忽然吼了一嗓子,红着眼的问道:“如果能告诉鹏哥的话,冬姐不会去吗?” 众人沉默。 他们虽然只是一群小混混出身,可也很理解唐鹏以后所面临的局势,仔细分析过后才知道:要想唐鹏以后顺利发展,潘冬冬就必须得走。 没有第二路可选。 潘冬冬并没有发现高飞的到来,只是在经过他的车子前,冲小月笑着点了点头。 小月嘴角剧烈的抖动了几下,很想跟着她一起离开,但接着就低下了头:她不能走,最起码跟着唐鹏,能有机会找到杀害韩玄的凶手,为他报仇。 潘冬冬也不希望小月跟着她走。 她只希望,自己一个人走,在这大雪纷飞的夜晚。 心伤透了的人,现在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只想一个人走。 潘冬冬走的不快,可还是走出了停车场,消失在了夜色中。 拉杆箱在地上,滑出两道轮子的痕迹,看上去很清晰,却又是那样的孤独。 “唉,又是一个伤心人。” 高飞叹了口气,摁了下手机,随手放在口袋中,开门下了车子:“哇,雪又下大了啊,可敬的农民伯伯们,来年又得枕着馒头睡了。” 对高先生这番自以为很幽默的话,小月没有半点反应,转身走向大厅门口。 这让高先生多少有些扫兴,不过也没在意: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欣赏幽默的水平不是? “我以为,你身为唐大少的好朋友,应该会拦住冬姐,劝她不要离开的。” 小月走到台阶前时,忽然停步转身,看向了高飞。 高飞一愣,双手摊开,满脸惊讶的问道:“我是你们唐大少的好朋友不假,可这是他的私事,我有什么权利插手?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我……” “我很为死去的韩玄不值。” 小月用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打断了高飞,随即快步走上了台阶。 正因为唐鹏因为某些原因,选择跟高飞结为盟友,才把宋慧乔带回了云霄阁,结果间接导致了韩玄的惨死。 可该对韩玄之死有着一定责任的高飞,却对潘冬冬的离开,选择了袖手旁观,这说明他不想掺和唐鹏的事儿,让小月觉得他不够朋友,韩玄死的很冤。 “丫头,你懂个屁啊?要是论起解决男女矛盾,我可是宗师级别的了。” 看着小月的背影,高飞苦笑着摇了摇头。 虽然小月对高飞很是不满,不过大力神等人却依旧很尊重他,看他出现后,暂且抛开潘冬冬离开的伤感,殷勤带着他去找唐鹏。 高飞敲门时,前来开门的是荆无艳。 依着高先生毒辣的眼神,一眼就看出荆无艳有了很大的变化。 其实女孩子成为女人后,从面目上都会发生一些改变,就像你不小心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后,脸上会浮上痛苦的神色那样,荆无艳却是初为人妇的羞涩,跟喜悦。 当然了,也夹杂着一丝看不出的担心:到现在为止,她可没敢告诉唐鹏,说赶走了潘冬冬。 荆无艳其实很清楚,潘冬冬在唐鹏心中的地位很重,甚至都比她重。 正因为这样,她才始终忐忑不安,不敢轻易把这个事说出来。 “咦,你怎么来了?” 看到高飞出现在门口后,荆无艳下意识的说:“都这么晚了,难道你晚上从来都不休息?” 单纯的人说话,有时候总是会让人很尴尬,不过幸好高先生的脸皮比较厚,只是嘿嘿一笑:“嘿,刚黑天--才三个多小时,也不是太晚吗,我找唐鹏有事。” 高飞敲门时,唐鹏正坐在沙发上喝酒,看电视。 “进来,快进来,陪我喝一杯。” 看到高飞来了后,唐鹏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热情的打招呼。 “看,你老公可是很盼着我来的。” 高飞对荆无艳说了句,走进房间后看似很随意的说:“唉,还是屋子里暖和啊。潘冬冬一个人走在空旷的黑夜中,肯定会很冷。” 第2026章 恶心的混蛋!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正拿起一个酒杯,准备给高飞倒酒的唐鹏,听他这样说后,愣住了。 高飞眼角余光看向了荆无艳,就看到她脸色攸地一变。 却装做没看到似的,高飞随手把外套脱了下来,挂在挂衣架上才说:“什么什么意思啊?我就是说潘冬冬在这种鬼天气下,一个人出远门走在大街上,肯定会很冷啊。” “冬姐一个人出远门,今晚?” 唐鹏还没有明白高飞到底在说什么,傻乎乎的问:“谁说的?” “我说的,我亲眼看到她走的,小月他们送她走的,嗯,正确的来说呢,应该是目送她一个人,拉着拉杆箱离开,独身一人走进了漫无边际的黑暗中。” 明显有卖弄口才嫌疑的高飞,说到这儿时,才假装惊讶的问道:“啊,小唐,看你眼珠子瞪的跟球淡那样大,不会不知道潘冬冬已经走了吧?” 啪的一声,唐鹏手里的酒杯落在了案几上,摔了个粉碎,随即就腾身跳过案几,向门口冲了过来。 “站住!” 荆无艳却大声喝道。 “有事?” 唐鹏回头问,左手扶着门框。 “我想,我们需要好好谈谈了,关于潘冬冬为什么要走的事儿。” 荆无艳表面淡然的说到。 “冬姐的离开,原来是你的原因。” 唐鹏就算再傻,这时候也能察觉出怎么回事了。 荆无艳点了点头:“是,是我让她走的,她自己也答应--哎,你给我站住!”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唐鹏就消失在了门口,却有吼声从走廊中传来:“大力神,你在哪儿?” 荆无艳猛地咬了下嘴唇,正要追上去时,却看到了站在门后的高飞,一脸笑眯眯的神色。 她是单纯,却不傻。 马上,她就明白高飞刚才是故意说出潘冬冬离开的事儿了。 更知道就算她这时候追上唐鹏,也无法阻拦他去追赶潘冬冬了。 “呼!” 吐出一口浊气,荆无艳皱眉看着高飞,很不满的问道:“姓高的,这是我跟唐鹏的私事,你随便插什么手?你还真以为,你是拯救世界的救世主了,什么事都管。” 高飞一脸无辜的样子,反问道:“我插什么手了?我只是随口说了一件正在发生的事儿罢了。我也没打算管你们的私事,你好像误会我了。” “哼哼,误会?” 荆无艳冷笑两声,坐回到了沙发上,双手抱着膀子,翘起了二郎腿,斜着眼看着高飞:“你真以为我傻啊?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让潘冬冬走人,很不对?” “对不对的,我哪儿知道?再说了,就算我知道,我也没权利、更没兴趣去管的。” 高飞说着,走到唐鹏刚才坐着的沙发上,坐了下来,重新拿了个杯子,给自己满上了酒,在手里轻轻摇晃着,喃喃的说:“外面大雪飘飘,室内温暖如春,小酒喝着,小电视看着,尤其是身边还有个大美人儿相伴,不用为养家糊口而操心,更不会关心明天猪肉有没有涨钱。啧啧,这种小日子,真是让所有男人都向往啊。” “你对我有想法?” 荆无艳马上瞪眼,厉声说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就像对你没兴趣一样。” 高飞依旧晃着酒杯,看也没看荆无艳,淡淡的说:“以前我也曾经听你说过这句话。不过以前听你说这句话时,我在觉得好笑之余,最多以为你不谙世事,很单纯,是那种让男人珍惜的女孩子。不过现在……” 说到这儿后,高飞闭嘴,开始喝酒。 “不过现在怎么了?” 荆无艳很生气的问对方:“姓高的,你说话能不能别像便秘这样,罗里罗嗦的吊人胃口?” 荆无艳这句话,一下子就破坏了高先生要品尝美酒的兴趣,放下杯子说道:“不过现在我才发现,你的单纯,原来已经转化为你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就像屎壳郎吃屎,得找大便那样。” “你真恶心,混蛋!” 荆无艳大怒,随便抓起一个东西,对着高飞就砸了过去。 高飞抬手,啪的一声接住了那个花瓶,放在鼻子下面嗅了一下,才说:“难道我说的不对?你如果真单纯的话,就不该赶走潘冬冬。其实你该明白,唐鹏已经是她唯一的支柱了,她把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了唐鹏身上。” “我觉得吧,潘冬冬还是很乖巧的,最起码能摆正她自己的位置,甘心做唐鹏背后的女人,为他,为他的家庭付出她所能付出的。” 高飞继续说道:“说实在的,她这种女人很可怜,因为她自卑,自觉的配不上唐鹏,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呆在他身边就满足了。如果我是她的话,我才不会这样傻。” 荆无艳双眸微微眯起,冷冷的问道:“你会怎么样?” “最起码,在她决定跟定唐鹏后,就不惜一切的为成为唐夫人而努力,哪怕是失败了,也比被唐鹏媳妇给赶走,要好得多。” 高飞放下酒杯,翘起二郎腿,就像在自己家那样,一点客人的觉悟也没有:“最让我看不起她的是,她在被赶走时,还不想告诉唐鹏,选择了悄悄的离开。唉,这么傻的女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荆无艳用力咬了下嘴唇,低声说:“你好像很清楚潘冬冬的事。怎么,你是不是早就关注她了?早知道这样的话,我真该提议让她去找你。我相信,你比唐鹏更能很好的照顾她。” “呵呵,我知道这些,是因为今晚有人告诉了我。” 高飞没有理睬荆无艳这番话中的意思,用手拿起一根芹菜,填进了嘴里。 荆无艳没有再说话,只是眼神闪烁,不知道在想什么。 足足半小时,俩人都没有说话。 高飞边看电视,边喝酒,不知不觉中大半瓶白酒都喝了下去。 拿起空酒瓶子晃了晃后,高飞才打了个酒隔,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荆无艳马上问道:“你要走?” “夜深人静,我们孤男寡女的同处一室,未免会让多想。” 高飞抬手打了个哈欠,走向门口。 荆无艳又问:“你觉得,我做错了?” 高飞停步,想了想,才说:“严格的说起来,你没做错。” “是的,我也觉得我没做错。” 荆无艳抿了抿嘴角,低声说道:“没有哪一个女人,愿意跟别的女人一起,分享她所爱的男人。更何况,我的家庭,也不允许这种事情出现在我身上。所以,潘冬冬必须得走。我不想伤害她,可却又不能不这样做。” “这只是你自己的想法。” “你这句话什么意思?” “我问你啊,你跟潘冬冬,谁最先爱上唐鹏的?” “是她。但爱是没有先后之分的。” “那好,我再问你,你觉得你在唐鹏心目中的地位重一些,还是潘冬冬在他心中地位重一些?” “我、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她吧?” 荆无艳有些犹豫了。 “不是可能,是肯定。” “为什么这样肯定?” “因为唐鹏在听说潘冬冬离开后的表现,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高飞说:“你或许会成为唐夫人,但你却不是他的最爱。这是你的劣势,你却没有想方设法的弥补你的短处,还又在刚得到唐鹏时,又愚蠢的表现出了你强势、自私的一面,除了让唐鹏更加反感之外,你什么也得不到,还有可能永远的失去他。” 荆无艳呆住,仔细品位高飞的话。 过了足有一分钟后,她才冷笑着说:“哼哼,你还真以为你是个情圣了?你又不是唐鹏,你怎么会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荆无艳的话音未落,一个有些沙哑的声音传来:“高飞说的,就是我心里想得。” 荆无艳的脸色,猛地苍白,回头看向了门口。 唐鹏从外面走了进来,孤身一人。 他的脸色有些苍白,眼里还带着明显的愤怒,跟绝望。 在得知潘冬冬离开后,他马上就带着大力神等人,冲进了纷飞的大雪中,顺着她离开的方向去追。 潘冬冬拉着箱子,步行在晚上的街头,在段时间内能走多远? 但唐鹏带着十几个人,找了大半个小时,都没有找到她,却在会所西边几百米的一条小巷中,看到了潘冬冬的拉杆箱、 拉杆箱在,人却不见了。 这种情况下,往往就代表着她已经出事了。 大雪纷飞的夜晚,几分钟就能把脚印埋住的,京华又这样大,唐鹏就算撒出再多的人手,要想找到潘冬冬,也无异于大海捞针。 荆无艳脸色苍白,紧咬着嘴唇,大大的眼眸中有泪花在闪烁。 老天爷可以保证,她是真的爱唐鹏,为他甘心去做任何事,一点也不输给潘冬冬对他的感情。 只是,老天爷却不会保证,唐鹏能像她爱他那样,在乎她。 本来,唐鹏昨晚发疯,冲动之下要了荆无艳,就是因为邢雅思要嫁人了,现在她又赶走了潘冬冬,男人要是再对她有好感,才怪。 唐鹏在上来之前,本以为在见到荆无艳后,会很愤怒的抓主她衣领子,大声质问:你有什么权利,又有什么资格,赶走冬姐! 可在看到荆无艳泪花闪闪,满脸的痛苦跟绝望后,唐鹏又开始恨自己,为什么没有管住裤腰带。 想着,他抬手就给了自己一个狠狠的耳光。 啪! 耳光声很响亮,唐鹏不是在玩虚的,因为他嘴角都出了血。 “你还对自己真下得去手。” 高先生没心没肺的笑了。 唐鹏霍然抬头,狠狠瞪着他,咬牙。 “怎么,你不会要把潘冬冬的走,挂在我头上吧?” 高飞有些心虚,知道自己不该在人家难受时,再好整以暇的幸灾乐祸。 这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表现,会遭雷劈的。 “这是我的事!” 唐鹏嘬了下腮帮子,闷声闷气说的问:“你找我做什么?” “哦,我来就是要告诉你,邢雅思不会嫁给刘小龙了。” 看了眼荆无艳,高飞苦笑着说:“不过,这个消息对你们来说,好像没啥意义了。” 第2027章 我根本不是人! 唐鹏昨晚发疯推倒荆无艳,就是因为邢雅思要嫁给刘小龙了,他却没理由去阻止。 不管唐鹏在那种情况下推倒荆无艳,是对还是错,但有一点是无可否认的,那就是如果邢雅思没有告诉他这个消息,潘冬冬就会被荆无艳赶走。 可是现在,高飞却又告诉唐鹏,说邢雅思不会嫁给刘小龙了。 唐先生觉得地在转,差点站不稳,赶紧抬手扶住门框,看着高飞喃喃的问:“你说什么?你、你怎么知道她不会嫁给刘小龙的?” 高飞实话实说:“因为是我劝她的,劝说燕家主动退婚的。” “你劝她?你什么时候见过她了?为什么又要劝她?燕家,凭什么要听你的劝?” 唐鹏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必须镇定下来后,就一口气问出了这些问题。 同样,听高飞说出这个个消息后,荆无艳也是很吃惊。 当然了,她可没有怕,绝不会因为邢雅思退婚,很可能又得跟唐鹏纠结就气馁,她有足够的信心,跟能力,来赶走所有企图靠近唐鹏的女人。 不过,就算是有这种没理由的信心,可荆无艳还是很生高飞的气,觉得这恶心的混蛋真是太混蛋了,纯粹是吃饱了没事干,才来管唐鹏的事儿。 再说了,变为‘单身’的邢雅思,绝对是邢雅思的最有力竞争者。 荆无艳今天早上回家后,还得意洋洋的说她终于拿下了唐鹏,就让她老子等着喝喜酒了--到了晚上,就出现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儿。 貌似,这些事都跟高飞有关。 这让她更加讨厌这厮了,恨的牙都发痒。 更让荆无艳愤怒的是,高飞竟然又问她:“你能不能先出去?我有话要跟唐鹏单独谈。” 想都没想,荆无艳就噌地站起来,愤怒的嚷道:“姓高的,你有没有搞错,你凭什么让我出去,我是这儿的主人好不好?” 她的话音未落,唐鹏就冷冷的说:“我才是这儿的主人!” “你--你!” 荆无艳猛地呆住,狠狠咬着的嘴唇有血淌下,嘎声道:“好,好,你是主人,潘冬冬是,邢雅思也是,唯独我……不是。” 说完,她抄起沙发上的小包,脚步踉跄的冲出了门外。 唐鹏本来可以抬手拦住她的,只是手刚抬起,又放了下来。 潘冬冬被赶走,失踪,邢雅思退婚这些事,让唐鹏真是六神无主了,尤其是他还对荆无艳有些愧疚,不知道该拦住她,还是该放她走。 这一犹豫的当口,荆无艳已经哭着跑到了走廊中。 “唉,你呀,终究还是年轻些。” 看到唐鹏这样后,见多识广的高先生叹了口气,只好快步走出去,冲站在走廊尽头的小月说道:“我能请你,去照顾一下那个大小姐吗?” 小月没吭声,却快步跟了上去。 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个思想不成熟的女人赌气跑到大街上,发生意外的机会非常大,不过高飞相信小月能保护好邢雅思。 同样,屋子里的唐鹏,也总算松了口气,脚步沉重的走到酒柜前,拿出两瓶酒,对高飞晃了晃说:“来,今晚陪我一醉方休!” “你不担心潘冬冬的安全?” 高飞问道。 “刚才担心,现在不了。” 唐鹏吸了下鼻子,慢慢的恢复理智。 “为什么?” “你不是那种幸灾乐祸的人。” “嚯嚯,这可说不定。不过,你这次说对了。她会很安全的。” 高飞得意的抬手,打了个响指,走过去坐了下来,拿过一瓶酒看着窗外,叹了口气说:“唉,雪,是越下越大了,就像我的麻烦,越解决越多。” 雪的确是越下越大,不过潘冬冬却不在乎,就像她不在乎被那个妖女,带到了这个僻静的公园中。 在距离云霄阁会所,只有数百米距离的小巷中,看到那个好像幽灵一样出现在眼前的女人时,潘冬冬就知道她今晚死定了。 潘冬冬从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不过从她故意摘下帽子,口罩,露出她特有的白发、白眉后,就知道她是残杀韩玄的凶手,好像叫什么红尘妖道的了。 在红尘妖道白幽灵般的出现在面前后,潘冬冬没有尖叫着转身就跑,而是镇定的松开了拉杆箱,淡淡的说道:“动手吧,最好是给个痛快。” 红尘眸光一闪,笑的很阴森:“怎么,你不怕死?” “我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死。” 潘冬冬坦然说道。 “为什么?” “我不想说,行不行?” “不行,我这个人其实对你们人类的事,很感兴趣的。” “就在这儿说?” 潘冬冬回头看了眼,说:“在临死前,能够把心事都说出来,其实也不错。不过,唐鹏很快就会找来的。” “那好办,咱们去个僻静的地方好了,咯咯。” 红尘阴森森的一笑中,抬手就把潘冬冬扛在了肩膀上,幽灵般的钻进了小巷黑暗中。 潘冬冬身高一米七多,体重六十公斤左右,红尘抗着她,却像是个没事人那样,在雪地中急速向前滑行,接连穿过几条街,来到了附近一个公园内。 大雪纷飞时,路上的车辆很少,更没有几个行人,就算偶尔有人看到红尘两个人,也会觉得自己眼花了:特么的,看来晚上不能再任由那个娘们折腾了,搞得肾虚,眼睛都不管用了。 潘冬冬不知道,在她被红尘带走几分钟后,一辆车汽车就从小巷口驶过,霍天晴问向外察看的萧潇:“有没有人?” “没有,继续向前。” 萧潇问道:“你认识那个叫潘冬冬的?” “不认识,可高飞说她拉着个拉杆箱。” 霍天晴回答说:“这么大雪天,又是晚上,行人不多,只要注意拉着箱子的单身女人就好了。” 他们却不知道,在他们沿着大街搜寻拉着箱子的女人时,潘冬冬已经被红尘妖道放在了公园小亭子里的石凳上。 抗着个人,跑了这么远,红尘好像连大气都不带喘的,只是到背着双手,欣赏着纷飞的大雪,悠悠的说:“这个世界,看起来好干净。其实,是大雪把那些肮脏都掩埋了,就像雪化后,人们就会发现你的尸体。” “你不用总是恐吓我,我现在真的不怕死,甚至很向往。” 潘冬冬从石凳上站起来,就像好朋友那样,走到红尘身边,跟她并肩而立:“我只是有些纳闷,你为什么要针对云霄阁,针对唐鹏呢,阴魂不散的。” “其实在很久之前,我就已经把云霄阁当做了我们的产业。” 红尘刚说到这儿,潘冬冬就问:“你们究竟是谁?” “这是秘密,不能告诉你。” 红尘笑了下,说:“不过我们没想到,唐鹏最后竟然把云霄阁从燕家手中夺走,这让我们很生气,决定要给他一个教训,这才启动了早就埋伏在会所的棋子。” “是给唐叔叔下药的艾丽沙?” “是的。” 红尘也没否认:“更何况,宋慧乔也好死不死的被你男人带到那儿了。” “宋慧乔是你们的人。” “这个问题真是白痴。她要不是我们的人,我会亲自去找她?为此还杀了那个韩玄,算是给你男人一个警告。” 红尘叹了口气:“唉,本来,我不想杀他的。可谁让你男人在皇朝会所,把我们埋在岛国的一颗棋子给废了?这,才是真让我生气杀人的原因。” 潘冬冬皱眉,问道:“那个山口十七,也是你们的人--啊,我知道了,你就是他身边那个女保镖!” “知道就好,不过这也没什么。我是真的很生气,你说你男人怎么就那么不长脸呢,把我们辛辛苦苦培养那么多年的棋子给废掉,他除了惹恼我们,让我们报复之外,还能得到什么?” 红尘侧脸看向潘冬冬,语气很惋惜的说:“本来,你是不用死的。可是,谁让你是他最在乎的女人呢?你在他心里,可是比那个弱智(荆无艳)还要重要。你死了,他会很伤心,更后悔。” “死人,是不知道活人,是怎么伤心,又是怎么后悔的。本来,我就很想去死,可为该怎么死拿不定主意,幸好你出现了。” 潘冬冬说着,转身走回石凳前坐下,背对着红尘,看着飘扬的大雪,缓缓的说:“好了,接下来该我跟你说说我的心里话了。” “洗耳恭听。”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 潘冬冬沉默了片刻,才低声说:“早在决定跟随他之前,我就想到会有今天,被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赶出来。毕竟,没有谁喜欢丈夫身边,还有我的存在。不过,那时候我还是有奢想的,就是希望他未来的妻子,能接受我,允许我的存在,哪怕是无视我,也好。” “但很可惜的是,我的希望落空了。” “你该去找他诉苦,不该离开。” “我找他诉苦?” 潘冬冬笑了下,反问道:“我要是那样做的话,他会不会很为难?从来,男人就为该怎么处理好妻子,跟姨太之间的关系头疼。我不想他为我头疼,我只希望他以后能忘记我。最多,以后每年能在我死的这天,想起我,我就很满足了。” “很感人啊。” 红尘讥笑了一声,走到了潘冬冬背后,右手轻轻一抖,从衣袖内亮了出来。 五指上戴着的指套,在雪光下闪着森寒的锋芒。 “没什么可感人的,你看不起我,不理解我为什么会这样为他着想,那是因为你没有机会去真正爱上一个男人。” 潘冬冬说着,扭头看着红尘,笑道:“说起来,你才是很可怜的。一个女人,像你长的很不错的女人,却没有一个男人真心去爱,甚至让男人都不敢碰一下--我真怀疑,你这样的人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红尘眼眸中,猛地闪过一抹厉色,咯咯笑道:“如果我是你所说的那样的女人,我活着当然没意义,可你不知道,我根本不是人。” “你是鬼?” 潘冬冬闭上眼,喃喃说:“无论你是人还是鬼,这对我都没有任何意义了,动手吧,我等的已经太久了。” “那我就成全你吧。” 红尘阴笑一声,右手陡然抬起,狠狠刺向了潘冬冬心口! 第2028章 你背后有人! 红尘要想杀潘冬冬,易如反掌这个成语,好像都无法形容她有多轻松。 潘冬冬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在认出她就是红尘后,就压根没有再打算活着回去。 死亡,其实说起来并不是太可怕,就拿悲惨的韩玄来说吧,也就是在心口被利爪抓穿时疼一下子,甚至都不一定来得及感到疼痛,生命就结束了。 死亡之所以那样让人感觉可怕,那是因为人们在想到死了后,就再也享受这个世界了。 其实就是舍不得,所以才怕死,因为人一死了,那些蓝天白云,红花绿草,亲朋好友,荣华富贵,都将随着生命的结束而结束,再也享受不到了。 潘冬冬在荆无艳把她赶出云霄阁会所时,就已经失去了一切,所以她对这个世界没啥可留恋的,甚至还对死亡有了种迫不及待的期盼:唐鹏知道我死了后,会有多么的痛苦? 当他知道我是被荆无艳赶出来的,才被人杀死在这儿后,会怎么对待那个二代女? 会不会先把她一顿胖揍,然后再告诉她,就算是打光棍,也不会娶她为妻的,因为她气量太小,除了装白痴来显示她的纯真,拥有一定的深厚背景,长的还算漂亮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本事? 女人漂亮,身份非常,这两点都是让男人心动的本钱,但别忘了,男人可是世界上最最喜新厌旧的动物,他们所希望的女人,不但要漂亮,而且最好还有能力,能够替他分忧解难! 潘冬冬觉得,她就是这样的女人:要相貌有相貌,要能力有能力,还大度,对爱情忠诚,现在绝对是唐鹏离不开的女人。 她死了,就凭荆无艳那幅小痴呆的模样,能帮唐鹏把云霄阁业务打理的蒸蒸日上,能在他苦闷时陪他喝酒聊天,能在他想那事时给他跳那种热血澎湃的舞蹈么? 她好像不能。 毕竟有些本事,可不是因为女人长的漂亮,身份高贵就能拥有的。 所以潘冬冬确定,就算刨除她跟唐鹏之间的深厚爱情不说,单说她的工作能力,跟懂得他这两点来说,荆无艳就是拍马也赶不上的。 得知她惨死的消息后,唐鹏会痛苦,哪怕当时碍于荆无艳超凡的身份,不好对她怎么样,可以后势必也会对她越来越冷漠,更加越来越思念潘冬冬。 荆无艳,终有一天,会发觉她赶走潘冬冬,是多么的愚蠢! 就在红尘妖道魔爪闪电般刺来的瞬间,潘冬冬就想了这么多。 甚至都想到在以后的好多日子里,荆无艳都会在独守空房时,坐在窗口望着夜空发愣,流泪,后悔。 要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 荆无艳既然舍不得让潘冬冬跟她‘共享’唐鹏,这才导致冬姐惨死,那么她就会失去她。 当荆无艳痛苦的望着黑夜时,潘冬冬觉得,她肯定会躲在窗外黑漆漆的夜空中,望着她得意的笑。 那笑容,就像现在这样。 瞬间想到这么多后,潘冬冬越发的渴望死亡,竟然睁开了眼睛,要看看她的心脏,是怎么被红尘妖道给挖出来的! 疯狂,现在潘冬冬绝对是疯狂了。 潘冬冬忽然睁开眼,双眸中满是对死亡的渴望神情,自然瞒不过红尘妖道。 “咦,她竟然希望我赶紧杀掉她?” 红尘妖道稍稍一楞,已经碰到潘冬冬衣襟的利爪,也凝滞了一下。 同样是在这瞬间,潘冬冬眉梢忽然一挑,竟然说道:“吓,你背后怎么站着个人呢?” 如果没有敏锐捕捉到潘冬冬眼神中的求死渴望,红尘就刺出去的利爪就不会停顿,自然也没机会让她开口说话了。 “我背后有人?” 既然没能‘一鼓作气’的残杀潘冬冬,红尘反而不着急杀她了,利爪向后稍稍收回,咯咯娇声笑道:“潘冬冬,我还以为你真不怕死,正在考虑是不是就此放掉你呢。毕竟杀一个渴望求死的人,对于杀人者来说,一点兴趣也没有。可你实在不该故做聪明,用这种小儿科的手段来唬我。因为这样,才能暴露你有多么的怕死。” 对于红尘来说,随随便便杀个把人,压根算不了什么。 她觉得,之所以要杀人,就是享受人在即将被杀之前的恐惧,那样会让她看到人类贪生怕死的丑陋嘴脸。 可如果这个人类不怕死,甚至渴望去死的话,那么红尘杀人的乐趣,会大大的降低,这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呢,看出潘冬冬渴望求死后,她有些意兴阑珊了。 但当潘冬冬提醒她,背后怎么会站着个人时,红尘马上就重新来精神了,咯咯笑着再次举起右爪。 她觉得,有必要拆穿潘冬冬不怕死的谎言,把她的恐惧全部激发出来后再下手,那样才能尽可能享受到人类被残杀的乐趣。 潘冬冬却说:“真的,我不骗你,你背后真的有人!” “吓,你说的我好害怕啊,我竟然不知道能有人站在我背后。” 红尘嘴里说着害怕,却是咯咯的笑着。 她当然很清楚,她背后没有人:依着她的本事,别说有人会悄无声息的站在她背后了,哪怕是走进她周遭方圆十米之内,她也能在第一时间察觉到。 她笑,是因为潘冬冬说的很认真。 潘冬冬越说的认真,就越证明她怕死。 她越怕死,红尘就越高兴。 人在高兴时,心情当然会不错了,就会变得大度起来,就像现在的红尘,开心下觉得有必要配合一下潘冬冬,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回头去看看。 “呼!” 红尘正要回头,就听到了风声,感觉到脖子后面一凉。 大雪纷飞时,基本都不会缺少寒风的,吹的脖子发凉也是很正常的。 可红尘察觉到脖子后面有冷风吹来时,全身的神经,却猛地绷紧,心脏都停止了跳动,双眼瞳孔更是骤然一缩,整个人就像被扔进了零下两百七十五度(地球上目前所知的最低温度)的冰窟中那样,就连血液也在瞬间被冻住了。 潘冬冬没有撒谎。 红尘妖道的背后,真的有人! 那道冷风,决不是大自然的风,而是有人站在她背后,对着她脖子里吹冷气! 红尘是谁? 那可是早在四十多年前,就率领飓风来大陆兴风作浪的大首领,大陆各路豪杰,跟他们死拼三年,才把他们打退,红尘更是毫发无伤的轻飘飘闪人。 那么大的华夏,那么多的奇人异士,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都没能把红尘怎么着,这就足以说明她是当时超一流的顶级高手了。 这个世间,又有谁能悄无声息的走到她背后,往她脖子里吹冷气? 这不是人,很可能是--鬼。 就在红尘脑海中浮上‘鬼’这个字眼时,一个声音就在她脑后的左耳旁响起:“她没有骗你,你背后的确有人。” 这是个男人的声音。 确切的来说,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低沉,温和还带有说不出的磁性,如果让他去主持某电台的深夜某话,估计仅仅凭借这声音,就能吸引很多花痴小姑娘给他打电话,说爱他。 磁性,有时候就是魅力的意思。 可这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声音,听在红尘的耳朵里,却比十万被诅咒的一起怒吼、咆哮还要让她害怕! 真的害怕。 在男人说话时,红尘感觉到了他在说话时的热气。 鬼,在说话时是没有人类该有的热气的。 可如果这个人不是鬼,那他怎么可能会在悄无声息间,就能来到红尘的背后呢? 怎么可能! 红尘觉得,她当前该是在做梦,于是就咬了下舌头。 传说,人在做梦时咬舌头,是感觉不到疼痛的。 疼。 很疼。 红尘情不自禁下,咬破了自己的舌头。 甚至她能清晰品尝到了自己鲜血的鲜美味道,但当前的一切,却没有一点点的变化:周围还是一片雪白,潘冬冬依旧站在她面前,背后那个男人……也当然存在! “去,死!” 猛地,红尘娇喝一声,僵立的身子,就像一台合上电闸的机器,在完全可以忽视的时间内,就迅速恢复了正常,运转了起来。 娇喝声中,红尘猛地旋身,高举着的右手,用比闪电还要快的速度,直直刺向背后的男人! 十三厘米。 压根不用回头去看,仅仅凭借男人说话时,声音造成的空气波动,红尘就能精确预测出,这个男人就站在她背后十三厘米处。 红尘觉得,天底下没有谁能在这么短的距离内,能躲过她这倾尽全力的反手一击。 没有谁! 没有谁? 红尘右手五爪,随着她旋身刺向背后男人时,竟然发出了轻微的呜呜破空声,这足以证明她的速度有多块,或许已经超过了子弹出膛的速度。 可是她倾力刺出的这一爪,却抓空了。 那个的确距离她只有十三厘米远的男人,竟然在她旋身向后刺出这一爪时,好像虚影那样抢在利爪碰到他衣服之前,向后退出了一米又二十厘米。 这个距离,恰好是红尘钢爪抓不到的距离。 他躲开了。 红尘伸出去的右爪,老树枯死的树枝那样,僵在了半空中。 她看到了这个男人。 大雪纷飞的夜里,公园内也有路灯的,虽然不是很亮,可再加上满地的白雪,这就足以让红尘看清楚这个男人的样子了。 这是个年龄大约在四旬左右的男人,个头不是太高,也就是一米七出头,身形不是太强壮,可能是因为穿的衣服不多,显得还有些单薄。 至于男人的气势,还有长相,看起来好像也很平常,最多也就是腰板笔直,好像一杆标枪那样。 很平常的男人,在建筑工地上,这样的男人一抓一大把。 只是他的眼睛很凉。 也很冷。 仿佛间,让红尘升起了一种在大雪纷飞的夜晚,竟然能看到天上还有两颗星。 最亮的寒星。 “你是谁?” 红尘看着这个鬼魅一般的男人,艰难的问道。 男人回答了红尘的问题,语气很清淡:“我是荆红命。” 第2029章 嗨,好久不见! 他是荆红命。 荆红命? 荆红命是谁? 站在红尘背后的潘冬冬,在听到男人说出他的名字后,黛眉微微一皱,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好像从哪儿听到过,但一时间却想不起听谁说的了,自然更想不起荆红命是谁了。 红尘明显要比潘冬冬更加见多识广一些,眼角猛地跳动了一下,哑声叫道:“荆红命,你是荆红命!?” 男人没有说话,依旧倒背着双手站在纷飞的大雪中,显得很孤独,看起来也很有些装的嫌疑,但却偏偏让任何人都无法忽视他的存在,哪怕是混在万千人群中。 “她好像听说过荆红命的名字,从她吃惊的语气中,能听出这个荆红命应该很厉害。我也觉得,他该是个很厉害的人,可我怎么偏偏忘记谁跟我提过这个人,他又是做什么的了呢?” 潘冬冬很头疼,绞尽脑汁的去想荆红命是谁,已经全然忘记了就在刚才,她差点被红尘掏心而死了,更忘记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了。 有的人,就像一块大磁铁,一出现,就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跟思想。 荆红命,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 “龙腾十二月,十月冷血荆红命!” 红尘在经过最初的震惊后,迅速恢复了正常,这一点从她喃喃自语的说话声中,就能判断出来。 龙腾十二月,十月冷血荆红命! 猛地,就像有一道闪电,从潘冬冬脑海中划过那样。 她终于想起荆红命是谁了:荆红命,正是她最爱的男人的老师。 “唐鹏的老师来了,荆红命,原来他就是荆红命。” 潘冬冬充满死气、绝望那种对死亡渴望的不正常的双眸,也陡然亮了起来。 潘冬冬从来都不对江湖上那些打打杀杀感兴趣,只觉得那些胸口碎大石,咽喉折银枪的好汉们,纯粹就是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武夫罢了,再厉害,能挡住一颗子弹? 别忘了,当今可是个科技(这儿单指杀人武器)高度发达的社会,任何在冷兵器时代都呼风唤雨的大侠,统统都是渣。 有句话说得好,叫武功再高,一枪撂倒! 可能是碍于荆红命是心上人老师的缘故,所以向来就看不起武夫的潘冬冬,所以对他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尽管没见过面,也觉得他是那种很厉害的大侠,说不定还会真的刀枪不入,撒豆成兵…… 当然了,潘冬冬对荆红命有这印象,纯粹是因为他是唐鹏的老师,其实心底还是看不起他的。 可是现在,潘冬冬才知道她错了。 大错特错。 她忽然发现,无论当今社会科技发达到任何高度,但有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却能给人带来无法形容的安全感。 还有就是,在得知荆红命就是唐鹏的老师后,潘冬冬还有了种要扑在他怀中,嚎啕大哭的冲动,让委屈的泪水尽情的流淌。 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种强烈的冲动,泪水止不住的哗哗淌下,被极力压制的委屈,也火山般的爆发出来,使她双手捂住脸,用力的抖着肩膀,沉浸在了自己悲痛欲绝的伤感世界中。 雪,还在下。 北风,还在吹。 鹅毛般的雪花,飘飘洒洒的落在潘冬冬身上,无声。 她已经全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被伤心的绝望,痛苦的折磨着,再也不管尘世间其它任何事情。 她只想哭,扑在最让她值得新任的胸怀中,肆无忌惮的放声大哭。 可是,那个怀抱,到底在哪儿? 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在潘冬冬捂着脸剧烈抖着肩膀时,荆红命温和的声音从她前面响起:“你很伤心,我知道。你想哭,就哭出来吧。” 潘冬冬颤抖着,慢慢放下捂着脸的双手,抬起了头。 荆红命站在她面前,神色依然那样从容,目光还是那样明亮,却不再寒冷。 他的左肩衣服,好像被诸如猫儿的利爪撕破了那样,露出了里面的肩膀,能看出三两到血痕,不过他却像没感觉似的,静静的站在那儿,微微低头看着潘冬冬。 荆红命的实际年龄,肯定要比潘冬冬大,但不会大太多。 不过他现在的样子,却让潘冬冬想到了父亲--六岁时,她在学校惹了祸,不敢回家,独自一人去了公园内,天黑下来后怕的不行,哭都不敢哭出太大声时,父亲就是这样出现在了她面前。 然后,潘冬冬就像扑进父亲的怀抱中那样,猛地扑进了荆红命的怀中,双手用力抱着他的腰,放声大哭! 当一个人悲伤、绝望、委屈到了极点时,要想精神不崩溃,唯有大哭一场。 泪水,跟嚎哭,才是缓解精神压力的最佳良药。 这一点不用置疑,这也是当最疼你的那个人在百岁仙逝后,你为什么会哭的肝肠寸断的原因。 荆红命就像一杆标枪,哪怕是在被潘冬冬抱着他嚎啕大哭时,他的腰身依旧笔直。 大雪,被北风夹裹着,吹进小亭子内,落在了俩人身上,也遮盖了地上一滩鲜血。 风,终于停了。 雪,还在下。 今晚喝了至少有三斤以上白酒的高飞,开着车子向皇朝会所赶。 现在几点了? 高飞才不管。 喝酒喝多了的人,有谁会在乎现在几点了,道路是否难行? 最多,也就是在车子撞在路边大树上后,会愤怒的跳下车,对着大树一顿猛踹,神经质般的大骂一通后,转身就走。 至于还开着车门的车子--喝多了的人,有几个能在对着一棵大树发泄一通后,还能记住自己是开车来的? “嗨,兄弟,好久不见你还好吗?嗨,朋友,如果真的是你,轻打招呼!” 高飞狼一般的嚎叫着,歪歪斜斜的走在路上,惊醒了好多窗口,都亮起了灯。 自从宁财神的《武林外传》红透荧屏后,高飞就特别喜欢这首《好久不见》,更是喜欢在喝多了时,声嘶力竭的吼上几嗓子。 高先生平时,是个非常低调的人。 不过在喝多了时,却非常喜欢有人能听到他比鬼哭还要有魅力的歌声。 很可惜,今晚大雪纷飞,又是凌点以后了,大街上除了那些闪烁的霓虹灯,跟蜿蜒伸向远方的路灯之外,别说是人了,就是连个鬼影子也不见。 这让高先生有些扫兴,不过却无法打搅他放声高歌的兴趣。 歪歪斜斜的,也不知道摔了几个跟头,高先生在经过一条小巷口时,终于看到有两个人,从小巷内走了出来。 走在前面的是个男人,一个女人跟在他身后,俩人相隔大约两米左右,男的在大雪中昂着下巴,腰板笔直,到背着双手。 跟在他背后的女人,微微低着头,就像个跟人私奔又被丈夫抓回来的小媳妇那样。 看到终于出现观众后,尽管还没有看清这俩人长什么样子,也不确定人家是否有欣赏他高歌的兴趣,不过高飞还是很开心,张大嘴巴正要用更加嘹亮的嗓音歌唱时,一不小心喘岔了气,剧烈咳嗽了起来。 好不容易碰到两个大半夜来欣赏自己歌声的观众,自己却喘岔气咳嗽起来,这让高先生很郁闷,弯腰咳嗽了足有半分钟后,才勉强止咳,抬起了头。 他刚抬起头,就听有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咦,高飞,你喝醉了?” “没、没醉?我怎么可能会喝醉--你、你是谁,怎么知道我是高飞?” 高飞瞪眼看向走到面前的女人,却看不清她的样子:“你、你怎么会有两个脑袋?” “高飞,是我啊,我是潘冬冬!” 女人看到高先生又要向地上出溜,赶紧伸手搀住了他。 “潘冬冬?冬姐?唐鹏那小子的冬姐?” 高先生虽然大醉了,幸好还没有完全喝傻了,终于想到潘冬冬是谁了。 “是我,就是我。” 潘冬冬用力点头,接着抱怨道:“你怎么喝这么多酒呐?多危险啊,为什么唐、他没有来送你?” “嘿,嘿嘿,你说的是唐鹏那小子吧?” 高飞得意的笑了起来:“他送我?我走时,那小子都喝到沙发下面去了。唉,特么的,正所谓酒入愁肠愁更愁,那小子在你被赶走后,早就--嗯?冬姐,你怎么会在这儿?他,又是谁!” 说到这儿时,高飞总算是清醒了一些,想到潘冬冬被荆无艳赶走后,他就给霍天晴打电话,让人家来帮忙了。 这时候的潘冬冬,不该是在皇朝会所吗? 就算她出现在这儿,陪着她的男人,不该是霍天晴那小子吗? 怎么可能,是个高先生不认识的男人? 这家伙是谁? 看样子是个老男人了,就算长的有些小帅,但这也好像不是拐走潘冬冬跟他私奔的理由吧? 我擦,敢打我哥们女人的主意,你是活的不耐烦了啊! 腾地一声,高飞伸手就抓主了荆红命的胳膊,厉声喝道:“你、你是哪个?” “你喝多了。” 荆红命淡淡的说:“你肩负重担,却不懂得节制,让我有些失望。” “你、你谁啊你?” 听荆红命这样说后,高飞气笑了:“嘎嘎,你还教训我了你,你、你知道我是谁不?嗯,这句话有些耳熟啊。” “高飞,他是唐鹏老师,荆红命荆先生!” 看到荆红命眉头微微皱起后,潘冬冬连忙解释。 “唐鹏的老师,荆红命荆先--荆红命!?” 有些人,除了能给人相当大的安全感之外,还有着醒酒的功能。 荆红命就是这样的人。 高飞再狂妄,兴趣所起时,甚至能跑到耶稣像下解开裤子--可是,他绝不会想到荆红命是谁后,还能保持他的狂妄,哪怕是喝酒之后。 荆红命不是神,可他早在好多年前,就跟他那些战友们,为华夏军方留下了不败神话的传说。 神话。 军队中的神话。 每一个华夏现役、退役的军人,都知道这个神话,也懂得在看到神话中的人物时,该做出什么样的姿态。 高飞慌忙缩回手时,额头已经冒出了一层冷汗。 他当然不是被荆红命的威名给吓得出汗,而是因为--崇拜。 第2030章 红尘妖道是个冒牌货? 荆红命竟然出现了,就在这大雪纷飞的夜晚。 高飞的酒,猛地散去了一大半。 他心里很忐忑,就像偷看年轻漂亮女老师洗澡的学生,被校长给抓了现行那样,很为自己对偶像的无礼而自责,甚至惶恐,看着荆红命竟然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幸好,校长大人没有责怪高同学,因为大家都是天道中人,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才走到了一起。 “喝,找地方喝一杯?” 在荆红命那双发亮的眼睛注视下,高先生有些手足无措,说出这句话后,立马就抬手轻轻给了自己一嘴巴,懊悔的很。 今晚能够见到不败神话中的荆红命,高飞觉得他该无比的荣幸,怎么可能会用这么粗俗没素质的话,来跟自己在多年前就崇拜的偶像说话呢? 幸好,荆红命虽然对不自重的高先生有些不满,但也猜出他喝醉了,是因为陪着唐鹏的缘故,眼神稍稍温和了下,淡淡的说:“不了,以后有空再说吧。你暂且不要告诉唐鹏,说潘冬冬跟我走了。” “哦,我--” 高飞连忙点头,正要表示什么时,荆红命却抬脚就走,依旧到背着双手,走的不急不徐,无论脚下的积雪有多厚,每一步都是标准的九十厘米,不多,不少,不快也不慢。 他把自己的意思告诉了高飞,却不管高飞能不能照做,更没有兴趣跟他闲聊什么。这对高先生来说,无疑是种、是种轻视吧。 但高飞却没觉得荆红命这样做,有什么错。 因为他在部队服役时,就知道荆红命是什么样的性格了。 好不容易看到崇拜中的偶像,可话还没说几句,荆红命就走了,高飞当然有些小失望,尤其是在回想到荆红命好像对他也有些失望后,他的失望就化成惭愧的汗水淌出来了。 “高飞,今晚我碰到了红尘妖道,是荆老师救了我。她抓破了荆老师的衣服,却被打的吐血逃跑了。荆老师说,他本来想追上去,趁此机会除掉那个杀人魔头时,可最终还是没去。因为他觉得,这个红尘妖道,虽然模样、杀人手段等都跟四十多年前的那个红尘妖道一样,但却一点也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厉害。” 就在高先生望着荆红命的背影发呆时,潘冬冬低声说道:“荆老师怀疑,这个红尘妖道是个冒牌货,现在她活着还有某些利用价值。好了,我也得走了,你以后少喝酒。另外……算了,自己小心些。” 很明显,潘冬冬最后想跟高飞提唐鹏的事儿,不该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急匆匆的追上了荆红命,踩着他的脚印,一前一后的很快就消失在了雪夜中。 “红尘妖道是个冒牌货?” 荆红命俩人走后很久了,高飞还傻愣愣的站在那儿,考虑着潘冬冬所说的那些话。 他很清楚,潘冬冬能够知道这些,并跟他说,是荆红命刻意默许,授意的。 要不然,荆红命是没必要跟潘冬冬说这些的。 至于荆红命不许高飞告诉唐鹏,潘冬冬跟他走了的事,这是为什么,也不难猜测。 荆红命很气愤弟子唐鹏,连把终身都托付给他的潘冬冬都保护不了的行为。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 今晚要不是荆红命及时出现,潘冬冬必定会惨死在红尘妖道手中,唐鹏会遗憾终生。 男人要想做一番事业,要么就别找这么多女人,要么就又把自己后院问题搞好的能力。 因为女人不一定能帮你的能力,但肯定有影响男人,让你分心,无法安心做事的本事。 唐鹏既然连一个荆无艳都摆不平,还谈什么安心去做大事? 带走潘冬冬,却不让唐鹏知道她去了哪儿,就是荆红命对他的惩罚。 高先生久在花丛中潇洒,当然能明白这么浅显的道理,在为唐鹏着急而幸灾乐祸的同时,也有些自责,后怕:他以为,只要能通知霍天晴,就能保证潘冬冬的安全,却没想到红尘妖道就像一条毒蛇那样,埋伏在周围,伺机杀人。 万幸,绝对是万幸。 高先生步行走回皇朝会所时,心里还在念叨着这句话。 他刚走上大厅台阶,就看到霍天晴带着一帮保安,足足有十数个人的样子,急匆匆从里面走出来。 接到高飞的电话后,霍天晴就立即赶往了云霄阁会所那边,却没有找到潘冬冬。 他跟萧潇找了两个多小时,也没有找到潘冬冬后,这才给高飞打电话--很遗憾,高先生的手机又没电了。 无奈之下,他只好送萧潇回来,正准备带人再次搜寻潘冬冬下落时,高飞却回来了。 霍天晴连忙迎上来:“高飞,你终于回来了,我没有找到潘冬冬,正准备……” 高飞抬手:“不用找了,我知道她去哪儿了。不过,等天亮后,你派人去告诉唐鹏那小子,就说一直没找到他,别的不用管,我自有安排。好了。天晴,时间不早了,也该休息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从高飞身上,霍天晴肯定能嗅出浓烈的酒味,尤其是看到他站的不怎么稳后,就知道他喝多了,同时也放心了:他既然还有心情喝酒,那就说明潘冬冬真没事。 至于高飞为什么会那样安排,霍天晴不管,反正他跟唐鹏也不是很熟,没必要参与人家的私人问题中。 等霍天晴解散了那些保安,拒绝被人搀扶后,高先生自己进了电梯,来到了他的所住的楼层。 这时候,大概是凌晨一点左右了,高先生脚步踉跄的来到房门口,随手一推门。 门开了,是虚掩着的。 因为高喵喵在里面,包括霍天晴在内的人,没谁会来这个房间内。 “呃。” 打了个酒隔后,高先生也没关门,吐着酒气的开始脱衣服。 一走进会所大厅,就好像来到了春天,跟外面冰天雪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尤其是套间内,温度更是随时都保持在26度左右,实在没必要再穿那么多衣服的。 喝的头昏脑胀的高飞,全然忘记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高喵喵住在这儿,就站在门后,把碍事的衣服鞋子都脱了,浑身上下只穿着个短裤。 衣服随手扔在了地上,赤脚摇摇晃晃的走向了卫生间。 酒喝多了,尿就多。 憋着尿睡觉,是会影响身体健康的,哪怕高先生当前最大的希望,就是像扔麻袋那样的,把自己扔到在炕上,呼呼的沉睡过去,也得先撒泡尿再说。 高先生伸手去推洗手间的门,刚推开一点缝隙,就听到里面有声音传来。 声音很轻,就像刚出身的小猫咪在叫,也像女人蒙着杯子哭,更像女人做那种事时--从缝隙中,高飞看到了高喵喵。 高喵喵就在洗手间内,对着镜子。 她可不是在对镜贴花黄,而是半蹲在在镜子前的洗手盆上,一手撩着自己的睡裙,另外一只手却伸到了下面,轻咬着唇儿微眯着眼的,低声吟唱着,蛇儿般的腰身,轻轻的摆动着,还一上一下的。 只要是有经验的男人,都能看出高喵喵在做什么。 高先生当然也能看得出,只是没想到她的口味竟然这样独特,对着镜子胡捣鼓,难道不该像好多爷们那样,对着荧屏上那些岛国女主,嘿咻嘿咻的撸? “姓高的,你来啊,你怎么不敢来?” 高喵喵喃喃说出这句话时,高先生还以为他发现了自己在偷看她,老脸忍不住的一红。 虽说高喵喵当前的行为,很让高先生这种正派君子所不齿,不过正人君子在看到人家独自找乐,哪怕是无意中的,也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应该赔礼道歉,或者干脆用实际行动来给点补偿的。 不过很快,就在高先生刚要关上门,暂且憋着尿时,就听高喵喵又说:“哼,我就知道你不敢来,你最多对我有贼心,没贼胆,怕要了我后,会对我负责。其实,姑奶奶不一定要你负责的。不过,我可不想让你这样轻易得到我,就像钓鱼那样的吊着你胃口,永远对你保持着得不到的诱惑,才是王道--尽管姑奶奶很想蹂躏、践踏你,可也得忍着。大不了,把这跟黄光想成是你罢了……嘶,啊!” 高先生这才知道,她没有发现他。 她只是在对着镜子,单纯的做那种事罢了。 通过也语言,来发泄一下她心中的某些不满,还有渴望。 “嘿嘿,其实我的要比黄瓜还要大。” 高飞嘿嘿怪笑一声,关上了房门。 “啊!” 他刚关上房门,就听到里面传来砰的一声响,接着响起了痛苦的惨叫声。 很明显,高先生让人家受惊了,从洗手盆上摔了下来。 至于那根黄瓜有没有被折断--这种没品位的龌龊事,值得高先生去关心吗? 最多,也就是琢磨一下那根黄瓜,会从哪个长度折断罢了。 要不是实在憋得没治,高先生绝不会强忍着等待高喵喵出来(他忘记,或者说是故意忘记,套间内也有洗手间的)。 高喵喵披头散发(肯定是故意的,因为她没脸去见高飞啊)的,耷拉着脑袋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很希望高先生回套间睡觉了,不过偷眼一看,就发现他坐在沙发上,正冷冷的看着她呢。 浑身打了个激灵,高喵喵赶紧又低了下头,双手使劲搅着衣角,低声说:“老、老板,您回来了?” “你是不是盼着我永远都别回来?” 高飞冷笑着从沙发上站起,走了过来。 “我、我不敢,也没有这样想。” 高喵喵下意识的,向旁边退去。 才退了几步,就意识到她能退到哪儿去? 还是乖乖接受大老板的惩罚吧。 最多,也就是几个耳光,再加几脚,还有一顿臭骂了不起了,反正又不会杀她。 这样想后,高喵喵就不怎么害怕了,正准备抬起头,以方便老板抽她耳光时,却听高飞淡淡的说:“该做什么,你自己知道。” 做什么呀? 哦,去跪键盘,背《红楼梦》啊,小菜! 高喵喵眼睛一亮,连忙点头:“我马上去!” 第2031章 黄瓜的故事! 高飞从香甜的梦中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大雪早就停了。 真搞不懂今年的天气,怎么会这样反常,才是‘一九二九不出手’的季节,京华就接连下了两场大雪了。 而且每次雪后的第二天,天晴的是杠杠地,阳光也格外明媚,透过窗户玻璃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让人觉得很舒服,醒了也不愿意起来。 不过睁开眼看看,还是可以做到的。 高先生睁开了眼,左手抬起挡住了阳光,随意向门口看去,就看到了高喵喵。 高喵喵仍旧跪在键盘上,手里拿着那本《红楼梦》,低着头,长长的秀发垂下来,挡住了精致妩媚的脸庞,一动不动的,有轻微的鼾声响起。 这个女人,绝对是个极品,跪在键盘上也能睡得着。 不过,是谁让她跪着键盘拿着书本睡觉的? 高先生有些纳闷的想了足有十秒钟,才想到凌晨时发生的那件事了,心中火气腾地一声就起来了。 昨晚他从洗手间内出来后,高喵喵就已经乖乖跪在套间电脑桌前的地上了,正冲着炕,很乖的样子。 高飞进来后,也没理她,直接把自己扔在了炕上,就要呼呼大睡。 他在临睡着之前,好像听高喵喵问了个问题,就是跪多久,背诵多少章节? 什么时候我说可以了,再起来。 高飞现在记起来了,这是他在睡着之前,说出的最后一句话。 没想到,高喵喵就跪到这时候。 “唉,给人当秘书,还真是不容易,下辈子哪怕是去当牛做马,也不给人去当秘书。” 高先生在心中叹了口气时,忍不住咳嗽了一声。 “啊!” 没有睡死的高喵喵,马上就被惊醒,本能的抬头看向炕上时,就发现高先生正一脸似笑非笑的望着她,心中登时一惊,下意识发出一声惊呼,赶紧低下头,心里却在想:这个家伙的本钱,好大。 不知道被高喵喵在用眼角偷偷吃豆腐的高先生,对他一声咳嗽就把人家吓得不行不行的效果,明显很满意,冷哼一声翻身下地,旁若无人的走进了洗手间。 等他出来时,高喵喵马上就低声说:“老板,我已经背诵到第八回了,要不要跟您背诵一下?” “随你的便。” 高飞有可无不可的说了句,开始穿衣服。 “那我开始背诵了,我昨晚,真的没偷懒。” 在高喵喵抑扬顿挫的背诵声中,高先生慢条斯理的穿好了衣服,开门向客厅内看了一眼,冷冷的问道:“都快中午了,怎么还没有叫早餐上来,你是不是想饿死我?” “不、不敢,我这就去叫!” 高喵喵慌忙从键盘上爬起来,身子趔趄了好几下,才站稳。 这次,她可不是装的,也没有撒谎,两条腿子是真的麻了。 可她害怕高飞说她是在装,赶紧活动了几下,急匆匆的跟出了套间,低声问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正在开手机的高飞:“老板,您想吃什么?” “随便什么都行。” 对于吃什么,高先生是从来都不挑剔的。 随手挥了挥,高飞忽然想到了什么,又说:“无论要什么,就是别要黄瓜。” “为什么不要黄--” 高喵喵下意识的反问到这儿时,猛地想到了什么,一张脸登时血红。 就在高喵喵捧着电话,跟餐饮部负责人要高先生的早餐(应该说是午餐了)时,高飞开机,稍等了片刻,就来了几条短信。 刨除那些向您推荐饿了最好吃海参鲍鱼的专家推荐短信外,其它的就是未接电话的短信提示了。 有两个是霍天晴的,还有一个,却是沈银冰的手机号,时间是昨晚十点。 “这时候才给我来电话,我还以为你忘了老公呢。” 高飞开心的笑了下,开始回拨沈银冰的手机号。 很快,里面就传来了机械女声:“对不起,您拨叫的号码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高飞赶紧给沈银冰打电话,当然是因为很想念她了,要在电话中跟她一诉相思之苦。 当然了,也得顺便告诉她,说得晚两天才能回冀南,让她洗白白了耐心等候。 可是她却关机了。 高先生的好心情,马上就变得低落了:干啥要关机啊,难道不知道哥们有多想你? 很不甘的,高飞又重新拨打了一遍,但还是提示关机。 他有心给老王、李德才他们打电话,向他们打探有关沈银冰的事儿,可想了想却觉得还是算了:沈银冰回冀南,他们不一定知道。 本来很好的心情,因为沈银冰关机,给搞得不好了。 偏偏,打电话订餐的高喵喵,这时候好死不死的说道:“老板,我叫了您最爱吃的红烧肘子,八宝鸭等几个菜--我、我觉得吧,女人总是吃这些东西,不怎么好,我想单独点个菜,您说可以吗?” 跟高飞来到皇朝会所后,只要高飞在这儿,高喵喵都是跟他一起用餐的。 高先生是肉食动物,无肉不欢,才不稀罕那些素菜,青菜啥的。 高喵喵却像所有女人那样,对大鱼大肉的没啥胃口,更喜欢一些清淡的东西,不过碍于某人的淫威,她以前不敢提这要求。 这会儿,也不知道是不是倒霉催的,在高先生心情最不好时,她很小心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小小的要求。 在话出口后,高喵喵就有些后悔了,因为她看到高飞猛地抬头,恶狠狠的瞪着她,满脸不把美女当作人的样子,赶紧垂下眼帘,低声说:“要不就、就算了,我不单独点餐了。” “不,你必须单独点餐,我给你点!” 让高喵喵没想到的是,高老板发善心了,竟然同意给她单独点餐,还很‘礼贤下士’的主动给她点餐。 这让高喵喵心中一暖,正准备道谢时,就听高老板说道:“我给你点黄瓜!你不是很爱吃黄瓜吗?以后,你天天给我吃黄瓜!” 黄瓜,其实是一种营养价值很高的蔬菜,也可以说是水果。 自从有了黄瓜后,它就获得了人们的喜爱,尤其是那道经典的‘猪耳朵拌黄瓜’,更是让人念念难忘,魅力永久。 不过,随着网络时代的发达,黄瓜就像木耳那样,被那些思想很不健康的人们,披上了一层邪恶的外衣。 网路上,曾经流传这样一个跟黄瓜有关的缎子,说唐僧师徒四人向西天取经,正走着呢,忽然看到前面一片无垠的黄瓜地,唐僧就让悟空,去前方打探,这是到了哪儿。 很快,悟空就腾云而来,高声说道:“师父,徒儿已经探明,前面就是女儿国!” 唐僧马上说道:“我擦,怪不得这么多黄瓜,原来是女儿国啊!” 黄瓜如果有思想,在得知自己被赋予了那么邪恶的意义后,肯定会哭泣,但这丝毫无法阻止被广大人民所喜爱,哪怕是在刘小龙的婚宴上,也到处活跃着它们的身影。 当然了,黄瓜们再活跃,也不如今天的新郎官刘小龙活跃,宴会刚开始没多久,人家孩子小脸就红扑扑的异常可爱了。 刘爷很高兴。 其实,无论是谁,在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后,终于跟自己心爱的姑娘走进结婚殿堂,都是值得高兴的。 就像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那样,人在高兴时,更会喝酒。 从婚宴开始后,刘小龙就牵着克莱尔的小手,生怕她会跑了那样,在宴席上穿花蝴蝶那样的四处敬酒。 跟刘小龙一起,在西城宾馆举办婚礼的,还有他丈人、丈母娘。 自然就是眼镜,跟黛雅两口子了。 毫无疑问的是,今天来参加婚礼的人,一千个里面,有九百九十八个,是刘小龙的客人,毕竟眼镜除了克莱尔后,也没啥亲人,而黛雅也因为她家里极力反对她远嫁华夏,赌气不来参加婚礼。 所以呢,除了黛雅的几个密友外,他们两口子就再也没有客人了。 幸好,高飞算是一个。 为了给眼镜争脸,高飞在刚来酒店,就让贴身小秘书高喵喵,呈上了他的贺礼:两把钥匙,一张银行卡。 很不起眼。 不过,在好事者一个劲的劝说下,高先生才很低调的说:那两把钥匙,一把可以打开东城区某栋价值上亿的别墅,一把可以打开一辆劳斯莱斯幻影。 至于那张银行卡,最多也就是能买半套别墅罢了,算是给未来侄子预存的零花钱,小意思,小意思,千万别跟人说,要不然会被人笑话高先生太小气的。 草,你也对我小气一回,好不好? 刘小龙眼泪汪汪的看着高飞,手里拿着个大红包,心里发狠:特么的,你给的红包倒是很厚,还说是很吉利的一万零一块,代表着万里挑一的意思,可刘爷宁愿让你小气一次啊! 跟刘小龙完全不同的是,眼镜被高先生用金钱把牙都给砸掉了,从早晨到现在,都没闭上笑呵呵的嘴,不时的过来拍打他肩膀一下,跟他说有空去家里玩,不要带太多礼物,小小意思一下就行了。 刘爷大婚,贺者云集。 诺大的大厅内,来来往往的都是人,要是谁家孩子走失了,肯定不好找。 婚礼进行的很顺,就像高飞很低调那样,开席后就拒绝了刘小龙邀请他去包厢的好意,跟高喵喵找了个最不起眼的角落,默默分享着两个哥们的幸福。 很多人都认识高飞,比方张耀明等公子哥儿。 很多人也不认识他,最多也就是对他的小秘书很感兴趣,这些大都是外地人,或者是一般人。 认识高飞的那些公子哥们,没有往他跟前凑,因为他们觉得现在最好先别跟高先生套交情,毕竟当初他们的一些做法,可是很不厚道。 最好是按照大家所商量的那样,等婚宴结束后,再郑重其事的有请高先生。 所以呢,反倒是一些不认识高飞的宾客,跟他坐在一起了。 当然了,大家很少跟他说话(高先生觉得主要是因为自己太帅,让人自卑),好像他不存在那样。 所以,当大家看到一个俊俏妩媚的女人走过来后,都以为是冲着自己来的,赶紧笑呵呵的站起来打招呼:“廖总,您好!” 第2032章 打人,闹事! 今天来参加刘小龙婚礼的女宾客们,有相当一部分都穿着华丽的礼服。 就是那种露着肩膀、半个后背的衣服,明明已经露出的更多了,却让男人们暗恨露的还是少,恨不得扑上去都拽下来。 唯有身材好,有气质还有有几分自信的人,才会穿这种衣服。 廖水粉就是这样的女人,在穿上一身墨蓝色的低胸礼服后,尽显她豪门贵妇的风采,再加上她本身长的又迷人,所以无论走到哪儿,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廖水粉在离婚之前,是很少参与当前这种场合的,哪怕是参与,也不会穿这种衣服,就像跟在高飞身边的高喵喵一样,他可不想让别的男人,就像苍蝇看到臭鸡蛋那样的总盯着她。 尽管高喵喵还不是高先生的女人,也动不动的就挨训,很不被待见的样子,却是他的一个私有品。 高先生发现,廖水粉现在下巴明显尖了很多,显得眼睛也更大了,少了一份曾有的雍容,多了一种空闺少妇的幽怨。 总之,廖水粉绝对是今天婚礼上,除了两个新娘之外最耀眼的女人之一。 看到廖水粉走过来之后,桌前的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一个商人模样的男士,更是赶紧打招呼。 刚才这些人在闲聊时,高飞就听这位男士被别人称呼为王总,是搞房地产,亿万富豪一个。 平时这种人无论到哪儿,差不多都是绝对的焦点之一。 不过在这个高层满座的婚礼上,王总能够获得刘家的一张请柬,就已经很高兴了,至于坐在哪儿,跟谁坐在一起,反倒是无所谓了。 当然了,王总还是很希望能够在刘爷的婚礼上,能够被人注意到的,这样对他以后的发展也有着很大的好处,所以在廖水粉走过来后,他马上率先第一个打招呼。 果然,走过来的廖水粉,目光最先落在了他脸上。 王总的心情越发的愉悦起来,脸上挂上了更加谄媚的笑,再次打招呼:“廖总,您快请坐。” 王总认识廖水粉,后者却好像不认识他,还是微微嫣然笑问:“你是?” “啊,我是联合集团的王成林。三个月前,我就曾经跟马少去水粉集团拜访过您的!” 王总可没有因为廖水粉想不起他是谁来,就显出哪怕是丝毫的不快,赶紧自我介绍。 廖水粉是谁呀,那可是水粉集团的老总,脑袋上戴着世家光环的二代,一般所谓的亿万富豪,在人家心里就是个蚂蚁般的存在,被谁拜访过却忘记了,也是很正常。 “哦,想起来了,我说怎么看着眼熟呢,原来是王总。” 廖水粉这才恍然大悟的样子,轻轻点了点头,举起了手中的杯子:“不好意思了,王总,恕我眼拙,没能认出你,我敬你一杯,算是赔罪。” 真正有品位的世家二代,无论内心有多么的嚣张跋扈,把王成林这样的亿万富翁当做是乡巴佬,可表面上的功夫,肯定会做的相当到家,给人足够的尊重,让人如沐春风,以后万一用到他时,他能不尽力而为? 果然,听廖水粉这样说后,王成林笑得连眼睛都看不到了,连声说:“岂敢,岂敢,廖总您太客气了--我干了,您随意!” 一桌差不多十个人,除了高飞俩人外,其他人现在都已经站了起来,不管廖水粉有没有看到自己,也都尽可能把最纯真的笑容布在脸上,更在心中羡慕王成林能够让廖总敬酒。 包括王总都以为,廖水粉端着酒杯来这儿,就是随便走走罢了:毕竟当前这种场合,可是很适合大家套交情的。 其实早在廖水粉走过来之前,张耀明等公子哥儿,就已经端着酒杯满大厅的乱转了,只是没有来这儿,因为藏在角落里的这几桌客人,基本都是最是最不显眼,或者干脆说是最没用的。 眼高于顶的公子哥们,谁会跟没用的人来主动打交道? 所以在王总能有幸被廖总敬了一杯酒后,大家就做好随时被她搭讪、或者干脆转身就走的准备了,如果是前者,那绝对是本次婚宴上最大的收获。 好像知道大家很希望自己能留下来,廖水粉在浅浅的抿了口酒后,并没有走,而是扫了眼在座的众人,脸上带着矜持的笑。 “廖总,请坐!” “请,坐我的椅子!” 马上,王总等人就热情的邀请廖水粉坐下。 就在大家都盼着廖水粉坐下时,一直稳坐钓鱼台的高飞,却像没看到廖总那样,用手指点了下桌子,问高喵喵:“大闸蟹好吃吗?” 听他说出这句话后,王总等人心中没理由的腾起一股子怒气。 在座的人,谁也不认识高飞,也懒得认识他(毕竟这小子模样比在座的男士长的都好看,尤其是成功人士,打心眼里也不喜欢跟徒有一副好皮囊的人主动接触。再说了,这家伙从坐下后,始终都在玩手机,好像大家不存在似的)。 大家生气,除了这小子很没礼貌(玩手机,本身就是不礼貌行为)之外,最重要的还是他太显摆了:是,你有个妩媚漂亮的小娘们当秘书,的确让大家羡慕的不得了,可你有必要当着大家的面,无论吃什么,都只是用下巴点一下,你小秘书就屁颠屁颠的赶紧给你夹菜,像妃子伺候皇上那样的伺候你吗? 你以为,就你自己懂得被漂亮小秘书伺候? 在场的,谁没有这个实力? 不过,大家都不会像你这样浅薄罢了,在这种场合还带秘书来显摆,真是没品的土鳖透了。 本来大家就不待见高先生,现在看到大名鼎鼎的廖总过来了,他却屁股粘在椅子上那样动也不动,再一次显摆他带来了秘书--这种没品的行为,极大拉低了整桌人的素质,让王总等人为他脸红。 更让人气愤的是,这家伙身边的那个漂亮娘们,从坐下后到现在,就没正眼看过大家,全心全意给伺候他,好像别人不存在那样,看到他要吃大闸蟹后,马上就放下了手里的一个大龙虾,站起身把盛放着大闸蟹的盘子,很干脆的端到了自己面前。 “靠,以为这是在你家呢?还真是有什么老板,就有什么秘书!” 高喵喵的跋扈行为,让刚跟廖总喝了一杯酒(尽管人家廖水粉只是粘了粘唇)的王总,再也忍不住了,再加上要刻意讨好廖水粉,就沉着脸的低声呵斥道:“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做,成何体统!” 正在小心给高先生捣鼓大闸蟹的高喵喵,闻言这才抬头看了王成林一眼,眨巴了一下她那双迷人的眼睛,纳闷的问:“你是在说我吗?” “哼,你以为我说的是谁?” 王总冷哼一声,冷冰冰的回答。 放下大闸蟹,高喵喵偷偷看了眼高飞,见他又开始低头玩手机后,就站了起来,脸上陪着小心的笑:“王、王总是吧,我怎么了,哪儿让您感觉不舒服了?” 如果高喵喵还是像刚才那样,眼里只有她老板而没有别人的话,王总或许还会舒服些,偏偏她现在一副小心翼翼害怕得罪人的样子,就让王总更加看不起了,淡淡的说:“你,还有你老板,哪儿都让我感觉不舒服。” “我、我到底怎么了嘛。” 高喵喵嘴角微微抽了下,脸上浮上了不知所措的样子。 真是浪费了这张好皮囊。 心中惋惜了一下后,王总也懒得再难为高喵喵,双眼一翻:“实相的赶紧闪开,拿着你们的餐具去别处。要是没吃过大闸蟹的话,就端着盘子走好了。” “嘿,嘿嘿,对,王总说的对。” “喏,王总都让你们端着盘子走了,还不走?” 听王总这样说后,其他人都低声笑了起来,担心笑声过大,会被人当做没品味,所以都用手捂着嘴,就像被扭住脖子的鸭子那样。 这些人并没有发现,在他们要齐心赶走这俩拉低他们身份的人,请光彩照人的廖总坐下时,廖水粉正一脸玩味的看着他们。 “哦,哦,那我走,我们马上走。” 被人点明了鄙视后,高喵喵更加的彷徨,竟然真端起了盛放着大闸蟹的盘子。 她这个动作,让王总更加看不起,也懒得看她了,张嘴正要请廖水粉坐下时,却忽然觉得眼前一花,砰的一声大响,接着就啥也看不见了,噗通一声的坐在了椅子上。 “啊!” “哇,她打人!” 在别人的失声惊叫中,王总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把脸,却从鼻子上拿下了一个螃蟹钳子,然后看看到那个没被他看起的少妇秘书,一扫刚才的彷徨神色,一手掐腰,一手点着他的鼻子,尖声骂道:“你算什么东西呀你,敢撵我们走,是活的不耐烦了吧?” 她刚才端起盘子,原来就是为了扣在我脸上! 有些晕乎的王总,终于明白自己刚才遭遇到了什么:守着上千个有身份的人,他竟然被一个臭表杂秘书,拿盘子砸了脸! 尤其是廖水粉廖总就在桌前看着。 丢人,丢大人了。 脸上伤口不疼(鼻子被大闸蟹砸破了,眼眶也被盘子砸肿了),心却很疼的王总,稍稍愣怔片刻,随即就站起来,举起拳头冲着高喵喵的脸抽了过去:“臭表杂,你敢砸我,我特么的废了你!” 正所谓人要脸,树要皮,守着上千有头有脸的宾客,被别人秘书拿盘子扣脸上了,这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一种不能再忍的羞辱。 所以大家都很理解王总不顾身份的怒骂,更觉得高喵喵该抽。 高喵喵自然不会甘心等着爱抽,反正高飞到现在也一直没阻止她做什么,看到失去理智的王总扑过来后,冷笑声中拎起桌上一支红酒,呼的就砸了过去。 砰! 一声爆响,红酒瓶子直接砸在了王总脑袋上,红色液体四溅中,王总眼珠一翻,软软瘫倒在了地上。 竟然有人敢在刘小龙的婚礼上,打人,闹事!? 满大厅的人,都惊呆了。 第2033章 原来他就是高飞! 刘小龙是谁,又有什么背景,已经没必要再介绍了。 总之,他的婚礼受到了很多大人物的关注,据说二楼的包厢内,就坐着当今华夏几个重量级的大人物, 听说连京华市局的郝局长,都没资格去陪酒。 至于像张耀明这样的公子哥儿,也就是在大厅内的份了。 所以说,只要脑袋没有被门挤了,就没有谁敢在这儿闹事。 可现在,却有个小少妇,就在新娘、新郎满大厅的敬酒当口,用酒瓶子爆了别人的脑袋。 这小少妇是谁呀? 胆儿很肥啊。 齐刷刷的,大家都扭头看向这边的角落,专门负责宴会安全工作的工作人员,立即小跑着冲了过来。 这些人可不是一般的保安,而是特种人员,毕竟有很多大人物来参加的婚宴,安全是必须得被放在首位的。 “不好意思啊,哥几个,先喝着,我去那边看看。” 正在敬酒的刘小龙,向那边看了一眼,脸上就浮上了苦笑。 “怎么了?” 克莱尔很惊讶的小声问道。 刘小龙牵着她的手,快步走向那边,冷笑着低声说:“怎么了?哼哼,还不是你那个叔叔,在哪儿都不甘寂寞,非得整出点事来证明他的存在?” 暂且不说狠狠咒骂某人的刘小龙,单说这边。 一红酒瓶子放倒王总后,高喵喵好像没事人那样,那破碎了的半截酒瓶子随手扔在地上,扫了一样刚才鄙视她的那些人,黛眉紧皱的说:“姑奶奶拿了贺礼来这儿,就是吃饭喝酒,不是为了跟你们这些废物打交道的。我老板玩手机,不理睬你们,要吃大闸蟹怎么了?这又不是你们家的酒席,怎么就碍着你们的事了?” “主人家还没有说什么呢,你们就猴子般的蹦出来,唧唧歪歪的屁事。我们也没妨碍你们向别人献殷勤啊,怎么就看我们不顺眼了,这不是故意找抽吗?看,你看什么呢,不服气?” 看到某成功人士正盯着自己看,高喵喵马上一瞪眼,又抄起了一个盘子。 吓得那成功人士,赶紧后退几步,不敢再看她了。 “痴呆。还犯贱。” 高喵喵低声骂了句,随即没事人那样的坐了下来,很小心的,问始终低头玩手机的高飞:“老板,大闸蟹没了,要不要我去别的桌上,给您端一盘来?” 高喵喵可是北朝曾经的第二夫人,所发生的那些事,已经证明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人,只是走投无路下才依靠高老板,并迅速爱上了这种敢做奴役的生活(其实越是强势的女人,或多或少的都有些受、虐狂倾向,这跟她们的强势性格有关)。 高喵喵可以任由高先生随便处罚,并当做一种享受来享受,那是因为高先生比她更强,彻底折服了她,而且丝毫不为她昔日辉煌的身份,就有什么忌惮啥的。 可王总等人,能比得上高老板,把她给折服,让她甘心做个奴仆,并从惩罚中获得从没有过的人生乐趣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不可能。 世界上,只有一个高老板。 别人要想像高老板那样,对她吹胡子瞪眼,结果就只能是被爆头。 当然了,高喵喵下手这样狠,那也是因为她这些天受的气也很多--任谁,接连两天总是吃黄瓜后,心情也不爽的。 同样,高飞也很清楚高喵喵当前的状态,知道得给她个机会来发泄一下。 不长眼的王总被选中,那也是他自找的。 “算了吧,其实大闸蟹也不是太好吃。” 就像瞎子、聋子那样没看到高喵喵刚才做了什么的高飞,这才收起手机,抬头看向了廖水粉,脸上随即露出一个亲切的笑容:“哟,廖总来了啊,还站着干嘛,坐,快坐下--你能不能闪开,给廖总让个位子,这样才方便她跟我讲话。” 高先生说到后半句时,却是跟右手边的某位老板说的。 态度很真诚,让人无法拒绝。 不过,所有老板都以为,廖水粉绝对不会按照高飞所说的去做。 理由很简单:廖总是什么身份的人啊,怎么可能会跟你这种人坐在一起,尤其是你如此的不懂礼貌,纵容秘书当众行凶打人,说出的话还这样狂妄,真以为廖总是听你话的小人物? 只是让他们眼珠子差点掉出来的是,廖水粉不但没有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最起码会粉面发寒的拂袖而去,竟然笑得面如桃花般,咯咯说道:“哟,小女子真是荣幸啊,站这儿这么久了,总算是被高老板给看到了。” 笑着,廖水粉转身冲一个率先跑过来的安全人员,低声说:“不用紧张,没事的,都散了吧,一个小误会罢了。” 这个安全人员可是认识廖水粉的,听她这样说后,立即意识到闹事者身份也不简单,不是他们能随意处理的,很聪明的点头答应了一声,冲跑过来的那些同伴打了个手势。 那些人马上就停步,随即散了开来。 在附近几桌所有来宾的吃惊目光中,身穿墨蓝色礼服,露着白玉一般肌肤好像昙花般美丽的廖水粉,竟然真款款坐在了某男的右手边,还主动拿起酒瓶子,给他杯子里添了点酒。 廖水粉在做这个动作时,很自然,就像给他老公满酒那样。 至于这时候从地上爬起来,眼前冒星星的王成林王总,她却是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见状,就算是再傻的人,也能看出高老板不是他们所以为的那种人了,心中顿时无限后悔:卧槽,这厮原来是个大人物,可你不去你该去的地方坐着,跑我们这嘎达来干嘛啊,这不是故意扮猪耍着我们玩儿吗? “哥们,你到底是要拿出啊。” 这时候,刘小龙跟克莱尔,脚步匆匆的联袂而来,苦笑着抱怨着,绕过桌子搀扶起了王成林:刘爷虽然没有把王成林看在眼里,可毕竟人家是来参加他婚礼的,而且贺礼颇丰的。 刘小龙在扶起王成林时,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马上,满眼里都是委屈、愤怒神色的王成林,立即就浮上了惊喜的神色,仿佛方才被人爆头、丢人的别人那样。 在座的都是人精,从王成林的反应中,就能猜到刘小龙满足了他的某个要求,算做是挨揍、丢人的补偿,而且还是很超出他的意料。 顿时,刚才还为他被高喵喵爆头、而为他愤愤不平的人们,立马就在心里哀叹:这小子真特么的走了狗屎运,绝对的因祸得福啊,被娘们痛扁一顿后,虽然很没面子,可面子能值几个钱啊,还是利益最重! 本能的,好多人都看向了高喵喵,心里盘算着要创造机会,被她给砸一酒瓶子了,哪怕是砸个半死。 “叔叔,让你不高兴了。对不起啊,都是我们的错。” 就在刘小龙安慰王总时,克莱尔满脸歉意的走到高飞身边,给他端起了酒杯:“叔叔,我敬你。” 不等高飞说什么,克莱尔举起手中杯子,一饮而尽。 这可是在婚宴开始后,新娘第一次给人在敬酒时,一口喝干。 克莱尔做为晚辈,都做出如此表率了,高飞实在没理由不喝。 “呵呵,别这么说,一家人还要说什么对不起?” 高飞站起来,端起酒杯也一口闷后,看了眼高喵喵,又递过酒杯才说:“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你就喝一杯吧,叔叔我连干三杯。” “谢谢叔叔。” 克莱尔很高兴,伸手去拿高喵喵手里的酒瓶:“我来给叔叔满酒。” “还是我来吧。” 廖水粉却抢先夺过了酒瓶,笑殷殷的问高喵喵:“女士,你不会责怪我为你老板服务吧?” 话刚出口,廖水粉猛地意识到了这句话的语病。 服务,在男女之间,有时候就代表了另外一层含义。 高喵喵笑了,一语双关的说:“行呀,廖总能够为我老板服务,我想肯定能会获得老板的满意。” 该死,我怎么忽然出头给他倒酒了? 难道,我真的很可网管跟他--廖水粉心中骂了自己一句,可也不难出尔反尔了,只能故作自然的笑了笑,给高飞满上了酒。 堂堂的廖总当众给高老板服务,高飞倒是一脸的坦然,接连干了两杯。 “好了,接下来该我为高老板敬酒了,粉姐,还是让我给他服务吧。” 刘小龙看出廖水粉有失言的嫌疑,在心里暗骂某人总是到处沾花惹草后,抢过了酒瓶子,故意大声说出这句话,也算是化解了廖水粉的一些尴尬。 “老规矩,六六大顺。” 刘小龙拿过酒瓶子后,却又放在了桌子上,回头对端着盘子的服务生说:“换白酒。” 高飞当然不会拒绝,只是笑着问:“今天可是你大喜之日,六杯,你行?” “就是打死,男人也不能说自己不行的。” 刘小龙端起一杯酒,跟高飞重重碰了下,随即俩人一饮而尽。 就像喝凉水那样,俩人很快就喝下了六杯酒,一杯标准的二两半,连续三杯下去后。刘小龙的小脸就像猴子屁股那样红了。 “不能再喝了。” 刘小龙抬手,拍了拍高飞的肩膀,对旁观者说:“各位,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先生呢,姓高,叫高飞,天涯集团的董事长,就是他了。” 好多人刚才都已经知道高老板姓高了,可没有谁把他跟天涯集团董事长、京华高家的嫡系第三代给联系起来,毕竟姓高的又不像姓猪的那样惹人注意。 此时听刘小龙郑重介绍高飞后,所有不认识高飞的人,嘴里顿时都发出一声惊呼:“哇,原来他就是高飞!” 王总,此时却很想拿起酒瓶子,再给自己来一下:哇草,我竟然无视了高大少,这是找死的节奏啊! 高先生当然很满意大家的惊讶,不过还是很装比的说:“行了,行了,你赶紧去忙你的事,不用管我了。” 刘小龙也知道高飞为什么坐在这儿,更知道廖水粉为什么要过来,也没再客气,笑了笑牵着克莱尔的小手走开了。 第2034章 廖水粉的谈判! 随着一对新人重新开始敬酒,王总被揍的事儿,很快就被人忽略了。 当然,有好多人都希望能找到借口,来这边跟高老板套个近乎。 不过当他们亲眼看到水粉集团的廖总,竟然小妹般的坐在那边,给高老板满酒后,立即就意识到自己根本没资格来跟高老板坐在一起了。 至于王成林他们几个本来坐在这桌的宾客,这时候也都很知趣的跑一边去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 这桌酒席上,就坐了高飞、廖水粉,还有高喵喵了。 “这位女士,应该是来自北边的哪一位吧?呵呵,要不是亲眼所见,我可不敢想像,她会像伺候大爷似的,伺候你吃饭。” 依着廖水粉的身份,自然要比王总等人多知道很多事了,在高喵喵刚跟着高飞出现后,就知道她是谁了。 廖水粉在说这番话时,可是用开玩笑口吻说的。 不过,她在看着高喵喵时,眼里为什么会闪过嫉妒、不满的神色? “廖总,我听不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我知道,好多人都羡慕我,能够以秘书身份伺候我老老板,只是可惜没这机会。” 高喵喵察言观色的本事,可是一点也次于廖水粉,嘴皮子功夫更是不输给任何人,马上就给予了廖总强有力的反击,暗讽她想伺候高飞,还没有机会呢! 高飞眉梢微微一挑,看向了桌上:“那盘青龙过江还没人动,别浪费了。” 好多菜肴,都有一个很美的名字,价格也不菲,其实原材料廉价的让人齿冷。 就拿这盘在西城宾馆价值数百元的‘青龙过江’来说吧,其实就是一根被雕刻成青龙模样的黄瓜,横在盛了一半蜜汁水的盘子里,再搞上一些青葱、红萝卜啥的,看起来还真有过江猛龙的视觉冲击。 咕噔一声,高喵喵吞了口口水,双眸艰难的看向了那盘青龙过江:连续两天了,总是吃黄瓜,什么伴的、炒的,炖的,包括生啃,搞得高秘书现在只要一听到‘黄瓜’这俩字,就像吐啊! 可她却不敢不吃,因为她能看出,高老板生气了,就因为她刚才对廖水粉的无礼。 高飞可以允许她痛扁王成林,借此来发泄一下,但绝不会任由她对廖水粉冷嘲热讽,这充分证明了在他心中,廖水粉可要比高喵喵重很多了。 不过高喵喵可不敢吃廖水粉的醋,因为她很清楚,她现在高先生心中,就是个奴仆,没有啥地位,刚才放任她打人,就跟‘关门放狗’的意思差不多。 吃就吃,不就是吃黄瓜吗? 区区一根黄瓜,还吃不死姑奶奶! 高喵喵再次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直接下手抄起那根黄瓜,狠狠的咬了一口,咬的嘎巴嘎巴直响,光听声音,还以为她在嚼骨头。 不就是吃根黄瓜吗? 她怎么搞得好像在吃糠咽菜那样艰难,还恨恨的--廖水粉有些奇怪的看了高喵喵一眼,就不再理她了,笑着问高飞:“堂堂的高大老板,按说该去二楼,跟你堂哥高云华坐在一起,最不济也该跟张大少(张耀明)等人坐在一起才对,咋就独自跑这儿来玩低调,搞得别人误会了你。” “不是故意搞低调。” 高飞也笑了下,说:“你该知道,我现在跟你们这些三代们坐在一起,好像很不合适。也就是小龙跟克莱尔的婚礼,我必须得来罢了,要不然你觉得我会参与这种场合?” 廖水粉点了点头,又说:“其实我还是觉得,你该跟我们坐在一起的。” “我们现在不就是坐在一起了?” 高飞反问了一句,接着说:“呵呵,反正早晚都会坐在一起,无论坐哪儿都一个样,菜是相同的,人却不认识,吃着舒坦,自然,更轻松,不需要没必要的寒暄。” 廖水粉呵呵笑道:“你早就算到,我会来找你。” “除了你被那些公子哥们蛊惑着来找我,我想不到别人。廖无肆拉不下这个脸子,张耀明不敢,方家的人恨我,至于其他人,则可能是不屑。” 高飞说到这儿时,脸上浮上了落寞的神色:“唉,说起来,我不是你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大家没有利益之外的共同语言,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坐在一起为好。” 廖水粉沉默,端着酒杯慢慢晃动着,足有一分钟后才问道:“我、我们两个呢?难道说,我们之间,也只有利益的关系?” 扫了眼吃黄瓜的高喵喵,高飞低声回答:“那你来说,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关系?” “你个没良心的,是不是祸害了姐姐的清白后,就想拍拍屁股走人了” 廖水粉咬牙的样子,很可爱,更迷人,差点让高先生把持不住,想拥她入怀在那张红艳艳的小嘴上亲一口,最好手也伸进那碍事的礼服中去。 高先生只是这样想想而已,还没有下作到守着这么多人,就做这等禽、兽不如的事儿,那样会很丢人的。 当然了,在这个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儿,也是最丢人的。 看着廖水粉,想到这件墨兰礼服下面,那具惹人的身子,以及水粉姐姐那迷人的叫声,高先生就觉得有些饥渴,赶紧端起凉了的茶水,大大喝了一口才苦笑道:“说吧,你到底有什么要求?” 正如高先生所预测的那样,廖水粉这次来,可是肩负着好多世家三代所托付的重担,更知道也唯有她,才是跟高飞谈判的最佳人选。 高飞都把话说到这种份上了,廖水粉自然也没有再扭捏的必要,很干脆的说:“两个要求,一个是大家伙的意思,后一个就是我本人的意思。” 高飞举起酒杯,晃了一下,示意廖水粉直说。 “我知道,天涯集团目前有二十四条生产线,但目前只有一条生产线生产,价格更是高的吓人,但还是供不应求。” 廖水粉很干脆的说道:“大家伙的意思呢,就是让天涯集团,恢复全部生产线的正常生产,再把价格拉回原先的价位。” 高飞马上摇头:“不可能。” 廖水粉秀眉微皱:“怎么,你不愿意恢复全面生产?我知道,那时候你故意停产,无非就是因为大家伙在一九七三对你发难时,袖手旁观的态度刺激到了你。再加上你也想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你跟大家的利益紧密相联,你难受,我们也别想好受了。”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后,廖水粉才端起酒杯,轻抿了一口,算做是润了润嗓子,继续说道:“可是现在,随着郑腐的死,来自一九七三的威胁已经烟消云散,我们就再也没有任何顾忌的支持你了,你为什么就不能满足我们大家的要求?” “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 高飞这才笑了下,说道:“你说的不错,随着郑腐的死,我在国内基本没有了掣制,完全可以全面性的生产……” 廖水粉打断他的话:“你也这说了,那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我说的不可能,单指产品的价格。” 高飞慢悠悠的说到。 “产品价格?” 廖水粉脸色一变:“高飞,你不会要告诉我,就算你们天涯集团全面生产,也不会把价格再降回原价了吧?” “这么多年了,九十三号汽油从每升一块三,涨到七块多,啥时候又因为汽油的需求量成倍成倍的增加,又降回以前的价格了?” 高飞笑得就像痞子那样可恶:“在这方面,相关部门都给我做了很好的榜样,并收到了明显效益,我又凭什么,在产品这样抢手时,还要把价格降下来呢?” “你--哼,高飞,你别忘了,汽油那是不可再生资源!那也是受国际形势大气候影响,更根据人们的收入水平而制订价格的!你们的产品,怎么可能跟汽油相比?” 对高飞的解释,廖水粉很气愤,觉得他就是在胡说八道。 不过高先生面对水粉姐姐的质问,却是连声冷笑:“哼,哼哼,汽油是不可再生资源,难道我的产品原材料,就是满大街能买到的?别人或许不清楚,难道你这个曾经的天涯集团老总,会不知道原材料有多么的稀缺,成长过程有多么的缓慢?” “我知道这些,可你也太黑了!” 廖水粉愤愤的刚要再说什么,高飞却一摆手:“我说是这个价格,就是这个价格,绝不会下调一分钱的。当然了,你们也可以出动物价局给我施压,可我大不了把所有生产线,都挪到非洲去(那边物价局好像很能摆平),相信他们会非常欢迎我去投资的。” “其实,我本来很白的,是你们的某些做法,抹黑了我。” 高先生耸耸肩,一脸落落寡欢的样子,低声叹了口气:“唉,这也让我意识到,当真有危险降临时,利益是最不靠谱的。” “高飞,你要是坚持这样做,你会成为大家公敌的!” “你们能厉害过一九七三?我都熬过来了,还怕你们?” “你、你真是不可理喻。” 看出高先生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后,廖水粉也知道就算她说破嘴皮,也不可能把这家伙‘漂白’了,只得退而求其次:“好吧,咱们暂时不谈这个问题,我跟你说第二个要求,是我自己的要求。” 深深看了眼水粉姐姐的礼服领口那边,高先生含情脉脉的说:“基本来说,我不会拒绝你的私人要求。” “熊样。” 廖水粉俏脸一红,下意识的闭了下两条腿,轻声说出了她的私人要求:“天涯集团恢复全面生产线后,我代表水粉集团,要求承接百分之四十的外销产品业务。” 前面提到过的黄大少,只承接了宝岛那边的中介业务,就年收入数千万,而那仅仅只占天涯集团所有业务中的百分之一多点。 现在,廖水粉索要百分之四十的业务,这就说明她每年所收入的中介费,最少也得有十数个亿。 高飞听后,没有马上回答,只是歪着下巴盯着她下巴看。 第2035章 狮子大张口! 在廖水粉提出她的私人要求后,高飞就歪着下巴盯着嘴巴看,目不转睛很惊讶的样子。 就像忽然有朵花儿,从水粉姐姐嘴里长出来那样。 廖水粉被他看的莫名其妙,抬手抹了下嘴巴,问道:“看什么呢?” “我在想,你的嘴巴不是太大的,最多也就是能吞下一根黄瓜,怎么可能会奢望吃天呢?” 高飞又犹豫了片刻,才说出了他想说的话。 刚把一根黄瓜吃完的高喵喵,听到这句话后,顿时就扑哧一笑,小声说:“廖总也吃黄瓜么?看来老板你曾经身临其境过呀。” “混蛋,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廖水粉俏脸猛地涨红,猛地一拍桌子,却很聪明的没有骂高喵喵,只是对高飞瞪眼。 现在她是看出来了,高喵喵现在就是一条被拴着链子的恶狗,除了高飞之外的任何人,要去招惹她,绝对会被她给撕咬个遍体鳞伤。 “能怪我吗?” 高飞笑着,双手一摊:“是你的要求太高了,狮子大张口这句话,都无法形容了。我能给大家做的蛋糕,就那样大,你自己却要吃接近一半,我要是真答应你了,那我怎么去应付别人?廖总,利益均沾这个词,你不会不懂吧?” “我当然懂!” 廖水粉咬牙,发现别人都在暗中关注她后,才强压着怒火,低声问道:“难道,在你心里,我跟你的关系,只是利益关系?” “当你在凭借跟我的关系,企图从我这儿争取最大的利益时,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已经是利益关系了。廖水粉,我觉得你该比我更明白这些。” 高飞收起笑容,语气变得冷淡了起来。 是,高先生跟水粉姐姐的关系,已经到了那种‘深已可测’的地步,不是张耀明、黄大少等人能相比的,不过这最多只是俩人的感情,实在不该跟利益牵扯到关系的。 要不然,就会变质,被高飞厌恶。 廖水粉愣了下,好像才意识到她不该仗着跟高飞的这层关系,来要求更大的利益,可又拉不下面子,所以只能冷笑:“哼哼,那么你会给刘小龙多少?” “你更该知道,小龙不会参与中介利益纷争的,因为他本身就是天涯集团的股份持有者之一。” 高飞这些话,可没有欺骗廖水粉。 廖水粉也知道,还是不甘心:“可是无肆跟你的关系,就算以前再怎么僵,现在也很不错了吧?铁屠,叶心伤,还有霍天晴,他们都……” 高飞的眼神,一下子就冰冷了:“廖水粉,我不想听到你拿我跟廖无肆的关系,来争取利益。你再多说一个字,以后都不要跟我说一句话。还有,你拿廖无肆来说话,他肯定不知道,对吧?” 在廖水粉看来,铁屠、叶心伤还有霍天晴等人,与廖无肆跟高飞的关系,都是差不多的,毕竟都是华夏九龙王中的人。 所以呢,高飞既然能让铁屠、叶心伤占有天涯影视的股份,把皇朝会所百分之十的股份送给霍天晴,那么为什么就不能送给廖无肆所代表的廖家,更多一些的中介股份呢? 她想的倒是没有错。 只是她忽略了一个本质上的问题,那就是廖无肆跟铁屠等人的背景,完全不同。 铁屠等人出身平民,而廖无肆却是豪门公子哥儿。 高飞在混好了后,拉铁屠等人一把,那是标准的义气:一人有钱,大家一起吃肉喝酒。 可如果高飞这样对廖无肆,却有可能会被后者认为是施舍,反而好心办坏事。 事实上,廖水粉也的确没有跟廖无肆说过,要利用他跟高飞的关系,来为廖家争取利益这件事。 所以当高飞说出这番话来后,廖水粉无话可说。 “不想跟你再说了,你去告诉他们,明天上午十点,想参与中介利益分成的的人,可以去皇朝会所二楼,参加分成会议。” 高飞点上一颗烟,说道:“不愿意去的就拉倒,我不会强求的。” “对不起。” 廖水粉又愣了片刻,才站起身低声道谦,接着转身走了。 看着她窈窕的背影,高喵喵叹了口气:“唉,这个女人长了一副聪明样子,却是愚蠢的要命。难道她不知道,她不说,才会从老板你这儿得到最大利益么?真是画蛇添足--咳,老板,还要去别的席上吃黄瓜么?” “要吃,就回去吃,不吃完至少十根以上的,就不算数。” 高飞喝干杯中酒,一拉椅子站了起来,转身快步走出了大厅门口。 婚宴马上就要结束了,高先生想做的事都做完了,是时候该走了。 至于没有跟眼睛翁婿当面告辞,也相信他们不会有意见的:别墅、豪车现金卡扔出去后,又有谁在乎告辞这种面子事? 高老板既然走了,高喵喵当然得跟上,临走前,还顺走了一根鸡腿,边走边吃,速度很快,丝毫不顾别人惊讶的目光。 唉,没办法,婚宴开始后,高秘书就只伺候老板了,哪儿有机会吃饭呢? 抢先给高飞打开车门后,高喵喵才小心的问道:“老板,是要回会所吗?” 高飞没有回会所,他去了一个不起眼的酒店:青松酒店。 当高喵喵殷勤的替他拉开车门,高飞刚下车,一个身穿职业套裙、外形干练的秀气女孩儿,就踩着高跟鞋快步走下台阶,满脸都是激动的神色:“高、高总,您来了。” “呵呵,还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呢。” 看着女孩儿,高先生脸上全身满意的神色,不住的点头:“嗯,张涛,越来越有老总的气质了。好好干,我看好你。” “谢谢高总的夸赞,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张涛眼神一下子变得更加明亮了,这是发自内心的感激,仿佛能获得高老板的称赞,就是她活着的最大乐趣那样。 “飞哥。” 一个身材瘦削的年轻人,等张涛跟高飞见过后,才走过来,恭恭敬敬的给他鞠了一躬。 “张茂,我听张总(张涛)说,你这段时间的工作很出色。知错能改,也是你表哥陈大彪所希望的。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高飞抬手,拍了拍张茂的肩膀,知道以后可以放心的用他了。 被高老板拍了拍肩膀后,张茂就像最虔诚的信徒,看到了上帝耶稣主那样,激动的眼圈都红了。 幸好,高飞马上转移了话题,指着高喵喵说:“她叫高喵喵,是我的秘书。” “高秘书好!” 尽管张涛、张茂俩人,都会从高喵喵这个性敢妩媚的小秘书身上,猜到一些什么,不过在主动问好时的神色,却是很真诚的。 秘书官儿不大,可却是老板的绝对心腹,理应受到老总们的尊敬。 对此,高喵喵很满意,她总算是找到了一点点昔日的尊严。 简单寒暄过后,张涛俩人就带着高飞进了酒店。 六楼的一间套房内,秦紫阳正坐在沙发上,左手轻轻抚着隆起的小腹,盯着落地窗外的天空发呆,秀眉微微皱起,很出神的样子,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秦总。” 张涛的低声,打断了秦紫阳的沉思:“高总来了。” 听到高总来了后,秦紫阳只是扭头看了他一眼,还不如关注高喵喵的时间多,随即就重新看向了窗户,淡淡的说:“来了就坐吧,随便坐。” 这个女人是谁呀? 难道是老板的夫人? 可也不像啊,老板媳妇怎么可能会对他这样冷淡? 不是老板夫人,又有哪一个女人,敢这样慢殆老板? 高喵喵心中盘算着,悄没声的站在了门后,做出一副眼观鼻,鼻观心的样子,却竖起了耳朵。 高老板可没有因为秦紫阳的态度冷淡,就对她有任何的不满,走过去坐在她旁边,很关心的说道:“你都这样了,还为了我的事而奔波,我很……” “高飞,你别误会,我这次回大陆,主要是来找我丈夫的。帮你处理天涯集团的事儿,只是顺带着罢了。再说了,我只是你手下的一个打工仔,你没必要这样客气的。” 秦紫阳笑了下,很清淡却又不失亲切的样子,跟她此前雷厉风行的形象,有着天翻地覆的差距。 “心伤他们会没事的,我可以保证。” 高飞说着,躲开秦紫阳的目光,低声问:“孩子,还好吧?” “小北川很好,白蓉很喜欢他。这次,我本想带他来大陆的,不过他年龄太小了。你放心,我会把他培养成一个像你这样的男人,不过他可没机会去招惹那么多的女人,我不喜欢,也不稀罕。” 秦紫阳在提起她跟高飞的儿子时,没有丝毫的难堪,很自然。 看来,她跟叶心伤俩人,都已经随着她正孕育着的小生命,彻底解开了某些心结。 这让高飞很欣慰,呵呵一笑岔开了话题:“雯雯呢,她还好吧?” “嗯,成熟了很多。不过,她在唱歌方面的天赋,不怎么样,反倒是演戏很不错,甄嘉惠准备全力发掘她在演戏方面的潜力。” 提到张雯雯后,秦紫阳也笑了。 “她本来就很具备演戏天赋的。” 想到刚认识张雯雯时,她为了飚车成功,竟然不惜亮出自己那对小鸽子来做为大杀器,高飞就有种时光如梭的蹉跎感:时间,原来过的这样快。 秦紫阳对端上牛奶来的张涛说了句谢谢,才问喝茶的高飞:“她有消息了没?” 秦紫阳说的这个她,自然是沈银冰了。 “回来了,就在冀南,我还没见到她。” “能平安回来就好。” 秦紫阳点了点头,说道:“我想,今晚我得回香港了,小北川会想我的。” 高飞问:“谁陪你?” “黑子,还有小宋。” “黑子他们啊?” 高飞笑着说道:“都是老熟人了。他们去哪儿了,怎么没看到他们?” “我放了他们两天假,黑子陪小宋回家看看了,傍晚就会回来。” 秦紫阳沉默了片刻,才轻声说:“以后无论做什么,都要注意安全。我希望你好好的。” 第2036章 我不是养废物的慈善家! 高飞刚来时,感谢秦紫阳在身怀六甲时,还为了天涯集团的事而奔波。 秦紫阳却说她来大陆,主要是为了寻找无故失踪的丈夫叶心伤,还有铁屠。 其实秦紫阳早就知道,铁屠俩人造化来了,已经跟随某两个特牛叉的人学习去了,压根不用她担心。 她这样说,只是不想让高飞承她的情份太多。 果然,到高飞告辞,秦紫阳都没有再提起过叶心伤,只是在深深的看了高喵喵一眼后,又冲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欲言又止。 高飞知道,秦紫阳这是在提醒他:你现在女人孩子一大堆,又是有老婆的人了,得担负一定的责任,别再跟未婚时那样放浪了,到处招惹女人,惹下无数风流债,招来太多麻烦。 秦紫阳的这声叹息,让高先生觉得老脸有些发烧。 他当然很清楚,秦紫阳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更知道现在,他再也不是‘一人吃饱了全家不饿’的时候了,他有老婆、孩子,有事业,更有无数追随他的人,如果他还像前几年那样孟浪,做事不计后果,真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那些人怎么办? 就拿他为了一个解红颜,去对抗一九七三那事来说吧。 当得知他这个决定后,秦紫阳最起码就很不满,不过最终还是给予了高飞尽可能的支持,要不然早就把自己男人召回香港去了。 不希望他做什么是一回事,全力支持他去做什么,又是另外一回事。 现在随着郑腐的死,来自一九七三的危险总算是解除了,这让秦紫阳大大松了口气,不过还没有等她把气喘匀和,高飞又招惹了个宋慧乔。 在秦紫阳看来,高飞招惹宋慧乔,无非就是贪图人家的美貌,脑袋瓜子一热才收留了昔日的北朝第二夫人,全然不顾他会因此招惹多少麻烦。 当然了,宋慧乔带给高飞的危机,也随着郑腐之死减弱了不少,最起码高家就能站出来,替他跟北朝解释什么,算是解除了来自那边的危险。 但毫无疑问的是,因为宋慧乔而产生的麻烦,到现在还远远没有结束,最起码派她潜入北朝兴风作浪的邪恶势力,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发力。 麻烦,还在后面。 秦紫阳在盯着高喵喵叹了口气时,其实就很想劝说高飞:把这个女人放弃了,好好过自己当前的幸福生活不好吗? 高飞在老脸发烧后,却没有任何秦紫阳所希望的表示,假装没领会她的意思。 秦紫阳也就不再说什么了。直到送高飞出门,也没有再看高喵喵一眼。 高飞前脚刚迈进走廊中,秦紫阳后脚就关上了房门。 显得很冷淡的样子。 可高飞一点也没觉得受到了冷淡,只是觉得秦紫阳现在彻底的变了,变得沉稳,大气,睿智,热爱生活--能够成为一个有能力的,相夫教子的女人,就是她下半生的主要目标吧。 秦紫阳的改变,让高飞很高兴,却也有些惭愧:当初,要是我没有把她那个啥了,该多好? 秦紫阳送到门口就回房间了,张涛跟张茂俩人,肯定会把他送到酒店停车场。 “老板,你那个漂亮的女性朋友,对我好像很不满啊。” 等高飞跟张涛俩人挥手告别后,高喵喵才启动车子,轻声问道。 高飞没有回答她的话,反问道:“你对她,是不是也很不满?” “我可不敢。呵呵。” 高喵喵赶紧满脸陪笑的否认:“我只是你的贴身秘书,犯错后任打任罚,绝无二话,算得上你的私人物品了吧,怎么可能敢对你朋友,有什么不满呢?” “你只是不敢,却不代表着你不敢对她不满。” 高飞冷冷的说:“高喵喵,我不想说太多,我只是想告诉你。如果一个人伤害了我,我或许还能原谅他。但假如那个人伤害了秦紫阳,就算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他。” “哦,知道了。” 听出高老板话中所带的阴森意思后,高喵喵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不敢再说什么了,只是小心翼翼的开车。 警告了高喵喵一下后,高飞点上一颗烟,落下了车窗,望着左边不时来往的车辆,过了很久才说:“明天上午十点,我要跟那些公子哥谈判了。” 在刘小龙的婚宴上时,高飞就已经跟廖水粉说过这件事了,高喵喵当然听到了。 此时,听高老板又提到这件事后,高喵喵不知道他是啥意思,只是点了点头。 高飞问道:“明天,基本是个什么情况,你都知道了吧?” “多少知道一些,但不是太全面。” 高喵喵如实回答的同时,心中却琢磨着高飞为什么要问她这些。 “这件事本来就不复杂,当初在我面临困境时,那些从天涯集团获得好处的各大豪门世家,都选择了袖手旁观,或者干脆暗地里帮助我的敌人。我气不过,就大面积停产,并往死里提价。我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让他们蒙受了一些损失。” 高飞嘴角带着讥讽的笑了下,继续说:“我跟敌人僵持时,他们都没啥动静,可在我的危机解除后,他们却纷纷跳了出来,要求我全面恢复生产,并把价格落回原价。而且,就像廖水粉那样,他们都希望能拿到尽可能多的中介权。” “哼,这些有便宜就沾,有困难就躲的,典型的一群小人。” 高喵喵愤愤的说:“依我看啊,还跟他们废什么话呀?哪儿凉快让他们哪儿呆着去拉倒!干脆我们组建一个专门的国际销售处,自己跟那些外国代理商打交道,凭什么让这些小人拿走那些中介费?反正我们的产品,现在是享誉全球,供不应求。” 不知不觉间,高喵喵内心真把她自己当做高飞的人,或者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是个私有物品了,要不然也不会口口声声的说我们怎么着,我们怎么着的了。 听出高喵喵这番话中的亲近、同仇敌忾的意思后,高飞心情好了许多,罕见的给了她个赞许的眼神:“你说的倒是很解气,可却不能真这样来。因为很多事,都不是你想怎么做,就能怎么做的。” 天涯集团就是个大蛋糕。 从廖水粉拿着她跟高飞的关系,甚至抬出廖无肆来说事,就证明了这些豪门世家对这个大蛋糕,有多么的垂涎。 高飞很清楚,一个人的本事再大,要想独自垄断大蛋糕,那必将会遭人嫉恨。 他想让天涯集团永久性的红火下去,那么就必须得让出一部分利益,给那些豪门世家,用利益把他们拉到自己身边,来确保天涯集团会顺风顺水。 别看那些豪门世家对天涯集团的创建、经营等,没有一点点的帮助,可在看出这是一块香喷喷的大蛋糕后,自己要是吃不到的话,铁定会在心里不满,就算迫于高飞的牛叉,明里不敢做什么,可背后绝对少不了使绊子,捅刀子的下三滥手段。 这就好比一个乞丐,捧着个破碗沿街乞讨,不会被别人重视,但当他忽然从垃圾堆内扒拉出一座金山后,那些看不起他的人,都会蜂拥而至。 乞丐要想独吞这座金山,后果只能是被那些为财红眼的人们,乱拳打死,然后大家再去发财。 乞丐要想保证自己是金山的绝对受益者,那么就得让出一些利益。 高飞虽然不是乞丐,也很有能力、有把握打断所有敢伸向天涯集团的手,但毫无疑问的是,他要是真这样做,那就会产生无数的麻烦,让他穷于应付。 毕竟那些豪门世家,可是基本把持了物流、宣传等资源,要想借用自己的权利,给天涯集团掐亏吃,那也是很简单的。 高飞所说的这些,高喵喵心里其实都明白,毕竟她在北朝时,站的位置就相当高,经常会遇到这些事的。 她刚才说那番话,只是为了让高老板,把她当做自己人罢了。 同时,高喵喵还明白一个最至关重要的道理,那就是做为下属,任何时候都不要表现的比老板还要聪明。 没有哪一个老板,喜欢比自己更聪明下属。 所以高喵喵听完高老板的解释后,装做一副茫然的样子,问:“老板,那我们就得答应他们的要求?可要是这样的话,他们会翘尾巴的,觉得我们天涯集团软弱可欺,完全可以有困难时就离开,有好处时就扑上来的。” 高飞冷笑一声:“哼哼,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是,为了天涯集团以后的发展,我是必须得让出一部分的利润,给这些豪门世家。可我也不能让他们白白得到--所以呢,得想个好办法,让他们深刻感受到,天涯集团这块大蛋糕,可不是他们想吃就吃的。” 高喵喵点了点头,表示赞叹:“对,最好是让他们为以往的态度,感到后悔不迭,并付出最大的代价,才能重新获得分享蛋糕的权利,这样以后万一我们再遇到什么困难,他们要想袖手旁观的话,也得认真考虑,衡量一番才行。” “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高飞打了个哈欠,把早就熄灭了的烟卷弹出车窗外,闭上眼说:“明天上午,你会以我秘书的身份,出面跟他们谈判。” “我、我出面跟他们谈判?” 高喵喵一呆。 她本以为,卑鄙的高老板只想从她这儿,得到最好的谈判办法,却没想到竟然让她直接出面,去跟那些公子哥谈判。 “昂,就是你出面跟他们谈判,我决定了。” 高老板睁开左眼,看着高喵喵:“不愿意?” “我、我不是不愿意,我就是怕我做不好。” 高喵喵满脸为难的神色,心中却笑开了花:小样的,我最怕就是你不让我做什么。站在绝对优势上,对付那些鼠目寸光的公子哥儿,还不是小菜一碟? 高老板可不知道高喵喵心中咋想得,只是冷冷说道:“做不好也没啥,最多也就是滚蛋。你以为,高老板是那种养废物的慈善家?” 第2037章 不给面子的高飞! 元月二号,星期三,天气晴,北风c级,空气质量优。 连续两场的大降雪后,京华的空气得到了很大改善,重现了数十年前的蓝天白云,让长久生活在雾霭淫威下的人们,心情都是豁然开朗。 从早上八点半开始,就陆续有豪车驶进皇朝会所的停车场内。 昨晚就得到通知的萧潇,早就已经安排了漂亮的礼仪小姐,站在大厅门前恭候这些豪门公子的到来。 不过,这些老早就来到会所的公子哥们,却没有马上去会所内,而是聚集在停车场内,三五成群的低声商议着什么。 很明显,就在高老板决定利用高喵喵的诡计善变,来应付这些公子哥时,他们也在考虑着,该怎么合起伙来,招架来自天涯集团的质问,并为自己牟取更大的利益。 昨天在刘小龙婚宴上,高飞已经跟豪门代表廖水粉说明白了,今天上午十点,将会在皇朝会所的二楼会议室内,跟众多豪门代表,商谈有关天涯集团中介份额的事儿。 在确定这个消息属实后,众人心中提起的心,就落下了一半:其实他们也担心,高飞会恼怒于他们此前的态度,死活不再分一杯羹给他们。 如果高飞真那样做,虽说大家伙肯定会联合起来,给天涯集团暗中使绊子,穿小鞋--可又有谁,不喜欢和平的? 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和气生财嘛,只要高老板选择性的遗忘过去那些事,大家还是好兄弟不是? 当然了,就算大家是好兄弟,好的就像穿一条裤子那样,可该争取的利益,还是得努力去争取的,毕竟感情跟利益相比,貌似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随着太阳越爬越高,会所门前停车场内豪门公子哥人数,也是越来越多。 以前的时候,萧潇就知道从天涯集团身上获得中介利益的公子哥有很多,可却真没想到,竟然会这样多,足足有两百号人,其中还有最偏远省份的豪门子弟。 看来,天涯集团的产品,也在这些‘勇于开拓’全球市场的公子哥的努力下,算是彻底响彻世界,走进任何一个国家、地区了。 毫无疑问的是,天涯集团才是最大的受益者,毕竟只需负责生产、运输等业务就好了,那些打市场的工作,就让这些人给抢着干了。 除了这些豪门三代之外,还有数百的各种服色、说着各种语言的外国人。 他们,就是这些豪门三代在各自国家、地区的天涯化妆品的代理商。 天涯集团限量生产之后,他们成了受损失更大的一批人,做梦都想搞到产品,运回国去堵住那些几乎把他们门槛都踩烂了的爱美人士。 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大批闻讯赶来的记者,也是阵容强大,除了国内那些有名的媒体外,欧美、东南亚、中东的,甚至还有来自西非的。 萧潇站在二楼走廊窗口,粗粗估算了一下:如果允许那些代理商、记者也都参加洽谈会的话,人数绝对超过一千人。 在请示了高老板后,萧潇马上就走进会场,重新做了安排。 “哟,黄大少,瞧你是多么的红光满面,一看就是发大财了啊!” 当代理宝岛那边业务的黄大少,跟所负责的代理商董贞董总一行人出现后,马上就招来了上百道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就在天涯集团几乎全面停产后,家族不是太牛比的黄大少,却成了众多豪门三代中最出风头的一个人:他承接了天涯集团所有的库存产品,而且价格维持不变。 据说,当这个消息传出去后,不但黄大少赚了个盆满钵满,就连宝岛代理商董贞,也是做梦都笑醒了:天涯集团没有涨钱,可却不代表着她这个宝岛总代理,不会给那些求上门来的世界各国代理商涨钱。 黄大少之所以走了这样的狗屎运,就是因为他所牵线的代理商董贞,帮了高飞一个大忙。 虽说就算董贞不出面,沈总也有绝对把握,能安然离开宝岛,但不管怎么说,她已经用实际行动取得了高飞的好感,连带着黄大少也是水涨船高,成为高飞亲自打电话邀请来参与洽谈会(谈判会的正式名称)的唯一嘉宾。 “嘿,嘿嘿,各位兄弟姐妹好,小弟真是惭愧啊,惭愧!” 满面红光的黄大少,在下车后,就喜笑颜开的双手抱拳,无视了那些嫉妒、恨的目光,对着人群频频作揖。 反正发大财了,还能不让别人眼红一下吗? “黄大少,你小子可真不够哥们!这些天你藏哪儿去了?给你打电话就打不通!” 当一个豪门三代,满脸笑容的抱怨黄大少时,有人就说:“还用问吗?当然是得躲起来数钱了,哪儿有空打理我们?” 你们说的没错,老子傻了,才会在拿到唯一代销权时,还跟你们打交道,真以为老子不知道,你们找我,是想巧取豪夺我的利益啊? 黄大少心中冷笑,表面却是一副惭愧的样子,连连拱手道歉:“对不起,各位,兄弟我前些日子去非洲沙漠探险去了,前两天这不是刚回来吗,就接到高大少的请柬,来参加今天的洽谈会了。” “什么,高、高大少给你撒请柬了?” 有豪门三代,立即瞪大眼睛的追问。 黄大少从口袋中,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大红请柬,打开来亮给大家看,满眼里都是得意,说话的语气里却满是纳闷:“怎么,哥几个没有收到这样的请柬?” 元月二号,恭请黄某某大少、董贞董贞驾临皇朝会所,参与天涯集团产品代销洽谈会--这是正文,邀请者却是高飞的亲笔签名。 凭良心来说,高先生的签名字体,比屎壳郎爬出来的还要难看一些,可看在那些大少眼里,却要比脱了衣服的极品美女,还要好看一百倍。 “哇草,真是天涯集团高大少的亲笔请柬啊!” 某个豪门二代,看清楚请柬上的内容后,当即夸张的大叫了一声,随即回头高举着胳膊,问道:“哥们姐们们,你们谁还有这样的请柬?” “我没有啊。” “我也没收到!” “怎么可能会有请柬呢?” 众人纷纷回应,都是一脸的义愤填膺,觉得高老板太不够意思了,怎么可能会在撒请柬时,落下自己呢? “对不起了,各位,兄弟先走一步了。” 看到好多豪门三代,盯着请柬的眼神都开始冒绿光了,黄大少就知道不能再显摆了,赶紧给董贞使了个眼色,急匆匆的走上了台阶。 萧潇已经亲自站在了门口,跟八个礼仪小姐一起,看到黄大少亮出请柬后,立即热情的说道:“黄大少好,董贞好!高老板知道你们二位今天要来,特意派我在这儿恭候大驾了。” 哎哟,长脸,太特么的长脸了! 守着这么多人,就只供应我们进去,这是荣幸啊,荣幸! 跟董贞对望一眼后,黄大少觉得自己得给予高大少超值的尊重才行,马上就笑着客气起来,说啥也不肯让萧潇给自己带路,请她招呼别人。 既然黄大少执意坚持,萧潇也没太客气,就先请他在大厅内稍后。 本来,聚集在停车场内的豪门三代们,是完全可以自己进会所的,而且也不会有人阻拦。 不过,当大家看到黄大少拿出请柬后,就感觉自己被无视了,很生气,尽管就算高飞派人赶他们走,他们也不会走的,但面子却必须得要。 可眼看十点马上到了,高飞却始终没有露面。 站在门口的萧潇呢,也没主动请大家进去的意思。 么的,这就是红果果的无视啊! 所有豪门三代,心里都很生气,要不是看在无法割舍的利益面前,老子(姑奶奶)脑袋被门夹了,才会在这儿傻等! “咦,大家怎么都愣在这儿,不进去呢?” 就在大家聚在大厅门口台阶下,脸上装出一副漠然样子谈论别的话题时,有人从后面走了过来。 大家回头一看,为首的是个身穿黑色貂皮大衣的女孩子,张耀明,还有几个老外,屁颠屁颠的跟在她后面。 这位女士,正是张家的大小姐,张幕涵。 有人爱面子,就说了:“嘿嘿,外面凉快呢,反正还不到时间。” “哦,那小妹先进去了。” 张幕涵优雅的笑了下,当先走上台阶,在萧潇开口之前,淡淡的问道:“高飞呢,为什么没有看他来迎接我?” “高总还有些事没有忙完,所以吩咐我这儿恭迎各位。” 萧潇曾经耳闻过,这位张大小姐跟高飞关系不一般,可不敢有丝毫的不敬。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就算了,我自己进去吧。” 张幕涵淡然点头,踩着黑色细高跟皮鞋,款款走进了大厅。 嚓,看人家张大小姐多霸气,比拿了请柬的黄大少还要出彩,咱咋就没这气势呢? 豪门三代们,纷纷对望了一眼时,有人就低声说:“嗨,没看到廖家的大小姐么?她可是跟高飞关系不一般的,不也是躲在一旁等着?” “听说方家,听说老二方平和可是跟高飞很不顺眼的,可今天不也是来人了?” “所以啊,咱们就不能要啥面子,人家高飞也没打算给咱们面子,还是自个儿进去吧。” “就是,老人们常说,死要面子活受罪,何必呢,哥们可不是那种人,我先进去了!” 窃窃私语中,某豪门三代走上了台阶。 有他带头后,其他人再进门就理所当然的了。 纷沓的脚步声响中,聚集在大厅门前的上千人,都开始陆续进门。 不到十分钟,就只剩下最远处的廖水粉一行人了。 陪同她一起来的贺明珠,低声说:“唉,粉姐,我们也进去吧,看来是别指望那个家伙会出来单独迎接你了。” “该死的!” 廖水粉轻咬了下嘴唇,有心想回头就走,可在看到旁边可怜巴巴望着她的某国经销商后,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唉,别站着了啊,进去吧。” 第2038章 受欺负的黄大少! 水粉姐姐跟高先生的关系,那可是相当不一般的。 不过,能知道他们到底是啥关系的人,除了贺明珠等人外,并没有几个。 大家昨天之所以推荐她,做为豪门三代代表跟高飞谈判,无非是察觉出了什么,再加上她此前就跟高老板打交道,算得上是绝对的熟人了。 廖水粉也不负众望,终于‘拿下’了高飞,这才有了今天上午的洽谈会。 不过,别人压根不知道,昨天在刘小龙的婚宴上,水粉姐姐跟高老板谈判时,会碰了个大钉子,搞得很没面子,结果导致廖无肆今天说啥都不来,并埋怨她‘玷污’了他跟高飞之间,那纯真的兄弟感情。 狗屁的兄弟感情! 你们俩人有什么兄弟感情啊? 就算是有,能比得上我跟他的感情‘深’吗? 可那个混蛋,却一点面子也不卖给我,还当着他那个妖媚小秘书,把我狠狠讽刺了一顿。 哼,粉姐我真是瞎了眼,才把清白的身子交给他! 觉得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水粉姐姐,很为昨天高飞的反应而恼怒,但碍于家族利益的面子,却又不能不来参加今天的洽谈会。 她很清楚,其实好多豪门三代,都在心里盼着她最好别来,那样别人就能多分一点蛋糕了。 别人越是这样想,廖水粉就越来。 不过等她来了后,却没想到门口竟然聚集了这么多人,尤其是在黄大少亮出高先生的亲笔请柬后,水粉姐姐更是伤心欲绝:好啊,你个混蛋,都不给我下个请柬,难道在你心中,我连黄大少都不如吗? 也正因为黄大少亮出了请柬,所以粉姐赌气不再进去--最起码,绝不会像张幕涵那样,就算没有请柬,也潇洒的自己走进去。 直到众多豪门三代都进去,看在某国代销商那可怜巴巴的神色上,廖水粉也只好轻移莲足,款款走上了大厅门口的台阶。 原先站在门口恭候大家的萧潇,竟然带着那八个礼仪小姐走了,压根就不在乎,她参加还是不参加本次会议。 空荡荡的大厅门口,廖水粉一行人显得格外刺眼,也让她再也无法控制心中的怒火,抬脚就狠狠踢在了玻璃门上,恨恨的骂道:“混蛋,敢这样蔑视我!” 喀嚓一声,鞋跟断了。 廖水粉惊呼一声,差点摔倒在地上,幸亏贺明珠及时搀扶住了她。 “不参加了,我们走!” 站立不稳的廖水粉,狠狠甩掉断了鞋跟的鞋子,转身就要走,却迎面看到了某国代销商一行人脸。 那些脸上,带着极大的失望,竟然还有种‘所托非人’的嘲讽。 猛地,廖水粉就想到自己曾经跟这些人夸过海口,说自己保证能给人家争取多少多少的代销权啥的……自己要是现在退出去的话,廖水粉的威名何在? “不走了,我倒要看看,他到底能给我多少!” 廖水粉发狠,接着转身走进了大厅。 “粉姐,要不要换双鞋子?” 贺明珠小心的问道。 “不换了,我越狼狈,他就会越高兴的!” 说出这句话时,廖水粉觉得鼻子很酸,眼圈开始发热,有了明显的自暴自弃感。 粉姐,彻底被那家伙给迷住了啊,唉。 贺明珠见状,心中轻叹了一声,不再说什么了。 皇朝会所的二楼会议室内,装修的也是相当大气,豪华的,空间够大,上千真皮椅子一排排的,还有专门的音响设备等,上百个身穿红色旗袍的服务生,正在给大家满茶倒水。 从这一点就能看出,高飞其实也很注重本次洽谈会的。 主席台在东墙根下,高约一米半左右,上面防着一张长条桌,后面却只摆了三张椅子。 主席台后面的大屏幕上,打出了一行字:天涯集团代销权益分配洽谈会。 思想主题很明确,一目了然。 众多豪门二代,想知道能分得多少蛋糕,就看这次会议了。 身为唯一嘉宾的黄大少,董贞等人,就坐在最靠近主席台的位置,桌子上除了摆着茶水外,竟然还有几个果盘。 八个果盘花不了多少钱,里面的腰果等零嘴,也都是众人吃腻了的,如果人人面前都摆着这些果盘的话,估计没几个人会吃。 可问题是,除了黄大少他们几个人面前有果盘外,其他人面前都没有,就一杯茶水。 几个小小的果盘,就表明了高飞对大家的各自不同态度,摆明了黄大少今天是最大的赢家了。 虽说黄大少倍受太多的嫉妒恨,也有些如坐针毡,可他无疑很喜欢这种感觉,故意把腰果咬得嘎巴响,跟董贞低声谈笑着什么,装做没看到大家都没零嘴可吃。 “黄大少,你们几个人,能吃得了这些果盘?” 就在黄大少心中得意时,第二个进场的张大小姐,走到他身边,双手抱着膀子笑嘻嘻的问他。 黄大少压根不知道张大小姐,跟高飞到底是啥关系,不过却知道自从张幕涵巧破间谍案(就是差点被人嘿咻了的那个晚上),张家就借此机会打击了很多人,重新奠定了张家在华夏的地位。 再加上张耀明最近也开始学好了,所以还真没谁敢小看张家。 “啊,幕涵妹妹,别客气嘛,你想吃的话,就吃,反正现在闲着,不也是闲着?” 黄大少赶紧站起来,笑呵呵的客气道。 “真让黄大少你猜对了,我真爱吃零嘴。唉,可惜高飞这个小气鬼,竟然忘记给我准备了,所以我只好吃你黄大少的了。” 张幕涵理直气壮的,吩咐张耀明:“哥,把盘子都端咱们那桌上去,黄大少要减肥,不能吃零嘴的!” 张耀明从来对妹妹都是言听计从的,马上就答应了一声,屁颠屁颠的跑过来,端走了所有果盘,还一个劲的说谢谢。 黄大少嘴角在哆嗦,很清楚张幕涵这是故意抢他风头,可他又不敢为了几个果盘,跟张家翻脸,所以只能含笑客气:“嗨,还谢啥啊谢,咱们谁跟谁啊,不就是几个果盘?” 当黄大少面前没了果盘,发现自己‘泯然众人’后,才更加体会到果盘存在的意义,并从好多人眼神中,看出了幸灾乐祸神色。 哼,张幕涵最多抢走了我的果盘罢了,能抢走高飞对我的好感? 我可是本次会议上,唯一的嘉宾。 心里这样想着,黄大少的心情就好了很多。 不过还没有好多久,就随着廖水粉的到来,变得一点也没了。 “黄大少,我觉得你这张椅子坐起来应该更加舒服一些,能不能让给我?” 一只脚高,一只脚低的廖水粉,站在黄大少面前,嘴里说的很客气,可脸上却带着明显的寒意。 欺负人! 这绝对是欺负人! 会议室内的椅子,还不都是一样的,你凭什么非要坐我这个位置? 我这个位置,可是恰好对着主席台的,最近的距离! 凭什么呀? 就因为你廖家大小姐? 刚被张幕涵夺走果盘的黄大少,心中愤愤的想着这些,很想站起来大声质问廖水粉。 可他不敢。 原因很简单:在华夏只能说是二流豪门的黄家,没那个胆量,实力跟廖家叫板。 不如人的结果呢,当然很简单,就是乖乖的让出座位来。 黄大少嘴角跳着,难看的笑着站起来,客气道:“呵呵,粉姐您咋还跟我客气上了呢?您让我给您让座,那是给兄弟我面子呢,请……董总,咱们坐下那边。” 董贞这时候也看出来了:不断有人来找黄大少的麻烦,就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收到高飞邀请的嘉宾。 要是搁在宝岛,董贞才不会在乎任何人。 可这儿是大陆,无论是张家,还是廖家,都是巨无霸一般的存在,压根就不是她能招惹得起的,更能理解黄大少此时的心理感受,所以只是笑了笑,乖乖跟着去一边了。 看到廖水粉冷笑着,很霸气的坐在正冲着主席台的椅子上后,从视频内看到这一切的高先生,只是淡然一笑,对站在身后的高喵喵说:“可以开始了。” “各位先生们,女士们,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随着走上主席台的萧潇,清朗的声音响起,满场的窃窃私语声,嘎然而止,大家都抬头看向了前面,那些记者们的长枪短炮,也开始砰砰的拍摄起来。 “今天,是天涯集团代销权分配洽谈会,我做为场地提供者一方,率先代替天涯集团对大家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 萧潇稍稍寒暄几句后,就走到台边,抬起右手冲左边做了个虚请的手势,说道:“下面,有请天涯集团高总的……”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掌声就雷鸣般的响了起来:大家虽然很不满高先生的狂妄,不过又有谁跟利益过不去?反正鼓掌又不花钱,算是给高飞那小子一点面子吧。要想无动于衷的话,除非得像廖水粉、张幕涵那样才行。 萧潇接连抬手,请大家先别鼓掌。 不过,可能是高先生太受人敬仰了,萧潇连续四次请大家安静后,掌声才慢慢的落下。 她这才清了清嗓子,重新说道:“下面,有请天涯集团高总的秘书,高喵喵女士上台!” 哗--掌声刚响起,但接着就嘎然而止了。 继而,是好多人的诧异议论声:“啥?不是高总啊?” “是高总的秘书?” “嚓,他不会是想,让他的秘书来招呼我们吧?” “昂,我看差不多就是这意思了,要不然,有必要这样郑重其事的介绍一个小秘书?” “高喵喵?没听过这号人啊,名字很不错。” 在上千人嗡嗡的议论声中,穿着一身黑色职业修身套装,细高跟黑皮鞋,脸上还戴着一副茶色平面眼镜的高喵喵,左肋下夹着个黑色文件夹,顺着台阶款款走上了主席台。 “高飞实在看不起我们了,真派个小秘书上台了,靠!” 这些桀骜不驯的豪门三代们,在高喵喵站在主席台正中间位置后,马上就有人举拳抗议,嘘声一片。 第2039章 真是欺人太甚! 豪门三代们,最重视的是什么? 面子。 当然是面子了! 他们虽然对高飞有那么一点点的愧疚,不过毫无疑问的是,他们觉得也唯有高飞,才有资格跟他们这么多人,直接面对面的谈判。 但现在,高飞没露面,只上来了个身材窈窕,性敢知性的小秘书。 嚓,这绝对是对大家的羞辱:以为,兄弟姐妹们,只配跟你秘书交涉啊? 一个小小的秘书,就算长的很想让男人把她推倒,还能见过多大的世面? 敢上台,这是纯心找难看吧? 给我们滚下去吧,洗白白了在房间等着你老板大败而归! 你的职责,只是用你女性的温柔,来抚慰你老板受伤的小心灵罢了! 嘘声一片。 幸好只有张幕涵面前有果盘,要不然估计会被刺激的受伤的众衙内们,当做暗器丢过来,把高喵喵给砸死。 看到众衙内们如此轻视高喵喵后,廖水粉嘴角露出一抹冷笑,喃喃的说:“你们这些傻瓜孩子,没看出这个高喵喵,就是昨天在刘小龙婚宴上,拿酒瓶子砸人脑袋的那个小妖精? 高飞敢派她上台,那就证明她绝对有控制会场气氛的能力。 你们起哄,会很难看的。” 张幕涵倒是没起哄,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高喵喵,眼神复杂,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高喵喵呢,好像早就料到,现场会发生这种情况,上台后也没落座,就站在那儿,双手按着桌沿,身子微微前倾,下巴昂着,嘴角带着不屑的冷笑,默不作声的看着下面,完全无视那些嘘声。 高喵喵在成为高喵喵之前,可是北朝的第二夫人,跟随某次帅去城市、部队视察时,多达数万人的场面都见过无数次了,并能从容应付,又怎么可能会被区区千人的起哄,给搞得手足无措? 再说了,这可是她能够进一步成为高老板绝对心腹的第一件事,要是办砸了,估计她得从今天中午,跪键盘到明天早上的。 跪键盘的滋味,很好受嘛? 黄瓜的味道,很好吃嘛? 足足有五分钟,嘘声不断。 高喵喵也始终保持着一个动作,冷冷看着台下众人,纹丝不动,就像一尊俯视臣民的女王雕塑。 终于,有人察觉出这个小性敢美秘书,好像很与众不同了,开始闭嘴。 某某地方,所有的嘘声,都停止了下来。 甚至,连咳嗽声都没谁发出了,唯有记者按动快门拍照的咔咔声。 上千人都看着高喵喵,准备听她说什么。 在大家想来,高喵喵无非就是向大家道歉,假惺惺的说高老板身体不适,昨晚着凉了--所以这才特意安排她,托大来跟各位会面,主持本次会议,还请各位大哥、大姐们多多包涵等等。 只是很出乎大家意料的是,就连廖水粉都没想到,现场彻底安静后的三分钟内,高喵喵依旧保持着她俯视大家的动作,纹丝不动,冷冷的看着大家。 嚓,这娘们啥意思? 昂,肯定因为咱们刚才发出的嘘声而生气,这才用如此方式来报复咱们。 切,她以为,她一个区区小秘书,就能镇得住咱们? 在会场忽然出现死一般的宁静后,好多人都感觉到了某种不舒服的压力,而且随着时间一秒秒的流逝,这种不舒服是越来越重,竟然有些无法承受的错觉了。 好多人,都想咳嗽一声,然后大声叱问高喵喵:你不说话,在装蜡像吗?不愿意说话,那就滚下去,换高飞来好了!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多人心里都有这想法,却没有谁敢说出来,或者咳嗽一声。 仿佛只要自己一出声,就会有莫名其妙的灾难,会突兀的出现,砸在自己脑袋上那样。 又是三分钟过去了,高喵喵已经保持着十多分钟,一动不动了。 她一个人所经营出的压抑,彻底压过了场下上千人。 就在某位心理素质真不咋样的衙内,再也无法忍受当前的压抑,正准备不管不顾的站起来,发出一声大吼时,一声轻微的砰声,却抢先打碎了当前的压抑。 是高喵喵抬手,在麦克风上,轻轻敲了一下子。 这声敲打,就像为会场打开了一扇门那样,让难受的压抑,攸地飞了出去。 好多人,都情不自禁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定力不够的人,更是抬手擦了擦额头。 “各位是不是觉得,我们天涯集团高总派我这个秘书,来主持本次会议,是对大家的一个轻视?” 高喵喵的声音很好听,也很清脆。 她明明只是个不起眼的小秘书,可说话时产生的气场,却让人觉得她就是个女王,说一不二,不管别人对她什么感觉,却都必须得按照她的意思来思考。 这就是高喵喵的能力。 她能利用某些东西,把大家发出的嘘声,转化成了让大家都感觉到的压力。 在她出现后,众衙内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她该保持什么样的姿势,又得保持多久,才能抢在有人发怒之前说话,彻底掌控会场的谈话权。 每一步,都在高喵喵的意料之中,最终成功把所有的不利,转换成了自己的能量。 这些说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却很难。 最起码,以为自己工作能力很出众的廖水粉,就无法把气氛掌控的如此炉火纯青。 不过,高喵喵开口后的第一句话,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纷纷说道:“难道不是这样吗?如果高老板重视我们大家的话,也就不会派你一个小秘书来跟我们见面了!” “我想,你们,包括萧总在内的人,都搞错了我的身份。” 轻飘飘的看了眼萧潇,高喵喵接着说道:“其实,我还算不上是高总的秘书。” 马上,就有人说道:“哦,我就说呢,他怎么会派个秘书来。” 在很多人心中,高喵喵说出这句话后,就会告诉他们,说她其实是高先生高薪聘请的发言人,或者干脆是他的女人。 无论高喵喵是哪一种身份,都要比她是高飞秘书的身份高一些,那样大家也就会勉强接受了。 只是高喵喵接下来的话,却让他们更加的愤怒:“严格的说起来呢,我只是高总的一个佣人。嗯,就是大家随便花几个钱,就能从乡下找来的小保姆。专门负责高总的生活,为他洗衣做饭,铺炕叠被,洗脚擦身。” 哇草,说她是秘书,原来也是高抬了她啊,搞了半天,她只是个奴仆! 特么的,这才是红果果的蔑视啊,人家连秘书都不屑派出来,只是随便找个奴才,就能打发我们啊! 欺人太甚! 真是欺人太甚了! 好多人,噌的一声站了起来,刚要张嘴嚷什么,高喵喵却又抢先说道:“我知道,你们现在肯定更加愤怒,觉得更没面子了。可我想你们都应该听说过这样一句话,面子,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挣的!” 缓缓扫视着会场,高喵喵连连冷笑:“我想问问在场诸位,在我们老板事业,生命安全遭到威胁时,各位又在哪儿?如果那时候,各位能够像今天这样,因为我们老板的一个召集令,就齐聚一堂来承担什么的话,我们老板有必要会特意召开这场会议吗?” “可那时候,大家都选择了无视,生怕会被我们老板所连累。我们老板没怪你们,毕竟他跟你们之间,最多也就是利益关系,没理由要求你们为他做什么的。” 高喵喵顿了顿,继续说道:“同样,现在我们老板熬过那段日子了,危险解除了,你们就苍蝇般的嗡嗡飞了过来,哭着喊着要求分到更多权益。呵呵,我想问问你们,凭什么呀?” 没有人说话。 好多人被轻视而产生的怒气,都随着高喵喵这番话而熄灭了。 大家承认,高喵喵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只是,从没有谁挑开了说起过,大家也都选择了遗忘。 “有难处,你们好像避瘟神那样的躲开我们老板,有好处了,你们又围上来,要求分一杯羹。而且还嫌这,嫌那的。最可笑的是,你们还嫌弃我们老板不亲自来接待你们。我只想让你们扪心自问,你们有这个资格吗?” 高喵喵深吸一口气,毫不掩饰语气中的嘲讽:“说实话,我们老板派我来跟你们交流,这已经是很给面子了,他该直接发个文件,直接把利益分配就行,谁爱愿意就愿意,不愿意拉倒。” “你特么的太嚣张了吧?你母亲知道吗?” 不知道是谁,实在受不了高喵喵的挖苦了,躲在人群中喊了一嗓子。 很解气。 反正是混在人群中喊出来的,没谁会注意到,就算注意到,也不会有人说,因为他喊出了自己的心声。 只是让这个人很惊讶的是,高喵喵只是抬手扶了下左耳,马上就说道:“刚才喊话的,是方一帆方大少爷吧?” 方一帆一下子傻掉:吓,她怎么知道是我? 高喵喵才不管这些,冷声说道:“方大少,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你这样冲动,我只是知道,你们方家,在本次会议上,是别想再得到一点的介绍权益了!” “我--” 方一帆大惊,正要鼓动大家一起反驳,高喵喵打断了他的话:“我想,随着你的退出,天涯集团为你准备的那份股份,会让给别人。别人,估计是不会介意替你去操劳的。” 顿了顿,高喵喵接着问道:“就是不知道,还有谁,希望能像方大少这样,来对付我一个小佣人?那么请你们站出来,我很高兴能宣布你会出局,把该属于你们的,让给别人。” 方大少怒不可遏的嚷嚷,纯粹就是因为高飞的女人白瓷,狠狠坑了三叔方平和一把,提前终结了他的仕途,只想为三叔出口气,所以才打定主意要在会场捣乱。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哪怕他混在上千人群中,高喵喵还是精准发现了他,并立即宣布他出局,把本该属于方家的利益,让给别人。 天花板上,有监控器! 方一帆傻傻的想着,抬头看向了天花板。 第2040章 打击一伙人,拉拢一伙人! 天涯集团跟众多豪门三代的本次洽谈会,肯定会有人站出来捣乱。 至于捣乱的人,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捣乱,被高老板授予主持全权的高喵喵才在乎,早就在霍天晴的帮助下,做出了精心安排。 方一帆没有猜错,每一排座椅上,都有几个监控头安装在了天花板上,有会所工作人员严密监视,一旦发现情况后,就会马上汇报给霍天晴。 再由霍天晴,通过蓝牙呼叫器传达给高喵喵。 找到这个故意捣乱的人后,高喵喵马上就会采取‘打击某人,拉拢绝大部分人’的手段,雷厉风行般的,压根不给方一帆丁点蛊惑其他人闹事的机会。 曾经站在一个国家第二夫人高度上的高喵喵,很清楚这些所谓的豪门衙内,表面上在为了群体利益时,会联合起来,爆发出很大的能量,还真不好对付。 但当把这些人各个击破,并把被打击的人的利益,拿出来分给其他人--这些从小就接受‘家族利益高于一切’教育的衙内,脑子进水了才会继续帮助方一帆,一起来得罪天涯集团呢。 方一帆刚开始挑头要闹事时,还是有很多人准备‘跟随’的,可不等他们有所动作,高喵喵马上就当场宣布:取消方家跟天涯集团的合作权,方家所占的一定比例股份,将由其他人来分享。 高喵喵这一手,很毒辣,随着她厉声说出那番话,想要支持方一帆的人,马上就偃旗息鼓了,甚至心中还在期盼着:最好继续有人站出来闹事,被取消合作权。 蛋糕就这么大,别人少吃一口,自己就能多吃一点的道理很简单,这些智商颇高的豪门衙内,没理由看不出来的。 至于进场前,众多衙内同仇敌忾时,为抗衡高飞而结成的联盟,马上就因为利益而烟消云散了。 方一帆傻掉,呆愣当场不知所措。 高喵喵却没有犯傻,马上就冲负责维护会场秩序的工作人员说道:“可以请方大少出去了。” 立即有两个保安,快步走到方一帆面前,很礼貌的请他离场。 靠,走就走,不就是每年数千万的中介费嘛,方家还不是太在意! 方一帆看到没有人站出来帮自己后,恨恨扫了一眼在场的众衙内,转身要走时,却发现他所‘代言’的某国代理商一行人,却坐在椅子上没动。 方一帆一怒之下,可以放弃天涯集团这块蛋糕,但那些代理商却不能:他们为能尽快提到天涯化妆品,可是在华夏呆很久了,国内市场高端客户的需求、指责声一天比一天高,唯有能尽快提到惑才是根本任务,怎么可能就这样走呢? 而且他们也清楚的认识到:就算方家被取消了跟天涯集团的合作权,但他们完全可以重新找个介绍人啊。 看到代理商一行人没有起身后,方一帆忽然后悔了。 他后悔不该这样孟浪,因为今天他代表方家来,可是肩负着必须为方家争取到更大利润而来的,现在可好--方家掌舵人,可没让他在会场闹事,更不支持他会被取消合作权的沙比做法。 他刚才闹事,完全只是想借着混乱,想为三叔找回一点点面子回来而已。 居高临下的高喵喵,看到方一帆犹豫不定的模样后,心中冷笑,再次说道:“还请方大少离场!” “方大少,请!” 两个保安说着,走到了方一帆身后,虚抬起手,看样子要是他不走,就会用蛮力把他架出去。 “闪开,我自己会走!” 方一帆当然不敢让保安给架出去,那样他可就丢大人了,只能眼神恶毒的狠狠瞪了高喵喵一眼,这才逃也似的走向了门口。 方一帆的恶毒眼神,在高喵喵看来,纯粹就是小鲜肉撒娇--对她来说没啥屁的作用,直接无视掉就好了。 就在方一帆即将走到会场门口时,高喵喵轻描淡写的说:“现在我宣布,本来由方家承接的洽谈业务,将由廖水粉,廖总来承接。” 跟随方一帆来会场的某国代理商,马上就站起来看向了廖水粉,老远就挥手致意,满脸都是亲和的笑容,好像多年老朋友那样。 方一帆在走向会场门口时,还曾经想:我倒要看看谁敢吞掉我方家的股份! 他很清楚,在方家被取消合作权后,一般人要想吞下他们留下的利益,都必须得考虑一下方家的感受。 简单的来说就是:像黄大少所代表的这种二三流豪门,就算眼馋方家空出来的利益,也不敢随便接手的,毕竟这证明要得罪方家。 方家‘留下’的代理商,却没有谁敢要,这已经是方一帆最后的尊严了。 只是把他拉下马的高喵喵,现在却又毫不客气的在他脑袋上又狠狠踩了一脚:让廖家来接手。 廖家,那可是比方家还要强势的豪门,在利益面前,压根不需要看方家的任何脸色,就像水粉姐姐听高喵喵这样宣布后,俏脸上立即就浮上了满意的神色。 就算再给方一帆两个胆子,他也不敢对廖水粉比比什么,只能脸色铁青的快步离开了会场。 “其实,我最想向各位表达的呢,就是希望各位明白一个道理。” 高喵喵依旧双手抚着桌子,女王般的缓缓俯视着整个会场:“现在的情况是,各位需要天涯集团拉着大家发财,而不是天涯集团求着各位支持,这就是有所求。我从不认为,一些对我们有所求的人,会摆出高高在上的大爷嘴脸,来对我们老板的决定指手画脚。就像我们老板,派我一个下人来主持本次会议。” 无论我是谁,有没有被你们看得起的身份,但我现在所代表的就是天涯集团! 你们想从天涯集团得到好处,那就得放下你们高高在上的嘴脸,力争讨好我这个下人,为你们争取到更大的利益,这才是聪明人的办法! 这个道理,在方一帆被请出会场后,众衙内终于明白了过来,再看向高喵喵的眼神,已经变得端正多了,同时也意识她可不是一般的下人,高飞能让她来主持本次会议,那是因为相信她能做到更好。 看着高喵喵,廖水粉在心里叹了口气:唉,这个混蛋身边的女人,可没一个是吃醋的呢。 用雷厉风行的手段,请出方一帆,威慑在场众多豪门三代后,高喵喵接下来的语气,要温柔了很多,就像真正的职业经理人,娇面含笑的,让人再也不敢把她当个下人了。 打击一伙人、拉拢一伙人这种手段,高喵喵可以说是炉火纯青,很快就让大家忘记可怜的方一帆,集中精神倾听她说的每一句话了。 “我知道,很多人都在关心天涯产品的价格问题。” 高喵喵话题一转,讲到了大家最关心的价格:“当前的价格,跟此前集团大范围停产之前,差距了足有十一倍。至于天涯集团为什么要减产,提升产品价格,我想在座的比我更清楚,多余的话呢,我就不说了。” 高喵喵说的没错,现场众人对天涯产品价格疯涨,还是很清楚的:当场,如果不是他们在高飞对抗郑腐时,选择了袖手旁观,高先生怎么可能会在一气之下,采取这种‘经济制裁’手段? 当然了,没谁会主动提起这个话题,就像你做了不光彩的事儿,你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那样。 大家关心的,是天涯产品的价格,能不能降回原价,更是各自代理商强烈要求的,双方并为此做了利益分配的协议(提货价格越低,大家获得的就越多,反正代理商是不会因为进价低,就拉下当前价格来的。) 但高喵喵接下来的话,却让他们失望了:“我可以郑重的告诉大家,天涯产品的出厂价,是不会再低的了……” “啥,就保持当前的天价?” “吓,这怎么可能啊,你们以后不是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了吗?” 下面的人,立即忍不住发出一片嘘声。 高喵喵抬手,轻轻往下压了一下。 很听话,那些嘘声很快就消失了:谁也不愿意再被请出去的。 高喵喵再次环视会场片刻后,才淡淡的说:“价格不会回落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原材料的不足。说实话,我们老板现在也不敢确定,产品还会不会再次涨价,因为当前原材料的形势不妙。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从本次会议过后,集团原本的二十四条生产线,最多只能有十二条开工。” “如果,哪位对我们集团所做的决定有异议的话,请站出来发表意见,也可以选择自动退出,我们会在恭送您离开时,赠送您一份精美的礼物。” 高喵喵的语气,重新变得咄咄逼人起来。 方大少就是前车之鉴,只有脑子进水的人,才会主动站出来,要求退出。 最多,也就是在心里埋怨天涯集团太黑了。 不过同时也担心:是不是真如她所说的那样,产品原材料不足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产品以后肯定还会降低生产,价格再次上扬的。 谁也不知道高喵喵说的是不是真的,毕竟原材料供应足不足的,只有天涯集团的核心人物知道。 也有人看出,天涯集团玩的这一手,其实就是美国梨子公司经常玩的‘饥饿销售’法:反正你们喜欢本产品,量越少,才显得越珍贵,你们才会哭着喊着来买。 “好了,既然大家都没什么意见,那么接下来有请天涯集团的张涛、张总,跟大家讨论并确定洽谈权的合作协议。谢谢大家。” 左手放在小腹前,弯腰给大家躬身一礼后,出尽风头的高喵喵,才迈着款款的步伐下台走了。 “各位来宾,大家好,我是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总经理,我叫张涛,很高兴能在这儿跟大家见面!” 当上台的张涛朗声说出这句话时,高喵喵已经走进了一个房间内。 高飞坐在椅子上,双手各自端着一杯红酒,冲高喵喵举了下杯子。 第2041章 好心当了驴肝肺! 房间西面的墙壁上,有个液晶显示器,坐在这儿就能看到、听到会议室内所发生的一切。 高飞看到了高喵喵的出色表现。 很满意。 这是高飞对高喵喵的表现评价。 尤其是在她雷厉风行般的请出方一帆时,要是换成别人,就算请他出去,也做不到高喵喵这般咄咄逼人。 原因很简单,就算高飞自己亲自出面,也得多少顾忌一下方家在华夏的影响力。 不过高喵喵就无所谓了。 在华夏,除了高飞跟唐鹏之外,她不用给任何人面子。 看到高飞两只手都端起杯子后,高喵喵立马就知道老板对她刚才的表现很满意了,眼神登时一亮,快速扭着小身段哒哒的走过去,接过了一杯酒,娇声说道:“谢谢老板。” “这是奖励你的,干得不错,希望你不要因此骄傲,翘尾巴。” 高飞举杯,跟高喵喵轻轻碰了下,一饮而尽。 靠,我表现的这样出色,你就给我一杯酒喝拉倒了,这不是打发叫花子嘛! 本来心情还不错的高喵喵,听高飞说出这句话后,秀眉登时微微一皱起。 她这是本能的反应。 因为她猛地发现,高飞此时夸奖她、奖励他的动作,其实就正如她刚才跟那些豪门三代们所说的那样,把她当做了一个下人。 就像你扔出一个飞盘,当你养的那只小狗飞快跑过去,用嘴叼住跑回来对你摇尾巴,你会给它点小恩小惠以示奖励那样。 “怎么,不满意啊?” 放下酒杯的高飞,发现了高喵喵的不快,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啊,不,不是不满意,我怎么敢对老板您的奖励不满意呢?” 高喵喵怵然一惊,这才意识到高飞还真没把她当成个啥人物,如果她真有什么不满的表现,估计马上就会让她卷起铺盖滚蛋,赶紧一口把红酒喝掉,一脸的受宠若惊的样子。 “你是不敢,不是不想。” 高飞转着杯子,慢悠悠的说。 “老板,我真没想过什么不满意,我方才只是在反思,我还能不能做得更好。” 生怕高老板接下来会让自己再去吃黄瓜,高喵喵连忙放下杯子,快步走到他身后,举起一双小粉拳,替他轻轻捶打起了肩膀。 “高喵喵啊,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的,本少可不是那种只知道索取,不知道回报的土财主。” 高飞轻轻一小,转动椅子,从旁边桌子上拿起一张纸,说:“你仔细看看内容,觉得没意见的话,就签字吧。” “这是、这是什么呀?” 高喵喵有些小心惊的接过了那张纸。 她真怕这是高老板给她的约法无数章,想方设法的榨取她的利用价值。 尽管她很开心被高老板榨取,不管是思想上的,还是身体上的。 这是一份合约,是高飞跟高喵喵俩人之间的合约。 合约年限是一年。 在这一年中,高喵喵是高老板的私人秘书,必须全心全力为他办事,听从他的任何吩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一年内,她在公众场合所说的每一句话,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代表着高飞各人意愿,所以她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得三思而后行。 做为回报,高老板将会在合约终止(一年后的今天),付给高喵喵一千万美元的薪酬,恢复她的自、由身份。 一年后,她就可以揣着这一千万美金,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再也不用看高老板脸色,被他当做牛马来使唤了。 这份合约是手写的,而且还是刚刚写成的。 通过‘现场直播’,让高飞清晰认识到了高喵喵的能力,觉得自己身边就是缺少这样一个帮手。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当前的高老板,身边不缺少信得过的人,像梁明啊,老王啊,李德才啊,包括现在主持会场的张涛,更是高飞大力培养的左右手。 不过他们这些人,却只能说忠心有余,但受出身的限制,能力却很不足。 如果今天刚出场的,不是高喵喵,而是张涛、或者梁明等任何一个人,谁又能放下那些那些天生对豪门衙内的忌惮,震住那些人? 当然了,如果换成高飞,或者他老婆沈银冰,同样能做到这一点,甚至还能做的更好,可总不能凡事都得让他两口子亲自出马吧? 别忘了,当前还有个亚特兰蒂斯、流波山需要他们去应付。 所以在最起码的一年中,高飞必须找出一个强势、有能力,又擅于玩阴谋的人来,做为他们两口子的代言人,帮他们做事。 而高喵喵,无疑就是最好的人选。 相信沈银冰知道后,也绝不会因为高喵喵是个漂亮小娘们,就怀疑她跟高老板关系不一般,就对她有什么成见。 在高喵喵主持会议时,高老板琢磨良久,最终才写下了这份私人合约。 当然了,就算高飞不给高喵喵任何报酬,要压迫她一辈子,她也不会说什么,该干的事儿还得去干,无论怎么闹腾,也逃不过他手掌心的。 不过高先生可是深谙‘既让马儿跑,那么就得让马儿吃草’的道理,如果不给高喵喵一个希望,她会好好办事吗? 高喵喵一千万美金做为薪酬,也是想告诉她:我可不是白白的剥削你,是高薪聘请你,你给我好好干就是了。 高喵喵双手捧着这张合约,看了好几遍,每一次都看的很仔细,眼神很复杂,脸色变幻了好几次。 高飞没有催她快点看,只是满上酒自己慢慢品着。 足有五分钟后,高喵喵才轻轻吐出一口气,抬起了头。 “怎么样,对这份合约还满意不?当然了,你要是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出来嘛,只要我觉得合适,完全可以答应你的。” 高飞想了想,放下酒杯,拿过笔去拿高喵喵手中的合约。 高喵喵却把合约藏在了身后。 “怎么了?” 高飞皱眉,说:“我只想再写上一条,就写从今天开始,你就算是再犯错了,我也不会罚你跪键盘,背红楼了,最多也就是像所有企业老板那样,在你犯错时训斥你一顿,克扣你一点薪水就是了。” 高喵喵低着头,到背着双手,还是不说话。 高飞有些不耐烦:“你倒是给我说话啊,装什么木头桩子呢?哪儿不愿意,你直接说,我也不是那种不通情理的人!是不是嫌年薪少啊?我可警告你啊,做人可不能太贪了,年薪千万美金,这绝对是当世所有秘书中,年薪最高的一个了。” 高喵喵还是不说话,好像真变成木头桩子了。 高飞烦了,想都没想,抬脚就在她小肚子上点了一下:“你特么的倒是说话啊,哑巴--哦,扫瑞,扫瑞,我不该对你动手动脚,下次注意。” “我……欢。” 高喵喵含含糊糊的低声说道。 “什么?” 高飞竖起耳朵:“你说什么了,别嘴里好像含着个黄瓜那样好不好?” “老板。” 高喵喵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来看着高飞,表情很严肃的问:“我能不能不签这份合约?” 高飞很奇怪:“为什么?” “老板,我知道您是为了我好,因为您很清楚,我现在要是离开您,超不过24小时,我的尸体就有可能从排水沟内出现。您现在是无偿保护我,我在受您保护期间,无论替您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高喵喵用力抿了下嘴唇,低声说:“您给我写了这个一年合约,其实就考虑到,等一年过后,随着某些事的发生,那些人会逐渐对我失去兴趣,我就可以去过自、由生活了。” 高飞笑了:“呵呵,你能理解这些,我就很欣慰了。” 高喵喵却依旧认真的样子:“您给我年薪千万美金,就是在尽最大可能的给我保留自尊,这有利于我离开您后的独自发展。” 高飞眉头又皱了起来,问道:“高喵喵,你到底想说什么?” 高喵喵垂下眼帘,低声问:“我想说的是,我能不能不走……永远留在您身边?” “怎么,你喜欢被我惩罚咋的?” 高飞愣了一下,眼里升起同情的神色:“高喵喵,你不会是个受虐、狂吧?我那样惩罚你,你很享受?” 你才是受虐、狂! 你们全家都是受虐、狂! 难道你看不出,姑奶奶跟在你身边的这些日子,是很有安全感的嘛,哪怕是跪在键盘上睡觉,也很香甜的,这在过去三十年中,可是从没有过的! 草,这些臭男人,怎么一个比一个笨呢呢? 姑奶奶只想找你这棵大树来寻求庇护,等确保安全后,才会离开。 到时候,你就是想留下姑奶奶,也得看姑奶奶的心情啊! 猪,真是个猪! 高喵喵心中骂着,懒得再跟高老板解释什么,从背后拿出那份合约,夺过高飞手中的签字笔,擦擦擦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完事后,她一扔笔,面无表情的说:“老板,我现在可以去复印一份合约了吗?” “你胆儿肥了啊,敢从我手里抢东西,还甩脸子给我看!” 高飞满脸惊讶的望着高喵喵,咬牙说道:“我决定了,在这一年中,只要你犯错,就给我去跪键盘,背红楼,吃黄瓜!” “我喜欢吃黄瓜,可以减肥美容;我喜欢背红楼,可以培养我的古典气质;我喜欢跪键盘,就当做是在健身了。老板,您还有别的惩罚吗?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去复印了!” 说完,高喵喵转身快步走向门口。 可能是因为伤自尊了,很生气,她走的很快,那小腰肢左右摇摆的厉害,两个半月般的圆形,更是荡起一阵阵的风情,小皮鞋踩的嘎嘎响,岂是一个‘风姿绰约’能形容得了的。 砰! 高喵喵出门后的大力关门声,把高先生吓了一跳:“哇草,这小娘们要翻天啊,把我好心当了驴肝肺!等着,我好好想想,除了跪键盘背书之外,还有什么好的方式!” 高先生可是真心实意的想好好对高喵喵,谁知道她却发神经不买账,能不生气? 飞哥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第2042章 玩就玩吧! 天涯产品‘中介股份洽谈会’,进行的很顺利,完全是按照高老板的意思来进行的。 典型的先挫后扬。 先有高喵喵登场,用她的伶牙俐齿,无所畏惧的强势表现,让所有豪门衙内清晰认识到,他们压根没资格跟高老板谈什么条件。 他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在先有情况下,争取到更大的自身利益。 而随后出场的张涛,就用她暖人的微笑,得体的话语,给予了众多豪门三代们如沐春风的感觉,再也不会因为她只是个小人物,就觉得她没资格跟自己谈判了。 实际上,这些自以为是的豪门三代们,在高老板眼里,不也是小人物吗? 无论是谁,在求人、要从别人那儿得到好处时,也唯有放下架子,甚至低眉顺眼的讨好张涛这个小人物,才能得到更大的好处。 就像黄大少,虽说唯一嘉宾的风头,被张幕涵、廖水粉这两个强势女人给踩踏的体无完肤,可在随后开始的股份分配中,受到了很明显的好处,绝对是本次会议上最大的赢家,散会离场时,更是高兴的差点绊倒在地上。 至于廖水粉、张幕涵这俩女人,本以为凭着跟高老板的关系,能得到想要的好处--可事实上,态度很不错的张涛,对她们跟别人,完全是一视同仁。 这让她们很愤怒,要不是担心那个好像疯狗一样的高喵喵,随时会扑出来,像对待方一帆那样的对待她们,她们早就怒发冲冠,采住张涛衣领子,给几个电光了:让你看不出高低,真以为我不敢把你怎么着啊! 与此同时,那些本以为廖家、张家会受到特殊照顾的其他豪门三代,心里却舒服很多,在尽可能争取到自己想要的利益后,生怕高老板会因为照顾这俩女人而反悔,签字后马上就快步离开了。 现场那么多人,那么多豪门世家,等最后一个豪门三代,还算满意的拿着合同,带着他所负责的代理商离开会议室时,已经是傍晚五点了。 从十点,到傍晚五点,足足七个小时,大家都没有进餐。 由此可以看出,利益可以当饭吃的。 负责签字的张涛,写的手腕子都酸了(幸好,所有豪门所占的份额,高飞早就有了个数,再告诉张涛,她才能全权做主,不用请示)。 放下笔后,她才长长的松了口气,抬手晃着手腕,正要站起来时,才发现廖水粉,还有张幕涵俩人,依旧坐在那儿没有走。 “廖总、张女士,你们这是……” 张涛站起来,温和的笑着问道。 “我们要见高飞!” 俩人异口同声的回答。 “哦,老板就在208房间等你们。” 张涛马上回答。 “呵呵,他早就算到我们要找他了吧?” 廖水粉跟张幕涵对望了一眼,就是连声冷笑。 “老板算好两位是没时间用午餐的,所以才在208房间,为两位准备了丰盛的晚餐。” 张涛只是笑,不说别的。 她虽然不清楚这俩女人跟高老板,到底是啥子关系,不过却能从高飞的提前吩咐中,猜到一些什么。 “哼。” 两个女人再次齐声冷哼,用目光示意随行人员在这儿稍等后,一起走出了会议室。 “欢迎两位漂亮的女士。” 208的房门刚一推开,高飞懒洋洋的声音就从里面传了过来。 屋子里有一张长条形的餐桌,高飞就坐在中间,左右手两侧摆了两套餐具,上午在会议室咄咄逼人的那个高喵喵,现在却像个丫鬟似的站在他背后,低眉顺眼的给他捶肩砸背。 “呵呵,高先生,您还真会享受啊。怎么才一个下人呢,按说向您这样的大人物,至少得有三个下人才行。” 廖水粉冷笑一声,走向了高飞左手边。 刚走出一步,张幕涵却抢先走向了那边。 她愣了下,随即明白了:高老板是主人,理应坐中间,按照华夏传统礼仪来说,左边为上,张幕涵就抢先坐在高飞左手,无形中就压过了她。 真是个蠢丫头,难道不知道这是高白眼狼故意安排的嘛,就是为了让我们两个因为一个虚位,先发生矛盾。 不满的看了张幕涵一眼,廖水粉只好走向了右边。 高飞嘿嘿一笑,晃着手里的酒杯说道:“廖总说的是,像我这么大有身份的人,是该由三个以上的美女随时提供贴身服务才行。不过呢,唉,说起来伤心啊,现在生意不好做,能雇佣一个伺候的下人,就已经很勉强了。” “高老板您还真是谦虚啊,就您还说自己没钱呀?就在刚才的洽谈会上,估计仅仅是订金,就得上亿吧?您要是说没钱,那世上可就没有有钱人了。要不,您开个价,我来给您老人家当下人啊?” 看着满面红光的高先生,廖水粉忽然间想到了过去的某些事,心儿顿时一荡,藏在桌子下面的右脚,悄悄抬起伸向了他两条腿之间。 “啊,不敢当,我哪敢让廖总您来伺候我啊,我最多只能配找高喵喵这样的笨女人。” 高先生满脸彷徨的客气着,两根腿子却夹、住了水粉姐姐的小脚,左手在她小腿上轻轻挠了一下。 水粉姐姐可是一身套裙的,美腿上穿着黑丝,高先生手指甲划过,那感觉就跟啥也没穿差不多,娇面一下子红了,刚要飞个风情万种的媚眼时,却看到对面的张幕涵好像察觉出了什么,歪着头的向往桌子下面看。 她连忙收了回来,脸上迅速挂上了寒霜,双手十指交叉放在餐桌上,冷冷的说:“高老板,我想你该很明白,我这次跟幕涵妹妹一起来找你,是为的什么吧?” “为的什么?” 高飞一副纳闷的样子,扫了俩人几眼才说:“不会是真想来应聘伺候我的下人职务吧?” “就你?” 廖水粉冷笑时,张幕涵却啪的一拍桌子,冷冷的说:“高飞,我发现你嘴巴现在好臭!” “哈……没感觉。” 哈了口气后,高老板扭头抬起下巴,对高喵喵说:“宝贝儿,闻闻老板我有没有口臭?” 高喵喵娇笑着,低头在高飞嘴上轻轻点了下:“咯咯,老板,不但不臭,还好香香呢,人家都忍不住的品尝一番了呢。” “别慌,等我打发走了她们,让你慢慢品尝……” 高飞嘻嘻说到这儿时,张幕涵再次一拍桌子,骂道:“混蛋,少在这儿恶心我们行不行?” “行。” 高飞脸上的笑容,攸地收敛,正襟危坐,淡淡的问道:“两位,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说完请走人,等会儿我还有贵客要来。” “你--哼!” 张幕涵咬了下嘴唇,明知道高某人是故意气她,可还是忍不住的寒霜满面,嘎声说道:“我要求,增加我们张家在天涯集团产品的外销权!” “我也是。” 廖水粉淡淡的说:“我亲自来给你捧场,却连黄大少都比不过,心里很失望,很没面子,没法回去向家里人交代。” 高飞嘬了下嘴巴,高喵喵马上就端起酒杯。 很自然的抿了口酒,又在高喵喵的殷勤伺候下,慢条斯理吃了片爆炒腰花后,高老板才嗤笑一声:“套用星爷的一句话来说,就是给个理由先。” “没有理由!” 廖水粉、张幕涵异口同声的说道。 “奇怪,我很纳闷,你们怎么能这样的理直气壮。” 高飞纳罕的看着他们,抬手抚住高喵喵给他按摩肩膀的小手,邪邪的一笑:“想为本家争取到最大的利益,这一点我很理解,我也很想满足你们。但在满足你们之前,我想,你们是不是先该满足我呢?比方,二位可都是极品美女啊,这要是跟我私人秘书一起,来伺候高大老板一个晚上……欧野,无法想像啊,但绝对会马上给你们更多份额!” 高先生在说出这番居心不正的话时,高喵喵已经吃吃娇笑着,坐在了他腿上,双手搂住他脖子,在他老脸上亲了一下,嗲嗲的说:“老板,你太坏了啊,人家、人家怎么好意思的,跟别的女人一起伺候你呢?” 张幕涵脸色早就变了,抄起一个杯子就要砸向高先生。 可廖水粉,却站起来,反手脱下了外套,露出里面的性敢小毛衣,骄傲的昂着胸,也娇笑着:“哟,高老板,原来就是这点小事呀,好说--今晚,我肯定会配合其他姐妹,把您老人家伺候的舒舒服服,满意为止,但也请您别忘了,您也要满足我。” 以前就听人说,廖水粉跟这个混蛋有一腿,我还不相信呢,今天看来,差不多就是这样子了……张幕涵眉梢微微一挑时,忽然明白了什么,马上放下了酒杯。 她倒是没有像廖水粉那样的脱去外套,而是款款走到高老板背后,伏在他背上,轻轻扭着小身段,双手捏着他脖子,在他耳边腻声问道:“高老板,你喜欢我在前面呢,还是喜欢我在后面?” “你还是暂时在后面吧,我跟高秘书在前面好了。” 廖水粉扭着水蛇腰,一下子坐在了高先生的另一条腿上,脸色红晕,娇翠欲滴,一只手,更是从高喵喵、张幕涵俩人看不到的角度,悄悄飞快的伸到了下面。 高老板傻眼。 高喵喵却是满心的幸灾乐祸:我让你玩,现在要玩出火来了吧?我就说对付这俩人,得用别的办法,比方强烈谴责她们贪婪,让她们感到没脸会掩埋而走,可你偏偏以为你的法子好用,嘿嘿,好吧,玩吧,那就一起玩! 高喵喵心里这样想着,手开始乱动了起来,还在他耳边说:“老板,人家有些受不了啊,就在这儿吧?” 被三个极品美女,从不同方位所包围,动手动脚的,这绝对是好多男人梦寐以求的。 不过,这些男人中,绝不会包括高先生。 就在他感觉弄巧成拙,准备虎躯一抖,让这三个黏人的不要脸女人滚开时,虚掩着的房门被人推开,一个醉醺醺的人冲了进来:“高、高飞,你告诉我……” 第2043章 这么快就先完了? 邢雅思要嫁给刘小龙,深深刺激到了唐鹏,这才导致他一是把持不住,推倒了单纯的无艳妹妹。 只是唐先生做梦也没想到的是,无艳妹妹就因为太过单纯了,所以才在成为他实际上的女人后,马上行使唐太太的权利,把依附在他身上的潘冬冬,给赶走了。 最让唐鹏后悔万分的是,随后高飞就跑去,告诉他说,邢雅思不会再嫁给刘小龙了。 可这时候,已经晚了,荆无艳已经开始‘行使主权’了。 幸好,高飞很够哥们,在发现潘冬冬被赶走后,马上就给霍天晴打电话,请他帮忙保护好冬姐了。 唐鹏那才放下心来,就拉着高飞酩酊大醉了。 可是等他酒醒过来后,却又得到了霍天晴传来的消息:昨晚,并没有找到潘冬冬,只是在一条小巷中,找到了她拿走的拉杆箱。 