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枭雄录》 第一章 车厢峡 黄天厚土大河长,沟壑纵横风雨狂。 这是苍凉无际的西北高原,植被稀疏黄沙漫漫。 在一个叫做“车厢峡”的峡谷区,旌旗蔽日,杀声震天,几千匹战马,踏起的烟尘扬起数丈高,穿着盔甲的,披着布袍的骑兵、步兵,一阵阵往来冲突,生死鏖战。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无数死人、死马,乱扔着折断的枪杆,沾着血的刀片、狼牙棒。 这是陕北农民起义军高迎祥、李自成的五万大军,正在和明朝政府的官军激战。 这处地形和很多西北丘陵一样,峡谷象是刀劈出来的,直立陡峭,雄伟苍劲,大路位于谷底,四周都是峭壁,因为形状象一个巨大的十几里长的车厢,被称为车厢峡。 农民军自称为“义军”,官方则称他们为“贼兵”或是“流寇”,在明朝崇祯十年以后,陇中大旱,饥民遍地,烽火四起,造反的“贼寇”大股数万人,小股千把人,攻城掠地,把陇原大地燃得战火纷飞。 明朝江山如一片风雨飘摇的破船。 乱世,乱到不能再乱的乱世。这样的世道里,会有无数百姓在战乱中家破人亡,战火过处赤地千里,也会涌现无数的草莽英豪,凶徒恶棍、盖世枭雄。 高迎祥为首的这股起义军,算上老幼妇孺,还不足五万人,但是号称十万,这是农民军的普遍做法,虚报产量可以增强声势,壮大威风。 官军的兵力是七八万,由总兵陈奇瑜率领,明末的总兵相当于“地方守备司令”,炙手可热的实权派,手下兵马有时达到十几万。象辽东总兵吴三桂,兵力可达二十几万。 战斗最惨烈的地方,是车厢峡的出口。 这块不足半里宽的峡谷出口,几乎都被死人与死马填满了,旌旗倒伏,血流成河。人马踏起的黄色尘烟,飞扬起十余丈高。 高迎祥的人马拚命向外突围,想冲出峡口,因为五万人马都被围在峡谷中,这是一块“死地”,若是冲不出去,结果只有一个——全军覆没。 官军人马一批批地往上增援,两千精锐的披甲骑兵作为前队,堵截义军的冲锋,侧翼各有两千步兵作为支援,而且在峡谷上面,还有三千名步兵不住往下射箭,占据了兵力和地利上的优势。 双方的士兵,从穿着上一眼就能区分出来,官军的披甲骑兵穿着圆顶带尖头的铁盔,身上披着六片式连缀铁甲,手执长柄大刀,这是当时世上最精锐的部队,称为“铁人军”或“铁骑”。 义军就千奇百怪了,各式服装都有,大多是当地农民宽大的打了补丁的粗布袍子,头上戴着宽沿布帽,武器更是杂七杂八,执长枪的、长刀的、长剑的,狼牙棒的,还有很多用的直接就是农民的三齿铁耙或是自造的齐眉棍。 从训练水平、单兵战斗力和攻防能力上综合比较,义军都远落后于官军。 一般情况下,三五个官军组成的战斗小组,在混战中就能对付十个人以上的义军。 战场上,十匹或十五匹战马,组成一“伍”,十余把长柄大刀抡起来,齐进齐退,如同一台巨大的杀戮机械,具有很强的绞杀力,往往当者披靡。 “杀呀——灌呀——” (灌,是一种古时当地方言,意思是冲杀。) 随着吼声,长刀砍下去,刀头下就是一片血肉横飞,人马仆地。 一股股的鲜血迸出,映红了夕阳下的峡谷。战斗的惨死程度,令人胆战心惊。 官军的两千铁骑在峡口往来冲突,凶狠地斩杀,死死堵住义军突围的道路,义军虽然也是拚命冲杀,但是在这样的狭窄地带,不能实现迂回灵活战术,只能去和对方的精锐铁骑“硬碰硬”。 伤亡惨重。 一批又一批的人马倒下去。 鲜血染红了峡口。 …… 天色暗下来,义军后撤了。 他们再一次没有突破包围,留下满地的尸体,撤向峡谷中央。 晚来的萧风,卷着粗砺的黄沙颗粒,掠过堆积的尸体。 从凌乱的死尸堆里,爬出一个满面染了鲜血的小兵,他穿着一身打了补丁的旧葛布袍子,帽子掉了,手里握着一杆被鲜血染红了半截的长矛,睁开惊恐的眼睛,四下张望。 他叫谭天保,本来不属于这场战争和这个年代,是从二十一世纪脑袋发蒙穿越来的。 作为一个学习成绩不好,勉强考上一所中等医学职业学校的年轻人,对前途充满了悲观,时常做一些穿越然后轰轰烈烈的英雄梦,梦想着……金戈铁马,叱咤风云。终于在一次重感冒发烧之后,成功穿越到了明朝末年。 确实轰轰烈烈。 惨烈到无法想象。 作为一名李自成部队里的“中军传令兵”,在车厢峡这个倒霉的地方,经历了几番生死战,发生在身边的杀戮、搏斗、血肉横飞……一次次惊心动魄,同伴们接连被砍掉头颅,刺穿了身子,血肉模糊地倒下去,生命,此时就如草芥。 谭天保的心甚至都忘记了恐惧,快要麻木了。 仗,又打败了。 三个传令兵,在这次突围不成后,又死了两个,谭天保侥幸死里逃生,握着染血的长矛,从死尸堆里爬出来,赶紧去追赶队伍。 官军一会就要来打扫战场,所有尸体的脑袋都会被割下来,去报功领赏。 想保住脑袋,就只有逃回队伍里。 谭天保仓仓皇皇,倒拽了长矛,狼狈不堪地追着义军的败兵,回到中军,却又莫明其妙地遭到了一顿毒打。 中军传令总管是个满面横肉的大汉,平素飞扬跋扈,见谁不顺眼,张口就骂,举手就打,谭天保已经挨了他好几回欺负了。 “贼你玛的瓜皮,”总管操着古代陇中方言一边臭骂,一边用手里的马鞭劈头盖脸抽打谭天保,“别人都死了,你个怂蛋跑回来做甚,妨人败家的怂货蛋。” “叭,叭,”鞭子抽下来,打到额角上,皮肉登时绽开,流出血来。 谭天保火冒三丈。 我哪儿做错了? 自己从战场上死里逃生,浑身的血污还没来得及擦一擦,就挨了长官一顿毒打,这哪儿还有天理。 在这种农民暴动聚起的队伍里,没有什么道理好讲。 大多数官兵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陇中莽汉,性情就和野猪野熊也差不太多,粗野是从娘胎里自来带的标签。在这个莽汉组成的世界里,仗势欺人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强的欺侮弱的,成伙的欺侮孤零的,就象是虫子吃草一样自然。 不要试图讲什么素质、原则、文明……这一类的字眼儿在这个世界里行不通。 这一刻,谭天保很想抄起那柄带着血的长矛,狠狠刺进总管的肚子。 忍住了,必须忍,总管周围有一帮心腹,他们会把自己五秒钟内乱刃分尸。刚刚从死人堆里逃出来,再死就不值当。 好在总管打了几鞭,就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谭天保忍气吞声,抹了把脸上的血珠,蔫蔫地缩到旁边,一个绰号叫“三梆子”的小兵,凑过来,同情地递给他半块粟面饼子。 “喂,饭早就抢没了,我给你留了半块。” 粟面饼又凉又硬,但对于又累又饿的谭天保来说,不亚于山珍海味,他感激得差点掉下泪来,拍拍三梆子的肩膀,一口就把饼子咬下去半截。 三梆子今年还不到十八岁,姓贺,排行老三,因为脑袋长得跟个梆子似的,从小到大都被称为三梆子,本名儿反倒没人知道。 “天保,总管是因为那块抢来的祖母绿,被袁将军要去了,所以才冲你发无名火。” “哦……” 谭天保皱了皱眉头。 这种事,是司空见惯的,抢掠,对于农民暴动队伍是正大光明的事情,庞大的军队需要给养,靠什么筹措?主要靠抢大户。当然,中小户往往也难以幸免。 总管抢来的那块祖母绿,他也见过,是在攻破“瓦山堡”村寨后,杀了一个土财主,搜刮出来的,宝石呈绿方柱形,比指甲盖略大,绿得晶莹剔透,异常美丽,据说能值一千两银子。 唉…… 以前总有人刻意美化农民起义,杀富济贫豪侠仗义忠勇正直…… 你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揭竿而起的流氓无产者,脑子里根本就没有规则意识,两个肩膀扛个头,杀到哪里算哪里,活命是本钱,你让他做一个谨遵仁义道德的儒雅之士? 笑话。 实际情况是:起义队伍里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有,无法无天是最鲜明的特色。 三梆子哭丧着脸在旁边唠叨,“这个峡谷倒霉死了,憋了这些天,死了一万多人,弟兄们都知道没出路了,破罐子破摔,有人拿着一两银子买酒喝……对了,听说郭半仙要摆拜仙台作法,乞求神灵庇佑,可是找不到猪头三牲当祭物,只能找到马头……” 古代军队里,一般都带着随军术士,占卜吉凶,请仙作法,这些人往往很受尊重,就跟“神仙”似的。 谭天保当然不信这一套。 现在义军被团团包围,堵在车厢峡里面临绝境,已成瓮中之鳖,靠着郭半仙摆台作法,神灵就能保佑大军冲出重围? 笑话。 他“哼”一声,没有吱声。 半块饼子很快吞下肚去,疲累稍解,准备休息,天当被,地当床,随便从大路旁扯几把干枯的野草,当作被褥,往地上一滚,抱着兵器入睡。 刚闭上眼睛,又有士兵把他叫起来,“喂,谭天保,总管找你呢,有要紧事,快去。” 谭天保从草窝里坐起来,怒火中烧,心里暗暗骂道:“总管找我……这个缺德该死的王八蛋,刚打了我一顿,又找我干吗?难道还没打过瘾?” 但是命令是不敢违抗的,他忍着怒气,一百二十个不情愿地爬起来,挟了随身长矛走向总管的帐蓬。 总管独自睡在帐蓬里,他也没有被褥,半倚在一堆干草烂树叶上,见谭天保来了,竟然朝他露出了笑容,“天保,请坐。” 谭天保不敢坐,他看着夜色下总管那副模糊不清的笑容,心里觉得诧异而恐怖。奶奶的,这家伙怎么会冲我笑?我去,过去听人说,会笑的狼才是最可怕的,他……什么意思? “天保,有这么个事儿,明天郭半仙先生要设坛作法,需要一个助手,我琢磨着,你聪明机灵,正合适,你现在就找郭先生去吧。” 嗯? 我聪明机灵? 谭天保心下纳闷儿,总管夸奖自己,怎么越听越不是味儿? 他会把好事往我脑袋上扔? 可疑! 忽然谭天保脑袋一炸。 坏了,三梆子不是说,郭半仙摆拜仙台缺少猪头三牲吗?这事儿……他的脑袋皮子一阵发麻,我的个祖宗,他们是不是找不到猪头,就要用人头代替? 人头……拿我姓谭的人头顶数! 一定是这样,否则总管怎么会冲我笑?假模假样的夸奖和?这群王八蛋,缺德作损冒白烟……他们看上老子的脑袋了! 以活人祭天,古来就有,只不过从汉代以后,就逐渐以猪、羊取代了。 现在,谭天保突然明白,自己要充当活牲了! 他的身子不禁颤栗起来。 从心底里发凉。 作为一个士兵,被敌人在战场上杀死,倒也没什么,可是被当作活牲割了脑袋摆上祭台……这事儿可太恐怖了。 他不敢想象自己的脑袋摆在供桌上是什么样子。 心底一阵发寒。 …… “总管,”谭天保微微哆嗦着,点头哈腰地求乞,“请您放我一马,谭某感恩戴德……” “别罗嗦,这是好事,又不用去战场上拚命。” “请总管高抬贵手,我愿意忠心耿耿,上阵杀敌…… 总管不耐烦了,收起笑容站起身来,把眼睛一瞪,“贼瓜皮,给脸不要?快去,再磨蹭老子一刀捅了你。” 他从身旁摸起一把砍刀。 谭天保眼前一阵迷茫和绝望,他知道再和总管哀求也没用,这家伙,心肠比狼还狠,他哪儿会饶我? 人在彻底绝望的情况下,往往会突然爆发出巨大的力量。 此刻的谭天保,真被逼到绝境了。 他只觉得一腔热血,往头顶上撞,好,反正我就要死了,我要被他们当作活牲了……还有什么好说的!拚了吧,看书ww.ukansh.co 拚掉算了吧。 忽拉拉泛起一身的杀机。 一不做,二不休。 没有犹豫,没有迟疑,谭天保提起手里的长矛,狠狠地朝着总管的胸脯刺过去。 “噗嗤——” 长矛锋利的铁尖顺利地刺进了总管粗壮剽悍的身子,黑乎乎的夜色里,一股液体顺着矛尖的血槽激射出来,喷到谭天保的手臂上。 …… 这一刻,谭天保的心里并没有恐惧,而是涌过一阵淋漓的快意。 这个浑蛋恶棍,欺侮我好多回,终于亲手把他结果了。 鲜血溅到手臂上,谭天保甚至感觉到总管临死前肌肉的挣扎。 一矛透心凉。 总管只扭动了两下身子,嘴里“哼”了一声,便软塌塌地倒下不动了。 谭天保拔出矛尖,心里“咚咚”直跳,这时候觉得手臂有些发软,他稍微镇定了一下,然后慌里慌张地跑出帐蓬。 下面,怎么办? 四周都是宿营的义军官兵,黑乎乎的夜色里,听得见鼾声还远处的斥骂声。 他下意识地想跑回自己的“宿营地”,跑了两步又停住了。 不行! 我杀了总管,早晚会被人发现,呆在这儿只有死路一条。 可是,往哪儿跑? 这是车厢峡,四周都被官军紧紧围困,水泄不通,想逃出峡谷是妄想。 谭天保心头一阵热,又一阵凉,惶恐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夜色茫茫,害怕、孤独、紧张…… 我该往哪儿去? …… 第二章 斩首的滋味 谭天保惶恐不安,紧张得浑身发颤。 他跑出总管的帐蓬,贼头贼脑地四下张望,茫茫夜色中,天空一轮明月,地上一片鼾声,远处,隐约可见哨兵的身影在晃动。 怎么办? 我到哪儿去? 他完全没有主意,心下惶惶,六神无主,只是下意识地向前迈着脚步。在走过一处亮着灯火的大帐蓬时,忽然从帐里走出个穿着甲衣的军官来。两人差点撞个满怀。 唔……谭天保吓得几乎跌个仰八叉。 那军官喝道:“乱走什么,快进来,替师爷秉烛。” “是……” 谭天保答应一声,硬着头皮走进大帐蓬。 秉烛,就是替正在写字的师爷用手举着蜡烛照明,当一个“人体烛台”,保证人家在书写的时候有充足的光线。 帐里,穿着儒生长衫的师爷正一本正经地象个“圣贤”一样坐在石板前拿毛笔写字。 师爷,是队伍里很受尊重的职位,识文断字对于目不识丁的普通大兵来说几乎是被仰望的事情,战斗的时候,会有专门人员保护师爷。 其实按照谭天保的标准,这个“师爷”肚子里那点墨水,根本狗屁都不是,不用说物理化学这样的自然科学知识,就算是文学,除了会背四书五经,会写一手毛笔字,剩下的就只会倒背着手摇头晃脑装腔作势。 连个长方形的面积都不会算。 谭天保勉强抑制着惶恐,拿过蜡烛用火石、火镰打火点燃,举着蜡烛给师爷照明,这活儿倒也不算累,但是他心里有鬼,生怕自己刚才杀人的事情败露,不住贼眉鼠眼地悄悄向帐外张望。 阿弥陀佛……他们别发现总管死了啊…… 一不小心蜡烛的油滴洒到手上,烫得呲牙咧嘴。 有意无意间,谭天保伸长脖子去看师爷写的字。 “降书。” 嗯? 谭天保一愣。 铺在石板上的毛头纸上,赫然写着这两个大字标题。 怎么,义军要投降? …… 说起来,农民起义军投降,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很多大股小股的起义暴动队伍,被官兵追剿,混不下去的时候便投降,被官府招抚,给个一官半职,摇身一变就成了官府的下属。 昏暗的蜡烛光下,师爷满面肃容,正在认认真真地书写“降书”。 “顺天承表陈帅奇瑜将军麾下均鉴……” 有些繁体字,谭天保不认识,但是内容却是看得明白无误,没错,义军确实是要投降了。 千真万确。 要向官军投降! 我擦,这事儿可太令人震惊了。 谭天保心里忽然涌上一阵狂喜。 投降,并不只是意味着义军的命运会发生重大转折,而且对于谭天保个人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 他猛然意识到:我逃出车厢峡的机会来了! 送降书! 没错,师爷写了降书,必然要派人送到官军大营里,而自己作为“传令兵”完全可以去做这件事。 那么——我这条小命可以不必葬送在这个倒霉的车厢峡里了。 命运骤然出现了转机,这令谭天保登时一阵激动。 眼前似乎豁然开朗。 …… 师爷把降书写完了,交给书令校尉,校尉核对一遍无误后,盖上红泥大印。 谭天保鼓足勇气,走上前一步对校尉说道:“长官,我愿意去送降书。” “你……” 校尉疑惑地瞅了他一眼。 按理说,送降书是个危险的差使,绝对没有人愿意去,因为深入敌方大营,难保不被砍头,在古代战争中,“毁书斩使”之事层出不穷。 这小子怎么会自告奋勇? 谭天保却怕差使落不到自己头上,做出一副“忠勇”的模样,挺直腰板继续申请,“长官,小人愿为义军完成使命,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好吧。” 校尉终于答应了。 “你,把这份文书,明天卯时以前送到官军去,交给陈奇瑜。不得有误。” “遵命。” …… 计划成功了。 怀揣着那份“降书”,谭天保领了通行腰牌,走出师爷的大帐。 他犹豫了几秒钟,走回到总管的帐蓬里。 这个帐蓬里有个死人,如果被别人发现就彻底完了,最妥当的办法就是——自己守在死人身旁。 虽然这事儿有些恐怖。 伴着一个死人睡觉,当然会有异样的感觉,谭天保虽然在战场上见识过了无数死伤,也难免时常下意识中觉得总管会突然坐起来,张牙舞爪地冲自己伸出黑手…… 胡思乱想,迷迷糊糊中……他竟然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色尚未明,四周黑沉沉的一片寂静,谭天保思前想后,再也睡不着了,他抱着长矛坐在草堆里,心里只盼着天快点亮起来。 那时候就可以逃出车厢峡了。 身边这个可恶的死人,再见……不,永别了。 越盼着时间快走,就越觉得慢,心急难熬。 大约快到五更的时候,谭天保实在忍不住了,老子不等了,若是天光大亮,只怕秘密会败露,那就走不脱了。 走! 咬了咬牙,站起身来,刚要出帐蓬,想了想,又返身回来,蹲下身子,在死去的总管尸首身旁摸索。 摸什么? 银子。 总管平时勒索抢夺,积攒了很多私房,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羊牵走了,拔橛子是必须的。人已经杀了,银子岂能给他留下? 摸到了一个沉甸甸的包裹,隔着包裹的粗布表皮,能够感觉到里边硬硬的碎银,掂一掂,不少,足有十来斤重。 很好。 谭天保溜出帐蓬。 外面天色未明,黎明前的黑暗,似乎更加暗涩,他提了长矛,急急地往峡谷外面走。快要走出营地的时候,遇到了一班哨兵,拿着苗子枪喝道:“什么人?” “传令兵,” 谭天保理直气壮地回答。他把身上的通行腰牌拿给哨兵看,“奉中军官之命,去给官军下书。” “下什么书,深更半夜的,湿你伯。”一个哨官恶狠狠地骂道。 谭天保也同样用恶狠狠地口气回答他,“贼那妈,长官的命令,你有胆子看一看啵?耽误了将军的大事,借你几筐脑袋不够斩。” 以横对横。 温良恭俭让,在此地没有丝毫用武之地。 哨兵们不敢再拦截,歪歪愣愣地骂几句,放行了。 谭天保顺利出了营地,松了一口气,跑进茫茫黑暗里。前面是一段几里长两军交界地,同时也是鏖战了数次的战场,地上处处都躺着凌乱的死尸,有时候脚踩上软塌塌的东西,黑夜里也分不清是什么,一阵阵心惊胆战。 快跑出峡口的时候,耳边听到一阵凌厉的风声,“日——” 那是箭飞在空中的破空声。 “唰——”从头顶飞过去。 谭天保知道,那是官军的哨兵,发现他们了,在用弓箭瞄准射击。 不能再往前跑了。一会乱箭齐发,自己会被射成刺猬。 “喂——官军弟兄——”谭天保扯着嗓子嚷道:“我是信使,义军派来送信的,请放行——” 嚷了几句,前面没有动静,谭天保用长矛挑了一件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烂衣服,一边晃动着,一边朝前迈步。 战战兢兢,生怕再从黑暗中飞出乱箭来,谭天保一边嘴里喊:“我是信使——”一边在心里默念:乖乖,你们别射箭啊,老天保佑…… 走了约摸五十多步,一声喝令从黑暗中传来: “站住,什么人?” “信使,我是信使,我身上带着高将军给陈大帅的信,”谭天保乖乖地站在那里,同时把手里的长矛扔在地上。 嗖嗖嗖。 象鬼影一般,从几棵老槐树后面窜出好几个官军士兵,从他们头上戴的制式头盔就能分辨出来。 好几把长枪,逼到谭天保的胸脯上。 “送什么信,拿出来。”一声冷冰冰的喝令。 谭天保勉强抑制着害怕,挺直了身子,朗声说道:“长官,我的信是高将军和李将军写的降书,要亲自送到陈大帅手里,事关重大,请各位……” “你额妈的瓜马,”一个官军凶霸霸地骂道:“少废话,快拿出来,别让老子捅你个透心凉。” 谭天保使劲壮着胆子,咬牙切齿地说道:“长官,事关重大,我身上带的是降书,陈大帅亲启的,你不想坏了军国大事,就带我去见陈大帅,这事天大地大,绝开不得玩笑。我的脑袋不值一文,我的使命却是咱们俩的脑袋再加上两箩筐也换不来。” “嗬,嘴巴子够硬。” 几个哨兵悄悄咬了一下耳朵,然后一摆枪头,“跟我走。” 谭天保松了一口气。 小命看来是保住了,而且离成功越来越近。 没有稀里糊涂地被打死,计划正在一步步变成现实。 在官军士兵的带领下,谭天保到一座亮着烛火的帐蓬里。 他见到了一个身材魁梧的将军。 那将军长得方面大耳,保养得很好的皮肤透着红润。没穿盔甲,穿一件紫色团花袍,神情威严,倒背着手,从仪态、着装上都带着一股骄傲的官宦气,他用蔑视的目光打量了满身血污,形容狼狈的谭天保两眼。 谭天保身上的破葛袍子快撕成了烂布条,头上脸上泥污血块,比乞丐还肮脏几分,站在仪容整洁的将军面前,形成鲜明对比。 癞蛤蟆爬上金銮殿那么自形惭秽。uu看书 谭天保用可怜巴巴的目光“仰视”着这个庄重威武的将军,心里不由升起一股羡慕,嘿,看人家,这才是沙场武将风采。 从骨子里透着高贵,不怒自威。 不消说,他一定是官军统帅,陈奇瑜。 唉……我若穿越成这样的将军,那也值了,可是,看看身上这一身烂污,卑微肮脏的模样,惭愧得简直得上吊。 那将军嘴唇几乎都没动,简短地说了两个字:“降书。” 谭天保乖乖地从腰里掏出那份“降书”,双手毕恭毕敬地呈上去。 那将军接过去,匆匆扫了两眼,点了点头,不动声色地说道:“推出去,斩了。” “啊?” 谭天保大惊失色。 斩了…… 我擦……为什么? “喂喂,陈大帅,我是送降书的,为什么杀我?大帅绕命……”谭天保急扯白脸地大喊。 但是,从旁边涌过来好几条大汉,不由分说,把谭天保拧转胳膊,如老鹰捉小鸡般推出帐外。 谭天保如五雷轰顶。 挣扎,叫嚷…… 五内俱焚,自己好不容易才逃出义军,盼望着时来运转,却没想到见到官军的第一件事,就要被斩首。 天理何在! 然而再挣扎也没用,好几个彪形大汉挟持着他,象拽死狗那样提溜着揪到了帐外。 刀斧手过来了。 手里提着把锃亮的砍刀,宽刃厚背,砍起谭天保的脑袋来肯定丝毫也不用费劲。 我的天啊……脖子后面丝丝透出一股凉气。 第三章 奇怪的断刀 谭天保吓得魂飞魄散。 费劲巴力,白费了半天劲,以为能够逃脱出农民起义军的队伍了,谁知道……官军三下五除二就要砍了自己脑袋。 这一下从脚底板凉到了后脑勺。 “饶命啊……我有话说……” 没有人给他说话的机会,一个小校狠狠踢了谭天保一脚,骂道:“招摇撞骗,想骗陈大帅,牙口还嫩了点儿。” “没有,真的没有。”谭天保声嘶力竭地大叫。 “说,你们的诡计到底是什么,”小校使劲摁着谭天保的脖子,把他压得身子弯得象个虾米,“说老实话,就饶你一条狗命。” 谭天保的脖颈似乎都要折了,他拚命叫嚷:“没有,真的没有,义军千真万确是要投降,若是撒谎,天打雷劈。” “嘴硬,充好汉,是不是?来,砍下脑袋。” 一道白光,刀斧手的厚背大砍刀抡了起来。 这一刻谭天保要晕过去了,下意识地喊道:“冤枉——饶命——” 浑身透凉。 老子要归西了…… …… 嗯? 等了两秒,大刀并没有砍下来。 呆了一呆,愣了一愣。 哦……明白了,官军是吓唬我呢。tmd,可吓得差点尿了裤子,两腿颤抖象是筛糠。裤裆里有些发湿。 谭天保眨了眨眼,把脑袋扭过来,看见小校正与他对视,两个人的目光相接,大眼瞪小眼,有些尴尬。 谭天保想冲着他笑,可是努努力,却笑不出来,咧咧嘴,语音干涩地说道:“长官,真没撒谎……老天作证啊。” “哼。刚才跟你开个玩笑。” “……” 小校摆了摆手,那几个大汉又扭着谭天保,把他推回到帐里。谭天保看见,倒背着手的陈奇瑜依旧面无表情,在慢慢踱着步,似乎刚才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请坐。” 这倒是令谭天保有点受宠若惊了,竟然还可以坐?这待遇对于刚刚吓尿了裤子的谭某人可真是一步登天。 陈奇瑜转过身来,轻声问道:“贼军要投降,是谁的主意?” 谭天保一愣,“回大帅,我只是个传令兵,是奉命来送降书,谁的主意,真不知道。” 陈奇瑜点点头,“现在贼军内部情形如何?” 谭天保如实把自己知道的义军内部的情形,讲了一遍。 “现在队伍很乱,人心惶惶,因为屡次战败,突不出重围,将军们都束手无策,投降是唯一的出路。大帅,情势如此,小人绝无虚言。” 陈奇瑜没有作声。 谭天保鼓了鼓勇气,又说道:“大帅,明天一早,义……贼军就要出谷投降,我愿意留在官军,不回去了。” 陈奇瑜还是没吱声,似乎没听见他的话,阴沉下脸,慢慢在地上踱着步子。 谭天保不敢再多嘴。 隔了约两分钟,陈奇瑜冲着帐外摆了摆手。 进来两个士兵,把谭天保拉起来,带出帐外,谭天保问道:“干吗?” “送你去坐金銮殿。”士兵嘲讽地说。 对于士兵的讥讽,谭天保并不在意,他知道经过一番“杀头恐吓”之后,自己这条命已经保住了。不管陈奇瑜如何安排,只要不让自己回义军,那就万事大吉。 回义军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官军不会允许自己将看到的官军内部情况带回去。 接下来,谭天保被带到了一处大帐蓬里,被命令和一群官军伤兵们挤地铺睡觉,地铺非常拥挤,象是沙丁鱼罐头一样他的前胸贴着你的后背。而且伤兵们折胳膊断腿,血糊拉的腥臭熏天,还有人不断地在呻吟。 这个环境能睡觉? 能。 谭天保在义军里呆了几天,环境比这还差,普通小兵连帐蓬都没有,扯两把干草往地上一铺,一样呼呼大睡。 “挤一挤,挤挤暖和。”旁边一个胡子拉碴的老兵,心眼不错,给谭天保腾出一块地儿。 谭天保感激地冲他笑笑。 这个胡子兵也是伤兵,胳膊被打断了,胡乱裹着一块粗布,谭天保用“医学专业”的目光察看了一下,对他说道:“老哥,你的胳膊得上夹板,否则会残废。” “什么……夹板?” 胡子兵听不懂。 谭天保看见旁边有扔着的半截枪杆,就拿过来用胡子兵的大刀削成几根长条形木板,给胡子兵进行包扎固定。 “老哥,骨头断了,得正骨……你忍着点儿,好,接上断骨,用板子固定,以后长得跟原来一样,要是不上夹板,胳膊就废了,好,真是条汉子,疼吧?一声也没吭,好样的,就这样。” 谭天保的手法并不熟练,胡子兵疼得咧着嘴直吸凉气,但是始终没叫出声来。 “兄弟,你是郎中?” “嗯……算是吧。” 帐蓬里一下炸了锅了。 “郎中,这儿有郎中,”“快来呀,”“郎中,快给我瞧一瞧,娘的,疼死了。” 旁边的伤兵们,闻风都凑过来,把谭天保周围挤得水泄不通。 谭天保倒是有些不知所措,看看这些伤兵,都兴奋而满怀希望地看着自己,一时有些慌乱,“别忙,我看看……唔……一个个来,唉唉,我只是稍微懂点。” 既没有药,又没有器械,其实谭天保对于治疗士兵们的伤没什么办法,他能做的,也只是清创、去腐、包扎之类的简单处理。 但是,这已经非常受到伤兵们的欢迎了。 不到半个小时,谭天保甚至在伤兵群里成了象神一般的存在,大家收拾出一块最整洁温暖的地方,让他休息,还有人主动找来了衣物,给他换下那身肮脏破烂的袍子。 每个人都用尊崇的目光瞅着他。 这种意外得到的待遇,令谭天保自己喜出望外,他这才发现——军医,这是部队中一个非常吃香的职业,与“传令兵”不可同日而语。 只是有件事情令他奇怪,谭天保问旁边的士兵们,“兄弟,难道你们的队伍里没郎中吗?” 一提这个,好几个人都骂起来。 “不要提那个贼瓜皮,眼睛只瞅脑瓜顶,哪里肯理会我们这帮穷当兵的。”“那是个贼球势利眼,就会给当官的溜须拍马。”“我们找他?没有一百大钱孝敬,你看他理不理你……” 看起来,这只部队里的军医,不怎么地道,名声很臭。 一直忙到快天亮,累得谭天保差点散了架子。 …… 第二天,车厢峡口,一片纷乱。 高迎祥、李自成的义军,开始大批投降了。 峡口两旁站着一队队的官军骑兵,跃马横刀,监督着一群群衣衫褴褛,满面土色的义军走出车厢峡口,威严地发布着命令。 “把武器丢下,马匹留下。” 义军士兵都把手里的长枪、长刀,扔在路旁,在大群官军骑兵的监视下,徒手低头走出峡口,排成一列列的队伍。义军队伍经过连续苦战之后,剩余的已经不足四万人了,个个蔫头耷脑,被官军逼着在峡谷外列队集合。 没了武器,垂头丧气……活象一堆堆乞丐。 …… 谭天保接到了命令。 官军里一个叫做“林大勇”的把总,把谭天保叫来,“你,带着我们去峡谷里勘察,看还有没有遗漏。” “是。” 谭天保答应着,骑了一匹马,带领林大勇和一百余名骑兵,纵马进入车厢峡。 峡谷内一片狼藉,死人死马,撕坏的旗帜锣鼓……就象一个垃圾场。 在谭天保的带领下,一百余骑官军检查了各个营地,除了满地肮脏的垃圾,散发着阵阵臭气,uu看书 ww.ukanh并没发现其它藏匿的残余义军官兵。 “这是高将军的大帐,这是李将军的大帐,” 谭天保一处处指给林大勇。 每个地方都空无一人。 忽然有官兵叫喊起来,“你们看,这里是什么?” 只见一堆乱石砬子后面,扔着一堆闪亮光的东西,走到近前一看,却是一些散乱扔在石砬子间的断刀刀头,断剑剑头。 折断的刀剑。 在发生过激战的战场上,出现断刀断剑,一点也不稀奇,但是这堆石砬子不过几丈方圆,乱扔的折断刀剑粗略看去不下百十件,这可就不正常了。 “这里还有。” 士兵们又在另一外土堆乱草丛中,发现了另一堆刀剑的断头,密密麻麻堆在一处不下几百只。 大家心下都很纳闷儿。 这么多断刀断剑,若说全是战斗中折断的,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继续往前走,又陆陆续续看见了好多,都是折断的刀身剑身。 有官军士兵问谭天保,“这是怎么回事?你们为什么把刀剑都弄折了?” 谭天保一脸迷茫,摇摇头,“我不知道,” 是啊,这事儿……太令人费解了。 一堆堆断刀断剑,透着丝丝诡异。 难道义军要投降了,为了不让官军得到武器,就故意把刀剑都弄折了吗? 有这么做的必要吗? 百思不得其解。 …… 忽然,林大勇一拍大腿,脸色骤变,大叫道:“不好,快回去,快回去通知陈大帅,快……” 第四章 霸王绝命戟 忽然谭天保明白了。 我了个去……他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这么多折断的刀头剑头,透着丝丝诡异,它的原因——令人细思极恐。 把刀剑折断,那么结果只有一个,就是刀身剑身就变短了,然后……就可以悄悄藏在身上,不被人发现了,投降的义军有好几万,官军是不可能挨个搜身的。 再往下想……我的天!! 义军表面上把长刀长枪都扔了,貌似赤手空拳,实际上大多数人怀里都暗藏着武器,那些折断了一半的刀剑同样能杀人! 那么他们要干什么? 这还用想吗? …… 这样看起来,义军是在耍一个大招,做一个大局,好几万人假装投降,然后……我擦,人人从腰里拽出半截断刀! 突然近身袭击,那……很显然,结果是灾难性的。 …… 谭天保的心里突然咚咚跳起来。 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一场“投降”却是精心设计的大骗局,而自己这个传递“降书”的传令兵,其实只是这一场大骗局里的一个小小的棋子。 自始至终都在被人利用,而自己还在自以为得计,甚至一度洋洋得意。 而实际上…… 我不但当了个大傻瓜,而且更糟糕的是——危险,刹那间就降临了。 我送假降书,官军会饶了自己? 我杀了中军总管,义军会饶了自己? 这一刻谭天保变成了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无论哪一方腾出手来,第一时间都会把他捏成肉饼。 乖乖隆个咚,老子脖子上的脑袋,似乎有点玄…… …… 此刻,把总林大勇急如星火,一边破口大骂,“天杀的贼,不要脸,贼娘的瓜皮……赶紧报告大帅,”一边扬鞭催马,带着手下这些骑兵,一阵风似地往峡口疾奔。 一百余骑疾驰。 谭天保被裹胁在骑兵队里,虽然心下惶恐不安,暗暗叫苦,但是身不由己,只能随着骑兵一同前进。 百余骑士兵奔出峡口,有人惊叫道:“不好了,贼又杀人了,” 只见路旁横躺竖卧倒伏着好几具死尸,穿的都是官军旗号,有人脑袋被切掉了,有人胸脯上被利器捅出了大伤口,血流如注,显然都是刚刚被杀死的。 有些人身上,还扔着半截的断刀或是断剑。 很容易脑补不久前的画面:义军装作投降,被官军押着走向集合地点,然后他们突然从身上拽出断刀,杀向押解的官军…… 谭天保打了个冷颤:果然不错。 “嗡……” 远处约措五里远的地方,传来一阵阵喊杀声。显然,那里正在发生着大规模的战斗,而且越过树林的顶端,可以看见隐隐的灰尘扬起,那是大队的马蹄踏过的征兆。 林大勇心下更加急躁,瞪圆双眼,把鞭稍一把,喝道:“冲过去。”一马当先,率领队伍朝着发生战斗的方向疾驰。 “踏踏踏……”马蹄声敲打着大地。 刚刚冲到一处槐榆树林边上,忽然听到又一阵更加急促而沉重的马蹄声,“哗哗……”如同海潮激荡。从侧翼冲出无数的战马来,这些战马每一匹都是黑色,一个赛一个地神骏,几百匹马就象一阵黑色旋风,骤然间就疾驰而至。 好威风的黑马部队。 清一色的黑马,鞍韂鲜明,气势汹汹。 有官军士兵叫道:“是孙将军的黑马营,” 黑马营,是总兵陈奇瑜手下的王牌,队伍里的战马一律挑选纯黑毛色的骏马,士兵们也都是挑选出来的精壮汉子,着黑盔黑甲,训练有素,在陇中一带赫赫有名。 林大勇勒马立定,向前高喊:“喂——是孙将军吗?黑马营的弟兄们……” 突然间,一声大吼,如同半空响了个炸雷: “什么狗屁孙将军,老子是郝摇旗。” 随着吼声,从对面跃出一匹黑马,马上一条壮汉,长得身高体壮,一张黑乎乎的脸膛上长着几绺钢针似的胡须,头大如斗,面目凶恶,好似黑煞神。 这条黑大汉手里举着一杆一丈来长的大戟,戟头足有二尺,看上去异常沉重,而更令人惊骇的是:黑大汉身上的烂布袍上溅满了斑斑点点的血迹,他那条长戟的戟头、戟杆上就象刚从血水里蘸过一样,染满鲜血,成了“血戟”。 天知道他刚刚杀了多少人。 这个名叫“郝摇旗”的黑大汉张牙舞爪,暴叫着率领大批的黑马兵,向着林大勇的官军掩杀过来。 气势如潮。 林大勇倒吸一口凉气。 坏了! 这时候大家都看清楚了,随着黑大汉郝摇旗冲过来的骑黑马的士兵们,身上所穿的服装,根本就不是陈奇瑜手下黑马营惯常的黑盔黑甲,而是农民的杂色服装,粗布灰袍、黑麻披风、打着补丁的烂夹袄…… 这是义军部队! 大事不妙。 肯定是义军杀死了黑马营的官兵,抢了他们的黑马! 林大勇大惊,正欲指挥着手下后退,却已经晚了。 几百匹黑马,象潮水一样,往前一涌,“哗——”卷起一股黑色旋风,就把林大勇和他的部队给淹没了。 那势头如同平地骤然刮起的一片黑潮。 大刀、长枪、狼牙棒……一件件各色武器举起来。 “杀——” 震天的吼声中,双方的军队迅速混战在一起。 突然的遭遇战,谁也来不及准备,来不及布阵,只能凭着勇气与敌人展开殊死厮杀,不足二十秒钟的时间里,树林边的空地上,就变成了一片骇人的杀场。 “咔嚓咔嚓……啪啪……啊……” 大刀砍在人身上的脆响,以及狼牙棒砸在人身上的闷响,夹杂着人的惨叫声,怒吼声……一片混乱。‘ 义军占了兵力上的绝对优势,又擅长这种无序的遭遇混战,兼着打了官军一个措手不及,几百人马啸叫着往来冲突,肆意砍杀,如同一片狂暴的旋风,很快把官军杀得惨叫连声,溃不成军,一个个被打落马下。 一队队黑马纵横驰骋。 这事也难怪,好些天以来,义军被官军围困在车厢峡里,进退不能,面临绝境,现在终于用计策脱离了窘境,并且捞着了报仇的机会,那还有不杀红了眼的? 一百来官军骑兵,被杀得如同秋风扫落叶。一会功夫,几十骑官军就惨叫着栽下马去。 林大勇又急又怒,挥动着一柄五寸宽的厚背砍山刀,一边大声咒骂,一边跃马冲杀,上前迎战郝摇旗。 在陈奇瑜的部队里,林大勇向来以“勇武”著称,他臂力强劲,武艺精熟,在这种长枪大戟的两军混战中异常骁勇,曾经屡立战功。 把手里那把厚背砍山刀抡开了,林大勇使开惯用的“泼风刀法”,直取黑大汉郝摇旗的上三路,大刀晃起一溜白光。 郝摇旗举“血戟”相迎,不闪不避,以“举火烧天式”硬拦硬架,戟头与砍山头正面相撞,只听“当”的一声金属脆响,迸起一溜火星。 林大勇只觉得膀子发麻,浑身一震,砍山刀差点脱手。 对方好大的力气。 上阵交锋只一招,高下立判,黑大汉郝摇旗力如熊豸,双方兵器剧烈碰撞之后,浑若不觉,铁戟架开林大勇的刀锋,并无丝毫的阻滞,顺势就朝林大勇的腰际斜劈。 战场上,力强为王。 林大勇心里暗暗叫苦,顾不得膀子发麻,用腿一夹马肚,斜身闪避,同时把刀身一拉,阻挡那杆可怕的沉重铁戟。 “嗨——” 突然郝摇旗大喝一声,铁戟忽然变招,变劈为刺,戟头瞬间拐弯。 这种剧烈的陡拐,uu看书 .uuanhu.cm 需要极大的臂力与腰力,是平常人根本就做不出来的动作。因此也最出人意料。 “噗——” 生与死,就发生在半秒钟内。 铁戟的尖头,挟着一股黑风刺入林大勇的腰里。 这一刺,只怕有几百斤的力量,整个把林大勇健壮的身子直接挑起来,挑翻在马鞍下。 鲜血顺着戟头喷出,射向空中。 …… 话说郝摇旗的这几下,并非凭着力气硬来蛮干。 这一挡、一劈、一刺,看似简单,其实是长戟招数里千锤百炼的结晶,它以人的腰臂力气为基础,把速度、力量与角度发挥到了极致,使人难以防御。 它是古代的“霸王”项羽的绝技,有个名目,叫做“霸王绝命三戟”。 想当初,霸王英名盖世,名冠天下,在战场上纵横捭阖没有敌手,靠的就是这“绝命三戟”。 真正的战场鏖战,所谓“大战三百回合”纯属演义,根本不可能发生,战斗只会在短时间里分出胜负,三招两式便见分晓。 霸王项羽力能举鼎,用这几式绝招杀遍天下无敌手。 当年,项羽在“垓下”战役中被韩信摆下“十面埋伏”,手下死伤殆尽,但他手持一把大戟在数万军中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 上来一个杀一个,上来两个杀一双,无人能够靠前。 绝命三戟,使出来如烈火,如闪电,如阎罗派出的勾魂使,瞬间索命。 人人胆寒。 如今,郝摇旗使的,正是让人闻风丧胆的“绝命三戟”。 第五章 闯他个天塌地陷 郝摇旗将骁将林大勇一戟挑落马下。 他仰头大笑,钢针似的胡子扎撒着,手里的戟杆上鲜血犹自往下滴嗒,威风凛凛,势若天神。 “哈哈哈——” 声若洪钟。 官军士兵们都被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林大勇一死,更加没有斗志,纷纷四散奔逃,骑着黑马的义军士兵们四下围堵,横加杀戮,惨叫声此起彼伏。 …… 谭天保早就心惊胆战了。 他处境尴尬,自己是帮着义军杀官军呢?还是帮着官军杀义军呢? 但是片刻之间,已经由不得他选择了,好几匹黑马一起围上来,义军的刀枪剑戟闪着寒光指向他的身子,看情形立刻就要把他砍落马下,吓得谭天保赶紧高声大叫:“别误会,弟兄们,我是谭天保,自己人,我是到他们这儿传令的……” 一个身高体壮的义军头目喝道:“少废话,谁不知道你个闷怂是什么变的,老实点儿,乖乖跟我们走,贼日的瓜皮。” 骂得很粗俗,但是谭天保却异常高兴——他们暂时不会杀自己了。 “哗啦——” 突然一张破鱼网撒过来,罩在谭天保的脑袋上。 这张破网就是普通农民在池塘里捕鱼用的,破了好多洞,带着臭鱼烂虾的腥臭味儿,有些义军士兵拿着它当作“暗器”使用。 谭天保的脑袋与上半身都被罩住,但是他不敢逃避或是把鱼网给扯下去,那样的话,几秒钟内就会被四周的义军士兵用刀枪捅十几个窟窿,血染黄土。 在好多个义军的裹胁下,纵马朝着远处的茫茫丘陵奔过去。 那里,尘烟大起,杀声震天,战斗,还在激烈地进行。 …… 话说义军这回耍的“假投降”,确实是精心设计的计谋。 高迎祥是义军总首领,李自成是他的部属和外甥、当初李自成率陕中米脂饥民暴动起事,手下只有几百人,被地方团练使率乡勇围堵剿杀,走投无路,这才投奔的舅舅高迎祥。 被高迎祥封为“第八队”首领后,靠着舅舅的荫佑,李自成迅速扩充自己的实力,很快成为高迎祥手下兵力最雄厚的主力。 但是事出凑巧,他们率领不足五万人的兵马,路过车厢峡,被陈奇瑜率官兵围困,憋在倒霉的峡谷里,进退不能,几番厮杀损兵折将,剩下不到四万,眼看着就是个全军覆没的结局。投降就成了唯一的出路。 李自成向舅舅献计:假降,伺机杀出重围。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无毒不丈夫,讲信义就会掉脑袋,如今的年月要想活命就得脸厚、心黑。” 高迎祥对外甥大加赞赏,“你小子,话讲得又犀利又难听,但是邪贼拉的有道理,好小子,就这么办。” 计策,进行得很周密。 送降书、缴武器,缴战马……一切都很正常。 义军按照营队序列,乖乖地在官军押送下把战马都送出去,再扔掉长枪大戟,徒步一队队地排着俘虏队形走出车厢峡谷。 但是,大多数人的怀里,都暗藏着短刀、匕首、短剑……很多都是把长刀长剑折断了以后,藏在贴身处的,官军不可能每个人都进行搜身。 前锋、中军营、眷属营……一队队按照官军陈奇瑜大帅的命令,前往车厢峡外的大路上集中,等待整编或是遣散。 戏,演得很象。 此时陈奇瑜和他手下的官兵们,无不志骄意满,得意洋洋。 看着衣衫褴褛,灰土脸的“贼寇”队伍,神色惶惶,低首垂眉瑟缩着,列队前行,如同一群群卑劣的乞丐,那种心理上的优越感很是强烈。 衣甲鲜明手执刀枪的官军士兵喝骂着,指挥着,不时上前踢两脚,打两鞭子,投降了的义军自然也不敢吭气。 车厢峡外,双方的十来万队伍,混乱着,忙碌着,踏起一片又一片黄色的尘烟…… 然而……祸事总是起于萧墙。 当缩头缩脑,低声下气的投降了的义军士兵,突然一声怒吼,齐唰唰地从腰里拽出短刀短剑,由乞丐骤然间化身凶神,象旋风一般扑向旁边的官军士兵时,一切都是那么突然,那么不可思议。 官军瞠目结舌。 最初,变故是由袁宗弟率领的眷属营发起的。 眷属是军队里一个敏感的存在,因为农民起义军没有固定的根据地,所以军官们的家属都随队伍一起行动,这部分人就结成“眷属营”。 更重要的是:这里有一个重大秘密。 义军抢掠来的贵重财物,比如金锭、银锭、珠宝……这些秘不示人的“家底”,全在眷属营里藏着,由李自成的夫人高氏亲自掌管。 因此,眷属营是财务处,是保险箱,是流动银行……是全军里最核心机密的地方。 当眷属营的车辆走过来的时候,官军自然也不傻,他们立刻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那些车辆上拉着大大小小的木箱,看上去异常沉重,压得车轴“吱吱”地响,绝对不会是义军俘虏自称的“眷属衣物”。 官军的眼睛立刻就直了。 义军是靠抢掠为生的,他们积攒的金银宝贝,傻子都知道——海了去了。 天赐财缘,发财的时候到了。 在一个把总的率领下,大批的官军象闻着了臭味儿的苍蝇,“哗”地就拥了上去,一个个眼里放着贪婪的光,上前就象疯了一样生抢烂夺。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站出来阻拦,“不许抢,说好了的,我们投降,不许欺侮女眷……” 她是李自成的妻子高氏。 “叭,”官军蛮横地挥起马鞭子,劈头盖脸地打下来,高氏惊叫着倒在地上。 乱糟糟的士兵们兴奋的叫着,骂着……冲向车辆。 其中一个形状粗陋的木箱子被大刀劈裂了,从里面滚出一大堆黄澄澄的金锭,每一枚都有拳头大,上面铸着“永乐十七年八成伍拾两”的字样。 呀……这是当初郑和下西洋的时候,从海外带回来的黄金铸造的御用皇家用来赏赐用的金锭。 宝贝呀。 官兵们眼睛都直了,嗷嗷乱叫着,疯狂地上去抢夺…… …… 负责保护眷属营的义军将领,是袁宗弟。 这个人是随着李自成在米脂起事走出来的将领,名副其实的心腹,因此被委以率兵保护眷属营。他是个阴鹫冷酷的人,因为嗜杀战俘,被称为“袁阎王”。 袁宗弟性子阴冷,长着一双象猫头鹰一样的眼睛,目光也象鹰一样深遂凶暴。 他手下那一营义军士兵,也被训练得冷血好杀,在李自成的“第八队”里是著名的“阎王兵”。 此刻,在“阎王兵”面前正上演着一出令人气愤的场景: 一大群忘乎所以的官军,扔了兵器,丢了马匹,肆意地来抢夺眷属营里那些秘密存放财物的车辆,他们随意的抢夺,两眼放着贪婪的光芒,在疯抢,在狂笑…… 突然间——锅就炸了。 首先发出怒吼的,是“袁阎王”。 袁宗弟自从“投降”以后,就一直躲藏在士兵群里,眯着眼,低着头,装得象一个普通的蔫巴巴的士兵,把一身煞气都收起来。当官军肆意抢夺眷属营财物的时候,就象是触发了一个通向生死关口的机关—— “阎王”突然复活了。 袁宗弟那一双猫头鹰似的眼睛猛然睁圆了,大吼一声:“球货贼瓜皮,给老子杀——” 他象一头暴怒的苍鹰一般,直扑向前去。 好几个官军士兵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刚一愣神的功夫,袁阎王已经飞身窜到,从怀里拽出一把闪光的匕首,象旋风一样冲到官军近前。 “咔嚓——” 一刀捅进一名官军心口。 飞起一脚,又踹翻了一个。 这一切都发生在转上瞬之间,官军士兵惊叫着,往后躲闪,然而“阎王”已经杀开了势,身如旋风,淌着血的匕首拔出来,又刺向旁边的其它士兵。 “咔,”又扎死一个。 与此同时,旁边的那些“阎王兵”们,也发出一声喊,随着袁宗弟一起,同时跳起发难。 他们纷纷从怀里掏出匕首、断刀、断剑、杆棒……等暗藏的短兵器,朝着官军士兵们猛扑过去。 一直装作顺从的猛虎,出笼了。 呐喊着,吼叫着,袁宗弟和他的“阎王兵”在几秒钟内就把一群在眷属营里乱抢乱夺的官军士兵给杀了个人仰马翻,尸横遍地。 “杀呀——杀了这帮怂瓜皮——” 暴怒的吼声里,几百个士兵扑向毫无作战准备的官军,他们被压抑着的野性象火山暴发一样喷涌开来,汇成一股吞噬一切的洪流。 平地上卷起一股股旋风。 “杀呀——” 喊杀声中,“阎王兵”凶猛地将毫无准备的官军一片片地杀死,血光汹涌,受降场登时变成了杀戮场。 卷入战斗的“降兵”迅速由几百人扩大至几千人,战斗的帷幕一拉开,立刻就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两分钟里,几乎所有的义军士兵——三万多人,全都汇入了战斗的行列。 一场声势浩大的暴动。 这是事先早就有预谋的,士兵们按照各自主管将军的密令,身上都藏着短刀短剑,他们怒吼着跳跃着,就近杀向看押监督的官军,抢夺他们的马匹,抢夺他们的武器。 官军的兵力本来是义军的二倍,但是他们没有丝毫的作战准备,既没有时间排成作战队形,又没有统一指挥调度,在义军毫无征兆的突然发难下,立刻乱作一团,溃不成军。 杀声震天。尘烟四起。 十几里地都变成了战场,场面极其混乱,仓促间的暴动,分不清阵线,分不清敌我,分不清层次……每处地面都在发生着战斗。 几万人卷成一团,uu看书 ww.uksh乱到无法形容,尘烟中只能看见士兵在奔跑,在逃窜,在追击,在叫喊……对于习惯于列阵而战的官军来说,这种情势是毁灭性的。 而义军不但有准备,而且最喜欢这种不分层次的混战,他们勇猛地跳跃着,冲杀着,呐喊着,凶狠地杀死遇到的每个官军士兵,并把他们的武器与战马都抢过来。 就这样,黄沙漫漫中,黄土丘陵上就上演了一幕令人称奇的战斗,人数与装备,占了绝对劣势,并且已经“缴械”的农民起义军,击败了强大的官军。 而且,胜利是压倒性的,义军士兵几乎每一队都取得了胜利,他们把官军杀得四散奔逃,互相之间失掉了一切联系,变成了一群群的溃兵。 然后,三万多名义军开始有计划地向西北方向撤退。 …… 亲自策划和指挥了这场“诈降战”的,是李自成。 当他重新跨上一匹刚刚抢来的战马,手拿着一柄沾满鲜血的长枪,望着眼前官军狼奔豕突的场面,仰头向天长啸: “哈哈……” 李自成长着一张陕北农民特有的宽大脸膛,虽然不足三十五岁,但是多年的风霜和艰辛,眼角额头都有深深的皱纹,面色黧黑,下颌几根疏朗的胡子,显得整个脸庞很是刚毅。 “弟兄们——” 他举起手里的长枪,振臂高呼,“咱们天命不绝,大家又闯出来啦,贼那瓜,不怕死的都跟我来,裂它一腔子血,向前闯,非闯他们天塌地陷不算完——” 那杆长枪,兀自往下滴淌着血珠。 第六章 这宴席味道有些特别 “哗——” 马蹄踏着黄土,发出沉闷的如同敲鼓的声响,一片片黄色尘烟弥漫在辽阔苍凉的高原上。 被十几匹战马裹胁着的谭天保,随着义军队伍一起向前疾驰。 此时,战斗已经差不多结束了,官军被杀得四散,义军队伍一股股地涌向西北方向,地下横七竖八地躺着刚刚在战斗中死去的尸体,处处都是血染黄沙。 一口气奔出几十里,人和马都累得通身是汗。 队伍歇下来,一群群歇马在路上打尖。 黑大汉郝摇旗带着几百骑黑马的士兵,奔到一处长满蓑草的土坡前,见到了站在坡前的李自成。 “李哥,”郝摇旗跳下马来,拱了拱手,“痛快极了,我把陈奇瑜的黑马营收拾了一大半,抢了几百匹黑马,个个膘肥体壮,简直比得上天庭的神马,哈哈……真痛快。” “恭喜你,郝兄弟。” 郝摇旗是高迎祥的部下,与李自成算是“同殿战友”,平时关系也很好。 “李哥,我们还顺便抓了个笨瓜皮,他是你的手下,现在交还给你。” 一群人把谭天保从马上揪下来,推到李自成面前。 谭天保身子有些僵硬。 我……应该说些什么? 但是李自成的目光始终都没朝可怜兮兮的谭天保瞅上一眼,好象面前都不存在有这个人。 谭天保尴尬地站在旁边,既不敢乱动也不敢说话。 他估摸不准自己的命运是什么。 吉……凶…… 看李自成的脸色,平静得很,就象个陕北老农在拾掇地里的谷子。 令人难熬的是——尴尬还在继续往下持续。 李自成同郝摇旗简单寒噻了几句,然后同他告别,又向旁边的亲兵和将领们,吩咐了几件事情,再然后……转回身从马背上的背囊里取出水囊喝水,上马,带着一群亲兵,向山坡后面驰去。 压根儿就没理谭天保的碴儿。 把他给“晾”在那儿了。 谭天保心里咚咚直跳,他心里清楚得很,李自成绝非糊涂人,他不可能没有看见自己,更不是马虎,那种冷冰冰不理不睬的神态,带着明显的轻蔑和敌意,这事……让人越想越后怕。 要坏菜。 逃跑吗?没有可能,四周全是虎视眈眈的义军士兵,逃不出五步就得被乱刃分尸。 求饶吗?似乎也不太好办,人家根本就没理你。 心虚……无助……汗水从头上流下来。 象一根木棍一样僵立了一阵,有个中军营的小校走过来对谭天保说道:“喂,谭天保,跟我走。” “去……去哪儿?” “请你吃宴席。” 嗡—— 谭天保觉得眼前一黑,天旋地转。 如果义军殴打或者怒骂他一顿,那倒是好事,说明小命保住了,可是,吃宴席……我擦!!只怕是“一刀杀头”的宴席了。 “长官,饶命啊,请您体谅体谅我……” “少废话,”小校不耐烦地打断他,“你小子怂蛋个什么劲儿,当初杀总管的时候不是挺硬梆的嘛。” 这话令谭天保身子晃了一下差点栽倒,我去……敢情自己做的那点事儿,人家早就知道得一清二楚了。 我还傻啦巴叽的自以为秘密呢。 今天这条小命只怕是交待了。 黄天厚土呀…… 晕晕乎乎,被几个士兵挟持着,谭天保来到山坡后面的一处帐蓬前。小校说道:“到了。” 呜呼…… 谭天保心里一凉,两腿发软,只觉得裤裆里有些发湿,嘴唇也哆嗦起来。人在临死的时候,感觉是异样的,是那种傻乎乎的呆滞感。 小校从背后推了他一把,“进去,还愣着干什么?” 谭天保踉跄了两步,进入了帐蓬里。 他抬头一看,噫? 只见帐蓬里只坐着一个人,中等身材,宽大脸膛,却正是李自成,他的面前摆着一块长条石搭成的临时石桌,桌上放着一只平常骑兵们盛酒的猪尿泡,摆着两只酒碗,两碟小菜:煮蚕豆、烤马肉。 嗯? 李自成要请谁吃饭? 谭天保正在愣神,李自成面色平静的对他摆了摆手,“请坐。” 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两眼,没错,帐蓬里就只有李自成和自己两个人,这一声“请坐”就是对自己说的。 但是谭天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回事?真请我吃宴席?不会吧?义军向来不会给要斩首的人摆什么宴席,那么…… 李自成淡淡地说道:“谭天保,我有事要问你,请坐吧,咱们俩喝两杯。” “是……” 谭天保战战兢兢,掩饰不住内心的巨大惊诧,上前坐在李自成的对面,伸出微微有些哆嗦的胳膊,把桌上的猪尿泡拿起来,给李自成面前的酒碗里倒酒。 “你自己也倒一碗。” 李自成脸色始终很平常,那种从骨子里往外的镇定与从容,与惶恐不安的谭天保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他端起酒碗抿了一口,缓缓说道:“谭天保,你杀了总管,本来是要处斩的,但是如果你愿意立功赎罪的话……” “我愿意,我愿意立功赎罪。”谭天保忙不迭地表白。 “唔,你去陈奇瑜那里,下了降书,也算是完成了任务,你帮着陈奇瑜的士兵治伤……我想问问,你是从小学的医术吗?跟谁学的?” 谭天保心里甚是纳闷儿,怎么我所做的一切,李自成都一清二楚,连我在陈奇瑜那里给士兵治伤都知道,难道他有千里眼,顺风耳吗? 还是会算卦?抑或是在官军里有细作? 费解。 不过,有一件事是百分百肯定的,那就是——我姓谭的一举一动,始终都在李自成的掌控之中,我只不过是在李自成下的一盘大棋里,充当了一枚微不足道的棋子。 被玩弄于人的掌心而不自觉。 看李自成的神态,平静镇定,波澜不惊,目光就如一弘秋水那样明澈。 一个念头涌上谭天保的脑际:这个人,是天生的大将之才,这种沉静从容绝非做作,而是自然天成,别人学不来的。 只怕泰山崩裂在他的面前,也不会眨一下眼皮。 人,越是深藏不露,内里深湛,就越厉害,越摸不透底细,越不容易对付,比起那些表面上乍乍哄哄的人,不可同日而语。 成大事的英雄,乱世枭雄,大都属这种类型。 没说的,佩服得五体投地。 谭天保恭恭敬敬地回答,“回将军,小人的医术,着实不怎么样,只是从小家传,学了一些治跌打损伤的法子。象内外伤寒,湿热气喘什么的,勉强能凑合着治一下。” “你看陈奇瑜这个人怎么样?”突然李自成话锋一转,问起另一个问题。 谭天保回答:“嗯……据小人看来,陈奇瑜这个人架子很大,一身的高傲气,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 “不不,”李自成摆了摆手,不同意他的话,“陈奇瑜文武全才,擅长攻防谋略之道,这回只不过是骄横拘泥所误,才上了咱们的当……” 他就象和街坊邻居聊天一样,侃侃而谈。 而且他的谈话天马行空,话锋冷不丁指不定就拐到哪儿去,思维极其活跃而敏捷。 很快谭天保的精神就放松下来,uu看书 ww.uukanshu也敢陪着李自成饮一口洒,吃两口蚕豆马肉。 这是个很难想象的情景——谭天保作为一个底层的并且犯死罪的小兵,和千军万马的统帅李自成一起象老朋友一样对坐喝酒。 李自成有明显的西北高原人的豪爽特点,酒量很大,不住从猪尿泡里倒酒,往往一饮而尽。 “谭天保,有件事,需要你办一办。” 谭天保赶紧表示:“将军,您有差遣,小人万死不辞。” “很好,这件事,你办成了,我有重用,办不成,就把你交给老袁。” 李自成这话……说得轻描淡定,稀松平常,后果可是相当严重。 交给老袁,袁阎王,那意味着什么? 他感觉到自己脖子后面又冒凉风了。 原来,自己的脑袋还没有长牢靠,依然有被割下来当球踢的可能。 突然明白了,李自成这看似漫不经意的一手其实极其高明,他以这种形式给自己下达任务,那么无论任务有多艰险多困难多严重……自己也必定玩儿了命地豁出一切去努力完成。 我拼了命象驴一样拼死拼活地干,然后还得感激他饶了自己一条命。 然后他轻而易举地拿走我的劳动果实。 这人就这么高。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 那么,李自成要交给自己一个什么任务呢? …… 正自疑神疑鬼地猜测,只听李自成说道:“谭天保,酒先吃到这里,下面让他们带你去见一个神仙。” 神仙…… 第七章 赌局 李自成要谭天保见的人,名叫尚迥,是个医术高超远近闻名的郎中。传说他能够“把死人医活”,绰号叫做“老神仙”。 给谭天保的任务是:劝尚迥投降。 尚迥是被义军掳掠来的,这个老头骨头非常硬,誓死不肯归降,在他的观念里,“贼”与正道不两立,若是降了贼,那么就将辱没祖宗,千秋万代遭人唾骂了。 “你们把我千刀万剐好了,皱一皱眉头,不算好汉。” 老头就是这么硬气。 当谭天保随着亲兵来到关押尚迥的小帐蓬前,他看到——老头正在绝食,水米不尽,只求速死。 这下有点傻眼。 谭天保心里凉了半截儿。 原来李自成交给自己的,是这样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肯定他们已经使尽了一切劝说或威胁的手段,老头极其顽强不肯屈服,这才……把这个锅甩到了我谭天保的头上。 我勒个去! 但是,自己别无选择,或者完成任务,或者……交给袁阎王。就是刀山也得立马爬上去。 谭天保在帐蓬外象驴拉磨一样转了九九八十一圈,冥思苦想……怎么办呢? …… 三梆子跑过来。 “天保,天保,你没给砍了脑袋啊,祝贺你命大。” “先别祝贺,老三,我现在脑袋砍不砍,还没定准儿,李将军命令我去劝降那个叫做尚迥的郎中,你得帮帮我。” 三梆子连连摇头,“你别费事了,那个老头儿是千年一根犟筋,你把他剁碎了也不肯投降的。” “少废话,跟我来。” …… 小帐蓬里,只有尚迥一个人。 这是个骨骼清奇,瘦弱而硬朗的五十多岁的老头,下巴上留着一撮陇原地区常见的山羊胡子。当谭天保和三梆子进入帐蓬的时候,老头正百无聊赖地拿着一副竹牌自己玩儿。 “咕咚,” 谭天保和三梆子一起跪在地上,朝着老头磕头。 “老伯伯,救命呀……” 两个人可怜巴巴地给老头又磕头又作揖,倒是把老头弄得一愣,“什么意思?你们搞什么?” “老伯伯,”谭天保满脸悲戚,“他们要杀我,说是您不肯归顺,就砍了我的脑袋……” “哦,是这样啊……那好吧,孩子,起来,咱们三个一起被砍头,也省得没趣儿,很好,咱们就伴上黄泉,老头儿会在路上照顾你们,好孩子。” 啊? 谭天保和三梆子都傻了眼。 苦肉计柔情计都没管用,老头倒是挺热情,答应在黄泉路上照顾自己。 可是我不想上黄泉啊…… 但是谭天保有准备,他这回真动了缜密的心思,一计不成,还有二计。 他的眼睛仔细瞅了瞅老头手里那副竹牌,牌很普通,老百姓常玩儿的那种,光滑锃亮现出一股油黑色,看得出是一副经常把玩儿了几十年的老牌。 “老伯伯,谢谢您,您喜欢玩牌是吗?我能陪您玩一局吗?” “好啊,”老头脸上登时现出光彩来,“临死前玩几局,快快乐乐上路,真是美哉。” 嘿,果然猜得不错,老头有赌瘾。 投其所好,必定成功。 谭天保心里有底了。他笑嘻嘻地凑到老头跟前,“老伯伯,要玩儿,咱们就玩儿个痛快的,过瘾的,您有这个胆量吗?” 这回的激将法管用了,老头一拍胸脯,“你别杠我,老头一定奉陪。” “很好,老伯伯,我想跟您赌一把,拿命赌,如果你害怕……” “什么话,小子,放出道来,老头皱皱眉,给你磕头。” “嘻嘻,老伯伯,言重了,不过这赌注么,可能比命还高一点儿,我若输了,立刻放您走人,回家。如果我赢了,您得听我的,归顺义军半年,半年之后,您爱上哪上哪儿。” 为什么谭天保把时间规定为“半年”呢?他有琢磨,若说叫老头彻底归顺,大概活神仙也办不到,但是马马虎虎屈从半年,也许可以说得过去,就算被绑了半年肉票,无损大雅。 半年后,自己早就逃掉了,那时候你们爱怎么着怎么着,老子管不着了。 果然,老头被他说动了,“好小子,你想怎么赌?” “咱们赌三局,三局两胜。” “行。” 谭天保向前伸出右臂,他的右拳紧握着。 “叽叽……” 手指缝里传出知了的叫声。 “哈哈,”尚迥笑起来,“年轻人,你的手心里攥了一只知了,谁不知道?算了吧,这把戏太简单了。” 谭天保不笑,郑重其事地说:“不,尚伯伯,我赌的是:我松开手以后,你抓不住这只知了。“ 这顶帐蓬很小,并且挺严实,虽然知了会飞,但是若说在这只小小的帐蓬里抓不住它,那就没人信了。 尚迥眨眨眼,瞅瞅谭天保,又瞅瞅他紧攥着的拳头,狡黠地嘿嘿一笑,“小子,你挺会玩儿,你如果动武……” “我不碰您一根手指头。” “好,开始。” 谭天保突然松开手掌,他的手掌心里果然攥着一只知了,但是还没等老头冲过来抓知了,谭天保手臂一抬,迅速把知了填进了嘴里。 嘎吱吱……一阵咀嚼。 伸了伸脖子,把知了嚼碎给咽下去了。 老头尚迥目瞪口呆,“你……哇,好恶心,你够狠,年轻人,有你的。” 谭天保也是恶心得伸着脖子干呕,哇……呜……差点把胃里的东西全都给吐出来,勉强憋住给咽了回去。 胸腔里真是难受。 “老……伯伯,你输……了,哇……” 尚迥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好好,你真行,这赌局有意思,你小子年纪轻轻,道道不少,好,愿赌服输。第一局算是我输了,咱们开始第二局。” 谭天保喘了几口气,勉强把一腔的恶心给压下去。 “好,老伯伯,咱们开始第二局,这一局很简单,请您猜猜我的两脚,一共有几个脚指头,猜对了,算你赢。” 人的两脚共有十个指头,这是尽人皆知的事,除非脚趾有残疾。谭天保的脚上穿着鞋子,自然看不到他的脚是否有残,这一局,似乎对老头很不利。 尚迥却是胸有成竹,得意地笑了。 “哈哈,年轻人,这一局更有意思,你当然不肯脱鞋让我验脚,想让我猜你脚是否有残……嘿嘿,告诉你,这下你失算了。” “为什么?” “你可忘了,我是个郎中,望闻问切是从小的拿手本事,从你进帐蓬以来,走路平稳,虎虎生风,骨正而形直,这是先天浑廓未破之兆,你不但脚上十指全全,而且从来没受过骨伤和大的皮伤,怎么样,老头说得不错吧?” 谭天保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怪不得,这老头被称为“活神仙”,原来医术果然通神。 这份“望形辨疾”的本事,可真是让人佩服得不知道说什么了。 “老伯伯,您太神了,让我大开眼界。”谭天保给尚迥深鞠一躬。uu看书.uanshu “哈哈,这一局我赢了,咱们一比一,打平了。” “不,”谭天保抬起头来,“您输了。” “不可能,”尚迥十分肯定,“不信你脱了鞋,咱们当场验过。” 谭天保把鞋脱下来,两只脚都露出来。 他的十个脚指头齐全。 但是,还没等尚迥再次得意地笑起来,谭天保闪电般地从旁边的三梆子手里,拿过一柄小锤子,狠狠地朝自己的左脚小指砸下去。 “咣,” 一锤子,砸得又狠又愣,登时一片血肉模糊。 连骨头带肉,都给砸掉了。 这一下,帐蓬里的三个人,都是脸色大变,气氛一下凝重了,谭天保突然间砸碎自己的脚指,事起突兀,把这一场赌局变得血腥而惨烈。 谭天保疼得差点晕过去。 三梆子上前一步扶住他。 尚迥又一次目瞪口呆。 “老……老伯伯,您输了,现在请……请您数数,我一共有几个脚……脚指头。” 谭天保脸色惨白,勉强支撑着,咬牙说道。 “……”尚迥简直无话可说。 老头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年轻人,你真够狠,老头一生好赌,这样的赌局,却是生平第一次遇到,好,算我长见识了。” “老伯伯……您……这局又……输了。” “好,愿赌服输,好了,我连输二局,第三局也不必比了,年轻人,你赢了。” “谢谢,谢谢老伯伯,”谭天保觉得眼前一黑,瘫坐到地上。 第八章 36颗人头 谭天保付出了一根脚指的轻微代价,把命保住了。他成功地“劝降”了尚迥,并且获得了李自成的称赞。 “好小子,鬼点子耍得不错,有勇有谋,以后给我当一名亲兵吧。” 义军突围出来的三万多名士兵,稍事休整之后,立刻向东南方向疾进。 风尘漫漫,大军沿着黄土大道蜿蜒前行。几千匹马蹄踏起冲天的黄尘。 在即将到达风翔城下的时候,遇到了另一股农民起义军,首领叫做张献忠,绰号“八大王”。 关于“八大王”这个绰号,其实是贬义,八是“疤”的谐音,意思是狡诈、无赖的意思,就是说这个人见风使舵,诡诈赖皮。当初张献忠率家乡十八寨饥民造反,靠着狡黠多变,越战越强,“八大王”的绰号也越叫越响。 张献忠是个隔着二里地就能认出来的人,特点非常鲜明,他模仿古代的“关公”,留了一部二尺长的大胡子,只是面色腊黄,不似关公的红脸。所以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 这人就是个典型的“草莽英雄”,性子十分豪爽,一见面,跳下马来几个大步冲上去前,抱住高迎祥的胳膊,朗声大笑,“哈哈……高将军,我连着做了三个梦,都梦见你带着我们杀了朝廷皇帝,怎么样,这就带着咱杀进京城,你当皇帝,封我当个兵部尚书郎。” “八大王,最近有没有新娶媳妇啊?”高迎祥甩了甩身后满是尘土的披风,亲热地笑着拍拍他矮墩墩的厚肩膀。 话说张献忠有个“风雅嗜好”,就是爱娶媳妇,每到一个地方,看见貌美娇柔女子,便要想方设法娶来为妾。因此他的部队所到之处,家有年轻女孩儿的就赶紧逃之夭夭。 张献忠得意地捋捋大胡子,“嘿,我在宝鸡又新娶了一个,不但长得美,而且会弹琴作诗,高将军,我送给你怎么样?” “我不要,”高迎祥赶紧摆手,“我可没你这雅好。” 聊了两句,大家赶紧商议攻打风翔城,眼前这座城池不算大,但是城墙很坚固,夯土城墙三丈多高,厚一丈,上面可以跑马,官军守卫得很精密。 张献忠往手心里唾了口唾沫,“高将军,你有三万多人,我有两万多人,咱们五六万大军,一人一口唾沫也把这座小城给淹了……你在旁边看着,由我来攻城。” 高迎祥警告他:“城小不见得好攻,城墙坚固,易守难攻,不可大意。” 张献忠习惯地把胸前的大胡子用手一撩,腊黄脸上小眼睛狡黠地眨,“嘿嘿,老张明白,我不硬攻,我给他使个计策,高将军,你们不是刚刚诈降突围么?我在风翔来个‘诈骗’,你瞧瞧。” 他所说的“诈骗”说白了很简单,就是冒充官军。 队伍里携带着缴获的官军盔甲制服,张献忠命令前锋营装扮起来,打着“陈”字大旗,扮作是陈奇瑜的官军。由一个名叫“张可望”的将官率领,直趋风翔城下。 城头上,戒备森严。 一杆杆号旗迎风飘扬,士兵们沿城墙往来穿梭。 张可望带着人马一直驰到城下,朝城墙上面叫喊:“喂——快开城门,我们是陈大帅的队伍,追赶贼军至此,要进城休息,补充粮草。” 一列列队伍,尽都穿着官军服饰,打着官军旗号,确实能够乱真。 城上有士兵往下高喊:“喂——你们既然是追击贼军,请沿着风宝大路往前去就是了,不必在此耽搁。” “放屁,”张可望大怒,“我们人困马乏,急需休整补充,你们敢耽误了陈大帅的大事,仔细看看脑袋还长得牢靠吗?” 一会,城上走来一个穿黑甲的将领,朝下面张望,用手卷着喇叭筒叫道:“弟兄们,辛苦了,按照洪帅命令,城门早在三天前就垒死了,打不开,要打开,也得要洪帅手谕才行,弟兄们,对不起了。” “少废话,”张可望大骂:“风翔城几时改换门庭了?陈大帅的话你们敢不听?王八蛋闷怂鬼,你给老子报上名来,我到陈大帅面前给你记上。” 那将领似乎被吓住了,踌躇了一阵,喊道:“兄弟,真不是我刁难,没有洪帅手谕,城门确实不敢拆,这样吧,你们要是休息补充,请顺着软梯上城,怎么样?” 从城墙上,顺下几架用绳子编结的软梯来。 张可望骂了几句,见人家实在不肯开城门,没有办法,只好命令一队精壮士兵,沿着软梯上城。 他暗暗嘱咐,“上城之后,瞅冷子大开杀戒,把官军杀散,立刻去开城门。” 一切都准备妥当。 士兵们开始顺软梯登城,每人都把鬼头刀背在身后,手脚并用,向上攀登,这些人个个身强力壮,没用半分钟就攀上了城墙。 城下,张可望暗暗部署部队,准备突击城门。 气氛逐渐紧张起来,大战,一触即发。 登城的数个勇士,已经用手攀上城墙的垛口了。 “嗖嗖嗖,”最前面的士兵跃起来,敏捷地跳上城去,跨入了城墙上的马道,后面,一个接一个的士兵爬上城头。 上城了。 眼看着胜利在望。 张可望心中大喜,正准备命令部队一起向城门方向运动,忽然间,就在这关键时候,uu看书ww.uukanshu.cm 城墙上传来一片喊杀声。 “杀——” 刀光剑影,搅作一团。 上城的数名义军士兵,被城墙上突然冒出来的大群官军所包围,并立刻混战在一起。 坏了。 原来,官军设了个圈套,诱骗义军上城,然后抢先动手,一拥而上,群起攻之,把登上城墙的数名义军士兵团团围住,手起刀落,砍翻在城墙的马道上。 一个个义军惨叫着倒下去。 官军凶狠至极,砍倒义军之后,又“咔咔”几刀下去,将脑袋砍下,扔到城下。 叽里骨碌…… 一会功夫,就扔下了三十六颗人头。 血淋淋的人头扔到城下乱滚,呲牙咧嘴一片恐怖。 张可望痛心疾首,大叫道:“攻城,给我攻城,王八蛋,给死去的弟兄们报仇。” 话音未落,从城墙上“嗖嗖嗖——”射下一片羽箭来,如飞蝗一般,张可望身旁的好几个士兵,都被箭射中了。 张可望又急又气,两眼冒火,挥着长刀大骂,“奶奶的,等老子攻进城去,一个个大卸八块……” 可是,要想攻城,却没那么容易,义军既没有准备攻城用的云梯、盾牌等器械,也没有组织好冲锋力量,仓促之间,怎么个攻法? 这时候,从后面跑过一匹白马来。 “沓沓沓……”马蹄声急。 这匹白马毛色纯正,浑身就如白雪那样,马上一员年轻将领,穿一身白色银饰铠甲,手里一把亮银枪,白衣白马,白袍白甲,整个看上去银光闪闪,漂亮而威武。 第九章 退休的太监 骑白马,披白袍的这位年轻将领,名叫刘芳亮,是李自成手下的“左营制将军”,虽然职位不高,但是名声却是显赫。 当时有个顺口溜,“刘芳亮,刘芳亮,白马亮银枪,沾上死,挨上亡,黄泉路上忙。” 意思是说,跟刘芳亮作战,你就死定了。 当然,传说是有夸张成分的,但是刘芳亮武功高强,却是不争的事实,他的枪法据说传自汉末三国时的赵云,神出鬼没,常常在你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枪尖已经洞穿咽喉。 当刘芳亮纵白马挺银枪在战场上驰骋的时候,那就是一道风景,银白耀眼,杀气纵横,敌军往往望风披靡。 此时刘芳亮做什么来了呢? 他催马奔到张可望跟前,将长枪挂在马鞍上,叫道:“可望兄,不可攻城。” 张可望红着眼珠子嚷道:“芳亮,你看看,我这些弟兄死得好惨……” 刘芳亮将白马一旋,挡在张可望的马头前,说道:“计策已经被识破了,不可执拗,我告诉你,张将军和李将军,召你回去,咱们放弃风翔城,去发一笔财。” “发财?” “对,据眼线报告,据此三十里牛家庄,有一个退休的老太监,肥得流油,咱们去把他掏了。” “哦……” 皇宫里的太监,到了年老干不动活的时候,是要出宫的,一般都去寺院里出家,或是回到家乡靠子侄过活,下场挺凄惨,但是个别有权势的大太监,在皇宫里捞过很多银子,财势并不亚于一二品的高官,退休出宫以后,往往成为隐形财主。 刘芳亮说的这个太监,名叫曹祥,曾经在大明皇宫里当过尚衣监总管,虽然不象“司礼监”那样权势熏天,但也是个肥得流油的缺儿,一辈子捞的金银财宝不计其数。 曹祥年老力衰之后,告老出宫,并未回家乡,而是到陇中买了块地,娶了媳妇,买奴设婢,雇了家丁护院,改头换面,当起土财主来。 这事儿似乎有些奇怪,太监也能娶媳妇吗? 能。 虽然太监身体残疾,没有男性功能,但是有那么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你舍得花钱,想娶一个黄花大闺女当老婆,那都不是问题,至于是否有夫妻之实,那是另话。 实际上,在皇宫之内,有权势的太监,也能过过“娶媳妇”的瘾,他们用钱收买,与某个“情投意合”的老宫女,结成对子,互相就象“夫妻”一样照顾对方,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并且有个名称,叫做“菜户”,意思就是并非真正的家庭户。 说白了,满足一下心理上的愿望而已。 他们也想享受平常人的人心乐趣啊。 …… 当下,刘芳亮制止了张可望的攻城行动,急急带着队伍,回到大队,张献忠和高迎祥的队伍合在一起,有五六万之众,沿着陇中积满尘土的大道,向前开进。 大队人马来到牛家庄。 这是个挺大的村寨,看样子有一千多户人家,村寨四周筑有两米多高的土围子,用陇原上的过筛黄土掺和了米汤,一层层夯土构筑,简易但是非常结实。 义军前锋队向村寨里喊话,叫他们开寨投降。 回答义军的是一阵箭雨。 显然,村寨里有地方武装,称为“义勇”或是“机兵”、“狼兵”,一般都由地面上的实力财主充任指挥使。象牛家庄这样的大寨子,往往会有兵勇两三千人。 义军没有犹豫,立刻下令:进攻。 张可望率先请战,他仍然还没从风翔城挫败的愤怒中走出来,两眼血红,对张献忠说:“交给我,两个时辰里攻不下牛家庄,愿受军法。” 高迎祥和张献忠、李自成简单商量一下,决定由张献忠部下的张可望、马元利和高迎祥手下的郝摇旗、李自成四面围困,同时开展进攻。 五六万大军围攻一个村寨,横着膀子撞,也把它撞开了。 开始了。 张可望一马光先,率领一队精装步军,举着木头制的盾牌,冲向村寨的土围子。 有些士兵没有盾牌,就举着临时拼凑起来的木板、门板。 一声喊,象潮水似地向前涌去。 “咚咚咚咚——”战鼓声敲响起来,激励着冲锋的士气,士兵们的喊声和鼓声混在一起,形成一股狂潮般的声浪。 “杀呀——” “嗖嗖嗖——”从寨子里射出雨点般的箭,试图拦阻冲锋队伍,但是这些箭大都打在了盾牌上,发出一阵阵叮叮咚咚的声响。 张可望挽着一面盾牌冲在最前面,很快盾牌上钉的箭就象刺猬一样。 “杀呀——灌呀——” 冲击的队伍飞快地跑到距离土围子只有二十几步了。 突然间,只听“轰——”的一声巨响。 从土围子上喷出一阵烟火,浓烟起处,一片通红的铁砂朝着正在冲锋的义军士兵喷洒过来。 稀里哗啦…… 义军士兵被打倒了一片,几十个士兵同时惨叫着翻倒在地上,铁砂带着巨大的冲击力打到脸上腿上,登时皮破肉烂,骨断筋折。 这是大炮吗? 是的。 明朝的时候,已经有了大炮,威力最强的有“红夷炮”、“霹雳炮”,按照铸造技艺和大炮尺寸,杀伤力各不相同,炮管有一尺粗,装上黑火药,可以发射弹丸或是铁砂。 “轰——”“轰——” 四面寨墙上,接二连三地响起炮声。 冲锋的义军,被炮火扫中,如同遇到了一把巨大的扫帚,一片片惨叫着扫倒在地上。 伤亡惨重,把进攻的义军登时给打懵了。 怪不得,一个小小的牛家庄,敢于和五六万义军正面对抗,原来他们有如此强大的武器。 说起来,这事儿是个凑巧,牛家庄并非战略要地,没有朝廷大军驻扎,更没有象“大炮”这样罕见稀有的武器,但是,最近因为农民起义军闹得过于厉害,朝廷派洪承畴任“督剿大帅”,率重兵十五万,到陇南、河南一带围剿农民军。 洪承畴的部队里,除了有步兵、骑兵,还设有一个在当时来讲非常稀有的兵种——神机营。 所谓“神机营”就是火器部队,共有士兵5000人,装备着大炮二十门,鸟铳二百只,霹雳式手铳一千只。 今天,恰巧神机营的一只“炮队”从此路过,就驻在牛家庄。让义军给赶上了。 当义军发起冲锋的时候,神机营立刻出手,大炮怒吼了,一下把义军队伍打了个满地找牙。 …… 张可望也被炮火击中了,他的左膀子差点被轰烂了,打进好几粒铁砂,在地上翻了向翻,疼得几欲晕去。 一个士兵冒死冲过来,扶起张可望。 此时,四周浓烟呛人,一片惨叫声,好多士兵中炮后在地上翻滚哀嚎,还有的被打得血肉模糊,当场死去。 惨状触目惊心! 张可望咬着牙爬起身来,不顾左臂上鲜血在流淌,举起右臂高呼,“弟兄们,不要怕,没死的跟我上——” 他象一头勇猛的狮子,顽强地向前冲去。 “杀呀,灌呀——” 张可望手下这些士兵,个个都是打起仗来不要命的,一个个翻身跃起来来,跟着张可望一起向前冲去。 他们冲过浓烟,踏着同伴的尸体,奋勇向寨墙冲锋。 “嗖嗖嗖——”寨墙上的守军不停地射箭。 义军吼叫着,用盾牌遮挡,用手里的刀枪拨打,在箭雨里向前冲锋。 “灌呀,灌进去啦——” 吼声如雷鸣。 义军的队伍在经过炮火轰击之后,不屈不挠,重新振奋精神,继续冲锋。几十面战鼓一起擂响,咚咚的鼓声和士兵的呐喊声混在一起震人耳鼓。 古代的大炮,就有这么个缺点,打出一炮之后,需要重装填装火药,uu看书.uukans 鼓捣一阵子才能继续发射。 鸟铳也是这样。 在近距离作战中,这种“发射间隔”就会成为致命的弱点,被敌人有机可乘。 张可望这样勇猛顽强的亡命之徒,怎么会放过稍纵即逝的宝贵机会,象一群红了眼的野狼,趁着大炮发射的间隙,泼命冲向寨墙,三蹿两纵,就到了土围子的边上。 短兵相接开始了。 张可望和手下一帮帮勇猛的士兵们,扔掉盾牌,拚命向墙上攀登,土围子不比城墙,只有一人多高,身手矫健的人借着猛跑的力量就能窜上去。 “咔,咔,” 寨墙上的守军,挥起大刀、狼牙棒,向着爬墙的义军乱砍乱砸,有人脑袋被砍掉了,身子摔下去,有人身子被砸烂了,发出一声声凄怆的叫声。 血把寨墙染红了。 伤了一只膀子的张可望,象一头猛虎,右臂举着一把鬼头刀,象旋风一样窜上围墙,大刀左右一摆,砍翻两个守兵,怒吼道:“灌进来啦——不怕死的都上来——” 好几个守兵一拥而上。 张可望两眼血红,吼叫着,鬼头刀抡得带风,刀光闪闪,砍断了一杆刺向自己的长矛,又劈中了一名守兵的肩膀,他的脸上身上,溅得都是鲜血,浑身上下成了血人。 守寨的乡勇敌不过这个疯狂的象猛虎一样的人,骇怕了,后退了。 这功夫,一群义军士兵,在张可望的身后纷纷涌上来,扑通通地跳进寨墙里。 “破啦——灌进来啦——” “杀呀——灌进来啦——” 第一十章 宝窟 在义军凶猛的攻势下,寨子被攻破了。 张可望率领一帮士兵首先突破了土围子,手举着鬼头刀杀入村寨里。 紧接着,马元利、郝摇旗、袁宗弟等将领,也从另外几个方向攻入村寨内,义军士兵在攻坚的时候,表现了足够的凶悍和顽强,被大炮、弓箭打死一批,后面的踏着前方的血迹,殊死继续冲锋。 这种“玩儿命”精神,正是陇原强悍民风的特征。 土围子突破以后,寨子里的防御立刻土崩瓦解。 大批的义军,象潮水似的涌进寨里,已经不可阻挡。 牛家庄的防守兵力,包括三千名寨里的义勇,再加上一千人左右的朝廷“神机营”士兵,这些兵力在义军疯狂的冲击里面临绝境。 从各个方向攻入村寨的义军,很快就超过万人。这么多的义军蜂拥而入,造成的后果是灾难性的。 战斗,在短短的五分钟内,变成了一场屠杀。 整个村子里杀声四起,刀光剑影,处处都是战场,一处处房前屋后,义军士兵们凶狠地分路突击,一路砍杀,把作战经验缺乏的村寨义勇杀得狼奔豕突,溃不成军。 神机营的士兵,并不擅长这样短兵相接的巷战,他们更习惯于在宽阔的战场上纵马驰骋,或是架炮远距离轰击,并且,区区一千名士兵,根本就挡不住义军勇猛的攻势,三下五除二就被冲得七零八落,死伤殆尽。 每一条街巷里,都上演着屠杀场景。 一群群的义勇被乱刃砍杀,惨叫声不绝于耳。 义军人多势众,作战凶狠,他们的刀枪上沾满了村寨乡勇的鲜血。大街上,死尸狼藉。 被杀死的,不光是官军士兵和乡勇,还有老百姓,战况惨烈,很多乡勇慌乱中逃往村民家里,义军跟踪追杀,往往没功夫分辨军民,不分青红皂白,举刀乱杀。 一片哀嚎声。 村寨里有数处大户人家,结实宽阔的高墙大院就是明显的招牌,这些富户尽数遭到血洗。 在明朝后期,乡村大量土地兼并,造成贫富两极分化严重,地主富户拥有数不清的粮食和财富,普通百姓穷得没裤子穿,这种情况,其实也直接催化了农民暴动的发生。最初的起义其实就叫“吃大户”,是活不下去的饥民抢富户开始的。 义军对付这样的富户非常有经验,他们用石头、树干撞开大门,或是直接翻墙进入,毫不留情,肆意屠杀抢掠, 村中央,有一处青砖垒砌的宅子,院墙比村外的土围子还高,设有防守鹿岩和垛口,宅子里有数名护院家丁把守,看上去恢弘气派,这就是退休太监曹祥的宅院。 义军的兵马,一队队地沿街杀来,很快就接近了曹宅,他们在这里遇到了顽强的抵抗,从大院的围墙上,伸出数只长筒鸟铳来,向着义军射击。 “嗵嗵嗵——” 鸟铳喷射出烟雾和枪砂,封锁着街巷道路,把几十名义军打倒在地。 而且,鸟铳比大炮轻便,装填火药速度较快,一批鸟铳可以轮流进行装填和射击,这就能形成连续不断的火力。 烟雾弥漫,人马仆地。 义军已经杀红了眼,当然不会被抵抗给阻住,张可望和袁宗弟的队伍,把曹宅团团包围了,很快就组织起强大的攻势。 “嗖嗖嗖——”一片片羽箭射过去,密密麻麻地把曹宅的墙头整个给盖住了,使鸟铳的护院家丁难以抬头,然后,义军士兵在羽箭掩护下,四面发起冲锋。 他们用木梯搭上院墙,或是直接搭人梯,冲上围墙。 “灌呀——杀呀——” 刀光闪烁,一群群人影冲上围墙。 当短兵相接开始的时候,义军怒吼连声,鬼头刀寒光闪起,护院家丁的抵抗立刻陷于溃败。 大门打开了,“阎王兵”象潮水似地冲进宅子里。 曹宅里,一片哭嚎和奔逃,阎王兵不管三七二十一,赶上就杀,片刻间尸横遍地,无数的家丁奴仆、护院杂役……接二连三惨叫着倒在血泊里。 曹祥本人,也很快被张可望的士兵给捉住了。 这是个快八十岁的老人,白晰的面皮保养得很好,没有胡子,穿着一身平常财主常穿的缎子长袍,他还没用义军士兵逼供或是殴打,已经吓得口吐白沫翻白眼,气若游丝了。 一个义军士兵拿鬼头刀在他面前一比划,问道:“细软金银在哪里……” 话没问完,曹祥脑袋一耷拉,直接吓死了。 这是个令人失望而泄气的结果,但是义军士兵们有丰富的经验,他们通过审问老太监的家人以及近身奴仆,还是找着了曹祥的财宝藏匿处。 在主客厅的方砖下面,挖开一块石板,下面露出一个地下暗室来,暗室是建筑房屋的时候事先建好的,很宽阔,里面藏匿的物品令参与挖掘的士兵们全都目瞪口呆。 盛放金锭与银锭的木箱,码起来足有二十余个,来不及细数,粗略估算下来,白银足有二万两,黄金有一千两。 而且全都是官铸的足额制式金银,成色最优的。 珠宝玉石珍珠玛瑙,装了两木箱。 甚至还有令出身于草莽泥腿子义军士兵完全看不懂的物件:西洋制作的精巧铁钟,带有波斯纹饰的神秘盘状物,闪着金光,谁也不认识。 据曹府家人说:这叫“巨万”,是西洋进供给朝廷的宝物,纯金打造,是夷人用来占卜祭祀用的。 真是令人惊叹,曹祥本事通天啊,竟然能把朝廷里的宝物给偷到家里来。 至于储存的人参、鹿茸之类的值钱货,那也不用提了。 当高迎祥、张献忠、李自成等将领,进入寨内,被带到曹祥太监的“藏宝窟”时,也都发出一阵阵惊叹,大家都这这个老太监的私藏财物给惊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个太监,竟然会积聚这么多资财。 张献忠乐得一抛大胡子,差点蹦起来,“哈哈,老张今天开了眼,曹太监,u看书 .ukashucm谢谢你,搜罗了这么多宝贝,也真是纳了闷儿了,他既不会生养儿女,也没有亲戚朋友,这么多财货将来传给谁?怪哉。” 李自成哼了一声,“怪不得朝廷越来越穷,拼命搜刮百姓,财物都落到他们这些人手里了,明朝气数何以不尽?” 这话,让旁边的一个人佩服不已。 他就是谭天保。 作为李自成的亲兵,跟着来到曹宅,他也被曹太监的巨大财富给震惊了,眼睛瞅着那么多的金银、珠宝都不够使了,而李自成这番深有见地的话,却更令他赞赏。 李自成,这是个心思缜密,看事情特透彻的人。 只有这种人能成大事。象张献忠之流,连李自成的脚脖子都够不着。 差远了。 作为亲兵,谭天保跟着义军士兵们一起搬运这些财物。 曹宅里一片忙碌,所有的财富自然一扫而空,包括粮囤里的粮食,厩里的骡马……凡是能拿走的,一点也不留。 在搬运的时候,谭天保捡起了一块别人扔下不要的腰牌,揣进了自己的怀里。 那是一块花梨木制的用大漆染成暗红色腰牌,上面写着“缉事”二字。 一般的小兵不识字,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是谭天保明白,这块腰牌其实大有来头,它是明朝东厂高级人物佩带的私人“证件”。 东厂,由皇帝身边的掌印太监负责,在明朝权力要大于锦衣卫,是真正的权势熏天的特务机构,即便是朝廷大臣,如参知、平章等一、二品的大官,听到东厂的名号也会畏如蛇蝎。 第一十一章 请把我带走 义军把曹宅内的财物,血洗一空。 家丁护院兵丁差不多都在战斗中被杀死了,曹祥本人也死了,剩下的老弱妇孺瑟缩在内室的屋角,吓得半死不活。 本来,按照袁宗弟和“阎王兵”们的初衷,是要把所有人都杀得干干净净,但是让李自成给拦住了。 “汉举,”他叫着袁宗弟的表字,严肃地说道:“以后咱们要改一改滥杀的毛病,古来成大事者,都要收买民心,民心不附,早晚扯球。混世魔王挺不过三年,把眼光放远些。” “是。” 袁宗弟赶紧遵从,冲手下那些凶神恶煞般的“阎王兵”瞪起眼睛大骂,“不许杀害无辜,怂蛋鬼,谁再滥杀人,老子扯了你的球。” 一句话,救了好多人的命。 那么,话说回来,李自成觉悟确实这么高吗? 才不是。 以前的时候,他和别的义军一样滥杀,反正大家都是提着脑袋玩儿命,混到哪天算哪天,管他阎王老子黎民百姓,胡杀一气,痛快淋漓就是了。 之所以态度忽然大转,是缘于和尚迥、谭天保的一番谈话。 在来牛家庄之前,李自成因为胸部疼痛,带着谭天保等亲兵去找“老神仙”尚迥看病。尚迥给他把了把脉,察看了一下舌苔,说道:“李将军,你是积劳火旺,忧思成瘀之症,我给你配一剂‘和散汤’,保证三剂见效。” “好,”李自成赞道:“不愧是神仙,一眼看穿病状。” 尚迥说:“将军,我想求您一件事。” “请讲,” “远近数百里,尚某稍有一些名气,医过很多人的病,如今我身在义军,不敢忘了医家根本,救人生命乃天生职责,因此想恳请李将军,开战端的时候,对于无辜平民,能饶则饶,不要随意害了他们性命,这也算是好生之德,必有福报。” 李自成没作声,仰头沉思了一阵。 说实在话,劝“贼寇”不杀人,这是冒着杀头的风险,也就是象尚迥这样硬骨头的倔强汉子,才敢开口。 谭天保在旁边,有些替尚迥担心。 他瞅瞅李自成的脸色,依旧那么平静。 忽然他心里一动,李自成是个成大事的人,胸中丘壑万千,绝非普通草莽,他应该能听得进尚迥的“苦口良言”。 果然,李自成沉思片刻,一拍巴掌,说道:“好,尚神仙,你的话很有道理,义军从来都是打打杀杀,从此刻起,改作仁义之师了。” 尚迥一揖到地,“谢谢李将军。” 忽然谭天保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勇气,愣头愣脑地在旁边添油加醋道:“李将军,尚神仙这些话,是如假包换的金玉良言,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您将军要成大事,得天下,必定要收买民心,万民归附,然后雄霸天下。” 一串话象喷泉似的脱口而出。 李自成扭头,有些惊讶地瞅着旁边这个小亲兵。 瞅了三秒,谭天保的汗就差点湿了脊背。 我去……我这是怎么了,冒冒失失地乱插什么嘴,如果李自成一动怒,你个贼瓜兵毛子瞎扯什么蛋,那……会不会砍了自己的脑袋? 危险! 李自成的目光,由惊讶变成了疑问,他轻轻地开口说道:“你说什么?我以后要成大事,得天下?” 其实,从陇原米脂造反以后,李自成根本就没做过什么“得天下,当皇帝”的梦,只不过是活不下去,率领一帮饥民造反抢粮,图个活命而已。 随着义军队伍越来越大,战场上冲冲杀杀,也只是图希自保,不被官军消灭,攻城掠地,快活一时是一时。象他们这种没什么文化的草莽英雄,哪里有什么远大设想和宏图? 两个肩膀扛个头,混到哪里算哪里。 显然,他被谭天保的这席话打动了。 谭天保见他发问,立刻用肯定又坚决的语气,说道:“将军,您将来一定会成大事,得天下,我把话放在这儿,如果说错了,您砍了我的脑袋。” 李自成仰起头来,哈哈大笑。 谭天保可没敢笑,他紧张地盯着李自成的表情。 过了几秒钟,李自成止住了笑声,脸上漾出笑意,神情明显有些意气风发,他冲着谭天保点了点头,“好,天保,我今天信你的话,你小子肚子里有道道,我没看错人,你和尚神仙的话,我都采纳,咱们以后要成大事,就要动动心思,不能再胡混下去了。” …… 谭天保没有猜错,李自成确实是个胸有丘壑的人,他认真听取了自己和尚迥的意见,开始改变义军的作战方略。 今天,在牛家庄,他制止了袁宗弟的滥杀,就是明显的象征。 曹祥的家人、奴仆们,没有战死的,算是拣了一条命。 谭天保和亲兵们,对那些瑟缩在屋角的曹家人说道:“不用怕,我们不随便杀老百姓,曹祥搜刮的这些不义之财,一概没收,但是不取你们性命,大家都好自为之吧。” 那些人自然赶紧拜谢。 正在谭天保转身要离开的时候,忽然从曹家的家眷里,跑出一个人来,大叫道:“将军,将军,请把我带走。” 嗯? 回头一看,却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人,穿着绸缎襦裙,身段苗条,长相甚至是漂亮,打扮得也很阔气,描眉画目,浑身一股富贵之气。 “你是谁?” “我……我是曹公公的夫人。” 嗯? 这倒是令谭天保大跌眼镜,曹祥的夫人——太监的媳妇。 真搞不懂了,一般的富家子弟,尤其是女眷,对义军一律都是畏如蛇蝎,避之唯恐不及,哪里有主动要义军把自己带走的? 况且,她的“丈夫”曹太监,刚刚被义军弄死了。 发什么神经。 谭天保百思不得其解,皱着眉头喝道:“曹夫人,你犯什么傻,发羊角疯么?快回去。” “不,将军,请带我走,我没发疯。” 搞了半天,谭天保终于弄明白了,原来,曹祥生前娶的这个“夫人”,是花钱从“人市”上买来的,出身于贫苦人家,他身为太监,自然不能行夫妻之实,所谓夫人,也就和买了个奴婢差不多。 曹夫人闺名“邢彩果”,由于出身卑贱,在曹府里并不受怠见,曹祥也从来没把她当个“夫人”那么看待,周围的人甚至都欺负她这个“女主人”。 在大户人家,勾心斗角是常事,尤其是曹祥这样的畸形家庭,关系特殊而且财产丰厚,大家明争暗斗,逐渐积聚成仇。 如今,曹祥死了,邢彩果自知以后没有好果子吃,说不定马上就被别人给杀害,她见谭天保形色还算善良,因此不顾一切地要求把自己带走。 弄明白了情况,谭天保倒是有些发愁。 “带你走……喂,我只是个小兵,这样吧,我去求求李将军。” “谢谢大哥,”邢氏给谭天保深鞠一躬。 谭天保硬着头皮,来到李自成跟前,把邢氏的情况讲了一遍。 李自成倒是挺痛快,“她要跟队伍走,也无不可,嗯……这样吧,你去问问张敬轩,如果他还想娶媳妇,就把邢氏送给他。” 张献忠,uu看书 ww.ukansh 字敬轩。 谭天保回来征求邢氏意见,“如果把你送给张献忠将军,做妾,你愿意吗?” 邢氏想了想,咬了咬牙,狠了狠心,点点头,“行,我一介女流,父母早亡,反正也没活路,做妻做妾,也无所谓了。” 就这样,谭天保去找张献忠。 让他没想到的是,张献忠一听,反倒大发雷霆,“搞什么贼瓜妖蛾子,太监的媳妇,也拿来往老张的门里塞,瞧不起我是不是?老张要聚媳妇,起码也得是黄花大闺女,曹太监的媳妇……晦气,晦气,你们拿老张开涮是不是?” 谭天保挨了一顿骂,灰溜溜地回来了。 这事倒发愁了。 看着邢氏可怜巴巴的样子,又不忍心把她随便送给哪一个将军或校尉。 忽然灵机一动,谭天保跑到李自成跟前,对他说道:“将军,咱们中军营里,以后越发壮大,管钱粮的人总得设个摊子,邢氏识文断字,不如把她收在中军当个帐目,也能出把子力。” “唔,”李自成同意了,拍拍他的肩膀,“你小子硬是有道道,有眼光,没错,管钱粮确实得有个细心人,咱们这帮二杆子弟兄,确实没这两把刷子,就让她充个帐目吧。” 就这样,谭天保领着邢氏,把她交给李自成的夫人,在中军营里当了个管帐目的女兵。 邢氏自然对谭天保千恩万谢。 眼里含泪,盈盈万福。 “大哥,我的命是你给的,以后当奴当婢,都是一句话。” “别别……”谭天保倒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第一十二章 白马银枪 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的队伍,离了牛家庄,五六万大军浩浩荡荡,沿着荒凉曲折的陇原“大路沟”径奔河南。 一路风尘。 为什么去河南? 很简单,陕西混不下去了。这片苍凉辽阔的黄土高原,黄沙漫漫,土地贫瘠,经不住长期战争的折腾,会饿死的。 纵观历史,陕西关中发生战争,粮食是第一要务,战斗力只排第二。诸葛亮当年出祁山,也得首先去用计割小麦。 把目标定在河南,还有另一个因素:河南也有数路农民起义军在闹得天翻地覆。 绰号“琉璃猴”的罗汝才,绰号“老回回”的马守应,“射塌天”、“过天星”…… 这些揭竿而起的草莽英雄,大股小股,在中原大地上攻城掠地,闹得煞是厉害,高迎祥率军奔向他们,也是想互相呼应,一起对付朝廷的围剿。 从车厢峡用“诈降”手段突围以后,陈奇瑜率领的大军,并没放弃,而是在后面紧紧追赶。同时,朝廷又派出以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挂帅的另一支“剿匪”大军,十余万之众,从潼关方向包抄,与陈奇瑜形成夹击之势,来势汹汹, 义军的形势很严峻。 但是高迎祥等义军首领,倒也并不太在乎,因为自从他们造反以来,形势就从来没有不严峻过,总是处在官军的包夹围攻之中,杀出一条条血路,闯出现在的局面。 用这些粗豪汉子的话说:一腔血还在流,就提着脑袋向前闯,闯他个天塌地陷。 在路上,他们做了一件对后世影响巨大的事情。 大家共推高迎祥称为“闯王”。 提议的首先是李自成,他说:“咱们从陈奇瑜的重重包围中闯出来,震动关中陕边,以后还要闯河南,跨中原,经略江汉,高将军把‘闯王’的名号打出去,也好象海纳百川一样吸引各路好汉来投。” 大家纷纷赞同。 张献忠也同意,“很好,李哥眼光放得远,老张赞成。” 很快,“闯王”的大旗就打出来了。队伍里竖起一面面写着“闯”字的大纛旗,每一面都在六尺长宽,忽拉拉迎风招展,煞是威风。 从此,高迎祥的队伍称为“闯军”。 “闯军”的诞生,看起来事件并不大,却在中国历史上扮演着极其重要的一幕大戏,它标志着明朝彻底崩溃的开始,从此刻起,大明三百年江山逐渐江河日下,华夏大地沦于动荡,改朝换代的时候即将来临了…… …… 大军进入河南,这天开到一处名叫“三阳镇”的地界。 一片广阔的沃野与山峦,郁郁葱葱,自古就是肥沃富庶之地。 “好地界,”大家纷纷赞扬。 大路上,有一群群的老百姓,都背着口袋匆匆赶路,络绎不绝,看见大股义军开来,纷纷逃避。 他们都背着口袋干吗? 前锋营抓住几个百姓,一问之下,这才明白。 据老百姓说:前方三阳镇里,前两天来了一只农民起义军部队,首领是绰号叫“琉璃猴子”的罗汝才,他们攻取了三阳镇,今天要打开镇上官家的粮仓,向老百姓开仓放粮。 开仓! 这对于百姓是件大事,有时候起义暴动部队打下州城府县,粮食吃不了带不走,就打开粮仓向老百姓免费发放,这就叫开仓,或是放赈。 听到这个消息,义军几个首脑都高兴起来。 原来是罗汝才在这儿。 是他在向百姓放粮。 张献忠乐得大胡子直颤,“好啊,罗猴子跑到咱们前面来了,这家伙号称天下第一精明鬼,我老张早想会会他。” 高迎祥下令:“直奔三阳镇。” 李自成却是疑惑起来,他对高迎祥和张献忠说:“罗汝才是个贼里不要的手,这才称为琉璃猴子,而且这人吝啬无比,他怎么会舍得向老百姓放粮?” “哈哈,收买人心嘛。”张献忠不在意地说。 李自成摇头,“敬轩,罗猴子不是你,他从来不干亏本的买卖,开仓放粮……这不合他的习性。” “那你说他要干什么?” “不知道,咱们过去看看吧。” 大军直奔三阳镇,前锋营是白马将刘芳亮率领的一只轻骑兵,几百匹快马沿着丘陵间的土路疾驰,一溜烟地到达镇外。 镇外有一只军队挡住去路。 一员膀大腰圆的将官,手里提着一条长柄砍山刀,纵黄膘马,耀武扬威,身后的大旗上写着个“熊”字。 厉声一吼,声若霹雳。 “前方何人队伍,敢擅闯三阳镇,给老子站住。” 刘芳亮队伍里的前哨小校高喊:“喂——我们是闯王高迎祥的队伍,与罗将军是朋友,特来相会。” 没想到,那员提砍山刀的大将把眼睛一横,“罗将军有令,任何人不得靠近三阳镇,你告诉那个劳什子高迎祥,让他带兵后退五十里,不得违抗。” 口气非常蛮横。 刘芳亮听得清楚,心下有气,这罗汝才在各路农民起义队伍里,只算是个小字辈,人马既不多,战果也不大,他在这儿摆的什么臭架子? 他一提白马的缰绳,冲到前面,高声喝道:“你是谁?让罗将军出来跟我讲话。” “老子姓熊名弼,怎么着,听过名号吗?想见罗将军,撒泡尿照照你牙口长全了没有……” 这一串骂人的粗话还没说完,刘芳亮拍马提枪,径直朝他冲过去。 沓沓沓…… 马蹄声急促,踏起一溜轻轻的尘烟。 亮银枪举起来,白光一闪,直奔熊弼,白马银枪快如流星,在大路上一窜而过,速度飞快,一团白影瞬间疾窜至熊弼的马前。 熊弼大吃一惊。 这员白袍将来得好快,一袭银光刹那间就要撞进怀里了,uu看书 .ukansu 他自然知道厉害,赶紧举长柄砍山刀相迎。 “呀——”大喝一声,直奔刘芳亮迎面就砍。 刘芳亮白袍一飘,身子轻斜,手里的亮银枪如一条游动的矫龙,耍了个“金鸡乱点头”,枪尖一颤,银光闪闪,骤然在熊弼面前似乎有十数个枪尖在晃动。 “唰,”熊弼的大刀贴着刘芳亮的肩膀滑过,砍了个空,而刘芳亮的枪法却快得多,枪尖点点闪烁,晃得熊弼一愣。 战场决胜只在毫厘之间,不会给你犹豫的机会。 “嚓”的一声轻响,枪尖已经刺着了熊弼的额头。 熊弼大叫一扬,赶紧斜身躲闪。 枪尖刺得太快了,光芒一闪,顺着熊弼的额头滑过,划破了头皮,差一点点就将他的脑袋一刃洞穿。 没穿透脑袋,却把熊弼头上戴的一顶镔铁头盔给挑下来,“嘎巴”一声,头盔的带子扯折了,被银枪的枪尖挑着,在空中乱晃。 “沓沓沓,”两匹马一错而过。 一招使过,高下立判。 刘芳亮单臂上举,用枪尖挑着熊弼的头盔,晃来晃去。如同演着杂耍,口里喝道:“熊弼,怎么样,不服的再来。” 两人交手只有一眨眼的功夫,熊弼的头盔就被一枪挑落,这是件丢人现眼的事情,虽然没有送命,却对战将是极大侮辱。 熊弼恼羞成怒,“啊呀”暴叫,不顾额头上鲜血直流,豹眼圆睁,两膀一晃,抡起大刀纵马再上。 砍山刀带着一股风声,直上直下的朝刘芳亮劈下。 “呼——” 第一十三章 威镇3阳 熊弼被刘芳亮一枪挑落头盔,自然恼羞成怒,挥起长柄砍山刀,拍马着刘芳亮冲过来。 “沓沓沓......”马蹄趟起一溜烟尘。 刀光映日。 刘芳亮带白马朝旁边一窜,右臂一晃,将枪尖的上的镔铁头盔扔在地上,斜身避过刀锋,大喝一声,亮银枪的枪杆朝着熊弼脑袋打过来。 熊弼脑袋上没了头盔,额头又受了伤,如果被枪杆打中,只怕会将脑袋击烂了,赶紧缩身后仰躲避。 然而刘芳亮的枪快得无法形容,枪身一挫,突然拐弯,朝着熊弼肩头刺去。 “唰——” 银光一闪,枪尖瞬间刺穿了熊弼肩膀上甲袢的带子,去势不停,带着熊弼粗壮的身子,斜着掉落马背。 “啊——”熊弼大叫一声,人和马瞬间分离,被亮银枪挑着,“哗啦——咕咚——”仰面八叉摔在地上。 这一下,更丢人。 又是只用了一招,熊弼高大得象野熊一般的身子被刘芳亮整个给挑落马下,摔得七荤八素,鼻青脸肿,狼狈到无法形容。 刘芳亮枪尖一抖,银光一闪,一尺来长的枪尖抵在熊弼的脖子上。 现在,只要他手腕一动,就能将熊弼粗壮的脖子挑断。 两招一过,胜负已分。 刘芳亮利利索索地完胜,他立马挺枪,白袍飘飘,一杆长枪顶住熊弼的咽喉,厉声喝道:“熊弼,有本事再来。” 威风凛凛,气镇全场。 …… 全场都惊呆了。 熊弼手下的士兵们,眼看着自己的首领两招之间,被白袍小将挑落马下,银枪锁喉,都痴愣愣的不敢乱动。 正在这时候,后面有人高喊:“住手——” 一群骑兵顺大路“沓沓沓”快带驰骋过来。 为首一人,长得五短身材,圆头圆脑,下巴上一绺短须,一双狡黠的小眼睛,没穿盔甲,却身着一身团花绸缎长袍,矮矮胖胖,活象一个乡间的土财主。 他正是绰号“琉璃猴子”的罗汝才。 罗汝才纵马驰来,正好看见这一幕令人尴尬的场景:自己手下大将熊弼,被刘芳亮银枪逼住咽喉,狼狈万状。 这事儿够丢人的。 罗汝才眨巴眨巴眼睛,从脸上挤出一副笑容来,向前招手。 “喂——是芳亮吗?误会了,自己人,请收手——” 纵马跑上前来。 刘芳亮把枪一收,在马上冲着罗汝才抱拳,“罗将军,一向可好,芳亮不知道这位熊将军原来是你的人,一时不慎下手有些重了,多有得罪,请勿见怪。” 这话也是装痴卖呆了。 把你揍了然后再充愣。 罗汝才面上带笑,并不理会被打趴下的熊弼,向刘芳亮说道:“芳亮老弟,自家人不拘小节,自成兄弟来了么?高将军呢?他们都在哪儿?愚兄一直惦念着他们啊。” “有劳罗兄挂怀,他们马上就到。” 说话间,后面路上尘土飞扬,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将领都驰马赶到了,身后边跟着千家万马,没边没沿的骑兵、步兵逶迤涌来,一眼望不到边际。 罗汝才翻身从马上跳下。 他满面笑容,步行着朝前跑去。 “哎呀,高将军,李老弟,八大王……想死愚兄了,罗某做梦都想见到你们呀,今天可真是天大之喜,让咱们几个又团聚了,啊呀呀……” 热情洋溢,话语间无比的赤诚。 高迎祥等人也都跳下马来,拱手与罗汝才见礼,罗汝才乐呵呵地一个个见礼,亲热地拍拍这个肩膀,打打那个手臂,就如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一样。 “李老弟,你瘦了,最近好辛苦呀。” “摇旗,还是那么壮实,简直象个黑金刚,” 连说带笑,气氛无比融洽,把刚才熊弼与刘芳亮闹出来的剑拔弩张局面瞬间驱得一干二净。看上去满是老友重逢的喜气。 李自成拉着罗汝才的胳膊,“汝才兄,你又发福了,最近生意不错呀,恭喜发财。” 原来这罗汝才是商贾出身,自幼满脑子发财梦,发誓要做财阀,却阴差阳错差点被官府打死,起兵造反之后也不改习性,以掠夺财货为业,是各路义军中著名的“财主”。 李自成同罗汝才热情地打趣,却暗地里朝旁边的一个亲兵,悄悄使了个眼色。 这个亲兵是谭天保。 他本来在暗暗发笑——灰头土脸从地上爬起来的熊弼,和旁边几个义军首领亲热笑语的场面形成对比,确实让人忍俊不禁。 但是看到李自成的眼色后,心里登时一凛。 马上明白了李自成的用意。 人的区别在于愚笨和机灵,傻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出来,那就难怪处处碰壁。谭天保可不是那种心里没缝儿的憨子。 心里一转,稍加思索,哦……罗汝才这份“热情”百分百就是装出来的商业性假笑。李自成洞若观火,表面奉迎,让自己留意观察。 很好。 多加个心眼是必须的。 农民起义军之间可并非都是战友和朋友,uu看书 uukanhu 他们也有矛盾甚至成为仇敌。 人心隔肚皮,何况象罗汝才这样的“琉璃猴子”。 谭天保从罗汝才那双眯着的小眼睛里,几乎完全能够肯定,他的嘻嘻哈哈完全就是逢场作戏,一点真情实意也没有,那目光中装出来的亲热,背后完全都是阴冷和愤怒。 人的眼睛,放出的光芒是深遂复杂的,它代表着心境。 …… 几个义军首领,都把马缰交给亲兵,一起步行,说说笑笑走向三阳镇内。 高迎祥问道:“汝才,你怎么转了性,要在三阳镇内开仓放赈了?我看见沿途的老百姓,络绎不绝地前往镇上领粮食。” “怎么着?就不兴我大发慈悲心肠么?”罗汝才笑嘻嘻地反问。 郝摇旗摇摇大黑脑袋,“你算了吧,罗猴子,你大发慈悲……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老实话,耍的什么鬼把戏?” “没有没有。” “再说没有,我向老百姓去揭穿你了。” 罗汝才眨眨眼,放低声音,带着神秘的语气说道:“各位,不开玩笑了,我问你们,最近听说荥阳广武山英雄大会的事情了么?” 高迎祥等人刚刚突出陕西,进入河南,一路行色匆匆,也没听说过什么“广武山英雄大会”的事。 大家纷纷问道:“怎么回事?”“什么英雄大会?”“是哪些人召集的?都有哪路英雄参加?” 罗汝才得意地眯起眼睛,摇摇圆胖胖的大脑袋,慢慢腾腾地说道:“别急,听我慢慢和你们道来……” 第一十四章 这酒喝不得 罗汝才朝高迎祥等人抱拳说道:“各位,是这么回事,最近一个时期,河南、川陕一带的各路义军弟兄,互通声气,大家商量着,要联合起来,结成一个‘英雄联盟’,通气连枝,互相扶持,共同对抗朝廷……” “太妙了,” 张献忠首先鼓掌大叫,“这主意真不错,咱们各家队伍从来都是各干各的,总是叫官军各个击破,他奶奶个熊的,若能联络起来,互相支援,这真是太大的美事,老张第一个赞同。” 高迎祥、李自成等也纷纷表示赞同。 罗汝才说:“据说,已经有十几家义军,前往广武山了,罗某打算近日前往,不过……嘿嘿,说实话,前些日子,老罗被官军追杀,兵力损失甚至多,因此想,在三阳镇上招一些兵马,以壮军势……” 郝摇旗突然站住脚步,瞪着眼瞅着罗汝才的脸,把他瞅得都有些发毛了。 “摇旗,你瞪我干么子?” “琉璃猴,你小子是不是烂肠子,想使个计策,诈骗老百姓,说是到镇上领粮,把大家聚起来,你好趁机抓兵?日你瓜马个锤子,这计策可真是毒辣。” 罗汝才眨巴眨巴小眼睛,反问道:“摇旗,我一向敬重你是条汉子,什么时候婆婆妈妈的象个娘儿们了?” “你……” 郝摇旗倒被他问得不知道说什么了。 高迎祥插嘴说道:“汝才,我也劝你一句,采用这种方式蒙骗老百姓,太缺德了,传出去,名声就得跟臭狗屎一样。” “对嘛,”李自成也随声附和,“这样招来的兵马,过几天就得跑散了,有什么用?” 罗汝才尴尬地笑了笑,眨巴眨巴眼睛,把胸脯一拍,大声说道:“好,既然各位老兄老弟都劝我,那我立马改弦易辙,听人劝,吃饱饭,别人的面子不给,你们老几位开了金口,罗某还能不遵从么?” 说的他好象给了别人面子一样。 进入镇里,罗汝才吩咐手下,“马上准备酒宴,请镇里最好的厨师,采办最高级的菜肴,我要大宴宾客。”又对高迎祥等人说道:“把各位将领都请来,这镇子上有自酿的烧锅,味道好得很,今天大家一醉方休。” 义军将领们大都是穷汉出身的粗豪汉子,最畅意的事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听罗汝才酒宴相邀,无不欢天喜地。 几十员将领,随着罗汝才进入一家财主的院落。 烧酒,一坛坛地搬上来,红泥封窖,揭开满室生香。 大厅里一片欢声笑语。 江湖草莽,对于这种聚会欢饮,向来来者不拒,不到一刻钟功夫,大家猜拳行令,胡吃豪饮,烧酒下肚,个个都喝得眼珠子发红。 罗汝才举着酒觥,站起身对大家朗声说道: “各位,大家不是外人,罗某有件事,想和诸位商量。” 张献忠醉醺醺地捋着大胡子问:“什么事?抓过皇帝老儿当球踢,也不含糊。” “嘿嘿,此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大家既然都同意去参加广武英雄大会,那么事先也应该有个章程,各路好汉聚义结盟,这是天大的好事,自然也应该选出一个能够统领五湖四海人马的盟主……” 李自成放下酒杯,问道:“汝才,你是不是想说,让我们大家选你当这个盟主?” 罗汝才微微一笑,没有吱声,那意思竟然是默认了。 郝摇旗瞪着喝得半醉的红眼,嚷嚷道:“罗猴子,你倒是会做人,请我们喝酒,原来是存了这个念头,真他奶奶的一肚子弯弯绕,不行,我看你当不得盟主。” 几个心里有深沉的义军将领,都停下饮酒,放下杯子,看着罗汝才。 罗汝才神色镇定,微微扬起头,并没理会郝摇旗,说道:“要说罗某本也没什么野心,不过既然是大家结盟,总得有人提总,这差使倒也不是凌驾于他人之上,只不过是替人出头,多费些谋划之心罢了,罗某不才,论文论武,倒也不输于人,咱们几个平日里就跟亲弟兄一样,我若撑这个门面,就相当于你们几个一样。” 话,越说越明白了。 袁宗弟用阴鹫鹫的目光盯着罗汝才,问:“罗将军,如果我们不愿意呢?” 罗汝才仰头哈哈一笑,“那当然也没什么,自家弟兄,愿意不意,咱们都好商量。” “那我选高闯王当盟主。” 罗汝才没吱声,目光中一丝阴冷一闪而过。 李自成开口了,“汝才,我看,兹事体大,咱们不应该在此决定,不如到了广武英雄大会上,再当着众位英雄的事,提出来,让大家共议,你看如何?” 他这话说得看似柔和,其实是否了罗汝才的提议。 张献忠外表粗豪,其实粗中有细,他没有开口,瞅瞅高迎祥,瞅瞅罗汝才,闭上了嘴巴,来了个壁上观。 大家的目光,都聚到了高迎祥的脸上。 这些人中,其实高迎祥的地位最高,手下兵力也最厚,若按常规来说,若是酝酿盟主人选,高迎祥才是最宜,但罗汝才抢先提出来,先声夺了人。 就看高迎祥的态度了。 大厅里一时安静下来,猜拳行令饮酒……都停住了。 气氛开始凝重。 “汝才,”高迎祥发话了,“你是个足智多谋的人,名声也不差,本来推举你也没什么,但咱们提着脑袋混日子的人,凡事讲个由头,推牌九还讲个彩头呢,这样吧,我出一个题目,你如果通得过,我就推你当盟主。” 题目? 全室的人都瞅着高迎祥的脸。 罗汝才疑惑地问:“请问高将军……” 高仰祥仰头一笑,“刀头上舔血,是咱们江湖汉子的家常便饭,不妨设个‘武局’,一来给宴会助兴,二来也好推你这个盟主,芳亮,你出来,如果罗将军手下,有人在武技上胜过了你,那咱们就服气,推他当盟主好了。” 刘芳亮站起身来,大步走到厅室中央。 他朝四周拱了拱手,说道:“遵命。” 脚下站了个丁字步,两臂虚拢,挺胸拔背,站在厅中,一身凛凛虎威,势如凝岳。 罗汝才愣了。 刚才在三阳镇外,刘芳亮两招挑落大将熊弼,威镇全场,他看了个明明白白,这员白袍小将……谁是他的对手? 想起江湖上那句顺口溜——刘芳亮,白马亮银枪,沾上死,挨上亡,黄泉路上忙。uu看书 .uuansu 我勒个去…… 高迎祥这不是故意难为我么? 他倒是耍得好计谋,用刘芳亮来和我“比武”,这他奶奶的……找了个千难万难的题目让我钻窟窿,我若是答应了,只怕盟主的希望落空不说,还得落得个丢人加现眼。 罗汝才的脸上尴尬了,微笑变成了苦笑。 一时僵住了。 在座的,也有好几个罗汝才手下将领,这些人见刘芳亮挑战,而罗汝才显然露怯,自然脸上挂不住,有两员虎彪彪的将官站起身来。 “我愿与刘芳亮比试。” 罗汝才却给拦住了。 他冲着手下摆了摆手,示意退下,而后朝着高迎祥拱了拱手,“高兄,您这题目太过高明,恕罗某不想接。芳亮的武功,威镇天下,我们向来佩服,至于比武么,手轻手重之间,恐伤了和气,还是免了吧,盟主之事,咱们再说再议,今天暂且不提,大家继续喝酒,继续喝酒。” 话里话外,把事情遮过去了。 一名小校拿着酒壶,给各位交集面前的洒觥里倒酒。 气氛又恢复了活跃。 既然不提“盟主”的事了,大家又开始猜拳了。 “五魁首呀……八匹马呀……” 正在这时候,忽然一个身影急匆匆地走进屋里来,朝着大家高声喊道:“等一下,这酒不能喝。” 嗯? 满屋都是一愣。 什么意思? 闯进屋里来的人,穿着士兵的衣服,好多人都不认识。 他——是李自成的亲兵,谭天保。 第一十五章 阴阳壶 谭天保大踏步走进厅来,一句话就把满厅的将领给闹愣了。 什么? 这酒喝不得? 李自成反应最快,沉下脸问道:“怎么回事?” 谭天保突然往侧面一跨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把那名小校手里的酒壶,给夺过来。 小校措手不及,酒壶被谭天保夺走,急了,上前便抢,谭天保急忙后退。旁边忽然人影一闪,一袭白袍疾冲而至,原来是刘芳亮窜了上来,挡在了谭天保身前。 有刘芳亮保驾,谭天保心里踏实了。他高举着酒壶,大声叫道:“各位将军,请不要喝酒,这酒里有毒。” 啊? 全场登时一片哗然。 酒里有毒? 好几个将领同时站起身来,“仓啷啷……”抽出腰里的佩剑。 罗汝才厉声喝道:“你是谁?竟敢在此胡说八道,我们一起喝酒,哪里来的毒?” 谭天保毫不相让,也大声嚷道:“有毒没毒,试试便知,罗将军,你敢把高将军面前这一觥酒,给喝下去么,敢让人牵一只猫狗出来,试试这酒好喝不好喝么?” “……” 罗汝才语塞了一下,眼珠一转,说道:“休要胡搅蛮缠,我们大家的酒,都是一样的,若是真有毒,岂不我也给毒死了……各位,大家稍安勿躁,待我查明真相,高将军,李将军,不要听信小人谗言。” 谭天保把手里的酒壶一举,“大家请看,秘密就在这把壶上。” 这把酒壶是铜制的,大肚细口,刻着花纹,甚是精致,谭天保拧动壶底,原来壶底有机关,可以旋转。 “这把酒壶,名叫阴阳壶,悄悄拧一下壶底,里面的酒倒出来便完全不同,给自己人倒好酒,给敌人倒毒酒。” 郝摇旗将自己面前那一觥酒,手一扬,倒在地上。 酒泼洒在青砖地面上,“滋——”冒起一溜轻烟。 显然,酒里的毒性非常大。 这一下,全场都激愤起来,袁宗弟等高迎祥手下将领,全炸了锅,大家纷纷跨过桌子,开口大骂,“好,琉璃猴子,竟然用毒酒害人,”“罗汝才,好歹毒,让我砍下他折脑袋。” 张献忠也气得吹胡子瞪眼,哇哇大叫,“姓罗的,老张与你何仇何恨,暗害老子,我与你没完。” 一片大乱。 罗汝才手下的将领,也纷纷掣出刀剑,与高迎祥、张献忠等人对恃。 混战,一触即发。 只听一个洪亮的声音大叫:“大家暂且不要吵。” 说话的,是李自成。 他手按着剑柄,操着洪亮的陕西特有大嗓门高声说道:“请听李某一言,大家都是造反的义士,且慢同室操戈,自相残杀,罗汝才,我问你一句,就因为我们不愿意推举你当盟主,就要拿毒酒害死我们?这也太卑鄙了吧?” 忽然罗汝才大哭起来。 他拍打着自己的胸脯,涕泪顺着脸流下,“我糊涂,我浑蛋,高将军,李将军,是我错了,我错听了他人的挑拨,一时财迷心窍,做下了错事,呜呜……” 这倒令人大跌眼镜。 一个大男人,在火星四迸就要展开厮杀的时候,忽然痛哭流涕,实在让人觉得画风不搭。 这……有点无厘头的感觉。 刘芳亮厉声喝道:“少来这套,你说,为什么要害我们?” “芳亮,是愚兄糊涂,我受了小人挑拨,一心想当英雄大会盟主,你们又不肯同意……我猪油蒙心,犯下大错,大家原谅我一回,我一定痛改前非。” 高迎祥走上前来。 他冲着袁宗弟、郝摇旗等人摆了摆手,“你们先坐回去。” 然后他走到厅室中央,慢慢踱了几步。 他神情泰然,脚步缓慢而气势凝重威严。 “汝才,说实话,我很痛心,大家都是同道中人,你竟然能下如此毒手,这不是亲者痛,仇者快么?” 高迎祥的声调不高,但是每个字都象很沉重,落到地上都能砸个坑。 罗汝才象个犯错的小学生,低垂着头。 高迎祥叹了口气,缓缓说道:“汝才,敬轩,大家不要急躁,不管怎么说,咱们若是杀起来,只会让朝廷高兴,让同道伤心,不可擅动,大家听我说几句。” 屋里,逐渐安静下来。 高迎祥的几句话,把混乱的场面给控制住了。 在这间厅室里,他的地位最高,实力最强,一出头,几句话之间,就起到了力压狂澜的效果,表现了很好的驾驭形势的能力。 那份看不见的气势,就压住全场。 这就叫统帅之才。 “仓啷”一声,高迎祥抽出腰间的宝剑,伸手拿过谭天保手里那把“阴阳壶”,挥剑朝着壶嘴劈过去。 “嚓,” 壶嘴被利剑一下劈掉。 “诸位,”高迎祥朗声说道:“这把害人的阴阳壶,以后不要出现,若是人心如毒酒壶,再出现,也必一剑劈之,姓高的放句话在这里,此事可一而不可再,我认得你,uu看书.ukanshu宝剑须不认得你。今天这事到此为止,不要再提。” 满室都是凛然之气。 说罢,一脚踢开破裂的酒壶,转身朝外便走。 李自成、袁宗弟等将领,都随他一起,昂首大踏步走向厅外,张献忠冲着罗汝才瞪了一眼,嘴里“哼”了一声,也带着张可望等人,一起走出去。 厅里,只剩下了罗汝才和他手下几员将领。 还有满桌的杯盘狼藉。 尴尬、沮丧、气恼、灰溜溜……难以形容厅里剩余的空气。 …… 高迎祥等人迅速出了三阳镇。 大军即刻启程,奔向广武山。路上又扬起漫漫征尘,旌旗飘扬,队伍浩浩荡荡。 李自成纵马驰在高迎祥身旁,建议道:“闯王,依我看,咱们到了广武山英雄大会,应该倡议不要再选什么盟主,否则大家起了贪心,你争我夺,明争暗斗,反而不利于共同抗击朝廷。” “我也是这个意思。”高迎祥连连点头,“贪念一起,祸害无穷。” 他又扭过头来,“自成,你那个察觉了罗汝才诡计的亲兵在哪儿?” 谭天保赶紧催马驰过来。 高迎祥赞赏地夸奖他,“好小伙子,有眼色,有担当。” 谭天保忙不迭地谦虚,“不敢,是李将军吩咐我,暗中观察罗汝才的动静,我才发现他们弄了把害人的毒酒壶,全是李将军暗中布置的。” 不和上司抢功,才是最大的眼色。 高迎祥道:“自成,把他给我,怎么样,小伙子,以后跟着我当一名亲兵吧。” 第一十六章 黑白箭 谭天保给高迎祥当了亲兵。 无所谓,给谁当亲兵,都只是个奴才而已。 大军一路前行,沿途无阻,连破温县、巩义等城池,队伍一路吸纳饥民与流亡农民加入,扩大到六万余人。 破州县就那么容易吗? 对了,明朝的驻军实行总兵制,并非每个县城都有驻军,没有常备驻军的小县城兵马不过千把人甚至几百人,几万义军蜂拥一冲就能拿得下来。 队伍来到一条名叫“尖水”的河边,这是一条黄河支流,不算宽阔,河上架有桥梁。 “咚咚咚——” 河边上一阵战鼓响。还听见一阵阵呐喊声。 有战斗发生吗? 前锋营的刘芳亮派人传过话来:“尖水两岸,各有一只队伍,正在对恃,似乎就要厮杀,河这边的队伍是九条龙。” 九条龙,是另一只农民起义军首领王霸的绰号。 这人自幼生在黄河边上,据说水性通天,曾经在黄河里斩蛟,性情凶暴,杀死仇人逃亡,屡次被官府揖拿却都被他突围逃脱,都说他会“水遁”。 原来是九条龙的队伍。 可是这事似乎有点奇怪,九条龙和别人打仗,倒没什么,可是两只队伍隔着一条河,又怎么个打法?打仗需要短兵相接进行厮杀,隔河能打仗么? 高迎祥率李自成等将领,催马加鞭,直趋河岸。 到了近前一看,果然是两只队伍在隔河对恃,双方摇旗呐喊,互相斥骂,战鼓一阵阵紧擂,却并没有厮杀在一起。 河上有座石砌的桥梁,桥上还有一员战将,横刀跃马,耀武扬威。 难道这是一场“骂战”? 令人奇怪。 几匹战马飞快地驰过来。 九条龙在刘芳亮的陪同下,匆匆过来了。 这是条身材粗壮的汉子,象很多黄河边的纤夫一样剃着光头,用一块粗布包住,身上肌肉虬结,一张紫汪汪的大脸,面相很是凶恶。 “高将军,久仰久仰,王霸早想拜会您了。” 高迎祥跳下马来,“王兄弟,遇见你真高兴,这是怎么回事?” 据王霸介绍,对岸的队伍,其实也是一只农民起义军,为首的名叫李万庆,绰号叫“射塌天”,意思是说他箭法通神,百步穿杨。 射塌天手下队伍不多,还不到一万兵马,但是他训练有一只厉害无比的“神箭营”,个个都是神箭手,异常骁勇,在战场上往往所向披靡,名声赫赫。 这一回,李万庆据守在尖水河的另一畔,阻住桥梁,不许王霸的兵马过河,并且叫嚣,如果想去参加广武山英雄大会,须得并入他的队伍,奉李万庆为主。 王霸当然不肯同意,双方意见不合,都是霹雳火暴性子,立刻拉开阵势开打,射塌天手下的神箭营果然箭法神准,把王霸手下冲向石桥的士兵接连射死了几十个。 高迎祥皱起了眉头。 各路农民起义军汇合,联合抗击朝廷,这本来是好事,但是却接连出现令人意想不到的局面,先是罗汝才试图毒死自己,又是射塌天要吞并王霸。这么自相残杀起来,哪里还有好? 这些草莽汉,目光却如此短浅。 王霸气愤愤地说:“高将军,你看看,河边上躺着的那些死尸,都是跟我出生入死的弟兄,他们没死在官军手里,却死在李万庆这个王八蛋手下,我跟他势不两立。” 高迎祥没说什么,他驰马到了河边。 河两岸,两边军队的骂战还在继续,双方士兵操着各种口音,隔河对骂,千奇百怪的骂词层出不穷,声浪一浪高过一浪,倒是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 石桥上有一员战将,立马横刀,破口大骂,“九条龙,有本事游过来啊,当个缩头乌龟,你个龟儿子的卵子哪儿去了?” 模样骄横已极。 高迎祥不认识他,问道:“这个人是射塌天吗?” “不是,”王霸恨恨地说道:“射塌天就跟个耗子似的,总躲在阴影里,悄悄害人,冷不丁地一箭射过来。” “哦……” 高迎祥驰马上前,向前走了几步,手里挽着一张盾牌,高声喊道:“对面听了,我是高迎祥,请李万庆头领出来讲话。” 那个骑马立在石桥上的人骄狂地一举大刀,嚷道:“高迎祥,你来了正好,是要与九条龙一起投降吗?赶紧下马,空手过桥。” 话语间甚至是蛮横无礼。 高迎祥心头恼怒,他作为义军首领,平时威望颇高,遇到哪一路义军,一般也都能受到礼遇,现在李万庆这个手下将领见面就命令自己下马投降,简直是轻蔑已极。 这时,高迎祥旁边驰过一匹黑马来,马上的将官是郝摇旗,他张口骂道:“对面的浑球王八蛋,让李万庆出来,给老子……” 话音未落,从对面“嗖嗖嗖”射过来几枝羽箭。 这几枝箭来势非常迅猛,带着“呜呜”的破空声,显然射箭的力道非常大,箭如流星,转瞬即至。 郝摇旗动作也不慢,赶紧侧身躲闪。 但是这几枝箭射得异常诡异,最前面一枝黑箭最醒目,让人误以为它是主要攻击方向,而后面两枝白色细箭,阳光下并不显眼,却是力道更强,后发先至。 而且白色细箭算准了人躲避的方位与角度,在半空就超过了黑箭,径直奔向人的要害。 郝摇旗避箭之时,恰好就中了白箭的圈套,仿佛自己送上去迎接白箭一般,等他发觉不妙,再次躲避时,纵然身子灵活,也已经难以避开了。 “哎哟——” 两只白箭全钉在郝摇旗的身上,一枚射中肩膀,一枚射中脖子。 郝摇旗翻身落马。u看书 uukanshuc 好厉害的黑白箭! 河边又是大乱,高迎祥惊得赶紧下马,旁边的亲兵们朝着对岸乱射,双方又是一阵互相大骂。 “嗖嗖嗖,”河两岸羽箭纷飞,但是大多数箭只都力道不足,落到了河水里,少数飞过对岸,力道却也已经减弱,被士兵们用兵器或是盾牌挡开。 那员站在桥上的将领,一阵狂笑,“怎么样,高迎祥,你服不服,若是投降了,让李将军教教你箭法,哈哈……” 王霸回骂,“额你妈的球势子,少猖狂,等老子杀过河去,大卸八块喂王八。” 谭天保所处的位置,离郝摇旗最近,黑白箭射来的时候,他根本就没反应过来,等到郝摇旗中箭落马,吓了一跳,惊愕之后,赶紧和另外两个士兵一起,去救护受伤的郝摇旗。 但是接下来的一幕让他目瞪口呆,只见郝摇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一伸手,“嚓”的一下,拔出肩膀上那枝箭,再伸手,抓住脖子那枝,咬牙切齿,“嘿”的一声,又拔出来。 两处伤口,都涌出鲜血。 好刚烈的汉子。 郝摇旗圆瞪双眼,不顾血涌如注,翻身就要上马,嘴里骂道:“老子非要杀过河去不可。” “不行,” 高迎祥高声制止了他。 “你们把摇旗扶下去,找郎中裹伤。” “我要杀过去,砍了射塌天这个浑蛋。” “用不着你,这事我自有办法,请张献忠将军,让他把‘柘弓天王’马元利叫过来,让他会会射塌天的黑白箭。” 第一十七章 柘弓天王 弓箭是冷兵器战争的重要武器。 它的制作工艺,远比刀、剑、枪等复杂得多,箭臂、箭弦、贴木等都有很深的讲究,好的弓箭射出箭去平直迅捷,命中率高。 高迎祥所说的这员战将,名叫马元利,是张献忠手下的“心尖宝贝”,是一名著名的神箭手,也是造弓师。 马元利造弓,一律选用柘木,这种木材柔韧度与抗拉强度最佳,辅以牛筋、牛角贴片,用鱼胶粘合,而且顺应四季气候干湿与材质特点,讲究春天治角,夏天治筋,秋天粘合诸材,冬天定弓体,次年春天再装弦。 经他制作出的硬弓,张弛有力,箭射出去呈一条微弧,不偏不飘,力道十足。在黄河两岸名声远扬,被称为“柘弓天王”。 马元利手下也有一班弓箭兵,相当于张献忠手下的“特种部队”,个个箭法神准,威名赫赫。而马元利本人使用的一张特号柘木强弓,一般的大力士都很难拉开。 很快,张献忠带着马元利来到河岸边。 马元利身材不高,是个墩墩实实的汉子,两臂粗壮,目光炯炯,他带着三十来名弓箭兵,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个弓囊,一个箭囊。个个都是身强力壮的棒小伙子。 “看见了吗?”高迎祥指着河对岸,“射塌天就在那里,在士兵群里隐藏着,刚才把郝摇旗射倒了,还射死了九条龙部下几十名弟兄,怎么样,马元利,能跟他较量较量么?” 马元利睁大眼睛向前观察。 河对岸,旌旗舞动,一群群士兵在兴高采烈地怒骂,有人在张弓搭箭,向这边乱射。 射塌天在哪儿呢…… 马元利说:“高闯王,请命令你的亲兵,向河对岸射箭,每人三箭。” 包括谭天保在内,亲兵们开始向对岸乱射。 这些士兵有箭法不错的,也有象谭天保这样箭法狗屁不是的,乱射了一阵,只有少量箭只越过河去,也都被对岸的士兵打落了。 至于站在石桥上那个将官,根本就不怕这些乱箭,他的身上和马身上都披着铠甲,挥舞大刀左拨右挡,飞到面前的箭只尽数被拨开。 河对岸射塌天手下的弓箭兵,也向这边射箭,他们的箭法与箭的威力显然强得多,一顿乱箭之下,高迎祥的亲兵有好几个都中箭了。 河两岸,乱箭飞窜。 马元利不动声色,仔细观察。 他的目光,象探测器一样慢慢搜索……盯在了对岸一丛桑树后面。 没错,就是那儿。 桑棵子缝里同样也有一双警觉的眼睛,在向这边搜索。 神箭手与神箭手的对恃,考较的不只是射技,更是眼光。还有若有若无的直觉。 马元利把自己的大弓摘下来,搭上三枝桦木硬箭。 他这张弓,比普通的强弓还要长六寸,弓臂用生漆涂得花花道道灰不溜秋,丝毫也不起眼,在河岸的乱草丛里几乎就看不见,但是弓身制作得异常精致,弓弦用的是难得的鹤筋。 “大家注意,”马元利命令手下的弓箭兵,“甲分队,给我把那石桥上那个浑蛋射趴下,两人射马眼,两人射人眼,必须一把见功。” 旁边的谭天保吓了一跳。 射人眼,射马眼……我去,这也太吓人了吧。 真的能“百步穿杨”,精确到这程度吗? 只听马元利继续吩咐,“乙分队,给我一起瞄准那片桑树棵子,同时出箭,听我号令,预备——发!” 两个分队,二十余名弓箭兵,一起朝着对岸射出羽箭。这些兵都是平时马元利平时一手训练出来的,张弓搭箭姿势都完全一样,挺腰拔背,闭眼屏神,把手里的柘弓拉得如同大半个满月。 “嗖嗖嗖——” 一丛羽箭又快又猛,飞向石桥上那个张牙舞爪的家伙,快如流星,箭飞在空中发出“呜呜”的强劲破空声,瞬间就到了眼前。 那员将领吃了一惊,赶紧挥舞大马拨打,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些箭远比前面那些快得多也猛得多,刹那间数点流星闪过,箭尖已经及身。 “啊——” 人眼和马眼,同时中箭。 惨叫声中,人和马同时仆地,摔倒在石桥上,石桥本不算宽,那员将领摔倒后疼得乱翻,咕咚咚掉进河水里。 两旁的士兵们都看呆了。 隔了没有五秒钟,另外一批箭,已经在空中起飞了,这些箭又快又猛,越过河面,飞向对岸的桑树丛。 那丛桑棵子后面,猛地有人影闪动,一条黑影迅捷地窜起来,斜向跳开,动作异常灵活。uu看书 wwuukanu.co 射塌天李万庆! 他终于从桑棵子后面现身了。 马元利等的就是这个时刻,乙分队射出的这批箭目的是打草惊蛇,逼射塌天移动身子。 就在射塌天的身影窜起来的时候,马元利手里那把特号柘木弓已经出手,三枝桦木长箭分为上中下三路,发出“嗡”的一声闷响,眨眼间的功夫就到了河对岸。 这三枝箭就象长了眼睛,算计好了射塌天闪身的路线和速度,正好迎着他的身子钉去。 “嚓,嚓,” 其中两只箭,一只钉在肩上,一只钉在脖子上,就如同刚才郝摇旗中箭的部位差不多,只不过,郝摇旗脖子上那一只偏右下,没有刺中气管和喉管,而射塌天脖子上这只,正中气管,而且箭杆粗大得多,一箭穿喉,登时毙命。 连叫都没叫出声来。 翻身栽倒。 …… 河两岸突然静止了三秒钟。 所有人都看愣了。 不会吧……这都是真的吗? …… 刹那间的静止之后,猛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和战鼓声,九条龙手下和高迎祥手下的队伍,一起高声呐喊和呼叫起来,和着咚咚的战鼓声,声浪骤起,大家刚才被对岸的弓箭欺负苦了,现在一见对方主将被射倒,无不欢呼雀跃。 太解气了。 王霸猛地站起身来,大吼一声,“跟我上——” 抡起一把大刀,象出水蛟龙一样窜起来,向着石桥上冲过去,身后边,一群士兵们呐喊着,紧紧跟在他的身后,勇猛地冲向石桥。 第一十八章 横天王和顺天王 打仗很多时候都是打的一股气。 勇气、杀气、士气。 怒吼一声,举刀上阵冲杀,凭着虎贲之勇,气势上先夺了人,就能一往无前,若是这口气泄了,没了斗志,则必败无疑。 现在,尖水河两岸的气势,随着射塌天李万庆中箭倒下,陡然扭转。 射塌天手下那些官兵们,被突然遭遇的变故弄蒙了,李万庆骤然被射杀,就象用气筒子抽气一样,把他们心里那股斗志“滋溜滋溜”地给抽走了。 当九条龙王霸怒吼着带领士兵们冲向石桥的时候,射塌天的兵们已经乱了,他们失去了指挥,更主要的是失去了主心骨,战斗意志突然间就从高空坠落到了地面上,摔得啪啪响。 有些士兵慌里慌张地朝着对方射箭,还有的转身就逃。 “嗖嗖嗖——”两岸的弓箭在互射,河面上箭如雨点般地翻飞。 “杀啊——” 王霸举着大刀,象凶神恶煞般地冲过来,身后的士兵们高举刀枪,精神大振,一阵风似地冲上桥头。 一片大乱。 射塌天的兵气势一松,片刻间就溃不成军,越来越乱,甚至连抵抗也不顾了,也没人去看倒毙在地上的射塌天一眼,乱乱哄哄,四散奔逃。 王霸这时候充分耍开了“九条龙”的威风,怒吼声中,高举大刀,旋风般地冲过石桥,率领着士兵们冲入射塌天的队伍里,左冲右突,凶狠地砍杀。那劲头真如蛟龙倒海,片刻间的功夫就把对方的队伍冲得七零八落。 战斗的胜负,已经没有悬念。 射塌天下手兵马本来就不多,现在被王霸一通冲杀,没过几分钟就一败涂地。 士兵们在抵抗、在逃窜,好多人慌不择路,扑通扑通地跳进河水里。 河水里象煮饺子。 高迎祥纵马冲过石桥。 他一看面前这场战斗的形势,赶紧大声呼叫:“住手,不要打了——” 两军已经混战在一起,要想喝止住,可没那么容易,高迎祥跃马扬刀,冲到杀红了眼的王霸附近,大声高呼,“九条龙,停住手,听我说一句——” 眼前尽是乱哄哄的战斗场面,大刀挥舞,长枪疾晃,一声声呐喊,一阵阵惨叫……人马仆地,一片沸腾,高迎祥的喊声淹没在战斗里。 直到马蹄快要冲到了王霸的跟前,这才引起了王霸的注意,直眉瞪眼地收住了手里的大刀。 “啊?” 高迎祥大叫:“赶紧住手,不要再杀了,命令射塌天的队伍投降。” “哦——” 王霸这才清醒过来,下达命令,停止砍杀,召降射塌天的人马,在混乱的战场上,命令也很难下去,过了好大一阵功夫,总算是控制住了局势,一片劝降声响起来: “投降,放下刀枪,饶你一命。” “射塌天死了,你们都投降——” 战场上的喊杀声逐渐消退,劝降声此起彼伏,很快,一群又一群的射塌天手下士兵,抛下兵器投降了。 很多人逃散了,地上躺了一片横七竖八的尸体。 …… 射塌天李万庆的队伍,跑散了大半,被杀死一部分,有三千多人投降。 处理俘虏很简单,匆匆甄别之后按“三一三十一”的比例,分给高迎祥、张献忠、王霸三只队伍,每家补充一千余人。 大家最感兴趣的,就是射塌天手下那些弓箭兵,这些人都是部队里的“特种兵”,谁都眼馋,想收归己有,但是张献忠把大胡子一扬,“谁也别和我争,弓箭兵都归我,划到柘弓天王马元利手下。” 此役,确实以马元利功劳最大,柘弓天王名不虚传,三箭射死李万庆,神箭绝技令人大开眼界,他占些俘虏上的便宜,别人倒也无话可话。 射塌天已死,从此天下再无他这只队伍的名号,一个曾经横行河朔的袅雄,就此烟消云散。 …… 过了尖水河,大军径奔广武山,高迎祥、张献忠的队伍再加上王霸的兵马,一共将近十万人,浩浩荡荡,扯地连天,气势十分雄壮。 行了没有五十里,前锋营传来消息:在大海寺附近出现大批兵马。人数众多,约略有数万之众。 数万大军? 这可是非常严重的大事,如果是官军,那就麻烦了。 高迎祥赶紧命令部队停下,然后命令探子赶紧继续打探。很快,消息一个接一个地传来—— 大海寺附近的队伍,从旗号上来看,非常杂乱,服色千奇百怪,发现了“老回回”的旗号,还有在三阳镇打过交道的“琉璃猴子”罗汝才。 原来是各路农民起义军。 王霸哈哈一笑,“原来他们都在这儿,也许都是奔着广武山去的,临时在大海寺聚集,咱们赶紧过去和他们相会吧。” 继续开拔。 很快,高迎祥一行大军开到大海寺。 这是一座平原和丘陵相杂的地区,大海寺算不上有名的大寺,但是寺前的地形非常好,一片宽阔的广场,四周全是缓坡和丘陵,对于驻扎军队非常适宜。 好几个农民起义军的首领,听说是高迎祥来了,都远远地过来迎接。 这些人是:老回回、革里眼、左金王、改世王、闯塌天、混十万、过天星。 就从这一堆千奇百怪的绰号上看,就能看得出明朝末年这些草莽英雄都是什么德性和模样了。 (注:这些人物以及绰号可不是作者胡编的哦,全是当时的真实史实,有历史记载的。) 大家见了面,兴奋又亲热,绰号“老回回”的马守应一把抱住高迎祥的肩膀,抖擞着山羊胡子大笑,“哈哈,高大哥,大家一直盼着你来呢,听说你称了闯王?好,uu看书 ww.kans.o 咱们这回做一番大事业,闯他个天下大乱。” 混十万、过天星……这些混世魔王级人物,一个个过来打招呼,高矮胖瘦俱各不同,有的一身盔甲,有的穿着老百姓的粗布袍,还有的象江湖大盗那样着一身黑色“箭袖服”…… 这些人,全是从刀丛剑雨里杀出来的,个个都是横行无忌威镇一方的枭雄,都有九死一生的经历,几乎每个人都是脸上一层风霜,身上一片豪气,眼里一股凶悍。 如横眉立目呲牙咧嘴的十八罗汉。 寒喧了几句,高迎祥问:“兄弟们,英雄大会不是在广武山么,大家为何要聚在大海寺?” 老回回说道:“哈哈,你的消息落伍了,广武山已经去不得,那里被官军盯上了,据说洪承畴要派大兵围剿广武山,大家商量着,把英雄大会改在大海寺了。” “那也好。”高迎祥笑道。 “好什么好,大海寺前面的广场上,正打架呢,高大哥,你要不要去看看热闹?” “打架?” “对,横天王和顺天王,正自打得不可开交,人脑袋都要打出狗脑袋来了,哈哈,热闹得很,这两头大虫,脾气都象霹雳一样,就算是玉皇大帝,也压不住他们,简直要把灵霄宝殿给翻过来。” 横天王、顺天王…… 这些绰号愈出愈奇。 陪在高迎祥身后的亲兵谭天保,又惊讶又好笑。他不禁想起“水泊梁山”里那些天罡地煞的绰号和故事来,眼前这些“悍匪”首领,比起梁山好汉来,只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一十九章 轩辕剑 此时的谭天保已经被高迎祥封为亲兵“哨总”,相当于小队长,随侍在高迎祥的身旁。由于高迎祥的赏识,自然没人敢再欺负他,还稍稍有点地位和权力了。 随着高迎祥和各路首领一起,纵马驰向大海寺。 这十来个农民起义军的首领,模样奇奇怪怪,个个豪爽凶悍,纵马疾驰如一阵煞神过境。 战马趟起一溜风尘。 快到大海寺的时候,远远看见前面一片宽阔的广场上,人影攒动,呼喊声乱乱哄哄。 果然有人在打架。 几百号人马,聚成两堆,旗号飘飘,形成两个阵营,呐喊怒骂,吵吵嚷嚷。 阵前,有两个人正在剧斗。 这俩人都没骑马,徒步搏斗,其中一个身材高大粗壮,光头,穿了一身土黄色袈裟,却是个和尚,手持一把铁禅杖,禅杖上缀有铁环,抡动起来“仓啷啷”直响。 这倒令人奇怪,和尚怎么打起仗来了? 看他那模样架势,活脱脱就是水浒中的花和尚鲁智深。 另一个人,身材矮小,几乎比和尚矮了一个头,瘦小精悍,穿一身黑色夜行服,就是用来偷盗作贼的那种,打着裹腿,看模样象个江湖盗匪,手里持一把又窄又长的柳叶刀,正和高个子和尚斗得刀来杖往,甚是激烈。 谭天保心下奇怪,问旁边一个年龄较大的老兵,“这两人,就是横天王与顺天王么?” “不是,”老兵指着那和尚说:“看见了吗?使禅杖的胖和尚,法名叫善素,你别误会哦,这个和尚既不善良也不吃素,而是穷凶极恶杀人如麻,他是顺天王的手下。” “哦。” “你看,那个瘦子,比和尚名气可大得多,他叫叶上飞,是江湖上有名的大盗,武功自不必说了,最有名的是偷盗本事,偷过官家的贡银,巡抚的大库,高来高走,神出鬼没,没有打不开的锁,没有撬不开的门。” 谭天保差点笑出声来。 这些江湖草莽好汉,当真是千奇百怪。 只见空场上两个人的打斗越来越激烈,那高大身材的和尚,挥动着沉重的铁禅杖,如同拿着一根草棍,横遮竖拦,呼呼生风,左一杖右一杖又稳又狠,逼得矮个子叶上飞不住后退。 叶上飞身体灵巧,在杖影里钻来钻去,用柳叶刀反击,但又不敢和铁禅杖相撞,吃了气力上的亏,被禅杖逼得左躲右闪,窜来跳去,就象个猴子一般。 “这盗贼打不过和尚。”谭天保立刻做出了判断。 俗话说,一力降十会,战场拼杀,力气大的永远占便宜,不要相信那些“飞花摘叶伤人”之类的鬼话,花拳绣腿在战场上其实没有任何用处。 “呼——呼——”杖影横扫,势大力沉,带起一股风。 叶上飞只凭着灵活纵跳闪避,偶尔反击,被动挨打,好几回差点都被禅杖击中身子,很显然,一旦中杖必将是骨断筋折,性命难保。 生死只在毫厘间。 两边的阵营里,不停地呐喊助威,还有人在摇旗帜,敲战鼓,把这个打斗场面衬托得更是炽烈。 忽然从北面的人群中,大踏步走出一个女人来。 这女人长得又高又胖又壮,比善素和尚也矮不了多少,穿一身宽大粉色镶边黑袍裙,一双大脚好似旱船,大脸盘上两坨横肉,一双杏眼杀气腾腾,往前一迈步,嗵嗵地好似丈二金刚。 一丈青、母夜叉、母老虎……谭天保心里涌过好几个形容词。 只见这女人手里攥着一把鸡蛋粗的牛皮软鞭,带着一身煞气走上场来,二话不说,挥起软鞭就朝着善素和尚打去。 “唰,”鞭子象一条巨大的黑蟒,凌空飞舞,兜起一溜黑风。 善素不敢怠慢,赶紧舍了叶上飞,挥禅杖抵挡女人的软鞭,只听“啪”的一声轻响,软鞭缠饶在了禅杖上,瞬间就回了几个圈,把杖头缠得紧紧的。 “嗨——” 女人大喝一声,往回便夺。 善素抓着禅杖往回拉。 两件兵器缠饶在一起,两个各往自己怀里夺,一下子就形成了“拔河”之势,较量起了力气。这情景甚是可笑,两旁的人群又大叫大嚷起来,伴着阵阵鼓声,一片沸腾。 谭天保看得津津有味,问旁边的老兵,“这女人好大力气,她是谁?” “她就是横天王啊。” “啊?” 谭天保惊得眼珠子差点掉出来,怎么……横天王是个女的? 而且,她……天下竟然还有这样的女人,还当了义军首领……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横天王”这个绰号对她倒是挺合适。 此时,场上形势又变,原来瘦猴子叶上飞,抓住了机会,身子往前一纵,挥柳叶刀向善素的腿上砍去。 此时形势逆转,善素若想躲避,就须放手撒了禅杖,否则非被柳叶刀砍伤不可。面对横天王的牛皮软鞭,他已经没有优势,如果叶上飞从旁夹攻,必败无疑。 “都住手——” 一声大喝。 从场边大踏步走上一个人来,正是高迎祥。 高迎祥把手里的长柄大刀往前一横,挡住叶上飞的柳叶刀,两刀相撞,发出“仓啷”一声脆响。 “善素大师,王家妹子,请先住手,听我说几句话。” 他的身材比善素和横天王都矮,但是神态凛然,气势威严,一句话出口,似有一股无形的力道,镇住全场。两旁的鼓声和呐喊声都停住了。 横天王倒是给高迎祥面子,爽朗地答应一声,“好,”将手上牛皮软鞭的力道一松。 善素也顺势把禅杖一松。 僵持之势得到解脱。 高迎祥右手一松,将大刀“当啷”一声抛落在地,朝着横天王和善素各拱了拱手,“谢谢两位给我薄面,请问,大家这是为了什么?” 横天王怒气冲冲地说道:“为什么,uu看书 ww.ukanhu 你问善素的主子,顺天王,凭什么诬陷我们,还不是想借机踩人,想当上英雄大会的盟主,一肚子贼心烂肺,以为别人不知道么?” 高迎祥微微一笑,没有接她的话茬,把目光瞅向场边另一侧。 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人,走上前来。 这人穿了一身文士长衫,头上戴了个文人头巾,没拿兵器,看模样文质彬彬。他这身打扮与模样,十足就是个秀才,在豪气与悍气充斥的义军队伍中,冷不丁出现个外形文雅的人,倒是显得有些独特。 不用问,这人一定就是顺天王了。 “高兄,一向可好。”顺天王冲着高迎祥深鞠一躬。 高迎祥向他还礼,“李兄弟,谢谢,敢问为什么和王家妹子起火啊,老哥想做个调停,可否允许?” 顺天王满面和蔼,“高兄出面,李某敢不从命?说起来这事倒也不大,我们前些天得了件宝贝,却被他们偷去了,我们本不想动干戈,只欲将宝物要回来,于情于理,都不算分外吧?” “哦,不知道是什么宝贝?” “轩辕剑。” “啊?” 高迎祥吃了一惊。 轩辕剑……这事儿是真是假? 有关轩辕剑的传说,自古就有,据说上古黄帝采首山之金,铸就一把利剑,正面刻有日月星辰,背面刻有山川草木,这把剑集日月精华,自带神通,后来传到禹手里,成为有夏一代镇国之宝。 传说,毕竟是传说,世上真的有轩辕剑吗? 第二十章 金樽酒,弃尽愁 轩辕剑,并非普通刀剑,据说它有通天彻地之能,展气成雷,指示迷津,从它上面能看到治国之道,能读出未来大势,它放出的王气所指,能告诉世人谁能当皇帝君主。 当然……这都是民间传说罢了。真与假,自是见仁见智。 现在的问题是:顺天王真的得到了轩辕剑?又真的被横天王给偷走了? …… 横天王左手叉腰,右手指着顺天王大骂,“腌臜贼泼皮,臭不要脸,谁知道你有没有什么狗屁轩辕剑,根本就是胡编乱造,胡诌出一个宝贝故事,向老娘泼水栽赃……”一连串的粗话脱口而出,那神态活脱脱就是个泼妇。 顺天王呢?却是不急不躁,气定神闲地站在那儿,摇着脑袋,“错矣,错矣,事实俱在,狡辩无用,我拿轩辕剑祭拜的时候,只有你手下的叶上飞在旁边,宝贝不翼而飞,他岂能脱得了干系……” 这两人一个拧眉瞪眼喷脏话怒骂,另一个斯斯文文地解释,神态迥然,对比鲜明,看上去颇为有趣。 而旁边的观众们却都有自己的判断:横天王声音虽大,却拿不出有利的理由,顺天王说话有理有据,而且叶上飞是著名的惯偷,这事儿……差不多就是他偷走了宝贝。八九不离十。 横天王叉着腰骂道:“放你祖宗的臭狗屁,姓李的,你想夺英雄大会的盟主,就故意找出个轩辕剑的茬子来,故意踩扁老娘,一肚子贼心烂肺,屎克螂看书你假装斯文……” 高迎祥差点被她逗笑了,又皱了皱眉。 盟主,又是盟主。 名利二字,让世人前赴后继,冒死追求,这农民起义军的聚会尚未形成,各人之间就为“盟主”的位置闹得不可开交。 “二位,请不要吵,听高某说几句,”高迎祥摆手制止了横天王的乱骂,“大家都是同道中人,为了对抗官军围剿,这才聚在一起,绝不可分不清谁轻谁重,自相残杀,轩辕剑之事,先放一放,是非曲直,终会明白,大家给高某个面子,先放下敌意,商量商量聚会的事情如何?” “鄙人没有意见。” “老娘更没有意见。” 高迎祥笑了笑,他向周围诸人朗声说道:“各位,高某来参加英雄大会,深感荣幸,大家都是远道赶来,咱们先喝上一杯,叙叙旧,歇歇脚,安顿下来,再慢慢商量大事,如何?” 他知道,想让这些粗豪的枭雄们坐下来,最好的方式就是喝酒。 酒坛子摆上来,什么全忘了。 果然,此言一出,群起响应,“对,就是这样,大家先喝上一碗,别的事都扔到他娘的屁股后头。”“高闯王说得对,咱们弟兄经年不见,先来他个一醉方休,是应该的。” 纷纷嚷嚷中,收起刀枪。 就连横天王也停止怒骂,绽出笑容,吵嚷着:“喝酒去,喝酒去。” 当下,简单安排一番,各头领带来的主要将官们,在大海寺外张罗桌椅,买酒买菜,安顿队伍,划地驻扎。 各路义军头领,都进入大海寺的主殿内。 一共十三家:闯王高迎祥、八大王张献忠、老回回、罗汝才、革里眼、左金王、改世王、闯塌天、混十万、过天星、九条龙、横天王、顺天王。 这些人,每一个都是横行天下的“混世魔王”。 在他们的手下,也不知道杀过多少人的头,劫掠过多少城寨,踏平过多少州府,个个都是从刀林剑雨中提着脑袋杀出来的,横刀跃马威镇四海,横行无忌。 官府闻之变色。 这些袅雄或称“草头王”贼首们,长相模样千奇百怪,凶恶的,阴险的,深沉的……但是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放着一股无法无天的悍色,眼里都是一股幽幽的凶光。 …… 象如此规模和形式的聚会,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商代武王伐纣时聚过800路诸侯(号称800,只是虚数,其实都是‘村镇级’诸侯而已,总兵力不过10万),三国时讨伐董卓,聚过一次,曹操、刘岱、王超等各路人马共推袁绍为盟主,掀起了汉末全国大战。 每一次兵马聚会,都直接导致了改朝换代,在王朝更迭的历史长河中写下了重重一笔。 现在,高迎祥等人的“荥阳聚会”,可能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什么,但是这无疑是整个明朝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从此以后,明朝迅速走向没落,历史已经翻开新的一页。 …… 大殿内摆了几张长桌,十几把交椅,好几坛老酒一起开封,满屋都是酒肉气味儿。按理说,佛殿是清静之地,更忌酒肉,但是这些横行不法的草头王们,哪里会理会这些? 猜拳行令声很快响起来。 一通胡吃海喝。 席上设了一个“监酒令”,是闯塌天手下一名亲兵总管,这人长得鹰鼻鹞目,象是南方百越人种,手下有个绝活儿,搬起一坛酒来,不用酒勺酒壶,直接往粗瓷黑碗里倒,酒水象瀑布般注入碗里,不洒不溅,每一碗都数量相同,手法熟练敏捷,获得大家一致称赞。 过天星敲着酒碗,唱了一曲江湖酒令曲: “金樽酒,弃尽愁,朝歌夜弦上高楼,uu看书 wwuukans昔时寇,尽王侯,空弦断翎何所求,天下谁与付吴钩,横行须就金樽酒。” 歌曲苍凉豪迈,唱得让人热血翻涌,思绪悠悠,惹得一群民间豪杰鼓掌叫好。 横天王嚷道:“你他奶奶的,唱得好,咱们这帮提着脑袋闯江湖的煞星草头王,有今日没明日,管它什么王侯与贼寇,一杯金樽酒,消得一日愁。” 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非也非也,” 另一个人站起身来,端着一碗酒,反驳横天王。 这人是顺天王。 横天王竖起眼睛,“姓李的,你不和我做对,要死么?” “呵呵,我没兴趣和你做对,世上之事,自有理在,王头领,你说得不错,咱们这帮草头王,确实有今日没明日,但是草寇与王侯,其实只隔了一层窗户纸,我敢说,只要大家凝心聚力,击败官军,经略中原,并非难事,王侯将相,难道就不兴轮着咱们做做么?” 横天王“啪”地一拍桌子,“好,你小子这几句说的倒是人话。” 顺天王没理她,转头向着其它各个义军首领,“各位,大家聚到荥阳,为的是抱团取暖,抗击官军,李某以为,眼下咱们十三家合兵一处,兵力将近三十万,正是大展宏图、一飞冲天的绝佳时机,英雄不乘时势,何以称雄?咱们十三家联合起来,击破官军,席卷河南,闯出一片河山,推翻大明朝廷,称王称帝的时候已经到了。” 这番话说得不但意理透彻,而且语意铿锵,激荡人心,在座的十几个首领无不心情振奋,情绪激昂。 第二十一章 前知500年,后知500年 这顺天王原本是书生出身,举止文雅,颇有口才,他这一番话,象点燃了烈火一样,把全场的情绪都给爆燃了。 闯出一片河山,推翻大明朝廷,称王称帝…… 这事儿可太具有蛊惑性了。 把人的欲望一下子给钩起来,吊得高高的。 大海寺里这帮义军首领们,大都是草莽出身,西瓜大的字认不得一扁担,胸无点墨,并没什么长远见识,当初造反起事,其实就是活不下去了,率饥民抢吃大户,求个饿不死而已,哪里会想过“称王称帝”之事? 哇! 我们能当皇帝? 这一下,搞得群情激昂。 改世王跳起来,一拍大腿,“李大哥,你说的愣是让人爱听,哈哈……咱们弟兄敢情还有帝王命么?太棒了,你说怎么干,我们听你的。” 革里眼大叫,“对,老李兄,我听你的,你说怎么办,我就怎么办,他奶奶的,咱们打进京城,当皇帝去。” 一阵吵吵嚷嚷,吱哇乱叫。 顺天王摆了摆手,制止了大家的乱嚷,说道:“各位,听我把话说完,俗话说,鸡无头不走,咱们聚到荥阳来,召开这个英雄大会,象这样乱吵乱嚷,总归没法子行事,总得有个主事的人,象模象样地统筹安排……” “等一等,”横天王插嘴打断了他的话,竖起眼睛叫道:“姓李的,你说闯出河山推翻大明什么的,老娘没说的,一个字儿,赞成,但是你要当英雄大会的盟主,却是八万个不答应,你小子想借机当上盟主,先撒泡尿照照,是那块料么?” 顺天王抑头一笑,“哈哈,王头领,你误会了,李某何德何能,当得这个英雄大会盟主?但我推荐一人,可当盟主。” “谁?” 不但横天王,全场的目光,都直愣愣地瞅着顺天王。 顺天王胸有成竹,慢条斯理地说道:“我推荐的这个人,英雄盖世,勇谋兼备,他曾经被官军抓入大牢,却凭着一身横练功夫,挣破枷锁,踢死牢卒,砸牢反狱,闯出监牢,率民起事连夺三处州县,在黄河边上生擒官军三千余人,前些天率军闯进蔡州,劫了州府的大库,抢出粮食百余石……” 听到这里,大家逐渐明白了。 他说的这个人,名叫刘国能,绰号“闯塌天”。 没错,闯塌天是个又勇又猛的汉子,起事以来冲冲杀杀,猛冲猛闯,做出了好多堪称轰轰烈烈的事。 但是说句实话,闯塌天部下的人马并不多,打过的仗也并不大,比起高迎祥、张献忠等队伍来,大大不如,甚至连罗汝才也比他强得多。 顺天王继续说道:“我说的这个人,大家都猜到了吧?他就是闯塌天,刘国能刘大哥,咱们这次英雄大会,最初的起意,就是他提出的,而且,若不是他抢得的百余石粮食,咱们大家聚到荥阳来,只怕还得挨饿。” “不行,” 横天王又从座位上站起来,间单手叉腰,另一只手指着顺天王的鼻子,“你给老娘住嘴,谁不知道你和闯塌天穿一条裤子,他当盟主,还不是你小子象耍影人似的在背后牵着线?休得在这儿糊弄我们大家。” 这个婆娘的话虽然说得粗俗,但是一针见血,在座的义军头领们都知道,那闯塌天刘国能只是个悍勇莽夫,并没有雄才大略,哪里能够当盟主?大概是给顺天王当傀儡。 顺天王沉下脸来,扭头冲着横天王说道:“王头领,你刻意与李某为难,倒也罢了,难道想搅乱英雄大会的全局么?你先把我的轩辕剑给交出来。” “放屁,我根本没见过什么轩辕剑。” “王头领,我向你要轩辕剑,并非是个人恩怨,那轩辕剑乃是大智大慧之物,它能判断天下大势,李某要用它来辨识英雄大会的盟主,此事体大,涉关英雄大会大局,请你看在十三家英雄同道的份上,让我一马。” 说罢,冲着横天王拱手一揖。 这一下,横天王一下理亏了,人家抬出“英雄大会大局”的招牌来,一下把她压住了。 在座的众人乱哄哄地嚷道:“对呀,用轩辕剑来断盟主,是最英明之举,王大姐,你先把剑拿出来吧。”“此话有道理,王头领,哪怕等选出了盟主,你们俩再争轩辕剑的归属哩。” 矛头都指向横天王。 “叭——” 忽然黑光一闪。 却是横天王把那条牛皮软鞭抡了起来,象一条黑蟒在空中盘旋而过,重重地抽在方砖地面上。 一块方砖登时被抽得裂成几瓣。 好大的力道。 “滚你妈的熊,”横天王的眼睛竖起来,“谁再跟老娘提狗屁轩辕剑,放马过来,看老娘的鞭子认不认得你。” 气氛一下凝重起来。 满屋肃然。 这些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袅雄,说打就打,绝不是闹着玩儿的,横天王一言不合大开杀戒绝非虚言。 杀气登时弥漫了大殿。 …… 站在屋角当“侍仆”的谭天保,吓得心里咚咚直跳。 乖乖……这些人间“大虫”们,发起怒来,可了不得,一会屋里是不是要天翻地覆地呀…… 他偷眼去瞅高迎祥。 瞅了一眼——立刻就把心放在肚子里了。 高迎祥的脸色和平常没什么区别,一脸平静,丝毫不见异常。 一言不发,冷眼旁观。 这种“大将风度”令谭天保佩服得五体投地。瞧人家,这才是见过江湖大风大浪的人。 …… 却见顺天王摆了摆手,朗声说道:“各位稍安勿躁,王头领暂且息怒,眼下是十三家英雄共议大事,不可因私怨搅了大事,李某言明,轩辕剑之事,绝不再提,请你先回归座位,咱们再议大局。” 此言一出,一片叫好。 “就是这样,李兄才叫好汉子,大肚能容。”“顺天王宰相肚子能撑船,兄弟佩服。”“没错,大局为重,王头领,请你自重……” 这一下,倒是令横天王既理亏又尴尬,闹了个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没奈何,只好收起鞭子,讪讪地回到座位上。 顺天王显得气定神闲,uu看书ukans 面露微笑,“各位头领,没有轩辕剑,咱们同样有办法上咨天意,问道神灵,不知道在座的有无消息灵通之人,听说过岭南桑蛊公……” “桑蛊公,我知道,” 老回回嚷嚷起来,“听说他是巫道出身,神通广大,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也不知道日个球的是真是假。” “千真万确,绝无虚言,”顺天王正色说道:“桑蛊公在岭南毒剑岭修道三十年,悟得天地玄黄大道,出山以来破解妖魔无数,拯救过数千僰人性命,威名远镇,画符捉鬼,预知吉凶……” 这些话在听来只会觉得荒诞无稽,但是在古代却是正正经经的“中正之道”,不管普通老百姓还是皇帝高官大将所有七十二行人士,没有一个不迷信的。 巫师术士祭司……这是令人敬畏甚至膜拜的职业。 大海寺里这些横行不法的“贼首”们,可以不把皇帝朝廷放在眼里,但是没人敢不把“神灵”放在眼里。 在那个年代,“神”对于人精神的控制是根植在血液里,高于一切包括自己性命的。 …… “李兄,那桑蛊公远在岭南,难道咱们还要大老远巴巴地去请教他老人家吗?”有人嚷道。 “不,”顺天王胸有成竹,摇头微笑:“大可不必费此周折,李某不才,与桑蛊公一位高足,情逾手足,结为兄弟,他得了乃师真传,为咱们解疑释惑,当属雕虫小技,来来……大家请看,我说这位桑蛊公的高徒,就在这间大殿之内,就在你们眼前,大家请看……” 第二十二章 仙术 顺天王说:“桑蛊公的高徒,就在这间大殿内,就在大家眼前。” 大家都一愣。 谁? 谁是桑蛊公的徒弟? 只见顺天王把那个给大家斟酒的小校,给拉过来。这个人穿了一身箭袖号衣,长得鹰鼻鹞目,两腮无肉,瘦削精悍,黄色的小眼珠转来转去,透着一股阴气。 “各位,这位兄弟名叫麻卡,他自幼跟随桑蛊公修行,深得乃师真传,尤其是星相占卜爻词之术,最为精通,在岭南被称为‘陀道神’,声名赫赫,兄弟把麻卡兄弟推荐给大家,为咱们英雄大会,占卜一局,如何?” 刚才,麻卡以“下人”身份为在座诸雄斟酒,手法娴熟,臂力强劲,别人倒也不以为意,在这个群雄聚会之所,武艺高强之人只怕数也数不清。但他居然是“桑蛊公”的传人,这倒是令人刮目相看了。 也不奇怪,这十三家“贼首”来自五湖四海,结识各类江湖能人异士当真是再平常不过。 顺天王的提议当然获得一致赞同。 群雄纷纷乱嚷:“同意,请神仙给咱们占一课。”“好,神灵指点咱们,大家照做便是。” 大殿里,一道道目光,都齐唰唰地聚集在麻卡的身上。 麻卡朝着四周的义军首领们,团团作了个揖,开口说道:“承蒙抬爱,在座的均是名震天下英雄豪杰,麻某奉命献技,敢不从命。” 他的中原官话说得字正腔圆,而且颇为文雅,显得很有学识。 看麻卡的长相,颇似岭南僰人或是越人,彼时古越各族之中普遍学习汉文,更有饱读诗书,文化高深的,并不稀奇。 只见麻卡向着大殿外面一招手,走进几个抬着家什的士兵,前面两个抬着一个一人多高的木头桩子,桩子上花花道道地刻着别人看不懂的符号,还刻着几张呲牙咧嘴的鬼脸图案,最顶端插着一只匕首,看上去颇为怪异。 后面的人则抬着一只直径约一米的铸铁火盆,就是北方冬天里农家烤火用的炭盆,里边放上燃着的木炭,用来取暖。 还有一个人,提着一只两尺长的铁铧头。 这些家具物件提进大殿来,颇让人费解。而麻卡招之既来,显然是早有准备。 要说满屋之中最感惊奇的,莫过于谭天保了。 他可从来也没见识过古代“巫术”,眼瞅着麻卡鼓捣进这些奇奇怪怪的物件,处处透着神秘,看得他一愣一愣的,心道:他不是要占卜吗?怎么还用得着树桩、铁盆、铧头? 搞什么名堂? 正自看得目瞪口呆,忽然——他发觉高迎祥向他悄悄使了个眼色。 哦…… 明白了。 谭天保可不笨,立刻就醒悟过来。 这一场“占卜”,显然是顺天王早就做好的局,麻卡的登场,还有这些铧头火盆之类的道具,早就预备好了,这是经过精心谋划的。 目的——让顺天王、闯塌天实现自己的计划。 夺取“英雄大会”的盟主! …… 高迎祥朝谭天保使的这个眼色,并未引起别人的丝毫注意,殿内群雄的注意力全在麻卡的身上。 而结果……已经完全改变了。 一个眼神之间,可以改变所有的局面,包括决定事关历史重大走向的宏大事项。 …… 谭天保悄悄溜出了大殿。 他作为一个普通“侍者”走出殿外,也没有引起这些袅雄的任何注意,甚至根本就没有人用眼角瞅上他一眼。 …… 殿内,一场庄严而郑重的“巫卜”正式开场了。 只见麻卡神情严肃,朝着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都深鞠一躬,表示通告各方神灵,我要作法了。然后他闭上眼睛,两手作十字交叉,抚在胸前,口里念念有词。 那些草莽豪杰们,都安静下来,围坐四周,直眉瞪眼地瞅着。 “着,” 突然麻卡睁开眼睛,一声低喝,飞步上前,跃到那根粗大的树桩子前,伸掌拍出,右掌“啪”地猛击在树桩上。 树桩并未被他击倒,但是桩头上插着的那把匕首,却被震落了。 这一手功夫看似平平无奇,其实很难,匕首插入木桩,需要用大力震动木桩才能让它松动,“借桩传力”不但需要手腕力道,还要有极强的爆发力与掌上硬功。 在座的一众袅雄,眼里可都不揉沙子,大家对武功可是懂行的,见了麻卡这一手,禁不住齐声赞叹起来: “好,”“好手段。” 说时迟,那时快,匕首从桩头掉落,麻卡伸手一抄,就抓在手里,迅速朝着木桩上的几个画着“鬼符”的部位刺去。 “啪啪啪,” 匕首削得木桩上的木屑纷纷坠落。 这几下接刀,刺木,动作麻利,手法娴熟,看得人眼花缭乱。 古时有个说法,将仇家或是诅咒对象的“魂形”刻画在纸人或是木人上,用针刺或是刀砍火烧,就能置对方于死地,麻卡用刀去刺木桩上的鬼符,大约也是“巫法”的一种常见手段。 而接下来的事更让众人惊叹: 只见麻卡伸手将掉落的木屑抓住,然后再往地上一甩,甩落在地上的居然都是活物,有蝗虫,有蜥蜴,有蜈蚣……这些虫子在地上蠕动爬行。 麻卡手法迅捷,人们也看不清木屑是怎么变成活虫的,这一手“仙术”让人觉得怪异又钦佩,当下有人惊叫,有人喝彩,也有懂行的,向旁人解释:“这叫做‘放兵术’,仙家施法,把隐藏的戾鬼之魂揪出来。” 接着,麻卡弯腰将一个个活虫拣起来,扔进那个装着木炭的铁盆里,木炭烧得炽旺,虫子扔进去立刻烧得皮焦肉烂,滋啦乱响,飘起一股糊肉味儿。 然后,又把那个铁铧头扔进炭盆。 再把脚上的布鞋脱下来。 接下来……令人惊骇的事情出现在大家眼前。 只见麻卡嘴里念念有词,祷告了几句,然后圆睁双目,猛地双脚一跳,跳进铁炭盆里,就那样赤着双脚,踩在铁炭盆里那只铁铧头上! 盆里盛着燃着的木炭,uu看书.uukanshu.m 温度可想而知,而铁铧头在炭火的烧烤下自然也是炽热无比,人的双脚踩上去,那还不立刻烧烂了? 嗤—— 只见麻卡脚底板上冒起一溜青烟! 虽然在座的诸人,每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豪杰,但是眼瞅着麻卡赤脚踏上炭火,依然是惊得眼珠子溜圆,张大嘴巴,惊异不已。 麻卡却是毫无痛苦之状,在铁铧头上踩过,便迅速跳下来,双脚落地。 他的两脚黑乎乎的,却也看不出来是否受伤。 反正麻卡神态自若,并没有一点伤痛模样,他把两只赤脚在地上蹭了两蹭,向着殿外高声喊道:“请神盘。” 原来,刚才这一系列的“表演”,只不过是“巫卜”的开场预热节目,真正的占卜,还没开始。 一句“请神盘”喊出去,外面却没动静。 等了几秒钟,依然没有下文。 麻卡有些纳闷儿,又冲殿外喊了一声:“请神盘。” 顺天王坐不住了,指示一名亲兵,“你出去看看。” 那亲兵答应一声,走出去,隔了没两分钟,只见殿外走进两个士兵来,这俩兵抬着一只三尺长宽的木头箱子,看上去颇为沉重。 箱子里,就是“神盘”吗? 大家都好奇地盯着。 却见那两个士兵把箱子抬到殿里,放下,然后……却是面色苍白,身子摇了几摇,咕咚一声,跌倒在地上,仰面八叉地摔在地板上,人事不省了。 嗯? 众人包括麻卡在内,都是吃了一惊。 什么情况? 第二十三章 箱子里的秘密 殿内,好几个义军首领都站起来。 还有人拽出了腰里的刀剑。 没错,眼前这情景有些不对劲,麻卡召唤外面的侍从,两次没人响应,而后抬着箱子进来的士兵竟突然倒地不省人事,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变故。 在座的“贼酋”们,个个都是被官府缉捕追杀惯了的,警觉性都很强,立刻就嗅到了危险气息。 出什么事了? …… 顺天王表现得倒很冷静,他冲着大家一摆手,“不必惊慌,请宽坐,大海寺外面是咱们的三十来万兵马,若有军情大事,早有消息传进来了,待兄弟派人出去察看。” 几个侍从士兵,迅速提着刀矛跑向殿外。 麻卡大步走到那两个昏倒在地的士兵前,伸手揪起一个,叫道:“阿桑,阿桑,怎么回事?” 但是那士兵两眼翻白,耷拉着脑袋,气若游丝,根本就说不了话。 两个士兵刚才还能抬着箱子进殿,眨眼间就昏倒……这事儿实在突兀而奇怪。 顺天王沉下脸,冷冷地吩咐,“把他俩抬出去救治,麻卡兄弟,请你继续作法,请神卜噬不是儿戏,休要耽误了大事。” 他这份处变不惊,不误大局的坚毅冷静,确也让人佩服。 “是,” 麻卡答应一声,上前去开木箱。 众人的目光都随着转向木箱。这些人,对于眼前死两个人,自然是眼睛都不眨。 箱子里,装着“神盘”? 只见麻卡打开铜锁,郑重地揭开箱盖,大声说道:“四大元帅共神明……” 说到一半,忽然停下来。 脸色骤变。 只见……随着箱盖揭开,从木箱子里,站起一个人来。 这人长发高盘,梳个“双螺髻”,一张粉面,两只杏眼,却原来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 这姑娘长得并不算漂亮,圆圆的脸上露出一股顽皮的笑容,穿着一身土黄色粗布襦裙,打扮得土里土气,十足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姑娘。 “你……你是谁?” 麻卡后退一步,吃惊地瞪着眼睛喝问。 本来,箱子里应该装着卜器“神盘”,怎么会钻出一个姑娘来? 不但麻卡,大殿里的十三家义军首领们,也全都直眉瞪眼地惊呆了。 …… 只见这姑娘扭头瞅瞅四周,脸上笑嘻嘻地全无紧张或恐惧之状,仿佛面前这些长得七扭八歪平时杀人越货的江湖豪雄们,只是集市上的普通乡邻一样。 “嘻嘻,” 她先笑了一声,然后张口细声细气地说道:“哎哟,这么多人呀,你们都是到寺里来拜佛的么?” 这话,显然是明知故问了,如今的大海寺周围驻扎了二三十万兵马,她能闯过重围深入到大殿内,必定不同寻常,如此问话只是装傻充愣而已。 麻卡一晃手里的匕首,冲她喝道:“少废话,你是什么人?” 姑娘连看都没看那把亮闪闪的匕首一眼,脸色如常,笑模滋地把目光转向麻卡,上下打量他两眼,一挑弯眉,慢悠悠地说:“麻卡师兄,你好,谢天谢地,我终于找到你了。” 嗯? 麻卡师兄? 她是麻卡的师妹么? 而麻卡一听这话,却脸色变了,一股惊慌神色从脸上闪过,后退一步,瞪着眼睛道:“你……什么意思?你到底是谁?是你自己来的吗?” 说完,下意识地向着殿外打量一眼,仿佛外面还隐藏着什么可怕的物事。 面对麻卡的惶恐,周围群豪的惊谔,那姑娘倒是满屋中最平静的人,她扶着箱子沿,身子一纵,从里面跳出来,站在地上,朝着麻卡施了一个万福礼。 “师兄,我叫辛无双,是师父收的最后一个徒弟,奉他老人家之命,前来寻你,询问一件事情。” “你……师父在哪儿?” 麻卡有些张口结舌,神情异常紧张。 辛无双微微一笑,并没回答他的话,“师兄,从你偷了师父的《药王典》,叛逃出师门,我找遍了岭南,又找遍了黄河两岸,可总算找到你啦……” “哗……” 满屋哗然。 怎么,麻卡是从桑蛊公门下,叛逃出来的? 这事可不那么寻常。 虽然这些人全是无法无天的“贼盗”,但是在古代人们的头脑意识中,“欺师灭祖”却是万万要不得的,那是人人戳脊梁骨的丑恶行径。 辛无双的话,慢声细气,轻描淡写,但语意却是令人震惊。 而麻卡那副紧张惶恐的神态,已经间接证明了——这姑娘说的话,八成是真的。 屋里立刻平地起波澜,众首领们有的瞪起眼睛,有的交头接耳,还有的直接骂出声来……屋里的气氛完全变了。 那姑娘收起嘻笑,一双杏眼直钩钩地盯着麻卡,uu看书.ukanhu“师兄,你从师父那里偷来的《药王典》,可在身上么?还是把它归还师父吧。” “……”麻卡张了张口,没说出话来。 但是从他的动作表情上,谁都看得出来——他叛师门偷《药王典》的事,已经坐实了。 虽然大家并不了解《药王典》到底是何书籍,但是桑蛊公的珍藏药书,岂同小可?一定是世上难得的奇书宝典。 “拿来,” 辛无双的语气越来越严厉,向着麻卡伸出手去。 麻卡面对这样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竟然满面惶恐,又向后退了一步。刚才他掌击木桩,飞刀刺木,脚踩火盆铁铧……眼见身手不凡,却在这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小姑娘面前,怯意尽露,甚至不敢还嘴。 这情景……令人觉得无比怪异。 …… 旁边大步走过一个人来。 是顺天王。 他走到辛无双跟前,一拱手,朗声说道:“辛姑娘,请听我一言,这位麻卡兄弟,是在下的朋友,至于他从前什么来历,我也不甚了了,你们师兄妹有什么恩怨过节,都跟我无关,跟在座的诸位英雄,也半点关系都没有,请你们到寺外,解决争端可好?” 他这话大有深意。 麻卡是他请来的,却是个欺师灭祖的夯货,眼看着再让他搞什么“占卜”已不适宜,反而会成笑柄,于是赶紧撇清关系,离开这片浑水。 忽然间,麻卡将身一纵,飞身就往大殿外面飞奔。 他脚步迅捷,取了个“一飞冲天”之势,两个大跨步就到了门口。 第二十四章 岭南秘术 麻卡飞身向殿外逃窜。 这一手倒是颇出人的意料之外,本来,顺天王正在跟辛无双说话,忙着把自己撇清干系,谁也没想到——麻卡冷不丁地脚底板抹黄油,突然起身逃跑。 他身手敏捷,“噌噌”两个大步,就到了大殿门口。 正在大家一愣神,一声“啊”刚刚脱口而出的时候,忽然——只见麻卡身子一软,“吧叽”,摔倒在地上。这一下摔得颇重,砸得方砖地面都发出“咚”的一声。 啊? 好多人都没反应过来。 怎么回事? 却见麻卡呲牙咧嘴,痛苦不堪,倒在地上挣扎,爬不起来。 这…… 麻卡的身手,大家都已经见识过了,这个精壮汉子功夫棒得很,他怎么会突然就摔倒,而且还爬不起来? 谁也没有动他一根手指头呀。 …… 一道道目光,都瞅向那个叫“辛无双”的小姑娘。 在座的各个豪杰,没人是傻瓜,大家都想得到——麻卡突然摔倒,没有别的可能,只能是她搞的。 站在木箱子旁边的辛无双,脚下并没丝毫移动,一张圆脸上含着微笑,那模样就是个不谙世事的乡下丫头。 然而,她越是这样,事情就越是怪异。 屋里悄然升起一股紧张之气。 …… 从墙边座位上走过一个人来,身材高大,神情严肃,站在辛无双的跟前,朝她一拱手,“辛姑娘请了。” 这人是高迎祥。 辛无双点头施礼,语音宛转,客客气气地说道:“大叔,有何见教?” “敢问姑娘,可是桑蛊公前辈的高足?” “是的,我替师父向各位英雄豪杰们问安。”辛无双说着,朝着四周的十几个义军首领转圈鞠躬,显得礼数颇为周到。 响起一片应答声,“不敢,请代我向尊师致敬。”“桑前辈是高人,哪天我们前往拜访。”“姑娘多礼了,王某对令师早就就仰慕多年……” 没有人去理会倒在殿门口痛苦挣扎的麻卡。 转眼之间,从箱子里钻出来的小姑娘辛无双成了屋里的香饽饽,而刚才还神气活现的麻卡成了一泡臭狗屎。 大家心里都有一个疑问:辛无双是怎么把麻卡弄得摔跌在殿门口爬不起来的? 高迎祥微微一笑,说:“辛姑娘,小小年纪,本事如此高强,我们均感佩服,桑蛊公门下,果然了不起。这位陀道神——麻卡麻兄弟……”他转过身看了一眼倒在殿门口的麻卡。 麻卡满脸都是痛苦之色,微微喘气,只是爬不起来。 辛无双说道:“他是我们门中的败类,让师门蒙羞,刚才若是做过什么,大家不可当真,我替师父向各位谢罪。” 她又向大家鞠了一躬,很有礼数。 “没什么,姑娘多礼了,”高迎祥笑道:“贵门的事情,我们不好插手,不过,我们这里的事情,还请姑娘……” “我明白,”辛无双抢着说道:“各位英雄的大事,我们只当眼睛瞎了,一丝一毫也没有看见,天地同鉴,江湖共明。若有泄露,天打雷劈。” 这小姑娘看似土里土气,说话行事却处处精明,深知“道”上的规矩,要知道十三家义军首领在荥阳大海寺聚会,这是天大的机密,若是让官军得知详情,必将震动朝廷,引发不可估量的腥风血雨,因此辛无双才发出重誓。 说完了,辛无双腰肢一扭,盈盈迈步走向殿门。 到了门口,她低头看着倒在地上的麻卡,伸手从腰里掏出半张粗面厚饼来,俯身递过去,“喂,麻卡师兄,这是师父给的香酥饼,你要不要吃?” 这张饼看上去只是粗砺的玉米粟米面做的,黑不溜秋,只是农家普通饭食,她却称作“香酥饼”,让人觉得发笑。然而麻卡见了饼,却显出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馋涎欲滴,伸手一把就抢过来,忙不迭地往嘴里塞。 一阵狼吞虎咽。 看那样子,这饼不但“香酥”,简直就是天下最好的佳肴美味。 麻卡至于这么饿吗? 接下来,让殿里众人诧异的事情又出现了,麻卡吃下这半块“香酥饼”之后,竟然慢慢爬起身来,脸上痛苦之状缓解,然后——朝着南面的方向,跪在地上,磕了个头。 大家都知道,他这是在向远方的师父“遥拜”。 懂行的人,都恍然大悟,刚才麻卡突然跌倒,必然是突然中招,被下了毒,而这块看似粗砺的“香酥饼”正是解毒妙药。 然而看似细弱的小姑娘辛无双是如何给麻卡下药,使的是什么巧妙手法……这些别人就弄不明白了,只觉得这事情实在是匪夷所思。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岭南秘术吧。 …… 辛无双再也没说话,把手轻轻一摆。 麻卡就如见了主人命令的狗,爬起身来,一副垂头丧气之状,蔫头耷脑,跟在辛无双身后,跌跌撞撞地走出大殿的门口。 他们走了。 屋里的群雄,都有些大眼瞪小眼。 辛无双这位细弱土气的小姑娘,那股看不见的威慑力,似乎还留在大殿里…… 稍停了片刻,顺天王开口说道:“众位,咱们……” “你先等等,” 忽然有个粗鲁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你又要说什么选英雄大会盟主,是吧?要我说,这个盟主应该选高迎祥高闯王,他英雄盖世,处事有方,最是当盟主的材料。” 说话的,是九条龙王霸。 这几句话,说的倒也不差,高迎祥在各个头领之中,论能为,论威望,无出其右,当个盟主并非过誉。 罗汝才站起身来,“兄弟赞同,高闯王最适合当盟主。” 旁边的好几个头领,都纷纷说道:“我赞同。”“高闯王英雄神勇,兵马最多,就让他当盟主吧。” 顺天王的脸上闪过尴尬,“这个……高闯王么,自然是功勋卓著,只是兄弟以为……” “李兄弟,”高迎祥大声说道:“请让我说几句话,如何?” “这个……请。” “高某以为,咱们这次英雄大会,开得适逢其时,现下官军大兵云集,四面围困,咱们义军正值生死存亡之秋,若不同气连枝,共抗朝廷,难免被各个击破,现在大家联络起来,席卷河南,打出一个花花世界,并非虚话,正象李兄弟所说,推翻朝廷,夺取江山。” 这番话,又将十几个袅雄的豪气,点燃起来。 群雄眼里放出炽烈的光。 高迎祥背着手,站在殿中,继续朗声说道:“至于盟主,我看就不必选了,咱们十几家义军,uu看书ww.uuanshu.co 互相称一声兄弟,大家携手作战,同生共死,何必要分个高下?若是为盟主之位你争我夺,反倒生分了,大家说是不是?” “没错,” 随着一声粗豪的吼叫,张献忠跳出来。 他怒目圆睁,一抛大胡子,说道:“在半路上,射塌天李万庆就为了夺这个盟主之位,想要吞并我们,这样的事,不要再发生了。” 说到后来,张献忠声色俱厉,“仓啷”一声从腰里掣出宝剑,朝着殿中央那口木箱子劈过去。 “嚓,” 木箱的一角,被宝剑齐唰唰地劈掉了。 “以后谁要再为狗屁盟主,争来争去,耍鬼心眼儿,老张第一个饶不过他。” 长须飘飘,持剑而立,张献忠在殿里一身煞气毕露。 “同意。” “就是这话。” 好几个头领,纷纷嚷嚷着附和。 左金王吼道:“八大王说的在理,想想咱们弟兄,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朝廷派了数万大军没取了咱的脑袋,难道自己人窝里犯横,还要自相残杀么?简直浑蛋透顶。兄弟同心,其力断金,都听高闯王的,大伙拧成一股绳,跟皇帝老儿干去,干他个地覆天翻。” 他这话听着粗俗,却是极有见地,而且说得让人血脉沸腾,当即获得一片响应,“好,老左说得好。”“脑袋掉了碗大的疤,干他个祖宗的,看谁装孬种。” 满屋里的情绪,如干柴烈火燃烧起来。 群雄个个狰容毕露,勇悍之气直欲冲破殿顶。 大海寺里,豪气干云。 第二十五章 李自成初绽锋芒 革里眼问道:“高闯王,不选盟主也罢,可是眼下对付官军的大计,又怎么出?” “好办,”高迎祥神色坚定,“大计,终须定下来,我向诸位推荐一人,他虽然年纪不大,资历不深,可是胸有珠玑,深谋远虑,自有破敌之计。” “谁?” “高闯王,您说的这人是谁?” 大家纷纷询问,唯独罗汝才哈哈一笑,说道:“高闯王,我猜着了,你推荐的这位深谋远虑之人,并非外人,是李自成老弟,对不对?我这把行情摸得可准?” “不错,高某内举不避亲,李自成是我的外甥,他已定下一套对付官军的锦囊妙计,请各位参详参详,如何?” 这个建议,十几个头领欣然接受,反正英雄大会也不选盟主了,既不存在“争夺权位”之虞,李自成既有妙计,当然别人乐得听听。 高迎祥下令:“去把自成找来。” 时间不大,李自成来了。 他不是自己来的,带着两个亲兵,还抬着一个沉甸甸的粗布麻袋,放在大殿的当中。 罗汝才开玩笑道:“自成,怎么着,还给我们送礼来了?你这么客气干吗。” 李自成呵呵一笑,“不错,这确实是一份礼物,不过,不是我送的,是刚才从这里出去的那个小姑娘,辛无双,是她托我,送给诸位头领的一份厚礼。” 听说是辛无双送的礼,众人均感兴趣,刚才,这个小姑娘谈笑间大展身手,本领高强,神不知鬼不觉制服师兄麻卡,令人称奇,她送的“厚礼”会是什么呢? 亲兵们解开了麻袋。 只见袋子里一阵蠕动,露出一个大活人来。 袋子里装人,对于这群粗豪汉子来说丝毫也不稀奇,他们中有人就是盗匪出身,杀人绑票之事干得多了,经常把人装进麻袋里弄走。 钻出麻袋的这个人,长着一张白净面皮,三绺短须修得齐齐整整,从保养得很好的肤色面容上就能看出是个官家或是财主,同殿里这帮剽悍汉子的糙皮黑面,迥然不同。 他抬头看了一眼四周这些人…… 呜呼……面前的这些人一个赛一个凶恶,煞气迫人,好似阎罗殿里的狰狞厉鬼,我的妈呀…… 吓得他身子一缩,似乎想再缩回到麻袋里去。 李自成上前一步,揪着这个人的脖领子,把他提起来,喝道:“说,你叫什么名字,甚么来历?” “我……鄙人名叫高宗周……来……” “快讲,别罗嗦。” “来……来……” 九条龙不耐烦了,大吼一声,“你说不说,再吭吭哧哧,大卸八块。” 这一声吼,吓得高宗周眼睛直翻白眼,浑身哆嗦,更加说不出话来了。 李自成皱了皱眉头,说道:“我来替他说吧,这家伙,是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帐下的记室,他到荥阳大海寺来,乃是身负秘密使命。” 说到这里,李自成停了一下,用眼睛扫过大殿内的十几个义军首领。然后缓缓说道:“这事儿,说起来,有些他奶奶的贼蛋瓜皮,据高宗周交待,数月之前,有个人私下里暗暗结纳洪承畴,欲投降官军,混个一官半职,却一直未能成事,这回,洪承畴奉了朝廷圣旨,前来剿灭咱们大伙儿,就想起这个人来,派高宗周前来,秘密联络,让他暗地里反水,与官军里应外合……” “狗娘养的!”九条龙大骂道:“这人是谁?” 张献忠瞪着眼睛喝道:“自成,你的意思是说,这个人,他现在就在咱们当中,就在这座大殿之内?” “对。” 啊? 大家全都目瞪口呆。 大殿里的十几个袅雄,竟然——有人要投降洪承畴? 暗地里与官军勾结? 这个事儿可是太大了。 十几双眼睛,全都瞪起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每一双眼睛里都冒着愤怒,闪着疑惑。 是谁? 殿里的空气登时紧张起来。 有人在暗暗去摸腰里的佩剑。 …… 忽然,李自成“仓啷”一声,拔出腰里的一柄短剑,向前一挥,只听“嚓”的一声,短剑从高宗周的脖子上斩落,瞬间就把高宗周的脑袋给切了下来。 一腔血,喷出来,染红了麻袋。 一颗头颅,滚到大殿的方砖地面。 “各位,”李自成提着短剑,缓缓说道:“大家不要猜了,不论这个人是谁,那都是过去了的事,也许当时那人只是权宜之计,并非真心,高宗周死了,这事就此揭过,休要再提,李某以为,咱们大家从此以后,聚力同心,共抗官军才是正道。若是有人还不死心,要作奸细,那么高宗周就是他的榜样。” 短剑上的血珠,一滴滴地滴下来,落到地上。 李自成这番话,缓慢低沉,却是杀气内蕴,落地有声。 一身凛然。 大殿里安静了几秒钟。 张献忠首先表态,“好,就这样,自成,你有远见,咱们没必要再去追究这个人是谁,那反倒会搅散了弟兄们的义气,乱了局,这件事就此揭过。” 横天王说:“也罢,管他以前如何,现下能跟大伙一心抗敌,就算一条好汉。若是还有二心,哼哼……看老娘能放过他。” “没错,就这样。”“我赞同,咱们十几家义军,不可再起二心了。” 众人一片响应。 高迎祥满意的点了点头。 李自成的做法,甚是高明,既剔除了隐患,又凝聚了心气,震慑了全场,这就叫做处理大事的能力。 成大事者,早晚会露锋芒。 …… 九条龙性急,吵吵道:“李哥,你快说,锦囊妙计是什么?” 大家都把目光盯着李自成。 李自成坐下来,脸色又恢复平静,不慌不忙地说道:“各位,大家也都知道,这回朝廷派洪承畴挂帅,手下大军不下二十余万,再加上陈奇瑜的追兵,总共三十多万,他们摆了个‘四面合围’之势,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把咱们一口吞掉,u看书ww.uuknshu这一回,官军的野心,大得很嘞。” 顺天王说:“咱们的兵力,加在一起,也有将近三十万。” 李自成却摇摇头,“不能这样算,咱们这些兵马,算是老弱妇孺,虽然勉强也和官军旗鼓相当,但是真正有战力的士兵,却要打个七八折甚至五六折,再说了,官军这次出动的兵力,有一半是从蓟辽调来的关宁铁骑,打起仗来很是骁勇,若是以硬抵硬,恕我直言,咱们不是对手。” 不但顺天王,别的义军首领,也都纷纷点头。 没错,论训练水平与硬实力,义军比官军差远了。 尤其是朝廷的关宁铁骑,在战场上冲杀,能把几倍于自己的义军士兵杀得落花流水。 这就是事实。 李自成继续慢条斯理地给大家分析: “诸位,官军势大,却也并非不可破,他们摆出个四面围困之势,犯了分兵之忌,显然是没把咱们放在眼里,只想一网打尽,这样一来,咱们的机会就来了。” “你是说,咱们集中兵力,击其弱点?”顺天王问。 李自成却笑着摇摇头,“不,我是这样想的,咱们既然要打,就要彻底打破官军的围剿,否则总是陷入围攻堵截,何时是个尽头?咱们三十万大军,聚在一起也不容易,这一回,嘿嘿……自成的意思,来个狠的,把洪承畴和陈奇瑜的官军,打得让他落花流水,翻不过身来,从此以后,咱们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把大明的江山,打个稀里哗啦。” “咣,” 他把拳头猛地砸在桌子上。 第二十六章 狼与洋竽图 李自成的话,一下子点燃了众人心中的烈火。 啊…… 多令人激动和鼓舞啊。 把官军打得彻底翻不过身来,从此后脱离被围追堵截的境地,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真让人向往。 这对于时刻处于“流窜”状态的义军来说,可以想象有多大的吸引力。 九条龙又忍不住了,“李哥,你快说,到底是什么计策,咱们怎么打?他奶奶的,你说得我心痒能熬了。” “呵呵,” 李自成笑了笑,慢条斯理地坐下来,象陕北放羊汉子一样叉开两腿坐着,说:“别急,我给大家讲个故事,我小时候,给财主家里放羊,有时候在黄土沟渠间,会遇到狼,那时候,我们两三个放羊娃,是敌不过狼的,怎么办呢?大家就想了个办法,把几块烤熟的洋竽,淋上羊血,血糊拉地冒着香气,给扔在沟里,狼一闻见,立刻就馋得扑进沟里,去咬洋竽,那洋竽是滚烫的,烫得狼嘴都伤了,我们几个趁机跑过去,拿着棒子柴刀猛砸猛砍,一下子就把狼打得落荒而逃……” 九条龙没听明白。 “李哥,你什么意思,洋竽……搞什么鬼。” 