潘冬冬,失踪了。 失踪,有时候就代表着死了。 因为唐鹏很清楚,韩玄是怎么死的。 潘冬冬的失踪,让唐鹏悔恨、痛苦异常,想当然要联系高飞了。 当然了,他是不可能质问高飞,为什么没有保护好潘冬冬的,毕竟高飞也尽力了,他只想请高老板帮忙一起寻找潘冬冬,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可高飞受荆红命所托,就想给唐鹏个教训(谁让他连自己私人问题都处理不好了),所以只能避而不见,再加上要参加眼镜翁婿的婚礼,处理那些‘中介豪门三代’的事儿,当然没空去见他了。 这两天,唐鹏只能自己找,好像没头苍蝇的似的四处找。 荆红命既然带走了潘冬冬,又怎么可能会让他找得到? 可潘冬冬却不希望唐鹏受罪,就哀求荆红命,原谅他这一次。 受不了潘冬冬的哀求,荆红命只好答应下来,这才通知高飞,可以见唐鹏了。 于是乎,高飞才又通知唐鹏,让他今晚来皇朝会所找自己。 还别说,今晚这桌酒宴,就是给唐鹏准备的。 只是高老板没想到,唐先生来的时机是这样不巧,三个女人刚缠在身上,早在楼上酒吧很闷酒的唐鹏,在看到会议散了后,就跑下来找他了。 恰好,看到这‘惊人’的一幕。 唐鹏虽然喝大了,可在看到有三个美女包围高先生后,还是愣住了,大张着嘴巴,抬手擦了擦眼,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除了高喵喵毫不在乎,依旧趁机大吃高老板的豆腐之外,无论是张幕涵,还是廖水粉,都在唐鹏忽然破门而入后,娇呼一声抬手捂住脸,慌慌张张的跑向洗手间那边。 丢人啊,这要是让人知道廖、张两家的大小姐,竟然为了利益而牺牲色相讨好高老板,那她们以后还要不要再活下去了? 尽管水粉姐姐,早就跟高老板玩过无数次花样了。 可问题是,私下里玩儿,跟光明正大的,完全是两码事不是? 张大小姐,更是云英未嫁之身,自然是更加在意名声了。 “扫瑞,扫瑞,我来的不是时候,你们继续,我在门外等。” 唐先生稍楞片刻,随即醒悟过来,赶紧退出去,关门时还好心的说:“你们放心,我给你们站岗放哨,绝不会允许任何人打搅。一个小时,够了吧?” “滚蛋!” 高先生从牙缝中骂出这俩字时,唐鹏已经关上了房门。 看出高老板很有羞恼成怒的意思,高喵喵也连忙从他腿上跳了下来,站在了椅子后面。 “行了,这时候知道害羞了,别装了。” 高飞看着因为着急先进卫生间的廖水粉俩人,没好气的说:“放心,我那哥们嘴巴很严的,绝不会胡说八道,赶紧回来办正事,我还有事跟他商量。” “你们能有什么狗屁的正事?” 廖水粉恨恨的说着,却走了回来。 “你最好记住你说的这些话,要不然我会让你后悔的。” 张大小姐也深吸了几口气,尽量做出坦然的样子。 高飞现在也没心情跟她们墨迹什么了,抬手打了个响指。 高喵喵马上走到一旁,拿出来了两份合同,分别递给了俩人:“两位,如果没意见的话,就请签字吧。” 廖水粉接过来,只看了一眼,就心中大喜:哼,我就知道这混蛋不敢无视我的! 这两份合同很简单,就是承诺分别给廖、张两家,单独提供一条生产线,两家五五平分。 在会议上,张涛对外宣布,天涯集团会开启总共十二条的生产线。 那些豪门,争夺的就是这十二条生产线的产品中介份额,但谁也不知道,天涯集团到底有多少条生产线会恢复生产。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高飞既然能为廖家、张家单独准备出一条生产线,那么就有可能会给其他家族,也单独准备了这样的合同。 “哼,真小气,我们才平分一条生产线!” 张幕涵迅速看完后,轻哼了一声。 高飞皱眉,却没说什么,只是看了高喵喵一眼。 马上,高老板忠诚的走狗高喵喵,立即就跳了出来,冷笑一声说:“两位,你们该知足了。外面一百五十多家平分十二条生产线,每人还占不到一条生产线的十分之一,你们更是参与了其中。现在,我们老板单独拿出一条生产线,让你们两人共享了,你们还不知足。那好吧,不签就算了。” 高喵喵说着,伸手就去拿合同。 廖水粉一把就推开她的手,冷声问道:“我们跟你老板谈判,你有什么资格来参与?” 她的话音未落,高飞就懒洋洋的说:“她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两位,要是不满意的话,请放下合同,左转齐步走就是门口,恕不远送。” “你就得瑟吧你!” 被高飞给噎了个大红脸,再加上高喵喵在旁边嚣张异常,廖水粉俩人也知道不可能再争取更大的利益了,表面愤怒却很开心的,在上面签了字。 各自整理了一下衣服后,俩人又冲高先生齐刷刷的冷哼,左转齐步走,咔咔的走向了门口。 目的已经达到,是该撤了。 刚开门,倚在旁边走廊墙壁上的唐先生,就满脸疑惑的问:“这,这么快,就完事了?高飞完蛋了,真的完蛋了。” 右拐走在前面的廖水粉,粉面一寒,银牙紧咬了下,倒是没有有损风度的对唐先生破口大骂,更没有抬手抽他耳光,最多也就是在快步走过他面前时,高跟鞋的细高跟,好像钉子那样,狠狠在他脚面上踩了一下。 “哎哟!” 喝的真有些大的唐鹏,惨叫一声,刚抬起右脚抱住,左脚脚面上,又遭受了重重一击,马上就像猴子那样蹦了起来,惨叫声中酒醒了一大半。 “活该!” 廖水粉跟张幕涵,齐刷刷的骂了一句,就踩着小高跟鞋,扭着小身段的咔咔走了。 “行了,别在那叫花子咬牙穷发狠了,其实你也知道惹不起这俩女人的。” 就在唐鹏眼珠子发红时,高飞的声音从房间内传来:“进来,好好喝一杯。” 唐鹏进屋,抬脚关上房门后,看了高喵喵一眼。 别人,高喵喵才不会在乎(高飞自然是最在乎的人),但她还真是怵头唐鹏,被他盯了一眼后,就要低着头的走出去。 高飞却说道:“我让你出去了吗?” 高喵喵不说话,又乖乖站在了他背后。 “么的,你这是在跟我显摆,你管教女人很有方吗?” 唐鹏吐了口口水,骂了一句,坐在了桌前,随手把那些盘子碟子的扒拉到了一边,不再搭理高喵喵,点上烟后闷声闷气的问:“你今天让我来,是不是有了冬姐的消息?” “有了。” 高飞也没隐瞒,直截了当的说:“她很安全……” “快点告诉我,她在哪儿!” 不等高飞说完,唐鹏就一把抓主了他的手。 “急什么啊?” 高飞挣开他的手:“两个大男人这样拉拉扯扯的,你不怕人笑话,我还怕呢。做好了,我先有话要问你。” “罗嗦,快问!” 唐鹏呸了一声,虽然还是很着急,可在得知潘冬冬很安全后,提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 “唉,兄弟,说实在的,在处理女人问题上,你还是经验太少了些。” 用这句话得意的暗示自己才是个花丛老手后,高飞才说:“有人委托我问问你,潘冬冬回到你身边后,你怎么处理她跟荆无艳的关系。” “特么的,那个人是谁啊,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吗,敢管老子的私事!” 唐鹏不耐烦的骂了一句时,高飞冷冷的说:“那个人复姓荆红。你看不起他,可我却觉得他很了不起的。” “草,他复姓荆红就了不起--啥,复姓荆红?是,是我老师?” 唐先生骂到一半,猛地呆住了。 推过一杯酒,高飞说:“先喝一杯,清醒一下。” 也唯有高先生这种奇葩,才会劝一个喝多了的人喝一杯清醒一下,偏偏唐鹏没有丝毫的犹豫,马上就端起来一饮而尽。 结果呢,还真是清醒了很多,双手合十好像拜佛那样,喃喃的说:“这下就好了,这下就好了。” “还没好,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我还得把你的答案,告诉你老师后,他才决定让不让冬姐回到你身边。” 高飞拍了下桌子,打断了唐先生的庆幸。 唐鹏紧紧抿了下嘴唇,沉声说:“我或许不会娶冬姐为妻,就算我想,她也不会同意。但我敢保证,我绝不会娶无法容得下她存在的女人当老婆,无论这个人是谁。以后,我会好好保护她,不会让她再出现一点点的危险。” “嚓,一看你就是花心男人,这么不要脸的话,也能说得出。” 本身就很不要脸的高先生,伸出中指对唐鹏戳了一下,说道:“行了,反正你也吃不下饭了,现在可以走了,希望你能遵守你的承诺。” 唐鹏也没问潘冬冬啥时候回来,站起身转身快步走向了门口。 他坚信,高飞不会骗他。 走到门口时,他才转身看着高飞,深情的说:“高飞,谢谢你。” “滚。” 高飞的回答,很干脆。 第2044章 他只能迎娶邢雅思! 高飞让唐鹏滚,唐鹏就滚了。 滚的很痛快,很欢愉,这让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原来也会犯贱。 他心甘情愿的犯贱,是因为一个叫潘冬冬的女人。 不能没有潘冬冬,那是因为唐鹏很清楚,冬姐要是失去他的话,就会死。 他不希望一个像潘冬冬这样历经坎坷的善良女人,因为他的幸福就去死,那样对她不公平,对他也同样不公平,毕竟一对男女相处久了后,就会产生一种叫做感情的东西。 走出皇朝会所,唐鹏站在台阶上深深的吸了口气,冷冽的凉意瞬间就把肺子充满,全身的细胞都活跃起来,酒精造成的慵懒不翼而飞--简单的来说,就是精神一振。 他来时是开车,走时是步行。 他知道,潘冬冬会出现在他回家的路上。 从皇朝会所到云霄阁,大约得有十公里左右的样子,不紧不慢的步行需要一个多小时,现在唐鹏已经走了整整一个小时,潘冬冬却始终没有出现。 经过一条小巷,再从前面不远处的路口左转,就能看到云霄阁会所的大楼了。 难道冬姐会在会所门口等我,还是今晚她不会出现了? 距离云霄阁越近,唐鹏紧张了起来:假如她今晚不出现呢? 就在他想到这儿时,他忽然停住了脚步,转身走到了刚经过的小巷口。 小巷内也有路灯,不过光线很暗,看不清里面是什么情况,就像刚才唐鹏心神不定的经过巷口时,并没有注意到一个窈窕的人影,就站在墙边。 “冬姐。” 看着那个人影,唐鹏轻声说:“我们回家吧。” 回家这个词,绝对是世上最温馨的词语之一了,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这辈子有两件事不要错过,第一是不要错过那个爱你的人;第二就是不要错过回家的最后一班车。 在跟前夫分道扬镳后,潘冬冬的家--唐鹏在哪儿,哪儿就是她的家。 早就忍不住的泪水,哗的一下就淌满了潘冬冬的面颊,低声哽咽着,却不说话,也没像唐鹏所想象的那样,张开双臂扑过来,紧紧的抱住他。 她不是不想,是不敢。 因为在她背后不远处,还站着个好像已经跟夜色融为一体的男人。 “老师。” 唐鹏终于看到了这个男人,低声叫了声,垂下了脑袋。 荆红命到背着双手,静静的站在夜色中,就像不存在那样,让人根本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我有话要跟你说。” 荆红命目光在暗夜中闪动了一下,转身向小巷内走去。 唐鹏立即跟上,在经过潘冬冬身边时,冬姐悄悄伸手,在他手背上捏了一下,低低的声音有些沙哑:“老师很生气。” 我也很生气,是在生自己的气。 唐鹏心中苦笑了下,反过手来轻轻握了下潘冬冬的手:“没事,等我。” 荆红命并没有走太远,十几米后就停住了脚步,背对着唐鹏,看着小巷尽头的方向,淡淡的说:“我一直以为,一个做大事的男人,首要的一点就是得先把家庭问题处理好。” 唐鹏点了点头,没说话。 荆红命缓缓转过身,看着唐鹏,眼睛很亮:“我这样说,并不是说你就是个要做大事的男人。” “我知道。” 唐鹏这次说话了,声音有些发涩:“在还没有遇到高飞、没有听到楚扬那些传说之前,我一直以为我做的那些事,就已经算是大事了。可现在,我才发现,过去那些让我引以为傲的时,对于他们来说,完全就是小孩的游戏。至于跟老师你们所做的那些事相比起来,跟更加的不值一提。” “你不用妄自菲薄。” 荆红命摇了摇头:“你没有做到像高飞,像楚扬他们那样的高度,是因为你还年轻,所历经的挫折还远远不够。简单的来说呢,就是缺少了历练。” 一个男人要想真正的成长起来,拥有让任何人不敢小视的事业,可不是仰仗家庭、亲人的助力--虽说好多衙内,仗着家庭,亲人的助力,也做出了一番事业,可他们的事业就像温室内的花朵,压根经不起风吹浪打,当失去某些助力后,很可能就会凋零。 高飞、楚扬他们却不同。 他们能混到当前的份上,完全是历经了太多别人无法想象的磨难,跟挫折,正是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下茁长成长起来,所以绝对能经得起风吹雨打。 如果有一天他们的事业轰然倒塌了,但只要他们的人在,能捱过难关,很快就能收回所失去的,这就是所谓的‘千金散尽还复来’了。 荆红命所说的男人的事业,就是楚扬,高飞这样的事业。 跟这两个人相比起来,唐鹏无疑处在绝对的劣势。 一来是他最年轻,二来是他起步晚,三来则是因为他没有楚扬、高飞那样的背景。 唐文举充其量就是个小财主,压根无法给予唐鹏更多的助力。 唐鹏能够混到这份上,在京华拥有了云霄阁会所(至于唐鹏怎么得到云霄阁的,在这儿就不多说了,免得罗嗦),拥有了潘冬冬这样的女人,要是跟绝大多数同龄人相比起来,已经算是不错了。 但也仅仅是不错而已,他压根无法跟早就‘功成名就’的楚扬,可各方面正呈上升期的高飞相比,却偏偏是他们两个人的盟友。 高飞,楚扬,唐鹏三个人,在荆红命等人的意愿下,组成了对抗某些势力的同盟。 他是最弱的一个环节。 无疑,那些邪恶势力,要想击垮三人的联盟,唐鹏就是最好的一个突破口。 红尘妖道掳走潘冬冬,这只是那些势力的牛刀小试罢了。 开胃菜,真正的战争,还在后面。 这也是荆红命最担心的地方,所以他来了。 唐鹏双手用力攥着,垂着眼帘没有说话。 他很清楚,无论他有多么的不愿意接受现实,荆红命都没有说错,他跟楚扬、高飞相比起来,还差的太远。 荆红命从来都是个不喜欢说话的人,说了那些好像没头没脑的话后,就不再吭声了。 唐鹏等了几分钟后,才低声说:“老师,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荆红命问:“你想怎么做?” “我不会让冬姐离开我。” 唐鹏吸了下鼻子,抬起头看着荆红命:“我不放开冬姐,并不是我垂涎她的美貌,不俗的工作能力,是因为她已经是我的亲人。在她遭遇危险之前,我或许还不清楚这个道理。但在她出事后,我才知道她对于我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荆红命又问:“那你打算怎么处理跟荆无艳的事?” 不等唐鹏回答,荆红命接着说道:“据我所知,荆家现在很生气,觉得你辜负了荆无艳。在我看来,人家也没错,毕竟荆家地位不同,能够答应荆无艳跟你交往,就已经算是宽容了,是绝不会允许你们两个之外,还存在另外的女人。” “唉,说起来,还是出身有关。” 荆红命叹了口气,好像是在苦笑,又像是在喃喃自语:“在我所认识的人中,有两个人能在花丛中潇洒自如,从来不在乎什么豪门世家。” 唐鹏没有问这两个男人是谁。 因为他已经猜到,荆红命说得这两个男人是谁了。 一个是跟荆红命齐名的秦玉关(老龙腾十二月中的七月),一个就是玛雅新城的主人楚扬了。 这两个家伙,分别在各自的年代中,迎娶了好几个老婆,其中不乏像荆无艳这样的豪门大小姐。 但他们能做到唐鹏做不到的事,那就是因为他们不但有出色的能力,还拥有让各大豪门怵头的深厚背景。 其实,高飞也同样有着秦玉关、楚扬这样的背景。 不过这家伙在招惹女人时,却很聪明的没有冲那些豪门大小姐下手,比方张幕涵,这可能跟他的某些观念有关,觉得这些大小姐很浅浮,远远不如陈果果、莫邪征东还有沈银冰这些妖孽女人有趣。 唐鹏从荆红命的叹气中,理解到了什么,想了想才说:“我知道您想告诉我什么,我也记住了。请您放心,我一定会处理好跟荆无艳的事!” 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依着你现在的成就,还远远没有资格去招惹那些豪门,所以最好是避而远之--这就是荆红命要提醒唐鹏的。 “嗯,你能理解就好。” 荆红命点了点头时,唐鹏却忽然说道:“我会在一周内,处理好跟荆无艳的事,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完事后,我会立马迎娶冬姐为妻。” “你要娶潘冬冬为妻?” 荆红命眉头皱起时,这句话说得声音高了些。 站在不远处的潘冬冬,听到这句话后,心儿咚的大响时,眼睛也猛地一亮,但随即就黯淡了下来。 别看冬姐总说,她只想给唐鹏做一辈子姨太。 其实,又有哪个才貌双全的优秀女人,只想做姨太,不想成为正牌老婆的? 潘冬冬那样说,就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唐鹏罢了,毕竟她嫁过人,年龄又比他大六七岁……最重要的是,唐鹏身边不缺乏优秀的年轻女孩子。 现在,听唐鹏说要娶自己为妻,潘冬冬当然很开心,可马上就想到了荆红命跟她说起过的一句话:除了那个女孩子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嫁给唐鹏。 刚听荆红命说出这句话后,潘冬冬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个女孩子,是谁?为什么只有她,才能嫁给唐鹏? 荆红命没有把答案告诉潘冬冬。 因为他很清楚,潘冬冬会在今晚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潘冬冬看向了唐鹏,就听到他说:“是的,我会迎娶冬姐为妻。因为我现在发现,我不能再失去冬姐了。” “不行。” 荆红命很干脆的说道。 “为什么?” 唐鹏一呆,问出了潘冬冬最想问的三个字。 唐鹏尊敬荆红命,但绝不会因为尊敬他,就喜欢他来干涉自己的感情抉择。 “因为,你要迎娶邢雅思。” 荆红命淡淡的回答:“也只能迎娶邢雅思,这是你的使命。” 第2045章 她会去招惹高飞! 唐鹏很感激荆红命。 荆红命对于好多人来说,那就是一个传说中的人物。 荆红命能青睐唐鹏,收他为学生,那是他的造化,福气。 唐鹏也很清楚这些,内心深处,也把荆红命当做父亲唐文举之外,最敬重的一个长辈。 但无论他有多么的敬重荆红命,都不喜欢老师来干涉自己的感情选择。 尤其是荆红命现在说话的口气,还是那样的决绝,不容反驳。 唐鹏张了张嘴,接着又闭上了。 如果荆红命是唐文举的话,唐鹏肯定会跳着脚的,拿手点着老唐的鼻子:老东西,不给我记住,我娶谁当老婆,是我说了算! 孝顺老子,并不代表啥事也得按老子所说的去做,尤其是在感情问题上。 荆红命不是唐鹏的老子,只是他的老师,对他没有养育之恩,只有让他尊重之情。 因为尊重,所以唐鹏没有反驳。 “你是不是觉得,老师我很霸道,不该干涉你的感情私事?” 荆红命当然能看出唐鹏的内心反应。 唐鹏没有虚伪,很实在的点了点头:“是的。老师,我觉得我已经是大人了,有权利去迎娶我中意的女人当老婆,别人,不该--无权干涉我的私事。” 荆红命并没有责怪唐鹏的实话实说,只是点了点头:“你说得很对,不过我还想问你个问题,你在乎邢雅思吗?” 荆红命实际上应该问:你爱邢雅思吗? 只是他比较古板,不想说什么爱啊爱的,所以就用在乎这个词,代替了那个字眼。 我爱邢雅思吗? 唐鹏的眼前,攸地浮现出了邢雅思的样子。 他爱邢雅思吗? 不爱。 如果不爱的话,为什么前些天在得知她要嫁给刘小龙为妻时,唐鹏会烦躁异常,借着酒劲推倒了荆无艳,这才给自己惹来了一系列的麻烦? 唐鹏到底爱不爱邢雅思? 他此前从没有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 他一直以为,他是不爱邢雅思的,因为那个女孩子很阴险,爱装纯,骗了他好久,让他始终以为,她只是国外某个黑帮(女王帮)的头目,实际上却是华夏燕家的嫡系三代。 男人都不喜欢被女人骗,对吧? 唐鹏自然也不喜欢,尤其是那时候,邢雅思已经在他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后来,在邢雅思身份曝光后,感觉自己被她给利用的唐鹏,肯定会异常愤怒,觉得自己被玩儿了,这才毅然决然的把她从心中赶了出去。 唐鹏以为,他已经把邢雅思从心中赶了出去。 可实际上,那个女孩子,却始终牢牢留在他心底最深处,赖着不走。 那么,他是不是真的爱邢雅思? 如果真爱的话,爱她什么? 爱她的狡诈? 虚伪? 假装纯真? 还是,表面单纯幼稚的她,其实是个玩感情的高手? 爱,与不爱,当男人遇到这个问题时,一般都会联想到另外一句话: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没有答案。 所以唐鹏只能张着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荆红命。 黯淡的灯光下,荆红命的眼神变得咄咄逼人起来:“我希望你现在就回答这个问题。” 唐鹏嘴角狠狠抽了下,本能的反问道:“我什么要回答?” 荆红命冷冷的说:“你说不在乎她,那么她今晚就会从尘世间消失。” 如果别人说要去杀人的话,可能是在开玩笑。 可荆红命从来都不开玩笑,他说要杀谁,那个人就算还活着,也只是个会喘气的死人。 唐鹏很清楚,更能从荆红命的淡漠语气中,感受到明显的杀意,嘴角再次急促的跳动:“为什么,必须得杀她?” “没有为什么。” 荆红命抬起头,看着还算清澈的天空:“荆红命要杀人,从来都不需要理由。” “我觉得,就算我真的不在乎她,也没必要让她死的,我完全可以假装从来都不曾遇到过她……” 唐鹏想了很久,刚说到这儿,就被荆红命打断:“不行。” “为什么又是不行!” 唐鹏有些暴躁了,第一次,跟老师说话那么大声。 荆红命没生气,仍旧看着天空,语气平静的说:“你如果假装不曾认识过她,要是迎娶潘冬冬,或者任何一个其他女人,她都会很伤心,很失望,更加愤怒。你该知道,她很在乎你。你更该知道,当一个女人失去她所爱的男人后,往往都会失去理智,自暴自弃,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 荆红命不是爱情专家,可他现在所说出的这番话,却是相当正确的。 唐鹏也知道。 可他还是不明白:“就算她自暴自弃,会做一些不理智的事,那又跟我有什么关系?” 荆红命低头,平视着唐鹏,轻声说:“她就会去招惹高飞。” “她会去招惹高飞?” 唐鹏有些懵:“她为什么要去招惹高飞呢?” “就像我说你迎娶她,是你的使命那样,招惹高飞,也是邢雅思的使命。” 荆红命的声音更轻,却很清楚:“如果我告诉你,我现在已经查出,邢雅思之所以来华夏,主要目的就是招惹高飞,通过高飞来得到一些东西,继而来翻起更大的浪花,你信不信?” “不信。” 唐鹏用力摆了下脑袋,努力希望自己能保持清醒,来分析荆红命这些话中的意思。 不过,荆红命接下来的话,就让唐鹏一下子清醒了:“她来自西方的某个邪恶组织,她跟残杀韩玄的红尘妖道一样,都是为那个组织做事的驱魔者。” 邢雅思,会是一个驱魔者? 她不该是华夏燕家,为家族利益埋伏在国外的一枚棋子吗,怎么可能会跟红尘妖道扯到一起? 唐鹏刚刚有些清醒的脑子,重新变得混乱起来。 荆红命递过来了一支香烟。 浓烈的烟草,把唐鹏呛得剧烈咳嗽了起来,远处的潘冬冬想过来给他捶背,刚走了一步,又退了回去。 -- 华夏有一套奇书,名字叫《安归经》。 早在几年前,高飞就已经知道这套书了:它是楼兰最后一个君主的公主,凌玉公主所留下的。 相传,任何人只要能得到全套的安归经,都能从中找到一些秘密。 有的秘密,足可以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 这不是夸张,更不是危言耸听。 当初凌玉公主潜入大汉帝国境内后,通过多年的努力,终于培养出了在一个晚上,就能爆发性流行的大瘟疫。 这种瘟疫病毒,能随风传播,所到之处鸡犬不留。 可就在大汉帝国万千子民被死神笼罩时,凌玉公主却在大瘟疫爆发前的那个晚上,忽然暴毙身亡了。 随着凌玉公主的死,那场即将发动的大瘟疫,也随即烟消云散。 没有谁知道,凌玉公主是怎么培养出瘟疫病毒的,只知道这个足可以颠覆汉人江山的瘟疫病毒制作方式,就藏在她所遗留的四本《安归经》内。 凌玉公主在活着时,追随她的那些属下(也就是三宫六院十八路),能拧成一股绳,跟随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而且三宫六院十八路的首领,个个也都是当世的顶级精英,桀骜不驯的,也唯有凌玉公主能驱使他们。 不过当凌玉公主忽然暴毙身亡后,她这些属下就为了谁能成为新的安归王,得到那四本经书而起了内讧,毕竟他们都以为自己才是最合适成为新领导人的能力。 虽说最终有一个特别强势的人,成为了新的安归王,拿到了全套安归经,可内讧却极大减弱了安归教的整体实力,尤其是三宫宫主,更是表面臣服新安归王,在暗中却随时准备干掉老大。 这样一来,新安归王要想巩固自己的地位,就必须得狠狠打击这些人,再也不能安心钻研安归经,找到能颠覆汉人江山的瘟疫病毒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安归教内争夺经书的势头越加猛烈,这极大减弱了安归教的总体实力。 数百年前,某任安归王为了能消除内讧,做出了一个决定:把除了白皮安归经之外的其它三本经书,分别给了教内地位最高的三宫宫主。 他希望,三大宫主在得到经书后,能够满足,重新拧成一股绳,帮他完成凌玉公主未完成的大业。 可让他很失望的是:分别得到一本经书的三宫宫主,不但没有如他所愿,反而有了更大的占有欲,希望能得到其它三本书,成为新的安归王。 更大规模的内讧,开始了。 经过好多年的内讧争斗后,实际实力依旧强大的安归教,终于四分五裂,各自为政,再也无法对汉人江山形成威胁。 终于,那一任安归王清楚的意识到,要想让安归教重新强大起来,必须得先收回三宫手中的《安归经》。 可泼出去的水,又怎么能收回来? 于是乎,反对安归王的浪潮再次掀起,人们哭着喊着要求他交出白皮安归经,赶紧滚蛋-- 他心凉了,最后决定退出这场纷争,把安归王之位,还有那本白色经书,传给了自己最中意的一个弟子后,就远走西方,从此再也没有涉足中原。 那一任安归王走了,可他在把经书分散给三宫之前,就已经复制了全套的经书。 他只希望,能在一个安然没有纷争的地方,潜心钻研《安归经》内的秘密。 “我在告诉你,你是高飞的盟友时,就已经跟你讲过安归教的故事了。” 荆红命说到这儿后,看向了唐鹏:“你应该还记得。” “是的,我还记得,也知道在曾经风光无限的安归教,随着陈果果的隐退,已经算是彻底的消失了。” 唐鹏点了点头:“不过,您却从没有跟我讲这些。还有就是,您说得这些,跟我必须迎娶邢雅思,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儿有些冷。” 荆红命忽然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那,我们先回会所?” 唐鹏提议。 荆红命点了点头。 他跟在唐鹏、潘冬冬俩人身后,走出小巷时,看似漫不经心的回头看了一眼。 小巷深处,一个白色的影子,攸地一闪而逝。 第2046章 要回归的西方安归教! 看到潘冬冬回来后,小月,大力神等人肯定很高兴,都跑上来嘘寒问暖的。 没有谁认识荆红命,可大家却能从唐鹏对他的尊重上,看出他是个大有来历的人。 潘冬冬也没给大家介绍荆红命,只是很聪明的让大家别去打搅他们,她在安排好这一切后,也跟小月回到了自己房间。 身处温暖如春的房间内,坐在舒服的沙发上,品着美酒说话,可比站在冷飕飕的小巷内强太多了。 荆红命又不是苦行者,他当然更愿意在这种环境下,跟唐鹏说那些他想说的话:“当你听我说完整个故事后,你就会知道为什么跟你必须迎娶邢雅思了。” “您刚才已经说到,某一任安归王在心灰意冷下,携带复制的四本经书,远走西方了。” 唐鹏拿起酒瓶子,给荆红命重新满了一杯酒。 -- 随着那一任安归王西去后,华夏本土的安归教迅速凋零了下来,直到六百年前蒙古帝国的崛起,才风光了一把。 而凌玉公主临死前却希望被发扬光大的‘安归文明’,在死后一千多年后,终于像发源于古印度,却在华夏发扬光大的佛教那样,却在西方,找到了适应它增长的土壤。 短短数年内,安归教就在西方成长为了势力最大的宗教之一,信徒数百上千万。 安归教能在西方迅速崛起,是因为安归王借鉴了佛教在华夏发扬光大的经验,那就是叫人为善,做好事不留名--跟在东方的安归教宗旨(安归教的宗旨,就是颠覆汉人江山,让汉人死绝)万千不同。 西方,如果没有把基督教定为国教的罗马教廷的话,那么估计现在世界上就会有四大宗教了(当前只有三大宗教,分别是佛教、基督教跟伊斯兰教)。 安归教在西方段时间内的强势崛起,极大威胁到了罗马教廷在当地的威信--想当初,布鲁诺大爷就因为反对‘地心说’,而提倡‘日心说’,结果就被罗马教皇给活活烧死了,他们又怎么能允许安归教在本土发扬光大? 于是,一场由罗马教廷掀起的‘反安运动’开始了,大批虔诚的安归教信徒被残杀,安归教在西方的数个宣传点被砸,被烧。 多年的辛苦,一夕之间灰飞烟灭,那一任安归王再也无法遭受这样的打击,就在某个冰冷的夜晚,很不甘心的与世长辞了。 不过,罗马教廷并没有因为他的死,就放过安归教,仍旧四处逮捕安归教信徒。 于是乎,在西方风光了仅仅十数年的安归教,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就像布鲁诺大爷在被烧死之前,喊出的口号‘你们可以烧死我,但真理是烧不死的!’那样,那一任安归王在临死前,也留下了类似的豪言壮语,或者说咀咒:你能砸烂我们所有的宣传点,杀光我们所有的人,但你们却无法烧尽我们伟大的思想! 安归教,永远都不会消失! 正是安归王最后留下的这句口号,激励着幸存的教众,继续跟罗马教廷展开了不屈不挠的斗争,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西方的安归教,经过残酷的打击后,变得跟东方安归教一样,再也无法像刚来西方时那样,光明磊落的传教了,开始转为了地下。 “现在有人怀疑,在欧洲中世纪横行的那场黑死病大瘟疫,就是安归教在暗中散播的。” 荆红命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说道:“但这也只是猜测,没有人能确定。不过假如真是这样的话,就能证明西方的安归王,早在欧洲中世纪时期,就已经从那四本复制的《安归经》内,找到了当初凌玉公主留下的瘟疫病毒,并把欧洲当做了试验田,结果导致了三分之一的欧洲人死亡。” 欧洲十四世纪时,的确曾经发生过一场黑死病大瘟疫,死亡人数在五千万左右。 唐鹏当然听说过这些,也曾经在网上看到过:14世纪的100年中,欧洲有大约2500万人死于黑死病,占当时欧洲人口的三分之一。不过,那次流行并没有到此为止,直到15世纪末,欧洲每十年就遭到一次黑死病的袭击。 至于究竟有多少人死于黑死病,对于今天的人们仍是一个不确定的数字,因为此后300年间,黑死病还曾多次暴发,可能总共杀死了多达2亿人。 当时许多人将这场瘟疫视为‘上帝对人间罪人的惩罚’,是没有药可以克服或减轻的疾病。 时至今日,欧洲人民在提到这个疾病时,也会感觉到脖子后面发凉,生怕半夜死神来叫门。 “黑死病,是西方安归教对于西方残害他们的报复吗?” 唐鹏来了兴趣:“没想到凌玉公主留下的瘟疫病毒,竟然这样厉害--也幸亏,早在她要在华夏发动瘟疫时,提前死了,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至于黑死病是不是安归教所散播的,它是不是凌玉公主要颠覆汉人江山的瘟疫,这一点谁也不知道,我们也只是猜测罢了。” 说到这儿后,荆红命才仿佛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从哪儿知道这些的? 唐鹏也很想知道,暂时忘记了他为什么要迎娶邢雅思了。 荆红命解开了唐鹏的疑问:自从汉朝时期开始,华夏历朝历代都关注安归教的情况,并得知安归教后来去了西方发展的全过程。 在过去的封建王朝中,清代之前,华夏历朝历代都是世界的中心,当权者能知道安归教在西方的发展,也是很简单的事。 不过,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历朝历代当权者在严厉打击安归教的同时,也紧锁跟安归教有关的任何消息。 这样做,自然是怕引起国民没必要的惶恐(谁不害怕大瘟疫啊),跟恐怖分子能找到组织--但朝廷所收集的跟安归教有关资料,却都被详细记录了下来,就像传国玉玺那样,一代代的往下传,时至今日。 “历朝历代对安归教的记载,绝对是最高机密。” 荆红命叹了口气,说道:“我能看到这些最高机密,也是因为国家安全部门,收到了神秘人的提醒。” “神秘人?” 唐鹏问道:“现在科技这样发达,能有什么神秘人?” “任何时候,都不要小视‘神秘’这两个字,就像好多人都相信外星人曾经来过地球那样。” 荆红命明显不愿意多扯跟神秘人有关的事儿,继续说他想说的话:“国家相关部门收到神秘提醒后面,马上就组建了一个新的部门,这个新部门的名称,就叫‘守护者’。我,就是守护者的一员。” 成为守护者之后,荆红命才有资格看到了跟安归教有关的绝密资料,知道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事,并在短短两年内,跟其他守护者一起,远赴西方着手调查这件事。 “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牺牲了十数名同事后,我们才多少了解到了西方安归教的一鳞半爪。” 荆红命在说出这句话时,语气依旧很平静,神色很坦然。 可唐鹏心中却暗自吃惊:荆红命有多厉害,他是很清楚,由此可以推断出,跟荆红命一起成为其他守护者的人,也肯定相当厉害。 可是,这么一群相当牛比的人,经过两年的调查后,在付出十多条生命后,只打探到了一鳞半爪的消息。 西方安归教,该有多么神秘,多么厉害? 由荆红命这些华夏当前绝顶高手,组建成的守护者,在付出十多人牺牲的惨重代价后,又打探到了什么消息? 唐鹏更想知道。 他现在已经深深被安归教的传说给吸引了。 唐鹏能看出,老师的神色虽然依旧从容,可在提到牺牲十多个战友时,眼里还是迅速浮过一抹悲伤,还有无奈。 因为死了十多个战友,荆红命肯定会悲伤。 可是,他怎么会有无奈呢? 尘世间,还有什么事,能让荆红命这种档次的人很无奈? 荆红命接下来的五分钟内,始终都没有说话。 就在唐鹏想找点别的话题,来缓和一下当前气氛时,他却说话了:“两年时间,十几个战友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我们只得到了一个传说。” “只得到了一个传说?” 唐鹏一楞,下意识的问道:“什么传说?” “我跟你说起过,就是那个关于流波山、亚特兰蒂斯的传说。” 荆红命的声音很低沉,说完这句话后,又笑了下,喃喃的说:“也是一个最没价值的传说!” 荆红命在找到唐鹏,吩咐他要跟高飞、楚扬三人组成同盟,共同抗击某些邪恶势力时,就曾经提到过亚特兰蒂斯的传说。 由华夏绝顶高手组建而成的守护者,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后,才打探到了这个传说,这的确是让荆红命等人很不甘的。 更让他们感到不甘是,他们这些活着从西方回来的守护者,都中了一种奇怪的病毒:当他们要想像往昔那般,使出自己的真本事跟人动手时,最多只能使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 一百二十秒之后,他们的武力值就会消失,成为普通人。 要想恢复正常,却需要至少十二个小时。 国家为了解开守护者身上的‘诅咒’,立即调遣了国内最出色的生物学家、疾病学家等相关专家,来化验他们的血液,希望能找到解开诅咒的办法。 很可惜的是,时至今日,他们仍然没能摆脱这些诅咒。 同时呢,他们也更加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西方安归教,要回归中土了! 可这时候,他们这批人却遭到了诅咒,再也无法抵抗邪恶入侵。 幸好,华夏从来都是个能人辈出的过度:荆红命他们被诅咒了,但有楚扬,有高飞,还有唐鹏。 这三个人,乃是华夏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 当荆红命等人被诅咒后,抵抗邪恶的任务,就落到了他们三人的身上。 感受到危机越来越近的守护者们,马上就围绕三个人,制订了一系列的计划。 于是,高飞才能从龙云儿那儿,知道了有关流波山、亚特兰蒂斯的传说。 第2047章 天快亮了! 龙云儿万里迢迢的跑来华夏,用戏说的方式,把流波山、亚特兰蒂斯东西文明发展的传说,告诉高飞,就是荆红命等人一手安排的。 这一点,他也曾经跟唐鹏说起过。 可他却没有告诉唐鹏,所有守护者都被下了‘诅咒’这件事。 今晚,他不准备隐瞒了。 尽管他说出这个秘密后,所有守护者的处境,都会变得很危险:想干掉他们的人,只要能熬过两分钟,就能如愿以偿。 可他还是说了出来,要不然无法让唐鹏搞清楚:当危险来临时,已经成为神话中的龙腾十二月中人,为什么会袖手旁观呢? “那是因为我跟胡老二、谢老四、秦老七他们一样,都只能拥有两分钟的‘超能力’,呵呵。” 简单的把所有守护者被‘诅咒’的事儿说了一遍后,荆红命自嘲的笑了笑。 唐鹏没有笑,只有吃惊。 他真的无法想像,像荆红命这样的高手,怎么可能会被人诅咒? 荆红命没有理睬唐鹏的吃惊,自顾自的继续说:“这是我们的秘密。不过,我觉得这个秘密也掩盖不了多久了,估计那些人已经看出来了。要不然的话,我们在小巷内谈话时,也不会有人敢在暗自跟随了。我想,他们也肯定拿定注意,准备找人试探一下我们,究竟有没有中了那种可怕的诅咒。呵呵,可我不会给他们机会的。” 唐鹏紧紧攥了下拳头,嘎声说道:“怪不得,谢四叔(谢情伤),秦七叔(秦玉关)他们会忽然收铁屠、叶心伤为徒。原来,他们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培养出能抵抗那些人的势力。” 荆红命缓缓点头,低声叹道:“唉,时间太短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来得及。” 松开拳头,唐鹏又问:“这个亚特兰蒂斯,其实就是西方安归教的余孽。” 荆红命点了点头:“差不多就是这样了吧。” “那么,东方流波山呢,又跟西方安归教有什么关系?” 唐鹏又问。 荆红命眼里,却浮上茫然的神色:“具体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像那个传说中所说的那样,我们还不能确定。两年的时间内,我们只能知道流波山,要比亚特兰蒂斯更加神秘。两者之间,肯定有着紧密的关系。” “可是,您在跟我说起过峭壁的故事时,说大首领在那场长达三年的斗争结束后,曾经提到过流波山。那么,他在临死前,会没有留下什么线索?” 唐鹏眉头紧皱着,他发现知道的越多,就越搞不清咋回事了。 “没有,有的话,我们就知道了。” 荆红命摇了摇头:“当然了,我们付出那么大代价后,除了得到这个传说后,也不是没有别的收获。最起码,我们还知道除了西方的亚特兰蒂斯之外,还有一个更加邪恶的组织,也跟古希腊神话有关,名字叫美杜莎。” “美杜莎?” 唐鹏想了想:“就是古希腊神话中,被称为复仇女神的美杜莎?” “就是她了。” 荆红命笑了下,说:“至于美杜莎跟亚特兰蒂斯是什么关系,我们更不得而知,只知道驱魔者就是被她所控制的。你所在意的邢雅思,就是驱魔者之一。” “等等。” 唐鹏忽然说:“老师,现在我基本知道了,来自宝岛的红尘妖道,也是驱魔者之一。可事实上,她不该是东方流波山在尘世间的代表吗?早在数十年前,就曾经跟峭壁战斗过,怎么可能会成为西方美杜莎的驱魔者呢?” 荆红命沉默,很久后才说:“我也很想知道。” 红尘妖道,流波山各大势力之一在尘世间的代表,怎么可能会屈尊成为西方美杜莎的走狗这件事,荆红命真的很想知道。 可很想知道,并不代表着已经知道了。 “早晚,我会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的。” 唐鹏安慰老师。 荆红命嘴角翘了下,语气重新变得轻快起来:“邢雅思回华夏的主要任务,就是纠缠高飞,并通过他来获取某些东西。为了阻止邢雅思去纠缠高飞,我们能做的,就是找一个合适的人,抢在她接触高飞之前,把她缠住。而你呢,就是那个人选。也不等当初,我也不会收你为学生的。说起来,我是利用了你。” 打个比方,邢雅思就是某国发来华夏的洲际导弹。 华夏要想阻止导弹落在本土,就会发射反导弹--唐鹏,就是引爆邢雅思这克洲际导弹的反导弹。 所以荆红命才说,唐鹏必须得把邢雅思紧紧纠缠住,绝不能让她在感觉失去唐鹏后,自暴自弃的去纠缠高飞,从而破坏守望者们的计划。 “好了,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告诉你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也该走了。” 荆红命喝干杯子里最后一口酒后,从沙发上站起来,说:“至于你能不能迎娶邢雅思,借此来安抚她,我其实只能这样建议你,却绝不会强迫你的。你自己,来下决定吧。” 唐鹏跟着站了起来,没说不行,更没有说不行,只是问:“既然老师你早就知道邢雅思是驱魔者了,那你为什么不干脆的除掉她,还有那个红尘妖道。” 虽然荆红命刚才就说,他们这些守护者已经遭到诅咒,最多只能在两分钟内很牛差,可凭借他们的本事,要想在两分钟内干掉这俩驱魔者,应该还是很轻松的。 就像荆红命在救下潘冬冬时,完全可以趁机干掉红尘妖道的。 他却放走了她。 对此,唐鹏很不理解。 “如果我告诉你,假如某一个驱魔者被杀,守护者身上的病毒就会发作,你信不信?” 荆红命却反问道。 唐鹏愣住:“不信--却又不能不信。” “我们也是这样,所以她们还不能死。最起码,在我们知道哪一个驱魔者,才是引爆守护者集体毒发死亡的导火索之前,守护者不但不会杀她们,还得保护她们不被杀。” 说着,荆红命苦笑了下:“呵呵,要保护杀我们的敌人,这种感觉的确很怪。” 唐鹏不再说话了,也没挽留荆红命离开,默默的送他出了会所。 站在大厅门口,荆红命抬头向东方看去。 现在,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是冬天黑夜最黑的时辰,公路上空荡荡的,没有一辆车经过。 “回去好好安慰一下潘冬冬吧,她是个好女人,别再辜负她了。另外,关于荆无艳那儿,我会给你处理的,别怕荆家会找你麻烦。” 荆红命走下台阶后,头也不回的到背着双手,脚步不急不徐看起来不快,却很快消失在了路边。 唐鹏张了张,很想对老师说声谢谢:谢谢老师能替自己解决来自荆无艳的麻烦,他是真不想跟那个孩子在一起过日子的(男人就这样,当他们得到一个女孩子后,才会发现她的缺点太多了些),更想提醒他路上小心。 不过,他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默立片刻后,转身走进了会所大厅。 荆红命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唐鹏必须得缠住邢雅思。 可美杜莎那边,会喜欢他去纠缠邢雅思吗? 人家,会不会为了让邢雅思发挥她该有的作用,而干掉唐鹏这个纠缠者? 唐鹏觉得,如果他是美杜莎的话,那么他就会这样做。 所以在走进大厅门口的一刹那,唐鹏忽然觉得脖子发凉,好像有什么东西躲在后面,正对着他脖子吹冷气。 他忽地转身--可能是因为转身的动作太快,导致他的预感,跟脑海中的想法重叠,竟然发现了一个幻影:那是一双眼睛,很性敢妩媚、却又很邪恶的眼睛,正冷冰冰的盯着他。 等他迅速眨眼,重新调整视线焦距时,这双眼睛却悠忽不见了,融合在了夜色中。 荆红命也没看到唐鹏所看到的那双眼睛,可他却知道,在他背后两百多米处,有人在盯着他,如影随形。 荆红命没有回头去看,更没有因为自己只能拥有两分钟的武力值,就打电话喊人,或者赶紧逃到安全的地方。 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危险,荆红命都没有逃走过。 今晚也是这样,他独身人,不急不徐的前行,每一步的距离,都是九十厘米。 在离开云霄阁会所数百米远后,他就没有走大街,而是转身走进了一条小巷内:既然那个人非得跟着他,那就来吧。 信步前行,荆红命足足走了一个小时,专门走向偏僻的地方:杀人,或者是被人杀,最好别在闹市中,那样会引发市民恐慌的。 冬天的早上五点,仍旧属于最黑的时辰。 荆红命却走到了他认为最理想的地方:一个城市拉圾处理站。 没有谁喜欢拉圾的,所以垃圾处理站周围,没有任何的民居,背靠一条小河,左右建筑基本都是卖五金、建筑材料的。 总之,就算是在白天,这儿也是京华市区内最安静的地方之一了。 在垃圾站杀人,尸体可以随便扔在拉圾里,很省心。 垃圾站的大铁门本来就关着的,荆红命好像只是用手推了下,铁门就吱呀呀的开了。 开门的声音很刺耳,不过睡在最西方值班室内的工作人员,肯定听不到。 垃圾站的院子很大,毕竟这个片区内的人们,每天造拉圾的速度也很恐怖,地方小了不行的。 走在高高的垃圾堆中间那条路上,荆红命来到墙边后,才到背着双手转过了身。 没有谁来垃圾站内偷东西的,所以诺大的院子里,只有西边很远处的一盏灯,惨淡的灯光洒过来,看起来却更加黑暗了。 荆红命转身,看到了几条黑影,一条白影。 “一,二,三--八。” 荆红命的眼神很好用,在这么黑暗的环境下,仍能数出对方总共几个人。 那个白色影子,应该就是上次在公园内逃走的红尘妖道吧? 荆红命笑了笑,抬起右手,食指冲那些人勾了下,淡淡说道:“天快亮了,你们也别墨迹了,赶紧上来吧。” 第2048章 秒杀! 荆红命告诉唐鹏,说他们这群由华夏顶级高手组成的守护者,多年前去了西方搜查亚特兰蒂斯时,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足足牺牲了十几个人。 活着回来的人,都受到了一种‘诅咒’,那就是他们的超级武力值,只能保持两分钟。 一百二十秒内,他们就会变成普通人。 最重要的是,经过多年的暗中对抗,那些人也已经怀疑荆红命他们真被诅咒了,可碍于他们恐怖的武力值,从来不敢正面试一下。 有时候,试试也能要人命的。 荆红命从不撒谎,他告诉唐鹏的那些,都是真的。 很巧,就在今天清晨,在暗中隐藏多年的西方敌人,终于下决心要试一试了,就是要看看荆红命在两分钟后,还能不能那样恐怖。 荆红命在发现有人跟踪,并猜出敌人要孤注一掷后,本来可以有机会遁走的:压根用不了两分钟的时间,他就能把这些人甩掉,逃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可荆红命没有那样做。 因为他是荆红命。 只有战死的冷血,没有逃生的荆红命。 他只希望,能够在这两分钟内,把所有敌人都干掉,最多也就是放掉率领这些人赶来的那个白影--红尘妖道。 也正是上次放掉了红尘妖道,让她察觉出了什么,所以才有了今天清晨的追踪。 荆红命勾了勾手,示意那些人赶紧上来,他实在等不及了,不管是杀人,还是被人杀。 荆红命这样洒脱,反而让那些人犹豫了:本来,他们是呈扇面样的一步步逼过来,明显是防备荆红命突围,可现在却都停住了脚步,相互对望了一眼,保持了该有的沉默。 “怎么,跟我决一死战,不是你们所希望的吗,怎么现在都不动了?” 荆红命眉梢微微一皱,重新到背起了双手,缓步向那些人走了过去。 每一步都是那样的标准,九十厘米,不多不少,不急不徐。 看到荆红命反而主动迎上来后,最中间的人,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人们在危险逼近时,后退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这也说明荆红命在这些人心目中,就是一头猛虎般的存在。 谁不害怕猛虎呢? 可那个人刚退了一步,就突地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啊!” 这个人的惨叫声,一下子吸引了其他同伴,下意识的都向他看了过去。 大家就看到,这个率先后退的人心口,竟然多出了一只手。 那只手上戴着森寒的指套,鲜血淋漓--他刚后退一步时,站在他身后的红尘,却向前跨出一步,忽然出手,一下就刺穿了他的后心,锋利的钢爪直接破腔而出! 在黯淡灯光下闪着森寒光芒的钢爪,缓慢的弯曲了几下,鲜血顺着指尖洒洒的淌下,冒着热气,才显得红尘的声音格外冷:“谁后退,就是死。” 危险面前,后退是死,大家好要是齐心合力,说不定能把危险除掉! 红尘妖道用血腥手段,把这个道理告诉了大家。 这些人都见惯了生死,不过却从没有看到过同伴,被自己首领用这种残忍的方式杀掉,恐惧迅速从他们心中腾起,既而转化成了一股子凌厉的暴戾:既然前进有可能会死,后退却必须得死--左右都是死,为什么不死在前进的道路上? 死在敌人手中,要总比死在自己人手里好很多了。 “吼!” 最左面那个黑衣人,猛地仰天发出一声嘶吼,腾起纵起,率先像荆红命扑去,高高举起的右手中,举着一把锋利的尖刀。 受这个人的感染,其他六个人也纷纷吼叫着,争先扑向了荆红命。 在同伴被杀的强力震慑下,这些人的面目都已经狰狞,脸上的表情很吓人,就连猛虎见了也会害怕。 荆红命不是猛虎,他只是好像一个猛虎般的存在,可实际上要比猛虎厉害很多倍的。 猛虎,会在有人高举着刀子扑到它面前两米处时,会不退反进,用比敌人更快的速度,狠狠撞进敌人的怀中吗? 猛虎,会让那个人只来得及吼出一声,就再也没机会张嘴吗? 正所谓枪打出头鸟,最先向危险发动进攻的那个人,一把下场都不会太妙,就像这个人,高举着的刀子,刚落到一办,咽喉就被荆红命一把掐碎! 咔嚓一声唯有荆红命才能感觉到的脆响声响起时,他的右手已经顺势夺下了这个人手中的尖刀,随即旋风般的转身,斜刺里划出,恰好狠狠刺在右侧敌人的左肋下,深没至柄! “啊!” 肋下中刀的人,本能的发出一声惨嚎时,全身的动作都是静止的:人体在受伤的一瞬间,所有的神经都会绷紧,连带着肌肉做出的任何动作。 等这个人从剧痛中清醒过来,临死前腾起的狂怒,让他双眼血红,高举着的刀子,狠狠刺进一个人的心口,用尽了全力。 我终于跟他同归于尽了,呵呵--这个人倾力一击后,全身的力气,随着被刺穿的心脏最后怦然一跳,迅速消失,嘴角露出一个满足的笑容,张开双手抱住了被他刺中的人。 两个人同时向地上摔去,速度很慢。 当这个人的生命意识全部消失之前,出现了最后的清醒,这才让他看到:被他一刀刺中心脏的那个人,根本不是敌人,而是最先扑向荆红命却被掐碎咽喉的同伴。 咽喉被掐碎的人,一时半会的还死不了。 不过,当心口再被人狠狠刺一刀时,要想再活下来,那却是比登天还要难得。 他在被抱着摔倒在地上后,依旧双手紧紧锁着脖子,看起来好像要修复碎了的咽喉,瞪出眼眶的眼睛死死盯着同伴,带着埋怨,疑问以及遗憾。 最多也就是两秒钟,荆红命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干掉了两个敌人。 秒杀,绝对的秒杀! 近身格斗,本来就是荆红命的最强项,早在好多年之前,他就已经是天下四大近身格斗好手之一,哪怕红尘妖道带来的这些人,也个个不同凡响,但在他最擅长的领域内,还是变得如此脆弱,不堪一击。 跟敌人展开近身格斗,必须在两分钟内把除红尘之外的所有人,都屠杀干净,这才是荆红命引这些人来到垃圾站的主要原因:两侧全是高高的垃圾堆,就中间这条狭窄的‘巷子’,根本不能为人提供太大的活动空间,只能采取贴身格斗的方式。 一眨眼间,荆红命就秒杀了两个敌人,这让他有了在两分钟内全歼敌人的信心,更加大了,受到新鲜血腥气息的刺激,他在扑向第三人时,嘴里发出了一声清朗的龙吟唱。 “散开,散开,围着他打,拖延时间!” 就在这时,红尘妖道的尖叫声也响起,提醒手下分散开来围攻荆红命,尽可能的拖延时间。 在两个手下被秒杀后,她才猛地想起近身格斗是荆红命的长项,如果这样下去,相信用不了多久,所有手下就会被屠杀干净的。 其实,根本不用红尘妖道来提醒,她的其余四个属下,在看到两个同伴在一眨巴眼的工夫内,就快快乐乐的踏上西天之路后,被‘退后者死’而激发出的戾气,就攸地消散,本能的向旁跳开。 被荆红命选定的第三个目标,也用最快的速度腾地而起,一个潇洒的后空翻--根据他的本事,这个后空翻至少能相互退出三米左右。 或许,他不该后空翻的。 后空翻的速度再快,好像也比不上转身跳出去。 他用后空翻,只是因为这个动作相比起转身逃跑时,要好看许多,也很有面子。 只是他好像忘了一件事:在生死相间时,面子才是最致命的。 不过这时候说啥都晚了,这个人在做出一个漂亮的后空翻,正准备脚踏实地后,再顺势一个就地十八滚时,头皮却是猛地一紧。 接着,这个人就听到了一声轻蔑的骂声:“蠢货。” 蠢货翻译成英文的话,应该怎么说?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脑海中竟然还闪过了这个疑问,但很快就被后脖子上传来的剧痛,给冲散了。 砰的一声,荆红命左手抓主表演后空翻的哥们头发后,猛地向怀中一拉的同时,右拳已经顺势,狠狠砸在了他后脖子上。 有人说,荆红命一拳砸下去的力道,足有四百斤。 他就笑着谦虚说,没有那么厉害,不过打碎一块板砖后的青石板,还是没问题的。 表演后空翻的这个哥们,脖子上的颈椎能有青石板结实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他被荆红命一拳打断脖子,也是很正常的了。 砰! 当表演后空翻的哥们尸体,被荆红命随手砸向一个人时,已经有三个敌人,在七秒钟内,被他给干掉了。 就像是沸水浇雪那样,敌人压根没有丁点的反抗能力。 不过。接下来他要想再杀其他人就很难了,因为剩余的三个人,都已经在红尘妖道的率领下,对他展开了游斗的方式。 这种作战方式,荆红命一点也不喜欢。 因为他的真气已经催动,他只有两分钟的时间能大开杀戒,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把七个黑衣人都干掉,把红尘妖道给惊跑,那么他就只能选择被杀了。 嚯嚯--接连踢出两腿,都没有收到任何效果后,荆红命猛地一个转身,纵身扑向了红尘妖道,森然笑道:“美杜莎的人相比起亚特兰蒂斯那些不怕死的神仆,简直是一群贪生怕死的废物。” 面对大鹰般扑来的荆红命,白发飘飘的红尘急速后退,避其锋芒,咯咯娇笑道:“废物这个称呼虽然难听点,但总比变成死人要好得多。荆红命,你觉得激将法对我会有用吗?” 这个女人,有着仙子般的容颜,魔鬼般的身材,却有着蛇蝎一般的心肠,压根就没把片刻间就死掉四个手下,有什么心疼啊,气愤啥的。 她只希望七个手下,能换取两分钟的时间就好了。 两分钟后,荆红命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第2049章 聪明的女人! 七个手下的死活,红尘妖道压根不在意。 要不然的话,她也不会一爪,就穿透了最先后退的那个手下心口。 她只希望,这七个手下,能把荆红命拖到两分钟之后。 如果两分钟后,荆红命仍旧这样犀利无比,那么红尘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掉头就跑。 但假如荆红命在两分钟后,真如美杜莎所预测的那样,变成正常人呢? 想想,红尘就很激动:能够亲手斩杀华夏最顶级的高手之一,要比杀郑腐那种名不副实的老东西,可要有意思多了。 绝对是值得终生回忆的快事! “别跟他硬碰硬,跟他游斗!敌进我退,敌退我进!” 红尘嘴里厉声喝叫着,脚下却飞速后退。 这时候,她残存的几个手下,也终于从三个同伴被秒杀的血腥中,吸取到了宝贵的经验,马上就按照她的吩咐,在荆红命扑向红尘时,迅速从三个方向扑了过来。 这三个人相比起荆红命来说,或许都是一些被秒杀的对象,不过却不是任人宰割的:敢来刺杀十月冷血荆红命的,又有哪一个是真正的废物? 所以在他们三个人都扑过来后,扑向红尘的荆红命,只能暂停追杀红尘,反身接待他们。 不过荆红命刚要扑向一个人,那个人就已经抢先后退。 荆红命追上去时,红尘已经跟另外两个手下,重新组成三叉戟阵型,再次对他发起冲锋。 敌进我退,敌退我进,这本来说本朝开国老人家的得意战术,也就是游击战术中的精髓所在,现在被红尘等人拿来对付荆红命,竟然也是格外的得心应手。 荆红命无论攻击哪一个敌人,对方都会全力后退,同时他的三个同伴,也会如影随形的扑向荆红命。 迫使他转身迎敌时,后退的那个人,又跟其他俩人,附骨之蛆似的主动进攻。 这样一来--荆红命就像身处平阳的猛虎,哪怕他是当世数得着的贴身格斗好手,可也被几只狗崽子给戏的团团转。 他当然很生气。 不过他从来都不是个把内心表情,通过脸色,或者动作中显露出来的人,随着时间一秒秒的流逝,并没有露出红尘妖道所希望的愤怒等。 愤怒,在给人提供力量的同时,也能露出致命破绽的。 荆红命妖孽般的冷静,反倒是让红尘很愤怒。 但是她更懂得,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的胜算会越来越大。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不能强忍着愤怒,等两分钟之后再发泄呢? 两分钟后,荆红命要是真出现美杜莎所猜测的那种情况,变成任人宰割的普通人,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让他无比痛苦、后悔的死去呢? 挖心? 不行,这一招对一般人是很有威慑力的,可对方是荆红命。 如果用对付一般人的手段,来对付荆红命,那不但是对他的一种羞辱,更能极大减少杀死他的快乐。 扣眼? 割舌? 还是--对,就是扣眼,割舌,刺聋他的耳朵,消掉他的鼻子,最后再砍下他的四肢,让他变成一个彻底的废物! 也唯有这样,才能对得起他是荆红命。 才能给华夏守护者们最大的震慑! 红尘妖道想到了对付荆红命的最佳办法,激动的浑身都开始发抖,大声命令手下怎么作战的命令声,都有些走调了。 同时,她也在想:现在已经过去多久了? 两分钟的时间,是一百二十秒,要是搁在往常,那绝对就是眨眼间就过去的。 可今天这是怎么了? 短短的一百二十秒钟,竟然过的比一百二十个世纪还要漫长。 瞧,就算幸存的三个手下,很坚决的执行着红尘的命令,努力外加万分小心的跟荆红命缠斗,可还是被他找到了一个机会。 机会,在这儿就代表着有人死去。 红尘早就听说过,荆红命最厉害的兵器,是一把黑刺。 她见过那把黑刺,从唐鹏那儿。 看起来很不起眼的一把黑色军刺,竟然会让她心中腾起从没有过的危机感。 如果那把军刺还在荆红命手中,现场情况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过,就算没有军刺在手,可荆红命在杀人时,也是那样的势不可挡。 他杀人,绝对是红果果的暴力,不是掐碎别人的咽喉,就是打断对手的脖子,再不就是像现在这样,竟然在抓主一个敌人的脚腕后,在那个人的嘶声吼叫中,猛地拽到自己脚下,一脚就跺在了心口。 当荆红命一脚跺在手下的心口时,红尘看到那个手下在惨呼时,竟然有血肉从嘴里喷了出来。 残忍,绝对的残忍。 荆红命杀人,仿佛比喜欢掏人心的红尘妖道,更加的残忍。 却又偏偏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暴力美。 任何事物,上升到极限高度后,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美。 荆红命抬手,把挂在自己下巴上的一片血肉擦掉,没有马上再进攻,而是缓缓转身看向了红尘。 他怎么不动了? 红尘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时,脚下迅速后退。 本该是争取在两分钟内解决敌人的荆红命,却忽然放弃了主动进攻,他这是又要玩什么花样? 红尘双眼死死盯着荆红命,心中想着这些时,忽然就听到一个手下,用嘶哑的声音问道:“时、时间已经到了吗?两分钟!” 两分钟。 两分钟! 时间到了,两分钟过去了,荆红命恐怖的武力值,已经消失了! 猛地,一股子热血攸地冲上了红尘的头部,双眼雪亮,狂喜着嘎声嘶吼:“对,对,时间到了,他不再可怕了,杀,杀了他!” “吼!” “哈!” 红尘的嘶吼声还没有落下,她仅存的那两个手下,已经纷纷狂叫着扑向了荆红命,双眼血红,闪着吓人的光泽。 任何人,在亲眼看到四个同伴,在短短两分钟内,就被人用极限暴力给干掉后,都会有种说不出的恐惧。 可一旦恐惧消失,就会立马腾起无法形容的狂喜,还有愤怒:他们要杀掉荆红命,好像只要干掉他,自己以后都不会再遇到任何的危险,不会再有刚才的恐惧。 亲手结束最大的恐惧,本来就是增加信心的最好办法。 没有谁喜欢活在恐惧中,那样会让人在事后好多年,还会在睡梦中被吓醒的。 为了此后能睡个好觉,这两个人都迫不及待的扑向了荆红命,用最快的速度,没有一点防御动作,只想杀掉敌人,以后才能安心的睡好觉。 他们实现了以后能睡个好觉的愿望。 是荆红命帮他们实现的。 死人,从来都能睡个好觉的,不管下去多少年。 不是吗? 当他们左右扑到敌人面前时,一只脚踏着一具尸体的荆红命,忽然抬起双手,直直的伸了出去。 刺啦。 刺啦--在同一时间发出的两声轻响,完全混合成了一声,就像用刀子刺穿晒在晾在晒条上的被单那样:荆红命的左右手,分别刺穿了两个敌人的心口。 他没有像红尘那样戴上锋利的指套,但仍然能徒手刺穿了这俩人的心口。 啪嗒两声响,两把尖刀从两个人高举着的手中,落在了地上。 这俩人在心口被刺穿的那一刻,并没有发出惨呼,甚至猛地瞪出眼眶的眼球里,都没有丝毫的痛苦之色,只有说不出的疑惑:他,不是该任我宰割的吗? 冰凉。 全身的血液,仿佛在这一刻都变得冰凉。 已经冲出两步的红尘,呆呆望着荆红命,动也不动,就像一尊雕像。 当然了,这尊雕像还是有思想的:原来,他只是在假装没有了能力,就是为了欺骗我们主动去进攻他,算是送货上门,他就欣然笑纳了。 看来美杜莎错了,暗中监控荆红命数年之久的那些眼线也错了,这些可怕的守护者,压根就没有遭遇‘诅咒’,他们这些年来深居简出,不给任何陌生人接触的机会,只是在示弱,迷惑我们,就是为了能让我们从暗中暴露出来,再逐一干掉! 就在这尊雕像盯着敌人,瞬间想了这么多时,荆红命放下了双手。 随着他的双手放下,那两个串在他手臂上的尸体,也随即缓缓倒了下来。 “你过来,两分钟已经到了,我现在已经失去了杀人的能力,你可以过来杀我了。” 就像刚开始战斗时那样,荆红命抬起血淋淋的右手,食指冲红尘勾了勾:“这可是你唯一的机会,绝对没有下次。” 格、格格! 红尘听到了自己咬牙的声音,随即猛地发出一声嘶吼,扑向荆红命:“那你就去死吧!” 看到红尘纵身扑过来后,荆红命双眼中攸地闪过一抹异彩,眼角更是急促的跳动起来,正准备做点什么时,却看到已经扑到面前三米处的红尘,却忽然像一只白色蝙蝠那样,半空中猛地一个旋身,用比扑过来还要快至少三倍的速度,鬼魅般的向后扑了过去。 绝对是一眨眼的工夫,红尘那个惹眼的白色影子,就彻底消失在了荆红命的视线中。 原来,红尘刚才看似不顾一切的扑过来,并不是在手下全军覆灭后,跟他拼死一战的,只是拿捏出一副进攻的样子,来吸引荆红命本能的做出防御动作,再趁机逃走罢了。 本来,一个把暴力美诠释到极致的荆红命,就很可怕了。 更可怕的是,他竟然还会用阴谋诡计,装做失去战斗能力,吸引敌人主动进攻他,却借机把他们一举秒杀! 而且,他还奢望再次示弱,让红尘主动进攻他。 真当红尘是那种胸大无脑的女人了? 她怎么可能会上当! 从她看似进攻,实则是为了逃跑的表现来看,就能证明这是个相当聪明的女人了。 不过荆红命却觉得,一个女人,无论她是谁,只要过于聪明了,就已经不再可怕了。 最可怕的女人,反而是那种一根筋的。 “呼!”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后,荆红命缓缓坐在了尸体上,疲乏的闭上了眼。 他刚闭上眼,就听到一个声音,忽然从左上方的垃圾堆上响起:“唉,如果她不是那么聪明的话,你就死定了。” 第2050章 那么多的秘密! “你过来,两分钟已经到了,我现在已经失去了杀人的能力,你可以过来杀我了,这可是你唯一的机会,绝对没有下次。” 这是荆红命对红尘说过的话。 他没有撒谎。 荆红命从来都不喜欢撒谎,他是真的已经失去了恐怖的杀人能力,只要红尘扑上来,随便用一根小手指,也能把他干掉的。 只是很可惜的是,红尘却不信他的实话,轻易放过了唯一能杀掉荆红命的机会,用最快的速度转身跑了。 红尘根本没有注意到,在她看似凶狠的扑向荆红命时,荆红命的眼里闪过的那一抹异彩。 说是异彩,只是这样说好听些,说直白了就是恐惧。 没有谁在面对死亡时,不恐惧的,哪怕这个人是冷血荆红命。 但很可惜的是,红尘却没有发现这一点,就急吼吼的遁走,失去了唯一干掉他的机会。 红尘没发现这一点,有人却发现了:荆红命,现在连‘强弩之末’都算不上,就是个普通人大叔罢了。 听到这个声音后,疲惫万分的荆红命,双眼瞳孔骤然一缩,但随即就放松了下来:不管这个人是谁,又是怎么看出他已经丧失杀人能力的,该来的厄运总是会来,实在没必要把恐惧表现出来。 荆红命缓缓抬头,就看到一个黑影,从左上方的垃圾堆上,如履平地般的走了下来,大袖飘飘的,很有几分仙风道骨的范儿。 看到飘飘的大袖后,荆红命的眼神中浮上了暖意,全身绷紧的神经即刻放松了下来,淡淡的说:“早知道你在这儿的话,我就不会冒险停手示弱了。你应该知道,假如那两个人扑过来的时间,再晚上三秒钟,我就死定了。” 刚才短短的两分钟内,激烈厮杀的红尘等人,没有去计算厮杀开始了多久,可荆红命却在动手的那一刹那,就在心中读秒了。 一百一十五秒钟时,荆红命踩碎了一个敌人心口后,停住了动作,装出了无力厮杀的假象,实则内心焦急万分的,盼着敌人能在五秒钟内,扑上来捡便宜。 正如他所说的这样,如果敌人再晚上来三秒钟,他就会死。 可是那两个本该在当场愣神五秒钟的敌人,却只愣了两秒钟,就迫不及待的扑了上去--所以,他们死了。 相信他们在临死前,肯定会想到了经常在华夏路口看到的警示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反正早晚都能过路口的,干嘛要为了提前个三五秒种,就闯红灯自己找死呢? 大袖飘飘的黑影,才不会去管那俩人死后是什么感受,双手一摆,站在了荆红命面前,笑呵呵的说:“可问题是,他们没有等上三秒钟,所以他们死了,你还活着,并吓跑了那个妖道。” “你也是道士,在称呼别人妖道时,有没有别的想法?” 荆红命慢慢的站了起来,甩了甩手上的鲜血,习惯性的到背起了双手,向前走去。 “没有。” 身穿黑色道袍的老道士,跟荆红命并肩而行:“如果你是我,被陈果果那个妖孽当面指着鼻子骂老杂毛、死牛鼻子的话,你就会觉得‘妖道’这个词,听起来还是很礼貌的。” “不过她没有骂错人。” 荆红命笑了笑,脚步不停:“老杜,你刚才有没有看出什么?” 这个被陈果果点着鼻子老杂毛的老道士,正是京华白云观的观主,杜道长。 “她的确是红尘。” 老杜稍稍沉默片刻,才缓缓的说:“四十多年前,我曾经见过她几次。那时候的她,跟今晚的红尘,无论是相貌、身材、气质、穿着打扮还是杀人的利爪,包括你送去的血样,都跟四十多年前的红尘一模一样。” 前个雪夜,荆红命在救下潘冬冬时,把红尘妖道给打伤了,取了她的血样,交给了有关部门化验。 早在四十多年前,大陆就保存了飓风首领红尘道长的血样,确定了她的dna,也就是她的人体基因,并详细记录了下来。 荆红命送去的血样基因,经过相关部门的严谨化验后,确定此红尘,跟四十多年前的红尘,完全就是一个人! 四十多年前,红尘道长就是这样年轻漂亮。 四十多年后,她依然是这样。 难道说,她真如宝岛盛传的仙霞山传说那样,是不老的神仙? 荆红命知道,他现在的疑问,老杜也无法回答,所以也没说话,只是向前走。 脚步很快。 因为他已经听到垃圾站值班室那边传来了动静:红尘带来的这些人,临死前发出的惨叫声,在冬天清晨五点时显得尤为刺耳,想让值班人员听不到都不行。 不过荆红命知道,只要值班人员没有梦游,是绝不敢擅自来这边察看的,最多也就是打电话报警。 荆红命当然不会害怕警察了,只是不愿意被他们所麻烦,所以才觉得最好还是先离开。 “可她又不像是红尘。” 老杜这么一把年纪了,按说不该说这种自相矛盾的话,却说了。 出了垃圾站大门后,荆红命信步左转,走出十几米后才问道:“为什么?” 老杜淡淡的说:“如果她是四十年前那个红尘的话,就算你没有中‘两分钟的诅咒’,今晚你活下来的希望,也非常的渺茫。或者说,在你救下潘冬冬的那个雪夜时,你就已经死了。还有就是,高飞那小子,更不可能在白云观山门前时,让她吃了大亏。只是,她……” 说到这儿时,老杜闭嘴不言了。 他想到了高飞在被红尘刺杀后去白云观时的情景了,那时候,他可是一眼就看出高先生沾染了某种邪气,这才警告高飞,最好先别擅自杀掉那个女人。 那时候,杜道长还不能确定,那个邪恶的白发女人,是不是曾经的红尘道长。 现在他可以确定了,被高先生给办了的女人,就是红尘道长。 可是,红尘在四十多年前,就已经是来大陆兴风作浪的飓风首领了。 为抵抗飓风,大陆民间高手组建了峭壁,依着大首领那么高深的功夫,都没能把红尘毙于掌下,只能迫使她签下永不踏上大陆半步的协议后,安然退回了宝岛。 高飞,还有荆红命,就算现在都是强者世界中的佼佼者,但又怎么可能轻易逼退她? 可偏偏的,现在的红尘,跟老杜四十多年前看到过的红尘,无论从哪儿看,都是一个人,最多也就是武力值明显的不符。 “是。我也觉得她不是红尘,尽管我没机会见过四十多年前的红尘。” 荆红命并没有因为老杜说他不是红尘的对手,就有任何的不快,只是说:“最为明显的一点就是,假如她是那个红尘的话,怎么可能会屈尊成为受西方美杜莎管辖的驱魔者?” “而且,她好像也不遵守当年不再踏上大陆一步的诺言,毕竟像她这种身份的人,是绝不会食言的,就像她绝不会去跟人当驱魔者那样。” 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后,荆红命才问杜道长:“她不是红尘,那么究竟是谁?当年曾经让整个大陆都如临大敌的红尘,又在哪儿?” “不知道。” 杜道长的回答,很干脆,也很诚实。 当后方远处传来警笛凄厉的声响时,荆红命俩人已经走进了一条小巷内。 看着依旧低头沉思的老杜,荆红命说:“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什么事?” 老杜抬头问道。 “几年前,我就曾经看过铁屠、叶心伤他们从地下楼兰会来后,上交的一份绝密报告。” 荆红命抬头,看着依旧黑漆漆的天空,缓缓说道:“报告中提到,地下楼兰女王在秋分七天后,就会迎来她的蜕功期,就像蛇蜕那样,在某个时间段,她强大的武力值就会彻底消失。” “你的意思是说,现在我们所看到的红尘,之所以不如四十多年前的红尘,就是因为她像地下楼兰女王那样,迎来了她的蜕功期?” 老杜花白的眉梢微微一挑,若有所思的说:“不过,她的蜕功期相比起来楼兰女王来说,要长了很多--或者说,这才是她能长生不老的主要原因。她现在成为被西方美杜莎所管辖的驱魔者,就是因为美杜莎在她最虚弱时,用某些手段控制了她。” 顿了顿,老杜才继续说道:“或许,美杜莎在控制住红尘后,不想再让她恢复本来的厉害,所以就固定了她的本事,这才导致她变得在你们面前不堪一击。” “看来,也只能是这样解释了。” 荆红命吐出一口浊气,默不作声的走了很久后,才忽然问道:“流波山那边,对红尘妖道又是个什么看法?” “暂时还--” 正在低头想事的杜道长,脱口说出这三个字后,忽然闭嘴,猛地抬头看向了荆红命。 他的眼神很亮,就像冬季清晨时天上最亮的那颗心,自然带着萧杀的寒意。 荆红命却面不改色,依旧淡淡的看着他。 杜道长的眼神,慢慢恢复了正常,笑了笑说:“我希望,我没有听到你刚才的那个问题。” “你听到了。” 荆红命淡淡的说。 老杜嘴角抽了一下,也缓缓说道:“你是个聪明人。” “正因为我是个聪明人,所以才发现,原来是你跟老实和尚一起,暗中从沈银冰那儿救走解红颜,又假冒高飞的命令把她送到了地下楼兰。” 荆红命好像笑了笑,声音依旧平淡:“也还是你,帮着高飞得到了冀南段的河底古墓,就是冉闵墓。说实话,在此之前,我真没想到你会是解红颜的亲生父亲。不过,也唯有这样,才能解释你为什么总是喜欢去辽省,原来就是寻找你的女儿。” 老杜下巴下的胡子,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抖动。 一种叫做杀气的东西,更是在冬季黎明前的黑暗中蔓延开来。 荆红命却像忘记了,更没有意识到他现在就是个普通人,杜道长随便一击,就能把他灭口:“又有谁能想到,你才是杀破狼三部中的七杀领袖?” 第2051章 七杀的大首领! “荆红命,你知道的太多了。” 杜道长下巴下的胡子,已经停止了抖动。 但跟随他胡子一起抖动的,好像还有时间。 能够让人感觉时间凝滞的,就是死亡,杀气。 唯有代表着死亡的杀气,才能让时间仿佛都能凝滞。 因为人在幸福,快乐时,总会感觉时间是飞速流逝,眨眼间就过去了。 每个人都有秘密,不愿意被人知道的秘密,哪怕是最亲的人。 杜道长当然也有。 而且他这些秘密,还大的足可以惊死好多人。 堂堂白云观观主,倍受各界人士尊敬的杜道长,竟然有解红颜这样一个私生女。 为了这个私生女,他不惜帮着高飞得到了冀南的河底古墓,把解红颜送到了地下楼兰。 如果这两点,都算不上什么秘密(毕竟,大人物有私生女,为了唯一的骨血做点出格的事儿,貌似也很正常的)的话,那么荆红命说他才是七杀大首领的话,绝对是谁知道,谁就必须得死的秘密! 白云观的道长,从华夏建国后,就始终倍受各界人士尊崇,就算没有宝岛人民尊崇仙霞山的红尘道长那样,可也把他抬到了一个最接近神祗的位子上。 就这样一个半仙般该受人尊敬的人儿,怎么可能跟让历朝历代都头疼万分的杀破狼三部中的七杀领袖,扯得上关系? 从安归教内脱颖而出的杀破狼三部,实力最为强大、也最为神秘的,就是七杀。 到目前为止,高飞等人,还没有跟这个最神秘、最强大的部门打过交道--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杜道长其实就是七杀的领袖:杀手。 现在,荆红命知道了。 知道了杜道长最大的秘密之一,并突兀的问出他跟流波山是什么关系。 听到这些话后,杜道长实在找不出要放过荆红命的理由。 尽管他一点也不想杀荆红命。 要不然,今晚他也不会出现。 可现在,他必须得杀荆红命:他知道的太多了,会连累整个杜家的。 当初,老杜为了整个杜家,都能毅然把解红颜母女(她跟她老妈)抛弃,这就足以证明,他把家族利益看的比什么都要重。 一旦他是邪教头目的秘密曝光,杜家就会轰然倒塌,经过半个多世纪,几代仙人苦苦奋斗才挣来的超然地位,或者说是荣耀,都不复存在了。 所以,荆红命必须得死。 荆红命却没有将死之人该有的觉悟,只是静静的看着杜道长,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 杜道长举起了右手。 宽大的袍袖隐藏了他的手,这样就会显得温柔一些,就算击碎荆红命的咽喉,也不会有骨头茬子刺出皮肤,搞出一身血。 出家人慈悲为怀,最好不要见血--无量天尊。 “你很可惜了。” 杜道长轻轻叹了口气时,右手正要用电闪般的动作砸向荆红命的咽喉时,他却忽然又问:“你觉得,只有我才知道你这些秘密?” 杜道长即将击出的右手,停住了。 半晌,他才缓缓的放了下来,那种让荆红命很不舒服的杀气,一下子消失了。 老杜也是个聪明人。 刚才乍一听荆红命说出他最怕人知道的秘密后,想杀人灭口纯粹是本能的反应,压根就没想到荆红命是个真正的聪明人:真正的聪明人,怎么可能在必死的情况下,给被人秒杀他的机会? 荆红命敢说出这些话,就代表着不但他知道这些秘密了,还有更多人知道。 杜道长要是再杀荆红命的话,除了能把事情搞得更糟之外,就再也没有一点别的用处了。 可他在放下手,巧妙掩盖了自身所散发出的杀气后,还是不甘心的问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除了你之外,还有谁知道这些?” 荆红命笑了笑,到背着双手转身背对着老杜的样子,比老杜更像一个世外仙人:“老杜,你以为多年前华夏召集当世大批绝顶高手,前往西方刺探西方安归教的消息,在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后,真的只能刺探到一个骗人的传说?” 杜道长的嘴角动了下,瞬间苍老了很多。 荆红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早在多年前,守护者就已经知道了这些,但却没有任何的动作。 这让他有些惊讶,声音有些沙哑的问道:“你们既然早就知道了,为什么始终没有找过我?” 荆红命开始前行,老杜随后跟上。 这一次,老杜没有自持身份,跟荆红命并肩而行,而是落后了一步。 任谁心中底气不足时,也会有这样的表现。 这时候,俩人已经出了小巷,来到了大街上。 现在估计是六点多了,不过天色还很黑,公路上却是车来车往了。 看着蜿蜒伸向远处的路灯,荆红命回答说:“刚开始刺探到你的真实身份时,我们的确想要动你的。为了安全期间--毕竟杜家在华夏各界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所以,我们必须得制定出一个详细的计划。” 要想干掉一个邪教大头目,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就算老杜神通广大,可只要从远处摆上高射炮,对着白云观咚咚的轰个半小时,哪怕他是孙猴子,也没有任何生还的可能。 关键问题是,在除掉杜道长这个七杀首领时,最好是把他那些手下都给挖出来,斩草除根才是王道,那样就能彻底把七杀抹掉了。 所以,要想把盘桓华夏六百年之久的七杀连根拔起,那么就得需要一个更加详细的计划,在暗中做大批的调查。 “就在我们暗中搜寻你那些手下时,却忽然又发现了一个让我们无法下手的秘密。” 荆红命说到这儿,停步转身看着老杜,问道:“你说,这是个什么秘密呢?” 老杜现在就感觉,他已经被荆红命,或者说国家守护者拔光了秘密,实在没必要再隐瞒什么了,索性淡淡的道:“你们忽然发现,七杀那些信徒,竟然跟一九七三的武道有关。” 荆红命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不错,就在我们刚确定三娘子,原来就是七杀信徒时,却意外发现,她原来就是早在四十多年前,抵抗飓风的峭壁组成人员,也就是一九七三的武道中人。” “我们有了这个意外发现后,马上就上报领导,请求暂缓清除计划,暗中调查所有被确定的七杀信徒目标。” 说到这儿后,荆红命苦笑了声:“经过长达两年多的调查,我们才确定,当年力挽狂澜抵抗飓风的峭壁武道组成人员,原来都是杀破狼中的七杀信徒!” 杜道长的眼神,黯淡了很多,声音也变得嘶哑起来:“四十多年前,我们死了好多人。三娘子,那时候还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我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小伙子,我们的大首领,更是……可眨眼间,一切都改变了。” 六百年来,被华夏历朝历代当权者视为最大威胁的七杀,竟然在宝岛飓风登陆大陆,趁乱暗杀华夏开国功臣时,应声而起组建了峭壁(武道),经过长达三年的浴血奋战,在付出大批信徒死亡后,终于击退了飓风。 随后,峭壁更名为一九七三。 但在一九七三成立后不久,武道就整体退了出去,交给了郑腐。 郑腐到死都不知道,他所敬爱的大首领,竟然是杀破狼三部中实力最为强大的七杀大首领。 祸乱华夏,不该是七杀的宗旨吗? 为什么,他们在最适当的时候,不但没有跟飓风遥相呼应,反而挺身而出,依靠一己之力,付出惨重代价后,逼退了飓风? “这是为什么?” 荆红命问道:“不但我想知道,很多人也很想知道。” 老杜当然明白,荆红命所说的很多人,就是华夏的核心高层。 “为什么?” 杜道长笑了笑,很沧桑的样子,抬头看着天,喃喃的说:“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可老首领在他独生子陈青被杀后,就去世了,没有谁能知道,他当年为什么会做出那个匪夷所思的决定。” 杜道长的话音未落,荆红命就说道:“陈青被你女儿解红颜误杀后不久,就去世了--不过,我倒是觉得,他没有死。” 老杜双眼猛地眯起,看着荆红命:“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荆红命又向前走,边走边说:“胡老二(龙腾十二月中的二月)曾经去过白云观的罗公塔,在那儿看到了一个守墓的老道士。” “回来后,他告诉我说,依着他现在的身手,想要全心全力的暗算一个人时,应该没有谁能躲开。可那个老道士却轻而易举的躲开了,还差点用那把破扫帚,把他的腿子打断。” 想到当时胡灭唐在说起这些时的心有余悸样子,荆红命就感到好笑,语气也轻松了很多:“他还说,白云观守墓的老道士,很可能就是峭壁曾经的大首领,只是样子变得厉害,无法确定。” 老杜也笑了,很轻蔑的样子:“呵呵,胡灭唐以为,在白云观看到一个身手匪夷所思的老道士,就以为他是峭壁大首领,这好像也太牵强了点。” 荆红命收起笑容,淡淡的说:“如果我再告诉你,那个老道士所住的石头屋子里,所挂着的那幅人物肖像,跟高飞姥姥家方家老宅正厅内挂着的那幅肖像,完全是出自一人之手,都是一个叫陈天寿为纪念养母而画下的,那么你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他要不是陈天寿的话,怎么会有那幅画?” 不等杜道长说什么,荆红命继续说:“还有,你好像忘记在那个纷乱的年代,有一个叫上官风铃的女人,也曾经满世界的寻找陈天寿。而这个女人,就是陈果果的母亲,死在岭南的上一任安归王。” “时任安归王的上官风铃,跟陈天寿曾经生下一个女儿这件事,对于京华高家老爷子来说,应该不是秘密。” 荆红命笑道:“要不然的话,依着他的精明,怎么可能让儿子高建成,去离婚迎娶陈天寿的外甥女,方小艇?” 第2052章 陈天寿的故事! 在上世纪那个民不聊生的年代,方小艇的姥姥从路边收养了一个孤儿。 那个孤儿就是陈天寿。 后来陈天寿长大后就去云游四海了,姐姐嫁到冀南方家时都没有回来祝贺,直到她快要离世时,他才出现在了方家。 姐姐去世后不久,陈天寿也离开了,留下了一幅画。 那幅画上,画着是一个身穿白影、脚踩七彩祥云的观世音似的女人,女人的眉眼中有有他养母的影子,无疑就是陈天寿把养母的样子,添加到了那幅画中。 那时候,陈天寿已经跟一个叫上官风铃的女子,生了一个女儿。 陈果果出生时,方小艇去京华求学,爱上了她的老师高建成。 身为豪门世家公子的高建成,那时候已经跟某名媛结婚了,可却跟方小艇珠胎暗结了。 豪门世家表面看起来风光无限,知书达礼的,总能在人们需要时,做出一些提高他们名声的善事。 不过,就算路边要饭的叫花子也知道:世家是最要面子,最看重利益的,为了面子跟利益,他们不惜做任何事,任何手段。 京华高家既然是真正的豪门,那么肯定就脱离不了这个范畴,在得知高建成搞什么婚外恋,竟然把一女学生的肚子搞大后,首先的反应,肯定是让女学生打掉孩子,远离高建成--必要时,他们会让方小艇彻底的从美世界上消失。 不要说残忍,更不要说公平与否,因为这件事放在任何豪门世家身上,都是必然这样做的。 幸好,高老头还算仁慈一些,只是把方小艇赶出了京华,扔给她一笔钱,让她自己把孩子处理掉。 不过方小艇却是个很固执的,愣是为高建成生下了一个孩子。 可在孩子出生后,方小艇才知道未婚先生子的女人,在那个年代绝对是个异类,倍受人们的鄙夷……在高飞出生不几天,就抱着儿子茫然的离开了方家村,向京华方向走去。 当天黑后,她才走到冀南西郊的一条河边,距离她最想去的地方,还有千里之遥。 听着儿子在怀里哭,想到自己的前途是那样的黯淡,方小艇就有了轻生之念,准备抱着儿子一起投河自杀,却遇到了从娘家坐长途车赶回冀南的沈若萱。 于是,在沈若萱的劝说下,方小艇打消了轻生的想法,把儿子委托给了她跟苏北山,一个人去了京华。 方小艇再次出现在京华后,本以为她还会怕丢面子的高家驱赶‘出境’,甚至为永绝后患让她从此消失--但让她喜极而泣的是,等她到了京华后,才知道在高建成的反抗下,高家最终同意他离婚,迎娶方小艇。 于是,方小艇成了高家的二儿媳,可她跟高建成的儿子高飞,却再也找不到了,知道二十五年后,母子俩人才在冀南相逢。 这段跟高飞有关的历史,按说是高、方两家的私事,荆红命却很清楚。 如果有第三人在场的话,肯定会很纳闷,搞不懂荆红命为什么会扯那么远,扯上一些好像不怎么相干的人。 杜道长却没有说什么,只是死死的盯着荆红命。 就像没感觉杜道长眼神中的意思那样,荆红命笑了笑,问道:“杜道长,我想,你也该很清楚,很要面子的京华高家,为什么出人意料的,在方小艇生下孩子后,还会允许高建成离婚,娶她为妻吧?” 杜道长抬手,抚了下花白的胡子,缓缓的说:“就算我不清楚,你也会告诉我的,不是吗?” “是的。” 荆红命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让高家老爷子改变主意的,不是高建成跟方小艇坚贞不屈的爱情,而是因为方小艇是陈天寿的外甥女。高家老爷子能够有今天,那是因为在上世纪那个最黑暗的十年中,他被飓风列为了必杀名单,但在他最危险时,陈天寿出现了。” 陈天寿救下了高老头。 高老头绝对是那种知恩图报的大丈夫,当时就告诉陈天寿,说以后等哥们发达了,无论你有什么困难,只要来找我,我肯定舍家撇业的也要帮你! 陈天寿记住了这句话,并在十数年后找到了高老头,告诉他说:被你二儿子祸祸了的方小艇,就是我的外甥女,她已经给你们老高家生了个儿子,你自己看着办吧。 高老头傻眼,毕竟那时候高家已经是华夏最高等级的豪门之一了,要是成全高建成跟方小艇,势必会对高家的威信有很大的打击。 不过他也算是一条真汉子,既然当初曾经给了人家陈天寿一个郑重承诺,那么就得去完成。 于是乎,方小艇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京华高家的儿媳妇,从此过上了悠哉悠哉的好日子。 “我说的这些对于高家来说,绝对是不宜外传的秘密,可他还是告诉了我们,那是因为他知道陈天寿就是当年峭壁的大首领,更是现任安归王陈果果的亲生父亲。” 荆红命说完这些后,笑道:“杜道长,我想,你其实也知道这些,对不对?” 老杜仍旧一副别人欠他很多钱的臭脸样子,冷冷的反问道:“就算我知道这些,那又怎么样?这些,跟陈天寿就是我白云观扫墓老道士,是七杀大首领等事,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 荆红命悠悠的说:“先说陈天寿就是白云观扫墓老道士这个问题,我想在他所住的石屋内悬挂的那幅画,竟然跟方家老宅中的那幅画是同一个人物,就不难看出,他其实就是陈天寿,哪怕是在隐世时,也无法忘记陈老夫人的恩情。” 抬头看了眼已经放亮的天,荆红命才继续说道:“一个扫墓的老道士,所居住的石屋内,几乎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却独独会悬挂这样一幅画,这本身就说明他在活着时,每天都要面对画像,为养母祈福的,这是人之常情。” 当年方小艇被高建成祸害,又被高家逐出京华后,可不是对她不管不问的,肯定会派人在暗中调查她的来历,丛方家老宅中看到那幅画,并‘拍照留念’,肯定是很正常的。 或许,当时高老头还没有意识到,这幅画会对他解开陈天寿之死的秘密,起了重要作用,直到听说白云观守墓老道士所居住的石屋中,也挂着一副相同的话时,他才意识到这个老道士,就是早就死去的陈天寿。 陈天寿在儿子陈青被解红颜误杀后,并没有死,而是隐居在了白云观内,做了个最不起眼的守墓人。 “高家老爷子还说,让他从两幅相同的画中,查出扫墓老道士就是陈天寿,这或许本来就是陈天寿故意留下的线索。” 荆红命沉默片刻,才缓缓的说道:“这件事,我是亲耳听高家老爷子说的。他当时所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尤其是在他说完所有事后,才猛然醒悟,说这一切,包括方小艇遇到高建成,继而生下高飞,好像都在陈天寿的算计之中。” 老杜的身子,轻轻抖了一下。 抖动的幅度很小,却被荆红命准确的抓捕到了,呵呵一笑:“我自己也认为,这是一个局,从方小艇出生那一天开始,这个局就已经缓缓铺开了。” 这是一个很大的局。 牵涉到其中的,不仅仅有方小艇母子,高家,还有陈果果(她是上官风铃跟陈天寿的女儿),沈银冰(她是沈若萱跟苏北山的女儿,而且沈若萱来自地下楼兰)。 整个局在高飞回国两年后,才彻底的展开,让他遇到了沈银冰,跟方小艇相认,再遇到陈果果,甚至还发现了地下楼兰。 “陈天寿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个谜一样的存在,哪怕是高家老爷子意识到他早在数十年前,就开始布下了一个很大的局,可要想知道他为什么要布下这个局,还是有很多地方都想不通。” 无视晨练人们看向自己的诧异眼神(身上有血,还跟个身穿黑袍的老道士,站在京华街头上),荆红命依旧到背着双手,缓步前行。 既然想不通,一般人或许不会再去寻找答案,不过高老头已经离休在家了,实在是闲的很无聊,于是就对陈天寿的真正来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暗中派出了大批人手,开始从方小艇姥姥老家明察暗访。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秘密。 人们连六千五百万年前的恐龙是怎么灭绝的,都能通过化石演算出来,更何况去调查一个现代人的来历? 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就能做到普通人认为做不到的事。 经过数年的明察暗访后,高老头终于找到了陈天寿的出身线索,知道他不是中原人,而是来自苗疆。 陈天寿的真正家世,原来跟苗疆蛊王有着相当大的关系,基本确定他就是蛊王失踪多年的儿子。 陈天寿失踪的主要原因,跟一些传说是生活在地下的人有关:在很久很久以前,不被中原人所注意的苗疆蛊门,跟那些人展开过多次战争。 苗疆蛊门的衰退,也是因为在跟那些人的战争中,死了好多人有关。 尤其是蛊王儿子的失踪,对于苗疆蛊门来说更是致命性的。 蛊王儿子失踪后,蛊王夫妻又有了个小女儿。 “就在今年,高飞在岭南身中烈阳蛊时,我们终于知道,那个派徒弟救了他的蛊婆,原来就是蛊王的小女儿,陈天寿的亲妹妹。” 荆红命淡淡的说:“她在临死前告诉梁娇娇的那些事,也是高家老爷子这些年明察暗访最想知道的事情。” 来到小巷中间的一个院落门前,荆红命停住了脚步,很客气的问道:“杜道长,这就是寒舍了,不知能否请你入门再叙?” “大名鼎鼎的十月冷血,这样文质彬彬的邀请老道进门作客,我怎么能拒绝呢?” 老杜抬头,看了一下门楣,赞叹道:“好地方,好宅院,怪不得你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原来家住龙抬头。” 第2053章 洗白上岸! 龙抬头在民间,特指二月初二这一天。 不过在风水学中,龙抬头还是风水宝地的一个术语。 每一条街道,哪怕看起来很平,可总有一段地势是最高的。 如果把一条长街,当做是一条蜿蜒的巨龙,那么地势最高的地方,就被称为龙抬头。 家住龙抬头,百无禁忌。 荆红命的寒舍,就是这条南北小巷中,地势最高的地方。 站在他的大门前,无论是向东还是向西,只要在地上放上一个皮球,皮球不是向西滚动,就是向东滚。 老杜最大的秘密被人拆穿后,心情肯定不咋样,不过在抬头看了荆红命家的门楣后,还是忍不住技痒,以非常专业的眼光,稍稍扫了几眼,就看出这栋宅院的好处了。 “呵呵,这是我太太当年随便买的一套老宅,倒是让杜道长见笑了。” 就在不久前,荆红命还跟经历过一场厮杀,要不是靠着镇定功夫过硬,在最后时候吓跑了红尘妖道,指不定现在就被摘走心脏了,要是换成别人,肯定会有种劫后余生的心悸。 不过荆红命看起来却非常高兴,要不然他也不会总是发出一声轻笑了。 “请。” 荆红命抬手推开了大门。 “打搅了。” 杜道长很客气的微微躬身后,才在荆红命的谦让声中,迈步走进了门槛。 这是一栋标准的老四合院,只是面积不大,但布局却很压制,该有的照壁、天井等东西都有。 杜道长转过照壁时,一个穿着家居服的美妇,听到门响的动静后,从正厅内开门走了出来,看到老杜后稍稍一楞,随即启齿笑道:“小命,今天家里来客人,为什么不早点通知我?” 从美妇双眸中的红丝,跟整齐的穿着上,老杜一眼就能看出,她是一个晚上都没有休息。 很明显,她是担心晚上外出的荆红命。 或许,她早就知道荆红命外出是做什么去了,所以才会在家等一个晚上。 可是在丈夫回家后,她却对荆红命身上的鲜血视而不见,装作没事人似的。 这是一个贤妻良母,标准的。 “无量天尊,这位应该就是荆红夫人了,白云观杜老道这厢有礼了。” 老道抬了下右手,做出个甩佛尘的动作后,冲美妇微微躬身,双手抱拳算是行礼。 “啊,原来是白云观的杜道长!不敢当,您这是要折杀小妇人了。” 美妇早就听说过白云观老杜的大名,知道他是个半仙般的存在,不过却没想到今天早上他却来到自己家里,还像模像样的给自己主动见礼,慌的连忙双手放在胯间,矮身给他回了个蹲身礼。 蹲身礼,那是古代女子才行的礼节,现在已经看不到了,被握手所代替。 不过老杜既然给她主动抱拳作揖,她能在仓促之间回应蹲身礼,也算是反应相当快,回礼也是那么的恰到好处。 荆红命在看到美妇的瞬间,眼神就已经变得无比温柔,说道:“杜道长,这位就是内人,姓王。其实,她更喜欢别人称呼她的名字姗姗,而不是什么荆红夫人。” “呵呵,家居龙抬头,内有贤妻,荆红居士真乃有福之人啊。” 杜道长呵呵一笑,仙风道骨的样子很是迷人。 如果的放在以前,鼎鼎大名的白云观观主亲自登门,荆红夫人肯定会趁机跟他好好聊聊,比方自己那个不听话的小子,长大后会不会还像现在这样,喜欢舞枪弄棒,做个文化人--在当妈的心里,儿子的前程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不过荆红夫人却知道,今天决不是聊这些的时候,跟老杜寒暄几句后,就去准备早餐了。 用冷水洗了一把脸后,荆红命把老杜请进了书房内。 他们要说的话,还没有说完,倒不是先着急吃早餐。 荆红命的书房不算大,不过布置的却很压制,一本《史记》放在书桌上,翻了一大半的样子,旁边的茶杯还是热乎的。 老杜刚要称赞,荆红先生真乃文武双全时,荆红命笑了:“呵呵,可别以为我会有读书的雅兴,其实这间书房是姗姗的,一年到两头的,我来不了几趟。” “荆红施主,从你面相来看,你属孤煞阴星,寿限不会逢四(就是活不到四十岁),可你家有贤妻,温柔典雅,善良好施,恰恰弥补了你的短处,消磨了你命中的戾气,这才会让你过九(就是活过九十岁)而善终,却是好命,好命。” 要是不卖弄一下自己所学,老杜就会非常难受。 看得出,他这番话让荆红命很高兴,毕竟再冷血的人,也希望自己能活的久一些,尤其说这番话的人,还是鼎鼎大名的白云观观主。 “呵呵,那等我九十寿辰时,肯定会邀请杜道长前来寒舍作客的。” 荆红命替老杜泡上一杯茶后,很随意的岔开了话题:“刚才,我好像说到苗疆蛊王小女儿了吧?” 能够知道苗疆蛊门那些陈年旧事,这还得多亏了梁娇娇。 当初梁娇娇为了找到能救高飞的蛊婆,远涉岭南十万大山深处,终于在国境线上,找到了蛊王的小女儿,听她讲了一个让人心酸的故事。 故事的大概呢,主要就是苗疆蛊门的兴衰史。 如果不是某代蛊王的儿子,被地下楼兰女王的美貌所迷惑,不顾一切的跑那儿要跟人家结亲,那么苗疆蛊门也不会落到当前这种凋零地步。 同样,地下楼兰内,也不会有拓拔千钧了。 陈天寿,就更不会在幼年时期,被敌人掳走,却又被方小艇姥姥所收养。 陈天寿,绝对是苗疆蛊门数千年来,最为出类拔萃的一个人,不但武功高强,而且心计颇深,为了报苗疆蛊门千年之仇,他加入了杀破狼的七杀。 但就在他有能力,借助七杀力量,准备玩个玉石俱焚时,却忽然醒悟了什么叫冤冤相报何时了,更不想因为仇恨,而毁掉人间奇迹地下楼兰,所以就收手了。 然后,宝岛飓风大批登陆,陈天寿应声而起,率领志同道合者,经过三年的浴血奋战,终于打退了飓风,成立了后来的一九七三。 “我说的这些,大部分都是从梁娇娇那儿听来的,还有一些是高家老爷子自己调查到的。” 荆红命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说:“当我们把所有的情报,都拢在一起时,才发现陈天寿不但是苗疆蛊王的儿子,更是杀破狼三部中,实力最为强劲的七杀领袖--说实话,当初我们都大吃一惊,真不敢相信,从来都跟国家做对的七杀,为什么在国家最为黑暗的时期,能够应声而起,力挽狂澜。” 老杜双手抱着茶杯,沉默了很久才轻声说:“老首领连家族世仇地下楼兰都能放过,这就足以说明他的胸怀是海一般的辽阔,能够在国家最为危险时应声而起,也是很正常的了。” “你刚才说,老首领意识到冤冤相报何时了这句话,说的很正确。” 杜道长放下茶杯,看着荆红命,轻声说:“可你肯定不知道,能让老首领决定带领七杀,奋起反抗飓风的真正原因,那是因为他已经看出华夏盛世必将来临,无论什么样的邪恶,都无法阻挡人们安居乐业的脚步。所谓的飓风,只是某些势力不甘就此罢休的最后哀嚎罢了。” 杜道长说着,抬头看向了书房的东墙。 东墙上,挂着一副字,是岳飞的《满江红》。 荆红命虽说很少来书房,一般都是他媳妇在这儿博览群书,可却挂上了这么一副让人热血的中堂,就足以证明他媳妇无论做什么,都是站在他的角度上的。 这才是真正的家有贤妻。 顺着杜道长的目光,荆红命也看向了那幅中堂。 就像从没有见过似的,他一个字一个字的仔细看完后,才轻声问道:“接下来,是你说,还是我说?” “还是我说吧,总是由你说我们最大的秘密,我有种被人脱衣服的不爽。” 杜道长苦笑了一声,说:“如果换一个人的话,大首领才不会在功成名就后,选择急流勇退。” 击退飓风后,峭壁绝对是华夏的大功臣。 等国家彻底安定了下来后,东亭会议就召开了,峭壁从此后更名为一九七三。 为感谢一九七三在那个特殊年代所做出的聚大贡献,东亭会议上决定,给予了无比荣耀的特权,那就是任何人,在跟一九七三为敌时,参与会议的所有人(或者说是所有的豪门世家掌舵人),都得全力配合一九七三打击敌人,不论对错。 这绝对是特权,由此也能看出,华夏是多么的感谢一九七三。 “其实,在会议上,大首领就不止一次的拒绝这样的特权,毕竟特权总是能滋生一些不光彩的东西。” 杜道长轻轻叹了口气,继续说:“唉,可感谢一九七三的老人们,却没有接受大首领的好意,最终全部举手通过了决议。” 得知决议通过后,浴血奋战三年,做出聚大牺牲的一九七三,肯定是相当喜悦的。 尤其是那些在三年奋战中,藏在幕后做计划的文职人员,立即意识到这是他们的进身阶梯,就是能利用这些特权,过上最好的日子。 付出那么大的牺牲后,获得特权过上好日子,就像佛家所说的‘因果报应’那样,本来是很正常的。 但陈天寿却在东亭会议结束后,做了个让人很不解的决定,那就是要解散一九七三。 他这个决定,立马遭到了所有文职人员的反对。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付出更大流血牺牲的武道,却没有谁站出来。 “那是因为他们知道,峭壁武道全部由七杀人员组成,大首领带领他们在国家最需要时站出来抵抗飓风,就是想为他们找一个成功洗白上岸的机会。” 杜道长一脸崇敬的神色,低低的声音:“他做到了--七杀,不再是被国家打击的对象。有关七杀的所有记载,也从国家最高机密室内消失。” 第2054章 陈青为什么会死? 严格的说起来,这是一笔交易。 陈天寿率领七杀,三年浴血奋战,终于打退了飓风。 做为回报,历朝历代遗留的七杀记载,资料,全部从国家最高机密室内消失。 荆红命听到这儿时,眉头微微皱起。 杜道长看了他一眼,问道:“你跟高家老爷子,是不是都没有听说过这个交易?” “是的。” 荆红命点头,说:“甚至,我们都不知道陈天寿所率领的武道,其实都是由七杀精锐所组成的。我们知道这些,只是通过长时间的明察暗访,才艰难获取到的。” “高家老爷子,包括所有参与东亭会议的老人们,都不知道这个秘密。” 杜道长淡淡的说:“除了当时那位最受人尊敬的老人家。也正是那位老人家的特批,七杀的所有资料,才能从国家最高机密室内消失。” 陈天寿,就是杀破狼三部中,实力最为强劲的七杀首领,无论东亭会议那个时期,保密工作做的有多好,在荆红命他们多年的调查后,这都已经不算是秘密了。 不过,荆红命还是有些疑问:“我现在知道了,在陈天寿提出解散一九七三后,武道退出,仅留文道后,他为什么仍然担任一九七三的大首领?并那样放纵儿子陈青,后来在儿子被你女儿误杀后,才假装离世?” 陈天寿在提出解散一九七三,遭到所有文职人员反对后,就意识到有些事,终究会不可避免的发生,无论他多么的不愿意看到,那就是随着一九七三所接享的特权越多,某些不健康的东西,就滋生的越快。 他留下来,是希望能靠着他的威名,能震住那些人,别太嚣张了。 不多不少,在陈天寿‘离世’之前,一九七三还是很遵纪守法的。 只是很可惜的是,他的儿子陈青,却成长成了最大的纨绔,横行霸道,无恶不作。 “很多人以为,有陈青这么一个儿子,绝对是大首领人生中最大的败笔,但又有谁能想到,陈青根本不是他的亲儿子,只是他最看重的一个手下,牺牲后所留下的遗腹子?” 杜道长讥诮的笑了下,缓缓的说:“又有谁能想到,陈青能变成那样,就是因为一九七三的文道,暗中培养的结果?” “什么?陈青,不是陈天寿的亲儿子?” 荆红命愣住,满脸都是不解的样子:“文道,为什么又要暗中培养陈青,成为那样的祸害?” 当年的三年浴血奋战中,面对强大的飓风,峭壁在抵抗当初,付出了让人无法想像的牺牲,毕竟对方可算是‘倾国之力’了。峭壁仓促应战,损失惨重也是很正常的。 陈青的亲生父亲,就是陈天寿最得力的左膀右臂,在最后一次反暗杀战斗中,为救大首领而牺牲。 他死后,陈天寿就迎娶了他的女人,替手下照顾遗腹子。 本来,陈天寿就对陈青的父亲之死心怀内疚,肯定会相当疼爱他的。 一九七三的文道,却以为这是个能改变陈天寿思想观念的好机会:只有大首领的儿子成为华夏最无恶不作的纨绔,那么他们的子孙,才能也心安理得的享受特权。 于是,在抗战时期,还能一心一意辅佐大首领的文道,就为了所有人的利益,把黑手伸向了陈青,用各种方式来拉拢他,培养他,最终成功达成了心愿。 为了躲过陈天寿,无论陈青在外面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回家后都会按照文道所说的那样,尽可能的变成一个乖宝宝。 等陈天寿终于发现,陈青原来走上一条错误的道路后,却已经晚了。 陈青是怎么变坏的,陈天寿通过调查,很快就知道了结果,并推断出了那些文职人员的卑劣心思。 昔日一心为公的属下,就为了享受利益,竟然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来‘培养’陈青变成超级恶人的手段,着实让陈天寿失望,也很心冷。 如果那些文职人员,是七杀教众,陈天寿在发现真向后,肯定会痛下杀手。 可这些人不属于七杀,他们只是协助峭壁抵抗飓风的帮手,陈天寿要想惩罚他们,就得必须冒着让文武两道反目成仇的风险。 无奈之下,陈天寿只能眼睁睁看着陈青,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跟文道有关的豪门子弟,也在陈青的‘带领下’,得到了他们想得到的特权。 对文道,陈天寿彻底的失望了,开始考虑退隐。 但他却不放心陈青--毫无疑问,他要是退隐了,陈青这面被文道所竖起来的旗帜,铁定会越来越跋扈,无恶不作,成为国家一颗动不得的毒瘤。 就算是退隐,也得把这颗毒瘤切除! “于是,这才有了远征广场的那场刺杀案,陈青被我女儿误杀。” 说到这儿后,杜道长的笑容更加苦涩:“可暗中筹划这一切的大首领却知道,陈青决不是被我女儿误杀的--她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在随手推出陈青后,他就被一把刀给刺中要害了呢?” 真正给予陈青致命一击的人,就是他的养父,在远征广场上扮成小贩的陈天寿! 陈天寿以为,现场那么多人乱糟糟的,在陈青死后,又有谁能看出是他痛下杀手,又有谁能记住那个‘误杀’他的女子解红颜? 可老天爷总是给人开玩笑,哪怕这个人是算无遗策的陈天寿。 陈青死的那个晚上,偏偏安归教的人,找到了上官错。 上官错被追杀时,还没有忘记给妻子报信,让她逃走,所以就去了远征广场,这才引发一场血案。 “那个晚上,天上有一轮红月,地上有无数人在惨嚎,血流成河。” 提到那个晚上后,杜道长嘴角迅速跳了几下,声音更低:“我女儿,也因为那场大杀戮,被人发现,并追杀。” 荆红命说话了:“在我看来,如果郑腐要想杀你女儿,恐怕解红颜好像活不了那么久吧?” “这当然是大首领的意思。” 杜道长轻笑一声,说:“如果不是大首领在暗中帮助,我女儿那晚根本无法活着离开远征广场。事后,大首领更是给郑腐提供了错误的信息,这才让我女儿躲过一劫。” 陈天寿觉得连累了解红颜,所以才帮她逃离了远征广场。 要不是他的话,凭着解红颜,又怎么可能逃得过安归教的追杀? 陈天寿在处理完这件事后,开始准备隐退。 他选择假死,那是因为要想为救他而死的兄弟赎罪:他没有帮兄弟教育好孩子,只能亲手结束了他。为赎罪,他在假死后,就去了白云观,成了一名守墓人。 只是出乎陈天寿意料的是,在他‘死’后,接替他成为一九七三大首领的郑腐,却始终没有放弃追杀误杀陈青的嫌疑犯,经过长达二十年的调查,终于锁定了解红颜。 可是同样让郑腐有些死不瞑目的是:解红颜,竟然是老杜的私生女。 要不是老杜在暗中帮助女儿,相信解红颜活不到沈银冰结婚时,更不会把她送到地下楼兰。 当然了,解红颜被一九七三追杀长达二十年的事,荆红命并不是很关心。 因为现在解红颜已经去了当世最安全的地方,而且一九七三的势力,也随着郑腐的死,以及各大豪门的厌恶,终于很不甘心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至于老杜怎么会是七杀现任的幕后大首领,这一点也很好理解:陈天寿留下了忠心的郑腐领导一九七三,在彻底隐退后,把大首领之位,传授给同是七杀信徒的杜道长,也是很正常的了。 毕竟,老杜特殊的身份,才是最好的掩藏。 不过,为了掩人耳目,老杜却又推出了一个人,来领导国家所知的武道--他老人家,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七杀幕后的大老板了。 如果他不是七杀真正大首领的话,在眼镜要暗杀他侄子杜子康时,武道中的三娘子,又怎么可能会出手相助,把眼镜揍的找不到北? 虽然成为了七杀大首领,不过老杜这些年来,却始终牢记陈天寿的教诲:七杀好不容易洗白上岸了,那就别再做那些让国家不放心的事了! 老杜是个聪明人,眼光很长远,知道在当今的盛世,任何企图颠覆华夏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也更知道这是陈天寿传位给他的主要原因。 所以这些年来,七杀没有做过任何一件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的事,甘心过的平平淡淡的生活,反倒是文道那些人,自我膨胀的厉害,结果随着郑腐的死,被忍耐他们许久的国家,给一窝端了。 看来,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都保持低调,中庸,才是正道。 帮、帮帮,有人敲响了书房的门。 书房门开了,荆红命媳妇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笑道:“杜道长,时间仓促,没什么好招待的,就下了两碗荷包蛋。” 荆红命看着妻子的眼神很亮,很温柔,总是看不够的样子,更是不在意老道在场:“姗姗做的荷包蛋,绝对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饭了。” 他媳妇娇笑一声,嗔怪道:“守着杜道长说这话,也不怕羞,典型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呢。” “的确很不错,荆红夫人你还在门外时,我就嗅到香气了。” 老杜笑呵呵的赶紧接过了托盘。 知道俩人还有事要交谈,荆红媳妇也没多呆,寒暄几句后就退了出去。 “你媳妇,真的很贤惠。” 老杜赞了一个后,看着面条问道:“先吃饭?” “先听你说完,那样吃饭才香。” 荆红命嘴上夸媳妇做的饭最好吃了,可在媳妇走后,却没有再看一眼那两碗面,由此可以看出,他也有些小虚伪,但更会哄老婆。 “你还想知道什么?” 从清晨一直说到现在的老杜,真的有些饿了,眼睛始终盯着面条。 “你说了很多,但到现在还没有说到我最想知道的两件事。” 荆红命把托盘推到一旁,淡淡的说:“第一,就是流波山。第二,陈天寿的局。” 第2055章 局中的人们! 既然荆红命非得先说完后,才允许吃饭,那么老杜就只能客随主便了。 反正他也很清楚,今天他不说也不行了,要不然荆红命分分秒秒让杜家身败名裂。 “好,那就先说流波山。” 杜道长叹了口气,问道:“唉,我先问你,你相信世界上有流波山吗?” 流波山,只是华夏远古神话故事中的一个地方,跟西方亚特兰蒂斯差不多,不过它的影响力,相比起后者来说,可以说是默默无闻。 “我很想说不信,因为我压根不相信,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空间内,真有神仙的存在。” 荆红命在沉默片刻后,才说:“可我又不能不信,毕竟我在最高机密中,看到了它的名字,而且你好像也该知道它的存在,所以我只能选择相信,要不然你就可以借口不说了。” “荆红命果然聪明。” 杜道长苦笑一声,又看了那个托盘一眼后,才说:“流波山,是存在的,只是意义上的存在。” 荆红命眉梢一挑:“哦,这句话是怎么说?” “很简单,你可以把你家当做流波山,也可以把白云观当做流波山。” 老杜的话,很有哲理性:“总之,一个地方之所以叫什么名字,那是因为有人在那儿。如果《山海经》内没有流波山的传说,世间又怎么会有它的存在?” 荆红命沉默,左手屈起的中指,轻轻敲打着桌面。 他在思索老杜这番话的意思。 很久后,他才轻轻吐出一口浊气:“你是说,真有这么一群人,生活在一个叫流波山的地方。而你的前任大首领,也就是陈天寿,就是来自这个地方。” 杜道长淡淡的说:“他拥有那么一身出色的本事,可不是方小艇姥姥家能教的出来的。” 荆红命追问:“那个地方,到底是在哪儿?” 不等老杜说什么,他就又接着说:“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因为在回来的路上,我曾经乍问过你一句,说红尘妖道这种异状,流波山知道还是不知道。你当时应该是要回答,暂时不知道的。” “我没有撒谎。” 杜道长面对荆红命咄咄逼人的问题,苦笑了下说:“流波山是真不知道红尘妖道的异变,要不然的话,他们早就该来找我了,毕竟我是陈天寿的接班人。至于流波山到底在哪儿,它又有多么的强大,为什么老首领在无意间泄露流波山秘密,就自称一辈子也回不到那个地方……等等问题,我还没有资格知道。” 龙云儿曾经告诉过高飞,当初龙师父跟随陈天寿对抗飓风时,大首领曾经在无意间泄露了天机,并一再提醒龙师父千万别外传。 可惜龙师父没有牢牢记住这个警告,结果在喝醉酒后说给了儿子,这才导致龙家发生了悲剧,龙云儿的母亲死亡,她父亲到现在都不知所踪。 龙云儿告诉高飞这一些,也是受守护者、也就是荆红命他们所指使的,所以他知道当年这些,也是很正常的。 流波山到底在哪儿,是不是真如那个传说一样,上面生活着一群仙人,华夏的发展史,就是他们的一个游戏? 这些随着陈天寿羽化仙逝,都成为了秘密。 在发现西方安归教要回归中土后,华夏马上就成立了守护者,开始调查这些秘密,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性进展。 荆红命很希望,他能从杜道长这儿知道更多。 可老杜的回答,却让他很失望:老杜,还没有资格,知道能把陈天寿调教成一个大人物的那个地方。 荆红命能看出,老杜没有撒谎。 他肯定会失望,轻轻叹了口气正要说什么时,老杜却又忽然说道:“你觉得,杀破狼三部中,最厉害的一部是什么?” 想都没有想,荆红命就脱口回答:“自然是你所领导的七杀了。” “不是。” 老杜笑了,接着从托盘内端起一碗面条,喃喃的说:“我真的很饿了。” 就像没看到老杜开始吃饭后,在他说出‘不是’两个字后,荆红命的视线,就固定在了某个地方。 经过多年的明察暗访,守护者确定七杀是杀破狼三部中,势力最为强劲的一部,毕竟就是七杀组成的峭壁,抵抗住了来自宝岛的飓风。 可老杜却说,三部中最厉害的不是七杀。 那么,就只能是贪狼,或者破军。 贪狼,现在已经被沈银冰彻底控制住,甚至把二十多年前派到非洲的后备力量,都召唤了回来。 沈银冰当前的势力确实很厉害,八大金刚,四大美女,可以抵得上几个陈果果--但在华夏最为精锐的守护者眼里,却是不堪一击的:如果不是顾忌沈银冰会连累太多无辜死去,她敢这样嚣张的暴露,就算有高大等人,也早就死无数次了。 所以呢,由那个美女所领导的贪狼,决不可能比七杀更厉害。 那么,就只能是破军了。 可是在守护者眼中,破军无疑是最弱的,尤其是他们在隐藏在河底古墓中的两大白衣长老,被高飞、老实和尚给打残后,就只剩下一个银婆婆了。 一个银婆婆,还有破军的军师,无论他们有什么样的身份保护,应该都是比贪狼更好解决掉的。 守护者之所以没有动破军,那是因为还不到时机。 所以荆红命万万没想到,老杜竟然暗示他:流波山,跟破军有着很直接的关系。 老杜没有直接说出来,可能是因为他还不能确定。 或者,他心有顾忌,不敢直说。 毕竟,他现在是有身份的人,一旦发生不好的事,会连累整个杜家的。 荆红命要是识相,就不该再问。 看来,以后得改变调查目标了--荆红命微微眯了下眼睛,再看向老杜时,他已经吃完了那碗面,笑呵呵的说:“嗯,这才是真正的色香味俱全。” 荆红命也笑了下,客气的说:“你要是喜欢的话,那欢迎以后经常来作客,别的不敢保证,一碗荷包蛋还是吃不穷我的。” “唉,你也太谦虚了。” 老杜抬头看着天花板,说:“一栋这样的四合院,在这地方没有数千万,好像拿不下来吧?” “谈钱,太俗了。” 荆红命摇了摇头:“还是跟我说说,陈天寿到底布了个什么局吧。” “他来自流波山,知道流波山的强大,或许像那个传说中那样,上面有着一群能左右华夏发展的仙人。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不喜欢那群仙人永远存在下去,但他受到某些限制,却无法反抗,于是只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 杜道长说着,站了起来。 荆红命也跟着站了起来,问道:“那个人,是谁?” “高飞。” 杜道长的回答,很干练。 荆红命的眉头一皱,问道:“高飞?就是被陈天寿寄予厚望,能彻底解开流波山之谜的人?” 杜道长答非所问:“这个局,在他姐姐远嫁冀南后,就已经展开了。要不然,方小艇就没机会嫁给高建成,高飞就不会出世,就不会遇到陈果果,就不会去地下楼兰,就不会--成为今天的高飞。” 荆红命只觉得嗓子有些发干,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才哑声问道:“你是说,在方小艇还没有遇到高建成之前,陈天寿就已经为他们的孩子,制定了一个周密的计划,让高飞按照他所希望的,一步一步的向前走,遇到他当前所有该认识的人。” “哪怕是在陈天寿死后,高飞仍然无法摆脱他当年布下的这个局。” 松开在不知不觉攥紧的拳头,荆红命低声说:“可是我想知道,陈天寿怎么肯定方小艇会生个男孩?如果,高飞是个女孩子,而陈果果是男孩子,那他的计划又怎么进行?” “你对中医了解吗?” 杜道长反问道:“你可知道,只需学会中医的一点皮毛,就能让一个女人在合适的时间段受孕,想生男孩就生男孩,想生女孩就生女孩?” “听说过中医的神奇,但从没有哪一个中医敢这样自信。” 荆红命有些傻眼,嘴角抽了几下说:“你是说,在陈天寿的暗中安排下,方小艇遇到了高建成,然后俩人产生了爱情,又是在陈天寿的安排下,方小艇在一个肯定能生男孩的时间内,怀了高建成的孩子。” “他让方小艇生个儿子,就是因为他要生下陈果果,准备给高飞当女人……” 荆红命说到这儿时,杜道长打断了他的话:“高飞还没出生之前,陈果果就出世了。所以,方小艇只能生个男孩。高飞,也注定要遭受那么多的挫折。大首领让自己女儿跟了高飞,除了让她协助高飞做什么之外,还有就是报答养母家的意思。” “为了能够给高飞最大的帮助,他选择比他小很多岁的上官风铃,就因为她是安归王。陈果果出生后,也只能成为安归王。最有可能跟陈果果竞争的上官错,早就在陈果果出生前,就已经死在了京华。” 老杜说到这儿后,眼角跳动:“那是我的女婿--在这个局中,他也是个牺牲品。所有,能威胁到陈果果会成为安归王的人,都得死。” 就为了培养一个人,来揭开某个大秘密,陈天寿不但控制了方小艇的命运,让她生下了高飞,还又提前给他找好了协助者:陈果果。 那么,苏北山跟沈若萱,能生出沈银冰这个女儿,也是不是陈天寿计划中的一环? 目的,就是为了吸引高飞去了解地下楼兰,跟莫邪征东产生纠葛,毕竟是他在是不是手中,拿到了第一本《安归经》,最终成为了他的女人,强有力的助力之一! 还有怎么着都死不了的高雅,是不是也是陈天寿居中的一枚棋子?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我们这些守护者呢? 楚扬,唐鹏呢? 我们,或许早就在陈天寿的局中,占有了一定的位置吧? 还有谁? 想到自己也很可能是别人局中的棋子后,荆红命就觉得浑身发冷,再抬起头来时,却发现老杜已经走了。 第2056章 总是有留客的人! 高飞赶来京华,主要是为了解决跟一九七三对抗的事。 还有就参加眼镜、刘小龙翁婿俩人的婚礼。 至于给那些豪门衙内开会,重新分配天涯化妆品的‘中介’份额,就是顺手而为罢了,压根就没把这回事当回事。 现在郑腐死了,克莱尔也成了高家老头的干重孙女,已经跟刘小龙顺利完婚,中介份额重新分配的工作,也在除了高飞谁都不怕的高喵喵主持下,顺利完成,该做的事儿,基本都完成了,那么也是到了该回冀南的时候了。 当然了,严格说起来麻烦还有老大一堆,比方那个神秘还很不要脸的红尘妖道,到底存在还是不存在的亚特兰蒂斯等事情,都得需要他去面对,逐一解决。 不过这些事可不是吃饱饭努把力就能搞定的,得有足够的耐心,更何况去过亚特兰蒂斯的沈银冰也已经回来了,他有什么理由继续再留在京华呢? 归心似箭。 现在高先生恨不得一步就赶回冀南,把他亲亲的小老婆搂在怀中,躲在方家老宅中,先安心的过一段小日子,就当是补偿蜜月的损失了。 天才刚蒙蒙亮,高飞就起来洗漱完毕了。 知道高先生今天要着急回冀南,霍天晴,萧潇老早就等在了外面走廊中,等着为他送行。 其实,霍天晴是不想来的。 高飞拿出一部分皇朝会所股份送给萧潇当嫁妆,霍天晴心里肯定会感激莫尽。 正是因为感激高飞,所以他才不愿意表现的过于殷勤,这样会影响他跟高飞之间本来平等的兄弟关系。 不过萧潇执意要他跟着一起来,对她万事遵从的霍天晴,也只好来了。 京华对于大多数华夏人来说,是很向往的地方,毕竟这儿是祖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但对高喵喵来说,却没有太多的好印象。 她更希望的是,能跟随老板去地方生活。 在她心中,冀南还是大了些,最好是去深山老林,终日跟山泉、野鸟为伴,劈柴喂马,面朝南山,等待春暖花开。 高喵喵很清楚,她有这种渴望,纯粹就是因为她以往的不幸。 不幸的人,总是下意识的想躲开繁华,逃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那样才会心安,可以静静的等待伤口愈合。 当然了,想到要见到老板娘,高喵喵就有种说不出的彷徨感。 据说,那个女人可是比老板还要强势,擅于完阴谋诡计,曾经一度被华夏称之为毒瘤,尘世间的修罗教主。 就这样一个女人,会乐意看到高喵喵跟在丈夫身边吗? 或许,沈银冰在看到高喵喵后,会表现的很亲热,好像多年不见的姐妹那样,甚至还会邀请她一起爬高老板的炕--可高喵喵很清楚,如果沈银冰真对她那样热情的话,那么她距离死也就不远了。 高喵喵想过了,要先让沈银冰对自己的敌意,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得站在高飞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 只有能让沈银冰看出自己对高老板是发自内心的忠诚,高喵喵才有希望在没有自保的能力之前,受到老板的庇护。 从现在开始,就必须这样做。 高喵喵在开门的瞬间,就打定了主意。 “萧总,霍先生,二位早啊。” 刚一打开了房门,高喵喵就看到了萧潇俩人,连忙热情的打招呼。 高喵喵刚来皇朝会所时,萧潇一点都不待见她。 毕竟这个妩媚美貌的女人,可是始终跟高先生同居一个套房的,萧潇做为白瓷的贴心心腹,当然不希望白瓷男人的身边,还有别的女人了(沈银冰除外,萧潇也知道那可是高老板的正牌老婆,不是白瓷这种小姨太能相比的)。 不过在昨天由众衙内召开的大会上,高喵喵让萧潇看到了她的工作能力。 萧潇是个骄傲的女孩子,可她也承认,要是把她换成高喵喵,去主持昨天的大会,无论她有多么骄傲,有多么自信,面对几乎是整个华夏的有分量衙内,她能在说话时声音不发颤就很不错了,就更别说会在会上厉声喝斥了。 由此看来,高喵喵要比自己强很多。 由不得萧潇不服气,也很自然的改变了对她的态度。 甚至,在高喵喵很恭敬的跟自己问好时,萧潇还有了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连忙点头回礼:“高秘书,你也早。哦,对了,飞哥起来了吧?” 刚认识高飞时,萧潇喊她高飞。 在发现他成为夫人的主心骨兼男人后,萧潇又开始喊她高先生。 现在,她却开始喊飞哥了。 无他,因为她已经是霍天晴的女朋友了,高飞跟男朋友是兄弟,萧潇喊他飞哥才显得亲近,大家不是外人。 “天晴,萧潇,我昨晚就说了,今天我要早走,你们没必要搞得跟真事一样,还来相送,送什么呀,都是自己兄弟。” 高飞从套房内走了出来,穿着一件外套。 “如果你再送给萧潇一些股份,我会送你到冀南。” 霍天晴笑着,递上了一颗烟。 如果是被人听到他说出的这句话,或许会觉得霍天晴很世故,就是利益重于一切,不过高飞却知道,他在说出这句话后,才证明他心里那个结,终于解开了。 霍天晴,不再把高飞送给萧潇的股份,当做是一种施舍了,就像他给高飞递烟:有谁在接到朋友递过来的香烟时,还会因此而感激,承情的? “都跟你说好多遍了,少吸烟,少吸烟,尤其是早上刚起来,吸烟是最有害健康的,你怎么就老记不住呢,是不是要逼着我的发脾气,你才会……” 高飞抬手正要去接烟,萧潇却抢先一把,把香烟打在了地上,然后左手掐腰的瞪眼,对着霍天晴就是一顿训斥。 说到后来时,她才猛地醒悟了过来:这可不是他们的两人世界,飞哥就在旁边看着呢,而且天晴就是给他敬烟,可自己却像河东狮那样的。 腾地一声,萧潇的脸就红了,赶紧放下掐腰的左手,双手十指紧紧搅在了一起,低眉顺眼的,很局促的说:“飞、飞哥,对不起啊,我不是嫌他给你敬烟,我就是想他不吸烟,啊,不,我就是觉得,觉得……” “哈,萧潇,我还真没看出来,你这么温柔可爱的女孩子,天晴会怕你。” 高飞哈的一声笑出来,抬起砸了霍天晴肩膀一拳,脸上满是戏虐的笑:“哥们,你可不能怪萧潇驳了你的面子,她是为你的健康着想。至于她能当着我的面,上演‘贤妻训子’一幕,充分说明来她没有把我当外人,更能证明你们的关系相当好。好好珍惜她,呵护她,像这么好的女孩子现在可不多见了。” 当着兄弟的面,被女朋友河东狮吼般的训斥一顿,霍天晴刚开始时还有些不自在,尤其是高先生拿出‘前辈’嘴脸后,不过他很快就把这丝难为情抛之脑后了,一瞪眼,回了一拳:“这还用你来说,你以为我傻吗,不知道我未婚妻是为了我好?” 说着,霍天晴索性一把就把萧潇揽在了怀里:“萧潇,别跟他客气,他要是敢责怪你,我跟他翻脸!” 萧潇当然知道男朋友这是在开玩笑,再加上他又守着外人把自己揽在怀里,哪怕他们之间的关系,早就到了‘畅谈人生’的地步,可还是很害羞,想都没想,抬脚就在霍天晴脚背上狠狠跺了一脚。 “啊!” 霍天晴的夸张惨嚎声中,萧潇转身就跑:“飞哥,车子都给你准备好了。下次来京华时,记得提前给我打电话,夫人这间房子,除了你们之外,我是不会让人随便进的!” “谢了!” 高飞扬声道谢后,搂住霍天晴的肩膀,认真的说:“会所这方面,就交给你了。我估计,等我走了后,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跳出来向萧潇发难的。如果有什么不好处理的事,那你随时打电话通知我,我会让那些人知道,谁才是会所的当家人。” 在高飞还没有出现在白瓷生命中时,皇朝会所就已经存在,并经营的相当成功了。 一个女人,能独自把会所发展成那样,只能证明白瓷的各方面能力都相当出众。 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前夫孙家,在其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毕竟孙家可是‘一门三烈士’,这算是庞大的政治资本,没谁敢轻易招惹的。 严格的说起来,会所就是孙家的,包括白瓷这个人。 不过,孙家嫡系除了现在一个生活在偏远乡下的老婆婆之外,也就是白瓷了,所以她在决定把会所交给高飞处理时,才会那样坦然。 可孙家没有嫡系,并不代表着孙家没有别的人。 比方白瓷那些堂叔兄弟啥的,其实在会所内,都是占有一些股份的。 白瓷把会所交给高飞,只要老婆婆不出面干涉,孙家那些旁支,可没胆子敢跟高先生为难,毕竟这可是个为了女人,就敢跟一九七三做对的主。 但高飞一旦离开,把会所交给白瓷的心腹萧潇呢? 孙家那些旁支,会害怕白瓷曾经的小秘书吗? 可以肯定的是,用不了多久,那些人就会跳出来,以孙家的身份,来提出某些要求。 高飞担心萧潇搞不定那些人,所以才嘱咐霍天晴,有什么事就给他打电话。 霍天晴笑了,笑的很平静,也很坦然:“呵呵,高飞,你是不是觉得,我霍天晴很好欺负?” “谁要是觉得你好欺负,那他肯定是瞎了眼。” 高飞一愣,随即明白了霍天晴这样说的意思,这才放心的一把把他推开:“行了,别送了。我只是回冀南,又不是上战场,别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 霍天晴没有再送,就站在那儿,目送高喵喵紧跟着高飞快步走进了电梯内。 现在是早上八点。 冬天的早上八点,太阳才刚出来,很早。 冲门口问好的保安点头回礼后,高飞刚要走下台阶,就轻轻叹了口气:“唉,为什么就不能让我走呢?” 第2057章 鬼车之谜! 停车场内,停着一辆黑色的suv,一个戴着墨镜的年轻人,嘴里叼着一根香烟,懒洋洋的倚在车门上,正看着东边红彤彤的太阳,很有雅兴的样子。 看到这个人后,高飞就知道他今天走不成了。 因为要是没什么要紧事的话,凭着楚扬的身份,他绝不会一大早就出现在这儿。 高飞走了过去,埋怨道:“既然来了,为什么不早点上去找我?我刚跟人进行了生离死别的告辞,怎么好意思的再回去?” “我倒是想早点进去找你的,可我更知道打搅男人的美梦,那可是不可饶恕的错误,最好还是在这儿等。” 楚扬说着话,却摘下脸上的墨镜,看着高飞身后的高喵喵,一脸玩味的神色。 高喵喵从没有见过楚扬,她本身更是见过大世面的,就在昨天还用她异常的嚣张跋扈,把那些豪门三代像孙子似的训斥,就以为在当世,除了高飞、唐鹏两个人之外,就再也没有谁能让她正眼相看的了。 不过当楚扬满脸贼兮兮笑容的看向她是,高喵喵却觉得他的目光,就像两把看不见的刀子那样,蹭蹭的就把她全身衣服割碎了,最后落在了她最骄傲的部位,使她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抬手捂住了心口。 “她就一可怜人,你别吓唬她了。” 高飞没有回头,却像背后长了眼睛那样,看出高喵喵很彷徨,看似随意的抬手,隔断了楚扬看向她的视线。 楚扬挪开了目光,淡淡的说:“可怜人?高飞,亏你也能说出这句话,就像你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她给搞得家破人亡似的。” 高飞回答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她现在就是我的贴身小秘书,叫高喵喵。喵喵,是猫儿叫的那个喵喵,她特别喜欢这名字。” “喵喵叫的喵喵?嗯,这是希望做一只能够被你庇护的小猫咪了。” 楚扬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其实,要不是有人委托我,我才没闲心管她那些破事。好吧,现在她既然只是一只小猫咪,被你给领养了,那我就如实告诉别人,宋慧乔已经死了。不过,看在咱们还算投缘的份上,我可警告你,玩猫不要紧,可别让猫爪子给抓伤了。还有就是,猫就像女人那样,是最善变的,它们从来都看重忠心,谁给它们好处,它们就会跟谁走的。” 楚扬跟北边那个半岛关系不一般的事儿,高飞早就听说过,知道他还是南韩李家的‘驸马爷’,这次也肯定是受李家的委托,来打探一下宋慧乔的事。 心里明白,却不代表着得说出来,反正高飞刚才那番话,就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了楚扬:不管是高喵喵也好,还是宋慧乔也罢,现在都是他的贴身秘书,任何人想打她的主意,都得先过了他这一关才行。 高飞不想再谈论这件事,看了眼车里问道:“咦,你那个离歌老婆呢,怎么没有来?” “她回玛雅新城了,赫拉不是回来了吗,也想家了,就让她们先回去了。” 楚扬说着打开了车门:“走吧,上车。还有你那个喵喵秘书。既然你们已经告辞了,那就别再回去了,免得让送行的人尴尬。” 高飞没有问楚扬要带他去去哪儿,做什么事,只是坐在了副驾驶座位上。 背着个背包的高喵喵,则很乖巧的上了后排。 “我去带你见一个人。” 楚扬启动车子时,这样说道。 高飞仍然没问他要带自己去见谁,从后视镜内看了眼低头玩手机的高喵喵,说:“你见到我媳妇了?” “昂,当然见到她了。” “她还认得你吗?” 高飞这样问,是因为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时,沈银冰曾经委托楚扬给她带话给高飞:如果有一天,我不再记起高飞,麻烦你提醒我。 而且赫拉成为了亚特兰蒂斯的神仆后,就变得不再认识楚扬了。 所以高飞很担心,沈银冰回来后,会不记得他是谁了。 楚扬抬手,拍了拍方向盘,安慰高飞:“别担心,你媳妇一切正常。” 在看到沈银冰的未接电话时,高飞就觉得她该是很正常的(如果沈银冰不正常,怎么可能会给他打电话),不过在听楚扬亲口说出来后,才彻底松了口气:“说说吧,她都经历了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回来后,为什么只给我打了一次电话,就始终关机了?” “你媳妇在亚特兰蒂斯遇到的那些事,还是等你回去后,让她亲口跟你说吧,算做是闺房之乐,我才不愿意夺人之美。” 楚扬说话时懒洋洋的样子,总能给人一种他对生活没啥盼头的错觉。 可这家伙,却是玛雅新城的城主(那是个没有出现在地图上的区域,有些国中国的意思,就像深处意大利境内的梵蒂冈城那样),堂而皇之的娶了好多个老婆,典型的土皇帝一个,谁要是说他对生活没有盼头,绝对会笑掉人们大牙的。 他总是懒洋洋的样子,是因为像他混到这种地步的人,实在没啥可追求的了:金钱、地位、美女、尊严是应有尽有,要是再有所追求,那么他就能叛国了。 叛国,楚先生可是从来都没想过去当那种沙比。 高飞倒是很理解楚扬当前的状态,当然也很羡慕,不过想到地下楼兰后,他就心理平衡了很多,虽说他不是地下楼兰的国王,可他儿子绝对是。 地下楼兰相比起玛雅新城来说,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还有什么好羡慕楚扬的? 没有听到高飞说话后,楚扬才看了他一眼:“不过,我觉得还是跟你说说鬼车的事吧。” 鬼车,在华夏远古神话中,是种神秘的鸟,传说总是晚上出来吃人,案发后只会留下一滩鲜血;同时,这也是楚扬在混江湖时的外号,说明他很牛比。 不过,现在楚扬要说的这个鬼车,却跟他的外号,远古神话中的神秘鸟无关,就是单纯的一辆鬼车。 那是一辆无人驾驶的汽车,竟然能躲避楚扬的撞击,在公路上正常行驶如飞的。 “这不是传说,是我亲眼所见。” 楚扬就把他在冀南是怎么准备袭击来自亚特兰蒂斯的赫拉天后,却发现人家乘坐的车子,竟然是无人驾驶的事儿,简单的跟高飞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叹了口气,说:“唉,事后我去问你媳妇了,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却没有感到一点点的惊讶,因为她在亚特兰蒂斯,可是见识了太多我们地球人无法相信的事儿。” “后来,我又调查了那辆鬼车通过冀南市区内的所有监控,希望能根据这些去追踪。不过那辆破车上了高速,刚离开冀南境内没多久,就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楚扬吧嗒了下嘴巴,才继续说:“看来,那地方的确邪门,不好对付。” “无人驾驶的鬼车,其实也不是太了不起,如果你想的话,给我最多一天工夫,我就能给你搞出一辆来。” 就在楚扬觉得高飞得惊讶时,他却冷笑了一声。 然后楚先生自个儿惊讶了:“啥,你也能造出鬼车来?” 高飞不答反问:“你有没有看过汤姆?克鲁斯主演的《碟中碟》?” “无聊时倒是看过,很为他在电影中那些了不起的表演而喝彩。” 提到被好多人所崇拜的汤姆哥,楚扬嘴角露出了一丝不屑,但眉头接着就皱了起来,稍微沉默片刻,就笑道:“嚯嚯,原来是这样啊。嚓,我怎么没有想到?” 汤姆哥主演的《碟中碟》系列电影中,某部电影中有这样一个片段:汤姆哥跟同伴潜入防备森严的梵蒂冈城内,要盗取某东西时,曾经在走廊中用一面影布,骗过了守卫的眼睛。 那个特殊的影布,就是采取了光学原理,让人视线出现错误。 其实要是在现实生活中,就算影布设计的无比巧妙,也不可能产生那种神秘的效果,不过是在电影中,艺术加工过后,在原理上是可行的。 而在车窗户上,贴上精心按照光学所设计的车膜,就比拿着影布去骗守卫的眼睛,可要简单多了。 再加上汽车是在快速移动中,更能产生无人驾驶的效果。 这个道理很简单,按说不该骗过楚扬这种老鸟才对。 这都是因为先入为主,早就听过无数次亚特兰蒂斯的传说,楚扬的潜意识内,就把那地方来的人给神化了,所以压根没有想到,所谓的无人驾驶,其实很简单。 有些外国猛人,只要穿上专门设计的服装(服装跟座椅完全能融合在一起),不也能产生无人驾驶的效果? 高飞能想到这儿,就因为他不是当事人,站在旁观者清的角度上来思考问题,所以才能一针见血。 “草。” 又骂了一句后,楚扬笑了:“这算不算是弄巧成拙?他们要是不玩这一手的话,我还真搞不清他们到底是神还是人。嗯,你媳妇在亚特兰蒂斯所看到的那些神奇,看来也是一些高科技产品的效果罢了。” “这也没法说,说不定还真有这么个地方存在,我们最好是在战略上藐视敌人,但必须得在战术上重视他们,这可是开国老人家说的,绝对是金玉良言。” 高飞点上一颗烟,又岔开了话题:“你那个宙斯王老婆呢,怎么没看到她跟着你?哦,对了,她会不会跟你回家?” “她当然得回家,不过前提是得找到好的接班人。” 楚扬说道:“如果由你来接替她,成为一九七三武道的大首领,她今天就能回家的。” “我麻烦已经够多了,才懒得接手这个烂摊子。” 表示了对一九七三的无视后,高飞提议:“不过,我觉得有个人很合适。毕竟一九七三的武道,可是一股子庞大的力量。” “你是说唐鹏?” 不等高飞说出那个人选的名字,楚扬就提到了唐鹏。 高飞看向车窗外,笑着反问道:“如果非得找个人的话,除了唐鹏,还能有谁?” 第2058章 何落日的要求! 提到京华的西北方向,熟悉京城的人,最先的反应肯定是明十三陵,成片的果园,旅游季节之外,那边就是人烟稀少了。 尤其是在天冷,连续下过两场大雪后。 人烟稀少,跟人口密集的地方一样,都是藏人的好地方。 从十三陵黄泉路继续向北两公里,仍旧是大片大片的果园,一栋红砖小平房,就坐落在果园深处,别说是现在了,就算是旅游旺季,除了附近的几户果农外,也很少有人注意到这儿。 车子压着吱嘎作响的积雪,缓缓停在了小平房面前,几只冻得浑身发抖的鸭子,嘎嘎的叫着跑到了屋子后面。 高飞推开车门时,小平房的门也开了,一个穿着白色羊毛衫的西方美妇,出现在了他的视线内。 高飞当然认识她,知道她是楚先生的女人。 不过,却不愿意提到她的名字,因为她叫宙斯王。 以前时,高飞还觉得宙斯王这个名字很好听,也很威风,毕竟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万神之神,像太阳神阿波罗、智慧女神雅典娜,海神波塞冬啥的,可都是宙斯王的手下。 只是自从知道亚特兰蒂斯的传说后,高飞就对这个名字没啥好感了,连带着对这个女人,忍不住的对楚扬说:“就不能给你女人重新起个好听的汉文名字?” 楚扬反问:“谁说她没有好听的汉文名字?” “叫什么?” “我老婆的名字,岂是外人能随便打听的?” 楚先生一脸的严肃,问嫣然而笑的宙斯王:“西西,你说是不是?” “德性。” 宙斯王白了楚扬一眼,大大方方的冲高飞伸出手:“好吧,重新认识一下,我的汉文名字叫楚西西,你以后就叫我西西姐好了。” “楚西西?嗯,好名字,名字好,姓氏更好。” 高飞瞄了眼站在背后的高喵喵,伸手跟楚西西握了下,随即松开:“西西姐怎么跑这儿来了,不会是想当个果农,在这儿隐居吧?” “我倒是很想在这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可有人不同意。” 楚西西又白了楚扬一眼,才说:“进来吧,有人委托我请你来这儿--这个是你秘书高喵喵吧?有没有兴趣跟我去欣赏一下这边的风景?” 现在正值冬季,荒郊野外的气温零下七八度,满地的积雪,果树上连片叶子都找不到了,有什么风景可欣赏的? 楚西西这是不想让高喵喵进屋,看到那个人是谁罢了。 现在乖巧伶俐的高喵喵,怎么可能会不明白她的意思,马上就甜甜的一笑:“好呀,我早就想欣赏一下京华郊外的雪景了呢,那这次就麻烦西西姐了。哦,你不穿件衣服么,外面很冷的。” “还行,这点小温度还让我感冒不了。” 楚西西说着,带着高喵喵信步向远处的一座小山丘走了过去。 外面白雪凯凯,冷风嗖嗖的,屋子里却是温暖如春,大空调开足马利,呼呼作响,窗台上的一盆君子兰,绿油油的叶子看起来格外舒服。 小平房从外面看起来毫不起眼,里面装潢的却相当不错,还有一丝淡淡的装饰材料味道,看来这地方刚装修了不久,沙发电视啥的,都是新买的。 套间旁边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 他身上盖着一床棉被,靠在沙发上的腰板笔直,一看就是军人,只是脸色有些苍白,也很憔悴,唯有那双眼睛,仍旧很有神采。 高飞一走进来,就有些发愣:“何落日?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何落日,京华何家的大少爷,跟在古巴边境上跳楼自杀的莫孤烟,被人合称为‘华夏双俊’,背后各界人士的看重。 当然了,随着后来越来越多的疑点,都集中在了何秀城身上,高飞跟何落日之间,也不可避免的生疏了很多。 只是他没想到,已经算是被他从朋友圈里划出去的何落日,此时会藏在这地方,而且还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知道你忙的差不多了,所以才请楚先生、楚女士把你请来。” 何落日矜持的笑了笑,抬手说道:“坐。” 高飞顺势坐在了他对面沙发上。 楚扬叹了口气,只好充当服务生,给大家泡了几杯茶。 “麻烦楚先生了。” 何落日哪怕看起来很落魄的样子,可言谈举止中,却仍然带着高飞、楚扬俩人学不来的世家公子气质。 “别客气,既然我老婆(楚西西)决定插手着你的事了,那么也就是我的事。” 楚扬无所谓的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这样客气。 高飞才不会像何落日那样见外,反正就是麻烦楚扬倒杯水罢了,又不是让他把老婆贡献出来。 等高飞喝了口茶水后,何落日就开门见山的说:“高飞,我知道你以前就怀疑秀城,跟杀破狼三部中的破军有关,以为他就是那个屡次暗算你的少爷,也就是破军的大首领军师。” 高飞拿出香烟,可看了看何落日,又塞了回去。 何落日笑道:“不用顾忌我,也给我一颗吧,很久都没有吸烟了。” “还是算了吧,内脏受伤的人,最好是别吸烟。” 高飞摇了摇头:“是的,我就是怀疑你兄弟不地道,我也知道你很不相信。” 都说是近朱者赤,高飞跟莫邪征东在一起那么久了,就算他不用刻意去学中医,可还是受到一些影响,在坐下后就看出何落日内脏受了重伤。 何落日眼里闪过一抹痛苦之色,轻声说:“我要是早相信你的话,我也不会落到现如今的地步了。” “谁也有看走眼的时候,这不能怪你。” 高飞想了想,才说:“说吧,你是怎么发现何秀城不地道的?” “我觉得,还是我来说吧。” 楚扬把话接了过去。 任何人,在受到最亲近的伤害后,也会心疼。 让何落日重新复述一遍当初的情况,这对他来说,无疑是在伤口上撒盐。 所以楚扬才要代替他说。 无论是谁来说,高飞都无所谓,反正他只要知道何落日为什么会受伤,又是发现什么就好了。 楚先生或许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无可否认的是,他的口才很不错,要不然也不会哄那么些美女追随了。 再说他是以旁观者的身份,讲述何落日的痛苦,比较客观一些。 越听,高飞越心惊。 他心惊,当然不是因为从何落日的惨痛教训中,确定了何秀城是破军的少爷,阴金花就是冀南河底古墓的那个半老徐娘,更不是因为何秀城竟然不是何家的人,而是因为这是何家的绝密,他好像没资格去听。 可何落日既然非得说,那么就证明他有事要求高飞。 正如高飞所想的那样,在楚扬把何秀城的故事讲完,抱着水杯喝水后,何落日低声说:“高飞,看在我从来都把你当朋友的份上,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我从来都是把你当朋友的,现在是,以后也是。” 高飞很干脆的答应了下来:“说吧,只要我能做到。是不是帮你去清理门户,干掉何秀城他们,更不能把这些泄露出去?” 何秀城可是陷害高飞很多次了。 尤其是差点让陈果果早产,无论何落日、甚至何家是什么态度,他都会找何秀城算这笔帐。 更何况,现在他才知道,何秀城压根不是何家的人,只是一个来历不明的--野种。 这对何家这样的豪门大族来说,要不是因为当初何老二那样在乎妻子,是绝不会任由何秀城活到现在的。 “不是。” 何落日却出乎高飞意料的,摇了摇头:“我想请你放过秀、何秀城。” “什么?” 高飞眉梢一挑:“放过何秀城?你对他,还有兄弟之情?” 他还真没想到,何落日在知道他必须得找何秀城算帐后,竟然要求他放过何秀城。 何落日都差点死在他们手中,怎么还请高飞放过何秀城呢? “他的来历虽然不明,也我已经过世的母亲带来了羞辱,但他总是我同母异父的兄弟,哪怕是他作恶累累,我、我想,我父亲也不希望他被杀。” 何落日的语气很平静,只是脸色却更加的苍白,看得出他在假装没事人。 他提到过世的父亲,自然是想告诉高飞:何家老二活着时,就已经知道何秀城来历不明,是人生中最多的污点了,却放过了他。 何家老二为了报答战友,竟然能容忍这件事,由此可见他的心胸是相当宽阔的。 既然何家老二活着时,都能把何秀城当做亲生儿子来养,那么自然是不希望他死,所以何落日才替他向高飞求情。 高飞沉默。 说实在的,他实在想不到放过何秀城的理由,也知道就算拒绝何落日,也很正常。 他沉默,是因为他想到了高雅。 从何秀城,想到了高雅。 高雅、何秀城俩人,跟高飞、何落日俩人的事儿,何其相似? 无论高雅做错了什么,高飞每次不都是放过了他? 而且相比起高雅来说,何秀城这个当兄弟的,对哥哥的感情,明显要真诚太多。 “好吧。我答应你,只要他别对我太过份了,我会放他一马。” 高飞沉默了很久后,才点了点头,接着问道:“那个阴金花呢?” 何落日眼神一闪,低声说道:“如果我能动,我会亲手杀了她。” 楚扬说话了:“就算你能动,你也杀不了她的。她的功夫,要比你高太多。当然了,你要是动用手中的权利来杀她,肯定是轻而易举,不过我觉得你肯定不会那样做。” 楚扬没有说错,更没有小看何落日的意思,只是在说一个事实。 “我明白。” 对楚扬的直白,何落日也毫不为意:“我只是想表达我的意思。” “我记住了,你放心。” 高飞又喝了口水,站起来说:“不过这件事也不能着急,我想先回冀南看看。” “你最好今天还是先别回去了,先去趟白云观吧。” 楚扬却说:“我想,你会从那儿知道很多事情。” “去白云观?” 高飞眉头微微皱起。 第2059章 快走! 走出皇朝会所大厅,看到楚扬在那儿等着后,高飞就以为他今天赶不回冀南了。 他以为楚扬要跟他商量该怎么对付亚特兰蒂斯的事儿,却没想到是带他来见何落日。 现在,高飞已经听完了何落日的‘悲惨史’,现在还不到中午,完全可以在天黑之前赶回冀南的。 可是,楚扬却说让他先去一趟白云观。 也就是说,是去见杜道长了。 京华迎来第一场大雪时,高飞就已经去过白云观了,在路上遭到了红尘妖道的暗算,结果却被他占了大便宜。 高飞以为,他跟老杜该说的话,都已经说过了,还有必要再去一趟吗? 高飞必须得去。 因为楚扬在皇朝会所等他时,就接到了荆红命的电话,要求他跟高飞,必须得去一趟白云观。 所以,当冬天的暖阳,懒懒的明显偏西后,高飞俩人来到了白云观山门前。 山门两侧的山头、山谷中,依旧白雪凯凯,积雪在阳光的反射下很耀眼,偶尔还会发出星星点点的五颜六色光芒。 每年的雪后,都是白云观最清净的季节了,哪怕是路上的积雪早就化干净了,可除了偶尔会出现一辆旅游大巴外,看不到几辆私家车。 寒冷的冬季中,人们有点空闲,也最好是呆在家里,老婆孩子热炕头多惬意,只有吃饱了撑地没事干的人,才会这时候外出游玩的。 楚扬驾车,直接开到了售票口,滴滴的按了两声喇叭,示意躲在售票亭子里的人出来,把挡在门前的栏杆升起来。 “谁呀你?不知道白云观是不许随便进车的吗?” 两个穿制服的男人,满脸不爽的从售票亭内走了出来。 “哟,老三啊,有没有新买的衣服?” 看到这个男人后,高飞乐了,是熟人。 上次高飞跟红尘妖道打了一场雪杖后,在进山门时,顺手偷走了老三刚买不久的衣服,让他是记忆犹新,肯定会认识高先生这张小白脸的。 果然,看到高飞从车窗内探出脑袋后,老三脸色顿时一变,下意识的就去拿腰间的棍子,不过手指刚碰到棍子,却又马上松开,那张胖脸上,更是迅速浮起一朵灿烂的微笑之花:“哎呀,原来是高先生您呐!早知道是您的话,老三我早就打开栏杆了--老六,还愣着干嘛,赶紧给高先生放行!” 随着老三的一声吼,售票亭内的老六,赶紧升起了栏杆。 高飞还真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大的面子,不过是偷了老三一次衣服,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根本不用再废什么话,直接就放行了。 “谢了,哥们!” 高飞随手拿出一包中华烟,扔了过去。 人家既然这样给面子了,高飞自然也得给老三面子,毕竟面子这东西,可是相互给的。 “没想到这儿你还有熟人。” 楚扬笑了笑,启动车子正要驶进去时,老三却喊道:“哎,哎,高先生,请稍等!” “怎么,还有事?” 高飞脸色多少的有些不愉快了。 “没事,没啥大事,就是观主告诉我们说,您今天会来,所以给您留了一封信在这儿,让我看到您后,交给您。您稍等啊,我马上跟您拿出来!” 老三说着,转身就跑进了售票亭内,边跑还边叨叨着观主真是算无遗策什么的。 老杜早就算到我要来,特意给我留下一封信? 高飞跟楚扬对望了一眼,心想:既然他早就算到我要来,那干嘛还要在这边留信,有什么事直接面对面的说,不好吗?还是,他不在白云观了? 老杜算无遗策,这没啥好奇怪的,毕竟老杜可是精通占卜之术的。 好像知道高飞心里怎么想的,楚扬问屁颠屁颠跑过来的老三:“观主呢,他不在白云观?” “在,在,上午刚回来,一直没出去呢!” 老三才不管楚扬问什么,只是实话实说,说着双手把信封递给了高飞。 很平常的土黄颜色信封,不大,也很轻。 里面只有一张纸,是质量很不错的宣纸。 高飞打开了宣纸,只看了一眼,脸色就是猛地一变。 与此同时,开车的楚扬,也猛地一踩油门,车子呼啸着冲进了山门。 快走! 这两个字,就是宣纸上的所有内容。 字是用毛笔写的,钢劲有力,看得出老杜的毛笔字写的很不错。 可这两个字,却是有些歪歪扭扭,很潦草的样子,一看就是老杜在写字时,心态极度不稳。 老杜的镇定功夫,绝对是倍受高飞推崇的,毕竟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形于色,是和尚道士为方便装神弄鬼的一门必修课。 尤其是像老杜这样的得道高道,镇定功夫更是了不得,那他怎么可能会写出这样的字? 仅仅从这两个字的含义来看,也能猜出老杜意识到了极度危险。 老杜目前所居住的后观内,可是布置了阴阳八卦阵的,号称千年来从没有被谁破过(上次高先生能破阵,除了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因为老杜没有启动那些死门机关),可以说比乌龟壳还要严实,任何人想威胁老杜,都是不可能的。 有后观大阵护身,再加上老杜本身身手不俗,还会怕什么? 更重要的是,他竟然还担心高飞的安全。 别忘了,高飞现在可是当世一等一的高手了,除了莫邪征东之外,他还真想不出,谁还会能威胁到他的安全。 老杜的这两个字中,却暗示着会出现高飞对抗不了的危险。 除非是山崩地裂,要不然什么危险,也阻不住高飞的脚步。 更何况,他是跟楚扬一起来的。 “左拐!” “右转!” “前面就是后观!” 在高飞的指挥下,楚扬把svu当做了赛车,把白云观内狭窄的小路当做了赛道,吓得一个观内为数不多的游客,老远就纷纷闪避,咒骂连连。 高飞俩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更不会在意车子在高速狂奔时,不小心刮倒了某个古董石像啥的,很快就来到了后观。 旅游旺季时,后观就是游客止步的地方,就别说这时候了,转过某大殿后,就空荡荡的看不到一个人了,一眼就看到了老杜所住的后观月亮门。 吱嘎一声刹车,紧急刹车的车子车头刚顿了一下,高飞俩人就从车子上跳了下来,扑向了月亮门内。 院子里有雾,飘飘渺渺的好像仙境一样。 后观就是山谷,雾气是从山谷下飘上来的,不过也不该只在院子里有,别处没有。 “八卦阵,启动了!” 右脚刚踏在地上,高飞就猛地明白了过来。 楚扬没见识过什么八卦阵,可却能从高飞的郑重中看出什么,再加上有雾看不清前面道路,又对环境不熟,也立即停住了脚步,随即轻轻吸了下鼻子,低声说:“有血腥气息。” 高飞当然也嗅到了血腥气息,心里一沉,随即弯腰,拿出了杀胡刺。 历经无数次战斗的楚扬,也没托大,马上就亮出了残魄军刺。 正所谓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唯有楚扬俩人这种历经磨难的人,才会懂得凡事小心就不会有错。 “看不清路,这会儿雾好像更大了。” 楚扬低声说。 他没有说错,刚才俩人刚扑进月亮门内时,雾气还只是萦绕,能模模糊糊看清几米外的东西,但他们刚说了几句话的工夫,雾气却迅速弥漫起来,又白又浓,甚至连他们背后月亮门外是啥样子,都看不清了。 “我知道路,你断后。” 高飞低声说了举,抬起杀胡刺,缓步走进了浓雾中。 楚扬马上就转身,跟他背对背的后退行走,全身所有的神经都绷紧,哪怕是忽然有一只小鸟从头顶飞过,他也能在最短的瞬间,给予一击致命。 仅仅是一封信,两个字,一片浓雾,毫无声息的院子,明显的血腥气息,就让楚扬意识到,他现在正面临从没有过的危险。 危险,就躲在浓雾中,随时有可能扑出来,让他走上黄泉路。 高飞知道路,刚在浓雾中摸索前行,那是因为他曾经被困在过这儿大半夜。 当时也是白雾围绕,啥都看不见,高飞好像瞎子似的,在院子里走了无数次,所以说哪怕是闭着眼,也能绕过池塘等东西。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上次老杜困住他后,只启动了‘困阵’,只是要把他困住而已,压根没有启动‘杀阵’。 后观八卦阵最可怕之处不是困,而是杀。 有淡淡的血腥气息传来,就证明杀阵已经启动,血光之灾已经发生,高飞能否像上次那样好运,走到老杜所住的精舍门口--他是一点把握也没有。 不过,就算是没有把握,只要来到这儿,那么就得搞清楚咋回事再走。 虽说知难而上,尤其是关系到小命,是一种傻瓜行为,但男人在世,总得有当几次傻瓜的时候,哪怕是浓雾中忽然出现一个影子,雪亮的枪尖猛地刺向胸口,高飞也不会退却。 当! “嗨!” 高飞手腕一阵,格开从左侧浓雾中突兀杀出的一根铁枪,兵器相撞发出脆响的当儿,背后的楚扬则是一声低喝,左脚猛地勾住高飞右腿,整个人就像被大风吹断的木桩那样,平举着手中的残魄军刺,猛地刺向了右方浓雾中。 他用脚尖勾住高飞右腿,那是因为他完全不摸当前的地形,担心在刺杀浓雾中某个东西的瞬间,会跟高飞失散,那样可就惨了。 高飞在抬手格开铁枪的一瞬间,楚扬也看到一个影子,悠忽从右侧突现,但不等被他目光锁定那是个啥东西,影子就迅速后退了。 他才如影随形般的攻了过去。 噗! 军刺刺进活物身体的感觉,楚扬很熟悉,手腕立即往下一沉,右臂用力向回猛拨,一个人被他硬生生从浓雾中脱了出来。 这绝对是个人,哪怕是浓雾再大,但到了一定的距离,也能看出他是个人,甚至能看到他那张木呐的脸。 身处危险之处,楚扬下手毫不留情,不管对方是谁,军刺都直接招呼他最致命的部位--心口。 第2060章 浓雾! 一个穿着白衣服的人,被楚扬用军刺从浓雾中拖了过来。 穿着白衣服藏在白雾中,的确是最好的障眼法了,不过这个人真不该在察觉到自己被发现后,做出逃跑的反应。 其实,依着白衣人的身手,借着浓雾的掩饰,还有楚扬对看不到什么该有的顾忌,他在察觉出被发现后,最好的办法应该是抢先进攻。 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这是真理。 如果他在暴露身形直接进攻的话,那么搞不清他实力的楚扬,铁定会做出最好的防御动作。 只要楚扬一做出防御动作,白衣人就能趁机遁走在浓雾中,不知所踪。 他万万不该在察觉到自己被发现后就退却的,因为这只能暴露了他忌惮楚扬的弱点。 楚扬那是什么人? 要是论起把握时机,在瞬间做出正确的反应本领,他绝对能够跻身当世前十,在白影仓皇后退的瞬间,就意识到对方在忌惮他,偷袭不成后要躲开他后,马上就把要防御的动作,转化为了进攻。 楚扬的这次进攻,就像变色龙逮蚂蚱那样,长舌头闪电般的伸出,一下子就把蚂蚱粘在了嘴里。 但是让楚扬感到奇怪的是,当他的军刺狠狠刺进白影心口,把他猛地拖过来时,目标竟然没有发出惨叫声。 难道他不是个人? 楚扬心里这样想着,低头看去,就看到了一张脸。 白雾再浓,不过当到了一定的距离内,人们仍能看清自己想看的东西,就像楚扬能看清这张脸。 只看了这张脸一眼,楚扬心中就腾起了一股子凉气。 这是一张白板脸。 所谓的白板脸,就是脸像麻将中的白板那样,光秃秃的只有两个小孔。 那两个小孔,就是用来呼吸空气的鼻子。 如果是别人看到这样一张脸后,肯定会被吓得亡魂皆冒。 幸好,楚扬就是被吓大的,最多在心中一凉后,就意识到了什么,左手一划从白板脸上掠过,再抬起来时,手上已经多了一条软塌塌的面具,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 面具下,是一张男人的脸,就跟浓雾般苍白。 装神弄鬼。 楚扬随手抛掉面具,一把掐住这个人的下巴,稍微用力,低声喝道:“说,你是什么人!” “呃--” 那个人刚才被军刺刺中后,没有发出惨叫声,就因为脸上糊着一张面具,现在面具已经去掉了,他终于可以能张开嘴了。 大张着的嘴巴里,却只发出了一个简单的音节。 “他的舌头被人割去了,眼睛也被挖掉了。” 在楚扬发动进攻后,高飞立马停止了前进,也没有去追退回浓雾中的那杆银枪。 他也很清楚,楚扬对后观院内的环境不熟悉,如果一旦追出去,那么就中了人家的奸计,不明地形的楚扬,会在这种情况下死的很惨。 被高飞提醒了一句后,楚扬才发现这个人的嘴里,真的没有舌头,瞪大的眼眶中,也是空荡荡的,很瘆人。 这个人藏在浓雾中向楚扬俩人偷袭,竟然只是依靠听觉,或者是嗅觉。 就像在黑夜中活跃的蝙蝠那样,眼睛对它们来说,只是摆设罢了。 浓雾,就是这个人的黑夜。 人在浓雾中,眼睛几乎是毫无用处的。 正常人在这种环境下,就成了瞎子。 可对这个人来说,却是没有丝毫的影响,因为他本来就没有眼睛,浓雾下反而成了他最大的优势,在听到或者嗅到楚扬俩人的确切位置后,马上就伺机展开进攻。 更让高飞俩人佩服的是,这个人不但能在浓雾中,变成黑夜中捕食的蝙蝠,而且在没有眼睛的情况下,还能根据楚扬警觉后的异状,迅速判断出自己被发现,从而放弃进攻,迅速撤退。 他撤退的速度不慢,只可惜楚扬进攻的速度更快、 这才一击命中。 当高飞看到这个人没有舌头,也没有眼睛后,他身子一挺--一个亡魂,就冉冉的飘进了浓雾中。 没有谁能在三棱军刺刺中心口后,还能活过十秒钟。 随着楚扬军刺的拔除,浓雾中的血腥气息,更加的浓烈,诡异的气氛也陡然增大,不知道浓雾的哪个方向,隐隐传来了沙沙声。 就像你黑夜路过一片荒坟,有个厉鬼跟在你身后,无论你怎么迅速转身,也看不到它那样。 看不到的危险,才是真正的危险。 但这种危险,还不是最让高飞俩人心悸的。 死了的这个男人,已经向他们讲述了更可怕的危险:他的眼睛被挖掉,舌头被割掉,却能在黑暗(浓雾)中行动自如,凭借听觉或者嗅觉来进攻目标,这只能证明他是受过针对性的严格训练。 也就是说,在很早之前,就有人琢磨着该怎么破掉白云观后观的八卦阵,这才特意培养了一批不用眼睛就能做事的杀手。 更能证明了,白云观的老杜,早就被人给惦记上了。 高飞跟楚扬都想到了这一点,对望了一眼时,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心悸的神色。 但随后就消失了。 如果他们两个人联手还害怕的话,那么他们还是转身抱头鼠窜就算了,以后也别再提起‘男人’这两个字。 今天,是有进无退。 在俩人相视一眼的瞬间,就看懂了对方的意思。 楚扬站起来时,高飞已经转身前行。 两个人,重新恢复了刚进院时的背靠背方式,在浓雾中摸索前行。 浓雾不但能阻碍人的视线,还能有效减弱声音的传播。 他们明明只是在一个占地面积不是太大的院子里,可却有种被整个世界都抛弃了孤独惶恐,因为在这儿看不到天,看不到地,没有光,也没有风,只有白白的浓雾。 但偏偏,他们都能听到急促的沙沙声,忽左忽右的,忽远忽近,当声音出现后,不等他们做出任何反应,就已经消失了。 一个白板似的人被干掉后,使用银枪的那一个,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都没有出现过。 到了后来,那种轻微的沙沙声,也听不到了,俩人仿佛走进一个真空世界,呼吸好像都艰难了起来。 不过,浓雾中却始终有淡淡的血腥气息。 十几分钟的时间,哪怕俩人走的再慢,也该从月亮门那儿,走到杜道长所住的精舍了。 而且高飞也确定,他没有走错路,毕竟上次他被困在阵中时,可是闭眼走了大半夜的。 可为什么总是看不到想看到的东西,浓雾中的路,就像永无尽头那样? 当浓雾好像变得稍微凉了一下时,高飞停住了脚步。 楚扬的嘴巴,马上就附在他耳边,低声问道:“后观,是悬崖?” “很深。” 高飞也用同样低的声音回答:“可是很奇怪,这次我没有感觉到风的存在。” 只要有风,高飞就有把握根据风向,找出确定的方向。 楚扬却说:“有风,也白搭。” 高飞马上明白了:当初创建八卦阵的人,肯定早就考虑到了山谷下会有风刮来,就会专门针对风向而设计机关,让风转向,这不是太难的事。 上次高飞能根据风向逃出八卦阵,只是老杜没有启动杀阵。 杀阵一启动,风向就会改变,或者说是消失了。 “但有一点,无论怎么变,都无法改变,那就是浓雾的温度。” 高飞用更低的声音说:“我能感觉到浓雾的温度下降了。” 楚扬马上接口道:“这就证明,我们应该来到了悬崖前。” 八卦阵启动后,除了池塘、老杜的精舍很难挪动外,什么假山、花木还有围墙,都能随意变换位置。 这样一来,挡在悬崖边上的围墙,就有可能消失。 高飞跟楚扬两个瞎子般的人,很有可能会一脚踏空,摔下后山的百丈悬崖,粉身碎骨。 “不能走了。” 高飞说。 “那就席地坐下。” 楚扬说着,率先盘膝坐了下来。 “我们后面是悬崖,最多不超过一米,我都能感受到明显的空气对流了。” 高飞在坐下之前,抬手向前伸了一下,接着转身,跟楚扬并排坐了下来,右手中的杀胡刺,交到了左手中。 俩人坐下后,都闭上了眼睛。 反正瞪大眼睛也看不到什么,倒不如闭眼‘节省资源’让耳朵、嗅觉变得更灵敏一些。 沙、沙沙的声音,又从他们前、左右的方向传来,断断续续。 后面却是静悄悄的。 这更加说明高飞俩人的判断是正确的:后方是悬崖,那些人就算再诡异,也无法从悬崖那边向他们发动进攻。 所以高飞才跟楚扬并肩而坐。 虽然不愿意跟个大男人拉拉扯扯的,可有时候必需得这样做。 高飞右手抓过楚扬的左手,在他掌心写了一个字:狗。 楚扬马上就写回:是。 发出沙沙的声音,就是狗发出来的。 高飞俩人不知道会有几条狗,躲藏在浓雾中,但基本能确定,这些狗很可能跟偷袭他们的人那样,眼睛、舌头都被挖掉了,所以才不会发出声音,才会依靠灵敏的嗅觉,始终能确定他们的具体方位。 这么大的浓雾,伸手不见五指的,就算是老杜跑到阵中来,又能闭着眼的走出去,可却万万无法始终追踪高飞俩人的踪迹。 所以,也唯有狗一类的东西,才能凭借嗅觉,始终跟踪着俩人。 该怎么才能走出去,总不能只坐在这儿静等吧? 楚扬又在高飞掌心写到。 高飞回写:我们能等,他们不能等,时间站在我们这一边。 楚扬写到:他们很快就会发动攻击,但我们必需得让敌人散去这迷雾。 高飞写到:如果,造成让狗把我们撕咬,掉进悬崖的假象,浓雾就会散去。 楚扬问:你有什么办法? 高飞回:没什么办法,你能不能当人肉靶子? 为什么不能是你? 我比你年轻些,还没有活够。 这不是理由。 剪子、包袱、锤。 …… 好吧,你赢了,草。 我的运气比你好,认赌服输,解下腰带。 高飞得意的刚拴好腰带,一道黑影忽然从浓雾中猛地扑了出来,带着明显的腥臭气息。 第2061章 那个人是谁? 正如高飞俩人所预料的那样,藏在浓雾中的那个人,从经过特殊训练的猎犬那儿,得知他们坐在悬崖边上后,绝不希望就此靠下去,必需得在尽短的时间内,消灭他们。 因为天马上就要黑了,老杜要吃晚饭的,前观负责餐饮的小道士,来到后观发现异常后,肯定会察觉出不妙的。 八卦阵虽然神奇,可在现代化装备面前,貌似不堪一击。 真要是有武装到牙齿的军队开上来,那些人的计划就会落空。 所以,当高飞俩人通过剪子包袱锤决出胜负,挑出对付狗的人肉靶子后,猎犬也随即出动了。 早就被挖去眼睛,割掉舌头的猎犬,依靠嗅觉在浓雾中精准确定高飞俩人的藏匿位置,那绝对是易如反掌的。 甚至,它们都能通过俩人的活人气息,来确定他们的咽喉部位所在。 就像豹子一样的猎犬,在进攻时首选的目标,就是咽喉了。 当一条黑影猛地从浓雾中出现,长大的嘴巴喘出难闻的腥臭气息时,楚扬也已经发出一声大喝,腾身而起,右手中的军刺,以比闪电还要快的速度,狠狠刺进这条猎犬的嘴里。 一条靠着浓雾来装神弄鬼的狗子而已,还远远没有对楚先生造成致命威胁。 所以只需一刺,军刺就从猎犬后脑部位贯穿而出! 可是,当七八条体型矫健的猎犬,默不作声的接连从浓雾中扑出来时,楚扬就算本身再大,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把这些训练有素的猎犬都干掉。 幸亏旁边还有高飞,杀胡刺一下贯穿某条猎犬时,嘶声吼道:“背靠背!” 他的嘶吼声还没有落下,那杆曾经刺杀过他的银枪,也从浓雾中突兀的出现,毒蛇那样刺向他心口。 高飞刚格开这支银枪,又有至少五把之上的银枪出现,每一枪刺出的部位,都是俩人必需得救的地方。 六七个白影,外加七八条猎犬,在浓雾中的悬崖边上,对高飞俩人展开了殊死进攻。 “啊!” 楚扬抬脚,刚把一只猎犬踢出去,就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吼叫。 高飞嘶声喝问:“你怎么……” 他的声音未落,楚扬忽地惊呼一声:“抓住我--啊!” “楚扬!” 高飞的嘶吼身中,充满了愤怒,还有恐惧。 楚扬的惊呼声摇拽着,向看不到的悬崖下摔下,随即嘎然而止。 “楚扬!” 高飞大吼声中,猛地反手回刺,把那个趁他转身想去拉住坠下悬崖的楚扬时、扑上来的白板杀手,一刺贯穿。 但这已经无法阻止,楚扬失足掉下悬崖。 “混蛋,滚出来,老子跟你拼了,拼了!” 楚扬的出事,极大刺激到了高飞,他声嘶欲裂的吼叫着,手中的杀胡刺挥舞着,狠狠的刺、砸、砍向那些白板,猎犬。 浓雾中的血腥气息,随着楚扬坠崖、三五条猎犬、两三个白板被杀,变得更为刺鼻。 “杀,杀,杀!” 楚扬在反击时的失足坠崖,彻底激发了高飞的狂烈杀意,接连三声大吼中,就有一个白板,两条猎犬被刺中。 “吱!” 浓雾很远的地方,忽然传来一声尖锐的哨声。 正围着高飞进攻的那些白板、猎犬,在听到哨音后,忽然齐刷刷的后退,一下子就隐没在了浓雾中。 “杀,杀!” 高飞状如疯癫般的,在敌方突兀退走后,仍旧挥舞着杀胡刺,连声吼叫。 看来,楚扬的失足坠崖,极大刺激到了他,以至于又吼叫着挥舞了半分钟后,才猛地清醒过来:已经没什么攻击他了。 浓雾,仍旧那样遮天蔽日的,那些白板,猎犬的尸体,就在高飞脚下,活着的那些,却都消失在了浓雾中。 高飞大口大口的喘着,呆愣片刻,重重坐在了地上。 他是真的没想到,在楚扬失足坠崖后,隐藏在浓雾中的人,就此心满意足停止了进攻。 高飞知道了:接下来,浓雾就会慢慢的散开,那个人就该出现了。 他很想知道那个人是谁。 也有耐心等待浓雾的散开。 他更知道,那个人之所以放弃了进攻,就是想跟他说点什么。 那个人,到底想跟高飞说什么呢? 何落日不知道。 他只知道,当太阳即将落山时,他所‘隐居’的果园内,忽然多了十几个人。 除了那个身穿一身白衣的女人外,其他人都是穿黑衣服,头上戴着棉线头套,只露出一双眼睛,就像警匪片内,那些抢劫银行的歹徒那样。 “驱魔者!” 当花容失色的高喵喵嘎声喊出这句话时,何落日这才知道,那个身穿白衣服的女人,就是最近在大陆兴风作浪的红尘妖道。 驱魔者,绝对是高喵喵的噩梦。 更何况,红尘带来的这些人,也不是一般人。 这些人的装扮,完全一致,哪怕是最不起眼的拉锁链头,也是完全相同。 还有就是他们端着枪呈品字形散开时的动作,更能证明他们是受过正规的,统一巡逻队。 这一些,都能证明他们来自军方,不管是来自哪个国家。 他们的怀里,都端着同型号的制式微冲步枪。 这是七九式微冲。 七九式微冲,现在早就从华夏军方淘汰了,没想到却从这些人手中出现。 当前还大规模使用七九式微冲的,只有两个国家。 一个是南越,一个就是北朝了。 不但何落日很清楚这些,高喵喵也知道。 所以,她才确定这些跟随驱魔者出现的黑衣人,就是来自北朝,军方。 高飞曾经告诉过高喵喵,说经过高家的运作后,北朝那边不会再追究昔日的宋慧乔了。 不过那时候高喵喵就觉得,依着北朝某些人的行事作风,就算看在高老头的面子上,明面上答应放过她,可肯定会在暗中找机会做点什么。 要不然,他们绝不会死心的。 果然,还真让高喵喵猜中了。 只是她想不通,驱魔者怎么能跟北朝军方有牵扯了? 她想不通,也没时间去想,因为恐惧就像空调吹出来的热风那样,已经把她完全笼罩,包围了。 她这样害怕,那是因为高飞不在身边。 现在,高飞就是高喵喵唯一能信任的人。 除了他之外,没有谁能给她带来安全感。 可是,高飞不在。 他跟楚扬离开后不久,驱魔者就出现了,这摆明了人家早就在暗中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就是趁着他们不在时,才忽然出现。 从这些人默不作声一步步毕竟的动作中,高喵喵就能确定:他们来这儿,只是为了杀她,包括受伤的何落日,还有楚西西。 北朝的军方特工,忽然跟驱魔者一起出现在了华夏首都,联手杀人这种事,是绝不能走漏丝毫消息的,那会让北朝某个大人物处于极端不利的局面中,甚至得被迫提前结束政治生命。 毕竟来自华夏的压力,还不是北朝某个家族能承受得起的。 “你很害怕?” 站在窗前,透过玻璃向外观察的楚西西,发现高喵喵的全身都在发抖后,竟然问出了这么一句话。 不等高喵喵说什么,她又恍然醒悟的点了点头:“哦,你是该害怕,因为这些人的出现,就是来杀你的。” 高喵喵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又咬了下嘴唇,才哑声反问:“难道,你觉得,他们在干掉我后,还会放过你们?” 楚西西依旧面色从容,摇了摇头说:“不会。当他们现身后,任何看到他们出现在这儿的人,都得死。” 楚西西的从容,多少给了高喵喵一些安慰(就算是必死无疑,也有他们两个人陪着不是?那样黄泉路上也不寂寞了),深吸了一口气:“既然你知道我们大家都得死,那你为什么不怕?难道,你觉得高飞他们能及时赶回来?” “他们当然赶不回来,路途太远了。” 楚西西笑了笑时,坐在沙发上的何落日,忽然说话了:“就算他们赶不回来,你也不用害怕的,因为我们不会死。” 何落日最后这个字的尾音还没有落下,高喵喵的瞳孔就骤然一缩,发出一声尖叫,双手抱头的蹲了下来:“他们开枪了!” 她在蹲下之前看到,驱魔者右手一挥,那些黑衣人就对窗口这边扣下了扳机。。 所有的微冲上,都安装了消音器。 楚西西跟高喵喵一起,就站在窗前,隔着玻璃好像枪靶子那样,让外面的驱魔者感到很不爽。 砰,砰砰! 这是子弹打在玻璃上发出的声音,可高喵喵却没有听到玻璃被打碎时的声音,站在窗前的楚西西,更没有像她这样,抱着脑袋躲开窗口,依旧站在那儿,脸上带着淡淡的讥讽笑容。 这是怎么回事? 高喵喵有些呆时,何落日说话了:“玻璃,是防弹的。别看这座房子表面看起来很残破,可却是标准的钢筋混凝土造就,包括精钢门板,要想攻下这座房子,除非用穿甲弹来轰炸。” 高喵喵傻眼。 一栋坐落在荒郊野外的果园房子,竟然这样的牢不可破? 好像知道高喵喵在想什么,楚西西淡淡的说:“这儿算是军方藏匿在民间的碉堡吧,闲弃好些年了,没想到今天会派上用场。” 原来如此! 听楚西西这样说后,高喵喵才恍然大悟,下意识的松开脑袋站起来:“可是,就算房子坚不可摧,但也抵挡不了他们太--” 话还没有说完,她就闭上了嘴。 因为她透过窗户玻璃清楚的看到,在西边的果树林内,却忽然出现了上百个身披白色斗篷的人,人人同样端着制式微冲。 有人喊话的声音,从透气孔传来:“缴枪不杀!” 这是一个圈套! 高喵喵明白了:在她跟高老板来这儿之前,那些人就已经埋伏在这儿了。 布下这个圈套的人,就是楚西西。 高喵喵看向了楚西西,却发现她抬手,缓缓落了下来。 她很清楚那些人不会缴枪投降,也不在乎他们会不会缴枪投降,她只想让那些人死。 雨点般的枪声,响起。 高喵喵看到,除了驱魔者外,那些黑衣人就像打摆子那样,不住的哆嗦了起来。 第2062章 楚西西的问题! 狂风暴雨般的枪声,响起的时间并不长,最多也就是十几秒钟,就像一挂鞭炮放完后,野外很快就重新恢复了平静。 除了驱魔者之外,跟随她来的那些黑衣人,都已经倒在了血泊中。 他们手里也有枪,哪怕是寡不敌众,最终会被消灭,也会在临死前,给包围他们的那些人,造成一定的损伤。 可事实上,在发现被包围,到被无情的全歼,他们都没有扣下过一次扳机。 就这样任凭暴雨般的子弹,把他们打的好像打摆子那样,横七竖的躺在了雪地上,飞溅出的鲜血,就像一朵朵盛开的腊梅。 在最后一个黑衣人,不甘心的高举着双手,缓缓跪下来,前扑趴在地上后,楚西西轻轻的叹了口气。 她当然很清楚,这些刚才还想把小平房内三个人全歼的人,为什么在发现被包围后,任由杀戮却不抵抗:那是因为他们很清楚,无论他们抵抗与否,今天都得死。 如果他们在临死前抵抗,打伤打死一个人,派遣他们秘密前来华夏的人,就会承受多承受一份压力。 他们选择毫不抵抗、被集体枪决的方式,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向派他们来这儿的人效忠。 这些人虽然来自军方,却是某人、或者说某股势力的死士。 驱魔者能站在那儿动也不动,一颗子弹也没有碰到她,那是因为楚西西不许那些伏兵伤到她。 最起码,在没有确定杀掉一个驱魔者,是不是会引发所有守护者所中的‘诅咒’之前,是不能让她死的。 如果她能死,早在潘冬冬被她挟持的那个晚上,她就已经被荆红命干掉了。 红尘明显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伏兵尽出时,她也没丝毫的惊惶,更没有动一下,以免被横飞的子弹误伤。 那些跟随她一起来的黑衣人,全部惨烈的打着摆子倒在她跟前,她却是连看,都没有正眼看应用于。 其实别说是这些人了,就算她被荆红命在那个晚上杀死,也绝不会为自己的死惋惜。 因为,她本来就不是一个该活着的人。 枪声完全静下来后,那些从果林中出现的伏兵,马上就悄无声息的后退,很快就消失了,要不是地上多了十几具尸体,无数朵被鲜血印出的梅花,好像他们压根都没有出现过那样。 红尘静静的站在尸体中间,傍晚的风从树林中吹过,把她头上的帽子吹了下来(她传了一件甩帽衫之类的衣服),露出了满头的银丝,在血红的夕阳照耀下,竟然能发出五颜六色的光泽。 小平房的门打开,楚西西从里面走了出来。 好像高手之间的对决,从来都不需要枪支那样。 楚西西没带枪,红尘自然也不带。 楚西西走到她面前小心的绕开那些尸体,好像很担心鲜血会脏了她精致的小皮靴那样,走到红尘面前四五米处后,才停住了脚步。 红尘微微垂起的眼帘,这才抬了起来,看向了她。 她也看着红尘,俩人对望了片刻后,楚西西妩媚的脸上,才露出让夕阳都能失去颜色的笑,轻声说:“这些人在跟你一起来时,你就算到他们会有这种结果了,对不对?” “还不是太确定,现在可以确定了。” 红尘好像也笑了笑,声音慵懒的说:“因为他们都死了。” “其实,在他们要跟你来之前,你本来有机会拒绝他们,并告诉他们,来这儿很危险的。” 楚西西又说。 红尘反问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他们?你觉得,就算我告诉他们,说高飞不在宋慧乔身边,也会有人保护她不受伤害,他们会信吗?” “不会信。” 楚西西想了想,才这样回答。 红尘冷笑一声:“呵呵,这就对了,反正无论怎么着,他们都得来送死,我又有什么理由来阻拦他们呢?不过,在来之前,我曾经站在高飞的角度上,想过好几种你们要保护宋慧乔的方式,但就是没想到,你们会排出这么大的阵帐,如此在乎一个贱人的生死。” 不等楚西西回答,红尘又看向那些伏兵消失的方向,问道:“他们,应该是一九七三武道这些年来,始终暗中培养的职业军人吧?” “任何时候,都要未雨绸缪,这本来就是一九七三大首领在世时,经常给下属灌输的一句话。” 楚西西懒洋洋的说:“至于你说高喵喵是那种人,为了保护她的绝对安全,实在没必要排出这么大的阵势,那是因为我曾经答应高飞,在他不方便带她走时,必需得好好保护她。同时,我觉得借此机会给那些始终想打高喵喵主意的人,提个醒,还是很不错的。” “相信这些人死后,那些人以后就再也不会为了追杀一个可怜女人,就来华夏伺机做蠢事了。” 说到这儿后,楚西西叹了口气:“唉,这也算是我在离任之前,唯一一次正式检验特种小分队反应能力的机会了,还不错,没让我失望。” 红尘很奇怪:“哦,你要离开一九七三?” “外出这几年,累了,倦了,也玩够了。” 楚西西耸耸肩:“在玛雅新城受委屈时,我觉得那个女人是世界上最可恶的女人了,就是个巫婆,她表面上跟我笑嘻嘻的,嘴巴甜的像是抹了蜜,可转过身去就开始琢磨怎么算计我,让我男人讨厌我。那时候,我就想出来,哪怕我男人对我再好,我也要离开那个女人。” “于是,你就跑出来了。” 看出楚西西要讲故事后,红尘来了兴趣。 “是啊,我就跑出来了,是跟我最要好的一个姐妹跑出来的。” 楚西西笑了下,不过这次她的笑容很苦涩:“假如时间可以倒流的话,我说什么也不会跑出来,而是心甘情愿的被那个恶女人折磨一辈子。这倒不是说,跟我一起离家出走的姐妹出事了,而是因为出来后,我才发现,那个恶女人好像也不是太坏。” “最起码,她只是想把我赶走,可内心深处其实早就把我当做姐妹了,我以前只是被怨气蒙蔽了双眼,没有发现她对我好罢了,就像我想家时--可我没了家,就是她想方设法,在新城给我造了一个我所熟悉的家,事后却非得不屑的说只是看我可怜罢了。” 楚西西再次笑了下,声音变得很低:“所以,在我以为我终于逃出她的阴影笼罩时,还是很开心的,也答应杜道长做武道大首领。可是这几年,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来越想念那个家,想念大家在一起,哪怕是暗中斗的头破血流。” “女人,其实就是水做的,无论走多远,爬多高,结果都会流到本来的地方。如果倔犟的想脱离这个范畴,那么就只能被时间而蒸发掉。” 叹了口气,楚西西说:“唉,这些年,我才想通了这些道理。再说了,在武道当老大,其实本来也不错的,但可惜我是个女人。是个正常的女人,就会有感情,就会总是想她所爱的人。” 说到这儿后,她忽然问眼神开始复杂的红尘:“你有没有想的男人?” “啊,什么?” 红尘一呆,接着就大声说道:“没有!天地间,没有谁配得上红尘道长的!” 吃吃一笑,楚西西问道:“你真是长生不老的活了几万年?” 红尘轻吸了一口气,淡淡的说:“我知道你不信。可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事,是科学无法解释的。我到底活了多少年,相信郑腐在临受死之前,应该跟你详谈过。” “不错,他是跟我说过。” 楚西西点头:“他说,你跟四十多年相比,一模一样。你跟四十多年前的飓风首领,决不是长相相似的姐妹,更不是母子,也没有哪种驻颜术,能让一个人在四十多年后,一点都不老。” 红尘,是天然的年轻,可不是那种依靠整容、化妆给搞出来的,更不是像陈果果那样,拥有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她就是她,如假包换。 这一点,所有见过红尘的人,都可以肯定。 就因为肯定,所以这些人才搞不懂,红尘怎么就不老? 难道,她真是长生不老的仙人? 楚西西很希望红尘,能解开她不老的秘密。 红尘当然不会说,只是冷笑。 “唉,不说就算了。” 楚西西叹了口气:“换个话题聊聊?” 红尘很想告诉楚西西,她来这儿不是聊天的,而是来杀人的。 既然楚西西在保护宋慧乔,那么她就杀不了宋慧乔,本来该调头就走才是。 可她却鬼使神差般的点了点头:“聊什么?” “暂且不管四十多年前,你就是宝岛那边很多人的信仰了,已经完全被神话,在那边站在了绝对制高点。如果说你率领飓风来大陆兴风作浪,还是出于帮助某股政治力量的话,那么我想不明白的是,依着你的身份,你现在怎么会甘心给西方人做打手,去做人家的驱魔者,甘受驱使呢?” 楚西西说出了她心中的疑问。 她这个问题,也是很多人想知道的。 包括已经死去的郑腐。 飓风再次登陆大陆,就是郑腐在暗中一手促成的。 那时候,他是以峭壁大首领身份跟红尘洽谈的。 当红尘答应来大陆后,本该按照他的意思,专心对付沈银冰,连高飞都不能招惹才对--毕竟,四十多年前飓风战败后,红尘可是答应此生绝不会再伤害一个华夏人的。 可事实上,红尘在现身大陆后,就接连杀了韩玄、还有两个舞娘。 然后,她是驱魔者的身份,曝光了。 依着红尘的超然身份,她怎么可能甘心被人奴役呢? 楚西西提出这个问题后,红尘嘴角狠狠抽了几下,良久后,才低声问:“我如果不说呢?” “我也没什么办法。最多,也就是再换个问题。” 楚西西一点也没有勉强。 “最后一个问题。” 红尘抬头,看着西方,喃喃的说:“天快黑了,他们,差不多已经死了。” 第2063章 天造上人! “他们?” 楚西西的脸色一变:“他们是谁?谁快要死了?” 红尘淡淡一笑:“你知道我说的他们,是什么人。” 楚西西伸出舌尖,舔了舔舌头,努力让自己的情绪,看起来很正常。 她当然明白红尘所说的‘他们’是谁。 除了前往白云观的高飞跟楚扬俩人,谁的生死,还能让红尘挂在心上? 楚扬在认识楚西西之前,就已经遭受过无数次的磨难,每一次要是换成别人的话,他都不会活到现在。 可他却活下来了,而起活的还很滋润。 那个男人,怎么可能会死呢? 如果他非得死去的话,那么也只能是在她先死后。 更何况,跟他一起去白云观的,还有个高飞呢? 要是换成别人,说楚扬会死时,楚西西觉得这是在开玩笑。 可这句话是红尘说出来的,而且语气,神态,看起来是那样的淡然自若。 像红尘这种身份的人,实在没必要用这种话来吓唬楚西西的。 最主要是,在她说出这句话后,楚西西感觉心脏咚的一声大跳,有些窒息感。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在吓唬你?” 楚西西表面很镇定,可红尘却从她舔舌头的动作中,敏锐捕捉到了她的心慌。 楚西西双眸微微眯起,缓缓的反问道:“你觉得,当世有谁,能杀得了他们两个人?” “如果他没有出现的话,除了地下楼兰的女王,应该没谁能杀得了他们。” 红尘轻笑一声:“可他来了。” “他是谁!?” 楚西西的声音不高,却有了无法控制的急促。 “唉。” 红尘悠悠叹了口气,说:“你应该听说过流波山的传说吧?” “我当然听说过。” 楚西西脱口说出这句话时,声调忽然一变:“你、你是说,那个能杀他们的人,是来自流波山?” 红尘抬头,看着西方最后一抹被夕阳余韵,眼神中有了迷离神色:“山海经中记载,在浩瀚的东海中,有一座生活着仙人的山,这就是流波山。仙人们有个共主,就像亚特兰蒂斯的宙斯王那样,被尊称为‘天造上人’。” 说到这儿后,红尘闭上了嘴。 楚西西嘴角动了好几下,都没有催问她。 过了很久,在夕阳的余韵也消失,有星星亮起时,红尘才继续说道:“天造上人,不但是流波山的共主,同时也是天、人两届的共主。人道能出现在轮回六道中,本来就是流波山仙人们无聊时创造出来的游戏。” 就像龙云儿所说的那样,流波山的仙人们在刚创造人类时,就是为了好玩。 不过后来却因为喜欢、参与这个游戏的仙人们越来越多,所以导致流波山的仙人分为几派。 任何环境下,只要有了派系,就会有斗争。 仙人们为游戏产生的尔虞我诈,让天造上人感觉很反感,早就决定要让人类消失,不过有的仙人却还没有玩够,不希望人类文明就此为止,所以派遣天人入世,抵抗能消灭人类的危机。 高飞,就是从流波山派来尘世间,抵抗危机的使者。 因为高飞入世后的所作所为,违背了天造上人结束游戏的意愿,更不愿意看到仙人们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所以一怒之下决定亲自入世。 “如果不是天造上人,跟西方神祗的意愿达成一致,我又怎么可能成为驱魔者,甘心被美杜莎所奴役?” 把自己所知道的,简单讲述了一遍后,红尘末了才笑了笑,说:“华夏大陆组成的守护者,经过数年的努力,只探听到了一些看似神秘的传说,还很好笑的给高飞寻找了一些盟友,可压根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徒劳。” 指着雪地上那些尸体,红尘轻声说:“在他们死时,你男人还有高飞,差不多应该看到天造上人了。他们会死,白云观的观主,也会死。姓杜的道士,泄露天机太多了。” 看着发呆的楚西西,红尘脸上浮上了怜悯的神色:“我真不忍心告诉你这些,因为你还幻想着,能回到玛雅新城,跟楚扬过你想要的生活。可一切,都晚了。” “胡说,你胡说!” 发呆的楚西西,忽然猛地扑向了红尘,嘶声喝道:“胡说,你胡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什么流波山,也没什么亚特兰蒂斯、美杜莎,一切都是装神弄鬼!” “既然你觉得我是在胡说,那你为什么这样害怕呢?咯,咯咯。” 现在楚西西的神智有些发狂,错乱,依着红尘的本事,完全可以趁机把她毙于爪下,可红尘并没有动手,而是咯咯的娇笑着,身形一晃,好像鬼魅般的飘了出去。 楚西西吼着,继续扑向她。 红尘退的更快,娇笑声犹如银铃,本来该很动听,可却偏偏带着一股子阴森森的意思,惊起了远处树梢上的寒鸦,嘎嘎的叫着飞向了夜空中。 噗通一声,全力猛追红尘,好像要把用牙齿撕碎那样的楚西西,被一棵果树的树根绊倒在了雪地上。 等她迅速爬起来时,红尘已经消失在了夜里,却有凄厉的歌谣声传来:“迷雾散,人断魂,人断魂,迷雾散……” 迷一样的浓雾,终于在太阳完全落下西山后,轻飘飘的散开,露出了夜空,星辰,还有白云观后观精舍院内的假山,竹林。 高飞就像一尊雕像那样,盘膝坐在悬崖边上,一动不动。 他的头发,眉毛衣服,还有地上的死人,死狗尸体上,都落满了白霜。 没有楚扬。 在猎犬从浓雾中扑上来不久,楚扬就失足坠崖。 这种环境下,能保留一个全尸,已经是很不错了。 雾散开,前观照明灯的灯光,也洒了过来,白苍苍的没有一丝生气,就像呆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高飞。 直到一个瘦削的人影,就像由残雾般聚成的那样,很不真实的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喉结才动了一下,声音干涩的问道:“你、你是谁?” 那个人背对着光,看不清模样,好像是穿着一身黑色的袍子,站在那儿木桩般的看着高飞,就像没听到他的问话。 “你是谁?” 高飞第二次问出这个问题时,语气要明显流畅了很多。 就像有流星一闪而过,那是那个人的目光在闪烁,仍旧没有理睬高飞。 “杜道长呢?” 高飞第三次问话。 这一次,黑袍人说话了:“死了。” 顿了顿,他又说:“在你们走进那扇月亮门时,就死了。” 这个人说话的声音,很清朗,却又很生硬,听在高飞耳朵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就像有人拿着铁锨在沥青路上拖,又像是老鼠在啃桌腿。 “死了?” 在从老三那儿看到杜道长留下的那封信时,高飞就预感到他凶多吉少了。 后来跟楚扬一起走进八卦阵中后,更知道他没有活着的可能了。 可是在听到黑袍人说出他死了的话后,高飞心中还是腾起一股子伤感:“你--杀了他?” 黑袍人淡淡的说:“他泄露的天机太多了,已经到了非死不可的地步了。” 高飞沉默,片刻后才问:“我,还有楚扬,也是必需得死的?” “你们不死,就会影响我接下来要做的事。” 黑袍人这样回答。 高飞紧紧的咬了下嘴唇,声音沙哑的问道:“你,究竟要做什么事?” “游戏,是该结束的时候了。” “人类生存的游戏?就是那个跟流波山传说有关的游戏?” “这个游戏,已经玩了数万年,无非就是俯览人类勾心斗角,打打杀杀,除了破坏地球的生存环境之外,并没有给世界带来任何的好处。” “你好像造物主,说话的口气。” 高飞笑了,牙齿上带着血:“很像是神仙。” “我是不是造物主,是不是神仙,这对你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黑袍人说着,身子缓缓向高飞飘了过来:“重要的是,你没机会完成别人赋予你的使命了,是时候该回去了--走吧,走吧,做人那么累,有什么意思呢?” 在黑袍说出‘走吧,走吧’时,盘膝坐在那儿的高飞,忽然张嘴打了个哈欠,接着就用力甩了几下脑袋。 看他的样子,竟然很想睡觉,却又不愿意睡觉,强撑着抬起头,努力瞪大眼睛盯着越来越近的黑袍人,右手的杀胡刺慢慢举了起来。 平时,高飞举起杀胡刺,就像举起他的手掌那样轻松自如。 但现在看上去,小小一把杀胡刺,在他手里却像是重逾千斤,每往高里抬起一寸,都是那样的困难。 “是该走了,你本来就不属于这个肮脏的世界。还是回流波山吧,那儿才是你该去的地方。那儿,有四时不谢之花,天蓝水清,仙女如云……” 黑袍人喃喃的声音,就像是在梦呓那样轻柔。 高飞刚举过肩膀的杀胡刺,无力的垂了下来。 他努力瞪大的眼睛,也急促的眨巴了几下,终于闭上。 接着,慢慢低下了头,有轻微的鼾声响起。 “迷雾散,人断魂,生天路,慢遥遥。” 黑袍走到高飞面前时,嘴里的梦呓变成了歌谣,摇篮曲那样,基本都是用鼻音发出来的,好像母亲在哄着孩子睡觉那样。 可他藏在黑袍中的右手,却慢慢的举了起来。 随着他右手的举起,袍袖缓缓的落下。 如果高飞现在没有睡过去的话,在看到这只手后,肯定会想到一个死人:燕魔姬。 黑袍人的手,就像燕魔姬在变形时的手那样,瘦骨嶙峋的没有一点头,皮肤发黑,松弛,显得五指格外的长,尤其是指甲,更是在前观照过来的灯光下,闪着蓝汪汪的色泽。 深吸了一口气,黑袍右手正要对着高飞头顶落下时,忽然月亮门那边传来一声吼叫:“高飞!” 下意识的,黑袍猛地回头看去。 他看到了一个光头,正从月亮门那边飞速向这边扑来。 猛地,黑袍的眼神凌厉起来,不过不等他做出任何动作,忽然听到了一声轻笑。 那是高飞的笑声,充满了得意的奸诈。 利器破空时发出的咻咻声,随即从黑袍小腹下响起。 第2064章 血里有毒! 黑袍转身看到一个光头时,并没有把光头当回事。 光头,无非就是在罗公塔那边守墓的老实和尚罢了。 昔日在华夏兴风作浪的老实和尚,也算是一号人物了,不过自从他归隐白云观后,就从江湖大鳄变成了小弟,就连沈银冰都能狠狠欺负他,更是在他古稀之年让他变成了老太监。 有人觉得,老实和尚现在就是个不起眼的悲剧小人物。 黑袍也是这样认为,所以从后观悬崖来到白云观后,明明知道老实和尚就在那边树林中,却没有去尿他--就算他终于赶来了又能怎么样? 除了让地上多一具尸体之外,这个贪生怕死的老秃驴,还能起到什么作用? 不过老实和尚的出现,还是引起了黑袍的极度不满,毕竟他已经‘劝说’高飞睡着了,正准备送他回家时,老秃驴的一声喊,肯定会把他惊醒的。 任何引起黑袍不满的人,都得死。 忽然转身的黑袍,看着老实和尚的眼神猛地凌厉起来,只是不等他做出啥动作,身前地上的高飞,忽然发出一声得意的狡诈轻笑。 接着,利器破空时的咻咻声,就从黑袍小腹之处响起。 本能的,黑袍就以为这是高飞在趁机暗算他,却没有时间去想,高飞就在他身前,就算拿杀胡刺来刺杀他,这么近的距离,怎么可能发出破空声? 如果是换成别人,在分神(回头看老实和尚)时,要想躲开这么近距离的暗杀,肯定是在痴人说梦,毕竟搞暗杀的是高飞,一个武力值接近顶峰的家伙。 不过对于黑袍来说,倒不是太大的问题,只是冷笑一声,也没看他做出什么躲避动作,本想拍下高飞脑袋的右手,虚影般的一晃,就把已经刺到他衣服的利器,一把抓住了。 黑袍有绝对的把握,在抓住高飞的杀胡刺后,仍然能抢在他做出正确反应之前,左手拍下去,送他回家。 某人在暗杀别人,兵器被抓住后,第一反应就是继续用力前刺,或者猛力后撤,这两种情况本来都很正常,可在黑袍看来却是错误的反应。 兵器被抓住后,前往不要试图夺回兵器,或者全力前刺,应该立马松手,滚向一边--这才是黑袍认为的正确反应。 高飞会有什么反应? 在黑袍头还没有转回去,左掌已经狠狠拍向高飞的脑袋时,他脑海中忽然闪过了这个念头。 “呃!” 一种要比针扎厉害千百倍的剧痛,就在黑袍已经扭过头来时,从他左肋下第三根肋骨间过电般传来,使他猛地发出一声闷哼,随即全身肌肉骤然收缩,闪电般向右侧晃去。 就在他要送高飞回家时,一把兵器竟然很突兀的刺进了他左肋。 如果他闪避的动作再慢上半秒钟,那把兵器就会顺着第三根肋骨,斜刺里刺中他的心脏。 是谁刺中了我? 高飞的兵器,明明被我抓在手中,他还没有做出本能的反应(前刺或者后撤),又怎么可能会做出刺我要害的动作? 黑袍鬼影般的向右一晃时,高飞心中却大叫了一声可惜。 高飞真没想到,黑袍的反应竟然这样快,杀胡刺刚刺进他身体,只需给再有零点零一秒的时间,就能直接贯穿他的心脏了,他却及时躲开了。 不过可惜这东西,是当不了什么的。 最好的暗袭机会失去后,高飞随即向前猛地一撞,杀胡刺由下至上,在惨淡的灯光下,划出一道森寒的锋芒,迅即无比的撩向黑袍两条腿之间。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高飞背后的悬崖中,也传来一声清朗的笑声,一个人影就像苍鹰那样,悠忽从悬崖下腾起,对着黑袍居高临下狂扑过来,右手中的皮带就像一条恶龙那样,狠狠抽向了黑袍的脸。 这个忽然苍鹰般从悬崖上腾空而起的人,是楚扬。 看到早就失足坠崖死了的楚扬后,黑袍一下子全明白过来了。 楚扬没有坠崖,他假装坠崖,发出惨叫,让高飞悲愤交加,势若猛虎般的残杀那些猎犬、白板,从而给黑袍造成只要对付高飞一个人,实在没必要牺牲太多手下的假象,所以才停止了八卦阵,准备亲手送他回家时,高飞、楚扬俩人,却选择了最好的时机,对黑袍突袭。 这一切,都是俩人的阴谋,为逼迫黑袍出来的阴谋诡计。 黑袍抓住的那把兵器,也不是高飞的杀胡刺,而是楚扬的残魄军刺。 怪不得兵器在那么近的距离,会发出摄人的咻咻声,是以为楚扬从悬崖下甩出来的,高飞很配合的低头让过罢了。 看到楚扬手中挥舞的皮带,就像蛟龙般狠狠抽下来后,黑袍没有丝毫犹豫,抬手就把军刺对着他狠狠甩了过去。 楚扬人在半空,下面就是百丈深渊,黑袍有绝对把握,能逼得他先自救。 除非,楚扬使出两败俱伤的打发,就是不顾军刺,死也要用皮带抽烂黑袍的脸,要不然他只能自救。 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楚先生才不会傻乎乎的跟人同归于尽呢。 更何况,现在已经成功逼出藏在浓雾中的黑袍,楚扬不认为他能挡住自己跟高飞的联手--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挡住楚扬高飞的俩人的联手进攻,就算是莫邪征东也不行! 黑袍当然更不行。 所以楚先生才不会跟他硬拼,只能扑击的动作一凝,抬手一招,把军刺抄在了手中。 楚扬的扑击动作变缓,正是黑袍所想要的效果,甚至在军刺甩出去后,他看都没向那边看一眼,就平地一个后空翻,用最快的速度后退。 不得不说,黑袍在中伏后的反应相当快,而且除了抓错兵器之外,每一次都是那样准确无比,包括这次后退。 跟突现的楚扬,一上一下进攻黑袍,是高飞刺杀黑袍的最好机会。 只是黑袍正确的快速反应,再一次让他功亏一篑--杀胡刺,只来得及从后空翻的黑袍背上,长长的划出一道。 鲜血飞溅,却不致命。 高飞心中再次大叫一声可惜,左手拎着裤子,屈膝一个千翻,就像刺猬那样,快速滚到了黑袍面前,杀胡刺仍以刁钻的角度,刺向他小腹。 楚扬这时已经落地,上身衣服还好些,下面却只有一条短裤--两个人的腰带,被连接在了一起,他在假装失足坠崖时,就是抓着皮带的,皮带的一头在高飞手中。 为了能骗过黑袍那些狗子手下,楚先生也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毕竟这么冷的天,中穿着短裤掉在悬崖后面那么久,肯定不容易的。 接连被高飞刺伤的黑袍,愤怒异常的吼叫一声,猛地抬脚踢开高飞的第三击,正要趁势把拎着裤子不方便站起来的高先生扑倒在地,大家展开近身肉搏时,老实和尚拍马杀到了。 白须飘飘中,右掌先到,重重击打在了黑袍背后。 老实和尚虽然在沈银冰手里吃了大亏,可人家不在乎,得道高僧嘛--当然了,最主要的就是他年轻时所下的那两个蛋,对于他现在来说实在任何用处了,被割走后,反而能杜绝他对红尘的最后一丝留恋,可以潜心修行。 老实和尚在这段时间的潜心修行,可不是白费的,一掌拍在黑袍背上后,让他哇的一声就喷出一口鲜血,冲着再次腾身扑来的楚扬。 “快躲,血里有毒!” 老实和尚及时大喝一声。 身在半空的楚扬,还有在地上打滚的高飞,立即迅速左右避开。 出家人是不打诳语的,老实和尚既然说黑袍喷出的鲜血中有毒,那么就肯定有毒,说不定比硫酸还要厉害,要是把脸蛋给弄花了,那以后活着还有啥意思? 老实和尚先把黑袍打伤,又及时提醒高飞俩人躲开的行为,让黑袍异常痛恨他,索性不管高飞他们,嘶声怪叫一声,转身扑向了他。 惨淡的灯光下,黑袍脸色狰狞无比,就像要吃人的厉鬼那样。 老实和尚绝对是那种经历过大阵仗的人,当然不会被黑袍吓人的模样给吓住,尽管他也看出自己不是人家的对手,可仍旧没有丝毫退缩,再次大喝一声,不退反进,全力扑向黑袍。 他很清楚,只要能缠住黑袍,给高飞俩人一点重新调整的机会,凭借三个人的力量,黑袍今天插翅也别想逃离白云观! 砰的一声闷响中,俩人狠狠撞在了一起。 其间,还夹杂着老实和尚的惨哼声,他就像被疯牛一蹄子踢飞的斗士那样,直直的向后飞去,人在飞行中吐出了一溜鲜血。 对于老实和尚的奋不顾身表现,高飞俩人当然明白,他们在躲开黑袍的毒血后,也在第一时间就要再次扑上来,可这时候却有几条猎犬,四个白板黑衣人,悄无声息的杀到了。 没有了浓雾的掩护,无论是白板面孔黑衣人,还是那些没舌头的猎犬,对高飞俩人来说都算不了什么,用不了太长时间就能把这些苍蝇给解决掉。 但这点时间,对于黑袍来说却是很关键的:趁着手下缠住高飞俩人时,他没理会受伤的老实和尚,而是直接扑向了月亮门那边。 牺牲手下,来换取自己逃窜的机会,这可是有大智慧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 老实和尚当然不甘心他就这样逃走,翻身刚跳起来,眼前却猛地一黑,再次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原来,刚才他全力跟黑袍相撞后,不但断了几根肋骨,内脏也被撞得移位了,导致他压根无法在段时间内恢复正常。 当然老实和尚可不是吃醋的,全力相撞会给黑袍造成一定的伤害,不过从他仍能狂奔来看,确实要比老实和尚厉害很多。 就在老实和尚很不甘心的喷出一口鲜血,要瘫倒在地上时,一条猎犬抓住了这个机会,幽灵般的扑了过来,张开的嘴巴里,白牙闪着森寒的光芒,腥臭气息更浓。 “我命休矣!” 当下没有丝毫力气的老实和尚,心中哀嚎一声,闭上了眼。 第2065章 一只断掌! “嗷!” 就在一只猎犬趁机扑到老实和尚面前,张开腥臭的嘴巴狠狠咬下来,老和尚闭眼等死时,这只猎犬的嗓子里,发出了它失去舌头后的最后一声哀鸣。 一条皮带,及时毒龙般的卷住了这只猎犬的脖子,把它狠狠甩下了悬崖。 是楚扬及时出手,救下了老实和尚。 没有了浓雾的掩护后,那些白板黑衣人,外加几条残喘苟活的猎犬,就算他们之间配合默契娴熟,进攻犀利,但被高飞俩人用最快的速度干掉,却是他们唯一的下场。 可只干掉几个白板黑衣,还有几条猎犬,却不是楚扬俩人所希望的。 他们废了那么大的力气,楚扬更是在悬崖下冻了小半天,当然是想干掉那个黑袍。 根本不用多想,俩人都能猜到黑袍,才是他们剥开迷雾,找到谜底的重要人物。 不管是干掉他,还是逮住他,都是高飞俩人所希望的。 所以在看到他转身就跑后,心里就特别着急,哪怕是一个人去追也行啊。 可是那些白板黑影,还有那几条猎犬,却发了疯似的,不顾自身生死全力攻击高飞他们,让他们无暇去追赶黑袍。 最多,也就是让楚扬勉强腾出手来,一皮带把那条要咬死老实和尚的猎犬,给甩下悬崖罢了。 人要是拼了命,武力值都会飙升几倍的,更何况这些白板黑衣,本身功夫就不俗,所以等高飞拼着两败俱伤的危险,把一个白板黑衣、外加一条猎犬干掉时,黑袍已经扑到了月亮门那边。 这次要是让黑袍跑了,要想再找到他,那绝对是难于上青天了。 可无论是高飞,还是楚扬,要想解决那几个不要命的白板黑衣,都不是短时间能做到的,所以只能眼睁睁看着黑袍扑出月亮门,只能心中长叹,全心解决当前的麻烦。 “啊!” 就在老实和尚无力的瘫倒在地上,高飞楚扬俩人无奈先解决眼前麻烦时,已经扑出月亮门的黑袍,却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叫声。 砰的一声,一脚把最后那条猎犬脑袋踢碎后,高飞迅速扭头向那边看去,黑袍已不见了,换成了一个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正是唐鹏。 高飞楚扬俩人狂喜,齐声喝道:“快,拦住他!” 唐鹏的身子却晃了一下,倚在了月亮门上,手里的军刺也垂了下来,左手捂住了右胸。 看到他这个样子后,高飞俩人心中一沉。 他们当然能看得出,唐鹏好像受伤了的样子。 唐鹏的确受伤了。 在接到荆红命的电话后,唐鹏就用最快的速度赶来了白云观。 等他驾车硬闯过售票亭,找到后观精舍的月亮门这边时,黑袍恰好从里面扑出来。 唐鹏不认识黑袍,所以肯定不会因为看到有人跑出来后,就直接痛下杀手。 黑袍或许认识唐鹏,不过他在急于逃命时,当然没想到唐鹏会出现在这儿。 黑袍直接对他痛下杀手,只是在逃跑时的看到有人出现在面前,一种本能的反应而已,趁着不明所以的唐鹏闪避时,忽然抬手一掌,狠狠拍向了他心口。 遭到黑袍的猝然偷袭后,唐鹏才猛地意识到了什么,再想躲开却已经慢了一步。 要说唐鹏也是那种狠人,电光火石间确定自己无法躲后,索性不躲,只是尽可能的拧腰避开要害,同时军刺当刀用,狠狠砸向黑袍拍在自己心口的右手。 唐鹏就像被大锤狠狠砸在了右肩时,军刺也把黑袍的右手,竟然齐腕砍了下来。 与其说是砍下来的,倒不如是砸下来的,毕竟军刺是三棱,最擅长的就是点、刺,不能像刀子那样削苹果啥的--所以,唐鹏拼着受伤时,狠力砸下后,竟然硬生生把黑袍右手斩断了。 任谁的手掌,就像熊掌那样被硬生生的切下来后,都会疼痛万分的,哪怕这个人是黑袍。 不过黑袍终究不是一般人,突遭重创后,竟然能忍住没有跟唐鹏死拼,而是咬紧牙关,脚下不停的冲罗公塔方向狂奔而去。 等唐鹏经高飞提醒,要拦住他时,才感觉得右胸传来的剧痛,让他眼前阵阵发黑。 黑袍虽说右掌被切断,可在逃命时的这倾力一击,也不是毫无防备的唐鹏能受的了的。 不过唐鹏也知道,黑袍受伤比他还要严重,身子刚刚倚在月亮门上,就猛地咬牙,军刺交到左手,一个箭步追向了黑袍。 “快,报警,快去报警,有人擅闯白云观了!” 这时候,前观那边才传来纷沓的脚步声,还有老三等人的大吼大叫。 唐鹏却没有管这些人,只是用最快的速度追向黑袍。 到现在为止,他都不知道黑袍是谁。 不过,既然高飞说要拦住他,那么唐鹏就得拦住他。 更何况,黑袍也是趁着他猝不及防下,狠狠打了他一掌的,这对从不吃亏的唐先生来说,也是个很难接受的现实。 唐鹏,黑袍,俩人相距十数米,一前一后快如奔马那样,很快就消失在后观的夜色中。 等老三他们咋咋呼呼的拿着手电跑到月亮门这边时,院子里的战斗已经结束了,楚扬把最后一个被串在军刺上的白板黑衣,随手甩下了悬崖。 “啊,高先生!” 等高飞冲到月亮门前时,刚避开楚扬的老三,连忙叫住了他。 高飞现在当然没空去理睬老三,正要闪身擦着他身子跑过去时,却又猛地停步,弯腰从地上拿起了一个东西。 “手、手!” 老三的手电,随即照在了高飞手中的东西上,立马就是一哆嗦,手电掉在了地上:哥们虽然是个假道士,可却是个良民,啥时候看到过被活生生切下来的手掌了? 老三等人有这反应,也是很正常的,高飞当然不会笑话他,只是问道:“知道后观的照明灯……”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眼前一亮,老三的一个同伴,把后观的照明电闸合上了,高度数的射灯,把精舍院子里也照的雪亮。 “去报警吧,在警方赶来之前,大家最好是躲在屋子里,别论走动,今晚白云观有危险。” 高飞顿了顿,又说:“报警时,别忘了告诉警方,就说杜道长出事了。” “啊,杜道长怎么了?” 老三下意识的问出这句话后,不等楚扬说什么,就猛地转身嘶声叫道:“快,快去前面等候警方!老六,再次报警,就按高先生说的去说!” 老三等人在白云观混那么久了,自然也不是白混的,很快就从断手、高飞的话语中察觉出了什么,知道有些事他们最好别掺合,只要按照高飞所说的去做就好了。 很快,十几个负责巡夜的人,就在老三的带领下,走了个干干净净,刚刚有了些生气的后观,气氛重新变得阴森起来。 看了眼罗公塔方向那边,高飞拿着那个断掌,转身走进了月亮门内。 现在黑袍手掌被切下来一只,又有楚扬协助唐鹏去追杀他,高飞已经没必要在去了,更何况,他也不敢保证精舍院子里还有没有藏着敌人。 别忘了老实和尚受伤躺在那儿了,杜道长更是不知死活,都得需要高飞留下来照看这边。 “他还是逃跑了。” 高飞走到老实和尚面前时,他从地上爬了起来,不住的咳嗽着,嘴角有血流下来。 “可他却留下了一只手。” 高飞举起断掌晃了晃时,眼神却是一凝。 黑袍出现时,曾经用怪异的语调说过一些话,高飞马上就猜到,黑袍那些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应该具备一定的催眠能力。 自从被莫邪征东改造过身体后,高飞不但百毒不侵,对催眠之类的小技俩,也具备了一定的抵抗力,所以在发觉黑袍的意图后,就将计就计装做被催眠的样子。 却在黑袍要抬手拍死他时,跟楚扬同时发动了偷袭。 随后在跟黑袍的厮杀中,高飞清晰看到他的手掌,就像鬼爪那样可怕。 但现在,这只手掌却已经变成了正常人的:干净,皮肤白,手指修长,很适合去弹钢琴,就像女人的手那样。 这只手,才是黑袍的本来样子。 老实和尚看了眼手掌,哑声问道:“你看清他的模样了没有?” 高飞摇了摇头:“没看清。就是算是看清,也肯定不是本来面目。” 老实和尚点了点头后,再次捂着心口咳嗽了起来。 他在跟黑袍死撞了那一下后,受伤很重,要是换成霍天晴的话,估计当场就得吐血身亡。 “应该没什么敌人了。” 高飞站在原地,借着越来越亮的射灯看了一圈,抬脚走向了杜道长所居住的住所。 他刚走到门口,就嗅到了一股子血腥气息,心中叹了口气。 尽管他早就想到老杜会凶多吉少,可在嗅到血腥气息后,还是心生悲哀。 虽说他此前跟老杜打交道,那牛鼻子装神弄鬼的时候居多,还曾经把高飞困在八卦阵中大半夜,可他终究是为了高飞好,更是解红颜的亲生父亲。 就在高飞心中伤感时,一声低低的吟唱,从房间内传来。 高飞眼睛猛地一亮,抬脚冲进了屋子里。 他能听出,低低的吟唱是老杜发出来的。 老杜还没有死,是受伤了。 只要老杜还没有死,高飞就能有把握救活他。 屋子里长的灯,是油灯。 高飞扑进屋子里后,刚腾起的欣喜,立马就被一盆冷水浇灭:在那幅《老子骑牛出关图》下面的地上,躺着一个--是个人吗? 这个他的四肢,已经不见了。 不是被人砍掉的,而是被野兽硬生生撕咬的。 黑袍带来的猎犬,把这个人的四肢,硬生生撕咬,吃下了好多。 他没有失血而死,肯定是黑袍不想他就这样轻易死去。 花白的头发,完全披散了开来,被鲜血粘住了半张脸。 察觉出有人进来后,这个人艰难的抬起了头。 看出是高飞后,他竟然笑了:“呵、呵呵,我、我就知道你肯定会赶来的。你没、没有让我失望。” 这个人,自然是杜道长了。 第2066章 黑袍到底是谁? 看到杜道长变成了这副惨样,高飞不忍再看。 把外衣盖在杜道长身上,高飞盘膝坐在地上,把他抱在了怀里,低低的声音中满是愧疚:“我来晚了,对不起。” 老杜受伤那么重,却依旧在笑。 很欣慰的那种笑,尽管这笑声如同声音那样,有气无力:“呵,呵呵,你其实不该来的。我也不希望你能来,都是荆红命多事。” 高飞把粘在老杜脸上的花白发丝,轻轻拨到了一旁:“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你今天会有大难?” “我能掐会算的本领,向来都很出彩的。” 都到这种地步了,老杜还在显摆他能掐会算。 高飞却没有笑,只是觉得鼻子发酸,吸了一口气:“你可以不必这样的,对不对?” 高飞说的没错。 老杜在告辞荆红命回白云观时,就明显察觉出了什么,他完全可以从容去别处,而不用回白云观对付黑袍的。 “每个人来这个世界上,都有一定的使命,包括那些一出生的傻子,他们之所以出现,就是因为在前世时,他们的父母亏欠了他们太多,所以这一世才来要债。” 杜道长感受到背心传来一阵热量后,就知道高飞这是在用特殊手法给他按摩后背穴道,本想阻止他别浪费力气时,却觉得这样说话的声音大了许多。 高飞艰难的笑了笑,说:“你是道士啊,怎么总是学佛门那些因果呢?道士,不就该拿着朱砂,端着狗血,背着桃木剑,满世界的降妖捉怪、替人看风水来骗吃骗喝吗?” “佛本是道啊,佛道两门在根本上是相通的,其实佛家在刚传来中原时,为了赢取华夏人的好感,在翻译佛经时,引用了大量的道家学说。” 咳嗽了几声后,杜道长才说:“好了,现在没时间跟你聊这些了。我来这个尘世间的使命,就是希望能制止黑袍兴风作浪。” “唉。” 不等高飞说什么,杜道长叹了口气,微微眯着眼低声说:“为了‘恭候’他的大驾光临,白云观准备了好多年,不断完善八卦阵,可最终--黑袍,绝对是不世出的奇才,也早就知道他会有这么一天,所以提前训练了一批瞎子、瞎狗。” 从老杜的絮絮叨叨中,高飞慢慢明白了过来:后观流传好多年的八卦阵,就是为了给黑袍准备的。 也可以这样说:早在老杜之前,白云观观主就预算到,黑袍会出现在后观,所以各代观主,不断完善八卦阵,希望它能困住那个大魔头,铲除掉这个大祸害。 经过那么多年的准备,所以老杜才有了强大的信心,在察觉出今天是个不一般的日子后,还是回到了白云观,静候他生命中的大敌出现。 能够被陈天寿指定为七杀的新一代大首领,这本身就证明老杜拥有不俗的武力值,再加上有八卦阵的协助,他觉得完全可以跟黑袍一战了。 可让杜道长没想到的是,白云观苦心经营那么多年的八卦阵,竟然没有困住黑袍,他也没能挡住黑袍,这才落到了当前的悲惨模样、 白云观在给黑袍挖坑,恭候他大驾光临之时,黑袍也在处心积虑的要破掉八卦阵,这才有了那些瞎子,瞎狗。 事实证明,白云观失败了。 可是老杜不想让高飞知道:黑袍之所以能顺利闯过八卦阵,都是因为高飞被困在阵中时,黑袍就在别处偷看……要不然的话,他绝不可能这样肆意践踏白云观数代观主的心血。 毕竟杜道长在困住高飞时,只是启动了困字决,没有浓雾的弥漫,旁观者完全可以从中看出一些什么的。 上次为困住高飞而演阵,却有可能被黑袍在暗中偷看,这对老杜来说,算不算是泄露天机? 足够致命的泄露。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老杜现在已经明白了,就算没有泄露这些,黑袍同样能达成目的--因为,黑袍本来就是他所知道的人中,最有可能闯阵成功的人选。 听出老杜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弱后,高飞提醒他:“先别说了,留点力气好好睡一觉,等醒来后就--” 老杜打断了他的话:“醒来后,我又能怎么样?” 是啊,就算老杜听从高飞的话,现在好好睡一觉,被救治醒来后,曾经仙风道骨的杜道长变成了这样,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高飞沉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老杜的话。 “替我,好好招呼红颜,她被命运折磨了半辈子,也到了该安稳的时候了。” 老杜说出了他最想说出的话。 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也不管他有多么的不在乎生死,命运坎坷的解红颜,却是他唯一的牵挂。 “她会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我保证。” 高飞抿了下嘴角后,才试探着低声问道:“你知道黑袍是谁,对不对?” 老杜看着高飞,沉默了片刻才说:“知道。可是,我不能告诉你。” 高飞皱眉:“为什么?难道你还怕什么泄露天机?” 就算说出黑袍的真实来历,是所谓的泄露天机,可老杜都要快死了,还怕什么呢? 老杜摇了摇头,低声说:“你现在知道他是谁,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只能连累更多的人死去。如果我能说的话,今天早上,我就能告诉荆红命了。高飞,别着急,你早晚会知道他是谁的。” 高飞嘴角动了动,却没有说什么。 老杜好像看出,高飞对他这个答案不满意,想了想才低声说:“如果有一天,你听到何秀城死去的消息后,你再来这儿,掀开我坐过的蒲团,就能看到一些东西。可你必需得答应我,要等到那个时候。” “何秀城要死后?” 高飞眉头一下子皱起,意识到了什么时,老杜却说:“能不能帮我把老实和尚叫进来,我有话要单独对他说。” “好。我这就去。” 高飞知道,老杜要安排后事了,也没罗嗦,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把他放在蒲团上,站起身快步走出了屋子。 老实和尚就站在门前不远处,倚在一棵桂花树上闭目养神。 “杜道长让你进去一趟,他有话要对你说。” 高飞冲老和尚点了点头,不等他说什么,就到背着双手走向了悬崖边。 八卦阵停止运行后,并没有恢复原样,原先挡在悬崖前的围墙,也不知道藏到那儿去了,站在边上就能看到深不可测的山谷内,不断有轻雾在灯光下升起。 老杜为了不连累更多无辜者死亡,没有告诉高飞,那个黑袍到底是谁。 可他却偷漏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黑袍跟何秀城有关。 黑袍,跟何秀城到底是什么关系? 今天上午刚听何落日讲完那些故事的高飞,隐隐猜出了什么。 同时也意识到,老杜故意不说这些,也是很有道理的。 那么,何秀城什么时候才能死了呢? 该找个什么样的机会,干掉他呢? 干掉他的话,会不会像老杜所担心的话,会连累很多无辜者呢? 毕竟,侥幸成为贪狼狼主的沈银冰,已经给何秀城做出了榜样。 要想杀他,必需得在确定他的死,不会连累无辜者才行。 “唉。” 就在高飞想的有些头疼时,忽然就听到老实和尚夹杂着悲伤的佛号,从房舍那边传来:“南无阿弥陀佛!” 老杜,去了。 高飞双拳猛地攥紧,转身缓步走向了那边时,老实和尚已经开始念起了道家的往生咒:“太上敕令,超汝孤魂,鬼魅一切,四生沾恩,有头者超,无头者升,枪殊刀,跳水悬绳,明死暗死,冤曲屈亡,债主冤家……” 高飞走到桂花树下,就停住了脚步。 他不想再进去了,他怕自己控制不住,掀起蒲团看看下面有什么。 脚步声传来,楚扬跟唐鹏从月亮门内快步走了进来。 高飞没有问他们追没追到黑袍,因为楚扬失望的脸色,就已经说明了什么。 “杜道长走了,我们也该走了,警方差不多快赶到了。” 高飞迎了上去。 楚扬向房舍那边看了一眼,接着点头:“好,那我我们先走。” 高飞又问唐鹏:“怎么样,伤的不碍事吧?” “没事,就是骨折。” 唐鹏毫不在意的说。 “你怎么来了?” “我老师给我的通知。” “可惜你老师没有亲自赶来,要不然黑袍绝对跑不了。” 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高飞率先快步走出了月亮门。 白云观的前观内,已经是灯火通明一片,担心有人会发生意外,老三让人把所有照明都打开,所有人都集中在了一个大殿内,等候警方的到来。 楚扬驾车出了山门时,至少七八辆警车,呼啸着飞驰而来,在空旷的山谷中回响,让整座山都严肃了起来。 高喵喵也听到了警笛声,还能看到果林外公路上那些闪烁的警灯。 数十名警员,默不作声的抬走了那些尸体,没有哪一个来问问高喵喵他们,在仔细勘察完现场后,很快就撤走了。 就像没看到这些人那样,楚西西雕像般的站在门前,像望夫石那样眺望着远方。 高喵喵知道,她在等楚扬。 高喵喵就站在她身边,陪着她等,好几次,她都低声建议,楚西西亲自去一趟白云观,都被拒绝了。 保护何落日、高喵喵的安全,是楚西西的职责。 在没有绝对信得过,又有能力的人出现之前,她是绝不会离开这儿半步的。 夜深后,气温很低。 高喵喵很冷,觉得哪怕是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血液也快冻僵了。 就像她劝楚西西去白云观那样,楚西西也劝她进屋,不用站在外面。 高喵喵也拒绝了。 因为她忽然觉得,她也是在等人。 楚西西等的是楚扬,她等的却是高飞。 楚扬是楚西西的男人,高飞却是她的老板。 所以,高喵喵觉得自己当前的行为很可笑。 不过,当一辆车快速驶进果林,楚扬从上面推门走下来,楚西西几乎是呜咽着扑上去,高喵喵却没有看到高飞下来后,她的心,却猛地沉了下去。 第2067章 人不能忘本! 高喵喵一直以为,说好听点,她只是高飞的秘书而已。 说难听了,她就是任由高老板打骂的奴才。 她陪着楚西西在这儿傻站着,只是单纯的陪着罢了。 可在看到只有楚扬一个人从车上下来后,高喵喵的心却猛地沉了下来。 她这才知道,高飞在她心中,原来不是她所认为的那样,只是个努力榨取她存在价值恶老板,而是被她在不知不觉中,当做了为她挡风遮雨的那座山。 她呢,只是这座上的一棵树。 甚至,连一棵树都算不上,只能说是一棵草。 山要是崩塌了,草或许还能活下去,可没有了山的高度后,任何人都能轻易的把草踏在脚下。 所以呢,当兴高采烈的楚西西,让她进屋时,高喵喵拒绝了。 尽管楚扬说,高飞也平安回来了,不过是跟唐鹏去拜访一位前辈了,让她放心,可她还是固执的拒绝进屋,就站在楚西西刚才站在那儿往远处眺望的地方,抬着下巴看向远处。 高喵喵很希望,她也能在高飞出现后,能像楚西西扑进楚扬怀中那样,好像小鹿那般扑进高飞怀中,泪流满面的动人心扉--却没有看到,楚扬对她露出了苦笑,摇了摇头。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第二天红彤彤的太阳升起,高喵喵全身都几乎冻僵了时,高飞终于从一辆车上走了下来,带着满脸的疲倦。 马上,高喵喵就像她所想象的那样,小鹿般的跳着,小鸟般的欢呼着冲向高飞,展开双臂做出了投怀状。 那个该挨千刀的臭男人,却无视高喵喵眼眸中的惊喜、温柔、羞涩啥的,不等她拥抱住她,就一把把她推了个趔趄,还皱眉骂道:“发什么疯呢,走开!” 看到高飞后,高喵喵刚刚燃烧起来的热血,随着他这句话,这个动作,瞬间就冰冷了,先是一呆,接着垂下了头,来掩饰眸光中的怨毒恨意。 高飞才不会在意高喵喵是啥反应,推开她后就走进了屋子里,重重坐在了门后的沙发上。 屋子里有四组沙发。 何落日坐在套间门口,楚西西坐在东墙下的沙发上,楚扬把她腿子当做枕头躺在上面,睡得正香。 抬头看了眼窗外的高喵喵,何落日笑了,低声说:“她在外面等了你一个晚上。西西让她进来,她没答应。她很担心你的。 高飞给自己倒了杯热水,一口喝干后才说:“从她身上的霜雪,我能看得出。” “那你还这样对她?” 何落搞她?怪的问:“你就不怕伤了她的心?你们走后,我跟她聊过,能听出你现在有些器重她。既然觉得她有用,那为什么不好好对她?就算不像对待自己女人那样,但总该把她看做一个朋友,让她感受到你很在乎她吧?” “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却只局限于正常人。” 抬手,用拇指向窗外指了一下,高飞说:“可是她,不是正常人。如果我用正常人的方式对待她,她就会变的不正常了。” 何落日更加奇怪:“为什么这样说?” 高飞的回答很简练:“我要是真那样对她,就会让她心中快要死了的毒草泛青,并利用我对她的态度,迅速疯长,在彻底害了她自己的同时,也会连累我。” “不可能吧?” 何落日对高喵喵真的很有好感,要不然也不会这样关心她的事:“你怎么会看出她不是正常人?” 高飞不答反问:“如果你是她的话,我在那样对你后,等我要带你离开时,你会是什么反应?” 何落日想了想,才说:“就算必需得跟你走,可也会露出不满,让你明白你辜负了我的好意。” “对,这就是正常人的反应。等会儿,你就知道什么叫不正常的了。” 高飞放下杯子,站起来说:“我得走了。你如果愿意去冀南呆几天,我带你一起走。” 何落日笑着摇了摇头:“不用了,我发现我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那好,多保重。” “你路上也要小心开车。” “明白。” 高飞开门走了出去。 从进来到走,他都没有跟睡觉的楚扬俩人打招呼。 何落日也没感到有啥奇怪的,因为有些人的交往,就是这样的淡如水,不在意世俗礼节,他只是很有兴趣看高喵喵会是什么反应。 透过窗户玻璃,何落日看到了高喵喵的反应:当高飞走过去时,高喵喵马上就堆起最好看的笑容,为他殷勤的开车门,等高老板上车后,才快步绕过车头上了车,启动。 看着缓缓倒退出果林的车子,何落日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心想:看来,论起跟各种人交往,我比起高飞、楚扬他们还差很远。怪不得,他们都能取得让人羡慕的成绩,而我却坐在这儿养伤。 给何落日上了生动的一课后,高先生没啥得意的。 上车后就躺在了后座上,对开车的高喵喵只说了句‘根据导航仪去冀南’后,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其实,高喵喵也很需要睡眠,毕竟昨晚她可是一个晚上都没有睡。 但她不敢违逆高老板的意思。 因为刚才高老板对她的热情反应,使她猛地明白了双方关系,并没有因为她做事越来越出色,就让高老板欣赏她,从心里结纳她。 要想彻底取得他的信任,还得需要继续努力才行,比方疲劳驾驶,却要确保安全。 高喵喵这样想着,殊不知高飞也在心中叹气:唉,如果你能反驳一句,说你很累,需要休息,我也就对你减少一些防备心了,可你却只想尽可能的满足我的意思,这是摆明了还不死心啊。 好吧,等回到冀南后,就让沈狼主调教你一番吧,希望你能受的了。 想到娇滴滴的新婚妻子沈狼主后,高先生嘴角慢慢浮上一抹幸福的笑。 方大爷已经笑了一上午了,看着眼前车水马龙的繁华景象。 太阳虽然出的很不错,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可方立柱还是担心老头子会被冷风吹出个感冒啥的,几次求他回家:家里的太阳,照在身上也很暖和的,您要是嫌没人陪,可以去老年活动室啊,王奶奶他们都在那儿闲聊呢! 家里能看到这么多人吗? 老年活动室内,能看到这些来往的汽车吗? 这些人,可都是靠着咱方家村集团吃饭的! 这些来往的车子,不管是拉货的还是拉人的,可都是来给咱们送钱的! 老子我活了八十多岁,临走了才看到咱方家村日子红火起来,看一眼少一眼了,我怎么可能看够? 别再罗嗦了,再罗嗦我砸断你的腿子! 看到方大爷举起龙头拐杖来后,方立柱赶紧夹着尾巴跑了。 当然,他可不敢让老爷子独自呆在广场上,毕竟年纪大了,要是不小心摔个跟头啥的,那绝对是致命的。 老年人看着身体不错,可往往摔一跤后,生机就会断绝。 所以方立柱对如今成为方家村集团的二狗子,是千叮咛,万嘱咐,千万要关照好方大爷。 二狗自然是把胸脯拍的啪啪响,说会像太监伺候皇上那样,把方大爷伺候好的。 等方立柱走了后,方大爷就从广场长椅上站了起来。 “哟,我亲爱的爷爷,您这是要去哪儿啊?” 二狗赶紧搀扶住了他。 “你去忙你的,我想沿着路随便走走,不用管我。” 方大爷就想走走,最好是站在牌坊下面,双手拄着拐杖,就像国王巡视自己领土那样,审视每一个人,每一辆车。 身受重托的二狗,当然不放心老爷子自己去,说好说歹的要陪着他,并说啥这是政治任务(经过方大爷独自唬退一九七三那些人后,方家村的人更加意识到,这些看似行将就木的老人,才是社会稳定的磐石,需得尽可能的照顾好他们。) 方大爷也没再管二狗,拒绝他搀扶后,就顺着路边向牌坊那边溜达。 站在牌坊下面,方大爷愣愣的望着远处看了很久,才低低的叹了口气:“二狗啊,你说我们现在的日子咋样?” 二狗的回答,也很简练:“大都市那些漂亮姑娘们,如今都哭着喊着的要跟咱村的小伙子处对象呢!” “呵呵,我听说你小子的媳妇就是个大学生,你可要好好对人家,要不然我饶不了你。” 方大爷笑了。 “那是,我二狗绝对不会忘本的。” 二狗赶紧作保证。 方大爷忽然问道:“咱们方家村的本,在哪儿?” 二狗愣了下,才说:“村长说了,你们这些老人是本,还有就是飞哥,也是我们的本,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方家村,听说准备要撤村建镇了。” 方大爷又问:“高飞呢,他现在到底咋样了?” 二狗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不知道,为什么就不能去打听?既然知道高飞是最大的本,那么就该牢牢保护好这份本钱,而不是在本很久没来村里时,只知道过自己的好日子!” 方大爷的语气,一下子严厉了起来:“你们是不是觉得,我们方家村的力量对于高飞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可你们知道吗,只要我们方家村人心齐,就是一股子谁都无法小视的力量!” 二狗不知道方大爷干嘛跟他说这些,却知道老人说的有理,一个劲的点头:“我知道,您老说得没错。” “我说的没错,那你们为什么不去找高飞,看看那孩子需要不需要帮助?” 方大爷重重一顿拐杖,抬手指着二狗:“我们做人啊,可千万不能忘本啊!” “我、我这就去找立柱哥。” 二狗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接着期期艾艾的说:“老爷子,可我们去哪儿找飞哥呢?” 滴,滴滴! 一声清脆的喇叭声,从二狗背后响起。 二狗被训的都出冷汗了,心情肯定不好,听到有人在身边按喇叭后,立马转身骂道:“嚓,按什么喇叭呀按?不知道村里有规定啊,任何……” 就在二狗的骂骂咧咧声中,车门打开,一个年轻人从里面走了下来。 呆愣片刻,二狗嗷的一声:“飞哥,飞哥回来了!” 第2068章 方家村的村庆日! 每个人都有根。 冀南就是高飞的根。 后来,知道方小艇就是自己亲妈后,高飞又把方家村当做了自己的根。 其实京华高家才是高飞的根,可他还是不愿意留在那儿。 所以他没有去天涯集团,也没有去落日餐厅,而是来到了方家村。 这儿,好像在他刚踏上冀南境内,就有股力量在吸引着他。 车子一拐上通往方家村的路,高飞就醒了,吩咐高喵喵慢点开车后,就一直盯着车窗外,眼神贪婪的望着外面。 这让高喵喵感到很不解:乡下的村庄,覆盖着白雪的田地,有什么好看的? 她不理解高飞此时的心情。 其实高飞自己也有些搞不懂,他以前可是在江湖上流浪惯了的,无论去哪儿,都能迅速融进周围环境中,这就是所谓的天下到处是家乡了。 尤其是这次离开方家村的时间并不是太长,可一拐上这条公路后,他就莫名腾起一股子亲切感,仿佛在外游学多年的学子回家,心中总是盼着年迈的老母会站在村口,拄着拐杖等着自己那样。 高飞的老娘可不老,要是仔细装扮一下,肯定像三十出头的花信少妇,她也没有在方家村村口等着二子的归来,所以注定没有谁等着高飞。 他只是有这种感觉罢了。 这种感觉,温馨,清晰,还带着淡淡的伤感。 不过,在看到站在牌坊下的方大爷后,这丝伤感立马就消失了,吩咐高喵喵停车后,不等车子停稳,就开门下了车。 下车听到二狗的叫声后,才发现他也在,笑着正要打招呼,却看到二狗忽然转身,疯了般的向村里跑去,因为跑的太急,动作有些变形,那么平整的路面,竟然一个趔趄栽倒在了地上。 二狗此时的反应,就像被通缉很久的罪犯看到警察那样。 “他怎么了?” 高飞愕然,话音未落,二狗就从地上蹦了起来,双手朝天的狂喊着:“飞哥回来了,飞哥回来了!” 飞哥回来了。 二狗疯了似的跑回村里,只为抢先一步去告诉别人,高飞回来了。 他的声音里,还带有了明显的哭腔。 高飞的鼻子,猛地一酸。 他知道,自从他招惹到一九七三,方大爷拿出抗战老资格撵走那些人后,哪怕是他跟沈银冰光明正大的大婚,可方家村的人们,还是察觉出了他那时候所处的环境,有多么的不妙。 正如方大爷所说的那样,方家村能有今天,都是高飞的功劳。 如果高飞不在了,方家村当前的繁华,只是一个大大的泡沫,只需有人拿手指微微一碰,就会砰的一声碎裂。 方家村崛起的时间太短,崛起的速度太快,此前就是冀南最为偏远贫穷的乡下,一没资源,二没环境,能够拥有当前的规模,都得益于高飞一个人。 他在,方家村就在。 他不在了,方家村铁定会慢慢恢复到从前,当前的繁华只是一场梦。 从没有某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会这样完全依靠一个人。 所以,高飞必需得安全的回来。 必需的,那样方家村才能随着时间,而逐步形成自己的文化底蕴。 只要拥有了一定的文化底蕴,以后不管高飞在,还是不在,就再也没有任何人,能夺走方家村的繁华了。 这个道理很简单,也很深奥,在一九七三的人出现之前,很少有人知道。 现在大家都知道了,所以高飞在方家村这边所有人心目中,已经攀升到了必需得供在神龛上的高度,所以二狗能够有这样的激动反应,也是很正常的。 高飞当然明白这个道理,虽说二狗这样激动,是因为他的确改变了方家村,可无论是谁,在看到随着二狗的喊声,很快就变成十人、数十上百人的欢呼声后,眼里都会浮上水雾的。 老百姓的感激,是最淳朴,最真诚,也是最最能感动人的。 我们的百姓,绝对是世界上最勤劳也容易满足,更是最傻的一群人:只要你能真心对他们好,哪怕会给他们带来生命上的威胁,他们依旧会全心全力的帮你,赴汤蹈火。 这一点,早在建国之前的游击战时期,就已经被证实过了。 高飞,只给了方家村一个经济上的繁华,却收获了数千颗比金子还要真诚的心。 随着喊高飞回来了的喊声越来越多,越来越响,不断有人从村里涌出来,有老人,有孩子,有女人,还有坐在轮椅上的老头子,一个劲的埋怨孙子怎么走的这样慢。 看着眼前这一切,身心疲惫的高喵喵感觉很不真实。 早在是第二夫人时,高喵喵跟随某次帅到地方、军队上视察时,所经历的欢迎场面,绝对比现在所看到的大。 可她很清楚,那些只是在作秀。 作秀作出来的,比起发自内心的欢呼,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缺乏了灵魂。 甚至,高喵喵敢肯定,假如高飞现在振臂一呼说要去造反,相信这些村民也会毫不犹豫的跟着他。 装做被冷风吹了眼睛,高飞抬手狠狠擦了一把脸,才笑着对方大爷说:“大爷,这好像太有些夸张了吧?搞得我啊,很心虚,都不敢进村了。” 方大爷只说了两句话:“孩子,这是你应得到尊敬,也是我们方家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光管、咣咣! 鞭炮声忽然响起,更有礼花弹腾空,响彻四野。 开始时,还是一挂鞭炮,一箱礼花弹,但最多也就是几分钟,整个方家村就沸腾起来,家家户户都在放鞭炮,放礼花弹。 多么好的礼花弹啊,本该在黑夜中才能彰显出它们的美丽,现在大中午的就爆炸了,只能看到星星点点的彩色,可是声音却仿佛要比晚上还要响亮。 不知道是那一辆车子,按响了喇叭。 就像是会传染那样,方家村地界上的所有车子,都在呜呜的鸣叫。 “乱了,乱了。” 高飞呆呆望着眼前这一切,再也无法掩饰冷风吹到了眼睛,泪水肆无忌惮的淌了下来。 如果一户或者几户人家,因为他的到来而放鞭炮,放礼花弹的话,那么还只能说元旦刚过,家里还有点存货。 可存货绝对不多。 现在却是方家村数百户,一起大放特放,这就足以说明人们是有‘预谋’的,早就为他的归来准备下了。 不但是方家村,高飞身后几个村子,也都响起了鞭炮声,刚才还只是有车辆来往的公路上,此时多了好多行人--在方家村这边大放大鸣时,人们就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除了带动方家村以及周边四个村长富裕起来的高飞,还能有谁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 “乱了,乱了。” 高飞第二次说出这四个字时,有锣鼓声从村口响起,接着人群就像被轮船犁过的海水那样,哗的一下分开,两条金黄巨龙,被数十条乡下汉子高举着,在空中盘旋,飞舞。 “走吧,孩子,这是你的领地,所有的欢乐,都是因你而起。” 方大爷伸手,抓住了高飞的胳膊。 他老人家可是经历过枪林弹雨的人,活了八十多岁,就算他没啥问话,但岁月的沉淀,已经让他足够知道在这种场合下,该说出什么样的话了。 高飞搀住了方大爷,一步步的走进了牌坊。 震耳欲聋的礼花弹爆炸、鞭炮、锣鼓还有欢呼声中,仓皇举起巨龙的汉子们,嘴里大声吆喝着什么,冲了过来,围着高飞三人,巨龙上下翻腾。 穿着一身西装革履好像个大官似的方立柱,此时已经脱掉了西装,就穿着衬衣,站在由四个人抬着的大鼓面前,手中的鼓锥猛烈敲击着,沉闷而又极有穿透力的鼓声,让人的心脏也跟着剧烈跳动。 高飞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此时的心情,很愧疚,因为他觉得,他为方家村所带来的,不足以换回这么多。 他承受不起。 但却又实实在在的承受着,所以他只能双手合十,对着父老乡亲深深的弯下了腰,久久的都没有抬起。 也不知过了多久,锣鼓声、礼炮鞭炮声,才慢慢的消停了下来。 广场上,已经多了一张桌子。 方立柱站在桌子上,手里拿着话筒高声喊道:“大家都都静一静,我有话要说!大到一个国家,会有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那就是国庆节。小到一个家庭,那就是老爹老娘的寿辰。我们方家村,以后也会有这样一个日子,这个日子就叫村庆日!每年的今天,都是方家村的村庆日!所有的企业,都将会在这一天放假,所有必需坚持在岗的员工,都会有双薪……” 随着方家村撤村建镇的日期越来越近,铁定是一把手的方立柱,演讲口才也相应的提升,这番话说出来,竟然也有几分领导才有的官腔:“大家说,村里的这个决定行不行?” “行!” “好!” 所有人,都在高喊,跺脚,鼓掌。 “静一静,静一静!” 方立柱右手接连往下猛压,等大家安静下来后,才说:“我想问问大家,方家村能有今天,是因为什么?” “因为飞哥!” 二狗在人群中高喊。 马上,欢呼声再起:“飞哥,飞哥,飞哥!” 这一刻,不管是小孩,还是老人,都在齐声高喊两个字,那就是飞哥。 高飞无法承受,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让欢呼的人们冷静下来,搞清楚这一切都是他们自己努力得来的,他所做的创造了方家村腾飞的条件罢了。 “飞哥,说两句!” 二狗又喊。 马上,飞哥说两句的声浪,就掀翻了天。 “去吧,孩子,说了句。” 方大爷推了一下高飞。 高飞知道,这时候自己不说几句是不行的了,只好走到了桌前。 方立柱跳下来,跟他紧紧拥抱了下,把话筒给了他。 高飞站在桌子上,扫视着下面黑压压的人群,半分钟都没有说话。 数千人,也都沉默了下来,都抬头看着高飞。 “今天,我--” 高飞张嘴,只说出三个字,就猛地弯腰:“谢谢大家。” 第2069章 你们该走了! 严格的说起来,高飞现在不该回方家村。 诚然,现在来自一九七三的威胁,各大豪门的抵制,已经随着郑腐的死,一九七三的解散而消失了,但真正的危险,却像一条躲在暗中的眼镜蛇那样,死死的盯着他。 危险,其实并没有消失,反而增强了,更不择手段了。 昔日的一九七三,就算是再强势,但当他们派来方家村的人,在挂满军功章的方大爷面前,仍旧保持着华夏对老一辈的绝对尊敬,保持着不祸害民众的基本原则。 可现在,高飞所面临的却是来自‘世外’。 暂且不说现在还没有跟高飞发生正面冲突的亚特兰蒂斯,单说被美杜莎驱使的驱魔者,自京华白云观逃走的黑袍(高飞跟荆红命详谈后,基本能确定,黑袍就是来自所谓的流波山,就是红尘说的那个天造上人了)。 这些人,要想对高飞不利,可绝不会在乎那些拥护他的无辜民众。 高飞最该做的,就是远离冀南,最好是把这些危险,都引到祸及不到无辜者的地方去,大家亮开架子,真刀真枪的干一场,不死不休。 只是他这样想,人家却不会这样做。 这个时代,坏人都是藏在暗中搞破坏的,没有任何把握时,是绝不会露头的。 所以呢,高飞总不能在某处傻乎乎的等吧? 他只希望,自己来方家村的这段时间内,那些人还没有准备好。 他来方家村,就是单纯的想回来看看。 在外面历经那么多磨难后,高飞现在越来越渴望过平静的生活。 与其说方家村感激他,倒不如说是他把方家村,当成了累了后回来休息的港湾,仿佛只要能回到这儿,就像惹祸的孩子回到自己家里,一切都由家长解决那样。 事实上,也正如高飞所渴望的那样,当他坐在小山包高处的小亭子里,望着夜色下的方家村,从没有过的平和,让他觉得生活是这样的美好。 山包下,就是方家老宅。 高飞是中午时回来的,现在天都黑了,他还没有去老宅中。 因为他喝了整整一个下午的酒。 不喝不行,今天是方家村的第一个村庆日,全村都在狂欢,他又有什么理由躲在家里不喝酒? 方大爷那么大年纪的人了,都颤巍巍的敬了他一杯酒,他要是不喝到天黑,又怎么能对得起长者的情谊? 除了方立柱等附近几个村的头脑,进驻方家村的那些企业领导,也都参与了欢宴中,方家村更是摆出了传统的流水席,就是当体重减轻的高飞,好不容易从酒店中走出来时,才发现大街小巷的各家各户门前,都摆上了桌子,拿出自家最拿手的菜肴,最醇的美酒,等着他。 高飞无法拒绝,所以他只能喝,哪怕是只端着酒杯沾一下唇,拿起筷子只拨拉一下盘子做个样子,那些淳朴的汉子们,就会把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踢着自家小子的屁股,教导他们长大后当个高飞这样的人。 这是方家村能拿得出最能体现他们尊重的尊重方式了。 高飞无法拒绝,所以只能挨家挨户的走过来。 要不是方大爷发话,那些企业领导、商店老板,也打算以这种方式来跟高先生套交情的,他们更能发现,只要能结交好高飞,他们完全就能彻底融合进方家村了。 一个下午,高飞吐了四次。 最后一次是在来到小山包上后,被冷风一荡,把胃里最后一点东西,都吐了出来。 要是放在平时,就算他身体素质超棒,可要是这么个折腾法,也会病怏怏的。 现在却没事,脸庞依旧红艳艳的,就是腿子有些发酸,脑袋疼痛欲裂。 方家村的人还在狂欢,广场上满是人,已经开始放电影了,不过却没有谁来后村小山包,因为大家都知道,高飞得好好休息一下了。 “别吸烟了,倒酒后再吸烟,对身体不好的。” 就在高飞叼上一颗烟时,一只纤长白嫩的小手拿走了香烟,是高喵喵。 高飞眉头皱起,正要习惯性的喝斥她时,高喵喵已经站在他背后,替他按摩起了脑袋。 随着高喵喵娴熟的按摩,高飞的头疼减轻了不少,惬意的吐出一口长气后,闭上眼问道:“你以前,经常给你丈夫这样按摩吧?” “他也经常喝酒的,不过却没有你喝的这样凶,以后也没机会了。” 提到自家曾经的丈夫,高喵喵的语气没有丝毫波动。 如果非得说有的话,那么也是讥讽。 那个自以为获得美人心的男人,或许到生命最后一刻才会明白,他只是美人手中的一枚棋子,平时对他关爱有加,温柔体贴的美人儿,压根就没有把他放在心里。 随着高喵喵微微用力,坐在石凳上的高飞,脑袋靠在了她的心口部位,恰好落在两座山的中间,很舒服。 感受着说不出的舒服,高飞说:“你好像也太绝情了些。再怎么说,他也是你唯一的男人,而且我现在敢肯定,他现在无比的期望,你能出现在他身边,像以往的那样陪着他,那么他就算是死,也肯定能瞑目的。” “这只是你的各人想法,你根本不明白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高喵喵淡淡的说:“他除了好色之外,最大的特点就是贪婪,怕死。如果我真像你所说的那样,这时候出现在他身边,他第一反应就是希望当局能严惩我,而减轻他的罪恶。只要能活下来,他才不会在意被人会怎么样,包括他的亲生儿子。” 高飞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这时候弹起那个失败的男人,本来就是很煞风景的事儿。 如此美景如此的夜,理应该享受自家的幸福才是。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一个坐着,一个站着,高喵喵始终在温柔的给他按摩着脑袋,高飞发出了轻微的鼾声,仿佛是睡着了那样。 一道手电光,从小山包下划过,很快消失。 高喵喵向下看去,就看到一个窈窕的人影,正踏着青石板小路向这边走来。 她抿了抿嘴角,低声问道:“你还没有见她。” “谁?” 好像睡着了的高飞反问道。 “你的妻子。” 高喵喵看着走过来的人影,说道:“她好像已经来了。” 高飞睁开眼,坐直了腰板向下看去,笑了笑:“不是她。” “你回来后,最希望看到的,不该是她吗?” 高喵喵忍不住的说:“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会在回来的第一时间去找她。我相信,在这个下午,她每一秒钟,都希望你能出现在她面前的。”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絮叨了?” 高飞的语气,带有了明显的不满:“我该怎么做,还用得着你来教?” 高喵喵不说话了,因为她也猛地醒悟,刚才她这番话,好像是站在沈银冰的角度上来说的。 沈银冰是高飞的妻子,而她高喵喵,说好听了是高老板的秘书,其实就是个不受重视的小奴隶,老板对他还存着一定的警惕心。 她的确没啥资格说这些的,如果是在房间里的话,估计这会儿她又得去跪键盘了。 高飞回头看了她一眼,冷冷的说:“如果你还想活得久一些,那么从现在开始,你最好要懂得你是什么身份。我媳妇,或许会允许我身边有个帮我做事的狗腿子,但绝不会希望看到,你能跟我谈心。” “知道了。” 高喵喵低声答应了句,向后退了几步。 她知道,高飞不是在吓唬她,而是在说真的:沈狼主的大名,她现在也有所了解了,如果再想像以前那样,仗着自家有几分姿色,想用女人的方式来获得高飞的好感,再取得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那个女人就会让她知道,什么才叫后悔。 高喵喵站在小亭子边上,北风吹在后背上,感觉有些冷,更有些孤独:方家村虽然热闹,人们对她也都是尊敬有加,笑脸相迎,可她却有了更大的孤独感。 唯有前面这个男人,在他蛮横的发脾气把她不当人时,她才会有种活着的乐趣。 难道,我一辈子就这样任由他欺负我? 就在高喵喵盯着高飞的后背,痴痴的想到这儿时,小山包上照明灯,全亮了。 上来那个女孩子,打开了上面照明的开关,就在那边的街灯杆子上。 龙云儿的精神面貌,相比起高飞离开方家村之前,好像更差了一些,下巴尖了,眼睛也大了,白色的风衣穿在身上空荡荡的,好像随时都能被风吹走那样。 看了眼站在那儿的高喵喵,双手抄在风衣口袋中的龙云儿,走进了小亭子内,坐在了高飞面前:“别人都在门口摆了酒席欢迎你,就是我没摆,你不会怪我吧?” “你觉得呢?” 高飞笑着反问道。 龙云儿却说:“如果你真怪我的话,那么今晚,我给你我能拿得出的补偿。” 当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对一个男人说出这句话时,就代表着要以身相许了。 “我对病美人,向来没啥兴趣。” 高飞却一口拒绝了,很干脆。 龙云儿看了眼高喵喵,垂下眼帘,低声问道:“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高飞拿出一个小瓷瓶,放在了石桌上:“每天午时三刻服三粒,接连服用一个月。” 龙云儿的眼神,一下子亮了起来,慢慢伸出手:“你、你拿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我早就跟你说过了,让你解脱,并不一定非得用你爷爷的办法。” 高飞淡淡的说:“拿着这个,跟你爷爷离开吧,今晚就走,片刻都不要留,回香港,那儿才是你的家。你帮我告诉龙师父,那个人很感谢你们能帮他传话给我,讲了那么一个有趣的故事。” 龙云儿拿起了小瓷瓶,抬头看着高飞:“我们,就不能留下?” 高飞问:“龙师父的年龄已经大了,你父母又不在了,你不想让他好好过个晚年?” “好,我们今晚就走。” 龙云儿沉默片刻,站起身对高飞深施一礼。 第2070章 方家村的早晨! 龙师父是七杀中的人。 杜道长昨晚羽化成仙的消息,高飞敢肯定他已经知道了。 更确定他们祖孙俩人,也很可能会在黑袍一方的打击范围内。 所以他才让龙师父走,今晚就走,离开冀南。 虽然他劝说龙师父回香港,但却很清楚,龙师父要是没喝醉的话,肯定不会在这个时候回香港,而是找个地方隐居起来,等确定安全后才露面。 龙师父年轻时就走南闯北的,高飞不认为他找不到最适合的隐居所在。 龙云儿走了。 她在临走前,一个老人从方家村的老年活动室内走出来,冲着山包上拱手深施一礼,然后就跟龙云儿消失在了黑夜中。 就连方立柱也不知道,那个在老年活动室看门的老龙,就是香港鼎鼎有名的龙师父,等明天接到他离开的消息后,最多也就是有些不满:陈家祠老三这人还真不怎么靠谱,那时候好话说尽,我才同意让他远房亲戚老龙来活动室的,没想到说走就走了。 方立柱明天会有啥不满,高飞当然不会去想。 在龙云儿走后半小时,他才慢吞吞的走下了小山包,来到了方家老宅。 这段时间内,龙云儿始终住在老宅中。 从收拾的很利索的院子里来看,龙云儿是个爱干净的孩子,每一间房子里,也都打扫的很整齐。 推开龙云儿所住的西厢房看了眼,高飞对高喵喵说:“以后,你就住这间屋子。早上六点之前,必需得起来打扫卫生。给你一周的时间,要学会该怎么做饭。一周后,要是做出来的饭菜不合我的胃口,那么你就去村里条件最差的酒店帮工。什么时候能烧出一手好菜了,什么时候再回来。” 对高老板的吩咐,高喵喵当然只能满口答应。 安排好了高喵喵后,高飞回到自己当初跟解红颜同居的房子里。 屋子里,好像还残留着解红颜身上的气息,不过她的人,现在却在数千里之外。 杜道长的死,还是不要通知她了。 那个女人,这辈子所受的磨难已经够多了,让她知道她有个生父,也不是啥好事,还是让她在那儿安心生活吧。 躺在舒适的被窝中,高飞关上了灯。 还是家里好,怪不得老百姓常说,金窝银窝,不如咱的狗窝呢,最起码酒店的套房中,没有自家里的放松感,是从心底放松。 高飞睁着眼睛看着黑夜,想到了陈果果,嘴角浮上笑容:“她应该比以前更胖些了吧?听说女人在哺乳期时,最能吃喝了。” “沈银冰呢,她现在是不是也在想我,什么时候才会去找她?” 高飞觉得自己今晚有些不正常,因为思维跳跃性很大,刚才还想着陈果果呢,眨眼间就想到了沈银冰。 不等他完全试着了解沈银冰此时的想法,却又想到了解红颜。 直到他沉沉的睡过去时,那些人始终都在走马灯似的转,也包括那个被斩断一只手的黑袍。 早上七点半之前,除了送孩子上学的校车之外,任何车辆都不许在方家村牌坊以内通行,这一点没得商量。 这是方家村的一个硬性规定,去年还为了挣钱美黑美白操劳的方家村人,在生活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后,能够尽快想到这一点,给方家村一个宁静的夜晚,绝对是最正确的决定之一。 开始时,肯定会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尤其是那些企业,商家,毕竟七点半之前的那段时间内,也能做好多事的,可方家村的集体决定班子,却毫不让步。 任何的律法,其实就是习惯。 而一个习惯的形成,所用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 所以当别处有汽车呼啸过市时,方家村还沉浸在甜美的梦想中--能够给所有人一个宁静的早晨,这可是用多少利益,也换不来的。 当! 当方家村广场上那口大钟,被巡逻保安在七点半用力敲响后,方家村一下子活了:车声,人声,鸡飞狗跳声,就像一下子从地底下钻出来那样,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覆盖了方圆数里之内。 方家村的早晨来,正式来到了。 高飞打着哈欠,穿着一身保暖趿拉着棉拖(这些,早在解红颜在时,就已经准备好了)开门走了出来。 冬季早晨七点半,金灿灿的太阳照在院子里,空气清醒的让人陶醉,不知名的鸟儿飞过天空,叽叽喳喳的叫着,千家百户的饭香混在一起,飘在村子上空,闻起来是那样的迷人。 做着扩胸运动,高飞走到了院子里,装模作样的打了几下太极拳后,这才走进了墙角那边的厕所。 其实,他倒是很想在那棵石榴树下解决问题来着,不过幸好看到了在厨房中忙活的高喵喵,这才没闹出没素质的笑话。 还别说,有些女人天生就是衣服架子,这儿所说的衣服架子,可不是模特,而是说当高喵喵穿上白领套装时,她就是都市女郎,现在围上围裙后,也同样能让高先生想到岛国小电影中的厨娘装。 她要是穿上空姐、警服,应该更有味儿吧? 高先生脑子里想象着高喵喵穿上各种制服的样子,下面有些反应--幸好是洗脸,冰凉的水,总能把某些邪火扑灭。 看到高喵喵端上的饭菜后,高飞才知道他昨晚说过的那些话,对人家没有一点点的难度。 他甚至都怀疑,高喵喵要是外出开饭馆的话,估计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能创出自己的联盟店。 单说一盘最简单的炒鸡蛋,无论是色泽还是香气,口感,都能引发高先生最的食欲。 炒鸡蛋,香椿芽拌豆腐,海米扒油菜,酸辣三丝(就是小咸菜)四个小菜,外加一锅金黄的小米粥,再有两个小馒头,就获得了高先生的高度满意。 “他以前最爱吃的就是中餐,所以我用了三年的时间,来专门学习做中餐。” 高喵喵看着狼吞虎咽的高老板,眉梢间带有明显的得意。 高先生含糊不清的说:“三年?三年就做成这个样还好意思说,就算是换个傻瓜,也能做的比你好。” 高喵喵脸上的得意,一下子就消失了。 能够随时随地的打击这个女人,是高先生当前最大的乐趣了。 吃饱喝足一抹嘴,也不管人家还有没有吃饱,高先生就说:“五分钟后,开车外出。” 端着碗心中暗暗诅咒高先生吃完后会肚子疼的高喵喵,马上就一扫淑女吃饭时才有的优雅气质,大口小口的吃起来。 高先生这才看着顺眼了些:你就是个丫鬟,丫鬟就该有丫鬟的觉悟,吃个饭装什么贵族大小姐啊? 不到两分钟,高喵喵就放下碗筷,开始洗锅刷碗,打扫卫生。 将将的,她紧忙慢忙在五分钟内收拾完这一切,又给高先生拿出风衣后,高老板却说:“有些困,再回去睡个回笼觉,一个小时后叫醒我。” 说完,高老板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回房间了,只留下高喵喵欲哭无泪的站在院子里,咬牙切齿的穷发狠。 高飞知道,无论他多么的隐藏行踪,那些人都能知道他在那儿:随便抓个方家村的人,就能逼着他出来的。 既然这样,他也懒得躲躲藏藏的了,索性就光明正大的,跟在广场上转悠的方大爷等人寒暄几句,并保证今晚肯定会回来后,才跳上了车子。 昨天喝酒时,天涯集团的陈宏斌也在场。 目前,天涯集团方家村分厂的一切事物,都由陈宏斌亲自打理。 这样一来,总厂那边的重担就落在了梁明身上。 天涯集团总共有三个生产场地,第三个就是德州分厂,由张涛负责那边。 尽管高先生不愿意承认,可昨天跟陈宏斌简单的交谈中,他就听出梁明现在很累--换句话说就是,没有陈宏斌的辅佐,梁明还真玩不转总厂那边的业务,他绝对是高飞最信任的之一,可受个人条件的限制,他连后起之秀张涛都比不上。 至于老王、李德才俩人,也算是勉强才能打理好高飞交给他们的业务,毕竟基地,餐厅也很重要。 至于原北山集团那边的业务,还有辽省大炼油,高飞就更加顾不上--也不是顾不上,主要就是高老板当前手下能适合在商场打拼的人,太少了。 赵娴静。 高飞想起了赵娴静。 想到这个女人时,高飞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混帐:李男哲都死了那么久了,到目前为止,赵娴静还在省监狱呆着呢。 赵娴静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高老板对她是完全可以信任的。 所以高飞今天准备去省监狱,把赵娴静接回来,让她主持方家村这边的分厂,把陈宏斌解放出来,回总厂协助梁明。 坐在车里,高飞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景色,心里琢磨着:赵娴静,她现在对我会是一种什么态度呢? 就像往常那样,赵娴静早上起来洗漱完毕后,就坐在了窗前看着外面发呆。 她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这儿呆了多久,更不知道还能呆多久,每天睁开眼后,至少有一大半的时间,就是坐在窗前看着外面发呆。 偶尔的,她会在女狱警的陪同下,外出放放风,与那些女囚在一起。 赵娴静虽然生活在女囚区,不过她却没有穿监狱的‘工作服’,她现在除了人身没有太大的自有外,无论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都跟她此前是大小姐时的待遇一个样。 这些东西,都是李承明送进来的。 监狱中的领导,现在也知道赵娴静的特殊身份,以及是谁在罩着她了,所以对她也很照顾。 她在外出放风时,有时候会有彪悍的女囚不顾她身边有女狱警陪同,就敢过来找事. 囚犯中间,每当出现一个异类时,总能引起其他人的愤慨。 以前每当有人试图攻击赵娴静时,都会有个女囚站出来,好像母豹那样的对那些人呲牙咧嘴,保护她。 连续几次后,赵娴静知道了这个女囚叫穆天涯,是犯了抢劫罪进来的。 一个这么清秀女人,也会去抢劫? 第2071章 欣慰的眼睛! 最让赵娴静感兴趣,还是穆天涯的名字。 据赵娴静对高飞不多的理解中,就知道他曾经有个为他死去的前女友,就叫穆天涯。 而且高飞上次来探监时,好像对这个女囚犯也很有些不同的关注,并承诺人家,等以后出狱后,要是想找工作的话,那就去找他。 只是那时候,高飞并不知道她的名字,就叫穆天涯。 穆天涯并没有在监狱内陪伴赵娴静太久,就在上个月,她就刑满释放了。 自从穆天涯出狱后,赵娴静就很少去外面放风了。 倒不是因为没有谁再保护她,主要是因为她看着其他女囚,都不怎么顺眼,实在没必要给女狱警招惹麻烦。 帮、帮帮。 就在赵娴静对着窗外发呆时,狱警李小燕敲响了房门,不等她说什么,就走了进来:“赵娴静,有人来看你了。” 赵娴静一楞,没有问是谁来看自己,只是问:“今天,是星期天了?” 山中无日月,监狱内也同样是最被人忽视了时间的地方。 “昂,星期天了。” 李小燕点了点头,才说:“还是穆天涯。那女人对你不错啊,出狱后的这段日子,每个礼拜天都来看你。” “呵呵,她可能是把我当朋友了吧。” 赵娴静笑了笑,这才站起身简单梳理了一下,跟着李小燕走出了房间。 跟其他囚犯不同,不管是谁来看赵娴静,监狱房都会给她安排特别房间,有两个荷枪实弹的狱警陪同。 监狱这样做,倒不是怕赵娴静会逃跑,而是担心她会被来看望的人伤害--李承明曾经在私下里好心提醒过监狱长,如果赵娴静出什么意外了,高家那位大少,会非常的愤怒。 堂堂的省监狱监狱长,或许不会在意李承明这个市局局长,但他绝不敢随意招惹高家大少,所以只能加倍小心的保护赵娴静。 来到‘会客室’内后,李小燕推开了房门:“大张,穆天涯她人呢?” 一个狱警回答说:“她出去买东西了。” “哦,那就等等吧。买什么东西啊,罗嗦。” 李小燕低声嘀咕了一句。 看了眼桌子上的东西,赵娴静却猜到穆天涯去买什么了。 因为上个礼拜时,在穆天涯来看望她时,她曾经随口说过,晚上睡觉时,很希望能抱着个布娃娃--那样,会有安全感的。 桌子上的东西,就是穆天涯带来的,不过却没有布娃娃。 赵娴静坐在了桌前,望着对面的空椅子,嘴角慢慢浮上了笑容:如果高飞知道她的名字时,会是一种什么反应呢? “去监狱看个女人,最好买什么礼物呢?” 看到省监狱的大门后,高飞才放下了手机,看似自言自语的说到。 高喵喵马上就知道,无良老板这是在问自己了。 不过,他才不会承认是问的自己,尽管高喵喵必需得尽快的回答:“一般来说,女性囚犯的安全感,比起男性囚犯来说,至少得低数倍以上,尤其是在晚上睡觉后,受悔恨、痛苦等折磨,她们会希望有个温暖的怀抱可以靠。嗯,或者说,她们希望能在睡觉时,怀里抱着个东西,那样就会感觉踏实一些。” “抱枕吗?” 高飞说着,看了眼窗外:“停车,这儿有个超市。” “我各人觉得,抱枕不如布娃娃之类的东西。” 高喵喵把车子打在了路边,接着赶紧下车,给高飞开门。 一对要去超市买东西的夫妇,男人看到高喵喵很狗腿的左手开门,右手放在车门上方(这是防备高先生会碰到脑袋),恭请高飞下车后,再看了看自己老婆,心里肯定在诅咒高先生吃饭被噎死,让他再拿这么性敢妩媚的小良家来显摆! 高先生其实很清楚,高喵喵之所以在人前故意这样殷勤的表现,就是让他遭到别人的羡慕嫉妒外加恨。 不过他不在乎,毕竟高喵喵也只有从这方面,来‘打击’他一下了。 任由高喵喵为自己披上风衣后,高先生才把烟卷吐掉,迈步走进了超市内。 超市不是很大,就一层,人也不是很多,也就是十几个顾客,毕竟现在才上午十点多点。 不用去找服务员,高喵喵就看到了摆放布娃娃的地方了。 指着一个白色布娃娃,高喵喵提议:“老板,我觉得那个就行--哎。” 她还没有说话呢,就被人撞了肩膀一下。 一个穿着黑色棉服的女人,撞到高喵喵后,就像不知道那样,径直走到货架前,把那个白色布娃娃拿了下来。 高喵喵生气了,走过去就问那女的:“喂,你刚才撞到我了,知道吧?” 女人拿着布娃娃翻看着,头也不抬的淡淡问道:“撞到你那又怎么样了?谁让你挡在那儿了,撞死也是活该。” “咦,你这是怎么说话呢?” 高喵喵更加怒了,抬手就去抓女人肩膀。 女人猛地一抬肩膀,抬头冲着她就骂道:“草,敢动手,是不是找抽呢你!” 女人抬头的一瞬间,高喵喵就看到她长的很清秀,只是眼神里带着暴戾之气。 如果高喵喵是一般人,肯定会被她此时眼里露出的凶恶给吓一跳。 可高喵喵才不是一般女人,人家可是曾经挥一挥手,就有人送命的人上人,怎么可能会被女人的凶狠眼神给吓倒呢? 更何况,老板就在跟前呢。 这次可不是她的错,她要是服软,肯定会有损老板的面子。 高喵喵冷笑,昂起下巴:“那你抽我一个试试!” “哟呵,有意思,还真有喜欢犯贱的!” 女人骂着,举起手里的布娃娃,正要狠狠砸在高喵喵那张俏脸上时,动作却一下子僵了空中。 高喵喵向前一步,拿肩膀碰了她一下:“你动手,试试啊?” 女人被撞得后退了一步,喃喃的说:“高,高--” “高什么啊高,你举的倒是高了,动手呀?” 高喵喵再次撞了她一下时,就听到高飞低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你就是穆天涯?” 赵娴静刚蹲监狱时,高飞曾经来探监,见过穆天涯一面。 当时,他在看到那个女犯人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想起了穆天涯--因为她看着他时的眼睛,还有眼神,都像极了穆天涯。 那时候,他心神激荡下,也忘记有没有问穆天涯的名字了,只记得说以后出狱了,要是喜欢的话就去他那儿工作。 就因为女犯人的眼睛、眼神像极了穆天涯,高飞的情绪就有了那么大波动,由此可以看出,初恋才是最美好,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 尤其是初恋女友为自己死去后。 他现在能叫出女犯人的名字,是因为在来时的路上,给李承明打了电话。 李承明觉得有必要得把穆天涯很照顾赵娴静这件事告诉高飞,毕竟现在任何人接近高飞,都有可能带有某种目的,更何况她的名字,还是那样的巧呢? 所以高飞知道女犯人就是穆天涯了。 看着穆天涯望着自己的眼神,从惊讶转为惶恐,高飞的心,就猛地揪了一下。 在接到李承明的电话后,高飞就猜出穆天涯那样照顾赵娴静,出狱后还每个周末来看她,就是因为他当初的承诺。 穆天涯想去天涯集团工作,可除了高飞之外,包括李承明在知道她的名字后,都不敢轻易给她担保,只能由高飞本人来决定。 就因为这样,做梦都想去天涯集团上班的穆天涯,除了‘抱住’赵娴静之外,就没别的路径了,她希望赵娴静能给她当保人。 只是穆天涯做梦也没想到,今天她会在这儿看到高飞。 现在昂着下巴让她恨不得一拳打碎的高喵喵,看样子是跟高飞一起来的,而且关系还不一般--一心想去天涯集团上班的穆天涯,却无意中得罪了高飞的女人,她能不惶恐吗? “是,我、我就是穆天涯。” 穆天涯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退几步低声说:“高先生,对不起,如果您不喜欢我名字的话,我会改……” “为什么要改?” 高飞走过来,伸手挑起了她的下巴。 动作很自然,没有一点点轻浮的意思。 看着这双好多次出现在梦中的眼睛,高飞低声说:“你就是穆天涯,以前叫这个名字,以后还叫这个名字。你每周来看赵娴静的事,我知道。我也知道你这样做,是担心我忘记了曾经对你的承诺。” “这样吧,今天赵娴静会出狱,她将担任天涯集团分厂的老总,你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给她去当助理。” 高飞说出来的话,让穆天涯有些做梦的感觉,不得不用力摇了下脑袋,才喃喃问道:“高先生,您让我一个犯过罪、没什么文化的女人,去做老总助理?您、您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我其实只想找个好一点的工作,能养活我妈就行,可没敢奢望那么多。” “只要你能改掉那些痞子气,有空时跟赵娴静多学习,你可能会成为副总的。” 高飞笑了笑,缩回手:“天涯,你--同意吗?” “谢--谢!” 穆天涯忽地双手捂住脸,对着高飞深深的弯腰,呜咽出声。 她知道,从这一刻起,她的命运将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从一个不学好,人人唾弃的女留氓,一跃成为这个社会的中上流人物,再也不用让老妈担心死了后,她该怎么活下去了。 她更知道,她的命运发生转折,都是因为她的某个地方,很像那个不在人世间的女孩子,包括名字。 或许这一切,都是命运在冥冥之中的安排? 一辆奔驰轿车,停在了高飞面前。 李承明来了。 李承明没下车,也没跟高飞握手,只是问:“一起进去?” 高飞摇了摇头:“不了,我还是在这儿等吧。哦,对了,你带她一起吧。” “好,那你等着,可能得等会儿。” 看了眼穆天涯,李承明指了指后面:“上车。” 望着驶去的车子,高飞长长松了口气,抬头看向天上时,仿佛看到了一双眼睛也在望着他,满是欣慰的柔情。 第2072章 军队入驻方家村! 现在外面很危险,你随时都有可能当做我的牺牲品,被人暗算。 我这时候让你出去,那是因为我现在手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极度稀罕,需要像你这样的人为我主持方家村分厂。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不会有半点怨言,无论你去哪个国家,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都能满足你的愿望。 这就是我今天来找你的目的,你可以仔细考虑几天后再回答。 这些话,就是高飞对赵娴静所说的,没有一点撒谎,完全是发自内心的。 赵娴静几乎连一秒钟都没有考虑,就回答高飞说:“我去给你打工,但你得允许我自己找个助理。” 高飞笑了:“穆天涯,行不行?” “行,我就是要她。” 赵娴静看着高飞,认真的说:“我答应给你打工,并不是因为对你抱有什么不切实的幻想。我去方家村分厂,那是因为在那儿,我能找到家的感觉,我喜欢那个工作,更喜欢那边的人。” “这个我明白。” 高飞再次保证道:“你去那边后,只要能让分厂发挥出它所存在的最大利益,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全力支持,绝不会有半点干涉。嗯,就是全力支持。” 高飞特意强调了一下这几个字。 赵娴静明白高飞强调这几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全力支持她的,不仅仅是工作,还有她的私人感情。 换句话说就是,她跟高飞之间,虽然发生过那种关系,可他却已经忘记了,最多只是当一个信得过的朋友,不可能再跟她产生什么感情纠纷了。 赵娴静苦笑了下,只觉得心里发涩,却没有丁点的抱怨意思。 因为她很清楚,高飞对她从来都没有产生过男女之情,他们之间之所以发生那种关系,纯粹就是当初她用心不良,要干掉他为赵率报仇。 至于后来她对高飞的心态发生了变化,那是她自己的事。 高飞对她,却从没有她所希望的那样。 不过赵娴静真的不抱怨高飞,就像她答应高飞去方家村分厂担任老总,也是因为她在那儿,感觉活的比较充实些,在那儿凭借自己的真实才能,能获得人们的尊重。 “你放心,我会在方家村那边加派警力。” 在出来监狱后,李承明把高飞叫到了自己车上,跟他说:“我知道,无论我加派多少警力在方家村那边,好像都无法阻拦某些人,但总的来说,能起到一个震慑作用。现在方家村撤村建镇就在当前,领导也很关注,特别开会讨论了这件事。” “那就替我多谢领导。” 高飞想了想,才说:“你说的不错。回去后,我也会找立柱哥,充实村巡逻队的力量,必需得在24小时内不间断巡逻,来配合警方,在那些人贼心不死之前,尽可能保证那边的和平。” “另外,为答谢市局派去那边的警力,我会每个月从天涯集团内拿出一部分钱,当做是奖金来发放,算是对他们的感谢吧。” 现在天涯集团红火的让人羡慕,十几条生产线开产后,价格却只升不降,就这还供不应求的,说是日进斗金都无法形容,高飞拿出一批钱,额外奖励在那边出警的警员,对于他天涯集团来说就是毛毛雨。 所以李承明才不会拒绝,毕竟派驻在那边的警员,随时都有可能遭遇生命危险,多拿点钱也是很正常的,总不能让马儿跑,却又不让马儿吃草吧? “呵呵,行,回市局我就开会,把这条好消息告诉大家,相信那些小子看在空方兄的面上,肯定会兴奋的要死。” 李承明呵呵一笑时,开车的猛子把手机递了过来:“局长,电话。” 李承明拿过手机,看了眼上面的来电显示,稍微愣了下,随即放在了耳边。 为了避嫌,高飞推门下了车,站在车前吸烟。 片刻后,李承明敲了敲车窗:“高飞,市里有个紧急会议,我得去参加。” “好,等这些麻烦都解决后,我们再坐下来好好聊聊。” 高飞替李承明关上车门,后退几步摆手再见。 等李承明的车子离开后,赵娴静在监狱长的亲自陪同下,走出了大门。 在高飞跟监狱长寒暄时,赵娴静站在路边,仰面望着天山的暖阳,深深的吸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从今天开始,她就是自、由人了,以后只要不犯法,无论她做什么,都不会有人干涉她,包括感情。 今天,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对于老孟来说,绝对是个新的开始。 站在自家大门口,老孟抬头望着蓝天,仿佛看到了更加美好的明天。 老孟家的小子,是某名牌大学毕业的,在某城某外企公司,也工作三年了,月薪差不多五位数,按说也该满足才对。 可那小子也不知那根筋错了,前些天回家后,就哭着喊着的不想回去了,说啥也得去天涯集团工作,哪怕是下车间干活也行。 这是咋回事? 别忘了这小子可是陈家村的高材生啊,老人们都夸他最有出息的了,此前在外面干的好好的,咋就不愿意干了,非得回家呢? 老孟生气之下,让小子给个说法。 那小子打开电脑,找到天涯集团的官方网站,指着前几天发布的一条消息,让老孟看。 这有什么好看的啊? 不就是天涯集团在未来十五年内,不会再扩建分厂了吗? 老孟虽然只是初中文化水平,可在琢磨了半晌后,终于知道咋回事了。 无他,天涯集团现在太火了,而且只要稍微有点眼光的人就能看出,凭借其独特的产品,将来还会一直火下去。 好的单位,就是幸福生活的保证,谁不愿意来这种单位工作? 可消息上明文规定,天涯集团在未来十五年内,不会再考虑建设分厂,这就代表着在未来十五年内,不会招聘新的员工。 从陈家村走出去的高材生,却无缘去天涯集团工作,那对老孟家小子来说,绝对是个耻辱……实际上,那小子心大着呢,想凭借自己的高学历,在外打拼几年的工作经验,在天涯集团找到适合他大展拳脚的平台。 如果有一天能成为公司中高层--老孟不敢想,听说天涯集团一般的底层干部,年薪就是几十万了,要是中高层,那将会是啥概念? 老孟无奈,只好厚着脸皮拿着重礼,趁黑跑去了陈大彪他老丈人家,请人家的东床快婿操心。 陈大彪老丈人没收礼,客气话说了一大堆,就把老孟请出来了。 他以为没戏了,可是昨天下午却接到了天涯集团总厂人事处的电话,指名道姓的让咱家小子去方家村分厂工作! “陈大彪是好人是,不收礼,还办事。” 老孟看天看的脖子都酸了后,这才到背着双手哼着小曲,顺着公路准备去地里溜达溜达,看看在接连下了两场大雪后,小麦长势怎么样。 他刚拐上去自己地里的小道上,无意间一抬头,就看到几辆汽车从省道上,拐向了通往方家村的方向。 公路上每天都是车来车往的,这没啥稀奇的。 稀奇的是,这几辆车都是崭新的军用卡车。 一般的军用卡车,车厢都有帆布篷子盖着的,可这几辆却不一样,没有篷子,上面站满了全副武装的军人。 当头的那辆卡车上,还竖着一面红旗,北风把旗子吹的猎猎作响,让老孟一眼就看到了上面的字:铁血三连。 望着几辆卡车,载着上百名军人呼啸而过,老孟有些毛了。 老孟虽说是个老百姓,种了一辈子的庄稼,可他早就听说过铁血三连这个名字。 铁血三连,可是出自冀南军区最出名的部队,历史追溯到抗倭战争年代,在抗倭、解放、抗美援朝、对越自卫还击战等数场大战中,铁血三连都有着不俗表现,关于铁血三连的历史,更是入选小学教科书。 可以这样说,一提到铁血三连,就算是要饭的叫花子,也会挑起大拇指,说一声愣是要的。 就这样一个被竖为楷模的连队,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这儿,还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 难道说,要……老孟想到这儿时,浑身打了个激灵,再也没心情去看小麦了,急匆匆的往家跑,他想去找当副村长的大侄子,问问咋回事,咋就来军队要抄家了呢? 别忘了,他家小子今儿才去天涯集团上班啊。 很巧,他刚跑回村口,他大侄子就开着车出来了。 老孟连忙拦住他,把自己看到有部队开过去的事,急吼吼的说了一遍,末了才小心翼翼的问:“军子啊,是不是方家村那年轻人(高飞)犯什么大错误,上面才派军队来抄家啊?” “哈,叔,你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这都哪跟哪啊?” 军子听完,哈的一声笑,知道老孟在担心什么,本想开几句玩笑拉着,不过看他额头有冷汗冒出,也就不忍心了。 递给他一颗烟,军子这才说:“叔,别多想,我也是刚接到镇上的电话,就是为了这事才去开会的。那些当兵啊,不是来抄家的,是来保护方家村集团不被人破坏的!从今天开始,咱们这地方,将会有军队长年驻扎了。你就把心款款放进肚子里,好好过你的小日子吧!” 啊,原来是这样啊。 上面为了确保方家村这边的安宁,这才把铁血三连派过来驻扎的。 听军子这样说后,老孟腰板马上就挺直了,说话声音也大了起来:“要我说啊,就该这样!有一些混蛋,就是看不见咱这边过上好日子,才接二连三的搞阴谋诡计,想破坏这大好形势。军子,你去开会时,别忘了跟镇长说,就说咱们几个村的老少爷们,绝对坚决拥护部队入驻,军民一家亲!” 兵,自古以来就是杀伐的象征,是凶器。 可同时,它也是最能安定人心的。 随着铁血三连今天在方家村的正式驻扎,就足以看出国家对方家村有多么的重视。 鞭炮声,隐隐从方家村那边又传了过来。 第2073章 高飞的信任! 很多人都知道,军队做为国家保家卫国的利器,可不是随便想去哪儿驻扎,就去哪儿驻扎的。 尤其是像铁血三连这种威名赫赫的部队。 现如今在日新月异的方家村,忽然驻扎进这么一支部队来,摆明了国家的态度: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来破坏方家村当前的大好形势。 所有人都知道,高飞当然也知道。 坐在方家村后宅小山包上小亭子内的高飞,遥望着迅速在外围安营扎寨的军人们,心中是感慨万千。 他当然明白,铁血三连的入驻,是京华高家努力的结果。 但毫无疑问的是,也肯定争取到了很多人的支持。 毕竟一个能带动当地经济高速发展,能让各大豪门都从中受益的方家村,理应受到最为安全的保护。 高飞相信,随着军方的入驻,那些人要想再对方家村这边搞什么阴谋诡计,难度都是无限增加了,毕竟各人的武勇,相比起军队这种大杀器来说,还是显得很脆弱的。 当然了,随着铁血三连的入驻,高飞觉得肩头的担子也更加沉重了些。 高喵喵站在山包最北面,向东遥望着汇入黄河的小清河,眼角余光瞅着高飞,心里在不住盘算着:他究竟想把姑奶奶安排在哪个位置上。 中午跟着高飞去省监狱去接赵娴静时,高喵喵就看出老板现在是求贤若渴。 其实高喵喵也知道,华夏任何时代,都不缺少人才,尤其是在华夏一步步走向更加强盛时,她坚信只要高飞公开向社会招聘,别说是国内精英踊跃参加应聘了,就连外国人也会打破头的向这边跑。 高飞却不这样做。 他求贤若渴不假,却绝不会擅自把他的企业,交给那些只为挣钱的人。 他需要的,是张涛、赵娴静、梁明这种对他忠心耿耿的人。 毫不客气的说,就算只有一条生产线生产,天涯集团每年所上交给国家的利润,也是个天文数字。 现在金钱对于高飞来说,就是一个数字,就是多跟少的关系。 所以他绝不会把企业,交到那些他不熟悉的人手中。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他所信任的人就那几个,像李德才这样的都能成为中草药基地老总了,还能有谁更有资格,来替他打理所有业务? 当然了,高喵喵也知道,她那个被外界所穿的神乎其神的老板娘沈银冰,绝对是最好的人选,更是等尘埃落定后,唯一能掌控全局的人。 关键问题是,她现在始终没露面。 高飞从京华急吼吼的回到冀南后,就像忘记她那样,这两天也始终呆在老宅,没有去找她。 看来,俩人之间肯定在暗中商量好了,无非就是一个在明处,像鱼饵那样的吸引某些危险,一个在暗处,就像做好扑食准备的眼镜蛇那样,随时捕杀猎物。 求贤若渴,哼,难道姑奶奶不就是最大的贤才吗? 你却视而不见,肯定是眼瞎了! 高喵喵在心里暗骂着,随手从旁边的花树上,折下一根小枝杈,狠狠的掰断,就像掰断某个人的脖子。 其实她当然很清楚,这段时间跟高飞的相处,已经让他深刻观察到了她的工作能力。 他装瞎子看不到她,那是因为不信任她。 看着一段段掉在地上的树枝,高喵喵很头疼,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获取高飞的绝对信任。 难道他不知道,姑奶奶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找到用武之地,来发挥上天给予的才能吗? “你在想什么呢?” 就在高喵喵心里暗骂时,高飞的声音忽然从脖子后面传来,吓得她浑身一哆嗦,发出啊的一声惊呼,猛地向前踏出一步,幸好有栏杆拦着,不然她肯定能摔下山包。 看着高喵喵捂着胯骨、吸着冷气咧嘴的样子,高飞笑了:“你刚才是不是在想,我为什么就不能信任你,把你放出去帮我呢?对吧。” “不--昂,我就是这样想得。” 高喵喵本能的想要否认,却一咬牙,索性点头承认了:“我知道你到现在也不信任我,你之所以把我带在身边,最多就是希望我能给做个狗头军师罢了。其实,你该知道我现在除了老老实实的依附你之外,压根就没有别的路可走。所以,你完全可以相信我,把我放出去帮你。” “你真没有别的路可走了?” 高飞看着她,轻声问道:“如果我把你放出去,独当一面,红尘妖道要是再出现在你面前,威胁利诱的,你确定你不会背叛我?” 高喵喵反问道:“如果驱魔者出现在赵娴静面前呢?你也确定,她不会为了活下去,就背叛你?好吧,从在监狱中我就看出来了,你虽然不要那个女人,可她对你的信任却是死心塌地的,现在就算是让她去死,只要能对你有利,估计她也不会犹豫的。” 高飞淡淡的说:“你能看出这一点就好。” 高喵喵又问:“可是你所信任的其他人呢,比方梁明,张涛,还有那个老王。他们都是普通人吧?就算对你足够忠心,在生死抉择时,你就能保证他们不会背叛你?” 高飞抬头,看着黑夜下的小清河,沉默片刻才说:“他们或许会像你所说的这样,在生死抉择时背叛我。可我绝不会怪他们。因为你说的不错,他们都是普通人,没有谁不怕死的。” 不等高喵喵说什么,高飞就看向她,继续说:“但同样,正因为他们是普通人,所以哪怕是被迫背叛了我,也不会对我造成致命伤害。” 高喵喵冷笑:“你的意思是说,我就可以了?” “你在北朝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时,有多少人因你而死,我也没看到你有什么忏悔的意思。” 高飞眼神闪烁了下:“可他们不一样。如果有一个人因他们而死,他们就会崩溃。你不会,哪怕是血流成河,只要能达到你的目的,你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我很明白这个道理,你自己也明白,相信驱魔者会更加明白。” 高喵喵不说话了。 因为高飞没有说错。 那些人为了打击高飞,或许早就把瞄准他所信任的人了。 不过他们却很清楚,无论是梁明还是老王,就算能威胁他们背叛,所起到的作用也很有限,因为他们在这方面的素质太低下了,起不到他们想要的结果。 但如果高喵喵代替赵娴静,成为方家村分厂的老总,那么那些人肯定会想方设法的,在她身上获取到最大利益。 “我不放你出去,是不想害你,更不想害我自己。” 高飞拿出一颗烟点燃,喷出口烟雾后说道:“当然了,如果你非得想表现自己才能的话,我不是不可以给你机会。” 高喵喵眼眸一亮:“你打算让我做什么?” “严格的说起来,辽省大炼油那边需要一个强势人物整顿,你绝对是最合适的人选。” 高飞说:“但那边情况比较复杂,除了我媳妇之外,你镇不住那些人的。所以我刚才就想,你能不能胜任原北山集团总经理一职。在这段时间内,那边的业绩下滑的厉害,王副总终究不是统帅千军的大将。” 高喵喵脸上,立马浮上狂喜的神色:“老板,你真要让去帮你打理北山集团吗?” 高飞点了点头:“无论怎么样,我都得给你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太好了,太好了,老板,我现在真想抱着你亲亲呢!” 就像是小女孩那样,高喵喵原地跳跃了几下,张开双臂,某处那叫一个波涛汹涌。 高飞却后退了一步,沉着脸的说:“如果不怕在上任途中就遭遇意外的话,你就抱着我亲。” “什么?” 高喵喵一呆,随即抬头迅速向周围扫视一圈,低声说:“老板,你的意思是说,她、就是老板娘的人,其实在暗中盯着你?” “是在盯着你。” 高飞更正道:“像你这样有模样有才能还满肚子坏水的女人,无论跟在哪个男人身边,都会让媳妇不放心的。” 高喵喵撇了撇嘴,岔开了话题:“那么,我什么时候去上任?” 高飞转身,向小山包下走去:“你喜欢的话,那就后天去吧,我会通知相关人员的。” “哦,老板,那你能不能亲自送我走马上任?” 高喵喵说着,跟了上去。 当她的后脑勺,渐渐没下小山包下面时,一个黑影从栏杆后面的斜坡下翻了上来,捂着耳边低声说道:“姑爷知道我们在监视他,好像有些不高兴。” 黑影等了半分钟左右,沈银冰懒洋洋的声音才传了过来:“那就撤回来吧,我可我不想他对我产生没必要的误会。” “好。” 黑影点了点头,放下右手四处看了几眼,重新隐没在了黑暗中。 方家村的迅速繁华,早就了夜市的出现,从广场到牌坊那边的路边,到处都是摆摊的,来人往的,什么迪厅、ktv酒吧啥的,客满为患。 本以为陪着高老板看电视看到十点之后,就会去休息了,高飞却提出要带她出去转转,彻底感受下方家村人民的夜生活。 逛街,尤其是逛夜市,可是所有女人最喜欢的节目之一。 高喵喵是女人,自然也不会例外,马上就兴高采烈的问高飞,她穿什么衣服? 随便,就算是光着屁股,我也不会管的。 高飞扔下这句话后,就走出了屋子,压根就没有等高喵喵更衣打扮一下的意思。 高喵喵心里咒骂着,只好随便拿起一件外套,跟着高飞出了方家老宅。 晚上能够无拘无束的逛夜市,这绝对是高喵喵从以前到现在最大的愿望之一。 毕竟此前她是第二夫人,身份不凡,自然不能像一般女人那样晚上随便出门溜达,至于后来的潜逃时期,好像丧家之犬那样,哪有心思逛什么夜市。 今晚,她这个梦想终于实现了,每经过一个摊位时,不管是卖什么的,她都会流连忘返,结果等她拿了两串糖葫芦,准备找老板要钱时,高飞却不见了。 第2074章 真正想要的生活! 高老板,绝对是世界上最吝啬的老板了,没有之一。 带着高喵喵这么妩媚性敢的小秘书逛夜市,竟然一分钱的零花钱都不给她。 所以每当高喵喵拿起一个喜欢的东西时,都得先看一眼高老板,意思是他给掏钱。 很可惜,高老板从出现在夜市上后,就一直不断的跟人打招呼,寒暄,压根没有看她。 这让高喵喵非常生气,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在心里咒骂:什么带着我来见识一下夜市啊,说的好听,还不就是为了显摆你自己,好像国王巡视自己领地那样,虚伪! 边咒骂边逛的过了两个多小时,高喵喵实在受不了那冰糖葫芦的诱惑了,在高飞跟某人相互吹捧时,站在那儿下了足足五分钟的决心,才决定张嘴要钱。 就要十块钱,好吧? 像我这样的大美女,张嘴跟人只要十块钱,可算是丢人丢到家了--哎,没办法啊,谁让姑奶奶当前寄人篱下呢?哼,以后等我咸鱼翻身了,我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高喵喵心中冷哼一声,转身准备拉下面子来,跟老板要钱时,高飞却不见了。 他去哪儿了? 高喵喵没理由的心里一晃,四处看去。 冬天的晚上十点多,绝对已经很冷了,可夜市上还是行人如织,到处都是洋溢着幸福的笑脸,就是没有高喵喵最想看到的那张讨厌脸。 他不会扔下我不管了吧? 这个念头刚从脑子里闪过,高喵喵就笑了:这是在方家村,算是在他自己家里,哪有什么扔下、不扔下一说?可你特么的给姑奶奶留下点钱,再去梦游好不好? “唉。” 看着手中如此晶莹可爱的糖葫芦,高喵喵叹了口气,递给了卖糖葫芦的大婶。 大婶问道:“咋了,闺女,不要了啊?我家这糖葫芦,可是正宗的京华手艺,你瞧瞧这上面的糖瘤子,你看看上面粘着的芝麻,吃一口保准你胃口好三天!” 冲极力推销糖葫芦的大婶,羞涩的笑了笑,高喵喵才低声说:“我没、我忘记带钱了呢。等我明天晚上再来吧。” 说完,不等人家大婶说啥,高喵喵转身就走。 大婶却一把拉住了她:“哎,闺女,慢点走,拿着糖葫芦。” 高喵喵有些难为情的转身:“我忘记带钱了。” “嗨,什么钱不钱的啊,不就是两串糖葫芦嘛,三五块的不稀罕,就稀罕你能喜欢上它。” 大婶说着,就把糖葫芦塞在了高喵喵手里。 高喵喵犹豫了下,才问:“大婶,你是不是知道我是谁啊?” 她问大婶这个问题,就是以为人家知道她是高飞的秘书,所以看在高飞的面子上,才白送她两串糖葫芦的。 想到高老板的面子,竟然还能值两串糖葫芦--高喵喵心中就很羡慕。 正在向别的客人推销自己糖葫芦的大婶,随口问道:“你是谁呀?” “我是高老、高飞的秘书,就是方家村的高飞。” 高喵喵在说出高飞的名字时,做贼似的回头看去,生怕那个家伙会走到她背后,听到她这样无礼的称呼自己名字后,会生气。 高喵喵已经看过了,方家老宅也有键盘的。 “什么,你是高飞的秘书?” 大婶的语气却突然提高,这才正眼上下打量着高喵喵,接着猛地一拍手:“哎呀呀,你还真是高飞的秘书呢!那天你可是跟那孩子一起来的,就是穿的衣服不一样,大婶才没有认出你来呀。来,来,多拿几串糖葫芦,就两串怎么能够吃的?” 大婶就拿起一大把糖葫芦装在塑料袋内,不由分说的塞进了高喵喵手中。 高喵喵了;连忙推辞:“大婶,太多了!我、我就要两串,两串就够了,高老板不一定会喜欢吃的!” 大婶有些不愿意了:“啥啊,那孩子会不喜欢我吃的糖葫芦?我可跟你说,闺女,大婶我敢打包票,他--哎,哎,你们这是干啥呢?” “姑娘,我这粽子还热乎着,拿回去尝尝,不收钱!” “还有的我鸭脖,这可是我刚学的手艺,今晚第一次上市,说啥也得让高老板品尝一下。” “我的大麻花,正宗大麻花啊……” 随着大婶嚷嚷出高喵喵的身份,周围十几个摆摊卖小吃的,都围了上来,把东西往高喵喵手里塞。 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渴望的急切,仿佛只要高喵喵能收下他们的东西,就是给了他们天大的面子。 几乎是风一样的速度,高老板的小秘书来逛夜市,忘记带钱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夜市,晚上出来摆摊的这些村民们,都围了上来,争着抢着的递东西,害的维护治安的二狗,还以为发生了啥事,紧张的吹起了哨子招呼人。 望着那一张张淳朴、洋溢着热情的脸,高喵喵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是呆呆的站在那儿,脑子里回荡着一个声音:这才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所追求的东西吧? 她忽然发现,此前她所追求的那些,在这些淳朴的笑脸面前,显得是那样可笑。 每个人,都有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就像现在好多企业的员工,约合三五个好友,在晚上会来‘梦回从前’酒吧喝一杯,看看演出那样。 高飞到背着双手走进酒吧时,正是酒吧客人最多的时候,大厅的小舞台上,有一个漂亮女孩正在倾情演唱邓丽君的《甜蜜蜜》,声音很甜,就像掺了天然蜂蜜那样。 没有谁注意到高先生进来,除了躲在墙角中的高凌。 “姑爷,请跟我来。” 高凌走到了高飞身边,低声说道。 “姑爷?呵呵,她让你这样称呼我的?” 对这个称呼,高飞感到很新奇。 高凌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带着高飞沿着墙根,走上了三楼。 一路上,高飞看到了高大他们几个,这些人就像顾客那样,端着酒杯站在那儿,可他们每个人所占的方位,却是应付突发事件后的最佳之地。 他们没有过来见礼,只是点了点头。 高飞颔首算是回礼,来到了三楼后,才笑着说:“如果不是你们通知我,我还真不知道你们沈总,原来早就在方家村安营扎寨了。” “姑爷你知道的,在解红颜出事那天,你就该知道沈总在这儿的。” 高凌实话实说的性格,让高飞觉得自己有些小虚伪,讪笑了一声没话说了。 幸好,高凌敲响了一扇门,接着推门低声说了句什么,这才转身:“姑爷,请进。” “谢了。” 高飞道谢等高凌快步走远后,才推开了虚掩着的房门。 屋子里没开灯,黑乎乎的一片,空气中却回荡着一股子熟悉的淡淡幽香气息。 高飞走了进去,随手关上了房门,伸手去开灯时,却被一只温柔的小手抓住。 接着,一个娇躯就扑在了怀中,双手搂住他脖子,两条修长的腿子蛇儿般缠在了他腰上,不等他说什么,嘴巴就被软软的嘴唇堵住了。 一楼大厅小舞台上,唱《甜蜜蜜》的女孩子,在人们的掌声中弯腰鞠躬后,走了下去。 几个穿着另类,留着长法的小伙子,背着吉他、贝司等乐器上了台,主唱小伙一摆手,后面的架子鼓手就疯癫般的敲打了起来。 摇滚,或许是某一个时代的产物,但毫无疑问的是,无论到什么时候,当崔健的《一无所有》声嘶力竭的回荡起来时,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引起人们的共鸣:“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我要给你我的追求,还有我的自由,可你却总是笑我……” 现在年轻人所唱的这首《一无所有》,明显是经过加工了的,节奏更加的快,感染力更加的强,唱道最热血澎湃的地方时,满大厅的客人们,都跟着吼了起来,震得人耳朵都发麻,仿佛要把屋顶子掀起跑了那样。 一曲落幕后,这几个年轻人明显更获得人们的欣赏,还有两个漂亮小白领上去献花,这样一来,几个小伙子更像是打了鸡血那样,先后演唱了《新长征路上的故事》,《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等经典歌曲。 半小时后,他们唱的嗓子都哑了,才带着客人们的尖叫、掌声中谢幕,黑暗下来的照明,重新亮了起来。 高飞缩回了开灯的手,低头看着怀里的女人。 他跟沈银冰国庆节那天结婚到现在,才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没见面,却像是分别了两个世纪,在刚才的那场鏖战中,这对男女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疯狂的索取,给予,直到高飞在休息几分钟后,才有力气开灯。 相比起好像霜打了茄子一般的高先生,沈银冰却是小脸红扑扑的,猫儿般的伏在他怀中,媚眼如丝,一副慵懒至极不需动一下,就能让男人自动把情绪调整到最高的极品样子。 “唉,你越来越像是狐狸精了。” 高飞低头,在那张红唇上轻啄了下,伏在她耳边说:“我刚认识你那会儿,你可是烈女般的让人难以亲近。看来,时间的确能改变一个人。” 沈银冰动了下,修长的腿儿搭在了高飞腰间,梦呓般的问道:“那,你是喜欢现在我的,还是以前的我?” 高飞毫不犹豫的说:“现在。” “为什么?” “现在你更像女人。” “更像女人?呵呵,更像陈果果那样的,还是高喵喵那样的?” “咋,你觉得我会跟高喵喵有啥龌龊?” 高飞抬起头,看着她。 沈银冰星眸微张,喃喃的说:“肉包子砸在狗窝里,还能留到第二天早上?” “你讽刺我是小狗,那你是什么呢?” 高先生手又开始不安分了起来。 沈银冰吃吃的娇笑着,打开了他的手:“不行,刚才太累--呜呜。” 高先生才不管她累不累呢,男人本来就是喜欢女人说累得不是吗? 又让沈狼主累了接近一个小时后,她彻底变成了一滩烂泥,说话的声音都有些沙哑了:“唉,现在我终于相信,你没吃肉包子,要不然你不可能这么饿。” 第2075章 忘忧草都死了! 你信不信真有那样一个世界,或者说那样一个空间? 这是沈银冰用了接近两个小时,把她那次的亚特兰蒂斯之行说完后,问出的一个问题。 高飞说不信,说的很坚决。 沈银冰问他为什么不信,因为他没机会见识到那边的神奇。 高飞皱眉想了很久,忽然岔开了话题:“你应该也知道鬼车的事儿吧?” 鬼车,就是赫拉天后一行三人来冀南拿走忘忧草时,楚扬在半路伏击却发现那辆车是无人驾驶的事儿。 鬼车招摇过市,已经成为了冀南本地最热门的一个话题,引起了好多人的关注,更有一些拿着砖头的专家,从各个角度上,以各自的眼光,来热心的为大众解困惑。 其中最有市场的,莫过于在我们的身边,还有一个平行空间。 但那个空间的科技是高度发达的,因为某些规矩,他们不能随便串席,只有在特殊的某个时间段,才会昙花一现那样的出现在世间。 沈银冰当然也很关注这件事,因为某些先投入为主的原因,所以她也有些倾向于这个平行世界的说法。 “楚扬曾经跟我说起过这件事,我提议他看一部美国电影,相信他现在应该从中看出什么来了。” 高飞就把汤姆哥在电影中的精彩表演,给沈银冰重新讲述了一遍,末了才说:“你要是不信的话,给我几天功夫,我可以让鬼车再次招摇过市。” “光学?就是这样简单?” 沈银冰秀眉微微皱起,明显不信高飞所说的这些。 理由很简单,就是鬼车的形成简直是太简单了,别说是高飞想做了,就是爱好钻研科技的人,也能做成的。 那么神秘莫测的亚特兰蒂斯,怎么可能用这种小障眼法,来糊弄人呢? 再说了,如果在亚特兰蒂斯所见的那一切都是障眼法,那么沈狼主刚去那边时,怎么可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这些事,高飞也解释不清楚。 不过,要是让他相信沈银冰被请去亚特兰蒂斯,能平平安安的会来,就是因为贡献出了铜叶草,这又好像太简单了。 毕竟当初赫拉、史泰龙俩人邀请沈银冰去那边时,可是请她别掺和天、人之战的,可她去了那边后,宙斯王好像没怎么提这件事。 两口子拥抱在一起,由沈银冰口述她在那边的奇遇,高飞逐一试着分析,琢磨,希望能从中找到什么破绽。 杜道长之死,黑袍的出现,荆红命等守护者的存在等等这些线索,被高飞全部串联起来后,好像形成了一条线索。 只要顺着这条线索,就能拆穿什么,可线索却偏偏那样模糊,难以捉摸。 虽然想得脑袋都疼了,可高飞的脑子却越来越清晰。 如果非得让他不需要找到这些疑点答案,只要结果的话,高飞会异常肯定的说:这就是一个滔天大阴谋,所谓的流波山、亚特兰蒂斯,美杜莎啥的,都只是某些人刻意营造出来的。 被卷进这个阴谋中的人,史无前例的多,有各种身份,各个国家,涉及到官商黑白等所有领域,除了高飞这个所谓的‘天语者’之外,重量级的人物几乎像乱草一样,一抓一大把。 暂且不说别的,单说龙腾十二月中的几大高手,都在这次阴谋中受损就能看得出。 “这是个阴谋,绝对是阴谋。” 高飞晃了晃越来越疼的脑袋,下了结论:“如果黑袍不出现,杜道长不死,我还能相信所谓的亚特兰蒂斯或许存在,真有什么平行世。可事实上证明,老杜临死前跟老杜所说的那些话,才是最关键的。这一切--绝对跟安归教有关。” “安归教?” 沈银冰有些惊讶:“你是说,这些年发生这么多事儿,都跟安归教有关?” “也只能跟安归教有关。” 高飞说:“从京华回来,我就一直在想荆红命所说的那些。他说,杜道长也隐隐说出亚特兰蒂斯,其实就是西方安归教了。只是还没有确定,需要大量的证据。” “不过,这些证据有没有的,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随着黑袍在白云观受伤,他们再也忍不住了。” 高飞笑了笑,说:“我回冀南,也是希望谜底能够在这儿找到。” 沈银冰依旧皱着眉头:“既然你这样笃定,那是不是问问陈果果?” 高飞摇头:“她不知道的。” 沈银冰又说:“可是,我在亚特兰蒂斯……” 说到这儿后,她猛地想到了什么,一下子从高飞怀中坐了起来。 高飞被她的突兀动作给吓了跳,赶紧给她盖上毛毯,问道:“怎么了?” 沈银冰盯着窗外,喃喃的说:“我想,我或许能解释,我在亚特兰蒂斯看到的那一切了。” 因为幻觉。 幻觉。 沈银冰在亚特兰蒂斯看到的那一切,其实都是幻觉。 什么醒来后看到自己变了个人,什么身处好像电影《阿凡达》中那样的仙境,什么宙斯王,这些都是幻觉,跟她在宝岛仙霞观内所看到的一个样子。 当初在仙霞观内时,沈银冰明明看到自己趁杨雪不备,出手偷袭一刀刺死了她。 可在离开仙霞观后,高翠俩人却告诉她说,杨雪是她们俩人杀掉的。 还有就是,沈银冰在离开仙霞观时,明明放了一把大火的。 下山后,仙霞观却是毫发无伤。 杀人,大火,这一切都是幻觉。 就像她在亚特兰蒂斯所看到的那样。 她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幻觉,都是因为忘忧粉! 忘忧粉,在能给人提供一定的健康,让人无法摆脱的同时,也能产生毒品那样的幻觉。 这一点,莫邪征东已经证明了,在沈银冰送忘忧粉去地下楼兰后不久,她就发现忘忧粉只是忘忧粉提炼三步骤中,最简单的一步。 第二步,就能让人心灵受损,比方唐文举忽然发失心疯。 第三步--莫邪征东现在还没有发现,只能猜到经过更深一层的提炼后,所得到的东西,绝对能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给沈银冰造成亚特兰蒂斯幻象的那些人,就已经掌握了第三步步骤。 他们根据这些,来操纵万千神仆,那些散仙、中仙,还有沈银冰。 有人说,女人在疯狂过后,全身会酸软无力,可脑子却是最清醒的。 就像现在的沈银冰,从高飞提供的那些信息中,猛地想到了这一点,恨恨的一砸枕头,嘎声说:“什么铜叶草的传说,其实就是忘忧草!他们用来控制赫拉等人的忘忧草,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死亡了,所以才把主意打到了我的头上,费尽心机的从我手中把忘忧草骗走,这才能让他们继续危害别人!” 看着满脸懊悔的沈银冰,高飞低声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贪狼基地内所掌控的那些忘忧草,应该也没什么生机了。那些人既然能把自己的忘忧草弄死,当然也有把握毁掉你所有的。” “这样一来,他们的忘忧草就成了世界上的唯一。” 高飞苦笑了一下,才继续说道:“而你们呢?等你们的忘忧草死绝,再也无法生产忘忧粉后,他们就可以给你们提供,并以此来挟持你们为他们做什么。” 叹了口气,高飞抿了抿嘴角:“怪不得我们在伤了黑袍后,这几天他们都没有任何动静,原来他们在等,等你发现忘忧草死亡。” 只要忘忧草死亡,那么沈银冰就会心慌,毕竟现在连她自己,都无法离开那东西的。 就在她心慌时,亚特兰蒂斯的人再出现--然后,就能轻而易举的控制贪狼了。 不过很明显的是,控制贪狼决不是那些人的目的:等他们培养出足够的忘忧草,就是依仗忘忧粉,来掌控更多人的时机到来。 他们之所以在此前没有这样做,那是因为他们始终没有找到大面积培育忘忧草的方法,三番两次的实验下,反而给培育死了,这才开始打沈银冰的主意。 相信他们从沈银冰手中拿到这些忘忧草时,也拿走了大面积培育的技术。 沈银冰本来该拒绝的。 没有了忘忧草,所谓的亚特兰蒂斯,可能就会消失。 很不幸的是,沈银冰在关键时刻,伸出了‘援助之手’,让他们获得了新生。 沈银冰脸色苍白,再也没有了刚才的红艳艳。 在此之前,她还很为躲在暗中安排的那些事而自豪,这才忍住没有找高飞。 谁知道,高飞带来的消息,却像是一把大锤那样,狠狠砸在了她的心口,使她呼吸都变的困难了起来,死死咬住嘴唇:“这、这不会是真的吧?” 看着她恐惧的样子,高飞很心疼。 把她揽在怀中,柔声安慰道:“别怕,一切有我呢。” “不,这次你也解决不了,如果真如你所说的那样,我,还有整个贪狼,都毁掉的!” 沈银冰急急的推开高飞,探身去拿枕头边的手机。 她的手指刚碰到手机,手机提前爆响了起来,吓得她一哆嗦,飞快的抓在手里,看都没看来电显示,就接起来放在了耳边:“我是沈银冰!” 谁打来的电话,说了些什么,高飞都不知道。 他只看到,沈银冰握着手机的手,在下一刻就缓缓的松开,手机掉在了被单上。 她本人,则像一尊雕塑那样,呆坐在了那儿望着墙,眼神都凝固了。 高飞无声的叹了口气,拿起手机放在了耳边,沉默片刻后才问道:“忘忧草,都死了,对吧?” “是,是!” 一个女人的声音,夹杂着哭腔,彷徨,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 “这不怪你,带着你的人,立即离开那个地方。临走前,别忘了放一把火。” 高飞低声吩咐道。 电话那边的人,好像知道接电话的是高飞,马上就答应了一声,扣掉了电话。 “没了,都没了,死了,都死了。” 沈银冰眼眸动了下,看向了高飞。 “我还在,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 高飞再次伸手,把她揽在了怀中,轻轻拍着她的肩膀:“其实,你该知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道理。” 第2076章 我什么时候才能死? 太阳再次升起来时,就代表着新的一天正式开始了。 村口的广场,街道上除了车辆、行人之外,地上赶紧的就像狗舔过那样,让人不敢相信方家村的夜市到了十一点才散去。 高喵喵的房间里,却堆满了东西。 糖炒栗子糖葫芦,陶瓷小罐布娃娃,拍案惊奇西游记,蕾丝黑袜小短裙--只要能在夜市上出现的小商品,几乎都在房间里。 搞得就像是个仓库那样。 高喵喵坐在炕上,呆望着这些东西,眼圈有些发黑,一看昨晚就是没睡好觉。 她搞不懂,真的搞不懂,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的受人拥护,爱戴。 那天回来全村锣鼓齐鸣,金龙飞舞,被定位村庆日也就罢了,这跟那些老头子带头矫情有很大的关系,毕竟是高飞让方家村人民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在他归来时给他适当的面子,相信村民们,那些企业还是很支持的。 可高喵喵真没想到,村民们对高飞的感情,竟然深厚到了这种地步--在她是高飞小秘书的消息散播开来后,没有谁问她有没有带钱,只要能觉得把手里送出去合适的,基本都送到了她手里。 无论她如何的推辞,大家都装听不到,只是放下东西就跑,仿佛能够送给高喵喵东西,就是他们莫大的荣幸。 后来,还是方家村的巡逻队,二狗带了几个人,用一辆小三轮车,把这些东西送来了方家老宅,无论高喵喵怎么客气的请他们喝茶,吸烟歇息下,他们都笑着摇头,很快就退出了院子。 高飞在方家村,已经不再是致富带头人那么简单了。 他,应该已经成为了村子的灵魂。 高喵喵很清楚,高飞也只有在方家村这块地上,才会受到如此的爱戴。 可这就已经足够证明,他这辈子没有白活,相信百年之后,方家村的后代还会记得他的好。 看来,这就是所谓的流芳百世了,最起码在方家村这边可以。 做人,就应该这样,能够被后人牢牢的记在心里,感激好多年,这一辈子才会有意义。 “吓,你搞什么呢?” 就在高喵喵盯着这堆小商品胡思乱想时,高飞走了进来,被这些东西给吓了一跳。 “啊,老板,你回来了。” 高喵喵这才如梦初醒,赶紧从炕上跳了下来。 高飞也有黑眼圈,不过精神头确很不错,在京华这些天养成的暴戾已经从眉梢眼角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春天的味道,高喵喵一看就能猜出,这家伙昨晚在温柔乡里呆了一个晚上。 至于陪伴他的女人是谁,高喵喵才不会管,反正她就是忽然间有了种不舒服:家里放着我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你却在外面沾花惹草的鬼混,真是有眼无珠啊。 高飞才没注意到高喵喵眼神中的那一抹哀怨,只是饶有兴趣的拿起一件小黑丝,挑在手里看了看,问道:“怎么,你买这么多东西回来,是看中方家村的夜市,准备晚上去摆摊了?” 不知道咋回事,高喵喵见高老板翻来覆去的看那件黑丝,心里很来气,就冷冰冰的说:“昂,就是想摆摊啊,不行?” 高飞听出高喵喵的话很冲,皱眉抬头看着她:“你大姨妈来了?” “没--” 高喵喵说出一个字,猛地明白咋回事了,赶紧解释道:“这些东西,都是别人送的,不管我怎么拒绝,人家都非得送,最后还是那个叫二狗的给送家里来的。” 生怕高飞会误会自己借着他的名头,在外面招摇撞骗,高喵喵连忙把昨晚的事儿说了一遍。 听完后,高飞开心的哈哈大笑:“行,既然是乡亲们的心意,那你就收下好了。不过我倒是觉得,你要是去夜市摆摊的话,要是穿上这小短裙,小黑丝高跟鞋往那儿一站,就算大家不知道你是谁,单凭你这风骚的小模样,哪怕你是卖狗屎,也能卖出个高价来。” 高先生口花花惯了,得知自己原来是真受乡亲们的如此爱戴后,说话就更加随意了,压根就没考虑到他这番话,会给人家高喵喵的自尊,造成多大的伤害。 高喵喵心中冷笑一声,脸上却浮上一抹淡淡的红晕,眼波流转的抬手,轻轻掀起了裙子,露出那双穿着黑丝的修长腿子,娇嗲嗲的问:“老板,我就摆出这个架势来怎么样?” “好啊,好啊,很不错嘛。” 高先生盯着裙下风光,狠狠咽了口吐沫,接着转身走了出去,硬邦邦的说:“赶紧去做早饭,吃了后我要睡觉。” 看着被大力关上的房门,高喵喵得意的一抖身子,轻哼道:“哼,想到我会这样对别的男人,心里不爽了吧?” 心里不爽的,不仅仅是高飞,还有何秀城。 何秀城这段时间从没有过的低调,自从何落日被阴金花暗算的那个晚上开始,他就没有再踏出过他的别墅一步。 何落日被暗算这么大的事儿,不管他有没有死,这么多天过去了,何家的反应就算是再迟钝,也该知道,并做出一点什么了。 最起码,也得让何秀城回何家,问问咋回事。 但实际上,这些天的日子,却平静的有些吓人:太阳照样每天升起又落下,那辆专门接送别墅区内孩子上下学的校车,除了休息日之外,每天也会从门口经过,以前每到傍晚就出来遛狗的那几个老人,照样笑呵呵的按照他们的习惯生活。 一切,都跟往常那样正常,除了何秀城再也没有接到何家任何人的电话。 他知道,随着哥哥何落日被暗算,何家已经知道了所有事。 这段时间的平静,并不代表着何家能看在他过世的母亲面子上,放过他。 毕竟何落日,才是何家的纯正嫡系子孙。 他何秀城--说起来,只是一个野种罢了。 退一步讲,就算看在他母亲的份上,何家不会对何秀城做什么,但阴金花呢? 何家在知道阴金花的真实身份,尤其是在她杀死何家最出色的第三代(现在他还不知道何落日还活着,毕竟当初他可是亲眼看到何落太阳死去的)后,又有什么理由能放过她? 可何家却始终没有任何动作,仿佛什么也不知道。 这种不正常的平静,让何秀城有了种天随时都会塌下来的彷徨,暴躁,甚至渴望会有荷枪实弹的武警官兵忽然出现,二话不说的把这栋别墅夷为平地。 那样,他心里或许才会好受很多。 这些天,他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总是会在深夜中大叫着翻身坐起,然后就会看到阴金花坐在旁边,脸上满是慈爱的拿着毛巾,替他擦冷汗。 他没有拒绝阴金花的‘关爱’,尽管他觉得那只好看的皮囊下面,全是恶心的虫子在爬动,他只是需要有人为他擦汗,然后就会低着头的望着被子发呆,回想梦中所看到的那些。 这些天来,他每晚都会看到哥哥何落日--何落日从来都是个不苟言笑的人,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军人,不过每次在看着何秀城时,眼里都带着呵护的神色,在梦中也是那样。 梦中的何落日身后,站着个漂亮的女子。 那是何秀城的母亲,虽然比不上阴金花漂亮,却是胜在端庄秀气,典型的贤妻良母。 母亲也没有责怪他的意思,但眉宇间却带着浓浓的哀伤。 天底下,又有哪个母亲,希望看到自己大儿子,很悲惨的死在小儿子手中呢? 再远的地方,还站着个男人。 可能是因为距离太远,或者因为飘荡着淡淡的雾气,所以何秀城看不清他的面貌,却知道那是他的父亲。 名誉上的父亲。 父亲脸上是什么表情,真的看不到,只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一股子阴狠的戾气。 何家老二或许会看在死去的战友份上,对何秀城待如亲生,可绝不会允许他的亲儿子死在野种的手中--哪怕是死了,也不允许。 更远的地方,还有一个人影。 只能是个人影,连胖瘦都看不出,就别说他的相貌怎么样了。 不过何秀城却觉得他是个男人,只能是个男人。 那个人,应该就是诱、奸了母亲,害死‘父亲’的那个男人,也就是何秀城的亲生父亲。 他就像一个最可怕的厉鬼,悄无声息的一步步走进何家老二后面,然后猛地举起右手--那是一只只有皮包着骨头的手,就像死去的燕魔姬的鬼爪,五根手指上的手指甲,尖锐如刀,狠狠刺向何家老二的后脑。 “啊,小心后面!” 何秀城猛地大叫一声,从炕上翻身而起。 随着他的大叫声,眼前那四个人全部不见了,只有灯光亮的刺眼,还有他老牛般的喘气声,冷汗从额头上噼里啪啦的滚落下来。 做梦,又是在做梦。 何秀城闭上眼,重重吐出了一口浊气,疲惫异常的低下了头,任由冷汗直流。 “怎么,又做恶梦了?” 一只很好看的手,拿着一块干净的毛巾伸了过来,替他温柔的擦着额头。 何秀城没动,好像在用心感受阴金花夹杂着母爱、情人的温柔呵护。 “秀城,我一直在陪着你,你好好休息就行,别胡思乱想,这段时间你瘦的太多了。” 阴金花低声说着,拿起一件衣服,披在了他身上。 何秀城肩膀一抖,衣服从肩膀上滑了下去。 阴金花好像没看到那样,再次给他披在了身上。 前些天的晚上,何秀城在阴金花温柔的安慰他一番后,就会躺下重新睡觉,直到再次被记不起的噩梦惊醒。 这次他没有躺下,只是慢慢的抬起头,看向了阴金花。 相比起前些天,阴金花的精神状态却很不错,女人胸前的本钱好像也更大了些。 看到何秀城的目光落在自己胸前后,阴金花笑了笑,肩膀一沉,一颤,睡袍就自己滑了下去,白瓷一般的上身就这样闯进了他视线内。 何秀城抬手,拿住一个东西,问道:“我,什么时候才能死?” 第2077章 那个男人是谁? 自从知道阴金花是自己的亲小姨,完全是一个由阴谋诡计编织的笑话后,何秀城再想做出某些事时,就不再有任何的悔恨、愧疚啥的了。 就像现在,他纯粹就是拿出一副纨绔公子玩弄小良家时的嘴脸,手上的力气越来越大,压根就不会在乎女人会不会疼。 阴金花呢,好像也很享受这种感觉。 她可能觉得,这才是男人对女人发自本心的需求了,而且她也非常享受何秀城的这种暴力行为,只是很遗憾不能再进一步了。 好多男人,其实都希望跟男人做那件事时,别被他当人看--最起码,阴金花就是这样的,哪怕是已经被掐出血痕来,她也只是身子发抖,鼻子里穿成轻轻的哼声,眼睛却会更加的亮。 其实,男人跟女人欢爱时,不一定非得紧密相联才行,毕竟随着岛国文化的传播,好多羞涩的女孩子,都懂得了至少有三种以上的方式,在自己身子不方便时,能让男人得到满足。 阴金花那方面的功夫,更是炉火纯青。 何秀城好像也很满意,每当他从噩梦中醒来,无法再睡着时,就会把阴金花当做一个表杂来惩罚,从中得到无上的满足。 所以就在何秀城几乎要给她掐出血,她都已经准备接受狂风暴雨时,却没想到他竟然会问出这么大煞风景的话。 死。 并不是所有跟这个字眼有关的话,都带着恐惧。 其实在一对如胶似漆的男女之间,最为满意的时候,就会经常的用到这个字眼。 也正是因为带有死的句子,才会让欢乐更加升级。 不过现在何秀城所说的这句话,却没有起到让阴金花热血澎湃的效果。 他想死。 他盼着自己去死。 这不是调情的话,而是真的希望自己去死。 人在活着时,不管犯下什么样的罪恶,做出什么对不起别人的事儿,只要死了,就能把所有的帐还清了。 本来,在何落日被暗杀后,何秀城就想把帐还清--他虽然在血缘上,跟何家没有一丝丝的关系,可他到现在为止,都把自己视为何家的子孙,何家的荣誉高于一切。 只要能用死去洗刷自己带给何家的羞辱,何秀城就会心甘情愿的去死。 何落日在被暗算的那个晚上,何秀城就打定主意去死了,但得带着阴金花一起去死,他已经用过很多种办法了,其中就包括利用感情。 可无论他用什么办法,阴金花都不愿意去死,还很认真的告诉他说:让我死,也可以,但现在却不是我死的时候。如果在我不是时候的死去,就会有人跟着我死去,比方何家的老祖宗。 阴金花很清楚何秀城的软肋在哪儿,却又不明白他对何家的感情,为什么会那样深,深到想付出他自己的生命去洗刷给何家的羞辱:他明明是何家的一个野种,身上没有一毫升何家的血液,却比何落日更加在意何家的声明。 这是她无法理解的。 更有一种深深的自责,觉得这些年只顾着关注他的人,却忽略了何家为他灌输的思想。 得知自己不能随便去死后,何秀城就没有再对阴金花动过杀意。 他只是会像现在这样问,什么时候才会去死。 “到了该死的时候,我们都会死去,但现在不是时候。或许,到了该死去的时候,你已经不愿意去死了。” 就像是绕口令那样,阴金花浑身颤抖着,随着何秀城的动作加大,声音里夹杂了煽情的哭腔:“让我们,现在就死一次,好吗?” “好啊,不过你稍等。” 何秀城笑了,笑的很邪魅,缩回手从枕头下拿出了手机:“我昨天刚想到一个更加刺激的玩法,那就是你在死的时候,能看着这段视频。” 阴金花的脸上,闪过一抹让何秀城恶心的羞涩,低声说:“你也学会跟岛国人那样,靠视觉来增加乐趣了,这样虽然低俗,可无疑是最管用的了。” 岛国人民为增加闺房之乐,有时候就会放上爱情动作片,借此来增加兴致--这种玩法,早就已经被推广了开来,不过何秀城却从没有使用过,因为他看不清那些萝卜腿女人。 今晚他却来兴致了,阴金花当然会大力支持了。 “低俗?呵呵,我没觉得有什么低俗啊,就是普通的一段视频罢了。” 何秀城好像很惊讶的看了她一眼,然后把手机放在了柜子上。 阴金花伏在了何秀城身上,张开红艳艳的小嘴,正要做什么时,看着手机屏幕的眸子,瞳孔却骤然一缩,身子里那些澎湃的热血,马上就冰冻了。 何秀城没有说错,这真是一段普通的视频罢了。 视频的背景,是婚宴上,到处都是举杯庆祝的人们。 镜头应该是偷拍的,角度不是太正,但这并不妨碍阴金花,能一眼认出里面那个男人是谁。 高飞。 高飞就坐在席上,旁边有个娇滴滴的美女,他本人却像个瞎子那样,看都不看伺候他吃菜喝酒的美女,很优雅样子的面带微笑,倾听别人在那儿吹牛比。 自打从冀南河底古墓回来到现在,已经数月有余了,可每当阴金花想跟她所爱的男人来个鱼水之欢时,都会痛苦的要命。 根源,就是因为高飞:她自以为是的给高飞种下青人蛊后,却凡受其害,再也无法跟何秀城恩爱了,只能靠着别的方式来取悦心上人。 阴金花最恨的人,就是高飞。 每当阴金花想到这个人的名字时,都会有种抓狂,恨不得把全世界都毁灭了--当一个女人,因为某个人而丧失她活着的乐趣后,会有多么的恨那个人,月亮也会知道的。 所以这些天来,阴金花总是逼着自己不去想那个人的名字,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只是她却没想到,就在今晚这种温馨的环境下,何秀城却拿出了高飞的视频。 瞳孔骤然一缩时,阴金花猛地抓起手机,狠狠砸在了墙上。 随着一声爆响,手机碎成了好几瓣。 “秀城,你、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阴金花噌地站起身,刚才还满是春风的妩媚面孔,现在就像是厉鬼那样的狰狞,可怕,不过骄傲的胸膛在剧烈起伏时,却带有让人说不出的向往。 阴金花的激烈反应,早就在何秀城的预料之中,神色自若的笑着,说:“没什么意思啊,就是让你看看高飞罢了。这样,才有意思不是吗?跟你说,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啊,就是能成为高飞。因为,也唯有他,才能让你生不如死。” 阴金花好看的右手,慢慢的卷起,变成了拳头,声音就像从牙缝内挤出那样,更像毒蛇吐信的声音:“就因为我杀了何落日,你就这样恨我?” 何秀城淡淡的回答:“这只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是什么?” “你玷污了何家用鲜血换来的荣誉。” “可你不是何家的人!” 阴金花厉声说:“这段视频,是谁给你送来的?” 阴金花敢发誓,何秀城现在再也无法指挥破军任何一个人了,不可能得到外界东西的。 在何落日被她刺杀、尸体又被偷走的那个晚上,隐藏在别墅周围,负责保护何秀城大批破军手下,虽然也都遭到了毒手,可阴金花却没有放在心上。 那些人,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卒子罢了,死了就死了,活着也没啥用处。 她完全有办法,重新让更出色的人接替那些人的工作,这才让何秀城无法跟外界联系。 何秀城是破军军师的身份已经暴露,可他却不能死。 不过现在,阴金花所考虑的已经不再是何秀城能不能死的问题了,而是他怎么能拿到高飞的视频? 这就足以说明,何秀城在她如此严密的监视下,仍然能有办法跟外界联系。 那个能躲过阴金花耳目的人是谁? 不管他是谁,他都将是能影响阴金花计划的一个祸害。 必须得勾除掉! 阴金花当前的样子如此吓人,何秀城却觉得很可爱,就像怎么看,都看不够那样,笑眯眯的望着她,默不作声。 “我再问最后一次,是谁给你送来这段视频的,是谁!” 阴金花的脸,扭的更加厉害了。 何秀城却打了个哈欠,躺了下去:“天快要亮了,该睡觉了。” “你不说?” 阴金花的语气,忽然变得温柔了。 何秀城眼角猛地一跳,接着闭上眼,喃喃说道:“好困啊,希望能睡个好觉吧。” 他的话音未落,忽然就觉得右肋下一疼。 接着,就像右肋下被三棱军刺刺出一个三角口子那样,无数的蚂蚁纷纷扬扬爬了进来,顺着他的血管,爬进他的骨髓里,开始疯狂的噬咬。 最大的痛苦,决不是被一刀刀的凌迟处死,而是何秀城当前所承受的感觉。 “呃!” 最多也就是三四秒钟,何秀城就咬破了嘴唇,脸色蜡黄,黄豆大的汗珠从脸上滚滚落下。 阴金花的声音,听起来更加的柔和了:“秀城,你应该知道搜魂手有多么的可怕,别说是你了,就算高飞也无法熬过三分钟。嗯,有机会的话,我肯定会让他尝尝这种滋味。说吧,那个人是谁。只要你说出来,痛苦就会结束了。” 何秀城死死咬着嘴唇,艰难的睁开眼看向了阴金花。 那个半身赤果着的女人,依旧那样迷人,可现在何秀城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把她一口口的吃掉。 “那个人是谁?” 阴金花笑眯眯的弯腰,垂下的那对东西,在何秀城眼前荡来荡去,风情无限。 “我、我不知道。” 仅仅过了半分钟,何秀城就再也无法忍受当前的痛苦了,说出了实话。 是的,他真不知道那个人是谁,更不知道那个男人,是怎么躲过阴金花安排在外面的人,出现在他面前的。 他只知道,那个人是个男人,中年,长相儒雅,年轻时肯定是个大帅哥。 那个男人在出现时,跟何秀城同处一室的阴金花,就会睡的像个死人那样。 他想杀她,易如反掌。 第2078章 西方安归王! 那个男人如果想杀阴金花,她有九条命都活不到现在。 可他却没杀她,就像她早就是个死人那样,实在不用麻烦他动手。 男人已经来看过何秀城两次了。 第一次来时,虽然脸上带着淡然的笑意,不过何秀城能从他的眼里,看出对漠视任何生命的冷意。 那一次,男人只问了一个问题:何落日被杀后,何秀城是什么感受。 明明那个男人对自己已经有了杀心,却让何秀城升出了好感,把真实的感受告诉了他。 那个男人听完后,一句话都没有说就走了。 