罗汝才是商贾出身,脑子灵活,却是听懂了,一拍大腿,“好,自成,你的意思是说,咱们分兵作战,有的当洋竽,有的当打狼娃……让官军上当,是不是?” “对,我琢磨着,官军气势汹汹,必然轻视于我,四面围攻之下,如果遇到阻挡,一定全力合围,咱们呢,就抓住他们这个心理,分兵拒敌,以一部兵力,拖住官军,另外派出几路劲旅,隐蔽潜行,突然出击,看准时机,狠狠打击他们的软肋,一下子打断洪承畴这头恶狼的脊梁骨。” 说到这里,李自成站起身来。 “各位,我手绘了一张图画,请大家过目。” 显然李自成早有准备,他命令亲兵打开了一幅三四尺长的卷轴,上面绘着一幅说图不象图,说画不象画的图案。 画上,中间一道弯弯曲曲的蓝色道子,一看便知是黄河。 黄河南边,在三个位置上分别画着一枚椭圆形的土豆,在土豆旁边标着“梨树沟”、“浣西”、“川口”的字符。 画面最右侧,则画着一只狼,露着獠牙,吐着舌头,狼的头顶上方画着一把大刀。 这张图画工甚是粗劣,不但形象简陋,而且位置也颇不准,但却是简明易辨,在座的十几个义军首领,有一大半是不认得字的,真正的地图不一定能看得懂,但是这张“画图”却是一眼就能看明白。 革里眼笑道:“自成老弟,你这图画得太好了,简直赛得过唐伯虎和吴道子。” 罗汝才摇头晃脑地说:“嗯……自成这画,画工自然是说不上了,但是含意却是极明白,你这头狼画在东面,是说把咱们的主攻方向,放在东?” “对,”李自成手指着画面上那条狼,“就是这儿,河阴!据我们暗中侦察,洪承畴和陈奇瑜,把它作为大军进剿的后勤基地和转运兵站,最少有七八万人马,屯积在此,很有可能,洪或陈的指挥部,就在这儿,如果我们把它一举打下来,不但能缴获大批的粮草,不愁吃穿马料,说不定还能擒住老洪或老陈。” 众人纷纷点头。 罗汝才赞道:“自成,你这帐目算得精,行情看得准,没错,我们得到的消息,也是这样,我赞同,大家就把力气放在河阴,一刀砍断洪承畴的脊梁骨。” 九条龙哈哈一笑,“好,如果擒住老洪,那可太妙了。” 大家都兴奋起来。 这个战役构想,真是很激动人心,如果能够成功……那不但彻底打破了官军围剿,而且从此以后形势将一片开朗。 李自成站在图前,提高了声音说道:“诸位英雄,我敢断言,咱们面前这一场大仗,就是朱洪武开创明朝以来,规模最大的一仗,大家五六十万大军,糜集在荥阳,这是什么局?经略中原啊,弟兄们,古人有话,中原逐鹿胜者为王,如果打胜了,天下大势就攥在咱们手心里了,西出潼关,北上京畿……夺皇帝老儿的江山,为期不远了。” 好激荡人心。 夺江山……为期为远了…… 这是什么概念? 一帮草莽好汉们,个个眼里都发红,“滋溜滋溜”地放着光。 …… 大家都被这张“狼与洋竽”图,点燃了胸中烈火。 围在图画前,一片热情讨论。 马守应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画图,摸着胡子说:“自成,好样的,这个谋略太棒了,我一百个赞同,只不过……说实话,如果这样打,充当洋竽的几路人马,可就苦了。” 这些人都是从万马军中杀出来的,打仗都是行家,也都能看出来,李自成这个计划,是用另外三路人马,挡住官军的进攻,保障东方河阴战线的胜利,也就是——充当洋竽。 “三块洋竽”的战斗必将十分艰苦。 张献忠嚷嚷道:“老回回,你这话只说对了一半。” “为什么?” “要说苦,哪一路都苦,河阴聚集的官军只怕不会少于十万,好打么?不把脑袋掖在裤腰袋上,横着眼睛冲,只怕大家都保不住吃饭的家伙。老洪这头狼,已经张开了獠牙利齿,洋竽不热,烫不着狼嘴,反而会被一口吃掉。打狼的如果没力气,不但自己会喂了狼,洋竽也保不住。这是个你的命连着我的命,大家不拼命就丢命的局,哪个孬了种,都一块玩儿完。” “没人当孬种,” 好几个人一起吼起来。 这些人眼睛瞪着,一身的悍气尽露。 “拿酒来,” 张献忠大喝一声。 亲兵们把酒坛子又搬进了大殿里,在桌上的每个黑瓷大碗里,都倒满烧酒。 张献忠抹了一把大胡子,uu看书 .uuanshu 端起酒碗,瞪着眼睛吼道:“弟兄们,这一碗,把它叫做‘同心酒’,喝了下去,再也不要讲什么你轻我重,你主我次,十三家几十位兄弟,拧成一股绳,个个把这条命豁出去,干他个地覆天翻,如有异心,天诛地灭。” 群豪们跟着他乱吼道:“如有异心,天诛地灭。” 一个个端起碗来,一饮而尽。 “叭,”张献忠将空酒碗摔在地上。 “叭叭,”十几只酒碗,都在地上摔得粉碎。 一片豪气,激荡在大殿内外。 …… 不知不觉间,天黑了。 顺天王命令:“点灯烛。” 张献忠哈哈一笑,“点什么灯烛,咱们索性到山门外,对着月亮喝酒,岂不痛快。” 群豪纷纷响应,“对,到外面去,屋里太气闷。” 喧喧嚷嚷,大家都走出殿外,此时天空一轮明月高挂,月明风清,一阵凉爽,众人均感心中一畅。 除了十三个首领,又有数员将领围拢过来,象郝摇旗、袁宗弟、张可望……大家都凑到山门外的空场上,席地而坐,纵情谈笑。 一片喧嚣。 酒瓮搬来,一帮来自五湖四海的草莽豪杰,在月光下举着黑瓷大碗,敞开肚里又是一番痛饮。 过天星扯着嗓子,唱起酒令: “千秋业,道义行,好男儿,义气重,睚眦既杀人,身比鸿毛轻,仗剑走天下,谈笑鬼神惊,月下一壶酒,征战万里行,屠得九万九,称得雄中雄……” 苍凉粗豪的酒令歌,在月光下传到远方…… 第二十七章 命令:战斗到死 谭天保升官了。 他被单独召唤到高迎祥的帐里,高迎祥满意地拍拍他的肩膀,“好小子,够机灵,这回立了大功,说说,你是怎么揭穿麻卡那家伙的底牌的?” 谭天保毕恭毕敬地垂手站立,“闯王,小人按照您的吩咐,暗中做了调查,也真巧了,正好碰见麻卡的师妹,就是那个小姑娘辛无双,正在找他,嘿嘿,我们俩一拍既合,互相配合,就上演了那么一出‘殿中戏’,这都是托您的洪福……” 不居功自傲,不抢上司的风头,永远不会有错。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高迎祥面上绽笑,说:“天保,这样吧,两个职位,你自己选,当中军总管,还是出去做个领兵校尉?” 哇——这官升得够快。 一下子就能跻身将领圈子了。 谭天保想了想。 其实这俩职位都他不想干,当中军总管,就相当于个“办公室主任”,免不了还是伺候人。出去领兵打仗……我擦,我是那块料么?只怕打不了两回仗就得让人砍掉脑袋。 “闯王,我给您提个建议。” “讲。” “咱们部队里,如果成立个火器营,将来必有大用,在牛家庄,缴获了官军神机营的好多鸟铳和手铳,如果利用起来,威力大得很。” 火器,说实话在当时并未引起重视。 军队里最倚仗的还是跃马冲杀,刀枪弓箭是主要装备。人们对于繁琐缓慢的火器并不感冒。 但是——谭天保对于火器的未来可是一清二楚。 高迎祥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好吧,鸟铳么……如果在列阵防守的时候,倒也可以用用,这样,你对这玩艺儿感兴趣的话,我就授命你,组建一个火器营。” “谢闯王。”谭天保喜出望外。 就这样,谭天保当了“火器营哨总”。 对于这份差使,人们大多都是一种“看热闹”的心态,有人说:“喂,天保,以后打了鸟儿,送给我两只尝尝。”“有人说:“天保,你最好招点娘儿们当部下,她们对于烧个火,点个烟什么的,倒挺在行。” 对于这些土包子的嘲讽,谭天保自然不在意。 他挑选了二十来个士兵,组成了义军里第一只“火器部队”,队伍里一共有十只鸟铳,六只手铳,几斤黑色火药,这些就是全部家当。 把三梆子找了来,并提拔他当了“哨长”。 “贺老三,咱们的火药太少了,你得想办法踅摸点儿,见到熬硝的,卖磺的,勤搜集,听见了吗?” 三梆子一拍胸脯,“这点事,比放个屁还容易,我们老家左近那些穷汉子吃不上饭,就都去扫硝熬盐,卖了换洋竽吃,你要说买他们的硝,保证乐得他们屁颠屁颠,跑二百里背着给你送过来。” 至于磺,就更好办了,找几个药材贩子,来路有的是。 谭天保很快铺开了摊子,开始训练。 鸟铳、手铳,原理都一样,里边塞上火药,前端装上铁砂,用火绳点燃,黑火药爆炸膨胀,把枪砂喷出去,说实话根本就没什么准头,射程也只有二十多米。 而且打出去以后,得重新装药、装砂、点火……鼓捣一阵子才能重新发射。这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很耽误时间,往往适应不了战斗需要,人们轻视它,并非没理由。 谭天保有一肚子的改良武器的方法。 一项也实现不了。 他既找不到优质的纯铁,更炼不了钢,没有车床,没有台钳,没有螺丝,没有……什么都没有。 在大海寺附近搜罗了半天,只找到一副铁匠铺,有砧板,铁锤,火炉,还找到一堆满是杂质的破铁块。三梆子失望地说:“屁用没有,打个柳叶刀都只能切西瓜。” 但是谭天保不气馁,他用杂铁打造了一些三棱钉,当作枪砂用,这种钉子射进体内会造成很大杀伤。 “老三,以后咱们有了炉子,炼出钢来,就能制造大炮,还能造烟球,火箭,火蒺藜……咱们会成为一只战无不胜的军队。” 展望未来,谭天保觉得一片光明。 眼下却是百废待兴。 谭天保抓紧时间训练,手下这二十来个“火器兵”,分成两组,一组作“供弹手”,一组作“射击手”,在谭天保的指导下,练习装填火药、瞄准、分组配合射击。 搞得热热闹闹,一片忙碌。 然而,局势越来越紧张,不会给他再多的训练时间了。 洪承畴作为“剿匪总督”,督率着数万大军,从四面八方围过来,uu看书 .ukanshu一路路官军大部队,从湖湘、陕西、蔡州各个集结点,蜂拥而来。 一片山雨欲来风满楼。 黄河以南,以荥阳为中心,几十万大军云集,成了一片规模空前的战场。 荥阳大海寺里,义军每天都在召开军事会议,一道道探马情报不断报到寺里的“临时指挥部”,十几家军事将领忙着商量计策,调整部署…… 很快,谭天保接到了命令:火器营调拨到西线,协助张献忠的部将张可望,防守“梨树沟”,阻挡洪承畴的陕西兵。 这一路兵马,还包括混十万、横天王的的三万步兵,任务是“阻击”,保证东路军的高迎祥、张献忠主力部队击败河阴敌人。 高迎祥对横天王说:“妹子,说实话,你们这一路,可能是最艰苦的一组,陕西官军向来骄横,关宁铁骑号称天下无敌,你们能不能守住梨树沟,直接关系着河阴的胜败。最关键,最重要。” 横天王一扬脑袋,“干什么,老高,你瞧不起我?守不住梨树沟,我提着脑袋去见你。关宁铁骑又怎么样,老娘手里的皮鞭是吃素的么?” 张献忠更直接。 他给张可望下达的命令是:“你小子听好了,让你配合横天王、混十万防守梨树沟,我是把你当王牌给拿出来的,别给老子丢脸,仗,打起来以后,梨树沟肯定是最激烈的战场,千军万马都会葬身在这儿,怎么打,是你的事,我只告诉你一句话,守得住,回来给你赏,守不住,就战斗到死。” 战斗到死! 命令就是这样。 第二十八章 孔府宴 义军的总体部署是: 左金王、革里眼率部往南,在川口一线,阻挡来自川、湖的官军。罗汝才、过天星率部北上扼黄河,在浣西一线阻击来自开封、明德的官军。横天王、混十万等部队守梨树沟,阻击洪承畴亲率的陕西兵马。 高迎祥、张献忠的主力部队,东进河阴,集结重兵以雷霆之力猛攻官军的枢纽基地,歼其后方,断其粮草。 老回回、九条龙,作为机动部队,往来策应。 这是一盘大棋。 方圆几百里,都作了战场。 从大势上看,官军三十万以披甲铁骑为核心的精锐兵马,从各个方向包围义军,并且还能获得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协助,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各项优势,来势汹汹,志在必得。 义军四面楚歌。 但是义军在李自成的谋划下,使了个“四面出击,声东击西”的战略,以三路兵马分头御敌,分散官军注意力,然后集中铁拳猛击官军要害。 这一手,十分厉害。 而它的后果也是严重的。 这一场大仗,将直接决定明朝的命运。 在黄河以南的这块中原大地上,数十万兵马浩浩荡荡,一路路开进。 一场决定国家运势走向的激战,即将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 三梆子鬼鬼祟祟地跑过来,对谭天保说:“喂,我告诉你,你知道张可望将军接到的命令是什么吗?” “什么?” “战斗到死。” 谭天保倒也没显出惊讶,反问道:“那又怎么样?” 三梆子一惊一乍地说:“怎么样……这是一道死命令呀,你琢磨琢磨,梨树沟四面都无险可守,被官军一围,跑都跑不了,天保,咱们义军从来都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这回困守死地,就跟咱们在车厢峡似的,哪里还有活路?” “车厢峡又怎么样,咱们不也是冲出来了?” “咳,那回是诈降,你以为官军总当傻子呀……” “你小子别老唱衰,动摇军心,小心上司知道了打你军棍。” 谭天保表现得这么“勇敢”,其实一大半因素也是打肿脸充胖子,好歹自己也是军官了,总不能没心没肺地随着三梆子散布悲观言论。 张可望来了。 他身上披着一件土黄色的粗布斗蓬,手里提着马鞭子,登上梨树沟外一处两丈高的土坡。 坡下,士兵们都聚集起来。 哨官以上的军官都站在前排。谭天保作为“配属部队”的军官,也站在前排,他们的身后是密密麻麻的义军部队。 张可望阴沉着脸,扫视了一番眼前的部队。 “弟兄们,” 他扯着浑厚的陕西大嗓门,说道:“球瓜皮的官军就要来了,我有几句话,要先跟大伙讲明白。” 坡下几千士兵人人肃穆。 几千道目光凝视着一脸沉静的张可望。 张可望迎风而立,斗蓬随风飘摆,身上凝结着一股煞气。 “天塌大家死,装怂也没用,弟兄们,你们跟着我张可望,奉命防守梨树沟,不管官军来多少人,打就是了,咱们接到的命令是:战斗到死,不许后退。我在这儿跟大家讲明白,我张可望后退一步,人人皆可斩我的脑袋,别人也是一样,人后退斩人,马后退斩马。我如果战死了,由副将王胜接任指挥,王胜死了,由校尉接任,咱们在梨树沟,从此时此刻起,就算是一根钉子,钉到这儿了,再也拔不动。” 几千士兵,迎着烈烈西风垂手站立,肃静无声,如一群雕像。 “……另外,我再告诉大伙一件事情,这回进攻梨树沟的官军,是洪承畴的嫡系,老洪是谁,都听说过吧?他是朝廷委派的陕西三边总督,专门围剿咱们的,这人打仗有个特点,就是杀降,谁若是投降了,老洪从来不客气,一律斩首,谁想要动活心眼儿的,干脆‘嘎巴’一下死了心吧。” 这话说得太明白了。 也挺让人绝望。 几千士兵的心如同被一柄锤子狠狠敲掉了所有幻想,很快就踏实下来了。 只剩下一条路——死战。 张可望疾言厉色地说道:“话都讲明了,大家跟着我一起,跟官军死磕,胜了,活下来,败了,就战死沙场。华山一条路,别无选择,有我无敌,战斗到死。” 士兵们的情绪,忽拉拉都被激得燃烧起来。 一片齐声呼喊: “有我无敌,战斗到死。” 声音如一阵巨雷滚过土岗。 …… 此时,孟州城内,是另一副景象。 县衙后院,一座宽敞气派的宅院里,门口挂了大红灯笼,有士兵站岗,院内传出一阵阵悦耳的丝竹声。 不是过年过节,也不是搞什么庆祝,而是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率兵到此,他住进了院里。 洪大帅正在吃饭。 洪承畴这年40岁,他本是文官出身,中过进士,转任武将以来也一直以“儒将”自居,平时穿文士长袍,从来不着盔甲,不佩刀剑,就算是派兵遣将的时候也习惯捏着一把象牙骨扇。 但是他心眼儿可一点也不“文”。 这人果断凶狠,对农民起义主张“剿”而不主张“抚”,提倡斩草除根,杀死降卒。你向他投降,他不动声色点点头,然后派人“咔嚓”砍了你的脑袋。 关于这一点,他曾在朝廷中当着皇帝的面做过解释: “贼有反骨,性喜无常,留下来必有后患,纵观过往贼史,反了降,降了反酿成巨患者比比皆是,不如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就这么狠。 不但狠,而且洪承畴作战极有谋略,曾经杀得张献忠落花流水,亡命奔逃,将另一股农民起义军“可天飞”部全部杀光,斩下可天飞的头悬挂城门示众。 这回,洪承畴奉朝廷圣旨“剿贼”,在三边总督的官职上,皇帝又给他加授了“太子太保”、“兵部尚书”的头衔,总督河南、山西、陕西、四川、湖广五省军务。正是权势熏天,春风得意。 宴席,摆在县衙后院大厅里。 洪承畴虽然嘱咐“简单便饭即可”,但是县令可不是傻瓜,他太清楚眼下洪承畴的来头有多太,uu看书 .ukanhu 因此倾尽了所有的心思,来操办宴席。 为了奉承洪承畴,县令遵循“孔府宴”的规格置办酒席样式,只说其中一道名为“八仙过海”的菜,用了鱼翅、海参、鲍鱼、鱼骨、鱼肚、虾、鸡、芦笋、火腿等十几种原料,凑齐“八仙”和“罗汉”,繁复至极,堪比工艺品。 院子里搭了戏台,请的名角唱戏,热菜一上,戏也开场了,一群达官贵人地方名士觥筹交错,边听戏边吃喝。 比皇帝的享乐也差不到哪里去。 嘴边是山珍海味,耳旁是丝竹轻唱,满座众星捧月…… 洪承畴摇着骨扇,状似神仙。 酒过三巡,有亲兵走过来,俯身凑他在耳边轻声报告:“大帅,马将军回来了。” “让他进来。” 这位马将军是洪承畴手下一员骁将,官拜“武毅将军”,勇力过人,在“剿匪”战斗中屡立战功,长得膀大腰圆,外号叫做“赛张飞”。 马将军晃着膀子走进大厅。 咚咚的脚步声震得方砖地面直响。 他朝座席上的洪承畴躬身施礼,“禀大帅,末将领命。” 洪承畴摇着骨扇,面露微笑,“赛张飞,好小子,你的部队都准备齐整了么?” “部队兵精粮足,士气旺盛,只待大帅一声令下,既可上阵杀贼。” “好,你即刻带队出击,不必等贺人龙他们了,做我的剿贼先锋,夺个头一功,怎么样?” “谢大帅赏识,末将誓提贼头来见。” 洪亮的声音如斩钉截铁。 第二十九章 杀1条血胡同 “咚咚咚咚——” 数千匹马的蹄子敲打着地面,低沉杂沓的声音一直传到数里以外。 旌旗飘舞。 大军前进,马蹄趟起一片片烟尘,直升到数丈高空,漫漫征尘远隔十余里都看得见。 官军的铁骑象潮水似地涌过来。 这里是梨树沟。 一片平缓的丘陵地带,大路从起伏的缓坡中穿过,坡上长着一行行的桑棵子。 谭天保带着他的仅仅二十个人的“火器营”,就埋伏在坡上的桑棵子里。他们手里都拿着鸟铳、手铳,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 他和手下的士兵们——个个胆战心惊。 眼前的情景实在让人眼晕啊…… 官军的披甲铁骑,简直就象大海的浪涛一样,没边没岸,一眼看不到头,漫地而来,那股一往无前的势头让人绝望。 这怎么守啊…… 谭天保咬了咬牙。眼下,没什么别的出路,既然命令是——战斗到死。那……就这样吧。 硬着头皮干。 官军的前锋,顺着大路驰骋,跑得飞快,几十匹战马已经快踩到谭天保的脑袋上来了。 “开火——”谭天保声嘶力竭地大吼一声。 二十来个士兵,一起点燃了火绳。 “嗤——”火绳迅速燃烧,点燃了鸟铳里的火药,“嗵——嗵——”一声接着一声,只见一片黑烟冒起来,从桑棵子里飞出一片铁砂。 “哗啦啦——” 铁砂喷出去,居高临下,一下子喷到了正在大路上奔驰的官军队伍里,由于铁砂是呈“散射”状的,所以“命中率”非常高,登时就引发了一片人喊马嘶。 好几匹马被射倒了。 马匹嘶叫着仆倒,人从马上栽下来,人的身上被铁砂射中,受伤惨叫。 队伍一下子乱了。 这是一个信号——战斗,正式开始了。 谭天保的“火器营”的第一阵射击,掀开了一场惨烈宏大的阻击战的序幕。 …… “杀——” 喊杀声中,大群义军步兵,从各个丘陵山包后面,冲出来,分成数路,向着官军的骑兵大队发起了冲锋。 刀枪大戟举起来,就象山坡上突然竖起了一片森林。 势如潮涌。 官军动作也快,迅速展开队形。 洪承畴手下的关宁铁骑,训练有素,遇到袭击不急不乱,很快按照哨、伍的编制摆开,骑兵一队队分散开来,高声呐喊着,向着义军发起反击。 残酷的混战开始。 一队队的步兵,和一队队的骑兵,混战在一起,展开激烈的厮杀,短兵相接,大刀长枪互相碰撞。 丘陵坡地,骑兵作战显不出速度快的优势,也不易摆开阵形,义军正是抓住了这个“地利”优势,呐喊着蜂拥而上,朝着官军发起勇猛的进攻。 尘土飞扬中,刀枪的碰撞声,马匹的嘶鸣声,人的吼叫声……很快乱得不可开交。 战斗一开始,就在短时间内搅得纷乱,形成一个个旋涡状的战团,冲杀……蔓延……随着一队队的人马冲过来,加入战团的队伍,越来越多,不到一刻钟内,十几里地面都变成了战场。 每一处丘陵,每一处山包,每一段大路,每一块平地……全都展开了激烈的对杀,骑兵与步兵,在奔驰,在跳跃,在吼叫……趟起漫天的烟尘。 不断有人马仆倒在地。 然后其它的人,就从倒在地上的人马身上踏过。 血流满坡。 …… 一个高地上,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 男的是张可望,女的是横天王。 横天王左手挽着一面木头盾牌,右手提着她那鸡蛋粗的牛皮软鞭,向前一指,“可望,看见了吗?那个写着‘马’字旗号的,是敌方的主将,这个家伙绰号叫‘赛张飞’,有两下子,当年横行河朔的可天飞,就是他杀的。这个王八蛋来了。” 张可望手搭凉蓬,向前了望。 漫天尘烟中,挺不好辨认。 认出来了,前面杂乱的旌旗摇摆,确实有“马”字大旗,旁边还有写着“武毅”的旗号。 隐隐约约中,还能看见一员全身盔甲的武将,手里挺着一把一丈长的长枪,在率领着一队官军冲击。 “我去会会他。” 张可望提起自己那把长柄鬼头大刀,大踏步走下高坡。 他率领一队步兵,朝着那个打着“武毅”旗号的官军骑兵冲过去,但是坡下的战局太乱了,很快,另一股冲杀的旋涡就把张可望给搅了进去。 一股义军步兵,被官军围住,正象砍瓜切菜一般屠杀。 这股义军就是谭天保的“火器营”再加上几十个横天王手下的士兵。 谭天保指挥着二十几个士兵,用鸟铳打出第一批枪弹后,还没有来得及再给鸟铳里装填火药,官军骑兵已经风驰电掣般冲上来,铁蹄越过桑树棵子,大刀就要砍到脖子上了。 打吧。 被逼无奈,开始肉搏。 谭天保握着一只长矛,和士兵们一起,象被狂风推起落叶卷入战团。 “杀——” 混乱的吼声中,四周都是大刀舞动的光芒,敌人和自己人,都在跳跃,在吼叫,用尽全身力气展开殊死搏杀。 三梆子只有十八岁,长得瘦小枯干,比谭天保力气还弱,他和谭天保俩人组成一组,互相背靠着背,各拿一根长矛,互相掩护,抵挡着官军骑兵。 “噗——噗——” 不断有士兵在身旁惨叫着倒下去,刀剑砍在人身上,发出恐怖的“咔咔”声,被砍下的脑袋,就象西瓜一样在脚下乱滚。 谭天保身上穿的粗布长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砍开了,露着半截胸脯,他狠狠咬着牙,瞅了个空当,把手里的长矛刺进一个骑兵的战马的前胸。 马匹嘶鸣着倒下,那个骑兵一头栽下来。 忽然眼前一阵黑影袭来,谭天保脑后生风,心知不好,来不及拔出刺入马身的长矛,赶紧向后一躲,一只狼牙棒从眼前扫过,“咔嚓”一声,把长矛砸成两段。 使狼牙棒的,是个长着钢针胡茬子的官军,u看书 .ukans 身材剽悍,看样子力气很大,把狼牙棒抡得“呼呼”带风。 谭天保吓得象蚂蚱一样纵身向后跳着逃窜。 三梆子过来救援,一挺身刺出一矛,那官军狼牙棒一抬,三梆子里的长矛象一根草棍一样被挑飞了,吓得三梆子“哇呀呀”地尖叫着向斜刺里飞逃。 狼牙棒势大力沉,以横扫千均之势,又朝着谭天保的脑袋砸过来。 谭天保心里暗暗叫苦,眼看着敌将力大无穷,武艺精湛,自己哪里是他的对手啊,想跑……四周全是冲上来的官军,眼看着陷入重围,冲不出去了。 糟糕……老子大概要被狼牙棒给砸成肉酱了…… “咔嚓——” 忽然间,只见半空掠过一阵白光。 使狼牙棒的这名官军,身子一歪,向后便倒,他的脑袋被一把大刀斜着劈成了两半。 “噗——”一腔鲜血喷出来,直喷了谭天保一脸一身。 血把眼睛都糊住了,面前的景色一片血滋糊拉地红艳艳。 谭天保愣了一下,惊魂稍定,眼睛透过“血幕”向前望去,只见一只大将,手执鬼头长刀,威风凛凛,一刀劈了拿狼牙棒的官军,大刀左右一摇,又将另一外官军砍翻在地。 “好,” 谭天保不禁喝彩起来。 这员大将正是张可望。 张可望闯入敌群里,鬼头大刀横砍竖剁,如蛟龙搅海,立刻杀出一条血胡同,杀得官军纷纷后退逃窜。 “杀——” 义军精神大振,乘势反击,吼叫着向前冲杀。 第三十章 万马军中取敌首级 张可望抡着鬼头大刀,嘁嚓咔嚓,杀出一条胡同,把谭天保等几十个义军士兵从官军的包围中救出来。 谭天保捡了一条命。 “天保,”张可望吼道:“你跟着我。” “是。” 谭天保精神一振,跟着张可望这头猛虎,自然安全系数高多了。他从地上拾了一杆长矛,跟在张可望身后,鼓起勇气继续向前冲杀。 此时的战斗,已经白热化了。 一队队官军,不断冲入战场,与防守丘陵沟壑的义军杀在一处,十几里的范围内,形成数十个战团,官军的旗号在冲突在驰骋,披着铁甲的骑兵呐喊着冲锋,掀起一波波浪涛似的攻势。 凭心而论,关宁铁骑确实名不虚传。 这些“铁人军”训练有素,乱而不慌,每一队都自动分成几个作战分队,在战斗中互相配合,形成一组组强大的“杀戮机器”,十几把大刀,举起来如一片树林,落下去如巨兽的獠牙利齿,很难抵挡。 在战场上,义军的训练水平与装备,都比官军差得远,他们武器很难统一,更形不成象官军铁骑那样的“小组配合”,遇到一排大刀齐唰唰地抡下来,往往就被砍翻在地,然后,再被骑兵的马蹄踩踏。 一阵阵惨叫,此起彼伏。 鲜血染红了各处山包,尸体塞满了道路。 但是义军在战斗中的勇气却是爆发到了极致,战斗中没有一个人后退,每个人都拚尽了力气,与官军铁骑做殊死肉搏,前面的被砍翻了,后面的人踏着鲜血继续冲上去。 十几里战场,数千处惨烈。 义军在梨树沟的兵力总共三万,官军的先头部队蜂拥而来,看样子不少于三四万人,而后续部队还在源源不断,涌入这片十几里方圆的战场。 双方数万部队,把丘陵区的草坡都给踏平了。 喊声、嘶鸣声、惨叫声、战鼓声……混在一起,已经分不清个数,凝结成一片低沉的象是闷雷似的杂乱噪音,回荡在天空,听上去令人格外难受。 义军慢慢陷入官军的重围。 乱纷纷的鏖战,慢慢就会显出双方的实力差距,尤其是这种面对面的硬冲硬撞,最后总会演变为硬实力的对抗。 官军铁骑狠狠地施展绞杀,把义军士兵一群群地包围,砍翻在早就热血喷洒的地面上。 义军凭着勇气,拚命抵抗。 由于丘陵地带地形不平,战马并不能充分施展机动能力,义军步兵这才堪堪勉强支撑,不至于被很快歼灭。 一片片衣衫褴褛的身影,惨叫着倒在山坡上,大路旁。 …… 张可望心急如焚。 眼前的形势……令人揪心。 官军的攻势一浪接着一浪,关宁铁骑的战斗力比预想得还要强大,义军三万步兵象处于惊涛骇浪中的小船,岌岌可危。 局势异常严重。 如果守不住梨树沟,任官军胜利东进,那么,河阴战场必将陷于前后夹击,面临失败。 张可望眼睛血红,浑身象着了火,提着长柄大砍刀,带着一股凛凛杀气,向前冲过去。 前方——有一杆大纛旗。 那旗号上写着眨麦斗大的“马”字,旁边的旗帜上写着“武毅”,旗帜迎风飘摆。 旗号不远处是官军的主将,赛张飞。 那是一员膀大腰圆的将领,骑着一匹高大的黑马,手里一杆长矛,黑盔黑甲,在一帮亲兵的簇拥下,威风凛凛。正在督率着几万披甲铁骑,狠狠地绞杀义军的防守部队。 张可望奔跑起来。 他的身形象一阵风,象一把刀,向前猛插。 不断有官军骑兵或步兵围上来,要堵截住张可望,大刀长矛举起来如同一道道树林荆棘丛。 张可望手下率领的士兵们,也象他们的首领一样,凶猛如虎,瞪着血红的眼睛,吼叫着,挥舞着刀枪,象猛兽一样嘶吼着跳跃着冲上去,把沿路的官军杀退。 谭天保紧紧跟在张可望身后,他被周围的义军士兵鼓舞着,激动着,抖擞精神,和他们一起,吼叫,冲杀,把手里的长矛泼了命一样刺出去。 人马仆地,刀枪的撞击声混杂着人的惨叫声。 豁了命,只管向前冲。 如同一把利刃劈开了潮水。 张可望冲到赛张飞近前了。 此时的张可望,长柄鬼头大刀从刀头到刀柄全在往下淌血,成了一把“血刀”,脸上身上斑斑点点,溅得全是血迹,也说不清有多少官军士兵,倒在他的刀头下了。 溅着血点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没错,张可望笑了,狰狞的面庞上血糊拉的笑容,让人瞧了甚是恐怖。 他和敌军的主将四目相对了。 那种野性的、放肆的、得意的狞笑——让他的目光充满了凶恶和暴烈。 赛张飞感受到了,这员直奔自己冲杀过来的将领,身上带着一股令人胆寒的煞气,他是过来与自己单挑的。 现在,他就站在自己面前了…… 一脸凶蛮暴戾……冲自己狞笑!! 意思明明白白。 赛张飞大喝一声,挺枪跃马,冲上前去。 论武艺,论胆略,赛张飞从来就没服过任何人,他也曾多次在战场上取敌首级,长矛下杀死过无数义军的勇士。 单挑就单挑,谁怕谁? 黑马嘶鸣一声,跃出队伍,冲向张可望。一丈长的铁矛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如同黑蟒出洞。 张可望大吼一声。 他猛地跃起身来,象猛虎跳涧,看书.uashu 斜着蹦起几尺高,土黄色的斗蓬带起一溜风,长柄鬼头大刀横着向前抡出。 “当”的一声金属撞击声,刀头与矛头相撞,迸出点点火星。 两个人都是臂力强劲,刀和矛互相荡开,同时向后崩出。 张可望身形尚未落地,身子一个“虎扭”。 这一下看似简单,其实做起来甚难,人在空中,腰腿劲力需要练到极致才能做到,就如猫、虎、狮等动物,跳跃起来的时候能够在空中转体、嘶咬,你让一只羊试试?绝对办不到。 这是张可望的绝招。 身子旋起来,如同扔在空中的猫咪翻了一个身。 迅捷灵巧。 长柄鬼头大刀随着身子的旋转,突然回转过来,几乎就在人的视力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悄无声息地一闪而至。 白光一闪。 只见刀头从赛张飞的脖颈下划过,一道血影,迎着阳光呈扇面状喷涌而出。 画面……似乎停滞了一瞬。 赛张飞的身子僵了一僵。 他似乎有些不甘心,手里的长矛还在做着向前刺出的姿势……然后,脑袋从脖颈上软塌下来,身子晃了两晃。 栽下马来。 连叫都没叫一声。 …… 这一刻,两方的士兵们都呆了一呆。 看傻了。 张可望只用了一招,把赛张飞斩于马下。 技惊全场!! …… 跟在张可望后面的谭天保,直看得热血沸腾。 这叫什么? 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 第三十一章 义重生死轻 张可望一刀斩了赛张飞,义军登时军心大振。 一片呐喊声响起来:“张将军威武,”“斩了敌将啦,”“马将军死啦——” 本已疲惫的部队,战斗豪情再次被点燃。 群情激昂,仿佛注入了强心剂,个个奋勇,跳跃着,呐喊着,龙腾虎跃,掀起一阵进攻高潮。 “杀——” 官军气势陡然一挫,主将被斩落马下,人人胆寒,慌乱了,士气一落千丈,在义军骤然掀起的进攻狂潮中,被杀得节节后退。 一处乱,处处乱。 本来已经陷入困境的义军,转守为攻。 一群群身上染满鲜血的农民军士兵,瞪着血红的眼睛,操着刀枪勇猛冲杀,一个赛一个地凶猛,就连谭天保、三梆子这样武艺低劣的士兵,也都勇气倍增,吼叫着杀起一溜旋风。 官军丢盔卸甲,向后撤退。 连那面“武毅”大纛旗,也扔在了地上,被无数双脚给踩得片片粉碎…… …… 呐喊声逐渐停下来。 梨树沟战场上,一片厥状极惨。 坡上坡下,沟里沟外,到处都是倒伏的尸体,歪斜的旗帜,鲜血流成了河。 暗淡的夕阳照下来,如同地狱。 官军后撤了,一退数里。战场上只剩下一群群衣衫褴褛的义军士兵,每个人的身上都染着血。 …… 横天王捏着皮鞭,大步走过来。 她的皮鞭上鲜血淋漓,也不知道多少官军士兵丧生在她的鞭下。 “可望,好样的,一刀斩了赛张飞,那一招‘回头望月’功夫可俊得很,精彩极了。今天你是头功。不过,有人可要恨死你了。” “你说是老洪?” “是啊,老洪肯定要恨得你牙根痒痒,说不定会悬赏要你的脑袋哩。” “那也好,我倒看看,我的脑袋能值多少两银子。” “哈哈哈……” 一阵爽朗的笑声。 笑声里,满含着疲惫。 …… 战场上仍然在忙忙碌碌,义军士兵们在各自长官的指挥下,抓紧时间打扫战场,救护伤员,磨刀磨枪……准备着下一场的战斗。 谭天保几乎成了最忙的人,他的“医术”在此时发挥到了极限,受伤的人太多了,随军的郎中根本就忙不过来,谭天保忙着给伤兵裹伤、清创、包扎……忙得不可开交。 “唉,又是一个肠子流出来的,别怕,不用慌,只要及时清理敷药,就死不了,放心吧,小伙子。” “你忍着点儿,这里骨头折了,我先给你固定,下去休息,可不能再战了。” 重伤员,一个接一个地抬下去。 至于轻伤员,根本就不叫事儿,差不多每个士兵都负了不同程度的轻伤。 一直忙到天色大黑,看不见了,还是忙不完。 战场上点起火把。 熊熊火光,照得沟里沟外红通通的。 横天王站在一棵大树下,两手叉腰,给一群部下军官和士兵们训话。 “是骡子是马,战场上遛遛就知道了,今天和关宁铁骑碰了一把,滋味怎么样,有烫了嘴的没有?” 下面乱哄哄地嚷嚷,“没有,关宁铁骑又怎么样?还不是给咱们打灰堆了。”“奶奶的熊,官军的卵蛋也不比别人硬,老子的大刀还没杀够哩。”“关宁铁骑再来,再杀他们头破血流。” 一番粗俗的臭骂。 横天王喊道:“拿酒来。” 一个士兵递给她一只白乎乎的猪尿泡。 “报告将军,酒,早就没有了,附近又没有烧锅,就只有白水,刚从河里舀上来的……” “奶奶的,水就水,废什么话,各位弟兄,姐以这杯白水当酒,敬你们一碗,大家跟着我提着脑袋混江湖,杀遍黄河两岸,刀头上淌的血比喝过的酒还多,一个义字当头挂,性命倒比鸿毛轻,跟我同生共死的弟兄们,干了姐这一碗。” 下面一片嗷嗷乱叫: “干了,性命扔在这儿,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是龙是狗战场上见,官军来了再让他们喝一壶。”“脑袋掉了碗大的疤……” …… 火堆,一处处燃烧起来。 露宿的士兵们,生火既可以做饭,又能夜里取暖,战场上的死马被割下大块的马肉,就在火堆上烤了吃。 一群群的士兵,偎着火堆,抱着兵器,倒在地上酣睡。 谭天保作为“临时医官”,一直忙到深夜。 他几乎成了整个战场上最受欢迎的人,给别人治伤连吃饭都顾不上,士兵们给他送来烤熟的马肉,一边往嘴里塞一边继续干活。 手上沾满伤者的血,染到马肉上,就这么吞下去。 直到三星当顶,好容易忙出个头绪,累得浑身骨头痛。 三梆子扫净一块燃烧过的火堆,下面的土地就相当于热炕,既防潮又防虫,谭天保往地上一躺,热乎乎的只觉得浑身舒泰。 三梆子在旁边絮絮叨叨地说:“听说,混十万的三个把兄弟,阵亡了两个,兵马折了三停,混十万眼睛都红了,对手下说,明天要抬着棺材上战场……” “唔。” 谭天保把一根长矛枕在脑袋下,眼皮直打架,没听完三梆子后面唠叨的是什么,就睡着了。 枕戈待旦。 …… 第二天,官军的进攻在黎明就开始了。 一片马蹄踏着大地的咚咚声,激荡耳鼓,宣告着又一场激烈战斗拉开序幕。 数千匹战马,在丘陵上散开来,摆了一个“撒网式”的进攻阵形,以宽大正面,向前包抄,骑兵后面跟着一队队的步兵。 这回,官军进行了精心准备,进攻一开始,各只队伍就实行了“分进合击”的方略,一路路骑兵,和步兵互相协助,在道路上、丘陵间分成几十路,象潮水似的蔓延前进。 几十面战鼓一起敲响,和着马蹄声,把战场一下子就闹得火热。 “杀——” 黑压压的队伍如同闹蝗灾时的蝗虫过境。 义军还是老办法,uu看书.uuknu扼守各个丘陵山包,与敌人进行短促突击。 一群群粗布袍上染满血迹的士兵,从丘陵山包上,从桑棵子后面冲出来,举着刀枪杀向前去,与官军展开短兵相接,很快,杂乱的混战,就开始了。 官兵的策略很明显,以骑兵突击,以步兵巩固,力争逐步占领阵地,把义军截成数段,然后凭着优势兵力各个歼灭,这种“稳扎稳打”的战略,很高明。 与昨天的遭遇战不同,今天官军是有备而来。 “沓沓沓……” 战马的铁蹄,步兵的脚步,趟起漫天的烟尘。 坡上坡下,岗前岗后,战马盘旋冲突,人喊马嘶声混杂着刀枪撞击声,惨叫声怒骂声……十几里方圆的战场上象是沸腾了的海水在咆哮。 当然,义军也不是毫无准备,他们也吸取了昨天战斗的教训,连夜组织了一只“钩镰枪”部队。 混十万的部下原有一只“枪兵”,把长枪或长矛稍加改造,绑上倒钩,或是戟头,专门用来钩绊敌人骑兵的马腿。一般四至五人一组,一个钩镰枪手钩马腿,其它人员对付骑兵,效果非常好。 当马腿被钩中,马匹翻倒,骑兵掉落鞍下,不但立刻推失去战斗力,往往还会成为其它骑兵的障碍,影响整体战斗效果。 而掉下马的骑兵,立刻成为俎上鱼肉,被凶狠的义军士兵斩杀。 马匹嘶吼翻倒,人在刀光血影中吼叫、跌倒、跳跃…… 激烈的混战,双方的部队搅在一起,越杀越乱。 梨树沟的上空,笼罩着一层漫漫黄烟…… 第三十二章 闯字大旗 张可望抡着大刀,在官军队伍里左冲右突。 那把令官军闻风丧胆的长柄鬼头大刀,刀头与刀柄,全象是刚从血河里捞出来的一样,滴滴嗒嗒往下淌血。 他率领着一只百十人的队伍,如同一群下了山的猛虎,在战场上荡起一溜旋风,刮到哪里,哪里就卷起一阵死亡的风暴。 杀出一溜又一溜胡同。 到后来官军闻听“鬼头刀将军又来了”的消息,就大群大群地后退逃窜。 但是,官军队伍太多了,杀退一批还有一批,一层层地往上涌,看上去如同地里闹起了蝗灾,令人眼晕。 张可望想找到敌人的主将,象昨天一样故伎重施,但是没能如愿,一片片的旗号里,他分辨不出哪里是敌人主将,十几里战场上,乱得分不出个数来。 而且,他的膀子上,已经受伤了。 那是一只官军的弓箭队,突然从斜刺里杀出来,朝着义军队伍射出一片雨点般的羽箭,密密麻麻,义军士兵用手里的兵器拨打箭只,但是仍然有很多人中箭倒下。 有些人身上中了十余只箭,看上去就象刺猬。 张可望膀子上中了一只,他一伸手就拔下去,不顾膀子上血往外涌,怒吼一声,提着鬼头刀冒着箭雨就冲上去,把弓箭队给杀得四散飞逃。 谭天保冲上来,给张可望的膀子临时勒上一条布带子,进行止血。 “将军,你负伤了,下去吧。” “少废话,”张可望瞪了他一眼,“我下去,你带着他们冲锋?” “……” 谭天保哑口无言。 我带着冲锋……我擦,我可没那个本事。 张可望这只猛虎,谁能替代? 他看着此时的张可望,满眼都是敬佩。 这条汉子浑身上下全是血迹,那块披在身后的黄斗蓬,已经被鲜血染红,再沾上黄色的尘土,又脏又粘,看不出什么颜色。 站在眼前的,仿佛就是一尊天神…… 张可望转过身,提着鬼头刀,又朝前面大踏步奔去。谭天保跟在他的身后,举起自己那只同样染满血迹的长矛,抖擞精神,向前冲锋。 杀—— …… 战场上满眼都是惨烈,尸首仆地,血流成河,残缺不全的头颅四肢令人触目惊心。 双方的部队,一队队往来冲突,尘烟笼罩了十几里方圆,趟直起黄沙漫漫。 广阔的战场,杀得天昏地暗。 有战斗经验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两方的部队都是在苦撑。 官军铁骑经过一天多的鏖战,锐气已经锉了,他们面前这只装备低劣、训练水平很差的农民起义军,并没有象以前常见的那样“打不过就跑”,而是人人奋勇,个个玩儿命,表现出了足够的顽强,令骄横惯了的官军大吃苦头。 眼看着一匹匹战马嘶鸣着栽倒,一队队号称“天下雄兵”的披甲关宁铁骑兵,披衣衫褴褛然而勇猛无比的义军杀得血肉横飞,陈尸荒土岗,官军开始胆寒。 有些地块上的官军开始后退。 而义军的处境其实更加艰难。 他们经过昨天的苦战,虽然击退了官军势如潮水的进攻,但是兵力折损严重,阵亡五六千人,现在能保持战斗力的总兵力只剩二万多人。 现在,所有的义军官兵,都是凭着一口气,在拚命搏杀。 那道“战斗到死”的命令,让他们没有别的选择。 舍了这条命,拚吧。 每一个士兵都象红了眼的恶狼,挥动着手里各式武器,刀、矛、棒……以及从官军手里夺来的大刀长枪,嗷嗷怪叫着,奔跑、冲锋…… 没有一个人后退。 尘烟弥漫的战场上,杀声震天,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踏着他的身子继续冲上去…… …… 太阳象一个看不清的惨淡的白球,被漫漫尘埃给挡住了。它缓慢而无力的移动到天空正中。 中午了。 两只队伍象两只斗在一起纠缠得难分难解的猛兽,谁也罢不了手。 大家都累得只剩下了一口气,但是却脱身不得。 只要谁一松,一退,那就是一场全面的溃败。 两面的指挥官都明白这一点,所以只好尽全力苦撑,努力咬紧牙关支持。 厮杀……只要没被敌人砍死,那就提起武器继续上…… …… 谭天保觉得,自己已经处于麻木状态了。 体力似乎早就用完了,浑身的肌肉都不象是自己的,只是凭着本能,跟在张可望的身后,去冲击,去向前刺出手里的长矛。 眼前时不时地冒出一片血色光芒,视野开始模糊。 三梆子不知道哪里去了,也许……他阵亡了吧。 自己……也说不定在哪个时刻挨上一刀一枪,躺倒在这片尸横遍地的土岗上。 张可望身后的这只队伍,已经稀稀拉拉,大约有一半以上的人,都已经带着满身伤痕,倒下去,永远起不来了。 剩下的士兵们,都是凭着一股气,uu看书.kanshu.om在苦苦支撑。 张可望的嗓子已经吼哑了,再也发不出声,他那把长柄鬼头刀,就象一面旗帜,刀光闪到哪里,义军士兵们就是一阵精神振奋,鼓起勇气奋勇冲杀。 …… 忽然官军队伍一阵大乱。 有声音在慌乱地叫喊,“贼又增援啦——贼又增援啦——” 嗯? 此时此刻,能够得到增援,那是多么令人激动和鼓舞的事情啊。 义军士兵们惊奇地朝远张张望——真的有援兵到了吗? 真的! 只见一只生力军,正在威风凛凛地杀进战场。 那只队伍穿的都是各色农民布袍子,打着数面大旗,那旗号上写着斗大的“闯”字。 啊…… 闯王的部队! 高迎祥派部队增援来了。 立刻,所有战场上正在陷入苦战的义军士兵,几乎都同时发出了欢呼,那份激动和振奋简直没法用语言描述,这时正是大家都杀得筋疲力尽,拚命咬牙坚持的时候,援兵——多么及时,多么解渴啊。 “杀啊——” 义军士兵陡然暴发出一阵雄壮的呐喊声,人人象是打了鸡血,向官军发起一轮新的冲击。 战场局势,陡然一转。 只见那队打着“闯”字大旗的队伍,迅速摆开队伍,开始了冲锋,一群群士兵龙腾虎跃,怒吼着杀过坡岗,卷起一溜旋风,冲杀过来。 官军更加慌乱了,他们再也挺不住了,一队又一队地向后开始撤退。 队伍乱了,旗号乱了,全线都开始溃退…… 第三十三章 笑容 谭天保就觉得“滋愣”一下,浑身就象输了痒,打了强心剂,吃了大补丸……立刻就重新有了精神。 “杀啊——” 他呐喊着,举起长矛,跟其它士兵一起向前冲锋。 每个人的情绪都被援兵给重新点燃了,精神大振,勇气倍增,掀起了一轮攻势狂潮。 这些衣衫破旧,染满鲜血的农民军,吼叫着,冲杀着,焕发出无限活力,一鼓作气,把官军登时冲得七零八落,狼狈逃窜。 官军气馁了,再也坚持不住了。 他们象就一只鼓胀的气球,被一下子扎破,登时就瘪下去。 一队队铁骑慌乱逃跑。 旌旗倒伏,狼奔豕突。 义军开始全线反击。 那几面“闯”字大旗,成为了一种象征,一种指引,大旗所到之处,已经筋疲力尽满身血痕的义军焕发起无穷的活力。 谭天保跟着士兵们一起,一路追杀,不久就和张可望跑散了,他随着一股义军士兵,跑向“闯”字大旗的方向,仿佛那里有无穷的魔力在吸引。 “谭天保,谭天保——” 忽然一个声音,在呼唤他。 这是谁? 谭天保觉得很是惊异,这声音——音质细弱,似乎象是小孩子发出的。 但是这片战场是绝对没有小孩子。 正在纳闷儿,只见旁边斜刺里冲过来几个义军士兵,其中一个身材矮小,头上戴着陕西式布帽,脸上蒙了一块黄布片的士兵,朝他跑过来。 “谭天保,” 那个身材矮小的士兵,跑到谭天保跟前,兴奋地呼叫着,一把拉住他的胳膊,不住摇晃。 “你是……” 谭天保站住脚,疑惑地望着他。 那个小兵一把将脸上蒙着的布片扯下来,叫道:“是我呀,我是邢彩果。” 哦……原来是她。 布片扯下来,露出一张俊美的女人脸庞,却原来是从牛家庄带出来的那个女人,太监曹祥的“媳妇”,邢彩果。 “咦?你怎么来了?”谭天保睁大了眼睛,吃惊地问:“怎么,援兵是你带来的吗?” “呵呵,是田将军带来的,是这么回事,高夫人我们,在半路上找到了一些火药,夫人说,你现在建火器营,一定有急用,就这么着,让我跟着田大叔,随着援兵一起,给你送来了。” “太好了,谢谢你,彩果……你等等我,我得先去打仗,回来再跟你聊。” 其实,现在已经用不着他再打什么仗了。 满眼望去,漫山遍野,处处都是正在逃窜的官军,义军一队队都在呐喊着追杀,形成了一场“赛跑”,很少再有交锋。 官军的骑兵跑得快,义军多半都是步兵,速度差了不少,追了一阵,眼看是追不上了。 …… “镗镗镗……” 梨树沟战场上响起一阵阵的锣声。 这是收兵的信号,告诉士兵们,不用追了,返回。 战斗,结束了。 义军胜利了。 战场上,没有欢呼,也没有欢笑,士兵们……都已经累得晕头转向,就快支撑不住了。 口气一松,人人都散了架子。 谭天保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在邢彩果面前,不好意思躺下休息,坐在一块土坎上喘了一阵,邢彩果用敬佩的目光望着他,“谭天保,你真行,看你一身的血,一定杀了好多敌人吧?” “那是,”谭天保吹嘘道:“我自己也不知道杀死几个了,反正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一仗,太惨烈了。” “你们真英雄。” “你也不差,女的竟然也上战场冲杀。” “我算什么呀,只是顺路来的,我扶着你,去拿火药吧。” “不用不用,”谭天保怎么好意思让她扶着?站起身来,鼓起精神向前走,边走边聊。 “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嗯……听高夫人说,仗打得很激烈,好象河阴已经快拿下来了。” “真的吗?” 谭天保高兴得差点蹦起来,倒是把邢彩果吓了一跳。 “哈哈,彩果,难道你不懂么?拿下河阴,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东线获得重大胜利,咱们就能打破官军的围剿,杀败洪承畴……彩果,我们在梨树沟打得这么苦,就是为了河阴那边,能够取得胜利。” 邢彩果也笑了,脸上露出一副妩媚的笑容。 显然,她并不太懂得整个战场局势,更不明白几个战场的连锁关系,她笑是因为谭天保那副兴奋的模样,而跟着他一起高兴。 谭天保心里一动。 这副笑容……如此妩媚动人,在这个充满刚烈凶暴的战场上,显得很异样。 刚刚经历了两天惨死屠杀,血雨腥风的谭天保,心里忽悠悠涌起一股柔柔的暖暖的感觉。 他看着邢彩果那副俊美的笑容……呆了一呆。 邢彩果察觉了,似是有些害羞,低下头去。 …… 在跟着邢彩果领取火药的时候,谭天保见到了田见秀。 田见秀——这个名字起得很雅气,但是本人却完全大相径庭,这人是个五十来岁的老头,额头上深深的皱纹,老气龙钟,神态和蔼,看上去就是个普通的陕北田间老汉。 实际上,他也确实是个田间老汉。 他在陕西当了四十多年农民,老实巴脚,因为受财主陷害吃官司,这才跟着李自成造反,但是既没有刘芳亮袁宗弟那样的武艺,也没有什么作战谋略,唯一的特点是老实忠厚,一直负责李自成所部的后勤粮草。 派田见秀率援兵来增援梨树沟战场,说明一个问题: 东线战场打得太激烈,实在抽调不出别的大将了。 但是,即使如此,当田见秀率领五千士兵骤然杀入梨树沟,也还是对扭转战局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这就象两个缠斗了很久的壮汉,u看书ww.uukanhu 全都筋疲力尽摇摇欲坠,哪怕再来个小孩子踢上一脚,也会左右输赢。 这场增援对于梨树沟苦战的义军如同大旱逢甘霖。 当谭天保和邢彩果见到田见秀的时候,他正叼着一个短粗烟袋锅,和张可望、横天王、混十万几个人正在谈笑聊天。 虽然论地位论资历,这几个人都在田见秀之上,但田见秀年龄大,因此人人都尊称他“田叔”。 “田叔,”张可望问:“东边情势如何?”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田见秀乐呵呵地磕磕烟锅,操着浓重的陕西方言说道:“增怂着哩,象你们这边一样热火,高闯王和八大王,两面夹攻河阴,打得血流成了河,额滴天,城下的尸首码了半人高。” “那就是说,没打下来啊。”横天王有些失望。 田见秀摇摇头,“哪有那么好打,河阴那边,老洪集结了七八万人,城里有,城外也有,战场摆了二十里,大家都是杀红了眼,刘芳亮一杆银枪,挑了老洪手下大将宋鉴雄,连破三座大营。” 听着他的描述,大家也可以想象得到,东线战场,激烈程度丝毫不比梨树沟差。甚至比这边更惨烈。 张可望倒是蛮有信心,说:“据我看,咱们一定能胜,如果落了下风,也抽不出兵力来增援咱们。” 他的话,让大家都觉得有道理。 心里都燃起希望。 是啊,东线战场,那是整个战役的主攻点,也是最关键的战区。 那里怎么样了? …… 第三十四章 月夜魑魅 河阴城下。 天气一样的惨淡,战场也一样惨烈。 原野上到处都是死尸,人的尸体、马的尸体纵横叠加,血流成河。 洪承畴的八万大军,与高迎祥、张献忠、过天星等人率领的十万多义军,已经激战三天了。 官军摆的是“依城野战”方略,以河阴城为依托,城外设了十几座大营,与义军展开平原野战。 战场绵延几十里。 这是一场双方都输不起的较量,哪一方败了,都将引起全线崩溃,陷入困局。 而对于高迎祥率领的义军来说,更为困难,因为他们不但必须取胜,而且还得速胜,时间迁延太久,西线守军若是撑不住,就会被前后夹击。 那就——完了。 两三天以来,几万大军拿出了吃奶的劲头,攻击河阴城以及城外的官军大营,与官军进行了数场血战,死伤无数,虽然破了几座大营,但距离作战目标仍然还差得远。 形势异常严峻。 …… 晚上,半个惨白的月亮高挂天空。 从义军的营地里,一只只队伍,悄悄出发了。 走地最前面的,是人称“阎王”的袁宗弟,他提着一条黑黝黝的铁鞭,月光下一身的煞气,那样子就得阎王也差不多少。 他们要去做什么? 劫营。 古代打仗,一般情况下很少夜战,因为大家都是近身肉搏,夜晚看不清楚,混战中很容易造成误伤,也不好指挥。 尤其是象现在,白天打了一天的仗,伤亡惨重,累得要命,谁还会在夜里接着干? 义军就会。 他们没有别的办法。 计策,是李自成提出的。他说:“咱们跟官军相比,兵器不占先,阵法不占先,兵力不占先,地形不战先……那么优势在哪儿?优势,就是咱们吃苦耐劳,肯玩儿命,官军的战马夜里出不来,咱们找他们玩儿命去。” 玩儿的就是命。 仗打得很苦,很多人身上受了几处伤,白天刚从死尸堆里爬出来,夜晚接着干,没有玩儿命劲头,还真不行。 月亮高挂,夜袭的队伍,象一群群夜行的魑魅,出发了。 …… 萧萧夜风掠过。 原野上散着一股股腐臭的血腥气。 好几万双泥腿子的脚,踩在原野的土地上,发出杂乱的“嚓嚓”声,一股股默默前进的人流,月色下望过去——密密麻麻,沉默不语,手里的刀枪时而晃着微光。 形如鬼魅夜行。 那情景令人头皮发麻, …… 官军的大营,戒备森严,外面有鹿岩、壕沟,营寨门口有谪楼,高挂着红灯笼。哨兵在谪楼上放哨。 也许是白天作战太劳累了,哨兵也抱着长刀,斜倚着谪楼上的木柱子打盹。 远处响着单调的梆子声。 月亮被一片云彩遮蔽了,夜色更加昏暗。 …… “嗖嗖嗖——” 一阵刺耳的破空声响起来。 黑夜里,一片羽箭划破天空,射向谪楼上的哨兵。 哨兵的尖叫声响起来,灯笼被射落了,紧接着,报警的铜锣声也响起来: “镗镗镗——” 战斗的序幕猛然拉开。 黑夜的寂静被打破了。 原野上,一队队的人影,奔跑起来,暗淡的月光下如同一群群鬼魅幽灵,没有呐喊、没有战鼓、没有旗号,漫地而来,很快就接近了大寨的鹿岩。 袁宗弟提着铁鞭冲在前面。 他那双猫头鹰似的眼睛,在黑暗中睁开了,放着黑森森的凶光。 鹿岩拒马,能挡得住骑兵冲锋,是拦不住步兵的,义军士兵们用刀枪一阵砍剁,很快就把障碍推开,然后跨过壕沟,冲破大寨的栅栏。 势如潮水奔涌。 此时,官军的部队已经被警报声惊动了。 大寨里一片惊慌的喧哗声,处处亮起灯火,无数的人影在喊叫,在跑动,号令声此起彼伏。 “贼偷袭啦——贼偷袭啦——” 乱喊乱叫中,提刀拿枪,仓促迎战。 等一群群的官军提着刀枪跑出各自的大帐,在慌忙中出来迎战偷袭而至的义军时,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片令人眼晕的情景—— 一群群凶恶的黑影,从大寨的各个方向,破寨而入,一个个象凶恶的厉鬼似的从黑暗中跳出来,手里的刀枪在月光下闪着寒光,已经快劈到自己的门上了。 那种无形的煞气令人不寒而栗。 官军在战斗一开始,就陷入慌乱。 大群的官军士兵,没有摆开队形,没有计划,没有统一指挥……就这么各自在混乱中投入战斗。 更糟糕的是——官军多半都是骑兵,此时他们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整鞍备马,而且在夜色里骑兵也根本发挥不了作用。 义军却完全不同,他们有备而来,做好了各项准备,而且这种遭遇战,突袭战,正是他们最喜欢也最擅长的,一个个从黑影里跳出来,个个勇猛如虎,朝着官军狠狠地杀过去。 “咔咔——嚓嚓——” 刀枪砍斫在人身上,引起一阵阵惨叫。 有一员人高马大的官军将领,提了一把厚背砍山刀,uu看书 .uanshu.cm 匆忙中冲出营帐,高声大叫:“不许乱——跟着我向外冲——向南方——” 话还没说完,就见眼前黑影一闪。 一条黑乎乎的铁鞭朝他头顶砸过来。 军官吓了一跳,急切中用砍山刀相迎,只听“当”的一声脆响,刀与鞭相撞,黑暗中冒起一溜火星,虎口一震,大刀差点脱手。 一招试过,便知根底,军官立刻察觉,眼前这条使铁鞭的黑影绝非寻常士兵,赶紧摆大刀凝神接战。 “呼——” 铁鞭朝着下三路扫过来,力道沉重。 官军身形后撤,举刀猛斫,却见黑影并不理会,只把铁鞭顺势向前一个“乌龙搅尾”旋风般地打过来。而大刀就要砍中黑影的脑袋之时,那黑影形如鬼魅般地一扭,闪电般地避开了刀锋,堪堪就差了一丝。 军官大骇。 这人就真的跟鬼似的。 他赶紧躲避铁鞭的攻击——但是已经晚了。 那一式“乌龙搅尾”向正打在官军的两腿间。 “啊——” 惨叫一声,身子向后倒倒。 黑影身子往前一跨,铁鞭挥了半个圆弧,“叭”的一声打在军官的胸脯上,只听一阵“哗啦啦”脆响,军官的几根肋骨都被打断了。 又一声惨叫。 黑影不嚷不叫,飞起一脚,将军官踢倒在地,直接踏着他的身子,一纵一跳,又向前飞奔着冲杀而去…… 这是袁宗弟。 他打仗就是这样,不经意间就从黑暗中暴起,如鬼如魅,带着一股阴冷冷的煞气,取敌性命。 第三十五章 火烧连营 官军的大营里全乱套了。 无数的人影在黑暗里乱跑乱叫,一处处帐蓬、草料场、马棚……全都在展开厮杀,一片刀光剑影。 月夜下的混战,与白天的作战完全不同,没有阵线,没有阵地,只有猝不及防的混战,冷不丁就从哪块黑影里窜出敌人来,举着刀砍向自己的脑袋。 这种“摸营”是义军所熟悉的。 也是他们最喜欢的战斗方式。 面对面摆开阵势厮杀,他们不是官军铁骑的对手,但是象这样混水摸鱼,乱中取胜,却是拿手好戏。 俗话说“月黑杀人,风高放火”,正是形容这类人群。 尤其是袁宗弟手下的这帮“阎王兵”更是这样,他们喜欢黑夜,喜欢偷袭,喜欢在这样恐怖的黑暗中把敌人悄悄杀掉。 在袁宗弟的率领下,一队队义军象暗夜幽灵,从四面八方摸上去。把官军杀得狼狈逃窜,溃不成军。 战斗,从一开始就呈一边倒状态。 “劫营”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仓促应战的官军在短时间内被杀得尸横遍地,惨叫声响成一片,没被杀死的,在慌乱中四散奔逃。 紧接着,大营里起火了。 义军点燃了营内的草料以及帐蓬,熊熊火光燃烧起来,照亮了附近好大范围。火光中,战斗仍在继续,一阵阵喊杀声、呼叫声,人影不断在在火光中倒下去。 并不只是一座大营,义军这次行动有着周密计划,远处的几座大营,连续亮起火光来,冲天的火焰,一处接着一处,很快,十几座大营都火光熊熊。 几十里的原野上,火光彼此相望。 火烧连营。 这是个壮观的景象,月色惨淡的暗夜里,处处火光,处处杀声,这个夜晚大地在沸腾,火光蔓延数里,半个天空都被一片片冲天的火光映得通红。 …… 河阴城下。 也是一片战火绵延。 义军的“夜袭”行动没有放过这座重兵把守的城池,当城外一座座大营燃烧起火光的时候,河阴城的战斗也开始了。 一群将领,站在城外的黑暗中。 他们是:闯王高迎祥,八大王张献忠,过天星,李自成……这些掌握着战役全局的义军将领。 一道道目光,汇聚在城墙上。 每个人都神情严肃。 这次夜袭,义军是倾巢而出,势在必得,如果失败,以后的战斗将会更加困难。 输不起。 高迎祥扭头问道:“自成,怎么样?” “没问题,”李自成的回答格外响亮而坚定,让人听了,觉得心里就踏实。 他朝高迎祥拱了拱手,“我去城门那里,如果攻不下来,就不回来了。” 高迎祥没有回答,目光定定地瞅着自己的外甥。 李自成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如果攻不下城门,那么……他宁可战死沙场。 把这条命就扔在这儿了。 就是这个决心。 说完了,李自成没等高迎祥等人说什么,转身大踏步地向着黑暗中走去。 义无返顾。 …… 此时,攻城战斗已经进入白热化。 黑乎乎的夜色中,城墙上竖起一架架的云梯,一个个黑色身影正成串地顺着云梯往城头上爬。 城上,城墙垛口后面,亮着一盏盏灯笼火把,可以隐约看官军在城墙上跑动,在往城下放箭。 城下的义军也往上面射箭,黑夜里看不清箭只,但是这样其实更加危险,因为——可以看见顺着云梯爬城的义军,不断地受伤往下掉落,摔到城下,而城头上的官军,也有人不断地栽倒。 前面的栽倒了,后面的又上来。 攻方和守方,都是前仆后继。 …… 城门处的战斗正是一片火热。 当李自成走到瓮城门前的时候,看见的是一副触目惊心的景象: 城上城下,箭如飞蝗。 爬城的义军士兵,奋不顾身地顺着云梯往上攀登,他们举着木头盾牌,口里喊着:“灌呀——灌进去啦——”不时有人从云梯上掉落,掉下一个,后面的立刻补上去。 已经接近城头的士兵,挥着武器和官军对刺,官军和义军被刺中地发出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很多人就在快要跳上城墙的时候,被刀枪砍倒刺中,掉落到三丈高的城墙下。 一群义军士兵,抬着一段大树干,冲向瓮城城门。 树干,是专门用来撞门用的。 城门有半尺厚,非常结实,三道铁闩,用一搂粗的树干去撞,是攻城的老战术。 顶着纷飞的箭雨,抬树干的义军士兵奋勇向前冲,有人中箭,惨叫着跌倒在半路上,立刻旁边有人再补上,等树干冲到城门附近时,抬树干的士兵几乎已经全部更换过了。 “咳——” 一片齐声呐喊中,树干冲进门洞,迅速撞向城门。 “咣——” 一声巨响。 城门几乎纹丝不动。 有士兵高喊:“不好啦,城门从里边垒死啦——” 城门,从里面垒起了沙袋子,给封死了,这样,用树干再撞,也难以撞开。 李自成下令:“放火。” 一队队的士兵,又前赴后继冲向城门。 他们的肩上都背着柴捆,是准备好的成捆干柴,冒着官军的箭雨冲向瓮城的城门洞,半路上有人中箭倒下,后面立刻有人捡起柴捆,继续向前冲。 城下,一片死伤狼藉。 一堆堆的柴捆,堆在城门洞里了,点火燃烧起来。 熊熊大火,两分钟内就吞噬了城门洞,一丛丛的火苗往外直窜,浓烟烈火舔着拱形墙洞,把城上给熏烤得没法站人了。 城头上的官军顺着城墙上的马道向两边奔逃。 没人愿意当炭烤活人。 “嘎啦啦——”大火剧烈燃烧,发出木材爆裂声。 附近几十米内,黑烟滚滚四散,呛得没法站人。 大约烧了十几分钟之后,看看火热渐小,火焰变成了黑烟,李自成又下达了命令:“水军,上。” 水军,并不是水上军队,而是一队队背着水袋,提着水桶的士兵,他们顶着烈火浓烟,飞奔到城门洞附近,把水桶里的水泼过去。 “嗤——滋啦——忽——” 正在燃烧的烈火,骤然遇到水泼,立刻冒出更强烈的黑烟,好些士兵登时就给熏倒在地上。 一桶接一桶的水泼过去,城门洞变成了黑烟洞。 “水军”下去了,紧接着冲上来的是手持铁锹、铁笆的破城兵,他们冒着尚未熄灭的浓烟,踩着满地的泥泞,冲进城门洞里,把烧毁的城门挖开,将城门里垒起的沙袋刨开。 城门洞里,已经一片狼藉。 厚重的城门已经烧毁了,沙袋东倒西歪,依旧堵着城门,义军士兵们不顾滚烫的沙袋,尚未燃尽的木炭……拚命用铁锹去挖开一条通道。 处处都是浓烟,喘不过气来,挖一会,就要被熏得边过去。 士兵们轮流干,一批倒下,uu看书 .uukns.co另一批再上来。 城门洞里晕死过去的士兵,数也数不过来。 这种“拚死”精神下,城门洞很快就挖开了。 “杀呀——灌呀——” 怒吼声中,举着刀枪的“冲锋兵”上来了。 他们穿过瓮城城门,冲进城里。 “城破啦——灌呀——” 呐喊声中,义军一窝蜂地闯进去。 瓮城里边,还有第二道城门,这回好办多了,这道城门并没有垒沙袋,士兵们抬起大树干,没用几下,就给撞开了。 “嗖嗖嗖——” 城墙上不断往下射箭,成群的义军士兵倒下去,但是,更多的义军源源不断地往里冲,那势头如海潮决了口,挡也挡不住。 冲进城里。 官军彻底慌了,他们在长官的指挥下,冲下城墙的马道,也冲入城内的义军展开厮杀。 混战,从城墙上,城门外,蔓延到城里。 黑影憧憧中,刀枪乱晃,杀声震天。 一队又一队的义军,呐喊着冲入城内,黑暗的夜色下,如同一群群可怕的幽灵,带着杀气破城而入。 “灌进来啦,杀——” “城破啦,灌塌啦——” 喊声汇集起来,一浪一浪成了呼啸的海洋,冲击着攻方双方的耳鼓。义军的攻势也象浪潮一般一阵强似一阵,汹涌澎湃,势不可当。 大军席卷入城。 河阴城,破了。 …… 李自成踏着经过冒着黑烟的城门,昂着走入城里。 他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第三十六章 同生共死 西线,梨树沟战场。 谭天保在一片死尸堆里找到了三梆子。 当时的情景让人觉得有些头皮发麻,一群粉红脖子的秃鹰,在天空盘旋,降落在死尸堆上,“嘎嘎”地发着瘆人嘶叫,去啄食死人的皮肉。 血斯糊啦。 “呔,去去去……”谭天保执着长矛,象是战斗一般冲过去,驱赶秃鹰,因为——一只秃鹰正用又弯又尖的长喙去啄一个小小的梆子形的脑袋——那正是三梆子。 “呔呔——去去——” 谭天保的长矛刺翻了一只,惊得其余的秃鹰振翅飞起,有两个穷凶极恶的,斜愣着翅膀朝谭天保袭击,尖喙一张俯冲啄他的脸。 我擦……一股带着腥臭的风从脸旁掠过。 直欲呕吐出来。 几个士兵赶来帮忙,大家刀枪齐挥,终于把一群贪婪的秃鹰给轰跑了,飞向高空。 “三梆子,三梆子,”谭天保满怀悲悯地把软塌塌的三梆子从死尸堆里拉出来,“喂喂……你死了吗?最好别死啊,兄弟,你求求阎王爷……” 三梆子腿上头上都受了伤,不算致命,他只是被人揍了一狼牙棒,打昏过去了。 还好,还有一口气。 谭天保背着三梆子,跟其它伤兵一起,都送到临时救护站,紧急包扎抢救。这里充斥着一股难闻的血腥气,每个人身上都血淋淋的象活鬼,缺胳膊断腿,肠子流出来的,呻吟声、惨叫声……跟地狱一样。 一群群嗜血的秃鹰在天空盘旋。 简单包扎后,三梆子醒过来了。 “天保,我好象迷迷糊糊地做了个梦,梦见……我把洪承畴给杀了,一刀就砍下脑袋来……” “佩服,你太英雄了,老三,你要是不吹牛,就实在活不下去,是不是?” 谭天保并没有发挥他“业余医生”的特长,在这里帮着救护伤员,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制作炸药包。 邢彩果送来的那些黑火药,谭天保并不想当作鸟铳的弹药,因为通过这两天的实践来看,如此激烈的战斗,发射缓慢的十几只鸟铳和手铳,实在起不了什么作用,反而不如弓箭好使。 装填一次得两三分钟,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这功夫已经被敌人“咔嚓”砍掉脑袋了。 所以谭天保想了个新办法,制作炸药包来阻击敌人。 不过,他既没有雷管,也没有导线、触发器、导火索……只能把黑火药分堆捣匀,用最简单的方式绑扎成小包。 三梆子和邢彩果当他的助手。 谭天保对邢彩果说:“你躲到后面去吧,下回的战斗会更惨,指不定谁上了阵就回不来了,你一个女人,别掺和这些流血掉脑袋的事情。” 说到这里,心里涌过一阵悲凉。 是啊…… 下次战斗,指不定谁就回不来了,也包括自己在内。 他瞅了容颜秀丽的邢彩果一眼,心道:我是不是在最后一次跟你说话呢? 邢彩果用亮晶晶的眼睛瞅着谭天保。 “我不躲,你们都不害怕,单单我当胆小鬼么?天保你放心,我又不是娇小姐出身,也有力气拿刀动枪,不会当你们的累赘。” “好,”三梆子一拍大腿,大声嚷道:“了不起,女英雄,花木兰。” 他这一夸奖,反倒让邢彩果不好意思,脸红了。 “什么女英雄,我是说……你们看,横天王不也是女的么?” “你……”三梆子给她逗得咧嘴笑,“你和横天王怎么能相比,哈哈。” 谭天保凝视着彩果的眼睛,感觉到……她的勇敢,其实并不是出于或战斗豪情,而是因为自己。 她只是想和自己并肩作战,并非图什么“女英雄”。 这种感觉很异样,暖暖的,怪怪的,又掺着一丝凄怆,战斗的残酷,死人如同割草……只怕真会应了那几个字: 同生共死。 邢彩果也在凝视着他,眼波流转,让谭天保心里一颤。 眼神里传递的信息,只能是心领神会。 一丝柔情,从谭天保的心头漾过,这一刻不禁心头撞鹿,有些甜,有些慌…… 但是却不能说什么。 大庭广众之下,纵有千般话,也说不得。 只能微微一笑,尽在不言中。 况且,下一场大仗,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到来,谁能活得下来,只有阎王爷最清楚,这其中的滋味,酸甜苦辣,是暖是凉,一时竟也说不清楚…… …… 横天王和田见秀,并肩走过来。 横天王的脸上血斑都没擦净,红一块紫一块,身上的袍子更是血迹斑斑,根本就看不出一点女性的样子。 她和田见秀正在吵嘴,瞪着眼睛,脸红脖子粗。uu看书wansu.om “什么话,你瞧不起我?告诉你,田老大,姓王的手下就算剩下一个人,也是头顶天脚拄地,胡吃横打一百二十个不含糊。” 田见秀是个老实憨厚的人,几乎从来没人和吵过架,现在也依然是面带微笑,叼着小烟袋锅,慢吞吞地朝横天王摊摊手,“额滴话你没听明白……” “我听明白了,你隔着门缝看人,田老大,少听张可望那小子吹牛逼……” 原来,几个头领在商议战斗的时候,因为横天王手下伤亡太重,田见秀和张可望建议她的队伍暂时撤,让田见秀的队伍顶在最前面。 横天王却火了。 觉得别人瞧不起她。 这两个人,一个横眉立目,直着眼睛吼叫,土匪悍气溢于言表。另一个和颜悦色,慢慢吞吞,一副憨相,看上去只让人觉得好笑。 然而细一思量,两个人的“吵架”,却是争相邀战,慷慨赴死,其中义气深重,让人动容。 几场战斗下来,大家都是伤亡惨重,然而却没人气馁,这种“穷横”,在惨烈的战场上尤其荡气回肠。 大家此时真正体现了那几个字: 同生共死。 …… 谭天保的“火器营”此时还剩下不足十个士兵了,伤亡过半。 迎着西斜的夕阳,他们出发了。 这只小小的队伍显得很特别, 士兵们背着口袋,用扁担挑着大捆的干柴茅草,好象是一只粮草运输队。 但是,他们不是运输粮草的。 而是执行一项特殊任务。 第三十七章 血色黄昏 血红的夕阳,把天空染得也象战场上一样凄婉。 天地间尽是惨淡。 官军又发动进攻了。 大队的关宁铁骑,踏起一片灰蒙蒙的尘烟,朝着梨树沟义军的防守阵地奔驰,马蹄声和着战鼓声,形成一片震撼人心的声浪。 看架势,是下了狠心,要一举攻破义军阵地。 两侧是弓箭队,中间是长刀队。 纵马疾驰。 忽然前面几大堆柴禾,引起了官军骑兵的注意,那些柴禾散乱地堆在路上、坡下,并且有十来个义军士兵,正从柴堆处撒丫子飞逃。 官军用弓箭乱射。 “嗖嗖嗖——” 一片飞蝗似的羽箭射出去。 当骑兵的前锋冲到柴堆跟前的时候,忽然发现——路上的柴禾正在着火。 显然是那几个逃跑的义军士兵点燃的。 不过,火势不大,刚刚窜起点火苗,骑兵根本都没理会,纵马飞驰而过。 突然间,“轰——轰——” 柴堆里爆炸了,一阵亮光闪过,浓烟滚滚,柴屑土石四散,好几匹战马都被炸翻了,人仰马翻,进攻队伍一下炸得混乱。 那是谭天保制作的“炸药包”。 简陋的“黑火药包”,遇火爆燃,爆炸威力并不大,浓烟倒是非常炽烈,威慑效果大于爆炸效果,炸惊了好些匹战马,把官军的进攻势头给阻住了。 那几个逃跑的义军,其中就有谭天保。 他带着士兵们点燃了柴禾后,立刻脚底板抹油,拔腿飞奔,跑出几十米,身后的爆炸声响起来,黑烟腾腾,火光熊熊……效果非常好。 “哈……成功啦——”三梆子在旁边欢呼。 谭天保也很兴奋,他回头察看爆炸场景,突然间—— “嗖”的一声,黑影一闪象流星划过。 那是一只乱箭,飞过来,正钉在他的小腿上。 “咕咚,”谭天保跌坐在地上。 三梆子和另外几个士兵,赶紧跑过来搀扶他。但是突然从旁边斜刺里又窜过来一股官军的步兵,恶狠狠地杀过来。 原来,这回官军进攻,下了狠心,采取了多路突击包抄战略,骑兵步兵,从各个方向以小群多路突袭。 漫山遍野全是进攻队伍。 谭天保这十来个人立刻被官军包围了。 没说的,打吧。 谭天保腿上受伤,但没功夫去包扎处理,挥起手里的长矛,瘸着一条腿,开始战斗。 “叭叭,”长矛乱舞,拨开两把刺过来的扎枪。 “噗——”三梆子被一只红缨花给搠翻了,惨叫着倒在地上。 谭天保咬着牙,勉强用一条腿支撑,一瘸一拐,拚命抵挡好几个官军的围攻,他的嘴里象野兽一样发着低吼,疯狂地挥舞着手里的长矛。 “咔,” 长矛刺入一个官军士兵的腰里。 拔出来,矛尖上的血滴往下淌,又挥向另一个官军。 人在拚命的时候,力气和勇气都会大增,谭天保本来武功低劣,但是情急之下状如疯狂,一连杀退了好几个官军的进攻。 周围的战场已经乱作一团。 义军开始接战,一队队士兵呐喊着从各个山包丘陵后面跳出来,迎战官军,空中羽箭乱飞,到处都是兵器在撞击,人影乱窜。 大规模的混战,又在这个惨淡的血色黄昏中开始了。 旌旗飘舞,刀枪映日。 …… 谭天保的小腿再也支持不住了。 箭还没有拔出来,整个腿已经感觉不到疼痛,麻木而僵硬,不听使唤。 他用一条腿蹦跳着,奋力与冲到面前的官军对杀。 一个人高马大的官军步兵,挥着一条长柄铁瓜锤,看见谭天保腿瘸了,想拣个便宜,纵身一跃,抡锤便砸,锤头划了个半弧,带着风声直奔谭天保的脑袋。 谭天保举矛相迎。 “乒”的一声,铁锤势猛,长矛被砸得当即脱手,掉落在地。 谭天保的虎口都被震裂了。 使锤的这家伙脸上现出凶狠的狞笑。 那把甜瓜大小的铁锤“嗡”的一抡,又砸向谭天保的双腿。 谭天保咬着牙拚命向后纵跳。 情急之下,单腿不灵,跌倒在地上。 此时……脑子里骤然蹦出俩字——完了。 谭天保甚至看清了面前这个敌人脸上那股得意的笑容,恶狠狠的神情……自己大概就要丧生在这柄沉重的锤头下面了,失了兵器,腿脚不灵……完了…… “噗——” 从旁边袭过来一股疾风。 一柄长剑,猛地插进使铁瓜锤的家伙的肋巴骨。 “啊——”一声惨叫,这家伙登时铁锤落地,身子一翻,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砸起一片灰尘。 谭天保不禁大喜,定睛一看,使长剑救了自己性命的,却原来是个身材苗条的小个子,用一块灰布包着嘴脸,看不见面孔。 但是谭天保从体态动作上一眼就认得出来——她是邢彩果。 “彩果——” 谭天保大叫一声。uu看书 .uukanu 邢彩果一言不发,使劲从官军肋骨上拔出长剑,发疯般地跳到谭天保跟前,伸手把他拉起来,往自己的身上背。 谭天保心里一热,泪水差点流下来。 “我自己走。” “少废话,”邢彩果冲着他瞪起眼尖叫一声。 她弯下腰,把谭天保的膀子一拽,斜背在自己背上,一只手扯着谭天保的胳膊,另一只手提着长剑,“噔噔噔”地向着一块坡地跑去。 战场乱作一团,四周全是呐喊声,砍杀声,兵器切裂人体时的那种令人发悸的爆裂声…… 一片刀光剑影。 邢彩果象疯了一样,在坡上连滚带爬,跌倒了又硬撑着爬起来,死死抓着谭天保的一条胳膊,跌跌撞撞,拚命朝着坡上跑去…… …… 尘埃飞扬。 血光四溅。 军队混乱地搅杀在一起,双方士兵都呈现出一种疯狂的状态,几乎每个人的身上脸上都溅着血,瞪着野兽般冒凶光的眼睛,踏着同伴的血肉尸身,纵跳着呐喊着厮杀。 红色的夕阳,照射着地面上惨烈的战斗。 有些地块上,双方的士兵都战死了,地上只剩下一片横倒竖卧的死尸,你掐着我的脖子,我扳着你的脑袋,或是互相把兵器刺入对方身体。 尸体僵直地躺在那儿,还保持着战斗姿态。 有些地方,当没战死的士兵攥着兵器站起来,他的浑身几乎就成了血人,血丝糊拉满面凶光——那模样就象个从地狱里来的魔鬼。 第三十八章 你的命就是我的命 天地间尽是一片惨淡的血红色。 血色残阳就象滴下无数血泪,把大地染得凄迷斑驳。梨树沟的这个黄昏,完全被血腥与死亡给充斥了。 死尸狼藉,血流成河…… 仰望是红霞,低头是鲜血,一个恐怖的“滴血黄昏”。 官兵退了,他们的“多路冲锋”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义军的顽强令他们大吃苦头,付出惨重的伤亡后,部队疲累了,散乱了。 鸣金收兵。 一队队官军,仓皇撤出战场,向着西北方向退去。 …… 战场上只剩下了血淋淋的义军士兵。 谭天保和邢彩果费劲地从一堆崩塌的山坡土和死马尸体的掩埋中爬出来。 两个人都是一身一脸的泥污血迹。 邢彩果根本就看不出来是个女的。 举目四望——一片凄惨,尸体横倒竖卧,旌旗被踏碎了,布片象招魂幡那么在风中飘零,折断的大刀枪杆,伤兵的呻吟…… “彩果,”谭天保攥着面前这个灰头土脸的女人手掌——那只手上满是血和泥,看不出本来肤色。 “我这条命,是你给的。” 声音轻柔而充满深情。 邢彩果却是摇了摇头,一双眼睛怔怔地瞅着他,“谭天保,我的命本来就是你给的,当初不是遇到你,我早死了,从那个时候起,你的命就是我的命。” 谭天保心里一颤。 邢彩果的声音有些嘶哑,不象平时那么圆润,但听在耳朵里却堪比最美妙的仙音。 两个人相视一笑。 血污尘垢的脸上,笑容很疲惫还有些凄凉。 晚风吹来,带着丝丝凉意,更显得场景惨淡,回望四周,满眼都是地狱般的凄怆之状,谭天保想调节一下气氛,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 “彩果,我救过你,你也救了我,咱们俩——扯平了。” “不,扯不平,总也扯不平。” 这话让谭天保心里又是一颤,他不傻,听得出彩果话里的情意。在这个死亡笼罩的战场上,心头却是柔情百结。 …… 张可望走过来。 他的步履有些沉重,身后披的那件黄色斗蓬,就象从染缸里捞出来的一样,成了一件艳红色的“血斗蓬”。 站在一块土坡上,他望着远处官军撤走的方向,面色凝重,一言不发。 手柱着鬼头大刀的长柄,象是一尊雕像。 横天王也过来了。 她是被部下抬着躺在担架上的,在战斗中她一条腿几乎被砍断了,缠着绷带上渗出的血把担架都染红了。 “张可望,你怎么样,老娘就是坐着,也能跟官军拼个鱼死网破,皱一皱眉头是王八蛋。” 伤重不起,悍气丝毫不减。 张可望点点头,依旧没有做声。 形势——显然已经不能用“严重”来形容了,战斗的惨烈已经超出了想象,义军已经把吃奶的力气全都用光了,部队伤亡过半,活着的士兵,已经是在凭着最后一口气在坚持。 谁也不用再自我安慰。 大家都明白,如果官军再发动大规模进攻,那么结果基本上就只剩下了一个。 那就是——真的要“战斗到死”了。 …… 一群群的士兵,都聚集过来,大家不用长官命令,都自动按照战场规则,默默地去死尸堆里寻找还幸存活着的同伴,救护伤员,打扫战场。 张可望传下命令来:“埋锅造饭,准备下一场战斗。” 命令很简短,也很普通。 然而所的士兵几乎都明白——这等于是一道“死”命令。 形势明摆着,剩下的士兵——数量严重不足,体力严重透支,战力值濒临极限,很可能再也顶不住官军大规模的攻势了,下一次战斗……大概就要象躺在地上死去的那些同伴一样,拚到最后一息,然后长眠不醒了。 晚饭的炊烟,一处处袅袅升起来。 士兵们都很沉默,按照命令去做饭、烤马肉吃。 一股看不见的悲凉感,弥漫在梨树沟的坡坡岗岗。 大家甚至连话都懒怠说了。 就在这个时候—— 远方传来一声呼喊: “官军退走了……” 探马哨一站接着一站,用喊声把前面的消息传递过来,内容很明确——官军退走了。 什么? 官军退了? 好多士兵都惊讶得从地上站起来,不敢相信,互相用目光探询。 然而事情很快就得到落实,探马飞驰而至,向张可望和横天王报告:“将军,官军连大营都撤了,一退数里,沿黄河向西而去。” 啊…… 一阵欢呼声,迅速在梨树沟蔓延开来,“官军退了——官军退了——我们胜利了——” …… 横天王躺在担架上,一阵哈哈狂笑。 “哈哈……张可望,老娘还以为官军有多大的能水,原来他们怂了,一群没卵子的闷瓜皮,哈哈……” 张可望那张肮脏血斑的脸上,终于绽出一丝笑容,他举起那柄长柄鬼头大刀,象宣誓一样顿了两顿。 这把沾满血污的鬼头大刀,向全体士兵宣告着一件事:战斗,胜利了! 一片欢呼声。 士兵们举着带血的刀、矛,发出一阵难以抑制的呼喊,有人在蹦跳,有人在狂叫,有人向远处奔跑…… 胜利啦——胜利啦—— 整个梨树沟一片沸腾。 …… 邢彩果甚至不敢相信。 她拽着谭天保的胳膊,问道:“天保,这是真的吗?官军退了?我们真的胜利了吗?” “哈哈哈,是真的,”谭天保兴奋起来,瘸着一条腿,使劲摇晃邢彩果的手臂,咧开大嘴笑。“我们胜利了,胜利了,胜利了……” 一股欢庆浪潮席卷梨树沟。uu看书uukah 义军的几个首领,凑在一起了,田见秀、张可望、横天王、混十万,说起来可笑,四个人有两个躺在担架上,田见秀的胳膊吊在胸前,唯一没受大伤的张可望浑身上下象个血人。 “还好,还好,”田见秀象个老农似的唠叨,“没死就好。” 混十万躺在担架上骂道:“他奶奶的老洪这回肯定是麻爪了,一定是东线高闯王那边得胜了,河阴给拿下来了。” “废话。”横天王说道。 谁都明白,梨树沟的官军退了,并不是他们被打败了,而是——东线义军取得了重大胜利,震动了全局,西线不得不撤走。 东线胜利,满盘皆活。 下一步,义军就可以欲取欲求,南下东进都可长驱直入,为所欲为。 中原局面,眼看着就能打开。 这块沃野千里的大地上马上就要展开一场逐鹿大戏了。 …… 谭天保瘸着一条腿,跑遍了沟沟坎坎,总算把三梆子给找着了。 这小子还有一口气,右胸给戳了一矛,伤势挺重,气若游丝。谭天保和其它几个士兵把他给从死尸堆里拽出来,抬着送到临时救护所——其实就是一片土坡下的茅草地。 谭天保不顾疲劳和自己的伤痛,亲自给他清创、裹伤,包扎……好不容易搞了半天才把他给弄醒了。 “天保……这是哪儿?我好象……迷迷糊糊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哼,老三,你是不是又梦见把洪承畴给逮住了?你当了顶天立地的英雄了?哼……” 第三十九章 酒馆奇事 “天下平安哦……” 这是北京城里一处狭长幽深的胡同,没精打采的更夫一边敲着木头梆子,一边拉长了可怜兮兮的语调高喊。 为什么要喊这个? 说来好笑,此时的明朝江山摇摇欲坠,流寇蜂起,清兵犯境,地方官为了图吉利,命令更夫打更时一律呼喊“天下平安”,讨个口彩。 迷信很好笑吗? 一点也不,古时从皇帝到平民都是这样,如果你不迷信,那才会被视为怪兽一样的另类。 京城,在明朝崇祯末年,远没有昔日的繁华和热闹,青砖黑瓦的幽长胡同杂草滋蔓,透着破败和冷清,沉闷的天空似乎永远都是灰蒙蒙的。 一串串纸糊的灯笼,挂在檐角街头,随着萧萧西风飘摆。这是为了宵禁用的。老百姓在晚上不准随意上街。站岗的兵丁象木桩子一样站在街头巷尾。 …… 这个名叫“烟袋街”的小巷子里,中间有个不起眼的小酒馆儿。 市面萧条,小酒馆也冷冷清清,里面只有三两个客人,在闷着头吃面,忽然门口一阵喧嚣,好几个身穿皂衣尖帽的衙役,吵吵嚷嚷地走进门来。 这年头,除了公家的衙役捕快什么的,还真没人敢这么放肆。 “掌柜的,上酒,酱鸭片儿,快点儿。” 一迭连声的吆喝,几个公人高声谈笑着,坐在酒馆儿中央的大桌上,嘴里牛皮哄哄: “老子一把单刀杀退飞贼的时候,若不是你们来晚了,保证尽数活捉。”“老王,你做梦杀退飞贼了吧,怎么屁股上被踢得肿了?”“放屁,飞贼是什么人,莲花党,个个飞檐走壁,隔空盗物,老子凭着二十年练就的单刀一连杀退数人,换了你,早就裤裆拉稀了……” 这功夫,从门口走进一个人来。 这人长相甚是奇怪。 他身高只有一米多,脸上却皱纹堆累,长着胡子,乃是个侏儒。穿着一身补丁摞补丁的黑布短袍,身后背着一只长长的胡琴。那胡琴就几乎与他身高相若了。 但凡此类残疾人,身世一般都很可怜,兵荒马乱年月,只能靠着拉琴卖唱讨个生活,和乞丐其实也差不多。 “矮人,过来,”一个衙役满面骄横相,“过来给老子唱一段儿,奶奶的,喝着酒听曲儿,老子今天也快活快活。” 侏儒畏畏缩缩不敢违抗,朝着几个衙役点头哈腰,摘下身后的胡琴,坐在板凳上自拉自唱,唱了一曲《雨霖铃》,嗓音并不动听,胡琴拉得却甚是宛转悠扬。 饮酒听曲,本是文雅之风,但这几个衙役端着酒碗牛吸驴饮,大口吃着酱鸭片儿,嘴里骂骂咧咧,如此听曲儿,与“雅”字压根儿也不搭边儿,画风甚是可笑。 矮子唱完一曲,伸出手来,可怜兮兮地说:“请各位大爷赏几个铜板。” 那个衙役“老王”骂道:“滚,唱得不如驴叫,还敢要钱?滚出去。” “老爷,赏口饭吧,小人一天也没吃饭了。” “滚,再罗嗦一刀砍折了狗腿。” 矮子不敢再吭声,缩头缩脑,正欲走出酒馆儿,忽然靠墙边桌子上,一个正在吃面条的客人招呼道:“喂,卖唱的,过来,店小二,再上两碗面条。” 这客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长得鹰鼻鹞目,斜着眼睛瞅了那几个牛皮哄哄的衙役两眼,对矮子说道:“你唱得好极了,简直象是仙音,赛得过梨园里的四大名角儿,真棒。” 谁都听得出来,他的话看似夸奖矮子,实则是跟衙役们唱反调,有两个衙役扭过头来,对他怒目而视。 年轻人假装没看见,继续对矮子笑道:“我没钱赏你,请你吃碗面条,怎么样?” “谢谢,谢谢大爷。” “不客气,咱们吃不起酱鸭片儿,可也不稀罕,我教你个乖,酱鸭片儿这东西,若是让下三滥的人吃了,它会生出毒虫来,烂掉肚肠,蚀了心肺,然后咬断脑髓,变得象是疯狗一样……” 这话已经不是唱反调了,直接就是骂人。 衙役们听在耳中,自然不傻,当下都勃然大怒,好几个人一起站起来,捋胳膊挽袖子气势汹汹,眼看就要上前群殴年轻人。 忽然“老王”惊叫道:“喂喂,你们看——这是什么?” 只见桌上的酱鸭片盘子里,爬出好多虫子来。 一条条活虫,有蜈蚣,有百脚,有蚂蚁……从盘中爬到桌面,看上去让人头皮发麻。 “哇……” 好几个衙役都干呕。 酱鸭片儿里怎么出活虫? 刚才是不是已经把若干活虫给吃进去了? 想想都让人恶心。 再联想鹰鼻年轻人说的话……烂掉肚肠,蚀了心肺……我擦,不禁恶心而且后怕。 衙役们愣了几秒钟,便明白过来,鸭片儿里的活虫,一定与鹰鼻年轻人脱不了干系, 这些人平素都是蛮横惯了的,个个如狼似虎,岂肯受人戏弄?当下一片吱哇暴叫,“仓啷啷……”从腰里抽出刀来,蹦到年轻人跟前,喝道:“你是谁?敢到京城里捣乱,想造反么?起来,跟我们走一趟。” 酒馆里气氛紧张。 年轻人神色如常,笑道:“京城又怎么样,不是人呆的么?” 这句话就更有挑衅意味了。uu看书 .uanhu 衙役如何能忍,当下两个人一前一后,伸手便抓向年轻人的肩膀。 “咕咚,咕咚,” 这两个衙役刚伸出胳膊,还没够着年轻人的身子,却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头颈撞在桌角上,跌得鼻青脸肿,狼狈不堪。 咦? 众人全愣了。 大家也没看见年轻人使什么武功,甚至他根本就没有站起来身来,也没碰到衙役的身子,怎么两个衙役就摔倒在地上? 令人匪夷所思。 年轻人笑道:“不必客气,咱们素不相识,不用行大礼。” 这时,那两个摔倒在地上的衙役,嘴里“呜呜噜噜”乱叫却说不出话来,满面都是痛苦之色,手刨脚蹬拼命往起爬,然而——身体就象面条一样软,竟然怎么也爬不起来。 剩下的衙役目瞪口呆,互相对视两眼,都僵住了,没人敢再向前去抓年轻人。 这事儿——有些怪异。 年轻人站起身来,眉毛一挑,“你们还有事吗?如果没有,我告辞了。” 说完,昂着迈步就往酒馆儿外面走。 几个衙役就象木桩子一样,没人敢去拦他。 也没人敢出声。 …… 正在这时,忽然酒馆的角落里,响起一个尖细难听的嗓音,叫道:“麻无卡,你站住。” 那是另一个吃面的客人。 他在最角落一张桌子上吃面条,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这一声“麻无卡,你站住”,让鹰鼻年轻人浑身一震。 第四十章 东厂 这一声“麻无卡,你站住”,嗓音细声细气,象女人,却又没女人声音那么圆润,只让人觉得怪异又难听。 说话的,是坐在酒馆墙角的一个客人。 这客人也正在吃面条。 他推开面碗,站起身来。缓缓朝着鹰鼻年轻人走过去,这人长得面色白晰,下颔溜光,没有胡子,明眼人通过说话与面相就能判断出来——这是个宫里的太监。 阉人。 此时,鹰鼻年轻人正要跨出酒馆门口,听了这句话,浑身一震,登时僵住了。 面色紧张。 刚才他面对几个气势汹汹的衙役,谈笑自若,手段怪异,弄得衙役们狼狈不堪,令人大跌眼镜,但是现在却被一个白面太监一句话给镇住了。 事情变得越来越怪异。 小酒馆里,气氛说不出来的奇诡。 …… 白面太监慢慢踱上前来。 他神色傲慢而平静,并没理会那几个衙役,甚至瞅都没瞅他们一眼,径直绕过几张桌子,走到鹰鼻青年跟前。 “麻无卡,本事不错嘛,毒翻了几个公差,大名鼎鼎的岭南陀道神,到京城里显本事来了,是吗?” 细声细气的语调里,含着讥讽和调侃。 这个鹰鼻鹞目的年轻人,正是“陀道神”麻无卡。 也就是那个在荥阳大海寺里助力顺天王,表演过“脚踩铁铧头”的麻无卡。 此刻,麻无卡面色阴沉,神情紧张。他瞅着站在自己身前的太监,问道:“请问尊驾是谁?” 太监并没回答他的话,而是把下巴轻轻一扬,阴阳怪气地说:“麻无卡,曹公公在家里等着你呢,走吧。” 是命令的口气。 麻无卡一听“曹公公”三个字,神情更加紧张。 不但他紧张,整个酒馆里,都变得鸦雀无声。 曹公公是谁? 曹化淳。 这个人是紫禁城里崇祯皇帝身边的亲信太监,负责掌管东厂。 东厂!!! 它的全称是“东缉事厂”,是明朝臭名昭著的特务机构,地位在锦衣卫之上,由皇帝身边的宠信太监担任提督。 东厂可以随意监督缉捕大臣或平民,象首辅、王爷这样的大臣贵胄听见东厂之名也畏如蛇蝎,在魏忠贤担任东厂督主的时候,文武百官由他任意升迁削夺,能随意任免总督、抚台大臣。至于残害百姓、勒索钱财、消灭异己之类更是家常便饭。 闻东厂之名,人人变色。 能止小孩子夜哭,绝非夸张。 麻无卡浑身僵直,象根木头桩子。 “公公,我……能否让我去办件私事,然后再……” 他的话口气里已经是哀求了。 白面太监沉下脸来,冷冷地说道:“你若想活着离开京城,就跟我走。” 尖细的口气慢慢腾腾,却象有一股魔性的威慑力。 麻无卡竟不敢反抗。 他转过身去,被太监押着,往酒馆外面走去。 小酒馆里,剩下的几个差役,都面面相觑,脸色惨白,自始至终谁也没敢吭声,象木头桩子一样呆立着,直到太监押着麻无卡走远了,还不敢乱动…… …… 京城东安门以北,有一个不起眼的院子,青砖黑瓦门楼,和普通财主的大院差不多,门口并没挂任何衙门的牌匾,但是附近却一片冷清,人们走路都避开这个地方。 这就是东厂的办公处。 走进院内,有一股永远散不尽的血腥气。 铺地的方砖很多都呈肮脏的暗红色,那是被血水浸渍过。 麻无卡被押着走进门来,绕过影壁,迎面是一座两米多高的石牌坊,刻着四个大字:百世流芳。 进入大堂,正面墙上挂着一幅一人多高的巨幅画像,却是宋朝忠臣岳飞的端坐像,三绺长须威风凛凛。东厂治内治外均极严苛,以“精忠”为训令,因此堂中挂了岳飞像。 往侧面墙上看,却一下让人毛骨悚然。 挂上钉了一张整人皮! 旁边还挂着半截人的断臂! 半面墙上的暗红色鲜血早已干涸,透着一股腥气。 这画风让人一下子感觉到了阴曹地府,阎王爷的刑堂。初来乍到的人,往往会一下就蒙掉了。 那种阴森森的冷气“唰”一下就穿透了胸膛,让人从心里往外发颤。 麻无卡被押着,走过大堂,来到后面一间装饰典雅的侧间,这间屋里没有血腥气,没有血迹,紫铜香炉里冒着袅袅檀香,但是麻无卡却更加紧张。 屋里坐着曹化淳。 靠北一座半人高的台子,上面摆了张硕大的红木椅,就象是皇帝的龙椅一样,黄缎子铺面,雕花扶手,身材矮小,面容清瘦的曹太监正半仰着身子坐在椅子上。 他半斜着身子闭目仰卧,身后一个小听差慢慢给他捶着肩膀。 由于椅子设在高台上,所以人们瞅他的时候一律是“仰视”,那种感觉如同——皇帝上朝。 甚至比皇帝还舒服。 闭着眼睛仰卧,后面有人捶肩……那种高高在上的威严,透着说不出的赫赫权势。 “见过曹公公,” 麻无卡毕恭毕敬地跪倒,磕头。 曹太监闭着眼,一动不动,就象没听见一样。 屋里一片寂静,空气象是凝固了。 麻无卡又恐惧又尴尬,跪在那儿不敢动,更不敢起来。 就这样“晾”着,滋味儿一言难尽。 过了大约五分钟,麻无卡背上的汗把袍子就湿透了。 “麻无卡,” 曹化淳终于睁开了眼睛,但是并没瞅跪在地上的人,看书 .uukansh.m 目光一直望着房梁,慢吞吞地用太监特有的尖细嗓音说道:“我派你去贼党里面做卧底,怎么样啊~~~是不是把说过的话,全都给忘了啊,啊?~~~~~~” 拉着长音。 “不敢不敢,”麻无卡赶紧申辩,“借给小人几个胆子,也不敢忘了曹公公的法旨,我本来已经取得了顺天王的信任,结果……结果……被我师妹给撞破了,小人差点丢了性命,好不容易才逃出来……” “你师妹?” “是是,她叫辛无双,得到了我师父的真传,年纪不大,本事可不小,小人九死一生……” “算啦,” 曹化淳有些不耐烦,打断麻无卡的话,“让你去贼窝里卧底,弄个灰头土脸,贼势越发猖獗,大名鼎鼎的陀道神,和一个废物有什么区别?我要你这种废物,还有何用?” 麻无卡吓得浑身打颤,跪在地上连连磕头。 “公公息怒,公公饶命……小人愿肝脑涂地,为东厂效命,一定尽忠尽职,立功赎罪。请公公给小人一个机会……” “好啦,眼下有件事,你去给我办一办。卢象升这个人,你听说过吗?” “您说——卢御史,卢大人……小人听说过,据说这人勇武善战,雄才大略,是朝廷里的一员猛将。” “哼,可他跟咱们不大对脾气,仗着皇爷的信任忘乎所以,你去他那儿,然后——有人告诉你怎么做。” “是,小人遵命。” 麻无卡趴在方砖上连连磕头。 脑门子都磕肿了,渗出血丝来。 第四十一章 掘贼脉 紫禁城。 这座当年燕王朱棣建造的皇宫,金碧辉煌,华丽甲于天下,是世界上最为豪华壮观的帝王宫殿。 但到了崇祯朝代,以豪华恢弘著称的紫禁城,也象街面上一样冷落而压抑。 似乎从它建成以来,还从来也没有这样沉闷过,9999间宫殿里没有一丝以前常闻的丝竹音乐声,更不见昔日的张灯结彩。 就连走过一栋栋雕梁画栋回廊亭阁的太监或宫女们,都是脚步匆匆。 为什么会这样? 原因只有一个——崇祯皇帝心情不好。 此刻,这位二十多岁的年轻帝王,正倒背着手,在乾清宫里慢慢踱着步子。 他长着一副苍白的瘦长脸,面色阴郁。给身旁的人最大的感受是——皇帝似乎从来没笑过。 这也难怪,崇祯自从接了哥哥的皇位,登基称帝以来,就没赶上过好年头,天灾人祸,战争连绵……尤其是近几年以来,不但各地饥民流寇造反蜂起,攻城掠地,更为严重的是:山海关外的清朝满族兵马屡次犯境,甚至攻到北京城附近,搞得京城一日三惊。 说起来,崇祯绝不是个“无道昏君”。 他脑子机敏,勤勉努力,在历代皇帝里算是个非常“敬业”的人,发誓要做个“中兴之主”,“有道明君”,他对国事从来不肯推诿延误,经常批阅奏折到深夜,殚精竭虑,不辞辛劳。 可是——命运有时候就会跟人开玩笑。 就是这么一位勤奋的君主,就是没好命。 国家形势每况愈下,经济一团糟,军事屡受挫……每件呈报上来的奏章都让人忧虑。 你想,他还能会笑吗? 高大宏伟的乾清宫里,一片寂静,只有崇祯皇帝轻轻的脚步声还算给富丽堂皇的宫殿带来一丝丝活气,在廊柱旁边侍候着的几个太监宫女,连大气都不敢出。 崇祯皇帝心情又不好。 (这种坏心情似乎已经持续好几年了。) 苍白的脸,拉了有一尺长。 想想……不怪崇祯啊,好不容易派朝廷“干将”洪承畴,督率兵马三十万,去围剿河南荥阳的反贼,满指望一举消除匪患,却没成想丢了河阴,损兵折将,官军兵马被义军打得稀里哗啦,大败亏输。 换了你,心情能好吗? 那是河南啊。 中原自古就是国家腹地,千里沃野,战略中枢,中原一失,国体震荡。 “逐鹿中原”说是这个意思。中原没了,天下还叫天下吗? 高迎祥、张献忠那些反贼,从此一发得了势,逼潼关,乱京畿,为所欲为,大明天下只怕从现在起已经用“岌岌可危”来形容了。 崇祯大怒。 恨不得一把将洪承畴的脑袋揪下来。 但是思前想后,他又不能惩治洪承畴。因为朝廷近几年连年用兵,弄得国库空虚,人才凋零,满朝文武多半是论资排辈的酒囊饭袋,数来数去也没几个会用兵的干将,洪承畴已经算是朝里最能干的人才了。 撤了他,手里还剩几个猴子可牵? 想了半天,崇祯决定把陈奇瑜给免了。 这个陈奇瑜,早就该撤了,当初若不是他在车厢峡脑子发昏,猪油蒙心,中了高迎祥诈降的圈套,何至于酿成现在的危局? 罪魁祸首就是他! 崇祯气不打一处来,既然不能处分洪承畴,那么拿着陈奇瑜撒撒气,是理所应当的。 撤职,查办。 敕令下去,秉笔太监很快就会把圣旨拟出来,陈奇瑜头上的乌纱帽就算摘掉了。 可接下来怎么办呢…… 崇祯皇帝愁啊……内忧外患,江山不稳,让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根本就没享受过青年人的欢乐,只能把一张苍白的长脸拉得更长半寸。 …… 左都御史刘宗周来了。 这刘宗周在明朝是个了不起的饱学宿儒,学术届的大腕儿,但是……目前对于崇祯皇帝来说,却没什么用。 你儒学典籍讲得再好,能对付得了高迎祥的反贼么? 能打退满清骑兵么? 学问——有的时候还不如一把杀猪刀有用。 崇祯有些有烦意乱,本欲不想见他,但是转念一想:刘宗周是当代大儒,若非要事,也不会单独求见圣驾,便传下旨意,传他进见。 刘宗周进入乾清宫,跪倒叩头。 崇祯从檀香书案上拿起一杯天青色宣窖暗龙杯,啜了一口,一股清香直沁心脾,再轻轻把茶杯放在书案上,没有作声。 他不是故意拿架子,皇帝是天下之主,所有人在他面前都是奴才,这样做是素常习惯了的。 刘宗周施礼已毕,恭恭敬敬地垂手而立,说道:“陛下,臣冒昧进见,是想进献破贼良策。” “哦?” 崇祯精神一振。 破贼良策……这正是他眼下最需要的,难道这个弱不禁风的学究书呆子,会有什么打仗的好主意? 刘宗周说:“陛下,臣近日与方术之士研讨,夜观天象,察贼党高迎祥之流,原是应了地煞之兆,为天魔下届,扰乱众生,据臣看来,今年是犯了‘十三煞’之祸。” “十三煞?” “是的,”刘宗周脸上露出一丝得意之色,“陛下,微臣反复查勘,十三煞夜冲太白,甚是厉害,上应天象,此为‘劫夺’之数,若想破掉此劫持,必须首先掘掉贼脉,方可平定贼患。” 掘贼脉,这在风水学上是有讲究的,你得独具“慧眼”,察准“脉位”,然后把它挖了,这样,就能断了别人的“脉根”,让他失掉神佛庇佑,从而走向消亡。 按照现代观念,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刘宗周作一个德高望重的当世大儒,一本正经地跑来见皇帝,就是为了胡说八道? 当然不是。 这种迷信思想在古代是根深蒂固的,没有一个人肯怀疑,甚至也不敢怀疑。这是很严肃的事情。 你想啊,皇帝——真龙天子,本身就是建立在迷信思想上的,这是古代封建体系的基础,uu看书wwunsu 你敢说它是假的? 刘宗周向皇帝进献“掘贼脉”的策略,是郑重其事的。 崇祯皇帝“龙颜大悦”。 “很好,” 崇祯满意地点点头,“卿所言极是。” 听见皇帝夸奖,刘宗周自然心花怒放,感谢涕零,“陛下,微臣这就亲自督率人马,悉心勘测,一定掘了贼人的脉气,保我大明江山永固。” “甚好,这件事,你悄悄去干,不要让别人知道。” “微臣明白。” …… 刘宗周走了以后,太监曹化淳来了。 象曹化淳这样的太监,算是崇祯皇帝的身边奴才,用不着象对刘宗周那样在乾清宫里“接见”,就直接在宫外的汉白玉栏杆旁见了。 曹化淳跪倒在台阶下。 毕恭毕敬的奴才相。 “奴才叩见陛下。” 崇祯倒背着手,轻声问道:“你有什么消息吗?” 曹化淳跪着回答:“回陛下,奴才正派人侦察贼情,他们似乎有南下迹象,暂时不会威胁京畿。另外,卢象升大人要进京面圣,他似乎有对贼兵进剿的良策。” “卢象升……” 崇祯背着手沉吟了一下。 卢象升这个人,立过很多战功,刚勇坚毅,被世人称为“虎将”,但他不象洪承畴那么会做人,会说话,性子执拗而倔强。 一根筋。 这种性子常常惹人讨嫌。 他这回来,会带来什么“良策”呢? 崇祯心里沉浮不定,一会喜,一会又忧…… 第四十二章 江湖追杀令(一) 麻无卡出了京城。 跟他同行的是两个东厂番役。 东厂除了首领是太监,其他的大小特务都是正常人,负责侦缉的核心特务称为番役,队长也叫役长,称“档头”,分为子、丑、寅、卯……十二个队。 三个人都化装成普通难民模样,穿着补丁破袍子。那两人一个叫宋典,一个叫薛万,宋典是头目。 “宋头儿,”麻无卡说道:“听说卢象升是梁山好汉卢俊义的后代,英雄了得,文武双全,一口大刀使得神出鬼没,能够力敌百人,是吗?” “哼,”宋典斜了他一眼,趾高气扬地说道:“那又怎么样,在咱们东厂眼里,再大的英雄,也能让他变成一条爬虫。” 薛万凑上来补充道:“要说英雄,咱们宋头儿也不差,一双判官笔,杀死过好几条成名的好汉。” “佩服,佩服。”麻无卡恭维道。 “沓沓沓……” 官道上尘土扬起,几匹马迎面奔驰而来,转眼就到了近前,那马的身上汗水直淌,看出得是赶了很远的路,马背上的乘客身着窄袖劲装,背后鼓鼓囊囊的包裹里,装的显然是兵器。 “喂,老兄,可曾看见一个算命的瞎子?” 马上的汉子勒马停下,向麻无卡等人询问。 麻无卡摇摇头,“没有。” “谢谢。” 那几个人又驱马向前驰去。 麻无卡笑道:“他们要想算命,却也不必这么着急,到集市上转转,算命的半仙之类,那还少了?” 宋典阴沉下脸上,说道:“少废话,快走。“ 匆匆赶路。 在西郊官道上,路边有处小饭铺子,在大树间扯起布蓬,卖包子茶水光饼,三个人走得饿了,走过去打尖。麻无卡要了一盘素馅包子,刚坐下来,就见沿着官道匆匆走来几个背着行囊的人。 这几个人的身上满身尘土,象是远行客。他们进入饭铺,向老板拱手说道:“敢问店家,可曾看见一个算命的瞎子,从这里路过?” “没有没有,”老板连连摇头,“我这儿一天看见几十上百人,就是没见到一个瞎子。各位客官请宽坐,小店蒸的包子薄皮大馅,喷香实惠……” 那几个人却显得很着急,买了几个包子,便匆匆上路。 麻无卡望着几个人的背影,心下甚是奇怪,怎么他们也要找“算命瞎子”?难道也是为了算命? 这个瞎子很神奇? 饭铺老板笑道:“也真是奇了,这两天,老是有人打问算命瞎子的事情,今天就遇到两拨了。” 旁边有客人问道:“什么瞎子?” “不知道,”老板摇头,“只听说这个瞎子绰号叫周铁口,一手拿着竹竿,一手拿着竹板儿……至于为干什么都要找他,我也搞不懂了。唉,这年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也懒怠多问……包子来啦——” 吃完了包子,麻无卡掏钱结帐,可是左掏右掏,身上竟然一文钱都没有了。 “糟糕,我的钱哪去了?” 更糟糕的是,宋典和薛万的身上,也没有找到一文铜板。 三个人本来都带着钱的,但是现在兜里空空如也,不但钱不见了,而且宋典身上带着的腰牌之类的零碎物件也全都失踪。 “有贼,”宋典瞪着眼睛喝道:“这饭铺里有贼。偷了我们的钱。” 饭铺老板翻了他一眼,“先生,你想吃白食,是吧?这种人我见多了,假装遇了贼,蒙吃蒙喝,少来这一套。哼。” 一阵尴尬。 宋典气急败坏地喝道:“果真有贼……都不许动,谁偷了我的钱,拿出来。” 老板也瞪起眼睛,拿了一根擀面杖,气势汹汹地奔过来,“呸,少跟老子装腔作势,一棒子打断了迎面骨,看你还装不装,奶奶的,吃白食的拆白党,跟我玩儿,你还嫩了点儿。” 挥杖就打。 他以市目眼光,看宋典三人穿着补丁罗织的破衣褴衫,以为是骗吃白食的流浪汉,哪里会客气? 宋典与薛万都是东厂番役,平时骄横惯了的,欺压百姓成性,怎么会挨饭铺老板的擀面杖?当下怒而反击,宋典飞起一脚,将老板踹了个仰八叉。 咣当——桌子都撞翻了。 薛万冲上来再补一脚,“咚咣——”把老板踢得翻了个滚,嘴里嗷嗷直叫。 他们都是身有武艺的,对付饭铺老板,自然不在话下。 打完了——跑吧。 叽里骨碌,三个人撒腿逃离饭铺,身后还响着饭铺老板的骂声,“吃白食,不要脸,生了孩子没腚眼……” …… 跑出几里路。 麻无卡恭维道:“宋头儿,你果然武功卓绝,刚才那一记窝心脚,疾如闪电,深得‘硬、变’二旨,不愧高手风范。” 宋典瞪了他一眼。 吃白食,打老板……这无论如何算不上什么光彩事。 薛万骂道:“我知道了,那几个寻找算命瞎子的家伙,多半就是小偷,他们偷走了我的钱,奶奶的,老子怀里还有一串玉珠子,也一并给偷走了,真丧气。” 一路骂着,往前赶路。 绕过一片树林,忽然听到马蹄声响,回头看去,只见十几匹奔马,正疾驰而来,趟起阵阵烟尘。麻无卡笑道:“是不是又有寻找算命瞎子的人,过来了?” 说话间,那十几匹马已经奔到身后。 马上乘坐的都是彪彪愣愣的劲装汉子,也不打话,一起围拢上来,甩出套马的绳索,径直奔着宋典三个人飞来,竟然一言不发,便既下手。 “喂喂——” 麻无卡大叫,“干什么?你们是谁……” 那些人也不答话,有的扔套索,uu看书uuanshu有的挥马鞭,还有的举着钢刀恶狠狠就砍。 十几骑围成一个小小的阵势,分工配合,甚是熟练,显然是战场上练出来的,快而不乱,骤然间就把宋典等人逼了个手忙脚乱。 “唰唰——”刀子鞭子直往脑袋上落。 宋典与薛万会武功,但是真到了战场上却露了怯,毕竟对方也都是练家子,远非包子铺老板可比,并且人多势众,没过三招五式,宋典被绳子套住了脖子,薛万被一棒子打蒙了脑袋。 麻无卡武功高强,大吼一声,跃起反击。 咣咣——他踢倒了两个,连一匹健马都给踹翻了。 那些人也不含糊,一拥而上,几条鞭子甩下来,密不透风,把麻无卡逼得抱着脑袋在地上滚。 一条绳子套住了他的脚髁。 “哧——” 绳子抡起来,拽着麻无卡在地上乱滚。 手法娴熟,臂力强劲,显然对方也是高手。 麻无卡的鼻子都给蹭破了,脸上出血,急得大叫:“喂——投降,别拽了,我投降——” 身陷重围,再来硬的就该乱刀分尸了。 麻无卡可不傻,见风使舵是他的特长,看见形势不妙,赶紧大叫投降。 有人跳下马来,将三个人全都绳捆索绑,提起来肚子朝下,横担在马鞍上。 薛万还不服,嘴里大叫,“干什么?我们是东厂缉事,赶放开——” “叭,” 一个大耳光,抡圆了打在薛万的脸上,结结实实,打得他面前金光万道,登时晕厥过去。 …… 第四十三章 江湖追杀令(二) 麻无卡的脑袋上,被蒙上了一个黑布头套。 这是江湖上“绑票”惯用的套路,防止你看见周围景物,记住所经过的道路。 戴着头套被横放在马鞍子后边,马匹转两个圈儿,你就再也分不清东西南北,也不会知道冲哪边儿去了。 “沓沓沓——” 十几匹马又飞驰而去。 说实话,肚子朝下趴在马鞍上,那简直是一种刑罚,跑不上五里,五腑六腑都要被颠得离位,胃里的食物都会倒控出来,哇哇呕吐,然后胃肠就开始出血,顺着嘴角往下淌。 时间长了脊背骨都要给颠散了。 等到麻无卡被除去头上的黑布头套,睁眼一看,自己身处一个破败的寺庙大殿里。 好破败,大殿里蛛网密布,灰尘积了多厚,一座泥胎佛像都倒塌了,地上扔着散乱的泥块砖头。 一个戴着软边布帽的人,站在面前。 这个人有三十来岁年纪,气宇轩昂,一双眼睛灼灼放光,精气逼人,令人望而生畏。他腰里挂着一根铜杆大烟袋,长约两尺,锅头足有鸡蛋大。 麻无卡是个识货的,他知道,这根烟袋可不是抽烟用的,它是兵器,真正的名称叫“拦面叟”,会用这种兵器的人极少,武功一般很了得。 他是谁? 麻无卡脑子里迅速做着分析判断。 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小喽罗模样的人,朝着挂烟袋的汉子一拱手,“舵主,兄弟们撩水,开了个老海的瓢儿。” “嗯。”烟袋汉子点了点头。 舵主…… 这个称呼在官家是不用的,而农民起义军也不用,义军首领一般称“头领”或“将军”,只有某此江洋大盗或是秘密帮会团伙,才会使用“舵主”这样的称谓。 而小喽罗说的那句黑话,久闯江湖的麻无卡也完全听得明白,意思是有弟兄们在外面巡逻,刚杀了一个有劣迹的盗贼。 看情形……是落在某个江湖盗伙手里了。 这些人,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 麻无卡心里暗叫糟糕…… 那“舵主”转过身来,用精光闪烁的眼睛盯着麻无卡,冷冰冰地说道:“我问几句话,老实回答,或许就饶了你一条命,若敢使诈,分尸喂狼。” “是是,是……”麻无卡赶紧点头。 他知道,舵主说的是真话,没开玩笑,也不是恫吓。 “那个算命的瞎子,褚若吉,到哪里去了?”舵主冷冰冰地问道。 麻无卡一愣。 又是算命瞎子…… 怎么老是有人要询问算命瞎子? 说实话,他确实不知道“瞎子”的事,就连“褚若吉”这个名字,也是刚刚听舵主说出来的。 “禀……禀告好汉,我真不清楚……” “胡说,你个东厂狗,怎么会不知道褚若吉的事?”舵主的口气愈发严厉起来。 擦……人家敢情什么都知道,连我是东厂的都知道。 麻无卡伏在地上,象鸡啄碎米似地磕头哀求: “好汉,我说实话,敢瞎白您放我的血……是这么回事,我本不是东厂的人,只是年前犯了事,被东厂抓住,曹公公逼着我加入东厂,算是外围探子,不在十二队番役之内,其实……他们根本也不信任我,没拿我当过自己人,利用我罢了,这回出来,也是被宋典他们押着的,我真不知道算命瞎子的事,褚若吉这个名字,还是刚刚听您说的,若有虚言,天打雷劈。” 舵主没吱声,转过身去。 麻无卡心里忐忑,也不知道人家相信了自己的话没有。 旁边一个小喽罗说道:“舵主,既然他不肯交待褚若吉的事,一刀宰了算了。” 麻无卡吓了一跳,赶紧说:“别别……我真没说谎啊,宋典是我们的头儿,或许他知道算命瞎子的事,我是昨天才被他们抓住的……好汉,要不这样,我在道儿上也有几个朋友,可以托他们探问一番,或许……” “哼,”喽罗不屑地说:“用你?江湖追杀令已经下了,褚若吉早晚逃不出手掌心。” 江湖追杀令! 麻无卡一惊。 这个词他当然听说过。 只有出现重大事项的时候,有势力的江湖帮派或是组织才会发出“江湖追杀令”,那时候,民间黑白两道,闻风而动,开展追杀。 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人能逃得过这样的追杀。 盗伙、匪徒、响马、独脚盗……各类人物撒下铺天盖地的大网,谁能逃得了? 叫做“褚若吉”的算命瞎子,到底是何许人也?值得下达“江湖追杀令”? 这个瞎子和东厂又有什么关系? 绑架自己的这伙人,是谁? …… 麻无卡只觉得稀里糊涂,完全搞不清楚。 唯一能够肯定的是:自己在莫明其妙之中,牵扯进了一桩非常神秘,又非常麻烦甚至可怕的事情里,择不出来,还说不清楚,冤枉透顶。 有当冤大头的迹象。 这才是有苦难言。 麻无卡的脸咧得象个苦瓜,急扯白脸地朝舵主分辩,“好汉,我真没撒谎啊……天地神灵……” 舵主冷冰冰地打断他的话。 “少罗嗦,你把东厂内部的情况,讲给我听。” “是,是。” 麻无卡舒了一口气,把自己所知道的,东厂内部自曹化淳以下,组织与活动情况,一五一十地讲出来。他知道的本来也不多,只能讲个大概。 还没讲完,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哗声。 乱哄哄的声音,马蹄声、喊叫声……异常杂乱。 “杀——”还有喊杀声。 嗯? 殿内的人都是一愣。 一个小喽罗匆匆跑进破庙的殿内,急急地说道:“报告舵主,不好了,有官军杀过来了。” 那舵主一听,立刻拔腿往外跑去。 殿里的喽罗也都随着他跑出去。 这变故发生的甚是突然,把殿里的麻无卡也给搞愣了。现在……大家都跑出去了,反而没有人再管他。 此时的麻无卡,身上还绑着麻绳,难以起身逃跑,他努力挣了几下,身子滚了两滚,滚到大殿的门口,挺起脖子向外张望—— 我擦! 外面的情景又令他吓了一跳。 刀枪溅血,狼奔豕突。 一场战斗,正在激烈地进行。 只见一队官军,约有上千人之众,打着旗号,挥着武器,在一名身材魁梧的长须将军指挥下,正在追杀一群身着劲装的江湖汉子。 官军人多势众,列队而战,很快占据了上风。 说到打仗,江湖草莽队伍是敌不过官军的,他们纵然身有武艺,但是打仗讲究的是阵形,是统一行动,马队一冲,数十把大刀一举,以单打独斗见长的江湖人物,往往很难抵挡。 那名身材魁梧的将军,下巴上一绺长须,红面重眉,威风凛凛,举着一把大刀,那模样——就和传说中的武圣人,关羽关云长差不多,他骑着一匹五花马,大刀抡起来光芒闪烁,骁勇异常,三下五除二,就把一群盗伙给杀了个稀里哗拉。 好一员武将! 破庙外,上千人左冲右突。 官军呐喊着,一队队冲上来,在那位长须将军的率领下,势如破竹,没费什么力气就将几百个江湖汉子们杀得溃不成军,四散奔逃。 麻无卡被官军给逮住了。 一群官军冲进庙里,好几把大刀、扎枪,四面把麻无卡围住。 “别别……”麻无卡大叫,“我不是强盗,我是被强盗给绑来的肉票……别杀我,我是肉票。” 用不着过多解释,他身上腿上绑着的绳子已经是最好的证据。 这时,那员红面长须将军,手提着大刀,大踏步走过来。 有士兵向他报告:“卢大帅,这里有个强盗绑来的肉票。” 卢大帅…… 麻无卡吃了一惊,原来——他就是卢象升。 兵部侍郎,兼右佥金都御史,宣、大、山西总督,明朝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卢象升。 怪不得。 看这副英武气象,名不虚传。 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凛然正气,一看就让人心生敬意。 卢象升瞅了麻无卡一眼,简短地说道:“放了。” 就这样,麻无卡被释放了,与他一同被释放的,还有另外两个“肉票”——宋典与薛万。 这三个人很走运,没死在盗伙手里,被卢象升率官军给救了。 宋典当即向卢象升恳求:“我们都是关外的难民,无家可归,请求收录我等充一名士卒,为大帅效力。” 其实,他们三个此来,就是奔着这个目的。 假充难民,投奔卢象升,好在卢象升的队伍里“潜伏”下来,uu看书 .uukansu.om 没想到阴差阳错,先被盗伙给抓住,又恰巧被卢象升所救,这一样,反倒象模象样,更加没有破绽了。 卢象升没多考虑,当即就答应了。 “关外大明子民,被清兵所扰,有家难回,殊堪可怜,你们从军后跟我奋勇杀敌,早晚带你们打回老家去。” “谢大帅。” 三个人一起叩头,装作感激涕零的模样。就这样,他们当了卢象升队伍里的兵。 …… 宋典和薛万、麻无卡悄悄凑在一起。 薛万嘀咕道:“宋头儿,这事儿……是不是有点不着调?” “什么意思?” “意思很简单,卢象升大人救了咱们的命,若不是他,说不定就被强盗杀了,结果,结果咱们还在暗地里算计他,这……您说,是不是有点太缺德了?” “放屁,”宋典瞪了他一眼,恶狠狠地说道:“你是东厂番役,什么时候这么娘儿们心肠了?我告诉你,如果动摇叛变,先宰了你。” “我又没说叛变,我就是说这个事儿。” 宋典又把恶狠狠的目光瞅向麻无卡。 “你怎么想的?” 麻无卡狡猾得多了,肚子里十八道拐,心里三十六道弯儿,绝不会傻乎乎地往枪口上撞,当即把脖子一挺,“我没怎么想,唯宋头儿马首是瞻,您怎么命令,我怎么执行,没有别的。” 一副“忠心耿耿”之状。 “嗯,这还象话。我警告你们俩,曹公公的将令,打不得半点折扣,若有违反,扒皮抽筋。” 第四十四章 皇帝之苦 卢象升驱马进入京城。 他在承天门西边的长安右门外面下了马,步行进入皇城。 过了东千步廊和宗人府,是兵部衙门,卢象升挂着“兵部侍郎”的衔儿,兵部也等于他的“根据地”,但他的主要职务还是宣、大、山西兵马总督,平时并不在京城呆着,对这里倒是不太熟。 卢象升只在兵门衙门转了一圈,与几个同僚打个招呼,便步行去皇宫外的朝房等候传旨。 因为今天不是上朝的日子,所以朝房里冷冷清清。 过了大约一柱香的功夫,有个太监出来,传卢象升进宫见驾。 穿过右顺门,走过皇极殿,卢象升低头轻步,踏着台阶走向乾清宫。 无论你多大的官,进入这座神圣宏伟的宫殿,都会肃然起敬,高大壮丽的皇宫,代表的是天,是神,是龙,是无上的权威。 崇祯皇帝坐在盘龙御座上。 背后有太监执着伞、扇,两旁站着十余个伺候太监,红色盘龙廊柱后面站着两排锦衣卫,手里执着金瓜仪仗。大殿里一尊神鸟造型的紫铜香炉里,袅袅升着檀香。 肃静庄严。 皇帝单独召见武将的时候,仪式要稍繁复一些,为什么呢?不是为摆架子,这是安全保卫的需要,除了锦衣卫们都有武功,身后的太监手里的伞和扇,其实暗藏武器,扇把里有利剑,伞里是锋利的钢圈,随时可以抽出来作战,防备意外出现的刺客。 卢象升在丹墀上就叩头行礼,然后手捧象牙朝笏,跪着等候传唤,太监再次传唤,他才躬身低头,迈入殿内,重新叩头,伏在地上恭恭敬敬地说:“臣卢象升觐见陛下,吾皇万岁。” 说完了趴着不动。 几十秒没动静。 是崇祯懒怠答理他吗?倒也不是,这是帝王的习惯,他想什么时候说话,就什么时候说话,别人都得等他,而他用不着等任何人。 崇祯拉着长脸,正上下打量他。 这个卢象升……长得魁梧壮实,浑身透着一股勃勃劲力,看着就让人提气,崇祯满意地轻轻点点头。 这时候跪着的卢象升脊梁骨可就有点冒汗了。 直到崇祯皇帝开口说:“卢卿,最近山西那边如何?” 卢象升这才恭恭敬敬地起身又施了一礼,站起身来,低着头回答:“回陛下,山西贼患已被臣剿灭,目前境内清平。” 这话让崇祯太欣慰了。 境内清平……如果全国都这样,那该多好啊。 唉…… “听说——”崇祯用缓慢的语调问:“你喜欢亲自上阵冲杀?在京城外面,还打了一仗?” 卢象升稍一愣神,我在京城外面打仗,皇帝这么快就知道了?敢情什么也瞒不过他。 “是,臣习惯冲锋在前,给将士作个表率,昨天在京城西北,是打了个小仗,不过算不了什么,臣带着亲兵偶遇一伙盗贼,一个冲锋就给杀散了,其实算不上打仗。” 崇祯把话锋一转,又问:“卢卿,对于当前的朝野局面,你怎么看?” 其实这才是今天的主要话题。 但崇祯这个人生性多疑,喜欢先来个“前奏”,象熬药一样弄点药引子,告诉你我什么都知道,你别想有任何事能瞒我。 卢象升对于皇帝这一问,早就胸有成竹,他就是为了这个才来到京城的。 “回陛下,象升以为,当前国家心腹大患,乃是关外的清兵,八旗兵马都是精锐骑兵,背后有广阔的东北沃野千里做后盾,力量强大,觊觎我大明江山已久,必须厉兵秣马,迎头痛击,打得他们知难而退。” 卢象升的语调逐渐激昂起来。 但是崇祯并没吱声。 殿里又安静得掉根针都能听得见。 崇祯又沉默了……他的心中老大作难。 本来,崇祯最想听到的,是卢象升拿出对付高迎祥等“流贼”的良策,谁知道——他把矛头对准的是关外的清兵。 这话倒也没错,清兵屡次犯境,八旗兵马烧杀抢掠,也真让人头痛。 可是…… 攘外,安内,到底哪个放在主要首要位置? 这是个战略问题。 唉……崇祯的心里苦水掺着酸水在忽忽悠悠地腾。难啊,从他当了皇帝,饥民造反,烽火四起,关外强敌窥伺……他没日没夜地操心,却落得个处处光景惨淡。 当皇帝,你们以为日子好过吗? …… 卢象升见皇帝没有吱声,心里忐忑,不知道自己说的到底是否符合皇帝心意。 但他是个雄心大志的人,性子直爽,不吐不快,鼓了鼓勇气,继续说道:“微臣以为,满清骑兵若是挡住了,几股流寇便不足为患,只须几省合力,必能剿除。臣愿誓死报国,率人马与清兵决一死战。” 说到这里,卢象升抬起头来,目光炯炯,瞅着崇祯。 崇祯的脸拉了有一尺长。 又是几十秒没吱声。 卢象升赶紧低下头,心里怦怦跳起来。 其实崇祯倒也并不是反对他的话,这是帝王的习惯,皇帝是金口玉言,说出话来就是法令,尤其对于大事,更不宜着急下论断。 他得听你把底牌亮完了,斟酌已定,才做决定。 没有哪个皇帝象急屎屁似地乱吵吵一通。 沉吟半晌,uu看书 uukansh.co崇祯终于开口了: “卢卿,对于围剿中原流寇,你的意思如何?” “回陛下,流寇是内乱,应该剿抚并用,杀人诛心,仁德收心。而对于关外的清兵,则只能剿,不可抚。” 说得斩钉截铁。 崇祯皇帝面无表情,那一脸的忧郁……简直要滴出水来。 最后,他轻轻叹了口气。 “卢卿,这样吧,你去和杨嗣昌他们,商量商量,然后回奏。” 他还是没有发表意见。 当个皇帝……难啊。 “遵旨。”卢象升又趴下叩了个头,然后躬身退下。 …… 杨嗣昌是内阁辅臣兼兵部尚书,官职比卢象升大得多,按照崇祯皇帝的旨意,由他主持召开了一次小型高层军事会议。 主要商讨眼下的军事战略。 参加会议的除了卢象升和另外两位兵部侍郎,还有京城的拱卫部队三大营——神机营、五军营、三千营的主将。 还有两个太监:东厂提督曹化淳和总监军高起潜。 太监也参加军事会议? 对了,这就是明朝的特点。太监是皇帝的亲信,他们不但参政,而且很多时候凌驾于文武大臣之上。拿高起潜来说,他被崇祯任命为“总监军”,意思就是可以监督各个战场,可以对任何将领发号施令。 崇祯的性子属狐狸的,谨慎,多疑,有时候只愿意相信身旁那些溜须拍马舔腚眼的太监,而不相信战场上的大将。 这是悲哀。 历史一再证明,凡太监参政,没有好结果的。 第四十五章 滑天下之大稽 卢象升平素看不起太监。 朝野上下,不管是文官还是武将,哪个不是凭着本事拼出来的?文官,经历十年寒窗奋斗苦读,中举人、中进士,靠着才华出人头地。武将,跃马战场浴血冲杀,出生入死取得功名。 太监算什么? 就因为在宫里伺候皇帝,哄得帝王高兴,就一步登天取得权柄,既没文才,又没武略,不过是一群狗屁不懂的奴才嘛。 毛病。 但是,现实就是现实。曹化淳和高起潜两个大太监,不但趾趾高气扬地来参加高层军事会议,而且还得坐上首席位置。 卢象升你不服? 不服也一边呆着去。 兵部尚书杨嗣昌是个心眼滑溜识时务的人,他很会做人,笑嘻嘻地把高起潜让到首席,让曹化淳坐在次席,自己则拉着卢象升坐在侧面,并且悄悄对卢象升使眼色。 卢象升勉强压了压心头的火气,坐下来。 “诸公,”杨嗣昌收起笑容,开门见山地说:“万岁命咱们商讨军情,兹事体大,涉关社稷安危,请诸公多出良策,检讨时局,议定大政。” 话音刚落,卢象升就“腾”地站起来。 “我先说。” 他实在看不惯两个太监傲慢的模样,因此不待他们说话,抢先发言。 “诸位,眼下内忧外患,我辈军人重任在肩,象升以为,胡虏威胁最大,满清精锐骑兵数十万,屡屡进关袭扰,如入无人之境,上回一直打到北京城下,差点攻破通州,动摇大明根基,此患不除,永无宁日,若不励精图治,击退清兵,则社稷危矣,因此,要组织强大军队,与胡虏决一死战。” 与在皇帝面前不同,卢象升这回亮开了大嗓门,慷慨陈辞,语调激昂。 但是…… 他说完了,发现并没人应和自己。 在座的一帮人,全都默不作声。 就象一块石头,扔进水里,然后……沉入水底就没动静了,这感觉让人怪怪的,甚是不舒服。 气氛有点尴尬。 为什么呢?原来大家都在悄悄瞅着两个太监的脸色。 自杨嗣昌以下,将军们可不象卢象升这么冒失,他们知道高起潜是兵马总监军,曹化淳是东厂提督,都是皇帝的亲信,得罪了他们可了不得。 得先看看他们的态度。 这不免让卢象升在尴尬之外,又增添了愤怒。这……他奶奶的算怎么回事?涉及国家大事,难道还要看太监的脸色行事? 滑天下之大稽! 卢象升脸色发红,胸脯都微微起伏。 高起潜却是满面得意之色。 他漫不经意地瞟了卢象升一眼,慢吞吞地用太监特有的尖细嗓音说道:“战与守,抚与剿,不可妄论,事关社稷安危,稳重为要,别以为打过几仗,就可以目空一切了。” 话里满是讥讽之意。 讥讽的对象显然就是卢象升。 你别以为身居高位,屡有战功,就可以在我面前洋蹦了。 卢象升是个直爽血性汉子,如何能忍?他伸出右手,猛地在桌上一拍,“叭”的一声,桌上几杯茶水乱晃,差点把桌子给掀翻了。 “什么意思?卢某主战,是为国家着想,愿以身报国,何来目空一切之说?” 吼声震得人耳鼓嗡嗡响。 高起潜吓了一跳,擦……卢象升不会拔刀杀了自己吧?这头老虎若是真的不顾一切发起威来,那就真坏菜了。 杨嗣昌赶紧站起来拉住卢象升。 “九台(卢象升的号),且息怒,误会了,误会了,高公不是这个意思,他讲的是作战方略,应稳扎稳打,咱们再说再议,不可动气。你请先坐下。” 卢象升身子如一截铁塔,拽也拽不动,更不肯坐下。 他的目光象钉子似的直瞪着高起潜,“请高公把话说明白,到底是何打算,如是针对卢某,一句揭过既可,可现在咱们讨论的是国家大事,容不得半分马虎推诿,大家把话都讲明白了吧。” 气氛一片紧张。 会议刚开始就闹成这样,其它几个与会都把嘴紧紧闭上,直愣愣地发呆,谁也不说话。 这让主持会议的杨嗣昌有些作难。会是崇祯命令召开的,开崩了不但没法向皇帝交待,传出去也会成为笑柄。但是杨嗣昌绝不敢得罪高起潜,只好再劝卢象升。 “九台,大局为重,你既主战,就把战法讲明白,大家共议,高公他们有何良策,咱们也可以参详,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急则昏,躁则乱,你先冷静冷静。” 这话没毛病。 杨嗣昌够圆滑。 卢象升往下压了压怒火,坐在椅子上。 曹化淳挑了挑眼皮,开口说话,“对关外的清兵么,我看剿抚结合的好,古时候诸葛亮南征,七擒孟获,传为千古佳话,就侧重于‘抚’的策略……” 卢象升哭笑不得,接过话茬儿,“曹公,现在不是三国,清兵更不是孟获,他们图的是我大明花花江山,一心吞并中原,抚,只会助长敌人气焰。” 他苦笑着摇头。 心里这个苦啊……这两个太监,分明狗屁不通,对于国家大事他们懂什么?既无学识又无经验,让这样的人参与商讨国是,简直……无语了。 杨嗣昌扭过头来,瞅着卢象升,“我看,曹公讲的这个‘抚’的策略,有些道理,眼下关内流寇猖獗,国库空虚,粮饷困难,如果能把清兵稳住,赢得时间,不失为一条可用之计。” 卢象升皱起眉头,“子微兄(杨嗣昌的字),你怎么糊涂了,上回清兵打到山东,掳走我壮民四五十万,抢掠金银无数,所谓‘抚’,说白了不就是议和吗?那得多少金银能填满清兵胃口?你刚才还说国库空虚,如此岂不要淘空了朝廷?还拿什么打仗?况且贼心昭昭,哪里就会象小孩子一样被稳住?吃完了你,还得再来,如何是了?” 说完了,心里滚过一阵悲凉。 这种悲凉,比愤怒更加让人难受。 他知道,杨嗣昌绝非糊涂,他是个懂军事的人,阅历比自己还丰富,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唯一的原因是——他不想得罪高起潜和曹化淳。 明哲保身。 可是——这是在商议国家大事啊。 你身为掌管全国军事的兵部尚书,为了奉承两个太监就如此明哲保身,置国家利益于何地?!!! 这样下来……国家完了…… 接下来,几个开会的将领,分别讲了自己的看法,但是他们也没明确表示支持谁,只不过强调局势复杂,宜稳重行事,说些模棱两可的话。 卢象升并不怨他们。 有什么办法?连杨嗣昌也不敢得罪高起潜,何况别人? 这样的会,其实开下去都没有必要了。 悲哀。 卢象升沉下脸,心里的悲凉让他连吵架的心情也没有了。只是默默在心里吞着难言的苦涩。 议来议去……自然没有结果。 杨嗣昌叹了口气,“就先商议到这里吧,待我向皇上奏过之后,再行定夺。” 卢象升站起身来,也不向任何人打招呼,抽身就走。 大踏步走出室外。 …… 回到自己的公馆里,卢象升只觉得胸中似有烈火在焚烧,又热又躁,他端起一杯茶水,“咕嘟嘟”地一气灌下去,然后把杯子“叭”地摔在地上。 细瓷杯杯摔得碎成几十片。 完了……局势完了……国家完了!! 一行眼泪,从眼角滚下。 仰天长叹一声。 …… 这时,屋门一响,进来一个人。 这人是卢象升手下的参议,名叫姚太冲,足智多谋,文武兼备,很受卢象升的器重。 “大人,” 姚太冲朝卢象升拱手施礼,神情严肃。 “太冲,有事么?” “大人,有要紧事,据我获悉的消息,高起潜和曹化淳他们,正在撺掇皇上,寻求向清兵议和。” “啊?”卢象升瞪起眼睛,uu看书uukanshu “这事儿,可是真的?” “千真万确,此事由高起潜初谋,他们派了个名叫‘褚若吉’的算命瞎子,秘密取道出关,去向清兵联络,这个褚若吉虽然眼盲,却经常在关内关外走动,绰号褚铁口,很有名望,能说会道,他眼下身负秘密使命,正在前往赫图阿拉的途中。” “那……”卢象升攥起拳头,“太冲,派人把这个瞎子杀了。” “我已经派人跟踪查找。” “太好了。” “另外,大人,江湖上有不少有正义感的草莽豪杰,也正在追踪寻找这个算命瞎子,他们受过清兵祸害,对所谓‘议和’恨之入骨,这些人下达了‘江湖追杀令’,发动黑白两道一起截杀褚若吉。” “好,民间人士,懂大是大非,有正义感,很是难得。”卢象升频频点头。 他又长长叹了一口气。 高起潜、杨嗣昌……这些高官厚禄之人,竟然还没有民间草莽懂得事理,这真让人无语。 国家的悲哀。 …… 与此同时,曹化淳回到东厂。 他怒气冲冲,脸上罩着一层严霜,眼睛里放着一股毒光。 手下的番役、掌班之类瞧他这副样子,莫不战战兢兢。 坐到那把高台上的雕花红木椅,曹化淳高高地翘起二郎腿,冷冷地下达了一道命令: “立刻秘密告知宋典他们,尽快搜集卢象升的证据,诬他个私通流寇的罪名,把这个目空一切的家伙,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弄到监狱里去。让他尝尝烙铁到底是不是热的。” 第四十六章 罐子里放出来的魔鬼 崇祯皇帝在承乾宫接见高起潜。 跟家奴说话,没什么仪式,崇祯坐在田妃给他准备的一只绣花龙墩上,喝着淡茶。旁边只站着一个端茶盘的宫女。 高起潜两臂下垂,满脸都是谦恭的“职业性”微笑,乖得就象个小猫咪一样。他正向崇祯汇报“军事会议”的情况。 那么,他向崇祯告状,说卢象升蛮横无礼,跟自己吵架? 才不会。 高起潜有那么傻吗? 他向崇祯说的是:“卢公祖(对总督的尊称)在会上主战,虽然与奴才意见相左,且有争论,但他也是为朝廷着想,急于立功,无可厚非,这人素有大志,有栋梁之才。” 你瞧瞧,多会说话? 你虽然顶撞我,可我不会计较,而且还夸奖你,就这么大人大量。 让崇祯一听,嘿——高起潜胸襟真是广阔,这样的人,才德俱佳,难得的人才呀。 这就是做人的精明处,你别看高起潜这些人文才武略都一塌糊涂,但是玩弄权术,捉摸人的心眼儿却是一流的,把崇祯哄得团团转,自然就得获得皇帝宠爱,得吃得喝。 其实……仔细想想,高起潜的话险恶无比,他夸卢象升“素有大志”,是在给以后陷害他埋伏笔呢。 但是崇祯已经被迷魂汤给灌晕了,他满意地点头,放下手里的茶水,问高起潜:“你们对于时局,到底怎么看?” 高起潜对答如流:“话分两头说,先说关外清兵,目的不外是抢掠资财,若是暂时用‘抚’的策略,以小利惠之,就能把北疆安定下来,腾出手对付南方的流寇。奴才以及杨阁老等人以为,高迎祥等流贼,羽翼渐丰,乃是心腹大患,这些人上应地煞魔之数,就象是一帮封在罐子里的魔鬼,现在突然放出来了,必然大大作恶,闹个地覆天翻,必须用重兵进剿,彻底扑灭,永绝后患,然后再专心用兵东北,对付满清骑兵,这样就能荡平敌患,保我大明万寿永昌。” 说得有理有据,听着蛮有道理。 而且让崇祯心里怪舒服的。 皇帝的长脸都圆润了许多。 “嗯,不错,高迎祥之流,就是罐子里放出来的魔鬼,必须严加屠戮,这帮罐子里放出来的魔鬼……真正可恨。” …… …… 那帮“罐子里放出来的魔鬼”,现在怎么样了呢? 话头儿得回到中原战场。 河南荥阳十三家义军首领大会之后,按照李自成“四面出击”的战略,大败洪承畴,攻取河阴要地,这一胜利使战局发生根本扭转。 而且它的影响极其深远。 官军的阵线象被一只铁拳砸中,全线崩溃,而义军冲破围剿,得以在中原大地横冲直撞,再也围堵不住。 当然,十三家义军,只是暂时联合,不可能总糜集在一起,打破官军围剿之后,立刻兵分多路,有的冲向江浙,有的向南去,有的往西打…… 就象数十条蛟龙翻江倒海,在中原大地上闹得更加天翻地覆。 单说“八大王”张献忠这只队伍。 攻破河阴之后,张献忠率部和高迎祥的队伍互相呼应,一路南下,又攻克了固始,大军长驱直入安徽。 去安徽干吗? 张献忠有自己的打算。他的目的是——凤阳。 凤阳,那是明朝起家的老祖宗,朱元璋的老家啊,老朱家就是从那儿发迹,坐了江山的。张献忠同志有一个蓄谋已久的计划——去凤阳掘了老朱家的祖坟! 这个想法够有创意的吧? 按说,刨人家的祖坟是个挺缺德的事儿,但是对于杀人放火成性的义军来说,这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况且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 祖坟——代表着这家人的气脉。 老朱家能够当皇帝,这与祖坟风水好,关系相当大(当然现在看来这纯属迷信,但是古代人们就是这样认为的),因为那里埋藏着“龙脉”。 如果能够刨掉凤阳朱家祖坟,就等于是破了“龙脉”,嘿嘿……那不就离着推翻明朝江山更近一步了么? 张献忠心里的小六九儿,就是这么打的。 不管这个决定在后世看起来有多么荒唐可笑,但当时却是郑重其事而且认认真真的。 大军直逼凤阳。 …… 此时的谭天保,还在张献忠的队伍里。 梨树沟战役之后,谭天保的“火器营”只剩下了五六个人,本欲重返高迎祥手下,但让张献忠给拦住了。 “小子,听说你放火挺有两下子?” “张将军,我是搞火器的,不是放火。” “反正都差不多,你先在我这儿呆一阵子,跟着老子干一件大事,办成了,重重有赏,以后再回高闯王那儿去。” “是。” 谭天保不知道这件所谓的“大事”到底是什么,他也不想问,反正都是混,跟着张献忠还是跟着高迎祥,也没有多大分别。 这天下午,大军距离凤阳城还有一百多里,在野外荒山坡下驻扎下来,掘壕掘灶,设立野营。谭天保被召到张献忠的帐蓬里。 “小子,你是喜欢女人还是喜欢钱?”张献忠直通通地问。 “……” 谭天保被问愣了,不知道怎么回答。 “傻愣个什么劲儿?直接说,是想让我赏你个媳妇儿,u看书 .uuknshu还是想让我赏你金钱?” “唔……张将军,天保寸功未立,不敢受禄,这个……如果您一定要奖赏我,我还是比较喜欢钱。” “你直接说要钱就是了,罗嗦个什么,这么着,你在我这儿喝几碗酒,然后出发。” 帐蓬里摆了酒菜。 整坛的烧酒,揭开盖子,满帐蓬都是浓烈的辛辣酒味儿。 炭烧猪蹄子端来一盆。 张献忠、谭天保,还有另外一个将领,名叫白文选,围坐在一起,啃着猪蹄子喝酒。 肉香酒辣,豪气充盈。 谭天保酒量不行,喝了半碗便足了,那张献忠和白文选择却是左一碗、右一碗,喝得豪爽痛快,大家手上脸上全是油污酒水,张献忠大胡子上洒落的酒往下滴嗒。 那白文选是个酒篓子,一连喝了十几碗酒,面不改色,谈笑风生,这让谭天保甚是佩服。 “好,” 张献忠喝得两腮通红,用沾满猪油的手掌拍拍谭天保的肩膀,“你跟着文选一起去,马上出发,去把凤阳城给我拿下来。” “啊?” 谭天保大惊失色。 我去……我把凤阳城拿下来? 开什么玩笑。 你别说赏钱,赏媳妇,你就是赏我个皇帝当当,我也拿不下凤阳城来呀。 张献忠是喝多了吧? 看他的模样,倒不是象是醉了,神智一直清醒得很,一双狡黠的小眼睛烁烁放光。。 而白文选在旁边一直笑呵呵地,握着猪蹄子啃个没完,似乎是胸有成竹。 第四十七章 火羊阵 将近拂晓的时候,凤阳城外,一只小小的队伍正走在路上。 队伍里共五个人,十只羊。 “咩——” 一路响着羊叫声。 白文选穿着一件破旧油腻的老羊皮袄,挥着鞭子,驱赶山羊的动作非常熟练。他对身后的谭天保说:“不瞒你说,我在造反之前,在陕北当了十年的放羊娃,跟羊比跟人熟络得多。” 谭天保带着三梆子和另外两个“火器营”士兵,也身穿破羊皮袍,拿着羊鞭子,帮着白文选赶羊。 三梆子身后还背着一个大酒葫芦,一走起来里面的白酒“哗啦啦”响。这是放羊人的标准装备,野外天寒风大,喝口烧酒可以驱寒。 人羊混杂的小队伍,迎着寒风走向凤阳城。 他们奉了张献忠的命令,要悄悄潜入凤阳城。任务是——在大部队攻城的时候,为外面的队伍做内应。 相当于“潜伏特务”。 …… 他们走到城门了。 清晨,城门刚刚开启,守城的士兵在检查过往行人。 因为最近义军闹腾得太厉害,所以检查也比较严格,除了搜身,还要仔细查验“路引牙牌”,也就是古代的身份证。 那时候也有身份证? 当然有,而且比现代的身份证还详细,虽然不带照片,但是“路引”上却写得清楚,比如说:张三,凤阳城太平乡小王庄十二里人,长相细瘦,尖下颊,下巴上有一颗黑痣,高六尽五寸,生于天启三年卯月,曾经因为偷邻居的黑山羊被罚过二斗高粱……下面盖着里正的防伪朱砂印章。 怎么样,一目了然吧? 士兵们查验了白文选等人的路引牙牌,疑惑地上下打量这几个人。 “你们不是本地人?” “回军爷,我们是黄河边上来的,放羊人么,四海为家。”白文选笑嘻嘻地朝士兵们点头哈腰。 一个士兵从谭天保肩上背的黑粗布褡裢里掏出个一尺来长的,木头柄,铁管的物件,翻来覆去看了一阵,没看明白,问:“这是什么?” “回军爷,这是赶羊用的铁拐子,生小羊的时候也用得着。” 实际上这是手铳。 另一个士兵在黑褡链里抓起一把黑色的粉末状物,也是疑惑不解,谭天保解释道:“这是油豆饲料,专门喂小羊羔用的。” 其实这是黑火药。 守城门的士兵似懂非懂,可能在他的印象里,这些东西实在不能算是武器,因此不太感兴趣,又扔回到谭天保的褡裢里。 人羊混杂的队伍,顺利进入城内。 …… 白文选迅速带着谭天保等人察看了凤阳城内的地形。 凤阳本是一座小城,但却因为是皇帝的老家而蜚声海内,被称为“中都”,历经几代明朝皇帝修缮,光城墙就有三道,防卫颇严密,城内有两万士兵把守,主将名叫朱国正。 白文选对于偷袭、放火之类的勾当,比放羊还要熟练,他勘察一番之后,很快就制定了战斗计划,选定了距离知府府衙不远的街道,作为战斗发起点。 谭天保吃了一惊,“白将军,你没搞错吧,这是府衙,戒备森严呀。” “嘿嘿,打仗这事儿,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府衙又怎么样?说不定还能把知府给逮着。” 谭天保感到不可理解,这个人——胆子只怕比倭瓜大。 “可是……白将军,咱们只有五个人呀。” “呵呵,不是还有十只羊吗?” “……” 无语。 …… 次日拂晓。 凤阳城内城外,起雾了, 浓雾把天地间遮得一片昏暗,十步以外就看不见身影。这给义军攻城创造了极大的便利。 张献忠手下的士兵,一队队抬着云梯,拿着盾牌,重重包围了凤阳城,令他们兴奋的是——好几万大军的行动,竟然丝毫没有被凤阳城的守军发觉。 大雾,掩盖了一切。 当攻城部队象厉鬼一样从白雾中钻出来,悄无声息地冲到城下时,这才引起一阵慌乱,城墙上的守军,大惊失色,仓促迎战。 “咚咚咚咚——” 战鼓声紧急响起来,城头上一片混乱,士兵们在奔跑,在呼叫,在调整部署……战斗一开始就陷入被动。 负责守城的指挥官甚至还没睡醒,拽着棉袄从哨堡里跑出来,声嘶力竭地大叫:“快……报告朱将军,有贼攻城……全体上城,赶紧搬运弓弩——” 一片慌乱。 义军一队队冲到城下,跨过结冰的护城河,把云梯架在城墙上,开始举着盾牌向上攀登。 “嗖嗖嗖——”羽前在空中飞舞。 喊杀声在城墙各处响起来,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 城里,几个潜伏的“特务”——白文选等人,已经开始行动了。 大雾,给他们的活动也带来极大帮助。 十只山羊身上,都绑上了柴捆,然后把柴禾点燃,山羊自然惊叫着乱跑,满街筒子乱窜。 烟火在山羊身上冒起来,和白雾混在一起,愈发显得奇怪,街上的“火羊”成为一道怪异的风景,有的山羊撞到老百姓的柴垛之类易燃物,立刻引起火灾。 这时候,城里正接到城墙上的报警,士兵们在朱国正的指挥下,纷纷朝各个方向增援,山羊带来的混乱,把他们给搞蒙了。 怎么回事? 街上都是着火的山羊? 有的士兵去追赶山羊,但是羊这东西非常灵活,着了火受了惊吓,uu看书ww.uukansh跑得更快,你想抓住它,非常不容易,反而越追越远。 “火羊阵”把城里搅得一片混乱。 谭天保和三梆子等人,也没闲着,他们在四处点火。 街头有的是现成的柴堆,冬天,天高物燥,点燃起来,须臾间就能燃起熊熊大火。 更热闹的是——三梆子等人把浇酒泼在柴垛上,或是洒上一把黑火药,那火势就更加猛烈,往往几秒钟内就能使火光冲天。 烟火四起。 火势一起,城里更乱。 此时,在一个烟雾笼罩的墙角里——有一头大虫要发威了。 白文选! 他那副平时笑嘻嘻的面容收了起来。 象一只雄狮,露出了巨齿獠牙的真面目。 他伸手拿过酒葫芦,嘴对嘴,“咕嘟嘟……”喝了一通,那眼珠子就有些发红了,抹了一把嘴把子,高声叫道:“天保,” “在,” “咱们去捉知府。” “……好,” 谭天保硬着头皮答应着,心里头觉得——这个命令荒唐而怪异,捉知府……现在自己手里连把刀子都没有,白文选拎着一根从柴堆上抽出来的木棒子,就这样去捉知府? 知府里的守卫,都是死人吗? 白文选这家伙……大概真是喝醉了,已经不能用胆大包天来形容他了,简直就跟个疯子差不多。 不过,现在街上一片大乱,到处都是提着武器乱跑的士兵,更加危险,你也没什么更好的选择。 不假思索,谭天保跟着白文选一溜烟地冲向知府的府衙。 第四十八章 赛祝融 城里,火光四起。 雾气沼沼里,烟火熊熊更加重恐怖气氛,大街小巷一片人喊马嘶。 很多人都在慌乱中乱喊乱叫。 起火,这是城破了的迹象,难道……城池已经被攻破了,贼兵已经杀进城里了吗? 浓烟、浓雾,更加搞不清形势,也就更加混乱。 士兵们在街上乱跑乱窜,有的忙着向各处城墙增援,有的则是无目的地瞎跑,口令声斥骂声不断。 全城都乱套了。 …… 穿着破老羊皮袄的白文选和谭天保,风风火火地闯进知府的衙门里。 知府是文官,平时不带兵,但是府里也有护卫马弁之类一大堆,城里一乱,这些人立刻全副武装拎着刀枪,团团把知府的房间围住,保护主子。 当他们看见——两个破衣褴衫的放羊汉子,提着木棍冲进府里,第一个感觉是有些发愣。 这两人干吗?他们是贼兵吗? 一愣神的功夫,白文选已经抡着木棒子冲上去了。 他两眼血红,冒着吓人的凶光,脸上的表情呲牙咧嘴,狰狞可怖,不顾一切地冲过来,状如一头暴怒的狮子。 士兵们都吓了一跳,我去……怎么回事?凭空跳出个煞神来! “嗡——” 硬木棒子朝着士兵们劈头盖脸打过去。 几个士兵赶紧向旁边跳跃着躲闪,挥刀抡剑,迎战白文选。 白文选大吼一声,声若狮吟,身子一转,棒子一抡,回头望月,疾若流星,打在一个士兵的身上。 身子一旋,起脚飞踢,又踹翻了一个。 “当”的一声,一柄长柄砍在硬木棒上,白文选力大,木棒一带,长剑反而被他撩得脱手而出,甩出一丈开外。 吼声中,木棒又戳中一名士兵胸脯,直挺挺地把士兵戳得仰面倒下,士兵惨叫声中口喷鲜血,眼见是把肋骨打折了。 这时候,谭天保、三梆子等人,都呐喊着冲上来。 他们都被白文选的凶狠给鼓舞了,挥着木头棒子勇猛地向前冲锋,虽然只有几个人,可是人人奋勇,在府衙里立刻掀起了一股凛然杀气。 “杀啊——” 几个穿着破羊皮袄的汉子,冲进士兵群里。 谭天保抡着一根木头棒子,迎面撞上了一个人高马大的侍卫士兵,那家伙提着一柄单刀,搂头便剁,单刀带着风声劈下来,势大力沉,直奔谭天保的脑瓜顶。 “当,” 谭天保举木棒相迎,只觉得胳膊一震,虎口一热,木棒被单刀砸落在地。 糟糕,这家伙力大如牛。 但是谭天保拿的这根木头棒是硬青冈,非常坚硬,一刀没砍断,反而单刀的刃口陷入木头里,给卡住了。那士兵赶紧用力甩脱,把木棒给甩下去。 这就给了谭天保机会。 急切中,他后退一步,赶紧掏出手铳射击。 刚刚在大街上放完了火,火捻子都没灭呢。 “嗵——” 一阵红光闪过,黑烟从手铳的口里冒出来,随之喷出一阵灼热的枪砂。 执单刀的士兵被喷了个满脸花。 “啊——”一声惨叫,士兵仰面翻倒在地上,脸上身上都被枪砂给打中了,登时皮破肉烂。 近距离内,手铳根本就不用瞄准,百发百中,因为它喷出去的枪砂是呈散射状的,在打倒了面前这个士兵的同时,还喷在了其它士兵身上。 效果好极了。 两三个士兵都被打得嗷嗷直叫。 手铳一响,把十余个侍卫士兵都给弄蒙了,本来就被白文选杀得人仰马翻,心惊胆战,这一下就更没了斗志,纷纷转身逃跑。 白文选吼叫着,带领谭天保等人乘胜追击。 一直追到府衙内堂。迎面看见一个穿着锦袍的中年人,满面仓皇,从屋里奔出来。 知府! 虽然大家谁也不认识他,但凭着穿戴,一眼就能辨识。白文选大喝一声,拎着木棒就冲过去。 “啊——” 知府看见这个衣衫褴褛的汉子,瞪着血红的两眼,高举着带血的木棒,满身杀气,如凶神恶煞,吓得大叫一声,两腿一软,向后便倒。 咕咚! 跌倒在地上,双手一摊,两眼一翻。 这倒是让白文选等人一愣,我擦……怎么,直接吓死了? 白文选一步跨过去,伸手揪住知府的锦缎袍子,厉声喝道:“喂,你醒醒……你奶奶的,闷怂个锤子,醒醒,给老子醒醒……” …… 全城都乱了。 浓雾中,也不知道多少人在喊,在叫,在混乱中奔跑。 城墙,已经攻破了。 张献忠指挥着义军士兵,在守城官军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突然发起进攻,一队队士兵顺着梯子爬上城头,攻势凶猛如潮,官军没有准备,乱哄哄地抵抗了一阵,便弃城而逃。 喊杀声中,义军分成数路攻进城内。 势如破竹,一连攻破三层城墙。 守军最高指挥官朱国正,看看败局已定,无心恋战,带着一帮亲兵,往西门逃窜,中途遇到一只张献忠手下的义军,迎面相撞。 这只义军是马元利率领的。 柘弓天王! 当马元利看见一帮兵马,紧紧簇拥着一个盔甲鲜明的将官从雾气中现身,正在匆忙逃窜时,没有一丝犹豫,立刻把那张巨大的柘木弓给张开了。 弓如满月。 “嗖嗖嗖——” 三枝连珠箭射过去,象流星一样穿过雾气,带着尖利的啸叫声,直奔朱国正的上中下三路。 一箭直穿咽喉。u看书uukanh 朱国正几乎都没反应过来,只觉得脖子上一凉,然后……栽到马下。 “杀——”义军士兵乘机掩杀,在城内掀起一阵进攻的狂潮…… 不到两个时辰的功夫,城内的守军被杀得大败,建制全乱了,官军士兵们狼奔豕突,兵找不着官,官找不着兵,在浓雾中一片鬼哭狼嚎,四散奔逃。 这是一场速战速决的战斗,几乎创造了攻坚史上的记录,两万守城士兵,就象豆腐遇到了快刀,被几下切得粉碎。两个时辰还不到,天下闻名的明朝中都,土崩瓦解,落到了张献忠的手里。 等到太阳从云层后现出来,驱散浓雾的时候,凤阳城,已经易主。 …… 张献忠骑马入城。 这一仗,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拿下了凤阳城,让他很高兴,抖擞着大胡子,哈哈大笑。 当他在亲兵们的前呼后拥下,走过狼藉的大街,来到知府的衙门里,听白文选报告了擒住知府的经过,并听说知府吓晕过去的情况后,更是一番大笑。 他拍着谭天保的肩膀。 “很好,小子,你在城里放的这把火,贼他娘地有劲,好小子,你真是赛过祝融,攻下凤阳城,你首功一件。” 谭天保有点受宠若惊了。 “张将军,我……算不了什么,都是白将军他们……” “你罗嗦个吊,老张会兑现诺言,你既然不要媳妇儿,我一定多赏你金钱。哈哈哈……” 从这儿以后,谭天保还多了个绰号。 人们都叫他“赛祝融”。 第四十九章 挖龙脉 凤阳被攻克,张献忠的部队缴获了大批的物资、粮食、金银……但是,张献忠根本就没有顾及这些东西,也没有坐在城里休息。 他只在知府的衙门里转了一圈,就立刻下令:“奔西南。” 西南有什么? 皇陵! 张献忠的大军作什么来了?不是为了凤阳城,更不是为了抓知府,他们是奔着明朝的皇陵来的。 要掘了老朱家的祖坟。 队伍浩浩荡荡地出发了,不光部队,还带着征来的好多老百姓,扛着锹拿着镐,带着锯,足有三四万人的劳工队伍,熙熙攘攘。 队伍最前面,好几个士兵打着一面两丈长的大旗,黄色红边垂着金穗流苏,分外惹眼,旗上绣着好几个斗大的字:古元真龙皇帝。 什么意思? 张献忠要称皇帝吗? 不是。这是张献忠按照“风水师”的布置,搞的“避邪咒”。 按照术士“大师”的说法,皇陵是风水之地,自有保护神在庇佑,贸然入侵必会招来反制,甚至会有祸害缠身,因此须用“法术”避邪。 除了用“古元真龙皇帝”的旗帜开道,还搞了好多“烧符咒、喷朱砂”等仪式,很繁琐,奇奇怪怪。 好几万军民百姓象一片黑压压的潮水涌到了皇陵。 这座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为父母营造的陵墓,果然是座“风水宝地”。向南望,是绵延百里的起伏丘陵,北边则是淮河滚滚东流,这叫做“头顶山峰,足蹬淮水”,犹如仰卧在巨大的躺椅之中。 据传说,朱元璋小时候穷得穿不上裤子,父母死后买不起棺椁,他和哥哥抬着尸首上山草草埋葬,突然天降大雨,电闪雷鸣,哥儿俩只好先去避雨。等到雨过天晴,却发现父母埋葬处隆起了高高的土堆,形成一座高高的坟茔。 这叫“天雷葬”。 当然……传说是真是假,只有天知道了。 等张献忠的大军开到皇陵区的时候,守陵的士兵早就逃得净光。 陵区一片安安静静。 神道前一排排青石雕刻的精美石兽,静静地矗立着,结构宏伟的碑坊、斋宫、祭署……鳞次栉比,富丽堂皇。 气象庄严。 马上开始挖坟吗?不,程序还多着呢,张献忠是来“掘龙脉”的,要一举把明朝老朱家的“脉气”给截断,绝非只是简单的刨了坟墓那么简单。 按照“风水师”的部署,得一步步地来。 首先,军队和征调的老百姓,开始大规模地伐树。 皇陵周围栽植着一片片的松柏树,山岗丘陵都被树木覆盖着,形成一片宽阔的“森林”带。明朝自从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就开始在陵区栽树,二百多年来,栽植了足有几十万棵。 张献忠一声令下:全砍光。 一片斧锯伐木之声。 几万军民变身光头强,充起伐木工人来。陵区里生长了几十年上百年的松柏,成片地倒下。 几十万株大树……凌乱地被胡乱砍伐,让人触目惊心。 伐树只是第一步,紧接着更严重的破坏行为接踵而来,陵前的华表被推倒了,朱元璋亲手书写的皇陵碑被砸断了,雕刻精美的石狮、石虎被凿得面目全非,然后,官厅、祠署被用火点燃,陵区里黑烟滚滚。 庄严雄伟的皇陵一片狼藉。 张献忠手下的士兵们,做起这些“破坏行动”来,几乎个个驾轻就熟,象他们的主子一样心狠手辣,冷酷无情。 其实历朝历代,“流氓无产者”都是破坏性最大的的帮人,他们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干起坏事来令人发指。这是事实,绝非诬陷。 谭天保只站在旁边看热闹,他不想参与。 心里只觉得悲悯和惋惜。 张献忠问他,“小子,怎么样,放一把火,去烧老朱家的棺材。” 谭天保摇摇头,“张将军,这个……用不着我。” “怎么着,你害怕?” “恕我直言,张将军,刨人家的祖坟……这个事儿我心里觉得发毛,我干不了。” “哼,不成器的东西。” 张献忠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就不再答理他了。若不是谭天保并不隶属于他,只是高迎祥部派过来“帮忙”的,早就修理他了,责打一百军棍,将屁股打个稀烂,还是轻的。 开始掘坟了。 士兵和民工们,扛着铁锹铁镐,去刨坟墓那巨大的封土堆,这种“大揭盖”的挖掘,和盗墓贼的盗墓不同,它是彻底破坏,而且永久性的不可恢复。 封土挖出来,用手推车顺着神道运走。 上层的封土挖下去,下面露出白膏泥,这是特制的象水泥一样的细密土质,十分坚硬,但是架不住人多力量大,一点点地用镐头刨,没用两个时辰就全给刨开了。 白膏泥下面是沙子和石头混合层。 沙子不但防水防潮,而且是防盗措施,想一想,如果盗贼挖了个盗洞,那么当他挖到这一层沙子时,盗洞就会垮塌,混在沙子里的石头掉下来,会把盗贼给砸死,并被流动的沙子淹没。 很高明的防盗术。 沙子一车车运走,石块搬走,下面就露出一层层两尺见方,一丈多长的柏木条,码得整整齐齐,几百根柏木紧紧包裹着棺椁。 这叫“黄肠题凑”,帝王家的专用埋葬礼制。 且不说墓里多豪华,就这些方方正正的柏木,全是二尺见方,一太多长挺直的木材,多珍贵啊,皇家的奢侈令人只能觉得惊叹。 下面就是墓道和墓室了。 这是最关键的,因为——陪葬品就在这儿。 挖坟掘墓的人此时两眼是放光的。 把木材全都搬开,义军士兵们都是熟练的盗墓贼,他们很快掘开了墓室,毫不费力地找到椁室,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 满眼的财宝!! 无数的瓷器,青瓷白瓷,三彩烧制的人、马、车……各式生活器具,都是专门制作的小型号,精美绝伦。 铜鼎、铜炉、金马驹、金案、金烛台…… 这么说吧,墓室里甚至连“微型厕所”都有,用夯土打制的便池,旁边还放着用来点蜡烛的金灯台。 按照古代人们的想象,人死了在地下也是会过着象人间一样的生活,uu看书 .ukanhu 因此各项生活设施都得准备齐全才行。 开抢! 士兵们一窝烽地涌上去,把这些财宝都给搬出来。当然,他们是不敢私藏的,全都得交给张献忠才行。 抢就抢吧,而且他们都是破坏性地抢掠。 瓷器和陶器,不管黑瓷白瓷青瓷……乱砸乱打。全都砸碎了。因为在士兵们的印象里,瓷器是没用的,不值钱的,他们只抢夺金银。 巨大的破坏。 心痛的损毁。 无数的珍宝,历史的遗留,就这样被永久毁掉了。 棺椁被打开了。 当然,里面的尸骨早就和烂泥混在一起,分不清个数,这些盗墓贼们哪里会管那些?他们只顾抢夺棺里的陪葬品,象玉护面、玉剑、玉琮、玉璧.珍珠…… 全都抢掠一空。 是疯狂的盗贼们,抢走了所有玉器、金银器,又把所有他们认为没用的,全都砸碎,全都破坏。 珍贵的瓷器、陶器、壁画、绢帛制品、丝织品……被士兵们砸着,用脚踏着。 …… 现场一片疯狂和凌乱,一片触目惊心。 谭天保看不下去了,他默默地回转身,走向陵区以外,心里只感觉到难受。 这群野兽和强盗……唉! 走出三五里地,回过身来,他看见陵区的墓室方向,升起一片黑色的浓烟。那是士兵们把坟墓里“有用”的东西抢完了,然后放了一把火。 彻底烧光。 烧毁。 浩劫啊…… 历史的悲哀。 第五十章 我身上自带风水 崇祯皇帝在东暖阁里听到凤阳皇陵被毁的消息时,象木棍子一样僵住了,两分钟没回过神来。 报告消息的大太监曹化淳伏在地上,吓得身体微微发抖。他生怕皇帝一怒之下,先把自己砍了脑袋撒撒气。 崇祯的眼泪一滴滴流下来。 祖坟被刨了…… 还有比这更悲哀的事情吗?作为一国皇帝,四海独尊,却眼睁睁地让人刨了祖坟……悲哀还在其次,丢人啊。 尤其是一个殚精竭虑,辛辛苦苦操劳国事,不肯松懈片刻的“勤奋”皇帝,为什么~~~为什么总是让灾祸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心里的痛,难以言述。 滴滴泪水,都是血泪…… …… 崇祯并没砍了曹化淳的头,他立刻换上白色的丧服,带着一班太监随从,直奔太庙。 太庙,是皇家祭祀祖先的场所。 在列祖列宗的牌位前,崇祯皇帝跪倒在地,嚎淘大哭。 泪如雨下。 以前每年例行的拜祭活动,皇帝只是象征性地行礼,眼泪都不掉,但是今天不同,在祖宗牌位前,崇祯象个失了娘的孩子一样放声大哭,泪水滂沱。 他委屈啊。 为了剿灭流贼,几年来费尽心力,寝食难安,到头来却让流寇挖了自家祖坟……愧对祖宗,愧对国家,愧对天地,愧对……简直对不起所有的一切了。 仔细想想,崇祯皇帝也就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高高在上却又无比寂寞,从来也不会有人跟他说知心话,也从来不会有人敢安慰安慰他。 天大的打击也只能装模作样端着架子扛着。 泪水象黄河决口,倾泻不止…… …… 从太庙回来,崇祯没有犹豫,立刻下了几道命令: 将兵部尚书张凤翼革职,说是他“剿贼不利”。 凤阳的守军将领朱国正已经战死,知府被张献忠擒住杀了,没办法再处罚,崇祯命令把他们的上级——安徽的巡按御史和巡抚,都给砍头。 命令朝廷上下所有官员,一律穿着孝服办公。 一时间,朝野上下,人心惶惶…… 其实大家都知道,被砍头或是革职查办的人都只是替罪羊而已,贼势猖獗,岂是他们的责任? 但是皇帝祖坟遭殃,却总得有人要当这个替罪羊,皇帝的怒火总得找个出处,就看谁霉运当头,扫帚星光降了…… 满朝文武,莫不提心吊胆,战战兢兢…… 悲哀之气充盈朝野。 …… …… 此时在张献忠的队伍里,却是一片喜气洋洋。 攻取凤阳不但掳获了大批的粮食和物资,而且掘皇陵还捞到了好多金银财宝,义军财运滚滚,立刻就成了财主。 张献忠下令把知府给杀了。 其实知府已经吓得只剩下了一口气,躺着都起不来了,浑浑噩噩,他大概是吓破了苦胆,从嘴角往外淌血水。 一刀砍了。 省事。 然后,张献忠发布命令:把监狱里的囚犯都放掉。把凤阳一些有名的大富户,都杀掉。 财产全抢光。 反正怎么闹腾怎么来。 将凤阳搞得天翻地覆,乱七八糟…… 接下来,他又作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决定:开仓放粮。 把凤阳城的官家粮仓打开,把粮食分给老百姓。 这个举动令四乡百姓轰动而兴奋,义军放粮,大家可以去县城免费领粮食……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事。 道路上熙熙攘攘,到城内领粮的百姓络绎不绝。 张献忠很仁慈吗?当然不是,他这个人喜怒无常,杀起百姓来从来手不软,高兴的时候也会大发赏赐,这一回,顺利攻下凤阳,掘了龙脉,心里高兴,反正官家粮仓里有的是粮食,自己也带不走,索性发给老百姓。 这么做,还有另一个目的。 攻凤阳的主旨是掘皇家的祖坟,现在把凤阳的官员杀掉,粮食分光,也是作为“散龙气”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时间,凤阳城成为了全国的焦点,闹得举国轰动。 这件事沸沸扬扬,在历史上都写下了重重一笔。 那么,张献忠“掘龙脉”的举动,是不是真的就撼动了明朝的根基,起到了散龙气,断龙根的作用呢?明朝的灭亡,根源就在于此吗? 这还真不好说。 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反正,有一个现实是不能否认的,明朝江山就从这一代亡了,崇祯皇帝再也没有能够把大明朝给延续下去。 …… 谭天保得到了很多赏赐。 十两一个的金锭子,张献忠赏了他五个,五两一个的小银锭,给了他二十个,另外还有好几件玉佩、玉龙饰。 发财了。 这么多金锭子,闪闪放光,那种黄澄澄的金光……看着就让人心里泛起幸福的波澜,无比舒服。 他兴冲冲地去找三梆子。 “老三,看,这是什么,金元宝,给你俩,哈哈……你这个穷惯了的家伙,我敢肯定,你从小根本就没看见过金元宝。” 让他没想到的是:三梆子居然一脸严肃,甚至——眼睛根本都没瞅一眼金光闪闪的大金锭子。 甚至——三梆子那张瓦刀形的脸上露出了鄙夷高冷的神色。 “天保,你这两天没觉出什么来吗?”他的神色就象个祭司似的那么严肃认真。 谭天保愣了一下,“什么?” 瓦刀脸凑近前来,小声说道:“咱们这财发的……是不是有点缺德呀?” 谭天保眨眨眼,疑惑地瞅着三梆子,“老三,你什么意思?” “我岑,还什么意思……你也不想想,上古论儿,刨人家的坟是第一缺德事,要遭报应的……” “我可没去刨坟,我连皇陵里的树都没砍一棵。” 三梆子斜了他一眼,“少装熊,老天爷的眼睛亮着呢,他要施报应的时候,你狡赖就躲得过了?告诉你,昨天,那个帮着张将军破龙脉的风水师,都逃掉了……天保,这种刨坟掘墓的勾当,天理难容呀……” “可我能怎么办?”谭天保摊摊手,一脸苦。 “我看,咱们还是回到高闯王那儿去吧。张将军他们造孽,咱们何苦跟着吃瓜落儿。” 唔…… 谭天保默默点了点头。uu看书 .uukanshuom 三梆子说的有道理。 “嗯……好吧。” 两个年轻人悄悄密谋了一阵。 当然,三梆子最后还是不客气地把金元宝收下了。 谭天保去找张献忠。 他刚刚把“回归高迎祥部”的请求提出来,就遭到了张献忠的拒绝。 “不行,你小子虽然还没个公鸡力气大,但是福相不小,我发现只要你参加的战斗,总能取得胜利,你小子身上自带风水,以后就跟着我吧。” “我……” 谭天保感到无语的同时,也觉得耳目一新。 我有福相? 我身上自带风水? 我参加的战斗,总能取得胜利?我怎么没觉得呀。 奇谈怪论! 但是张献忠的命令他是没办法违抗的,谭天保只好耐着性子留下来。 接下来,张献忠的队伍离开了凤阳,向西南方向开进。 这种“流窜”是习惯性的,义军从来不会建立根据地,也从来不在某个地方耽搁很长时间,因为那会招来官军四面八方的围剿。 队伍兼程疾进,一天走上百里地。 这是张献忠的狡猾处,他心里完全明白,自己掘了皇帝的祖坟,崇祯那还不恨得牙根儿痒痒?只怕眼珠子现在都是绿的,他会饶了自己? 百分百会派大军前来剿杀。 不快跑,怎么行?撒开丫子,跑得越远越好。 人是地里仙,几天不见走一千。张献忠的几万大军,星夜兼程,一路出了安徽,绕道湖广,奔向川蜀巴中…… 第五十一章 巴蜀山地险恶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伟岸高耸的群山,把巴蜀之地与中原、陇西阻隔开来,川北的大巴山脉气势磅礴,突兀狰嵘,雄峰挺立,山岭重重,崎岖的栈道就在险峻的山岭间蜿蜒而行。 “好山,好山,” 张献忠抖着二尺长的大胡子,望着面前的群山不住地赞叹。 他率领着五万大军,千里跋涉,到达巴中之地了。 当然,张献忠赞美高山,可不是贪的游山玩水,他心里正打着一个得意算盘——巴蜀山区地形复杂,易守难攻,自己带着队伍往山里一扎,官军大部队兵马再强也对自己无可奈何了。 以后八大王就在这绵延千里的绝壁天险之中优哉游哉,当个快活王。 美哉! 队伍沿着险峻的栈道,缓缓开入山中。 骑兵不敢骑马,都下来牵着,小心翼翼,生怕摔下百丈悬崖,士兵们排成一线,紧贴山壁前行,即便如此,仍然还有马匹因惊叫而掉下深谷,响起一阵阵凄厉的嘶鸣声。 张可望提着鬼头大刀,率领一队剽悍的步兵在前面开道。 走出一个山口,耳中听到“呜呜”的号角声。 这是敌情信号。 张可望一摆大刀,喝道:“准备战斗。” “嗖嗖嗖——” 从头顶上方,有箭射下来。 仰望,身旁直立的峭壁上,有人影晃动,这些人手持弓箭,身上穿的衣服与中原人不同,黑色短装绣红花,身后披羊皮斗蓬,头上打着包头。 这是僰人。 巴蜀地区自古就是各族人杂居,他们惯于翻山越岭,性情剽悍。 张可望的队伍射箭还击。 那些僰人射了一阵竹箭,并没有认真恋战,而是翻过山峰逃掉了。他们在山里蹿蹦跳跃,身形灵活,就象山羊野豹一般。 此地不同于中原,村寨中的联盟首领称为“土司”,是地方实权派,手里各握有族兵。 这些射箭的僰人也许是哪个土司的族兵。 义军人多势众,自然不会将这些沿途的零散族兵放在眼里,士兵们乱哄哄地说笑,“听说蛮子脚上只生三个趾头,明天抓两个好好看看。”“胡扯,蛮子和咱们生的一样,而且这里山清水秀,女人都长得象花一样好看。”“好呀,哪天我捉一个来当老婆……” 队伍进入一道环状山谷。 “吱——” 尖利刺耳的啸叫声中,一枝响箭,从天而降。 响箭的箭杆上带着竹哨,在空中飞行时发出鸣叫,这种箭一般是为了警告或是传递消息所用。 响箭掉到地上,箭杆上绑着一封书信。 士兵们把信捡起来,交给张可望。 张可望把信拆开,只见上面写着两行字:秦将军命令你们,立刻原路返回,巴蜀之地不容贼寇猖獗,若敢不从,将杀得你们尸骨无存。 好大口气。 将杀得你们尸骨无存…… 这个信上的“秦将军”是谁? 望望四周的崇山峻岭,一片安静,山森茂密,峭壁狰嵘,看上去仿佛一片神秘。 张可望用鼻子“哼”了一声,把信交给一名传令兵,“吓唬小娃娃呢,马上呈报张将军。” 张献忠看过这封“警告信”之后,并没有象张可望那样轻敌,他带着部队主力进入这道环状山谷,作了一番部署,前军呈三路队形搜索前进,中军后军摆开战斗队形,兵分几路,倍道而进,防备遭遇突然袭击。 小心没大错。 进入陌生环境,情况不熟,谁知道前面隐藏着什么? 队伍缓缓前进,前方的山势不那么陡峭了,一片凌乱的低矮山峰,乱七八糟地横亘着,就象平地里竖起无数的坟头,兵马就从条条山谷间穿过。 “咚咚咚咚——” 战鼓声突然响起来。 只见从各个山峰、山头上,闪出无数的人马。 这些人马全都身穿黑色窄袖短袍,不着盔甲,脚上是轻便登山麻鞋,手里一律拿着一根白色的长杆子。 他们在山坡上跳跃着,异常灵活,朝着张献忠的人马冲杀过来。 义军立刻迎战。 山谷间,战斗开始了。 黑袍士兵们手里的长杆子,尖端安装着带刃的钩,尾部则装有铁环,看上去奇形怪状,十八般兵器里从来没有这种东西,甚至九种奇形兵刃里也没见过。 但是这种前头带钩,后面带环的“杆子”在山里打起仗来却是异常厉害。 钩子可以砍可以刺,还可以夺取敌人兵器,尾端的铁环可以锤击,又可以套马脚。 而且更重要的是:“杆子兵”们个个身法灵活矫健,在山里蹿蹦跳跃,如履平地,他们分成小群多路,三五个人一组,互相配合,几条“杆子”上下飞舞,有的刺头,有的钩脚,三下两下就能将好几个义军士兵杀得人仰马翻。 义军手里的刀剑,砍在杆子上,发出“怦怦”的声响,却砍不断木质的杆柄。 战斗越来越激烈。 杆子兵的人数看来有几千人,他们在坡上坡下呐喊着跳跃着,嘴里喊着义军听不懂的方言,凶狠而灵活,很快把义军杀得狼奔豕突,留下一片尸体。 但是,义军毕竟有好几万人,占了兵力上的绝对优势,张献忠督率领队伍不顾伤亡,奋力拚杀,靠着雄厚的兵力,终于将这些白杆兵杀退了。 一群群的黑袍白杆兵,u看书 uukanshu跳跃着蹿山越涧,象豹子一样攀着山岩逃走了。 想追赶他们,是追不上的。 张献忠亲自提着大刀,走上前来。 他问张可望,“这些人马,是谁的队伍。” “不知道……也许是那个‘秦将军’。” 张献忠面色阴沉,心事重重,刚才虽然杀“败”了敌人,但是自己付出的伤亡却很大,非常不划算,更重要的是,前面情况不明,巴山蜀水间暗藏险恶,谁知道还会遇到什么? 张可望请示:“怎么办?” “还怎么办,前进,老子倒要看看,那个劳什子的秦将军,到底是什么路数,他有多大能耐,能不能挡住老张的路,奶奶的,整理队伍,前进。” 经过一番整顿,继续前进。 前面地势更加平缓,一片片低矮的山包,凌乱地颁布着,非常复杂,有很多大石堆就象是人为堆砌起来的,山谷乱石间似乎充斥着一股杀气。 “不好,”张可望对张献忠说道:“将军你看,这里象不象是一个阵?” “什么阵?” “听说当年蜀国诸葛亮擅长摆八阵图,您看……这些乱石山包,象不象是八阵图?” “嗯?” 张献忠手搭凉蓬,向前张望。 果然,有些山头就象人工堆砌的,乱石码成屏障,有些道路分明是有计划地整理过,一条条纵横交错,看着乱,却似有条理。 更重要的是:这些石堆与山包间,隐隐杀机四伏。 八阵图? 当年蜀汉丞相诸葛亮流传下来的神秘石阵么? 第五十二章 8阵图 据传说,当年的蜀汉丞相诸葛亮,有通天彻地之能,他摆下八阵图,以少胜多,击败司马懿大军,传为千古佳话。 难道…… 眼前这片杀机隐隐的乱山包和乱石堆,就是当年的八阵图? 张献忠也是疑惑不已,手搭凉蓬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子午卯酋来。他是卖枣子的小贩出身,西瓜大的字认得超不过一担,能识什么阵图? 随军师爷被找来了。 师爷是有文化的,一肚子的“阴阳五行”,他摇头晃脑地在山包间勘察了一阵,忽然一拍大腿。 “哎呀,张将军,不好呀,这是六丁六甲之阵呀,丁亥魂,丁酉魄,丁卯度,画地局,出天门,上应天罡,下辟不祥……” 张献忠皱起眉头,“少来玄乎套,你就直接说,咱们应该怎么个破法?” 师爷满面严肃,掐诀念咒,盘算了好了阵子,认真地说:“须做一天大法,找十个金命人主祭,请五帝开天圣人施法破了六丁之数……” “放屁,”张献忠没听完就勃然大怒,“老子是来打仗的,不是来看风水的,你识阵就识,不识就拉倒,再胡说八道,拖下去打屁股。” 师爷赶紧住了口。 张献忠并非不迷信,但他脑子很聪明,知道打仗的阵势和风水是两码事,大敌当前,师爷拿着“道家仙法”这一套来糊弄他,当然行不通。 “前进,”张献忠一声令下。 部队分成数路,进入这片奇奇怪怪的“乱石阵”。 道路崎岖,左拐右绕,地形太复杂,有时候绕来绕去,才发现只走了没有二十步远,庞大的部队绕着一堆堆乱石打转转,一会就搞乱了队形,前队后队都分不出来了。 带前队的张可望暗暗叫苦。 这时候如果出身敌人,非常麻烦。 就在他着急担心的时候,耳边听到一阵鼓声响起来,“咚咚咚咚……”密集的鼓点声,是冲锋的信号。 坏了。 举目四望,只见从四面八方都杀出先前看见过的那些可怕的“黑袍白杆”兵。 天知道他们从哪里窜出来的,就象一群群山里的怪兽,吼叫着跳跃着,片刻间就转过山角,冲到了面前。 战斗,骤然间又打响了。 义军士兵赶紧应战,在乱石山包间和黑袍兵们战斗在一起,刀枪并举,展开了厮杀。 很明显,这回涌出来的白杆兵,远比上一次多,一层层一片片,冲过山角,绕过山包,迅速把张可望率领的前军部队切成无数段。 地形太乱,难以估量到底黑袍白杆兵到底有多少,但是凭着喊杀声和战鼓声,作战经验丰富的张可望估计——最少有两万人以上。 形势严峻! 不妙! 张可望咬了咬牙,举起鬼头大刀,大声喝道:“冲锋,向中军靠拢——” 但是很快可张望就发现,他已经掌握不了部队了。 在一片片的山包间,士兵们根本就辨识不了道路,只能盲目地乱跑乱撞,在白杆兵的逼迫下,各自为战,部队被分割成了无数块,乱冲乱杀,没个次序。 而白杆兵的战斗力,显然要高出义军一大截。 他们手持白色长杆,尖端的钩刃和尾部的铁环使得异常熟练,钩、打、刺、挑……几乎个个武功精通,一个白杆兵,在起伏崎岖的山路上,蹿蹦跳跃,差不多就能抵挡四五个义军士兵。 就象老虎入了山林,战斗力能增几倍。 义军被杀得鬼哭狼嚎,纷纷溃败。 更为严重的是:想败退,都不知道往哪儿退。 到处都是乱石堆,本来就分不清东西南北,战斗中一冲杀,更加混乱,义军士兵你往这边跑,我往边边跑,谁也辨不清路径和方向,乱作一团。 白杆兵们却是地形熟悉,丝毫不乱,他们吼叫着纵跳着,在山坡山岗间来去自如,白腊杆抡起来,左冲右突,威风凛凛,杀得义军望风而逃。 征战多年的张可望,大惊失色。 他和官军的关宁铁骑打过仗,和辽东铁骑打过仗,和其它义军打过……但是从来没遇到过象白杆兵这么厉害的对手。 论单兵战斗力,白杆兵比自己手下这些义军高出一个档次。 而且他们作战勇猛,人人奋勇。 再加上他们熟悉地形,这一仗……义军毫无胜算。 张可望的汗水流下来。 “哗拉——” 他将身上的一件红色斗蓬扯下来,用鬼头刀挑着,大喝道:“跟我来,跟着我撤退——” 率领一帮死党亲兵,朝着中军方向撤退。 士兵们见了鬼头刀和斗蓬,稍稍辨明了方向,拚命厮杀着,随着张可望撤退。 白杆兵围追堵截,凶狠地冲杀。 一阵阵惨叫声,一片片尸体倒下去。 …… 能征惯战的张可望,被白杆兵杀得灰头土脸,好不容易率兵冲出了这一片“乱石阵”。 回头望,好几千士兵倒在了石阵中。 这时,uu看书.uukanhco他发现,乱石阵中打起一杆大旗,那旗上写着一个斗大的汉字:“秦”。 哦…… 秦将军。 张可望恨恨地哼了一声。 恼怒.悔恨……什么都没用,义军败了,乱纷纷地士兵和张献忠率领的中军汇合到一起,急急往后撤退。 撒开丫子逃窜。 白杆兵吹着号角,在后面追赶。一路上又截住了好几股逃得慢的,象砍瓜切菜一样,全都用长长的白杆搠倒在地,都给杀死。 山坡山路上到处都是义军的尸体。 战场上一片凄惨…… …… 义军退到一处平缓的山谷里,终于止住了脚步。 狼狈不堪。 队伍损失了差不多五六千人。 更重要的是信心被打击得太重了,在面对白杆兵的时候,义军简直是没有还手之力,被人家追着打,就象拿着棍棒打丧家狗一般。 张可望向张献忠请罪,抛下大刀,单膝跪地,双手抱拳。 “将军,是我无能。自请处分。” 张献忠摆了摆手,“起来,可望,这事不怪你,咱们地形不性,地理不熟,打了个糊涂仗,是我太轻敌了,没想到巴蜀之地,竟然还有如此能征惯战的部队。” 神色黯然。 这时候大家都不禁想起那封响箭射过来的书信。 “秦将军命令你们原路返回,巴蜀之地不容贼寇猖獗,否则杀得你们尸骨无存。” 心里不由得一凉。 张可望长叹一声,“不知道那位秦将军,到底是什么人物。” 第五十三章 肥料 张献忠挥兵退出山外。 但是他没有“原路返回”,而是找了个地方驻扎下来,然后进行军事侦察。 肥沃险峻的巴蜀大地,毕竟对他吸引力太大了,张献忠心有不甘,不想就此放弃。 用他的话讲:“老子先摸摸脉再说。” 一批批的探子派出去。 很快,侦察得来了一些零星信息。 巴中地带因为山高路险,所以居民并不稠密,村寨间建有军事联盟,各地土司都有族兵,但是数量并不算多,训练也并不充分。 但是,忠州附近有一只“白杆兵”部队,却是异常强悍,他们曾经参加过朝廷组织的勤王战斗,还参加过平叛战斗,作战经验丰富,这只部队的首领就是“秦将军”。 但是,秦将军是何来历,是朝廷派来的,还是当地土司,却是谁也说不清楚,崇山峻岭间消息闭塞,本地百姓也大者只闻其名,没见识过本人。 谜一样的秦将军。 张献忠大发雷霆。 “都是混蛋,难道连敌将的名字也探听不到?千古奇闻,废物,饭桶。” 探子们叫苦连天,“这里地广人稀,都是高山大川,好不容易找到个老百姓,多半都是一问三不知,最近的村寨离着也有一百里,还都是寨墙高垒,防守严密,连只鸟儿都飞进不去……” 张献忠眼珠一转,命令把谭天保找来。 “喂,赛祝融,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 谭天保心里一沉,他暗叫不好,糟糕……自己凭白无故遭到领导表扬了,这事儿怎么琢磨怎么不对劲。 紧张。 果然,张献忠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你是福将,每次都能马到成功,现在你去给我完成一项任务,去侦察敌军的底细,探探敌人到底什么路数,兵马详情,那个狗屁秦将军是何许人也,当然,如果能把秦将军给抓住或是杀了……” “啊?” 谭天保一脸苦涩。 “张将军,我把秦将军抓住……您太高抬我了吧,这……” 张献忠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抓不住也没关系,你只要探听出详细敌情,我奖赏你一桶金元宝。你小子长了一身福相,肯定没问题,我信得过你。” “我……” 谭天保啼笑皆非。 我又有福相了? 命令就是命令,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谭天保捏着鼻子接受了张献忠的将令,回去找到三梆子,收拾一番,准备出发。 三梆子嘀嘀咕咕。 “天保,你上了张将军的当了,这趟苦逼差使,我觉着心里凉嗖嗖的,你想想,咱们俩口音身份都不对,要是让白杆兵抓住,那还不得五马分尸啊。” “废话,我有什么办法?” “唉,老天保佑吧。” 两个人心下惴惴,穿了一身破烂棉袄,肩上挑了八股绳,化装成卖杂货的小贩,朝着深不可测的山里走去。 …… 进入山里,沿着小路前行,一路上只听得虎啸猿蹄,山高林密,不禁更加心惊胆战,三梆子说:“天保,要不……咱们俩逃跑吧。” “你说得容易,路也不认识,逃到哪儿去?老三,咱们听天由命,走哪儿算哪儿,我算看明白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走走停停,在山里绕来绕去,逐渐入大山深处。 转过一个山角,三梆子用鼻子嗅了嗅,说道:“有香气,怎么回事?前面有花园么?” 仔细嗅,确实有一股淡淡的花草气息。 谭天保是学中医的,抽了抽鼻子,说道:“好象是药材,我闻到天南星的气味儿了。难道这儿住着药农?咱们过去看看。” 寻着药草的气味走去。 一片长着花草的山谷,呈现在眼前,眼下天气未暖,不是开花季节,但是这片山谷背风向阳,气候温和,大片的青绿草木长得一片蓬勃。 “真好看,” 三梆子小跑着奔过去。 谭天保是识货的,他能够辨得出来,这是人工栽植的药用花草,四周围起土堰,地也经过平整,每种药草分区域栽种,有天南星、半夏、黄精、白芨…… 看到这些,有一种天生的亲切感。 离得越近,药草的气息越浓。 “呀,老三,这里还有铁皮石斛,很珍贵的药材,象人参一样珍贵,唉唉,说了你也不懂……” 正在惊叹,忽然看见花丛里——好吓人! 茂盛的植物叶片底下,露出一个人的大脚来。 又白又胖的大脚丫子。 我去……这是死人还是活人?难道是给药草施的肥料? 战战兢兢,顺着脚丫子看上去,这是个躺在草丛里的男人,uu看书 ww.uuknshu身穿灰色汉式长袍,腰里还挂着一条古铜色宝剑,全身并无血迹,脑袋被被一丛叶片遮住了,看不出是死是活。 “老三,贺老三……” 谭天保招呼了两声,却没听见有人答应。 扭头一看,只见……三梆子歪着身子倒伏在土梗上,昏死过去了。 啊? 谭天保吓得心里咚咚直跳,刚想站起来,就觉得脑子里一阵晕厥,眼前发黑,意识模糊……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昏倒在地。 …… 晕晕乎乎。 谭天保睁开了眼睛。 觉得身上有些难受,发紧发麻,使劲挣了挣,才知道身上被绳捆索绑了,胳膊腿都捆得结结实实。 四下张望,这是一间房子。 屋子很普通,石墙木窗,墙边摆着一排木头花架子,上面一溜花盆,种植着几样鲜花。 三梆子也被绑着,躺在自己的旁边。 这是哪儿? 正自疑惑,从门外走进一个头上梳着苕髻的小姑娘来,看年纪也就十七八岁,满脸稚气,手里提着一把扫帚,看见谭天保,露出鄙夷的神色,“哼,偷花贼,你还没死呀。” “我不偷花贼,”谭天保赶紧辩解。 小姑娘拿起扫帚,使劲打了谭天保一下,“再狡赖,把你砍了脑袋,施在花畦里当肥料。” 谭天保一哆嗦。 这一扫帚并不疼,他想起在药草丛里看见过的那个“大白脚丫子”了,原来这里的人真的会把人当肥料……不敢往下想了,不寒而栗。 这是什么鬼地方? 第五十四章 贵妇 生死战也经历过不少,死尸也见多了,但是……给人扔在药草丛里当肥料,却实在不象话,令人心里发麻。 谭天保战战兢兢,忙不迭地辩解,“小妹妹,误会了,我真不偷花的,我是挑八股绳卖货的。” 那小姑娘哼了一声,没理他,拿脚踢了三梆子一下。 “喂,喂,醒来。” 三梆子卜愣了一下脑袋,懵里懵懂地骂道:“浑蛋,谁踢我?” 小姑娘抡起扫帚,在三梆子脑袋上“叭叭叭”连着打了好几下,把三梆子彻底打醒了。 “喂……你是谁?哪里来的母夜叉……” “叭叭叭,”扫帚爆豆般地打在三梆子头上,他那梆子形的大脑门打起来非常方便。 谭天保在旁边求情,“小妹妹,你别跟他一般见识,这个人是臭嘴子,从来不会说话,喂,老三,你嘴巴老实点儿。” 三梆子脸上被扫帚苗划破了好几道血口子,呲牙咧嘴,不敢再骂,瑟缩着蔫巴下来。 “小菊,小菊,” 随着喊声,从外面跑来一个戴尖帽的仆人模样的男人,冲着小姑娘说道:“你磨蹭什么呢,老夫人回来了,你快去吧。” “嗯,”小姑娘答应一声,对那男仆说:“阿福,你把这两堆肥料看好了,尤其是那个梆子头,可恶得很,再不老实就使劲揍他。” 我去……两堆肥料。 谭天保和三梆子对望一眼,两张愁苦脸,一对张惶状。 男仆笑模滋地瞅着两个俘虏。 似乎很享受他俩的惶恐模样。 他越笑,谭天保越心里没底,害怕,他朝着男仆挤出一丝谄媚的笑意,“阿福老兄,嘿嘿,您看,我们就是个游方货郎,干柴巴骨,浑身也没几两肉,当肥料也太瘦了……” “对对,太瘦了。”三梆子在一旁点头附和。 “……嘿嘿,老兄,您高抬贵手,放兄弟一马,日后必当涌泉相报……” “说,你们为什么要偷药材?”阿福趾高气扬。 “不不,误会了,您误会了,兄弟以前学过些药草知识,看见有种植药材,忍不住上前观赏,绝无偷盗,若有贼心天打雷……” “你懂得药材?” 阿福突然瞪大了眼睛。 “是,我以前学过,一般的药草都还懂一点……” “哈哈,太好了,”阿福兴奋起来,上前抓住谭天保肩膀,三把两把,扯掉他身上的绳子,“放屁崩出个金元宝……快跟我去见老夫人。” 稀里糊涂中,谭天保被拽着走出房间,穿过一道走廊,来到另一间宽大的客厅里。 客厅里陈设很简单,几把木椅,一张书案,惹眼的是靠墙摆着个长长的兵器架子,架子上放着刀剑戟槊……十来种兵器耀眼生光。 主人似乎是武将。 阿福命令谭天保在客厅等候,然后跑了出去,时候不大,一个四十多岁的贵妇人,在小菊的陪伴下,缓步走进客厅。 这贵妇人穿的是汉家服饰,梳着盘式发髻,眉目和蔼,面容清秀,一副沉稳之相,她朝谭天保打量两眼,开口问道:“敢问小哥,是哪里来的?” 语气平静谦和。 一看就是个知书答理的大家闺秀出身。 谭天保紧张的心情也放松下来了。他朝贵妇人施了一礼,“回老夫人,我叫谭天保,是从陇原地界来的,挑八股绳糊口。” “你懂医药?” “小人学过一些,药材药理药性,略知一二。《伤寒杂病论》、《皇帝内经》、《灵枢》、《素问》之类,都是从小熟读了的。” 贵妇面露满意之色,“那好,不瞒小哥,我们这地处偏远,最缺精通医药之才,我种了些药草,苦于不懂侍弄,请你给我指点一二,如何?” “小人遵命。” 谭天保恭谨地答道。 同时他一直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这回,自己和三梆子的命大概是保住了。 这也说明一件事,本事,永远是救命的资本。 贵妇说道:“我这儿正好有个病人,你去给瞧瞧。小菊,你带他去。” 这贵妇说话的时候,态度和蔼,语气平缓,但是眉宇间一股自然的威势,令人不敢违抗,那种高贵凛然之气浑然天成,溢于身外。 一举一动透着威仪。 谭天保在义军里和粗鲁的红脖莽汉打交道多了,乍一见这贵妇气质,不由得油然而生敬意。 在小菊的带领下,他穿过厅堂,来到一间偏房里。 床上躺着一个病号。 谭天保吃了一惊,他一眼就能认出来,这个人……正是躺在药草丛里的“大白脚丫子”,没错,穿着形态,就是他,那柄古铜色宝剑还放在身旁。 怎么着,他不是肥料? 不敢多问。 上前摸了摸脉,验了验舌苔。 “大白脚丫子”昏昏沉沉,眼睛不睁。 谭天保说道:“他是气血淤阻,uu看书 .uukanshu.cm暂时昏厥,有中毒症状,我给开一副方子。只需两剂解毒药,喝些绿豆汤,就能醒过来了,无大碍。” 小菊说:“别开方子,我们这儿没药铺,你自己去药圃里拔药草吧。” “哦,” 谭天保明白了。 山里交通不畅,更没有药店,所以这家贵妇人才自己种植药材。 走出庭院,左右四望,群山环抱,这里是一处向阳的平坡,坡上盖起一栋院落,门楣上写着“怀思园”三个汉字,似是座山间别墅。 顺着弯曲的山路,走下坡去,拐了两个弯,就到了那片谭天保昏倒的药材种植园。 这时候,谭天保才发现,苗圃里种着几十株曼陀罗。 他明白了,自己和三梆子之所以昏过去,就是因为吸进了曼陀罗的毒气,才致昏迷,那个“大白脚丫”子,只怕也是因此而昏倒在苗圃里的。 这种药草毒性甚强,尤其是在午后阳光下,几株药草释放的毒气就能让人昏迷,早晚天凉后就无碍了。 谭天保仔细检视,在药材丛中拔了一些野菊、金钱草、金银花之类,对小菊说:“这些药材都有用,只不过种得不好,象曼陀罗这样的应该单独种植,否则会影响其它的药草生长。还有,这一片黄精快枯萎了,是肥水过勤,火旺内涝。” “咯咯……” 小菊突然笑起来,一张圆脸蛋涌起调皮。 “你不会以为,我真会把你和那个梆子头当肥料吧?” 谭天保面露尴尬,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讪讪地笑了笑。 第五十五章 夜里的贼娃子 谭天保把几样药草浸泡熬煮,给病人灌下去。 三梆子当然也被释放了,他给谭天保当助手。 小菊问道:“谭大哥,你既然会医病的手艺,又为什么挑八股绳卖杂货呢?” “我在老家开过医馆,可是发生战乱,被流寇给砸了,后来又吃了冤枉官司,没办法,只好流离失所,挑八股绳混口饭吃,唉,兵荒马乱,不容易呀。” 谭天保可着劲儿胡诌。 小菊是个涉事未深的丫环,哪里知道他在撒谎,同情地叹了口气,“是呀,流贼最可恶了,” 她扭头瞅了三梆子眼,眨眨大眼睛,“嘻嘻,一开始,我看你们俩贼头贼脑的样儿,还以为是贼娃子呢,尤其是你,长得一副贼相……” “什么话,”三梆子不满意了,“我长得象贼娃子吗?天下有我这样仪表堂堂的贼娃子吗?亏你说得出口。” 阿福走过来。 “谭先生,”他的说话口气不但客气,而且简直是恭敬了,向谭天保作了个揖,“病人已经苏醒了,你煎的药真是神效,原来您是个神医。” “咳,我哪儿算得上神医。”谭天保笑笑。 “谭先生,老夫人让我问问您,我们这儿很需要懂医药的高人,如果您愿意,可否留下来?老夫人说,高薪诚聘,绝不亏待您二位。” 谭天保想了想。 留下来…… 这事儿似乎并不坏。 山里幽静,安安稳稳当个医生,其实蛮不错。 但自己是来侦察敌情的,任务在身,留下来……张献忠不宰了我才怪。 左右一掂量,嗯……暂且留几天。看看风向。 不过,他嘴上说得可是比唱得还好听。 “为老夫人效劳,是我的荣幸,阿福,请你回复老夫人,就说谭某遵命留下。一定不遗余力,效犬马之劳。” 嘴炮放得乓乓响。 晚饭,谭天保就和阿福等人一起吃,虽然只是米粥泡菜,粟面饼子,但是山中静谧,气氛安祥,倒是比在义军中喝酒吃肉觉得还自在。 小菊匆匆走过来。 她腰里扎了根布带子,收拾得利利索索,手里还拎着宝剑,显得英姿飒爽。 “阿福,阿福,赶紧准备,” 三梆子笑道:“小菊,看你打扮得象个侠客似的,怎么着,要去演武么?” “哼,演武,你算了吧,姑娘要杀人。” “吹牛。” “跟你吹牛,本姑娘还丢不起这个人。三梆子,你要是害怕,就赶紧缩进被窝里,藏好了,捂上耳朵,外面有动静千万别出来。” 谭天保走过来,“小菊,怎么回事?” “谭大哥,真要杀人。我们要去杀你救醒了的那个病人。” “啊?” 谭天保只觉得不可思议,惊惧不已,如坠五里雾中。 “我救醒了的病人……小菊,你没搞错吧?这……” “哼,才不会错,那家伙是什么来路,当我们傻么?他是个探子,刺客,是来给贼娃子当眼线卧底的,想到怀思园来做恶,道行还嫩了点儿。” 小菊紧绷着脸,一副肃然。 谭天保心里翻腾,惊疑不定,觉得处处都透着奇诡, 这座“怀思园”里到底还有多少秘密? …… 三梆子一拍胸脯,“小菊,你少挖苦人,要讲捉贼,我贺老三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多,今天晚上让你见识见识马王爷几只眼。” 谭天保自然不肯落后,他和三梆子,都参加了行动。 晚上。 府里的家丁仆人,男男女女共十来个人,都手执兵器埋伏起来。 月明风清,山里只有阵阵微风滚过。 快到子时的时候,真的有了动静。 “唰唰唰——” 一溜黑影,顺着山路迅速朝着庄园奔过来。月光下,他们手里的刀剑偶有微光闪烁。 谭天保和阿福都趴在门楼上,看得清清楚楚,他用惊叹的口气轻声说:“阿福,你们猜得真准啊,果然有贼娃子。” “哼,老夫人掐指一算,料事如神,那还有错的?” 言语中,对老夫人的敬佩就如崇敬天神一般。 谭天保心里老大的闷葫芦,如果掐指一算就能知道晚上会不会有贼……那这位老夫人也太神了吧。 说话间,一溜贼影已经奔到近前。 皎皎月光下,这些贼娃子有二三十个,个个用黑布蒙面,身穿黑色夜行衣,行动敏捷,在山路上跑起来就如一群夜行的野狼。 就在这时,院内也有了动静。 从西厢房里钻出一个人影来。 这个人正是谭天保救活了的那个晕倒在药材丛中的“大白脚丫子”,只见他鬼鬼祟祟,四下张望几眼,蹑手蹑脚穿过廊前,贴着墙根,直奔大门。 他是给外面的贼做内应的。 夜色宁静。 埋伏在门楼上的谭天保等人,一动不动,静静地观察。 谭天保明白了,看书 .uknshu 怀思园里的人,早就知道这个“大白脚丫子”是敌人,但是故意不戳穿,还让自己救治他,是放长线钓大鱼,引更多的贼来自投罗网。 但是……府里一共才十几个人,现在贼人有二三十个,眼看寡不敌众,岂不是自找苦吃?就象一口小锅里炖了条大鱼,不但炖不下,还可能被鱼把锅给掀翻。 阿福等人却丝毫没有担忧状,个个胸有成竹。 十几双眼睛,埋伏在暗处,紧紧盯着贼娃子的动静。 “大白脚丫子”顺着墙根溜到大门口了,他悄悄地把门闩给抽出来了。 抽完了还鬼头鬼脑左顾右盼,自以为非常秘密,实际上有十几双眼睛都在暗中盯着他。 贼娃子们进入大门了。 一个个杀气腾腾,狰狞毕露,在内奸“大白脚丫子”的带领下,提着刀剑,径直冲向后宅的主卧室。 那里正是老夫人的住房。 突然间—— “镗镗镗”的锣声响了,夜的寂静骤然间打破。 “嗖嗖嗖——” 从墙头上、房顶上,射下一丛羽箭来,黑暗中疾若流星,正张牙舞爪冲向后院的蒙面贼们,霎时被射中好几个,尖叫着翻倒在地。 “嗖嗖,”羽箭在继续射下来。 与此同时,从墙头上、角落里,窜出好些人影,挥舞刀枪,与闯进院里的贼们开始了近身肉搏。 战斗,打响了。 谭天保等人,一起呐喊着,从门楼上跃下来,冲入战团。 “杀呀——” “别让贼人跑了——” 第五十六章 秦将军 “镗镗镗——” 锣声紧急敲起来。 怀思园里的战斗骤然间爆发了,月夜下,一条条身影搏斗在一起。 谭天保挥着一把朴刀,跟阿福一起,杀向前去,朝着蒙面的贼娃子们猛斫。 “杀啊——”“别让贼人跑了——” 呐喊声不断。 小菊和几个年轻丫头,也都加入战团,她们看来也都有战斗经验,挥刀持剑,窜蹦跳跃步法灵活,显然是经历过战阵的。 一片刀光剑影。 有个胖大贼人,似乎象是首领,吼叫着抡一把厚背砍山刀,试图闯出门口,迎面正碰上小菊,厚背砍山刀一晃,砍在小菊的宝剑上。 “当,”小菊力弱,剑被打落在地。 胖贼人象座铁塔似地冲上来。 “着,”旁边窜过一条瘦小的身影,却是三梆子,手持一杆苗子枪,冲过来接战,胖贼人身形疾转,飞起一脚将三梆子踹倒在地。 厚背砍山刀举起来,恶狠狠剁向三梆子的脑袋。 小菊大喝一声,一脚踢在贼人的腿上。但上贼人身材粗壮,小菊这一脚仿佛踢在铁架子上,根本就没起作用。 就在这时,旁边人影一闪,跳过一个人来。 手里长剑一挥,砍向胖贼的脖子,这一剑快如闪电,带着风声,瞬间就离着胖贼人脖子只差半尺了。 胖贼大惊失色,赶紧舍了三梆子,身子使了个“铁板桥”,向后硬栽,亏得身法迅捷,堪堪躲过了这一剑,剑尖擦着脖子擦过,掠过一缕凉凉的劲风。 好险! 脑袋差点掉了。 使剑的人间不容发间又飞起一脚,把胖贼踢得翻了个滚,跌倒在地上。 三梆子和小菊一起扑上去,一个踢头,一个拿苗子枪扎屁股,把胖贼打得嗷嗷直叫,身上鲜血乱涌。 那使剑之人踢翻了胖贼,没有丝毫迟滞,身形一转,又冲向其它蒙面贼人,宝剑一挥,砍在另一个贼的肩膀上,回身一个肘锤,出敌不意,又打在别的贼人脸上,直打得那贼满面冒血,怪叫连声。 “好,” 不远处的谭天保,看见使剑人如此骁勇,不禁高声喝彩。 借着月光望去,这使剑人身形轻盈,个子不高,穿了一身月白襦裙,衣袂飘飘,姿态美妙。 转过脸来,不禁让谭天保大吃一惊。 这个人——正是老夫人! 四十多岁的年纪,步法灵活而矫健,剑法如神,在院里疾闪忙窜,直杀得蒙面贼人们阵阵惨叫,落落大方。 呀…… 原来老夫人武艺这么好。 惊讶之余,谭天保恍然大悟,怪不得,怀思园里有恃无恐,十几个男女家丁就敢和两倍于己的贼人搏斗,原来他们手里有至尊宝啊。 优雅庄重的老夫人,竟然如此神通。 这事儿让谭天保又一次差点惊掉了下巴。 …… 蒙面贼人们,被杀得落花流水。 怀思园里的仆人们,没有一个不懂武艺的,再加上老夫人武艺高强,不到一盏茶时分,就把二三十个贼娃子,砍翻了十来个,捉住了十几个,只有两三个腿脚快的,拚命冲出大门,借着暗夜掩护逃进深山里。 谭天保想追,被阿福拦住了。 “不用,他们逃不掉,山下自有队伍会捉住他们。” 山下还有队伍…… 谭天保愣了一下,队伍……什么队伍? 没用他向阿福询问,很快,答案就揭晓了。 院里的战斗结束了,二十多个贼娃子,除了杀死的,都被捆绑起来,连同那个屁股被三梆子扎烂了的胖大首领,都提到后院偏房,由阿福等人进行审问。 灯烛亮起来,一片呵斥拷打声。 老夫人带着谭天保,来到大客厅里,给几个战斗中受伤的仆人包扎治伤。 大家一片忙碌。 这时候,有个身穿黑色窄袖短袍的人,匆匆跑进院里。 进入厅内,这人单腿跪地,向着老夫人拱手施礼。 “报告秦将军,山下队伍整装完毕,在牛头岭扎营,刚刚擒住了三名逃走的生苗贼。” “嗡——” 谭天保听见了,他的脑子猛地响了一声。 什么?!!! 秦将军!!!!! 没听错,一点没错,黑衣窄袍人就是这么叫的,秦将军! 老夫人竟然……就是秦将军? …… 这事儿可太让人目瞪口呆了。 怎么可能!! …… 谭天保那副模样——张大着嘴巴,瞪大着眼睛,直直愣愣,象是一个傻啦巴叽的大傻瓜。 他的脑子很难转过弯来。 老夫人是秦将军?秦将军竟然是个女的?秦将军怎么会在这个山间别墅一样的“怀思园”里住? 这是怎么回事? 脑子里就象打雷一样,轰隆隆隆地响…… 谭天保和三梆子,就是奉了张献忠的命令,来侦察秦将军的底细的,uu看书 ww.uukanh现在……这个结果却让他不敢相信。 但是事实已经不容他再怀疑了。 老夫人——秦将军,坐在客厅里的太师椅上,那副镇定自若,大气威严的姿态,听着黑衣人的报告,微微点头,这一切都在说明——事情就是这样。 “好,你回去告诉奢猛他们,暂时按兵不动,听我命令再进军。” “是。” 黑袍人答应一声,又施一礼,起身退出厅外。 而且谭天保这时候也认出来了,这个黑袍人的装束,正是那天在“八阵图”战斗中看见过的“黑袍白杆兵”。 哇…… 原来无比厉害的白杆兵的首领,杀得张献忠大军狼狈逃窜溃不成军的秦将军,就是面前这位文雅沉静的老夫人。 乖乖……天神啊玉皇大帝佛祖安拉…… …… 秦将军回过身来,目光如炬,瞅着谭天保。 “天保,你发什么愣?” 原来她早察觉谭天保的异样神情了。 “我……”谭天保迟疑了一下,他觉得在秦将军那明亮的目光下,最好说实话,否则会更糟糕。 “我没想到,老夫人原来就是秦将军。” “呵呵,”秦将军微微一笑,“我叫秦良玉,朝廷官封二品诰命夫人,石柱宣尉使。这座庄园是先夫曾经住过的,因此起名怀思园。” 哦…… 原来是这样。 她的丈夫故去了,秦将军虽然身居高位,但不舍旧情,依旧住在丈夫的老宅里,并“怀思”命名,以抒追思亡夫之情。 第五十七章 以身济天下苍生 小菊问三梆子,“你是犯羊癫疯了吗?” 原来,三梆子也给眼前的事实惊呆了,老夫人竟然就是秦将军,这事儿让他眼睛瞪得溜圆,嘴巴张得老大,表情僵硬,呆若木鸡。 “小……小菊,不会吧,秦将军……秦将军怎么会是女的?” “哼,秦将军本来就是女的,这有什么奇怪?”小菊冲他撇了撇嘴,一副“少见多怪”的模样。 三梆子还没回过神来,自己拍了拍梆子状的脑门儿。 “我听说过古代有花木兰……” “你拉倒吧,”小菊用讥讽的语调打断他,“花木兰,那只是个传说罢了,咱们秦将军可是实打实的朝廷敕封将军,带军队打过无数胜仗,前几天,还打得流寇张献忠的人马屁滚尿流,我告诉你,要是张献忠那伙贼寇还敢来,我们把他们一个个全逮住宰了,扔在花圃里当肥料。” “唔……” 三梆子拉了拉苦瓜脸。 糟糕,他们若是知道我们是张献忠派来的,那……真的要被当肥料了。 小菊说的没错,秦良玉其实是历史上第一个,而且是唯一的一个正式独自带兵打仗的女将军。 花木兰穆桂英……只是传说。 历代女名人也不少,但大多都是被记载到《烈女传》之类的史籍里,唯独秦良玉,仅此一人,是被历代史书给记载到正史,列入王候将相列传里的。 也就是说,真正货真价实领兵打仗的女将,被当作军事英豪写入历史的,只有这一个。 …… 小菊对三梆子说话很随便,时不时就讽刺挖苦,但是对谭天保却很客气,一口一个“谭大哥”,为什么呢?很简单,谭天保既懂药,当然也就识文断字,这在古代社会本身就是受尊重的存在。 “谭大哥,老夫人说,请您去和她一起审问贼娃子。” “好的。” 抓住的贼人都被绳捆索绑,拣着几个主要头目审讯,其中包括那个屁股被三梆子用苗子枪扎烂了的胖贼。 老夫人——秦良玉,端坐在客厅的檀木方桌后,谭天保和几个随从仆人站在一旁,地上跪着的是几个捆着双臂的贼。 阿福拿一根藤条,敲敲胖贼的肩膀,“说,你们想不想变成一坨花肥?” “饶命……小人只是奉命……” “谁派你们来的?” “报告长官,是查曼达王派我们来的。” “来做什么?” “来……刺杀秦将军,听老爷说,这些天秦将军住在怀思园里,派我们深夜翻山,前来行刺,务必要取了秦将军的脑袋……” “叭,”藤条打在胖贼的屁股上,触及伤口,疼得胖贼“嗷”的一声嚎叫,身子趴俯在地面上。 谭天保不知道胖贼所说的“查曼达王”是何许人也,但这个姓名并非汉名,大概是川蜀一带深山里的生苗部落王爷,这些部落不归王化,居于险峻的高山,常常造反闹事。 三国演义里记载的“夷人”孟获,就属于这一类。 蛮人夷人造反,这是历史上最常见的现象。 阿福又问道:“查曼达王怎么知道秦将军住在怀思园?你们都和谁勾结,背后的后台是谁?老实招来。” “长官,我不知道。” 阿福嘿嘿冷笑一声,拿藤条在胖贼的大圆脸上敲了敲,“好啊,你长这么胖,当花肥最好不过,切成几块,用大粪沤了,是最上等的肥料。” “饶命……长官,小人真的不敢撒谎,查曼达王只是命令小人刺杀,说是回去重重有赏……别的真不知道,饶命呀……” 秦良玉插话了。 她语气象平时一样平缓,问道:“你们查曼达王爷,最近都和什么人来往密切?他和周围的寨子,有多少交好?” 胖贼听秦良玉问话,赶紧伏在地上叩头,“回将军,我们老爷最近来往密切的人很多,象东老寨、阁萨湖寨、烂王山、古登台……还有播州的杨老爷……” “哦?”秦良玉眉毛一挑,问:“你们和杨老爷有交往?” “是,前些天,老爷派人给播州送去犀牛皮、山茶砖等礼物,杨老爷还派一个名叫薛公使的人,来寨子里回礼,现在还住在老爷府里。” 谭天保发现,一丝凝重涌上秦良玉眉头。 显然,她对于“杨老爷”的事,很上心。 阿福又逼问了一阵,但是胖贼说来说去,也就是这些了,其它贼娃子说的,也都和他差不多。阿福用藤条抽了几下,斥骂几句,看看再也榨不出油水,命令把贼人都押下去。 秦良玉站起身来,在地上慢慢踱步。 默默无语,似是忧虑重重。 旁边的谭天保等人,自然大气都不敢出,象桩子一样肃立。 踱了几步,秦良玉扭过头来,“天保,我要到部队里去了,uu看书.ukanhm你愿意跟着去么?” 谭天保脱口而出,“小人愿意追随秦将军。” 说完了,自己也觉得奇怪。 我为什么要说愿意追随她? 我真的愿意追随她? 但是心里就象有一个很明确的答案似的,秦将军虽然是员女将,但他一身正气,凛然端庄,令人从心底敬佩,自然而然就把她作为正义和正确的化身。 追随她肯定没错。 人身上的气质、气场,往往能说明很多东西,也能决定很多事情。 反正谭天保就是这样,说不清原因,下意识地就这么决定了,而且义无返顾。 “好,”秦良玉轻轻点头。 “天保,现在队伍里很缺医药人才,世道离乱,民生艰难,你日后救死扶伤,也算为国为家尽力,以身济天下苍生。” 谭天保听了,忽然一阵激动。 甚至鼻子有些发酸。 这几句话……简简单单,却是他长久以来听过的最有正义感的劝诫。 这才是真正的世间道理啊。 秦良玉就象一个教师,廖廖数语,就教人引入正途。 她一定就是以此自勉的,才在随意言谈中做到时时劝人向善,多么令人敬仰的人格啊。 谭天保看着平静端庄的秦良玉,不禁心潮澎湃,一腔敬意直冲灵台,我谭某人终于找到了人间正道。 就象心头一盏灯,被拨亮了。 很坚定很坚定地做出了决定:姓谭的三尺之躯,一腔热血,以后就跟着秦将军效劳。 为人当学秦良玉。 第五十八章 天下第1军 小菊对三梆子说:“你看看谭大哥,既有文才又懂医道,你呢,狗屁不通,为什么不学着点儿?” “谁说的?”三梆子不服气地说:“我也懂医道。” “是吗?” “说了你也不懂,我是天保的助手,采药熬汤,望闻问切,样样拿得起来放得下,在陇西我救过好几百个人的性命。” 小菊疑惑地瞅着他,“吹牛皮谁不会……我考考你,打个比方说,我在战场上被人打晕了,昏迷不醒,你怎么救治?” “这太容易了,”三梆子得意地说:“没吃过肥猪肉,还没见过肥猪走么……” “你说谁是肥猪?”小菊一下子火了。 伸手就去拿扫帚。 三梆子赶紧解释,“你看看……别急,我是打个比方,你这个人怎么跟炸毛鸡似的……喂喂,不要动手,君子动口不动手……” 解释了好半天,好不容易才让小菊平静下来。 三梆子一本正经,“小菊,假如你在战场上被打晕了,那有个名目,叫做‘假死’,气闭神游,三魂不定,我和天保哥学过,这时候,就要采用‘按压呼吸之法’。” “什么叫按压呼吸法?” “简单得很,就是手法和嘴法互相配合。我先说手法,将伤员——打比方说,就是你,平放在地面上,用双手手背交叠,按压你的胸脯。” “嗯?” 小菊的眼睛竖起来。 三梆子摇头晃脑,继续说:“然后,再配合嘴法,具体步骤呢,就是把我的嘴对准你的嘴,大口吹气……” “放屁,” 小菊勃然大怒,跳起来抡着扫帚,劈头盖脸朝三梆子打过去,把三梆子打得嗷嗷直叫,捂着脑袋逃跑…… …… 谭天保等人跟着秦良玉,走出怀思园,下山,来到军营里。 也就是“黑袍白杆兵”的军营。 官方称号是“巴中石柱宣尉戍军”。 这只部队,汉人苗人彝人僰人羌人……各族人混杂,但是相处非常融洽,并无族间隔阂,而且军营里阵容齐整,按五色旗分为“青黄赤白黑”五个大营。 从部队军容上就看得出来,秦良玉治军非常严明。 军营前的演武场上,一位白面短须将领,手里拿着一只白腊杆,正率领士兵训练,那将领将一根杆子舞开了,钩拿挑打,虎虎生风。士兵们在青旗指挥下蹿蹦跳跃,手里一丈长的白腊杆子挥洒自如,灵活威猛。 谭天保一问,那将领名叫“秦帮屏”,是秦良玉的兄弟。 看着士兵们那龙腾虎跃的模样,谭天保暗暗点头,怪不得……一仗就把张献忠的义军杀得大败,白杆兵个个骁勇,武艺精熟,这是一只战斗力爆棚的军队。 可以肯定地说,白杆兵的战斗力,要强过天下驰名的关宁铁骑一大截。 谭天保不禁由衷赞叹起来: “天下第一军。” 秦良玉回过身来,微微一笑,“天保,咱们不敢自夸是天下第一,但是,军队应以保境安民,庇佑百姓为己任,为天下苍生效命,这一点,是我的座右铭,也是咱们白杆兵军队的座右铭,我一直以此为骄傲。” “将军真是国家柱石。” 谭天保并不是奉承,而是发自肺腑的真心话。 他现在才觉得自己走上了正道。 无论谁当皇帝,军队得保境安民,这话永远没错,似秦良玉这种将领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是军人的楷模。 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张献忠高迎祥之类的造反作乱的草莽豪杰,虽然叱咤风云杀人如麻,但是只能算作是“枭雄”,乱世枭雄。 秦良玉,才能算是英雄。 枭雄易得,英雄难求。 …… 秦良玉换了身将军服,披上软甲,进入中军大帐。 一排神态剽悍的将领,列队站在帐中。 这些人个个勇武精神,从面相上看,也是汉苗混杂,身穿黑袍,厚底轻便麻鞋,有人腰里还系着绳索,那是为了登山便利。 “呜——” 号角吹了长长一响,这表示中军帐将军议事开始了。 中书案上,横放着一把宝剑,边角放着一只盛放令牌的竹筒。 秦良玉端坐在中书案后,神情严肃。中军官开始按册簿点名,这叫做“点卯”,查找哪位将军到了没有,并非主要目的,其实就是个开场仪式。 “孙大明、麻仓收、左支重……” 点到一个名字,就有人大声回答“有”。帐里一片应和之声。点名已毕,一种威严庄重之气充盈帐内帐外。 秦良玉点点头,开口说道:“孙大明。” “末将在。” 一员虎背熊腰的将官,上前一步走出队列,弯腰向秦良玉施礼。 “张献忠的流寇怎么样了?” “回将军,末将拦阻不力,被贼逃掉了,在毕钟山口,贼舍命突击,逃往湖广方向去了。” 此时谭天保也站在大帐的角落里,作为“随军医官”本没资格参加将领们议事,但秦良玉为了让他熟悉熟悉人头,特意命他在角落里旁听。 这时候,他才知道,张献忠的队伍已经走了。 心里倒放下来。 走了最好,以后自己就脱离义军吧,与他们再无瓜葛。 端坐中书案后面的秦良玉,拉下脸来,一脸冰霜。 “孙大明,毕钟山口地势险要,你手下兵马也不少,为什么没有守住?” 语气严峻了。 满帐内鸦雀无声,气氛紧张,显然秦良玉平时治军极严,在将领们当中威信极高,因此她一拉拉脸,人人肃然。 孙大明回答:“是末将失职,我只注意了山外大路,以为贼军必从大路撤退,没想到他们能翻过雅鲁山,付出摔死几百人马的代价,从山野小路退走。” 摔死几百人马…… 谭天保吃了一惊。 看来张献忠的队伍实在是被逼无奈了,宁可冒着摔死的危险,翻过险峻的山岭逃出大巴山区。 想想一下当时的情形,也令人惊骇。 但更令谭天保惊骇的是:看秦良玉的意思,是要把张献忠聚歼在山里的,她对于“放跑”了张献忠,非常不满意。孙大明的失误,显然是把秦良玉的歼敌计划打乱了。 果然,秦良玉冷冷地说道:“孙大明,一时失误,u看书 ww.ukanshu.co 算不上大错,但是放跑了贼党,后患无穷,军法严明,我须饶你不得。” 孙大明躬身说道:“末将愿受刑罚。” 秦良玉把书案上令牌盒的令牌,抽出一支,往前面一扔,喝道:“通告全军,孙大明贻误军机,军法不容,罚俸半年,打二十军棍。以儆效尤。” 从旁边过来几个卫兵,把孙大明带到帐外。 地上铺块“行刑毯”,孙大明趴在上面,一名身强力壮的“刑手”手持五尺长的木棍,开始砸向孙大明的屁股。 旁边有人专门数数,“一,二,三……” “噗,噗,噗,” 大棍子象镐柄那么粗,打在人身上发出击打声。 孙大明的身子随着棍子的抽打一起一伏,但是咬牙忍住,一声不吭。 行刑,有很细致的讲究,必须由熟练的“刑手”去打才能保证效果,既能打痛了受刑者,又不至于带来后果,如果不懂行规,可着劲儿去砸,那不下三五棍子就能把屁股里的骨盆砸烂了,人必死无疑。 打的时候,棍头一定要着地,这样击打的力量就不会集中在人身上,听着“乒乒”响,实际上屁股受力并不算太重,能够保持在人身体可承受的范围内。 “十五,二十……” 孙大明被打了二十棍,皮肉破了,血从裤子里渗出来,红了大腿。他已经站不起来了,由两个卫兵架起来,搀扶着。但是自始至终,嘴里一声都没吭。 硬汉子。 被搀起来后,还冲着帐内拱手施礼,“末将甘心受罚,下不为例。” 第五十九章 人生天地间,1口精灵气 秦良玉问道:“播州的军情有新消息没有?” 有一名将领走上前来,拱手一揖,说道:“回禀将军,播州情势反常,据末将看来,他们正在勾结生苗,酝酿造反。马祥麟正率兵在淹谷口把守,防备播州生乱。” “告诉马祥麟,如果失了淹谷口,就提头来见我。” “是。” 秦良玉的口气象钢铁一般硬。 站在角落里的谭天保心里暗道:“秦将军治军极为严格,她说马祥麟失了淹谷口提头来见,那肯定不带虚头,我日后在她手下,一定小心谨慎,不可违反了军纪。” 他不知道的是——那位“马祥麟”,其实正是秦良玉的儿子。 这里要交待一下,秦良玉已经亡故的丈夫叫马千乘,原是一位名将,驰骋战场杀敌无数,可惜后来遭受朝廷里的太监嫉妒陷害,冤死在大狱里。 你说太监这种东西,到底有多可恨。 马家是名门世家之后,他们祖上是汉代伏波将军马援,也就是三国演义里诸葛亮挥泪斩的马谡,白眉将军马良,他们的后人。 马千乘当年威名赫赫,和秦良玉一起征战沙场,夫妻二人比翼双飞,堪称人间佳话,可惜后来马千乘冤死狱中,秦良玉秉承丈夫的遗志,率军在忠州一带平叛,还参加朝廷的抗清战争,成为一代名将。 他们的儿子马祥麟也有父母之风,后来在清朝兵马攻占中原时,率军死守襄阳,给母亲写信称:“儿愿以死报国,与襄阳共存亡。”后来与清兵死战,壮烈牺牲。 这一家,满门忠烈。 …… 秦良玉对着帐里的将领们说道:“无论何时,咱们都应该谨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咱们都是明朝的将领,保国保家是本分,绝不可挟兵自重,心生贪念。象播州的杨应龙,勾结生苗,欲造反作乱,称王称霸,那都是私心作怪,如此下去,国家离乱,百姓遭殃,他们也必遭千古唾骂,遗臭万年。” 众将令纷纷说道:“谨遵将军教诲。” 谭天保也跟着大家一起嚷嚷。 而且是情不自禁地叫嚷,秦良玉讲的这些道理,是他所受到的最为心悦诚服的教育。 秦良玉继续说道:“人生天地间,一口精灵气,忠、义二字,时刻不得放下,心放得正了,家国天下,系于吾身,方不枉为轰轰烈烈人生一场。” 谭天保恨不得把她讲的每个字都给记录下来。 说得多好啊。 她以“忠”、“义”二字治军,怪不得白杆兵打起仗来众志成城,所向无敌…… …… 秦良玉开始派将。 “左支重,你率二千士兵,出浔阳口,扼守左关要道,不准放过一个生苗兵马。” 一支令牌传下去。 左支重接令施礼,“遵命。” “麻仓收,你率中军随我出山,多带挠钩套索,软梯竹弓,到鹰愁岭阻击生苗人马。” “是。” 令牌一支支地发下去,布置得井井有条。 将军们依次接令。 一场战斗,在大帐里完成了部署。 部署完毕之后,队伍就“收帐出发”,谭天保作为随军医官,跟随中军前进,他悄悄问中军官,“咱们这是去攻打生苗么?” “对呀,生苗一定会造反,秦将军料事如神,提前部署兵力,否则蜀中地势险峻,等生苗杀过来再调兵,就来不及了。” “哦……” 料敌机先,未雨绸缪,这正是优秀将领的过人之处,否则等敌人举着刀杀到头顶了,再进行抵抗,那就被动了。 …… “三梆子,三梆子,” 小菊一迭连声地叫道:“快,跟着我一起去打扫祠堂。” “咱们马上就要出发打仗了,打扫祠堂干什么?” “你不懂,老夫人每次出征,都要去祠堂里拜祭老爷英灵,还有列祖列宗,焚香秉烛,祷告一番,这是多年的老规矩了。” “哦。” 想想也是,老夫人虽然官居二品,位高权重,但毕竟是个女流,出征前向亡夫灵位做个祷告,也是人之常情。 拿了扫帚抹布,三梆子随着小菊进入祠堂里。 这座祠堂建得规模不大,但布置得很精心,墙外栽着碧绿修竹,院里培植着一簇簇寒梅,石砌的小径旁还开着朵朵马莲,看得出主人对他侍弄得很用心。 进入堂内,就如到了豪华整洁的住房,桌椅、壁橱、香炉、卧榻……一应俱全,和普通用于祭祀的祠堂完全不同,这里就和富家大户居住的住室无异。 就连窗台上摆着的金豆花,都正盛开着。 只是正厅的中央摆着的灵位,显出它的特殊用途。 “这祠堂真漂亮。”三梆子赞叹道。 “你知道什么,夫人和老爷情深义重,u看书 ukanhu把这儿当作老爷的住所,所以象打理自家一样照顾祠堂,没事的时候,就到老爷灵位前,一坐就是半天。” “听你说的……真感动,我都要掉泪了。” “是吗?原来你也跟人一样有感情。” “当然,嗯?你……什么意思,喂喂,别走,你把话给我说清楚,站住……” 进入祠堂里,三梆子用抹布仔细擦拭家具器皿,嘴里一边习惯性地唠唠叨叨。 “要说秦将军这个人,可真和别人不一样,虽然是个女的,可往那儿一站,就跟老虎似的自带威风,邪魔外祟什么的都得吓得远远的……喂喂,小菊,你听着呢没有?” 扭头一瞧,小菊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三梆子摇了摇头,继续擦拭壁橱。 他把壁橱的门拉开。 就在这时候,突然间—— 壁橱里闪电般地伸出一只手来!! 三梆子吓得魂飞魄散,本能地“啊”了一声,但是声音刚刚嚷出喉咙,脖子就被扼住了,剩下的大半截惊叫都给憋了回去。 那是一只有力的强壮的手。 一下扼住三梆子的脖子,象是虎爪那样有力,让三梆子登时就四肢酸软,一丝反抗的余地也没有。 三梆子脸色通红,眼珠子凸起,舌头都被掐得伸出来。 那只手,往里一拽,三梆子瘦小的身子整个给提起来,就象一条轻飘飘的破口袋,给拽进了壁橱里。 壁橱的门,又轻轻地关上了。 祠堂里有恢复了安静。 诡异的安静。 第六十章 贼心狗胆 秦良玉缓步走进祠堂里。 空荡荡的祠堂里安安静静,与平时没有丝毫两样。 写着“马公石柱宣尉使千乘之灵位”的牌位前,点燃了三柱香,缕缕香烟缭绕,把整个房间衬托得气氛异常凝重。 秦良玉默默站在灵位前。 伫立良久,朝着灵位微微欠身,鞠了个半躬。 再这样静静站着,久久地站着,目光怔怔,瞅着灵位,以及灵位前袅袅的香烟。 脸上,一行清泪脉脉地挂满腮边。 祠堂里,静得掉落一根针,都会听得清清楚楚。 …… “千乘夫君,” 半晌,秦良玉张开朱唇,轻轻从嘴里吐出这几个字,声音轻柔,若断若续,满含着深情。 “我又来看你了。” 声音象一根细细的丝线,柔柔的,飘飘的,牵扯起无尽的凄苦,听上去催人泪下。 “……我要出征了,千乘,我知道,每一回,我作战的时候,你其实都是陪着我的,我和儿子建立的每次功勋,都有你的功劳。我们一家,永远在一起。” 泪水,滴滴嗒嗒,落到地面的方砖上。 此时的秦良玉,完全没有了“将军”的威严,柔情毕现,软语慢诉,恢复了“贤妻良母”的神情,轻声慢语里饱含着刻骨相思。 “千乘,你在那边,也时常想着我们娘儿俩么?你可知道我总在夜里梦见你,梦见你习文,梦见你习武,和从前一样,教麟儿武功韬略……千乘,那是不是你在托梦给我……” 声声血泪。 一阵轻轻的抽泣。 一室悲怆。 “……你放心吧,我会照顾自己,照顾麟儿,千乘,我明白,你心中所寄,全系家国天下,良玉定不负你的嘱托,以君之志,为我之志,此生不负忠贞二字,以身许国许家。” 说到这里,秦良玉长叹了一口气。 又沉默许久,幽幽地说道:“千乘,你我夫妻,一别经年,虽阴阳两隔,却同心同体,生死不变,良玉身负你的重托,不敢稍有懈怠,公忠体国,忠义为先,愿以一腔赤胆,保国保民,誓不让贼子乱谋得逞,石柱山里,有我在,你就放心,家乡子民定会有个安安稳稳的清平世界。” 抹了把眼泪,秦良玉的声音清亮起来。 “千乘,以前你常说,人活天地之间,须持昭昭正气,方不枉了父母生养,人生一场,似蝇营狗苟,阴暗卑鄙之徒,奸佞邪祟之辈,连魂魄也是肮脏的,死后要下拔舌地狱。生逢乱世,更宜心怀忠正,做个堂堂正正轰轰烈烈的人。千乘君,你的这些嘱咐,良玉从不敢忘,多少年来,我也正是照你的话做的,立身正己,除奸除恶……” 正在这时候,忽然室内响起异常声音。 “嘎吱……” 秦良玉猛地一惊。 嗯? 什么声音? 此间祠堂里,只有她一个人,而且长久以来形成的规矩,她在灵前祷告之时,绝不会有人进入。 怎么会有声音?在这间只有自己和死人灵位的房间里,声音显得这么突兀而惊悚。 秦良玉迅速扭过身来。 声音来自靠西墙的一座雕花壁橱。 此时她身上没带任何武器,但身经百战的秦良玉并未转身往外逃,而是后退一步,双拳紧握,做好了战斗准备。 壁橱的门,自己打开了。 祠堂里充斥着一股诡异气氛。 只见一个灰袍身影,慢慢从壁橱里钻出来。 这个人长得瘦小精悍,宽脑门大眼睛,模样有点象是猴子,袖口裤脚都扎起来,这是“夜行人”或是盗贼常见的做法,为的是行动方便。 刺客! 埋伏在祠堂的壁橱里,没有别的可能,只能是刺客。 秦良玉没说话,也没逃跑,紧握双拳,上下打量这个刺客。 令人惊异的是——刺客的眼角挂着两行泪珠! 只见他爬出壁橱,竟然——咕咚一声,跪在秦良玉的身前,磕了一个响头。 “秦将军,饶命啊……” 秦良玉抑制着惊异,理顺了一下情绪,沉声问道:“你是谁?” “小人名叫公孙炽。” “你是来行刺我的?” “是……小人该死,是苏达将军派我来的,他用银子收买,命小人为他效命……” 秦良玉的语气平缓下来,问:“苏达?就是杨应龙手下那个苏达么?” “是,” 正在这时候,从壁橱里又出来一个人。 这人却正是三梆子。 三梆子被人掐着脖子拽进壁橱里,很快就闭过气,晕了过去,但是他并没有被掐死,此时迷迷糊糊地醒过来,身子歪歪斜斜,拱到壁橱外面,睁开眼睛一看,哇……一个黑瘦子正伏在地上。 这正是掐着自己脖子拽入壁橱的家伙。 就是他! 三梆子半晕半醒,蒙里蒙登,下意识地扑上去,伸出两手,就去掐瘦子的脖子。 “你个兔崽子……” 他刚刚苏醒,浑身无力,上前一扑瘦子,自己反而先跌倒了,身子和公孙炽滚在一起,两个人交叠着,都跌个仰八叉。 叽里骨碌…… 这时候,祠堂外面的人,听到室内动静不动,阿福、小菊等人,纷纷跑进来。 “怎么回事?” “老夫人,怎么了?” 大家定睛一看,秦良玉站在屋中,安然无恙,而三梆子和另一个陌生的瘦子掐成一团,u看书 uukanhu 滚在地上,都吃了一惊,阿福一步窜过来,伸脚踢向公孙炽,小菊也拿起扫帚乱打。 秦良玉赶紧拦住了。 “且慢,阿福,小菊,你们后退。” 公孙炽抱着脑袋,连声求饶,“秦将军,饶命。” 秦良玉道:“别怕,我不杀你,你老实交待,到底是怎么回事?老三,阿福,你们都退下去。” 公孙炽伏在地上,畏畏缩缩地说道:“禀将军,小人贼心狗胆,奉了苏达的命令,来……来冒犯您老人家,苏达说,您有到祠堂烧香的习惯,因此小人事先藏匿于此,想……小人该死,小人该死……” “那你为什么自己出来了?” 公孙炽又磕了个头,“将军,小人在壁橱内,听得您老人家在灵位前祷告,尽是忠心大义之言,暗自惭愧,不能自已,想想苏达将军这道命令,暗害忠良,实在是狼心狗肺,猪狗不如,小人幡然醒悟,这才决定出柜投降……秦将军,小人从未见过象您这样忠义爽达之人,愿反正归降,为您牵马坠蹬。” 秦良玉用温和的语气对公孙炽说:“起来吧。” “是。” 公孙炽站起来,一脸惭愧,脸上犹有泪痕。 “阿福,”秦良玉扭头道:“你把公孙炽送到奢猛那里,就说这是归降的新人,把他收录在军中。” “这……”阿福瞪大了眼睛,“夫人,他是刺客啊。” “改邪归正,善莫大焉,他能知错,咱们就给机会。” “可是……” “不用可是了,去吧。” 第六十一章 妖气 小菊对三梆子说:“老三,我现在有点佩服你了。” “你……”三梆子警惕地瞅着她,“什么意思?又要讽刺我?有话直接说,我不傻。” “你看看,你这人怎么不知道好歹,我这是夸你。” “你夸我?听着不大象。” “真是夸你,老三,你是怎么知道壁橱里有刺客,并且把他揪出来的?” “唔……这事儿嘛,其实也没什么。人在江湖混,最重要的就是眼力见儿,眼观六路,耳只八方,这是聪明和人傻子的区别。” “是吗?” “小菊,你还别得意,告诉你,那个刺客公孙炽,本事真不错,一身横练功夫,武艺高强,幸亏我贺老三也不是吃素的,上前一个饿虎扑食,掐住他的脖子,这叫先发制人,把他掐得喘不上气来,这才乖乖的束手就擒……” “等等,老三,我看看……怎么你先发制人,掐住了公孙炽的脖子,自己的脖子上反倒留下掐痕了?你自己照照铜镜,都於血了,这是怎么回事?” 三梆子摸摸自己的脖子,显出尴尬。 “唔……你连这也不懂,打个比方说,你用手打别人的时候,难道自己的手不疼吗?力道是要反震回来的。好了好了,不想再说这件事了,我这人从来不喜欢吹嘘……” “不对吧,喂喂……你先别走,你说清楚,力道反震,不是这么回事吧?你解释解释……” “解释什么,你自己琢磨去吧。” …… 白杆兵的队伍出发了。 并没有浩浩荡荡的行军队列,因为此地遍是险峻的山峦,小路、栈道、山沟……你想排成大队行军,也没有可能。 两万大军,采取的是“分批次”前进的策略,前锋营出发半天,中军才刚刚从原地起脚,并且队伍拉成一条长长的曲线,足有十里长。 钻进深山密林里,几乎就是鱼儿入海,无声无息。 上万人马,被淹没在茂密无边的丛林里,根本就不显眼。 谭天保和三梆子随着中军行进。 他们的手里也拿了一根白杆子,穿了一身黑袍,打着绑腿,成了“标准”的白杆兵了。 这种白杆是川蜀特产的白腊杆,直挺而坚硬,用刀剑都砍不断,头上安装弯钩,尾端安装铁环,不但打仗的时候是最好的武器,而且行军的时候是最好的辅助器具。 为什么呢?很简单,山路太难走了。 很多陡坡,几乎都是直上直下的,需要攀着山藤前进,但有时候没有那么多山藤,这时候白杆就派上用场了,用前端的弯钩钩住山岩,就能很容易地爬上去。 下坡、下谷也是如此。 白杆兵,其实就是这样产生的。 作战和爬山,白腊杆使起来都得心应手。 谭天保和三梆子虽然手持长杆,但是翻山越岭,还是累得气喘吁吁,再看身旁的士兵们,个个敏捷灵活,爬山越涧就如猿猴一般。 自愧弗如。 进入原始森林。 头上是茂密的树冠,遮天蔽日,几乎看不见天,不时有一群群的猴子,长臂猿,猩猩……吱吱乱叫着从树枝间跳来跳去。树枝是偶尔看见一条绿的粗的,却原来是一条大菜蟒蛇,吐着可怕的红色的分叉的舌头。 绕过一丛丛荆棘,趟过一道道溪水。 道路难行,前军用柴刀砍开一片片藤萝,辟出道路,队伍才能继续行进,人人都累得通身是汗。 刚刚钻出一片密林,就看见前面半空中,烟雾迷蒙。 山林间起雾气,本是正常,但是这片雾气既阴暗又晦涩,并且隐隐呈现绿色,显得十分诡异,让人联想起神话传说中的“鬼气”。 三梆子累得七扭八歪的,气喘不已,他站定身子手搭凉蓬往前一望,指着那片“绿雾”叫道:“不好,那里有妖气。” 旁边的士兵告诉他,“老三,那不是妖气,是瘴气。” “瘴气?” “对,深山老林里,有妖孽成精,盘踞幽谷密林深处,每到夜里子时,星辰交泰,妖孽出洞练丹,吞吐天地,吸收月华,吐出毒沥,化作瘴气,若是道行高深超过五百年的妖孽,瘴气便会经久不散,人走到跟前,闻到了就会在一时三刻之内丧命。” “我艹……这么厉害,那不就是妖嘛,不不,比妖气更厉害。” 士兵是在危言耸听? 不,他说的是真的。 关于瘴气的形成,原因如下: 人迹罕至的山林里,栖息着数不清的毒蛇、毒蜥、毒蛛……有些甚至长得体型巨大,毒性之强令人瞠目,毒物们性喜夜里活动,也需要到溪水里饮水、猎食,它们确实会吐出无数毒涎,混在沟渠水洼里。 这些水,毒性日积月累,再加上山林中落叶腐烂,积于不流动的死水潭中,毒性更甚,蒸腾成汽,凝结成雾,在林中飘飘荡荡,这就是瘴气。 瘴气毒性很大,它与一般雾气迥然不同,人畜闻了,便会神智不清,中毒甚至身亡。 所以有经验的山里人,远远望见瘴气,赶紧避开。 至于那些吐毒涎的毒虫毒物是否真的成了精,又是否有五百年修行,那就另当别论了。 …… 白杆兵对于山林行军,经验丰富,看见前面瘴气弥漫,立刻改道前行。 人马走向另一条更险峻的山路。u看书ww.uukanshu.c 险峻倒也罢了,更为让人难受的一个问题是:找不到适宜饮用的清水。 这条路上没有山泉,只有一潭潭积水,颜色发绿,并且散发着浓烈的腐败腥臭气味儿,也不知道水里有多少毒虫毒兽的口涎。 谁也不敢尝尝。 大军行进,人人汗流浃背,越来越渴,没有水喝,人人体力透支。 穿过一片山拗,看见坡上有座小小的房屋。 房屋是用竹木搭建的,浦草苫顶,漏风透气,那不是住人的,是山间的“猎屋”,猎人打猎时歇脚,屋里往往还备有柴米,能做饭充饥。 惊喜的是——屋前坐着一个白胡子老翁。 老翁须发足有一尺长,雪白雪白,脸上皱纹堆累,看上去没有一百岁也有八十岁的,扶着一根拐杖,坐在屋前石台上。 面相活象是个老寿星。 有人,这事情本身的意义很大——说明此地有水。 能饮用的水。 士兵们一阵欢腾,赶紧跑过去,争先恐后地向老人询问:“老人家,您老安好……请问此地哪里有能喝的泉水?” 老头慈眉善目,乐呵呵地站起身来,伸臂指点。 “你们看,从这里往西,拐过山角,就有一眼‘阙甘之泉’,从山缝里流出,清冽无比,饮了延年益寿,百病不侵,不过,取水之前,须得拜上三拜,祷告山神,方可取用。” “明白啦,谢谢老爷爷。” “太棒啦,老爷爷,您一定是常喝‘阙甘之泉’,这才长命百岁,如此高寿的吧。” 第六十二章 哑泉 欢天喜地,士兵们争先恐后,跑向泉水的方向。 果然,象白胡子老汉说得那样,拐过山角,走了没有几十步,就在一处山壁的石缝里,发现了一眼泉水。 泉水清冽,从石缝里涌出,流到山崖间的另一条石缝里,却又不见了,那是顺着地下暗河流走了。 旁边的山壁上,还刻着两个斗大的字:阙甘。 啊……阙甘之泉,就在这儿。 早就干渴难耐的士兵们,乱哄哄地奔到跟前。 大家还没忘了老汉的话,恭恭敬敬地朝着泉水作揖行礼,拜了三拜,嘴里念叨了一阵“山神保佑,勿怪打扰,我们行军至此,须饮泉水解渴,请山神允赐”之类的话。 然后才用葫芦竹筒去接泉水喝。 泉水盛来,饮下去,清凉凉的,真解渴。 士兵们你争我抢,轮流上前取水。 大桶也抬过来了。 军官们维持秩序,“不许乱,组织好队伍,前面的取水,灌入桶里,大家再分着喝,不许乱跑。” 还没轮到喝水的士兵们,都着急,乱纷纷地问:“怎么样?水好喝么?是不是甜水?” 然而…… 让大家瞠目结舌的事情出现了。 第一批喝过泉水的士兵们,一个个瞪着眼睛,掐着脖子,嘴里“呜呜啊啊”地乱嚷,可就是说不出话来。 他们用手比划着,脸上现出痛苦之色,急得脸色通红,可是就是嗓子里呜呜咽咽,不能出声。 啊? 这可怪了。 他们怎么突然就哑巴了! 泉水旁,一阵大乱。 谁也说不明白原因,因为——已经哑了的士兵说不出话来。有些聪明的,用树枝在地上划字:不要喝水! 军官们也都急了,赶紧下令:封锁泉水,不许再取水饮用。 同时,中军官命令:快去寻找那个“寿星”白胡子老头,把他找来,问问是怎么回事。 一队士兵急匆匆奔转回来,跑向那座山间猎屋。 可是,令他们失望的是——那个白胡子老头,已经不见了,踪迹全无,附近找了一阵,也没找到踪影。 消失了! 按理说,如此大年纪的老翁,就算是跑也跑不快,怎么转眼间就失踪了? 又是怪事。 有士兵一拍脑门子,说道:“糟糕,我知道了,那老头一定是妖怪变的,据说山林里有白头怪,白天变成老头,夜晚变成怪物,专门啄食人的眼珠子。” 白头怪…… 士兵们又是一阵纷乱。 人心惶惶。 …… 部队统帅秦良玉赶来了。 她也渴得难受,口干舌燥,听说了“阙甘之泉”的事情,赶紧上前察看。 泉水依旧在哗哗地流。 几十个喝了水的士兵,捂着脖子痛苦满面,说不出话来,还有人在呕吐,样子甚是奇怪。 好在没有死亡的。 有军官神色惶恐地向秦良玉报告,“将军,我听说密林里有一种鬼怪,能够隐身,专门掐人的脖子,掐住后施展法术,将人的声音拿走,人就会失声变成哑子,这叫做‘鬼掐脖’。” 旁边有人反驳他,“不对吧,鬼掐脖,难道还专门拣门拣着喝了泉水的士兵掐吗?那鬼怪为什么不来掐我?” “你别急,呆会可能就掐你了。” “胡扯。” 秦良玉没有吱声。 她察看了变成“哑巴”的士兵的情状,先是冷静地命令道:“把谭天保找来。”然后再发出第二道命令:“在附近寻找,看看还有别的泉水没有?” 士兵们遵令而行。 她的冷静,从容,让乱哄哄的现场,很快稳定下来。 统帅的行动,一言一行,都影响着部队军心士气。 秩序又恢复了。 喝了泉水变成哑巴的士兵们,被集中到一起,其它人拉起警戒,一批批的人派出去,重新寻找泉水。 谭天保匆匆赶来。 他听说士兵因喝泉水变成“哑巴”的事情后,挨个察看了几个士兵的咽喉,又舀来一瓢“阙甘之泉”的水,反复观测。 “将军,”谭天保向秦良玉报告,“据我观察,这口泉水有问题,这是‘哑泉’。” “哑泉?” “对,泉水有毒,喝了就变成哑巴,如果喝得过多了,就上吐下泻,虚脱甚至死亡。” 秦良玉松了一口气,“天保,既然你识得此病根源,那么一定也会医治了。” “将军,我可以试试。” 一帮士兵和军官们,都用崇敬的目光瞅着谭天保。 能够识得“哑泉”,辨明士兵变成哑巴的病因,并且还可以治疗……这简直就是神仙般的存在。 片刻间,谭天保的威望直线上升,噌噌地窜到了天上。 “老三,”谭天保招呼三梆子,“你带着人,去寻找碱土,就是那种白色的不长草木的盐碱地,懂吗?还有,多采集益母草、麻黄、秋水仙、野百合、乌头碱……越多越好。” “是。” 三梆子趾高气扬地出发了。身后跟着一帮士兵。 怎么还趾高气扬?因为他是谭天保的随从,“医官助理”,谭天保的威望猛增,他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受到了士兵们的另眼相待。 谭天保找了几口行军锅,命令士兵们就地掘灶。 一片忙碌。 这时候,派出去到别处寻找泉水的士兵也回来了,就在离着“阙甘之泉”只有一公里远,发现了另一股泉水,水流很旺,看上去也很清冽,但是士兵们有了“哑泉”的教训,谁也没敢尝尝。 谭天保赶过去。 他用几株紫罗兰,把叶子在石头上捣烂了,放入水中,慢慢搅拌,观察。 然后再把几株益母草捣烂了加入水里。再观察。 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周围一大帮士兵紧紧围着,睁大了眼睛瞅着,既然看不明白,就愈发觉得神奇。一双双目光里满含着崇拜。 “没问题,这水能喝。” 谭天保肯定地说。u看书 .uukanshu.co 士兵们欢呼起来。 现在,谭天保的话,对他们来说就等于是神仙的仙旨一般了。 好几个士兵舀了泉水,痛痛快快地喝下去。 喝完了,什么症状也没有,既能说话,还能唱歌,完全正常。这说明——这是真正无毒的泉水。 在军官的组织与指挥下,士兵们排着队,开始取用泉水。大家终于可以解渴了,纷纷伸着脖子牛饮驴饮。 过了一阵,三梆子带着队伍回来了,他们的身上背着粗布袋、竹篓,里面盛着碱土、野草、野菜,满满当当,收获颇丰。 “很好,洗一洗,捣碎了,放进锅里。”谭天保命令。 植物在生长着的时候,气味清香芬芳,但是茎叶捣烂了之后,那股味儿却是生涩难闻,与而大批捣烂的茎叶象烂泥糊一样倒进锅内,与碱土一起熬煮时,气味更加怪异。 灶里柴火燃烧着。 锅里的水熬开了,翻着水花。 三梆子和几个士兵用木棍进行搅拌。 浓浓的难闻的臭味儿,散发开来。 一开始,尚能忍受,时候越长,味道越浓,一股股臭味儿从锅里冒出来,熏得人不住咳嗽干呕。 “好臭,”“哇,太臭了,”“真难闻,”士兵们皱着眉头,纷纷捂住口鼻。 三梆子训斥道:“别那么矫情,哪里臭了?我怎么不觉得臭,一点学识都不懂,光会瞎乍乎,这药膏……臭吗?呜……神药都是这样子,懂吗?” 他也被熏得一劲干呕,只不过死充内行,勉强忍着。 第六十三章 播州大祭司 锅里的植物泥糊,和碱土起,慢慢越熬越粘稠,完全溶解了,形成膏状物。 那气味儿……可就实在不敢恭维了。 臭哄哄里带着酸涩。 有士兵说道:“唉唉,这是那种——气萝卜屁的味儿。” 越说,越恶心。 最后连烧火的士兵都被熏得捂着鼻子逃远了。 三梆子把一块破布捂在鼻子上,苦丧着脸,“天保,这几锅臭汤,你打算干吗呀,呜……顶风臭十里,我宣布,从现在起,三天不吃饭了。” “把这些膏药,用清水和了,给中毒的士兵喝下去。” “啊?” 三梆子瞪大了眼睛,“喝下去?!!你没搞错吧,这臭汤能喝得下去,开玩笑。” “总比毒发入骨,等着毙命强多了。” “我勒个去……幸亏我没中毒。阿弥陀佛。” 按照谭天保的命令,几锅臭哄哄的膏状物,用清水调和了,喂给变成“哑巴”的士兵,说实在话,这些药汁实在难喝至极,好几个士兵闻到气味儿就呕了出来。 没办法,硬着头皮也得喝。 其它士兵只能在旁边同情又有些幸灾乐祸地瞅着他们吞咽臭药汤。 “哇——哇——” 好多士兵都在呕吐。 空气中臭味熏人。 三梆子乍乍哄哄地高叫,“各位,仙汤仙药都是这个味儿的,别嫌弃,别矫情,只要你心怀恭敬,稍微有点儿臭味儿也就显不出了,喝下去慢慢品,多品一会,妙处自然就出来,还会越嚼越香……” 一个正在喝药的士兵忍不住反驳,“老三,你站着说话不腰疼,越嚼越香!!放屁,你尝尝试试,亏你说得出来……” “什么话,”三梆子瞪了他一眼,“当兵的连死都不怕,岂能怕臭……喂喂,你能说话了,你个兔崽子,你都治好了,还唠叨什么,你不是哑巴了,傻瓜,笨蛋。” “啊?我……” 突然间——士兵们爆发出一片欢呼声。 欢声雷动。 没错,这个中毒的士兵刚喝下去,就能说话了,他自己尚且沉浸在“臭”中,没有察觉——不知不觉中已经不哑了。 哇…… 真是神药!! 大家激动得发出欢呼。好几个士兵冲到谭天保跟前,向他打拱施礼,“谭神医,真是神了,您真是神仙下凡。”“神医,神医,药刚下肚就医好了病,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神医。” 那些中毒变哑的士兵们,喝下“臭药”之后,呕出了一滩秽物,再饮下清水,很快,就都能够开口说话了。“哑巴”的症状解除了。 全场欢腾。 赞叹“神医”之声不绝于耳。 三梆子可得意了。 他两手叉腰,大声嚷嚷,“你们这回服了吗?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铁拐李的宝葫芦,也炼不出这么灵验的仙药,我贺老三亲自采来的仙草,那还能差?只不过是味道儿稍稍差了点……” 那么,这几锅“臭汤”为什么这么神奇? 说穿了,其实一文不值。 那眼“哑泉”里涌出的水,经过谭天保的初步用植物化验之后,立刻就得出结论:它是含酸性成分太多了。 主要就是硫酸铜和硫酸镁。 这是水流在流经石膏过多的岩石物质时形成的。 酸性太大,人喝下去之后,就会腐蚀嗓子,形成迅速脱水,最先受到影响的就是声带结构,这样,人就说不出话来了。 谭天保把采集的碱土和含碱植物熬煮,形成的膏药呈碱性,碱离子析出,和着清水喝下去,很快就和毒水中的酸性物质产生中和,将酸物分解掉。 再用清水冲洗,声带便迅速恢复正常了。 就这么简单。 但对于中毒的士兵而言,喝下“神药”立刻就能发声,这效果可就太神奇了。 谭天保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一场“臭汤”治疗被部队里称为“神迹”,得到人人景仰,视为“神仙”,就连三梆子,在军中的地位也陡然空前提高。 …… 队伍披荆斩棘,开到鹰愁岭。 这是一座险峻的高山,壁立千仞,奇伟壮观,一条小路蜿蜒而上,半山腰里有座寨子叫做鹰愁寨,仿佛建在半天云里一般,旁边常有云雾缭绕,犹如仙境。 鹰愁寨位于咽喉要道,地势险要。寨主土司是个名叫“乌干”的肥胖老头,他闻听秦良玉率大军到来,不敢怠慢,带着一帮人到寨外迎接。 “秦将军,辛苦辛苦,” 乌干这一只是“熟苗”,与其它各族都有交往,还接受朝廷的敕封,有世袭名号,大部分还都会说汉话。 寨里的男女都身穿青色衣裤和百褶裙,头包青帕,吹着芦笙跳着舞迎接秦良玉。 接待客人,熟苗总是蛮热情。 秦良玉和麻仓收等将领,按照熟苗的礼仪和乌干见礼。 “乌干兄,我们到此驻扎,麻烦你们了。” “哪里哪里,秦将军保一方平安,u看书 .uuanshu我们欢迎还来不及呢。” 吹吹打打,载歌载舞,迎进寨子里。 谭天保跟在秦良玉身后,算作是“将领”,他能够享受这样的殊荣,完全就是因为半路上那几锅臭汤。 被人用音乐舞蹈盛妆相迎,这种“贵宾待遇”很令人兴奋而陶醉,看着寨子里男男女女吹着芦笙,音调宛转舞姿翩跹……真是心旷神怡,把一路上的劳累辛苦全都忘了。 竹楼大厅里摆下几丈长的长桌宴。 寨子里的头领、祭司、辈份高的老人,作为陪客,迎接秦良玉和几位将领入席。腌鱼、腌肉、辣骨、龟凤汤、绵菜耙、油茶……甚是丰盛。 乌达指着一位戴黑头帕的客人,对秦良玉介绍道:“这位也是远来的,他叫翁拿,是播州的羌人大祭司。” 翁拿起身向秦良玉行礼,“秦将军,久仰大名,今日得见不胜荣幸。” 秦良玉微笑着还礼,一双眼睛上下打量这个羌人大祭司。 这人长得圆头圆脑,眼睛在眼眶里习惯性地滴溜乱转,显得很是圆滑世故。 秦良玉面上一直露着微笑,但一双眼睛却放出精光,尤其是扫向翁拿的时候。 原因很简单——播州,是杨应龙的地盘。 杨应龙这人,早就有反意,与生苗勾搭,意欲自立为王,建立“播国”,野心昭昭四邻皆知。这回秦良玉发大兵前来鹰愁寨,就是为了防备他造反。 大祭司,是播州的高级人物,他来鹰愁寨做什么? 很可疑。 自古有话,夜猫子进宅,没事儿不来。 第六十四章 不胜酒力 谭天保在秦良玉眼神的示意下,坐到了翁拿大祭司的身边。 他不傻,当然知道秦良玉的意思。 当下属的不能揣摩上级意图,那就是蒙了眼的瞎驴,迟早要碰得一脑袋大包。 从秦良玉瞅向翁拿的目光中,谭天保洞若观火,完全清楚她对这个“远来客人”的怀疑。 那好吧。 战斗,不只是用刀枪冲杀,在酒桌上,一样可以进行。 咱们来一场饭局斗智。 苗家米酒倒上来,喷香浓郁,谭天保端起酒碗,先来一番“火力侦察”。 “大祭司,初次见面,我敬您一碗,咱们来痛快的,一口见碗底,如何?” 他是乍乎呢,真一口喝干一碗,非醉趴下不可。 翁拿不知底细,可不敢跟他碰硬,赶紧摇手,“鄙人酒量浅,嘻嘻,请见谅。” “没关系,请问大祭司,到鹰愁寨来,是来公干还是游历啊?” 翁拿小眼珠一转,“游历,游历,拜访几个朋友而已,下一步,鄙人还准备去磨盘岭,去拜访朋友,以后有功夫,还准备去苏杭二州走走。领略山川秀美,西湖胜境。” 扯你妈的蛋!谭天保心里骂道。 这些话显然顺嘴胡诌。一个字都不能信。 看他那面不改色的模样,这家伙八成是个鬼话连篇的谎话篓子。 “大祭司,现在播州那里,情势如何?” “嘻嘻,我平时只管敬神,从来不问政事,就象……你们汉人说的,两耳不闻窗外事,惭愧,惭愧了。请吃菜,请吃菜。” 推了个一干二净。 但是谭天保心里已经有数了。 你越有意推诿,就越说明有问题,一个首席大祭司,能从来不问政事吗?再说现在播州杨应龙正在造反,你不知道? 还两耳不闻窗外事。 泥马的蒙谁呢。 谭天保哈哈一笑,拿起桌上一块喷香的菜耙,大吃咀嚼,心里暗道:“好,这一回合算是揭过了,别急,老子慢慢调理你。” 正在这时候,大厅里的注意力,都被秦良玉吸引过去了。 原来,长桌宴酒过三巡,秦良玉开始讲正事了。 “乌干寨主,咱们都是朝廷敕封的地方首领,理应以天下大局为重,保国保民,现在有人欲图造反作乱,戕国害民,我今天率军队前来,是为防备乱党闹事的,请问你如何打算?” 乌干赶紧说道:“秦将军所言极是,乌干虽然愚鲁,但还明白忠义之道乃是根本,鹰愁寨虽然天高皇帝远,但时刻尽忠朝廷,绝不会随着……随着某些人造反。” 他说到这里,眼睛下意识地朝着翁拿瞥过来。 这一眼……虽然并不明显,但满屋人又不是瞎子,都看得明明白白。 “唰唰唰——” 十几道目光,都瞅向翁拿大祭司。 某些人,指的是谁? 翁拿闹了个面红耳赤,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他的身上,有的象利剑,有的象烙铁……让他浑身不自在。张了张嘴,尴尬地翻翻眼皮,挤出一丝笑容,说道:“唔……乌干兄,您的话说得对极了,鄙人佩服,做人嘛,就是要……就是要尽忠尽义,没错,我为你喝彩。” 人说话如果口是心非,那么就会别扭。 自己别扭,别人也别扭。 谭天保坐在他旁边,觉得鸡皮疙瘩从身上往下直掉。 看着蹩蹩脚脚的翁拿,谭天保忍住笑,端起一碗酒,朝他凑过去,“大祭司,来,我再敬你一口。” “好,好,”翁拿神色不自然,赶紧借着喝酒掩饰,喝了一大口,却又呛着了,“咳咳咳……”一阵咳嗽,面红耳赤。 “哎哟,”谭天保在旁边安慰,“喝急了,大祭司,你真是喝不得急酒。” “嘿嘿,酒量不行,酒量不行。”翁拿讪讪地强笑。 再掩饰,别人也不傻,自然品得出其中滋味。 一员虎彪彪的汉子站起身来,膀大腰圆,一脸悍气,他是秦良玉手下大将,麻仓收。 “诸位,”麻仓收声若洪钟,“咱们这一趟是来抵抗反贼的,除暴安良,保家保国,若有二心,有如此箭。” 他拽出一只竹箭,“咔”的一声,折成两段。 一身霸气侧露。 满屋的豪情都被一下点燃了。 “好,”“就是这样,”“谁孬种,就削了他。”“自古川蜀多豪杰,哪个装熊,三刀六洞。” 座上诸人纷纷乱叫,秦良玉手下将领和鹰愁寨的人,都给麻仓收的话激得嗷嗷叫。 “喝酒。”“干了这一碗,上阵去杀敌。”“敢造反的龟儿子,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一片“杀”声。 再看翁拿大祭司,脸色通红,低头不语,也不知道是心慌意乱,还是不胜酒力…… …… 酒宴散了。 谭天保凑到秦良玉跟前,小声说道:“将军,那个翁拿大祭司,我看是播州敌人派来的奸细。” “你能肯定?” “百分百。” 秦良玉点点头,“我猜也是这样,uu看书 wwukansh 他是杨应龙派来,拉拢鹰愁寨的,但是现在既然还没挑明,咱们就假装糊涂。天保,你就先负责照顾他,怎么样?” “没问题。”谭天保信心十足。 让我上阵打仗不行,跟这家伙玩儿心眼,小意思。 顾不得休息,秦良玉开始部署兵力。 她带着十来个将领,巡视鹰愁寨内外的地形。 这座半山腰里的寨子,之所以叫做“鹰愁寨”,意思是说地势险要,连雄鹰都飞不过去。放眼望去,也的确如此,一条拐了十几道弯的曲折山路,蜿蜒而上。 两旁,尽是十几丈高的悬崖峭壁,奇险无比,沟谷幽深,山高林密。看上去——让人眼晕。 易守难攻的好地形。 左支重说道:“将军,地形对咱们很有利,把守住这条路,那敌人就算千军万马,也冲不过鹰愁寨关口。” “不,” 秦良玉不同意,“杨应龙这回如果造反,一定是勾结生苗,那些生苗爬山越岭,比咱们还要利害得多,你敢肯定他们一定走山路?” “那……”左支重挠挠头。 秦良玉伸臂向前指点,指着那些云雾缭绕的山峦,“兵法云,以正和以奇胜,明暗虚实宜相合,咱们必须分兵据守,只要猴子能过的地方,生苗兵就能过,绝不可马虎大意。当年邓艾以三千兵马破蜀,就是冒着摔死的危险,走了人不能过的险道,出奇制胜,此训不可不取。” 旁边的将军们连连点头。 秦良玉不但兵书战策精通,而且心思缜密,韬略重重,不愧名将风范。 第六十五章 用人不疑 据鹰愁寨的寨主乌干说,翁拿大祭司,以“访友”的名义来到寨里,言谈话语中,劝乌干和生苗寨的查曼达王以及播州的杨应龙结盟。 但并没提“造反”的事。 秦良玉用肯定的语气对他说:“乌干兄,杨应龙马上就会造反,翁拿虽然遮遮掩掩,没把话挑明,但是绝对错不了,不信你看着。” “那我把他轰出寨子去。” “不用,人家既然是以访友的名义,硬轰不好,我自有安排。” “是,一切听从秦将军调度。” 谭天保被安排和翁拿大祭司一起,住在寨子里的一处颇为雅致的竹楼。 俗话说,道不同,不相与谋。 两个人各怀心腹事,自然都是虚情假义,虽然脸上都带着微笑,可是心里都恨不昨把对方掐死。 “翁拿兄,真羡慕你呀。” “晤……谭老弟,你这话从何说起?” 翁拿的目光闪闪烁烁,小眼睛里露着狡诈。 谭天保叹了口气,“你多自在呀,没事游山玩水,拜访朋友,无忧无虑,哪里象我们,整天在战场上冲冲杀杀,指不定哪天,咔嚓一声,被人砍掉了脑袋,呜呼哀哉。” 翁拿转了转眼珠,皮笑肉不笑地说:“老弟,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你在战场上立下功勋,日后说不定封侯拜相,光宗耀祖呢。” “拉倒吧……大祭司,你收不收徒弟?“ “什么意思?” “你收我当徒弟,怎么样?我跟着你去游山玩水,脱离军队。” 翁拿一口回绝,“不不,老弟不要开玩笑,鄙人可不敢收你为徒,取笑了,取笑了。” 这家伙蛮狡猾,简单的烟幕弹根本就不上当。 谭天保又甩过去一个“炸弹”。 “翁拿兄,你不是要去磨盘岭访友嘛,有件事,我得提前告诉你。” “什么?” “我有个朋友,刚从那儿走过,据他说磨盘岭上正闹凶案,好几个外来的商旅都给割断了脑袋,或是腰斩,只剩下半截身子,血淋淋的可吓人了。翁拿兄,我劝你还是改弦易辙的好。” 翁拿嘿嘿一笑,“没关系,心诚灵善,避血避灾,我是修道之人,血光之祸与我无缘。” 满不在乎。 对谭天保的恫吓根本不上当。 勾心斗角,心里较劲,两个人你来我往,这种暗中的“厮杀”别有一番风味儿。 “谭老弟,”翁拿反攻了,“我是祭司,会看相,给你相一面如何?” “请。” “你骨骼周正,根基甚好,只是眉宇间透着一层晦气,这是闲业罩顶之兆,近日怕是有囚笼之灾。如若不及时回头,只怕会绳捆索绑,落个阶下之囚下场。” 谭天保恨不得一脚踢死他。 放你妈的屁,你才会落个阶下之囚。 但他脸上表情装得依旧平静,“是吗?那请问老兄,有何破解之法?” “我说过了,及时回头,回头是岸,放下贪念,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你只须改弦易辙,幡然醒悟,悔过自新,就能免除灾祝,否则只怕难逃大罗天网之罚。” 谭天保翻了翻眼皮。 勉强抑制住一脚踢向面前这个圆脑袋的冲动。 东拉西扯,语中含机……两个人秉烛而谈,这一番交锋比真的动手打架还累。 后来就累得懒怠说话了。 “睡觉,睡觉。” 一个头冲东,一个头冲西,两个人在床铺上象“老朋友”一样抵足而眠。 谭天保很快睡着了。 虽然身旁躺着个对手,但他心里有底,因为就在房间外面,暗暗埋伏着警卫士兵,随时在保护他的安全,防备翁拿使坏。 …… …… 阳光照在窗纸上。 天色已经大亮。 “喂喂喂,”有人使劲摇晃谭天保身子。还拍打他的脸,扭他的鼻子。 谭天保迷迷糊糊地醒过来。 头有点痛。 睁开眼睛一看,是三梆子还有好几个士兵,围在自己的身旁。 “你……老三,干什么,你们都围着我做什么?”谭天保的神智还没有完全清醒。 “围着你做什么,天保,你搞的什么名堂,怎么和警卫睡在床底下,翁拿大祭司哪儿去了?” “啊?” 谭天保大吃一惊,这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在床上,而是坐在冰凉的地面上,倚着床角,那个负责保卫自己的警卫,昏头胀脑地倒在自己旁边。 他翻了翻眼皮,开始回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昨天……我是和翁拿一起睡的。 发生什么事了? “天保,我问你,翁拿哪儿去了?” “翁拿……跑了吗?” 谭天保大吃一惊。 “哼,你问谁?” 谭天保噌愣一下站起来,起急了,脑袋撞在床角上。 这事不但令人恼火,而且也太丢人了,自己这么个大活人,窗外还有警卫守着,竟然让人家象死猪似的扔到床下,然后还从容逃掉了。 太废物了吧。 火冒三丈。 赶紧清查,追踪,闹腾了一阵子,却没找到翁拿的影子。 那个警卫士兵醒过来了,据他说:“昨天晚上,我看见谭先生鬼头鬼脑走出屋子,不知道他有什么命令,就上前请示,结果就突然眼前一黑,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谭天保瞪起眼睛嚷道:“我走出屋子……我昨天晚上根本就没动过。” “可是我看见就是你走出来。”警卫分辩。 再询问寨子里守寨门的士兵,说得就更玄乎了。 “昨天晚上,我们看见谭先生匆匆忙忙,往寨子外面走,说是有要紧事,奉了秦将军命令,出去公干,我们自然不敢拦阻。” 谭天保急了,面红耳赤嚷嚷,“胡说,昨天晚上我几时出寨了?” 三梆子问:“天保,你有没有夜游的毛病?” “放屁,uu看书.uknshu 你才夜游,那……那一定是翁拿冒充的我,真该死。” 事情慢慢搞清楚了。 翁拿冒充谭天保,悄悄把警卫制住,再以谭天保的身份溜出了寨子。 只能这样解释。 然而有人持怀疑态度,麻仓收说:“这事儿也太玄了吧,俩人长相完全不一样,冒充能那么象?是不是谭天保故意把翁拿给放跑了?” 谭天保落了个丢人现眼再加上有口难辩。 我故意放跑翁拿…… 这是怎么说的。 但是秦良玉却并不怀疑谭天保。她对麻仓收说:“肯定不会,天保绝不会那么做,他也不是那种人,我信得过他。至于翁拿……跑就跑了吧,没关系。” 用人不疑。 大将风度。 这件事还没彻底搞明白,山下的警报却传过来了。 有探马士兵回来报告秦良玉: “将军,山外来了一只队伍,约有五六千人马,看样子象是生苗队伍,在山脚下扎营,为首的将领号称兀野王,长得身似黑熊,声如雷吼,胸前的黑毛有半尺长,手持一把黑色铁蒺藜,他放出话来,让咱们立刻开寨投降,否则把鹰愁寨杀个鸡犬不留……” 好大口气。 这说明了一件事——生苗已经造反了。 虽然还不清楚造反的生苗究竟有多少,会有多少川蜀山寨牵连其中,是否与播州的杨应龙互相勾结的……但是,杀伐已起,兵马已到。 兀野王已经在外面叫阵。 一场鏖战,逼到眼前。 第六十六章 兀野王 秦良玉亲自带着人马迎战。 山地里地形狭窄,行军打仗都困难,但是秦良玉手下的白杆兵,是惯于打山地战的,熟悉山路就象吃饭睡觉一样,以“小群多路”的阵形出战,一队队士兵从各条山谷、山涧里穿出来,漫山遍野全是持白腊杆的人。 先锋官麻仓收,手持一只长戟,率先冲到前面。 果然,前面一只队伍。 敌方士兵是奇形怪状的,有头上戴鸟羽毛的,有穿黑色褶裙的,还有披着兽皮的,手里拿着长刀、长枪或是木棒。 这是生苗。 生苗不录在朝廷户籍里,少与外界来往,处于“半野化”状态。士兵们个个凶悍,力大无穷,象虎豹一般。 队伍前面站着一名大汉,果然象探子说的那样,象黑熊一样粗壮,裸着半边肩膀胸脯,斜披着半片带条纹的土黄色豹子皮,黑黑的肌肉虬结,胡须戟张,胸毛老长,看上去就是半人半兽。 手里拎着件铁蒺藜。 就和铁锤差不多,上面有刺,属于沉重兵器,力气小的抡不动。 往那儿一站,透着一股野性的凛凛威风,嘴里“哇呀”地一叫,声音粗豪,和老虎的叫声也差不多少。整个看上去甚是瘆人。 兀野王! 他身旁的生苗士兵们,也都象他一样凶蛮,手执武器,眼里放出野性的凶光,嘴里“嗬嗬”地叫嚷着,如兽类嗥叫,听上去令人胆寒。 白杆兵们可不怕这些。 麻仓收也是一员膀大腰圆的勇将,僰人出身,自然不惧怕凶悍的生苗。他二话不话,手执铁戟就朝兀野王冲上去,身后的白杆兵们发出一声呐喊,“杀——” 冲向生苗队伍。 兀野王一声暴叫,提铁蒺藜应战,两脚一跃,魁伟的身躯跳起好几尺高,冲向麻仓收。 “当,” 铁戟和铁蒺藜撞在一起,迸起一溜火星。 麻仓收久经战阵,经验丰富,铁戟没有迟滞,迅速拐了个弯,又象兀野王刺去,一道寒光闪过,转瞬间就刺到了兀野王那长满胸毛的胸脯跟前。 那兀野王的身体虽然粗壮,却是异常柔韧灵活,象豹子似的一扭,就躲开了锋利的戟头,怪叫一声,飞腿踹向麻仓收的腰。 那只大脚片子就象个簸箕,又黑又脏,脚底板上的黑泥有半寸厚,比熊掌还硬。 一招试过,便能看出来,这家伙确实骁勇,肌肉强劲程度远超常人,力大无穷而灵活自如,这是自幼在山林里搏虎杀豹练出来的。 麻仓收使了个“大弯腰倒插柳”。 身子疾闪,避开敌人的攻击,同时戟交左手,回头望月,以戟的后尾刺向兀野王。 这是绝招,闪避中途骤施袭击,出敌不意回身猛刺,戟尾带尖,同样能致人死地,常常在战场上一招刺穿敌人胸膛。 但令人惊讶得是,兀野王突然把腰一收。 他就象个大猩猩一样,后背向后耸起,做了个一般人根本就做不到的动作,腰身陡然成个弓型,瞬间位置后移数寸,正好堪堪避过了戟尾,戟尾的尖头贴着兀野王的胸毛擦过。 “唰——” 铁蒺藜猛地抡起来,砸向戟杆。 “咔嚓,”戟杆被一下砸断了。 兀野王怒吼一声,吸一口气,腰身便恢复了原状,挺身向前,扑向麻仓收。 麻仓收大惊失色,他想不到兀野王竟然身体会有异禀,手里现在只剩下了半截断戟,百忙中举起相迎,“当”的一声,又与铁蒺藜相撞。 戟的一只旁刃被砸弯。 麻仓收再次后跃,撤退。 兀野王嘴里象野兽般地嗥叫一声,再向前追过来,状如黑熊扑食。 这家伙野兽般的本事令人惊骇。 铁蒺藜抡起来,嗡嗡作响,象一片黑风砸向麻仓收,麻仓收手扫半截断戟,难以抵挡,只能一再后退。 四周好几个白杆兵冲过来,救援麻仓收,白杆尖端的弯钩形利刃朝着兀野王乱砍,兀野王嘴里连连怒吼,举铁蒺藜遮拦,只听“当当”数声脆响,两三把白腊杆被一起砸落在地。 太勇悍了!! 此时,战场上已经乱成一团。 白杆兵和生苗兵混战在一起。 山地作战,和平原大大不同,坡上坡下士兵们蹿蹦跳跃,地形复杂,就得看身体的灵活性,最重要的是两条腿对山地的适应性。 这两只部队,都是山里打出来的,在沟岭上如履平地,生苗兵粗壮勇悍,而白杆兵则是训练有素,战斗力爆棚,这一场龙争虎斗,当真好看。 只见一群群人影在崎岖不平的山地上,倏来倏往,闪展腾挪,灵如猿,捷如鹿,猛如豹,在岩石上、沟坎间跳上跳下,疾转忙蹿,每一道陡坡,每一处沟壑不但形不成阻碍,反而都是杀敌的凭藉。 没用多长时间,白杆兵就占了上风。 很简单,他们是专门训练的山地士兵,不但从小熟悉山地,而且作战素质极高,打起仗来进退有度,互相配合,手里的白腊杆使起来得心应手,可钩、可砍、可锁、可夺敌人兵器,而且能两头杀敌,在战斗中威力无穷。 生苗兵被杀得鬼哭狼嚎,声声惨叫。 一条条剽悍的生苗汉子倒下去,uu看书.uuknshu.om血溅山岩。 白杆兵步步紧逼。 虽然兀野王异常骁勇,杀得麻仓收狼狈逃窜,但是四周的白杆兵一层层地往上涌,杀退一批,又来一批,他只能连蹦带跳,陷入苦战。 麻仓收缓过手来,扔掉半截戟头,换了一杆白杆刀,指挥着士兵们对生苗兵进行围剿。 “弟兄们,跟我杀,三面合围,两翼包抄。” 命令下去,白杆兵展开了“围歼”模式。 战斗胜利的天平,迅速朝着白杆兵倾斜。 这时候,生苗兵开始撤退了。 兀野王的嘴里发出一声长长的啸声。 “嗷——” 状似虎吼。 随着这声呼啸,他抡起铁蒺藜,连劈带砸,逼退身旁十几个白杆兵的围剿,率领生苗兵向斜刺里后退。 生苗兵确实支撑不住了,他们发出一阵阵野兽般的啸叫,仓皇后退,拚命冲开白杆兵的围堵,撤向一道陡峭险峻的山梁。 麻仓收带着士兵们紧紧追击。 “杀啊——” 喊杀声漫山遍野,如同山风呼啸。 生苗兵在丢下几百具尸体的代价后,拚命冲出包围,攀上梁,退向陡直的山峰。 …… 秦良玉站在一座山包的半腰上,冷静地观察着战场局势,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战斗,胜利了。 一场痛痛快快的胜利。 白杆兵再一次展示了过人的战斗素质,不愧是“山地战”之王。 作为统帅,她有理由向战场露出微笑。 第六十七章 天罗大阵 白杆兵得胜而归。 穷追猛打基本上没用,生苗兵遁入深山里,沟壑重重,山高林密,你想把他们一个不剩地全逮住,那是不可能的事,往山沟里一钻,鱼儿入海,再也捉不住。 山地战,就是这个特点。 麻仓收对于兀野王赞不绝口。 “这家伙就是个老虎精变的,不象人类,浑身都是野性,论单打独斗,你再高的武艺也斗不过他。” 和生苗兵这一战,白杆兵也付出了几百人伤亡的代价,对于生苗的悍勇,大家深有感触。 秦良玉在乌干的大厅里召集将领们开会。 根据战斗情况进行总结,部署下一阶段的攻防策略,是一个统帅必须要做的事情。 “诸位,生苗性情反复,这一仗虽然败了,但是不会退走,一定会再来。”秦良玉说道。 “再来,还杀他们个落花流水,”麻仓收虽然差点被兀野王砸死,但是锐气丝毫不减,情绪高昂,攥着拳头说:“生苗虽勇,不擅队形,更喜欢单打独斗,只要咱们列好阵势,以优势兵力四面出击,必能歼其大部,我看,下次布下一个天罗大阵,在东、南、北三个设伏,最为有利。” 大家热烈地讨论起来。 关于作战阵法,各位战将都有经验。 秦良玉总结归纳了大家的看法,最后同意麻仓收的意见,“设伏,列阵,此计很好,咱们就摆一个天罗大阵,并在几个主要山口多设陷坑、竹签坑,如果敌人再来,就打他们个来得去不得。” 然后,秦良玉又组织了一个“猎捕队”。 专门在部队里挑选了二十多个武艺高强的士兵,专门用来对付兀野王。 “最好能把他捉住,如果捉不住,就乱刃分尸。” …… 在秦良玉召集作战会议的时候,谭天保正在忙着医治战斗中受伤的官兵。 他作为“医官”,此时最忙碌,治疗战斗红伤,时间很宝贵,耽误了往往就会造成残疾,谭天保率领着十几个助手,给伤员们清创、绑扎、止血、敷药……一直忙到傍晚。 三梆子两手都是血,累得七扭八歪。 他凑上来,对谭天保说:“喂,你没觉出点什么来吗?” “什么?” “秦将军召集军官们开会,可没请你啊。” “咳,咱们是医官,这不是得忙着治伤嘛。” 三梆子一脸酸气,摇摇头,“天保,只怕这事儿是三年的烂草垛——有点儿糟……” “你什么意思?” “你想呀,自从让那个翁拿大祭司逃掉了,好多人都在背后嘀嘀咕咕,说是你有私通播州的嫌疑……” “胡说八道,秦将军都没怀疑我,你从哪儿听来的消息?” “反正那事儿到现在也没搞清楚,乱七八糟的闲话还能少了?秦将军又不是圣人,耳朵里听多了难保不动心……” “你小子少捕风捉影啊。” “我怎么捕风捉影了,天保,我是说,川蜀毕竟不是咱们的家,如果有机会的话,我看还是悄悄溜掉算了,反正人家也没拿咱们当自己人。” 谭天保正色说道:“你错了,老三,咱们虽然不是蜀人,但是秦将军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正直侠义之人,跟咱们以前侍奉的那些将军们相比,她才算得上是真正的英雄,我决定以后就跟着秦将军了。” “天保,你什么时候跟犟驴似的油盐不进了……” “胡说八道,你才犟驴!!我现在没空,等闲下来得好好给你讲讲家国天下的道理,人逢乱世,能遇到公忠体国的治世英雄不容易,秦将军就是国家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咱们俩能在她手下效命,这是荣幸,是命里撞着了财官星……你翻什么白眼,一点道理都不懂……” …… 第二天,白杆兵在秦良玉的率领下,在山下摆开了“天罗大阵”。 一队队兵马派出去,在各自将官的带领下,前往各个山口埋伏,山脚下,沟壑旁,很多士兵在挖陷阱壕沟,布置竹签、窝弓等暗器。 附近十几个山头、山涧,都成了伏兵的隐藏地。 一张十几里方圆的“大网”悄悄地张开了。 果然不出所料,生苗兵又来了。 他们这回出动的兵力不多,大约只有一千余人,领兵的依然是兀野王。离着几里地都能很清楚地看到那个黑熊般的高大身影,披着半片豹皮,手里拎着铁蒺藜。 可能是因为上次吃了败仗,这一次生苗兵变得小心翼翼,走走停停,慢慢腾腾,离着鹰愁寨山下的小路还有老远,就停下来,磨磨蹭蹭,半天也不动。 埋伏在四周山上的秦良玉兵马,都有些纳闷儿。 这些生苗的嚣张都哪儿去了? 难道一次败仗就被打怕了吗? 老半天,生苗兵也不前进。把四周的伏兵等得都着急了,麻仓收向秦良玉请示,“将军,咱们出击吗?” “不,再等等。” 大家都在摩拳擦掌,等着生苗兵进入埋伏圈,他们今天只派了一千多兵马,如果踏入“天罗大阵”里,u看书.uknshu.co差不多有把握一口吞掉。 甚至能抓住兀野王。 可是……生苗兵就是不动。 而且,让人吃惊地景象出现了,在兀野王的带领下,敌人回转身,匆匆向回撤退了。 跑了! 怎么回事?他们不是来打仗的吗?怎么突然折回去逃跑? 秦良玉下令:“追击。” 一声令下,白杆兵全线出击。 从一道道山岭后面,冒出无数的兵马来,朝着生苗兵奔去,沟壑里,山坡上,一队队手持白杆的士兵,顺着各个崎岖陡峭的山沟山梁,向着生苗部队发起冲锋。 生苗兵撒腿就跑。 根本就不接战。 这些家伙在山里奔跑起来,那真象豹子一般敏捷,窜窜跳跳,陡峭的山地就象平地一样毫无阻滞。 没用半盏茶的功夫,这一千多生苗兵,包括兀野王在内,就逃得无影无踪,遁进深山里找不着影子了。 白杆兵追了一阵,毫无效果。 只好撤退回来。 大家都很失望。 麻仓收恨恨地直跺脚,“嘿,好好的天罗大阵,就差一点,他娘的,生苗兵再前进一个山头,我保证他们一个都逃不掉。” 后悔也没用。 只好收兵回营。 …… 接下来,连续两天,生苗兵都出动了,但是一看见有白杆兵的影子,立刻返身就逃。 气得麻仓收大骂,“要是不想打仗,你别来就是了,来了又不打,搞什么名堂。” 好好的天罗大阵,落空了。 第六十八章 酉阳关 鹰愁寨里,秦良玉再次召集将领们开会议事。 这一回,把谭天保也叫上了。 寨主乌干的竹楼大厅里,坐了十几个人,议题当然只有一个:对付生苗兵。 麻仓收骂道:“他奶奶的,兀野王吃了败仗以后,吓破了胆,每次都是一照面儿就往后缩,咱们的天罗大阵也没用上,真晦气。” 左支重道:“这事儿我看值得琢磨,兀野王为什么老是打个照面儿就逃跑?” “咳,他心虚呗。” “既然心虚,窝在家里别出来,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巴巴的跑到鹰愁寨跟前,虚晃一枪,图什么?跑路练练腿脚么?” “这……” 麻仓收当然回答不上来。 在座的将领们,纷纷议论起来。 有的说:“兀野王是在耍诡计,这是骄兵之计,目的是让我军变得懈怠,然后再实施重重一击。”有的说:“兀野王想诱使咱们追击,他在别处设了埋伏,想把咱们引入他的伏击圈。” 听起来都有道理。 秦良玉把目光瞅向谭天保,“天保,你怎么看?” 谭天保站起来。 “秦将军,各位将军,我觉得……兀野王为什么行动这么怪异,不应该从他的身上去瞎猜。” “哦?” “生苗造反,不可能只有兀野王这一股,也不会是附近这几个寨子,他们一定是随着播州的杨应龙一起造反,互相通气,互相联络,这是一盘大棋,兀野王,只不过是杨应龙手里的一枚棋子,他怎么做,都是杨应龙在后面牵着线儿,兀野王充其量是个牵线木偶而已。” 全场安静了几秒钟。 然后响起一阵掌声。 包括秦良玉在内,都给谭天保鼓掌。 麻仓收站起来,“好,谭兄弟,你的话对极了,让我一下打开了一扇窗子,没错,这回生苗造反的总头子,是播州的杨应龙,咱们得把目光放长远。” 左支重一拍大腿,“佩服,谭兄弟,你简直比得上三国时候的诸葛亮。” 一片赞誉声。 谭天保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哪里哪里,我只是从逃跑了的翁拿大祭司身上,联想到播州的杨应龙,至于敌人到底是怎么个算盘,这盘棋他们要怎么下,我就说不上来了。” 秦良玉站起身来。 全场都肃静下来,听着主帅讲话。 “刚才天保讲得很好,没错,鹰愁寨的战斗,得放到全局里去看,播州的杨应龙,确实在下一盘大棋,兀野王只是一枚棋子而已。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在受着播州指挥。” 十几员将领都凝神倾听。 “大家想一想,杨应龙既然造反,那他最想做的是什么?是来攻打鹰愁寨吗?” 左支重站起来,“当然不是,别说鹰愁寨,就是咱们石柱区,只怕杨应龙都瞧不上眼。他的胃口大着哩。” 秦良玉微笑着问道:“你依你之见,他瞧得上眼的地方是哪儿?胃口又大到何处?” 左支重挠挠头,略一思索,“唔……要说么,他最瞧得上眼的地界……成都,一定是成都,我的天,奶奶个熊,杨应龙会不会去攻打成都了?” 说完了,他自己都被自己的话惊呆了。 成都!!! 如果…… 杨应龙发兵去攻打成都,那么必将造成全国性的震动。 成都是川蜀的中心首府,成都一失,整个四川就等于没了,对于全国局势都将是一个重大打击。 那是一连串的恶果,四川丢了,接下来就可以进兵陇中,杀出中原……我擦,那可就有大麻烦了。 杨应龙,可不是高迎祥或张献忠这样的流贼啊。 他经营忠州多年,有雄厚的资本和实力,手下十万雄兵,有根深蒂固的根据地,这些都是他造反作乱、欲取欲求的坚强后盾。 如果他攻取了成都,远比高迎祥等人对于朝廷政权的破坏力大得多,最低的后果也是——明朝的西南半壁江山没了…… …… 在座的将领们,不禁都目瞪口呆。 傻眼了。 是啊,这么一分析,形势太危急了。 秦良玉满面严肃。 她用相当肯定的语气说道:“诸位,事情就是这样,没错,杨应龙打的就是成都的算盘,他的这盘棋,一定是如此下法。他用兀野王在这儿跟咱们捣乱,想咱们的兵马绊在鹰愁寨,然后,他悄悄发大兵去攻成都。” 会场上的诸将,这回全都心明眼亮了。 秦良玉的分析,把大家的疑惑一下解得通通透透。 明白了,兀野王原来是按照杨应龙的指挥,在这儿跟我们玩诡计,把白杆兵纠缠在鹰愁寨。 “我命令,” 秦良玉没有丝毫迟疑,立刻开始发出号令。 所有将领都站起来。 “在鹰愁寨留下一千兵马,由孙大明率领,协助乌干防守进山要道,旗号仍打咱们全军旗帜,迷惑敌人,和兀野王在这儿耗,其余全部兵马,即刻出发,uu看书 ukanshu 兵发成都。” “是。” 异口同声,齐声应和,声音象一声巨雷。 …… 大军开拔。 两万人马,奔向成都方向。 此地距离成都直线距离并不算远,只有五百余里,但是山区行路异常困难,比在平地走一千五还费劲得多。 好在白杆兵都是走贯山路的,行动敏捷迅速,在蜀中深山密林中穿行,游刃有余,三天功夫走了将近二百里。 到达酉阳关。 酉阳关是一座官道上的关卡,虽然不大,但地势险要,旁边有几座彝人小村寨,秦良玉命令部队暂且歇息一天,筹措粮草。 她带着几个将领进入村寨。 还没顾得安顿下来,有哨兵来报,“秦将军,有一位自称叫做樊龙的将军,带着一哨人马到来,约有一百余人,他说认识您,要与您相见。” “樊龙?” 秦良玉一愣。 “是,我认识他,这个人是永宁宣抚使奢崇明的部下,他怎么知道我到了酉阳?请他进来。” 樊龙来了。 这是个瘦小精悍的汉子,一双眼睛放着精明之色,满身的风尘仆仆。一进屋就向秦良玉施礼,“秦将军,我可找到您了。” “樊将军,别来无恙。” 秦良玉疑惑地瞅着他一身尘土的疲惫样子,“你在找我?有事吗?” 樊龙脸色着重,“有事,有大事,非常非常重要的机密大事,请秦将军屏退左右。” 秦良玉一摆下巴。 屋里的几个随从警卫,立刻退出室外。 第六十九章 裂土称王 樊龙一脸郑重。 他对秦良玉说道:“将军,我是特意来找您的,奔波三百余里,一路探询,终于在酉阳关追上您的队伍……闲言少叙,我奉奢崇明将军的命令,给您带来了口信。事关机密,不能写在纸上。” 这么机密,什么事? 秦良玉用疑惑地目光瞅着樊龙。 奢崇明这个人,秦良玉也打过交道,他是个深藏不露的人,颇有文才,喜怒不形于色,他派樊龙不辞辛苦赶来,到底为什么? 尤其是现在,蜀中局势复杂,战乱烽起,奢崇明作为地方实力派,镇守永宁,他找我…… 樊龙压低声音,说道:“秦将军,播州的杨应龙已经起事,成都危急,巴蜀的天,只怕要变了。“ “嗯。” 秦良玉不动声色,只轻轻应了一声。 “您是个明白人,成都一失,江山变色,咱们巴、蜀、黔这一块,地处大明西南半壁,朝廷鞭长莫及,根本无力暇顾,皇帝应付清兵还来不及,哪里还有力量插手巴蜀?” 秦良玉干脆闭上嘴,一声不吭了。 樊龙抬眼望了秦良玉两眼,见她神色平平静静,一副超然物外之色,看不出任何表示。 “秦将军,恕我直言,如今天下局势,陇原、山海关、中原,无不烽火滔天,流寇烽起,江山倾危,皇帝束手无策,正是英雄挺身而出,建立不世之勋的时刻。” 秦良玉的目光闪过一丝精光,沉声问道:“怎么个建立不世之勋?” “将军,您是明白人,崇祯皇帝……我把话说直接了吧,他是个昏庸无能之人,宠信宦官,不辨忠奸,根本就没有办法收拾眼前的乱局,大明江山颓丧,只是迟天早天的事……” 他说到这里,又瞅了一眼秦良玉的脸色。 让他失望了,秦良玉的脸,平静得象一潭秋水,什么也看不出来。 樊龙略一沉吟,继续说下去:“俗话说,乱世出英豪,是英雄,就得慧眼识时务,拿出气魄担当,奋起而济天下苍生,而不是随着昏庸的明朝皇室殉葬。” 这话说得……够份量,够惊心动魄。 每一句,都够得上杀头之罪,诛灭九族。 怪不得樊龙要秦良玉屏退随从,单独密谈。 话,已经挑明了。 秦良玉目光中有些威严了。 她问:“怎么,你们奢将军的意思,他想造反当皇帝?” “不,”樊龙摇摇头,“奢将军虽然雄才大略,但却没有如此非分之想,他命令小人转告秦将军,我们愿意侍您为主。” “……” 秦良玉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 怎么? 侍您为主……这话很好理解,他们要推举秦良玉当皇帝。 秦良玉目光迥迥,盯着樊龙。 樊龙被盯得有些发虚,额头上渗出汗珠来,他想听秦良玉发表看法,但是秦良玉却一句话也不话,这更让他有些拿不准章程,她到底什么意思?是同意,还是…… “秦将军,您是否……” “你先说下去,把话说完。”秦良玉语气镇定而深沉。 “是,奢将军的打算,是我们,播州的杨应龙将军,还有您,咱们三家联合,结成巴、蜀、黔联盟,共同拿下成都,占据西边半壁江山,是轻而易举之事,然后,咱们宣布称王,定国都,定国号,推举您作为一国之主。奢将军和杨将军,甘任首辅或宰相。” 说完了。 他的小眼睛骨碌一转,盯着秦良玉的脸。 秦良玉的脸色……依旧波澜不惊,平平静静。 这事儿——好象有点不太对头,看秦良玉的神情,樊龙不禁心里敲起鼓来,这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我们要推举你当皇帝,你竟然……毫无反应? 有谁会对“当皇帝”这件事毫无反应!! …… 屋里安静下来。 秦良玉扭过脸去,瞅着窗外。 樊龙也没有说话。 良久。 秦良玉转过身来,对樊龙说道:“樊将军,兹事体大,良玉不敢擅专,咱们和我部下的将军们,共同探讨一番,如何?” 樊龙愣了一下。 这么机密的大事,同她手下将军们共同探讨? 合适吗? 但是秦良玉已经提出来了,他自然无法反驳。 你都愿意奉秦良玉为皇帝了,人家说句话你就驳回来,象话吗? “唔……谨尊秦将军谕示。” 秦良玉一甩袖子,带着樊龙来到屋外,这座彝人村寨很小,全村也没有个宽阔的能够召集会议的大厅,就在村边一块打谷场上,将领们都被召集过来。 偏将、制将、副将、哨总以上军官全都聚集来了,足有二百多个。 打谷场上黑压压站了一片。 秦良玉倒背着手,站在前面,她面目严肃,拿眼扫了一遍站在面前的一帮大小军官将领,这些人,都是跟着她出生入死,冲锋陷阵的忠实下属。 全是身经百战的豪爽汉子。 看着他们,秦良玉不禁露出一丝微笑。 “弟兄们,今天,在酉阳关,良玉不才,遇到了一件大事,不敢擅自作主,想请兄弟们跟我一起参祥参祥。” 全场肃静,uu看书 ww..co 二百多双眼睛一起盯着秦良玉。 “播州的杨应龙,还有永宁的奢崇明,他们想和咱们石柱兵马联合起来,共同取了成都,然后割据西南,裂土称王,反了大明江山,共推推举我,秦某人,作西南皇帝。” 秦良玉一字一句,字字清晰,语音高昂,送人每个人的耳鼓。 会场上,登时一乱。 响起叽叽喳喳之声。 没错,这件事,可太大了,当皇帝……我勒个去!! 乖乖,我们要改朝换代了么…… …… 突然一声炸雷般的声音响起来。 “这是谁的主意?咱们是朝廷敕封的将军,保家卫国是本分,鼓动咱们造反,我第一个通不过。” 喊叫的人,是麻仓收。 他是个直爽悍将,性子直来直去,当时就发作了,二目圆睁,举起拳头嚷嚷起来。 左支重紧接着叫道:“我同意麻兄弟的话,秦将军,您是带领我们赴援成都的,大家存了同仇敌忾之心,誓要为国尽忠,怎么能忽然反水,做那无耻无义的小人,不行。” 好几个将军都叫嚷起来,“不行,秦将军,不能听信小人调唆,咱们是堂堂正正的大明将军,围剿反贼是使命,可不能从了奸佞。” 一片乱吵乱嚷,群情激昂。 秦良玉的神色依旧平静,她看着这群瞪着眼睛吵嚷的下属们,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意,稍转过身,目光尖利起来,如两把利刃,盯着站在身旁的樊龙。 樊龙脸色变得土灰色,一缕汗珠从额角上淌下来。 第七十章 割耳朵 谭天保作为“医官”也站在打谷场上。和二百多军官一起列队。 他听到秦良玉说到“杨应龙和奢崇明推我当皇帝”云去的话语时,立刻就反应过来。 秦良玉绝对不会同意。 这事儿连百万分之一的可能性都没有。 秦良玉是谁?一身忠义,一腔正气,这样的人你劝她造反? 出这个主意的人只怕脑子有被驴踢扁了之嫌,亏他们能想得出来。 看看站在秦良玉身边那个“使者”樊龙,他不禁心里暗暗好笑——这家伙大概还没明白过味儿来,秦良玉是在戏耍他,拿着他做戏呢。 让他在戏里充当了一枚丑角。 当麻仓收等人群情激昂,一片义愤,争相抵制“造反”的时候,谭天保也跟着一家一起嚷嚷。 让他惊异的是:全体军官,打谷场上这二百多人,竟然是异口同声,全场反对,没有一个同意造反。 这种“一边倒”只能说明一件事:平时秦良玉把自己的忠正理念,深深植根于所属军队里,平时她对官军“忠义教育”深入人心,融于血脉。 这是个令人感动的情景。 全体军官集体反对,没有一人异议,一股刚正之气,在小小的打谷场上升腾…… …… 谭天保明白了。 秦良玉之所以将全体官军集合起来,当着全场人员的面昭示樊龙的“造反计划”,是借机对全军进行一次教育警示,并以此激励士气。 果然,她成功了。 一片反对声中,军官将领们那股同仇敌忾之气,腾腾地燃烧起来。 全场最尴尬的人,就是樊龙了,他陷于四面楚歌。更为严重的是,这条小命——眼看着堪忧。 古代军队有个习惯,就是将对方派来的使者杀掉,以表示硬搞到底的决心,“毁书斩使”之事层出不穷。所以当使者是个高危差使。 糟天下之大糕…… 樊龙两鬓上的汗水,滴滴嗒嗒往下淌。 秦良玉摆了摆手,让打谷场上的军官们安静下来。 她目光如炬,紧紧盯在樊龙身上,语气变得严厉起来,说道:“樊将军,你看见了吧,我部下的军队,是何态度。我在这儿也明明白白地告诉你,石柱兵马,永远不会叛国投敌,别说你们要推举我当皇帝,就算推举我当玉皇大帝,秦良玉也不稀罕,我的职责是保家保乡,勘乱杀贼,头可断,此志不变。” 斩钉截铁。 气壮山河。 打谷场上的将领们,一片鼓掌声。 人人都被秦良玉的话说得热血沸腾。 如此忠臣良将,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国家的柱石。 …… 再看樊龙……身体开始微微颤抖。 他面如死灰,结结巴巴地说道:“秦将军,恕……小人愚鲁,妄自……妄自……我只是奉命而已,请饶小人一命。” 秦良玉道:“樊龙,请你回去以后,转告奢崇明一句话,叛国者,生为乱臣贼子,死后遗臭万年。请他好自为之。” “是……” 樊龙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心里却悄悄松了口气。 看样子,自己的命保住了。 正在侥幸,忽然秦良玉朝旁边的侍卫士兵说道:“给他身上留个记号。” “啊?” 樊龙大惊,我艹…… 没等他再说什么,两个精壮的兵勇窜过来,手里拿着锋利的牛耳尖刀,抓住樊龙的肩膀,一个揪住脑袋,另一个手起刀落。 “嚓,” 樊龙的一只耳朵被割下来。 鲜血流下来,顺着脖子流进胸前衣服里,瞬时就染红一片前胸。 樊龙倒也硬朗,虽然疼得浑身发抖,但是硬是咬牙忍住,没有叫出声来,反而站直了身子,朝着秦良玉一抱拳,“谢秦将军不杀之恩。” “你去吧。” 樊龙抹了一把脑袋上的血珠,大踏步地离开打谷场。 …… 兵马在酉阳关稍事休整,筹措粮草,为下一步行军做准备。 谭天保对三梆子说:“你跟我去拜访一个人。” 小村寨里,有一位百岁老人,名叫娄倮,据寨子里人说,老人年轻的时候登萍渡水,撒豆成冰,在山岭间高来高走,腾云驾雾……当然这些话未必可信。老人真正的本事是精通草药。几十年来为人治病,造诣颇深。 谭天保为的是讨教医道。 两个人背了一条半路上打猎得到的山豹子皮,当作礼物,在村寨头人的带领下,走进老人住的茅草屋里,恭恭敬敬地施礼问候。 娄倮老人长得可真够老的。 白发苍苍,脸皮干瘦,皱纹就象是核桃皮一样。 听完谭天保的来意后,老人倒也爽快,很快就答应了请求,给谭天保讲解自己年轻时采集练制草药的经验。 彝药很有特色,尤其是熏蒸、割治、酊剂、敷法等等,都具有独创性。谭天保认认真真的听,态度非常虚心。 娄倮老人在传授医药知识的时候,对谭天保倒并没多在意,反而一双老眼,老是在三梆子身上瞅来瞅去,目光几乎就没离开过他。 这有些奇怪。 谭天保笑道:“老伯,你是很喜欢我这兄弟么?” “唉,”老人叹了口气,“年轻人,不瞒你们说,他的长相很象我从前的儿子,可惜二十年前故去了。” 哦…… 谭天保可怜起老人来。 二十年前,老人的儿子死了,只剩下他孤身一人,虽然得享百岁长命,又有何人生乐趣? 看得出来,老人是真喜欢三梆子。 他用一双枯瘦黑皱的手掌,抚摸着三梆子的脑袋,怜爱之情溢于言表,不断询问“你是哪里人,家里父母还好吗?娶媳妇了没有,uu看书 .kahu.om打仗害不害怕……”诸如此类的问题。 把三梆子摸得都有些发毛了。 谭天保笑道:“老伯,你要是跟他投缘,不妨认个干儿子吧。” “那可好,我敢是愿意。”老人乐得眉花眼笑。 三梆子脸红了,“天保你别开玩笑,咱们只在这住一两天,就要出发,日后可能再也不回酉阳关来了,你还是省省吧。” “我又没说让你永远留在酉阳关。” 半天功夫,谭天保跟老人学了好多医药偏方和手法,收获颇丰,自然是千恩万谢。 从老人的茅屋里告辞出来,谭天保问村寨的头人,“娄倮老人的儿子去世后,家里再没别人了吗?” “你别听他瞎说,娄倮从来就没成过亲,一辈子的鳏夫,哪儿来的儿子。” “啊?” 谭天保和三梆子都大惊失色。 “怎么回事?” 头人解释道:“娄果这人性情怪僻,打了一百多年的光棍儿,年轻的时候收养过一个猴子,象对待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也许……他说的是那只猴子。” “我勒个去!!” 谭天保目瞪口呆。 三梆子登时火冒三丈,差点把眼睛瞪得从眼眶里掉下来。 “他奶奶的……” “喂喂,”谭天保赶紧制止他,“不要口出不逊,老人一百多岁了,喜欢你,有什么错,至于把你当人还是当猴子,这倒是得另当别论,你也别太当真……” “天保,你这不是坑我嘛,恶心,恐怖……这个老家伙,他拿我开涮……” 第七十一章 豹韬 夜晚。 山里的夜,寂静深邃,庞大的山峰象巨兽似的黑蒙蒙模糊难辨。夜风呼啦呼地滚过山岗。 黑乎乎的夜色中,一串串黑影,象鬼魅似地顺着山坡溜下来,无声无息。 黑影个个敏捷得象猴子,闯进彝族小村寨。 “啊——啊——” 突然响起的惨叫声,打破了村寨的宁静。 杀机陡然在暗夜里降临。 血光飞溅中,一个个士兵倒下去。 寨子内外混乱起来,锣声紧急响起,“镗镗镗……”紧接着人声乱喊,正在沉睡的士兵们被惊醒了,纷乱中拿起刀枪,昏头昏脑冲出帐蓬…… …… 秦良玉也惊醒了。 小菊急三火四地用手推她,“将军,醒醒,有贼,有贼了。” 一骨碌爬起身来,秦良玉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柄匕首,翻身下床,因为连日行军,年过四十的秦良玉身体很疲乏,睡得很香,但是多年养成的作战习惯还是让她迅速投入应急状态。 寨子太小,白杆兵的大营,大部分扎在寨外,等秦良玉冲出房屋,看见一处处火把已经点起来,士兵们纷纷嚷嚷,正在起身应战。 呐喊声,锣声,乱乱哄哄。 “不要乱,”秦良玉对着奔过来的卫队高喊:“通知大家,按方位防守,不许乱跑,敌人来了就地应战。” 命令,迅速传达下去。 混乱持续了没有多长时间,就逐渐平息下来。喊杀声也逐渐沉寂了。 在一帮卫队士兵的簇拥下,秦良玉走进中军大帐内。 一只只火把熊熊燃烧,把帐内帐外照得通明,如同白昼,好几个将军都匆匆赶来。 中军官进入帐内,躬身施礼,向秦良玉报告:“将军,情况已经查明了,有小股敌人,不明身份,乘黑夜向我军偷袭,人数大约不足一千。” 不足一千,敢向两万大军夜袭击,那只能说明一点:这是属于那种“偷一把就走”的突袭,形不成真正的战斗。 冷不防打一棒子。 夜贼。 秦良玉沉声问道:“结果怎么样?” 中军官报告:“我军伤亡甚至微,几个站岗的哨兵被砍翻了,但是……我们筹措的那些粮草,大部分都被贼人劫走了。” “嗯?” 秦良玉眉毛皱起来。 这事儿挺恼人,大军在酉阳关驻扎,一为歇脚,二为筹措粮草,为即将到来的大战作准备,现在粮草被劫……麻烦得很。 山区人丁稀少,道路崎岖,筹措粮草远没有平原那么容易,如果重新筹粮,费时耗力不说,还不一定能够筹措得到,地方官府也无能为力。 很显然,这帮“夜贼”就是冲着粮草来的。 他们乘黑夜突然袭击一把,抢了粮草就走。 麻仓收上前一步,拱手施礼,用洪亮的大嗓门嚷嚷道:“秦将军,我带人去追击贼人,把粮草给夺回来。” 秦良玉轻轻摇了摇头。 夜色昏暗,山高路陡,此地的地形民情,都不熟悉,你到哪里去追?贼们窜进深山,隐进密林,你能追上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此法不妥。 村寨的头人被请来了。 据他介绍,劫夺粮草的“贼”,十有八九,是距此二十里远的一股“野僰”。 这是僰人的一只,不和外界来往,生性凶悍,比生苗更加原始,住在山洞里,靠打猎采集为食,有时候袭击周边山寨,抢掠物资。 情况弄清楚了,秦良玉从书案的“令盘”里拿起令箭,开始下达命令。 大军按计划出发。驰援成都的部署不变。留下一只小部队,三千人马,由奢猛率领,去攻打野僰,相机夺回粮草。 “奢猛,”秦良玉说道:“你平素学习兵法,尤其是擅长‘豹韬’,酉阳关附近地形复杂,正好派上用场,咱们的任务是夺粮草,不是杀人,对野僰要讲究策略,攻心为上,你明白吗?” “末将明白。”奢猛躬身接令。 …… 谭天保也被留下来,协助奢猛。 对于“豹韬”是什么,他根本就不懂,跟别人一问,原来是“姜太公兵法”的之一。 太公兵法分为文韬、武韬、龙韬、虎韬、豹韬、犬韬六个部分,总称“六韬”,包含了行军、战策、调度、后勤……各方面的军事韬略。 其中的豹韬就包括了在复杂地形下作战的方略。 奢猛,就精通这个。 他接受了秦良玉的命令后,立刻开始进行攻击准备。 士兵们按照奢猛的命令,搓绳索,做竹弓,钉竹板、绑软梯……预备各种战斗用具。一片忙碌。 打仗,绝对不是“一声呐喊,一个冲锋就完”,它需要在物质、人力上做充足的准备,敌情、地形、水情摸得清楚,才能战无不胜,这是一套综合艺术。 谭天保的任务是:去向百岁老人娄倮,请教关于野僰的情况。 他招呼三梆子,“走,老三,咱们到娄老人那里去。” “我不去,” 三梆子的脑袋摇得象卜浪鼓一样,一脸晦气,“你让我干什么都行,那个老家伙……他拿我当猴子,岂有此理,我瞅他就恶心……另外我警告你,那老浑蛋说话一点儿准头都没有,胡诌白咧,你可别信他的话。” …… 谭天保和公孙炽两个人,来到娄倮老人的茅屋里。 公孙炽,就是当初躲入祠堂里,行刺秦良玉的那个刺客,因被秦良玉的忠义所感动,悔悟投降,按照秦良玉的命令,uu看书.uukans 现在奢猛的帐下效力。 娄倮老人见了谭天保,甚是高兴,他朝谭天保的身后望望,只看见了公孙炽一个人,露出一丝失望之色,问道:“你那个兄弟,就是……长得挺英俊的那个小伙子,他没来吗?” 谭天保知道他是在找三梆子。 心里暗暗好笑。 我去……三梆子长得“英俊”? 无语。 “老伯伯,贺老三今天有事,没来,改天让他亲自来拜望您。” “唔。你一定转告他,我还给他留着烤山竽呢。” 谭天保说明来意。 娄倮老人捋捋白胡子,眨眨堆满皱纹的松驰的眼皮,慢条斯理地说:“你问野僰啊,那说来可就话长了,几十年以来,他们就象野猴子一样,不肯下山,这些人练有一种‘登天术’,能够在峭壁上凌空飞行……” “会飞?” 谭天保有些啼笑皆非。 这不是胡说八道嘛,人又不是鸟,绝无可能会飞。 怪不得三梆子说你胡诌白咧。 秦良玉手下大将麻仓收就是僰人出身,他怎么不会飞? 但是倮果老人神色很郑重,一脸严肃地说:“年轻人,你不信我的话,是吗?是因为你不了解祥情,当年僰人死后把棺材放在悬崖峭壁上,这事儿你听说过吗?” 悬棺,这是千真万确的。 有人误以为悬棺是彝族人的,其实错了,那是僰人的。 悬棺确实很神奇,百百丈峭壁中间放置棺材,看着让人惊心动魄。 但这就能证明僰人会飞么? 第七十二章 血洗9丝 老年人是最喜欢“讲古”的。 如果年轻人让他讲一段“旧时的往事”,那么,比请他吃一顿满汉全席还高兴。 百岁老人娄倮,自然也是这样,他给谭天保讲起“从前的僰人”来,满脸笑意,慢慢摇着白发苍苍的脑袋,手捋白胡子,娓娓道来。 “说起野僰来,可就话长了,这里还有一段刀光血影的往事,不得不得。年轻人,你可知道本朝万历年间,‘十万大军饮僰血’的事情么?” “不知道。” “嘿,这事儿,过去有五十多年了,经历过的人也大都被黄土埋上了,当初因为僰人不服教化,朝廷派了十几万大军,前来征伐,僰人退守九丝城,那里易守难攻,四周都是百丈悬崖,官军人马虽多,却是怎么也攻不上去,兼着僰人会‘登天术’,在峭壁间飞行,常常下来袭击官军,把官军杀得落花流水……” 谭天保和公孙炽耐着性子听了一阵,不耐烦了。 老年人……就是这个特点,说起旧时典故来,没完没完,罗里罗嗦。 “娄老伯伯,您能不能讲得简单点儿,最好直接说结果。” “唔,好,那就直接说结果,呵呵,年轻人都是这么性急……唉唉,其实那场战斗真是惨烈,官军十几万,僰人兵马只有一万,打得太精彩了,我讲三天三夜也讲不完……好好,这些都不说了,咱们直接说结果,官军怎么也攻不上九丝城去,而且伤亡惨重,最后他们想了个法子,派奸细混进城去,那奸细名叫百晓童,长得相貌英俊,文武全才,尤其是一张嘴伶牙俐齿,能够说得死人翻身……” “喂喂,老伯,您得再说得简单点儿。” “好好,你太性急了。话说九丝城里,负责守卫城池的,是阿家三兄妹,他们个个本领惊人,三丈高的城墙,纵身一跃,就能飞身上去。” “这怎么可能。”公孙炽嘀咕道。 “你看,你不相信吧?这就叫做‘登天术’,否则,僰人那些棺材,是怎么运上悬崖的?不服气的话,你们试试,看能不能把那么多的棺材送到悬崖上去?” 老人振振有词。 这话倒也让人无可辩驳。 确实是这样,悬棺都放置在几十丈高的峭壁中间,就连现在用起重机吊运,都送不上去,古代的人们是如何做到的? 这是一个历史谜团。 谭天保怕话题又岔到别处去,制止了关于“悬棺问题”的讨论,催促道:“老伯,咱们不说悬棺,你接着讲九丝城。” “唉,这事让人扼腕啊,”娄倮长叹一声,“当年,那百晓童潜入九丝城里,去接近阿家三兄妹中的妹妹,美丽多情的阿三姑娘,花言巧语,说得天花乱坠,更加上风情万种,把姑娘的芳心都经说动了,结果芳心暗许,与这百晓童竟然在后花园里私订终身……” 谭天保听得疑惑起来。 这些才子佳人的情节十足是戏曲里的桥段。 “老伯,您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吗?是不是戏里的传说故事?” 娄倮不高兴了,一脸严肃而郑重,“什么话,不知道别瞎猜,这都是千真万确,有据可查,地方史官载入籍册里的。百晓童取得了阿三姑娘的信任,悄悄在半夜里偷取了令牌,打开城门,放官军入城,这事当时轰动整个川蜀,能是假的吗?” “后来呢?” “后来就是血洗九丝城了,十万官军冲进城内,见到一个杀一个,见到两个杀一双,那真是血流成河,尸体堆叠……屠城进行了三天三夜,那血流得啊,顺着山崖往下淌,九丝城从此不闻人烟,彻底荒废了,沦为了一片乱坟岗……” “等等,”公孙炽又抓着疑点了。 “他们不是……会飞吗?从城里飞走就行了,怎么又等着挨官军屠杀?” “嘿,”娄倮老人不但没被问住,反而得意起来,说道:“你不懂了吧?法术,如果人人都会使,那就不叫法术了。比方说,你们那个兄弟,贺老三,可惜他今天没来,他长得那么英俊,仪表堂堂,你们俩为什么相貌这么……一般般?” “……” 谭天保和公孙炽一起无语。 娄倮更加得意,“所以嘛,会法术的人,当然是走了,神不知鬼不觉,脱身而去,后来官军围剿日甚,这些人啸聚山林,藏于高山深洞,不再轻易下山,几十过去,他们就慢慢成了野僰。” 谭天保依旧半信半疑。 他又问:“老伯,那野僰现在都藏在哪里?他们除了……会飞,还有什么其它的本事?” “唔,年轻人,你们跟我来。” 娄倮走出茅屋。 他抬起臂膀,用手指着远处烟波渺渺,山峦起伏的方向,“看见了吗?那里有座窟窿山,山高林密,陡峭无比,一般人根本就上不去,据说呀,野僰就藏身在那儿。” 哦…… 谭天保松了一口气,朝着娄倮老人鞠了一躬。 乖乖,你老人家罗嗦了半天,就这最后几句话有用。uu看书 .uuknshu “老伯伯,谢谢你,关于野僰现在的情况,你还知道什么?” 娄倮摇摇头,“自从他们隐于山林,就再也不和下边村寨打交道了,我只听说,他们的首领,是阿家三兄妹中的阿大和阿三,阿大比我年纪还大,也不知道还在不在世……” 我擦! 比你年纪还大,还在世个屁。 那不成了妖精了。 只怕是真的“会飞”了。 “那阿二呢?”公孙炽问道。 “唉唉,当年血洗九丝城的时候生死不明,从那就找不着下落了,有人说是飞过九重山岭,飞过汪洋大海,投奔了海外西夷……” 越说越没谱了。 又聊了一阵,看看再也问不出有价值的信息,谭天保便和老人告辞。 百岁老人娄倮却是意犹未尽。 “年轻人,如果你们想知道详情,尽管过来,我再给你们讲上几天几夜,一定记着,把贺老三带来,多好的小伙子啊……” …… …… 奢猛是个有勇有谋的将军。 秦良玉把他留下来对付野僰,大有道理。 这人精通“豹韬”,对于各种复杂地形下的作战,都有精研,他想方设法搜集了关于野僰的情报,侦察了附近山林的地形地貌,并且绘制了作战地图。 深思熟虑之后,制定了一个“借尸还魂”的战斗计划。 一番准备之后,三千白杆兵向着烟雾茫茫的深山出发了。 士兵们带着套索、窝弓、竹签、绳梯、火药、竹板……各种器具。 第七十三章 借尸还魂 窟窿山。 这座位于崇山峻岭间的高山,名符其实,不但山势极其险峻,而且山上有无数的洞窟,大洞套小洞,据传说,那些洞窟都是远古神仙修道时留下的。 奢猛带着队伍穿过一道道深山密林,来到窟窿山下。 奢猛,虽然名字叫“猛”,实际上这是个最稳重的人,文武兼备,精通兵法,是秦良玉手下的心腹大将。 远远望去,窟窿山象是高耸在云端里。缥缈虚无,如同仙境,高高的山峰一直插向蓝色的天宇。 “做好战斗准备,随时投入战斗,” 奢猛下达了命令。 队伍沿着陡峭的山峰向上攀爬。 前面的尖兵,打起一面大旗,那旗帜在山间高高飘扬,非常醒目,旗上绣着一条大狗。 狗? 没搞错吧。 旗上有绣狗的吗? 没错,就是绣了一条大狗,这条狗用金线绣制浑身毛色金光闪闪,昂首引吭,看上去颇为威风。 这里得解释一下,原来僰人的图腾崇拜,就是狗。 在远古时代,僰人生活在西南边陲,很早就学会了驯化和使用狗,狗成为人类生产生活的有力助手,慢慢形成了“狗文化”,发展成为图腾崇拜。 这和汉族以“龙”为图腾,是一个道理。 而且在古代,“狗”没有丝毫的贬义,姜太公兵法里概括“六韬”就以龙、虎、豹、犬相并列。狗是忠实、踏实、聪明的象征。 打出一面“狗”旗,等于是向别人昭示:这是一只以狗为神物的僰人队伍。 告诉别人:我们是僰人。 这不是诈骗吗? 没错,这是个巧妙的骗局,是奢猛制定的“借尸还魂”策略的第一步。 …… 山路实在是陡峭极了。 其实根本就没有路,很多地段几乎就是直上直下,就连关于攀登的白杆兵,也异常费劲,他们用手里的白腊杆钩住山上的岩石、树森,象猴子一样攀援而上。 有些地方,需要派身体异常灵巧的士兵,拽着杆子爬上去年,再扔下绳子来,其它士兵再拽着绳子上去。 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很好的训练与爬山技巧,是不可能爬上窟窿山的。 到了中午,人马陆陆续续,爬到半山腰。 向旁边望,云雾缭绕,如同仙境,山峰从云雾里钻出来,仙山云海的景色如梦如幻。 山腰里地势稍缓,前面一片密林,从林中“哗啦啦”飞起一片山雀,窜向山谷。 有经验的战士都知道,野鸟惊飞,说明有队伍埋伏。 密林里有情况! “呜——” 一声凄厉的犀牛角号声,从林中响起来。 紧接着,从树林里“唰拉拉”窜出无数的身影来。这些人全都衣衫褴褛,穿着破旧的布片衣服,还有人穿着树叶缀成的围裙,还有人在腰里围着兽皮,头上绑着鲜艳的鸟羽。 僰人! 从外貌上一眼就能认出来,这就是野僰。 自从万历年间,十万大军饮僰血之后,僰人便国破家亡,族人被屠戮殆尽,剩下的漏网之鱼遁居深山,从此与世隔绝,几乎就成为野人了。 想想,可悲,可叹,可怜啊。 当年,僰族是多么的兴盛,数万僰人在川南繁衍生息,创造了灿烂的文明与文化,他们建城邦,建国家,设土司,封领主,兴贸易,开展了冶金、种植、烧瓷,参加过武王伐纣,协助秦始皇统一过六国……做出了无数轰轰烈烈的事业,曾经在巴山蜀水间繁荣昌盛。 可惜啊。 因为明朝朝廷的一道旨令,僰国,就这样被彻底灭亡了。 他们的子孙,流落四方,剩下的聚居部落,躲进深山,堪堪成为了野人。 历史的悲哀…… …… 白杆兵们手持白杆,严阵以待。 但是他们没有发起冲锋。 士兵们向两翼展开,列成一个弯月形的“丙寅防守阵”。奢猛手下的士兵都久经训练,熟悉阵法。 奢猛大踏步走向前去。 他手执一把宝剑,向着密林里走出来的野僰队伍,高声喊道:“四门一道开,故地有人来,请问前面可是三山一字的僰族兄弟么?” 从野僰队伍里,走出一名大汉。 这人头大如斗,身披着一条土灰色狼皮,一脸的胡子象钢针。手里拎着一条五尺长的齐眉棍。 小心翼翼,疑惑谨慎。 满怀敌意地打量着面前这只队伍。 可以理解,僰人是被杀怕了,被人灭了国,诛了族,杀得尸积如山,种族殆亡,剩下几千残余遁居深山……这教训可有多惨痛。 奢猛又向前走了几步,把手里的宝剑扔在地上。 “兄弟,我们是自己人,是从黔地远来的僰族。” “你……是僰族?” 身披狼皮的大汉,怀疑地瞪着奢猛,显然不信。 他朝着奢猛“嘿嘿嘿”冷笑了几声,把手里的齐眉棍一扬,喝道:“滚开,你们到底是什么鸟,到此骗人,再胡说八道,天狗神把你们一个个嚼成肉粉。” 说这话的时候,看书 ww.uukanshu.co 大汉脸上的肌肉扭曲,咬牙切齿,显出无限的恨意。那副神情很显明透露出:我恨不得吃了你。 仇恨,太深了。 根深蒂固,深入骨髓。 奢猛大声说道:“你错了,兄弟,当年的僰人部族成千上万,巴、蜀、黔各地都有分支,我们这一只,以前一直在黔西南的大山里,与巴蜀的僰族兄弟,同气连枝,后来因为朝廷剿杀,失去了联络,后来,我们遇到了一个人,他叫做郁沽阿二……” “啊——” 忽然披狼皮的僰人大汉,象野兽那样嚎叫了一声,厉声喝道:“你说什么?阿二……你再说一遍。” 眼睛瞪得象铃铛那么圆,一脸钢针似的胡子也扎撒起来。 显然,阿二——这个名字,触动了他的痛点。 而且,不光披狼皮的大汉,他身后那些形形色色的僰人,听到“阿二”时立刻引发了一阵骚动,好多人惊异外露,凑在一起叽叽喳喳。 奢猛心中一阵高兴。 很好。 阿二,这个名字,经过了几十年还在凛凛生威。 奢猛的“借尸还魂”之计,主脉就是冒充阿二的族人,取得野僰信任,同他们进行一场“心理战”。 其实想想也能估计出来,几十年过去了,阿二早就不在人世了。 但是,他的“魂”如今还能在野僰当中有这样的威望,这让奢猛有些喜出望外。 效果好得令人激动。 下一步,就是如何把这道“魂”做巧做细,让它“还”回去,在野僰的心中落地生根,发芽成长。 第七十四章 深山姑庵 打仗可绝不止是简单的冲冲杀杀,它是一门复杂的艺术。 “借尸还魂”之计,用的是以心战方略,以情克力,以柔胜刚。如果能够成功,可起到不战屈人之兵之效。 当然,这得需要高超的驾驭战场能力,以及审时度势,平衡双方作战动能的功夫,需要掌握权谋的将军有足够的智力和应变能力。 奢猛就是这样的人。 逐渐进入角色。 他朝着身披狼皮的大汉喊道:“兄弟,咱们是一家人,黔僰和川僰同根同祖,虽然隔了百十年没有联络,可血脉总是断不了。” “阿二在哪里?” 披狼皮的大汉声嘶力竭地高喊。 他目光凶恶而呆滞,胡须戟张,神情就象一只真正的恶狼,浑身上下看不出一点人性的影子。 是屠杀,让他们又退化回野人状态了。 奢猛叫道:“阿二已经仙逝了,几年前,他在黔地染病身亡,临终前告诉我们,要找到隐居窟窿山的同族兄弟们,请他们下山安居……” “啊啊啊……” 大汉仰头嗥叫,状如黄昏时的狼嗥。 脸上一片悲痛之情,仿佛十分伤心。 奢猛见状,又向前走了几步,说道:“兄弟,老一辈已经作古,咱们兄弟部族也已经不再残杀了,大家应该过上新的生活,恢复过去的兴盛时光……” 忽然,大汉用凶巴巴的眼睛盯着他。 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不要骗人,阿二的话,我没有听见,你是朝廷派来的骗子,立刻给我滚回山下去。” “你错了,”奢猛大声说道:“我如果想杀你,就不会跟你费这么多口舌,我是来传达阿二的口谕,劝你们下山安居,这是阿二的遗愿,难道你们想违抗吗?” “既然是阿二的遗愿,请你把阿二的定神珠拿出来。” 嗯? 定神珠? 奢猛心里一惊。 原来这些人手里有信物,这下麻烦了,自己哪里拿得出来?但是他反应很机敏,没有迟疑,立刻大声说道:“兄弟,阿二是仓皇间逃到我们那里的,伤重垂危,身上的定神珠也遗失了……” 披狼皮的大汉,“嗬嗬嗬”叫了几声,在地上顿了顿齐眉棍,然后扭身就走。 没有一丝的犹豫。 一群披着树叶、麻片、兽皮的僰人,也都乱哄哄地跟着他一起,返身朝着密林里退去。这些人脚步飞快,捷如猿猱,转瞬间就隐入了密林。 这…… 奢猛有些傻眼。 眼看着计策就要成功了,阿二这块牌子打出来,已经搅动了野僰的内心,计划正在一步步顺利实施,谁知道……祸起突兀,被所谓的“定神珠”给破坏。 怎么办? 没有别的办法,奢猛把手一挥,“追。” 白杆兵们早就等得急不可耐,起身朝前面追去。 …… 哗啦啦—— 树林里一阵枝叶摇动。 深山里的原始老林,通行异常困难,不熟悉地形的人进去就会迷路,要想通过需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披荆斩棘,而且半天也前进不了几十米。 这片树林就是这样,野树丛生,荆棘遍地,藤蔓密密层层……几乎就走不过去。 路是根本没有的。 野僰逃入树林里,并没有在地面上辛苦穿行,他们采取了一种令人瞠目结舌的方式——在树枝上攀跃前进。 就象是猴子一样。 爬上高大的树林,拽着树枝,从一道枝杈窜上另一条枝杈,从一棵大树窜上另一棵大树……身体的灵活与柔韧让人叹为观止。 原来他们早就趟出了一条“树道”。 这种撤退方式,令所有人都想不到。 白杆兵追进树林里。 奢猛熟读“豹韬”,对于各种地形的作战,都颇有研究,山地战、林地战,都难不住他,因此事先也准备了密林中作战的各种器械。包括套索、绳子、鱼网……应该说,是有备而来。 可以肯定地说,如此打起仗来,野僰完全不是对手。 但是,野僰在密林中这种逃跑方式,却令他们完全想不到,谁会料到……他们竟然能够走“树道”? 眼瞅着一条条野僰的身影拽着树枝,象猴子一样窜过一棵棵大树,大家都傻眼了。 怎么追? 没办法。 谁也没有野僰这种顺着“树道”逃窜的本事。 眼睁睁地看着一群群披着树叶兽皮的身影,消失在了密林的深处。 奢猛气恼地一跺脚,“嘿,” …… 谭天保也跟着队伍上山了。但是他没有跟奢猛一路,而是和公孙炽等人一起,顺着另一条险峻的山路,从阴坡登山。他们的任务,是堵截野僰的后路,防止他们从后山逃跑。 山路陡峭崎岖,谭天保的爬山本事比起白杆兵差得远,幸亏有公孙炽和其它士兵从旁协助,连拉带拽,帮他爬上高高的险峻山峰。 累得浑身酸软。u看书 .ukansu. 三梆子在一块山腰的卧牛石上躺下来,四脚朝天躺着呼呼喘气,“我的妈呀……怪不得娄倮那个老家伙说,窟窿山几十年来除了野僰,谁也没上去过,果然不是人走的路。” 公孙炽站在巨石上,手搭凉蓬,向四下观察,忽然叫道:“喂喂,谭天保,谭长官,那边有座房子,象是寺庙。” 嗯? 这座山峰险峻至极,没听说住有人家啊。 更没听说有寺庙。 谭天保心下疑惑,此处的房子……会不会是野僰设立的观察哨?情况是必须弄清楚的。他朝着三梆子和公孙炽摆了摆手,“走,咱们过去看看。” 小房子只有一间,茅草顶石头墙,颇为简陋,惹眼的是屋旁边还有一座小小的七层石塔,用石片干垒,只有一人多高,充其量只是个“塔模型”。 门楣上写着三个字:无心庵。 原来是座尼姑庵。 谭天保心里疑惑起来,此地有佛教庵寺?怎么没听百岁老人娄倮说过? 正自疑惑,只见屋中走出一位老尼。 这人面色苍老,看年纪比娄倮也小不多少,弯腰驼背,一脸皱纹,两颊干瘪,二目无神……身上穿的灰色僧袍打着数十处补丁。 谭天保赶紧上前双掌合什,施了个佛礼。 “阿弥陀佛,师太请了,弟子谭天保拜见。” “天上天下无如佛……” 老尼年纪虽老,头脑尚清醒,朝着谭天保还礼,嘴里念叨着佛号,一双干瘪的嘴唇抖动着,老得没牙的嘴里吐出的字含混不清。 第七十五章 青灯古佛 老尼姑真是太老了,走路都颤颤微微。 向前迈了两步,一个趔趄差点跌倒。 三梆子机灵,两步窜上去,伸手扶住老尼的身子,“老奶奶,小心,慢走别急,小心跌跤。” “好,好,好孩子。” 老尼姑咧开没牙的嘴,吐字也含混不清。 谭天保很是诧异,这样一个深山里的小小尼姑庵,远离人烟,这个老尼是怎么生活的?她难道不会饿死吗? 扶着老尼,进入室内。 草屋里狭小而简陋,用石头搭着土灶,放置着锅碗炊具,放着半锅野菜,一股酸腐气充斥着屋里,很难闻。 令人生怜。 独自一人住在窝棚一般的茅屋里吃野菜渡日……这日子除非苦行僧能过下去。 瞅瞅七八十岁的老尼姑,不由心惊,这样清苦寂寞的日子,老人这是过了多少年! 难以想象。 “师太,这里只有您一个人吗?”谭天保伏在老人的耳边说道。 “我佛慈悲,我一个人也惯了。” 话语中无尽的凄凉。 忽然,老人的眼里冒出一点泪光。 谭天保原以为,这是老人年纪大了,老眼昏花,因为患有眼疾或是受了风,引起的泪道反应,但仔细一瞅可就不对了。 老尼瞧向三梆子的眼神里,怔怔的,痴痴的,神情甚至是有些失魂落魄。 难道是因为独居深山,总也见不到人,偶然有人来引起的激动吗? 可以理解。 僧尼等出家人虽然不惧清苦,隐居修行,但毕竟也有人类的情感,就算是斩断了六根,也难免会偶尔露出人的本初性情。 但是往下发生的事,让谭天保不淡定了。 老尼的目光,一直盯着三梆子,对于谭天保和公孙炽几乎就没瞅上一眼,而且伸出枯瘦的手,颤颤微微地摸着三梆子的头,神态无比的亲近。 “孩子,你是哪里人,姓甚名谁?好小伙子,长得多俊……” 谭天保一阵惊谔加无语。 小伙子长得多俊…… 三梆子俊吗? 老尼姑怎么和老娄倮一个调调,他们是不是有毛病?难道此地人的审美都出现了偏差?与中原地区看待美与丑的标准区别很大吗? 或者是老人视力不佳,看不清? 三梆子咧咧嘴,“老奶奶,我姓贺,我是陇原人。” 老尼姑却轻轻摇了摇头,嘴里喃喃地说:“姓贺……陇原人……不对,不对,你怎么会姓贺……” 苍老的语调里竟含着无尽的凄凉。 三梆子莫明其妙,“老奶奶,我就是姓贺,错不了,您一定是年纪太大了,糊涂了,您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吧。唉唉,这么大岁数,可真不容易。” “不不,你不应该姓贺,你应该姓百……” 老人干瘪的嘴唇哆里哆嗦。 浑浊的老眼,象是钉子一样钉在三梆子的脸上,那神情——执拗而坚定。 瞅得三梆子有些发毛。 他朝谭天保笑笑,“您看,老人家糊涂了。” “不,” 谭天保突然叫了一声。 他睁大眼睛,走到老尼姑的身前。 脸上一副急切和激动的表情,扶住老人的胳膊,问道:“老师太……老人家,后辈不揣冒昧,想问问您,俗家是不是九丝城人,您出家前的姓名,是不是叫阿三?” …… 当老人对三梆子说出:“你应该姓百”的时候,谭天保的脑子里突然间灵光一现。 姓百…… 百晓童! 这个姓名象闪电般映入脑海。 这一下,他惊异得简直要跳起来了。 娄倮老人讲述的那个年代久远的故事一下涌上心头,九丝城的“十万官军饮僰血”,派奸细百晓童混入城内,勾引僰族头领阿三姑娘,取得她的感情和信任,从而引大官攻入城内,血流成河……那些凄惨壮烈的陈年往事,一幕幕闪现。 这个老人,我的天啊……她就是阿三! 当年误信百晓童,因而失了城池,造成血染九丝城的僰族首领阿三! 乖乖…… 谭天保觉得浑身的热血一下都沸腾起来。 阿三竟然还活着,她隐居在这座深山里的庵寺里,当了几十年的尼姑。 !!! 青灯古佛,一瞬经年…… …… 谭天保的惊讶和激动,把三梆子和公孙炽也给闹愣了。 怎么着,老人是阿三? 三梆子把眼睛瞪得象鸡蛋那么大,他拉着老人的手,一叠连声地问道:“喂……老奶奶,您真是阿三?真的吗?不会吧,谭天保一向是捕风捉影说话没准头,您说话呀……” 老尼姑的眼里,忽然扑簌簌掉下泪水。 昏花的老眼,泪如断线的珍珠,串串垂落。 身体也颤抖起来。 抓着三梆子的手,瑟瑟的抖。 不用问了,这一切都已经说明了。 老人——就是当年的僰族首领阿三。 惊异、激动、兴奋……把小屋的气氛登时搞得紧张兮兮,大家都有些手忙脚乱,谭天保怕老人情绪变化过快,垂老的身体承受不住,赶紧扶着老人的手臂安慰: “老人家,您别激动,别着急,咱们有话慢慢说……对对,u看书 .uukansh 镇定,镇定……” 老人的神情有些恍惚。 她靠在床边的一根木柱子上,喘了口气,目光迷离,喃喃地说道:“阿三……这个名字已经没有了,我已经把它全给忘记了……” 语音哽咽。 显然,她也想起当年的往事了。 那些惨烈无比,而又深情无限的往事…… 枯瘦苍老的手,抚摸着三梆子的头,目光怔怔,象梦呓般地在嘴里絮叨,“唉……多象呀,这模样真象,当年他就象你这么年轻而英俊,孩子,你真不姓百?你父亲姓什么,他有没有改过姓氏?也许是为了避祸,把姓名改了,孩子……” “……” 三梆子不知道说什么了。拿眼睛向谭天保求援。 谭天保说道:“老人家,我这兄弟……是不是象当年的百晓童?有些事等我们回去详细问问,也许真象您说的一样,他的父亲本来是姓百,后来改了……” 三梆子瞪了谭天保一眼。 谭天保笑了笑,没理会三梆子的挤眉弄眼,继续对老人说道:“老人家,咱们能够在这儿遇也,也是天赐的缘分,老天有眼,能够得见,您说是不是?您如果喜欢我这兄弟,不妨收他当个干儿子……” 三梆子的目光恨不得把谭天保给吃掉。 谭天保视若无睹,根本就不理她,伏在老人的耳边,笑嘻嘻地说:“我们这次来,是来解救窟窿山上的僰族兄弟,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今后大家和睦相处,您老可以安享晚年……” 舌粲莲花,花言巧语。 第七十六章 山洞之战 奢猛此时正是心急火燎。 好好的“借尸还魂”之计,头一步就先碰了个大钉子。冒充阿二——结果让人家一眼就识破了。 披着兽皮的野僰粗蛮却又精明。 密林里,野僰施展开“树遁”本事,拽着树枝树杈,象猴子一样逃进深山里。 白杆兵傻了眼。 换作是别的将领,多半会恼羞成怒,头脑一热,挥兵追击,跟着野僰团团转,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但是奢猛是谁?他精通韬略,尤其是善读“豹韬”,深谙复杂地形条件下,如果跟着敌人屁股走,必然坠陷入以自己之短,斗敌人之长的被动局面。 那样的话——你跟着野僰转上三天三夜,饿个半死,累个半死,也绝不会有好下场的。 他略一沉吟,立刻采取新的战斗策略,命令白杆兵绕过密林,分成两队,重新向着窟窿山的高处进发,不管野僰的去向,直捣他们的老巢。 抄你的家。 “借尸还魂”之计,还不能算作失败,懂韬略的将军,不会死板固执地一成不变,而是审时度势随机应变,变出很多后手和妙招,变被动为主动,再出奇谋。 一声令下,兵马重整旗鼓,剑指山顶。 …… 大大小小的山洞,呈现在面前。 洞口象是奇形怪状的大嘴,黑乎乎地透着神秘。 粗略数一数,只向阳的这面山壁上,就有至少二十多个山洞,有些洞口堆着石墙,那是防守屏障。 这里,就是野僰的居住地。 上千名野僰就象猴子一样住在这样的原始山洞里。 种族灭绝式的屠杀,把一个曾经建立过国家城邦的繁荣先进的文明,变成了退居洞穴的野人民族。 问题来了,这么多山洞,怎么攻? 白杆兵们有办法。 他们本来就是山里锻炼出来的队伍,对于复杂的山势,从小就象熟悉吃饭一样,山洞,能挡得住别人,可挡不住白杆兵。 奢猛的本事,此时开始显现并且发威了。 他仔细观察了一阵,选定了两个洞口,这两个都是有人工石墙的,经过一番准备之后,白杆兵们用腊杆、绳索作牵引,一个接一个爬进洞里。 令大家意外的是——进洞的过程相当顺利,没有遇到一点抵抗,甚至连一个野僰的身影都没看见。 洞内,是另一番景象。 熏得漆黑的洞顶,那是常年烤火、烧饭留下的,有些地方相当宽敞,巨大的洞厅足有好几丈高,洞壁上画着僰人留下的岩画。 只是空无一人。 难道野僰全都出去了? 奢猛命令:“搜索”。 在洞内搜索,是有讲究的,这样的山洞往往是洞连洞,洞套洞,一个个支洞、分岔乱七八糟,很容易就会迷路。有些山洞往往深度达到十几里甚至几十里。 就算有几万兵马,若是误入洞中,也能葬身其中。 但是白杆兵不会。 他们有着丰富的山地经验,在奢猛的指挥下,分成数路,点起火把,开始向洞穴的深处探索,有的负责在前面开路,有的负责举着火把照明,有的负责联络。 每走一段路,就有专门人员划下记号,以防迷路。 洞里会有竖井或是陡坡,士兵们借助软梯或绳索前进。 在洞里搜寻了一会,仍然一个人影也不见。 有些洞厅里堆放着生活设施,有木柴、桌凳、陶碗队罐……有些罐里的水还是热的,显然刚刚还有人居住。 追。 白杆兵们在奢猛的指挥下,在洞里搜索追击。 处处都有支洞,处处都有岔路,洞里地势忽高忽低,有陡坡,有地下暗河,有悬崖……但是这些都难不住白杆兵,作为山里通,探洞——是从小就熟悉的。 “啊——” 一声惊慌的叫声,从洞厅的深处响起来了,士兵们乱纷纷喊道:“谁?”“站住——”“这里有人——” 只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身影,瑟缩在角落里,眼里放着恐惧的光,六神无主。更令人惊讶的是:她的肚子隆起老高,似扣着一口大锅,原来是个孕妇。 看样子,她怀孕就要临产了,所以没办法逃跑。 “晦气,晦气,”有的士兵往地上吐口水,摇头后退。古时有个说法,无故看见女人生孩子,这是有霉运的象征,不吉利。 正在这时,孕妇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一股血水,染红了身上的草铺。 坏了,她就要临盆了。 这事儿可有点太令人尴尬了,旁边是一群如狼似虎的士兵,拿着明晃晃的白杆枪,虎视眈眈……然而不知趣的小孩子就要降临人间。 疼痛、害羞、羞愧……女人一边呻吟一边哭起来。 奢猛大踏步走过来。 他看见洞厅一角有孕妇临产,愣了一下,立刻命令道:“王小二,你找两个人,帮助她接生,快,再找人烧点热水,uu看书w.uuknsh熬点姜汤。” 士兵们都有些不知所措,他们大都是没结过婚的青年,哪里对生孩子的事有丝毫经验?王小二咧着嘴对奢猛说:“将军,不行啊,我哪里会接生?” “你看,这么多人,就你成亲了,你媳妇不是生过孩子吗?” “可是……” “没有可是,少废话,快点儿。” 王小二咧着嘴,硬着头皮,放下白杆枪,挽了挽袖子,走上前去,吩咐道几个士兵,“你去烧水,你找块干净的被子,你,用热水把刀子烫烫,什么刀都行,笨蛋,快点……” 一阵忙碌。 此时顾不得男女之别了,两条性命关天。 野僰女人痛苦地叫着,满头大汗,旁边是一群群持着武器奔跑前进的士兵……就这样,开始了生产。 一个小生命,就在无比怪异的环境里,来到人间。 “哇——” 当一声稚嫩的啼哭响亮地叫起来时,好几个“接生汉”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王小二手上血糊糊的,指挥着手忙脚乱的士兵们,熬汤,救护,割脐带……忙得不亦乐乎。 …… 奢猛是顾不得这些的。 他要指挥着士兵们继续追击。 洞里地形复杂,情况多变,时刻不能离了指挥调度。 “有烟火——” 前面负责探路的士兵叫起来。 一片烟雾顺着洞窟窜过来。 这是个危险信号,在洞里遇到烟火是最麻烦的,因为不通风,有烟弥漫在洞里,很快就能把人给熏昏或是熏死。 第七十七章 放你2粪堆 一片白烟,顺着山洞窜过来。 在环境密闭的山洞里,烟火,是最危险的,因为不通风,烟雾很快就能让人窒息。 但是白杆兵们不怕。 他们早有准备,纷纷掏出厚布用水打湿,捂住口鼻。 而且,烟火,更加为他们指明了前进的路径,这说明——野僰兵马就在前面,是他们点燃了烟火。 奢猛命令:“冲锋。” 一群群士兵,冒烟突火,举着白腊杆向前发起了冲锋,果然,拐过几个弯,便发现有几十个身披兽皮的人影,正在忙着点烟放火。 他们大概没想到白杆兵追击的速度这么快,有些手忙脚乱,大堆的柴禾刚刚点着,一片片浓烟冒起来,呛得大家直咳嗽。 战斗,开始了。 白杆兵们顶着烟火冲上去。 洞里不比平地,冲锋,就是爬坡,钻洞口,阵形是摆不开的,但是白杆兵训练有素,两三个人一组,形成若干梯次,互相掩护着向前跃进。 火把照耀下,黑幽幽的山洞里,人影乱晃,好似一片片鬼影。 短兵相接,白杆兵呐喊着跳跃冲杀,几个士兵手持白腊杆,互相配合,杀得野僰只有招架之功,只能仓皇逃窜。 白杆兵强悍的战斗力开始凛凛发威。 天下第一军不是白叫的。 他们在战斗中,配合相当娴熟,往往是两个人担任“刺手”,挺白腊杆刺杀,另外两个人担任掩护,逼退其它的支援。还有一组专门“撒网”的,用鱼网去罩野僰的身子。 扑通扑通……不断有野僰倒下去。 白腊杆钩住脚的,被刀头刺伤了的……很快就被杀得七零八落。 然后,就被后面的白杆兵追上来,用绳子捆住手脚。或是用鱼网罩住。 这是一场不对等的战斗,白杆兵人数占优势,兵器战优势,作战能力占优势,野僰虽然身体强壮,但是到了真正的战斗中,毫无胜算。 白杆兵按照奢猛的部署,始终掌握一个原则,那就是尽量捉活的。 时候不大,就捉住了二百多个野僰。 一路冲突,一路战斗……前面忽然透出一线亮光来。 那是到了山洞的出口了。 白杆兵们一阵兴奋,到了洞口,就有清新的空气,比在洞里闷着忍受烟火可强多了。 “杀——” 大家纷纷扔掉捂着口鼻的湿布,呐喊着冲向前去。 洞口,就在前面。 一群残余的野僰惊惶乱叫着,在前面飞奔逃窜。 追——追出洞去。 奢猛在一群白杆兵的簇拥下,率领着部队追出洞口,他奔出山洞,举目四望,惊喜地发现——这里是一片美丽的山谷。 四周都是险峻的高山,壁立千仞,围出这一片长满树林和植物的山谷,缓坡上处处花红柳绿,种植着果树、稻菽、豆椒……啊,这里原来是野僰的秘密家园。 他们逃进深山,钻出窟窿山的洞穴之后,在这片高山环抱,外人难以发现的山谷里,开垦土地,种田植桑,开辟了这片世外桃源,过着秘密的与世隔绝的隐居生活。 谁说他们是野人? 虽然被屠杀殆尽,但也没有失去追求生活的顽强意志。 看着眼前这幅场景,真是令人感慨万端…… …… 然而奢猛可没功夫在这儿发感慨。 因为——就在山谷里的一片果树林边,站着一片密密麻麻的野僰,他们手执棍棒、刀枪等各种武器,眼里含着愤怒,虎视眈眈地盯着从岩洞里钻出来的白杆士兵们。 人数有五六百人。 队伍前面,站着一条大汉,身上披着灰色狼皮,手里拎着一条五尺长的齐眉棍。 原来是他! 野僰的首领,已经打过一回交道了。 大汉的身上,泛着一股杀机,那目光中射出的仇恨与愤怒之火,几乎要把眼前的一切都点燃,熊熊燃烧…… 他冲着越走越近的白杆兵们,举起手里的齐眉棍,大声叫道:“跟他们拚了——” “嗷——嗷——嗷——” 野僰们跟着首领一起,发出绝望而愤怒的呐喊声,声音象就一群被围困住的野狼。 困兽,是要拚命的。 此时的情势,一目了然。 野僰们被赶出了岩洞,在白杆兵的追击下,退到山谷里,然后——已经无处可退。 只有拚死一战。 然后——被全歼的下场是难免的。 仅存的上千野僰,又要血染山谷…… “等一等——” 一声炸雷般的高喊。 是奢猛,他二目圆睁,大踏步走向前,伸出右臂,作出一个“停止”的手势,向即将发起最后冲锋的野僰们高声叫道:“听我说句话——” 他两腿叉开,站在队列前面,用目光扫视了一番面前这群愤怒的野僰,面容威严,神态镇定,那股凛凛气势把全场都镇住了。 “僰族弟兄们,”奢猛高声喊道:“大家不要再自相残杀了,血的教训太深了,我们是官兵,但是也是奉了阿二的遗愿,uu看书 .uansu.cm来找你们谈判的,大家重新和好,以后和睦相处,你们可以下山生活……” “放屁,” 野僰首领粗暴地打断他的话,“你说是阿二的遗愿,请把证物拿出来。” “我没有证物,但我是怀着一腔善意来的,阿二生前的遗愿就是僰人和其它各族和解,大家共同生活,难道你们反对吗?” “哼哼,善意,”披着狼皮的首领对奢猛的话根本不信,跺了跺脚,“不要骗人了,你要有善意,就把我们的人都给放了。” 刚才在山洞里,白杆兵捉住了二百多个野僰,全都用绳子捆上了。 放了? 能行吗? 这个题目有点难度。 但是,奢猛没有丝毫的迟疑,朝着身一摆手,命令道:“把逮住的那些僰人,全都释放。” “啊?” 手下的士兵和军官们,都有些傻眼,刚才费了不少力气,好不容易捉到的俘虏,全都释放……那不是白费劲了? 而且,把他们全放回去,肯定是要重新加入野僰队伍,来和自己打仗的,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有个校官跨前一步,拱手低声说道:“将军,这……从长计议吧,放回去,他们还得与咱们为敌……” “放掉。” 奢猛的语气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斩钉截铁。 “全部放掉,一个不留,放出他们两粪堆,也跑不出咱们们的手掌心。” (注:粪堆是指距离,旧时农田里施农家粪肥,每个粪堆间有一定的距离。) 第七十八章 长满鲜花的山谷 二百多个野僰俘虏,全都被释放了。 他们一个个欢天喜地,连叫带嚷,奔跑着回到自己人的队伍里。那种“死里逃生”的欢喜状,难以抑制。 自古以来几乎就没有释放俘虏的先例,能够活着放回来……这事儿让所有人惊异。 野僰队伍里一阵骚动。 显然他们也没想到——自己的弟兄能够获释。 奢猛向前迈了一步,对披狼皮的野僰首领喊道:“兄弟,这回你相信我是真诚的了吧?现在,我希望咱们能够坐下来谈一谈……” 他的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见——野僰首领扭头就走。 根本就不听他说话。 率领着一群群的野僰,迅速后退,钻入了茂密的树林里。 这…… 让奢猛大大吃了个瘪,傻眼了。 “喂喂……你听我把话……” 然而没人听他说话,几百野僰叫着跳着,象一群猴子迅速隐入树林里,荆棘和树林挡住了他们的身影。 这令人尴尬而气愤。 一群不通情理的家伙! 我把你们的俘虏都放了,你连我几句话都不肯听,扭身便走——这有点让人下不来台了。 浑蛋! 但是奢猛脸上并没有太多的气愤,甚至——他还露出了一丝胸有成竹的微笑。那神情,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就象刚才对小校说的:放出他们两粪堆,也跑不出我的手掌心。 …… 很快,新的战斗部署便做出了。 奢猛连续下达了几道“攻击”命令。 一队队的白杆兵,迅速朝着各个方向进发,山谷里,杀机遍布,沟壑间,树丛里,到处都是跳跃着的人影…… 奢猛提着一把宝剑,带着人马进入茂密的树林里。 果然不出所料,野僰人是想靠着树林里的复杂地形,进行负隅顽抗,与白杆兵周旋。他们靠着过人的攀登技能,象猿人一样爬上树枝,在树林间跳来跳去。 刚才,就是凭着这套本事逃脱了奢猛的追捕。 现在故伎重施。 但是,有件事他们没想到。 奢猛,是位精通韬略的将领,最擅长的便是“豹韬”,对于复杂地形条件下的作战颇有心得,他已经上过一回当了,吃一堑长一智,你还指望他再上第二回当? 很快,效果就显现了。 白杆兵在奢猛的指挥下,分路突击。 他们没有跟着野僰的屁股去追击,而是按照“休、生、伤、杜、景、死、惊、开”八个方位,兵分多路,在树林里穿插,迂回,越过重重障碍,在每个方向做要点防御。 根本不管野僰。 你逃你的,我不理你。 反正你也不会飞,逃不到天上去,也遁不到地里去。 另有几股士兵,在树林外面迅速疾进,把守住几个战略支撑要点,利用地形进行埋伏。 山谷里,处处都是人影晃动。 一张大网,在这座美丽的长满鲜花的山谷里,张开了。 这就叫“韬略”。 …… 树林里,战斗开始了。 野僰们很快就发现,无论他们往哪个方向逃窜,总能迎头遇到白杆兵的阻击,那一队队的持着长杆的黑袍身影,铺天盖地,堵住了每个方向。 遭遇战,随时随处都在发生。 白杆兵们开始大发神威了,他们用白腊杆去捅树上的野僰,钩、拿、锁、刺……长杆子在手里变幻出无穷的威胁,在士兵的手里变成了一条条钩魂的利器。 “啊——啊——” 一声声惨叫中,不断有野僰被刺中,划伤,从树枝上跌落下来。 到了地面上,就那是白杆兵的天下,士兵们一拥而上,把负伤的野僰擒住,四马攒蹄捆绑起来。 真象是奢猛所说的——放出你两粪堆,也跑不出我的手掌心。很多刚刚被释放,获得自由的野僰,没过半个时辰,就又重新被白杆兵俘虏。 绳子一捆,扔在树下。 一群群的野僰,见势不妙,四散奔逃,向着树林外面逃。 但是——等待他们的,是更加惨痛的下场。 有些人逃到树林边,正想窜入一片荆棘丛,忽然从树丛里射出一片羽箭,箭只钉在身上,立刻惨叫着倒下去。有些人刚刚踏上一片乱石滩,脚下不知道怎么一滑,踩着一根枯藤,就见一张大网从天而降,结结实实地罩在脑袋上,再也挣不脱。 乱石间,沟涧里,灌木丛……处处都有埋伏。 野僰从来没有体验过“阵法”的厉害,这回他们尝到苦头了。 白杆兵不但单兵作战能力强,而且按照“生门、死门、休门、惊门……”有序排列埋伏,井井有条,你乱他不乱,在各个防御要点,设置了绊马索、窝弓、防贼网…… 对于毫无破阵经验的野僰来说,根本逃无可逃。 他们不懂得哪里是“生门”,昏头胀脑,乱闯乱撞,一群又一群地撞入“死门”,被打得鲜血淋漓,伤痕累累,乖乖地成了俘虏。 山谷里处处都是惊叫声、惨叫声…… 在一片平坦的草地上,野僰首领——那个披着狼皮的大汉,被一群白杆兵逼住了。 他拎着齐眉棍,率领着一帮死士,约有一百来人,面对着重重围困,走投无路,左冲右突,uu看书.uukanshu.co却杀不出重围,面临绝境。 举目四望,一片惨状。 那么多的野僰都被逮住捆绑,战局几乎就是以“秋风扫落叶”之势,迅速溃败。野僰首领的目光里露出一腔悲愤,他举起齐眉棍,嘴里发出一声凄厉而绝望的啸叫: “啊——” 奢猛大步走过来。 跟在他身后的,是几个打着大旗的亲兵,两个亲兵打着一面大旗,那旗绣着斗大的“狗”图腾。 张牙舞爪的狗,昂着向天,雄健威风。 “兄弟,讲和吧。”奢猛脸上并没有那种胜利后得意的笑容,而是充满真诚,“你看看,我如果想杀你们,完全可以做到血洗窟窿山,但是我没有,情势变了,朝廷不会再杀你们,我们以后和睦相处,你们将和彝人、羌人、汉人一样……” “不——” 首领愤怒地发出一声咆哮,“僰人可杀不可辱,你尽管动手好了,我们绝不投降。” 奢猛也瞪起眼睛,吼道:“你这是在坑害僰人兄弟,拿他们的命,为你的糊涂付出代价,阿二的遗愿,你问问大家,愿意不愿意遵从?” “阿二……我不相信,你拿出阿二的遗物来。” “在这儿——” 突然一声大喊。 从旁边走过几个人来。 这几个人,是谭天保、三梆子、公孙炽……还用树藤编结的担架,抬着一个年纪苍老的老尼姑。 老尼姑太老了,侧身躺在担架上,抬起昏花的老眼,望着眼前这一片处于绝望中的野僰。 她的眼角,泪痕宛然。 第七十九章 永结同心 话说,人这一生,最绕不开的是哪个字? 情! 情之为物,相伴一生,斩不断,理还乱,忧、伤、爱、恨、思、恋……总是把人这一生渲染得五味杂陈。 哪怕你是风烛残年,耄耋老人,相隔经年的情感之火也是一点就着。 …… 当谭天保和三梆子等人在“无心庵”里见到阿三老人,重新提前以前的往事,老人禁不住情绪激荡,老泪纵横。 忘不了啊。 她伸出枯瘦的手掌,抚摸着三梆子的头,话语断断续续,声音哽咽,“孩子,多象啊,当年他就象你这么年轻,英俊,一说话脸上带笑,那么甜美的笑容……可惜他骗了我,骗了我的族人,大军杀进九丝城……” 说到这里,老人心情激动,喉头哽住了,往后一翻便晕过去了。 想起当年那些惨痛的往事,怎么不令人心潮翻涌?别说阿三老人这么大年纪,就算是年轻人,也难以抑制啊。 幸亏谭天保懂医道,掐人中做心肺复苏人工呼吸……抢救了好一阵子才把老人又救醒了。 “老人家,您别激动,”谭天保安慰她,“有话咱们慢慢说,别着急,千万别急,别上火。” 老人的泪水涌出浑浊的眼眶。 “悔啊……恨啊,当年因为我,害得全族人都死了,从那儿以后,我削发为尼,住进无心庵里,再也不见世人……我的心有罪,我是全族的罪人……” “老奶奶,罪不在你,是朝廷的政策,是他们杀了僰人,您不要自责了。现在好了,汉人僰人彝人都不再互相残杀了,僰人都能下山居住,安居乐业了。” 谭天保慢慢给老人讲道理。 老人的神智忽尔清醒,忽尔明白。一会流泪,一会又象梦呓般喃喃自语,“唉,不怪我吗?那怪谁?怪他吗?其实……又有谁知道,我从来没怪过他,都是我的错,是我不好,他那么懂道理,又精明又能干……” 又回忆起五十年前的情分了。 那份情,永远也忘不了。 这叫“痴”。 情到深处,便化为痴。 也亏得谭天保有耐心,好不容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阿三老人的情绪给稳定下来。 这么大年纪,经不起心理剧烈波动啊。 接下来,谭天保舌粲莲花,想用三寸不烂之舌,劝阿三老人出马,帮着自己去说明僰人,但是他说得口干舌燥……发觉根本没用。 老人恍若不闻,好象根本就没听见他说什么。 她的一双目光,只是盯在三梆子的身上,那目光中念着慈爱,含着深情……让人看了既心酸又怜悯。一个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岁的老人,无儿无女,伴了五十年青灯古佛,她这是埋藏在心底的人间天伦情泛滥了啊。 谭天保灵机一动,朝三梆子使了个眼色。 三梆子伏在老人耳边说道:“老奶奶,您跟我们去山里转转,劝劝那些僰人,行吗?” 没想到,老人立刻就答应了。 “孩子,行啊,你想去,咱们就去。” 嘿,就这么简单。 这让谭天保心下悻悻,直摇脑袋,敢情我摆了半天大道理,花说柳说……还不如三梆子一句话。 看这意思,三梆子让她去摘月亮,也会立刻搬梯子上天…… 就这样,谭天保派几个士兵,绑了一副担架,抬着阿三老人,直奔山里。 …… 当谭天保和三梆子,抬着阿三老人赶到山里,正赶上奢猛和披狼皮的僰族首领进行着对恃,双方僵持不下。 阿三老人从担架上抬起上身。 她的老眼里,又涌出丝丝泪光。 眼前……都是她的亲人族人。 他们在白杆兵的逼迫下,已经陷入了绝境,这情景……和五十年前多象啊,那时候,官军大开杀戒,血流成河,同族的兄弟姐妹们一个又一个倒在血泊中。 那血流得呵……连天上的云彩都映红了…… 她的嘴唇不由颤抖起来。 “姑姑——”披着狼皮的僰族首领,大步跑过来,吃惊地问道:“您怎么来了?” 一帮僰人,都拥到老人的担架旁。 好多人都朝着担架,躬身施礼。 那副虔诚的模样——就和五十年前,没有什么区别,阿三——这是当年僰族的首领啊,那时候僰人还是那么强盛,那么繁荣,是西南边陲最富有最活跃的民族。 一直到现在,阿三的威望,还保留在僰人的心目中,不曾改变。 奢猛见此情景,当然不肯放过机会,他也大踏步走到担架旁边,高声说道:“怎么样,僰人兄弟们,你们还怀疑吗?阿二虽然故去了,但是阿三还在,她就在这儿,还用我再证明什么?从今往后,汉人彝人苗人都是一家,我们不要再自相残杀了。” 阿三抬起浑浊的眼睛,望望奢猛,似乎没听懂。 三梆子伏在她耳边说道:“老奶奶,从今往后,汉人彝人苗人羌人都是一家,咱们不会再自相残杀了。” 老人点了点头。 这一点头—— 就是决定。 虽然一个字也没说,但是面前这一百多个僰人,立刻象是领了圣旨,包括那个披着狼皮的首领,全都向着担架躬身施礼。 “姑姑,我们听您的。” 首领把齐眉棍往地上一扔。 所有的僰人,都把手里的刀、枪、棍棒扔在地上。 乒乒乓乓,武器扔了一地。 奢猛一阵心潮澎湃,他没想到事情竟然是这样一个结果——一个垂垂老妇,把战端给解决了。这是个难以想象也难以理解的事情,当年,阿三在僰人中的威望,得有多高啊。 五十年前,僰族在她和两个哥哥的领导下得有多昌盛,uu看书ww.uukanshu 后来的结果又有多惨烈……真是难以想象…… 奢猛把自己的宝剑,也“乒”地扔在地上。 然后,从箭囊里掏出一只箭来,“咔”的一声,折为两段。 “弟兄们,僰族兄弟们,今后咱们是一家人,永结同心,若有违反,有如此箭。” “啊——啊——” 僰族的人们,以及白杆兵们,一起振臂高呼。 这片长满鲜花的山谷里,沸腾起来。 大家都激动而兴奋,刚才还是血腥的战场,互相厮杀的对手,转眼间就变成了兄弟,变成了同胞。 尤其是野僰们,他们甚至更为激动,几十年来,避居深山,与世隔绝,几乎成为了野人,如今——终于可以恢复自由,可以象别的民族一样在这片土地上快乐和睦地生活了。 好多野僰的眼里,涌出泪花来。 …… 谭天保对三梆子说:“老三,这一仗,你应该算是头功。” “嘿嘿,小意思。” 三梆子也很得意,但是眼珠一转,又拉下脸来,“天保,你话怎么听着有些不对味儿?” “夸你,有什么不对味儿。” “你拉倒,你一夸人就跟夜猫子叫似的,听着不舒服……还有,我郑重告诉你,以后不许再唆使别人认我当干儿子,我没有认干爹干妈的瘾,要想认干亲,你自己去,别坑害别人。” “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夸你有功劳,你不爱听,夸你长得俊,你不爱听,总不成非得说,贺老三是臭狗屎,你才高兴了?” 第八十章 鸡毛信 女人,这一生最看重的是什么? 没有第二个选择,就是——情。 年老垂危的阿三是如此,身居二品高官的秦良玉也是如此。 秦良玉率领的兵马这一天到达金筑关附近。 此时的金筑关,被叛将杨应龙给占领着,守将名叫祖杭,绰号叫做“金毛虎”。 秦良玉距关二十里,扎下大营,派出探马、暗哨侦察敌情,部署攻击事宜,吩咐准备各种器械……安排妥当,她离营出帐,只带了一个丫环小菊,来到一座长满竹林的山坡上。 野竹长得郁郁葱葱,竹林里落叶缤纷。 忽然间,秦良玉满眼都是泪水。 原来,这座野竹坡,是当年她和丈夫马千乘,共同战斗过的地方。 那时候,夫妻二人纵马川黔,率部征杀,十几年比翼双飞,一路奏凯,畅意豪爽……想起那些情景,怎么会不泪涌眼眶。 她在一块石坎上坐下来。 用手抚摸着一根碗口粗细的毛竹,喃喃自语,“竹子啊竹子,你还记得我么,十年了,当年我和千乘一起,就在这里打了胜仗,我们来到竹林里小憩,我就坐在这儿,满地都是金色的竹叶……” 泪水扑簌簌地落下。 “……千乘,我还记得当时你对我说,人当如竹,刚正不弯,一生只奉一枝,至死不渝……千乘,你的话,我一字一句都没忘过,人当如竹……” 声音哽咽,说不下去了。 哗啦啦……竹林摇曳,落叶萧零,一片悲凉。 良久,秦良玉站起身来,在竹林里慢慢踟蹰,一会抚摸一根老竹,一会怔怔地盯着一块乱石。 孤独的身影象在寻找什么…… …… 从竹林里出来,秦良玉抹掉眼角的泪花。 隐去悲伤,她又成了叱咤风云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 回到大帐里,听取探马的报告,分析金筑关的防守详情……正在忙碌,有哨兵来报:“将军,有个叫钱重的人求见,他说是李化梓将军派来的,身上带有李将军的鸡毛信。” “哦?请进来。” 李化梓,是朝廷从湖广方面派来的将军,前往四川成都赴援的,是秦良玉的友军。 能够在此地得到友军的信息,这是个喜讯。 杨应龙的叛军有十多万人,而秦良玉不足两万兵马,如果没有援军,也很难解成都之围,李化梓来得正是时候。 在亲兵的带领下,从帐外匆匆走进来一个身材瘦削的汉子,风尘仆仆,肩膀上带着一层土,看样子是跑了很远的路。他进帐向秦良玉躬身施礼。 “卑职钱重拜见秦将军,将军万安。” “李将军在哪里?他还好么?” “承秦将军垂询,李将军率部现在桑木关,厉兵秣马,正欲秦将军一起,统筹调度,驰援成都,共同围歼杨应龙,他写了一封亲笔信,命卑职亲手送达秦将军。” 他从怀里掏出一封厚桑皮纸的信件来,很厚,外面粘着三根鸡毛。 鸡毛信,是军情紧急情况下才使用的信件。 李化梓派专人送紧急信件,说明他那里军情如火,急需和秦良玉一起协作,两军配合,秦良玉是久经战场的老将,自然懂得轻重。 她走上前两步,伸手出来,去接钱重手里的信。 就在这时候—— 忽然秦良玉一愣。 她是个心思细密的人,也许是女人天生的第六感觉,猛地发现——钱重的神色似乎有些不对头。 尤其是他那双眼睛,一丝不易察觉的凶狠一闪而过,虽然脸上带着谦卑的微笑,但是目光是不会撒谎的,没错——就是微微的一丝凶狠,冷冰冰的让人从心里发凉。 不好! 秦良玉赶紧后退。 钱重的身形猛地暴起。 杀机——就爆发在瞬间,钱重就象只豹子一般跃起来,手里的那个桑皮纸信封并没有撕开取信,而是直接握着,顺势朝着秦良玉胸前刺来。 可以想象,那信封里不会是信件,那是匕首。 “忽——” 信封转瞬间就递到了秦良玉的胸前。 这一切都发生在半秒钟内,大帐里站着好几个亲兵,中军官就站在帐口,大家手里都拿着刀枪武器,但是——钱重的动作太快,也太突然了,谁也来不及反应。 钱重的动作显然是早就计划好的,秦良玉接信——他往前递送——信封离着秦良玉就只有一尺多远的距离。 然后——突然实施雷霆一击! 你武功再高也难防。 秦良玉是从小修习武功的,身法敏捷,眼看着堪堪避不开的攻击,紧急中一个“斜插柳”,上身骤然一倒。 信封刺了个空。 然而钱重的动作也快,身子扑到,手里的桑皮纸信封动作不停滞,斜向刺下。 “噗——” 信封里,果然是装着一把锋利的匕首,穿破纸皮,刺入秦良玉的右腿。 一连串动作,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 秦良玉的身子往后便倒。 钱重的身子扑得过猛,也失去平衡,他咬牙切齿,uu看书.uuknsh脸上露着狰狞,顾不得站稳身子,手腕一抖,从秦良玉的腿下往下拔匕首。 但是——晚了。 这一秒钟内,帐内的好几个亲兵,可不是吃干饭的。 几道黑影已经象旋风似的扑过来。 来不及惊叫,来不及惊慌,来不及叫嚷……这时候的动作远比神情和声音来得迅速。 好几把单刀一起从四面八方飞来。 钱重身陷刀光剑影中,再也不会有逃生的机会。 “咔,咔,咔——” 刀刃砍入身体的声音,沉闷而恐怖地连续响了几下,只见空中迸起数道血光。 几把刀,一起砍在钱重的身上,一秒钟之内就把他给砍翻了。 乱刃分尸。 脖子上砍开了大口子,脑袋堪堪掉落,臂膀被剁掉了,腿上砍裂了,腰里被长矛洞穿…… 骨嘟嘟……好几处都血如泉涌。 …… 行刺,就是这样,只给你一次机会。 一击能中,或是一击不中,都绝对没有下次机会。 然后的结果就是一个——你被乱刃分尸。 …… 两秒钟内,钱重横尸地下。 这时候,帐内帐外,都乱了,一叠连声地叫嚷着:“刺客,有刺客……”好几个人一起上前,去扶倒在地上的秦良玉。 秦良玉的腿上被重重刺了一刀。 桑皮纸信封内是一柄锋利的窄刃短匕首,直接穿透信封刺入肌扶,血水顺着匕首上的血槽涌出,把那个信封染得艳红,三根鸡毛血糊拉地似是魔鬼的羽毛。 第八十一章 见血封喉 大将奢猛,按照秦良玉“攻心战”的要求,成功地用“借尸还魂”策略,和野僰达成了和解,不但要回了被劫的粮草,而且还有几十名野僰自愿报名参加队伍。 野僰们开始和山下的地方政府联系,去下边建村寨,和彝人苗人汉人一起生活。正式宣告“野人”生活彻底结束。 奢猛的队伍告别了酉阳关,押着粮草立刻出发。 刚走了没有几里远,两名传令兵匆匆赶来,满身尘土和汗水,急三火四地说道:“谭医官,谭医官在哪里?” 谭天保越众而出 传令兵的脸上透着焦急,“快,谭医官,赶紧先走一步,秦将军,秦将军伤重。” “啊?” 不但谭天保,奢猛等人都是大吃一惊,“怎么了?秦将军怎么受伤了?” 这件事让所有人都心里一沉。 秦良玉是白杆兵的主心骨,俗话说,人靠魂,这只部队的魂就是秦良玉,如果她有个三长两短,魂就没了。后果难以想象。 问明白了情况,谭天保二话不说,跟了传令兵,匆匆出发。 快马加鞭,一路疾奔 …… 当谭天保赶到金筑关前,还没见到秦良玉,首先感受到的,是一股沉闷的气氛。 部队里的官兵们,个个脸上一副忧郁状。 那股神情里含着担忧、气愤、焦急…… 秦良玉居住的帐蓬前,身材魁梧的麻仓收,倒背着手,在帐外踱来踱去,紧锁眉头,一脸黑锈。 不时仰天长叹一声。 见到一身尘土和汗水的谭天保匆匆赶来,麻仓收一个箭步窜上去,两只簸箕般的大手劈胸抓住谭天保的肩膀,“谭天保,谭医官,我求求你,一定要把秦将军给救过来,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饶不了你……” 谭天保吓了一跳,被他象揪小鸡子似地揪起来,两脚都离了地。 “喂喂……” 旁边跑过来另一个将领,是左支重,一把推开麻仓收,厉声喝道:“你干什么,” 他揽过谭天保,“天保,别怪他,大家是心里着急。” “没关系。” 三步并做两步,象冲锋似地进入帐内,谭天保看见一张床铺用缦帐围着,隔老远就闻到血腥味儿和一股腐臭味儿。 小菊和另外两个亲兵,在旁边伺候。 小菊的脸上还带着泪痕。 见到谭天保,大家的脸上都现出喜色,小菊轻声说道:“谭天保,你可来了,大家象盼星星盼月亮一样……快,老夫人刚才又昏过去了。” 缦帐掀开了。 秦良玉躺在床铺上。 昏昏沉沉,两眼紧闭,面色苍白得一点血色也没有,整个人象是老了十岁。 右腿肿得老粗,缠着白布,血渗出来,染红了一大片。 糟糕…… 谭天保一见就感觉不妙。 受伤,倒没什么,但是现在看秦良玉的伤情,却远非平常的受伤,只怕是中毒了。 谭天保洗了手,慢慢解开浸着血的白布,察看伤情,他发现——伤口并不大,但是很深,血肉翻翻着,周围肿得发亮,透着黑色。 一股酸臭味儿从伤口处透出,令人作哎。 那情景——看上去触目惊心。 “怎么样?” 小菊担心地问,声音里带着哭腔。 谭天保没吱声。怎么样……情况很严重,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秦良玉这是中毒症状,这说明刺客钱重的匕首上是事先喂了毒药的。 此番行刺,就是决心要取了秦良玉的性命。 不管匕首刺中哪个部位,你都活不了。 这是最为阴毒的手段。 “把那把行刺的匕首拿过来。”谭天保沉着脸,命令道。 那封“鸡毛信”很快送到了帐内,呈在谭天保的面前,这枚桑皮纸的信封上几乎被血全给染红了,三根鸡毛沾满鲜血,前端破了口,露着匕首的刀尖。 谭天保用一块白布隔着,把匕首拿出来,凑在眼前观察。 刀尖很锋利,又窄又细,磨得锃亮,它上面甚至都没沾着血丝——这说明刀身的光滑与锋利达到了顶级。 在匕首靠近护手的根部,有一丝绿色痕迹。 用鼻子嗅一嗅,有涩味儿。 谭天保点了点头。 “怎么样?”小菊忍不住,又凑上前来问道。 谭天保仍然没有回答她,而是吩咐道:“小菊,你找几个瓦盆,烧热水,要最清的山泉水。贺老三,你带人去附近山坡上,采集一些青木香、半边莲、开口剑……这些药草。” “好。” 一群亲兵,领命飞奔而去。 谭天保从身上背着的背囊里,掏出一些小布包来,这是他平时炼制好的中药,去火的,解毒的,治红伤的……这些常备药,作为“医官”是应该常备的。 大帐里,左支重,还有随从亲兵们,都眼巴巴地瞅着谭天保,帐内除了他摆弄药草和小菊烧水的声音,别人都大气不敢出。 水烧开了,咕嘟嘟地翻着水花,谭天保把两小包药末倒地瓦盆里,然后又在两个瓦盆内分别加入青木香和半边莲,熬煮了片刻,他用白布垫着,将匕首伸进瓦盆。 好几个脑袋都凑过来,伸长脖子观看。 一股微微微的腥臭气,冒出来。 瓦盆里的水变成淡绿色。 谭天保把匕首在两个瓦盆里反复试了几次。 “见血封喉,uu看书 ”他抬起头来,对左支重说道:“没有疑问,刀尖上涂的是见血封喉汁,还有竹叶青的毒液。” “他奶奶的,真恶毒。”左支重低声骂道。 “夫人醒了,”忽然小菊惊喜地叫起来。 躺在床上的秦良玉,这时睁开了眼睛。 小菊伏在床头,轻声说道:“夫人,这回好了,谭医官来了,您有救了,他是神医,一定会很快医好您的伤,谭神医是在世的华佗,没有治不了的病。” 谭天保有点尴尬。 小菊的话与其说是安慰秦良玉,不如说是大家共同的期盼。 秦良玉缓缓扭过头来,把目光瞅向谭天保。 谭天保赶紧凑过去,站在床前。 “天保,”秦良玉的声音微弱无力,“我的伤……还能治么?” 自从认识秦良玉以来,还没听她用这样嬴弱的声气说过话。声音里那么虚脱无助,声若游丝。 谭天保的泪水差点流出来。 “将军,天保一定尽力。” 话出口,谭天保发现左支重凝视着自己,使了个眼色,立刻领悟,接下去说道:“属下已经察明了毒因,正在想放克制,一定没问题。” 实际上,他心里真的没底。 但是——左支重那一眼让谭天保明白,此时如果自己若说一句“不好治”之类的话,那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全军无数双眼睛,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大家都在眼巴巴地望着自己。 此刻,自己一身系全军的重担。 陡然间,身上仿佛压了千斤重。 第八十二章 吸血班 谭天保强忍着泪水,并且——把泪水给憋了回去。 他暗暗调整了一下情绪。 左支重那一眼目光,让他陡然意识到——此刻的自己,其实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身系着全军的人心士气。 千军万马都在焦急地等待着秦将军的伤情。 无数双眼睛都在盯着自己。 一句“能治”或是“不能治”,后果都是不可想象的。 秦将军是这只部队的灵魂,她的安危涉关全军的前途和命运,尤其是在眼下大战在即,成都城十万火急,等着救援,各只部队厉兵秣马,名震天下的“天下第一军”白杆兵,就要上阵厮杀…… 秦良玉的伤,此刻事关全局,天大地大…… …… “秦将军,” 谭天保咬了咬牙,象发狠似地说道:“我一定会医好您的伤,放心吧,毒性再强,也有解毒之方,天下就没有解不了的毒。” 秦良玉的目光,盯在谭天保的脸上。 虽然神色无比虚弱,可是那目光还象以往一样沉静。 “天保,你只要能让我打完这一仗……”她的声音很低,需要把耳朵凑到近前,仔细听才能听得清楚。 “……让我打完这一仗,把成都之围解了……怎么都行,如果这条腿保不住,就让它废了,没关系……生死有命,我不强求,但是尽量让我打完这一仗,否则东南不保,国家危矣……” 小菊“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夫人,不会的,您别乱想,谭医官一定能把您医好。” 谭天保也忍不住,眼泪滴在床旁。 这是什么样的人,毒侵入体,命在顷刻,还在一心只念着国家安危……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大英雄,大豪杰!! 有此一人,国家幸甚。 …… 帐中一片悲壮之气,左支重等人的眼角都是泪光潸然。 谭天保咬牙切齿,伏在床边,用发誓的语气,一字一句地说,“将军,天保如果医不好您的伤,甘受军法,我把这颗脑袋押在这儿,若有食言,砍了此头。” 屋里气氛凝重无比。 秦良玉没有反应……她神色暗淡,又昏睡过去。 这更危险,陷于昏迷——这说明毒素已经行走于经脉,等到毒侵入心,那人就完了。 …… 三梆子气喘吁吁地回来了。 他浑身的衣服都被汗水打湿了,脸上汗珠直淌,顾不得擦一把,从背篓里往外掏药草,“金银花,白花舌,紫地丁……天保,这里还有蛇不过,真是太好了……” 帐里一阵忙碌,小菊和几个亲兵们忙着洗药草,捣枝叶……煎汤剂…… 谭天保把熬好了的一盆紫黑色的药水,自己先含在嘴里,漱了半天,然后咽下去。 走到秦良玉的床边。 大家都望着他的举动,不明所以,有些惊诧,熬了药……他怎么自己先喝了?难道是尝尝味道或是试试药性? 只见谭天保掀开秦良玉腿上的罩裙,露出伤口,伤口已经红肿得不成样子,翻翻着呈紫黑色,看上去都吓人。 他把脑袋凑过去,将嘴唇贴在伤口上。 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谭天保使劲一嗫,吸出一口黑血,吐在地上。 “啊?” 小菊惊叫一声,“谭……大哥,你这……” 原来他在吸毒血! 怪不得他先喝药、漱口……原来是打算亲自给秦良玉吸毒血!! 一屋惊诧。 “不,” 忽然左支重大叫一声,大步走上前,一把拉住谭天保的肩膀,“不行,天保,这事儿不能让你来,你得负责给将军治伤。” 大家都醒悟过来。 对啊,吸毒血,这太危险了。 见血封喉和竹叶青啊……吸进嘴里会怎么样?想想也不寒而栗。 “我来——” 小菊大叫一声。 她满眼是泪,声嘶力竭,扑上前去,一把将谭天保推开。 好几个亲兵都围上来,其中一个身材粗壮的高个子拉住小菊,“不,你不行,你没力气,让我来。” “我来,” “我来。” 好几个声音一起争抢。 这情景令人心潮澎湃。 大家抢先赴险……没有一个踌躇,为了救秦良玉的性命,宁可搭上自己的命……帐里那种无形的悲壮之气,几乎冲破帐顶。 “天保,”左支重加重语气说道:“现在,我命令你,把吸毒的事交给他们,我排一个班次,大家轮着来,每人只准吸几口,由你负责调配药剂,就这样。” 他用了“命令”这个词。 在军队,这个词没有违抗的余地。 谭天保点点头,他没说什么,两手抱拳,朝着左支重和几个亲兵们拱了拱手。 很快,一个“吸血班”组成了,大家轮流喝下谭天保配制的解毒药剂,然后去吸秦良玉腿上的伤口。 一口口的黑血吐在地上,泛着恶臭和血腥。 再加上熬煎汤药的气味儿,帐里也说不清是一股什么味儿,空气也象是粘稠的…… …… 谭天保调配了几种解毒的药草,分别熬制,分为“内服”和“外敷”两部分。 经过一个班的士兵轮流吸吮,秦良玉腿上的伤处,黑色慢慢褪去,呈现出惨白的颜色,后来已经吸不出血来了。 好几个士兵都出现了中毒症状。 虽然喝过谭天保的解毒药,但是吸完了伤处的黑血,uu看书 .uukanshu.co 走出帐外后,依然“哇哇”呕吐,有人直接就晕倒了。 然而,即便这样,也没有人有过丝毫的犹豫,大家默默地排队,去给秦良玉吸血。 秦良玉一直昏迷不醒。 谭天保给她的伤处敷上药膏,重新包扎。 左支重脸色沉重,守在帐中。他命令亲兵:“传下话去,就说秦将军的伤已经见好,很快就能痊愈。” “是。” 很快就能痊愈……怎么可能。大家都担忧地望着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女将军,不由得心里既沉重又心酸。 大家都明白,左支重这是在安抚军心。 伤情,此刻牵动着两万人的心啊。 …… 入夜了。 帐里点起灯烛。 谭天保和三梆子等几个人,都累得七扭八歪,一天功夫,大家的脸都象是瘦了一圈。 然而谁也不想去睡觉,也不敢去睡觉。 小菊一直眼泪汪汪地守在床前。 左支重说,“天保,这样不行,大家都会熬趴下。这样吧,咱们还是排排班,让贺老三和小菊值上半夜,咱们俩值下半夜。” “好吧。” 也只能这样。 士兵提着瓦罐进来,里面盛的是饭食。粟米粥。 看到粥饭,谭天保才想起来,自己这一天还几乎没吃过东西呢,肚子也条件反射般咕咕叫起来。 用黑陶碗盛了一碗粥,正要往嘴里咽,忽然一阵恶心涌上来,赶紧跑到帐外。 “哇——哇——” 他干呕起来,觉得眼前发黑,身体发软。 第八十三章 升帐 次日,一缕阳光明晃晃地照进帐蓬里。 秦良玉睁开了眼睛。 她的脸色还是那么苍白,没有一丝血色。 帐里安安静静,帐门口有个亲兵在值岗,长长的身影映在地面上。 小菊坐在床边,把头伏在枕边,闭着眼睛睡着了。 这姑娘本来应该值上半夜,可是她说什么也不肯离去,一直守在秦良玉的床前,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大概是察觉了秦良玉的动静,小菊醒过来。 “呀……老夫人,您醒了。” 秦良玉的脸,映在早晨的阳光下,白得似乎象是透明了一样,她深吸一口气,仿佛是要把阳光给吸进胸膛里。 谭天保提着一只竹篮,里面装的都是刚采来的药草,走进帐蓬里,看见秦良玉醒过来,赶紧放下竹篮走到床边。 “天保,” 秦良玉脸上居然露出一丝笑意,然而声音细弱得几乎就听不见。 “将军,”谭天保伏下身说道:“您的伤刚刚处理过,毒性昨天发作得很快,你一直发烧,半夜里还说胡话了。” “是吗?” 秦良玉显然一点也不知道。 她动了动身子,却难以移动,身体象有千斤重。 “小菊,扶我起来。” 小菊瞅了谭天保一眼,有些为难,“夫人,你现在……还不能起来,谭医官说,至少得三天以后毒性才能被压制住……” “扶我起来。” 秦良玉的声音细弱而坚定。 小菊不敢再辩驳,慢慢把秦良玉的上半身扶起来,自己坐在床头当支架,让秦良玉靠在身上。 “聚将。” 小菊和谭天保对望一眼,都张了张嘴,两个人都怀疑耳朵听错了,或者是秦良玉又说胡话了。 “老夫人,您……说什么?” “聚将。” 声音细微而清晰,没错,就是这两个字。秦良玉这是下达命令呢,让把将领们聚到帐蓬里来。 “这……” 小菊大惊失色,看看谭天保。谭天保也是不知所措,一双眼睛瞪得象鸭蛋。 现在这个样子,怎么能聚将?秦良玉想干吗? 谭天保鼓了鼓勇气,上前劝道:“将军,如果您有什么命令,我们替您传达就是了,聚将……现在真的不行呀……” 秦良玉的目光中,露出一丝严厉的神色。 谭天保赶紧闭住嘴巴,下半截话硬给咽进去了。秦良玉是部队主将,她的话就是最高命令,“聚将”的命令她已经说了两遍了。 不可以违抗的。 可是…… 没有可是,看秦良玉的目光,没有任何可商榷的余地。 他和小菊对望了一眼,小菊的眼里又涌出泪花来。 心里一颤…… 秦良玉这是要安排战斗啊……她这个样子,还要安排打仗,谭天保只觉得喉头哽咽,气血翻涌。 咬了咬牙,扭头走出帐外,去传达秦良玉的命令。 …… 时候不大,麻仓收、左支重、奢猛等数员大将,都来到了帐蓬里。 齐刷刷站了一地。 众人的眼里都露着凝重和担忧。 秦良玉靠在小菊的肩膀上,脸色白得象纸,看得出她是在努力勉强支撑。 麻仓收上前一步,躬身拱手,尽量压低大嗓门,说道:“将军,打仗的事,交给我们就行了,您只管安心养伤,我们随时来禀报军情……” “升帐。” 秦良玉轻声命令。 她要正式升帐办公。 语气——虚弱而坚定。 众将领们互相对社视,脸上都写满吃惊与感动——秦良玉就这个样子还要升帐! 这是什么样的勇气和骨气!! 一声柔弱的“升帐”,听着让人直觉得——气壮山河! …… 中军官走过来,看了看秦良玉,又看了看众将,喊道:“石柱宣慰使隶封兵马制将公仪——点卯——” “奢猛——有。麻仓收——有……” 和平常一样。 但是,大家的心里都异常沉重,这是一种怎样的升帐啊……主将连坐都坐不稳,生命垂危,硬挺着升帐……一股异样的悲壮之气充斥在帐内。 前锋营将领报告:“成都方向尚无最新消息,李化梓部到达桑木关,金筑关前的守军又增加了一千余名,昨天下午有试图迂回迹象……” 秦良玉静静地听着。 谭天保站在小菊的身旁。 他根本就没有去听军官们在报告什么,一副心思全在秦良玉的身上,紧盯着她那苍白的面孔,生怕她支撑不住,再次晕过去。 接下来,押粮官报告后勤,中军官报告方位…… 秦良玉一动不动,靠在小菊的肩膀上,静静地听。 她的目光,瞅向帐角。 左支重会意,立刻吩咐守侯在旁边的亲兵,“把令盘拿过来。” 盛放的令箭令牌的刻着虎符图案的令盘端来了。 这是象征威仪和命令的圣物。 秦良玉伸了伸胳膊,想去盘里拿令牌,但是……他的胳膊无力而哆嗦,手腕手掌都象纸一样苍白。 “我来,”谭天保跨上一步,低声说着,替秦良玉从盘里抽出一只令箭。 秦良玉点点头,缩回胳膊,说道:“麻仓收,你带前队出发,堵住金筑关的侧翼。” “末将遵令。” 麻仓收上前一步,拱手接令。 谭天保把令箭递在麻仓收的手里。 “奢猛,你带中军,距金筑关五里,摆……三尖两刃阵形。” 语气无力,断断续续。 奢猛躬身施礼,从谭天保手里接过令箭。 一个个将军接将令,谭天保充当“二传手”。 几员将领,都派发妥当,秦良玉虽然虚弱,却是有条不紊,思路清晰。和平时派将没什么区别。 最后—— 她下令:“一个时辰之后启程,你们抬着我。” “啊?” 谭天保吃了一惊,“将军,这不行啊……” 左支重上前一步,u看书 wwuuknh低声说道:“将军,这事儿得听医官的,打仗的事,我们按您的命令执行就行了,您不必亲自前往。” 好几个将领都说:“将军,你只管养伤,我们一定旗开得胜,回来向您报捷。” 秦良玉轻轻摇头。 “诸位,非是我不相信大家,此仗……重要,只能胜,不能败,我若留在这儿养伤,反会助长敌之气焰,情势严苛,我必须随军前往。” 众将你望望我,我望望你。 个个脸色沉重。 左支重把目光瞅向谭天保。 好几个人都向谭天保投去疑惑的眼神。 大家的意思很明白,一起在询问——这能行吗? 此刻,医官的态度是最权威的。 谭天保好生为难。 能行吗……按照医学的观点来说,是绝对不行的。 秦良玉毒发甚重,目前还没完全脱离危险期,身体极度虚弱,怎么能去激烈动荡的战场? 但是,秦良玉的态度无疑是坚决的,她说得没错,局势严苛,这一仗事关全局,她怎么可能置身事外?你让她安安心心留在这养伤,这也是不可能的。 秦良玉是什么人? 谭天保太清楚了。 思忖片刻,谭天保点了点头。 …… 秦良玉在小菊的肩膀上挪了挪身子,象是安慰大家,轻声说道:“不碍事,我身经百战,没那么……娇气,你们抬着我,咱们……一个时辰之后启程,准时……” “遵令。” 好几个刚强豪爽的汉子,眼角都涌出泪来。 第八十四章 太乙3才阵 “金毛虎”祖杭,是杨应龙手下大将。他长着一头黄褐色头发,腊黄脸,大环眼,因此得了个这个绰号。 他也以此得意,自称“虎将”。 带着两万人马把守金筑关,作为杨应龙的侧翼,具有重要的战略位置,而且祖杭是个野心勃勃的人,这次随着杨应龙造反,发誓要做一个“开国将相”。 他在关口的谪楼上悬挂了一把砍刀,下令:“放一人过关者,斩。” 听说前来进攻的是“天下第一军”白杆兵,祖杭又派人赶制了几面大纛旗,插在关口箭楼上,上面写着“专打白杆兵”。 好大口气。 他还放出话来:“白杆兵只不过是一群拿着木头杆子的山里樵夫,我是金毛虎,金克木,正好克制这群砍柴的乡巴佬。” 部署好兵马,在关外丘陵上扎下大营,刚刚准备妥当,秦良玉的白杆兵就杀到了。 金毛虎提刀上马,出关应战。 身后一杆大旗,绣着一头张牙舞爪的金色老虎。 立马横刀,向前望去—— 只见白杆兵漫山遍野而来,身穿黑袍,手持白腊杆,正是传说中的“天下第一军”。 白杆兵的旗帜,分为三色,黑旗居中,两侧是黄旗和红旗,士兵们按照旗号,前进阵形似一把“三尖两刃刀”,中间突出,两翼策应,互相倚靠。 大队人马滚滚杀过来。 祖杭轻蔑地叫道:“原来敌人摆了个‘太乙三才阵’,老子有何惧哉,传令下去,各部按序列据守,等我举起虎旗,便掩杀对方中军。” 战斗开始了。 “嗖嗖嗖——” 双方的箭队开始互相射击,这叫“开阵”,以弓箭压制对方阵脚,掩护即将发起的冲锋。 乱箭齐发,空中掠过一阵箭雨。 不断有人马被箭只射中,仰面翻倒在草坡山岗。 “杀——” 两方的队伍冒着箭雨向前冲锋。丘陵间、平地上,人马杂沓,喊杀大起,助阵的战鼓声咚咚敲响,很快,上万人马就在这片丘陵地带搅杀在一起。 一接战,祖杭就发觉不妙。 身穿黑袍的白杆兵远远不是只会砍柴的“樵夫”,他们在战场上窜蹦跳跃,个个身手敏捷,手里的白腊杆使开了,刺、砍、锁、打……异常灵活,这是一群强悍的杀手。 而且有经验的军人一眼就能看出——白杆兵的训练有素,战斗技能非常优秀。几个士兵自动聚成小组,互相配合,一个拿长杆去钩敌人的脚髁,另外的就去刺敌人的脖子,还有的负责掩护,娴熟而利索,往往一两个回合,就杀得好几个敌人横尸丧命。 一群群守关士兵倒下去。 白杆兵则是按照旗号指挥,往来冲突,中央的黑旗直进中宫,两侧的红旗和黄旗象两条曲状螺旋,往来冲突,进行牵制。 战场大乱,杀声四起,可是白杆兵的冲击阵形却一直井井有条。丝毫不乱。 尘烟大起,人马仆地…… 眼看着守关士兵逐渐处于下风。 金毛虎祖杭两眼冒火,心头着急,大喝一声,举着大刀率领士兵们冲上去。 “杀——跟我去取敌人中军。” 老虎旗举起来。 祖杭的算盘打得挺如意,只要取了白杆兵的中军,杀散他们的核心,必然就能挽回颓势,占据战场主动权。但是……这个计划实行起来却并没有那么容易。 当他手举大刀,带领着一彪心腹兵马杀向白杆兵的黑旗中军时,遇到了顽强阻击。 只见数面黑旗迎风招摇,旗号指挥下,一队队白杆兵冲杀过来,和他率领的人马混战在一起,并且象蝴蝶穿花一样,散成十余只“尖刀”般的队形,凶狠地向前楔进,如同利剑砍开了池水,波浪飞溅。 并且,白杆兵并不跟守军死缠,象旋风一样,呼啸着向前突击,很快就杀开一条血路,如同潮水漫过了山岗。 嗯? 他们没和我死缠烂打。 祖杭正在疑惑,同时也稍稍喘了口气,不得不承认,白杆兵的战斗力太强悍了,他们没死死缠住我,也算是幸运。 但是……接下来的一幕让他感觉就不那么幸运了。 只见前面冲过来十余列白旗军。 这些白旗军是白杆军的后续队伍,他们列成更加松散的“小群多路”队形,十余人一个小集团,在白旗指挥下顺着山包爬上来,前面是一道兵马“波浪”,后边还跟着第二道、第三道“波浪”。 祖杭倒吸一口凉气。 不妙。 看样子,白杆兵这套“太乙三才阵”,远远不象自己想象得那么简单,他们的纵深还有非常玄妙的变化,顺着此处的丘陵地形,前面的“三才”照应后面的“三才”,一浪浪阵中阵套,自己被套在里边了。 他开始懊恼自己的莽撞。 这时候才体会到——秦良玉没那么简单。 但是,晚了。 现在的悔恨与懊恼,已经无济于事了,白杆兵的白旗部队正象潮水似的蜂拥而至,而前面已经杀过山岗的黑旗兵,与后队互相呼应,迅速拉开了战斗纵深。 也就是说——祖杭被包围了。uu看书 .knshu.cm 他被白杆兵的“三才阵”层层围在了当中。 …… 话说白杆兵的这套阵法,确实是“太乙三才阵”。 据传说,这是昆仑山太乙真人传下来的阵法,其实只是附会和讹传,阵法,是历代军事家潜心总结归纳的结晶。 秦良玉摆的这套“三才阵”,绝非拘泥于古阵法,如果是那样,岂不是被同样精通阵法的敌人一下破掉?秦良玉有那么笨么? 她要那么笨,白杆兵还能成为天下第一军? 阵法的精要在于“形”和“变”,顺应地形军情,同时赋予若干变化,才能在战斗中发挥阵法的威力,以弥补兵力的不足。 阵法使得好,一万人能顶两万人用。 而不善变化,死“抠”阵法的人,打仗没有不失败的,就如历史上有名的“纸上谈兵”的赵括,其实就是败于一个“死”字。 秦良玉此时就在队伍的最末尾。 她坐在一副担架上,由四个士兵抬着。 担架两旁站着小菊和谭天保,随时救护她的伤情。 秦良玉看不见前面的战场,不能象以往一样亲自上阵指挥冲杀,但是担架旁边不断有探马来回穿梭,随时报告战场上的情况。 几员大将,都在前面带队冲杀,鏖战进行得激烈血腥,纷乱无比,但是乱而不脱总纲,战场上就象有一条无形的线,在从容不迫地指挥调度着一切,紧紧掌握着紧张纷乱的战场局势。 牵线的总指挥官,就是这个虚弱得随时都会晕倒,坐在担架上动转不能的女人。 第八十五章 韬略 “太乙三才阵”逐渐显出了威力。 白杆兵在黑、黄、白、红……各色旗帜的指挥下,纷而不乱,乱而不脱,一队队纵横冲杀,前军冲击,后军就掩护,后军围上来,前面的就回头配合…… 一层层一道道,让敌人永远陷于四面围困中。 这就是阵法的奥妙。 或叫“韬略”。 很快,守关士兵人马被杀得七零八落,首尾难顾。 莽撞再加刚愎自用的“金毛虎”祖杭,凭着一时之勇,提刀带队去寻找白杆兵的“中军”决战,三下五除二就陷入了重重围困。 要说金毛虎的武功,确实不错,横刀跃刀,怒吼着冲杀,相当勇猛,他把大刀抡得象一架风车,一会就杀散了一群白杆兵的围攻。 但是白杆兵就象海潮,杀散一批很快又冲上来一批。 祖杭连连怒吼,大刀左右纷飞,把好几根刺向自己的白腊杆都打得四散,勇不可当。 但是……他很快发现,自己身旁的部队却是越来越少了。 心里猛然一寒。 糟糕,部队正在一口口地被白杆兵吃掉。 纵然自己再勇猛,一个人又能杀死多少敌人?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累也得累死。 眼前这一群群跳跃着的黑袍白杆兵,个个灵活得就象猴子一样,围着祖杭手下的部队,钩、拿、刺……眼看着一个又一个守关士兵鲜血狂涌,惨叫着跌倒尘埃。 金毛虎看得眼睛里冒火,去救援自己的部属,可是——当他提刀杀过去,白杆兵们往往一哄而散,而转瞬间又跳跃着围上来,七八只白腊杆又一起向他的身上乱刺。 更严重的是,远处的白杆兵,还在一层层地往上涌。 他们的阵形就象波浪,一浪浪地滚过来,每滚一遭,守关士兵就血肉横飞,躺倒一片。 重重包围。 那么后果只有一个——全军覆没。 金毛虎不觉打了个寒颤,他知道——自己彻底溃败了。 看着白杆兵们左一道右一道的攻击浪潮,别说反击,现在连防守之力也没有。 他恨得咬牙切齿…… 秦良玉——好厉害。 我与你势不两立。 他圆睁着环眼,想在战场上找到秦良玉,去和她单挑,看看到底谁能杀……但是他找不到。 此时的金毛虎哪里会想得到,秦良玉,这个让他恨得咬牙切齿的对手,正躺在后面的担架上,几乎是奄奄一息…… …… 秦良玉几乎已经虚脱了。 她虽然躺在担架上不必站起来,但是脑子时刻关注战场状况,审时度势下达命令,这种劳累对于尚未脱离危险的她来说,也是难以承受的。 谭天保给她服了两剂解毒汤药,还服用了提神强心的由黄芪、远志、草参等熬制的“三醒汤”,以提振她的精神。 小菊说:“谭大哥,再给夫人喝一剂吧,你看她额头上都是汗,眼皮都抬不起来。” “不行,” 谭天保说:“汤药喝多了,过犹不及,她体虚内热,更加难以承受,反而会自害,我这已经到了极限了。” “可是……” 谭天保望望小菊焦急的目光,满面无奈,只轻轻摇头,他心道,难道我不着急么?真的不能再加药量。 忽然他灵机一动,伏在担架旁轻轻说道:“秦将军,前面很快就要胜利了,咱们的士兵们一个个英勇无比,他们誓死执行您的命令,已经把敌军杀得落花流水了。” 其实对于前方的战况,谭天保连一眼都没看。 他这样说是在安慰秦良玉的情绪。 现在,没有什么比“胜利”更让秦良玉提神的了。 果然,秦良玉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欣慰之色,点了点头。 远方的战场,依旧是烟尘滚滚,杀声震天。 …… 左支重大踏步地走过来。 他身上的黑袍,也不知道被谁劈去了半边儿,肩膀上还撕了个大口子,露着黑红色的肌肤。眉角染着一块血迹,也难发分辨是他自己的,还是从敌人身上溅落的。 浑身还散着战场的气息。 走到秦良玉的担架前,左支重放轻了脚步。 “将军,”他朝着担架拱了拱手,压低声音说道:“末将向您报告,金筑关的守军,已经被咱们杀得大败,守将祖杭,弃关而走,率领不到三千残兵,冲开一条血路,奔鬼谷关方向去了。” 哦…… 胜利了! 战斗取得完胜,敌人只剩三千残兵弃关而走,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大胜……太好了。 谭天保和旁边的小菊等人,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个消息——比药汤更加管用。 担架上的秦良玉,脸上绽出笑容,那笑容苍白而虚弱,满含着疲惫。朝着左支重点了点头。 然后……她头一歪,uu看书 ww.uukanhu眼睛一闭,晕厥过去。 左支重大惊,“喂……天保,怎么回事?将军怎么……” “没事,没事,” 谭天保赶紧说道:“不必担心,秦将军这是心情一放松,一口气降回到心腹里,心火沉降,暂时昏睡,让她睡吧,没关系,一会她就会苏醒过来,小菊,再把外敷药拿过来……” …… …… “你奶奶的,老实点儿,小心老子一巴掌捏断你的脊梁骨,你洋蹦什么,老子当年一脚踢晕一头大黑熊,一掌劈翻一头吊睛白额猛虎,在千军万马当中杀个七进七出,生擒敌将十八名……” 说话的是三梆子。 他押着一个身背药篓的包头帕的人,一路乍乍呼呼地吹嘘着,回到白杆兵大营里。 “弟兄们,我回来啦,不但采了珍贵的草药,而且还捉了一个敌军俘虏。” 一脸都是得意。 小菊迎出来,“老三,这回采着折耳根了吗?” “采着了,采着了,折耳根,白花蛇,贺老三出马就没有空手的时候……另外还搂草打兔子,顺路捉了个敌人的奸细。” “是吗?老三,你长本事了。” “小意思。” 那个背着药篓的人扭过头来,委委屈屈地叫道:“冤枉呀,我不是奸细,你们都误会了。” 三梆子毫不客气,伸腿踢了他一脚,骂道:“想蒙我,你还油梭子发白——嫩了点儿,少废话,跟我去见左将军。敢不老实,老子把你肚子里的牛黄狗宝给掏出来,快走,你奶奶的。” 第八十六章 鬼谷图 中军帐里。 麻仓收、左支重、奢猛等几员大将,正凑在一块儿商量战后事宜。 