男人第二次来时,一句话都没说,只是给何秀城送来了一个手机卡。 手机卡里的东西,就是高飞的视频。 何秀城在看到这段视频时,搞不懂男人为什么要给他这个东西,但在男人走了后,他才慢慢的明白了过来:那段视频,就是用来折磨阴金花的。 那个不知名的男人,很了解何秀城现在最需要什么。 就像现在这样,他虽然很痛苦,可灵魂上却很轻松。 “你不知道?” 死死盯着何秀城眼睛看的阴金花,问出这句话后,松开了抵在他右肋下的手指,随即转身快速穿上衣服,开门走了出去。 何秀城知道,那段视频的出现,已经让阴金花方寸大乱了,她需要重新布置一下防御力量,同时也肯定意识到,她曾经面临过被干掉的危险。 足有五分钟后,何秀城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慢慢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一个男人,就站在他炕前。 这个人不是阴金花。 因为他的个头要比阴金花好很多,而且还穿着一身黑色的袍服,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让人看不清他的模样,最多只能感觉出他是个男人。 本能的,何秀城的眼睛就是一亮:“你来了!” 他以为,这个男人就是来过两次的男人。 可这句话说出口后,何秀城才发现这不是那个男人。 眼前这个人的个字,要比那个男人高一些,而且也没有给他那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一个男人,能给何秀城如沐春风的感觉,的确让他很奇怪),只会让他觉得更加阴冷,下意识的揪住了被子,坐起来嘎声问道:“你、你是谁!” 何秀城喝问的声音很高,惊动了在外面客厅内下命令的阴金花。 听到他的声音传出来后,阴金花扔掉手中的小手电(就是那种小孩玩的聚光手电,可以照出很远,一个红点,很刺眼,她根据这个来向外面下达命令),身形一晃就跳到了沙发上,再接着一跃,左手就勾住了二楼走廊栏杆,轻飘飘的翻了上来,抬脚踹开了房门时,右手中已经多了一把刺刀。 穿着黑袍的人,却看也没看她,甚至连身子都没有转过去。 阴金花看到黑袍背影的一刹那,浑身所有的萧杀之气,全部消散,继而眼里浮上了绝对的恭敬,低头关上了房门,急匆匆的走下了楼梯。 看到这一幕的何秀城,愣怔了片刻后,忽然笑了,抬手那起柜子上的香烟,点上一颗后才看向黑袍:“你就是阴金花的幕后主使人,破军真正的军师吧?” 黑袍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何秀城。 “就算你不说话,我也知道你是的。” 何秀城耸耸肩,晒笑一声说:“呵呵,你既然出现了,那么我就该死了。嗯,想想也是。以前我给你当傀儡,那是因为我还是何家的少爷。现在我已经不是了,也就没利用价值了,是该被抛弃的时候了。” “动手吧,最好是慢慢来。” 何秀城再次深吸了一口烟,咯咯的怪笑几声:“因为那样才能让我感受到足够的痛苦,我相信你做的,会比阴金花还要好。能够在痛苦中慢慢的死去,这是我现在最大的愿望了。原来,痛苦才是洗涤罪恶的最佳办法--咦,你怎么还不动手?” 何秀城皱眉看向黑袍的眼睛。 慢慢地,他脸上的讥讽笑容消失了,疑惑,惊讶,恐惧。 他从黑袍那双看似冷冰冰的眼里,看到了最让他害怕的慈爱。 慈爱,本来该是世间最让人享受的爱之一,怎么可能会让何秀城感到害怕? 烟卷从何秀城嘴角掉了下来,落在他的睡袍上,很快就冒起了青烟,烧到了他的皮肤--烟头烧皮肤,这滋味可不好受,可何秀城却像没感觉到似的,只是傻愣愣的盯着黑袍。 黑袍好像叹了口气,伸手把烟卷拿走,放在了烟灰缸内。 何秀城依旧傻傻的看着黑袍,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嘴角才急促的抽了几下,哑声说道:“我、我知道你是谁了。” “你知道我是谁?” 黑袍终于说话了,声音很难听,也很生硬,就像锯子在锯铁棍。 一万只蚂蚁钻心都比不上的痛苦,让何秀城浑身颤抖,牙齿也格格作响:“你、你就是让我母亲,死,都无法瞑目的那个人!” 谁的伤害,才能让何秀城的母亲,一个来自乡下的山善良女子,死都无法瞑目的人? 那个人,只能是让何家老二含冤而死、让整个何家都被侮辱的神秘人,也是何秀城的亲生父亲。 黑袍的眼神,黯淡了一下,淡淡的说道:“其实,她该感到荣幸才对。在亿万女子中,她能把你生下来,就是她几辈子都求不到的荣幸。” 何秀城没说话。 他在动。 右手猛地从枕头下面拿出一把尖刀,用尽全身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狠狠刺向了黑袍。 黑袍没有躲闪,就任由他一刀刺在了自己心口。 可刀子却像是刺在了橡胶制品上那样,不能说刺不进去,只能说最多刺进几毫米,就再也无法刺进半寸了。 倒是有鲜血淌了出来。 黑袍向后退了一步,鲜血淌的更快了,不过他才不会在意,看都没看一眼,只是问:“这一刀,能不能减轻一些你对我的仇恨?” “不能,远远不能,我要杀了你!” 何秀城嘶声吼叫着,猛地从炕上扑向了黑袍。 黑袍左袍袖一挥,何秀城就像被浪头打翻那样,摔倒在了炕上。 他重新爬起来,再次扑向黑袍。 再次,被浪头打翻。 接连几次,何秀城终于明白他跟黑袍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压根伤不了他。 “咯咯,我杀不了你,但我总能杀掉自己吧?” 何秀城忽然咯咯的笑着,反手持刀,狠狠刺向自己心口。 黑袍没有在第一时间阻止,却在刀尖刺进一些去后,才袍袖一卷,卷走了他的刀子。 “你为什么不让我去死!?” 何秀城嘶声吼叫着,又扑向黑袍。 黑袍这次没有客气,袍袖就像一根皮带那样,狠狠抽在他脸上,直接把他抽倒在了炕上,眼前金星乱冒,无数小蜜蜂在嗡嗡的叫。 好长时间,何秀城才慢慢清醒了过来,就听到黑袍冷冷的说:“你刚才已经杀过我了,算是给你死去的母亲报了仇。你也自杀过了,算是报答了何家对你的养育之恩。接下来,你就该重新站起来,以你自己的身份站起来。如果再敢像刚才那样愚蠢,我绝不会再阻拦,就当没有你这个儿子。” “你必须得给我记住,人活在这个肮脏的世界上,必须得为自己活着才行。至于死后,会不会像佛家所说的那样,完全就是在放狗屁。我泱泱华夏,只能把异域文化、异域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什么时候受他们的驱使?” 黑袍继续冷冷的说:“同样,我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等的人。现在被国民崇拜的那些人,其实都是一群拉圾。只要我愿意,完全可以在国民所向往的欧美发达地区,再次爆发一次黑死病,让那些自以为骄傲的蠢货,像初冬的树叶那样飘零凋落。” “何秀城,你天生就该是把那些人踩在脚下的王者,而不是为了所谓的恩情,某个家族的荣誉,就让自己迷失的人。” 黑袍左手缓缓摘下蒙着脸的黑布,露出了一张清秀的脸:“看清楚这张脸,这才是你的父亲,破军的军师,西方安归教的安归王!” 何秀城傻掉,彻底的傻掉。 在意识到眼前的黑袍,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时,他只以为这才是破军真正的军师,却没想到他会是什么西方安归教的安归王。 西方,也有安归教,安归王吗?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话,那么,安归教不该是以颠覆华夏为己任吗? 可黑袍刚才的口气中,却以自身是华夏人而自豪? 就像知道何秀城心中想什么那样,黑袍的语气放缓:“早在汉唐年间,华夏就是我安归教颠覆的过度,可自从蒙元之后,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因为蒙古人,已经把古西域三十六国,都纳入了华夏版图。所以,华夏就是楼兰,楼兰就是华夏,这是凌玉公主没有预料到的,但我相信她肯定会同意我的观点。” “你也会同意。对吧?” 黑袍重新蒙上面罩,淡淡的说:“我能看得出,无论你被教导的有多么邪恶,可你从来都以你是个华夏人而自豪。这一点,我很欣慰。最起码,要比高家那个为了达成目的,从而忘记自己祖宗是谁的高雅,要强很多。” “虽然我很不满你在知道自己不是何家子弟后,还能那样拼死去捍卫那个家族的尊严,可同时更能证明你是个有原则的人。” 黑袍转身,背对着何秀城:“只要你能保持这些,就值得我放心,把我所有的基业,都交给你。” 何秀城还是没有说话,可情绪却有了无比的安静。 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的眼神里已经有了期盼的神色。 黑袍接下来说出的话,使他感觉思想上的包袱,彻底的放了下来:“何落日并没有死,他的心脏,是长在右边的。” 何秀城猛地抬头,真挚狂喜的语气:“他、他没有死!?” “他没有死。” 黑袍扭头看着他:“我也没打算再去杀他。” “他不能死,那是我哥!” 何秀城一字一顿的说。 第2079章 兄弟离别! “我说他不会死,他就不会死的。” 黑袍淡淡的问道:“这下,你总该放下你的内疚了吧?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现在可以说出来,我会记得帮你完成。然后,你就该跟我走了。” “跟你去哪儿?” 何秀城下意识的问道。 黑袍抬头,看着天花板,傲然道:“你是我儿子,自然得去你该去的地方。” “好。” 何秀城沉默半晌,才说:“我跟你走。我有三个心愿。第一,我要再见我哥一面。如果你不能满足我这个愿望,那我不会跟你走的。” “我答应。” 黑袍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下来:“第二个呢?” “我要让阴金花去死。” 何秀城重新恢复了昔日的模样,在说话时,眉梢微微扬起这一点,就是跟黑袍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黑袍摇了摇头:“她只有功劳。” “我就猜到你会这样说。” 何秀城冷笑:“可是,我看到她就会恶心。” “我有办法让你不恶心。” 黑袍看了儿子一眼,说:“从天亮之后,你就是个正常人了。” 何秀城嘴巴动了动,没有再坚持。 其实他说要杀掉阴金花,就是因为她捆住了他。 现在,既然来自阴金花的束缚轻易解开,而且何落日也没有死,那么她的死活,对他来说也不是太关键。 “第三个心愿呢?” 黑袍问道。 深吸了一口气,何秀城说:“我要娶廖水粉为妻。” “不行。” 黑袍一口拒绝。 何秀城笑了:“为什么不行?她可是我从上学时就喜欢、唯一苦苦追求的女人。” “你要是打她的主意,你早晚会死在她的手中。” 顿了顿,黑袍才说:“虽然那个牛鼻子不自量力的泄露天机,可他在某些方面的眼光,却是很独到的。他既然说你会死在廖水粉手中,那么你就不能跟她接触。她,也得去死,我才放心。” 何秀城不知道黑袍所说的牛鼻子是谁,也不想问。 他只是知道,就算是早晚会死在廖水粉手中,也非得得到她。 好多人,都能为了爱,而不计死活的。 况且,何秀城也想不出廖水粉这么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怎么能杀得了他。 黑袍问:“你怎么不说话?” 何秀城听话的说话了:“我要娶廖水粉,跟她生个孩子。” 见何秀城执意要娶廖水粉时,黑袍眉头皱了起来,但在考虑片刻后,就点了点头:“好吧,我答应你。现在,我们是不是可以走了?” “我能不能问个问题?” 不等黑袍说什么,何秀城就说:“你知道有个男人,曾经两次……”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黑袍就冷笑道:“呵呵,无非就是华夏龙腾的人罢了。仗着自己有几分本事,就狂妄自大,自称什么守护者。他们,不过是秋后的蚂蚱(蹦达不了几天)罢了。” 何秀城当然也听说过龙腾十二月的一些故事。 别看他身出豪门,可也非常崇拜龙腾十二月,尤其是号称那个时代四大高手的荆红命等人。 如果是放在此前,他肯定会很激动,不管龙腾的人为什么来看他。 不过,在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竟然是什么西方安归教的王者后,何秀城现在对任何意外,好像都能淡定自若了,点了点头:“好了,可以走了。” 何秀城跟着黑袍走了,就这样堂而皇之的离开了别墅。 他们刚走出别墅大门,背后就传来轰的一声巨响,一个大火球腾空而起,猛地把漆黑的夜,耀成了红彤彤的一片,就像是冬季的朝阳。 何落日坐在轮椅上,抬头看着东边的朝阳。 楚扬,唐鹏俩人就站在他身后的不远处,吸着烟低声谈论着什么。 楚西西,已经离开了京华。 无论唐鹏是什么态度,他现在都只能是武道的首领,这是荆红命交给他的任务,更成为他能在京华立足的主要根本之一了。 据荆红命说,上面已经初步打算,把武道归辖为最高警卫局一个特殊的分部,主要任务就是协助卫戍部队,保护京华安全--说起来,就像古代皇宫散布在外面的耳目。 还有就是,他们的工作,其实就是养老的工作。 这个分部,永远都不会再招人,等三娘子他们老去后,分部也会随着解散。 这是国家特意给他们这些做过大贡献的人,一个安享晚年的报答吧。 尽管这个报答来的比较晚,却像太阳终于升起来那样,还是来了。 一辆车,缓缓停在了果林外面的道路上,吸引了何落日的目光,打断了楚扬俩人的交谈。 车门打开,一个年轻人从车上跳了下来。 距离老远,何落日就看到了何秀城,有些苍白的脸上,立即浮上了笑容。 楚扬,还有唐鹏,却像早就知道他要来那样,只是很随意的看了他一眼,就继续谈论自己的话题:“师兄,杜道长仙逝后,谁会成为新一任的白云观观主?” 楚扬懒洋洋的说:“白云观从蒙元之后,就只有姓杜的做观主了,这一点已经成为规矩,所以没必要打探这个。” “嗯,也是。” 唐鹏吸了口烟,又问:“杜道长仙逝之前的蒲团下,到底藏有什么秘密,你知道吗?” “不知道,但我多少能猜的出来。” 楚扬这样说着,却看向了缓步走到何落日面前的何秀城。 何秀城走的很慢,就像每走一步,就会丢掉一些很重要的东西那样。 不过,就算他走得再慢,只要不停的走,也终究有走到何落日面前的时候。 一直走到何落日的轮椅前,何秀城才单膝跪地,跪在了哥哥面前,左手放在了他的膝盖上。 何落日的手,放在了兄弟的手背上,笑了,声音还是像以往那样:“要走了?” 何秀城点了点头:“嗯,要走了--你要是不想我走的话,那我就留下。” “走吧,何家,这儿,都没有能让你留下的理由了。” 何落日却摇了摇头:“秀城,走了后,就不要再回来。不过你放心,每年我给咱妈上坟时,我会把你那份心意捎带上,免得她在下面埋怨你不来看她。” 何秀城沉默,片刻后才说:“那就麻烦你了。” “我们是兄弟,亲兄弟,对不对?” “是。” “亲兄弟之间,是不需要说麻烦的。” “呵呵。” 何秀城笑了笑,抬手捂着何落日的心口:“还疼吗?” “不。” 何落日摇头:“从没有疼过。” 在看到何秀城拼死阻拦阴金花来杀自己后,何落日这儿就不再疼痛了。 何秀城低下头,过了很久后才低声说:“阴金花,会死。” 何落日却说:“我能看得出,她好像是真的在乎你。” 何秀城认真的说:“你也知道,我这人一身的毛病,虚伪,心狠,可我也有我的底线原则,那就是我特别看重亲情,何家的荣誉,哪怕我跟何家一点关系也没有。” “你错了。” 何落日抬手,抚摩着兄弟的头发,淡淡的说:“只要我在,你始终都是何家的人。” “你还是像以前那样,呵护我。” 何秀城满意的笑了笑,眼光从轮椅的扶手上随意扫过:“你该杀了我的,要不然,我会让你蒙羞。” “轮椅是特制的,只要我右脚一动,现在你就会死。” 何落日也看向了轮椅扶手,轻轻叹了口气:“唉,你也许会死,杀你的人,决不是我。” “如果你想我死的话,十五岁之前,我已经死过无数次了。” 何秀城站了起来,低头看着何落日:“我记得你以前,好像很赞成我娶廖水粉的。” “那是以前。” 何落日却摇了摇头,说道:“可我现在却觉得,你最好不要再打这个主意。” “我会娶她,一定。” 何秀城固执的样子,让何落日的视线忽然模糊了起来。 “我走了,哥,多保重。” 何秀城抬手,替何落日轻轻擦了擦眼角,随即转身快步走向果林外面。 “秀城。” 何落日轻声叫道。 何秀城的步伐停顿了下,却没有回头:“哥,从现在开始,你心中的何秀城,已经死了。记住,你一定要牢牢记住这一点,一定!” 何落日紧紧攥住了拳头,指甲刺进了掌心。 他看到,何秀城走到车前时,一个很有风度气质的女人下车,帮他打开了车门。 女人在上车时,还冲他笑了笑。 何落日也看向来说她,喃喃的说:“你,已经死了,怎么还在笑?” 车子远去,惊起一群寻食的麻雀,在天空上盘旋了几圈后,才纷纷落了下来。 吱呀一声响,一个中年男人从何落日背后的小平房内走了出来。 如果何秀城没有走的话,就会看到这个男人,就是看望他的那个人。 何落日抬手,捂住脸过了片刻,才抬头看着男人,笑着对男人说:“谢谢你,秦七叔。谢谢你去找他时,能放过他。” 秦七叔同样笑着,摇了摇头:“就算你不求我,他也不能死的。因为老杜活着时就告诉我说,当高飞、楚扬、唐鹏三人,在撕开雾霭时,需要有人帮助。这个人,就是你同母异父的兄弟。他,也算是楚扬他们三人的盟友吧。” 何落日声音沙哑:“可他会死。” 秦七叔问:“你觉得,他在知道他是谁后,还能像以前那样活下来吗?哪怕是,那些年他都是在欺骗你。” “不知道。” 何落日摇了摇头。 “不知道的事情,就不要再谈论了。” 秦七叔刚说到这儿,何落日就忽然说:“为什么,不趁着黑袍断了手掌时,现在把他干掉?我能感觉出,他就在附近。” “他敢来,就有敢来的道理。” 秦七叔抬头,看着天山的太阳,像个哲人那样说道:“就像很多人都希望,黑夜永远不要来到,可太阳还是按照它自己轨迹运行。这就告诉我们,一切都顺其自然吧。” “秦七叔,怪不得我老师说,你是他们中最虚伪的一个人了。” 楚扬走了过来,笑嘻嘻的说:“明明你现在只有两分钟的战斗力,却把自己吹嘘成不倒的金枪那样。” 第2080章 暂时的安宁! 第一场大雪飘飘曳曳的洒在大地上时,就代表着春节已经不远了。 今年的冬天,格外的冷,明天就是农历小年了,麦地里竟然还能看到积雪,这让过惯了暖冬的人们很不适应,不过却阻挡不住人们对好日子的向往。 其实,所谓对好日子的向往,说白了就是在天寒地冻时,无论再怎么想躺在被窝中懒床,也得靠着极大的毅力爬起来去上班。 幸好,凭借目前所积累的财富,高先生就算在炕上躺上三个世纪,一点活儿都不干,也饿不死的。 这是个谁都改变不了的现实,所以当小年前夕的太阳冉冉升起时,他还在蒙头大睡,尤其是怀里搂着个美女时。 沈银冰的皮肤,无论是从手感上,还是视觉上,好像都比以前好了太多,滑溜溜的就像丝缎那样。 当初从京华急吼吼的回来时,包括高飞自己在内的很多人,都以为他要面对来自某些势力的打击,而他本人更是决定来方家村小住两天后,就会立即离开,去一个适合战斗的地方去。 现在方家村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可以说一天一个样,没有谁希望这样的生活被破坏,高飞也一样,所以他才准备小住两天后就走。 嗯,最好是去他曾经住过的南部山区防空洞,黄河河底古墓那边也不错。 在那两个地方,偶尔的死几个人,还是影响不到老百姓生活的。 高飞觉得他就是瘟疫。 他去哪儿,哪儿就会死人。 他不想让死亡的瘟疫,跟着他出现在方家村,所以才原本打算看看就走。 可他却没有走。 他好像已经忘记他是瘟疫了,在看不见的危险越来越逼近时,反而享受起了以前从没有享受感的温馨生活。 在他的要求下,沈银冰来到了方家老宅,算正式成为了高家的女主人。 方家老宅的院子很大,房屋很多,足够十几个人住的,高翠、高凌两个人跟了过来,就住在高喵喵的隔壁。 高飞告诉高喵喵,说女主人要回家后,她还是很彷徨的。 她可以对天发誓,她是真有把高老板推倒的心,不过却一直没得逞,他们俩人之间的关系是纯洁的--可老板娘会相信这些吗? 就像有谁会相信,狗窝子里能存得住骨头? 尤其高喵喵这根骨头,还是那样的美艳迷人,所以就连她本人,也不相信自己跟老板之间的关系,跟老板之间会是纯洁的。 但这却是事实,所以高喵喵才在彷徨之余,还有些委屈,甚至在老板娘要搬进来的前夕,还一度发誓要在中午把老板推倒……这样就算是遭受老板娘的打击,也算是捞回一点本钱了不是? 为了能够成功推倒老板,高喵喵在那个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午后,特意精心妆扮了一番,让自己变得更加妩媚动人了,尤其是穿上那双九寸高的高跟鞋对着镜子走了几步后,就连她自己都忍不住拿着黄瓜去卫生间了,高飞凭什么能阻挡住她的诱惑? 可是让她恨不得把鞋子脱下来,把高飞脑袋砸个稀巴烂的是,当她大冬天穿着一身黑色旗袍,款款走到正在院子里晒太阳的高先生面前时,后者竟然只是冷漠的看了她一眼,就摔在了她身上一张钞票,让她出去玩儿,免得打搅了他午休。 高先生对美色的反应,让高喵喵第一次对自己的身体失去了自信,导致她拿着钞票走出老宅大门时,都是神情恍惚的,没有看到宅子旁边不远处的一棵树下,还站着个女人。 除了方大爷等老人,还有那些不够上学年龄的熊孩子们之外,几乎没有谁出现在方家老宅周围--大家不是怕(泥腿子对豪门大户的怕),而是因为尊敬(按照方立柱的说法就是,要在闹市中给高飞营造一个安静环境)。 既然大家都很少出现在老宅周围,那么那棵树下的女人又是干嘛的? 当然是沈银冰派来的人了。 任何一个女人,哪怕是再大度,在得知有个高喵喵这样的美女,跟丈夫住在一起时,不管丈夫再怎么发誓跟那美女是纯洁的,她自己又是多么坚信丈夫是纯洁的,可也会在暗地里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一心要把老板吃掉的高喵喵,被某种热情给烧的昏头昏脑,当然不会察觉到这一切,但这不代表着高飞看不到。 为了让高翠看到自己对妻子是多么的忠贞,更为了打击高喵喵的脑袋进水,所以高飞毫不犹豫的把她轰出了老宅,不许她在太阳落山之前回家。 乡下的冬季这样冷,估计寒风肯定能让只穿着一身旗袍,高跟鞋的高喵喵冷静下来。 当天傍晚,沈银冰就在高凌俩人的陪同下,来到了老宅。 好像猫儿那样呜呜的低叫了几声,沈银冰拿开了高飞四处游走的手,从被窝中伸出头,眯着星眸慵懒的样子带着满足:“天都亮了,别乱来了,会被人笑话的。” “咱们现在可是有证的人,谁会笑话?” 高飞不由分说的说着,挣开被沈银冰抓着的手,身到了下面。 沈银冰咯咯笑着的,喘着,还低低的哀求着:“好了,别来了,就像吃了这顿没下顿的样子,真受不了你--要不这样吧,我让你那个小秘书进来?你放心,我还是很有容人之量的,绝不会吃她的干醋。” 看出沈银冰的确有些承受不住的样子后,高先生只好缩回手,嘿嘿笑道:“好啊,那我这就让她过来,不过你不能走。” “你这是在侮辱我吧?” “你不是也再侮辱我吗?” “我侮辱你什么了?” “你怀疑我跟她之间,有着那龌龊关系,这就是在侮辱我。” “这是事实。” “屁的事实。” 高飞打了个哈欠,问道:“我又怎么侮辱你了?” “让我跟你小秘书一起伺候你,这还不算侮辱?” 沈银冰斜着眼的看着高飞,手指甲在他肋下软肉上狠狠掐了一下。 就像触电那样,高飞嘴里嘶哈着冷气,赶紧翻身坐起,靠在了炕头上:“以后要是再敢拿鬼爪子掐我,小心我把你手指甲拔了去。” “那我就用脚趾甲,你说好不好?” 沈银冰吃吃的笑着,白玉雕刻般的小脚从被窝中伸了出来,蹬在了高飞鼻子上,作出要掐他的样子,却没料到最美的风光就暴露在了某人眼下,当即再也无法忍耐,扔下刚拿起来的香烟,一下子扑了下去。 白日宣淫,也不怕打雷! 正在院子里拿着扫把打扫落叶的高喵喵,听到那心烦的声音从东厢房内传出来后,抬头看了眼东边的太阳,心里恶狠狠的咒骂了一句时,就忍不住的打了个喷嚏。 昨天下午那么冷,虽说高喵喵被赶出老宅后,马上就钻进了某家咖啡厅,一直带到天黑,可来回路上的寒风,已经足够让她感冒得了。 她知道,这是高飞故意惩罚她。 相比起穿着单薄的旗袍,露着脚脖子的高跟鞋在大街上在寒风中溜达。她更喜欢跪在键盘上背书--那样,最起码不用生病不是? 不过恨归恨自己那个没良心的老板,更知道当前的宁静只是暂时的,可高喵喵还是很享受这种目前的生活。 哪怕是昨天下午,她傻瓜般的穿的那样薄在大街上走,碰到她的人看她时,眼里除了热情、友好还有尊敬之外,没有哪怕是一点点的讥笑。 现在人们都已经知道她是高老板的小秘书了。 而且所有人都觉得,也唯有她高喵喵这般妩媚的女人,才有资格成为高飞的秘书,才不会因为女秘书的另一层含义,就会看不起她。 说真的,高喵喵很享受当前的生活,哪怕是危险就躲在不远处,虎视眈眈的盯着她,这让她更加珍惜和平时的每一分钟。 目前的安祥生活,是此前从没有过的。 如果可以,高喵喵希望是天长地久。 当然了,要是那个各方面比自己更加出色的老板娘,不在的话就更好了。 还有这两个一早起来就站在院子里,好像男人婆在健身器上做运动的女人。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哪怕是高凌俩人看高喵喵的眼神不正常,却给她带来了更大的安全感,觉得停着那断断续续的猫叫声,拿着扫把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扫落叶,也是一种生活上的享受。 终于,一切都平静了下来。 抬手把沈银冰额头上的细汗擦干净后,高飞才坐起来点上一颗烟,在她手放在自己身上随便画圈圈时,说道:“我早就说让你放下心来,安心享受来之不易的温馨生活,你怎么总是不听话呢?” 闭着眼的沈银冰,手上动作停顿了下,低低的叹了口气:“我不是不听话,更不是不放心你,而是因为这件事关系到的人太多,一个处理不好,就会形成无法控制的局面。” “只要你把忘忧草都死了的消息严密封锁,就算当前的存货不足以支撑到莫邪征东那边大面积收割,可只要找几个合适的借口,拖延一段时间还是可以的。” “我知道,你说的这些我也明白。” 沈银冰睁开眼,苦笑道:“我手里的存货,也能支撑到年后五一节,更有把握不让这个消息外泄,可我可以肯定的是,五一节之前,各路使者都会知道。我们知道忘忧草只能在五月底收割,那些人怎么不知道?” 那些人估计也知道沈银冰手中的‘精神食粮’,能坚持到来年五一节之前,所以差不多会在青黄不接时,散布贪狼部忘忧草早就死亡的消息,引起贪狼大面积的惊惶,然后他们再抛出忘忧粉,来收拢那些人。 沈银冰更知道,那些人最大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忘忧粉,来控制她。 至于沈银冰能不能躲过本次劫难,那就得看莫邪征东的了。 想到自己一次无意中的行为,竟然变成拯救贪狼、拯救自己的救命稻草,沈银冰就会有种天大的侥幸。 第2081章 你舍得杀我? 沈银冰早在受邀去亚特兰蒂斯之前,就曾经派人把一些忘忧草的样本,送到了地下楼兰。 忘忧草,绝对是贪狼部的立身根本所在,跟贪狼咒一样,都是贪狼部中最大的秘密,如果不是高飞,她绝不会那样做的。 其实,高飞让沈银冰把一些忘忧草送到地下楼兰,就是因为莫邪征东是当世中医圣手,希望她能搞清楚忘忧草,并找出能让人戒掉它的方子。 从六百年前到现在,数百年的时间已经证明,忘忧粉虽然拥有比让人吸毒更能上瘾的依赖性,但它对人体绝对是有益无害的。 不过,高飞却不希望沈银冰一辈子都得服食这个玩意。 当一个人对某种东西形成无法割舍的依赖性后,依赖性越强,就代表着潜伏的危险越大,如果有一天这种东西消失,或者落在了敌人手中,那么后果将会是不堪设想的。 就是高飞说服了沈银冰,所以她才把忘忧草送到了地下楼兰,供莫邪征东搞研究使用。 沈银冰肯定想不到,当时那个很勉强的决定,竟然成了她、整个贪狼部的救命稻草。 亚特兰蒂斯之行回来后,沈银冰带着赫拉天后等人,去了贪狼设在南部山区养鸭场的忘忧草培育基地,很大度的让他们拿走了忘忧草。 结果呢就是,赫拉天后拿走了忘忧草,基地内的忘忧草很快就全无生机了。 正如高飞所推测的那样,亚特兰蒂斯的人之所以费那么大的心血,来欺骗沈银冰拿到忘忧草,那就是因为他们所拥有的那些,都在做实验中死亡了。 奥林匹斯山上忘忧草死亡的同时,也让他们懂得了,该怎么在沈银冰的眼皮子底下,让基地内那些本来生机勃勃的忘忧草,很快就全部死亡。 就在得知基地忘忧草全部死亡的那个晚上,沈银冰觉得天塌了下来。 她很清楚,她压根无力抵抗对忘忧粉的依赖,连她在内的整个贪狼高层,势必都会受西方人的控制。 沈银冰的轻率,毁掉了整个贪狼。 幸亏,就在她感觉坠下无底深渊时,高飞及时把她给拽了上来:当初她送到地下楼兰的忘忧草,已经被莫邪征东大面积培植,并取得了很不错的‘科研成果’。 最起码,莫邪征东根据《安归经》内的提示,已经知道忘忧草能提炼三次,每一次的效果,对服用的人来说,都是截然不同。 目前为止,她已经找到了第二步的提炼方式,要不然中邪的唐文举,也不会恢复正常。 沈银冰不关心莫邪征东能否找到最后一层的提炼方式,她只需知道地下楼兰还有忘忧草,能提炼出忘忧粉来,这就已经足够了。 当然了,数量是个关键,莫邪征东目前所培植的那些忘忧草,还远远不够整个贪狼部众人所需--要想达到沈银冰的要求,最起码也得等到来年五月底。 每每想到这件事,沈银冰就无比的自责,也更加痛恨亚特兰蒂斯。 单从忘忧草这件事上来说,沈银冰就已经确定,她在亚特兰蒂斯所看到的那一切,都是幻象,这个传说更是个不好笑的笑话。 制造出亚特兰蒂斯美好幻象来的那些人,只是一股子强大的邪恶势力罢了,也像贪狼部一样,依靠忘忧草来达到控制别人的目的,只是他们已经懂得了第三步提炼的步骤。 希望莫邪征东能抢在西方那些人动作之前,能培育出足够的忘忧草吧。 要不然,我对贪狼的掌控就会失去控制,唉。 心中叹了口气后,沈银冰也坐了一起,倚在高飞肩膀上,拉起被子挡住了身子,看着对面墙上山的电视,看似很随意的问道:“高飞啊,你说莫邪征东能不能找到忘忧草的最后一层提炼方式?也就是你跟我说起过的青魔。” 忘忧草在安归经内,被记载为青魔。 为了说起来方便,高飞就把忘忧草经过第三次提炼后的产品,直接叫做青魔,并这件事都原原本本的告诉了沈银冰,所以她也知道青魔的存在了。 “只要给她时间,她肯定能做到的。” 高飞随口回答了沈银冰的问题后,眉头忽然微微皱起,拿掉了嘴上的香烟,低头看着她轻声问道:“告诉我,你是不是对青魔很感兴趣?” 沈银冰目光凝滞了下,随即恢复正常,吃吃的笑着说道:“是啊,我是真的很感兴趣。因为我从没有想过,一种神奇的药粉,竟然能让我产生活在仙境中的幻觉。你知道吗?要不是我舍不得你,我还真想永远生活在那个环境中。看,我有多么的爱你啊这是,所以你千万不能辜负我。” 高飞没理睬沈银冰的柔情蜜意,只是问:“你可千万别告诉我说,那些人给了你很大的启发,你想利用青魔,来创造另外一个亚特兰蒂斯。” “你放心,就算我那样做,我也会跑到西方去的。” 沈银冰的回答,依旧那样模棱两可。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吸烟。 等了片刻,没有听到高飞说话后,沈银冰抬头看了他一眼,接着吃吃笑着抬起手,在他鼻子上刮了一下:“怎么了,你在怀疑我想利用青魔来做点什么?” 高飞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内,淡淡的说:“如果你非得想用青魔来做点什么的话,那么我希望我是你第一个试验品。” “不会,我永远都不会让我丈夫,走进那个无法自拔的幻境中。我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能跟你生儿育女,过上幸福平淡的生活,一起慢慢变老。” 沈银冰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说话的语气,无比的真诚。 “唉。”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抚摩着她光滑的脸颊,看着她的眼睛轻声说:“小冰,我是真心希望,你能回到我刚认识你的那会儿,哪怕比那时候还要跋扈冷傲不讲理,我也不喜欢看到一个强大的沈银冰。如果让我发觉你真有那个想法,我会马上通知莫邪征东,让她毁掉所有的忘忧草。我宁肯你被那些人控制,也不想你利用青魔来控制别人。” 沈银冰又笑了,只是这次的笑容有些生硬:“嚯嚯,你就这样狠心呀?” 高飞自顾自的说:“谁掌控了青魔,我就会杀谁--我是真的在乎你。我们两个人已经历经了太多的磨难,就像你刚才所说的那样,我只想跟你抚养孩子,慢慢变老。我不想有一天,会对你举起屠刀。” “你舍得杀我?” 沈银冰星眸半张,问出这句话后,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抬手在高飞心口轻轻砸了一下,娇嗲嗲的说:“好了啦,我不过是跟你开玩笑,你就这样喊打喊杀的,真是脏情绪呀。放心,你老婆就是随口说说,永远都不会对青魔有什么想法的。再说了,我就算是想,可也得拿到那东西啊。估计你那个莫邪姨太,早就被你嘱咐的耳朵里都出茧子了。” 沈银冰要想拿到青魔,也得从莫邪征东那儿得到。 而高飞肯定会嘱咐莫邪征东,要严密看守青魔,绝不能泄露。 听沈银冰这样说后,高飞才意识到,就算莫邪征东研制出了青魔,她也拿不到的,所以大可不必担心这一些。 看到高飞眼神又柔和下来后,沈银冰心中才松了口气,抬手刚打了个哈欠,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哦,对了,我从亚特兰蒂斯回来后,高翠跟我说,我不在的时候,你曾经委托她帮你做过一件事,并要求她保密,就算是连我都不许告诉。说,你究竟让她帮你做什么了?” 听沈银冰提到这件事后,高飞脸上就浮起一丝得意,神秘兮兮的说:“保密。你啊,以后也别再问高翠了。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只是希望以后这件事能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 “什么嘛,你跟我说说。” 沈银冰撒娇道:“她可是我的心腹,却瞒着我帮你办事,我可不愿意。” “你要是非想听的话,那我就告诉你。” 高飞实在受不了沈银冰卖嗲的样子。 “算了,我可舍不得逼你。反正无论你让高翠做什么,都不会害我的,我早晚会知道你让她做了什么,那就暂时让你保留一点小妹妹吧。” 沈银冰说着,脸上又露出了促狭的神色,轻声说:“哎,宝贝,你不会对高翠也有想法了吧?如果真这样的话,我是不会介意的。” 高先生的脸黑了下来,一把掐住了她:“你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大王饶命,小女子知错了。” 沈银冰娇笑着推开高飞,却又被他一下拉倒在了怀中,赶紧求饶,说真不行了。 高先生也知道再荒唐,沈银冰真承受不了,再说他也没想再荒唐,只是想吓唬她一下,顺便更大享受这种温柔乡的感觉罢了。 俩人嬉笑着闹了会,沈银冰又岔开了话题:“这段时间很安静呢,有些不正常。” “也很正常的,毕竟无论谁断了一只手掌后,都得需要一段时间来养伤的。” 高飞刚说完,柜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拿起来看了眼来电显示,就若无其事的放下了。 沈银冰笑眯眯的问道:“打错电话的?” “不是。” 高飞瞪了她一眼:“就不能给我留点私人空间?” “行呀,那我马上走,三天时间,够不够?” 沈银冰倒是很干脆,掀开被子就要下地。 “好了,别装了,我还不知道你?如果我不让你知道谁给我来电话,又是说了些什么,你今天就别想给我好脸色了。” 高飞伸手拽住了沈银冰的胳膊。 “切,我才懒得听呢。” 沈银冰对此是嗤之以鼻,嘴里说着懒得听,却重新趴到了他身上,看着手机。 “是廖水粉打来的电话。” 高飞很无奈的敲了她脑袋一下,接起了电话。 “哈,廖总,你这个大忙人了,怎么忽然想到给我打电话了?” 高飞接起电话刚笑着打了个招呼,廖水粉就在那边说:“何秀城,向我求婚了。” 第2082章 廖水粉被求婚了! 就算何落日被阴金花暗算,已经完全确定了何秀城是破军的军师,可在何家还没有做出任何表态时,高飞等人也不会随意动他。 何秀城不是莫孤烟。 当初要干掉莫孤烟,可是莫家老爷子主动要求的,所以霍天晴才亲自赶去了古巴,最后跟高飞一起,逼得他从观光大楼上跳了下来。 现在既然何家始终没吭声,那么任何人在要撕下何秀城的面目时,都得慎重考虑何家的反应,所以只要他没有逼着别人菲杀他不可,暂时不会有谁去动他的。 高飞回到冀南后不久,京华那边就传来了官方消息:何秀城所住的别墅,在某夜失火,消防人员在灭火后,从中找到了两具烧坏了的尸体,一对男女,确定是何秀城,跟他的保姆阴金花,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失火原因。 由官方来公布何秀城死亡的消息,这对何家来说,算是彻底放下了包袱:以后,就算某个跟何家第三代三少爷同名同姓还又长得一样的人,无论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也跟何家无关了。 同样,这个人不管遭到什么样的下场,何家也是不管不问。 何家的三少爷,已经死在了那场意外大火中,听说骨灰都已经安置好了。 不得不说,何家玩的这一手的确很漂亮,最起码保住了何家的声誉,也算给了各方面一个交代。 其实高飞等人都很清楚,这是黑袍看在何家把何秀城当做嫡系子孙,来培养那么多年来的报答罢了。 当初潜伏到白云观杀死杜道长,又被唐鹏砍掉右手的黑袍,竟然就是何秀城的亲生父亲这件事,高飞接到楚扬的电话时,也是很惊讶的。 当然了,至于黑袍到底是什么人,高飞等人还不清楚。 最多,也就是知道何秀城在临走前,曾经亲口跟何落日说,他要迎娶廖水粉为妻。 何秀城很早之前,就开始追求廖水粉,哪怕是在她嫁给韩震后,也始终念念不忘,这对整个京华纨绔圈来说,压根不是什么秘密。 高飞自然也知道,却没想到何秀城在‘回归自我’后,仍然跟何落日坦言,说他要得到廖水粉。 如果廖水粉是别的女人,高飞当然不会在意这件事。 可偏偏,廖水粉就是廖水粉,跟高先生早就有了不清不楚的关系,就算她不会陈果果等人那样,心甘情愿的给他做姨太,高飞也从来没有奢望她能一辈子不嫁人,可也不希望她会被现在的何秀城所追。 只是当前情况特殊,再加上高飞实在没理由去正大光明的关心这件事,所以他只能在听说过淡然一笑,至于内心是怎么想的,那就只有他知道了。 不过他没想到,廖水粉今天会给他打电话来,告诉他说,何秀城去求婚了。 顾不得沈银冰就在旁边光明正大的偷听,听廖水粉说出这句话后,高飞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来:“他才‘死了’多久,就敢这样光明正大的跳出来了。” 廖水粉说话的声音中,带有明显的彷徨:“他现在不叫何秀城,改为叫鲁秀城了。昨天晚上,他就光明正大的来到我家,向我求婚。” “原来黑袍姓鲁。” 高飞皱眉沉吟片刻:“廖无肆不在京华?贺明珠也不在?” 高飞觉得,只要廖无肆俩人在京华,就算何秀城、哦,不,就算是鲁秀城有某种依仗,亲自去廖家求婚,暂且不管廖家别人是啥反应,最起码他们是不会同意,更不会忌惮鲁秀城是啥来头,早就动手开打了。 真是那样的话,廖水粉也不会给高飞打电话。 果然,廖水粉回答说:“不在。” 高飞问道:“他们去哪儿了?” “不知道。” 廖水粉低声说:“自从明珠显怀后,无肆就不在外面跑了,俩人就呆在他们自己家里。可是昨晚鲁秀城来过后,我就给他们打电话,却没人接听。去他们家,也没人,桌子上还放着没吃完的晚餐--高飞,他们肯定是被鲁秀城绑走了。” 说到最后这句话时,廖水粉的低低的哭了起来。 高飞沉默。 他知道,廖水粉没有说错,廖无肆、贺明珠俩人的忽然失踪,肯定跟鲁秀城有关系。 如果贺明珠没有怀孕的话,任何人要想廖无肆悄无声息的消失,哪怕是莫邪征东亲自出面,好像也做不到。 可他现在却这样不声不响的不见了,只能说明人家利用怀孕的贺明珠,来威胁他。 同时,也威胁廖水粉却做什么,比方--嫁给鲁秀城。 听到这儿后,趴在高飞身上的沈银冰,悄悄的爬了起来,穿上衣服去洗漱了。 这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这时候高飞最需要安静了。 听廖水粉在那边低低哭泣了足有三分钟后,高飞才问道:“你,还有你家,打算怎么办?” “我嫁给他,除此之外,我别无选择。” 廖水粉重重吸了下鼻子,接着说:“我现在真的很后悔。” 高飞知道廖水粉后悔什么。 在鲁秀城见过何落日后,后者就把他要迎娶廖水粉的事儿,告诉了她。 至于廖水粉在得到这个消息后,是什么反应,在这儿就不用再说了,反正她最没想到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后悔也没啥用处了,只能有两条路可走:嫁给鲁秀城;等着给廖无肆俩人收尸。 高飞很理解廖水粉此前的心情,也知道她会选择这条路,可却偏偏没办法阻止,毕竟他跟楚扬、唐鹏等人的精力,都用在了要迎接即将到来的狂风暴雨中了,实在无法顾忌她。 更没有想到,鲁秀城会从贺明珠那儿下手。 在那边重重的叹了口气,廖水粉说:“好了,我就是想找个人说说--除了你之外,我不知道该跟谁说,想来想去只能跟你说。现在我没事了,说出来心里就好多了,你别为我担心,只要明珠他们能好好的回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反正我最多就是去給他当老婆,也没啥了不起的,对吧?呵呵。” 说到后来时,廖水粉的语气轻快了许多,还笑了几声。 廖水粉说的是实话。 暂且不管鲁秀城是什么人,可他从少年时代是就很爱慕廖水粉,希望能追到她,哪怕是在身份泄露,黑袍顾忌杜道长曾经说过的预言,不想让他跟廖水粉来往,他还是‘正大光明’的去求婚了,这就足够说明廖水粉在他心里的位置,很重要。 他不会伤害她。 高飞也明白这一点。 但这却不是她嫁给他的理由。 只是,廖水粉除了嫁给他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高飞想不出,只是意识到自己现在心中无比的烦躁,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后,才问道:“鲁秀城,是以什么身份去你家,跟你求婚的?” “你还记得曾经伤害过白瓷,却被人揍成太监的山口十七吗?” 廖水粉问出这句话后,不等高飞说什么,就接着说道:“他现在,就代替了山口十七原来的地位。” 山口十七是谁,高飞当然很清楚,毕竟是他的上路人吗,再怎么健忘,也不会在三五年内就忘记那个可怜孩子的。 不过高飞还真没想到,鲁秀城竟然‘继承’了山口十七的身份。 山口十七,可是岛国某电子集团的少东家。 据高飞的了解,知道那家集团是家族式的,也就是说每一任掌舵人,都只能是出自山口家族,山口十七这个第一顺位继承人殒命华夏后,山口家族还有至少三十个以上的继承人,鲁秀城再等上一万年,也轮不到他来填补山口十七死后的空白。 可是现在,他却做到了这一点。 这也充分证实了,岛国那个很有名的电子集团,其实就是在黑袍的控制下。 高飞一直没有说话,只是在想。 那边廖水粉又等了几分钟后,才低声说:“你先忙吧,我挂了。” “等等。” 高飞脱口说道。 廖水粉在等。 高飞嘴巴张了好几张,正要说出他要说的话来时,沈银冰唱着歌儿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 嘟的一声,那边的廖水粉挂掉了电话。 梳理着秀发的沈银冰,趿拉着可爱的小棉拖走到炕前,说道:“其实,你该告诉她,让她来冀南的。不过,廖无肆俩人被人带走,还是个事。” 高飞没说话,只是掀起被子下地。 沈银冰按住了他的肩膀,低声说:“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 “搞什么呢,这么认真严肃的。” 高飞强笑了一声,抬头看着她。 “高飞,我承认我很不爽你身边有那么多女人,不管是我跟你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毕竟没有哪一个女人,希望跟别的女人,一起分享一个男人。可我又很清楚,你是那种不属于被某个女人所霸占的男人。如果我非得用强,让你抛弃那些女人的话,只能会是失去你。我不想失去你,我只想让所有女人都明白,我沈银冰,才是你高飞的正牌老婆。” 沈银冰认真的说:“我能看得出,你在接到廖水粉的电话后,你的心有些乱……” 高飞打断了她的话:“你到底想什么呢?” “我想说,你现在绝不能乱。” 沈银冰松开手,淡淡的说:“说句不好听的,哪怕是廖水粉死在你面前,你也不能乱。而我呢,也会千方百计的阻止你去管她的事。除了我不喜欢你跟她交往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你。因为你一旦心乱,敌人就会找到机会。你要是出现什么差错……” 沈银冰说着,走到窗前,打开了窗户。 冷空气,马上就吹了进来,吹起了沈银冰的秀发、睡袍,让她打了个激灵。 早就打扫完卫生,最好早餐的高喵喵,正闲的没事拿着剪子修理冬青,听到窗户声响后,抬头向这边看过来,刚跟沈银冰的目光对上,就马上低下了头。 沈银冰的目光扫过高喵喵,看向了院墙外的天空,说:“你听。有没有听到繁华的声音?你要是出差错了,你最为自豪的一切,都将不复存在!” (这几章没有感觉,脑子乱哄哄的,请谅解)。 第2083章 想做,却不能做的事! 高飞看向窗外。 外面的天空很蓝,阳光明媚,麻雀叽叽喳喳的叫声,从大树上传来,隐隐能听到汽车喇叭的声响,还有狗叫,孩子的哭声。 这所有的一切组合起来,就是幸福生活。 正如沈银冰所说的那样,方家村能有今天,是最让高飞自豪的事。 假如他真出现什么差错,那么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 方大爷也曾经这样说过。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实话,毕竟方家村崛起的时间,太短了,压根没有形成自己的文化底蕴(商业文化)。 很大程度上,都是依赖天涯集团,依赖高飞自己的人脉。 高飞一旦出事,方家村这栋高楼,就会随着他的消失而崩塌。 沈银冰张嘴,深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现在我敢肯定的说,何秀城追求廖水粉,这本来就是那个黑袍,要打击你的计划之一。他们,肯定已经知道你跟廖水粉是什么关系了。” 沈银冰转身看着高飞,双手抱着膀子说道:“如果我是你的话,在听到何秀城要强迫廖水粉嫁给他,心里也会乱。可你只要一乱,他们的机会就来了。” 黑袍要干掉高飞,他已经不耐烦再躲在幕后耍什么阴谋诡计了。 这一点,在他出现在白云观,在残忍杀害杜道长后却没有即使离开,而是等待高飞、楚扬俩赶去,就能看得出来。 他终于忍不住从幕后跳了出来,那都是因为老杜说出了太多的事情。 再加上荆红命他们,经过多年的追查后,也找到了很多线索,从而基本能确定流波山,就像亚特兰蒂斯那样,跟西方安归教有着很直接的关系。 这样一来,就有了明确的打击目标。 装神弄鬼的假象一旦被拆穿后,黑袍也就只能跳出来赤膊上阵了。 只是他没想到,高飞俩人太狡猾,不但没有借着白云观的八卦阵干掉他们,反而被唐鹏砸断了一只手掌,遭受了重创。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白云观的失败,对于黑袍来说绝对是最大的羞辱。 像他这种超级有本事的人,遭受羞辱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可碍于他刚受伤等原因,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高飞回到冀南,躲在了方家村内。 本来,高飞还担心会连累方家村的,但在铁血三连入驻后,这份担心就消失了。 黑袍等黑暗势力就算再牛比,可他一旦从幕后跳出来,无论他有多么的牛比,势力有多么的大,能大得过一个国家吗? 铁血三连入驻方家村,只是在明面上的。 但无论是高飞,还是黑袍,都相信现在客流量很大的方家村内,隐藏着好多特工。 方家村,就像一张张开的,看不见的大网,已经悄悄的张开了,静候猎物的到来。 更像一个乌龟壳--只要高飞躲在里面不出来,黑袍他们就动不了他,最起码在一年内,他们不敢擅自进入方家村。 方家村是高飞的家,一个人在家里无论呆多少年,都是很正常的。 可黑袍不敢等,毕竟楚扬、唐鹏他们,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正在一步步的掀开他们最后的保护衣。 必须得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高飞这个被很多人寄予厚望的家伙,引出方家村,抓住机会给予他最为致命的打击。 而鲁秀城掳走贺明珠他们,逼着廖水粉嫁给他,这就是黑袍为什么同意他这样做的原因,目的就是想利用她跟高飞的关系,把高飞从方家村引出来。 哪怕高飞明明看出这是个圈套,他也许会忍不住的跳进去。 人活在这个世界山,总得做一些不可为的事。 沈银冰却不希望高飞去做。 理由很简单:繁华的方家村是一点,她是高飞的正牌老婆,更是最重要的。 一个男人就算是再不负责任,也不能置数千上万人的幸福、自己老婆的尊严而不顾,去拯救一个女人。 当然了,高飞也做过这种事,为了一个解红颜,他就敢跟一九七三叫板。 可廖水粉是解红颜吗? 不是。 解红颜是高飞的女人,全世界都知道。 廖水粉跟高飞的关系,只有少数人知道,而且看样子,廖总压根没有给高先生当姨太的觉悟,所以她跟解红颜起对高飞的重要性相比,没有任何可比性。 更何况,当初高飞要对付的是一九七三。 一九七三再怎么狂妄,在方大爷这种老资本面前,也只有乖乖行礼的份上。 那么现在呢? 如果方大爷再戴上勋章去阻止黑袍的话,那就是一个悲惨的笑话了。 综上所述,高飞绝不能为了一个廖水粉,就不顾他自己的安危,继而影响到数千上万人。 “廖水粉要嫁给何秀城这件事,你必须得忘掉。” 沈银冰详细给高飞分析了一下其中的利害关系后,关上窗户走到炕前,拿起了手机,毫不客气的说:“从今天开始,将由我来替你掌管手机,任何人要联系你,都必须得获得我的许可。” 高飞嘴角接连抽了好几下,强笑道:“听你这么一说,我怎么感觉我就是鱼钩上的鱼饵,什么都不要做,只需傻傻的等就是了。” “你说对了,你就是一个鱼饵。” 沈银冰嫣然一笑:“更是一个震家之宝。有你在,我们的小家,方家村的大家就在。” “我第一次觉得,我还有这样重要的价值。” 高飞苦笑了一声,走向了洗手间。 越是冷的天,只要天晴的好,太阳也就越好,尤其是中午时分,甚至还让修剪花木的高喵喵,额头冒出了细汗。 沈银冰最先出来,也没吃饭,就带着高翠俩人去后山小山包上晒太阳去了。 她在经过高喵喵身边时,后者本能的弯腰低声问好。 沈银冰好像没听到,看都没看她一眼,就扭着风情万种的小身段走了。 眼角余光盯着她走出大门后,高喵喵心中才恶意的想:这是被高飞喂饱了,故意在我跟前显摆呢,真实低俗,不知道‘丢人’两个字是怎么写呢! “你是不是觉得现在过的很压抑?” 高飞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啊,没、我没感觉出有什么压抑的。” 高喵喵连忙转身,陪着笑脸说:“其实我对当前的生活很满意,平静,平淡,平凡,每天只给老板你们做饭,洗衣服,就能换来我以前最想要的生活,我已经很知足了。” “你下次再言不由衷时,最好是改掉眨巴眼的毛病。” 高飞撇了撇嘴,到背着双手走向餐厅:“今天做的什么好吃的?” 沈银冰住进来后,高喵喵一天到晚说话的时候很少,也知道她在沈总眼中就是个钉子般的存在。 当年高喵喵心狠手辣吧,现在她却感觉到沈银冰好像比她更懂得什么叫阴谋诡计--一旦惹恼了她,说不定自己就会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依着她在高飞心中的地位,就算明知道她是被沈银冰偷着干掉了,好像也不会给她报仇吧? 所以呢,要想熬过当前这段最危险的日子,高喵喵必须得懂得低调。 于是呢,她就把大把的时间,都用在了家务活上,更是倾心研究做饭,厨艺可以说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了。 要不然,她也不会在高飞问做的啥好吃的东西时,立即就拍着心口保证,说肯定会让老板满意的。 老板不置可否的回头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好像对她拍打的地方更满意。 连筷子也没碰一下的高先生,嘴里嚼着可口的饭菜,吃的差不多了后才说:“嗯,不错,我很满意,做为奖励……” 高喵喵马上就竖起了耳朵。 她现在最渴望的奖励,就是能去方家村街道上开家小店,自个儿当小老板,哪怕是去夜总会坐台,也强起再老宅内伺候那个不要脸的女人(那个啥时,叫的恨不得让全村人都听到的女人,除了不要脸这三个字来形容,高喵喵想不到更好的词语了)。 “给你讲个故事吧。” 就在高喵喵满怀的希望,高老板能给她在安全环境下提供个职业时,没想到这个挨千刀的,却说给她讲个故事。 登时,她心中就狂骂了起来:你个更不要脸的,这是耍着姑奶奶玩儿呢!讲什么狗屁的故事啊?直接跟姑奶奶说,想我帮你拿主意就是了,还偏偏转着圈的来哄人空欢喜! “嗯?你不喜欢我给你讲故事?” 看到高喵喵情不自禁做出咬牙的动作后,高老板的脸色就沉了下来。 “怎么会不喜欢呢?老板您能给我讲故事,这对我来说,就是对我厨艺认可最大的奖励了。” 高喵喵的脸上。立即浮上迷死人不偿命的笑脸,殷勤的拿起纸巾,开始给老板擦嘴。 “嗯,这还差不多。” 高老板的脸色,这才缓和了很多,想了想后,就开始给高喵喵讲故事了。 高先生承认,他讲故事的水平,那绝对是烂到家了,只是把自己、廖水粉等人的名字改成了某男某女,其它的一点都没变化,就算是傻瓜,也能听出他在讲述他当前遇到的难题。 扫了一脸聚精会神听故事的高喵喵,高飞心中叹息:唉,自从有了小秘书后,老板我都懒得动脑子啦,智商早晚得退化。不过这能怪谁呢,不都是说有活秘术干,没活干秘书嘛,我没有干秘书,就很对得起她了。 高飞的故事很长。 因为他得让高喵喵明白,他当前必须得当鱼饵的处境。 高喵喵思索的时间更长,考虑到关键时刻时,还站起来到背着双手,旁若无人的在桌前转起了圈圈。 大度的高先生,当然不会因为她摆出这副无礼样子,就喝斥她啥的,只是耐心的等待。 高喵喵停住了脚步,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有些失态了,赶紧走到老板背后,替他轻轻捶打着肩膀,说:“老板,其实你当前……” 高飞打断她的话:“故事而已,跟我没关系。” “哦,口误,口误,是我搞错了。” 高喵喵连忙自我批评了一下,才说:“在我看来,高某没必要被动躲在家里,完全可以主动出招的。” 第2084章 最好的人选! 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 这个道理很简单,就连踢足球的都知道,高飞当然也知道。 在高喵喵说出主动出招的话来后,他眼睛就闪了一下,表面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在自责:看来得尽快把这女人从身边打发走了,有她在,对她产生了习惯性的依赖,搞得脑子都秀逗了,连这么简单的办法都想不出了。 其实也不是高飞想不到,他只是当局者迷罢了。 现在可以跻身阴谋家行列的沈银冰,更能想到这个办法,不过她始终没有说出来,因为所谓的采取主动,是需要一个跟高飞有着很近关系的人去冒险。 沈总肯定是不会去的,哪怕她主动去,高飞也绝不允许她那样做。 但假如她说出这个办法,那么就会让高飞误以为,她想借着别人的手,来干掉某个人--这种误会,是对夫妻感情很有影响的,所以她不说,只希望高飞自己能提出来。 “详细的说说呢。” 高飞点上一颗烟,看也没看給他捶背的高喵喵,还是漫不经心的样子。 高喵喵手上动作不停,说道:“敌人要想达成目的,除非让高某人离开安全地带,但高某人是那个村落的灵魂人物,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他是不适合外出的,所以这个时候,被当做鱼饵的高某人,必须得派出另外一个鱼饵,离开村落,用来吸引敌人。” 看到高老板在用心听,高喵喵更加来劲,抖擞精神说:“那样一来,敌人就会闻风而动,暴露身形。暂且不管他们能不能吃下鱼饵,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他们动,高某人设在外围的力量,就能基本搞清楚敌人的实力,然后再逐一铲除,将黑势力从容瓦解。” “你说的不错。” 高飞赞许的点了点头:“但问题是,这个鱼饵会有危险。而且,正如你所说的那样,他必须得是高某人很亲近的人,所以才能引出那些潜伏在暗中的敌人。” 说到这儿时,高飞心中叹了口气:唉,其实这招所谓的防守反击,也是打草惊蛇之计,早在一九七三找老子麻烦时,解红颜就已经用过了。幸好,她现在还平安快乐的活着。 高喵喵没有再说话。 她已经把事情的本质说透了,至于高飞会不会按照她所说的去做,又是派谁去做,那就不是她关心的了。 最多,她也就是确定,这个被高某人派出去的鱼饵,在肯定能钓出大鱼来的同时,他能活着回来的可能性也很小。 毕竟高某人说的很清楚,潜伏在安全地带外围的邪恶势力,是非常强大的,就算是高某人亲自出马,也不一定能讨到好处,所以鱼饵被吃掉的可能性很大。 当然了,鱼饵之所以叫鱼饵,它能钓到鱼儿,就是被鱼儿吞进肚子里去了。 要是高某人能让沈某女去就好了,那样就不用每天看她那张冰箱脸,觉得浑身不自在了--高喵喵想到这儿时,心中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觉得沈某女不一定真爱高某人,要不然,她为什么不主动站出来,去当这个鱼饵呢? 就在高喵喵心中遗憾,暗中埋怨沈某女太贪生怕死时,就听到高某人问道:“如果让你去当这个鱼饵的话,你觉得效果怎么样?” 高喵喵一楞,下意识的问道:“什么?” 高飞没有再说话,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转身看着高喵喵,眼神中带着鼓励、咱赞许的意思,过了片刻才说:“嗯,就这样定了。你自己再仔细想想,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该做出什么样的正确反应,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自己的安全。” 说完,不等高喵喵明白过来,高先生就到背着双手快步走出了餐厅。 他已经找到破解当前难题的办法了,更找到了最合适的人选,接下来就该去跟沈银冰商量一下细节,希望能从这次行动中,获取更大的利益。 “为什么是我!?” 高飞走出餐厅后,呆若木鸡的高喵喵,才猛地发出一声愤怒的尖叫。 可高某人脚步都没有丝毫停顿,就吹着口哨走出老宅了。 “为什么是我?” 高喵喵脸色苍白,身子晃了一下,本能的伸手扶住椅子,软软的瘫坐在了上面。 她忠心的帮老板想出了破局的办法,更为老板想到了谁才是最合适的鱼饵(沈银冰),满以为就算老板就算不奖赏她的话,可总不会吝啬到连几句夸赞也没有吧?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丧尽天良的高老板,竟然会让她去当这个鱼饵。 这还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好疼好疼啊。 愤怒,抓狂,哀伤,最后是被抛弃的无奈。 高喵喵脸色变幻无常,最后喃喃的道:“高喵喵啊高喵喵,你也真是太蠢了,自以为改名叫高喵喵后,忠心耿耿的为他办事,心甘情愿的犯贱,就能获取他的绝对信任吗?无论你改成什么样的名字,无论你有多么的忠心耿耿,哪怕你犯贱的去勾引他,可你在他心里,最多也就是一条随时可以牺牲的走狗罢了。” “你在他心中,压根就没有丁点地位,以前没有,现在还是没有,除了当随时可以牺牲的走狗,就是他的玩物啊。” 长长吐出一口气后,高喵喵忽然笑了:“呵呵,其实他这样做很对啊,如果我跟他调换位置的话,也肯定会派你去的。你,才是最好的人选啊!” 在好多人眼里,妩媚性敢的高喵喵,早就是高先生的女人了。 人们还知道,高飞有这样的不好,那样的不好,但有一点好处却没有谁去怀疑,那就是他为了自己的女人,可以去做任何事,敢得罪任何人。 为了解红颜挑战一九七三,就是个谁都不能否认的事实。 从此更能推断出,在这家伙眼里,他女人的安全重于一切。 而高喵喵既然是他的女人之一了,那么一旦离开方家村这个龟壳子外出,势必会让那些人兴奋欲狂,肯定会把她生掳,用她来威胁高飞,让他不得不出去。 只要高飞一离开方家村,那么那些人的计划也就得逞了。 最重要的是,高喵喵是个叛徒。 没有谁不憎恨叛徒的,不管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所以她叛徒的身份,在无形中又给她这个鱼饵,增加了一些筹码。 正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高喵喵这个擅于耍阴谋诡计的人,哪儿都为高老板考虑到了,独独没有想到,她才是最好的鱼饵。 逐渐西斜的阳光,好像比中午时还要好一些,洒在高喵喵那张已经恢复平静的脸上,竟然给她平添了几分神圣。 腊月二十三,小年。 故老相传,这一天是灶王爷上天,向老天爷汇报主家这一年的具体事务日子。 为了能够让灶王爷在老天爷面前美言几句,人们会在灶台上,給他老人家摆上丰盛的送行菜,点上三炷香,再鞭炮齐鸣的恭送他升天。 所以这一天,人们家里都会包水饺(包饺子的风俗,主要是在北方农村,南方有些地方有贡猪头、羊头之类的),恭请灶王爷吃饭后,就开始放鞭炮。 方家村现在的日子,是前所未有过的红火。 人们只要对生活满意了,逢年过节放鞭炮,这绝对是最通俗的表达方式了。 所以天刚擦黑,鞭炮声就不绝于耳,更有大朵大朵的烟花,不时的腾上天空,绽放出梦幻般的美丽。 北风也响应的小了一些,只是气温却没有任何的回升。 能够呆在温暖如春的屋子里,跟自己老公说说笑笑的包饺子,绝对是沈银冰情窦初开时,就已经在渴望的事了。 今天,这个幸福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哪怕是她包的饺子,很让所有女同志为止脸红,要多么丑就有多么丑,就连高飞也比不上,自然得收获无数讽刺了。 当然了,高先生也就是比沈银冰包的稍微好一点而已。 目前居住在方家老宅的五个人中,反倒是北朝人高喵喵包出来的饺子最正统,最好看,一个个好像月牙儿似的,在铺了红纸的传盘中,整齐的排列着。 至于高翠、高凌俩人,早在二十多前就被派去了非洲,别看她们那双手杀人很干脆,可用来包饺子却很笨拙,不过这俩人包出来的饺子,就算比不上高喵喵,却比老板两口子强好多了。 高翠俩人很清楚自己的身份,知道沈总拉自己来屋子包饺子,就是一种对属下的笼络罢了,所以都是面带微笑,高飞两口子不问她们问题,她们也不会主动说什么。 从昨天中午到现在,高喵喵一直阴沉着脸,更是没有看高飞一眼:一个快死的人了,还有必要管老板对自己有啥意见? 她只希望,能在临死前,好好的吃一顿饺子,那样去黄泉的路上也不饿不是? 其实,她更想把老鼠药包在饺子里,跟虚伪、恶毒没良心的两口子同归于尽。 “咦,高喵喵,你包饺子的手艺很不错呀。” 等饺子包完了后,沈银冰才像是发现新大陆那样,大惊小怪的惊赞高喵喵手艺好。 高喵喵笑了笑,没说话。 是懒得搭理这个女人,反正快特么的死了,还在乎个鸟? 高飞替她解释了:“嘿,让你受惊了是吧?人家在北朝时,就专门研究过三年的中餐,烧得一手好菜,这些天你可是天天吃的。包饺子嘛,对她来说自然是小菜一碟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 沈总恍然大悟的样子,啧啧了两声说道:“那下饺子还是你去吧,免得被我下坏了,那就不美了。” 虚伪的女人,让我去干活,直接说不就是了嘛,反正姑奶奶生死大权都在你们两口子手里攥着,让我去做什么,我敢说不去啊? 高喵喵眼里浮过一抹冷笑,仍旧没吭声,端起传盘走向了厨房。 沈银冰看着她的背影,笑眯眯的说:“小翠你也去,我看她心事重重的样子,免得在下饺子时,会把别的东西下进去,比方老鼠药啥的。” 第2085章 北山集团的新任总裁! 高飞带着沈银冰,在院子里放了一挂鞭炮,几箱子烟花后,呆在方家老宅多年都没有动一下的灶王爷,终于抹着满是油腻的嘴巴,心满意足的去天宫给高先生他们美言去了。 沈银冰也很高兴,玩的是兴高采烈。 能够跟自己男人在小年之夜放烟花,这绝对是每一个女孩子最喜欢的事儿之一。 一地通红的鞭炮碎纸,也给沉寂多年的方家老宅,平添了几分生气。 “唉,可惜今天没有下雪啊,要不然咱们就可以打雪仗了。” 要不是高飞拦着,沈银冰非得让高凌再去外面购买烟花礼炮啥的,她还没有玩够,更为没有下雪而遗憾。 “你看你,都出汗了,赶紧擦一擦,免得着凉感冒。” 看到沈银冰因为玩闹而红艳艳的小脸蛋更加妩媚后,高先生忍不住借着给她擦脸的机会,很是温柔的抚摩了几下。 其实,天寒地冻的,沈银冰又没有打雪仗,哪儿会出汗? 一对只顾自己开心,不顾别人死活的贱人! 端着传盘走进来的高喵喵,看到柔情蜜意对视着的俩人,心里恨恨的骂了一句。 沈银冰看到了,也从她眼神中猜出她心里在想什么。 不过,大人大量的沈狼主并没有生气,毕竟人家快要被当做鱼饵扔出去了,生死未卜的,实在没必要跟一个快死之人生气的。 “来,来,都坐下,反正也没啥外人,大家随便坐好了。” 等高喵喵把下好的饺子放在餐桌上后,沈银冰热情的招呼想端着饺子出去吃饭的高翠俩人,一起坐下吃饭。 为了彰显出自己是多么的尊重高喵喵这个秘书,沈银冰特意把她安排了在高飞的右手边后,才让高翠俩人坐下。 “高喵喵,你是北朝人,多吃点我们华夏的饺子。” 沈银冰拿起公筷,夹起个饺子,放在了她碗里,充分表现出了她身为老板娘,关心国际友人的风度。 “谢谢沈总。” 高喵喵眉梢挑了几下,闷声道谢后拿起筷子,低头就要吃饭。 沈银冰却说道:“先慢点吃,我还有话要说。” 高喵喵只好又放下了饺子,抬头看着她心想:你哪儿来这么多的破事啊,吃个饺子而已! “高翠,你去那瓶酒来,再拿五个杯子。” 沈银冰吩咐高翠。 高飞笑了:“咋,吃饺子还用喝酒啊?” “饺子也是大餐,喝酒很正常的。” 沈银冰嘻嘻一笑,等高翠摆好杯子,启开一瓶红酒倒上后,她才端着杯子站起来,认真的说道:“借着今天小年这个好日子,我在此祝愿大家,在来年的小年这一天,重现今晚的温馨。” 这是好话,高喵喵也没理由反对。 如果不是被高先生当鱼饵推出去送死,高喵喵铁定会是第一个出声应和的人。 听着高某人、高翠俩人纷纷说着吉祥话来应和沈银冰,高喵喵嘴角微微一撇:一群没文化的土鳖,说个祝福话都这么土。 浅浅的抿了一口红酒后,沈银冰看着高喵喵,说:“第二件事是跟喵喵有关的。” 高喵喵心儿跳了下,抬头看着沈银冰:哈,原来这碗饺子是断头饭啊,今晚就让我离开方家村吗? 在眼神中满是愤恨,哀伤的高喵喵注视下,沈银冰严肃的说:“从即日起,高喵喵将成为天涯集团子公司北山集团的总裁。来,为我们的高总裁,干一杯!” “干!” 高飞举起杯子。 高翠俩人也不甘人后,举杯伸向高喵喵:“恭喜你,高总。” 让我当北山集团的总裁? 哦,这是让我去送死的一点小安慰的。 嗯,沈银冰不错,知道给我封个总裁的官儿,才能提升我的地位,更能引起那些人的注意,让他们无比笃定我跟高飞关系更不一般了,要不然也不会把北山集团交给我搭理。 唉,官儿越大,死的越快啊。 沈银冰,你该让你男人把听天涯集团董事长的位子,让给我的,最好在官方网站上郑重声明。 高喵喵心中冷笑着想到这儿时,就听喝了一口酒的沈银冰,又说:“喵喵被委任为北山集团总裁的消息,今晚就会出现在天涯集团的官方网站上。” 顿了顿,沈银冰声音变得无比的温柔,甚至都含情脉脉:“高总,我已经听高飞说起过了,你为了打破敌人的阴谋,自告奋勇去当诱饵,这份勇气,实在是让我敬佩有加。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才能对你的舍身精神表示感谢,唯有痛饮此杯!” “痛饮此杯算什么?” 高喵喵仰首把杯中酒喝干,双眸有些发红,猛地一拍桌子,冲高翠喝道:“换白酒!为壮士送行,喝软绵绵的红酒算什么?” 高翠看了眼沈银冰,等她点头后,马上就拿过了两瓶五粮液。 “来,来,都满上,你们喝红酒,我喝白酒,先干为敬!” 给自己满上一杯白酒后,高喵喵端起来,一口就喝干了。 高脚玻璃杯,倒满了白酒足足有四两,她一口喝下去后,竟然没有任何的受不了,好像在喝凉水。 高飞有些诧异:咦,她酒量不错啊,死不了的话,以后可以找她喝酒。 压根不管别人,高喵喵接下来又干了两杯。 一斤二两高度白酒下肚后,高喵喵的脸蛋红彤彤的像苹果,终于有了几分醉意,拿起一根筷子,敲起了盘子,声音苍凉的唱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高飞,以后每年我的忌日那天,别忘了给我去烧几张纸。” 高飞郑重的说:“你放心,肯定会。你在那边缺什么,就跟我说,我绝对会满足你的心愿。” “哈,哈哈,那就多谢了。” 高喵喵忽而纵声大笑起来,拿起酒瓶子直接开吹。 边喝,泪水边流。 高飞两口子今晚的表现,已经彻底打破了她心中最后一次希望。 她,死定了。 可她不能不去死。 因为她要是不去的话,沈银冰能让她死的更惨。 既然左右是个死,那么为什么不死的光棍一些? 眨眼间的工夫,高喵喵独自把两瓶白酒都干掉了。 把空酒瓶子往桌子上重重一顿,高喵喵脚步踉跄的走到了高飞面前,无视笑殷殷的沈银冰,一把搂住他脖子,在他脸上重重亲了一口,咯咯的笑道:“记、记住啊,不管过去多少年,我都会在黄泉路上等你的,时时刻刻的在盼着你--” 话还没有说完,高喵喵就瘫倒在了高飞怀中,沉沉的睡了过去。 零点之后,天涯集团的官方网站上,颁布了一条最新消息,大体意思就是,等到来年的正月初八,原为高董秘书的高喵喵女士,将会正式出任天涯集团旗下北山集团的总裁一职。 本来,依着高飞的意思,腊月二十四这一天,就让高喵喵走马上任的。 不过沈银冰却提出了新的建议,要求她在年后初八再离开方家村,一来是让她多过几天好日子,再者,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想跟高飞过个平静的春节。 高喵喵不出方家村,就不会有人来破坏春节期间的祥和气氛。 现在智商好像蜕化了的高老板,对沈总的提议,自然是没有丝毫意见:有谁,不希望和平的时间能更久一些? 况且这么多年了,高飞也从没有好好过一次春节。 现在娇妻在侧,时刻身处温柔乡,能够依偎在一起看毫无意义的春晚,也是一种最普通的幸福生活了。 正如高飞所希望的这样,这个春节过的很平静,很安宁,自然也很得意。 他得意,是因为随着高喵喵要这个重量级的鱼饵即将被推出去,梁明、老王还有李德才他们身边的危险,也响应减少了许多。 更是趁着那些人制订某个计划时,在小年过后,就纷纷搬来了方家村过年。 老宅后面,高飞早就给他们留下了别墅。 毫无疑问,天涯集团的众高层,能够跟高老板两口子欢度春节,也是很开心的。 在过去的这一年中,高飞摊上了很多事,搞得心情不咋样。 他那帮走狗为了奉承高老板,在年二十八这天,方家村最大的酒店内,举办了一场婚礼:李德才和城阳,兔子跟萨拉娜,连雪,跟一个在职研究生。 三对新人的集体婚礼,让这个春节更是平添了几分喜气。 现在缺啥都不会缺钱的高老板,贺礼尤为的大方,从对他抱有一定哀怨的连雪,也能在看过支票数目后喜笑颜开,就能看出什么了。 说实话,看到连雪跟一个很普通、又很爱她的男孩子走到一起后,高飞是由衷的高兴,觉得心里放下了一个包袱。 同时,他也莫名其妙的想到了梁娇娇,想到了王晨。 那两个女人,跟他的关系,都是经过法律承认的妻子,但她们却都远离了高飞,梁娇娇是这样,王晨也是这样。 为了彻底杜绝跟高飞的来往,王晨更是连刘小龙的婚礼都没有参加。 听刘小龙说,在他婚礼前夕,王晨曾经找过他,一来是祝他新婚愉快,二来是跟他告别,她要离开京华,去南方某个城市,开始她的新生活了。 不过有些出乎高飞意料的是,王晨决然离开高飞后,并没有接受杜子康的追求。 刘小龙曾经问过王晨,为什么不接受杜子康,因为能看出他是真心追求她的。 对刘小龙的疑问,王晨只是笑了笑,却没有解释什么。 后来刘小龙才慢慢想到了其中的原因:王晨拒绝杜子康,那是因为高飞很反感那个家伙。她拒绝,就是幻想有一天,能够跟高飞破镜重圆。如果一旦接受杜子康的追求,那么她跟高飞之间,就再也没有可能了。 因为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王晨拒绝了真爱她的男人--这是不是太傻了? 刘小龙不知道。 高飞不知道。 王晨,也该不知道吧? 但却无论怎么样,她终有一天能知道她是不是太傻了。 李德才他们结婚那天,高飞喝了个酩酊大醉。 他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的酒,看上去要把他自己灌死那样。 第2086章 真正的鱼饵! 人们总是觉得,欢乐的日子过的格外快。 事实上还真是这样,就说在外地打工的民工吧,盼着快点下班,快点发薪水,快点到春节--因为只有快到春节了,他们才能拿到自己一年来所挣的全部血汗钱,回家过春节,没有任何的思想包袱。 回家之前,大家觉得日子格外慢。 春节期间,又觉得日子格外快,不等走完亲戚,没有喝够美酒,就得踏上返城道路,为下一个快乐的春节而流汗,甚至流泪去了。 今天就是初八了,大多数单位正式上班的日子,也是高喵喵走马上任的黄道吉日。 自从在小年那个晚上喝醉了后,高喵喵再醒来时,就好像变了一个人。 欢乐了很多,也无礼了许多,一点都不怕被炒鱿鱼,甚至还会在高老板跟沈婆娘(高喵喵觉得用这三个字,来形容沈银冰最好不过了)大白天就胡天胡地时,搬个马扎坐在窗前,刻着瓜子晒着太阳,看着高翠俩人收拾院子。 很放肆,很没规矩,不过没谁来训斥她,哪怕是沈婆娘,看到她后也会笑嘻嘻的,满脸一家人的宽容。 对于快要死的人,尤其是为自己去死,人们总是能最大限度的宽容她。 这半个月,绝对是高喵喵人生中最开心的日子。 只是很可惜,欢快时光过的太快了,眨眼间就初八了。 这一天早上,高喵喵走出房间后,已经换上了沈婆娘给她购置的那身行头。 这可是专门为她量身定做的,听说光工钱,就能买一辆汽车,要不是沈婆娘的面子够大,那个外国时装设计师,绝不会放下身价,来给高喵喵设计一身工作装。 不愧是国际时装大师设计出来的套装,穿在高喵喵身上后,使她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那样,高端、大气,干练还又不缺乏魅力女性的妩媚,尤其是脸上戴着的那幅平面红框眼镜,使她焕发出了连沈婆娘都都嫉妒的总裁风范。 总裁嘛,当然得有秘书,包括专车司机。 高凌,就是高喵喵的秘书,专车司机兼职保镖。 不过高喵喵很清楚,沈婆娘肯定早就嘱咐好高凌了:一旦遇到无法应付的危险,就不要再管什么高总了,自个儿逃之夭夭才是王道。 “老板,我要去上班了,还有什么要对我说的没有?” 明知道自己走出方家村,就没多少希望活着回来的高喵喵,此时是无比的平静,对高老板也很客气。 可能是因为良心没有被狗全吃掉吧,高老板脸上竟然还有点明显的内疚之色,抬手拍了拍高喵喵的肩膀,认真的说:“你放心的去吧。我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安排,会尽可能保证你的生命安全。” 高老板很没良心的把高喵喵当做鱼饵推了出去,当然不甘心她就白白牺牲,肯定会获取更大的收获,这一点连傻子都知道,那些人没理由不知道,这是个打草惊蛇之计,就是为了把他们从暗中引出来。 既然人家早就看出高喵喵的出现,是一个阴谋,能不做好充分的准备吗? 不过高喵喵却很清楚,那些人铁定会动她,不管这是不是个圈套。 她必须得死,除了她是个叛徒之外,还因为她是高飞的女人。 “呵呵,那我就多谢老板了。” 高喵喵轻笑了一声,不等走过来的沈婆娘说什么,就转身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向了门口。 高凌看了沈银冰一眼,随即拎着包快步跟了出去。 外面的大门旁,停放着一辆黑色的奔驰房车,这是高喵喵特意要求的。 她在北朝当第二夫人时,只要每次跟某次帅通行,都会乘坐这种防弹房车。 她希望在临死前,能够通过这辆车,来重温一下她最辉煌的时刻。 高凌替她打开了车门。 高喵喵进车前,抬头看了眼蔚蓝的天空,弯腰上了车。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高凌快步绕过车头上了车。 滴滴两声清脆的笛声响过后,车子缓缓开上了村中公路。 看着车尾,沈银冰叹了口气,问道:“你觉得,她今天还能回的来吗?” 高飞脸上的笑容,慢慢消散,淡淡的说:“她肯定能回来。” 沈银冰又问:“你的意思是说,今天那些人不会动手?” 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就点了点头:“嗯,如果换做是我的话,我也不会这么快就动手,我会观察两天再说。毕竟就算要做出牺牲,也得尽可能的减少牺牲的。” “无论怎么样,她都不会有事的。” 高飞迈步走下台阶,到背着双手走向了后面小山包:“从决定让她出去,我就没打算让她受到伤害。” 沈银冰跟了上去,皱眉问道:“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我知道,随着高喵喵的走马上任,楚扬、唐鹏,甚至那些守护者,都已经来到了冀南,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大战一触即发--但谁能保证,高喵喵会在激烈战斗中,不会受到伤害?” 高先生的回答,却很出乎沈银冰的意料:“就算是楚扬他们来到了冀南,可也不会在暗中保护高喵喵。” “哦?” 沈银冰黛眉皱的更紧:“那会是谁保护她?你该知道,我手下的人,除了高翠、丁香坐镇方家村外,其他人都已经按照你的吩咐,去保护李德才他们了。楚扬他们要是不保护高喵喵,还会有谁?” “没有人,除了高凌之外。” 高飞侧脸,看着她轻声说道。 “除了高凌,就没有人保护她了?” 沈银冰一下子愣住:“你、你该猜得出,我会嘱咐高凌等危险出现后,不要太在意高喵喵的安全,只要保证她自己不受伤害就足矣了--高凌要是不尽力而为,那她岂不是死定了?” “啊,我知道了。” 接着,沈银冰就是一脸的恍然:“你是故意让高喵喵送死的。因为你很讨厌这个忍耐力极强的女人,但迫于某些原因,又不好亲自干掉她,所以才假手他人……你笑的这样低俗,什么意思,难道我说的不对?” “当然不对。” 高飞吸了下鼻子,说:“因为我压根就没打算让她去送死。我对她的印象,也没有你说的那样不堪。的确,她很能忍耐,我能看得出在她臣服于我的表面下,还藏着一颗不安分的心。不过你肯定想不到,我之所以让她出任北山集团总裁,那是认真的。在你我俩人没空闲管理那边时,老王(原天涯集团副总)根本没有能力来打理好那边的业务。这时候,就得需要一个有能力,还特别强势的人替代他,彻底整顿那边当前的格局。” “高喵喵,无疑就是最合适的人。要是论起耍阴谋,玩强势,那些人怎么可能是她的对手?” 高飞晒笑了一声,抬头看了眼上方的小亭子:“更重要的是,她喜欢这种生活,相信用不了多久,她就能让老迈的北山集团,重新焕发青春的。她的作用,可不是你我能起到的,毕竟那里面有很多老人,我们不方便翻脸的。” 高飞没有说错。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现在北山集团是一团乱糟糟。 要想解决这些麻烦,必须得下狠手,把那些不安分的老人给清除。 这个工作,无论是对沈银冰还是高飞来说,都不是做不到,而是不能做--因为那样会对他们的声誉有损,毕竟那些人可都是为北山集团做过贡献的人。 可高喵喵就不一样了。 她在很无奈的被高飞当做鱼饵推出去后,就已经自认必死无疑了--将死之人,还有什么顾忌啊,肯定会大刀阔斧,雷厉风行的清除某些人。 高飞说的这些,沈银冰都能听懂,却不关心。 她只关心:除了一个高凌外,既然没有谁去保护高喵喵,那么她有什么理由不死呢?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一直到走上小亭子下面,也没说什么。 沈银冰款款坐在他身边,依偎在了他肩膀上,望着北山集团的方向,黛眉始终皱着,她在琢磨高飞为什么会这样说,又是为什么那么笃定高喵喵不会死。 冷风吹来,荡起她的秀发,轻轻抽在脸颊上,有些疼。 却让她眼神一亮,猛地一拍掌:“我知道了!” 高飞笑了笑,还是没说话。 那些人在看出高喵喵是高飞抛出去的鱼饵后,肯定会搞她--不过,却不会率先对她下手,因为就算是傻瓜也能猜到,在这个诱人的鱼饵身边,会有多少危险存在。 那些人在高喵喵被推出去后,要动的目标,就换成了别人。 或许是李德才,有可能是梁明,还有负责落日餐厅的老王、 这些人,都是高飞的心腹。 以前,这些一般人还没有被放在眼中,但现在却恰好是分散高飞注意力的最佳目标。 假设,这些人忽然对李德才下手,那么行动展开后,负责暗中保护高喵喵的势力,就会分出一批人,用最快的速度赶去。 而他们,则会趁机搞清楚保护高喵喵的暗中力量,以方便日后对她不利。 甚至,他们可以对李德才围而不杀,直到把保护高喵喵、老王等人的暗中势力,都吸引在李德才那边,再逐一击杀,这是标准的围点打援方式。 但高飞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除了一个遇到危险后就立马遁走的高凌外,就再也没有谁能保护高喵喵了--他把所有能动用的力量,都集中在了李德才他们其中的那个人身边,将计就计,希望把那些人一网打尽! “果然不愧是我是沈银冰的丈夫,玩阴谋的手段相当高超!” 沈银冰竖起俏生生的大拇指,赞了一个后,才问道:“你觉得那些人的目标,会是李德才他们的哪一个?” 高飞笑着,抬手刮了下她的鼻子:“猜猜看。” “梁明是你的发小,老王是受你尊敬的,李德才是最忠心的……” 沈银冰眯着一双媚眼,念念有词的分析了片刻,才抬起头肯定的语气说道:“是张涛,只能是张涛!” 张涛,才是高飞抛出去的真正鱼饵。 第2087章 鱼儿上钩了! 年前,高老板跟众多豪门二代,经过友好协商后宣布:即日起,天涯集团将开动十二条生产线。 十二条生产线中,有六条是在天涯集团总厂那边,也就是梁明主持的地方。 四条,会在方家村分厂,目前由赵娴静领导。 由张涛领衔的德城分厂,只有两条生产线恢复了正常生产。 其实,德城分厂从创建之初,也总共只有四条生产线。 表面上,德城分厂只有两条生产线恢复生产,实际上四条生产线,在接到恢复生产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全面生产了。 廖水粉、周幕涵要求的那条生产线,也在德城分厂,另外一条生产线开工,是用来给高飞应急所用的,毕竟他有可能会拿产品去送人。 在所有人眼里,张涛在高飞的心目中,跟李德才、老王、梁明他们相比起来,压根没有可比性,一来是因为她最晚走上高层,二来她最年轻,又是女孩子,高老板为了避嫌,也不能跟她来往太过亲密。 不过,就算张涛在高飞的心目中,是众多心腹最轻的一个,她也知道绝大多数天涯员工不知道的一些事儿,要不然她也不会在方家村过春节了。 高老板目前的处境很危险,只能藏在方家村当乌龟。 那些坏人动不了他,但却又可能会动他的心腹手下们。 以高飞绝对心腹自居的张涛,很清楚自己也肯定入了那些人的‘法眼’,更知道高老板会派人暗中保护她。 不过她没有啥担心的,因为她知道,她是高老板众多心腹中,地位最轻的一个,那些人就算是要从心腹们身上下手,也会找梁明这种‘重量级’的。 更何况,从哪方面看都长了一副鱼饵模样的高喵喵,也已经在初八那天抛头露面了,谁会注意她这个边缘人士? 所以呢,在梁明等人人人自危是同时,张涛却是最轻松的,初八刚一上班,就把精力全身心的投入到了生产当中。 正如张涛所想的那样,从初八开始,到正月十五闹龙灯结束,她始终没有遭遇到任何意外,哪怕是接到一个恐吓电话。 当然了,在这段时间内,她也很关注梁明、尤其是高喵喵。 跟她一样,高喵喵他们也很安全。 就好像,那些人压根就没有打算伤害他们那样。 他们可能也有所动作了,不过却被飞哥在暗中化解了,所以我才不知道。 当然了,也许那些人打消了要暗算飞哥的主意。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好事啊。 大家就不能放下恩怨,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吗? 打打杀杀,尔虞我诈的,多没意思啊。 张涛心里这样想着,从大班椅上站起来,走到窗前向外面看去。 不远处的村落中,不时的有烟花腾起,咚咚的响声就像打雷那样。 下面的厂区道路上,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影,只有两侧的路灯,散发出的橘光,会给人一种春天般的温暖。 在老百姓心中,只有过完正月十五,才算是把整个年给过完了。 今晚就是正月十五,为了让员工们过好佳节最后一天,除了留下十数个人值班外,其他人都放假了。 看着这条路,偶尔会有一片树叶从两侧的绿化林中飘出来,张涛就有种做梦的感觉。 当然了,是美梦,一辈子都不希望醒来的美梦。 因为她从没有想到过,命运女神会这样青睐她:就在去年夏天,她还是北山集团一个月薪两千多的礼仪小姐,可现在却是天涯集团两大分厂之一的老总,月薪高达数十万,每次回家看望父母,她那些亲朋好友就像是迎接皇后娘娘那样,无论多么肉麻的奉承话,都能眼睛也不眨一下的说出来。 她感激命运女神对她的青睐,更感激高飞。 如果现在有人告诉她,说那些隐藏在暗中的恶人,其实把她当做了下手目标,相信张涛也不会害怕--反而,她觉得这是报答飞哥的机会。 “呵呵,我这样一个小人物,怎么可能入得了那些人的法眼?” 胡思乱想着,张涛轻笑了一声,展开双臂深吸了一口气,走出了办公室。 晚饭早就吃过了,吃的是汤圆。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嘛,不吃汤圆吃什么? 现在是晚上九点。 每次这个时间段,张涛都会习惯性的沿着厂区公路转一圈,再去住所休息。 她的住所,就是陈果果当初所住的地方,就在办公楼后面。 睡前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对于爱美的女孩子来说,晚上多走走还是有好处的。 就像以往那样,张涛双手抄在羽绒服的口袋里,顺着公路信步前行,来到场门口,跟值班的小王几个保安聊了几句,嘱咐他们要注意安全后,才走向厂区深处。 看到张总拐过弯后,小王等人就嘻嘻哈哈的进了值班室:大冷天的,又是佳节,有谁会来厂里闹事啊? 如果他们能看到忽然从绿化林中出来的黑衣人后,就不会这样想了。 “啊--你、你是谁!?” 眼前忽然出现的黑影,把张涛给吓了一跳,随即厉声喝问。 现在她还没意识到,她面临的危险有多大,还以为是那个不安分的家伙,想趁着佳节期间来厂里偷东西呢。 黑影当然不会告诉张涛,他是谁,只是一步步的走了过来。 “别过来,我要喊人了!” 张涛下意识的转身就跑,刚转身,才看到她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多了个黑影。 距离她很近,又恰好是在路灯下,所以张涛一眼就看到他的脸了。 接着,凉气就从张涛脚底腾起,过电般的涌上了脑子,瞳孔更是猛地一缩,张嘴想尖叫,却发不出声音来。 站在她面前的黑影,是个白板,就是那种整张脸上只有两条细缝(眼睛),两个黑点(鼻孔)的白板。 张涛以前也参加过时下年轻人很喜欢玩的万圣节,就是西方鬼节,大家都戴上各式各样的面具,有骷髅、恶魔、厉鬼等,也不缺乏这种白板。 可那时候她看到白板,最多会笑,一点也不怕。 现在,她却怕的连尖叫声都发不出--这不是万圣节,这是真实大的。 这俩人出现,就是对她不利的。 因为极度惊恐,张涛傻站在那儿不动,这让两个白板感到没啥挑战性。 正面对着她的白板,眼里闪过一抹得意的轻蔑,缓步走到了她面前,鬼一样的慢慢抬起手,伸向了她的下巴,更是发出了毒蛇般的嘶嘶吸气声,好像要说什么似的。 张涛不敢动,她是忘记了躲闪,就知道瞪大眼睛看着白板,好像她压根不用做什么,这个白板的脑袋,就会被一把飞刀给刺穿那样。 白板黑漆漆的手指,即将接触到张涛的下巴时,一道寒光闪过。 然后,张涛就看到了她刚才潜意识内想看到的那一幕:一把飞刀,直直刺进白板左边的脑袋,鲜血就像烟花那样,猛然绽放! 血溅到了张涛的脸上,新鲜的血腥气息芥末油般的冲击着她的嗅觉,使她猛地清醒,然后分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啊--” 张涛的尖叫声未落,眼前的白板已经直挺挺的摔倒在了地上。 不管他有多牛比,可再牛比的人,脑袋上忽然被插了一把刀子后,也得像这位仁兄那样摔倒在地上。 为了报答高老板的青睐,张涛觉得她能为他做任何事,包括去死。 不过,有死的决心,并不代表着看到死亡来到后,就不会害怕,不会惊慌失措导致跑路时的动作变形,结果她被那位仁兄的尸体给绊倒在了地上。 她在摔倒的瞬间,眼角好像看到很多人从黑暗的绿化林中窜了出来。 还有几个人,竟然是掀开了下水道井盖,从下面跳了出来。 张涛在摔倒,抬起头来时,又看到拦住她的那个黑影,捂着咽喉软软倒在了地上,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生命在这一刻看起来是那样的不值钱,一把造价不会超过十块钱的刀子,就能换掉一条生命。 “涛姐,快起来,跟我走!” 一个熟悉的声音,让张涛彻底的清醒过来,猛地认出拽着她胳膊的人是谁了:“苏樱,你、你不是去学校住了吗,怎么会在这儿?” 这个个头只比张涛矮一点的女孩子,正是陈果果的关门大弟子苏樱。 苏樱现在当然来不及跟张涛解释什么,她的任务,就是尽快把她带到安全地带。 被苏樱连拉带拽的,张涛在拐过弯道时向后瞄了一眼:刚才还空荡荡的厂区小路上,就像变戏法那样,忽然多了数十条人影。 不是在捉对厮杀,而是三五个进攻一个人,人多的一方,却不断的有人倒下。 “嗨!” 就在张涛回头看时,苏樱忽然发出一声娇叱,她赶紧扭头看来,就看到一道寒光,迅疾无比的刺向前面的一个白影。 苏樱浑身都是杀人的暗器,包括舌头下面。 因为受陈果果的前期教导,苏樱从骨子里都喜欢杀人,尤其是在过了几年的平淡日子后--所以,她更喜欢能留下来,而不是拽着张涛跑往安全地带。 飞刀很快。 根据苏樱的判断,对面忽然出现的那道白影,不可能躲开,会像那个白板一样挨刀。 只是让她怵然一惊的是,她那把用臂弩发出去的短刀,竟然被那个白影看似轻描淡写的一摆手,就捏在了手里。 白影低头看了眼,随手一甩,飞刀立即发出咻咻的厉啸声,用更快的速度飞向苏樱。 苏樱猛地咬牙,不躲不闪猛地转身。 全力下,她当然能躲开飞刀,可站在她身后的张涛,却不可能躲开。 苏樱除了用后背来接刀保护张涛之外,没有别的选择。 “苏樱,快躲!” 已经完全清醒的张涛,看到飞刀闪电般向苏樱射来,嘎声叫道。 苏樱苦笑。 她当然不能躲了。 叮--当! 就在苏樱咬牙准备承受飞刀刺进身体的剧痛时,清脆的钢铁碰撞声从脑后响起。 她下意识的回头看去,随即长松了一口气:“呼,楚大爷,你总算是及时出现了。” 第2088章 一下子就乱了! 高飞是不同意苏樱参与本次行动的,毕竟她好不容易才走上正路,又是花儿一般的年龄,应该呆在学校温暖的教师中,手捧书本朗声而读,力争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是正道。 更何况,他们本次要对付的敌人,可不是以往那些小打小闹,而是穷凶极恶的黑袍等人。 七杀大首领杜道长那样神仙般的人物,都死在了黑袍手中,更是在高飞、楚扬还有唐鹏三人联手的情况下,仍然能成功逃脱,这本身就说明他是个相当了不起的。 苏樱对上这种人,好像除了被干掉之外,并没有别的路走。 苏樱当时也同意了。 但天知道她此时怎么会出现在张涛面前,并先声夺人的发难,一飞刀就干掉了一个白板。 这孩子,都市的和平生活,并没有把她骨子里嗜杀的因子给消除,尤其是看到雪花迸溅时,她更是兴奋的想要放声歌唱-- 只是很快,她的心就沉到了谷底。 在看到有条白影挡住去路时,苏樱就想到了高飞提起过(为了防备她添乱,高飞特意給她打过电话,并跟她说了黑袍等人的可怕)的红尘妖道了。 苏樱想都没想发出去的飞刀,被人家轻飘飘的用手拿住了。 白影接住飞刀时,苏樱清楚的看到,对方的手上,带有锋利的指套。 看到这指套,苏樱就确定对方是谁,并立即联想到惨死在这个妖道手中的那些人,都是心脏被摘走的了。 她这才知道,高飞当初一再要求她不需添乱,决不是担心她肆开杀戒,而是唯恐她被人干掉。 只是明白的有些晚,因为白影已经把飞刀甩了回来,比她发出去时,还要快! 苏樱能躲开,却不能躲,因为她躲开,她身后的张涛就得死。 所以她只能用后背去挨刀,希望能争取一点时间,让张涛逃走--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声清脆的铁器碰撞声传来,苏樱霍然回头,就看到有个人好像出海的剑鱼那样,从下水道的井盖口窜了出来。 她的楚大爷来了。 其实,也正是楚大爷等人的到来,苏樱才更加坚定的要参与本次行动:小孩子嘛,谁不想大人,尤其是楚扬这种人面前,显摆一下她那点小本事? 楚扬瞪了她一眼:“快走。” “哦。” 看出楚扬很不爽的样子后,苏樱吐了下舌头,拉着张涛跑到路那边就走。 红尘并没有阻拦她们两个。 杀张涛,只是为了把高飞从方家村那个乌龟壳内引出来罢了。 虽说高飞现在并没有露面,可楚扬等人的出现,就足以证明人家早就猜到他们要对张涛动手了,所以在大敌当前,已经没必要再去追杀张涛了。 更何况,就算是她想,也不行,毕竟天底下只有一个楚扬,就算是黑袍在正面遇到他时,也得慎重对待,楚先生新龙腾王牌的大名,可不是用嘴吹出来的。 “你们的阴谋已经失败了,识相的赶紧滚蛋,我暂时还不想杀你。” 看到苏樱拽着张涛飞快的跑掉后,楚扬这才冷冷的对红尘说道。 他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落下,背后就传来利器破空的声音--一个白板,鬼魅般的从草丛中窜起,趁着楚扬背对着他,手持短枪就对他后心刺了过来。 这批白板,跟楚扬在白云观遇到的那些白板不同。 最起码,他们是眼睛并没有被挖走,最多也就是不能说话罢了,但舌头被割掉等残忍的悲惨遭遇,使他们对整个世界都充满了仇恨,杀戮成为了他们的最爱,所以在现身偷袭楚扬时,上来就是杀招。 楚扬没有动,铁枪刺到他后背衣服上时,他也没有动,好像压根没想到背后有人偷袭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前面的红尘身上。 白板心中大喜,如果有舌头的话,他肯定会张嘴发出一声兴奋的怒吼。 可他没有舌头,所有发不出怒吼,就像他的人生注定是悲惨的,就算他以往的经历再悲惨十倍,百倍的想把楚扬戳个透心凉,他也不可能伤到楚扬,只能是被刺杀! 白板无法想象,一个男人的腰,怎么可以像女人那样柔软,就像蛇儿那样猛地一扭,本来该刺中楚扬后心的铁枪,就擦着左肋滑了过去。 楚扬看都没有向后看一眼,抬手夹、住了铁枪的同时,右手中的黑刺,毒龙般的向后刺出,一刺--正中白板的咽喉。 黑刺一伸,一缩,毒蛇吐信般的重新回归了圆点,只留下楚扬背后那个白板,双手用力掐着脖子,没有被挖掉的双眼,几乎要瞪出眼眶,带着聚大的不甘心,软软瘫倒在了地上。 楚扬反手刺杀白板时,始终一言不发的红尘动了,犹如一瞥的惊鸿那样,陡然欺身扑到了他面前,双手十指前伸,十根锋利的指甲,就像十把尖刺,迅疾无比的刺向他面门。 这是张涛被苏樱拉着狂奔时,匆匆扭头看到的一幕。 依着正常人的思维反应,她无法想象楚扬凭什么能躲过那个白影的惊鸿一杀,正要很配合的发出一声尖叫时,拉着她手的苏樱,却猛地一拽她:“涛姐,快走!” 猝不及防下,张涛差点被拽到在地上,要不是反应还够机敏,穿着高跟鞋的她肯定得崴了脚。 等她踉跄着站稳身子,再向后看去时,却发现白影、楚扬俩人都已经不见了,只是旁边的绿化林中,有树枝被折断的声音传来。 当然了,在弯道后面的厂区公路上,还有好多人在厮杀。 “李宝庆,你特么的傻了啊,还不赶紧逃命,这种事也是你们几个能掺和的?滚,快点滚!” 苏樱厉喝声中,脚下毫不停留,来到铁栅栏面前,直接纵身跃过(也就是一米办是高度),情况紧急她已经来不及开门了。 脚尖刚落地,苏樱就探出身子,一把抱住张涛,把她从门内抱了过来。 李宝庆身为天涯集团德城分厂的保安队长,本职就是看家护院,打击、预防针对本单位的任何犯罪行为,所以在厂区内忽然杀生四起后,他本能的反应就是拎起橡胶棍,带着两个手下从值班室内冲出来,准备看看是哪些狗胆包天的家伙,敢在他眼皮子底下闹事。 难道说,那些人不知道庆哥在五年前,就是附近十里村八里乡一等一的好汉? 不过,当苏樱厉声喝斥着让他们滚蛋时,李宝庆压根就没有丝毫的犹豫,发一声喊(兄弟们,跟我跑!)转身就攀住铁栅栏,用最快的速度跳了出来。 他的两个手下,也如影随形般的跳了出来,跟着老大向南狂奔。 要说人家李宝庆为什么能在五年前就成为当地第一条好汉呢? 除了拥有死缠烂不要命之外,见风使舵的本领也是少有人比得上,看到小魔王苏樱声音都变调的往外跑之后,他压根就没有去多想是咋回事,只知道这时候赶紧闪人,绝对没有错。 在德城分厂大多数员工眼中,苏樱是个好孩子,古灵精怪嘴巴甜,尤其是那双眼睛扑棱棱的特别可爱,让人总能情不自禁升出‘我要是有这样一个小妹该多好啊’的念头,所以对她特别喜爱。 可李宝庆却很清楚,这个小祖宗绝对是惹不起的小魔王--当初,李宝庆可是看她长的可爱,本质上就升起了‘爱怜’之心,找了个别人不在的机会,就拦住她想要诉说一下对她的好印象。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李宝庆在炕上足足躺了一个月,这还是念在需要庆哥名头来震住地面上那些小混混对方份上,要不然庆哥绝对会从世界上消失的。 所以从那之后,李宝庆就变了。 尤其是在小魔王面前,更是善良憨厚的一塌糊涂,对她是言听计从。 现在小魔王都花容失色的拖着张嘴亡命奔逃了,庆哥有什么资格,或者说是胆量,敢去厂区深处显摆他当地第一条好汉的威风? 跑路,才是当前最要紧的。 很自然的,其他两个保安看到庆哥夺门而逃后,也没片刻的犹豫,当机立断就跟了出来。 那麻利劲儿,让对他们还抱有一些希望的张涛,在失望之余,也有些不可思议。 看到李宝庆他们三个人也跟着跑出来后,苏樱才松了口气,向南狂奔中猛地停步,抬手扔给李宝庆一把钥匙,指着前面不远处路边的一辆轿车:“快,带着你的手下,开车去县城报警,让警方最好是通知武警!” “哦!” 李宝庆接住钥匙,下意识的问道:“我们走了,你跟张总怎么办?” “张总不用你管,赶紧的滚,晚了就走不了了!” 苏樱不耐烦的一摆手,拽着张涛直接跑进了路东的绿化带中。 “咋办,庆哥?” 一个到现在还没有搞清咋回事的保安,傻愣愣的问道。 李宝庆一咬牙,喝问道:“我问你们,张总平时对咱们怎么样?” 保安下意识的回答:“很好啊,我以前在外面打工时,可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老板。” “那我再问你们,为了张总安全,你们敢不敢拼命?” 李宝庆在说这句话时,脸色已经狰狞了起来。 那俩保安这才意识到了什么,齐刷刷的打了寒颤,对望了一眼,才齐声喊道:“敢!” “我也敢!” 李宝庆抬手,在半空中猛地砸了一拳,接着转身奔向那边的汽车:“那就跟我来!” 当李宝庆启动车子时,张涛脚上的鞋子已经跑丢了。 白、嫩嫩的小脚擦在满是荆棘的野地中,当然会疼,可张涛却顾不得这些了,只能咬牙被苏樱拉着穿过绿化林,向东边野地里跑。 “啊--哦!” 跑了几十米后,张涛一声惊呼摔倒在了地上。 苏樱赶紧停步,弯腰去搀扶她时,张涛却喘着粗气的问:“苏、苏樱,李宝庆他们,是不是会有危险?” “顾不得那么多了,赶紧起来跟我走!” 苏樱并没有回答张涛的问题,正要把她拽起来,却叹了口气:“唉,想走,也走不了了。” 第2089章 一声叹息! 人们在遇到危险,仓皇逃命时,跳上车子绝尘而去,绝对是最佳方式。 被苏樱拽着跑出厂子后,张涛也看到了前面不远处停着一辆车,更看到苏樱拿出了汽车钥匙。 可苏樱却没有如她所希望的那样,带着她上车赶紧跑路,而是把车钥匙扔给了李宝庆他们,让他们赶紧去县城找警方求援。 诚然,县城警方要比当地派出所实力强劲,也很适合对付那些敢拼命的恐怖分子,按说苏樱这样吩咐李宝庆他们也没啥错。 不过只要不是傻瓜,就能从苏樱那个决定中看出什么:第一,车子明显是苏樱早就安排好,用来做不时之需的,不过就算是向警方求援,也可以打电话报警的,车子再快,也快不过电话。 第二,就算去县城求援,苏樱也该带着张涛一起上车,实在没必要把车子交给李宝庆他们的。 张涛只是被突如其来的危险给吓坏了,她却不傻,仅仅凭借这两点就能猜出:苏樱让李宝庆他们开车跑路,就是吸引有可能藏在暗中的危险,而她则趁机带着自己步行跑路。 所以呢,社会经验丰富的庆哥,才从苏樱的反常动作中,立马就猜出她要做什么了,幸好张涛平时对员工们很好,李宝庆这才咬牙抱着‘士为知己者死’的伟大情操,带着俩手下上车跑了。 李宝庆的仗义,让苏樱有些小后悔,当初不该把他肋骨打断的。 没有谁不怕死,张涛自然也怕。 不过,她却不想为了自己,就牺牲手下,所以才会向苏樱问出这个问题,就是希望苏樱能告诉她,李宝庆他们不会有事的。 哪怕是骗她,张涛心里也会好受一些。 从来说话都不眨眼的苏樱,这次却没有骗她,只说顾不得那么多了,正要拉起她继续跑路时,却又叹了口气,松开了她的手。 然后,张涛就看到了一个黑影,就在她们不远处的地方。 这个黑影,就这么忽然从平地里冒出来那样,显得一点都不真实,好像从阴间跑出来的游魂,飘飘渺渺的让人看一眼,心里就会发凉。 苏樱心里也发凉,还发苦。 她现在才想到一句话:聪明反被聪明误。 如果她不是聪明的把汽车让给李宝庆他们,而是跟张涛坐车逃命的话,应该能够顺利逃到县城,投入到警察叔叔温暖的怀抱中。 她灵机一动时玩出的小手段,早就在人家的意料之中,所以黑影压根没有去管那辆车,而是提前在这儿等着她们两个了。 “放她走。” 看着这个鬼魅般的黑影,苏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你应该不知道,我跟张涛俩人在高飞心中,我的地位要更重一些。张涛,只是个不关心江湖恩怨的普通人,所以你应该放她走,我留下。” 苏樱没有说错。 别看张涛现在已经成功跻身高飞心腹系列,不过苏樱却被高老板视为侄女般的存在。 侄女跟下属,谁重谁轻,绝对是一目了然的。 黑影的出现,无疑是为了对付高飞最在乎的人,那么苏樱就是最合适的一个人选了。 黑影说话了,声音很难听:“小姑娘,你说的不错,我还真是忽视了你,要不然我绝不会煞费苦心的去对付张涛。毕竟对付一个上学的小姑娘,要简单很多。” 苏樱笑了,很天真的样子:“嚯嚯,现在知道也不晚呀。好吧,让张涛走。” “不行!” 黑影还没有说话呢,张涛就一口拒绝:“我留下,你走!” “在他心里,你不如我有份量的。” 苏樱摇了摇头。 “可我是大人,你还是个--孩子。” 张涛紧紧咬了下嘴唇,抓起苏樱的手,柔声说:“无论怎么样,你都是个孩子。记住,以后要好好学习,千万不要再让老师同学头疼了。因为唯有努力学习,才有可能在将来帮上你高叔叔,明白吗?” 苏樱笑了,这次却是苦笑:“涛姐,咱们都是一厢情愿的。你觉得,他会让我们中的一个离开?我要是他的话,我就会把咱们全留下。” “你错了。” 黑影说话了:“我会给你们一个选择,无论谁走,我都不会阻拦。” “谁要是撒谎,谁就是王八蛋。” 苏樱忽然咯咯一笑,推开了张涛:“快点走吧,涛姐,你在这儿,我无法施展我的上天入地绝护大杀手的。” 苏樱一笑,黑影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这个孩子,刚才是故意装出那幅可怜相的,目的就是激起他故意玩耍的心思,答应让她们中的一个离开,然后马上就用最粗俗的话,来逼着他不要食言。 被一个孩子玩弄,黑影双眸在黑夜中一闪,带着阴森森的戾气。 从来都是他玩别人,从没有谁有资格来玩他。 现在他却被苏樱玩了,立即杀心顿起--别忘了,要不是苏樱那样说,他可是真要把俩人都留下的。 苏樱明显感受到了黑夜陡然间散发出的戾气,脸上得意的笑容僵住,低声说道:“涛姐,快走,莫要等他恼羞成怒的改变主意,让我的血白流。” “苏樱!” 张涛凄哀的叫了她一声,还想要坚持自己留下来,却被苏樱再次推了出去。 “走,快点走,走呀你!” 苏樱猛地嘶声大喝着,纵身扑向了黑影。 人刚腾起,脚下,手中,肋下,甚至嘴里,都有尖锐的咻咻声响起。 她在扑出去的同时,已经把能使用的暗器,全都发了出去。 尽管她也看出,这个黑影决不是那些被她一刀干掉的白板所能比的,无论她使用什么样的恶毒招式,最终也无法改变她的命运,可她还是不甘心的要试一下。 束手就死,不是苏樱的作风。 张涛没有走。 就算她也明白她留下,也是白白送死,可她还是没有走。 如果她要是走了,她觉得以后都没脸再活下去。 既然是这样,那就陪着苏樱一起死好了,轰轰烈烈的死,总比没脸的活下去要好很多。 在苏樱不顾一切的,好像扑火飞蛾般的扑向黑影时,张涛心中的恐惧啊、彷徨啥的,忽然间一下子都消失了,只留下无比的平静。 唯有问心无愧的人,才能有资格拥有这种平静。 张涛静静的站在那儿,看到黑影好像很随意的一挥手,那些在黑夜中闪光的无数寒芒,就像泥牛沉入大海那样的消失。 黑影再一挥右袖,刚扑到他面前的苏樱,就像被一根弹簧弹回来那样,闷哼声中重重摔倒在了张涛的脚下。 本来,苏樱最擅长的功夫就是暗器、暗杀等,硬碰硬实在是她的弱项,现在她用最弱的一面去跟黑影硬拼,没有被人家直接一拳打死,那已经是看在她是个女孩子的份上了。 古灵精怪的女孩儿,本来就很招人喜欢的,不是吗? 假如是个大老爷们儿,嘴里骂着‘俺草泥马’扑向黑影,肯定是能死多惨,就死多惨的。 “苏樱!” 张涛大惊,赶紧蹲身抱住了苏樱。 “你--噗!” 苏樱刚说出一个字,就喷出了一口鲜血。 张涛更加害怕,尖声叫道:“苏樱--你怎么这么狠心对待一个孩子,你还是个人吗你!?” 她最后这句话,却是对黑影说的,一双秀气的眸子里,在黑夜中燃烧起了熊熊的怒火。 只是,她说出的这些话对于黑影来说,跟空气没啥两样:他要是像张涛这样善良,又怎么可能做出那么多大事来? 好像呵呵笑了下,黑影缓步走了过来:“我很喜欢别人这样质问我,尽管我从没有把自己当人来看,因为我是个神。我不喜欢时,就会忘记刚才说过的话。” 刚才,黑影中了苏樱的奸计,为张涛争取了逃命的机会。 这本来就让他感到不爽了,现在张涛没有走,还又对他大嚷大叫的,恰好应了他的心思,可以不用顾忌刚才答应的事了,准备把张涛、苏樱都留下。 “高飞那个属乌龟的,的确够聪明,竟然能猜到我要对付的人是你。” 黑影缓步前行,淡淡的说道:“现在我根本不用去厂区去看,也知道我的手下损失惨重。唉,没想到,楚扬、唐鹏,还有沈银冰的那些得力下属都会来这儿。不过幸好,我那些手下也不是白死了,最起码有你们;两个陪着,相信他们在黄泉路上也不会寂寞了。” 黑影就像闲庭信步那样,很快就走到了苏樱俩人面前三米处,这才停住脚步,语气变得也温和了些:“就是不知道,当高飞听到你们两个遇难的消息后,会不会痛苦不堪,不顾一切的离开那个乌龟壳?我想,他差不多会这样的。呵呵,那样,他就再也别想回去了。” “我坚信,当你再次站在飞哥面前时,你就再也没有希望活下去了!” 张涛狠狠瞪着黑影,咬牙切齿的说到这儿后,忽然一楞:“咦,你背后是谁?” 张涛是个诚实的孩子,她从来都不会骗人--这是黑影这段时间对她的了解,所以在她装出黑影背后有人的惊诧样子时,很逼真。 不过,就算她装的再逼真,也不可能骗得过黑影的。 因为他坚信,除了正在厂区内跟他那些手下鏖战的楚扬、唐鹏几个厉害人物外,德城这边还没有谁,能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背后的。 “张涛,你怕死的幼稚表现,让我很失望。不过也让我杀你时,不用再有任何内疚了。” 黑影看都没向后看一眼,缓缓举起了右手:“安心的去吧,下辈子,别再接触高飞那样的人,我们之间的游戏,不是你这种凡人能玩得起的。” “唉。” 黑影的右手,正要如一股夹杂了大锤的飓风那样,狠狠击打在张涛那漂亮的小脑袋时,一声幽幽的叹息,却从他背后传来。 是女人的叹息声。 仅仅从这声叹息声中,黑影就能断定这个女人,是个少妇。 因为唯有少妇的叹息声,才会带着让人心动的风情。 有些沙哑,还有世俗男人抗拒不了的魅力。 第2090章 一次失败的行动! “你为什么不相信她说的话呢?” 好听的女人声,一声叹息后从黑影背后响起:“我很奇怪,就你这样粗心大意的人,是怎么活到今天,并掌控西方安归教的。” “原来是你。” 听到背后女人说出最后一句话后,黑影立即意识到她是谁了。 “姑、姑姑!” 坐在地上的苏樱,顾不得心口疼痛,兴奋的大叫了一声。 如果老天爷非得让苏樱说出两个被她认可的亲人,那么高飞算一个,另外一个自然就是把她抚养长大的陈果果了。 也唯有陈果果的出现,才能让苏樱这样的兴奋。 尽管陈果果以往所做的那些事,很对不起苏樱,更是在高飞身中烈阳蛊时,还想让她去服侍高飞,由此可见这女人心有多么的毒辣--不过,苏樱不在意,因为她很清楚,她能有今天,就是多亏了陈果果。 其实,陈果果的潜意识中,也已经把苏樱当做自己的女儿了。 陈果果的忽然出现,彻底打乱了黑影的计划。 同时,也让他更加的兴奋:如果能抓住陈果果,或者毙掉她,那么高飞会有多么的痛苦,就算用脚丫子都能想到的! 相比起陈果果来说,苏樱还有张涛,俩人加起来再扩大一万倍,也不如她一个人的影响大。 陈果果,不是该呆在地下楼兰中奶孩子吗? 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这儿了? 这个问题,可不是黑影所关注的。 他只想到了陈果果被虏、或者被杀后所产生的效果,再也懒得理会苏樱俩人,更忘记了陈果果是东土安归教的王者,他自己的右掌,已经在白云观时,被唐鹏一刺砸断! 黑影霍然转身,就看到了陈果果。 相比起以前来说,陈果果要丰盈了很多,就是个汁、液饱、满的水蜜、桃,只需插上一根吸管,轻轻一收,就能甜到灵魂中去。 说难听点,她就是胖了。 至少胖了得十五斤以上。 毕竟女人在怀孕时都会变胖,得储蓄足够的脂肪,才能给孩子提供奶水。 哺乳期间的女人,绝对是世间最美丽的女人,哪怕是身材有些走样,浑身还洋溢着伟大的母爱光辉,很不适合杀戮--但问题是,得看这个奶孩子的女人是谁。 如果这个人是陈果果的话,那么她才不会介意在杀完人后,再回去奶孩子呢。 别忘了,苏樱喜欢杀戮的风,可算是继承了她的风格。 就像看到绝世美女那样--实际上,正处于哺乳期间的陈果果,本身就是个绝世美、美少妇,有足够的资本,能让黑影眼神发光,就像俩灯泡似的。 陈果果脸上带着慈爱的母性微笑,看着黑影的眼神,就像看着她儿子陈小飞。 当然还是有所区别的,毕竟好像并不是真的就是那样。 “你今晚,实在不该来的。” 黑影嘎嘎的笑了一声,深吸了一口气:他虽然有把握能打败陈果果,但对方终究是正统的安归王,无论是从武力值上,还是身份上,都值得他去认真对待。 “是啊,高飞也觉得我不该来,因为我儿子还在等着我回去给他喂奶。所以呢,你最好伸长脖子让我一刀砍下你的狗头,那样就不用耽误时间了,好不好?” 陈果果咯咯娇笑一声上,腰身乱扭,很有些那个啥浪涛起伏的样子,声音更是温柔甜腻的要命,带着聚大的蛊惑力,好像黑袍要是不按照她所说的去做,就对不起人民那样。 张涛能够成为德城分厂的老总,说起来还真亏了陈果果。 因为那时候,变成高飞样子的陈果果,可是故意挑逗她,结果才被沈银冰给赶出了北山集团,然后才去了落日餐厅的。 这些事过了好久后,张涛才知道。 自打那之后,她对陈果果也有了极其浓厚的兴趣,异常渴望能看到她。 今晚,张涛的梦想终于实现了:陈果果的本来样子,正如张涛所想的那样,把世间所有形容词都用在她身上也毫不为过。 甚至,这些词都不能形容出成为母亲后的陈果果,有多么的迷人。 尤其是看到她笑得花枝乱颤的模样,让张涛都心醉神迷:也唯有飞哥,才能勉强配得上这样的女人。 可同时,张涛更加担心了:陈果果,能对付得了黑影吗? 陈果果用她的实际行动,来回答了张涛的疑问:娇笑声中,她忽然动了,用张涛双眸无法捕捉的速度,扑向了黑影。 就在陈果果娇笑时,黑影就看出了什么,毕竟大家都是高手,实在没理由看不出这一点的。 几乎是在陈果果身形一晃的同时,黑影嘴里也发出一声厉叱,就像是斗牛那样,狠狠的扑了上去。 砰! 一声闷响声传来,这是两个高速撞向对方的高手,掌对掌的碰在了一起。 期间,却有陈果果得意的娇笑声,跟黑影痛苦的闷哼声传来。 话说,莫邪征东给陈果果‘定身制作’的手套,还是很有一定威力的,只一下,黑影左手掌心就被刺破无数小血口,还麻酥酥的,一看就知道尖刺上带有剧毒。 这是黑色王蛇的毒液,一般人要是被这玩意见血,估计连十秒钟都熬不住,毕竟黑色王蛇的毒性,可是比眼镜蛇还要厉害的。 不过黑影、或者说黑袍就是黑袍,他能从高飞三人联手中逃走,也证明了他确实是个神一般存在的强者了,在察觉出中了暗算后,他马上就用内力封锁住了左臂的血脉,运力向外逼血。 唯有把毒血逼出来,才能保住老命的。 陈果果当然不会給他从容逼出毒血的机会。 趁他病,要他命,这本身就是某人他小表姨最喜欢的习惯之一。 娇笑声中,陈果果身子腾空的瞬间,已经接连踢出了十三脚,招招对着黑袍的面门。 黑袍下意识的抬起右手,格挡了一下,等断掌的伤口疼痛传来后,才意识他刚才想生掳陈果果的想法,有多么的愚蠢。 严格的说起来,黑袍的武力值绝对在陈果果之上,要是搁在一年前,俩人要是玩命死拼的话,陈果果会死的很无奈。 可现在不一样了。 早在白云观时,黑袍就已经被唐鹏废了右掌,使他实力大减,刚才又遭到陈果果暗算,左掌暂时处于废物期间,他能动的唯有双脚,最多再加上个脑袋。 还有一点不能不说,哺乳期间的女人,出于动物护崽的本能,绝对是最凶猛的时候,再加上陈果果在地下楼兰呆了那么久,没事跟莫邪征东讨教几招,那也是轻而易举的。 此消彼长,本来就算陈果果处于最凶猛期间,也能最终占据上风的黑袍,在俩人刚交手不到半分钟,就处于了极度危险之中。 别说是生擒陈果果了,就是想逃走,也得看小表姨还有多少仁慈之心。 毫无疑问的是,陈果果没有丁点的仁慈之心,娇笑连连中,一脚踢在了黑袍左肩上,让他变成麻袋那样,足足飞出十几米远后,才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孩子,你的命真不怎么样。” 陈果果双臂一展,就像老鹰那样凌空飞起,恶狠狠扑向来不及爬起来的黑袍。 “姑姑威武!” 眼看陈果果就要一脚把黑袍的脑袋跺碎,苏樱兴奋的鼓掌大叫。 只是她的叫声未落,一纵七丈的陈果果,忽然在半空中猛地拧身,就像撞到了一堵看不到的墙上那样,直直的落在了地上,就地一连串的翻滚。 “啊!” 张涛大惊,搞不懂陈果果在玩什么花招,因为她没有看到,陈果果在忽然摔下来时,有一道幽蓝的光芒,擦着脑袋飞了过去。 砰! 这时候,不远处的树林中,才传来枪声。 “爬下!” 苏樱反应很快,一下子扑在了站着的张涛身上。 俩人刚摔倒,咻咻厉叫着的子弹,就从张涛刚才站着的地方飞过。 陈果果贴地翻滚着,百忙中看向那边,就看到有人迅速跑到黑袍身边,把他从地上抱了起来,头也不回的冲进了黑暗中。 “可惜了。” 陈果果没有去追,因为她还没有狂妄到以为,她能被子弹打中后还不流血的地步,只是暗叫可惜。 抢走黑袍的人,也没有趁此机会来进攻陈果果,因为他们很清楚,在黑袍受伤的情况下,能够把他抢回去,用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就已经很不错了。 毕竟楚扬等人可不是吃素的,他们杀人时的厉喝声,黑袍手下临死前的闷哼声,已经在不远处的树林中响起了。 这也代表着,潜伏在德城分厂内的那些人,都已经遭到楚扬等人的毒手了。 或许红尘没有,因为她还不能死。 几分钟后,树林中的厮杀结束了,一身鲜血的楚扬走了出来。 也只有他一个人走出来,其他人都隐在树林中,开始搜索有可能存在的枪手:大家靠刀子来解决问题不好吗,藏在暗中打黑枪,算什么英雄好汉? 楚扬走到了陈果果面前,看着她很爱干净的拍打身上的尘土,叹了口气说:“唉,你不该来的,高飞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担心你的。” 高飞当然不知道陈果果,已经偷着来到了冀南。 如果他知道了,也不仅仅是担心,还会很愤怒,会说出一番‘战争让女人走开’的大道理,然后才会把她抱到炕上--是谁说奶孩子的少妇,才是最有味道的? “那边的战斗结束了。” 沈银冰扣掉电话,对向西南方向眺望的高飞说:“除了高三付出点轻伤的代价外,总共有二十七个人死在德城分厂,黑袍更是再次受创被人逃走--说起来,算是一次失败的行动,毕竟为了今晚,你们可是准备很久了。” 受伤的黑袍再次侥幸逃走,红尘本来就不会被杀,除了他们之外,死的那几十个人,只是黑袍不起眼的一些部下,高飞这边却动用了几乎所有能调动的力量,才取得这点小战果,所以沈银冰说这次行动是失败的。 “也不错了。” 高飞却没有一点失望的意思,淡淡的说了句,依旧看着南方。 第2091章 我们该怎么走? 为了粉碎黑袍的这次阴谋,高飞动用了几乎所有能动用的力量。 除了他本人坐镇方家村之外,他最重要的两个盟友,楚扬跟唐鹏,还有沈银冰大批的手下,基本都出动了。 单从斩杀敌人的数目来看,对方有二十七人殒命的结果,实在无法让沈银冰满意,毕竟她觉得那些人只是一些小卒子。 甚至,她都能猜出,黑袍是故意让这些人来送死的。 因为依着黑袍的实力,他那些手下不该这样不堪一击,哪怕是楚扬等人亲自出手。 假如这就是黑袍的实力所在,那么高飞实在没必要担心什么了。 这个道理很简单,沈银冰根本不用费脑子,就能从中看出猫腻。 同时她也有些纳闷:黑袍的真正实力,到底隐藏在了哪儿,什么时候才能露出来? 相比起很失望的沈银冰来说,高飞好像对这个结果很满意,说了句也不错了后,却依旧看着南方。 沈银冰皱眉,沉思片刻才说;“我知道了,这次碰撞,只是黑袍他们的一次试探,就是为了搞清楚我们的实力布局。说起来,他才是本次交手的胜利者,因为他只是牺牲了一些可有可无的下属。” 高飞笑了笑,说:“既然他让那些人来送死,那我们就帮他完成心愿好了。至于你说他才是真正的胜利者,我看未必。” “这话怎么说?” 沈银冰问道。 高飞想了想,才说:“如果事情就这样完了的话,他也只能勉强算是胜利者,毕竟正如你所说的那样,他死的只是些没价值的下属。” 沈银冰走到他身边,跟他并肩而立看着南方:“你是说,这场试探性的战争,还没有结束?” 高飞点了点头:“没有。” “可楚扬他们并没有去追……” 沈银冰说到这儿时,猛地醒悟了过来,抬头看着南方:“你是说,香港秦紫阳那边,也会遭到黑袍的袭击。那儿,才是他今晚所希望的主战场!” 沈银冰没有猜错。 别看黑袍亲自现身德城分厂,但当他搞清楚谁在这儿预防他之后,就在第一时间对香港那边下达了动手的命令:既然高飞、楚扬、唐鹏还有沈银冰的人,都在冀南被他那些送死的部下缠住,那么又有谁能保护当前身怀六甲的秦紫阳、白蓉,还有张雯雯? 尤其是在奶孩子的陈果果也出现后,受伤的黑袍心中虽然很愤怒,可无疑也很高兴:高飞安排在冀南这边的人越多,就越没有谁能保护秦紫阳他们。 当然了,秦紫阳也不是没有一点反抗力的。 最起码,在高飞龟缩在方家村后,秦紫阳就拿出大笔银子,雇佣了十数个国际一流的佣兵,来保护她们。 反正秦紫阳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只要大把的银子洒出去,不愁找不到世界级高手。 十八个,足足十八个佣兵,个个都是独当一方的精英,无论是远程狙击还是巷战,无论是阵地战还是近身格斗,他们都能对得起秦紫阳出的大价钱。 可有些东西,却不是金钱就能改变的,比方实力。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十八个佣兵损伤过半,也只干掉了一个敌人,伤了三个人。 那些默不作声只知道杀人的黑衣人,在一个白衣、白发白眉女人的带领下,让视生命如草芥的佣兵们,在死神狞笑着走过来时,明白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再多的钱,也买不来生命。 或者说是拿到再多的钱,却没命花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就像世界山所有的警方那样,当某处发生数十人拼死博斗的案件后,香港警方能做的,也只有等待厮杀的结束,然后才会赶去现场勘察。拍照存档等工作。 所以哪怕是惨叫声不断的响起,白蓉已经四次打电话报警,悦耳的警笛声依旧没有响起。 当最后一名佣兵,很不甘心的躺在别墅院子里时,白蓉才慢慢的放下话筒,看向了秦紫阳。 秦紫阳就坐在沙发上,怀里搂着儿子,一脸漠然的看着外面。 张雯雯不在。 她的运气很不错,在黑袍发动袭击时,她跟甄嘉惠去意大利拍片去了。 因为早就接到了高飞的警告,所以张雯雯等人的具体行程,是绝对保密的。 秦紫阳左手抱着儿子的头,捂住了他的耳朵,挡住了他的眼。 她不希望让儿子听到,看到外面血腥的一幕,尽管看样子得亲自经历了。 她右手拿着一把枪,保险已经打开了。 白蓉看着她,忽然觉得秦紫阳比她更该入选特种小组,因为这份淡定,可不是人人能拥有的。 费力的从沙发上站起来,白蓉走到了秦紫阳身边坐了下来,帮她把其实早就睡着了的儿子搂在怀中,轻笑一声问道:“你不怕吗?” “怕。” 秦紫阳实话实说:“如果怕能解决问题时,我会一直怕到老。” “你觉得,我们还能熬过今晚吗?” 白蓉拿过秦紫阳手中的枪,随手扔在了地板上:“铁屠说过了,女人在怀孕后,最好是少接触这些杀器,对孩子不好的。以前啊,我还觉得他是放屁,现在才知道他没有说错。因为我们手里如果没有枪的话,就不会让那些人感觉到危险,他们就不会在闯进来后,就对我们下杀手,这样我们就能多活一会儿。” 秦紫阳看着她,狭长的眼眸微微眯起:“你该问问他,多活一会儿,就能改变将死的命运么?” “我才不会问,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白蓉笑了下,说:“解放战争期间,那位手托着炸药包炸碉堡的英雄,如果有谁能給他几分钟,他就能找到合适的支架,他就能活下来。所以,你别不在意这一会儿。有时候很多事的改变,只是在瞬间。” 秦紫阳紧紧握了下双手,看向了门外。 院子里的战斗已经结束,十数个黑衣人在白衣人的带领下,已经缓步来到了客厅门前。 秦紫阳想不出,就算自己变得人畜无害,能为自己争取多活一会儿的时间,又能有什么用呢? 她不怕死。 也相信白蓉不怕死。 可是她能从白蓉的笑容中,看出她是有多么的不心甘! 她们是女人,更是母亲。 尤其是白蓉,以前从来都是神出杀神,佛出杀佛的魔王作风,可在怀孕后,她除了作弄一下老铁之外,却心慈的连一只蚂蚁都不愿意踩死。 白蓉多么渴望,像秦紫阳那样抱着儿子的那一天快点到来,最好是一睁眼,就能看到孩子就依偎在自己怀中,小脸红扑扑的睡得正香甜。 再有三个月,最多三个月,白蓉就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了。 所以,哪怕是一会儿,她也努力的去争取,争取能看到自己的孩子,哪怕是只看一眼,接着死去也心甘。 所以在秦紫阳镇定自若时,她才会报警--那是因为,她真想警方能及时赶来,把那些人吓走! 尽管她刚才也听到,在别墅外围也有枪声,惨叫声传来,估计是这些人在残杀邻居的保镖,毕竟大家都是邻居,这边出事后,保镖会来看看的。 白蓉是怎么想得,秦紫阳心里很清楚。 正因为很清楚,所以才无奈,才痛苦。 “白蓉,你说那个白衣鬼女人,是不是高飞在电话中说过的红尘妖道?” 秦紫阳不想让白蓉死于不甘的痛苦中,这才岔开了话题。 “应该是她的。” 白蓉好像也明白秦紫阳的用意,顺着她的话题说道:“刚才我就注意她了,她绝对是这些人中杀人最多的一个,还是用高飞所说的鬼爪。” 说到这儿时,白蓉下意识的看向了自己心口。 “我们该怎么走?” 当一个黑衣人踢开房门时,秦紫阳说话了,声音在发抖。 无论多么要强的女人,在死神来到后都会害怕,尤其是那样的不甘。 她这样说,是询问白蓉的意思:还是自杀吧,总比被那个鬼女人抓走心脏要好很多! 白蓉狠狠咬了下嘴唇,猛地抬起头,把孩子紧紧搂在怀中,嘎声说:“可我--不想走!” 砰的一声,随着白蓉话音的落下,一脚踹开房门后就迅速后退的那个黑衣人(他是怕有子弹趁他开门时飞出来),却重重的倒在了地上,心口喷起的雪花,在院子四周大功率强光灯照射下,看的很清楚。 别人在喷血,秦紫阳却在笑,也在流泪:“你说的不错,死亡来临时,能多撑一会儿就是一会儿,那样就有可能活下去!” 如果白蓉没有把秦紫阳的枪扔掉,那么在黑衣人一脚跺开门时,她肯定会开枪。 只要她开枪,院子里的那些人就会也开枪,知道把她们打成马蜂窝。 就因为秦紫阳没开枪,所以那些人才没有开枪--所以,才有人抢在他们冲进客厅内之前,从屋顶上老鹰般的扑进人群。 已经停止了的惨叫声再次响起,更新鲜的血腥气息,重新飘洒了空气中。 至少七八个人,从客厅门前上方扑下。 秦紫阳泪眼模糊中,看到了她最想看到的那个人--叶心伤。 光头,总是要好认一些。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铁屠跟叶心伤俩人就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了,也不怕人家说他们是好基友,反正只要叶心伤出现的地方,就能看到铁屠。 当然了,晚上休息后,他们是不可能让对方出现在炕上的,再好的兄弟也不行。 “我就说,我就说他会来的!” 白蓉也哭了,也是笑着哭,抬手狠狠擦着眼泪,却没想到她刚才,好像没有说过铁屠会出现的话。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铁屠俩人来了,在她们最危险的时候。 又是一场混战开始了,没有枪声,只有愤怒的吼叫,受伤时的闷哼,还有临死前的惨叫。 让秦紫阳俩人感到有些不解的是,跟随铁屠俩人一起来的那些人,全部扑向了白衣红尘,完全就是两败俱伤的打发,仿佛只要干掉她,世界就会永久性的和平下去。 这些人是谁,怎么没有一点大局观? 白蓉也注意到了,有些不满的皱起了眉头。 第2092章 惨烈的厮杀! 刚停了没有片刻的混战,随着铁屠等人的出现,重新开始了。 他们的出现,让秦紫阳,白蓉都是狂喜异常,要不是肚子里揣着孩子,她们肯定会嗷嗷叫着扑出去,跟丈夫并肩作战,一起扫清敌人才是最让人向往的情景不是? 不过狂喜过后,接下来俩人就是最大的担忧,比担心自己的安危还要大。 理由很简单,因为在亲眼观看了十数名高薪聘来的保镖全部战死时,她们就发现敌人,尤其是红尘妖道,那绝对是杀神般的存在,依着铁屠俩人的本事,能够挡住他们都很难了,就别说把他们消灭了。 更何况,跟铁屠他们一起来的那些人,只是死命攻击红尘妖道,丝毫不管别人,就像不顾自己生死那样,眨眼间的功夫就有一个人被利爪贯脑而死。 这些人,手里都持有短刀,弯月形的短刀。 “我觉得,咱们必须得撤走了,唯有撤走,才能让他们放开手脚去做,哪怕是他们挡不住敌人,可他们也能在最危急时刻逃离战场的。” 白蓉抱着睡熟过去的孩子,看着秦紫阳:“你觉得呢?” 其实在红尘妖道等人刚一出现时,秦紫阳俩人就曾经想这样做,那就是趁着佣兵们拼死抵抗时,能从后门遁走。 只是她们来到后门时,隔着门板就听到外面传来厮杀的声音,立马猜到整个别墅都被包围了,她们压根没有机会逃出去。 不过自从看到铁屠等人从房上纵身扑下来后,白蓉就知道后面的危险已经被解决了,现在要是不走,滞留在客厅内的话,只能拖累了他们。 死盯着外面的秦紫阳,就像没听到白蓉在说什么那样,只是盯着外面看,眼神慢慢的发亮。 “怎么了?” 白蓉有些纳闷,低声问道。 “或许,我们不用去外面冒险。” 秦紫阳缓缓的说:“白蓉,你仔细看看你家老铁他们,是不是觉得他们要比那些敌人,还要厉害很多?” 铁屠等人虽然是从后面杀到前面来的,但谁也无法保证,他们就把别墅后面那些敌人都消灭干净了,哪怕是只遗漏一个,秦紫阳、白蓉这俩大肚婆要是离开客厅后墙的保护(墙壁都是防爆的),只能是死路一条。 所以秦紫阳才把从后门离开,称为冒险。 “他们会比敌人还要厉害很多?” 白蓉有些惊讶的抬头向外看去,恰好看到一个黑衣人,惨叫着被叶心伤抬起右手,随即就有鲜血,好像喷泉般那样从敌人心口狂喷而出。 借着外面雪亮的灯光,白蓉就看到叶心伤手中握着一把漆黑的军刺。 她的目光刚瞄准军刺,叶心伤就已经迅速扑向了另外一个试图闯进客厅的敌人。 “残魄,这是残魄!” 秦紫阳低低的声音中,满是激动,兴奋:“我知道了,心伤、老铁所拿的,就是华夏镇军之宝,残魄军刺!天可怜见,他们终于突破上升到一个强者高度了!” 铁屠还有叶心伤,为了帮助高飞对付一九七三,跟他去了京华,结果却在帮高飞对付追杀宋慧乔的北朝特工过程中,神秘失踪。 堂堂的华夏九龙王中的两个佼佼者,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失踪,肯定会让高飞大吃一惊的,后来唐鹏出现后,才知道他们是被某些神秘高人给带走了。 带走他们的人,就是龙腾十二月中的人。 他们希望,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能把铁屠、叶心伤俩人培养出来,让他们的武力值突破‘凡人’的境界,能够帮助楚扬他们共同抵抗危机。 铁屠俩人的遭遇,可以算是说奇遇了,高飞当然得通知秦紫阳和白蓉。 不过所有人,都没有对铁屠俩人抱太大的希望,毕竟他们都是本三的大老爷们儿了,就像一棵大树早就成型,可塑性很低,就算龙腾的人相当牛比,但要想在短时间内,就把他们调教成绝顶高手,那好像有些痴人说梦。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有高飞那样的奇遇。 但无可否认的是,秦紫阳、白蓉俩人都觉得,重新归来的铁屠俩人,武力值会上升一大截,毕竟带走他们的人,单单是对武力值的认识境界,就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了,相信俩人肯定能在短时间内,获得更大的受益。 可当铁屠叶心伤俩人重新出现在秦紫阳她们面前时,却给了她们一个无法相信的惊喜:他们手中,竟然持有被誉为华夏镇军之宝,残魄军刺。 在那个早就享誉天下的不败神话传说中,残魄军刺已经上升到了不可战胜的境界,就像唐鹏刚跟高飞交手时,还是处于绝对弱势的,可等他一亮出残魄军刺后,唐鹏整个人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那一刻,唐鹏就是一把锋利的宝剑,所向披靡,就像当前的铁屠、叶心伤俩人。 俩人面对十数名超级高手,一人就像中流砥柱那样牢牢守住客厅门口,另外一人却像斩风破浪的快艇那样,来回的穿梭于敌群中,每一次出手,都会有鲜血迸溅。 而敌群中最厉害的红尘妖道,却被那几个黑衣人围着狂攻,完全是两败俱伤的打发,丝毫不顾自己的凶险,就是要把她干掉。 “原来,世间还真有这种不可思议的事,仅仅数十天的时间,就能让人脱胎换骨,不愧是不败神话,永远的传说。” 秦紫阳闪闪发亮的眸子,盯着站在客厅门口的叶心伤,全是心醉的沉迷。 “啊--打!” 就像被一群疯狗死命围攻的狮子那样,激战中的红尘妖道,忽地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喝,一爪抓碎了一个黑衣人的咽喉。 但那个立马被抬上手术台,都没有丁点被救活希望的黑衣人,却不顾自己已经‘死了’,更像没有痛感神经那样,一把抱住了她的左腿,咽喉碎了的情况下,竟然还能张大嘴巴,狠狠一口要在了红尘腿上。 听到她发出一声惨叫后,才闭上了眼睛,可双手,牙齿,却没有松开,就像附骨之蛆那样,无论她怎么踢打,都无法挣开。 这是在短短几分钟内,就被红尘干掉的第二个黑衣人。 同伴的死,同伴死后还在为同伴创造杀敌机会的惨烈,彻底让那两个剩余的黑衣人发狂,竟然趁着红尘行动不便时,扔掉手中的弯刀,张开双臂怒吼着,一前一后的扑了上去,死死抱住了她。 “他们,是什么人?” 看到这一幕后,秦紫阳的眼角也猛地跳动了几下,她实在想不通,跟铁屠俩人一起的这些黑衣人,竟然这样彪悍不怕死,暂且别说他们的武力值有多高,仅仅是他们当前的气势,就已经足够让人心慌了。 红尘之所以杀人如麻,主要是靠着她诡异的走位,残忍的杀人手段等方式,毕竟在这种无法形容的血腥杀戮手段前,深藏在人类骨子里的恐惧,就会给人造成极大的影响,从而影响了胆气,导致动作变形,却被她趁机一击致命。 可如果跟红尘对敌的人,都像这些手持弯刀的人那样,哪怕是死了也要咬下她一块肉来,她那些让人恐怖的手段,威力就会大减。 两个同伴的惨死,彻底激发了剩余俩人的杀戮之心,让他们丧失了理智一般,竟然放弃弯刀,好像村夫之间打架那样,一前一后扑上去紧紧抱住了她。 这样一来,依仗诡异走位来杀人的红尘,优势就当然无存。 当然了,她还是有一定优势的,优势就在于她杀人的武器,是指套。 兵器向来就讲究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指套无疑是最短的兵器,所以最合适贴身肉搏了。 “呀,呀!” 被三个‘人’抱住后,红尘嘴里发出一声近乎于绝望的嘶吼,猛地举手,一爪狠狠砸在了前面的敌人头上。 锋利的指套,就像五把尖刀那样,一下子刺进了那个人的头顶。 头盖骨,绝对是人体身上最坚硬的骨头了,这时候却被红尘一爪抓透,由此就能看出她的武力值有多高! 头盖骨被抓透的黑衣人,眼珠猛地瞪出了眼眶--在他临死前,却抄起地上一把弯刀,狠狠刺进了红尘的小腹! 与此同时,扑在红尘后面的那个黑衣人,竟然像一头狮子那样,歪头张嘴,一口咬住了她左边脖子间的大动脉。 然后,两个人,两具紧紧缠在红尘身上的尸体,一起轰然倒地。 秦紫阳,白蓉,包括正在跟敌人血战的铁屠、叶心伤,还有红尘那些同伴,也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猛人了,可他们在看到眼前这异常惨烈的一幕后,心中还是冒起了凉气,觉得那几个手持弯刀的人,根本不是人,而是野兽! 一个跟铁屠对敌的黑衣人,心理素质稍微差了点,彻底被那些弯刀给吓坏了,竟然大吼一声,转身就跑。 他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蹲下来抱着头边呕吐,边哭--他实在不愿意看到,红尘会被人咬住脖子后,鲜血飞溅时发出的惨嚎,跟徒劳的挣扎。 噗! 铁屠军刺一下刺进他的后心。 敌人忽然把后背亮给了自己,自己要是不趁机一刺贯过去,实在对不起这稍纵即逝的机会。 那个黑衣人,身子猛地一僵,张大嘴巴缓缓转身,看着铁屠在摔倒之前,竟然低声说道:“谢--谢谢!” 他死了。 死前对铁屠说谢谢,谢谢铁屠杀了他:人只要死了,就不用再忍受任何的折磨了。 在这个人摔倒后,伤亡惨烈的黑衣人们,都下意识的纷纷后退。 铁屠,叶心伤并没有再趁机追杀,而是站在客厅门口前,默默的看着那几个滚成一团的人。 被三个男人紧紧抱着的红尘,这时候已经不动了,脑袋歪着,漂亮的眼睛瞪的很大,却没有了丝毫生气,只有不解,愤怒,好像还有不甘的悲哀。 死死咬住她脖子的那个弯刀,嗓子里发出野兽般低低的咆哮声,压根不管红尘临死前刺进他心口的利爪,只是撕咬她的脖子。 第2093章 红尘死了! “呕!” 这时候已经来到客厅门口的白蓉,看到这个人就像野狗啃骨头那样,满脸鲜血的抱着红尘脖子,低低咆哮着撕咬的样子,再也无法忍受,弯腰扶着门框,开始呕吐起来。 铁屠身形一晃,跳到了她面前,伸手扶住了她。 “老铁……” 白蓉那么坚强的女人,这时候竟然扑进了铁屠怀中,呜咽着哭泣了起来。 跟随红尘妖道一起来刺杀秦紫阳、白蓉的黑衣人,这时候只剩下六个人了。 他们傻楞了片刻,相互对望了一眼,忽然发声喊,转身用最快的速度冲向了别墅大门口,最前面那个因为跑的太急,肩膀重重装在了门板上,发出了一声骨折的咔嚓声。 他却像是没感觉到丝毫疼痛,身子只是趔趄了一下,就夺路而逃。 并没有谁去追杀他们,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门外的黑夜中。 数十个死人,横七竖八的躺满了一地,浓郁的血腥气息,仿佛让灯光都变红了。 叶心伤接过秦紫阳手中的儿子,左手把她揽进了怀中,一言不发的看着扑在红尘身上的弯刀。 弯刀已经彻底的疯狂,并不知道他的生命,随着不断淌出的鲜血,也已经走到了终点,依旧在那儿疯狂的撕咬着红尘的脖子,知道小半个脖子上的肉,竟然被他一口口的撕下来后,他才愣了一下,慢慢的抬起头,跪了起来。 灯光下,他满脸都是鲜血,已经看不出他是的本来模样了,只能看出他在笑。 无声的笑,张大的嘴巴吐出一块碎肉,牙齿已经被染红,模样要多么可怕,就有多么可怕。 “呵,呵呵。” 他笑了会儿后,终于发出了嘶哑的笑声,接着双手举起,十指伸开仰天嘶声喊了几句别别人听不懂的话。 却能让人听出,他是多么的开心。 喊出最后一个音节后,他才剧烈的咳嗽了一声,喷出一口鲜血,缓缓的趴倒在了红尘的尸体上,就此再也不动一下。 四个使用弯刀的人,在出现后就疯了般的进攻红尘,最终跟她同归于尽。 得有多么大的仇恨,才能让他们不顾生死,变成野兽来杀死红尘? 就像知道秦紫阳心中在想这个问题后,叶心伤低声解释道:“他们都来自中东。他们是那边一个豪门大族募养的死士,这次来华夏,就是为了杀掉红尘。因为他们的大小姐去京华皇朝会所演出时,意外被红尘残忍的杀死。” 白瓷为了恢复皇朝会所受山口十七事件所影响的人气,特意举办了一场模特大赛。 模特大赛结束后,她又邀请了一支来自中东的草台班子,演出‘天魔舞’助兴。 这群草根演员中,却有一个女孩子来历不凡,叫拉米塔,是中东某国豪门大族的千金小姐,因酷爱天魔舞私下参与孟团长的演出团,来皇朝会所演出了。 结果,混进演出团希望刺杀白瓷的红尘,却在行动中残杀了拉米塔。 为了不引起没必要的误会,高飞只好动用官方关系,向拉米塔家族详细解释了拉米塔之死的真实过程。 拉米塔家族愤怒了。 在那些古老的家族中,向来都有募养死士的传统,这次拉米塔意外被害,家族当然不会放过杀人凶手,就从门下死士中,挑选了四个最厉害的人,前来华夏寻仇。 他们只有一个任务,那就是不顾一切,必须得干掉杀害拉米塔小姐的凶手! 死士就是死士,他们以为家主殉葬为荣的思想,已经深深烙在了骨子里,所以才会在看到红尘后,爆发出这么强劲的骇人气势,并成功的跟敌人同归于尽。 “他临死前喊出的那几句话,大意就是完成了主人的托付,可以安心的去了,希望我们能把这个消息转达给他们的主人,那样主人才能尽心抚养他们的妻儿。” 简单解释了一下弯刀的来历后,叶心伤轻轻叹了口气,眉头却紧紧的皱了起来。 他不是为死士们的壮烈而皱眉,而是因为红尘的死。 他们既然是龙腾十二月的继承者,当然应该知道老师他们就是守护者之一(荆红命早就说过这件事了),所有守护者在数年前往西方调查亚特兰蒂斯时,就遭到了某种邪恶的诅咒,只能拥有两分钟的武力值。 一天二十四小时内,只有两分钟的武力值,这还不是让守护者们最为头疼的事儿。 他们最担心的,就是他们所受的‘诅咒’,跟驱魔者有关:不知道哪一个驱魔者身上,带有让所有守护者殒命的导火索。 这才是荆红命一再放过红尘、邢雅思的主要原因。 或许,他们不信红尘等去驱魔者的死,真能连累到所有守护者,但在没有搞清楚之前,还是不敢擅自杀掉驱魔者。 可是现在,一心只想为拉米塔报仇的中东死士,终于跟红尘妖道同归于尽了。 驱魔者的死,会不会影响到老师等人? 这才是叶心伤俩人最担心的。 说起来,刚才在最后一个弯刀咬死红尘时,他们也有能力把红尘从他嘴下救出来,只是他们没动--他们,都已经被弯刀临死前的疯狂给震惊了。 相信就算是荆红命等人在眼前,这时候也不会阻挡弯刀死士的疯狂行为:无论是谁,在这时候阻挡弯刀死士,都将是对死士的不尊重,会招惹中东那些古老豪门的敌意。 当然了,铁屠等人是不在乎中东那些古老豪门的敌意,只要能确保荆红命等人的安全,再大的敌人他们也敢招惹。 他们没有阻拦最后一个弯刀死士的疯狂,除了尊重他们的敬业精神外,还有就是心存侥幸:老师只告诉他们,说,某个驱魔者身上,藏有让守护者无奈的秘密,但却没有说红尘就是那个驱魔者。 红尘复出后所做的残忍行为,已经让所有人彻底地厌恶了她,都想她能死去,哪怕是付出再惨重的代价。 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的存在,才让铁屠俩人眼珠子看着红尘被弯刀死士活活的咬死。 担心是有的,更多的却是出了一口气。 闷气。 呜啦--警笛声终于响了起来。 “回屋子里坐吧。” 秦紫阳挣开叶心伤的手臂,转身走进了屋子里。 坐在沙发上,秦紫阳看着外面的天空,冷笑一声说:“我觉得,我们得好好找相关部门谈谈了,就我们纳税人遭到生命危险时,警方对事情突发事件的态度--白蓉,你有没有留下电话录音?” 别看秦紫阳只是一介女流,实际上在香港她才是老大,无论是铁屠两口子,还是叶心伤,都默许她超然的地位。 所以听她问起电话录音的事后,白蓉马上就说道:“在敌人刚一出现时,我就已经打电话报警,并录音了。警方承诺会在最短时间内赶到。最近的警局到我们这儿,就算是步行也能在十分钟内赶来,可直到整个战斗的结束,我们都没有看到警方的影子。” “那就告诉警方,让他们给个说法。既然不能对我们提供该有的保护,他们有什么资格让我们纳税?” 秦紫阳冷笑一声,指着外面一地的死人:“我倒要看看,他们在看到这一幕时,脸上会是一副什么样的表情。” 其实,秦紫阳也很清楚,因为高飞的原因,香港方面肯定就她们的安全问题,做出了一系列的计划--不过,计划却是不许警方在战斗结束之前露面,为了预防更多无辜警员的牺牲。 说起来,警方这样做也是无奈的,因为他们很清楚警方跟那些杀手相比起来,处于绝对被动挨打的劣势,更猜到秦紫阳这边,也不会没有准备。 只是他们却忘记了,秦紫阳她们还有一层最重要的身份,那就是纳税人。 关于跟警方交涉这种事,铁屠俩人是不会在意的。 就在门口有数辆警车停下,大批全副武装的警员冲进别墅时,铁屠拨通了高飞的电话:“红尘,死了,死在中东弯刀死士手中。” 在铁屠打电话时,叶心伤就看着他的脸,希望能从他脸上看出高飞对红尘之死的反应。 果不其然,铁屠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喃喃说了句:“怎么会这样?” 等他扣掉电话后,秦紫阳才问:“高飞那边怎么说?” 铁屠看向院子里,低声说:“高飞说,红尘今晚就在冀南。” 早在香港这边的战斗打响之前,冀南这边的战斗就结束了,除了一些无足轻重的白板、黑衣人死掉后,黑袍、红尘等人都算是‘安然’离去,也算是达到了他们发动本次袭击的目的。 红尘就在德城分厂,这一点楚扬是可以肯定的。 可是铁屠打来电话中,却说红尘妖道已经死在了中东弯刀武士的手中。 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可能有两个红尘? 毫无疑问的是,红尘妖道就算是再邪性,也不可能会分身术,可以在相距数千里只要的俩个地方出现。 那么,肯定有一个是假的。 问题就来了,哪一个才是假的红尘? 为什么两个红尘的武力值,都是那样的强劲? 高飞望着黑压压的夜空,眉头皱成了一个疙瘩。 沈银冰默不作声的陪在他身边,很久后才说:“这是易容术吧?就像陈果果能成功扮成你的样子那样。” “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除了陈果果之外,别人就算是会,也只能是会点皮毛,不可能变得这样维妙维肖,而且还能拥有基本相同的武力值。” 高飞转身,看着抱着膀子的沈银冰,低声说:“具体是怎么回事,还得等香港那边的消息。最多到天亮,香港警方就能把解剖红尘的验收报告传来。” 沈银冰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被高飞揽着肩膀走下小山包。 来到方家老宅大门前时,她忽然说:“你有没有仔细研究过郑腐临死前,写下的那两个字?” “克降?” 高飞愣了下:“我们所有人都在研究这两个字,大哥(高云华)更是动用了官方力量。现在,还没有得出任何的结果。” 第2094章 她是克隆体! 克降。 这是郑腐在临死前时,写在雪地上的两个字。 克降,这两个字,应该就是个人名。 至于这个叫克降的人是谁,他或者说她跟红尘妖道有什么关系,郑腐为什么这么关注这个人,都得经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后才能得知。 克降,或许就是红尘妖道的本名,最起码,也得是个跟她关系最近的人。 郑腐临死前留下的这个名字,已经把所有人都带入了一个误区,那就是在他死后的这段日子里,高云华动用了官方力量,全力搜寻所有叫克降的人,随即再逐一排查。 包括香港、宝岛在内的全世界华人中,叫克降这个名字的人,至少也得有数万人,就算官方的能量再大,可要想在短时间内,查清并把这些人逐一排除出去,也是一项相当浩瀚的工程。 更严峻的是,就算能找到全世界所有叫克降的人,并耗掉很长时间逐一来调查他们,却不一定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所以,高飞从没有奢望,高云华那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搞清楚这个克降究竟是谁。 尤其是黑袍出现后,高飞更来不及关注这个人了。 现在沈银冰却忽然提到了这个名字。 “是的,就是克降。” 沈银冰顿了顿,说:“我觉得,我们花费那么多精力来研究这个名字,很可能走进了误区。” “什么误区?” 高飞问道。 沈银冰缓缓的说:“克降,也许不是一个人名。” “那,还有可能是什么?” “一种技术。” “技术?” 高飞眉头再次皱紧,想了想才说道:“可是,我从没有听说过那种技术,是叫克降的。” “你跟我来,我给你做个实验。” 沈银冰一把抓住高飞的手,带着他快步走进了方家老宅内。 老宅内的院子里,吃过晚饭的高喵喵,正拿着一卷文件,到背着双手在里面转圈。 现在她算是做到泰然处之了。 既然已经无法反抗高飞,那么她就索性不去反抗,认命了:反正自己就是高老板一个随时可牺牲的棋子,什么样的命运都在他手中,又何必操心太多? 为了稀释说不出的恐惧,高喵喵索性把所有精力,都投进了北山集团的工作当中。 人只要一专心工作,就能忘记某些不快,有效的缓解绷紧的神经。 高喵喵就是这样。 她在惶恐了三两天后,就开始专心打理北山集团了。 她这才发现,北山集团的管理,已经混乱到了一个最糟糕的地步:好多人,仗着自己也是集团的股东,更意识到集团现在崩塌在即,索性利用职权,拼命的给自己捞好处。 比方,有些股东开设了自己的公司,然后把本该属于北山集团的业务,用某种手段来移交给自己的公司,从中牟取暴利。 如果换成别人,哪怕是高飞、沈银冰俩人亲自出面,要想处理这些事,也肯定会有些缚手缚脚。 毕竟这些股东,可都是集团老人,大家一起同舟共济过,为了一些利益狠下心来整治他们,这对当前‘什么都有可能缺,缺唯独不缺钱’的高飞两口子来说,还真有些抹不下脸来。 高喵喵却不同了。 她现在本身就处在最危险的环境中,自己随时都有可能被暗杀掉,还有什么仁慈心去宽容别人? 人们常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实人之将死时,也同样会恨人不死的。 高喵喵就是这样一个人,所以她在把恐惧变为工作压力后,处置那些人绝对是雷厉风行般的,短短一周内,就把十一个小股东送进了监狱,三个大股东被赶出了北山集团。 他们从北山集团吸走的鲜血,都被高喵喵毫不客气的收了回来。 目前,只有副总老王还算清白,可每次看到高喵喵,也是战战兢兢的如履薄冰。 高喵喵都敢处置那些大大小小的股东,处置起那些混吃等死的员工,自然更不会客气了:这段时间内,有三分之二的员工,都被辞退。 迫于高喵喵的淫威,剩下的那些员工,除了抖擞精神工作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别忘了,要想辞职去别的公司打工,无论是待遇还是薪水,都无法跟北山集团相比的。 经过高喵喵短短数天的整顿,北山集团就重新焕发了该有的活力,就像一台高效运转的机器,迅速正常运转起来。 不过高喵喵还不满足,她在考虑进一步的改、革,希望能把几个亏损部门,在最短时间内转型,或者干脆取消。 看到高飞两口子走进来后,高喵喵嘴巴微微一撇,转身快步向自己房间走去。 沈银冰却叫住了她:“高喵喵,你等一下。” 高喵喵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可也得停步,脸上露出最虚伪的笑:“沈总,有什么事请吩咐。” 沈银冰看都没看她,就说:“去厨房提一桶水来这儿。” 高喵喵没说话,快步走进了厨房,一点在北山集团当老总的样子都没有,完全就是听从主人吩咐的佣人。 等她费力的提着一桶水出来时,却看到高翠高凌俩人,已经拿着一把铁锨,开始在一棵花木下挖土了。 高飞一脸疑惑的看着地上,丝毫没有过来帮高喵喵提水的意思。 虽说是过了春节十几天了,可还是天寒地冻的,要想在地上挖土很费劲,幸好高翠俩人很有力气,很快就挖出了一个小坑。 “好,就要下面的新土。” 看到挖出新土后,沈银冰才摆了下手,对高喵喵说:“你把水倒进坑里,再用新土给我捏一个泥人!” 让我拎水,让高凌她们挖坑刨土,就为了给你捏个泥人? 哇靠,有没有搞错,这么冷,给你捏泥人! 高喵喵心中愤怒的想着,咬了咬牙只好按照沈银冰的要求,倒水,捏泥人。 这么冷,用凉水在院子里捏泥人,这滋味肯定很不爽的。 看着自己那双白、嫩的小手,很快就冻的通红,而高飞他们却无动于衷,高喵喵就想哭,就想骂,就想拿起水桶砸在这对狗男女的脑袋上。 当然了,她只是想想罢了,是决计不敢那样做的,甚至都不敢露出丝毫不满,脸上带着谦卑的笑,按照沈银冰的意思,很快就捏出了个眼镜盒大小的泥人,还栩栩如生的。 “不错,你以后捏泥人混日子,也饿不死的。” 沈银冰由衷的赞了一个后,又说:“再捏一个泥人。” 高喵喵只好再次伸手,去坑里抓泥巴。 沈银冰却说:“不用。你就从泥人身上取泥,再捏一个相同的泥人好了。” 高喵喵现在也懒得问沈银冰到底是要玩哪出了,就按照她所说的,从泥人身上取下一块泥巴,开始捏了起来。 就在高喵喵即将把第二个泥人捏出来后,高飞忽然说:“该用面粉来替代泥巴的,那样不伤手。好了,高喵喵,你去暖和一下手吧。” 不等高喵喵感激涕零的道谢,高飞快步走进了房间内。 沈银冰跟着走了进来,反手关上了房门。 高飞站在门后,抬头看着天花板,低声说:“我知道了。郑腐临死前写下的那两个字,根本不是克降。” “而是,克隆!” 沈银冰轻声把话接了过去:“他,还有我们所遇到的红尘妖道,根本不再是四十多年前带领飓风祸害大陆的红尘道长了,她只是红尘的克隆体!” 克降这两个字,本来就跟克隆有着九分的相像,再加上郑腐临死前,手不会那么稳,所以写出来的‘隆’被楚西西看做是‘降’,也是很正常的。 而且克降这俩字,也更像一个人的人名,所以高飞等人才被带上了误区。 其实,郑腐是想告诉楚西西:红尘妖道,只是四十多年前红尘道长的克隆体。 早在四十多年前,郑腐就已经跟红尘道长正面相碰过,知道她的厉害,更能牢牢记住她的模样,所以在时隔数十年后,再次看到红尘时,才没有看出破绽。 毕竟红尘道长在宝岛那边,可是号称长生不老的--毕竟现在可是个六十岁女星演十六岁少女的逆天年代,再加上南韩有闻名世界的整容术,红尘道长数十年都没丝毫老态的事实,也就不怎么稀奇了。 但是有些东西,也同样不会因为过了四十多年就能改变,比方伤疤。 早在四十多年前的某次战斗中,郑腐就亲眼看到,大首领(陈天寿)在跟红尘道长的鏖战中,曾经用利刃在她左臂削下了一块肉,深可见骨! 就算现在整容啊、植皮啥的技术再先进,红尘道长受到重伤的左臂,也不可能会是郑腐临死前所看到那样,一点伤疤都没有,如同婴儿皮肤般水润光滑,绝对是天成的。 最重要的是,当红尘妖道一爪贯穿郑腐心口时,他在临死前感受到了来自她身身上的杀戮力道--相比起四十多年前来说,弱了不止一点半点。 现在的红尘妖道,如果再遇到大首领,别说是鏖战三百回合才能分出胜负了,就凭当前的武力值,估计连三十个回合也熬不过。 如果红尘道长就是四十多年前的红尘,那么她的武力值,怎么可能会蜕化的这样厉害? 郑腐所遇到的红尘,决不是别人所扮成的,而是实实在在的红尘。 这一点,郑腐敢用他对华夏的忠心来当保证,毕竟一个人无论怎么变,眼神是变不了的,他临死前看到的红尘,跟四十多年前的红尘眼神,是一模一样的。 有人说,人在临死前的那一刹,感受到死亡的全身细胞,才会昙花绽放般的,猛地达到一个最最活跃的地步,自然也包括脑细胞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让郑腐在临死前的那一刻,解决了以往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确定了杀他的红尘,只是一个克隆人! 克隆技术,已经面世好多年了,某些邪恶组织,拥有这种全人类都反对的技术,也不是啥奇怪的。 所以郑腐才在彻底死亡前,留下了红尘道长最大的秘密。 第2095章 高云华的要求! 四十多年前,红尘道长在武学上的造诣,就已经到了一个相当高的境界,要不然她也不会成为飓风的首领,更不可能跟陈天寿正面对抗一场后,仍然能退去。 不能不相信,有些人在某些方面,天生就是天才。 武学上的造诣也是这样,就像地下楼兰的列代女王,如果没有特殊的体质,特殊的基因,怎么可能会在双十芳龄时,就能拥有那么恐怖的武力值? 红尘道长也是那样的人,只是没有楼兰女王那样变太罢了。 可毫无疑问的是,在武学方面的特殊才能,才早就了她的赫赫威名。 所以她全身的细胞,基因包括思想,都很适合在武学上发展,就就像鱼儿天生会游泳,猫儿天生就喜欢抓老鼠那样。 某个邪恶组织,正是看中了红尘道长的这一点,才针对她发动了一场阴谋。 可以肯定的是,真正的红尘道长,在这场阴谋发动后,就已经从世界上消失了,她的细胞却被精心培育,用克隆技术。 克隆出来的红尘道长,无论是在身体、还是思想上,肯定都跟她的本尊完全一样,包括在武学上先天性的超人造诣。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克隆羊被克隆出来后就能吃草,那是它的本能,但克隆出来的新红尘道长,却不可能拥有本尊那超凡脱俗的武力值……毕竟这玩意,可是得经过勤学苦练,外加一定的奇遇才行。 比方高飞。 如果有人现在利用他的细胞,重新克隆出一个高飞,也同样在武学上有着非凡的能力,但克隆体永远都不可能拥有他当前的武力值。 最起码,可不是谁都能熬过烈阳蛊,经历他那一番番奇遇成长过程的。 所以,现在的红尘道长,相比起四十多年前的红尘道长来说,在武学上要弱了很多,要不然绝不会被高飞所欺负,荆红命也不会轻易把她打败。 更不会,被几个来自中东的弯刀死士,活生生咬死在香港。 同样,也唯有红尘道长有了克隆体,才能让她在同一个晚上,能分别在冀南、香港都出现。 沈银冰灵机一动下,窥破了‘天机’,用捏泥人的办法,让高飞明白了郑腐临死之前,为什么会写下那两个字。 “原来是这样。” 高飞抬头望着天花板,把跟红尘道长有关的信息,在脑子里全部过了一遍后,这才严谨的确定了这个事实。 “要想证明我说的绝对正确,还有一个办法。” 沈银冰走到高飞身边,说道:“记得你以前就说过,相关部门早就保存了红尘道长的基因分子,现在只要通知香港那边,让他们把死去的红尘身上取下样本化验,再把结果传过来,跟基因库内的红尘基因相对比,就能证明克隆体的存在了。” 高飞点了点头,没说什么,拿出手机快步走到了窗前,开始拨电话。 这件事很重要,重要到必须得让高云华亲自出面办理的高度上。 他更想知道,除了已经死去的红尘,在冀南的红尘之外,还有没有别的红尘? 科幻电影《生化危机》中可是演过了,女主角被克隆后,可是在排水沟内,发现了大批死去的克隆体。 虽然那是科幻电影,可谁能保证现实中不会出现那种情况? 那个邪恶组织,既然能克隆复制红尘道长,又有谁保证他们没有克隆高飞,克隆沈银冰,甚至克隆华夏、乃至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要的人物? 随着香港红尘的死去,这个晚上注定有很多人会失眠。 本着凡事都有它两面性的原则,那些邪恶势力被迫出动两个红尘,希望能起到出其不意效果的阴谋,也随着近香港红尘的死,阴谋而败露了。 这对那些人来说,决不是个好消息。 高飞等人所面临的问题,对于号称永恒的时间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 时间的确是永恒的,从来都不曾存在过,人们之所以发现时间的存在,并真切感受到它正在丝毫不停的飞速流逝,只是一种假设。 这种假设,也是生命出生到死去的过程。 这才是时间。 昨晚到现在,有多少人随着时间而死去,又有那些事发生,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是太重要,就像当正午的太阳被一片云彩遮住后,走在街头上的人们,依旧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做着自己必须,或者无聊的事情。 当高喵喵再一次安全的回到方家村时,天已经黑了。 寒冷的季节,总是黑天太早。 高喵喵进门时,一辆车也缓缓停在了方家老宅面前。 高飞马上就从院子里迎了出来,沈银冰跟在他身边,俩人脸上都带着真挚的笑容,让高喵喵看了心里很不舒服。 当然了,如果高飞两口子,对待她时能够这样,那么她就会感觉舒服多了。 高喵喵很想看看来人是谁,竟然能让眼高于顶的沈总,也这样的客气。 不过,沈总却在经过她身边时,轻飘飘的扫了她一眼。 高喵喵马上就低头,快步走进了自己房间,却藏在窗户后面,从窗帘缝隙内向外看。 