金筑关战役,以一场利利索索的“太乙三才阵”杀得金毛虎祖杭率三千残兵弃关而走,一战大胜。但是战斗之后还有很多繁琐的工作。 收集降兵、接收阵地、打扫战场、治疗伤员、安抚百姓……这些琐碎事项不需要秦良玉亲自劳神部署。 她现在需要绝对休息。 左支重坐在书案旁,察看一张作战形势图。 他的眉头皱起来。 拿下了金筑关,下一个目标就是鬼谷关,出了鬼谷关就能直接去攻击杨应龙的大营了。 但是…… 鬼谷关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形。 这里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两侧都是刀削般的峭壁,只有中间一条山路,只须派几千士兵把守,好几万人也闯不过去。 没有第二条路。 作战,最讨厌这样的地形。 当初,高迎祥的义军就是因为被困在类似这样的地形里,冲突不出,被逼无奈采取“诈降”的办法才得以逃生。 挠头得很。 若是硬冲,那将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而且战斗效果难以预料。 麻仓收坐在左支重的身旁,用手敲敲桌案,嘟囔道:“丢那妈……这地形够一呛,咱们若是硬闯,敌人站在关口上拿石头砸,也能把咱们砸烂了。” 这话不假。 地形太不利了。左支重咂了咂嘴,摇了摇头。奢猛也没吱声,倒背着手,在帐里踱来踱去。 好几个将军都一筹莫展。 …… 哨兵来报:“左将军,贺老三求见,他还抓了个俘虏。” “乱弹琴,”左支重皱皱眉头,“俘虏,我们抓了一万多了,还缺他抓的这一个?让他该干啥干啥去。” 麻仓收哈哈一笑,“这小子,就爱吹牛,这回是想在咱们面前吹一通牛皮吧。” 哨兵说:“唔……贺老三说,这俘虏身上有重要情报。” 左支重说:“让他进来。” 得意洋洋的三梆子押着那个背药篓的人走进大帐里。“报告左将军麻将军奢将军……你们都在这儿啊,嘿嘿,我略施小计,抓了个敌人的奸细。” “冤枉,”那人叫起来,“小人不是奸细,我只不过是个采药的老百姓……” 三梆子“咚”地踢了他一脚,踢得他跌翻在地上。 “你奶奶的,采药的,你在山坡上鬼鬼祟祟地画图,当我没看见?想蒙老子,牙口还嫩了点儿。” “画图?” 正在倒背着手踱步的奢猛,转过身来,疑惑地瞅着那人,“你说,你叫什么名字?画的什么图?” “唔……小人名叫白圣,世代采药为生,这回是到山上采铁皮石斛,恰好……恰好碰上了这位小将军,小人画的图是山里的药路图,只不过是为了以后采药的时候能够抄些近路而已……” “把图拿来。” 三梆子从怀里掏出一张叠着的白色硬宣纸,交到奢猛的手里。 “这小子,想骗过我贺老三的眼睛,那是王先生碰见玉先生,还差了一点儿……” 奢猛没理他,专注地盯着手里那张白色硬宣纸。纸上确实画着一幅简略地形图。笔力遒劲,笔道简练而准确,画得相当专业。 突然—— 奢猛的眼睛瞪大了。他又仔细看了几眼纸上的地形图,跨前一步,将白圣拉到近前,因为动作过于突然,把白圣吓得张口结舌,不知所措。 “我问你,”奢猛指着手里的地图,厉声问道:“这地方画的是鬼谷关?从这个方向,有通向鬼谷关后面的小路?” 白圣有些慌乱,结结巴巴地说道:“是……回将军的话,确实是有条小路,不过……非常难走,只有我们经常在高山上采药的,才能走,得翻过两条峭壁,非常险峻……” 奢猛的目光亮了。 他和左支重、麻仓收等人,互相对望一眼,大家的目光中都透出兴奋来。 有小路…… 呀,这可太好了。 他们刚才正为通向鬼谷关的道路发愁,苦苦思索,找不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能够走山间隐秘小路,直达关口,这可真是天大的喜讯! 天助我也。 麻仓收一拍大腿,“哈哈……左兄,快,咱们快去报告秦将军……” …… …… 鬼谷关里,守军的将领名叫孟解,他正在营房里宴请客人。 客人是刚刚从金筑关败退到此的“金毛虎”祖杭。 案几上摆着几样小菜,一壶烧酒,两人相对而坐,甚是简便。 孟解是个瘦小矮个子,一双小眼睛,和刚猛高大的祖杭几乎形成对比。 “祖兄,不必懊恼,胜败乃兵家常事,打仗就跟赌钱一样,输了,没关系,想办法再赢回来,也就是了。” 祖杭的神色无比颓唐,没精打彩,以前那副踌躇满志的模样完全找不到影子了,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孟兄你是不知道呀,那秦良玉的白杆兵,煞是厉害,兵强将勇,韬略过人,祖某自问也是个从战场上杀出来的,从不畏战,可是……唉,我从来也没看见过象白杆兵这样能打的军队。” “哼,” 孟解洋洋不睬地把一块熟鸡腿扔进嘴里。 一边咀嚼,一边不屑地说道:“秦良玉,不过是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罢了……” “你可造成别这么说,u看书.uukanshu.co”祖杭赶紧拦住他的话口,“女人,又怎么样,可别小看女人,你是没见识秦良玉手下那些穿着黑袍,手持白腊杆的兵马,哎呀,简直就象是天兵下界,个个骁勇难当,更重要的是,那秦良玉阵法厉害,她给我摆了一个‘太乙三才阵’……” “哈哈哈……” 孟解仰头狂笑起来。 “太乙三才阵,哈哈……祖兄,你也不看看,我这鬼谷关,是什么地形,有办法摆阵吗?这里是个葫芦口,肚子大口小,秦良玉就算真是天神下凡,到了我这鬼谷关前,她也得低头受戮。” 说到这里,孟解使劲咀嚼着嘴里的鸡骨头,肌肉一伸一缩,脸上显出一副凶狠相。 “祖兄,实话告诉你,我并不是妄自尊大,鬼谷关的地形险要,这只是其一,我绝不只是仅凭着关口,就吹这死牛皮,我还给秦良玉准备了一套‘索命阎罗阵’。” “索命阎罗阵……好象兵法里没有这个阵法。” “哼哼,拘泥兵法,那是傻瓜。这套索命阎罗阵,是我最新创制的,我要让鬼谷关变成鬼门关,让秦良玉到这儿走走奈何桥。嘿嘿……不瞒你说,老兄,阵法现在已经启动了。” “现在?” 祖杭一愣。 “对,”孟解的窄条脸上露出一丝狰狞之色。 “我已经派出了一只索命鬼,手里拿着钩魂索,去钩秦良玉的魂儿了,嘿嘿……” “吱吱吱……” 他的眼里放出一股凶光,腮帮子一阵咀嚼,把鸡骨头都给嚼碎了。 第八十七章 1出戏 左支重和麻仓收、奢猛一起,来到秦良玉的帐蓬里。 秦良玉的精神看样子好多了,她半倚着坐起来,还能喝半碗粟米汤。 “将军,您看,”左支重兴冲冲地把那张硬宣纸地图举到秦良玉的跟前。 “刚才我们几个商议下一步攻打鬼谷关的事情,正为地形发愁,结果意外发现了另一条小路,就是图上画的这一条,虽然异常险峻,但是咱们的部队,几时怕过山高路险?” 他将三梆子抓住白圣,意外缴获地图的事简略讲了一遍。 秦良玉听完,未置可否,只轻轻点点头。 麻仓收一拍大腿,“秦将军,我请求,还是让我充任先锋,率奇兵走小路,去攻打鬼谷关的侧翼,我保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敌人个措手不及。” 秦良玉依旧未置可否。 她沉思了一会。 问道:“那个白圣……是个什么样的人?” “唔……就是个普通的采药人,看着还算老实,长得挺瘦,三十多岁年纪……” “哦,是贺老三一个人,把他抓住的吗?” “对。” 秦良玉微微一笑,把嘴闭上了。什么也没表示。 三员大将互相对望了一眼,眼神中都有些疑惑。 秦良玉……虽然只是简单问了问,什么也没表示,但是很显然是言外有音。 奢猛忽然脸色一变。 他问道:“将军,您是说……怀疑这件事?” “你看呢?” 奢猛挠了挠脑袋,“嗯……要是细琢磨嘛……好象有疑点。” 麻仓收瞪着眼睛问:“什么疑点?” “要说嘛……咱们在金筑关前打仗,千军万马,方圆数里内杀机四起,一个采药的,怎么会偏偏这个时候离家去山里乱转?难道他们怕卷入战场,被稀里糊涂地杀掉?” 麻仓收张张嘴,没说出话来。 对啊,细想想,确实可疑。 “还有,咱们下一步的攻击目标是鬼谷关,这连傻子都知道,那鬼谷关地形特殊,咱们正为道路的事情发愁,结果呢,哐——就有人送来一张图,而且还正好画上隐秘小路,解决了咱们的难题,这也太巧了吧?” 左支重一攥拳头,“对,奢兄说得有理,唉……都是咱们几个太着急了,差点着了道儿,没错,这事越想越可疑。” 麻仓收又一拍大腿。“嘿,我真笨。” 看着手下几个将领分析得入港,逐渐把事情辨析明白,秦良玉脸上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她轻轻开口说道:“不错,你们再仔细看看这图,画得很专业,线条简练而到位,笔触流畅,一个采药的,既懂医药,还知晓地理,善爬险峰,又懂得画图……这个白圣,也真够圣的,呵呵……他简直可以当圣人了。” 小菊端着药汤碗走过来。 秦良玉坐直身子,喝了两口药汤,继续说道:“还有,那贺老三武艺低微,他连小菊都不一定打得过,怎么那么容易就把白圣捉来了?那白圣如此本事,就轻易当了贺老三的俘虏……你们没好好想想吗?” 说得三员大将都不好意思了,低头挠脑袋。 小菊插嘴说道:“看三梆子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儿,他一准以为自己有多本事,其实傻啦吧叽的上了别人的当,被玩于股掌之间,还知迷不悟呢。呆会我去给他浇一脑袋冷水,让他清醒清醒。” 秦良玉笑了笑。 “小菊,这是一出戏。” “戏?” “对,敌人给咱们演了一出戏,挺有意思的,咱们呢,也得注意接场,好好接着往下演,你去把贺老三悄悄找来,别透露什么,让他这里来。小心——别把戏演砸了。” “是,夫人。” …… 话说“采药人”白圣,被士兵领到另一间营帐里,见到了一个长得和三梆子差不多的矮个子。 这人是公孙炽。 “嘻嘻,”公孙炽满面笑容,客客气气地请白圣坐在树墩子上,从腰里掏出两锭银元宝,拿在手里晃了晃。 “白兄,这是给你的赏钱。” “哎哟,” 白圣喜出望外,赶紧伸手,“谢谢,谢谢军爷。” 公孙炽一缩手,把银元宝又收回去,“等等,老兄,天上不会掉馅饼,给你重赏,是有事要办,这回大军出征,烦请白兄给我们头前带路……” “没说的,”白圣一拍胸脯,“带个路,小意思。” 说完了,伸手又去拿公孙炽手里的银元宝。 可是公孙炽把手一背,银元宝藏在了身后,“别急,赏钱嘛,迟早是你的,等咱们大军到达了鬼谷关,立马兑现奖赏。” “唔……”白圣咧了咧嘴。 “怎么,你不愿意?” “不不,小人愿意,十分愿意。” “够朋友。” 时候不大,三梆子来了。 他进了营帐,先朝着白圣又鞠躬又拱手,“哎哟,白兄,我是来向你道歉的,真是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白圣莫明其妙,有些惶恐,“长官,您这是……” “嘿嘿,uu看书.ukansu.c 我把你误会成奸细了,还打了你好几拳头,在你屁股上踢了好几脚,委实太莽撞,太失礼,请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子里能撑船……” “咳,没关系,” 三个人都笑容可掬,互相拉手,亲热得就跟什么似的。 至于对方的笑是真笑还是假笑,那就只有自己心里明白了。 很快,他们就出发了。 大家身后都背着竹篓,里面装着爬山用的绳索,挠钩等物件。白圣伸长了脖子,左顾右盼,疑惑地问道:“长官,不是带路吗?大军在哪儿?” 三梆子拍拍他的肩膀,“老兄,这你就外行了,大军行动,最前面的探路人,叫做‘斥猴儿’,负责察看路径,后面离着三里地,才是‘头军’,负责扫清路障,再后面两里,才是本队,几万大军得分班列队,按次序行军,你以为跟山里人放羊似的,拿鞭子一轰就走?” “嘿嘿,我是老百姓嘛,不懂行,不懂行。” “所以嘛,我就得教你,咱们三个就是‘斥猴儿’,你呢,就是‘头猴儿’,肩负着重任。老兄,我们这次攻击鬼谷关,就全靠你这‘头猴儿’领路了。” “没说的,白某万死不辞。” 走上山路,向前行进,白圣时而鬼头鬼脑地向后张望,三梆子说道:“老兄,你怎么脑袋跟个卜浪鼓似的,看什么呢?大军就在咱们后面三五里远,这回是秘密行军,偃旗息鼓,悄悄前进,总不能敲锣打鼓暴露目标,你说对吧。” “嘻嘻,对对,我是外行。” 第八十八章 雷瓮谷的大火 三梆子笑嘻嘻地对白圣说:“白兄,你不愧名叫‘圣’,真跟圣人差不多,文武双全,运筹帷幄,而且长得还英俊潇洒……” “贺老弟,我又哪里得罪你了,如此讥讽。” “你看看,我这不是佩服你,夸赞你嘛。” “……” 三个人攀上陡峭的山路,向着苍苍茫茫的高山深处进发,这一路尽是崎岖险峻的坡岗峡谷,说不尽的艰险,但是好在他们都是年轻力壮,脚步轻快,爬山经验丰富,很快就沿着小路前进了二十余里。 白圣说道:“这条小路,只有我们采药的知道,一般山山民都没走过。“ 前面出现了一道山涧。 公孙炽停下脚步。 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手搭凉蓬,向前观察。这道山涧粗看上去平平无奇,但是公孙炽是个“职业军人”,从军事角度看上去,可就大大不平常了。 长约三里,宽有二十几丈,形状就象一个大肚瓶子,涧口一块门扇巨石上刻着三个大字:雷瓮谷。 这是个伏击的好地形。 如果有军队走入雷瓮谷,那么两头一掐,就可以来个瓮中捉鳖。 而且涧谷里植物茂密,长着密密层层的荆棘野草。 忽然公孙炽心里一惊。 如果…… 大军来到雷瓮谷里,岂不就象被装进了巨大的瓶瓮里?然后有人点燃了谷内的野草荆棘,那时候……大火蔓延,连绵成片,千军万马必然葬身涧底。 我的天! 公孙炽猛然明白了。 如果真的相信了白圣的话,秦良玉的大军,顺着这条“隐秘小路”去迂回攻击鬼谷关,那么走到雷瓮谷的时候,一旦有军队在此设埋伏,必将全军覆没。 到时候谷里燃起熊熊烈火,只怕连一个兵丁也逃不出去。 全烧成灰了。 好歹毒啊…… 白圣又伸长了脖子,向着身后打量,他是在寻找——大部队到底是不是跟在身后? 三梆子催促道:“老白,走啊,咱们过了雷瓮谷,离着鬼谷关就不远了,再加把劲儿。” “不不,我累了,咱们歇息一会吧,你看看,我的两条腿都抬不起来了。”白圣一屁股坐在石头上,说什么也不动了。 他是在等。 在等身后边的“大部队”。这家伙显然是起疑了,他要看看——大部队到底来了没有。 公孙炽和三梆子心知肚明,但是催促一番却不管用,白圣说什么也不起身,耍赖说是“实在走不动了。” 等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身后的“大部队”自然毫无踪影,一点迹象也看不到。 白圣的脸上,逐渐蒙上了一层阴影。 他说话的语气,也开始变了。 阴冷冷地问道:“公孙兄,贺兄,到底怎么回事?不是说后面三里就是先头部队么?你们俩给我看看,先头部队在哪里?” “嘻嘻,”三梆子一笑,“咱们得放个信号,部队才能过来。” 三梆子站起来,朝着雷瓮谷里走去。 白圣阴沉着脸,跟在他的身后。 走到谷底,这里处处都是野草荆棘,十分茂盛,把人影几乎都给淹没了。三梆子掏出火镰、火石,三下两下打着了火,把身旁的一丛枯草点燃起来。 “你干什么?” 白圣喝道。 “发信号呀。” “不行,” 白圣冲上前去,用脚迅速去踏灭火焰,那副气急败坏的样子,令人看着异常惊讶,原来——点火,这是他们预定好了开始战斗的信号。 三梆子冷笑一声,“白圣老兄,你何必这么着急……哎哟——” 一句话没说完,白圣突然拽出一只药锄,劈头盖脸朝着三梆子打来。他显然已经知道——自己上当了,身后的大部队根本就没有来,三梆子和公孙炽只不过是在戏耍自己。 恼羞成怒。 三梆子紧急躲闪——梆子形的脑袋差点就给药锄砸烂了,原来白圣的武功非常好,五个三梆子也不是他的对手。这家伙先前的“懦弱”全是装出来的。 “哎哟——” 三梆子斜着身子窜出去,跌在草丛里。 白圣怒目圆睁,又冲上来,飞脚使劲去跺三梆子的后腰,动作又快又猛。 “嗡——” 脑后生风,原来是公孙炽冲上来了,一把药锄抡起来,去砸白圣的肩膀,白圣听得风声不好,赶紧舍了三梆子,回转身对付公孙炽。 公孙炽一锄抡过,劈面又是一拳,打在白圣的臂上。 白圣一惊——原来公孙炽武功比自己强得多。 他还以为三梆子他俩差不多呢。 不好。 公孙炽一拳得手,后招既至,药锄又抡起来,使了个单刀的招数,斜肩带背猛劈白圣的左肋,迅捷无比,势如闪电,白圣大惊,紧急中向后一窜,却不料双腿难以动弹。 原来是三梆子滚过来,抱住了他的双腿。 白圣双腿被抱,失去跳跃能力,u看书 w.uukanu.om 拚命去踢三梆子,试图挣脱,这时候,忽然眼前一黑——公孙炽的药锄又抡过来。 “噗——” 砸在白圣的额头上。 一股鲜血涌出。 白圣身子歪了歪,然后……慢慢歪倒在地上。 “奶奶的,” 三梆子从地上爬起来,揉揉被白圣踢痛了的胸脯,“呸”了一声。一脚把白圣的尸体踢得滚了两滚。 “老三,快,点火。” “好勒。” 三梆子重新点燃了火。 野草燃烧起来,很快就燃着了一整片的荆棘与树丛,不大功夫,火光熊熊,迅速蔓延。 整个谷底都烧起来了。噼噼叭叭火舌窜起两丈高。 烟火冲天。 热浪滚滚。 三梆子和公孙炽得意地大笑着,赶紧向回跑,飞快地逃向谷外,身后的热浪,兀自烤得他们浑身发烫。 …… 那么,白杆兵的大部队,在哪里呢? 他们当然没有跟着白圣奔向“雷瓮谷”。 在奢猛的指挥下,挑选了三千名精壮的“敢死队”,沿着另一条险峻的山路,奔向了鬼谷关。其实——根本就不是山路,只是峭壁与沟壑而已。 平常根本就过不去。 这三千敢死队,人人都是攀援高手,在山里爬山越涧如同猿猴般机灵。他们都背着长长的绳子,带着长长的白杆挠钩,在常人翻不过去的高山峻岭间,爬过一道道直立的悬崖,悄悄接近了鬼谷关的侧翼。 秦良玉,则率领着其余的大部队,沿着官道缓缓而行。 第八十九章 杀虎口 天快黑的时候,奢猛率领的三千敢死队,到达一处山口。 这里名叫“杀虎口”。 山势高峻,有一道斜坡呈45度,象玉带般横在半山腰里,上下都是陡直的山壁。 据说,象老虎这样的山间野兽走到这儿,也多半会摔下去掉落深涧,摔个粉身碎骨。 奢猛走到杀虎口前。 朝前一望——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好家伙,45度斜坡,而且只有五尺宽,这怎么走? 你再能爬山,身体再灵活,也完全没用,走上杀虎口,几乎百分百会摔下去。 而且,天也快黑了。摸着黑走,更不行。 别处更过不运,山壁上光滑无比,连一点树木或岩石突兀都没有,绳子挠钩之类的工具都用不上。 只能硬闯“杀虎口”。 奢猛咬了咬牙,下达命令:“打钎。” 一小队士兵走出来。 他们拿着锤子,铁钎子,小心翼翼地爬到杀虎山那斜向的窄坡前,把大半个身子趴在坡上,身后由两人拽着腿进行保护,上半身挺起来,举锤打钎,在岩石上凿洞。 丁丁当当…… 夜色下一片锤击声。 铁钎在锤子的敲打下,慢慢在岩石上凿出石坑来。 有了坑,人的脚就可以踩着它,增加稳固性,不至于滑下深渊。 这样凿坑,非常慢,也非常险,但是没有别的办法。 几人一组,进行轮换,有人举着火把照明,有人打钎,有人负责保护…… 就象蚂蚁啃骨头。 钎坑,在慢慢向前延伸。 越到后来,就越困难,打钎的士兵需要斜着趴在坡上,身后两人拽腿保护,饶是如此,稍不注意,用力过大了,身子一翻就坠下悬崖。 “啊——”一声惨叫逐渐远去。 然后,下一个士兵再爬过去,战战兢兢地举起手里的铁锤…… 艰苦的作业一直持续天天将蒙蒙亮。 一串钎坑出现在斜坡上。 队伍开始通过“杀虎口”,士兵们一个个心惊胆战,四脚着地,排成一条长队向前爬行,用脚小心翼翼地蹬踩着刚刚凿出来的钎坑,作为着力点,象蜗牛似地向前爬。 有士兵没掌握好力度,一失足就摔下悬崖去。 凄厉的惨叫声,让人更加心惊肉跳。 …… 此时,在鬼谷关内,守将孟解正在酣睡。 昨天,他忙了一天。 本来设计好的计谋,派了心腹下属白圣,装扮成“采药百姓”,去骗秦良玉的兵马上当,想诱使他们去走雷瓮谷,然后他在谷口埋伏兵马,准备用火攻,让秦良玉的大军在雷瓮谷中化为灰烬。 但是计策没成功。 也不知道为什么,谷里来了几个人,突然就点燃了山火,大火灾把谷内燃烧了半天,半边山都烧成了火海,但是没见到秦良玉的一兵一卒。 孟解大骂了白圣一番,赶紧重新部署兵马,防守鬼谷关。 对于防守,他还是蛮有自信的,这里地势和雷瓮谷差不多,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秦良玉就算再本事,也施展不出来,除非白杆兵能插上翅膀,飞过关去。 忙了一天,跑前跑后……孟解很疲劳,一觉睡去,便美美地进入到梦乡。 鸡叫三遍,天就要亮了。 忽然……孟解在睡梦中听到一阵喧嚣声,那是混乱的喊声声、奔跑声、惊叫声…… 是做恶梦了吗? 他一机灵,醒过来,就听见外面已经乱成了一团,喊杀声象雷声滚过,惊叫声与口令声混在一起……不是做梦,果然是战斗的声响。 有士兵慌里慌张地跑进来,向他报告:“将军,不好了,敌人从背后杀进关里来了。” “啊?” 孟解惊得目瞪口呆,从床上蹦起来。赶紧去穿衣服,拿兵器,嘴里大叫道:“快——组织队伍——抵抗——” 晚了。 等孟解跑到外面,看到的,是一幅令人惊心动魄的景象。 天色未明,朦朦胧胧,只见一队队黑袍人影,高声呐喊着,举着白腊杆——那是白杆兵的标志,从黑暗中跳出来,如同一群群鬼魅,在自己的大营里往来冲杀。 他们是怎么闯过关口的? 他们是怎么突然从侧后冒出来的? 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也根本来不及细想这些了,因为白杆兵已经把大营冲了个稀里哗啦,甚至连组织成形的抵抗也来不太了。 所有人都陷入混战中。 守关士兵从一开始就处于被动和混乱,没有人组织,没有人指挥,大家都从睡梦中醒过来,睁眼一看,哇——一杆白腊杆冲着脑袋刺过来。 仓皇迎战。 一杆杆白腊杆在夜空中挥舞。 这一回,孟解和他的士兵们,是真的见识到了白杆兵的威力了。 每一名白杆兵,都象豹子一般勇猛而灵活,一跳几尺高,白杆头上的倒钩一晃,或刺或锁,转瞬间就把对手的脖子象割麦子似地割断。uu看书 .ukans.c 而且他们配合娴熟,两三个白杆兵互相合作,一个钩脚,一个刺头,另一个掩护侧后……形成一副可怕的杀人机器,左冲右突,锐不可当。 昏暗的天光下,这些可怕的煞神形如幽灵,呐喊着,冲突着,很开杀出一条条血路。守关士兵尸横遍地,狼奔豕突。 直杀得人人胆寒。 孟解慌了。 他是个经验丰富的将领,拿眼睛一扫,就判明了局势。 鬼谷关——失了。 它再也不是自己的了。 没有犹豫,孟解带了几个心腹亲兵,也管战场了,斜刺里便走,想趁着混乱冲出去,先逃命再说。 忽忽忽…… 从旁边窜过来几条黑影。 这些黑影全都身穿黑袍,手里拿着白腊杆,其中一个身材瘦长的将官,手里拎着一把长刀,他们就象恶鬼一样突然从不知名的地方蹦出来。 提长刀的人,是奢猛。 没有准备,没有交流,没有询问……大家举起刀枪就向前猛砍猛斫。 “当——噗——咔——” 孟解的几个手下没过三招两式就被几个白杆兵搠翻在地。 奢猛大吼一声,提刀奔上,一道白影闪过,长刀带着一道阴风,“唰”地劈向孟解的头。 孟解吓得赶紧缩身疾躲,论格斗功夫,孟解并不擅长,他是以“计谋”著称的,此时到了真刀真枪的战场,就玩儿不转了。 “咔嚓——” 孟解的脑袋在一招间就被奢猛砍下来。 骨碌碌——滚落尘埃。 第九十章 城头 秦良玉坐在担架上,率领大军通过鬼谷关。 此时,呈现在面前的是一片战后的狼藉,地上横七竖八的全是死尸,血迹溅得四处都是。 秦良玉吩咐:“派人寻找在山中摔落悬崖的弟兄们,阵亡了的,就地埋葬。另外,战斗中敌军的伤员不许抛弃,尽力救治,他们本来就是朝廷的部队,这回随着杨应龙造反,有些是迫不得已,要重新收录到军中。” 守将孟解,已经被奢猛一刀斩首,秦良玉命人收敛尸首,好生埋葬。 这可不女人的柔肠,而是“仁义之师”的本色。白杆兵能够成为“天下第一军”,不只作战能力强悍,凝聚力与号召力、威慑力也是重要因素。 大军通过鬼谷关。 人马浩浩荡荡走出关口,出现在眼前的,是广阔的成都平原。 起伏的山峦逐渐变成丘陵,丘陵又被一片片郁郁葱葱的一眼望不到边际的平原里所代表。 沃野千里的天府之国。 清灵灵的渠水,平整整的农田,桑麻五谷长得正盛……这是全国最肥沃最富庶的地区。 四周是险峻的高山作屏障,里边是富饶的盆地物阜民丰,蜀郡,从古代就是肥得流油令人艳羡的地域。 乍从高山峭壁间走出来的人,踏足在这片天宽地阔的广茅绿野上,心胸会陡然间变得无比舒畅。 物华天宝——好地方。 被毒伤折磨了好久的秦良玉,连伤情都大大减轻了,望着眼前的茫茫绿野,脸上绽出了笑意,非要下了担架,自己行走。 小菊搀扶着她,登上一个土坡,驻足远望。 平原——一望无际,心旷神怡。 不光秦良玉,全军将士的心情也都格外舒畅。部队经过连续苦战,突破了重重险阻,穿越了崇山峻岭,终于杀退敌军,来到了成都平原,眼看着——胜利在望。 都高兴。 …… 三梆子身上背着个布囊,里面装的都是炼制好的药材,他问中军官,“前面是什么地方?” “邓坎,” 中军官脸上也带着笑,“老三,咱们马上进入邓坎城,可以歇歇脚啦,城里有药铺,有油坊,有烧锅……咱们好好补充补充给养。” “邓坎有敌人吗?” “当然有,不过——老三,这儿是平原,敌人能挡住咱们白杆军么?秦将军的三十六韬,在平原上呼风唤雨,杀它九九八十一道胡同,小小的邓坎城,拿下来还用得着费吹灰之力?” “嗯,有道理。” 对于秦良玉的韬略,没有任何人怀疑。 …… 大军糜集在邓坎城下。 据探马报告:邓坎城共有杨应龙手下兵马五千余人,没有骑兵,全是步兵,而且并非正规军,只是临时拼凑的几个土司的“狼兵”。 也就是乡勇。 这么一群乌合之众,对于白杆兵来说,真是不堪一击。 秦良玉召集作战会议,她不肯躺在担架上了,象往常一样坐在书案后的椅子上。 听取了情况报告,进行了敌情、地形分析之,全体将领脸上都滋润着笑意——自信是免不了的,眼前这场战斗几乎毫无难度。麻仓收首先请战,“将军,我愿带三千兵马,去攻邓坎,保证在半天之内拿下来。” 这不是吹牛,攻一个小小的邓坎,三千白杆兵够用了。 秦良玉应允了。 “麻仓收,邓坎虽小,也别大意,你做好部署以后再进攻,我们在后面给你掠阵。” “遵命。” …… 紧张的准备之后,麻仓收带着三千队伍直趋邓坎城下,部队抬着云梯,拿着盾牌,弓箭……连撞城门的大树干都准备了七八根。 准备工作挺充分。 “咚咚咚——” 战鼓敲起来。一列列军旗,在平原上迎风招展,一队队白杆兵在旗号指引下,从各个方向逼近了邓坎城。 邓坎只是个小城,方圆不过五里,夯土城墙不过两丈高,这在能征惯战的白杆兵眼里,就跟——送到嘴边的馒头也差不多。一口吃掉就是了。 弓弩手列阵而出,排成阵势,向着城上射箭。 “嗖嗖嗖——”一阵箭雨飞过去。 这叫做“开阵”,宣告着攻城行动正式开始。 抬着云梯的士兵们,按照事先分好的编组,十人一队,抬一架长梯,在弓弩队的射箭掩护下,向着城根下奔跑。 一场攻城战——激烈的厮杀拉开序幕。 就在这时—— 忽然城头上出现了一群人影。 一个穿黑甲,戴铁盔的将官,手里挽着一面木制盾牌,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 这员将官向着城下高叫:“停止攻城。” 但是,城下的队伍哪里会管他这一套?士兵们呐喊着,蜂拥而来,抬着云梯的“梯子组”,有十余组已经到达城下了。 黑甲将官高声叫道:“呔,u看书 .uuanshu 城外的人马,你们看看这是谁——” 随着他的喊声,一个五花大绑的身影,被好几个士兵推搡着,出现在城墙上。 这个人头发散乱,脸上有道道血痕, 看年纪也有二十来岁,上半身捆着一道道的绳索取,长得眉清目秀,一双细眼,颇为英俊……从模样上端祥,依稀有点象秦良玉。 没错。 那眉眼,那脸庞……象是秦良玉! …… 城下,正在攻城的白杆兵们登时就傻了。 所有人都象突然被冰给冻住了一样,目瞪口呆,僵立在地……这一刻都不知所措了。 好多人都认识——这是马祥麟啊。 马祥麟!! 秦良玉的亲生儿子。 …… “马将军,马将军……”好多人都失声叫出来。 那份诧异,那份震惊——简直不能提了。马祥麟……他不是远在忠州的淹谷口防守,怎么会出现在邓坎城头? 麻仓收迅速赶到城下。 他手里提着一杆画戟,急匆匆奔到城下,抬头眼望去——果然不错,城头上被绑着的青年,正在马祥麟,没有半分差错。 “喂——” 城头上那员黑甲将官,得意洋洋地喊道:“城下的人听好了,这人是谁,不用我介绍了吧?你们秦将军的大公子,他现在是我的俘虏,也是我的朋友,喂……请你们后退,退兵三十里,否则我一刀砍下他的脑袋。” 他一边说着,一边举起一把砍刀。 把砍刀的刀刃,架在马祥麟的脖子上。 第九十一章 娘——攻城吧 城头上的这一幕,把所有城下的队伍都惊呆了。 马祥麟——秦良玉的儿子,竟然成了敌人的俘虏,并且被押在城头上,那员敌人的黑甲将,现在就拿着一把砍刀,架在马祥麟的脖子上。 攻城的白杆兵们,都傻了。 抬梯子的,把梯子放下,射箭的,停止了射击……大家都直愣愣地瞅着城墙上,僵住了。一场刚刚开始的攻城行动,正在轰轰烈烈地展开,就这么——突然停止。 场面僵化而怪异。 …… 城头上,黑甲将官用砍刀架在马祥麟的脖子上。 朝着城下大喊:“城下的兵将都听好了,赶紧退兵三十里,否则我一刀砍下他的脑袋,让你们秦将军看看,他儿子就在邓坎城头,尸首分离。” 麻仓收提着一杆画戟,站在城下。 他圆睁着眼睛,冲城上高喊:“龟儿子,你敢动马祥麟一根汗毛,老子把你大卸八块。” 黑甲将回骂,“赤佬鬼,你再嚣张,看我这一刀敢不敢砍下去。” 忽然被捆着的马祥麟张开口,冲着城下大叫:“是麻将军吗?你赶紧攻城,不要管我——” “咚,” 黑甲将一脚踢在马祥麟的腿上,马祥麟晃了晃身子,差点跌倒。 城下,麻仓收好生为难。 攻城…… 显然不行,黑甲将若是一刀砍下去,马祥麟这条命就完了…… 怎么办? …… 城下的白杆兵部队,一阵骚动。 一副担架,迅速抬到了城下。 担架上坐着的将领,正是秦良玉。 当马祥麟被绑缚在城头的消息传过去后,她怎么可能不来? 那是亲生儿子! 一群白杆兵,簇拥着坐在担架上的将军,好几个人拿着盾牌,防备城墙上向下射箭。这些人中有小菊,也有三梆子、谭天保等人。 大家来到城下,望着城头上五花大绑的马祥麟,全都痴呆呆地发愣。这……怎么办? 秦良玉,从担架上坐起身子,仰头望向城头。 城头上的马祥麟,也正在往下看。 母子二人的目光——对视在一起了。 这是一场揪心的对视……儿子在城头,母亲在城下,一个是率领千军万马的将军,一个是敌人手里的俘虏,钢刀架在脖子上,随时可能掉脑袋…… 世界上还有比母子更加连心的么? …… 麻仓收走过来,冲着担架上的秦良玉一拱手,“将军,不能再攻城了,咱们暂且后退。” 秦良玉没吱声。 旁边好几个将领,都过来说道:“将军,不能攻城啊。”“将军,邓坎这座小城,早晚是咱们碗里的肉,不值得为它搭上祥麟的命。”“将军,咱们暂且退去,日后我若拿不下邓坎,提头来见您……” 七嘴八舌。 大家都明白,秦良玉……对儿子到底有多心重。她的丈夫没有了,只剩孑然一身,儿子,那比她自己的命还重要啊。尤其是作为女人来说,儿子几乎就是她的全部。 绝不容有失。 这城……不能攻了。 …… 就在这时候,忽然城头上的马祥麟,向城下大声喊道:“娘——” 这是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嚷。 全场的人为之心里一颤。 “娘——”马祥麟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叫道:“攻城吧,儿不惧死,天下只有被杀死的将领,没有被吓死的将领。” 这一声喊,如飓风,如春雷,全场震动。 马祥麟——这一句“攻城吧”,喊碎了多少人的心。 好一员战将。 钢刀架在脖子上,能够喊出“娘——攻城吧”这是多么豪迈,多么壮烈的一句话。 声音在城头上滚过。 象雷鸣一样在天空鸣响,凛然生威。 “娘——攻城吧——” …… 城下,无数的士兵都热血奔涌。 无数人听得热泪盈眶。 坐在担架上的秦良玉,两行热泪猛然涌出眼角,挂满腮边,身子在微微颤抖。 这是儿子在用生命喊出来的壮语,他在跟自己告别…… 当娘的听见这句话,如何不撕心裂肺!!! …… 谭天保沉下脸来,低声向抬担架的士兵命令道:“快,把将军抬走。” 这场面,不能再让秦良玉再看了。 麻仓收也紧跟着说道:“把秦将军抬下去,现在我是攻城总指挥。” 可是秦良玉怎么肯走? 她抹了一把泪水,使劲摇了摇头,“不……让我在这儿……” “将军,”麻仓收圆睁二目,朝着担架一拱手,“请您原谅,这回攻城,我是全权指挥,这里不需要您,请您暂时后退。” “不……” “将军,恕属下违反一次您的命令。” 麻仓收瞪起眼睛,朝抬担架的士兵一摆下巴,“愣什么,快点,抬下去。” 他的声音严厉——甚至歇斯底里。 正在这时候,忽然听到城头传来惊叫声,“啊——啊——”凄厉的叫声让城上城下都骤然一愣。 怎么了? 只见——让人大跌眼镜的一幕出现在眼前。 城墙上,挟持着马祥麟的押解士兵,惨叫着仰身栽倒了。 打倒他的是一条金黄色的物件,两尺多长,比姆指略粗,尖端拐弯,却是一条大烟袋。uu看书 .uunsu 手持烟袋的,是一条穿着士兵号服的精壮汉子。 这汉子抡着烟袋,暴跳着,疾冲而至,一招打倒挟持马祥麟的押解兵,然后没有丝毫的迟疑,猛地又将烟袋挥向挟持着马祥麟的黑甲将官。 这一连串的动作就发生在两秒之间,好多人甚至都没反应过来,包括黑甲将官在内,只觉得黑影一闪,祸起萧墙,变故就在瞬间爆发了。 这条手持烟袋的汉子也不知道是从哪儿突然就蹦出来的,身法异常敏捷,打翻士兵后,刹那间又将烟袋挥向黑甲将官,动作一气呵成,迅捷刚猛。 黑甲将官大吃一惊,再也顾不得马祥麟,赶紧把钢刀一撤,后退一步,抵挡袭击。 城头上陡然大乱。 好多士兵慌作一团,乱喊乱叫,有人往旁边逃,有人往上涌…… 城下,却是看得比城上甚至更清楚,对于城头上的突然变故,愣了一下之后,麻仓收赶紧下令:“射箭,射箭。快快……” 一群弓弩兵慌忙张弓搭箭,射向城上。 此时,城墙上的汉子一烟袋逼退了黑甲将官,右臂一挥,划了个圆弧,烟袋杆划过一溜黄光,如电光闪过,逼得附近几个守军官兵向后躲闪,借此时机,他左臂轻揽,一把抱住了马祥麟的肩头。 “跳。” 就这一个字。 再多说也来不及。 马祥麟自然心领神会,没有丝毫的犹豫,借着这人的一揽之力,纵身就往城下跳去。 两个人,凌空从城墙上跳下来。 宛如两只大鸟。 第九十二章 奇人异士 城上城下,对战双方,对这一幕都惊呆了。 那持烟袋的汉子伸臂抱起马祥麟,两个人一起,纵身从城墙上跳跃下来。 城墙不算高,只有两丈多,但是——这也足够摔死人了。 但是对于马祥麟来说,这是唯一的一条路,摔死与摔不死,那就看命了…… “快,放箭——” 城头上的黑甲将官反应过来了,歇斯底里地大叫。 一群守城士兵,赶紧朝着这俩从城上跳下去的人,张弓搭箭,瞄准……而这时候,城墙下面的麻仓收等人,却也没闲着,他们也在赶紧向城墙上射箭。 片刻间,箭如飞蝗。 城上城下,离得距离并不远,双方弓箭互射,空中只见黑色的箭雨穿梭。 “咕咚,” 跳城墙的两个人落了地。 拿烟袋的汉子身子敏捷,落地之后翻身打滚,抵消撞击力道,但是马祥麟上身被五花大绑,身子滞重,落地后滚动不灵,摔落地上,激起一片尘埃。 他们的身影刚刚落地,城下,就有几十条身影,“嗖嗖嗖——”象离弦的箭一般迅速冲上去,飞奔着去救护他们。 “快,放箭——” 城上城下一起在喊。 到处都是乱箭在飞,有人中箭了,发出惨叫。 好几个人一起扑到马祥麟和那个黑影身旁,连拽带拖,抢起来就走。 快…… 这时,麻仓收已经缓过神来了。虎目圆睁,振臂高呼: “他奶奶的,给老子攻城。” 大戟一挥,他亲自带着一群士兵,开始向城上发起进攻。没错,此时再不攻城,更待何时? 战鼓重新敲起来,一队队的白杆兵,呐喊着向前冲锋了,十余架爬城的云梯,迅速架起来,铺在城墙上,士兵们举起盾牌,拎着白腊杆,奋勇向上攀登。 战火,很快就燃起来。 白杆兵们发威了。 士兵象潮水似地涌向城墙,冒着城墙上射下的箭雨,凶猛地起进攻,几十架云梯上,爬满了黑袍白杆的勇士,一边呐喊着,一边凶狠地向城墙冲锋。 对于身手敏捷的白杆兵来说,顺着梯子窜上两丈多高的城墙,也就是五秒钟的事情。 敏捷凶狠,训练有素……这些令敌军苦恼的战斗素质此时大展神威。 一群又一群的白杆兵登上城墙。 各处城头,都展开了激战,白腊杆挥起来,飞舞盘旋,呼呼生风,不断有士兵从墙头被击中,跌落下来,伴随着一声声怪叫。 …… 抬着秦良玉的担架,迅速后撤,撤到一箭地之外。 此时,攻城的事情完全不用秦良玉去操心,有麻仓收这只老虎,百分百的把握。 秦良玉在小菊的搀扶下,从担架上下来。 她缓步走到儿子的身旁。 儿子马祥麟,还有那个救他的人烟袋汉子,都被士兵们从城下抢回来了,他俩的身上都中了箭,马祥麟的腿看样子是摔伤了,挺重,走不了路,被两个士兵架着。 但是——命都保住了。 秦良玉上下打量了儿子一眼,点点头。 然后把目光瞅向那个持烟袋的汉子。 双手抱拳,“壮士,敢问高姓,感谢您救了小儿一命。” 她先不去问候儿子,而是先朝救命恩人施礼,展现的是礼节和修养。 那人也受了伤,箭伤摔伤,好几处都在淌血,他朝着秦良玉拱手还礼,“不敢,秦将军,鄙人名叫甘雨堂,是辽东人。” “多谢甘先生,救了小儿性命,秦良玉终生感激先生大恩大德。” 这话可不是客气,儿子对于母亲来说,重要性怎么形容都不过分。 “不客气,”甘雨堂神色很淡定,虽然受了伤,但丝毫也不介意,一双眸子精光闪闪,烁烁放光,让人看了直觉一种迥迥威势。 “这事儿也属凑巧,我是到邓坎城里办事,寻找一名弟兄,混在士兵群里,到城头上伺机打探,正好碰见贵公子大义凛然,宁死不屈,一时激愤之下,出手相助,算不得什么。” 他说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就仿佛刚才那一场轰轰烈烈的营救行动,是件挺平常的小事一般。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甘雨堂必非寻常之辈,他临危不乱,武艺高强,在城墙上出手救人,其反应与机智均极为高超,至少是个身怀绝技的江湖豪客。 奇人异士。 至于他到底什么来历,要做何事……既然自己不说,别人也不便深究。 当下,给马祥麟和甘雨堂草草包扎处理了伤口,立刻用担架转送后方。 …… 至于麻仓收对邓坎城的攻击,用不着再讲了。 白杆兵象一片滚滚而至的洪水,很快就呼啸着漫进了城内,杀得守军一片哭天喊地,落花流水。 小小的城池,怎么能挡得住能征惯战的麻仓收? 没用一个时辰,u看书 w.uanshu.om白杆兵大获全胜,全歼守军,邓坎城易主。 …… 秦良玉回到自己的帐蓬里。 马祥麟被抬进来。 “麟儿,怎么回事?你不是在淹谷关么?为什么成了邓坎的俘虏?”秦良玉问道。 “娘,我在淹谷关,遇到了一件怪事。” “什么?” “淹谷关东边不远,有一座卧佛寺,平时并没有什么人去,香火也冷落,可是前些天,忽然听人说,寺里每天都来一位骑枣红马的将军,手执一杆铁鞭,威风凛凛,夜晚到寺里过宿,清晨便走,那员将军长得国字脸,三绺短须,眉心有颗黑痣……” “啊?” 秦良玉吃了一惊。 这副长相,她太熟悉了。 那是她的丈夫,马祥麟的父亲,马千乘啊。 马千乘怎么会现身淹谷关?他已经死了好几年啊。 怪了。 难道是显灵? 但是,秦良玉只愣了一下神,立刻就镇定下来,“麟儿,那一定是个圈套,是有人故意蒙你上当呢,难道这样粗陋的计策,你也识不透吗? “是,当时儿也想到了,可能内中有鬼,可是……遇到这样的事,儿怎么能放心得下,不去看看?于是带了一哨卫兵,出了淹谷关,前往卧佛寺。当我们快到寺院跟前的时候,你猜怎么着,果然——看一位将军,骑着枣红马,立马在寺前的山坡上,神气毕现,长着一副国字脸,三绺短须……娘,那副相貌,真的就是我父亲,千真万确,我真的没有看错……” 第九十三章 大尾巴狼 要说儿子能看错父亲的模样,似乎不太可能。 马祥麟叙说的,他在卧佛寺前看见骑枣红马,国字脸,三绺短须……这活脱脱就是当年马千乘的容貌。 这番话,把旁边的人都闹愣了。 怎么回事? 马千乘已经死了好几年了呀。 难道是亡魂显灵? 还是另一个人长得象? …… 三梆子正帮着谭天保,给马祥麟处理身上和腿上的伤,他一拍大脑门,“我知道,这叫魂星撞气,当你思念一个人时候,气息感化,他的魂魄受到感召,飞奔而至,就会在你眼前浮现出他的相貌来,当时……马将军,你是不是正在思念父亲?” “没有。” “……” 谭天保瞪了三梆子一眼,“别瞎猜,哪有大白天显灵的。我看这事儿是个阴谋。” 秦良玉颇同意谭天保的话,“没错,这就是阴谋,麟儿,后来呢?” “后来,我当然不会视而不见,就策马向前冲过去……果然象娘说的那样,这里有阴谋,当我急匆匆追着前面那匹枣红马,向前奔驰之时,刚刚转过一个山角,就突然被一道绊马索给拦住了,马失前蹄,栽落也下,然后就被一帮蒙面人擒住……” “这是杨应龙干的事。”麻仓收在旁边一拍大腿。 其实,大家都已经想到了,这事肯定是杨应龙所为。 他们派人冒充马千乘,就是吸引马祥麟的注意,然后引诱他上钩,将他擒住。 作为儿子,看见与已故的父亲一模一样的人,绝对没人会视若无睹,这事怪不得马祥麟。 事情差不多搞明白了,但是大家仍有疑问。麻仓收问道:“祥麟,难道……那个冒充先马将军的人,长得就那么象?连你也认不出来?” “就是啊,”马祥麟眼里露出迷茫之色,“虽然离着有几十丈远,但我看得清清楚楚,一点不错,马匹、穿戴、面容……当真是太象了,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当时我简直惊呆了,心如潮涌,眼泪也流出来,就什么也不顾了……” 这可以理解。 大家纷纷议论起来。 谭天保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对了……各位,你们还记得吗?咱们在鹰愁寨的时候,那个从播州来的大祭司,翁拿,他就曾经冒充我,将卫兵我们俩弄晕,然后又骗过了寨门的哨卫,出寨而去,他当时化装成我,就非常象,所有人都没认出来……” “对嘛,”麻仓收说:“当时我还怀疑是谭兄弟搞的鬼……没错,翁拿就有这个本事,化装成别人,几乎就是一模一样。” “这叫易容术。”三梆子在旁边冒充大明白。 “嘿,”谭天保说:“下回要是再遇到翁拿,我可不会放过他。” 三梆子故作高深地说:“翁拿没那么傻,下回遇到你,说不定也会化装成你父亲,让你根本认不出来……” “少扯蛋。” …… 拿下邓坎城以后,秦良玉率大军长驱直入,直趋成都。 平原上,没有关隘,没有峡谷,没有屏障……部队象潮水似地迅速沿着官道前进。 这天,他们遇到了另一只人马。 这队人马并不是敌人,而是朝廷派来解成都之围的总兵李化梓带领的队伍,有五万之众,是一只力量雄厚的生力军。盔甲整齐,旗帜鲜明。 双方队伍碰面,互相问明情况之后,秦良玉说:“我亲自去李将军队伍里,拜见他。” 谭天保劝道:“秦将军,上回您遇刺,刺客就自称是李化梓的属下,这件事还没搞清楚……” “用不着,刺客绝不是李将军派来的,这个没有疑问。” “是。” 谭天保不敢再多嘴。 秦良玉这人就是这样,敏锐果断,相信自己的判断,并且不避风险。 带了几个下属,包括谭天保和公孙炽在内,秦良玉直趋李化梓的军中,因为大家都在行军途中,也没有支帐蓬,李化梓就在一片农田桑林里和秦良玉见了面。 那李化梓是个肥肥胖胖的人,白净面皮保养得很好,不太象个行伍中人,再加上说起话来咬文嚼字,吞吞吐吐,更是与平常的武将形象大相径庭。 更象个养尊处优的阔佬。 两个军队统帅见了面,互相施礼问候,另外……还有第三个人。 谁? 李化梓部队里的监军,一名叫做“胡诏年”的太监。 部队里有太监,这是明朝军队常见的,崇祯皇帝为了监督各部队行动,往往派遣太监充当“监军”,这些太监实际上就成了“钦差”,凌驾于军队统帅之上。 此种怪象,其实严重扰乱部队作战。 秦良玉不失礼数,uu看书ww.uuanshu同李化梓和胡诏年分别见礼,因为大家都在行军,没功夫闲聊,她直截了当地问:“李将军,下一步作战,贵部打算如何?” “唔……”李化梓支唔了一下,把目光瞅向胡诏年。 这让人感觉现场气氛怪异而尴尬,李化梓——作为一军统帅,说到作战事项的时候,你瞄别人做什么? 这个畏畏缩缩的模样显然只证明了一件事: 他说了不算。 拿章程是太监胡诏年。 就连站在后面当随从的谭天保,心里都涌起一阵愤怒来——这算是怎么回事?大将指挥军队是职责,怎么可以事事看太监的眼色? 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明朝末年,崇祯宠信太监,好多部队里的真正实权都在“监军”手里掌握着,甚至把部队统帅都给架空了。 胡诏年倒是“当仁不让”,大刺刺地开口说道:“我们这次赴援成都,计划早就拟妥,准备以雷霆万钧之势直捣杨应龙侧后,一定能杀敌人一个落花流水,秦将军,希望你能配合我军行动。” 嘿。 他这口气,完全就是一副统帅的架势。 可也没想想,你如此越俎代庖,又置李化梓于何地? 而且,他开口对秦良玉说“请你配合我军行动,表面上客气,实则是瞧不起人,这是把秦良玉的白杆军放在次要从属位置了,并且还有“你得听我指挥”的意思。 诚然,李化梓队伍兵马多,装备好,气势上似乎压了秦良玉一头,但是这口气委实让人难以接受,这不是耍大尾巴狼吗? 第九十四章 2杆子 作为随从的谭天保,心头甚是生气。 尤其是瞅着那个颐指气使,不可一世的太监胡诏年,听听他那个说话的口气,一副大尾巴狼的模样……心说你他妈算是个什么东西! 如果让你领教一下白杆兵的厉害,就该知道天高地厚了。 这事儿不难理解,太监,他们又不是武将出身,哪里懂打仗?要文没文,要武没武,只不过是凭着皇帝的宠信,这才手握大权。 论作战韬略,他们知道个屁。 说实话,这种状况也直接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 但秦良玉是个深沉知礼的人,对于胡诏年的骄纵并不以为意,面上一直露着恭谨的微笑,她问道:“李将军,胡公公,我部配合作战,这是毫无问题的,只是不知道攻击行动有何具体步骤,可否见告?” “步骤……”胡诏年显然说不上来了,“这个嘛……军队打仗讲究勇猛,一鼓作气,冲锋陷阵,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一定能把杨应龙给擒住,大获全胜。” 这话——近似于胡说八道了。 作战不讲韬略,那不是二杆子的作法么? 但是秦良玉并不生气,她微微一笑,“此番作战,自然要勇猛精进,但是杨应龙兵马有数万之众,如何能够将其一网打尽,咱们还须仔细筹谋才好。您说呢?” “这……” 胡诏年翻翻白眼。 秦良玉的态度很恭谨,但问题也挺尖锐,他回来不上来了。 这时,李化梓接过了话头。 “秦将军,现在杨应龙的部队,从东南、西北两面,夹攻成都,数日不下,已经疲惫,军队士兵有衰落之兆,只需咱们兵分两路,互相呼应,必能一举解成都之围,击溃杨应龙主力,大获全胜。” 这话倒有些在行。不愧为武将说的话。 与旁边那个“二杆子”太监不可同日而语。 李化梓这分析也没错,杨应龙的叛军攻成都不下,损兵折将,确实已经兵疲将怠,只要成都内外合力夹击,击败杨应龙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秦良玉却笑着摇摇头。 “李将军,我有个主意。” “您讲。” “正象您所说的,杨应龙已经疲惫,只要咱们几路大军一起猛攻,成都之围必能解开,但是,李将军,您想一想,杨应龙这回率部造反,围攻成都,其用心险恶,罪恶昭昭,致使西南局势剧变,波及全国,影响甚广,如果不一举将其全歼,必将留下后患,那也是莫大的遗憾。” 这时候,那个“监军”胡诏年,又把话头抢过去了。 他向前挺了挺不长胡子的白光光的下巴,满不在乎地说:“唔,没问题,咱们就力争把杨应龙擒住,彻底消灭他。” 说得挺容易。 就好象吃顿饭一样。 可是……杨应龙那么容易就能擒住? 秦良玉微微皱了皱眉,忍住火气,说道:“胡公公,李将军,没错,一举擒住杨应龙,我完全同意。可是二位想过没有,此处尽是平原,没有险峻地形,道路四通八达,若是大军打起来,很容易形成击溃战,而形不成歼灭战。依良玉之见,不如咱们暂且按兵不动,等其它友军到达之后,一起统筹行动,形成合围,这样就能防止杨应龙逃窜了。” 这是个思路开阔的大计策。 秦良玉是想把杨应龙一口吞下。四面包围,瓮中捉鳖。 有气魄。 但是胡诏年却不以为然,摇摇下巴,拿腔拿调地用尖细嗓门说道,“用不着,夜长梦多,我们这五万大军,你有两万人马,咱们再加上成都城内守军,兵力超过十万,收拾一个杨应龙,不在话下,不应该拖延。” “这不是拖延……” 秦良玉摊着两手,耐心向胡诏年解释。 但是胡诏年显然不耐烦了。 他对于秦良玉的“罗嗦”相当不满意,看作是故意挑战自己的权威,而且——他也根本听不懂秦良玉的计谋。 “秦将军,恕我直言,你们女人家嘛,总是瞻前顾后,犹犹豫豫,这样是贻误战机的,此番出征,万岁一再叮嘱,作战务必勇猛,务必坚定,绝不可畏首畏尾,消极避战。秦将军,这是万岁的旨意,你我皆不可违背。” 他抬出“皇帝”的牌子,来压人了。 意思很明白,我是皇帝派来的,代表皇权。 秦良玉的脸色也拉下来,神色严峻,她可没被胡诏年的“大牌子”所吓倒,而是一字一句地说道:“胡公公,皇帝的旨意,臣子自然是遵从,但是万岁只是让我们以勇敢精神消灭敌人,并非替前方将士制定具体作战方略,眼下成都局势明朗,咱们共同做好筹划,力争全歼顽敌,正是符合万岁的旨意。” 两人的口气都有些火星四溅了。 对抗意味已经摆到了桌面上。 气氛紧张。 每个人的脸色都很难看…… …… 站在外面的谭天保,心里把胡诏年的祖宗三代骂了个遍。你奶奶的狗太监……但愿你以后子孙后代都做太监。不不……你已经没有子孙后代了。 你有什么资格贬斥秦将军是“女人见识”?她的韬略你听得懂么?她打过的那些仗说出来都吓死你。uu看书 .ukansh 况且,你自己是个男人么? 二刈子货…… …… 李梓年凑上前一步,想缓和一下现场的尴尬,吞吞吐吐地说道:“这个……秦将军,您还是以大局为重,听胡公公的良言……” “我以歼灭敌人为己任,正是为大局着想。” 秦良玉一步不让。 说话得斩钉截铁。 没错,在作战方略上,没有容让余地,这涉及战争大局,绝不是讲究个人修养和容让的时候。 李化梓神色讪讪,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胡诏年的眼睛里已经充满怒火,忿忿地盯着秦良玉,象公鸡似地嚷嚷道:“秦将军,你若不愿意配合我,那就请自便,我们独自去杀杨应龙,也不在话下。” 说罢,一摆袖子,气哼哼地扭过身去。 气氛僵住了。 甚至连话也谈不下去了。 这事非常让人难办,形势明摆着,再怎么试图圜转,也难以沟通了。 没办法,秦良玉只能叹了口气。 “好吧,李将军,胡公公,末将告退。” 不欢而散。 …… 回到军营里,秦良玉一脸冰霜。 三梆子悄悄问谭天保,“怎么样?那边的李将军怎么个意思?看秦将军的脸色,似乎不高兴啊。” “哼,那个李将军……怎么说呢,就是个小哈叭狗,他后面跟着一条大尾巴狼。” “啊?” 第九十五章 10面埋伏 麻仓收骂起来: “丢那妈,胡诏年凭什么冲咱们耍威风,他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长什么模样……” “他长得比你俊多了,”左支重开玩笑道:“胡公公一定面白如玉,肤色细腻,嘻嘻……” “算了,”秦良玉制止住他们,“你们别乱嚼舌头,胡诏年是皇帝派来的,纵然不对,咱们也管不着,还是尊重他的选择,毕竟他们是友军。” 麻仓收和左支重都把嘴闭上了。 奢猛说道:“秦将军,眼下,咱们怎么办?胡诏年这个狗……这个老太监,跟您意见不合,这仗可不好打啊,两家各打各的,容易让杨应龙钻了空子。” 秦良玉叹了口气,“谁说不是,可是我尽了努力了,胡公公的脑袋当真是……榆木疙瘩做的,一窍不通,说什么也听不进去,真没办法。” 这事儿也真让人无语。 “我看,”奢猛说道:“胡诏年分明是怕您抢了他的功劳,因此才急功近利,着急进攻,他想当援救成都的第一功臣,生怕别人抢在他的前面。” 秦良玉默默点了点头,又叹了一口气。 “名与利,自古最惑人心,此次赴援成都,李化梓部兵力最厚,胡诏年自然要抢头功,这本来也没什么,我也无心同他争抢,可是打仗总得全盘考虑……唉,也许天命如此吧。我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叹了一阵气,秦良玉开始作战斗部署。 仗,总得要打,友军本肯配合,南辕北辙,那是没办法的事,只能看菜吃饭,在战斗中随机应变。 几位将军都聚起来。 升帐。 派将。 秦良玉给全军部署了一个“十面埋伏”之计。 她正色说道:“各位将军,眼下李化梓部,不肯与咱们通力协作,势必要抢先进攻,去攻打成都外围的敌军,这样一来,十之八九,会造成混战,杨应龙不是傻瓜,绝不会等着前后夹攻,被动挨打,很可能全线退却,这样一来,成都周围几百里,只怕都会是溃散的叛军了,局势将乱成一锅粥。” “您是说,咱们要给李化梓擦屁股?” “只能如此。” 几个将军都脸有不忿之色。 可是又没有别的办法。 事情就是这样,你不替李化梓擦屁股,就会贻误战机,全局都乱,救援成都的全盘战事都会鸡飞蛋打,那样的结果是谁也不能接受的。 秦良玉说:“诸位,别人不通情理,可咱们不能照样学样,跟着坏榜样去做,打仗不是呕气,更不能斗气,大敌当前,纵然不能精诚团结,可也绝不许拆台,这一仗,不是为李化梓打的,大局为重,谁也不许眼界太窄,小肚鸡肠。” “是,”“遵命。” 全将将士对秦良玉的命令,从来不会打折扣。 令出如山。 这是铁军的特征和标志。 秦良玉把几个将军,按照“生、死、惊、开、休、杜、伤、景”的方向,逐一派出去,每个人所率领的兵力不等,都按照地形与军情酌情分配。 这么一分,有一个问题暴露出来:兵力严重不够用。 秦良玉说道:“兵力不足,是战斗中的大忌,但是眼下情形不同,敌人很可能在刚刚接战之时,就出现溃败,军心士气是涣散的,我们一定要抓住敌人的弱点,死死不放,大张声势,穷追猛打,以一当十,要多做草人,多树旗帜,给敌人造成草木皆兵的迹象。” 众将领命。 …… 谭天保的任务是:跟随中军把守“牛家坝子村”。 他对秦良玉的韬略,完完全全彻彻底地佩服。这员盖世女将不但精通兵法,而且随时随地根据敌情变化进行调整,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变化无穷。 这是历史上罕见的军事谋略家。 …… …… 牛家坝子是个小村,村外绿树环抱,有一片郁郁葱葱的桑林,尤其惹人喜爱,桑树茂密,连绵成片。 中军,连同秦良玉的亲兵在内一共才一千多人,都隐藏在桑林里。 士兵们在长官的指挥下,忙着掘陷坑,扎草把,缝旗帜……做着各种战斗准备。桑林内外一片热火朝天。 紧挨着桑林,有一座小小的祠堂,写着“武候祠”三个字。 三国鼎立时,蜀中成都,本是诸葛亮的大本营,曾经将这块沃土治理的井井有条,物阜民丰,蜀人对诸葛亮非常爱戴,后世几千年都奉为先祖,各地大大小小的“武候祠”更是数不数胜。 秦良玉说道:“武候是咱们蜀中的佑护神,路过武候祠,是应该拜一拜的。” 她整整衣服,进入祠堂里,谭天保和小菊跟在身后。 祠堂不大,院里有一方石桌,几个老头正在围坐下棋,看见秦良玉进来,起身相迎,其中一个驼背白眉老汉拱手施礼,“客人可是要祭武候?” “正是,”秦良玉还礼,“各位老人家,打扰勿怪。” 说罢,她进入祠堂内。 这座祠堂很小,连个诸葛亮的塑像也没有,只在中堂内摆着灵位,秦良玉按照仪礼焚香、拜祭。 谭天保并没有进入祠堂,他站在外面等候。uu看书 ww.uuknshu 几个老头重新返回石桌旁下棋,但是有一件物事,却引起了谭天保的注意。 石桌一角,放着一本古装册子,黄色硬桑皮纸封面显得古色古香,上面写着几个字:“武候习兵纪要” 嗯? 武候习兵…… 这是诸葛亮留下的兵法吗? 不会吧,几个牛家坝的老头儿,难道在下棋的时候也学习诸葛亮兵法?或者是成都附近的普通百性也研习兵书战策?这事儿可有点匪夷所思了。 有点邪门儿。 他上前一步,揖手问道:“老人家,我想问问,这本书真是诸葛武候的兵法么?您老几位正在研读么?” 那驼背白眉老头笑呵呵地说:“兵法,是不错的,正是当年武候留下的遗物。不过,我们可不是研习,而是赌赛。” “赌赛?” “对,这局棋,名叫‘桑木局’,是当年武候留下的,武候曾经留下遗言,谁能破了此局,就以兵法相赠,谁知道过了一千多年,始终没有人能够破解,因此这本兵法到现在也还留在祠堂里,没人能够赢走。” “……” 谭天保大吃一惊。 这是真的吗? 驼背老头是在跟自己开玩笑? 看样子,不象啊,他们几个人年纪最小的也有六十多岁了,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模样,再说大家素不相识,他们跟我开的哪门子玩笑? 如果是真的……这事儿就更神奇了。 一千多年的棋局,诸葛亮当年设下的……我擦,想一想也让人心潮起伏,神往不已。 第九十六章 诸葛亮的棋局 谭天保大惊。 “老人家,您说的是真的吗?” 老人不高兴了,“年轻人,我有必要糊弄你么?我吃饱了撑的,为老不尊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老人家,这棋局……这么说来,非常艰难了?” “哼,当然,若不艰难,何至于一千多年来,始终无人能够破解?告诉你吧,年轻人,一千多年以来,不断有人来到牛家坝,来武候祠挑战棋局,全都乘兴而来,铩羽而归。” 我勒个去,真够神奇的。 谭天保大奇,走上前,伸长了脖子,去观察石桌上摆的那副围棋。 石桌看起来也相当古老了,磨得光滑滋润,如玉石一般晶莹,上面刻着纵横十九道棋路,摆着数十枚黑白子。 棋局,就是设好了的残棋,每处落子都经过深思熟虑,经心设计,设置一个个陷阱关窍,除非棋艺高深的人,很难破解,至于这一副“桑木局”,既然一千年来没人破得了,那自然是高深至极了。 想想也容易理解,诸葛亮当年设下的,能简单吗? 谭天保稍懂一点围棋,但不精通,伸着脖子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什么门道来,只觉得这棋局……纵横交错,乱得很,分不出优劣态势来。 摇摇头。 驼背老头说道:“小哥,既然来了,你下一局,如何?” “不不,老人家,我棋艺低劣,还是不用献丑了。” “来嘛,棋艺高低,试试又何妨,我们几个研究数年,始终没有进境,你来下几手,就当为我们换换思路。” 谭天保一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那就下几手。 他坐到石桌旁。 观察了一阵棋势,拈起一枚白子,下了一棋,落在“三九”位。 驼背老头充当“棋主”,手拈黑子与他对弈,落子相对。 其它几个老头都坐在旁边观棋。 落了不到五枚棋子,谭天保就把自己逼入了困境,他的棋艺……实在是不怎么样,面对诸葛亮设下的如此复杂的局面,如何能够应对? 旁边的几个老头都直摇头。 谭天保有些脸红,讪讪地笑道:“见笑了,我真是不自量力……” “天保,左三路,七位。”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却是秦良玉。 原来她已经拜完了武候,从室内出来了,和小菊一起,站在谭天保的身后观棋。 谭天保赶紧站起来,“将军……” 秦良玉摆了摆手,“不必,你坐下,继续下棋。” 小菊插嘴道:“谭大哥,你如果赢了,就把那本兵法赢过来,老夫人说,咱们正好有用。” “……” 谭天保面色尴尬,我把兵法赢过来…… 我……我哪有那个本事? “嘿嘿,小菊,你不懂,我棋艺太差,眼看着就走进死胡同了,哪里还能赢,再说,这局棋是当年诸葛亮摆下来的,一千多年都没人能赢过,我哪行?” “我来。” 秦良玉拉开谭天保,坐到石桌旁。 她手拈白子,开始和驼背老头对弈。 谭天保悄悄问小菊,“老夫人会下棋?” “废话,”小菊伏在他耳边说:“老夫人是棋道高手,当年经常和老爷一起下棋,好多忠州有名的棋家,都败在她的手下呢。” “哦……” 只见秦良玉连下三子,速度很快。 显然她思维敏捷,显出果断刚毅的气质。 好几个老头,凝神注视棋盘,一起关注这场对弈…… …… 从祠堂外面走进个士兵,向秦良玉报告:“将军,北路人马已经就绪,他们发现,成都的杨应龙似乎有向北逃窜迹象。” “知道了。” 秦良玉答应一声,眼神并没有离开棋局。 士兵报告完毕,走了出去。 石桌上的棋局,此时越来越激烈了,白棋和黑棋绞杀在一起,互相拚斗,就和战场上的两只军队厮杀一样。 隔了一阵,又有一名校官进来报告:“将军,惊门兵马已经展开激战,我军截住杨应龙一部,约有五千之众,厮杀甚为激烈。” “嗯。注意战场进展。” 秦良玉吩咐一句,把注意力又放回棋局上。 就这样,隔不一会,就在士兵前来向秦良玉报告军情,象走马灯一样来来往往。这也难怪,此时,战斗已经开始了,各处的情况汇报络绎不绝,作为统率全局的将军,怎么会闲着? 但是,秦良玉始终没有离开棋局。 她胸有成竹,对于士兵们的报告,只简单地吩咐一两句,然后就又专注下棋。 一边下棋,一边指挥战斗。 这事……让谭天保甚感惊讶,甚至比对诸葛亮留下的这盘“桑木局”都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打仗,是需要仔细斟酌,深思熟虑的,而下棋同样需要如此。 难道秦良玉长了两个脑袋么? 这只能有一个解释,秦良玉对战局完全掌握,这才能够同时兼顾两头,uu看书.om 战局棋局,两不误。 驼背老头赞叹道:“女将军,您真是亘古未难觅的大将之才,谈笑下棋,不误指挥战场,这才叫挥洒豪迈,纵横捭阖的儒将之风。” “哪里,”秦良玉笑道:“老丈谬赞了,我只是舍不得棋局,想赢下那册兵法罢了。不得已,两头兼顾。” “佩服,佩服。” …… 外面的仗,越打越激烈。 秦良玉摆下的这个“十面埋伏阵”,是在各个道路的要点都设下伏兵,互相牵制与配合,相机歼灭敌人兵马,就如同撒下了一个大网。 这张“网”到底能网着多少大鱼,就看每一路兵马的执行力。 战局在迅速发展。 果然就象秦良玉估计得那样,杨应龙很快就败退了。 当李化梓率领大军去攻击成都外围的杨应龙部队时,杨应龙基本上没有应战,而是一触既走,兵分多路,向后撤退。 这就形成了一场“击溃战”。 成都外面,四周,遍地都是部队。 逃窜的,追击的,堵截的…… 双方十余万大军,在几十平方公里内,纵横交错,展开了一场漫天扯地的“赛跑”。 这样的仗,从理论上来说,应该算是李化梓“胜利”了,因为他率兵一攻,杨应龙立刻败走,已经成功解了成都的围,胜利完成了任务。 可是从军事角度上看,这样的胜利,并没有消灭杨应龙的实力,只能算是把敌人“打跑了”。 这时候,就显出秦良玉“十面埋伏”的威力了。 第九十七章 棋局——战局 秦良玉的“十面埋伏”,威力充分显现出来。 虽然白杆兵只有两万余人,但是在各个方向,都设下了伏兵,士兵们挖掘了陷坑,布置了竹签阵,准备了绊马索……这些有针对性的设置,对于逃跑的杨应龙叛军来说,都是最头痛的。 当逃窜中的敌人大股部队,窜到白杆兵埋伏的地域,迎接他们的,是一个个突然出现的陷坑,一条条绊马索,叛军惊慌失措中,哪里来得及分辨?纷纷惨叫着中招。 叽里骨碌……一群士兵掉进陷坑里。 “嘁嚓咔嚓——”另一群士兵踩着了竹签阵,脚底板被暗藏的竹签给刺穿了,发出一声声惨叫。 骑马的骑兵被绊马索绊倒,骑兵跌落下来,被战马拉着乱跑。 接下来,就是一群群手持白腊杆,呐喊着跳跃着,窜出来的伏兵,灵活地堵截,凶狠的刺杀。把处于慌乱中的叛军象秋风扫落叶一样杀得落花流水。 士气,是战斗的基础。 叛军处于逃窜中,根本就谈不上士气,当他们遇到能征惯战的白杆兵时,就没有什么抵抗能力,往往就是一触既溃,被分割包围,然后歼灭。 大群大群的投降。 很多战场上,都出现这样的场面:几个或十几个白杆兵,一阵截杀,往往就能俘虏几百个叛军。 而且白杆兵在各个阵地上,都设了很多假象,比如说,四处插着的军旗,对于叛军来说,那就是令人心惊胆战的死路,不敢走。 有很多用稻草扎起的草把,穿上衣服,混在草丛树林里,很象是军队在埋伏,叛军路过时,就不敢往前走,然后转寻他路,再然后……就走到埋伏好的白杆兵包围圈里。 每一块田野,每一条道路……都在展开着乱战。 处处都是杀声震天,人马混乱。 …… 杨应龙的叛军在四处逃窜,那么李化梓的队伍在做什么呢? 要说李化梓这员战将,勇猛倒是不差,上了战场敢冲敢打。 但是论脑子就不太好使了。 韬略智商不及格。 他率领大军猛攻叛军杨应龙的侧后,一下就把杨应龙打得四散奔逃,这令他很得意。 几乎不费力气,就打了大胜仗。 那股骄傲就不用提了。 然后,他下达命令,一部分军队去追击敌人,他自己呢?率领一部分人马,直接进成都城,作为“胜利者”,去享受成都军民的欢呼去了。 当李化梓作为“解成都之围的英雄”,骑着高头大马,洋洋得意地进入成都,宣告胜利的时候,成都数万军民夹道欢迎,雀跃欢呼,歌颂英雄……那份荣耀,让李化梓陶醉得都不知道姓什么了。 …… 战斗,还在混乱地继续着。 而且,严格说来,这时的战斗,才是真正的战斗。 杨应龙的兵马,四处逃窜,然后落下秦良玉摆下的“十面埋伏”阵,被一口口地吃掉。 成都城周围百里内,战斗纷乱而繁杂,喊杀声此起彼落,大批的叛军被白杆兵的埋伏所阻截,经过或长或短的激烈战斗之后,一队队的俘虏被押着送往指定地点…… 这些都是作为“英雄”进入成都享受欢呼的李化梓所想象不到的。 真正指挥歼灭杨应龙兵马的将领,是正在武候祠里下棋的秦良玉。 秦良玉一手拈棋,苦苦冥思,一边随时听取着外面传来的军情报告,发出一声声简短的指令。 这种“两不耽误”的情景,堪称奇迹。 …… “沓沓沓……” 杂乱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尘埃大起。 一片潮水似的兵马,径直朝着牛家坝子的方向滚滚而来,远远望去,不下三五千人,前面的是骑兵,后面的是步兵,烟尘滚滚,扬起老高。 武候祠外的桑林里,白杆兵正在来阵以待。 谭天保紧张地跑进祠堂院内,朝着下棋的秦良玉报告:“将军,有叛军向这边窜过来,人数至少三千,骑兵有一千多。” “嗯,按计划阻击。” 秦良玉连头都没抬,继续往棋盘上落子。 她神色镇定自若,就象听到大街上来了卖豆腐脑的一样。 那几个老头可不淡定了,纷纷站起来,“喂……要打仗,咱们还是先躲躲……” “不用,” 秦良玉笑道:“没有问题,请坐,各位老人家,没地方可躲,村里更不安全,还是坐在这儿,比哪儿都牢靠。” 外面的喊杀声响起来。 “杀——”“咚咚咚——”“啊——” 呐喊声,战鼓声,惨叫声,马蹄声……越来越乱。 白杆兵和叛军已经战斗在一起了。 谭天保拎着一把长矛,站在祠堂门口,保护秦良玉的安全,还不如说——他是保护里面的棋局。 眼前,是一幅杂乱的战斗场景。 数千人在奔跑,在厮杀……杨应龙的叛军奔到牛家坝子村前,首先踏中了陷坑,接着又误踩竹签阵……本来就混乱的队伍更加乱得一塌糊涂。看书 .uukanshu.co 白杆兵手持白腊杆,从桑林里冲出来。 叛军在慌乱中应战,官找不着兵,兵找不着官,说是应战,其实就是拚命向前逃,想冲出一条生路,但是白杆兵凶狠的狙杀,让他们付出无数血的代价。 白腊杆一杆杆挥舞起来,成为叛军的梦魇。 一个个叛军惨叫着被白腊杆刺倒,尸身仆地。 …… 有几个叛军,被杀得昏头胀脑,冲着武候祠闯过来。 大概他们是想进入祠堂里躲躲。 谭天保和小菊站在祠堂门口,一边一个,恶狠狠地瞪起眼睛……秦良玉正在祠堂里,说什么也不能让这几个匪徒闯进去。 “哧——” 谭天保手起一矛,刺中了一个叛军的肚子,血顺着矛杆窜出来。与此同时,小菊挥起宝剑,一剑砍翻另一个叛军。 但是,另一个身材魁梧的叛军,直眉瞪眼地举着一杆狼牙棒,朝着谭天保劈面砸来,谭天保举矛相迎,但是敌人力大,大棒砸下,“咔”的一声,把矛杆给砸断了。 谭天保正要后退,忽然眼前白光一闪。 一道白色亮光直飞敌人的脸上。 “啪,”一声轻响,却原来是一枚白色围棋子,正打在敌人的眼睛上,一下将这个敌人打得眼珠子冒出来,惨叫一声,下意识地用手去捂眼睛。 谭天保当然不会放过机会,挺起半截长矛,狠狠戳入叛军的胸脯上。 “噗——” 矛尖直刺入胸腔。 血光四溅。 第九十八章 化装潜逃 扔棋子的人,自然是秦良玉。 她手里捏了一把白子,看见有流窜敌人杀过来,顺手抛出,击中敌人眼睛,正好解了谭天保的危急。 但是,她飞棋子杀敌,却把另一件事给耽误了。 下棋。 当时,她正在为一步棋发愁,眼看着自己一条白棋“大龙”正在遭受黑棋围堵,形势堪忧,下一步棋如何走,非常为难,恰好此时谭天保与敌激斗,她飞棋相助,另一只手里的一枚白子,就落在了棋盘上。 “叮”的一声轻响,白子落下。 正好堵住了自己的白棋逃生道路。 …… 却说谭天保杀死持狼牙棒的敌人后,顺手拣起敌人掉落在地的狼牙棒,与小菊一起,站在祠堂门口。这时候,好几个白杆兵一起杀过来,白腊杆挥舞,将这几个叛军七手八脚,搠翻在地。 局势又安定下来。 谭天保和小菊,一个持刀,一个拿棒,虎视眈眈,站在祠堂门口给里面的秦良玉作警卫。 …… 然而,祠堂里的棋局,却尴尬了。 秦良玉手里掉落的棋子,堵住了自己的棋路,形势更危急,然而下棋讲究“落子无悔”,不能悔棋,你说你是无意掉落的,别人怎么判断真假? 略一思索,秦良玉索性放弃了这些棋子,转而去经营另一块。 这一条“大龙”已经陷入绝境,无可救药了。 驼背老人自然不肯放过机会,两枚棋子下去,将秦良玉的这条大龙杀死。 但是——奇迹突然出现了。 秦良玉被杀死一片白子大龙,转而经营另一块,竟然另辟蹊径,与黑棋展开了“对劫”,刚刚被杀死的白棋反而成了另一片棋子的通道。 这倒是令人意想不到。 围棋里,素来有“自杀相救”的法子,但也只有极特殊的情况下才能出现,而且还得棋术达到顶级的棋手才能办到。 谁知道,诸葛亮设下的这个“桑木局”竟然就这走了这条路,要破局者先行自杀,然后才能求活。 这谁能想到? 若非秦良玉在下棋时正好遇到身旁的战斗,飞棋救人,无意中落下棋子,她也根本想不到这枚无意中掉落,堵死自己路径的棋子,竟然就是这场棋局里的“胜负手”…… …… “天意,天意,” 秦良玉苦笑着摇头。 她又落下数枚棋子,眼看着棋盘上的局势一片开朗,自己的白棋就象军队一样,左冲右突,黑棋再也阻挡不住。胜利已经是握在手心里了。 驼背白眉老头,也是甚感意外,嘴里不住发出“咦?咦”的啧啧称奇声。 另外几个观战的老头,全都睁大了眼睛。 大家谁也想不到——这个结果太意外了。 驼背老头站起身来,朝着秦良玉拱手一揖,“这位女将军,您赢了,这局困拢了无数棋手一千多年的‘桑木局’,今天被您破掉了。” 秦良玉起身还礼,“老人家,我是无意中落了那一子,这真是天意。” “不管如何,从今天起,桑木局再也没有了。” 驼背白眉老头满面都是感慨之色。 他拿起石桌上那册古籍,郑重其事地递过来,交在秦良玉的手上,“女将军,这本《武候习兵纪要》,归您了。” 秦良玉神色也很郑重。 她伸出双手,接过古书,一板一眼地说道:“老人家,良玉身为国家武将,正用得着武候传下来的兵法,我一定虔诚研读,继当年武候之志,把兵法用在保国保家上,平叛安民,不负民生众望。” “如此,那就谢谢将军了。” “老人家,良玉回去,拜读武候兵法之后,既将原物奉还,让它继续留在牛家坝武候祠里,作为镇祠之宝。” …… 此时,外面的战斗,还没有结束。 桑树林里的白杆兵,虽然只有一千多人,但是面对三倍于自己的敌人,丝毫也不落下风。他们采取“分进合击”的策略,象旋风一样,左冲右突,把人数多于自己一倍的叛军杀得溃不成军。 士气,战斗技能,白杆兵都比叛军高出几个层次。 成群的叛军弃械投降。 惨叫声和喊杀声逐渐稀落,缴械声渐多,越来越多的叛军凄凄惶惶中当了俘虏。 …… 却说这一股叛军当中,其中有一个人,算得上是最为凄惶的了。 谁? 播州宣抚使杨应龙。 杨应龙这回造反,本来准备得挺充分,勾结了几个生苗部落,共同起事,一开始进展颇为顺利,拿下数道关口,厉兵秣马过关斩将,打到成都。 眼看着西南半壁江山就落到他手里了。 谁知道,在成都碰了钉子。他带着大军从播州打到成都,一路部署兵马防守,其实到了成都时手下兵力只剩下五万余人。 而且部队也疲了。 这在战略上叫做“空间劣势”,战线拉得越长,兵马的补给、调整都是很大问题,同时劳师远征,军心士气都受影响,这里有个词叫“强弩之末”,就是这个意思。 杨应龙又不是个深有韬略的人,这人志大才疏,野心不小,牛皮暴响,实际上……没有什么真才实学。 攻打成都久战不下,就只会闷头强攻,毫无策略,等李化梓和秦良玉等增援队伍开过来,他就麻爪了。前面是坚固的成都城墙,攻城无望,后面是李化梓大军紧逼,杀气腾腾……杨应龙就只剩下了三十六计里的最后一计。 走为上。 跑吧。 如果落入前后夹攻,就成了夹心肉饼了。 还不回逃回到播州,在老家休养生息,uu看书 ukanshu 以后再试图东山再起,只要手里兵马还在,谁能奈何得了我? 就这样,在和李化梓的战斗中,杨应龙一战既溃,分路逃跑,大军在成都平原上分成数路,惶惶如丧家之犬,逃向播州方向。 好在李化梓并没紧逼。 幸运。 但让杨应龙没想到的是——逃跑途中却遇到了灭顶之家。 秦良玉摆了个“十面埋伏阵”,处处堵截,一下子把自己的兵马给掐死了退路。 广阔的成都平原上,到处都燃起战火,自己的士兵“前赴后继”地落入了秦良玉的圈套里,大批大批地被阻截,被围追,被击杀…… 一股股受到歼灭性打击。 他自己亲自率领的这一股,逃到牛家坝子附近的一片桑树林,遭到埋伏,凶悍的白杆兵手持白腊杆,从桑林内外一涌而出,象秋风扫落叶一样,杀得手下兵马七零八落。 部队,已经组织不起来了。 大家都在纷纷投降。杨应龙此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他失魂落魄,率领十几个亲兵,斜刺里杀出一条血路,往东北方向急急地逃去。 跑了约有十余里路,人困马乏,看见前面不远有一处小小的寺庙,杨应龙吩咐,“到寺里找点水喝,另外,找几身衣服,咱们化化装。” 他想化装潜逃。 进入寺内,大家发现这寺庙不大,里面只有内个穿着灰僧袍的小沙弥,其中一个年纪幼小,看模样不足二十岁,脑袋长得象梆子一样的小和尚迎上前来,两手合什,问道:“各位施主,有何贵干?” 第九十九章 下场 杨应龙和几个亲兵,此时跑得盔歪甲斜,浑身是汗,好多人身上都带着血……异常狼狈。 活似一群炸了毛的鸡。 他们冲着寺庙里的几个和尚,凶霸霸地叫道:“快,拿水来,拿饭来,拿衣服来,若违抗,一刀杀了上西天。” 一个年纪不足二十岁,身材瘦削,脑袋长得象梆子一样的小沙弥,倒也不害怕,两手合什,笑嘻嘻地说道:“各位施主,不必着急,要喝水吃斋吗?好的,我这就给你们去拿,阿弥陀佛。” “快点。” 几个小沙弥,提着水壶,拿着馒头、咸菜来了。 “各位施主,请。” 杨应龙和几个亲兵又累又饿,拿过水壶,抓过馒头,一通大吃大嚼,牛饮驴饮……忽然,其中一个亲兵盯着旁边那个脑袋长得象梆子似的小沙弥,问道:“你笑什么?” “嘻嘻,”小沙弥打了个揖手,“我……瞅着各位施主吃饭喝水,高兴啊。” “放屁,你高兴个什么劲?” “那……我瞅着你们不高兴,你就高兴了?嘻嘻。” “你嘻嘻什么,赶紧把衣服脱下来。” “啊?没搞错吧,大哥,脱衣服……我是男的啊,我可不喜欢这调调,不行不行……” “少废话……” 那亲兵拧眉瞪眼,正冲着小沙弥发火,忽然就觉得肚子一阵绞痛,话也说不出来了,捂着肚子用手指点小沙弥,“你……” “我现在更高兴了,嘻嘻……” 小沙弥脸上一副幸灾乐祸。 其它几个亲兵,包括杨应龙在内,全都肚子大痛。好象有蛇钻进肚内疯狂撕咬一般,好几个人都痛苦呻吟着,蹲下身子。 “毒,中毒……” 有人低吼。 谁都能想到,一定是水里和馒头里有毒,再看看小沙弥脸上那副嘻嘻笑脸,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杨应龙咬着牙,挺起身子。 他知道,自己这下完了。 寺院里有埋伏,自己误食毒药,然后……被抓住……押解……腰斩……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嗷——”他象野兽似的吼了一声,眼睛瞪得溜圆,硬挺着疼痛,拚尽力气从身上拔出佩剑,一个“虎扑”朝着那个笑嘻嘻地梆子头小沙弥,狠狠刺过去。 那小沙弥不是别人,正是三梆子。 三梆子见杨应龙凶狠狠地朝自己刺出佩剑,而且那副神情——呲眉瞪眼,凶恶狰狞……吓了一跳,大叫一声,“我的妈呀——” 向后便退。 “忽——”佩剑贴着三梆子的僧袍刺过。 杨应龙这是中毒了,肚中剧痛,浑身无力,若是平时,十个三梆子也让他杀光了。 一剑刺出,杨应龙脚步踉跄,眼前发黑,手臂虚弱无力,宝剑也几乎握不住了,三梆子瞅准机会,猛地劈手夺过他手里的佩剑。 “噗——” 回手一剑,刺穿杨应龙的肚腹…… …… …… 且说牛家坝的武候祠里,棋局已经结束。 而祠外面的战斗,也已经结束。 一群群的叛军俘虏,正被押往指定地点集中,田野上处处是喝令声,斥骂声,白杆兵正在打扫战场,寻找伤员,做着战斗之后的扫尾。 秦良玉气定神闲,缓步走出武候祠。 驼背老头对秦良玉道:“将军,我们活了这么大年纪,真是开了眼了,您居然能够在战斗间一边下棋,一边指挥若定,还能飞棋杀人……真是天下难寻的良将风采,运筹帷幄,处变不惊,大有当年武候的风采。” 这事儿似乎看起来挺简单,下了一局棋,战斗就赢了,蛮轻松。其实完全不是,秦良玉在战前的精心谋划,分析部署,她对战局的把控,运用韬略的能力……这是简单的么? 做大将者,风采来源于本事。 谁不想风光,风采,可你有那个本事么? …… 几个亲兵飞快地跑过来。 “报告……报告秦将军,杨应龙被杀死了——” 秦良玉精神一振,真的吗?杨应龙……已经就戳?那可太好了。她赶紧问道:“在哪里?可否属实?” 亲兵们把杨应龙入寺饮水,误被三梆子等人毒倒,被杀死的情况兴高采烈地讲了一遍。说话间,一队人影由远而近,还抬着一具尸首,不用说,那就是杨应龙了。 这一下,全场沸腾。 大家都笑着,叫着,围拢过来,争相观看杨应龙的尸首。乐呵呵地议论着:“喂喂,杨应龙不是想当皇帝吗?没想到落个利剑穿心。”“这就叫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可惜呀,没抓住活的……” 一片欢笑。 这里边最得意的,当然算是三梆子了。 谁会想到——手刃杨应龙的竟然是他贺老三。 梆子头扬起来,鼻子头翘起来,眼睛都瞅到树稍上去了。小菊跑过来问他,uu看书 w.uuansh “喂喂,贺老三,听说是你杀了杨应龙,是真的吗?” 三梆子假装没听见。 “喂喂,瞧你那个样儿,问你话呢,杨应龙是怎么落到你手里的?” “啊~~~这事儿嘛,简单得很,”三梆子故意轻描淡写,“杨应龙也算是个上将,武功和当年的张飞差不多,我和他大战了一百回合,使了一招乌龙搅尾,一剑穿心……就这样。” 小菊疑惑地眨眨大眼睛,“大战一百回合……三梆子,你吹牛呢吧?” “哼,吹牛……贺某还没那个闲心,你去问问别人,当时我是赤手空拳,使用空手入白刃的功夫,夺下杨应龙的宝剑,用他自己的剑杀死他的。” “啊?” 小菊的眼睛睁得老大,盯着三梆子那张骄傲的泛着红光的脸。这姑娘怎么也想不明白,三梆子为什么突然武功这么高强了…… …… 秦良玉将大营扎在成都城外,然后率领一班将领,驰马进入成都。 成都城内,已经是一片平安景象,老百姓安居乐业,恢复了正常生活,大街小巷商贾如常,满眼繁华。 左支重笑道:“要说这回解成都之围,杨应龙的兵马都是咱们歼灭的,可是咱们入城来,却没有老百姓前来欢呼迎送,这也有点没趣了。” 麻仓收“哼”了一声,“欢呼迎送,自然是有的,都让李化梓那厮得去了。” 秦良玉说:“不能这样想,咱们解成都之围为的什么?不就是为了让老百姓继续过平安日子么?现在这样就挺好。何必再求别的?” 第一百章 真大方啊 秦良玉率领将领们去见李化梓和胡诏年。 战斗结束了,自然经进行战斗总结,筹划后续事宜,这些都是必要的步骤,秦良玉前来主动登门求见,已经是放低了姿态。 但令大家没想到是——竟然吃了闭门羹。 李化梓的亲兵说:李将军身体染恙,胡公公鞍马劳乏,两人均不便见客。 这…… 让人下不来台了。 麻仓收当时就炸了,“什么?不便见客?我们不是客人,是来商量战后事项的,这是公务,他闭门不见,什么意思?” 左支重皱着眉头说:“你们再通知李将军和胡公公,我们不是来求他们办事,这是皇帝派下来的公务,总得有个说法才行。” 亲兵也为难,摊摊手,“这……” 秦良玉说道:“算了,不必了,咱们强求无益,走吧。” 转身就走。 一帮将领气哼哼地跟在后面。 对于“身体染恙不便见客”的人,用不着求他,求也没用,秦良玉讲究礼数,但是也肯定不会低三下四。 我恭谨,却不等于谄媚跪舔。谦逊是我的气度,骨气也是我的素质。 对于大尾巴狼,让他在一边晾着去就行了。 …… 秦良玉带着众将去见成都宣扶使薛骥。 薛骥听说是秦良玉来见,急匆匆跑着就奔出府外,跨下台阶朝着秦良玉鞠个九十度的大躬。 “秦将军,久仰啊,终于把你们盼来了,昨天我和知府张文公还在念叨,说要去城外组织百姓迎接你们,欢迎白杆兵入城,没想到你们来得这么快……” 这份热情让人心头猛地一暖,把刚才在李化梓那里受的憋气全都驱散了。 热情和礼节,这是对人的尊重。 “请请请,各位请,”薛骥脸上洋溢着兴奋之光,将秦良玉一行让进客厅,并吩咐手下人,“立刻去请张知府。” “不用了,”秦良玉笑道:“呆会我去拜访他。” “哪里,我们象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着你们来呢,还用得着您亲自跑?秦将军,这回成都解围,到底是谁的功劳,我们不是傻子,大家的眼睛都是亮的。” 几句话,似春风送暖,说得人心情舒畅。 坐在客厅里,主人客人,都笑逐颜开。 时间不大,知府张文善来了,进入薛骥的客厅,张文善恭恭敬敬向秦良玉等一干将领见礼,寒喧已毕,开门见山地问道:“秦将军,你的部下有多少兵马?” “这回开到成都来的,二万一千兵卒。” “好,” 张文善说道:“二万一千……我给每个兵卒赠送一副铠甲,一副马蹬,一共二万一千套,另外……” “啊?” 秦良玉吃了一惊。 这可不是说着玩儿的,铠甲,那是“铁甲骑兵”才有的高级装备,价值高昂,每副铠甲要值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是多是少?这个得按当时的物价来算。明朝官员的薪俸低廉,一个七品文官或武将,一年的俸禄大约是50——80两银子。 没错,一年就挣这么多。 所以,历史上那些不贪污的官员,往往都是“两袖清风”,这是有事实根据的。 至于有些街头快板书里唱的,动辄就是“我掏十两银子请你吃饭……”这纯属是胡说八道呢。 现在,张文善一张口,就要给两万多士兵每人赠送一副铠甲……这事儿足够让秦良玉等人震惊了,我的天啊,怪不得成都称为是天府之国,这也……太有钱而且任性了吧。 而且还有马蹬! 当初,清朝的起家老祖宗努尔哈赤,是靠着“十三副铠甲”起兵,打出一片天下。 那么这两万多副铠甲…… 我擦! 让人眼前直冒金光。 就算你们富得流油,这出手也太大方了点儿,秦良玉心里明白,张文善是这感激自己解成都之围,这才舍命大出血。 当初,自己宁可被李化梓抢功,不肯匆忙攻击,去给李化梓的部队“擦屁股”,这才歼灭了叛军杨应龙的主力……原来人家成都军民并不傻,谁才是战斗中真正的功臣,成都人心里亮堂着呢。 一阵感动。 自己的努力能够被承认,被认可,这是最让人熨贴的事。 秦良玉赶紧站起来摇手,“不可,张知府,我的部队从来不穿铠甲,山地作战,铠甲不利,马蹬也用不着,您的好意,良玉和将士们心领了,深表感谢,这些馈赠,愧不敢当。” 朝着张文善深施一礼。 张文善和薛骥对视一眼。 “那……既然贵部不需要铠甲,这样吧,我们给每位将士,打造一袭黑色战袍,一柄精钢匕首,另外,襦巾、鞋袜、箭囊、军中的锣鼓旗帜、帐蓬炊具、粮草给养……我们保证供应,从现在到年底,部队的饷银,我全包了。” 我勒个去。 这可真大方啊。 人家是诚心给,你再推辞就不合适了,秦良玉当既欣然允诺,收下了这份厚礼。 接下来,大家坐在客厅里,商量了另一件事。 向朝廷奏报战斗情况。 仗,打完了,胜利完成任务,立刻就得用八百里快马,把详情汇报给远在北京的崇祯皇帝。紫禁城里的皇帝先生还焦急地等待着前方作战的消息呢。 张文善说道:“本来这件事,应该把李化梓将军和胡公公也给请来,大家一起共议,共同拟定奏章,但是……唉,出了点小差头。” “怎么了?” “这个……怎么说呢,李将军倒没什么,这人唯唯诺诺,总也不肯出头拿主意,主要都是胡公公的意思,唉,这位胡公公……说好听的,就是好大喜功,他让我和薛将军,将成都解围之攻,uu看书.uuansu.cm 全算在他和李化梓的头上,我和薛兄弟当然不肯,实话实说,此次作战,秦将军应该是首功……” “呵呵,”秦良玉笑道:“这个么,其实无所谓,就算李将军头功,我没意见。打仗是为的歼灭奸贼,又不是为了抢第一。” “非也非也,”张文善连连摇头,“秦将军,蜀中一战,牵连西南半壁,震动全国,此乃大事,不可随意,功就是功,过就是过,我和薛兄的意思是如实奏报,如果一味迁就于人,岂不成了歪曲事实?因为这事,昨天和胡公公吵了一通,大家不欢而散。” 哦…… 原来是这样。 秦良玉和将领们明白了,怪不得在李化梓的门前吃了闭门羹,原因在这儿。 说到底还是为了“名利”二字。 历代对军功的赏赐最重,在战场上立下功劳,那是可以封妻荫子,留传后世,享受无穷的。李化梓抢功,倒也不难理解,但是……你总不能以踩扒别人为代价,那就有点不要脸了。 麻仓收一拍大腿,“我说话直来直去,那胡诏年就是个狗屁不通的夯货,本事连头猪也不如,心胸还没个鸡屁股大,这种人活在世上,就是专门来丢人的……” “太对了,” 薛骥高声附和,“麻兄,我和你对了撇子,没错,这种人就不用理他,对待大尾巴狼,最好的办法就是一脚把它踢进茅坑里,让它该干吗干吗去。” 秦良玉和张文善对望一眼,相视苦笑。 这两位将领,说话虽然粗俗,然而却让人觉得痛快无比。 第一百零一章 野尸——琴声 左支重问张文善:“知府大人,李化梓将军的部队,您也给他们赠送了铠甲么?” “送了。” “五万士兵,每人一副?” “不,我统共只送了一副,送给李将军一副金铠甲。” “一副……” 左支重简直是啼笑皆非了,刚才他要给秦良玉的军队两万一千副铠甲,可是对李化梓,只肯送一副。 就算是金铠甲,其实也只是外表涂一层金色而已,古时候说的“金盔金甲”都是涂成金色的铁甲。否则真用黄金打造盔甲,一是太昂贵,而且既沉重又不坚固,根本没有实用价值。 张文善正色说道:“我们成都人的眼睛不瞎,谁劳苦功高,谁虚张声势,心里自然清清楚楚,赠我木瓜者,馈之琼瑶,是不是真朋友,谁还没个数?” 这话不假。 我再有钱,也不会随便乱给。 薛骥问秦良玉:“将军,对于奏报军功一事,您的意下如何?” 秦良玉想了想。 “薛兄,张兄,我同意你们的意见,良玉从来不肯抢功,但是成都一战牵动全国,必须给朝廷一个真实交待,一味迁就退让,与国与乡都无益。” “好。” 薛骥与张文善异口同声。 大家愉快地达成了一致。 这事儿本来也应该如此,战场军情如实禀报朝廷是将领的义务,是我的功劳,干吗要让给别人?过度的谦虚只会让小人乘虚而入,那有什么好处? 当下,大家共同拟定了奏章。 把成都战役的经过,战果,以及战后诸项安排事宜,详细报告给北京的崇祯皇帝,派八百里快马通过驿站迅速传往京城…… …… 白杆兵的队伍就在成都驻扎下来。 休整、养伤、补充、论功行赏……一系列的大战后,总得有这样一个过程。 由于成都官府的优厚供给,所有的官兵都腰包鼓囊囊的,吃着美味的川菜,穿着新发的战袍,拿着奖赏的铜钱……大家都花差花差,舒心舒意。 小菊约了三梆子去田野里采药草。 如今的三梆子,可是鸟枪换炮了,杀死杨应龙之后,被记军功三级,除了封赏银子三十两,还提拔为“中右军副营校尉”,名利双收。 更重要的是,将士们都对他刮目相看,威望陡增。 人人见了尊称一声“贺校尉”。 但是小菊还不满意,她说:“老三,你杀了杨应龙,是有些功劳,但只不过是一脚踢在了屁上,论真本事,你还差得远。你看人家谭大哥,医道才学,人人提起来都竖大姆哥。你得向谭大哥好好学。” “你怎么知道我没学,我现在都会作诗了。” “你……连字都不认识,还作诗?老三,你不吹牛就浑身难受是不是。” “说了你也不懂,哪天我把我写的诗拿来给你念念。” 两个人走到野外一片树林里,寻找采集草药,但成都城外尽是平原,人烟稠密,少有荒野,越是这样的地方,野生的能入药植物反而越少。 “小菊,这里采药真费劲,哪象在山里,到野山坡上一走,遍地都是药材。” 前面是一片草丛,杂草长了有三尺高,三梆子正欲走过去寻找察看,忽然听到草丛里传出一阵“吭吭”的声音。 嗯? 难道里面有野兽? 小菊也听见了,小声说:“老三,可能是野猪。别是狼就行,听说这里有狼或豹子出没。” “怕什么?”三梆子一拍胸脯,“狼虫虎豹,见着我贺老三都得绕着走。” 吭吭……咕噜…… 声音听起来有些恐怖。三梆子神情有些紧张起来,“糟糕,该不会是有山魈野鬼吧,我听说冤死鬼就常常白天嘴里吐白沫,咕噜咕噜地叫……” 小菊虽然会武,但毕竟是个女孩子,听他说得吓人,心里害怕,“三梆子你别乱嚼舌头,冤死鬼听见了会来掐你脖子。” 两个人越说——越觉得头皮发麻。 小心翼翼地扒开草丛,伸长了脖子向前张望……我擦! 只见草丛深处竟然躺着一个人。 那人的脸上身上都染着血,喉头一鼓一鼓,发出低声呻吟,显然受伤颇重,奄奄一息。 而且他身上穿的服装是官军号服。 一个受重伤的官军! 三梆子扔下竹篓,两步窜过去,伏下身子去察看,只见这人脖子上被割开了一道大口子,血还在汩汩地往外流,气管一鼓一鼓,发出“咕噜——吭吭——”之声。 “喂喂,”三梆子叫道:“你是谁?怎么回事?” 他将伤者的头扶起来,但是——还没等他再呼唤,那伤者把头一歪,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已经气绝身亡。 这事儿有些奇怪,这里刚才有战斗发生吗? 没有啊。 怎么会有官军士兵被人杀掉? 谁干的? 三梆子和小菊对望一眼,都觉得满心疑惑不解。 正自疑惑惶惶,耳边有一丝音乐声传来。 是悦耳的胡琴声。 悠悠扬扬,若断若续,好象附近有戏曲或是庙会之类。 这可让两个年轻更加觉得恐惧,因为——举目四望,十余里之内全是一片空旷的田野,除了树林就是农田、草坡,看书 ww.uuanhu.cm根本就没有村庄与人家。 荒郊野外,哪里来的胡琴声? 优美的音乐,放在这里反而更显诡异而恐怖,宛转悠扬的乐声,听上去甚至比狼嗥虎啸更加可怕。 “老三……不对呀,这儿不应该有胡琴声……” 小菊的声调都有些颤抖了。 “不……不要怕,”三梆子摆出一副勇敢的姿态,一拍胸脯,“有我呢,任何妖魔鬼怪,一律远避,你跟着我,准备捉鬼。” “啊?” 仔细倾听,胡琴声若断若续,来自前面一片杂树林里。 三梆子拉着小菊,弯着身,猫着腰,轻手轻脚地向树林走过去,走了约有几十步,绕过一丛半人高的野蓬蒿,突然发现—— 树林里赫然有好几个人! 三四个穿着号服的官军士兵,手里拿着刀或剑,正虎视眈眈,围着一个拉胡琴的小矮子。 那小矮子…… 身高只有一米出头,面庞老成,并非孩童,是个侏儒。 这种小矮人平时并不多见,这是幼年时因为特殊病症没有治愈,因而身材没有发育起来,长到几十岁也只有十来岁的孩子那么高。 这个侏儒手里拿着一把胡琴,正盘腿坐在林间草地上,慢慢悠悠地拉着,悠扬的音乐声,正是从他手里发出来的。 这情景让人非常诧异,四周围着好几个拿刀持剑的士兵,显然是敌非友,转眼间一场杀戮只怕就会掀起,而侏儒却好整以暇,坐在地上拉胡琴…… 这场面让人无比惊异。 怪诞……诡异。 第一百零二章 失踪 那侏儒被好几个拿刀持剑的士兵包围着,看来时刻面临乱刃分尸的风险。 但是他丝毫也没有害怕的样子,而是盘腿坐在草地上,慢条斯理地拉着胡琴……声音悠悠扬扬。 这场景——画风怪异无比。 突然间—— 几个士兵同时发动了攻击。 刀剑并举,跳跃起来向着侏儒砍杀过去,几把刀闪过一片白光,狠狠剁向侏儒。 这要是把侏儒乱刃分尸的节奏。 就在这一刻,令人惊骇的事情出现了,只见那侏儒不声不响,突然把右臂一抽,那把胡琴的琴杆与琴筒分离了,从琴杆里抽出一把细细的刀来。 这把刀也就二尺长,细得韭菜叶一样,然而晶光雪亮,烁人双目,侏儒只用一眨眼的功夫,就把一件乐器变成了杀人凶器。 “唰——” 细细的刀身在空中挥舞。 “啊——啊——” 两个士兵先后被细刀刺中,发出一声惨叫,然后栽倒在地上,甚至他们是怎样被侏儒搠翻的,都没有能够看清楚。 那侏儒行动说不出的敏捷,矮敦敦的身子此时倒成了优势,在几把刀剑的围攻下,象狸猫那样一滚,灵活无比,瞬间躲过了刀剑攻击。 与此同时,手里那把细刀闪电般地刺出。 “唰——啊——” 又一名士兵翻身栽倒。 胸口被刺穿一个大口子。 侏儒越杀越勇,嘴里怒吼一声,腾空跳起,矮小的身子一下蹦起五尺多高,将那柄细细的短刀抡了个圆弧,只听“嚓”的一声,又一名士兵的脖子被砍断了,只剩下一丝皮肉相连。 尸身“咕咚”栽倒在地上。 …… 转眼间,好几个士兵,被那个侏儒杀了个干干净净,好几具尸体翻倒在草丛中…… 现场血腥恐怖之外,还夹杂着一种说不清的诡异…… …… 躲在几丈外,隐身在草丛里的三梆子,吓得脸色苍白,手臂禁不住微微发抖。 他和小菊一起,屏气凝神,大气不敢出,睁着惊恐的目光看着面前这一切。只见……那侏儒杀完了人,把那柄细细的短刀重新插回到琴杆里。 又是一把胡琴。 然后,侏儒把胡琴背在身上,迈开两条小短腿,若无其事的朝着树丛外面走去。 …… 小菊伏在三梆子耳边问:“怎么办?” 按照道理来说,他们俩也算是官军,被杀的这几个人,虽然不是秦良玉手下的白杆兵,但应该属于友军,自己人被杀,理应上前帮忙。 可是…… 这侏儒也太厉害了。 那柄细细的短刀,如果挥过来……糟糕,后果可能不是太妙。 三梆子定了定神,小声说道:“咱们暂且不和他一般见识,来日方长,还是后……后发制人的好。好饭不怕晚。” “老三,那个小矮人……真恐怖,他不是会鬼吧?” “这个可难说了……不过你不用怕,有我呢,任何鬼怪也不敢怎么样……” …… 成都城外,秦良玉的大营里。 谭天保在给秦良玉调制药剂,虽然她身上的毒汁经过精心治疗已经拔掉了,但是伤口很深,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愈合。 有哨兵来报:“李化梓将军求见。” 嗯? 李化梓……他来做什么? 说实话,秦良玉和手下这些将领们,对于李化梓和胡诏年这俩人,都是一肚子的火气,满脑子的不顺眼,瞅见他们就跟吞了苍蝇一样。 而且,上回秦良玉带了众将去拜访他们,吃了个冷冰冰的闭门羹,连面都没见着,一点情面都不讲,因为这事,大家提起来就气愤难平。 这回……你干吗要到秦良玉的营里来? 但是秦良玉可不会失礼数。 她立刻命令:“有请。” 李化梓急匆匆走进秦良玉的大帐里,白净的脸上带着焦急之色,一进来就着急惶惶地朝着秦良玉打拱作揖,“坏啦,坏啦,秦将军,快帮忙,出了大事啦。” 那样子好象被踩了尾巴的蛇。 “怎么啦?李将军。” 李化梓满面愁苦,一拍大腿,“祸事啦……秦将军,那胡公公丢啦,失踪了,不见,被人绑架啦。” “啊?” 秦良玉大吃一惊。 绑架…… 这事怎么会发生在胡诏年身上?他是几万大军实际上的统帅,千军万马护卫,住在成都城内重重防卫之下,竟然会发生绑架……可能吗? “您请坐,详细讲。” “咳,说起来真够怪的,胡公公喜好打猎,让我派人跟随他出城围猎,可是您知道,成都附近尽皆平原,哪里有什么猎物……” 秦良玉和帐里其它人都啼笑皆非。 这位监军到前线是来游山玩水,uu看书 .uuksh 打猎散心吗? “……我又没办法违抗,只好派几名亲兵,随他出城猎取鸟兽,管他有无猎获,就只当陪着监军游玩一趟,谁知道他们一直到下午也没回来,我心下疑惑,便派人出去察看,谁知道却在野外找着了几名亲兵的尸首,而胡公公踪迹皆无……” 秦良玉的眉头皱了起来。 这事够奇怪,也够严重的,胡诏年是朝廷派来的监军,他是皇帝的亲信,如今在阵前丢失,必将引起巨大震动,崇祯皇帝会怎么看……后果很严重。 然而帐里的其它将领,听了这件事后,神态却是各异。 震惊、纳闷儿、猜疑…… 麻仓收咧了咧大嘴,似笑非笑地说道:“咳,丢就丢了吧。” 一副幸灾乐祸之状。 李化梓面露尴尬,张了张嘴没说什么。这也难怪,你们以前对别人耍大尾巴狼,那时候的神气哪儿去了?现在出事了前倨后恭来求别人,害臊吗? 秦良玉朝麻仓收喝道:“住口,不许这么说,胡公公是朝廷敕派的监军,失踪了是咱们前线将士的耻辱,一定要好好帮李将军寻查侦办。” 麻仓收闭上嘴。 大家议论纷纷起来。 有的说:“胡监军一定是遇到盗匪了。”有的说:“可能是杨应龙手下残部,没有清除干净。”还有的说:“我猜是胡监军自己杀了亲兵,逃到别处做大事去了……” 正在这时,有卫兵来报:“贺老三和小菊回来了,他们说在野外采药时,发现了重要情况,要向将军报告。” 第一百零三章 江湖3把刀 三梆子和小菊,满面紧张兮兮,向秦良玉和其它几位将领,用夸张的表情,报告了在野外树林里,发现的“侏儒人”杀死几名官兵的情形。 麻仓收一拍大腿,“咳,明白了,就是那个小矮人,把胡公公给绑架走了,这事儿确实奇怪,那矮人是个残疾,本事却当真了得,真是人不可貌相,武功如此高强,真令人惊叹。” 赞赏起侏儒的武功来。 也分不清他对“绑架案”是反对还是支持。 对于奇怪的“小矮人”,大家议论纷纷。左支重说道:“我听说过‘江湖三把刀’的传说,名叫‘一竹二苇三柳叶’,就是说竹叶刀、苇叶刀、柳叶刀,其中的老二‘苇叶刀’就是个侏儒,这三人都是江湖上的大盗,还与从前的‘莲花党’有关,今天贺老三遇到的小矮人,八成是那三把刀之中的苇叶刀。” “莲花党是什么?” “这是民间一个隐秘组织,行动诡密,神龙见首不见尾。” 谭天保忽然想起荥阳大海寺。 在义军荥阳大会上,曾经看见过横天王手下,有一个江洋大盗出身的“叶上飞”,手使一把柳叶刀,那么他是否就是“三湖三把刀”之一呢? …… 秦良玉道:“此事多有蹊跷,小菊他们遇到的矮人,很可能与本案有关,李将军,咱们赶紧汇同张知府、薛将军他们,通力协作,展开搜寻。” 李化梓一脸愁苦,摊了摊手。 “秦将军,这个……您有所不知,我刚才找过薛将军他们了,可是……唉,人家推说公务繁忙,根本都不肯见我……其实我也知道,胡公公平素眼高于顶,怠慢于人,也怪不得薛将军他们气恼,可是我姓李的身在夹缝之中,又有什么办法?秦将军,还请您多多圜转,代为求情是盼。” “……” 秦良玉既好笑,又无语。 这叫现实现报吧。 你们当初跟人家摆架子,耍派头,现在求到别人头上,受点瘪也是活该。 “秦将军,求您仁慈为怀,大人大量,不要计较从前……”李化梓朝着秦良玉打拱作揖,出言哀求。 秦良玉赶紧说道:“哪里,李将军,您言重了,这是良玉份内之事,你我均为朝廷命官,同殿称臣,营救胡公公责无旁贷,放心吧,我们一定尽心尽力……走,我和你一同去找薛将军和张知府。” “谢谢,谢谢。秦将军,您大人不计小人过,胸怀坦荡,真是令我们仰慕又惭愧,唉……” 秦良玉带了几员将领,和李化梓一起匆匆入城 当然,张文善和薛骥绝不会对她推脱“公务繁忙”,立刻把一行人迎进府里。 大家匆匆把“胡诏年”失踪案,研究了一番。 商量来商量去……其实并没有什么好办法,只有一个字:找。 张文善和薛骥立刻下令,城内城外,军民人等,即刻开展大规模搜寻检查。各乡、里、司各级行政和军事部门,严格盘查,挨门挨户查户口。每块土地、每片树林都严格梳理,各条道路、驿站全部戒严,来往客商一律搜身…… 千千万万人紧急行动。 一场大规模的“搜查”迅速在方圆几百里内展开。 …… 城内城外闹得鸡飞狗跳,都在忙着寻找失踪的胡诏年。 但是没有谭天保什么事。 他也没有参与到这场“找太监”的行动里,而是继续忙自己的事。成都是千年古城,文化积蕴深厚,物华天宝,也出过很多名医名士,借此机会拜访名医提高技术,正是难得的时机。 带了三梆子,两个人去城外一座“聚仙堂”医馆里,去拜访一位名叫“叶飞然”的名医。 据老百姓说,这位叶医生医道通神,能够把死人都给治活了。 谭天保提了礼物,兴冲冲地来到“聚仙堂”医馆的门前,却发现……医馆大门紧闭。 门口挂了块牌子,上写:今日歇业。 扫兴。 正要转身离去,三梆子疑惑地说道:“天保,不对呀,大白天响晴白日,他歇什么业?回家奔丧了?” “唉唉,老三哪,你这臭嘴子什么时候改改,让人家听到了不把你屁股打开花才怪。” 正说着,只见一个衣衫破旧的乡农,背着个年幼的小孩子,急匆匆快步来到医馆门前,看见医馆关门歇业,懊恼地跺了跺脚,“糟糕,糟糕,郎中不开馆,我的孩子怎么办呀。” 背上那个小孩子昏昏沉沉,面色通红,显然是病了。 谭天保问:“老乡,怎么了?” “孩子误食了野菜,怕是中毒了,浑身软得象条蛇……可惜医馆又歇业,可怎么办呀……”满面愁苦。 “把孩子放下,我来看看。” 谭天保毫不犹豫,把孩子从农夫背上抱下来,仔细察看,孩子只有五六岁,呼吸微弱,面色潮红,昏迷不醒,看样子情况挺严重。 “老三,找水,煮药。” “啊?怎么煮药……什么也没有。” 那农夫惊喜地说道:“怎么着?您也是郎中?太好了,我去找瓦瓮家什……我来我来,马上就来……” 很快,农夫带着三梆子,从附近农家找来了应用器皿,就在“聚仙堂”医馆的门前,烧水熬药,开始救治这个年幼的小孩子。 一阵忙乱。 此时的谭天保,对于“解毒”已经有一定的经验根底,他身上也带着一些日常解毒和红伤药,在瓦瓮里熬煮了些青叶、土伏苓、折耳根之类,调和了自己配制的药粉,慢慢给小孩子灌下去。 “不错,不错,” 旁边有人说话。 抬头一看,uu看书ww.ukansh 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儒生模样的人,穿着一身绸袍,头戴方巾,前额镶块美玉,看样子是个富贵人士。 三梆子撇了撇嘴,“亏你说,当然不错,谭大哥可是神医,被阎王爷录入生死簿的人,咽了气的,他都能救得回来。” 这牛吹得……让谭天保脸上直发烧。 那戴方巾的儒生点了点头,“哦,失敬失敬,原来是神医,只是……神医,您这汤剂虽然好,如果再辅以推天河,效果更著。” “推天河?”谭天保一愣,没弄明白。 “对,这样,”那儒生一边说,一边蹲下身来,用手拿过小孩子的胳膊,在细嫩的小臂上轻轻揉动,使的是推拿手法,动作颇为熟练。 “小儿气血行得快,内基浅弱,如果药量稍大,反而容易积滞,推血过脉,助其通行,同时也激发患儿自身应力,强火筑宫,药效就更著。” “哦……” 谭天保恍然大悟。 这番医理说得太好了,真是令自己茅塞顿开。 突然——他明白了,这位儒生肯定就是医馆主人,叶飞然。 他赶紧站起身来,朝着儒生深施一礼,“先生,受教了,敢问您是此馆主人叶先生吧?谭某特来拜望,尚请赐教。” “呵呵,不必客气,请问神医……” “不不不,”谭天保赶紧摇手,“我不是神医,您别听我这小伙计吹牛……他是信口胡诌呢,就这个毛病。我叫谭天保,医道粗浅,久闻叶先生大名,今天特地赶来请教。” “谭先生,请屋里叙话。” 第一百零四章 胡琴 谭天保和三梆子跟着叶飞然,进入医馆内。 由于今天“歇业”,所以医馆里很安静,诊堂里空无一人,墙上悬着一幅医圣张仲景的画象,旁边还有一幅立轴,写着四个大字:仁心德侑。 “请坐。” 叶飞然亲自为谭天保倒茶。 两人寒喧了几句,谭天保便开口请教医道,叶飞然倒也豪爽,知无不言,把自己的医学见解与谭天保进行讲析讨论,两个人言语投机,说起来话题如长江流水,源源不绝。 三梆子喝了一通茶,又插不上嘴,就站起来东瞅西望。参观了一阵墙边一溜药橱,欣赏了一阵张仲景的画像……百无聊赖,他忽然发现就在药橱旁边的角落里,不起眼之处,放着一把胡琴。 这位叶飞然医生,也雅擅乐器么? 他的目光在胡琴上停留了片刻。 忽然……脊背上一阵发凉。 因为三梆子发现——这把胡琴和普通的似乎不太一样,琴杆很粗,顶端琴头宽大,就象是宝剑的把手。 我勒个粗…… 他猛然想起自己和小菊在野外看见的那场凶杀案来。 一个身材矮小的侏儒,拉着胡琴,突然从地上暴起,将琴头抽出,那是一把隐藏在琴杆里的细刀,嘁嚓咔嚓……一连杀死好几名官军士兵,血溅荒丘…… 没错,就是这把胡琴。 这一刻,三梆子不禁目瞪口呆,两腿微微发颤,心里咚咚直跳,我的天啊……这把胡琴为什么在这儿?这座“聚仙堂”医馆难道是贼窝? 惊愕、疑惑……三梆子身子一阵僵硬,脸色忽红忽绿。幸亏此时叶飞然和谭天保正谈得火热,连说带笑甚是投机,谁也没有注意这个在旁边闲逛的三梆子。 糟糕,危险! 聚仙堂绝非善地! 勉强平静了一下,三梆子压抑着内心的惊骇,回过身来,朝着谭天保说道:“嗯嗯咳,天保,咱们该走了。” “不不,” 谭天保此时正聊得兴高彩烈,怎么舍得走?叶飞然知识渊博,医道精湛,真是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如此良机可不能放弃。 越聊越高兴。 三梆子可是心里暗暗着急,他又不能明显地表示什么,只好悄悄冲着谭天保挤眉弄眼,暗使眼色,但是此时谭天保的心思完全不在他这儿,根本就不予理会。 “吭吭……咳咳……” 三梆子使尽招数想提醒谭天保,可就是不管用。 把个三梆子急得大脑门子上青筋乱蹦。 最后实在忍不住了,直截了当地说道:“天保,咱们还有急事,回去吧……” “你要着急,你就先走。”谭天保不高兴地说道。 三梆子一想——我先走就先走,赶紧回军营去向秦将军报告,召救兵来,再晚就来不及了。 他起身就走,匆匆出了诊堂。 三步并作两步,心急如火,正要奔出大门口,忽然就觉得旁黑影一闪。 一条矮小的影子从旁边窜过来。 呀…… 三梆子倒吸一口凉气——这个矮小的身影正是在野外树林里见过的那个侏儒!! 心下大骇,三梆子只惊得魂飞天外。 还没等他叫出声来,就见那矮子的脚下就象安了弹簧一样,“嗖”地蹦起身来,扎撒着两手,如同一只大鸟凌空飞起,朝着三梆子扑过来。 “叽里骨碌——” 三梆子来不及反抗,被矮子扑到在地上,滚了两个滚,然后眼前一黑…… …… 且说正在诊堂内和叶飞然聊医道的谭天保,丝毫也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事情。研讨医道——这话题永远无穷无尽。他恨不得在聚仙堂里住下来,好好向叶飞然学习。 “谭先生,您先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叶飞然笑道。 “好的,” 叶飞然出去了。谭天保坐在诊堂里,翻看一本诊桌上放着的《膏方百问》。 过了一阵,叶飞然还没回来。 谭天保心下纳闷儿,站起身来,踱了几步,观察药橱里摆放的药草,心下甚觉无聊,心说叶先生这是做什么去了? 又过好半晌,始终不见叶飞然回来,谭天保开始着急了,并且产生了一丝疑惑。他走到门口想出去看看,一推门——发觉门被反锁了。 嗯? 锁门……这事儿可不同寻常,谭天保猛地警惕起来。 坏了。 一定有事。 他想起三梆子对自己使的眼色来。 糟糕……谭天保拍拍自己的脑门,暗暗后悔,看起来是当局者迷,自己沉溺于医道,把警惕性都给扔在脑后了。 腾愣一下——谭天保心头燃起火来,快,赶紧逃跑,再不逃自己这条小性就要葬送在这里了,乖乖……也不知道三梆子到底怎么样了,他逃出去了吗…… 正要破窗而出,忽然门锁一响。 门——打开了,从外面走进一个人来。 这人年纪有三十来岁,中等身材,挺胸拔背,气宇轩昂,尤其是一双眼睛精光四射,神彩飞扬。 谭天保愣了一下,这个人……认识。 他叫甘雨堂,前些日子在邓坎城下,uu看书 ww.ukashuom 秦良玉的儿子马祥麟,被杨应龙捉住,就是他不避危险,从城头上挺身而出救了马祥麟。 谭天保还曾经给他治伤。这人武功高强,英雄豪爽,获得大家的一致称颂。 是他…… 一时间,脑子里急速盘旋,谭天保判断着形势,这座聚仙堂……叶飞然……甘雨堂……到底是怎么回事? “甘先生,你好。” 谭天保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朝甘雨堂打招呼。 甘雨堂面色严峻,点了点头,倒背着手,打量了谭天保两眼,语气严峻地说:“谭先生,你请坐,我有话要向你说。” 谭天保心里咚咚直跳。 他到底是什么人?要说什么? 忐忑不安地坐到椅子上。 有点被人审判的感觉。 “谭先生,本来他们是想把你杀掉的,我认出来你是秦将军属下,就给拦住了。” 谭天保一惊,从椅子上又站起来。 我艹……敢情刚才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经历了一次鬼门关,差一点就见阎王去了。娘的个亲亲…… “我们敬重秦将军,她光明正直,德劭天下,值得我辈敬仰,如果你们此来只是为了和叶先生讨教医道,那么这件事就算了,我们也不再追究……” “我绝对是讨教医道来的,绝无他意。” 谭天保赶紧表白。 第一百零五章 红丸案 谭天保满腹疑问。 甘雨堂到底是什么人?他和这座“聚仙堂”以及叶飞然医生到底什么关系?为什么他们差点杀掉自己…… 谜团重重。 但是疑问再多也不敢随便问。 甘雨堂说道:“谭先生,既然你是秦将军的随从下属,那我就将当作朋友相待。说起来,秦将军的相公马千乘,是我们的恩人。” 哦…… 原来如此。谭天保明白了。当初甘雨堂冒死从邓坎城头救下马祥麟,原因在这儿。 “……谭先生,您可听秦将军说过当年‘红丸案’的事?” “没有。” 甘雨堂似乎挺有兴致,坐下来同谭天保侃侃而谈,“这事当年轰动全国,牵连多人,话说前朝,泰昌帝登基当了皇帝,但是只过了不到一个月就七窍流血,暴毙身亡,你知道是因为什么吗?” “不知道。” 谭天保哪儿知道这些? 当上皇帝只有一个月便暴毙身亡……我擦,这事儿可够吓人的,其中必有惊天的隐情,没鬼才怪。 “这件事情当时举国震惊,说起来,便牵扯到‘红丸案’了,泰昌帝本是个刚正有为的皇帝,他登基之后立志整顿吏治,富国强兵,取缔东厂……谭先生,您知道,我朝东厂与锦衣卫之流,鼠心狼肺,鬼蜮害人,乃是国家一害……” “嗯,没错。”谭天保点头赞同。他也听秦良玉说过,东厂特务们挟私举狱,坑国害民,确实不是东西。 “……这样一来,自然得罪了很多人,尤其是东厂,他们多年来权势熏天,胡作非为,一旦失去权柄,岂肯甘心?因此勾结后宫里的郑贵妃,设下阴谋诡计……” 谭天保吃了一惊,“泰昌帝是东厂害死的?” “……嘿嘿,这事的原委,谁也说不清,但是泰昌帝身体本来好好的,却因为吃了郑贵妃的三剂补药,而上吐下泻,卧病在床,太医们赶紧设法调制,然而这时候,鸿垆寺丞李可灼,又给皇帝进献了一副‘灵丹妙药’,说是数名有道高人炼制出来的‘还魂神丹’,吃了长生不老,身若金刚……” “放屁,” 谭天保听到这里,忍不住骂起来,“这纯属胡说八道,我是学医的,懂得这个,任何宣称长生不老之类的药,保证是放屁,天下绝无这样的神药……这枚灵丹妙药,就是‘红丸’么?” “对,”甘雨堂点了点头,“当时,首辅方从哲,也曾进宫进谏,向皇帝规劝不可妄吃所谓的‘灵丹妙药’,但是反被郑贵妃诬为‘拖延病情’,当晚便将这枚红丸给皇帝服下,第二天早晨,泰昌帝便暴崩身亡。” 谭天保一拍巴掌,“那这事毫无疑问,红丸一定是毒药,就是它要了泰昌帝的性命,郑贵妃就是凶手。首辅方从哲,应该赶紧保留证据,揖拿凶犯。” “不不不,方从哲赶紧从宫里逃出来,辞官不做,举家连夜逃出京城,回乡隐匿,再也不涉官场。” “啊?” “这……”谭天保不解,“首辅就是国家宰相,在此关键时刻应该挺身而出,伸张正义,怎么能选择逃避?这样畏首畏尾,岂是男子汉大丈夫行径?” “唉,”甘雨堂叹了口气,“谭先生有所不知,个中缘由,就得说起那无恶不作的东厂了。他们为了保住权势,当真是阴险毒辣,无所不用其极,任何人只要得罪了他们,哪里会有好下场……” “等等,”谭天保插嘴问道:“皇帝暴崩,应该是郑贵妃下的手,怎么与东厂有关系?” “谭先生有所不知,那东厂与郑贵妃,其实是狗扯羊皮,一丘之貉,这件案子,十有八九就是他们共谋。” “嗯,倒也是,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这种人渣不凑在一块儿才是奇怪。” “谭先生所言极是,泰昌帝暴崩就是东厂和郑贵妃合谋,他们怕皇帝取缔东厂,失去权柄。这才狗胆包天,暗下毒手,你想,这件事是个完整的阴谋,东厂虎视眈眈,筹谋已久,岂会让方从哲揭破真相?当时情势,万分危急,如果方从哲不赶紧逃出京城,只怕会落得个身败名裂,百口莫辩的下场。” 谭天保点了点头。 忽然他又想起个问题,“不对呀,甘先生,那郑贵妃是图的什么?皇帝死了,她不就成了寡妇了么?这……有什么便宜占么?” “呵呵,你错了,郑贵妃是太妃,是泰昌帝的庶母。” 哦…… 搞差辈份了。 谭天保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他心想,这“红丸案”确实够惊人的,泰昌帝死得冤枉,看起来,当皇帝也真不是什么好差使,简直是高危+高劳动强度。 不过,甘雨堂为什么要跟我聊这些?他闲着没事儿,在这儿跟我侃大山,图消磨时光么? 费解。 然而甘雨堂丝毫没有止住话头之意,继续侃侃而谈,“从那以后,首辅方从哲便回乡隐居,做了一名百姓,但是东厂却没有放过他,诬蔑他是害死皇帝的凶手,派出人马,四处揖拿,说起来……要提到秦将军的丈夫马将军了,他当时仗义相助,暗中协助方从哲逃过东厂追杀,并且设法掩护其全家老小,赠送钱财……这份恩情,真是令人感动,方家自然是没齿难忘。” “甘先生,uu看书 .uukanshu.om那方从哲……后来呢?听您的话口气……” “谭先生,您大概是猜出来了,当年的方从哲,与甘某定有干系。不错,事情是这样的,方从哲为了保住性命,对抗东厂的追杀,不得已,暗中组织力量,结党拜盟,针对东厂开展反杀,你听说过‘莲花党’的名头么?” “没有……甘先生,我明白了,你们都是莲花党的人,也就是方从哲的手下,是不是?” 甘雨堂微微一笑,竟然是默认了。 但是谭天保心里却是忐忑不安起来。 这事儿……挺让人担忧的。 莲花党……与东厂的对杀……当年的红丸案……这些都应该是极度的秘密,不应该对外人宣扬的,甘雨堂为何对自己大谈特谈? 我又不是他的知己,只不过是个陌生人而已。 听见人家的秘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正在疑惑,听甘雨堂说道:“谭先生,我跟你讲这些,是想让你转告秦将军,方从哲及其下属,对从前马将军的恩德,永远铭记于心,不敢稍忘,日后秦将军若有什么吩咐,用得着莲花党的,我们弟兄绝无二话,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有一毫踌躇,枉生天地间。” 这话说得令人感动。 知恩图报,忠正君子之风。 谭天保站起身来,朝着甘雨堂拱手一揖,“甘先生,我代表秦将军,感谢了。” 第一百零六章 奇怪礼物 甘雨堂对谭天保说道:“谭先生,刚才咱们聊了半天,这些话,颇有不便之处,除了秦将军以外,对别人就不用说了。” “我一定,”谭天保赶紧赌咒发誓。 莲花党这些秘事,自然十分隐秘,绝不能对外人宣扬,这一点谭天保心里一清二楚。 “另外,我们给秦将军准备了点小礼物,放在三里外的槐树林里,您从那儿路过的时候,顺便拿着就是了。” “多谢。” 谭天保甚是纳闷儿,礼物……你直接给我不就行了?干吗要放在三里外的槐树林里?但是也不好多问。 “谭先生,后会有期,恕不远送。” “甘先生,再会。” 二人拱手作别。 出了聚仙堂,谭天保不禁心下感慨,刚才这一遭回想起来实在是离奇又危险,自己不知不觉中在鬼门关走了一回……差点就稀里糊涂地丢了性命。 侥幸。 托秦将军的福,全身而退。 看起来,人必须要积德,德行积得厚了,自然有老天庇佑,而且日后有福报…… 怀着感慨而又复杂的心情,谭天保走了三里来路,果然看见路旁有一座槐树林,一片古槐长得茂密,枝繁叶茂,他踏着过膝的野草进入树林,仔细张望。 草丛里放着一个大包裹。 这就是甘雨堂送给秦良玉的礼物? 包裹很大,五六尺长,横放着活象个巨大的粽子。 疑惑不解的谭天保走过去把包裹外面蒙着的黑布揭开……不禁吓了一跳。 这里面是两个人。 用绳子捆得结结实实,绑在一起,前胸贴着后背,用黑布蒙着眼睛和嘴巴。 更让谭天保惊讶的是:这俩人一个是三梆子,另一个却是……胡诏年。 那个丢失了的太监,胡诏年。 呀…… 谭天保三把两把,将两个人的绑绳解开,扯掉脸上的黑布,胡诏年那张本来就白腻腻的脸更加惨白,吓得跪在地上朝着谭天保磕头。 “大王饶命……饶命呀,我已经把知道的全说了,不敢隐瞒啊……小人愿意当牛作马……” 这副胆小如鼠的丑态令谭天保禁不住发笑。 大尾巴狼变成了小叭儿狗。 谭天保拍拍胡诏年的大白脸,“喂喂,胡公公,清醒清醒,我不是贼,我是秦将军的人,你被救了。” “啊?” 胡诏年神情惶恐,翻翻白眼,兀自没弄明白。 谭天保不再理他,又问三梆子,“老三,怎么回事,你怎么跟胡公公绑在一块儿了?” 三梆子挠挠脑袋,嘻嘻一笑,朝着谭天保挤挤眼睛,“嘿嘿,没什么,我不避艰难,舍身去救胡公公,那真是宁可上刀山,下火海,也一定要把胡公公从贼人那里救出来,谁知道却中了小人的诡计,被他们麻翻过去,就捆起来了。” 一通胡说八道。 谭天保心里明白,三梆子一定是受了别人的嘱咐,不想当着胡诏年的面说什么。 也好。 莲花党做事滴水不漏,这也符合江湖人物特点。 他不再多问,当即带着胡诏年和三梆子,回到秦良玉的大营里。 …… 听说谭天保把胡诏年救出来了,大营内外包括成都城里,自然都是一阵轰动。 李化梓、薛骥、张文善等人都匆匆赶来。 大家看到胡诏年平安无事,除了屁股上被踢肿了,倒也没什么大伤,尽皆放了心,尤其是李化梓,一个劲地朝秦良玉和谭天保打拱作揖,表示感谢。 说实在话,对于谭天保能够将胡诏年“救”出来,众人都感到意外。 张文善笑道:“谭医官,您是怎么侦知胡公公下落的?” “唔……” 谭天保语塞了,怎么侦知……我侦知个屁,胡诏年是人家送给秦良玉的礼,根本就不是自己救出来的。说什么? 三梆子抢过话头,“这事儿嘛,说来也简单,谭天保我们两个,都是不怕死的,枪林弹雨里滚过,虽然盗匪们人多势众,武艺高强,但是你只要临危不惧,打趴下二十三十,四十五十的,不在话下……” 谭天保听得脸上直发烧。 暗暗瞪了三梆子一眼。 说来说去,三梆子也没说明白事情的原委。好在胡诏年安然无恙,别的一切都无所谓,大家谈论一番,也便散去,李化梓和胡诏年一起回城。不提。 秦良玉把谭天保和三梆子,单独召到她的帐蓬。 “天保,到底怎么回事?” “秦将军,这事儿……说起来,与您有关系。” “哦?” 谭天保把自己在聚仙堂里拜访叶飞然,遇到甘雨堂的情况,向秦良玉一五一十地详细讲了一遍。当然,三绑子也不再吹牛了,他老老实实地交待,其实自己还没走出聚仙堂,就被人擒住,审问一番,最后和胡诏年捆在一起,扔在了槐树林里。 秦良玉听了,默默点了点头。 她倒背着手,uu看书 .ukanshu在地上踱了几步,没有作声,只轻轻叹了口气。 谭天保知道,她这是……又想起死去的丈夫了。 忆起当年的往事,亡夫的曾经过往,难免要勾起忧伤。 三梆子嘀咕道:“那些莲花党也真是,行事诡秘,琢磨不透,甘雨堂既然要感恩,他自己把胡诏年送到秦将军营里不就行了?搞得这么神秘兮兮。” 谭天保驳斥道:“老三,你懂什么,甘雨堂这是用心良苦,莲花党为朝廷所不容,若是让人知道秦将军与莲花党有染,那不是反而害了秦将军?” “哦……对对。”三梆子拍拍脑门。 秦良玉叹道:“是啊,当初甘雨堂救了麟儿,却不肯向我透漏身份,想来也是为此,这些人……当真是用心良苦。要说起当年的方从哲,那也是一名忠臣,才华出众,可惜,在东厂的逼迫下,流落江湖,真正可叹。” 三梆子又问道:“天保,你说甘雨堂他们抓了胡太监,为什么没杀掉,反而又放了?” “这个……”谭天保沉吟了一下,思索着说:“可就难说了,也许是胡诏年对他们用处不大,或者是利用完了,杀掉反不如放掉,还能做个人情……具体详情,就只有莲花党自己知道了。” 秦良玉点了点头。 “大概就是这样吧。天保,老三,以后关于莲花党的事,切不可对别人提起,以免授人以柄,引起猜忌。” “是。” 第一百零七章 迎接1首诗 过了些日子。 朝廷的封赏下来了。 崇祯皇帝闻听成都战役的奏报之后,非常高兴,专门派礼部使臣到成都宣赏。 也难怪,这一场大捷,是明朝末年官军少有的胜利。 在四面楚歌,处处危急的局面下,西南半壁江山得以稳固,这对于崇祯来讲是个莫大的安慰。 成都的大小官员,包括秦良玉等军队首领在内,隆重迎接使者,当然他们迎接的主要是圣旨。 令人意外的是:根据礼部官员的要求,宣旨的地点既没在知府衙门或是宣抚使衙,也没在李化梓的驻地,而是设在了秦良玉的大营里。 大帐外鼓乐齐鸣。 宣旨官在文武陪侍的护卫下,捧圣旨缓步上前。气氛一片庄严肃穆。 成都百余名文官员,在张文善、薛骥、胡诏年、秦良玉……等人的率领下,分别列队,在帐前跪倒两旁。 香案设在中央。 四拜,乐止,礼部官朗声宣旨: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旌奖贤劳朝廷之著典,显扬亲德……” 谭天保也跟在“接旨”的队伍里,跟着大家一起跪拜,对于圣旨里那些繁文缛节诲涩难懂的话,他自然是一句也听不明白。 只觉得过程挺复杂,挺隆重。 稀里糊涂地跟着大家一起,叩头,谢恩,山呼万岁……又在鼓乐声中把那份金黄色的圣旨迎进大帐里,高高地供在书案上。 皇帝的封赏主要是:加封秦良玉为都督佥事,同知总兵官。李化梓加封少保宫,兵部右侍郎。其它武将也各赐封号, 但是,总体来说这些嘉奖都是“虚名”,朝廷并没有给成都带来一个铜钱的实际赏赐。也就是说,给了大家一次“精神奖励”。 想想也不奇怪,朝廷现在穷啊。 烽火四起,关外清兵虎视眈眈,养兵都快养不起了,各地都伸手向朝廷要钱……崇祯皇帝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了。这是明朝末年一个令人叹息的现象:朝廷缺钱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灾荒得不到赈济,兵马没有训练经费,连守备京城的士兵都发不出饷钱…… 后来,闹到崇祯不得不向大臣们去“借钱”,这是历史上的事实。 悲哀啊。 但是对于成都这些将领官员来讲,有精神奖励也就足够了,他们本来也没指望着皇帝能拿出大把的银子来。 …… 圣旨接完了,但是仪式并没完毕。 宣旨官又单独对秦良玉说:“万岁还有额外敕旨一道,是专门给秦将军的。” 专门针对她一个人。 这能够算作殊荣了。 秦良玉于是带领着自己手下的将领们,又一次跪倒叩拜,领受这道“额外敕旨”。 这道特别的旨——却是一首诗。 崇祯皇帝为秦良玉作的一首七言绝句。 宣旨官用抑扬顿挫的声调高声读道:“学就西川八阵图,鸳鸯袖里握兵符,由来巾帼甘心受,何必将军是丈夫。” 大家又是一阵磕头——谢恩。 这首诗……谭天保却是听懂了,它甚至比那些生涩艰深的圣旨内容更让人明白。 诗里赞叹秦良玉是一员女将,却有运筹帷幄的名将风采,是赞誉之辞,说实话——诗的意境与文采只是一般,与名家诗人比起来自然不可同日而语,水平么……和打油诗也差不多少。 但是,这是皇帝亲自写的。 皇帝写诗称赞一位臣子,就算这首诗写得狗屁不通,那也是臣子莫大的荣耀。 而且,这诗是专门给秦良玉的,说明皇帝对于成都战役的贡献心里有分寸,宣旨地点设在秦良玉大帐,给她的封号最为盛隆,又另外赐诗……这足以说明,秦良玉是被朝廷记了首功的。 谁也不傻,这还看不明白? 秦良玉手下的将领们,一个个都有“扬眉吐气”之感,每个人面上都放着得意的光。而且象张文善、薛骥等地方官员,也都替秦良玉高兴。 至于胡诏年和李化梓…… 也无所谓了。 胡诏年差点丢了性命,这事够寒碜的了,他生怕这件丑事被皇帝知道,对于能否获得奖赏倒是“淡定”了许多,李化梓是个唯唯诺诺的人,唯胡诏年马首是瞻,这回若不是秦良玉帮忙救回胡诏年,他只怕也会吃不了兜着走。 别的也没办法计较。 “大尾巴狼”是再也耍不出来了。 所以,大家倒是都显得一团和气。 全场皆大欢喜。 …… 小菊对三梆子说:“老三,你还记得那个拉胡琴的侏儒吗?” “不记得。” “啊?不会吧,你……这么快就忘了,是不是得了呆傻症?” “你才呆傻症,我最近忙得很,又得晒药,又得配药,还得抓时间作诗……哪有功夫去记得什么拉胡琴之类的。u看书 ww.ukansh.co ” “行了,你还作诗,再吹就炸了。” 三梆子认真地说道:“小菊,你别总老眼光看人,我这两天刚作了一首七言诗,如果你不忙的话,可以帮着我参详参详,看看合不合韵律。” “嗯?” 小菊睁大眼睛盯着三梆子,疑惑地问:“你真会作诗?” “哼,会不会,有诗为证,你听着,西川有个八阵图,地形复杂象茶壶,千军万马来打仗,杀得叽里又骨碌。” 三梆子象个酸腐秀才一样摇头晃脑。 “小菊,怎么样,你品一品,这诗够不够个翰林学士?” 小菊眨眨眼,她肚子里的墨水比三梆子也多不到哪里去,自然也品不出这首“诗”到底是好是坏。反正三梆子那副倒背着手故作斯文的样儿,倒是挺象个秀才。 “行,老三,你真是长进多了,称得上文武全才。” …… 成都已经平定,战后事宜也都处理完毕,秦良玉要班师回石柱了。 这次几百里远征,虽然辛苦,但是大获全胜,荣归故里,算得上是“鞭敲金蹬响,齐唱凯歌还”。 成都的军民百姓,在张文善、薛骥的率领下,万人空巷出来欢送秦良玉的大军,一路赞颂,一路依依不舍。这情景让士兵们都很是感慨。 直到队伍走出好几里地,还看见远处欢送的人群尚自驻足观望,没有返回…… 第一百零八章 这是我? 一路辛劳,白杆兵跋山涉水回到石柱。 谭天保和三梆子做出了一个郑重的决定:以后就在巴蜀定居,跟着秦良玉混了。 这天晚上,谭天保做了一个梦。 梦境里,又出现了熟悉的厮杀……流血……激烈的战斗场面,忽然有一个美丽苗条的年轻女人,朝他跑过来,张着手叫喊,“谭天保,谭天保,你快来呀……” 呀,那女人却是邢彩果。她披头散发,额头上还淌着血。 一惊,醒了。 心里还在咚咚地跳,谭天保抚抚胸口,心里不禁有些慌乱,邢彩果……那个温柔可爱的女人,她在哪儿?还好吗? 想起这些,心里就涌起一阵温暖而又无奈的滋味儿。 还有些心酸。 但是,谭天保可不想为了邢彩果就离开秦良玉的军队,他不愿意再回到义军的队伍里,这事儿很容易理解,高迎祥、张献忠等人,顶多算是枭雄,他们要和秦良玉比起来,就跟石头蛋子比美玉一样。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 第二天,谭天保带着三梆子,在兵营里转了一圈,察看了部分伤号的情况,回来的时候遇到了秦良玉的侍从,阿福。 阿福疑惑地望了谭天保两眼,问道:“天保,这么快就回来了?” “呵呵,我就简单在兵营里转了一圈,没做什么。” “嗯?你不是去松竹岭了么?” “没有啊,什么松竹岭?” “咦?”阿福瞪大了眼睛,“天保,你搞什么名堂?刚才不过一盏茶时分,你来向老夫人请示,说是去棋盘岭采药,还要了一块路引牙牌,说是和那里的当地土司联系……” “什么?” 谭天保大吃一惊,也把眼睛瞪起来,“阿福,你说什么,你看错人了吧,我什么时候要过路引牙牌……我刚才一直和贺老三在一起。” 三梆子在旁边一拍大腿,“坏了。” 谭天保隐隐感觉到——出事了,自己可能又被冒充了。 他和阿福又详细询问了一回,果然,确实是有一个容貌和谭天保几乎一样的人,到这儿要过牙牌。至于这个人是谁……大家都想到了曾经打过交道的那个播州大祭司,翁拿。 会不会又是他? 谭天保说道:“阿福,你赶紧去向秦将军报告,采取措施,防止坏人拿着路引牙牌搞阴谋。他奶奶的……冒充我还上瘾了,老三,咱们追上去看看,到底是谁。” “好。” 谭天保和三梆子拿了刀剑,向着山里追下去。 …… 此处尽是山地,崎岖蜿蜒,要想追上某个人,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但是谭天保心里冒火,不管三七二十一,和三梆子一起,拔腿就追出来。跑出五里来地,心里慢慢冷静下来。 这样太冒失了。 如果是敌人冒充自己,必有阴谋,难道会是翁拿一个人搞的吗?倘若遇到大股敌人,那不是以鸡蛋碰石头吗? 不行。自己一时激愤,把警惕性都给扔在脖子后边了。 “老三,咱们回去吧,这么瞎追,太危险了。” “行。” 两个人正要返身往回走,就听天远处一阵隐隐约约的呼喊声。 “救命呀……” 声音尖细,是个女声,含着惊慌与恐惧。 嗯? 谭天保和三梆子赶紧侧耳倾听,确实,没听错,既不是山风也不是松涛,确实是有个女人的声音在叫喊,“来人呀……救命呀……” 声音断断续续,听不真切,但是谭天保的心头却有一股急火“腾愣愣”地燃烧起来,因为他觉得——这声音似乎与邢阿果有点象。 哇塞……邢阿果!真是她吗? 昨天晚上刚刚做的那个梦,又“忽悠”一下映入脑海里,怎么回事?难道真有预兆?阿果不是到巴蜀山里来寻找自己了? 这一下,谭天保可真急了,追不追敌人事小,邢阿果要是遇险那可绝对不行,他毫不犹豫地拔腿朝着声音的方向追下去,没有丝毫迟疑。 三梆子跟在身后,叫道:“喂喂,天保,你什么毛病,怎么一听到女人声音就晕头转向,等一等。” 谭天保没空理他。只顾寻着声音的方向,一路疾奔,山路崎岖,峰回路转,声音时断时续,但能分辨出就来自前方,他加快脚步,拿出跟着白杆兵练出来的攀登功夫,猛劲往前撵。 “救命呀……” 声音里那股惶恐无助让人听了揪心,怜意顿生。 谭天保心急如火,他此刻什么也顾不上了,什么也不想了,只有昔日邢彩果那可爱美丽的面庞,温柔的话语一幕幕在脑子里映现。 前面出现了一个山洞。 声音就来自山洞里。 探洞,谭天保曾经和白杆兵学习过经验,他匆匆折了几根干枯的树杆,当作火把,用野草拢火,打着火镰火石,点燃一只,举着钻入洞内。 三梆子在身后提醒,“天保,咱们太冒失了。” 谭天保也犹豫了一下,但是很快重新坚定下来,“老三,我听着声音象邢彩果。” “啊?不是吧,我怎么没听出来。” “你耳朵不好使。” 山洞里挺宽敞,这是个很深遂的溶洞,头顶上垂着道道白色的钟乳石,洞壁上斑斑点点金光闪烁,那是岩石中的荧石矿物质。u看书 ukanshu.co 往里走了一段,穿过一段狭窄的幽暗曲折通道,突然——前面有火把的光芒闪烁。 火光大亮。 这是一个大洞厅,洞顶足有四五丈高,黑黝黝的洞壁前面,黑压压地站了几十个人。 十余只火把,将这个洞厅照得通亮。 一排排的穿着播州士兵号服的人,站在前面,火光照耀下人人拧眉瞪眼,如同一群鬼怪。 呀…… 谭天保和三梆子都吓了一跳,我擦,这洞里原来有这么多人!一刹那间,谭天保脑子里猛地醒悟过来,坏了,上当了,自己钻进敌人的圈套里来了。 糟糕…… 不约而同,他和三梆子把火把一扔,转身就往外逃。 但是,此时再逃已经晚了,身后有好几个人一起窜上来,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将谭天保和三梆子二人踢翻在地,一通拳打脚踢,几下子就揍了个鼻青脸肿。打得两个人嗷嗷直叫,肋巴骨差点给打折了。 用绳子绑住四马攒蹄捆了胳膊腿。 从旁边走过一个戴着黑头帕的人来。 这人长得圆脸无须,微黄的面皮,那副长相……让谭天保惊得目瞪口呆。 这是自己啊。 如同面对着一面镜子,看见了自己的影像。 我艹……我看自己了,另一个自己就站在面前,这情景让人不禁震惊得简直有点魂不守舍。 第一百零九章 胡诌 谭天保首先确定:我不是双胞胎,绝对不是。 如果有人长得跟我一模一样,那……世界上肯定没有这样的巧合,只有一种可能,他是化装的。 易容术。 然而易容术能够做到这种程度,也实在是让人吃惊了,让本人见了都误以为是站在了镜子前面,足够惊世骇俗。这说明世上奇人异士大有人在。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 在最初的惊愕之后,谭天保立刻就明白了。 面前这个化装成自己的家伙,就是早晨从大营里骗走路引牙牌的那个人,也就是在鹰愁寨里化装成自己,逃出寨子那个人,播州大祭司——翁拿。 而化装成马千乘,骗马祥麟上当的,十有八九,也是他。 这家伙…… 杨应龙已经死了,他现在要干吗? 不不……谭天保立刻就想到,杨应龙虽然死了,但是他在播州经营多年,手下的势力并没完全消散,他们还有很强的力量,面前的这些身穿播州军队号服的士兵,便是最好的证明。 他们一定恨白杆兵入骨,想方设法与秦良玉为敌。 是自己太马虎了…… …… 谭天保稳定了一下情绪。 他知道,此时自己处于极度危险之中,凶多吉少。面前是凶恶的敌人,哀求害怕全都没用,只有冷静下来,或许能够找出逃生的机会。 他目光定定地瞅着另一个“自己”,用淡淡的语气说道:“翁拿大祭司,久违了。” 那人一愣。 “哈哈,谭天保,你很聪明,居然知道是我。” 用手一抹,从脸上揭下几块化装用的黄泥和敷料,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来,果然——他就是曾经在鹰愁寨打过交道的翁拿。 那双眼睛滴溜一转,露着圆滑和狡诈。 谭天保和他四目相对。 心里反复衡量,怎么办……翁拿是个滑溜无比的家伙,威胁他,诱骗他,想让他上当,几乎没有可能,那么用什么办法对付他……真后悔,当初在鹰愁寨没有一刀杀了他。 翁拿冲着谭天保嘿嘿一笑,“谭天保,第一次,你败在我的手下,这一次,你又败在我的手下,怎么样,服气吗?” “胜与败,谁也别说太早了。” 谭天保脸色很平静。 翁拿恶狠狠地盯着他,用威胁的语气说道:“谭天保,逞能没个屁用,现在我给你个机会,把秦良玉大营中的布防情况,详细讲出来,我就饶你一命。” 谭天保哈哈大笑,“翁拿老兄,你把我瞧得也太稀松了,你当初在鹰愁寨没杀我,绝非仁慈,只不过是觉得我以后还有利用价值,现在,也是一样,谭某不是小孩子。这种唬弄娃娃的话,拜托,就不用再说了。” 翁拿目光幽幽地瞪着他。 “那好吧,谭天保,有种,既然如此,那就等我把你带回播州,摆上祭台,用你的人头祭奠杨将军的英灵。嘿嘿,我身为祭司,已经很久没用活人祭祀了。谭先生,咱们是朋友,到时候我会把你的脑袋打扮得漂漂亮亮。” 擦…… 把我的人头摆上祭台……当初在车厢峡的时候,谭天保就差点经历一次。这一回,风水轮流转,又要面临这样的命运了。 难道我姓谭的和祭台有缘么? 这事越想越觉得心头发凉。 翁拿说完了,不再理会谭天保,转过身去对付三梆子。 “喂,”他用脚踢了脚三梆子的腿,“小兄弟,你不想把脑袋摆到祭台上去吧。” “不想。” “那好,咱们就合作一把,你别学谭天保那个样,又臭又硬,后果就只有把脑袋切下来,你年纪轻轻,要把这件事想清楚。” “嘻嘻,你放心,大祭司,我保证不学谭天保。” “很好,”翁拿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你们汉人有句俗话,识时务者为俊杰,小兄弟,等我们消灭了秦良玉,我让你当石柱土司。” “哎哟,那敢情好。” “嗯,下面你给我们讲讲白杆兵的情况。” “那太简单了,大祭司,我一看您就是个德高望重的人,长得就象天神那么威风,本事就象东海龙王那么大,跟您合作那是一辈子修不来的福气,要说缘份这个东西,它要来的时候城墙都挡不住……” 翁拿皱起了眉头,“少废话,你小子怎么这么罗嗦,快说正题。” “是是是,是要说正题,我就是想表达一下对您的仰慕之情,人这一辈子遇到个真正的英雄好汉,不容易,翁拿大祭司的英名,我是早就如雷贯耳,不光是我,所有石柱山里的老百姓,听到您的名声都得浑身发冷,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放屁,”翁拿瞪起眼睛,“你再胡说八道,先割了舌头。” “别别,您不就是想知道白杆兵的情形么?好办,u看书 w.uuknsu 我告诉你……当然,除了您,我是谁也不肯告诉的,情况是这样,白杆兵是秦将军亲自训练的,分为前后左中右五营,每个营兵力是五万五,五个营呢,就是二十七万五,然后再加上中军护卫队,将军侍从队,后军监察队……杂七杂八,总兵力是三十二万一千六百人。” …… 谭天保差点乐出声来。 三梆子是真能胡诌啊。 他胡编乱造真是张口就来,根本就不用打稿。而且把秦良玉的兵力夸大了十几倍还不止。 这牛皮吹的,够可以。 而且三梆子吹牛的时候,眼皮都不眨,神情很严肃,那神态……非常郑重,说得就跟真的一样。 这也是个功夫。 翁拿疑惑地盯着三梆子,用怀疑的口气说道:“小王八蛋,你满嘴冒泡呢吧?想蒙我,还嫩了点儿,石柱山区连老百姓都算上能有多少人?三十二万……你要跟我胡说八道,马上就割了你的舌头。” “你别急嘛,你这人什么都好,长得又俊,本领又强,就是有点着急……是这么回事,秦良玉手下的兵马,原本没有这么多,自从征讨杨应龙之后,收集了大批的降兵,朝廷又大加奖赏,一路扩充军队,兵力自然就扩大了。” 翁拿的目光闪闪烁烁,瞅着三梆子。 面色阴沉。 瞅了足有几十秒钟,然后命令道:“把他的舌头割下来。” 第一百一十章 带沟里去了 三梆子瞪着小眼睛,伸长了脖子大叫大嚷。 “冤枉啊……稍等,我的话还没说完呢,你得听我解释啊……” 翁拿阴沉着脸。 “讲,你再吹牛皮,割舌头。” “是是,大祭司,是这么回事,原本秦将军手下兵马,委实不少,只不过后来分兵把守,全都分散了,你想啊,这回蜀中大捷,朝廷自然要吸取教训,皇帝就在北京城里说了,你们把巴蜀的山头,都给我守住,要防止杨应龙手下那些虾兵蟹将,死灰复燃,狗急跳墙……尊敬的大祭司,我可不是故意骂你,皇帝确实是这么说的,我就是学学舌而已……” 翁拿恶狠狠地打断他,“你要是三句话之内,说不出石柱山里秦良玉的军情,看我到底割不割你舌头。” “啊?别别……我说,现在石柱山里,秦将军手下兵马,一共剩下三百二十人。” “……” 翁拿气呼呼地盯着三梆子,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小子……说话云山雾罩,看来一点准头也没有。刚才还说秦部兵马有三十二万,现在就只剩下三百二十人,搞什么名堂。 三梆子怕翁拿又要“割舌头”,赶紧解释,“大祭司,您别误会,事情是这样的,从成都凯旋之后,秦将军除了分兵防守各处山头,还奉了朝廷命令,派出大将麻仓收,率兵去增援辽东,抵抗关外的清兵,您想想,那清兵多厉害啊,若不是麻仓收这样的大将……好好,咱们说简单点,现在石柱山里,确实是走空了,中军设在毕钟山,只剩下一座空营,兵马一百六,前军设在淹谷着,兵马五十名,左军在浔阳口,只有左支重率领三十名亲兵。右军根本就没有了……” 说得很详尽。 神色一本正经。 态度看上去——非常诚恳。 除了语言罗嗦,似乎确实是一五一十按照翁拿的要求在“交待”。 可是…… 翁拿敢相信他的话吗? 大祭司用怀疑而凶霸霸的目光盯着三梆子,大概在心里反复盘算,三梆子这些话到底有多少可信度。 …… 被绑了胳膊歪倒在一边的谭天保,心里却是乐不可支。 他当然知道三梆子这些话完全都是胡说八道,连一句真的也没有。这家伙,胡吹乱侃吹牛皮那就是天生的本事,眼睛都不带眨的。 瞅着翁拿那副疑神疑鬼的样儿……不相信却又拿不定主意……真是好笑极了。 哈哈……他被三梆子给带沟里去了。 …… 三梆子还在继续发挥着口才。 “大祭司,小人从来不说瞎话,天地神明共鉴,句句千真万确,这事儿是明摆着的,刀把子在您手里攥着,我又不傻,哪有挺着脖子往刀口上撞的道理?您还有什么想问的?只要小人知道的,绝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问一答十,童叟无欺……” 翁拿不再搭理他。 阴沉着脸,在地上踱了几步。然后下达命令:“把这俩家伙,装进麻袋里,扔进山沟喂狼。” “喂喂……” 三梆子大叫。 他还想再说什么,一块破布塞进嘴里,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几个士兵七手八脚,将谭天保和三绑子用破布堵住了嘴巴,然后装进麻袋里。并且封上了口。这是“绑票”常用的办法。 人在麻袋里,目不视物,并且身子蜷曲着,非常不舒服。 但是谭天保明白,翁拿肯定不是要把自己“扔进山沟里喂狼”,如果他真想要自己和三梆子的命,根本用不着这么费事。 那么他要做什么? 真要运回播州,放在祭台上么? 被塞进麻袋的谭天保,只觉得被人提着,给装进了一个筐子似的物件里,然后——颠颠簸簸,顺着崎岖不平的道路一直往前走。 到底是在山洞里,还是走在山路上,他就分不清楚了。 …… …… “嗒嗒嗒……” 山路上响着马蹄声,还有“嚓嚓”的脚步声。被塞在麻袋里的谭天保,估计自己是被驮在了马背上,在沿着山路前进。 至于往哪个方向走,可就辨不出来了。 心里不住沉浮,思前想后……如同潮涌。一阵悲哀,一会感慨。自己随着秦良玉远征成都,胜利而返,满指望着从此跟随秦良玉,做一番事业,可是刚刚回到石柱山就被人俘虏了。 下场……也许会很凄惨。翁拿这个家伙能饶了自己? 呜呼…… 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感觉时间过了很久很久。有时候停下来,听到旁边有人在说话,有人在打尖吃饭,但没人来管他,然后又开始走,直到天色完全黑下来,谭天保被绑着窝憋在口袋里,不吃不喝,倒还在其次,身体血脉不流通,姿势一直不变,人的身体是受不了的。 说不出的难受,可是他喊不出来,也动弹不了……慢慢身体都感觉不到痛了,他晕过去了。 …… “杀——” 杂乱的喊杀声,把谭天保给弄醒了。 他昏昏沉沉地睁开眼睛,仍然目不视物,身体麻木,耳边听到有马跋涉声,uu看书 ww.uukanshuom 作战声,人们挥动兵器打击和吼叫的声音……这些战斗响声太熟悉了。 谭天保精神一振。 是不是有人来救自己了? 是秦将军派人来了吗? 希望之火顿时腾腾燃烧起来。 “啊——啊——”不断有惨叫声传过来。 突然身体一阵剧痛,麻袋被人扔在地上了,跌得谭天保浑身骨头差点摔折了七八根。接着,麻袋被撕开了,谭天保被人揪着从麻袋里提出来。 “这里有肉票,这里有肉票。” 有人在乱喊。 “杀了吧,一刀宰了,省事。” “捅一刀,捅一刀……” 谭天保嘴里塞着布,喊不出来,急得脑门子上青筋乱蹦,他看见面前这些人身上穿的都是杂色粗布袍子,手里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刀、矛、枪……没有统一制式。 呀……太熟悉了。 这些人是义军。 也就是反贼。 旁边黑影一晃,一个黑大汉的身影映入眼帘,面如锅底,胡须扎撒着,一脸凶相,一身煞气……谭天保认出来了,他是高迎祥手下的大将——郝摇旗。 是他! 郝摇旗也认出谭天保来了。 “嗯?是你?” 郝摇旗大步走过来,一把扯掉谭天保嘴里的破布。 “谭天保?你怎么在这儿?” 第一百一十一章 烽火照西京 郝摇旗瞪着大眼睛,问道:“谭天保,你怎么在这儿?” 谭天保赶紧瞎白六九: “郝将军,我被官兵抓走了,一直被关押着,幸亏遇到你,要不就没命了。” 郝摇旗是个简单粗暴的霹雳火,也不去详细询问,三把两把扯掉谭天保身上的绳索,“好咧,没事了,你跟我一块儿去找高闯王。” 高闯王…… 这些日子以来,谭天保几乎把高迎祥这些草莽大虫们全都给忘了。现在陡然回忆起来,自己是高迎祥手下的“火器营”哨总。 现在自己又要回归义军了。这事说起来令谭天保心情复杂,从本心愿望来说他想逃回到秦良玉的部队里,可是眼下显然办不到。 好歹……性命是暂时只住了。 一切随缘吧。 谭天保和三梆子活动了一下被捆得僵硬的身体,然后跟着郝摇旗一起,骑上马,径直往西北方向行走。谭天保问郝摇旗,“郝将军,高闯王他们,现在哪里?” “哈哈,在西安,天保,你可不知道,眼下咱们各路大军,云集西安城下,烽火照西京,正闹得地覆天翻,轰轰烈烈,大兵扎营五十里,战火连天,连绵百余里,哈哈……壮观极了。” 西安,也称西京,那可是顶顶重要的地方。 它是历代王朝中,作首都最多的地方,可以这样理解,纵观中国历史,哪个城市最有名——西安。 而且你如果察看中国地图,无论从哪个方向、哪个角度去看,西安差不多就中国的最中间。它处于“心脏”位置。这个位置有多重要,那就不言而谕了。 谭天保心道:糟糕,如果西安被义军拿下来……这事儿可够瞧了,那明朝朝廷也就差不多完了。 听郝摇旗的描述,这一场“烽火照西京”,场面只怕比当初荥阳大会,十三家义军联合作战,打破官军围剿还要更加宏大而激烈。 又是一场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战! …… 三梆子悄悄对谭天保说:“天保,咱们别当义军了,还是逃回到秦将军的队伍上去。” “废话,你以为我不想吗?”谭天保低声说:“眼下没机会,咱们先安顿下来,慢慢寻找时机,你小子可别露了口风,嘴大舌长的吹一顿牛皮把咱俩的底子给露出来……” “没影儿的事,我几时嘴大舌长了。” 一路奔驰,纵马驰骋三百余里,郝摇旗的队伍到达距西安不足一百里的一个小镇子,远远望去,嗬——果然象郝摇旗说的那样,旌旗招展,兵营处处,一眼望不到边全是义军的营帐。 一列列黑旗、红旗、黄旗……把各只部队有序排列。 “天保,你看,那边是琉璃猴子罗汝才的大营,这个王八蛋,算盘打得精明着呢,看出攻打西安有肥肉吃,那还能落得下?哈哈……你跟我去见高闯王。” “是。” 谭天保跟着郝摇旗,下马径奔高迎祥的中军大帐。 对于高迎祥,谭天保还是很敬佩的,他和罗汝才张献忠这些起义军首领不同,沉稳大气,有一股天生的领袖之才,往那一站就压得住场子。 中军大帐外,站着个身板宽阔的陕北汉子,戴着一顶高原上常见的土布帽。身后披的斗蓬扑拉拉随风飘摆。 李自成! 这员高迎祥手下的心腹大将,在河南荥阳英雄大会上,以惊人的韬略,策动各路义军,大败洪承畴的三十万大军,夺取中原,震动全国,就是从那个时候,义军在全国大地上龙腾虎跃,把明朝江山搞得摇摇欲附。 了不起的枭雄! 只见李自成倒背着手,微微皱着眉头,在慢慢踱步。 “李哥,”郝摇旗咧开大嘴岔,腾腾地迈着大步走上前,拱了拱手,“高闯王可在?” 李自成面色忧郁,点了点头,“摇旗,高闯王病了。你……进去说话的时候,小心一点。” 郝摇旗是个粗鲁汉子,对李自成话里的意思并没多在意,摇摇大黑脑袋,“咳,病了,严重么?没关系,天保,你也跟我一起进去面见高闯王。” “是。” 谭天保答应一声,又朝着李自成鞠躬施礼。 李自成瞅了谭天保一眼,没说什么,点了点头。 郝摇旗大踏步进入帐内。 大帐中,龙书案后摆着一张床铺,而且床铺上蒙着一层纱帘,布置得象个女人坐月子的房间一般,这在军马倥偬的战场上,显得颇为另类。 透过纱帘可以隐约看见床铺上躺着高迎祥。 果然闯王卧病在床。 脑袋上还蒙着块手巾。 郝摇旗朝着床铺施礼,甩开特有的粗大嗓门嚷道:“高闯王,老郝回来了,向您报告一个好消息,我带领黑马营,破了官军神机营的阻击,三百里奔袭……” 床铺上躺着的高迎祥,一动不动。 就象没听见一样,没反应。 “……高闯王,u看书.uknshu.co老郝这回没白跑,杀了一个官军千总,缴获了近百匹口外良马,还有八十多副盔甲……” 郝摇旗洋洋得意,正自汇报自己的战果,谁知道躺在纱帐内的高迎祥低声命令道:“把郝摇旗推出去,斩了。” 啊? 郝摇旗还有站在身旁的谭天保,都是大吃一惊,这一瞬间——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什么?斩了? 开什么玩笑? 郝摇旗是义军大将,骁勇善战,经常在战场上充当高迎祥的得力先锋,几年来高迎祥对他颇为倚重,现在……怎么突然间就要把他杀了? 还没等醒过味儿来,旁边涌过来好几个亲兵,七手八脚就去抓郝摇旗。 “咣——” 郝摇旗伸腿踢翻了一个,大叫道:“闯王,怎么回事?老郝犯了什么错?” “咣咣,”两只臂膀左右一伸,就象两根竹杠子,又打倒了两个。瞪着眼睛哇哇暴叫,“老郝不服,我出去这些天,战果颇丰,闯王,你为什么这样……” 暴跳如雷! 站在旁边的谭天保,惊得眼睛瞪得溜圆。 高迎祥……这是怎么了? 太反常了。 他是不是病得严重,发烧说胡话? 怪不得站在大帐门口的李自成面色忧郁,愁眉不展,还嘱咐郝摇旗说话小心点儿。看起来,这里边……肯定难以说清楚的隐秘内情。 第一百一十二章 西贝货 李自成从大帐外快步走进来。 他喝止住正在抓捕郝摇旗的亲兵们,“住手,这件事交给我来处理。” 郝摇旗正在暴跳如雷,哇哇怪叫,挥拳踢腿打倒了好几个亲兵,气得黑脸都成绿色的了。 这也难怪,他刚刚从外面执行任务回来,一路风尘,辛辛苦苦,向闯王高迎祥报告战果,谁知道……竟然被高迎祥劈头盖脸一句话——推出去斩了。 这个粗豪汉子哪儿受得了? 李自成上前拉住郝摇旗的臂膀,“郝兄弟,你暂且冷静,跟我出去。” 平素,李自成在军队中的威望很高,尤其是自从荥阳大会以后,闯军里除了高迎祥之外,李自成已经是第二号人物,因此所有官兵没有不给面子的。 郝摇旗停止了暴怒,但仍然气得呼哧哧喘气。 李自成拉着郝摇旗,迅速走到了大帐外面。 “李哥,你说我冤不冤,刚刚向闯王报告这一趟战果,话还没有说完,闯王竟然要将我斩首,这事儿算是怎么个勾当,杀人不过头点地,姓郝的从来也没怕过死,可是总得给个令人信服的理由……” “郝兄弟,”李自成神情严肃,点了点头,拍拍他的肩膀,“你先听我说,这件事的确令人苦恼,高闯王自从病了之后,性情大变,乖张无比,常常口出令人惊异之语,你暂且回营休息,后续事宜交给我处理,怎么样,你信得过我么?” “李哥,兄弟当然信得过你。” “好的,这件事,你先不要和任何人讲,我琢磨着,高闯王一定是病体牵连,导致的头脑不清,口出谵语,否则平素以他的为人,绝计不会出这种事。” 郝摇旗挠了挠头,“对呀,要说高闯王这人……我最了解他不过,根本就不是这种人,唉唉,李哥,你看着办吧。” “放心,我正在想办法医治高闯王的病。” 郝摇旗走了。 把个谭天保剩在大帐门口。 李自成扭过头来,用那双平静而深沉的目光瞅着谭天保。 不知道为什么,谭天保在李自成跟前,就总觉得自己象一个……傻瓜似的。他通过好几码事,非常深切地体会到,李自成如果是大海,那么自己只不过是个小池塘。李自成的智力、魄力、洞察力……远远高过他谭某人几个档次,随便划个圈,就够自己绕半天的。 不太妙……谭天保心里开始打鼓,李自成要说什么? 他瞅向自己的目光里大有深意,是不是…… 谭天保冲着李自成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天保,”李自成用惯用的平静语气说道:“你在张献忠那里,过得怎么样?” “唔……还好吧。” “哦,回来就好,现在有个紧急任务要交给你。很重要。” “是。” “你去把高闯王的病给冶好。” “遵命。” 其实这个任务,谭天保已经猜到了,帐里躺着个病情严重,胡言乱语的高闯王,自己是学过医道的,这项任务顺理成章。 李自成淡淡地说道:“天保,有些事要先告诉你,这回闯王的病很重,情况不太乐观,老神仙淳于迥,没医好,还让闯王打伤了胳膊,前两天请的另一个医生,刚要给闯王诊脉,结果让闯王拿起宝剑,一剑杀了。” “啊?” 谭天保吃了一惊,“李将军,这……” 给人诊病竟然有生命危险,太也无厘头了吧。谭天保忽然想到——李自成每次交给自己的任务,都是棘手到性命攸关。 这回又是这样。 老神仙没医好的病,我能医好么? 如果高迎祥一剑砍了自己的脑袋……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要糟糕…… “天保,我会尽量保护你的安全,但是高闯王性情非常暴躁,你自己也小心点儿。我听淳于迥说,这病甚是奇怪,与平常见过的完全不同。” 谭天保的心情一下沉重起来。 但是李自成的命令是不可能违抗的,只能拿出自己在川蜀学过的本事,尽量硬着头皮试试。 谭天保找到三梆子,两个人商量了一番,找了几味草药,熬煮配制,做成药剂……忙了一番,三梆子问道:“天保,治病,这没说的,可是如果高闯王突然杀人,怎么办?” “这个由你负责处理。” “什么意思?” “老三,我是医生,负责治病,你是助理,负责处理其它意外事项,这是合情合理的。” “我艹……天保,你这锅甩得挺干净。” “我信得过你。” 两个人经过一番准备,提着瓦罐药壶,来到高迎祥的大帐门口。 李自成说道:“天保,刚才我看高闯王昏睡过去了,趁此机会,你们把汤药给他灌下去,即便……做些无礼的举动,也没什么。” 谭天保舒了一口气,有这话就放心了。 李自成毕竟是个明白人。uu看书 wwuukansh. 他点了点头,和三梆子一起,蹑手蹑脚,走进帐内。果然,纱幕后面,高迎祥躺着睡着了,还发着轻微的鼾声,几个亲兵守在旁边。大帐里一片安静。 轻手轻脚……谭天保把瓦壶里的汤药倒进一个瓷碗。 慢慢掀开纱帐。 三梆子伸出手去,准备把高迎祥的头给扶起来。两个人都有点心惊胆战……眼睛瞪得老大。 突然间—— 谭天保发现了异样。 高迎祥的脸上,似乎是……抹着一层粉,那颜色和平常的人脸略有不南,如果不仔细凑到跟前看,几乎就看不出来。 他刚刚经历过一次“翁拿冒充自己”的事情,对于化装易容术印象深刻而且痛恨入骨,翁拿——就是用粉和泥物进行装扮,把脸色和脸型都改弯,装扮成另一副模样。 这一瞬间,他的脑子里猛地灵光一闪。 不对。 这个高迎祥是化装的。 他不是高迎祥! …… 这个念头涌入谭天保的脑际,立刻引得脑子里轰轰直响,那份惊异简直无与伦比,手里的药汤碗一哆嗦,汤药洒了,泼在高迎祥的被子上。 我艹…… 怪不得,高闯王性情大变,无比乖张,甚至滥杀自己人,刚才还差点杀了郝摇旗……原来躺在帐子里“生病”的这个高迎祥是假的。 第一百一十三章 还魂 谭天保这一惊,非同小可。 差点把眼珠子给瞪出来。 他此时完全能够确定:床上躺着的这个“高迎祥”是个假货,绝对错不了,虽然额头上盖着块毛巾,但那脸上的敷粉,同翁拿的化装易容术一模一样。 若不是刚刚看过翁拿的表演,他还不敢如此肯定。 原来如此! 怪不得……他的表现如此怪异,同以前的高迎祥完全两样,性格乖张,表现反常,还差点把郝摇旗给杀掉。 …… 正在谭天保惊异得眼珠子瞪老大,差点吐出舌头的时候,“高迎祥”醒来了。 他睁开眼睛,发现面前站着两个年轻人,手里还端着汤药碗,也是吃了一惊,紧接着,目光中露出一丝愠怒和紧张,猛地从床上坐起来。 “哗,” 谭天保手里端着的药碗打翻了,一碗黑色药汁洒落在床上。 “高迎祥”迅速从枕头下面抽出一把宝剑,二话不说,劈手就朝着谭天保的脑袋砍过去,这一下来势迅猛,吓得谭天保赶紧“哎哟”一声向后躲闪。 饶是他躲得快,脑袋上的帽子被宝剑劈掉了。 宝剑一砍落空,没有犹豫,瞬间变劈为刺,又朝谭天保的胸口刺来。 这两剑,既快又猛,一气呵成,帐子里登时剑气纵横。 谭天保吓得魂飞魄散,一个后滚翻向后闪避,差一点点就被刺个透心凉,正在慌乱的功夫,却突然听到“高迎祥”惊叫一声,从床上蹦起来,向后跳跃。 原来是三梆子出手了。 三梆子是负责保护谭天保的,他早有准备。 他准备的是什么? 蛇。 要说三梆子的武功什么的,差劲之极,他连谭天保也打不过,还提什么保护别人?但是这小子歪心眼儿倒是不缺,从野外抓了一条蛇,事先藏在身上的布囊里。 现在一见谭天保情势危急,他赶紧从怀里掏出这条蛇,攥着七寸,朝前伸出,那蛇头一伸一缩,吐着舌头,一下子把“高迎祥”吓了一跳,向后闪避。 借此机会,谭天保缓过劲来,大喊大叫:“李将军——快来呀……高闯王是假的,快抓住他……” 大帐内乱了。 好几个亲兵,都没闹明白,一起拿着刀枪围上来,喝道:“怎么了,拿下,把贼拿下。”“什么是假的?”“把这两个医生抓起来。” 李自成大踏步进入帐内。 他听到了谭天保的叫嚷,眼睛登时瞪起来,“仓啷”一下拔出身上佩带的宝剑,嘴里喝道:“都不要动。:” 眼前,是一副令人惊异的景象,“高迎祥”站在床后,一脸怒气和惊惶,而三梆子手里攥着一条绿皮蛇,怪模怪样,谭天保却在旁边大嚷大叫,“闯王是假的……” 李自成把剑一摆。 “天保,你们退下。” 他的话里含着凛凛威势,令人不敢抗拒。 大帐里的气氛凝重起来,好几个亲兵不知所措,拿着武器怔怔地站在一旁,他们不敢去惹李自成。都怯怯地呆立在原地。 李自成用眼睛瞪着“高迎祥”。 瞪了一会……扭头问谭天保,“你确定?” 谭天保毫不犹豫地说道:“确定,毫无疑问。我拿自己的脑袋担保。” 也难怪李自成疑惑,眼前这个“高迎祥”确实太象了,眉眼身材,容貌气质,都几乎看不出破绽,就连亲外甥李自成都分辨不出来。 李自成的脸色阴沉下来。 而“高迎祥”的面色则露出了惊慌。 突然,李自成长啸一声,纵身上前。 手里的宝剑一挥,直向前劈,一道剑光划过,把床上的缦帐一劈两半,剑尖直朝着“高迎祥”的胸前削去。 这是谭天保第一次看见李自成施展武功,他发现——李自成的剑术说不上有多强,速度和力量充其量只是一般,若是和刘芳亮那样的顶级高手比起来,差远了。 但是,他一举手一抬足,都带着一股雄浑之气,威猛迫人,那种堂堂正正的气势一下就能将对手从心理上压垮,一剑使出,整个大帐内都觉得威风凛凛。 “高迎祥”显然慌了,竟然不敢抵挡,纵身往后退,但是他忘了,这是大帐内,空间狭小,哪里有充裕的躲闪余地?慌乱中脚下一绊,被一条床腿给拌倒了。 “唰——” 李自成的剑尖指向他的咽喉。 “说,你是谁?” 李自成的语气阴沉而凶狠。 突然间,那“高迎祥”手腕一翻,手里的剑尖翻转,倒刺而出,一剑插在自己胸口。 剑刃锋利,直刺进数寸,一缕鲜血涌出。 …… 大帐里的气氛,呆了一呆。 谁也没想到,这人竟然突然自尽而亡。 …… 谭天保走上前来。 此时,剑尖还在“高迎祥”的胸口插着,微微摇摆,红色的血水,还在顺着剑的血槽往外涌。但是谭天保没有理会这些。他俯下身去,仔细察看这人的脸。 伸出手里,慢慢抚摸,然后——抠下一层细细的粉泥来。 抠索了一阵,揭下一层化装。 “高迎祥”的脸,弄得凌乱而难看,但是这已经说明问题了——确实是化装易容术。 “李将军,您看……” “不用说了,”李自成冷冷地打断谭天保,“赶紧,寻找真正的高闯王,uu看书ww.uukanshu.cm 在这间大帐里,仔细搜索。挖地三尺,也要把闯王找到。” “这间大帐里?” 谭天保一愣。 “对。”李自成肯定地说:“高闯王被人冒充,但是绝对没有被官军抓走,如果他落入官军手里,早就把头颅挂在城门上示众了。他一定就被隐藏在附近。” 谭天保不得不佩服李自成的冷静和敏锐。 这分析大有道理。 立刻,一帮亲兵们,再加上谭天保和三梆子,大家赶紧在帐里寻找——其实不用找,两个亲兵掀开床铺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 床底下。 高迎祥被绑着手脚,躺在床底下。 紧闭双眼,一动不动,面无血色……他是死了还是活着? 所有人的神情都格外紧张。 这回——又得看谭天保的了。 谭天保察看了高迎祥的眼睑,摸了脉博,试了体温……糟糕,脉搏几乎没有,身体不算太凉,但是没有心跳,瞳孔发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死了。 “老三,抢救。” 谭天保知道,不论是死了还是活着,都必须抢救。 两个人开始实施心肺复苏。 谭天保做人工呼吸,三梆子揉按四肢和脑部。一阵紧张的按压胸脯,高迎祥的脸色开始慢慢变紫。 “快,调配还魂汤。” 谭天保命令道。 第一百一十四章 凡事有正有奇 “还魂汤”是谭天保在成都的时候,向聚仙堂的叶飞然学来的医术。 相传这副汤剂来自医圣张仲景,有个歌诀:仲景还魂汤,麻杏甘草匡,卒中因客忤,通阳遮可康。意思就是暴死、飞尸、淹乎气绝之症都能使其还魂。所用药材只不过是麻黄、杏仁、甘草之类,但要点在于配药时根据不同症状加入不同药引,按时按刻酌量增减,再以大补镇之。 良医与庸医的区别,在于把握病症和药剂的关系,分时、分量、分轻重,并懂得克制减补之道。同样一味药,你用了屁用不管,他用了就效果显著。 谭天保和三梆子匆匆调制还魂汤,同时给高迎祥做人工呼吸,做心肺按摩复苏。 抢救高迎祥,谭天保是尽心尽力的,使出了全身本事。这倒并不是李自成逼他。说实在话,高迎祥被奸人所害,谭天保即便救不回来,也没有任何责任。但是谭天保对高迎祥很敬重,他觉得,这人不光有统帅之才,而且心地宽阔,踏实厚重,跟着高迎祥有安全感。 李自成却不同,如果论心机计谋,李自成只怕还要胜过高迎祥,但是他实在太高了,深不可测,时不时让人觉得被玩于股掌之上,提心吊胆。 赶紧——抢救。 谭天保和三梆子一阵忙碌。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的功夫,灌下一碗汤药,持续的心肺复苏……终于有了效果,高迎祥的脸色开始由紫变红,变白,呼吸也开始恢复。 大帐里围了一圈人。 大家都在眼睁睁地瞧着谭天保和三梆子忙碌。 这时候三梆子就开始颐指气使起来,“喂,你提一桶热水来,不要滚开。”“你把这几枚银针煮一煮,笨蛋,就象煮鸡蛋那样。” 从帐外又走进一个人来。 这人身材粗壮,肩宽背厚,一张赤红色的宽脸膛,钢针似的胡茬子,看上去就象个农村铁匠。 实际上他也确实是个农村铁匠。 这人是刘宗敏。 在李自成的属下将领中,刘宗敏是头号大将,地位要高于其他人,和李自成的关系也最密切,为什么呢?因为他俩是从小的朋友,一起长大,一起造反……铁哥们儿。 比谭天保和三梆子的关系要铁得多。 刘宗敏是铁匠出身,粗豪而鲁莽,按说这样的人并非大将之才,但是因为和李自成关系亲密,一直受到重用,这也正常,古代就讲究这个,刘关张不是因为桃园三结义才同生共死么? …… 谭天保终于把高迎祥给抢救活了。 服下还魂汤之后,他又给高迎祥喂下补气固本的汤剂,小心调理,高迎祥终于睁开了眼睛,茫茫然望着四周围着的一圈人。 谭天保对李自成等人说:“现在高闯王还不宜说话。” 李自成点点头,回头对刘宗敏说:“捷轩,你去把大家召来。” “好。” 时间不大,高迎祥手下一班将领,包括郝摇旗、刘哲、黄龙、以及隶属李自成的袁宗弟、高一功、田见秀等人,都进入中军大帐内。 大家对于帐内发生的情形,十分惊讶。 一个假的高迎祥,胸口插着宝剑横尸地下,一个真的高迎祥气息奄奄生死一线。 李自成面色严峻,对大家说道:“高闯王被冒充了,假的已经就戮,真相已经揭开,大家看,应该怎么办?” 大将刘哲说道:“自成,我看此事应该秘而不宣,仅限于咱们几个知晓就行了,如果传扬出去,会造成部队混乱,影响士气,眼下正是咱们围攻西安的关键时期,切不可节外生事端。” 这话很有见地,获得了大多数将领的赞同。 田见秀叼着小烟袋锅子,频频点头,“是啊,传扬出去,丢人丢大了,咱们的脸往哪儿搁。还不让人把咱们的大牙给笑掉了。” 刘宗敏倒是不在乎,摇摇紫红色大脸膛,“咳,咱们造反起事的人,哪儿还有什么脸不脸的。” 没人理会他。这个铁匠说话从来都是直通通的想冒就冒。大家也习惯了。 但是李自成却表示了赞同,“我支持捷轩的意见。” 嗯? 众人都有些纳闷儿,刘宗敏是个粗鲁汉子,可李自成不是啊,他这话是何意? 李自成微微一笑,说道:“诸位,凡事都有正有奇,阴阳相辅,坏事如果用好了,也能变成好事……” 这话让旁边正在忙着救治高迎祥的谭天保心里大为佩服。 人跟人,就是不一样,水平的差距真是天差地别,看看人家李自成,胸中的丘壑别人一辈子也难望项背,这脑子就是天生的,就说高迎祥被冒充这事吧,真是顶风臭十里,丢人加现眼,但是经他一摆弄,说不定又变成好事了。 果然,只听李自成慢慢说道:“不用猜,此事肯定是洪承畴的计谋,他找了个相貌和高闯王相像的,加以化装易容,偷偷混入咱们营里,目的就是破坏指挥系统,造成混乱,咱们呢,完全可以抓住老洪的心理,假装上当,给敌人错觉,然后从他们的错觉里寻找战机。” 妙! 一众将领全都恍然大悟。 就连旁边的谭天保,也禁不住暗暗喝彩。好计谋,好眼光,这真是道高一尺,uu看书 .uuknsu.cm魔高一丈,洪承承的策略挺精明了,可是到了李自成这儿,又给你来个加倍奉还。 这人心眼儿通透得只怕眼睫毛都是空的。 全场没听明白的,就一个人——刘宗敏。 他挠挠大脑袋瓜,一脸闷葫芦状,问道:“自成,怎么寻找战机?” “捷轩,你先说说,西线的情况如何?” “好,”刘宗敏咧开大嘴,“我刚从西线回来,平凉、宁州一线,官军畏缩不前,紧守关隘,他奶奶的,咱们地形不利,攻也攻不下,撤也不敢撤,真正有点头疼。” 李自成点了点头。 刘宗敏说的,是陕西战场的实际情况。 义军二十余万,围攻西安,但是西城这座城易守难攻,城墙高耸,防卫严密,洪承畴亲自把守,高迎祥等部费尽力气却久攻不下。 官军想从外面解围,派兵包抄义军,也不容易,如今的义军兵强马壮,自从荥阳大会战以后,战斗力提升了一个档次,而官军则是损兵折将,力量越来越弱,因此也无力发起大规模进攻。 就这样,双方在西安——平凉一线,僵持住了。 谁也拿不出好办法。 形成了一种“顶牛”状态。 所以,洪承畴这才施展计谋,派人冒充高迎祥,试图从内部搞乱义军。 但是,这个计谋被手腕高超的李自成抓住,反而要拿它做文章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给死人化装 袁宗弟反应敏锐,问道:“自成,你是说通过假闯王的事儿让洪承畴上当,从中寻找战机?” “对,”李自成的眼睛里,又露出那种习惯性的平淡而又深沉的光芒,似是一泓秋水,澄澈透明然而却深不见底。 “咱们不是愁了好些日子,打不破战场僵局么?那好,假闯王,这就是个突破口,咱们将计就计,装作是上了官军的当,故意放些混乱消息,比如说……就说摇旗让高闯王杀死了,内部混乱,那么老洪一定会坐不住热炕头,命令队伍出击,那时候就是咱们朝着老洪的脖子伸刀的机会。” “妙。” “好计策。” 袁宗弟都人都喝起彩来。 实事求是地说,这真是妙计。把在旁边忙着救人的谭天保都给佩服得五体投地。 真是太高了。 俗话说,乱世出英豪,李自成这个出身草莽的陕北汉子,数次在决定历史命运走向的时候,拿出精明到极致的计谋,往小里说,决定了战役的胜负,往大里说,决定了历史的走向…… 这时候,高迎祥醒过来了。 他睁开浑浊的双眼,茫然地望着帐里这帮手下将领。 十几员大将,看见闯王苏醒,都一起围过来,数双眼睛围成一圈,直勾勾地盯着这个奄奄一息的统帅。 “闯王,闯王……”好几张嘴一起呼唤。 高迎祥甚是虚弱,张了张嘴,但说不出话。 谭天保轻声说:“各位将军,你们不要乱嚷,高闯王还不能说话,不要让他心急气躁。这个……李将军,你慢慢和闯王说几话,别人就不要嚷嚷了。” 此时谭天保的话就是权威。 李自成点了点头,他伏在高迎祥的耳边,柔声说道:“闯王,您别急,我们已经把冒充你的王八蛋杀了,你好生养伤,战局形势很好,放心吧,我们正在商量怎么打破洪承畴的防线。” 高迎祥听懂了,轻轻点了点头。 满屋的众将,都舒了一口气。 谭天保说道:“请大家后退,别跟瞅西洋景儿似的围着高闯王,这样会增加他的心理压力,没事了,过一两天闯王就能恢复元气,能开口说话了,请大家后退……” …… 李自成开始代替高迎祥,进行战役部署。 “捷轩,你马上和汉举(袁宗弟)一起,带兵马二万,往宁州方向设伏,准备迎击官军包抄。注意隐蔽前后,不得暴露踪迹。” “是。”刘宗敏躬身接令。 “刘哲将军,请你负责防守西安一线,不要着急进攻,防备洪承畴从城内杀出,就算完成任务。” 刘哲并不归李自成管辖,但此时李自成替高迎祥掌军,他自然也得服从命令,也象其它人一样,躬身接令。 李自成又把眼睛瞅向郝摇旗。 “摇旗,给你个特殊任务。” “是。” “你假装被闯王给杀死了。” “啊?我勒个粗……行啊,反正是假装的,我总不能躺在床上装死吧?” “呵呵,不但不能装死,还要轻装倍道,率本部兵马前往平凉大路,隐蔽埋伏,准备截击官军,要注意——一定要隐蔽,突然杀出来,给官军一个突然袭击,力争一举破敌,你这一路最为关键,你取得成功,别处才能动手。” “是,没问题。” 郝摇旗躬身接令。 接下来,李自成又部署各军,散布假消息,宣扬郝摇旗、袁宗弟等将领,都被高迎祥杀死了,部队里搞得气氛混乱,大家都做出无心战事的情状,并且布置一些亲兵“逃跑”,造成士气涣散、军心不稳的假象…… …… 很快,西安城外,义军队伍呈现一种“怪状”。 士兵们议论纷纷,军营里偶尔传出喧嚣声,打斗声,还有烟火冒出来……有人夜里从军营里逃跑,士兵们连日常的巡逻都没有了。 三梆子接受了一项任务:给死人化装。 死人,就是冒充高迎祥而后自杀的那个奸细。袁宗弟命令三梆子,“你把那家伙的脑袋切下来,化装成郝摇旗的模样。” “唔……”三绑子咧了咧嘴,一脸苦笑。 他一边嘟嘟囔囔,一边在谭天保的帮助下,用砍刀剁下死人的脑袋,拿石灰填塞脖腔血管,然后用泥灰涂抹化装。说实话,给死人化装要难得多,因为活人可以牵动面部肌肉表情来配合,但是死人却不行。 正在忙碌,邢彩果来了。 她是来看谭天保的。 听说谭天保回来了,邢彩果显然高兴坏了,老远就看见她神彩飞扬,脸色通红,微微气喘——一定是跑着来的。 “天保——” 她瞧见谭天保的身影,伸手打招呼。 谭天保迎上前去,心情有些激动,说实话,如果说在义军里唯一有惦念的人,那就是邢彩果了。 两个人笑着,跑到一起,拉住手,乐得一脸稀烂。 “天保,你怎么样。” “我很好,彩果,你瘦了。” 附近不时有士兵来来往往,两个人既没机会亲热,也没办法多说情话,只好眉目传情,把一腔情感融在目光里,让对方意会。 这就够了。对于陷入情爱的人来说,有时候一个目光,一句问候,就足以暖心。 邢彩果问三梆子,uu看书 ww.ukashu.cm“老三,你还好么,哟……你这是干吗?好吓人。” 她看见地上那颗血糊拉的脑袋了。 三梆子冲她咧了咧嘴,抽抽鼻子,“嘿嘿,没什么,你觉得这活儿怎么样?给死人脑袋化装,好玩儿得很。你要不要玩玩儿?” “你……我可没这兴趣,老三,你看你两手都是血……给死人脑袋化装,搞什么名堂。喂喂,我那儿有采来的山榛子,晚上炒熟了,你和天保一起去吃。” “那行。” 谭天保一边帮着三梆子“化装”,一边和邢彩果聊天,三个人就在这具淌着鲜血的尸首旁边,叙叙旧话,聊些别后的详情,这倒也是一道独特风景。 没什么,战场上,大家生生死死见得多了,跟死尸打交道也算是司空见惯,兵荒马乱岁月,大家的心都练得跟石头一样坚强了。 三梆子把死人脑袋用炭灰抹成黑色,然后用胶泥贴敷脸膛,再粘上短粗的剪断的马尾,当作郝摇旗的“胡子”。谭天保笑道:“老三,马尾太粗了,哪有这么粗的胡子。” “只能这样,我试过,一般头发太细了,反而更不象,郝摇旗那胡子,跟马尾巴的粗细也差不多。” 用马尾做的胡茬,黑乎乎的胶泥,死人头颅上再抹上些血迹……那形象真是不敢恭维。 邢彩果皱着眉头。,“你们弄得真恶心。” “恶心就对了,你以为郝摇旗长得有多俊。” 第一百一十六章 战机 营门外挂出一颗血糊拉的头颅,旁边的告示上写着:叛首郝摇旗,目无军纪,枭首示众,以儆效尤。在郝摇旗的名字上画着两个大红叉。 看上去挺象,头颅面色黧黑,胡须戟张,瞪着大眼睛,一脸凶相,老远就能看出是高迎祥手下大将郝摇旗。 隔了一天,“郝摇旗”的脑袋旁边,又挂了另一颗血糊拉的头颅,旁边的告示上写着:叛首袁宗弟。 当然……这又是三梆子的杰作。 两员大将接连被斩,这是件惊人的事情。尤其是大敌当前,两军对恃的紧要时刻,不但会削弱义军战斗力,而且对于整个部队的士气都是严重破坏。 义军大营里,越来越呈现混乱之象。 晚上不断响起警报锣声,有人拿着火把,大叫大嚷,“抓逃兵啦——有人逃跑啦——抓住有赏——” 甚至有大股的义军队伍,在晚上或是凌晨集体逃跑,造成一阵大面积的仓皇混乱。 接着,西安城外的好几只义军队伍,都向后撤退了十余里。 …… 这些消息,自然都一点不漏地传到了西安城内。 西安,作为中国腹地重镇,多次建都,在军事防卫上自然有独到之处,高达四丈的城墙宽厚结实,附属的女儿墙、垛口、屯兵洞、马道等设施十分完善,城内防守兵力雄厚,易守难攻。 此时西安城内的最高军事指挥官,是洪承畴。 他作为“五省剿贼总督”,此时差不多就是全国兵权最大的统军将领,指挥着陕、甘、豫、鄂各地的官军,和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人率领的义军作战。 这回防守西安,洪承畴是有苦难言。 自从河南荥阳大败之后,中原腹地被义军搅了个乱七八糟,局面一塌糊涂,说实话,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明朝元气大伤,高迎祥这些翻江倒海的造反老虎们,横冲直撞,再难控制。 官军失去了对义军的绝对优势,变得步步维艰。 更让人头痛得是:义军行动诡异,忽分忽合,一会跑到四川,一会跑到陕北……全国处处告急,几乎就没有一块平安之地。 这一回,高迎祥纠集二十余万人马,攻打西安,朝廷可急了,西安是国家的心脏重地,地位比首都北京也差不了多少,西安一失,全国就呈稀里哗啦状态了。 因此绝对不容有失。 崇祯皇帝给洪承畴下了死命令:如果丢了西安,你就不用回京城了,在前线自尽吧。 直接把退路掐断了。 洪承畴率十万大军,防守西安,同时调派平凉一线的曹文诏部五万人,洛阳一线的左良玉部八万余人,紧急驰援西安,对义军形成三面夹击之势。 靠着西安坚固的防守地形,义军攻打几次,始终没有攻下,而洪承畴也没有能力反击,双方就这样僵持住了。 就象是两个摔跤手,互相势均力敌,都累得呼哧呼哧喘气,然后谁也摔不倒对方,你咬着牙,我瞪着眼……大家就这样较劲,拚命坚持。 …… 洪承畴这回没有住在知府衙门,而是把指挥部安在一个姓王的财主家里,以示“起居从简”,让别人看看,洪某人为了朝廷鞠躬尽瘁,抛弃了个人享受。 实际上,他从简个屁,王财主家境殷实,院落宽敞,戏台、花园一应俱全,每天侍候他的仆人士兵都有一百多,生活奢糜程度比崇祯皇帝也差不多少。 这天中午,洪承畴在王财主家吃午饭,其中的一道“白菜糖心卷”就用了近二十棵白菜,你可以想象一下,他的“起居从简”有多么挂羊头卖狗肉了。 午餐作为一天中的正餐,还得有丝竹音乐,七八名歌伎在旁边伴歌伴舞。不夸张地说,洪大帅除了在军事战况上不太乐观,其它方面都是优裕有加。 歌舞升平,山珍海味…… 这就是军事统帅的派头儿。 一位参将匆匆走进洪承畴的饭厅,径直奔向正伸着筷子夹菜的洪承畴。 “大帅,有好消息。” 洪承畴轻轻一摆下巴,旁边侍候饭局的下人赶紧停止了歌伎们的表演,音乐停止,一群浓妆艳抹的舞女都踮着脚尖退出去。 参将拱手垂眉,恭恭敬敬地说道:“贼军大营里出事了,郝摇旗和袁宗弟都被杀了,脑袋就挂在营门外示众,贼营内部人心惶惶,士兵连续逃亡,内讧不断,甚至有战斗声息。” “哦?” 洪承畴眉毛一挑,但是面色并没显出异常,问道:“属实?” “绝对属实,末将派人悄悄察看过,确系郝摇旗和袁宗弟的首级无疑,大帅,这是咱们打入敌营内部的王粲,发挥威力了。” 洪承畴轻轻舒了一口气。 他站起身来,在地上轻轻踱了几步,心里涌起一阵兴奋。简短地命令道:“立刻升帐。” “是。” 参将躬身答应。 升帐,这是统帅要立刻派兵遣将,出发打仗。意味着西安城外既将燃起熊熊战火,u看书 .uukansh意味着数万士兵将会按照主帅的部署去厮杀,去搏斗,意味着无数的流血、牺牲…… 正在参将应命转身,要去传达命令的时候,忽然洪承畴眼珠一转,又把他给喝止住了。 “等等。” 洪承畴沉下脸来,在地上慢慢继续踱步。他又陷入了深思。 按理说,敌人阵营内部出现混乱,自相残杀,人心惶惶,这正是乘机进攻的最佳时机,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但是洪承畴狡黠啊…… 他年少成名,文韬武略都不缺乏,而且作战经验丰富,对于义军的作战特点知根知底,尤其是经过荥阳大败之后,更增添了十分的小心谨慎。 高迎祥,李自成,罗汝才,张献忠……个顶个都是十分厉害的对手,这些草莽出身的枭雄,猛如虎,狡如狐……自己在他们身上吃的亏还少么? 等等……怎么觉得眼前这战机来得有点太容易了呢? 再想想…… 洪承畴象驴拉磨一样,一圈一圈地踱着步。 沉吟半晌,洪承畴作出了决定。 他命令西线平凉的曹文诏,立刻进兵,包括贼军的侧翼,与西安守军前后夹击,实施战略合围。 这样做,等于是让曹文诏先替自己趟趟路。 你试试深浅,然后我再下水,可以确保安全。这正是洪承畴的精打细算,老谋深算之处。 第一百一十七章 万人敌 明朝末年,有个号称“万人敌”的猛将,名叫曹文诏。 在此以前,历史上称为“万人敌”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关羽,另一个是张飞。 能够和关羽张飞相提并论,可见这人有多厉害了。 曹文诏官职是“临洮总兵”,他能做到总兵这样的高官,并非因为家庭出身尊贵,全靠着在战场上杀出来的。 小兵出身,跟着袁崇焕在辽东作战,一刀一枪地靠着浴血奋战,刀头上劈死过无数敌人,积功而升任总兵,这也算是励志的典范。 曹文诏作战有个特点,就是身先士卒,他不象洪承畴,坐在大帐里指挥别人,每次上阵都是率领士兵冲锋,举起九耳八环刀,大喊一声:跟我来。 一阵烈火般地冲上去。 九耳八环刀上染过无数敌人的鲜血。这是个纯武将。 此番奉朝廷圣旨,参与围剿进犯西安的义军,曹文诏深知高迎祥、罗汝才等义军自从荥阳大捷之后,羽翼惭丰,兵强马壮,以二十万之众围攻西安,声势浩大,扎营五十里,这块骨头究竟有多难啃,久经战场的曹文诏一清二楚。 屯兵平凉,曹文诏把五万人马布成“品”字攻击阵形,但是并不急于出击。 他要看看形势,掂掂轻重。 …… 曹文诏的侄子曹变蛟来了。 这位曹变蛟是明朝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勇武坚毅,功勋卓著,以后在抗清战争中力挽狂澜,壮烈殉国,后世广为传讼,受到百姓拥戴纪念就象北宋岳飞一样……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说现在。 此时的曹变蛟是个年轻才俊,官拜游击将军。他因作战勇敢,屡立战功,与叔叔曹文诏合称“大小曹”,都是朝廷的忠臣良将。 “叔父。” 曹变蛟向曹文诏施礼。 叔叔点了点头,示意让他坐在八仙桌旁的太师椅上。 仆人献上茶来,叔侄二人这样对座饮茶,商讨战事,这是司空见惯的。一壶茶水落了肚,往往一场血与火的战役就这样决定下来了。 “变蛟,你这回去左良玉那里,情形如何?” 曹变蛟是奉命去总兵左良玉那里联系军务的,刚刚返回。 听叔叔询问,曹变蛟脸上露出一副无奈的笑容,摇了摇头,“情形……怎么说呢,叔叔,真是可笑,可笑至极。” “怎么?” “叔叔,左良玉这个人怎么总是拿出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架势啊,好象满世界就他一个英雄好汉,眼珠子都翻到脑瓜门子上了。” 曹文诏笑了笑,“左良玉素以骄横著称,尽人皆知,你在他面前是晚辈,不要计较这个。” “我当然不会计较,虽然他是我见过的大尾巴狼里,尾巴最大的一个……我却一直恭恭敬敬,不失礼数。” “这就对了。” “可是您想不到,他不光对我,对洪承畴大帅也是这样,洪帅传下手谕,命他沿滑竽山左进军,于四月朔日前到达伏牛镇,完成合击贼军的部署,他不但抗命不遵,还当着我的面,骂洪承畴是饭桶,骂他是个狗屁不通的白脸奸贼,骂完了,就下令手下部队按兵不动。” 