她看到,有四个男人在高飞两口子的笑脸相迎中走进了院子。 在看到最后面那个年轻人后,高喵喵就低低的骂了一句什么。 好像感受到有人在诅咒自己,唐鹏下意识的看向了西厢房,结果就看到窗帘微微晃动了下,也没在意。 “大哥,您是第一次来老宅吧?” 沈银冰笑着问进来后,就四处观看的高云华:“这也算是四合院了,就是占地面积大了些。” 高云华呵呵一笑,回答说:“嗯,这样的宅子要是放在那边闹市区,没有一个亿是别想买到的。不过,我觉得还是在别在那儿好,这边的总体环境,可要比那边强太多了,背山而建,绝对是冬暖夏凉的风水宝地啊。” “哟,没想到大哥还懂得风水学。以后您要是想来这儿小住,弟妹我一定给您准备好,后山坡就有好多别墅呢。” 以往就算看到高云华,也没多少笑容的沈总,这时候就像一只花喜鹊那样,叽叽喳喳个不停,让高飞都觉得她热情的有些虚伪了。 跟高云华、唐鹏一起来方家村的,是荆红命,楚扬。 荆红命从来都是个少言寡语的人,冲高飞两口子点了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沈银冰也很知趣,没有跟他寒暄什么。 进了正厅,恭请荆红命上座后,沈银冰亲自给他们泡上了香茗,这才淑女气息十足的,坐在了高飞身边的沙发上。 “沈、银冰,我有件事想拜托你一下。” 高云华端起茶杯浅浅抿了一口后,抢在高飞要说话之前,先说话了。 沈银冰马上坐直了身子:“大哥,您有什么吩咐,请说。” 扫了眼高飞,高云华直截了当的说:“这件事,跟郝连偃月有关。” 早在当局要割掉沈银冰这颗毒瘤之时,为了防备她那个啥跳墙,会连累太多无辜,经过一系列的运作后,高飞把郝连偃月安排在了她手下。 后来,随着沈银冰成为高飞的老婆,被高家所承认,本该这时候追随她左右的郝连偃月,却始终没有露面。 最近忙的连赵娴静还在坐牢都差点忘记了的高先生,还真忘记了有郝连偃月这号人物,也只能说他太没良心了。 不得不,高云华亲自提起了她。 “呵呵,大哥请放心,郝连她没事的。” 瞥了脸色有些尴尬的高飞一眼,沈银冰笑着说:“她这段时间一直没露面,那是我派她去做事了。既然大哥提到了,那么我就尽快让她回来,去找您吧。” 沈银冰表面说的好听,其实事实根本不是这样。 根据韩家俊等人的汇报,沈银冰最终察觉出了郝连偃月,就是高飞安排在她身边的一颗钉子。 对于这种卧底,沈银冰从来都不会客气,这时候郝连偃月还指不定在哪儿被关着呢,不过碍于她特殊的身份,是不会杀她的,最多也就是让她尝到苦头拉倒。 现在高云华既然提到郝连偃月了,沈银冰就算对她再不满,也得放她出来了。 “好,那就多谢银冰了。” 高云华很认真的道谢后,接着说:“还有一点就是,我想知道你以后的打算。” 沈银冰眼神闪烁了一下,笑殷殷的问道:“大哥,您说的打算,是不是想知道,追随我的那些人该怎么办是吧?” 高云华苦笑一声,实话实说:“这是很多老人家的意思。银冰,贪狼存在数百年了,是该到了解散的时候了。这股子力量存在一天,你就得被注意一天,这不是我想看到的。” 高云华这样说,倒是很在理。 毕竟贪狼可以算得上是‘造反专业户’,尤其是它被好像有些反复无常的沈银冰所掌控着,谁知道这女人啥时候会犯神经,再掀起没必要的麻烦? 现在趁着她改邪归正,必须得把贪狼处置掉才是正事。 这,也是高云华亲自来冀南的一个主要原因,甚至比别的事都重要,要不然也不会郑重其事的率先提出来了。 沈银冰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沉吟了起来。 高云华眉梢微微挑了几下,楚扬跟唐鹏,装着欣赏屋子里的装潢,荆红命却好整以暇的端着茶杯喝茶。 “大哥,给我们一年的时间。” 高飞说话了:“一年后,贪狼就不复存在了,我保证。” 贪狼到现在已经存在数百年了,根茎早就深扎到各个行业,信徒也遍及全国,有了自己一套完整的运作体系,哪怕沈银冰是狼主,可要想在短时间内解散,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所以沈银冰才为难。 她得考虑清楚,一旦没有了贪狼,她的地位在某些方面,会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高飞看出沈银冰是怎么想的,也觉得当局在处理这件事上有些着急了,所以才站出来表态,需要一年的时间。 欲速则不达,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 “好,那我就把这句话转达给那些老人家。” 高云华马上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第2096章 到底有几个红尘? 也不能怪沈银冰犹豫,实在是因为她现在不是一个人了。 大家都知道,地位有多高,责任就有多大,沈银冰身为贪狼的狼主,每当决定要做一件事时,都得站在贪狼的全局高度来考虑问题。 她一个简单的命令,就有可能改变某个人或者说一群人的命运,更何况高云华让她解散贪狼这种比天还要大的事情呢? 沈银冰可以肯定,现在只要她敢解散贪狼,相关部门马上就会有所行动。 没有谁敢动她,这是肯定的,可谁能保证韩家俊这些腿子,也会毫发无伤的做个良民,开开心心的过日子? 一旦相关部门的动作太大,势必会引起数千上万贪狼教徒的反弹,在发现自己已经被狼主抛弃后,马上凝聚成一根绳,推选出新的狼主…… 事情要是闹到那一步,沈银冰这个狼主就再也没全力约束部下,甚至还会遭到部下忌恨,从而对她做些什么不好的事,毕竟大家能够落到那种地步,都是被她出卖的。 那种现象,绝对不是沈银冰所希望看到的。 不过,现在沈银冰已经‘从良’了,她要是再担任贪狼狼主的话,未免不合适,所以总有一天她会卸下这副重担,采取怀柔的手段,把万千教徒洗白,或者干脆找一个人来继承贪狼之位,就像当初老狼主禅让那样,以后贪狼那些人爱怎么闹腾,就怎么闹腾,都跟她没啥关系了。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沈银冰都需要时间,尤其是在忘忧草都死绝了后。 高云华当然也很清楚沈银冰的这些顾虑,其实他也没指望今天来,就能说服她把贪狼解散,所以在高飞站出来打圆场后,马上就借坡下驴,答应了给她一年的时间。 有关贪狼的事,无论是楚扬唐鹏,还是荆红命,都不会插手。 等高云华跟沈银冰订制了一年之约后,荆红命才放下杯子,看似随意的岔开了话题:“我们已经接到了香港那边发来的传真,一切都像你们所推断的那样,被咬死在香港的红尘,与当晚在冀南出现的红尘,完全是一个人。” 一个人,却能在几乎同一时间,现身相隔数千里之遥的两地,除了她拥有神话中的分身术之外,就只能跟克隆体有关了。 荆红命顿了顿,看着高飞继续说道:“她们两个人的基因,与华夏最高机密基因库中的红尘,也是完全的相同,所以现在可以肯定,这两个红尘,就是四十多年前飓风首领红尘的克隆体。” 荆红命从来都不是一个爱说话的人。 不过每当他说话,尤其是下了某个结论后,就证明他有足够的证据跟把握,来这样说。 虽说这个结果,早就在高飞的意料之中,可听荆红命说出这番话后,还是长长的吐了口气,说:“果然如此。” 终于搞清楚郑腐临死前留下的那俩字是什么意思,知道当前的红尘就是四十多年前红尘道长的克隆体后,高飞等人的心情并没有放松,反而越加的沉重了。 道理很简单,红尘道长的这些克隆体,所拥有的武力值,虽然连她当年的一半都没有,可问题是,谁知道那个邪恶部门,究竟培养出了多少克隆体? 现在出现了两个,以后会不会再出现两个,十个,一百个? 多了不用说,假如有一百个红尘的克隆体,就算高飞、守护者等人再怎么厉害,也无法挡住那么些红尘的进攻。 随着红尘的谜底被揭开,到底有多少克隆体,就已经成为大家必须谨慎对待的大问题了。 想到以后要跟来自科幻电影中的那些克隆体作战,在场众人的心情都沉重了起来。 死一个红尘,两个甚至十个红尘,这对敌人来说好像算不了什么,毕竟他们能培养出一两个红尘,就能培养出十个百个甚至更多。 可高飞等人呢? 却是没有被复制的单独体,一旦挂了,沈银冰就成小寡、妇了。 还有一件事,大家都不敢提起来:那个邪恶组织,既然能培育出红尘的克隆体,又有谁知道,他们不会培育别人的克隆体? 比方高飞的,比方荆红命的,比方高云华的,比方在华夏有着崇高地位的--依着那些人目前所掌握的技术,要想搞到他们的血液(或者说细胞),应该不是太难的事。 房间内的气氛,一下子压抑了起来,大家眉头都皱着,默默的吸烟、喝茶。 “除了可能还会出现更多的红尘外,其实大家也不用太担心。” 唐鹏说话的声音,打破了屋子里的沉寂:“毕竟克隆体也不是那么好培育的,那些人就算想再制造出一个高飞,也得需要至少二十多年的时间吧?别忘了,他们克隆红尘,也是用了数十年。所以我觉得呢,我们只要能够把那个邪恶组织给端掉,他们根本没有时间来培育别人的。” 楚扬也说:“对。更何况,每一个克隆体,最多只能造成一个人的生命,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存在。可却不是所有的克隆体,都能拥有被克隆人的能量。” 他们两个说的很正确,大家也都能想到,刚才之所以搞得气氛压抑,纯粹是因为一种无力的无奈。 唐鹏说的很对,只要能端掉那个邪恶组织,那么无论他们想克隆谁,都已经没啥意义了。 沈银冰站起来,拿起暖瓶给大家添了一些水,笑着问道:“大哥,你还是说说香港那边的情况吧。” “好。” 高云华点了点头,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沈银冰:“这是香港警方总署警长亲自给你们写的一封信--按照规定,我已经提前看过了。这封信的主要内容,就是为前些天帝豪别墅区所发生的一切,表示最真挚的歉意。说白了,就是道歉信,顺便解释一下。” 高飞等人在大陆,跟邪恶组织掐架这件事,现在不是啥秘密了,不但香港知道,宝岛那边也同样知道。 所以,香港那边也早就在暗中关注帝豪别墅区(秦紫阳他们所住的地方)了,更为此召开了数次紧急会议,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 方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帝豪别墅那边发生重大事件时,香港警方为自身安全所考虑,在接到那边的报警电话后,必须得慎重对待,在战斗没有结束之前,所有警员都不许擅自接近事发区域。 秦紫阳雇佣了十数个国际一流佣兵看家护院这事,当然瞒不过香港警方,所以他们才觉得,如果不是重要事,那些保镖就能搞定。 如果那些装备精良,已经被武装到牙齿上的保镖,也搞不定所面临的危险,香港警方又有什么本事能阻止? 去多少,估计就能死多少,这是肯定的。 说起来,香港警方这样解释是很无奈,但也很正常的,毕竟他们说的没错,在警匪片内表现勇猛的香港警察,只是一些很普通的人罢了,擅自参与进去,除了会造成更多人伤亡之外,也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警署遭到天涯影视集团的控诉后,立即开始向大陆求援,署长更是亲自给高飞写信,苦口婆心的分析了警方在那种级别战斗中的无奈,希望能获得天涯集团的原谅,跟支持。 对于这一点,无论是高飞还是高云华,都觉得香港警方这样做并没有什么不对。 更何况,为了表达对天涯影视集团的歉意,那边相关部门特意在纳税方面,给予了一定的补偿--这样一来,无论是皮子还是里子,都算给了高飞一个交代,他所做的就是表个态,原谅那边罢了。 “大哥,这件事还是交给您处理吧,没必要让他们太为难了,其实说起来还是我们连累了他们。” 沈银冰接过那封信看了一遍后,就很聪明把处理权交给了高云华。 身在官场上的高云华做这种事,当然最合适了,这对在香港那边提高他自身威望,有着相当大的作用,实在没啥理由拒绝,呵呵笑着点了点,又拿出一个大信封,放在了案几上:“这是香港警方对红尘的验尸报告,很详细--银冰,你还是不要看了,面对看了不舒服。” 验收报告中,肯定会夹杂着大量血腥的照片,女人看了的确没啥好处。 “我去厨房看看,让她们多做几个可口的小菜。” 沈银冰马上乖巧的笑了笑,转身出去了。 多达三十张的照片上,全是红尘死后的样子,验收报告更是厚达十几张。 看来,香港警方为了表示对高飞的歉意,可是慎重对待这件事的。 高飞一张张的看完那些照片,倒没有觉得有什么不适应,毕竟他也是从死人堆里睡过觉的货,区区几张血腥照片,还无非給他造成什么视觉冲击的。 唯一让他关注的,却是在香港死去的红尘,是个从没有接触过男人的处、女。 她的身体内,也没有跟别人不同的东西(单指能引发荆红命毒发的某些东西)。 这不是那个跟高飞有过两度春风的红尘。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儿后,高飞心里松了口气,感觉舒服了很多。 验收报告上还说,根据专家化验,死者具体年龄在26岁,到28岁之间。 人的年龄有多大,从细胞上就能化验出的,这也再次确定了死去的红尘,并不是像某个传说中所说的那样,她是长生不老的。 “红尘妖道不死的传说,在宝岛那边已经流传了好多年,是不是她们在很早之前,就懂得了克隆技术?” 看完验收报告后,高飞忽然想到了这一点。 “谁知道呢?” 高云华苦笑了一声,说:“所谓的‘克隆’一词,是在1903年被引入园艺学,以后逐渐应用于植物学、动物学和医学等方面。在自然界,有不少植物具有先天的克隆本能,如番薯植物。而动物的克隆技术,则是在1997年克隆羊多利的诞生,也仅仅十数年罢了。在此之前,可是从没有听说过这方面的消息。” 第2097章 最重要的驱魔者! 高云华说的没错,上世纪末,克隆羊多利的诞生后,才标志着人类终于把克隆技术,从植物上挪到了动物上。 克隆羊多利的诞生,到现在满打满算的还不到二十年,但在香港死去的红尘,现在却是最少26岁了,这就足够证明,早在克隆羊多利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人掌握了这种技术,并成功把人类给复制了出来。 克隆技术克隆动物,这还仅仅只是人类对克隆技术的一种科学研究,就已经遭到了很多组织(主要是来自宗教)的强烈反对了,如果再出现克隆人的话,那么这对全人类来说,都是一个无法接受的灾难。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如果人类可以随便复制人类,要是复制出一大帮希特勒来,那大家伙还活不活? 那个猛人,才不会在拥有核弹的情况下,再出动常规部队玩啥闪电战呢。 所以,红尘道长克隆体的出现,不但让高飞等人头疼,更是受到了国家高层的极大关注,被列为重要机密,免得引起人们的惶恐。 为此,华夏高层马上就召开了紧急会议,针对出现克隆人这件事做出了无比正确的决定,那就是全力以赴打击某个邪恶组织,毁掉所有有可能存在的克隆人。 绝不能让人随便克隆人,相信这是全世界所有正常人都拥护的决议。 决议很正确,也必须实施,但对荆红命等守护者来说,却不是什么好事。 说实话,在得知一个红尘道长死在香港后,华夏所有守护者都紧张了起来,生怕在下一刻,自己就会发生最为恐怖的变化,比方忽然间七窍流血,有好多虫子从耳朵鼻子眼里钻出来啥的。 很侥幸,香港红尘道长死后24小时,守护者们也没啥可怕的变化,这证明死去的红尘,并不是携带‘导火索’的驱魔者。 这样一来,驱魔者就落在了大陆的红尘妖道身上(当然还有个邢雅思,或者还没有露面的驱魔者)。 可随着香港红尘妖道的死,就证明了大陆的红尘也是个克隆人,她是必须得被消灭的,那么在她被干掉后,荆红命等人还会这样侥幸吗? 当然了,无论是荆红命,还是别的守护者,都不会提出这个疑问,更不会因此来阻止毁掉克隆人的行动,他们每个人,也都做好了随时死亡的准备。 有时候,人们必须得去做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 从红尘的克隆人,联想到荆红命等人的命运,这是一个很正常的推理。 荆红命也没有忌惮什么,看着高云华淡淡说道:“既然已经是这样了,那么就没必要再顾忌什么了,该发生的总会要发生,绝不能因为我们的安全,就放肆红尘继续在华夏为非作歹。” 顿了顿,他才接着说道:“这是我的意思,也是所有守护者的意思,你可以转告给上级领导,我们已经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 “荆红局长(荆红命目前的职务,是最高警卫局局长),您所说的这些,我会像上级汇报的--在这儿,请允许我代表上级领导,对您表示最高的敬意。” 高云华说着,站起身,很认真的给荆红命敬礼。 荆红命没有起来,坐在沙发上抬手还礼。 刚有了一些轻快的气氛,重新变得沉重了起来。 因为大家都知道,由荆红命等人组成的守护者,可是华夏在某个领域的绝对精锐,他们要是集体出事,对于华夏来说绝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呵呵,荆红叔叔,我觉得你当前没必要这样悲观的,毕竟驱魔者死,就会连累所有守护者的事,只是、说是传说也不过为。” 楚扬看了眼唐鹏,继续说道:“更何况,驱魔者也不仅仅是红尘妖道,还有邢雅思,或者别的驱魔者呢?” 唐鹏面无表情,只是喝水。 他当然不希望邢雅思是那个可以连累荆红命等人的驱魔者,可如果她不是的话,红尘妖道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她一旦被诛杀,那么就会连累到老师他们。 所以他只是希望,那个驱魔者死就能连累所有守护者的说法,只是邪恶组织散发出来的谣言。 只是荆红命接下来说出的话,就彻底粉碎了他的这个侥幸:“唉,那些说法并没有错。就在四天前,我们忽然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去某秘密研究基地进行了全方位的体检--最终,发现在我们的脑血管中,有一些疑似小虫子的东西,贴附在血管上。” 荆红命好像从没有叹过气,但现在他却叹气了,这说明他真的恨不甘心。 听他这样说后,高飞端到嘴边的茶杯,又放了下来,跟楚扬唐鹏俩人都看向了他。 “我说的是事实。” 荆红命笑着,抬手指着自己的脑门说:“自从我们这些人从西方回来后,相关专家就一直在寻找,我们为什么只能有两分钟武力值的原因,总算是找到了。” 原来,就是因为荆红命等人的脑血管内,贴附了许多几乎微不可见的小虫子,所以他们在剧烈运动时造成血流量加快,就会惊到那些‘可爱’的小生灵,从而让它们身体迅速膨胀,从而堵塞血管。 谁都知道,人体的血管,就是汽车运行的输油管道。 汽车的输油管道一旦被堵了后,发动机就会失去动力,就像荆红命他们会在两分钟后变成普通人那样。 其实,他们能够变成普通人,这都是因为他们都不是普通人--如果普通人血管内有那些东西,两分钟后就会彻底瘫倒在地上,变成废人,也就是他们的神经、力量等远远超过一般人,所以才在血管被堵后,就变得好像普通人了。 “蛊虫!?” 听荆红命说出这番话后,高飞立即从牙缝中挤出了这两个字。 蛊虫。 除了蛊虫之外,还能有哪一种东西,能够拥有这么神奇的本事? “是的,就是蛊虫。” 荆红命淡然的点头,看向了高飞:“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来找你的主要原因。” 确定自己原来是被人下了蛊虫后,荆红命等守护者,在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高飞。 没办法,谁让高飞在身中烈阳蛊时,为了寻找蛊婆,在岭南闹出那么大的动静? 那时候,人人都以为高先生必须得死,不死实在没天理--可人家到现在,却一直活蹦乱跳的。 其间除了他自身有奇遇之外,更重要的还是他真找到了苗疆蛊婆、的传人。 苗疆蛊婆的传人,既然能给高飞提出正确的建议,那么相信她也能解决守护者所中的蛊……最起码,荆红命等人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今天才特意赶来了冀南,就是希望他能伸出援助之手。 毫无疑问,就算荆红命等人不提出这个要求,高飞也得尽全力的出面帮忙的。 “事不宜迟,我现在就动身去岭南,找梁娇娇。” 高飞马上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上次高先生被烈阳蛊折磨时,就是梁娇娇找到了蛊婆。 现在高飞要想再去拜访蛊婆传人,那么就必须得先找梁娇娇,也确定这次寻找蛊王传人,要比上次轻松多了。 “等等。” 荆红命却拦住了他。 高飞有些纳闷的看着他,难道他不想早点摆脱那些邪恶玩意吗? 楚扬说话了:“高飞,现在你如果离开方家村,前往岭南的话,这就等于告诉那些人,我们已经找到了荆红叔叔他们受制的原因--这样,会刺激到他们,从而提前激发蛊虫。” 高飞伸出舌尖,轻轻舔了舔嘴唇,慢慢坐了下来。 楚扬说的没错。 那些人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激发潜伏在荆红命等人脑袋里的蛊虫,就是因为想利用他们的生存,来保证驱魔者在华夏的安全。 简单的来说,就是让华夏对驱魔者投鼠忌器,从而更大可能的发挥驱魔者的作用,除非华夏这边不在乎守护者们的死活。 毫无疑问,每一个守护者,都是华夏的宝贵财富,当然不会拿着他们的生命开玩笑,所以才造成目前知道谁是驱魔者,却也不敢擅自动她们的尴尬局面。 如果一旦让那些人察觉出,华夏方面找到了守护者受制的根本原因,并要去找‘专业人士’来解决这个问题的话,那么他们肯定就会提前发动行动。 那样一来,由华夏这批至高精锐所组成的守护者,就会全部死亡。 经过楚扬的提醒后,高飞冷静了下来,立即意识到别说是他了,哪怕是梁娇娇那边一有所动作,相信也能惊动那些人,从而提前发难。 难道就这样等? 让驱魔者继续在华夏逍遥法外? 谁能保证那些人不耐烦后,会在某一刻就发动进攻? 高飞右手食指,在沙发帮上轻轻扣击着,发出笃笃的声音。 这时候,沈银冰带着高翠俩人,送来了酒菜。 感觉出房间内的气氛不对劲后,沈银冰就很聪明的再次出去了。 等唐鹏给大家满上酒后,高飞端起酒杯,望着一盘酒菜炒鸡蛋,轻声说:“现在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潜伏在荆红叔叔你们身上的蛊虫,发动的前题就是驱魔者得死……可我觉得,没有谁愿意去死的,哪怕她是个克隆人。” 荆红命眼神一亮,低声说:“你是说,你想找到那个驱魔者,让她搞清楚她目前的危险处境,然后说服她反水?” “这是唯一的办法!” 楚扬接口道:“相信那个驱魔者也知道自己的使命,更能意识到她就是那个跟守护者同归于尽的厄运。就像你所说的那样,没有谁能愿意死的,所以我们只要找到那个至关重要的驱魔者,说服她,并把她严密保护起来,再去寻找蛊王,就能解决问题了。” “谁才是那个最重要的驱魔者,这是我们当前最大的任务。” 唐鹏也发说道:“给我一点时间,我会试着说服邢雅思,希望能从她那儿得到好消息。” 高飞却摇了摇头:“不用去问邢雅思了,我想,我应该知道最重要的驱魔者是谁了。” 第2098章 剥茧抽丝! 是谁? 荆红命三个人,都没有开口说话,可他们看着高飞的眼神,却写满了这两个字。 “那个人是红尘。” 高飞缓缓说道:“已经从女孩子变成女人的红尘。” 楚扬等人面面相觑,搞不懂高飞为什么这样说。 在座的都是男人,除了对爱情很认真的荆红命之外,其他几个家伙都是身边美女一大堆的主(相比较而言,高云华,唐鹏比起楚扬来说,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的)。 他们最得意的事,莫过于把一些优秀女孩子变成女人了,所以当然明白高飞这句话的意思。 可他们却不明白,高飞为什么要这样说。 难道…… 在座的可没一个傻瓜,相互对望了一眼后,很快就明白某个红尘,已经被高先生给祸害了。 我们跟红尘妖道拼得你死我活的,没想到你小子还有这种念头! 唐鹏率先对高飞竖起了中指,楚扬则是一脸的惋惜,看样子这俩人都很佩服高先生的勇气(荆红命这么严肃的一个人,也用玩味的目光看着高飞。至于高云华,更是低下了头,心里肯定在想:以后,别说你是我兄弟)。 玩克隆人啊,就像网上流传的那个许仙跟人吹牛比的笑话那样:我敢玩蛇,你们可敢? “咳,那个啥,这件事说起来也很凑巧,我还没有你们想的那样下贱。” 高先生老脸罕见的红了下,更有些心虚的扭头看了眼门口那边,才咳嗽了下低声说:“你们不要怀疑我的人品。” 楚扬,唐鹏俩人是大点其头,表示自己严重怀疑某人的人品。 高飞很郁闷,却也懒得再说他跟红尘发生的那个破事。 他说起这件事,只是因为忽然想到了杜道长曾经对他说过的一些话。 那是去年第一场大雪降临时,高飞在前往白云观的路上,随地小便来着,没想到却尿在了红尘身上--接下来,俩人之间就发生了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 完事后,偷了人家老三一身衣服的高先生,在白云观内见到了杜道长。 老杜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惊讶的跟他说什么,他遇到了脏东西。 什么狗屁脏东西? 老杜说的很神秘,自然也很模糊,就是警告高飞,无论是谁要杀红尘,他也不能杀--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当时老道好像业1没说明白,毕竟天机可不是随便泄露的。 毫无疑问的是,高先生当时并不是太在意,毕竟路上遇到个漂亮女杀手,用最男人的方式来打败她,对他来说也不是啥奇怪的事:高先生短短一生中,就是由无数个传奇组合起来的,这件事真是小事一桩! 最多,高先生也就是很奇怪,为什么再次遇到红尘时,他就会忍耐不住要跟人家困觉,完事后还很舒服的感觉。 现在他总算是明白了:当初老杜警告他时,就是看出他跟红尘那个啥时,已经被传染了蛊虫。 蛊虫,绝对称得上脏东西。 就像阴金花下在鲁秀城身上的青人蛊后,俩人之间的命运就紧密相联了:如果青人蛊的母体死亡,寄宿体也会死亡。 所以老杜才警告高飞,不能干掉红尘妖道。 最起码,不能亲手干掉红尘妖道,因为他们俩人近距离接触时,身体里的某种蛊虫,就会起到神秘的心灵感应,他要是亲手干掉红尘,母体的死亡,就会带动他所中的蛊虫,給他带来无法弥补的大灾难。 同样,高飞遇到红尘妖道,就会产生强烈的跟她困觉想法,也正是因为蛊虫的原因。 这种种一切,都说明了一个问题:被高先生推倒的那个红尘妖道,才是真正的导火索,她不但对荆红命等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还能影响高飞。 那个女人,身上到底还有多少脏东西? 避重就轻的,高飞就把当初杜道长給他说的那些,简单说了一遍。 高云华到底是大哥,生怕楚扬唐鹏会拿这件事来笑话高飞,抢在他们开口前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想借着跟红尘妖道的这些复杂关系,找到她,并试着说服她,让她明白她当前所处的危险,对不对?” “不错。” 高飞点了点头:“我就是这个意思。只要她能听我的,选择跟我站在一边,我就可以原谅她此前所犯下的罪行,对她提供严加保护。那样一来,我们就能腾出手来,去寻找苗疆蛊王。只要蛊王出手,相信荆红叔叔等人的问题,就不会是问题了。” 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后,高飞继续说道:“同时,我还会请蛊王解除红尘妖道的问题。别看她只是个克隆人,可我觉得,她肯定想过自己的生活。” 一直没说话的荆红命,皱眉微微沉吟了片刻:“嗯,你说的这些计划很可行,但前提时,你得找到你认识的那个红尘,还有就是不能走漏风声,要不然黑袍就会抢先下手的。” “我们可以仔细商量个计划,把黑袍引开。” 高飞嗤笑一声,说道:“或许,不用我们做什么,黑袍就会离开冀南,我的机会就来了。” 楚扬问道:“他为什么要离开冀南?” “鲁秀城,也就是以前的何秀城,要跟廖水粉订婚了,时间就在二月初二,龙抬头的那一天。” 高云华回答了这个问题:“随着鲁秀城的彻底暴露,他已经不在意什么了,很有几分为所欲为的勇气。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廖家必须得答应他的要求,因为廖无肆、贺明珠还有他们没出世的孩子,目前都在鲁秀城的掌握中。” 鲁秀城用廖无肆两口子来威胁廖水粉就范的行为,绝对是很卑鄙的,不过也能从中看出,他的确很在乎廖水粉。 想到廖水粉会被迫跟鲁秀城成为夫妻,高飞心中就有极大的不爽,却不会在表面显露出来,只是端起酒杯,示意大家喝酒,吃菜。 聊了这么久,大家也的确是饿了,纷纷拿起筷子开始进餐。 当唐鹏满酒时,荆红命若有所思的说:“随着红尘妖道是克隆人的真向被发掘出来,我们现在也能确定,所谓的西方美杜莎,其实只是黑袍玩的一个障眼法。或者说,美杜莎只是他手下的一个部门。” 高飞马上补充道:“同时,也证明黑袍就是亚特兰蒂斯的人,很可能就是那个宙斯王。因为小冰在那边时,那个赫拉天后,曾经跟她讲过有关美杜莎的事。他们隐藏这么久,这时候不得不都暴露出来,就是因为他们急需的忘忧草,已经全部死亡,必须得想方设法的从我媳妇手中骗到忘忧草。” 荆红命端起酒杯,轻轻晃了下:“还能证明,所谓的西方亚特兰蒂斯,就是数百年前流落到西方的安归教。他们利用忘忧草,才控制一些人,并能让人产生强烈幻觉,身临其境。” 楚扬却问道:“只是,他为什么要去残杀杜道长呢?” “那还不是因为,杜道长给我讲了很多秘密,算是泄露了所谓流波山的天机……” 荆红命说到这儿后,忽然愣住,随即酒杯重重的顿在了桌子上,低声说道:“我明白了!流波山就是亚特兰蒂斯,亚特兰蒂斯也是美杜莎,这三者,其实都是一个地方,一股子势力!” 高飞脑海中也是电光一闪:“你是说,早在很多年前,西方安归教就已经准备回归中土,所以才杜撰了这些传说,并故意让守护者打探到这些消息!” “只能是这样!” 荆红命用力点了点头。 高飞马上提出了疑问:“既然是这样,那四十多年前的峭壁大首领陈天寿,为什么会说他也是来自流波山?” 杜道长告诉荆红命的那些秘密,他都已经告诉了高飞三人,所以他才能知道,陈天寿跟流波山有着不一般的关系。 还有就是,如果流波山跟亚特兰蒂斯是一个组织,那么跟流波山有着很大关系的陈天寿,为什么又要抵抗来自宝岛的飓风? 飓风,是由红尘道长所领导的,四十多年前,她只想帮着某股政治力量,来达成某些心愿罢了,可是现在的红尘道长,却是亚特兰蒂斯的走狗,这也证明了飓风就是黑袍那边的力量。 众人中,在官场上有着丰富经验的高云华,沉吟良久后才说:“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在四十多年前的那场飓风跟峭壁相撞时,峭壁的大首领陈天寿,就已经跟西方安归教有牵连了。而飓风,那时候只代表着宝岛那边的政治力量,他们反攻大陆获得了西方安归教的支持,由陈天寿在内地接应,绝对会取得空前成功。” 只是让西方安归王愤怒不已的是,本来做为最大的助理的七杀首领陈天寿,却在飓风登陆时,组建了峭壁,硬硬抗住了飓风,并把他们赶回了宝岛。 陈天寿,叛变了西方安归教,所以才会说出他再也无法回归流波山的话。 也可以这样理解:陈天寿,才是西方安归教设在东方流波山的主要负责人。 那个时候,在西方安归教的帮助下,陈天寿成功成为了七杀大首领,却没料到他会在华夏最危急的时刻,站出来带领七杀打退了,由西方安归教大力支持的飓风。 毫无疑问的是,西方安归王对陈天寿的叛变,肯定会很愤怒,但也知道那时候的陈天寿已经很强大,而且又受到华夏的认可,他们想政发七杀,除了碰一头疙瘩外,什么也得不到,毕竟没有哪一股子邪恶势力,能跟一个稳定下来的国家做对。 所以,西方安归教只能选择了忍气吞声。 但同时,他们却利用支持宝岛飓风的机会,接近红尘道长,并成功制造了她的克隆体,最终牢牢把握了飓风,为他们所用。 说出自己所判断的这些后,高云华喝了口水,才说:“我觉得,除了这样推断之外,再也找不到合理的解释了。” 荆红命吸了一口烟后,缓缓说道:“云华,我相信你没有推断错误。老杜如果还活着,他也会同意你这个观点的。” 第2099章 沈总驾到!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这类的话,可不是开玩笑。 很多事情的真相,都是在多人的反复讨论中,才逐渐找到脉络,并推理出来的,就像现在高飞他们这样。 至于西方安归教,为什么要回归东土,这就更好理解了:随着西方文明在近代以来的高速发展,西方安归教在那边已经没有了太大市场,他们就想‘落叶归根’也是很正常的。 毕竟东方安归教的势力,越来越凋零,无法跟他们做对,挡不住他们回家的脚步。 所谓的亚特兰蒂斯,流波山、美杜莎等神秘组织而言,这些都是为了西方安归教回归的铺垫。 回归计划,更是早在数十年前就已经展开了。 要不然的话,世界上也不会有何秀城。 那个时候,东方杀破狼三部中的破军、七杀两部门,就已经被西方安归教所控制,西方安归王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更是老早就培养了何秀城这个接班人。 只是七杀首领陈天寿的背叛,给予了西方安归教几乎致命的一击。 更让西方安归王愤怒的是:同样是在数十年前,陈天寿就已经开始布局,把所有的因缘都集中在了高飞身上。 所以,老杜才会不止一次的,给高飞灌输‘轮回六道’的理论,使他相信自己就是个天人,注定要拯救世界啥的…… 由此可以看出,陈天寿跟西方安归王相比起来,他的谋略、手段还有论起眼光长远,都要比对方强大很多。 只是碍于自己出身的关系,他无法彻底反噬西方安归教,却把所有的希望,都押在了高飞身上,这才有了陈果果等人的出现。 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事看起来很神秘,超复杂,尤其是那些年代久远的,又神秘兮兮的,让人在追查它的真相时,会情不自禁的抱着忌惮心理、 实际上,所谓的真相说起来很简单,简单到让人发指。 可毫无疑问的是,这些所谓的传说,都是具备大智慧的人,才能设定出来的游戏,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错误--比方被陈天寿寄予厚望的高先生,要是吃饭噎死,马上风一命呜呼了,那么整盘计划就会彻底改变。 幸好,高飞熬过来了,正如陈天寿所希望的那样,成为了他最想看到的那样。 当然了,高先生在成长过程中,肯定离不开陈天寿的暗中协助。 只是等他终于成为栋梁之才,又做了最后的精密安排后,陈天寿才放心的羽化成仙。 好多神秘的传说,对人们的魅力不亚于一个穿着华服的美女。 一旦美女脱下华服,红果果的站在人们面前后,就会让人生出这样的感慨:唉,也就是脸蛋漂亮,身材好些,气质独特些罢了,别的还不是跟一般女人那样,一个脑袋两根腿,照样得吃喝拉撒? 现在亚特兰蒂斯、流波山等传说,就是脱光衣服站在高飞等人眼前的美女……说起来,没意思透了。 他们当前最关注的问题,就是该怎么控制红尘妖道,先解决守护者们身上的蛊虫。 唯有先做到这一点,他们才能放开手脚,对西方安归教展开致命一击。 当凌晨的霜雪,为大地蒙上一层银白的轻纱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 桌子上的空酒瓶,多达七八个,菜肴倒是没怎么动。 沈银冰她们早就休息了,喝酒的五个人却没有丝毫睡意,一再仔细研究接下来的可行计划,力争不会出现一丝漏洞。 “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吧,反正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们计划做好了,至于能不能成功,那就得看运气了。天色不早了,也该休息了。” 荆红命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问高飞:“我听说,你家老宅后面的别墅环境不错。” “我媳妇早就安排好了。” 高飞拿出一把钥匙:“我带你们过去。 楚扬伸手把钥匙夺了过去,笑道:“你只告诉我们住在几号别墅就好了,我们自己去。你还是去陪你老婆吧,估计她会有很多话问你。” 高飞也没矫情,笑着打了个哈哈,送他们出了方家老宅。 关上大门,高飞刚转身,就看到沈银冰站在了东厢房门口。 如果没有高云华这个大伯哥在的话,沈银冰肯定舍不得去休息,早就参与其中,发表她各人的看法了,需知道沈狼主的智商,可是比好多人都高的。 “就知道你不会休息。” 高飞走过去,轻轻揽住她的肩膀:“走,先睡觉,有什么话明天醒来后再说。” “你明明知道,我是个装着事情就睡不着的,故意吊我胃口是吧?” 沈银冰柔柔的笑了下,弯腰蹲在地上,帮高飞除掉了鞋子,贤惠的像个受气的小媳妇。 高飞还真不习惯被这样伺候,毕竟让脑袋上戴着一圈光环的沈女士给自己洗脚,哪怕是当老公,也有几分愧疚感:“说吧,你最想知道什么?” 沈银冰慢条斯理的给高飞搓着脚,说道:“你们今晚聊得那些,我都想知道。” “得说到天亮。” “我又不困。” “可我困啊。” “可我有好多法子,能让你不困啊。” “说这种话也不脸红。” “为什么要脸红?你是我丈夫。” “好吧,那我--哎,你是在给我洗脚,还是在蜕皮,又加热水!” 在高先生两口子嘀嘀咕咕声中,一只大公鸡弯起脖子,发出了一声嘹亮的鸣叫声:“勾勾勾--哦!” 正所谓雄鸡一唱天下白。 当公鸡领着自己的妻妾,满院子开始溜达着散布时,太阳已经爬到了窗户最上面。 高飞还在呼呼大睡,身边被窝中的沈银冰,却不知道啥时候出去了,只留下满屋子好闻的幽香气息。 穆天涯拿起小梅送来的样品,放在鼻子下面轻轻闻了一下,夸赞道:“味道很不错啊。我以前所用的那些化妆品,相比起这些来说,就是狗屎。” 穆天涯跟随赵娴静来到方家村分厂上班后,如愿以偿的成为了老总助理,兼秘书。 要是换成别人的话,或许会因为自己不光彩的过去,在分厂那些地道白领面前,会感到自卑啥的。 不过穆天涯却没有这种感觉,才不会忌讳自己的过去。 敢正视自己不咋样的过去的人,其实才能算得上是强者。 更何况,换上一身白领套裙的穆天涯,显得是那样明媚照人--如果高飞能够看到她现在的样子,肯定会大吃一惊:她,越来越像死去的穆天涯了。 “穆秘书,你是越来越漂亮了啊,仿佛昨天你还没有这样靓丽呢。” 化验室的小梅,是个很会说话的女孩子,懂得在穆天涯这个老总秘书面前,该说什么样的话,才能给她留下好印象。 “呵呵,我也是这样觉得,可能是因为这段时间以来,始终都用咱们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吧?最起码,皮肤水灵了许多。” 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被人夸,穆天涯也是这样,抬手用手背轻轻摩挲着下巴,眼里带有了陶醉之色。 就在这时,外面走廊中传来了问好声,还有清脆的高跟鞋踏地声。 因为脚步声比较纷沓,所以穆天涯跟小梅,都没有听出是谁在跟谁问好,只能听出脚步声越来越近,明显是来分厂老总办公室的。 “稍后再聊,看来有人要找赵总了。” 穆天涯把样品放在了桌子上,快步走向了门口。 她的助理办公室,跟赵娴静的办公室门正对着,一般人来找赵总时,都会先跟穆天涯打个招呼的。 小梅也看向了门口,不过在看清楚门外的那个女人后,心儿就咚的一声跳,赶紧站直了身子,生怕会找出啥毛病那样。 能够让小梅这样尊敬的女人,除了天涯集团大老板高飞的老婆沈银冰外,就再也没谁能让人感到紧张了(小梅可是天涯集团的老职工,有幸见过沈银冰,更听说过许多关于她的传说,所以才会这样紧张)。 “您是?” 穆天涯却不认识沈银冰,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后,微笑着问道。 穆天涯在打量沈银冰时,后者也在审视她。 就是审视。 那两道目光好像刀子那样,仿佛要把穆天涯从里到外都看个透彻,丝毫不掩饰,这是一种很没礼貌啥的行为。 穆天涯黛眉微微皱起,正要再说什么时,跟随沈银冰过来的高凌,就淡淡的说道:“这位是我们的沈总,也是高飞高先生的夫人。” “沈、高夫人?” 穆天涯一呆,随即醒悟过来,赶紧后退一步,微微弯腰行礼:“沈总,您好,我是赵总的秘书穆天涯,欢迎您来分厂视察工作!” 这时候,对面的房门也开了,赵娴静走了出来。 看到沈银冰竟然大驾光临后,赵娴静也有些意外,还有些忐忑(她是担心沈银冰看自己不顺眼),赶紧热情的打招呼,请大老板夫人里面坐。 “赵总,你好,我今天来就是有点小事情。” 对赵娴静,沈银冰倒是没拿捏出大老板夫人的嘴脸,笑面如花的说明了来意。 等沈银冰带着高翠、高凌俩人进了办公室后,赵娴静给进来忙着倒水的穆天涯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可以出去了:大老板夫人来了,赵总怎么着也得亲自满茶倒水不是? 穆天涯也很知趣,知道自己不够资格伺候大老板夫人,谦恭的笑了笑后,正要走出去,却听沈银冰说:“穆天涯,你留下,我有些话要问你。小凌,去关上房门。” 穆天涯只是赵娴静身边的一个小秘书,刚来分厂上班没多久,像沈总这么大的人物,怎么可能会有话问她呢? 在赵娴静的纳闷中,高凌已经快步走到门口,关上了房门,接着站在了门后,眼神冷飕飕的看着穆天涯,这是摆明了她别想再出去的意思。 高凌毫不掩饰的敌意,让赵娴静很吃惊,也很纳闷:“沈总,您这是……” 沈银冰摆手,打断了她的话,看着穆天涯淡淡的说:“你就是穆天涯?” 第2100章 穆天涯的来历! 沈银冰忽然驾临分厂,来到赵娴静的办公室,她有些心虚,以为这个女魔头是来找她的,尤其是看到高凌满眼里都是敌意的封住门口后,赵娴静更是有了种不好的感觉。 “沈总,您这是……” 赵娴静刚说出这些话,就被沈银冰打断,看着穆天涯问道:“你就穆天涯?” 穆天涯也是一脸的愕然,喃喃回答:“是的,沈总,我就是穆天涯。” 她刚说完最后一个字,高凌忽然欺身向前,左臂勒住了她的脖子,右手一晃,一把锋利的尖刀,就横在了她下巴下。 穆天涯脸上的血色,刷的就消失了。 别看穆天涯穿上职业套裙后很小白领的样子,其实她在女子监狱中时,那可是绝对大姐大的存在--监狱,有时候就像动物乐园大草原那样,唯有实力才能称王,穆天涯既然能在那种地方成为大姐大,最起码得具备能打、心狠等特点,独自打趴下三五个‘同窗’那绝对不在话下。 只是对上高凌这种高手,穆天涯在被勒住脖子后的下意识反击动作,压根起不到任何作用,只能迫使高凌的刀子划破了她脖子皮肤,鲜红的鲜血攸地渗了出来。 “沈、沈总,您、您这是什么意思?” 赵娴静见状,刚要走过去阻拦,沈银冰却冷冷的扫了她一眼。 她马上就不敢动了。 穆天涯终究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确定自己无法反抗后,咬牙看着沈银冰,也不说话。 沈银冰双手抱在胸前,原地来回的走动着,淡淡的问道:“穆天涯,你是哪儿人?” 穆天涯嘴角微微抽了下,嘎声道:“南宾大兴县三里河村人。沈总,您不会怀疑我……” 沈银冰抬手,打断她的话又问道:“父母是谁?” 穆天涯沉默了片刻,才说:“我父亲叫穆双林,母亲孙氏。” “穆家除你之外,还有没有兄弟姐妹?” “没有,我是独生女。” “你父母可安好?” “早在十一年前就去世了,因病去世。” “你呢,你今年多大?” 沈银冰就像警察盘问犯罪嫌疑人那样,问话的速度越来越快。 穆天涯的回答也很及时:“我今年虚岁28岁。” “你老家,还有什么亲人没有?” “没有了。三里河百姓基本都是姓孙,我父亲是入赘,后来我外公去世后,才把恢复了我的穆姓。” “很好,很不错,你所回答的这些,跟我调查到的基本系相同。” 走动的沈银冰忽然停住脚步,语气一下子凌厉了起来:“你在六岁之前,生活在哪儿?” “六岁的孩子,除了在父母身边,还能--” 穆天涯说到这儿后,终于意识到了什么,不再说话,脸上的愤怒之色,也慢慢的消失,继而被绝望的哀伤所代替。 “说,六岁之前,你在哪儿?” 沈银冰却是步步紧逼:“六岁的孩子,基本都能懂事了,尤其是在换了一个不同环境的情况下!” 旁边一脸茫然的赵娴静,看了沈银冰一眼,又看向了穆天涯,下意识的向后退了几步。 赵娴静忽然发现,自己竟然对自以为很熟悉的穆天涯,并没有太深的了解,总以为在狱中遇到她纯属偶然,穆天涯当初帮助自己,好像也是怀有用心的。 要不然,沈银冰今天就不会带着强烈的敌意出现,并追问穆天涯六岁之前的生活。 穆天涯此时的反应,更是不正常:在刀子的威胁下,面对咄咄逼人的沈银冰,她竟然一点也不慌乱,就这样看着沈银冰,脸上虽然带有明显绝望的哀伤,可眼神里却满是讥诮。 穆天涯,有问题。 就算是再傻的人,这时候也能看出什么来了。 想到自己把她视为唯一的心腹,赵娴静心中就有些发寒,赶紧后退到墙角,拿出了手机开始编辑短信。 “说话啊,你怎么不说话了?你六岁之前,生活在哪儿?” 沈银冰没有管赵娴静在做什么,只是死死盯着穆天涯,语气阴森的说:“好,既然你不想说,那就让我来替你说好了。其实,你根本不是穆双林、孙氏的亲生女儿。他们两口子不能生育,是在你六岁时才领养了你。” “就算我是被父母领养的,那又怎么样?” 穆天涯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嘎声道:“难道就因为我是被领养的,长大后辜负了养父母的期望,犯错进了监狱,你就觉得我配不上来天涯集团工作?” “呵呵,你明知道我在意的不是这些,而是你究竟来自哪儿。” 沈银冰冷笑几声,缓缓说道:“你知道吗?在你刚跟随赵总来到方家村分厂后,我就注意到你了,并根据你的简历资料,派人去了你老家那边调查你的情况。是,你父母的确早在十一年前就去世了,可你还有一个邻居。” 穆天涯老家的邻居,是个今年七十多岁的老羊倌,沈银冰派去的人,只拿出一千块钱,就让他把穆天涯的全部信息说了个底掉。 穆天涯的养父母不能生育,在结婚十七年后,领养了六岁的穆天涯。 老羊倌说,穆天涯出现在三里河的那一天,他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个下午恰好他儿媳妇生孩子,而穆双林家有个机动三轮车,他去穆家请人家帮忙送儿媳妇去医院。 儿媳妇生孩子,老羊倌当然不方便去,摆脱穆双林后,就在家里苦苦等候孙子的出世,同时也很感激穆家帮忙,回家宰了一只羊,准备送一根羊腿去穆家时,穆双林开车回来了。 穆双林把老羊倌的儿媳妇送到县医院后,回来时车上却多了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小孩。 小孩就是穆天涯。 很凑巧,老羊倌也认识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外号叫大鼻子狗,邻村很有名的光棍。 一个光棍很有名,除了找不到老婆之外,还因为附近村民都知道他是个人贩子。 大鼻子狗,把六岁的穆天涯卖给了穆双林,价钱是三万。 只要是有名字,依着沈银冰当前的势力,要想查到大鼻子狗简直是太简单了,哪怕是他早就洗手不干了。 很快,当天深夜,大鼻子狗在家睡得正香甜时,两个蒙面人忽然出现在了炕头,雪亮的刀子就搁在他脖子上。 在死亡的威胁下,大鼻子狗被吓坏了,简直是问什么,就回答什么--很快,沈银冰就得到了消息,大鼻子狗带来卖给穆家的小女孩,并不是他贩来的,而是在南宾火车站瞎转悠时,别人送给他的。 把穆天涯送给大鼻子狗的人,是个高鼻子、金头发的外国人。 当时外国人把穆天涯送给他时,孩子是穿了一身很洋气的衣服,而且她小小年纪,就有着跟同龄孩子没有的冷静,明明知道自己是在被送人,接下来的命运不咋样,可依旧不哭不闹,乖乖跟着大鼻子狗回到了山里,被以三万块钱的价格,卖给了穆双林。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看到洋气的衣服吧,事情过去22年,大鼻子狗还保留着当年穆天涯被卖到穆家前的那身衣服。 “我的人,看到你六岁时穿的那身衣服,并拍下了照片。” 沈银冰说到这儿后,看了眼身边的高翠。 高翠马上拿出手机,点开相册找到一张照片,走到了穆天涯面前,淡淡的问道:“你应该还记得这身衣服吧?” 穆天涯看着手机上的小衣服,狠狠咬了下嘴唇,才嘎声道:“这是我穿过的衣服。” “那么,你现在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六岁之前,到底是在哪儿生活了吧?” 沈银冰说着坐在了赵娴静办公的桌子后面。 赵娴静赶紧给她泡了一杯茶。 “呵呵,我说我六岁之前,是在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生活,可我却不知道那地方是哪儿,你会相信吗?” 穆天涯冷笑着回答。 沈银冰很干脆的说道:“不信。” “那我也没必要再说了。” 穆天涯吸了下鼻子,闭上了嘴。 反正沈银冰不信她说的话,她又何必浪费口舌呢? 沈银冰却笑了,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悠悠的说:“我不信你说的话,我却信我推断出来的那些--好吧,既然你不想说这些,那我再问你个问题,你可知道在你来到方家村后,我为什么马上就注意到你了?” 穆天涯沉默,就在赵娴静以为她不会说话时,她却抬起了头:“因为我的名字。” “是的,就因为你的名字。” 沈银冰脸上的笑容消失,缓缓的说:“更因为你档案上的照片。” 当初高飞把赵娴静从监狱中请回来,担任天涯集团方家村分厂老总这件事,沈银冰当然会知道,毕竟她是老板娘,哪怕是暂时不方便露面,也有理由关注这件事。 丁香在向她汇报这件事时,沈银冰也没有太在意,因为她很清楚高飞跟赵娴静之间的关系,也相信自己哪怕是反对,也无法更改高飞的决定了。 更何况,赵娴静也有被高飞重用的资格,别忘了当初她下狱时,就是这边的老总。 引起沈银冰注意的,则是因为丁香随口说了句,赵娴静还带来了一个秘书,是她在女子监狱里认识的,叫穆天涯。 穆天涯这个名字,对于沈银冰来说,那是相当熟悉的:她是高飞的初恋女友,当初高飞在北山集团差点被瘟疫给干掉时,就是她忽然出现,用一颗药丸救活了他。 后来在皇朝会所时,穆天涯更是为了救高飞而死。 所以沈银冰在听到赵娴静带回来一个穆天涯的‘同窗’后,马上就起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派人拿回了她的档案。 当沈银冰看到穆天涯的照片,并发现她竟然跟死去的穆天涯有着七分相像后,就大吃一惊:两个人的年龄、名字都相同还倒是罢了,竟然连长相都这样相似,不想引起沈银冰的关注都不行。 马上,沈银冰就派高翠根据穆天涯档案上留下的资料,去了她大兴县老家,秘密展开了调查,最终得到了那些结果。 第2101章 我想,我应该去死! 那个跟高飞初恋女友穆天涯有着惊人相似的穆天涯,竟然是被一个外国人无偿送给人贩子的,这件事本身就很蹊跷。 沈银冰怀疑,这个穆天涯,跟已经死去的穆天涯有着别人不知道的关系,很可能是双胞胎姐妹之类的。 之所以俩人只有七分相似,那是因为两个穆天涯所处的环境不同:一个,曾经是康纳集团的老总,亿万小富婆;一个,却是被关进监狱的犯人,从六岁气就没过上好日子,那么她们在长大后,肯定会有比较大的差别。 所以沈银冰怀疑这个穆天涯,很可能是高飞初恋的双胞胎姐妹,这才更加重视她,并考虑是不是把自己所调查的这些,告诉高飞。 不过,沈银冰考虑过后,最终还是选择了暂时不说这些,因为高飞正面临着很大大危险,这时候因为初恋女友的事儿而分心,明显是没任何好处的。 如果没有两个红尘妖道的出现,如果高飞等人没有推断出已经死去的红尘妖道是个克隆人,那么沈银冰今天绝不会来找穆天涯。 穆天涯,也许不是死去的穆天涯的双胞胎姐妹,却又可能是--穆天涯的克隆体! 她出现在这儿,就是要利用以死穆天涯的身份,来针对高飞的。 现在沈总是高飞是老公,她做为老婆,有责任,更有义务为他排除对他的所有不利因素,所以今天来找穆天涯,也就很正常了。 自己老底已经被人家给查清楚了,穆天涯不想再说什么了,只是眼神越发的黯淡,却没有丝毫要反抗的意思,看来她应该知道,在高凌面前所有的反抗,都是徒劳的了。 “告诉我,你究竟是什么人?” 沈银冰站起来,缓缓的绕过桌子:“跟西方安归教,或者说是亚特兰蒂斯,实在不行就是流波山、美杜莎也行,跟这些地方是什么关系?” 沈银冰一口气说出四个地方(还有人名)名字后,赵娴静就更加莫名其妙了:除了听说过安归教,别的三个地方、人名,可都只是存在与传说中的,穆天涯,怎么可能会跟这些地方有关系? 她看向了穆天涯。 在沈银冰一口气说出这些名字后,穆天涯一点紧张,惊讶的意思也没有,好像早就猜到她会这样问那样。 只是,她还是没说话,最多只是无声的笑了下。 接着,赵娴静就听沈银冰说出了更让她感到匪夷所思的话:“穆天涯,你,其实是真正穆天涯的克隆体,或者说,她是你的克隆体,对不对?” 赵娴静眼前金星直冒:穆天涯是别人的克隆体,也就是克隆人,这、这是在拍科幻电影吗? 其实不但是她,就连高翠、高凌俩人也是大吃一惊,毕竟克隆人这玩意,好像应该只存在于科幻电影中才对。 “唉。” 穆天涯轻轻叹了口气时,已经完全镇定了下来,淡淡的说:“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说不说的,也没太多意思了。你想怎么样,都随你吧。不过……” 顿了一下,穆天涯抬头看着沈银冰,一句一顿的说:“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跟随赵总来方家村分厂工作,就是想安心的工作,像所有正常人那样,过正常人的生活。无论我是什么来历,我是什么人,我对高飞、对你们,都没有丝毫的敌意。” 沈银冰冷笑:“呵呵,你觉得,我会信你说的这些话?” “你觉得,我一个被丢弃多年的棋子,还有被人重新利用的价值?” 穆天涯用同样的语气,低声反问道。 沈银冰秀眉一皱:“你被丢弃了?” “嘿嘿,我要是不被丢弃的话,又怎么会去监狱服刑三年多?” 穆天涯惨笑一声,说道:“如果我没被丢弃的话,你觉得戒备森严的女子监狱,能够挡住那些要把我灭口的人?” 沈银冰没有判断错误,现在站在她眼前的穆天涯,就是高飞初恋女友穆天涯的克隆体。 真正的穆天涯,在刚出生那一天开始,她特殊的身份,就引起了某些人的关注--几乎是跟她同一年,当她还在咿呀学语时,远在某处的地方,就开始培育一个新的穆天涯了。 两个穆天涯,年龄相差整整一周岁,在两个地方,两个不同的环境下长大。 不同的是,身在冀南的穆天涯,在十九岁之前,一直都在城市里过着的安宁日子,上学、毕业,认识高飞并相爱;而异地的穆天涯,则在六岁那年,就被人贩卖到了大兴县三里河那个穷乡僻壤,在乡下吃苦受累。 当出生就肩负着安归教某些任务的穆天涯,被迫离开高飞,远赴英国后,三里河的穆天涯,在父母‘意外’出车祸死亡后,也离开了老家,去城市中生活,并接受礼仪、气质包括商业运营等训练。 这个穆天涯,就是某些组织,为将来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把被安归教精心培养的穆天涯取而代之,绝对是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方式了。 可就在穆天涯根据组织提供的资料,潜心学习真正穆天涯的所有习惯时,她却死了--为了救被关在皇朝会所十七楼夹道中的高飞,穆天涯死了。 穆天涯的死,不但让高飞悲伤欲绝,让安归王陈果果愤怒异常,也让某些组织感到无比的沮丧,毕竟克隆一个穆天涯,并把她培养长大,所费的心血肯定很大,结果还没有等他们找到合适的机会,真正的穆天涯就已经香消玉损,死在安归王、高飞俩人的眼前。 想当然的,如果穆天涯要是再‘重生’的话,那么势必会暴露某些人的大阴谋,所以只能丢弃穆天涯这枚棋子。 她,在穆天涯死后,就成了个毫无价值、还带有威胁的‘废品’。 这样的废品,当然得销毁。 只是不等那些人做出动作,穆天涯就抢先为自己的生存,做出了最快的反应--她持刀当街抢劫,被抓后入狱。 穆天涯的确很聪明,知道随着真正穆天涯的死,自己就再也没有任何的利用价值,铁定会被‘销毁’,所以才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 在持刀抢劫之前,她更是在所住之处,用特殊的暗语告诉那些人:如果我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秘密就会彻底的曝光! 那时候,监狱,或许是穆天涯所能想到的最安全的地方。 不过她觉得,监狱就算再戒备森严,也挡不住那些人的脚步。 可这三年多以来,她却在监狱中过的很滋润,那些人始终没有去找她。 她慢慢想明白了:她被那些人抛弃了,一来是因为她留下的那些威胁话,二来则是在监狱中的穆天涯,有了较大的变化,让人根本无法把她跟穆天涯所比较。 尽可能的改变自己原来的相貌,对穆天涯能否生存很重要。 事实上,也正因为她在入狱后聚大改变,才让那些人最终放弃了她:毕竟,杀她会冒着大秘密被泄露的危险,反正她也没什么用处了,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普通人罢了。 只是包括穆天涯本人都没想到的是,在她出狱后不久,随着生活、环境等条件的改变,她越来越像那些年的自己,尤其是穿上职业套裙时,无论她怎么掩饰,她都只能越来越是穆天涯。 这种本质上的改变,让她很担忧,总想去整容,却又怕赵娴静会起疑心,正琢磨着找个什么样的借口--比方,不小心用硫酸伤了脸(这也是她跟化验室工作人员搞得关系很不错的原因),得需要整容吧? 可不等她做出决断,沈银冰就来了。 拆穿了她最大的秘密。 这个大秘密,就像一座大山,死死压了穆天涯二十多年,压得她哪怕是在做梦时,都得提醒自己千万不要说出来。 现在,她终于说出来了,压在肩膀上的那座大山,也终于卸掉了,从没有过的轻松,使她好不顾忌脖子里有把刀子,展开双臂惬意的伸了个懒腰,喃喃的说:“从小,我都没有这样轻松过--轻松的感觉,真好。” 沈银冰靠在办公桌上,目光平静的看着她:“你还知道些什么?我是说,关于那个势力的秘密。比方,他们的大本营在哪儿,潜伏在冀南的联络点,除了你是个克隆体之外,还有哪些克隆人等等。” 穆天涯看着她,过了片刻才问道:“我说出来,是不是还会被你杀死?” 沈银冰嘴巴动了动,没有说话。 不知道为什么,她第一次不想去欺骗一个人。 是的,穆天涯就算是说出来,她也得死。 因为,她根本不是一个人。 克隆人,是绝对算不上一个人的,她身上存在着太大的变数,也注定不会被正常人所接受。 穆天涯没有再追问,只是轻笑了一声,闭上眼:“既然左右都是个死,那我也不想废话了。更何况,就算是我说出一些什么,你觉得随着我的失踪,那些人不会有所改变?你找不到我说的那些,反而会因为我在欺骗你。说真话,却被人以为是在撒谎的滋味,的确不怎么样。我想……” “我想,我还是去死吧。” 穆天涯轻声说:“这些年在监狱中,我也早就想通了,我从来都不属于这个世界。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也没有未来,活着,的确不如死了要好。” 沈银冰抿了抿嘴角,问道:“你真想去死?” “对我来说,还有比死更好的结果吗?呵呵。” 穆天涯仍旧闭着眼,轻轻笑着说:“动手吧,趁着我还没有起到邪恶作用之前--你们人类,永远不知道一个克隆人,心里在想什么,接下来又要做什么。” 沈银冰本来就是个杀伐果敢的人,穆天涯的这番话,更给予了她决心,随即点了点,认真的说:“好,那你好好的去吧。我答应你,等你死后,我会把你的骨灰盒,跟穆天涯放在一起。” “我们,本来就是一个人。” 穆天涯笑了笑时,高凌的眼神猛地凌厉起来,右手手背上,青筋猛地蹦起。 第2102章 我注定就是你唯一的亲人! 当穆天涯最大的秘密被人揭穿后,她就再也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就算沈银冰不下手杀她,她自己也会杀自己。 因为她已经彻底爱上了这个世界,她异常羡慕正常人的生活,尤其是身为一个漂亮的女子,她渴望亲情,渴望爱情,渴望被这个世界所接受。 可她终究是个异类,不是一个人。 如果最大的秘密没有被揭穿,穆天涯还能欺骗自己,像个正常人那样享受这个世界,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 可现在,她真没有再活下去的勇气了。 死,是她唯一的归途。 所以她请沈银冰成全她。 沈银冰没有拒绝,因为她好像也理解穆天涯当前的感受,所以才对高凌使了个眼色。 高凌的眼神,马上就凌厉起来,右手刚要顺势一划--她有足够的把握,一刀就能割断穆天涯脖子上的大动脉,并在被割断的瞬间,撩起她的衣襟,捂住伤口,那样鲜血就不会溅的到处就是。 砰的一声,房门忽然被人一脚踹开,有人低声喝道:“住手!” 高凌刚听到房门响声,突然就觉得右手一紧,不等她反应过来,身子已经情不自禁的,踉踉跄跄的向东墙撞了过去。 她本能的抬手,撑住了墙壁,随即霍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高飞。 高飞左手抓着穆天涯的肩膀,右手中拿着高凌的刀子。 抢在高凌割断穆天涯脖子上大动脉的瞬间之前,接到赵娴静短信的高飞及时赶来,救下了她。 已知必死的穆天涯,睁眼看着高飞,双眸里立即浮上哀伤、渴望等复杂神情,愣愣的望着他,嘴唇不住的颤抖:“你、你来了。” “我来了。” 高飞扔掉了刀子,低头撕下衬衣的衣襟,替穆天涯包住了她脖子上的伤口。 “你要亲手杀死我?” 穆天涯又问。 她在问出这句话时,眼神已经变得冰冷。 眼前这个男人,是‘她’唯一的男人。 ‘她’是他的初恋,更是为他而死。 现在,她要重新再死在他手中一次了。 这,就是穆天涯的命运? 无论怎么躲避,都无法逃脱的命运。 “是的,我要亲手杀死你。” 高飞给她包扎完毕后,看着她的眼睛,低声说:“如果在两百年后,你还没有去世的话,我做鬼也要杀死你。” 穆天涯愣怔了一下,痛苦的闭上了眼。 她当然明白高飞说这句话,还是把她当做一个异类来看待的。 她不怕死,在秘密被揭穿后,她甚至都渴望去死,因为她觉得,那是她最好的归途。 被人类当做异类,穆天涯也不在乎--她只在乎,高飞把她当做异类:他是她的男人啊,唯一的男人啊,她虽然死了,可她却以另外一种形式在活着! 从高飞在监狱中偶然看到她的一眼、就陷进无法言喻的悲伤中时,她就明确感受到,在她的内心深处,有另外一个自己,在欣喜的鼓舞,欢悦的歌唱! 她知道,那才是穆天涯,真正的穆天涯。 她,只是穆天涯的一部分罢了,没有任何资格,能代替高飞心目中的穆天涯,无论她做什么。 只是,她却有个梦,那就是希望高飞总有一天,能把她当做穆天涯来看待,因为从身体到灵魂,她就是穆天涯。 只要高飞能承认她是穆天涯,她就算是立马死去,也肯定是笑着的。 高飞,却客观的把她当做了异类。 “我知道,你不是她,无论你怎么努力,无论我多么欺骗自己,我们都知道,你永远无法代替她。她死了,却在我心中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日夜提醒着我,她已经死了。” 高飞轻轻吐出一口气,牵起穆天涯的手:“可是,我会把你当做--最亲近的人。” 猛地,穆天涯睁开了眼睛,嘎声问道:“你、你说什么?” “如果你非得希望,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亲人的话,那么,那个人就是我。” 高飞松开穆天涯的手,张开了双臂:“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看着张开手的高飞,沈银冰低低的叹了口气。 赵娴静的眼睛,却慢慢红了,有水雾浮上。 高翠、高凌俩人,悄无声息的走出了办公室,关上了房门。 穆天涯却像是过电了那样,浑身剧烈颤抖着,愣愣的望着高飞。 眼睛从来都是心灵的窗户,高飞的眼神中,清澈的让人心悸。 穆天涯闭眼,仰面,泪水哗哗淌下来,滴落在胸前时,猛地扑进了高飞的怀中,放声痛哭。 人这一辈子,最悲哀的事,不是找不到老婆不是喝凉水也塞牙,更不是死了也没人收尸,而是不能痛快淋漓的大哭一场。 压抑了二十多年的泪水,一旦可以尽情的宣泄出来,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在戚戚的哭声中,仿佛再也无法停止,直到流干最后一滴泪。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穆天涯才停止了哭泣,却没有离开高飞的怀抱,竟然沉沉的睡了过去。 她在睡着时,脸上带着恬静的笑容,就像高飞在十八岁那年的某个晚上,穆天涯在决定离开他之前,把自己交给了他那样,睡得无比的安心。 随着二月二的即将到来,寒冬也逐渐远去,春天的气息已经笼罩了这片土地,北风不在刺骨,太阳也不用在下午五点半,就隐藏在了西山后面。 傍晚六点半时,夕阳还在挣扎着,想多看一眼这个美丽的世界,五彩缤纷的晚霞,把西边的天空装扮的异常美丽,迷人。 当方家村夜市的灯光再次亮起时,穆天涯终于从一个不愿意醒来的美梦中苏醒,然后就看到了那张总是出现在美梦中的脸。 高飞掐灭烟头,笑着轻声问道:“醒了?” “醒了。” 穆天涯抬手揉了揉眼睛,翻身爬了起来,四下里打量了一眼,才发现仍旧在赵娴静的办公室内,就躺在沙发上,空气中弥漫着明显的烟草气息。 很多女孩子都讨厌香烟味道,尤其是在房间内。 不过穆天涯却非常的渴望:在她每天早上睁开眼后,都能嗅到熟悉的烟草气息,最好是有个男人,能坐在炕上,毫无风度的拿手抠着脚丫子。 因为她觉得,那才是人类的生活。 不过有些可惜,无论以后的生活有多么让人向往,这个男人都不会是高飞。 高飞的心里,已经了有了穆天涯的存在,所以她就再也走不进去了。 但是她相信,高飞会让她走进另外一个男人的心中--这是他的责任,也是他的义务,就因为他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他是她唯一的亲人,这是他自己说的。 “以后不许吸烟。” 高飞看到穆天涯看向案几上的香烟后,想了想才说:“没有哪一个男人,喜欢自己的女人吸烟,这一点你必须得记住。” “好,我记住了,以后绝不会再碰一下。” 穆天涯捶了下有些发麻的左腿,问道:“你打算怎么安置我?” “赵娴静觉得,她不会因为你特殊,就改变对你的印象。更何况,你是我的亲人,她是我的属下,我说让你给她继续当秘书,她没有反抗的余地。” 高飞笑着说:“幸好,她也没反抗的意思,而且还悄悄的告诉我说,她发现生产车间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总是会偷看你--所以她觉得,在得到我确定的消息后,她很想当一次红娘。” 穆天涯的脸红了,抬手擦了擦鼻子问:“等你什么确定的消息?” “人家追求你,就是想找个老婆,然后生儿育女。这一点,我得保证人家的幸福,所以在你睡着时,我就已经让人取走了你的血样,等证明你绝对能像正常女孩子那样,能有自己的正常孩子后,赵娴静就会去当红娘了。” 高飞在说出这番话时,没有丝毫的遮掩,就像跟人商量去哪家饭店后喝酒那样。 穆天涯很享受高飞这种口气,这才是亲人该有的谈话方式:“我会是一个好女人的。” “你也必须得是个好女人,替她好好的活着,幸福一辈子。” 高飞抬手,拍了拍她肩膀,站起来走向门口:“天黑了,我得回家吃饭了--以后在方家村,无论你遇到什么麻烦,你都要告诉他们,就说我是你哥,你是我失散多年的小妹。” “哥。” 穆天涯笑了,轻轻喊了一声,随着这个字的出口,浑身都暖洋洋的。 不知道为什么,她又开始流泪。 高飞冲她点了点头,快步走到了门口,开门将要出去时,忽然想到了什么:“哦,对了,你在睡梦中,好像说出了一个地址。我想去看看,你没什么意见吧?” 穆天涯反手擦了把泪水,笑道:“你是我哥,你想去哪儿,我能左右你吗?” “不能,因为我是你哥,可没有哪一个妹妹,能管住像我这么牛比的哥去做什么,哈,哈哈。” 高飞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开心的大笑从门缝中传了进来。 “是呀,你是我哥,那么牛比,我怎么又管得了呢?” 穆天涯缓缓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幸福的叹了口气后,又闭上了眼。 全身心的放松后,她不想再动,只想睡觉。 于是她就睡着了,又开始做梦,梦到沈银冰在问高飞:“你相信她?” 高飞一脸坦然的样子,反问道:“你相信我吗?” “你说呢?” “相信。” “我相信你,跟你相信她,又有什么牵连?” “说不出,但我就是相信她,就像你相信我。” 高飞深吸了口气,在小山包上打了一套像模像样的太极拳,说道:“你以后没事时,最好也学着跟我打拳。我知道,你这种女人看不起打拳踢腿的,你们总是觉得在跑步机上费电,要把就是穿着比基尼去游泳,骑着高头大马提心吊胆的乱跑,才算的运动,其实那些都是有钱人玩出来的花样。” “哼,说这么多没用的。” 沈银冰轻哼了一声时,刚要再说什么时,高飞却抢先说道:“我会去那地方,你的人别乱动。” 第2103章 从此你就是我的人了! 那个地方,自然是穆天涯在睡梦中说过的地方。 三年多来,不管那地方有没有改变,高飞都必须得去看看。 沈银冰知道,所以她想先派人过去:“不行,那地方很可能是个陷阱,你现在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娶到的男人,我可不想你为了这点小事去冒险。” “更正两点。” 高飞收起架势,晃着手腕走下小山包:“第一,是我娶了你,不是你娶了我。第二,我的命并不比别人的高贵多少,所以我不想因为我的事,去让别人涉险。而且最重要的是,也只有我亲自去那儿,才能发现一些什么。” 沈银冰跟在他身边,沉默了片刻后才说:“好吧,那你自个儿小心些,因为我--咳,哦,对了,你觉得黑袍肯定会在二月初二那天出现在鲁秀城,跟廖水粉的订婚婚礼上吗?” “我要是他的话,我就会去。” 高飞抬头看着夜空,叹了口气:“唉,可惜很可惜啊,我暂时不能过去。” “你可惜,是因为廖水粉要嫁给鲁秀城了吧?” 沈银冰的语气中,带有了明显酸溜溜的味道。 高飞侧脸看着她,轻声说:“你不觉得,那个很风光的女人,其实很可怜吗?” “我被人当做华夏最大的一颗毒瘤时,也很可怜啊,所以我现在成了你老婆。” 沈银冰咯咯的娇笑一声,继续说道:“陈果果也很可怜,差点为你死在岭南,所以她给你生了个陈小飞。莫邪征东也很可怜啊,要不是你的出现,她只能活到……” “行了,你别用这些话来讽刺我对廖水粉有什么想法,要是觉得我配不上你的话,你可以休了我啊。” “你觉得我会休你吗?” “前提是,你得找到比我更优秀的男人。” “世界上,还有比你更优秀的男人吗?” “好像--应该没有了吧?” “你最大的优秀啊,就是不要脸,随时都能找出一大堆理由,来哄骗一大帮胸大无脑的漂亮女人!” 沈银冰说出这句话时,高喵喵刚从车内走下来。 相比起初八之前,高喵喵的气质明显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穿着一身职业套裙,踩着高跟鞋每走一步都能扭出让所有女人都嫉妒的风情时,看起来比沈银冰更像老板娘。 抱着必死之心去整顿北山集团,雷厉风行的手段,十数天内就取得的辉煌战绩,彻底地让高喵喵恢复了她昔日第二夫人时的自信,在看到高飞两口子之前,她还觉得有绝对把握,能在沈银冰面前昂首挺胸,彰显自己不一般的存在呢。 可不知道为什么,当她下车刚走了几步后,腰板就莫名其妙的弯了下来,更是不敢跟沈银冰对视,脸上也很自然浮上谦恭的笑容,低声问好:“老板,沈总。” “啧、啧啧。” 沈银冰没有理睬她的问好,只是等高飞点了点头率先进了方家老宅后,才围着高喵喵转了几圈,嘴里啧啧有声。 这明显是在赞扬,可高喵喵却觉得背后发冷,好像被一条毒蛇给盯上那样,赶紧笑道:“沈总,您有什么指使?” “没啥指使,我就是忽然发现,你原来是这样的出色。” 沈银冰走到她正面,这才停住脚步,仔细端详着她那张妩媚的脸:“如果我是个男人,哪怕是犯罪被墙壁,我也会得到你。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冷汗,一下子从高喵喵额头冒了出来。 她现在可是很了解沈总是何许人了,知道这女人表面清纯善良的样子,实则论起阴狠毒辣来,一点也不次于她--其实,唯有阴狠毒辣的女人,才能从沈银冰身上感受到危险。 就像赵娴静,在沈银冰面前除了表示该有的尊敬跟恭顺之外,压根不会有高喵喵当前的心理感受。 “咯咯。” 沈银冰轻笑了一声,问道:“你怎么出汗了呢,是不是穿的太厚了?” “我、我--” 高喵喵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随即低声说道:“沈总,请您相信我,我对老板决没有任何不纯洁的心思,我做梦也没想过,会给您争夺他……我只是想像、像一只喵喵叫的猫儿那样,被主人所喂养,去替主人去捉老鼠。” “哦,你真是这样想得?” 沈银冰脸上的笑容,攸地收敛:“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跟我丈夫之间的关系,就像他所说那样纯洁。因为我很清楚,男人在偷腥后,总是会擦干净扮无辜样的。” “我真没有!” 高喵喵说出这四个字时,忽然就觉得脖子后面更加冷了,本能的双膝跪倒在了地上,哀求道:“沈总,请您相信我,我从没有被老板……” “张开嘴,抬头。” 沈银冰打断了高喵喵的话。 高喵喵只能张开嘴,抬起了头。 沈银冰的手里,多了一颗白色的药丸。 在她发现粉末不好用后,就把忘忧粉做成了药丸状。 那药丸在灯光下,就像雪一样的白,几乎跟沈银冰的手融在一起。 “吃下去。” 沈银冰又笑了,把药丸拿到高喵喵嘴上后,松开了手指。 药丸,很精准的掉进了她嘴里。 毒药。 高喵喵马上就想到了这个词,浑身的肌肉都僵硬起来,她想下意识的吐出来时,那颗药丸却攸地化成一丝甘甜,顺着她的喉管淌了下去。 那叫一个‘入口即化’。 高喵喵整个人,也都傻掉,所有的的生气全部消失,只是傻愣愣的望着沈银冰,觉得眼前那张得意的笑脸,是那样的恐怖。 高喵喵很想告诉她:我的确有你想到的那些想法,可我一直没有得逞,我就想利用高飞,来为我自己做点什么的。你怎么就这样心狠的,毒死我? “这不是毒药。” 沈银冰知道高喵喵在想什么,围着她继续转圈,慢条斯理的样子让人恨不得杀了她:“你应该听说过忘忧粉吧?” 忘忧粉? 高喵喵满是死气的眼神,猛地灵动了起来。 跟了高飞这么久了,她当然听说过忘忧粉,更知道这可是绝对的好东西啊,只要能长年服用,会让女人的皮肤更加的细腻,今年二十来年十八--前提就是,必须得长年服用,每天都得服用,这是大自然赐予女人最好的驻颜美容礼物! 当然了,任何东西都有它的两面性,比方这玩意就有着跟毒品一样的缺陷,那就是上瘾,比戒毒还要让人无法戒掉,绝对是控制别人的必备良药。 沈银冰给高喵喵喂食忘忧粉,仅仅一颗,就把高喵喵推下了爬不上来的深渊,从此后只能按照她的意思去做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沈银冰又说话了,仍旧慢悠悠的:“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看穿你了。你觉得,你能用你的美貌来糊弄我丈夫,就能糊弄我?呵呵,你可知道,我沈银冰所经历的事,是你想都想不到的,任何女人想瞒过我这双慧眼,那都是在开玩笑啊开玩笑。可我,真不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 高喵喵仍旧没有说话。 她知道,从服下忘忧粉的那一刻,她在沈银冰面前,就没有了一点点反抗的余力,她此前残留在内心最深处的那些计划,也被这个女人狠狠刨出来,放在太阳底下暴晒。 她现在,就是个没有灵魂的傀儡,除了逆来顺受之外,再也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不过你可以放心,只要你懂得该怎么做人,我是不会亏待你的,而且我还会……” 沈银冰说着,弯腰低头,在高喵喵耳边轻语了几句。 高喵喵苍白的脸色,立马浮上一抹红晕,下意识的哑声说道:“我不相信--对不起,沈总,我是真的不相信。” “我的话对你来说,就是圣旨,你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 沈银冰站直了身子,淡淡的说:“我这样做,不是因为你长了一副好皮囊,舍不得把你推给别的男人,而是因为你的存在,能我让我们两口子的关系,更加的和睦。毕竟你也知道,除了我之外,那个家伙还有陈果果她们,我必须得让他明白,我才是她唯一的妻子。” 说完这些,沈银冰走向了门口:“起来吧,大冷的天跪在地上,要是把细皮嫩肉的伤了,那可是我的罪恶了。唉,那些国家的女人就是贱,动不动就给人下跪,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沈总说着最恶毒的话,脸上却散发着最慈悲的光泽。 明显看出她精神面貌不一样的高先生,有些纳闷的问:“咋了,看你捡到宝贝的样子。” “没什么,今晚让高喵喵来陪你好好喝一杯吧。” 沈银冰坐在丈夫身边,很温柔的样子。 “为什么要让她陪我?咱们两个一起不就得了?” 高先生随口说着,拿起遥控打开了电视。 “人家从此之后,要做个不喝酒,不吸烟的好太太,你给我记住啊,以后在我面前可不许再吸烟了。” 沈银冰故作娇嗲的样子,让高先生觉得很恶心,懒得再理她。 很快,晚饭上来了,菜肴很丰富,没想到高翠除了会杀人外,做饭的手艺也不错。 正如沈银冰所说的那样,高喵喵小心翼翼的坐在了案几前,伺候他吃饭。 这让高飞很别扭,刚要说什么,沈银冰却抢先夹起一块红烧肉,塞进了他嘴里:“尝尝在我亲自监督下,小翠做出来的红烧肉。” 这么不要脸的话,也唯有高夫人才能说得出。 “嗯,很不错啊,果然有股子格外的香味。” 高先生很配合的吃了下去,又很体贴的给沈银冰夹了一块:“你也尝尝你的辛勤劳动成果呢。” 这两口子,守着我就在这儿秀恩爱,可真够不要脸的,怪不得会成为夫妻--伺候高先生吃饭的高喵喵,望着拿捏出一副享受样子吃肉的高夫人,暗中撇了撇嘴,忽然很想吐。 “呕!” 高夫人刚咽下红烧肉,正要自夸几句啥时,却忽然捂住嘴,扔掉筷子站起来,飞身跑出了门外。 第2104章 沈银冰的苦心! 一个女人在进餐时吃了一块肉后,忽然捂着嘴巴跑出去干呕,这说明了什么? 唯有怀孕了的女人才会有这样的反应。 高先生愣了片刻,随即站起来跑了出去。 他可是过来人了,老婆孩子一大堆,在沈银冰捂着嘴的干呕时,当然明白这是为什么。 没有哪一个男人,不为自己老婆怀孕而欢喜的,这代表着他的辛勤劳动终于要结出累累果实了。 高喵喵才不屑的撇撇嘴,低声说:“真会装啊,装的比怀孕了的女人都像。唉,明明是个没下蛋的小母鸡,却偏偏咯咯咯咯的叫个不停,这世界是怎么了?” 好大一会儿后,高飞才搀着沈银冰,一脸孝子贤孙的模样,从外面走了进来,满脸都是幸福的笑容,沈银冰则一脸的害羞,还温柔的说着:“别看到风就是雨的,也许我就是吃肉后简单的反胃反应呢,这也不能代表着怀孕啊。” “对,对,你说的很对,不过据我观察,你怀孕的可能性很大,毕竟我这些天可没闲着--咳,那个啥,高喵喵,快拿过垫子来,放在那儿。” 高飞吩咐高喵喵把她坐着的垫子拿过来,放在沈银冰坐着的地方后,才扶着她坐了下来,拿起酒瓶子给自己倒了一杯,满脸深情的说:“小冰,谢谢你。” 沈银冰眼眸中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呵呵笑道:“谢什么呀谢,行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想得那些,跟我想的一样,我也想拥有一个我们两个人的孩子,可在还没有确定怀孕之前,最好先别这样,免得到时候我会很失望。” “行,不过今晚我要喝酒,必须要喝醉了,哈。” 高飞哈哈笑着,举杯喝干。 看着一脸兴奋的高飞,跟高喵喵的陪伴下,一杯杯的喝酒,沈银冰心中低低叹了口气:唉,傻老公,你老婆的大姨妈今天中午刚来了,怎么可能怀孕啊,我只是想--唉,为什么这么久了,这破肚子就没动静呢? 高飞还真没想到,高喵喵的酒量原来很大,颇有千杯不倒的意思,喝到最后他脑子都发蒙了,高喵喵的眼眸却是越来越亮。 终于,高性异常的高老板喝醉了,在沈银冰俩人的搀扶下,回到了东厢房,脑袋还一挨着枕头,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喝醉酒的人,不管喝的酒有多么高级,睡觉后都会感到口渴,这是必须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沉睡中的高飞迷迷糊糊睁开眼,坐起来喃喃说着:“水……水呢?” 马上,就有一个杯子递在了他手中。 连拿着杯子的手一起捧在手中,高飞一口气把里面的水全部喝完,再次重重躺了下来,一双滑腻的手就搂住了他的脖子,柔软的身躯带着成熟的女人幽香,爬到了他身上…… 有句老话是这样说的:酒为色之媒。 喝大了的人,在那方面的定力是最差的了,所以更有酒后乱性这一说,更何况高先生跟沈银冰可是名正言顺的夫妻,当她爬到他身上,稍稍做出一点点的挑逗动作后,高飞立即就开始热烈的回应,闭着眼就把她压在了下面。 春节过后,刮南风的时候明显多了。 今晚就是南风。 虽然当下深夜中,草木上还会被披上一层洁白的霜雪,不过南风徐徐吹过时,仍旧带着明显的春天气息。 沈银冰就站在院子里,抬头仰望着天空。 冀南乡下的夜空,遭受现代文明污染的程度,要远远比那些国际大都市低很多,尤其是在子夜时分,天上的星星看起来格外的亮,一轮弯月好像钩子那样,挂在西边上空,就像一只笑眯眯的眼睛。 沈银冰没有笑。 没有哪一个女人,在听到自己丈夫把别的女人给搞得大呼小叫时,还有心情笑出来的--高喵喵这名字,还真是没起错,已经连续叫喊了半个多小时了,除了稍微有些沙哑之外,是越来越嘹亮,甚至引起了老宅外面野猫的共鸣。 高翠、高凌俩人站在沈银冰后面,陪着她,沉默着。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有些傻?” 沈银冰忽然说话了:“要不然的话,我也不会把那个女人,主动送到我丈夫身边了。” 高凌俩人对望了一眼后,老成些的高翠才说:“我只知道,沈总您无论做什么,都有那样做的用意。” “用意?呵呵,对,就是用意。” 沈银冰自嘲的笑了笑,像是在说给自己听,喃喃自语:“说实话,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我发现高喵喵还真是一个人才。听说她以前是北朝的第二夫人,以心机深沉、心狠手辣而著称,更善于蛊惑别人,要不然依着某次帅的老练,也不会被她给蛊惑的走上不归路。” “她失败后,偶然的机会遇到了高飞,并立马抓住了机会,知道唯有牢牢抱住他才会有活下去的希望。” 沈银冰低头,转身看着高翠俩人:“她在高飞面前表现的有多温顺,你们都应该看到了。其实,那只是她的表面现象,或者说是她强迫她自己那样做罢了。曾经堂堂的北朝第二夫人,就算遭受再大的打击,她也不会心甘成为伺候别人的佣人。” “她在找机会,无时无刻不在寻找东山再起的机会,或者说是跳板。” 沈银冰在原地来回的走动了几步,继续说:“而高飞,就是最好的跳板。尤其是她逐渐见识到我们的实力后,更加确定了这就是她最需要的。我们都以为,在任命她成为北山集团总经理后,她会因为自己被当做鱼儿而愤恨,甚至还会趁机联系那些人,里应外合。可她没有,而是表面做出愤恨的样子,却趁此机会采用强势手段,在短短的十数天内,就把剔除了北山集团那些不安定因素。” 哈了一口热气,沈银冰说:“好手段,端地好手段。连我都不得不佩服,她在商场上的才华,丝毫不输给在政治上的,甚至更出色,颇有如鱼得水的意思。我们以为,她在被我们所利用,实际上,她又何尝不是在利用我们呢?” “沈总,您的意思是说,高喵喵从被任命为北山集团老总后,那些悲切的样子,都是装出来的?其实,她早就猜到,那些人就算发动攻击,也不会针对她?” 高凌说话了,很疑惑的样子:“可我觉得不该是这样。只要那些人还有点脑子,就会以为高喵喵是高先生的女人--她没理由不被那些人所重视。” “她有办法,让那些人知道她还不是高飞的女人。” 沈银冰扫了眼高凌,淡淡的说:“虽然这些天来,你始终陪伴在她身边,但你肯定没有注意到,她已经悄悄跟那些人联系过了。不管是撒谎也好,还是哀求也罢,那些人都选择相信了她。所以在她走马上任那一天开始,她就知道她不是目标,这才装做很悲伤的样子,以雷霆手段解决了北山集团的问题。” 如果高喵喵没有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北山集团那些不安定因素给剔除,沈银冰是不会怀疑她还跟那些人有联系的。 理由很简单:一个明知道被当做鱼饵利用,随时都会被干掉的女人,愤怒、继而不再理智肯定是正常的,但绝不会在这种状态下,仍能把该做的工作,做到更好。 愤怒的失去理智的女人,在工作时,不该故意把工作搞的更糟,借此来报复老板吗? 高喵喵却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而是出人意料的把北山集团,在最短的时间内给整顿了,在展现出她在商场上的优秀才能的同时,更让沈银冰起了疑心。 论起耍阴谋等手段来,高喵喵绝对是个出色的高手,要不然也不会把某次帅给送进监狱,可她跟历尽太多磨难的沈银冰相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个档次。 就因为看出高喵喵外表臣服,实则内心不轨,想借着当老总的机会,把北山集团整顿成被她所利用的工具,所以沈银冰才下定决心,给她喂食了忘忧粉。 唯有用忘忧粉来挟持她,彻底把她内心的蠢蠢欲动给打压下去,才能让她乖乖的听话,像狗腿子那样忠心替主人做事--但这还不保险。 最保险的,莫过于让高喵喵成为高飞的女人。 只要她变成高飞的女人,那么她的心态上就会发生变化。 如果把忘忧粉当做是大棒,把高飞当做是甜枣,那么就是标准的给一棍子,再给个甜枣吃了,相信高喵喵再也找不到背叛的理由了。 沈银冰说的这些很深奥,不愿意多费脑子的高凌,听得有些迷糊:“沈总,如果发现高喵喵心怀不轨,干脆直接一刀干掉就是,何必用、用这种手段来笼络她呢?” 沈银冰笑了,有些无奈的笑:“小凌,你以为我不想那样做?我愿意站在这儿,听那个狐狸精叫唤呀?” 高凌正要再问什么时,高翠说话了:“当沈总不方便露面时,必须得有人站出来。北山集团是沈总的根本所在,不能就这样任由那些蛀虫给垮掉。” 正如高翠所说的那样,北山集团对于沈银冰来说,有着不一样的意义,她绝不允许父母的心血,就这样被那些蛀虫给搞垮,但在她无法出面掌控局势之前,必须得找个合适的人选去做这件事。 傻瓜也知道,去主持北山集团工作的这个人,除了有随时被人给干掉的危险外,还必须得有出色的工作能力,不用顾忌那些曾经为北山集团做过贡献的老人,采取雷厉风行的手段清除蛀虫--除了高喵喵之外,就再也没有合适的人选了。 高喵喵的工作能力,获得了沈银冰的认可,这才决定把北山集团交给她。 既然要用她,那么就得打消她的不轨之心,让她绝对忠诚。 既然要打消她的不轨之心,她就被喂食了忘忧粉--现在,还在屋里喵喵的叫着。 头脑有些简单的高凌,很久都没说话,有些头疼。 第2105章 用心良苦! 做出怀孕的假象,让高先生欣喜异常后,就很容易喝醉了。 只要他能喝醉了,高喵喵就能陪他一起困觉。 再然后,该发生的事,就会按照沈银冰的计划,一步步的实现了。 用心良苦。 为了不让父母的心血北山集团垮掉,更为了彻底把高喵喵给笼络住,沈银冰把老公都给搭上了。 听起来很蠢。 可这个世界上,最不缺少的就是蠢货了,而且蠢货在做出某个决定之前,都有必须这样做的理由。 在高飞终于安静下来,重新沉沉的睡过去时,高喵喵就觉得沈银冰很蠢:难道,你不知道姑奶奶对高飞早就垂涎很久了吗,一直没机会泡到他。 不过,当她疲惫的猫儿般蜷缩在高飞怀中时,却慢慢想通了沈银冰为什么要这么蠢。 “原来,我才是那个最蠢的人。明面上,我是让她戴了绿帽子,其实她却用一个帽子,换取了我的一辈子--这是个我跟她之间的交易,哪怕是我死了,她也不会有丝毫的怜悯,因为她觉得,她已经很对得起我了。” 高喵喵苦笑了一声时,嗅到了明显的男人汗臭味,随即就高兴了起来:“但无论怎么样,姑奶奶从此之后也算是高飞的人了。他可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唉,就这样吧,其实给人老老实实的做小,对我来说也不错了啦。” 怀着复杂还又幸福的心情,疲惫异常的高喵喵,在睡着之前还想:高飞第二天早上睁开眼后,发现是我躺在他身边,肯定会吓一跳。得知这一切都是沈银冰安排的,她根本没有怀孕后,肯定会很愤怒。呵呵。 高喵喵没有猜错。 当早上的金色阳光洒在大地上时,还有些宿醉头疼的高飞,低低哼了一声睁开了眼,看着天花板,脑子里什么也不想,就这样看着,就像所有人从睡梦中醒来那样发呆。 虽然是在发呆,不过他也能感觉到有个滑腻异常的柔软身子,正像八爪鱼那样紧紧的缠着他,一只手更是拿着某个玩意儿--睡梦中都舍不得松开,由此可以她是多么的喜欢了。 这女人越来越疯狂了,就像干了三年的荒草地那样,不知道怀孕的女人不能这样吗,看来她也是欢喜的狠了。 想到昨晚酒醉后,曾经跟沈银冰热火朝天的恩爱过后,高先生又得意又担心,扭头看向了怀中的女人。 沈银冰依偎在他怀里,长长的黑色的秀发,遮住了她的脸庞,发出均匀的轻鼾声,就像树藤那样紧紧的缠着他。 有研究表明,女人在睡梦中仍然缠着男人舍不得放开,就证明她没有安全感。 沈银冰就是这个样子的。 她其实不知道,她这种柔弱、需要男人来保护的本能反应,才能最大程度的让男人自豪。 自豪的高先生,伸手撩起了沈银冰脸上的长发,正要习惯性的拿手指,刮一下她的小鼻子时,脸上的笑容却猛地凝固住。 缠着他熟睡的女人,根本不是沈银冰,而是高喵喵。 怎么会是高喵喵? 高飞呆愣片刻,随即一把推开她,霍然坐了起来。 睡梦中的高喵喵,被推开后肯定会被惊醒,但还是很自然的接着缠了上来,睡眼惺忪一副慵懒模样的:“别、别动嘛,让我再睡会儿,累死--啊!” “走开!” 高先生暴怒,一把掀起了被子,让高身无寸缕的自己跟高喵喵,彻底暴露在了空气中。 高喵喵怎么会爬上自己的炕? 沈银冰呢? 就算是打死高飞,他也不相信要是没有沈银冰的安排,高喵喵会出现在这儿! 高喵喵绝对是那种女人中的女人,超级极品,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尤其是身上散发出的浓郁少妇气息,都是很让男人无法自拔的。 可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的高飞,却始终没有碰她,就是因为知道一旦招惹上了她,这个女人就会像蛇儿那样,随着棍子爬上来,靠那层关系来做一些他不希望看到的事。 只是高飞没想到,他那么自律了,沈银冰却主动把高喵喵给送到他炕上来了。 那个愚蠢的女人,这是要做什么? 她什么时候,变的这样大方了,竟然主动把女人往老公炕上塞了? 难道,她脑袋被驴子踢了,还是进水发神经了? 不通知自己,就让高喵喵来伺候自己,这对高飞来说是个羞辱--所以受到羞辱的高先生此时很愤怒,抓起高喵喵的胳膊,就要他把她摔下炕。 “啊!” 高喵喵彻底清醒过来,嘴里发出一声尖叫,抱住了他胳膊:“老板,不是我想这样的!” “是谁?” 明知道是谁指使高喵喵这样做的,高飞还是脱口问出了这句话。 “是我。” 门开了,随着一阵冷风吹进来,沈银冰出现在了门口。 下意识的,高飞、高喵喵俩人同时去抓被子,就是想盖住光光的身子。 不过被子早就被高飞掀到地上去了,所以只能本能的屈起腿子--按说丈夫不该在看到妻子后,做出这种害羞的反应,可谁让旁边还有个别的女人呢? 高喵喵更是藏到了高飞背后,低声抽泣了起来,一副很冤的样子。 沈银冰扫了眼高喵喵,反手关上了房门,淡淡的说:“高喵喵,你该去上班了。” “哦。” 高喵喵赶紧擦了擦手,左手捂在心口,动作很别扭的爬下了炕,开始飞快的穿衣服。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阴沉着脸,拿过柜子上的香烟,点燃了一颗。 最多三分钟,高喵喵就穿戴完毕,踩着高跟鞋来到沈银冰面前,微微弯腰低着头。 沈银冰闪开了房门,高喵喵开门,逃也似的跑了出去:啊,外面的空气好清新啊,阳光,好明媚哦! 再次关上门,沈银冰才来到炕前,把被子从地上捡了起来,盖在了高飞身上,顺势坐在了炕沿上,牵起了他的手:“高飞,你听我解释。” “你没有怀孕,是不是?” 高飞冷笑一声,挣开了沈银冰的手。 “我也很想,但肚子不争气。” 沈银冰垂下眼帘落寞的样子,让高飞心里一软。 他当然很清楚,沈银冰有多么希望怀上孩子,要不然晚上也不会总是所求无度了,毕竟高先生那些姨太都有了结果,她这个正牌老婆却一直没动静,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压力。 不过怀孕这种事,可不是你想怀上就能怀上的,这得需要机遇。 看出沈银冰真心的落寞后,心软的高飞叹了口气:“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做的,因为用不了多久,所有的麻烦都会被解决掉,到时候你就不用再憋在方家村了,想去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我知道,楚扬他们在走时,你们就商量出了完美的计划,可那得需要时间。” 沈银冰吸了下鼻子,抬头看着高飞,低声问道:“你没有发现,高喵喵其实是个人才吗?” 高飞吐了个眼圈,不屑的笑笑:“那又怎么样?” “随着我们家产的越来越庞大,可有能力、够忠心的人才却没几个。梁明、老王、李德才他们碍于自身条件所限制,最多是个守成之人,兢兢业业的没有任何扩展魄力。” 沈银冰说:“本来,陈果果是个不错的人选,王晨也是。可王晨现在已经走了,陈果果有了孩子后,大部分精力都放在抚养孩子身上了,你当前手下除了张涛、赵娴静能勉强一用之外,没有谁能比得上高喵喵了。” 高飞没有说话。 因为他知道,沈银冰既然这样做,就说明她已经看出了高喵喵心怀不轨了,并使出了响应的手段(无疑,把她送到自己炕上,是最重要的笼络手段之一),来彻底收服她为己用。 高喵喵这段时间在北山集团的表现,高飞心里也很赞叹的,更有意想让她长久的给自己打工,为此也是绞尽脑汁的琢磨,把她彻底收服的办法。 只是没等他有所动作,沈银冰就抢先一步下手了。 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内后,高飞才瓮声瓮气的说:“可你该明白,一旦让那个女人的野心彻底苏醒,她就会无法无天的。” “呵呵。” 沈银冰的笑声中,全是不屑的狡黠:“这个问题很简单的,取决于你对她的态度。” “你是说,我不用跟她的实质性关系,把她当做奴才往死里用?” 高飞琢磨了一下,才问道。 沈银冰淡淡的回答:“老百姓有句俗话是这样说的,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她就是你的私人奴才,无论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关系,你都得像个大老爷那样,把她当做毫无地位的奴才,尽可能的榨取她的价值,把她往死里用,却不能给她一点好颜色!” 高飞呆了片刻,问道:“那样,合适吗?” “你担心她会心生不甘,会反抗?” “没有谁喜欢做奴才的。” “可她绝对喜欢,你对她越狠,越不把她当人看,她对你就越忠心,越能干。” “不会吧?” “会的。” 沈银冰用肯定的语气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女人特别的贱。你对她越好,越是把她当菩萨拱着,她越是看不起你。可当你越不把当作人看,去压迫她时,她反而会乖乖的任由你折腾,你偶尔的一次夸奖,她会兴奋好几天的。高喵喵,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她决定给自己起这个名字时,其实就反应出了她的心思。” 高先生彻底的傻掉:“不会吧?” “听我的,准没错,反正就算错了,你也没什么损失,对不对?” 沈银冰说着,双手搂住高飞的脖子,慢慢趴在他身上,闭眼轻声说:“我真的很想要个孩子啊。” “那就要。” 高飞抱住她,一把抱上了炕。 沈银冰仰面看着高飞,眨巴着眼说:“可现在不行。” “为什么?” 高飞皱眉:“你是不是担心现在危险还没有过去,不适合要孩子?” “不是。” “那是什么?” “因为你大姨妈来了,昨天来的。” “让她滚--还是我滚吧。” 第2106章 今天她要出嫁了! 当父母在时,人生是有来往的。 如果没有了父母,那么人生就只剩下了归途。 廖水粉的父母都在,可她却觉得自己已经踏上了归途,甚至都已经看到了那扇门。 在华夏传统传说中,那扇门是酆都城,那条路是黄泉路。 从答应鲁秀城的求婚那天起,廖水粉就踏上了黄泉路。 出身豪门世家的廖水粉,没理由不知道,当所谓的亚特兰蒂斯秘密被逐步揭开后,这个组织在华夏强有力的打击下,还能有继续生存下去的空间。 哪怕是他们效仿沈银冰以往的手段,也无法阻止华夏铲除他们的决心。 当前很安静。 暴风雨来临的前夕,一般都很安静,不是吗? 只要有点脑子的人,这时候都会选择有多远,就躲开鲁秀城有多远。 廖水粉也很想这样做,却偏偏不能这样做,不能躲,还得主动的贴上去,做鲁秀城的媳妇。 没办法,廖无肆跟贺明珠,现在都在人家手中,她这个当大姐的不牺牲,就得牺牲他们两个,还包括廖家没出生的新一代。 所以无论自己最后落到个什么下场,廖水粉都得把所有的苦吞下去,按照鲁秀城的意思去做--今天,就是二月初二了。 安静的日子,应该过的很缓慢才对,为什么却这样快? 就像今天该是鲁秀城跟她的订婚日,可昨晚廖家又收到了他的通知:明天,就是他们结婚的大喜日子了。 订婚,变成了结婚。 这也证明了,鲁秀城已经意识到,他已经没有多少时间能等到订婚后的结婚了。 无论他有什么决定,廖水粉都必须得按照他所说的去做。 没有丁点的选择余地。 按说,像廖水粉这种豪门世家大小姐,就算是再婚,也得举办相当豪华的婚礼才对。 不过很明显,廖家不会这样做。 同样,鲁秀城也不在乎这些。 他只在乎,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廖水粉的丈夫了。 从凌晨两点,廖水粉就坐在阳台上的藤椅上,端着酒杯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发呆。 外面很冷,屋子里面的温度却很适合,哪怕是穿着一袭睡袍,光着脚丫,也感觉不到丝毫的寒冷。 或许,廖水粉的心,也早就凉透了。 “小姐,迎亲的车队已经来了。” 从小把廖水粉看大的王妈,蹑手蹑脚的走到了藤椅后面,低声提醒道:“我们是不是要开门了?” 放下一晚上都没有喝一口的红酒,廖水粉眨巴了下眼睛,吐出一口浊气:“开门吧,该来的,就算是关着门,也挡不住的。” 王妈答应了一声,转身刚要走,廖水粉又问道:“家里都是谁来了?” 王妈犹豫了下,才低声回答:“没有人。” 廖水粉今天要出嫁了,廖家的人不会到场,这本来就是他们事先商量过的。 不是廖家的人不愿意来,是廖水粉不想他们来:廖家地位最重的大小姐要再婚,嫁给某个新秀了,廖家说啥也得兴师动众才行--可一旦这个新秀,是鲁秀城的话,廖家就没必要来人了。 廖无肆两口子还在人家控制中,廖家为此还要赔上大小姐,这对廖家廖家来说绝对是丢人丢到家了,别说是他们不愿意来了,就是廖水粉也不想让他们出现。 既然必须要嫁,那就悄无声息的嫁掉吧,就当廖家从没有有过这个女儿。 只是当时间到了后,廖水粉还是忍不住的问了一句。 听到王妈的回答后,一抹痛苦浮上眼眸,闭上了眼。 沉默了片刻,王妈才说:“昨天傍晚我过来时,老爷,夫人还有你王叔他们,都在哭--尤其是夫人,几次哭着要过来,都被老爷拦住了。” 廖水粉抬手擦了擦眼睛,强笑道:“呵呵,我知道,不用再说了。王妈,去开门吧,记住,先收下我的彩礼,等铁锤从后门离开后,再让他们进来。” “好的,我知道。” 王妈点了点头,重重叹了口气,走出了卧室。 在廖水粉面前,王妈就是一低眉顺眼的老妈子,可一走出屋子,她本来有些佝偻的背,马上就直了起来,混浊的老眼中,也闪着冷森的杀意。 能够成为廖水粉的奶妈,伺候廖家老人的老妈子,绝不是一般人心中的妇女。 如果有人知道,王妈年轻时,曾经在最高警卫局呆过五年,五年内出动任务数十次都不曾出错,那么就会明白她谦卑的表面下,其实是一把锋利的尖刀了。 只是尖刀再锋利,在当前廖水粉所面临的困境前,也得入鞘。 砰,砰砰! 有鞭炮声从门外响起。 谁家来娶媳妇,都会在女方门前放鞭炮的,这是华夏的传统习俗。 当然了,市区内是不允许放鞭炮的,但廖水粉的别墅,却是在郊区的某富人别墅区,完全可以在这儿大放特放的。 王妈走出客厅门口时,就看到别墅外面的路上,停满了车子,从某婚庆公司雇来的豪华车队司机们,都站在车前,嘻嘻哈哈的说着什么,完全不知道他们是在给魔鬼扛活,稍微出点意外,就是车毁人亡的代价。 跟外面不同的是,别墅院子里静悄悄的,石子小路两侧绿油油的草坪,也无法给这个环境增加太大的生气,反而显得更加空荡,萧索,让王妈走在上面,情不自禁生出一种‘风萧萧易水寒’的悲壮。 鲁秀城就站在铁栅栏门口。 他英俊斯文的外表,的确对得起‘一表人才’这个词,只要跟廖水粉站在一起,就会立马演绎另外一个成语:金童玉女。 鲁秀城脸上带着淡然的笑容,怀里捧着一捧玫瑰花,就像所有新郎那样,脸上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色。 鲁秀城身边,还跟着两个男人。 这两个男人跟他年龄都差不多大,也同样长的很英俊潇洒,尤其是笑起来时的样子,更让人一眼看出他们出身不凡,跟那些穿着名牌的豪车司机相比,就是鹤立鸡群。 王妈走到了铁栅栏后门,在扫了鲁秀城一眼后,目光停留在了他身后左边那个年轻人脸上,低低的叹了口气:高家年轻一代的格局啊,还是不怎么成熟啊,要不然高雅也不会出现在这儿了。 王妈又看向了右边,恰好那个年轻人也看了过来,俩人在目光一对时,年轻人笑了笑,主动打招呼:“王妈,多年未见,您老人家依旧这样健壮,真上可喜可贺啊。” “燕东吴,你跟鲁公子在一起,你家里人知道吗?” 王妈淡淡的问道。 早在七八年前,燕东吴就曾经随长辈去廖家作过客,所以他才认识王妈,后者既然出身华夏最高警卫局,也没来由不记住他。 燕东吴依旧笑着,很自然的样子:“知道,那又怎么样?我知道王妈您说这句话的意思,对我很是有些怒其不争啊。可没办法,我要是还有别的路可走,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 “燕家老一辈付出的心血,都已经被你给糟蹋了。” 王妈不冷不热的说着,看向了鲁秀城:“鲁少,我家小姐问了,彩礼有没有拿来?” “这是粉姐唯一的要求,我怎么会不带来呢?” 鲁秀城微微一笑,抬手打了个响指。 一个黑西装大汉,从车里端出了一个传盘,快步走到了铁栅栏前,从上面递了过去。 包括那些司机在内的所有人,目光都集中在了传盘上。 这就是廖水粉索要的彩礼,一本书,样式古朴的书,红色封皮。 书面上,用小楷写着三个字:安归经。 “正品?” 王妈看着书,问了一句。 鲁秀城笑着回答:“从今天起,粉姐就是我妻子了,我要是再拿赝品冒充的话,就是对我一番真情的亵渎,王妈您可以放心,绝对的正品。” 王妈又问:“为什么只有一本?” “一本,就足够代表我对粉姐的心。” “稍等。” 王妈说着,伸手把传盘内的那本书拿了过来,转身快步走向别墅。 别墅内的廖水粉,正在穿婚纱:无论她现在是什么心情,可也无法改变她是新娘的事实了。既然必须得是新娘,那么就得穿婚纱。 廖水粉很清楚的记得,她第一次穿婚纱的时候,那时候她是那样的年轻,漂亮,幸福,仿佛觉得已经拥有了整个世界。 只是那种幸福的时间太短了,短到她来不及享受,韩震就成了小蝶的丈夫。 想到人家现在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儿子,自己却要嫁入虎口,廖水粉就想哭。 “小姐,彩礼拿到了,只有一本。” 王妈双手捧着书,开门走了进来。 廖水粉吸了下鼻子,没有回头:“一本就一本吧,反正我也没有奢望更多。王妈,去交给铁锤吧。” 王妈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到最西边的房间前,还没有抬手敲门,门开了,一个精悍的年轻人走了出来:“王妈。” 王妈把书递给了铁锤:“从暗道走。小姐说了,就算是要死,也要把这本书送到冀南。少爷(廖无肆)少奶奶(贺明珠)能否安然回来,就得看高飞的了。” “明白。” 铁锤是个话不多的人,接过书踹在怀里,转身走进了房间内。 房间不大,只有一张床在西墙根下。 铁锤单手抓住床尾,稍稍用力,床就沿着光滑的地面向后滑行,下面露出了一个黑黝黝的洞口。 铁锤纵身跳了下去--下面就是一条暗道,出口就在别墅后面山坡树林中,伪装的很好。 等铁锤跳下去后,停着急促的脚步声走远后,王妈一抬脚,踢在了床上。 看着床铺回归原先的位置后,王妈才走出了房间。 在王妈拿着那本书走进别墅后,鲁秀城就抬头看着那边的某扇窗户,淡淡的说道:“岑天赐,如果找不回那本书,你就不要回来了。” 端着传盘的西装大汉岑天赐,也没说什么,只是用力点了下头,转身就快步走了。 看着拍在最后面的那辆车子离开后,高雅喃喃的说:“太阳神亲自出马,不成功的话,也真没必要回来了。” 第2107章 失踪六年的一条龙! 廖水粉装扮完毕,在王妈的搀扶下走出别墅时,迎亲队伍又放起了礼炮。 礼炮在半空中炸响,传出老远,哪怕是已经距离别墅十五公里之外的铁锤,坐在车里都能听到。 他知道,小姐要出嫁了,去嫁给一个恶魔。 只是谁也没有能力阻拦,他也不行。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小姐的吩咐,不惜一切代价的,把这本书送到冀南,送给高飞。 铁锤知道,小姐之所以把这本书送给高飞,就是希望他能把少爷、少奶奶都救回来。 他更知道,自己这次出来,能够活着回去,甚至能抵达的冀南的几率,都非常的小。 就在昨晚,他最后一次跟妻子通了电话。 妻子在电话中很惊讶的告诉他说,帐户内忽然多了一千万。 帐户内的那一千万,是廖水粉打进去的,是给铁锤的安家费--无论他能活着,还是死了,并承诺他:如果他牺牲了,廖家也会把他刚刚四个月大的儿子,抚养成人,确保儿子一辈子都会幸福。 这就足够了,足够铁锤冒死拼一把,他本来就出身一个小山村,家里兄弟姐妹五六个,贫困的不行,只要有这一千万,妻子就能代替他孝敬老人,给老人养老送终。 唯一可惜的是,儿子还不会叫爸爸。 不过等他长大后,肯定会在墓碑前喊铁锤爸爸的。 想到贤惠善良的妻子,想到虎头虎脑的儿子,从此之后就再也看不到了,铁锤的心,就像被锥子狠狠扎了一下那样。 “冷静,必须得保持绝对的冷静,要想活着看到妻子,儿子的话!” 深吸了一口气,铁锤用力甩了下脑袋,把妻儿的样子甩出了脑海,强迫自己集中精神。 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要想去冀南,也不是三五条路的,铁锤早就研究过路线,从十数条路线中选择了一条最复杂,最不好走的,来作为逃生之路。 铁锤相信,在他驾车从别墅后山出发后,早就有所准备的鲁秀城,铁定会派人跟踪他,卡住所有的路口,对他围追堵截。 不过铁锤早就有所准备,在离开别墅已经快一个小时了,他马不停蹄的跑,才跑了不到十五公里,就是在绕圈子。 前面的那个路口,是铁锤第三次看到了。 跟前两次那样,路口还是没什么异常--红绿灯的监控设备,也早就被铁锤在昨晚破坏了,再也不用有人利用红绿灯监控来追踪他了。 安全。 铁锤迅速右拐,加大油门往北驶去。 驶出三公里左右后,扭头向后看了一眼,铁锤再次右拐,车子驶上了一条旱路:费时五个小时,才能从旱路离开京华,这就是铁锤早就定好的逃生路线。 四驱越野车在坑坑洼洼的旱路上,丝毫不受影响,带起满天的尘土,速度极快的向前狂奔。 前面十五米左转,向北穿过一片柳树林,再顺着一条东西走向的小河向东,然后再--然后再怎么走,铁锤想不下去了,因为他刚左转,柳树林内就忽然斜刺里窜出一辆车,重重撞在了越野车上。 咣! 随着一声巨响,铁锤就觉得整个世界都崩塌了,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抵挡骤然突来的黑暗,还有剧痛。 一声巨响在郊区内引不起啥人的注意,看到挤在驾驶室内的铁锤,艰难的睁开眼又沉重的闭上后,面无表情的岑天赐才从车子里跳了下来。 遭受重创的铁锤是死是活,岑天赐不会在意,他只是弯腰伸进胳膊,摩梭了一阵后,从铁锤身上找回了那本书。 看了眼经书,完好无损后,岑天赐这才装好,接着手里就多了一把枪。 枪口安装有消音器。 枪口对准了铁锤的脑门,岑天赐嘴角仅仅抿了一下,正要扣下扳机时,却忽然猛地转身,枪口对准了七点钟方向! 砰! 只发出崩簧弹动的声音,子弹就以超过秒速三百里的速度,咻咻厉啸着飞了出去。 几乎是在子弹打出的瞬间,岑天赐就觉得握枪的右手一震,手枪落在了地上。 在他开枪的同时,一颗子弹精准的打在了他的手枪上,了不起的枪术。 手枪被打飞后,岑天赐没有丝毫犹豫,身子猛地向前扑了过去,就像快速旋转前进的足球那样--等他在七八米处腾身而起时,手中已经多了把锋利的短刺! 同时,偷袭他的那个人,也失去了继续开枪的机会。 岑天赐很清楚,敌人偷袭他时,只打他的手枪,却不打他的人,就是想活捉他,从他嘴里问出些什么东西。 但毫无疑问,对方这个愿望注定会落空,除非那个人的近身格斗功夫,也要比他更厉害才行。 有时候,总是有恰到极点的事情发生,比方岑天赐成功扑到偷袭者面前,刚一交手,就骇然发现对方近身格斗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他,甚至还要比他更加快! 砰! 随着一声闷响传来,岑天赐就觉得左肩传来剧痛,使他仰面摔倒在了地上。 如果是在六年之前,他绝对能躲开对方这一拳的。 可在这六年中,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他的脑子、神经、甚至人身的本能反应能力,都有了明显下降。 他很清楚,这是因为他长年总是处在某个虚幻境界的原因。 人总是睡不醒的时候太多,肯定会影响到各方面的反应能力不是? 岑天赐重重摔倒在地上后,还没有腾身而起,一只脚就及时踩在了他脖子上:如果他敢再动一下,这只脚就会毫不犹豫的踩断他的脖子! 岑天赐没有再动,目光从那只脚上慢慢上移,最后才落在了那张脸上。 这是一张很阳刚的脸,只能用‘刀削斧刻、棱角分明’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尤其是那双眼,更是带着冷漠的阴森,就像猎豹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岑天赐。 岑天赐看到了这张脸,然后闭上了眼。 他在闭上眼时,魁梧大汉的眼里,却迅速浮上异常惊诧的神色,右脚抬了起来。 岑天赐没有丝毫犹豫,马上就翻身爬起,跳上了他的车子。 汽车呼啸着冲出了柳树林,扬起满天的尘土。 岑天赐就这样走了,带着廖水粉的彩礼--那本红色封皮《安归经》。 魁梧大汉就像木头那样站在原地,愣愣的望着汽车消失的方向,足有一分钟没有动一下,直到口袋中有手机铃声传来。 他马上拿出手机,接通了电话。 一个淡然的苍老声音,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铁锥,看到那本书了没有?” “看到了。” 叫铁锥的魁梧大汉,刚才还冷漠的眼里,已经全部是尊敬之色了:“但那本书,又走了。” 手机中没有人说话,那个老人明显在等铁锥解释。 铁锥回头看了眼柳树林外面,才说道:“老爷子,追杀铁锤的那个人,是六年前就失踪的那条龙。” “六年前失踪的那条龙?” 被尊称为老爷子的高老头,声音中已经带有了明显的惊讶:“他还活着?” “我没有看错,就是他。” 铁锥语气肯定的说:“只是,他当前的反应能力,比起六年前明显迟钝了一些。” “看来,这六年来,他一直在那个地方,也就能解释他为什么反应迟钝了。” 高老头沉默了片刻,才忽然说:“铁锥,你还记得高飞曾经说过,他被困在冀南河底古墓中时,曾经在花架上找到一个隐藏的很好的打火机吗?” “记得。” 铁锥眼睛一亮:“老爷子,你的意思是说,那时候他就在破军,跟在何秀城身边,但因为某些原因,却一直没有露面。” 高老头却像是在顾左右而言他:“据我所知,华夏九龙王中,论起武力值,高飞、铁屠还有你比较出类拔萃。论起心计,那要数廖无肆,黄龙谢小雯。最不要命的当属白蓉,叶心伤、霍天晴是最为冷静、镇定的。但对自己最狠的,则是那条龙。” 等高老头说完后,铁锥才点了点头,轻声说:“是的,老爷子,你没有说错,他就是最狠的一个人,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要不然,他也不会失踪六年不露面。” “唉,是他自己选择了这条路--黑龙,呵呵,黑龙或许更喜欢黑暗吧?那就让他去吧,他不会让你失望的。” 高老头在那边轻笑了一声,只是笑声更加沧桑。 铁锥没有再说什么,高老头也沉默了下来。 就在铁锥以为高老头会挂掉电话时,却听他又忽然问道:“你确定,你看到的那本经书是红色封皮的?” “是的,就是红色的。” 铁锥肯定的点了点头:“看来,这就是西方安归教,当初从东土复制走的那四本中的一本。这也解释了,本来只有四本经书,为什么却出现了每一本经书会有两套的原因。” “嗯,应该是正品的。” 高老头说:“何秀城为了彰显他对廖水粉的一番真情,还不至于拿着赝品来骗她。最多,也就是再派人夺回去罢了--那个送书的现在怎么样了?” 看了眼还在车里的铁锤,铁锥说道:“只是重度昏迷,还死不了。但我敢说,如果不是我及时出手阻止,他死定了。” “他本来就是对自己狠的人,对别人狠也是很正常的。接下来,你看着处理吧。” 高老头说完,正要扣掉电话时,铁锥却忽然说道:“高雅,是何秀城的伴郎。另外一个,是燕家的燕东吴。” 高老头没有说话,很久后才轻轻叹了口气,电话就被扣掉了。 确定高老头扣掉电话后,铁锥才抬手招了一下。 马上,就有四五个人从树林深处跑了出来,开始抢救被困在车里的铁锤。 铁锥没有管,只是到背着双手走出了树林。 站在旱路上,他抬头望着那岑天赐消失的方向,喃喃的自言自语道:“何秀城,我就不信你看不出,廖水粉现在多么希望杀掉你。唉,你为什么要自寻死路呢。难道,你还想在临死前,为何家洗刷一下耻辱?” 第2108章 廖水粉的婚礼(一)! 迎亲的车队很长,足足有三十多辆车,清一色的国外跑车,就这样排成一线的从十里长街,招摇过市。 京华是华夏心脏所在,这儿聚集了太多有钱、有权的人,但很少有人在结婚时敢这样招摇,一路上鞭炮声几乎没有停止,硝烟弥漫的。 多少年了,没有谁敢私自在京华街头放鞭炮了,尤其是在路过广场时,也没有停止,搞得路人都纷纷驻足猜测,这是谁家公子哥这样无畏,无知。 同时大家也很纳闷:那些执勤的警员,不该来制止这种招摇行为吗? 毕竟在市中心燃放鞭炮,可是违反了治安条例,不但会造成空气污染,更是产生了不良影响,这次要是没人出来管的话,那么下次某人结婚时,是不是也可以这样? 街头上有很多执勤的警员,数辆比平时最少得多了三五倍,甚至还有武警的身影,可所有警员在看到这列车队时,都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 今儿迎亲的新郎背景深厚,没有谁敢招惹他--这是普通老百姓心里的想法,更让大家感到惊奇的是,多达三十多辆的豪车上,只有前面那几辆坐了人,后面的除了司机之外,全都空荡荡的。 这列车队的出现,引起了好多记者们的注意,都纷纷驻足拍摄了起来。 在当今这个某nba球员嫖、娼突发综合征昏迷不醒、他老婆、小姨子却趁机大出风头,性敢写真照片每天都能登上报纸头条的大环境下,京华街头能够出现这样一列牛比的迎亲车队,也绝对是大新闻之一。 只要是记者,实则没理由放过这个新闻。 车队很快穿过了十里长街,向西北方向进发。 等这列车队消失在远方后,那些拍完照片的记者们,正准备离去时,却发现被警方拦住了。 警方的要求很简单:删掉刚才所拍摄的一切照片。 具体是为什么,最好不要问,警方这样要求,可是为了记者本身好。 有聪明些的,就很听话的把照片删除了,可有些脑子僵化的,却瞪起眼睛跟警方谈起了《记者法》,说什么记者是无冕之王,在记录到某一幕特殊事件后,有权把它刊登出去,展现给世人。 就像当年发生在南边的彭某案(就是扶起老太太反被讹诈一事),之所以影响那么大,被世人称为‘华夏国民道德素质滑坡事件’,还不就是多亏了搞宣传的记者们,在其间扮演了无可替代的角色,这才让人们看清了那些摔倒在大街上的老头老太丑陋的本来面目,向善良的世人提了个醒? 好吧,既然你跟警方讲法,那就回局里去好好辩论一番吧--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就有十数个甘心为正义而献身的记者,被警方强制性的请走了。 这种小事,对于鲁秀城来说,就算是看到了也不会管。 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享受风光。 比哥哥何落日、比高飞比任何人都风光的婚礼:你们最多也就是在某酒店大摆宴席啊,有谁敢像我这样,豪华车队穿过十里长街,鞭炮大鸣大放的却没人敢管风光? 开车的是高雅。 鲁秀城跟廖水粉坐在后排。 廖水粉穿着一袭露肩白色婚纱,并没有像别的新娘那样盘头,一头青丝就这样瀑布般的洒落下来,只是脖子里戴了一条珍珠项链,除此之外就是素面朝天了。 很清秀,素面朝天的本色。 上车后,鲁秀城就一直看着她,目不转睛好像永远也看不够那样。 廖水粉面色平静,甚至嘴角还带着淡淡的笑意,就像不知道她在被鲁秀城欣赏那样,微微侧脸看着外面的风景,动也不动。 鲁秀城慢慢伸出手,牵起了廖水粉的左手。 廖水粉本能的挣了一下,就不再动了。 “粉姐,你高兴吗?” 鲁秀城低声问道。 廖水粉没说话,眼眸都没有动一下,直到鲁秀城问到第三遍时,才幽幽叹了口气,扭头看向了他,眼神闪烁:“你说呢?” 鲁秀城的回答,却是风马牛不相及:“在我的记忆中,你真正走进我心里的那一年,我才十三岁,上初一。那一天你跟随父母去我、去何家做客,你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那时候,你的脸上还满是青涩之气,纯真的就像天上的雪莲。” 鲁秀城的眼睛看向左上方,明显是在回忆:“当我看到你后,我的心里就有个声音在呐喊,说我要追你,娶你做妻子,你就是我的,无论怎么样也跑不掉。” 廖水粉笑了:“呵呵,我早就忘记这些了。不过现在我可以告诉你,如果当初我知道,我竟然能给你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我真该把这张脸给毁掉才对。” “晚了,已经晚了。” 鲁秀城笑眯眯的说着,抬起右手揽住了廖水粉的肩膀:“现在,别说你把脸毁掉了,哪怕你是个老太婆,我也会娶你的。” 廖水粉黛眉皱起,看着鲁秀城,沉默很久才低声说:“你该知道,我已经嫁过人,被婚姻伤害过,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把这辈子过完。我不想再嫁给任何人,我就想一个人--何秀城,如果你真的在乎我,那就该让我幸福,尊重我的意愿。” “有人说,男人要是真爱一个女人,那就想方设法的让她幸福,只要她能幸福,宁肯做任何事,其中就包括在远处默默的祝福她。” 鲁秀城并没有更正廖水粉称呼他为何秀城,看向车子前方,脸上带着有些诡异的笑容:“可我才不会那样傻。我就是觉得,既然我喜欢你,那就该千方百计、甚至不择手段的得到你才对,干嘛要站在远处祝福你?那样,也太傻了些。” 廖水粉的声音有些冷:“是啊,你就是这样一个人。正因为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我,所以才在走上末路时,拉着我一起去死。” “呵呵。” 鲁秀城轻笑了一声:“这有什么不对吗?世人都知道,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是华夏文明史上最璀璨的代表作之一。这样的瑰宝应该流传万世才对,唐太宗李世民干嘛要把它带到坟里去?还别就是因为太喜欢它了,哪怕是死,也要带走。既然华夏史上最伟大的君王之一都那样做,我为什么就不能效仿呢?” (野史记载,唐太宗李世民临死前有两件事放不下:第一,就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必须得給他陪葬。第二,就是武媚娘--本来小武跟《兰亭集序》一样,都该被唐太宗陪葬的,可小武却抢先一步跑出去出家,这才躲过一劫,有了后来的大周朝。) 听鲁秀城把唐太宗都搬出来后,廖水粉就知道俩人之间实在没啥好谈的了,就算被他慢慢揽在了怀中,可固执的扭头看向了车窗外,闭上了嘴巴不再说话。 车子很快就出了闹市区,车速加快,向西北方向而去。 看来鲁秀城特意布置的‘新房’,就在远郊某处。 廖水粉还知道,就算鲁秀城故意的招摇过市,相关部门最多也就是在暗中追踪、监视,也绝不敢靠近,避免发生血腥事件。 “我知道你恨我,希望现在我就死了。” 鲁秀城把车窗玻璃往下落了一点,还是很冷的风灌进来,让廖水粉感到有些冷,下意识的往他怀里钻了一下,但接着就离开了,淡淡的说:“希望终究是希望,很少有能成为现实的。” “我会死的。” 鲁秀城忽然说到,语气很认真。 廖水粉愕然一下,回过头看着他,也认真的问道:“什么时候?告诉我一声。如果你自己去死险情孤独的话,那么我可以陪你。但我有个条件,那就是得让无肆夫妻平安回去。” “你甘心陪我一起去死?” “跟你一起死,这可能就是我来这个世界上的宿命吧?” “可我希望你能好好的活着。真的。” 鲁秀城的语气,越发的诚恳。 廖水粉的眼神,慢慢浮上了讥讽之色,重新扭过了头。 鲁秀城轻声说:“等我们举行完婚礼后,廖水粉跟贺明珠,很快就能安然离去的--如果可能的话,明天,最迟明天早上八点,你也会安然无恙的回到廖家。” 廖水粉猛地回头:“什么意思?” 鲁秀城却笑了笑,松开廖水粉,后脑靠在座椅上闭上了眼,不再说话。 他们两个人在后面说话时,前面开车的高雅始终一言不发,脸上带着优雅的笑容,很有些大局在握的样子。 这个人,已经彻底的堕落了。 鲁秀城结婚的新居,在西北远郊的一座风景度假别墅内,别墅门口有很多身穿正装的男女,大多数都是外国人,个个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仿佛今天是他们大喜的日子那样。 车子停下,一个身穿黑色礼服,头发斑白却容颜妩媚的少妇,缓步走了过来,给廖水粉打开了车门,伸出了右手。 廖水粉优雅的扶着她手,拎着婚纱款款下了车。 可能是因为不想污染这边的清醒空气吧,没有再燃放鞭炮烟花等东西,就是时下年轻人结婚时常用的小钢炮,打彩纸的那种,砰砰不断的响声中,五颜六色的碎纸屑纷纷落下,风一吹,就飘出老远。 鲁秀城下车时,所有人都开始鼓掌,大声说着祝福的话。 一条猩红色的地毯,从门口一直铺到别墅门前。 “廖小姐,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阴金花。” 虚虚搀扶着廖水粉走上红地毯的妩媚少妇,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轻声说道:“咱们以前就曾经见过了。” 廖水粉看了她一眼,摇头说:“我从没有见过你。” 阴金花咯咯一声轻笑,说道:“不知道廖小姐,你还记得冀南的河底古墓吗?” 冀南的河堤古墓之行,对于廖水粉来说就是噩梦一般的存在,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那时候她所体会到的绝望,恐惧,以及对银婆婆的恨意。 “你就是银婆婆?” 廖水粉停住了脚步。 第2109章 廖水粉的婚礼(二)! 很多人都觉得,廖水粉最痛恨的人,绝对是鲁秀城。 但当阴金花主动坦白她的身份后,老天爷才知道这才是最让廖水粉痛恨的人。 河底古墓比噩梦还要恐怖的经历,就是银婆婆为讨好鲁秀城而策划的。 那时候,也正是阴金花说服了鲁秀城:既然廖水粉一点都不在乎你,是死是活就随她去吧,能够死在高飞手中,也是她最好的下场了。 鲁秀城算计廖水粉,只是为了得到她。 阴金花的行为,却是要把她推上死路--不一般的死路。 所以严格的说起来,阴金花才是最值得廖水粉去痛恨的那个人。 感受到廖水粉强烈的恨意后,阴金花并没有在意,只是稍微用力,强行搀着她继续前行,咯咯娇笑着低声说:“我知道,你恨我胜过恨所有人。甚至,在秀城向你求婚时,你都已经想好了。” “我想好了什么?” 廖水粉知道自己就算再怎么恨阴金花,希望她去死,也是白搭的,只能被她搀着走。 “你会找个合适的机会,比方在今晚的洞房花烛夜,你会跟秀城谈条件,声称他要想得到你的心,除服把我杀死。” 阴金花脸上,依旧带着迷人的笑容。 廖水粉用力咬了下嘴唇,没有说话。 事实上,她心里的确是这样想的,尽管她也知道,鲁秀城是绝不会答应她的条件,她现在只是被迫嫁给他罢了,说难听点就是个玩物,别以为嫁过来就能端起少奶奶的架子,做这做那的。 阴金花也知道,所以才更加得意的笑着,轻声说:“不过我劝你,最好是死了这条心。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我在少爷的心目中,有多么重要的地位。” 廖水粉扭头向后看了一眼。 鲁秀城在高雅、燕东吴等人的簇拥下,就跟在她后面十几米外,一脸的神采飞扬,笑声很大,也很爽朗,看得出他非常高兴。 “你最多也就是他手下最得力的走狗罢了,充其量外加一个保姆身份,还能有多重要?” 廖水粉回过头来后,冷哼了一声。 “你说的不完全对。我不但是看他长大的保姆,是他最得力的手下,还是他的女人。” 阴金花顿了顿,声音更低,却很清晰,重复道:“嗯,就是他的女人,目前他唯一的女人。” 冰冷的感觉,一下子让廖水粉打了个激灵,还伴随着恶心的症状。 “所以,秀城永远都不会把我怎么样。我跟你说这些,就是想告诉你,就算你嫁给了她,可在这个家里,我才是真正的女主人。你,只是他的一个目标罢了。等他终于实现目标后,才会发现目标不过如此,相比起我来说,差了不止一点半点,很快就会厌倦你--那时候,就是你忽然暴病身亡的时候了。” 阴金花压低声音说话时的声音,就像是毒蛇在吐信子。 廖水粉张嘴,却觉得嗓子发干,说不出一个字来。 “我跟你说的这些,你可以去告诉秀城。不过我觉得,他是不会在意的,因为他很清楚,谁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女人。” 阴金花说到这儿时,笑着提醒道:“廖小姐,哦,不,得叫夫人了。夫人,请注意脚下,我们该上台阶了。” 别墅客厅到大门的距离很远,足足有三百米左右,所以才能让阴金花说出她所有的心里话。 从成为鲁秀城的女人,爱上他的那一天开始,阴金花就不希望他再接触别的任何女人。 他是她的,只能是她的,这是谁都不能改变的。 哪怕是鲁秀城的亲生父亲黑袍出现,命令她解开了种在鲁秀城身上的青人蛊,让他恢复了自、由身,来迎娶廖水粉。 一辈子,阴金花都不曾敢违抗过黑袍的意愿。 可这次,她为了爱情,用实际行动,勇敢的发出了自己的声音:秀城就是我的,除了我之外,谁都别想染指他,谁都别想命令我离开他,拆散我们! 迫于黑袍的威势,阴金花解开了鲁秀城身上的青人蛊,可以让他自、由自在的跟他所爱的女人在一起--但前提时,这个女人得有命活着,被鲁秀城宠幸。 哪怕这个女人是廖水粉,是鲁秀城从十三岁起就深爱着的女人。 哪怕今天晚上,就是他们俩人的洞房花烛夜。 廖水粉也得死。 死在洞房花烛夜正戏开始之前。 鲁秀城就算再爱廖水粉,好像也不愿意跟一具尸体那个啥吧? 如果他真那样做的话,阴金花觉得可以允许他‘远航’一次,反正很快就会返航,重新回归她温暖的怀抱,就当是满足他十三岁到现在的最大愿望吧。 黑袍控制了阴金花的人,控制了她的思想,却独独控制不了她对鲁秀城的爱……就算黑袍知道是她杀死廖水粉,也不会因此就把她怎么着。 毕竟,她可是黑袍的得力手下,这些年帮着鲁秀城打理破军,更是黑袍回归后最得力的助手,无论犯下多么严重的错误,也都能被原谅的。 阴金花搀扶着廖水粉的手,细腻光滑微凉,让她有种明显的被毒蛇缠着的错觉,迈步走上一个台阶时,终于发出了颤抖的声音:“你、你要杀我?” “其实,早在十七年前,秀城看你眼神中全是狂热的爱意时,你就该死了。你现在已经多活了那么多年,已经赚了。更何况,我觉得你现在就已经心如死灰了,如果不是为了你兄弟,你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儿?” 阴金花搀扶着廖水粉,走进了客厅内:“唉,既然是这样,那我为什么就不能成全你呢?说起来,你该谢谢我才对,因为一个想死的人,对自己总是不好下手。” “谢谢。” 在门口停顿了片刻的廖水粉,对阴金花说出了这两个字。 “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阴金花笑着摇头的样子,很优雅,尤其是在看到门口贴着的那个大红喜字时,眼神更是亮的吓人。 廖水粉也下意识的看了眼那个大红喜字,猛地明白阴金花为什么会有这眼神了:她把鲁秀城迎娶廖水粉的婚礼,当成了她自己的婚礼。 这一刻,她应该盼望很多年了吧? 阴金花今天是新娘伴娘的身份,可在她心里,等会儿跟鲁秀城拜堂的人,是她,不是廖水粉。 别墅客厅的空间不是太大,也就是两百多平米,沙发啥的家具对都已经被搬走了,摆了四桌酒宴,左右各两桌,看来今天的客人不是太多。 客厅正冲着房门的后墙下,放着一张样式古朴的太师椅,上面铺着大红的垫子,这应该是鲁秀城亲生父亲黑袍所坐在的位置。 太师椅的东边侧面,还放着两张椅子。 上方悬挂着很多彩旗,却没有华夏传统婚礼中最常见的红灯笼,倒是一个身穿黑色袍服的外国神父站在太师椅旁边,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圣经》。 非东菲西,不伦不类,气氛诡异,才是这场婚礼的主色调。 随着廖水粉的进屋,一个身穿黑色长袍马褂,面容清秀的中老年男人,从二楼楼梯上缓步走了下来。 两个身穿白色礼服,相貌明媚的女孩子跟在他后面,各自手里捧着一个银盘。 左边那个女人,白发白眉,给这场婚礼增添了更多的诡异色彩。 看到这个女人后,廖水粉很快就猜出了她是谁:来自宝岛的红尘。 另外那个女孩子,不是燕家的邢雅思么? 原来,我听到的那些都是真的,邢雅思果然是出自邪教。 不过,她今天既然敢露面,这就说明那些人开始使用阳谋了--廖水粉心里这样想着,扫了红尘、邢雅思俩人一眼后,目光重新放在了黑袍身上。 不得不说,黑袍绝对是个美男子,比鲁秀城更加的让女人欣赏,尤其是给人的那种居高临下的气质,竟然让廖水粉情不自禁的垂下了眼帘。 黑袍如果换上一身西装,出现在那种高层交际酒会上,绝对会吸引若干贵妇、少女对他频频暗送秋波的。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男人拥有让人嫉妒的气质风度,不但不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失去什么,反而就像沉淀数十年的美酒那样,让人只需轻嗅一下,就会陶醉。 鲁秀城这时候已经快步迎了上去,微微弯腰躬身,喊了一声父亲。 黑袍清秀的脸上,浮上一抹笑容,微微点头缓步走到了太师椅前,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 用目光请示了一下后,神父才抱着圣经转向了廖水粉。 这时候,鲁秀城已经在伴郎高雅的陪伴下,站到了廖水粉左边,很自然的牵起了她左手。 “各位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欢迎你们来参加鲁秀城先生、廖水粉小姐的婚礼。” 神父不但要赐福这对新人,还承担了婚礼的司仪一角色。 简单寒暄了几句后,神父就开始邀请廖水粉的娘家人。 鲁秀城率先看向了楼梯。 廖水粉顺着他的目光,抬头看去,就看到在两个黑西装大汉的‘陪同’下,廖无肆跟贺明珠,从一个房间内走了出来。 “无肆,明珠!” 看到他们两个后,廖水粉下意识的就要走过去,却被鲁秀城抬手拦住了,笑着柔声说道:“粉姐,不要担心,他们没事的。” 廖无肆的脸色苍白,胡子拉碴,头发也乱糟糟的,衣服倒是很新。 一走出房间,居高临下的看到姐姐后,廖无肆脸上立即浮上明显的痛苦之色。 他身为堂堂七尺男子汉,平时又那样的心高气傲,本该是廖家新一代顶天立地的男人才对,可现在却要让姐姐牺牲幸福(生命)来拯救他,他真恨不得现在就死去。 贺明珠牵起他的手,轻轻攥了一下,示意他要保持冷静:她不怕死,却不得不为肚子里的孩子担心。 实际上,要不是担心贺明珠肚子里的孩子,依着廖无肆的狂傲性格,又怎么甘心被人挟持? 宁死,他也不会连累姐姐的。 痛苦的闭了下眼睛,再睁开时,廖无肆已经恢复了平静。 第2110章 廖水粉的婚礼(三)! 在婚礼主持人神父的安排下,廖无肆两口子坐在了黑袍旁边的椅子上。 这两张椅子,就是专门为廖水粉娘家人安排的。 为了表示对新娘的尊重,在廖无肆俩人走过来时,黑袍还特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含笑冲他们点了点头。 贺明珠看都没看他,只是眼神痛苦的望着廖水粉:她曾经是廖水粉的保镖,可现在,她却要廖水粉来牺牲自己,救她。 反倒是廖无肆,这时候好像明白了什么,在黑袍对他含笑点头见礼时,还能笑着回了个点头礼,这才牵着贺明珠的手,双双坐了下来。 随着廖无肆俩人的落座,那些站在门外迎亲的数十个男女,也都坐了下来,三张桌子,最靠里的那张桌子空着。 婚礼没有婚礼进行曲,也没有谁掏红包,甚至没有婚礼上该有的欢笑声,客厅内只回荡着兼职司仪的神父干巴巴的声音。 这次婚礼,说难听点就是不伦不类,说好听点呢,还算是东西婚礼习俗相结合。 既有西方婚礼中神父问新人‘你愿意陪他走完一辈子啥啥’的问题,也有新人共同牵着一根大红绸,弯腰对新郎父亲、新娘兄弟三鞠躬,然后再夫妻对拜的节目。 在新人对黑袍鞠躬时,他右手一抬,捧着银盘的红尘,邢雅思俩人走到了前面。 “这是我祝福你们永结同心的礼物。” 黑袍说话的声音,就像他的长相那样很清朗,实在让人不敢相信,他竟然会是个无法无天的大魔头。 红尘捧着的托盘中,放着一本书。 看到这本书后,廖水粉痛苦的闭了下眼睛。 红色封皮的《安归经》。 这本书,可是她的彩礼。 在她被鲁秀城接出她家时,她就委托铁锤,从暗道中离开别墅,不计一切代价的把经书送到冀南的。 其实廖水粉早就猜到,鲁秀城绝不允许她把书送到冀南,只是她抱着一丝侥幸而已,尽管她也知道,这一丝的侥幸,会让铁锤陷进万劫不复之地。 现在经书就在托盘中,褐红色的封皮上,好像还残留着铁锤的鲜血气息。 经书,是黑袍正式送给鲁秀城的。 鲁秀城恭恭敬敬的先弯腰鞠躬后,才双手捧起那本书,转身交给了身边的伴郎高雅:“多谢父亲。” 黑袍微笑着颔首,又掀起了邢雅思手中托盘上的红绸布。 绸布下不再是书了,而是一块白色的玉佩。 这块白色玉佩样式很古朴,一看就是好多年的古物,也被摩的水润光滑,不过材质却很一般--不管是廖水粉,还是鲁秀城,都是出身豪门,豪门世家这些公子小姐的,基本都有鉴定玉石的眼光,打眼一看,就知道这块玉佩抛却它的历史价值,玉佩本身最多也就是卖三五千块。 不值得一提的一块玉佩,真不明白黑袍为什么会把它跟《安归经》放在一个档次,鲁秀城也不明白。 黑袍拿起玉佩,习惯性的在手里摩梭了起来,犀利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低头缓缓说道:“这块玉佩,是秀城母亲家祖传的玉佩--当年她出事后,何家本想让这块玉佩给她陪葬的,是我偷偷取了回来……这些年,我一直带在身边。” 鲁秀城看着那块玉佩,眼神平静,就像在听讲述别人的故事那样。 “秀城,你的母亲,是我唯一的女人,你,是我唯一的后人。” 黑袍轻轻叹了口气,把玉佩递向了廖水粉,说道:“这块玉佩就送给你了,我相信她在天之灵,也希望你能戴上她的东西,当做传家宝留给你的后人。” 廖水粉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什么,双手接过玉佩,戴在了脖子里。 “很好,能看到你们两个人幸福的走到一起,我想她也该心安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交代。” 黑袍神情落寞的看了眼鲁秀城,这才转身走到太师椅前坐了下来,对神父点了点头,示意婚礼可以继续进行了。 就像刚才那样,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进行,廖水粉就像木偶那样,按照神父的安排,给黑袍、给娘家人敬酒。 最后,神父扯开嗓子喊一声,婚礼结束,新娘新郎入洞房--结果,却有人安排廖水粉、鲁秀城俩人坐在了最靠里的桌子前。 除了他们两个外,黑袍,还有廖无肆两口子也坐在了这张桌子旁,就他们五个人,鲁秀城这个新郎,亲自给大家满查倒水。 “来,随便吃,大家忙了一个上午,也有些饿了吧?” 黑袍左手拿起筷子,对廖无肆笑着说了一句,夹起了一个鲍鱼,放在了他盘子来自。 廖无肆淡淡的道谢:“谢了。” 黑袍笑了笑,又给在座的每个人亲手夹了个鲍鱼,却没说什么,就埋头吃了起来。 廖水粉当然吃不下去,鲁秀城在下面轻轻踢了她鞋子一下,悄声说:“先吃饭,有什么事吃完了再说。” “我不饿。” 廖水粉放下了筷子,看着黑袍:“我只想说话。” “有什么话,就说,现在我们是一家人了,不用拘束。” “让无肆,明珠安全离开。” 廖水粉很干脆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这是你们求婚时,答应过我的条件。现在婚礼结束了,你们也该实现诺言了。你放心,我既然嫁过来了,就是你们鲁家的人,不会再反悔的,因为我很清楚,我如果反悔就是在做蠢事,那是给你们提供大把的机会,去报复我的家人。” 黑袍清秀的脸上,浮现一抹惊讶的神色:“廖先生夫妻是今天婚礼的主角,喜宴还没有结束,这时候就让他们离开,是不是太失礼了?” “我只想让他们安全离开。” 廖水粉重复这句话时,把‘安全’两个字说的尤为重:“别的,我不在乎,也没资格在乎。” “他们什么时候走,都是随他们的意愿,在秀城的婚礼上,是绝不会出现强留客人这一幕不礼貌现象的。” 黑袍脸上带着遗憾:“可我觉得,他们真该等婚宴结束后,最起码这是……” 不等黑袍说完,廖水粉就站起来,一手牵住廖无肆,一手牵着贺明珠的手,转身就走。 坐在其它桌子前的‘来宾们’,都下意识的看向了廖水粉,尤其是阴金花的脸上,浮上了明显诡异的神色,却没有谁站起来阻拦。 黑袍也没有,只是淡淡的说:“秀城,你该去送送客人的。” 廖水粉拉着廖无肆两口子,踩着红地毯几乎是小跑着,冲出了别墅大门。 三辆车,从别墅东边不远的路上出现。 三辆军车,两辆勇士吉普,一辆是运兵卡车。 其中一辆勇士吉普上,夸张的架着一挺重型机枪,卡车上并排站着十数名职业军人,全副武装,老远的看到廖水粉他们出现后,有人低声喝了一句,那些军人马上下场,怀抱着制式微冲,跟随那辆随时准备战斗的悍马,小跑着跑了过来。 “快走,走后,就不要再回来!” 廖水粉松开了俩人的手。 “粉姐,我们一起走!” 贺明珠抬手抓起廖水粉的胳膊,哽咽着说:“他们再厉害,也挡不住职业军人的枪火……” “不行。” 廖水粉打断了她的话,抬手擦着贺明珠脸上的泪痕,低声说:“现在绝不能冲动,要不然我们所做的努力,都会白费。” “是啊,如果你们的人敢踏进别墅大门一步,不但做不了什么,还得承受他的暴怒,到时候,肯定会血流成河的。” 跟随出来的鲁秀城,看了眼跑过来的那些军人,脸上没有丝毫的惧意。 “何秀城。” 廖无肆死死盯着鲁秀城的眼,明明恨的眼皮子都在跳,可偏偏在笑:“在我看来,你永远都该姓何才对,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 “廖无肆,说这些话有用吗?我以后会怎么样,那是以后的事,今天,是我跟你姐姐的大好日子,你要是不想她伤心难过的话,那你们就该聪明的离开,而不是在这儿看着粉姐为你们担心。” 鲁秀城淡淡的笑着,牵起廖水粉的手,柔声说:“我们该回去了,菜都已经凉了。” “粉姐!” 贺明珠抬手要抓廖水粉,后者却摇了摇头:“明珠,好好的保重身体,把孩子安全生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以后,多劝劝无肆,让他不要再杀人了,算是给孩子积德--好吧,车来了,你们该走了。走啊,还愣着干嘛?” “走,我们走。” 廖无肆腮帮子鼓了一下,伸手揽住贺明珠的肩膀,转身就走。 在转过身时,贺明珠忽地失声痛哭起来,哭声凄哀,传出老远。 泪水哗的一下,瞬间布满了廖水粉的脸庞,再也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只是哑声喊道:“记住,去部队住,无论听到什么样的消息,都不要理睬!廖无肆,你一定得记住我说的话,要不然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喊完,廖水粉一把推开鲁秀城,双手捂着脸转身冲进了别墅内。 鲁秀城没有跟上,就站在门口,看着被军人迅速包围起来的廖无肆夫妻俩,上了那辆勇士车,枪口对着他慢慢地向来路退去。 鲁秀城就像没看到那些军人似的,只是站在那儿,目送三辆车很快就消失在了远方,这才轻轻叹了口气,转过了身。 娘家人的离开,让这次婚宴提前结束了。 等鲁秀城走进客厅内时,除了黑袍、阴金花还有廖水粉之外,包括高雅在内的所有人,都已经不在了:别墅后院有扇门,打开那扇门,就是连绵起伏的山脉,荒草齐腰,丛林茂密,哪怕是在冬天,三五十人钻进里面,也很快就消失的。 “金花,你留下照顾少爷、少奶奶,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向我汇报。” 黑袍从椅子上站起来,拿起一张纸巾擦了擦嘴,看着廖水粉:“既然已经结婚了,那就好好享受你的幸福生活,不要胡思乱想,有些事,不是你能左右的。” 廖水粉木木的点了点头,目送黑袍缓步走出了客厅。 第2111章 真挚的爱情! 随着黑袍的离开,刚才还人满为患的客厅内,就只剩下廖水粉、鲁秀城俩人了。 阴金花倒是也在,不过是在院子里,独自端着一杯红酒,在草坪上来回的散步,偶尔看向客厅内跟廖水粉目光接触时,就会阴冷的一笑。 “你不用在乎那个女人,她就是个疯子。” 鲁秀城向外看了一眼,牵起廖水粉的手:“一个活不了多久的疯子。” “她会死?” 廖水粉淡淡的问道。 鲁秀城笑了:“有谁会长生不老?” “可她说,她爱你。” 廖水粉想了想,说:“就在我刚进来时,她就把你们的关系告诉我了,还告诉我说,除了她之外,谁都不能被你所拥有。死的,会是我。” “死人的话,你也会信?” 鲁秀城仍旧在笑,看着廖水粉的眼神,满是疼爱的样子:“我们去新房里坐坐吧。不管怎么样,为了布置我们的新房,我可是很费了一番力气的。” “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好像都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 廖水粉倒是很清楚自己当前所面临的处境,一点异议都没有。 “我娶你,就是想让你知道,我有多么的喜欢你。” 鲁秀城牵着廖水粉的手,走向了楼梯。 廖水粉没有再说什么,很乖的跟着他走上楼梯,来到了二楼最东边的新房。 就像鲁秀城所说的那样,他在布置新房时,真是费了一番心思,大到橱柜,小到一个枕头上的绣花,都是经过他仔细挑选的,尽可能布置出了喜庆、温馨的气氛。 新房空间很大,甚至都比下面的客厅大,除了卫生间、洗澡间卧室等房间外,还有专门的健身房,推开阳台的门,外面更有一个露天浴池。 浴池里的水,还在冒着腾腾的热气,一把粉红色的太阳伞竖在浴池旁边,下面摆着一张白色的餐桌,三把同颜色的椅子,上面有丰富的菜肴,也冒着热气,一看就是刚准备好的。 鲁秀城从衣柜内,拿出了一件黑色的貂皮大衣,披在了廖水粉身上:“我知道你这些天,从没有吃过一次安稳饭。现在是我们的大喜日子,无论怎样,你得收敛那些负面情绪,好好吃一顿。” 看着桌子上的饭菜,廖水粉笑了,带着明显的讥讽:“应该是我们三个人进餐吧?” 桌子上,摆着三套餐具。 “也是金花特殊的日子,当然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吃饭了。” 鲁秀城倒是没隐瞒什么,呵呵笑着回头看去。 廖水粉也回头,就看到阴金花走进了新房。 婚礼进行时,阴金花穿的是礼服,金色礼服,现在却换成了婚纱,依旧是金色的,配上她花白的长发,妩媚的脸庞,性敢的体型,看上去有种妖娆的美。 “咯咯,秀城说的没错,我盼这一天,也盼了很久,望眼欲穿,但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是盼到了。” 阴金花咯咯娇笑着,左手拎着裙裾,右手拿着一个被红绸包着的东西,袅袅婷婷的走到了阳台上面。 此时已经是午后一点多了,虽说春风早就度过了雁门关,可气温还是很冷,鲁秀城这才替廖水粉披上了一件貂皮大衣。 不过阴金花却感受不到一丝丝的凉意,相反她妩媚的脸上,还因为激动而更加的红扑扑,来到廖水粉面前,展开双臂原地转了两圈,金色婚纱就像伞那样飘散开来,给人一种她要乘风而去的优美错觉。 廖水粉冷冷看了阴金花一眼,接着转身走向了太阳伞那边:这个不要脸的邪恶女人,浑身上下竟然就穿着一件婚纱,在转圈裙裾飘洒时,里面啥样子看的清清楚楚,她却丝毫不介意,只是为鲁秀城吞咽口水的动作而得意。 阴金花的确很得意,因为当初她为了控制高飞而种下的青人蛊,在遭到反噬后的痛苦,已经被黑袍给解掉了。 她现在全身轻松,从没有过的,干干净净,从里到外,都是干净的阴金花。 今天,是廖水粉的‘好日子’,更是她阴金花的好日子。 她坚信,随着黑袍主子逐渐从幕后走到明处,对她的倚赖会更重,就算她‘不小心’弄死了廖水粉,最多也就是被主子训斥几句,只要能哄好鲁秀城,她就很有可能名正言顺的成为他妻子。 光明正大的嫁给鲁秀城,是阴金花这些年来最大的愿望。 为了这个愿望,她付出了太多,也等了太久。 不过这算不了什么,只要最大的理想能实现,就算等一万年,那又怎么样? 可能是碍于廖水粉在场,鲁秀城还多少的有些廉耻之心,只是悄悄伸手在阴金花婚纱下抓了一把,就笑眯眯的走到了太阳伞下面。 鲁秀城说的没错,廖水粉这些天几乎没吃过一顿好饭。 现在尘埃基本落定了,她只想好好的再吃一顿,尽管不用去看阴金花,也能感受到她娇笑中明显的杀意。 或许,鲁秀城也不在乎廖水粉会不会被阴金花杀死,他在乎的只是能否娶到她,占有过她罢了。 鲁秀城给廖水粉满上一杯红酒时,她已经喝下了一碗燕窝,看都没看坐在她身边的阴金花。 “慢点吃。” 当廖水粉又去拿牛排时,鲁秀城关心的说:“又不是吃完这一顿,以后就再也没机会吃了,何必这样着急呢?” 廖水粉没有打理他,端起红酒就像喝凉水那样喝了一口,抛弃了平时所谓的淑女气质,就像一个乞丐那样,双手捧着牛排啃了起来,丝毫不介意汤汁滴落在貂皮大衣上。 “唉,真是无趣啊。” 阴金花叹了口气,摇着头端起杯子,对鲁秀城说:“秀城,还记得你对我的承诺吗?” “当然记得。” 鲁秀城也端起杯子,把右手伸了过去--他们当着廖水粉的面,恩爱异常的连喝了三杯交杯酒。 三杯酒下肚后,阴金花脸红的更加诱人,看着鲁秀城的眼眸中,仿佛有水要滴出来那样,最后索性站起来走到他面前,伸手一撩婚纱,坐在了他腿上。 鲁秀城揽住她的腰,在她脸颊上轻轻亲了一口,说道:“先去洗澡,我有话要跟她说。” 阴金花眼波流转:“在哪儿洗澡?” 鲁秀城笑了,回头:“那边不就是浴池吗?” “可是,还有外人在不是?” 阴金花的声音,变的娇嗲嗲起来,满脸的不好意思。 廖水粉冷冷的说:“你就把我当瞎子就好了,再说,我也没心情看你那肮脏的身子。” “呵呵,你这样的态度可要不得。如果以后我们三个人真生活在一起了,我们做为妻子的,应该团结起来,齐心服侍好秀城才对。” 阴金花笑着,在鲁秀城脸上用力亲了一口。 廖水粉啪的一拍桌子,看着鲁秀城冷声说道:“鲁秀城,我有些累了,想去休息,能不能被允许?” “好了,别闹了,快去洗澡吧,我还有话要跟水粉说。” 鲁秀城很恶心的在阴金花屁股上用力拍了一下,接着抱起她转身,扔下了浴池内。 “啊--哟!” 阴金花的故作惊叫声中,水花四溅。 水花溅起来时,鲁秀城斜刺里迈了一步,挡在了廖水粉面前。 水珠溅在了他脸上,身上。 他这个看似很关怀的动作,让廖水粉心中叹了口气,却又莫名其妙腾起一股子哀伤。 她能看得出,鲁秀城绝不单单只是为了占有她,而是真的在乎她。 如果鲁秀城还是姓何,如果他再比现在大六七岁,如果他不认识黑袍,身边没有阴金花,哪怕只是个张耀明那样混吃等死的纨绔--廖水粉也会嫁给他,并认真的跟他过一辈子。 她不缺钱,更不缺赚钱的能力,她只是缺少一个专心爱她的男人。 以前,她以为韩震是她最终的归宿,可结果人家有了小蝶。 后来,她以为她可以跟某个姓高的家伙,保持着那种见不得光的关系,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也不错,但随着沈银冰的归来,别说是她了,就连陈果果那么强势的女人,不也是去了地下楼兰? 老天爷给了廖水粉所有让世间女人都羡慕的东西,家世、身份、容颜、工作能力等等,却唯独没有给她一份真挚的爱情。 或许给了。 这份真挚的爱情,就在鲁秀城身上。 从刚才鲁秀城怕她被水珠溅到、闪身挡在她面前时,廖水粉就确定了,只是她却无法接受,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浴池内的阴金花,一下水后,薄薄的婚纱就全部贴在了身上,近乎于透明,把她傲人的身躯完全展现了出来。 她也看到了鲁秀城护着廖水粉的动作,眼里闪过一抹嫉恨,但很快就消失了,舒舒服服的泡在热水中,双手放在小腹前,闭上了眼。 反正廖水粉不会活过今晚,又何必跟一个死人争风吃醋呢? 倒是得想个办法,该怎么才能拴住秀城的心,让他彻底忘记廖水粉。 水温很高,甚至有些烫手,不过这样的温度在露天地里却是最合适的,身子随着涟漪一起一伏的,全身肌肉彻底的放松,一阵舒适的困意很快就袭来,让阴金花很想美美的睡一觉。 一觉醒来后,就是新生活的开始。 于是,她就慢慢的睡着了,在鲁秀城、廖水粉的交谈中。 看了眼潜心享受的阴金花,廖水粉裹了裹身上的貂皮大衣,冷冷的说:“有什么话,就赶紧说,我真有些累了,想去休息。” 擦了擦脸上的水珠,鲁秀城坐在了廖水粉身边,拿起桌子上那个被红绸包着的东西,递给了她:“这是你的彩礼,拿好了。” 廖水粉根本不用看,就知道里面包着的是那本红色封皮《安归经》,接过来随手放在桌子上,无声的冷笑着:“还是算了吧。就在今天,已经有人因为它而死了。你还想让它害死多少人?” “这次是真的给你了。早上时不行,因为我答应我父亲,要在婚礼上让这本书出现,所以我才派人拿回来。” 鲁秀城顿了顿,轻声说:“我发誓,这次我绝不会再拿回来了。” 第2112章 能不能叫我何秀城? 廖水粉为什么要这本经书? 那就是因为她得到消息,黑袍,也就是鲁秀城的父亲,很可能就是西方安归教的王者。 据说当初安归教的某任王者,因三宫六院十八路为了几本经书拼杀的你死我活而心痛,随即愤而辞职,带着自己那一路人马去了西方,在那边重新创建了安归教。 西方安归王在走时,把四本经书都复制了一套。 为了确定黑袍是不是西方安归王,最好的办法就是知道他有没有安归经。 所以廖水粉在被鲁秀城求婚时,才要经书做彩礼。 正如荆红命等人所推测的那样,鲁秀城的父亲,真拿出了安归经,从而证明了他就是西方安归教的王者,也确定所谓的亚特兰蒂斯,就是西方安归教。 廖水粉要求铁锤不计生死,也要把经书送到冀南,交给高飞,就是想让他鉴定一下,这本书到底是不是真的。 当看到经书重新出现在婚礼上后,廖水粉就知道不用任何人鉴定,也能证明经书是真的了。 从凌玉公主暴毙身亡后,她辖下的三宫六院十八路,就为了几本经书的归属自相残杀,从而确定这些经书有多么的重要,鲁秀城身为西方安归教的独生子,未来的安归王,他怎么可能会把经书,心甘情愿的交给廖水粉? 别忘了廖水粉是要把经书交给高飞的,而鲁秀城跟高飞,又是誓不两立的。 所以在鲁秀城告诉廖水粉,说这本书就送给她,绝不会再拿回去时,她肯定不会信。 鲁秀城也没打算让廖水粉相信他的话,只是把经书放在餐桌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蒸鱼,很优雅的吃下去后才笑着问:“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个故事?” 廖水粉当然没兴趣,也没心情听鲁秀城讲故事了。 不过看在他此时表现有些反常,又实在无事可做的情况下,还是点了点头:“好吧,你说,我听。” “这个故事,基本都是从金花那儿听来的。” 鲁秀城说着,回头看了眼浴池内的阴金花。 她已经睡着了,脑袋搁在台阶的水枕上,胸脯微微的起伏着,脸上带着幸福的淡淡笑容。 廖水粉也看了她一眼,很突然的有了种错觉,竟然觉得这女人此时就像一个婴孩般那样纯真,忍不住的问道:“她今年,究竟有多大了?” 女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廖水粉也是。 从知道阴金花就是昔日照顾鲁秀城的保姆银婆婆后,就以为她今年至少也得在六十岁以上,可在此时看她的脸面,看她丝毫不输给自己的身材,廖水粉又觉得她最多三十六七岁。 “她二十六岁来我家,那时候我还不到一周岁。” 鲁秀城举起酒杯,冲廖水粉晃了下,自己喝了下去。 鲁秀城今年三十岁了,阴金花比他大了足足二十六岁,也就是说是个接近六十的老女人了--五十多岁的女人,绝对算是个老女人了,可她现在的样子,怎么像个少妇呢,而且还要哭着喊着的嫁给鲁秀城,难道她不知道男人是最喜新厌旧的么? 廖水粉觉得,如果她是个男人的话,只要一想到阴金花已经是个老太婆,哪怕她的容颜再美丽,身材再棒,可要是跟她做那种事,也会感到恶心的。 看出廖水粉微皱起的眉梢间,带有明显的厌恶神色后,鲁秀城只是笑,就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从他懂事那一年开始讲,一直讲到今天的婚礼。 这个故事,足足跨越了二十多年,内容丰富,包括了鲁秀城的幼年时期的幸福生活,十三岁那年被阴金花哄骗上炕,再到后来无法彻底的无法离开她,有多么的渴望能娶到廖水粉,直到他自己的身世大白,黑袍出现。 刚开始时,廖水粉还是漫不经心的听着,毕竟不管是谁落到她当前的处境,又从阴金花那儿看出明显的杀意,基本确定自己活不过明天后,也会有心情听故事的。 但在不知不觉间,廖水粉却被鲁秀城的故事所吸引,忘记了时间在飞快的流逝,天很快就黑了下来,总是本能的配合他所讲的那些,脸上付出愤怒啊、惋惜啊、心痛还有遗憾等等。 “我知道,你在决定嫁给我时,除了廖无肆夫妻被我掳来后,还有就是想借着跟我结婚的机会,搞清楚我的亲生父亲,到底是谁。” 就在廖水粉感觉到冷,下意识的裹了下身上的貂皮大衣后,才发现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今晚京华的夜空出奇的好,天上星光璀璨,空气清新的让人心悸,只是鲁秀城说话的声音,变的沙哑了很多,而且他的面孔在黑暗中,也是那样的模糊不清。 “打开灯吧。” 廖水粉提议道:“我这个人非常喜欢怕黑的。” “你不觉得,在黑暗中听我的故事,会有一种独特的味道吗?” 鲁秀城点上一颗烟,深吸了一口后,就用力咳嗽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廖水粉忽然觉得,鲁秀城的咳嗽声就像一个老头,满是沧桑的疲惫,越咳越厉害,最后甚至趴在了桌子上,没命的抖着肩膀。 这一刻,她忽然觉得鲁秀城其实也很可怜。 女人的慈善心,总是跟她无缘无故的发火那样,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涌现上来。 廖水粉站起来:“那好,就不开灯,可你肯定冷了吧,我去给你拿件衣服,看你咳嗽的这样厉害,可能是感冒了。” 鲁秀城在没命的咳,没有说话。 廖水粉站起来,稍稍活动了几下麻木的双腿,这才快步走进了阳台内。 阳台上的声控壁灯亮了,借着灯光,廖水粉看到墙壁上挂着一件黑色的大衣,顺手摘下来,正要转身出去时--全身却像过电那样,猛地打了个激灵。 借着阳台声控壁灯的光,廖水粉看到卧室炕前有一双眼睛,在模糊的黑夜中,闪动了几下后,这才看到还有个人坐在炕上。 廖水粉一惊过后,本能的张嘴想要问是谁,那个人却抬手挥了一下,示意她不要吭声。 很莫名其妙的,廖水粉听从了他的建议,再次深深看了他一眼,拿着大衣慢慢退出了阳台,来到了外面平台上。 根本不用仔细去看,廖水粉也能感觉到那个人是谁--黑袍,也就是鲁秀城的亲生父亲。 婚宴结束不久,黑袍就走了,现在他又来了,就坐在他儿子的洞房新床上,就像一个无处不在的幽灵那样,不声不响。 鲁秀城的故事,从婚宴结束后一直说到现在,廖水粉听的入迷,已经忘记了时间观念,也不知道黑袍是什么时候来的。 不过她能确定,鲁秀城所说的那些,黑袍都听到了。 这个故事,不但是鲁秀城的秘密,而且更是黑袍的秘密。 像他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允许廖水粉听到他的秘密? 唯一的解释就是,廖水粉很快就会死去。 快要死的人,是没机会泄露这些秘密的。 只是廖水粉现在对于死亡,并不是太在意,最多也就是在退出来时,会感觉后背寒森森的,就像有一条毒蛇在背后,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扑出来那样。 毒蛇没有扑出来,看来黑袍还不想让廖水粉现在就去死。 廖水粉退到外面平台上时,阳台的声控灯灭了,她再看向卧室内,里面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到,不过却能明显感受到,黑袍还坐着炕上,在黑暗中注视着她,倾听鲁秀城接下来的故事。 廖水粉没有告诉鲁秀城,说他父亲就在卧室内听他讲故事,只是把大衣披在了他身上。 大衣落在鲁秀城肩膀上时,他也停止了咳嗽,伸手一把抓住了廖水粉将要缩回的手。 下意识的,廖水粉用力挣了一下,没挣开。 鲁秀城却松开了她,声音更加沙哑的说:“谢谢。” 他是在谢谢廖水粉给她盖衣服。 廖水粉能听得出,他在道谢时是发自内心的,低低的叹了口气,重新坐回到了椅子上,裹了下大衣时看到鲁秀城又低着头的开始点烟,就说:“最好还是不要吸烟了了。” “没事,今晚就吸这些,吸完这一盒后就不吸了,以后永远都不会再吸了。” 鲁秀城吸了一口烟后,再说话的声音洪亮了许多。 廖水粉轻轻嗯了一声,也没在意,看向了浴池,轻声说:“如果你觉得,你不方便谈论你父亲的话,那就不要说了。” 浴池的下面有供热管道,可以让水温长时间保持在人所需要的温度。 随着天黑下来,气温有了明显的下降,浴池上方的热气也更明显了些,只能影影绰绰看到躺在水里的阴金花。 她还在睡觉,很香甜,有轻微的鼾声响起,在寂静的黑夜中,听起来很清楚。 廖水粉觉得,她要是阴金花的话,就不会在终于‘修成正果’时,还能睡得这样香甜,因为肯定会激动,兴奋,愤怒于某个女人还不去死。 当然了,廖水粉是不会提醒阴金花这些的。 尽管她知道自己活不过明天,可也想多活一会儿--人们总是在某些东西即将永远失去后,才会发现它的美好,不是吗? 鲁秀城也回头看了眼浴池,随即笑道:“没什么不方便的。你不就是想知道,我对我的亲生父亲是种什么态度吗?” 廖水粉眼角扫了眼阳台那边,低低的嗯了一声。 “我做过基因化验,确定他的确是我的亲生父亲。” 鲁秀城的语气,从没有过的淡然:“我也能看得出,他很希望我能继承他现在的事业。可如果我能有所选择的话,我宁愿没有他这个父亲。” 抬头看着天,鲁秀城的眼睛在星光下闪着光,喃喃的说道:“我觉得,我该是何家的人,永远都是何家的人。无论别人怎么看我,我都以我是何家的人而自豪。粉姐,我也希望你能把我当做何家的人……我能不能请你,以后提到我时,叫我何秀城?” 廖水粉沉默很久,才轻声说:“我更喜欢你这个名字,何秀城。” 第2113章 一个老头子! 何秀城只想叫何秀城,不喜欢别人称呼他为鲁秀城。 尽管他现在也已经知道,他跟何家一点血缘上的关系也没有,他的亲生父亲,就是西方安归王,一个大魔头。 他做为黑袍的独生子,注定要继承黑袍的全部产业,操纵那股子庞大的力量,在全世界兴风作浪。 如果他愿意,完全可以在华夏,欧洲或者说是美国,再次发动一股子黑死病,让超过三分之二的人死去。 那是魔鬼的力量,那是让全世界都在脚下颤抖的邪恶! 廖水粉觉得,如果把她换成是何秀城的话,肯定会在痛苦之中接过这股子邪恶势力,因为她确定自己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会再痛苦--邪气大涨了,就会彻底压过善良,变成一个狂暴自私的魔头,期望用血腥手段来征服全世界。 所以她为何秀城请她称呼他何秀城时,才会沉默那么久。 她以为,这是何秀城在像他的人性说再见。 等天亮后,何秀城就永远不复存在了,会变成一个恶魔。 而她廖水粉,就是何秀城彻底蜕变成恶魔的见证人。 夜越来越深,气温越来越低了,为了抗寒,廖水粉不得不喝酒。 这次喝的是白酒,何秀城没有喝,只是吸烟,讲述他想讲的故事。 天知道,何秀城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的故事,直到廖水粉困得实在受不了,趴在桌子上睡着时,他还在说。 甚至,在睡梦中,廖水粉都能听到他在不断的咳嗽,还走过来轻轻抱了她一下,在她耳边低声说:“记住,以后不管是对谁提起我,都请叫我何秀城。我是京华何家的子弟,何落日是我大哥,无论我做了什么,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何秀城以后又说了些什么,廖水粉听不到了。 任谁喝了那么多白酒后,都会只想睡觉。 于是,廖水粉就彻底的睡着了。 轰、轰轰! 一阵直升飞机螺旋桨的声音,把廖水粉从睡梦中惊醒。 冷,很冷,全身的血液几乎都被冻凝固了,这就是廖水粉恢复意识后的第一感受。 她慢慢的抬起头,眯着眼看向天上时,金色的朝阳,哗的一下就刺到了她的眼睛,迫使她赶紧闭上了眼,大脑本能的迅速运转了起来:我这是在哪儿? 哦,想起来了,我这是在鲁秀城的别墅中,昨天被迫跟他举行了婚礼,婚礼后听他讲了十几个小时的故事,他最后要求我以后提到他时,请称呼他何秀城。 因为他讨厌姓鲁,哪怕他血脉中流淌着姓鲁的血液。 他姓何,是京华何家的子弟,哪怕做错了很多事,可他永远都为自己姓何而骄傲--何家的先祖,为这个国家,为这个国家的人民立下过汗马功劳,受人尊敬,决不是那些邪恶能比得了的。 接下来呢? 他又说了什么? 忘记了。 阴金花呢? 那个女人不是威胁我说,不会让我看到明天的太阳吗? 那我现在怎么还活着,在听到那么多秘密后。 或者说,我已经死了,这儿是……天上? 天上才会有金色朝阳的。 如果死了后也能看到金色朝阳的话,那活着也就太累了,真该早死的。 可是,为什么却全身发冷呢,冻得受不了,天上不该是温暖如春的吗? 廖水粉仰面朝天过了老大一会儿,期间用力掐了把自己的腿,很疼,证明不是在做梦,也没有来到天上,实实在在的还活着。 她没有被阴金花干掉,她再次看到了第二天的太阳。 她觉得冷,觉得身子麻木,那是因为她在平台上趴在桌子上睡了一个晚上。 何秀城呢? 阴金花呢? 那对男女应该早就去新房中,享受他们的洞房花烛夜了吧? 不过昨晚何秀城讲故事的语气真的很奇怪,后来时,要不是知道他是谁,我都怀疑是在听一个老头子讲故事了--廖水粉慢慢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了黑袍。 黑袍就坐在她对面的椅子上,背对着太阳,就像一尊雕像那样,一动不动。 他的面孔,仍旧那样清秀,满是成功男人的魅力。 他的腰板,还是像昨天在婚宴上那样笔直。 可他的眼神,却没有了昨天的光泽,而是黯淡的就像一颗即将爆炸的恒星,没有一丝丝的生气。 他的头发,眉毛上,都挂着白白的霜雪,穿的衣服还是那样单薄,应该很冷吧? 他怀里抱着一个人。 那个人穿着最时尚的西装,白衬衣,红色领带,只是--为什么却是个老头子? 当一个看上去足有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在穿上年轻人才能穿的衣服时,就会显得很别扭,最起码型号要大了很多,看上去空荡荡的。 最让廖水粉感觉胃部不舒服的是,被黑袍抱在怀中的老头子,就像个刚出生的婴儿那样,蜷缩在他怀中,白发白眉不住的轻抖着,好像婴儿在睡觉那样。 老头子是谁? 黑袍干嘛要抱着他? 廖水粉愣愣的望着前面,目光一会儿落在黑袍脸上,一会儿又看向他怀里的老头子。 黑袍没有说话,就这样抱着老头子,动也不动的像尊雕像。 廖水粉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死气,从黑袍身上,或者是他眼睛内散发出来的,这让她更加不舒服,赶紧挪开目光,看向了他怀中的老头子。 这一次看向老头子后,廖水粉忽然惊骇的发现:老头子看上去很面熟,就像、就像何秀城! 对,就是何秀城。 何秀城如果到了八十多岁时,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人们常说,当男人过了二十八岁这一年后,到老都是一个样子,不会再改变了。 这样说明显有些夸张,毕竟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还是无法跟血气方刚之年的年轻人相同的。 不过既然人们这样说,那么就有这样说的道理,要不然廖水粉也不会看到老头子后,就会以为他是五十年后的何秀城。 “他、他是谁?” 女人在任何环境下都不会消失的好奇心,再次支配着廖水粉问出了这个问题。 黑袍的眼珠动了一下,淡淡的回到宿舍:“昨晚,你还听他讲故事的。” “昨晚我还听他讲故事?” 廖水粉愣住了。 昨晚,她是听何秀城讲故事好不好,从没有见过这个老头子好不好,怎么可能听他讲故事呢? 黑袍怀中的老头子,被两个人的谈话声惊醒了,睁开了眼睛。 人这一辈子,从婴儿开始到老死那天,身体上的部位什么都有可能改变,但唯独眼睛不会变。 所以在黑袍怀中的老头子睁开眼,看向廖水粉时,她就像被一把大锤在脑袋上狠狠砸了一下那样,先是愣怔了一下,随即猛地跳了起来。 因为坐着睡觉的时间太久,廖水粉双腿血脉流通不畅,早就已经麻木了,所以在猛地跳起来时,接着就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可她却像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那样,连声尖叫着:“何秀城,何秀城,他是何秀城!” 黑袍怀中那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就是何秀城。 无论廖水粉对何秀城是什么样的看法,却不能不承认,他表面上就是个玉树临风的帅哥,体型比他哥哥何落日还要魁梧,男人阳刚之气十足,在外人面前总是会给人一种沉稳,正人君子的印象。 就在昨天,何秀城还是那样的,仅仅过了一个晚上,他怎么就会变成老头子呢? 难道说,我在睡觉时,时间就已经过去了数十年? 还是,昨天的一切,都是在做梦,我本来就是老太婆一个,只是在睡梦中回到了从前,等睁开眼时,才发现已近黄昏? 别人总是希望在醒来时,恰好看到老师的粉笔头扔过来,恰好砸到脑门上,可我怎么却是在数十年后? 廖水粉脑子里攸地腾起这些想法时,停止了尖叫声,目光被太阳伞的不锈钢支架所吸引。 太阳伞的不锈钢支架,就像镜子那般的亮,能清晰映出一个人的样子,尽管走样、失真的很严重,可还是让廖水粉看出她没有变老。 她仍旧是梦醒来之前的模样,魅力依旧! 她用力擦了擦眼睛,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伸出了双手。 不错,她还是那样年轻,一双手的皮肤仍旧那样水润光滑,十指纤纤就像葱白,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只是,何秀城怎么会变成了老头子? 廖水粉茫然的抬起头,目光扫过浴池内时,嘴角又是猛地一跳! 浴池内,还漂着个老太婆,比何秀城还要老的老太婆,还是个死了的老太婆。 最恶心的是,这个老太婆身上还穿着一款色彩艳丽的婚纱,光着的双脚,干巴的就像蝙蝠爪子,多看一眼,就让人反胃。 “那就是阴金花。” 黑袍说话了,语气平淡的让人发疯。 “那就是阴金花?” 廖水粉呆呆重复了一遍,缓缓扭头看向了黑袍,看向了他怀中的老头子。 老头子冲他眨了下眼睛,竟然有些调皮的样子,已经干瘪的没有牙齿的嘴巴张开,声音沙哑的像破锣摩擦:“粉姐,你不认识我了,是不是?” 廖水粉闭了下眼睛,再次睁开后,慢慢坐了下来,看着老头子:“你真是何秀城?” “随着科学技术的急速发展,美国某实验室,早在数年前就研制出了一种能让人迅速衰老的药物,翻译过来的名字叫‘银色’,也可能还有别的名字。但无论它叫什么名字,都能让人的细胞,在一个晚上时间自然衰老。” 何秀城说出这些时,混浊的老眼,竟然开始发光,重新焕发了青春的色彩。 猛然间,廖水粉脑海中有闪电划过,嘎声叫了起来:“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曾经听高飞说起过,当初赵娴静要杀他,为赵率报仇时,就曾经用过这种东西!这种毒药,必须得融和在适度的温水中,才能发挥它的效力--你,把毒药,放在了浴池内!” 昨晚,何秀城把阴金花抛进了浴池内。 浴池内的水砰溅起来时,何秀城挡在了廖水粉前面,没事人似的擦了下脸。 第2114章 黑袍之死! 何秀城早就想死了,在知道他原来不是何家的亲生子之后,就想死了。 从懂事那一天开始,无论他历经多少邪恶的事,总有一点没有改变,那就是他从来都是以何家子孙而自豪的。 老天爷跟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他只是跟何落日是亲兄弟,却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弟。 他的亲生父亲,竟然是害死母亲,何家老二的凶手。 他的亲生父亲,用无比肮脏的手段,装扮成何家老二的样子,欺骗了他母亲,生下了他。 何家老二死后,何家就知道了这一切。 不过何家并没有因为他是仇人骨头,就把他怎么着,而是把这段让整个何家都蒙羞的丑事,牢牢压制了下来,把他当做何家嫡子来对待,抚养长大。 何家欠人家的情,也前何秀城母亲的情--那个女人,在自己丈夫死去后,以死殉情。 如果黑袍不再出现,如果没有安排阴金花潜伏在何家,那么何秀城绝对像他哥哥何落日那样,成为华夏有数的青年才俊之一。 身为何家子弟,是何秀城的骄傲。 他无法接受他是个孽种的现实,在看到阴金花暗算何落日的那一刻起,何秀城就想死了。 死亡是可怕的,可它也是干净的洗涤液。 人在活着时,不管做过什么肮脏的事,只要死了后,都会被死亡给洗涤的一干二净,就像他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时。 何秀城非常渴望能变的干净,所以他一直找机会变干净。 终于,他找到了最恰当的变干净的办法,那就是用银水。 他在变干净之前,有两个心愿。 第一,迎娶他十三岁时就喜欢上的廖水粉。 第二,带走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人--阴金花。 现在,他这两个心愿都实现了,他重新变的那样干净,眼神就像婴儿般纯洁,无暇。 看着激动的廖水粉,何秀城又笑了。 他多想,以后还能这样开心的笑下去,只是这已经是他最后一次笑了,因为他能明显感受到,生命随着他的笑容,正在飞逝的远去。 甚至,他都能听到自己身子里细胞衰老时的惨嚎声。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为什么不好好的活着!你可知道,我在答应嫁给你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把自己当做了你的女人!” 呆愣半晌的廖水粉,忽然疯了似的扑上去,把何秀城从黑袍怀中夺了过来,横抱在怀中时,已然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何秀城的身子很轻,也就是六七十斤重,骨头更是脆弱的要命,廖水粉在激动之下紧紧抱住他时,就听到了骨折的声音。 骨折的声音,无疑是很痛的。 何秀城却像是感觉不到,因为他已经被从没有过的幸福紧紧围绕--终于,他被最在乎的女人,心甘情愿的抱在了怀中,像妻子抱着丈夫那样。 能够获得廖水粉的真情,哪怕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哪怕这是由生命换来的,但这一切都值得。 何秀城抬起手,动作很慢很慢的伸出手,看样子要抚摩廖水粉的脸颊。 不过,当他看到他鬼爪一样的手,跟廖水粉娇嫩的脸颊,形成了刺眼的对比后,他马上就放了下来。 廖水粉却及时抓住了他的手,放在了自己脸颊上,痛苦的摇着头,大声的哭泣着。 “粉姐,别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 何秀城说出了他最后一句话。 “知道,我知道,以后跟人提起你时,我会叫你何秀城,是我的丈夫!” 廖水粉痛哭着,心如刀绞那样的疼,低头正要吻一下何秀城时,却看到他的眼珠已经凝固,带着天真的笑意。 何秀城死了。 廖水粉的哭泣生,嘎然而止,唯有泪水始终在哗哗的流淌。 风还在吹,不过却是南风。 南风总是温暖的,在阳光的照耀下,春天的脚步声,从不远的地方传来,每走一步,都能惊醒那些熟睡的小草,舒服的打个哈欠,然后伸个懒腰,绽放出一丝丝的嫩绿。 这个世界,正在春风吹拂下复苏,可有的人却已经死了。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廖水粉才抬起头,看着依旧蹲坐在椅子上的黑袍。 黑袍也看着她,看着她怀中的何秀城。 廖水粉说话了,声音很嘶哑:“这,就是你想看到的?让你的亲生儿子,死在这个春天已经到来的季节中?” 黑袍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何秀城。 “你为什么不去死呢?” 廖水粉向前走了两步,站在黑袍面前,眼神冷酷的就像一只母豹:“你做了那么多的坏事,害死了那么多的人,这就是你活着的目的吗?” 黑袍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眉梢在剧烈抖动。 “你既然用卑鄙的手段生下了他,为他选择了一个你最满意的生长环境,那你为什么不让他好好的活下去,就像我们以前所认识的何秀城那样,健康,阳光,骄傲,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廖水粉咬破了嘴唇,声音更加沙哑:“为什么,非得把阴金花安排在他身边,毁掉他的一生?告诉我,这就是你所希望的吗?说话呀,告诉我!你这个贱人!” 愤怒中,廖水粉猛地抬手,重重抽在黑袍的脸上。 她在抽人时,怀中的何秀城身子往下落,她连忙弯腰,屈膝接住,随后双手把他横抱在怀中,在他后背上轻轻拍打着,就像哄婴儿睡觉那样,嘴里低声唱着什么,然后看也不再看黑袍一眼,转身走向了阳台。 被狠狠抽了一记耳光的黑袍,没有动,就这样坐在那儿,目送廖水粉抱着何秀城离开,亲眼看到她走出了别墅,脚步有些踉跄的顺着马路向东走。 坐在平台上,能看出老远。 黑袍看到,廖水粉走出大约七百米后,一群全副武装的军人,从路边两侧的山坡树林中冲了出来,把她团团簇拥在中间,很快就再次消失在了树林中。 “这就是我想看到的?呵呵,这就是我想看到的?我付出所有心血才希望得到的吗?哈,哈哈。” 黑袍呆愣了足有半小时后,才傻了般的呵呵大笑起来。 傻笑中,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站在了浴池边上,抬头看着太阳。 今天的太阳很刺眼,很讨厌,让他很不爽,却又偏偏觉得,长时间站在阳光下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美好。 咻--咻! 忽然! 有尖锐的子弹破空声,从背后传来。 依着黑袍的本身功夫,完全可以抢在子弹打进他后心之前,及时躲开,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扑到那个敢暗算他的人面前,伸手掐断那个人的脖子! 可他却没有躲,就这样任由子弹,狠狠钻进了他后心,让他就像被铁锤砸了一下那样,猛地张开双臂,身子摇晃了几下,随即一头栽倒在了浴池中。 浴池内,有剧毒,能让人在一个晚上之间,迅速衰老。 如果不能在沾到这些毒水之前服下解药,那么就必须得有高飞那种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这一切,黑袍都没有,所以他在砸进水里面后,就代表着他要死了。 他是西方安归教的安归王,也是亚特兰蒂斯的宙斯王,更是东方流波山的大首领,所谓的美杜莎组织,也只是他所创建的分支组织。 他所拥有的庞大势力,一旦全部运作起来,整个世界都会颤抖。 只要他想,可以随时放出至少两百个以上的红尘道长,用钢爪杀人,像妖魂那样。 他是世界黑暗之王。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一个人,只想永远躲在黑暗的世界中,看着人世间的俗人们自相残杀。 所以他觉得,就算是要死,也要死在最肮脏的地方,比方这个浴池内。 浴池内,还漂浮着阴金花的尸体,毒水温度很高,已经让她的尸体开始膨胀,那么恶心--这正是他最想要的地方,所以他没有躲开来自背后的子弹,甘心被击中后心,一瞬间就死在了浴池内。 黑袍的尸体,慢慢从池水内飘了上来,是仰面朝天的。 他也死了,不过不会再衰老:浴池内的毒药再厉害,可对于死人来说,却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黑袍的眼睛睁的很大,看着蔚蓝的天空,阳光就像一层轻纱,蒙住了他的瞳孔,却遮不住临死前的那一抹笑意。 在生命迅速逝去之前,他就知道是谁在背后暗杀他。 除了高雅之外,还能有谁? 那个骄傲的年轻人啊,当得知亚特兰蒂斯的真相,知道西方安归教的强大实力后,他那双眼睛里就散出了明显的贪婪之色,就像野狗看到了一根肉骨头。 既然他喜欢这根肉骨头,那就給他好了。 黑袍觉得,在亲儿子让他很失望的自杀后,他再活着就没啥意义了,什么王图霸业,都特么的是浮云罢了--这些年,他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的很累,很空虚。 唯有等到最高处的人,才会有这种极度厌恶的空虚感,才会希望重新回到凡尘间,过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心安的就像躺在母亲的怀中,听母亲柔声唱着摇篮歌。 廖水粉的怀抱,浴池内的水,对何秀城父子来说,就是母亲的怀抱。 所以他们两个死的都很满足,安祥,舒服的想叹气。 尤其是黑袍,想到高雅会接替他,成为那股邪恶势力的主人,去遭受他所遭受过的那些磨难,他真的很想狂呼:他,终于找到了最合适的接班人。 何秀城,虽然是他的亲生儿子,却不符合成为那股邪恶势力的主人,就像黑袍一样,因为他们都还有--人性。 很好,高雅是个没有人性的人。 他天生,就是来接替黑袍,掌控那股子庞大的邪恶势力的。 很好,真的很好,我在天上看着你。 黑袍躲在无际的黑暗中,看着高雅带着燕东吴,小心翼翼的走到了浴池边上。 燕东吴双手持枪,对黑袍的尸体不断扣下扳机,直到把子弹都打空后,才松了口气:“呼,他死了。” “呼,他死了。” 高雅也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 呼,我死了。 黑袍在黑暗中飞翔,边飞,边得意的笑。 第2115章 相同的苹果! “怎么样,有什么收获没有?” 看到高飞走进老宅后,沈银冰从屋里快步迎了出去。 高飞脸上满是风尘疲倦之色,一看就知道昨晚一晚上都没有休息,眼睛里全是血丝。 没办法,任谁在几十个小时不休息,长途跋涉上千公里后,都会累成这个样子的。 “没有。” 高飞在沈银冰的搀扶下,快步走进了正厅内,重重坐在了沙发上,伸出舌尖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喝水,渴死了。” 沈银冰连忙給他倒水,怕他烫着,用两个茶杯給他来回的倒腾了片刻,感觉水温合适后,才递给了他。 高飞接过来,抬头像喝酒那样,咕咚咕咚的喝干后,才长长松了口气,脑袋靠在了沙发上,闭上眼喃喃的说道:“的确有那个地方,那是一个深藏在大山下几百米的溶洞,里面有很多我们搞不懂的仪器,不过都被人破坏了,现场一片狼藉,什么也没有。” 按照高飞的原计划,在廖水粉跟何秀城订婚这天时,就预测到黑袍会离开冀南,去京华那边主持订婚仪式。 在跟荆红命他们商量过后,大家都觉得,黑袍会留下人来继续盯梢着他,这个人很可能就是红尘妖道。 一个克隆人,还真没让高飞放在眼里,他有一百八十个以上的办法,能从她眼皮子底下悄悄溜出方家村,按照穆天涯所提供的地址,去寻找那个克隆生命的所在之处。 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把红尘活捉,逼着她说出,哪一个驱魔者才是守护者导火索的秘密,然后再制订解决麻烦的办法。 计划是这样订的,也是这样进行的,高飞很轻松就悄悄离开了方家村老宅--谁也不会猜到,方家老宅后面会有一条暗道,从小山包后的小清河内出来,只需随波逐流半小时,就能彻底离开冀南地界,跟等在那儿的楚扬等人汇合,悄悄奔赴千里之外的那片大山中。 为了确保本次行动的成功,高飞等人都没有携带任何的通讯设备,并成功抢在昨天天亮之前,找到了那个地方。 如果不是穆天涯的情报,高飞觉得就算是让他带人在那片大山中找一辈子,也不会找到那个山洞。 那是个溶洞。 溶洞的入口,竟然是在一棵几人才能搂抱过来的大树树洞中。 当高飞等人走进溶洞内,看到那些设备时,都很惊讶这些东西是怎么运进来的。 不过这种事并不太难猜测--只要时间够用,蚂蚁搬家的方式才是最合适的:就是把所有仪器都拆散成零件,运到溶洞内后再组装起来。 那个连当地居民都没有发现的溶洞,绝对是大自然最得意的手笔之一,石笋、钟乳等东西,看上去是那样的美丽,远远比那些现代化的仪器顺眼多了。 就像从科幻电影中看到的那样,溶洞内有化验室、孵化室,干净的生活区域,甚至还有地下游泳池,健身房等。 孵化室内,有用特殊玻璃制成的小型温室,就是那种里面有人造羊水,充着氧气、营养管道的小温室--那,就是供各克隆人成长的子、宫。 只是高飞等人过去后,里面被孵化的人都已经不见了。 他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了一个蓄水池似的地下室,里面全都是死去的--红尘,脸色都是铁青,一看就是缺氧而死的。 至少有七十个红尘,死去的时间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 这些红尘的皮肤,还像婴儿般那样娇、嫩,有的还没有睁开眼,但体型已经有成年人那样大了。 高飞等人本来以为,就算那些人能克隆红尘,可也得从她幼儿时期开始培养,等到足够的年月份,经过无数次的训练后,才能成为合格品的。 这就足以说明,那些人已经掌握了能够迅速克隆成年人的技术,不用再等待长达二十年,只需十个月的时间,就能让那些红尘成熟。 高飞他们所看到的红尘们,也许再等三两个月,甚至三两天就能瓜熟蒂落了,可现在都死了,足足有七十个,也证明那些人能一次性培育七十个红尘。 那些人杀死这些红尘,把所有的仪器都捣坏,肯定就是察觉到绝密已经泄露,所以才抢在高飞等人赶去之前,把所有的一切都毁掉,然后从容撤退。 “唉,我一直以为,从穆天涯那儿得到这个绝密消息,再神不知鬼不觉的赶去那儿,没有谁会发现的。为此,我们付出了相当大的努力,可谁知道,还是功亏一篑,紧赶慢赶的还是晚了。” 说完这些后,高飞才睁开眼,抓起案几下面的一个苹果,吭哧一口咬去了半截。 可能是太累了,高飞在啃苹果时,手有些发抖。 “我觉得,本次行动不会泄露。” 沈银冰盯着高飞的手,皱眉缓缓说道。 高飞抬起头,强笑了一声问道:“那你怎么解释,我们赶去后却发现什么也没有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那些红尘死亡的时间,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看来,我还是小看了他们。” 沈银冰回答说:“或许,在你们还没有赶去时,有人就下令把那边的克隆人基地给捣毁了呢?” 高飞摇头:“不可能。你是没看到那些死去的试验品,有的真需要几天就能成功了。甚至随同前去的某生物专家也说,至少有十五个以上的红尘,哪怕在我们赶去之前,就像提前剖腹产那样,让她们提前出生,她们就能活下来,在最短的时间内,变成正常人的。” 吭哧一声,高飞右手哆嗦着又啃了一口苹果,才说:“可她们都死了,是缺氧而死,有的红尘手指甲都掰断了,可以看得出她们在死前,是多么希望打开玻璃孵化室逃出来!” “你先别激动。” 看出高飞好像浑身都在发抖后,沈银冰坐在了他身边,把他揽在了怀中,轻轻拍着他的后背,柔声说:“先听我说--就在刚才,我接到了大哥的电话,黑袍,还有何秀城,都已经死了。” 高飞愣住:“死了?” “嗯,死了。” “真的?” “真的。” 沈银冰说:“大哥向来稳重,在没有经过确凿的确定之前,是绝不会这样说的。” “他们,他们是怎么死的?” 高飞的语气中,竟然还带有了一丝失落感,但更多的却是高兴。 他高兴,是因为最大的敌人竟然死了。 失落的则是,为了对付黑袍,他跟楚扬等人,费尽心血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他的计划,做出了大量的准备,可他却死了--这就是你攒足了力气,狠狠打出去后,却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差点把自己诓个跟头那样。 “何秀城是自杀,黑袍,是死在高雅的暗算下。” 顿了顿,沈银冰才说:“或者干脆说,黑袍也是自杀的。要不然依着他的本事,就算高雅策划的阴谋再完美,也休想在背后打死他。” 沈银冰虽然没有见识过黑袍出手,却也知道在白云观时,高飞、楚扬俩人携手,在把他击退,他能被唐鹏一刺斩下右手,那纯粹是疏忽大意。 可就算在遭受断掌重创,黑袍还是逃过了楚扬等人的追捕。 再加上他轻松干掉了杜道长,这就足以证明他是个多么牛比的存在,应该不次于莫邪征东,所以如果不是他不想活下去的话,高雅不可能把他暗算掉。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 沈银冰就把高云华告诉她的那些,详细的叙说了一遍:“黑袍死后不久,高雅等人就大摇大摆的退进了荒山内,大哥带人等了足够俩小时后,才在确定没有爆炸危险后,带人去了别墅。” “你知道何秀城是怎么死的吗?” 沈银冰问道。 高飞摇了摇头,看样子还没有从黑袍父子死亡的消息中回过神来。 “他们是老死的,还有阴金花。要不是廖水粉说他们是老死的,大哥还真不敢相信,那两具好像七八十的老人尸体,就是何秀城、阴金花……” 沈银冰刚说到这儿,高飞猛地抬头:“我知道了,是银色!” “对,就是银色。” 沈银冰说:“当初赵娴静要陷害你时,就是用了银色。没想到,何秀城竟然也找到了这种毒药,并用在了自己身上……不管怎么说,何秀城用他的死,洗清了他的灵魂,这也怪不得廖水粉会那样哀伤他的死。” “黑袍为什么会死,大哥猜测是受到了何秀城之死的刺激,觉得活着再也没啥意思了。” 沈银冰说到这儿后,叹了口气说:“唉,我只是搞不懂,黑袍为什么甘心把他创建的邪恶组织,就这样交给高雅。” 高飞就像傻了那般,把整个苹果连核都吃了下去,吃的一干二净后擦了擦嘴,低声说:“那是因为,他看出高雅坐到他的位置上,能比他做的还要好。” 沈银冰没有再说什么。 依着她的聪明,又怎么可能猜不出黑袍为什么甘心被高雅暗杀? 就像她刚才所说的那样,高飞发现的那个秘密克隆人基地,就是黑袍下令销毁的--他把那些东西销毁,就是不愿意让高雅拥有太多的邪恶力量。 唯有那样,高飞等人,才有可能把新的黑袍(高雅)给消灭。 黑袍死了,可他在黑暗中,也极度渴望能看到,正义跟邪恶之战,会在高雅、高飞兄弟俩之间展开。 那,才是他甘心赴死的主要原因吧?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高飞伸手又去拿苹果,手依旧在抖。 沈银冰看着他,等他张嘴要吃苹果时,忽然问道:“高飞,你是不是在那个克隆人基地内,看到了更可怕的事?” “你说什么?” 高飞呆愣了下,随口问道。 “比方,你在那些红尘的死尸中,发现了……” 沈银冰声音很轻,咬了下嘴唇后才说:“发现了你的存在!” 啪的一声,高飞手中的苹果掉在了地上,在地板上滚出很远。 沈银冰弯腰伸手,又从果盘中拿起几个苹果,扔在了地上。 一个苹果,变成了好几个,看起来都是一个样子。 第2116章 从没有过的恐惧! 高飞在那座大山的溶洞内,不但发现了红尘的克隆人,也发现了更多的他自己。 死了的高飞。 如果人死了后还有灵魂的话,在看到自己尸体时,或许只会淡然一笑,然后飘飘洒洒的该干啥就干啥去了。 死的只是一具臭皮囊罢了,灵魂却是永生的,死后扔下那具躯壳,再去等待新的轮回转世,这本身就是花开花谢般的自然规律,实在是没必要为此恐惧,悲哀什么。 按照佛门所说的那些,躯壳只是灵魂的宿主,离开这具再去别的躯壳,很正常。 可如果一个活着的人,在看到好多死去的自己后,会是一种什么感受? 尤其是看到那些自己,都瞪大双眼好像魔鬼一样的脸色铁青--从没有过的恐惧,到现在都无法让高飞忘记。 就算楚扬等人一再安慰他,告诉他,那些只是一些克隆人,严格的说起来就是一些细胞,或者……碎肉,就是被人利用后,复制成了他的样子,只要本尊在就行了,反正那些高飞都已经死了,没必要再害怕什么的。 高飞当时什么都不说,只是傻楞半晌后就开始呕吐。 沈银冰没有亲眼看到那些高飞的克隆人,却能想象出他现在的心理状态,是有多么的糟糕。 同时也很庆幸,幸亏那些高飞已经死了,如果孵化出来满世界的跑--沈银冰不敢继续往下想,只是把高飞紧紧抱在了怀里,下巴抵在了他额头上,喃喃的安慰道:“别怕,没事的,一切都过去了,这只是一场梦,现在你好好的睡一觉,等醒来后,什么都好了。” 高飞没说话,不过身子已经不再发抖了。 沈银冰看似娇弱的身体,此时爆发出了强大的母爱气息,就像草原上的母狼,在寒冬夜里为自己狼崽,死死跟猎人对峙,哪怕浑身伤痕累累,也决不后退半步。 这就是一种气场,安全的气场。 气场不会因为谁能打敢拼就能增大,它只是一种来自精神上的,哪怕是主人本身再弱小,只要能爆发出这种气场,就能发挥出让漫天的狠戾。 再强大的男人,也有脆弱的时候,也有在受伤后需要安抚的时候,就像现在的高飞,被沈银冰紧紧搂在怀中后,不再颤抖,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从昨天到现在,他始终处于极度恐惧之中,神经紧绷的快要断裂了,感受到沈银冰带给他从没有过的安全后,所有的细胞终于松缓了下来,疲倦,困意就像山一样的压下来,让他不得不睡了过去。 沈银冰始终端坐在沙发上,腰板挺直,左手抱着高飞,右手在他头发上轻轻抚摩着,倾听着他发出的轻鼾声,喃喃的说:“别怕,有我在。你以前总是跟人说,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只要有你在,什么都不是问题。现在你的天塌下来了,你已经承受不住,可我在呀。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两个都得有一个人站出来,对不对?” 时间一分一秒的飞速流逝,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高飞还在沉睡,黑夜已经悄悄的来临,老宅外面那个喧闹的世界,也随着霜雪的降下,渐渐的安静下来。 高喵喵早就回来了,不过没敢进屋。 因为她从门口看到沈银冰抱着高飞后,就感觉出了不对劲,晚饭也没有吃,回到了自己屋子里,坐在炕上发呆。 自从跟高飞发生那种关系后,高喵喵觉得她终于找回了自我,或者说她终于死心塌地了,那就是以后老老实实的呆在高飞身边做事--随着那个晚上的过去,她已经把这儿当做了自己的家。 毫无疑问,高飞就是这个家的男人,也是这个家的顶梁柱。 这几天,只要一想到高飞,高喵喵就会有种特别的充实感,浑身也充满了战斗的力量,更随着身份的改变,在北山集团工作时,表现的越来越强势。 早就有人暗中说高秘书,其实就是高老板的小姨太之一了。 以前听到这些传言时,高喵喵不但不会生气,反而会有些得意,表现的更为跋扈,其实内心却是空落落的,总想甩开这种感觉,逃得远远的,却不知道该往哪儿逃,就是彷徨的茫然。 现在不一样了,每当下属们用异样眼神看自己时,高喵喵不会得意,更不会跋扈,有的只是更加沉稳,本能的把‘主母气势’发挥了出来。 那些下属也明显感觉到了高喵喵的变化,对她的任何指令都只能乖乖去服从。 沈银冰没有看错,高喵喵绝对是那种天生就能领导别人的人,要不然她也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在北山集团创建了自己的威信。 高喵喵很享受当前的这种感觉,希望一辈子都这样下去,让她在自己的精神王国中,做永久的女王。 可是今天晚上,当她看到那个给予她无比信心的男人,竟然很虚弱的被沈银冰抱在怀中后,她却有了种很可怕、也很强烈的失去感。 就是好像在下一刻,高飞就会--死去,再也没有谁保护她,使她重新陷进以往被人追杀的噩梦中。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高喵喵坐在炕沿上,左手托着下巴望着柜子上的梳妆盒,眉头紧皱着:我得去问问。可沈银冰会告诉我吗?会不会训斥我,让我做好自己的事就行,别多管闲事? 吱呀一声响,就在高喵喵胡思乱想时,听到了正厅门开的声音。 接着,轻轻的脚步声传来。 高喵喵马上站起来,蹑手蹑脚的走到虚掩的房门面前,悄悄掀起了窗帘,向外看去。 她看到,沈银冰走到了天井中。 马上,高凌高翠俩人就像幽灵那样,从黑暗中冒了出来:“沈总。” 沈银冰抬起了右手,是一个纸条。 高翠双手把纸条接了过来,借着院子里的灯光仔细看了一遍,就把纸条撕了个粉碎,装进了口袋中。 “记住这个地方了?” “牢记在心。” “好,现在,就是现在,除了高凌之外,调遣所有能调遣的力量,全部去这个地方,去寻找线索,追杀所有曾经在那边呆过的人,无论牺牲多少人,哪怕是追杀到天涯海角,也要把那些人全部干掉。东西,全部焚毁。” 沈银冰的声音不高,却透着比当前气温还要低的冷酷:“贪狼部下任何人,包括十二使者,无论是谁对本次行动有异议,故意拖延或者反抗,全部杀无赦。” “是。” 高翠点头,不再多问一个字,转身就快步走出了方家老宅。 等高翠的脚步声远去后,沈银冰才轻轻吐出一口气,到背着双手在天井中走来走去。 高凌就站在旁边,默不作声。 “小凌,你是不是很疑惑,我为什么不顾一切的动用全部的力量,去追查某件事?” 沈银冰停住了脚步,忽然问高凌。 高凌没有丝毫的犹豫,马上就回答说:“沈总,您是贪狼狼主,无论您下达什么样的任务,我们所有人只需全力去完成,并不需要知道原因。” 顿了顿,高凌才说:“我能看得出,沈总您这次真起了无法压制的杀心。因为……据我所知,自从贪狼成立之后,就从没有动用过全部力量,不惜暴露所有实力,去追查某件事。” 沈银冰刚才下达任务时,说了那么多话,其实就只有一句话是重点,那就是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完成这件事。 这句话的本身,就证明了她现在处于极度愤怒之中,不惜暴露贪狼所有的实力,不计后果,不择手段,一切都以完成任务为主。 就像高凌所说的这样,从来没有那一任狼主,在做某件事时,会不惜暴露所有实力,这样很危险,如果引起当局注意,将面临被全军覆灭的灾难。 不到万不得已,一个合格的狼主都不会这样做。 沈银冰既然下达了这样的命令,那么就意味着某件事,已经让她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威胁,所以这才不计任何后果,也要铲除这种威胁。 高凌很想知道那张纸条上写了什么,可沈银冰既然不说,她就永远不会去问。 “我--算了,你去休息吧。” 沈银冰张嘴欲说,却又摆了摆手。 高凌点头,转身很快就隐没在了黑暗中。 沈银冰站在天井中,抬头望着夜空,很久都没有动,霜雪很快就让她的头发、美貌变白。 藏在门后的高喵喵,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就像高凌那样,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能从沈银冰此时的表现中,敏锐察觉出了事情很不妙,已经到了一个很严重的地步。 她慢慢的放下窗帘后,才站直了身子,歪着下巴皱起眉头,去想自己所有能想象到的危险,却始终想不到有什么危险,能让沈银冰这样如临大敌,高飞却躲在屋子里没有露面。 她只能肯定,高飞出现问题了。 “他到底遇到什么事了?” 高喵喵想到出神处,情不自禁说出这句话时,房门开了。 冷飕飕的凉气催来,让高喵喵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的发出了一声低叫:“啊--沈、沈总,您来了。” 沈银冰走了进来,反手关上了房门:“你都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 听沈银冰问出这句话后,高喵喵就知道瞒不过了,只能垂下眼帘低声说:“对不起,沈总,我只是感觉出了莫名的危险,心里总是砰砰的跳,睡不着。” “你睡不着就对了,我也睡不着。” 沈银冰就像是来到自己卧室内那样,喧宾夺主的走到炕前坐了下来,指着一张椅子对高喵喵说:“坐。” 高喵喵乖乖的坐在了上面,低眉顺眼的就像待审的犯人。 “现在你也算是自家人了,我觉得不该瞒你,你有权知道这件事。” 沈银冰的这句话,让高喵喵眼神一亮,心中一暖,抬头道谢:“谢谢沈总的新任。” 沈银冰没有理睬高喵喵的道谢,轻声问:“你,听说过克隆人吗?” 第2117章 克隆人的野心! “克隆人?” 高喵喵愣了下,随即摇头:“没有,我只听说过克隆羊,克隆技术。” 沈银冰没有再说话,只是看着她。 高喵喵被她看的心里有些发毛,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哪儿说错了,正要再解释一下,她心里就是这样想得时,却猛地打了个寒颤,脱口叫道:“高飞,高飞被克隆了!” 高喵喵的确够聪明,从沈银冰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再联想到她回家亲眼看到高飞的状态,马上就把两件事串联到了一起,确定了沈银冰为什么要发出那样的命令了。 天塌了。 这是高喵喵在猜出真向后的第一反应,甚至觉得比天塌了还要让人恐惧。 她不敢想像,高飞被克隆后的后果,比方现在睡在老宅中的高飞,或许也是个克隆人--那样一来,她刚刚安顿下来的幸福生活,就会马上消失了。 因为从没有过的恐惧,让高喵喵双眼都没有了焦距,脸色也是苍白的吓人。 她没注意到,沈银冰正在死死的盯着她。 默默的等了足有一分钟后,沈银冰才挪开目光,淡淡的说:“你小点说,没必要喊这么大声,让全世界的人都听到。那样,会造成大恐慌的。” “是,是。” 高喵喵连忙抬手捂住嘴,又松开,小声说:“我、我只是太害怕了,没想到真会有克隆人的存在--他们,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做,这是违反全人类生存的愚蠢行为。” “只要能达到目的,谁还会管违反人类生存不生存的?” 沈银冰无声的叹了口气,喃喃的说:“你知道吗,其实在我们身边,就有克隆人的存在。” “谁、谁?” 高喵喵身子颤了一下。 “那个命令你做什么的驱魔者,红尘妖道,就是个克隆人。” 沈银冰黛眉紧皱着,看起来此时心里无比的烦闷,在高飞熟睡过去后,却又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倾诉,这才来找高喵喵:“除了她之外,还有一个人,你或许没见过,但肯定听说过。” 高喵喵没有说话,深吸了几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后,站起身为沈银冰泡了一杯咖啡。 沈银冰拿着小勺子,随意搅和着咖啡:“那个人就是天涯集团方家村分厂赵娴静……” 高喵喵又抬手,掩住了嘴巴:“啊,她也会是克隆人?对不起,沈总,您继续说,我保证不再打断您的话了。” “赵娴静很正常的,不正常的是她身边的秘书,穆天涯。” 沈银冰没有指责高喵喵的大惊小怪,罕见的宽容,等她放下捂着嘴巴的手后,才把穆天涯的真实情况,简单说了一遍。 高喵喵立马被一种被新任的幸福而包围。 毫无疑问的是,穆天涯竟然是高飞初恋女友克隆人的事实,绝对是绝密,不好让人知道的,但现在沈银冰却把这个绝密,告诉了高喵喵。 这不是毫无条件的信任,那又是什么呢? “也正是从她哪儿,我们知道了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在西北那片连绵起伏的大山中,有一个不为世人所知的溶洞。溶洞中,有一个基地。” 沈银冰停止了搅拌咖啡的动作,妩媚的脸庞有了明显的扭曲,嘎声说:“就在昨天凌晨,高飞他们找到了那个溶洞,西方安归教在东土的克隆人基地,发现了很多恐怖的东西。” 高喵喵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什么,只是很紧张,双手十指死劲的搅着衣角。 她知道,沈银冰接下来就该提到最重要的部分了。 不过,根据某个不成文的规定,讲述重大秘密的人,一般在讲到最关键时刻时,就会让人讨厌的闭上嘴了,搞得人不上不下的很难受。 幸好,就在高喵喵以为沈银冰也会这样做时,她却继续说了下去:“就像你所猜测的那样,那是个克隆人的基地。高飞他们赶去时,基地内邪教科学家都已经撤走了,所有有价值的资料、设备,包括‘产品’,也都已经被销毁了。” 高喵喵没理由的松了口气:“嗯,销毁了最好。” 沈银冰没有理睬她,只是喃喃的说:“在一个专门盛放失败品的地方,高飞他们看到了很多红尘妖道的克隆人尸体,还有--高飞。” 咕噔一声,高喵喵听到自己咽了口口水,声音却很沙哑:“都、都死了?” “呵呵,死的只是一些残次品。” 沈银冰竟然能笑出声来,不过声音却在发颤:“根据同去的生物学家们,根据现场设备、残留的那些数据判断,确定除了这些残次品之外,还有至少十个以上的成品--仅仅是高飞的克隆人,最少就有十个以上,已经被提前运出了溶洞。有关专家说,用不了多久,嗯,就是最多半个月,那些存活的高飞,就能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 “他们、他们会像高飞本人那样出色?” 高喵喵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应该是这样。” 沈银冰垂下了眼帘,低声说:“他们的技术,已经到了一个让我们不敢想像的地步,克隆出来的产品,在短短十个月内,就能成熟,不用再像培育穆天涯那样,苦等二十多年,才能发挥威力。” 高喵喵就觉得浑身发冷,尽管暖气片热的烫手,可她冷的连心脏几乎都停止了跳动,舌头也僵硬了,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沈银冰抬起头看着,忽然问道:“你现在想什么了?” 高喵喵呆了下,连忙说:“没想什么,就是--怕。” “你怕什么呀?” 沈银冰故作轻松的抖了下肩膀,轻笑一声:“高飞的克隆人出世后,除了你之外的任何人,都有可能会倒霉,但唯独你没事。” 高喵喵就不明白了,喃喃的问道:“沈总,您这是什么意思?” “我记得高飞跟我说起过,说你是受红尘妖道领导的,对不对?” 沈银冰却是答非所问。 高喵喵茫然的点了点头,实话实说:“是的,她是唯一联系我的驱魔者。” “那么她就是你的上司了,对不对?” “应该、应该算是这样吧,不过那是在以前,我现在已经改邪归正了。沈总,请您相信我,我现在真没有一点外心了!” “你别紧张,我并没有说你有什么叛逆之心。” 沈银冰摇了摇头,说道:“我跟你提起红尘妖道,就是想告诉你,现在我怀疑,在你上司的上司黑袍,还有何秀城死去后,那个基地已经被她所控制了。换句话说就是,被带走的那些产品,都已经被她所用。这一点,连费尽心机才暗算黑袍的高雅,都不一定想到。” 高喵喵一脸傻瓜的样子,盯着沈银冰用力摇了摇头:“沈总,我不明白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高喵喵本人就够聪明了,可她还是没有听懂沈银冰说这些话的意思,这并不怪她,因为她不知道何秀城父子已经死了,高雅,还有燕东吴,现在已经把他们取而代之了。 既然决定对高喵喵说这些了,沈银冰索性不再,卖关子,就把京华那边所发生的一切,都详细说了一遍。 “这一切,都是廖水粉亲自参与的,她亲眼看到了何秀城、阴金花在一个晚上就衰老致死。大哥高云华,更是从望远镜内,看到高雅暗算了黑袍,黑袍甘心赴死。” 沈银冰把这些关键话重复了一遍,最后才说:“现在我们基本可以肯定,黑袍在临死前就得知克隆基地的秘密被泄露了,所以才提前做出了应对,派人销毁了那边的设备,数据,还有那些半成品,只带走了成品。而执行这个任务的人,只能是红尘妖道。” “真正的红尘妖道,也就是你以前接触过的那个驱魔者。” 沈银冰提到这个名字,咬牙切齿的样子有些吓人:“我们也可以把她称之为红尘道长的第一代产品,是思想最成熟的一个。至于出现在香港、出现在何秀城婚礼上的红尘妖道,都只是她的替身--高喵喵,你懂得第一代克隆人,相比起随后的克隆人来说,都具备那些优势吗?” 高喵喵是第一次听到克隆人,哪儿知道第一代的优势? 所以,她只能茫然的摇头。 沈银冰解开了她的疑惑:“因她有足够的成长时间,所以她具备了真正红尘道长百分之七十的正常思维。而第二代克隆人,因为速成等原因,暂且不管身体因素,仅仅是在大脑开发上,智商就低了很多。所以,第二代等产品,缺少了自己的思想。” “我明白了。” 高喵喵经过沈银冰的提醒后,豁然省悟:“沈总,您是说,第一代红尘妖道,也就是驱魔者在被派去执行销毁任务时,她有了私心,并没有按照黑袍的命令,全部消除那些克隆人,而是把至少十个以上的高飞,藏到了唯有她知道的地方,希望能为她所用。” “当一个克隆人拥有正常人的思维能力后,也就会有了私心。再说了,她的本尊前身,本来就不是甘心被奴役的人,说不定早就有了要反水的想法,脱离别人的掌控。” 沈银冰冷笑:“呵呵,借着这个机会,偷偷把十个以上的高飞克隆人留为己用,用不了多久,她就能拥有异常恐怖的实力--至少十个以上的高飞,再加上她本人的克隆人,就算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想到假以时日,红尘能有多么的厉害。” 说到这儿后,沈银冰站了起来:“唉,这才是真正的心腹大患啊。尤其是在唯一奴役她的黑袍死后,她就更加肆无忌惮了,说不定,还会杀死高雅,成为西方安归教的王者。如果我是她的话,我就会这样做。” 高喵喵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站起来跟着沈银冰走到了门口。 “早点休息吧,我没有怀疑你现在对我的忠心,我只是想找个人说说心里话,因为我心里憋得难受,说出来就好多了。” 沈银冰抬手在高喵喵肩膀上拍了拍,这才开门走了出去。 高喵喵站在门后,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第2118章 红尘该不该死? 自从沈银冰看到高喵喵的第一眼,就没有掩饰眼神中的敌意。 更是在发觉她想利用高飞的心思不改后,果断给她喂食了忘忧粉,并把她送到了高飞的炕上,从精神上,身体上,彻底消灭了她所有的不轨想法。 高喵喵知道,依着沈银冰的心狠手辣作风,要不是看出她对高飞还有某些用处,才不会费这么大力气给她喂食忘忧粉,还把她主动推到高飞炕上去--让她从世界上彻底的消失,才符合沈银冰的利益。 所以,哪怕高喵喵现在已经基本确定,她在付出了某些代价彻底获取沈银冰的信任后,可今晚沈总对她的态度,还是让她有些受宠若惊。 沈银冰不但跟她说了好多心里话,更是在临走前拍了拍她的肩膀。 这个动作,无疑是告诉高喵喵:我已经把你当做了姐妹,咱们必须得齐心协力,来抵抗随时都会降临的危险。 毫无疑问,被信任的感觉的确不错。 不过高喵喵却总觉得哪儿不对劲,却偏偏想不出哪儿不对劲。 回到炕前坐了下来后,高喵喵瞪大眼望着天花板,仔细回忆沈银冰跟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她的每一个表情,希望能从中找出不对劲的答案。 高喵喵在绞尽脑汁的想搞清楚某些事时,沈银冰已经回到了正厅内。 高飞仍旧躺在沙发上,身子蜷缩着好像个没安全感的婴儿那样,看起来很是可怜--沈银冰抬手关掉了灯,摸黑走过去,随意坐在了地板上,胳膊搭在了他肩膀上。 应该睡着的高飞,忽然说话了:“都说清楚了?” “嗯,该说的,该做的都说了,都做了,接下来就该等待事情的结果了。” 沈银冰并没有因为高飞忽然说话,就感到惊讶啥的,一双眼睛在温暖的黑暗中,偶尔会闪过一抹亮光。 高飞翻了个身,面对着她:“你怎么确定问题是出在她身上?我觉得,她现在应该很值得信任了。” “我不信任她,从刚看到她,到现在,我都没有信任她。” 沈银冰的声音很低,却带着懒洋洋的味道:“因为我实在想不出,除了她之外,还能有谁让你们白跑一趟。” 高飞说:“穆天涯可以,甚至高凌、高翠俩人可以,因为她们三个人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那个秘密克隆基地。而高喵喵,却不知道。” “穆天涯不会,因为我能看得出,她对那些事情有多么的恐惧,别说是通知那些人了,如果不是我逼迫的话,她想都不会想那些事。至于高凌高翠俩人,她们实在没有通敌的理由。” 沈银冰下巴放在高飞胳膊上,淡淡的说:“高喵喵是不知道这些,也不知道你要做什么。不过这些天,你所做的一切,却都没有瞒着她。只要智商够高,就能从你这些天的准备中,猜出你发现了那个大秘密,从而抢先一步把那边破坏掉。” 高飞想了想,才问:“那你说,高喵喵是怎么把这些传递出去的?是趁着上班外出时?” “不会,除了高凌在明面上跟着她之外,无论是车里,还是她办公的场地,都有足够的监控器在盯着她,哪怕是她在入厕时……” 沈银冰笑了笑,接着说:“她没有任何机会向外传达这些,而且她好像也没理由通敌。所以我就怀疑,在她身上的某个部位,很可能带有监听器。这一点,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高飞也笑了下,说:“你好像是在讲述一个谍战片。” “是不是谍战片,估计很快就有答案了。” 沈银冰抬手捂着嘴,轻轻打了个哈欠,才说:“你总是说我,其实你还不是也怀疑高喵喵出问题了?要不然的话,你在回家后,也不会演的那样吓人了……你知道吗?如果不是你老婆我智商够高,我肯定会被你的样子给骗过了,我是真被吓坏了。如果真有那么多跟你一样的克隆人,到时候他们都出现在我面前,我该跟谁上炕?” 高飞没说话,只是动手。 沈银冰刚吃吃的笑了一声,却又连忙捂住了嘴。 如果让西厢房的高喵喵听到动静,那么两口子今天所演的一切,就成为了闹剧。 高雅可没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他只是很生气,很愤怒:一个不是人类的克隆人,竟然也敢生出要掌控大权的野心,这怎么可以? 当负责接收、破译信息的情报员,低声汇报目标的心率已经进入酣睡状态后,他才转身向外走去。 跟在他身边的燕东吴,紧接着跟了上来,抢先替他打开了门。 门外,是一个装饰豪华的客厅,全套家具、家电都是进口的,只是空间比较小,但布局却很合理,就像缩小了总统套房那样。 如果再打开套房的房门,就能看到公路,不断被甩在后面的公路--这个总统套房,包括里面的电子信息处理室,都在一辆大型厢式货车上。 厢式货车的车厢上,涂有某物流中心的字样,论谁也想不到,这才是黑袍在东土一直使用的办公地点,所有的号令都是从这儿发出去的。 高雅走到沙发前,重重的坐在了沙发上。 侍立在旁边的一个黑西装年轻人,应该是这个移动空间的服务生,马上就给高雅、燕东吴俩人端上了一个托盘,里面盛着两杯红酒。 高雅掂过一杯,很没风度的大大喝了一口,重重放在了托盘上,冲服务生摆了摆手,示意他去一边。 “雅少,我发现你现在有些心急,这可不是好现象。” 看起来更加憔悴的燕东吴,轻轻晃着红酒说:“我们总不能因为从宋慧乔身上,监听到了这些情报,就去怀疑红尘有了私心,那样不理智。” “怎么才算是理智?” 高雅冷哼了一声,看向燕东吴:“黑袍老鬼活着时,你我都亲眼看到他从那个臭女人那儿监听到消息后,马上判断出东土的克隆基地被发现,这才命令红尘抢先一步去销毁那些。” 从高喵喵那边监听到高飞某些不正常反应后,黑袍立即果断的下达指令,严令红尘放下手头所有工作,用最快的速度感到那片大山中,彻底销毁那边的基地,尤其是那些克隆人,绝不能存留一个。 当时他做这些时,高雅、燕东吴都在旁边守着。 当然了,那时候他们还不敢擅自问黑袍,那个基地内的克隆人,都是有哪些人,又有多少等问题。 直到何秀城自杀,黑袍被暗算,他们从高喵喵那边监听到某些信息,尤其是她跟沈银冰的一番长谈后,高雅才知道那个秘密克隆基地内,不但有红尘的克隆人,还有高飞的。 如果红尘按照黑袍的命令,把所有克隆人都消灭的话,那么高雅就不会愤怒,最多也就是感觉可惜,毕竟那么多的红尘,尤其是高飞的克隆体,就这样被销毁没有被利用,实在是很遗憾的事。 可偏偏,他们却从高喵喵那儿,监听到了红尘还带走了至少十个以上的高飞! 这是要干什么? 除了红尘要利用这些高飞来图谋不轨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 难道说,红尘早就看出高雅要算计黑袍,所以才抗命不尊,准备培养自己的实力? 还是说,她这样做就是黑袍安排的? 黑袍早就已经做好了去死的准备,却不甘心大权落在高雅手中,这才刻意给红尘那个命令,就是想通过她的野心,来为高雅培植对手? 无论怎么样,高雅都不能再任由红尘留在这个世界上。 一个克隆人一旦引起主人的怀疑,那就是离死不远了。 至于红尘会不会是冤枉的,她死后,会不会消弱西方安归教在东土的势力,高雅才不管那些--只要卡斯塔博士还活着,那么培育成熟克隆人的技术就在。 到时候,高雅想要多少克隆人,不管是红尘的,还是高飞的,都可以。 嗯,最好是高飞的,克隆至少一千个。 想到一千个高飞被‘投放市场’后,华夏会乱成什么样子,高雅就想笑,狂笑! 当然了,要想培育那么多的高飞克隆体,得需要三五年的时间。 不过时间不是问题,高雅现在还年轻,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 当前最重要的只有两件事:当务之急的,就是干掉红尘,其次,就是把卡斯塔博士带来东土,重新給他找一个秘密基地,开始大肆克隆高飞! 看着高雅英俊的面孔有些扭曲,燕东吴轻轻叹了口气。 高雅眯起双眼,问道:“怎么,你不赞成我的意思?还是觉得,我无法像黑袍那样,有力的掌控西方安归教?” “雅少,你没必要担心我的。” 知道高雅在想什么的燕东吴,苦笑了声说:“如果是放在去年,我或许真有野心,牟取你现在的位置。可现在,就算你主动让给我,我也不会要的。唉,我能感觉到,自从我遭到唐鹏的暗算,被核辐射后,我的身体已经一天不如一天了。靠忘忧粉的支撑,我才能活到现在,可我觉得,我已经熬不到年底了。” 听燕东吴这样说后,高雅眼里的戾气顿时消散了。 燕东吴没有撒谎,他现在的身体状况真的很糟糕,在遭遇强烈核辐射后,全身所有的淋巴组织,都发生了癌变,并用让他绝望的速度,迅速改变着其它正常细胞。 每天服食大量的忘忧粉,虽然能给燕东吴提供所需的营养,但忘忧粉终究只是一种超级营养品,却不能抵抗遭到核辐射的癌变细胞。 黑袍花大价钱来拉拢燕东吴,就是看在他是华夏燕家嫡系子弟的份上,有着不一样的利用价值……只是,还没有等他开发出燕东吴的利用价值,他就死了。 高雅点上一颗烟,沉默片刻后才问:“那你的意思呢?” “我觉得,你要处死红尘,得需要问问赫拉天后的意思。” 燕东吴想了想,才说:“你想成为黑袍,仅仅掌控住了忘忧粉和那两本经书还不行,还得掌控住人心。” 第2119章 不用再煎熬了! 西方世界生存环境逐渐恶劣后,黑袍就想回归东土。 他觉得,唯有在这片没有坚定信仰的土地上,西方安归教才能继续生存下去。 为了回归东土,早在三十多年前他就开始布局,并做了大量的准备。 藏在西北那片大山中的克隆人基地,就是黑袍做出的准备之一。 当然了,他最中意的基地,肯定是莫邪征东的地下楼兰了,只是在上次那样绝佳机会下,他却被郑腐给暗算了,也知道依着当前还远远无法跟莫邪征东抗衡,所以只能忍耐。 只是不等黑袍实现他东归的宏愿,就随着他独生子何秀城的自杀,精神彻底的崩溃了,从而才用自杀式的方式,甘心被高雅暗算。 黑袍死了,西方安归教回归的计划,也肯定搁浅。 谁能够成为新的西方安归王,就成了包括赫拉天后在内的所有人,争先实现的目标--高雅的运气很好,抢先得到了黑袍的遗产:剩下的两本《安归经》,还有忘忧草秘密培训基地。 有这两样东西,就代表着他正式取代了黑袍,成为了西方新的安归王。 赫拉天后等人,也唯有对他唯命是从。 但毫无疑问的是,赫拉天后对高雅这个新的王者,肯定是口服心不服,毕竟她在西方安归教的地位,也仅次于黑袍。 所以燕东吴觉得,高雅现在最需要面对的,就是暂时离开东土,回归西方,先把内部彻底整顿好了后,再考虑其他事情。 红尘,是黑袍派在东土最主要的负责人,高雅要想以怀疑她要另立门户的借口,就干掉她,肯定会引起赫拉天后等人的不满。 如果是放在以前,高雅或许还会听从燕东吴的建议。 不过现在,他真是受够了某些人的气,好不容易掌控大权了,干嘛不做点什么? 高雅觉得,他除了武力值是弱项外,要是论起玩阴谋,绝不会次于任何人。 那些长年居住在哈萨克地区深山中的土鳖们,应该不在话下。 冷笑了一声后,高雅抬手说道:“东吴,我知道你这样说,是为了我好。可我觉得你多虑了。现在,不管是经书,还是忘忧草,都已经掌控在我们手里,我要是再把卡斯塔博士,还有他的团队捏在手中,赫拉天后他们,凭什么跟我斗?” “再说了,我们都知道,沈银冰领导贪狼的最大依仗忘忧草,早就被黑袍亲自暗算死光了,估计最多再等两个月,就彻底的弹尽粮绝。到时候,我们只要一放出消息去,贪狼就会打乱。” 高雅越说越兴奋,坐在沙发上连连挥手:“到时候,我们完全可以利用忘忧粉,来控制贪狼,更能控制沈银冰!” 想到连沈银冰都能控制住,高雅就觉得浑身发热。 那个女人是他的嫡亲嫂子,可在他最恨的人之中,仅次于高飞。 沈银冰给予高雅的羞辱,绝对超过任何人。 他永远都忘不了,当初在他逃出冀南,被沈银冰所‘收留’时的那段屈辱日子。 当然了,高雅可以肯定,就算他彻底控制了沈银冰之后,也不会对她产生那种想法,不过却不介意别的男人去伤害她。 “还有!” 高雅用力挥舞着拳头,眼珠子都有些发红:“黑袍死后,他那边的十一主神,最起码太阳神已经率先投效了我。我相信,他肯定能帮我争取到更多支持者。赫拉天后,呵呵,实在不足为虑。” 看着眉飞色舞的高雅,燕东吴很想提醒他:要想真正掌控黑袍所留下的势力,决不是区区一些阴谋诡计能实现的,这得需要长时间沉淀而成的底蕴,如果只是把黑袍暗算掉,拿到那些东西,就能变成有着数百上千年历史的西方安归教,这好像有些太简单了些。 而且燕东吴更能从黑袍甘心被暗算中,嗅出了明显的阴谋气息。 那么厉害的一个人,能在数十年前就开始布局,可谓是心机深沉,怎么可能如此大意的被暗算? 在燕东吴看来,黑袍的死,更像一个他故意布下的圈套。 高雅,已经把脑袋主动伸进了圈套中,绳子正在一步步的缩紧,尤其是从高喵喵那边,监听到红尘要背叛,高雅要清理门户,更要把卡斯塔博士带到东土后。 “雅少,我……咳,咳!” 燕东吴正要把自己所想到的这些疑点,都说给已经被成功冲昏了头脑的高雅,可刚一张嘴,就剧烈咳嗽了起来。 咳的很用力,又痒又难受,让他很想把肺子也咳出来,腰身弯成了一个大虾米。 他知道,这是病变所导致,总有一天他会这样活活的咳死。 在燕东吴剧烈咳嗽起来后,高雅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眼里浮上了明显的厌恶,还又异样色彩,冷冷的看着他。 没有谁,喜欢身边总跟着一个肺子有病的人,这玩意会传染的。 也不知道咳了多久,燕东吴好不容易才停了下来,慢慢缩回捂着嘴的手,却发现上面满是鲜血,黑色的鲜血。 “呵,呵呵,现在咳的时间更长了。” 燕东吴自嘲的笑了笑,抬头看向了高雅,然后笑容就凝固在了脸上。 高雅挪开了目光,掀起窗帘看向了外面。 外面已经是清晨时分,远处的灯火随着厢式货车的行驶,不断后退,就像梦幻中的景象那样。 燕东吴说话了,声音很轻,也很低:“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你的一个负担了?” 高雅看着外面,言不由衷的说道:“哪有。如果不是你帮我策划,我怎么可能会取得今天的地位?” 燕东吴拿出纸巾,轻轻擦拭着嘴角,缓缓说道:“如果你能满足我的愿望,我现在就去死,也会很心甘的。” “杀掉唐鹏?” 高雅笑了,转过头看着燕东吴:“这对我来说,好像并没有太大的难度。” 燕东吴语气平静的说:“还有邢雅思。” “我会让那个蠢女人,生不如死。” 高雅淡淡的说:“相信我。” “我好像除了相信你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燕东吴慢慢的站了起来,却又叹了口气:“唉,我走了。说实话,我很喜欢跟你合作。咱们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可能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时候了。” 高雅脸上的笑容消失,语气冰冷的说:“你开心,是因为你能遥控我,让我帮你实现你的野心吧?” “那是因为你自己本来就有野心,我只是尽可能的给你出谋划策。” 燕东吴吸了下鼻子,说:“在我全身癌细胞急速扩散开来后,虽然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可你不得不承认,癌细胞却促进了我的大脑发育,让我的智商,要比以前翻了至少十倍以上。” “是的,我承认。” 高雅点了点头,说道:“但很遗憾的是,你不能活太久了。每一天,对于你来说,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有时候,我真的很惊讶,你是靠什么毅力来活下去的。” “仇恨,不甘,跟你一样。” 燕东吴微笑着说完这句话,抬手挥了挥:“好了,多余的话不说了,我该上路了。” “我让太阳神送你。” 高雅没有挽留,只是在案几上按了一下。 前面的门开了,一个男人走了出来,正是曾经替何秀城拦截铁锤,抢回红褐色书皮安归经的人。 “阿波罗,替我送燕先生--” 高雅抬手,刚说到这儿,燕东吴就摇了摇头:“不用,我想自己走。” 高雅放下了手:“我会祝福你的,一路顺风。” 燕东吴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缓步走到了后车门,抓住门把往后一拉。 一扇小门出现在了厢式货车的后车门上,因为车子是向前行驶,所以外面的冷空气被甩在了后面,让他感觉不到丝毫的凉意。 “我要走了。雅少,我会在路上等你。” 燕东吴闭上眼,张大嘴巴,深吸着冰冷的空气。 已经有好多天了,燕东吴都不敢这样深呼吸,只能像没牙的老太婆吃馒头那样,一点点的吃。 因为只要他尽情的呼吸空气,就会发痒,就会剧烈的咳嗽,咳出血后,就会疼,疼的眼前发黑,像刚才那样。 但现在,他终于敢放开手脚的深呼吸了。 新鲜的空气,立马充满了他的肺子,从没有过的轻松,竟然使他有些晕眩。 可是不等他彻底享受完这种美妙的感觉,让他惊恐的痒,就迅速传来。 抢在不得不张大嘴巴剧烈咳嗽之前,燕东吴纵身一跃…… 车子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速不是太快,但在燕东吴纵身跃出去后,高雅还是只看到他重重摔在了地上,不等看清他有没有被摔死,又是一辆厢式货车驶来。 这辆车,也是受高雅所领导的。 看到那辆车急刹车停住后,高雅坐在了沙发上,对走到后面的阿波罗说:“阿波罗,告诉后面的人,不用停车。” “是。” 阿波罗答应了一声,随手带上小门,拿出手机飞快的说了几句什么。 “唉,他总算是解脱了,很好,这样对大家都好。” 高雅冲站在旁边的服务生,抬手挥了下,他马上端着托盘走了过来。 拿起刚才自己喝了一口的酒杯,高雅说道:“阿波罗,我希望你能回一趟亚特兰蒂斯,把卡斯塔博士,还有他的团队都带来。” 阿波罗犹豫了一下,高雅皱眉:“怎么,有问题?” “雅少。” 阿波罗垂下眼帘,低声说:“卡斯塔博士在前些天,刚刚被沈银冰打成重伤,现在还不适合长途跋涉,那样会……” “呵呵,不就是被一个野蛮女人打成太监了?依着现在的医疗技术,是死不了人的。再说了,也不要他步行。” 高雅嗤笑一声,淡淡的说道:“他必须得来,只要还有一口气。这边新实验基地的建设,设备安装,都得需要他亲自参与。” “好的,等车子停下后,我马上就去办理这件事。” 阿波罗低头,看着自己脚尖的双眼中,闪过一抹寒光。 第2120章 骄傲的女孩子! 就像很多不甘心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总是期望能多呼吸一口空气那样,去年的冬天也是这样。 在惊蜇的春雷没有响起时,冬天依旧留恋这个世界,死死抓着春风的尾巴,在二月初二第七天时,仍旧狞笑着来了一场大雪。 大雪纷纷扬扬的从天空中落下,很想像去年那样,在为大地披上一层银装后,把那些邪恶掩盖住,努力让这个世界变的干净一些。 不过这一切都是徒劳的,雪花落在地上后,很快就变成了水,被车轮、脚步碾压过后,反而弄得更加脏了,尤其是车轮从半冻不冻的积雪上碾过时,会发出让人心烦的洒洒声。 邢雅思倒是听不到这种讨厌的声音,却能看到车子驶过后,被车轮溅起的黑色雪水,狠狠的摔在地上,溅在别的车身上,或者行人的裤脚上,很难看。 “这终究不是你们的世界,无论你们怎么努力,都注定是徒劳的。” 邢雅思轻轻叹了一口气,把看向窗外的目光缩了回来,看向了咖啡厅门口。 刚才她就看到一辆小奥拓停在咖啡厅门口了,有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高个头女孩子从上面走下来,她却没有着急看那张脸,因为她知道很快那个女孩子就会坐在她对面。 穿了一件黑色风衣,棕色高腰马靴的荆无艳,身材看起来比平时更窈窕一些,尤其是成为女人后,她走路时随着腰肢的晃动,总能荡起女孩子才没有的风情。 无论多么糟糕的天气,荆无艳都会戴着个大墨镜来摆酷,必要时还会点着自己的鼻子,问别人知道她是谁不。 这次荆无艳还是像往常那样,走进咖啡厅后依旧戴着墨镜,发现有男人在偷偷,或者光明正大的看她时,就会回看回去,一动不动的像神经病,直到把人家看的挪开目光后,这才得意的撇一下嘴角。 还是那样的跋扈,飞扬,还有些可笑。 只是,当她走到邢雅思面前坐下来,摘掉脸上的大墨镜时,脸色看起来却憔悴了,消瘦了很多,却显得那双眼睛更加的大了,目光也变的深邃起来,少了以往的幼稚。 女孩子成为女人,就是一个蜕变的过程,不仅仅是身体上,更重要的还是本身气质,尤其是精神上,变的复杂了很多。 邢雅思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只是抬手冲吧台那边摆了一下。 很快,服务生就走了过来,为她们呈上了咖啡。 “拿铁,我不知道你喜欢喝什么牌子的咖啡,就点了大众化的。” 邢雅思拿起小勺,从旁边的玻璃杯内舀起了几块冰糖,问道:“加糖吗?” “我喝咖啡从来都不挑剔是什么牌子的,只要是咖啡就成。” 把手腕上的小包放在桌上后,荆无艳才回答邢雅思的问题:“算了,喝咖啡喝的就是那种苦涩味道,这样才真实。我总觉得苦涩过后,应该就是甘甜的回味。” 邢雅思笑了笑,把糖块放在自己杯子里,轻轻搅拌着,岔开了话题:“你以前经常来这家咖啡厅?” 这家咖啡厅的名字叫荒岛,一个很颓废的名字,不过却很受许多自以为怀才不遇的年轻人喜爱,再加上老板别出心裁的装潢布局,无形中就能营造出一股子落寞,跟窗外残雪的世界很相配。 邢雅思是第一次来荒岛咖啡厅,荆无艳约她来这儿的。 “来过几次,觉得气氛还不错,觉得总能在这种环境下品味到真正的人生。” 荆无艳很没气质的用力吸了一下鼻子,就像往常那样,懒得跟人寒暄什么:“邢雅思,你知道我为什么约你来这儿吧?” 邢雅思浅浅抿了口咖啡,摇了摇:“不知道。” “虚伪。” “有时候,虚伪就是为了不伤害别人。” “你觉得你伤害了我?” 荆无艳冷笑,双眸微微的眯起,嘎声问道:“就凭你,就能伤害我?” “我没有伤害你,更是从没有想过要伤害你。” 面对咄咄逼人的荆无艳,邢雅思依旧淡定:“像你这样优秀的女孩子,只能自己伤害自己,那也得学心甘情愿的情况下。” 荆无艳的嘴角抽了几下,眼神黯淡了下来:“你说的不错,就是我自己伤害了自己。如果那个晚上,我没有答应唐鹏的话,我就不会被伤害。” 邢雅思在去给唐鹏送请柬的那个晚上,荆无艳在场。 就是她走了后,情绪一点也不正常的唐鹏,占有了荆无艳。 荆无艳是个很传统的女人,以为她既然跟唐鹏发生了那种关系,那么她就只能嫁给唐鹏,成为她的妻子。 同时,她更是固执的以为,唐鹏也只能有她一个女人,所以才会撵走潘冬冬,结果才跟唐鹏发生了矛盾。 无可否认的是,依着荆无艳的行事作风,就算唐鹏很不满她撵走潘冬冬,她也会嫁给他,成为他唯一的女人。 只是就在她哭着离开云霄阁会所,回到家里的那个晚上,她父亲却跟他一番长谈--父女之间的那次谈话,彻底改变了荆无艳的人生命运:她得离开唐鹏。 最起码,她不能嫁给唐鹏。 因为唐鹏只能娶一个女人做妻子,那就是邢雅思。 暂且不管唐鹏跟邢雅思的感情关系怎么样,单单从某种利益上来说,他都得娶她。 唯有唐鹏娶了邢雅思,才能像是给野马套上了笼头,让她不外出祸害无辜人。 唐鹏必须要迎娶邢雅思,这是一种利益上的交换。 尘世间,所有事情一旦跟利益扯上关系,都会变的肮脏起来,就像卖笑的小姐,不管她打扮的有多清纯,那个啥时欲拒还迎,都无法改变她用身体换钱的现实。 荆无艳特别讨厌这种交易,尤其是当这种事落在她头上时,她觉得自己纯洁的爱情被玷污了,肯定会跟父亲大哭大闹,要死要活的嫁给唐鹏。 你的幸福,好多人的生命,这两条路你选择一条。 要认真选择性。 因为你一旦做出了选择,我就全力以赴的帮你,不惜任何代价。 这是父亲在考虑很久后,才语气沉重的说出的话。 当时,荆无艳本能的张嘴就要说她要幸福,可在呆愣半晌后,就一头扑倒在了炕上,痛哭失声。 她相信,父亲并没有骗她。 如果她非得要唐鹏的话,父亲就会抗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来促成他们俩人走到一起,不管别人的死活。 如果荆无艳是个自私的人,她不会考虑这些。 她虽然幼稚,在某些事情上智商低下,可她却是个非常善良的孩子。 “在我做出决定之前,我就告诉自己,下辈子一定做个恶人,不要善良。因为我发现,善良的人总是会吃亏的。” 荆无艳笑着,端起咖啡杯放在嘴边,看着邢雅思:“你赢了,祝福你们能幸福。” 邢雅思没说话,只是拿起咖啡杯,跟荆无艳轻轻碰了一下,就像喝酒那样。 放下杯子,荆无艳又不甘的问道:“我只是很纳闷,你觉得你用这种方式得到唐鹏,你们以后就会幸福吗?” 邢雅思笑了下,看着浓稠的咖啡轻声说:“荆无艳,你根本不知道,在你认识唐鹏之前,我们俩人就像两根藤条那样,紧紧缠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 “我听我爸说,你们是敌人。你是个妖女。” 荆无艳说:“唐鹏必须得娶你,就是换取你能够改邪归正。假如我要是娶了你,你就会丧心病狂的去危害别人--这种情况下,你们能产生真正的爱?” “从我懂事那天开始,我就不愿意说这个‘爱’字,因为我觉得这个字,绝对是最虚伪的一个字,我只相信感觉。” 邢雅思回答说:“我跟唐鹏在一起时,心里特别的安宁,平静,而且我也能从他看着我眼神中,感受到他对我的感情--你爸说的没错,如果我被唐鹏抛弃了,我就会丧心病狂。一个从小在那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女人,假如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想不疯狂都不行的。” “你,究竟能给大家带来什么好处?” 荆无艳咬了下嘴唇,问道。 “我能……” 邢雅思说到这儿后,犹豫了下才说:“只要我不给大家带来灾难,这就是好处,对不对?” 看荆无艳虽然眼底深处带着绝望,愤怒,可还是不忍心把事实告诉她。 邢雅思觉得荆无艳是个特纯真的女孩子。 现在这个世道,这样的女孩子很少了,不该让她知道那些肮脏的事。 哪怕是伤害她,让自己被她怨恨,也不能破坏尘世间最后一点真正的人性美。 诚然,离开唐鹏的荆无艳痛苦,痛苦很长时间。 但再长的痛苦,再深的伤痕,也总有一天能愈合,远远比被毁掉好很多。 看出邢雅思欲言又止后,荆无艳好像明白了什么,淡淡笑了下站起来:“我今天约你出来,就是要告诉你,我要走了--如果你不出现什么意外的话,我永远都不会回来。” 邢雅思没有站起来,只是抬头看重她,没有问她要去哪儿:女人在感情上失败后,一般都会选择远离。 至于她说的最后一句话,邢雅思也很清楚. 荆无艳这是在告诉她:你要是出意外死了,我还会回来找唐鹏的! “希望你有机会能回来。” 邢雅思只能这样说。 荆无艳再次笑了笑,戴上大墨镜,拿起手包,转身就走:“我买单,算我请你。” 邢雅思没有争,荆无艳是个单纯且有骄傲的女孩子,哪怕已经一败涂地了,她依然努力的寻找属于她的自尊。 “还有就是。” 荆无艳走出几步后,却又想到了什么:“在我来之前,我听我爸说,你那个叫燕东吴的哥哥,在高速公路上出车祸了,死得很惨。” 邢雅思双眼只是微微眯了下,却没说什么。 荆无艳问道:“你不伤心?” “我都已经忘记燕东吴是谁了,为什么要伤心?” 邢雅思淡淡的说。 “那就好,我的确不如你。” 荆无艳笑了下,转身走了。 第2121章 正如她所预料的那样! “燕东吴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正躺在炕上玩手机的高飞,抬头看向了沈银冰。 现在高先生是一个精神上受到打击的病人。 病人嘛,自然是不会出门,得躺在炕上,玩着手机游戏时,还没有耽误把脚丫子伸到女人衣服中去。 “拿走,臭死了。” 沈银冰打开他的脚,问道:“你说,他接下来会做什么?” 他,自然是高雅了。 沈银冰在跟高飞提起高雅时,总是用这个第三人称来代替,都不愿意提到这个名字,好像这名字是个瘟疫那样。 高飞低头,又看向了手机:“他要做什么,你又不是猜不到,还用得着问我?” “问问你,是增加一些成功感啊。” 沈银冰幸福的叹了口气,好像没了骨头那样,歪倒在了高飞身上,一双手却伸进了被子下面。 这个女人刚才一直在啃苹果。 高飞真不明白,女人又没有怀孕,在这种倒春寒的下雪天气中,啃这么多苹果干嘛? 难道,就因为苹果内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等东西,可以美容? 可你就算是再爱美,再愿意吃苹果,那你好歹也把手上的水擦干净后,再伸进被窝里,放在最温暖的地方呀。 难道,不知道冰凉的手,会刺激到男人? 高飞用腿子捉住那双手,不满的说:“去,别胡闹,光天化日之下的,身为女人还要不要脸了?” “脸很值钱吗?我一直觉得,你能混到今天这一步,好像就是靠着不要脸吧?” 沈银冰嘻嘻笑着,缩回手拿走他的手机,随手扔在了枕头边:“行了,别玩了,跟我说会儿话。” “说什么呀,跟你有什么好说的。” 高飞又去拿手机,却被沈银冰打开,只好翻了个白眼:“该说的,刚才我不是已经说了吗?你的阴谋已经得逞了。燕东吴的死,就是你阴谋得逞的第一步,这已经证明在你的推动下,他走出了第一步。” “切,什么叫我的阴谋啊?” 沈银冰撇嘴:“都是你想出来的好不好?也不知道是谁,在回家后那幅可怜样子,都把我给吓住了。在跟高喵喵去谈话时,我心里还空落落的,觉得你不该是这么阴险的一个人。为了算计那个人,连这种……” 沈银冰说的开心,说到这儿时发现高飞嘴角抽了一下,才猛地意识到自己说漏话了。 的确,高飞刚回家时的样子,把沈银冰给吓坏了。 不过后来在得知他是装的,就是在发现高喵喵很有问题后,故意拿捏出这样子,利用她来像某些人传输错误信息后,沈银冰在如释重负下,马上启动她的高智商,制订了一个相当完美的计划,这才有了跟高喵喵的交谈。 沈银冰希望,她跟高喵喵那番话泄露后,高雅那边能迅速做出反应。 根据她对高雅的理解来推断,高雅在得到高飞精神几近崩溃,是因为发现克隆基地有他的克隆人后,马上就会怀疑红尘有问题,继而因为他的精神崩溃,误以为终于等到了反击的机会。 沈银冰觉得,高雅的第一反应就是趁着高飞自顾不暇时,铲除威胁到他地位的人,比方燕东吴,比方很可能带走了十多个高飞克隆人的红尘。 无论这两个人谁先死,都能证明沈银冰的阴谋成功了。 在别人看来,燕东吴对于高雅的威胁,要远远小过红尘妖道,毕竟他们在‘亚特兰蒂斯’时,就已经是‘相依为命’的伙伴了,肯定会先对付红尘。 可沈银冰却推断,高雅只要中计上当,率先对付就会是那个燕东吴:先铲除弱小,再对付强大,这才是高雅的办事风格。 果不其然,才过了一个晚上,燕东吴死在高速公路上的消息就传来了。 沈银冰的计划,由高雅完美的实施。 接下来,高雅就会全力对付红尘。 等红尘死后,随着邢雅思在‘改邪归正’,那么黑袍布在东土的两枚最重要的棋子,就算是彻底废了。 沈银冰很有种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爽感,所以在开心之下,才会口无遮拦,直到发现高飞的反应很不对劲后,才猛地意识到,就算她计划再完美,心中再高兴,也不该得意忘形的。 高雅,无论他有多么的该死,他都是高飞一奶同胞的亲兄弟。 绞尽脑汁的算计自己的亲兄弟,总会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 高雅算计高飞,不会有人感到稀奇,因为他本身就是那样一个人。 稀奇的是,高飞终于要算计高雅了,开始把他往死路上推。 这对很注重感情的高飞来说,感觉不是太好。 “怎么不说了?” 看到沈银冰闭嘴后,高飞好像没事人似的问道。 “对不起啊,我不该把欢乐建筑在你的痛苦之上。” 沈银冰满脸的愧疚,唯有低下头,才能掩饰闪烁的眼神,喃喃的说:“我知道,你虽然对他怒其不争,可你跟大哥一样,都特别重视亲情。如果你要是实在不忍心对付他,那么咱们的计划可以随时停止,大不了多费点工夫,换一种柔和的方式,让他变的再没有任何威胁。” “你不用装出很体贴我的样子了,我又不是不知道,就算你答应我换种方式,你也会背着我做你想做的事,大不了事后在装可怜,来让我谅解你。” 高飞伸出一根手指,挑起沈银冰的下巴。 沈银冰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一副逆来顺受小媳妇的样子。 高飞没有理睬她乖巧的样子,只是说:“就算我想放过他,可他却从没有想过要放过我,放过别人。或许,我们兄弟两个从一出生那天开始,就注定要相煎了。” 沈银冰眼睫毛扑簌了下,问道:“你觉得这是宿命?” 高飞答非所问:“你觉得,红尘妖道肯定会来找我?” “除非高雅能像黑袍那样,让她有服服贴贴听话的本事。” “可她肯定能看出,这是我们的一个圈套。也唯有她,能看得出。” 高飞这样说是很有道理的。 他现在已经通过高喵喵,让高雅得知红尘在奉黑袍命令去去毁掉克隆基地时,带走了至少十个以上的高飞克隆人--如果高雅是黑袍的话,只需一问,就能知道这是个很简单的谎言。 不过沈银冰却确定,高雅不会去问。 高雅怕问红尘这件事时,会打草惊蛇,让红尘心生警惕,从而做出准备。 高雅要做的,就是在忽然间对红尘下手。 红尘能够被黑袍委以重任,决不是那种被轻易干掉的主,尤其是在得知高雅暗算了黑袍、燕东吴已经死了后,依着她的智商,绝对能想到高雅接下来要做什么。 高雅现在刚刚取代黑袍,还没有来得及笼络手下,身边肯定会有红尘的人。 这样一来,高雅要对付红尘的事,就会被她提前得知。 不等高雅的人来杀她,红尘就会做出反应,同时更能看穿这一切都是高飞的阴谋:没有谁比她更明白,她压根没有看到什么高飞的克隆体。 那么,她在看出这是高飞的圈套后,会不会跟高雅解释,消除误会? “正因为她能看得出,所以她才不会跟高雅解释。” 沈银冰眼珠转了转:“她要找个人解释,也只能是找你?” 高飞笑了:“为什么要找我?” 沈银冰悠悠的说:“很简单啊,因为你是她男人--就算她是个克隆人,也会在意那种男女感情的,更何况他要杀她,不给她任何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她除了愤怒的报复他之外,还能有什么选择。不过,现在她要想杀他,却不是一件容易事,估计都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可是,你却能把他吸引来。” 一口气说了那么多后,沈银冰好像有些累,就趴在了高飞身上,手却又伸进了被窝,用力拧着某人的腿子。 某人知道,她这是在惩罚他,不该跟一个克隆人发生那些关系。 所以只能假装没感觉到,讪笑一声问道:“如果红尘要来找我的话,她会提出什么样的条件?” “很简单啊,克隆人也是人,也有野心。黑袍既然能让人取而代之,那么她也想取代那个人,成为新的黑袍。” 沈银冰抬起头,很肯定的语气说道。 高飞又问:“我要是不答应合作的话呢?” 沈银冰嗤笑一声:“呵呵,那么她就会告诉你,她才是真正能引发守护者蛊虫发作的导火索。” “我会相信她吗?” “你会的,因为你已经收到京华传来的消息,另外一个驱魔者,邢雅思已经坦白她对别人无害的了。所以,她只能是唯一的导火索。” “那我该怎么办?” “你只能答应她。” 沈银冰说:“为了荆红命他们的安全,答应帮她成为新的黑袍,换取她解除对守护者们的威胁,并承诺她永远都不会涉足东土。” 他们所说的这些话,在计划开始之前,就已经详细假设过一遍了。 现在再说一遍,无非是想看看,这个计划还没有破绽。 越是重要的计划,细节就越重要。 一个小小的纰漏,就有可能造成整个计划的流产。 高飞想了想,实在找不到有啥破绽后,才点了点头:“嗯,那你再说,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等。” “等红尘来找我。” “是的。” “她什么时候才能来找我?” “应该很快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最迟今天傍晚。因为我的人都已经撒了出去,造出了很大的声势,她已经被压缩的没有多少时间了。” 沈银冰刚说到这儿,就听到外面传来了高凌的声音:“沈总,高总(高喵喵)有事要找您。” “知道了。” 沈银冰向外说了句,站起来开始整理凌乱的衣衫,得意的笑道:“看,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 高飞爬起来,掀起窗帘向外看去,就看到高喵喵站在天井中,神色不安的来回走动着。 沈银冰走出了房间,看了眼高喵喵,就对高凌淡淡的说道:“把她抓起来。” 第2122章 一箭双雕! 现在是上午十点多,高喵喵早餐后就在高凌的陪伴下去了北山集团上班,结果正在开会时,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随即就急吼吼的跑回方家村来了。 她不能不回来,因为电话中传来的声音对于她来说,就是个噩梦。 她现在一听到那个声音,腿肚子就会打软,无论对方说什么,她除了照做之外,根本没有别的想法,所以这才带着高凌马上回来了。 就在高凌敲门时,高喵喵还在考虑该怎么跟高飞说这件事。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不等她说什么,沈银冰出来后,直接就命令高凌把她抓起来。 “沈总……” 高喵喵一呆,刚叫出这两个字,站在她身边的高凌,马上一把就锁住了她手腕,猛地向怀中一拉,等她重新站稳身子时,一把寒光闪闪的刀子,已经搁在了她下巴上。 “沈、沈总,您这是什么意思?” 高喵喵被吓的脸色苍白,动也不敢动。 “什么意思?哼哼,你会不知道什么意思?” 沈银冰冷笑一声,冲西厢房那边使了个眼色。 高凌马上就老鹰捉小鸡那样,提溜着她就走进了西厢房内,用力把她向炕那边一推,她就踉踉跄跄的摔倒在了炕上。 “沈总!” 高喵喵赶紧爬起来,高凌的刀子再次抵在了她下巴上。 高喵喵脸色苍白,低声说:“沈总,您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我犯了什么错,才让您这样对待我。” 高喵喵没有撒谎,她真不知道犯了什么错。 在被沈银冰强行喂食下忘忧粉,又推在高飞炕上后,她以前所有的雄心壮志,一下子都灰飞烟灭了,同时也接受了这样的命运,觉得如果给高老板当个走狗也是很不错的嘛,反正除了高飞之外,别的男人她实在也看不上眼。 所以在这几天内,她再次端正了工作态度,无论做什么,都从高飞的利益跟角度出发--不知不觉间,她喜欢上了这份工作,觉得比当第二夫人算计人时,要轻松,惬意很多,因为她想对付谁,再也不用绞尽脑汁的去算计了,完全可以扯着高飞两口子的大旗,所向披靡。 可就在她真正迷恋上这份工作,当前的生活,以及甘心接受命运的安排时,沈银冰却忽然翻脸了,这怎么能让她不感到恐慌,感到愤怒? “什么意思?哈,高喵喵,我同情可怜你悲苦的命运,也欣赏你出色的工作能力,以为在让你服食忘忧粉,成为我丈夫的女人后,你会死心塌地的过上平静而幸福的生活,谁想到你却始终死心不改!” 沈银冰咬着牙冷笑的样子,有些可怕。 高喵喵呆了,搞不懂沈银冰在说什么:“沈总,您说什么呀,我怎么听不懂?” “装,你继续给我装!” 沈银冰快步走到炕前,抬手就给了她一个大嘴巴。 耳光声很清脆,也更让高喵喵懵了。 第一次,高喵喵流下了委屈的泪水,抬手捂着腮帮子喃喃的说:“我、我装什么了?沈总,我只想搞清楚怎么回事。如果我真的做错了什么,无论您怎么惩罚我,我都不会有半句怨言。” “好,我这个人也不是不讲理的,从来都是以理服人的。就算是让你死,我也会让你死个明白的。” 口口声声说自己向来是以理服人的沈总,冷笑着低声问道:“告诉我,你究竟是用什么方式,来向你的主子通风报信的?” “通风报信?” 高喵喵大张着嘴巴,暂时忘记了流泪:“我什么时候给我的主子通风报信了?我的,我的主子又是谁?” “沈总,还跟她罗嗦什么呀,既然她贼心不死,那就直接干掉拉倒!” 高凌晃了晃手中的刀子,一脸凶恶的样子。 “我们要以理服人。” 沈银冰大度的摆了摆手,看着高喵喵说:“好,既然你还要装,那我就跟你说个明白。你的主子,以前是黑袍,现在是高雅。至于你用什么方式,来通知我们这边的行踪,那得问你了。我也希望,你能说出来,别逼着我用强。” “我的主子是黑袍,是高雅?” 高喵喵真是丈二和尚找不到头脑,她不知道沈银冰在说什么,因为这两个人,她都没有见过,最多也就是这些天,听高凌有意无意的提起过,知道高雅是高飞的亲兄弟,黑袍则是驱魔者的老大。 高喵喵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在这俩人眼中,就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再加上实在没兴趣关心他们的事,所以听过后也就忘记了。 谁知道,沈银冰却说她给这两个人通风报信。 冤枉,这绝对是比窦娥还要冤枉的污蔑--难道说,沈银冰要用莫须有的罪名,趁机把我除掉? 想到这儿时,高喵喵浑身打了个冷颤。 沈银冰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冷笑一声说:“哼哼,我想杀你,根本不屑用找借口。可这次,我会让你死个明白。高喵喵,我来问你。如果不是你向高雅通风报信的话,他怎么会知道红尘妖道会跟高飞暗中联手,准备干掉他,取而代之?” 高喵喵嘴巴动了几下,不知所谓的样子很可怜。 沈银冰却咄咄逼人,继续追问:“如果你没有捣鬼,高雅怎么可能在我们的计划还没有展开之前,就率先下手!” 高喵喵茫然,本能的问道:“他下什么手了?” “燕东吴死了。” 沈银冰也没隐瞒她:“他是被高雅逼死的。假如他没有着急巩固自己的新位置,就不会逼死燕东吴,我们完全可以通过邢雅思,来暗中联系他,给她一定的好处,算是各取所需!” “燕东吴是谁?” 高喵喵现在一个头,有两个大。 “你真恶心,总是装!” 沈银冰恶狠狠的骂了句,继续说:“高雅逼死燕东吴,是第一步。接下来,他就会铲除红尘妖道,消灭最后这个对他有威胁的人--高喵喵,我真的很纳闷,你这样效忠高雅有什么好处?你觉得,他坐稳了西方安归王的位子后,会把你提拔成王后?这才让你利令智昏,出卖了我们的计划,间接害死了我们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盟友?” 沈银冰越说越生气,最后几乎是在吼:“如果只是死一个燕东吴的话,还倒是罢了,毕竟那个人就算不被逼死,他也活不了。可红尘不一样,她对我们的反击计划,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你还不知道吧,红尘其实,其实是高飞的女人!” “红尘是高飞的女人?” 高喵喵现在已经不再吃惊了,因为她脑袋里现在都成为了浆糊,只是下意识的问什么。 “你要为你的背叛,付出血的代价!” 沈银冰说完,就迅速后退,厉声喝道:“高凌,杀了她!” 高凌右手马上一挥--雪亮的刀锋闪过,高喵喵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高凌右手顿住,刀子上有血珠滴落。 高喵喵已经摔倒在了炕上,大瞪着双眼一动不动。 “沈总,她死了。” 高喵喵伸手,在高喵喵口鼻间试探了一下。 沈银冰语气阴森的说:“早就该死了,喂不熟的白眼狼--仔细检查一下,我怀疑她身上有什么窃听装备,要不然她在你的严密监视下,不可能把我们这边真实的情况传送出去。” 高凌点了点头,一把拽过高喵喵的尸体,开始仔细搜索起来。 在这方面,高凌受过严格的训练,很快就用最专业的手段,仔细搜索了一遍尸体,最后看到尸体的左耳上,伸手间--刀子再次划过咻的一声厉啸,一片耳垂就出现在了她手上。 “找到了,沈总。” 高凌拿着那片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耳垂,用刀尖剖开,露出了一粒绿豆大小的东西,嘎声说道:“这是当世最先进的‘窃听者’监听器,可以安装在人的肌肉组织中,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的不适感,却能全天24小时的工作,通过微型,来向接收器发送信号,再由专门的密语破译出来。” 沈银冰用两根手指,捏起了那片带着鲜血的窃听者窃听器,声音听上去是那么的狰狞:“高雅,我相信你能听到我在说话!行,我真的很佩服你,能用这种方式来监听我们。不但达成了你的目的,还能让我替你除掉已经被我所用的高喵喵--你行,一箭双雕,够狠!” “其实我还不够狠。如果我够狠的话,早在四年前刚认识你时,就会把你干掉了,哪儿还由得你今天这样跋扈?” 看完显示器上破译出来的字体后,高雅哈哈大笑起来。 他是真的高兴。 正如沈银冰所说的那样,不但能准确掌握了高飞的动向,更能借此机会除掉高喵喵,对高飞造成一个不大不小的打击。 高喵喵没有背叛高飞。 因为她自己根本不知道,在她的左耳耳垂中,早就被安装了一枚窃听者窃听器。 是红尘给她安装上的,可红尘却没有监听的权利。 黑袍有。 黑袍却死了。 他死后留下的东西,现在都已经成为高雅的了。 那么理所当然,高雅就能监听高喵喵那边传来的消息,再经过仔细分析,得到了他想得到的那些东西。 高雅仰面哈哈狂笑时,还是有些遗憾的:如果沈银冰不够聪明,那么高喵喵这个‘内奸’,就能继续潜伏下去,給他源源不断的提供高飞那边的最新消息。 很可惜啊,她被发现,并被干掉了。 不过这没什么,反正现在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中,高喵喵死了就死了吧,就算不死,早晚也会死在他手中:高雅最大的希望,就是干掉高飞身边所有的人,让他也长长身边没有一个亲人的滋味。 如果有必要,呆在玛雅新城的高建成夫妇,也可以去死。 正所谓无毒不丈夫,反正高建成夫妇已经不再认他这个儿子了,他又有什么理由去认这么偏心的父母? “雅少,信号源断了,窃听者被停止工作了。” 等高雅狂笑完后,负责监听的手下,立即向他汇报了最新情况。 第2123章 没有背叛! “停止了就对了,沈银冰再傻,也不会在发现宋慧乔身上的秘密后,还让我们监听他们。” 高雅不屑的嗤笑一声,到背着双手转身出了门。 现在几辆大型厢式货车,已经停在了某个很不起眼的农村中。 倒春寒让本来没啥活动的农村街道上,几乎看不到人,所以高雅可以打开窗户,坐在真皮沙发上点上一颗烟,尽情的享受着清新的空气。 原来伺候他的那个男服务生不见了,换成了一个身材出色的女人。 这是个外国女人,标准的金发碧眼,腰身不像东方人所追求的那样纤细,而是很健康,尤其是腰身下面的部位,就像两个半球猛地突起那样,一看就是蕴藏着无穷的力量。 这样的女人,是最能生养的了,也是最能吸引男人的,因为她不但有着一副健康到夸张的身体,就是本人也长的非常妩媚,性敢。 温暖如春的车厢内,女人全身上下,就穿着一件白色的轻纱,窈窕引人的身体说是‘若隐若现’都有些夸张,跟透明没啥区别,不过却能让她把成熟的女人的魅力,能发挥到极致。 如果沈银冰在这儿的话,肯定会认识她--卡娅。 这个女人,正是当初沈银冰在亚特兰蒂斯时,引着她去许愿泉沐浴更衣的卡娅。 跟那个时候相比,卡娅身上多少有了些变化:最傲人的身体部位上,有很多新鲜的抓,咬痕等痕迹。 这是高雅的功劳。 无论哪一个男人,在遇到这种做那种事儿时疯狂到极致,发现自己无法用正常方式折服她时,都会不得不采用连抓带咬的动作,才能让她享受到幸福的快乐。 高雅就是这样对付她的,尤其是喜欢用带刺的鞭子。 卡娅也很享受这种感觉。 因为在亚特兰蒂斯,除了宙斯王(黑袍)之外,能够敢跟她有那种关系的人,就只有卡斯塔博士了。 现在宙斯王死了,卡斯塔博士变成太监了,卡娅就失去了快乐的源泉。 很幸运的是,前天晚上她跟智慧女神雅典娜来到东土后,一下子就吸引了高雅的注意,并如愿以偿,成为了他的贴身助理,生活秘书。 “雅少,喝一杯吧。” 卡娅左右手端着两杯红酒,袅袅婷婷的走到窗前,款款坐在了高雅腿上,搂住他脖子的左手,把酒杯放在了他嘴边,吃吃娇笑着说:“其实,我觉得雅少要比宙斯王这个名字好听很多。您不知道,我最喜欢像您这般清秀的俊彦,尤其是在恩爱时,恨不得让您……” “干掉你?” 高雅喝了一口红酒,伸手在她身上狠狠抓了一把,卡娅就发出了迷人的娇声尖叫,身子就开始往下出溜。 她要像波斯猫那样的跪在高雅脚下,高雅却摇了摇头:“先不忙,我喜欢在做完事后,再潜心享受幸福的感觉。” 卡娅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到他对面的沙发前坐下:“雅少,您还有什么要吩咐的?” “你跟智慧女神来东土时,卡斯塔博士准备的怎么样了?” 高雅吐了个烟圈,说:“你确定,他能在三天内出发?” “应该能确定,因为卡斯塔博士很清楚,如果在您需要他时,他不能及时为您效力的话,那么他的地位就会有所下降。” 卡娅吃吃的笑道:“我很清楚那个人。他以前对女人的需要是很旺盛,却远远比不上他热爱的工作。既然您能继续給他提供工作,他没理由不听从您的召唤。” “哼哼,如果他不是对女人的要求很旺盛,又怎么可能会被沈银冰伤成太监?” 高雅冷笑了一声,说:“不过这样也好,他没有了沉根后,就能把所有精力都用在工作上了,相信他的克隆技术,会更上一层楼的。” 卡娅依旧在笑,丝毫没有因为自己曾经的情人变成太监,就会有什么悲伤。 高雅随手把烟头弹出窗外,又问道:“智慧女神提炼的铜叶草怎么样了?” 这次,高雅让智慧女神来东土,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这件事。 被沈银冰等人称为忘忧草的铜叶草,才是亚特兰蒂斯存在的根本。 如果没有了铜叶草,就没有亚特兰蒂斯。 无论是赫拉天后,还是高雅,都非常关心铜叶草。 负责培养,提炼铜叶草的人,就是智慧女神。 跟在亚特兰蒂斯有着自己势力的赫拉天后不同,智慧女神只会效忠于拥有经书的宙斯王,哪怕这个人暗杀老宙斯王的高雅。 所以在高雅发出召唤后,智慧女神就带着卡娅来到了东土(早在亚特兰蒂斯时,高雅就跟卡娅眉来眼去的了,只是一直不敢那个啥,现在他是王者了,没理由不得到这个女人)。 卡娅回答说:“很成功,长势很好,一切顺利,不过赫拉天后也很关心这个问题。” “她当然关心,那就先关心着吧,总有一天我会让她转移注意力的。” 高雅淡淡的说。 卡娅眼睛一亮:“那,除了智慧女神外,还应该有人--嗯,有人吧?” 高雅伸手,在卡娅伸过来的脚上,轻轻捏着,笑道:“你放心,我心里有数。好好表现,等时机成熟后,你就是新的赫拉天后。” 得到许诺的卡娅很开心,马上就更关心高雅的大业了:“雅少,我觉得暂时没必要动红尘的。” “你说的哪个红尘?” 高飞双眼一眯,脸上的笑容收敛了。 他是喜欢,并迷恋这个女人。 可迷恋的却是她的身体,而不是智慧,更不愿意她在某些决定中,发出她自己的声音。 她还没有成为新的赫拉天后,就这样热衷大事了,那要是取而代之了,还不会替他发号施令? 这样的女人,天生就是该被男人骑--也只有这种功能。 至于高雅承诺,让她把赫拉天后取而代之,纯粹是觉得自己就足够掌控整个亚特兰蒂斯的。 看到高雅眼神猛地凌厉后,卡娅立即意识到让雅少不高兴了,连忙辩解道:“雅少,您别误会。我就是觉得,在您身边的这个红尘,跟无法掌控的那个红尘,有着根本的区别。她的智商不高,就像一条--像我一样听话的母狗那样,没必要杀死的。她死,也该在临死前咬死几个人,为您效力后。” “我不缺少为我咬人的母狗,更不想母狗随意乱叫。” 高雅冷冷的说。 “是,卡娅记住了。” 卡娅不敢再说什么,低下了头,也把搁在高雅腿上的脚缩了回去。 好像觉得刚才的态度严厉了些,高雅脸上重新露出了和善的微笑:“你们来时,看到阿波罗没有?” “看到了,我们刚出来就遇到他们了。” 卡娅如实回答:“智慧女神问过他,他说是奉了您的命令,去接卡斯塔博士来东土的。” 高雅还没有说什么,桌面上的笔记本电脑,就发出了滴滴的蜂鸣声。 卡娅连忙伸手,替他打开了笔记本。 是一封邮件。 邮件里,是一小段视频。 视频是杀人视频--智慧女神一刀,砍下了红尘的脑袋。 红尘的脑袋就像皮球那样,骨碌碌的滚出老远,眼睛还睁的很大,带着愤怒的疑惑,看来到死也不明白,高雅为什么会杀她。 “所有克隆出来的红尘,都得死,一个不留,反正我现在有黑袍的细胞组织,只要卡斯塔博士来到,最多一年的时间,我就能拥有好多个黑袍。” 高雅看完视频后,笑眯眯的合上了笔记本,脑袋后仰,靠在椅子背上,闭上眼时冲卡娅点了点下面,示意她现在可以讨好雅少了。 卡娅马上就蛇儿般的滑倒了下面,吃吃娇笑着。 雅少说的没错,卡娅最大的功能就是做那种事,也唯有在做这种事时,她才能让主人觉得她是无可替代的。 享受着卡娅的超级服务,闭着眼的高雅脑子却在飞速运转:据他所知,黑袍总共克隆出六个红尘道长出来,这六个人中,只有一个身上携带着某种病毒,就是那个企图想把他取而代之的,目前潜伏在冀南。 一个死在香港,出现在何秀城婚礼上的那个,现在已经授首。 还有一个,在宝岛仙霞山的仙霞观,继续接受那边人民的膜拜。 至于剩下的那两个,包括仙霞山的那个,最迟在明天傍晚,就会被智慧女神等人结束使命--智慧女神很能干,可她在某些方面的功夫,跟卡娅相比起来,逊色就太多了。 潜伏在冀南的那个,高雅真是把她恨得牙痒,却无可奈何:第一代红尘的克隆体,身边不但有至少十个以上的高飞,肯定还有更多的红尘。 不过幸好,她只能就那么多力量了,只要等一年,高雅手中有足够的黑袍后--一切,都将不是问题。 唯一遗憾的是,在黑袍活着时,没能蛊惑他引爆红尘的病毒,把那些讨厌的守护者消灭掉。 “其实,也不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高雅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身子猛地抖了一下。 抖了一下后,高喵喵睁开了眼。 疼。 很疼。 她的左耳很疼,下意识的抬手刚要去摸,一只手却挡住了她:“别动,刚止住血。” 顺着声音,高喵喵看到了高飞。 高飞一脸关切的表情中,还带着一点点的愧疚。 有良心的人,在利用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后,总会有些愧疚的,不是吗? “高、高老板,我没有背叛您,我没有!” 看到高飞后,高喵喵就想泥水之人抓到了木头,再也顾不得耳朵上的疼痛了,连滚带爬的下了炕,噗通一声的跪在了地上,刚要伸手去抱他的腿,却看到沈银冰就在旁边看着呢,吓得又缩了回来,只是期期艾艾的哭泣。 “我知道你没有。” 高飞弯腰,伸手把她从地上搀扶了起来:“我早就跟你说过了,以后不要动不动就下跪。” “您知道我没有背叛您?” 高喵喵站起身,不顾一切的抓住了他的肩膀,用力的晃着。 高飞点了点头:“你没有。” “那她为什么--” 高喵喵看向了沈银冰。 第2124章 沈银冰复出! 高喵喵从没有过的用认真态度发誓,她没有背叛高飞。 自从那个晚上,她波斯猫一样的伏在高飞怀中睡到天亮后,她就不愿意再离开这样的生活,为她此前所幻想的目标去奋斗了,甚至还觉得以前的想法,是那样的傻。 人活着,就该平安、幸福还有平淡的活着,跟自己在乎的人一起慢慢变老才对,尤其是女人。 高喵喵觉得,她能看透这一层还不算太晚,毕竟她还年轻,容颜像天使般美丽,身材像魔鬼般惹人,皮肤像缎子般滑腻--绝对有重新活过的资格。 可是谁想到,就在她刚要死心塌地的重新活一次时,沈银冰却凶神恶煞般的要杀了她……要不是高飞的怀抱足够温暖,她都以为自己可能是死了,眼前这一切都是假的。 沈银冰这时候重新换上了当家大妇的嘴脸,柔声说:“高凌只是削掉了你一点点的耳垂,把你打昏过去罢了,你没有死,我也不会杀你。” 就在高喵喵下意识的抬手,去抚摩自己受伤的耳垂时,高飞说话了:“在你的耳垂内,包藏着一颗窃听器。” 看着高飞手中那个比绿豆还要小的窃听器,高喵喵委屈的泪水嘎然而止,慢慢的拿起那个东西,满脸都是惊讶的神色,哑声道:“窃听器?包藏在我耳垂里的?我、我怎么不知道?” “如果你要是知道的话,你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沈银冰淡淡的回答。 她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就因为高喵喵不知道自己耳垂里携带着这样一颗窃听器,所以才放过了她。如果她知道自己身上携带这玩意,还敢呆在老宅中,那就证明她甘心为黑袍效命,沈银冰绝不会放过她的。 高喵喵也是那种智商很高的女人,拿着这枚窃听器呆愣片刻后,就搞清楚咋回事了:沈银冰在她昏迷前咬牙切齿的要杀她,其实就是在演戏,将计就计的给利用她的人下套。 同时,高喵喵也换位思考了一下,觉得如果把她换成沈银冰的话,也会采用这样的办法,她实在没什么可委屈的,毕竟沈银冰就算籍此借口真把她干掉,高飞也不会说什么的。 把窃听器放在柜子上,高喵喵低声对沈银冰说:“沈总,对不起,是我误会了您,多谢您大人大量宽恕了我。” “没什么,你现在已经是我的人了,只要你能够忠心,我会给予你想要的幸福生活。” 沈银冰淡淡的摇了摇头,岔开了话题:“说吧,你怎么会忽然回家来了?” “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高喵喵吸了下鼻子,坐在了炕沿上,轻声说:“我能听得出,那是驱魔者的声音。” “红尘妖道的?” “是,就是她。” “她让你做什么?” “她说,她要见高老板。” 高喵喵抬起头,看着高飞:“让我代替她,约您见面。” 红尘终于忍不住了--高飞跟沈银冰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脸上看出了奸计得逞的得意。 高飞点上一颗烟:“她都说了些什么?” 高喵喵说:“她跟我说,要请您在明天晚上深夜十一点,去蝙蝠山那边。” “蝙蝠山?蝙蝠山在哪儿?” 高飞眉头微微一皱时,沈银冰拿出了手机,开始查找蝙蝠山的具体位置。 蝙蝠山,是冀南南部山区最靠西南的一座小山,跟燕子山、千佛山等山脉一样,都属于泰山余脉,不过相比起其它山头来说,蝙蝠山可谓是真正的穷山,上面除了生命力极强酸枣树外,就连松柏都不长。 山体含有某种极具酸性的矿石,可却没有任何的开采价值,或许是这种矿石没啥价值吧,再加上山上除了荆棘密布的酸枣树,无法种植果树,所以那座山到现在还是彻头彻尾的荒山,据说连野兔都不愿意在那儿安家。 不过,蝙蝠山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山洞,山洞中居住着很多黑花蝙蝠,听说研究物种的动物学家对这种蝙蝠很感兴趣。 高飞当然对这种黑花蝙蝠没啥兴趣,他只关心跟红尘的这次约会。 “好,我知道了,接下来你先别上班了,在家安心修养好了,不要出门。” 拿过沈银冰的手机,看了一遍后,高飞就对高喵喵说:“最好连屋子都不要出。” “我知道了。” 高喵喵点头答应,接着又说:“可是,北山集团那边的工作,已经到了很关键的时刻,中高层还要等我回去开会,研究新产品……” 沈银冰打断她的话:“这个不要紧,会有人替你去工作的。” “哦。” 高喵喵不再说什么了。 一个多小时后,四辆黑色的奔驰轿车,缓缓驶到了方家村的牌坊下面。 因为最近形式不对头,方家村这边加强了巡逻,所有外来车辆在进入方家村时,都得经过严格的盘查,二狗目前就是这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二狗知道,除了他带着的三名巡逻队员外,就在牌坊路边两侧的小楼中,还潜伏着至少十名以上的军人--铁血三连的战士,他们分成若干组,24小时全天候的监视牌坊这边的情况。 既然暗中有军人相助,二狗自然得有从没有过的精神头,看到几辆奔驰还在两百米以外时,就已经带人站在了路边,挥动着手里的小红旗,示意来车停下,接受检查。 车子停下,有人从第一辆车内走了下来,是个男人,黑西装,戴着墨镜,嘴里嚼着口香糖,很高傲的样子。 “请问你们是谁,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二狗现在能够在先开口说话时带上个请,而不是麻了隔壁之类的,就证明他的素质也有了明显的提高,尤其难得的是,在说话时脸上还带着宾至如归的笑容。 现在方家村的人有资格狂妄,不过也明白他们狂妄的资本,就是成千上万外地人带来的,是来给他们送钱的,无论谁在送钱的财主面前,都该客气点不是? 黑西装没有在意二狗低头向车内扫视的动作,只是说:“我姓韩,是来接人的。” “接谁啊?” 二狗下意识问出这句话时,眼睛瞳孔猛地一缩:他从副驾驶上,看到了一把制式微冲,而且车子后座上,还坐着一个人,同样是抱着冲锋枪。 “枪、枪……” 二狗以为,他现在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可在看出情况不对劲后,还是忽然觉得心跳加速,浑身发冷,舌头都有些僵硬,很想把自己看到的大声喊出来,可无论他怎么用力,声音却像是蚊子在哼哼。 二狗的反应,黑西装当然看在了眼中,却没有当回事,只是盯着一辆缓缓驶来的车子,眼神一亮:“我们就是来接沈总的。” 沈总,哪个沈总? 二狗眼角急促的跳着,艰难的扭头看去,就看到一辆车停在路边,一个女孩子从车上跳了下来,拉开了后面的车门。 接着,穿着一件白色风衣的沈银冰,就从车上走了下来。 “沈总,小心,他们有枪,快走!” 看到沈银冰竟然出现在这儿后,浑身冰冷的二狗,忽然热血上涌,冲破了所有的禁锢,猛地吼出了声音,接着疯了似的一个箭步跳到了她身边,展开双手护住了她,脸色虽然苍白的吓人,身子也在发抖,可却努力的坚持着挡在她面前。 两年前时,二狗还是个人间人烦的混子,就连他老娘都说,狗子这辈子注定要打光棍,孤苦伶仃过一辈子的,这就是他的命。 狗子也是这样认为,所以就更加好吃懒做,不求上进了。 可谁能想到,咸鱼也有翻身的时候,就因为高飞回到了方家村,给村里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二狗仗着自己的痞子身份,死皮赖脸的跟方立柱谋求到了保安队长这个职务,也勉强算是有了个正经职业,希望能改变自己的人生。 二狗像别人那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因为亲眼见证了方家村的巨变,完全是从癞蛤蟆到白天鹅的变化,就像二狗那样,昔日被他老妈都说要打一辈子光棍来着,现在却住上了小洋楼,某大学毕业的媳妇,现在都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 就像所有方家村的人那样,二狗知道他能有今天,就是多亏了高飞。 无论发生什么事,方家村的人,都要无条件的站在高飞这边,这是方大爷等人制订的不成文的规矩,可是比明文规定的村规,更被方家村每一个人牢记着。 真所谓爱屋及乌,沈银冰既然是高飞的媳妇,那么每一个方家村人,在意识到她会有危险时,扑上来保护她,也是很正常的了。 甚至,这都已经成了二狗等人的本能。 站在沈银冰身后的高凌,被二狗突如其来的动作给吓了一跳,正要动手做什么,却又马上缩了回来。 沈银冰也很惊讶,可随即就是感动,轻轻拍了拍他肩膀,柔声说:“二狗,别担心,是自己人。” “自、自己人?” 二狗一呆时,就看到十几条黑西装大汉,从车里走了下来,跟韩家俊一起,齐刷刷的冲沈银冰弯腰,大声问好:“沈总!” 沈银冰绕开呆住的二狗,走到韩家俊面前,把所有属下都打量了一遍,笑道:“你们不会怪我,又打搅了你们的安定生活吧?” “能够追随沈总,是我等的荣幸!” 韩家俊抬起头说话时,眼睛很亮,声音中竟然带有了一丝丝的哭腔。 在高凌等人出现后,韩家俊他们就被打发到了别处。 虽然他们的待遇提升了,也都成了贪狼各部门中的老大,不过在高兴之余,也悲哀的以为,他们被沈银冰给抛弃了。 可就在他们以为自己要被沈总给慢慢忘记时,却又在昨天收到了召集令,立即从全国各地赶来了冀南。 看着更加雍容华贵的沈银冰,韩家俊等人热血沸腾,知道从此之后又可以追随在沈总身边,见证她率领贪狼华丽变身的全过程了。 沈总,终于要复出了。 我们,始终都是被沈总信任的! 第2125章 不管你服不服! 今天北山集团要召开一场非常重要的会议。 北山集团要放弃以往的主打产品榨汁机,斥资十数亿美元,购买荷兰某集团52%的股份,成为这家国际名牌企业的最大股东。 就在十年前,荷兰这家公司所生产的显示器,还是畅销全球的,年产值高达数百亿美元,北山集团跟人家相比起来,连做外包装供应商的资格都没有。 谁能想到,短短十年的工夫,北山集团却要斥巨资,购买这家公司的大部分股权。 毫无疑问的是,要是放在十年前,十数亿美元,不说不会被这家企业放在眼里的话,但能收购1%的股份,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只是此一时、彼一时,昔日在全球有着颇大影响力的这家企业,因为残酷的市场竞争,跟自身品牌实力的裹足不前--说白了,就是技术落后,在短短数年内,就举步维艰,全球裁员数万人。 到了今天,公司每个月都以让人心疼的数字在亏损,眼看这艘航母就要下沉,这时候有人能够拿出十数亿美元来购买公司52的股份……没有谁以为这是在占便宜,而是都认为这是在烧钱。 只要有点眼光的人就能看出,这艘航母已经下沉一半了,十数亿美元听起来很多,可远远还不够让它起死回生,甚至连修补漏洞都不够用的。 所以呢,当刚刚入主北山集团的高喵喵,声称要收购这家公司后,就遭到了包括王副总,新锐中高层的全部反对:就算仍然生产榨汁机,能够勉强维持住公司正常运转,也比把资金投进那个无底洞要好很多。 高喵喵上任后,虽说用雷厉风行的手段,迅速清楚了一批害群之马,在最短的时间内,为自己博得了威信,但终究‘执政’时间还短,要想做到一言九鼎,还差很多。 大家宁愿在努力一把后,眼睁睁看着集团破产,也比把钱扔进无底洞要好得多--最起码,破产也得需要个三五年不是? 三五年的时间,足够大家在见势不妙时,把股份转卖出去,然后挥挥手的走人了,哪怕是贱卖,也比把钱都扔出去要好好很多。 当高喵喵做出这个决定后,就像在水面上扔下一颗炸弹,王副总等人连夜串联,决定在本次会议上一起发难,以退股的方式,来反对高喵喵的决定。 更要让这个女人明白:她最多只是高老板的一个小姨太,别以为仗着有高飞的撑腰,在清除了一些害群之马,就以商场精英自居了。 她要想在北山集团做大到一手遮天,还远远不够资格。 哪怕她在本次会议上,会邀请荷兰那家总裁来坐镇,大家依旧不会买账的。 她一个人跟所有中高层对着干--相信高飞知道这件事后,也会考虑大家的感受,从而否决她这个不健康决议的。 至于高喵喵说,这一切都是沈总的意思,嘿嘿,谁信啊? 沈总,怎么可能做出这种没水平的决断! 于是乎,高喵喵今早带着荷兰总裁施密特先生,走进会场后,上百个公司中高层,就攒足了力气,准备在合适的机会,像她发难。 只是谁也没想到,会议才刚刚召开,高喵喵还没有介绍完荷兰客人的身份,就接了个电话,急匆匆的走了。 靠,得多么重要的事,才能让她舍弃这么重要的会议不顾,理由都不说一个的,就急匆匆走人了? 仅凭这一点,就能看出高喵喵相当不成熟。 大家怎么可能把身家性命,都放在这样一个女人的手中? 高喵喵走后,会场马上就沸腾了起来,阴阳怪气者有之,嘲讽者有之,愤慨者有之,三五成群的说着,就是没有搭理荷兰客人的,包括大家的主心骨王副总,也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独自吸烟。 “王总,您怎么看?” 产品开发处的李处长,是焦恩佐时代才提拔上来的新领导,占有一定的股份,也是发起抵抗高喵喵的中坚力量之一。 扫了眼满脸尴尬的荷兰客人们,王副总淡淡的说:“还能怎么看?一切先等高总回来再说。” “呵呵,她上午就走了,现在都下午两点了,她还没有见到人影,我看啊,她今天是不会来了。这么不负责,也证明了她没啥能力,我觉得吧,会议先散了吧。总不能她不来,咱们就老等着啊。她没事,我还有事的,得跟大城企业老板谈业务呢。” 李处长嗤笑一声,拍打了一下有些发麻的腿,转身向会场门口走去。 看到李处长要走后,马上就有几个人站起来,也跟着向外走。 其实,大家都已经坐烦了,午饭都没有吃呢,早就想走了,只是大家伙都在这儿,也没谁好意思的率先离去。 现在既然李处长做了这个出头鸟,那么大家就跟着飞就是了。 看到越来越多的人站起来向外走,抱着一片合作诚心来到华夏的荷兰客人们,脸上尴尬之色更浓。 反倒是王副总,有心让大家继续等,只要是坐等到下班时再走,就算高飞知道,也不会说什么。 现在就走,无疑是在打高飞的脸,告诉他,大家不尊重他派来的高喵喵。 王副总张嘴刚要喊住李处长,却又叹了口气,又点上了一颗烟。 别人怎么样,他管不了,唯有能管住自己。 现在荷兰客人还在会场,要是他也走了,那么上百个中高层都会走,如果只剩下荷兰客人,这就是在用力抽高飞脸了。 王副总或许不怕高飞,可却怕他媳妇--深知高飞媳妇是个啥人的王副总,还没有胆量去挑战沈银冰的威严。 尽管沈总已经很久都没来北山集团了。 “王总,我们该怎么办?” 后勤处的张处长凑到王副总面前,小声询问:“是不是也走?” “还是等等吧。” 王副总吸了口烟,淡淡的回答。 “等到下班?” 张处长苦笑了一声时,纷乱的会场,嘈杂的议论声,忽然慢慢笑了起来。 咋了? 张处长有些纳闷时,就看到王副总猛地坐直了身子,正襟危坐,胖胖的老脸上,还攸地浮上了激动的惊喜,看向会场门口的眼里,更是亮的出奇。 张处长有些纳闷的向那边看去--只看了一眼,就迅速坐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等他坐直身子时,会场上就再也没有一点点声音了,已经走到门口的李处长等人,也像被施了定身法那样,站在那儿动也不动,脸上却满是惊骇的后悔之色。 会场门口,出现了一个女人。 女人的身后,跟着一群黑西装,手中赫然抱着微型冲锋枪。 让李处长惊骇的,当然不是这群手持冲锋枪的男人,而是因为看到了沈银冰。 沈银冰的脸上,带着很温和的笑容,目光一点也不严厉,春风般的在李处长等人脸上扫过,轻声问道:“要走吗?” “沈、沈总--” 李处长嘴角抽了几下,刚要说什么时,沈银冰却已经擦着他肩膀,快步走向了主席台那边。 看到沈银冰忽然出现后,坐着的那些中高层,都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 这时候,就显示出王副总老狐狸的一面来了,开始鼓掌。 掌声雷鸣,哪怕只有六七十个人鼓掌,只要一起用力,还是很想的。 至于李处长他们,也倒是想鼓掌,更想赶紧回到座位上去,高凌却抢先挥手,韩家俊等人马上就冲进了会场,把他们跟坐着的人分隔了开来。 白色风衣,黑色高腰马靴的沈银冰,缓步走向了主席台,望着总裁的座椅,眼神迅速变幻不停。 这把椅子,她父亲苏北山坐过,焦恩佐也坐过,高飞坐过,她也坐过,现在是高喵喵坐--这把椅子在北山集团,就代表着无上的权威,哪怕是高喵喵坐在上面,所说出的每一句话,王副总他们也唯有唯命是从。 谁要反抗,就只能离开。 沈银冰缓步走到主席台前,经过荷兰客人身边时,施密特先生,跟他的随行人员,都向她含笑致敬:客人们不认识沈银冰,可却能从她的排场中,猜出她是谁。 沈银冰坐在了那把椅子上,双手按在桌子上,从左至右的扫视着会场。 掌声慢慢消停了下来。 “坐。” 沈银冰点了点头。 一阵落座声马上响起,除了李处长等二十多人,大家都目不斜视的看着沈银冰。 对他们来说,沈银冰绝对是个传奇。 哪怕这个传奇跟邪恶有关。 沈银冰轻轻敲了下桌子,直截了当的说:“我知道,北山集团要转型,购买荷兰公司的决议,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这一点很正常,毕竟在座的都是公司中坚力量,有权利也有义务,执意总裁的决定。” 顿了顿,她才继续说道:“不过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无论总裁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大家都可以在会议上,以正当方式提出自己的疑点,来辩论,商讨,而不是在会议还没有结束,总裁没有宣布散会之前,就擅自离场。” “这是对总裁的一种不尊敬,说白了就是不想再继续担任北山集团的领导职务。” 沈银冰笑了笑,用高喵喵所熟悉的口吻说道:“我向来都是个以理服人的人,既然李处长等人不想继续担任在集团内的职务,那会议结束后,你们可以去人财务部报道了。财务部部长在吗?” 被返聘回来的财务部部长苏小梅,马上站起来:“沈总,我在!” “好。” 沈银冰点头,说道:“会议后,跟李处长他们清算他们在集团内的股份。” “是。” 苏小梅大声答应时,李处长喊道:“沈总,我不服……”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韩家俊的枪口,就抵在了他脑门上。 枪在别人手中抱着是一回事,可抵在脑门上,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李处长的身子猛地哆嗦了下,瞳孔急速收缩,再也不敢说一个字了。 “我做事,从来不管别人服不服,只看别人眼里还有没有总裁。” 沈银冰看都没看李处长一眼,只是对麦克风说:“有谁还不服,可以站起来。” 第2126章 卡斯塔博士的威胁利诱! 其实王副总也不服,可他却没有站出来。 因为沈银冰刚才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她要清退李处长等人,并不是因为大家伙质疑高喵喵的决定,而是冒犯了总裁的权威。 大家身为中高层,有权利也有义务,为了集团利益,发出不同的声音,这是对公司负责,就算沈银冰亲自到场,王副总也敢提出自己的疑问。 可李处长他们,真不该冒犯总裁权威。 沈银冰本来强势的要命,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她不管谁服不服她,只看大家眼里还有没有总裁。 没有谁站出来,包括施密特先生等人,大家都聚精会神的看着沈银冰。 等了十几秒钟后,沈银冰才说:“好,很好,既然大家还能尊重公司总裁,那么就请大家认真的听我宣布。等我说完后,各位有什么疑问,可以随时提问。” 因为某些原因,昔日曾经辉煌一时的北山集团(虽然隶属天涯集团,可谁都知道,它的单独独立核算的),已经沦落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这时候拿出所有资产来入股一家即将日落西山的企业,无疑是一种自杀行为。 不过,当沈银冰当众宣布,说在未来一年内,天涯集团将给予北山集团无偿提供高达七十亿美元的资金,用来研发新产品,开拓产品市场后,现场顿时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 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看出来了:天涯集团终于开始向独立核算的北山集团注入资金了,还是海量的。 天涯集团现在就是个吸金怪兽,没有谁知道它每天能创造多少利润,不过从沈银冰轻飘飘宣布一年就拿出七十亿美元来看,就能看出天涯集团的实力,还要比大家所想象的要厚实。 一家企业,只要有了足够的研发新产品,开拓市场的资金,就会重新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就像前来华夏谈判的施密特先生那样,眼角的褶子都放光了,手都拍肿了,还不知道。 幸亏没有跟李处长他们站起来走,要不然就惨了。 有谁能想到,高喵喵之所以要跟荷兰人合作,就是沈银冰的意思,是天涯集团的高层决断? 傻了吧? 好多人看着李处长他们的目光中,都充满了幸灾乐祸的神色。 同样,随着沈银冰的强势复出,尽显老态龙钟的北山集团,重新焕发的生命力,影响到了老王等中高层,在沈银冰宣布随意探讨的命令后,大家就纷纷站起来,踊跃参与。 看着台下一张张激动的脸,表面平静的沈银冰,心里也是五味俱全:爸、妈,你们放心,我是绝不会让北山集团倒下的,绝不会。 卡斯塔博士也不想倒下。 哪怕是他的伤口已经崩裂,钻心般的疼痛让他随时都能昏过去,可也不想倒下,仍旧咬紧牙关,死命的向前狂奔。 他希望,能抢在阿波罗杀过来之前,能率先跑进前面那片树林中。 在黑夜中,只要能跑进树林中,随便趴在草窝中,阿波罗也不可能找到他。 眼看还有三四米,就能跑到树林中了,卡斯塔博士却觉得左腿一麻,身子一个踉跄,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他中弹了。 他的脑袋,重重磕在地上,不过没有让他昏过去,反而更加清醒了,知道自己现在绝不能有丝毫停留,就算是爬,也得爬进树林中。 三四米的距离,要是放在往常,就算卡斯塔博士身上有伤,可也能在一秒钟内狠狠扑过去--他已经看到,稀疏的树林中,荒草齐腰,是绝佳的藏人所在。 可就这点距离,却像是天堑那样无法逾越,哪怕是手指甲都扒下来了,可也没能逃过被人一脚踩住后背的厄运。 砰! 一声枪响,子弹擦着卡斯塔博士的耳朵,打进了地里,溅起的碎土砸在他脸上,很疼。 他艰难的抬起头,借着远处的车灯灯光,看着踩着他后背的男人,声音嘶哑的问道:“阿波罗,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阿波罗手中的枪转了几个圈,回头看了眼才说:“很简单啊,因为雅少让我这样做的。” “不可能!” 卡斯塔博士嘶声吼道:“绝不可能!雅少绝不会杀我的,因为我对他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我是他壮大的主要助力,要是没有我,他就别想掌控那股子可怕的力量!” 阿波罗笑了,黑夜中一口整齐的白牙,闪着森寒的光芒:“呵呵,卡斯塔博士,你很聪明嘛,因为你很明白你对雅少有多重要。可你也很笨,难道不知道你对雅少太重要,所以才得必须去死?” 卡斯塔挣扎着,阿波罗松开了脚。 卡斯塔面前坐了起来,靠在一块石头上,望着从远处走过来的那些黑影,急促的喘着气:“他们、他们是谁?” “你猜呢?” 阿波罗心情很不错,走到树林前倚在了树上,点上了一颗烟。 卡斯塔当然猜不出,最多也就是知道阿波罗背叛了亚特兰蒂斯,恶狠狠的说道:“阿波罗,你该知道,背叛亚特兰蒂斯的下场是什么!我想,你不会忘记两年前,你接任太阳神时所看到的那一幕吧?” 阿波罗脸上的笑容,慢慢的收敛。 他想到了两年前所看到的那一幕。 两年前,上一任太阳神背叛了宙斯王,造反失败后,没有被当时处决,而是把他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让他自生自灭。 不缺吃,不缺喝,也冻不着,热不着,但就是没有铜叶草可用。 那一任太阳神,是个体格健壮的北欧男人,身高两米零一,体重超过两百三十斤,一拳就能把一头牛给打死--可就是这样一个相当彪悍的男人,在被断食了铜叶草后,仅仅一个月的时间,体重就迅速减为了四十公斤,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 一个超过两米的彪形大汉,却只有八十斤重,别说是亲身体会了,就是想想,心里都会发寒的。 更重要的是,他已经没有了求死的心,只是像狗那样的跪在地上,看到有人过去就苦苦哀求,说他知错了,以后再也不会背叛宙斯王了,只求能給他一点点的铜叶草,无论让他做什么,他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没有谁給他铜叶草,就这样任由他继续苦下去。 当阿波罗(这个名字,是世袭的,无论谁坐在这个位置上,都得用这个名字)看到他时,他已经把自己的眼珠扣了下来--唯有这样的痛苦,才能让他稍稍抵御一下对铜叶草的爱。 当着阿波罗的面,他把自己的舌头咬断,吃了下去。 他死后,尸体被粉碎,当了化肥。 埋葬他的地方,花儿开的格外鲜艳。 唯有亲眼看到这一切的人,才会知道那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情景。 现在虽说黑袍已经死了,接替他的人是高雅--可阿波罗很清楚,相比起黑袍来说,高雅会更加残忍,心狠:一个因为嫉妒、连亲哥哥都容不下的人,要想指望他能发一次善心,那比让岛国自爆还要难。 感觉到阿波罗的忌惮后,卡斯塔博士好像看到了生还的希望,开始对他晓之以理:“只要你能放过我,把那些人干掉,我会告诉雅少,说是你保护了我!如果有可能,我们可以合作!” 阿波罗扭头,看了眼站在几米外的黑衣人,才问道:“我们合作?怎么合作?” “我会帮你把高雅取而代之,成为新的宙斯王!” 卡斯塔博士语速很快:“你该知道,我这次去东土,就是要为高雅复制黑袍的。你更该知道,我对权利没有一丁点的兴趣,我现在只想把所有的精力,都扑在研究克隆体上--无论是谁当宙斯王,只要能为我提供研究条件,我就很满足了。” “他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岑天赐,我觉得你该考虑一下。” 阿波罗还没有说话,一个黑衣人就走了过来。 这是个相貌很英俊的年轻人,借着车灯灯光,卡斯塔博士能看到他在笑,连忙点了点头:“对,绝对有道理。如果可以,我们大家都可以联手的。” “廖无肆,你是在说真心话?” 岑天赐好像笑了下,问黑衣人。 另外一个黑衣人走了过来,说道:“他是不是在说真心话,你从他脸上的笑容就能看得出。” “我已经看不出了,分别六年了,分别的时间够久了,以前的人和事,都变的那样模糊了。” 岑天赐叹了口气,问道:“霍天晴,我听说你现在过的很幸福,找了个小富婆做老婆。既然这样,那你干嘛还要跑这儿来?” “我本来不同意他来的,是他死皮赖脸的非得来。” 身材最为魁梧的铁锥走过来,右脚一抬,就把卡斯塔博士踢倒在了地上,顺势踩在了他脑袋上,堵住了他的嘴,才问道:“岑天赐,说吧,要不要按照他说的去做?” 廖无肆还在笑:“只要你说留下,我们绝不会有任何异议。毕竟你现在的处境很困难,这个阴阳人说的也没错,你需要那些东西。” “姓封的,姓廖的,你们现在的嘴脸,让我感到恶心。” 岑天赐把烟头随手弹了出去,冷笑一声快步走向车子那边。 “你们不该跟他说这些话的,他会真翻脸的。” 霍天晴埋怨了一句,转身跟了上去。 “这小子会翻脸?” 封铁锥瞪大眼睛的问廖无肆。 廖无肆耸耸肩,转身就走:“不知道,可能会吧,那你得要小心了。” “草,为什么是我小心,却不是你?” 封铁锥骂了一句,抬脚追了上去,再也没有理睬卡斯塔博士。 其实也没必要理睬了,因为卡斯塔博士的脑袋,已经被封铁锥用脚踩扁了,眼珠子都凸了出来。 “也不知道卡斯塔博士,有没有为他留下克隆体。” 霍天晴来到车前时,问了一句。 岑天赐看着他,很奇怪的样子:“老霍,是不是结了婚的男人,智商都会下降?” 霍天晴一愣:“什么意思?” 跟上来的廖无肆说:“他的意思就是你弱智了。” 第2127章 邪恶死谷! “我怎么就是弱智了?” 对廖无肆的这句话,霍天晴觉得很不爽。 封铁锥懒洋洋的解释道:“如果卡斯塔博士真给他自己留下了克隆体,并且是跟他一样精通这门学问,那么你觉得,在他变成不男不女后,黑袍还会下大力气救他吗?” 卡斯塔博士可以去克隆任何人,但却绝不会去克隆自己。 一招鲜,吃遍天的华夏古训,在任何地方,对任何人都有市场的。 卡斯塔博士之所以在黑袍手下那样吃香,连黑袍的女人卡娅都敢动,无非就是仗着他掌握着克隆这门‘绝技’,不管他犯下多大的错误,也不管谁成为宙斯王,除非想抛弃克隆来的强大力量,要不然只能好好的伺候着他。 这也是高雅看重他,才让自己的‘心腹手下’阿波罗来接他去东土的主要原因。 霍天晴吧嗒了下嘴巴,说道:“还别说,我还真是有些弱智了,可这跟我找了女朋友没啥关系,谁要是再敢对我女朋友不敬,那就休怪我跟他翻脸。” 岑天赐等人没说话,只是齐刷刷冲他伸出了中指。 打开封铁锥即将戳到自己鼻子上的手指,霍天晴问岑天赐:“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我觉得,我们可以利用卡斯塔之死,重新返回亚特兰蒂斯,要是运气好的话,完全可以把那边一锅端。就说卡斯塔博士忽然伤重,需要……” “你的计划不错,就是不可行。” 岑天赐打断了霍天晴的话,语气低沉的说:“老霍,你们永远也不知道那边有多么可怕。别看黑袍已经死了,可我敢保证,如果就凭我们四个人去那边,到时候死的比卡斯塔还要惨。” 廖无肆微微眯起双眼,说道:“那边,不就是一个虚幻的境界吗?充其量,就是个外人不知的山谷,你所看到的大海、瀑布等东西,都是自己虚幻出来的,其实现实中,就是一些行尸走肉罢了。” 在没有成为亚特兰蒂斯的太阳神之前,岑天赐对这边的认识,就跟沈银冰刚来时所看到的一样,完全沉醉在了自己亲眼所见的仙境中。 但当他成功获取黑袍的信任,可以以一个游戏者的身份来旁观所谓的亚特兰蒂斯时,才发现他此前所看到的仙境,其实就是个永远弥漫着瘴气的山谷。 山谷中,除了大量的枯草,还有很多昏睡不醒的人之外,什么都没有,甚至连虫子都没有一条。 当初岑天赐在华夏京华郊外,之所以败在封铁锥手下,就是因为他在山谷中,躺了足足四年(严格的来说,也不是总睡觉,就是似睡非睡,可以自己吃饭,喝水,完事后不是呆坐,就是睡觉了)! 任何人在这地方躺上四年后,身体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好多功能都在逐渐退化,如果不是岑天赐在从神仆向上晋级时,表现很是出色,用了足足四年才获取了黑袍的绝对信任,把他提升为太阳神,这才让他搞清楚真向,那么相信他现在,依旧过着那种恐怖的日子,好像行尸走肉那样。 “你们永远都猜不到,如果有人擅闯、哪怕是误入山谷内,只要吸进那些瘴气,就会立即陷入幻境--最可怕的是,有人还能操纵你们的幻境,让你自己按照他们所说的,去做事,看到眼前美丽的一切。” 岑天赐说到这儿后,打了个激灵,声音更低:“每年,都会有一些像欧皇那样的人,来到这个山谷内,成为神仆,然后心甘情愿的去做事。直到死--能够像我这样运气好的,能熬到太阳神的位子,数十年来好像也没有一例。” 廖无肆插嘴:“那你是怎么成为太阳神的?就因为你打架厉害,任务完成的出色?” “呵呵,我打架厉害?嗯,在我们眼里,我们打架是很厉害的。” 岑天赐冷笑,说道:“可我必须得告诉你们,依着我们的水平,在亚特兰蒂斯根本算不了什么。我能成为太阳神,一来是守护者暗中帮助,所有任务的确完成的很出色。二来就是恰好上一任太阳神造反失败,黑袍急需新的太阳神。如果他没有造反的话,我就算是累死,也别想成为太阳神。” 封铁锥沉声说道:“如果是这样,那我们以前为什么没有遇到特厉害的高手?所有的高手,好像都是随着高飞的某个不经意动作,才忽然出现的。” 岑天赐无声的叹了口气,说道:“咱们以前没遇到,一来是黑袍遵循祖训,不想西方安归教跟东方安归教发生冲突,所以只是在暗中入侵。二来是随着现代化武器的杀伤力越来越强,他们也没必要非得采取以前的方式来打打杀杀。” 霍天晴接口道:“可问题是,有些事还是离不开人的打打杀杀。” 岑天赐点头:“对,所以红尘妖道才会重新入世,欧皇等人才会利用--只是谁也没想到,黑袍的计划还没有展开,他却死了。” “死的恰到好处,要是不死,还真够头疼的。” 廖无肆说了句说话,随即岔开话题:“对了,这些年来,真没有谁能强行进去过那个山谷?” “有。” “谁?” 霍天晴等人异口同声的问。 “谁?” 岑天赐吸了下鼻子,淡淡的说:“你们该知道是谁。” “你别婆婆妈妈的吊人胃口了,有什么说什么不好吗?” 封铁锥皱眉,刚说完这句话,廖无肆就说道:“我知道了,是荆红命他们!对,肯定是他们。” 霍天晴跟岑天赐,这才一下子明白了过来。 早在多年前,华夏发觉西方某股子邪恶势力,图谋入侵华夏后,立即就征召了包括荆红命等人在内的顶级精锐,根据蛛丝马迹追查来到了西方,成功闯进了某个山谷中。 只是,他们的噩运也随即前来:所有去了山谷中的高手,都吸进了瘴气,武力值大打折扣,拼死离开的那些人,也都留下了后遗症。 “荆红命他们多亏了功夫够高,才能在吸入瘴气后还能保持清醒。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山谷中不但有瘴气,还有……” 岑天赐说着,缓缓扫视一下同伴,低声说:“还有蛊虫。你们觉得,咱们四个人的本事,比起荆红命他们来说,谁高谁低?” 荆红命等人,绝对能代表华夏武学的最高水平,而且人数众多,当年在闯进山谷内后,还没有等他们看清什么,就遭到了大批神秘高手的伏击。 在吸进瘴气后,荆红命等人能够活着逃出山谷,就已经是侥幸了。 至于被‘咀咒’,只有两分钟的武力值那事,跟小命相比起来,好像就不值一提了。 荆红命他们都不行,岑天赐觉得,凭借自己四个人,就想铲平亚特兰蒂斯,那纯粹就是在痴人说梦。 “草,你直接说我们没机会不就得了?” 封铁锥骂了一句,又问:“那山谷中的瘴气,是怎么形成的?” “你们都知道忘忧粉吧?” 岑天赐说:“瘴气,就是提炼了的忘忧粉,利用腐烂的枯草、树叶等。更是那些蛊虫的最佳活动地,当然了,没有命令,那些培植不易的蛊虫,是不会轻易被你们所浪费的,如果你们真敢闯进去,因为你们连瘴气都对付不了的。” 被岑天赐冷嘲热讽的打击,廖无肆等人没啥脾气。 这是事实。 那种地方,可不是枪林弹雨的战场,只要反应够迅速,运气够好,基本就能活下来。 “那地方,是死地。在忘忧粉形成的瘴气下,寸草不生,只有蛊虫。” 岑天赐说:“而且,自从荆红命他们在多年前闯进山谷内后,亚特兰蒂斯就重新挪了地方,来到了现在的哈萨克境内,这也是守护者们为什么再也找不到这儿的原因。” 顿了顿,他继续说:“可以肯定的是,当赫拉天后发现我反水、卡斯塔博士等人死后,就会很快迁移到早就寻找好的另外一处山谷。迁移的速度够快,最多两三天,等我们三两天后再去那地方,就会发现那儿只是个山谷罢了。” 只觉得脖子很凉的廖无肆,咽了口口水问道:“那么多人迁移,很简单?” 岑天赐打了个哈欠,说:“当然简单,那些人在离开山谷后,就会变成正常人,只是被控制。要不然,当初我怎么帮他们去做任务?” “邪术。” 霍天晴说:“看来,他们还有控制人的邪术。” 岑天赐说:“这没什么奇怪的,本来安归教最大的特长,就是对邪术的研究,要不然高飞的陈姨太,也不会千变万化的变脸神技了。西方安归教既然脱胎于安归教,会这些也是很正常的。” 封铁锥叹了口气:“唉,现在我总算是相信,所谓的亚特兰蒂斯、流波山,还有那个啥的美杜莎,都是西方安归教搞出来的了。接下来怎么办?哥几个说说呢。” “走。除了尽快离开这鬼地方外,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廖无肆马上就拉开了车门。 霍天晴却说:“天赐,你的身份泄露后,会不会变成你的前任那样?” 关车门的廖无肆冷笑:“哼哼,说你弱智了,你还不相信。既然沈银冰控制着忘忧粉,还怕她不会帮老岑?” “嘿嘿,这个倒是,我都忘记了。” 霍天晴讪笑一声,挠了挠后脑勺后,拿出了手机开始定位。 他想锁定这个位置,通过华夏外交部,来提醒这边政府前来这边‘探险’。 “别忙活了,等这边的军地开过来,我保证山谷里是空荡荡的。” 岑天赐说着,跳上了车子:“还是趁着天黑离开吧,免得遇到没必要的麻烦。” 四个人,两辆车,很快就消失在了黑夜中。 当浓郁的血腥气息,被夜风逐渐稀释、吹散后,几个黑衣人从树林中钻了出来,走到了卡斯塔博士尸体的身边。 “出事了,回去!” 为首的黑衣人,弯腰在尸体上蹭了一把,接着就率先钻进了树林内。 第2128章 黑暗中行走! 劳埃里是个矿工,混得很惨,不过却很骄傲。 因为追溯到六百多年前时,他的祖上是哈萨克骑兵的首领,曾经率领旗下勇士,跟横扫亚欧大陆的蒙古骑兵血战过,并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先祖这段辉煌的历史,在劳埃里家族流传至今,哪怕是后世子孙已经落寞到矿工,可他们仍旧觉得自己拥有尊贵的血统--至于当矿工,谁还不工作,不养家糊口啊? 就像当小外孙女说要吃野兔后,劳埃里就会抗着猎枪,大清早的来这片山区一样。 距离太阳升起还有一个多小时,天刚蒙蒙亮时,劳埃里来到了这片荒无人烟的山区,他一直很羡慕华夏,或者是印度,因为那两个国家是世界上人口众多的国家,无论到哪儿,都能看到村落,看到行人。 不像哈萨克这样的没多少人,天快亮了,镇子街头上一个人都没有,更别说这远离镇子的荒山野外了。 踩着残雪,劳埃里牵着猎狗,一边羡慕着东土,一边低头寻找野兔的爪印的痕迹。 “呼,呼!” 就在劳埃里仔细寻找野兔爪印时,走在前面的猎狗黄豆,忽然发出了警惕的低声咆哮,并迅速趴在了一簇荒草丛中。 黄豆陪伴劳埃里已经七八年了,是镇子上捕猎经验最丰富的猎犬,每当它做出这样的动作时,就预示着有它自己无法摆平的东西出现了。 黄豆上次做出这样的动作时,还是在两年前的那个冬天。 那一天,劳埃里猎到了一只冬季外出捕食的狗熊,也成为了他打猎生涯中最荣耀的一次,所以看到黄豆又做出这样的反应后,劳埃里第一反应就是紧张,接着是高兴。 紧张,是因为上次在捕杀那只狗熊时,劳埃里差点壮烈了。 高兴,则是因为那头狗熊,让他获得了利润,还有荣耀。 “卧倒!” 劳埃里马上就低喝一声,身子迅速匍匐在了荒草从中,接着迅速把积雪盖在自己,还有黄豆身上--积雪,能够掩盖人的气味,只要能留下一双眼睛,密切注视着外面就可以了。 黄豆也是这样,不声不响的趴在主人身边,紧闭着嘴巴。 一个黑影从劳埃里的视线中出现,不过竟然是从噩梦谷那边过来的,而且看样子也不是一只狗熊啥的,而像是一个人。 噩梦谷,是镇子对这片荒山中某个山谷的称呼。 据说,早在数年前,噩梦谷还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叫百花谷,谷中气候一年四季都很湿润,百花盛开,到处都是让人害怕的毒蛇,还有毒虫。 不过,自从数年前有一对捉蛇人去过那边,七八个只有一个人活着回来,还成了疯子后,百花谷就像受到恶魔诅咒了那样先后有十几个人去了那边探险,却没有一个人回来,被人称之为噩梦谷了。 五六年过去了,从没有谁再敢去过那地方。 劳埃里自然也不会去--探险的确很让人感兴趣,可他还没有活够。 那么,这个人怎么会从那个方向过来,又是在大清晨的,难道说--这是死人的灵魂? 就在劳埃里想到这儿时,又发现了一个……哦,不,不是一个,是好多人。 这些人,就像被绳子串成一串那样,陆续从那个方向出现在劳埃里的视线中,而且走路的动作有些诡异,就像科幻电影中的丧尸那样,走路的动作一点都不流畅,很僵硬。 幽灵,这些都是幽灵!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些走路动作很僵滞的人影后,劳埃里马上就把他们跟传说中的幽灵联系了起来,立即捂住了黄豆的眼。 他生怕黄豆会发出声音,被那些幽灵发现。 黄豆也很乖巧,意识到了从没有过的危险,不声不响的趴在那儿,动也不动。 黑影近了。 趴在荒草丛中,被残雪覆盖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劳埃里,看到了第一个人。 借着东方清晨的晨曦,劳埃里能看到这是个女人,穿着黑色的纱衣--这么冷的天,她竟然只穿着纱衣,劳埃里甚至都能透过衣服,看到她白腻的肌肤,可她却一点寒冷都感觉不到,瞪着眼睛从荒草丛边快步走了过去。 绝对是幽灵,绝对是从噩梦谷那边出来的,因为那地方才是温暖如春,才会有这样的人! 女人身后是男人,男人身后是男人,是女人,是男人、女人--好多好多行动诡异的人,在这个清晨的荒野中走过,没有人说话,甚至都没有发出脚步声,就这样不声不响的快步走过,从前方转向向西,走向了更加雄伟的山脉那边。 看着这些人,劳埃里忽然想到,他妻子在去年病逝出殡那天,亲人们就是这样一个挨一个的,串成一条线似的走向坟墓。 只是这些人,或者说是幽灵也太多了些,已经不断从劳埃里面前走了半个多小时了,还是没有走完,好像永远也走不完那样。 劳埃里只觉得自己冻僵了,包括眼睛。 他很想闭上眼,不愿意再看到这些可怕的幽灵。 他希望等他再睁开眼时,幽灵们已经不见了,天上挂着大大的太阳,远处的儿女在呼唤着他的名字。 可他却闭不上眼,因为--有一个幽灵,在无意中低头时,看到了他的目光。 这是个女幽灵,很漂亮很漂亮的女幽灵,比劳埃里这辈子见过的女人加起来还要漂亮,甚至很有些像传说中的圣母,尤其是在她停步冲着他启齿一笑时。 劳埃里呆了,只觉得浑身血液一下子凝固。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正要抓着他的猎枪,从荒草丛中一跃而起时,眼皮却沉重的垂了下来,跌进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仿佛还听到黄豆咆哮了一声,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慢慢的,劳埃里又有了意识。 他仍旧黑暗中,可他却成了那些幽灵中的一员,穿着轻飘飘的黑色纱袍,走在队伍的最前面,那个很漂亮的女人,就跟在他身后,再往后,就是那一长串看不到头的队伍。 依旧是没有一点声音,大家踩着他走过的脚印,向西北方向的群山中进发。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在最前面,更不知道黄豆去哪儿了,为什么不见了,为什么没有亮光没有风,只有一望无际的黑暗。 黑暗中行走。 身体感觉不到一点点的累,可精神却已经接近崩溃。 让人最恐惧的,不是死了或者昏过去,而是在死了或者昏过去时,自己还有意识,能看到正常人看不到的一切,却无法说出来,只能按照来自黑暗中的某个旨意做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歇。 劳埃里很累,很想念黄豆,想念亲人。 他多么渴望,能再次听到黄豆的汪汪叫声,看到太阳,感受到风的吹拂! “汪,汪汪!” 就在劳埃里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坚持,只能停住脚步跌进更加黑的深渊中时,黄豆的叫声却猛地从耳边响起,那么响亮,悦耳! 劳埃里马上睁开了眼。 然后就看到了黄豆,看到了太阳,感受到了风--那些可怕的幽灵,连同黑暗一起,攸地消失了。 他重新回到了人世间,更看到了自己身边,围了许多荷枪实弹的军人。 那些军人如临大敌的样子,让他感到了紧张,也更欢欣:军人,总能给人带来安全感,不是吗? “他醒了,彼得洛夫上校!” 劳埃里刚睁开眼,就被一个军人发现了,马上向上级汇报。 一个披着大氅,双手拿着望远镜向群山那边张望的大胡子军人,马上就转身走了过来,眼睛很亮,就像天上的苍鹰。 大胡子彼得洛夫上校,是哈萨克本地区驻扎军队的最高长官,凌晨时分就得到了来自外交部军事特别行动科的命令,说是在百花谷附近,隐藏在数量很多的恐怖分子,让他毋须亲自带队,前来这边察看,确定情况属实后,立即捕获或者击毙那些恐怖分子。 凌晨两点多,彼得洛夫上校就接到了命令,十五分钟后就整装出发,整整一个加强连两百多人,乘坐坦克、装甲车都大型武器装备。 从驻地赶来百花谷,需要一个半小时左右。 彼得洛夫上校预计,在凌晨四点之前,绝对能赶到百花谷,一探究竟。 只是让他、让整支军队都异常恐惧的是:清晨四点时,他们本该出现在百花谷才对,可事实上他们却一只在荒野中兜圈子,所有的领航设备都已经失效,眼前白雾一片,不知道来到了哪儿。 彼得洛夫上校以前在军校进修时,就曾经了解过世界战争史上那些不解之谜,比方二战时期缅甸森林的幽灵事件,造成一支多达三千人的部队,全部消失在了那片森林中,到现在都杳无音信,现场只留下了一个幽灵般的鬼脸图案。 再比方华夏的罗布泊,前朝败退后,一支骑兵逃进了那片戈壁滩,时隔数十年,就算渴不死也得老死的他们,却会在漫天飞沙时,骑着战马吆喝着跟人厮杀…… 彼得洛夫上校,在察觉出不对劲后,马上就意识到自己遭遇到了诡异,立即下令部队停止前进,所有人都不许睡觉,更不许单独行动,一切先等到天亮再说! 天,终于慢慢的亮了。 等彼得洛夫军队的领航设施重新工作,迅速走出那团迷雾时,却发现太阳就在头顶上方,明晃晃的,已经是正午时分了,他的军队,就在距离百花谷不到十公里的地方,还看到了一支狂吠的猎犬。 就是那只猎犬,带领彼得洛夫的军队,找到了出现在百花谷谷口的劳埃里。 劳埃里慢慢的站起来,向谷中望去。 多年前时,劳埃里曾经来过几次百花谷,冒险给心爱的姑娘采花。 那时候的百花谷,百花齐放,处处充满了生机。 可他现在所看到的百花谷,却是死沉沉的,除了枯草,枯死的树木外,仿佛连石头都是死的,什么都没有,更感受不到一点点的生气。 第2129章 黑袍父子的殉葬品! 在医生的强烈要求下,十几年前高老头的吸烟就被控制住了,每天最多六颗烟的定量,多吸一颗烟,特护就会毫不留情的批评他。 那时候,高老头要是能多吸一颗烟,就像小孩子偷吃了一块糖那样得意。 可自从去年开始,高老头吸烟却不受控制了。 不是医生、特护允许了,是因为他不想戒烟了。 人在遇到烦心事时,总是习惯通过某种方式来稀释所承受的压力,吸烟,就是一种最好的办法,在特护被高老头狠狠瞪了几次后,就再也没谁敢管他了。 哪怕是高云华也不敢,多说一句就会被轰出去,嚷着他不孝顺,永远也别再回来! 所以,看到书桌上烟灰缸没的烟蒂后,高云华唯有轻轻叹了口气,不动声色的拿起来,倒在了废纸篓内。 高老头说话了:“你放心,吸完这一盒后,我以后都不再吸烟了。” “爷爷,只要您开心就好。” 高云华苦笑了一声,坐在了书桌前的椅子上。 高老头不止一次的说这句话,可每次最多管一天的用,谁要是敢这句话来约束他,他就会瞪眼,发牢骚,说一些让人心慌的话。 “这次,不是在放屁,而是在说真心话。” 高老头把还有两颗烟的烟盒,扔在了高云华面前,淡淡的说:“你也吸一颗吧,最后感受一下这种烟的味道--以后,无论在哪儿,都不许再吸这种牌子的烟。” 高云华一愣,这才发现高老头这次吸的不是特供烟,而是外国某品牌的香烟。 高云华习惯了吸中华,高飞也是,高雅却喜欢吸这种外国烟。 为此,高老头不止一次的训斥他,甚至还说他是崇洋媚外,连吸烟都给外国人挣钱啥的--可高老头现在却吸这种烟,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爷爷吸完这盒烟,表明以后不再吸,又让我永远不许吸这种牌子的香烟,这是表示着,从这盒烟被吸完的那一刻起,他才正式把高雅排除了高家之外。 从此,高雅是死是活,爷爷就再也不关心了。 高云华默然的点上一颗烟,吸了一口。 很呛,很苦涩,很难受的感觉。 相信爷爷也是这种感觉吧? 不过这也不怪爷爷,他对高雅已经够宽容的了,高雅取代黑袍的举止,彻底的让他蒙羞,更让他失望,继而绝望了。 祖孙俩人默默吸烟。 当香烟变成烟蒂被掐灭在烟灰缸内后,高云华才咳嗽了一声,说:“爷爷,哈萨克那边传来了消息,在铁锥、天晴他们撤退后不久,当地军方就向那边进发,却在路上迷路了,一个半小时的行军路程,在路上走了足足十几个小时。” “军队会迷路?呵呵。” 高老头呵呵轻笑了一声,端起了茶杯。 高云华替他满了一下热水后,才继续说:“军队在那个山谷口,发现了一个猎人--据说,那个山谷在六七年前,还叫百花谷,生机勃勃。可现在,却是死沉沉的一片,没有丝毫生机,只在现场发现了一些生活、医疗拉圾之类的。” “一切,跟铁锥传回来的消息一样,那些人在发现卡斯塔博士出事后,很快就转移了。” 高云华放下暖瓶,说道:“至于那些人去了哪儿,没有谁知道。哈萨克那边在整支军队遭遇诡异事件后,迅速派出了大批武装直升机,更是用专门的军事卫星,对那片山脉采取地毯式的搜索,但到现在为止,始终没有搜索到任何踪迹。” 高老头缓缓的说:“西方安归教能在那边存在数百年,并一直存在着,肯定有它自己的生存之道,自然也包括这种紧急撤退。像这种底蕴深厚的大型邪恶组织,狡兔三窟都不能形容他们的藏身之所了。找不到,也是很正常的。就像是黑暗那样,会始终存在。” “这不是一件好事。” 高云华说:“不彻底的消灭他们,就别想解除它对我们的威胁。” “其实不用担心。” 高老头站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推开了窗户。 冷风一下子吹了进来,担心爷爷会着凉,高云华连忙拿起搭在椅子背上的黄大氅,披在了他身上。 “看,天已经黑了。” 高老头望着外面的天空,喃喃说了一句后,马上就回归了正题:“最起码,在以后数十上百、甚至更长一些时间内,西方安归教会蛰伏起来,就像黑暗积对抗光芒的力量那样--如果他们不傻,是不会再奢望入侵东土了。” 高云华有些不明白:“但他们这次在东土损失惨重,黑袍、何秀城父子双双身亡,几本《安归经》也留在了这边,高、那个人,还在东土,他们能甘心就这样蛰伏下去,等待那么久?” “如果他们承受不起这种损失的话,西方安归教早就像东土安归教那样,在近代凋零并彻底没落了。” 高老头淡淡的说:“至于黑袍的死,他既然心甘情愿的被暗杀,那么就肯定留下了后手。死得只是黑袍,却不是整个西方安归教。他们当初离开东土前往西方时,能带走安归经的复制本,那么就能再留下一套,甚至更多。” 高老头说的没错,在得知黑袍被高雅暗算的消息后,就猜到他安排好身后事后,才甘心被暗算的,要不然依着他的本事,高雅就算是做梦,也暗杀不了他。 由此可以推断,黑袍在安排后事时,西方安归教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至于高雅能让岑天赐把卡斯塔博士结出来,就是因为这个太监,也已经被放弃了--假如真像卡斯塔博士临死前所说的那样,他是亚特兰蒂斯不可或缺说的人,怎么可能这样被轻松的带走? 潜伏在百花谷中的赫拉天后等人,又怎么会那么快的收拾好,及时转移? 黑袍就算是死了,也不安宁,依旧会带走很多人,給他父子陪葬。 燕东吴是,卡斯塔博士是,红尘妖道是,高雅更是。 很可笑的是,高雅还以为他已经取代了黑袍,成为了亚特兰蒂斯的宙斯王,却不知道,他正在努力带走更多的人,为黑袍父子俩人陪葬。 高雅看不清的事,高老头能看清,现在高云华也看清了,只是却没有谁,生起要提醒他、拉他一把的心思。 他们都知道,就算看在血脉亲情的份上,再次拉高雅一把的话,他也不会接受,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既然这样,也就没必要再拉了,高老头只能坐看西方安归教,像隐藏在黑暗中的魔鬼那样,再次蛰伏起来,积攒重出的机会,看着高雅带领更多背叛黑袍的人,一步步的走向坟墓。 那边,黑袍、何秀城父子,正在笑殷殷的恭候他们。 “云华,安排下去,我要去南方疗养。” 高老头望着越来越深的夜色,沉默很久后,说出了这句话。 以前,高家晚辈就不止一次的请高老头去南方疗养,毕竟那儿的气候、环境,要比京华好太多,很适合老年人,不过却都被他拒绝了。 他以前拒绝,是因为高家需要他这根定海神针坐镇。 现在不用了,高家该成长起来的,都已经步入了正轨,该堕落的,也已经走向了绝境,无法回头--他不想再管尘世间的这一切,只想从此之后专心享受他不多的岁月。 听爷爷这样说后,高云华先是一愣,随即惊喜的回答:“好,我马上就去安排!爷爷,其实您早该去那边了,没事种种花草,钓鱼喝茶游山玩水才是您的生活。” “呵呵,种瓜种花喝茶钓鱼还行,游山玩水就算了吧,我这把老骨头已经承受不起了啊。” 高老头呵呵一笑后,又无声的叹了口气,转身走到书桌前,轻轻抚摩着椅子,眼里带着明显的不舍。 高云华正要说,他会把陪伴老爷子多年的这些家具啥的,都搬到南方去时,却听他说:“这些东西,就让它们在这儿吧。到了南方,重新置办新的。” “好的,就按照您说的去办。” 高云华马上点头答应。 他知道,老爷子不带走这些东西,是要彻底跟现在做个决断,开始新的生活。 他既然终于放弃了高雅,更何况一套桌椅? “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你去安排吧。除了你父亲、你姑父外,别人就不要通知了,我像悄悄的走--套用一句很有诗意的话来说,就是悄悄的来,呵呵,去吧。” 高老头呵呵轻笑着,抬手挥了挥。 高云华没吭声,转身走出了书房,脚步很轻,就像担心会惊动了熟睡中的婴儿那样。 脚步再轻,也瞒不过红尘妖道的,这一点高飞很清楚,所以他在察觉到自己好像一只要逮老鼠的猫儿那样后,马上就自嘲的笑了笑,吐出一口浊气,加重了脚步声。 这是一个废弃的养殖场,就在冀南的南部群山内。 