曹文诏的脸色阴沉下来。 左良玉骄横,是习惯性的,他怎么骂洪承畴,都无所谓,哪怕你把洪承畴的祖坟刨了呢。但是抗命不遵……这事儿可就不妙了。目前几路大军会战西安,军情紧急,你耍性子按兵不动,那会影响整个战局。 “唉。” 曹文诏轻轻叹了口气。 曹变蛟又说:“更让人想不到的,还有呢,左良玉竟然给洪帅回书,说他正准备讨一房小妾,等办完了婚礼,再筹划进兵的事。” “胡闹。” 曹文诏忍不住厉声斥责了一声,把茶杯往桌上重重一顿,茶汁都溅出来。 “军国大事,岂容儿戏,左良玉如此任性妄为,非误大事不可。” 也难怪曹文诏愤怒,拥兵自重,不听调遣,这种部队里的顽疾直接影响战局,在风雨飘摇的明朝末年,这也是导致军事上一塌糊涂的重要因素。 叔侄俩都沉默下来。 “叔叔,我军做何打算?”曹变蛟沉默了一阵,抬头问道。 “唉,眼下之计,洪帅拿左良玉都没办法,你我又能奈何,只能耐心寻找时机再进兵,贼军势大,已成燎原烈火,稍有不慎,将满盘皆输。” 曹变蛟的脸色忽然激昂起来。 “我以为,国家局势糜烂,原因并非只在流贼,朝廷法令也甚偏颇,天下灾荒,饥民遍地,各地官府却只知道横征暴敛,加派饷税,老百姓都活不下去,怎么会不跟着贼寇造反?这几年流寇越剿越多,根由不正在此么?再加上各镇总兵如左良玉之流,仗着兵马骄横狂妄,为所欲为,更加重地方负担,侄儿此次去左良玉军中,见他每日花天酒地,骄奢淫逸,银子花得如流一般,完全不体国家艰辛……叔叔,这样下去,大明江山哪里还有指望?” 语气激愤,痛心疾首。 曹文诏听完了……没有作声。 他瞅着一身轩昂的侄子,目光中露出一丝苦笑。 侄子的话,何尝没有道理,可是,你说得再对,又有什么用?能改变得了局势么? 乱世,必有它乱的根由。 眼下就是个鱼龙混杂,盗匪横行,错综复杂的战乱世道,u看书 w.uukanshu.co无数的鲜血、厮杀、死亡、动荡……涌现出无数的枭雄、奸雄、英雄、狗熊…… …… “变蛟,你这些话,千万别在外面说。” “侄儿明白。” 叔侄俩,一壶茶,相对愁。 …… 外面有传令兵送来信札。 “将军,这是洪大帅派加急快马送来的密令。” 哦?洪承畴的密令?曹文诏叔侄俩同时站起身来,接过封着火漆的信札,拆开,里面是一封重磅道林厚纸写的信件,盖着鲜红的关防大印。 信里的内容很简单:高迎祥贼军陷入混乱,你部宜立刻出宁州,攻敌侧翼,与西安构成夹击之势,击破高贼,不得有误。 这是作战命令。 曹氏叔侄看完了,互相对望一眼。 两个人的目光中,都是疑惑。 曹变蛟说道:“叔叔,高迎祥贼军陷入混乱?不对吧,这是真的吗?是不是贼军使的计策?” 曹文诏没吱声,把信件默默放在桌上。 曹变蛟将信件拿过去,反复看了两遍,摇了摇头,“叔叔,这里大有文章,很令人疑惑,我看这道命令是搬着梯子摘星星——不靠谱儿。” 叔叔依旧没有出声,神情黯然而落寞。 眼下西安附近局势很复杂,双方几十万大军对恃,每一步行动,都得前思后想。谋定而后动。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不可思议 曹变蛟用手在桌子上拍了一下。 “叔叔,这道命令,咱们不能执行。” 曹文诏没有吱声,默默地从桌上端起一杯茶水,一饮而尽,然后——“唉”地叹了一口气。 满腹心事。 曹变蛟的表情却又激昂起来,“咱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洪大帅的命令上,说的这件事情是真的,高迎祥的贼兵确实出现了内乱,那么,为什么洪大帅他自己不进兵,而是命令咱们先出击?” 看看叔叔仍旧没有吱声,曹变蛟又说下去:“假如这事儿是假的,是贼设计的计策,那……可就危险之极了。” 曹文诏站起身来,在八仙桌旁边慢慢踱步。 面沉似水。 侄子的话,是有道理的。 可是…… 曹变蛟年轻气盛,继续疾言厉色地说下去,“叔叔,您仔细想想,这件事很令人愤怒,明明洪大帅从西安进兵,最为便利,可是他偏偏命令咱们先攻,这说明什么?他是拿咱们当试金石,去趟趟深浅,他自己躲在后面,拣现成的,若是仗打胜了,功劳是他的,仗打败了,责任是咱们的……” 这个年轻人,非常敏锐。 他三下五除二就把事情分析得很透彻,就象拨去河底的浮萍,露出河底。 曹文诏面沉似手,慢慢踱了几步,开口轻声说道:“变蛟,你比以前成熟了。这事儿……看得很准。” “那咱们绝不执行这道命令。” “不,” 曹文诏很坚决地说道:“命令,必须执行。” 年轻人吃惊地睁大了眼睛,“为什么?叔叔,这很危险。” 曹文诏面色凝重,缓缓说道:“变蛟,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左良玉已经抗命不遵了,咱们再不执行命令,那西安战局,将会成什么样子?” “可是……” “我也知道,洪帅这道命令,对咱们很危险,但是战局随时变幻,只要周旋得很,尚有圜转余地,相反,咱们若是和左良玉一样,抗命不遵,那造成的后果就是——西安成为一盘散沙,大家畏战猜忌,再难见到合力杀贼之局面,势必被贼各个击破……那结果就更加严重。” “叔叔,有件事,你忘了。” “什么?” 曹变蛟激愤地说道:“前年秋天,您在陕北追杀匪首李都司,斩贼三千余人,而后在平凉杀死悍匪独行狼,斩贼五千余,可是结果呢?在论功行赏的时候,洪承畴把这些功劳全都独占了去,向朝廷奏报全是他的战功,您连一丁一点儿的犒赏或奖励都没有……” “过去的事,提它干吗,打仗是我辈军人职责,有功无功,也不必看得太重了。” “记不记功,且放一旁,叔叔,我是说洪承畴这个人,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见风使舵,无骨无信,就是个小肚鸡肠的小人,咱们不得不防啊。” “大敌当前,个人成见,须先放下,”曹文诏毅然说道:“这份命令,咱们必须执行,否则将帅离心,全盘皆乱,西安危矣。” 曹变蛟闭上嘴巴,黯然了。 屋里安静下来。 叔侄两人,又黯然相对,无言,同饮一壶茶水。 …… 良久。 曹变蛟放下茶杯,说道:“叔叔,既然要执行命令,我服从。但是我有个请求。” “嗯。” “让我去出击宁州,您在后面,给我压阵。” 年轻人说到这里,一拍胸脯,“我去会会高迎祥手下那些将军,看看他们都有何本事。” 曹文诏却摇了摇头。 “不,变蛟,我亲自率兵出击,你……留守平凉。” “叔叔……” “不要争了,就这样定了。” 曹变蛟瞪大眼睛,瞅着叔叔那副坚决而又有些悲愤的神情,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叔叔显然是心意已决。再争也没用。 他心里明白,叔叔这是主动揽过危险。把安全留给了侄子。 …… 屋里有了一股悲壮之气。 曹文诏站起身来,亲手为侄子又倒了一杯茶。 “变蛟,你要记着,国事永远比家事大,我把你留在后面,并非让你避战,如今国势颓危,良将难求,你的战策战术日渐成熟,日后应为国担当大任,尽忠效命……” 这话,说得让人心里蛮不是滋味儿。 “遗言”的味道甚浓。 曹变蛟心里五味杂陈,恭恭敬敬地从叔叔的手里接过那杯茶水,一仰脖,一饮而尽。 …… …… 西安城外,高迎祥的大帐里。 谭天保和三梆子,在给迎祥调配汤药,做治疗。经过一段调理,高迎祥的身子好多了,已经能够坐在床上和人聊天。 李自成坐在床前,慢条斯理地讲述着战事。 “捷轩(刘宗敏)和汉举(袁宗弟)他们,已经前往平凉方向了,咱们的计划是,沿着官道设三道埋伏,摆他一个天罗大阵,力争万无一失。” “曹文诏,可是万人敌哦,”高迎祥微微一笑。 “那又怎么样?” “前年的时候,uu看书 .uukanshu.m 满天飞、刘道江的义军围攻合水,曹文诏率兵来援,结果陷入义军的包围,他手下的亲兵都被杀光了,一个人,一把刀,被一万多义军围困,结果曹文诏大呼酣斗,杀得战场上天昏地暗,一万多义军竟然没有能够杀败他,后来官军援兵赶到,反而杀得义军大败……” 旁边的谭天保大惊。 什么? 一个人杀败了一万多人…… 开什么玩笑!! 这一定是瞎传,谬传,夸张,绝无可能。可是他看看高迎祥的脸色,完全不象是夸张的样子。 高迎祥扭过脸,看看谭天保,笑道:“怎么,天保,你不信么?” “这……不敢相信,这怎么可能?” “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曹文诏的‘万人敌’绰号,就是这么来的,当时很多人都亲眼见到过。这场战斗当真是杀得惊天地,泣鬼神。” “……” 谭天保简直无话可说了。 我的天——世界上竟然还真有这种人! 不可思议。 高迎祥轻轻说道:“曹文诏这样的勇将,真是让人佩服,自成,如果能够招降他……” “这不可能。” 李自成当即摇头,“曹文诏是什么人,您应该清楚,他若是能投降,当初一万多人围着杀他,他不早就降了?” “唉,” 高迎祥叹了一口气。 第一百一十九章 9耳8环刀 关山,属于六盘山脉,山路崎岖,沟壑纵横。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带的山,给人的感觉就是怅惘悲凉,充满了大西北那种雄浑苍凉之气。 曹文诏率军出宁州,走在关山大路上。 他的心情,象四周的山岭一样怅惘。 也说不清是为什么,总感觉这回出征与以往不同,有无奈,有烦恼,有惆怅……老是萦绕在心头排遣不去,也许真象是侄子分析得那样,太仓促了吧。 战略部署尚未完成,贸然出击乃是军事上的大忌。 …… 部队踏上“秦汉直道”,这是从上古传下来的千年古道,此时正是芳草萋萋。曹文诏驻马观望,这里的山川算不上雄伟,但是却有一股莫名的杀伐之气,让人望去心惊。 古代的秦始皇曾经在此处追歼六国残余,汉武帝曾经挥刀跃马,奠基西北,并开辟丝绸之路,唐太宗、成吉思汗、忽必烈……几乎每一个创造历史辉煌的帝王,都曾经在此征战。 这也是个怪事。 也许是因为这个,此处官道才在不经意中充满了杀气? …… 曹文诏暗暗告诫自己:别想那么多,但愿都是自己的猜疑,既然领兵上阵,那就打起精神,争取胜利。 …… 有探马驰来报告:“将军,前面有敌人迎战,旗号上写的是‘刘’。兵力强大,前军约有数千之众,后队还看不清楚。” 曹文诏把自己那把九耳八环刀摘下来。 战斗,即将开始了。 面对厮杀,收起一切思绪,他朝着部下命令道:“摆冲锋队形,随我掩杀。后队擂鼓,箭队前出。” “咚咚咚——”一连串的战鼓响起来,和着杂乱的马蹄声一起,六盘山里骤然被战斗的烟云所笼罩,一队队骑兵纵横驰骋,沿着山路、沟壑、丘陵……摆开了战场。弓箭队雁翅排列,朝着前面挽弓搭箭。 曹文诏不知道那面“刘”字大旗下是义军哪位将领,天下姓刘的人太多了。 管他是谁。 杀! 杀气涌上曹文诏的脸庞,战斗的激情一下子把出发时身上的惆怅驱赶得一扫而光,这时候,战场上的“万人敌”开始发威了。 九耳八环刀举起来。 它象一面旗帜,引着数千兵马象潮水似的向前涌去。 “嗖嗖嗖——” 对面飞来无数的羽箭,义军的队伍也在向前冲,一样的勇猛,那面“刘”字大旗在挥舞飘舞。 空中飞过的羽箭象是黑色的雨点。 有些箭只射在士兵的盔甲上,发出“叮当”的声响,无数的戈矛拨打着箭只,有些人被箭射中了,翻滚着扑倒在地上。 关山古道上,两只队伍都在冲锋,呐喊声和战鼓声,激励着数千人的士气,一场你死我活的遭遇战,就在这千年里洒下过数不清热血的古战场上开始了。 曹文诏看见了对方的主将。 那是一员身材宽厚的大脸膛将军,挥着一把黑铁大刀,赤红脸膛,钢针似的胡茬子,一眼就能认得出来——刘宗敏! 这是李自成手下的首席大将。 曹文诏兴奋起来,他最愿意干的事,就是和名将对战,作为“万人敌”,对手越厉害,就越引起厮杀的兴奋,否则对战一个无名小辈,有什么趣味? 九耳八环刀抡起来,象一道烈火,向前席卷而去。 直奔那面“刘”字大旗。 此时,刘宗敏也看见曹文诏了,这员铁匠出身的大将,自来以勇猛著称,在战场上从来没服过任何人,他的性子就象从事的铁匠职业一样——喜欢以硬对硬! 大吼一声,刘宗敏提着大刀越众而出。 两把大刀同时抡起来,在暗淡的阳光下映出两道白光。 “沓沓沓……”八只马蹄蹬着山道急促而沉重。 刘宗敏两膀一晃有几百斤的力气,素来以“大力士”著称,他手里那把黑铁大刀是他亲手打造的,比普通长刀还要长一尺,重十斤。 “忽——” 黑铁大刀朝着曹文诏斜肩带背劈过来,威猛无比。 曹文诏举九耳八环刀相迎,刀动环动,响起一阵悦耳的“哗铃铃”之声。 “当,”两把大刀在空中撞了一下,斜向迸开,闪过一溜火星。两匹马互相一错。 就在这一瞬间,双方同时向后再次向后抡起来大刀。 这种“力道再生”正是大将的拿手绝技,人的膂力与肌肉爆发力,反应应激速度,是决定你在战场上是否存活的因素。 刘宗敏是个大力士,反应也快,一刀撞过,身子在马上甚至都没晃一下,立刻回刀再击,这份腰臂上的劲力当真是一流的。 但是曹文诏是谁? “万人敌”可不是人人都能叫的,他的武功融合了刚猛与绵密的特长,达到刚柔相济,收发随心,u看书ukshu 刚才和刘宗敏撞那一刀,只是试探,摸清了对方的底数。 当刘宗敏挥刀再次劈来,曹文诏猛在地马鞍上使了个“铁板桥”。 身子在半秒钟内似乎从马背上消失了。 这一下动作就象山崩一样猛烈,又象柳条一样柔和……看上去令人瞠目结舌而又赏心悦目。就这在一瞬间,刘宗敏的大刀贴着他的腰腹飞过。 凉气嗖嗖。 与此同时,曹文诏的刀柄一转。 “哗铃铃……”刀背上的九个圆孔内的铁环,发出一阵悦耳的响声,刀柄突然一个反向,刺向刘宗敏的腰腹。 这当口正是刘宗敏持刀砍空,力道尚未用尽,还来不及把身子扭过来进行下一个动作的时候,这个时间差把握得恰到好处,合榫合铆。 “噗——” 刀柄上的尖头刺进了刘宗敏的胯骨。 猝不及防,一刺见功。 胯骨乃是人最不受力的部位,几乎没有任何防御机能,是人身上的弱点,武功高明的人,就是善于抓住人的弱点。 刘宗敏“啊”的大叫一声,身子一歪,差点掉落马下,幸亏他身体强健,一股蛮力支撑着,两腿狠夹马肚,朝着旁边“沓沓沓”退出两步,然后斜刺里窜出去。 曹文诏大喝一声,“哪里走。” 九耳八环刀一举,纵马追来。 刀环“哗铃铃”乱响,刀光映日,威风凛凛。 第一百二十章 蜇伏的猛虎 曹文诏三招两式之间就把刘宗敏杀伤。 这份功夫令义军都大惊失色。 刘宗敏……那是李自成手下的一等首席大将,素来以勇武著称,两膀一晃几百斤力量,在战场上常常所向披糜,谁知道今天刚一接战,就被杀了个狼狈不堪,折戟沉沙。 我艹…… 难怪对方称作“万人敌”! 义军将士们不禁目瞪口呆…… 正在惊异,曹文诏可不会闲着,九耳八环刀一举,率军朝前掩杀。 “铃铃铃……” 大刀上的铁环,发出悦耳的响声,朝着逃跑的刘宗敏追过来。 曹文诏心里明白,如果这一仗斩杀了刘宗敏,那对于李自成、高迎祥都是个沉重打击,军心士气都会受到影响,整个西安战局都会发生改观。 他岂能放刘宗敏跑掉? 追! 纵马紧追。 身后,士兵们随着主帅一起,向前凶狠冲击。“杀——”呐喊声一浪浪地吼起来。 数千只马蹄踏着山岭,和密集的战鼓声一起,汇成了一片海潮似的声浪,汹涌澎湃。 曹文诏手下这些士兵,训练有素,战斗力强悍,是陇原地区有名的“悍兵”,几年来随着他东征西杀,养成了剽悍勇猛的作风。 刘宗敏此时的狼狈可就不能提了,胯间流的血染红了马鞍,勉强支撑着没有掉落马下,身子伏在马背上,拚命向后逃窜…… 义军士兵们,跟着主帅一起向后便逃。 这一队逃了,那一队也逃……很快就形成了一种溃败之势,上万军队前队变后队,争先恐后,向后败退。 这场战斗刚开始就分出了胜负。 关山古道上,一片兵马象流水似的漫过丘陵荒坡……逃跑的义军队形也混乱了,旗帜也倒伏了,一片狼奔豕突,后面逃得慢的就被曹文诏率领的官军斩落马下。 一片喊杀声中,两只部队逶迤绕过古道,跑向湫头镇。 湫头镇,是关山外的一座古镇,很小,但是因为镇子建在山岭上,所以地理位置很重要。 曹文诏纵马追了一阵,并没有追上刘宗敏,关山古道就象是“高速公路”一样,逃起来很便利,你就算骑着千里马,也很难追上前面的逃兵。 前面出现了湫头镇的影子,曹文诏放慢了马匹的脚步,向前观望。 他猛然发现——似乎有些不对劲。 湫头镇前,是一片纵横的沟壑,一道道山谷,错综复杂,地形甚是险恶。 而义军是最善于利用复杂地形的,他们都是“草寇”出身,在空旷地带正面拚杀,并没多大本事,最擅长的就是偷袭埋伏,乘乱偷鸡。 如果…… 曹文诏猛地吸了口凉气。 他忽然想到:义军这回接战,一触既溃,虽然有自己三刀杀伤刘宗敏的因素,但是这也太顺利了吧?一向顽强凶悍的义军,怎么会如此不堪一击? 不对,不对…… 他赶紧传下命令:“暂缓前进。” 然而,上万部队都在追击途中,很难一下停下来。战斗中的命令要想贯彻下去是需要时间的,这期间反而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有的队伍停下来,有的仍在冲杀,还有的根本就没接到命令…… 就在这时候,曹文诏看见——从侧面涌起一片黑云。 又象是黑色的浪涛,滚滚而至。 那是无数的黑马。 一匹匹雄健的黑马,从山沟里,山坡后跑出来,象是黑色的洪流,朝着自己侧翼凶猛地扑过来。 “黑马营,黑马营……” 身旁有士兵惊叫。 没错,就是黑马营,每一匹马的毛色都乌黑发亮,几百匹黑马一起奔驰,在山里掀起一阵黑色的狂涛。 黑马营……曹文诏当然听说过,这是高迎祥手下的精锐部队,首领就是悍将郝摇旗,他当初在车厢峡诈降突围的时候,围歼了陈奇谕手下的黑马部队,缴获了大批黑马,从此就成为一只高迎祥部队里的王牌。 说话间,一匹高大的黑马,象旋风一般朝着曹文诏冲过来。 马上一员大将,黑头黑脸就跟锅底似的,一脸钢针似的胡茬子,环眼圆睁,手持一把又粗又长的方天画戟。 郝摇旗。 不用看旗号,就凭这副形象,谁都能认出来——大将郝摇旗! 曹文诏愣了一下。 洪承畴不是说……高迎祥内部混乱,郝摇旗和袁宗弟都因闹内乱而被杀死了么? 怎么——他没死啊。 这一瞬间,曹文诏彻底明白了,自己上当了,洪承畴也上当了,这些都是义军撒出的烟幕弹,郝摇旗根本就没有死,他就象一头蜇伏的猛虎,埋伏在这儿等着自己上钩呢。 不好。 只怕这一系列的事情,都是一个巨大的阴谋。 高迎祥耍了个计策,佯装内乱,骗过了洪承畴,然后……把自己引诱出来,在这片地形复杂的湫头镇前,摆好了圈套,这他奶奶的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侄子的分析是对的。 一阵苦恼。 …… 这时候,苦恼与愤怒都没用。 黑马营的数百匹战马,正在朝着自己掩杀,u看书 .uuanshuco 而且刚才还在狼狈逃跑的刘宗敏的部队,突然回转身来,又返身杀回来。 战场上的局势,陡然逆转。 曹文诏发现——四面八方,已经全是部队,数不清的旗号,数不清的兵马,正形成一个铺天盖地的大网,朝着湫头镇前这片山地围拢过来。 一个“天罗大阵”。 曹文诏已经陷入罗网。 …… 郝摇旗提着那柄画戟,象是一股黑旋风,朝着曹文诏杀过去。 曹文诏把马缰绳一提。 他不想逃跑。 此时,部队陷入围困,逃跑……或者能逃出一条生路,但是手下的部队必将面临灭顶之灾,曹文诏绝不会放弃部队,单独逃生。 他不是那种人。 郝摇旗已经冲过来了,他是冲着自己来的,瞧那副胡须戟张,张牙舞爪的样子,曹文诏猛地涌起一股斗志。 来吧,那咱们就较量较量。 猛将,只有在对阵猛将的时候,才会焕发出无穷的力量。 而且曹文诏还有一个念头——如果自己将郝摇旗斩于马下,那么战局还大有挽回的余地,陷入义军的包围又怎么样?一样可以杀他个天翻地覆。 大不了鱼死网破。 九耳八环刀举起来,朝着郝摇旗迎上去。两员大将正面相逢,一刀一戟,都迎着惨淡的太阳举起来。 凛凛杀气在战场上回荡。 第一百二十一章 阎王到了 九耳八环刀和方天画戟一起举起来。 两员天下罕匹的猛将,要展开对杀了。 这是一场高贵的对杀,双方都是享誉已久,都是勇冠三军,都是一身惊天动地的本事……无论哪个倒下,都是整个朝代作战史上的悲痛损失。 “沓沓沓……” 八只马蹄趟起一片烟尘。 曹文诏把手里的大刀一顺,随着马匹向前奔驰,刀头掠过一阵凉风,朝着对面的郝摇旗劈出一刀,这一刀劈头盖脸,用的是“中堂刀”,气势雄浑。 “当,” 郝摇旗举戟相迎,朝外拨挡,刀与戟相撞,发出刺耳的金属交鸣声,一溜火星迸到到空中。 “嗨——” 郝摇旗大吼一声,熊腰一扭,铁戟架开刀锋的一刹那,力道并无丝毫的阻滞,挥戟朝着曹文诏的腰间斜劈。 这时候,两匹战马相错,两员虎将怒目而视,相互只有几尺距离,曹文诏看见郝摇旗那狮子一般的大嘴凶恶地咧开着,胡须象钢针似的扎撒开,那神情——就象雄狮一般威风凛凛。 行家伸伸手,便知有没有,郝摇旗这一架一劈,迅捷无比,连贯强劲,令曹文诏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自己从来没碰到过的劲敌! 真正的对手! 刘宗敏也是员虎将,但是在郝摇旗面前,狗屁都不是。 遇强愈强,这是优秀将领的本色,曹文诏不禁精神倍长,两臂一绞,九耳八环刀闪电般地回转,使了个“铁门闩”,迎击铁戟。 “当,” 刀与戟第二次相撞。 两个人的动作几乎是同样的敏捷,同样的有力,同样的激情迸发……随着战马回旋,大刀与铁戟金铁交鸣声让人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好,” 双方同时大喝一声。 这是对敌人的喝彩,棋逢对手,将遇良才,这样的顶尖儿对决,在战场上是一道闪亮的风景。 喝吼声未落,郝摇旗的戟头猛地变劈为刺,瞬间拐弯,朝着曹文诏腿上袭来。 这一式使得疾若流星,猛得无与伦比,就是一眨眼的功夫,戟头无声无息,已经到了曹文诏的腿侧。 话说,这是郝摇旗的绝招。 昔年楚霸王项羽的“绝命三戟”。 秦末楚汉相争,霸王项羽杀遍天下无敌手,万马军中无人能挡,凭的就是这“绝命三戟”。任你是多强的对手,在项羽手下也走不过这三招。 一挡,一劈,一刺,看似简单的三招,实际蕴含着无穷变化,它在别人想不到的角度使力,对于臂力、腰力、协调力都有着极高的要求。一般人根本就使不出来。 曹文诏手腕陡翻。 九耳八环刀猛地下沉半尺,凭着自己的感觉去抵挡郝摇旗的戟头,动作几乎是靠的本能,这是多年的战斗经验练就的本事。 只听“嚓嚓嚓”几声轻响。 好几只大刀上的铁环,被戟头砸落。 刀身和戟头同时向下沉,又同时抬起,两个人的速度几乎一样快——唰……两道寒光,在空中飞旋转。 就在这时候—— 忽然曹文诏的眼角余光里,瞥见有一丝异样的灰光闪过。 此时他正与郝摇旗激战正酣,两个人都使出了全身本事,斗得难解难分,不分伯仲,全部的精力都集中在战斗中去了,这一丝异样的灰光令曹文诏心头一寒。 不好。 经验告诉他:这是有偷袭。 而且偷袭的人本领高强,行动象幽灵一样迅捷诡异,在你不注意的时候突然就从暗中跳出来,防不胜防。 是那种心头一寒的感觉。 如光天化日之下,鬼魅突现。 曹文诏大叫一声,右腿狠夹马肚,朝旁边闪避。 郝摇旗虽然厉害,但是毕竟在明处,正大光明,就算势如雷霆也不惧。但是这一缕灰光却如暗夜魔鬼突袭而至,它让人瞬间如坠冰窟般地胆寒。 一扭头的功夫,曹文诏看见了一个灰色的身影。 那是一个瘦长的身子,没有骑马,象一缕无形的旋风,陡然就扑上来,几乎不发出一丝声息,一张阴鹫鹫的脸上,长着一副鹰钩鼻子,那双眼神放着可怕的猫头鹰一样的凶光…… 手里挥着一把铁鞭。 袁宗弟! 曹文诏猛地在脑中闪过一个名字。 听说这人性子冷酷,专门擅长躲在暗地里伤人,时常如鬼影般突袭而至,被人称为袁阎王。 阎王到了! 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仿佛就是眼睛一花的功夫,骤然在眼前就冒出这一团可怕的灰影来。 这感觉令人格外不舒服,也格外恐惧……然而最可怕的并不是恐惧,而是你基本上来不及恐惧,阎王就已经发威了。 那条铁鞭,就在曹文诏刚刚察觉“阎王到了”的时候,就到了身前。它来得无比飘忽,毫无迹象,你不要想再做出什么动作去防范,去躲闪…… “咔……” 铁鞭砸在曹文诏的胸口。 盔甲的带子,看书.ukanhu 立刻就砸折了,一块护心镜当时就砸碎了,鞭头掠过胸腔,一阵“叭叭”爆裂声,好几根肋骨当时就砸断了…… “啊——” 曹文诏大叫一声,一口鲜血喷出来。 身子猛地伏在马背上。 与此同时,郝摇旗的铁戟,如同一团烈火又带着风声劈过来,一尺长的大戟头猛地把曹文诏从马背上挑起来,象一片纸鸢——一戟挑落马下。 …… 一代名将,就此陨落。 …… 天空也暗淡下来。 威镇西北的“万人敌”,被人一戟挑落,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悲壮的惨淡气息。 战场上的空气,仿佛都在哀鸣…… …… 不要讲什么“偷袭卑鄙”,也不要讲什么“两个打一个不算好汉”这样的话。 战场上规则是——胜者为王。 没人同你讲道理,这是杀戮,是我死我活。 …… 战场上,形势完全战在了义军一边。 一层层的队伍冲上来,坡岗沟壑,喊杀声震天。 失去了主帅的官军,陷入混乱,纷纷后退,不久就形成溃败之势。 郝摇旗举着铁戟,带着黑马营冲上去。刘宗敏的兵马也卷土重来,沿着官道向前穷追猛打,旗帜飘摆,湫头镇外,到处都是呼喊着冲锋的义军队伍,势如潮涌…… 第一百二十二章 多才多艺 西安城内。 陕甘三边总督洪承畴正处于焦虑与矛盾中。 他拿不准高迎祥军中的“内乱”是否属实,更难以预料此次曹文诏奉命“出击”是否能取得胜利,又怕远在北京的崇祯皇帝怪罪他“无能”…… 在王财主家豪华的厅堂里,洪承畴一会坐下,一会站起来,一会心烦意乱地踱步…… 正在思潮起伏,有一位尊贵的客人来了。 谁? 一个太监——兵马总监军高起潜。 这人可非同小可,他是崇祯皇帝身旁的亲信,虽然无职无衔,但几乎凌驾于所有军事将帅之上,连兵部尚书杨嗣昌也惹不起他。更何况洪承畴了。 洪承畴闻讯,吃了一惊,赶紧迎出门外,恭恭敬敬地把这个大太监迎进王财主的府里。 脸上一副谦恭的笑容,“高公公,一向安康?洪某正说打完西安这一仗,就回京去问候您呢。” 洪承畴可不傻,深知这些太监虽然狗屁本事没有,但是要给你穿小鞋煽阴风,那可是一流的,在皇帝面前调拨几句,秒秒钟叫你身败名裂。 俗话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 别看这些太监在皇帝面前是俯首帖耳的孙子,可是他们来到你面前就是大爷。而且——越孙子也就越大爷。 高起潜来到西安,说明一个问题:崇祯皇帝对于这里的战局十分重视。 洪承畴宦海沉浮多年,自然十分熟谙为官之道,他开始琢磨怎么来应对高起潜,采用什么样的方略和手段…… 高起潜的脸上一直现着矜持的微笑。 “洪总督,最近战况如何呀?皇上可一直惦记着呢。” 太监那种特有的尖细嗓音让人听了既不习惯又不舒服。 “有劳万岁爷挂怀,承畴奉命督率陕、甘、湖广兵马,正对贼兵展开围剿,不日既可建功。” 报喜不报忧,这是做臣子的惯用招数。否则你一开口就是“大事不好呀,我这儿眼看着一败涂地了……”那不是擎等着让皇帝一脸黑线吗? 可也凑巧,正在洪承畴这儿胡说八道,可着劲儿糊弄太监高起潜的时候,前方的紧急战报来了。并且还——立刻狠狠打了洪承畴的脸。 一名参将带来了宁州的作战快讯:曹文诏部奉命出宁州,在湫头镇外遭遇贼军埋伏,总兵曹文诏战死殉国,兵马折损三千余人,退守平凉。 哇…… 这消息登时给了洪承畴当头一棒。 我擦……宁州败了。 曹文诏战死!! …… 这一刻,洪承畴目瞪口呆,脑门子上的汗都下来了。 心里头打翻了五味瓶,说不上有什么感觉——对失败的愤怒,对战局的惶恐,对后果的担忧……更严重的是眼前还坐着个高起潜。 刚才还跟他吹嘘——不日既可建功,结果失败的战报把这张老脸打得叭叭的。 他可是皇帝派来的啊…… 你个狗日的太监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来到西安,这不是要老子的好看么…… …… 应该说,洪承畴不愧是洪承畴,心眼灵活圆滑透顶。 他突然顿足捶胸,放声大哭,而且是涕泪横流,悲痛欲绝。 “曹将军——你英勇殉国,死得壮烈,洪某一定替你报仇雪恨,誓斩贼首,以悼亡灵……曹兄弟,可惜呀可惜,愚兄没能和你同往,咱们俩共同鏖战疆场,携手同心,你却先我而去……痛心呀……” 伏地痛哭。 连平时一向注意的儒雅仪态都不顾了。 洁净的官袍沾了尘灰,眼泪把方砖地面都打湿了。 这一番“表演”实事求是地说——表情到位,动作逼真,情景交融……充分体现了洪承畴“多才多艺”的优秀才华。把个高起潜都给弄得有些手足无措,赶紧上前搀扶,“洪兄,请起,暂且……节哀。” 他不知道说什么,蹦出一句挺不合时宜的词。 (节哀……有些可笑。) 洪承畴爬起来,两行眼泪还挂在腮帮子上,目光中却透出怒火来,咬牙切齿地骂道:“左良玉,我跟你没完。” 嗯? 高起潜愣了一下,左良玉……怎么回事? 他怎么刚哭完曹文诏,又骂起左良玉来? 洪承畴抹去腮边的泪水,一脸激愤,坐在书案后的椅子上,声音沉痛。 “高公公,我接着刚才的话头儿,向您陈述。就在数日之前,承畴制定了一个‘一方吸引,两翼进攻’的作战计划,简略说来,就是我坐镇西安,与高迎祥等贼二十余万进行周旋,象磁石一般把贼军主力吸引在西安,然后,曹文诏、左良玉两路大军,齐头并进,从翼猛袭贼军侧背,与我形成三路夹击之势,必能大败贼寇,生擒高迎祥,谁知道左良玉阳奉阴违,逡巡不前,骄横狂妄,不听调遣,这才造成曹文诏部单兵冒进,被贼所乘,以身殉国……” 他把曹文诏失败身亡的责任,给推了个一干二净。 反正有现成的左良玉摆在这儿,这口锅甩给他,正合适。 况且,左良玉也说不上冤枉,他骄横自恃,不听调遣也是实情,让他背锅算不得诬陷好人。uu看书 .ukanshu 历朝历代,战争失败了总得找个垫背的,现今的崇祯皇帝更是如此,多疑而猜忌,偏听偏信,你不赶紧找好替罪羊,那后果可有点麻烦。 洪承畴对于此道的运用,可谓娴熟老辣,高人一筹。 …… 拿过一轴作战地图,洪承畴给高起潜讲解,“高公,您看,我军兵力与贼相当,且占有地利之优,西安城防坚固,承畴有十足的把握,能够击破贼军进攻,兵法云,以正合,以奇胜,近而示之以远,远而示之以近,如果左良玉能够听从调遣,破敌只在旦夕之间。” 高起潜是个太监,溜须拍马玩弄权术是特长,说到军事基本上就是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洪承畴随便一糊弄,他就晕晕乎乎。 “洪督,你看眼下应该如何?” 洪承畴一副胸有成竹。 “眼下虽然曹文诏毁于贼手,但其主力尚在,承畴的计划仍可按计而行,但是……” “你说是左良玉?”高起潜故作深沉地微笑了一下,“洪督,这个你放心,我这回带来了万岁口谕,前线作战,准你对总兵巡抚以下,先斩后奏,便宜行事。” 我去……先斩后奏! 这可是给前线指挥官的特殊权力。 洪承畴一听,立刻站起身来,走到厅室中央,神情肃穆,朝着北方郑重地跪倒叩头。 “谢主隆恩,吾皇万岁,万万岁。” 第一百二十三章 战争暴发户 洪承畴的情绪,“腾愣”一下高涨起来,要说高达万丈都不过分。 想想,对不听调度的总兵都能先斩后奏……这权力可太牛了。在以前,洪承畴虽然身为“五省总督”,但对于各镇总兵和将军,却奈何不得,因为处置他们的权力捏在皇帝手里。 这一回,崇祯皇帝看来是下了狠心,狠狠整治那些不听话的将领。 高起潜传达的这份口谕,无异于给了洪承畴一把威力无穷的尚方宝剑。 权力——这东西可太妙了。 就象打了鸡血一样,洪承畴眼角眉稍都带着兴奋,他立刻拟定了一份命令:兹命平贼将军左良玉部即刻进兵,于三日内达太白山一线,完成对高迎祥贼兵合围,不得有误,违令者斩。 最后这四个字是重点——违令者斩。 说这话,是需要有底气的,现在的洪承畴有这个底气。 奶奶的,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削你了。 …… 洪承畴派了一个名叫“徐赞”的参将,去给左良玉下令。本来这事儿传令兵就能完成,但是洪承畴特意加重了砝码,以提高左良玉的重视程度。 徐赞率领一队卫兵,快马加鞭赶到左良玉的驻地,看见的是一片歌舞升平。 一片山坡下,彩旗飘飘,锣鼓喧天,丝竹声声……这是在庆祝新年吗? 不对呀,现在非年非节。况且前线战斗正是紧张激烈,赫赫有名的大将曹文诏都战死了,你这儿弄的哪门子歌舞表演? 只见山坡上正上演着一副壮观场景:一对对骑兵,沿山路并肩奔驰往复,马蹄踏出“沓沓沓”的声响,手里举着五彩旗帜,队形互相穿插,搞了一个大型“骑兵”团体舞。 山坡下的中军大帐前,一群正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央搭了一个两丈高的台子,台上坐在宽大软缎椅上的,自然就是左良玉了。 艹……他在这儿兴高采烈地观看“团体操表演”。 坐在左良玉旁边的,是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据士兵们说——那是左将军刚娶的如夫人,也就是小妾。这场“大型山地团体骑兵舞”就是为了新夫人高兴,才排练表演的。 徐赞怒火骤升……却又啼笑皆非。 这是干什么? 西安前线军情如火,你姓左的在这儿为取悦小妾搞歌舞庆祝,而且动用的是骑兵……你个王八蛋! 反复按了几次,才把火气勉强压下去。 然而接下来的事就更让人愤怒了,徐赞让士兵通报左良玉,就说洪大帅送来了紧急军令,十万火急。而左良玉的回答是:让他等着,上午这一趟表演完了再说。 “……” 徐赞气得说不出话来。 心里有一万匹“草泥马”在奔腾。 …… 焦急……愤怒……一直等到快中午了,山坡上的盛大“演出”这才宣告收场。 锣鼓家伙彩旗马队……都各回本营。左良玉在浓妆艳的小妾陪同下前呼后拥回到中军大帐内。 然后,有士兵告诉徐赞,“左将军命你到大帐内进见,行三拜九叩礼。” “什么?” 徐赞登时把眼睛就瞪得象鸡蛋大。 一股怒火直冲九霄。 眼前直冒金星。 三拜九叩……这是见皇帝才行的大礼,在古代是最讲究礼法的,甚至朝廷还专门设置一个“礼部”来规范各级礼制,除了皇帝以外任何人敢以“皇礼”示人,那是要犯杀头之罪的。 左良玉这是疯了吗? 他要一个上级派来的传令官,向他行“三拜九叩”大礼,这是要宣布造反吗? 你奶奶的…… 好半天,徐赞才勉强把怒火给平复下来,压制住破口大骂的冲动。 他黑着脸,对士兵说道:“你回去通报左将军,这是洪大帅亲拟的军令,和朝廷兵马总监军高起潜一同下达的,让左将军做好接令准备。” 士兵咂了咂嘴,面露难色。 徐赞用严厉的声音说道:“就这么说,就说是我的原话。” 士兵转身进去了。 徐赞整了整衣冠,做了做深呼吸,只觉得满腔的怒火直要喷泄而出。 他大踏步走进中军大帐。 中军帐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帐蓬,它比普通的民房还大得多,里面设有内帐、外帐、旁帐,是一整套作战指挥设施,甚至还能埋伏士兵。 左良玉斜着身子靠在帐内一张虎皮椅上。 他长着一副倭瓜似的大长脸,黑啦吧叽的比郝摇旗也白净不多少,看上去丑陋而粗糙,露着风霜之色。实际上这人从小是受苦人出身,无父无母,由叔父养大,为混口饭吃当兵吃粮,在辽东曾在曹文诏手下征战,因为敢打敢拚不要命,积功才升的官。 说起来,他既没有洪承畴那样的文韬,又没有曹文诏那样的武略,之所以能够飞黄腾达,原来就是——在烽火连天的乱世,你侥幸没被敌人杀死,从尸体堆里爬出来,又杀死了敌人,那么剩者为王,一跃而登龙门。 属于“战争暴发户”。 此刻,左良玉斜靠在虎皮椅上,对于外面走进来的客人——参将徐赞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徐赞走过来,冲着洋洋不睬的左良玉躬身一揖,u看书wuuknsh 拱手施礼,“卑职前左营参将徐赞,参见左将军。” 他根本就没行什么“三拜九叩”,只是按照平常的礼节,按照下级见上级的礼仪行事。 旁边有一个亲兵队长提醒他,“三叩首。” 徐赞一动不动,就象没听见。 队长再次提醒,“向将军三拜九叩。” 徐赞反而挺直了腰板。 他二目圆睁,朗声说道:“末将只知道见皇帝的时候,才行三拜九叩之礼,我朝礼制规定清清楚楚,徐某不敢违背,敢问我现在是在参见皇帝么?” 帐里登时充满了火气。 旁边站着的一排亲兵们,全都朝着徐赞虎视眈眈。 一片紧张。 坐在龙椅上的左良玉,阴沉着脸,抬起眼皮瞅瞅徐赞,而徐赞正怒目而视,与他目光相接。 停滞了十余秒钟。 气氛紧张得似乎要爆炸。 左良玉的目光中慢慢凝聚起凶恶的神色,咧了咧鲇鱼似的嘴巴,慢吞吞地说道:“妈啦个巴子,推出去,斩了。” 徐赞脸上毫无惧色。 他大声说道:“左将军,你斩了我,没什么,徐某敢跟你说这话,便没把这颗脑袋放在心上,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可我要告诉你一句,洪大帅和高监军不是吃素的,皇帝的旨意也不是玩笑,你要拚着被枭首示众,满门抄斩,那就这么办吧。” 第一百二十四章 商人的算盘 徐赞的话,说得象铁一般硬。 目光如炬,没有丝毫惧色,瞪着左良玉。 他这也是豁出去了,脑袋掉了碗大的疤瘌,宁可惹恼了左良玉,拚上一条性命,也不自取其辱,向他叩头。这徐赞也是个从战场上杀出来的汉子,生生死死见得多了,眼睛都不眨。 两旁边窜上来好几个亲兵,一起扭住徐赞的胳膊。 左良玉却摆了摆手。 他恶声恶气地问道:“妈啦个巴子,你奉老洪的命令,来我这儿做什么?” “向你下达军令。” 徐赞的口气依旧强硬得很。没错,就是向你下令来的。 左良玉挑了挑眼皮,冷冷地说道:“念。” 徐赞从怀里掏出一份火漆封着的军令,拆开,捧在手里,朗声读道:“兹命平贼将军左良玉部即刻进兵,于三日内达太白山一线,完成对高迎祥贼兵合围,不得有误,违令者斩。” 念到最后这一句——“违令者斩”的时候,他加重了语气,说得铿锵有力。 念完了,徐赞目光迥迥,瞅着左良玉,闭上嘴巴。 大帐里气氛安静而紧张。 一道道目光,都盯在左良玉的身上。 左良玉面沉似水,一声不吭。 他会怎么办?是不是下令砍了徐赞的脑袋?还是痛骂洪承畴?抑或是做出更加凶恶的举动……都有可能。这个眼珠子长在脑瓜顶上的家伙,骄横狂妄已经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帐里静得几乎掉下一根针都能听得见。 良久。 “咳咳……” 左良玉干咳了两声,然后慢吞吞地开口说道:“徐将军,你回去禀告高监军和洪大帅,就说左某按令出兵,定能在三日内到达太白山一线。” 嗯? 不光徐赞,所有帐里的人都是一愣。 左良玉……怎么态度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他怎么不横了?既没下令杀了徐赞,也没再浑交交地骂洪承畴,反而是乖乖地服从了命令。 这倒是令人十分意外。 这个大尾巴狼怎么变成温柔小猫了? 画风突变——反而让人不怎么适应。 …… 其实仔细想想,左良玉突然转弯,原因简单得很,就是徐赞成那道命令里的后四个字——违令者斩。 这语气是不容置疑的,而且是在太监高起潜的共同参与下拟定的,说明一个问题——基本上这就是崇祯皇帝的态度。 没人跟你闹着玩儿。 后果很显而易见——如果你不想马上起兵造反,那么,就只能服从命令,否则,皇帝要砍你的脑袋瓜子了。 世界上有个颠扑不破的规律,凡是大尾巴狼,你只要能把它给“整”住,那么它那条大尾巴,就会乖乖地自己给揪下来。 …… 然而——令人诧异的情况还在继续。 左良玉那张丑陋凶悍的脸上竟然露出一丝微笑,冲着徐赞说道:“你再禀告洪大帅和高监军,我在到达太白山之后,即刻攻击贼军侧翼,且有破敌良策,十日内既可建功,打破闯贼劫掠西安之情势,指日可待。” 嗯? 他又开始吹牛逼了? 十日内既可建功……这话吹得让人一愣一愣的,不敢相信。因为战场局势摆在这儿,高迎祥和罗汝才等部二十余万人,扎营五十里,气焰滔天,声势浩大,你左良玉凭什么就敢吹嘘“十日内既可建功”? 但是不管怎么样,就算是闭着眼睛吹牛逼,这态度也算是真不错。 徐赞冲着左良玉拱手一揖。 然后,转过身去,昂首挺胸,大踏步走出帐外。 …… 那么,左良玉是不是在跟徐赞吹牛逼呢? 还真不是。 他敢这么吹是因为心里有谱。 徐赞走了以后,左良玉在内帐里悄悄会见了另一个客人,这个客人名叫熊弼,是义军“琉璃猴子”罗汝才手下的将领。他和左良玉是同乡。 熊弼是化装成商人,秘密来到左良玉营中,会见这个同乡的,他身上带着罗汝才的使命。这事儿看起来有些令人不解——现在他们是敌人啊,两军对垒你死我活,义军正和官军杀得难分难解,怎么论起“同乡谊”来了? 然而事情就是这样,你看着奇怪——其实很正常。 义军,也就是造反起义的农民队伍,这些人最初的目的就是混口饭吃,如果有官军招安,往往就投降。后来觉得不太合算了,就又起兵造反……反反复复很正常。 罗汝才是商贾出身,最会精打细算,他跟着高迎祥一起作战,但是心里的小六九却始终也没闲着,但凡有一丝便宜也不会放过。 这回西安战事局势复杂,高迎祥久攻西安不下,双方形成僵持之势,孰胜孰败难以预料,官军一再增兵,战争越打越大……罗汝才把心里的小算盘拨了几拨,开始悄悄给自己找后路了。 他派熊弼以“同乡”的名义,uu看书 .uukashu.om 去悄悄联络左良玉。 去跟他讨价还价,看看如果投降官军的话,会有多大的利润可战。 这个帐目算得很清楚,如果义军获胜了,那么罗汝才作为胜利一方,收获自然丰厚,如果义军失败了呢……他还有左良玉这条后路,总之不会吃亏。 商人——就是这样。 …… 内帐里只有左良玉和熊弼两个人。 书案上放着一个酒坛子,两只细瓷酒觥,两个人一边举着酒觥喝酒,一边轻声聊天。 没有菜,就这么光喝酒。 一点也不奇怪,在厮杀战场上经常会这样,左良玉已经养成习惯了,他是拿着酒当茶水喝的。因此也就以此来招待熊弼。 “老熊,”左良玉喷着酒气,拍拍熊弼的肩膀,“你告诉琉璃猴儿,我姓左的说话算话,只要他按照我的命令行事,这笔买卖亏不了。别看老子只挂着个‘平贼将军’的印,没权封官许愿,但是我把这事儿报上去,洪承畴个老鬼,谅也不敢驳我的面儿。” “不知道洪大帅那边,是怎么个意思?”熊弼陪着笑脸问道。 左良玉撇了撇嘴。 “哼,你管呢,他就算捏着鼻子,也不会在这种事上跟我顶牛儿,如今西安就象一条破船,大家都挤在上面,搞不好一起翻船,大家玩儿完,互相拉一把,谁也亏不了……” 左良玉端起酒觥,一饮而尽。 第一百二十五章 野庙 谭天保和邢彩果每人背了一个柳条筐子,来到野外的山坡上,说是采药,其实倒不如直接说是谈恋爱。 就象乡间的青年男女一样,自由自在地徜徉在青草树林里,那感觉让两个爱意绵绵的年轻人心都要飞起来了。脸上洋溢的幸福都要往下掉。 烽火岁月,颠沛流离,聚少离多,有了能够相聚的机会自然弥足珍贵,俩人的心里话象是山间的流水拦不住扯不断。 “天保,自从你和贺老三离开后,我没有一天不在想,你们一定回来,我就整天这样等啊……盼啊……从来都没把这份心事放下,有人说,你们一定战死了,我从来都不信,每天闭上眼睛,你就出现在我的面前……” “彩果,以后我带你离开义军,不再过这种打仗生涯,咱们躲到一个隐蔽安全的地方去,成亲,生一大堆的孩子。” 邢彩果低下头,脸上涌起一阵红霞。 幸福而羞涩地笑了。 她虽然“成过亲”,也当过别人的媳妇,但是老公是太监,不可能有夫妻之实,因此实际上还是个黄花闺女,只不过走过一场成亲仪式而已。 谭天保笑道:“只不过既不用媒妁,也不用聘书,彩果,你从小父母就没了吗?” “嗯,”说起旧事,邢彩果脸上蒙上一层忧郁,“我小时候,家里很穷,受的那些苦,也不值得提高了,有些事,却是让人觉得奇怪,想起来——心里怪怪的。” “怎么?” “我父亲是个跛子,母亲也常年病病歪歪,种二分薄田,好几回差不多就要饿死了,可是每年总有几回,半夜里家里来人,神神秘秘的,天不亮就走,他们来一回,我们家里就煮肉吃,红烧蹄膀,还买米买面……我到十几岁的时候,人事初醒,就去问妈妈,可是她厉声斥责我,让我以后不准再问这个,也不准和别人讲……” 谭天保疑惑地问:“你家里是不是盗贼的窝点?” 邢彩果摇摇头,“我不知道,也不敢多问,我父母对我不好,从小非打既骂,那种冷冰冰的样子,我到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心里难受,他们经常骂我‘狗崽子’……” “嗯?” 谭天保更加疑惑。 父母严厉,在所常有,对孩子打骂更算不了什么,但是天下绝无骂自己的骨肉是“狗崽子”的道理。 “彩果,你不是亲生父母。”谭天保肯定地说道。 邢彩果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怀疑的,可是又没办法问,谁也不肯告诉我什么,只是觉得自己身世可怜……我那时候有个很强烈的想法,那就是父母之所以让勉强住在家里,只不过是因为每年几次有陌生人在夜晚悄悄过来,给家里送来钱物。” “后来,你就被卖掉了?” “唉,后来……提起来更令人伤心,有两年,再没有陌生人过来了,父母对我就更加嫌弃,总是冷言冷语相对,然后就把我嫁给了那个太监,实际上也就是卖掉了。” “原来你身世这么可怜。” 邢彩果摇摇头,“可怜,倒也没什么,我嫁给太监,丢人也罢,倒霉也罢,其实也算不了什么,反正我不打算留在家里。天保,我在认识你以前,当真就是另外一个天地,是你把我带出来,这才活得象个正常人……” “以后就好了,”谭天保柔声说道:“否极泰来,苦难过去就有幸福,风雨之后见彩虹……” 刚说到这里,天空“忽隆隆”滚过一阵雷声。 抬头望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浓浓的乌云压了头顶,凉风吹来,一阵阵雨滴随风乱飘。 “哎呀,下雨了。” 邢彩果惊叫道。 谭天保举目四望。刚才只顾和邢彩果聊天,原来天色突变,一场暴雨转瞬就来了。 但是他不想回到营里去。 好不容易有个单独外出的时光,和心爱的情侣一起游走谈情,怎么甘心被雷雨坏了兴致?四下张望一阵,发现不远处有一座孤零零的破庙,对彩果说道:“天色还早,咱们去庙里避一阵吧。” “嗯。” 两个人顶着雨珠,飞跑着向破庙奔去。 雨势来得猛烈,转眼间就骤如倾盆,打在身上噼叭作响,把衣服头服都淋得尽湿,但是正处于爱意汪洋中的年轻人哪里会理会这些,反而觉得有趣,一边跑,一边尽情地哈哈大笑。 手牵手跑进破庙里,站在门洞内避雨。 这座庙破得可以,墙头殿顶全都塌了,看来早已荒芜,院内阶前长满蓑草。 “咕噜噜……” 风雨交加中,忽然耳边传来一阵细微的异样响动。 彩果吓了一跳,抓着谭天保的肩膀,小声说道:“有声音,这座荒庙里会不会有狐妖?或是蛇妖?我听说荒山野岭出魑魅……” “大白天,uu看书.uukanshom 哪儿来的蛇妖。” 谭天保拍拍她的胳膊,安慰一下,侧耳倾听,声音来自破旧的大殿内,“咕噜噜……吭吭吭……” 谭天保神色一凛,从腰里掏出一柄匕首。 他听出来了,这声音是人发出来的,作为“医官”,他对于人受伤后发出的呻吟声,太熟悉了,这声音正是人受重伤后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声响。 有些重伤员临死前就会发出这种哀鸣。 有人! 谭天保朝邢彩果使个眼色,持着匕首,蹑手蹑脚地朝着大殿走去。 大殿的窗户全都毁掉了,露着大窟窿,谭天保趴在窗户外面向里张望——呀,不禁吓了一跳。 只见殿中空地上,有两个人正在搏斗。 这俩人身上血迹斑斑,全都有伤,互相掐住对方的脖子,滚倒在地,那种“咕噜”声正是被掐喉之后发出的声音,看这俩人的神情都凶狠而狰狞,头向后仰,手臂前伸,试图将对方的咽喉掐住,但是胳膊的长度相差无几,就形成了一种僵持之势。 谭天保明白,时间一长,两个人都会被对方掐死。 他们是什么人? 看装束,都是老百姓打扮,旁边还扔着一面旗帜,这旗帜并非军队中使用的那种,而是长条形,用竹竿挑起,挂着流苏,旗上写的字是:卜卦算命。 这说明——其中有个人的职业是“算卦先生”。 第一百二十六章 卖国贼 眼前的情景令人甚是诧异。 大殿里的两个人,互相掐住对方的脖子,身上脸上都是血迹斑斑,呲牙咧嘴,奋力搏斗……看得出来,他们肯定是互搏很久了,双方都受伤甚重,但是谁也奈何不得了谁,这才形成“互掐”的僵局。 如果就这么下去,两个人都得被对方掐死,同归于尽。 然而谁也不能松手,一放松,立刻就会被对方掐断了喉咙,只能勉力维持。 脖子后仰,手臂前伸……努力用尽最后的力气…… 当谭天保拿着匕首冲进屋内的时候,那种诧异真就难以形容了,他瞪大眼睛,瞅着这两个正搏斗到紧要关头,眼看着性命交关的人……愣住了。 不知所措。 他发现——其中有一个人是盲人。 这就更令人诧异,盲人……大概扔在地上的“卜卦算命”旗就是他的,这是个算命瞎子。 算命瞎子为什么会和人性命相搏?和他打斗的人是谁? “喂喂,”谭天保举着匕首,大声喝道:“二位,你们是谁,请住手。” “咕噜噜……”俩人全都说不出话来,更是难以松手,脸色憋得通红,眼看再过一阵非双双毙命不可。 谭天保上前一步,把匕首一晃,“喂喂,你们都快死了,别再掐了,都松手,我喊一、二、三,你们俩一起松手,否则我拿匕首杀了你们。” 那两人僵持着——充耳不闻。 谭天保大声喝道:“一、二、三——” 随着了的喊声,只见那两个人同时“叭叽”摔倒在地,也不知道是真服从了他的话,还是实在坚持不住了,全都仰面栽倒,瘫在地面上爬不起来。 谭天保赶紧上前,把那个盲人拽起来,抱到一旁,防止他们再次掐起来。 两个人都捂着脖子,呼呼喘气,翻白眼。 “你们俩怎么回事,为什么打架,老实交待,否则我对你们不客气。”谭天保挥着匕首,装腔作势恐吓二人。 “哎呀,”邢彩果走了过来,吃惊地说:“天保,你赶紧救人啊,他们都说不出话了,都快死了。” 哦…… 谭天保这才醒悟,咳,我这儿还煞有介事地恐吓他们,这俩人都快死了,我还耍什么威风?对呀,现在最要紧的是先救人。 收起匕首,谭天保首先把那个盲人抱起来,进行抢救。这是人的共同特点——同情弱者。 盲人的脖子、脸都被抓破了,一只膀子也被打脱臼,气息奄奄,谭天保给他简处理了伤口,好在气管没破,性命无碍。 这时候,旁边的另一个伤者,缓过劲儿来了,他躺在地上,费劲地说道:“小……兄弟,瞎子……不是好人,你快……给他一刀。” “放……放屁,”那盲人此时也能开口说话,“你才……不是好人,小兄弟,赶紧……去把他杀了。” 谭天保没理他们,这俩人当真是仇深似海么?到此时还在互相攻讦,他说道:“先别说话,一会我自有区处,瞧你们俩这样儿,冤家宜解不宜结,听我一句话,算了吧。” 邢彩果正在给另一个伤者裹伤,她惊叫道:“哎呀,这人骨头好象断了。” 谭天保走过去一看,果然,这人的左臂耷拉着,有骨折症状,臂上於青发紫,显然是刚才被人打断的,他不禁有些惊异——是被盲人打断的么? 盲人看起来本事不小啊。 看起来——事情似乎没那么简单。 谭天保从破庙的窗户上折了两根窗棂,当作夹板,给伤都进行包扎,那人颇为刚强,伤处接骨剧痛却始终一声不吭,谭天保看他一口气逐渐缓上来,问道:“你是谁?什么人?” “我叫姚太冲,”那人有气无力地说道:“小兄弟,你真的……别上他的当,瞎子……他是卖国贼……” “你快拉倒吧,他都瞎了还卖什么国。” “不……”姚太冲摇了摇头,“真的,不骗你,小兄弟,他……姓周,叫褚若吉……他向清兵出卖国家……” 谭天保听得不得要领,看姚太冲的神情,非常郑重,似乎不象是撒谎,可是这事儿很令人费解,瞎子只不过是个算命先生,他怎么向清兵出卖国家? “喂喂……” 忽然邢彩果惊叫起来。 抬头一看,只见那个算命瞎子,颤颤微微地站起身来,迈步朝着殿外走去。 他刚才还躺在地上难以动弹,现在却勉强支撑着欲走出去,这份顽强也令人叫绝,谭天保赶紧喊,“你别走,现在需要绝对休息……喂喂,外面还下着雨呢……” 但是瞎子充耳不闻,根本不理会谭天保的话,一边喘气,一边毫不犹豫地走向殿外。 谭天保和邢彩果互相对望一眼,都觉得此间发生的事……实在令人奇怪。u看书w.uuanshu 难以索解。 正在这时候,忽然响起一个炸雷,“嘎拉啦——”雷声似乎就在耳边炸响,空气中陡然就充满了一股硝烟味儿,大殿的房顶“稀里哗啦”一阵抖动,灰尘往下落。 “不好,房顶要塌了。”邢彩果惊叫。 “快出去,”谭天保喊了一声,一伸手把姚太冲搀扶起来,和邢彩果一起朝殿外跑,此时,大殿顶上的砖石土灰,稀里忽鲁地猛烈坍塌,屋里灰尘遍布。 几个人叽里骨碌赶紧跑出殿外。 这座破庙实在是太破了,屋烂梁朽,被炸雷一击,屋顶的大半边都倒塌了,幸亏谭天保等人跑得快,否则就被埋在屋内了。 “好险,”邢彩果吐了吐舌头,弄了一头一脸的土灰。 可是外面还在下雨。 此刻正是雨如倾盆,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片刻间就把三个人给淋得浑身透湿。 姚太冲脸色显得焦急,“瞎子哪儿去了?快……” 瞎子…… 谭天保和邢彩果四下张望,却没找到瞎子的踪迹,向远处望,大雨如注,天地间白蒙蒙一片,不见人影。 谭天保此时更加疑惑,瞎子目不视物,走路都是慢慢腾腾,怎么会逃得这么快? “糟糕,”姚太冲懊恼地跺跺脚,“让他给逃了,唉……他不是瞎子,他看得清道路,唉……小兄弟,你上了他的当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保媒 姚太冲的脸色异常懊恼。 急得跺脚,“小兄弟,你上当了,这个瞎子——褚若吉,他并非全盲,看得清道路,这个千刀万剐的卖国贼……” “姚兄,到底是怎么回事?” “唉,”姚太冲长叹一声,“此事说来话长,关乎国家命运呀,千古悠悠,国有劫数,怆然涕下又无可奈何。” 谭天保更加如坠五里雾中,什么就关乎国家命运……一个算命瞎子,与国家命运有什么关系?但是看着姚太冲的神色,却又不象是精神病。 “姚兄……” 谭天保正想再问个清楚,谁知道姚太冲却朝着他鞠了个躬。 “小兄弟,谢谢你的救命之恩,姚太冲永感大德,我还有急事,今天就此别过。” 说罢,转身就朝庙外走去。 “喂喂……” 谭天保想把他叫住,“姚兄,你的身体尚未复原……等一等……” 然而姚太冲没有停留,也没回头,就顶着瓢泼大雨,毅然决然地向前走去,雨水浇在身上,瞬间就把他淋成了落汤鸡,但此人甚是刚硬,踩着泥水,越走越快,片刻间就消失在茫茫雨幕里。 留下目瞪口呆,大眼瞪小眼的谭天保和邢彩果…… 两个年轻人张口结舌,站在破庙门洞里,好半天没反应过味儿来。 邢彩果抓着谭天保的胳膊,“天保,我怎么觉得有些后怕啊……这两个怪人,是怎么回事?” 谭天保摇了摇头,“谁知道。” 雨中野庙……瞎子肉搏……国家命运……完全都是稀里糊涂一锅粥,难以索解。 “天保,我觉得有点害怕,咱们回去吧。” “好,” 反正两个人的身上早就淋湿了,索性就这样走进雨里,任雨水浇淋,从头到脚象洗澡一样淋浴……这感觉竟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儿。 手牵手,一路抹着雨水,风雨同行。 …… 回到军营以后,谭天保接到了命令:去参加高迎祥召开的军事会议。 这倒令他颇为疑惑。 我又不是将领,参加的哪门子会议? 难道高迎祥要重用我,提拔我么? 说实在话,谭天保根本就没有在义军里当官的愿望,他的打算是——日后有了适当的机会,就带着邢彩果和三绑子逃走,设法回到秦良玉的队伍里去。 来到高迎祥的大帐内,里边已经聚集了好多将领,李自成、郝摇旗、刘宗敏、袁宗弟、黄龙、刘哲……除了这些人,还有另外两股义军的首领罗汝才、马守应(绰号老回回)。 帐里一片笑语喧哗。 谭天保看出来了——这场会议肯定是要商议攻打西安的战斗计划。他很清楚自己的地位,根本就没想参与意见,很知趣地往角落里躲。 “天保,你到前面来。”高迎祥叫道。 谭天保心里纳闷儿,赶紧走到前面,“闯王,您有什么吩咐。” “你先坐下。” 高迎祥的身子恢复得很快,已经看不出虚弱的模样,他用和蔼而亲切的目光瞅着谭天保。这目光让谭天保心里感到一阵温暖。 哦……可能是因为我救过他的命,所以高迎祥才对我另眼相看的吧。 说实话谭天保对高迎祥的印象也不坏,跟他在一块儿有一种安全感。颇有宽厚长者之风,与李自成完全不同。 “天保,今天大家商量攻城的事,有件事想请你多操劳一些。” “闯王,”谭天保赶紧表态,“您有什么吩咐,天保自当尽力,说什么操劳之类的话。” “你是鼓捣火器营的,能不能搞些火种,就象是在梨树沟战斗中那样,进行爆炸,把西安的城墙给炸开。” “……” 谭天保张张嘴,又闭上了。 说实话,他的火器营自从梨树沟战斗之后,一直也没恢复元气,跟随秦良玉后,更是脱离了义军很长时间,所以现在火器营已经名存实亡了。 搞炸药,炸城墙,这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想炸开西安的城墙却是绝无可能。 不要说谭天保手里没有那么多炸药,即便有,黑火药的爆炸力有限,想炸毁厚达十几米的城墙,就跟搬着梯子上月亮一样困难。 高迎祥盯着他的眼睛,“怎么,行么?” 谭天保为难地挠了挠头,“闯王,说实话,西安城墙太厚了,用火药是炸不开的,如果……要是炸城门的话,或者还有点可能。” 高迎祥点了点头。 刘宗敏咧开长满胡茬子的大嘴,大大咧咧地说道:“炸开城门,那跟炸开城墙不是一样么,你这个小伙子,说话净绕弯子。” 这说法倒也没错。 高迎祥说道:“就是这样,天保,交给你个任务,多搞点火药,想办法把西安的城门炸开,延平门或是安远门,你这样,需要什么尽管开口,让他们都配合你。” “遵命。” 高迎祥又冲着他呵呵一笑,“等咱们攻下了西安,我准备再和你商量一件事,听说你和那个姓邢的姑娘不错,是吗?那么我当个媒人,怎么样?给你和邢姑娘成亲,在西安举办婚仪。” 谭天保的脸一下就红了。 我去……我和邢彩果的事,他们怎么知道的? 这在大庭广众之下,uu看书 ww.uknshu.om可是有点无地自容了。 刘宗敏等人却哈哈大笑起来,“小伙子,怎么着,还害臊了,这辈子还没娶过女人,是不是?高闯王替你保媒,这可是天大的荣耀,怎么着,你还不愿意么?“ 谭天保面红耳赤,心慌意乱,只能朝着高迎祥作揖行礼,“多谢闯王成全,属下感激不尽。” “哈哈哈……” 帐里一阵大笑。刘宗敏咧着大嘴用手指点,“你啊,瞅瞅你那个样儿,简直就象个没见过世面的小雏鸡儿……” …… 接受了“制造炸药”的任务,谭天保就从高迎祥的大帐里出来了。 他悄悄找到邢彩果。 “彩果,刚才高闯王说,他给咱们俩保媒,等打下了西安,就成亲。” 邢彩果脸上飞起一片红霞,羞涩地低下头去,“天保,怎么着都行,我依着你。” “不不,彩果,你听我说,成亲……这是早晚的事,但是高闯王跟我说这些,他是话里有话。” “什么?”邢彩果吃惊地抬起头来。 “你想呀,他说是——打下西安就给咱们成亲,那言下之意就是,必须得打下西安,我接受了制造炸药的任务,奉命炸开城门,高迎祥的意思明摆着,如果完不成任务,那咱们这亲事是没指望的。” “那……” 邢彩果睁大了眼睛。 第一百二十八章 贪污 邢彩果问谭天保,“你看,西安城能打得下来么?” 谭天保摇了摇头。 邢彩果吃惊地说:“不能?你是说……咱们要打败仗?” “胜与败,现在还很难说,从表面上看,义军攻势凶猛,二十万兵马摆了五十里阵营,烽火照西京,前几天还杀了朝廷的大将曹文诏,可是你仔细一琢磨,其实形势很严峻,几乎所有的优势,都在官军那边。” “是吗?” 邢彩果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瞅着谭天保。她对于战事,并不太懂。只是常听别人说,义军马上就要胜利了,攻下西安,高闯王很可能就要称帝,那时候大家就都是开国元勋。 怎么谭天保如此悲观? 谭天保说:“你想呀,义军围了西安多长时间了?如果好打,早就打下来了,这说明什么?说明西安是一声非常难啃的硬骨头,越是旷日持久,就越对攻方不利,现在的僵持局面,只不过是因为官军的增援兵马没上来,假如他们有增援,与城里内外夹攻,义军必败无疑。古时候有句放在,叫天时不如地利,就是这个道理。” “天保,闯王不是叫你制造炸药吗?” “说起这个,就更令人灰心了,炸药……能不能炸开城门,我心里一点把握都没有。” 邢彩果的脸色充满失望。 “天保,那怎么办?” 她对于能否打下西安,倒也并不挂怀,只是关心能否和谭天保成亲。 谭天保凑到她耳边,小声说道:“别怕,如果打不下西安,咱们就找机会悄悄溜走,我是想攒些银两,为咱们俩以后过日子积积家底,以前得的积蓄全都丢光了,等我攒够了钱,就带着你私奔。” 私奔……竟然有些才子佳人的感觉了。 邢彩果又笑了,“好,天保,咱们俩一起攒钱。” “嗯。” 这是实情,如果你没钱,就算逃出了义军,身上一穷二白,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月里,差不多也得饿死,在义军,谭天保如果能立功受奖,悄悄积攒点钱财并不困难。以前在张献忠的队伍里,他攒了好多钱,可惜都丢了。 …… 经过三梆子的一番忙碌,谭天保的“火器营”又组建起来了。 事情也不复杂,以原来的班底为基础,又挑选了二十几个士兵——当然都是和三梆子相好对脾气的,组成了“扫硝队”、“收磺队”、“总成队”,各司其职,收集硫磺、芒硝、炭末,按照“一硝二磺三木炭”的比例,配制最初级的黑火药。 三梆子又神气起来。 “你们俩,笨蛋,找不到硫磺,还找不到药铺子吗?向他们去买,没钱……去找谭天保要啊,他有的是钱。还有你个笨蛋,真是脑袋被驴啃了,你不是扫硝的出身吗?问我怎么熬,你干什么吃的?” 士兵们去找谭天保要钱。 “哨总,买磺得要钱啊,我们俩身上只有不到一吊钱。” 谭天保也没钱,他理直气壮地去找高迎祥,“闯王,制火药得要钱啊,我得买好多原料。” “哦,”高迎祥点点头,“好办,我这一忙,把这茬儿给忘了,你先回去吧。我马上安排。” 谭天保回去了,没过两个时辰,邢彩果兴高采烈地提着个大包裹来找他。 “天保,天保,你看这是什么?” 包裹打开,里面是一大堆的银锭、铜钱、还有珍珠玛瑙之类,闪闪发亮,耀人双目。这些都是义军的“库存财货”,平时负责掌管老营财务的,是李自成的妻子高氏。而邢彩果正是高氏身旁的随从帐目,相当于“财会现金出纳”。 “高夫人拨给你们的银钱,让我亲自送过来。” 邢彩果乐呵呵地凑近谭天保的耳边,“天保,这些钱,你造火药,用得了么?” 谭天保笑着压低声音,“你的意思是说,咱们俩贪污点,当作私房体己钱?” “废话,不拿白不拿,反正他们也是抢来的。” 这话倒是不错,义军里所有的钱财,没有一个铜板是正大光明来的,全部来源于抢劫。 过去有很多人都把农民起义军描述成“正义”的化身,其实很可笑,起码“军费”这个问题是绕不过去的,义军要支撑庞大的军费开支,而且往往头目们还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他们的钱是哪儿来的? 军队里既不做生意,又不种田,所有的花费必须去抢劫,抢大户,同时也抢小户,他们对所有能够榨取的资源绝不会放过。 你说,他们的正义在哪儿? …… 谭天保和邢彩果当然立刻就达成了一致。 贪污。 把用作制造火药的费用,悄悄挪用一部分,藏在自己的“小金库”里,留着俩人以后过日子用。 而且做这件事的时候,他们俩并没有丝毫的“违法”和“负罪”感,义军本身就是违法的,黑吃黑,大家谁也别笑话谁。 …… 大家忙忙乎乎地制造火药。架锅熬硝,推磨碾磺。 三梆子领着个“客人”走过来,却是罗汝才手下的大将——熊弼。 说实在话,谭天保对熊弼没有好印象,这家伙曾经在三阳镇上玩大尾狼,被刘芳亮一枪挑落马上,丢人现眼……他到闯军营里来做什么? 熊弼一脸笑容。 “天保,谭哨总,嘻嘻……最近挺忙吧,老哥哥总也没功夫来看你,真是抱歉啊。” 谭天保也对他堆起一脸假笑,抱拳拱手,uu看书 ukanshu.co “熊老兄,客气了,最近还好吧,看你满面红光,喜气洋洋,是不是又发财了?” “嘿嘿,哪里,哪里。” 熊弼手里提着个木头箱子,往谭天保眼前一递,“老弟,这是罗将军送给你的。” 嗯? 罗汝才竟然给谭天保送礼?这倒是个令人纳闷儿的事情。 谭天保没接,笑道:“熊兄,无功不受禄,罗将军为什么要奖赏我?兄弟不明白。” “你看看,兄弟,你怎么揣着明白装糊涂,高闯王不是给你和邢姑娘保媒,打下西安就成亲吗?罗将军这是送给你的贺礼呀。” “哦,那我就谢谢罗将军了。” 既然是结婚贺礼,谭天保可就不客气了,伸手接过木箱子。这箱子颜色发暗,是件老货,不是花梨就是紫檀之类,很名贵的那种,也不知道是从哪个老财家里抢来的。 箱子上有个精致的铜了吊,上着小铜锁,用白螺钿镶着个蝙蝠图案,寓意“福寿”之意,整个看上去异常精美。 不用看箱内的东西,就单看这只箱子,就已经价值不菲了。 打开箱盖,里面放着两锭银元宝,十两一锭的那种,还有一枚小银佛,看上去也有十余两重,不光是本身的银质值钱,而且佛像铸造得非常精美,是件难得的艺术品。 罗汝才是商人出身,一向精打细算,他送谭天保这么珍贵的礼物,可真算得是十分慷慨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金对银 要说人见了白拣的财物而不欢喜,那就是装的。 谭天保又不是圣人,突然有人拿着这么多珍贵的钱物送到自己的手上,那还有不喜出望外的? 况且他现在正是缺钱的时候。 看着檀木箱子里这些白花花的银锭、银佛……谭天保觉得自己眼睛里唰唰……直冒金光。 朝着熊弼深鞠一躬,“谢谢熊老哥,谢谢罗将军,改日我一定前往罗将军那里拜谢。” “没说的,自己哥们儿,客气什么。” 熊弼大手一摆,气度大得很。 聊了几句,把头一摆,潇潇洒洒地走了。 谭天保乐得嘴都合不拢了,赶紧找了个包袱皮,把珍贵的小檀木“福寿箱”包起来,鬼鬼祟祟地去找邢彩果。 “彩果,彩果,发财了,哈哈……你看这是什么,罗汝才送的大礼,说是给咱俩的成亲贺礼,乖乖,你看这银锭子,成色多足,还有这小银佛,多精致,你掂掂,沉甸甸的……” 邢彩果的眼珠子也放了光,抚摸着闪亮的银锭和银佛,高兴得跟什么似的。可是乐了一阵,她眼珠一转,问谭天保,“不对呀,你经常跟我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今天是咋的了,馅饼咕咚咚就砸在咱俩脑袋上?” “嘿嘿,任何事情都有例外嘛。”谭天保得意地摇摇脑袋。 “不是吧,罗汝才跟你关系挺硬?还是他很善良?” “别胡扯,罗汝才跟我狗屁关系都没有,对了,上回我在三阳镇揭露了他的阴阳壶,拆了他的底,他恨不得把我脑袋给拧下来当球踢呢。 “那……” “还有,说他很善良……嘿嘿,这家伙是个商人出身,算盘打得精着呢,从来都不会白花一个铜板,让他出血,比杀了他的亲爹都心痛。” 邢彩果更不明白了。 谭天保胸有成竹,拍拍小檀木箱,“彩果,你放心,俗话说,夜猫子进宅,没事儿不来,罗汝才肯出血给我送礼,他这是有求于我,这个馅饼,咱俩尽管吃掉就是了,不用疑神疑鬼。” “他有事求你?” “对,而且还是大事。眼下正是攻打西安的关键时候,我领受了制造炸药,炸开城门的任务,千军万马,都在盯着这件事,彩果你想想,如果西安拿不下来,义军就会面临巨大危机,官军的增援上来,搞不好西安城外就会变成百里血海,双方的尸体只怕连山沟都会塞满了……” “哎呀,听你说得真吓人。” “这是实际情况,形势眼下就这么严峻,罗汝才精明透顶,值此关键时刻,他如何不会左右斟酌,决定取舍?因此,他必须得从我这讨到实底,西安的城门,我究竟能不能炸开。然后,他才能根据情况做出决定。这事情事关重大,涉及前途命运,他拿这么几两银子,其实是拣了便宜,这个帐,罗汝才自然算得过来。” “那你怎么办?” “放心吧,我自有主意。” 还真让谭天保说中了,他和三梆子等人忙着制造炸药,熊弼有事没事,便来火器营里“闲聊”,观察炸药的制作进展,威力效果。 就在谭天保配好第一批炸药,准备试爆的时候,罗汝才亲自来了。 “天保老弟,等你和邢姑娘成亲的时候,老哥哥一定讨杯喜酒哦。” “罗将军,没说的,您是当然的首席。” “哈哈……” 两个人都大笑,互相心里都有小六九。 三梆子带着士兵们,在野地里埋了几根木头桩子,并排在一起,互相用绳子绑牢,做成一个“门扇”的形状,然后把两个捆扎好的“炸药包”堆放在木桩子下。 “准备——”三梆子威风凛凛地举着胳膊当指挥。 火药捻子点着了,火苗嗤嗤地燃烧,士兵们赶紧弯着腰跑开,跑出半箭地之外,在坑里藏好。 “轰——” 一声巨响,掀起冲天的黑烟和土灰,看上去气势很大,方圆百米内都浓烟滚滚,沙石飞扬。 “哎呀,真厉害,”“好家伙,把石头都炸起来了。”“简直比雷公电母还要蝎虎……”大家一阵赞叹声,称赞爆炸的威力。 等到黑烟散去,大家争先恐后地跑过去察看,忍着呛人的硝烟味儿,检验爆炸结果,只见好几根埋在地里的木柱子,都给炸歪了,有两根从土里翻出来,绳子也给炸断了。 地上炸了个大坑。 谭天保站在坑前,面无表情。 爆炸……取得了效果,但是距离要求,还差得远。 西安的城门,远非这几根埋在土里的木桩子可比,按照这样的爆炸威力,想炸开城门,只怕还远远不够。 罗汝才走过来。 他站在谭天保身旁,瞧着他的脸色,试探地问道:“老弟,你看怎么样?” 谭天保面色严峻,轻轻摇头,“据说西安城门有六寸厚,外面包有铁皮,这样看来……还不行,我再加大药量试试。看书ukansh ” “加大药量,能够炸得开么?” 罗汝才目光迥迥,逼视着谭天保,看着他的反应。 “我只能说试试,黑火药的作用有限,咱们又办法事先在城门处挖洞,罗将军,当初打河阴城的时候,不用炸药,光用火烧也能破开城门,可是西安不一样,这您心里有数。” 罗汝才点了点头。 然后没说什么,转身离去。 …… 次日,战事突起。 一直关门紧守的西安城,主动发起了进攻,一队队兵马,沿着延平门开出来,列列旌旗,迎风招展,大纛旗上绣着个金色的大字:安。 见了旗号,城外的义军都知道,这是西安城里的安嶷将军。 安嶷是西安本地人,世家之后,号称勇武过人,经常穿一身金盔金甲,被人称为“金甲将军”。 战鼓声中,安嶷率领约三千兵马,驰出城门,在城外列好阵势,一声号角,朝着义军的阵地展开了“品”字冲锋,数千人齐声呐喊,如潮水一般冲过来。 义军阵地上,迎战的人是刘芳亮。 他听到战报后赶紧率兵出营,做迎战准备。 这刘芳亮是一身白袍,胯下白马,亮银枪,整个看上去白亮精神,而对方的“金甲将军”安嶷则是一身金黄,灿烂威风,这两员将领,一金一银,一黄一白,正好形成对比。 煞是好看。 第一百三十章 枪挑金甲将 这场“黄金对白银”的对决,煞是好看。 其实,光看外表容易上当。 刘芳亮的银枪,其实是钢枪镀银,枪杆染成银色,要是真拿一杆银枪,反不如钢枪好用。 而安嶷的“金盔金甲”也是镀金。 盔甲是为了防身,而不是为了好看,钢铁比金银更加轻便且坚固耐用,傻瓜才会弄一身真的金银盔甲。 西安城外,摆开了战场。 双方上万名骑兵,旗号飘飘,列阵对战。 安嶷是位勇将,打仗喜欢身先士卒,他率领中军前出,摆了个“品字形”的冲锋阵容,朝着义军阵地突击。头一队上千匹战马,四蹄亮开,以迅猛之势展开突击。 来势凶猛。 打仗讲究“一鼓作气”,安嶷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他想靠着勇猛的冲击,以训练有素的官军骑兵,将义军队形冲乱,来个“兜头一棒”,抢得先机。 这回,他遇到对手了。 刘芳亮,是李自成手下最能打的将领,打仗喜欢痛快,也最擅长这样勇猛突击。 这叫针尖对麦芒。 白袍一闪,银举一举,刘芳亮率领义军士兵,迎着官军展开反冲锋,以攻对攻。 双方的战鼓,使劲地擂,西安城外的鼓声和马蹄声震天响,震得大地都在微微发颤。 “嗖嗖嗖——” 羽箭在空中飞舞。 数千匹战马在相向奔驰。 那是一种庞大而激烈的气势,上万人在呐喊,在冲击,掀起的杀气震撼十余里地面。 安嶷那一身“金盔金甲”在冲锋的队伍中,很是显眼,即便不看他身后那面大旗,也能认出来这是对方的主将,这一道金黄色的身影,早就被刘芳亮给捕捉住了。 一道银光——朝着“金甲将”奔过去。 刘芳亮那身白袍,那杆银枪,再加上那匹白马,在战场上奔驰起来,当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只见一条白线,象箭一般直向前窜。 “沓沓沓……” 一黄一白,两个人影现向而驰,很快就碰撞出火花了。 金甲将军安嶷,大喝一声,摆长刀虚劈一刀,准备以“一虚三实”之技,与刘芳亮展开对杀。 这是个很稳妥的招法,虚实结合,攻防兼备,尤其是不了解对方底细的情况下,是取胜的最佳选择。 但是——这回他错了。 刘芳亮是谁? 天下一等一的勇将,打起仗来就象烈火,象疾风,哪里还容得你摆什么招法?他的枪使起来就如闪电一样,银光一闪即索命。 正在安嶷劈出“虚刀”,正拟拿出“后刀”的杀招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这员白袍小将从马背上消失了。 白影一闪,滚落马鞍。 嗯? 他马失前蹄了么? 安嶷突然一愣神,手里的长刀猛地一滞。 跟刘芳亮打仗,会容得你这么一滞么? 就是这一愣神的功夫,刘芳亮就跟一个机灵的猴子一般,猛地从马背一侧伸出那杆亮银枪,无声无息,迅捷得比闪电也差不多少。 银光一晃—— 一条银色的枪尖斜着从下方往上刺出,从安嶷的腋窝下穿出来,利利索索地刺穿了膀子,枪杆一摆,把个金甲将军整个从马背上挑落! 一招都没用。 就在两马相接的这一瞬间,一枪直接挑落下马。 …… “啊——” 直到安嶷被亮银枪挑下来,跌落马背,这才来得发出一声惨叫。 一道黄色的人影,被银枪挑着,重重摔落在尘埃。 …… 双方的兵马都看呆了。 不会吧……金甲将军安嶷,怎么会连一招都没使出,就让对方的白袍小将给挑落马下?这……这条命是不是太便宜了点?没看花眼吧? 哗……周围骤然一片混乱。 好些匹官军的战马,都正在冲锋的途中,士兵们还正在呐喊,正在冲锋——可是主将已经让人家给杀了。这事儿不禁有点目瞪口呆。 刘芳亮可不会闲着,他把银枪一摆,将安嶷甩在地上,催马继续前冲,没有一丝的犹豫。 “唰——”银枪向前刺出,又一名官军骑兵被挑落马下。 “唰——”银枪向后猛砸,砸中了另一外官军的头盔,差点把脑袋整个砸烂掉。 白马银枪,勇不可当,象风一样向前疾驰,官员骑兵碰上一个,被挑落一个,碰上一个,被杀死一个……如同秋风卷落叶。 哗…… 片刻间,官军被杀得胆寒了,谁也不敢再和这员白袍小将对冲,纷纷朝两旁躲避。 那匹白马,那杆银枪,化身成了死亡的象征,成了阎王爷的索命令牌。 太可怕了。 …… 义军在刘芳亮的率领下,精神大振,呐喊着向前冲锋。 一队队士兵旌旗飘摆,冲入官军的阵中,展开激烈的厮杀。 人马杂沓,刀枪举起来就象一片丛林。大队人马在平原地带的冲杀,最为激烈而震撼,长枪大戟,起落之间就是一片血光。 混战,并不是没有次序,有经验的部队,在战斗中以“伍”和“哨”为单位,五人、十人或二十余人,形成一个作战集团,互相配合,互为掩护,战斗效果倍增。 好几把大刀一起砍下来,uu看书 ww.ukanshu就如同是一台巨大的杀人机器,往往就血肉横飞。 怒吼声,惨叫声,后器砍进肉体里发出的那种撕裂声……听上去混乱而恐怖。 数千双脚板,数千只马蹄,在战场上踩踏,回旋、倒退…… 没过多久,义军就占据了上风。 官军最初的锐气,在主将被杀之后,差不多就泄了一大半,安嶷手下的将佐们,个个心惊,亲眼目睹了自己的主将被人一枪挑落,甚至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换了你,害不害怕? 没有哪个将领再跳出来,和刘芳亮正面对战。 这时候才会真切地体会到——刘芳亮,白马亮银枪,沾上死,挨上亡,黄泉路上忙……这话可不是胡吹法螺。 …… 后退。 官军的勇气一泄,在战场上就只剩下了后退。 大群的骑兵开始向着城里逃窜。 “杀——” 义军则是勇气倍培,冲锋更加勇猛。骑兵在前,步兵在后,乘着胜势象潮水似地涌向城墙。 “嗖嗖嗖——” 从城墙上飞过无数的羽箭来,象雨点一样密集,如同空中飘过一片片黑色的箭雨。 义军纷纷中箭了,在箭雨中倒下。 借着城墙上的掩护,官军队伍争先恐后,涌入城内。 城外,遗留下了一片片血肉模糊的尸体…… 第一百三十一章 炸城 高迎祥驱马来到战场。 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副令人兴奋的场景——义军挥舞的旗帜,呐喊冲杀,向前追击,而官军则是丢盔卸甲,狼狈逃窜。 城头上,守城的官军正向着追赶的义军射出一片片的箭雨,阻挡义军追击。 刘芳亮正率领着人马,顶着箭雨向前冲锋。 高迎祥立刻命令:“谭天保,谭天保——” 谭天保急急地驰马向前。 “快,准备炸药,跟着刘芳亮冲上去,攻城。” “是。” 谭天保答应一声,赶紧找三梆子等人,急急惶惶,把捆扎好的炸药包驮在马鞍上,参加到冲锋的义军队伍里。 高迎祥的打算,是趁着官军败退,乘机一举杀进城里,夺取西安城,如果官军及时关闭城门,那么就让谭天保用炸药将门炸开。 现在,官军的败兵正一窝蜂地拥挤入城,正是尾随攻入的大好机会。 火器营的二十多个士兵,在谭天保的率领下,很快冲到了城墙附近,但是——他们马上就不能前进了。 城墙上的箭雨太密实了,好几个士兵都中箭倒下,驮着炸药包的几匹马,每一匹身上都中了十余箭,嘶叫着翻倒在地上。 “把炸药包解下来,跟我上。” 谭天保大声喊着,从一匹死马身上解下炸药包。 好几个士兵都奔过来,用手里的盾牌,给谭天保遮挡象雨点般的羽箭,一只只箭射在盾牌上,发出“咚咚”的声响,盾牌很快就变成了刺猬一样。 谭天保和另外几个士兵抬着炸药包,前面是一群举着盾牌的士兵当掩护……形成了一片流动着的人流,向着城门奔跑。 不断有人被箭射中,翻滚着倒在地上。 然后就有人补充上来,继续举着盾牌,掩护谭天保等人。 拚命往前冲…… 城墙上,显然也发现了这些异常的进攻人群,无数的弓弩都对准他们射击,谭天保这拨人几乎每前进一步,都有人中箭倒下去,一路前进,一路伤亡…… 此时,城门已经关闭了。 城外的战斗并没停止,刘芳亮挥着银枪,正率领着士兵们呐喊冲杀,城外还有好多官军士兵,可是——城内显然是害怕义军尾随杀入,因此把城门提前关闭了。 不顾好多自家兵马还在城外。 不要了。 义军当然不会客气,刘芳亮率领人马象秋风扫落叶一样,把没能逃进城内的官军士兵一通凶狠斩杀,直杀得鬼哭狼嚎,哀鸿遍野。 谭天保率领着这只小小的“爆炸”队伍,顶着箭雨,前进到距离城墙只有二十几米了。 刘芳亮几乎把所有拿着盾牌的士兵,都派过来,掩护谭天保。 一只只箭,从谭天保的脑袋上方飞过去。掠起一阵阵凉风。 他找不到三梆子在哪里,也许——这小子已经中箭了吧。 顾不得这些,谭天保紧咬着牙关,低着头,抱着炸药包,跌跌撞撞,拚命地往前跑,他前面是好几个举着盾牌的士兵,为他遮挡箭雨,不时有人中箭跌倒…… 护城河的木桥上,几乎被尸体塞满了,谭天保不顾一切,就从尸上踩过去。 跑进城门洞里了。 好几包炸药都堆放在城门外。 宽厚的城门有一丈多高,下层包着铁叶子皮,钉着拳头大的铁钉,看上去无比坚固。 “快,点火——” 谭天保大喊,他发觉自己的嗓子哑得厉害,几乎喊不出声音来。也许是因为刚才跑得过猛,快虚脱了吧。 手忙脚乱,士兵们直接点燃了火捻子。 然后——赶紧向外逃。 叽里骨碌……大家跌跌撞撞,急三火四地跑出城门洞,向着来路狂奔,刚刚跑到护城河的桥上,就听到身后传来几声巨响。 “轰——轰——” 巨大的烟雾,从城门洞里窜出来,火光冲天,烟味四散…… 猛烈的爆炸,把城墙都震得抖动了一下。 正跑到桥上的谭天保,就觉得一股气浪推过来,把他的身子象是狂风推落叶一样,“嗖”地一下,推下桥去,掉进河里。 “咕咚”,沉入河水。 护城河的水都是引来的,并不清澈,浑浊而肮脏,谭天保猝不及防,身子坠入水里,喝了几口脏水,呛得差点晕过去,幸亏他会一点水性,手脚乱刨,挠蹬了一阵子,勉强露出水面。 呀……河水里好多血丝在涌。 两具尸体就紧挨着自己,漂在水面上,身上血肉模糊。 赶紧往岸上游。 谭天保使开“狗刨式”,用力游了几米,见面前伸过来一只长戟,那是一名义军士兵在营救自己,他伸手抓着戟头,用力划拉几下,爬到岸上。 浑身都成了落汤鸡。 此时战斗尚未结束,一阵阵箭雨,还在四周飞行,谭天保在士兵们的掩护下,连滚带爬,滚了一身的泥水,狼狈不堪的逃向后面…… …… 城门,并没有炸开。 几包黑色炸药的威力,对于厚重坚固的延平门,u看书 uukanshu.cm没有造成毁灭性的效果,门扇仍然牢固地矗立在门洞里。 甚至——结实的砖垒的门洞,都没有造成太大破坏。 城墙下缘有二十多米厚,用粘土砖和着糯米浆垒砌,比现代的水泥也差不多少。黑火药爆炸力有限,又没有办法挖坑,想把城门炸掉,显然办不到。 …… 义军后退了。 在高迎祥的指挥下,攻城的士兵们对城头上的官军对射一阵羽箭,然后抢回受伤的士兵,放弃了攻城。 …… 虽然没有攻进城里,但是这一仗,义军算是大获全胜。 官军被杀得丢盔卸甲,损兵折将,狼狈逃回西安城内,若不是城头上防卫森严,城门没炸开,差点就被义军打进城里了。 更重要的是——金甲将军安嶷,被刘芳亮一枪挑了。 人人振奋,士气高昂——鞭敲金蹬响,齐唱凯歌还,义军人马胜利班师回到驻地。胜利,带给部队的鼓舞那是最直接和最强烈的,几十里的营地里,都洋溢着兴高彩烈。 全场最郁闷的一个人,就得算是谭天保了。 别人都立了战功,唯独自己……没有完成爆破任务。 他浑身上下淌着水,一身狼狈,泥头土脑,没精打彩地来到高迎祥的面前,哭丧着脸,“闯王,我向您请罪……” “算了算了,”高迎祥一摆手,“这怎么能怪你,快回去换衣服。” 第一百三十二章 危在顷刻 虽然高迎祥并没有责怪谭天保,但是毕竟属于“没完成任务”,谭天保心下惴惴,有些郁闷。 三梆子又受伤了,膀子上被射了一箭,不算重。 谭天保没好气地对他说:“老三,我发现你有个特点,几乎每次打仗都要受伤,不挂点彩就觉得过意不去。” “你这人幸灾乐祸,天保,我是为保护你才受的伤。” “保护我?”谭天保给逗笑了,“我怎么没觉得,你又做梦了吧……对了,我还发现,你每回一受伤,必定要做一个梦,不是当了英雄,就是大义凛然……” “唉,做好人难啊。” 传令兵走过来,向谭天保报告,“谭哨总,闯王请你去议事。” 议事…… 谭天保皱起眉头,他心里明白,所谓议事,绝非高迎祥要跟自己研讨作战方略,肯定还是因为爆炸城门的事。 这事说实在挺发愁的。 西安的城门太坚固了,除非用现代高效能炸药,进行大规模集中爆破才行,靠着三梆子这些人炒制的黑火药,只能是隔靴搔痒。 在去往高迎祥中军大帐的途中,碰上了郝摇旗。 郝摇旗的神情甚是得意——义军里普遍洋溢着一种得意而欢乐的气氛,这很容易理解,打了胜仗之后是难免欢乐的,大家的情绪都高涨。 “哈哈,天保,”郝摇旗用粗黑的大手拍拍谭天保的肩膀,“好样的,差点把西安城门给炸开。” 谭天保咧了咧嘴,他捉摸不透郝摇旗是不是在讽刺他。对于刚刚这次“爆破城门”事件,觉得有些难为情。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好。 郝摇旗的摇摇黑乎乎的大脑袋,“小子,下回把火药弄大点儿,别抠抠索索地舍不得用……不过也没关系,就算你炸不开,我们也能把西安拿下来,哈哈,下回,老子就顺着云梯打上城墙去,奶奶的。” 谭天保没说什么,拱了拱手就转身离去。 走了几步,忽然有些奇怪——闯王不是“议事”吗?怎么没叫郝摇旗? 不明白。 …… 进了中军大帐,发现帐内只有两个人,高迎祥和李自成。 谭天保立刻意识到——这是一次小型秘密会议,其重要性要远高于普通或大型会议。他不由得心里一阵紧张。 “高闯王,李将军。”谭天保拱手施礼。 他发现,两个人的神情都很严肃,和外面郝摇旗那些官兵们的欢乐情状迥然不同。高迎祥倒背着手,慢慢在帐里踱步,面色阴沉。李自成的脸色一如既往地平静,深沉如湛蓝的湖水。坐在一个当作板凳的树墩子上,手里拄着一把宝剑,默不作声。 不知道为什么,谭天保心里忽然跳起来。 两个义军里最高阶层的主将,那表情——完全不象打了胜仗的样子,就象是刚刚一败涂地。 “天保,”高迎祥站在原地,目光迥迥地盯着他,问道:“我找你来,是想探讨一个问题。” “是。” “今天没炸开城门,过于仓促,我并不怪你,不过你老老实实告诉我,如果再加大药量,做好准备,炸开城门——有没有把握。” 谭天保犹豫了一下。 这个问题确实需要“老老实实”回答,战斗不是儿戏,胡乱吹牛是要耽误大事的。 心里反复计算……衡量…… 最终,谭天保摇了摇头,以肯定的语气说道:“闯王,说实话,我觉得,用我制造的黑色炸药,炸不开西安城门,那座城门太牢固了,它的门框差不多有两尺厚,用的是整棵的柏木,埋入地下数尺,门扇上包有铁皮,我把火药再加大剂量,也不行。” 高迎祥没说什么,点了点头。 谭天保补充道:“还有,经过今天这一仗,官军必定会吸取教训,再对城门进行加固,那……就更加没戏。” 高迎祥和李自成都没吱声。 大帐里安静下来。 沉默了一阵,李自成开口说道:“天保,没事了,你回去吧。” “是。” 谭天保转身往外走,快走到帐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下来。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转过身来,又走回大帐中央,朝着高迎祥一拱手,“闯王,我有件事情,要向您报告。” “嗯?” 高迎祥和李自成都疑惑地瞅着他。 “闯王,李将军,是这样,前两天罗汝才将军,派了熊弼到我那里,专门探听炸药的事情,非常关注这件事,甚至全程参与了试爆的赛程,这事儿本来也没什么,但是我觉得,罗汝才是个有心计的人,也许他会有什么想法,究竟是什么,我可就说不上来了,高闯王,李将军,我觉得有必要把这事情报告一下。” 谭天保并没把熊弼送自己“厚礼”的事情说出来。应该隐瞒的事,还是不说的好。 高迎祥的脸色严峻起来。 他点点头,“很好,天保,你报告得对。” 说罢,u看书 .uukns 他同李自成对望一眼,两人心照不宣地点了点头。 李自成开口说道:“天保,这件事,你不要对任何人讲。” “是。” 高迎祥的脸上现出一丝气愤状。 脸上蒙上了一层来霜。 谭天保报告的这些事,虽然看起来——没什么大不了,谁还不能关注一下炸药的威力?但是罗汝才是什么人,高迎祥心里太清楚了。这事儿远没有那么简单。 他倒背着手,又在帐里踱起步来。 踱了一阵,扭头问李自成,“自成,你觉得——此事如何?” 李自成的神色坚毅起来,“闯王,我直截了当地说吧,现在的局势是——危在顷刻。” 啊? 谭天保听了,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不至于吧? 他盯着李自成的脸,李自成的神色坚毅而肯定,这让谭天保想到——他说的绝不会错,李自成是什么人?这人深沉得不可预测,没有把握是不会胡说八道的。 既然他说“危在顷刻”,那么十有八九错不了。 可是……这事也太突然了点儿,刚刚打了大胜仗,刘芳亮挑了敌将,全军上下都在兴奋与庆祝之中……画风完全不是这码事呀。 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战略目光,要和李自成比起来——根本就没法比,我连他的脚脖子都够不着。 人和人的差距,其实大得很。 第一百三十三章 局中局 李自成坐在树墩子上,那张陕北人特有的饱含风霜的大脸盘上,神情依旧是那么平静。 一双眼睛放着令人琢磨不透的冷光。 他说:“闯王,这事越来越明显了,您想想,那洪承畴派出来的金甲将军安嶷,出城作战,一开始我就十分怀疑,安嶷要勇没勇,要谋没谋,洪承畴派他出来做甚?指望着他破掉咱们的阵营么?” 高迎祥倒背着手,没吱声。 李自成继续慢条斯理地说下去,“洪承畴是个老奸巨滑的家伙,他一点也不傻,安嶷出来作战,不用说碰上刘芳亮,就算碰上咱们哪位将军,只怕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那么这一仗的目的是什么?必败之局,打之何益?” 这一番分析,令站在旁边的谭天保如梦方醒。 对呀,这话说得再透彻不过了,李自成……真是高明。 佩服得五体投地。 高迎祥转过身来,说:“你是说,洪承畴是在迷惑咱们,使个骄兵之计,故意让咱们占个便宜,尝点甜头?” “不但是骄兵之计,也是拖兵之计,”李自成的语气相当沉稳而肯定,“让咱们高兴高兴,对于攻下西安,信心更足,目的——把咱们的兵马牢牢的捆在这儿,这是一个局,老洪精心设计的一个大局,一步步引咱们上钩,然后他在四周悄悄调动兵马,固守一点,四面开花,嘿嘿……这个局,做得很大,也很高明,从兵力部署,战事规模上,都超过了当初的河南荥阳。” 高迎祥点了点头。 不得不说,这分析头头是道,无可辩驳。 李自成微微一笑,“本来,我还不敢十分肯定,但是天保提供的这个情况,恰恰给我从侧面证实了,这就是一个局,很精巧,也很宏大,就跟一场大戏一样,敌,我,旁人……我们内部的裂痕和内乱,也是其中一部分,好高明,好精彩。” 现在……谭天保终于见识到,什么叫做运筹帷幄了。 在旁人还在稀里糊涂地为胜利而陶醉的时候,双方的主帅,却在进行着一场看不见的较量。 互相设局、下子……布置明处或是暗处的兵力,这些都是高智商的比拚,在平常人没注意的时候,那张无形的大网,正在张开。 你不服吗? 运筹帷幄可不是装腔作势坐在帐子里就行了,你得有那份聪明绝顶的脑袋,你得有那份沾眼既过的见识。是英雄,就会在重大事件的关键节点上,用智商爆出一朵朵绚丽的火花。 正是这样的高智商较量,造就着人类历史上一个又一个精彩…… 高迎祥笑了。 他瞅着自己的外甥,露出满意神色,“自成,你一定有自己的章程了,怎么对付老洪设下的这一局。” “不错,老洪既然出了狠招,来而不往非礼也,大家不妨明里暗里,都好好伸量伸量,我想是这样,咱们给坐在西安城内的洪承畴,来一个‘局中局’,以变应变,以阴对阴……看看谁玩得过谁。” 李自成坐在树墩子上,就象一个陕北老农在随意地和人聊天,平静的语气里,一个巧妙的“局中局”就设置妥贴。 不慌不忙,举重若轻。 …… 谭天保从中军帐里回来后,就忙乎上了。 他部署手下这二三十个“火器营”士兵,继续炼制火药,捆扎炸药,并且扬言:“咱们一定要造出更多的火药来,下一回将城门炸开,一雪前耻。” 大家一起加班加点。 买磺熬硝,架起大锅煮,臭哄哄的气味散得四处都是。 一堆堆的火药生产出来。 熊弼又来了,他笑嘻嘻地凑到谭天保跟前,“老弟,真忙呀,辛苦辛苦。” “不辛苦,命苦呀,” 谭天保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摊摊两手,“上回没炸开城门,高闯王很不高兴,命令我戴罪立功,下回必须将延平门一举炸掉,保证大军入城。唉,老兄,你是骑驴的不知道赶脚的苦哇。” “哎哟,戴罪立功……没这么严重吧。” “高闯王跟我说,他下了决心,必须拿下西安,我就是把自己炸成了末儿,也得炸开城门……老兄,这话说得容易,可哪里知道我的苦处哇,不说了,不说了,命苦。” “天保,你搞的火药不少了嘛。” 谭天保点点头,“倒是真不少,不过说实在话,黑火药这东西,没有那么强的爆炸力,我这两天愁得都要上吊了……” “别急,慢慢来,老弟,你一定行,愚兄看好你。” …… 傍晚的时候,谭天保和几个士兵一起,把炸药都捆扎成一个个小包,每个小包只有一尺见方,这与前两天炸城门使用的炸药用完全不同。 正在忙碌,uu看书 w.uanhu.cm 邢彩果来了。 谭天保放下手中的活,和她走到一旁的僻静地方,说悄悄话。 邢彩果把一颗珍珠递到谭天保面前,“你看,这是高夫人送给我的,多好看。” “嗯,” “天保,我发现你真是多才多艺呀。” “什么意思?” “你演戏演得好极了,是不是以前当过戏子?” “胡说八道……”谭天保瞅瞅四周,寂静无人,他压低声音说道:“彩果,你怎么知道我在演戏?我是不是演漏了?” “没有没有,别紧张,我是从别处知道的,高夫人已经悄悄把贵重物品都装箱了,做好了随时出发的准备,命令我将帐簿理清收好……这些都是秘密进行的,你以为我傻呀,这都看不出来。” “哦……” “天保,大军是要悄悄开拔?” “对,现在闯王的部队表面上磨刀擦枪,准备攻城,实际上是要开溜了,这事情很秘密,只有几个人知道。我是奉了闯王的命令在演戏。” “很好,你以后能唱老生了……什么时候行动,知道吗?” 谭天保摇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高闯王和李自成他们,正在设计一个‘局中局’,和西安的洪承畴斗法,双方几十万大军,明争暗斗,谁赢谁输,还不一定呢,不过我告诉你,彩果,这几天形势非常危险,你得千万小心,多长个心眼儿。” 第一百三十四章 命令 西安城内,王财主那座恢弘舒适的私宅。 陕甘三边总督洪承畴在这个“临时行营”里会见了一个特殊的客人。 与洪承畴一同见客的,还有监军高起潜。 典雅的客厅里,摆着玉石屏风,黄梨木的桌案上摆着袅袅冒汽的茶盅。 没有仆人,没有侍从,只有主客三人。 洪承畴让高起潜与他共同会见“私客”,正是圆滑处,他是在证明自己没拿这个大太监当外人,没有丝毫隐秘遮掩,用来表示两人“亲密无间”。 客人是个算命瞎子,名叫褚若吉。 但是洪承畴眼光很毒,一眼就看出面前的瞎子实际上看得见,从他的眼神、动作的细微变化上,能直接判定——他具备一定的视力。 这种人并不少见,好些游走江湖的“盲人”都并非全盲。 “褚若吉,你有什么机密事,要向我报告?” 洪承畴端起一杯茶水,慢慢啜着,他知道眼前这瞎子是个有来历的人,并不是普通江湖术士。 “不是报告,是命令。” 褚若吉的话,傲慢而冰冷。 这让洪承畴猛地一愣。 嗯? 身为陕甘三边总督,五省剿贼兵马总指挥,眼下的洪承畴权倾盖世,是满朝最有权势的人,即便是总掌军权的兵部尚书杨嗣昌,对他说话也得恭敬三分。 谁敢对洪承畴下命令? 除非崇祯皇帝。 但是崇祯皇帝是绝不会派一个算命瞎子来传达命令的。况且崇祯的话那叫“圣旨”,不叫命令,这是国家礼法,不可混淆。 令人惊诧的是——这个算命瞎子不但堂而皇之地对洪承畴说出“命令”之语,而且神色无比傲慢,那模样就象是官员对等自己的下属或仆人。 搞什么鬼! 洪承畴这一刻心头涌起一阵愠怒,很想命令手下士兵将这个可恶的瞎子拖出去,乱棒打死。 可是他没有,只是目光怔怔地瞅着褚若吉,脸上的神色波澜不惊,很平静。这个宦海沉浮多年的老官僚,胸中包罗无限心机,才不会喜怒随便形于色。 旁边坐着的高起潜,也是非常惊讶,他与洪承畴对视一眼。 洪承畴微笑了一下。然后瞅着褚若吉那张饱经风霜的老脸,轻声问道:“褚先生,你所说的命令,是宫里曹公公的话么?” 这话问得聪明。 曹化淳是掌管东厂的大太监,是崇祯皇帝的亲信,并且一向行事狂妄,也许他会向洪承畴发出“命令”。 高起潜虽然也是太监,但是与东厂并无瓜葛。 洪承畴自然对这些朝廷系统的关节了如指掌。 但是褚若吉却摇了摇头,“不是,我的命令,是辽东多铎将军带来的。” 哦…… 洪承畴和高起潜都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样! …… 多铎,是满清皇帝皇太极手下大将,也是他的亲弟弟,努尔哈赤的第十五个儿子。眼下他驻扎在辽东赫拉阿图。 怪不得! 敢以这种傲慢口吻对洪承畴说话,原来这瞎子是倚仗的是山海关外清兵的势力。眼下清兵势大,屡次侵犯内地,甚至打到北京的城边,抢夺资同,掳掠人口,横行不可一世。 这个算命瞎子褚若吉,本是曹化淳秘密派往辽东,去和清兵联络,谈判议和的,现在他忽然携带了清兵的命令,千里迢迢来找洪承畴,看起来……这事儿并不简单。 水深得很。 洪承畴心里一凛。 他听说过,崇祯皇帝在太监蛊惑下,悄悄向清兵议和一事,但是内情不甚了了,此事乃是国家重大机密,你越知道得多,就越危险。 曹化淳鼓动皇帝议和,只怕和旁边坐着的高起潜也脱不了干系,他虽然不是“东厂”系统的,但是毕竟和曹化淳同属“阉派”,朋比为奸,都他奶奶的是一丘之貉。 如此看来…… 褚若吉身后起码是有两大靠山:东厂和清兵。 这事儿还真的挺严重。 怪不得这么个狗屁都不算的瞎子敢用这样的口气面对“五省总督”颐指气使。 …… 洪承畴的脑子转得很快,几秒钟之间,就已经盘算若定。他神色镇定,表情自若,朝着褚若及拱了拱手,用客气的语气说道:“先生请讲。” 褚若吉摇头晃脑,象算命那样拉长声音说道:“多铎将军命令你,多联络关内兵马,收买人心,多为己用,日后听从调遣……” 洪承畴恨不得一脚踢他们脑浆迸裂。 干什么?难道我洪承畴已经投降清兵了么? 就算崇祯皇帝正在和你们悄悄议和,关我姓洪的何干?你们坐在辽东炕头上朝着我指手划脚,凭什么? 还让我“听从调遣”,你多铎个王八蛋难道拿自己当我的顶头上司么……洪承畴气得简直眼前发晕。 但是他脸上什么也没表现出来。 一点表情都没有。 安安静静,听着褚若吉讲下去。 “……多铎将军对你非常重视,他说,洪将军是明朝最有韬略的将军,就和宋朝的岳飞一样,将军清兵入关,如果你肯合作,就封你为都统。” 洪承畴心里涌过一阵冷笑。 夸我象岳飞……你祖宗个蛋,一点文化也没有的关外蛮子,uu看书 .kanshu 你知道岳飞是抗金的么?他是专门和你们老祖宗作对的,这比喻非但不伦不类,而且极不合宜。 还封我为都统,姓洪的眼下是五省总督,权岂会稀罕你个“都统”之职? 扯你妈的蛋。 只听褚若吉依然在摇头晃脑地讲下去,“多铎将军说道,如果你不听调遣,那么清兵大举入关之后,就满门抄斩……” 说到这里,褚若吉停了一下,悄悄扫了洪承畴一眼(这更加证明此人不盲了)。 看来他心里也没底,如果洪承畴勃然大怒,不管三七二十一,下令砍了姓褚的脑袋,那可就彻底砸锅了…… 洪承畴的神色依旧平平静静,什么也看不出来。 不象是要发怒的样子。 厅里的气氛平静而压抑。 褚若吉放了心,接着说道:“此事绝密,请洪将军不要透露任何风声,另外还有一件事,山西宣大总督卢象升,性情乖张,要尽量削弱他的势力,最近有个叫做姚太冲的人,是卢象升手下,处处与我作对,洪将军,你如果抓住他,一定要立刻处死。” 说完了。 褚若吉闭上了嘴巴。 客厅里安静下来。 洪承畴一言不发,虽然心里恨得牙根痒痒,但是面上始终平静如常,他做人老成持重,知道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以静制动”。 他把目光瞅向高起潜。 第一百三十五章 老滑头 要说洪承畴,心里真有深沉。 一个算命瞎子拿着清兵的大帽子来对他发号施令,颐指气使,这对于手握兵权的“五省总督”来说是污辱性的。 一般人都难以接受。 但洪承畴面上什么也没表现出来。 不光是因为算命瞎子背后有清兵做靠山,还有东厂提督曹化淳为后盾,更重要的是——此事的水太深了。 眼下明朝崇祯皇帝左右为难,拿不准对清兵到底什么态度,议和,虽然是曹化淳派人进行,但是肯定也是崇祯所默许的。 这个算命瞎子身上的使命,其实是非同小可。 清兵屡次犯境,乃是朝廷的心腹大患,如何制定政策,确实国家用兵方向,是一等一的大事,崇祯皇帝心里的算盘,现在还没有打定。值此决定国运的重要时刻,洪承畴可不想把自己给陷进去。 胸怀——这是做大事所必须具备的。 倘若一怒之下杀了这个趾高气扬的瞎子,只怕惹恼的不光是清兵,还有曹化淳,然后再加上旁边这个总监军高起潜…… 万万不可。 洪承畴一言不发,把目光瞅向高起潜。 他要听听身边这位“钦差太监”到底是什么态度。 不急,谋定而后动。 做人做事,深藏不露,把心机包藏起来……洪承畴在这上面的城府深如大海。 果然,高起潜开口了。 他用难听的尖细嗓音说道:“这话倒也不借,卢象升确实是个尖酸乖张的人,目空一切,唯我独尊,连万岁的旨意都不放在眼里。” 提起卢象升,高起潜自然恼怒,上次在京城兵部里,杨嗣昌召集军事会议,卢象升与他唱反调,那气势简直要一拳砸死自己。 太监,是天下最小肚鸡肠的一群人,心胸狭窄到变态,高起潜怎么会不记仇? 国家……民族……那又算得了什么,对于太监来说就是身外之物。而卢象升曾经得罪过他,必须挟机报复。 这就是太监。 别跟他们讲什么国家兴亡、民族大义,他们不是为这个而生的。 …… 洪承畴见高起潜大骂卢象升,心里立刻雪亮。 哈哈……肯定是卢象升反对你们与满意清议和,所以才结成了冤家。这事容易理解,卢象升那个耿直火爆的性子,岂能与你们这些家伙同流合污? 但是洪承畴可不是卢象升。 他神色坦然,对褚若吉说道:“褚先生,你还有别的什么说的?” “没有了,” “很好,请问你何时去向多铎将军复命?” 褚若吉一愣,“复命?不用了,我不回赫拉阿图了,多铎将军命我把话传给你就行,没说让我复命的事。” “好的,”洪承畴点点头,“对于多铎将军的指令,洪某自有分寸,你远来传令,多有辛苦,我会安排你去下处休息,至于那个……姚太冲,我自会命人追捕缉拿,等有了消息,我再通知你。” “好的,多谢。”瞎子点了点头。 洪承畴心里骂道:“你个王八蛋,从进入客厅以来,说过的所有话里,只有这一句是人话。” 客客气气,把褚若吉送走,就安排在王财主的偏院里,找了间干净上房,好生款待侍候。 然后,洪承畴和高起潜两个人,又坐在一起密议了一番。 “高公公,对于满清议和一事,您怎么看?” 高起潜却装起傻来,“议和么……我不知道这件事,大概是曹化淳他们搞的。万岁没有让我参与此事。” 一推六二五。 装傻,也是官场中常见的手段。 洪承畴笑了笑。 他自然心知肚明,高起潜的推脱只不过是不想担责任,怕被别人骂“卖国贼”而已。 鬼才相信。 “高公公,洪某想说的是,主和也好,主战也好,那是皇帝的事,我是负责剿匪的,最大的愿望就是按照圣命,绥靖地方,根除匪患,上头有什么命令,我就执行什么。” 这话说得很圆滑,谁也不得罪。 高起潜点点头,问:“下一步战局,如何处置?” “嘿嘿,”洪承畴淡淡一笑,显出胸有成竹的样子,“公公,我已经完成对高迎祥贼部的战略合围,不出十日,就有必胜的把握。” “哦?”高起潜精神一振。 “贼兵表面看起来气势汹汹,不可一世,殊不知,他们内部远非铁板一块,乌合之众罢了。我采用了拉、打、迷这三个手段,已经分化了贼兵,同时略施小计,给了高迎祥一点甜头,然后暗暗布置了一张大网,将贼兵给罩进网中了。” 洪承畴眼里放出一股自信的光芒,信心满满,作出一副“运筹帷幄”的儒将姿态。 高起潜对于军事,就是四个字——一窍不通。他自然不会懂什么军事战略,见洪承畴志得意满,说得花里胡哨挺热闹,装作内行地点了点头,“很好,洪督,很有见地,我就等着看你十日见功了。” “公公放心,也许用不了十日,我就要在西安城外,uu看书 .uukanshu.co大开杀戒,围剿贼兵,那个时候,就要血流成河,积尸遍地了。我要让高迎祥十几万大兵,血洒西安。” “啪,” 洪承畴的手掌,在黄梨木桌案上狠狠一拍。震得茶盅直跳。 …… 送走了高起潜以后,洪承畴迈着四方步,遛遛达达,来到后院,走进一间院角不起眼的小屋里。 屋里有一个人。 卢象升的部属——姚太冲。 此时姚太冲就在洪承畴的行营里。 这件事很机密,算命瞎子褚若吉当然不知道,他的仇人姚太冲就跟他住在一个院内,相隔不足百步。 高起潜也不知道。 “吱——”洪承畴进屋后,立刻就把门掩好。 “姚先生,休息得可好么?” 屋内,姚太冲赶紧从床上蹦起来,冲着洪承畴拱手施礼,“洪大帅,劳您烦问,太冲的身体已经无碍,休息得很好。” 洪承畴点点头,在一张太师椅上坐下来。 姚太冲的伤势显然未愈,脖子上还缠着布条。 洪承畴侃侃而谈,“太冲,我和九台(卢象升的号)公,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情谊远胜一般同僚,大家同是剿匪起家,在湖广的时候,我们合兵一处,曾经抵足而眠,我记得他右臂的骨头特别粗,异于常人,晃一晃几百斤的力气。” “是,洪大帅,您的记性真好。” 第一百三十六章 丑时 洪承畴和姚太冲侃侃而谈,聊着和以前卢象升的往事。 口才便给,神态和蔼,洪承畴此时表现出来的是一片儒雅之风。 聊了几句,姚太冲就切入正题,“洪大帅,此刻有一股逆流,朝野里有人悄悄在向清兵寻求议和,不知您可曾听闻?” “是吗?我倒没有听说过。”洪承畴又装傻。 姚太冲神色愤懑,“卢帅对此,深恶痛绝,清兵虎视眈眈,兵强马壮,早晚会成大患,唯一的策略就是奋力抵抗,以战止战,议和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给清兵树胆树威,酿成大祸。那样国家危矣。” “嗯,没错,” 洪承畴的态度很坚决,用手一拍桌案,“此话言之有理,我与卢公的看法,是一样的,议和之事,绝计不可,你回去告诉九台,我是主战派,若是见着了胆敢屈膝议和的人,就一刀杀了。” 瞧——就这么坚定果敢。 令人感动。 姚太冲站起来,朝着洪承畴深鞠一躬,“洪帅深明在太多,乃国家之幸,我在这儿替卢帅感谢您,天下有您和卢帅这样的中流砥柱,大明江山幸甚。” 洪承畴摆摆手,“太冲,何出此言,大家都是朝廷武将,杀敌报国,乃是本分,我在西安剿贼,卢九台即将赴榆关(山海关)抗清,大家同为朝廷效命,唯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他引用了诸葛亮的一句名言。 话说得铿锵有力,斩钉截铁。 姚太冲要感动得热泪盈眶了。 洪承畴……这简直是岳飞在世,诸葛亮重生。当今乱世,到哪儿去找这样忠君爱国,赤胆忠心的人啊…… …… …… 五天后。 后半夜,这是一个阴云密布的夜晚,深手不见五指。 露水甚重,把天地间都打得湿漉漉的。 一片黑压压的队伍,顺着官道开过来,夜色太暗,几乎看不见人影,只听见马蹄子踩着黄土地,发出沉闷的声响。偶尔有士兵的长枪大戈,碰撞在一起,引起一两声短促的叮当声。 这是左良玉的大军。 他率部从太白山一线,杀到西安城外来了。 八万大军,倾巢出动,在这个漆黑的后半夜里,突然杀向高迎祥军队的侧后。 左良玉这人,就有这样的特点,骄奢淫逸,蛮横狂妄,但是真需要他玩儿命的时候,他是舍得耍光棍拚命的。若不是肯拚命,怎么能从一个小兵蛋子做到将军? 用他自己的话说——有了机会,就得狠。 对别人狠,对自己也得狠。 接了洪承畴那道“违令者斩”的命令后,他立刻拔营起兵,迅速开到太白山一线,在太白山用一天功夫完成了进攻准备,没有丝毫的迟滞,就选定了这个阴云密布的深夜,朝着义军露出了巨齿獠牙。 又狂、又傲、又狠、又滑。 这就是左良玉。 临出发的时候,他向部队下达命令:“锣鼓旗帜一律不带,轻装倍道前进,马摘铃人衔枚,脑袋不撞上敌营的大寨,不准出声,战斗发起后,直冲高迎祥的中军,有后退畏战者,一律斩首。” 大军暗夜偷袭,这需要很高的战斗素质,因为敌方会有明哨暗哨,会有巡逻,大寨会有壕沟鹿岩之类的防备,你得做好各种应对准备,士兵还得具备一定夜战能力。 左良玉心里有底。 这次偷袭,并不是他一个人单独行动。 在平凉一线,曹变蛟率领的临洮兵马,将近三万人马,从宁州出发。西安城内洪承畴的大军,九万人马,出延平门,再加上左良玉部八万人,总共二十万大军,都在同一时刻行动。 战争爆发点就选择在凌晨丑时。 这是一场预谋好的联合进攻,战略布局宏大,行动迅速诡秘,部署得很周密。洪承畴这次是发了最大的狠心,要将高迎祥一举击成碎片。 丑时——高迎祥的大军即将将面临四面楚歌。 而且,这场战役还有更重要的一环。罗汝才的军队,到时候会配合左良玉行动,突然撤退,闪出高迎祥的侧翼,给官军的进攻留出空档。 本来,左良玉命令罗汝才,掉转矛头参与官军的进攻,但是“琉璃猴子”罗汝才坚决不肯答应,他说,如果这么做,手下的官兵就得先自乱,反而帮不上忙。 这个狡猾的家伙当然不肯替别人当枪使。 对此,左良玉倒也不在乎,罗汝才只要能闪出去,高迎祥侧翼尽露,那是最怕攻击的软肋,甚至连防备都没有,只要自己攻得够狠,冲得够猛,一举摧毁高迎祥的大营,完全没有问题。 这一回,胜利的天平全在左良玉这边。 而且,事先洪承畴秘密传下命令:活捉或杀死高迎祥者,赏千总,赐银五百两。uu看书 . 李自成的价格是赐银三百两。其余郝摇旗、刘宗敏等人的价格从五十两至二百两不等。 重赏之下有勇夫,官军这回是摩拳擦掌,势在必得。 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在这个漆黑的暗夜里,朝着高迎祥的大军张开了。 星光暗淡。 将近二十来万官军人马,乘着夜色,悄悄向西安城外进发。 无边的夜幕下,杀机充斥几十里地面。一股股的人流,顺着西安城外各条道路,扯地连天,如同无边的海潮,在悄悄疾进,一只巨大的无形的铁锤,即将砸向义军,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千均之力把义军人马砸得粉碎。 …… 左良玉的马鞭子,指向前面黑茫茫的夜空。 “前军加快速度,到达敌寨前两百步,即刻发起进攻,不准拖延等待,哪只队伍先冲进闯军大营,老子重重有赏。” 夜幕下,队伍行动加快了。 前军是三千骑兵长枪手,是左良玉军中的精锐,一色的剽悍粗壮西域战马,制式化的长矛,打起仗来列阵冲锋,鲜有敌手,长枪排列起来就象森林一样。 “沓沓沓——” 马蹄急促起来,长枪手摆开了战斗队形,前面——就是闯军大营了,模模糊糊中,可以看得见大营外面的谪楼上,昏暗的灯笼在闪耀着微弱的光芒。 “冲——” 三千骑兵撒开马蹄,象潮水似地向前冲去。 第一百三十七章 互抬轿子 最先展开进攻的,是左良玉手下三千骑兵。 这些骑兵都是长枪手,一排排的枪尖,在暗夜中几乎就看不见,然而却发着冷森森的杀气,朝着闯军大营象潮水似地冲过来。 那架势——猛如虎,第一波冲击,就是撞破闯军的防守。 “沓沓沓——”马蹄声急促。 闯军大营里,异常静谧,没有一丝声息,有几盏灯笼,在谪楼和寨围上放着昏黄的光。 一切都象是在沉睡。 长枪手的队伍闯过了鹿岩。 驰在最前面的骑兵已经冲到了营栅的跟前,可是——闯军营里依旧毫无动静,一丝声息也没有。 这…… 事情就有些奇怪了。 即便是在夜里,部队宿营是有哨兵的,明哨暗哨,巡逻队护卫队,一层层绝不会少,尤其是高迎祥的闯军有十来万人马,大军扎营几十里,他们的岗哨都睡着了吗? 士兵们均感诧异,但是没有人犹豫,按照预订计划,他们跨过营栅,推开木排制成的营门,冲进大营。 一排帐蓬,都在暗夜里静默着,骑兵们用一丈长的长枪挑破帐顶——依旧没有反应,帐蓬内空无一人。 再往前去,连帐蓬都没服。 一座空营。 没人!! …… 情况很快报到左良玉那里。 闯军人去营空,我们正在攻击一座座空营。 高迎祥的十几万人马,消失了。 左良玉当时就急了,目瞪口呆而且怒火万丈,面前是一座座空营……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高迎祥事先得到了消息,逃掉了。 很快,其它队伍也纷纷传来了消息,左军攻击顺利,切入闯贼营地中心,但是没有遇到贼兵,只缴获十几座营帐。右军负责拦截闯军逃跑路线,但是没有遇到一个贼兵。 处处都是空营。 左良玉驰马向前,亲自来到闯军的大营内,他发现——地上残留着土灶,凌乱地扔着带不走的柴草,木栅栏横七竖八…… 闯军踪迹不见。 左良玉破口大骂,“他奶奶的罗汝才,一定是他搞的鬼,老子捉住他非大卸八喂王八。” 一腔怒火,没处发泄,左良玉命令:点火。 放火将闯营剩余的东西全烧掉。 火把燃烧起来,把几座空营帐和烂草堆点燃了,可是火苗子刚刚烧起来,就听到“轰——轰——”几声爆炸,草堆和营帐都炸响了,浓烟滚滚,土石乱飞。 反而炸死炸伤好多左良玉的士兵。 原来那些营帐里暗藏了炸药,遇火既爆。 气得左良玉更是暴跳如雷,大骂罗汝才,把他的祖宗十八代全都骂了个遍。 …… 洪承畴也从西安城里出来了。 这场费尽心机的攻击行动,部署得非常周密,三路大军一起出动,丑时进攻,应该说,战斗计划不算不周祥。洪承畴打算将高迎祥一举歼灭,至少也要杀得他大伤元气。 但是当队伍“顺利”地攻入闯军营里,却遇到一座座空营,一拳打在空气里的时候,洪承畴虽然没有象左良玉那样暴跳如雷,但是心情也是十分沉重。 他和左良玉“胜利”会师了。 左良玉怒气未消,他对洪承畴说道:“大帅,一定是罗汝才走漏了风声,这个浑蛋,我真不该相信他的话,可恶的琉璃猴子,狡猾得紧。” 洪承畴摇了摇头。 虽然眼下弄不清原委,但是他不会象左良玉一样胡乱放炮。 “良玉,先不要抱怨。” “可是咱们这一趟就白跑了。” 洪承畴摇摇头,“为将者须临危不乱,临变不乱,此役虽然跑了高迎祥,但咱们眼下最要紧的,是以变应变,重新部署,这样,你、我,再加上曹变蛟,分头行动,我去追踪高迎祥的贼部,你去追击罗汝才。” “遵命。” 这回左良玉乖乖地执行命令。 而且,让他追击罗汝才,洪承畴也算是“知人善任”,左良玉正恨罗汝才恨得牙根痒痒,恨不得一把揪掉琉璃猴子的脑袋,这个任务派给他,自然会尥着蹶子穷追猛打。 闹闹哄哄……数万大军重新部署,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兵力越大,行动就越迟缓。各只部队的士兵和军官们,全都处在一种乱哄哄的状态中,要重新下达命令,调整部队作战方略,程序繁杂而缓慢。 等到差不多完成了调动,天就大亮了。 官道上,野地里,一队队的官军开始沿着各个路线,向前追击前进。 人流,兵马,浩浩荡荡,开往各个方向。 …… 洪承畴这回没有随着部队前进。他率领亲兵卫队,回到了西安城内。 心情郁闷而沉重,怒火与失望交织在一起……洪承畴的情绪也是十分的糟糕,但是他毕竟是员“儒将”,不可能象左良玉那样暴跳骂人。 多年的作战方案经验告诉他——现在的追击,只不过是走走过场,能够再抓住高迎祥的希望几乎是零。 他和高起潜一起,作了另一件重要的事情——似定向崇祯皇帝奏报的战报。这事对于他的重要性并不亚于战斗的胜负。 坐在北京紫禁城龙椅上的皇帝,就是通过奏到来了解全国局势的,而且崇祯的特点是猜忌、多疑,你的奏报写好写不好,直接关系到前途命运。 “臣洪承畴启奏陛下拜首百叩……” 洪承畴是进士出身,写得一手漂亮工整小楷,他向崇祯的奏折一律是亲自书写,不用师爷代笔。 “……臣与闯贼三十万,战于西安,近日多有激烈战斗,uu看书 .uukashu将士身先士卒,誓死效命……” 他先描写一段如何带领手下殊死战斗的经过,有影的没影的胡乱吹嘘,将高迎祥的兵力扩充十万,以示自己的“顽强英勇”,再把自己的战斗写得壮烈十倍。 对于一个进士,这都是小菜一碟。 然后他写道:“昨日拂晓,臣率本部及左良玉、曹变蛟两部人马,合围闯贼,大破敌营,激战竟日,斩贼五万余,高迎祥大败逃遁,贼势四散,流亡百里……” 嗯? 不是扑空了么?他怎么写“斩贼五万”? 可不要少见多怪,官军报功从来都是这样的,从上到下都是如此。你不虚报产量,怎么升官发财? 大家一起糊弄皇帝,这是约定俗成的套路。实事求是的老实人那是二憨头,任何时候都吃不开。 (打个比方,蜀将秦良玉战功赫赫,乃朝廷武将中的台柱子,可是她太正直了,不肯吹牛,结果——直到死的官职都只是个‘石柱宣尉使兼都督佥事’。再比如卢象升,更是耿直得要命,后来就真的把命给搭上了,此是后话。) 对于洪承畴在奏折中胡吹法螺,监军高起潜是完全同意的,他此时和洪承畴绑在一条船上,相处甚洽,早就形成了默契,互相掩护,互抬轿子,符合双方共同利益。 就这样,一份“大捷”的战报,很快就能过八百里快马,一站站地传到北京城,送到崇祯皇帝那里去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 打摆子 “来人呀……非礼呀……” 喊声来自于王财主家的偏院,一间幽静的独立小房。随即一个披头散发的少妇,从房里跑出来,神色慌乱,发足奔跑。 这少妇是王财主的第三房小妾。 那么,是谁对她非礼呢? 这事说来可笑,“凶手”却是那个算命瞎子——褚若吉。 瞎子这几天可享福了,住在王财主的阔绰宅子里,每天好吃好喝,有家丁仆人侍候,甚至连洪承畴也一口一个“褚先生”,那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了。 他索性住下就不走了。 闲来无事,发挥一下“算命”的特长,给王财主的家人算命,也好打发无聊。偏偏王财主的第三房小妾长得漂亮,一下将瞎子的色心勾起来。 褚若吉眼睛不瞎,他瞧见房间里只有小妾一人,便借着算命之机,言语挑逗,兼着出手相戏,一下子就把小妾给惹毛了。 尖叫着跑出房间。 哭哭啼啼,连跳带闹……弄得整个院子里鸡犬不宁,把个洪承畴和监军高起潜,都给惊动了。 “千刀万剐的瞎子……他说的都是些什么风言风语呀,猪狗不如,满嘴喷粪,说要带着我出榆关,投奔清兵当官太太,还说去北京城,那里有皇宫里的大人物做后台,谁也奈何他不得……” 小妾哭天抹泪,控诉瞎子的恶行。 …… 高起潜找到洪承畴。 “洪督,你听说王财主小妾的事情了么?” “听说了,这类小事,高公何必挂怀,呆会我让他们警告一下瞎子,也就算了。”洪承畴并不以为意。 但是高起潜却摇摇头,“不不,这可不是小事,褚若吉调戏王家小妾,本来算不了什么,但是他嘴里胡说八道,这可不行,你想想,这人如果到外边随便胡说‘我和皇宫里的公公如何如何’,那不是要坏事么?” 洪承畴明白了。 太监们最为敏感和猜疑,有变态心理,他们千方百计要获取权力和利益,但是又最怕别人说三道四,这群人最擅长的就是竖起耳朵,偷听别人议论什么。 褚若吉犯了忌了。 洪承畴却有些疑惑,“高公公,您知道,这褚若吉是曹公公的人,咱们若是……” “哼,曹化淳的人,又怎么样,洪督,褚若吉身上背的秘密太多,如果任凭他胡说八道,后果不堪设想。眼下,他的任务已经完成,留之无益。” 洪承畴点点头,“好的,这件事,由我来办。” …… 且说褚若吉色心大起,调戏了王家小妾后,并没有慌张。他觉得自己有曹化淳这样的大太监当靠山,连洪承畴都奈何不得,更何况又有关外清兵为倚仗,一个王财主,能拿他姓褚的怎么样? 毛毛雨。 “吱——” 门轴一响,参将徐赞走进屋来,冲着瞎子嘻嘻一笑,“褚先生,您歇着呐,洪大帅请您过去商议一件事情。” “什么事?” “哎哟,这我可就不知道了,你们大人物间的秘密,小将可不敢多嘴乱问,先生,请吧。” “好。” 褚若吉大大刺刺地站起身来,起身往外走,正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本能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猛地扭过头来,只见徐赞面上的微笑已经消逝,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凶恶。 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狠狠地扎过来。 “啊——” 褚若吉本来是有武功的,而且不差,但是此时他毫无防备,徐赞动手又异常迅捷,这一刀,他没躲过。 噗—— 尖刀插入褚若吉的后心。 一刀透心凉。 …… …… 此时,高迎祥率领的义军,已经远离西安了。 一场轰轰烈烈的“烽火照西京”,谁也没想到是以这样虎头蛇尾的方式收场。 暗夜里,大军突然撤退,半夜里队伍后撤几十里。 说起来——形势相当危险,西安防守坚固,久攻不克,左良玉大军突然出太白山,而平凉的曹变蛟也在伺机杀出来……这些还都不算,更重要的是义军内部出现重要分化,罗汝才居心叵测,有反水的可能。 闯军处境当时十分危急。正如李自成所说——危在顷刻。 撤退,是迅速而秘密的。 白天,大军还在做着攻击西安的准备,谭天保带着火器营,热火朝天的绑扎炸药,前锋营在修整云梯……一切正常。 到了夜晚,一切都变了。高迎祥秘密命令——即刻开拔。十几万人马片刻间紧急撤离,一时间人心惶惶,各级军官都在催促:快,快,官军的围攻马上就到,不准备拖延……各路人马匆匆踏上了道路。 谭天保悄悄将炸药埋在了留下的营帐中。 就这样,半夜的功夫,大军在半个时辰之内就隐入了茫茫暗夜。 …… 本来,uu看书 .uukans.c 谭天保打算带着邢阿果,在适当的机会,逃离义军队伍,去投奔秦良玉。 但是说来也真不巧,从西安撤退以后,他就病了,浑身忽冷忽热,头痛发烧……连走路都迈不动步。 一开始,他以为是因为攻打西安时掉入护城河里,着了凉,后来觉得不对劲,每天浑身哆嗦,然后一会热得冒汗,一会冷得打颤……他意识到,坏了,自己这是患了疟疾。 也叫打摆子。 这种病是由病菌引起的,需要特效抗生素才能治疗。但是在明朝,这种病是冶不了的,一般情况下只能服些培元固本之类的汤剂,然后等着它自愈。 这种病对于古代军队来说,甚至是毁灭性的,有史书记载“疟疠发作,死者十之二三”,会使整个军队失去战斗力。 即便象淳于迥那样的“神医”,对于疟疾也是束手束脚,谭天保自己也学过医,但是他没有现代化学药物,只能命令三梆子等人尽量采些青蒿,加上些抗毒的草药,煮成汤剂服下。 邢彩果心急如焚,每天都来探望谭天保,给他煎药喂饭,谭天保对她说:“你别来了,这种病会传染。” “传染了才好呢,你要不在了,我就跟你一块儿上黄泉。” 这句近似玩笑的话让谭天保啼笑皆非又心下感动。 邢彩果已经把自己的一身安危都系在自己身上了。以心相许,这大概是爱情的最高境界了吧。 第一百三十九章 秦岭之议 高迎祥的大军,离了西安,开始象以前一样的“流窜”生活。向西奔向武功,又攻打歧山、扶风等县,一路作战,但是颇不顺利。 因为洪承畴和左良玉、曹变蛟三路大军,已经形成互相配合之势,紧紧追赶,分路合围,你只要在某处停留,不久背后就会有大批官军杀过来。 高迎祥采取了“随打随走”的策略。 攻不下城池,绝不久耽,立刻就开拔向别处流窜。 情势一天比一天严峻,朝廷采取了“抚外剿内”的策略,把重点精力放在剿灭农民起义军上,除了洪承畴督率的军队,又增派了孙传庭、祖岱、杨世恩等部,共同围剿。 罗汝才、闯塌天等义军队伍,已经在商量着向官军投降。从前那种团结一致的局面,几乎陷于土崩瓦解。 高迎祥和李自成率部,在关中地区和洪承畴的部队打了两仗,战事激烈互有伤亡,不敢久战,脱身而走,然后出朱阳关,攻打渭南、临潼,却都没有攻克。 一连串的战斗都失利。义军力量受到很大损耗。 除了战斗伤亡以及逃亡,还有一个重要因素——疾病。 继谭天保之后,很多士兵都染上了疟疾。就连高迎祥自己也染病躺倒了。 军队是人口密集区域,传染病高发的最危险场所,营内大批病号,严重影响了军队的行军以及作战能力,对于以“流窜”作为基础的义军来说,这是灾难性的。 你跑不动,没有机动能力,就得挨打。所以高迎祥的队伍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辉煌之后,又陷入了低谷。军队里生病和逃亡的人数越来越多,在部队开到寿州附近的时候,队伍只剩下了七八万人。 然而寿州也没有打下来。 失利不但损失的是兵员,而且还有士气。 几个月里,高迎祥部从前那种情绪高昂的战斗意志,消磨殆尽,再也恢复不了“烽火照西京”的情状了。 …… 谭天保一直没有离开义军。 他的身体经过几个月的调养,基本上复原了,但是高迎祥病得很重,谭天保又充当了他的医官。 老神仙淳于迥,在一次战斗中与队伍失散了,不知下落,究竟他是自己逃走了,还是没赶上部队,抑或是被官军杀死了……自然不得而知。 谭天保成了队伍里医术最高的人。 他日夜不离地陪着高迎祥,给他熬药医病,跟着部队颠沛流离,身体也瘦了一圈。 谭天保对邢彩果说:“咱们暂时不能走,高闯王待我不薄,现在病得厉害,我若一走了之,就太没义气了,有点缺德。” 这是他的真心话,在谭天保的心目中,高迎祥是个值得尊重的人,他和罗汝才张献忠那些人完全不同,与李自成也不同。 高迎祥身上有一种别的义军首领不具备的东西——厚道。这品质是中国农民几千年来保留下来的最珍贵的东西。是一种优秀而闪光的内在素质。 (这品质很珍贵,并非人人具备。) 邢彩果对他说:“天保,我赞同你,不能趁人之危,这是你的好处,你别以为我是不通情理的人。咱们等高闯王的病冶好了再走。” …… 闯军进入秦岭山脉。 大军连续行军作战,再加上数次失利,士气低落,疲惫不堪,高迎祥拖着病体,在秦岭山脉的一个叫“朱家岔”的小山村,召开了一次非常重要的军事会议。 参加会议的是各位高级将领,李自成,黄龙,郝摇旗,刘宗敏……大家坐在一家农户的小院内,一棵枝繁叶茂的黑枣树下。 郝摇旗的手臂在战斗中负伤了,用布带吊着,黄龙则是坐在担架上,他的大腿刚刚中了一箭。其它的将领也都或多或少地带着伤。 高迎祥靠着一把木头椅,看看情绪沉闷的众将领,有意活跃一下气氛,笑道:“摇旗,你的嘴巴噘得,能挂上个葫芦了。” 几个将领都笑起来。 郝摇旗抹了一把大嘴,嘿嘿一笑,“我是琢磨着,等哪天咱们再杀回西安去,非把老洪给逮着不可,奶奶的,咱们就是从西安撤下来以后,一步一个坎,我不服气,早晚有一天,打回西安。” 刘宗敏一拍大腿,“摇旗这话说得对,我也不服气,老洪有什么了不起,仗着城墙坚固罢了,如果能打下西安……唉,咱们也落不到眼下这步天地了。” 这话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没错,就是从西安撤下来,部队步步维艰,江河日下,到现在折损过半,狼狈不堪。 对于没攻下西安,很多大将都耿耿于怀。而且心里有个强烈的愿望——有朝一日再杀回西安去。 恢复昔日的辉煌。 高迎祥与李自成对望了一眼,开口说道:“摇旗,捷轩,你们说得没错,咱们是要杀回西安去。” 几个人精神一振。 刘宗敏性急,问道:“真的?闯王,uu看书 .uuknsh 咱们杀个回马枪?” 高迎祥摇摇头,慢条斯理地说道:“不不,捷轩,如今官兵势更大了,除了洪承畴和左良玉的大军,朝廷又派来孙传庭、朱大典好几路人马,咱们直接回西安,必然落进官军重重包围,难以自拔。” “那……” “我是这样想的,如今几路官军齐头并进,对咱们围追堵截,这样下去危险日甚,你们还记得当初在河南荥阳的时候,咱们用‘分兵之策’攻取河阴,打败洪承畴的事么?” 这件事所有人的忘不了,那是义军最辉煌荣耀的时刻。高迎祥提起那场战役,让众人不禁回忆起李自成画的那幅“狼与洋竽”图来。 分兵…… 黄龙说道:“闯王,你的意思是,咱们再来一次分兵?” “对,唯有分兵,才能把官军调开,让他们摸不着头脑,跟着咱们的屁股团团转,然后咱们再抓住机会,狠狠掐断其一股,打洪承畴一个措手不及。” 高迎祥身体虚弱,话说多了,有些气喘。 “咳咳……自成,你来给大家讲。” 李自成拿了一根小树枝,在地上开始画地形图,“大家看,这里是西安,这是太白山,咱们是不是这样,兵分四路,分头前进,将官军引向四面八方,我和摇旗带一路,走子午谷,径奔西安,官军肯定大惊失色,派主要兵力回师西安防守,然后,闯王带一路人马,走黑水峪,去袭击洪承畴的侧背……” 第一百四十章 黑水峪 义军兵分四路。 高迎祥、黄龙、刘哲率领一路,两万人马,奔向周至县境。李自成、郝摇旗等人率领另一路三万人马,走子午谷险道,偷袭西安,这一路任务最重,目的是把西安附近搅乱,吸引官军大部队回援。 另外两路分别由袁宗弟、刘宗敏等人率领,迂回伏龙桥、邓州方向,准备与高迎祥一起,夹击官军杨世恩部,如果搞得好,能够打一个胜仗,打乱官军部署。 这个计划与上一次“荥阳会战”比较相似。 以一部兵力缠住敌人,另外集结重兵猛击其软肋。整个计划既有声东击西的意味,又是避实就虚,应该说,算盘打得很精明,也很周全。 但是…… 打仗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它不光是实力的对抗,还有其它各种因素,决定着战役的成败。 这一回,与荥阳会战最大的不同,在于义军失去了那种团结一致的局面,十几家义军七零八落,分崩离析,罗汝才等部堪堪投降,人心离乱。 义军面临的是:既不占天时,也不占地利,更没有人和。在兵力、士气、机动性各个方面均处于明显的劣势。 而官军则是各部齐动,来势汹汹,步调一致,群策群力,共同围剿义军。 …… 谭天保跟着高迎祥行动,因为现在高迎祥的病情还离不开他。而邢彩果是李自成夫人高氏的下属,她跟随李自成那一路。 两个人要分别,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匆匆抓了个时间,谭天保跑去悄悄见了邢彩果一面,两人只能说几句话——因为部队一刻之后就要开拔。 “彩果,小心一点,等高闯王的队伍打过周至,他的病情能够稳定下来,打一个胜仗,那时候各路兵马重新聚合,我们就能在一起了。” “天保,你也要小心点。” 两张年轻的脸上都是勉强挤出的笑,抑制着心底的失望和不舍。他们都明白,战斗……是残酷的,形势一天比一天恶化,谁知道以后的结果? 互相安慰,聊以安心吧…… …… 高迎祥依旧躺在担架上。 这是秦岭北簏的山区,算不上险峻,但是山路弯曲盘旋,四处都是岔道。丘陵和山峰交错,地形颇为复杂。 将近两万人马在山里逶迤前行。 谭天保走在高迎祥的担架旁边,担任陪护,不知道这什么,他心里一直空落落的,甚不是滋味儿,还有些惶恐不安,望着山路默默赶路的义军士兵,一阵阵悲凉感从心头泛起。 为什么? 是因为和邢彩果分手,心里难受,还是这只部队兵马单薄,心里不踏实?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有一咱怪怪的惶惑感,如同一片阴影挥之不去。 前哨有人送来报告:路过灰云岭的时候,一拨义军,约五十余人,在哨长的率领下集体逃走了。 又是逃兵! 这种情况,最近发生过多次了,义军连战失利,士气低落,本来就没什么纪律与素质的义军士兵,悄悄卷起铺盖溜之大吉,这是常事。每一次失败几乎都伴随着大批士兵逃亡。 军心出现涣散的征兆。 高迎祥脸色铁青,他命令道:“不用追,任他们去吧。” 此处山路曲折复杂,追也没用。枉费力气。 谭天保担忧地望着高迎祥的脸色,心里很替他难受,队伍落到现在这样的地步,作为最高首领,那份焦虑与苦涩可想而知。 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呢…… 队伍进入黑水峪。 这是一片黑黝黝的山谷,形状象个缺口的盆子,坡岭间密林覆盖,山路就从一片片的山间林地中穿过。山里的黄昏非常短暂,太阳刚一落山,天地间就黑茫茫的一片,虽是夏季,但是却让人有一种凉嗖嗖的感觉。 队伍在山坡上一处无名小村庄宿营。 村里的老百姓,看见有大股队伍来到,早就逃光了。村子里一片黑暗和寂静,老百姓连牛、羊、猪、鸡之类的家畜都给带走。 中军官忙着部署扎营,埋锅造饭,安排警戒。 谭天保从村里的水井提了一桶水,用来给高迎祥熬药,他发现高迎祥的病情又重了,身上不住颤抖,脸色死灰,他知道除了病痛折磨,军情严峻也摧毁着他的健康。 “天保,我的病……还能好吗?” 高迎祥的口气似乎象是哀鸣,让谭天保很难受,几乎垂下泪来。 “闯王,放心吧,一定能好起来,你看我,也曾经打了好长时间的摆子,不是现在好好的了吗?” “唉,” 一声长叹,透着无尽的伤感。 自从谭天保认识高迎祥以来,还从来没有看见过他如此消沉和颓唐过。 “天保,你出去一趟,替我巡巡哨。” 谭天保一愣,派我巡哨……这似乎有些不对劲,巡哨是值勤长官或是中军总管的差使,无论如何也轮不到“火器营哨总”的头上。高迎祥这是发烧说胡话了吗? 不象。 谭天保疑惑地瞅瞅高迎祥,忽然明白了。 如今队伍上士气低落,人心不稳,逃兵频发……高迎祥这是对别人信不过,拿自己当心腹看,uu看书 ww.uknsh这才让我去“替他巡哨”,同时,他可能是心里不安,对于这个黑水峪的小山村没有安全感。 会是什么预感吗? 谭天保心里也忐忑。 他答应一声,拿了一根长矛,就走出来。 村外,灰蒙蒙的,笼罩着一层傍晚的烟气,山里夜凉,一阵阵山风吹来,竟然有些寒意。 走到村外一处坡岭上,谭天保并没有看见一个哨兵。 他不禁心里恼怒,这说明——哨兵大概是逃走了。 中军尚且如此,那么前军、侧军的情形又如何?会不会明天早晨起来一看,士兵们又少了一两千? 这群乌合之众。 然而情况就是这样,当你兵强马壮,连战皆捷,形势一片大好,就会有无数的流民前来投奔,兵力大增,当你遭受失败,就会很快众叛亲离,树倒猢狲散。 谭天保站在一处土坡上,手搭凉蓬,向远处观察。天色阴沉,犹如一块巨大的黑锅扣在头顶,让人感觉愈发心情沉闷而压抑。 也许即将有一场大雨。 “嘎啦啦——” 忽然一道闪电,通天彻地,照亮了整个山谷。 在闪电的照耀下,忽然间——谭天保惊讶地发现,就在前面的山坡上,有一片影子在移动。 漫山遍野,就象是暴发了山洪,黑压压的一片。 呀…… 大事不好!! 第一百四十一章 气数啊 谭天保大惊失色。 借着这道闪电的光芒,他骤然发现远处山峦上,有无数的人影在移动,就象是一片暴发的山洪。毫无疑问,那是蜂拥而来的官军队伍,看那架势似洪水漫过山坡——足有数万之众。 坏了。 官军大举进攻了。 他搞不明白为什么在黑水峪这个偏僻的山谷里,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大批官军,他们是事先埋伏在这儿,还是临时赶来的呢?眼下这些都不重要,最要紧的是——高迎祥的义军此刻突然处于了极度危险中。 在这个灰暗的阴沉沉的傍晚,两万义军陷入官军围困了。 谭天保心里咚咚直跳,这时他想起来,高迎祥派自己来“巡哨”的决定,也许就是某种预感,冥冥中觉得凶险将至,这才做出的下意识指令。 快…… 谭天保撒腿就往回跑。 快跑进义军大营的时候,他声嘶力竭地大叫,“不好啦——官军来了——快报告闯王——” …… 义军营里登时大乱。 这些天以来,随着士气与军心的涣散,军队里普遍有一种草木皆兵的气氛,稍有风吹草动便人心惶惶,乱作一团,这与以前闯军中的顽强意志迥然不同。 官军的大队人马还没有冲过来,义军内部先自乱了。 一群群的士兵,慌忙从营里涌出来,四散奔逃,长官喝也喝止不住。 村内村外,四处都是乱跑乱叫的士兵,没有队形,没有指挥……乱得不可开交。谭天保心急如焚,他甚至很不理解,为什么短短几个月内,原本坚强勇敢的义军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现在没功夫理会这些,他推开几个胡冲乱撞的士兵,飞快地跑到高迎祥的住处。 咣——一膀子撞在一个人身上,定睛一看,却是高迎祥手下大将,刘哲。 “刘……刘将军,不好了,官军上来了。”谭天保气喘吁吁。 刘哲面色严峻,“我知道了,天保,你赶紧护着高闯王先走,我率兵抵挡。” “是。” 此时已经来不及组织有效的抵抗,只能赶紧逃进深山。谭天保飞步跑进屋里,和另外两个亲兵一起,把高迎祥从床上背下来,放上担架。 高迎祥问谭天保,“官军来了多少,他们是沿着几条路线过来的?” “唔……”谭天保答不上来,他并非统兵将领,对这些军事知识是外行,“闯王,漫山遍野都是,我看足有好几万,四五万,六七万,八九万……咱们陷入包围了。” 语无伦次。 高迎祥叹了口气,不再向谭天保再追问,轻声说:“唉,气数啊……” 脸上一副悲伤落寞情状。 谭天保顾不得再跟他细讲,朝着亲兵们一挥手,“快走。” 至于往哪儿走,怎么个撤退法,现在谁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赶紧逃,逃得越远越好。他们急匆匆跑出院子,看见村外、坡上坡下,到处都是混乱的人群,士兵们一片乱乱哄哄。 一名偏将正在大声斥骂着,指挥着士兵,收拢队伍,组织抵抗,但是情势太乱,眼看着士兵们全都惶恐不安,这样的队伍——是打不了仗的。 谭天保心里一凉——义军,完了。 亲兵队长率领一群忠诚的卫兵跑过来,涌到高迎祥的周围,举着刀枪为高迎祥护驾,这让谭天保的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 大将黄龙跑过来,手里拎着一把大刀,他二目圆睁,“嚓”的一刀砍下去,将一名晕头转向,乱跑乱叫,不理长官命令的士兵,劈翻在地。 “谁再乱跑,一刀斩了。” 黄龙怒吼着,大踏步的向前走,“跟我来,按伍集合,迎战官军。” 士兵们被他的气势吓住了,好多人开始往一起集中。 此时,官军的队伍已经杀到近前了。 一队队的兵马,呐喊着,分成数路向义军发起冲锋,刀枪举起来,气势雄壮。看那兵马冲过来的汹涌气势,兵力最少不低于五万人。 喊杀声响彻山谷。 谭天保和亲兵们簇拥着高迎祥的担架,急急地往斜刺里撤退,黄龙和刘哲匆忙中组织兵力进行抵抗,但是谭天保心里明白——就算黄龙和刘哲是神仙,此时也难以把一盘散沙似的义军凝聚在一起了。 完了…… 顺着一条村外的小路,高迎祥这只小队伍,急急往山坡上撤退。 战斗,很快就在身后激烈地展开了。 官军队伍是有备而来,他们显然事先把地形地貌全都摸好了,进行了精心的部署,因此,战斗一开始,就迅速分路突击,把处于混乱中的义军截成了数段。 十余里长的狭长山谷中,分成了数十处战场。 义军仓皇应战,再加上士气涣散,几乎没有什么抵挡之力,就被强大的官军分割包围,几处山包和山谷里,都面临着同样的局面。 较量,从一开始就呈一边倒的状态,义军试图向外突击,逃出包围,但是军官准备得很充分,再加上士气高涨,狠狠地斩杀着向外冲击的义军士兵。把每一处山坡,每一处丘陵都变成了屠宰场。 一群又群的义军被凶狠地歼灭了。 惨叫声在山谷间回荡。 这是一场残酷的屠杀, 训练有素的官军逐段消灭包围圈里的义军,一队队长刀手、长枪手,往来冲突,就象一架架冰冷的杀人机器,在战场上绞起一片片血光。 夜色下,身着杂色服装的义军,一片片地倒下去。 山坡上躺满了尸体。 有些山沟里,被官军杀死的尸体堆成了片,填满了沟。血水象小溪一样流淌。uu看书 ww.kanshu 这个惨淡的夜里,黑水峪成了血海。 …… 谭天保和一群亲兵们,在刘哲、黄龙等率队掩护下,冲出官军的包围,拚死命沿着小路上山,趁着暗夜,仓皇往山头上爬。 谁也不知道应该去哪儿,反正就是快逃,逃得越远越好。 爬到一处陡坡上,因为天黑看不清路,好几个亲兵摔到深沟里。 不要想着去营救他们,那可能就大家都逃不出去了。 一个身强力壮的士兵将高迎祥背在身上,跟着谭天保向前跑。 谭天保也是心急惶惶,他很快就找不到亲兵队长的下落了,也许他……摔死了,还是被乱箭射死了……不得而知。 在山里摸着黑乱跑,累得满身臭汗,跌得鼻青脸肿,谭天保觉得自己头晕目眩,浑身的精力都要被抽干了。他带着这只小小的队伍,爬到一处半山腰里。 头顶上一阵凉意沁入脖领子。脸也被打湿了。 下雨了。 雨滴越飘越密,几个人的身上很快就淋得透湿。有个亲兵叫道:“不好,高闯王晕过去了。” 谭天保心急如焚,下雨后山里更加难行,天黑路滑,筋疲力尽……他觉得自己也快晕过去了。 “山洞,这儿有个山洞。” 一个亲兵喊叫着。 就在旁边不远处,有个黑乎乎的洞口,谭天保命令道:“先进洞去,休息一下。” 第一百四十二章 自尽是享福 叽里骨碌……几个人连滚带爬,躲进山洞里。 这是个不大的岩洞,只有两丈多深,借着闪电的光亮,可以看见洞壁上长着一簇簇的石花,在这个恐怖的夜里,每当闪电亮起,白色的石花怎么看怎么象是花圈。令人心里怪异发凉。 外面的雨,逐渐稠密。 一道道雨线从天而降,砸在山壁上,溅起片片水雾,阵阵凉意沁入心里。 谭天保等几个人喘匀了气息,靠着洞壁,谁也没说话。 大家都惶恐而无着无落。 侧耳倾听,除了山里的风声雨声,已经听不到喊杀声。 不敢去想象山下的战局,将近两万人马……只怕已经被官军屠杀殆尽了吧,黑水峪的这个夜晚,血流成河。 “谭哨总,怎么办?” 一个亲兵怯怯地问道。 谭天保心下为难,怎么办……我他娘的知道怎么办?不经意间自己竟然成了需要拿主意的人,而且是事关好几条性命,这事让谭天保心里又愁又苦。 他抚摸了一下躺在旁边的高迎祥,他的额头发烫,昏昏沉沉,显然是疟疾又犯了。 “别急,等到天亮再想办法。”谭天保只好这样安慰大家。 有人嘀咕道:“天塌大家死,有什么算什么。” 接下来一阵沉默。 雨声潇潇中,不知不觉,几个人都晕晕乎乎地睡着了。 …… “嘎——嘎——”几声刺耳的乌鸦叫声,把谭天保弄醒了,他气恼地想,老子一定要霉运当头了。 睁开眼睛,一缕阳光从洞口照进来,原来竟然天亮了。 “天保……” 旁边的高迎祥,用嘶哑的嗓音低声叫道:“你去给我弄点水喝。” 高迎祥的脸色死灰死灰,一夜间又瘦了一圈,蓬头垢面,和以前简直判若两人。 “好的,好的,”谭天保赶紧爬起来,这时候他发现,旁边睡着两个亲兵,另外两个却不知道哪里去了。 走出洞口。 谭天保四下打量——只看了一眼,他的心头突然间就坠入了冰窟窿。 只见漫山遍野,全是官军。 密密麻麻,如同蚂蚁一样,数也数不清,那情景——令人头皮发麻。 官军在搜山,毫无疑问,他们是在搜高迎祥的下落。这一刻,谭天保心里的后悔就难以描述了,为什么……为什么昨晚不赶紧往远处逃,为什么要在山洞里睡,为什么…… 回想一下,多傻啊。 如果…… 没有如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你就算把肠子悔得揪成一段一段,也没用,因为事情就在这摆着,当祸事降到你头上的时候,就这样,没救了。 他僵立在那儿,连逃跑的欲望都没有。因为你除非插上翅膀,就再也没有能够逃脱的可能了。 完了…… …… “在这儿啦——在这儿啦——” 一群官军兴奋地大喊大叫,蜂拥朝着谭天保所在的山洞涌过来。 谭天保这一刻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山岩上。 悲哀呀……他下意识地返身往洞里跑,跑到高迎祥的身旁。令他有些诧异的是,高迎祥的神情倒是很平静,和平常心没有什么两样。 “天保……别怕,你把我交出去……” “不,”谭天保突然眼里涌满泪水。 你把我交出去……高迎祥这是临死前试图保护自己,不管他能不能做到,这个人的品格可太令人敬仰了,此时此刻,深知自己绝无幸运的可能,就设法去救别人…… 多好的人啊。 谭天保把高迎祥扶起来,带着悲怆的语气说道:“闯王,大家就死在一起吧。” 狠狠咬了咬牙。 死就死吧。 “好孩子,”高迎祥象个敦厚长者那样,点了点头,甚至——脸上还露出一丝微笑,“天保,拿……拿一把刀子来。” 他要自尽。 确实,现在最好的结果,就是自尽。 名动天下,叱咤风云,搅得大明江山剧烈震动的闯王高迎祥,落到官军手里,还能有好下场么?不如早早自尽,一了百了。 谭天保浑身颤抖,也说不清是恐惧还是激动,他踉跄两步,去旁边的亲兵那里寻找匕首之类的武器。 但是——来不及了。 洞口猛地窜进好几条黑影了,官军一拥而入,那气势锐不可当,可以理解——抓住高迎祥会获得什么样的赏赐,想想也让人眼馋,升官发财的机会就在眼前,官军士兵们个个都象红了眼的狼。 “忽忽——”好几个人一起扑在谭天保的身上,把他狠狠撞倒在地,压在身下。 “绑起来,绑起来,”“抓住啦——”“高迎祥,高迎祥在这儿……” 一片吱哇乱叫。 小小的山洞里几乎塞满了人,无数的官军士兵在往上涌,硬往里冲,后来山洞成了罐头瓶子一般,挤也挤不进去,人挨人,人挤人,大家在叫骂,在推搡,还有人动刀…… 谭天保身上也不知道挨了几拳几脚,只觉得头昏脑胀,眼前发黑,被人绳捆索绑,uu看书 .ukansu.cm 捆成一个大粽子一般,连踢带打,拥出山洞。 完了,现在连自杀的机会都没了…… …… 耳边响起一阵阵欢呼声。 那是官军在欢呼,他们捉住了高迎祥,这是近年来取得的最辉煌的胜利,闹得天翻地覆的农民起义,把天下搅得乱七八糟,如今——最大的匪首被生擒活捉了。 很快,谭天保和高迎祥被押到山下。 好几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将领,来到近前,一个个盔甲鲜明,神情倨傲,脸上洋溢着胜利的兴奋,他们纷纷上前甄别俘虏的身份,谭天保被人给问了不知多少遍,“你是谁,叫什么名字,”“这个人是不是高迎祥,”“老实说,他是不是高迎祥……” 谭天保一言不发,干脆闭上嘴巴。 不说话,就有人打耳光,打得谭天保嘴角冒血,眼冒金星,他强烈地意识到——如果早就自杀多好啊,现在想起来,自尽,那是多享福的一件事。 唉…… 晕晕乎首,谭天保被人捆着横担在马背上,向远处驰去。 这是个最难受的事,肚子横在马背上,山路崎岖不平,一路颠簸,时候不大就肚腹剧痛,五脏六俯几乎都被颠离了位,从嘴角往下淌血。 谭天保想栽下马去把自己跌死,他不想再活着受罪了……可是身子被捆得结结实实,动不了。 这回真体验到“求死不能”的滋味儿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聪明反被聪明误 谭天保体会到了“只求一死”的滋味儿。 浑身说不清的难受……不光是身体难受,心里也是一片绝望,那种身心共同的煎熬,让人万念俱灰。 被横放在马背上,肚子差点就给颠烂了。 谭天保心道:我快死了吧,我快死了吧…… 也不知道驰了多长时间,马匹停下来,谭天保被揪着扔下马背,“咕咚”一声跌坐到地上。他的身子就象一片破布,提来扔去。这种“不被当人看”的感觉更加让人生不如死。 “起来,起来,”一名官军踢他的屁股,“去回答孙大人的问话。” 谭天保一愣,孙大人…… 他本来已经麻木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名字:孙传庭。 原来是他。 这孙传庭的官职是陕西巡抚,这次几路大军围剿高迎祥等义军,他是其中之一,说起孙传庭来,有些事很令人感兴趣。 他本是个有才学的人,中过进士,当过县令,后来去辞官不作了,把县令的大印挂在县衙上,两手一背,潇潇洒洒辞官而去回乡务农。 县官儿不要了,当个农民。 为什么?因为不满魏忠贤专权。 彼时阉党魏忠贤把持朝政,为祸一时,忠臣尽遭陷害,小人为所欲为,整个国家给弄得乱七八糟。您想啊,太监们无法无天胡作非为,那还能好吗? 孙传庭气不过,干脆不干了。这人是个非常耿直而刚烈的性子。 后来崇祯皇帝登上皇位,魏忠贤的势力也倒了,他想起这个耿直辞官的孙传庭来,就重新启用,任命他当吏部郎中。 孙传庭本是个人才,文武兼备(没才学的人永远不会有辞官不做的勇气),处理政务井井有条,获得崇祯信任,职务一路升迁,直升到陕西巡抚。 巡抚是文官,不带部队,但孙传庭是个志气很大的人,他下命在境内招募乡勇,合并民团,组织了一只自己属下的队伍,起名为“秦军”。 他亲自训练,亲自编队……把这只秦军训练得顽强善战。比起其它官军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就叫本事。 实事求是地说,孙传庭在明朝官吏里边,是出类拔萃的一个,拿这回围剿高迎祥来说吧,他高瞻远瞩,掐指一算——黑水峪里有财喜,于是把自己的部队埋伏在这一片山里,果然,一下就把高迎祥给击溃了。 而且还把高迎祥给生擒。 那么多官军队伍,那么多名将,如洪承畴、左良玉、朱大典……二三十万大军,大家一起合围追剿,却让一个文官孙传庭,率领着由乡勇组建的“秦军”大获成功,杀败了高迎祥,并且捉住最高将领。 这不是巧合,是实实在在的真本事。 …… 谭天保抬起头来。 他打量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孙大人”。 这人身穿一身灰布长袍,文士打扮,并没象其它军官或士兵一样身着盔甲,看模样就是个文人。 往脸上看,方脸膛,浓眉毛,长得颇为周正而威严,尤其是那一双眼睛,迥然放光,一看就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人。 孙传庭长得一表人才。 按照古代标准,算得上是个美男子。 再看谭天保……那可惨了,蓬头垢面,一脸尘泥血迹,身上的袍子破碎不堪,血泥斑斑,肮脏猥琐,惨不忍睹。 两人对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沟里。 孙传庭神色平静,低头问伏在地上的谭天保,“你告诉我,那个人是不是高迎祥。” 谭天保点点头,“是。” 他知道,高迎祥的身份已经被坐实了,自己再隐瞒没有任何用处,只会招来皮肉之苦。 “你是谁?他的亲兵吗?”孙传庭又问。 忽然间——谭天保的脑子里闪过一丝灵光。 我是谁……我怎么回答孙传庭?承认是高迎祥的下属?不不,我还有另一条道路,怎么脑子被泥糊了,发了半天昏,全给忘记了。 我是秦良玉手下医官啊。 这事儿也许能救自己一命。 我不应该捆在义军这条破船上,自己本来的打算就是脱离义军去投奔秦良玉…… 他目光定定地瞅着孙传庭,毫不犹豫地说道:“孙大人,我不是义军,我是川蜀军队秦良玉将军的下属,您若不信,可以调查。” 孙传庭面无表情,瞅了谭天保一眼,没吱声。 谭天保赶紧辩白,“孙大人,千真万确,您可以派人去秦将军处查询,我叫谭天保,是她手下医官,不小心被义军给捉来的……” 但是,谭天保心里的希望之火,慢慢熄灭了。 他从孙传庭的表情上,读出来,人家根本就没信。 而且——这事儿也能理解,你让孙传庭去秦良玉处查询,那不是强人所难吗?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专门派人穿越大巴山那些崇山峻岭,去查一个秦部手下医官……孙传庭哪里会有那份闲心。uu看书 .kanshu 绝望又笼罩了心头。 秦良玉……此时这块招牌救不了自己的命。 孙传庭冷冷地说了一个字:“搜。” 旁边过来两个士兵,把谭天保的浑身上下搜了个遍。 除了几枚铜钱,衣袋里有一把药草末子,还在他贴身的衣服内袋里,找出了一块小小的木头牌子。 牌子甚是精致,花梨木做的,用大漆染成暗红色,上面两个篆字:缉事。 这块牌子还是当初谭天保跟着李自成攻打牛家庄的时候,在太监曹祥的府上捡到的,因为它非常精致,而且大有来头——它是东厂特务的身份腰牌。谭天保一直揣在怀里当个玩儿物。 士兵把这块腰牌递给孙传庭。 孙传庭院拿过腰牌,目光中露出了疑惑,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没错,腰牌是真的,货真价实的东厂出品。 “这是怎么回事?”孙传庭把手往前一伸,拿着腰牌问谭天保。 “……” 谭天保却语塞了。 糟糕……我刚才聪明反被聪明误了,若是不提秦良玉这码事,而是冒充东厂特务,也许还真能逃过一劫,可是偏偏自己去自认秦良玉手下,还让孙传庭去查询…… 这事儿办砸锅了。 怎么圆? 事情一下子尴尬起来,谭天保的脑子象机器迅速旋转…… 第一百四十四章 木笼囚车 谭天保心里尴尬和后悔交织,涌过一阵酸甜苦辣。 如果不提秦良玉,而是以这块东厂腰牌证据,冒充东厂特务,或许可以逃得一命,但是现在…… 有些糟糕。 那么,现在再改口,说自己是东厂派来的,行吗? 孙传庭眼里可不揉沙子,谭天保心里明白,话说漏了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刚才说是秦良玉的人,现在又说是东厂的人,这么翻来覆去,孙传庭岂肯相信? 得想个办法,把自己的疏漏,给圆回来,弄得象真的一样。 有点难度。 …… “说,”孙传庭用严厉的目光盯着谭天保,手里捏着那块腰牌,“这是怎么回事?” 谭天保心眼儿转得不慢,他知道此时稍一迟疑就是杀身之祸,立刻用坚定的语气说道:“孙大人,这是我的腰牌,此事属内部机密,请您不要告诉高监军。” 他耍了个玄乎套。 高监军——就是兵马总监军高起潜,他如今在洪承畴的部队里。 果然,一句话就见效了,孙传庭眼里露出一丝疑惑,“你什么意思,老实交待。” “孙大人,恕小人真不敢说,否则曹公公饶不了我,此事机密太大,请您不要跟高公公说起。” 谭天保装得煞有介事。 他偷眼观察着孙传庭的神色。 说实话,东厂、锦衣卫——这在当时的朝廷内外,影响太大了,连兵部尚书杨嗣昌都惹不起东厂提督曹化淳,宦官专权一直到明天灭亡都没结束。 曹化淳的威名,对任何一个明朝官员提起来,都是管用的。 那么对孙传庭呢? 还真不敢肯定。谭天保只能赌这么一下子,若是真拿着曹化淳的牌子唬住了孙传庭,自己就可能拣一条命,若是孙传庭不尿你这一套,那么没说的,咔嚓一下被人砍了脑壳,也算是命该如此。 孙传庭的脸色,阴沉下来,他冷冷地说了两个字:“押走。” 谭天保被士兵们推起来,押向远处。 到底孙传庭是否相信了他的话……此事难以捉摸。谭天保猜不到后果,只能听天由命。 谭天保被推搡着,和高迎祥押到一起,士兵们用绳子将两人的身子紧紧捆在一起,弄成了一个“大粽子”,然后推到一个木笼子里。 也就是通常说的“木笼囚车”,一人来高,用手臂粗的木头排列建成,囚犯进入后再难脱身。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木笼的设计,相当缺德,出于折磨人的目的,它比正常人身高矮两尺,因此人在里面是站不直的,需一直弯曲着两腿,这种姿势时间长了异常不舒服,骨骼变形甚至造成双腿残疾。 而且人被打入木笼,就是罪犯的象征,一路受到旁人的奚落和漫骂,还会有人朝着他吐唾沫,这种被“展览污辱”的感觉会摧毁人的自尊和心理。 谭天保有幸享此待遇,心里真是又有了“生不如死”之感。 而高迎祥已经奄奄一息,靠在谭天保的胸前,软得象是一滩泥。昔日威震华夏,声名赫赫的一代闯王,就这样变成了一个软塌塌任人唾骂的可怜虫,和谭天保绑在一起,缩在木笼囚车里,一路向前。 …… 囚车一路向北。 在西安没有停留,大队兵马簇拥之下沿官道,逶迤而行,路过洛阳,歇了一夜,补充粮草,然后继续北上。 这一路谭天保可受了罪了。 站在木笼里,浑身不得劲儿,活动一下都甚为困难,血脉不流通,腰痛、背痛、腿痛……痛久了就麻木,浑身的骨头都不象是自己的了。更要命的是高迎祥和他绑在一起,时不时地往下坠,就象身上背了个大口袋。 那个难受,就不用提了。 “天保……”高迎祥虚弱地说道:“你把我的喉咙给咬断吧,反正也活不了……” 谭天保怎么忍心去咬他的喉咙。想想这事也令人发瘆。 “闯王,我下不去口。” “唉……” 谭天保看着高迎祥那副衰弱的模样,心道:“他大概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就得病死了。死了也好,省得活受罪了。一代威镇天下的闯王,竟然落得如此下场……” …… 队伍进入北京城。 当谭天保睁开无神的眼睛,看见“永定门”的大字招牌的时候,他猛然明白了。 我和高迎祥被押入北京,这是被送来斩首的。 菜市口枭首示众,以告天下,这是对重要罪犯的“特殊待遇”。高迎祥是天下闻名的匪首,孙传庭自然要将他押解进京,在崇祯皇帝的眼皮底下,审判问斩。 我擦…… 对于死,谭天保早有预料,但是这种“轰轰烈烈”的死法却是没有想到,他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个场面:菜市口上人山人海,万头攒动,大家都拥拥挤挤,来观看我和高迎被砍头,刽子手举起大刀,唰—— 在胡思乱想中,囚车进入京城。 就象要印证他的想象一样,北京城的街道上果然是一片喧嚷。老百姓都从家里跑出来,观看“匪首”被押解的情形。走了没有两里地,眼前已经是一片人山人海。uu看书 .ukansh 满街熙熙攘攘。 囚车里的高迎祥和谭天保,自然是万人瞩目的焦点。 这一刻,谭天保真是万念俱灰。 我以这种方式供人参观……悲哀呀…… 囚车故意放慢了速度,缓缓前进,目的就是让老百姓充分地参观,借以宣传造势。这对于囚车里的犯人来说可就无比煎熬了,作为特殊的“展览品”让人参观的感觉当真是巨大的对心灵上的污辱。 并且老百姓可不光是参观,他们一路看,一路骂,指指点点,吐唾沫还不算,还有人往囚车上乱扔臭鸡蛋,扔脏土泥坷垃……谭天保和高迎祥的头上很快就成了垃圾堆。 “贼,可恶的贼,”“强盗,千刀万剐,”“狗娘养的,你们也有今天。” 咒骂,你所能想象到的和想象不到的各种咒骂,全都能听见。 押解的士兵们不得不维持秩序,“别砸,不许砸,砸死了要问你罪过。”“不许上前,后退,都后退。” 谭天保紧紧闭着眼睛。他心里默念,“我死了,我死了,就只当是已经死了,随他们打,随他们骂,反正我是就要死的人了……” 眼睛闭上了,但是耳边的谩骂却一阵阵涌进耳朵,难以阻挡,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千奇百怪的骂辞,都让谭天保听到了,他甚至有些奇怪,我得罪你们了吗?干吗如此痛骂? 老百姓对于“匪首”的痛恨,竟然到了这种地步。 第一百四十五章 后悔迟 谭天保终于和高迎祥分开了,他被押送到一间单独的小牢房里。 此时的谭天保,形容呆滞,心如槁木。 他也记不清受了多少辱骂,脑袋上被喷了多少唾沫臭鸡蛋,早就麻木不仁了。如果让他照照镜子,现在甚至都认不出自己的模样来。 脸瘦成了长条,胡子拉茬,发出乱草,大眼儿伶仃……这尊容与以前精精神神的谭天保完全判若两人。 牢房里肮脏充满霉味儿,一只老鼠从墙洞里钻出来,窜到他的腿上,谭天保甚至都懒得去轰开它。 门开了。 进来两个狱卒,手里提着个食盒,放在谭天保的面前。 食盒里放着一碗白米饭,还有一碗白菜烧肉。散发着阵阵热饭的香气。 “喂,兄弟,吃顿好饭吧,吃饱了好上路。” 自从被捕以来,谭天保吃到的饭食一直就是栗面黑窝头,菜是不可能有的,连块咸菜疙瘩都没有。现在,热米饭与烧肉的香气涌入鼻孔,不禁又唤起了作为“人”的感觉。 肉菜…… 谭天保的目光呆呆地瞅着食盒。 他当然明白,这些“好饭菜”意味着什么,这叫“断头饭”,牢房里的规矩,给临死前的犯人,吃的最后一餐。 这一刻,人的感觉是什么呢? …… 谭天保呆呆地发愣。 他甚至没有害怕和悲哀的感觉。 他想起了邢彩果。 这个可爱温柔的姑娘,现在在哪里呢?她随着李自成的部队在打仗吗?有没有在战斗中负伤?她一会在时时惦念着自己吧? 她的音容笑貌,象一股清泉,滋润了谭天保干枯皴裂的心。暖暖的感觉涌进脑际,把这些天以来所受的那些折磨与污辱,都给驱走了。 谭天保的嘴角露出了微笑。 这笑容——却让两个狱卒感到有些害怕,这个即将斩首的人,怎么还笑了?是被吓傻了吧。 “喂喂,你快吃吧,要不要酒,给你拿一壶地瓜烧,行吗?” 狱卒的语气甚是客气。这是规矩,对待临死的人,总要善待一回,若是犯人吓死了或是出意外,斩首的时候提去的是个死人,那可不行。 谭天保没理他们,默默地拿起面前的饭碗,用筷子夹起肉菜,填进嘴里。不知不觉中,两滴眼泪掉进饭碗内。 悲痛吗?似乎不觉得,他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感受,这个世界……即将永别了,有很多话想说,有很多事想做,有很多人出现在记忆里,但是——全都晚了。 他在心里默念:彩果,我走了,希望你别悲伤,以后好了地过,我希望你能幸福地活下去…… 泪水滴在饭粒上,饭与肉填进嘴里,也难说是什么滋味儿,他象麻木了一样吞咽着饭菜,实际上最强烈的感觉是——我在最后体验吃饭的感受,以后……我就不会再吃到饭了。 别了…… …… 京城的宣武门曾经是个挺特殊的地方,它在元代时候叫做“顺承门”,到了明清时期,城门建得很宽,达到33米,却基本上不通行大型车辆,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它是一座“地狱门”。 这地方离着“刑场”菜市口很近,从宣武门经过的多半都是囚车,过了宣武门,就等于进了鬼门关。 这道门的壁上刻着三个大字:后悔迟。 意思就是说你过了这道门,脑袋就掉了,再怎么后悔都没用了。这倒并非故意吓唬人,这三个字见证的鲜血那可海了去了,无数的人头都在经过宣武门后落地,血溅菜市口。 这天,菜市口这里人山人海,成千上万的人都来看热闹——因为名震天下的闯王高迎祥,就要在这儿问斩了,而且还是数年难遇的斩法。 凌迟! 也就是千万万剐! 斩首最简单的就是一刀斩落脑袋,“咔嚓”一下,利利索索,一腔血喷出,了事。还有一种“腰斩”也挺省事,但是犯人会非常痛苦,从腰部剁为两截,得翻滚一阵子才会死去。 象绞刑、五马分尸、烤刑……这些方式到了宋元以后基本上就不再用了。 最令人恐惧而感兴趣的就是“剐刑”了,把人一刀刀地割上千百刀,那场面与滋味儿残忍血腥到极点,可称是“死刑之冠”,除非国家最重大的罪犯,是不会如此行刑的。 今天,高迎祥要受“千刀万剐”了。 …… 宣武门外,人头攒动,比赶集还要热闹得多,人们的脸上普遍洋溢着兴奋的笑容,数年难逢的“剐刑”对于老百姓来说是难得的新奇热闹,谁不想看? “闪开,闪开,” 一队官军,吆吆喝喝地驱赶着人群,他们推着一辆沉重的木头车,车上装的并非囚犯,而是一尊粗管火炮。这是要干吗? 原来剐人之前,要放“礼炮”用来昭示礼法。这种炮也叫做“宣武午炮”,炮声一响表示要举行重大“杀头”典礼了。 有好几个老百姓,使劲往前挤,他们的手里都拿着馒头或是窝头,挤出一身臭汗,挤到了行刑台的跟前,这事儿又怪了,这些人手里拿食物,是要给即将受刑的犯人吃吗? 不是,他们要是趁着犯人被斩,鲜血涌出的时候,把手里的馒头窝头蘸上人血,拿回家去吃,据说,犯人的血染在馒头上能治病(当然这纯属迷信,根本不靠谱)。 …… 午时,就要到了。 谭天保被押出了牢房。 他知道自己的“大限”就要到了,心情反而平静下来,还梳理了一下头发,整理了破烂不堪的衣衫,uu看书 ww.uukanshu事已至此,黄泉在前,还有什么可怕或是可虑的? 狱卒对他也很客气,“先生,请上路吧。” 谭天保挺有礼貌地说:“谢谢。” 这是我在人世上说的最后一句话吧……要保持一贯的礼貌和冷静才好,再体会一下做人的趣味儿。 重新被绑了手臂,押解上囚车……谭天保浑不在意,他微微抬起头,眯眼瞅瞅太阳,一缕阳光暖暖地照在脸上,真舒服,明媚的感觉透进心扉,啊……我最后一天的阳光。 他看见了高迎祥。 有些惊讶的是——高迎祥还活着,而且比两天前更精神了,虽然也是蓬头垢面,形容削瘦,但是目光中却放出没得病时那种坚定的光彩。 高迎祥冲着谭天保点了点头,还微笑了一下。 谭天保也冲着他点头微笑。 此刻什么也不用说,一切一切的话全没用,两个即将被砍头的人,互相点头鼓励就挺暖心了。 囚车吱吱呀呀地向前走。 街道上,一路都是拥拥挤挤的老百姓,在指指点点,在咒骂,在叫嚷……一片喧嚣。但是谭天保似乎都充耳不闻,他甚至根本就没有那种愤怒或是羞耻感,老百姓骂的是什么……不知道,随他去吧。 “嗵——” 宣武门外,炮声响了。 这是“宣武午炮”,是告诉全城的老百姓,午时到了,行刑的时刻到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枭雄魂归 刑场上,树起一个十字形的大木架子。形似西方基督教的“十字架”。 架下放着一个大柳条筐。 高迎祥被数名士兵,从囚车上提下来,簇拥着绑到木头架子上,将腰身和臂、腿都固定在木头上,这是防止行刑的时候挣扎。 谭天保则继续呆在囚笼里。 他此时才知道,原来……要接受的并非普通的砍头,而是凌迟。要在身上割数千刀,把切下来的肉放在柳条筐里……这种刑法的残忍令人不寒而栗。 此时,菜市场上聚集了不知几千几万的民众,大家都是一副惊奇激动状,来观看这数年难逢的“凌迟”场面,很多人在叫,在骂,在喊…… 这一刻,谭天保甚至分不清自己是晕了还是清醒着。 忽然——他听到了熟悉的声音,那是高迎祥的喊声。 抬头,看见被绑上了木架子的高迎祥,正在开口怒骂,嘶哑的嗓音冲着天空在吼叫: “狗皇帝,狗官府,王八蛋,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看热闹的老百姓发出的喧嚣声,都被高迎祥的怒骂给压制住了,场上响着他的怒吼,“早晚有人会给我报仇雪恨,你们杀吧,穷百姓吃不上饭,早晚都会造反,怂皮的狗官们,等到义军把刀架在你们脖子上的时候,老子在黄泉路上等你们……” 令谭天保惊异的是,高迎祥病体严重,被捕前虚弱得动都动不了,现在被折磨了这些日子,能活着就已经是奇迹了,怎么还能发出如此高昂的骂声? 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吗? 或许是把体内最后的精力,全都给迸发出来了,化成这一声声吼叫。 …… 午时三刻到了。 行刑官把一道令牌,扔在木架子下,那令牌上写着高迎祥的名字,用红朱砂画个大“x”。 刽子手们按着高迎祥的身子,主刀手拿一把锋利的剔骨尖刀,扎向高迎祥的胸部,狠狠地割下胸前一块皮肉,忽然扔在架下的柳条筐里。 高迎祥继续在骂,“天道轮回,老子今生杀不完官府狗,来生饶不了你……早晚会轮到你们……生何恋,死何惧,老子生是豪杰,死是鬼雄……” 刽子手在按照程序行刑,高迎祥的骂声一直不停。 人已经成了血人,令人不敢卒视,好多看热闹的老百姓,都扭过脸去,或是转身逃开。 “你们杀吧,杀了老子,天下变色,大明气数尽了,狗官无道,官逼民反,老子在天上睁眼看着你们……” 高迎祥的喊声一直不绝。 他从受刑一开始,就没惨叫过,更没呻吟过,怒目圆睁,拚命吼叫怒骂,到后来,连刽子手的都胆战心惊了,开口说道:“高闯王,您别骂了成不成?” “哈哈哈——” 已经成了血人的高迎祥,仰天大笑。 “你们怕了吗?我尚且不怕,你们怕甚,老子一生杀过狗官无数,杀过战将无数,早知必不得好死,今天受此刑罚,死得其所,又何惧哉……” 旁边的百姓们,个个看得心惊肉跳。 这个人…… 当真是天下难找的盖世英豪。 且不说他以前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就在行刑时的这一番壮烈言行,又有谁能做得到? …… 蹲在旁边囚车里的谭天保,此刻只怕是全场心情最为复杂的一个。 眼看着高迎祥身受如此惨烈之刑,那么下一个…… 就要轮到老子。 也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不是恐惧,那种留恋、害怕、焦虑、激动……混合在一起把人搅得头昏脑胀,傻傻发愣。 他也想象高迎祥那样,临危不惧,高声怒骂,让人们看看——我姓谭的也是一条英雄好汉。但是几次张了张嘴,却始终没有喊出声来。 嗓子象是失声了一样,喊不出一点声息。 唉……我跟高迎祥怎么能比,他是个大大的英雄豪杰,身被刀割而毫无惧色,怒骂声声,可是我……什么也不是,别说英雄,当狗熊只怕也是凑凑合合…… …… 话说高迎祥受的“凌迟”之刑,有人说是割了三千六百多,有人说是一千五百刀,其实这些都无所谓,刀数只怕连行刑的刽子手自己都难以完全搞清楚。 那些数目,只不过是后来报上去以供记录罢了。 当时行刑的惨状令人触目惊心,最明确无误的一点就是:高迎祥始终毫无惧色,大声斥骂,那刀割在身上就如切割别人一般。 自从宣武门外菜市口当作刑场以来,受刑如此刚烈者,有记录以来一共两人,一个是宋末的文天祥,另一个就是明末的高迎祥。这“二祥”均在菜市口被杀,均是视死如归,至死不屈。 当然,人和人也不一样,文天祥是名垂青史的大英雄,而高迎祥……恰当地说,看书 .uukanshu.om 是当世顶天立地的枭雄。 …… 实际上行刑到后来,刽子手已经是乱割一气,因为高迎祥已经断了气息,这本来就是个奄奄一息的病人,最后一点气力骂出去以后,你就算不杀他,他也活不长了。 一代枭雄,就此湮灭…… …… 后来坊间有许多传说,有人说当天行刑的时候,天空飞过数行鹘鸟,啸叫着奔向西南,那是护送高闯王灵魂的。 有人说,那天午后的太阳是黑色的,天地间阴气森森,云雾里隐约有鬼差大队,那是来迎接高闯王的…… 传说毕竟只是传说,高迎祥作为明朝末年改变历史的人,其功其过,说法不同,正史称其“贼首”,野史称为“义王”,见仁见智,但此人洋洋浩气,却是无可置疑,身受千百刀剐刑,坦然受之,就光凭这一点,也足以令人敬佩了。 非常人也。 枭雄……不是谁都要资格当的。 …… 名震天下的闯王魂归西去。 刑场上可还剩下一个头昏身僵的谭天保。 若说他此刻是吓傻了,好象并不确切,谭天保的脑子还能动,对外界还有感受,只不过连他自己也弄不明白,目睹高迎祥受戮之后,到底心里是哪种滋味儿。 这滋味……好象挺特别。 接下来就该轮着我被押上那个血糊拉的木头十字架,接受凌迟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 陪斩 谭天保眼前一阵发黑。 高迎祥走了,下一步……我擦,该自己了。 他不但拿不出高迎祥那样的英雄气魄,而且连一个正常动作和表情都做不出来了,浑身僵硬,表情发呆,不会动弹,说不出话,喊不出声…… 人和人的差距就这么大,高迎祥一个病重之人能够视死如归大义凛然,而谭天保还没受刑就六神出窍三魂缥缈……其实也别怪谭天保,一般人到了这时候都出现这情况,不信你试试? 糟……糕……只要行刑官把那枚画着红叉的令牌扔到眼前,那就…… 意外的是,并没有人过来扔令牌。 刽子手们都退到一旁,接下来的一幕……让谭天保几乎就没反应过来。 从囚车旁边走过两个身穿号衣的士兵,手里拎着水火棍(即衙门或监狱里的差役用的,染成红黑两色的齐眉木棍,意为水火无情,平时的用途多是殴打杖刑),对谭天保说道:“喂,谭先生,你陪斩完了,跟我们走一趟。” 嗯? 陪斩? 这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在谭天保耳边却不亚于一声霹雳。震得他脑子轰隆隆直响。什么?我是陪斩……艹,那意思就是,我不必死了? 哇…… 这一刻,谭天保几乎要哇哇大哭出来,身子一阵哆嗦。我不用挨杀了,我不要受千刀万剐了,我可以活下去…… 过去有这么一说,斩犯人的时候,让其它犯人跟着一起到刑场“陪同”,借以收威吓之效。 说实话,陪一回斩,也真让人吓尿裤子了。 而那种“陪”完了,别人告诉自己——你不用死了,那时候的心情,难以描述,不身临其境,是难以形容了…… 谭天保感到全身酸软。 甚至两分钟里没回过神来。 直到两个差役把他从囚车里搀扶出来,他的身子依旧在往下坠,几乎站不起来。刚才面临死亡的时候,只感觉全身僵硬,而现在则是酸软,他明白——这纯属是吓的。 唉……我既当不了英雄,也当不了枭雄。 两个差役对他说:“谭先生,现在咱们一起到东厂去一趟。” “好……”谭天保嘴唇哆嗦了一阵,也没说出第二个字来。 他活动了一下身子,僵直的腿又痛又酸,几乎走不了路,勉强在差役的搀扶下向前走了几步,摇摇晃晃还差点跌了。 忽然心里一动。 不太妙,我没有被杀掉,原因只怕还是那块东厂的牌子,现在跟着差役去东厂……老子这个冒牌货的身份立刻就会被戳穿,那时候是否还会继续被凌迟? 这事儿还真不好说。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那俩差役倒是挺客气,“谭先生,我们也是奉命行事,让你陪斩是上头的交待,上支下派,我们就是听吆喝。您别见怪。” 看起来,东厂的威力真是不可小觑,那俩差役显然对谭天保心存疑惧,因此甚是客气。 “不……不怪,没事,”谭天保一边说着,一边心里暗暗盘算,怎么办?如果真去了东厂,揭穿了老底,就没退路了,不如半路上想办法逃掉。 逃。 这是最佳出路。 可是令谭天保发愁的是——自己的身子太弱了,他这些天来坐着囚车来到京城,一路折磨,早就气虚体弱,形削骨立,几乎都不会走路。 走一步,摇三摇,慢慢腾腾,虚浮无力……这怎么逃跑? 看看身旁这俩差役,壮得就象小牛犊子一般,一左一右虎视眈眈,若是自己拔腿逃跑,只怕跑不出三步就得让人家用水火棍把腿打折了。 唔……怎么办啊。 “两位……老哥,”谭天保想耍些计谋,“我有点内急,想去趟茅厕,请行个方便。” “哎哟,不巧,这路上没有茅厕,谭先生,你要实在急,就在路边方便吧,我们给你望风。” “……” 谭天保咧咧嘴,路边方便……算了吧,路上还有不少老百姓呢,我就算是囚犯,也不好意思脱裤子方便。再说,老子肚里也没有泄物。 “嘿嘿,那就等到了东厂再方便吧。” 两个差役虽然表面上客气,但实际上看管甚严,始终不离谭天保的左右,与平时对待犯人并没有什么两样,看来,他们与罪犯打交道也是老手,对于犯人的各种逃跑伎俩心下了然,不会轻易上当。 一直走到东安门北,谭天保也没能实现“逃跑”的目标。 “谭先生,到了。” 谭天保抬头看去——前面是一座青砖黑瓦门楼,普普通通的院落,没有挂任何牌子,貌似京城里的财主家院相仿,这就是威名赫赫的东厂么? 只能硬着头皮进去了。 谭天保心里愁苦,正要跟着差役迈向黑瓦门楼,忽然看见——距离门楼十几步远的墙根下,蹲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侏儒。uu看书 .uukashu 身高只有一米出头,缩头缩脑,愁眉不展,笼着袖子,蹲在墙根,身旁还放着一把胡琴。 从表面上看来,这是个卖艺为生的残疾人,拉胡琴卖唱糊口。 但是——谭天保见了这个侏儒,却是猛然大惊失色。浑身“机灵”一下打了个冷颤。 是他! 这侏儒他认识, 当初在川蜀的时候,打败了杨应龙的叛军,和三梆子在成都城外曾经见过他,侏儒其实是个本事奇高的人,那胡琴里暗藏着一把细剑,谭天保曾经亲眼见他转瞬间就杀死好几个士兵。 他怎么会在这儿? 这一刻谭天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不是我看眼花了?他揉揉眼睛,仔细再看,没错,就是那个侏儒,那把胡琴也错不了,粗大的琴杆——那里隐藏着一把剑。 正自惊异,那俩差役催促道:“谭先生,走啊,咱们进去吧。” “好……” 谭天保勉强抑制着惊诧之情,被两个差役一左一右看押着,迈上台阶。一个差役抬手拍打门扇上的圆铜门环。 “咣咣咣。” 拍打了几下,没有动静。 院内院外安安静静。 “咣咣咣——”差役又拍打了一阵,终于,院内传来了脚步声,有人把门扇打开了,露出一个穿着青衣戴小帽的人,冷眼瞅瞅他们,不耐烦地问道:“尊驾是谁?有事么?” 第一百四十八章 东厂之劫 从东厂门楼里闪出来的青衣人,满脸都带着不耐烦,皱着眉头瞅瞅谭天保等三人,一副酸气地说:“尊驾是谁?有事么?” 一个差役陪着笑脸说道:“回番爷,我们是九门提督府的公差,这里有谭先生,自称是您这里的属下,不知道此事可否属实……” 公差是惹不起东厂番役的,因此说话时语气谦恭,不住点头哈腰。 青衣人挥挥手,“去去去,今天管事的不在家,你们改日再来。”那神情就象打发要饭的乞丐一样。 差役赶紧说道:“番爷且慢,这事是提督大人和刑部龙大人共同交待的,事关重大,这位谭天保谭先生……” 青衣人根本就不想听他说下去,两眼一翻,“少废话,滚开,从哪里弄来一个要饭花子到这儿捣乱,再罗嗦乱棒打死,滚。” 态度异常蛮横。 两个差役有些傻眼。虽然早知道东厂牌子硬,但也没想到竟然办点公事也如此困难。 这时候谭天保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用手提裤子,装腔作势地叫道:“哎哟,我内急,憋不住了……我要去茅厕。” 青衣人冲他一瞪眼,“滚。” 谭天保捂着肚子叫道:“不行了,再憋着要拉在这儿了……屎尿要窜出来啦……” 一边嚷嚷,一边朝着院内一个茅厕奔过去。 他的打算是——我先进了茅厕再说,只要躲开你们的视线,就能寻找脱身的机会了。 不管三七二十一,跌跌撞撞,大步流星地直冲进茅厕里,但是他刚刚闯进厕所里,第一眼就发现——茅坑上倒着一具死尸! 啊? 谭天保吓得一愣神。 东厂虽然是龙谭虎穴,但是也不至于随便在厕所里就杀人吧。怎么有尸体躺在这儿? 定睛仔细看,躺着的尸首脖子上被砍了个大口子,血流如注,并且血水还在往外淌,显然是刚刚被杀不久。 谭天保的心又咚咚跳起来,他目瞪口呆,想不明白这里边究竟是怎么回事,心说:乖乖,不好,今天肯定是个黑道凶日,处处透着凶险古怪,老子还是赶紧想办法逃命吧。 可是这间厕所很小,并无后窗,并且建有顶盖,没办法跳墙逃走,谭天保急得转了个身,只好又从厕所里走出来。躲在厕所的掩墙后,伸长脖子朝外张望。 这一望之下—— 不禁又吓了一跳。 只见刚才押着自己来到东厂的那两个差役,已经倒在地上,被人杀死在院内了。 这俩人一个头朝下倒在门楼内的台阶上,另一个横着倒在门洞里,那情形就和厕所里这具尸体一样,都是脖子上被割了个大口子,一击致命。 谭天保的脑子里嗡嗡直叫,他陡然吓出了一身冷汗,我的个乖乖……这到底是怎么了,连一声呼叫都没听见,俩公差就骤然间去了黄泉…… 他觉得浑身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仿佛白天见了鬼。 快…… 快逃吧。 管他到底怎么回事,但愿与老子没关系,谭天保疑神疑鬼,心惊胆战,撒开两腿就往门外跑。 就在这时候,他听到耳后生风,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肩膀上猛地被人一把揪住,象老鹰提小鸡一样给提了起来。 谭天保经过这些天的折磨,形削骨立,浑身无力,毫无抵抗能力,被人抓住肩膀,浑身就软塌塌地一点反抗余地都没有,他心道:糟糕……老子这回真要归西…… 就在这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阵胡琴声。 “嗡——” 胡琴声悠悠扬扬,来自院外。 谭天保猛然想到——一定是墙外那个侏儒,是他在拉胡琴。情急之下,他想喊叫,但是刚刚张开嘴巴,就被人从后边一把捂住,然后整个身子都给提起来,挟在了腋下。 挟持着谭天保的人力气很大,臂下夹了个人,浑若无物,飞身直奔后院。谭天保的头朝下,只感觉到地面在迅速移动,挟着自己的那人两条腿在奔跑。 接着,好几个人的腿出现在谭天保的视野里,因为身子倒悬着,看不真切,似乎这些人都穿着青衣麻鞋,都在奔跑,还有人在叫嚷着:“快,快,从后院走。” 谭天保一阵头晕涌上来,血流倒灌,眼前的视野逐渐模糊,似乎觉得自己被人挟着上了一架梯子,然后墙过一道墙……浑身颠簸了一阵,脑袋似乎撞上了什么东西,然后就晕过去,什么也不知道了。 …… 后脑一阵疼痛。 谭天保痛苦地睁开了眼睛。 第一个感觉是——我还活着。 头痛,难受,恶心……这些感觉让人不爽,可是它起码能证明一件事,你还活着。 “天保,你醒了。” 一个声音涌入耳鼓。 天保……这个称呼让他异常亲切,这是自己人才会这么叫,这称呼似乎很久没有听到过了,心里骤然感觉到一种温馨。 他侧过脸去,uu看书 .uukashu 定睛一看,旁边站着一个气宇轩昂的汉子,中等身材,一双眼睛灼灼放光,精光四射。更惹眼的是,他的腰里别着一条大铜烟袋,二尺多长,烟袋锅就象小孩子的拳头那么大。 这是兵器,名曰“拦面叟”。 啊…… 认出来了,这人叫甘雨堂,他是莲花党的人。还有那个拉胡琴的侏儒,都是莲花党,当初在成都的时候,谭天保曾经和他们打过交道。 这可是喜出望外。 甘雨堂……虽然和自己并无深交,但是谭天保这回真真切切地意识到,自己得救了,真的得救了。这次是千真万确地捡回了一条命。 “甘先生,原来是你,”谭天保一骨碌爬起来。 “躺下,”甘雨堂微笑着示意,“天保,你身子很虚弱,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被人押着去了东厂?” “我……” 谭天保想起这些事来,不由得一阵心酸。 唉……真是一言难尽。 “甘先生,我随着秦将军征杨应龙,胜利回师后,被小人所害,绑架到了西安,后来落入高迎祥军中,稀里糊涂被官军俘虏,押到京城,我谎称自己与东厂有瓜葛,他们这才押着我去验证……” 谭天保不想说得太细,三言两语,把自己的遭遇讲了一遍。