南部山区内,好像总有太多的养殖场,来为人提供藏身之处,这都得益于现在人们的消费水平提高,越来越看重绿色饰品的缘故。 就拿养殖场来说吧,就算很多山里养殖场内的鸡鸭,也是用饲料喂大的,可就因为建在山内,身价立马就比在平原上养殖的同类高了很多。 既然是这样,那么养殖专业户们,又有什么理由不来山区搞养殖呢? 反正在这边建厂所用的资金,比在平原地区还要便宜。 不过也不是所有养殖专业户都能挣到钱,要不然也不会有这家废弃的养殖场了。 养殖场内的鸡鸭清笼多久了,高飞不知道,可他却能在空气中,嗅到明显的家禽臭味,哪怕现在的气温还那么低。 养殖场的大排鸡舍窗口上,挂满了蜘蛛网,已经开始泛青的枯草,为这个萧条的环境增添了一丝明亮之色,尤其是在手电筒的照耀下。 拿手电筒照了周围一圈后,高飞关掉了手电,冲着黑压压的鸡舍说道:“我已经来了,你是不是也该出来了?” 吱呀一声门响,接着传来了沙沙的脚步声,就像野猫在走在屋脊上。 第2130章 你想怎么安排我? 高飞转身看向了西边。 一个白色的影子,就像幽灵那样从鸡舍内走了出来,好像还带着难闻的鸡屎味道,让高飞感觉很不得劲,不过脸上还是堆起了笑容,表达出了自己该有的友好。 白影就像是在枯草上飘行那样,飘飘荡荡的显得不真实,被周遭群山阻挡的夜风,就像没头苍蝇那样乱窜,吹起了白影的白发,为她平添了那么几丝飘逸感。 白影,自然是约高飞来这儿的红尘了。 红尘给高喵喵打电话,让她替自己约高飞在今晚来这个养殖场。 高飞可以不来,就算是要来,也可以带很多人来,哪怕是率领一支部队过来,红尘也不会有丁点的意见,最多也就是再也不会约他罢了。 高飞当然会来,一个人来。 既然红尘约他过来,他不觉得红尘这是要暗算他,很可能是在质问他怎么可以那么卑鄙后,跟他拼命罢了。 反正她也不是他的对手,大不了再把她按倒在地上,胡天胡地的乱搞一气,然后再像以往那样拍拍屁股走人。 为什么每次看到红尘,都会有那么强烈的愿望--高飞觉得很不正常,更能猜到自己中了她的暗算,比方被她下了某种蛊毒,就像当初阴金花暗算他那样。 可问题是,高飞身体里的烈阳蛊,却没有发出这类的警告。 他看到她后就想搞她,说白了更像异性相吸的磁铁,那种感觉很奇妙,却又搞不懂咋回事,尽管知道这是个邪恶。 就像白色幽灵那样的红尘,走到高飞面前三四米处后,站住了脚步,默默的望着他。 借着天上的星光,和山头上残雪的反射,高飞能看清她脸上蒙着一块白色的轻纱,当白发垂下来后,就只剩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冷冷的看着他了。 “还需要验证一下我是不是高飞吗?” 高飞笑着,打开手电筒,在自己脸上晃了一下,随即把手电筒远远的扔了出去,问道:“看清了没有?” “不用看,我也知道你就是高飞。” 红尘有些阴森的声音,好像比寒风更冷。 “嗯,你的确有这种自信,毕竟我们的关系不一般嘛。” 跟漂亮女人说话时,要是不口花花两句就会感觉浑身难受的贱毛病,几乎每一个男人都有,高飞也不例外,尽管他的良知在提醒他,跟红尘有那种亲密关系对他没啥好处,可他就是忍不住。 “哼。” 红尘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让我来,不会是就这样傻站着,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的吧?” 高飞等了片刻,红尘都没有再说什么,就有些沉不住气了:“说吧,你究竟要跟我商量什么事。如果是想弃暗投明的话,我肯定会举起双手双脚的欢迎。你放心,既然穆天涯能过上正常人的日子,那么你也肯定可以的。只要我不说,你不说,又有谁知道你不是人呢?” “想我改变立场,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红尘说话了,语气更冷。 高飞觉得,很可能是冻得,因为气温这么低,她浑身上下就穿着一件白色轻纱衣服,窈窕的身躯若隐若现的,要是不冷才怪呢。 看在她身材很棒的份上,高飞决定不生气,嘻嘻笑道:“那你约我来这儿,是为什么呢?” 红尘微微转身,丝毫不介意高飞欣赏着她迷人的身体侧面,望着黑压压的山头,冷冷的说道:“你在发现高喵喵很可能是我们安排在你身边的耳目后,你没有勾除了她,而是将计就计,让高雅做出错误的判断,开始按照你的意思,残杀我们这些人。” 高飞装傻卖呆:“啥?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 “你按照穆天涯所提供的消息,找到数千里之外的基地后,发现里面的东西都被损毁后,明明看到那些克隆体都已经死亡,可你还是让高雅知道,我在杀死那些克隆人后,还带走了一些,其中更包括你的克隆体,这才让他误以为我要背叛他。” 红尘说着,猛地转身,一双眸子在黑夜中,闪着野兽般的荧光,厉声说道:“这才促使他要铲除我!到现在为止,燕东吴死了,我的替身被看透,遭到智慧女神等人的追杀--你的阴谋,实现了!” 面对红尘咄咄逼人的怒火,高飞只是淡然一笑:“怎么,你觉得我这样做不对?” 不等她说什么,高飞脸上的笑容一收:“是,我在赶去基地后,是亲眼看到那儿额设备都损坏了,所有的克隆体都被杀死,包括那些科学家,现场更没有我的克隆体……我在回家后,仍然做出那样惶恐不已的样子,就是开始怀疑高喵喵是你们的耳目。” 高飞向前踏出一步,看着红尘冷笑:”如果不是她的话,为什么在我开始行动时,你们能及时毁掉那个基地?既然你们不能让我在那个基地内得到什么,那么我为什么不利用高喵喵,来将计就计呢?难道说,好人就没资格玩阴谋?“ 红尘哈的一声笑:”你算好人?“ “我觉得我还可以吧,毕竟我没有像你那样滥杀无辜。” 高飞懒洋洋的说着,又向前走了一步,问道:“说实话,能够让你跟他反目,这是我最喜欢看到的,对于你那些同伴的死亡,我也深表遗憾,但无论怎么说,这些都已经过去了,该死的人,也无法活过来了,还是说说活着的人吧。” “你想说什么?” 看到高飞在有意识的逼近后,红尘警惕的向后退了一步。 “谈谈合作吧。” 高飞问道:“你今天约我来这儿,不就是为了合作,我们共同对付、对付高雅吗?我知道,在黑袍父子死后,你就再也回不到亚特兰蒂斯了,彻底的弃子一枚,而且高雅听信高喵喵传达的错误信息后,也已经容不下你了,无论你有没有背叛,他在看到你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干掉你。你现在,除了依附我之外,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了。” 红尘冷笑:“你知道我没有别的路走?” “你还有别的路走?” 高飞缓步走向了她,语气变的温柔了很多:“当然了,你可以用被我杀死的方式,来证明你是无辜的,让高雅后悔。可这有什么用呢?我那个兄弟,向来都不会为死了的人后悔。相信你也该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咱们没必要不死不休的。” 这一次,红尘没有后退,只是盯着高飞问:“那,依着你的意思,我就只能投奔你了?” “不一定啊,你可以去过你自己想过的生活。” 高飞摇了摇头说:“严格的说起来,你虽然不是人类,只是一个克隆体,可你也是经过二十多年的成长,是第一代克隆体,不是那些十个月就能成熟的怪物,所以你和正常人几乎没什么两样。只要你想,就能跟穆天涯那样,过正常人的日子,找一个喜欢自己的男人,生儿育女,把今天之前的经历,当做是一场噩梦。只要我不说,没有谁知道的。” “高雅知道。” 看到高飞走到自己面前一米处后,红尘还是后退了一步。 高飞的眼神黯淡了下来,轻声说:“他很快就要死了。你觉得,在燕东吴、你都离开他,亚特兰蒂斯会彻底消失后,仅仅凭借他当前的几个爪牙,能翻起多大的浪花?” “他可以逃跑的。只要他在发现陷入绝境后逃走,照样能说出我的秘密!” “不会。” “你怎么知道他不会?” “以前他会逃走,但现在绝不会了。” 高飞嘴角抽了几抽,低声说:“他很清楚,这是他的最后一次机会了。这次他要是失败后,就再也无法东山再起了,所以不管他手里有没有实力,他都会死拼到底……对他来说,活着也已经成为了负担。” “真的?” “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那,我要是听了你的话,你会怎么安排我?” “你想要什么样的日子?” “我想要什么样的日子?” 红尘喃喃的说着,抬头看了眼夜空,忽然伸手捂住脸,慢慢的顿了下来。 寒光闪闪的杀人指套,就盖在她脸上,也不怕会戳到眼睛,只是忽然抽噎了起来,像个无助的小女孩那样:“我也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一种什么日子。” “那就听从我的安排,好不好?我肯定会让你平安过完这一生的。” 高飞柔声说着,弯腰搀住了红尘的肩膀:“只要你能肯定放下心魔。” “我要是放不下呢?咯咯。” 正在掩面抽噎的红尘,忽然咯的一声怪笑,捂在脸上的右手,闪电般刺向高飞的咽喉,左手却是径直抓向他下面,又稳又狠,一看就是做好了充足的动手准备。 她刚才跟高飞说那么多的话,就是为了给高飞看到她软弱的一面,打消他的警惕心。 尤其是在她一副无助的样子,掩面哭泣后,更是利用了跟高飞不一般的关系,会成功激发起男人骨子里的贱性,忍不住的要安抚她,却不知道这才是她猝然发难的最佳机会。 高飞上当了。 红尘的出手,又快又急,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高飞都没有躲开的希望。 双手闪电般刺出去后,红尘莹白的眼眸中,猛地闪过残忍的笑意。 她好像,已经看到了指套刺进高飞要害的那一幕。 只是很可惜,也让她心中一冷的是,她在猝然发难时的同一时间,高飞也动了,后发先至,左手锁住了她的右手手腕,不等她左手伸向胯间,屈起的右肘,已经抢先一步,狠狠捣在了她心口。 咔嚓--随着一声清脆的咔嚓骨裂声,红尘身子猛地后仰,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重重摔倒在地上后,却又猛地纵身弹起,脸上的白色轻纱已经掉下,露出了狰狞的面孔,恶狠狠的扑向高飞,厉声叫道:“高飞,你今晚死定了!” 高飞没有说话,只是用飞快踢出去的右脚,回答了她。 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没有一丝的留情。 第2131章 用一辈子的时间! 红尘的功夫很高,哪怕是第二代,不怎么成熟的克隆体,当初在香港时,仍然能肆意狂虐秦紫阳重金聘来的超级保镖们,最后更是跟三个中东来的弯刀死士同归于尽。 不过她比起高飞来说,尤其是在今晚先受伤的情况下,两者之间的实力差距就更大了。 在她恶狠狠的扑上来时,高飞一脚就跺中了她的小腹。 绝对的无情无义,不留一点点的情谊--怪不得红尘在狂奔着鲜血的再次爬起来时,会咯咯凄惨的笑着说:“好,好,男人果然都是无情无义的!”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放下抬起的右脚,冷冷的说:“你这才知道,已经晚了。” “难道,你就不怕杀死我,会引发守护者所中的蛊虫!?” 红尘厉声问道。 “他们的死活,跟我有毛的关系?反正人早晚都要死的,只要能铲除你,他们也算死得物有所值了。” 高飞狞笑着,缓步走了过去:“你虽然是个克隆人,可你应该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了我自己的利益,我管谁会死?你,必须得死!” “那家来吧!” 红尘厉声吼叫着,强忍着剧痛再次纵身跃起--人刚腾空,却忽然转向,就像一只大蝙蝠那样,直直扑向了鸡舍窗口。 在她纵身而起时,防备她临死反扑的高飞,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等他发现红尘是以进为退,而是逃向鸡舍中,再做出反应时,红尘已经撞破了鸡舍的窗户玻璃。 “想跑?嘿嘿,门都没有的,把命留下来吧?” 高飞怪笑声中,一个虎扑扑了过去,抢在红尘扑进窗口之前,伸手抓住了她的右脚脚后跟。 不过,红尘前扑的惯性很大,一下子就挣开了他的手。 却躲不过他的杀胡刺。 杀胡刺发出一声刺耳的咻咻声,就在红尘消失在鸡舍黑暗中时,狠狠贯进了她的后心。 “啊!” 黑暗中,传来红尘的嘶声惨叫。 她的惨叫声未落,高飞已经扑了进去,猛地一个前空翻,重重落在了红尘身边。 没有谁能在被杀胡刺贯穿时,还能活下去的,哪怕这个人是克隆人红尘妖道,她依旧会像正常人那样,痛苦的挣扎了几下,嘴里吐出最后一口气时,双脚猛地一蹬。 死不瞑目。 黑暗中,高飞冷笑了一声,弯腰去拿他的杀胡刺时,却觉得后背有凉风刮起--他猛地一个翻滚,从红尘的尸体上翻过,一抹寒光从黑暗中一闪而过。 接着,又一个白影从黑暗中闪现,一句话都不说的攻向高飞。 红尘,又是一个红尘。 高飞来不及拿起杀胡刺,只能继续后退。 只是他刚退了三步,就像狸猫那样,斜刺里扑了出去--一条白影,封住了他后退的后路。 仍然是红尘! 地上躺着一个红尘,还有两个红尘在向高飞展开了两败俱伤的疯狂进攻,总共有三个红尘。 第一个红尘在院子里,跟高飞聊了那么久,就是为了示弱后抵消他的警惕心,再找机会暗算他。 如果失败了,那个红尘就会迅速退进鸡舍内,连同早就藏在鸡舍的两个红尘,来群殴高飞。 可以说,她们的计划很成功,只是发生了点小意外:谁也没想到高飞丝毫不顾忌曾经的‘情分’,在识破她们的计划后,第一时间就使出了杀招,干掉了一个红尘。 高飞是怎么识破破绽的? 他怎么一点也不顾忌他跟红尘之间的情谊? 更加不可能的是,难道他为了达成目的,真不顾荆红命等人的死活吗? 红尘们很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高飞现在的表现,跟她们所预料的完全不同:冷漠,冷血且又自私卑鄙。 不过很明显的是,眼下高飞不会跟她们解释这些个问题,因为在三个人打成一团后,他就没有丁点的留情,每一招都是致命的。 砰! 的一声门响中,高飞一拳狠狠砸在了一个红尘的额头。 当初在汉德勒森林中时,高飞就曾经一拳,把某东洋武士的脑袋打成烂西瓜,更何况他现在的武力值,要比那时候恐怖了太多。 所以,这个红尘的脑袋,除了像烂西瓜似的被打烂,实在没有第二个可能出现。 “我杀了你!” 最后那个红尘,凄厉的吼叫着,不管不顾的扑向了高飞,大张着双手,没有一点点防御,只想抱住高飞,用她的利齿咬断高飞的咽喉。 “啊!” 梦到自己咽喉被个白衣女鬼咬断的王晨,发出一声尖叫,从床上猛地坐起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冷汗淋漓,心脏狂跳,耳朵里就像有一架飞机飞过去那样,嗡嗡作响。 “原来,这是一场梦,幸好是一场梦。” 王晨轻拍着心口,轻轻吐出了一口气,重新重重躺在了枕头上,顺手拿过手机,看了眼时间,现在是晚上九点。 晚上九点,不是太晚,王晨却已经睡了一觉了。 来到西北这个小城市后,就像很多水土不服的人那样,在短短一两个月内,王晨就一惊感冒了三次,两次发烧。 今天下午在单位时,她就发烧到三十八度多,吃了点药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后,晚饭都没有吃,就沉沉睡了过去。 做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噩梦后,王晨觉得浑身轻松了许多,应该是退烧了--发烧之人,只要能出身大汗,病情就会减轻的,这是事实。 最起码,王晨的头不怎么晕了,在拿起手机后,也听到好像有敲门声响起。 是的,就是敲门声。 王晨再次翻身坐了起来,穿上鞋子问道:“谁啊,紫霞么?” 王晨调到这座县级城市后,担任了副市长。 相信繁忙的工作,和在仕途上走的更远的渴望,能让她忘记很多遗憾,也包括开心,还有那个人。 王晨觉得,她有能力担任这个县级市的常务副市长,毕竟她有着一定的背景,在任职期间,靠着自身资源要想出成绩还是很简单的。 这就是一块走向更高处的跳板。 当然了,前提是得出成绩,也得需要个三五年。 三五年的时间,三五年在陌生环境中的新生活,也足够王晨得到她想得到的效果,就像她不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因为她是住在常为大院内,陈家还专门给她配备了一个女保镖。 紫霞就是她的女保镖,声音有些中性化:“是的,王市长,我是紫霞。” “有什么事吗?” 王晨抬头拢了下鬓间的发丝,打开了柜子上是台灯。 “一位姓杜,叫杜子康的先生前来拜访您。” 紫霞在外面回答。 “杜子康?” 王晨黛眉微微皱起:“你去告诉他,我不舒服,已经睡下了。” “好的。” 紫霞答应了一声时,王晨却又说:“等等吧,请他在客厅稍坐,我马上就出去。” 杜子康为什么要来,王晨心里很清楚。 她是真的不想再见他,要不然当初她在离开京华时,就会跟他告别了。 不过王晨也清楚,杜子康既然这时候来了,就证明他是刚来到这儿,就迫不及待的来找他了。 今晚要是不跟他说明白的话,他明天还会来的。 既然左右都得见,那就在今晚,把该了结的,都了结吧。 十几分钟后,匆匆洗了个澡的王晨,穿着一身家居服走出了卧室。 正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的杜子康,听到开门声后,马上就站了起来,手里捧着一束鲜花。 跟以前相比起来,杜子康仍旧那样文质彬彬,玉树临风的,就是脸色有些差--无论谁的长辈,尤其是在家族中具备超然位置的那种,羽化仙去后,精神上都会遭受一定打击的。 “子康,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看了眼案几上的茶杯,王晨笑着抬手,示意他坐下说话。 “我听紫霞说,你的身体不舒服?” 杜子康把鲜花递了过来。 “呵呵,就是小感冒,没事的,现在已经好了。” 王晨接过鲜花,低头轻轻嗅了一下,称赞道:“谢谢,很香。没想到玫瑰还有提神醒脑的作用。” “喜欢就好。” 杜子康坐下来,微笑着说:“小晨,当初你在离开京华时,竟然不跟我说一句,好像太不够朋友了吧?” 杜子康是笑着说的,很随意。 王晨却摇了摇头,轻声说:“我们不是朋友。” 杜子康脸上的笑容凝固,嘴巴动了几下,都没说出话来。 “如果没有高飞的话,你肯定是我最好的朋友,甚至都有可能成为我的丈夫。” 王晨抱歉的笑了笑,继续说道:“很可惜,我们相认在我认识高飞之后,所以我们不可能成为朋友,只能是认识的陌生人。” 杜子康抬手推了一下眼镜,低声说:“可是,你们已经不再是夫妻关系了,而且他也跟沈银冰结婚了--小晨,你这是何苦呢?难道,你还盼着他回心转意,离开沈银冰重新回到你身边?” “不可能。” 王晨很干脆的摇了摇头:“慢说他不会离开沈银冰了,就算是离开,我跟他之间,也没有再走到一起的可能了。有些事,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不会再回来。” 杜子康皱眉,不解的问道:“那,你为什么还要拒绝我呢?” “因为,我心里已经被他蛮横的占满了,再也无法容得下别人了呀。” 王晨实话实说:“我知道,你想知道我既然无法放下他,却为什么一个人来到这儿工作。那是因为我想看看,在三五年后,他在我心里的份量能不能减轻。” 杜子康追问道:“如果三五年后,还不能减轻呢?” “那就继续等啊。” 王晨笑了下,抬手拢了下发丝的样子,很迷人。 “等,等多久?” 杜子康的声音有些发颤。 “或许,得等到我生命的结束吧。” 王晨轻声说道。 “可这样对你不公平的!” 杜子康叫道。 “你觉得,他会怎么想?会不会像你这样认为?” 王晨却认真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杜子康呆愣很久,才哑声说道:“我知道了,你要等他回心转意,宁愿用一辈子的时间,让他来觉得对你不公平。” 第2132章 宿命所在! 痴情。 杜子康真没有想到,王晨会这样痴情。 其实她现在已经很明白了,她跟高飞之间不会再有破镜重圆的机会,哪怕是沈银冰会发生什么意外,但有以往那些误会存在,他们也不会走到一起了。 这就好比已经看到了棺材,到了黄河,是该落泪,是该死心的时候了。 王晨却不,她在等。 她希望用自己的单身,来让高飞内疚--这算是一种报复吧? 唯有女人对一个男人痴情到无以为继的地步,才会有这种表现。 这种情况,按说万万不该发生在王晨这种理智的女人身上才对,尤其是她还是个官员,官员如果不理智了,那么她还怎么做事? 可偏偏,王晨就这样做了。 而且很直白的告诉了杜子康,让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在明白过来后,傻傻的看着王晨,觉得她很陌生。 “好了,子康,时候不早了,你该回去了。” 王晨倒是一脸的坦然,站起来做出了送客的姿态,微笑着问道:“你住在哪儿?要不要去住招待所?嗯,那边的条件还是很不错的呢。” “算了,我还是今晚回去吧,去省城,然后乘坐凌晨的航班回京。” 杜子康笑了笑,也站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本来心情很沉重、挫败感十足的杜子康,在站起来时,就觉得浑身轻松,好像卸下了千斤重担那样。 王晨脸上浮上了明显的愧疚,低声说:“对不起,子康,我让你失望了。” “没有,我很佩服你,也很嫉妒高飞,能有你这样痴情的女孩子陪伴,这是他的福气。他没能跟你走到一起,是他的失去。” 杜子康伸出手,笑道:“王晨,以后无论你做出什么决定,走到哪一步,我都不会吃惊,只会祝福你,祝福你能在自己的道路上,看到花开的时候。” “谢谢。” 王晨伸手,跟杜子康轻轻握了下,轻声说道:“就算花不开,始终都在寒冬,我也不会后悔的。我这个人比较固执,既然走上了这条道路,不管是旅途有多么艰难,哪怕是跪着走,我也会走完的。” “我坚信,你的痴情,有一天会打动高飞的。” “呵呵,无所谓了啦。” “哦,对了,我还有件事要告诉你。” 杜子康在被王晨送到门口时,忽然想到了什么。 王晨静静的看着他。 杜子康紧紧抿了下嘴角,才抬起头看着她说:“其实我今天来,就是想再见你最后一面,无论你对我是什么态度,我们以后也只能是最好的朋友了。” 王晨稍稍一愣:“子康,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要出国,以后都不回来了?” “不是。” 杜子康摇了摇头:“我不会出国的--从下个月一号,我就要去白云观了。” 白云观是哪儿,王晨当然知道。 白云观的杜道长羽化成仙一事,王晨也知道。 她更知道,白云观这个接近于某个信仰高度的所在,一直都是由杜家代代相传的。 杜道长羽化成仙后,杜家就会重新推出一个人来,接替他留下的位置,这一点国家不会插手,就算插手,也只能从杜家选择人选。 王晨眉梢微微一挑,嘎声道:“子康,你、你要去主持白云观!” 杜子康微笑着点了点头。 “你怎么可以去主持白云观?” 王晨一把拉住杜子康的手,急促的说道:“你是杜家年轻一代中最出色的一个,怎么可以让你去接替杜道长的位子?你可知道,只要你坐在那个位置上,你这一辈子都得像杜道长那样,再也不……” 王晨很内疚。 她以为,像杜子康这种出色的青年才俊,之所以要接替杜道长成为白云观的观主,从此远离尘世间,放弃当前所努力争取到的一切,都是因为她的缘故。 因为她在跟高飞毫无希望的情况下,仍旧拒绝了他,让他心死,所以才要逃开红尘。 因为自己而葬送杜子康的前程,这是王晨最不想看到的。 所以她会内疚,内疚一辈子。 杜子康却呵呵一笑,挣开她的手说:“你错了,跟你没什么关系的。” “跟我没什么关系?” “是的。” 杜子康抬头看着天花板,轻声说:“就算你答应我,跟我走到一起,我还是会去白云观的。只是那样的话,我会对你无比的内疚。” 王晨一时半会的搞不懂杜子康为什么这样说,只是看着他,听他解释。 从好多年之前,白云观就由杜家子弟世代主持。 每一代前往白云观的子弟,都是杜家最优秀的人选。 杜道长年轻时,也是他那一代杜家子弟中的最为出类拔萃者。 当时,他已经在辽省那边,爱上了一个女孩子(解红颜她老妈),可最后还是抛弃了她,挥挥手的走了,成为了白云观的观主。 当老一辈的白云观观主羽化成仙后,杜家必须得推出年轻一代中最出色的那个人,去接替这个位置,是整个杜家的利益。 在整个家族利益面前,个人感情就变的没有丝毫价值了,所以哪怕王晨答应了杜子康,答应跟他走到一起,他也会为了整个杜家的利益,走上白云观,离开红尘。 正如他所说的这样,他今晚来找王晨,就是想告诉她这些,跟她告别的。 他在来之前,心情很矛盾,既希望王晨能回心转意,又怕她接受自己。 如果她接受自己,而自己却要去当职业道士了,无疑会把杜子康陷入家族跟个人利益的艰难抉择中。 所以,他希望王晨能够拒绝自己,那样自己也走的比较洒脱了。 可当王晨坦白的说明了他们不可能时,杜子康却又有了很大的失落,无比的羡慕嫉妒高飞--不过毫无疑问的是,他一下子平静了下来,像卸下千斤重担那样。 人不用再抉择时,就能感到轻松的。 “我会在白云观祝福你的,王晨,你的梦想肯定能实现,相信我。” 杜子康临走前,张开了双臂:“再拥抱一下吧,算是为我送别。” 王晨没有丝毫的犹豫,伸手抱住了他,在他耳边轻声说:“无论何时,都要记得你在红尘世间还有一个朋友。嗯,现在我承认,你就是我王晨这辈子唯一的朋友了。同样,我也会记得你的。以后我要是去了白云观时,别忘了要用最好的饭菜招待我。” 如果王晨以后去了白云观,杜子康肯定会用最好的饭菜招待她,就像高飞用最凶狠的拳头,对付红尘一样。 当他的拳头,比铁锤还要凶猛的,狠狠打在最后一个红尘的心口时,战斗结束了。 在向后飞出的红尘,张嘴喷洒出的漫天血雨中。 随着她重重摔倒在了地上,身子急促的扭了几下就寂然不动,战斗结束了。 她的整个前胸,都被高飞一拳打塌陷,五脏六腑已经粉碎,死的不能再死了。 三个红尘,三条命,都死在了高飞手中。 他在出手时,没有丝毫的留情。 啪,啪,当高飞慢慢收回打出去的右拳时,单调而又清脆的鼓掌声,从高飞上方的屋梁上响起。 接着,高飞就觉得眼前一亮--鸡舍中的照明灯亮了。 他抬头看去,就看到一条白色的人影从屋梁上落下,就像一朵凋零的琼花那样。 白发白眉,雪白的脸庞有些憔悴,唯有那双闪着寒光的眸子,就像是冰雕刻而成那样,带着复杂的表情。 红尘。 又是一个红尘,跟刚才死去的那三个红尘一模一样。 高飞轻轻嗅了下鼻子,接着向后退了几步,看似漫不经心的甩了甩手:“你终于出来了。” “我一直在。” 红尘淡淡的说:“亲眼看到你是怎么残忍杀害我三个属下的。” “严格说起来,她们不是你的属下,而是、算是你的姐妹吧?” 高飞走到一堆破旧的麻袋面前,也不嫌上面布满了灰尘,就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点上了一颗烟:“除了她们三个外,你还有没有别的姐妹?” “没有了,除了我之外,总共有五个。一个在香港,死在了秦紫阳手中,一个被高雅斩首,剩下的这三个,被你所杀。” 红尘微微眯起双眸,死死盯着高飞,声音有些嘶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出她们不是我的?” 用脏兮兮的破麻袋擦了擦手,高飞双眼朝天,反问道:“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利用我来杀掉她们几个?虽说她们几个还不如你厉害,但也是一等一的高手了。而且我也相信,她们能来到你身边,都是出自信任你,希望你能带领她们坚强的活下去。可是你却把她们带上了一条死路,她们死了,也不会瞑目的。” 红尘右手一翻,寒森森的指套收起,攥紧了拳头,沉默片刻才说:“你说的不错。虽然她们名誉上是我的属下,其实却是我的姐妹,因为我们的基因是一样的--你们人类总是说,世界之所以这样精彩,那就是因为有万物。全世界有那么多人,有那么多树叶,却没有一个人、一片树叶是完全相同的。” “既然是这样,那么我也不会允许世界上,有跟我相同的人。” 红尘松开紧攥的拳头,闭了下眼睛说道:“尤其是我亲眼看到,相同的我会被人利用,死在别人的手中……每死一个,我都能感受到她们临死前的聚大悲伤。” “就因为你不想世界上有第二个红尘,不想她们在逐个死去时感到悲伤,所以你就利用我,一下子把她们全部铲除,让尘世间只有你一个。” 高飞喷出的烟雾,慢慢的腾起,让人看不清他脸上的神色。 “长痛不如短痛,既然早晚要痛,那就索性痛一下子就过去了。” 红尘低头,看着地上三具死不瞑目的尸体,喃喃的说:“而且我也相信,她们也不希望除了她们自己之外,这个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红尘的存在。今天我不杀她们,相信有一天,她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会把其他的干掉--这是我们的宿命。” 第2133章 你想杀我? 不管是从佛、道等宗教,还是科学角度来说,任何物体都是有生命,有自己独特思想的,哪怕它是茅坑里的一块石头,也肯定恨那个把它扔在里面的人。 既然是这样,根据飓风大首领克隆出来的红尘们,自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 她们都希望自己,自己是世界唯一的红尘。 这是人类才会有的惯性思维,她们虽然算不上是人,却跟人完全一样,无论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都希望同类(其他红尘)会死掉,自己成为唯一。 以前有黑袍统领时,所有的红尘地位都是一样的,处在奴隶位置,就是用来杀人、骗人的,就算她们都有想成为唯一的想法,也得忍着,受着,努力为自己能活的更长久一些而努力。 这算是暂时达到了一个平衡,所以所有的红尘,才会在过去的岁月中,都平安无事。 不过,当唯一压制她们,或者说她们的创世主黑袍死后,囚禁她们、想让她们成为唯一的想法的禁锢,也就消失了。 其实不用高雅费尽心思的让人去斩杀她们,只要搬个小马扎在旁边坐着,就能看到她们会自相残杀的。 可正是因为高雅中计,以为红尘们有了反抗之心,这才迫不及待的动手--这样一来,随着智慧女神残杀其中一个红尘的消息走漏,马上就引起了其他红尘的警惕,意识到自己处于了被灭口的危险中。 就像很多国家内乱那样,在没有外地的侵略时,他们自己人就会拼个不死不休,但当感受到有种族灭亡的危险后,他们就会迅速团结起来,一致对外。 现在的红尘们,就有了这样的危险。 所以在某一个红尘被斩首的消息,被有心人(岑天赐)泄露后,她们马上就做出了反应,响应第一代红尘的号召,来到了冀南南部山区的这个养殖场内。 她们都希望,能够在第一代红尘的领导下,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先解决完外来危险后,大家再拼个你死我活。 只是她们没想到,如果在得知高雅要对付她们时,她们能及时逃走,或许还能活下去,可要是听了大姐大红尘的话,潜伏在这儿要干掉高飞时,就等于已经踏上了鬼门关。 听完红尘的解释后,高飞有些纳闷:“在我看来,你们几个人不管是相貌,脾性,嗜杀的本质都是相同的,那么她们为什么要听从你的吩咐,结果却中了你的奸计自取灭亡了呢?这好像不合理啊。” “没什么不合理的。” 红尘冷笑一声,说道:“如果是电子产品的话,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肯定是一代更比一代先进的。但克隆人吗--我成长了二十多年,她们呢?只有短短三两年的生命,就算拥有跟我一样的本领,但智商却是她们的短线。” 红尘眼神微微黯淡了一些:“有些东西,比方论起在尘世间的经验,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怎么可能是那些老头子的对手?” 七八岁的孩子,本事再大,也会让那些老头子哄的滴滴转,这就是阅历上的差距。 当前站在高飞面前的红尘,就像人类怀胎十月那样,经过漫长的二十多年,从一个细胞慢慢成为大人的,所以她能从这漫长的岁月中,获取到了该有的成长阅历,就像老猎人那样,有着丰富的打猎经验。 可其余的红尘,她们成长却是采用的的快速成长模式,在孵化室内时,她们就已经拥有了二十几岁红尘的身体,甚至武力值,出来后就直接能纵横江湖了。 快是快了,她们也不傻,智商也很高,但却独独缺少了生活的阅历,这也导致她们跟第一代红尘相比起来,就像七八岁的孩子,跟一个老头子动心眼。 结果呢,就不难猜到了,那就是她们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对她们来说,是一种悲哀,更是一种必然:在失去组织(黑袍),高雅中计要铲除她们后,她们就成了没人要的孩子,就算暂时能逃过高雅的追杀,可以后还是很快被干掉。 因为她们除了嗜杀之外,并没有任何适应当前社会的能力,甚至连伪装都不会,只能像一头误入人世间的野兽那样,伤人,等着被击毙。 最主要的是,在她们被击毙之前,还有可能会对第一代红尘造成威胁。 既然是这样,那么红尘实在没有任何理由,不抢先下手,稍微用了点小计谋,就让她们走完了短暂的一生。 “我觉得,你也该看出这一点来了,就是生怕她们活着会危害人世间,所以才毫不留情,对不对?” 红尘讲完她必须要对同类下死手的原因后,嗤笑一声问高飞。 高飞点了点:“嗯,你说的没错,有多少,我就会杀多少。她们都是人形猛兽,本来就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 “那么,你是怎么知道她们不是我的呢?” 红尘回归了刚才的问题。 高飞扔掉早就熄灭了的烟头,耸耸肩说:“很简单啊,因为没有感觉。” “什么感觉?” 红尘有些疑惑:“你跟我之间,还会有感觉?” “你觉不出来吗?” 高飞说着,纵身从麻袋上跳下来,走向了红尘。 红尘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接着站住了脚步。 她能感觉到,高飞对她没有杀意。 高飞走到她面前,伸手扳着她肩膀,看着她的眼睛说:“我知道,在你可人的皮囊下面,还掩藏着许多肮脏的东西,比方能诱发所有守护者猝死的蛊虫。” 当初高飞在白云观观门前,阴差阳错遇到红尘,并莫名其妙把她推倒上了后,老杜曾经惊讶的告诉他,他沾染了极其污秽的东西。 老杜所说的污秽东西,就是指黑袍种在红尘身体里的某种蛊虫,类似于莫邪征东、阴金花种在他身上的蛊虫,使他们双方之间,存在了某种神奇的关系。 比方在红尘挟持邢雅思的那个晚上,高飞抓住她后,俩人就有了要办事的冲动--然后就顺理成章的办了。 从他们两个第一次有了那种关系后,他们就成了两块相吸的磁铁,仅仅是以需要对方身体的渴望这种形式存在的,跟感情无关。 尤其是高飞,对这种感觉尤为的明显。 今晚他来到养殖场,看到第一个红尘时,却没有感受到想跟她‘困觉’的感觉,所以就意识到她不是那个他所熟悉的红尘了,这才心生警惕。 果然,随后红尘动手,并接接二连三的接连出现了三个红尘。 没有哪一个红尘,能让高飞感受到那种神奇的感觉,只是确定了这三个红尘,都只是嗜杀的猛兽,所以才毫不留情的出手干掉了她们。 “自从你跳下来的那一刻,我就重新感受到了那种感觉,这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红尘。” 高飞依旧看着她的眼睛,说:“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没有出错。死去的那三个人,也永远不会知道,我们之间会有这样一层感觉相连--你,在看到我后,是不是也有一种冲动?” 红尘眉梢微微一挑,随即眼睫毛垂下,轻声问道:“什么冲动?” 高飞还没有说什么,红尘忽然伸手,一把搂住了他的脖子,嘴唇吻了上去。 高飞猝不及防下,被她推的踉踉跄跄后退,一直退到了麻袋前,歪倒在了上面。 就像是疯子那样,红尘的吻就像雨点那样,落在高飞脸上,身上。 一个男人,除非他是柳下惠,要不然他在被一个美女给主动进攻、尤其是自己有了那种强烈的冲动后,就算有一百个不要这样做的理由,但也抵不过一个可以这样做的理由。 于是,当红尘撕开她的轻纱白衣时,高先生就反客为主,狠狠把她扑倒在了麻袋上。 高飞很清楚,他对红尘有这种极强的占有欲,是很不正常的。 其实他可以强行忍耐。 可问题是,他为什么要忍耐呢? 哪怕明知道一根骨头有毒,但狗子却从来都不会在乎,先吃了再说。 三具尸体,死不瞑目的尸体,就躺在那儿,看着她们的前辈、同类,跟一个世间男人厮杀鏖战着,香汗直流,拼命的索取。 她们好像被蒙上一层薄膜的瞳孔中,仿佛慢慢凝聚起了一丝丝的欣慰。 香尸、美女,邪恶、非人、蛊虫、敌人,灰尘、鸡舍的臭味,黑暗,窗外寒冬呼啸--这一切,好像都已经成为了某种索取、发泄的源泉,让一对男女忘情的厮杀。 很遥远的地方,好像传来一声雄鸡的报晓声。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现在雄鸡越来越少,生物钟也被激素给刺激的不正常了,明明才凌晨三四点种,那鸡就给给给给的叫了起来。 在第一声鸡叫响起时,高飞睁开了眼睛。 白发白眉白皮肤的红尘,就依偎在他怀中,白色的眼睫毛覆盖住了眼皮,鼻子里发出了均匀的轻鼾声。 她在沉睡,很累的样子。 高飞看着她,眼神很复杂。 现在,只需一拳,就能把这个漂亮的美女脑袋打碎。 可他不敢,也不忍--不敢是因为她是守护者们安全的导火索,不忍则是因为他好像对这个不是人的克隆人,有了那种感觉。 真正的男女感情的感觉。 红尘嗜杀,杀人的方式也很残忍,本质是相当邪恶的,但这也不是她的错,此前无论她做什么,都因为她是一个工具。 现在不是工具了,随着黑袍的死,她成了一个人。 可是黑袍在死之前,却没有消除她身上的一些东西。 任何人都能杀红尘,唯独你不行--这是杜道长的警告,高飞不能不信,因为每次在看到她时,他都有着很强烈的要占有她的感觉。 不杀她? 好像也不行,她本来就是个异类,不该存在于这个尘世间,还能左右他的感觉。 杀她? 荆红命他们怎么办? 杜道长的警告,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莫邪征东说的那些,会不会是真的? 高飞慢慢伸出手,撩起了她的发丝,看着那张美艳的脸,心情很沉重。 “你想杀我?” 红尘慢慢睁开了眼睛。 第2134章 很狗血的桥段! “想。” 高飞平时很喜欢撒谎。 如果撒谎能让人高兴,能达成自己的某种目的,尤其是在对敌人时,为什么不撒谎呢? 反正撒谎时,只要动动嘴巴就行,根本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现在他却没有撒谎,因为他真的想干掉红尘。 看在某些奇怪感觉的份上,他希望她能在沉睡中死去。 红尘仍旧猫儿那样的伏在他怀里,微微扭了下腰身,懒洋洋的问道:“那,你为什么不动手?我能感觉到,你想让我永远沉浸在美梦中……这是我最渴望的死亡方式了。” 红尘说她能感受到高飞对她起的杀心,不是撒谎,是真实感觉。 在他们俩人相见,有了那种奇怪的感觉后,她好像就能感受到他心里在想什么,尤其是在这个当前环境很诡异的凌晨。 “可我不敢。” 高飞想了想,还是实话实说:“我怕杀死你后,会出现我无法承受的结果。” “你这段时间内,服用了某种特殊的草药,对不对?” 红尘忽然问出了一个看似很奇怪的问题。 高飞点了点头:“是的。有人告诉我说,只要我服下这种草药后,就会改变、改变我在欢乐时分泌出的东西,拥有一定的药力,就是专门来对付你的。不过,我没有把握,不敢冒险。一旦失误了,我无法承受失败后的后果。” 红尘望着昏暗的灯泡,很久都没有说话。 他们俩人就这样红果果的躺在脏兮兮的麻袋上,汗水跟灰尘混合,弄脏了红尘白色绸缎般的皮肤,却显得更加有某种魅力。 二月里的凌晨,还是很冷的,尤其是在空荡荡的鸡舍内。 不过他们都没有在乎,就这样相拥着躺在麻袋上,就像恩爱的小情侣,躺在炎炎夏日的沙滩上,燕子般的依偎在一起呢喃着悄悄话。 当又一声鸡鸣声传来时,红尘说话了:“数年前的一个晚上,黑袍找到了我。那也是这个季节,也是晚上,我昏了过去……等我醒来时,他已经走了。” 红尘不知道黑袍来找她是为什么,正如他悄悄的离开,只知道自从那个晚上之后,她就发现丹田中多了两个冰块--形象上的冰块,或许不存在,但能真实感受到。 自从丹田内多了这两个冰块后,红尘始终不知道它们为什么存在,存在的作用是什么,就像人的脸上长了两个小痘痘那样,除了让人不爽之外,没啥好处,当然也没啥副作用。 红尘心中很纳闷,可她不敢问黑袍。 那是主人,赐予她生命的造物主,无论他让她做什么,她都只有遵从的份儿。 直到某一年,红尘得知亚特兰蒂斯迁移,是因为受到华夏守护者的追查,所有守护者在逃出噩梦谷、却被诅咒后,她才知道她丹田内的冰块之一,可能就是那些守护者死亡的导火索。 那是死亡蛊。 红尘到现在也搞不懂,黑袍为什么懂得下蛊,而且本事要比传说中的苗疆蛊王还要厉害一些--或许,黑袍本身的渊源,就跟岭南苗疆蛊门有着一定的关系吧? 要不然的话,被他所培训出来的阴金花,也不会懂得下蛊。 也正是因为自己的生死,关系到那些守护者的生命,所以荆红命等人才不敢对驱魔者有任何的伤害,这也能让红尘、邢雅思等人仗着这层厉害关系,逍遥法外。 至于杜道长在高飞推倒红尘后,从他面相上看出他招惹了污秽东西,那是因为高飞在做那种事时,沾染了红尘丹田中的两个蛊毒之一。 那是黑袍为红尘设置的本命蛊,本来是严防卡斯塔博士的--那个老不死的,总是对他的第一个产品,怀有极其浓烈的兴趣,想看看能不能跟她生出孩子来。 卡斯塔博士对亚特兰蒂斯的不可或缺,注定了黑袍不会轻易动他。 如果红尘不是特别厌恶卡斯塔博士的话,那么他们之间或许早就有了那种男女关系了,可正是因为她讨厌博士,黑袍又无法拒绝博士向往爱情的脚步……所以在无可奈何下,就给红尘下了本命蛊。 任何敢推倒红尘的男人,都会身中本命蛊,反过来受她加害,生命之花慢慢枯萎。 这也算是黑袍保护红尘的有效措施,又很巧妙的让卡斯塔博士知道了其中厉害。 卡斯塔博士好色,也迫切的想跟世界上第一个克隆人生儿育女,可他却更加爱惜自己生命,同时更隐隐知道这是来自黑袍的警告,所以也就慢慢死了这份心:黑袍离不开他,他更离不开黑袍。 因为黑袍的干涉,卡斯塔博士没能染指红尘,没想到却‘便宜’了高飞。 高飞推倒红尘后,立即触动了她身体里的本名蛊。 本来他会死的,任何正常人敢跟红尘发生那种关系的同时,就会种蛊,在最短的时间内蛊虫发作导致死亡。 可高飞却是个异数,他已经收服了烈阳蛊,算是以毒攻毒克制住了红尘的本名蛊,所以才只是从面相上显示了出来,被杜道长看出来了。 杜道长这才断言,他招惹了脏东西。 不过却看出高飞不会被那个脏东西所害,不过如果他亲自干掉那个脏东西的携带者,那么就会造成红尘身体里本名蛊,跟他所种的蛊毒反噬,最终送命。 所以老杜才一再警告高飞:任何人都可以杀红尘,唯独他不能动手。 高飞牢牢记住了老杜的话,并告诉了莫邪征东。 自从得到《安归经》后,莫邪征东在蛊毒方面的造诣,也有了显著提高,并根据高飞等人所描述的情况,配出了对症的草药。 只是,莫邪征东不敢确定,她配置的草药会不会起作用。 这才导致高飞心里没谱,不敢擅自动红尘。 “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你喝的草药很对症,我丹田内的那两团冰块,都已经消失了,暖洋洋的,很舒服,就像泡在温泉中那样。” 红尘说着,笑了起来,很妩媚甜蜜的笑。 抬手在高飞下巴上轻轻的擦着,她轻声说:“如果你现在想杀我的话,可以动手了。我能保证你杀了我之后,守护者,还有你本人都会没事的……我们刚才在恩爱时,化解冰块的解药,就是通过你的精、花,所融化。看来,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我所携带的所有威胁,都会被你化解,生命被你终结。” 高飞看着红尘,忽然很想笑。 真的很想笑。 以前他在看小说,还有那些无厘头的搞笑剧时,当男女主角一方中毒后,就得跟异性发生亲密关系,然后就解毒了,接下来的形式一片大好。 每当看到这样的狗血桥段后,高飞都想说两个字:沙比。 得有多沙比的脑子,才能想出这样的狗血桥段? 男女办事时所分泌出的那个玩意,竟然能解毒,俺草,这要不是世间最可笑的笑话,那么什么才算是? 只是他没想到,有一天这种沙比似的笑话,竟然发生在了他身上。 而且貌似很真实,是由红尘亲口说出来的,比那些小说中所描述的,还特么的要玄幻,让他不敢相信。 毫无疑问,因为某些东西的存在,高飞能感觉到红尘没有撒谎,就像红尘能感觉到他起了杀心,能够在睡梦中惊醒那样。 “你觉得,我会杀你吗?” 高飞看着红尘,沉默半天,才问出了这样一个好笑的问题。 “你不会杀我?” 红尘可能是感觉到了冷,向他怀中靠了靠,淡淡的说:“如果你不想杀我,就不会故意散播出错误信息,让你那个白痴兄弟以为我要背叛他,就不会杀燕东吴,更不会让人去亚特兰蒂斯去接卡斯塔博士。” 轻轻叹了口气,红尘闭上眼,伏在他心口喃喃的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现在卡斯塔博士已经死了,包括他的团队。那个太阳神,也肯定是你们的人。” 高飞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红尘所说的这些,真有可能发生。 不,是肯定会发生。 当初他在听到岑天赐就是亚特兰蒂斯的太阳神,高雅派他去哈萨克迎接卡斯塔博士回东土,却在一路留下记号,吸引霍天晴等人去后,就知道卡斯塔博士非死不可了。 当然了,卡斯塔博士的死,其实也跟赫拉天后有关。 跟黑袍不同,赫拉天后向来都反对利用克隆人来做事。 她觉得,这些非人类的克隆人,就算对主人的话唯命是从,可也不保证她们会‘反客为主’,等到合适的机会来控制大家。 所以这次既然高雅派人来接走卡斯塔博士,赫拉天后也就顺水推舟,打包让岑天赐带走了。 更是猜到这一切有些反常,在卡斯塔博士等人走后没多久,就派人跟踪他们,结果才发现了博士等人的死尸,马上就开始了新一轮的大迁徙。 赫拉天后坚信,人才是根本:只要有人在,有全套的《安归经》,有铜叶草,无论黑袍生死,亚特兰蒂斯会遭受多大的损失,就能随时拉起人马,重创亚特兰蒂斯的辉煌。 赫拉天后在甩开高雅、卡斯塔博士、红尘他们后,会如愿以偿的重铸亚特兰蒂斯的辉煌吗? 高飞觉得希望不大,因为没有了铜叶草的西方安归教,不会存在长久的,他们想在新的地方,展开新的生活的梦想,注定要破灭的。 想到壮士断腕后的赫拉天后,发现所有的一切都无法实现后,不知道会有多么的愤怒,痛苦,后悔。 后悔没有跟高雅等人合作,与高飞他们拼个死活,哪怕是同归于尽,也在所不辞! 只是,自从她抛弃高雅等人,率人开始了迁徙后,这一切都已经晚了。 “你在笑什么?” 藏在高飞怀中,闭目等死的红尘,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想象中的致命一击后,有些奇怪的睁开眼,却发现高飞在奸笑着,望着某处发呆。 “我在笑,赫拉天后在知道有些事情后,会不会哭。” 高飞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后,手又开始在她身上游走。 第2135章 虫儿飞! 赫拉天后会不会哭,红尘不想管。 一个快要死的异类,哪有闲心去管别人会不会哭? 红尘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最甜蜜、幸福的时候死去,悄无声息的,就像她从没有来过这个世界上那样。 所以当高飞的手,又不老实的在她身上游走后,她马上就有了配合的动作。 眯着眼喃喃的说:“这,算是最后的恩赐么?” 高飞没说话。 男人在做某种事时,一般都不怎么喜欢说话的,却挡不住女人在那儿喋喋不休,哪怕总是断断续续的,期间还夹杂着一两声的尖叫。 “在我还没有懂事时,我也很喜欢这个世界。虽然有时候,我也很纳闷,我为什么会有跟正常人没有的容颜,不过我觉得这个世界好美,尤其是在我开始关注那些英俊的男人,对他们有了说不出的好感后,我就觉得,无论怎么样,我都要好好的活下去。” 红尘配合着,双眸眯着,目光涣散:“但很可惜的是,在我十四岁那年,我知道我不是人了--而是一个克隆体,本来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因为我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又父母兄妹……我,不管成长的有多么优秀,都只是一个人造的工具。” 当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发现自己原来是个克隆体,是个怪胎,异类后,她所有的美梦都会破灭,心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极端,愤恨,不公等等负面因素,造成了她极端的思想,开始报复这个世界,以残杀那些正常人为乐趣。 要不然的话,杀人的方式有很多种,红尘也没必要最喜欢摘人的心脏! 她喜欢摘人心脏,那是想看看正常人,跟她这个异类之间,有什么区别。 好多次后,她才确定,其实自己跟正常人,都是一个样子的。 最多,就是没有父母兄弟姐妹,是人造出来的罢了。 可是,她就是个异类,哪怕哪儿都跟正常人一个样子,也只是个异类。 尤其是在新一代红尘克隆人出世后,那种希望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想法,就更加的刺激到了她,结果转为了更加的极端。 而这些,正是黑袍所想要的。 先天性的不足(她无法跟真正的红尘道长相比),导致了红尘在武力值上的缺陷,那么就能以残忍来弥补,这未免不是个好办法。 红尘以为,在她第一次用摘走正常人心脏的方式开始杀人后,她就彻底地跟正常人无缘了,可以‘安心’的去做一个异类了。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无论她有多么的极端,都无法阻挡雌性本性功能--她在被高飞推倒后,品尝到了人类的最大欢愉。 “我以为,我最想杀的人应该是你,可实际上,每次你在欺负我时,都能化解我心中的戾气,让我越来越像正常人,并对这种感觉痴迷的无法割舍。” 被高飞抱起来,粗暴的跪在麻袋上时,红尘回头看着他:“我就知道,我完了。哪怕是你故意陷害我,想利用高雅来杀我,我也不会杀你。” “为什么?” 高先生,终于问出了三个字。 “你让我感觉,我是个正常的人类。” 红尘的回答,很简单。 以往在看书时,红尘就经常在书上看到这样的桥段:痴情的男女,总能为了爱情牺牲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她既然渴望变成一个正常人,那么就该有人类的觉悟。 当她真的爱上一个男人后,就该无论做什么,都站在他的角度上,他的利益上来考虑。 除了她之外的其它三个红尘,却不会有这种想法,这种爱的感觉,她们只是冷冰冰的刽子手,哪怕是被高雅给抛弃了,她们也不该存在。 正是这个原因,红尘在约高飞来这儿时,才把她的三个姐妹约来,让他一网打尽。 刚才高飞跟红尘们战斗时,她就屋梁上紧密注视着,做好了充足的随时出手准备--只要高飞有危险。 不过事实正如她所料的那样,三个红尘在高飞手下,根本翻不起太大的浪花:她们不但思想幼稚,因为时间关系,武力值也很弱小(单指针对高飞),仅有的长处就是美貌,嗜杀,残忍。 配合高飞把所有的隐患,都清除了,再把所有的秘密都说出来后,红尘觉得,她可以放心的去死了。 嗯,是殉情。 就像人类所写的书本上那样,爱上一个男人的女人,不管男人爱不爱她,都会甘心为他去做任何事。 其中,自然也包括女人在觉得自己对男人有威胁后,甘心被他所杀死。 红尘觉得,唯有这样,才能证明她越来越像人类了。 “我死后,你会不会想起我,哪怕是偶尔的?” 当高飞沉重的压在她身上,一动不动时,红尘轻声问道。 高飞闭着眼,感受着她身上的热度慢慢降低,才叹了口气:“唉,可能会吧。” “只要会就行。” 红尘对于这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却很高兴。 高飞抬起头,捧着她的脸,问:“你真甘心被我杀掉?” 红尘点头:“是,心甘情愿,这样会让我觉得,我是个人类。” “不恨我?” “不会。” “不后悔?” “你要是再婆婆妈妈,让我改变主意,我才会后悔。” “那好吧,你闭上眼。” 高飞伸手,从红尘眼皮上温柔的抚摩而过。 “你说,死,会不会很疼?” 红尘仰面躺在麻袋上,闭上眼后,又忍不住的问道。 “会。” 高飞慢慢举起了右手。 他一拳,就能把人的脑袋打碎,那种方式虽然很血腥,但无疑是最痛快,最直接的了。 “如果死,不会疼多好?” 红尘喃喃的说道。 高飞认真的说:“你放心,最多疼一下,也就是半秒钟的事--你如果还是怕的话,那么我建议你可以唱歌。等你彻底的投入进去后,我再忽然下手,那样你就一点点也感觉不到了。” “好,好主意。嗯,我想想,我会唱什么歌呢?” 红尘微微皱眉,想了想,张嘴唱了起来:“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天上的星星流泪,地上的玫瑰枯,冷风吹,冷风吹,只要有你陪……” 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克隆人,在临死前,却唱着儿歌《虫儿飞》。 这首歌,本身就说明了红尘此时心中的渴望。 她渴望,自己一辈子都别长到十四岁。 因为在十四岁之前,她一直以为她是个人类。 高飞举起的右手,一下子砸了下去、 《虫儿飞》的歌声,嘎然而止,远处再次传来雄鸡报晓的声音。 这一次,它们没有瞎咋呼,因为天真的亮了:东边的天际,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最多再有一个半小时,太阳就会升起,洒遍人间。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可有的生命,却在新的一天开始之前,结束了。 刘老三也是个养殖户。 别看他没啥文化,不过却是养鸡的一把好手,更知道当前家禽市场上‘激素鸡’占了几乎全部市场,这时候放养出来的真正土鸡,绝对倍受市场欢迎的。 所以当别人的养殖场内的肉食鸡,每隔两个月就会出笼一次后,他的最少也得需要半年,可实际上的收入,却比那些人要好的多。 无论做什么事,都得靠良心,养鸡也是这样,说是土鸡,就必须得是真正的土鸡。 正是因为刘老三的坚持,所以他的养殖场越来越红火,倍受同行的羡慕嫉妒,外加恨,他也更小心,几乎把所有的心血,都投入到了养殖场内,吃喝拉撒都在养殖场内。 今天天亮后,就像往常那样,刘老三又爬到了山头上,在小录音机的陪伴下,做广播体操--做着做着,他忽然看到数百米外,忽然有浓烟冒起。 刘老三知道,那个地方也有个养殖场,听说还是个城里人承包的,不过一年多之前就已经破产了,赔了个吊胆精光,东西都没有拉走。 那时候,城里人还笑话他迂腐,非得按老套路来养鸡的。 虽说对那个自以为是的城里人不感冒,可在看到他撇下的养殖场冒烟起火后,刘老三还是扯开嗓子大叫了起来:“失火了啊,失火了啊!” 现在刚开春,山上枯草,树叶遍地的,南风又大,要是火真着起来,那就是烧山了,会祸及这一块所有养殖场的。 所以听到刘老三的大喊后,附近养殖场内的人,全部跑向了那边。 山上最不缺的泉子,在那个废弃的养殖场后面,就有一口无名泉。 人多力量大,当救护车呜啦呜啦的赶来时,火势已经控制住了。 不过很遗憾的是,养殖场内的鸡舍,已经烧完了,只剩下光秃秃的钢结构架梁。 “啊,快看,屋子里面好像有人!” 正在消防员检查还有没有火灾隐患时,眼尖的刘老三,忽然指着鸡舍内嘶声大叫起来。 刚开始救火时,大家伙都知道这儿是废弃的养殖场,没有人的,所以只顾着救活,去没有谁想到鸡舍内会有人。 此时听刘老三这么一喊后,大家马上向那边看去--果然,在鸡舍屋子里的灰烬中,有人形样的东西躺在那儿。 不是人形样,绝对是人! 尽管那个东西已经被烧的黑糊糊的了,可是还能分成身子跟四肢。 发现烧死人了好后,参与救火的刘老三等人,都吓得不行不行的。 消防员却是见惯这种事情的,马上就有人冲了进去,开始清查残留物。 让大家更加惶恐的是,被烧死在鸡舍内的,不是一个人,而是好几个! 废弃养殖场失火场内,发现死尸后性质就变的严重了,消防员马上就拨打了报警电话,简单汇报了这边的情况。 当附近派出所的警车,鸣着警笛风驰电掣般赶来养殖场时,高飞却已经驾车返回了方家村。 太阳刚升起,方家村已经解除了不许鸣笛的宵禁,街道上人来人往,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幸福的笑容。 包括倚在老宅门口的沈银冰。 第2136章 两口子的幸福生活! “我以为你永远也回不来了呢。” 就像很多倚在门口等待丈夫进山打猎的贤惠小妻子那样,看到高飞后,沈银冰快步迎了上去,脸上带着担心的笑容,更是給他整理凌乱的衣服,还拿出手帕给他擦脸上的灰,动作要多温柔,就有多温柔。 只是那笑容有些虚伪,而且还像小狗那样凑在他身上乱嗅。 女人就算是嗅觉先天性的失灵,不过在嗅到男人身上有自己陌生的气息时,也会变的很敏敢起来,就像沈银冰,几下子就嗅出高飞身上有特殊的女人味道了。 她的笑容更加甜美,只是一只手却悄悄伸到了高先生的肋下,掐住一块软肉,用力的掐啊掐的。 丈夫身上的味道,只能是跟女人打滚过后才会留下的那种味道,身为老婆大人,在家担心丈夫会出事,担心的一晚上都没有睡觉后,结果却从晨归的丈夫身上嗅到这味道,就算脾气再好的女人,也不能无动于衷的。 “咳,那个啥,有什么话能不能回家再说啊,被别人看到多不好哇。” 高先生讪笑着,温柔的劝说着,却不敢挣扎。 男人在做了对不起老婆的亏心事后,被掐住一块软肉狠狠收拾一顿,那种愧疚就会消失的,所以所有男人都喜欢老婆这样惩罚自己,这绝对是最小的代价了,要是再反抗,再瞪眼说老子怎么着怎么着的,那就太没良心了。 “哦,有人吗?我怎么没有看到?” 沈银冰睁大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茫然的四下里看着,对那些上老宅后面小山包晨练的人们,视而不见。 那些老家伙们也很知趣,看出沈老板在教夫后,明明高老板喊疼的声音,比杀猪还要高,可他们却像聋子那样,看着别处,说着今天天气真好啊等废话,慢悠悠的去了。 刚被掐住时,高老板还是不屑喊叫的。 一来是的确不疼,二来是当着外人的面对老婆求饶,那岂不是很没面子的事? 不过,当他看到老方大爷悄悄打了个手势后,立马就在心中赞叹:还是老家伙有经验啊。 女人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具虚荣心的生灵了,要不然大冬天,也不会冻得鼻涕直流,还非得穿黑丝、裙子啥的,这就是所谓的要风度不要温度了。 同样,她们也都希望在外人面前,能彰显出自己在家里的地位,而显摆的最佳方式,就是在人前收拾犯错的老公了。 一般的傻鸟老公,这时候就会瞪眼说些破坏夫妻感情的屁话,结果就会搞得老婆下不来台,俩人越吵越凶,最终后果很严重,后悔的还是他自己。 聪明的丈夫,就该像方大爷暗示的那样:当女人站在道义的高度上撒泼时,男人完全可以当孙子,装出一副被欺压的悲惨样子嘛。 至于回家关上大门,坐在炕沿上岔开腿子,让老婆跪在地上唱《征服》,又有谁知道? 反正老婆在人前得到了足够的虚荣心后,回家后别说是唱《征服》了,就是让她吃黄瓜,她也会心甘情愿,眉开眼笑的--两口子之间嘛,没啥大不了的,更没啥正事。 真正聪明的老婆,都知道年轻的男人其实是管不住的野狗,只要他能为了维护这个家,为了她为了孩子去争取幸福,敢去拼命,无论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都在所不辞就行了。 等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像经过岁月沉淀的美酒那样,你让男人出去乱来,他也没心情去了。 在深谙此道的方大爷暗示下,高先生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嚎叫着被沈银冰拎着耳朵,拽进了方家老宅。 等那扇大门关上后,方大爷才松了一口气,停步看着周围的人,一脸严肃的问一个中年人:“石头,你刚才都看到了什么?” 这个叫石头的家伙,也是两个孩子的爹地了,大闺女上大学了,他本人也在分厂工作,月薪过万,听说还当着个小官,今天休班才跟着来小山包晨练的。 人很实在,就是有些娘--所谓的娘,就是喜欢像娘们那样乱嚼舌头。 “看到了什么?哈,二大爷,你们不会没看到高飞被他老婆收拾吧?叫的跟杀猪那样,那叫一个惨。真没想到,高飞家看起来高贵典雅,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原来也是个……” 正在卖弄自己那点可怜成语知识的石头,刚说到这儿,方大爷就举起拐杖,没头没脑的砸了过来,还气咻咻的骂道:“我打死你这个没良心,乱嚼舌头的混蛋!” “哎呀,二大爷,您这是干啥呢,俺哪儿说错了嘛!” 石头不敢躲闪,生怕会闪着他二大爷,所以只能抱住脑袋蹲在那儿,任凭方大爷狠狠砸了他后背几下。 “这孩子嘴碎,实在没心眼,二叔您就别跟他一般见识了,免得气坏了自己身子。” 旁边有老头赶紧拦住方大爷,大家都七嘴八舌的帮着石头讲情。 被大家伙给劝住的方大爷,这才猛地一顿拐杖,气咻咻的说:“这个混帐东西,不知道自己错了呢!” “我知道了,二大爷,我知道错了!” 经过大家的提醒后,石头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赶紧求饶。 方大爷也懒得理他,再次重重顿了下拐杖后,才说:“你们大家伙都给我听好,无论那孩子跟他媳妇闹什么矛盾,咱们大家伙在外面都不能乱传,以免影响他在村里的威信!今天我把话搁在这儿,要是以后听到那孩子怕老婆的风言风语,就算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得揪出他来,把他打死!” “小飞,你怕老婆么?” 贴在墙根,听方大爷教训完大家走远后,沈银冰才问耳朵几乎被撕下来的高老板,满脸都是惊讶的样子。 “怕,当然怕了,怕得不行不行的。” 无视躲在西厢房窗口偷笑的高喵喵,高先生一脸谄媚的神色,爪子在沈老板心口抚着:“老婆,你消消气,要是为了我气坏身子,那就不好了。” “拿开你的瓜子。” 沈银冰打开高先生的手,扭头冲西厢房那边冷声喝道:“怎么,还没有看够么?” 哗啦一下,高喵喵赶紧放下窗帘,受惊的兔子那样,窜到了炕上发抖去了。 “哼哼,我以为昨晚你去冒险的,谁知道你却是去玩女人的。高飞,你真够可以的啊,真以为我这老婆是摆设呢?” 沈银冰肚子疼似的哼哼着,快步走进了东厢房内,重重坐在了沙发上,二郎腿一翘,双手抱着膀子瞪着天花板,开始数灯泡。 高飞关上房门,干咳了一声,瞪眼说:“够了啊,也没人了,就别再耍你的淫威了。要是惹毛了我,我马上就离家出走,再也不回来了!” “你给我走一个试试!” “这可是你说的。” 高飞转身去开门,手刚碰到门把,沈老板那儿就干嚎起来:“大家伙快来看啊,高飞又要扔下老婆去找狐狸精了……呜,呜呜!” 高飞扑过来,一把捂住了她嘴巴。 沈银冰挣扎着,拳打脚踢还外带乱咬的,只是脸上却带着顽皮的笑。 看来,她很喜欢这种‘三娘教子’的游戏,这可是第一次玩,就有些上瘾。 高老板当然不敢给她上瘾的机会,要不然这心计阴沉的女人,到时候还不得搞个鸡飞狗跳的,以后日子还过不过了? 于是乎,冰凉的手就伸进了衣服内,狠狠的一攥,沈老板就像变成一滩烂泥那样,瘫倒在了他怀里,嘴里却笑着骂:“滚开,拿走你的赃手--哎呀呀,咯咯咯!” 女人都怕痒。 直到沈老板大眼汪汪的求饶后,高老板才拿回手,骂了句神经……这娘们还真是个神经,竟然很享受被他折磨的感觉,还愣是捂着他的手,不许他拿出去。 “好了,不闹了,听我跟你说。” 把又靠在自己怀里的娘们推出去后,高飞就开始说正事。 沈老板有些兴犹未尽的趴在他肩膀上,听他讲述昨晚的故事。 听完后,她叹了口气:“唉,那个异类也真够聪明的,在察觉出自己遭到来自同伴的危险后,竟然狠心利用你来为她解决麻烦。我可就真奇怪了,难道她真不在乎那些人的死活?怎么说,那三个红尘,都是她的姐妹。” 高飞又点上一颗烟,吸了口才反问道:“如果你是她呢,你会怎么做?” 沈银冰想了想:“好像也唯有这样做,才能解决自己的麻烦--哦,对了,你们鬼混了几次?” 高老板脸上浮上尴尬的神色:“就,就一次吧。” 当沈老板好看的手指狠狠掐住他腿子时,他才连忙改口:“是两次,三次--啊,不,是四次,就是四次,没有更多了!” 沈老板媚笑着问道:“爽不?” “不爽。” 高老板满脸委屈的样子:“我就是看她可怜,快要死了,实在无法拒绝她最后的要求,很勉为其难呢。” “真的?” 沈老板眉梢一挑。 高老板连忙说:“假的!爽,很爽。” “嘻嘻,有跟我在一起爽吗?” “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高老板又拿捏出了痛心疾首的样子,义正词严的说:“如果非得回答的话,那么我只能说跟你在一起就像吃红烧肉。跟她,最多像是啃馒头!” “你最好是说真话,不要再哄我,以后也不要背着我,跟我不认可的女人做那种事,要不然,我会让你被绿帽子给压死的。” 沈银冰冷笑了一声,站了起来。 高飞问道:“要干啥去?” “上班,今天跟荷兰佬正式第一轮谈判。” 沈银冰走到门后,拿起挂衣架上的风衣,披在身上后才问:“你真杀了红尘妖道?我是说,那个让你一晚上爽了四次的。” 高老板跟她对视着,眼神中带着些许不忍的悲痛,用力点了点头:“是的,她差不多被烧成木炭了。” “哦。” 沈银冰淡淡的哦了声,开门走了出去:“行了,你也累了一个晚上了,泡个热水澡早点休息吧。西厢房的,你给我出来!” 第2137章 穷途末路! 大冷的天里,厮杀一个晚上后,最舒服的莫过于泡在热腾腾的浴缸内,昏昏欲睡了。 尤其是还有个高喵喵这样的美女,在旁边伺候着时。 那双好像没有骨头的小手,力道适中的在身上摆弄着--要不是昨晚真的够累,高老板说啥也得把高喵喵拽进浴缸内,仔细按摩一番了。 男人跟女人之间,其实就是隔着一层窗户纸。 当这层窗户纸被捅破了后,无论做什么都不用要脸了,尤其是在当前很暧昧的时候。 高喵喵也有这想法,所以在开始伺候高老板后,她就做好了被拖进浴缸内的心理准备了,只是等了好久,那个家伙都没有动作,反而发出了轻鼾声。 睡着了。 “哎,哎,您睡了?” 高喵喵抬起手,在高飞眼前晃了几下。 高飞没睁眼。 晃了几下手没啥反应后,高喵喵的手慢慢落在了他心口,伸进水里顺着他身子往下滑去时,高飞眉头一皱,有些烦躁的问道:“干啥?” 不等高喵喵说什么,他又说:“老实点,我要睡觉,走开。” 男人在累急了想睡觉却被打搅后,心情一般都不怎么爽的。 看出高老板真生气后,高喵喵第一反应就赶紧的消失--不过却又在咬了下嘴唇后,去掉身上多余的衣服,迈腿进了浴缸。 高飞睁开眼,冷冷的看着她,也不说话。 高喵喵不敢跟他对视,慢慢坐在了浴缸内,低着头的喃喃说道:“沈总走时吩咐过我了,让我、让我跟你--” “啥?你说的大声点,那个娘们在走之前,都跟你下达什么指示了?” 高飞这才知道,高喵喵为啥这样大胆,不听话了,原来都是沈银冰搞得鬼:“什么,至少五次?我靠,她是不是想把老子累死!” 听高喵喵说,沈银冰在临走之前吩咐她,必须跟某男恩爱至少五次后,高老板就像被踩了尾巴的兔子那样,噌地就从浴缸内跳了起来,指着外面大骂:“特么的,想谋杀亲夫啊!高喵喵,你赶紧给老子走开,立即,马上!” “不、不行的。” 高喵喵就像吃错药那样,不但没有走开,还蛇儿般的游过来,缠在了他身上,脸儿绯红的有些吓人。 “什么不行?啊,我知道了,你是不敢违背她的意思吧?这个好说,反正她又没在旁边看着,等她回来后,我会告诉她,咱们做了七八次呢,她总不能安排人盯着你吧?” 看到高喵喵这样忌惮沈银冰后,高先生也有些不忍再训她了。 只是高喵喵的回答,却让他差点骂娘:“白、白搭的,沈总临走前,喂我吃了一些东西。我现在火烧火燎的,很难受--” 被热水一泡后,高喵喵吃的某种药的药力,彻底发作了起来,双眼冒火的低低喊了一声什么,就张开双臂扑在了高先生身上,把他压在了水下。 “沈银冰,总有一天,我要杀了你,把你碎尸万段!” 高雅猛地拍手,狠狠砸在了案几上。 砰的一声,咖啡杯掉在了车厢地毯上,虽然没有摔碎,可咖啡却让把地毯脏了老大一块。 侯在旁边的卡娅,吓得赶紧站到了远处,眼珠来回的转。 她能看得出,高雅现在的状态,已经濒临发疯了,天知道他会不会抓起案几上那把手枪,把站在他眼前的任何人,一枪崩掉。 刚才向他汇报情况的一个手下,尸体就躺在高雅对面沙发上,眼睛睁的老大,双手捂着脖子,临死前还想把刺进咽喉中的西餐叉拿出来,只是刚拿出来,鲜血就箭一般的喷出老远,加速了他的死亡。 圈套,阴谋,惨败。 这个倒霉手下带来的消息,也难怪高雅会把他当做出气筒,一叉子叉死了。 现在的高雅,双眼血红,就像一只被逼到墙角无路可退的野兽。 燕东吴被高雅逼的跳车身亡,太阳神阿波罗原来是华夏九龙王在亚特兰蒂斯的卧底,等到最合适的时候才暴露出来,一举干掉了高雅最看中的卡斯塔博士。 这还不算,高雅还让人追杀红尘,接过逼得所有红尘主动找到高飞死拼,被一网打尽。 口口声声说要跟高雅倾力合作,力争让西方安归教在两年内在东土扎根发芽的赫拉天后,在卡斯塔博士被干掉后的第一时间,就率领所有人远遁,不知所踪。 目前为止,高雅能用的人手,就只剩下一个智慧女神雅典娜。 哦,当然了,还有卡娅。 可卡娅在高雅心中,就是个用来稀释高兴、压力的表杂罢了,除了做那种事很有新得,疯狂的让人吃不消之外,高雅想不出她还有什么作用,连刚被干掉的这个属下都不如。 从暗算黑袍成功后,高雅就一直雄心勃勃,要打造属于他的黑暗帝国。 他以为,凭借卡斯塔博士即将克隆出来的黑袍克隆人,再加上铜叶草的帮助,不管赫拉天后会不会诚心配合,最多用两三年的工夫,就能取得黑袍都完不成的成果。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他逼死燕东吴,派太阳神去迎接卡斯塔博士,导致赫拉天后发现大势不妙立即迁徙根据地,又让智慧女神诛杀对他忠心耿耿的红尘等等行为,都是因为他中了奸计。 中了沈银冰的奸计。 沈银冰,肯定早就知道高喵喵是他的‘情报员’了,所以就利用她来了个将计就计,給他传送了错误信息。 结果呢,就轻易让高雅相信了,在执行黑袍命令,去某试验基地捣毁克隆体的红尘,真具备了反心,留下了最出色的克隆体(高飞的克隆体),藏匿在了暗中,准备召唤她的同伴(其它红尘的克隆人),图谋不轨。 得到错误消息的高雅,立马做出了最错误的决定,逼死燕东吴,追杀红尘,让卡斯塔博士轻而易举的被干掉,赫拉天后等人不知所踪。 如果当初高雅不相信窃听到的那些,那么就不会做出自掘坟墓的愚蠢决定。 这一切,都是沈银冰所为。 把沈银冰碎尸万段,就成了高雅目前最大的心愿。 同时,沈银冰也成功替代高飞,成为高雅最恨的那个人。 其实高雅也很清楚,虽说給他传递错误情报的人是沈银冰,但这个阴谋中,肯定有高飞的意思,而且说不定就是他使出这个阴谋的。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高雅觉得高飞相比起沈银冰来说,好像要善良了许多。 无数的事实证明,越是穷凶极恶的人,思想就越固执:他们一旦认准了某个道理,就决不会再改变,就像高雅现在只恨沈银冰,而忽略了高飞那样。 车厢内浓郁的血腥气息,让处于狂怒中的高雅慢慢冷静了下来,最起码表面上冷静下来了,只是眼神更阴沉的吓人。 “怎么,你很怕我?” 高雅缓缓坐在沙发上,看着躲在一旁的卡娅,竟然笑了笑。 卡娅看到他嘴里的那口白牙,闪着森寒的光芒,觉得他就是一头野兽,赶紧强迫自己露出一个最妩媚的笑容,连连摇头:“啊,不、不,我怎么会怕您呢?您是我的主子,我唯一的希望。我的命运,是跟您紧紧拴在一起的。” “那就过来。” 高雅的声音,就像以往脾气最好时那样温柔。 可卡娅却觉得后脖子发冷,一个劲的冒凉气。 “嗯?” 高雅看她就站在那儿哆嗦,眉梢一皱起,轻轻的嗯了一声。 “是,是。” 卡娅赶紧点头,正要走过去却又跪在了地上,就像狗那样的爬了过去。 她觉得,当前唯有用这种绝对卑微的态度,才能减少高雅此时的骇人戾气。 果然,当她温柔的爬到他面前,很乖很乖样子的把脑袋伏在他腿上时,高雅眼神迅速平和了下来,右手放在她的头上,顺着后脑往下滑,一直滑到她脖子上,好像很怜惜的抚摩着她光滑的肌肤,淡淡问道:“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我不知道。” 卡娅没有撒谎。 她在亚特兰蒂斯时,就只被黑袍当做释放压力的女人对待,从来没有担任过任何重要职务,她最大的本事,就是靠身体来取悦男人,哪有什么做大事的谋略? “你不知道,那你活着有什么用处,就只会伺候男人?” 高雅冷笑了一声,手指停在了她的咽喉上。 卡娅不敢挣扎,就算明显感受到高雅此时爆发出的杀意后,她也不敢有丝毫动作--这么多年来,她早就习惯了自己是个玩、物的角色:就像一个布娃、娃,一旦被主人玩够后就扔到一边,不再理睬后,它除了接受被抛弃的命运之外,还能咋办? 就在卡娅闭目等死时,高雅却又松开了手,喃喃的说:“是,你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你除了知道跟男人睡觉外,别的就再也不懂了。可我懂,我知道我该怎么办。” 卡娅连忙迎合道:“是的,您是安归王,您肯定有能力来应付各种意外的。” “我是安归王?呵呵。” 高雅自嘲的笑了几声,随即肯定的点了点头:“对,你说的不错,我就是西方安归教的王者。就算不慎中了那个妖女的奸计,可我最起码还有你,还有雅典娜,还有一些追随我的忠心属下!” 高雅所说的忠心属下,无非就是开车的司机,在外面打探情报的人,还有电子信息处理室内的那些人。 卡娅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却没敢说。 她真的很想告诉高雅:在您一叉子刺死那个谁时,开车的司机,还有接收电子信息的那几个人,都已经跑了。 现在,除了您跟我之外,雅典娜能不能再回来,那还是个未知数呢。 “啊!” 忽然有惨叫声,伴随着枪声,从敞开着的车窗外传了进来。 下意识,卡娅直起腰身向外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袍服的女人,正在举枪对几个四散而逃的人射击。 这个女人,就是高雅最后一个忠心的属下雅典娜。 她杀的那些人,正是刚才人扔下高雅要去逃命的那些司机等人。 第2138章 再也不会羡慕爱情! “众叛亲离,穷途末路啊。” 看着外面荒野中,雅典娜在追杀那些胆小鬼,高雅发自内心的一声轻叹。 事到如今,就算他有再大的信心,也无法阻止末路命运了。 如果那些人没有背叛他,再加上雅典娜的帮助,还有忘忧草的秘密,高雅只要能学会隐忍,找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蛰伏起来,耐心等待,等待沈银冰‘断炊’时,他就能再次获得强大的能量。 完全可以成为贪狼新得狼主--沈银冰之所以能够成为狼主,完全就是靠忘忧草胁持那些信徒。 可是现在,她的忘忧草已经全部枯死,唯有高雅,还有赫拉天后手中攥着那要命的玩意,最多等三四个月,就能等来机会的。 到时候,高雅有绝对信心,能让沈银冰听他的话,乖乖献出狼主宝座,贪狼咒的,大不了再学她当年那样,变成一颗国家不敢切除的毒瘤,照样可以潇洒江湖的。 只是这些人,为什么不能跟他风雨同舟呢? 就因为他中计,自己除掉了燕东吴、红尘她们,又导致卡斯塔博士被害,赫拉天后等人失踪,就觉得末日来到了,不顾一切的想寻找活路? 好吧,既然这样,那你们就去死吧,我会目送你们上路的。 高雅胳膊肘搁在车窗上,看着雅典娜逐一追杀那些没出息的叛徒。 足有十五个黑衣人,本该是高雅做事的最后帮手,现在却像被猎狗追逐的兔子那样,在这片荒野上没命的逃窜。 可他们能逃得过雅典娜的追杀吗? 高雅不觉得他们有这本事。 这才短短的几分钟,就有超过一半的人,被雅典娜杀死在荒野中。 他们相比起雅典娜来说,简直是弱爆了。 别说是雅典娜始终在追杀他们,就算让他们先逃出半小时,高雅也敢肯定他们最终会被雅典娜一一干掉。 有些人,天生就是杀手。 “她好厉害啊。” 看出高雅很欣赏眼前的杀戮,卡娅很凑趣的说道:“我真不明白,她怎么会像我一样,对您这样忠心呢?” 卡娅这样说,可不是完全在讨好,她是真的不明白。 需知道,雅典娜在亚特兰蒂斯的身份超然,是十二主神之一,在黑袍死后,她完全也有能力跟高雅、赫拉天后一起争夺王位,但她却选择了协助高雅。 高雅也正是在她,还有燕东吴的帮助下,成功打败了赫拉天后,彻底取代了黑袍,这让卡娅很不明白。 高雅笑了,意味深长的样子:“知道你跟雅典娜,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 卡娅摇头,表示不知道。 高雅伸出一根手指,挑起她的下巴:“那就是定位不同。你已经习惯、也甘心把自己当做强者的玩、物了,每天所想的,就是该怎么表现,才能让主人夸赞,离不开你,这就是玩、物,也是你的本能。可她不同。” 看着追向南方的雅典娜背影,高雅淡淡的说:“她是个有理想的女人,懂得身为一个女人,最需要的除了金钱、权利之外,还要有爱情,有她自己所在乎的男人,并为两个人幸福的生活下去,做所有能做的事情。” “现在,她就在做她该做的事情。” 高雅幸福的叹了口气时,卡娅明白了过来:高雅跟雅典娜,早就在亚特兰蒂斯时,就已经在暗中好上了。 不得不说,抛弃某些原因外,高雅还是一个很出色的男人,最起码长相要比黑袍,比太阳神等男人出色很多。 有着一副英俊外表的男人,总能得到某些女人的喜欢,并痴情于他。 雅典娜,就是那个女人,这才不遗余力的帮他暗杀黑袍,争夺新的王位。 现在,当高雅判断失误,面临穷途末路时,雅典娜仍旧痴心不改的,帮他出气,追杀那些可怜的黑衣人。 “这,就是爱情吗?” 卡娅望着高雅的眼里,全是向往的神色。 她也很渴望爱情,可长年养成出习惯,却让她不敢奢望自己能拥有这玩意,只能甘心做个玩、物,像狗那样的跪在高雅面前,羡慕雅典娜。 高雅看出来了:“你是不是很羡慕她?” 卡娅很诚实的点了点头。 “可你永远也得不到爱情,这辈子都不会再有资格了,还是安心当你的玩、物吧。其实,当玩、物也很不错的,最起码,不用像雅典娜那样为了我,去四处杀人。你多好啊,只需懂得取悦男人就行。” 高雅说着最温柔的话,丝毫不介意他这些话,就像钢针那样刺在卡娅心上,让她眼神黯淡,更加的自卑。 不过,她觉得高雅也没说错。 因为要让她像雅典娜那样,为了爱情去背叛、刺杀黑袍,并帮高雅不断的去杀人,就算是杀了她,她也做不到这些的。 所以自卑也好,还是难受也罢,卡娅都不想去管了。 人,尤其天生是弱者的女人,命运在某一刻,就已经定型了,不容反抗。 就在卡娅好不容易调整好心态,安心去做强者的奴隶时,高雅却猛地把她推倒在了地上,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啊,您、您这是要做什么?” 卡娅大惊,本能的问出这句话后,就看到高雅把戴在耳朵上的无线蓝牙耳麦,一把扯下来放在案几上,弯腰从地上拿起咖啡杯,狠狠砸了下去。 砰的一声,咖啡杯碎裂,也砸坏了蓝牙耳麦。 卡娅搞不懂咋回事,只是吃惊的望着高雅。 “么的,他们找来了,雅典娜被发现了,我们得赶紧走!” 高雅嘴里骂着,一个箭步就从卡娅身上跳过,打开柜子,从里面拿出了一个不大的密码箱,接着找出一身很普通的衣服,迅速的换上。 “谁,谁找来了?” 卡娅惊惶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战战兢兢的问道。 “是华夏特工!我刚才从耳麦中听到雅典娜在跟他们对话!” 高雅又拿出一身衣服,扔在卡娅身上:“快,换上,我们马上走!” “哦,哦。” 卡娅这才明白过来,赶紧手忙脚乱的换衣服。 高雅打开的柜子里,有手枪,有好多身份证,现金,甚至还有几副早就制作好的仿真面皮面具。 这些东西,都是他在燕东吴的提议下,预先准备好的,一看大事不好,就得利用这些东西逃生了。 高雅找了一张最普通的面具,飞快的贴在自己脸上,边做这些边喘着粗气,向车窗外看去。 外面没有人,看来雅典娜的确了不得,能够以一己之力挡住敌人,为高雅尽量争取跑路的时间。 不过,真正的爱情,不该是患难与共吗? 这时候,高雅要做的,不该是化妆逃走,而是想方设法去帮助雅典娜才对的。 看到高雅贴好面具,又抓起现金、银行卡往口袋里装,还没忘记别在腰后两把手枪时,卡娅终于忍不住的问:“我们不等雅典娜了?” “等?等她逃回来时,把我也给暴露了吗?” 高雅冷笑一声,左手拎起密码箱,右手扯住卡娅的手腕,快步走向了车厢后门。 在被高雅连拉待拽的脱下车厢,片刻不停的跑向北面山上时,卡娅忽然明白了什么:幸好,我没有相信爱情。 藏在不断移动的厢式货车上(并且不断换车),来遥控指挥属下行动的办法,无疑是最为保险的。 而且根据当初燕东吴的提议,车子在停下时,必须得符合两个条件:第一,闹市;第二,荒山。 在闹市中,就算被发现了踪迹也不怕,毕竟追兵忌惮会误伤群众生命,不敢追赶。 在野外时,车子必须停靠在山边,那就是为了预防当前所面临的情况时,完全可以弃车而逃,荒山内一钻,就像蜜蜂飞入百花园了。 更何况,在逃走时,还能遥控引爆早就安装在车子里的炸弹,给追兵造成聚大损失,为自己争取更多的逃命机会。 不得不说,燕东吴设定的跑路计划,那是相当完美的,只要一收到外围的警告后,就能率先跑路了。 卡娅身为雅少的玩、物,当然也知道这些。 只是她不明白的是,雅少不该等雅典娜回来后,大家一起逃走吗? “别担心雅典娜,她会没事的。跟我们在一起,我们只能连累她的!” 好像知道卡娅心中在想什么,拽着她没命向山上钻的高雅,还没有忘记给她解释。 “哦。” 卡娅点点头,回头看了一眼时,忽然举手指着南边:“看,雅典娜来了!” 高雅也转身看去。 居高临下下,看下面看的很清楚,果然看到身穿黑袍的雅典娜,飞一般的向这边跑来了。 按照撤退计划,高雅该等着她一起走--可事实上,高雅却拿出一个遥控器,脸上浮上一抹嘲讽,在那个红色按钮上猛地一按! 轰、轰轰! 接连几声爆炸,两辆厢式货车就像玩具那样,从地上猛地飞到了半天空,在火光乍现过后,又狠狠砸落在地上,砰的几声大响,油箱被引爆,残骸碎片,发着瘆人的尖叫声,向四处乱飞。 看到汽车成功被引爆后,高雅随手扔掉遥控器,再次抓起卡娅的手,急促的说道:“快走!” “我们不等--我们,去哪儿?” 远远的看到,即将跑到厢式货车前的雅典娜,猛地被爆炸冲击波击飞出去后,卡娅所有的惶恐啊,自卑啥的负面情绪,忽然全部消失了,变的无比的安静。 亲眼所见的残酷现实告诉她:这个世界上,根本没什么值得去死的爱情,有的只是自私,越是口口声声说相信爱情的人,就越会利用爱情,来为自己牟取利益。 卡娅看的很清楚,雅典娜飞奔的速度很快,追兵还看不到影子呢,高雅完全可以等她过来后,再引爆汽车,然后三个人再从容退走。 但高雅却没有这样做,而是拒绝了雅典娜:只要她能活着留下,就能多抵挡追兵一会儿。 至于她会不会死……卡娅觉得,高雅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跟我走就是了。” 高雅头也不回的说:“现在就我们两个了,从此后我们要相依为命。” 第2139章 我竟然相信了爱情! “快跑,他们追来了!” 雅典娜边跑,边冲着捂着左耳的左手掌心喊着。 她不愧是亚特兰蒂斯的十二主神之一,暂且不管武力值有多恐怖,反正这跑路的功夫,就不是霍天晴他们能比得上的。 她都跑到距离厢式货车二十多米了,霍天晴他们还没有从数百米外的树林中钻出来。 雅典娜边跑边喊,就是希望高雅能拿到足够逃跑所用的东西:盛着忘忧粉(还有经书)的密码箱,面具,身份证,现金等等。 只要有这些东西在,雅典娜有绝对把握能躲过追兵,并帮着高雅蛰伏起来,等待最佳的复出机会。 前半辈子在亚特兰蒂斯当什么智慧女神,雅典娜觉得没多大兴趣,左右不过是装神弄鬼,靠忘忧粉来控制人,为安归教牟取更大利益罢了。 那种野心,应该是男人具备的。 女人嘛,就是找个上眼的男人嫁了,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享受美好生活才对。 凡人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人生。 不过,雅典娜此前一直没有这样做的理由,直到高雅出现,并且偷偷的相爱后。 雅典娜比高雅大了足足八岁。 就像很多玩姐弟恋的女人会变成弱智那样,雅典娜爱上高雅后,就再也无法自拔,甘心为他做任何事,哪怕是帮着他暗算黑袍,跟赫拉天后争取王位,都在所不辞。 当然了,雅典娜这样做也有借口,那就是在跟赫拉天后决裂时,就说历代智慧女神,只能效忠于手持铜叶草、《安归经》的人,所以她效忠高雅,没什么不对劲的。 现在她觉出了不对劲,因为车子爆炸了。 按照原计划,车子肯定会被引爆,但前提是她得跟高雅回合,才会被引爆,来阻挡追兵的。 怎么会这样? 被强大冲击波给吹出去的雅典娜,人在半空中时,还在考虑这个问题,从而忽视了那些四散飞来的汽车碎片。 依着她的本事,别说是这些乱无目的的碎片了,就是有人专门对她发暗器,她也同样能在半空中躲开的。 这次她没有躲开,一块长形的,就像军刺似的三角铁,狠狠刺进了她肋下,破体而出。 雅典娜却像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疼痛,包括她重重的摔倒在地上,都没有任何的不适感,只是呆呆望着高雅逃走的方向,目光凝滞。 她现在完全可以确定,自己被高雅给抛弃了。 甚至在这一刻,她都能猜到高雅是怎么想的--那就是让她死! 死之前,也能替他多阻挡一会儿追兵。 唯有她死了,那么就没有谁知道高雅的逃跑计划了。 其实,他完全可以带着她一起逃走的……说到底,高雅还是不信任她。 在他的心里,自以为已经把全被都给予了他的雅典娜,甚至都比不上只会陪着男人上炕的卡娅。 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心死。 雅典娜的心,在汽车爆炸的瞬间,就已经死了。 她第一次真正爱上了一个男人,结果却是这样的。 望着熊熊燃烧的两辆汽车残骸,雅典娜不知道呆了多久,才感觉到致命伤处传来的剧痛,再也无法忍耐,猛地咳嗽了起来。 那根破体而出的三角铁,刺穿了她的肺叶,鲜血早就顺着直角淌完,很奇怪她为什么还没有失去知觉,去死。 或许,她是被爱,被愤怒所支撑着吧? 随着她的剧烈咳嗽,鲜血流的更加急了些。 她没有管,只是勉强止住咳嗽,缓缓抬起了头。 在她身边,站着四个男人,从左至右是霍天晴,廖无肆,封铁锥,岑天赐。 她只是从霍天晴三个人身上扫过,最后定格在了岑天赐脸上,微微眯起了眼睛。 她看向四个人是向南,南边的天空上有太阳,初春的阳光很明媚,照的人睁不开眼,洒在身上也暖洋洋的很舒服。 岑天赐也看着她,眼神很平静。 “你叫岑天赐?” 雅典娜说着,慢慢爬起来盘膝坐好。 岑天赐点了点头:“是的,我叫岑天赐。” 雅典娜又问:“华夏九龙王中的黑龙,岑天赐?” “就是我。” 岑天赐很有耐心的回答她的问题。 任何人在面对将死之人时,都很有耐心的。 “六年前,你就想方设法去亚特兰蒂斯当卧底了。” “其实我没打算去当卧底,是你们用手段把我掳走的,就像你们对付欧皇那样,只是想把我当做免费的神仆来驱使。” “可你的运气很不错,在成为太阳神之前的那些年内,你把所有任务都完成的很好。你可知道,当初在选举新的太阳神时,我可是投了你关键一票的。” “我知道,所以我才跟你很亲近,在你劝说我跟着你干,一起追随高雅时,我才答应了下来。” 岑天赐笑了笑,笑容中多少有些感激的味道。 雅典娜也笑了。 她其实是个很美的女人,不是卡娅那种水蜜、桃般的美,而是那种很大气、严峻的美,有些像以前的沈银冰:“实际上,就算我不拉拢你,你自己也会主动跟随我们的。因为你耐心等了那么多年,最想看到的就是我们能覆灭了。” 岑天赐坦然承认:“你说的不错。” “唉。” 雅典娜闭了下眼睛,说话的声音有些低:“现在我忽然明白了,这一切都是黑袍刻意安排的,他可能早就厌倦了这种生活。很可能,他也早就知道了你的身份。他留着你,就是为瓦解列代黑袍创下的传说做准备,要不然的话,依着你本身的武力值,远远没有资格成为十二主神之一的。” 岑天赐沉默了片刻,才缓缓的说:“你可能没说错。现在我仔细想想的话,才发现黑袍来到东土后的所作所为,都很勉强,甚至有些犹豫。就像在四年前,你们提出要克隆更加的红尘时,他就拒绝了。” “看来,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打算结束这种生活了,不过却又不甘心。” 岑天赐想了想,继续说:“直到他发现,无论他怎么努力,何秀城都无法挣开何家给予他的荣耀后,才下定了决心。” 何秀城,是黑袍没能下决心的唯一因素。 他希望,能让何秀城接他的班,成为新一任黑袍。 只是何秀城却总是无法抛开何家給他的荣耀,最终选择了以死谢罪--何秀城在死得那个凌晨,黑袍就在场,按说依着他的本身,能够阻止悲剧的发生。 但黑袍没有那样做。 那是因为他忽然发现,一切都到了结束的时候了。 所以,他才在何秀城死后,甘心被高雅暗杀。 黑袍虽然死了,不过岑天赐相信,他在阴间也能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事。 这就像一块圆形大石头,被人从山坡上推下来,滚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形成强大惯性后,任谁都无法阻挡了。 跟陈天寿一样,黑袍就算是死了,尘世间还有一些事,在按照他所希望的发生着,其中就包括雅典娜的死。 “这样一想,我心里就好受许多了。死的也甘心了。” 雅典娜再次笑了下时,嘴里有鲜血撒了下来。 岑天赐有些不忍,低声说:“其实,你能逃走的,只要你以后不来华夏兴风作浪,我们也没必要非得追杀到底。” “这是我的命,只是有些可笑,我竟然相信了爱情。” 雅典娜眼神涣散了许多,费力的抬起头看着荒山那边,喃喃的说:“你们华夏有句俗话,叫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句话,其实是骗我们女人的。” 说完这句话后,她就寂然不动,只是眼睛却睁得大大的。 岑天赐走过去,伸手替她合上了眼睛,低声说:“这句话不是骗你们女人的,是你没有找到能值得你真爱的男人。” “她死了。” 霍天晴走过去看了一眼,抬头对封铁锥他们说。 廖无肆点了点头:“我看到了,她自己杀死了她自己。” 真正让雅典娜致命的不是那根三角铁,而是她手里的短匕。 那把短匕,深深刺进了她的心口,直没至柄。 “高雅呢?” 封铁锥看着火势小了很多的汽车,嗤笑一声:“你们觉得,他会死在汽车爆炸中吗?” “火场有残骸。” 霍天晴说:“但不用看,我也知道,他不会是高雅。” 除了汽车残骸中有死尸外,附近地上还有十数具尸体,这些都是被雅典娜所诛杀的,也都受到了爆炸的祸及,燃烧了起来。 岑天赐接口道:“一个连爱他的女人都顾不得的男人,怎么可能甘心自爆而死?” 廖无肆问:“那你们说,他会逃去什么地方?” 霍天晴抬头看向西北方向,淡淡的说:“除了那个地方外,我想不到他还能去哪儿。” “其实,除了玛雅新城之外,他还是有很多地方可以去的。” 沈银冰坐在炕沿上,看着有气无力好像要死的高老板,说:“比方欧美国家,哪怕是非洲也行。只要他别呆在华夏,相信在大哥有意无意的庇护下,他还是能逍遥法外的。” 被高喵喵折腾了一个上午的高老板,足足睡了一个下午,都没能缓过神来,怪不得人们常说什么,温柔乡里是英雄冢呢,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啊。 高老板现在只想睡觉,一点也不愿意说话。 可沈老板却是兴致勃勃,回家后就拽着他喋喋不休,要他推测高雅最终会逃到哪儿去。 高老板闭上眼,很痛苦的样子说:“他不会去国外的,因为他不相信,大哥会在他犯了那么多错误后,仍然会护着他。他现在唯一能去的地方,就是去找我妈。”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高老板就翻了个身,背对着她说:“行了,你知道的,我也知道了,有什么话,咱们明天再说。现在哥们很累,需要休息。” “不行,我已经好几天没有跟你恩爱了,你既然能跟别的女人那么疯狂,没理由拒绝你老婆的小小要求吧?” 沈老板却奸笑一声,踢掉高跟鞋掀起被子,蛇儿般的钻了进去:“亲爱的,今晚,你就别想睡觉了。” 第2140章 战争综合症? 黑袍死了,红尘的问题解决了,再也不用担心守护者们会受到诅咒,赫拉天后带领西方安归教教众迁徙了,而且还给他们留下了自取灭亡的隐患。 现在,高雅最为得力的助手雅典娜也死了,他除了去玛雅新城去寻求方小艇的庇护外,就再也没有别的路可走了。 高雅不死心,这是可以肯定的,别看他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能够逃过惩罚就是最大的幸运,但出于对自己亲生兄弟的理解,高飞却知道他还没有死心。 他应该翻不起什么浪花的,高建成两口子要是不昏头的话,就会把他交出来,让他在某个很隐蔽的地方安静个十几甚至几十年,到时候再放他出来时,相信他再大的戾气也会被磨光,安心做个普通人罢了。 每次想到这儿时,高飞总会有些担心,可却又不能说出来,更不会为此通知高家,只能在心里祈祷父母千万别昏头。 当然了,沈银冰也能看出这一点,更想暗中偷偷的把高雅给解决掉,以绝后患,她有这个实力,甚至能抢在高雅到达玛雅新城时,在路上就让他消失。 不过高飞却严厉警告了她,最好不要轻举妄动,如果不想让方小艇两口子嫉恨的话:高雅再不屑,毕竟是他的亲兄弟,方小艇的亲儿子,如果真被沈银冰给干掉,那么方小艇会对她是什么印象,就算是用脚丫子也能猜得出。 其实,一个高雅还真没被沈银冰放在眼里:他最得意时,都翻不出什么浪花,更何况现在穷途末路时呢?如果他还敢呲牙,直接一棍子打死就是了。 因为某个计划的存在,沈银冰在打消了暗中勾除高雅后,还是提前给方小艇那边打了声招呼,大意就是这样的:这次我们放过高雅,可你也得看好你那个混帐儿子,如果他还贼心不死的想搞事,那就别怪我这个当嫂子的不客气了。 沈银冰相信,依着方小艇的智商,决不会因为收到她的警告而埋怨她,只会感激她。 方小艇应该明白,因为高家的原因,华夏相关部门要想惩罚高雅,只能从明面上来,决不会搞暗杀这一套,而高飞更是看在俩人是一奶同胞的份上,不会把高雅逼上绝境,唯一能下手,又没啥忌惮的人,只能是沈银冰。 现在既然沈银冰主动发出警告,这就表明了她不想把高雅赶尽杀绝,方小艇就该放心了,为彰显诚意,她只能用最严厉的手段,来管束高雅的。 前段时间,方家村这边还是表面平静,实则暗流涌动的,但随着黑袍父子之死,高雅远走玛雅新城,所有的危险一下子全被解除了,就像阴霾连绵好多天后,终于被太阳驱赶干净那样,整个世界都透着祥和。 春天,本来就是最好的季节,万物复苏。 高喵喵也不用再躲藏了,重新以总经理身份,入主了北山集团。 而沈银冰,在折腾了这些年后,也终于累了,总算是卸下了几乎所有的重担,可以跟高先生过她早就想过的‘田园生活’了。 所谓的田园生活,自然是不用上班,不愁吃喝,早上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晚上来性质时想用啥子姿势就用啥姿势--沈银冰现在一心想要个孩子。 她可是幻想过很多次了,最好是先生一个儿子,再生一个女儿。 儿子是用来给高飞传宗接代的,女儿则是用来培养成小公主的。 到了那时候,她就会不问世事,专心做一个不愁吃穿的全职太太,在家相夫教子,才是最幸福的女人不是? 当初沈银冰曾经承诺高云华,要在一年之内解散贪狼的事,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 当前是华夏盛世,没有谁喜欢总是打打杀杀,都想过上安定祥和的小日子,贪狼部内上万教徒也是这样想的。 所以当沈银冰提出要逐渐解散贪狼,让大家彻底洗白上岸的意思后,包括十二使者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很支持的。 至于那些对现实世界不满,还想借助贪狼这个平台兴风作浪的异类人士,沈银冰有足够的手段,让他们永远再也蹦不起来。 这是小事,不值得一提。 只是有个事实是无法改变的,那就是贪狼的中高层人物,都无法离开忘忧粉,也包括沈银冰自己。 为了解决这个实质性的问题,高飞一方面请莫邪征东研制能脱离忘忧粉控制的药物,一方面又在方家村附近最僻静的地方,专门创建了一个小型食品公司。 这个严禁任何人参观的小公司,就是为专门生产忘忧粉所成立的。 地下楼兰那边已经传来消息,莫邪征东大面积培育忘忧草,已经成功,铁定会抢在沈银冰这边断货之前,确保为他们供货。 以前所有很头疼的问题,随着黑袍的死,彻底的消失,这让这些年神经一直紧绷着的高先生,还真有些不得劲,尤其是坐在老宅后面小山包上,极目远望时,总是会发呆很久,竟然会有种说不出的失落感。 “又在想什么呢?喊你,你也不理人。” 穿着一身白色家居服的沈银冰,走到了高飞身边,挨着他坐了下来。 可能是看到高老板经常在来这儿,所以方立柱特意重新装修了一下小亭子这边,里面摆上了专门的藤椅,案几,周围更是放满了四季常青的盆栽,让人看上去很舒服。 也正是因为大家伙看到高飞经常在这儿发呆,所以方家村村民们,也很自觉的不再来这儿了,怕打搅到了他。 高飞也曾经为此找过方大爷,说当初开发这个小山包,就是供大家来这儿远眺散心的,总不能因为他习惯来这儿,就不许村民们来了。 对高飞的好意,方大爷倒是一口拒绝了,坚持这地方就是他的私有财产,毕竟当初也是他自个儿掏钱买下来的,能够在半山腰修建老年活动室等公益场所,就已经很不错了,做人得懂得知足常乐才行。 既然方大爷他们这样坚持了,高飞也不再勉强什么。 反倒是沈银冰,很支持方大爷的决定,觉得小山包山腰以上,就该是她家的私人空间才对--到时候,再在上面修建上一座竹楼,夏天晚上在上面乘凉,两口子躺在一起看星星,畅想未来,那该是多惬意的事儿? 绝对的两人世界。 “啊,哦,呵呵,没想什么,就是喜欢看着远处,放飞理想,天马行空般的感觉特别惬意。” 高飞笑了笑,拿起暖瓶,给沈银冰冲上了一杯茉莉花茶。 沈银冰坐在椅子上,两只脚悬空随意的来回游荡着,看着山下:“你是不是在担心玛雅新城那边,为什么还没有传来高雅的消息?” 高雅逃走已经半个多月了,沈银冰安排在玛雅新城那边的手下,还没有传来发现他的消息,看来他在逃亡路程中,不断的在掩藏行踪,甚至躲在了某个地方,想等风声松懈一下再说。 高雅根本不知道,在他逃走后,专门负责抓捕他的特别行动小组,就撤回去解散了--华夏相关部门很信任高家,觉得他们能处理好这件事。 不过高雅本人却不知道。 出于他对谁都不信任,对谁都怀疑的天性,当前越是风平浪静,他就越觉得有什么针对他的因美国进口,越不敢轻举妄动。 高飞想了想,才说:“这只是一方面吧,很小的一方面。” 他这样说,就表明了他压根没有把高雅当作一回事了。 “那你发呆--” 沈银冰秀气的眉梢微微一挑,犹豫了下才说:“是想陈果果她们了?如果你想的话,那就说出来嘛,我又不是不许你去想她们。要不这样吧,让她们都来方家村好不好?那样你高老板就能左拥右抱,当你的土皇帝了啦。” “废什么话呢?” 高飞白了她一眼:“地下楼兰,绝对是世外桃源,要不是担心你胡思乱想,我都想去那边永远的住下去。单论享受生活的话,那边就是世外桃源,只有脑子进水的人,才会离开那儿。陈果果她们在那边,我很安心。” 高飞端起茶杯放在了她嘴上,盯着她的眼睛说:“打个比方,当一根长年紧绷着的弹簧有思想,并习惯了那样的状态,却在某一天忽然彻底松懈下来,发现再也不用绷紧了,会有什么感受?” “空虚,失落,无从的感觉。” 沈银冰拿开嘴边的被子,想了想才说:“就像是你这样,忽然在那个早上发现再也不用警惕有谁来害你,以后再也不用打打杀杀,可以过以前幻想过的平静生活,你就会像那根紧绷着的弹簧那样,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对,就是这样。” 高飞轻轻点了点头。 沈银冰叹了口气:“唉,这就是战争综合症了。” 战争综合征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对越的战争结束。 越战老兵相继回到美国,就在大家以为他们总算是从泥潭般的越战战场上侥幸活下来,从此过上好生活时,这些老兵却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发生了太多意外。 比方,因为一点小矛盾就会杀人。 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人,精神都出了问题。 后来,相关专家仔细研究后,才得出了‘战争综合症’的结论,大意就是他们习惯了在危险环境下艰难生存,神经紧绷,有任何的风吹草动就会做出反击动作,继而形成了习惯,本能。 所以在回归和平环境内后,但他们的习惯跟本能却还没有调解过来,这才导致身边有什么不利于自己的迹象出现后,马上就会暴起杀人。 这样的还算好的,最糟糕是,很多人竟然开始怀念那种紧张的血腥生活,继而幻想着重归那种生活,结果就会有空虚,失落等感觉出现,最后造成神经紊乱。 “你说的倒是很有道理,跟我差不多。” 高飞歪着下巴想了想,问道:“那你说,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麻烦?” 第2141章 我有了! “玩乐,全身心的去玩乐,把你所有的精神、注意力从以往那种生活中拉回来,通过玩乐来放松。” 沈银冰很认真的说:“简单的来说呢,就是你最好每天都过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让你自己彻底的放松。我敢说,最多半年工,你就能恢复……” 高飞打断了她的话,很有兴趣的问道:“怎么个纸醉金迷呢,就是每天吃喝嫖赌吗?嘿嘿,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可以试一试。” “吃可以,赌也可以,至于剩下的那两项,你就别幻想了。” 沈银冰冷笑着回答。 高老板一脸失落的表情:“如果不能喝酒嫖--哎,你干嘛拧我耳朵?给哥们留点面子好不好,别忘了咱们在高山坡上呢,人家一看就能看到的!” “喝酒喝多了就会酗酒,酗酒就会对你的症状造成更大影响,以后喝酒绝不能超过半斤,啤酒不能过三瓶,这是硬性规定!” 沈银冰恨恨的说:“至于去嫖,哼哼,高老板,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 “什么笑话?我家小冰也会说笑话了啊,这可是大稀奇事,赶紧说出来让老公我听听。” 高飞挣开沈银冰的白骨爪,揉着耳朵呲牙咧嘴很痛苦的样子。 话说有一哥们外出找小姐,结果被扫黄扫到了,抓到了派出所内。 这哥们老婆去了所里拿钱赎人时,当着民警的面问老公:“我跟你找的那小姐,哪一个漂亮?” 老公看了眼老婆,小声说:“你漂亮。” “那你瞎了眼去找那种人啊!” 老婆二话不说,啪的一个大耳光抽了过去,又问:“你每次办事时,我跟你要过钱没?” 老公哭丧着脸:“没有。” 啪的又是一个大耳光抽在老公脸上:“再问你,要各种姿势满足不?” “满足。” 老公刚说完,老婆第三个大耳光就过去了:“我特么的就不明白了,我比你找的小姐漂亮,办事不用给钱,要各种姿势还满足,那你干嘛还去找小姐?” 讲完这个笑话后,沈银冰咬着牙的冷笑:“你说你想去嫖,那你觉得,你得找多少小姐,才能找到我这样的?哼哼,何况还有高喵喵。姓高的,我看你是不打算过好日子呀!” 看到沈老板有翻脸的趋势后,高老板连忙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别着急,我就跟你开玩笑呢,你还当真了你。” “我能看得出,你可不是口是心非的人!” “有时候,我就是表里不一的。” 高飞讪笑一声时,案几上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看到来电话后,沈银冰也就不再闹了。 其实她刚才表现的醋意大发,就是故意找高飞的麻烦。 她是真担心高飞当前的状态,生怕他真患上那啥的战争综合症。 沈银冰绝对是那种未雨绸缪之人,知道高老板是什么德性,为了能够拴住他,让他老老实实的呆在身边,这才主动把高喵喵推到了他怀里。 沈银冰之所以选择高喵喵,而从没有考虑过现在随时可以来方家村落户的陈果果,那就是因为她能控制高喵喵。 毫无疑问,高喵喵在高家是没啥人权的,高飞对她最多是生理上的渴望,谈感情那绝对是扯淡。 更重要的是,沈银冰能把高喵喵彻底控制住,让她上东她不敢上西,让她撵狗她不敢逮鸡--高喵喵,纯粹就是沈老板累了,没兴趣了,不方便时用来伺候高老板的替代品,而且还是那种随时都能一脚踢开的。 既然是这样,沈老板又有什么理由不留下她,从而杜绝陈果果那种强势女人来方家村,威胁自己的地位呢? 难道一个高喵喵,还不够让他纸醉金迷的? 就在沈老板心中胡思乱想时,接电话的高飞忽然噌地一声站了起来,满脸激动的嘎声问道:“什么?是、是现在吗?好--好,我马上去,马上!” 扣下电话,高飞飞身就冲出了小亭子,刚才的失落啊,空虚啥的,一下子都不见了,甚至都忘记了沈银冰还在旁边。 “咳!” 沈老板对此很不高兴,马上就重重咳嗽了一声。 高老板这才想到她在旁边呢,赶紧停步转身,还没有说什么呢,沈老板就淡淡的问道:“怎么,家里失火了?” “没有啊。” 高飞愣了下,下意识的往下看了眼。 沈银冰又问:“天塌下来了?” “也没有。” 高飞抬头看了眼天空,苦笑一声刚要说什么,沈银冰抢先冷笑着问:“家里没失火,天又没塌下来,到底是发生什么事,让我老公连我这个老婆都无视了呢?”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莫邪征东,要生了。” “莫邪征东要……” 刚才还盛气凌人的沈银冰,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看向西北方向低声说:“哦,我知道了,那你赶紧去吧。” 如果是别的事情,沈老板完全可以借着吃醋,对高老板无视于她从而大发雷霆。 可莫邪征东要生孩子了。 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沈银冰所有的醋意,全被化为了黯然、还有伤心。 她才是高飞的正牌老婆。 她也很想要个孩子,最好是儿女双全。 只是生孩子这种事可不是强求就能得到的,哪怕沈老板现在几乎是夜夜笙歌,把高老板往死里折腾--只是该死的大姨妈,还是按时来串门。 这让她感到了彷徨,甚至恐惧,胡思乱想,总是怀疑自己是不是不能生育,有几次都想去医院检查一下,但又怕得出她最怕的结论,所以一直没敢去。 这些天,她总是用‘没找到最佳受孕时机’来安慰自己,所以还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强迫自己忘记这件事。 可是现在,只跟高飞在一起呆了不长时间的莫邪征东,继陈果果生了孩子后,也要趴窝了--沈银冰对自己能否生孩子的所有担心,忽地一下都爆发了出来。 甚至,在这一刻她都有了种强烈的自卑感:一个妻子,如果不能给丈夫生孩子的话,那么她有什么资格跟理由,去阻止丈夫在外面寻花问柳?为别的女人给自己丈夫生孩子而吃醋喝酱油的? 高飞走到沈银冰身后,慢慢的抱住她,趴在她耳边低声说:“别担心啊,没有怀上孩子,只是因为咱们的努力还不够,你没啥事的--昨晚,我还梦到你怀了一对龙凤胎,腆着个大肚子好像皇后娘娘那样,对所有人指手画脚的,面目可憎。” 沈银冰笑了:“好了,别再安慰我了。赶紧去忙你的去吧,要不要带着最好的妇科医生去那边?” 因为有陈果果的前车之鉴,哪怕莫邪征东是当世第一中医圣手,高飞也担心她在生孩子时会遇到什么危险,所以老早就联系好市中心医院的妇科权威专家了。 “嗯,早就做好准备了。” 高飞为了照顾沈银冰的感受,很想说不去了,或者说不用带什么妇科医生,可犹豫了下,却无法说出口。 如果他真那样说了,就是对莫邪征东的不公平,更是对沈银冰的不公,反倒不如有什么说什么。 “那就好,行了,别跟我腻歪了,赶紧去,生孩子嘛,这可是大事,你这个当老爸的不能不在身边啊。” 沈银冰强笑着,推开了高飞的手。 “那我走了?” 高飞问道。 “走吧,墨迹啥呢。” 沈银冰摆了摆手。 高飞走了几步,又停下:“我真去了?可能得在那边待个十天半月的。” “十天半月怎么行,反正这边也没什么事儿,最少得等孩子满月了才行。” 沈银冰很快恢复了正常,站起身说:“去吧,放心,我还没小气到为此吃醋的地步。” “嘿嘿,不是这意思。” 高飞讪笑了一声,又傻乎乎的问道:“那,那我可真走了?” “走啊,你走啊你,总是站在我面前干嘛呢你!” 沈银冰忽然吼了起来,话音未落却忽地泪流满面。 高飞心中一疼,伸手抱住了她。 “你走开,我不需要你来安慰我,不需要!” 沈银冰挣扎了几下,接着用力抱住他,嚎啕大哭起来,边哭还边跺脚:“我特么的怎么就怀不上呢,怎么就怀不上呢?高飞,要是我不能生孩子,你会不会不要我了?你要是不要我了,那我以后该怎么活下去?” “傻娘们,胡说啥呢?你怎么就怀不上孩子啦?就算你身体有啥毛病,莫邪征东也肯定能把你调理好的,别忘了她可是中医圣手。实在不行,我们也可以试管婴儿啊,现代医学这样发达,生个孩子还不是小菜一碟?” 高飞抚摩着她头发,下巴抵在了她下巴上,低声道:“别哭了,你会有孩子的,肯定会--现在没有,只是时候不到罢了。” 被高飞安慰了很久后,沈银冰才慢慢的止住哭声,抬头望着他,哑声说:“嗯,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我有了。” “你有了?” 正在埋头吃饭的高雅,听卡娅忽然说她有了后,就有些纳闷的抬头看着她问道:“你有什么了?” 这是西北某座小县城的小饭馆内。 跟半个月之前相比起来,高雅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那样,跟‘玉树临风’此类的形容词彻底无缘了,胡子拉碴的面色憔悴,眼窝深陷,就像苍老了至少十五岁。 尤其是身上穿着西北这边比较常见的羊皮袄(这边很冷,春天总是来的要慢一些)样子,活脱脱就是一个当地小商贩。 因为以往总是戴着面具,导致皮肤有些过敏,所以脸上长了很多小痘痘,唯有在包厢内吃饭、晚上睡觉时,才会摘下面具来。 想想也是,无论是谁,长时间处于这种担惊受怕的生活中,精神都不会咋样的。 看着盘子里的羊肉,卡娅喉结迅速动了下,赶紧抬手捂住嘴,看向地面,轻声说:“我怀孕了。” “什么,你怀孕了?” 高雅一呆,筷子掉在了桌子上,急促的问道:“你、你怀孕了?真怀孕了?” “是,真怀孕了。” 卡娅慢慢抬起了头。 第2142章 护身符! 生个孩子这种事,高雅此前从没有想过,哪怕他经历了不止一次了。 早就在他还是高二少时期,就先后有三到五个颇有姿色的女孩子,怀了他的孩子。 不过,当这些女孩子,尤其是某个红女星,异常兴奋的告诉他说,她有了时,高雅最多就是皱一下眉头,冷冷的说两个字:打掉。 高雅很清楚,这些女孩子之所以不采取避孕措施,故意怀上他的孩子,无非就是做梦想成为高家少奶奶罢了,再不济给他当小姨太也行。 能够成为高二少的小姨太,无论做什么,这辈子都不用愁吃愁喝了--更何况,只要等到合适的机会,让高家知道孩子的存在,那么就可以母凭子贵,世代富贵了。 高雅很清楚她们的想法,那些女孩子却不知道高二少是怎么想的:想成为高家的人?真特么的做梦,也不看看你们是什么身份,有没有资格。还真以为自己有诰命夫人的命啦?一群贪图荣华富贵的鸡而已,恬不知羞! 所以呢,无论是哪一个女孩子,羞答答的跟高二少说她有了时,最终结果就是孩子被打掉,获得一笔不菲的补偿款,然后以后都别想再亲近二少了。 当然也有不怕死的,想违抗高二少的意思,把孩子生下来。 但她们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不声不响的从世界上消失。 其实高雅不是没想过要孩子。 可就算是要,他也准备等三十岁之后,跟某一名门闺秀要个孩子,那样才门当户对不是? 只是随着高飞的出现,高雅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孩子这种事,就被忘的一干二净了。 不忘记也不行。 自从被高老头亲口逐出家门后,高雅能碰的女人,就很少了。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他处境最为艰难的时候,卡娅却怀了他的孩子。 高雅可以百分百的确定,卡娅没有撒谎。 同样,卡娅在高雅心中,也是最不值钱的一个女人了,纯粹就是个玩、物罢了。 玩、物,有什么资格给他高雅传宗接代? 笑话。 这要是搁在以前,他想都不想,就会让她打掉孩子。 可是现在,高雅看着被自己当做母狗一样存在的卡娅,呆住了,眼角剧烈抖动着,眼睛很亮,脸上的表情很吓人。 “你、你不会是想让我把这个孩子打掉吧?” 卡娅被他的模样给吓坏了,慢慢抓起一把水果刀,用力攥在手里,站起来哑声说道:“我知道,我在你心里就是个不值钱的玩、物,没有任何资格跟你生孩子。你觉得,这是对你尊贵血统的羞辱,你决不会让我把孩子生下来的。” “可我告诉你,我必须得把这个孩子生下来,他不但是你的,更是我的,我的!” 卡娅拿着刀子的右手,在眼前胡乱的挥舞着,妩媚的脸变的狰狞起来:“任何人,都别想让我把孩子打掉!无论是谁,敢伤害我的孩子,我都会跟他拼命!是,在你们眼里,我就是一条母狗,可我告诉你,母狗才是最护崽子的!” 高雅张嘴,刚要说什么,却被卡娅打断:“你什么都不要说了!我今天就会走,离开你--我已经拿走了一张银行卡。我会找个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把孩子安全的生出来。我发誓,我一辈子都不会让我的孩子,知道你是才是他的亲生父亲。他就是我的孩子,我一个人的!” “卡娅,你别激动,先听我说。” 高雅也站了起来,慢慢举起双手,示意自己决不会动粗,语气很诚恳的说:“首先我要表明我的态度。你能怀上我的孩子,我很高兴,决不会逼着你把孩子打掉!” 卡娅愣住,很久后才问:“你、你说的是真的?” “如果我骗你,就让我全身溃烂而死。” 高雅发了个毒誓,柔声说:“你先别激动,这样对孩子不好。有什么话,咱能不能先坐下来仔细说?” “你,你真没骗我?” 卡娅握着刀子的右手,稍稍松了些。 高雅摇了摇头。 卡娅这才慢慢的坐下,可眼神里还带着警惕。 为了让卡娅相信自己,没有骗她,高雅决定说真话:“卡娅,你刚才说的没错。在此之前,不管我高雅混得有多惨,你在我心里,就是一条随时抛弃的母狗。我把你带在我身边,那是因为我在逃亡的路上,需要一个人来分担我的恐惧。” 听高雅这样说后,卡娅相信他说真话了,眼里的警惕心慢慢消散。 “以前,也有很多女人告诉我说,她们怀了我的孩子,可我都让她们打掉了,因为那时候我知道,只要我想,有的是优秀女人哭着喊着的来给我生孩子。想要跟我生孩子的女人,必须得是这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才行。她们,只是一群高贵的玩、物罢了。” 说到这儿时,高雅自嘲的笑了下说:“但我现在是什么人呢?是个走投无路的丧家之犬,我根本不敢奢望,会有人心甘情愿的给我生个孩子……阴差阳错的,你却怀了我的孩子。我这时候要是再让你打掉的话,那我岂不是傻到家了?” 卡娅呆呆的望着高雅,喃喃的说:“可是,可是你不爱我,我们之间,也没感情的。” “现在不爱,不代表以后不爱,现在没感情,以后可以慢慢培养。” 高雅走过去,轻轻把卡娅拥在怀中,闭上眼轻声说道:“我现在就是一条丧家之犬,而你同样无家可归。既然老天爷让你怀了我的孩子,那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他呢?” 卡娅泪流满面。 她能听到高雅心跳的声音,自以为他在遭受磨难后,终于幡然醒悟了,泣声问道:“那我们该怎么办?是不是找个最偏僻的地方隐居起来?只是,他们的势力那样大,我们又能藏到哪儿呢?” 高雅睁开眼,满是得意的神色:“你说,如果我妈知道你怀了我的孩子,知道我想从此改邪归正后,会不会给我一个机会?至于那些追杀我们的人,又有谁有胆子,敢伤害高家的下一代?” 卡娅心猛地一提。 她总算是明白了:高雅让她把孩子生下来,不是因为幡然醒悟,想跟她好好过日子,而是想拿着这个孩子当护身符,去寻求庇护。 卡娅在黑袍、雅典娜还有高雅眼里,虽然就是一条母狗般的存在,但这并不代表她傻,她不知道高家在华夏的影响力:任何人,都不敢肆意伤害高家没出世的下一代! 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是高雅的最佳护身符。 但就算她明白这些又能怎么样? 她还没有天真到以为,只要怀了高雅的孩子,就能改变他的地步。 当他的护身符就当他的护身符吧,反正只要他不逼着她打掉孩子就行。 卡娅从来都不奢望,能获得主子的爱情。 她只希望,能顺利把这孩子生下来,那就是她晦暗一生中唯一的亮点,证明她没有白白从这个世界上走一遭。 卡娅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问道:“那你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走。” “去哪儿?” “玛雅新城,找我妈。” 高雅松开卡娅,拎起椅子上的密码箱,笑道:“现在就走,打车走。” “你不怕被发现……” 话说到一半后,卡娅明白高雅现在有所依仗了,闭嘴跟着站了起来。 既然高雅决定打车走了,自然不用再戴什么面具,就这样一只手拥着卡娅,堂而皇之的走出了小饭馆,对路边停着的一辆出租车挥了挥手。 开车的是个女人,四旬上下,长相很普通,用普通话问道:“先生,要去哪儿?” “知道玛雅新城吧?” “知道,在这儿讨生活的人,谁不知道玛雅新城啊?不过那地方有些远,还得往西几百里,路费……” 女司机刚说到这儿,高雅就把一叠厚厚的钞票,扔进了车里:“钱不是问题。” 既然钱不是问题,那么出租车载着客人去别处,自然更不是问题了。 车子向西行驶,很快就要驶出小县城时,高雅却忽然说:“停车!” 女司机马上轻点刹车,靠边停住后,回头问道:“怎么了?” 高雅又拿出几张钞票,递给了司机:“麻烦你去那边超市,给我太太买点营养品。” 他看着卡娅,左手放在她小腹上,满脸都是幸福的神色,轻声说:“我太太已经怀孕了,她得需要加强营养。” 女司机的眼眸中,飞快的闪过一抹异样神色,随即恢复了正常,接过钞票说:“好的,那请你稍等,我马上就去帮你采购。” 看着快步走进超市的女司机,卡娅低声问道:“你觉得,她是要追杀我们的人?” “谁知道呢?” 高雅吐出一口长气,脑袋靠在座椅上,闭上眼说:“我只知道,咱们今天就能顺利抵达玛雅新城,找到我妈。” 卡娅咬了下嘴唇,又问道:“可你、妈,她会为我们提供庇护吗?” 高雅笑了,反问道:“你说呢?” “我不知道。” 卡娅实话实说。 高雅淡淡的说:“她会欢迎我们的,虽然没什么欢迎仪式。” 没什么欢迎仪式,就像以往高飞来到风口时那样,接待人员神色很平静。 高先生是楼兰女王的驸马,地下楼兰就是他的家。 一个人在回家时,还需要家人搞什么欢迎仪式吗? 当然不需要,最多也就是关注一下,跟高飞一起来的王主任、助手小张罢了。 “王主任,请。” 看到风口大门徐徐敞开后,高飞微笑着对王主任俩人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王主任俩人没看到。 因为她们早就被忽然有人从沙丘里走出来而惊呆了,尤其是看到有一扇大门敞开后,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尽管在来时的路上,高飞就已经像她们透漏了一些信息。 她们真无法接受,塔克拉玛干沙漠下面,会有人生存的现实。 王主任俩人被惊呆,早就在高飞的意料中,稍等了片刻后,才再次说道:“王主任。” 第2143章 小王子要诞生了! 地下楼兰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尤其是上次遭到亚特兰蒂斯的围攻,莫邪征东被迫改变风口后,更不希望有外人来访。 不过现在可是特殊情况,就算莫邪征东生孩子拒绝外人协助,地下楼兰中的二号人物拓拔千钧也不同意,宁可冒着风口泄露的危险,也要确保她的安全。 已经担惊受怕过一次的高飞,当然高举双手赞同拓拔千钧的建议。 当然了,事实上也不是因为王主任她们来过一次地下楼兰后,风口就会就此泄漏。 一来她们深知这样做的后果(毕竟高老板可不是吃干饭的,能重金请她们来这儿,也有把握在她们嘴不严实时,让她们永远闭嘴的法子),二来则是就算她们想泄露,可现在的风口,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好攻打了。 直上直下的竖井,深达上百米,关键时候完全可以引爆竖井爆炸--相信没谁敢冒如此惨重的代价,试图攻击楼兰的。 就像是做梦那样,王主任俩人站在铁屋子里(类似于电梯,却是人力的),周围黑压压的啥也看不到,却能感受到气温越来越低,空气湿度也越来越大。 直到跟着一盏灯笼,在狭长的巷道中穿行了足足半小时后,才看到了一个亮点。 那个亮点,就是巷道口。 随着亮点越来越大,王主任俩人的眼睛也在逐步适应光线增强,但当她一步跨出洞口,来到一个明晃晃的世界中时,还是猛地闭上了眼。 在闭眼之前,王主任在最短时间内,看到了几颗太阳挂在天上,远处是一座黑色的城池,还有一些人,态度恭敬的站在洞口。 “驸马。” 当拓拔千钧跟高飞打招呼后,王主任才慢慢的睁开眼。 然后,她就跟助手小张,一起陶醉了。 “你来的太及时了,女王殿下刚刚进了产房。” “情况怎么样?” “一切正常,几位夫人在陪伴着她。女王殿下的情绪很稳定,当然也有些紧张,更多的却是盼望你的到来。呵呵,她从没有说起过,可我们都知道她就是这样想的。” “就算她没这样想,我也会来的。来,拓拔先生,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我们那儿最有名的妇科专家王主任,这位是她的助手小张。” 在高飞的介绍下,拓拔千钧拱手向王主任俩人拱手见礼,可她们却无动于衷,只是瞪大眼睛的望着眼前这一切,就像丢了魂那样。 王主任俩人有这反应很正常。 别忘了当初高先生刚来地下楼兰时,不也是坐在洞口傻楞了很久。 “拓拔先生,请你派人护送王主任她们,我先骑马过去看看!” 高飞知道王主任俩人不能骑马,只能坐车,要想去王宫那儿,至少还得需要一个多小时,索性自己骑马先走。 对高飞的建议,拓拔千钧当然不会有什么异议了,实际上他也是这样安排的。 快马加鞭,大半个小时,高飞就策马来到了楼兰王宫的广场前。 广场上有很多人,有王宫侍卫,大臣,还有穿着黑袍的森林神殿小祭司(这些人在准备谢天仪式所用的东西),更多的则是平民百姓。 今天的长街上空荡荡的,没有哪家店铺开业,但人们都站在自己家门口,遥望着王宫方向(能够去广场上的平民百姓,都基本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整个楼兰,都是那样的静悄悄,在大白天都能听到远处虫儿的叫声。 今天,是楼兰女王分娩的好日子。 在以往过去的上千年中,女王也生孩子--不过,出于对她们近亲结婚生子的事实,饱受儒家教育的楼兰子民,打心眼里就反感。 要不是当年莫邪宁荣带大家过上了好日子,大家伙早就推倒了不在伦理的莫邪王朝了。 所以呢,在以往女王分娩时,没谁会关心,甚至在她们王位替换、权力交接时,都没啥反应,左右不过是一群变质的短命鬼罢了。 可现任女王不一样了。 她即将出生的孩子,是正常人的孩子! 而且王宫里早就传出消息,说女王会生一个小王子。 这个小王子,注定会成为王位的继承者,注定会从楼兰万千少女中,寻找一个王妃--这样一来,王室就会像人们所希望的那样,成为一个健康的王朝。 从此之后,莫邪家族,就会成为正常人。 就像文献上所记载的那样,王朝会有外戚,会有国丈,会有国舅等等。 这才是人们所希望,能接受的王室。 所以呢,所有楼兰人民,都异常渴望莫邪征东能生下一个健康的小王子,来领导他们继续过这种祥和的好日子,千秋万载。 好日子,绝对的好日子,值得普天同庆,更值得所有人都屏住呼吸,默默等待某一伟大的时刻到来,直到有马蹋长街的蹄声传来。 “驸马来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围拢在广场上的人们,全都转身看来,接着就像被轮船划开的水面那样,哗啦一声向两边分开。 高飞策马片刻不停,只是抬手向人们挥了几下,直接沿着人墙通道来到了王宫台阶前。 一个小男孩,领着一个小女孩,从大殿中跑了出来,脆生生的喊道:“爸爸!” 这是高大命,高小鹿两个孩子。 扎着羊角小辫,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的高小鹿,尤为的兴奋--毕竟是高先生的亲女儿,父女之间亲近的天性,可不是距离能隔断的:“爸,爸,抱抱!” 高飞偏腿跳下白马,随手把马缰甩给一个王宫侍卫,噔噔噔的跑上台阶,一把将高小鹿抱起来,转了几个圈,随即亲了下去:这孩子,真好,这么久没见了,还记得老爸,良心大大的好啊。 亲完了闺女,又抱起高大命来,看到他小脸红扑扑的样子,高飞也很高兴,在他腮上猛亲了几口时,就听人冷笑道:“哼哼,几个亲吻,就把孩子给收买了,这生意,做的还真是值。” 高飞看去,就看到一宫装少妇,怀里抱着个孩子,正倚在大殿门板上冲他冷笑,那妩媚的狐狸精样子,那成熟到让人心动的小身段,那翻白眼时让人恨不得把她就地正法的风情--不是陈果果,又是哪个? “先去玩,我先见过你那个爱吃醋的姨娘。” 高飞弯腰把高大命兄妹俩放下,大踏步的迈过门槛,来到陈果果面前一瞪眼。 “咋,我说的不对?” 陈果果被瞪的有些心虚,下意识的想走开时,高飞却伸手撑在了门板上,双臂把她给拢住了,冷声说:“陈果果,前些天,是谁让你外出的?” 前些天,在黑袍等人刺杀张涛那个晚上,陈果果私自出现在了德城分厂,完事后又快马加鞭的赶回了地下楼兰,还没有耽误陈小飞吃午餐。 “是谁告诉你的?真是多事!看我不撕烂他的嘴……” 陈果果一瞪眼,刚说到‘嘴’这个字,高飞就用嘴堵住了她的嘴。 一下子,这个娘们就被融化了,幸亏怀里抱着陈小飞,要不然铁定会做出热烈反应的。 “咳!” 一声轻咳,提醒这对多日不见就秀恩爱的男女,这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外面广场上还有很多人看着呢。 “你闪开,你不要脸,小表姨我还要脸呢,要亲,就亲你儿子!” 陈果果秀面通红,抬脚在高先生脚上轻轻跺了下,把儿子递了过去。 “小子,越来越像你老子这样帅气了。” 抱着儿子亲了一口后,高飞才抬头看去,就看到解红颜、秦城城还有水儿三个人,就站在大殿内侧,笑殷殷的看着他。 只是眼神有些亮的吓死个人,就像狼见了羊那样,让高先生不寒而栗,觉得随后几天得多吃点补品才行,要不然休想站着走出楼兰。 相比起陈果果来说,解红颜三个人就老实了很多,也就是寒暄几句,反正一切都在对望中了。 “她怎么样了?” 高飞来不及跟红颜们卿卿我我,毕竟那儿还躺着个待产的妇女呢。 “应该就在今天,女王殿下自己说的……” 解红颜刚说到这儿,就看到一个稳婆从殿旁边跑了出来,尖声叫道:“羊水破了!” 羊水破了,自然就是快要生产的预兆,高飞马上把孩子递给陈果果,又冲一个侍卫喊道:“快,去通知大祭司,让他们快点,就说女王要生了!” 喊完最后这个字时,高飞已经跑到了稳婆跟前。 按照古时候的规矩,女人在生孩子时,是不许男人陪同的,因为他们觉得会把晦气传给男人,不吉利。 不过高飞才不在乎这些,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想把莫邪征东分娩的全过程都录制下来,等孩子长大后告诉他:看,你老娘生你时,是受了多大的罪啊,你小子要是不好好孝顺他,我特么的废了你! 飞一般的跑到产房门前,高飞放轻了脚步,推门慢慢走了进去。 所谓的产房,就是在莫邪征东寝宫一侧,临时性的,门口有雪花等几个宫女,太监在守着,里面只有一个稳婆,在絮絮叨叨的说着什么。 别的女人生孩子时,都会疼的呀呀呀呀的叫。 莫邪征东没有叫,只是紧咬着牙关,脸色苍白,双眼无神,额头冷汗直冒,浑身打哆嗦的望着门口。 再怎么坚强的女人,在分娩时也希望自己男人在身边陪伴自己,哪怕是呆在门外也行啊,心里就会有些依靠。 可是,得到消息的高飞,能及时赶来,看着我们的儿子出生吗? 莫邪征东双手死死拧着被单想到这儿时,房门开了,她最想看到的男人,脚踩七彩祥云般的出现在了视线中。 提着的心,咚的一声落地,撕开的剧痛让莫邪征东再也无法忍受,嘴里发出了一声痛苦的申银,但接着就嘎然而止。 哪怕是生孩子,来的是自己男人,她也不想露出她软弱的一面。 高飞走了过来,无视稳婆请他出去的眼神,单膝跪在榻前,牵起了她的左手,看着她柔声说:“别的女人生孩子时,可都是喊的要死要活的,你为什么不喊?这样可不好,等儿子长大了,还以为你在生他时,很轻松呢,就像喝凉水那样。” 第2144章 生了! 人在受疼时流泪哭出声,可以有效的缓解痛感神经。 痛哭时,还能增加一定的力气--所以女人在生孩子疼的受不了时,可以流泪,更该大声的喊叫。 高飞还没有出现时,莫邪征东没有哭泣,更没有喊叫,就这样紧咬着牙关的坚持着,哪怕产房内只有一个稳婆,她也不想让自己脆弱的一面暴露出来。 可有些事,该哭就得哭,该叫就得叫,绝不能为了面子就强忍着,憋出内伤还倒是其次,要是耽误孩子出生,造成一定的危险咋办? 所以高飞才鼓励她在疼的受不了时,那就哭出来,叫出来。 只是高先生的话听起来有些无厘头,莫邪征东只想笑。 看到她又想笑有想哭的样子很难受,高飞沉下脸来:“怎么,是不是要我狠狠掐你一下,你才会哭喊出来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不客气了,一切都是为了咱们的孩子。” “你别--你敢!” 当高飞的手放到莫邪征东的肋下时,她习惯性的一瞪眼。 “嚯嚯,我这人可是被吓大的,你越是说我不敢做的事,我做的就越高兴。” 高飞奸笑一声,手上开始用力。 “拿开你的手!” 莫邪征东身子一抬,下意识的就要跳起来,可刚做出这个动作,下面就传来撕扯的疼,再也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痛哼。 “对,对,就是这样,再大点声!” 高飞连忙鼓励她。 可他不鼓励还好,一鼓励莫邪征东马上又咬紧了牙关。 她实在不愿意守着人示弱,哪怕是守着她男人。 “哟呵,看你八个不服,十个不忿的样子,我要是不施展绝招,还不行了。” 高先生大怒,手上猛地一用力。 被人拧着腰间软肉拧那多疼啊,莫邪征东没想到高先生真敢虐待产妇,疼的哎呀一声叫。 “对,对,就这样,就这样!” 高先生再次用力。 莫邪征东抬手,猛地锁住了高飞的脖子,喘着气的低吼:“松、松开我!” “不松,你就算掐死我,我也不松的!” 高飞才不怕威胁,也瞪大双眼做出金刚怒吼状,就觉得的脖子一紧,眼前发黑--原来,莫邪征东在用力时,促进了孩子下滑,剧痛猛地传来,让她情不自禁的用上了力气。 俺草,别人生孩子时有丈夫陪着,不该信心百倍欢舞异常的嘛,怎么到了我这儿就要被掐死呢? 高老板一着急,左手下意识的去推搡莫邪征东,却被她一口咬住了手掌,疼的他立即嚎叫了起来:“啊--好疼,用紧啊!” 听到高先生的惨叫声传来后,守在外面的陈果果等人都面面相觑,满眼都是茫然:莫邪征东生孩子,他叫唤个什么劲啊? 有心想进去看看,不过想到莫邪征东那样爱面子的一个人,真怕擅自闯进去会发生意外,陈果果只能把嘴巴凑在门缝上,着急的问道:“怎么了,高飞,怎么了?” “没事,都别进来啊……使劲,傻女人,使劲啊!” 既然莫邪征东掐死都不带喊叫的,高老板只能代替她可劲的叫唤,反正大声的叫,同样能起到缓解她紧张神经的效果。 “咋了,咋了,我看看呢!” 秦城城凑过来,想从门缝里向里看。 陈果果拦住了她:“别看了,莫邪征东在生孩子,为了面子舍不得叫,你男人就替代她了。” 后面的解红颜松了口气,双手合十喃喃的说:“这也算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吗?” 高先生以为,依着莫邪征东的超凡体格,再加上他的倾情表演,生个孩子那绝对像喝凉水那样简单的。 不过,当她发现莫邪征东脸色越来越惨白,额头有黄豆大的喊住滚落,稳婆在那儿焦急的嘟囔着却不敢说什么时,才意识事情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样简单。 这就怒了:老子也算多子多福之人了,可不管是美国的妮儿,还是水儿,还像都很轻松把孩子生出来了,也包括秦紫阳。我也就是在果果跟她生孩子陪着了,她俩却偏偏都事儿多多,这是贼老天故意为难我呢! “使劲,喊叫,快点!” 想到这儿后,高先生知道再宠着莫邪征东不行了,猛地把手从她嘴里挣出来,用力抓住她肩膀,脸色狰狞了起来,破口大骂:“你这个愚蠢的臭娘们,就因为爱面子舍不得嚎叫,那就没力气生产!你舍不得面子,难道你舍得儿子!行,如果你要是这样想的话,那你就有本事一直装哑巴,为了你女王的尊严,别管儿子的死活,草!” 高飞破口大骂后,莫邪征东楞了下,眼眸中闪过一抹内疚,随即紧紧的闭上眼,张嘴发出了一声申银。 “闭嘴,你给老子闭嘴,你这个笨娘们!” 高飞去捂她的嘴,不许她出声。 莫邪征东却侧脸躲开他的手,继续申银。 开始时,她叫的声音还很低,可能是受到高飞痛骂的刺激,更像不甘连叫也比不过他,慢慢地叫的声音就越来越大,在某一瞬间感觉到随着她叫声的增大,孩子就有了明显下移的迹象,这才蓦然惊醒生孩子大声的叫,是在召唤儿子赶紧出来。 想通这一点后,莫邪征东再也顾不得什么女王面子了,抬手堵住高先生喷粪的嘴,下巴仰起大张着嘴巴尖声喊叫了起来:“啊!” 外面的陈果果等人,听到莫邪征东的叫声后,再次面面相觑:不就是生个孩子嘛,有必要喊的跟杀猪那样? 人家莫邪征东可是绝顶的内功高手,可劲儿的喊叫起来时,别说是在产房门前的陈果果等人了,就连王宫外面的广场上都能听清楚。 听到女王殿下这样的叫声后,那些大臣侍卫平民啥的听到后先是一呆,接着就有人明白咋回事了,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名词:难产。 话说地下楼兰虽说是世外桃源,秉承汉制,儒教昌盛,国泰民安的,可是医疗水平却很落后,尤其是女人生孩子,从没有剖腹产这么一说,完全就是从鬼门关走一圈,难产的几率很高。 在这种情况下,难产就代表着死亡。 上次陈果果难产那事儿,知情者还记忆犹新。 平民百姓还倒是罢了,谁家女人出事了也就是亲属悲伤欲绝的,可要是女王殿下有个啥三长两短,那么之前随着小王即将降生给国民一个正常王室的希望,那可就彻底破灭了。 说白了,莫邪征东能否顺利生产,这可是关系到国运的,真正的她好大家好,她要是出事了--后果没谁敢去想。 所以在听到莫邪征东如此痛苦的大叫后,大家心里头直冒凉气,不知道是谁忽然跪了下来,对祭天的祭台那边行礼,口中高呼:“愿苍天保佑我们女王殿下母子平安,国运昌盛……” 随着这个人的跪下,现场数千人都跟着纷纷下跪,一起向上天祈祷,保佑女王殿下的平安,更有白发苍苍者,更开始痛哭流涕,说什么天不佑我楼兰啥的。 这时候长街上又响起杂乱的马蹄声响,却是拓拔千钧护着王主任她们来了。 老远的,拓拔千钧就听到了大家的祈祷声,还以为莫邪征东又‘复制’了陈果果难产的一幕,登时被吓得魂飞魄散,连连甩动马鞭,大声吆喝:“闪开,闪开!” 其实就算他不甩马鞭驱赶,国民们也很自觉的闪开了一条通道,让马车直接驶到了大殿前。 马车还没有停下,拓拔千钧就从马上一跃而下,掀开马车帘子,连声催促王主任下车。 一路赶来,王主任俩人多少清醒了许多,不过当她们看到数千身穿汉代服饰、巍峨的古代宫殿后,仍旧有种拍电影的错觉,甚至不知道怎么被侍卫们搀扶着走进大殿的,等她们好不容易喘匀和气时,已经来到了产房前。 “女王殿下怎么样了?来大夫了,快让她们进去!” 拓拔千钧赶紧问陈果果。 陈果果却摆了摆手:“先等等再说。” “等等?” 拓拔千钧一呆,提起的心咚的一声落了下来。 刚才看到国民们为莫邪征东祈祷时,他马上就想到了陈果果难产那事儿,所以才会心思大乱。 不过,等他注意到陈果果等人面色平静后,才发觉莫邪征东的喊叫声是那样的嘹亮有力,没有丁点奄奄一息的样子。 可她咋叫的这样大声? 拓拔千钧很疑惑,却又不好意思问,只是低声说:“这是驸马请来的妇科大夫,要不要先让她们进……”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产房内莫邪征东的叫声忽然猛地一提,接着嘎然而止。 死寂。 接下来的瞬间,无论是产房前的陈果果等人,还是外面广场上的臣民们,再也没有谁说话,潜意识内都意识到有大事要发生了。 难道女王殿下…… 不但臣民们这样想,就连陈果果都想到了不好的那方面。 接下来的十几秒钟内,时间好像凝固了,仿佛是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就在解红颜受不了这种压抑,刚要有什么反应时,产房内有嘹亮的婴儿啼哭声传来:“哇、哇!” 生了,大人怎么样了? 陈果果听到婴儿哭声后,再也顾不得什么了,抱着孩子推门就跑了进去。 解红颜、秦城城还有水儿,也紧随其后,还拽着王主任俩人。 拓拔千钧下意识的也想进去,却被宫女及时抬手挡住了:“大祭司!” “哦,哦!” 拓拔千钧这才猛地醒悟过来,老脸一红,赶紧转身来到了走廊中,却又不敢走的太远,只是在原地来回的兜圈子,双手叠放在一起,不住的捶打。 说起来,在地下楼兰中,没有谁比拓拔千钧更加关心莫邪征东能否生个正常孩子了--解开莫邪王室身上的邪恶诅咒,这可是历代大祭司毕生所求的。 本代楼兰王终于有机会打破这一诅咒,他拓拔千钧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如果成功,那么他将在楼兰‘名垂青史’。 可是现在--就在拓拔千钧热锅上蚂蚁那样的转圈时,水儿跑了出来,喜滋滋的叫道:“生了,生了,小王子,是一个小王子,母子平安!” 第2145章 孩子姓什么? 婴儿的哭声再嘹亮,也传不到外面广场上去。 反倒是莫邪征东最后那声嘎然而止的叫声,彻底揪动了人们的心,接下来就再无生息了。 人们早就被她此前的叫声给带进了一个误区,所以当叫声嘎然而止时,没有谁想到这是她终于从痛苦中解脱了出来,而是都以为她出什么意外了。 死寂片刻过后,不知道是谁,忽然一下扑倒在地上,以额触地,惨声长嚎:“苍天啊,娘娘(女娲)!你们为何不祐我楼兰,绝我希望?” 悲伤就像欢乐那样会传染的,尤其是在当前极度压抑的情况下,所以当这声惨嚎响起后,所有的压力就像被扎了一针的气球那样,哧的窜了出来,立马就有数十人响应,继而迅速扩散到整个广场上的所有人,哭嚎声一片。 当,当当! 正当悲伤情绪以风一样的速度向长街那边蔓延时,宫殿上方的铜钟忽然被敲响,压过了所有的哭声。 人们本能的收声抬头看去时,拓拔千钧却已经踉踉跄跄的跑出了宫殿。 站在大殿门口,他双手高高举起,做出了拥抱苍天状,鼓足了内力长声叫道:“天佑我楼兰,小王子降生,母子平安!” “母子平安!” “母子平安!” 拓拔千钧把这四个字,用最大的力气接连吼叫了三遍,很让人怀疑他的嗓门,怎么可能会这样高,也不怕把嗓子给撕开了。 母子平安。 这四个字,就已经足够了。 就像平静的海面上,攸地刮过一股子飓风那样,带起一阵阵滔天的欢呼声:“天佑我楼兰,母子平安!” 人们的情绪转变之快,让苍天都不敢相信,就在刚才还哀嚎声遍野,眨眼间就变成了欢呼,虽然大部分人仍旧跪在地上,可都是双手合十,开始拜谢上苍了。 听着外面一浪高过一浪的天佑楼兰声,脸色苍白的莫邪征东缓缓睁开了眼睛,看向了王主任怀抱中的那个婴儿,抬起了右手。 不用高飞说什么,王主任马上就弯腰把孩子放在了她面前。 她实在无法相信,世间真有这样漂亮的女人,就像不相信眼前这一切都是真的那样,她做出这个动作,纯粹就是因为职业使然:所有产妇在孩子出生后,不都是想看看自己的小宝宝吗? 看着婴儿那粉嘟嘟的样子,莫邪征东疲惫的一笑,哑声说道:“好丑。” “孩子刚出生,都是这个样子的。” 王主任下意识的回答。 莫邪征东再次笑了下,随即问道:“男孩?” “男孩。” 王主任又回答。 “确定?” 莫邪征东忽然紧张了起来,尽管刚才稳婆已经告诉她是个小王子了。 王主任见惯了好多产妇在得知自己生了个带把的后,那种欣喜样子了,很是不爽这些女人重男轻女,所以在莫邪征东问出这俩字后,本能的皱起了眉头。 她刚要不悦的说什么,高飞却从她怀中抢过孩子,也没说话,只是把襁褓掀开,在儿子小雀雀上轻轻弹了一下:“这下你该放心了吧?” 旁边的稳婆,也弯腰贺喜:“恭喜女王殿下,的确是个小王子!” 听稳婆说出‘女王殿下’这四个字后,王主任才猛地意识到:这个产妇可不是一般的产妇,貌似是什么国家的国王。 国王啊,那可是掌控着别人生杀大权的,砍人脑袋不眨眼的,哪管你是什么妇科专家不专家的,刚才自己竟然冲她皱眉头,这可是找死的节奏啊! 冷汗,刷地一下就从王主任后背冒出,赶紧看向高飞解释什么时,却听女王殿下对要端着铜盆(是给婴儿洗涮的)的宫女说道:“雪花,给两位大夫看赏。” “是!” 雪花连忙蹲身答应了一声时,她又说道:“黄金百两。” 黄金百两? 王主任脑子里嗡的一声,有些断路。 一两黄金多少钱,百两又是多少钱? 她现在已经无法计算了,只是连忙摇手刚要拒绝,旁边的高飞就笑道:“呵呵,王主任,女王殿下既然要重赏了,你们就不要拒绝了。雪花,先带王主任出去吧,好生伺候。” 等雪花(陈果果等人也很知趣的走了出去)带着王主任走出产房后,莫邪征东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刚闭上眼,却又睁开:“高飞,把孩子给我。” 高飞把婴儿放在她旁边时,她又说:“你也出去吧,我给孩子喂、喂奶。” “我就不用出去了吧?” 高先生呆了下,说:“再说了,刚出生的孩子还不会吃奶的,你要是没有奶水,我还得帮你呢。” 莫邪征东有些纳闷的问道:“你帮我?怎么帮我?” 高先生马上就嘬唇吃奶的动作,莫邪征东脸上攸地浮起一抹红色,低声骂道:“不正经。” 高飞委屈的说:“我怎么就不正经了?人家都是这样的,在外面医院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大夫就会嘱咐丈夫帮忙的,实在不行还得用吸奶器……” “好了,好了,别说了。” 莫邪征东稍稍抬手打断他的话,低头看着孩子:“这孩子跟我长的一模一样,不愧是我的亲儿子。” 其实刚出生的孩子,皮肤上尽是褶子,就像一个小老头那样,怎么可能比得上他这个魅力四射的娘亲? 她这样说,就是所有刚当妈妈的一种自恋表现罢了,高飞实在犯不着反驳的,只会连声迎合:“是啊,是啊,你看这鼻子,这嘴巴,这小雀雀,都是跟你一模一样啊。” 莫邪征东一瞪眼,他这才意识到说错话了,讪笑一声时,又听她问道:“你说,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呢?” 不等高飞回答,她又说:“陈果果的孩子姓陈呢。” 女人不正常时,说话的跳跃性也非常大,刚才还说孩子像谁,接着就提到了孩子叫啥名字,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又开始说陈果果。 陈果果的儿子叫陈小飞,姓陈--这是莫邪征东提醒高飞:既然陈果果的儿子跟着母亲姓,那么她的儿子,也得跟随她姓莫邪。 只要儿子是自己的种,至于他姓啥,高先生是不会在意的。 再说了,在孩子还没有出生之前,他就知道这孩子铁定是下一代的楼兰王,不可能跟随他去外面那个世界上生活了。 所以在莫邪征东拐弯抹角的说出她意思后,高先生马上就很知趣的说道:“儿子是你亲自生的,当然得跟着你姓莫邪了。至于叫什么名字,也是你这个当妈的说了算,我也正好赚个清闲。” 早在刚怀上孩子时,莫邪征东就知道高飞不会跟她争夺这些权利了。 她刚才说那些话,只是一种潜意识的反应罢了。 所以高飞的回答,也没出乎她的意料,可在看他说的这样干脆后,还是展颜一笑,低声说道:“高飞,谢谢你。” “嗨,两口子咱们还客气啥?” 高飞无所谓摆摆手,趴下来看着儿子若有所思的说:“你说,他现在有没有饿了呢?” 高雅饿了。 虽说他有‘护身符’在身,再也不用遮遮掩掩,可毕竟是心虚的很,真怕那些四处追杀他的人,不顾高家的面子暗中把他做掉,所以在来玛雅新城的路上,始终是提心吊胆,直到看到方小艇后,才长长的松了口气,从没有过的饥饿感随即腾起。 这些天来,他的精神始终处于高度紧张之中,睡不好,更没啥胃口。 在来之前,他还怕母亲不给他见面的机会。 如果是那样的话--相信他离不开新城五百米,就会被人干掉。 幸好,车子刚来到新城的第一个路口,他就看到了方小艇。 高雅是个聪明人,从方小艇迎出新城这么远的表现,就能猜出她仍旧担心他,登时一股子暖流在心中腾起,泪水更是哗哗的流下来,肚子也咕咕的叫着,下车后竟然站立不稳,差点摔倒在地上,幸亏卡娅扶了他一把。 好好吃一顿,洗个澡,然后再美美的睡个三天三夜! 这就是高雅当前最迫切需要的。 当然了,他也很清楚得先过了父母这一关才行:方小艇心疼他出来迎接他(只有商离歌陪着她),高建成却不在场,这就表明了什么。 “妈!” 高雅推开搀扶着他的卡娅,踉踉跄跄的走到了方小艇面前,刚喊出一声妈,他、妈就抬起右手,几乎是用上了全力,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 啪的一声脆响声中,双腿打软的高雅转了半圈,噗通一声的摔倒在了地上。 不过他接着就爬了起来,抱住了方小艇嚎啕大哭:“妈,妈,你打死我吧,千万别气坏了你自己啊!” “你、你这个畜生,怎么有脸来见我!” 比以前要清减了很多的方小艇,泪流满面的再次举起手,又是一耳光。 这一耳光,却是轻了很多。 旁边的卡娅,也很识趣的跪倒在了地上。 “滚,你这个没人性的畜生,你给我滚!” 方小艇嘶声叫着,作势又要打他时,旁边的商离歌拉住了她:“高夫人,有什么话先进去再说吧。” 听到儿子即将来新城找自己,就迫不及待迎出来的方小艇,当然不会真把高雅给轰走,最多也就是做个样子罢了,既然有人来劝,她也就借坡下驴双手捂着脸的哭了起来。 商离歌是女人,当然明白方小艇是什么感受,嘴里劝着,抬手冲远处打了个招呼。 一辆商务车马上就驶了过来,商离歌拉开车门,请方小艇母子三人上车。 等哭哭啼啼的三个人上车走了后,商离歌才来到出租车前,对下车的女司机淡淡说道:“你回去告诉你的上级,可以把安排在新城四周的眼线撤掉了。” “我一定把您的话转达给我们领导。” 女司机也没废话,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跳上车子绝尘而去。 商离歌转身,望着新城方向低声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高雅,但愿你能悔悟,这可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了。” 高雅也知道这是他最后一次机会了。 翻盘的机会。 第2146章 外面要来麻烦了! 不知不觉间,高飞已经在地下楼兰呆了两个月。 在来之前,他原本跟沈银冰说好了,在这儿最多呆一个月的,等莫邪征东过完满月后就回去,毕竟沈老板才是他的正牌老婆,能够給他一个月的时间来陪姨太,说起来也算是很大方了。 不过正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再加上这些年也实在是累了,地下楼兰也的确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反正沈银冰也没派人来催,高先生也就乐的装傻卖呆了。 这两个月的时间,绝对是高飞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除了在王宫内陪伴莫邪征东之外,就在陈果果一众姨太的陪同下,每天游山玩水,有时候会在湖边钓整整一天的鱼。 至于是钓鱼,还是跟那帮娘们打情骂俏的,这些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你是不是该回去了?” 陈果果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望着不远处练习骑马的秦城城等人,懒洋洋的问道。 “回去?” 嘴里叼着一根草根的高飞,拿开盖在眼上的胳膊,眯着眼看着天上的太阳,叹了口气:“唉,说实在的,还真不想回去啊。” 陈果果坐起来,趴在旁边摇篮边上,看到儿子睡得正香甜,拿手指刮了刮他的小鼻子后,才说:“昂,你不会想在这儿住一辈子吧?” “我倒是很想在这儿住一辈子啊,不愁吃不愁喝,没有那些烦人的事儿,每天陪着老婆,看着孩子茁壮成长,这才是我毕生所追求的日子。” 高飞也坐起来,看着策马轻驰的秦城城,眉梢眼角全是满足的神色。 他不能不满足,换做任何一个男人都会满足当前这种生活的,尤其是在昨天晚上,他终于连哄带骗的把陈果果、解红颜、秦城城还有水儿四个女人,都哄到一张炕上后--躺在脂粉堆中的惬意,却是神仙也比不上的日子。 陈果果抬脚,用秀气的脚丫在他腿上用力拧了一下,撇嘴说道:“切,当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呢?满肚子男盗女娼的龌龊想法,恶心死了呢。” “恶心吗?昨天晚上也不知道是谁,好像霸王龙那样把城城她们都赶……” 高飞嘿嘿的笑着,刚说到这儿,陈果果的小脚丫就堵在了他嘴上。 “拿开你的臭脚。” 高飞抬手推开陈果果的脚,问道:“你呢?” “我什么呀我?” 看到站在远处看孩子的水儿向这边看来后,陈果果连忙缩回脚,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还向外靠了一下。 “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去?” “我为什么要出去?” “咦?” 高飞奇怪的问:“陈果果,你不会想在这儿过一辈子吧?” “你刚才都说了,这儿不愁吃饱,无忧无虑的看着儿子茁长成长,是你毕生所求的好日子,既然是这样,那我为什么不能在这儿住一辈子呢?” 陈果果闭上眼,幸福的叹了口气说:“唉,反正我儿子他老爸是外界的亿万富翁,养几个姨太私生子的钱还是有的,我有什么理由不在这儿混吃等死呢?再说了,你外面还有个正牌老婆,我要是出去面对她的话,无形中地位要比她矮了一头。” 睁开眼,陈果果看着他:“你觉得,我是那种爱犯贱的人,放着当前的美好生活不要,非得去她跟前做小,每天看她脸色过生活,自讨不痛快吗?” 陈果果没有说错,她跟沈银冰可都是那种非常强势的女人,更是在外界纵横一时的大魔头,也就是她想开了,不怎么在意正牌老婆的身份,假如她当时非得光明正大的嫁给高飞,估计没沈银冰什么事了。 就这样强势的两个女人,如果让她们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指不定会生出多少妖蛾子,高先生到时候就算是两个脑袋,也得头大如斗的。 高先生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才无话可说,只是讪笑了一声:“呵呵,其实吧,沈银冰也算是通情达理的。” “昂,她的确通情达理,为了把你拴住,让你能忘掉我们这些深闺怨妇,竟然主动把那个宋慧乔送上你的炕,手段还真是不一般啊。” 陈果果再次怪笑一声,看到水儿带着孩子走远后,立即凑到高飞身边,很没正行的伸手搂住他脖子,问道:“问你个问题。先不说别人,就说我跟沈银冰。如果非得让你从我们两个之间,只能选择一个人做老婆,你会选择谁呢?” 自凡是女人,总会向她男人问出类似的愚蠢问题,比方:我跟你老妈都掉进河里,你会先救谁等等。 这种问题相当无聊,也很让男人头疼。 虽说陈果果是拿着自己跟沈银冰来说事,可高先生觉得她最好是拿着老娘来作比喻,那样他就会大义凛然的说:当然是先救老娘了。如果救上老娘后你却一命呜呼了,哥们肯定会跳水给你殉情,做一对短命鸳鸯。 不过既然提到了沈银冰,高先生还真不好说,陈果果是一副嘻嘻哈哈不正经的样子,可傻瓜都知道她其实佷在意这个问题的。 高飞没有丁点的犹豫,张嘴就回答:“我当然会选择你了。” 陈果果一楞,脱口问道:“为什么?” 高先生双手扳着她的肩膀,认真的说:“先不说你有多么妩媚性敢不要脸,也不说你给我生了个儿子,单说你对我的一番痴情,就已经让我除了以身相许外无以为报了。我要是不选择你,老天爷也会不愿意,肯定会打雷把我劈死的!” “滚蛋,你才不要脸,谁对比一番痴情啊,稀罕你以身相许么?” 陈果果眉开眼笑的,抬手轻轻抽了高飞腮帮子一下,轻哼道:“哼,嘴上说的倒是很好听,就是在哄我玩儿吧?我敢保证,回头要是沈银冰也问你这个问题,你铁定会把这些话重新说一遍,保证连一个字都不带改的!” “怎么可能会一个字也不改?” 高飞瞪眼怪叫一声,随即满脸委屈的说:“你这人怎么可以这样呢?要人家说真话,自己却又不信,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了。” “好了,别拿捏出这副恶心样子来让我反胃。” 陈果果再次抽了他脸一下,收敛笑容缓缓说道:“你来这儿都两个多月了,是该回去了。就算沈银冰不说什么,不过她心里也肯定不爽的。更重要的是,有些麻烦也该找上门来了,你这个一家之主,不能不去应付。” 高飞又掐断一根草根叼在嘴里,嚼了几下问道:“你真打算担任楼兰的外界飞龙部大首领一职?” “说归说,闹归闹,我陈果果还真不是那种混吃等死的人,既然决定要在地下楼兰安身一辈子了,那么就得做点什么才行,免得咱们的女王殿下觉得我是没用之人,会看着我不顺眼,总有一天把我们母子赶出去。” 陈果果无所谓的吸了下鼻子,也摘下一朵小黄花,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才说道:“况且,你也知道我这人闲不住,而且也很喜欢这种工作,相信莫邪征东对我干这事也很放心的。” 曾经的安归王,能够自降身价担任地下楼兰外界飞龙部的大头目,那绝对是大材小用,只要她能尽心尽力的干活,相信莫邪征东做梦都会笑醒的。 高飞也很赞成陈果果找点事做,毕竟有些女人天生就是闲不住的,要不然还不知道会生出什么妖蛾子来呢。 陈果果知道某些暗流又开始汹涌起来,就是外界飞龙部打探来的消息。 当初高飞在忘忧粉做下的手脚,现在已经开始初见成效了。 高飞把草根从嘴里拿掉,冷笑一声说:“哼哼,算算时间,麻烦也的确该找上门来了。不过他们觉醒的有些晚了,等发现忘忧草不对劲后,要想再重新返回华夏时,那绝对是难如登天的--所谓的西方安归教,也是该到了安歇的时候了。” “看来,你早就有所安排呀?” “佛说,不能说。” “切,不说拉倒,我还不喜欢问呢。” 陈果果眼波流转:“到现在我都很纳闷,当初你是怎么说服沈银冰那些忠心手下,答应让你在忘忧草上做手脚的?要知道,忘忧草可是贪狼部凝聚中高层力量的关键所在,你虽然是沈银冰的丈夫,可没有她的许可,你休想接近忘忧草的秘密。” “我好像跟你说起过所谓的亚特兰蒂斯,其实是一种幻象吧?” 高飞反问道。 “是,你是跟我说起过,可这跟你能接触到贪狼部的核心机密,有什么关系……” 陈果果刚说到这儿,忽然猛地明白了,低声叫道:“啊,我知道了,莫邪征东,她已经找到了第三步提炼忘忧草的办法!” 忘忧草自从六百年前被杀破狼三部发现后,就被当作了至宝,并加以利用,把青苔成功提炼成了忘忧粉,让人服食后再也离不开。 不过早在杀破狼三部找到忘忧粉之前,去了西方的安归教,早就已经找到并利用这东西,当做在西方传教的绝对法宝来利用了。 尤其是随着西方科技文明的高度发达,他们不但从中提炼出忘忧粉,更先提炼成了青魔(也就是从忘忧粉中继续提炼后的药物名字,唐文举就是中了青魔之毒,所以才会失心疯),提炼出了能让人彻底陷进幻境的终极产品。 唐文举患上失心疯时,莫邪征东经过数天的辛苦努力,终于提炼出了青魔,并靠着她出色的中医医术,配置出了解药。 她在把解药送给高飞时,就曾经说过忘忧草早就在《安归经》内有记载,除了能提炼成粉末,提炼出青魔外,应该还有一种终极效用的存在。 所谓的终极效用,就是西方安归教用来掌控手下的东西,能让借助瘴气被人吸进去,从而看到一个别人描述出来的仙境。 不过唐文举中毒时,她还没有找到忘忧草的终极提炼方法。 可等高飞走后不久,莫邪征东就发现忘忧草最大的秘密了:任何人吸食这玩意后,都能根据她的意思,看到一些不存在的景象。 第2147章 求死不能的痛苦! 当初在宝岛时,莫邪征东曾经见过楚扬,听他说起过赫拉的反常表现。 那时候,莫邪征东就开始怀疑,赫拉被所谓的亚特兰蒂斯控制,并死心塌地的做她的神仆,就跟忘忧草的终极提炼产品有着很大的相似,只是当时她还不能确定。 真正让她确定的,则是珈玛丽管家率领欧皇等神仆攻打地下楼兰的风口之后。 在那次让莫邪征东差点陷进万劫不复的战争过后,除了大猩猩抗着沈银冰跑路后,包括欧皇在内的其他人,都死在了风口,留下了一地的尸体。 莫邪征东可没有放过这些尸体,把他们解剖化验后发现,血液中有着明显的忘忧粉痕迹,最终确定了他们之所以甘心被人驱使,就是因为身中忘忧粉的终极提炼产品,彻底走进了无法摆脱的幻境中。 也正是那些尸体,让莫邪征东笃定了所谓的亚特兰蒂斯,就是个虚无的存在,这只是某个邪教组织,利用忘忧草搞出的一个大阴谋罢了。 同样,根据尸体内残留的忘忧粉成分,精通中草药的莫邪征东,很快找到了忘忧粉‘终极版’的提炼方式,并告诉了高飞。 只要找到根源所在,依着高飞俩人的智商,不难猜出亚特兰蒂斯极力邀请沈银冰去那边的目的是什么了,这才提前制定好了反击计划。 亚特兰蒂斯能凭借忘忧粉的终极版产品,来操纵那么多的神仆为之效命,那么高飞在拥有同样的产品、并拥在高凌身上后,没理由起不到相同的效果。 