他问道:“甘先生,我还正想问你呢,你怎么会救了我?” 甘雨堂点了点头,“是这样……”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万岁骑术真精 “你真的不是东厂的人?” 甘雨堂的目光,迥迥地瞅着谭天保,精光逼人,令人望而生畏,在这样的目光下,撒谎都有些难度。 谭天保赶紧赌咒发誓,“真不是,甘兄,若有瞎话天打雷劈千刀万剐。” 甘雨堂点了点头。 “人,应顶天立地,修身治国,似秦将军那样,以天下苍生之己任,才算得英雄豪杰。似东厂蝇营狗苟之辈,祸国害民,专权擅政,尽是些猪狗不如之辈。” 这番话堂堂正正,句句铿锵,说得让谭天保既佩服又好生惭愧。他不禁暗想,甘雨堂虽然是个江湖人士,但却一身正气,有才有志,与秦将军有相似之处,而我……还有三梆子之流,只不过是碌碌无为的小人,随波逐流,胡混罢了。 顿时觉得自己在甘雨堂面前矮了半尺。 甘雨堂放缓了语气,安慰他道:“天保,看你的模样,一定是受苦了,好好休息吧,唔……你可能会疑惑,是这么回事,我们跟东厂有仇,这你是知道的,这一回,抓了个机会,我们把东厂的老巢给抄了……” “好,” 谭天保不禁喝起彩来,他虽然没怎么和东厂打过交道,但是对这个太监领导下的特务组织却是充满厌恶,同时对那些权势熏天的太监也是异常痛恨。 要知道东厂乃是京城里最为凶恶跋扈的部门,现在莲花党居然能够把它们的老巢给抄了……这足以让人敬佩。也是件大快人心之事。 明白了,当时自己被两个差役押关来到东厂,在墙外看见那个拉胡琴的侏儒,彼时院里一定正在发生战斗,正是莲花党“抄东厂”的时候,正巧赶上了。 两个差役因此丧命,也算是运气不好。 而自己阴差阳错,正好被甘雨堂撞见,因此获救了…… 甘雨堂继续说道:“可惜,我们的情报有误,今天狗贼老巢里空虚,只有几个看家的,被我们全都杀死,没有找着曹化淳的下落……” “真可惜。” “是啊,”甘雨堂点点头,“不过,下回我们还会继续追杀,一定放不过这群恶贼……天保,这地方很隐秘,你先休息两天,然后我派人送你出去,投奔秦将军吧。她已经率部北上,离这儿不远。” “秦将军……离这儿不远?”谭天保一阵惊喜。 “是啊,最近清兵大兵压境,北京形势堪忧,秦将军奉朝廷圣旨,带兵赴京勤王,抵抗清兵。” 啊,太好了。 谭天保又惊又喜。原来秦将军也率部赴京了,她是国家的中流砥柱,国家有难,不远千里,保护北京原也是义不容辞,这回,我又可以回到秦将军的手下效命了。 不由得归心似箭。 心情一好,身体也似乎有了力气,谭天保并无大伤,这些天只是因为折磨所致,身子虚弱,吃了几顿饱饭,调养休息了两天,身子基本上就复原了。 …… 此时的曹化淳在哪儿呢? 他正在皇宫里陪着崇祯皇帝骑马呢。骑马——就是个游戏或乐子。 崇祯皇帝露出了难得的笑容,所以几年来少有的能够抽出空闲来放松下身心,骑马在宫内驰骋一番,以作休闲,历代皇帝沉湎游玩美色的居多,但是崇祯皇帝却是日夜操劳,难得娱乐,若以“勤奋”论,崇祯在各朝皇帝里当排第一。 说起来这事让人唏嘘,就这么个勤奋的皇帝,却没好命,总是面临焦头烂额之境。这回好容易抓住了闯王高迎祥,当众凌迟,震动朝野。崇祯自然高兴,心情一舒畅,就从乾清宫出来散散心。 他一高兴,整个宫城里全都松一口气。嫔妃、太监、宫女……人人脸上都洋溢着兴奋。 曹化淳充分体现了“奴才”的特点,陪在崇祯的马旁,一路小跑,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崇祯虽然骑术低劣,但宫里的马都是千挑万选的,既老实又平稳,安全肯定能保障,但是曹化淳为了表示“忠心”,依然亲自在旁侍候,寸步不离,直累得汗流浃背。 马匹在皇宫里自然跑不开,只能是小碎步慢跑,崇祯骑了一阵,心下高兴,对旁边说道:“来呀,你们也骑上,咱们共同奔驰。” 这种兴奋的语气,对于崇祯来讲几乎是破天荒的。 曹化淳知道自己的奴才身份,是不可能去和皇帝“共同奔驰”的,他笑嘻嘻地去向嫔妃们请示,“请哪位娘娘与万岁共奔驰。” 田妃站出来,这人胆子大,好新奇,也会骑马,在宫女的搀扶下登上一匹略矮些的小马,在崇祯身旁躬身说道:“臣妾陪万岁共行。” 两匹马撒开蹄子向前慢跑,田妃很懂规矩,始终把自己的马收束得比崇祯略慢一步,否则你稀里哗啦向前一冲,冲到皇帝前面去了,成何体统? 田妃恭维道:“万岁,您的骑术真精,若是放在战场上,一定能大显神威。” 崇祯平时这样的马屁听惯了,并不觉得有夸张万分,uu看书 .ukanshu 他感慨地说道:“如果有机会,我真想御驾亲征,亲率将士们去疆场杀贼。” 曹化淳在旁边擦了把汗,笑嘻嘻地接着拍,“万岁文治武功,震烁古今,即使您不亲自出马,将士们也是身心鼓舞,这回擒了高迎祥,下次就会擒张献忠,李自成,一鼓荡平天下流寇。” 崇祯心下得意,马匹向前一冲,不留神闪了一下,差点掉下来,吓得田妃和曹化淳惊出一身冷汗,赶紧上前扶助。 “奔驰”了一阵,崇祯有些累了,在曹化淳的搀扶下,下了马背,沿着汉白玉廊道散了一会步,脑子不知不觉,又回到了政务上。 他问:“蓟辽那边情况怎么样?有新进展么?” 皇帝问的是清兵的情形。 崇祯这一问,却把旁边的曹化淳吓出了一身冷汗。 为什么?因为和清后秘密议和一事,是曹化淳起的意,他悄悄派褚若吉去赫拉阿图联络,也是崇祯默许了的,但是这件事后来的发展,却令曹化淳暗暗叫苦。 清兵的胃口太大了,他们提出的条件是:要朝廷拿出五百万两银子作为“岁币”,秋后既送至盛京,再送青壮劳力二万名,美女一万名,绢万匹,良马万匹,除此以外,关内将领要听从清兵调动。 这就不是“和谈”了,其实就是直接让你投降。换句话说,这是要灭亡明朝的节奏。 这样的“议和”结果,曹化淳怎么敢向崇祯报告? 第一百五十章 1万2vs2 说起来,凡是“和谈”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双方有互相抗衡的实力,你得有能谈的资本才行。 现在的明朝,内忧外患,国库空虚,兵力匮乏,大部分兵马都去围剿农民起义军了,清兵又不傻,他能跟你好好谈? 想一想,一个身强力壮的强盗,眼看着就能把你打趴下,抢走身上的财物,他能跟你讲和? 曹化淳的这个主意,其实是要多馊有多馊。 现在崇祯问起来……可让人作难了,如实回答吗?那一定会把崇祯气得眼睛冒蓝光,龙颜大怒,姓曹的只怕吃不了兜着走。 曹化淳有办法。 圆滑奉迎,这是太监安身立命的本事,他躬身对崇祯说道:“回陛下,奴才派的褚若吉,悄悄去赫拉阿图,见到了多铎将军,他们密议了两回,有些条件双方有争议,多铎胃口挺大,褚若吉据理力争,因此暂时未达成一致。” “到底怎么说的?” “多铎提出要岁币五百万两,褚若吉当然没有答应。” 曹化淳说着,悄悄观察崇祯的脸色。 崇祯那张苍白的长脸,又开始拉长了,刚才“奔驰”时的高兴神情,很快便消逝。 余下的“条款”曹化淳不再往下说了。再说下去……崇祯就要发怒了。 即便是这一条,崇祯也是不能接受的,五百万两……现在他实在是拿不出来,明朝末年的财政状况,已经到了令人惊异的“贫穷”程度,朝廷甚至拿不出十万两银子作为勤王部队的军饷,上哪儿去抠五百万两? 一袭愁容,涌上崇祯的面颊。 杀了一个高迎祥,却也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局势,往下……该怎么办呢?崇祯背转身去,顺着汉白玉石栏杆慢慢朝回里踱步。边走边思索。 曹化淳和其它的嫔妃们,自然大气也不敢出,轻手轻脚地跟在后面,几匹宫马,也悄悄地被牵走了。 走了几十步,崇祯回头说道:“传卢象升来。” …… 卢象升早就盼着皇帝宣召呢,他有一肚子的话想对崇祯说。听见敕召,立刻飞奔入宫,在乾清宫叩见崇祯。 崇祯开门见山,问道:“卢卿,你对最近的局势怎么看?” “很严重,” 卢象升可不会象曹化淳那样,说话时察颜观色,说一半留一半,他是竹筒子倒豆子,有什么说什么。 “陛下,清兵这两天正在疾进,他们约有四万多兵马,绕过山海关,穿越崇山峻岭,从青山关、墙子岭等处,毁坏长城,分路杀入北京周边,最近的前锋部队距京城已经不足三百里了。” 崇祯的眉头皱起来,并且隐隐有了怒色。 这些情报……自己怎么没接到报告? 他盯着卢象升的脸,这张含着风霜的脸上闪着坚毅果敢之色,崇祯相信了,卢象升这人直来直去,他不会骗自己的。 事情原来这么严峻…… 卢象升并不顾忌崇祯的神色,话象决口的黄河水,只管滔滔不绝地说下去,“陛下,臣一向以为,清兵才是心腹大患,他们在关外屯积四十余万兵马,并且八旗士兵骁勇善战,剽悍勇猛,他们对中原地区虎视眈眈,蓄意鲸吞,如今侵入北京周边的只不过是小股部队,尚且难以抵敌,日后必有大忧,依臣愚见,当立刻召集重兵,迎头痛击,方能确保大明江山。切不可听信小人馋言,妄作议和之议,那样只会助长敌人气焰,贻害误国。” 说到后来卢象升语气激愤,情绪激昂。 崇祯问道:“依你看,与清兵作战,胜率几何?” 卢象升坚定地回答:“有完全的胜利把握。” “哦?” 崇祯精神一振。说实在话,跟这样虎虎有生气的将领对话,是让人长底气的,崇祯听惯了象曹化淳那样“小猫咪”似的阿谀奉承之语,虽然面对卢象升的直筒子脾气有些不习惯,但是觉得身上有劲。 尤其是现在内忧外患之际,正需要这样的人。 对于卢象升近似“粗鲁”的表现,崇祯并没生气,反而挺赞赏,尤其是“有完全胜利把握”这样的话,正是目前所急需的。 “卢卿,你说说,把握何在?” “回陛下,臣部山西兵马两万,随时候命,与清兵决战,此外巴中秦良玉部,已经北上勤王,她的白杆兵英勇善战,顽强为天下先,如果再给臣粮草饷械之保证,击败清兵完全没有问题。” 崇祯点了点头。 不错,秦良玉,卢象升,这是两个对清兵作战最坚决的将领,而且这两人确实都是战场上的骁将。 “卢卿,很好,朕就把击退清兵的事,交给你。” 卢象升立刻跪倒叩头,“谢陛下,臣绝计不辱使命,不灭胡虏,誓不生还。” 邦,一个头磕在地上,斩钉截铁。 …… 卢象升身为山西、宣、大总督,u看书 .kansh 手下兵马并不多,满打满算不足两万,由宣府总兵杨国柱、大同总兵王朴、山西总兵虎大威统领,这些就是他的全部嫡系。 从皇宫出来后,卢象升立刻把这三路兵马全部调到北京东郊,做抵抗清兵的准备。 过了两天,皇帝宣诏,赐卢象升白银三万两,充作军饷,特意说明:其中的一万两是给卢象升个人的。 说实话,现在这种局势下,崇祯皇帝能拿出三万两银子,可真是咬了牙发了狠,国库里闹银荒已经好长时间了,天下饥荒,收不上钱粮,每一处剿匪用兵都急需要钱……说句不好听的话,现在的崇祯比曹化淳还穷。 三万两银子,崇祯是吐着血干呢。 卢象升自然明白这一点,他感激涕零,当即召集全军人马,在校军场集合,接旨宣读,公布朝廷赏赐。 “弟兄们——” 卢象升接完圣旨,宣读已毕,站在操演台上大声喝道:“皇恩浩荡,我辈当以死报国,誓与清兵不共戴天,驱逐顽虏,陛下赏我的一万两银子,卢某留下一两,以示铭记君恩,其余九千九百九十九两,全部充作军用。” 校场上欢声雷动。 旌旗飘扬,近两万将士高声呼号,一片豪迈之气。 说实话,部队的士气靠什么鼓舞?忠君爱国情怀是一方面,另外就是银子了,你不发饷,让兵们空着肚子去打仗,那谁也坚持不了多长时间。 第一百五十一章 抗清 过了一天,崇祯皇帝又下旨,封卢象升为“天下勤王总督”,统领各路京城周围人马,组织抗清。并且还御赐尚方宝剑,准予便宜行事,先斩后奏。 一时间,卢象升的职位噌噌地窜升,成为各路武将中最灸手可热的一个,风头大有盖过兵部尚书杨嗣昌的架势。 对卢象升来说,自然是感激涕零,更加热血沸腾,发誓要以身报国,誓死为保卫北京而豁出一腔性命。连夜召集部下开会,把那把御赐的尚方宝剑挂在墙上。 宝剑朱漆描金剑鞘上垂着一条金色流苏,这是皇家御制标志。 卢象升神情激动,对部下慷慨陈辞: “各位同仁,陛下封赏,绝非象升个人之功,这是国家对我部的殷殷期盼,我等为大明臣民,国有危难,赴命救亡,乃军人职守,象升有言在先,与清兵一战,凡我部官兵,必须拿出决死精神,尚方宝剑在此,谁若贪生怕死,擅自后退逃跑,定斩不饶。我卢象升若是后退一步,人人皆可斩我。” 会场一片肃然。 …… 对于另一部分人来说,就有些发酸了。 卢象升得宠得势,自然就会有别人受冷落,对于胸怀宽广的人来说,可能不在乎,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胸怀宽广。 比如曹化淳之类。 这两天他本来心情就不好。 作为东厂提督,竟然在晴天白日之下,遭受了莲花党的袭击,让人家抄了老巢,杀死好几个番役,这种奇耻大辱让曹化淳把所有的手下都训了个狗血喷头。 两个当值档头,责打四十棍,打得屁股上血肉模糊。 发完了脾气,曹化淳下令:“此事到此为止,绝不可外传,让外人知晓。” 丢不起这人。 现在,更让曹化淳恼火的是:卢象升又连续得到崇祯皇帝的赏赐和重用,“主战派”大出风头,象他这种鸡肠小肚的家伙,岂有不冒酸水,生邪心的? 曹化淳将潜入卢象升军队内部的东厂番役宋典给找来。 “宋典,让你收集卢象升谋反的证据,你做得怎么样了?” 宋典愁眉苦脸,摊摊手,“公公,小的一直尽心尽力,可是……那卢象升没有丝毫要谋反的迹象……” “放屁,”曹化淳尖着嗓子叫道:“我用你废话?卢象升要是真谋反,我还派你去费这个屁劲?就是因为他不会谋反,所以才用得着你,无中生有怎么栽赃那是你的事,限你半月之内,把证据给拿来。” “是。”宋典不敢反驳,乖乖答应。 曹化淳气得肚子一鼓一鼓,满面杀气,手下的番役档头们都战战兢兢,不敢在他面前大声喘气。 “卢象升,”曹化淳咬牙切齿地说道:“我让你得势,我让你猖獗,哼哼,不用急,本公公用不了多久,定要把你搞得身败名裂,成为一泡臭狗屎。” …… 宋典领了曹化淳的任务,回到卢象升的队伍里。 他看见麻无卡正在和另一个陌生人聊天。 “宋头儿,你来啦,这位是谭天保,谭先生,我的老相识,刚刚投到卢大帅军中来的。” 宋典阴沉着脸瞅了谭天保一眼,皮笑肉不笑地拱拱手,“幸会,幸会。” 那么谭天保怎么来到卢象升营里了呢? 原来,他被甘雨堂救下来以后,休养了几天,恢复了精神,便按照甘雨堂的指点,到京城外面来寻找秦良玉的队伍。 可是打探一番之后,他失望地发现——秦良玉的队伍还没到。这也难怪,巴蜀距此千里迢迢,她哪里会来得这么快? 恰好,他遇到了卢象升的部队,上前一询问,听说这只队伍正准备开赴抗清前线,并且即将和秦良玉的队伍汇合,谭天保想,我就先在队伍里留下来,等秦良玉到了,再去找她吧。 而且他还遇到了自己的老相识——麻无卡。 两人一见面,竟然还挺亲热,虽然以前有过交锋,但是大家都不是记仇的人,彼此都以“江湖同道”相见,聊得倒还怪投缘的。 麻无卡说,自己已经脱离岭南师门,谭天保说,我也不在义军了,重新投军吃粮。相视哈哈一笑,自也不愿意细问。 大家是故非友,自然也只说些表面上的客套话罢了。谭天保也和宋典客气了几句,宋典并不愿意和谭天保多聊,拱拱手就离去了。 谭天保发现——宋典这个人,眼神里总有一种躲躲闪闪的隐晦意味儿,脸上堆起的假笑透着冷光,心道:“这家伙心术不正。” 对心术不正的人,最好少打交道就是了。 但是让谭天保意料不到的,心术不正的人,你想少打交道,很多时候是躲不过去的,它就象牛皮糖粘身一样,死死贴着你,然后给你带来霉运。u看书 ww.ukashu.co 君子易处,小人难防啊。 …… 谭天保很快就随着卢象升的队伍参加战斗了。 他原本以为,北京是明朝的首都,应该是全国顶顶安全的地方,结果完全错了,北京在明朝末年几乎就是最危险的城市,清朝兵马每次绕过山海关,都能一直攻打到北京城下。 那么问题来了,清兵为何不直接攻占北京? 原因很简单,绕过山海关,就得走古北口或是青山关等险要山岭,清朝的部队最精锐的部分是八旗骑兵,庞大的骑兵部队走不了山路险路,因此杀到北京附近的兵马只能是两三万轻装小部队。 然而这也够让明朝朝廷丢人的了。 清兵两三万人马,就屡屡杀到北京,杀你个人仰马翻,抢掠一番,然后再扬长而去,大明将士们都是白吃饭的? 说起来令人嗟叹,事实就是这样。 山海关的关宁铁骑,是有战斗素质的,几年来牢牢守着关卡,阻挡了清兵的进攻,然而关内京城附近的守军确实非常稀松,和清兵作战的时候,常常几十人打几个,还不一定能赢。这就让清兵更加凶恶蛮横,横冲直撞。 卢象升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局面。 他率领王朴、虎大威、杨国柱三个总兵,将不到两万兵马开到顺义以东。然后照会其它各部友军,约会统一行动。 一场与清兵的战斗,紧锣密鼓地打响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空额之害 谭天保被分配在大同总兵王朴率领的队伍里。 令他惊讶的事:部队里的兵员严重不足,甚至可以说就是个空架子,比方说,步兵100人为一乘,骑兵50骑为一乘,实际上每一乘步兵或骑兵只有30人或20人。 这样算下来,应为3200人的一个子营,其实只有1000余人。 大同总兵王朴手下应该有骑兵10个子营5000人,步兵3个子营9600人。总共15000人,可实际上的兵员只有6000多个,勉强超过三分之一。 是招不上兵吗? 完全不是,明朝吃不上饭的饥民有的是,你让他当兵吃粮,饥民们都乐得屁颠屁颠地奔着你来,那么多造反的流寇是怎么来的?全是快饿死了才揭竿而起,为活命吃上口饭。 原因是——吃空饷。 部队由国家提供饷银,是按人头拨下来的,你有10个兵,就拨10个兵的饷钱,如果你只有5个兵,而名额是10个,那么另外5个兵的饷钱不就落入当官的口袋了么? 这叫贪污。 当官的能够发财,吃空饷乃是一条最佳途径,轻松省事,银子就象流水似地涌入腰包里,明朝末年空饷现象严重,大家不约而同,你也吃,我也吃,屡禁不止。 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兵员严重不足,部队战斗力不堪一击。因此遇到兵强马壮的清兵,往往一触即溃,一败涂地。 谭天保心里掠过一丝阴影——这样的部队,怎么能打仗?他想起秦良玉手下的白杆兵,那才是真正的部队,兵额满员,士气高昂,一个顶一个,个个精壮英勇……简直跟王朴这些兵不属同一世界。 令谭天保心里不解的是:听说卢象升是个坚强刚毅的人,作战英勇,他怎么会容忍手下总兵如此吃空饷? 说起来也是件无奈的事,卢象升是朝廷任命的宣、在、山西总督,那些兵原本都有各自总兵统领,卢象升只是一个“联军司令”的角色,并不负责三个总兵辖内具体事宜,他就算想整顿,也是鞭长莫及。 就象洪承畴指挥左良玉一样,很多时候不管用。 管理体制的不严也影响着部队的战斗力。 王朴听说谭天保是秦良玉属下,还亲自召见了他。 “谭兄弟,秦将军的白杆兵,听说打仗很厉害,是吗?” 谭天保毫不犹豫地回答:“白杆兵打仗没有一个怕死的,个个武艺精通,战斗力异常强悍,我曾经参加过多场战斗,白杆兵都是以一当十。” 白朴眨眨眼,面上颇有不信之色。可能他觉得谭天保是吹牛呢。又问:“白杆兵若和高迎祥、张献忠这些悍匪相比,如何?” “哈哈,”谭天保仰头一笑,“张献忠刚入川时和秦将军打过一仗,被白杆兵杀死四五千人,溃不成军,狼狈退出,那副屁滚尿流的样子,您是没看见。” 王朴的脸色沉下来。 谭天保暗道:“糟糕,这家伙看来是个小气鬼,我不能再夸白杆兵了,气量狭窄的人会心生妒忌。” 他充分体会到人和人之间的差距了,不由得又想起宽广忠正的秦良玉来,以及那些熟悉的将军们,麻仓收、左支重、奢猛……唉,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到达北京前线,那时候就能去投奔他们了。 …… 令谭天保感到高兴的是,王朴的队伍里虽然兵员不足,但是火器相当发达,两个火器营,拥有霹雳炮100余杆,手铳200余只,还有四门重达800斤的“盏口将军”铸铁大炮,炮口有半尺多粗,配备充足的火药,还有八钱重的炮子上万枚。 这些火器可以形成强大的防御能力。 谭天保主动要求:“王将军,能不能把我分配在火器营?” “好的,好的。”王朴满口答应。 火器营机能能力差,作战时固守一地,在强大的敌人面前,是非常危险的差使,一般人并不愿意去,谭天保能不惧危险申请前往,王朴自然不会拒绝。 就这样,谭天保到了火器营里,在一个名叫“杨勇”的哨长下充任“铳手”。 杨勇是个老兵油子,拿着大同腔斜了谭天保一眼,“喂,你想学放手铳吗?给老子乖着点儿,我就教教你。” 一副盛气凌人的欺生样。 谭天保没动声色,拿起一只火铳在手里熟练地转了两下,“杨长官,要不咱俩射两下试试看?” “呀嗬,”杨勇的眼睛立起来,他没想到谭天保竟然敢跟他挑战,作为当兵五六年的老**,如何能忍谭天保这个“新人”的放肆?骂骂咧咧地说道:“好大牛x,先撒泡尿照照,胎毛长全了没有,老子当年在山西……” 一句话没说完,谭天保拿着手铳对准了他的胸脯。 声音象冰一样冷,说道:“老子在河南、在巴蜀打过三十余仗,uu看书.uukashu 手下杀过五十多个人,刀头上见血也不是三番两回了,你想不想试试?” 这话倒也不错,谭天保如今可不是乳臭未干的小兵毛子,毛毛虎虎算起来,也是身经百战,枪林弹雨见得多了,一个浑蛋**就能把他吓住? 而且,他刚刚和高迎祥一起经历了一番“凌迟剐刑”的考验,见过的大阵仗,说出来能把别人吓得半死。有人若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还想在谭天保面前耍大尾巴狼,那可想错了。 “……” 杨勇有些目瞪口呆,不知道说什么了,他瞅着谭天保那双冷冰冰的眼睛,明显感觉到……那眸子里冷静而刚硬的杀气,可不是装出来的。 这是个不好惹的主儿。 旁边的士兵见势头发僵,赶紧过来打圆场,“别误会,大家说说笑笑就算了,自己弟兄,较什么真儿,一笑而过,一笑而过。” 谭天保把手铳口掉过去。 他从腰里一摸,掏出火熠子,熟练地点着了,然后才动手摆弄几下手铳里的火药,象变戏法一样,几秒钟内就把手铳里的火药给发射出去。 “嗵——” 一片火焰从铳口喷出。 动作利索,手法简练,这一手漂亮活儿当时就赢得了众人的喝彩。 “好,好手艺。”“有本事,没想到谭兄弟果然是高手。”“怪不得,人家是从白杆兵里练出来的,厉害。” 第一百五十三章 土围子 谭天保跟着王朴的火器营,据守一个叫做“宋疃”的土围子。 王朴的部队按照卢象升的部署,在宋疃周围几个村庄设防,六千余人的队伍以宋疃为中心,布成了梅花阵,互相支援,互为犄角,这是个攻防相宜的阵形。 卢象升亲自带人到宋疃来视察阵地,他鼓励士兵们:“大家坚定信心,只要把土围子守住,挡住清兵的攻势,我自然会在周边派大军攻击敌人侧翼,保证首战胜利。” 谭天保见到卢象升,不禁在心里喝了声彩。 卢象升长得身量高大威武,方脸膛浓眉毛,一股武将的凛凛威势充盈全身,是那种标准的“勇武”模样,再加上一副坚毅表情,让人看了心里振奋。 这才象个朝廷主将的样子。 而且卢象升的右臂骨骼粗大,就如同肿了一般,这不是病,而是他天生异禀,臂骨异于常人,天生神力。 王朴陪在卢象升身边,补充说道:“万岁爷在京城,就等着咱们胜利的消息呢,大家打起精神来,打个漂亮仗,卢大帅说了,打得好,有重赏。” 站在铸铁大炮旁边的杨勇昂首答到:“誓死效命。” 谭天保和其它士兵们也跟着杨勇叫嚷:“誓死效命。” 一片情绪高昂。 卢象升很满意,举起那条粗大的右臂象宣誓般地说道:“是男儿,是好汉,战场上见。” 空气中似乎都凝结着一种雄壮。 谭天保心里很振奋,他能看得出来,卢象升是个刚强坚毅的将领,在这种长官手下打仗,从心里往外痛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卢象升与秦良玉有很多相似之处。 朝廷有这样的良将,对清兵作战大有希望。 …… 很快,清兵就杀过来了。 谭天保还是第一次见到清兵的模样。 远处,尘土飞扬,一片骑兵的影子出现在视野里, 马蹄踏着大地,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各色旗帜在空中飘荡,骑兵越驰越近,可以看见骑兵和马匹都披着铁制的铠甲。 谭天保有些惊异:原来清兵的装备这么精良。 在他的印象里,满清骑兵来自关外“蛮荒之地”,军备简陋才是正常,谁知道从第一眼望上去,就发现自己大错而特错了。清骑兵不但人穿着铁甲,头上戴铁盔,而且马的身上也披着“锁式”铁甲。 (顺便说一句,现代有个词——马甲,即来源于此,马身上披的甲胄。) 清兵手里拿着铁矛或是长刀,身后背着弓箭,大部分骑兵腰里还悬着佩剑或是腰刀。这样的装备水平,在明末那就是最顶级的配置。 原来他们如此先进。 而且清兵从小是“耕战一体”,士兵们披上铠甲就是战士,脱下来就是平民,自幼靠打猎为生,熟悉弓马就象吃饭一样。因此每个士兵都战斗力强悍。 火器营的数百只火铳、火炮,早就做好了准备,一只只火捻子嗤嗤地燃烧着。 当冲在最前面的骑兵离着还有一里远的时候,土围子后面的“盏口将军”大炮发威了。 “嗵——嗵——” 两声巨响,一片红色火焰从炮口喷出,黑色的铁弹丸疾射而出,朝着清兵的队伍扫过去。 冲在最前面的几匹马,被炮火打翻了,翻滚着跌倒,后面的骑兵们视若无睹,丝毫没有减缓速度,继续向前冲锋。看那动作的熟练与沉着,这是一只久经战阵的军队。 宋疃土围子里的士兵有些慌张,哨长杨勇骂道:“别怕,赶紧放炮,手铳手,发射——你奶奶的乱跑什么!” 士兵们精神都有些紧张,这也难怪,看清兵的架势——既勇猛又迅速,骑兵的铁蹄踏着大地,似潮水滚滚而来,透着一种蛮横与嚣张。 谭天保身经百战,比旁边的士兵们稳重得多,他迅速点燃了自己手里的铁铳,朝着最近的清兵射出去一片枪砂。 “怦怦怦——” 百余只手铳与霹雳炮先后发射,通红的火焰在土围子外面象是掀起了一道火影,枪砂灼热的气浪把人脸烤得发疼。 正在冲锋的清兵中弹了,枪砂喷在人身上和马身上,滚烫的枪砂和铁甲相撞,爆出一朵朵火花。 好多士兵被射下马来,但是也有好多士兵根本就没在乎,他们身上披的铁甲有效地阻挡了枪砂,打不进皮肤。 谭天保动作最为敏捷,打完了一管火药,迅速又安装另一管,他朝着旁边的士兵们高声大叫:“打马腿,打马腿——” 马头和马身上都披着铁甲,只有马腿是暴露部位,而且马腿较细,抵抗力弱,打伤了马腿就会使马匹和骑兵一起失去战斗力。 火器营士兵采取的是“轮流发射”的办法,uu看书 uukansu一批士兵发射完火铳,便退到后面重新装药,另一批上来继续射击,这样就能保持火力的连续性。 “嗵——嗵——” 另外两门“盏口将军”大炮发威了,射出一片通火的长长的火焰,象是扫帚一样,将十几匹清兵骤然扫倒,引起一片人喊马嘶。 上百只手铳和霹雳炮,从土围子后面轮流射出枪砂,象是斜喷出的暴雨。“打马腿”的效果最好,灼热的枪砂射在马腿上立刻引起马匹狂跳甚至跌倒。 实际上,打骑兵这样的目标,老式火铳甚至比现代的步枪更好用,因为它的枪砂是散射出去,不用瞄准,命中率几乎是百分之百,你就算闭着眼睛射击,也能命中目标。 清兵的箭队上来了,一片羽箭射向土围子。 “嗖嗖嗖——” 箭只和枪砂有很多在空中相撞,有的射在土围子上,插入夯土,有的射在防守士兵身上,引起一声声惨叫。 谭天保连续发射了三次,他动作熟练而沉着。 旁边两个士兵却缺乏经验,吓得躲在墙下瑟瑟发抖,面对着空中窜飞的羽箭不敢站起来,谭天保瞪着眼对他们吼道:“你们俩,给我装药,我来发射。” 他射完一只,就把手铳扔下,拿起另外一只装好药的,伏在墙头向外射击,一边射一边骂,“怕什么,清兵也是肉做的,你们看,他们也架不住枪砂,看好了,跟着老子学……” 第一百五十四章 孤胆 清兵的骁勇,确实名不虚传。 八旗骑兵骑入精湛,战斗经验丰富,个个都是从小熟悉打仗,全身都充盈着鼓鼓杀气。 他们遇到土围子后面强烈的火器阻击,被打得人仰马翻,但是后面的没有丝毫迟疑,继续勇猛地向前冲锋,前仆后继,势不可当。 一队队骑兵分路突击,滚滚如浪涛。 这种一往无前的冲击态势,犹如一把重锤,具有无坚不摧的威力。 谭天保的身旁,好几个士兵都被清兵的箭给射倒了。他把别人的手铳或是霹雳炮,都给拿到自己身旁,利用土围子的夯土墙为掩护,不停地向外发射。 最重要的是发射速度,普通士兵需要二至三分钟能够重新填装一次火药。谭天保动作熟练,也得需要一分钟左右。在战场上,这常常是致命的,一分钟,骑兵能够奔驰几百米,大刀一挥,把你的脑袋给斩下来了。 因此最好的措施就是轮流射击。 清兵们冲到土围子跟前了。 他们脸上那股凶恶蛮横的表情,都看得清清楚楚了。 谭天保咬着牙,拿起一只刚装填好的霹雳炮,引燃了火捻子,然后迅速跳到一旁,去操纵另外一门“盏口将军”大炮。 盏口将军,这是王朴火器营里威力最强大的火炮,炮口有一尺来粗,两千多斤重,黑色的铸铁管,用八钱炮子当作弹药,打出去呈散射状,能够打倒一片骑兵。 就在他忙着给“盏口将军”装填弹药的时候,忽然身旁不远处“乓”的一声炸响,黑烟弥漫,火光迸裂,原来是刚刚燃着的那枚霹雳手炮,炸膛了。 旧式火器都用的是铸铁,性能并不精良,炸膛是常见的现象,甚至会炸死操作者。 谭天保觉得热浪猛地推了自己一下,浑身灼热,脚下踉跄,跌了个跟头,鼻子里尽是火药味儿,眼前黑烟滚滚,喘不过气来。 他不知道自己受伤了没有,此时也没功夫想这些,只要自己的胳膊腿还能动,就得继续战斗。摇摇脑袋,赶紧爬起身来,嘴里“呸呸”吐了两口,继续去操纵大炮。 火捻子点燃火绳,嗤嗤地欢快燃烧着,引燃炮膛里的炸药,只听“轰——”的一声巨响,炮口喷出黑色硝烟和红色火焰的混合物,随着热浪喷涌,一片铁弹子疾飞而出。 盏口将军的炮弹分为两种:实心弹、开花弹,开花弹是铸铁造成的,里面有火药,射出之后会爆炸,但是有缺点,就是容易炸膛。 火器营一共只有四门宝贵的盏口将军大炮,炸毁了就太可惜。谭天保为了确保安全,用的是实心弹,八钱重的弹子,打出去一大片,对付密集冲锋的骑兵,威力并不亚于开花弹。 此时清兵已经冲到近前,炮火威力更大,一炮射出,眼见着十几匹战马嘶叫着翻倒在地,骑兵都被掀落马下,谭天保兴奋得不禁大声叫嚷。 “哈……快给我拿火药。” 他忽然发现——自己嚷完了,并没人应声。 嗯? 旁边的士兵们都阵亡了么? 扭头一瞅,谭天保不禁心下惊骇,只见除了几具阵亡的尸首倒伏在旁边,竟然连一个同伴也看不见了,几件炸毁了的手铳乱扔在地上,刚才爆炸的那枚霹雳炮还在冒着黑烟,引燃了旁边一片茅草。 坏了,谭天保心里猛地一沉,他不禁破口大骂起来,“娘的……都是他娘的怕死鬼。” 士兵们都逃跑了,后撤了。 可是——并没有接到后撤的命令啊。 谭天保心里明白,这是因为清兵攻势猛烈,明军吓破了胆,不管三七二十一,悄悄溜掉了。战场上往往就是这样,一两个士兵害怕胆怯而溜掉,就会引发连锁反应,造成大批士兵逃跑。 这群王八蛋。 谭天保火冒三丈,难道卢象升临战前的鼓舞,都白瞎了么?你们不是都信誓旦旦地保证要“誓死效命”么?言犹在耳,怎么一到了激烈的战场上,就把那些响当当的誓言抛在脖子后面了? 胆小鬼! 败类。 怪不得清兵屡战屡胜,两三万人就敢打到北京城,耀武扬威横冲直撞,原来官军这么稀松。 谭天保可真急了,这片阵地上本来应该有五百多名士兵防守土围子,大家轮流射击,靠着地利优势,对抗清兵的进攻蛮有得一拚,等到卢象升的其它部队攻上来,互相配合,取胜大有指望。 可是现在…… 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可是谭天保不想逃跑,他的眼睛已经打红了,眼看着凶恶的清兵还在往上涌,他咬了咬牙,发了狠。 娘的……老子就拚死在这块阵地上吧。 他敢下如此决心,有个重要因素,在高迎祥手下的时候,跟随部队打仗只不过是胡混罢了,直到遇到秦良玉,uu看书 ww.uuans 深受她忠正秉直的影响,这才明确了自己的是非观念,知道忠于国家才是唯一的正道。 现在,面对着清兵,他想——如果是秦良玉会怎么办? 毫无疑问,一条路,血战到底。 我谭天保为什么不能学秦良玉? 好吧,老子决不做逃跑将军,守土有则,战死就战死吧…… …… 谭天保横下了一条心。 反正老子没被朝廷凌迟活剐,已经捡了一条命,现在能够死在抗清的战场上,也算是轰轰烈烈,死得其所。 他的心理反倒安定下来,忍着喘不过气来的硝烟,把脚下一箱子的铁炮弹抓起来,一把把地抛到围墙外面。 这样做的原因——反正靠他一个人打炮,是无论如何也挡不住清兵进攻的,谭天保没有三头六臂,打霹雳炮还是盏口将军炮,一次也只能发射一枚炮弹。 不如干脆把剩下的炮弹,都他娘的点着吧。 来它个大爆炸,大家一起炸死算完。 他把一块炮弹箱子的木板拆下来,点燃了,扔到墙外,只听“轰轰——”几声响,炮弹爆炸了,一片烟火纷飞。同时还引燃了地面上的枯草野柴,一时火光冲天,黑烟腾腾。 谭天保把一个个炮弹抓起来扔出去。 又将黑火药提起一桶,朝着墙外飞扬。 火药遇火登时燃起冲天大火,冒起的黑烟足有好几丈高。 第一百五十五章 久违的胜利 谭天保镇守的这片土围子前面,火光熊熊,爆炸声声。 按照他的想法,清兵反正也快冲到跟前了,自己一个人打炮也来不及,干脆搞个大爆炸,大家一起炸死算了。 可是古时候的炮弹,爆炸威力有限,圆球形炮弹被火点燃的爆炸当量比两枚现代二踢脚也大不了多少,围墙外连续爆炸了十几枚炮弹,谭天保却毫发无损。 而且也没炸死清兵。 但是这么一搞,冲天大火再加上浓浓黑烟,这一片地区被他搞成了烟海火海,倒是把清兵的进攻给阻住了。 马匹怕火,哪怕是久经战阵的战马,遇到火海也会远远避开,清兵的先头部队看见土围子跟前火焰熏天,爆炸声声,纷纷拨转马头,不敢再冲锋。 谭天保有些意外。 他抓住机会,忍着浓烟烈火的灸烤,跳到一门盏口将军大炮前面,赶紧装药填弹,向外发射。 “轰——” 一团火舌喷出去,炮弹和铁砂象铁扫帚一样朝前面横扫。 这场景非常壮观,土围子外面烟熏火海,然后从烟火后面又喷出炮弹来……谭天保搞出的这些动静甚是猛烈。 其实,此刻的谭天保等于是在阎王爷的身边跳舞,他周边全是烟火,那些火药、炮弹随时都能引燃,只要一个火星迸过来,那就得炸成碎片。 但是谭天保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他才不管这些。 “轰——” 他操纵着另一门盏口将军大炮,又打出一通炮弹。 百十米长的土围子,搞得热热闹闹。 “奶奶的,来吧,老子和你们一块儿上黄泉——” 谭天保怒骂着,脸上的肌肉已经被烟火熏得象黑包公,扭曲着,恶狠狠地咒骂。 又抄起一门霹雳炮,装药填弹,朝着土围子外面发射,透过浓浓的烟火,他忽然发现——清兵正在撤退。 嗯? 我将清兵打退了? 这令谭天保自己也不敢相信,睁大眼睛细看,没错,一队队的清兵正在后退,与此同时,从两翼飞奔过来无数的明军,一面面旗帜迎风飘扬,羽箭在半空穿梭。 哈哈……谭天保高兴了,这是卢象升的主力部队增援上来了。 战斗出现了转折。 卢象升是员虎将,可也不缺乏谋略,他知道该什么时候出击,当清兵攻击宋疃土围子爱阻的时候,他率领虎大威、杨国柱两只队伍,从两翼迅猛出击。 清兵的前锋队伍也不多,只有不足五千铁骑,以为凭着铁甲优势,一鼓作气就能冲破明军的防守屏障,然后长驱直入,直逼北京城下,谁知道遇到了明军的顽强阻击。 当卢象升率领生力军加入战场,两翼齐攻,清军就吃不住劲了。开始逐次向后败退。 十余里的战场上,一队队的兵马在突击,在冲锋,在混战。 卢象升打仗从来都是身先士卒,他挥着长柄大刀,率领一批亲兵卫队,冲在前面,他觉得这样作战才“痛快”,同时最能鼓舞士兵的士气。 “杀——” 士兵们紧紧跟随着卢象升,凶狠地向前冲杀。山西兵马虽然没有铁盔铁甲,但是骑兵占多数,将近两万部队,有三分之二是骑兵,冲锋的时候万马奔腾,蔚为壮观。 五千余名清兵被两翼夹击,铁甲骑兵虽然骁勇善战,却挡不住优势明军骑兵的一批批的冲杀,而且随着杨国柱、虎大威两只部队的冲击前进,刚才后退逃跑的王朴,一看形势逆转,也率领队伍杀回来了。 很多人就是这样,一看形势不好,就蔫溜败退逃之夭夭,等到看见有机可乘,马上见风使舵,张牙舞爪地又杀回来。这种“投机”心理是很多**的共同特征。 三路大军,呈品字形的态势,攻击就更加猛烈。 清兵且战且退,虽然处于劣势,但是拚杀一直凶悍,绝无一人肯投降,你不把他从马上杀死,就一直跟你战斗到底。这种悍勇之气,往往令人数占优的明军心生惧意。 卢象升的表率作用,在战斗中充分发挥出来,他挥舞着长柄大刀,骑着五花马,勇猛地闯入清兵的队伍里,左劈右杀。 他的右臂骨骼粗大,力大无穷,单手就能挥动大刀,每每把清兵手里的兵器,一砸而落。五花马左冲右突,几个来回,大刀下就杀死十余名清兵将士。 有一员清兵将官,也是勇将,手里持一把与卢象升几乎一样的长刀,见卢象升杀得凶猛,不肯示弱,驰马来战,大刀一挥,斜向劈下。 卢象升驱马向前一冲,狠狠使了个“中平挡”,硬拦硬架,两刀猝然相撞,“当”的一声响,两把刀撞得过猛,同时崩掉了刃口。 然而撞过之后,uu看书w..om 卢象升的长刀去势不停,刀头斩下,以强大的膂力硬推,刀尖在敌将大腿上划过。 敌将披着铁甲,刀刃不能砍入,但是卢象升的神力却如铁锤一样,砸得敌将大腿骨痛欲裂,身子在马上竟然呆不住,被“砸”下马背。 卢象升刀锋一转,将敌将一刀杀死。 明军士兵们看得兴奋,大声呐喊着,蜂拥而上,朝着清兵队伍狠狠冲杀。 将是兵的胆,这话一点不错。 清兵一路败退,沿路丢下几百具尸体。 明军呐喊着,追击着,广阔的田野上,战场越扩越大。追了有十几里,清兵越逃越远,此处地处平原,清兵的马匹都是膘肥体壮的良马,劲力悠长,慢慢距离越拉越远。 卢象升鸣金收兵。 …… 这一仗,明军获得了一场久违而宝贵的胜利。 长期以来,明朝官军和清兵作战,屡战屡败,甚至望风披靡,致使清兵愈加蛮横,在关内横冲直撞,肆意抢掠,老百姓和地方政府不堪其苦。 卢象升首战告捷,对于提振军心士气,以前增强抗清信心,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官军敲着锣胜利回返的时候,看见沿途好多老百姓,挑着水,拿着干粮,上来慰劳军队。 卢象升甚为感动,跳下马来,向着老百姓们拱手施礼,“谢谢各位父老兄弟,保家卫国乃我辈军人职守,我等必厉兵秣马,驱除胡虏。” 第一百五十六章 抱养的孩子 卢象升亲自召见了谭天保。 “小伙子,好样的,”他亲热地拍着谭天保的肩膀,“你一个人守住了阵地,打得清兵屁滚尿流,真是胆子比倭瓜还大,好汉子。” 谭天保挺挺胸脯,“谢大帅夸奖。这个……唔……” “小伙子,有什么话,想说就说。” “大帅,其实,这一仗,我们火器营打得一点也不好。” “哦?” 卢象升定定地瞅着谭天保。 谭天保鼓了鼓勇气,“卢大帅,若不是您亲自带着兵马,杀退了清兵,我就让敌人捣成肉酱了。这事儿……让人心里不是滋味儿,仗是打胜了,但是我们火器营可并不值得夸耀。” 这是实话。在清兵冲到近前的时候,火器营长官带士兵,临阵脱逃,这事儿不但丢人现眼,而且还违反军纪,虽然战斗取得了胜利,但是王朴的部队却几乎酿成大祸。 卢象升点点头,神情有些严峻。 他在地上踱了两步,又瞅瞅谭天保,“小伙子,你好象有一肚子的话,想说就说,我喜欢直来直去。” 谭天保确实有一肚子的话,但是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小兵,本没资格跟兵部侍郎兼山西总督说三道四。现在卢象升主动相邀,他索性竹筒子倒豆子,说个痛快。 “大帅,说句实话,不光火器营,王总兵的队伍关键时刻掉链子,好几千人放弃阵地,私自撤退,完全没有遵守您的命令,这样下去,要坏菜的。如果是秦将军,肯定是要执行军纪的。” 这话也没错,如果是秦良玉,毫不犹豫——谁退杀谁。 军队战场纪律是干吗的? 军纪不严,怎么打仗? 但是谭天保不知道的是,他这想法有点幼稚,属于“想当然”了,卢象升并不是秦良玉,他手下这些部队也远非白杆兵。 白杆兵是秦良玉一手带出来的,谁敢不听话,说打就打,说杀就杀,没有二话。可是卢象升不同,他是“半路出家”,担任了山西、宣府、大同总督,与王朴那些兵马是“隔着一层皮”的关系。 这就好比,亲生的孩子,与抱养的孩子,区别很大。 卢象升脸色阴沉,半晌没吱声。 谭天保以为自己的话刺痛了卢象升,有些后悔,赶紧补充道:“大帅,我见识短浅,嘴大舌长乱说一气,您别见怪……” “不,”卢象升轻轻叹了口气,“你说得对,很有见识,只是……这样吧,你别在火器营了,到我身边来,当个随军哨官。” “是。” …… 卢象升申斥了王朴,对他的临阵脱逃,给予了警告,但是并没有认真执行军纪。更没动用尚方宝剑,杀王朴的脑袋。 他有苦衷,手下一共三个总后,不到两万人马,如果杀掉一个,那么其它两个会不会感觉唇亡齿寒而离心离德?下面的仗怎么打?卢象升心里没底。 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谭天保却是满心的不以为然,他觉得——卢象升打仗相当勇猛,可是处事太过优柔寡断,你纵容王朴,就会给部队造成“赏罚不明”的印象,对于肃正军纪,提升战斗执行力大大有害。 可是自己职位卑微,又能说什么呢? 摇头叹息几声,罢了。 …… 从卢象升那里回来,谭天保心情有些郁闷。而且对于以后的战事充满了担忧。清兵势大,一次失败并不会挫伤锐气,如果卷土重来,卢象升这些兵能挡得住吗? 象王朴这样的“逃跑将军”,掉链子是必然的。 “唉,我现在是杞人忧天啊。”他默默地叹了口气。 正自发闷,宋典在麻无卡的带领下,来找谭天保。并且——宋典还提了一个小布包,笑嘻嘻地递给谭天保,“老弟,一回生,二回熟,上回打了点秋风,分给你点。” 谭天保瞅了他手里的包裹一眼,没接。 “哎哟,宋兄,这是干吗?兄弟无功可不敢受禄。” 天上掉馅饼的事,只能糊弄小孩子或是傻瓜,谭天保什么人什么事没见过,对这样的糖衣炮弹有足够的免疫力。 宋典哈哈一笑,“客气啥,兄弟不拘小节,不分彼此。”硬把包裹塞在谭天保的手里。谭天保用手一摸,包裹里硬件梆梆的,肯定是硬货。他有些好奇,打开一看,包裹里是两条巴掌大的小银鞭。 “哎哟,宋头,这银鞭真好看……这得有三十两吧,” “算不了什么,”宋典一挥手,“谭兄弟,你只要帮我个忙,下次咱们弄个金的,纯正的黄金,怎么样?” “是吗?什么忙?宋兄,您尽管开口。uu看书 uukanshu ” 谭天保脸上堆着笑意,心里却是骂开了大街,“你奶奶个头,果然是金钩钓鱼,你下这么大的本钱,肯定是收买我干黑心事,你们俩一撅尾巴,老子就知道你们要拉什么屎了。” 宋典瞅瞅四下无人,凑上来,小声说道:“兄弟,听说你以前是高迎祥队伍上的?” 谭天保吓了一跳,赶紧摇手,“没没……没有的事,我是秦良玉将军手下,被贼兵抓去的,你可别乱讲。” 他扭头瞅了麻无卡一眼,毫无疑问,肯定是麻无卡透露给宋典的,虽然谭天保对这一点问心无愧,但是麻无卡这家伙嘴大舌长,也实在让人讨厌。 宋典笑了笑,一副“一切全了然”的样子,用亲热的语气对谭天保说:“兄弟,不用紧张嘛,大家都是混口饭吃,无所谓……只你要帮我一个忙,咱们日后共同发财,怎么样?” “什么忙?” “简单得很,你只要承认自己是义军里出来的,来跟卢象升谈判,就行了,签个字画个押,跟我作个证。” 谭天保心里登时怒火万丈。 你娘个锤子的,原来是想让老子陷害卢象升,王八蛋,怪不得我一看见你就觉得你小子猴拉稀坏肠子,果然不错。背地里煽风点火搞诡计,想拿两条银鞭让姓谭的出卖良心,嘿嘿,狗日的你想错了。 那卢象升是朝廷里少有的大忠臣,奋勇抗清,老子佩服他还来不及呢,你让我陷害……呸! 第一百五十七章 天地良心 谭天保将包裹里的两条银鞭揣起来。 然后朝着宋典哈哈一笑,“宋头儿,就这么点儿事啊,好办,我以为上刀山下火海呢,你放心,包你满意,我这人最喜欢的东西是什么,你知道吗?” “什么?” “银子啊,哈哈……” “哈哈……” 两个人共同大笑起来,很顺利,“生意”达成了一致。 谭天保答应宋典——当然是假装的,他现在对于“心口不一”这一点做得几乎是天衣无缝了。作为一个成熟的历经磨砺的男人,知道怎么对付各类不同的人。 对君子,你可以坦荡荡。 但是对小人,你绝不可坦荡荡,而是以假对假,以毒治毒,反正你对他再善良也没用,小人就是小人,你别指望你的温柔宽厚可以换来同等的善待。你给白眼狼吃十年满汉全席,它依然还是白眼狼。 如果实在躲不过去,他阴你也阴,就行了。没毛病。 对付宋典这种陷害忠良的王八蛋,没什么客气的,收了他的银子,然后该怎么对付,就怎么对付。这不叫背信弃义。 “宋头,咱们什么时候办事儿?” “明天,明天你跟我走一趟。” “就这么定了。” …… 宋典走了,谭天保拉住麻无卡的手,“麻兄,你先别走,咱们拉点体己话,嘻嘻。” 麻无卡咧咧嘴,只好留下来。 两个人是故非友,所谓“体己”自然是胡说八道,谭天保只不过是想套套他们的路数。宋典如此急迫地想害卢象升,原因是什么呢?他想搞搞清楚。 麻无卡冲着谭天保摊摊手,“谭兄弟,我先声明啊,宋头儿搞的这些事儿,统统与我无干,你可别误会……” “没关系,误会不了,”谭天保嘿嘿一笑,“麻兄,咱们随便聊聊,最近你过得还好吗?” “好个屁,混一天算一天吧,谁知道哪天就掉脑袋,这年月,饿不死,杀不死,就算本事。” “何必如此颓唐,”谭天保从自己的包袱里,拿出一个猪尿泡来,里边盛的是烧酒。 军旅生涯里,猪尿泡盛烧酒或是盛水,非常适宜,这东西结实耐摔,随身携带又方便。是最好的天然水囊。 “来,麻兄,喝两口。” 麻无卡倒不客气,拿起来酒来就灌了两口。抹了把嘴巴,“这年月,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啊。” “说得不错,麻兄,你一直是这么做的。” “什么意思?” “太简单了,我发现你老兄有个特点,就是脑后长了反骨。” “……”麻无卡被他噎得一句话没说出来,瞪了他一眼。 “我说错了吗?麻兄,你本是岭南桑蛊公门下,后来反了师父,自己出来混,当了义军,就又反出来,到了卢大帅的营里,现在又反卢大帅……” “你嘴里消停点行不行,”麻无卡不愿意了,“我姓麻的没本事,处处受人辖制,有什么办法?你当我愿意反……谭天保,你先别笑话我,你自己又怎么样?你也是义军,怎么又反了?哼哼,五十步笑百步,有意思吗?” “别误会,麻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古话,谁也没说非得可着一棵树上吊死,兄弟想问问你,你和宋头儿,到底是哪一拨儿的?” “什么哪一拨儿,我不明白。”麻无卡开始装糊涂。 谭天保冷笑一声,“嘿,你拿我当二百五,是不是?你们俩背后有没有后台,我心里自有章程,否则何必要拆卢大帅的台?宋典都跟我亮了底牌,你又何必遮遮掩掩,用你自己的话说,有意思吗?” “宋头是怎么回事,你问他去,与我无关。” “那行,不过……麻兄,有件事我提醒你,明天如果肚子痛了,想着及时找我,我对头痛脑热什么的,还多少有点心得。” 麻无卡吃了一惊,他是桑蛊公门下出身,对于施毒解毒,手段高超,听谭天保的意思,显然是自己已然中毒……糟糕,难道是刚才喝的酒里有毒? “姓谭的,你害我……” “绝对没有,我只是好心提醒你。”谭天保似笑非笑,一双眼睛狡黠地瞅着麻无卡,是一副“看热闹”的心态。 “罢罢罢,”麻无卡沮丧地摇摇脑袋,“打猎的今天被鹰啄了眼睛,其实也无所谓,谭天保,我就实说了吧,宋头儿,那是东厂的人……” “那就对了,”谭天保点点头,“我猜也是这样。” “你别误会啊,我说的是宋头儿,还有薛万他们俩,都是东厂的人,你可别把我也算上,麻某只不过是被他们抓住,胁迫听命而已,我连个番役都不是。” “嘻嘻,” “你笑什么?” “麻兄,我说什么来着?你就是脑后有反骨,现在又开始反东厂了。” “谭天保,你别没良心,uu看书ww.ukansucm 我跟你说的全是真话,你老是玩阴的,可真就没意思了。” “你看你看,误会了,东厂那些人既然没拿你当自己人,反他们也是理所当然,我支持你,咱们混江湖的人,心明眼亮才能安身立命,你说是不是……对了,那天我还碰见你那个师妹来着,她让我问候你。” 一听“师妹”两个字,麻无卡立刻紧张起来。 “辛无双……她在哪儿?” 看着麻无卡紧张兮兮的样子,谭天保心里暗笑,当初他被辛无双治得服服帖帖,已经是留下心理阴影了,那个小姑娘……当真是大有本事。 不过谭天保是哄骗麻无卡呢,他根本就没见过辛无双。 吓唬他一下。看来成功了。 “别着急,她在哪儿……她自己长着腿,谁知道去哪儿了,麻兄,我的意思是说,咱们俩是朋友,对吧,以后还继续当朋友,你和宋头儿既然是离心两层皮,何必死心为他卖命呢?” “唉,”麻无卡神色黯然,叹了口气,“人人都有难念的经啊。我这不是没办法嘛。谭兄弟,你说的这话倒是对,咱们是朋友,以后还继续当朋友,你是个本事人,麻某佩服。” “这就对了嘛,对了,麻兄,我给你喝的酒里可没毒,天地良心,我只不过是提醒你一下,如果不犯头痛脑热什么的,那就最好……” “你……” 麻无卡瞪了他一眼,又悻悻地叹了口气。 第一百五十八章 被绑架上瘾 入夜。 兵营里点起灯笼,朦朦胧胧,远处不时响起哨兵的口令声和喝斥声。 谭天保匆匆向卢象升的中军帐走去。 他要把宋典等人的阴谋,如实报告给卢象升,东厂特务们正在陷害他,必须多加提防,尤其是现在大敌当前,军情紧急。不能在后院失火。 一边走,心里暗骂东厂的卑鄙无耻,卢象升正在担负着抵抗清兵,保卫国家的大任,你们却挟私陷害,置国家安危于何地?可恶的阉狗,祸国殃民丧心天良不得好死。 绕过一片土堆,忽然从黑影里“噌噌”跳出两个人来,一言不发,扑向谭天保。如同平地掀起一股黑风。 “喂……”谭天保吓了一跳,他以为是部队里的暗哨,赶紧喊道:“别误会,我是去找卢大帅报告……” 那俩黑影根本不听,上来就拳打脚踢,几下就将谭天保打倒在地,揍得鼻青脸肿,嗷嗷惨叫,论打斗功夫,谭天保可真不怎么样,他根本就没学过武功,连普通士兵也打不过。 “忽——” 一片黑影袭来,罩住谭天保的脑袋,那是一条黑布袋子。 脑袋被蒙得严严实实。 接下来,谭天保被绑住了双臂,拽上一匹马的马背,朝着远处奔去。 …… 马蹄急促地奔驰……谭天保虽然被打得浑身剧痛,但是头脑尚且清醒,他知道袭击自己的人,百分百是宋典和薛万,这俩家伙象夜鬼似的埋伏在这儿,专门守候自己呢。 这事说起来……怪自己疏忽了。 答应了宋典去陷害卢象升,那宋典是东厂番役,鬼精鬼精的,那么好糊弄?他一定在暗中防着自己。搞这一套诡谲伎俩,东厂都是专家,胜过旁人百倍。 我怎么这么笨…… 现在晚了,肠子悔青了也没用。 马匹一直在跑,谭天保不知道自己将被送到哪里,他心道:“我的命运看来倒霉得很,上回随着秦良玉征讨杨应龙刚回来,就被人绑架差点送命,这次想跟着卢象升一起抗清兵,结果又被人绑架……老子是有被绑架的瘾么……” 至于被绑架以后的下场会如何,谭天保甚至都不想去想,东厂,那是干什么的?人类里面的恶魔,落到他们手里,你还想好么? …… 脑袋被蒙在黑布袋子里,目不视物,谭天保不知道自己被送往何方,他偶尔听到有沿路检查的口令声,但是宋典等人都顺利通过。 他们有双重身份:卢象升的官军,东厂的番役。北京城周边什么样的关卡都通行无阻。 一直奔驰到半夜,才算到达目的地,谭天保差不多快被颠簸得丢了半条命,五脏六腑离位,口角淌血,处于半昏迷状态。 他的头套终于被摘下来。 睁开疲惫而痛苦的眼睛四望,自己处在一个高墙大院里,阴森森的有些可怖,透着一股酸腐气。他立刻意识到——这是一所监狱。 接下来,有几名狱卒走过来,提着谭天保,押进牢房。 没有人讯问,也没人跟他说话,直接押进监狱里,谭天保想跟狱卒问问清楚,结果刚一开口,屁股上就挨了一脚,“老实点儿,反贼,皮肉发痒了是吧。” 谭天保立刻闭上了嘴巴。 跟狱卒没什么好说的。 …… 这间牢房,和上回谭天保住的大不相同,里面拥挤而肮脏。七八个犯人躺在烂稻草上,臭脚丫子臭汗味熏得人直欲干呕。一个容颜苍老的犯人问谭天保,“兄弟,你犯了什么事?” “我是冤枉的。” “嗤,到这里来的人,都说自己冤枉,有屁用,喊冤喊得越响,杀威棒打起来越厉害,屁股打烂了都是活该。” “杀威棒?” 他虽然已经进过一回监狱了,但是却没尝过杀威棒是什么滋味儿。 老犯人老气横秋地说:“你还是个雏儿吧,连杀威棒也不知道,进了号子,先得把你的锐气打掉了,五尺长的扁柞木棒,打得你皮开肉绽,越喊冤越打,无论在外面你是龙是虎,进了号子都得夹起尾巴,老老实实,变成小花猫。” 我去。谭天保甚至感觉屁股上发凉了。 “老哥,你在这儿蹲了多久了?” “五年。那边有十年的,咱们的牢头,你注意孝敬着点儿,他能在这儿罩着你。” “谢谢你,老哥。” “哼,别说这些废话,进了这鬼地方,就别把自己当人,也别把狱卒管事当人,大伙儿都是鬼,你就只当是自己死了,在这儿当鬼。腌臜鬼倒霉鬼受气鬼。若是等到老天开眼,轮到审判你了,你就快恢复成人了。” “嗯?审判……还有盼着审判的吗?” “你真是狗屁不懂,审判了就有出头之日,uu看书.uukashuom 哪怕一刀砍了,也来个痛快,或者辩明了冤枉,放出监牢,我到这儿五年了,也没审过,盼星星盼月亮一样地盼着,若是心里没这点儿盼头儿,早就找阎王爷聊天去了。” 哦…… 谭天保这回不光屁股上发凉,心里也发凉了。 若是关进监牢就没人管你,一直关押下去……五年,十年……乖乖隆个咚,老子还不如死了的好。 躺在烂草铺上,心潮起伏。 …… 第二天一早,谭天保被人踢着屁股弄醒了。 “起来,起来,去过堂。” 睁开眼睛,看见天光已经大亮,光线从门口射入,两个牢卒横眉立目地站在面前,粗声恶气地呼喝。 其它的犯人,都用同情的目光瞅着他。 糟糕,想起昨晚上老犯人说的“杀威棒”来,谭天保心情自然郁闷,他问道:“干什么?” “咣,”屁股上又挨了一脚,“废什么话,快走,” 不敢再问,乖乖地爬起来,跟着牢卒来到外面,牢卒拿过一块木枷来,戴在他的脖子上,这东西有十多斤沉,卡在脖子上格外不舒服。 穿狱中的走廊,一路走来,让人心惊肉跳,石砌的高墙上写着个巨大的“狱”字,用白圈圈起来,墙边放着个一人多高的木头架子,两根横档一根立柱,上面搭着几条绳索,木头和绳子上全都血迹斑斑,看来是折磨犯人用的。 第一百五十九章 爱谁谁 “公堂”就是一间空荡荡的大屋子,正面挂着一面写着“明镜高悬”的横匾,匾下一方长方形书案,后面坐着主审官。 两旁边几把桌椅,分别坐着秉笔师爷和陪审官员。 靠墙站着几个衙役,手里拿着染成两截颜色的水火棍。 谭天保被押进公堂里,瞅了瞅书案后面满面严肃的主审官,不认识。他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级别的官儿。他更关注的是两旁边站着的衙役,以及他们手里的棍棒。 那些棒子……五尺长,拳头粗,这东西打在屁股上一定疼得要命,奶奶的,一百杀威棒,那可要了老子的命了。 “跪下。” 解差一声令下,谭天保跪倒在书案前。 “案犯谭天保,如实交待,你如何冒充官军,混入军营,去勾结卢象升谋逆?” 谭天保一听这话,心里倒是踏实了一些,果然猜得不错,他们抓我的目的果然在于针对卢象升,东厂这些无耻加流氓,一个个都该千刀万剐。 “禀报大人,”谭天保用坚定的语气说道:“诬蔑我勾结卢大人谋反,纯属栽赃陷害,我是秦良玉将军手下的医官,此事有据可查,小人诬陷我意在妒嫉贤能,请大人……” “嘟,”主审官面有怒色,用手一顿书案上的惊堂木,“大胆反贼,竟然肆意抵赖,再不老实交待,别怪本官用刑了。” 谭天保咬了咬牙。 大概……那一百杀威棒要来了。 他心里早就打定了主意,诬陷卢象升,那自己不是和东厂狗同流合污了么?就算是砍了脑袋,也绝不可去做。人在需要挺脊梁的时候,刀逼着脖子也得挺起来。 爱谁谁吧。 “大人,请您明察,小人的话有根有据,一查便知,此案绝不难断,只须……” “放屁,”主审官又一拍惊堂木,“本官用你指点如何审案么?大胆狂徒,公然顶撞公堂,拒不招供,显然是匪气使然,暴戾之徒,来呀,给我打。” 旁边早就等待着的衙役们恶狠狠地冲上来,将谭天保推倒在地,两个人按着肩膀和手臂,另外两个人举起棒子就朝他的屁股上狠揍。 “叭,叭,” 两棒子下去,谭天保哆嗦了两下,屁股剧痛。 打棍子有讲究,若是棍头着地,听着山响,实际上着力点并不在屁股上,受伤甚轻,但是谭天保挨的这两棍,棍头直接敲在屁股上,非常“实诚”,那是实实在在地疼。如果这么一直打下去,只消几十棍就能将人打死。 奶奶的,衙役也欺负人。 “叭,叭,叭,”棍子接二连三地揍在屁股上,谭天保觉得骨头都要断了,他知道这么下去自己已经不能幸免了,肯定要丧生在棒下。干脆高声怒骂起来: “王八蛋,给老子栽赃,不得好死,陷害忠良,狼狈为奸,狗官,有朝一日阎王爷会给我报仇,把你这个贪赃枉法的狗官下了拔舌地狱……” 木头棒子雨点般地落在谭天保的屁股上。 谭天保觉得屁股不是自己的了。 说不清到底有多痛,他想——我的屁股一定已经烂了,骨头是碎了还是折了,也难以判断,反正是没好了,如果屁股碎了,那无论如何也活不了,不如死了算。 “狗官,你等着我——”谭天保用尽最后一丝力气,骂道:“我死后变成厉鬼,一定去掐死你这个狗官,先掐死你,再掐死你老婆,你儿子,你老爹,你老妈,你夜晚睡觉的时候小心点……” 疼痛从尾骨上串到脊梁,再串到脑袋,浑身涌动着一丝热辣辣的灼痛感,此时他倒是想速求一死,一阵阵剧烈的疼痛使他难受得想大叫,想大哭…… “狗官……” 他的嘴里骂不出来了。 意识一阵模糊。 …… 浑身一会冷,一会热……一会痛,一会又觉得痒得难受。谭天保迷迷糊糊中不断地做着恶梦,有时梦到有小鬼拿着锁链来钩他,有时梦到被扔到滚滚的油锅中。 水……谁能给口水喝…… 仿佛心脏上有烈火在燃烧,烧得心头焦灼,难受无比。 谭天保睁开了眼睛。 他发现自己趴在了牢房里,狭窄肮脏的牢房,周围坐着躺着好几个同牢的犯人,那个老犯人坐在身旁,用吃惊的口气说道:“咦?你居然还活了。” 我活了…… 艹,老子刚才是死了吗? 谭天保对这句话倒不怎么反感,他觉得现在生死就在一线间。 他动了动身子,屁股上的伤处痛得浑身一哆嗦。咬着牙,活动一下胳膊腿——这样做的目的是察看一下身体状况,痛,这是好事,说明神经未断,还有感觉,肌体没有坏死。 “咣当”一响,牢门开了,狱卒领着个穿大褂的人走进牢房,有酸啦吧叽的口气说道:“谭天保,起来,给你治伤。” 谭天保起不来。 他的屁股根本就抬不起来。 那个穿大卦的人手里提着个包袱,打开来,u看书 ww.uukans.cm里面盛有药膏和药粉,还有白布烧酒之类的治伤用品,他熟练地给谭天保擦洗伤口,用烧酒消毒,涂抹红伤药……手法很利索。 “谢谢,”谭天保说道。 虽然烧酒刺激得伤处剜心地痛,但是这种痛比起挨打来,是好受得多了。 狱卒在一旁冷冷地说:“谭天保,如果你下回再充好汉,直接打死算完,对付你这种茅厕里的石头,我们有的是办法。装大瓣蒜的人,我们见多了。” 谭天保没理他。 处理完了伤口,穿大褂的人对谭天保说:“小心,别碰着伤处,腿脚隔一会就动动,以活血脉。” “谢谢先生。”谭天保满心感激。 那人没说什么,提起包袱跟着狱卒出去了。 谭天保问身旁的老犯人,“老哥,挨了打都能得到医治么?” “才不是,我蹲了几年号子,从来没见过还给治伤的。你小子也许是天命不该绝,摊上了好运气。” 好运气…… 谭天保摇摇头,老子有好运气么? 他忽然心里一亮,对呀,他们为什么要给我治伤?显然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怕我死掉,我死了,他们陷害卢象升的阴谋就进行不下去了,反而趋于尴尬,因此必须让我活下去,好充当卢象升谋反的证据。 很好。 老子没怕死,你们却怕我死。 嘿嘿……这事儿有点意思了。 第一百六十章 3司会审 次日,监狱里的司狱官在几个狱卒的陪同下,来到谭天保的号房里。 在大狱里,司狱官是最高长官,平时犯人们轻易见不到。一众犯人看见这么大的官儿亲自进了牢房,都诧异而又惶恐。 司狱官俯身察看了谭天保的伤势,问道:“你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谭天保看着司狱官那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心里反感,故意反问。其实司狱官倒也并不是故意跟他摆架子,在监狱这个特殊环境下,司狱官在犯人面前就是高高在上的神,掌握每个人的生杀予夺大权,自然养成傲慢威势。 旁边的狱卒踢了谭天保一脚,喝道:“长官问话,好好回答。” 谭天保说:“我屁股被你们打烂了,还能怎么样?明天肯定会死掉,上天堂或是下地狱,等我上了黄泉路,再去找你们禀报。” 阴阳怪气的几句话,令司狱官一愣。 狱卒又要去踢谭天保,被司狱官拦住了,他冷冷地说道:“你什么意思?伤很重么?昨天已经派人给你治过了。” “治过了,就不会死么?我是秦将军属下医官,自然明白治伤养伤之道,你们在讯问的时候挟私报复,拿着棒子往死里打,我现在筋脉断绝,血於气阻,活到明天断了气,反正也没什么,不劳你们挂怀。” 谭天保心里象明镜一样,司狱官此行,唯一目的就是察看自己伤势,生怕自己死掉,下一步就不好交待了,这么大的好牌攥在手里,不打可就太瞎了。 司狱官的脸上闪过一丝愠怒,他大概从来没见过有犯人敢跟他拿这样腔调说话的。 谭天保一副坦然而冷冰冰的模样。因为——他心里有底。 沉吟片刻,司狱官勉强忍着怒气,问道:“你想要怎么样?” “没什么,我的伤虽重,若是好好医治,未必不能救过来,只是狱里这些猪狗饭食,吃了能养伤么?你先派人给我烧点白菜炖肉,弄点白稻米饭,再买些杏子荔枝什么的,生肌活血,温胃培元,我可能就死不掉了。” 狱卒气得脸色发青,谭天保作为卑贱的囚犯,这不是睁眼说胡话么?他那目光里恨不得一脚将谭天保踩成肉饼。 旁边的几个同屋囚犯都吓得脸发白,老犯人悄悄冲谭天保使眼色。 谭天保对这一切都视而不见,一副洋洋不睬的模样,冲着司狱官翻翻眼皮,继续说道:“还有,这间牢房里这么多人,你如果搞白菜炖猪肉,得多弄点,想想看,我一个人吃,旁边大伙看着眼馋,那成什么话?反正也花费不几个钱,让大家吃个饱,岂不是好?我先替哥几个谢谢你了。” 话越说越离谱,透着赖皮,若是平常,不被狱卒打得三魂出窍才怪。但是司狱官阴沉着脸,并没说什么,察看了一阵谭天保的伤情,转身就带着狱卒离开了。 中午,送饭的狱卒抬着一桶白米饭,一盆白菜炖猪肉来到号子里,隔老远就闻到饭菜的香味儿,让牢房里的犯人们都惊得下巴差点掉下来。 炖肉……除非面临斩首的犯人能吃到。 “谭天保,”狱卒气哼哼地说道:“你好大本事啊,竟然能够惊动长官,吩咐伙房给你专门炖肉吃,哼哼,屁股上画眉毛——好大面子。” 谭天保哼了一声,硬怼狱卒,“老子在前线杀死过的叛贼,比你见过的犯人都多,吃碗炖肉算面子么?” 同屋的囚犯个自然个个喜不自禁,大呼小叫,围拢过来跟谭天保一起,盛饭吃肉,大快朵颐。 老犯人说道:“谭兄弟,你真是大伙的福星,你要总在这儿就好了。” “你拉倒……我要总在这儿,你们就吃不到炖肉了。” …… 过了两天,谭天保被狱卒提出了号子。 坐上一辆囚车,径直奔向北京内城,顺着官道入德胜门,一路曲折向前,来到“大理寺”。 大理寺并非寺庙,而是官署名,是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 很快,他被押下囚车,进入审讯大堂内。 令谭天保吃惊的是:这一回的审讯看上去无比隆重,一座面积足有200平米的大厅里,高挂着“明镜高悬”匾额,下面绘着大海红日图案,两旁摆着四面一米见方的木牌,分别写着“肃静”和“回避”。 两排衙役执水火棍站在旁边。 厅中摆了三张硕大的长方形案桌,刻着精致的虎头纹,桌后坐着三个戴着官帽的官员,看帽子和长衫的形制,都是正三品的大官。 三品大官亲自审讯谭天保…… 而且还是三个人同审! 这架势可就非同寻常了,一般除了惊动国家的大案要案,绝不会有如此场面。 这叫做——三司会审。即明朝最高司法机构: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共同审问某个案子,审问结果直接向皇帝负责。 司法界最高顶级审判。看书 .ukansh.om 谭天保精神一振,他明白,真正决定命运的时刻到了,并非只是决定自己的命运,更重要的是决定天下勤王总督卢象升的命运。 可以这样理解——这场审讯至关重要,甚至涉及到大明朝的国运。这并非危言耸听。 因为卢象升正在前线抗清,他率领的官军抵抗着强大清兵对北京城的攻击,卢象升去留,说严重点儿,直接决定着国家存亡。 …… 三张书案后的大官,中间是个花白胡子,左侧是个尖脸,右侧是个圆脸,谭天保当然一个都不认识,但是他知道这些人都是朝廷要员,他们要把审讯结果直接呈报崇祯皇帝。 这是一场意义深远的重头戏。 下面,该我谭天保出场了…… …… 花白胡子官员抬手冲着两侧的同僚拱拱手,三个人互相施礼致意。 “咣,” 惊堂木一响。 “威——武——” 衙役们齐声轻喝,同时用手里的水火棍轻触地面,发出“咚咚咚”之敲击声,这叫“堂威”,用以震慑犯人心灵。同时警告犯人,必须老老实实。 审讯,正式开始了。 “案犯听了,”花白胡子用威严缓慢的语气说道:“你老实招来,姓甚名谁,是何来历,做过何等恶事,如何与人勾结谋反。我朝律令严苛,狡赖妄语者,定加严惩。” 第一百六十一章 咆哮公堂 谭天保这回不敢再以戏谑的口吻说话了。 他神情严肃,抬头正视着对面的花白胡子主审官——那是大理寺卿张正廷(相当于司法部长),朗声说道:“回禀大人,小人名叫谭天保,正式职位是西南石柱宣慰使秦良玉将军属下医官,因在战斗中被贼人俘获,遭到绑架,因而误入贼营,后来侥幸逃脱,投身到卢象升大帅帐下效命。” 三个主审官:大理寺卿、刑部侍郎、都察院长,互相对望了一眼,神色有些惊异。尖脸的刑部侍郎问道:“你是秦良玉手下?” “不错,”谭天保坚定地回答,“如若大人有疑问,待秦将军率部来到北京,向她查问一下即可,此事千真万确,若有虚言诳语,立刻斩了小人的头颅。” 圆脸的都察院长目光中流露疑惑,用不相信的口气说道:“你既然是秦良玉属下,为何要投入卢象升军中?若无目的,必有蹊跷,你将如何与卢象升勾结,所图何事,从实招来。” 谭天保提高声音,有些声色俱厉: “大人,说小人与卢大帅勾结之类的话,纯属小人无耻造谣,我在卢大帅手下,同清兵打了一仗,卢大人忠直刚勇,为全军将士楷模,有些见不得人的魑魅之徒,妄图坑害别人,故意给卢大帅栽赃,请大人明辨。” 花白胡子没作声。圆脸的院长一拍惊堂木,喝道:“休得咆哮公堂,谭天保,你现在是罪犯,老老实实交待,免得皮肉受苦。” 谁知道,谭天保的火气甚至比他还大。 “大人,谭某无意咆哮公堂,但是我想请问,我何罪之有?前几天我在卢大帅手下,与清兵浴血奋战,杀死清兵多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不求有功,却突然被无耻小人绑架,押入大牢殴打审问,这是哪门子的公理?如今,你们口口声声,说什么我勾结卢大帅,那么我又请问,若不是卢大帅率部在京城外面抵抗清兵,以身犯险,甘洒热血,京城父老何以能够安然度日?我们前线将士拿命拿血换来的,难道就是这种无中生有的审问?我替大明朝这些抗清的将士问一问,我们罪在哪里?我们错在何处?” 字字铿锵。 掷地有声。 一席话说得公堂上人人肃然。 圆脸院长恼了,瞪起眼睛吼叫道:“不许妄言,不许狡辩,你可知人心似铁,官法如炉,还是老老实实交待的好。” 谭天保立刻接上他的话头,“我的话,句句都是老实交待,哪句不实,请立刻砍了谭某脑袋,大人,您请想一想,如果卢大帅有异志,那么他何必冒死请战,抵抗清兵?宋疃一战中,卢大帅处处身先士卒,冲锋在前,不避刀斧,以必死之念率部下与敌人决战,请问,哪里会有这样的‘谋反’之人,他若真想谋反,又何必拿着性命在抗清战场上去冒险?三位大人,你们都是坐在北京城的高官,与卢大帅一起都是为朝廷效命,难道不应该同心同德,为国家大局着想么?如今清兵势大,前线将士无一刻不是慷慨赴死,以命报国,你们却在后面诬其造反,这何其令将士寒心?若没有那些将士卖命,请问你们还能不能坐在这里谈笑自若……” “够了,”圆脸院长听不下去了,一拍惊堂木,“大胆罪犯,少要大放厥词,信口雌黄,孰是孰非,我们自有论断。” 然而谭天保的“厥词”还没有放完。 他知道,此时若不把事情辨明,那么卢象升就完了。 如果真的坐实一个卢象升“谋反”的罪名,那么战场形势必将剧变,清兵必然长驱直入,前线将会出现一片血海,无数的将士与百姓都将遭受血光之灾。 千千万万性命,系于一念。 “大人,事实在前,谭某不敢信口雌黄,卢大帅正在前线苦战,这难道不是事实么?无耻鼠辈拿我当幌子,诬蔑卢大帅造反,这种幼童都看出来的把戏,敢拿出来在满朝文武,大庭广众之下晾一晾,让大伙评价评价么?三位大人,你们都是职位尊贵,身居高堂之人,难道看不出这是小人玩的无耻手段,目的就在于诋毁卢大帅,坑害国家忠良?” “住口……” 但是谭天保根本就不想“住口”。 “大人,谭某说的哪句没有道理?你们不爱听,可我还是要说,杀了我姓谭的,我决不皱一皱眉头,可是要诬陷卢大帅,这是造孽,是祸国殃民之举,只会亲者痛,仇者快,请你们想一想,一个拿着身家性命去抵抗外侮的军队统帅,正在前线杀敌,背后却有人煽风点火,栽赃陷害,这种人将来会不会身败名裂,u看书 ww.uukashu 遗臭万年……” 圆脸院长气得脸色发青,一拍惊堂木,“来呀,把这个狂徒拉下去,痛打四十。” 好几个衙役都拥过来。 “等一等,” 坐在正中的花白胡子张正廷,伸手给阻止了。 他面色严峻,朝着圆脸院长摆了摆手,“且慢。” 三个人中,张正廷资格最老,职位也最高,这一场“三司会审”他说话最有分量。 他盯着谭天保的脸,问道:“你口口声声,说是有人陷害,那么谁在陷害你?” 谭天保答道:“大人,是谁把绑架,又把我送到监狱里,难道还用我说明么?您心里难道没数?” 张正廷面色阴沉,没有作声。 东厂……这是个大家都避讳的存在。 宦官权力太大,他们为所欲为,这是公开的秘密,即便是大理寺、刑部、都察院这样的机构,也惹不起东厂。 谭天保放缓语气,说道:“大人,我说的是否属实,您派人到前线一看,全都了然,卢大帅英勇刚正,一心抗清,眼下正和清兵杀得难解难分,若是背后掣肘,影响战局,事关战事胜负,京城安危,国家社稷,这个责任可谁也负不起,只怕在万岁那里也交待不下去,小人说的,没一句夸张。孰是孰非,请大人明察。” 不再那么疾言厉色,但是谭天保的口气依旧坚硬如铁,落在地上似乎都能砸个坑。 第一百六十二章 夜鬼 紫禁城乾清宫,最西头一间豪华内室,是崇祯皇帝批阅公事的地方。这是“权力中心”,决定全国各项重大事项的圣旨都是从这儿发出去的。 一张暗龙纹的御案上,放着一摞摞的文书和奏折,看上去都让人眼晕。崇祯皇帝每天都埋头在这样的“文山”里,一直批阅到头晕眼花。 眼睛有些迷离,崇祯皇帝疲惫地站起身来,心情无限烦躁地背着手在地面上踱步。眉头象平时一样紧锁,几个御前侍奉太监和宫女都远远站在廊柱后面,鸦雀无声。 这是皇帝的常态。 若是排一下历史上“心情最糟糕”皇帝,崇祯只怕稳拿第一了。 是因为累吗?绝对不是。最大的原因是御书案上那些奏折和文书,几乎就没有令他愉快的事,不是报告“灾荒严重,赤地千里”,就是“流寇蜂起,攻城掠地”,处处都告急,每个地方都伸手向他要钱……这样的折子每天都看,随时都看,他不愿看,又不敢不看,很多时候都气得欲把御书案一脚踢翻。 日复一日。 换了你心情能好吗? …… 曹化淳来了。 他伏在地上,朝崇祯磕了个头,细声细气地禀报:“启奏皇爷,奴才有重大事项急报,清兵之所以猖獗,天下之所以不太平,是因为有朝廷大臣与贼人内外勾结,互通声气。” 崇祯正在为“天下不太平”愁得五内俱焦,听说有大臣勾结贼人,自然怒不可遏,好哇,总算找到罪魁祸首了,但是作为皇帝,多年养成的稳重习惯,并没有立刻表态,而是默不作声,只用目光瞅着曹化淳。 曹化淳一副“痛心疾首”的面容。 “陛下,奴才本来以为,卢象升深受皇恩,本应赤胆忠心以报陛下信任,但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勾结高迎祥余党,暗中图谋不轨,此事证据确凿,无可辩驳,奴才已经将贼党线人缉拿归案,罪犯目前正在接受大理寺三司会审。” 崇祯依旧没作声,站起身来,低着头踱步。 他是个多疑而盲目自信的人,对于下属的话从来都不会完全相信,而对于自己的决定,每一项都觉得绝对英明。 曹化淳忽然声泪俱下。 他满面悲怆,眼泪一滴滴地洒在青砖地面上,把一块砖都打湿了,用悲苦的语调,哽咽着说道:“皇爷对国事披肝沥胆,事事躬亲,做臣子奴才的,本应效忠尽责才对,可谁知道……本来奴才也不肯相信卢象升竟然有此等行径,生怕搞错了,因此反复侦讯核查,即使确凿无疑也不敢擅断,所以才把案犯交给都察院,请他们三司会审,以确保无虞。奴才心里,其实特别愿意此事是假的,心中的悲愤难以言表,呜呜……” 哭得梨花带雨。 世间有个规律,但凡小人奸恶之徒,表演天才都是一流的。 你别看曹化淳文才武略都狗屁不是,但在崇祯面前表演谄媚,可称天下第一。 崇祯被他感动迷惑了吗?也没那么简单,崇祯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多疑,他一般情况下是相信曹化淳的,但是他最为相信的还是自己,觉得他朱由检同志才是普天下最精明最本事的人。 “知道了,你去吧。”他把曹化淳打发出去了。 背着手踱了几步,崇祯做出了一个最起码他自己认为最高明的决定。 派另外一个人,去督察三司会审的情况。 崇祯这样慎重,除了他自己的多疑,还有另一个重要因素:卢象升正在率领部队同清兵打仗,战场上热火朝天,你骤然给他降罪,那么战局怎么办?士兵怎么办?勤王保卫京师的战略又怎么办?崇祯虽然刚愎自用,但可不是个傻瓜蛋。 他派的这人名叫刘相儒,是个稳重博学的内阁学士,今年都快七十岁了,几回想告老回乡都被崇祯驳回了,在这样的乱世年月,觉得他踏实可靠。 刘相儒带着皇帝的旨意,来到大理寺。 此时,大理寺内的“三巨头”正在互相埋怨和争吵。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方的首脑人物对于“卢象升通敌案”的意见并不一致。 张正廷最为稳重,他认为此案疑点太多,不能轻易给卢象升定罪,都察院长却和东厂穿一条裤子,说谭天保作为“悍匪”,本身就是铁证,刑部却不肯轻易表态,两不得罪。 三个人辩论得口干舌燥,也没个结果。 正在这时候,刘相儒来了,他听了审讯谭天保的经过后,非常胸有成竹,微微一笑,“三位,不必争吵了,我带来了万岁的旨意,我再亲自审一次,自然就能辨明真伪。” 一听是皇帝有旨,u看书 uukash 那自然就没必要再吵。但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方心里都有小六九。怎么着……你亲自审一次就能辨真伪,那言下之意,我们都是废物蛋? 但是既然人家顶着皇帝圣旨的大帽子,也就不能表示什么,你高明,你来吧。我们遵旨而行就是了。 …… 谭天保被押入一间单独的牢房,依旧是低矮而肮脏,一堆烂稻草里也不知道滚过多少囚犯了,散发着霉气加腥臭味儿,但是谭天保不会再追求更高了,他觉得“挺满意”。 甚至心里很——舒畅。 在受审的时候,他一吐为快,仗义执言,在三位朝廷高官面前据理力驳,那感觉……俩字,痛快。 生死置之度外,反正我绝不能害了卢象升,你们爱怎么办怎么办吧。横竖一条命罢了。审完之后他的心里反倒觉得无比踏实,进了牢房躺在稻草堆上,很快就睡着了。 一觉睡得挺香甜,迷迷糊糊中,觉得有什么东西拽自己的胳膊。 “呜……”谭天保睁开眼睛,眼前黑乎乎的,看样子已是深更半夜,他有些纳闷儿,难道半夜里还要审问么? 眼前影子一闪。谭天保忽然吓了一跳。 只见两个红头发绿脸孔的模样映入眼帘,模样异常狰狞,在漆黑的夜色下,看上去说不出的恐怖……仔细睁大眼睛细看,黑乎乎的大嘴岔,吐着半尺长的血红色舌头…… 我的天,鬼!! 第一百六十三章 冥审 谭天保吓得三魂出窍。 眼前这两个黑乎乎的影子,绿脸红发,赤裸着上身,半尺长的大红舌头吐在外面……这不就是鬼么? 鬼!!! 我擦,我是不是死了?只有死了以后才能看见鬼吧? 不对啊,我这回并没有挨打,虽然是三司会审,但是并没动刑,衙役们连根手指都没碰我,怎么会一下子死了?心肌梗、脑溢血……怎么回事? 这种“死了”的感觉令他头皮发炸,神情恍惚,浑身也哆嗦起来。 两个狰狞的“鬼”一边一个,挟持住谭天保,用铁链子搭在他的肩膀上,左右一缠,横拖竖拽往外就走。谭天保暗叫道:“完了……我真的是要死了,这俩是阎王爷派来的小鬼,拿着锁链来钩我的魂……完了……” 踉踉跄跄,头重脚轻,谭天保被拽出牢房,惊恐万状之下,他看见四周全是灰茫茫一片,不见任何景物,看不见星星,看不见月亮,看不见监狱的院墙……只是灰蒙蒙的深遂不见底,这情景更加令人由心底生出恐惧。 这不就是“黄泉路”么? 老子上了黄泉了…… 惶恐又悲哀,谭天保被两个“红毛绿脸鬼”挟持着,跌跌撞撞,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忽然眼前一亮,推入一间大房子里,抬头望去,我去—— 几盏火把,照亮了一个厅堂,厅堂内或站或坐,好几个形容恐怖的鬼怪,在火把光亮下露着可怕的峥容,有长着牛脑袋的,长着马脑袋的,还有麦斗形脑袋的……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牛头马面么? 正中央书案后面坐着一个头大如斗的人,披着黑斗蓬,青虚虚的一张大脸,眼似铜铃,血盆大口,不用问——阎罗王。 这叫做阎罗亲审。 昏头昏脑的谭天保被推到在书案前面跪倒,眼前有呲牙咧嘴的小鬼递过来笔墨纸砚,看来——审讯就要开始了。 那笔是铁制的,砚台是铜的——和传说中一模一样。 “咣当,” 一台大铡刀,扔在谭天保的身旁,那铡刀上还沾着斑斑血迹,看起来曾经铡过很多“鬼”命。 谭天保吓得往后缩了一步。 书案后面的阎罗王一拍惊堂木,沉声喝道:“下面的罪犯听了,老实招来,你所为何事,被三司会审?” 谭天保战战兢兢地回答:“启禀阎王,小人谭天保,是被人诬陷的,东厂的卑鄙小人,企图拿我来陷害勤王总督卢象升,以泄私愤……小人是冤枉的。” 他虽然心里惶恐,可是语意还是表达得很明确。 阎王怒声喝道:“大胆,竟敢信口雌黄,快把你与卢象升勾结谋反的阴谋,如实招来。否则将你的脑袋铡下来,放入油锅煎熬。” 擦……脑袋铡下来放入油锅煎熬,那不是成了人头丸子么?老子的人头炸熟了,可不知道好不好吃,滋味如何,是否酥脆…… 但是谭天保使劲把心一横。 老子既然在阳世都没低头,到了阴间岂可违背良心?我就不信阎王会跟东厂狗一般无耻卑劣。铡刀油锅……随便吧。 “禀告阎王,小人说的句句是实,卢象升是个忠臣,他正在前线率领士兵作战,抵抗清兵,他为了朝廷浴血奋战,连命都不顾了,岂能谋反?这些都是小人造谣中伤,小人拿命……拿脑袋担保,卢象升确实是忠臣,更无和小人勾结谋反之事。” 说完了,自己觉得脖子后面有些冒凉风。 我去……下面会不会被小鬼们将脖子按在铡刀上,一刀下去,人头落地,然后就下油锅煎炸? 耳边似乎响起“吱吱”的油炸声。 若说不害怕,那是假的,但是谭天保使劲咬着牙,拚命告诫自己:挺住……挺住…… 浑身发抖…… 站在侧面的一个长着马脑袋的“马面”开口了,大嘴一张一合,闷声闷气地说道:“禀阎王,罪犯顽劣臊皮,还是他把的脚筋先抽出来,然后下油锅吧。” 谭天保吓得一机灵,心里大骂,“你个狗日的马面,下油锅就下油锅吧,干吗要先把我的脚筋抽出来,折磨老子,你有什么便宜?王八蛋……不不,你哪里够得上王八蛋,人身马脑袋的东西,人不人马不马……” 忽然他心里一动。 嗯? 不对劲吧,马面刚才的话里,“罪犯顽劣臊皮”这一句,好象听起来耳熟,这是四川话。 谭天保跟着秦良玉在巴蜀的时候,听惯了四川话,对这些方言很熟悉。 怎么着,马面是四川人? 这可有些荒唐了,马面是四川人,那么阎王是哪里人? 河北人……山西人…… 谭天保的心里骤然间划了个魂儿,冷静下来,他开始仔细琢磨……不对不对,此事绝对蹊跷,所谓阎王牛头马面之类,不都是人们的传说么,哪里会有真的? 即便真有阴世,也不会跟传说中一模一样。阴世里人们也种粮食吃么,眼前这些铡刀、铜笔铁砚之类,uu看书 ..cm 是他们炼钢炼出来的?那么他们还有矿业与冶金业? 阎王身上穿的长衫是阴间纺织厂的产品么? 根本就说不通。 …… 谭天保心眼儿可不笨。他脑子三转两转,很快就做出了判断。我擦,原来他们是在蒙我呢。 老子差点被吓尿了,差点上当。 可不知道谁拿这么个鬼主意,弄一套“阴司”的场景来吓唬我。 他可不知道,出这个“鬼主意”的人,那可是大有来头,是崇祯皇帝。 …… 正自暗自胡思乱想,阎王又一拍惊堂木,“大胆罪犯,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老实招来。” 谭天保这回可定下心神了,昂首高声答到:“禀阎王,小人绝不敢撒谎,确确实实,是小人诬陷卢象升,我说的若有半句假话,情愿上刀山,下油锅,抽筋扒皮……随便怎么着都行,天地作证,请阎王明察。” 话说得斩钉截铁。 阎王沉声喝道:“你可敢签字画押?” “当然敢。” 旁边有小鬼递过纸笔,那上面是记录的口袋,字迹尚且未干,谭天保更加心下雪亮,心道:“毫无疑问,这是有人在蒙我呢,看这墨汁几乎都能认出是‘一得阁’的,总不成阎罗殿里也崇尚使用名牌……” 他毫不犹豫地在纸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谭天保。 然后按上手印。 第一百六十四章 逃跑将军 此时的卢象升,对于后方谭天保的遭遇,一无所知,他正忙着率部与清兵展开苦战。 在宋疃初战告捷之后,卢象升深知清兵并没有受到重创,实力仍然远在自己之上,因此不敢大意,积极组织军队做各项战斗准备。 但是清兵显然不想与卢象升在此纠缠,他们立刻转头南下,一路横冲直撞,奔向西南而去,沿途抢掠,就和“流寇”一样。其实这也是清兵的习惯,他们长期在东北苦寒之地,率兵南下的目的之一便是抢劫财富。 卢象升辗转尾随南下,跟清兵打了几仗,收获不大,自己也受了些损失,最让他头痛的并不是清兵,而是自己一直孤军作战。 他被崇祯皇帝封为“天下勤王总督”,就是说可以指挥一切保卫京师的人马,可实际上——他能够指挥的,仍然只是自己从山西带来的那三个总兵。不到两万兵力。 而且大同总兵王朴还是个老滑头,时常不听指挥,率队逃跑,因此获得了一个“逃跑将军”的称号。 听话的,只有一个宣府总兵杨国柱和山西总兵虎大威。这俩人算是和卢象升同心同德,能够为抗清战斗真正卖力。 就这么个不尴不尬的局面。卢象升心中叫苦却没办法,他这个“总督”调不动任何一方地方势力,别处的军队对他的命令,从来都是不理不睬。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一种情形?是卢象升人缘不好吗?完全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是——高起潜已经从关中地区返回,他如今坐镇鸡泽,率领着一只三万余人的关宁铁骑,算是卢象升的“友军”。 高起潜对卢象升恨之入骨。 这回北京勤王,卢象升被崇祯皇帝御赐尚方宝剑,封为总督,象高起潜这样的小肚鸡肠货能不生妒嫉?况且卢象升跟他是对头,上回还差点在北京作战会议上宰了他。 让高起潜同卢象升合作,那不是等于让狼吃草么? 其它的地方部队以及勤王将领,当然得看高起潜眼色行事。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各怀心腹事,你打我拆台”的局面。如何能够对抗清兵? 卢象升向兵部尚书杨嗣昌发函,诉说此事,杨嗣昌的回答十分圆滑:“九台公,我很同情你的处境,待我向万岁禀报,对于不听调令的军队,必将严惩。兄有万岁所赐尚方宝剑,对于踌躇不前者,你将他们一律斩首既可。” 可是卢象升能斩谁的首? 他手里实打实只有不到一万人,没那个资本和实力。 虎大威曾气愤愤地对卢象升说:“大帅,难道咱们的尚方宝剑是烧火棍么?你给我一道将令,那些不听话的地方守备军队,我直接把他们剿了,杀两个,剩下的就不敢抗命了。” 卢象升深深叹了一口气,“可你想过没有,咱们自己人若是先打起来,清兵来攻,又将如何?” “大帅,你这样优柔寡断,早晚会坏事的。” “还是先把精力放在对抗清兵上吧,大威,如果内耗太重,咱们这几千兵马,还怎么抗清?” 要说卢象升这个人,论作战相当果敢,可是对待内部的人和事,确实象虎大威说的那样,优柔寡断,这一点他可就比洪承畴差点了。 自古以来,不狠从来就成不了大事。 这天,部队开到清苑附近,卢象升在城外扎营。 升帐,议事。 卢象升和杨国柱、虎大威、王朴三个总兵,以及十余名偏将副将参将,齐聚帐中,商讨下一轮作战方案。连日来的征战,大家的身上脸上都蒙着一层疲惫之色。 那把象征着“权力”的尚方宝剑,依旧端端正正在挂在帐顶,虽然它的作用一直比烧火棍强不了多少。 卢象升今天的神情比往常愉快,他面带微笑,对着将领们说道:“诸位,据说秦良玉将军率领的两万勤王兵马,正在兼程北上,不日既可到达保定附近,那时候咱们就有了强大援兵,打败清兵完全不在话下。” 王朴的脸色却依旧阴沉,“大帅,这些日子大家也都看见了,各处勤王的兵力,林林总总也有不少,可是哪个能够听您指挥?高起潜拥兵不动,兵部也不管不问,装聋作哑,一个个光会看热闹,往后缩,秦良玉来了,又能怎么样?” 杨国柱说道:“是啊,如今世道,真没办法,你若是打胜了,抢功劳的人一个个象红眼鸡似地往上涌,现在战事维艰,就畏敌如虎,迟滞不前,真正令人气愤。” “不,” 卢象升响亮地说道:“秦良玉将军的为人,我素来了解,她绝对不是畏畏缩缩之辈,身为女流,却比男子汉更加豪爽仗义,她的兵马到达前线之时,必将就是清兵穷途末日之始。” 说到这里,他瞅了瞅大家,看看众人都是一副沉闷模样,知道这些天来对于战局不利,人们都心绪不佳,对于秦良玉是否能能力协作,也大有疑问。 卢象升继续鼓励大家的士气,“各位,我知道咱们的将士有些疲惫,但是清兵也一样疲累,据探子报告,这两天清兵正在分兵抢劫粮草,有进窜山西迹象,这正是咱们发动空突袭的好机会,我决定,就在清苑附近,设一个埋伏,消灭清兵的打粮部队。” 这个主意获得了一致赞同。 聚集精力,歼其一股,这正是眼下最好的策略。 大家反复讨论之后,把设伏的地点设在一个叫做“贾庄”的村子附近。uu看书.uukanshu.c 那里平原、丘陵间杂,进可攻,退可守。 卢象升说:“战斗就象拉锯,互相牵扯,咱们累,清兵劳师远征,只能比咱们更累,就看谁能坚持下来,只要大家咬紧牙关,奋勇突击,一定能够取得胜利。” 经过反复鼓动,众将的精神头儿,总算提高了一些。但是卢象升心里清楚,要想真正解决士气问题,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胜利,如果这一仗能打胜了,那就说什么都响。 …… 三路兵马,被卢象升派出去,在贾庄附近形成了“品字”阵形。 厉兵秣马,准备与清兵展开一场决战。 就在卢象升督促各只部队完善防线,做战斗准备的时候,忽然有士兵来报:“大帅不好了,王朴将军率部逃跑了。” “嗯?” 卢象升一听,眉毛登时就拧了起来,不禁火冒三丈,“这是真的吗?” 王朴是著名的“逃跑将军”,但也只是在战斗中看见形势不妙这才逃跑,这一回战斗还没开始,他怎么就跑了? 而且,大家研究好的贾庄设伏,三路兵马各负其责,他若掉头一跑,剩下的两路就构不成包围阵势,这场精心准备的伏击就必然付诸流水。 虎大威性急,当时就骂起来,“这个王八蛋,他心怀叵测,早有异志,大帅,都怪你总也狠不下心来,要是当初一剑斩了他,何至于有今日。” 第一百六十五章 贾庄 卢象升一听就急了。 眼睛瞪得溜圆,胸脯一起一伏……当真是气坏了。 战役部署刚刚完成,三路兵马,呈品字形列阵,准备围兜清兵,这是个互相牵制,互相配合的作战阵形,缺一不可,现在王朴率兵一跑,阵形完全破坏了。 剩下的两路兵马,立刻就陷入极度危险境地。 明军兵力本来就少,人一个要顶两个用,如今更加捉襟见肘,而且阵形出现了极大漏洞,如果清兵来袭,势必陷入被动。 这个突然出现的情况,让每个将领都心急火燎,作为主帅的卢象升更是五内俱焚,一张口,“哇”地喷出一口鲜血来。 杨国柱跑过来,扶住卢象升。 “大帅,不要急,这一仗,咱们不打就是了。” 卢象升喘了口气,脸色悲愤,骂道:“王朴害人误国,好不容易寻着清兵分散的宝贵战机,却让他破坏殆尽,这个贼子……” “大帅,你先暂且休息。” “休息什么,我没事,国柱,大威,咱们赶紧调整部署,重新计划,否则清兵来了,势必危矣。” 卢象升在左右搀扶下,喘匀了气息,稳定了一下情绪,和两个总兵商量着调整作战安排,把品字形阵势改为两点防守阵势,并立刻派人去联络其它各处友军,请求给予协助,并派人骑快马去追赶王朴。 卢象升说:“追上王朴,告诉他,如若再不回头,我一定将他斩首,绝不姑息。” “是。”下属答应一声,如飞而去。 大帐中一片沉闷和压抑。大家其实心里都明白,卢象升的这道命令是一道没用的命令,王朴既然敢逃跑,他就不会再回头,至于“斩首”之类的恫吓之语,是吓不住他的。 而另一道“联络友军给予协助”的命令,基本上也属无望,友军,若是真能给予协助,卢象升部何以落到如此境地? 一个“天下勤王总督”竟然落魄如此,并不只是卢象升的悲哀,其实是整个朝廷,整个国家的悲哀。 正在忙着调整部队的部署,姚太冲来了。 他急匆匆走进卢象升的大帐,看见卢象升脸色苍白,微微气喘,吃了一惊,抱拳问道:“大帅,您生病了?” “没有,”卢象升倔强地摇摇头。 姚太冲禀报道:“大帅,我去老家,见到了地方县令和几个旧时同僚,大家一听前线紧急,都表示愿意舍命报国,现下他们正在筹集乡勇,组建队伍,大帅,据我看,能够建立起一只五千人以上的新军,不在话下。” 这回姚太冲奉了命令,回乡召集乡兵,以补充部队,这消息对于卢象升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 “太好了,”卢象升兴奋起来,一拍大腿,“太冲,你辛苦了,这些兵马太宝贵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开赴前线。” “最快五天,最迟十天。” “五天……” 卢象升的心里苦涩了,远水解不了近渴啊,战斗在即,哪里还等得了五天?眼下这一仗,怎么办? 军情如火…… 但是这没办法,募集新兵,需要编排组队,裁汰老弱,配备武器,进行最初的战斗训练……五天,其实是来不及的,十天也太仓促。 经过一番紧张的调整,卢象升带着自己的“标营”和虎大威的人马,退守贾庄,与杨国柱的兵马形成了犄角之势,互相呼应。 队伍刚刚部署完毕,就传来探马快报:清兵上来了。 这么快。 实事求是地说,清兵的运动速度,战斗意志,都明显高于明军,他们从小就熟悉打仗,八旗子弟几乎不用训练就都是作战能手。 卢象升下令:迎敌。 他横刀跃马,站在阵前向前了望,只见烟尘滚滚,清兵排成一线冲锋阵形,滚滚而来,看样子足有五千以上兵马,这些身披铁甲的铁骑,在平原地带战斗力异常强悍。 骄纵惯了的清兵,一个个在马背上挺直了身子,举着刀枪,根本就不做防备的姿态,他们身上的铠甲,能够挡得住明军射过去的羽箭。 卢象升将长刀一举,率队迎击。 他忽然心中暗道:如果王朴能够不逃,三下合围,几乎肯定能把这些清兵打败,甚至全歼。可是现在…… 没功夫想这些了,冲锋。 卢象升一马当先,率领自己的标营迎着清兵冲上去。双方的队伍呐喊起来,马头对马头,相向冲击,很快就混战在一起。 虎大威的部队紧紧跟在卢象升的侧翼,投入战斗。 一阵阵的觱篥声响起来,那是清兵发出的号令,他们习惯于用这种几千年来的号角来调动和指挥军队。明军则是用锣鼓,战场上各种号令此起彼伏。 烟尘滚滚,喊杀和号角声震天。 方圆几里地面上,一万多部队在混战,卢象升举着大刀,率领一群亲兵,在清兵阵营里左冲右突,他身后的“卢”字帅旗紧紧跟随着他。uu看书 ww.uuknshu 很快,清兵便弄清了这个神勇的将军就是卢象升本人,于是一片“活捉卢象升”的呐喊声,在阵地上响起。 卢象升骂道:“生擒卢某,放你娘的屁,那就来吧。”他挥着大刀,狠狠冲杀,大刀上沾满了敌兵的鲜血,他的右臂天生神力,刀锋过处,清兵往往遮挡不住,被大刀一砍而落。 主帅奋勇,士兵们倍受鼓舞,明军士兵们跟在卢象升后面,努力冲杀,一队队与清兵撕咬拚命。虎大威也是一员勇将,率领手下六七千兵马,与清兵展开血战。 双方战况陷入胶着。 僵持战最为艰苦,就如两只猛虎肉搏,哪一方松懈,就必然一败涂地。明军和清兵的阵形犬牙交错,骑兵往来冲突,没过一顿饭的功夫,地上就躺满了人尸和马尸。 人和马趟起的烟尘几乎睁不开眼睛。 这时候,杨国柱率领兵马从侧翼取得了突破。 他手下的六千余人展开了一个“包抄”阵形,猛击清兵侧翼,给了清兵沉重一击,猛烈的冲锋,很快就撼动了清兵的阵势,同时也给正面的卢象升和虎大威,以巨大鼓舞。 “杀——” 明军愈加奋勇,锣鼓声响彻云霄。 清兵顶不住如此猛烈的冲击,向后退了,斜刺里向着东南方向败退。 第一百六十六章 鏖战 清兵向斜刺里撤退,卢象升率部追击了不到五里地,然后鸣金收兵。 他不敢追得过急,因为自己兵力单薄,清兵的总数有好几万人,若是盲目冒进,很可能落入重围。 一万多明军整队后撤。退向贾庄。 经过打扫战场,这一仗斩杀清兵八百余人,算是近日来少有的一个大胜,士兵们都很兴奋,贾庄周围洋溢着胜利的欢笑。 杨国柱对卢象升说:“如果王朴不逃,咱们能杀敌人一个全军覆没。” 卢象升也很高兴,“只要能守住贾庄,等援兵到达,再打两个胜仗,形势就相当有利,最起码能迫使清兵退出关外。” 展望未来,似乎光明在前。 把清兵逐出关外,京畿一带就可宣告太平。然后华北这一片就能够安居乐业……想象中的幸福生活就要到来了。 …… 部将杨廷麟回来了。 他是卢象升手下“赞画营官”,正六品职位,奉了卢象升命令赴鸡泽联络高起潜,请求援助的。 “大帅,我见到高监军了,”杨廷麟脸上带着一副无奈的神色,从脸色上看,卢象升已经能够看出结果了。 “怎么,他不肯赴援?” “他说……他一定肯援助咱们。” “啊?” 不但卢象升,连虎大威和杨国柱,都很是吃惊,高起潜真的肯援助?虎大威瞪起眼睛问:“廷麟,你是不是搞错了?高起潜有那么慷慨吗?他要真这样,我给他烧高香。” “你听我说……我刚去的时候,连高起潜的面也没见着,他让我在营门外站了有一个时辰,没答理我,故意晾着,我耐着性子忍着,反正咱们是来求人的,有什么办法,后来终于让我进了大帐……” “唉,你受委屈了。”卢象升叹了口气。 “我委屈与否,真没什么,国家大事在前,一切都需放下,我进入高监军的大帐,他那副样子,就跟个高傲的公鸡似的……不说这个,我低声下气,把咱们所处的境地向高监军报告,请他发兵相助,夹击清兵,高起潜一开始并没表态,后来阴阳怪气地说:‘卢九台英勇善战,他一定有办法对付清兵,哪里还用得着别人援助。’我这时候再也忍不住了,顶撞他道:‘监军,抗清是国家大事,万岁爷的旨间命卢大帅充任这个总督,难道可以当儿戏么?尚方宝剑是用来杀猪的么……当时我也豁出去了,怒气冲破胸脯,就这么嚷嚷出来……” “你嚷嚷得对,”卢象升瞪起眼睛,说道:“换了我,也得嚷,当初在御前会议上,我就这么嚷过,也正因此而得罪了他们,后来呢?” “后来,高太监的态度忽然就转变了,看我一嚷,立刻就转了舵,说:‘你没弄懂我的意思,卢九台作战,我是很佩服的,关宁骑兵也是奉旨而动,在必要的时候,我一定会派出去援助你们。’当然,这些话我一句都没信,他这不是糊弄小孩子嘛。卢大帅,末将此次其实没有完成任务。” 杨国柱骂道:“这些祸国殃民的王八蛋,全是小人,指望他们,完全就是做梦。” 卢象升叹了一口气,“其实结果也在意料之中,咱们还是准备应战吧,关宁铁骑是否赴援,随他去吧。” …… 第二天,卢象升督促部队,做好防守准备,火器营进入阵地,备足火药。 他知道——清兵必然要卷土重来。 对于坚守贾庄,卢象升心情是复杂的,他知道自己兵力单薄,但是总是心怀一线希望,盼着能够得到友军的增援,虽然高起潜的关宁铁骑指望不大,但是万一有别的部队能够共赴国难呢? 那时候形势就会好转了。 再不济,秦良玉率领的巴蜀兵正在路上,他们是绝不会畏缩不前的,等秦良玉大军开到,自己就能转守为攻。 而且,姚太冲新召募的乡勇,也可以指望,只要能再增加几千至一万援兵,就有与敌兵决战的资本。 又有一个新消息传来,洪承畴率领的陕甘部队,十万大军,已经按照朝廷命令,兼程北上,这只雄厚的劲旅如果加入北京战场,那就能形成对清兵的绝对优势,胜利只在旦夕之间。 …… 快中午的时候,清兵果然来了。 大队人马,从西北、东南两个方向,正在向贾庄靠近,对卢象升部形成了夹击之势。据初步侦察,兵力在一万以上。 形势陡然严峻起来。 战斗在片刻间展开,卢象升的策略是:先防守,再出击。依托贾庄这个天然阵地,与清兵耗时间。 最先接战的是火器营,山西兵马虽然数量不多,但是火器相当充足,虎大威和杨国柱的部队里,都有一千余人的“神机火器”兵,uu看书ww.uukanh 共有大炮八门,霹雳炮三十余具,手铳二百余只,还有相当数量的炮弹、火药。这些力量在固守一点的时候,作用相当大。 虎大威将火器营部署在东南角,他亲自指挥,编排好了发射的次序,几百只火绳都提前点燃了,整个阵地上一片浓烈的焰火味道。 清兵的骑兵越驰越近。前面的弓箭兵向着明军阵地上射箭,羽箭嗖嗖地从头顶上方穿过。 “嗵——”大炮怒吼了,一团火焰喷出去,射程有五六百米,登时把正在冲锋的清兵掀翻了十几个,烟雾弥漫。人喊马嘶。 “咣咣咚咚——”霹雳炮也打响了,几十道火光,把贾庄村头映得通红,黑烟大起,打得阵地前面几乎都看不清人影。 清兵非常勇猛,前面的被打倒了,后面的毫不犹豫,继续向前冲锋,一批批的骑兵踏着烟雾,冲向明军的阵地。 马蹄声踏着大地,密集而急促,振动着人的心扉。 炮声中,人马仆地,烟雾升腾,呐喊声和马蹄声里面淹没在炮声里,里面响彻半空,贾庄四周数里内乱成一锅粥。战斗越来越激烈。 虎大威的箭队上来了,他们配合火器营的射击,向着冲锋的清兵射箭。大炮、霹雳炮的火光中,一片片羽箭飞向前去,这些箭只很好地补充了火炮发射的间隙。 一群群的清兵在贾庄阵地前面被打倒。 第一百六十七章 马踏大营 贾庄的战斗,很快就激烈起来。 明军和清兵,一攻一守,在战斗开始就拿出了高强度的战斗态势。双方在这个小村庄附近象两只老虎撕咬在一起。 虎大威手下火器营和箭队的士兵们,几乎每个人的脸上身上,都被熏得漆黑。因为黑火药最大的特点就是烟雾特浓,只消打几炮,四周就是黑乎乎一片。 硝烟味儿呛得人喘不上气来。 清兵的悍勇,充分体现出来,伤亡惨重却丝毫也不影响冲锋意志,他们前仆后继,踏着前面士兵的尸体和鲜血,硬攻不退,一批批骑兵扬刀跃马,驰向明军阵地。 烟雾弥漫中,清兵终于冲到火器营的阵地上了。 数百匹健马,踏上明军大营,突破了阵地,威力强大的火炮,霹雳炮……被踩在清兵的马蹄下了。 一个个炮手、铳手、装填手……被清兵的大刀砍翻,横躺竖卧,倒在他们的大炮旁边。鲜血染红了射得火烫的炮筒。 铁蹄踏进大营。双方短兵相接。 虎大威带着士兵们跟清兵展开了肉搏。 几千士兵在村里村外,驰骋冲突,战场迅速蔓延开来,达到十余里。清兵人多势众,战斗力强悍,最擅长这样的面对面肉搏,厮杀没用半个时辰,就把明军给分割成数块,互相之间被割裂了。 论战斗技能,清兵远高于明军,他们人和马都异常强壮,呼喊着旋转着,象风一样冲上去,锐不可当,往往几个回合之内就能把明兵杀得人仰马翻,趟出一条血路。 卢象升率领的标营,也被清兵给重重包围。他本来是和虎大威紧紧傍在一起,但是惨烈的混战很快就让他们彼此失去了联系,各自为战。 卢象升高呼酣斗,他手里的大刀也不知道斩过多少清兵的头颅了,浑身上下溅满了鲜血,手下的标营士兵跟着他左冲右突,伤亡惨重。 此时,他盼着另一个方向上的杨国柱,能够过来增援。可是他不知道的是,杨国柱那里比这儿情况更加严重。进攻的清兵不但把他手下六千人马分割包围,而且后续还有源源不断的清兵加入战场,对杨国柱形成了聚歼之势。 原来,清兵使用的是“添油”战术,一点点增加兵力,在消耗了防守力量之后,最后再实施摧毁性的一击。这样的攻击战术“后功”相当强,对于攻破坚韧的防守非常奏效。 到了中午的时候,清兵的总兵力达到了三万,已经对明军形成了绝对优势,这是出乎卢象升意料之外的。 烟雾和尘埃弥漫中,无数的士兵倒在贾庄这片打得滚烫的土地上。 “大帅,快突围——” 卢象升听到有人在叫他,向前望去,只见虎大威正在杀开一条血路,试图与他汇合,这员勇将的头上受了伤,满脸都是鲜血,抡着大刀与一群清兵对杀。 此时,明军形势已经岌岌可危,清兵优势明显,并且还在不断增援,明军士兵被一块块分割包围,陷入苦战,面临全军覆没之境。 贾庄——已经守不住了。所以虎大威喊卢象升突围。 可是卢象升不想。 凭着勇力杀出重围,或许可以办到,但是一万多将士就这么扔在贾庄,任其覆灭么?卢象升想都不想,就从心里拒绝。他宁可和将士们一起拚死在贾庄。 要突围,就大家一起突围。 卢象升举起大刀,高喊:“大家向我靠拢,咱们去汇合杨将军,大家一起向西突围。” 这是个很美好的愿望。 但是此刻就相当于天方夜谭。 明军伤亡惨重,剩下的几千士兵被三万清军分割成数块,别说汇合,就算是想把命令给传达到各只部队中去,也已经做不到了。 卢象升挥着大刀,想杀开一条血路,去和虎大威汇合,但是旁边几十匹健马一拥而上,清兵象潮水似的涌上来,反而将他和虎大威越隔越远。 “嚓嚓,”卢象升挥刀斩了两个,但是清兵异常骁勇,高呼着向上猛冲,好几把大刀齐唰唰地朝他劈过来,势若刀山,把他身旁的两个亲兵砍得身首分离。 卢象升心急如焚,他担心的并不是自己的生死,而是手下这些部队,从战场上嘈杂的声音中,可以判断出来,敌人在大举围歼,而自己人的呐喊声和锣鼓声,却是越来越稀薄,这说明——明军彻底失败了。 全军覆没在即。 这感觉让卢象升心如刀绞。 他不知道通过自己的努力,还能救出多少兵马,但是心里那股倔强却始终不曾放弃,他大声呼叫着,冲杀着,鼓励着身旁的士兵,向前突击。 “投降吧——”清兵在向他呼叫。 “大明只有战死将军,没有投降将军。”卢象升大声嚷着,继续跃马冲杀,此时他身旁只剩下了五六名标营亲兵,并且人人身上都是血迹斑斑。 杀退一批清兵,又涌上一批。 满眼望去,几乎全是清兵的身影,那些身披铁甲的八旗兵,在战场上纵横驰骋,而自己手下的明军,却是越来越少,这最让卢象升心里焦急万分,又哀恸不已。他想找到虎大威,找到杨国柱,或是别的将军,但是左冲右突,始终不能如愿,他想:或许他们都已经阵亡了吧…… “嗖嗖嗖——” 一阵箭雨,朝卢象升飞来。 卢象升的身子在马上晃了一晃,他中箭了,肩上腿上,也不知道中了几只。 他大吼一声,uu看书 uunhu驱马向前,举起手里的大刀,狠狠向前劈去,将一名清兵的长矛连同一条臂膀一起斩落。鲜血飞溅,气势如虎。 一群清兵见他如此威猛,不禁心惊,向四下逃散。 卢象升吼声连连,策马前冲,此时他如同疯颠,完全不管自己身上的伤势,只顾向着清兵冲锋,然而身下的五花马却突然“咕咚”一声,栽倒在地。 马匹也中了好几只箭。 卢象升翻身落马。 一员清兵将领看出了便宜,飞马挥动铁矛,朝着落于马下的卢象升一柔搠出,卢象升身子尚未爬起,右臂单臂举刀相迎,他的右臂力大无穷,一下将敌将砸得在马鞍上存身不住,滚落马下。 又一群清兵铁骑拥上来。 好几把大刀,一起朝着卢象升斫落。 “噗噗噗——” 卢象升的身上脸上,同时中刀。 他被砍得血肉模糊。 此时的卢象升已经变成了一个血人,插着好几只箭,中了不知道好几刀,他仰面倒在地上,右手依旧紧紧握着大刀刀柄。 那柄刀上染着不知道多少敌人的鲜血…… …… 天昏地暗,乌云低垂。 一代名将,就此陨落。 第一百六十八章 累死3军 谭天保被狱卒从牢房里提出来。 “恭喜你。” 狱卒的话,让谭天保心里涌过一阵悲哀,恭喜……这句话什么意思?大概是我马上要被斩首了。 完了。 上回陪着高迎祥凌迟,算是“陪斩”,这回只有自己孤零零一个人,也就不存在什么“陪斩”的可能,是真的要掉脑袋了。 掉就掉吧……反正早就有思想准备,他想表现得“坚强”一些,可还是眼前发黑,身子发飘,脊梁骨都是软的,只想瘫倒在地上。 唉,临死的感觉……真是不怎么样。 他扭头看看,问狱卒,“囚车呢?” “什么囚车” “不是去菜市口砍头吗?” “砍个屁头,你被释放了。” “啊?” 谭天保愣了愣,没反应过来,我被释放了……不会吧,这么容易就释放?看狱卒的神情,又不象是逗着玩儿。他摸摸自己的脑袋,这么说——这颗八斤半真的保住了? 正在疑惑的功夫,迎面走过来一个人。 定睛一看,认识,这人名叫姚太冲,当初在西安的时候,自己和邢彩果在破庙里遇到过,他和那个算命瞎子褚若吉互相掐脖子,差点死掉。 “姚先生,你怎么来了?” 姚太冲朝着谭天保一拱手,“谭兄弟,我是卢象升大帅的下属,特意来接你的。你的案子结束了。” “啊……太好了,咱们马上回到卢大帅的营中。” 姚太冲神色悲愤,“卢大帅已经壮烈殉国。” “啊?” 谭天保吃了一惊,卢象升已经殉国……我在监狱里这些天,外面竟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 可是卢象升是朝廷少有的忠臣啊,他坚决抗清,忠正直爽,算得上是大明朝的中流砥柱,如今却陨命疆场。这真令人悲哀。 明白了,怪不得自己被释放,东厂奸贼诬陷自己勾结卢象升谋反,现在卢象升死了,这些滥言自然不攻自破。 谭天保悲从中来,眼角涌起泪花。他虽然和卢象升相处时间不长,可是对于卢象升的忠勇耿直,十分敬佩,在心中把他当作一个当世英雄。尤其是他身上那种刚强忠烈的性情,足可当人世楷模。 这样的好人,为什么寿不长? …… “谭天保,你跟我走吧。”姚太冲闷闷地说道。 谭天保点点头,默默地跟着姚太冲,走出监牢,他心情沉痛,问道:“姚兄,卢大帅究竟是怎么殉国的?” “哼,卢大帅紧守贾庄,与数倍于自己的清兵血战,但是监军高起潜率关宁铁骑数万,见死不救,坐看卢大帅孤军作战,致使清兵猖獗……” “王八蛋,没卵子的王八蛋。”谭天保破口大骂。 “小声,”姚太冲赶紧嘱咐他,“小心,京城里到处都是东厂的奸细,你刚刚释放,别再被东厂狗给抓了去,那时候就百口莫辨了。” “哼。” 谭天保并不想再回监狱,只好闭上嘴巴。 出了京城,姚太冲带着谭天保到了一只军队里,这只军队有三千多人,却全都不穿军服,手里的武器也是乱七八糟,就和义军差不多,姚太冲解释说:“这是我在家乡召募的乡勇,刚说要增援卢大帅,谁知道……唉,我们还是来晚了一步。谭兄弟,下一步我要收集卢大帅手下原有的失散人马,并寻找虎大威,杨国柱两位总兵的下落,你就跟我一起吧。” “好的。” …… 卢象升牺牲以后,手下兵马流散,几员主要将领或是阵亡,或是下落不明,贾庄彻底陷落。数千双方士兵尸首,将这个小村落变成一片凄凉的坟场。 清兵并未停滞,他们立刻向据守鸡泽的高起潜发动进攻。 连续作战,凶悍顽强,正是八旗骑兵的特长。 高起潜督率的五万关宁铁骑,是有战斗力的,如果拚死抵抗,未必就至于落败,但是高起潜是什么人?他哪里是打仗的材料?又哪里会打仗? 这种人,害人比谁都能耐,真到了战场上,比废物还废话,他一听清兵大举来袭,先自慌了手脚,赶紧命令:“撤退。” 五万大军,弃城而逃。 就这样,放弃了鸡泽阵地,向西北撤退,出城没有多久,清兵的前锋队伍就追上来了,八旗兵的旗帜出现在远远的天边,骑兵趟起的烟尘一直弥漫到天空。 关宁骑兵的将领们气不过,纷纷来向高起潜请战,“总监军,咱们不能跑了,跟清兵拚吧,我们奉旨出来打仗,现在一只箭都没发,就全线撤退,这算是怎么回事?” 实际上,将领们对于上回没有援助卢象升,致使贾庄大败,卢象升阵亡,就非常气愤,但是高起潜是御派的监军,大权在握,谁也没有办法,只能私下悄悄议论罢了。现在鸡泽不战而逃,谁心里肯服? 丢人丢到家了。 有的将领对高起潜说:“总监军,我愿意率部下单独留下,跟清兵决战。uu看书w.uuansh ” 高起潜大怒,他对待敌人没本事,对待自己人,本事可大了。 “大胆,作战应以大局为重,岂能擅自妄为?进退趋避都是战斗方略,我自有统一筹划,谁敢不听命令,胡言乱语,定斩不饶。” 一般无耻小人都会把卑劣行径给说得冠冕堂皇。 将领们不敢再反抗,于是在高起潜的命令下,一路奔逃。但是——即便是撤退,也是有讲究的,会打仗的人,撤退的时候会做出很多部署,或是交替掩护,或是分层排序,有目标、有计划。撤退的时候也保持战斗力。 胡乱瞎跑那叫放羊。 可是高起潜是个狗屁都不懂的太监,他哪会这些? 五万大军乱哄哄地退向西北,既没队形也没次序,就这么乱跑一通,时间不长就越跑越散,各只部队之间联系不畅,没有指挥……逐渐就形成了溃散之势。 本来是明朝军队中的王牌部队的关宁铁骑,就这么一箭未发地展开了一场丢人现眼的溃逃,方圆十几里内全是争先恐后奔逃的溃兵,漫山遍野,乱乱哄哄……那情景简直让人目瞪口呆。 明军一溃数里。七零八落。 那可是关宁铁骑啊! 痛心、愤怒、惊异……难以形容的毫无理由的溃败。 这叫一将无能,累死三军。 第一百六十九章 战场风景 清兵不费一枪一刀,占领了鸡泽,将五万关宁铁骑追得一溃数里,更加猖獗,转头就去攻打高阳。 高阳守军不多,只有两千守备部队,清兵两三万大军四面一冲,便冲破了防守,杀进城内。然后紧接着就开展了一场屠杀。 就是杀害老百姓。 “屠城”是覆盖式毁灭性的,清兵见一个杀一个,不管老弱妇孺,只要碰着就杀,刀砍枪刺,完全是兽性杀戮。然后将老百姓家中有用的资财一掠而空。高阳城内哀嚎声一片,血光充斥大街小巷,上万无辜的百姓,倒在血泊中。 这是最没人性的行为。 清兵入关,杀人与抢掠是主要目的,他们并没有指望着靠这两三万人就能把大明朝的江山给夺了,因此烧杀抢掠一番,毁坏明朝的元气,就算大功告成。 这是一条很毒辣的策略,派少量人马入关横行杀戮,抢掠物资与壮丁,这对于关内的民气民生伤害极大,反复搞这么几回,清兵越来越富强,明朝却越来越衰弱,到最后就支离破碎,不堪一击了。 因此清兵的原则是——可着劲儿地杀人,可着劲儿地抢掠。 当一股清兵杀到城中的一座民宅时,受到了英勇的抵抗。从宅子里杀出三十余名老百姓来,有青年,有老人,还有家丁仆役……这些人各举刀枪,同清兵展开了搏斗。 这是孙承宗率领的家人。 孙承宗原本是守卫山海关的明朝大将,官拜辽东督师,东阁殿大学士,已经七十六岁,早已告老还乡,居住在高阳,清兵攻破高阳,他自知难以幸免,率领全家拚死搏斗。 想当年,孙承宗也是一头猛虎,可是……如今一个七十六岁的老人,又能有多大能为? 在如狼似虎的大队清兵面前,孙承宗和家人们很快被屠杀殆尽,尸横大街。 高阳城,被抢掠一空,血流满城。 …… 清兵从高阳城出来,很快便又寻找另一个攻击目标,在连续击败了卢象升和高起潜之后,在华北这一带几乎就没有能够阻挡八旗铁骑的力量了。因此愈加骄横。 大队铁骑直奔保定。 在经过一个名叫“候集”的村庄附近时,令八旗子弟意外的情况,出现了。 从村外的树林里,突然杀出一只人马来。 这些兵马看上去约有三千余人,前面是骑兵,后面是步兵,每个人都穿着黑色战袍,手里都拿着一根一丈来长的白腊杆,前端是锋利的尖钩,后面是铁环,这种奇怪的兵器清兵从来都没有看见过。 黑袍兵们举着白腊杆,呐喊着迎面冲来。 率领这些“白杆兵”冲锋的,是一员年轻漂亮的女将,看年纪只有二十几岁,凤眼朱唇,英姿飒爽,手执一把红缨花,骑一匹火炭似的红马,象一团火焰,疾驰而出。 嗯? 清兵一开始都闹愣了。 这是什么队伍? 然而白杆兵也可没人发愣,冲锋的气势如同一阵旋风,冲在前面的骑兵很快与清兵接战了,他们投入战斗的时候,立刻让骁勇善战的八旗骑兵如同兜头浇了一盆冷水。 一条条白腊杆上下飞舞,钩拿刺打,灵活而凶狠,每个士兵的战斗动作都熟练而勇猛。 “噗噗噗——” 能征惯战的清兵被一个接一个斩落马背。 这可让人大跌眼镜了。 论战斗素质,清兵高出明朝军队一个档次,即便是闻名天下的关宁铁骑,在清兵面前也甘败下风,八旗子弟从小便熟悉厮杀,是天生的勇士,然而……候集杀出来的这些白杆兵,刚一交手就给清兵来了个下马威! 白腊杆凌空舞动,如同一条条索命的钩魂索,杀得清兵纷纷坠马。 不光如此,步兵随着骑兵的马蹄迅速冲上来,与骑兵密切配合,几个人一组,自动形成小型阵势,有的钩马腿,有的刺骑手……三下五除二,杀得清兵一片惨叫声。 嘁嚓咔嚓…… 一个个清兵尸体跌落尘埃。白腊杆的尖钩下,割落了一个又一个清兵的头颅。 白杆兵个个灵活得象猴子,呐喊着跳跃着,直杀得清兵个个胆寒,纷纷后退。 那员年轻女将,横枪跃马,率领着白杆兵凶狠地向前冲锋,她那杆红樱花上下翻飞,接连将十几员清兵骑兵挑落马下。这女将不但武艺高强,而且那冲锋厮杀的姿势也是异常优美,在战场上形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 清兵的前锋部队抵抗不住白杆兵的猛烈冲击,迅速向后溃退。前锋的后退带动中军与后军引发混乱。全线败退。 但是,毕竟清兵是久经战阵的强悍之师,虽败不乱,一边组织交替掩护,一边向西北方向退却,试图退回高阳附近。但是——他们又失算了。 沿着高阳——保定之间的一道名叫“虎丘岭”的丘陵,又杀出一只人马来。 这只人马人数更多,至少在五千以上,头前一匹白马,uu看书 w.uuknsu 马上一员年轻将领,年纪也在二十多岁,长得眉目英俊,手里也拿着一杆红缨花。 这些兵马也全都身穿黑色战袍,每个人的手里拿着一条白措杆。 又是白杆兵! 谁都能看得出来,这只队伍与刚才女将率领的白杆兵,肯定是一只部队,他们在候集四周摆了这么个“钳形”埋伏阵形,对清兵发动了突然袭击。 这是个巧妙的埋伏攻击阵,既有突然性,又有包抄性,在地形相对单一的平原地带,非常适宜伏击行进中的部队,显然白杆兵对于地形的运用,兵马的布置……都达到了登峰造极之境。 清兵彻底慌乱了。 年轻将领率领的部队杀出来的时候,正是他们后退的当口,侧翼是队伍的软肋,根本就经不住冲击,而且白杆兵在冲锋时的勇猛程度,出乎清兵的想象——那势头一往无前,如同惊涛骇浪。 骤然间,清兵陷入夹攻的危机。 两只白杆兵部队,从正面和侧面展开猛烈攻击,互相配合,一下子就打乱了清兵的撤退部署,八旗兵马被打乱了,打蒙了,陷入混乱。 更让清兵恐慌的是——几里地之外,又有烟尘腾空而起。显然还有更多的兵马,正在朝着自己合围而来。 这是一个部署的得精巧的大阵。 要把清兵给生吞。 第一百七十章 1物降1物 这叫做“一物降一物”。 嚣张跋扈的清骑兵,这一回遇到了真正的克星。 白杆兵们不但作战素质高,单兵作战能力强,而且在战斗中是大阵套小阵,互相配合的娴熟程度令人吃惊。 年轻女将率军从候集旁边杀出来,给清兵当头一棒,杀得他们抵挡不住,匆忙后撤,而另一员年轻男将率领更多兵马从西北方斜刺里杀出,与女将形成夹击,这个“钳形”包抄来得恰到好处,正象一拳打在软肋上,令清兵立刻阵形大乱,吃不住劲。 在这个“大包抄”的阵形之下,又形成各种“小包抄”。 白杆骑兵与步兵在战斗中自动形成配合,骑兵向前冲,步兵就负责巩固,骑兵迂回,步兵就堵口,就象高度“自动化”一样。 每一处还有无数小配合,几个士兵向前一冲,钩马腿的、刺骑兵的、做防守的……各司其职,战斗激烈而有条不紊。 这就大大提高了作战效率,几个十几人的小型团队,就能杀得上百清兵首尾难顾,应付不暇。 清兵入关作战以来,从来就没遇到过这么厉害的军队,也从来没受到过如此巧妙而猛烈的攻击,他们在短时间内就败下阵来。 这一男一女两个年轻将领,率领着不足一万部队,将两万多清兵杀得落花流水。两股部队一头一尾,如同两条猛虎,在清兵队伍中咆哮撕咬。 两杆红缨枪,在战场上左冲右突,威风凛凛。 更让清兵恐慌的是——远处还有大片尘埃,直冲云霄,显然还有更多的部队正在往这儿运动,那架势是要把清兵重重包围,一口吞下去。 这是一个巨型“口袋阵”,摆了十几里长。 清兵彻底乱了,他们再也不顾得与白杆兵相抗衡,迅速朝着东北方向败退,八旗铁骑在候集附近丢下千余具尸体,狼狈逃窜。 白杆兵向前追杀。 一条条白腊杆,成为了一种符号,一个象征,它挥舞起来,就带来阵阵死亡杀气,令清兵望之丧胆。 赶紧逃。 就和前些天高起潜率领的关宁铁骑一样,清兵望风披靡,没命地逃窜,被白杆兵追得如同一群丧家之犬。这个“现实现报”来得也真快了点儿。 应该说的是——清兵的马匹都太矫健了,跑起来速度与耐力都是一流的,这让他们在逃跑的时候占了很大优势,用了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就已经逃出二十余里,慢慢脱离了白杆兵的凶狠追杀。 地上遗留着横七竖八的尸体。 …… 白杆兵放弃了追击,主要原因是——他们的马匹都太疲累了。 这些队伍,正是秦良玉带来的巴蜀兵马,她率领着近二万下属,万里迢迢,从巴中来到北京,参加勤王作战,刚刚赶到候集,就遇到了清兵。 秦良玉迅速部署了一个“钳形包抄”阵,展开了冲杀,面对着优势兵力,以寡抵众,给清兵来了个奋勇冲击,立刻打得清兵落荒而逃。 但是,马匹经过几千里跋涉,早就体力透支,还没有来得及休息,眼看着清兵逃离战场,追不上了。 那两员率部冲杀的年轻将军,是秦良玉的儿子马祥麟和儿媳妇张凤仪。 此番赴京,秦良玉把大将奢猛和麻仓收留在巴中,自己带了儿子、儿媳妇、弟弟秦民屏、以及大将左支重等人,率领兵马近二万人,轻装北上。 第一场遭遇战,就杀得清兵落荒而逃,取得一场胜利,应该说是件令人振奋的事情,但是作为主帅的秦良玉却并不满足,她觉得——战斗还没有结束。 立刻召开阵前会议。 十几员主要将领,都聚集到一片小树林里,秦良玉和大家就这样站在树下,进行商讨。刚刚率队取得胜利的马祥麟和张凤仪,累得气喘吁吁,抹着汗水背靠树桩站着。 “大家辛苦了,” 秦良玉瞅了两眼面前的将领们,直截了当地问道:“下一步,你们觉得现在应该怎么办?” 秦民屏说道:“咱们刚刚打了一仗,人困马乏,应该赶紧收拢队伍,设地驻扎,筹集粮草,准备和清兵再战,此地尽是平原,无遮无挡,不易防守,咱们兵力少,并且非常疲惫,赶紧恢复元气为上。” 秦良玉没表态,她用眼睛瞅着左支重。 左支重在这些将领里算是资格最老的,作战经验丰富,他见秦良玉用询问的眼神瞅他,立刻发表看法:“我觉得民屏兄弟的看法不错,咱们初来乍到,地形人情都不熟悉,应该赶紧联络友军,恢复元气。” 秦良玉却摇摇头。 “诸位,咱们确实人困马乏,地形不熟,但是清兵也不是坐地炮,他们来自关外,地形更不熟,刚才打了这一仗,清兵一定以为咱们会休息整顿,uu看书 ww.uuknh.om 因而放松戒备,这不正是咱们乘进兵的好机会吗?” 马祥麟高声说道:“不错,咱们疲累,清兵也一样疲累,他们打了败仗,更加狼狈,我看——一鼓作气,再打一仗,把清兵彻底给打趴下。” 这个年轻人一副意气风发的模样。 虽然刚才打仗累得不行,但是一点也没有颓唐,而是积极求战,那种顽强奋发的劲头令母亲秦良玉很是满意,她仿佛又看到了当年丈夫马千乘的风采。 儿媳张凤仪也说道:“我同意,此刻清兵正是最疏于防备的时候,根本不会想到咱们能立刻再次进兵,这样的战机很难找,不可放过。” 这一对小夫妻一唱一和,夫倡妇随。 其它几个将领的情绪,也都给他们说得高昂起来。 左支重说道:“好,我也同意,等打败了清兵,咱们再好好休息。” 大家纷纷表示赞同。 树林边上的小型军事会议,开了不到十分钟,就形成了决议。秦良玉立刻部署:全队即刻出发,倍道前进,沿路筹集粮草,在行军过程中完成休整与补充。 一万多兵马,不顾劳师远征的疲惫,向前滚滚开进。 马祥麟和张凤仪夫妻俩,骑马冲在前面。两杆红缨枪,一左一右,率领着队伍象两道锋利的箭头,向前刺出。 第一百七十一章 射入眼睛的箭 秦良玉作为女性,但是在战场上却总能表现出比男子更加顽强和果敢。作为唯一写入史书的女将,她的胸襟和韬略在当时的大明朝其实是首屈一指的。 劳师远征,万里迢迢,刚过了保定便与清兵打了一仗,立足未稳,人困马乏,还能再鼓勇气,立刻出击……这对于任何人来讲都有些不可思议。 但是秦良玉就会这么干。 出类拔萃的人必有异于常人的品格。 困难——是严重的。 儿媳张凤仪驰马来到秦良玉跟前,“妈,还有没有马料,我的队伍马匹实在跑不动了。” “没有,凤仪,让大家坚持一下,实在跑不动的马就地留下来,让士兵们步行前进。另外,告诉大家,等打败了清兵,一切都有了。” “是。” 不光没有马料,人的粮食也吃完了,好几个将领来到秦良玉要吃的,他们向秦良玉报告:“有将近一半士兵从早晨就没吃过饭,都饿着肚子呢。” 秦良玉给他们的是“精神食粮”: “弟兄们,再忍一忍,只要打败了清兵,粮食有的是,清兵大营里都给咱们预备着呢,不光有粮食,还有精壮马匹,锣鼓帐蓬,金银财宝……咱们过去拿就是了。” 队伍忍着饥饿,忍着疲惫,奔向前方…… 走了约有二十里路,就看见沿路上出来好多老百姓,他们手里提着草料、干粮、粮食口袋……这些正是军队所急需的。 白杆兵们都有些惊异。他们瞅着老百姓手里的食物与马料眼睛里直冒火,但是秦良玉治理白杆兵,军纪异常严格,任何一名士兵都不会随便取用老百姓的东西。 乱拿乱抢的现象从来就没在白杆兵身上出现过。 几名白胡子老者,来到近前,朝着士兵们说道:“请问你们是哪路兵马?” 秦良玉越众而出,翻身下马,朝着老者施礼,“几位老丈,我们是巴蜀勤王兵马,刚刚来到此地,正要去迎战清兵。” 一名老者道:“我们刚刚听说,一只远来兵马打得清兵落荒而逃,大快人心,大家都高兴坏了,清兵把我们糟蹋苦了,终于盼来了能够打败清兵的队伍,大家一合计,就出来慰劳军队,盼望你们能再打胜仗。” 秦良玉心情激动,赶紧又施礼,“良玉感谢了,各位父老,我军正缺乏给养,感谢各位乡亲雪中送炭,我们一定不负使命,把敌人消灭。” 一挥手,命令士兵们把老百姓的赠的粮草,照单全收。 此时不是讲客气的时候,粮草——现在就是战斗力。 士兵们没有时间休息,没功夫坐下来好好吃口饭,大家接过老百姓手里的瓦瓮,“咕嘟嘟”喝上一通凉水,用手一抹嘴,说声“谢谢”然后就重新赶路。 接过百姓手里的粗面馍馍,咬几口,再交给身后的士兵,大家轮着吃。 将马料系在前面马匹的屁股上,让后面的马啃吃,行军中的喂马,都是这样子。 大军没有停留,一直滚滚向前。 …… 马祥麟手执红缨花,一马当先,率领前军加速前进。 他看见清兵的大营了。 一片波浪形的帐蓬,人马攒动,旌旗招展,无数的人影在移动,在奔跑…… 情形不对! 清兵在准备战斗吗? 马祥麟正在疑惑,就听到前面一阵喊杀声,烟尘滚滚,马匹杂沓,数千人马混战在一起。 嗯? 清兵和谁打起来了? 这倒是令马祥麟等人感到意外,他们刚刚赶到,却看见了清兵大营里发生了战斗,这是怎么回事? 有一点是肯定的,不论清兵是在和谁打仗,眼下正是发动进攻的最好时机,也是最好的位置,他们现在正处于清兵的侧翼,这是个绝佳的进攻发起点。 千载难逢。 能征惯战的白杆兵,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马祥麟将红缨花一举,催马便向前冲去,身后的白杆兵,“哗”地一下展开队形,跟在马祥麟的身后,开始朝着清兵的阵形侧翼,发起冲锋。 三千前军在五分钟内就排开了攻击阵形,那速度与熟练程度,令人惊叹。一队队士兵以“尖刀形”态势,分为“左、右、中”三部分,冲锋势如潮涌。 清兵更乱了,匆忙中派箭队进行阻击。 “嗖嗖嗖——” 一片箭雨射向白杆兵。 冲在最前面的马祥麟,正碰上这一阵雨点般的乱箭,他用红缨花左右拨打,将一片羽箭拨得东西乱迸。突然一只羽箭十分强劲,猛地射进他的左眼。 “啊——” 马祥麟大叫一声,身子一晃,差点从马背上掉落下来。 旁边的几个随从士兵都惊呆了,那只羽箭——插在马祥麟的眼睛上,尚且还在不断地晃动。 队形猛地一乱。 就在这时,更令人惊异的场面出现了,u看书 w.ukashu 只见马祥麟伸手右手,抓住插入眼睛的箭只,狠狠往外一拔—— 那只箭被他硬生生从眼眶里拔出来,带着他的眼珠还有一股鲜血——天知道这会有多疼,那是眼睛啊。 人身上最娇嫩的器官是什么——毫无疑问是眼睛,它碰不得伤不得,而且直接连着脑神经,它若受伤,不光痛楚,还直接牵动大脑。 但是,马祥麟此时狠狠将那只带着自己眼睛的箭往地上一甩,左臂高举红缨枪,大喝一声,“跟我冲——” 驱马向前冲去。 没有丝毫的犹豫与慌乱。 身后的士兵们,看见将领如此,如何肯落后?一声呐喊,紧紧跟在后面,举着白腊杆,象是一群群猛虎,狠狠冲向清兵。 “杀——” 旌旗飘摆,攻势如潮。 清兵彻底乱了,他们正自顾不暇,正忙着和另一只部队作战,现在被强大的白杆兵一冲,登时吃不住劲,惨叫着,向后败退。 混战开始了。 白杆兵一队队地冲上来,加入战团,对清兵展开了无情的剿杀。 马祥麟的眼眶里,还在往外流血,可是他根本就不去管,就这么任凭鲜血流满脸孔,瞪着另一只仅剩的眼睛,挥舞红缨花,左右冲突,率领着士兵杀得清兵人马仆地,尸横遍野。 第一百七十二章 独眼将军 将是兵的胆,马祥麟被射中眼睛,却无比勇悍,自己拔出箭只,不顾血流满面,继续挥枪冲杀,这给了士兵以极大的鼓舞与勇气。 白杆兵本来就以骁勇善战著称,现在更是勇气倍增,一个个嗷嗷叫着象小老虎一般,冲入清兵阵营,旋风般的左冲右突,把清兵登时杀得大乱。 马祥麟挥着红缨枪,如出水蛟龙,向前一探,挑落一名清兵,向后一抡,又将另一个打落马下,红缨枪到处,杀开一条血路。 与此同时,其它几路白杆兵,迅速向着清兵包抄。 马祥麟的妻子张凤仪,武艺比马祥麟并不差,一杆红缨枪也是遇上一个挑一个,率领着白杆兵与马祥麟互相呼应,剿杀清兵。 一向骄横的清兵从来就没吃过这样的苦头。 他们遇到的明军,往往是战力嬴弱,甚至一触既溃,即便是前些天遇到的卢象升部,战斗力也并不强,因此清兵屡战屡胜,在他们眼里,明军根本就不是对手。 现在,对手来了。 一上手,就把清兵杀了个稀里哗啦。 而且他们根本就想不到,刚刚在候集打过一仗,白杆兵竟然能够不顾疲累,连续作战,跟踪而至,又展开了第二轮攻击。因此毫无精神准备。这一锤子,效果出奇地显著,把清兵彻底给砸蒙了。 再加上,他们正在同另一只队伍作战,白杆兵的突然加入,正砸在清兵的软肋上,将战局的走向,彻底改变了。 …… 那么和清兵作战的这只队伍,是哪部分呢? 原来是姚太冲率领的乡勇。 谭天保也在这只队伍里,卢象升牺牲以后,他被从监狱里释放了,就加入了姚太冲的队伍,他们一路南下,本想收集卢象升旧部,寻找虎大威与杨国柱的下落,没想到遭遇到了清兵,双方立刻开展了厮杀。 这一场遭遇,姚太冲新召募的乡勇队伍毫无胜算,清兵有两万多人,乡勇队伍再加上收集的卢部人马只有五千人,而且乡勇们缺乏训练,武器也不齐全,再加上全是步兵,根本不是清兵的对手。 谭天保因为是“老兵”,因此他成了姚太冲以外的第二号人物,充当了“大将”的角色,率领着乡勇们与清兵厮杀,且战且退,本意是不欲久战,瞅冷子脱离战场,避免全军覆没。 但是他突然发现——救兵到了。 清兵的侧后突然杀出队伍来,并且象砍瓜切菜一般,把凶恶的清兵一下就杀了个七零八落。那部队的冲锋如此勇猛,简直就象旋风,象海潮,象……难以形容了。 一个个士兵挥舞着白腊杆,如同豹子一般窜蹦跳跃,神勇无比……这情景令谭天保顿时热血沸腾,几乎落下泪来,因为——那场面太熟悉了。 那是白杆兵啊! 久违了的感觉,久违了的画面,白杆兵那矫健的身姿,在谭天保的眼里如此熟悉和温暖。 多少天,多少月,他都梦想着再回到白杆兵的队伍里,再回到秦良玉的手下,去当他的“医官”,在潜意识里,只有在秦良玉的手下,那才是自己的真正的归宿。 如今,真的遇到了。 简直是——梦想成真。 他朝着乡勇们大叫:“弟兄们,杀啊,跟我杀,白杆兵来了,秦将军来了,清兵的末日到了——” 挥着着一根长矛,谭天保如疯如颠,不顾一切地向前冲去,带着乡勇队伍鼓足勇气与清兵搏斗,他心里完全有底——白杆兵来了,那胜利属于谁,就用不着再讨论。 这是“天下第一军”啊。 乡勇们倍受鼓舞,一个个抖擞精神,跟着谭天保冲锋。 清兵被几面夹攻,顶不住了,纷纷向后溃退。 应该说,秦良玉的这个“连续作战”策略,取得了决定性的效果,正打在了清兵的痛处,让清兵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陷入了慌乱与被动,再加上姚太冲乡勇队伍的攻击,很快就处于崩溃的状态。 白杆兵则是愈战愈勇。 马祥麟、张凤仪、秦民屏、左支重……各只队伍朝着清兵进行包抄,四面八方全是喊杀声。 论兵力总人数,其实白杆兵再加上乡勇也没有清兵人多,马匹的数量更是处于绝对劣势,但是这一场战斗的天平完全向着明军倾斜,这就是士气、战略和战术的作用。 清兵被几路人马杀得溃不成军。 白杆兵优秀的作战素质,不但在山区所向无敌,在平原地带一样锐不可当,他们长期训练出来的单兵作战能力,娴熟的配合技巧,在战场上大显神威。 几个白杆兵作战小组,就能杀得上百清兵骑兵七零八落。 两万多清兵,象是遇到了秋风扫落叶,纷纷坠落马下。地上被杀死的尸体,几乎都叠了起来。 人喊马嘶……惨叫声声。 被射瞎了一只眼睛的马祥麟,一杆红缨枪杀成了“血枪”,杀得清兵一片人仰马翻,枪起枪落,一个又一个清兵被挑落马下。到后来,清兵被杀得胆寒了,纷纷大叫:“独眼将军来了,uu看书.uukanshu 独眼将军来了——” 望风披靡。 清兵开始溃散。 他们朝着四面八方突围,队形也没有了,指挥也没有了,骑兵们拚死冲突,他们知道——逃不出去的结果就只有被白杆兵那些可怕的铁钩给钩掉脑袋。 至于当俘虏……清兵可从来不敢这么想。 他们杀了多少关内百姓,每个士兵两手都沾满鲜血,落是明军手里是什么下场,想都不用想。 因此只能拚命突围。 一队队清兵,朝着各个方向逃窜,遇到白杆兵阻截的,往往就被钩落马下,惨叫着一命呜呼,侥幸逃过阻截的,头也不回,伏身在马鞍上,向着远处没命奔逃。 白杆兵狠狠地围剿,把来不及逃窜的清兵打倒在地。 一堆堆的尸体,充塞了道路、原野…… 战斗持续的时间并不长,还不到一个时辰。清兵已经没有抵抗意志,只剩下了溃散与逃跑。 应该说,白杆兵到后来体力也跟不上了,他们实在是太累了,肚子又饥,马匹无力……而且兵力还少于敌兵,对于拚死逃窜的清兵,已经没能力再追击歼灭了。 战斗,趋于尾声。 地上倒伏了五六千具清兵的尸首,横七竖八,交叠在一起。 ……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不管黑猫白猫 谭天保的身上溅满了敌人的鲜血。 他说不清自己到底杀死了多少敌人,也许四五个,也许十来个……反正是杀得昏头胀脑,见一个刺一个,他咬着牙,瞪着眼,状如疯癫。 心里象有一股烈火在熊熊燃烧。 为卢象升报仇,为贾庄战斗中死去的明军报仇……他虽然没有亲自参加贾庄战役,但是听姚太冲说过,卢象升的死状剧烈而悲壮,身上中的箭与砍的刀伤不计其数。 报仇! 杀……再杀,杀死一个又一个,谭天保觉得从来都没杀得这样痛快过,看着一个个清兵倒在自己身前,那种报仇雪恨的感觉是如此强烈。 当清兵逃散,面前只剩下一堆堆八旗兵马尸体的时候,谭天保这才停下来,他握着手里的长矛,累得眼前发黑,浑身几乎虚脱了。 “天保,谭天保——” 叫喊声来自远处。 一个身材魁梧的将军,朝他跑过来,啊……是左支重。 左支重身上也溅满鲜血,他伸出双手,抱住谭天保的肩膀,大笑道:“哈哈……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你,谭医官,谭天保,终于找到你了,快,跟我去见秦将军。” “秦将军……” 谭天保的心里涌起一阵暖意。 他跟着左支重,三步并作两步,迈过一具具死尸,跑着来到一处土坡前,秦良玉正在那里站着,向着远处张望,她的神情依旧是那么从容,镇定,面上露着淡淡的微笑。 “秦将军,” 谭天保几个大步奔过去,朝着秦良玉躬身施礼,“谭天保回来了,向您报道。” 心情无比激动,难以自抑,多少日子以来,能够再见到秦良玉,这是心里抹不去的目标和向往啊。 秦良玉朝他点头微笑,“天保,回来就好,你失踪了以后,我们反复搜寻过,可惜没有找到……谁知道在这儿碰见了,很好,没想到是你带着兵马,在同清兵作战。” “不是我,是姚太冲。” 谭天保把卢象升牺牲,以及自己被姚太冲救了的事情简略说了一遍。战场上来不及细讲,只能说几句大概。 秦良玉慨叹了一番,“姚太冲既然是卢象升的部下,那就是咱们的友军和朋友,这回能够共同作战,也算是缘分,卢公祖大义凛然,是个忠正节义令人尊敬之人,我一向是钦佩的,改日我一定前往拜祭。” 左支重问道:“天保,贺老三呢?” “老三……”谭天保心里一沉,摇了摇头,“他还在李自成手下,也不知道……” 说实话,谭天保也经常想起三梆子和邢彩果,他们目前还安全吗?高迎祥被俘以后,他们是不是阵亡了?如今在哪里……完全没有答案。兵荒马乱年月,离别容易相聚难。 正在大家说话的时候,秦民屏来报告:“在清兵大营里,找到好多老百姓。” 原来,清兵除了抢掠资财,还掠夺壮丁,把青壮年抢走,押到关外,充当苦力或是充任兵卒。 这次遭遇战,把清兵打得大败,大营里关押的青壮百姓,自然就都给救出来了。 秦良玉下令:“把百姓都放掉,有伤的给医治,饥饿的给饭吃,好生安抚。” 三千余名青壮百姓,全给释放,其实有数百名当场就表示愿意参加军队,这些人差不多都是全家都让清兵杀光了,心中满怀仇恨。他们立刻请求加入官军,为亲人报仇。 姚太冲在谭天保的引荐下,见到了秦良玉,他对秦良玉的恭敬,就象仆人对待主人,说道:“秦将军,我召募这些乡勇,就是为了抵抗清兵,现在向您请求,把我们收归名下,加入您的抗清队伍。” “好。” 秦良玉一口答应下来。 白杆兵只有不足两万人,兵力严重不足,能够得到补充,自然是求之不得。 在清兵大营里,还缴获了数不清的粮食、马料、金银,以及各种各样清兵抢掠来的财物。秦良玉命令除了粮草以外,金银财宝一律封存,不得擅自私藏。 疲惫而饥饿的白杆兵,终于可以休息一下,吃上一顿饱饭了。 …… 候集——保定这一仗,把清兵杀得大败,使北京周边的局势陡然得到扭转。 清兵入关的目的在于抢掠,消耗明朝的元气,碰了钉子之后,残余人马自然不会困守原地与明军多纠缠,而是迅速退往关外。北京城方圆千里之内变得太平了。 秦良玉的部队在保定以北驻扎下来。 很快,圣旨下来了,召秦良玉带所部主要将领赴京接受崇祯皇帝接见。 这个消息令全军都很兴奋。 见皇帝,这可不是谁都能享受的殊荣,尤其是作为边远地区的武将,一生也不会有这样的待遇,这回赴京参加勤王,一战成功,击败清兵,对于秦良玉来说,仗打得并不算大,也说不上多激烈,但是居然能够得到“面圣”的荣耀,有些让人吃惊了。 显然——能够逐走清兵,就算仗打得很小,影响也是巨大的。不管黑猫白猫,能逮住耗子就是好猫。 秦良玉挑选进宫的将领一共四个人:左支重,uu看书ww.uukanshu 马祥麟、张凤仪、谭天保。 这倒是令谭天保耳目一新,他没想到自己居然能和左支重等大将并列,这事儿似乎有点……太高抬自己了吧? 秦良玉对他说:“天保,我决定带着你,是因为你在卢象升队伍里呆过,卢公祖战死殉国,你作为他队伍里的幸存者,有资格也有义务,面见皇帝,替卢象升享受这份胜利。” “是。” 谭天保恍然大悟。 秦良玉这是出于对卢象升的尊重与纪念。 想起卢象升,谭天保有很多感慨,他对秦良玉说:“将军,卢公祖确实是个大义凛然的人,一腔忠心,当真没说的,只不过他手下那些兵马,太让人惋惜了,部队吃空额严重,战斗力太差,而且王朴总兵还是个逃跑将军……如果不是他临阵脱逃,卢公祖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这就是朝廷眼下的积弊,”秦良玉冷静地分析道:“将士谋私,贪欲误国,致使忠臣良将难以伸张,长此以往,国家危矣。” “还有,”谭天保气愤地说:“高起潜狼心狗肺,见死不救,眼看着卢象升战死,躲在旁边看热闹,这样的狗崽子,应该千刀万剐。” “我这回面见皇帝,一定替卢象升请恤,如果可能,再把眼前的形势剖析明白。向皇帝进谏良言。”秦良玉说道。 第一百七十四章 水灵灵的俊俏 十几匹健马奔驰在道路上。 这是秦良玉率领着几员将领,还有十来个亲兵,奔向北京城。 因为是进京面圣,是无比的荣耀,所以大家都穿上了新衣服,情绪也是兴高彩烈,一路欢笑,毕竟每个人一生也难以得到亲自与皇帝见面的机会嘛,还能不激动? 当然,最激动的当属谭天保了。 他顺着这条官道进京,前不久有过一次,那次是被人押在囚车里,蓬头垢面,象个活鬼似的,一路受尽了污辱与打骂。那滋味儿……想起来真是一言难尽。 如今情况完全相反了,意气风发,情绪高涨得要飘上天去了。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让人感慨万端。 进入城内,两旁的街巷里忽拉拉涌出无数的百姓来,大家都在高喊:“秦将军进城啦,快来看呀,秦将军入城啦……” 一片欢呼声。 这倒是令秦良玉等人意料不到,没想到京城里的老百姓,对他们如此欢呼拥戴,左支重笑道:“怎么回事?京城的老百姓这么爱看热闹?” “可能是吧。”谭天保笑道。 秦良玉赶紧下马,带着几位将领,向路旁的百姓们拱手,一路在众人的簇拥下缓步入城,一路欢呼,一路喧嚣……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让大家心里都热乎乎的。 大街上的人越来越多,大家争相来看“秦将军入城”,几乎把道路都给堵住了。这现象其实不难理解,几年来,清兵屡次犯境,在关内横冲直撞,几乎就没遇到过敌手,总是烧杀抢掠血流成河……这回秦良玉一战击退清兵,老百姓自然是欢欣鼓舞。 直到兵部的官员出来迎接,总算将街上的百姓驱散,将秦良玉等一干人接入兵部衙门里,然后等待皇帝召见。 秦良玉穿上二品官服,将领们也都穿戴整齐。 谭天保作为“官军”享受这样的荣誉,自然也是高兴得不得了,穿了一身白杆兵的战袍,在兵部里听着官员讲解进宫面圣的礼仪,满心得意洋洋,照照镜子,嘿,小伙子蛮精神。 一直等到下午。 有太监过来传旨,命秦良玉等人进宫在承乾宫见驾。 这事儿有些不寻常,一般皇帝召见大臣,都是在乾清宫或是文华殿这样的办公场所。承乾宫属“后宫”,是贵妃住的宫殿,与办公根本就不沾边儿。 为什么要在后宫召见? 等秦良玉等人承着太监进入皇宫,穿过富丽堂皇的太和门,走过金碧辉煌的御道,进入承乾宫时,就明白了。 崇祯皇帝是和居住在承乾宫里的田妃,一起接见秦良玉。 原因很简单,秦良玉是女将,崇祯便暂时抛弃了“后宫不参与政事”的原则,把田妃给叫上了,和她共同接见秦良玉,这算是特别的恩宠之意。 谭天保心里本来就兴奋得不得了,这下子——更加乐得嘴都合不拢了,我擦,老子这是哪世修来的福气,竟然还能够看见皇帝的妃子。要知道不论多高的权贵,也是轻易看不见帝王后妃的。 乐晕了。 他随着秦良玉,在太监的指引下,向着崇祯皇帝行叩拜礼,跟着大家一起喊:“参见陛下吾皇万岁。”神情虽然恭敬,但是眼睛却不时悄悄向皇帝和田妃打量。 虽然手里拿着一块竹制的笏板,但那玩儿艺只起一个象征作用,你要存心想看,根本就挡不住视线。 哇……皇帝长得长脸白皮肤,一般般,偏丑。可是田妃……我去,这可太俊了。 一张水汪汪的粉嫩脸,披戴着满头的珠翠,眉目就象是画出来的,那个稍弯弯得象是两枚月牙儿,而且目光流波宛转,瞅上一眼就觉得它会说话。鼻子嘴巴有点小,嫩得就象那刚从枝头摘下来的黄瓜。 脸庞眉目瞅上去那么水灵灵地俊俏。 谭天保色胆包天,偷偷瞅田妃的时候,恰巧田妃目光一转,也瞅向了他,这两人眼神一对——哇…… 谭天保的浑身象被一股电流击中,麻酥酥地发颤。他吓得一哆嗦,赶紧低垂下头去,心里那个跳啊,就象一头小鹿在乱撞。 坏了,坏了,别让崇祯看见啊。 还好,崇祯的注意力并不在他身上。他漫不经心地昂着头,对臣子的施礼,用不着还礼,也用不着答理,就这么心安理得地接受,这是帝王习惯了的,他跟任何人的地位都不平等。 再大的官儿在他面前都是奴才。 只听崇祯皇帝轻轻开口说道:“此番京南作战,清兵大败,秦卿,你的部属英勇善战。给其它部队作了榜样。” 秦良玉赶紧谢恩,“托陛下洪福,良玉率部出征,不敢违了圣命,尽忠报国,乃是本分。” “很好。”崇祯轻轻点点头。 他这就算是对臣子莫大的夸奖了。 而且那副脸上并没什么笑容,平平淡淡,甚至有几分高冷。这倒是令谭天保有些纳闷儿,皇帝难道今天不高兴吗?怎么还拉着个大长脸? 其实谭天保倒是误会了,崇祯本来就长了个大长脸,并不是硬拉长的。uu看书 .uukshu 而且他今天心情不错,已经在笑了,只不过——他的笑容在别人看来,就和没笑也差不多。 田妃在一旁插嘴说道:“秦良玉,你会武艺?作为一个女人,真行,听说你本事很大。” 那声音——燕语莺声,别提多清脆好听了。 谭天保听在耳朵里,觉得就象听了一曲琵琶曲那么舒服,唉……这个女人真正就是天生尤物,怪不得她能当妃子,这长相、这声音,都是人间罕见。只可惜那身缎袍子太肥大了,显不出身材来,可以想象,她的身材一定窈窕无比,曼妙得象个仙女。 想入非非…… 秦良玉赶紧自谦,“娘娘过奖,良玉自幼学过武艺,只不过资质一般,算不上什么,多年来从军打仗,只是习惯了而已。” 崇祯又问道:“秦卿,旁边是你的儿子和儿媳么?” “是的,小儿马祥麟,儿媳张凤仪。” 崇祯点点头,没说什么,拿起旁边一杯茶水,慢慢啜了两口,动作缓慢而从容。他这可不是摆架子,帝王从来就是这样,是从小所处环境和所受教育决定的。没有哪个皇帝患躁动症,手舞足蹈摇头晃脑。 田妃笑了,冲秦良玉说:“真好,你们一家满门忠义,可做当世楷模。” 她一笑,那真是“嫣然一笑百媚生”,脸似俏生生的桃花。让人骨软筋酥。 第一百七十五章 御赠打油诗1首 秦良玉、左支重、谭天保以及马祥麟夫妻俩,都是第一次受到皇帝接见,心情自然是紧张而兴奋。 崇祯皇帝只是简单地说了几句话,对秦部兵马的功劳予以褒奖,话语不多而有分寸(这也正是皇帝的特点)。倒是田妃说的话比皇帝还多,同秦良玉聊了几句,笑语盈盈,使承乾宫里的气氛变得活跃。 实际上,这是几年来崇祯皇帝召见臣子,最为融洽欢快的一次,每次与大臣对话,几乎都是压抑而焦虑的,原因——简单得很,国事一塌糊涂,君臣都没好心情。 这一回,秦良玉打了胜仗,驱逐了清兵,大家都高兴,崇祯也破天荒地笑容涌上眉稍——虽然别人几乎看不出来他在笑。 田妃是个聪明乖巧的人,她见皇帝高兴,自然会应景,和秦良玉聊些战事胜利的话题,让崇祯更加高兴。 谭天保发现——田妃不但长得漂亮,而且心思极度机敏,她的智商与反应比崇祯皇帝强多了。可以肯定地说,如果让田妃处理国事,远胜于崇祯。 可惜人才啊。 田妃名叫田秀英,谭天保猜的一点也不差,这人是个智商极高的女子,自小聪明伶俐,会作诗,会画画,是个被“宫廷身份”耽误了的才女。 谭天保心里暗道:这一趟我算是开眼了。 并非是因为见到了皇帝,而是因为见到了田妃,见识了一个容貌漂亮得让你惊讶,才学与聪明更让你惊讶的女人。这个人——她一定是仙女投胎,否则人间怎么会有这样的尤物…… …… 秦良玉对崇祯说道:“陛下,臣有一事要奏,便是兵部侍郎卢象升,壮烈死国,为军界楷模,万众景仰,若是没有他先前与清兵苦战,也没有我日后战胜清兵,臣恳请陛下对卢象升多加抚恤,以慰各地将士之心。” 她不为自己请功,而是为卢象升请恤。 请恤——这可不是小事,绝非发点抚恤金,古代的规矩,除了给子孙封号与官职,还要谥封称号,留书青史,算是对一个臣子功过的盖棺论定,荫及后代,千古留芳的。 崇祯沉吟了一阵。 说实话,卢象升战死,算是洗清了“通敌”的冤枉,但是崇祯这个人生性多疑,对于东厂的诬陷始终心存疑惑。现在秦良玉提起这件事,他考虑半晌,这才点了点头。 对旁边一个太监说道:“把这件事交内阁议一议。” “是。” 那太监躬身答应,声音细得象蚊子。 皇帝并没有表态“行”或是“不行”,他让内阁“议一议”算是命令臣子先拿出意见,然后他再裁定,这也是皇帝养成的习惯。 直到这时候,谭天保才注意到,缩在承乾宫皇帝身后,廊柱后面的太监。 在崇祯和秦良玉等人说话的时候,这太监就一直默默地站着,毫无声音毫不起眼,就跟没有这个人似的。 谭天保看见——这太监长得瘦削身材,一张椭圆脸,面色白晰,神态谦恭,脸上一直带着微笑,看起来谦逊而低调,给人一种温和善良的印象。 但是,谭天保忽然怒火中烧。 奶奶的,这不是曹化淳么! 虽然他并没有见过曹化淳,但是听姚太冲和甘雨堂等人描述过曹化淳的长相,没错,就是他,这个狗日的东西,东厂提督,权倾天下的特务头子,老子差点就让你给害死了。 看着他在崇祯旁边那副温顺的模样,简直就象个可爱的小猫咪。你奶奶个头的,装得多象,谁知道心里装着一副蛇蝎心肠。 恨不得跳起来,一脚踢曹化淳个仰八叉。 谭天保不禁浮想联翩,他想起自己被东厂特务抓进监狱里,挨了一百“杀威棒”,打得屁股开花,肉都被棒子打烂了,那份疼啊……现在想起来屁股还在隐隐作痛! 然后是挨审,被逼着承认勾结卢象升谋反…… 你奶奶的,这些惨痛的经历一幕幕在心头滑过,怎么不令人恨得牙根痒痒? 这些苦痛与仇恨,全是拜崇祯身后那个太监所赐。 那个一脸笑容,谦恭和顺,看上去无比可爱的家伙。 谭天保的目光里象是安了两把刀,狠狠地刺向曹化淳。 但是曹化淳并没看谭天保一眼,一直静静地站在皇帝身后,低垂着眼皮,他认出谭天保了吗?他心里是否也象谭天保一样掀起波澜了?这些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 田妃笑盈盈地说:“秦良玉,陛下命我赏赐你们一些吃食,大家就在这儿陪我一块儿用吧,这是万岁的恩典。” “谢娘娘。” 秦良玉赶紧谢恩。 一会功夫,uu看书.uunshu 几个宫女用紫檀木锦盒端来几样精致点心,有酥糕、八瓣、乳饼、菊花糖等等,样样小巧精致,颜色鲜亮,看上去就令人垂涎欲滴。 这些东西,有些是宫廷御制,有些是各地贡品,全是当世最鲜美的食品,秦良玉等人每人接过一盒,再次谢恩,然后拿起来放入嘴里咀嚼品尝。 味道应该说极其鲜美,但是在皇帝面前吃,其实拘谨得很,谁也不好意思甩开腮帮子大嚼,而且你也不能风卷残云都给吃光了,每样尝一尝,也就是了。 礼仪性质的。 田妃自己也吃了一块,对秦良玉道:“陛下还写了一首诗,赞美你们这回对清兵的胜利。” 她朝后面招了招手。 一个宫女手里捧着一个锦盒,打开来,拿出一张淡黄色绘着花纹的厚纸,用抑扬顿挫的声音念道: “凭将箕帚扫匈奴,一派欢声动地呼。试看他年麟阁上,丹青先画美人图。” 秦良玉带着左支重等人,跪倒听着宫女念完了诗,又一次叩头谢恩,秦良玉说道:“臣得陛下御笔亲题,荣幸万分,日后当以圣恩自勉,率部为国征战,赴汤蹈火。” 上一回,秦良玉在成都杀死叛将杨应龙的时候,崇祯就写了一首诗以示褒奖,这回她击退清兵,又写一首,可算得是给予她的特殊荣耀了。 不过……实事求是地说,这首诗,水平当真一般化。 比打油诗也强不了多少。 第一百七十六章 谭将军 崇祯皇帝写的这首诗,意思很简单,就是说秦良玉率兵击退清兵,就如同一把大扫帚,将满地落叶一扫而空,这样的胜利太大快人心了,引得万民欢腾,大家一起欢呼,秦良玉功劳非常大,能够比得上唐朝的时候太宗李世民绘在凌云阁里的二十四功臣,象秦叔宝、程咬金、李靖……跟他们相提并论。 诗,写的着实不怎么样品,比顺口溜稍微强点。 但是对秦良玉的评价,却是非常高,拿她当作了当朝功劳最卓著的将领。 的确,眼下的秦良玉虽然职位不高,手下兵马也不多,却实实在在是朝廷的中流砥柱,国家安全的台柱子,她每次出兵,几乎都是旗开得胜,马到成功,为朝廷作出了巨大贡献。 崇祯皇帝不傻,秦良玉屡次在危急关头为他解决困境,当然心里有数。 他一辈子,一共写过四首诗,其中三首都是写给秦良玉的,可见崇祯对秦良玉有多重视和赏识。 承乾宫里一片喜气洋洋。皇帝赠诗,娘娘赠点心……这对于臣子来说,荣耀几乎就达到了顶峰。 谭天保唯一遗憾的是——不能跑过去打曹化淳两个耳光…… 忽然田妃问谭天保:“谭卿,你在作战中立过什么功劳?” “我……” 谭天保一下语塞了,他脑子转得不慢,也有口才,但是田妃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回答呢?我在战斗中——也没立什么功劳啊,若不是秦将军及时赶到救了我,我就被清兵砍掉脑袋了。 秦良玉接过话头,替他回答,“回禀娘娘,谭天保先在卢象升军中,自己一个人守卫火器营阵地,打退了清兵上千人的进攻,非常英勇。” “是吗?”田妃睁大了眼睛,好奇地打量谭天保,“你一个人,就打退了上千清兵,真本事,了不起。” 说得谭天保脸都红了,更让他心慌的是——田妃那水灵灵的大眼睛瞅着自己,眼波流转,那个俊俏啊……真让人心里咚咚敲鼓。 他自翊并不是个好色的人,但是如此美色在眼前晃来晃去,也太让人心猿意马,想入非非了…… 田妃的下面一句话,又让谭天保吓了一跳。 “谭卿,你这么大本事,有功夫教我骑马射箭,怎么样?” 啊? 我教娘娘骑马射箭…… 谭天保眼睛都直了,那会是一种什么感受? 幸亏他不傻,转念一想就立刻明白过味儿来,田妃这是和自己开玩笑呢,自己哪里就能够教她骑马射箭?他赶紧低头朝田妃施礼,“谢娘娘夸奖,小人本事低微,怎么敢在娘娘面前显摆,他日回到战场,定当不负娘娘和陛下重托,奋勇杀敌。” 这话说得没毛病。 接下来,进入另一个重要环节:崇祯给大家都加官进爵。 这是最重要的,获得朝廷封赏,光宗耀祖,名利双收,是每个文臣武将都盼望一生的事。 就象一出戏,演到这一步才算是曲入高潮。 秦良玉本来就是二品官员,上次封为都督佥事,这回加封同知总督称号。算是多一道“荣誉职称”。马祥麟作战英勇,封为指挥使。张凤仪封为都知佥书,左支重封为参将,谭天保封为游击副将。 余下各将领各有封赏。 皆大欢喜。 秦良玉再次率领众人谢恩,每个人都从里往外乐开了花——受到朝廷敕封,这就是一辈子的职位,能够享受俸禄,流芳后世的。精神物质双丰收。 谭天保简直都乐蒙了,真没想到——自己还能获得皇帝的封赏,“游击副将”这个官职不算低了,而且是朝廷官封的,是正式职位,从此算是“有编制”的干部了。 晕晕乎乎,跟着大家一起谢恩,然后拜别皇帝和娘娘,在太监的引领下,出了皇宫,到吏部办理授官手续,定制官袍,受领官谍,登录名册…… 手续挺繁琐,几个人在京城里的兵部驿馆里住了两天。秦良玉还趁机拜访了兵部尚书杨嗣昌等顶头上司。 谭天保和左支重忙完了正事,就在京城闲逛。 毕竟是大都市,和巴蜀地区景色大大不同,两个人游兴甚浓,随意乱逛。左支重问谭天保,“老弟,感觉怎么样?” “很好,尤其是皇宫,那气派真是威严。” “那你留在京城吧。” “什么话,秦将军早晚要回巴中,她到哪儿,我就到哪儿,你以为姓谭的是见异思迁的人啊……对了,左兄,你对皇宫里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我……也没什么印象。” “瞎扯,怎么会没印象,你看田妃娘娘,长得那叫个俊啊,简直说不上来有多俊俏,她一定还不到二十岁。啧啧……” 左支重吓了一跳,uu看书wwuuknshu.cm 瞪了他一眼,“谭天保,你没搞错,乱想什么呢?这话说出去要杀头的,你的脑袋在脖子上呆腻了?你小子注意点儿,色心长到皇宫里去,可真有你的……” “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说,娘娘既有人品,又有文才,真是个人中龙凤。” “行了行了,打住,别说这个了,让人听见我跟你一块儿掉脑袋……你可真行,什么歪脑筋都敢动,唉……另外我告诉你,田娘娘可不是二十岁,她都生了两个儿子了……” “啊?是吗?啧啧……” …… 逛了半天,回到驿馆里,亲兵对谭天保说:“谭将军,有人找你,在馆里候着呢。” 谭天保对于别人称自己为“谭将军”,还有些不适应。 我是将军了! 这感觉从心里往外爽。 有谁来找自己?我在京城里有熟人吗? 怀着疑惑,他走进驿馆里,进入房间一看——不禁勃然大怒。 屋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宋典,一个是薛万。 这两个东厂特务! 娘的,这俩王八蛋,当初,正是他们害了自己,骗我姓谭的诬陷卢象升不成,穷凶极恶,把我抓起来,送进监狱,受那些毒刑,差点送了性命……好啊,他们送上门来了。 真是冤家路窄。 谭天保的火气,“腾”的一下就从脚底板升到了脑瓜顶,他的眼睛竖起来,伸手就去衣袋里摸匕首。 第一百七十七章 虚以委蛇 谭天保看见宋典和薛万,那可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就是这俩家伙,狗日的东厂特务,把自己抓起来,送入监牢,打得皮开肉绽屁股开花,差点死在监狱里,然后强迫自己诬陷卢象升……奶奶的,你们俩送上门来了。 怒火直冲头顶。 他伸手就伸进衣袋里,去摸匕首。 但是当手指碰到匕首冰凉的匕首柄时,谭天保的心里猛地打了个旋儿,嗯……冷静,冷静,不能冒失,此地是京城,这里是兵部驿馆,我自己的安危事小,不能给秦将军惹麻烦。 他把动作停下来。 用眼睛冷冷地打量着眼前这两个家伙。 宋典和薛万站起来,冲着谭天保堆起一脸笑容,并且礼貌地拱手施礼。 这一笑——更让谭天保火冒三丈,你奶奶的,冲老子装什么假笑,你们是甚么变的,以为老子心里没数吗? “谭兄弟,”宋典点头哈腰地说道:“我们哥俩此次来访,一为叙旧,解除之前的误会,二是有事相商。” 谭天保冷冷地说道:“叙旧么……就不必了,直接说第二件事吧,有什么事相商?” 宋典朝薛万使了个眼色。 薛万笑嘻嘻地凑上来,从怀里掏出个小布包,递到谭天保的手上,谭天保疑惑地接过来,觉得小布包沉甸甸的,打开一看,哇,里边是两条小银鞭,光华闪闪,足有三十两重。 看着眼熟。 谭天保想起来了,这两条银鞭,正是当时在卢象升军中的时候,他俩“赠送”给谭天保,让他诬陷卢象升的。后来自己被捕,银鞭失落。肯定是被他们俩又拿回去了。 现在又拿出来——这也有点令人啼笑皆非了吧。 谭天保觉得好笑,但是不会客气,伸手便把银鞭给揣到怀里,对于坏蛋送的礼,不收白不收。老子先笑纳了再说。然后他冲着宋典问道:“说吧,宋头儿,什么事?” “哈哈,”宋典仰头一笑,“没什么大事,此番你随着秦将军进京受奖,我们表示恭贺,以前的过节,就算一笔勾消了。另外,请你跟秦将军透漏一声,东厂提督曹公公,还有总监军高公公,两个人想在宣武门外的鸭馆儿,请秦将军一聚,大家都是为朝廷效力,同殿称臣,攀个友情,是应该的。” 原来他们想请客。 谭天保说:“这事儿很好办啊,我保证禀告秦将军,至于她去不去,我可不敢保证了。” 他在说话的时候,脸色缓和了好多,毕竟——看在那两条小银鞭的面子上,暂时把心里的仇恨先隐藏起来吧。反正大家都是以假面对假面。虚与委蛇吧。 只是他心里闹不明白,曹化淳和高起潜为什么要请客? 拉拢秦良玉?用不着啊,高起潜是总监军,权势熏天,比秦良玉官职还高呢。拉帮结伙?好象也不太象,那么……会不会要害秦良玉? 想到这里,他差点出一身冷汗。 对啊,曹化淳和高起潜之流,猴拉稀坏肠子,专门坑人害人,他们若是对秦良玉起了黑心,要谋害她……那可有点糟糕。这种人间渣滓做起坏事来,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 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跟东厂打交道。 奶奶的这帮天杀的败类…… 宋典见谭天保脸上阴晴不定,以为他还在为以前的梁子生气,笑嘻嘻地说道:“谭兄弟,先前的诸种误会,请你不要往心里去,大家都是为朝廷卖命,我们也是有苦难言呀。” “没关系,”谭天保说道:“我也不是鸡肠小肚的人,那些事情早就忘掉了。” “对嘛,”薛万凑上来帮腔,“大家本来就是朋友,俩山到不了一块,俩人总能到一块儿,是吧,嘻嘻,这叫缘份,不打不相识,沆瀣一气嘛……” 谭天保恭维他道:“没错,薛兄,你用词太精确了。” “嘻嘻。” 谭天保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问道:“宋兄,薛兄,对了——那个麻无卡呢?他怎么没来?” 薛万用鼻子哼了一声,“麻无卡,这个王八蛋,谁知道跑到哪儿去了,烂腚眼的奸滑玩艺儿,下次逮着他,一定扒了他的皮,谭兄弟,你要得知了他的下落,就请告诉我们。” 看起来麻无卡似乎同他们闹翻了。 谭天保心里暗暗好笑,狗咬狗一嘴毛。 他微微一笑,“没问题,薛兄,那麻无卡我最了解了,他这个人,天生的脑后有反骨,无论是跟着谁,肯定要反。” “对对。” 谭天保接着骂,“这种人,一肚子脏心烂肺,若不坑人害人,就浑身难受,跟毒蛇似的,身上的毒水古囊古囊地往外冒,从他十八代祖宗就没有一个好东西。” 他表面上骂麻无卡,实际是指的面前这俩人。 薛万傻乎乎地听不出来,uu看书ww.uuknshu 宋典却觉着不对味儿,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好了,谭天保,你在秦将军面前,多美言几句,到时候一定赴宴啊。” “没问题。”谭天保满口答应。 …… 到了晚上,秦良玉回来了。 谭天保揣着小银鞭,向他报告了东厂要“请客”的事,同时提醒她,“秦将军,高起潜和曹化淳可不是什么好鸟儿,这俩东西一肚子坏水,您可小心点儿,这种饭局,不吃也罢。” 秦良玉沉吟了一阵。 她摇摇头,“不,天保,高起潜是总监军,说起来还是我的上司,他就算是一只猪一条狗,我也不能不给面子,不论他们是什么名头,这个饭局我也一定得去。大家虚以委蛇罢了。” “那……如果他们设鸿门宴呢?” “应该不会,如果真的有阴谋……天保,这事由你来对付。” “我……” 谭天保挠了挠头,对付这些家伙——其实够头疼的。 但是秦良玉已经吩咐了,只能答应下来。 接下来,秦良玉和左支重等人,商量了“赴宴”的具体应对策略,谭天保做了提前布置和准备,包括预防酒菜下毒,预防有刺客突袭,吃菜的时候大家轮流品尝,有的不喝酒,有的不吃肉……都做了详尽的安排。 赴宴的一共五个人:秦良玉、左支重、谭天保再加上两名武艺高强的卫士。马祥麟和张凤仪夫妇俩负责在外化装潜伏,暗中保卫。 第一百七十八章 1醉方休 谭天保跟着秦良玉驰马前往宣武门外的鸭馆儿去“赴宴”。 走这条路,让谭天保有些心里发苦,脊梁骨发凉,背后时不时嗖嗖冒凉风,因为——他上回坐着囚车经过这道门的时候,差点给剐了。尤其是宣武门内墙头上刻的“后悔迟”三个大字,看上去依旧让人毛骨悚然。 那段经历,每每想起来就心惊肉跳。 “他奶奶的,”谭天保心里暗骂,“曹化淳故意选这个鬼地方摆宴席,这不是给老子吃添堵么?他肯定是成心的。” 其实这倒是冤枉曹化淳了,他选择此地宴请秦良玉,只是为了清静,远离皇宫,为了避人耳目而已。 在路过菜市口的时候,谭天保还特意驰马去“刑场”看了两眼,用来杀人的木架子自然早就撤了,地上的血迹也早已不见,但谭天保的心里还是发了一阵感慨,想当初……高迎祥在这儿被剐了三千刀,毫无惧色,怒骂不止,那份铁骨让人钦佩不已。 而自己就曾经绑在高迎祥的旁边,陪着他一起“挨剐”。 这场惊心动魄的记忆太深刻了,就象发生在昨天。 说实在话,谭天保对义军并没什么好印象,但是对于高迎祥和李自成等人,却是很佩服,他们都是大有本事的当世高人,尤其是高迎祥,宽厚大气,睿智沉稳,是个优秀的统帅之才。 可惜枭雄已去,尸骨无存…… …… 曹化淳和高起潜设宴的“鸭馆儿”,门面不大,挺不起眼,这也是为了不引人注意。 宋典正站在门前等候,满面堆笑,上前鞠躬,接过秦良玉的马缰,“秦将军好,鄙上已经在楼上恭候多时了。” 又作出一副亲热的样子,上前拉住谭天保的手,“兄弟,咱们哥俩好久没喝一杯了,今天一醉方休。”模样就象是很亲近的知己一样。 谭天保觉得身上挺不得劲。勉强抑制着厌烦,把一身鸡皮疙瘩抖掉,“嘿嘿,一醉方休,一醉方休。” 假笑很累。 大家上楼。这间鸭馆儿门面不大,收拾得倒干净,楼上清清静静并无别的客人,看来是被曹化淳给“包场”了。 高起潜和曹化淳一起迎上来,冲着秦良玉施礼,“秦将军,久仰久仰,”满面堆着职业性的微笑,应该说,这些人在外场的时候,那副谦恭和顺的外表,很让人觉得踏实亲切,否则怎么获得崇祯皇帝的宠信? 秦良玉向二人回礼,“高监军,曹公公,末将不才,蒙二位抬爱,多谢了。”她对太监素无好印象,当初在成都和监军胡诏年打过交道,还结了梁子。但她是个沉稳内敛之人,在场面上绝不会失了礼数。 秦良玉拿眼睛一瞥,发现座间还有一个人。 那个人五短身材,方脸膛浓眉毛,风霜之色甚重。 曹化淳将那人拉过来,笑嘻嘻地说:“秦将军,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姓何,何元善先生,是位关外商贾,常往返于榆关和赫拉阿图间,做谷米生意。” “幸会,幸会。” 秦良玉和何元善互相施礼。 商贾? 这是个挺令人诧异的事情,高起潜作为“总监军”宴请秦良玉,也算正常,曹化淳作陪也正适宜,可是席间却突然插进一个“商人”,这事儿就突兀而奇怪了。 而且何元善是来自关外的商人,这个身份就更令人心里起疑,关外——那是清朝八旗的地盘,赫拉阿图是努尔哈赤的儿子,皇太极的亲弟弟,大将多铎的防地。 这里边的奥妙可就有些复杂。 高起潜、秦良玉、曹化淳都属“军政届”高层,他们一起聚会,突然多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商人”,这个饭局的意味儿……似乎有点不对劲。 …… 谭天保仔细打量何元善。 这人满面风霜之色,显然是在关外苦寒之地,勤于奔波形成的,但是此人目光锐利,粗手大脚,身上有一股悍气,却不太象是商人。 更象是军人。 他奶奶的——这家伙不会是八旗将领吧? 谭天保作为酒宴的“配角”,其实责任更重,要负责察颜观色,判断酒席间的形势,注意对方动静,随时保障主将秦良玉的安全。 脑子一转,谭天保明白了,今天的酒宴,只怕这个“何元善”才是真正的主角,高起潜和曹化淳宴请秦良玉,只不过是搭了个桥,真正的目的其实就在这个“商人”何元善的身上。 哦……原来如此。 事情更加复杂化了。 酒保端上酒瓮来,是喷香的“金华秋露”,倒在酒觥里,象桃花一样粉红,属于黄酒,看着就让人涌上醉意。 何元善亲自拿酒瓮给客人倒酒,他右肘轻抬,毫不费力就提起二十余斤的酒瓮,如同提一根草棍,左臂把着瓮口,黄酒呈弧线倒入觥里,不洒不溅,这份手臂上的劲力功夫,令人称赞。 “好功夫,”谭天保心里暗道:“你小子若是个商人,uu看书 ww.uukash 算我看走了眼。” 众人落坐,举杯相敬。谭天保推说没有酒量,滴酒未沾。 秦良玉说道:“高监军,今天召良玉来,有何吩咐?” 高起潜微笑道:“没有没有,秦将军刚刚驱逐清兵,立下大功,我和曹公聊表祝贺而已,咱们随便聊些家常。这位何先生——” 他指了指何元善,“他久慕秦将军英名,想借机结纳拜会,还望秦将军勿嫌唐突。” “客气了。” 秦良玉扭头问何元善,“何先生,不知你对秦某有何见教。” 这话问得锋利,直截了当。 一杆子戳到底,直接说吧——你想干吗? 何元善哈哈一笑,“秦将军果然是个豪爽人,不愧大将本色,见教什么的,何某不敢当,我是做谷米生意的,近年来小有收获,往返关内关外,各条道路与地面上的人物,倒也熟络,听说秦将军英勇善战,名震京畿,何某十分敬仰,愿意以手中所存谷米,低价出售给秦将军,以充军粮。” “哐,”说完了一拍胸脯。 好豪爽。 要知道,军粮——这是部队里最需要的东西。它就是部队的命。 没粮打不了仗,再凶猛的老虎饿趴了肚子也变成小爬虫。 何元善开口就“以谷米低价售给秦将军充军粮”,不禁令人眼前发亮,这个事儿可挺诱人的。 一个大大的馅饼。 第一百七十九章 生意 “哈哈哈——” 秦良玉爽朗地大笑,然后朝着何元善拱了拱手,“多谢何先生,要说别的东西,我还真不缺,唯独缺少军粮,你能雪中送炭,秦某求之不得,敢问价钱几何?” 何元善道:“我打五折,每石一吊。” 一吊就是一千文铜钱,崇祯年间灾荒不断,粮价飞涨,每石米的价格由一两银子直涨到三两甚至四两,遍地都是饿死的百姓,而何元善只肯收每石谷米一吊钱,确实是大出血了,甚至低于成本价。 秦良玉笑道:“如此,你可赔上了。” 何元善一拍胸脯,“资助秦将军,还说什么赔不赔?我若说是一文钱不收,怕有贿赂官员之嫌,收取一点成本,咱们两下心安。” 实事求是地说,何元善的举动,对于秦良玉真是个特大好消息,当前各地普遍都闹灾荒,粮食非常珍贵,白杆兵刚到保定的时候,是空着肚子和清兵打仗的,作为军队统帅,筹集军粮是个很挠头的事。 何元善这可真是雪中送炭。 但是…… 这个馅饼掉得也太突然了点。 何元善凭什么要给秦良玉送这么大的礼? …… 坐在何元善身旁的谭天保,开始担心了。 他看见秦良玉并没对何元善的“大礼”给予回绝,心下有些着急,心道:“天上不会掉馅饼呀,秦将军,可不能上当,何元善是高起潜和曹化淳推荐来的,他是什么鸟儿,还用问么?” 他悄悄向秦良玉递眼色。 可是秦良玉视而不见,并不理会谭天保的暗暗提醒。 谭天保心焦,悄悄用目光向左支重求援,可是左支重也不理会,只顾乐呵呵地大口饮着“金华秋露”酒,左一觥右一觥,喝个没完没了。 老左啊……你别被黄汤灌迷糊了呀…… 谭天保心里象长了毛,可是在酒席上又没办法直接把话挑明了。 “谭将军,我敬你一杯,”曹化淳笑嘻嘻地举着酒觥,把那张大白脸凑过来。 瞅着那张不长胡子的白腻腻的胖脸就恶心……谭天保勉强在脸上挤出一丝微笑,“曹公公,我不胜酒力,从来不会喝酒。谢谢了。” “年轻人洁身自好,不错不错,日后一定前途无量。谭小哥日后若有用得着曹某之处,尽管开口就是。” “嘿嘿,谢谢曹公公。” 谭天保把目光避开那张大白脸,生怕自己呕吐出来,他心里这个腻歪啊,就难以形容了,不知道为什么,曹化淳越是冲着他甜美地笑,谭天保心里越发毛,那张白腻腻的不男不女的大脸……瞅着就象个大白毛虫似的恶心。 也真怪了,崇祯皇帝怎么能就宠爱这种人。 唉,拉屎尿尿,各有所好…… 这时候,秦良玉已经跟何元善商讨“赠粮”的具体细节了。当场就在酒桌上拟定了粮食的价钱与数量,运输方式,接收环节……一项项地敲定下来。 何元善很高兴,倒满一觥酒,“秦将军,您虽为巾帼,却是胜过须眉男人,痛快豪爽,何某佩服之至,敬您一杯。” “干杯。” 秦良玉毫不推脱,拿起酒觥一饮而尽。 这是谭天保第一次看见秦良玉喝酒,从前还真不知道她原来还有这么大的酒量。 左支重干脆和宋典猜起酒令来,“五魁首呀,八匹马呀……”闹得不亦乐乎,两个人斗酒谈笑,就象老朋友一般。 这情景让谭天保很是意外,他原本以为——这是一场鸿门宴,或是很尴尬的饭局,双方虽然都是朝廷官员,但是道不同不相与谋,关系堪比仇敌,一定是酒无好酒,宴无好宴。 完全想不到……竟然是这样一个热闹而“亲密”之局。 不解。 …… 忽然一股焦糊味儿,顺着楼梯涌上来。 正在喝酒谈笑的几个人,都闻到了这股气息,宋典首先跳起来,惊叫道:“怎么回事?” 说话间,一片白色的浓烟,从楼下窜上来。 “不好,失火了。”左支重站起身来,扔下酒觥,大踏步走向楼梯口。 失火? 为什么楼下会失火? 这座“鸭馆”是木质结构,如若失火,楼上的人们只怕都得当场烧死,这突然发生的事件令整个酒席登时大惊。 谭天保瞪起眼睛,一把抓住旁边的宋典,喝道:“宋头儿,搞什么名堂,你想要烧死我们?奶奶的,老子饶不了你。” 宋典脸色惊慌,甩脱谭天保的手,赶紧往楼梯口跑,叫道:“放屁,别乱讲,又不是我点的火……怎么回事,酒保……怎么回事?” “别走,”谭天保追上去,“休要逃跑,站住。” 楼上一片混乱,左支重、秦良玉和另外两个卫兵,都站起身来,迅速走向楼梯口。曹化淳和高起潜两人,是最慌乱的,他们并无武功,如遇突发情况,最为危险,尤其是曹化淳,别看他身为东厂提督,惯于杀人害人,但是从来没有亲自上过战场,一时吓得两腿的抖,一张大白脸更加白得象纸。 宋典和谭天保一前一后,腾腾腾迈下楼梯。 楼下果然着火了,uu看书 . 木质楼梯冒着浓烟,桌椅板凳,屏风竹篓……正在燃起熊熊大火,好多人正在乱跑乱叫,几个店小二正忙着扑救火苗,一片大乱。 左支重纵身一跃,飞身跳下楼梯,伸臂抓住一个店小二,喝道:“怎么回事?谁放的火?” 店小二手忙脚乱,“不……刚才有人在这儿打架,谁知道哪个龟孙子放的火……” “不好啦……” 从店门外又跑进好几个人来,惊叫道:“杀人啦……” 外面发生什么事了?店内着了火,怎么还有人从外面向店内跑?这事可有点奇怪,原因只能是一个——外面的情形比着火的店内更加可怕。 “快跑啊,不好啦……” 店外传来惊叫与奔跑声。 事情来得突然,谁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大家都惊慌一片,店内店外都乱作一团,但左支重是身经百战的大将,临危不乱,他几个大步冲开混乱的人群,冒着浓烟窜到店外。 谭天保和宋典紧紧跟在他的身后,跑到店外。 “咣,” 宋典和一个小女孩撞在一起,差点两人都跌个跟头,那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梳着双抓髻,穿着身土布短褂子,象个土里土气的乡下丫头,一脸的稚气。 宋典气急败坏,一把将这个小女孩推开,“滚。” 小女孩被推了个趔趄,“哇”的一声哭叫起来,骂道:“死贼皮,你为什么打我,哇……” 第一百八十章 赫舍里 店外,更乱。 只见大街上好多人都在乱跑,乱叫,不少人喊着,“杀人啦,杀人啦——”街角的两垛柴草着了火,冒着滚滚浓烟,火焰直冲天空。 就在柴草垛旁边,伏着一具死尸,身上一滩鲜血。 此处虽然不属城区中心,但也是人来人往,大街也算得繁华,怎么青天白日之下,忽然闹起杀人放火? 左支重身经百战,对于死尸鲜血之类,见得多了,自然眼都不眨,他左右张望两眼,并没有发现有军队或是贼盗团伙之类,立刻便放了心。 只不过是一起简单的凶杀案。 他大踏步走过去,捏着鼻子,忍着浓烈的烟气,顶着烈火的灸烤,走到那具死尸旁边,用手揪起来一看,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身穿普通灰袍,喉管被人一刀割断,一刀毙命,杀人手法甚是利索。 宋典跑过来。 他气急败坏,捏着鼻子跑到着火的草垛跟前,伸长脖子去看那具被割断了喉管的死尸——只看了一眼,嘴里骂道:“是哪个王八蛋……” 骂了半句,将后半截话又缩了回去。 然后被浓烟呛着了,“咳咳”咳嗽起来。 左支重心下了然,他立刻明白,宋典肯定是认识死者。这说明,尸体是东厂的人,暗藏在“鸭馆”外面,充当保镖暗探的。 这也没什么,太正常了,试想,曹化淳和高起潜在楼上喝酒,楼外能没有东厂的暗深悄悄保卫吗?没有才不正常。再说了,秦良玉不也派了儿子马祥麟,在外面暗中保卫么? 那么这个暗探为什么被人杀了?谁杀的? 左支重可不想去关心这个问题。 他才懒得管。 迅速在外面察看了一圈,看看没有其它危险,左支重这才重新返回鸭馆。 …… 鸭馆内,燃烧的火苗已经被众人扑灭了,只有阵阵浓烟在冒。 谭天保并没有跟着大家一起救火,他的注意力完全在那个和宋典撞个满怀的小姑娘身上。 因为——那小姑娘并不是普通的被凶杀案和放火案惊吓着了的老百姓,她是——辛无双! 如果你看模样,一定会受蒙蔽,就这么一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妞儿,也许是郊区进城卖菜的,卖柴的,或是谁家的丫环仆妇……谁也不会对这样的土丫头引起注意。 但是谭天保却明白得很。 他从第一眼看见辛无双的时候,心里一下子就有数了。 无论鸭馆儿内外如何乱,发生了什么重大或者不重大的事件,死了伤了多少人,那么肯定跟辛无双脱不了干系。看她那副被宋典撞倒,惊慌失措又稚气傻乎乎的模样,嘿嘿——那些全是假象。 这个小丫头,可是不得了。 …… 谭天保凑到辛无双跟前。 他微微一笑,小声说道:“辛姑娘,你好。” 辛无双也认出他来了,眨了眨眼,“嘻嘻,谭大哥,是你呀,吓了我一跳,你当了官军吧,可别抓我哦,我什么也没干。” “辛姑娘,借一步说话。” 这间鸭馆内太乱,烟雾腾腾,酒保伙计们还在乱乱纷纷地浇水灭火,好多无关的老百姓跑进跑出……实在没办法说话。谭天保带着辛无双走出来。 他们没去理会柴垛旁的死尸和纷乱的行人,转身来到鸭馆后身的墙角,谭天保问:“你来这儿干吗?” “你先告诉我,楼上是谁?”辛无双挑皮地冲他眨眨眼。 谭天保明白了——她是为楼上的饭局来的。 这个小姑娘要干吗?她要杀曹化淳?还是高起潜? 可别觉得这个小姑娘做不了什么,她本事可大着呢,看上去不起眼,做出事来往往令英雄好汉大跌眼镜。 “辛姑娘,楼上是两个太监,曹化淳和高起潜,但是,你今天最好别惹事,还有秦将军,你不要给她惹麻烦。” “嘻嘻,谭大哥,你误会了,我才不想惹事。” “柴垛旁边那个人,是你杀的?” 辛无双摇摇头,“你搞错了,才不是我杀的,今天你冤枉我了,我告诉你吧,那个挨杀的家伙今天是撞了霉运,碰到莲花党的人了。我只不过是赶了个巧而已,今天的事,真与我无关。” 谭天保瞅着辛无双的眼睛。 那双笑眯眯的眼睛里满是幼稚。 她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难以判断。这小姑娘年纪虽小,满肚子都是弯弯绕,论心眼儿,只怕三个谭天保也不是她的对手。 辛无双眨了眨眼,“谭大哥,实话告诉你吧,我是在找麻无卡呢,没功夫理会别的闲事,只不过莲花党那些人却瞒不过我的眼睛,他们在对付曹太监,这你大概也清楚……” “我知道。u看书ww.uuknshu ” “你告诉秦将军,离着曹太监那些人远点,别搅和这趟浑水,没好处,还有,今天莲花党出手,可能还不只针对曹太监,听说还有个叫做‘何元善’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姑娘知道得原来这么多……谭天保并不吃惊,辛无双本来也不是个善茬子。 “……谭大哥,所谓何元善,他可不姓何,他姓赫舍里,名叫赫舍里元善……” “赫舍里……那他是满洲人了?” “对,满洲旗人,镶蓝旗,” “原来是这么回事,”谭天保攥了攥拳头,“谢谢你,无双,你还知道什么?” 辛无双摇摇头,“我就知道这么多,还是无意中得到的,谭大哥,我不想趟这趟浑水,你们也好自为之,我还得去寻找麻无卡,我走了。” 说罢,径自转身离去,头也不回地走了。 谭天保打量了四周两眼,也回转身走回鸭馆门口,此时,街上稳定了许多,官府的差役们闻听有凶杀案,已经驰马赶到,正乱哄哄地验尸,勘察,一片喝骂声。 曹化淳和高起潜,都在手下保护下,从鸭馆楼上走下来,他们俩的脸色都阴郁而仓皇,匆匆和秦良玉告别,然后在手下随从的簇拥下,奔宣武门而去。 秦良玉自然也不会在这儿久呆。 她没有理会街上的死尸以及混乱,和“何元善”道别之后,乘马带着左支重、谭天保等人,迅速离去。 第一百八十一章 老鼠打洞 马祥麟向秦良玉报告:“娘,你们在楼上赴宴的时候,我看见十几骑乘马,从远处匆匆驶来,跑得甚急,怕有不好,便带着暗藏的弟兄们,上前察看,谁知道,突然从暗中窜出几个人来,同他们打起来……” “那是东厂暗藏的保镖。”秦良玉马上判断。 马祥麟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既然有东厂的兵马,我就没必要插手了,只在暗中观察,奇怪的是,在打斗过程中又窜出一个蒙面人,身穿黑袍,大肆放火,把街头和鸭馆内都点燃了,浓烟四起,烈火熊熊……” “这人是哪头儿的?”左支重问。 马祥麟摇头,“不知道,他的放火手法让人非常吃惊,将手一扬,就象撒出霹雳弹一样,柴垛立刻就点燃,就象变戏法一般,而且这人武功高强,身子一窜,就出去十余尺,从窗户跳进鸭馆,转眼间将鸭馆内搞得一片烟火,然后象一只猴子,又从鸭馆内窜出来……他一个人就搞得大街内外乱七八糟,鸡飞狗跳,简直比外面的打斗更加热闹。” 谭天保插嘴说道:“我知道,这个人——八成是麻无卡。” 不错,麻无卡确实有这个本事。 马祥麟问:“麻无卡是谁?” “这个以后再给你讲,后来呢?” “后来,那十几个乘马人看见东厂有埋伏,讨不了便宜,就匆匆向远处奔逃,东厂的人马不肯放过,一路追了下去,只在这儿留下一具尸体。那时候左兄你们就从鸭馆里冲出来了,我看看没有危险,也就没有露面。” 谭天保说:“今天这场宴会,还真挺危险的。” 左支重说:“也算不上什么危险,咱们平时就在刀口上讨生活,这算得了什么,不过——形势倒也挺复杂,杀人的,放火的,只怕不是一拨,又出了命案,够京城里的捕快差役们忙上一阵子了。咱们倒也没必要去管它。” …… 回到军营里,谭天保立刻和秦良玉说道:“将军,和何元善这宗生意,做不得啊。” “为什么?” “那曹化淳和高起潜可不是什么好鸟儿,他们推荐的人,又哪里会有好货色了,将军,这块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毫无理由,小心上当呀。” “天保,那你说,会上什么当?” “这个……” 谭天保倒给问得语塞了,他瞅着秦良玉亮晶晶的眼睛,回来不上来,是啊,这块馅饼这么大,到底它的奥妙在哪儿?自己还真没判断出来。 看着秦良玉那副平静沉稳的神态,心里一转,笑道:“秦将军,我知道了,您早看破了这是陷阱,我担心得多余了。” 秦良玉的神情就象波澜不惊的池塘,平静无波,“天保,你能看出来这块馅饼有问题,很好,可是你却忘了实者虚之,虚者实之的道理。曹化淳和高起潜,当然不会白拿便宜给我占,相反,他们笑脸背后包藏的一定是祸心,卢象升榜样在前,难道我会忘了么?” “对对。” “至于这两个太监用意究竟何在,这就有得琢磨了,绝不能等闲视之,因为他们身居高位,一举一动都影响着举国大计,关乎朝廷命运,因此这是一场仗,一场看不见刀枪的仗,咱们必须把它打好,说严重点,如果打败了,朝廷会面临危机,我说的这个,你们都承认吗?” 不光承认,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谭天保和左支重等人,都频频点头。 秦良玉,就是秦良玉。 庸才、人才、天才,其中有很大的鸿沟。 秦良玉继续道:“他们把何元善抛出来,这场仗就已经开始了,我如果推脱出去,不肯接阵,那就是逃避,危险不但没解除,反而把形势搞被动了,因此必须见招拆招,有利应对,咱们把这宗‘粮食生意’答应下来,大家都须严谨,象对待战斗那样,击破他们的计谋。眼下清兵虽然退了,但危险远未解除,我估计着——这件事很可能与关外的八旗兵马有关,他们在战场上失利,难道不会从别的方面下手吗?就如老鼠打洞一般,从这里打不通,必然会从别处钻洞。” 这番分析,条条是道,把几员将领的脑子都理清了。 就象一个老师,给学生们答疑解惑。 谭天保兴奋地说道:“秦将军,您说得太对了,原来您心里这么明白……不错,那个所谓何元善,他的真实姓名叫做赫舍里元善,是满洲镶蓝旗人,满清大将多铎的手下。” 他将辛无双告诉自己的情况,全盘告诉了秦良玉。 秦良玉对这些情况丝毫也不吃惊,只是平静地点点头,“那就对了,一切都合榫合卯,这是清兵耍的一个阴谋,uu看书wwuukansh 他们想通过另外一种方式,瓦解或者打败我们。狡猾得很呐。” 左支重气愤地说:“若这是清兵的阴谋,倒也算不得什么,可是高起潜和曹化淳两个人,为什么推波助澜?他们是皇帝的宠臣,这不是公然通敌卖国么?” “你以为他们没有通敌卖国么?”谭天保反问了一句。 “……” 左支重倒被他给问住了,气哼哼地说道:“唔……真正可恶,高起潜是天下兵马总监军,却干着帮助清兵的勾当,国家如何能够安宁?我现在很想一刀宰了他。” 谭天保说道:“想一刀宰了他的,没有一万,只怕也有八千,今天鸭馆外面的杀人案,是莲花党搞的,他们正处心积虑,宰了曹化淳和高起潜这些狗东西。” “嘿,我倒真想帮帮他们。” 秦良玉叮嘱道:“关于莲花党,咱们最好不要沾惹,免得摊上是非,这些人毕竟非法,倘若咱们让别人抓住把柄,势必影响大局。” 几员将领都一起答应。 秦良玉下达命令: “天保,对付何元善——赫舍里元善这桩事情,就交给你负责,你一定要好生接待,好生应对,查清他们的阴谋,把这一仗给打赢。清兵在战场上杀不败咱们,在另一条战线上,也得让他们大败亏输。” “是。” 谭天保挺着胸脯答应。他立刻感到肩膀上的压力加重了。 没错,这也是一场战斗。 第一百八十二章 弃暗投明 秦良玉派公孙炽给谭天保当助手,去和何元善进行交涉。办理“购买军粮”诸般事宜。谭天保嘱咐公孙炽,“老兄,何元善要耍诡计,金钩钓鱼,咱俩可不能上他的当。” “放心吧,我这辈子什么事都干过,就是上当的事没干过。” 秦良玉率部移兵真定,驻扎在城外。这里是扼守南方通向北京的枢纽,崇祯皇帝怕各路农民起义军威胁北京,因此命能征惯战的秦部据守此处,作为北京的安全屏障。 白杆兵近年来战线显赫,连续败张献忠,平杨应龙,退八旗兵……不夸张地说,秦良玉所部,如今威镇全国。没有哪只起义部队敢于同秦部相抗衡。只要秦良玉驻守于此,方圆几百里内,就平安无事。 谭天保被皇帝封为“游击副将”,但秦良玉并没有分派给他领兵打仗的任务,说实话,谭天保也没有这个本事。领兵作战——他比三梆子强不了多少。 平常做的事情,还是以前的老本行——医官。 对于如何应付何元善,谭天保和公孙炽也进行了详尽的准备,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何元善果真运来了一批粮食,500石,用大车送输,送到秦良玉的军粮储备库,收取了340两银子。 一切正常。 谭天保对何元善说:“老兄,500石太少了,你尽快再搞一部分,价钱好商量,我也不要你捐赠什么的,就按市价,一两五钱银子一石,行不行?” “这个么……”何元善咂了咂嘴,“你也知道,现在是处处闹灾荒,尤其是陕西汉中一带,赤地千里,收粮真困难呀,连朝廷的贡赋都收不上来。” “你是大商人,想想办法嘛。” “我一定尽力。” 公孙炽疑惑地问:“天保,何元善很讲义气嘛,粮食送来了,公买公卖,没有可疑迹象。” “这你就不懂了,上炕不满前三把,何元善这是放长线钓大鱼,不信你看着,狐狸早晚会露尾巴。” 对于何元善会搞鬼,谭天保一点也不怀疑。 过了几天,何元善来了,对谭天保说:“我有个朋友,想跟你结识结识,请谭将军赏光。” 谭爽快地答应了。 他带着公孙炽,来到真定城内,在一座酒馆里,见到了何元善的朋友。 刚一见面,谭天保吓得差点从地上跳起来。 酒馆里——坐着一个神色平静的紫色方脸膛大汉,那是白文选。他是八大王张献忠手下的将领。 白文选…… 为什么会是他? 这一刻,谭天保眼睛瞪得象鸡蛋那么大,他的心里咚咚跳起来,差点从酒馆里逃出去。 当初,谭天保曾经在张献忠队伍里呆了好几个月,和这个白文选打过交道,这家伙——胆子可能比倭瓜小不了多少,他带着谭天保混入凤阳城,拿着一根青冈柴就打散数名卫兵,擒住了知府。 后来谭天保跟着张献忠进川,被张献忠派去侦察白杆兵的情况,从那时起,就跟了秦良玉。 如今,又遇到张献忠的手下,他们饶得了自己这个“逃兵”么…… 幸亏公孙炽一把拉住谭天保,用眼神示意:别怕,这是咱们的地盘。 谭天保这才勉强稳了稳心神,朝着白文选拱手施礼,“白兄别来无恙,你好,没想到在这儿能见到故人,张将军可安好?” 白文选笑咪咪地冲谭天保还礼,“天保,久违了,蒙你挂念,张将军一切安好。他托我向你问候。” “唔……” 艹,张献忠托你问候我,这消息可真是糟透了。 谭天保对于张献忠是什么鸟儿,心里清楚得很,八大王既豪爽又能狡诈,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他连皇帝的祖坟都给刨了,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令他更疑惑的是:何元善为什么要带自己来见白文选? 他是否知道自己以前和张献忠部队的瓜葛? 但是何元善脸上一副淡然表情,什么也看不出来。两只眼睛高深莫测,闪着深遂的幽光。 “请坐。” 白文选给谭天保让坐,并吩咐店小二,“上酒,我今天遇到老朋友,要一醉方休,先来一坛上好的地瓜烧。” 谭天保坐在椅子上,如坐针毡。 “白兄,你知道,我不喝酒的。” “没关系,你少喝点,我和元善兄多喝几杯。” 酒坛端上来,白文选给大家每个人的酒碗里都倒满了,说道:“先干一碗。”拿起酒碗便一饮而尽。 谭天保知道白文选是个酒篓子,千杯不醉,但没想到何元善也是个酒篓子,两个人一对一碗,连着就干了五六碗,把旁边的公孙炽看得一愣一愣的。 店小二端上一盆烧猪蹄。 四个人拿着猪蹄啃,一边啃一边喝酒,这感觉——让谭天保似乎又回到了义军里,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粗豪感,倍感熟悉。 可是老子并不想回到义军去……我是朝廷敕封的游击副将,uu看书.uukanshu.co 这可是正式封号,官瘾还没有过足呢。 白文选笑咪咪地啃着猪蹄,对谭天保说道:“兄弟,有件事我得告诉你,如今,咱们是一家人了。” “嗯?” 谭天保没明白,什么一家人? 白文选说:“我听说你现在是秦将军的下属,是吗?” “唔……是的。” “哈哈,那好极了,现在张将军也受了招抚,在谷城,已经归顺朝廷了。” “啊?” 谭天保从椅子上腾愣一下站起来。 什么?张献忠投降朝廷……这怎么可能? 这事看上去非常不可思议,张献忠亲自掘了崇祯皇帝的祖坟,在各路农民起义军中,应该说他是最让崇祯痛恨的一个人,崇祯时刻想把他碎石万段,挫骨扬灰。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别人皆可降,唯独张献忠不可降。 可是……眼下就是这么个情况。 看着谭天保目瞪口呆的样子,白文选毫不在意,一仰脖,又喝下一碗烧酒,嘿嘿一笑,“怎么着,谭兄弟,你对这件事怎么看?我说咱们是一家人,没说错吧?现在,大家都是官军了,同殿称臣,哈哈。” “嘿嘿,嘿嘿,”谭天保尴尬地笑笑,“这个……恭喜张将军,恭喜白兄,这个么……我还能怎么看,弃暗投明,人心所向嘛,出淤泥而不染嘛……”他心里纷乱,语无伦次。 第一百八十三章 纵论天下 谭天保此刻的心情,既惊诧,又慌乱,又混乱……他暗暗埋怨自己,你乱个什么劲儿,张献忠投降,有你屁事!难道因为自己是张献忠队伍里的逃兵,怕他跟自己算帐?不会呀,我现在属秦良玉属下,张献忠惹得起秦良玉么? 然而心里就是平静不下来。 白文选却是毫不在意,和何元善左一碗,右一碗地喝地瓜烧钱,啃猪蹄,谈笑风生。看上去痛快得不得了。 谭天保如坐针毡,啃着猪蹄也没尝出什么味儿来。 何元善对谭天保说:“谭兄弟,我和白兄对你甚是佩服,大家都是爽快人,今天不妨敞开心扉,打开天窗说亮话。” 他用炯炯目光盯着谭天保。 谭天保感觉“大戏”要开场了,他努力平静心情,问:“何兄,请问怎么个打开天窗说亮话?” “兄弟,如今你是游击副将,想不想以后当总兵、佥事、都督、骠骑将军?” 我去,果然又把馅饼扔过来了。 谭天保此时心情倒是平定了一些,他笑道:“这还用问么,升官发财,人生梦想,谁不想当大官?何兄,只不过你是个商人,能封我当都督佥事,当骠骑大将军么?” “我自然不能,但是别人能。” “别人,是什么人?” “我实话告诉你,当今天下,分崩离析,处处烽火,崇祯朝廷危在旦夕,明眼人谁都看得出来,改朝换代只在眼前,过得一年两年,天下大势必将改观,那时候就会有人封你当骠骑大将军了。” 话,越说越明白了。 但是谭天保装傻,他微笑道:“我不明白。” 何元善把酒觥“咣”地往桌上一放,声调有些激昂了,“生逢乱世,唯识时务才能做英雄,崇祯朝廷昏庸没落,垮台日不久矣,秦将军是百世难逢的人中龙凤,因此我才会着意结纳,不要随着崇祯一损俱损,何某一番苦心,望老弟向秦将军说个明白。” 谭天保干脆不吱声了,拿起一只猪蹄,默默地啃起来。 何元善眼里闪过一丝怒色。 谭天保视而不见,心道:“怎么着,你敢动武么?真定城内有我们的驻军,公孙炽就在旁边坐着,你敢打,只怕讨不了好去。” 白文选对谭天保说:“兄弟,我也说实话吧。” “请讲,” “张将军受了招抚,你道他是真心投降么?正象何兄说得一样,崇祯朝廷危在旦夕,指不定哪天大明就亡了,张将军何以看不明白局势?因此,他投降受抚只不过是暂时之计,将来还有大图。” “大图……张将军想坐江山,当皇帝?” 白文选摇摇头,“当皇帝,谁不想,可是你得有那个实力,咱们仔细想想,如今天下大势,谁最有力量?毫无疑问便是关外的八旗清兵,你说是不是?” 谭天保点点头。这倒是实话。 “所以,日后得天下者,必是八旗无疑,张将军审时度势,以受抚保存实力,将来与天下英雄互相联络,共同推翻大明,共分天下,乃最明智之举。谭兄弟,秦将军是天下一等一的良将,她若是随着大明殉葬,实在可惜,因此我和何兄才托你劝劝秦将军,早日看清大局,早做打算。” 话说到这份上,谭天保已经明白了。 张献忠投降,果然是假,他是暗中想和秦良玉结纳,将来再图东山再起,然后与清兵联合,夺取天下。 嘿,好大的算盘。 这一招,不可谓不毒辣。 这也符合张献忠的性子。八大王,疤大王,做这种事当真是驾轻就熟。 这样一样,天下局势,可真是危如累卵。 何元善与白文选说的,其实并不错,明朝江山,已经是风雨飘摇,毁灭只在旦夕之间了…… 何元善见谭天保只顾啃猪蹄,并不表态,加重语气说道:“谭兄弟,我可不是吹牛,张将军的选择,并不代表他自己,现下八旗联络的势力,已占天下五分之四,秦将军若不醒悟,已经陷入四面楚歌。” “嗯?”谭天保放下猪蹄。 “实话告诉你,陕西的洪承畴,皇宫里的曹化淳,高起潜,河南的刘国能,都已经接受关外的秘密协议,正在等待时机,同时做回应,明朝还有多少气数……” “啊?” 谭天保瞪大了眼睛。 看何元善和神情,此事可不是随口吹牛。 曹化淳高起潜和清兵勾结,本在意料之中,可是洪承畴竟然也秘密与清兵有协议,这事可就严重了。再加上刘国能之类……我勒个去,这样看来,明朝还就真没几天日子过了。 他的脸色蒙了一层黑锈。 这样一看,秦良玉还真就是四面楚歌。 原本以为,uu看书 w.uukansh这回打退了清兵,能够获得个平安日子过,江山暂时稳定了呢,原来……危险就在身边而不知。 何元善继续说道:“兄弟,你再想想,秦将军若是把这事答应下来,和大家一起联合,那么推翻大明,改朝换代,只在掌股之间,那时候大家都作开国元勋,你当个都督佥事,骠骑大将军,还不是手到擒来么?这是千载难逢的良机,何去何从,你自己想想吧。” 话说到此,彻底透亮。 天下大势,分析得很到位。 时势确实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何元善和白文选谁也不傻,他们这些话绝非虚声恫吓,也不是吹牛皮。事情就是这样。 可以说,江山,已经到了变色的时候,历史的车轮,隆隆地向前滚动,已经到了分水岭了。 …… 谭天保拿过酒觥,默默倒了一杯酒。 入席以来,他一滴酒也没沾过,只啃猪蹄,现在自动倒酒,这举动让座位上的几个人,都心领神会。 何元善和白文选对望了一眼,同时举起酒杯。 “谭兄弟,干了这一杯。我们没有看走眼,你果然是个明白人,今天咱们斗酒纵论天下,他日共同当世称豪,是英雄,必要轰轰烈烈,方不枉此生。干。” “干。” 谭天保一咬牙,举起酒觥,喝了一大口。 “咳咳……”他酒量太差,竟然呛着了,呛得脸色通红,一阵剧烈的咳嗽。 第一百八十四章 釜底抽薪 谭天保和公孙炽回到大营里,立刻向秦良玉报告。 他将真定城里和何元善、白文选见面的经过,详细讲了一遍。 秦良玉听完,点点头,并没表示出特别的惊讶,脸色依旧平静,就象听说……街上的白菜又涨了一文钱一样。 谭天保对此已经习惯了,秦良玉是谁?她的心胸只怕比南太平洋也窄不了多少,在别人眼里的大风大浪,在她那儿只不过是一股微风而已。 而且对于秦良玉是否会象何元善所希望的那样——看清形势,投靠清兵,心里明明白白,这绝无可能,秦良玉一腔正直忠义早就印入骨髓,你劝她反叛朝廷,纯属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良久,秦良玉点点头,对谭天保说:“很好,天保,你这回很好地完成了任务,终于让何元善露出狐狸尾巴了,而且弄清了咱们面临的局势。” “将军,何元善的狐狸尾巴,早晚藏不住,这不是我的功劳,只不过——我弄不明白的是,朝廷为什么对张献忠行招抚之策,接受他投降?想当初,张献忠可是亲自掘了老朱家的祖坟,那场面……您可不知道,皇陵区全都破坏了,连一棵树都没剩下,惨不忍睹啊。皇帝难道会饶了他?” “呵呵,天保,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若说崇祯皇帝不恨张献忠,那是假的,但是眼下江山动荡,四处烽火,罗汝才、李自成等部,正在向西南流窜……” “嘿,这真是不可想象,罗汝才本来是投靠了左良玉,要投降的,谁知道,投降的并不是罗汝才,而是张献忠。” “不奇怪,这些人从来就没有原则可言,当墙头草是拿手好戏。你要想对付他们,其中一条就是不能相信他们。我接着说刚才的话题——崇祯皇帝为什么会允许张献忠投降?其实也是迫不得已,清兵虽然退了,但威胁远未解除,高迎祥虽然死了,其它十几处义军尚且未平,接受张献忠就抚,只是权宜之计,把他这一股安定下来,好腾出手去围剿别人。” “哦……” “其实,皇帝心里,恨张献忠的程度丝毫也没消,他绝非真心接受张献忠投降,张献忠呢,当然也不是真心投降,这俩人是各怀心腹事,互相欺诈而已,把刀子揣起来互相假笑,早晚还得刀枪相见。” 谭天保心里透亮了。 秦良玉的分析显然十分正确,没错,就是这么回事。 秦良玉继续说道:“眼下的形势,其实何元善并非吓唬咱们,确实很严重,暂时的平静,隐藏的是危机。朝廷里有曹化淳高起潜,暗中投降清兵,洪承畴也接受了清兵的指令,张献忠、刘国能等部,也与清兵勾结……这等于在全国范围内,结成了一张大网,把朝廷勒得喘不过气来。” “那咱们也真的是四面楚歌?” “对,四面楚歌,并非虚言,等这张大网越勒越紧,大明江山危矣。” 谭天保觉得心头一阵发凉。 没想到,原来形势真的这么严峻。 既然秦良玉说得这么透,那么这事情确确实实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关头了。 他忽然明白了,自己在和何元善、白文选一起啃猪蹄的时候,为什么那么心虚,那么惶恐……原来是内心已经隐隐约约意识到了危险,但是还不十分确实,那种潜在的危险搞得心灵深处惶惑无着落。没错——就是那感觉。 现在经秦良玉一阵破解,搞清楚了,心里反而踏实下来。他知道,秦良玉一定会有应对之策。 英雄,就是英雄,不但战场上运筹帷幄,而且对于大势判断,大事决策,也必有过人之处。 这个谭天保丝毫也不怀疑。 果然,秦良玉思索片刻,说道:“天保,咱们必须将敌人这张网打掉,绝不能让清兵的阴谋得逞。咱们给他来个……釜底抽薪。” “您说吧,应该怎么办,我听您吩咐。” 此时谭天保觉得信心百倍,就象以往上阵打仗一样,有秦良玉在后面坐阵,他心里异常踏实。 “你将白文选找来,要秘密。” “是。” …… 谭天保和公孙炽两个人,把白文选悄悄带到秦良玉的大帐里。 白文选眼睛定定地瞅着秦良玉,瞅了足有十秒钟。 然后再躬身施礼,“末将白文选,参见秦将军,久闻大名,末将代鄙上问候秦将军。” 一躬到地。 他说“久闻大名”这可不是客气。 想当初,张献忠兵入巴中,被秦良玉的白杆兵杀得大败,留下数千尸在巴山蜀水,狼狈逃出,那时候大家都不知道这位神奇的“秦将军”是谁。 现在,终于看见了。 秦将军——就是眼前这个神情平静,长相端庄的四十多岁的美妇。 穿着一身普通的紫色襦裙,u看书 .uuknsu 和平常所见的富家阔太并不多,文文静静,端庄贤淑。简直让人不敢相信——她就是杀得猛将张可望大败而逃的赫赫有名的三军统帅。 人不可貌相。 秦良玉还礼,“白将军好,我对张献忠将军,也是闻名已久,互相钦佩。听说张将军已经率部弃暗投明,可喜可贺。” 大家分宾主落坐,谭天保、公孙炽陪在旁边。 “白将军,”秦良玉问道:“这次谷城受抚,张将军那里,近况如何?” “咳,”白文选倒也直率,把脑袋一摇,大大咧咧地说道:“说起来情况可真是糟透了,杨嗣昌亲自调配兵力,在陕南一带摆了‘四正’、‘六隅’、‘十面张网’之策,将我们四五万兵力,逼得无处可逃,张将军率主力拚死杀到南阳,却被左良玉部截住,一场混战,地形不利,伤亡惨重,秦将军,明人面前不说暗话,我们投降受抚,其实也是万般无奈。” 话说得很实在。 张献忠若象以前那么春风得意,他会投降吗?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罢了。 秦良玉又问:“朝廷给张将军封了个什么官儿?” 白文选摇头,“敕封之事么,张将军谢绝了,他什么官职也不要,屯兵谷城,休养生息,连个县令也没当。” “哈哈。” 秦良玉仰头一笑。 事情越发明白了,张献忠投降,竟然连官职都不要,这不明摆着是假的么? 第一百八十五章 猎锦鸡 秦良玉问白文选:“白将军,张将军这番归顺朝廷,目的就是了以后图谋大计么?” 问得直截了当。 本来也没什么好隐晦的,秦良玉秘密召见白文选,所涉及、所决定的事,全是与全局命运悠关的大事,大家没有必要遮遮掩掩。 现在,表面平静的局势下,实则是巨大危机。 清兵设下这个“大局”,把明朝几个重点人物,几乎全都网罗进去了,秦良玉、洪承畴、张献忠、高起潜……这些当世巨子哪个不是身系国家存亡? 这个网一收,明朝就将灭亡,这事儿说起来天大地大。每一步走下去,都将留书青史,改变历史的走向,这正是考验人的智力与能力的最佳平台。英雄——枭雄——狗熊……就在这种考验关口见分晓。 秦良玉自然知晓利害。她每句话都切中要害。 白文选也爽快。 他毫不隐晦地回答:“秦将军,你说的一点也不错,张将军受抚,确实是权宜之计,以图后计,我这回到真定来,与何元善一起,和您秘密联络,为瓜分天下江山所图谋。” 话说明白了——瓜分天下江山。 大明朝已经不行了。 他一双眼睛,紧盯着秦良玉的表情。此刻,秦良玉的态度,将决定着一场特大的国家命运,她的白杆兵是“天下第一军”,何去何从,对于全局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 秦良玉神情很平静。 她吩咐,“上酒。” 帐外的小校,拿进一坛烧酒来。 平时秦良玉并不饮酒,也从来不会在自己的中军帐里请别人喝酒,现在吩咐上酒,很让人有些“今天不寻常”的感觉。 “白将军,听天保说,你擅饮酒,今天咱们边饮边谈,如何?” 白文选乐了,“谢谢秦将军,白某别的本事没有,却是个天生的酒鬼,酒一落肚,飘飘欲仙,能够边饮边谈,正是求之不得。” 谭天保当了“侍从”,搬起酒坛给别人倒酒,秦良玉、公孙炽、白文选三个人,都端起酒觥,一声“干”,便豪饮一觥。 没菜,就这么干喝。 白文选喝了两觥酒,果然心情亢奋,把嘴一抹,“秦将军,我是粗人,张将军也是个粗人,原本也没什么宏图大志,我们跟清兵联络,并不是看着八旗骑兵长得有多俊,说白了也就是互相利用而已,眼下清兵势大,靠上这棵大树,才能抗风抗浪,安身立命。” 话,越说越实在。 秦良玉放下酒觥,“白将军,我给你讲个故事。” “请。” “我小时候,在大巴山里打猎,用罩网捕捉锦鸡,山谷里撒下大网,就放火驱赶,把锦鸡往网里轰,那时候,很多猴子就会从树林里跑出来,浑水摸鱼,捉锦鸡吃,猴子们出得越多,锦鸡越慌乱,对猎人捕猎就越有利……” 在旁边负责倒酒的谭天保,心里明白——秦良玉这是用故事来开导白文选了。 “……这时候,猎人和猴子,就是合作关系,大家一起轰鸡,锦鸡撞了网,难以逃脱,成为笼中之物,然后猴子们便会上前争抢,这时候,猎人会怎么办?” 白文选一愣,回答道:“把猴子轰跑。” “对,锦鸡是我们的猎物,绝不会白送给猴子,它们虽然在围猎中出了力,但是猎人可不会可怜它们,当猴子涌上来的时候,就用箭射,用石头砸,将其轰跑,顽劣不退者,杀无赦。” 谭天保心里暗乐。 这个故事……讲得太好了。 猴子——清兵——锦鸡—— 一场围猎,正好和当前大明江山的形势很相像,猴子以为靠着猎人的势力,能分到一只锦鸡,其实是打错了算盘。 白文选的脸色沉下来,他把酒觥放在书案上。 黯然无语。 大家都不说话,帐中一片沉默。 忽然谭天保鼓起勇气,开口说道:“白兄,天下大事,我不算明白,但是自古以来,脚踩几只船是从来都没有好结果的,显而易见,清兵和张将军结盟,只不过是利用而已,张将军非真心,清兵也非真心,到了最后揭锅的时候,张将军能不能得其所图,这还用问么?就跟猴子得不到锦鸡,一模一样。狡兔死,走狗烹,这下场只怕躲不过去。” 白文选默不作声,只是手握酒觥,用手摸娑着觥上的花纹。反复思忖。 谭天保继续说:“白兄,你再琢磨琢磨,张将军和洪承畴,还不一样,洪承畴是朝廷重将,手握十余万大兵,位高权重,在全国影响很大,他对清兵很有价值。但张将军则不同,在民众和清兵眼里,恕我直言,只不过是个见风使舵的‘流寇’,手里有兵的时候,还算有点用,u看书 .uukansu手里没兵了,就一文不值,如果真的灭了大明,清兵得了天下,那么他们对待张将军,与对待洪承畴,肯定完全不同。你不要指望着能和洪承畴一样成为清兵的座上客。” 这话说得挺犀利,也挺难听。 但是很切中要害。 秦良玉对谭天保这番话挺满意,用鼓励的目光看着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白兄,我当初在卢象升大帅帐下的时候,对清兵有所了解,有些事,想告诉你。” “请讲。” “清兵不光凶悍,还非常狡猾,他们对于能够打赢的对手,毫不留情的剿杀,常常是斩草除根,斩尽杀绝。对于难对付或是打不赢的对手,就使出手腕,侦察对手的底细,看看对方是爱财,还是好色,对症下药,用金钱美女相贿赂,进行收买,如若收买再不见功,就栽赃陷害,用反间计……总之无所不用其极。这回,他们设下的这个灭亡大明的‘大网’,不外乎也是搞的这一套,利用张将军的心理,蒙你们上当,为其效力罢了。” 白文选默默地点了点头。 显然,他的内心已经被说动了。 “白兄,我把话放在这儿,你别看曹化淳和高起潜自作聪明,暗中巴结清兵,给自己找后路,实际上这样的家伙,清兵绝不会看重,将来一定没有好下场。” (这话没错,清兵入关后,进入北京,对于曾经的“盟友”太监,别说没封他们官职,还差点一刀杀掉。) 第一百八十六章 秘而不宣 谭天保心眼灵活,脑子转得快,口才也不差。 他这一番话,有理有据,明晰透彻,分析得头头是道,把白文选说得心服口服。 秦良玉也冲着谭天保满意地点头。 白文选端起酒觥来,一仰脖,把觥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将酒觥重重往案上一放,说道:“秦将军,白某知道该怎么办了,谢谢你良言开导,我替张将军向您表示感谢。” 秦良玉微微一笑,“白将军,我再说一句你们不爱听的话。” “但讲无妨。” “恕我直言,张将军虽然归顺了朝廷,是真是假,咱们心里都有数,将来,秦某与张将军,只怕是敌非友,战场上相见,谁也不会留情面,但大家同为中华一脉,望你们好自为之,少造成,多积福,如此,百姓幸甚,后世也少担些骂名。言尽于此,请君自重。” 白文选朝着秦良玉深鞠一躬。 “秦将军,您的话,确实不好听,但是良药苦口,白某不傻,知道您教导得对,在此谢过,他日相逢,只看天命。” 这话——慷慨而有悲凉之意了。 不错,张献忠的投降,是假的。日后白文选和秦良玉,仍然还是敌人。大家若有再次相见的机会,只怕是——刀枪相见。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好汉子,”秦良玉点点头,用手一顿酒觥,“天保,倒酒。” 谭天保给每只酒觥里,都倒满了酒。 秦良玉举起酒觥,“白将军,敬你一杯,这一觥,我敬的是言行如山,胆气如海的豪杰。” 白文选也举起酒乐,“谢谢秦将军,我这一觥,敬的是光风霁月,顶天立地的英雄。” “干。” 两个人举起酒觥,均一饮而尽。 白文选重重放下酒觥,然后——转身大踏步,走出帐去。 …… 大帐内,酒坛内还剩下半坛老酒。 谭天保给自己面前的酒觥内,倒了半杯,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心里挺兴奋,很想喝一杯。也许……是被秦良玉和白文选的豪爽气,给感染了。 端起来,喝下去。 喝得急了,又“咳咳”咳嗽起来。憋得面红耳赤。 秦良玉一笑,“天保,没酒量,不要强喝,豪迈不必斗酒,刀快不看缨络。” “嘿嘿。” “天保,有关和何元善,还有白文选的后续事宜,你就看着全权处理吧。我走之后,你只管自作主张即可。” “啊?”谭天保吃了一惊,“将军,你要去哪里?” “回巴蜀。” “那……” “是这么回事,罗汝才、大天王等部贼兵,南下侵犯巴中,在有蜀中扎根迹象,我须带白杆兵主力回援,此地留下祥麟与凤仪,率五千兵驻守。对外仍宣称我在这儿,休要让外界知晓,我已经率部南下。” 谭天保默默点点头。 心里挺不是滋味儿。 原来罗汝才这家伙,去犯川蜀了,秦良玉回援,是必须的,而且刻不容缓。但是,北京周边若失去了白杆兵这一屏障,也立刻变得危险,因此秦良玉只能秘而不宣,率主力秘密南下。而把儿子、儿媳留在这儿。 天下只有一个秦良玉啊。 秦良玉又吩咐谭天保,等北京周边局势稳定下来,便随着马祥麟一起南返,去巴中和她汇合,然后立刻收拾行装,夜晚悄悄集合队伍,悄然南下。 真定城外的大营里,一片片营帐还留在原处,其实都已经空了,只留下马祥麟和张凤仪率领的五千兵马。 …… …… 真定城内,小酒馆里,谭天保和何元善两个人相对而坐,桌上摆着一壶茶,两只黑瓷茶碗。 “谭兄弟,秦将军到底意下如何?” 谭天保打了个哈哈,“何兄,不要急嘛,我已经把咱们商定好的事情,全都报告给秦将军了,兹事体大,她不得好好斟酌一番,才能定下盘子来吗?” 何元善拉下脸来。 “秦将军是个痛快人,何以犹犹豫豫?” “这个就难说了,”谭天保把手一摊,“我们做属下的,总不能老是催促,对吧,何兄,下一批的粮食,到底什么时候能运到?粮食到了,我想秦将军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他想将粮食先“骗”到手再说。 军粮,这可是很宝贵的,你姓何的给我们下诱饵,我当然想把香喷喷的鱼饵吃掉,然后再脱钩。 何元善冷冷地说道:“粮食,有的是,只要秦将军先把盘子定下来,我肯定在三日内送到。绝不食言。” 这小子大概嗅出点什么味道来了。 大有“不见兔子不撒鹰”的意思。 谭天保看出来了,何元善是个老江湖,不那么容易上当。怎么办呢……他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好默默地喝茶,一时屋内气氛冷落下来。两个人都有些尴尬。 “谭兄弟,你领着我见见秦将军,我亲自跟他交涉。” “好说,好说。”谭天保答应着。 他心里说道:“让你见秦将军……做梦去吧,秦将军此时已经秘密率军南下,差不多已经过了洛阳了。” “明天我就要见到秦将军。” “行,行。” 正说着,一阵脚步声,从门外进来两个人,是公孙炽和白文选,白文选一进屋,先倒了一杯茶在黑瓷碗里,一看,不是酒,又失望地放在桌上,“搞什么鬼,酒呢?这是酒馆又不是茶馆儿,上酒啊。” 何元善说:“白兄,过两天,你带我去谷城,咱们到张将军那里,把事情的细节,都商量妥当。” “不必了。” 何元善一愣,“为什么?” “你没有资格见张将军。uu看书.uknshu ” 白文选此言说得甚是无理,虽然他是个粗人,但是平常待人接物,却也不至于这么跟人说话。 何元善勃然大怒,站起身来,用眼睛瞪着白文选,“你这是何意?何故出尔反尔?” “嘿嘿,”白文选冷笑一声,“何元善——赫舍里元善,你以为老子不知道你肚子里揣着什么鸟儿?今天给你个机会,把多铎那点鬼点子阴谋,通盘给老子招来,我就饶了你……” 何元善没听完,便大踏步向酒馆外走去。 白文选的身子一闪。 “别走,再喝一杯酒。” 他嘴里说着话,右手闪电般地伸入怀里,半秒钟之内就掏出一把雪亮的匕首,斜身跨步,朝着何元善猛地递出。 何元善欲躲,但是小酒馆里地形促狭,空间太小,腾挪之际施展不开手脚,大吼一声,一脚踢飞一张椅子。 白文选身如旋风,手里的匕首寒光一闪,刺入何元善的胸膛。 “噗——” 鲜血迸出。 何元善甚是勇悍,心口中刀,身子却未倒,嘴里象野兽一样吼叫着,一手捂胸,另一只手朝着白文选曲指抓来。 白文选飞起一脚,将何元善踢翻在地。 何元善委顿在地,两只眼睛喷着怒火,满面不甘……却再也爬不起来了。 白文选端起桌上的茶杯,一仰脖喝下去。 “呸呸,茶水,没味道,干吗不上酒?” 第一百八十七章 小屋棋局 一场短促而暴烈的凶杀,爆发在五秒钟之内。 谭天保武艺低微,论打斗功夫差得远,等到他反应过来,何元善已经横尸地下。 有些目瞪口呆,白文选——一刀将何元善刺死,利利索索,迅捷如电。这动作看上去有些熟悉,当初他带着自己在凤阳城内擒住知府,就是这么干的。 这家伙……笑咪咪的酒篓子,其实是个胆大包天的猛虎。 “白兄,”谭天保摇摇头,“你干吗杀了他?” “哼,留着有什么用?回去报告我部信息么?” 白文选毫不在意,把茶杯重重往桌上一放,“你们真没劲,在酒馆里喝,煞风景。” 公孙炽道:“我去拿酒。” 返身出屋,随即提着一壶酒走进来,将桌上的残茶倒掉,给每个人倒上一碗烧酒。白文选拿起一碗,一饮而尽,公孙炽陪着他喝了一碗。谭天保勉强喝了一大口,却又呛着了。 “咳咳。” 一具尸体横在桌下,三个人站在旁边喝酒,这画风有些怪异。不过话又说回来,作为横行天下的“贼寇”,做这种事是司空见惯的。 白文选没喝足,自己提过酒壶,又倒了一碗,“谭兄弟,走,跟我去见一个人。” “谁?” “到了你就知道了。” 他不肯说,谭天保也不好见问,把酒碗放下。白文选一连喝了三碗,这才抹了一把嘴巴,“快走,一会捕快们就要搜捕凶手了,咱们别在这儿多耽搁。” 谭天保心道:“不耽搁,你还在这儿喝好几碗酒。” 走出酒馆儿,三个人健步如飞,出城而去。来到城外一座孤零零的草房前,看见草房外坐着个搓绳子的农夫。谭天保有经验,他知道——这是站岗放哨的。 “兄弟,张将军在屋内等你。” “啊?” 谭天保吃了一惊。张献忠来了? 我去……这个八大王,不是在谷城么,怎么千里迢迢,跑到这儿来了? 其实也不奇怪,张献忠最拿手的本事就是“流窜”,几天跑一千里地是家常便饭,忽东忽西难觅踪迹,所以这些年以来才能躲避官军的追捕。 他来干吗? 满心疑惑,谭天保硬着头皮进入草房,一挑门帘,看见屋内摆着一张小矮桌,两个人正坐在桌子两边相对下棋。全神贯注,对屋外进来的谭天保根本就没理睬。 这俩人,一个短粗身材,腊黄脸,一部两尺长的大胡子,正是“八大王”张献忠,另一个人,身材瘦长,鹰鼻鹞目,却正是麻无卡。 谭天保心下更加惊异,麻无卡——张献忠——这俩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的人怎么凑在一块儿了?而且还象模象样地坐在一起下棋……这是个甚嘛事情? 谭天保对着张献忠拱手施礼,刚要说话,看看张献忠眼睛只盯着棋盘,根本就没瞅他一眼,不加理会,又尴尬地把溜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将手放下来。 他悻悻地走到棋盘跟前,观棋。 这似是一盘残局,双方杀得很是激烈,棋盘上的黑白子都快填充满了。 棋透旁边的桌角,还放着两锭金元宝,黄光闪烁,很是引人注目,谭天保猜测这一定是棋局的彩头,谁赢了,金元宝就归谁。 以两锭金元宝当赌注……这局棋值得好好下。 谭天保棋艺低劣,看了一会棋盘上的形势,却也难以判断谁占优,双方厮杀得很激烈,同时打两个劫,局面复杂。 “天保,你看看,我这一步应该怎么下。” 张献忠头也不抬,目光紧盯着棋盘,说道。原来他早就知道谭天保进来了。 谭天保挠了挠头,“张将军,小人棋艺太差,不敢……” “少废话,老子现在脑子乱得很,算不过来了,快说,这一手下在哪儿?” 谭天保旁观者清,指点道:“逼天元。” 张献忠依言把棋子落在“天元”旁边,去堵截麻无卡的眼。这一着果然见效,麻无卡赶紧舍了劫材相补救,却又被张献忠在别处围攻,登时局面扭转。 围棋,和战场很想像,包围、堵截、迷惑、驱赶、进退……抢地盘的过程中包含诸多变化,因此为大将者常常以此为娱乐,在玩耍的过程中熟悉攻守之道。 “哈哈,你输了。”张献忠一捋胡子,得意地大笑。 麻无卡翻翻眼皮,摇头,“这不算,观棋不语真君子,谭天保在旁边指点,这局我不能算输。” 张献忠道:“不服?那就再来一局。” 谭天保心里暗叫苦,再来一局……围棋不比象棋,下一局有时候要好几个时辰,只怕下到天黑也难结束,难道自己就一直在旁边干等? 麻无卡仍摇头,“将军,您这两锭元宝,我不要了,咱们算是平手吧。” “平手……你奶奶的,”张献忠显然棋瘾未完,他骂了一句,抬头看看谭天保,“来来,天保,他当缩头乌龟,你来下,咱们俩来一局。” “不不,将军,我棋艺太差,来不了。” “少废话,你赢了,两锭元宝归你,你输了,我什么也不要你的,行了吧?” “唔……” 谭天保看看桌上放着的那两锭元宝,心里活动了,看样子……每锭十两,那就是二十两黄金啊,相当于一百二十两白银,如果能赢过来,一下就发财了。 “张将军,uu看书ww.ukanshu我摆个棋局,您破解一下,如何?” “行。” 谭天保想起在四川武候祠的时候,遇到过的那一场“武候棋局”来。当时秦良玉就是凭那一局棋,赢得了武候兵法。谭天保棋艺虽然低劣,但是记心甚好,那局棋还回忆得起来。 当下,他坐在桌旁,换下麻无卡,将那一局“桑木局”给摆在桌上。 这局棋玄妙莫测,一千余年来无数高手挑战,无人破解,张献忠岂能解开? 张献忠很狡猾,他仔细观察了一阵,摇摇头,“不行,天保,你使诈呢,这局棋,根本就解不开。” “嘿嘿,秦良玉将军就解开了。” “是吗?那……咱们俩互换,你来破解。” 于是,张献忠执黑,谭天保执白充当“破解”者,两人对弈。谭天保对那局棋印象很深,一边回忆,一边落子,张献忠从容应对,下到紧要关头的时候,谭天保毫不犹豫地落下一枚白子,把自己的路给堵死了。 这正是当初在战斗中,秦良玉一边飞棋杀敌,一边误落棋子的重演。 “咦?” 张献忠惊奇地瞪大了眼睛。 很快,谭天保越走越顺,按照当初秦良玉的落子方略,轻轻巧巧,将棋局给破解掉了。 “想不到,想不到,”张献忠连连摇头,“这局棋太玄妙了,有意思,很有意思,原来秦良玉棋艺如此神通,当真是神人,佩服,佩服。” 第一百八十八章 拜望 张献忠把桌角上那两枚金元宝,往谭天保手里一塞。 “给你。” 乐得谭天保差点晕过去。我去,金元宝……就这么容易归我了?这财发得也太容易了吧,脑子都被元宝黄灿灿的光芒映得晕晕乎乎的。 “谭天保,听说你离开我以后,混得挺不错呀。”张献忠捋捋大胡子,用狡黠的目光盯着他。 这句话让谭天保有些尴尬,张献忠什么意思?他是不是要惩罚我这个“逃兵”?八大王性情乖张喜怒无常,天王老子都不在乎,一个连皇帝祖坟都敢刨的人,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嘿嘿,”谭天保勉强笑笑,“张将军,天保也是一言难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 “少废话,老张今天到真定来,要拜访几个朋友,顺便也去拜望一下秦将军,请你给带个路,引荐引荐,怎么样?” 哦…… 原来他是想拜会秦良玉。 这也正常,张献忠如今算是归顺了朝廷,算是和秦良玉是“友军”,尽管这个友军名不符实,但人家前来拜望结纳,绝非分外。 但是这件事让谭天保可做了难,引荐一下……这本来是小事一桩,可秦良玉已经率军南返,回巴蜀了啊?她早就不在真定了。 而且秦良玉是秘密走的,必须保密。 谭天保心眼儿转得快,不假思索地说道:“回禀张将军,秦将军这几天感染了风寒肺痨,病情挺严重,我是她部队里的医官,正忙着配药诊治,她没办法见客。” 张献忠说:“没关系,秦将军病重,我近在咫尺,更应前往探视,这样吧,你即刻带我前往。” 话说得斩钉截铁,没有商量的余地。看起来张献忠吃了秤砣铁了心,百分百地打定主意要见秦良玉。难道他是曾经败在秦良玉手下,心有不甘么? 谭天保可犯了愁,人家非要见……怎么办? “咱们马上就走。”张献忠拍拍屁股。 谭天保赶紧陪笑,“且慢,张将军,我须得再采几味药,带回去给秦将军医治,这样吧,咱们午后即刻动身,怎么样?” “你奶奶的……好。” 谭天保转过身来,朝着公孙炽说道:“老兄,你赶紧去买两副药吊子,另外再采些桑叶当药,我回去好给秦将军熬药用。” “是。”公孙炽答应一声,转身离去。 谭天保心里忐忑起来,他让公孙炽去“买药吊子”云云,其实真实意图是命他赶紧返回营里给马祥麟他们报信,但碍于张献忠与白文选等人都在跟前,无法明说,只能以此为借口。 公孙炽能听得明白吗? 这小子别傻乎乎地真去买药吊子啊…… …… 谭天保心里象长了草,磨磨蹭蹭,在城外的野地里,采集了几味草药,偏偏麻无卡象个跟屁虫似的一直跟在他的身后,东拉西扯。 “谭兄弟,最近混得不坏吧。” “还凑合,你那两个同伴,宋典和薛万,把我给绑架到大牢里,审讯了几回,幸亏没给打死……” “冤枉,谭老弟,那可不干我的事,宋典和薛万这俩王八蛋,我恨不得一刀宰了他们俩,我早就脱离东厂了,那群狗东西,一个个比狼羔子还恶毒。我再跟他们混下去,骨头渣滓都剩不下。” “哼,你刚知道啊,对了,麻兄,我有件事想问你,那天在京城宣武门外的鸭馆,你为什么跟人打起来了?还杀人放火?” “胡说八道,”麻无卡瞪起眼睛,“谭天保,你要是不冤枉我,就难受是不是?那天我他娘的倒霉死了,本来好好的,突然就遇到东厂番子,我以为他们是来捉我的,谁知道是误趟了浑水,东厂另有仇家……” “哪个仇家?” “我哪儿知道,东厂作恶多端,仇家还能少了?那天的事,与我姓麻的狗屁干系也没有,东厂番子误把我当成别人,乱打一通,老子若不是放了几把火,还难以脱身,奶奶的。” 谭天保拿眼睛狡黠地瞅着他。 “麻兄,不对吧,什么你……本来好好的,好象不是这码事。” “你什么意思?” “你是好好的吗?有没有正在躲避追捕?” “放屁。” “嘿嘿,是不是放屁,你自己闻闻就知道了,这几天我跟另一个小朋友,经常见面,她虽然是个小姑娘,可本事相当大……” “辛无双?” 麻无卡一下子紧张起来,“她在哪儿?” “没事,你就只当我放屁好了。” “你看你看,谭兄弟,咱们俩也不是一两天的交情了,你别老误会嘛,愚兄有难,你能不帮忙吗?大家都是讲义气的人……” “好好,若说义气,你老兄真是没的说,脑后虽然有反骨,但是总体来说还是义气得紧……你别紧张,辛无双确实是在找你,uu看书ww.ukanshu但是我却没向她泄露你的消息,天地共鉴,我连一个字都没有提过。麻兄,她为什么要抓你?” “哼,说起来真是冤枉透了,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药王典》的下落,他们硬是给我栽赃,人要倒霉的时候,真是喝凉水都塞牙,放个屁准砸着脚后跟……” 原来还是因为《药王典》。 这是一本很神奇的书吗? 谭天保问:“麻兄,你为什么又到这里来了?” “没什么,张将军跟我是朋友,把我召到他的手下,充任一名医官。” “哎哟,那咱们俩是同行了。” 说实话,谭天保对于麻无卡的事,毫无兴趣,他只在心里关心——公孙炽是否把这里的消息,送到秦良玉的兵营里了…… …… 磨蹭到午后,谭天保带着张献忠、白文选和麻无卡,奔向秦良玉的大营。 远远看见大营谪楼高耸,鹿岩密布,巡逻的士兵一队队在营外奔走,一切正常。张献忠问道:“天保,秦将军带来了多少人马?” “两万白杆兵,最近收罗了部分降兵和原来卢象升大帅手下散兵,兵力两万七千多人。” 张献忠点点头。 二万七,兵力不算多,但是白杆兵的战斗力天下闻名,在战斗中以一抵二,或是以一抵三,完全没有问题。 只不过……谭天保是胡说八道呢。秦良玉已经带领主力南返。此地只留下五千兵马。 第一百八十九章 双簧 谭天保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带着张献忠等人来到秦良玉大营前。 他对守营士兵说道:“张献忠将军来访,请通报秦将军。” 时间不大,从营门里走出来一个年轻人,气宇轩昂,神采飞扬,只是眼睛瞎了一只,那是马祥麟。 他朝着张献忠一行拱手施礼,“张将军,听说您要莅临敝营,巴蜀将士不胜荣幸。” “秦将军安好?”张献忠还礼。 “家母染病未愈,正在中军帐中。张将军请。” 马祥麟神态自若,语气平静,回答得和谭天保事先对张献忠编造的说辞一般无二,这让谭天保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还好,公孙炽果然不笨,他已经把情况提前报告给大营里了。 但是,秦良玉明明已经走了,下一步该如何演呢? 谭天保心里也没底。 一行人走进大营内,白杆兵营房整齐有序,帐蓬、马棚、草料、集合场、了望台……一切都井井有条,与义军那种乱糟糟的模样完全不同。 中军帐前站着几个守卫。 马祥麟将张献忠等人迎进去,看见里面内帐中放置着一张床,用缦帐遮挡,床上靠着一个穿粉色襦裙的女人。 “娘,张将军来了。”马祥麟朝着缦帐后面说道。 “请张将军恕罪,”缦帐里的女人用虚弱的声音说道:“愚妇身染肺痨之症,已经隔离多日,怕传染给别人,因此不能走出帐去。” 张献忠施了一礼,“秦将军染恙,张某多有失礼,只因仰慕已久,因而唐突拜望,还望秦将军海涵。” “张将军请坐。” 谭天保此时已经听声音判断出来了——缦帐里的人并不是秦良玉,而是她的儿媳妇张凤仪,是她在冒充婆婆,接待张献忠。 反正有缦帐隔着,看不清楚,再略微一化装,张献忠、白文选等人反正既不认识秦良玉,也不认识张凤仪,这场戏表演得完全可以乱真。 好主意。 马祥麟夫妇俩,这是给张献忠演了一出双簧。 哈……有意思。 谭天保心里暗乐,张献忠,你可上当了。 张凤仪是秦良玉的儿媳,平时对秦良玉的一举一动,甚是熟悉,模仿起来惟妙惟肖,从声音到神态,都非常象,如果不是十分熟识的人,完全就看不出来。 张献忠毕恭毕敬,对着缦帐说道:“张某在谷城受抚,此后与秦将军之前的恩怨,算是一笔勾销,张某心中对秦将军一向十分钦佩,今日一见,三生有幸。” 缦帐中的张凤仪说道:“张将军不必过谦虚,听人说,你受招抚只不过是权宜之计,还曾经和关外的清兵方面有过协议……” “不不,”张献忠赶紧否认,“那只是逢场作戏而已,秦将军拿人开导之后,张某已经幡然醒悟,现下已经与清兵完全断绝联络,那个清兵派来的探子,赫舍里元善,我已经派白文选将他宰了。” “如此甚好,我辈生而逢乱世,当作公忠体国之事,张将军能够受抚,还望善待谷城百姓。” “张某谨尊教诲。秦将军,您是前辈,天下皆仰英名,不知对眼下天下大势,有何见教,可否帮我开开愚鲁,老张是个粗人,此番前来,用意也是听听您的教诲,也长些见识。” 谭天保有些担心了。 张献忠要“请教”天下大势的分析,如果秦良玉在此,那当然没什么说的,肯定能说得头头是道,给张献忠这样的家伙开开“愚鲁”只是小菜一碟。可是现在缦帐中坐的是张凤仪。 她怎么会有婆婆那两下子? 谁知道——张凤仪不慌不忙,侃侃而谈。 “蒙张将军抬举,良玉对于国事尚有一些粗浅之见,请指正,如今天下纷乱,流寇蜂起,榆关外清兵虎视眈眈,屡次入侵,此为应劫之数,有乱必有治,大治者必须有爱民救民之仁,倾国救国之义,俗话说,乱世出英豪,值此国家危难之际,我辈自应修身立德,处乱不惊,才算不负家国天下。” 这番话说得蛮象样。 虽然仔细分析,内容空洞,泛泛而谈,但作为张凤仪来讲,挺不错了。你指望着她能和秦良玉一个水平,就强人所难了。 张献忠听罢,点了点头。 两个人聊了一阵,又说了些场面上的话。 其实这已经很难得了,细论起来,这两人——秦良玉与张献忠,其实是敌对关系,秦良玉所部是朝廷的死忠,而张献忠则是彻头彻尾的反贼,现在的投降只不过是装腔作势。 从前是敌人,以后还是敌人。 两个敌人能够同帐对话,这只能算作一种机缘,至于说互吐真言,那就有点不现实了。 …… “秦将军,既然您身体染恙,张某不再打扰,就此告退,祝秦将军早日康复。” “恕老妇不能下床,麟儿,你送张将军一程。” “是。”马祥麟答应。uu看书 ww.uukashu.cm 谭天保心下暗笑,马祥麟……这回可吃亏了,给老婆当了一回儿子。 送走了张献忠,谭天保总算松了一口气。 他对公孙炽说道:“老兄,你总算还不笨,知道赶紧回来报信,我还怕你真的去买药吊子呢。” “什么话,好象我从前挺笨。” 马祥麟走过来,对谭天保说:“今天是怎么回事?张献忠发了什么神经?他跑到真定来做什么?” 谭天保分析道:“张献忠是个狡猾的人,这回谷城受抚,显然是耍阴谋呢,他将来一定会再造反,这回悄悄跑到真定,我猜是来试探各方面的底细,给他再次造反摸门路呢。这种人见风使舵,八面玲珑,从来就不管什么信义,以后咱们对他得加十分小心。” “嗯,有道理。” …… 回到自己的帐蓬,谭天保把上午在棋局上赢来的两锭金元宝拿出来,放在手掌上玩味儿。 金元宝啊金元宝,你可真是好东西。 以后我就指望着你们,带给我好日子了。 他想起邢彩果来。 那个心爱的女人,她在哪儿?什么时候才能见面? …… (注:从此以后,张献忠就再也没有跟白杆兵作战过,直至后来攻占四川,那时秦良玉已经年老,居于石柱,张献忠毕生未敢前往石柱一带。而他一直到死,也始终坚持抵抗清兵,最后的下场,是被清兵用弓箭射杀。) 第一百九十章 降不降 若说天下最牵挂谭天保的人,无疑就是邢彩果了。 她在哪? 她跟着李自成的部队一起行动呢,在李自成夫人高氏掌管的中军老营里担任“帐目”。 实际上,邢彩果真正的事务并非管帐,她担任着中军老营里的“教授”角色。因为她识字,有粗浅的文化(这些多半都是在曹祥太监的家里学来的),因此在文盲成堆的义军里,成了香饽饽,负责教大家识字识数。 高氏手下有二十多个女兵随从,全部都是贫苦人家的穷丫头(富人家的谁造反啊),大家都不识字,包括高氏在内,西瓜大的字认不出一扁担,所以都跟着邢彩果学习。 后来,中军的男兵们,也都来学识字。 不夸张地说,邢彩果在义军中的威望和地位,要比谭天保还高。 问题来了:义军的官兵们,学习热情很高?他们不都是些粗莽汉子么?怎么对识字有兴趣? 原因是这样的,李自成自从荥阳大会之后,逐渐明确了目标——推翻大明江山。这个宏伟计划在他心里悄悄生根发芽,并且从各方面进行着准备。 他是个善于判断大事的天生的谋略家,与张献忠等人完全不同。 明朝气数已尽,那么谁会在群雄蜂起,天下大乱的时候站上历史的最高峰——那必然是有志向,有头脑的人。人的格局决定着命运。 李自成虽然还只是诸多农民起义军里的一个,但是俗话说大浪淘沙,很多人风头一时便会淘汰,而真正能够把握机遇适应形势拚出来的人,才会独占鳌头。 尤其是高迎祥被捕以后,义军形势急转直下,被官兵围追堵截,星散流离,好多队伍都投降了(包括张献忠在内),但是李自成反而在逆境中坚持下来,而且更加看清了形势,他正朝着自己的目标一步步地努力。 李自成对手下说:“跟着我干,早晚会让你们脱离草寇身份,出将入相,光宗耀祖,妄自鄙薄的,不要跟着我,大家要严守军纪,把自己当个人,当个地位很高的人,好好干,将军我保你们有大出息。” 话说得很明确吧? 聪明些的人,自然都明白李自成的用心,因此闲下来无事的时候,学点文化,读书识字就成了风尚。这种氛围在其它起义军中是绝无仅有的。 实际上,现在李自成的处境非常艰难。 部队经过子午谷之后,高迎祥部队全军覆没,其它各部趋于星散,郝摇旗等人投奔到李自成的军中,在陕东转了一圈,官军围剿甚急,左良玉、孙传庭、曹变蛟等部一直对他们穷追猛打,打到陕南的时候,李自成的队伍只剩下了一万多人。 从前的十多万大军,就剩下一万多人了。 义军岌岌可危。 但是李自成毫不气馁。 他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自己称闯王。 高迎祥死了,很多人就以为“闯军”从此覆灭了,但是李自成偏偏在困难形势下,自称“闯王”,等于就把“闯字旗”继续打下去,重新有了号召力。同时也是对自家军队最大的鼓舞。 这就是他高人一等之处,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目光短浅的人,此时就离着灭亡差不多了,但是——逆境往往是判断一个人是英雄还是狗熊的分水岭,李自成在面临覆灭的形势下,打出“闯”字旗,带着一万多人苦苦转战,还把自己的目标定得更加明确。 这种人还能不成气候吗? …… 李自成率着“闯军”奔向河南。 陕西是呆不下去了,攻打西安……那只是一个梦想而已,李自成制定了一个新的目标:冲出潼关,冲破曹变蛟、左良玉、孙传庭等数路大军围剿,转向河南与湖广之间。 大将袁宗弟曾经劝过李自成。 “李哥,咱们要不也投降吧……我可不是真想投降啊,咱们象张献忠一样,来个假投降,等熬过这一段困难时期,再举事。” 李自成知道,不光袁宗弟,好多人都有这样的念头。 他把一干大将都召集起来,开会研究这件事。 刘宗敏、郝摇旗、刘芳亮、田见秀、他的侄子李过,小舅子高一功……十余个将领刘聚一堂,就“假降”这件事,征求大家意见。 刘芳亮第一个反对,“我不同意。” 李自成问:“为什么?” “反正我是不降,我杀过那么多官军大将,早就让他们恨得牙痒痒,刘芳亮降了……还不让他们千刀万剐?我不降。” 刘宗敏笑道:“刘芳亮,白马亮银枪,沾上死,挨上亡,黄泉路上忙,你在官军那里只怕早就上了死亡簿,别人投降都没事,你小子可真够呛。” “怎么着,刘总哨,你想投降?” 刘宗敏摇头,“我也不降,咱们和张献忠不一样,张献忠是在谷城受抚,他面前是湖广巡抚熊文灿,咱们呢?面前是孙传庭和曹变蛟,孙传庭是个人尖子,曹变蛟……更不用用说了,咱们杀了他叔叔,他那眼睛到现在还冒着火呢。” 高一功同意假降,他说:“事在人为,咱们提出条件,象张献忠一样,不拆散,不整编,保持原有人马,他若不同意,咱们就不降嘛,想当初在车厢峡的时候,高闯王就是带着咱们假降,这才脱离困境的。” 大家七嘴八舌。 李自成看田见秀蹲在一旁,抽着小烟袋锅子不吱声,问:“田哥,你的意见呢?” “我没意见,u看书 wwukansh 你说咋办,就咋办,别把我算上。” 这个老农民,可笑地把自己给取消了。这是老习惯了,在需要决策的时候,田见秀永远都是不发表意见,他也不是筹谋大事的材料。 吵吵了一通,谁也说服不了谁。 等到大家都把心里话亮完了,李自成开始拿出自己的看法。他说: “各位兄弟,降与不降,得摸透天时地利人和,酌情而定。眼下,咱们绝不可降。” “为什么?”袁宗弟问。 “咱们面前的敌人,是曹变蛟与孙传庭,这俩人都是万里挑一的人尖子,哪个也不傻,咱们玩假投降,就跟捷轩说得一样,能瞒得过他们的眼睛?想都不用想。张献忠投降了,所以能成功,是因为有咱们和九条龙、横天王等其它人马,还在和官军激战,把陕、甘、晋的官军主力都吸引来了,朝廷暂时没力量朝他下狠手,这才允许张献忠通过投降获得喘息之机,你们想想,若是没有咱们,朝廷会允许张献忠投降么?” 一席话,把大家都说得心里透彻了。 田见秀笑道:“皇帝恨张献忠,只怕比恨咱们更甚,这家伙挖了人家祖坟嘛。” “对嘛,”李自成笑道:“张献忠假降,其实是沾了咱们的光。咱们若是早投降,张献忠就降不了。现在他降了,咱们就不能降了。曹变蛟和孙传、左良玉他们,信誓旦旦地要把咱们一口吞下去,假降能躲过他们的毒手么?大家醒醒吧。” 第一百九十一章 蜡丸书 三梆子来找邢彩果。 他看见邢彩果的眼睛肿着,神情非常郁闷,问道:“彩果姐,你怎么了?” “没事。” 三梆子冒冒失失地说道:“我告诉你个消息,据说高闯王死的时候,是挨了千刀万剐,三千多刀,把全身都剐烂了,高闯王一声没吭,嘴里大骂,啧啧,那份英雄气概,真让人佩服……” 邢彩果“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三梆子不解,挠挠脑袋,不知所措,“喂喂,你怎么了?你哭什么,有谁欺负你了吗?你告诉我,我给你撑腰作主……” 一个叫“韩梅”的女兵跑过来,训斥三梆子,“老三,你怎么回事,彩果姐刚刚才哭了一通,眼睛还肿着呢,你怎么又惹她?” “谁惹她了?我还纳闷儿呢。我就讲了几句高闯王挨剐的时候身上割了三千刀……” “你简直不可理喻,”韩梅冲着三梆子吼起来,“谭大哥是跟高闯王一起被捕的,高闯王被剐三千刀,那谭大哥……你这不是往彩果姐的心里捅刀子吗?你个笨蛋。” “哦……” 三梆子咧咧嘴,赶紧劝邢彩果,“你别往心里去,我这人就爱瞎冒,天保也许挨不了三千刀……我的意思是说,天保这人命总是挺好的,高闯王被杀了,他或者有可能死不了……” 越劝,邢彩果哭得越痛心。 这些日子以来,每当想起谭天保,邢彩果就心如刀割,也不知道哭过多少回了,高迎祥被杀了,谭天保能幸免吗……这件事情怎么想怎么让人绝望。 “我为什么不坚持跟他在一起,大家一起死,都死了也就心里干净了。” 韩梅劝她,“彩果姐,现在没有确实消息,你别净拣着坏处想,外界传的信儿也不一定准,象贺老三这样的,说话没边没沿儿,哪里会有准头儿?” 好说歹说,劝得邢彩果止住了眼泪。三梆子忽然一拍脑门儿,“对了,彩果姐,我来找你是奉了李闯王的命令,让你去辨识一封书信。你看看,我一唠闲嗑儿,就把正事儿给丢到脖子后边去了。” 邢彩果赶紧擦净腮边的泪水,“你看,老三,你这人总是这么冒冒失失的,有正事儿,怎么不早说,老是扯闲篇,快走吧。” 辨识一封书信……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李自成遇到了一个前来送信的樵夫,自称是九条龙王霸派来的信使,他身上带着一封用蜡丸密封的书信,信上的内容是:闻李将军欲攻潼关,我将于九月初九前往接应,攻击官军后路,洪承畴已率主力返北京勤王,潼关兵力空虚,届时咱们同时行动,两路夹攻,必破潼关。 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趁着洪承畴北返,一鼓作气杀过潼关是上上之策,如果九条龙能够配合行动,那胜利的希望就相当大。 但是,李自成对送来的这封信,不敢相信,自己要攻潼关之事,九条龙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而且正在最需要的关头前来配合?这不等于是正困的时候就有人来送枕头么。 会不会是官军耍的诡计? 李自成不光谋略过人,在小事上也非常精明,他反复观察这封“蜡丸书”,怎么琢磨,怎么觉得不太象是九条龙写的。但是自己不能肯定,就特意把邢彩果找来研究。 邢彩果来了之后,直截了当地说:“这封信是假的。” “为什么?” “闯王,我虽然没见过九条龙写的字,但我知道那人是个黄河上的莽汉,并不通文墨,他不可能写出这么一笔字。” 李自成说:“那会不会是他队伍里的师爷写的?” “问题不在这儿,而是书信上的字,故意写得潦草,就象个粗疏武人的的字体,而实际上间架非常匀称,笔力很强,这是多年练就的瘦金小楷,却装出一副粗豪样,这就很可疑了。” 李自成点了点头。 邢彩果的分析,正与他的判断相吻合。 这封信是假的,是官军派来的细作,冒充九条龙,试图让李自成上当。 “好了,彩果,你回去吧,告诉桂英(李自成夫人高氏的名字),准备马上开拔。” “是。” 李自成立刻召集刘宗敏等几个心腹大将。 大家一起观看了那封“蜡丸书”,对于李自成和邢彩果的判断,并没有任何异议——这就是官军使的计策。刘宗敏把大脑袋一摇,说:“这事儿明摆着,那封信连看也不用看,九条龙是咱们的老朋友,他若是派人送信,为什么不派个熟人?” 这话一针见血。 刘宗敏虽然粗鲁,看问题倒是一杆子戳到底。 袁宗弟说:“把那个送信人打一顿,揍得他屁股开花,逼他说实话,交给我,我保证能榨出油来。” 郝摇旗反对,“你算了吧,这人如果真是官军派来的奸细,必定是死士,你打死他都不会招的。” 李自成笑道:“招不招,咱们试试吧。” 于是,派人把那个送信的樵夫给叫来。袁宗弟阴鹫鹫地瞅着他——那眼神让人觉得心里就发凉,袁阎王的绰号可不是白叫的。 “说,是官军派你来的么?” 樵夫一脸冤屈,u看书 wwuukanhu.cm “大哥,我跑了一百多里山路,躲过了两拨乡勇的追赶,好不容易找到你们,送达了书信,怎么好心当成驴肝肺了。” 袁宗弟冷冷地说:“是吗?你以为老子这么好糊弄,来呀,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从旁边窜过来两个亲兵,一左一右,抓住樵夫的肩膀,不由分说按倒在地,另一个人拿着把雪亮的匕首,揪着头发,将刀尖往眼睛上刺去。 “冤枉——”樵夫大叫着,“王大哥,你错了,这就是李自成,他们不配当你朋友,老子就算瞎了,也得骂你们这群浑蛋,不识好歹,杀害朋友……” 刀尖已经刺到他的眼皮上了。 那人强硬得很,破口大骂,“你们挖吧,没义气的狗东西,可惜了王大哥一番心意。” 匕首并没真的刺下去。 亲兵们退到一旁。 李自成走上来,拍拍樵夫的肩膀,“兄弟,是条汉子,骨头够硬。对不住,我们也是不得已,跟你开个玩笑,眼下官军势大,大家都得小心。” “没关系,”那人耸耸肩膀,浑不在意,“大家同闯江湖,这年月什么稀里古怪的事都有,犯疑也在情理之中,这回王大哥真的是拿出十二个劲头,你们别辜负了他的心意就成。” 李自成说:“你回去回复九条龙,我们准时九月初九,杀过潼关南原,奔向河南,你们做好接应的准备,到时候咱们两家合兵一处。” “是。” 第一百九十二章 潼关 潼关,是一座小城,很小但是很险要,它扼守着晋、豫、陕三省要冲,是进出中原和关中的咽喉,地位位置非常重要。把这个地方一卡,从西安到洛阳,从河南到陕西的道路就都给掐断了。 这两天,潼关城大军云集。一批又一批明朝官军,陆续来到关城附近,都分散在各条道路两旁,把几条官道守得水泄不通。所有的战略要地,比如象金盆坡、通洛川等处,都驻扎了大批部队。 帐蓬象海浪一样排列,骡马成群。一声声号角、马嘶,连续不断。 关城内外早就戒严了,不允许任何行人和商旅通行。 本来就够紧张的,这天下午和潼关城又显得更加不同:城内命令“静街”,家家关门闭户,任何闲杂人等均不得出门,各城加派守卫,马步哨官沿街巡逻。道台衙门附近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弓上弦,刀出鞘,戒备森严。 傍晚的时候,一大群文武官员,出了东门,驻马站在城外等候。他们在迎接谁? 洪承畴。 他不是北上勤王,率部奔北京了么? 原来,这是洪承畴耍的一个计谋。 他对外宣称是“北上勤王”,率队伍攻打清兵去了,实际上根本没去,而是统率大兵在潼兵附近设下埋伏,要围剿李自成的义军。 快天黑的时候,洪承畴在一百多骑兵和幕僚的护卫下,驰马来到潼城。他这回是“轻车简从”,没有坐八抬大轿,也没有穿官服,更没用锣鼓开道和仪仗执事,而是穿了一身儒生便装,在左右亲随重重簇拥下悄然而至。 丁启睿率领几十个城内官员,按文左武右的顺序,分品级在道旁列队,跪倒迎接这位太子太保,挂兵部尚书兼陕甘三边总督。 洪承畴象以往一样,一副“儒将”风度,翻身下马,朝着各位官员还礼。 “大家请起,各位同仁辛苦了。” 谦逊而和善,给人一种“礼贤下士”的好印象。 若是论作官经验,论阅历世故,洪承畴毫无争议地是天下第一。 至于心里是否毒辣,藏着多少坏水儿,那是另一码事。 其实这次到潼关,洪承畴心里空前兴奋,或者说是喜气洋洋。为什么呢?一是高起潜已经返回北京,不再当他的“太上皇”了,军权完全在握。二是李自成的流寇处于穷途末路,眼看着在潼关附近就要被自己剿灭,这份即将到来的胜利,将让他永远名垂青史。 对于打败李自成,洪承畴这回有完全的把握。 经过几番追剿,李自成只剩下一万多人,而且人困马乏,疲于奔命,他想冲过潼关向河南逃窜,这连傻子都看得出来,因此,他号称北上,却悄悄将近十万大军就埋伏在潼关南原一带,等候着李自成撞进罗网。 现在的局势很明朗,孙传庭的三万大军,曹变蛟的三万大军,在李自成的后面紧紧追赶,使李自成疲于奔命,急于过潼关进河南,根本就没有回头路。 自己率主力在潼关外面这么一堵…… 铁桶似的重重包围,义军插上翅膀也逃不掉。 …… 到了潼关城内,洪承畴前呼后拥进入道台衙门,并没有吃饭和休息,而是立刻召开作战会议。 他换上二品锦鸡补子大红丝蟒袍官服,,戴上六梁官帽,系上玉带,正襟危坐在正厅的中书案后,沉下脸来满面威仪——在正式会议场合,得有统帅的森严气象,否则怎么带兵? 先问丁启睿,“我亲自来到潼关的消息,没被外人知晓吧?” “绝对没有,外界都宣扬督师赴北京了。” 洪承畴点点头,“李贼的情况有新消息么?” “李贼已到泥盆谷,正向潼关方向运动,估计他们肯定不敢攻打关城,而是沿着山间小路向东北进发,我已在路口都埋伏了兵马,随时监视。” “很好。” 丁启睿又说:“我还使了个小小计策,派忠义之士,冒充九条龙王霸的属下,前往李贼营中下书,就说九条龙派兵接应,骗他们冲关,嘿嘿,此计已成,李贼上当了。” 洪承畴却拉下脸来,“胡闹。” 丁启睿愣了一下,他本来觉得自己这个计策蛮高明呢。 洪承畴皱着眉头说:“你没和李自成打过交道,不知道他有多狡诈,这样的伎俩,根本就骗不过他,反而会打草惊蛇。这种小把戏,千万不可再搞。” 丁启睿吃了个瘪,满面通红,不敢再吱声了。 洪承畴又询问了其它一些情况,向几个参将、副将了解了军队有关备战的情形,了解了几条道路的布防细节,uu看书 w.uukanshu.om 然后吩咐大家立刻进行战斗准备。 “诸位,时间非常紧,李贼说不定已经行动,大家不要觉得他上当了,会在九月初九再过潼关,绝对不会,这个你们把心放在肚子里,马上准备,刻不容缓,谁敢耽搁一个时辰,定斩不饶。” 话说得斩钉截铁。 一帮将领全都凛然。 原来这个文静和蔼的总督,下起命令来这么严厉。 …… 散会后,丁启睿准备了宴席,他向洪承畴请示:“大人,后厅的便宴和舞伎都备齐了,请您移步就餐。” “不急。” 洪承畴没有着急吃饭。他和丁启睿一起,先做了另一件事:以潼关道台的名义,起草向崇祯皇帝的剿匪报告。 在报告中,他们把李自成的人马写成“八万贼兵”,剽悍凶恶,包围了潼关城,他们正在率部与贼“浴血奋战”,誓要擒住贼首,剿灭贼众,为朝廷彻底消灭李自成匪患,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这是“奏报”的老套路了,把敌人夸大,好衬托自己的英勇,以博取更大功劳。 这俩人都是文官出身,字斟句酌,把每句话都敲定,派师爷誊写在奏折上,盖章派加急快马上报。 搞定以后,洪承畴这才伸了个懒腰,揉揉疲乏的脚腿,跟着丁启睿走向后堂,那里的宴会已经等了他半天。两人迈着四方步入席的时候,丝竹音乐声响起来,七八个舞伎开始在宴席前翩翩起舞。 第一百九十三章 大天王 道台衙门里,大堂正中的花梨木案几上,摆着一个用黄缎绣龙套子装着的宝剑。那是皇帝御赐的“尚方宝剑”。 这把宝剑代表着权威,可以“先斩后奏”,如皇帝亲临。 两排文武官员,在大堂中分左右肃立。鸦雀无声。 院里站的是两排持刀武士,刀光映出一片杀气。 这阵势,让人感觉到一种威严和压抑。 洪承畴身穿官服,从内堂走出来,神情严肃,朝着两排文武官员扫了一眼,目光所到之处,每个人都象是被电光激了一下,神情一凛。 迈着缓慢的方步,洪承畴坐在书案后面,那种“威武不可一世”的仪态,令满堂官员都屏气凝神,不敢仰视。 按照洪承畴“仪式从简”的要求,没有喊堂威,没有擂鼓奏乐,但是官员们向他行礼是免不了的,在丁启睿的带领下,一班官员依次朝着端坐书案后的洪承畴鞠躬行礼。 这感觉……象不象当了皇帝? 享受过这种滋味儿的人,永远都难以割舍“高高在上”的荣耀感。 …… “带大天王——” 门口的参将高喊一声。 话说今天洪承畴“升帐”,并非是为了派将部署战斗,而是把一个投降了的义军首领,名叫高德勋,绰号“大天王”的人叫上来,让官员们见识见识。 高德勋是谁? 说起来这人是李自成的亲戚,叔伯小舅子,起先也是跟着高迎祥一起造反,后来自立门户,在陕西东游西荡,却无甚真本事,始终没杀出个名堂。 高德勋这人,文韬武略都不怎么样,最大的本事是吹牛皮,牛逼哄哄,给自己起个绰号叫“大天王”,好象普天之下谁也大不过他了。当时有个顺口溜,叫做“横天王,顺天王,牛逼哄哄大天王”。 后来高迎祥被捕,大天王手下一万多人也大多被官军追得稀烂,混不下去了,便带着三千多人投降了孙传庭。 这种投降和张献忠的“受抚”完全不一样,孙传庭根本就没拿他当个人看,起先答应他让他做“游击将军”,后来根本就不提了,军队给编散,剩下大天王孤零零的一个人,象个狗似的带在队伍里。 指不定哪天心情一不好,就杀了。 两个卫兵,把高德勋带上来,从两排持刀武士中间通过,将要走入大堂的时候,又过来两个卫兵,象搜贼似的,把他身上搜查了一番,这才冷冷地说道:“进去。” 高德勋心里发苦,自己以前做“贼”的时候,打家劫舍,胡作非为,横行江湖……如今被官兵提来喝去,比条狗的地位还低。 报应啊。 进入大堂,旁边有人喝道:“跪下。” 高德勋一低头,跪倒在地,他并没有看清书案后面坐的到底是什么人,再说他也不认识洪承畴。 满厅里的文武官员,包括洪承畴在内,都打量着这个跪倒在堂下的曾经的“义军将领”,要说高德勋长相也算是一表堂堂,身材高大,方面大耳,只是这些天落魄了,胡子拉茬满面愁苦,一脸惊惶之色,畏畏缩缩地跪着,就象一团可怜的烂肉。 “高德勋,”洪承畴缓缓开口问道:“你投降,是真心的么?” 高德勋没人喊他起身,不敢站起来,跪着叩头,“回大人,小人真心归降反正,愿为朝廷效力,万死不辞。” 这话自然没一个人相信,你要有这样的心胸胆略,还投降干什么?人们普通有一种“瞧不起降将”的心理。 洪承畴又道:“你把李贼自成的相貌,习惯,给大伙儿讲讲。” 这是他召见高德勋的目的。按照洪承畴的计划,这一仗剿灭闯军,活捉李自成是手拿把掐的,毫无问题。唯一担心的是,在乱战中李自成会溜掉,如果不能生擒或是杀死,那就太遗憾了。 因此,让高德勋告诉大家李自成的相貌特点,好在战斗中一举擒拿,不至逃脱。 高德勋又磕了一个头,说道:“是,李自成长得……中等个儿,方脸,浓眉毛,嗯……也没什么了。”他有点语无伦次,确实,李自成的相貌没什么特别的,一个满面风霜的陕北汉子罢了。 旁边的丁启睿很不满意,上前踢了他一脚,喝道:“老实讲,别吞吞吐吐。” 高德勋吓了一跳,赶紧说道:“这个……李自成总戴着一顶破毡帽,对了,他使的宝剑上刻着两个字,龙泉。” 洪承畴说道:“大家听好了,凡是看见佩‘龙泉’剑者,便是李贼本人,切切牢记。uu看书.uuashuom ” 其实这倒是个误会,“龙泉”是有名的铸剑产地,有很多剑上都刻有“龙泉”字样,真假不一,数量庞大,按照这个去捉李自成,根本不靠谱。 接下来,高德勋按照洪承畴的吩咐,把李自成习惯骑的马什么样,他妻子高氏长得什么样,手下的大将刘宗敏、刘芳亮、李过、郝摇旗、袁宗弟、田见秀……每个人的相貌牲,都给讲述了一番。 只不过,高德勋这人吹牛还可以,说真话却不擅长,描绘人的相貌,更没有语言天赋,说来说去,弄得别人不得要领,气得丁启睿踢了他好几脚,“老实讲,你小子是不是满嘴冒泡呢?敢胡说,拖出去一刀宰了。” 高德勋战战兢兢,颠三倒四,只是说不清楚,怕被人家“宰了”,更加慌乱,把好几个人说的相貌完全都对不上号。 最后把洪承畴也弄烦了,“带下去吧,这人就跟个羊癫疯差不多。” 两个卫兵把高德勋象提溜死狗似的拎出去了。 洪承畴又瞅了一眼满堂将士,把那柄黄缎子布套的尚方宝剑拿过来,重重放在面前,提高声音说道:“诸位,此番作战,务必全功,李贼所部已经被我重重包围,万难逃脱,只要大家奋勇作战,必能全歼。我把话放在这儿,谁若畏缩不前,放跑了贼寇,尚方宝剑在此,定斩不饶。奋勇杀敌者重赏。擒获匪首李自成者,赏银五百两,奏报朝廷加官进爵。擒获高桂英、刘宗敏、袁宗弟等匪首者,赏银三百两。” 第一百九十四章 最坏打算 李自成率领着一万多人马,连夜起程。 他知道所谓“九月初九”是个骗局,不敢耽搁,赶紧率部出潼关。但是又不敢去攻打潼关城,只能从关外绕险峻的山路,奔向河南地界。 此时义军的处境非常尴尬,身后是数万追兵,前面情况不明,关隘险阻,队伍疲惫…… 行军的时候,在山里没有遇到一个老百姓,经过的几个小村庄,全都是空村,老百姓逃亡一空,这让人心里更加焦躁,有战斗经验的人都不免产生一种不详的预感。沉闷而压抑。 李自成是个心细的人,他吸取了高迎祥全军覆没的教训,事先把队伍编成几路,告诉大家:如果在行军或打仗中被官军打散了,那么大家各自为战,分路突围,跑得越远越好,然后分路向秦岭商洛山中集结。 这其实是做了最坏的打算。 邢彩果随着李自成的媳妇高氏一起,编在“中军眷属营”里,由袁宗弟负责保护,他们的任务很重,因为全军的金银财宝都在这里存着,相当于闯军的“财政部”。行军的时候,金银财物也都分散开,有的驮在马背上,有的由几名亲信背在自己身上。 邢彩果背了一袋子珠宝。珍珠玛瑙玉石之类。 对于战斗到底胜利还是失败,其实邢彩果并不太在意,她已经决定——如果得到谭天保确实已经死的讯息,那么自己立刻就自杀,到黄泉路上去寻谭天保…… …… 队伍摸着黑在山路上行进。 这种状况对于义军来主是家常便饭,大家默默地跟着队伍向前行走,谁也不说话,只听得见成蹄子的声音,兵器互相撞击的声音,以及前面传来的短暂口令声。 进入一道幽深的峡谷,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从前面传来口令:“不准说话,山头上有关卡。” 队伍放慢速度,尽量不发出声音,果然,远远地从头顶上传来喊声: “月牙儿黑呀——防火防盗——看仔细呀——” 这是把守关卡的士兵,在喊联络哨。每隔一段时间便喊一遍,同其它关卡互相联系,以此来通报情况。 那么峡谷里经过大队人马,上面听不见动静吗?这个可就难说了,夜晚山风卷着山林发出阵阵松涛,能够掩盖马蹄声。但是若是守军心细,一定是能发现端倪的。 李自成这一万多大军顺利走过幽长的峡谷。 眼前是一眼望不到边的丘陵,再往前走,便是老百姓日常称呼的“潼关南原”,或叫潼关原,几十里地面全是缓坡丘陵,这样的丘陵地带,最适宜埋伏骑兵,也是冷兵器时代大军作战的天然良好阵地。 李自成驻马观察。 黑黑的夜色,一丝灯火也没有。 忽然从后队驰来一名传令兵,向李自成报告:“闯王,后军曹变蛟的人马追上来了,只有不到五里远。” 嗯? 李自成心里一沉。 曹变蛟……这是个最难缠的对手,他虽然年轻,但是打仗非常老到,勇谋兼备,有他叔叔“万人敌”曹文诏的遗风。 没想到,官军竟然在夜里也一直在追击。 这说明——自己的行动,并没有起到“出敌不意”的效果,曹变蛟部一直在后紧紧咬着,根本就没有甩脱。眼下的形势非常严峻。 李自成命令:“全军休息打尖,稍微歇一刻,然后继续向前。” 队伍走了很长的路,十分疲惫,必须休息片刻。 他料定曹变蛟也不敢在午夜发起进攻,因此按原计划不变。 长长的队伍,就在山坡丘陵间歇下来,寻水做饭,喂马小憩……为即将到来的大战做准备。 …… 天快亮了。 一缕惨淡的阳光,照进山谷,让人感觉不到温暖和明亮,反而有一种凄惶的感觉弥漫在心头。 袁宗弟带着一个身穿破夹袄的老百姓,来到李自成面前,“闯王,我找到了一个老百姓。” 这人神色凄惶,一张脸上肮脏而枯瘦,象是乞丐,袁宗弟说:“他说是早起出来找羊的,我看不牢靠,八成是官军的奸细。” “冤枉……” 李自成摆摆手,“老乡,你告诉我,这附近有官军队伍没有?” “有啊,碉堡里有的是。还有,杜家寨和野猫峪都住满了。帐蓬都跟碱蓬蒿子似的一片片数不清。” 袁宗弟踢了他一脚,“胡说,” 那人吓得一哆嗦,不敢再言语。 李自成说:“放了他。” 袁宗弟不愿意,“闯王,杀了吧,这小子肯定是奸细。” “放了。” 李自成重复了一遍,然后命令袁宗弟:“赶紧告诉大家,赶紧收拾行装,随时做好战斗准备,前营开拔,后队保持一箭地。” “是。” 李自成没功夫细审这个乞丐似的“老百姓”,他心里明白得很,无论这人是否是奸细,uu看书 wwuukanshcm 说的话是真是假的,自己前面没有第二条路,只有拚死向前冲。即使前面是刀山火海,也得闯了。 开拔。 大队人马匆匆踏着露水前进。 前面的丘陵上现出了几座大大小小的碉堡。 那是潼关道丁启睿修建的防守阵地,每个大碉堡驻扎步兵二百名,小碉堡驻扎五十名,互相配合,当作防守潼关外围的要塞。这么点兵力当然挡不住大军冲击,但是——每个碉堡里都有火器,大碉堡里有大炮,作为防守来说,威力非常大。 面对碉堡群,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硬闯。 总哨刘宗敏开始部署前锋营进行突击了。 两千名步兵,向着碉堡发起了冲锋,一片人影象蚂蚁般地朝山坡上冲过去。 “嗵——”大炮响了,一阵黑色的烟雾在清晨的阳光中升腾。 闯军步兵冒着黑烟往上冲,好些个士兵被大炮的火焰击中,象是被铁扫帚扫过一样,躺倒一片,其余的踏过死伤者的尸体,呐喊着冲向碉堡。 “杀——” “嗵嗵嗵——” 碉堡里的手铳、霹雳炮一起轰响,烟雾大作,铁砂和火焰一起从碉堡的方孔里喷出来,打在士兵身上,立刻引起一阵惨叫。 义军身上没有铠甲,对火器毫无防范能力,只能被动挨打,但是碉堡的火器也不多,发射一阵之后,便沉寂下来,义军趁势猛攻上去,一阵乱箭射进碉堡的发射孔。 第一百九十五章 命运 几座大碉堡,很快便被义军攻占。 虽然付出了几百人伤亡的代价,但刘宗敏还是指挥着前锋部队将几座大大小小的碉堡一扫而空,守卫碉堡的官军被全数杀死。 但是——义军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这一场小仗,只不过是大战前的一个极微小的插曲。之后发生的那场惨死战斗,是决定着闯军生死的大战。 当刘宗敏带着前锋营的队伍跨过一道山梁,正准备向前转入官道的时候,他不禁大吃一惊。 只见—— 前面的山坡后面,尘烟大起,旌旗遮天蔽日,无数的骑兵与步兵,正象海潮似的迎面而来。看那架势,第一拨攻击部队就有一万人以上! 义军登时陷入死亡困境。 刘宗敏立马在坡上,愣了几秒钟,身后“沓沓沓”一阵马蹄响,李自成在几个亲兵簇拥下奔过来,他站在刘宗敏的身旁,两个闯军最高领导人谁也没吱声,脸色一样凝重。 都是身经百战,谁都明白眼前的局势。 两个字——完了。 看官军那铺天盖地的架势,前锋部队就一万多,后续还不知道有多少,而且没有准备,没有预热,就直接冲锋——这显然是早就准备好的埋伏。 一万多疲惫而惶惑的义军,落入数倍于自己的重重包围,那后果是什么——用脚丫子想想也知道。 刘宗敏骂道:“奶奶的,官军肯定有五万,不,七八万以上,我敢肯定这是老洪的队伍,他根本没去北京,而是在这儿等着咱们呢。” 此时方醒悟,已经晚了。 没错,这就是洪承畴的队伍,他没去北京,而是埋伏在潼关,专门等着李自成的闯军。 一张早就结好的大网…… 李自成没有象刘宗敏那样怒骂,此时——咒骂、愤怒、慌乱、恐惧……统统没有任何用处。李自成此刻的表情反而比昨夜更加平静。 那张风霜的宽脸膛上,甚至有些漠然。 他左右张望了一阵,判断了一下官军的攻势规模,然后简短地下达命令: “捷轩,你到前面去,带着前锋营和标营冲一下,看看能不通冲开一个缺口,冲过去就不要回来,能冲到哪儿是哪儿。” “是。” 李自成又对身后的士兵吩咐:“告诉郝摇旗和田见秀,向西北突围,顺着大沟杀出去。命令袁宗弟,保护眷属营,向后退,找地方隐蔽,相机突围,万不得已时返回去跟曹变蛟死战。命令高一功和李过,向东南方向杀出。跟大家说一句话,这一仗,没有配合,没有退路,大家能杀出去多少,就是多少。” 传令兵,一个又一个地飞马而去。 李自成微微叹了口气,说道:“让刘芳亮上来。” 刘芳亮,这是手下一张王牌,李自成要把它留在自己手里。 …… 直到此时,李自成心里完全明白,这一切早就注定了。 昨夜通过峡谷时,上面的官军其实完全对自己的行踪了如指掌,他们早就准备好了伏击圈,等着义军钻进去呢。 可是……这一切又是如此不可避免。他到现在也想不出来,能够怎么样才能避免这一场灾难。每一条路都是死的,就象一个迷宫,根本就没有出口,你怎么出去? 有时候命运就是这样,无论你怎么做,无论你是多大的英雄,穷途末路就是会降落到你的头上,千挑万选,选中的道路永远都是错的。 这就叫命。 …… 李自成下的这几道命令,其实很简单,就是——四面出击。 因为形势已经明了,官兵优势太大,大家糜集在一起,只能被全部歼灭,绝无第二种结果。因此义军这一万多人分路突围,其实就是最好的选择,大家能冲出去多少,就看各人的运气和造化了。 只有这样,把战场形势搞乱,才能最大限度地冲出一部分人马,别无他路。因此李自成下的每一道命令,都是——没有配合,没有退路,冲过去就不要回来,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实际上这就等于是——闯军,从此就散了。很从相与多年的生死弟兄,从此刻起,此生就再也不会见面。 …… 战斗,在两分钟之内就打成了一锅乱粥。 应该说,李自成的“四面出击”战略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一开始就把十余里的战场,局势彻底给搅乱了,每个方向上都在战斗,双方犬牙交错,分不清阵线,分不清敌我…… 这种状况很难掌握,对于劣势一方,最有利。 最先投入战斗的刘宗敏,率领的前锋营和标营人马,两千多人,全是骑兵,是闯军中的精锐,一向在战斗中充当先锋,而铁匠出身的刘宗敏本人也是一员虎将,uu看书 ww.uukansu.om最善于猛打猛冲。 一股血淋淋的杀戮风暴,瞬间掀起。 刘宗敏往前冲了没有几丈远,就一个跟头从马上跌落下来——他的马匹中箭倒下了。 正在冲锋中,这一个跟头换了别人只怕要摔断得骨断筋折了,但是铁匠出身的刘宗敏铜筋铁骨,一秒钟之内就从地上跳起来,虎吼一声,重新抓起自己的大刀,跳上另一匹马,继续率领着前锋营向前冲。 “嗖嗖嗖——” 双方射出的羽箭,在空中穿梭。不断有士兵倒下去,人马仆地。刘宗敏一手抓着大刀,另一只手将自己背后的斗蓬扯下来,拧了两拧,象翅膀一样挥舞抖动,把射向自己的箭只全都扑打到旁边。 对面的官军,认出了他是队伍中的主将,一片呐喊声,数百骑一起向刘宗敏冲过来,刘宗敏大吼一声,扔掉斗蓬,抡起大刀就朝官军最密集的地方冲去。 “嚓嚓——” 长刀左右一挥,两名官军骑兵被他斩落马下。 他胯下的马匹又突然一声嘶鸣,原来一柄长矛刺中了马腹,刘宗敏又一次被抛到了马下,横着翻了两个滚,但是他手中的大刀始终也没撒手,而是顺势向上举起,将一名官军骑兵直挺挺地挑下马去。 刘宗敏跳起来,跨上这名官军的马匹。 “杀——”他大声吼叫着,抡刀向前冲杀,此刻没有别的选择,只有向前拚命冲锋,不论前面有多少官军,一直杀—— 第一百九十六章 铁桶阵 刘宗敏的勇猛剽悍,让官军恐惧后退了。 他所率领的前锋营和标营人马,是闯军中的精锐,全部都是骑兵,行动迅捷,战斗力强,打起仗来和刘宗敏的风格一样,一往无前。两千多人马象旋风似的朝前猛冲,一番混战,把官军的防线,撕开了一道缺口。 “哗——”人马向前冲去。刘宗敏挥着大刀冲在最前面。 这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浑身就象一阵烈火,在上万官军的围困中杀出了一条血胡同。 跨过了个十几丈高的山包,刘宗敏回身观察,他发现——自己身后带领的人马,已经折损过半,跟在身后的,大约不足一千人了。 这一路上,躺满了死尸,义军的,官军的,死人死马,铺满坡上坡下。 向远处观望,刘宗敏发现十余里的范围内,处处都是烟尘暴起,喊杀阵阵,象是开了锅一样,有几处战斗异常激烈的地方,人喊马嘶已经分不出个数,汇在一起形成和种异样的令人心悸的喧嚣。 他不知道那几处战斗激烈之处,到底是李自成,还是李过、郝摇旗……但是他没办法前去接应他们,官军一队队一群群,阵势象海浪一样,根本就闯不过去。 这样的局面下,只能各自突围。 “跟我来——” 刘宗敏大喊一声,大刀一摆,率领这剩余的一千来队伍,朝着预定的目标冲去。 前面是一道山沟,没有官军,这是两道进攻阵形中的空隙,刘宗敏知道这样的空隙正是突围的最佳选择,他毫不犹豫地带着队伍冲下山沟。 “咕咚——” 刘宗敏连人带马,掉入到一个陷坑里。这是用枯草树柴利用山沟里的天然凹陷搭起的陷坑,不算深,只有两米来深,但是马匹却是无论如何也跳不上来的。 他大叫一声,舍了座下马,往陷坑外面跳。 “杀——” 就在这时候,耳边传来一阵激烈的喊杀声,顺着山坡冲下来一片官军队伍,呐喊着冲向刚刚进入山沟的义军,看起来他们是早就埋伏在山坡后面,专门等候着义军下沟呢。 官军,这回确实是做了精心准备。 这一片十几里方圆的丘陵区,埋伏了数道兵马,你闯过了一道包围圈,后面还不知道会有多少道,一层层的兵力,据守着各处地形,形成了铁桶阵。 刘宗敏欲往陷坑外面跳,但是好几块巴掌大的石头,突然朝他砸过来,躲避不及,脑袋上肩膀上,同时被石头砸中,一下子头破血流,把他砸回到陷坑里。 脑袋差点砸两半,额头中的血,流下来糊住了眼睛。 但是刘宗敏仗着皮糙肉厚,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大吼一声,往上便窜,透过血蒙蒙的视线,他看见足有四五十个手执长矛的官军,正朝着他奔来,那样子——非要把他刺死在陷坑里不可。 刘宗敏手下一名叫做“张纯”的偏将,率领着十几个士兵,拚命过来抢救,同大批官军杀在一起。张纯挥着一把朴刀,狠狠砍翻两名官军,但是更多的官军还在往上涌。 刘宗敏用尽全身力气,往上一窜,从陷坑里蹦出来,那神态就象一头勇猛的狮子。 好几把长矛已经刺到身前了。 刘宗敏右手抡刀,荡开两柄长矛,左手一伸,将一柄堪堪刺到胸口的长矛抓住,他的打了十几年铁的粗臂膀发挥了作用,狠狠往回一搠——把这柄长矛硬给推了回去,并且矛杆撞中了官军的胸口,一声惨叫,大概肋骨都被撞折了。 “嚓,” 右臂大刀抡起来,斜着砍过一名官军的脖子,把脑袋都给剁下来。 鲜血狂喷。 刘宗敏大吼着,右手持刀,左手握着那柄夺来的长矛,横砍竖戳,勇不可当,如同狮子在羊群里闯过。 张纯率领着亲兵们杀到了,同刘宗敏汇合在一起,十几个人摆成了阵势,向前突击。几十个官军被这群人的勇猛冲杀给吓得胆寒,纷纷向坡上撤退。 义军在刘宗敏的率领下,向坡上突击。 沿路丢下上百具尸体。 刘宗敏跨上一匹刚刚从官军手里夺过来的战马——他已经换了两回战马了,很侥幸自己竟然没被官军杀死。 冲——冲过山坡,也许就能突围了。他和义军士兵们都普遍怀着这种想法,但是当刘宗敏跨马抡刀快冲到坡顶的时候,他们都绝望了。 坡顶上出现了几面大旗,旗号上写着斗大的“祖”字,好几员将领正在坡上等着他们呢。 而且坡后还有无数的征尘在扬起,虽然地形阻隔看不见官军人马,但是作战经验丰富的义军士兵们完全能够判断出来——官军的大队兵马就象是汪洋大海,兵力雄厚得让人眼晕。 这是个令人眼前发黑的局面。 刘宗敏知道,那面“祖”字大旗下的将领,八成是祖大弼,那是一员洪承畴手下的心腹大将,看书 .uukansh.cm 以勇武著称,手中使一把开山斧,这人有个特点,就是嗓门特大,打仗的时候吼声连连震耳欲聋,被人称为“祖二疯子”。 看见祖二疯子的旗号,刘宗敏完全明白——洪承畴真的没有去北京,这些兵马全是洪承畴的兵。义军已经陷入十万大军重围了。 情势就是这样,没什么说的,杀吧。 刘宗敏没有犹豫,举起大刀就朝着那杆“祖”字大旗杀过去。 旗下冲出一匹战马,马上的将领长得象刘宗敏一样粗壮,身上披着铠甲,手里拿着一把长柄开山斧,正是祖大弼。 两员勇将冲到一起了。 开山斧尚未抡起来,祖大弼的吼声就涌入旁人的耳鼓,“嗷——”那声音粗豪难听,不象狮不象虎,更象是驴。 刘宗敏的大刀闪过一道白光。 开山斧毫不畏惧,正面相迎,“当”的一声响,刀和斧沉重地撞在一起,各自向两旁弹开,两人的胳膊都是一震,差点把兵器撒了手。 双方都是一身蛮力。 祖大弼又吼一声,挥斧再砍,开山斧劈头盖脸,朝着刘宗敏的胸前砸下去,这一斧比刚才更加雄浑,挟着一股风声。 刘宗敏这回不敢硬接了,侧身躲闪。 论力气,刘宗敏或许不输于祖大弼,但是刚才已经鏖战半天,头上被砸破的伤处还在流血,仗着筋骨强壮无比,这才继续作战,而祖大弼是以逸待劳,自然大占便宜。 第一百九十七章 就这样 “嗷——” 祖大弼吼叫起来的时候,那声音真是既雄厚又刺耳,就和驴叫差不多,让人听上去浑身不舒服。而他自己却是越吼越精神。 跟他打仗,还得随时注意,别被他的“驴吼”给打扰了心神。 刘宗敏已经拚斗了好一阵子,身上几处受轻伤,仗着皮糙肉厚不在乎,但是气力毕竟受到影响。他挥着大刀和祖大弼硬碰了一下,立刻就试出来——祖大弼的力气并不比他小。 而且祖大弼武艺精熟,一把开山斧左遮右挡,迅捷灵活,再加上以逸待劳,就更占便宜。 刘宗敏抡刀砍了几下,就象砍在铜墙铁壁上,被祖大弼的开山斧反击回来,逼得连连后退。他心里暗暗叫苦——事情明摆着,自己今天是无论如何也抵不过祖大弼了。 话说这祖大弼可不是无名之将,他是明朝大将祖大寿的弟弟,在辽东与清兵作战的时候,曾经和“满洲第一勇士”鳌拜大战数日,双方在战场上力拼,不分胜败。 “嗷——” 一声怒吼,震得人耳鼓发麻。 祖二疯子的“驴吼功”也是战场上的一绝,稍不注意就会吓一跳,战场上稍微的迟疑和延误就是性命之忧,有很多将领都在刺耳的吼声中被他一斧拍死。 刘宗敏拨马便走。 他不想和祖大弼硬拚,拚下去的结果只能是全军覆没,因此朝着斜刺里落荒而逃。 祖大弼怎么会放他走?怒吼一声,抡斧便追,十几员义军士兵在张纯的率领下一起涌上来,掩护刘宗敏,祖大弼挥动开山斧,咔嚓嚓一连砸倒了好几个。一片血光飞溅,被大斧砍断的胳膊和脑袋,乱纷纷地往旁边掉落。 祖大弼——太勇猛了。 令人惊骇。 义军更加纷乱,跟在刘宗敏的身后,向着坡后猛跑,官军则士气大振,提起精神围追堵截,一片呐喊声中,义军士兵纷纷倒下去,横尸在山坡上。 混战变成了杀戮,惨叫声中,人马仆地,几百义军尸体几乎把山坡上都给铺满了。 耳边响着那个令人心惊肉跳的吼叫声: “嗷——” 等到刘宗敏勉强冲过山坡,他身后的义军只剩下不足五百人,这五百残兵几乎每个人身上都带了伤。跟在刘宗敏身后头也不回地冲向另一道山沟,他们不知道前面是否还有埋伏,还有多少官军在等待着截击他们…… …… 和刘宗敏几乎同样遭遇的,还有李自成。 他率领着三千多中军士兵,和刘芳亮一起,朝着东北方向突围。当刘宗敏、李过等人率领的队伍都同官军开始接战,四处的厮杀声响起来时,李自成望了刘芳亮一眼,问:“怎么样?” 刘芳亮的回答也很简短,“就这样。” 语气里是一副蛮不在乎。 两个人的目光对视一眼,互相都明白——下一步的战斗究竟会有多惨烈,只怕是数年难遇,简短的一句话里其实包含了千言万语。这是多年配合形成的默契。既是提醒又是鼓励。 当撒开战马冲出去的时候,谁也难说还活多久。 刘芳亮年轻力壮,威名远播,一杆红缨枪不知道挑过多少敌将,战场上的生生死死见得多了,越是激烈的战斗就越冷静。这一点和李自成很相像。 李自成默默地把自己那柄宝剑抽出来,向前一指。 三千军马,骑兵在前,步兵在后,向前冲过去。 刘芳亮将马缰一提,越过李自成,冲到前面,他打仗喜欢冲在前面,而且李自成是军队的主帅,他也责无旁贷地必须冲在前面给李自成开路。 一杆红缨花迎风摇摆。 当刘芳亮的白马在战场上驰骋起来,亮银盔甲再加上红缨花,就是一道耀眼的风景,即使不看旗号,官军也都能认出这只队伍是谁。 顿时,一片喊声响起来,“活捉刘芳亮,活捉刘芳亮——” 人马铺天盖地,朝着李自成的中军掩杀。 双方的兵力相差太悬殊了,李自成身边这三千人马,很快就陷入官军的汪洋大海里,官军也排得是骑兵在前,步兵在后的阵势,与义军一模一样,但是前队的骑兵就有五六千人,后面的步兵密密麻麻象蚂蚁出巢一样,还不知道有多少。 这种“硬碰硬”的战斗,义军毫无胜算。 论战斗力,论兵力,论气势,论……论什么义军都处于极度劣势。但是没有别的办法,无处退,无处躲,只能就这么硬着头皮冲上去。 即使是以卵击石,也得往上硬撞,就这么个局面。 李自成、刘芳亮……以及这三千多兵卒,其实就是怀着“拚死算完”的心理,直挺挺地冲进官军的战阵中的。反正也没好,拚了吧。 战马奔驰,喊声杀夹杂着惨叫声,汇成一股喧嚣的呼啸直冲云霄。双方兵力搅杀在一起,如同大海泛起阵阵海涛。 刘芳亮的红缨枪见一个挑一个,很多官军甚至还没来得及准备,就被他一枪挑落马下。u看书 w.uukanhu.c 他的白马在战场上左冲右突,掀起了一股“白色死亡旋风”。 一员手执狼牙棒的官军将领,身高力大,挥着狼牙棒想和刘芳亮硬杠,比比谁的力气大,刘芳亮手起一枪,把他的狼牙棒连同手臂一起挑翻,在空中划个弧线,摔落马下。 李自成跟在刘芳亮的身后,不住为他喝彩。 李自成本人也有武功,不算高,与刘芳亮、郝摇旗这些猛将没法比,但是多年的征战经验,让他在战场上也养成了勇猛坚韧的特点,冲锋陷阵丝毫不落后。他不习惯于象刘芳亮郝摇旗那样使用长枪大戟,总是拿一把宝剑迎敌,常常在敌人不经意间,突然驰马上前,将敌人杀死。 李自成的马匹特别得力,全身通黑,头大蹄粗,最可贵的是通人性,能根据李自成的命令做出各种配合动作,在战场上奔腾跳跃,几乎每个动作都不一样,让敌人难以判断他下一步的方向。 官军的兵力实在太厚了,一层层地往上涌。 刘芳亮的枪下,也不知道挑落了多少兵将,杀得官兵人人胆寒,当他挥枪向前冲去的时候,往往面前的官军一哄而散,但是……远处的官兵仍然在一群群地冲上来。 “活捉刘芳亮”的喊声,一直在空中回响。 一杆大旗飘舞,朝着刘芳亮奔来,那旗号上写着“孙”字。明眼人一望而知,这是洪承畴手下另一员大将,孙显祖。他和祖大弼一样,是洪承畴的左膀右臂。 第一百九十八章 下河 李自成率领的这只中军队伍,并没有打“闯”字旗号,因此官军并不知道这只队伍里的其中一个穿着粗布灰袍的骑兵,就是闯王李自成。 因为刘芳亮那杆银枪太过显眼,因此官军队伍里一直叫嚷的便是“活捉刘芳亮——” 当刘芳亮杀到一条小河边的时候,顺着河边跑过来一只官军队伍,好几百骑兵排成一字,象浪涛一样齐头并进,那情景——让人看上去眼晕。 一杆红色大旗上写着“孙”字。 那是洪承畴手下大将孙显祖。 这孙显祖可不是无名小辈,他是辽东名将,战功赫赫,与祖大弼一起并称“祖孙二将”,是洪承畴的左膀右臂,在战场是作为王牌拿出来的。 孙显祖打仗,不象祖大弼那么勇,但是极有谋略,被洪承畴视为倚痺,他看见刘芳亮率领的这股闯军来势凶猛,便沿着小河的河岸,部署了大批骑兵,并不急于出击,不打乱战,而是等到闯军冲到近前时,再沿河岸向前推,试图把闯军推回去,靠着强大的兵力,实行“推磨战术”,只需冲杀几个来回,必能在小河边全歼义军。 但是让孙显祖没想到的是——刘芳亮冲得太快了。 白马银枪象一道闪电,转眼间就驰到近前。 孙显祖吃了一惊,率领一帮亲兵迎战,他手使一杆凤翅镗,拍马迎战刘芳亮。 “镗”作为十八般武器之一,其实是枪和戟的变形,矛尖做成锯齿状,两侧加翅膀形的旁刃,用法可刺可切,兼有刀和枪的共同特点。 说话间,刘芳亮跃马持枪,就象一股白云似的那么一飘,你一愣神的功夫,那杆银枪已经刺过来了。 孙显祖早就听过刘芳亮的名头,那句:刘芳亮,刘芳亮,白马亮银枪,沾上死,挨上亡,黄泉路上忙……响彻黄河两岸,又有谁没听过? 拍马举凤翅镗,孙显祖打起精神,要好好会会刘芳亮。 但是——这个念头让他陡然陷入死亡旋涡。 刘芳亮简直就不象是个正常人,如同一道光,一片云,一团雾……冷不丁地那片白色身影就带着一股寒气,杀到了你的眼皮底下,甚至——你还没来得及举起自己的兵器。 “嗖——” 一点寒光,直奔面门。 孙显祖作战经验很丰富,知道不好,大叫一声,身子向后斜倒,同时举镗相迎,“当”的一声,镗与枪相撞,发出现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 这一声脆响过后还没有一秒钟,刘芳亮的银枪就又出击了。 连续击打需要强大的臂力、腰力、反应速度和肌肉应激能力,这正是搏斗中见高低的细微处,就如同两个人同时起跳,他能在一秒钟里跳两下,而你不行,那么这么一闪念之间就是决定胜负的因素。 有些天赋是练不出来的,它是天生的。 刘芳亮就是这样,他的手下功夫你可能练五十年都练不出来。 “噗——” 孙显祖心知不妙,拚命躲闪,但是还是没能躲得过去,红缨花斜着从他的肘腋间挑过,把孙显祖的身子整个从马上挑下来,狠狠摔在地上。 这场景——令人目瞪口呆。 这么大的孙显祖,辽东名将……一招便让刘芳亮挑落马下。 一招,只有一招,又是一招。 …… 孙显祖可是这边的主将啊,而且附近这三万多官军全是孙显祖的手下,谁也想不到,赫赫有名的孙显祖竟然在刘芳亮枪下走不上一个回合。 太骇人了。 几乎与此同时,好几十匹马同时冲上来。 他们是孙显祖手下的亲兵、偏将、副将……一大群,拚了死命来抢孙显祖,几十个人一起朝着刘芳亮冲击。 义军也冲上来,刀枪并举,跟官军战在一处。 孙显祖的半边身子被挑得血淋淋的,不知死活,好几个偏将一起跳下马,冒死将孙显祖抱起来,向后窜去。 刘芳亮大喝一声,红缨枪向前伸出,又挑落一名官军偏将。 他威风凛凛,就如天神一般,一枪一个,让几十个官军骑兵不敢靠近身前。 白马银枪所到之处,就如同一条白龙,搅动着一片海水,掀起一片片旋涡和波涛。 但是官军的兵力实在太厚了,你杀了一批后面又有无数的人马涌上来。 刘芳亮的亮银盔甲和白马身上,斑斑点点,溅得全是鲜血,几乎成了“红衣红马”。 “芳亮,下河。” 后面传来一声喊。 喊话的人是李自成,他早就把整个战场的局势看得明白,就算刘芳亮是个神仙,也不可能把官军杀败,最后不是被官军杀死,也得累得吐血而亡。 唯一的出路,是跃过面前这条小河。 再也没有别的办法。 刘芳亮二话不说,把白马一拨,倒提着亮银枪,便跳下河去,白马入水,荡起一片波漪,溅起一片水花。他身后的一群骑兵,uu看书 uukanshu 也跟主将一起,纷纷催马跃入水中。 紧接着,骑兵、步兵都纷纷从各个地段冲入冰冷的河水里,就象下饺子一样,扑通扑通……无数人马一批又一批冲进河里。 河水不宽,只有一百多米,但是水却挺深,最深处可以没过人的头顶,骑兵有马,尚且不至于淹没,但是步兵可就惨了,不会游泳的只能抓着前面的马尾,往前挣扎。 而且官军并没闲着啊。 他们张弓搭箭,朝着河里乱射,一只只羽箭象雨点般飞来,射中义军的身体,中箭的义军翻倒在水里,随波漂流,很快便淹死。 无数的尸体漂在河面上。 然而义军义无返顾,一批批地冲进河中,原因很简单——这是他们逃生的唯一出路。 河岸边,官军凶狠地截杀,试图把义军的退路阻断,但是义军也杀红了眼,怎么会放弃唯一的逃生通道?他们吼叫着跳跃着,跟官军死拚,被杀死的,就横尸河岸边,没被杀死的,就争先恐后地跃进冰冷的河水里。 小河边,积尸累累。 血水流进河里,把河水全给染红了。 李自成在一群亲兵的簇拥下,跃马入河,冒着一片片箭雨,游向对岸,他的身旁,不断有士兵中箭倒下,随水漂走。还有些人虽然没有中箭,但是不会游泳,被水呛着了,沉下去,伸着手挣扎。 几百米的河面上,死尸狼藉,挣扎呼叫,厥状极惨。 第一百九十九章 阎王兵 这回洪承畴制定的“铁桶战术”,非常完善。 用巨大的兵力优势,重重包围,下定了决心要把闯军全部剿灭。令曹变蛟、孙传庭两只大军,六万余人,在后面紧紧追赶,但是只追不攻,把李自成部一点点挤过潼关,挤进他十万大军的埋伏圈里。 左良玉、贺人龙等部,从左右策应,防备闯军逃跑。 计划有主有次,有先有后,有攻有防……战略战术堪称完美。从哪个角度看都值得称道。它最大的优点就是——即便你再本事,再聪明,也毫无办法,只能乖乖就范。 洪承畴的目标可并不是“击溃”,而且彻底歼灭,一举活捉李自成。 应该说,这个战略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当李自成的部队撞入洪承畴大军的埋伏圈,战斗打响以后,孙传庭、曹变蛟两只大军,这才开始向前展开攻击态势,他们的任务是阻截闯军的后路。 应该说,孙传庭的部队在所有参战官军序列里,是战斗力最弱的,他们虽然有着生擒高迎祥的光辉范例,但毕竟从训练到装备都差了一截,骑兵很少,没有火器。算是包围圈里最弱的一环。 当李自成的部队撞进洪承畴强大的包围圈里,战斗打响以后,孙传庭的部队这才开始进攻。 最前面的部队,是一名叫“王尧”的制将,他率领几百士兵作为先锋,一直紧紧追踪闯军的后尾,负责侦察和开路,当前面一片片震耳欲聋的喧嚣声响起来,王尧知道——自己立功的时候到了。 此时去攻打闯军的屁股,正是最佳机会。 他兴奋地把手一招,高声命令:“跟我上。” 几百士兵立刻摆开战斗队形,跟在王尧后面,向前运动。 走了没有几百米,忽然前面冲过来一群士兵,人数有两三百,队形不整,穿着官军的军服,有很多人身上都染着鲜血。 王尧打量几眼,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大声叫道:“喂,站住,你们是哪部分?” 前面回答:“我们是曹将军的队伍,被打散了,前面的闯贼好厉害。” 王尧骂道:“跑什么,回去,闯贼被包围了,孙大人的主力马上就到,赶紧参加围剿闯贼,一群胆小鬼。“ “少吹牛,你可不知道闯贼有多厉害,把我们一队武备营全给杀光了,你小子不信上去试试。” 前面的队伍不客气地回骂,乱纷纷地涌过来。说话间,两只队伍就凑到近前了,王尧心下气恼,举起手里的大刀,怒骂,“败类直娘贼……” 他一句话还没骂完,忽然从心里感觉到一股凉意。 就见这群被“打败”的乱兵中,有一个瘦长而诡异的身影,正朝着自己凑过来,那副鹰钩鼻子的阴鹫鹫的面孔上,一双眼睛就象猫头鹰一样,冰冷刺人,使人一望而生寒意。 他的手里提着一条黑色的长蛇似的铁鞭。 王尧心里猛地一翻个——不好。 赶紧后退。 晚了,只见那个鹰钩鼻子的人猛地窜上来,身形就如同豹子一样灵活,手里的铁鞭就象突然窜出的毒蛇,猛地就到了王尧的脸前。 这种“突然暴起”就如鬼魅突现。 防不胜防。 别说王尧并不是个能征惯战武艺高强的人,就算是久经沙场的名将,往往也逃不脱这条铁鞭那神鬼难测的一击。当年叱咤风云的“万人敌”曹文诏,就是这样丧命在鬼影般的铁鞭下。 这条“鬼影”正是活阎王袁宗弟。 王尧毕竟还嫩了点,他没打过几仗,对于闯王李自成手下有这么一号神出鬼没的“袁阎王”丝毫也不知道,这就一下把自己的命给稀里糊涂地搭进去了。 “叭,” 铁鞭砸在王尧的脑袋上,登时就砸得脑浆迸裂。 连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便尸伏尘埃。 …… 袁宗弟是怎么来的呢? 原来,他率领的一千人马,奉命保护眷属营向后撤退,这个任务其实是所有闯军的突围部队中,最艰巨也最困难的。因为眷属营多是女眷,还有很多小孩子,基本上没有战斗力,而且还要负责保护闯军的金银财物,要想闯过官军的重重包围,难度巨大。 但袁宗弟是个神鬼莫测的家伙,他采取了“化装奇袭”的手法。 首先,他带着一千来兵马,埋伏在一片树林里,等曹变蛟部的前锋搜索营赶上来的时候,突然从暗处杀出来,应该指出的是——袁宗弟手下的部队,被称为“阎王兵”,完全学会了袁宗弟那种阴鹫如鬼的战斗方法,只见几百条黑影从树林里窜出,没有一个人叫喊,uu看书 .ukanhu.om 没有一个人迟滞,突然就象几百只恶鬼猛地出现在官军面前。 一场几乎无声的混战猝然打响,官军惊惶失措,乱叫乱跑,但是在阎王兵凶狠的剿杀中,三百多人没有一个能够脱逃,全部被袁宗弟杀死。 这场小小的战斗,在其它战场震耳欲聋的喧嚣声中丝毫也不起眼。 但它带来的后果是巨大的。 可以联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一场战斗,如果李自成的眷属营全部被杀,财宝全部损失,那么以后李自成必将极度落魄,连饭都吃不上,不用打就自生自灭了,也就没有以后的推翻朝廷……历史也就改写了。 就这样,袁宗弟消灭了一只小小的搜索队,然后把自己的士兵换上了官军的服装,冒充官军队伍,再然后……转了个弯,去向后突围,很快就碰上了王尧。 对付作战经验缺乏的王尧,袁宗弟没费吹灰之力。 凶狠嗜杀的“阎王兵”一拥而上,象刚才的战斗一样,谁也没有叫嚷,象是一条条鬼影,猱身而上,手里的刀枪突然间就朝着官军砍过去。 在你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战斗就从身旁陡然间发起——这正是袁宗弟的士兵最喜爱的战斗方式。 这种“无声无息”的暴起杀戮,结果是骇人的。 对于王尧率领的这只没经验的队伍来说,想从阎王兵手下逃生,太困难了,一场简短的混战之后——血流满地,几百具死尸倒伏在荒野山坡上。 第二百章 无形的杀气 , 袁宗弟的士兵们,把王尧手下几百士兵尽数杀死,然后将每个士兵身上染着鲜血的衣服扒下来,穿在自己身上。 “快,把衣服送给眷属营一部分。”袁宗弟命令道。 高桂英率领的眷属营,神情惶惶地过来了,这些人多半都是女眷,在战斗中最危险——大规模的战争对于女人来说就是灾难,她们如果落入敌人手里,后果难以想象。 所有人都做了最坏的打算。 高桂英给自己和女儿翠薇准备了两把匕首,藏在腰里,这是准备万一被敌人俘虏,自杀用的。她也告诫别的女眷,“姐妹们,大家都做好自尽的准备,把刀子剪子预备好,万一到了最后时刻,谁也别犹豫,绝不能够让官军生擒。” 到了这时候,只能横下一条心。 当袁宗弟在前面率领着队伍杀敌开路的时候,从敌尸身上扒下几百件衣服的时候,大家都喜出望外——化装,此时是最好的逃生方式。 七手八脚,高桂英和一帮女兵女眷们,都换上带着鲜血的官军衣服,太长太大没关系,用剪子匆匆一裁就行,论女红裁剪功夫,人人都是高手。 “大家把脸都抹上土灰。” 高桂英带着,把脸上抹得肮脏不堪,以免让别人认出是女人来。 衣服当然不够,没关系,把穿便衣的混在队伍当中就行了。 袁宗弟带着这只凄凄惶惶的队伍,向着斜刺里逃去。 …… 邢彩果怀里揣着一包珠宝玉器,紧紧跟在高桂英的身后,她和韩梅两个人,身上都揣得是贵重财货,因此不敢离开高桂英一步。韩梅跟高桂英并肩而行,邢彩果在后面拉着李自成的女儿。 每个人的心里都紧张而慌乱。 逃了约摸两三里路,在准备穿过一道山沟时,终于碰上了官军大队。这是必然的,孙传庭曹变蛟的部队早就把闯军的退路堵得死死的,几万大军已经形成合围。 一彪强大的军队挡住去路,那是孙传庭的主力部队到了。 袁宗弟依然用“骗”的方法,他对前面的官军队伍说:“我们是曹总兵的队伍,奉命前往洛川一线,去抄李贼的窝藏点,那里有李贼的秘密老营。弟兄们,你们辛苦了。” 嘴里说着,脚下丝毫不停,迅速前进。 一名偏将瞧出了不对劲,喝问:“你们到底是哪部分,怎么队伍里还有小孩子,还有这么多穿便衣的老百姓?还有这么多马匹驮着货物?站住,我们要检查。” 袁宗弟毫不客气,“你小子给我闭嘴,小心点儿,我们是曹总兵的运输营,把刚刚俘虏的闯军俘虏押回去,怎么着,有意见么?找曹总兵说去。” “少给老子犯横……” 官军偏将刚要继续耍威风,袁宗弟已经到了他跟前,一双眼睛象是刀子似的盯着他,那目光中冷冷的尽是杀机。 “再罗嗦把你吃饭的家伙搬下来,信不信?在陕川敢跟曹将军的人犯横,你小子扫听扫听,长了这个胆子的人还有没有活在世上的?” 那副神情让人瞅上去——“机灵”一下就打个冷颤。 而且袁宗弟并没吓唬他,铁鞭已经提起来,上面血迹宛然。 偏将犹豫了,勒着马缰向后退了两步。袁宗弟用鼻子“哼”了一声,朝后一挥手,带着这不足两千人的队伍,迅速和大队官军擦肩而过。 就这么在官军的眼皮底下,眷属营径直走下山沟。 一队队的官军兵马,从旁边象潮水似的涌过去。 眷属营里的妇女们,都把头低下,生怕被人看破。 但是,他们走了几里地,路过一片树林的时候,正在心里侥幸逃过一劫,此时变故却突然发生了。 孙传庭亲自来了。 他率领的中军队伍,走在三万大军的末尾,因为孙传庭是个文官,不可能象武将一样挥着大刀带兵冲锋,因此只在后尾掌控着全军。 前面发生的战斗,孙传庭一点也不担心,他望着十余里外那一片片的烟尘,一阵阵隐隐的喊杀声,心里完全有底——这一仗,李自成万难逃脱。 因此,他的策略是“缓进”,等洪承畴的部队和李自成杀得筋疲力尽,然后他再冲上去收拾残局,那样就能取得最好的战果。 因为他编组的这些乡勇部队,虽然取得过生擒高迎祥的辉煌战例,但是战斗经验缺乏,论打硬仗,毕竟比正规官军还差一截。 孙传庭可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人。 当他看见这一队匆匆往后溜的队伍时,手下告诉他是“曹总兵的运输队”,他立刻起了疑。 运输队? 部队在战斗中悄悄向后运输缴获的财货,倒也正常,但是这只队伍……急急惶惶,神色匆匆,而且队伍里服装混杂,那副模样让心思密的孙传庭生出了疑惑。 “拦住他们,问清楚了再放行。” 一队兵马冲过去,阻拦眷属营的队伍。 袁宗弟还想以“骗”的方式蒙混过关,他向官军解释这是“曹总兵”的运输队,有些不方便的货物,急需后送……但是官军这回不再相信他的话了,非得要检查不可。 检查,那是万万不行的。 队伍里那么些多女眷,那么多金银财富,一查就露馅。 袁宗弟身上的“鬼气”又一次冒出了头顶。 他不再理会面前的军官,u看书ww..om一闪身子,提着那条染血的铁鞭,直奔着孙传庭就走过去。 混不过去,那就只好开杀戒了。 战场上没有别的选择,互相扯不开的时候,就只剩下了你死我活。 袁宗弟的设想让人觉得害怕——他要擒住孙传庭。 非如此,难以脱身。 当他的目光中露出杀机,提起铁鞭悄悄奔向孙传庭的战马时,孙传庭已经敏锐地嗅到了杀机——那股冷冷的杀气似乎象一股无形的冷气,朝着自己涌过来。 我粗——袁阎王。 孙传庭是个细心人,他虽然不认识袁宗弟,但是事先却做过很细的功课,对于李自成手下将领的特点相貌都有所了解,当他的目光与袁宗弟的那道冷得象冰,阴得象鬼的眼神相对接的那一刹那,立刻在心里做出了判断。 袁阎王来了。 第二百零一章 逃 孙传庭可不傻,当他看见一个长着鹰钩鼻子,目光阴冷的瘦长汉子在乱哄哄的队伍里,朝他径直走来,立刻敏锐地意识到了危险。 袁阎王! 他立刻往旁边拨马,大喝一声,“抓住他。” 此时旁边的亲兵们都没明白过味儿来,怎么了?还有人在东瞅西望,抓谁? 这功夫,袁宗弟已经提着铁鞭冲过来了,三窜两跳,身子就象一股幽灵,无声而至,在孙传庭的亲兵们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左右一拐,就从一大群亲兵群里擦身而过,不经意间,离着孙传庭的马匹就只有三米的距离了。 孙传庭是个文官,并不会武功,吓得大一声,腰里虽然挂着宝剑,却不知道抽出来敌——他抽出来也没用。慌乱之下,身子一歪,从马鞍上跌落下去。 话说这一下,反而救了他的命。 袁宗弟多快啊,他的特点就是突然和迅速,你还没反应过来,他的铁鞭已经索命,如幽灵,如疾风。好多大将都是这样被冷不丁地夺走了性命。 “唰——” 铁鞭闪过一道黑光,往前砸去,正砸在孙传庭的坐马前胯上。 这一系列动作都是预先设计好了的,本意是砸断孙传庭的腿,然后擒住他,却不想孙传庭吓得跌落马背,铁鞭砸在马匹身上。 孙传庭的坐马被砸得猛地嘶叫一声,向旁边歪倒。孙传庭的“及时落马”却让他捡了一条命。 袁宗弟的铁鞭又抡起来,身子象旋风似的一旋,眨眼间腾空五尺,瞬间就跃过马背,朝着跌倒在地的孙传庭奔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就象一条朴刀从天而降,砍向袁宗弟的身子。 这是孙传庭的一名贴身卫士,反应机敏,在孙传庭落马的这一瞬间,飞身扑过来,挺朴刀阻挡袁宗弟。 袁宗弟举鞭一挥,“乒”的一声,将卫士的朴刀给崩飞了,几乎与此同时,飞起一脚,将这名卫士踹得翻了解个滚,口吐鲜血,摔在五尺开外。 这一挡一踢的功夫,亲兵们已经醒过神来了,十余条人影同时向着袁宗弟扑到,还有七八个人同时朝着跌落在草棵里的孙传庭扑过去,拚死将他抢到一旁。 袁宗弟身子一旋,铁鞭疾挥,“当当当,”几声脆响,连着打歪好几把刀剑,把两个亲兵击伤,但是——他再也没有机会去抓孙传庭了。 十几个亲兵惊叫着,怒喝着,乱哄哄地群殴袁宗弟,但是袁宗弟的身子犹如一条蛟龙,一翻一滚,铁鞭象一阵疾风扫过,“叭叭,嘎嘎——啊——” 好几个亲兵都惨叫着倒下去,有的口吐鲜血,有的被打折了肋巴骨。 这回他们体验到“袁阎王”的厉害了。 阎王——带来的是杀气和死亡。 又阴、又快、又狠、又凶…… 孙传庭被好几个死忠卫士拚命抢出来,背着逃向远处。 全场都乱了。 孙传庭的手下士兵们,看见祸起萧墙,在起初的惊慌之后,很快就朝着袁宗弟率领的眷属营发起了攻击。 “杀啊——这是贼兵——” 呐喊声响起来。 眷属营开始反击,士兵们女眷们都抄起刀枪,同官军混战在一起,大家都知道——这是考验生死的时候到了,或者杀开一条血路冲出去,或者横尸在这片草坡上。 一场真正的混战,因为——双方穿的衣服差不多一样,都是官军的军服,很难区分出敌我来,只能凭着对方的脸孔熟悉与否,来判断是友是敌。 这就更加混乱。 这场仓促间引起的战斗,从一开始就处于极度混乱,刀枪乱挥,人马乱窜……死尸倒在地上,也难以辨别是哪一方的人…… 孙传庭率领的这只后军,兵力并不多,只有不到五千人,他们的任务是殿后,保证大军后尾安全,并提供纵深支援,并没有参加战斗的打算。这一场所突如其来的战斗,把一切都打乱了。 双方混在一起,乱杀乱砍…… 义军的目标则是很明确——突围。 他们拚命杀散官军,保护着眷属,向西南方向突击。 …… 话说邢彩果紧紧跟在高桂英的身后,拉着李自成的女儿翠薇,这个十岁的女孩手里紧紧握着一把匕首,脸色吓得苍白,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战斗发生后,邢彩果和高桂英、韩梅一起,拚命跟着几名义军士兵,向西南奔跑。她们跑了没有二十步,就有一股官军骑兵杀到,凶狠地将这几个人冲散了。 铁蹄踏过,大刀恶狠狠地砍下来。 邢彩果一把将孩子拉在怀里,拿手里的一把长剑去抵挡,但是她怎么可能挡得住凶恶的士兵?手里的剑一下被大刀打掉,落在地上。 邢彩果拚命朝前窜,幸亏翠薇机灵,紧紧拽着她的手臂,向前飞奔,这才没被官军的大刀劈掉了脑袋。就在这危急时刻,那名官军也不知道是被哪里飞来的一只箭射中了,翻身栽到马下。 邢彩果看见那匹战马失了主人,立刻纵身一跃,跳上马背,并把孩子使劲拽上马去。 四周都在激战,她看不到高桂英的位置,也顾不得左右寻找,不管三七二十一,使劲一夹马肚,抱着孩子伏在马鞍上,向前猛跑。 “嗖嗖——” 两只羽箭飞过来,u看书.uukans 其中一只射在翠薇的胳膊上,但是孩子很懂事,并不哭叫,使劲抱着邢彩果的身子,把头埋在她的怀里。 旁边都是喊杀声,好多士兵都在拚命,在劈砍,在刺杀,一道道刀光剑影,一个个惨叫着倒地……好几回,都有官军驰马过来拦阻邢彩果,但是她都拨马躲过了,其中一回,一条长矛刺穿了她穿的袍子,几乎刺个透心凉。 只要没被杀死,那就使劲逃。 疯狂地奔驰,好多冷箭从身旁飞过,所幸没有射中她。 邢彩果策马朝着没人的地方狂奔,她此时没有别的想法,就一个字——跑,被杀死就算了,没死就接着逃。 慢慢地……厮杀声远去了。 她回头观察,竟然发现——自己逃出来了,身旁没有一个人,只有一片荒凉的丘陵,冷冷清清的山坡上,枯草摇曳。 甚至不敢相信——我活着逃出来了? 其实孙传庭的后军并没有围歼这只义军的准备,这是一场不期而遇的遭遇战,他们毫无准备,乱杀了一场之后,义军人马死的死,散的散……官军也就没有认真追剿。而是迅速保护着孙传庭,去和前面的主力汇合, 他们并不知道——这只队伍到底对于李自成有多重要。 世上有很多巧合,其实对于后世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在当时,即便是再英明的人,也没意识到这些。 第二百零二章 珍贵的粟米饭 “哇——” 翠薇这时候才哭了出来。 面前是一片荒山野岭,四周不见人,同伴和敌人,都不见了,小孩子忍不住凄惶和伤痛,放声大哭。 邢彩果跳下马来,把翠薇抱下马背,她仔细的察看了孩子的伤势,箭射得不深,伤不算重,但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够难的了。 “翠薇,别哭,姑姑给你拔箭。” “嗯。” 孩子很懂事,抹了把眼泪,忍住哭泣,她的胳膊在痛得颤抖,一尺半的羽箭刺入皮肉,看着令人害怕。邢彩果捏住孩子的手臂,使劲一拽,将箭拔出。 血登时流满胳膊,邢彩果跟着谭天保学过医外伤的技术,迅速进行清创和包扎,时间不大,血就止住了。 “好样的,翠薇,很快就会好的。” “我不怕,姑姑,我妈妈在哪儿?咱们去找妈妈。” 邢彩果哪里知道“妈妈在哪儿”?她的心里也是一片凄惶,但是还得安慰小孩子,“别急,姑姑这就带你去找妈妈,一定能找到,和大家汇合在一起,然后去找爸爸。” 这话,连她自己都不信。 高桂英还活着吗? 这一场乱战,也不知道有多少义军被杀死了,眷属营里有多少人活下来,袁宗弟那些将领是否战死了…… 至于另一边战场的闯王李自成是否还活着,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两个人牵着战马,找到一条山间小溪水,喝了一通水,翠薇想洗脸,被邢彩果拦住了,“不要洗,咱们就这么脏着,以免被人看见真面目。” “嗯。” 两个人的身上脸上都肮脏得要命,泥土尘埃加着血迹,既难受又难看,但是——这样很安全,如果露出漂亮白嫩的本来面目,很可能带来灭顶之灾。 邢彩果带着小翠薇,沿着山坡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盼着遇到义军失散的人马,却又怕碰到官军,每有风吹草动便吓得先躲起来,走走停停。 走了约有十几里路,看见前面有个小山村。 “姑姑,我饿了。” 翠薇仰起肮脏的小脸看着邢彩果,可是俩人身上谁也没带吃的,邢彩果略一思索,“走,咱们去村里买饭吃。” 小村子很小,只有七八户人家,依山势而建,仔细观察一番,确实没有官军驻扎,邢彩果牵着翠薇的手,小心翼翼地迈步走向村内。可是一连经过好几户人家,都见大门上着锁,没人。 一阵失望。 老百姓大概是因为战斗,都逃掉了。 忽然有一户人家的屋顶上升起炊烟来——说明有人。 邢彩果快步跑过去,拍打大门,一会功夫,从屋里走出个弯腰驼背的老头子,疑惑地打量着面前一大一小两个人,问:“你们找谁?” “老伯伯,我们是路过的,想和你买些饭吃,讨口水喝,行吗?” 老头摇摇头,“主人不在,我是看门的,不卖饭。” “老伯伯,我多给钱,求你让我们吃口饭,喝口水,行吗?”彩果赶紧哀求,并从身上掏出一串铜钱来,递向驼背老头。 老头只是摇头。 邢彩果一咬牙,从腰里的布囊里,掏出一块玛瑙,“老伯伯,这是珠宝,蓝玛瑙,很值钱的,你让我们吃一顿饭,这个就给你了。” 珠宝虽然珍贵,但是命更珍贵。 老头的目光一下子变得亮堂起来,透着贪婪,立刻打开门,让邢彩果和翠薇进入院内,并且从彩果手里把玛瑙拿过去,揣进怀里。 果然如老头所说,房内冷冷清清,只有老头一个人,正在锅里焖着一锅粟米饭,还有红薯,铁锅里冒着腾腾热气,香味儿袭人。 每人盛了一大碗粟米饭,拿一块咸萝卜,邢彩果和小翠薇都饿坏了,狼吞虎咽地几口就吃下去大半碗。算起来,她们跟着义军队伍行军、打仗,饥一顿饱一顿,差不多近些日子以来,都没怎么正正经经地吃过一回饭。 这一餐用玛瑙换来的饭食,太香了。 驼背老头露出笑脸,“别急,慢慢吃,好饭没有,粟米还有的是,吃完了,你们俩就在旁边的小屋里睡一觉,安全得很。” “老伯伯,这附近有官兵吗?” “唔,没有没有,什么兵也没有,这里是孙老爷的家,有兵也不敢在孙老爷的老家捣乱,孙老爷在潼关城里做生意,老家就空了,让老头子给看家……”老头絮絮叨叨。蛮热情。也许是那块晶光闪烁的玛瑙起作用了吧。可见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永远都是真理。 左一碗,右一碗,一大一小两个女孩吃了好几碗。 吃完了,在老头的安排下,彩果带着小翠薇在旁边的小屋里休息,俩人真是累了,谢过驼背老头,相拥着挤在床上,一会就睡着了。 …… 朦朦胧胧中,邢彩果做了个梦。 梦里一个亲切而熟悉的面孔,驾着云飘然而到,走到面前,轻声叫道:“彩果……”,啊,那是谭天保,他终于来了邢彩果的心里涌起一阵幸福的情潮。 谭天保走过来,抱住自己的肩膀……那双手那么有力,那么火热,邢彩果的心里高兴啊,心象是要飞起来。 咦,怎么肩膀这么痛,谭天保用的力太大了吧。u看书 她想喊,想对谭天保说话,一肚子的话都要倾诉,可是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只感觉肩膀痛,胳膊痛,身体僵硬……忽然脑袋一震,她醒过来。 嗯? 不对。 彩果发现浑身动弹不了,一惊,低头一看,身上绑了横七竖八的绳子,原来——自己竟然被绑缚了。 抬起头来,她发现屋中站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驼背老头,另一个,是三十多岁的男人,穿着青布长衫,看模样象是个富家公子,一脸冷冰冰的傲慢。 邢彩果心里一沉,她知道——事情糟了,自己上当了,这个天杀的驼背老头,他骗了自己。那么穿青衫的男人又是谁? “公子,她醒了。” 驼背老头朝青衫男露着谄媚的笑,“这个脏娘们儿肯定是贼,她身上那么多财宝,嘿嘿,若不是露了富,我还差点看走了眼。” 第二百零三章 老王8 邢彩果这个后悔啊…… 自己为什么相信了这个驼背老头,竟然在这间屋里放心大胆地睡着了?真是傻到家了。就算当时再累、再乏……也应该及时离开。 世上没有后悔药。 而且她还看见,自己身上那个宝贵的背囊,已经被摊开在桌子上,里面的珍珠玛瑙玉石……摆在那里晶莹剔透,闪着莹光。 糟糕……财宝已经被人搜去了,那么人还会好吗?接下来的命运将会是什么,简直不敢再往下细想。 驼背老头脸上露着难看的媚笑,对青衫男人说:“公子,您看看,老于的手段怎么样?毫不费力,就捉到了这么肥的贼娃儿,发财了,一下就发财了,嘻嘻……” “很好。” 那青衫公子神色倨傲,倒背着手,简短地回答了两个字,然后扭过头来,上下打量刚刚醒过来的邢彩果,那目光中含着轻蔑与厌恶,冷冷地问道:“说,你是谁,什么来历?老实说,不许撒谎。” 邢彩果心里慌乱而恐惧,她不知道面前的青衫男人是谁,支支唔唔地说道:“大……大哥,我是逃难的,请您和老伯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可怜可怜……” 青衫男人的目光中满是冷漠,喝道:“休得胡说,逃难的哪里来这么多金银珠宝?” “大哥,这是我家主人的,我是替主人背的。” “哼。” 青衫男显然不信。 那驼背老头凑上来,谄媚地说道:“公子,这娘们儿虽然又脏又难看,还生过小崽儿,看上去岁数也不算大,也就三十多岁,而且身条儿也不差,您不妨把她收了……” 青衫男瞪了驼背一眼,“胡说,这副丑模样,又脏又老,本公子岂能上眼?亏你说得出口。” 邢彩果听他“污蔑”自己,倒是放了心,因为脸上抹了灰土,头发蓬乱,一脸一身的污秽,虽然只有二十出头却被人看成是三十多岁的“丑妇”,青衫公子看不上眼,倒是免了受辱之虞。 驼背继续谄着脸说道:“公子,您看不上,要不就把她赐给我吧,我不嫌她老,也不嫌她丑,也不嫌她有孩子,嘻嘻……老于娶个丑媳妇……” 我去!! 邢彩果一听,五内俱焚。如果自己被这个驼背给霸占了……宁可立刻一头撞死。 无耻无义的老家伙,天打雷劈的老浑蛋……邢彩果心里把驼背老头的祖宗十八代都给骂翻了。 可是现在误落人手,怎么办? 那青衫男人用鼻子“哼”了一声,喝斥道:“老于,你的那些肮脏色心都收起来吧,这个丑妇身上揣着这么多财宝,大有来头,不是贼党巨盗,便是朝廷钦犯,咱们要把她上缴官府,就能再领一笔重重的赏钱。” “是。” 驼背不敢反驳。低头答应。 这时候李翠薇醒了,她虽然没被绑缚,但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子,却没有逃脱的能力,看见邢彩果被绑,吓得浑身哆嗦,伏在彩果的身上不敢吱声。 青衫男对着翠薇喝道:“小娃娃,你老实说,你是什么人?” 邢彩果怕李翠薇说露了嘴——她若是招出来是李自成的女儿,那后果可就更加糟糕。赶紧说道:“大哥,你别吓她,她是我女儿,叫小薇,从小胆子小,求求你别吓她。” 青衫男没再逼问,大概他觉得——翠薇真的是“丑妇”之女,没什么值得多诘问的吧,冷冷地瞟了这“娘儿俩”两眼,不再答理他们,转身向驼背说道:“老于,把她们看好了,等我回到城里,交给官府问罪。” “是。” 青衫男吩咐完了,出门而去。 驼背不怀好意地盯着邢彩果,邢彩果怕他再起色心,就把头低下,扭过脸去,心里不住祈祷,老天爷……别让他看出来我的本来面目,我脏,我丑,我难看…… 但是,怕什么来什么,驼背狞笑着凑上来。 伸手朝着邢彩果的脸上摸去。 彩果吓坏了……她的脸上抹的是土灰,如果碰掉了表面的“化妆”,露出光滑细嫩的肌肤,岂不是会立刻引起驼背的邪欲? 翠薇吓得“哇”地大哭起来。 驼背恶狠狠地一脚将翠薇踹开,踹得她跌在墙角,威吓道:“再嚎丧,就宰了你。” 然后再伸手向邢彩果脸上摸过来。 彩果吓得三魂出窍,拚命大叫道:“狗驼子,不得好死……你看看你背后是谁?” 驼背吃了一惊,回头望去,空无一人。 彩果定了定心神,骂道:“不要脸的老王八,你们主要刚说什么了?你要违抗他的话么?告诉你,你敢动一动我,立刻一头撞死,那时候看你主人是不是饶得了你。” 驼背不理她的怒骂,露着一脸奸笑,伸手抓住彩果的头发,并且把一张皱眉密布核桃似的老脸凑过来…… 彩果吓得几乎晕过去,胡乱尖叫:“老王八,你敢……看老娘不咬死你,咬掉你的鼻子……来人呀——孙公子……老王八要作孽啦……” 翠薇吓得哇哇大叫,从旁边抄起一条板凳冲着驼背猛砸。 她人小力微,驼背被砸了一下并无大碍,一脚踢飞翠薇手里的板凳,继续狞笑着彩果的脸上凑,彩果的手臂不能动弹,狠狠一咬牙,低头朝着驼背的脑袋撞过去。 “咚,” 两个人的脑袋撞在一起。uu看书 .uukanu 驼背不防,被撞得脑袋上起个大包,头痛欲裂,恼羞成怒,伸腿将彩果踢了个趔趄,歪倒在床沿旁。 这一撞,倒是把驼背的邪心给撞消了,她恨恨地踢了跌倒在地的邢彩果两脚,揉着撞痛了的脑袋,骂骂咧咧地走出屋子,并把屋门把锁。 邢彩果松了一口气。 虽然脑袋撞得发晕,可是心里倒是很庆幸。 她爬了几步,凑到翠薇跟前。翠薇被踢得爬不起来,又痛又吓,满眼都是泪水。彩果安慰她,“不怕,翠薇咱们不怕。” “姑姑,我不怕。” 翠薇的声音里带着哭腔,伸手抱住邢彩果,把脑袋埋在她的胸前,不住抽泣。 彩果的眼泪也一串串地往下掉,两个人抱在一起,都呜呜痛哭起来。 第二百零四章 本性 驼背老头端来一盆水,冷冷地对邢彩果说:“你们娘儿俩,都把脸洗了,看脏得象头猪,怎么见人?” “不洗。”邢彩果把脸扭向一旁,她对这个可恶的老驼背充满厌恶,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驼背骂道:“不知死的东西,给脸不要,你这副脏猪模样,怎么去见长官?告诉你们俩,听话才有活路,今天要是不洗脸,中午就不给饭吃。” 邢彩果干脆把嘴闭上,不吱声了。 不给饭吃算什么,如今落在坏人手里,反正也没好,饿死了干净。她不知道驼背嘴里说的“见长官”是什么意思,是要把自己交给官府问罪么?但是她不想跟老驼背多问。 老驼背骂了几句,出去了。 翠薇说:“姑姑,我饿。” “乖,薇薇,忍一忍,姑姑想办法带你逃走,听话。” “嗯。” 逃走……哪有那么容易,身上的匕首早就被人搜去了,门关得紧紧的,花格子门窗外面上着木板,她和翠薇都不会武功,怎么能才逃出驼背的魔掌? 但是邢彩果宁愿死,也不会屈从于老驼背。 她对于死并不特别恐惧,只是心里有遗憾——谭天保还活着吗?他知道自己现在被困在老驼背的手里,逃不出去吗?我还能不能再见到谭天保一面…… 一串串的眼泪,又从腮边落下来。 翠薇看见她掉泪,赶紧说道:“姑姑,你别哭,我不饿,我不怕饿,咱们逃不出去也不要紧,我什么也不怕。” “呜……”邢彩果哭得更厉害了。 …… “起来,别嚎丧了,妨人败家的臭母猪。” 老驼背从门外进来,恶声恶气地骂道:“跟我走,去见长官,给老子乖一点,听见吗?砍头的时候或许给你们个痛快的。” 翠微吓得身子发抖,彩果安慰她,“别怕,有姑姑呢。” 实际上她也害怕,见长官……他们果然要把我交给官府治罪了,后果——想都不愿意去想,还能好么?砍头,腰斩,绞刑……想想也心底发凉。 跟在驼背后面,彩果和翠薇出了屋子,向前厅走去。 大厅里的八仙桌旁,坐着好几个人。 主位是坐的正是那个三十多岁的青衫男人,其余几个彪彪愣愣的汉子,都穿着官军的军服,显然都是官家的“公人”,其中一个坐在青衫男对面的,穿着一身盔甲,腰悬宝剑的军官,脸上一副络腮胡子。 邢彩果低着头,心里咚咚直跳,把翠薇紧紧搂在怀里。 青衫男对着络腮胡子军官说道:“长官,就是这两个,她们形迹可疑,一定是贼党。” “没错,她们就是贼党,交给我们好了。” 这是那个军官的声音。 邢彩果忽然一愣。 嗯? 这声音怎么如此耳熟? 她惊异地抬起头来,朝着坐在八仙桌旁的军官打量,这个人……一脸络腮胡子,面色发黄,看上去素不相识,可是为什么觉得眉眼却有些熟悉? 似曾相识…… 再仔细打量,邢彩果忽然身子一震。 哇——那军官的脑袋,形状有些特别,长得跟个梆子似的,我去…… 这不是三梆子么?!!! 没错,怪不得听上去声音这么耳熟,原来是三梆子,这个家伙……他怎么变成这副络腮胡子模样了?哦哦,不用说,肯定是化装了,他当初在西安的时候,给死人都化过装,给自己弄副络腮胡子,当然是小菜一碟。 这一刻,邢彩果热血沸腾,兴奋得差点晕倒,三梆子……救苦救难的三梆子,你真是活神仙,你怎么来了…… …… 只听三梆子用得意洋洋的语调对青衫男说道:“很好,我代表府台大人,对你表示很满意,孙公子,你能够抓住贼党,功劳非常大,很好。好得不得了。” 孙公子赶紧自谦,“没什么,应该的。” “这回府台大人说了,抓住重要贼党,一定重重奖赏,孙公子,你这回立了功,我好好在府台面前美言几句,我看授你个县令或是县丞什么的,没有问题。” 邢彩果差点给逗乐了。 这个三梆子,吹牛的本性真是什么时候也改不了啊,你可小心……别吹露了。 孙公子却不知道这个“军官”是在吹牛,面有喜色,站起来朝着三梆子作揖施礼,“多谢长官栽培,孙某感激不尽。” “不客气,”三梆子大手一摆,“你这就把犯人交给我,然后呢……孙公子,你再准备一千斤马料,五百斤粮食,都交给我带走。别担心,我不会亏待你的。” “这……长官,小人家里确实没有这么多粮食和马料,筹措也来不及,实在无能为力。请您见谅。” 三梆子把脸一沉,“怎么着,你跟我玩儿心眼儿?” “不敢不敢,长官误会了,这两年山里闹饥荒,租子全收不上来,家里确实拿不出粮食,不信您到粮仓里亲自检验,这样吧,我有多少拿多少,绝不藏私。” “那好吧。”三梆子颇不满意的答应了。 他抬头瞅了瞅邢彩果,朝她眨了眨眼。 这眨眼可是显得多余了,邢彩果心眼儿聪明得很,uu看书 .uukshu岂能心里没数?她心道:“老三……你别挤眉弄眼啊,小心让人家给看出破绽来。” 好在孙公子并没在意。 接下来,邢彩果和李翠薇就交到了这些“官军”的手里,邢彩果忽然叫道:“长官,我们身上有好多私货,都让孙公子搜去了,让他拿出来。” “嗯?” 三梆子瞪着孙公子,“孙老弟,这不大好吧,你跟我揣心眼儿,这事儿让制台大人知道了,只怕不太方便,他老人家对于心怀鬼主意的家伙,向来不会客气,上个月还斩了一个……” “哪里哪里,”孙公子赶紧解释,“误会误会,这两案犯身上的私货,孙某自然不会私藏,一会自当全数上缴,嘿嘿,请您上报制台大人,孙某一腔忠心,绝无异议。” “那很好。” 三梆子站起来,拍拍孙公子的肩膀,“老弟,识时务者为俊杰,你将来一定前途远大,以后当府台,当制台也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百零五章 漏网之鱼 邢彩果怕小翠薇露出破绽,紧紧将她搂在怀里。好在翠薇很懂事,一句话也不说。 在大堂里,三梆子把“官军”的派头摆得很足,昂着脖子吹了一阵牛,赞扬了孙公子几句,就带了邢彩果和翠薇离开了,当然,还从孙公子家里带了一百多斤粮食。彩果那些被抢去的珠宝玉器也都尽数归还。 怀着满心的惊喜,邢彩果随着三梆子,走出孙家大门。 当她回头望着孙公子和驼背老头,恨不得返回去狠狠踢他们几脚,尤其是那个可恶的驼背,外表老实,内心肮脏……无耻的老王八。 但是三梆子是化装前来的,不能戳破。 一行人匆匆出了小山村。 到了村外,再也没有外人了,邢彩果再也忍不住了,欢笑着跑上去,狠狠拍打三梆子的肩膀,“哈哈……老三,怎么是你,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真好,你要是再不来,我就让人家杀掉了,还有小翠薇……” 三梆子洋洋得意,把脸上粘的“络腮胡子”扯下来,趾高气扬地说:“老贺的本事,你心里还没数吗?一出马,必定成功。” “别吹了,快说,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我不知道啊,嘿嘿,我是前来打粮的,附近几个村都找不到粮食,我化装成官军,找到孙公子家里,没想到,搂草打兔子,顺便把你给打出来了……” “胡说八道,”邢彩果又打了三梆子一下,笑道:“你这张嘴可真行,唬得孙公子一愣一愣的,怎么,你突围出来了,跟你在一起的还有谁?” “我和李过将军一路,但是大家都被打散了,李将军也生死不明,我不知道被哪个浑蛋打了一闷棍,跌落山崖下,幸亏贺某人武艺高强,昏迷了一阵,就自己醒过来,爬出来就把高夫人给救起来……” “等等,”邢彩果问:“你怎么又救了高夫人?” “你这话问的,要是别人,自然就没这个本事了,但是贺某人是谁?就算来个十个八个官军,我也不在乎……” 吹了半天,邢彩果总算弄明白了,原来三梆子山崖下爬出来以后,胡乱游走,瞎走乱撞,恰巧碰上突围出来的高桂英,还有韩梅等几个老营士兵,躲在一个土坎下,大家汇合在一起,就悄悄在一处荒山坡上躲起来。 慢慢地,又有一些失散的义军士兵。聚拢在一起,一共集合了有二十多个人,在高桂英的率领下,暂时在一座野外的破庙里安身。 但是人多了,粮食成了问题,没吃的早晚会饿死,三梆子就和几个士兵一起,化装成官军,出去“借粮”,一连找了几个山村,也没搞到粮食,也真巧,到了孙公子家,骗到了粮食,而且还把邢彩果给救出来。 …… 邢彩果和李翠薇来到破庙内。 “妈妈——” 翠薇扑上去,象小鸟一样扑进高桂英的怀里,高氏欣喜若狂,搂住自己的女儿,在她肮脏的小脸上使劲亲了好几口,激动得泪如泉涌。 女儿是娘的心头肉。 大家都跟着欢喜,高桂英问明白了彩果她们落难的经过,慨叹道:“真不容易,大家都是九死一生,好在老天有眼,让咱们还能重逢。” 劫后余生的感觉,真是一言难尽。 三梆子带来了粮食,大家高高兴兴地吃了一顿饱饭。欢喜之余,谈论起来,都是感慨万端。眼下虽然有二十几个人,但是有好几个妇女,还有五六个孩子,基本上没有战斗力,若被官军察觉,就会被一锅端。只能象做贼一样悄悄隐藏。 最要紧的任务,是尽快寻找义军其它将士的消息。 李自成、袁宗弟……他们还都活着吗? 三梆子自告奋勇,“高夫人,我去寻找闯王他们的下落,顺便把失散的弟兄们再找到,你放心,用不了三天,我就能再组织一只上千人的队伍。” 大家都知道三梆子爱吹牛,对这话自然没人相信。 高桂英说:“老三,你去寻找弟兄们下落,我同意,但是一定小心,找到几个算几个,多探听点消息,注意安全。” “放心吧高夫人,贺某人是谁。” …… 李自成等人,到底怎么样了呢? 这场潼关南原之战,实事求是地说:闯军全军覆没。 洪承畴这个“铁桶阵”部署得相当老辣,以绝对优势兵力把一万多闯军层层包围,官军铁蹄踏平了百余平方公里的丘陵山区,象碾子一样把义军给碾得粉碎。 围歼战,持续了两天两夜,洪承畴督率着曹变蛟、孙传庭、贺人龙等数路人马,反复剿杀,方圆十几里内来回扫荡,把一群群的义军士兵杀死在包围圈内。 混战,乱得没法形容。 官军取得了辉煌的战果。 但是,对于洪承畴来说,这场战役中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杀死或者捉住李自成。 应该说,义军采取的“分路突围”策略,非常成功,彻底把战场局势给搅得稀烂,使官军分不清主次,找不到重点,整个战场乱得一塌糊涂,对于李自成等重要人物的逃脱,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当李自成和刘芳亮率领着中军人马两千余人,冲入那条冰冷的小河中时,实际上义军经历的是一场灾难。 官军往河里不住地射箭,箭雨下,一个又一个义军士兵栽倒在河水里,再也没能爬上岸去。 小河里尸体堆积,顺水漂流,侥幸没死的士兵拚命游向河对岸,骑兵还好点,可以骑马泅渡,步兵就惨了,数不清的士兵被淹死在河水里。 冒着箭雨,冲上河对岸的义军,只剩下了不到三成,七八百人。 伤亡是惊人的。触目惊心。 然而这就是战争。 水淋淋的七八百人马,u看书 .uuanshu筋疲力尽,所幸——河对岸没有官军队伍在阻截,也许官军以为,小河能够作为天然防线,把义军拦住吧。 李自成、刘芳亮都成功过了河。 他们迅速组织人马,向着东北方向撤退。 走了不上五里,迎面就看见又涌过来大批官军队伍。原来洪承畴设置的包围圈,并不只有一道,一层层象是花瓣一样,闯过了一道封锁,还会有另外一层。 没说的,迎战。 李自成和刘芳亮并驾齐驱,率领士兵们冲上去,和官军又展开一场剧烈的混战,刘芳亮一杆银枪,连着挑了十几个骑兵,硬生生杀开了一条血路。 幸亏这股官军数量不多,靠着将士的英勇,李自成又突围而出。 但是……兵马只剩下一百来人了。 这一百“漏网之鱼”,惶惶逃窜,一直奔向东北。 第二百零六章 虎落平阳 李自成回身望望跟在身后的这些兵马。 一百来个残兵败将,个个都是伤痕累累,一身水一身血……狼狈不堪,神情凄惶。 队伍,垮了。 这一场大战,彻底失败。 但是李自成的脸上,丝毫也没有颓唐和沮丧之状,他向手下士兵们高喊:“弟兄们,胜败乃兵家常事,失利了,咱们从头再来,大家别灰心,跟着我去山里,我向你们保证,咱们还能再打出一片天地。” 他示威似的举举手里的宝剑。 应该说,李自成这种镇定与自信并非人人都具备,有些素质是老天赋予特定对象的。 此时,他若是表现出一丝泄气的神情,那么这些剩下的士兵立刻就会逃散。树倒猢狲散,就没有以后的李自成夺天下当皇帝了。 命,并非凭空得来的,它是需要用你的素质与努力来交换。 …… “芳亮,你怎么样?”李自成问身边剩下的唯一大将。 不夸张地说,若是没有刘芳亮这杆枪保驾,李自成早就被洪承畴的部队给杀死八回了。 刘芳亮哈哈一笑,“就那样。” 开战以前,李自成就曾经问过刘芳亮一回,刘芳亮回答也是这三个字:“就这样”。现在,部队经过血战,伤亡惨重全军覆没,大家都落魄无助,刘芳亮的回答仍然还是这三个字:“就这样。” “闯王,”刘芳亮补充道:“我这人,你让我出谋划策,那是难为我,让我冲锋陷阵,没说的,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一枪捅他个透心凉。” 一股悍气,溢于身外。 这才是枭雄本色。 得意之时张狂,谁都会,在落魄无着濒临绝境的时候,还能这么狂傲,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来的了。 李自成很满意,刘芳亮这种蛮不在乎的勇悍正是现在最需要的,人在最困难的时候,自我激励才能活下去。 至于“夺天下”之类的豪言,那是以后的事,现在他们最紧要的当务之急其实是——活下去。 这一只小小的队伍,在李自成的率领下向东北方向进发。在经过一处村寨旁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喧嚣的喊杀声,接着从寨子里杀出几百名乡勇来,举着刀枪,杀向李自成。 这是个令义军愤怒的事。 乡勇……这是最没战斗力的队伍。 以前,李自成的大队人马经过村寨,往往寨子内或关门闭户或逃避一空,乡勇们都躲得远远的,想找踪迹都找不着,现在居然——连乡勇都欺负到头上来了。 刘芳亮大怒,一抖红缨花,骂道:“奶奶的,虎落了平阳,也是虎,轮不到恶狗来欺负。”驰马挥枪便冲上去。一百来名义军一声呐喊,跟着刘芳亮向前冲杀。 双方混战在一起。 刘芳亮“噗噗”两枪,把两名乡勇挑翻,驰马一冲,就如虎趟羊群,杀得乡勇们嗷嗷直叫,一片大乱。李自成和其它义军士兵虽然人数很少,但是毕竟战斗经验丰富,百来人排人一道尖刀形冲击阵,三下五除二就冲得乡勇溃不成军。 “咔咔,” 一颗颗脑袋被砍掉。 乡勇们吃不住劲,哀号着四散奔逃。 这场小小的战斗,不到一柱香的功夫就结束了,几十名乡勇的尸体倒伏在地上。这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本来乡勇们看义军人少,想拣个便宜,谁知道反倒赔了本。 李自成命令:“弟兄们,跟我杀进村寨里去。” 这一场战斗,义军又死伤了十几个人,大家又疲又累又饿……实在不能再战斗了。可是李自成经验老到,他知道乡勇们是村寨的唯一守备力量,他们出来后,村寨就空了,就象一堆银钱摆在面前没人看管,不拿白不拿。 大家一鼓作气,冲进村寨里。 果然,村寨一攻而破。 李自成率领众人浩劫了几家富户,抢了不少粮食和银钱,夺了一批马料,在抢劫的过程中,有的义军士兵为了泄愤,想把村寨里的人杀掉,被李自成阻止了。 “弟兄们,越是困难关头,越不能滥杀,咱们绝不要自暴自弃,闯军的名头不能倒,军纪不能乱。” 应该说,成大事者必有过人之处,李自成在落到谷底的时候也没有破罐子破摔,而是更加坚定自律,励精图治,对于他以后的东山再起有着决定性作用。 在山寨里不敢停留,李自成率领这几十个残兵,带着抢到的物资迅速退出,继续开拔。 走了一天一夜,他们进入商洛山中。 商洛山,并不是一座闻名遐迩的山,它基本上是“名不见经转”,位于秦岭南部。 但是这座山很有风水,为什么呢?因为秦岭本身就是风水宝地,它中间的终南山,西边的太白山,东边的华山,那可是驰名天下的,历代是出“圣人”的地方。 比如姜子牙、比如老子,比如秦始皇,比如李世民,比如张良……这些构筑中国历史的巨子,都曾隐居于此或从此发迹,这么算下来会令人大吃一惊,中华文化的发源,都与秦岭息息相关。甚至可以这样说,这一带山水,是华夏文明的“龙脉”所在。 商洛山,就背靠着这条龙脉。你说它的风水怎么样? …… 李自成初进商洛山,首先得休养生息,就如一头被打得遍体鳞伤的野兽,需要有个地方安静的舔噬伤口。 几十个残兵,uu看书 .ukanshu.o 饥寒交迫,情况还有比这更糟的么? 但是形势却无比严峻,休息——就这一点奢望,也没有让李自成满足。当李自成等人走入山中一座荒僻的野岙里,准备在野草棵里好好睡一觉时,忽然一阵怪叫声掺杂着口哨声传来。 “嗷——啾——” 怪叫声里,从草窝窜出无数的人影。 这些人服装混乱,武器各异,拿着杆棒、大刀、柳叶刀、三股叉……一眼就能认出来,这是山里的土匪强盗。人数大约有二三百人。 说起来,李自成的“闯军”其实也是土匪,只不过兵马强壮以后,逐步把编制系统进行了“正规化建设”。如此看来应该和面前这些草寇是“自家兄弟”。 刘芳亮等人高喊:“喂——哪部分?不要误会,大家是自己人——我们是闯王的军队……” 但是那些人毫不理会,欺负闯军人少,嗷嗷怪叫着冲上来,试图包围。 第二百零七章 铁腕 闯军碰上的这股草寇,是否会看在“自家人”的份上,高抬贵手呢?这么想……你就想多了。 贼寇之间,基本上没什么“友谊”。 江湖义气,当然是有的,但是这得在利益互济的基础上。 更多的,其实是大鱼吃小鱼,互相吞并,互相倾轧,这可不是埋汰各路江湖好汉们,因为生存竞争中,存活才是第一要务。尤其对于那些没什么见识的小股杆子来说,更是如此。 眼下,闯军只剩下几十个疲惫之兵,初来乍到,对于这股草寇来说,正是吞并的好机会,岂肯对你发慈悲?因此刘芳亮等人的喊话,丝毫作用也没起。 “嗷——杀啊——” 一片怪叫声中,土匪队伍乱纷纷地杀过来。 刘芳亮骂道:“奶奶个头,什么时候轮到你们欺负闯军了,老子不把你们杀得叫爹,就把名字倒着写。” 一提亮银枪,迎上去,“噗噗”两枪,就搠翻了两个。 疲惫已极的闯军,围成一个圆圈形防守阵形,迎击土匪的进攻。士兵们那疲惫的脸上都是一副愤怒的面容——挨这么一股零星土匪的欺负,这对于纵横天下的闯军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再拚一场吧。 忽然土匪们放慢了脚步。 原来他们狡猾得很,一看闯军并不好惹,战术动作麻利老到,刚一接战就被杀死好几个,赶紧往回缩,这种“有便宜就占,风紧了就窜”正是他们最显著的特点。 从中间闪出一个虬髯大汉来,手执一把钢叉,高声喝道:“你们是闯军吗?请头领来说话。” 刘芳亮骂道:“你是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见头领?” 虬髯汉子回骂,“这是老子的地盘,不管哪里来的孤魂野鬼,想入门的,跪下叫三声爷爷,归顺到老子名下……” 一句话没说完,就见面前似是刮起了一股旋风。刘芳亮白色的身影就象是一道闪电,朝他疾冲过来,虬髯汉子吓了一跳,赶紧闪身往后躲闪。 土匪群猛地一乱,好几个人一起涌上来,拦阻刘芳亮。 “噗噗,”两名土匪的胸脯被红缨枪戳中,惨叫着倒下去,刘芳亮二话不说,提着枪奔虬髯汉子就追过去。迎面又有好几个土匪杀到,刘芳亮左右挥枪,“叭叭”乱打,挥枪乱刺,三下五下,把好几个土匪杀得东倒西歪。 这场景可够骇人。 虎入羊群,也就是这样。 虬髯汉不敢接战,扭头狂奔,刘芳亮就在后面追赶,谁上来杀谁,一路上连续挑了七八个试图拦阻他的土匪,惨叫声一片。 山沟里形成了一个奇怪的景象——如同玩“追逃游戏”一般,一个拚命逃,一个使劲追,旁边的人谁上来谁就挨一枪…… 土匪群大乱。 李自成将手一挥,闯军一声呐喊,冲杀过去。 又展开了一场混战。 李自成挥着宝剑,和士兵们一起冲杀,他的武功虽然不高,但是临敌经验却甚是丰富,打仗非常老到,咔咔几剑下去,便砍死好几名土匪。 论真实战斗力,身经百战的闯军士兵要高出这种草寇甚多,虽然兵力少,但不到一袋烟的功夫就杀得土匪死尸狼藉,四散奔逃。 那名虬髯汉子幸亏腿快,象野兔子一样拚命奔逃,终于逃脱了刘芳亮的追杀,窜进山崖上,逃到远处去了。 …… 刘芳亮累得呼呼喘气。 他实在是太累了。 “奶奶的,若不是老子又饿又累,说什么也不能让狗日的逃了。” 把红缨枪往地上一扔。 是啊,大家都太累了。 伤痛、疲惫、饥饿……每个士兵都已经濒临极限。战斗一结束,很多人直接就躺在了山坡上。横七竖八倒下一片,就这么躺在战死的尸体旁边,简直分不清谁是活人,谁是死人了。 …… 逮住了七八个活土匪。 李自成坐在山坡上的一棵栎树下,背靠着大树,对捉到的俘虏进行审问。 据土匪们交待,这一股杆子,是商洛山中的“坐地炮”,在这儿盘踞两三年了,以打家劫舍,抢劫商旅为生。十几里外还有另外一股,有一千多人,算是势最大的,为首的头领名叫“白虎星”。 “白虎星”这个名字,大家都没听说过。 说实在的,象这样的土匪草寇,闯军从来都没用眼睛夹过。 但是现在情形不同了,你不引起重视,很有可能就被他们吞并掉。阴沟里翻船的事可并不新鲜。 李自成询问了有关商洛山中的地形、民情、匪情等情况,然后一声令下,把这些俘虏全给杀掉了。 嗯? 不是不再滥杀了么? 怎么杀俘虏? 这个得分两头说,不滥杀,指的是不滥杀百姓。对于打家劫舍的杆子草寇来说,那是杀一个少一个。这样的强盗土匪,既不是造反的义军,也不是寻常百姓,他们素常以绑票、打劫、勒索商旅为生,民愤极大,而且心狠手辣,阴毒无信,对这种人是以不能采用怀柔政策的。 李自成可不会滥施好人。 而且他和刘芳亮简短商量之后,很快就做出了另一个计划:去收拾白虎星。 原因很简单,想在这片山区站住脚,就得通过铁腕手段,打出自己的天地,世界上总是弱肉强食,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你拿出仁慈或友善。uu看书 ww.ukansu 刚才这一仗,让他们彻底明白了——如果幻想着用“闯王”的名头就能镇唬住山里的草寇,就太天真了,对于目光短浅只看得见眼前利益的盗匪,只认实力,要想“拉”,就必须有“打”的实力,否则只能是与虎谋皮。 靠着唾沫星子,没人会和你和平共处。 只有一个字——打。 但是这个计划,近期是实现不了的。 身边的人马,只剩下了几十人,还远远不是白虎星的对手。只能先安顿下来,慢慢收集旧部,寻找从潼关南原包围围中突出来的部将。 当务之急是休养生息,积攒力量。 疲惫已极的义军就在山坡上的草丛里住下来,打灶做饭,治伤休整。同时派出探子,去寻找其它人的下落,并探听四周的情况。 闯军,就算在商洛山里潜伏下来了。 第二百零八章 隐姓埋名 李自成的人马,算他自己在内,还剩下八十七个。 八十七个人,这几乎是个可笑的数字。 曾经“烽火照西京”的二十万义军,就只剩下这几十个残兵,从洪承畴的手下逃生,逃到这人迹罕至的浑山里,从理论上来说,李自成已经失败了。 但是,必须要说,李自成带着突围成功的八十七个人,潜伏商洛山,这对于日后东山再起、叱咤风云的闯军来说意义是至关重大的。他们没有被消息,没有被吞并,而是顽强地生存下来,这就是胜利。 第一件事,李自成必须先隐藏踪迹。 眼下,别说官军前来围剿,就算哪个县令派点团练乡勇来,也会把这点人一口吃掉。因此李自成命令:闯王的旗号不得再打,也不得再对外号称自己是闯军。 隐姓埋名。 悄悄地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山旮旯里活下来,才能再图后计。李自成带着几十个部下,开始过上了另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活。他们在山里转悠了半天,找了个遮风避雨的山洞,当作住处。 然后大家出外寻粮,采集野果,打猎捕鱼……象野人一样生活。 曾经威名赫赫的闯军,揠旗息鼓,如同一只遍体鳞伤的老虎,把所有的尖牙利齿都收起来,静静地蜷伏在洞里养伤。 …… 李自成对刘芳亮说:“咱们做个隐士。” “呵呵,这么安静的生活,我还真是很少过。” 没错,过惯了颠沛流离的战斗生涯,忽然一闲下来,住在山里打猎捕鱼,对于闯军将领来说还真是挺难得。虽然这样的日子很清苦。 最大的问题是——不能饿死。 山里人烟稀少,寻找粮食异常困难,靠打猎——你就算把山里所有老鼠以上的动物全打完,也不够一只部队存活的需要。 因此李自成采取了“屯田”的办法,带着士兵们开垦荒地,准备播种冬小麦,以备来年之需。同时四处收集秋果,采集草根,储备干草……一群群习惯了杀人放火的闯军士兵,用长刀大戟,去挖能食用的蕨根,割瓜藤,捉蛇鼠……做起这些诸般原始野人的勾当。 为了活下去,这不丢人。 这些士兵本来也都是穷人出身,什么东西都能吃,什么活儿都能做。基本的生存技能并不缺乏。 有一天,一群士兵收获颇丰,他们在山里找到了一个蛇窝,杀死了一条两丈多长的大蛇,还有几十条小蛇,大家兴高彩烈地把蛇给剥了,放在瓮里炖煮,加上野草根,灰灰菜,羊蕨菜,大家饱餐了一顿蛇肉羹。 除此之外,还割草编席,各泥烧盆制瓮,砍树制木器…… 八十七个人,放下屠刀,立地倒也没成佛,他们当起了农民、渔民、猎户、瓦匠、小偷、生意人……靠着底层百姓固有的生存技能,顽强地完成一个最简单也是最难的目标—— 活下去。 …… 李自成在山里碰到了一个“邻居”,那是半山腰里的一座破寺庙,庙里有个老和尚,独自一人,连个徒弟也没有,孤独地生活在深山里。 “谁也不许打扰老和尚,”李自成下了命令。 不但不打扰,他还和老和尚成了朋友,没事的时候就遛达上山,去寺里闲聊。 老和尚法名叫“苦闻”,寺里根本就没有香火,因此常常吃不上饭,出山化缘,天下普遍饥苦,化缘也不容易,苦闻和尚三天两头挨饿,黄皮寡瘦,饿得象个竹竿一样。 这天,李自成信步上山,又去寺里找苦闻和尚“串门”,让他意外的是,在破烂寺庙里还碰见了另一个人,正在和苦闻和尚聊天,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身粗布长衫,形容举止很文雅,一看就是个读书人。 苦闻介绍道:“王先生(李自成化名叫王久),这位是李公子,李信,饱有才学,年轻中举,是老衲的朋友。” 李自成对于读书人向来非常尊敬,他自己是个粗人,但是并不以“粗鄙”而排斥学问,反而提倡下属读书识字。他一听李信年纪轻轻就中了举人,立刻肃然起敬,赶紧施礼,“王某见过李公子。” 满面恭敬。 李信站起身来还礼。 然后……他目光定定地打量李自成,再然后……哈哈一笑,爽朗地说道:“王先生,我不应该这么称呼吧,李闯王,在下久仰,今日一见,三生有幸。” 啊? 李自成吃了一惊,他怎么知道自己是李闯王? 难道是苦闻和尚……可是自己跟苦闻和尚,也没透漏真实身份啊,一向以“王久”自称。或者是手下的士兵们泄露了秘密吗?不能啊…… 李信伸手让座,“闯王请坐,请恕在下冒昧,直接点破姓名,还望恕罪。” “没什么,”李自成坐在寺庙里的一方石凳上,“敢问李公子,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猜的。” 这就更让李自成疑惑了,猜……这么好猜么?我脸上又没刻着字。 李岩收起笑容,正色说道:“刚才我和苦闻大师,正聊起你,他说山下来了一拨几十人的队伍,屯兵围猎,收敛行色,有一位‘王将军’稳重老辣,谈吐世故,满面风霜,我一琢磨,几十人的队伍能够‘收敛行色’,显然绝非普通盗伙,而您进入寺内,举手抬足都有神仪藏拙之象,谦逊在外而不怒自威,我这心里便有数了,天下草头王之中只有两人有此风范,其一是已故的高迎祥,另一位,毫无疑问就是李自成李闯王了。” 李自成又站起来。 他朝着李信深鞠一躬。 “李公子,今天我算是遇到高人了,钦佩之至。” 行家伸伸手,uu看书ww.uknshu.m 便知有没有,李信的这番分析,深入骨髓,非大智大慧之人,难以这么心明眼亮,洞若观火。 这位李公子绝非平常人。他不但有才学,而且有见识,三言五语就让李自成感觉到——这个年轻人胸中的心机,普通人难以望其项背。这样的高人,举世罕见。 有学问的人多了,可有见识的并不好找。 李自成可不傻,他的眼光是干什么的?绝对识货。 李信笑道:“闯王客气了,李某偶有卖弄,其实是书生意气了,惭愧。闯王放心,您既然不愿以真面目示人,我绝不会对外宣扬。” “哈哈,”李自成一笑,“李公子,你既然能当面揭破我,自然就不会向外透漏,这个我放一百二十个心,您若有泄露之心,也就不会当着我的面说破了。” 高人与高人对话,就是不一样。 你料着我,我料着你,别有风味。 第二百零九章 瓦瓮——南瓜 有个词叫做“寂寞高手”,意思就是高手往往是寂寞的,因为没有人能向他挑战,因此找不到对手而陷于孤寂。 如果一旦遇到另一个势均力敌的高手那毕竟是喜不自胜,大慰平生。 现在的李自成就是这样,他和李信谈了没有几句话,就立刻互相感觉到——这是高手间的相逢。两个人都是敏锐而睿智,天生的聪颖,犀利的眼光,过人的心胸…… 谈话间那种默契与通灵,只可意会。 “哈哈哈——” 李自成大笑着,拉住李信的手,“李公子,我纵横江湖,半生遇到这无数豪杰,见识也不算少,今天与君相逢,才觉得偶遇知己,大畅心胸,痛快。” 李信也是一副神采飞扬,爽朗地说道:“闯王,李某没有看错人,你果然天纵奇才,胸藏寰宇,今日一见,平生无憾。” 这叫“一见如故”。 李自成兴致勃勃,“公子,某有一愿。” “请讲。” “咱们义结金兰。怎么样?” 这事儿可不太平常了,义结金兰,就是结为异姓兄弟,在过去来讲那就和亲兄弟也差不多,是件很郑重的事。你要象孝敬亲生父母那样孝敬对方父母的。 况且李自成和李信见面才只不过一柱香的功夫,就义结金兰,这太不严肃了吧,是不是一高兴就头脑发昏冒失了? 不是。 李自成可不是冒失人,他什么事、什么人没见过?正如刚才所说,纵横江湖半生,遇到过的好人坏人多了去了,一双眼睛辨得出世间百态,绝不会任着性子胡来。 原因只有一个:李信,绝非平常人。 他身上那种超凡脱俗的气质,与李自成相遇的瞬间便使双方释放出光芒夺目的火花,高手相遇,一碰而知。凭李自成的目光——绝不会看走眼。 李信慨然允诺。 “蒙闯王看重,人生于世,知己难求,兄弟没有二话。” 一拍既合。 当下两个人就在苦闻和尚的破庙里,在石桌上摆了三柱香,并肩跪倒,拜谢天地,发下誓言,“不愿同年月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结成了兄弟。恰好两人都姓李,五百年前是一家,就更是天造地设的兄弟了。 从此,两人就是兄弟。 有些机缘,就来源于这样偶然的瞬间爆发。 (以后的事实证明,李自成与李信的结拜,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正是自从结识了李信之后,闯军开始改弦更张,走上正轨,冲破困境,越战越强,直至推翻明朝天下。) …… 苦闻和尚也很高兴,“善哉善哉,老衲无意间促成一桩兄弟情缘,积功匪浅,可喜可贺。佛门不可饮酒,待我给二位烧茶,大家共饮一杯。以当庆贺。” 当下三个人一起,劈柴烧水,煮茶当酒。 李自成吩咐寺外的随从,“去,弄点吃食来。” 有“酒”,还得有点菜,才象回事。只不过随从拿来的菜也太不象样,只有半片老南瓜,当下把南瓜用水煮了,加上盐,然后苦闻和尚又拿出一碟炒蚕豆,这样,这桌“酒席”上就有了两道菜。 义军眼下的穷困,是难以想象的,大家都吃不饱肚子,能吃到点煮南瓜,不错了。 “兄弟,干杯。” “大哥,干杯。” 两个人举起黑陶碗,豪迈地饭下一碗茶水。 吃两片南瓜和蚕豆,兄弟二人再加上苦闻和尚,三个人坐在石桌旁纵论天下大势。 李信说道:“大哥,当今天下混乱穷苦,朝野危机不断,常言道,乱世出英豪,象你,象高迎祥,象张献忠,都可称英豪,也曾叱咤风云,横行天下,却又磨难不断,甚至折戟沉沙,到底是因为什么?” 这话问到根上了。 是啊……因为什么? 想当初,大家聚义荥阳,杀得中原大地天翻地覆,张献忠掘了朱家祖坟,而后二十万大兵围困西安,扎营五十里,烽火照西京,何等的威风,何等的辉煌,可是转眼间却又烟消云散,逃到商洛山中,剩下八十七个人。 天大的落差。 为什么? 李自成沉吟了一下,说道:“凤不能飞,在于未展翅,我们由盛而衰,一败再败,可能还是气概不豪,方略不周,没有击中洪承畴的要害,再加上内部倾轧,互相拆台。因此落到如此境地。” 李信摇头。 “大哥,错了,完全错了。” 他用竹筷扒拉着石桌上瓦瓮里的煮南瓜,说道:“如今天下大乱,群雄蜂起,朝廷危急,说实话,大明气数已尽,就象这片烂南瓜一样,再也没救了,彻底烂掉,只是早点晚点的事。” 这话得到了苦闻和尚的赞同,“善哉,李公子此言不错,古云,阴阳开阖以命物,现在朝廷失策,门户不守,张弛无度,此是天下变乱之根源,积蔽已久,正如南瓜烂透,不能返青矣。” 和尚这话,胆子够大的。 不但胆子大,而且见识颇高,他直接说朝廷的失策和积蔽,这已经不是佛家之语,怪不得李信会到破庙里来跟他聊天,和尚是个世外高人。 李自成朝着苦闻拱拱手,uu看书 uukns “多谢大师教诲。请继续指教。” 苦闻笑道:“老衲没什么指教的,请李公子说吧。” 李信说道:“大哥,你刚才说什么气概不豪,方略不周,兄弟不敢苟同,拿你、高迎祥、张献忠等人来说,还不够豪迈吗?谋略还不够周到吗?完全不是,还是拿桌上这块烂南瓜来说,大家都知道它烂了,那么怎么才能把它清除呢?你拿起拳头使劲捣下去,就算使的力气再大,那怎么样?只能是捣得瓦瓮烂了,拳头也给石桌崩得受伤,而烂南瓜还是烂南瓜,只不过更烂了而已。” 苦闻鼓掌大笑,“妙,李公子此言甚妙。” 李自成低头沉思。 李信的话,充满着玄机。 他在用一块“瓦瓮里的烂南瓜”,深入浅出,在给自己剖析世间哲理,筹谋天下大计。 长久以来,李自成最缺的,就是这种“谋天下”之士。 第二百一十章 谋天下 说实话,李自成的部队里,什么人都有,就是缺乏“谋士”,也就是没有军师。自古以来,“军师”这个职业非常重要,凡能充任这一角色的往往都是博古通今,智谋超群的人。 象诸葛亮,象刘伯温,象张良。 没有他们,刘备或朱元璋、刘邦之类,能得天下吗? 李自成的队伍都是饥民造反起家的,基本上都是象刘宗敏或郝摇旗这种人,论冲锋陷阵,论英勇豪迈,那没说的,但就是西瓜大的字认不得一扁担,既没文化,更没谋略。说来说去都是一堆莽夫而已。 如今,李自成遇到李信,听他纵论天下大势,那可真是听得如饥似渴。 这样的人,太珍贵了。 百年难遇。 李自成脸上露出兴奋的光芒,“兄弟,你再接着往下讲。” 李信胸有成竹,不紧不慢地说下去,“大哥,还是拿这块烂南瓜为例,怎么才能把它从瓦瓮里清除?使劲拿拳头砸,显然不行,必须以水冲洗。” “以水……” “对,自古有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就是百姓,天下是由什么构成的?并非帝王将相,而是由千千万万的百姓组成,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李自成站起身来,背着手踱了几步。 深思半晌。 然后——张嘴哈哈大笑。 说道:“兄弟,太好了,你说得对,没错,得民心者得天下,咱们义军,浑浑噩噩,就是没搞明白这个道理,小处聪明,大处糊涂,所以处处掣肘,起起伏伏,终至大败。” “大哥,皇帝也没搞明白这个道理,你看当今天下,饥谨遍地,百姓苦不堪言,而朝廷只知道加征赋税饷银,把百姓压得喘不过气来,这才使得官逼民反,天下动荡。这其实正是英雄出世,拯救苍生的时候,大哥,时势造英雄,如果天赐良缘,到了你站出来,识真情,谋天下的时候了。” 李信的话,让人茅塞顿开。 这人真高。 能够在李自成如此落魄,队伍被打得全军覆没,只剩下八十七个的时候,说出“站出来谋天下”的话,得有多大的胆识和眼光啊。 李自成心里的兴奋,难以言表,他对李信说道:“兄弟,你别走了,留下来吧,咱们俩一起打天下,夺得江山,咱们共坐。” 好豪迈。 夺得江山,咱们共坐!! 李信却摇了摇头,“大哥,眼下还不行,我得回老家处理家务,事情不可耽搁,等我把家事料理停当,再来投奔你,如何?” “那……一言为定。” 李自成只能答应。人才是不可强留的,他的本事只有在自愿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否则给你来个“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你连个屁也得不到。 李信继续给李自成分析:“大哥,眼下天下局,乱纷纷危机四起,其实只缘没找到根源。乱之源在百姓,而治乱之源也在百姓,大家被灾荒与兵祸搞得吃不上饭,这才致使天下大乱,而朝廷只知道增加压榨,大兵围剿,就越剿越乱。” “对对。” “可是义军又怎么样?一样是没搞明白,他们烧杀抢掠,贪婪无度,把百姓搞得更加困苦,怨声载道,久而久之,人心背离……” “兄弟,我的部队倒是很注意这个,轻易不扰民,自从队伍上有个叫谭天保的人,还有淳于迥,他们劝过我之后,我已经命令部队不再滥杀了。” “可是你又善待百姓了么?” 李信的一句反问,让李自成哑口无言。 是啊…… “大哥,你能尽量不扰民,不滥杀,这很好,已经强过其它义军数倍,可是离着‘得民心’的目标,还差得远,你可曾见过有百姓拥戴你么?可曾有百姓老远来投奔你么?” “……没有。” “就是,只怕老百姓见了你,仍然还只是逃避,能躲多远,就躲多远,这样子,大哥,恕我直言,是永远没出息的,想得天下,必须改弦易辙。” “兄弟,我听你的。” “大哥,兄弟之所以敢于对你如此直言,就是相信你能听得进去,做大事的人,必有大气度,大方略,老天不会给每个人同样的机缘,唯有大智大勇,才得顶天立地,你说得那句话很好,从前的义军,一直浑浑噩噩。那么从此以后,可不能再浑浑噩噩下去了。” 李信的话,彻底拨亮了李自成心里那盏灯。 这一番谈话,就和刘备去隆中见诸葛亮一样,纵剖天下,论尽苍生,从那时起就决定了三国格局。 而苦闻破庙里的这番谈话,也彻底改变了李自成闯军以后的政策走向。 几块南瓜很快就吃完了,一坛茶水也喝光。 天色很快暗下来。但是几个人的谈兴都还甚浓。李自成说:“苦闻大师,我今天就住在这儿,兄弟,咱们俩抵足而眠,畅谈通宵,怎么样?” “好啊,” 破庙里简陋而破旧,连被褥都没有,李自成就和李信躺在破床板上,以烂草棉絮当被褥,以月光当灯烛,天南海北,聊个没完没了。 古今历史,人物风物…… 李信知识渊博而博闻强记,无论聊什么话题都说得头头是道,洋洋洒洒,这令李自成更加心胸大畅。可以肯定地说,从他造反以来,还从来没遇到过这样既有学识又有见识的高人。uu看书 uukashu.om 可以这么认为,这一场“破庙相会”,就把以后天下大局给筹划下来了。几个人盖着一堆烂草棉絮,指点江山谋定天下。 它对于后世造成的影响,不可估量。 …… 值得一提的是,苦闻和尚也不是普通人。 他的脑子机敏,谈吐见识甚高,每句话说出来几乎都有哲理。谈论天下大事的时候,往往还能与李信互相补充。这让李自成很是感慨。他说:“真是深山藏高人啊。” 李信笑道:“大哥,你可知道苦闻大师是何人?” “什么?” “他可不是普通僧人,面是当年鬼谷子的传人。” “啊?” 李自成又是大吃一惊。 第二百一十一章 78个李自成 李自成一听苦闻和尚竟然是鬼谷子的传人,又惊又喜。 鬼谷子,是战国时期的人,比孔子、老子晚生了一百来年,这人具有通天彻地的智慧,星相、兵学、六韬三略、布阵行兵、修真出辞……百家学问样样精通,他是道家、阴阳家、谋略家、兵家、法家、教育家…… 真正的千古奇人。 在那个时代,几乎所有决定历史的事项都离不开鬼谷子。象通过变法促进秦国强盛的商鞍,是他的学生。身挂六国相印的苏秦,是他的学生,扶佐秦始皇的吕不韦,是他的学生,“毛遂自荐”的毛遂,是他的学生,军事家李牧,是他的学生,另外还有孙膑、庞涓…… 这么一算,这人岂不是那个时候的总掌天下命势的玉皇大帝了? 反正情况就是这样。 你说这个鬼谷子,到底有多大本事? 虽然鬼谷子已经死了三千年了,但是他的传人,却依然不可小觑,哪怕能继承鬼谷子十分之一的能耐,也就了不起了。 苦闻这个饿得快死掉的老和尚却原来是一肚子学识的深山隐士。 李自成一骨碌从烂草堆里爬出来,朝着苦闻和尚合什施礼,“大师,原来您竟然是鬼谷传人,失敬了。” “阿弥陀佛,”苦闻双手合什,“闯王缪赞了,老和尚跟着师父学过些先人的纵横之法,天资愚鲁,十不得一,惭愧得紧了。” “大师,可否到我军中,我一定以师长相待。” “老衲年老力衰,不胜军旅,请闯王见谅。” 老和尚不愿意到闯军中,李自成也不便强求。现在自己的部队折戟沉沙,活命都困难,强人所难对双方都没好处。 当下,李自成和李信、苦闻三个人,就躺在烂草铺上,对着窗户里透进来的皎皎月光,天南海北一顿神侃。除了谈论天下局势,还谈古今战例,纵横学识,百家旧事……聊得痛痛快快。 虽然半块烂南瓜让三个人都没吃饱,半夜里饿得肚子咕咕叫,但是谈兴甚浓,话题象黄河水一样奔腾不息。 苦闻给李自成讲解“阔而稗之,开而示之,阖而闭之,异其成,同其情,以原其同异……”这些都是鬼谷子精研百家学说而总结出来的精华,对于草莽出身的义军来说,根本就没听过。李自成能够获得这样机缘聆听受教,受益之深难以形容。 李信更是博古通今之人,见识之高,当世几乎无人能及,他分析时局,指点策略,几乎都切中利害,李自成大有“茅塞顿开”之感。 不夸张地说,这一场烂草铺上的长谈,对于以后闯军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李自成天资聪颖,天赋极高,他从李信和苦闻的身上,悟到多少东西,只有他自己清楚,但不可辩驳的事实是——闯军就是从此走向发展壮大,并且一发而不可收拾,夺了明朝天下。 一直以来,历史上都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谜团,就是闯军在潼关全军覆没,李自成隐居于商洛山中,长达一年之久,那么这一年当中,李自成究竟做了什么,使他的思想发生了质的飞跃,带兵理念、作战方略都获得了质的提升,原因是什么? 甚至有人猜,是因为李自成在商洛山里遇到了外星人,大脑中被植入了高级芯片。 “芯片”之说当然属子虚乌有,他自成就象“修道”一样,在商洛山里自我修炼,却是事实,他本身就极有天才,遇到高人指点,从而潜心钻研,完成了自身的进化。 …… …… 李自成在商洛山的破庙里饿着肚子神聊,潼关城内,却是另一番景象。 张灯结彩,一片欢腾。 官军有理由高兴,这一仗彻底把李自成的闯军打败了,打得全军覆没,洪承畴的“铁桶阵”取得了巨大成功,一场大胜把几年来的颓势几乎一扫而空。 衙门里大摆宴席,进行庆祝。 丁启睿摆了十几桌宴席,大宴各路将士。除了陕西三边总督兼督五省军务挂兵部尚书洪承畴,还有孙传庭、曹变蛟、贺人龙、左良玉等各路大将,道台府里热闹非凡。 主宴设在大厅,院内还摆了数桌,搭了戏台,请的秦腔名角唱戏,丝竹音乐声里欢声笑语不断。 山珍海味,美酒佳肴,自然不会少,但是宴席上的重头戏,却是“现场献俘”。 要把战斗中擒获的重要俘虏,押上来,让大家见识见识。 这个节目最好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丁启睿命令:“把贼将俘虏依次押来,给各位长官祝祝酒兴。” 洪承畴是文官,作战时是不会亲自上战场冲杀的,因此他根本就没见过义军将领们都是什么样,对于这个环节最感兴趣,放下酒觥,捻着短须,笑吟吟地等候。 十来个蓬头垢面的俘虏,被官军士兵押上来。 这些人个个身上带伤,狼狈不堪,形容凄怆,押解的小校高声向在座的长官报告,“这是闯贼中军校尉王长龙,这是闯贼右营参将翟世周……” 报了半天,也没个大将,顶多是个校尉参将之类。 洪承畴有些失望。 一会,又押上来七八个俘虏,高矮胖瘦丑的俊的……押解的小校高声喊道:“这些贼将是闯贼李自成……” 嗯? 满堂哗然。 李自成……抓到李自成了? 怎么会有七八个李自成? 只听小校继续喊道:“……是闯贼李自成的嫌疑对象,uu看书.ukanshu.om 请各位将军斟酌,以辨真伪。” 原来是“疑似对象”,是官军在战场上抓来的与李自成相貌相像的嫌犯。 丁启睿叫道:“传大天王高德勋上来,进行辨认。” 片刻着,高德勋来到院内,他被命令挨个仔细勘验,看看这些“疑似对象”里,到底哪个才是李自成。 洪承畴从席上站起来,走到近前,身后一帮高级军官也都随着他离席而起,拥到那一排七八个俘虏前,大家都要看看,是否真的把李自成给逮住了。 这事非常重要。 高德勋朝着洪承畴施了个礼,然后一个个仔细辨认。 那些俘虏,有的对他怒目而视,有的把脸扭过去,高德勋的面上有些尴尬,因为——这些人他全都认识,一个个都是过去的同伴和朋友。 现在,他们被俘了,而自己是个投降的人…… 第二百一十二章 调兵 高德勋凑上去,一个个辨认,查验这些俘虏谁是李自成。 官军小校在旁边提醒他,“这些人都是按你的描述,从战场上抓来的,身上都带有龙泉宝剑。” 高德勋有些尴尬,身上带龙泉宝剑的人成千上万,哪能都是李自成?而且面前这七八个俘虏,相貌各异,与李自成相去甚远。更让他难堪的,是这些闯军将领,个个与他相识,过去都是同伴和朋友,如今大家面对面……好尴尬。 有的俘虏对他怒目而视。 其中有个俘虏,当高德勋走到面前时,突然飞起一脚,踢在高德勋的膝盖上,冷不防踢得他身子一歪,差点跌倒。 身后押解的官军赶紧喝斥,“老实点。”用腰刀的刀柄击打俘虏的腰胯。 高德勋站直了身子,一脸苦涩。 “他是不是李自成?”小校喝问。 “不是。” 高德勋在七八个人面前仔细辨识,逐个查验,因为刚才挨了踢,不敢走得太近,只好伸长了脖子,那情景——看上去怪模怪样,令人发笑。 “不是,不是……”一连七八个,全都不是。 洪承畴和一众将领们失望了,原来并没有抓住李自成。 但洪承畴是个经验老到的官僚,他不想让众人心灰,说道:“大家再仔细找找,战场混乱,也许闯贼被杀死在某个所在,亦未可知。” 话虽如此说,但是大家的失望是难免的。这一场大仗虽然取得了全胜,但是有一个结果是令人吃惊而沮丧的——几乎所有的义军高级将领,全都没有捉到。 既没捉住李自成,也没捉住刘宗敏,还没捉到刘芳亮、郝摇旗、袁宗弟……就连李自成的老婆孩子也没逮住。 没办法。 只好按照洪承畴的吩咐,在战场的死尸堆里仔细寻找,盼着能够找到这些“贼首”的下落吧。 …… 庆祝胜利的酒宴结束以后,没过几天,就传来了朝廷命令。 兵部尚书杨嗣昌,奉了崇祯皇帝旨意,急招洪承畴、孙传庭两部人马,即刻奔赴北京。 崇祯的意思很明白:李自成部已经被剿灭,陕西河南一带暂时太平,就把兵力最为雄厚的洪承畴和剿贼战役中战功卓著的孙传庭,调到北京,防备清兵。 因为清兵的威胁实在太大了,上次差点就把北京城拿下了,若不是卢象升拚死抵抗,秦良玉奇兵退敌,崇祯皇帝的金鸾殿就危险了。 孙传庭对于这次调动,颇不满意。 他对洪承畴说:“洪督,李闯贼虽然覆灭,但要防止死灰复燃,再者,张献忠受抚,绝非真心,也要派兵防备,若有异动,即刻消灭,其它象罗汝才、王霸、过天星等贼寇,仍在各处流窜,因此陕西一带不可空虚,若是把咱们的主力都抽走了,只怕后果难料。” 这个看法非常正确。 俗话说,斩草除根,李自成的残余并没有完全剿除,其它义军也还有很多,把兵力调空,岂不是给了流贼可乘之机? 但是洪承畴是个大滑头,绝不会说违背圣旨的话,他劝孙传庭,“杨阁部也是考虑大局,把咱们调去对付清兵,解除北京的威胁,也是理所应当。” “清兵,不是有榆关挡着么,再说那么多精壮的关宁铁骑拱卫京师,还不够用么?” 洪承畴笑了笑,没吱声。 关宁铁骑……眼下兵权在高起潜的手里,那么精锐的部队,被他给带成一堆饭桶了。 上回卢象升战死的教训,够惨痛。 但是这话怎么对孙传庭讲?洪承畴绝对不会说高起潜的坏话,在官场上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洪承畴经验老到天下第一。 实际上,他心里也明白孙传庭的意见有道理。 可这是命令,必须执行。 于是,大家准备拔营起程。洪承畴叮嘱丁启睿,“我们走了以后,你一定不许麻痹,要仔细寻找李闯贼的下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把他的余部必须全部扑灭,以免后患。” “遵命。” 后来,有一个说法,说是因为洪承畴和孙传庭的大军,远调北京,从而给了李自成余部以喘息之机,在商洛山中生存下来,并终于死灰复燃,发展壮大,从而一发不可收拾。这说话对与不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是孙传庭的判断,却是非常正确的。 想一想,如果是把孙传庭留下来,对付李自成残余,那会是什么样子?可能历史就要改写了。 至于丁启睿,虽然奉命“剿灭李闯余部”,但他哪是那块料。是人不是人,都能对付得了李自成么? …… 却说人在官场,是有很多讲究的。宦海也如同战场,你不会左右逢源,往往身受其害,自古以来,就有很多本事超群的人,因为太耿直,闹到身败名裂。 孙传庭这个人,就是个明显的例子。 他这人既有文才,又有武略,靠着自己招募的乡勇就能擒住高迎祥,又助洪承畴剿灭李自成,论本事那是没说的。可就是有一条——性子太刚硬耿直。 当他和洪承畴带着大军,风尘仆仆,远赴北京,到达京西郊区之外的时候,孙传庭万万也没料到,自己这个在剿贼战役中立下卓越战功的人,竟然——遭到了灭顶之灾。 原因很简单: 你不是有本事吗?没关系,uu看书 .uukanshu 前面有克星在等着你。 高起潜!! 说起来——这是个怪现象,高起潜这个太监,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在军事上一窍不通,连吃败仗,把个精锐关宁铁骑都带散了,差点让清兵消灭,可崇祯皇帝依旧信任他。 这大概就是人性的弱点吧,崇祯生性多疑,对谁都不放心,唯独对几个身边太监宠信不疑,始终拿着他们当成“贴心自己人”。 这种现象,也直接导致了明朝政权的崩溃。 孙传庭对高起潜根本就不感冒,他曾私下里对部下说道:“高起潜凭什么当总监军?他哪一仗打赢过?上回卢公祖兵败捐躯,就是他的责任。” 到达北京西郊以后,杨嗣昌和高起潜,都来到洪承畴的大营里,把几个主要将领召集起来,召开军事碰头会,参加会议的几个人都是当今军事界的几个巨头:杨嗣昌、高起潜、洪承畴、孙传庭。 第二百一十三章 倔头 杨嗣昌很会做人,他在会议上做了一个很有特点的“开场白”。 “诸位同仁,此番消灭闯贼,大家都劳苦功高,洪督指挥若定,运筹帷幄,把贼兵控于股掌之间,孙巡抚谋略有方,断敌退路,再加上左良玉、曹变蛟、贺人龙等部,共同协作,将士们奋勇杀敌,才得到如此赫赫战果。更重要的是,总监军高起潜公公,时刻总揽全局,筹划部署,把闯贼的一举一动,都了然于胸,这才总监督,总调度,取得全胜,以竟全功,居功至伟。” 说这话的时候,他一点都不脸红。 高起潜也不脸红。 他们可能都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 …… 孙传庭气得胸脯简直都要炸了。 前线将士奋勇冲杀,总算是剿灭了李自成,有他娘的高起潜什么事? 他既没到前线,又没参与指挥,整个战役和他连点边都沾不上,怎么……他还“居功至伟”了?这不是胡说八道么? 杨嗣昌如此厚着脸皮拍马屁,也太无耻了吧。 你赞扬洪承畴,赞扬曹变蛟……赞扬谁都没关系,可是把一个没有丝毫贡献的高起潜推上“居功至伟”的位置,这就是作为兵部尚书的本事和眼色么? 滑天下之大稽! 就在孙传庭气愤的时候,洪承畴说话了。 “是呀是呀,杨阁老的话,再对也没有了,高监军总揽全局,筹谋有方,才得以让我们有章可循,歼灭顽敌。想当初在西安的时候,高监军就为我们定下了全盘妙计,把闯贼的行踪都算计已定,这才有了日后的潼关大捷,此役若论战功,高监军当属第一。” 我去…… 孙传庭差点晕过去。 一个比一个不要脸啊。 你们拍高起潜马屁,悄悄的行不行,藏着点掖着点行不行,就这么明目张胆地大放厥词胡说八道,不怕大风闪了舌头么? 无耻之极!! …… 但是孙传庭并不是卢象升,他虽然耿直,却不会象卢象升一样当场就拍着掉子暴跳如雷。虽然听着杨嗣昌和洪承畴大拍高起潜马屁,很不入耳,也只是默不作声而已。 作为杨嗣昌和洪承畴,他们这样“不要脸”的拍马屁,除了圆滑的官场经验以外,其实仔细想来也有无奈。高起潜是崇祯皇帝的身边宠儿,你不把他拍舒服了,小报告往上一打,你再大的功劳也得一笔勾销。 与其鸡飞蛋打,何如把脸皮变厚一点。 两头比较,哪个合适? 这就叫做宦海经验与阅历,非得跟一个浑蛋较真儿,何苦呢? 接下来,进入会议的主要程序,研讨下一步的军事方略。 高起潜当仁不让,夸夸其谈,“诸位,皇爷的意思,眼下陕甘一带局势清平,应着重经略辽东,应把精兵向辽东一带移动,防止清兵入关。” 他拿“皇爷”的大牌子,一下就把别人压住了。 这是崇祯的意见,你们谁敢反驳? 但是孙传庭和别人不一样,他的耿直性子又涌上来了,当即毫不客气地说道:“高公公,我有个想法,陕甘一带,并未清平,李闯贼余部还未完全剿灭,闯贼本人尚未查明下落,王霸过天星等部仍在流窜,若是再接再厉,一鼓荡平才能永绝后患。至于辽东,有榆关守军,可保无虞。小股清兵从别处窜入关内,有洪督率军应对,已是绰绰有余。” 高起潜把脸拉下来。 孙传庭同他唱反调,这本身就是他不能容忍的。 象高起潜这样的人,他是不会分析孙传庭的意见到底对不对,合理不合理。而且——他也不懂。 只要你反对我,那么我就得弄死你。这就是这类人的法则。 会场上气氛紧张起来。 洪承畴悄悄向孙传庭使眼色,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官僚,洪承畴太知道跟太监对着干的后果了。但是孙传庭却视而不见,反而提高了调门,大声说道:“孙某以为,咱们应该把实情上奏陛下,陈情厉害,一鼓作气,扫平匪患,否则中原永无宁日。还将陷于新一轮的危机。” 话里的火药味儿越来越浓。 孙传庭的耿直,也够可以了,他不知道高起潜是什么货色吗?不是。这人就是这脾气,当初一生气把官印挂在大堂上,辞官回家,宁可当个老百姓耪地去,也不肯受窝囊气,可见他有多“格录”。 别说跟高起潜,就算面对崇祯皇帝,他也敢仗义执言。 这个“军事巨头会”不好开了。 洪承畴把嘴一闭,不吱声了。作为经验丰富的老官僚,得罪人的事向来不做,此时孙传庭和高起潜硬刚,话说得比刀子还硬,他索性坐山观虎斗,来个“闷声大发财”。 杨嗣昌也对孙传庭很不满意,觉得他狂傲,开口说道:“白谷兄,高公公的意思,你没听太明白,这是陛下亲授的圣意。” 孙传庭把脖子一梗,“陛下让咱们开会讨论,不就是检讨战局,审定决策么?我的看法若有不妥,请大家评判,眼下全国局势未定,我等悉心筹划,完善战策,不正是为陛下分忧么?” 就这么倔。 话越说越硬。 孙传庭这人说起来也是可叹,论本事真是没得说,就是这张嘴说话,太容易伤人,总是象火炮一样嗵嗵嗵直接就冒,硬得要把人顶个跟头。 “嘎嘎嘎——” 忽然高起潜大笑起来。uu看书uukanhu 他的“太监嗓”本来就尖细,这一高声大笑,更是象公鸡叫似的特别难听,让人耳鼓里象针刺似的。 这笑声比老鸹还瘆人。 “好好,”高起潜一边笑,一边点头,阴阳怪气地说道:“孙巡抚,你的话很有意思,高某领教了,没错,咱们开这个会,就是要检讨战局,你既然有这么多好主意,等我向皇爷如实启奏,如何定夺,就看陛下是什么意思了。” 这话听起来没毛病。 但是…… 洪承畴和杨嗣昌,心里都是一凛。 他们都知道,高起潜这一阵“夜老鸹”似的大笑,绝非开心之笑,而是愤怒已极的表示。 所谓“如实向皇爷启奏”云云,想想后果非常严重。 孙传庭这个倔头……大事不妙。 第二百一十四章 戴眼罩 俗话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 孙传庭的“倔杠头”脾气,是真的改不了了。