中了终极版青魔的高凌,按照高飞的指点,很顺利去了基地,并把莫邪征东特意配置的东西,洒在了忘忧草上。 莫邪征东配置出来的东西,就相当于电脑能中毒的木马,忘忧草仍然能正常生长,被顺利提炼,可效果却不再是以前以前的效果了--人在吸食后,不但再也没有以往让人惬意的效果,反而会让人神经失常,发狂抓瞎。 如果黑袍没有在趁着取走一部分忘忧草时,洒上了能让它全被死亡的病毒,高飞也会制止沈银冰不能再服用那些东西的。 既然黑袍把他想做的事儿提前给办理了,那么高飞也就没必要再操心毁掉沈银冰手中的忘忧粉了。 西方安归教利用忘忧粉来装神弄鬼,搞出亚特兰蒂斯、流波山还有美杜沙这些事,高飞都已经告诉了陈果果。 不过,却没有告诉她,他是怎么在沈银冰不在时,能接触到忘忧草培育基地的。 现在陈果果明白了,大张着嘴巴看着高飞,连连摇头。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纳闷的问道:“咋了,不认识大爷我了?” “大爷。” 陈果果咽了口口水,满眼都是崇拜之色:“现在我才知道,你跟莫邪征东才是真正的阴谋家,不声不响中瞒着我们做出了这么恶毒的计划,我真是对你们佩服的要死了。唉,怪不得都说咬人的狗不叫啊,果然是这样。谁能想到看似从来不屑使用阴谋诡计的女王殿下,才是玩阴谋的好手。这,这真是颠覆了她在我心中的印象啊!” 高飞嗤笑一声:“切,谁允许好人不能玩阴谋诡计的?” “你们是好人吗?” “不是吗?” “是吗?” “不是吗?” “算了,不跟你抬杠。” 陈果果把手里的花儿,扔在了高飞脸上,笑嘻嘻的问:“那个啥,能不能让我感受下终极版青魔,到底是什么滋味?” “你还是算了吧,那玩意虽然对人没啥害处,可在回归现实后,得有好几天感觉特别累--就像高凌、沈银冰她们在回归现实后,至少三四天独坐发呆,搞清楚过去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高飞说:“这玩意能控制人,终究对精气神有害的。你也算是对中医略懂了,就该明白精气神对人有多重要。” 中医认为,精、气、神是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把它们称为人身体的三宝。 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天有三宝日、月、星;地有三宝水、火、风:人有三宝神、气、精。 所以保养精、气、神是健身、抗衰老的主要原则,当精、气、神逐渐衰退变化时,就是人的身体走向末路时,也就是老了。 陈果果既然懂得中医,那么她当然不会拿着自己的精气神来冒险了,很快就打消了要试试终极版青魔的好奇心,问道:“那些人,服食了莫邪征东的‘改良版’忘忧草后,会是一种什么样子呢?” “什么样子?” 高飞抬头看着远处的天际,嘴角慢慢浮上一抹冷笑,好像看到了赫拉天后,正在拿脑袋狠狠的撞墙。 当一个从来都是高贵优雅的女人,做出拿脑袋撞墙的动作时,不是犯了神经病,就是头疼欲裂,受不了。 可现在赫拉天后的脑袋一点也不疼,只是响:每当午时、子夜时分时,脑袋里就像有一架飞机来回的盘旋那样,轰轰的巨响声让她恨不得把脑袋撞烂,看看里面是什么东西。 以前大家看电视时,经常会看到坏人对好人刑讯逼供时,会把他关在一个屋子里,也不打他更不骂他,就是播放一种很刺耳的声音,让人精神彻底的崩溃,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她原本光滑如玉的额头,已经撞得血迹斑斑,披头散发、衣衫不整双手抱着脑袋,满面狰狞尖声哀嚎的痛苦样子,让铁石人为之动容。 这种痛苦,已经‘陪伴’了她十几天了。 刚开始的那几天,她还能忍受得了,以为自己脑子出现了什么问题,在属下面前暗中咬着牙关装作没事人的样子,可当海神波塞冬在她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就忽然抱着脑袋狠狠的撞桌子,并引发其他几个人也做出这种动作后,她才猛地明白出事了。 从东土带回来的铜叶草,有问题! 经过仔细化验后,一切都像赫拉天后所想的那样:他们从沈银冰手中骗来的铜叶草,含有一种能让人神经异常紊乱的病毒。 依着西方当前高度发达的医疗科技,竟然无法破译这种病毒的基因密码,也就无法配置出相应的解药。 当残酷的现实摆在眼前后,赫拉天后才知道他们当初在算计沈银冰时,人家也趁机暗算了他们,并把他们推进了水深火热之中,饱受痛苦的折磨。 还有就是,刚开始那几天时,不管是午时还是子夜,也就是三五分钟的时间就过去了,随后他们就像狂奔上百里路那样,疲惫异常的躺在那儿动也不愿动。 到了现在,那种痛苦已经从三五分钟,逐渐增长为十几分钟了。 而且赫拉天后完全可以肯定,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痛苦在发作时的时间,绝对会越来越长--一直到他们把自己脑袋在墙上撞烂为止。 必须得解除这种痛苦,不顾一切代价,哪怕把华夏搞个天翻地覆,也得让沈银冰拿出解决痛苦的解药来。 要不然,大家就一起同归于尽吧! 趁今天早上大家还能保持清醒时,赫拉天后召开了会议,决定在后天凌晨一点,西方安归教的所有教众,神仆,将会由包括她在内的九个主神,从华夏周边的九个国家,全方位入侵华夏。 明天一早,其他八大主神就会立即返回各自的‘片区’,为入侵华夏做最后的准备。 到时候,是死是活,就在此一战了。 虽说西方安归教实力尽出后,会彻底的暴露,遭受华夏全方面的打击,很有可能被连根铲除,不过相比起大家当前所面临的痛苦来说,任何事都不再是事儿了。 坚持,最多再坚持十二个时辰,三次痛苦,一切都会有结果的! 赫拉天后咬着牙,嘴里嘶声吼叫着,额头一下一下的重重撞在墙壁上,每一下都有血花飞溅,她很想把自己撞昏过去,那样就再也听不到脑子里的嗡嗡声了,可无论她怎么用力,撞的越狠,却越加清醒。 坚持,坚持! 赫拉天后心中狂吼着这两个字,拼出全部的毅力来跟痛苦抗衡。 在痛苦中,她的脑子始终清醒,默算着时间:这次发作的时间,又比午时发作的时间长了三十秒钟。 终于,就在赫拉天后觉得自己再也坚持不住,要找把刀子给自己来个痛快时,那种让她发疯的嗡嗡声小了下来,就像飞机要飞走了。 她双手扶着墙,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闭着眼大口大口的喘着,就像一条蹦上岸的鱼。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赫拉天后才从那种痛苦中彻底解脱了出来,伸长了四肢,嘴里发出了一声惬意的吟唱:“哦,幸亏刚才没有拿刀子自杀,活的再累,终究也要比死了好。” “如果是生不如死呢?” 一个淡淡的声音,忽然从她耳边响起。 “谁!?” 赫拉天后蓦地睁开眼的同时,人已经从地上蹦了起来,然后就看到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手里拿着一杯红酒,很悠然自得的样子。 这是个穿着黑色甩帽衫的女人,帽子已经摘了下来,露出了满头的白发,白眉,可那张脸庞,却妩媚光滑的犹如少女。 “红尘!” 赫拉天后认出眼前的女人是谁了,紧绷着的神经,攸地放松了下来。 红尘转着酒杯,莞尔一笑:“呵呵,多谢赫拉天后,你还能认得出我。” “你不是被高飞杀死在华夏了么?” 不等红尘回答自己的问题,赫拉天后就快步走进了洗手间。 几分钟后,等她再次出来时,又已经恢复了此前高高在上的天后形象,甚至脸额头上的淤青都看不出来了。 “啧啧,的确是个美女。” 红尘啧啧的赞叹有声:“跟你方才拿脑袋撞墙时的鬼样子,可是天壤之别啊。” 赫拉天后不愧是赫拉天后,在乍见红尘的惊惶过后,很快就恢复了冷静。 借着在洗手间内整理仪表时,她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传言被高飞杀死的红尘,忽然出现在她面前,肯定是为了解决他们这些人的痛苦才来的。 第2148章 被他相信的资本! “是高飞让你来的吧?” 赫拉天后说着,缓步走到了红尘对面,姿势优雅的款款坐了下来。 “赫拉天后就是赫拉天后,一语中的。” 红尘轻轻抿了口红酒,放下酒杯轻声说:“说实在的,当初我在被高飞打昏醒过来看到他给我留下的信时,我还不相信你们会遭受这种非人的折磨--唉,啧啧,刚才看到你的样子后,我才相信这是事实。” 赫拉天后微微一笑,声音还是有些沙哑:“我们败了,就要遭受惩罚,这就是事实,你没必要为此假惺惺的可怜我们。只是我没想到,你能找到美国来。” 赫拉天后,还有西方安归教的一些重要人物,当初从哈萨克的噩梦谷撤退进了大山内后,就像平地蒸发了那样,任由当地政府派遣再多的人手,也没找到他们的踪迹。 就在当地派遣成编制的军队进山,挨个山谷搜寻时,赫拉天后等重要人物,早就已经来到了美国。 这是一个举世闻名的度假胜地,在这儿赫拉天后等人都有一个非常高贵的身份,拥有自己的庄园,平时也会出席当地顶级名流的社交活动,算是名媛、绅士,任谁也无法把他们跟邪教分子相联系起来。 “呵呵,想找到你们,的确很费工夫。如果你们这边没有发生剧变,全世界的神仆都有所异常动作的话,我也不可能从那些蛛丝马迹中,确定你的具体方位。” 红尘又喝了口酒,自嘲的笑了笑:“说起来,我也算是西方安归教安排在东土的重要棋子了,当然有办法接收到你们要行动的信号。” “嗯,这的确怪我们太大意了,我们以为你早就被高飞杀死了,所以没必要因为一个死人,再去改变你原先所熟悉的行动暗号,这才给你提供了找到我的机会。” 赫拉天后站起来,弯腰伸手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端在手中慢慢品尝了起来。 接下来,两个女人都没有说话,好像她们坐在一起,就是为了品酒那样。 不过很明显的,赫拉天后的眼神有些黯然,而红尘的眼眸中,却带着明显的兴奋之色。 想想也是,往昔的赫拉天后,可是红尘的绝对主子,她在人家眼里的真正地位,其实连一个最普通的神仆也比不上的--别看红尘是黑袍一手造出来的,并悉心培养了二十多年,可在他们眼里,她就是个邪恶的杀人工具,根本不是人类。 但是现在,这个以往看到赫拉天后就要像奴隶那样匍匐在地的克隆人,现在却坐在天后才能坐的位置上,翘起二郎腿品着她的美酒,用居高临下的态度看着她。 双方身份云泥之别的本末倒置,换谁好像都无法承受才对,就像有一天你醒来,却发现你已经被你养的波斯猫给领导了那样。 可赫拉天后却愣是摆正了心态,把这个昔日的奴隶,异类,放在了需要她仰视的高度上,这也怪不得红尘都赞叹,单凭这份识时务,她就不愧是西方安归教中的二号人物。 现在已经把黑袍取而代之的高雅,跟她相比,连个渣也算不上。 红尘喝干杯中酒,刚放在案几上,赫拉天后就拿起瓶子给她倒上,并双手端着递给了她。 红尘没有接酒杯,只是看着她的眼睛。 赫拉天后的眼眸中,全是温顺的深色,还夹杂着一些发自真心的敬畏,就像被主人直视的佣人那样。 “你的确是个人物,可怕的人物。” 红尘接过了酒杯。 赫拉天后这才说话:“也是有能力的人。” “一般来说,有能力的人,是不甘屈服于他人的。” “这得看她的命运,是否被人所掌控。” 赫拉天后说着,站起身却又单膝跪在了地上,右手横放在心口,对红尘低下了头。 红尘静静的望着她,很久后才问道:“你还有没有想说的?” “我已经过腻了以前那种生活,以后只想再您的正确领导下,过上安心的日子。” 赫拉天后低声回答。 红尘又问:“是你自己这样想?” 赫拉天后摇头:“不止是我自己,所有人。” “呵呵,希望你能代表他们所有人。” 红尘笑了笑,问道:“你能确信,我的出现,能解决你们的痛苦?” 赫拉天后垂首回答:“如果您不能的话,那么您就不会出现在我面前。” “嗯,你说的也不错,起来吧。” 红尘点了点头,示意她起来。 赫拉天后却没有动,只是说:“我想知道,您以后有什么打算。” “有什么打算?” 红尘双眸微微眯起,端着酒杯站起来走到了窗前,望着外面蓝墨色的夜空,轻声说道:“高飞给我留下的信里说,他一点也不介意西方安归教的存在,又是做了哪些邪恶的事。他只希望,西方安归教以后绝不能再踏上东土一步--要不然,你们,还有我,都将会死得苦不堪言。” 赫拉天后抬起头,说道:“在过去的数百年间,西方安归教绝大部分时间内,都是在西方发展的,也适应了这片土壤。那么这就说明,以后完全可以永远在这边发展,在您的领导下。” “你们最好是这样想。” 红尘转身,看着赫拉天后,淡淡的说:“我奉劝你们一句,千万不要试图找到能解开解药的配方,因为你们能想到的,高飞他们也当然会想到,明白吗?” “明白。” 赫拉天后沉吟片刻,才低声问道:“可我想知道,高飞他是不是完全信任您?” “你觉得呢?” “不怎么可能吧,毕竟--” “是啊,毕竟我不是你们人类,只是一个克隆人,无论有什么表现,都别想赢取你们人类的真正相信。” 红尘打断赫拉天后的话,在说自己是克隆人时,神色没有丁点的不自然,反而笑着说:“可是,他必须得相信我,毫无反抗的余力。而且,我也发誓,决不会违背他的意愿。” 赫拉天后皱眉,缓缓问道:“为什么他必须得相信您呢?” “因为,他又必须得相信我的资本。” 红尘侧脸看向窗外,脸上浮现幸福的神色时,左手慢慢搭在了自己小腹上。 她的小腹微微凸起,把手放上去再静心感受的话,就能感受到轻微的胎动--这是卡娅这些天来,最喜欢、也是最喜欢做的动作了。 怀孕四个多月的女人,尤其是以前没有生过孩子的,在感受到胎儿的动静时,绝对会以为自己才是世间最幸福的那个人。 尤其是自己的男人,真的已经改邪归正,重新做人后。 当早上第一缕金灿灿的阳光,洒在高雅那张英俊秀气的脸上时,卡娅真有种做梦的感觉,不相信眼前这一切竟然是真的。 她,一个出身邪教的玩、物,现在不但可以怀有自己的孩子,还能拥有一个不错的男人,这绝对是上帝对她此前所受三十年苦楚的最大酬劳。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就让卡娅懂得了什么叫两世为人。 刚来到玛雅新城时,卡娅还担心自己跟高雅不被方小艇夫妻所接受,会把他们逐出城外,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不过当高雅痛哭着跪倒在高建成面前,被他狠狠修理了一顿后……噩梦,就结束了,安定而温馨的幸福生活开始了。 方小艇拿走了高雅所有的东西,包括那些忘忧草、两本《安归经》,只给他留下了一些忘忧粉(这些都是存货,很正常的那种,是高雅从黑袍那儿‘继承’来的。) 卡娅很支持方小艇这样做,因为没有了忘忧草,没有了《安归经》,高雅就别再想凭借这些东西兴风作浪,就会安心做她的男人。 卡娅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在玛雅新城,做个很普通的小市民,等孩子出生后,她就会把孩子交给方小艇扶养,自己外出找份工作。 女人要是没工作,生活会很无趣的。 哪怕是像高雅那样,现在工地上当建筑工,吃苦受累的,可那才是最充实的生活。 经过两个月的磨练,高雅的身体素质明显比以往要强壮了很多,自然也黑了许多,但这才是卡娅所喜欢的男人。 高雅除了外表上的改变,思想上也已经彻底转变了,懂得干活养家,更懂得疼女人了--卡娅觉得,每天晚上跟高雅相拥在沙发上看电视,说着悄悄话,就是最幸福的生活。 叮铃铃……就在卡娅盯着高雅好像孩子那样熟睡时,闹钟响了起来。 高雅马上睁开眼,翻身坐了起来。 卡娅伸手揽住了他的肩膀,柔声说:“小雅,为什么不多睡会儿?” “还要上班--” 高雅打了个哈欠时,才猛地想起来:“哦,忘了,今天不用去工地了。” 今天是高建成的生日,高雅为此特意请了一天假。 过生日嘛,又不是上班,没必要去那么早的。 高雅重新躺了下去,右手放在卡娅小腹上,问道:“他有没有动?” “动了,刚才就动了,现在不动,是累了吧?” 卡娅伸手捂在了他手背上,岔开了话题:“爸爸的生日礼物,我都准备好了,是按照你所说的,买了两瓶还算不错的红酒。” “嗯,他肯定很高兴,这可是我下大力挣来的,嘿嘿。” 高雅动了动身子,把自己的头枕在了卡娅胳膊上。 “小雅,等会儿,我就不去了吧?” 卡娅的手在高雅头上轻轻抚摩着,犹豫着说道。 “为什么?” 高雅一楞,抬头看着她。 “我、不为什么,我觉得,我还是在家吧。” 卡娅强笑了一下,不过语气却很坚决。 “我知道,你不想让高、让我哥,还有我嫂子看到,看不起你,对不对?” 高雅沉默了片刻,才说:“嗯,你有这样的顾虑也对,毕竟咱们之前可不是什么好人,你在他们面前会有自卑感的。” 卡娅轻轻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因为高雅说的没错,她就是有自卑感。 想到会跟沈银冰那样的女人,成为正儿八经的妯娌,卡娅就会感受到无形的压力,自卑。 第2149章 高雅的生日礼物! 自从高雅被逐出高家后,方小艇夫妻不但对他失望了,对自己是更失望。 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高雅能有今天的‘成绩’,实在离不开方小艇夫妻的教诲,辛辛苦苦教出这样一个人渣来,他们还有什么脸呆在京华? 索性再也不管天下事,卸掉所有的职务,两口子云游四海去了,反正又不缺钱。 夫妻俩在外面游荡了一年多后,再好的景色也看够了,就琢磨以后去哪儿生活,最终选择了远离京华的玛雅新城。 在这儿,他们就是一对普通夫妻(这当然是跟楚扬要求的),高建成重新拿起教鞭,成了一名初中教师,而方小艇因为以前都是在行政岗位工作,所以就在当地某机构中,担任了一个小领导。 他们当前的生活,虽说无法跟以前相比,却有着以前没重视到的安详,并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生活。 当然了,他们也不是完全两耳不闻窗外事,毕竟高飞、高雅兄弟俩是他们的亲儿子,天底下哪有不关心自己孩子的父母? 过去的那些时间内,两口子担惊受怕,也愤怒过--但不管怎么说,随着高雅的改邪归正,那一切的不堪回首,都过去了。 经过两个月的观察后,方小艇两口子最终确定高雅真的改了。 老百姓常说,浪子回头金不换,这句话对高建成夫妻来说,感受是尤为的深刻。 幸好,一切都过去了。 方小艇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儿子早晚会尽释前嫌的。 一个好的开始,就从丈夫生日这一天开始吧。 高飞,沈银冰两口子,提前两天来到了玛雅新城后,谢绝了楚扬的热情,就住在高建成家里。 这两天,他们没有见到高雅。 不是不想,而是高雅没空,人家老早就去上班,下班后就累得跟狗似的睡觉,哪有时间跟这对游手好闲的两口子瞎咧咧? 其实谁都知道,高雅是没脸见高飞他们。 不过这不要紧,反正今天是高建成的生日,他说好要过来的。 依着高飞的意思,老爸的生日虽说不是六十大寿那样郑重其事,不邀请任何人参加,可也得去饭店摆上一桌,在家里有什么意思啊,难道不知道小冰少奶奶最不喜欢刷锅洗碗了吗? 可方小艇执意要在家里,高飞两口子也没啥办法,只好按照他们的意思来办事。 说好今天不邀请客人的,可当楚扬跟唐鹏俩人不请自来时,高建成当然不会把人家推出去了。 幸好,就他们自己来的,没有带女眷,要不然单凭楚某人自己那些老婆,也得重新摆一桌。 俩人也没带什么贵重礼物,就是提留了点水果,拿了两瓶好酒,完全是一副蹭吃蹭喝的嘴脸,实在是有损他们的身份。 “你媳妇会做菜吗?还呆在厨房内跟真事似的瞎忙活?” 接过高飞递过来的香烟,趁着高建成去外面院子里时(这是个独院),楚扬看了眼厨房那边,低声问道。 “会啊,怎么不会了?” 高飞一脸认真的样子:“最多,也就是放盐放多了,或者炒菜超糊了,反正也吃不死人。” 唐鹏打了个激灵,点了点头:“嗯,我相信你说的是实话,要不然你不会活到今天。” “哈,你放心吧,我妈做菜,她就是做做样子罢了。” 高飞哈哈笑了一声,拿胳膊肘碰了下唐鹏:“我听说你小子,在上个月初六时,跟邢雅思结婚了?” 唐鹏瞪大眼睛,满脸诧异的样子:“啊,是吗?我怎么不知道?” “草,装啥呢?不就是嫌哥们没有去参加你的婚礼么?” 高飞抬手,在唐鹏肩膀上砸了一拳。 唐鹏冷笑:“哼哼,你知道,还提这事儿!别以为让你老婆送去了个大红包,我就能原谅你,这可是关系到面子的事儿。” “我知道,天大地大,也不如男人的面子大,不过那时候哥们是真有事,实在没空去看你怎么拱倒一颗好白菜的。这样吧,你媳妇不也是在新城吗?等这边的事儿结束后,晚上我们两口子在饭店摆一桌,算是给你们赔罪。” 高飞问道:“咋样?” 唐鹏还没说什么,楚扬就拍掌叫好:“好,我作陪。那你得多订几桌,我家里人多。” “谁不知道你老婆众多啊,有必要拿出来显摆,让我们自卑……” 高飞撇嘴说到这儿时,就看到有个穿着蓝色工作服的年轻人,拎着两瓶酒走进了小院内。 “你兄弟来了。” 楚扬站起身,抬手在高飞肩膀上拍了拍:“你当哥的,要拿出当哥的素质来。不过……” “不过什么?” 看到楚扬欲言又止,高飞眉梢微微一条。 楚扬笑了笑,没说什么。 “我知道的,不用担心。” 高飞也笑了笑,当先快步走出了客厅。 高雅走到小院中间时,站住了脚步。 高建成从他手里接过了那两瓶酒,看了眼高飞却笑着说道:“我去厨房看看,你们先聊着。” “忙您的,要不我们也去吧。” 楚扬偷偷拽了下唐鹏,后者会意,跟着高建成一起去了厨房。 “哥,我来了。” 高雅慢慢抬起头,看着高飞,眼角局促的跳了几下时,藏在腿后的右手猛地攥紧,却又松开了。 高飞走过来,抬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下:“来了就好,你媳妇呢,怎么没有来?” “她有些不舒服。” 高雅好像很不习惯被高飞拍肩膀,下意识的后退了步,低头低声说道:“其实我知道,她是不好意思来见你们。所以我想……” “想什么?” 高飞说:“都是自家兄弟,过去的事就不提了,有什么话就直接说。” “如果有一天,我要是出什么事了,你能好好照顾她吗?” 高雅重新抬起头,看着高飞:“她虽然跟我一样,有着不堪的过去,可她现在肚子里却怀着我们高家的孩子。所以,无论我做错了什么,我都希望你能放过她。” “高雅,你为什么要说这些呢?” 高飞眉头紧皱:“都说了,过去的事就过去了,谁也不许再提--你,不会不甘心当前的生活,想为了什么再搏一把吧?” “没意思。” 高雅摇了摇头,轻轻吐出了这三个字。 “什么没意思?” 高飞追道。 “其实,这个世界一点意思也没有的。” 高雅笑了笑,改变了话题:“哥,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问,只要我知道,我肯定会回答。” “你这辈子,有最恨的人吗?” “最恨的人?” 高飞想了想,才说:“好像没有,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估计以后都不会有。” “可我有。” 高雅说:“我的一生,都毁在了那个人的手中。本来,我该像很多人那样,过着幸福的日子,不用犯下这么多滔天错误的,但都是因为她对我的--算了,不说这些了,今天是爸的生日,开心最重要。” 高飞看着他,过了很久才说:“对,今天是爸的生日,有什么话先放在以后再说,先开心。” 就像方小艇最希望的那样,当坐在末座的高雅,双手端起酒杯对高飞郑重道歉,而高飞明确表示他们是亲兄弟,不存在什么过不去的深仇大恨,以后会好好相处后,她开心的笑了。 是发自内心的笑,还很骄傲。 虽说高雅犯过很多让人无法忍受的错误,但不管怎么说,她心底深处还是很疼爱这个小儿子的。 “妈,这杯酒敬您。” 跟高飞连碰三杯后,高雅的脸浮上了醉态的红,对給他满上酒的高飞说了句谢谢后,看向了方小艇:“今天是爸的生日,借着这个大好日子,我要对您说一句话,送您一件特殊的礼物。” “小雅,你想跟妈说什么就说什么,干嘛还要准备礼物呢?” 方小艇眼圈变红,跟着举起杯子站了起来。 看到她站起来后,坐在她右手边的沈银冰,也跟着站了起来,手里还拿着酒瓶子,准备随时给婆婆满酒。 “礼物是必须的。” 高雅可能是喝多了,心情也很激动,有些站立不稳,不小心把桌子上的茶碗碰到了地上。 高飞下意识的弯腰去拾,楚扬还有唐鹏,也连忙站起来向后拉椅子。 “我这辈子最恨的人,就是您了,是您对我的溺爱,彻底把我给毁了!” 就在这时候,高雅说话了。 他在说话时,忽然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打开保险的手枪,对着方小艇就扣下了扳机:“这就是我送您的礼物!” “高雅!” 跟方小艇坐在一起的高建成,看到高雅掏枪对准老婆后,被吓得魂飞魄散,嘶声惨叫:“你敢……” 高雅没什么不敢的,因为他已经扣下了扳机,子弹已经破膛而出。 在枪声响起的瞬间,屋子里其他六个人,都做出了不同也是本能的反应。 高建成是嘶声大喝,方小艇是目瞪口呆,刚拉开椅子闪到一边的楚扬、唐鹏俩人齐齐扑向高雅,而弯腰刚拣起茶杯的高飞,则随随手把茶杯砸向高雅的面门。 沈银冰,唯有站在方小艇身边的沈银冰,却本能的猛地前扑挡在了她面前。 砰! 子弹出膛的声音这才在空气中炸响,血花四溅。 “小冰!” 刚站起来的高飞,目眦欲裂,亲眼看到沈银冰软软趴倒在了方小艇怀中。 随手,他就把桌子掀到了一旁,飞身扑了过去。 有楚扬,唐鹏俩人在场,高雅已经没有了开枪的机会。 实际上,在枪声落下时,俩人就已经用最快的速度扑到高雅身边,抓住了他两根胳膊。 谁也没想到,高雅会在高建成生日这天,亲口对疼他爱他溺他的母亲开枪,说他最恨的人就是她。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沈银冰及时挡住了射向方小艇的子弹。 方小艇安然无恙,沈银冰却是脑后中弹,把她束发所用的精巧发夹,也给打了个粉碎。 满脸是血的方小艇,情不自禁的紧抱着沈银冰,双目发呆的心中狂吼: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疼爱一辈子的小儿子,怎么会这样对我!? 第2150章 重新来过(大结局)! 忘记是什么时候的事了,说是有个死刑犯在被执行枪决时,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要见他母亲最后一面。 执刑方答应了他这个要求,让死刑犯的母亲去了法场,跟她儿子见最后一面,说最后一番话。 母子俩人先是相互抱头痛哭,儿子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那就是再吃母亲最后一口奶。 母亲答应了儿子的要求,让他吃--结果,死刑犯却把母亲哺育他长大的奶、头咬了下来,狞笑着说:如果不是你从小宠我溺爱我,我犯错了也要护着我,我怎么可能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现在高雅就是那个死刑犯,方小艇就是那个被咬掉奶、头的母亲。 只是高雅犯下的错误虽然够枪毙一百次,只要他想活下去,就能好好的活下去,会比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男人要好,因为他有一个显赫的家庭,有宠爱他的母亲,有个牛比的哥哥,还有个非常美丽的女人,肚子里怀着他的孩子。 在很多人看来,只要高雅能改过作新,重新做人就行了,实在没必要走这极端的一步--这个很多人,就是除了他之外的所有人。 可所有人都不明白,就是从高雅彻底失败的那一刻起,他就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了任何的留恋,这样平平淡淡的活着,远不如去死。 没有像高雅前二十多年前那样活过的人,是无法想象他以前有多么的骄傲,自豪,更无法理解他成为丧家之犬后的悲苦。 假如方小艇要是没有那样溺爱他,让他像绝大多数人那样健康的正常成长,那么他也不会落到今天这种地步……所以,他把所有的仇恨,都集中在了方小艇身上,这才要带着她一起死。 但很可惜的是,方小艇没有死,沈银冰及时挡住了她,这对高雅来说,是他生命中最后一丝遗憾,可他再也没有了开枪的机会,因为他双臂已经被楚扬俩人直接卸了下来。 “哥,我不想杀嫂子的,真不想,是她自己故意找死,要陪着我一起死,哈,哈哈!” 高雅双臂被卸下后,根本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看到高飞抱着沈银冰疯狂的呼唤她名字时,歇斯底里般的大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一缕黑血从他嘴角淌了下来。 “他服毒了!” 正要跑出去开车送沈银冰去医院的楚扬,怵然一惊,低喝声中抬手就要卸下高雅的下巴,但却已经晚了。 高雅不知道服下的什么毒,在嘴里吐出黑血时,整张脸也已经变成铁青,双眼瞳孔已经迅速扩散,身子烂泥般的瘫倒在了地上,可仍旧在笑,狂笑。 狂笑着喃喃说道:“真、真是功亏一篑啊,功亏一篑,沈银冰,你为什么要代我妈去死呢,为什么?” 没有谁回答高雅的话,就算有人回答他,他也听不到了。 因为,他在问出最后一个为什么时,生命就已经结束了。 -- 森林神殿的女娲娘娘神神像前,有两个人盘膝面对着。 拓拔千钧紧皱着眉头,低声说:“驸马,高夫人在中弹时,幸亏发夹给她卸掉了大部分子弹力道,所以她才能救回来。不过,弹头却压迫了她的脑神经。” 高飞没说话,只是攥紧了双手。 “我已经跟女王殿下商量出了一个最好的手术方案,也有希望成功。但是……” 说到这儿后,拓拔千钧闭上了嘴。 明显憔悴了很多的高飞,哑声追问:“但是什么?” “手术后,最乐观的估计,她会失忆,忘记以前所有的事情。” 顿了顿,拓拔千钧又说:“包括人,也包括你。” 高飞眉梢一挑,说道:“只要能让她活下来,别说是失忆了,就算永远的变成植物人,我也会好好照顾她一辈子的。” 抬头看着高大的女娲娘娘神像,高飞好像是在自言自语:“其实,她失忆忘掉以前所有事,是最好的了。那样,我就能跟她重新开始了。” 拓拔千钧笑了笑,轻声说:“不过,我倒是有把握,在她手术后清醒来的那些天内,用类似于催眠的功夫,给她灌输一些思想。那样等她醒来,就以为是从梦中醒来,就像我们正常人醒来后,过自己的日子。” 高飞眼睛一亮:“你会给她灌输什么思想?” 拓拔千钧喝了口茶,老神在在的说:“那得看你希望她知道什么了。” 高飞沉默,半晌后才说:“我希望她在醒来后,就知道她父母早在几年前就因病去世了,只给她留下了个市值几百万的小广告公司--她在醒来之前,其实去跟天涯集团洽谈业务,被年轻的总裁所喜欢,并追求她。” 拓拔千钧有些失望:“我知道那个年轻的总裁就是你……可这样也太简单了吧?” “简单吗?那可以再复杂一点,变成总裁在暗中喜欢她,假扮一个找不到工作的无业游民,故意混进她公司内,给她当司机。” 高先生眼睛开始冒光:“在她遇到困难时,年轻总裁挺身而出,帮她渡过一个个难关--最后嘛,自然是她发现年轻人,竟然是天涯集团的总裁,是她的王子,俩人就像童话中那样,开开心心的生活在了一起。” 拓拔千钧啪的一拍手,叹道:“好狗血!不过我想知道,你那些红颜知己,那些孩子,该怎么办?” 高飞又笑了:“年少多金的总裁嘛,在没有结婚之前有一帮红颜知己,有几个私生子,那还不是正常吗?只要在婚后听老婆的话,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不是?” “最关键的是,你得给她灌输这样一个道理。” 高先生很有信心的说道:“男人可以偶尔远航,但必须得记得回家的路。” -- 六月底的冀南正午,好像一个大火炉那样,烤得空调冷气都有气无力了。 一家四星级的酒店客房内,沈银冰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她的眼神很木然,就像没有灵魂那样,更像所有的精气神,都被这个盛夏的阳光给烤干了。 幸好有空调,有冷气,很快就让她的双眸恢复了清澈,灵动,使她想到了自己目前在哪儿,接下来要去做什么。 “哎哟,惨了,惨了!我中午怎么喝多了呢?唉。说好下午两点要跟落日餐厅的王老板谈生意的。都是中草药基地那个叫李德才的家伙,非得让我喝酒,喝酒--哼,本姑娘陪他喝了酒,他要是敢食言不答应那笔业务的话,本姑娘以后非得找机会把他的车胎给扎了!” 沈银冰急匆匆的跳下了下来,冲进了卫生间内,开始洗漱。 半个小时后,穿着一件白色碎花束腰连衣裙,银色细高跟皮凉鞋,左手挎着小包,右手拿着手机,脸上还戴着个大墨镜的沈银冰,哒哒的走下了过街天桥。 她刚才就已经跟落日餐厅的王总通过电话了。 王总真是个好人呀,并没有因为她迟到而生气,还很关心的说让她路上注意安全,反正今天也没别的工作,随时都可以跟她谈业务的。 沈银冰在走下天桥时,就看到最下面的台阶上,坐着个倚在栏杆上睡觉的人。 不过她没有在意,因为经常有民工或者乞丐,坐在这儿休息。 可就在她走下天桥的最后一个台阶时,那个蜷缩在旁边睡觉的家伙,却忽然伸出了左脚,一下子就把她绊倒在了地上。 结结实实摔在地上后,沈银冰的膝盖,胳膊肘啥的肯定被铁硬的路面给磕破了,疼得她是眼冒金星,挣扎着要爬起来时,却发现那个家伙正盯着她的俩腿中间猛瞅…… 老天爷,俺穿着的是裙子好不好? 他这样看过来,岂不是把俺穿什么样的小内都看去了--突然意识到这个严重问题后,沈银冰没有丝毫的犹豫,抬起左脚冲着那个家伙的脸蛋就踹了过去。 沈银冰这一脚,没有丝毫的留情,她发誓要把这张丑恶的嘴脸踢成猪头! 可那个家伙却及时伸手攥住了她的脚腕,任她怎么挣扎,都无法缩回,刚才那双满是困意的双眸,瞬间变的是炯炯有神,仿佛要把那条小内看穿:“吆喝,这是咋回事?” “放开我,臭留氓,放开我!” 沈银冰斜斜的躺在地上,双手支撑着身子,右腿弯曲压在了下面,左脚却被高飞抓在手中,用力向回缩着,一张美到极点的俏脸,带着羞怒,红的几乎要滴出血来,美眸中却喷着怒火。 怒火倒是没喷出来,但泪水哗的一下就淌了出来。 看到沈银冰哭了,那个臭留氓却做啥事也不知道的样子,松开她的脚腕,满脸无辜的站起来,瞪眼叫道:“喂,我说姐们,你是不是有病啊?我又没招惹你,你凭什么要踢我,还骂我臭留氓啊?” “你臭留氓,就是你臭留氓!谁让你绊倒我,又偷看我、我--的?” 沈银冰迅速的缩回左腿,反手擦了把泪水,抓住天桥栏杆站了起来。 但她的左脚刚一落地,却又哎哟一声蹲了下去,用手捂住了脚踝,本来通红的俏脸,也在瞬间惨白。 “你臭留氓,就是你臭留氓,谁让你故意绊在我腿上摔倒,让我看的?崴脚了吧?活该,让你撒泼!” 臭留氓单手掐腰,晃着脑袋捏着嗓子,学着沈银冰的声音说了一遍,转身就走。 他刚走了几步,沈银冰就娇喝一声:“你、你给我站住!” 可那个家伙不但没站住,反而加快了脚步,走出十几米后,他才扭头看了一眼。 看到沈银冰很无助的样子后,他才叹了口气,转身走了回来,拾起地上的手机递向了她:“喂,你刚才叫我,是不是要我替你拿手机?” 沈银冰吸了一下鼻子,也没说什么,一把就把手机夺了过去。 那家伙不满的说:“你抢什么嘛你?我又不是不给你。态度这样恶劣,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该回来管你。” 沈银冰根本不理他说些什么,只是飞快的拨打了一个号,放在耳边哽咽着叫道:“落日餐厅的王总吗?你快带人来步行街街口,有个臭留氓要欺负我,我就在--喂,喂喂?” 沈银冰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她现在的位置,手机却恰好没电了,气的她用力喂喂了几声,然后抬手就把手机撇了出去! 啪--的一声,手机砸在地上,摔成了好几瓣。 摔出手机后,沈银冰才看到一双冒火的眼睛,正在死死盯着她,好像恶狼看到小兔那样,吓得她浑身打了个激灵,缩了一下脖子颤声问:“你、你要干嘛?” “我要干嘛?” 那个家伙脑袋猛地向前一凑,鼻子几乎碰到了沈银冰的鼻子,狞笑着说:“好啊,我好心好意的回来给你拿手机,你却要搬救兵来收拾我!哼哼,你说我要干嘛!?” “你--你别乱来啊,你知道我是谁吗你?” 沈银冰被那家伙阴险样子,给吓得牙齿都开始打颤。 “你谁?苍井空,还是小泽玛利亚?毛啊,老子是不愿和你这种恩将仇报的货色一般见识,切!” 那个家伙眼神中满是不屑的撇了撇嘴,正要站起来闪人,顺便再把那个被摔成几瓣的手机拿走时,沈银冰却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 这个长相不错,本该是个真男人的家伙,却很没素质的真用力一甩手:“怎么着,大姐,你还有完没完啊?” 沈银冰摇头:“没完--哦,不对,我、我是想请你帮我一件事。” 那家伙却不为沈银冰的哀求所动,冷冷的道:“想让我借给你手机用用?对不起,欠费!想让我给你找警察来抓我?对不起,不去!” “那、那你能不能把我扶上车?我的车子就在那边停车场。” 沈银冰眼巴巴的问道。 可那家伙,再次干脆的拒绝:“对不起,不扶!” 沈银冰那双大眼睛里,再次有泪水淌下:“可、可我脚疼的厉害……” “脚疼?你脚疼关我……” 那家伙正要说什么,沈银冰连忙说:“我可以付费的!” 那家伙的眼睛登时一亮:“付费?切,大丈夫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说说,我要是把你扶到那边停车场,你掏多少钱?” 沈银冰很优雅的伸出了一根中指,就在那家伙反唇相讥之前,又伸出了一根食指,在他眼前晃了两下。 那家伙眼珠子一瞪:“什么?二十块钱,你就想让我扶你走那么远的路?” 沈银冰结结巴巴道:“是、是两百。” 那家伙嘴角一抽,很阴险的样子,口气却淡淡然:“先付款。再加五十。” “哦。” 沈银冰乖乖的点了点头,从钱包内拿出钱递给了那家伙,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怎么,想记住我名字,事后找我算帐啊?” 那家伙嗤笑一声,随即说道:“但哥们才不怕!你给哥们听好了,哥们叫高飞。飞得又高又远的高飞!” 第2151章 后记(一)! 前陈果果没有走,双手抱着膀子倚在走廊墙壁上,抬头望着天花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莫邪征东站在房门后,看着鼻翼一张一合很是痛苦样子的高飞,呆愣了片刻才低声说:“高飞,对不起……”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高飞就扑了上来,狂躁的一把采住她头发,直接摔在了那边的大炕上,嘴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嚎叫。 外面的陈果果,听到高飞发出这声带有痛苦,愤怒,还有伤心的嚎叫后,无奈的轻轻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 就像往常那样,赵娴静早上起来洗漱完毕后,就坐在了窗前看着外面,发呆。 她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这儿呆了多久,更不知道还能呆多久,每天睁开眼后,至少有一大半的时间,就是坐在窗前看着外面发呆。 偶尔的,她会在女狱警的陪同下,外出放放风,与那些女囚在一起。 赵娴静虽然生活在女囚区,不过她却没有穿监狱的‘工作服’,她现在除了人身没有太大的自有外,无论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都跟她此前是大小姐时的待遇一个样。 这些东西,都是高飞委托李承明送进来的。 监狱中的领导,现在也知道赵娴静的特殊身份,以及是谁在罩着她了,所以对她也很照顾。 她在外出放风时,有时候会有彪悍的女囚不顾她身边有女狱警陪同,就敢过来找事--但每当这个时候,都会有个女囚站出来,好像母豹那样的对那些人呲牙咧嘴,保护她。 连续几次后,赵娴静知道了这个女囚叫穆天涯,是犯了抢劫罪进来的。 一个女人去抢劫,而且长相还很清秀,这引起了赵娴静的兴趣。 慢慢的,俩人竟然成了‘好朋友’,只要穆天涯外出放风时,赵娴静就会出去,把自己一些好吃的东西给她,改善一下她的生活。 早上的时间,女囚们都在车间内工作,这时候放风的区域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无所事事的赵娴静就会坐在窗口冲着外面发呆。 她在这儿呆多久了? 今天,又是几号了? 月亮,已经圆了几次? 每一次降雨后,气温又比盛夏低了几度? 什么时候,高飞才能把她带出去? 赵娴静从来都不去想这些问题,因为最近这些天,她忽然发现她好像很喜欢这个环境……如果可以的话,她想在这儿带一辈子。 昨晚又是一场秋雨,气温又低了些,窗台外面地上的小草叶子,也开始发黄了。 晚秋,现在已经是晚秋了。 盛夏的炎热,仿佛就在昨晚,可一场雨后,树叶就已经开始发黄,飘零了。 帮,帮帮--就在赵娴静盯着窗外地上的小草开始发呆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请进。” 赵娴静眨巴了下眼睛,扭过了头。 敲门进来的是女狱警小隋,一个长相很普通,作风很强硬,但实际上性格很善良的女人:“恭喜你,赵娴静,你可以离开了。” 赵娴静的眉梢眼角,猛地跳了几下,张嘴说话时发现嗓音竟然开始沙哑:“我、我可以走了么?” 小隋点了点头:“是的。“ “是,是谁来接我了?” 赵娴静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问道。 小隋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等你出去就知道了。” “嗯。” 赵娴静从椅子上站起来,拿起搭在椅背上的黑色风衣披上,打量着屋子里的东西时,小隋又说话了:“赵娴静,除了穿的以外,你最好别拿这儿的任何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太晦气了。” “我知道,但我想拿着那套化妆品,去送人。” 赵娴静走到小桌前,开始收拾那些化妆品。 这是高飞托人送来的一套天涯化妆品,市场价上万,她用了一半了。 小隋问道:“是送给穆天涯吗?” 小隋也知道,赵娴静跟穆天涯是‘朋友’。 赵娴静点了点头,说:“隋警官,麻烦你能把她从车间里叫出来吗?” “好,那你简单收拾一下。” 小隋答应了一声,转身走出了房间。 几分钟后,小隋带着穆天涯出现在了放风区。 看到赵娴静穿着风衣走过来后,穆天涯抬手拢了下额角的发丝,动作竟然很优雅,仿佛不是穿着囚衣的女囚,而是一个临江而立关风景的美人儿,淡淡的笑道:“要走了吗?” “是的,我要走了。” 赵娴静走过来,把手里的化妆品递了过来:“留给你。” 穆天涯也没客气,接过来看了眼牌子,呵呵笑道:“这就是你男朋友送给你的那套价值上万的化妆品吧?嘿嘿,跟我的名字一样啊。” “有一件事我没有告诉你。” 赵娴静看着穆天涯的眼睛,缓缓的说:“高飞的集团之所以叫天涯集团,那是因为他的初恋就叫这个名字。后来,他的初恋为了救他,死了。为了纪念她,所以才用她的名字命名集团。现在的天涯产品,已经是国际上最受欢迎的化妆品品牌之一了。” 穆天涯眼睛一亮:“哦,是吗?那他初恋女朋友的全名叫什么?” “他的初恋女朋友姓穆。” 赵娴静转身,走向了小隋:“全名就叫--穆天涯。” 穆天涯呆住,愣愣的望着赵娴静的背影,在她即将走出女监门口时,才忽然放声喊道:“麻烦你告诉他,不要忘记当初他对我的承诺!” 赵娴静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背影消失在了门后面。 她以为,今天来接她出去的,很可能是高飞。 可当她走出监狱大门后,才发现来接她的人,原来是刘小龙。 “恭喜你,赵娴静。” 刘小龙走下车子,伸出了右手。 与以前相比,现在的刘小龙已经沉稳了很多,言行举止中再也没有了以往的浮躁,甚至还隐隐散出一股子不怒自威的气质。 “我也恭喜你,刘小龙。” 赵娴静看了刘小龙的肩膀一眼,轻笑道:“现在是正处级干部了,目前在哪儿任职?” 赵娴静从小就在官宦之家长大,所以很熟悉官场上那些事儿,从刘小龙的肩章上就能看出,这家伙高升了。 刘小龙谦虚的笑了笑:“呵呵,目前在市局给李局长打副手。” “呵呵,还不到三十岁的实权副局长,你可算得上少年得意了。” 赵娴静松开手,看似随意的扫了眼车里,继续扯:“不过你身居高位,首先得解决个人问题吧?” “那是自然。” 刘小龙帮赵娴静拉开了车门,笑呵呵的说:“中秋节时,刚完婚。” “和克莱尔吗?” 赵娴静上了车,关上车门时说道:“可她是个外国人呀,你的身份又这样特殊,你家跟单位,会同意你们在一起?” “为什么不同意?” 刘小龙上车,启动了车子说:“克莱尔现在可是合法的华夏公民了,嘿嘿。” “嗯,这样还可以,不过我能猜到你们能走到一起,你肯定做了很多努力的。” 赵娴静扭头看向了车窗外,问道:“事情,都解决好了么?” 赵娴静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刘小龙很明白:“嗯,都解决好了,我们市局已经把李男哲被刺杀案的真向,通告了北朝那边,他们也派人来冀南,调查了好几个月,最终确认了这个结果。” “当然了,他们还是不甘心的,以为你与李男哲被害一案脱不了关系,想让你受到一些小惩罚。” 刘小龙加快了车速,嘴角浮上讥诮的神色:“不过他们刚提出这个要求的第二天,就自己把喷出来的粪给吞回去了。” 赵娴静没说话,只是侧耳细听。 刘小龙说:“让北朝人没面子的,是罗冰集团。” “罗冰集团?” 赵娴静问:“是辽省那个罗冰集团吗?” “嗯,除了那个集团,哪儿还有第二个罗冰集团?” 刘小龙淡淡的回答:“现在罗冰集团彻底控制了北朝东海的海底油田开采权,李家为了某个利益,选择了不再追究你的责任。” 赵娴静轻抿了下嘴角,低声说:“沈银冰,为什么要帮我?” 刘小龙回答说:“她也许不是在帮你。” 赵娴静没再说话。 她很明白刘小龙这样说的意思:沈银冰插手管这件事,帮的不是赵娴静,而是高飞。 很久后,赵娴静才轻轻叹了口气,幽幽的说:“看来,她心里始终都装着高飞。” “这对高飞来说,是好事,也是坏事。” 刘小龙无声的笑了下。 车子飞快的向前疾驰,俩人没有再说话,直到来到市区后,赵娴静才忍不住的问道:“他、他还好吧?几个月了,都没有他消息了。” “还、还算好吧?” 刘小龙的回答,也是吞吞吐吐。 赵娴静黛眉皱起:“这话怎么说?” “没法说,等你见到他之后,你就明白了。” 刘小龙吸了下鼻子,岔开了话题:“哦,对了,高飞让我告诉你,当初他曾经答应过你,让你担任方家村天涯集团分厂的老总--你的意见呢?” 赵娴静沉默片刻,才低声回答:“我无处可去。” “那儿,获许才是你最好的归宿吧。” 刘小龙无声的叹了口气后,闭上了嘴巴。 赵娴静很想问问,高飞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可几次张嘴都忍住了。 监狱在冀南的大西南郊,方家村却在冀南的大东北郊,绝对是大调角,直线距离足有一百多公里。 等刘小龙穿过市区,来到方家村时,已经是中午时分了。 每走绕城高速而是走车辆拥挤的市区,是刘小龙的意思:他想赵娴静适应一下外面的环境。 实际上,赵娴静在这一路上,都像个刚来市区的乡下人那样,看什么都透着稀奇。 但最让她感到惊讶的是,还是方家村的变化。 短短四个月,方家村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位置偏僻的小农村了,而是变成了一个风景秀丽的小镇,道路两旁已经出现在了银行,超市,医院等设施(当然都是小型的),来往的车辆络绎不绝。 在方家村不远处的盐碱地上,也有高高的塔吊竖了起来--以方家村为核心的十几个村子,决定旧村改造,集中住宅区,把空出来的地皮租出去建厂。 一个全厂职工不到两千人的企业,却能带动方圆十几公里的经济,这也算得上个奇迹了。 车子停在了分厂的厂门前,抢先下车的刘小龙,帮赵娴静打开了车门。 赵娴静迈步下车,然后就看到至少得数百人站在分厂前,等她下车后,以方立柱为代表的人们立即鼓掌,高喊:“欢迎赵总回家!” 欢迎赵总回家。 这六个字,也出现了悬挂在厂门口的红色条幅上。 掌声中,鞭炮声响起,浓烟弥漫,村里那些小孩子咯咯笑着四处跑。 赵娴静的眼圈发红,泪水哗的淌了下来。 她很清楚,员工们这样给她面子,是因为高飞,是因为当初在高雅暗杀李男哲,要往高飞身上泼脏水时,她勇敢的站了出来。 赵娴静走时,是分厂的化验室科长。 四个月后再回来时,她已经成了分厂的老总。 没有谁妒忌她,正如当初没有谁能像她那样及时站出来,替高飞背下了黑锅。 仰面抬头,看了眼天上明晃晃的太阳,赵娴静擦了下泪水,微笑着走了过去。 “高总在办公室等你。” 方立柱低声说着,转身指着厂区办公楼:“就在五层的最东边。” “谢谢。” 赵娴静低声道谢,抬手对大家摆了摆,快步走向了办公楼。 办公楼上很静,赵娴静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人,直到踏上五楼走廊中后,才看到东边尽头的窗口处,一个男人背对着她看着窗外。 那是高飞。 第2152章 后记(二)! 听到脚步声响起后,高飞慢慢的转过了身。 赵娴静停住了脚步,嘴巴微微的张开着,眼里全是不可思议的样子。 在赵娴静的印象中,无论是她恨死了高飞时,还是开始把他当做靠山依靠后,高飞都是那种外形相当俊朗,备受女人关注的小白脸。 可才短短的几个月过去,高飞却像是变了一个人:眼窝深深的陷了下去,头发倒是长了,垂下来能垂到鼻尖处,颧骨也突出了起来,脸色更是泛着青灰。 打眼一看,赵娴静就能确定他这是纵欲过度,而造成的恶劣影响。 高飞身边女人多,赵娴静早就知道这一点. 可她同时也很清楚,高飞决不是那种沉溺女色的男人--要不然的话,依着她的相貌当初在苦苦哀求高飞罩着她时,也不会遭到拒绝了。 可谁能想到,才短短几个月,高飞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或者干脆说是个狼? 还好,他的眼神仍旧那样明亮,清澈,甚至还带着一眼能洞察人心的犀利。 “高飞,你是高飞吗?” 站在那儿,静静的看着高飞,赵娴静愣了足有三分钟后,才慢慢的走了过去。 高飞笑了:“你没有看错,我就是高飞。” 赵娴静走到了他面前,低声问道:“为什么,你会变成这副样子?” “我也不想,但必须得这样变。” 高飞盯着赵娴静的目光,从她的脸上缓缓滑到了她下巴下面,喉头咕噔动了几下。 马上,赵娴静就感受到了一种来自异性的威协,本能的抬手掩住了衣领,后退了一步。 “对不起啊,吓到你了。” 高飞抱歉的笑了笑,把烟头从窗口弹了出去,走进了办公室:“来,看看我给你布置的办公室怎么样。” 赵娴静犹豫了下,跟着走了进去。 办公室装修的相当豪华,可以说是奢侈,站在这儿向东北看去,就能看到方家村村后面的小山包。 现在的小山包,已经完全改造完毕,数十栋青砖红瓦的小平房,错落有致的点缀在小山包的朝阳方向,山脚之上则是几排三层的楼房,那是娱乐中心,图书馆,敬老院等慈善机构设施。 方家老宅仍旧坐落在那儿,没有一点点的改变,与那些新建筑相比起来,好像落伍了不少,可只要再多看片刻,就能惊讶的发现:老宅周围这些所有的建筑,好像都是围绕着它才产生的,都属于它的辐射品。 这样说吧,如果把包括分厂、小山包上那些建筑在内的所有建筑,都比喻成一条龙的话,那么老宅就是龙珠。 高飞在旁边得意的解释道:“有没有看出其中的奥秘?嘿嘿,实话告诉你啊,这边的布局,可都是京华白云观的杜道长给看过的,他可是有数的风水大师。” “我看不懂,可我能感觉出,方家老宅好像有种隐隐的王者之象,散发出勃然生机,这的确很神奇,也是个好地方。” 赵娴静说出自己的感受后,看着高飞改变的话题:“可你住在这种好地方,为什么却、却憔悴成了这个模样?” “我得了一种病。” 高飞直言不讳的回答。 赵娴静追问道:“什么病?” 高飞倚在窗台上,双手抱着膀子看着她,淡淡的说:“每天都得与女人相互动,每次互动的时间,都得在两个小时以上。每次,至少得有两个以上的女人,才能满足我。” “啊?” 赵娴静惊呆了,喃喃的说:“还有这种怪病?” 高飞没有回答她,只是继续自己的话题:“如果有一天我没有找女人的话,那么我就会被身体里看不见的火焰,给烧的七窍流血而死--我曾经试过几次,都没有熬过来。所以,在这几个月内,我最大的任务不是操持企业工作,而是在跟女人做事。” “这算什么病?” 被惊呆的赵娴静,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高飞仍然没有回答,继续说:“我接你回来,是想让你做我的女人,来解决我的痛苦--很抱歉,我必须得实话跟你说。当然了,你可以选择拒绝。就算你拒绝了我,你依然是分厂的老总,我不会逼着你做什么。” 赵娴静张嘴,还没有说什么,就被高飞抢先说:“你先别着急回答我,我给一天的考虑时间,明天这个时侯再回答我。” “假如你同意的话呢,那么你就做好准备,与别的女人一起服侍我。好了,我的话说完了,你自己认真的考虑一下。” 高飞说完,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赵娴静仍旧呆呆的望着窗外,脑子里好像一团乱麻那样的乱。 其实从来到方家村的那一天开始,赵娴静就做好了准备:做高飞众多女人中的一个,籍此来保住整个赵家。 甚至她今天走进分厂时,就已经把自己当做是他女人了。 可是让她无法接受的是,高飞竟然要求她,与其他女人一起服侍他。 在赵娴静心里,和男人在一起那是女人最大的隐私,谁也不能看--除非她是个岛国著名演员,能够甘心与其他女人一起服侍男人,或者说被几个男人犒劳。 答应,还是不答应? 难道,他真有这样的怪病? 赵娴静眼眸微微动了下后,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她决定,她最好是再跟高飞好好聊聊,必须得问清楚他那个怪病的事。 “赵总!” “赵总,好!” 赵娴静走出厂区的路上,碰到的每一个员工,都恭敬跟她打招呼。 她也微笑着点头示意,同时也在观察别人看她时的眼神。 她想从别人的眼神中,看看有没有鄙夷、嘲讽之类的,毕竟在别人眼中,她就是高飞的女人之一了。 没有。 赵娴静没有发现这些眼神,只看到了发自内心的尊敬,以及感谢。 “赵总!” 赵娴静走出厂门口后,恰好看到方立柱。 “方村长好。” 赵娴静习惯性的称呼他为村长,接着说:“方村长,我想跟你打听一件事。” “呵呵,赵总想知道什么?” 方立柱笑呵呵的问着,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看到他这个不经意的动作后,赵娴静就猜出他已经知道自己问什么了,索性开门见山:“我想知道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里,高飞到底遇到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变成这模样!” 方立柱摇了摇头。 赵娴静皱眉:“怎么,不方便说?” “不是。是我也不知道。” 方立柱认真的说:“赵总,我这样跟你说吧,其实我们所有人都看出高飞变了,可没有谁觉得他做错了什么。因为他仍然像以前那样,尊老爱幼,尽最大努力的把我们村子建设的更好--” 赵娴静打断他的话:“我不想听这些。” “好,那我就直接说。” 方立柱也很干脆:“如果我是个女人,只要高飞需要,我会无条件的为他做任何事。” 方立柱说完,抱歉的点了点头,转身就走。 “你一个男人,说出这样的话,不觉得太肉麻了吗?” 赵娴静高声问道。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陈大彪、李德才他们说的。他们在说这句话时,眼里都带着痛苦。” 方立柱头也不回的说完,快步走了。 赵娴静愣愣的望着方立柱走远,半晌后才走向了方家村。 方家村的村后,方家老宅。 老宅的门敞开着,里面的花木叶子已经落了一地,光秃秃的枝头在冷风中发着抖。 院子里没有人,赵娴静踩着一地的落叶走到了正厅门前。 正厅里也没有人,东边的厢房中,却隐隐传来女人的叫声。 赵娴静慢慢的走了过去,站在门前,声音听的很清楚了,脸儿腾地红了。 她能听出那是女人的哭泣声,是在做那种事时无法压抑的哭泣声。 她转身就走,门却开了。 本能的,赵娴静扭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衣衫凌乱的女人。 很漂亮,很有气质的女人,要是稍微整理一下仪表,她就是个高高在上的王妃。 女人一手扶着门,脸上带着迷人的羞红,看着赵娴静:“你是赵娴静?” “是,我、我是就赵娴静。” 赵娴静咬了下嘴唇,向旁边闪了一步,很想捂住耳朵,不听那种声音:“你是谁?” “我是白瓷。” 白瓷迈步走了出来,随手关上了房门,闭着眼的吐出一口气,说:“里面的,是解红颜……” “我不想知道里面的是谁,我只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赵娴静打断了白瓷的话,抬头看着她:“我就想知道,高飞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你真的想听?” 白瓷吸了下鼻子,走向正厅:“好,那你跟我来,我告诉你。” 坐在高高的门槛上,白瓷双手托着下巴,看着天上的太阳,开始给赵娴静说那些不得不说的事。 “啊,他、他原来是种了蛊毒?” 听完白瓷的讲述后,赵娴静怀疑自己是在听故事,因为她不相信世上真有蛊毒的存在。 “他要不是被人暗算,种了蛊毒,他会这样吗?” 白瓷淡淡的反问道。 赵娴静咽了口口水,低声问道:“那,给他下蛊的那个女人呢?” “两个多月前就已经离开了。” 白瓷又吸了下鼻子,喃喃的说:“她已经怀孕了,跟陈果果一样,再也无法承受高飞的折腾,所以只能离开。”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赵娴静有些生气:“就为了怀孕?” “是啊,就为了怀孕。因为怀孕可以改变她的命运。” 白瓷侧脸看着她,说:“你不要生那个女人的气,因为她很可怜--我现在最担心的是,高飞的需要越来越厉害了,我们真的承受不住了,看来得去给他更多女人了。” “那、那就算我一个吧。” 赵娴静愣了半晌,才喃喃的说。 白瓷眼中一喜:“那你快点进去,解红颜快崩溃了!” 赵娴静推门走进了东厢房,满面泪痕的解红颜,低声说:“你来了。” 第2153章 后记(三)! “我来了。” 廖水粉从车上款款走了下来,微笑着问银姑:“秀城呢,没在家?” “哦,他刚出去没多久,是去商订结婚宴席的事了。” 银姑一脸慈祥的笑着,走过来说:“少爷说了,他本来想在二少(何落日)结婚的那个避暑山庄举办婚礼宴席的,不过现在是冬天了,再去那儿就有些不适合了,所以才准备去戴河那边。” 廖水粉正式同意与何秀城交往后,俩人的关系是飞速发展,与上个礼拜一领取了结婚证,准备在元旦这一天举办婚礼。 何家,廖家,都对俩人的婚事非常看好,虽然廖水粉年龄大了何秀城很多岁,不过俩人走在一起时,都会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 马上36岁的廖水粉,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气质,看上去就像个二十多岁的妙龄少妇,看起来比何秀城还要小一些的样子。 “哦,那我等会儿再来吧。” 听说何秀城不在家,廖水粉笑了笑转身就要走,却被银姑拦住了:“水粉,既然来了,那就别走了,怎么着也得吃过晚饭再说呀。你先去秀城的屋子里看会儿电视,我去做饭,呵呵。” 廖水粉目光闪动,笑殷殷的问道:“他不在家,我去他屋子里合适吗?” 廖水粉虽然跟何秀城领取了结婚证,不过俩人到现在还没有夫妻之实,俩人甚至都没有接吻过。 倒不是说何秀城不垂涎廖水粉的美色,而是阴她有她的理由:我已经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了,所以很害怕再婚,怕被男人背叛。你要是尊重我的话,那么在我们正式举办婚礼之前,不要动我。 婚后,我会让你成为世间最幸福的男人,我要安心做个全职太太,在家相夫教子--这就是廖水粉拒绝何秀城求欢的理由。 何秀城答应了下来,反正俩人已经是法律上的夫妻了,早一天晚一天的也没啥。 所以直到现在,廖水粉还没有单独去过何秀城的卧室。 “嗨,你们已经是夫妻了,以后就要在一个房间里生活,还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快去吧,我去给少爷打电话,问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银姑随口说了句,抬手请廖水粉进了屋子。 “今晚约好去跟无肆他们吃饭的,我也给他们打个电话说一句。” 廖水粉客气的笑着,拿出手机给廖无肆打了个电话,这才走进了何秀城的卧室内。 可能是有银姑照顾的原因吧,何秀城的卧室内,一点也不像其他单身男人那样乱糟糟,整理的很整齐不说,还散发着隐隐的薄荷香味。 卧室的外间,是书房,两排书架,足有上千本藏书,而且都是管理、文学类的,看来何秀城很是好学。 廖水粉为了避嫌,没有去何秀城的卧室,而是找了一本世界名著,坐在了书架下的沙发上翻阅了起来。 这是一本《呼啸山庄》,廖水粉此前就已经读过几次了。 说实话,廖水粉其实并不怎么喜欢读这些世界名著,因为她觉得从这些书中,吸收不到什么有用的养分。 她读,只是因为所有自认为有品位的人,都在读这些世界名著罢了。 如果有一天别人谈论起《简爱》中某个人物,自己却不知道,那该有多尴尬? 廖水粉打开书看了没几分钟,就看不下去了,站起身把书放回原处后,又开始挑选新的书籍。 何秀城的书架上,也有很多线装本的书籍,排列的很整齐。 廖水粉拿手指随意的划拉着,从左至右的走到书架最里面,也没发现有感兴趣的,正要放下手时,眼眸却是稍微一凝,落在了最边上的几本书上。 书的名字,叫《安归经》。 总共有四本这样的经书,分别是白色,黑色,红色跟青色。 经书的封皮很是陈旧,一看就是很多年了。 门外下面的客厅内,传来银姑走过时的脚步声。 廖水粉微微侧脸,就能从这儿看到银姑。 当然了,银姑也能从下面看到她。 等系着围裙的银姑走进厨房后,廖水粉拿出了那本白色封皮的《安归经》,站在那儿翻阅了起来。 还没有接管天涯集团之前,廖水粉才不关心外界的事情,更不会在意曾经在江湖上搅乱过的《安归经》。 她知道《安归经》,还是在贺明珠受伤期间,廖水粉曾经去医院陪她,廖无肆闲着没事时,就把他曾经在岭南诛杀安归王的那些事,说给贺明珠解闷的。 也正是从那时候起,廖水粉知道了《安归经》,以及它的传说,还有重要性。 连国家都关注的经书,她能不感兴趣吗? 而且她也听廖无肆说起过:本来世间总共有四本《安归经》,但后来出现的经书数量,却多过了四本。 也就是说,真品《安归经》总共是四本,多余的都是人造的--可是,谁才能造出赝品呢?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制造赝品的人,最起码得知道经书的内容才行。 虽然对这四套经书的传说很感兴趣,不过廖水粉觉得距离她很遥远,实在没必要关注那些,反正她又不想成为安归王,找出四本经书内的秘密,把华夏搅个天翻地覆啥的。 时至今日,如果不是在何秀城的书架上,无意中看到这四本经书后,廖水粉也不会想起廖无肆曾经说过的那些传说。 廖水粉再次向外面看了一眼,然后拿出了那本白色封皮的经书。 经书的模样很陈旧,好像其它古书那样,但廖水粉却能从经书的字迹中,嗅出淡淡的油墨味道,期间还夹杂着一丝丝的腥气,好像血腥气息。 书表面陈旧,可字迹却很‘新鲜’,这就证明经书是赝品,刚被制成没有多久,只是经过仿旧处理罢了。 经书是小篆文,里面有插图,与高飞等人看过的经书插图,文字都不怎么相同。 不过,《安归经》并不是《金刚经》这样的经书,很多佛教徒都知道内容,所以就算廖水粉看出这是一本赝品,也分不清内容是真是假。 “没想到何秀城还会造假,或者说是他从别处收购来的,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无肆说起过,这几本经书从很早之前,就受国家关注了,没有谁敢随意造假的。” 廖无肆心里这样想着,黛眉微微皱了起来:难道,高飞说的是真的,何秀城,真是邪教组织中的首领?要不然,他为什么要造假呢? 廖水粉边想,边翻书,一个字也没看在心里去。 就在她看到最后几页,准备合起来放回原处,考虑着是不是把这个消息告诉廖无肆时,一张这叠的信纸,从经书内飘落了下来。 廖水粉连忙弯腰捡了起来,本能的打开,只看了一眼,瞳孔就猛地一缩! 廖水粉--高飞,你们这对奸夫银妇! 信纸的开头,就是这句话。 字迹很潦草,但却很有力,笔尖甚至刺透了纸页,由此可以看出那个人在写这行字时,心中有多么的愤怒。 “真没想到,我暗恋了那么多年的廖水粉,原来是个披着贵妇皮囊的银妇,我永远都忘不了,她在离开96号小别墅时那幅肮脏的恶心样子! 她是被高飞玩上天了吧? 明明脸上带着黑夜都遮不住的骚意,却偏偏装出一副被强女干的愤怒模样,跟白瓷那个贱人义正辞严的说什么,最后却被她又拉了回去。 廖水粉,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你可知道,我是多么的喜欢你? 可你明明答应要做我的女朋友了,你为什么又去跟高飞幽会,跟白瓷一起,服侍那个混蛋? 廖水粉,你会后悔的,我发誓,一定会让你后悔。 我会娶你回家,会让你尝到什么才是世间最痛苦的滋味……你既然背叛我,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 你会死,高飞也会死,这是你们命中注定的。 没有谁,能够侮辱破军的军师后,仍然能悠哉悠哉的活着。 廖水粉,高飞,你们会死,但你们在临死前,会被榨取出所有的价值。 好吧,让我来展望一下你们的未来:我会合理的安排一个局,让你们这对奸夫银妇苟合……” 信纸上写到这儿后,就再也没有了,最后一个字也很潦草,看来写这些的人受到了干扰,急匆匆折起纸张,放在了这本《安归经》内。 获许,写这些的人事后就忘了,所以没有续写,也没有取走。 这儿是何秀城的书房,除了他之外,还能有谁写? 除了他之外,银姑会知道何落日大婚那晚,廖水粉在96号小别墅的遭遇吗? 唯有何秀城,也只能是何秀城! 廖水粉的脸色苍白,现在她终于相信高飞所说的那些了:何秀城,果真是某个邪教组织的首领,他那晚看到了她跟高飞在一起了,却假装不知道,依旧对她体贴有加,目的就是把她娶回家,然后再给她布个局,让她身败名裂。 嘀嘀--就在这时候,外面传来了汽车笛声,吓的廖水粉手一哆嗦,赶紧把那张纸重新放回了书内,放在了书架上。 何秀城回来了。 当他走进客厅时,廖水粉已经来到了楼梯下面,脸上带着些许迷人的娇羞,望着他柔声说:“回来了?” “嗯,回来了,去戴河那边跟酒店老总商量婚宴的事来着。” 何秀城走到廖水粉面前,微笑着牵起了她的手:“如果银姑没有给我打电话,说你来了,我肯定会在那边吃过再回来。” 廖水粉跟着他来到沙发前,坐下后说道:“其实我来找你也没什么事,就是想问问你,这边房子还需要装修吗。刚才我看过了,装修的很不错,不需要再返工了。” “那就行。” 何落日抬头看了眼卧室那边,正要说什么时,廖水粉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 廖水粉拿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站起身抱歉的笑了笑。 第2154章 后记(四)! 电话是廖无肆打来的,问她几点回家,要不要他来接。 如果是放在以往,廖水粉肯定会告诉廖无肆,说他不用来了--恋爱中的女人,就算要回家,还需要家人来接吗,这本身就是何落日的事。 廖水粉用眼角扫了下何落日,脸色忽然一变,低声惊叫:“啊,你说什么?明珠旧伤复发了?吓,你们怎么可以这样不小心?先别说了,我马上就回去,好,就这样!” 贺明珠被谢小雯暗杀这件事,已经不再是什么秘密了。 虽说那晚她成功击杀了谢小雯,可她本身也差点丧命街头,在医院内躺了很久,何秀城也知道,不过他以为贺明珠已经复原如出了,因为几个月前时,她还跟廖无肆一起参加何落日的婚宴。 只是没想到,时隔那么久,她竟然又旧伤复发了。 何秀城站起身,看着拿包的廖水粉,关心的问:“粉姐,贺明珠不要紧吧?”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无肆只说她忽然昏倒在家里了,应该问题不大。” 廖水粉拿起小包,抱歉的低声说:“秀城,对不起啊,我先走了。” 何秀城知道贺明珠与廖家姐弟的关系,所以没有为廖水粉这样关心她而怀疑,只是说:“那好,我送你。” “不用了,你也累了一天,我自己走就可以了。” 廖水粉快步走向客厅门口,说:“麻烦你跟银姑说一句,她在厨房做饭呢。” “行,那你路上小心,别着急开快车。” 何秀城点了点头,送她出了房门。 银姑听到汽车马达发动声响起后,从厨房内走了出来,有些惊讶的问道:“咦,她怎么走了?” “她未来的兄弟媳妇出了点意外,刚才廖无肆打电话来了,她得回去看看。” 目送廖水粉驾车驶出别墅后,何秀城转身走进客厅内,随口问道:“她什么时候来的?” 银姑回答:“来了半个多小时了吧,我给你打电话时,她刚来。” “嗯。” 何秀城走上楼梯,淡淡的说:“这半个小时内,她都是在做什么?” 银姑回答说:“在书房里看书,我让她去你卧室的,她没去。” 听说廖水粉没有去自己卧室后,何秀城心里松了口气:在他卧室内门后的塑料垃圾筐内,还有几张废了的纸张,那是他为破军今后几年发展而做的计划,因为不满意,当时随手就团巴了团巴,扔在垃圾筐里了。 “幸亏她没有来卧室内,下次可不敢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快步走进卧室,从门后垃圾筐内拿出那两个纸团后,何秀城这才松了口气。 廖水粉也松了口气,在车子驶上主干道后。 看完那张纸上所写的那些那么久了,廖水粉的心还在砰砰的急跳。 她说什么也没想到,何秀城竟然是那样一个人,看到她与高飞发生苟且之事后,竟然假装不知道,仍旧像以前那样温柔的对她,使她因为高飞所说的那些而产生的警惕心,一点点的消失在这温柔中。 何秀城这样做,只是为了娶到她,然后再利用她,让她身败名裂,让高飞--想到这儿后,廖水粉猛地打了个寒颤,眼眸中惊惧之色越浓,加快了车速。 在廖水粉看来,就算何秀城看到她跟高飞苟且了,但那有什么呀? 别忘了那时候廖水粉还没有答应他,跟他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呢。 就算何秀城很不满她的做为,大可以不跟她来往就是了,干嘛要先把她娶回家,再搞她个身败名裂? 想到当初高飞警告自己别跟何秀城来往,自己却偏偏倔犟的这样做,廖水粉就有种想撞墙的悔意。 但同时,她也感到庆幸,庆幸能提前看破了何秀城真面目。 叮叮--副驾驶上的手机爆响了起来,打断了廖水粉的胡思乱想。 又是廖无肆打来的电话,声音低沉:“姐,你现在哪儿?” 廖水粉向外看了一眼,颤声说:“我在华中路,快到世贸大楼了。” “好,你就在世贸大楼等我,哪儿都不要去,我十分钟内就会赶到!” 廖无肆说完,就扣掉了电话。 廖无肆距离何秀城所住的这边很远,所以他才给廖水粉打电话,问问要不要来接她的。 但廖水粉在电话中的回答,却让他立即意识到了不对劲,放下电话后就跟贺明珠一起,飞车向这边赶来。 廖水粉不相信高飞所说的那些,可廖无肆相信。 他始终都反对廖水粉跟何秀城继续交往。 但廖水粉却偏偏这样做,姐弟俩为此还狠狠吵了一架,幸亏贺明珠从中说和,姐弟俩才没有当场翻脸。 别看廖水粉赌着气的说非何秀城不嫁,可廖无肆的强烈反对,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使她潜意识内对何秀城有了种防御,所以到现在才仍然能保持着‘完璧’之身。 廖无肆虽然气愤姐姐睁着眼的跳枯井,却也知道廖水粉从小就相当强势,有主意,只要是认准了的就去做,直到头撞南墙,才知道悔改。 这次,廖水粉再次撞在了南墙上,而且撞的还足够狠。 等廖无肆跟贺明珠俩人从车子上跳下来后,早就在车前等着的廖水粉马上就冲了过去,扑到了他的怀中,身子发抖的低声抽泣了起来。 看到一贯冷静的廖水粉竟然被吓成这样,贺明珠眼里腾地浮上骇人的杀意,转身打开车门就要上车。 “明珠!” 廖无肆低声喝道:“回来!” 他知道,贺明珠这是要去找何秀城。 但眼下,却不是找何秀城的时侯,最起码得搞清楚廖水粉遇到了什么事。 廖无肆的低喝,惊醒了哭泣的廖水粉,她连忙抬起头擦了把泪水,哑声说道:“明珠,别冲动,先听我说。” 在廖无肆的提议下,贺明珠把廖水粉那辆奔驰轿车寄放在了一个停车场内,三个人同一辆车返回。 事到如今,廖水粉也顾不得什么面子了,就把她在何秀城书房内看到几本经书,在经书内发现那张信纸的事儿,详细说了一遍,末了悔恨不已的说:“我真没想到,他竟然真是那样的人。” 把车子停在了路边,廖无肆落下车窗,点上了一颗烟,望着外面的夜景沉默许久,才缓缓的说:“现在基本可以确定,高飞从解红颜那儿得到的消息是千真万确了,何秀城就是破军的少爷。” “可是,在没有拿到足够的证据前,依着何秀城的特殊身份,解红颜所提供的证词,要想把他扳倒,那是绝无可能的。” 贺明珠接口道:“而且最重要的是,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何秀城也肯定把所有的漏洞都补住了,要想除掉他,只能采取暗杀的手段。” 廖无肆摇头;“暗杀也很难,我曾经去过他所居住的地方。” 何秀城所居住的地方,表面上是独门独户的别墅,但实际上在他别墅左邻右舍的住户,应该都是保护他的人--廖水粉看不出,但廖无肆却能察觉到。 “就算他出门,也会有人在暗中保护他,所以暗杀他的希望不大,一旦打草惊蛇……” 廖无肆说到这儿,重重的吐了口气:“不但会面临来自何家等方面的误会、压力等,还有可能会迫使他成为第二个沈银冰。” 何秀城一旦发觉他要被暗杀,很有可能会走沈银冰走过的路,那就是光明正大的站出来,用‘我死就会有无数无辜者被连累’的方式,成为第二颗毒瘤。 那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贺明珠咬了咬牙,低声问:“那怎么办?难道我们就眼睁睁看着粉姐跳进火坑?还是,找个足够的理由悔婚?” 廖无肆摇头:“悔婚不可取,那样更会提前让他察觉出什么。”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到底该怎么办?” 贺明珠有些着急,狠狠拍了下仪表盘时,廖水粉说话了:“我有个办法。” 廖无肆回头看向廖水粉,就看到她已经彻底恢复了以往的冷静,只是眼神亮的吓人,带着决然。 廖无肆心中一颤,低声说:“姐,你可别再做傻事了。你放心,我肯定能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 “我不会再做傻事了,因为我这几年做的傻事已经够多了。” 廖水粉竟然微微笑了下,声音平静的说:“我要去冀南。” 贺明珠眉头皱起:“去冀南做什么?找高飞呀?” “嗯。” 廖水粉点了点头,淡淡的说:“要想解决我自身的危机,必须得去找高飞--你们放心,我会冷静处理这件事的。” 就在廖无肆俩人追问廖水粉有什么计划时,王晨也在按照她的计划行事。 王晨也来到了冀南,眼镜陪在她身边。 她是秘密来冀南的,在第一场秋雨飘下时就已经来了。 高飞不知道她来了,她也不想他知道,在她得知高飞现在整天与几个女人躲在方家村老宅鬼混的消息后,她对高飞已经彻底的失望,继而把所有的怨气,都砸在了沈银冰肩膀上。 眼镜是个杀手,更是个一言九鼎的君子,当初心软答应要帮着王晨要除掉沈银冰后,就全力的帮她,甚至放缓了与美女警官的婚事。 王晨秘密来冀南,是为了找个东西:苏北山的遗骸。 两年前秦城城被贪狼当做‘迎客七仙’之一被贪狼绑走后,高飞追踪她的下落来到了英雄山烈士陵园。 在陵园内的纪念碑下,高飞看到了秦城城的衣服。 那一次高飞没有找到秦城城,但却遇到了燕魔姬。 燕魔姬躲在纪念碑对过的信号塔上,用魔笛来控制黑色王蛇,以及一个僵尸,对高飞展开了暗袭。 那具僵尸的遗骸,就是苏北山的尸体。 事后,高飞委托人收走了苏北山的遗骸,不过为了避免沈银冰看到她父亲死后的惨象,并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她,后来却告诉了王晨。 第2155章 后记(五)! 苏北山的遗骸,被当地相关部门按照无主骸骨,放在了‘福利公墓’中。 在老时候,负责这种给无主骸骨收尸工作的,一般都是寺庙。 不过现在寺庙才不干这种事,有这工夫不如去忽悠游客多拿点香火钱呢。 王晨这次秘密来冀南,就是为了能找到苏北山的遗骸,或者说骨灰,然后放出消息,引沈银冰来冀南--到时候,做好充分准备的眼镜,就会悍然出手,干掉她。 眼镜不知道帮助王晨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可他既然已经答应王晨了,那就只能做下去。 寻找苏北山遗骸的过程很顺利,按照高飞当时所说的那些,王晨来到了位于冀南西南郊的无主公墓区。 她在来之前,就已经秘密通过陈家的关系,联系到了这边的公墓负责人,并奉上了一笔可观的封口费。 负责人老林真没想到,一个死人会给他挣来几万块钱的外快,如果公墓不是个不适合开心的地方,他肯定会朝天哈哈大笑。 “这就是苏北山的骨灰盒?” 王晨看着老林放在桌子上的那个黑盒子,问道:“怎么没有照片呢?” “王女士,所谓的无主遗骸就是不知身份的,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具遗骸送来时,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根本认不出本来面目。但当时委托我们的人,却提供了详细的资料。” 老林说着,从盛放骨灰盒的小龛内,拿出一张纸,吹了下上面的灰,展开来说:“这就是死者的所有资料,也是我们根据委托者口述记载下来的。” 王晨接过了那份证明,上面只简单写了几行字:苏北山,男,卒于某年某月某日,妻沈若萱,女沈银冰。 王晨当然知道,那个委托人就是高飞了。 看到这份证明后,王晨笑了笑:就算骨灰盒内的骨灰不是苏北山的,但只要有这份证明在,就能引来沈银冰。 站在旁边四处打量着别的骨灰盒的眼镜,偶一回头恰好看到王晨嘴角的笑容,心中轻叹了一声:唉,当初她是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子,现在却学会了拿着死人来设计陷阱了,这都是为情所累的--特么的,我到底该不该把这件事告诉高飞? 就在眼镜心中很是犹豫时,王晨从小包内拿出了一张银行卡,放在了桌子上。 老林愣住:“王女士,你这是什么意思?” 王晨淡淡的说:“这里面,有十万块钱--你只要帮我做件事,这些钱都是你的。” 这个名叫‘清明’的福利公墓,虽说是由国家专门为无主遗骸所设置的,但却没有哪一个公务员喜欢来这儿工作,所以负责人老林,还有其他几个工作人员,都是从乡下找来的合同工。 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接待偶尔才会前来咨询失踪亲人的家属,并配合寻找。 所以只要给老林足够的好处,他就没什么不敢干的。 听说这里面有十万块,有可能姓林后,老林的脸色攸地发红,嘎声说:“王女士,我、我可不是那种为了钱就去犯法的人!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就是苏北山的亲属,我是不好让你带走骨灰盒的。” “林园长,你多想了,我不是要带走苏北山的骨灰盒,我只是想你把苏北山骨灰在这儿的消息,发在福利公墓网站上,向社会寻找他的亲属。” 王晨呵呵轻笑:“而且,这也是你们的本职工作不是吗?” 王晨没有说错,清明福利公墓设有专门的网站,就是为了在上面发帖,希望能帮这些无主游魂找到亲人。 当初出于某种考虑,高飞在委托人收容苏北山遗骸时,要求他们暂时不要泄露老苏在这儿安息的消息。 那时候,高飞只想等彻底解决好跟沈银冰的矛盾后,再来这儿帮她找爸爸。 可他却没想到,随后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让他忘记了这件事。 听王晨这样说后,老林马上就拿起那张银行卡,看了眼卡后的密码,激动的笑道:“王女士你说的没错,这就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我今晚就会安排人发帖,为苏北山寻找亲人。” “还有,一旦有了他亲人的联系消息,你必须得立即告诉我。” 王晨拿出纸笔,写下了一个手机号,递给了老林。 老林自然是满口的答应下来。 办完这些事后,王晨走出了清明公墓。 此时天上的太阳明晃晃的,很温暖的样子,不过王晨却觉得有些冷,也许是季节到了,也许这地方本来就是阴气、怨气叠加的地方,总之让她不舒服,裹了裹风衣,加快了脚步。 眼镜闷声不吭的跟在她身后,来到车前时,王晨忽然回头轻声说:“眼镜,你现在是不是后悔帮我做事了?” “啊--嘿嘿,哪有。” 眼镜讪笑了一声,扭头看着还在公墓那边站着目送他们离开的老林,沉默片刻说:“我只是觉得,这件事得跟高飞说一句。毕竟沈银冰现在的死活很重要,假如因为她的死,而连累佷多人的话,相信他不会原谅你的。” 王晨打开了车门,冷冷的说:“我没有打算让他原谅我,我只想做我想做的,该做的。眼镜,我早就说过了,我会一力承当沈银冰死后的所有责任,哪怕是死,也在所不辞。她既然想让我死,高飞又那样维护她,除了这样做之外,我还能有什么办法?” 抬腿上了车,在关上车门前,王晨又说道:“眼镜,你别说你现在不知道高飞变成什么人了--他让我很失望,更让我的世界变成一片灰色。” “也许他有苦衷,你该去看看他的。” 眼镜刚说到这儿,车门就被王晨大力关上。 他只好叹了口气,苦笑着摇了摇头上了车。 车子离开西南远郊时,一片乌云飘了过来,遮住了明晃晃的太阳。 半个小时后,有雨丝洒落。 北风起了,洒下的雨丝渐渐变成了雪粒,越来越大,最终成为了雪花。 今年的第一场雪,就这样来临了。 以往每年入冬后,冀南地区的第一场雪,最起码得等到元旦之后才会下来,而且就算是提前下,降雪量也不会这样大。 一个下午,外加整整一个晚上,都在下雪。 等第二天雪停了,太阳重新出来时,已经是第二天午间了。 大地一片雪白,被太阳一照再发射回来,竟然会刺的眼睛不舒服。 路上的积雪被来往的车辆一碾,很快就变成了黑褐色的泥水,然后被阳光蒸发掉,对车辆行驶并没有造成很大的不便。 相比起市区来说,雪后的乡下农村,景色会更加的美,这廖水粉情绪多少好了一些。 “姐,前面就是方家村了,你真不需要我们陪你进去?” 廖无肆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扭头问一路上都没有怎么说话的廖水粉。 “你们最好别露面,也许这边就有何秀城的人,我自己去就可以了。” 廖水粉说着,把风衣帽子戴在头上,推门下了车。 “粉姐,我陪你--” 贺明珠想跟着下车,却被廖无肆拦住了:“就让她自己去吧,我们在这儿等。” 廖水粉穿着黑色风衣,双手抄在口袋中,脚下穿着一双棕色的小牛皮高腰马靴,走路时的姿势很好看,也很优雅,引起了村里那些站在大街上嚼舌根的妇女们注意:“哟,这是谁家的小媳妇呀,这么俊俏。” “请问大嫂,方家老宅怎么走?” 廖水粉走到那几个妇女面前,很客气的笑着问路。 “啊,顺着村中公路向北走,老宅就在小山包下面。” 热心的大嫂回答正确后,又八卦的问道:“姑娘,你也是高飞的女朋友吗?” “是啊,多谢了。” 廖水粉也没解释什么,笑着点了点头走向村后。 背后,有窃窃私语传来:“小飞那孩子艳福真是不浅,来往的都是些俊俏的小媳妇、大姑娘。唉,可惜那孩子中邪了,要不然……” 高飞最近几个月相当荒淫无度这事儿,廖水粉也有过耳闻,是廖无肆说的。 廖无肆说,现在的高飞真是‘无女不欢’,传言他每天都要跟女人搅和在一起,搞的他自己都迅速憔悴下去了,至于他为什么会有了这么大的转变,却没谁知道。 廖水粉在听闻这个消息后,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然有了种烦躁感,不等廖无肆说完就岔开了话题。 “高飞中邪了?哼,这得中了什么邪,才能整天跟女人纠缠在一起?难道是色鬼附身了?” 听到大嫂们的议论后,廖水粉不屑的低哼了一声,加快了脚步。 很快,她就看到了方家老宅,也看到了后面的小山包。 老宅的门敞开着,里面传来扫雪的声音。 廖水粉走到门前,看到有两个女人正在扫雪,就拍了拍大门:“请问,高飞是在这儿住吗?” 背对着大门扫雪的两个女人,齐刷刷的转身看了过来,脸色都是一变:“你是--廖水粉?” 廖水粉笑了,抬腿走进了院子里:“呵呵,真是他乡遇故知啊,没想到白瓷夫人,十几年前就名动京华的第一美女解红颜,都会在这儿。” 白瓷放下扫帚,没有理会廖水粉话中的讥讽意思,只是笑道:“的确是他乡遇故知,听说廖总最近跟何家三少马上就要结为秦晋之好了,怎么忽然来这穷乡僻壤了?” “我是来找高飞的。” 廖水粉走到俩人面前,上下打量着她们,啧啧有声:“啧啧,两位看上去,好像比以前更年轻了,看来有男人照顾就是不一样啊。” 白瓷还比较忌惮廖水粉的身份,不过解红颜却不在乎,笑面如花的反击道:“廖总,我都听白瓷说起过了,你们曾经一起服侍过我家高飞,大家算得上姐妹了,说话时还用得着带刺吗?” 廖水粉脸儿一红:“谁跟你们是姐妹?高飞呢?” 第2156章 后记(六)! “他刚睡着,就在东厢房。” 白瓷抬手值了下东厢房,很干脆的说。 廖水粉快步走向了门口,在推门时忽然转身:“你们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来找高飞?” 解红颜淡淡的说:“只要是女人来找他,无论是谁,我们姐妹都表示欢迎,从不过问任何理由的。” “为什么?” 廖水粉黛眉微微皱起,缓缓说道:“我听说,他几个月前去岭南祭奠颜红回来后,就中邪了?” “这也不是什么秘密。” 解红颜说完,又开始拿着扫帚扫雪。 廖水粉在门口迟疑了片刻,没有再说什么,开门走进了东厢房内。 东厢房内的光线很暗,家具少得可怜,就一张桌子,还有一张东北农村中才会有的土炕。 土炕超大,足有三米多宽,一个人裹着被子仰面躺在炕上,发出了轻轻的鼾声。 廖水粉迟疑了下,慢慢走了过去,打开了土炕炕头上的台灯。 灯光也很昏暗,不过却能让廖水粉看清那个人的脸,然后她就愣在了当场。 在廖水粉的印象中,高飞这个家伙虽然该挨千刀万剐,也不足以平息她心中的愤怒,不过让她无法否认的是,这家伙的确算得上是个帅哥,尤其是那方面的功夫,更不是韩震能相比的。 可她现在看到的高飞--却像是一具骷髅。 皮包着骨头那样的骷髅,眼窝深陷,嘴唇泛青,好像苍老了至少十五岁。 “你、你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虽说早就听廖无肆说过,现在高某人荒淫无度的,憔悴的够厉害,但廖水粉还是不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个人,就是那个飞扬跋扈的高飞。 他看上去,就是气若游丝的模样,说不定明天就得被送去火葬场。 看着高飞气若游丝的模样,廖水粉心里忽然猛地一疼,缓缓伸手放在了他脸颊上。 高飞慢慢的睁开了眼,他的眼神倒是仍旧那样贼亮,却像是回光返照的模样。 定定的看着廖水粉,高飞笑了,有气无力的说:“你怎么来了?” 廖水粉咬了下嘴唇,坐在了炕沿上,低声重复道:“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了?” “中邪了吧?” 高飞很想潇洒的笑笑,可笑容还没有绽放开来,就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你会中邪?骗鬼呢吧。” 等他慢慢停止了咳嗽后,廖水粉揪住被子,慢慢的掀了起来。 这是一具什么样的身体呀,皮肤暗淡无光,瘦骨嶙峋,好像六七十岁的老头子,就算没穿任何衣服,也无法引起女人的心动。 他以前又是什么样子的? 廖水粉想到他以前那充满爆发力的身体,再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忽然泪水淌了下来:“高飞,告诉我,你到底遇到什么事了?” “嚯嚯,没想到你会心疼我,还会为我流泪。” 高飞得意的笑了笑,说:“真的没什么,我就是去祭奠红姐时中邪了。不过我找高僧算过,高僧说只要我能熬到来年荷花开的季节,就会重新恢复到以前的样子。” “你撒谎,你不想跟我说实话。” 廖水粉放下被子,摩挲着他面颊,低声问:“真的不能离开女人?” 高飞想了想,才说:“怎么说呢?现在我只要一看到你这样的大美女,第一反应不是想吃掉你,而是想--吐。可最终呢,却仍然会吃掉你。这就是我现在的处境。” “好了,算你运气好,我今天一点也不想找女人,就算要找,也不会找你,我听说你跟何秀城扯证了,就不能再糟蹋你了。嗯,那个啥。” 顿了顿,高飞有些喘气的样子:“看我这模样,我是不能亲自去参加你婚礼了,那就只能先提前祝福你,能够跟何秀城白头偕老,早生贵子吧。” 廖水粉没有理睬他的话,只是问:“你真的不说?” 高飞认真的回答:“真的,不能说。说了,你也不信,还不如不说。” “如果我必须要听呢?” 廖水粉低低的声音:“算起来,我也是你女人之一了吧?我想我有权利知道你是怎么了。别拒绝,你知道我脾气的,我从来都不喜欢拒绝。” 廖水粉劝说高飞别拒绝时,外面的白瓷看了眼天上的太阳,叹了口气说道:“咱们得想个办法,让他吃上莫邪征东托人送来的补药。” 解红颜摇了摇头:“白搭吧,他是不会同意的--那玩意,就像是鸦片,高飞吃的越多,身体里的虚火就越旺盛,对我们索求的就越多,身体透支的就越厉害。他不吃那些东西,虽说仍然无法压住那些虚火,但总的来说,是利大于弊的,最起码他不用那样拼了。” 白瓷眼里全是哀伤的说:“可他还能坚持多久?” 解红颜倒是一脸的无所谓:“他能坚持多久,我就能坚持多久。” 白瓷听出了什么,皱眉说道:“你--要殉情?” “他活着,才是我活下去的主要因素,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觉得我会有什么好下场?” 解红颜低下头,慢慢的扫雪:“我现在最大的希望,就在陈果果那儿了。”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扫雪。 当她们把院子里所有的雪,都扫干净时,赵娴静从外面走了进来。 白瓷冲她点了点头:“来了。” “嗯,高飞打电话让我来的,说是找我有事要谈。” 赵娴静强笑了一声,快步走进了东厢房。 白瓷拿出手机看了看,又抬头看了看太阳,喃喃的说:“时间又到了。” 朝有暮色,花有谢时,时间不会因为高飞的度日如年而停歇它的前进脚步,今年的第一场冬雪化,还没有用了两天就化净了。 民俗中说,冬至十天阳历年,冬至交九,一九二九不出手的季节,还不是太冷,自然没有冬雪长存的条件。 这场提前来到的大雪,起到了极大净化空气的作用,所以京华地区今晚的月亮,看起来也比平时要亮很多。 白云观内,罗公塔前的树林中,一个人从里面缓缓走了出来。 是个女人,走路的动作很缓慢,偶尔还会伸手扶一下腰身,从侧面看上去,她的腹部已经明显的鼓起--这是个身怀六甲的孕妇。 怀孕的女人晚上最好不要出门,尤其是来与墓地有关的地方,因为这样的环境内,很容易滋生一些邪祟的脏东西。 陈果果也不想来这儿,可她不能不来。 只要能让高飞好起来,别说是来这种地方了,就是以后去坟地里永久的住下去,她也不会有丝毫犹豫的。 今晚的月亮很亮,树林中还有积雪,风很冷,罗公塔在月光下看起来黑压压的好像一尊怪兽,那栋小石屋也是这样,黑漆漆的透着一股子死沉的气息。 陈果果看了眼左边不远处的罗公塔--她假扮高飞时曾经来过这儿,亲眼看到那个守墓的老道士是怎么杀人的,更是亲耳听到罗公塔内,会有雷鸣般的声音响起过。 她很忌惮那个古塔,只看了一眼就挪开了目光,走到了石屋门前七八米处,低声说:“陈果果请见大师。” 哪位大师居住在这个小石屋内? 当然是老实和尚了,曾经的安归教中的西宫宫主,一个大难不死的老秃驴。 陈果果曾经是他名誉上的王者,俩人在外蒙的成吉思汗陵内,还有个殊死拼杀--那些事还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可俩人都发生了质的变化。 老实和尚成了罗公塔的守墓人,而安归王当前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个相夫教子的小女人。 她这次来找老实和尚,是有求于人家,所以说话的语气很客气。 石屋内没有人应声,也没有任何动静。 陈果果向前走了一步,再次低声说道:“陈果果,请见大师。” 这次有动静了,吱呀一声响,石屋的木板门开了,一个身穿灰色道袍,却是个光头的老实和尚,从石屋内走了出来。 “阿弥陀佛,女施主黑夜前来,不知有何见教?” 老实和尚的脑门好像又亮了一些,眉毛也更白了,声音却不带有一点苍老,看来这老东西最近的日子很舒服。 陈果果没说话,左膝缓缓一曲,慢慢跪倒在了地上。 “无量天尊,善哉,善哉,女施主何必如此?” 老和尚一会儿道号,一会儿佛号的,赶紧向旁边闪了一步,表示不敢受陈果果这个大礼。 陈果果左手扶着腰身,右手撑在地上,垂着头的说道:“大师曾经把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交给高飞,并告诉他说,几本经书内藏有一片神秘的《逆天论》,能生白骨,救死人,更能从中找到改变修罗体质的方子,不知道大师还记得这件事吗?” 老实和尚沉默了片刻,才缓缓回答:“老衲记得。” “大师记得就好。” 陈果果抬起头,眼睛在夜色中闪闪发光:“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其实大师早就窥破了经书内的天机,知道改变修罗体质的方法,却没有告诉高飞,只是让他自己寻找,对不对?” 不等老实和尚说什么,陈果果又说:“出家人不打诳语的,大师现在是得道之人,所以就不要隐瞒小女子了--看在我放下屠刀的份上。” 老实和尚没说话,雪白的胡须,在夜风中微微飘扬,好一副随时都会御风而去的装比样。 陈果果也没有再说话,只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眼里却慢慢浮上不耐烦的神色。 依着陈果果的傲气,要不是事关高飞的生死,老实和尚就算是得道高人,就算跪在她面前把脑门磕破了,也别想从她嘴里听到一个‘求’字,更别说给他下跪了。 现在昔日的安归王,都忍辱负重的给老部下下跪了,可他还在装比,这也不怪陈果果不耐烦,继而开始有了杀心。 就在陈果果双眸微微眯起,刚要翻脸时,老实和尚终于说话了:“唉,历经那么多的挫折,你还是魔性不减啊。” 第2157章 后记(七)! “我本来就是个魔头,就算怀孕了也是,有魔性有什么奇怪的?” 陈果果冷冷的说:“老实和尚,我真不愿意再过以前那种日子里了,可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我势必会重出江湖。先杀的,就是你。” 老和尚继续装比:“这是为什么?” “如果不是你把黑色封皮《安归经》给高飞,让他帮着莫邪征东那个妖女窥破其中大秘密,他怎么会变成那幅样子?” 陈果果说着,长身站了起来,开始有翻脸的趋势了:“老实和尚,那时候你就算到,高飞会遭遇这结果了吧?” 老实和尚没有否认,再次高声喧了个佛号,末了又加了个无量天尊,才说:“这是高施主的命中注定,他要想成为人上人,自然得遭受必须的劫难。” “劫难?你说这是高飞必须遭受的劫难?” 陈果果忽然嘿嘿笑了起来,眼神中寒光闪动,语气变得阴森起来:“老秃驴,那你有没有算过,就算你洗手退出江湖,也会遭受劫难?” “阿弥陀佛,无量天尊。” 看到陈果果有凶性大发的趋势后,老和尚赶紧后退了一步,和颜悦色的劝说道:“女施主,你现在身怀六甲,不宜动怒的。” 陈果果仍旧一手扶着腰身,右手却慢慢提了起来,淡淡的说:“我杀人时,很少是因为生气。” “这是何苦呢,女施主,能不能再听我讲个故事?” 老实和尚慢慢后退,单掌竖在前面,不停的给陈果果点头哈腰。 “我哪有功夫听你讲故事!” 陈果果真烦了,觉得老和尚太特么的不识时务了,她以堂堂安归王之尊,都给他下跪哀求了,这老秃驴现在还卖关子讲故事,这不是找死的前奏? 陈果果低喝一声中,正要抬手--肚子里却是忽然一疼。 在怒气中动作稍微一大,就动了胎气,她赶紧伸手捂住了肚子。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老实和尚趁着她停步时,赶紧说:“女施主,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到白云观,被师傅点化成为守墓人吗?” “有、有屁就赶紧放!” 陈果果深吸了一口气,才感觉好了很多,虽然语气更加严厉,却也不敢再随便动手了,只是心里想:这地方还真是有些邪门,我在爬山时做的动作不比这个大很多啊,也没见动了胎气。 老实和尚看到陈果果很不舒服了,也不敢再吊她胃口了,赶紧回屋给她拿来了一个锦墩。 “你别以为讨好我,我就有耐心听你在这儿废话。” 陈果果语气强硬的说着,缓缓坐了下来。 老和尚也盘膝坐下:“那个晚上,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我听师傅在讲那过去的事情。那时候,师傅还年轻……” 老道士还年轻时,恰逢那个动乱的年代,华夏开国的一些功臣,正在遭受不公正的待遇,海峡那边看出这是一个机会了,就派遣了一些杀手,组建成了‘飓风’杀手队伍,妄想借着这边内乱,把那些开国功臣都暗杀掉。 老道士应运而生--组建了‘峭壁’组织,粉碎了海峡那边的阴谋。 国内阴霾散去后,重现清明盛世,‘失业’的老道士行走江湖时,遇到了一个奇女子。 奇女子复姓上官,叫上官风铃。 俩人一见钟情,很快就同流合污了,上官风铃怀孕,生下了一个小女孩。 上官风铃生下小女孩后,老道士却忽然不知所踪了,其实他是来到了白云观,成为了罗公塔的守墓人。 听老实和尚说到这儿后,陈果果眼角狂跳,嘎声问道:“那、那老道士,是不是姓、姓陈?” “既然女施主知道上官风铃是令堂大人,那么就该知道老道士正是令尊陈天寿。” 老实和尚一撅胡子,淡然笑道:“师傅曾经对我讲,他跟令堂大人生下女施主,这是天意,正如他后来隐居白云观,做个默默无闻的守墓人。” 陈果果眼睛睁的老大,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样子。 她说什么也没想到,那个让她都胆颤心惊的老杂毛道士,竟然是她母亲上官风铃苦苦寻觅二十多年的男人,她的亲生父亲陈天寿。 如果以冥冥之中来讲述这个故事的话,那么陈天寿无疑就是上天派来终结‘安归教’的终极杀手。 他让上官风铃陷于情网,而无力自拔,再也没有精力去打理安归教。 又是冥冥之中,他们的女儿陈果果,与高飞发生了不得不说的故事。 冥冥之中,陈果果是标本的魔道中人,高飞则是轮回六道的天道中人。 高飞会‘超度’陈果果,成为正常人,但他还肩负着一个很重要的任务--谈不上去拯救世界,却能改变修罗的特殊体质。 改变修罗特殊体质的方子,就在黑色封皮《安归经》内,这是陈天寿从经书内窥破的秘密,并告诉了老实和尚。 然后呢,老实和尚就按照陈天寿的吩咐,把黑色经书交给了高飞,借助他来发现其中的秘密,拯救那些苦苦挣扎的女修罗。 可拯救修罗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高飞得身中烈阳蛊,与女修罗相互动,依靠他的纯阳之体,来让女修罗怀孕,彻底改变她的特殊体质。 “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或者说是天意,人力无法改变,谁也不行,所以我才说,这是高飞命中的劫难。” 老实和尚一口气说了很多后,才稍微停顿了下:“女施主,你可明白了吧?” “我--不信!” 陈果果脑子里乱哄哄的,脱口问道:“为什么要选择高飞来完成这个任务?” 老实和尚嘴角抽了抽,再次废话:“冥冥之中,天注定。” “好,就算是天注定,那么陈、陈天寿就没有算到,高飞现在会面临生命危险、他为了改变女修罗的特殊体质,就得牺牲他自己?” 陈果果愤怒的说:“难道他没有算到,我不能没有高飞?” “自然算到了,更算到高飞出现这种情况后,你会趁夜来找我。” 老实和尚轻轻叹了口气,说:“唉,不过,我却不是能解决这个问题的人。” 陈果果立即追问:“谁才是那个人?” 老实和尚抬头看天,喃喃的说:“七百年前,安归教四分五裂,杀破狼三部脱胎而出……到目前为止,女施主已经知道贪狼、破军两部,却独独不知道七杀为何许人吧?” “别跑题--” 陈果果皱眉刚说出这句话,猛地醒悟了过来:“啊,你是说,解决那个问题的人,会是七杀中的人?” 陈果果的话音未落,一个清冷的声音从树林中传来:“是的,他没有说错。” 陈果果、老实和尚一起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两个黑影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月光下,走在前面的那个人身穿黑色道袍,花白的胡子头发,满脸的苦涩,正是白云观的大当家杜道长。 走在后面的那个人,也穿着一件黑色衣服,但脸上却带着个狰狞的面具。 “莫邪征东,你也来了!” 看到后面那个女人后,陈果果冷哼了一声:“哼,总算你还有良心,没有在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后,拍拍屁股闪人。” 老实和尚站起身,合掌对杜道长弯腰施礼:“观主。” 杜道长摆了摆手,苦笑着说:“别多礼了,你继续说--我现在心情不好,最多也就是给你补充一下。” 任谁被莫邪征东这样盯上时,心情都不会很好。 “是。” 老实和尚看了眼莫邪征东,却被她那双泛着荧光的眸子给看的心里一颤,赶紧垂下了头:“这位就是修罗王了吧?” “随便你怎么称呼我,都无所谓的。” 莫邪征东冷冷的说着,走到旁边到背着双手,抬首看着天上那轮皓月,好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 “装什么大神呢。” 陈果果低声嘀咕了句,看向了老实和尚。 “杜道长,其实还有一层身份,他就是杀破狼三部中的七杀首领。” 老实和尚轻飘飘的一句话,让陈果果大吃一惊,正要说这怎么可能时,就听他又说:“但令尊陈天寿,却是七杀的老首领。” 陈果果这下傻了:“什么?什么--我、陈天寿是七杀的老首领?可他要是七杀的首领,又怎么可能会帮着那些开国功臣,挡住那些杀手?” “陈天寿早就看破天机,知道华夏盛世降至,更知道杀破狼三部再强大,也不可能改变冥冥之中的安排,所以早在几十年前,他就为他自己,为七杀组织,寻找后路了。” 老实和尚说道:“当年抵抗海峡那边‘飓风’的成员,其实都是七杀的教众。当时峭壁虽然成功打败了飓风,但自身损失也是很严重的。不过不管当时付出再大的牺牲,能够为七杀上万教众找到一条退路,那也是值得的。” 杜道长这时候叹了口气,把话接了过去:“唉,因为老首领当年都安排好了这一切,所以我这个七杀首领,在继位后除了每天劝人向善之外,几乎没做过任何的坏事,可我也注定要被卷进这谭浑水中。” 自嘲的笑了笑,杜道长说:“万幸的是,改变修罗王特殊体质,让魔王改邪归正的重担,却是由老首领亲自指定的人来承担的……要不然,今晚老道就是驾鹤西归的好日子了,被修罗王放过一马,的确是老道的荣幸。” 莫邪征东忽然问道:“陈天寿,为什么要指定高飞来承担这些重任?” “老首领从小就深受方家大恩,自然想回报方家,不过方家没有男丁,只有一位远嫁到冀南的姐姐,方家却又无后,最终这个好事就只能落在高飞身上。” 杜道长说:“当初方小艇生下高飞,在河边要投河自杀时能够遇到沈若萱,把高飞交给她,最终却又忘记他,任由他在孤儿院长大,遭受以后的磨砺--这些,都是老首领的安排。” 第2158章 后记(八)! 方小艇认识高健城,俩人发展成为师生恋,这是陈天寿在暗中安排的。 方小艇在怀上高飞,被高家发觉后,果断勒令高健城与其绝交,她被迫回冀南老家,偷偷生下了高飞,这是陈天寿在暗中安排的。 高飞出生时的那个年代,女孩子未婚先孕并把孩子生下来,这在农村中是相当伤风败俗的,方小艇性格就算是再要强,她好像也不该生下高飞,但事实上高飞却安然无恙的出世了,要说没有人帮她,或者说是开导她,那是不可能的。 而这个帮她,开导她的人,也是陈天寿暗中安排的。 高飞出生后,方小艇在遭尽白眼后去河边寻死,恰好遇到赶来冀南寻找苏北山的沈若萱,并把孩子交给沈若萱,这是陈天寿暗中安排的。 沈若萱接过孩子,方小艇随即离开京华,苏北山两口子只好把高飞送到希望孤儿院,让他在孤儿院内长大成人,解释穆天涯,又被甩掉,心灰意懒之下参军入伍离开了冀南这个伤心地,并在部队上有了卓越成绩,但后来却因为违反‘军民团结’而被开除军队,从此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国际佣兵…… 认识妮儿,俩人发生感情,被迫回国蛰伏两年后,巧遇沈银冰,从此展开了他在国内一系列的精彩生活,直到今天他被莫邪征东暗算种下烈阳蛊,变成一人形播种机,半死不活的躺在方家村老宅等死,陈果果、莫邪征东俩人为救他夜来白云观,寻找老实和尚,杜道长。 杜道长最终说出他是杀破狼中七杀的首领杀手,陈天寿才是上一代七杀老大等等,等等这些时,其实都是陈天寿在暗中安排的。 哪怕是他已经死了,可有些事的发生,始终都是按照他那个跨越三十年之久的计划,一步步的走了下来,没有发生丁点的偏差。 从三十年之前,高飞就是陈天寿这个计划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这三十年中,他所遭遇的重大事件,以及转折点,背后都有陈天寿的影子。 陈天寿安排这个耗时三十年之久的计划,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祸害历代朝廷的安归教,杀破狼三部,最终会在这个时代彻底的结束。 现在,老一辈的安归王上官风铃已经长眠于岭南争差的群山中,新一代的安归王陈果果,已经怀孕只想做个幸福的小女人--到目前为止,有着两千年历史的安归教,开始慢慢的变成一个传说。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后,杜道长才长长的松了口气,说道:“老首领也早就算到,高飞身中烈阳蛊后,你们两个会来白云观找我,找老实和尚,所以在驾鹤西归之前的那个晚上,就已经把化解烈阳蛊的解药,交给了我。” 说着,杜道长从宽大的袍袖中拿出一个小木盒,递给了陈果果:“里面总共有六颗药丸,三颗白色,三颗黑色,每天两颗,白色白天服用,黑色夜间服用,连续三天后,高飞所中的烈阳蛊就会被化解--依着他特殊的体质,元旦前后,就能恢复如初。” “真的?” 已经被自己老子那个长达三十年之久的计划而惊呆的陈果果,等杜道长递过那个小木盒后,才慢慢清醒过来,一把就将盒子抄了过去。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六颗药丸,个个跟跌打丸那样大小,三颗白色三颗黑色,散发着淡淡的药香,让陈果果嗅了后不由得精神一震。 “无量天尊,至于这些药丸能否解开高飞所中之毒,老道也说不准,但令尊那个时候就是这样说的。” 杜道长话音未落,莫邪征东忽然冷冷的问道:“哦?根据你刚才所说的,高飞误入我的地下楼兰,被我种下烈阳蛊,藉此来改变我莫邪家族特殊的修罗体质,这都是陈天寿一手促成的,是不是?” 杜道长面向莫邪征东,微微颔首:“女居士说的没错,高飞误入地下楼兰,成为改变女居士,莫邪家族的关键人物,这的确是老首领安排的。” “呵呵,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可倒是要问问了。” 莫邪征东低声冷笑着,缓缓说道:“高飞与陈果果成为有情人,结束安归教长达两千年的历史,这可以用他这个做父亲的,不想让后代再成为历代朝廷必须铲除的目标,这一点我可以理解。” 顿了顿,莫邪征东继续说:“但我不明白的是,世居地下楼兰的莫邪家族,又跟陈天寿有着什么牵扯,让他好心的来帮我改变特殊的体质?难道,他与我莫邪家族,也有着非常渊源的关系?” 杜道长微微抬首,正色道:“女居士说的没错,老首领与莫邪家族,却是有些不得不说的关系!” 莫邪征东又笑了,笑声更冷,吐出几个字:“无稽之谈!” “这不是无稽之谈。” 杜道长更正道:“女居士只以为,世居地下楼兰的莫邪家族,除了一个沈若萱之外,接近两千年来,就从没有人入世过。而且,除了安归王之外,也根本没谁去过那个地方,所以,地下楼兰在此之前,对于外界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不知道的存在,那么老首领自然也无法干涉你们……女居士,你是不是这意思?” 莫邪征东点头,淡然道:“对。” 在一旁的老实和尚,这时候忽然问道:“莫邪施主,你应该知道奎莫拉的传说吧?” 相传,在女娲娘娘造人后,就已经有魔道的存在,十万祸害世间,最终被天帝压制在了九幽十八层地狱,派遣青牛看守,不得无故入世,祸害人间。 十万被青牛镇守在九幽十八层地狱内,旺盛的精力无处发泄,最终自相残杀--多少年后,绝大部分的自相残杀而死,九幽十八层地狱内只剩下几个不成器的小魔头,苟延残喘。 天帝见群魔灭亡的也就差不多了,就调令镇守这边的青牛自行离去,入世跟老子修行,最终老子骑青牛出关,不知所踪。 青牛离去后,终于有一个苟延残喘的小魔头逃离了九幽十八层地狱,入世自称为奎莫拉,成为了最古来的东胡人。 经过130年的传承,以奎莫拉为尊的东胡人,逐渐割裂成了数个部落,其中就包括鲜卑族、柔然、契丹与室韦(蒙古族的前身)。 “汉朝西域三十六国中的拓跋、莫邪等西域复姓,则都是东胡人,或者说是奎莫拉的后裔,老首领在世时也曾经提到过,地下楼兰的某个宫殿内,也该有奎莫拉的雕塑。” 等老实和尚讲完奎莫拉的传说后,杜道长又把话接了过去:“莫邪居士,不知道老首领说的对不对?” 莫邪征东也就是戴着个青铜面具,要是没戴着面具的话,杜道长就不会问这句话了,因为她脸上的吃惊神色,就已经说明了什么。 高飞在地下楼兰看到那尊闲置于小宫殿内的奎莫拉雕塑时,那时候陈天寿已经驾鹤西归--可他从来都没有去过地下楼兰,又怎么会知道下面有一尊奎莫拉雕塑呢? 杜道长没有等莫邪征东说什么,继续缓缓说道:“修罗为世间轮回之六道之一,但却像杀破狼与安归教那样,是从魔道中脱胎而出的,所以也可以成为魔道中人,与安归教一脉相承。” 莫邪征东的老祖莫邪宁荣,与安归王的老祖凌玉宫主,本来都是汉朝楼兰王的同父异母的姐妹,师承祁连山女萨满,杜道长说莫邪征东与陈果果是一脉相承,也是有理有据的。 “既然莫邪家族与安归王同为魔道,老首领在结束安归教长达两千年的祸乱之时,又怎么不可以帮莫邪家族,改变你们的特殊体质?” 杜道长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超然的淡定。 莫邪征东却无法淡定,甚至身子都开始发抖,因为她发现,她无法反驳老杜所说的这些,呆愣片刻后,才问出了陈果果早就想问出的一个问题:“那、那个陈天寿,到底是什么人?他凭什么能干涉安归教、地下楼兰的事情?” 杜道长没有马上回答,而是看向了罗公塔那边。 月光下的罗公塔,周身仿佛散发出一圈的祥光,让人觉得心神安定,整个世界也都平和了下来。 很久之后,杜道长忽然轻笑一声:“莫邪居士,你该知道世人是怎么称呼我们道士的吧?” 莫邪征东还没有说什么呢,陈果果就脱口说道:“不就是牛鼻子吗?” 世人称呼和尚为秃驴,却称道士为牛鼻子--这两个称呼,其实也算不上什么贬义不贬义的,就像南方人称北方人为北拐子,北方人称呼南方人为南蛮子那样。 陈果果说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这是在骂她老爸陈天寿为牛鼻子,立即就觉得不好意思了,可杜道长却呵呵笑道:“对,我们道士就是牛鼻子,与牛有关--而当初奉命看守被关押在九幽十八层地狱内十万的,就是一头青牛。后来,青牛入世,奎莫拉逃跑,青牛随到家老祖老子出关……随后再次位列仙班。” 莫邪征东忽然明白了过来,低声道:“你是说,陈天寿其实就是那个青牛?他入世安排这一切,就是为了借用高飞来消除魔道,来改变修罗的特殊体质?” “无量天尊!” 杜道长没有回答,而是高喧了一声道号,对着罗公塔那边朗声说道:“无论老首领是何来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事情的发展就像他所计划的那样,安归教消失,莫邪家族获得新生,华夏迎来他数千年以来最大的盛世。” “这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杜道长缓缓扫向了莫邪征东,陈果果俩人,面带青牛般的憨厚笑容,让俩人忽然生出一种错觉:也许他就是那头青牛。 第2159章 后记(九)! 夜风徐徐的吹过,吹动枯叶发出哗哗的轻响,原处也传来了鸡叫的声音。 罗公塔旁边的诸人都没有说话,仿佛在聆听这世间最美的声音。 “还有--” 忽然间,莫邪征东跟陈果果俩人,都异口同声的张嘴说话,却在发现对方也说话后,又齐刷刷的闭上了嘴。 杜道长看向了陈果果。 陈果果看向了莫邪征东,后者扭过了头,好像不屑说的样子。 陈果果只好说:“还有就是,现在安归教、地下楼兰、杀破狼中的七杀,都已经按照陈、陈天寿的意思发展了。可贪狼呢?破军呢?那两个部门将来会怎么样?” “尘归尘,土归土,一切都将回归自然。” 很久没有说话的老实和尚,低声念了佛号,转身走向了石屋:“阿弥陀佛,既然安归教已经消失,莫邪家族体质也得到改善,七杀在数十年前,就被师傅带上了正途,那么贪狼,破军两部,没理由不在这个时代结束--或许,在我们谈话时,已经有人在实施让贪狼、破军两部消失的计划了。” “无量天尊。” 杜道长也喧了声道号,转身大袖飘飘的向后观那边走去:“我要是两位居士的话,这时候就该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冀南--天就要亮了,当金乌东升时,谁知道高飞还能不能熬过今天的正午?” 老杜的话音未落,莫邪征东忽然鬼魅般飘到了陈果果面前,抬手就去抢她手中的小木盒。 陈果果右手一晃,藏杂了身后,冷冷的说:“怎么,欺负孕妇?” “我也是……” 莫邪征东冷哼一声:“哼,陈果果,你这样子,能受得起连夜长途跋涉?” 陈果果慢悠悠的说道:“有你莫邪征东这个中医大家在身边,我想我肚子里的小宝贝肯定会安然无恙的。” 已经走到树林中的杜道长,远远听到两个女人在那儿为争夺小木盒而斗嘴时,脸上浮上一抹神秘的微笑。 月光斑驳下,老杜脸上的笑容真的很神秘,就像一头吃饱了青草后甩着尾巴赶苍蝇,惬意享受正午时光的老牛。 -- 后天就是元旦了,廖水粉跟何秀城结为秦晋之好的好日子。 从一周之前,两家就在为他们俩人的婚事忙碌,忙到今天总算是万事俱备,只等后天早上何秀城来廖家迎亲了。 晚上十点多时,没怎么忙也觉得很累的廖水粉,送走了几个来家里商量婚事的长辈后,走进了浴室内,在浴缸内放了热水。 她要洗个热水澡,来缓解一下疲乏。 廖无肆、贺明珠俩人坐在客厅沙发上,相互依偎着看电视。 贺明珠是伴娘,今晚、明晚两个晚上,她都会在这儿陪伴廖水粉,直到婚礼结束。 廖无肆今晚也没打算回自己所住的地方,反正廖水粉的别墅中,有的是空房间,也不缺他睡觉的地方。 放满了水的廖水粉,从浴室内走了出来:“明珠,你先去洗?” “哦,不了,粉姐,你先来吧。” 贺明珠连忙拒绝:“你忙了一天了,我没事。” “嗯,那好,你们先看电视。” 廖水粉笑了笑,关上了浴室的房门。 自己老姐在浴室内洗澡,廖无肆觉得不好再呆在这儿,就提议去外面走走。 贺明珠欣然答应,俩人并肩走出了客厅,来到了别墅门前,看着路对面的小河,正要说什么时,两辆汽车动东边徐徐开了过来。 车灯很亮,老远就能看到廖无肆俩人,后面那辆车停在了路边,前面那辆车直接驶到了别墅门前。 车门打开,穿着一身浅色休闲装的何秀城从上面走了下来,精神焕发,看上去更加的帅气,沉稳。 廖无肆笑着打招呼:“呵呵,来了。” “嗯,来了,来看看粉姐,顺便跟她商量一下后面结婚的那些遗漏细节。” 何秀城向别墅客厅那边看了眼,问道:“粉姐呢?” 贺明珠说:“她在洗澡,恐怕你得等会儿了。” “哦,那我去等,呵呵。” 何秀城早就与廖水粉扯了结婚证,已经是合法夫妻了,而且后天早上就要迎娶她过门,所以今晚就算在这儿留宿也是很正常的。 廖无肆眼神闪烁了下,淡然笑道:“好啊,你去吧,不过我可提前告诉你啊,我们今晚可不走了。” “我走,还不成?” 何秀城开玩笑似的,抬手拍了拍廖无肆的肩膀,大踏步的走进了别墅。 廖无肆转身,看着何秀城的背影,仍然在笑着。 只是那笑容,却带着一抹诡异的阴森。 何秀城来到了客厅内,解下外套挂在门后,走到了浴室门前,正要抬手敲门通知廖水粉说他来了时,门开了。 全身只裹着一条浴巾的廖水粉,出现在了门后:“明珠--啊……秀城,你怎么来了?” 廖水粉全身只裹着一条浴巾,露出象牙般晶莹的没有任何瑕疵的双肩,胳膊,下面两条修长的腿子,以及赤果着的玉足,都散发着无与伦比的成熟魅力,让何秀城眼神一凝,情不自禁的咕噔吞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粉姐。” “你忘了呀?是你让我十点来找你商量事情的。” 何秀城说着,伸手扶住了廖水粉的双肩,附身低头在她脖颈间吸了口气,低声说道:“你--好美,我想跟你一起……” 廖水粉这次没有挣扎,轻轻咬了下嘴唇,羞涩的说:“你、你先自己去洗,我、我去上面给你拿衣服。哦,对了,衣服是我找无肆做参考的,不知道你穿上合不合适。” 看到廖水粉终于接受自己后,何秀城心花怒放,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下,说:“只要你是买的,就算不合适,我也得合适。” “唉,男人呀,这时候都爱花言巧语呢。快去洗澡,我去拿衣服!” 廖水粉嗔怪着推开他,低着头快步走上了楼梯。 “你快点,别让我等太久!” 何秀城望着款款走上楼梯的廖水粉,眼睛发亮的解开了衬衣扣子。 男人在这个时侯,一般都是很猴急的,何秀城也是,美人在望不说,而且还是一起洗澡的美人,让他无比的兴奋,半分钟就把衣服脱光,抬腿迈进了浴缸内。 浴缸的水温有些热,上面还漂着一些花瓣,散发出淡雅的香气,让人感觉很舒服。 何秀城慢慢坐倒在了浴缸内,热水就像廖水粉的手,慢慢轻抚在了他身上,带着说不出的温柔,跟惬意,让他悠忽之间,更想做那种事了。 五分钟后,就在何秀城那方面的需求渴望越来越大时,廖水粉终于出现了门口,怀里抱着一些男人的衣服。 “粉姐,快来!” 可能是太兴奋的原因,何秀城脸色通红,眼睛也有些发红,迫切无比的样子。 “你呀,猴急什么呢?” 廖水粉柔柔的一笑,正要走进来时,忽然就听到外面传来咣的一声大响,汽车警报器尖利的声音,打破了当前这无比浪漫的气氛。 “啊,怎么了?” 刚迈进一只脚的廖水粉,脸色微微一变,裹了下身上的浴巾,急匆匆的走向了门口。 “特么的,是谁破坏少爷的好事,难道不知道少爷现在有多么渴望得到这个臭娘们?” 何秀城心里骂着,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很快,他就听到了外面客厅的中传来了开门声,贺明珠的声音响了起来:“粉姐,是刘小龙跟他的新婚妻子克莱尔来看你了,刘小龙那家伙喝大了,开车不小心撞在了跟姐夫(何秀城)一起来的那辆车上,那家伙跟人家吵起来了,你快让姐夫出去看看。” “刘小龙?草,他这时候跑来这儿干嘛呀,故意破坏少爷我的好事!” 何秀城更加愤怒,可却不能表现出来,只好爬出浴缸,拧开水龙头用凉水冲洗了一下身子,这才感觉那股子无法压制的暴躁减轻了很多。 等他穿好衣服走出别墅时,也穿好衣服的廖水粉,已经在门外劝说刘小龙了。 刘小龙还真是喝大了,站都站不住,明明是他撞了人家的车子,却点着那个人的鼻子嚣张的骂道:“麻了隔壁的,知道刘爷我是谁吗?告诉你,刘爷我要是想办了你,也就是一根手指头的事儿!草,你特么的敢跟刘爷我瞪眼,活的不耐烦了吧?” 喝大醉了的刘小龙,要不是克莱尔跟廖无肆俩人拉着他,这家伙肯定会扑上去,痛扁那个无辜者。 无辜者是何家的人,算是个管家,也是他婚礼的主持人,这次跟着何秀城来找廖水粉商量事的。 因为廖水粉曾经给何秀城打电话,约他来这儿商量婚礼的一些遗漏细节,所以管家才跟着来的,随时等候何秀城的电话。 这个人虽说是管家,不过深受何家老祖的信任,在京华也算是号人物了,啥时候被一个毛头小子点着鼻子这样骂过? 所以他脸色很难看,不过他也在何落日的婚礼上见过刘小龙,知道这位爷是京华有名的纨绔,能不惹,最好是别惹。 “小龙,看在我的面子上,还是算了吧。” 就在刘小龙张牙舞爪的非得动手时,何秀城及时走了过来。 他脸上虽然带着笑,可眼神却是冷冰冰的。 “你特么的谁呀,敢让刘爷我买你面--呃,是何三哥啊,嘿嘿,不好意思啊,刘爷我、啊不,我没看清,别怪啊。” 刘小龙这才认出是何秀城,连忙赔礼道歉,踉跄着身子搂住他肩膀,嗝了个酒嗝,喷出一口难闻的酒气:“三哥啊,别怪兄弟我鲁莽啊,我就是喝多了点,先给你赔个不是,你别介意--来,来,三哥,廖无肆,咱们兄弟三人,为恭贺粉姐后天大喜,去干一杯,不醉不归!” 他都已经喝大醉了,还不醉不归呢,何秀城对此苦笑,知道刘小龙的到来,完全破坏了他要很廖水粉洗个鸳鸯浴的好事,只能把闷气压在心里,提出了告辞。 第2160章 后记(十)! 何秀城好事被破坏后,知道廖水粉也不好意思了,也就没有了留下来的必要,敷衍了刘小龙几句后,就提出了告辞。 “都站着干嘛呢?今晚,谁要是不陪我喝高兴了,谁也别想去睡觉!” 何秀城车子刚调转车头,刘小龙就踉踉跄跄的抱住了廖无肆,嚷着去喝酒。 廖无肆只好跟克莱尔搀扶着他,走进了别墅内。 “克莱尔,来我房间换件衣服吧,你衣服都被那家伙弄脏了呢。” 贺明珠牵起克莱尔的手,领着她去了自己的客房内。 客房的房门刚关上,坐在沙发上醉态可掬的刘小龙,马上就坐直了身子,一丝醉意的样子也没有了。 站在客厅门口望着外面的廖无肆,喃喃说了句:“今晚的月亮好亮啊。” “是啊,是很亮,嘿嘿,老板,这下才能方便看清脚下的路啊。” 老林语气中带着明显的殷勤之意,走在前面向山上的福利陵园走去。 沈银冰在郝连偃月、韩家骏等人的陪伴下,跟在老林身后,就像没听到他说的话。 老林觉得有些尴尬,搞不懂这个来头好像很大的女老板,在说出‘今晚月亮好亮’之后,为什么就不顺着自己的话茬说下去了。 可他不敢有丝毫的意见,因为他能看出沈银冰这些人个个都不是善良之辈。 如果不是因为给的钱够多,老林决不会半夜带他们进陵园的。 按照王晨的意思,老林在福利陵园的网上发帖,公布了一些寻找亲属的无主遗骸启示,一周内就收到了上百个询问电话,其中就包括这位女老板。 女老板人还没有来,老林就再次收到了十万块的好处,这让他第一次对本职工作,产生了浓厚的热爱之情。 按照那位神秘女老板的意思,今晚子夜时分,她会来公墓‘认亲’。 对女老板选择这个时间段来认亲,收到重金的老林,自然不会有丝毫异议,老早就等着她的电话了。 女老板还没有来,老林就发现有人提前来到了公墓中。 这些人都是女老板的手下,是为她安全来打前哨的。 老林活这么大了,自然懂得有些事最好不要多问,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所以很聪明的选择了看不到。 “老韩,高雅,你们两个跟我进去,宋承钢,李国训,你们在外面等着。” 来到屋子门口,沈银冰转身淡淡的吩咐了一句,不等别人说什么,就带头走了进去。 韩家骏点了点头,随意扫了眼高雅,跟在沈银冰背后第二个走了进去。 已经取得沈银冰无限信任,本该随时出现在她身边的郝连偃月,却没有来。 与前些时候相比,高雅变得更加憔悴,不过眼神多了一抹坚毅的凶狠之意--这个在蜜罐里泡了二十多年的大少,经过一系列的挫折后,已经彻底的改变了,成为了一个为了活下去,就不择手段的凶人。 严格的来说,像他这种新人,是没资格像韩家骏等人那样追随沈银冰左右的。 不过在岭南争差森林内时,沈银冰曾经答应过高飞,要以‘嫂子’的身份好好照顾他,所以让他追随左右也是很正常的了。 盛放着骨灰盒的屋子很大,就像个仓库那样,只有门没有窗户,里面是一排排的架子,上面放着无数的无主骨灰盒。 沈银冰来到桌子前,这才对老林说:“我来,是为了苏北山。” 在此之前,沈银冰从没有告诉过老林,她来公墓这边为了找谁。 直到现在,才说出她要找的无主骨灰盒是谁。 “又是一个来找苏北山的?” 老林心中嘀咕着,马上就想到了前些天来这儿的王晨,不过却没有说什么,赶紧点了点头:“老板您稍等,我这就去给您取。” 老林走到一排架子面前,从里面取出了苏北山的骨灰盒,连同那份证明,放在了桌子上。 沈银冰慢慢的拿起那份证明,死死盯着上面那几行字,紧咬着嘴唇长久的沉默着,都没有说话。 就在老林觉得气氛有些压抑时,她终于说话了,声音沙哑:“你知不知道,当初是谁把他的遗骸放在这儿的?” 自从那天王晨来过之后,老林就对这个给他带来大财富的骨灰盒升起了浓厚兴趣,就开始查找当初是谁送来的。 还别说,真被他查出了委托人,所以这时候才能马上流利的回答:“我为此事专门找过前任负责人,他说,当初是市政府的王秘书亲自出面的--哦,王秘书,就是现在彭书记(彭云木)的专职秘书。” 老林顿了顿,继续说:“王秘书委托我的前任,去英雄山后山收敛那具遗骸火化时,曾经无意中说起过,是个姓高的……” “是高飞?” 沈银冰打断了老林的话。 老林愣了下,摇头说:“具体那位姓高的是不是叫这个名字,我不知道。” “肯定是他的,也唯有他才会那样做--可是,他后来为什么没有告诉我,我爸会在这儿呢?” 沈银冰喃喃的说着,双手捧起了骨灰盒。 看着骨灰盒,沈银冰自然就想起了父亲生前的音容笑貌,对她的好。 眼圈一下子红了,泪水扑簌扑簌的落了下来,哑声说道:“爸--我、我今天来看你了!” 说到最后一个字时,沈银冰双膝跪倒在了冰冷的地板上,低声呜咽出声。 韩家骏对老林使了个眼色。 老林会意,知道自己不适合再留在这儿,赶紧点头快步走了出去。 出来屋子后,老林抬头看了眼天上的月亮,低低的叹了口气快步走向公墓门口。 来到陵园门口后,老林才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咦,刚才跟女老板一起来的那七八个人,怎么不见了呢? 他刚想到这儿,然后就看到一个人从门口旁边走了过来。 子夜时分入水的月光,恰好照在这个人的脸上,让老林看的很清楚。 这是一个年轻人,脸庞有些消瘦,银色月光洒在他脸上,使他脸色显得很是苍白,就像大病初愈那样,不过眼睛却很亮,就像天上的皓月,浑身也散发着一种与周围重重阴气完全相反的勃然生机。 “咦,你们其他人呢,去哪儿了?别乱走啊,这片山上可是有野狼的。” 老林以为年轻人是跟随女老板一起来的,就好心的提醒道。 他刚说完这家伙,就看到至少三十个人,忽然从陵园门口的阴影中,幽灵般的出现了。 月光下,老林清楚的看到,有些人头上还戴着钢盔。 “警察!?” 老林一下子愣住,看着那个年轻人吃吃的问道:“你、你是谁?” 年轻人笑了,一口整齐的白牙在月光下散着森森寒光,淡淡的说:“我呀,我姓高。哦,对了,我们谈话的声音最好别太大,免得惊动了里面的人。” 里面的人是不会被惊动的,因为沈银冰的哭声变大了,也越加凄惨。 “唉。” 站在她身边的韩家骏,低低叹了口气,不忍再看她哭泣,转身随意的走向了一排架子后面。 高雅站在原地,眼睛死死盯着跪在地上的沈银冰,蔵在右腿一侧的右手,慢慢伸进了口袋里。 口袋里,有一把手枪。 这时候,高雅要是拿出手枪,就能一枪干掉沈银冰。 那晚他逃出韩泽楷的别墅,就被沈银冰的人给掳走了。 他是获救了,可他丝毫不感激沈银冰,因为他无法承受沈银冰看她时那怜悯的眼神。 曾几何时,沈银冰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随时能捏死的小蚂蚁。 可现在,他却像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那样,夹着尾巴靠人家庇护。 高雅不但不想死,更想活的比以前更好! 要想比以前活的更好,那么--把沈银冰取而代之,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高雅有着绝对,或者说盲目的信心:只要能干掉沈银冰,凭借他是高家嫡系子孙的身份,完全可以折服,并领导贪狼的人,走向更高的高度。 他相信,韩家骏等人铁定会拥护他。 因为--他是高家的人。 当然了,至于沈银冰死后,会连累多少无辜者死亡,那就不是高雅所考虑的了。 近两年一连串的打击,已经让高雅彻底的疯狂,包括他的思想。 现在,无疑就是暗杀沈银冰的最佳时机! 高雅紧紧握著了手枪,他有绝对的把握,在拿出枪来的瞬间,能抢在韩家骏、沈银冰俩人反应过来之前,打开保险扣下扳机。 高雅的眼角微微扫向了韩家骏,准备等他一走到架子后面,他就动手! 下一刻,也许是高雅唯一能改变命运的机会,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正如他心里所想的那样,韩家骏走到了一排架子后面,沈银冰的哭声还在继续。 “是时候了!” 高雅心中一跳,右手正要飞快的拿出枪来时,却觉得背后好像被人拿东西指着了,一个清冷的声音从耳边响起:“高雅,别乱动。” 高雅身子猛地一颤,迅速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张憔悴的脸,失声叫道:“王晨,你怎么会在这儿!?” 这个悄悄从架子后面走出来,拿枪指住高雅的人,竟然是王晨。 哭声正悲切的沈银冰,哭声嘎然而止,霍然抬头然后就看到左边的韩家骏,缓缓的倒了下去,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从架子后面走了出来。 “眼、眼镜!” 沈银冰看着这个男人,慢慢的站了起来。 “沈总,很久不见,你还好吧?” 眼镜斯文的笑了笑,说:“别担心你的属下,他只是被我打昏了。” “我知道了,这一切都是个圈套。网上出现我父亲遗骸的消息,只是你们为引我出来而设定的圈套。” 沈银冰抬手擦了擦眼睛,问道:“是高飞这样安排的吗?” 不等眼镜回答,沈银冰就摇了摇头,看向了王晨:“不对,高飞目前身体不好,而且他也没理由用这种手段来引我出来--你才是。” 第2161章 后记(十一)! “是的,你没有说错,就是我把你设计了这个圈套,把你引来这儿的.” 王晨冷冷的说着,随手推开了高雅,枪口对着沈银冰走了过去:“你知道吗,我在设计这个圈套之前,经过了多大的思想斗争,才下定了决心?” 王晨没有撒谎,她在安排这一切时,的确经过很大的思想斗争,才最终下定决心:哪怕是沈银冰会连累数百上千的无辜者,也必须得干掉她! 所有的罪过,王晨甘心自己来承担。 她宁可一辈子生活在数百上千条冤魂的纠缠中,也不想继续忍受高飞对她的冷淡。 她恨死了这个女人,还有那个男人:在她被沈银冰暗杀时,高飞竟然无动于衷,还总是为这个女人所着想。 既然是这样,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倒不如,让我们之间在这儿做个了结。” 眼看计划已经成功,王晨脸上浮上了一抹病态的红色。 那是激动的。 她拿枪对准了沈银冰心口,低声说:“沈银冰,别怪我,我也不想这样做的--可你太过份了,不但在巴黎要杀我,还要抢走我的男人,我真的不能再放过你,真的。安息吧,我会祝福你的。” 砰!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王晨果断扣下了扳机! 她的枪口就贴在沈银冰的心口,一枪肯定能打穿她的心脏。 王晨不想打爆沈银冰的脑袋,那是她不想这么漂亮的女人,会在死后变得那样难看--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王晨,稍等……” 这时候,眼镜才来得及喊出这四个字。 他真没想到,王晨会这么快的就开枪。 女人在杀人前,尤其是第一次杀人的女人,不都是该墨迹很长时间,得意的说出若干个对方必须得死的理由吗? 可王晨怎么会如此干脆的开枪? 沉闷的枪声响起后,眼镜的身子,与沈银冰同时一颤! 沈银冰却没有像王晨所想象的那样栽倒在地上,更没有鲜血溅出,而是猛地扳住她肩膀,攸地原地转了个圈子--枪声再次响了。 这次,有鲜血迸溅而出。 是高雅开的枪,打中了沈银冰的后脖颈。 如果沈银冰没有忽然与王晨对调位置的话,高雅这一枪就会击中王晨的后脑! 王晨只想杀沈银冰,从没有想过要杀高雅--在她心里,高雅就算再不屑,可也是丈夫的兄弟,是她的小叔子。 无论怎么样,她都不会伤害高雅的。 可高雅却从没有把王晨当做嫂子来看,在看到她那么近距离的开枪后,高雅全身的血液瞬间沸腾了起来,想都没有想,就对王晨后脑开了枪:所有与高飞关系好的人,都得死! 先杀王晨,再杀那个装比的眼镜--话说,高雅以前可是在射击场经常玩枪的,这么近的距离击中王晨,再干掉眼镜,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只是高雅却没想到,沈银冰心脏部位中枪后,竟然能及时与王晨对调了位置! 沈银冰个头要比王晨高接近五厘米左右,所以高雅打出的这一枪,没有击中她后脑勺,而是击中了她后脖颈! 本能的,高雅就是一楞神:“啊,怎么会这样?” “啊!” 就在王晨被眼前崩起的鲜血,吓得本能的失声尖叫时,一道寒光擦着她的发丝,闪电般划过! 然后,高雅就猛地扔掉手枪,双手捂住心口,踉踉跄跄的后退,撞在了架子上。 哗啦几声响,几个骨灰盒被他撞了下来,其中一个砸在了他脑袋上,直接把他砸的坐到在了地上。 高雅太高看了他自己,而看轻了眼镜。 别忘了眼镜可是前杀手之王,就算粗心大意下让高雅忽然枪杀了王晨,也能抢在他对自己开枪之前,甩出手术刀给他致命一击。 王晨的失声尖叫声中,沈银冰软软的爬倒在了她怀里。 这时候,屋子房门被人从外面踹开,高飞用最快的速度冲了进来。 看到高飞后,王晨就像在外面受惊吓过度的孩子看到父亲,尖声叫道:“高飞,快来!” 高飞纵身抢到王晨身边,把沈银冰抱在了自己怀中。 沈银冰双眼愣愣的看着高飞,神韵慢慢的消失,却喃喃的说道:“我、我没有杀王晨……我……” s沈银冰说到第三个‘我’时,沈长长的眼睫毛覆盖住了她的双眸,右手无力的垂了下去。 “高飞,对不起,我、我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眼镜满脸的愧疚,刚说到这儿,就看到脸上戴着狰狞面具的莫邪征东,忽然鬼魅般的出现在高飞身边,用不容置疑的语气:“把她交给我!” 不等高飞回答,莫邪征东已经抢过沈银冰,右手飞快的连点,在她后背点了数十下,随即抱着她纵身飘然出了门外,一点孕妇不良于行的样子也没有。 高飞单膝跪在地上,望着地板上好像梅花般的鲜血,呆愣了片刻,才抬起头看着王晨,哑声说:“你,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呢?” 高飞今晚忽然出现在公墓中,自然是眼镜通风报信--眼镜不想王晨走极端,所以把她的整个计划,都告诉了高飞。 高飞出现的晚,那是因为他要解决宋承钢等人,问出没露面的郝连偃月在那儿。 等他做好这一切来到屋子前时,枪声已经接连响起,沈银冰中弹,高雅被眼镜一刀刺中了。 王晨这时候好像也明白了什么,全身瘫软无力的坐在了地上,双手捂着脸哭道:“对不起,高飞,对不起……” “唉。” 高飞长长的叹了口气,站起身走向了高雅。 高雅右手捂着心口部位,鲜血从手指缝中缓缓淌出,却没有立即死掉。 他好像在等,等高飞过来。 高飞过来了,蹲在他面前,眼神复杂的低声说道:“你本来不该这样的。无论你此前对我做了什么,但你毕竟是我的亲兄弟--大哥不忍心你被捕,我又何尝忍心呢?你虽然做错了太多的事情,可你只要改邪归正,我们兄弟三人一起为你赎罪,你以后还是能……” “咳,咳!” 高雅咳嗽了几声,眼神猛地亮了起来,脸上也多了好看的红晕,说话的中气竟然很足,打断了高飞的话:“高飞,我这就要死了,你能不能别这样假惺惺的好吧?” 高飞嘴角动了动,没有说什么。 正如高雅自己所说的那样,他现在马上就要死了,他中气十足,脸色红润,这是人之将死之前的回光返照现象,可他说出来的话,却一点善意都没有:“我知道,也许你从没有想过要杀我,可我做梦都要杀你--你的出现,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一切。” 再次咳嗽了几声,他说话的声音低了一些,眼神也渐渐黯淡了下去:“我争抢沈银冰的位置,是因为她太优柔寡断了,空负一个邪教狼主的名字,压根就没有打算她死会连累佷多人的想法。呵呵,你知道吗,她是唬人的。天云动车铁轨案,根本不是她做的--你们派去卧底的郝连偃月,也被她发现了。我提议杀死郝连偃月,她却不肯。” “压根,压根,她就从没有安排过手下在她可能死后,会连累数百上千无辜者的计划,一切都是唬人的,吓唬你们。” 高雅的声音,越来越低,瞳孔也开始慢慢的扩散:“抱着金山却不知道利用,没有狠心--女人,终究是不成器的。所以我想代替她。我要是她的话,你们都得……” 高飞他们都得怎么样? 高雅没有说出来。 因为他说到这儿时,瞳孔已经完全扩散,迅速蒙上了一层白色的薄膜,就像死鱼的眼睛那样,却带着强烈的不甘,与恩佐哥死后的眼神,完全相同。 高飞不喜欢被这种眼神盯着看,抬手轻轻在他脸上抚过,随即站起身缓缓走到王晨面前,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 王晨双手抱着她的胳膊,低声抽泣着,全身瑟瑟发抖,跟他慢慢走出了屋子。 屋子外面,此时已经是灯火通明,数十个武警,以及警察,正在仔细搜索周围有可能漏网的人。 高云华静静的站在不远处,看到高飞走出来后,缓缓迎了过来。 “大哥,他死了,我对你失信了。” 高飞嘴角抽了几下,低下了头。 “不怪你,你已经做的够好。” 高云华眼里带着浓浓的悲伤,抬手拍了拍高飞的肩膀,有些失魂落魄样子的走了进去,喃喃的说着:“其实是我们错了,最起码是我错了……如果我不是那样充着他的话,他会生活的很好。” 天,渐渐的亮了。 明天,就是元旦,新的一年的开始。 韩家骏、宋承钢、李国训等人,这些沈银冰的心腹,在事发凌晨就被高云华从京华带来的人秘密控制了起来。 老林也要暂时失踪一段时间了,因为今天发生的事,必须得严密封锁,直到贪狼所有‘高层’被抓捕。 高云华亲自审讯这些人。 韩家骏等人没有了沈银冰的庇护后,在高云华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很快就崩溃了,说出了所有能说出来的秘密。 马上,就有数十支专门人员组成的小组,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迅速展开了行动,把那些隐藏在暗中的贪狼高管,一一缉拿归案。 这些事,是高云华要做的,高飞不关心。 当太阳走到正午时,高飞看到了郝连偃月。 郝连偃月脸色很憔悴,但精神还不错,得知沈银冰目前的状况后,惋惜的叹了口气:“唉,高飞,其实她没有传说中的那样心狠手辣。” 高飞点头,表示赞叹:“我知道,如果是她真那样的话,你也不会在暴露后,只遭到了囚禁。” 郝连偃月苦笑,说:“我成功获得她信任,担任她的专职安保工作后,才发现了她那些秘密。天云动车脱轨案、王晨在巴黎被刺杀,都跟她无关的,想法,她还救了王晨。” 第2162章 后记(十二)! 郝连偃月最终成功取得了沈银冰的绝对信任,替她掌控她最大的秘密。 结果她却被这些秘密给震惊了:沈银冰与天云动车脱轨案无关,这个有那个玩忽职守的调度临死前的供词。 沈银冰没有在巴黎刺杀王晨,是少爷的人做的,她反而为保护王晨,牺牲了数名精干手下。 沈银冰之所以主动承认是她派人杀王晨,那是赌气行为。 她更没有在全国各地安排能保护她、让华夏当局忌惮的炸弹,那只是一个唬人的幌子。 发现了沈银冰这一系列的秘密后,郝连偃月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些通知高飞。但却被沈银冰警觉了,及时把她控制了起来。 当时高雅曾经劝说沈银冰,最好是干掉郝连偃月这个卧底,以绝后患。 沈银冰却没有同意,还冷冷的警告他,不许插手贪狼的事物,要不然会对他不客气。 也正是沈银冰的这个恶劣态度,让高雅很不爽,这才决定铤而走险,取而代之…… “很多次,我都能在半夜听到她被恶梦吓醒的尖叫声。” 郝连偃月抿了抿嘴角,看着高飞:“其实,她是个可怜的女孩子。” 高飞点了点头:“嗯,很可怜,却又很倔犟。” 郝连偃月晃了晃被绳子勒的生疼的手腕,问道:“她能熬过这一次吗?” “也该、不,是绝对能熬过去。” 高飞很有信心的说:“她身上穿着防弹衣,王晨那一枪对她没有造成任何威协。致命伤是在后脖--不过,我相信莫邪征东肯定能保住她生命,肯定!” 他越是这样说,郝连偃月越能听出他没有底气,心也乱了。 高飞好像也察觉出了自己不对劲,笑了笑说:“王晨在陪伴她。呵呵,她们俩人之间,总算是解开误会了。” 郝连偃月走到窗前,看着外面说:“高飞,问你个问题,如果沈银冰会熬过这一次,你会怎么对她?你要知道,在你前些日子被折磨时,她满世界的找最好的医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她对你,真的很好,只是不愿意说出来。” “我会怎么对她?” 高飞喃喃的说:“一切,都得等她熬过这一关再说吧。” 郝连偃月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故作轻松的笑了笑,说:“呵呵,明天就是元旦了呢。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新的气象。” “是啊,明天就是元旦了。” 高飞忽然笑了笑,说:“可有些人,或许熬不到太阳出来。” 郝连偃月不知道高飞说的是谁,但银金花银姑,确实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她死了。 死在何秀城的手里。 她死时,距离新的一年的太阳出来,还有不到十个小时。 今天下午开始,银姑就发现何秀城精神不济,无精打采的样子,不过也没有在意,毕竟这几天他一直忙着结婚的事,心累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下午两点多时,银姑就提议何秀城去小睡片刻。 前来何秀城家商议结婚之事的何承平等人,也都这样说。 何秀城也就去了,从下午一直睡到晚上,都没有醒来。 银姑在门口看过他,看到他蒙头大睡,被子起伏,还发出了罕见的鼾声(他此前睡觉是不打呼噜的),就以为他太累了,也没喊他起来吃晚饭。 晚上十点时,为婚礼劳累几天的何承平等人,也都陆续离开了,银姑这才来到卧室里,走到窗前伸手掀开了被子:“秀城,该起来……啊!” 银姑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发出一声尖叫:被窝下竟然不是何秀城,而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 银姑掀开被子时,老头子正在流泪。 银姑尖叫一声时,老头子忽然抬手,一把刀狠狠刺进了她的心口内! 接着,老头子就翻身坐起,厉声嘶吼着:“不许看我,谁看我,谁就死!” “秀城,你是秀城,我的秀城!” 银姑双手捂着心口上的刀柄,踉踉跄跄的后退几步,靠在了梳妆台上,望着何秀城喃喃的说道:“你、你怎么会变成了这副样子?”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何秀城狂怒着冲过来,奋力拔除刺在银姑身上的短刀,嘶声狂笑了起来:“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不知道我怎么忽然变老了,不知道--谁看到我,谁就会死,会死!” “秀城,你、你怎么会这样了?我的心血,我的心血……” 银姑喃喃的说着,双眼猛地一翻,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就此再也不动一下。 “我是你的心血?哈,我是你心血?” 何秀城扔掉刀子,扑在了梳妆台面前,看着墙壁上挂着的婚纱照中那个英俊的年轻人,咯咯怪笑了几声,忽然剧烈咳嗽了起来。 等他终于停止了咳嗽时,才发现嘴里好像多了个东西,就把手放在嘴边,把东西吐了出来--那是一颗牙齿,老化到自然掉下的牙齿。 “这是怎么回事,究竟是怎么回事?” 何秀城单手捧着牙齿,呆愣了很久,退回到了窗边,重重坐了下来。 咳嗽不时的传出卧室,慢慢的不再响起。 当东边的天际浮上一抹绚丽的红色时,何落日与成冰冰,首先来到了何秀城的别墅:今天是三弟大喜的日子,当哥哥嫂子的,自然得提前来这儿。 在门口点了几声汽车喇叭,却始终没见到人出来,但客厅内内,二楼的卧室,都亮着灯。 “咦,秀城怎么还不出来?” 何落日又等了几分钟后,才纳闷的推开了车门,对成冰冰说:“冰冰,你先在这儿等,我进去看看。” 说完,何秀城关上了车门,左手一按铁栅栏,纵身翻了过去。 “秀城?银姑?” 何落日来到客厅内叫了几声,没有听到有人应声,可却嗅到了血腥气息,脸色登时大变,飞身奔上了楼梯,一脚踹开了何秀城卧室的房门,然后呆住。 卧室内,银姑的尸体早就冰凉,死不瞑目的样子很吓人。 在窗边的地板上,还坐着个早就死了的老头子,手里捧着几颗牙齿,还有一张纸。 那是何秀城的遗书。 何落日慢慢的走过去,弯腰伸手拿过那张遗书,只看了几眼,就猛地嘶声吼道:“秀城!” 何家三少爷,在新年的一天,在要与廖水粉结婚的这个大好日子里,因为过于高兴,晚上喝酒喝多了,从而导致了酒精中毒,抢救无效死亡--这是天亮后,赶来参加婚礼的客人们,从何家得到的消息。 喜事,变成了丧事,人们对此纷纷表示了最诚挚的哀悼。 哀悼的人们却没有注意到,身在军方的何落日却不在现场。 几天后,华夏相关部门雷霆出击,一举摧毁了存在七百年的邪教组织--破军。 时间,并没有因为何秀城的酒精中毒而意外死亡,就停止了它前进的脚步。 先是新年后的第一场雪,然后就是春节,正月十五,二月二龙抬头,风筝飞满天的日子里,小草变青了。 这几个月内,华夏商场上最大的变化,莫过于市值无法估计的罗冰集团,最终被高飞控股的北山集团所兼并。 农历四月初二这一天,天涯集团第一家国外分厂正式试投产。 要问挣钱哪家强,天涯集团帮你忙--这句话,已经被世界商业精英们所熟知,只要觉得自己有几下子的,都想去天涯集团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被应聘成功。 没办法,现在的天涯集团,辖下有北山集团、落日餐厅两大子公司,业务涉及到了化妆、餐饮、房地产、电子、汽车、影视、能源甚至航天业,成为纵横世界商场的一艘超大型航母,福利待遇那叫一个让人羡慕。 “姐,你确定你要来天涯集团,给那个家伙打工?”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开始留胡子的廖无肆,问廖水粉。 接连经历两次不幸婚姻的廖水粉,一点徐娘半老该憔悴的觉悟也没有,仍旧明媚的光彩照人。 听廖无肆这样说后,正在看车窗外方家村附近风景的廖水粉,懒洋洋的说:“无肆,明珠不在,也没有外人,咱们姐弟俩就有什么说什么了。唉,你也知道姐姐我现在离不开那小子了,每个月都会幽会那么一两次,相信家里人也都看出来了。” “实在没必要装什么正经了,倒不如像白瓷、解红颜她们那样,光明正大的来他这儿--或许,不久之后就有喊你舅舅的了。” 廖水粉拿捏出一副无所谓的嘴脸,说:“这个人活着嘛,其实就是活个自在。既然我已经离不开那家伙,而且他这儿也能给我提供更大的舞台,那我何必再藏着掖着的?那就是自欺欺人呢。” 听廖水粉这样说后,廖无肆无奈的苦笑了声:“行,就依你吧。不过我可跟你说啊,那家伙今天不在家。” “他去哪儿了?” 不等廖无肆说什么,廖水粉就点了点头:“哦,是了,又去地下楼兰看沈银冰了。” 说着话的工夫,车子驶进了方家村。 与去年廖水粉那次来时,方家村又有了聚大的改变:不远处的地上,矗立起了一栋栋高楼,那就是新的方家村。 不过老村却没有拆迁,所有老房子都在,向方大爷、王奶奶等不喜欢住高楼的老人们,一直都住在老房子里。 老房子不被拆除,那是方大爷等老人力争的结果:咱们方家村之所以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都是因为风水好!外地来的风水师看过了,咱们方家村是群龙戏珠的格局,老房子要是拆迁了,是会破坏风水的! 既然老头老脑们这样固执,方立柱这个大村长也没勉强,老村就这样保存了下来。 车子穿过村子,来到了方家老宅前。 廖无肆刚停好车子,一个穿着职业套装的女孩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是王晨。 “来了,粉姐。” 看到廖水粉从车子上下来后,王晨微笑着迎了上来。 第2163章 后记(十三)! 廖水粉拿出大姐的嘴脸,跟王晨在方家老宅谈心时,高飞也正在跟拓拔千钧谈话。 莫邪征东没有在场,她正在陈果果的陪伴下,等待成为一名伟大母亲的神圣时刻。 森林神殿的女娲娘娘神神像前,俩人盘膝面对着。 拓拔千钧紧皱着眉头,低声说:“驸马,因为沈银冰脊椎神经受损,压迫了脑神经,所以两个月后的那次手术,如果能成功的话--乐观估计,她最多就是失忆,忘记以前所有的事情。” 顿了顿,拓拔千钧又说:“包括人,也包括你。” 高飞轻轻松了口气,说:“只要能让她活下来,别说是失忆了,就算永远的变成植物人,我也会好好照顾她一辈子的。” 抬头看着高大的女娲娘娘神像,高飞好像是在自言自语:“其实,她失忆忘掉以前所有事,是最好的了。那样,我就能跟她重新开始了。” 拓拔千钧笑了笑,轻声说:“不过,我倒是有把握,在她手术后清醒来的那些天内,用类似于催眠的功夫,给她灌输一些思想。那样等她醒来,就以为是从梦中醒来,就像我们正常人醒来后,过自己的日子。” 高飞眼睛一亮:“你会给她灌输什么思想?” 拓拔千钧喝了口茶,老神在在的说:“那得看你希望她知道什么了。” 高飞沉默,半晌后才说:“我希望她在醒来后,就知道她父母早在几年前就因病去世了,只给她留下了个市值几百万的小广告公司--她在醒来之前,其实去跟天涯集团洽谈业务,被年轻的总裁所喜欢,并追求她。” 拓拔千钧有些失望:“我知道那个年轻的总裁就是你……可这样也太简单了吧?” “简单吗?那可以再复杂一点,变成总裁在暗中喜欢她,假扮一个找不到工作的无业游民,故意混进她公司内,给她当司机。” 高先生眼睛开始冒光,带着装比的兴奋:“在她遇到困难时,年轻总裁挺身而出,帮她渡过一个个难关--最后嘛,自然是她发现年轻人,竟然是天涯集团的总裁,是她的王子,俩人就像童话中那样,开开心心的生活在了一起。” 拓拔千钧啪的一拍手,叹道:“好狗血!不过我想知道,你那些红颜知己,那些孩子,该怎么办?” 高飞又笑了,很银当的样子:“年少多金的总裁嘛,在没有结婚之前有一帮红颜知己,有几个私生子,那还不是正常吗?只要在婚后听老婆的话,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不是?” “最关键的是,你得给她灌输这样一个道理。” 高先生很有信心的说道:“男人可以偶尔远航,但必须得记得回家的路。” -- 六月底的冀南正午,好像一个大火炉那样,烤得空调冷气都有气无力了。 一家四星级的酒店客房内,沈银冰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她的眼神很木然,就像没有灵魂那样,更像所有的精气神,都被这个盛夏的阳光给烤干了。 幸好有空调,有冷气,很快就让她的双眸恢复了清澈,灵动,使她想到了自己目前在哪儿,接下来要去做什么。 “哎哟,惨了,惨了!我中午怎么喝多了呢?唉。说好下午两点要跟落日餐厅的王老板谈生意的。都是中草药基地那个叫李德才的家伙,非得让我喝酒,喝酒--哼,本姑娘陪他喝了酒,他要是敢食言不答应那笔业务的话,本姑娘以后非得找机会把他的车胎给扎了!哼。” 沈银冰急匆匆的跳下了下来,冲进了卫生间内,开始洗漱。 半个小时后,穿着一件白色碎花束腰连衣裙,银色细高跟皮凉鞋,左手挎着小包,右手拿着手机,脸上还戴着个大墨镜的沈银冰,哒哒的走下了过街天桥。 她刚才就已经跟落日餐厅的王总通过电话了,王总真是个好人呀,并没有因为她迟到而生气,还很关心的说让她路上注意安全,反正今天也没别的工作,随时都可以跟她谈业务的。 沈银冰在走下天桥时,就看到最下面的台阶上,坐着个倚在栏杆上睡觉的人。 不过她没有在意,因为经常有民工或者乞丐,坐在这儿休息。 可就在她走下天桥的最后一个台阶时,那个蜷缩在旁边睡觉的家伙,却忽然伸出了左脚,一下子就把她绊倒在了地上。 结结实实摔在地上后,沈银冰的膝盖,胳膊肘啥的肯定被铁硬的路面给磕破了,疼得她是眼冒金星,挣扎着要爬起来时,却发现那个家伙正盯着她的俩腿中间猛瞅…… 老天爷,俺穿着的是裙子好不好? 他这样看过来,岂不是把俺穿什么样的小内都看去了--突然意识到这个严重问题后,沈银冰没有丝毫的犹豫,抬起左脚冲着那个家伙的脸蛋就踹了过去。 沈银冰这一脚,没有丝毫的留情,她发誓要把这张丑恶的嘴脸踢成猪头! 可那个家伙却及时伸手攥住了她的脚腕,任她怎么挣扎,都无法缩回,刚才那双满是困意的双眸,瞬间变的是炯炯有神,仿佛要把那条小内看穿:“吆喝,这是咋回事?” “放开我,臭留氓,放开我!” 沈银冰斜斜的躺在地上,双手支撑着身子,右腿弯曲压在了下面,左脚却被高飞抓在手中,用力向回缩着,一张美到极点的俏脸,带着羞怒,红的几乎要滴出血来,美眸中却喷着怒火。 怒火倒是没喷出来,但泪水哗的一下就淌了出来。 看到沈银冰哭了,那个臭留氓却做啥事也不知道的样子,松开她的脚腕,满脸无辜的站起来,瞪眼叫道:“喂,我说姐们,你是不是有病啊?我又没招惹你,你凭什么要踢我,还骂我臭留氓啊?” “你臭留氓,就是你臭留氓!谁让你绊倒我,又偷看我、我--的?” 沈银冰迅速的缩回左腿,反手擦了把泪水,抓住天桥栏杆站了起来。 但她的左脚刚一落地,却又哎哟一声蹲了下去,用手捂住了脚踝,本来通红的俏脸,也在瞬间惨白。 “你臭留氓,就是你臭留氓,谁让你故意绊在我腿上摔倒,让我看的?崴脚了吧?活该,让你撒泼!” 臭留氓单手掐腰,晃着脑袋捏着嗓子,学着沈银冰的声音说了一遍,转身就走。 他刚走了几步,沈银冰就娇喝一声:“你、你给我站住!” 可那个家伙不但没站住,反而加快了脚步,走出十几米后,他才扭头看了一眼。 看到沈银冰很无助的样子后,他才叹了口气,转身走了回来,拾起地上的手机递向了她:“喂,你刚才叫我,是不是要我替你拿手机?” 沈银冰吸了一下鼻子,也没说什么,一把就把手机夺了过去。 那家伙不满的说:“你抢什么嘛你?我又不是不给你。态度这样恶劣,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该回来管你。” 沈银冰根本不理他说些什么,只是飞快的拨打了一个号,放在耳边哽咽着叫道:“落日餐厅的王总吗?你快带人来步行街街口,有个臭留氓要欺负我,我就在--喂,喂喂?” 沈银冰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她现在的位置,手机却恰好没电了,气的她用力喂喂了几声,然后抬手就把手机撇了出去! 啪--的一声,手机砸在地上,摔成了好几瓣。 摔出手机后,沈银冰才看到一双冒火的眼睛,正在死死盯着她,好像恶狼看到小兔那样,吓得她浑身打了个激灵,缩了一下脖子颤声问:“你、你要干嘛?” “我要干嘛?” 那个家伙脑袋猛地向前一凑,鼻子几乎碰到了沈银冰的鼻子,狞笑着说:“好啊,我好心好意的回来给你拿手机,你却要搬救兵来收拾我!哼哼,你说我要干嘛!?” “你--你别乱来啊,你知道我是谁吗你?” 沈银冰被那家伙阴险样子,给吓得牙齿都开始打颤。 “你谁?苍井空,还是小泽玛利亚?毛啊,老子是不愿和你这种恩将仇报的货色一般见识,切!” 那个家伙眼神中满是不屑的撇了撇嘴,正要站起来闪人,顺便再把那个被摔成几瓣的手机拿走时,沈银冰却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 这个长相不错,本该是个真男人的家伙,却很没素质的真用力一甩手:“怎么着,大姐,你还有完没完啊?” 沈银冰摇头:“没完--哦,不对,我、我是想请你帮我一件事。” 那家伙却不为沈银冰的哀求所动,冷冷的道:“想让我借给你手机用用?对不起,欠费!想让我给你找警察来抓我?对不起,不去!” “那、那你能不能把我扶上车?我的车子就在那边停车场。” 沈银冰眼巴巴的问道。 可那家伙,再次干脆的拒绝:“对不起,不扶!” 沈银冰那双大眼睛里,再次有泪水淌下:“可、可我脚疼的厉害……” “脚疼?你脚疼关我……” 那家伙正要说什么,沈银冰连忙说:“我可以付费的!” 那家伙的眼睛登时一亮:“付费?切,大丈夫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说说,我要是把你扶到那边停车场,你掏多少钱?” 沈银冰很优雅的伸出了一根中指,就在那家伙反唇相讥之前,又伸出了一根食指,在他眼前晃了两下。 那家伙眼珠子一瞪:“什么?二十块钱,你就想让我扶你走那么远的路!?” 沈银冰结结巴巴道:“是、是两百。” 那家伙嘴角一抽,很阴险的样子,口气却淡淡然:“先付款。再加五十。” “哦。” 沈银冰乖乖的点了点头,从钱包内拿出钱递给了那家伙,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怎么,想记住我名字,事后找我算帐啊?” 那家伙嗤笑一声,随即说道:“但哥们才不怕!你给哥们听好了,哥们叫高飞。飞得又高又远的高飞!”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