他当面硬顶高起潜,把一场“军事巨头”会议,搞得紧张兮兮,这情景……与当初卢象升非常象。 可是卢象升已经死了。那孙传庭会怎么样? …… 会议因为孙传庭和高起潜针锋相对,自然没有议出结果,高起潜只说是“回去向皇爷如实启奏”,可是洪承畴和杨嗣昌都明白,所谓“如实”就跟放屁差不多,高起潜绝对是要向皇帝进馋言。 这种人,就是靠这个吃饭的。 搬弄是非,栽赃陷害……通过踩扒别人而提高自己。乃是此类人物的拿手好戏。 一场会议,在各位大将各怀心腹事下,不欢而散。 …… 孙传庭和洪承畴都驻扎在北京西郊,两只部队鼓角相闻,距离很近,晚上上灯时分,洪承畴带着几个亲兵,来到孙传庭的大营里。 两个人在帐里掌着灯火商谈。 “白谷,”洪承畴神色郁郁地说道:“你闯祸了,知道吗?” “督师,谢谢你好意提醒,孙某就是这个性子,有话在心里憋不住,不吐不快。” “我不是不让你说,但是一句话百样说法,完全没必要跟高公公当面顶撞,他这种人往往很在意别人的态度……” 孙传庭又激动起来,“督师,可是眼下的情势你也懂得,我说的哪里不对?当初本应该把兵力重点放在辽东,对抗清兵,可是皇上不肯,以致卢象升孤立无援,战死贾庄。后来清兵退了,就应该及时转移重点,剿灭匪患,可是皇上患得患失,又被清兵打怕了,忽尔又要移兵蓟辽,岂不知此一时,彼一时也……督师,这是误着,照着高公公的意见去办,那要误事的。” 洪承畴缓缓摇头,“白谷,你想过没有,咱们刚刚剿灭李自成,你战功卓著,天下皆闻,难道就因为跟高公公相左,就把自己的这些功劳一笔勾销么?你这人脾气耿直我知道,就算不记功劳也不在乎,但是惹恼了别人,你的意见就更加不能被采纳,这个你想过么?” “那怎么办?”孙传庭冷静了一下,反问道。 “你这样,亡羊补牢,未为晚也,我陪你一起,去向高公公道个歉,给他送点金银珠宝之类,这种人很看重钱财权势,见小利而忘命,你别再端着架子了,财宝礼品,我给你出……” “谢谢督师好意,”孙传庭一口就给回绝了,“晚生绝不想端着架子。向高公公道歉,本来也没什么,可是这样一来,他就更加得意,更加会固执己见,我是在为大局着想,一定要面见皇帝,痛陈利害。” “可是……” 洪承畴还想再劝,孙传庭朝他深鞠一躬,“督师,您的恩泽,白谷心领,我意已绝,必须面圣,对高公公道歉一事,休得再提。” 一句话把门都给封死了。 倔人,也分等级,初级的,别人劝劝就算了。中级的,得到教训之后能够软下来。高级的,就算是把脑袋撞得头破血流也不回头。 孙传庭属于高级的,越来越倔,头撞南墙不回头。 洪承畴劝不动,也就算了。嗟叹了一阵,返身回营。 …… 过了几天,从北京出来一队人马,打着“兵部”的旗号,马架子车上装着满满的酒桶、猪肉、鲜果,热热闹闹,吹吹打打,来到洪承畴的大营里。 为首的官员是兵部侍郎,到洪承畴大营来犒赏军队的。 洪承畴带着几十名将领,列队迎接。军乐奏响,喜气洋洋,把慰劳队引入军营里。 打了胜仗的军队得到上级犒劳,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洪承畴这回剿灭了李自成,理应得到奖赏,在北京西郊犒赏三军,是意料之中的事。 全军欢腾。 不论能不能喝到一口“犒赏之酒”,吃上一个水果,这是荣誉,是对军队作战功劳的肯定。参战后的士兵最盼望的就是这个。 大营里欢声笑语,军乐齐鸣,别提多热闹了。 但是——另一边孙传庭的大营里,可就尴尬了。 两军大营紧挨着,洪承畴那边的动静,孙传庭这里看得清清楚楚,那么热闹的“犒赏三军”,能瞒得过士兵们的眼睛?很快,消息报到了孙传庭那里。 孙传庭迅速登上大营里作为了望台的谪楼。 向远处看去…… 彩旗飘飘,军乐悠扬,欢声笑语…… 而自己的大营里,冷冷落落,死气沉沉。这对比也太鲜明了点。 这情景让人气愤。 气愤到要吐血。 孙传庭觉得耳朵里“嗡嗡”一阵响,眼前发黑,用手扶住谪楼的木头栏杆,差点跌坐下来。 这太掩人了吧。 两只军队都来自前线,都在剿灭李自成的战役中战功卓著,在京外并列扎营,却受到如此不一样的待遇,这……让人如何能够忍受? 给人戴眼罩啊。 犒赏洪承畴,孙传庭并没意见,人家在围剿李自成的时候确实功劳最大,可是……姓孙的没功劳也是苦劳吧,兵部如此作法,岂不是伤了孙营里全体将士的心? “嗡——” 孙传庭的耳朵里象是刮风,觉得天旋地转。 他明白,这全是前几天“军事会议”的时候,自己顶撞高起潜,引起的后果。 终于,报应来了。 …… 手下的将领们一个个气愤填膺,好几员将领对孙传庭说:“大人,太让人出不来气了,咱们去问问兵部,在剿匪战斗中,三秦兵马到底有没有功劳?” “对,去问问兵部,uu看书 ww.uukanshu.co 问问杨阁老。” 孙传庭脸色铁青,使劲摇了摇头,咬着牙说:“不,咱们不去问兵部,问他们没用。我直接上疏,要求面见皇帝陛下,去讲个明白。” 直接见皇帝! 这是孙传庭早就有的想法,去向崇祯皇帝直接痛陈利害,把自己的意见给皇帝剖析明白。现在,有了兵部“犒赏洪承畴无视孙传庭”的事件,这想法就更加坚定了。 不如此,没办法抚平全军将士的心。 大家谁也不傻,看着隔壁热热闹闹的受犒赏,又是酒又是肉又是果……吹吹打打欢声笑语喜气洋洋,谁的心里是滋味儿? 是可忍孰不可忍。 满营的将士全都无比愤怒,大家聚集在孙传庭的中军帐前,议论纷纷,骂声不绝。 事不宜迟,孙传庭立刻起草奏章,请求面见崇祯皇帝陈述军情。写好之后派快马直奔北京。 第二百一十五章 聋子会客 要说孙传庭的心里有多愤怒,那可难以形容了。 越是倔强的人,脾气越急,尤其是全体将士都随着他受到不公正待遇,作为主帅,“倔巴头”孙传庭那股无名火直欲冲破头顶。 在写完了要求面见皇帝的奏章,并派加快快马送出去以后,孙传庭依旧冷静不下来,他象一头暴怒的公鸡,梗着脖子在中军帐内踱来踱去,浑身气得发抖。 太欺负人了…… 他觉得耳朵里一直在呜呜作响,象是帐中在刮风一样。 中军官走进帐来,向他报告:“大人,外面有客人求见。” 但是孙传庭没理他。 中军官再次禀报,“大人,外面有两个年轻客人求见。” 孙传庭扭头瞅着中军官,用奇怪的眼神盯着他,说道:“你站在这儿干吗?怎么不说话?” “啊?” 中军官吃了一惊,眼睛瞪得象鸡蛋那么大,“大人,我刚才说了两遍了啊,您……您怎么回事?您听不见吗?” 孙传庭的脸上也出现了惊讶之色,他不但没听见中军官说什么,而且自己说的话,耳朵里也没听见。 坏了。 这只能说明一件事——自己的耳朵聋了。 急火攻心,经脉紊乱,把耳朵给搞得神经出了毛病,听不到声音了。 中军官也急了,直拍大腿,“糟糕,糟糕,大人,您的耳朵贵体有恙……这怎么办,您还觉得哪里不舒服……对对,我说话你也听不见……” 孙传庭上前一步,抓住中军官的胳膊,嚷嚷道:“你在说什么,光张嘴不出声……你用笔写下来。” “对对,” 中军官恍然大悟,拍了拍脑门,赶紧找了纸笔,急匆匆地写道:“您耳朵聋了……” “咳,”孙传庭埋怨道:“这事儿我自己知道,你快说,还有什么别的事。” “……我马上去找郎中,给您诊治,另外,营门外来了两个客人,要求见您……” “客人,谁?” “自称是马祥麟,是秦良玉将军之子。”中军官写完这句话之后,停下来,抬头瞅了瞅孙传庭,又继续提笔写道:“我回绝了吧,您这个样子,不能见客……” “不,”孙传庭说:“请进来,秦良玉将军,我素来敬仰,她的儿子也是好样的,这是贵客,不能回绝,请进来。” 中军官面露难色,请进来……你耳朵聋了,怎么跟客人讲话?大家打手语吗? “快去请。”孙传庭催促道。 中军官不敢违抗,答应一声,就走出帐去。 其实孙传庭也没琢磨好,耳朵聋了还怎么待客,但是他一向敬重秦良玉,人家既然来访,自然不会拒之门外,至于听不见声音……到时候再说吧。 片刻功夫,两个年轻人在中军官的带领下,走进中军帐里。这俩人,前面的是马祥麟,后面的是谭天保。 在秦良玉率白杆兵主力南返,撤回巴蜀之后,马祥麟和张凤仪夫妇俩,带着剩下的五千兵马留守真定,作为北京的拱卫力量。谭天保也奉命留了下来。 这一个阶段,清兵并未入侵,马祥麟所部一直没有战事。当他听说孙传庭和洪承畴部来到北京西郊,随即决定去拜望孙传庭。 那他为什么不去拜望洪承畴呢? 这个可就不能一概而论了,马祥麟一向佩服孙传庭的本事,闻名已久,因此才有拜访之念,至于洪承畴……他心里并不想结纳。这个谁也勉强不了。 但是令马祥麟万万想不到——此刻的孙传庭,正是处在焦虑愤怒的火山口上,甚至一双耳朵都聋了。 进入中军帐内,马祥麟在孙传庭面前属于晚辈,因此行子侄之礼,右腿屈膝,呈半跪姿,低首作揖,“孙叔在上,祥麟叩见。” 这种“半跪礼”流行于军旅,比跪拜省事许多,因为在军队里很多人身穿甲胄,跪倒不方便,因此兴起这种简化礼仪。 孙传庭伸手相迎,“世侄请起,我刚刚闹了点恶疾,耳朵听不见了,见谅。” “啊?” 马祥麟和谭天保都吃了一惊。 中军官面色忧虑地说道:“马将军,就是刚才发生的事,孙大人因为兵部待遇不公之事,怒火攻心,致使两耳失聪,本来不便见客,但是他……” “兵部不公?” 马祥麟更加疑惑。 中军官愤愤地说道:“我们秦军本来人少,装备不整,在剿灭李闯贼的战斗中担任后卫,追踪数百里,在潼关南原与洪帅所部完成合围,浴血奋战,伤亡无数,对歼灭贼部立下卓越战功,但是兵部视若无睹,犒赏洪部人马,对我部不理不睬……” “岂有此理,”马祥麟也面露愤慨之色,“论功行赏,岂能一碗水端不平……” 他说到这里,转头看了孙传庭一眼,这才想起来——孙传庭听不见自己说话,只顾对着中军官乱嚷嚷,又有什么用? “拿笔纸来。” 亲兵送来纸笔,马祥麟操笔在手,迅速在纸上写道:“孙世叔,我当替你去兵部申诉。” 孙传庭说道:“不用了,世侄,我已经写下奏折,要求面圣,去向皇帝讲个明白。” 马祥麟点了点头,在纸上写道:“如此甚好。” 能够亲自去向皇帝申诉,那最好不过。 接下来,uu看书 uuansh 马祥麟代表母亲向孙传庭问候,聊些军队以及过往话题,回顾十年前马千乘和孙传庭交往的旧事……不过可苦了马祥麟,每句话都只能在纸上写下来。非常费事。 这种“跟聋子交谈”的活儿,既慢又别扭。 马祥麟在纸上写道:“我身旁的谭兄弟,擅长医术,让他留下来,给您医治耳疾。” 孙传庭说:“甚好,我已经派人去寻医官了,如果谭先生能协助延医,深表感谢。” 他还冲着谭天保拱手一揖。 谭天保赶紧拱手还礼。 他发现……孙传庭并没有认出自己来。 其实这是谭天保第二次见到孙传庭了,第一次的时候,是作为高迎祥的亲兵,被孙传庭给逮住了,在黑水峪,被带到孙传庭面前,接受审问,辨别高迎祥的身份。不过那时候的谭天保灰头土脸,浑身是血……狼狈样子与现在完全不同。 第二百一十六章 理疗 谭天保并不是个鼠肚鸡肠的人。 虽然自己曾经被孙传庭逮住,押着北京差点掉脑袋,但是话得这么说,两军作战,各为其主,孙传庭是官军长官,凭什么不抓你? 因此他并不怀恨孙传庭。 好在孙传庭并没认出谭天保来,如今的谭天保,形容整洁,仪表堂堂,与当初那个黄皮寡瘦肮脏猥琐的俘虏判若两人。 马祥麟与孙传庭聊了一阵,说了些安慰的话,即便告辞。把谭天保留下来,协助孙部请来的郎中,一起医治孙传庭的耳聋之疾。 孙传庭请来的郎中,是个六十来岁的老头,据说医道颇精,他耐心地给孙传庭把脉,看舌苔,一番认真地“望闻问切”之后,说:“大人之疾,乃火攻六阳脉,积气阻痹,需调理肾气。” 他开了一副方子,命人抓药熬药,给孙传庭喝下去。 一连喝了两剂,并不见效。 孙传庭着急,手下将领们也都着急,不光是担忧病情,更重要的是——孙传庭已经写了要求面圣的奏折,一旦皇帝批准了,去皇宫里叩见皇帝,你却是个聋子,怎么和皇帝说话? 难道让崇祯皇帝象马祥麟一样,在纸上写字给你看么? 绝无可能。 因此,必须尽快把孙传庭给治愈。 这不但涉及到个人身体健康,也事关整个部队的大局。 中军官问谭天保,“谭医官,您有什么好办法没有,老郎中的药汤已经喝了两剂,好象没怎么见效啊。” 谭天保并没有治疗耳聋的经验,除了协助老郎中配药煎药,也反复琢磨,但却并没想出太好的治疗方案来。他对中军官说:“大人得的是急火攻心之症,最好是把心情平静下来,才有助于药效。” “哎呀,怎么平静?”中军官愁眉苦脸,“您可不知道,全军上下都要气炸了,我们辛辛苦苦,浴血奋战,结果受到这般不公待遇,哪个不是义愤填膺?我们恨不得杀入北京城,向兵部讲理去。孙将军又是个倔脾气的人,哪里还能心情平静?” 谭天保咂了咂嘴。 没错,就是因为孙传庭脾气倔,这才导致急火攻心,让他平静……那就不是孙传庭了。 可是他也没有好办法啊。 仔细回忆当初在成都,向叶飞然学来的医术,似乎也没有对付耳聋的特别有效的手段。 老郎中的汤药,又喝了一剂,丝毫不起作用,孙传庭更加如坐针毡。 中军官沮丧地对谭天保嘀咕,“我看,这苦药汤再喝上一年,只怕也治不好将军的耳聋之症。” 谭天保也无可奈何。本来嘛,中药以调理为主,对付急症并不擅长,这样慢慢调理,调到猴年马月只怕也有可能。 忽然他灵机一动,孙传庭得的是急症,突然间就耳聋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根本就不是“病”,而是象中毒或是受伤那样的骤然性损伤,以“调理”的方法对待,根本就是错的。 他琢磨一番,然后走进帐内。 “孙大人,我给你做一做理疗。” 他让孙传庭平躺在床上,放松身子,然后给他从头顶百会穴以下,按摩头部以下数处大穴。沿着督脉线,从百会至当阳、神庭、正阳、角孙……一处处按下来。 按摩最大的作用是舒筋活血,让血脉流通更加顺畅,激发人体本身潜力,理通脉络,健旺气血。 孙传庭的耳聋本是精神上受打击,忧思愤怒,气血紊乱所至,这样治疗倒是对路了。按摩了没有多长时间,孙传庭悠悠地长舒了一口气,“很好,谭医官,我觉得头脑清醒多了。” 亲兵队长在旁边欣慰地说道:“谭医官,这是孙大人几天来说得最让人高兴的一句话,好多天他都没这么说过话了。” “哦。” 谭天保一边给孙传庭按摩,一边和亲兵队长聊天。 “老兄,你们在潼关,那一仗打得很惨烈吧。” “那当然,”说起那场围剿战,亲兵队长自然是眉飞色舞,得意洋洋,“闯贼的部下,当真是勇悍,杀起仗来跟野狼似的,宁死不退,幸亏孙大人有先见之明,大军摆成三道环形防线,互相联络,不许单独冒进,这才卡死了贼兵的退路,把贼兵杀得大败……就是这样的功劳,兵部和朝廷竟然视而不见,你说让人生气不生气……” “真不错,”谭天保又问:“你们抓了不少闯军的俘虏吧?” “那当然,俘虏不计其数。” “那……有没有捉住李自成的老婆?” 亲兵队长用奇怪的眼神瞅瞅谭天保,“医官,你对李自成的老婆感兴趣么?为什么不问李自成,单问他老婆?” 其实谭天保哪里是对李自成老婆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李自成老婆手下的一个女兵——邢彩果。自从黑水峪义军分兵,跟了高迎祥之后,谭天保就再也没有看见过邢彩果了。 这次潼关南原之战,闯军全军覆没,邢彩果到底怎么样了?谭天保一无所知,又没处跟人去问,只是在心里暗暗惦记和猜测。 现在,uu看书 w.uansh. 正好向孙传庭的手下询问探听。 “呵呵,没什么,李自成么……大家都知道没逮到,所以我才问他老婆呀。” 谭天保编的这个理由,牵强附会,连他自己都不信。 他怕亲兵队长起疑,忙又说道:“老兄,我听说李自成手下,有很多女贼,连同李自成老婆在内,都非常厉害,是吗?咱们没抓住几个?” “你小子真够色的,”亲兵队长冲他邪邪地笑笑,“只关心女贼……不错,贼军内部确实有不少女的,我们曾经在战场上见过有女尸,不过,还真没听说谁抓住活的,李自成的老婆高桂英,也没找到下落。大天王高德勋亲自查验过的,没错。” “哦……” 谭天保暗暗松了一口气。看起来,邢彩果没当俘虏,可是,她会不会在战斗中阵亡了呢?亲兵队长说看见过女尸…… 正自胡思乱想,忽然孙传庭说道:“喂喂,我好象能听到一点声音了……” 第二百一十七章 对比 谭天保采取的“按摩疗法”,竟然起到了作用。 孙传庭精神放松之后,用按摩舒通经脉,活血化瘀,调理了自身的脑神经,慢慢恢复了部分听觉功能。 中军帐里一阵兴奋。 谭天保问:“孙大人,您听得见我说话吗?” “我听得见,隐隐约约,有杂音,有刮风的声音……” 能恢复一部分,就有全部恢复的希望,谭天保赶紧吩咐,“快,准备点辅助物品。” 亲兵队长问:“要熬药吗?您开方子,我马上去办。” “你弄点橘子、莴笋、杏仁,牛奶,猪肝、鸡肉……” 亲兵们都搞不明白,这些东西都是食物,也不是药材啊,队长问道:“谭医官,把它们放在药吊子里熬煮吗?” “熬煮什么,直接吃,猪肝鸡肉做成菜,爆炒猪肝红焖鸡汤什么的都行。” 大家更加糊涂了,这也不象是治病啊,爆炒猪肝红焖鸡汤……这是在治病还是在解馋? 其实谭天保采取的是“食疗”,按摩头部穴位已经见效,那么再服下些富含维生素b族的水果食物之类,能够营养脑部神经系统,效果并不亚于服用汤药。 大营里出现了好几天以来没有过的喜悦之气,亲兵们抬着大筐,送来了橘子莴笋,提来成桶的牛奶……谭天保甚是好笑,“你们这是干吗?要撑死孙大人?” 孙传庭笑道:“呵呵,大家一起吃,谭医官,你也吃,这种治病方法真是太妙了,不愧是神医手段,吃橘子治耳聋,当真是闻所未闻。高手出方,果然不凡。” 吃橘子,喝牛奶,煮鸡汤。 心情一放松,孙传庭恢复得就更快。谭天保连续做了两天按摩,再加上补充营养调剂神经,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孙传庭的右侧耳朵,已经恢复了七八成,日常与人对话,完全没有问题。 通过这些天的接触,谭天保对孙传庭逐步了解,越来越佩服这个人。他发现——孙传庭是个非常难得的人才,这人文武韬略,几乎样样精通,与秦良玉有几分相似,只不过就一条——脾气太倔了。 宁折不弯倔杠头。 孙传庭自己也知道,他对谭天保说:“这个驴脾气,让我吃过很多苦头,就是改不了,我也不想改,人生天地间,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 谭天保说:“大人,您不趋炎附势,值得钦佩。” “唉,可是当今世上这样是行不通的。” 这句话,没过几天就不幸又应验了。 孙传庭递上去的要求面见皇帝的奏折,被驳回了,崇祯皇帝不见他。 消息传到军营里,满营黯然。 这就意味着——申诉,这条门路,已经给堵死了。 孙传庭得到报告以后,并没有暴跳如雷,他脸色铁青,一言不发,呆呆地坐在中军帐里,沉默不语,半晌一动不动。一柱香的时分,身子就象一座雕像一样,毫无生气。 帐内帐外的亲兵、幕僚们,全都气得议论纷纷,小声咒骂,大家看到孙传庭这副模样,都不敢再吱声了,一个个象木桩子一样呆立着。 好半天,亲兵队长凑上来,小心翼翼地说道:“孙大人,您注意保重,容咱们从长计议。” 孙传庭就象没听见一样,呆立不动,脸色僵硬。 亲兵队长不知道他是不是耳朵又聋了,又不敢多问,朝外一挥手,吩咐道:“快请谭医官来。” 谭天保匆匆赶来了。 他也听说了“奏章被驳回”的消息,心里一阵沮丧,心道:“糟糕,真糟糕,孙传庭的耳聋本来就是情绪激动引起的,刚刚治得有点眉目,这一下又坏了,只怕是要前功尽弃。” 最好的办法是让孙传庭保持乐观愉快的心情……可是这又怎么能做到? 进入帐内,令谭天保意外的是,孙传庭并没有发怒的表示,他的表情默然,甚至非常平静。 “谭医官,” 孙传庭轻轻叹了口气,“没关系,我没事,你接着给我冶病吧。” 语气里的惆怅似秋风悲凉。 没有气愤,没有发火,脸上只是一副落寞状。 这是失望沮丧过度,反而发不出火来了。 谭天保象平常一样,让孙传庭躺下,进行头部穴位按摩,他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劝慰这个郁郁寡欢屡不得志的抚巡大人,只好默默无言。 倒是孙传庭,慢慢悠悠地开口说道:“从政多年,有起有落,其实我也明白世事无常的道理,宦海沉浮又何求,功名利禄何所有,孙某只不过想着数万弟兄,都跟着我卖命,生死不顾,我竟然不能为他们争得一丝公正待遇,真是心中有愧……” “孙大人,您暂时别想那么多,弟兄们都不傻,他们自然明白您的苦心……您听得见我说的话吗?” “我听得见,天保,其实我现在心情反倒比以前更静,更踏实,不再那么急三火四了。唉,我就是觉得……很累,心里很累……” “大人,您放松,别忧愁。一切都会过去。” 谭天保勉强泛泛安慰了几句,他知道现在孙传庭心灰意冷,靠着外界的劝慰,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因为你改变不了情势。不可能去左右崇祯皇帝、高起潜他们的意志。 只好尽自己的一份“医官”责任吧。 按揉穴位,疏通经脉。 吩咐煮牛奶,熬鸡汤…… …… 此时紫禁城皇宫里,却正是一番喜庆。 崇祯皇帝正在接见“剿贼英雄洪承畴”。uu看书 ww.uukshu 洪承畴带着手下十余员将领,在皇宫的乾清宫里,衣甲鲜明,向皇帝三拜九叩,山呼万岁,接受封赏,大殿内外响着轻轻的丝竹音乐声,太监宫女们提着表示欢庆的红色灯笼,喜气洋洋。 太监宣读褒奖圣旨。 洪承畴改任蓟辽总督,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其它各将领俱各封赏。着兵部加拨饷银,大赏三军。 金甲武士提来大桶的御赐美酒,当场在殿上君臣共饮。 崇祯皇帝象征性地喝了一小杯,洪承畴和将领们自然也不敢向外面一样豪饮,每人喝下一觥,然后再跪倒谢恩。 鼓乐齐鸣。 饮酒只是个仪式,这是难得的荣誉。 以后若干年都可以吹牛逼的,“我在皇宫里跟皇帝一起喝过酒……” 第二百一十八章 我命贱 贫瘠荒凉的商洛山中,李自成率领着八十七个人的“闯军部队”,还在努力为活下去而奋斗。 打猎捕鱼,掘食草根,采集野果……这些远远不能填饱肚子,因此他们也偶尔搞一些长途奔袭,去袭击几十里外的村寨富户和官军哨所,抢劫,永远是义军的主要物资来源。 但是李自成严格命令部下:以后绝不准再劫掠贫苦百姓。 这是他和李信交谈之后,制定的部队纪律,作为正式条令在队伍上实施。说实话,在如此困苦的条件下,能这样做还真得一定的忍耐力和纪律性。 李自成对大家说:“我向你们保证,不久以后就能恢复十万人的兵力,闯军的旗帜打起来,就会有数不清的兵马前来投奔,但是现在谁要是滥杀滥抢一个百姓,我必定砍你的头。” 这只饿得肚子打鼓的队伍,艰难地走上一条“亲民”道路,这也正是闯军脱胎换骨的开始。 以后的事实会证明,这一决策,究竟有多正确。 …… 这天,李自成接到了一个令他愤怒的消息。 十几名到五十里外“打粮”的弟兄,意外劫获了官军一拨运粮队,抢了一千多斤粮食,却在回来的途中,被山里的另一只土匪队伍——白虎星,给夺走了。 这叫“黑吃黑”。 而且白虎星还放出话来,所有进入商洛山的队伍,必须拜在他的山门下,奉他为主,否则就斩尽杀绝,剁下脑袋来喂野狼。 这可把闯军队伍气坏了,堂堂的闯王人马,竟然挨一个山寨土匪的欺负,这还象话吗? 李自成从早就想消灭掉白虎星,可是现在他没有力量,白虎星据说有上千名杆子,可自己只有八十七个人,兵力相差悬殊。 他对部下士兵们说道:“大家先忍几天,白虎星,一定让他尝到吹牛逼的后果。” 果然,没过两天就有好消息传来,田见秀带领着二百多外士兵,辗转来到商洛山里,同李自成汇合了,这二百多士兵都是他在突围以后,逐步沿途收拢来的,虽然比起从前的数万人马微不足道,但是对于困境中的李自成来说,却无疑是雪中送炭。 二百多人,好大的数字。 有了这些人,再加上原有的八十七个,就有力量攻打白虎星了,能够拿下白虎星,商洛山就可以姓“闯”了,这将会带来一连串的光明前景。 想想都诱人。 “玉峰,”李自成高兴得一把拉住田见秀的胳膊,“你没死,太好了,真是盼你们盼得眼睛发蓝啊。” “呵呵,我命贱,阎王爷嫌弃,所以就回来了。可惜在战斗中和郝摇旗他们都失散啦,弟兄们死的死,丢的丢,就连我那随身的小烟袋都找不见了……” 一副憨厚的老农相,永远也改不了。 李自成用几瓦盆子煮土豆汤,再加上草根野菜,招待这些新来的下属,他自己也端着一陶碗野菜汤,一边喝一边鼓励士兵们:“熬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吃完饭,大家跟我去攻打白虎星,把粮食抢回来,大家就能吃粟米干饭。” 吃粟米干饭…… 这就是眼下闯军的理想奢望。 全军人马一共不到三百人,简短的休息整顿之后,李自成将这只小部队编成三个“哨”,分别由自己和刘芳亮、田见秀率领,怀揣着“吃粟米干饭”的远大理想,朝着白虎星的地盘出发了。 …… 十几里山路的尽头,有一片山崖异常险峻,下面是茂密的树林,上面是陡直的崖壁,崖壁上有几个巨大的山洞,象是怪兽张开的嘴巴,黑乎乎地透着神秘。 这里的洞窟在当地很有名,叫做“聚仙洞”,传说上古时候紫微、清虚、洞阴三位大帝曾经在此修炼,得天地大道精华,白日飞升,并在石壁上留下修仙痕迹。 其实这里“大帝”的痕迹并没人真正见过,倒是几十年来这块地方因为地形险峻,易守难攻而成为盗匪的窝点,一直被土匪给霸占着。 白虎星就盘踞在此。 “聚仙洞”成了聚匪洞。 此时,在聚仙洞下面的山崖下,茂密的树林旁,此刻正发生着一场小小的战斗。 一个身高体壮,满面虬髯的汉子,正挥着一把长把朴刀,和一群土匪在搏斗。 虬髯汉子黑脸膛大眼睛,一脸胡子象钢针,看上去就勇猛剽悍,挥着朴刀上遮下拦,刀光烁烁,一个人与二十余名土匪对殴,丝毫也不惧。 地上躺着两具尸体,那是刚刚被壮汉劈翻的。 “嗨,” 虬髯汉子大喝一声,声若霹雳,长刀闪处,又一名土匪被砍倒在地,血光乱迸。 见壮汉如此勇猛,一大群土匪都有些心惊胆战,围成一圈,奔走游斗,谁也不敢贸然上前,只是拿着刀枪乱搠,逼迫着壮汉逃不掉。 壮汉左遮右拦,但是看得出来,气力快用尽了,他蓬头垢面,神色疲惫,显然处于强弩之末,一众土匪都看得出来,只要再坚持一刻,壮汉自己就会累趴下。 “投降吧,”一名土匪喊道。 那壮汉怒骂:“放你娘的屁,向你们投降,也不撒泡尿照照,有种的不要跑,跟老子硬杠。” 忽然他脚下一软,u看书 .uuknshu 自己跌了个跟头。 好几个土匪乘机扑过去,刀枪齐下,壮汉一条腿半跪在地,一声大吼,举朴刀将好几把兵器弹开,但是有一条红缨枪没有躲过,被狠狠刺中大腿。 大汉的身子象座山似的倒在地上。 土匪们一拥而上,就要乱刃分尸,一名小头目骂道:“不要杀,这人身上多半有油水,绑起来,押到老营里去,让掌盘子的审审再杀也不迟。” 壮汉实在是筋疲力尽了,无力再斗,朴刀被夺下,被一群土匪捆绑起来。 “贼瓜皮,有种的给老子来一刀,痛痛快快,皱一皱眉头的不算好汉。” 土匪头目骂道:“少犯贱,想痛痛快快,做梦吧,一会让你尝尝老子的十八般拷鬼绝活儿,就知道马王爷几只眼了,奶奶的,你叫什么名字?” “呸,你还没资格问老子名字,老子要真说出来,吓死你全家老小。” 第二百一十九章 嘴边上送肉 虬髯壮汉的腿上受了伤,力不能支,终于被十几个土匪给擒住了。五花大绑,捆住身子,强拉硬拽,押进崖壁上的“聚仙洞”里。 山洞里活象魔窟。 昏暗的洞**因为常年点着油灯火把,熏得漆黑,有一股浓得的油烟怪味儿,靠洞壁凿出个平台,摆着一把巨大的木床,床上铺着一条黄纹老虎皮。 一个身材瘦长的匪首,斜倚着身子坐在“虎床”上,一双三角眼冒着冷光,手里玩着一只精钢点穴橛,他就是匪首“白虎星”。 虬髯汉子押过来。 白虎星用恶狠狠地盯着被土匪们抓进洞里的虬髯大汉。问道:“你是哪路点子派来的,讲实话,或许饶了你。” 虬髯汉子斜着眼睛瞅了瞅他,用鼻子哼了一声,骂道:“少跟老子玩这个,老子造反的时候,你还穿着开裆裤呢。” 白虎星恼了,“腾”一下从虎床上蹦下来,两步窜到虬髯汉子跟前,用手里的点穴橛朝着汉子的脑门戳了一下,登时将虬髯汉的额头给戳破了,鲜血直流,血道子从脸上直流到脖子。 虬髯汉连眼睛都不眨,“狗东西,有种给老子来一刀。” 白虎星道:“想得美,我先把你一双招子给挖出来。” 精钢点穴橛在汉子眼睛跟前比划。 挖眼睛……这是土匪惯用的伎俩。对待肉票常用此刑。 令人不寒而栗。 虬髯汉仍旧眼都不眨,毫无惧色,“老子当年造反的时候就没怕过这个,有胆量把我切成八百块,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 白虎星用点穴橛顶住汉子的下巴,尖刺直戳入肉,恶声恶气地叫道:“说,你叫什么名字,谁派来的?” “嘿嘿,老子的名字,你不听也罢,我怕吓你个跟头。” “放屁,便是天王老子,爷爷也没放在眼里。” “老子是刘宗敏。” 白虎星猛地一愣,向后退了一步,手里玩着染了鲜血的精钢点穴橛,围着虬髯汉子转了一圈,用疑惑的眼神上下打量。 刘宗敏…… 真是刘宗敏么? 作为李闯王手下的一等大将,刘宗敏的名头在全国都是如雷贯耳,一个商洛山里的草头王,在以前听到刘宗敏的名字,那是要吓一跳的,可是现在——情形不同了。 李自成全军覆没,闯军已经不存在了。 刘宗敏再辉煌,也成为了过去,如今是拔了牙的老虎,掉了角的苍龙。 白虎星目光闪闪烁烁,歪着头打量一阵,他心里确定:没错,面前这条汉子,就是刘宗敏,一身悍气,尘垢满面,他准定是在战场上独自逃生,辗转来到这里,被自己的人马碰巧抓住了。 看模样,这只大虫已经饿了好久,浑身疲惫,否则是否能抓得住他,还很难说。 一群小土匪喽罗,听说面前的壮汉是刘宗敏,纷纷鼓噪起来,“呀,敢情是刘宗敏。”“不得了,咱们把刘宗敏给擒住了。”“怪不得如此厉害,杀了咱们三个弟兄,原来是他。”“喂喂,把他杀了吧,咱们杀掉大名鼎鼎的刘宗敏,一定震惊天下。” 白虎星阴沉沉地走到一旁,低头沉思。 刘宗敏……这可不是简单人物,如今把他抓了,此事非同小可,怎么处置? 旁边一个小土匪凑上来,瞪着小眼睛说道:“掌家的,刘宗敏可是个重头货,咱们发财了。” “怎么讲?” “咳,您不知道吗,官府出三百两银子,买刘宗敏的首级,三百两,白花花的银子呀,就这么轻易到手了。” 另一个土匪凑上来,“不妥,掌盘子的,刘宗敏可不是独脚盗,他手下的柳子尾子成千上万,江湖上朋友遍天下,若是别人知道咱们害了刘宗敏,只怕会给人家捣成面酱,可得三思后行呀。” “哼,李自成都完了,刘宗敏又算个屁。雪花银呀,三百两,你不想要?” “我看你的脑袋就象雪花银……” “不许吵,” 白虎星一瞪眼睛,制止了两个小土匪的争吵,他歪着脖子仔细沉吟了一阵。然后叫过一个小土匪头目,悄悄对他吩咐道:“你,带着几个弟兄,化装成老百姓,押着刘宗敏,去潼关城献俘,就说是在种田的时候,偶然捉到的,把那三百两银赏银拿过来。” “得令。” “注意,半路上给老子机灵着点儿,不准透漏底细,千万不能让人知道这是刘宗敏,否则你的脑袋就保不住了。” “小人懂。” 白虎星安排了一番,叫人用黑布头套,将刘宗敏的脑袋蒙起来,派人押着,走出聚仙洞,直奔潼关而去。 …… 押走了刘宗敏,白虎星的心里很得意,这是一桩白拣的便宜,凭空得到三百两银子,比绑个普通肉票强多了。 正自欢喜,忽然洞外有小喽罗慌里慌张跑进洞来报告:“不好了,祸事了,掌盘子的,外面有兵马杀过来了。” “啊?” 白虎星吃了一惊,赶紧问:“哪路兵马,是官军吗?多少人?” “不是官军,穿的都是杂色旗号,象是别处窜过来的杆子,人数有一百多。” 白虎星骂道:“浑蛋,uu看书.ukanhu 一百多你慌个什么劲儿,这是给老子嘴边上送肉来了,整队出战,给他来个一勺烩,奶奶的,老子的点穴橛好久没发市了,这回要好好抖抖威风。” 土匪们叽里骨碌,按照命令出洞迎战。 山壁上的几个岩洞,都被白虎星给占据着,作为匪剿,近千名土匪全部住在洞内象野兽一样过着穴居生活。打仗的时候用牛角号联络。 “呜——” 号角声响起来。 一群群的土匪从山洞里钻出来,象是出洞的山豹。 白虎星换了件战袍,在左右喽罗的簇拥下,钻出山洞,向外看去,果然,有一只人马正从山下的树林里杀出来,人数不多,服装不整,兵器杂乱,显然是杆子草寇。 头前一名年轻头目,身穿一身白袍,手里提着一条亮银色红缨枪,相貌英武,脚步轻快,顺着山梁窜蹦跳跃,杀将过来。 第二百二十章 蛇盘枪 白虎星打仗,和其它的土匪一样,既狡猾又凶狠。 这里山里的杆子,和大股的义军不同,他们从来也不会列成阵势,与敌军冲杀,而是占据优势有便宜可占时,扑上去猛咬一口,没便宜可占时,便一哄而散。 白虎星武艺不错,惯使点穴橛,这种武器小巧而危险,根本不适合马上作战,只能在单打独斗时,瞅冷子扑进敌人怀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刺见功。 当他率领着七八百土匪,钻出山洞时,看见对面来的队伍只有一百多人,登时大喜,呐喊一声,便杀过去。 山里作战,没有队形,没有主次,没有配合……白虎星也从来不懂得这些打仗的要诀,他以为象从前一样,仗着人多势众,狠狠一冲就把敌方冲垮了。 可是这一回,白虎星面前的敌人是刘芳亮。 刘芳亮率领一百多义军士兵,看见白虎星率部冲杀而至,并不认真接战,稍一接触,随即后撤,分成数路互相交替掩护,迅速退向后面的一片树林。 义军士兵全都是从潼关战场上杀出来的,个个作战经验丰富,打这样的小仗,简直就象玩儿一样。 刘芳亮红缨花挑翻了两个土匪,却不恋战,指挥着队伍边打边撤。 白虎星却威风起来,他一看,敌人退了,显然是经不住他众多人马的冲击,怪叫一声,奋勇地向前率队猛冲,一马当先,朝着刘芳亮杀过去。 他要和刘芳亮较量较量。 “哪里走,接老子一橛——” 冲势甚急。 刘芳亮拖枪便走,看样子是被白虎星的勇猛给吓退了。 七八百土匪,全都乱糟糟地冲过来了,队形不整,互相也没联系……这种阵势正是缺乏训练的杆子所特有的现象。 义军则是不慌不忙,撤退中其实随时保持着阵形,互相掩护,配合默契,只有一百多人,引着数倍于自己的土匪一直奔到坡下的树林里。 白虎星冲到树林边,忽然感到了一丝疑惑,他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劲,敌人一退再退,莫非是使的计策?看这些人的战术动作,个个熟练而灵活,他们不是要给老子耍花招吧? 此时疑惑,已经晚了,只听旁边一阵呐喊,从树林的两旁,各冲出一哨人马来。 有埋伏。 新冲出来的人马,人数也各有一百多,由两员大将率领,呐喊着杀向白虎星土匪的两翼。和刘芳亮的队伍一起,摆成了一个三面包围的阵形,形成了“钳形半包围”之势。 “杀——” 呐喊声中, 把白虎星给包抄到当中。 混战开始了。 刘芳亮一抡红缨枪,返身就杀回来。 土匪大乱,他们骤然陷入三面包围,虽然人数还占有绝对优势,但是气势却陡然被突然打得一落千丈,还没展开攻守就一片慌张。 论正式打仗,土匪是打不了的。 他们最大的能耐是倚多为胜,抢劫乱殴,大家摆开阵势一打,既使兵力多于对方二倍,也讨不了便宜。 闯军则不然,他们什么样的大阵仗都见过,在数十万官军的包围中都能杀进杀出,战斗素质都是在血水中锻炼出来的,和草寇杆子作战,一个顶两三个。 三面包围,义军显出了熟练而狠辣的战斗特点,迅速突入杆子群中,大肆砍杀,把杆子队伍片刻间就给冲乱了,分割成数块。 刘芳亮提枪直奔白虎星。 白虎星毕竟是个老土匪,一看眼前这形势,就知道不好,眼前这只队伍一定是久经战阵的老油条,自己手下兵马虽然多,却完全都是些乌合之众,吓唬一下老百姓还可以,真来硬的,就草鸡了。 “撤,快撤——” 他一摆点穴橛,怪叫着向后便逃。 要说白虎星的武功,确实有一套,两三个义军士兵挥刀冲过来,被他一脚踢倒一个,点穴橛一摆,刺入另一个人腰里,眨眼之间就放翻了两个,然后夺路而逃。 然而有人比他更快。 一条银枪,斜刺里冲过来,象闪电一样疾奔而至,白虎星吃了一惊,他心里明白——这一定是那个白袍年轻将领,就冲这速度,似旋风似烈火……心头陡然掠过一阵凉意。 大事不好! 摆点穴橛相迎,白虎星的特点是近身搏斗,俗话说“一寸短一寸险”,让他扑进怀里二尺以内,大刀长枪便再也奈何他不得,点穴橛的近战威力尽显。 身子一旋,躲过红缨枪的枪头,白虎星象个陀螺似的直扑刘芳亮身前。 几乎额头碰额头。 刘芳亮嘴里喝了声“好”,枪杆倒转,右膝猛抬,朝着白虎星使了个“千斤顶”,身子一下拧成麻花,瞬间避过那柄精钢点穴橛的刺杀。 两团身影在山坡上滚成一团。 点穴橛使开了,挟、穿、点、刺,每一下都逼人要害,这种近身肉搏比长枪大戟更加危险,属于小巧功夫,在单打独斗时更占上风。 但是白虎星发现对方的身法比自己更快,身子滑溜得就象泥鳅,往往在间不容发间,横移数寸,把自己的进攻化于无形。 这人简直就象个鬼怪。 话说刘芳亮的武功,出神入化,可并不全都是练的,人的身体素质、反应速度、应激能力,好多东西都是天生的,有些人,就是天赋异禀。 比如跑步,你练一辈子不一定跑得过一天不练的人。 刘芳亮天生就有过人的速度与力量,反应敏捷程度达到惊人程度,枪法学自三国赵云传下来的“蛇盘枪”,讲究的是以快制快,象蛇一样突然冷不丁地就把你刺死于非命。 这几年来,刘芳亮身经百战,从鲜血与死亡中杀出了一身的经验与本事。可以说,当今世上没人能与他在武技上一较高下。uu看书 .uukanshu.om 忽然刘芳亮跳起来。 他纵身一跃,跳起两米多高……这不太可能吧?不用助跑就能跳这么高,岂不成了袋鼠?原来他是拄着红缨枪的枪杆跳的,相当于“撑杆跳”。 “嗖嗖,” 身在空中,刘芳亮两只脚交替着向前踢。 两只烂布鞋猛踢白虎星的脸。 这一“怪招”出人意料,以枪杆为支撑,两脚猛踢,白虎星只能仰脸对敌,挥舞点穴橛去刺刘芳亮的脚髁,忽然脚下一滑,向下坠落。 “啊——” 惊叫声中,身子急坠。 原来他们在搏斗中正好转到一处山崖旁,刘芳亮心念陡转,突施怪招,出敌不意纵身跃起,让白虎星只顾上三路,脚步一错,一脚踩空,坠落山崖。 第二百二十一章 押解 话说三国赵云传下来的“蛇盘枪法”,后世很少有人会,更鲜有人学到精髓,为什么呢? 很简单,你没有那个素质。 枪法讲究一个“贼”字,出手如电,变化纷繁,这就需要极大的肌肉弹力与爆发力,脑子得快,瞬间做出几个反应,身体的协调性和柔韧性达到极高程度。 如果贩夫走卒都学得会,那还叫蛇盘枪吗? 真正的高手,百年里出不了一两个。 刘芳亮天赋异禀,身体素质登峰造极,红缨枪一上手,一学既会,一会既精,临敌之时自然生出诸多变化……这本事可不是人人都具备,你学也学不来。 上阵冲杀,刘芳亮最不耐烦的,就是和人缠斗,他打仗的时候最痛快,三下两下,很多时候一下,直接一枪挑了对手。 白虎星的武技本也不差,点穴橛下杀死过无数人命,但是今天在聚仙洞下,他算是领教了什么叫真正的高手。 刘芳亮的身形如风,三转两转,就抓住了白虎星的弱点,立刻施展一记怪招,腾空跃起,冷不防将白虎星踢下山崖。 叽里骨碌…… 白虎星惊叫着,身子直坠,山崖很陡,怪石突兀,白虎星的脑袋直接撞在崖壁上,立刻撞得脑浆迸裂,一命呜呼。 树林边的战斗,很快就接近了尾声。 土匪们并不懂得战阵和章法,一哄而上,想凭着人多势众拣便宜,当义军人马在李自成、田见秀的率领下,从两翼杀出,形成三面包围之势时,立刻溃散。 一个个穿上兔子鞋,撒丫子乱窜。 闯军的人数还不及土匪一半,却是战斗技能娴熟,人人都是从枪林阵雨里杀出来的,列成钳形攻势朝前一冲,马上就把土匪冲了个稀里哗啦。 “杀——” 刀枪乱舞,一个个土匪惨叫着伏尸荒野。 尤其是白虎星坠落山崖之后,土匪们更加慌张,哇哇怪叫着四散奔逃,根本就形不成抵抗了,被义军分路追杀,如同痛打落水狗一样,杀得吱哇乱叫,逃得快的跑远了,逃得慢的被杀了。 战斗不到半柱香时分,就结束了。 战场上留下一片死伤者。 七八百土匪,杀死两百多,逮住两三百,剩下的都逃进深山,不知所踪了。 闯军没有停留,一鼓作气,又杀上聚仙洞去,直接把白虎星的老窝给掏了。 崖壁上的几个山洞是白虎星的老巢,都有少量“留守”土匪在把守,但是——他们可谁也不傻,看见崖下的同伴们被杀得大败,有哪个笨蛋会等着挨宰?一个个跑得比野兔子还快,早就找不到人影了。 几个山洞全被占领。 简单打扫战场之后,李自成同刘芳亮、田见秀一起,审问了几个俘虏头目,对于白虎星匪队和附近山林状况,进行大致了解,不过——他们对此也不太感兴趣。 但是另一个消息却是如同当头棒喝。 刘宗敏被捉住了!! 就在刚刚不久,白虎星擒住了刘宗敏,并已经秘密押往潼关!! 李自成等人立刻全都震惊了。 刘宗敏一定是只身前往商洛山里寻找大家,落了单,这才被白虎星抓住的。他是闯军的首席大将,若是落到官军手里,影响可就大了。 刘芳亮立刻跳起来,说道:“闯王,我马上去追。” “好,快去。” 事不宜迟,若是刘宗敏被押解到潼关去,那一切都晚了。刘芳亮匆匆带领了一哨人马,迅速走下山崖,朝着奔往潼关的大道,一路追踪下去。 …… 且说刘宗敏被几个土匪押了,奔向潼关,因为他腿上受伤了,行动不便,被绑在一匹健壮的叫驴身上,沿山路前行。 “浑蛋瓜皮,把老子的头套摘下来,死就死,活就活,戴着个狗屁黑套子,闷着做甚。” 小土匪对刘宗敏的怒骂,并不还嘴,反而好言相劝,“刘爷,这是道上的规矩,您再忍耐一刻,咱们马上就到了。您请息怒。” 怎么客气起来了? 小土匪有自己的算盘,刘宗敏是值钱的“财货”,安全送到潼关就能换来白花花的银子,致气完全没有必要。他若咬舌自尽,或是瞅冷子一头撞死在山崖上,三百两银子就等于打了水漂。 这个可笑的押解,刘宗敏蛮不在乎,骂骂咧咧,小土匪们低首劝慰,一口一个“刘爷”,战战兢兢。 一路前行,快走出商洛山的时候,听到前面传来人马杂沓之声,头前探路的小土匪叫道:“不好,对面有队伍开过来了。” “什么队伍?” “不知道,没打旗号。” 小头目命令道:“避开,不论是官军还是杆子,都对咱们不利,赶紧上山,躲开他们。” 偏偏此处地势险峻,山路呈沟状从谷底蜿蜒前伸,两则都是陡坡,叫驴难以登山,好几个土匪把刘宗敏从驴背上拽下来,背着往坡上爬,那刘宗敏高大粗壮,足有二百来斤,累得小土匪吁吁带喘,腰杆差点折了。 “快,快,队伍过来了。” 刘宗敏却大吼起来:“贼日的瓜皮,把老子放下,干甚嘛,有种的一刀砍了,搞甚的名堂。” 他嗓门粗大,声若霹雳,震得旁边的山谷里嗡嗡作响。 “不许嚷,”小头目喝道。 “放你亲娘的臭狗屁,uu看书 .kanshu.c快把老子放下。” 这一嚷嚷不要紧,前面的队伍发现动静了,一片尘埃在山路上腾起,好几匹快马迅速向这边奔驰而来。 小土匪们更加慌乱,死拖硬拽,弄着刘宗敏往山上爬。 “嗖嗖嗖——” 好几只羽箭飞过来。 拖着刘宗敏的小土匪被射中了,尖叫一声,手一松跌倒在地,刘宗敏失去牵引,身子“叽里骨碌”地从山坡下往下滚落。 “哎哟,” 坡上怪石突起,刘宗敏碰撞得骨头差点散了架子。但是因为身子被绑得结结实实,头上还套着黑布套子,根本无法动弹,只能被随着,一直向下滚去。 身上被尖石撞得生痛,也不知道骨头撞折了几根……总算刘宗敏皮糙肉厚,滚落到坡下的时候,脑袋身子还是囫囵的,没有给撞得四分五裂。 第二百二十二章 猪8戒 “这儿有个大黑口袋。” “什么眼神儿,黑口袋……这是肉票子,还绑着呢。” “糟糕,一定摔成肉酱了。” 刘宗敏从山坡上滚下来,跌得七荤八素,浑身骨头架子都要散了,蒙里蒙噔,听得马蹄声响,有人在旁边说话,但他头上被戴着黑布套子,目不视物,外界情况搞不明白。 正自疑惑,头上的布套被人摘去。 抬头望,只见一队人马,呈现在眼前,几个穿着便服提着刀枪的士兵,围着自己象看耍猴儿似的观看。 “你们是谁?”刘宗敏瞪着眼睛问。 “呀,你没摔成肉酱呀,”有个士兵挺惊奇。 说话间,一骑战马飞驰而至,马上坐着个黑不溜秋大胖子,肥头大耳小眼睛,一双大嘴岔子,怎么看怎么象是传说中的猪八戒。 马匹“咴咴”一叫,停在路旁,“猪八戒”翻身下马,别看又肥又胖,动作倒是十分利索。 “怎么回事?”他一边询问,一边走上前来,离着刘宗敏十几步远的时候,突然睁大了眼睛,大叫一声,“我的天,是你呀,总哨刘爷,哇哈哈……” 迈着大步便冲上来。 刘宗敏一见,心中大喜,哈哈大笑,“是你呀,大厨子,惠老兄,别来无恙。” 这个形似猪八戒的黑胖子,名叫惠登相,绰号“过天星”,也是个著名的义军首领,当初在河南荥阳大会的时候,他也是十三家首领之一。 这人是厨师出身,据说炒菜的手艺“鲁南第一”。 不光菜炒得好,而且是著名的“美食家”,嘴馋得厉害,造反以后也改不掉“吃货”的毛病,走到哪里吃到哪里,遇到新鲜美食必须要尝一尝。 这几年,过天星的队伍颇不顺利,在高迎祥被捕以后,他率队转战鲁南与河南之间,屡遭围攻,东游西窜,先前的一万多人马,如今只剩下了三千多人。 最近,他转战到商洛山一带,却又被制台丁启睿率兵追打,四处逃窜,却不想跑到这里的时候,恰巧遇到刘宗敏,吓跑了几个押解的小土匪,倒是把刘宗敏给救下来。 过天星上前给刘宗敏解开绑绳。 “刘爷,你给人捆成了大粽子,为什么?队伍打散了么?” “是呀,打散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刘宗敏活动一下胳膊腿,蛮不在乎地说:“没关系,从头再来,等我找到闯王,还能再大干一场。怎么着,老惠,你混得如何,看样子,比以前瘦多了。” “是啊,时运不济,一步一个狗屎运,抬头就撞扫帚星,当然瘦了。” 若是不了解情况的人,听他们说过天星“瘦”了,都会忍不住发笑,就这么个满身肥肉的大黑胖子,哪里瘦了? 熟人都知道,过天星的体重,确实是随着时运而变化的,春风得意的时候,曾经到过二百五十斤,真正象个大肥猪一样,倒霉的时候辛苦奔波,自然就瘦下来。 可是……他最瘦的时候也比别人胖。 刘宗敏解开了绑绳,活动一下腿脚,还好,靠着长了一副结实皮囊,除了受点皮外伤,筋骨部件都没事,些许外伤,对于刘宗敏来说根本就不在乎。 两个人聊了一通,互相唏嘘一阵,自从荥阳一别,大家都各有遭遇,数次面临生死关头,其实这也是义军的常态,被官军围剿……失败……挨抓……逃跑……流窜……几年来大家都总是过着这样的生活。 在路上,不能多聊,因为——后面官军正在追赶。 “老刘,咱们边走边聊,我身后还有官军拽尾巴哩,他们非得要跟我凑一起喝两口,老惠可没兴趣……” “谁?” “丁启睿这个瘪犊子。” “哼,丁启睿,算个什么东西,只要洪承畴和孙传庭不来,你又怕个球。” 其实刘宗敏还不知道,洪承畴和孙传庭,已经率兵北上,到了北京。而左良玉和贺人龙等部也已西撤,此地剩余的官军,就只有丁启睿的地方守备部队了。 过天星哈哈一笑,“老刘,你都被人家打成光杆了,还吹起牛皮了不松口,快走吧,咱们再罗嗦,就让人家当成笋干肉丝一勺烩了。” 匆匆上路。 刘宗敏反正也没处去,只好暂时跟在过天星的队伍里。骑上土匪押送他的那头大叫驴,与过天星肩并肩聊天闲话。 走了没有多远,迎面碰上几个骑马的人,远远望去……刘宗敏不禁兴奋得咧开大嘴吼叫起来: “刘芳亮——” 声震林越。 没错,前面的一匹白马,上面一员白袍将领,手提一杆亮银枪,奔驰在山路上就象一片白云,不用看面容,也能认出来,不是刘芳亮是谁? 纵驴急驰。 “哈哈——” 纵声大笑。 大家凑在一起了,跳下马来,大笑着互相拉手欢笑,那情景就如同久别了数年一般。其实说起来,自从潼关南源突围以来,分手也才不过数天,可是大家都经过了生死门坎,劫后重逢,都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刘芳亮和过天星见面施礼,大家互相唠了几句,刘芳亮道:“快跟我走,李闯王在聚仙洞,等着咱们呢。” “自成老弟……”过天星大喜,“他在这儿,那好极了,惠厨子正要投奔他去,怎么着,你们还剩下多少人?” “三百多。u看书.uukanhu ” “三百多……” 过天星咧了咧嘴,“这……嘿嘿,唉……” 刘芳亮道:“你叹什么气,官军没剿灭咱们,说明老天爷不灭瞎家雀,闯王说了,咱们缓过劲来,还会有三万,三十万人马。” “对对,一桌酒席撤了,咱们再摆下一桌。” 过天星三句话不离本行,说着说着就扯到吃喝上去。 “芳亮,你们在商洛山里,日子过得怎么样,隐居挺悠闲吧,伙食好吗?” “伙食啊,好极了。今天早晨我们还吃了土豆炖野菜,味道美得很,大锅红焖的老蕨菜根,野葱,灰灰菜苗,驴耳菜,惠老兄,你肯定听着都馋了吧。” “我艹……”过天星一脸苦涩,“你们靠吃野菜过活啊,真有你的,这下有得苦头吃了……” 第二百二十三章 时过境迁 过天星的三千人马,和刘宗敏,刘芳亮一起,沿山路来到聚仙洞,和李自成部队见面了。 大家都高兴,几个义军头领互相问候,互道别情,尤其是刘宗敏,重新回到闯军队伍里,乐得嘴岔子都合不拢了,虽然眼下的闯军只有三百人,但是跟旧日的生死兄弟又凑在一起,哪怕只有三十人,三个人,也觉得心胸大畅。 过天星道:“自成,我可能给你招来祸事了,丁启睿这个瘪犊子,在后面带着兵马追我呢。” “多少兵?” “少说也有一万多。” 李自成象平常一样,很平静,没有任何慌张或着急的模样,轻轻点点头,“好办,老惠,你远来是客,咱们先吃饭,吃饱了肚子,再和丁启睿去玩耍玩耍。” 吃饭。 太好了。 大家还真就饿着肚子呢。 但是过天星疑惑地问道:“闯王,我刚才听芳亮兄弟说,你们这儿只有野菜可吃,是吗?” “怎么,野菜不好吃?” 过天星咧咧嘴,“你这不是为难我么?天下皆知我是有名的馋鬼……我宁可把自己的大腿吃了,也不会吃野菜的。” 李自成哈哈一笑,“别急,我们刚才剿灭了白虎星一伙,缴获了几千斤粮食,还有菜疏猪羊,算是发了笔小财,你可正巧赶上了,咱们能过几天肥日子。” 白虎星的洞穴里藏着不少粮食,正好解决了燃眉之急。 当下安排埋锅造饭,做迎战准备。 敌人眼看着就追过来了,还有心思吃饭吗?当然有。李自成和过天星等人,可都是见过大阵仗的,几十万大军的巨型战役经历过无数次,丁启睿这一万多兵马,在他们眼里,连只毛毛虫也不算。 过天星一听“吃饭”就来精神。 他挽起袖子,亲自充当厨师,给大家炒了几个菜,因为时间紧迫,不能长时间煮炖,匆匆炒个辣椒五花肉,油炝扁豆汤,果然是色香味儿俱全,让大家吃得大呼过瘾。 近些天连野菜糊糊都吃不上的李自成等人,大快朵颐。 “惠老兄,太香了,以后你专门给我们当厨子吧。” “我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菜,比土豆野菜汤强多了。” 过天星火了,“什么话,拿我炒的菜跟土豆野菜汤相比,你是在骂我吗?我告诉你,你什么事看不起我都行,唯独要说我炒菜手艺差,老惠跟你急。” “你看,你看,我这不是夸你嘛,听不出好赖话。” …… 全军将士,过天星手下三千多人,再加上李自成的闯军三百多人,吃过一顿饱饭,即刻启程开拔。因为——据探马报告,丁启睿的官军已经追到不足三里远了。 撒开丫子。 溜之乎也。 李自成现在不想和官军打仗,一是兵力太弱,难以取胜,二是不想暴露目标。 若是让官军得知李自成隐藏在商洛山,那很麻烦,远远不是一个丁启睿的问题,只怕还会招来大批的官军进行围剿,那样一样,生存将更加困难。 因此现在最好的策略就是脚底板抹油。 三千多人的队伍,顺着商洛山里的崎岖山路,绕着山头撤退,这座秦岭边缘的山脉,说不上高大险峻,但是山林茂密,崖壁林立,地形倒是颇为复杂,当不了大型战场,对于逃窜埋伏,倒是挺有利。 义军拉着人马,和丁启睿在山里兜起了圈子。 李自成的打算是:官军追不上义军,自然回返,那时候自己就再回到聚仙洞。 但是丁启睿这个人,打仗算不上有本事,却是个很执着的人,有一股子“牛劲”,他并不清楚自己追赶的这股义军人马,到底是哪个路数,更不知道闯王李自成就在前面,只知道义军兵力不多,因此紧咬不舍,直到天黑也不肯撤退。 过天星骂道:“丁启睿属王八的,怎么咬上就不撒嘴了。” 刘芳亮道:“闯王,咱们天黑以后,搞一个突然袭击。” 李自成摇摇头,他不同意袭击。 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和丁启睿硬拚。突击——不论是输是赢,都不上算,甚至是百害而无一利。 李自成说道:“芳亮,这个仗不能打,你想想,就算把丁启睿杀了,又能怎么样?” “那……”刘芳亮说不上来了。 李自成说:“那样就会招来更多的官军,说不定洪承畴和孙传庭还会转回来,重新对付咱们,商洛山里也呆不下去,只能再另谋出路,现在,不要惹丁启睿。” 应该说,李自成任何时候都能深谋远略。 过天星同意,“没错,自成,这道菜的火候你看得很准。” 天黑下来,远远地看见官军宿营了,他们在野山坡上点起一堆堆的篝火,把山里的道路都给紧紧守住了。 义军没有休息,他们乘着黑夜继续撤退。 撤出十几里,在一处山林里歇下来。 士兵们都钻进树林子里休息了,刘宗敏躺进草窝里,立刻就响起了鼾声。李自成和过天星两个人,仰卧在一堆乱草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惠兄,其它义军的消息,你知道多少?” “张献忠投降了。” “这我知道,张敬轩这家伙……他肯定是假降,采取的以退为进之策。不过这样也很危险,他玩假的,官军不是傻瓜,我估计,很快他们就会向张献忠下手。” “嗯,自成,你说得有道理,如今你的人马被打掉了,官军可以腾出手来去对付张献忠,uu看书 wwukanshu这事儿用脚丫子想想也能弄明白,皇帝的祖坟都让他刨了,崇祯皇帝岂能饶得了他?做梦去吧。” “我准备有机会去谷城一趟,和张献忠秘密见个面。” “唔。” 和张献忠见面——这是李自成早就有的想法。 说实话,他很怀念当初在荥阳的时候,十三家义军团结协作,大破官军的局面,那时候大家摈弃私念,拧成一股绳,把洪承畴打得大败,当真是纵横捭阖,意气风发。 可现在…… 找到张献忠,劝说他再联合起来,和其它义军一起,再次协作,再创一番辉煌,这是李自成的计划。 能实现吗? 现在还真说不准,毕竟——时过境迁了。 往事如流水,一去不复返。 第二百二十四章 泡蘑菇 过天星说道:“对了,自成,我还得到了一个消息。” “什么?” “琉璃猴子罗汝才,这家伙最近混得有点惨。” 对于罗汝才,李自成想起来就气恼,若不是因为这个家伙心怀鬼胎,暗中勾结官军左良玉部,自己当初在西安也不会落得个仓皇撤退,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义军内部分崩离析,一步步江河日下,逐渐走向败落。 罗汝才……他惨死才好呢。 可是李自成是个胸机很深的人,喜怒轻易不形于色,他平静地问道:“罗汝才怎么样?” “嘿嘿,这个老滑头,想去巴中占山为王,没想到在大巴山里,遇到了秦良玉的白杆兵,打了两仗,你猜结果怎么样?” “那不用猜,罗汝才不可能是秦良玉的对手。” 李自成毫不犹豫地说。 秦良玉自从败张献忠,败杨应龙,又败清兵……眼下是威镇全国,如果哪只义军想碰秦良玉的兵锋,只能说他是头脑发昏。 过天星哈哈一笑,“没错,白杆兵当真是好厉害,琉璃猴子这回可走了眼,竟然拿着鸡蛋往石头上碰,结果被秦良玉杀得尸横遍野,大败而逃,山沟里留下了八千具尸体,把沟壑都给填满了。” “好厉害。”李自成叹道。 是啊,八千具尸体填山沟,想想也能觉得出,那一仗打得到底有多惨烈。 问题的重点在于——秦良玉手下白杆兵,数量并不庞大,留了五千人马给儿子马祥麟,驻扎真定。她手下也就才剩下了一万多人。 这么点兵力,就能杀得罗汝才“八千尸体填山沟”,确实是让人倒吸一口凉气。 秦良玉,白杆兵,这是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存在。 对于罗汝才的遭遇,确实让人哭笑不得,这家伙跟谁都玩心眼儿,一副唯利是图的商人本色,坑人匪浅,这回玩砸了,算是自作自受。 “该!” 过天星愤愤地说道:“琉璃猴子总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既坑过你和高迎祥,也坑过别人,本性使然,报应。” 李自成倒是淡淡一笑,“世事无常吧,也别这么恨他,琉璃猴善打自己的小算盘,商人大抵如此,他毕竟没投降,总算还替咱们牵制了一部分官军。” “哼。” 俩人又聊到了其它几个义军将领,刘国能投降了,大天王投降了,改世王、老回回等人不知下落,几股最大的义军,都处于星散没落之状。 令人唏嘘。 过天星慨叹道:“曾几何时,几十万兵马闹中原的盛况,都成了昨日黄花,如今落得树倒猢狲散,自成,你说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呀。” “呵呵,我也是最近刚受了高人指点,弄明白了道理,咱们由盛而衰,是因为民心不附。” “什么意思?” “就如同你炒菜,总依着自己的性子玩花样,就算炒出龙肝凤胆来,吃客们却不喜欢吃,这也不算好厨子。相反,你得按照吃客的口味,哪怕做一碗粟米粥,只要别人叫好,自然会有人捧你。” “不懂。自成,我只知道滑炒要断生,回锅芡速成……好了,不说了,困了,睡觉,明天咱们还得跟丁启睿好好摆一桌……” …… 第二天,义军仍然没有摆脱丁启睿的追击。 商洛山里山连山,岭挨岭,算不上特别险峻然而也挺复杂,尤其是山林密布,大家绕着圈子转山头,都很是疲累。 刘宗敏骂道:“丁启睿中了邪吧,这么转下去,三年两载也追不上,大家费鞋底子罢了,他图的什么?” 一向不爱发表意见的田见秀,这回发了声,“这叫泡蘑菇。” “贼瓜皮的,泡个什么劲儿。” “这你不懂了,我们在延安山沟沟里追黄羊的时候,就是这个追法,反正人也没黄羊跑得快,就在后面慢慢撵,心里料着黄羊也跑不出十里八川黄土坡,我们身上都带着干粮,黄羊啃不到草吃,早晚饿得跑不动,还得回到树林里,就给我们擒住……” “艹,丁启睿是打算让咱们饿趴下?” “我看就是这个主意。” 李自成对这个看法表示赞同,“没错,玉峰说得对,丁启睿泡蘑菇,就是想把咱们拖垮了,大家比比谁有粮食吃,谁会饿肚子。” “奶奶的,这算什么本事。” “算不算本事,他却是稳操胜券。” 对于义军来说,从白虎星那里缴获的粮食,支持不了多长时间,这种“饥饿战法”其实很有效。 又转了大半天山头,没有摆脱丁启睿,倒是有另一个让人惊喜的收获,他们在一处山沟里碰到了袁宗弟,袁宗弟带着几十个义衣衫褴褛的义军士兵,面有菜色,形容枯槁,就象一大群饿瘪了的乞丐。 “闯王——” 大家看见李自成的队伍,惊喜非常,象飞鸟一样奔过来。 跑到一起,又笑又跳。 那种“回家”的感觉,让几十个乞丐般的士兵欢喜得眼泪直流,看得出他们一定是受尽了曲折,这才逃进商洛山,跟李自成汇合了。 袁宗弟也饿得瘦了一圈,瘦骨伶仃象个无常鬼。 “汉举,你终于回来了,回来就好。”李自成抓着袁宗弟的肩膀,满面欣慰。 他又转过身来,uu看书 ww.ukanshu.o高声喊道:“大家辛苦了,我明白,这些天都过得很苦,不用担心,以后就好了,现在——咱们先吃饭。” “哇——” 一听“吃饭”两个字,好几十个人都一起欢呼。 不用猜,绝对是好久都没吃饭了。 义军还有少量粮食,全都拿出来,立刻埋锅造饭,煮粥煮菜,粟米糊糊再加上土豆、野菜、草根,这是义军最拿手的当家主食。 还没等“糊糊粥”煮熟,饿得眼睛发蓝的士兵们便上前抢吃,那模样活脱脱就是一群饿死鬼。喝着野菜粥就好比山珍海味,一片欢腾。 过天星不满意地说:“急什么,等老子给你们烧个焦焖地瓜藤,保证香得赛过春笋肉片……没见过这等没起色的。一点品味也没有。” 袁宗弟喝着粥笑道:“惠大厨子,站着说话不腰疼,你饿上几天看看,品味会不会扔到抓哇国去?” 第二百二十五章 大鱼 李自成问袁宗弟,“老营的情况如何?” 这是他最关心的,因为老营不光有闯军的全部资财细软,而且还有他的老婆孩子。 袁宗弟面有愧色。 “闯王,老营全给打散了,高夫人她们,都下落不明,我闯出包围圈以后,反复寻找了几天,一直没有下落。” 李自成点点头,脸上并没有露出失望或是生气的神色,而是安慰袁宗弟,“没关系,汉举,大家都是这样子,能够冲出来,就不容易了,桂英和老营的下落,咱们慢慢寻找,放心,总会有消息的。” 你看看,就这么会办事。 李自成的心胸和眼界,远非一般人可比。 袁宗弟听得心里热乎乎的,其它的将士也都热乎乎的,有这样的首领,那还能不死心塌地跟着干么? 确实,眼下李自成部所能凑起来的这四百来人,都是骨干“死硬分子”,没有在几十万大军围剿里星散,顽强地存活下来,一直不离不弃,个个都是“种子选手”,以后在闯军大发迹的时候,都充当了硬核。 但是眼睛的困难是艰巨的,在山里和丁启睿绕圈子,到了第三天的时候,队伍就断粮了。 虽然过天星是名厨,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大家光吃野菜草根,士兵和将领们,一个个都肚子越来越瘪,光会拉绿屎,跑起山路来没力气。 过天星说:“咱们杀马肉吃吧。” 李自成给制止了,“不行,这些马匹都是日后起兵的本钱,宝贵得很,不到万不得已,不能杀。再说,杀了也解决不了几顿饭。” 李自成曾经想奔袭丁启睿的粮草运输队,但是未能成功。丁启睿采取的是“稳扎稳打”政策,护送粮草的部队也有三千多兵马,李自成和过天星加起来也才三千多人,战斗一开始,官军就采取守势,而丁启睿的大队兵马也迅速回援,反而差点把义军给形成包围。 看看没便宜可占,义军迅速逃离。 这一仗毫无收获,反而给官军追得一路奔逃,人人泄气,再加上饿得肚子咕咕叫,更加疲惫而沮丧。 刘宗敏气愤地说:“闯王,咱们跟丁启睿拚了。” 李自成用责备的眼神望着刘宗敏。 “捷轩,你怎么能说这种话,拚了,当然容易得很,难道咱们千辛万苦,突出洪承畴的包围圈,就是为了跟丁启睿拚个鱼死网破吗?说实话,他不配,咱们能活下来,是为着以后扯大旗,夺天下,狗球的丁启睿算什么东西,只要熬过眼下这段苦日子,一切都会好,你是大将,一举一动都被士兵们看在眼里,怎么能这么急躁。” “咳,我就这个打铁的性子。我错了。” 过天星摇头晃脑地走过来,这两天辛苦再加上挨饿,他的黑胖脸也窄了一圈。透着晦涩。 “闯王,今天下午我请你吃馒头。” 李自成笑了笑,提起“馒头”来只觉得肚子更饿,而且嘴里有要流口水的感觉。他伸了伸手,“老惠,坐下歇会,如果望梅能止渴,我天天给你们画馒头吃。” “呀,你不信?” “开开玩笑也不错,比垂头丧气要强。” 过天星瞪起小眼睛,“谁跟你开玩笑了,老惠这厨子是白当的?你瞧不起我是不是?” 嗯? 真会有馒头吃? 李自成莫明其妙,但是一会就搞明白了,原来过天星这个人独有一种特别的本事,就是辨别植物菜蔬,作为“厨子加吃货”,对于天下能吃的东西远比别人精通。 他在山坡上的树林子里,发现了好多苦蕨,还有螺钻等植物,这些都是根系肥大的野生菜,尤其是苦蕨,把根挖出来洗净,蒸熟,就可以吃。 味道……当然不怎么样,但是充饥却没问题。 过天星充分发挥特长,把苦蕨根用榆叶、紫苏去掉怪味儿,佐以野蒜,蒸出来之后捏成团状,就成了美味的“野菜馒头”。 于是,山上山下,掀起了一场“挖蕨根”的运动。 数千士兵在过天星的指挥下,挖蕨根,采紫苏,采榆叶,挖野菜……李自成和刘宗敏等将领也全都参与挖掘。长刀短刀,都当作镢头使。 经过一番努力,数千士兵们终于吃上了“馒头”,味道有些怪,而且还有野菜汤喝,这一餐就更显得丰盛。虽然仍然填不饱肚子,但是有一个事实却极大地提高了军队的士气——暂时不会饿死了。 有过天星这个“厨子”,他能造出“馒头”,还会造出其它能充饥的食品。 对于“熬”下去,信心也就更足了。 李自成鼓励士兵们,“我向你们保证,咱们熬过这几天,情势一定就会好转,丁启睿消灭不了咱们,秋天就要到了,那时候我带着你们出山打粮,大家想吃多少就有多少,想吃什么有什么。” 几千残兵败将,就在商洛山里,继续“熬”下去。 …… 丁启睿的部队,其实也在“熬”。 潼关的地方完备部队“卫军”,一共不到两万人,围剿商洛山,应该说是绰绰有余了。但是官军并不擅长山地作战,既缺乏训练又拖欠军饷严重,追着闯军转了几天,部队也处于疲累状态。但是丁启睿这人有一股子“粘乎”劲,u看书ww.uukansu 相当执着,他严令属下:“不准懈怠,一定要把这股草寇给歼灭。” 手下指挥使问:“大人,山里的草寇,剿不尽的,何必较真儿?” “我不是较真儿,南原一战,闯贼李自成下落不明,就边刘宗敏、刘芳亮等重要头目,都没有捉到,我怀疑有漏网的大鱼,就在面前,咱们若能一鼓作气,全歼此贼,功莫大焉。” 这个想法没错,如果逮住李自成等“大鱼”,可就发了。 其实还真让他猜中了。 李自成、刘芳亮、刘宗敏、田见秀、过天星……这些人个个都是大鱼,不夸张地说,逮住任何一条,都够丁启睿下半辈子升官发财了的了。 所以,不管部队疲累,丁启睿紧紧追着义军,不肯放弃。 追到第五天的时候,丁启睿给部下打气,“贼部没有补给,一定坚持不下去,到时候不战自乱,咱们拣现成的就行了,大家再努一把力,马上就要见功。 第二百二十六章 女将之谋 丁启睿的算盘打得其实不错。 就这么追下去,义军早晚会因粮绝而不战自败。饿也把他们饿死了。那时候胜利就手到擒来。 他甚至有些纳闷儿,这几天,义军是怎么过来的?他们难道带着足够的军粮吗? 不会啊。 或者长了一副不会饿的肚皮?这事儿很令人费解。但是——贼,常常有各种意料之外的本事,并不鲜见。 到了到七天。 忽然有一个消息传来,令丁启睿大吃一惊,据快马传令紧急通报:潼关城受到李自成的闯军攻击! 这消息不亚于晴天霹雳。 李自成的闯军…… 他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丁启睿的眼睛圆了,连声问道:“真的是李闯贼?他们有多少兵马?打的什么旗号?从哪里来,现在战况如何?” “真的是闯贼,我们看得清清楚楚,打的就是闯字大旗,人数不详,贼军一度攻入西关总旗卫所,杀死数名士兵,所幸被守城官军反击,将贼兵逐出。” “哦,” 丁启睿点点头。 既然已经被反击而出,说明闯军人马并不多,但是,李闯王的人马攻击潼关,这件事本身就是个惊天动地的大事,说明李自成本人尚在人世。闯军尚未被消灭。 手下参将说道:“大人,一定是闯贼看我们出兵商洛山,潼关空虚,想趁机拣个便宜。” 丁启睿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刻下令:“全军即刻回返,一定要抓住李闯贼。” …… 其实丁启睿不知道,李自成——此刻就在离他不足二里远的山头上,率领着一只饿得几乎晕过去的队伍,正在苦苦支撑。 几天来,队伍都挣扎在饿死的边缘。 就算有大厨过天星的“蕨根馒头”可以救命,但那也难以解决三千多兵马的口粮问题,野草野菜并不能果腹,从将领到士兵,几乎每个人都吃得拉绿稀,面有菜色,浑身浮肿。 就在这危急关头,忽然丁启睿撤兵了。 消息传来,几个义军首领竟然不敢相信,一起上前察看,果然——官军大队匆匆开拔,顺着山路径直远去。 嗯? 李自成怕是丁启睿的疑兵计,不敢擅动,只派探马跟踪侦察,消息一个个传来,官军真的退了,撤向潼关方向。 哇…… 所有的义军官军几乎都欢呼起来。 官军退了,危机解除了,他们可以去找吃的了……大家不会饿死了。李自成和过天星没有一丝的犹豫,立刻派出数只“打粮”队伍,四出寻粮。 “寻粮”的途径无非是以下几种:袭击富户,抢劫山寨,攻击乡勇卫所,以及向商户购粮。 但是李自成等人都弄不明白——丁启睿为什么突然撤军? …… 话说袭击潼关的队伍,真的是闯军吗? 真的是。 率队的是李自成的老婆,高桂英。 高桂英和袁宗弟失散以后,率领着几十个男女士兵,躲在洛川山里,派人四下寻找闯军失散人员,慢慢积聚力量,过了一些日子,竟然联络到了五百来名突围幸存的闯军将士,各营里的都有,大家都汇集在高桂英的老营。 应该说,这只部队的日子比李自成他们在商洛山,好过得多了。 为什么?很简单,老营的全部资财,都在高桂英的手里掌握着呢,金银财宝大部分都在突围的时候带出来了,包括邢彩果身上背的那些珍珠玛瑙,全都完整无缺。 有了钱,就有粮食,就有物资。 这一天,出外打探消息的三梆子,带回来了一个令所有人都兴奋的消息:李自成的部队在商洛山里。 三梆子乍乍乎乎地说道:“千真万确,潼关城里的丁启睿,率领一万多兵马,进商洛山清剿,已经好几天了,大军出征,浩浩荡荡,队伍排了三里长,拉军粮的骡子车就二十多辆。” 邢彩果疑惑地问:“老三,你这回没吹牛吧。” “什么话,好多老百姓看得真真切切,包管错不了。” 全体人员闻听了这个消息都兴高彩烈,李自成有下落了……这件事的意义太大,它代表着闯军还在。很快,所有人都有一种“归心似箭”的感觉,纷纷要求,“高夫人,咱们去找闯王。”“咱们马上奔商洛山。” 但是高桂英是个有深沉的人,这一点,她同李自成有几分相象。 “大家别急,奔商洛山……咱们肯定要去,可是眼下丁启睿率大兵进剿,只怕山里的闯军弟兄们正在危急,你们想想,咱们贸然前往,有什么好处?” 三梆子洋洋得意起来。 “嘿嘿,高夫人,我知道您要干什么,没错,我从潼关城里打听到,城内空虚,只留了一千兵马,咱们如果把潼关拿下来……” 邢彩果道:“老三,你吹牛真是没边没沿。” 拿下潼关,可能吗? 但是高桂英却肯定了三梆子的意见,“不,彩果,老三说得有道理,咱们要去攻打潼关。我并没指望着拿下潼关,可是咱们去攻打潼关,就必然会吸引丁启睿撤兵,这样一来,岂不是解了商洛山中闯王他们的危局?” 这个计策真妙。 高桂英在行军作战上,比哪个男将领也不差。 在开展行动以前,高桂英还组织营里的数名女兵,缝制了几面“闯”字大旗,用来迷惑敌人。很容易想象——当官军看见闯字大旗的时候,会有多震惊,会有多重视。 大军打起旗帜,开往潼关。 确实象三梆子说的那样,uu看书 .uukanshu 潼关城在丁启睿率兵走了之后,处于空虚状态,一千多兵马分守四门,根本就不够用, 高桂英率领这只几百人的小部队开到潼关,骤然一冲,竟然冲破瓮城和关城,直接杀入西关,并且袭击了守军卫所,差点就把丁启睿的府衙给攻下来。 官军迅速组织兵力反击。 高桂英率领的这几百人,其实战斗力并不强,没有一个象样的将领,而且还有不少女兵和孩子,真正遇到硬核就啃不动了,于是赶紧退出去。 退出城关,官军并没有追击,因为——他们也没有力量。 说起来,这只是一场小仗,双方伤亡都甚微,但是意义却非常大,直接把商洛山里李自成的危机给解救了。 丁启睿率领大军返回潼关的时候,高桂英自然早就远走高飞。 但是她并没有率领人马直接奔向商洛山,而且绕了个圈子,朝着渭南方向奔去,使丁启睿闹不明白,“闯军”的去向到底是哪里。 第二百二十七章 御膳 北京,皇宫,紫禁城。 崇祯皇帝倒背着手,在乾清宫东客的“办公厅”里来回踱步,眉头紧锁。 那张脸又象往常一样,拉得老长。 金碧辉煌的大殿内异常安静,几个宫女和宦官都站在廊柱后面,把呼吸调到最细,一丝声气也不敢发出来。 龙书案上照例堆着一摞奏折,金色龙纹朱笔横放在宽大的镶玉端砚上,这些“国事”每天折磨得崇祯焦头烂额,然而奏折永远也批不完,搬走一批,一会又上来一批。 御膳房的“传膳”太监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向崇祯躬身施礼,低声说道:“请陛下用膳。” 崇祯就象没听见一样,继续皱着眉头踱步。 传膳太监等了一阵,又轻声说道:“皇爷,今天有江浙进来的醋鲜虾,内疱又制作了羊肉水晶角儿,玛瑙糕子汤,田娘娘等您驾临呢。” 崇祯烦恼地摆了摆手,“不必说了。” 太监不敢再说话,低着头退下去。 崇祯没有食欲。满面愁容。说起来——这事挺让人感慨的。远在商洛山里的李自成等人,连粟米野菜糊糊都喝不上,饿得快要死了,而崇祯皇帝对“羊肉水晶角儿,玛瑙糕子汤”却毫无兴趣,这对比也太强烈了点。 问题是:快饿死的李自成,只怕也没有崇祯这么发愁。 所以说,快乐与否,无关乎贫富,也无关乎地位。 …… 崇祯的烦恼,来自于江山社稷。 话说此时的大明天下,是否在剿灭了李自成的闯军之后,就天下太平了呢?其实远远不是。 从表面上来说,大股的义军都给消灭了,张献忠等部投降,罗汝才被杀得铩羽而逃,横天王、混十万等部销声匿迹,局面似乎完全对官方有利,实际上,朝廷的危机根本就没解除。 河南、山东等地,都在闹饥荒,民变烽起,小股土匪四处作乱,州城府县,处处告急,不但赋税收不上来,而且各省都要求朝廷拨款救济。 经济危机是一方面,军事局势也远未太平。 辽东的清兵威胁,日甚一日,就算把洪承畴调往辽东支援,也不见得能够摆平局势。湖广、江浙一带本是朝廷倚仗的米粮基地,却也处处告急,不是民变,就是灾荒,要朝廷派兵、拨饷…… 崇祯面对的就是这么个烂摊子。 他怎么还能对“醋鲜虾、水晶角儿”感兴趣? 正在愁闷,高起潜来了。他轻手轻脚地进入东阁,看见崇祯正在皱着眉头踱步,心里自然明白,就站在旁边的缦帐后面等待。 崇祯看见他了,停下脚步,扭头问道:“你去兵部了么?” 高起潜往前迈小步走了几步,低头回答:“回皇爷,奴才刚从兵部回来,据紧急塘报,潼关一带发现了闯贼李自成的踪迹,奴才同杨嗣昌已经拟定了八百里加急命令,让丁启睿加紧搜捕,并令河南与川陕各指挥卫所密切配合,一定将闯贼余党消灭干净。” 崇祯点了点头。 高起潜处理事项,总是能令他满意。 高起潜察颜观色,看看崇祯眉头舒展了些,继续轻声说道:“关于孙传庭,奴才和杨嗣昌的意思,是让他去鲁南、保定一定,总督军马,就地征收练饷,以解朝廷饷银匮乏之危。” 崇祯没有吱声。 派孙传庭去鲁南…… 这主意似乎也不错。 他在心里反复斟酌起来。 …… 其实,高起潜是在害孙传庭呢。 全国局势处处告急,除了灾荒、歉收等原因,还有另一个最大的根源,就是朝廷的横征暴敛,不恤民情。田地本来就因为天灾而打不上粮食,官府反而一年年加重赋税,农民被逼得活不下去,还能不造反么? 农民一批又一批造反,形成一路路杆子草寇,朝廷就得派兵围剿,就更需要钱,钱从哪里来?还得加征赋税,就这样形成恶性循环。 这两年,为了征伐李自成和高迎祥等部,加征了“剿饷”和“练饷”,深受全国农民痛恨,每每去征收这些“饷税”的时候,便又激起很多民变,倾家荡产也缴不上赋税的农民纷纷造反成为流寇。 山东闹了饥荒,派孙传庭去征“练饷”,显然是火上浇油,这任务不但完不成,还得惹一身的麻烦。这不是把他往火坑里推吗? 这是高起潜的毒辣处,如果让孙传庭回了陕西,那么必然还得东山再起,而把他推到鲁南,既不给实权,又塞一堆烫手山竽,孙传庭就狗屁咒也没有了。 你看高起潜干正事不行,做起这种坑害人的事来,那可是一个顶十个。 …… 见崇祯半天没吱声,高起潜又说道:“那孙传庭是个有本事的人,常常能做出别人做不到的事情,如若他能按期征足练饷,可就解了眼下饷银不足的难题了。” 崇祯皇帝动心了。 是啊,如果孙传庭收足了鲁南、保定一带的练饷,解决了部队饷银问题,朝廷的日子就好过多了,眼前似乎一片光明。 “好,”崇祯点点头,“你去告诉杨嗣昌,拟定旨令吧。” 高起潜低头鞠了一躬,悄无声息地轻轻退了出去。 崇祯的心情似乎舒畅了一些,拿起一只玉杯,呷了口茶水,然后把袖子一甩,走出东阁,在一帮太监和宫女的簇拥下,来到中殿。 “皇爷驾到——” 在太监尖细的嗓音中,中殿里早就等待着的田妃,带着另一群宫女,向着崇祯盈盈行礼,然后,伺膳太监们将三张膳桌拼在一起,没错,就是现拼,因为每餐的菜品过多,一张桌子盛不下,uu看书 ww.uukanshu每次都是现拼三张膳桌。 丝竹音乐声从一道朱红门内响起。 数名太监将菜肴象流水似地端上来,可不光有“醋鲜虾和水晶角儿”,五味蒸鸡、湖辣醋腰子、白玉汤、羊肚盘、羊头蹄、黄菜小炒、荔枝猪肉、玉丝肚肺、八宝馒头,海晶卷子、灵芝饼、水晶饭…… 三张桌子上都摆满了。 那么这几十道菜,崇祯皇帝再加上田妃,两个人能吃多少?实际上崇祯根本就不饿,他也就是简单尝几道菜,喝一碗汤,也就算了。 每一餐都是这样。 算起来,浪费掉多少? 朝廷不是经费紧张吗?不是穷得要命,发不起军饷吗?为什么还要在排场上如此铺张浪费? 这个倒也不能全怪崇祯,因为这是祖上传下来的老规矩,封建年代,就是这样,祖上的规矩无论是否正确,都得坚持。 第二百二十八章 回家卖红薯 要说此时最倒霉的人,远远不是吃了败仗在商洛山里为活命而苦苦挣扎的李自成。而是打了胜仗功劳卓著的孙传庭。 世上的事,就这么奇怪而无奈。 他要求见皇帝的请求被驳回以后,又上了第二道疏,要求回到陕西去。 我不求有功,我回老家,总行了吧? 但是事实证明,世道险恶远超人的想象,兵部的命令很快下来了,调孙传庭率所部兵马,回防陕西,孙传庭本人则调任鲁南督务使,总督山东、保定一带军务,征收练饷。 这等于是把孙传庭的兵权给卸了。 这一道命令,让孙传庭和手下将士们,彻底傻了眼。 本来这些士兵全是孙传庭在陕西的时候召募的乡勇,亲自训练,练成一只精兵,擒了高迎祥,打败李自成,战功卓著,驰名天下。 现在,兵马要回陕西,交给别人。 而孙传庭调到鲁南。 鲁南那是个什么地方?饥荒遍地,盗贼蜂起,根本就没几个兵,所谓“总督军务”云云,全是虚话,而且还让你征收练饷,老百姓根本就吃不上饭,你征个屁。 这显然就是陷害排挤。 …… 孙传庭得到这个命令的时候,正在中军帐里由谭天保给他医治耳聋。 他惊呆了。 这事儿根本就出乎全营所有人的意料,包括孙传庭本人在内。我们在战场上立下赫赫战功,不受奖也就算了,怎么还……受到了处分? 人心世态的险恶,看起来远远超过人的想象。 孙传庭的脸色,由愤怒而变得通红,两只眼睛似要涌出火来,继而,又逐渐变得苍白,再过一会,又蒙上了一层黑气,后来,又变成了紫茄子色。 始终一言不发。 说什么? 此种情况,已经难以用语言表达,委屈?气愤?伤心?失落…… 世界的不公平,能把你的所有自信、矜持、高傲……全都给击得粉碎,象鸡毛一样零落一地。 谭天保站在旁边,也不敢吱声,心里暗暗同情这位刚刚在战场上立下战功的朝廷大官,看来人的命运之奇诡,远远不是自己所能预料和掌控的。 至于他的耳朵……算了,只怕是治不好了。 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耳朵,而是孙传庭会不会因为气愤而气炸了心肺。倔强的人脾气暴,气性大,别气死才好。 中军帐内,进来好多人。 孙传庭手下的参将、制将、指挥使……一干心腹将领们,来了二十多个,大家的脸上都透着愤怒,一股火药味洋溢在帐内,似乎马上就要爆炸。 “大人,”一名参将说道:“咱们再往上申诉,此事太让人出不来气了,难道咱们打败了李自成,无功不说,还有过了?” 另一名将领说道:“显然这是小人有意陷害,申诉不见得有用。孙大人,事情已经就这样了,我看您也别答理兵部这道命令,咱们直接回陕西吧。” 还有更激进的,“孙大人,咱们反了吧。” 一片乱嚷。 这些人全是孙传庭一手摸挲着脑袋提拔起来的,个个全是心腹,在他们眼里,孙传庭就是主人,如果孙传庭说一声“反”,那全体将士将毫无疑义地操起刀枪,杀进北京。 管他什么崇祯皇帝,大明王朝。 谭天保站在旁边不敢吱声,心里暗暗担心,这些人……会不会真的造反?事情也够令人唏嘘的,能够让剿灭反贼的功勋部队愤而造反,这只能说明——奸臣小人的能量太大了。 李自成的部队打不败孙传庭,高起潜的几句话就能做到。 悲哀呀。 孙传庭沉默半晌,缓缓摇了摇头,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冲着帐里二十几个义愤填膺的将领们,转圈拱了拱手。 “谢谢各位,诸位对孙某如此信任,令我心里感慨又欣慰,而且大家团结一心,明辨是非,孙某谢过了。希望你们以后能继续同心同德……” “大人,”参将听出孙传庭的话里有别样意味儿,赶紧说道:“您怎么说这话?我们都是跟随您一起走南闯北的老弟兄,大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您这是……” 孙传庭摇摇头,“命令上已经说了,你们——以后不再归我管辖了。” 这句话又让帐里炸了锅。 “大人,这件事我们绝不从命,您走到哪儿,我们就跟到哪儿。” “对,咱们陕军是您一手召募训练出来的,我们也不会服从别人的指挥。您在陕军在,您走陕军无。” “杨嗣昌个狗娘养的。” “哪里是杨嗣昌,真正的后台是高起潜……” 一阵乱嚷乱骂,各种陕西腔的骂语把帐顶都快冲破了,杨嗣昌和高起潜的祖宗十八代,自然是被将领们翻了个遍。 孙传庭却无甚表示,全场数他最平静。 眼神里充满了苍凉。 半晌,他开口说道:“拿纸笔来。” 亲兵把纸笔备好,铺在书案上。 孙传庭拿起笔来,抬头看了一眼众将,缓缓说道:“各位,从现在起,咱们再无从属关系,大家以朋友相待吧,你们所说的跟着我……这是气话,做不到的,大家都是朝廷兵马,抗命不尊那是造反,咱们陕西兵,决不许造反。” “大人,您再写申诉,给兵部。” “不,uu看书 .ukansu”孙传庭摇摇头,用无奈的语气说道:“我不再申诉了,没用,同时我也决不会去鲁南,那份差使非我能受。我向朝廷申请,辞去官职,告病还乡,当一个普通老百姓吧。唉……” 一声长叹。 这是实在没办法了。 官,不当了,回陕西老家卖红薯吧。 帐里的众将们又是一阵鼓噪,大家劝孙传庭不要辞官,再最后努一把力,或者大家直接拉回陕西,不理兵部这道命令…… 孙传庭坚决摇头,“你们都别说气话了,事已至此,还有什么好办法?造反,我是绝对不会的,你们也不许这么想,大家回到陕西以后,始终要记住都是国家官军,一定保持以前的忠义,以保国安民为职。大家如果想我了,可以到我家里相聚。” 这话说得……让人几乎落泪。 毛笔蘸墨,刷刷点点,很快,孙传庭的辞呈写好了。 第二百二十九章 跪别 世界上有句话,叫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事情能够坏到什么程度,往往是你所想象不到的。 孙传庭已经落到这份上了,在立下大功的情况下,兵权被夺,手下兵马被调走,他心灰意冷之下,申请辞去官职,告病还乡,当个老百姓,这结局……够可怜的吧? 事实是——还差得远。 你根本就想象不到。 孙传庭的辞呈递上去以后,很快,结果就下来了,皇帝对孙传庭的不听调度,擅自请辞,非常愤怒,下旨将孙传庭革职查办,立刻逮捕,交由都察院审理,定罪入狱。 这是个匪夷所思的旨意。 所有人都不敢相信,包括孙传庭自己。 我怎么了? 我犯什么罪了? 我打了胜仗,不求有功,还不行吗?我不当官了还不行吗?凭什么要把我逮捕?这件事情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然而——这就是现实。 残酷到让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 …… 从京城里出来一队身穿锦衣的京城卫戍禁军,拿着都察院的令牌,到孙传庭的大营里,宣读了逮捕孙传庭的命令,然后一拥而上,将孙传庭五花大绑,押入囚笼。 这下炸营了。 孙营里的将领们个个眼睛喷火,有一部分人悄悄拿来了兵器,互相使眼色,大有举刀相抗之势,把这些锦衣卫戍禁军吓得够呛,赶紧宣称:“这是万岁的旨意,我们只不过是执行都察院命令,任何人不得违抗,你们兵部的旨令很快就下来。” 局势非常紧张。 将士们都是孙传庭一手提拔起来的,眼看着长官被人逮捕打入囚笼,谁肯服气?而且这显然是一桩巨大的冤案。 一群孙传庭的手下死忠党,不顾一切涌上前来。 战斗一触即发。 带队的卫戍禁军长官,是个聪明人,一看形势不好,赶紧下令:“把孙大人放出囚笼。” 士兵们赶紧打开囚笼。 队长亲自陪着笑脸,上前解开了孙传庭的绑绳,说道:“孙大人,小的只是奉命,您是明白人,不要和我们当差的为难,这样行不行,我不让您坐囚车,您老骑着马,跟我一块儿进城。” 孙传庭扭头望了一眼面前的众将。 这些人个个脸色愤怒,好此人都悄悄把兵器给拎来了,他们都用眼睛瞅着孙传庭,只要他一声令下——马上就会把这些锦衣卫戍禁军砍成肉酱。 但是——然后呢? 造反吗? 孙传庭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他冲着众将领们拱了拱手,朗声说道:“各位,请不要激愤,各回各营,山高水长,天宽地阔,都把目光放远点,咱们陕军永远不会造反,大家都记住我的话,孙某谢过了。” 说罢,朝着大家躬身一个长揖。 忽拉拉—— 几十位将领,跪倒一片。 大家都眼里流下泪来,参军说道:“孙大人,您永远是我们的长官,大家不会违背您的嘱托……” 随即,满营将士,全都跟着跪倒,大家最后一次朝孙传庭行下跪之礼,送自己的长官去坐牢。 “大人保重——” 无数的声音含着泪喊。 此情景令卫戍禁军们个个胆战心惊。 他们带着孙传庭,一路步行出营,一路上无数的士卒,在长官的率领下,跪倒向孙传庭行礼,哭泣着送别。 场景令人震惊而感慨。 禁军们就在这几万人的“跪送”下,心惊肉跳地带着孙传庭,走出大营,奔现北京。 …… 谭天保把孙传庭被捕的消息,带回到马祥麟的队伍里。 马祥麟和张凤仪夫妇俩,也是异常愤怒,大骂了一阵杨嗣昌和高起潜,然而——也只能是骂骂而已,还能怎么样? 张凤仪虽然是个女的,但是脾气却比马祥麟更暴,她说:“怪不得天下不太平,处处危机,朝廷如此昏庸,坑害忠良,宠信小人,天下焉得不败。” 马祥麟赶紧劝她,“你怎么说这话,这是杀头之罪。” “哼,孙传庭不说这样的话,可他有好下场么?我又不在外面说,谭天保又不是外人。” 谭天保叹了口气,“说实话,孙大人就是太耿直了,一点转弯都没有,这种宁折不弯的性子,碰到小人奸臣,自然就招来祸患。宁惹君子,不惹小人,就是这个道理。” 马祥麟面色忧郁,“孙传庭这桩事情,虽然与咱们没关系,可是也是一个警钟,以前听说‘伴君如伴虎’这句话,还不大往心里去,这回可真是感触颇深,孙传庭劳苦功高,却因为触怒君王而下狱……” “什么触怒君王,是小人陷害。”张凤仪抢白道。 “其实都是一码事,历朝历代,哪个君王身旁没有小人?以前都言‘清君侧’,可是又有哪朝哪代能够真正清除?小人永远有,就象苍蝇不可消除那样。咱们只能小心谨慎,遇事多在心里画几道防线而已。” 应该说,马祥麟年纪不大,可是处事之成熟老练,却是胜过孙传庭很多倍。 张凤仪却不以为然,“哼,如果有机会,我很想把高起潜一枪刺死。” “你……拉倒,你想变第二个孙传庭?快别乱放炮。” 谭天保也笑着摇头,这夫妻二人,很有意思,男的挺谨慎,可女的挺火暴。张凤仪是个敢作敢当的女人,如果让她真碰到高起潜,还确实没准儿“一枪刺死”…… …… 隔了两天,兵部有命令下来,召马祥麟进京。 这命令有些奇怪,既没说什么事,也没有敌情通报之类,只说让他“单独进京面议”,整得人不明不白。 马祥麟挠挠头,u看书ww.uukanshu “不会是让我接替孙传庭,去鲁南征收劳什子的‘练饷’吧。” 张凤仪说:“没准儿,小人当道,什么事干不出来。” 这可是件令人发愁的事。 夫妻俩把谭天保找来,共同分析这件事。谭天保略一琢磨,摇摇头,“不会,马将军,张将军,眼下秦将军已经返川,高起潜若是再想害你,他会顾忌到远在川蜀的秦将军,自然投鼠忌器,巴蜀若有失,朝廷西南危急,崇祯皇帝也明白这个道理。” 这分析让夫妻俩都点头。 “天保,你足智多谋,跟着一起去北京吧。” “是。” 谭天保对于“足智多谋”这个评价,简直有点受宠若惊了,我艹……我几时足智多谋了,真讲足智多谋,有谁能及得上秦良玉的百分之一? 两个人带了几名亲兵,驰马直奔北京。 第二百三十章 碧玉剑 马祥麟来到兵部,见到了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杨嗣昌。 作为下属和晚辈,马祥麟行跪拜礼,“祥麟叩见杨叔父阁部大人。” 杨嗣昌是个温和圆滑的人,伸手相搀,“贤侄免礼,我与汝父母都是多年同殿之谊,见到你年少有为,心中大慰。” 屋内只有两个人,在八仙桌对面而坐,喝了几口茶,杨嗣昌先问候了秦良玉的近况,聊了向句家常,然后正色说道:“贤侄,现在有一个秘密军务,须由你替我去完成。” 马祥麟心里跳起来…… 秘密任务,不会让我顶孙传庭的缸吧? 杨嗣昌压低声音,“你知道张献忠受抚的事吧?” 马祥麟一愣,“是,我知道。” “张献忠贼伙,乃是朝廷心腹大患,数年来,我一直率兵清剿,始终未能成功,贼势猖獗至斯,实乃多年遗恨……” 杨嗣昌的嘴里,对张献忠一口一个“贼”,很显然,他根本就没有把张献忠的“投降”当成真的,依然视为仇敌,恨意冲天。 那就对了。 只怕朝廷上下,没人会相信张献忠的投降是真的。 “……不瞒贤侄,当初接受张献忠受抚,也属权宜之计,为了集中力量剿灭闯贼李自成,暂时先放他一放。等到缓过手来,再行讨伐。” 马祥麟笑了笑,“阁部大人,那张献忠大概也并非真心受抚,他耍的也是权宜之计。” “哈哈,没错,贤侄看得很准,张献忠是个大滑头,此番受抚只是为了养精蓄锐东山再起,他这人有虎的胆略,狼的奸诈,甚至比李自成更难对付。” 杨嗣昌说着,站起身来,从身后的壁橱里,拿出一把绿莹莹的小剑来,只有半尺来长,通身碧绿,却原来是碧玉雕琢而成,流光溢彩,十分美丽。 “你看,这是张献忠送我的礼物。” 杨嗣昌把剑放在桌上,笑道:“张献忠不光狡猾,而且出手豪阔,四处送礼,他送给我的这柄玉剑,价值得上千两银子,当真是稀罕之物。” “他送您礼物,是想让您替他在朝廷上说话而已。” 马祥麟拿过那柄小玉剑,仔细端详,玉剑通体晶莹剔透,刻着暗云纹,材质雕工俱佳,确实是难得的宝物。张献忠可真大方啊。 他既然给杨嗣昌送礼,当然也会给其它的朝廷大臣送礼,我去……老张得拿出多少金银财宝来打点官员们,只怕统计一下得让人咋舌了。 杨嗣昌说道:“贤侄,这把小剑,挺好玩儿的,就送给你吧。” 马祥麟一愣,赶紧推辞,“不不,叔父,祥麟不能受。” “呵呵,拿着吧,这是张献忠送的,我瞅着便不顺眼,说不定哪天就会拿起来摔碎了……咱们言归正转,说正事吧,今天我找你来,是想让你派人去张献忠那里,暗中打探打探,看看他的内部详情如何。” 哦…… 马祥麟明白了。 杨嗣昌一直防备着张献忠,时刻关注着他的动静,好随时做出对策,他让自己去打探张献忠的内情,其实是为了判断——张献忠会在什么时候重新造反。 这件事很重要。 料敌机先,才能从容制敌。 杨嗣昌是个有心机的人,决不会等着张献忠造反以后再匆匆忙忙调兵应对,那时候就处于被动了。 “叔父,”马祥麟立刻答应,“晚辈尊命,即刻派可靠稳妥之人,前往谷城,探听张献忠内部消息。” “你记着,湖广巡抚熊文灿,那是个大草包,他早就被张献忠用小恩小惠给蒙住了眼睛,整天就知道替张献忠说好话,你不要相信他的话,最好不要与他接触。” “侄儿明白,此事一定秘密进行,不惊动当地府衙。” “好的,贤侄,我之所以让你派人前往,就是不想惊动兵部其它官员,这些人收了张献忠的礼物,只怕会给张献忠通风报信,也未可知。” 哦…… 也对,杨嗣昌果然老辣。 这人饱谙世故,是官场上的老滑头。 两个人又谈了一阵,便告分手。 马祥麟从兵部里出来,见到谭天保,毫无保留地把与杨嗣昌的谈话内容说出来。 “天保,杨阁部这个任务,就麻烦你跑一趟吧。跑一趟谷城,去张献忠那里侦察一番。你心眼灵活,对这样的差使最有拿手。” “唔……我有拿手……” 谭天保咧咧嘴巴。 说实话,谭天保十二分地不想见张献忠。 当初他在张献忠手下呆过几个月,对他很了解,这是个既狡诈又反复无常的人,跟他呆在一块儿,时刻有种危险感。而且自己是他手下的“逃兵”,如若张献忠一发怒,宰十个八个谭天保,也只是毛毛雨。 但是马祥麟已经把任务交到自己头上了,就不好拒绝。 只好答应。 马祥麟说:“天保,你别犯愁,这件事说难也难,说易也易,张献忠狡猾得象泥鳅,谁能钻到他肚子里去,看清他何时起兵造反?你只需把张献忠内部如何安排,有何异常举动,探听明白,回来向杨嗣昌报告,就行了。” “那行。” 马祥麟把那柄玉剑交给谭天保,“给,这是张献忠贿赂杨嗣昌的,我现在转送给你。” “我勒个粗……这剑可真漂亮,这是星罗老坑货,真玉中珍品。” 碧玉剑拿在手里,uu看书.uukans 冰凉光滑,圆润盈手。谭天保是个“爱财”的人,一见之下,喜爱不已。他冲马祥麟眨眨眼,“您转送给我,为什么,你自己留着赏玩,不就行了?” “呵呵,这是张献忠的赃物,我懒得要。” “哦……” 你嫌脏,没关系,我姓谭的不嫌脏,你送给我多少,我都收着。 把玉剑揣到怀里。 马祥麟又说:“天保,咱们去都刑部监狱里去一趟。” “监狱?您的意思是——去探望孙传庭?” “对。” 这件事,谭天保万分支持,孙传庭是个耿直汉子,也是朝廷里难得的忠臣良将,令人佩服。这回受到奸臣陷害,蒙冤下狱,委实令人唏嘘。马祥麟前去探监,也是表达一下尊敬之意。 第二百三十一章 阴符7术 都察院虽然是明朝的司法机构,但是没有自己的监狱,它所审理的犯人,都关在刑部监狱里。 谭天保跟着马祥麟来到刑部大牢,他的心里陡然生出十万点感慨。 原因……太简单了,自己就曾经关押在这里。 那些画着圈的石墙、屏风、铁锁……还依稀记得。 当初被宋典和薛万这两个东厂特务陷害,被逼着诬陷卢象升,送进监狱里,屁股被“杀威棒”打得稀烂,现在想起来还觉得臀部隐隐作痛。 奶奶的。 想起这些就恨不得一刀劈了那些天杀的东厂狗。 马祥麟向监狱递交了自己的片子,提出探视孙传庭,时候不大,典狱长亲自走出来,客客气气地向马祥麟拱手施礼,“原来是马将军驾到,久仰大名,典狱堂小坐。” “不必了,我来看看孙传庭大人。” “好的,好的。” 典狱长满口答应,亲自带着他们去专门看押预审犯人的牢房,边走边说道:“马将军,卑职对秦将军你们一家的威名,仰慕已久,只恨不得相见,今天您亲自到此,真是令卑职三生有幸。” 原来是因为秦良玉的声威。 谭天保笑道:“你也听过秦将军大名啊。” “岂止是我,所有京城一带军民百姓,谁不知道是秦将军退了清兵,才保得北京平安,若没有秦将军,说不定让鞑子占了京城,大家都沦为奴隶了哩。” 一脸恭敬。 话说人若做了利国利民的好事,自然会受人拥戴,老百姓的眼睛并不瞎,古语说的“善有善报”自有道理。很多时候你会在意外情况下体会到这句话的真实。 进入牢内,牢卒打开一间单独牢房。 牢房里的条件,比当初谭天保蹲过的那间强多了,有床,有被褥,孙传庭并没戴枷,也没上镣铐,正自坐在床上沉思,膝头上摊开着一本线装旧书。读书的神情甚是专注。他看见狱卒领进几个人来,有些吃惊地抬头看着。 “祥麟……天保……” 他站起身来,向前走了两步,心情有些激动,一手一个,抓住马祥麟和谭天保的手。 坐牢的人,那种寂寞和痛苦是一种别样的刻骨铭心,外面有人来探望,对于犯人来说是最为激动和幸福的事情,甚至不管这人是谁。 “孙叔叔,你受苦了。” 孙传庭倒是没有想象中那么颓唐,脸上甚至浮现出兴奋的笑容,“没什么,我很好,祥麟,难得你有心,到狱里来看我。天保,你替我治好了耳朵,我还没来得及谢谢你呢。” 他的样子,比想象中要平静得多,既没有以前那种激愤模样,也没有因被捕而变得过于萎靡。这倒是令谭天保感到有点意外。 蹲大狱的生活,并没从精神上把孙传庭打倒 而且他行动挺利索,看来也没有被打“杀威棒”。 马祥麟道:“您的遭遇,我们大家都很愤慨,只限于无能为力,若向朝廷申诉,只怕会适得其反……” “不可申诉,”孙传庭说:“我就是因为一再申诉,这才遭遇厄运,皇帝听信馋言,降罪于人,也许是命数如此,我也想通了,死就死,活就活,世事维艰,又岂独我?” 说到这里,孙传庭竟然在脸上浮起微笑,“祥麟,天保,你们不用担心,这两天,我在狱里反复思忖良多,这次磨难,也让我懂得了好多道理,想通了其中关节,其实也没什么,我正在研读鬼谷子的《阴符七术》,感觉受益颇多。书里不光讲兵法,还有人生之论,世间大道,狱中几日,反而让我比先前精神健旺了许多。” 看得出,他的心绪经过一番折磨,确实改变多了。 “叔叔,你能想开了就好,不必灰心,世事无常,未必就不会有东山再起之日。” 孙传庭点点头,“祥麟,你虽年轻,却有乃父母之风,比我通达得多,放心吧,只要孙某但有三寸气在,就一定固守本念,无愧天地。” 谭天保问:“孙大人,是都察院还是大理寺,主审你的案子?” “嗤,”孙传庭冷笑了一下,“审问?根本就没审过,把我放在这儿,就没人再管了。这也不奇怪,审什么?我有什么罪?罪在何处?” 这话说得没毛病。 孙传庭被捕了,可他犯了什么罪? 因为他想见皇帝申诉?因为他想告病辞职?这些显然都构不成罪名。 如果想罗织罪名,那只能是“莫须有”了。 想想也真悲哀,根本就没有罪名,却被关进监狱里……真是让人无可奈何。 马祥麟和孙传庭聊了一阵,即便告辞。 谭天保把一个布包袱交到典狱长手里,“长官,这是马将军送你的几枚元宝,请在狱里多照顾孙大人。” “哎哟,你看看,哪里哪里,”典狱长一边客气,又一边把包袱接过来,“马将军有吩咐,卑职自当遵从,何必客气。您二位也看到了,我根本就没有难为过孙大人,从他入狱的那天起,我就敬重他是条汉子。” “那谢谢你了。uu看书 .uukashu ” “没说的,有我在,孙大人绝不会受委屈,请马将军把心放在肚子里好了。” …… 出了大狱,谭天保问马祥麟,“什么叫《阴符七术》?” 马祥麟道:“那是上古奇人鬼谷子所著的治世大道之书,鬼谷子是纵横之家,精通兵法、谋略、运势,乃是天下第一智慧大成者,据说,若精研了《阴符七术》,便可通晓阴阳大道,明理审世,济人利物。甚至得道飞升。” “这么厉害,那孙大人在狱里读通了《阴符七术》,岂不是要修道成仙了?” 马祥麟苦笑了一下,“飞升……只盼着孙传庭别在狱里闷死愁死,就行了。” “不会,不会,你看孙大人的面貌,比在监狱外面的时候,更加平和,谈吐之间也冷静了许多,耳聋症甚至也更有起色,这可能就是《阴符七术》的功效,说不定他蹲俩月大狱真的能修成正果,悟得大道……” 第二百三十二章 赌客 “县官不如现管”这句话再对也没有了。 黄河渡口上,负责守卫的军官,只是个小小的“什长”,(明朝品级最低的军官是“把总”,把总以下就没品级了,一般设哨官,哨官以下再设队长或是什长。)但是黄河渡口是交通要道,南来北往的民众颇多,军官趁机勒索钱财,致使小小的渡口“什长”成了肥得流油的缺儿。 要过黄河,只能通过摆渡。普通百姓除了缴纳船钱,还得向军官缴纳50文“孝敬钱”。如今灾荒遍地,饥民们饭都吃不上,哪里还抠得出“孝敬”钱?因此渡口附近总是吵吵闹闹,一片混乱。 “别吵,没钱的都退回去,否则按通匪论处,杀无赦。” 士兵们拿着腰刀,喝斥纷乱的百姓。 谭天保和公孙炽两个人,每个背着个包袱,打扮得土里土气,就跟个逃荒的百姓差不多,匆匆来到渡口,守卫士兵凶巴巴地嚷道:“回去,船满了,等下午申时再等下一班。” 谭天保凑上去,从腰里摸出几文铜钱,塞到士兵手里,“嘻嘻,长官,行个方便,我们有急事要过河。” 几文钱就管用。士兵不吱声了。 谭天保又给“什长”缴纳了50文孝敬钱,然后和公孙炽一起,急匆匆跑上码头,蹬着跳板来到渡船上。 这是一只中型大肚子木船,载客量不大,甲板上坐着十余个衣衫褴褛的百姓。船舱门口站着两个大汉,横眉立目,一副蛮横相,伸手拦住谭天保,“站住,不许进舱。” “为什么?” “舱里被我们包了。” 公孙炽心里有气,说道:“大家一起缴的船钱,凭什么你们包了?讲理不讲理?” “讲你娘的狗屁理,”其中一个大汉气势汹汹地骂道:“不服气把你扔进黄河里喂王八。” 谭天保不想惹事,拍拍公孙炽的肩膀,“算了,算了。” 忍气吞声,两个人在舱外坐下来。 就在船要开的时候,船工去撤跳板,忽然岸上有人高喊:“等一等——”只见一个五短身材,戴着斗笠的汉子,肩上扛着个灰布口袋,急急地跑过来,几个箭步冲上跳板,飞奔上船。 跳板很窄,平常人走上去都得小心翼翼,这汉子却健步如飞,而且肩上还扛着口袋,身手甚灵活。 “劳驾,劳驾。” 那斗笠汉子跑上船来,谢过船工,便欲扛着口袋进舱,自然又被门口的恶汉给拦住了,“不许进,舱内我们给包了。” 斗笠汉子翻了翻眼皮,没有反驳,默默地把肩上的口袋放下来,搁在船板上,“咚”的一声,口袋甚是沉重,也不知道装的什么东西。 船起锚而行。 黄河水急,快到中流的时候,渡船左摇右晃,船工在船尾高喊:“坐稳哇——别大意,小心啦——” 水浪涌过,水花飞溅,甲板上的几个百姓,都吓得脸色发白。有两个小孩子哇哇大哭起来。 谭天保走过去对那俩恶汉说道:“风浪大,甲板上危险,请让那几个带孩子的进舱去。” “不行。” 谭天保火了,“你们是什么来头,凭什么这么霸道?” 那俩恶汉二话不说,伸手就来抓谭天保的肩膀,那架势——真要把谭天保揪起来给扔进黄河里。 谭天保后退一步,伸手便从腰里拽出匕首来。 与此同时,公孙炽窜上前去,身手飞快,一脚踢在前面恶汉的腿上,这一脚迅捷有力,踢得那恶汉身子一跌跪倒在船板上。 他跌倒之处恰好位于那个斗笠汉子身边,斗笠汉子哈哈一笑,调侃道:“不必行此大礼。” 此时船行甚急,左右摇晃,他们打斗之时异常危险,不小心就会滚落舷下,船工赶紧叫道:“各位息怒,小心落水。” 公孙炽骂道:“谁再犯横,信不信老子一手一个,全给扔进河里。” 他一脚踢翻恶汉,横身而立,那俩恶汉子慑于威势,竟自不敢再吱声,跌倒的蔫蔫爬起来,躲到一旁,谭天保吩咐道,“甲板上的各位,请躲进舱里,带孩子的先进。” 百姓们都对谭天保和公孙炽露出感激的神色,拖儿拽女,爬进舱去。斗笠汉子冲着谭天保拱拱手,背起口袋也进入舱内。 谭天保进入船舱,他立刻明白了为什么门口会有人把守,并且说“舱内被他们包了”。 原来——船舱里,正在进行着一场赌博。 两条长身大汉,在船舱中央相向而坐,中间摆一副竹牌,每人摸四张,赌的是“花点牌九”。牌旁边堆着十余枚银元宝,每锭都在五两上下,看样子赌资不小。 这年月,能拿出这么多钱赌博,肯定不是寻常百姓。 面对着谭天保的那个赌客,剃着个油光光的脑袋,阔口咧腮,丑陋凶恶,盘腿而座,腿上横着一把三尺多长的竹管,既不象兵器,又不象扁担,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更让人惊异的是,他摸竹牌的一双手,手指残缺不全,每只手上都缺一两根指头。 这俩赌客——毫无疑问,都是江洋大盗或是绿林豪客。 光头赌客抬起头来,看见舱内涌进这么多百姓,有些不耐烦,骂骂咧咧地说:“晦气,弄这么多猪狗崽子进来,u看书wwuuknshu 把老子的手气都给冲没了。” 他对面的对手说道:“他奶奶的少废话,拉不下屎来赖茅房,秃龙,你要输光了,还有何话说,向老子磕个响头,好好哀求,或者我能放你一马。” 两个赌客的嘴里说的话一个比一个粗俗,悍气外露,显然都不是善茬,两旁的百姓们自然战战兢兢,谁也不敢吱声。 而那个光头赌汉名叫“秃龙”,听上去甚是可笑,这一定是绰号而非本名了。 公孙炽伏在谭天保耳边小声说:“秃龙是淮南有名的赌棍,嗜赌成瘾,一天不赌就浑身难受,他曾经赢过万贯家财,又常常输得一干二净,输得什么都没有了,就剁下手指当赌资。” “我艹。” 谭天保吓了一跳。 剁下手指当赌资,有人肯接受么?手指又不能当钱花。 这种赌徒,没有不穷凶极恶的。 第二百三十三章 跳进黄河 谭保心下有些奇怪,既然赌客“秃龙”如此好赌成瘾,今怎么还输了? 那就是,他对面的赌客,比他更高。 今船舱里,一定是赌棍遇到赌鬼了,若非如此,不会赌资如此丰厚,场面又这么吓人。而且舱外还专门有人看守,不准闲杂人入内。 从前在义军队伍里的时候,不论是在高迎祥、李自成的部队里,还是在张献忠那里,很多士兵闲着没事的时候都赌博,但谭保没参与过。 他对此也不感兴趣。 忽然秃龙瞪起眼睛喝道:“老子把这条命押上。” 他用残缺的手指抓着竹牌,一副不要命的悍气。 赌徒急了眼的时候,确实是不要命的,他们视性命如草芥,杀人放火自然也不在话下。眼看着这家伙一副穷凶极恶的模样,船舱里的乘客们都战战兢兢,鸦雀无声。 秃龙对面的赌徒用鼻子哼了一声,冷冷道:“老子今手风顺,不想杀人。别他妈的跟老子耍光棍儿。” 口气甚是蛮横。 秃龙脸色发紫,两眼通红——赌徒输急了,都是这副模样。他大喝道:“最后再押一把,老子输了立刻从船上跳下去。不用你动手。” “哈哈,好啊,那就再赌一把。” 对手答应了。 重新洗牌,摸牌。 两个赌徒伸出手去,抓竹牌的动作都熟练而迅速,手指手腕灵活如意。 秃龙大瞪着眼睛,把四张竹牌握在手心里,反复搓弄一番,斟酌再三,往面前一摊,配了个“五九”点,赢面颇高。 他的对手将牌直接往舱板上一扔,却是一张红三,一张红六,外加两个四点,配起来是“皇”牌。几乎全部通吃。 秃龙又输了。 船上的气氛更加紧张,大家刚才都听他亲口“输了就跳进黄河”,现在……这个悍匪模样的家伙会认赌服输吗? 此时船正行到中游,渡船左右摇晃,显然浪涛颇急。 秃龙脸色惨白,把手里的竹牌一扔,道:“罢,罢罢,老子认赌服输,这就跳河自尽。” 站起身来,拿起横担在腿上那节竹筒,朝舱外便走,一群百姓面色惊惧,纷纷躲开。谭保心下也很惊异——难道秃龙真的要跳河? 也没准,赌徒们什么事干不出来。 眼看着秃龙大踏步走到舱外,众目睽睽之下,毫不迟疑地就纵身跃起,跳下渡船! 船工惊叫:“喂喂,慢来——” 晚了,两秒钟的功夫,秃龙的身子已经跃入河内,并马上就被涛涛河水淹没,不见踪迹了。 浪涛汹涌中,水花飞溅,滚滚河水吞噬一个人,简直连点痕迹都看不见。 大家都是目瞪口呆。 …… 忽然谭保听到有人在叫: “喂喂,谭保,谭兄弟,原来是你啊——” “啊?” 扭头望去,喊自己名字的,却原来正是和秃龙对赌的那个对手,他此时站起身来,与谭保面对面,正好互相瞅个正脸。 这人长得八字眉,三角眼,耷拉嘴角,几根七根朝上八根朝下的狗油胡子,丑陋而凶恶的面相,让人一看就觉得腻歪。 他可不是一般人,乃是鼎鼎大名的反贼头目“混十万”。 当初在河南荥阳大会的时候,混十万也曾是十三家义军头领之一,和高迎祥、张献忠等人共同击败了洪承畴的围攻。从而名声大噪。 话这“混十万”本是个“打闷棍”的劫匪出身,本名叫张五。做下过无数案子,被官府通缉投奔了流贼“可飞”,可飞死后,他收拾残部扯起大旗继续当流贼。此人嗜赌如命,精通各项赌技,“混十万”这个绰号的来源,便是于此。混——指的是他蛮横混蛋。十万——比麻雀牌里的最大的九万还多一万,意为牌中绝顶高手。 近年来义军势微,有的被剿灭了,有的投降了,混十万也近乎销声匿迹,不知道他跑到哪儿去了,谁知道竟然在这条渡船上偶然遇到。 谭保对于过去的“反贼”故人,其实并不怎么感冒,他现在的身份是“官军”,并且被朝廷封为“游击副将”,属于正式官职,对于从前的经历,并不想提及。 但是人家已经认出你来了。总不能装看不见。 “张兄,你好。” 混十万倒是热情,挤挤三角眼睛,“哈哈,你还活着,真不错,好多旧相识都死啦,连高闯王都死啦……不这些,保,你活着就好,最近混得怎么样?” 他还亲热地拍拍谭保的肩膀。 “嘿嘿,”谭保勉强一笑,“张兄,我混得……一般般,总算拣了条命罢了。老兄,真没想到能碰上你,你这是去哪里贵干?怎么又在船上赌起来了?” “嘿嘿,我去湖广,奶奶的,谁知道在船上遇到秃龙这个王鞍,是他非要和我赌,想赢老子的银子,呸,想得美,就他那两下子手艺,在老子手下还差得远。” “哦,他赔上了一条命。” “什么啊,你别上当,秃龙这家伙滑溜得很,跳进黄河也淹不死他,不信你看——” 谭保顺着混十万的手指方向望过去,果然,仔细观看黄河波涛中,有一个人影在上下浮沉,手里抓着一条竹筒,被滔滔河水推送着,游向下游方向。 “嘿嘿,秃龙这子,水性通,只怕比九条龙王霸,也差不多少,黄河能淹死他?这个王鞍耍诡计骗别人罢了。” 混十万显然是知道秃龙的底细。 他拉着谭保坐到船舱里,uu看书 ww.uanshu.o “兄弟,咱们俩赌一局,怎么样?” 谭保吓了一跳,赶紧摆手,“别别,我可不会,饶了我吧,我从来都没赌过。” “哈哈,瞧你那个没出息的样儿,”混十万仰头大笑,“人生在世,吃喝嫖赌,活到哪算哪,你这么个抠抠索索的性子,真不爽快。” 谭保只好尴尬地嘿嘿一笑。 爽快? 你拉倒吧,我若是爽快了,只怕离着跳进黄河就不远了,况且我没秃龙那两下子,跳进去再想活着游上来,梦都不用做。 我可不跟你赌。 跟混十万对赌,会有好下场?秃龙榜样在前,谭保可不傻。 明末枭雄录 第二百三十四章 人不亲刀还亲 在义军的时候,谭保对于混十万这种人,见得多了,豪爽义气,而又浑浑噩噩,杀人不眨眼,实话,谭保对他们一般都是“敬而远之”。 混十万和谭保聊了几句,觉得甚是没味儿,骂道:“你子总没个长进,囊囊不揣的没出息。连耍钱都不会……喂喂,这位老弟,你过来,咱们来赌一把。” 他招呼那个背着口袋上船的斗笠汉子。 那汉子摇了摇手,“我不会赌,也没赌本儿。” “什么话,”混十万嚣张地瞪起三角眼,“你的口袋里是什么?那不是赌本么?” “呵呵,我口袋里只不过是几斤马料,自家用的。当不得赌本。请大王见谅。” “不校” 混十万耍起横来,命令道:“把他的口袋拿过来。” 这就属于明抢了,在渡船上公然抢劫。 这也是义军常干的事,走到哪儿抢到哪儿,义军就是这么生存发展的,也正因为这样难以成气候。 两个混十万的手下,从背后突然窜上去,一把就将口袋从后面抢过来,并且解开了绳口,察看里面装的是何物件。 “啊——” 一声惊剑 口袋打开了,却看见里面装的是好几颗人头!! …… 全船的人都惊呆了。 口袋里满满当当,盛的他是人头! 好几颗血糊拉的人脑袋,赫然堆码在口袋里,这些人头显然刚死去不久,呲牙咧嘴,栩栩如生,当时就吓得船上的好几个老百姓惊叫起来。 有人往舱外逃。 为什么?为什么斗笠汉子的口袋里会盛着人头?这事儿想想也可怕。 …… 混十万和谭保等人,都是战场上杀出来的,生生死死见得多了,尤其是象混十万这样的匪首,更是杀人如麻,斩落过的人头只怕他自己也数不清。自然不会对人头胆战心惊, 好几个饶目光,都盯在斗笠汉子身上。 混十万的三角眼眯起来,双手抱在胸前,冷冷地道:“老兄,不错啊,你这口袋里盛的不是马料么?这些马料果然都是上衬,哈哈,你们家的马匹,平时都是喂这个吗?” 斗笠汉子脸上并无惧色,冷冷地答道:“老兄取笑了,大家同在江湖,做的都是刀头上的买卖,这些事,何必要问个清楚。” 话,得不卑不亢。 而且也很明白,我背着人头,与别人无关。 显然这斗笠汉子也是个老江湖。 船舱里的气氛异常紧张,混十万是个蛮不讲理的家伙,用三角眼恶狠狠地盯着斗笠汉子,好几个下属也虎视眈眈,只要混十万稍有表示,显然就立刻会引起一场群殴。 船舱里掉落的人头,就不会只是口袋里这几个了。 同船的乘客百姓们,都吓得大气不敢出,可是船上又躲无可躲,只好缩在一旁,静等事变。 谭保此刻心里也没主意,如果双方打起来……我帮谁? 按自己的身份是官军,应该与混十万是敌人,更何况这子嚣张蛮横,霸道无礼,实在不是一块好柴。但是,混十万对自己并无敌意,还多少能扯上点八杆子打得着的老交情,怎么好对贸然下手? 还是先等等看。 忽然混十万仰头哈哈一笑,开口道:“不错,你得很好,同在江湖,人不亲刀还亲,自当帮衬一把,那么我想问问,这几颗八斤半,是哪一路的冤鬼,可否见告?” “东厂番子。” 斗笠汉子痛痛快快地回答。 他的话,又让人吃了一惊。 东厂——这是令人谈虎色变的门口,就连朝廷大臣都没人能惹得起,在明朝,东厂横行无忌,超过任何一个组织或派系,锦衣卫是它的下属,军队是它的监督对象。 这几颗脑袋居然是东厂番子的。 谁有这么大胆子,一下杀好几个东厂的人? 老虎头上捋须。 好厉害!! 谭保心里暗暗称赞:“了不起,当初莲花党大举进京,突然袭击抄了东厂的老巢,也只不过杀了几个番役,这个斗笠汉子貌不惊人,却一下能够把好向个番役的脑袋弄进口袋里,当真了不起。 能人背后有能人啊。 谭保上前两步,俯身察看口供,并且用手伸进口袋里,把里面的人头扒拉两下,提起一个……这番举动令旁边的人又一阵惊异,有人吓得扭过脸去不敢看。 斗笠汉子笑道:“兄弟,做什么?跟死人相面么?” 谭保倒不是跟这几个脑袋“相面”,他是想看看,辨认一下,人头里是否有宋典和薛万,这两个可恶的家伙……曾经坑得自己七死八活,有没有被人杀死装进口袋? 可惜,翻看了半,并没找到宋典或薛万的首级。 …… “好,”混十万忽然嚷了一声,冲着斗笠汉子伸手挑了下大姆指,“佩服,能够一下杀死好几个东厂狗,好汉子。张某敬你一碗酒。” 手下人拿过一个酒皮囊,倒了两碗酒。 斗笠汉子也不客气,拿过酒碗,一饮而尽,抹了一把嘴,“谢谢张爷,人姓乐,草字利亨,今日黄河上共饮了这碗刀头酒,他日山高水长,自不相忘。” “就这话。” 混十万一扔酒碗,上前一步与斗笠汉子互击一掌,这表示“化敌为友”了。 一场眼看就要泛起的杀机,转眼间又消弥于无形了…… 江湖草莽之间,就是这样,痛快而豪爽,一碗酒,泯恩仇。 …… 这功夫,渡船靠了岸。 船工搭起跳板,乘客们都陆续上岸。乐利亨朝着混十万拱了拱手,“兄弟自有差使在身,不敢多耽,他日有缘再叙。”背起那一口袋“马料”,私自扬长而去。 混十万对谭保道:“兄弟,你去哪儿?” “我去……襄阳。uu看书wwuuanshu ” “哈哈哈,”混十万仰大笑,“好,好,原来咱们是一路,正好搭个伴儿,我要去谷城,会见八大王,大家一起去,我们那个本家张献忠,摆下了十全大宴,等着请客呢。” 谭保心里暗暗叫苦。 自己本来就是去会张献忠,搭伴前往也没什么,可是跟这个浑蛋赌徒混十万搭伴,真是一万个不愿意。但是又不好当着面表示,只好作出一脸假笑,“嘿嘿,嘿嘿,如此甚好,咱们半路上还省得寂寞。” 混十万兴高采烈。 “谭兄弟,还有个伴当,在前面等着咱们呢。” “谁?” “革里眼,贺一龙。” 明末枭雄录 第二百三十五章 压寨夫人 革里眼,也是当初荥阳大会“十三家”义军首领之一,名叫贺一龙,同李自成、张献忠一样都是陕西米脂人。关于“革里眼”这个奇怪的绰号,其实来历很简单。 在陕西土话里,“革里”是一种田鼠的俗称。“革里眼”的意思就是此人鼠目寸光,没有长远见识。话贺一龙这个人,从偷鸡摸狗,贪便宜,睚眦必报,用“革里眼”来形容他,倒是十分贴牵 谭保听要去找“革里眼”,点零头。 那就对了,这些大股股的流贼,在张献忠投降,李自成失败以后,或游窜,或隐藏,他们之间互相联络,时分时合,再正常也不过。 可是心他心里异常腻歪。 和混十万搭伴前往,就一百二十个不愿意了,现在还要去找那个“鼠目寸光”的革里眼,更加心里发堵。 义军首领里,谭保最敬重高迎祥,对李自成的雄才大略也很佩服,别人嘛……一般般。 象横王的豪气,九条龙的勇悍,张献忠的狡诈……只能是一时龙凤。这些江湖草莽胆大包,胡作非为,跟他们一块儿混,时刻得把脑袋提在裤腰带上。 …… “张大哥,”谭保问混十万:“革里眼贺大哥,现在混得好吗?” “哼哼,好个屁,比我还惨呢,让杨嗣昌的‘十面张网’进剿给杀得落花流水,老婆孩子都丢了,只剩下几百个残兵,躲在英霍山里,跟个耗子似的钻老鼠洞,连猪食都吃不上。哈哈……” 过了黄河,谭保和公孙炽两人,随着混十万一行十余人,沿着官道一直向南。 一路上通过官军所设关卡,混十万尽有各种通行路引,毫无阻滞。行了七八,进入河南境内,沿路所见,往往赤地千里,干旱荒芜,百姓流离失所,路上行走的尽是衣衫褴褛的行乞者。 遍地都旱得冒黄烟,土地裂开一道道口子,看上去触目惊心。这样的灾荒年景,几十年难遇,甚至路边荒坡上都倒伏着饿死的百姓,没人去管。 谭保不禁慨叹,如此荒年,老百姓哪里还有收成?而朝廷一再征收饷税,这不是逼着饥民造反么?怪不得连年剿匪,而匪却永远也剿不尽。 真正闹纺根源不在百姓,而在朝廷。 有时候,骑马奔驰一,竟然在半路上根本就找不到吃的,饭铺餐馆之类,自然没有,很多村庄全都逃亡一空,房屋塌毁,全村空无一人,鸡犬之类完全绝迹。 只在路旁山沟里,时时会看到累累白骨。 逶迤进入一座山里,混十万带着大家舍了官道,攀登上山,他对谭保:“革里眼那个混蛋,眼下就藏在这儿,可不知道他给饿死了没有,如果死了,咱们就给他收尸吧。” 谭保心中涌过一阵感慨。 他对混十万道:“张兄,你还记得,当初咱们在荥阳大会的时候吗?那时几十万义军弟兄,同心聚义,群龙闹中原,何等的声势,谁知道现在落得如此境地。” “哼哼,”混十万斜了谭保一眼,“我就瞧不上你们这股穷酸劲儿,两个肩膀夹个头,混好了肥吃肥喝,混不好赔上一颗八斤斗,二十年后还是好汉,哪里来的那么些个臭酸气。” “……” 谭保懒得跟他争辩。 这种浑蛋+豪客,你跟他讲不通道理。 山势崎岖,蜿蜒而上,一直快登到峰顶了,忽然谭保耳边听到一丝音乐声。 “嗡哇——” 是欢快的唢呐声在奏着乐曲。 有唢呐响起来——这明附近有喜庆事,这倒是个令人兴奋的发现,沿路看惯了饥民逃荒,饿殍遍地,满目都是悲凉穷困,忽然听闻有喜庆的唢呐声,令人精神一振。 谭保问道:“这附近一定有山村,是谁家在娶媳妇吧。” “哼,这附近几十里都没有村庄。” “那……”谭保闹不明白了。 “这里叫黑风谷,藏的都是官府通缉的盗匪,也许是革里眼这个王鞍,在娶媳妇。” “我艹,张兄,你不是,革里眼穷得猪食都吃不上了吗?他怎么还娶媳妇?” “这叫什么狗屁话,吃不上猪食,就不能娶媳妇?” “……”谭保又给噎得哑口无言。 不属同类,不可理喻。 快登到山顶上的时候,果然发现——有一处山洞的门口,挂着红灯笼,贴着大红喜字,唢呐声正是从山洞里飘出来的。 谭保直觉得匪夷所思。 从来也没见过把喜字贴在山洞的。 这种“娶亲”令人感觉好笑又怪异。 混十万登上山去,很快从山洞里出来几名提着刀枪的义军士兵,一问之下,果然是革里眼在娶媳妇,据士兵,他们昨在官道上“寻食”,本想劫个商旅或是百姓之类,结果转了一毫无收获,反而碰见几辆官家的马车,大家反正饿得眼睛发蓝,不顾一切上前攻击,杀散官兵,把马车给劫下来。 没想到车里装的是一位花枝招展的贵妇。 他们把这个贵妇劫上山去,革里眼一看——妇人长得挺漂亮,就强逼着她做自己的“压寨夫人”,今就成亲。 这事荒唐吗? 对于山贼草寇来,看书.uukanshu.om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混十万哈哈大笑,从包袱里掏出一锭五两银子,“给,拿着,这是张某给革里眼送的新婚贺礼,奶奶的,呆会可得给老子看看新娘俊不俊,否则我的贺礼还得收回来。” 这种“混蛋逻辑”让你哭笑不得。 土匪嘻嘻直笑,把那五两银子抓在手里,如获至宝,一双眼睛都烁烁放光,“谢谢张爷,谢谢张爷,我们好多连一个铜板都没弄到过了,这回不会饿死了。” 欢喜地,把混十万一行人,迎进山洞里。 谭保见到了革里眼。 这人也是老熟人了,当初河南荥阳大会上碰到过,他长得瘦枯干,头脸,一双眼睛“骨碌碌”乱转,既丑陋又委琐,跟丑八怪混十万倒可称得上是一时瑜亮。 明末枭雄录 第二百三十六章 林夫人 革里眼见到混十万,异常高兴。 “哈哈,老张,你来了,太棒了,我的婚仪上正缺一名主婚,你就送上门来了,谢谢你。” “艹,老贺,你挺发旺呀,还有心思娶媳妇。” “屁话,老子不定哪就饿死了,不娶白不娶。” 革里眼对谭保也很热情,“谭兄弟,荥阳一别,你混得还不错吧,听你在高迎祥手下越来越出息了。” 好在谭保和这种人打交道,也已经习惯了,无论他们嘴里的话有多尖刺,多出格,也都不以为怪,他嘿嘿一笑,冲着革里眼拱手施礼,“贺兄过奖了。” 一行人在山洞里的石凳上坐下。 革里眼问道:“谭保,听高闯王死的时候,是被剐了三千刀,是真的吗?” “嗯……是不是三千刀,我也没认真数,反正就是一刀刀地乱割呗,高闯王真是好样的,始终破口大骂,一句软乎话都没过,他可是下难寻的大英雄,大豪杰。” “我艹,保,高闯王受刑的时候,你在跟前吗?” “是啊,我们俩被捕后,一直在一起,他受刑我陪斩,当时……嘿嘿,实话话,我都吓得三魂出窍了,也不知道自己是死了还是活着,不怕你们笑话,那副狼狈相,丢人现眼,我跟高闯王简直没法比……” “屁话,”革里眼斜了他一眼,“你跟高闯王能比吗?别你,混十万够牛逼的了,他能够得着高闯王的脚脖子么?嗤,撒泡尿照照……喂,你后来是怎么逃出来的?” “我是被莲花党的人救出来的。” “哦……不管怎么样,能活着就好啊。这年月,活下来不容易……” 聊中,谭保发现,山洞里冷冷清清,有几个土匪在进进出出,抱柴扛草,个个衣衫褴褛,面有菜色,还有几个皮包骨头似的人,瑟缩在洞角里,有气无力。 这与“娶亲”的喜庆,似乎有些画风不搭。 混十万问道:“革里眼,你的婚宴,筹备得怎么样了?” “呸,还婚宴,老子糠糊湖都吃不上,哪里来的钱粮摆宴?你子这是讥讽我吗?” 混十万也瞪起三角眼,“你个王鞍,难道老子来了,你给我喝西北风不成?” 这是个令人莞尔的局面——婚礼,摆不起婚宴,还得让客人饿肚子。 革里眼翻了翻老鼠眼,干脆不搭理混十万了。 他转过身来,对谭保道:“老弟,我从来都很佩服你,从荥阳的时候就知道,你足智多谋,韬略过人……” 谭保吓了一跳,我艹,他什么意思,为什么无缘无故地夸奖我?奶奶的,老话讲——无事献殷勤,非奸既是盗,革里眼个狗日的,冲我摊开笑脸,一准有事。 “贺老兄,打住,你有什么事,需要谭某效劳,尽管直言好了。” “嘻嘻,你真是个聪明人,比那个混蛋张五强多了,而且识文断字,既儒雅又多才……是这样,你别害怕,这不是我马上要娶媳妇了么?” “怎么样?”谭保一阵紧张。 “嘻嘻,起来有点麻烦,就是这个女人吧,她不怎么愿意。老是哭抹泪,不肯就范,还有两回差点一头撞死。这么着,你劝劝她,好好跟我成亲,日后亏待不了她。” 谭保又无语了。 抢来的女人,人家能愿意跟你成亲吗? 这怎么劝? 还日后亏待不了她……这话你自己信吗?你子眼下都不知道会不会饿死,还日后……这么不要脸的话,你得出口,我可不出口。 这任务虽然难以完成,但是谭保倒是放了心,他没指派自己做更加离奇古怪的差使,谢谢地了。 “贺兄,我试试吧,劝动劝不动,我可不敢保证,我只能尽力而为了。” “你行,你一定校” 谭保心里有一种怪怪的感觉。我劝人家良家妇女给你当压寨夫人,实话这可是伤害理的缺德事情。标准的助纣为虐,要损寿的。 可是,这份差使是推脱不掉的。 革里眼这种人,活一算一,把脸一翻宰了你那是毫不眨眼。 唉…… 硬着头皮,谭保来到山洞深处,一个幽深的支洞内,见到了被严密看押着的“新媳妇”。 这人是个三十多岁的富家女,穿着缎子裙袍,肤色白晰,保养得很好,正躲在洞角上掩面哭泣。 “你们出去。”谭保对看押士兵道。 士兵们退出去,洞里只剩下了他和新媳妇两个人。 谭保凑上前去,道:“大姐……” “滚,” 那女人尖着嗓子嚷道。 谭保不恼,在她跟前坐下来,慢条斯理地道:“大姐,你先别发火,我不是贺一龙队伍上的,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好,咱们随便聊聊吧。好吗?你再哭,也顶不了用。” 妇人停止了哭泣,抹了把眼泪,却把头扭过去,不理会谭保。 “大姐,你是哪里人,家住何处?” 女人悠悠地叹了口气,“我……反正我也活不了了,不是撞死就是饿死,跟你也无妨,我是巡按御史林铭球的三姨太……” 啊? 谭保吃了一惊。 他猛地从地上站起来。 林铭球的三姨太…… 这事麻烦了。 …… 林铭球,此时任湖广巡按御史。 明朝,巡抚为地方官,但是“巡按”是朝廷派出来监察地方军政事务的,职位不高,却有实权。拿林铭球来,目前对于湖广的军政事务都有指派发言权。 革里眼真行啊,他怎么把御史大饶姨太太给劫来了,u看书 .uanhu.co 并且还要强逼成“压寨夫人”。 此事要闹大了。 谭保赶紧冲着妇人拱手施礼,“原来是林夫人,失敬失敬。这个……您怎么单独出来,被人给劫持了?” 女人抬起眼来,奇怪地瞅着他,“你什么意思?” “不瞒夫人,我不是山上的草寇,我是从此路过,拜访故人,偶然来的。” “哦,这样啊,”女人有气无力地道:“也是命里有难,我随着林铭球前往谷城,本来好好的,随行的有三千兵马,可是我……” 到这里,她眼里又涌出泪来。 “……我想起附近有个亲戚,经年不见了,便想拐个弯儿,去看一眼,结果……结果竟然想不到……” 明末枭雄录 第二百三十七章 成交 谭天保站起身来,在地上绕了两圈。 他知道——革里眼闯祸了。 这个鼠目寸光的王八蛋,很可能还觉得抢了个漂亮女人,洋洋得意呢,孰不知,捅了马蜂窝。 巡按御史…… 那是朝廷派出的行政大员,总监湖广,大权在握,掌握着全省之内的生杀大权,革里眼怎么会阴差阳错,把他的姨太太给绑架来了…… 转了两圈,谭天保对妇人说道:“林夫人,请您稍等,我去和这些王八蛋土匪交涉。” 匆匆走出这个幽深的支洞。 一脸严肃,对洞口的小土匪说道:“你们好好伺候洞里的这位夫人,若有一点差错,三个脑袋都不够砍,明白吗?” 小土匪蒙里蒙登,没听明白。 谭天保没功夫跟他解释,瞪了一眼,赶紧匆匆返回到前洞,来到混十万和革里眼的跟前。 “咦?” 革里眼冲他翻了翻小鼠眼,奇怪地问道:“谭兄弟,这么快就劝完了?你真本事呀,等改天我再抢个漂亮娘儿们,就送给你当压寨夫人……” 谭天保冷冷地打断他,“贺老兄,我问你句话,你抢来的这个女人,到底是谁,你知道吗?” “不知道哇,”革里眼瞪着浑浊的小圆眼睛,“八成是哪家富户的姨太太吧。” “哼,老兄,恭喜你了。”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一脚踢在屁上了,这个女人确实是富户家里的姨太太,只不过,她家里也太富了点,她是巡按御史林铭球的姨太太。” “……” 革里眼翻翻眼皮,张张嘴没说出话来。 混十万突然一拍手掌,哈哈大笑,“好,好,革里眼,好样的,老子算是佩服你,敢抢御史太太,嘻嘻……太好了,看起来你马上就发财了,我敢说,不出三天,这片山头保证得让官军给踏平了磨碎了,你小子的皮肉烧成炭,骨头磨成段,做成二饼三万,嘻嘻,这事儿有趣得紧……” 革里眼恼了,瞪起眼睛喝道:“巡按御史又怎么样,老子连皇帝老子都没放在眼里,管它什么御史。” 这话倒是不错,造反的土匪,怕过谁? 这些亡命之徒,个个生死不惧,你就拿崇祯皇帝来吓唬他,也不管用。 谭天保加重语气说道:“老兄,你先别发狂,这事儿还不光是御史到底官儿大官儿小,我问你,你是不是要去谷城,找八大王?” “对啊。” “那么你想过没有,八大王张献忠,和这位巡按御史,有什么关系?” “我没事闲得吗?我想那干吗?” “……” 真让人无语,谭天保心里骂道:“怪不得你叫革里眼,果然是鼠目寸光。” 跟这种人说话,还真得好好动一下脑筋。 “贺老兄,你没想过,那很好,我告诉你,林铭球,现在正是张献忠的顶头上司,决定着八大王张献忠的生死存亡,你抢了林铭球的姨太太,不论林铭球本人会怎么想,张献忠先就饶不了你,他不派兵过来宰了你,算我看走了眼。” “你少吓唬老子。” “你爱信不信,我作为朋友,言尽于此。” 两个人的眼睛瞪着眼睛。 互相逼视。 混十万瞅瞅这个,瞅瞅那个,可能是觉得好玩,嘻嘻一笑,“好,好极了,这事儿,我看就打个赌,怎么样?” 赌徒,任何事上都爱打赌。 革里眼气哼哼地说:“赌什么?” “赌张献忠会不会过来宰了你呀。我当见证人,若是八大王宰了你,算谭天保赢。若是八大王放过你,我宰了谭天保。” 谭天保伸手一拍面前的石凳,大声说:“好,我赌了。” “痛快。”混十万一挑大姆指。 但是革里眼的眼里放出浑浊而蛮横的贼光。 他气哼哼地抽抽小鼻子,“放屁……你少来这套,我凭什么跟你赌?你宰不宰谭天保,老子又有什么便宜可占?贺一龙从小不是吓大的,八大王也好,狗屁御史也好,都他娘的给我一边凉快着去……” 谭天保有些奇怪,土匪勇悍,并不新鲜,但是革里眼真惹得起八大王张献忠? 转念一想,明白了。 他并非不惧张献忠,而是这人天生的鼠目寸光,好不容易抢个漂亮女人,不舍得撒手,很简单的帐,到了这种人脑子里也算不明白。 对这样的家伙,不能以常理度之。 他的浑蛋程度,往往是你想象不到的。 “贺老兄,”谭天保说道:“既然你不愿意赌,那么,我跟你做一桩买卖。” “什么?” “你把这个女人卖给我。” 革里眼眨瞅小鼠眼。这种“眼前利益”,更能激起他的欲望。用疑惑地目光瞅着谭天保。 谭天保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只小银鞭来。 银鞭是打造成鞭形的银锭,一锭十两。 十两——这是个很诱人的价钱,在明朝,普通民间其实很少看见金和银,都是用铜钱或是“大明宝钞”。 这只小银鞭还是当初宋典收买谭天保诬陷卢象升的时候得来的。uu看书 ww.uukashu.co 属于皇家制品,精致漂亮,闪闪放光。 革里眼一把就将银鞭给抢过去。 小眼睛里烁烁放光。 可以想象——他和手下的土匪们,如今是落魄无着,饿得都要死了,这条小银鞭具有多强的诱惑力。 “成交。” 革里眼非常痛快。 一条小银鞭,很轻易地就打败了他“娶压寨夫人”的欲望,这倒是令谭天保有些意外,他原本以为——还要费几句口舌哩。 事实证明想多了。 跟这种鼠目寸光的人打交道,困难起来——比登天还难。顺利起来——比放个屁还容易。 混十万却有些兴味索然,“哼,没劲,你们俩赌一局多好,看看谁输谁赢,才有意味儿。” 谭天保心里骂道:“放你娘的屁,赌一局——我们俩不管谁输,都得死一个,你看着有意味儿,别人就该死么?” 他知道此时再也不能继续呆在山洞里了。 夜长梦多,赶紧趁机溜掉是正经。 “贺老兄,张老兄,既然成交,那我就不打扰了,山不转水转,咱们后会有期。” 混十万道:“干吗,你想单溜?不要哇,咱们还是搭伴走,大家一起还热闹。” 谭天保笑道:“不敢,我怕贺老兄一后悔,我的买卖黄了。您是赌场行家,知道落槌为定的道理,谭某若有机缘,再与二位盘桓。” 第二百三十八章 壮士 谭天保想抽身而退。 既然已经把林夫人给“赎”出来了,那么借机溜掉,乃是最佳选择。 跟这帮浑蛋再掺和下去,指不定啥时候就把脑袋混丢了。 但是混十万要犯横了,他把眼睛一瞪,“不行。” 谭天保也把脸拉下来,“张兄,咱们本是偶然相遇,搭个伴是情分,不想搭伴是自由,你凭什么拦我?” 话里的火气味也大起来。 混十万把眼一翻,“不凭什么,我说不行就不行。” 这是他的一惯方式,讲什么道理……土匪若是跟你讲道理,那他还是土匪么? 谭天保眼珠一转,“张兄,咱们赌一把。” 一提“赌”字,混十万立刻眼睛就放出光来,“哈哈,那行,好主意,谭天保,你他娘的不自量力,要跟老子赌……这么着,你划出道道来,竹牌还是骰子?” “那多没意思,”谭天保脸上露出一丝傲慢,“咱们要赌,就玩点新鲜样儿,老是他娘的竹牌骰子,你烦不烦?张兄,这一局,由我出题目。” “说。” 混十万都有点心痒难熬了。 谭天保一字一句地说道:“我赌你不知道我的手指再加上脚趾,是单数还是双数。”说完了,他把两手都笼在了袖子里。 混十万两眼定定地瞅着谭天保。 人的手指加脚趾是二十个,如果不残疾,没六指。就肯定是双数,但是谭天保究竟有没有残疾,这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混十万仰头一笑,“哈哈,有意思,这等于是一翻两瞪眼,你小子还自称不会赌,玩得挺老到嘛。” “少废话,快猜。” “嗯……一般肯这么出题目的,肯定是身有残疾,与别人不同,嘿嘿,不过赌场上风云变幻,无诈不赌,你小子鬼精鬼滑,故意拿这么个题目来蒙我,让我猜你有残,老子不上你的当,你一定十指全全,手指加上脚指,都是双数。” 谭天保脱下鞋来。 他的右脚小趾残缺。 “混十万,你这回聪明反被聪明误,我并不擅赌,因此也没那么多诡计,你把自己给绕到里头了。你输了。” 混十万瞪大眼睛看——没错,确实谭天保脚趾残缺。 “你奶奶的,你手指明明不缺,怎么就缺了根脚趾。” “老子故意敲掉的,图好玩儿,你有意见么?” 这还真不是谭天保说着玩儿,这根脚趾就是当初他和淳于迥打赌的时候,自己用锤子给敲掉的,没想到这回拿他蒙了一回混十万,倒还管用了。 谭天保把鞋子穿上,拱了拱手,“张兄,愿赌服输,谭某告辞。” 说罢,大踏步走进那个幽深的支洞里,对林夫人说:“快,我把你赎出来了,快跟我走。” “什么?”林夫人尚且没弄明白。 “快走,少废话,再不走就晚了。” 谭天保二话不说,一把拉起林夫人,生拉硬拽,就往外走,林夫人蒙里蒙登,踉踉跄跄,在谭天保的拖拽下往外走,边走边喊,“干什么,你干什么,放手……” 在革里眼和一帮小土匪面前,谭天保也不管他们都冲着自己射出不满的目光,急匆匆朝外便走。公孙炽紧紧跟在他身后。随时准备出手。 混十万大笑,“谭天保,你看看你那没出息的样儿,霸王硬上弓,有意思么?把个娇滴滴的小娘们儿,都给拽成残花败柳了。” “她现在是我的,老子赢了,说别的都没用,休说残花败柳,就算打死了,也与别人无涉。” 嘴里一边胡说八道,匆匆走出洞外。 出了山洞,依旧不敢大意,脚下生风,直到走出一里来地,谭天保这才放慢了脚步,再看林夫人,被自己横拖竖拽,气喘吁吁,真的成了残花败柳了。 直到这时候,谭天保才舒了口气,放开手,“林夫人,对不住了,刚才多有冒犯,我花了一条银鞭,把你从土匪手里赎出来,现在送你去见林大人。” “啊?” 林夫人这才明白过味儿来,大喜过望,朝着谭天保万福,“谢谢壮士,谢谢壮士,小女子感恩不尽。” “别说了,赶紧走,小心土匪一会反悔,再追上来。” “壮士大恩大德,妾身没齿难忘……” …… 出了山口,辗转走上官道,行了约摸有十余里路,就看见前面烟尘滚滚,有大批军队开来。 谭天保对林夫人说道:“这一定是林大人接你来了。” 迎上前去,果然,这只队伍的旗号上写的是“林”字,另外还有两乘八抬轿子。林铭球是文官,出行不骑马,而是坐轿。 谭天保看得真切,再也不会错,对林夫人说道:“你过去吧,林大人就在前面,恕我不远送了。” 林夫人自然不肯,“壮士,那怎么可以,一定要好好谢谢你,再说你赎我所出银两,我一定加倍奉还……” 谭天保摆了摆手,“不必。” “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谭天保。” 说完了,他带着公孙炽,转身便走。 “哎……”林夫人呼喊,想拦住这个救命恩人,但是谭天保和公孙炽很快就迈着大步远了。 谭天保不想跟林铭球见面。 他是奉了杨嗣昌和马祥麟的命令,秘密前往谷城的,而林铭球是朝廷大员,见面之下,说什么都不方便。而且,对于侦察谷城张献忠的动静,也完全没有好外。 不如早点避开。 …… 却说林夫人,uu看书 望着谭天保远去的背影,不免有些惆怅,这人救了自己的命,却是毅然转身离去,甚至连银钱都不要报偿,让她自然是心有有些百感交集了。 大队人马开过来。 士兵们见了林夫人立在道上,都不禁大喜过望,他们就是来解救她的,现在见夫人完好无损,好好地立在道上,赶紧跑过来问候,并且火速报告林铭球。 林铭球从轿子里走出来,在士兵们的簇拥下,见到三姨太,吃惊地问道:“夫人,你怎么在这里?听说你被土匪绑架,我赶紧带人来救,你是逃出来的么?” 三姨太说:“不是,是有一位壮士,用银子给我赎出来的,可惜这位壮士神龙见首不见尾,救了我之后,又飘然远去了。” “是吗,可惜,可惜,” 林铭球连连慨叹,“如此壮士,可惜无缘相见。” 第二百三十九章 军事指挥学院 张献忠是个贼里不要的手,论狡猾,天下只怕很少有人能望其项背。 他在谷城“受抚”以后,把自己的三万多人马,分散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驻扎,摆了个“河洛四象”之阵,这种驻扎方式很巧妙,既能防止被官军一网打尽。如果出现紧急情况,还可以互相配合。 在策略上,张献忠始终掌握“三不”原则:不拆散部队,不要官职,不奉官法。 官府就允许他这样吗?湖广的地方官员都是傻子吗? 这个,话得两头说,首先张献忠会耍“癞皮”,他对待各级地方官从来都是笑嘻嘻地虚与委蛇,对待各种命令阳奉阴违,推诿扯皮。再者,张献忠是个出手阔绰的家伙,在行贿的时候从来不吝啬,大把的银子象流水似的送出去,各级军政大员们,对他的行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永远的真理。 白花花的银子递到你面前,塞到你怀里,你能不动心?银光耀眼之下,先就晕了,然后张献忠就笑嘻嘻地耍他的“三不原则”而通行无阻了。 投降了,驻扎谷城,张献忠可一刻也没闲着。 他心里明白得很,朝廷允许他投降,只不过是权宜之计,崇祯皇帝只怕做梦都想着把他老张给挫骨扬灰。等别处的义军剿灭得差不多了,官军就该腾出手来收拾他了。 所以,他从来也没拿自己当成“官军”。 早晚还得做“贼”。 练兵,积蓄力量,是当务之急。 张献忠和手下几位大将,每天都督率着士兵们,加紧训练,筹备粮草,充实人员和装备。 这天,张献忠带着几个亲兵,从谷城里出来。 他刚刚请谷城县令阮之钿吃了一顿饭。 原因很可笑:阮之钿手下的团练兵(相当于地方保安队),抓住了几个拦路抢劫的人,准备押入大牢,审问定罪。但是张献忠可坐不住了。因为——这几个“抢劫犯”正是他派出去的。 张献忠是流贼出身啊,你让他改了抢劫的习惯? 在谷城,张献忠的部队设卡收税,而且还拦路抢劫,以此来充实军饷。这些都是义军的老套路了。 张献忠进入城内,找到县令阮之钿,软磨硬泡,把这几个被抓住的部下给保出来,反复保证:“今后绝不再发生违反军纪的此类事件。” 这话,阮之钿根本就不信,可是无可奈何。 张献忠既狡诈又无赖,你不放人,他阴的损的好的坏的都能使。 把几个“犯人”放出来,张献忠又拉着阮之钿在谷城的“天德酒楼”里吃了一顿烧鹅,两杯酒下肚,拍着阮之钿的肩膀,“县令大人,老张是粗人,上不得你们读书人的法眼,等我腾出功夫来,好好跟你学学诗书词令。” 阮之钿哭笑不得。 “张将军,你能少给我惹点麻烦,谢天谢地了。” “哪里话,咱们俩同在谷城,一文一武,就好比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跟亲兄弟一样。你说是不是?” “……” 说什么好? 辞别阮县令出了酒楼,张献忠驰马出城,径直奔向北郊的李家坝村。 这个村子是张部兵马的驻扎地,村外的打谷场上,好些人士兵正在哨官的指挥下练习着攀登、跳跃等军事技能,还有一批练箭术的,一排箭靶前箭雨乱飞。 张献忠跳下马来,将马鞭子扔给亲兵,大踏步走入打谷场,来到几个练习跳跃障碍的士兵跟前,骂道:“一个个笨得要命,都他娘的给老子好好练,看你象不象个癞蛤蟆,奶奶的,当初在巴山里,让白杆兵打得屁滚尿流,教训都忘了吗?” 他一挽袖子,亲自跑上去,“腾”的一下,轻松跃过一个障碍木架,身子一窜,爬上一架高杆,噌噌几下,窜到杆顶。 “好,” 士兵们禁不住喝起彩来。 张献忠又矮又壮,身手却很灵活,从前被称为“黄虎”,战斗技能非常出众。 他在杆子顶上,象猴子似的转了个圈,耍了几个“空中踢腿”的动作,然后轻松跳下。 一抛大胡子,骂骂咧咧地喝斥道: “奶奶的,看见了吗?照着老子这样练,将来爬山越涧,都用得着,听见了吗?” “遵命。”士兵们齐声回答。 张献忠训斥了几句,就走进村里,进入一间宽绰的祠堂,祠堂门口站着卫兵,从里边传出朗朗的诵读讲课声。 这是学堂吗? 是的。 充当学生的,是张献忠手下的二十几员将领,包括大将张可望、马元利、白文选……他们都聚集在这里。二十几员将领,正在听一位穿着文士长衫的先生“讲课”。 这课堂是“成人扫盲班?” 非也。 这是张献忠在谷城创办的“军事指挥学院”。 和其它农民起义军一样,张献忠和手下这班大将们,几乎个个都是目不识丁的莽汉,肚子里没有墨水,打仗全凭着勇猛和经验,大家战时提着脑袋冲杀,闲时喝酒耍钱,谁拿着“文化”当一回事? 让张献忠改变想法的,是一个叫做“徐以显”的人。 徐以显是湖广本地人,他偶然在阮之钿的一个饭局上和张献忠偶遇,张献忠的眼光很精明,他立刻意识到——这位徐先生可不是简单人物。 他没有功名,但是一身的儒雅气质,说话谈吐,都显出高深内涵。再往深里了解,张献忠吃惊地发现——这个人竟然是上古纵横家鬼谷子的传人。 孙子兵法、子牙六韬、鬼谷纵横术……徐以显全都精通。 这是个藏于民间,一身本事的隐士。 张献忠如获至宝,立刻花重金把徐以显给请来,uu看书 w.uukanshu 让他出山担任自己的“军师”。 “徐先生,你就是老张的刘伯温,张子房。” 这句话是张献忠的心里话,同时也暴露了他的野心——以后要夺江山,当皇帝。 八大王虽然粗鲁,可是内心里的野心可比谁也不小。这个想法,其实是从他掘了凤阳老朱家的祖坟开始,就慢慢在心里生根发芽儿了的。 徐以显也确实没辜负张献忠的希望,他来到张献忠部队里以后,立刻显示了“谋略家”的本事,帮助张献忠改造部队,部署兵马,制定战策。 并且,张献忠还把手下大将们都组织起来,向徐以显学习“谋略之道”。 他对张可望等人说:“奶奶的,你们这帮家伙都是一群粗脖子莽夫,除了拚命,啥也不会,比条黑熊也强不了多少,以后都跟着老子一起学韬略,好好让徐先生教教你们兵法之道。” 就这样,李家坝子词堂就成了将领们的“军事学院”。 第二百四十章 打秋风 张献忠走进祠堂的时候,徐以显正站在前面,象私塾里的教书先生那样,一板一眼地给一群坐在下面的草莽将军们讲课。 看见张献忠走进来,徐以显停下来,张献忠摆了摆手,示意他继续讲,然后自己走到墙角,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跟将领们一起,听着徐以显讲课。 “即欲捭之贵周,即欲阖之贵密,周密之贵,微而与道相追……” 徐以显说的这些文绉绉的话,听课的“学生”们没有一句能听得懂,如闻天书,徐以显还得慢慢掰开了进行通俗讲授,“各位,这几句话的意思呢,就是说,行军与作战,始终要讲究开启之术,用闭合以求周密,攻击对方,我方要抢在敌人之前,关闭所有的讯息通道,包括道路、村庄、哨卡、水源……” 这些内容,都是鬼谷子传下来的兵法。 张献忠连同手下这些莽汉,从来都没听过。 张献忠本人虽然没什么文化,脑子却极机灵,他听得徐以显讲得头头是道,不禁暗暗点头。 “好军师,老子算是捡着宝了,这样的军师,他娘的打着灯笼也找不到。” 这些年以来,他率领着义军东游西窜,最兴盛的时候手下兵马到过七八万,最落魄的时候也曾被官军杀得剩下几千人,起起伏伏,一直都是在“碰运气”。 自从招来徐以显,张献忠的队伍这才逐渐从各路农民起义军脱颖而出,愈战愈强。直至入川称帝,这是后话。 …… 在祠堂里听了一阵子课,张献忠把“柘弓天王”马元利叫出来。 “小马子,跟我走一趟。” “是,大帅。去哪儿?” “咱们去迎接一个大官,湖广巡按御史,林铭球。” “艹,这些狗日的官员们,又来干什么?整天来搜刮揩油,一个个腆着大肚子人五人六地装斯文,搁在以前,老子一个个绑起来点天灯。” 张献忠拿马鞭子指着马元利的脑袋,“少放屁,你给老子听着,以前是以前,现在咱们躲在屋檐下,就得低头,林铭球是巡按御史,正是咱们的顶头上司,必须给我毕恭毕敬,听见了吗?” “是。” “还有,这些狗官们搜刮揩油,对咱们是好事,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们收了礼钱,自然会给咱们遮风挡雨,若是一个个两袖清风,那咱们过不了俩月准倒霉,你连这个道理都不懂,他奶奶的猪油蒙心了是不是?” “嘿嘿。” 张献忠和马元利带着两百名骑兵,打着旗帜来到官道上。分成两列站好,鼓乐队都排列在骑兵的后面,准备在迎接仪式上奏乐。 远远地,林铭球的队伍走过来了。 大队人马,趟起一溜尘埃。 马元利一声令下,乐队后面的炮手,开始鸣放礼炮。“嗵——嗵——嗵——”三声炮响,腾起一片黑烟。 鼓乐齐鸣。 林铭球的八抬大轿,在士兵亲随的前呼后拥之下,走过来了。前面是两队穿号衣的兵丁和穿黑衣的衙役,领路开道,举着“肃静”和“回避”的虎头牌,拿着各种执事的仪仗队紧跟在后面。 四对官衔纱灯笼,向两旁一分,林铭球的八抬大轿越众而出。 张献忠带着马元利迎上前去,离着大轿还有几十米远,便跪倒在路旁,等候着林铭球下轿。 这景象有些令人觉得甚有意思,张献忠这类匪寇向来横行不羁,无法无天,现在竟然老老实实地跪到在路旁,俯首帖耳地迎接上司,画风差异委实有点大。 能够把这群张牙舞爪的大虫变成小爬虫,不论别人怎样想,反正林铭球心里是挺得意。 八大王这样横行天下的巨匪,夹起尾巴跪在自己面前,那种虚荣“腾愣”一下就溢满胸膛。 林铭球从轿子里走出来,迈着方步,仪态庄重地走上前去,身后一群侍卫举着执事牌相随,官架子十足。 “末将张献忠参见大人。” 张献忠喊完,继续跪着,把脑袋垂下,这叫做“低首之礼”,是非常隆重的迎接上司的规矩,表示——我不敢抬头。 林铭球整理了一下大红补心蟒袍,理了理玉带,先用眼睛巡视一圈面前排列整齐迎接自己的兵马,然后才趋步上前,做出一副“礼贤下士”的神态,微笑着说道:“敬轩将军请起。” 伸手向前,做出一副“搀扶”的态势,实际上手臂离着还有一米多,只是摆个姿势罢了。 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会让人心里得到莫大的满足,就如同领导拍着你的肩膀叫“小鬼……”其实是在心里体验高高在上的荣耀感。 张献忠站起身来,又鞠一躬,神态毕恭毕敬。 “大人请上轿。” “敬轩,劳烦你了,咱们往前走一段吧。” 林铭球大概是坐轿坐累了,想遛达遛达,就和张献忠一起,肩并肩向前步行,乐队的鼓乐停下来,大群兵马随从都跟在身后,两个人边走边谈,说些场面上的客套话。 这次林御史到来谷城,是做什么来了呢? 用官话来说,是例常巡察,了解政务民情,其实说白了就是“打秋风”。 或者叫“敲竹杠”。 我是你的上司,来监督你,考察你,官大一级压死人,你不好好伺候,我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然后……你就得拿出大把的银子,花钱买平安,买成绩。 官员的财,uu看书 ukansu.cm 都是怎么发的? 这种“打秋风”是名正言顺的最佳途径。不但发财,还享受着下属的恭敬与伺候,经济物质双丰收,此等美差何乐而不为? 在临上路的时候,林铭球的三姨太(就是被革里眼逮住差点成了压寨夫人的那一位),还娇滴滴地对林铭球说:“大人,我一定要跟你去,一则散散心,再者,看看张献忠会送给我什么珠宝,我就想要一颗祖母绿。” 他们对于这一趟“巡察”充满了盆满钵满的**。 向前走了不远,路旁又有一群人马在路旁跪着迎接,那是谷城县令阮之钿。 乐声大起,跪拜。 一通行礼如仪,林铭球身穿蟒袍,平易近人礼贤下士,让阮之钿“请起”。 鼓乐、跪迎……林铭球享受着恭下属们的恭敬。连三姨太都忘了刚刚在土匪洞里受到的侮辱,开始美滋滋地想象着即将到手的祖母绿了。 第二百四十一章 多面 林铭球在前呼后拥之下,和张献忠、阮之钿一起,进入谷城,来到县衙,在内堂里换了一身文官便服,然后端坐在县令的客厅里。 仆人献上茶来,林铭球伸出细皮嫩肉的“文官手”拿起茶杯,并向张献忠示意,“请,请。” 张献忠站起身,双手端起茶杯,恭敬地半弯着腰,“大人请。” 虽然张献忠那双粗臂大手,黑粗壮实如同虎爪,与“林大人”正是鲜明对照。但是姿态温顺得象只小猫咪,这令人不禁好笑,狂妄蛮横的张献忠竟然会变得如此低声下气。 这可得说是人的“多面性”了,张献忠之狡诈,不光是见风使舵,而且在需要的时候,他可以变幻出各种形貌的嘴脸,“表演”能力超过李自成或罗汝才等任何一个义军首领。 这也是必要的生存技能。 林铭球啜了两口茶水,拈着短须,慢条斯理地说道:“学生此来谷城,专门为了同张将军与阮县令,筹谋军政要务。” 张献忠与阮之钿一起站起拱手,“请大人训示。” “不必过谦,不必多礼,大家都是自己人,请坐下说话,二位……哪位先述职?” 先听汇报,这是常例,领导嘛,听完了汇报再结指示,然后视察,这些都是千年老一套的官场惯例。 张献忠朝阮之钿拱拱手:“阮大人,您先请。” 阮之钿点点头,然后向林铭球报告县境内的黎庶风情,财粮治安等情况,他是多年的老县官了,对这一套官场内情十分熟络,说起来夸夸其谈,头头是道。把自己治理下的谷城,说得国泰民安,成效卓著,人民安居乐业,一片形势大好。 文官汇报完了,就该武将张献忠了。 他一捋大胡子,眨眨狡黠的小眼睛,“林大人,我做得可差远了,虽然作为统兵将领,但是兵也不精,马也不壮,粮草军饷供应不上,大家都有些垂头丧气。” 他把自己说得一塌糊涂。 事情明摆着,你如果向上级汇报:我的军队兵强马壮……那很快就会引起湖广甚至朝廷的注意,对你加倍重视,然后说不定会立刻派兵来剿了你。 因为你毕竟不是正牌官军。 张献忠现在需要的是时间,是养精蓄锐,绝不能出风头。 林铭球问道:“张将军麾下,现有多少人马?” “共有一万零八百人,马匹严重不足,骑兵只有一千余人。粮草兵器,都很缺乏。还望大人多给呼吁,请省府多拨粮秣军饷为盼。” 他把自己的兵力说得缩小了两三倍。 而且还张口向上级伸手要粮草军饷(虽然他知道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不提白不提)。 林铭球捻着胡须点点头,“军饷粮草什么的,我自会向熊总理(指右副都御史,总理河南、湖广、四川、南畿等军务大臣熊文灿)申请,按实情规划。张将军,你一万多兵马,力量也不算小,在保境治安上还须尽心竭力。” 张献忠一拍胸脯,“请大人放心,献忠是个粗人,但既然归顺了朝廷,就一定忠君爱国,保境安民,让谷城的家家户户,都能敞着门窗睡大觉。” 牛皮吹得挺响。 林铭球问:“谷城附近,可有成伙的贼盗?” “没有。” 张献忠回答得挺痛快。 其实他自己就是最大的贼盗。 林铭球摇了摇头,“张将军,我在半路上的时候,就曾经遇到过贼盗,据说是革里眼一伙,隐藏在山中,拦路抢劫,杀人害命,此事你知道吗?” 张献忠作出吃惊的神态,“是吗?末将不知道,如果真是革里眼这伙恶贼敢来谷城,献忠一定将其剿灭,杀得一个不剩。大人,我马上派人,前往侦察,誓将贼子全部捉拿归案,砍下脑袋喂狗。” “如此甚好。” 林铭球当然不敢说,自己的三姨太就被革里眼逮了去,差点逼成压寨夫人,那可太丢人了。 他又嘱咐道:“如果擒了革里眼,立刻杀掉,斩草除根,不用往省里解送了,我自会给你记功劳。” “末将遵命。” 林铭球又问:“敬轩,关于闯贼李自成的消息,你可曾有耳闻?” “末将不知道。” 张献忠又睁着眼睛瞎白呢。 李自成的消息,始终是他最关注的,虽然两人相隔几百里,命运其实最为息息相关,没有李自成在西安一线吸引大批官军,他的“投降”梦也做不成。 李自成如今被剿灭了,张献忠时刻担忧官军会转过头来对付自己。这些天,他也曾秘密派人,到潼关一带侦察李自成的消息,但是一直没有准确的音讯传来。 在林铭球面前,那是一句实话也不能说。 “敬轩,如果有李闯贼的信息,你要立刻报告,不要延误,这件事比什么都重要。” 张献忠又一拍胸脯,慷慨激昂地说:“请大人放心,献忠若遇到李自成的人,不管是他本人还是马夫,一律杀得干干净净。听到了消息,立刻派快马报至襄阳。” 林铭球对张献忠很满意。 这人不但恭敬有礼,而且态度非常鲜明,没有任何可以挑剔之处。 降将,能做到这样,很不容易了。 大家又谈了一阵,林铭球对于县内治安、田粮等事务,又对着“文武二将”做了一番部署。 然后,u看书.uukanshu圆满结束会谈。散会。 …… 张献忠回到城外的大营之后,林铭球并没有马上休息。他和县令阮之钿,又进行了一番密谈。 他们俩是老关系了,作为好几年的上下级,自然比和张献忠亲近得多,而且大家都是“正统”的朝廷命官,与张献忠这类降将,有本质上的区别。 “林大人,”阮之钿神情有些忧郁,“您可别全相信张献忠的话啊。” “怎么讲?” “他这个人,善于见风使舵,说一套做一套,不可深信。” 林铭球对于张献忠的表现,还是挺满意的,但他毕竟是个官场老手,阅历经验都很丰富,不会被张献忠的表面恭敬而迷惑得忘乎所以。 捻着短须点点头。 “阮兄,你请详细讲讲。” 第二百四十二章 饿鬼 阮之钿说道:“林大人,张献忠自从受抚以来,一向如此,表面上对你恭恭敬敬,实际上我行我素。他的手下士兵,也并不遵守军纪,时常出去抢掠。” 林铭球说:“匪兵归顺嘛,需慢慢教化,自然难以一下子收敛恶习。” “不不,大人,他们根本就没有改弦易辙的意思,据属下观察,张献忠暗地里招兵买马,打造兵器,对于官府的指令,总是阳奉阴违,他说一套,做一套,根本就没有安心归顺的打算。” 林铭球站起身来,在客厅里慢慢踱步。 阮之钿是读书人出身,心细而秉直,中过举,林铭球对他印象挺好,曾经夸奖他“年轻有才干”,难道……他料得都正确吗? 阮之钿的眼神,随着林铭球的身子移动。 “大人,您不妨多留几天,属下带您四下走走,亲自去看看张献忠部队里的动静,自有分晓。” “好。” 林铭球一口答应。 多留几天,这正合他的心意,三姨太早就说了,要在谷城多玩几天,游山逛水,快活一番。 …… 张献忠出了谷城,回到自己的大营里,好几个将领们都围上来,张可望问道:“大帅,那位林巡按大人,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那龟儿子长得俊极了,内皮子白得就象褪了毛的鸡。” “他到谷城来干吗?” “你这话问笨死了,一点学问都不懂,鸡要打鸣,驴要吃草,这些二品、三品、四品的大官们,就跟野猪似的,隔三差五出来觅食,才能养得白白肥肥,老闷在衙门里,他这个官儿不就白当了么?” “哈哈。” “以后多跟着徐军师学点墨水,告诉你们,打打杀杀容易得很,跟文官打搞弯弯绕,都差得远。” “大帅,你今天净跟林大人,搞弯弯绕了?” “废话,老子今天给他磕了八个头,作了十个揖,点头哈腰就象个跟屁虫似的……你们别笑,林大人肯定还会到军营里来,你们一个个都给老子把煞气收起来,装得跟小狗似的那么听话,明白吗?” “明白,不就是装蒜吗,好办。” “张可望,你还有马元利两个人,去大库里找点金银珠宝,去给林铭球送去,注意,他还带着个小娘儿们,弄几颗好点的珠宝,让她在林大人的耳朵边上吹吹枕头风。咱们就能多享受几天安闲日子。” “是。他奶奶的,又得破一笔财。” 张献忠一瞪眼,“你这帐算得狗屁不是,破财,为的是免灾,不把林铭球的嘴给糊住,麻烦就大了,另外,你们的嘴巴都抹上点蜜,做个甜言蜜语的小哥哥,把林铭球的姨太太给圈住,她的枕头风才会越得来劲,明白吗?” “是。” 张献忠吩咐完了,晃着短粗腿走进中军帐。 白文选迎上来,凑到跟前说道:“大帅,有客。” “什么客?” “是革里眼跟混十万,他们秘密来到谷城,特意跟您会晤来了。” “革里眼……混十万……” 张献忠脸色一沉。 怪不得刚才林铭球说,革里眼出现在附近,还吩咐自己把他给剿了,原来这家伙真的在这儿。 他沉声问道:“他们俩怎么来的,没走漏风声吧?” “没有,这俩小子不傻,化装成卖豌豆的贩子,悄悄到这儿,我亲自把他们接进营里,安排在厨房,别说官军,就连咱们自己的弟兄,都没让别人知道。” “很好,”张献忠拍拍白文选的肩膀,“你小子就是比张可望他们细致得多,现下咱们蜇居在这儿,就得这样。奶奶的,走,咱们去厨房找这俩王八蛋。” 对于白文选的处理,张献忠很满意。 非常时期,就是不能马虎,一不谨慎就会大意失荆州。 说起来,混十万和革里眼,都曾经是名震黄河两岸的义军首领,和张献忠平起平坐,在荥阳大会的时候,算作是“一路诸侯”,共同开创过轰轰烈烈的辉煌时代,不过后来时过境迁,各人境遇千差万别了。 张献忠心下思忖——老子已经投降了,他们来干吗? 迈步进入厨房里面,他看见的是一副可笑场景。 革里眼和混十万,坐在一条长木凳上,正在狼吞虎咽地吃着蒸红薯,黍米粥,头不抬,眼不睁,稀里忽鲁地就象饿了十天的饿狼一样。 张献忠哈哈大笑。 “老贺,老张,你们俩丢人不丢人,饿了多长时间了?没出息的货,活该,怎么没饿死你们。” 革里眼抬头瞅了一眼张献忠,嘴里咽着白薯,呜噜呜鲁地说道:“等一会,吃完了再……跟你说话。” 混十万连头都不抬,只顾吞食黍米粥。 张献忠笑模滋儿地坐在旁边的板凳上。 白文选说道:“我同张头领他们说过,稍等片刻,厨房里就做红烧肉蹄,等大帅回来就一起喝酒,谁知道,两位头领等不得,把上午剩下的冷饭拿过来就吃。” “他们从来都这样,”张献忠说道:“骨子里就没起色,在陕西的时候,饿极了跑进猪圈里,u看书 ww.uukansh 跟猪抢食吃。” “放屁。” 混十万边吃边骂道。 白文选笑道:“两位,少吃点,肚子寨饱了,呆会喝酒啃猪蹄,可就没有肚子盛了。” 张献忠问道:“喂,你们俩,说说,到底惨成什么样了?手下还有多少兵?到我这儿打算干吗?我有言在先啊,老子现在是官军,你们别鼓动我造反,否则老子把你们俩捆起来,押送官府,砍头示众。” “哼,”革里眼冷笑了一声,“少装蒜,你现在是官军,谁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骗骗朝廷那些狗官们还行,在老子面前装相,还差点火候。” 混十万道:“骗朝廷狗官,只怕也费劲,人家未必都是傻瓜。” 张献忠骂道:“别他娘的瞎沁沁,老子刚才还跟湖广巡按御史林铭球会晤来着,我们合作愉快……对了,革里眼,你个王八蛋,林铭球特意下令,非让老子剿了你,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惹着他了?” 第二百四十三章 5鬼翻天 革里眼吃饱了,拍拍肚子,打了个饱隔儿。 “不错,不错,八大王,你这红薯又香又甜。” “哎哎呀,”张献忠问道:“别打岔,问你话呢,老贺,你到底哪里惹着林铭球了?” “什么林铭球,我不认识。” 张献忠骂道:“放屁,少装蒜,林铭球是湖广巡按御史,老子的顶头上司,刚才指名道姓,要我去剿了你个狗日的,到底怎么回事,老实说。” “哦……没什么,我想起来了,小事一桩,我把他的三姨太山上,商量着给我当个压寨夫人……” “你奶奶个纂儿的……” 张献忠一听就火了,一抛大胡子,瞪着黄眼珠子破口大骂,“好你个革里眼,贼瓜皮的王八蛋,你竟然连巡按御史的三姨太都敢抢……你以为是三年前啊,你小子现在若是有一千人马,老子给你磕头,你奶奶的……” 革里眼皱了皱头,“吵吵什么,我又给放了。那个娘儿们长得不好看,老子没看中。” 混十万哈哈大笑,“你拉倒,三姨太是谭天保拿钱赎出去的,你充什么好人。” 张献忠继续骂道:“瓜皮鬼,老子真服了你,眼看着快饿死的人,竟然还有心思抢女人,你真他娘的真能创造天下奇闻……谭天保是怎么回事?他在哪儿?” “谁知道,他带着三姨太,也许躲到别处快活去了。” “唔……” 张献忠转了转小黄眼珠,“谭天保知道你们到这儿来?” “不知道,我们没那么傻。” 张献忠将信将疑地瞅了睡革里眼,又瞅了瞅混十万,“哼,谭天保如今不一般了,他投到了秦良玉手下,谁知道真心向着哪边……反正这年月,人心隔肚皮,小心点没大错。好了,你们俩吃饱了吧,咱们该说说正事儿了。” “老张,其实我也俩也没什么事儿,就是现下江湖上实在不好混,兵马都给打散了,官军剿得挺急,本来,大家想去投奔李自成,唉,李闯兄那里也是霉运当头,被孙传庭他们给剿灭了,生死不知。这不,嘿嘿,没办法,先到你这儿躲两天……” “还有呢?”张献忠沉着脸问。 “没有了。”混十万和革里眼一起摇头。 张献忠不相信,用鼻子哼了一声,说道:“哄鬼,鬼才信,光为着躲两天,你们两条恶鬼,会巴巴的跑几百里地,躲到谷城来?放屁都没味儿,以为老张是二百五,是不是?” 混十万一挑大姆指。 “高,老张,果然是高人,眼里不揉沙子。” “少废话。” 混十万忽然慨叹一声,一拍大腿,“老张,你说想当初咱们有多兴旺,十三家义军齐聚荥阳,由高闯王牵头,大家同心协力,打败了洪承畴,千军万马闹中原,官军望风披靡……那时候呼风唤雨,得吃得喝,想起来真是——他祖宗的,威风透了。” “是呀是呀,”革里眼附和道:“那时候,咱们每个营都最少有两万人马,分开来是狼,聚起来是虎,到哪儿都杀一溜胡同。” “唉,” 张献忠长叹一声,捋着胡子摇摇脑袋,“好汉不提当年勇啊,昨日的辉煌,都是流水落花,一去不返。老张现在归顺了朝廷,也懒得去想那些旧事,以后收夹起尾巴做人,默默当个谷城百姓,稀里糊涂,了此一生吧。” “是吗?”混十万用讥讽的目光瞅了他一眼,“说得好极了,那崇祯皇帝一定非常相信你的话,他还会下一道圣旨,表彰张献忠将军,那圣旨上说,张将军,咱们俩交个朋友吧,谢谢你刨了我的祖坟,你就安安心心在谷城当个逍遥王吧。” “哼。”张献忠耸了耸鼻子。 疱厨官走过来说,“各位将军,猪蹄子熟了。” 张献忠吩咐,“端上来,就在这儿吃,这俩家伙反正也上不得台面,不值得席面上去。” 白文选提来了酒瓮。 几个人就坐在厨房的长木凳上,重新开始新一轮的吃喝。混十万和革里眼本来已经吃饱了,可是依旧毫不客气,拿起猪蹄子就啃。 “干一碗。” 举起粗瓷大碗,几个人大口喝烧酒。 再大口啃猪蹄。 这种作风是义军里多年习惯了的,到什么时候也改不了。 酒一落肚,每个人眼里都放光,神情都跟打了鸡血似的。 张献忠把酒碗重重朝桌上一放,“混十万,说实话吧,再给老子打哑谜,老子要跟你比划比划了。” 混十万从怀里掏出一枚骰子,往桌上一掷,手法娴熟,骰子“骨碌碌”转了一阵,停下来。 “老张,想不赌一把?” “什么意思?” “反正你在谷里也猫不长,咱们再竖起大旗,干他一场,再折腾个天翻地覆,翻江倒海。把皇帝老儿从龙椅上给掀下来。” 革里眼附和道:“对,老张,我们哥俩来,就是这个意思。” 张献忠头也不抬,啃着猪蹄子问:“除了你们俩,还有谁?” “嘿嘿,你倒不傻,说实话,还有改世王刘希尧,左金王贺锦。他们现在潜伏在英霍山里,暗自招兵买马,积草屯粮,我们哥俩知道你老张归顺朝廷屯兵谷城,反正也是猪鼻子插大葱——装相,所以特来相会,共议大事。u看书 ww.uukanhu ” 张献忠没吱声。默默喝酒吃肉。 混十万继续说道:“老张,这回,是一场豪赌,如果咱们能再次联合,肯定会掀起翻天大浪,改世王刘希尧定下了个完整章程,总起来叫‘五鬼翻天’……” “五鬼翻天?” 张献忠抬起头来,抹了抹油腻腻的嘴巴,“什么意思?” “嘿嘿,说白了很简单,我们几个再加上你老张,大家共同举事,你从谷城起兵,直趋襄阳,我们在英霍山,取太湖,下苏杭,咱们若能一口气打下苏杭,八大王,你想想,那时候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大家就重新从爬虫变成了蛟龙,朝廷就再也奈何不了咱们啦。” 张献忠用短粗的手指敲着酒碗。 这个计划……应该说很有气魄。 要是真能联合行动,杀出谷城,取下苏杭,那个前景想想也确实太诱人了。 第二百四十四章 内奸 “五鬼翻天……” 张献忠仰起头,琢磨了一番。 用油腻腻的大手一拍桌子。 “嗯……不错,有意思,这个‘五鬼翻天’之策,是改世王想出来的?好,这小子他妈的做白日梦有两下子。” 改世王,名叫刘希尧,当初也是荥阳大会十三家首领之一,他的兵马不多,影响远不及高迎祥、张献忠等人,但是此人素有大志,发誓要推翻朝廷,改朝换代,因此给自己起了个“改世王”的绰号。 革里眼挤挤眼睛,“老张,什么话,怎么叫白日梦?” “我先声明,我不反对‘五鬼翻天’之策,但是你们俩想想,眼下咱们的势力还剩下多少?老子在谷城一共才三万多人,你们俩再加上改世王、左金王,又能聚起多少人?跟荥阳大会的时候,根本没法相比。若要起事,连一点获胜的希望都没有。” 混十万道:“老张,你想明白点,你不起事,官军也会收拾你。” “哼,” 张献忠站起身来,拿起桌上那枚骰子,朝前一抛,骰子“骨碌碌”旋转一阵,停在酒瓮旁边。 “说老实话,老子一直在赌,归顺朝廷,本身就是一场豪赌,成与不成,得看赌客的忍耐限度,现在,老子仍然在赌,赌得是官军能给老子多长的时间,养精蓄锐,招兵买马。你们知道吗,我每天给朝廷官员们磕头送礼,就是为了争取把时间延长一点,多一天,我的队伍就能壮大一点。告诉你们俩,现在最要紧的是——时间,看官军的忍耐限度,看咱们能争取多长时间的喘息时间。” “你是说,你同意‘五鬼翻天’之策?” “废话,老子说反对了吗?只不过,眼下还不行,现在说这个计划,还只是个白日梦。等到时机成熟了,那时候咱们几家联合,再来一场英雄聚义,共襄大举,才他奶奶的真正叫做五鬼翻天。” 应该说,张献忠的狡猾,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他对时局形势的分析,细致入微,入情入理。 混十万和革里眼,听得频频点头。 “高,老张,你小子委实有一套,可是——什么时候才能叫时机成熟?” 张献忠得意地笑了笑,捻着大胡子说道:“嘿嘿,混十万,你回去告诉改世王,一年,最多一年,我只能能拖过一年的时间,那时候五鬼翻天的时候,就要到啦……” “可是官军会让你拖一年吗?” “哼,老子花了那么多钱贿赂狗官,难道就白花啦?那是买时间呢,朝廷官员里,有明白的,也有糊涂的,只要他们能打一年乱官司,老子就知足了……再有,孙传庭让崇祯皇帝给收拾了,哈哈……这可太好了,老孙是对付义军最有能耐的一个,朝廷自毁长城,怪不得咱们,至于杨嗣昌,那小子外强中干,不值一提,洪随畴去了辽东,左良玉是个见利忘义的浑蛋,两位,现在表面上看,义军如今被剿得七零八落,实则机会就隐藏在其间……” “好,” 混十万和革里眼听得精神振奋,同时一拍桌子。 “老张,说得棒极了,干一碗。” “滋溜——” 几个人都喝下一碗烧酒。 革里眼的“老鼠眼”被酒精刺激得发红,“我们回去就向改世王报告……” “等等,”张献忠打断他的话,冲他翻了翻眼皮,“你不能回去。” “嗯?你……什么意思?” “嘿嘿,改世王这个‘五鬼翻天’之策,虽然不错,但是还缺少了一个重要辅助措施,没有这个措施,只怕难以成功。” “什么?”混十万和革里眼同声问。 张献忠捋捋胡子,小眼睛一眨,“简单得很,就是在官军队伍里,还缺少一个内奸,内奸——懂吗?如果官军中有咱们的内应,在举事的时候,暗中呼应,给朝廷掣肘,那就大事成矣。” 革里眼一愣。 “你……老张,你转什么花花肠子,你是不是说,让我去官军队伍里当这个内奸,你奶奶的,可真想得出来,老子不干……” “嘿嘿,你不干,谁干?” 混十万也转了向,扭头对革里眼说:“老贺,这事非你不可,如果在官军队伍里耍开了把戏,五鬼翻天之策就彻底完美了,这事事关重大,你不可推脱。” “放屁……” 原来,这里有个分教。革里眼贺一龙,是官军陕西总兵贺人龙的族家兄弟,一开始,革里眼曾经在族兄队伍里当兵,但是因为贪得无厌,屡犯军纪,贺人龙一怒之下要砍他的脑袋,革里眼逃出军营,辗转投入义军队伍,当了一名贼魁。 因为他和贺人龙的这层关系,所以张献忠才想到让他充当“内奸”的角色。 但是革里眼自然一百八十个不愿意。 “老张,你存心害我,贺人龙跟我是两层皮,我要是到了他的队伍上,脑袋还保得住吗?” “一笔写不出两个贺字嘛。” “对对。”混十万附和。 “你们俩少给我灌**汤,我还不知道他?贺人龙人称贺疯子,他什么事干不出来?” 张献忠摊着一只油手给他分析,“革里眼,此一时,彼一时也,贺人龙以前是陈奇瑜下属,后来归洪承畴指挥,现在洪承畴去了辽东,他又转归杨嗣昌直调,那杨嗣昌是个奸诈恶毒之人,与贺人龙之间互有罅隙,大家都暗揣心眼儿,各打算盘,你去了,等于是给贺人龙多预备了一条门路,他对待你绝对不会象以前一样,还得拿你当亲弟弟,座上宾。” “你……我没喝醉,你少蒙我。” 张献忠把脸一扳,“姓贺的,你畏畏缩缩,故意拆台,老子把你送到林铭球的面前,献给朝廷。” “你敢。” “你看见过老子有什么不敢的吗?” 这话倒也不是吓唬人。 张献忠有过什么“不敢”的吗? 一个能够把皇帝祖坟给刨了的人,uu看书 uukans 他还有什么事“不敢”? 革里眼有些傻眼。 混十万拍拍他的肩膀,“老贺,别那么胆小如鼠,这世上,做什么都是赌,赌对了,赢他个金光灿烂,赌输了,二十年后还是好汉。去吧,我看好你。” “……” 张献忠扭头对白文选说道:“一会给老贺拿五百两银子,当作他的盘缠。等他胜利回来的时候,再给他拿一千两银子。” 这一“银棍”当时就把革里眼砸蒙圈了。 他小鼠眼里“嗖”就放出光来,挠了挠脑袋,不吱声了。 银子,对鼠目寸光的人来说,很管用。 混十万哈哈一笑,“好,很好,这一回,五鬼翻天之策,算是十全十美,咱们哥们的翻身出头之日,指日可待。这一局,他奶奶的赌定了。” 第二百四十五章 野山 “当当当,” 几支木杆箭,射在木板制成的靶子上。 这是在演习箭法吗?不是,这是谷城外山沟里的一个“弓弩制作基地”,士兵们在试验刚刚制成的连弩。 连弩,是弓箭的一种,它制作比普通的木弓复杂,有一个弩盘,还有一个箭匣,所用的箭和普通羽箭也不一样,没有箭羽。 张献忠在各个山沟里,秘密设置了好几个这样的“基地”。制作弓箭的,打制刀剑的,制作火器的…… 每个基地都在日夜忙碌,甚至晚上也都在点起灯火打夜战。因为张献忠有命令:“加紧,一定要加紧,朝廷不会给咱们太多的时间,多打造兵器弓箭,将来就是最大的本钱。” 而且基地都是封闭的,有士兵层层把守。不允许外人随便出入。 …… 谭天保和公孙炽,悄悄来到山谷里。 他们这两天,在谷城附近一直转悠,察看张献忠各个部队兵营的动静,发现——有些地理位置偏僻的山沟山拗里,很耐人寻味。 就象这个制造弓箭的基地,士兵们进进出出,都要有严格的盘查手续,运送材料或成品的大车,都在士兵的严密保护下来往。 他们俩试图进入山沟仔细观察,但是没能成功,还差点被把守道路的士兵给抓起来。 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公孙炽说道:“谭将军,这是张献忠的秘密基地。” “对。” 几天来,他们俩一共发现了四五处这样的基地。都隐藏在非常偏僻荒凉的小山沟里,不认真寻找,很难发现。 谭天保总结了一下,不禁吓了一跳。 张献忠在经营着一个系统的“兵器制造业”,包括好几个规模颇大的刀枪、弓箭、马鞍马蹬、火器、大车、攻城云梯、抛石器……各种攻防设施打造基地。 公孙炽说:“张献忠的投降果然是假的,他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造反。” 谭天保笑道:“他当然是假的,问题是——他想什么时候再造反,这个很关键。” “那太简单了,不用猜,就这几个基地都完工以后。” “你这等于没说一样,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完工。” 谭天保把几个地基的位置、人数、规模都画了草图,然后综合分析,这就很容易估计出张献忠“后勤工业”的系统情况。 他想再把情况侦察得详细一些,但是却遇到了麻烦。 这一天,他们俩爬上一个山头,正在东张西望,被一队巡逻士兵发现了,朝着他们追过来,几只箭呼啸着从头顶上掠过。 “快走。” 两个人赶紧向远处逃跑。 靠着身手敏捷,脚步利索,两人窜着山梁,爬过好几道山头,累得吁吁喘气,甩掉了追兵。公孙炽骂道:“真他娘的不讲理,山都变成他家的了,老子随便在山里走走,也不行么?” “嘿嘿,”谭天保喘着粗气说道:“这更说明,张献忠对这些基地很重视,封山封路,就是怕被别人窥见秘密。” 歇了一阵,两人拍拍屁股想下山,可是发现——迷路了,刚才这一阵翻山越岭,远离了山路,山中地形复杂,再也找不到出山的道路。 此处山中人烟稀少,转悠了一阵,越来越迷惑。 “糟糕,咱们转到野山上来了。” 野山,既是几十里上百里没有人迹的荒山,彼时因为战争和灾荒,赤地千里的状况比比皆是,野山更加寻常。 “嗡~~~~” 一丝奇怪的声音,传入耳鼓。 公孙炽一愣,“什么声音,天保,野山里有妖怪,咱们别让妖怪给抓了去。” “嗡~~~~~呜~~~~~~” 声音有节奏和韵律,隐隐似是胡琴声。 谭天保说:“你听,这是胡琴声,有人在拉胡琴呢。说明这山里有村庄或是人家。” “你拉倒吧,这是野山,根本就没人,哪里来的胡琴?” “不管怎样,过去看看。” 寻声而去,两个人翻过一个山崖,胡琴声越来越近,听得愈发清晰,公孙炽说道:“我艹,这曲子拉得是《王二姐思夫》,幽幽咽咽,真他娘的动听。” 深山野岭,《王二姐思夫》的曲调宛转悠扬,却也透着十分的怪异。 怀着好奇,谭天保和公孙炽爬上一座陡峭的山壁,爬到顶端往下一看—— 我去,吓了一跳。 只见山壁下的一块台坡上,竟然聚集着好几十个人。 这些人的模样,都象是江湖豪客,全是一身悍气的青壮汉子,每个人的身上都带着刀枪或杆棒铁鞭之类的兵器。其中一个坐在当中的矮个子侏儒,正盘腿坐在草坡上,缓慢地拉着胡琴。 侏儒! 原来是他。 这个侏儒,可是谭天保的“老熟人”了,他是莲花党的骨干分子,武功高强,那只粗大的胡琴里,其实藏的是一把苇叶刀。抽出来便杀人。 公孙炽伏在谭天保耳边说:“是莲花党。” “我知道。” 很显然,这些精悍汉子,都是莲花党徒。 大规模的莲花党徒聚会,谭天保还是第一次遇到,以前曾经打过数次交道,总体来说,他对这只秘密民间帮会印象还不坏,象甘雨堂,名医叶飞然,个个都是光明磊落的汉子。 谭天保和公孙炽知道,象这类帮会聚集,一般都是有重要事情,而且最忌讳别人偷窥。 他低声对公孙炽说:“咱们溜掉吧。” “不行,你看,他们开始布哨了,咱们一动,更容易被发现。先暂且藏在这儿。”公孙炽的江湖经验颇丰。当即制止了谭天保。 胡琴声停止了。u看书 ww.uukanshu.co 下面草坡上坐着的几十个人,都默默地静立,从人群中走出一个穿着儒生青布长衫的人来,站在前面,朝着诸人拱了拱手。 “各位兄弟,雾气腾腾不见湾,大水茫茫不见滩,咱们奉了方大哥之命,聚会桂花山,是应了朋友之邀,商议几件事务……” 他嗓音清亮,传得甚远,谭天保和公孙炽听得清清楚楚。 原来这座山叫做“桂花山”。 只听青衫人继续说道:“在商议此事之前,先要报告大家一件喜事,这件事情保证人人听了高兴……乐兄弟,请你出来说话。” 人群中又站起一个人来。 这个人——谭天保却也认识。 他是半路上渡过黄河的时候,在渡船上遇到的背着口袋的旅客——名叫乐利亨。 第二百四十六章 子虚乌有 谭天保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个人叫乐利亨,就是当初在渡过黄河的时候,在渡船上认识的那个身背斗笠的汉子。 原来他是莲花党。 “乐兄弟,请你讲讲最近诛奸的事。”青衫汉子说道。 乐利亨冲着草坡上的众人拱了拱手,然后从身后的一片草丛里,拽出一只麻袋来,解开口绳,伸手一倒,骨碌碌——麻袋里滚出好几颗人头。 这些人头……谭天保也见过。 当初他就这么背在身上,登上了渡黄河的渡船。 这些人头,都经过石灰防腐处理,但是经过很多时日,已经趋于风化干瘪,面目显得更加丑陋,看上去格外恶心。 “各位弟兄,”乐利亨朗声说道:“这是前些日子,我们北路人马,在京郊与东厂狗干了一仗,杀了几个仇敌,其中就有咱们的老对头,姓仇和姓马的两个档头,曾经捉拿过李舵主入狱,并且折磨至死,如今,割了他们的脑袋,来祭奠李舵主的亡灵。” 他用脚踢了一下其中一颗人头,“这个,就是马档头。” 人头被他踢得滚向一旁。 人群中兴奋起来,好些粗豪汉子叫道:“好,解气。”“杀得好,把东厂狗都杀光。” 一片激愤之声。 躲在上面山壁上的谭天保,心里暗暗惊讶,就为了祭奠李舵主,把几颗人头千里迢迢背到湖广,乐利亨这些人,其毅力也够让人咋舌了。这也说明——他们对东厂番子的仇恨有多深。 这些年来,双方的仇杀,凶狠激烈可见一斑。 青衫汉子双臂高举,大声呼道:“弟兄们,飘五湖,过四海,莲花同盖。” “莲花同盖。”大家一起高呼。 这是江湖帮派的切口,各个不同的帮会都有自己的口号,用来提振士气,抒发宗旨。 几十条汉子,都随着青衫人一起齐声喝喊:“五岳三山栽莲,勇武仁义越千年,兄弟一柱香,龙虎共朝堂。” 声音整齐而威武,显然都是喊熟了的。 青衫汉子向人群中又一招手,“胡兄弟,请你出来,跟大家说另一件事。” 这位“胡兄弟”走出人群,却原来就是那个拉胡琴的侏儒。 他晃着两条短腿,走到前面,跳上一块石头,用尖声尖气的嗓音说道:“胡志高今天有件事,要请各位弟兄共同参详。前些天,我遇到了一位朋友,是谷城张献忠的手下,他对我说,有意与莲花党结纳,咱们互相支援,互通声气……” “这个不行,” 人群中站起一个瘦高汉子来,大声说道:“胡兄弟,咱们莲花党,从来都是独来独往,隐秘行事,怎么能与外人互相串通?再说,张献忠是贼,跟咱们尿不到一个壶里。” 坐在草坡上的众汉子,纷纷议论起来。 交头接耳。 另一个汉子说道:“我看此事并无不可,张献忠是贼,那是从前的事,如今他已经归顺朝廷,算作官军了,而且兵势强大,如果有他暗中相助,咱们杀东厂狗,岂不是增添了力量?” 瘦高汉子反驳道:“非也,张献忠是不是贼,倒在其次,咱们诛奸乃是秘事,不得为外人知,和张献忠结纳,事情必然难以守秘,莲花党危矣。” 众人一片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躲在石壁后面的谭天保,听得一脑子索然无味。 他对于莲花党要做什么,是否和张献忠联全……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这些人和自己是井水不犯河水,敬而远之就好了。 他只盼着能找个机会,趁众人不注意,赶紧溜走。 趴在石壁上很冷很枯燥。 但是接下来的一件事让他的精神“噌”地就提上来。 草坡上的另个汉子,起身说道:“依我看,咱们不要理张献忠的好,还有另外一位将军,要帮咱们的忙。这位可是大大的忠臣良将,难得的义勇之士,完全可以信任。” “你说得是谁?” “他名叫谭天保。” …… 躲在山壁后面的谭天保,差点一骨碌掉下来。 他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听错了,转头看看公孙炽,公孙炽也正用疑惑地目光瞅着他。显然——没听错。 再仔细望望下面那个说话的汉子……谭天保敢肯定,自己不认识他,从来也没有见过他。 难道是重名?他说的是另一个谭天保? 石壁后的两个人都竖起耳朵,继续听下去。 “……诸位,这位谭天保,兄弟日前刚跟他会过面,咱们会里好多人以前都曾经认识他,甘舵主,胡兄弟,也曾和他打过交道,他是秦良玉将军麾下将领,此人侠肝义胆,忠义天下无双……” 听得谭天保心下甚是惭愧,我勒个去,老子原来这么优秀?大有耳目一新之感。 侏儒胡志高叫道:“我见过谭天保,也没甚么本事,你接着往下讲。” “……好的,兄弟是在谷城见到谭将军的,他对我说,秦良玉将军有意暗中资助咱们,通报声气,赠送钱款,各位,秦将军是什么人,我就不必多讲了吧,咱们莲花党素来敬重,而且她的先夫马将军,也曾经屡次于我辈有恩……” “没错,秦将军是咱们第一敬重之人。” “秦将军手下既然说话,这个可以相信。” “谭天保现在在哪里?” 一片纷纷乱嚷。 …… 躲在石壁后面的谭天保,看书 .uukanshu 心里暗叫:“糟糕。” 自己根本就不认识此人,说什么“在谷城见过面”云云,完全都是子虚乌有,这里边一定隐藏着大大的阴谋。 这些莲花党徒出于对秦良玉的信任,竟然对此事没有一人提出疑问,轻易就相信了所谓“谭天保代表秦将军有意资助”之类的话,这背后的事情显然很险恶。 细思有点恐。 莲花党徒们只怕是陷于危险了。 可是谭天保此时却万万不能从石壁后现身,去揭穿这一个谎言骗局,江湖帮会在野山里秘密集合,最忌讳的便是外人偷听,自己和公孙炽虽然是偶然遇到,但此举也犯了大忌,不可露面 只听那人接着讲道:“谭天保眼下,就在谷城,他和兄弟约定,这个月十五,月圆之夜,让咱们附近的舵主、堂主,都到谷城积善堂药馆里,和他会面,届时大家共饮一杯,好好商议合作事宜……” 第二百四十七章 谷城会 谭天保躲在石壁后面,始终不敢乱动。 明知道下面的莲花党徒聚会之中,有重大阴谋,但是却不能下去当面揭穿。 他心里说道:“也不知道是哪个没眼色的王八蛋,竟然敢冒充老子,做这种骗人害命之事,也许下面这人本身就是奸细,他凭空捏造出这么一段‘谭天保’的故事,在骗大家吗?” 猜测一番……暗骂一番…… 依然是什么也做不了,只能是耐着性子忍着。 好容易,过了一个时辰左右,草坡上的莲花党徒们,又议了其它一系列事项,才算是曲终人散。 他们一个个携了兵器,分批走出山谷,向远处遁去。 谭天保和公孙炽在石壁上趴得腿都麻了,看看四周再无人影,这才哼哼哟哟地爬起来,揉了半天酸痛的腿脚,张望一番,寻路下山。 公孙炽对谭天保说:“恭喜你,跟莲花党这么铁。” “你……什么意思,幸灾乐祸是怎么着,明明知道这是别人的阴谋。” “你看你看,误会了,我是说,莲花党这回要倒霉,你一定会不袖手旁观吧?” “恭喜你猜对了,莲花党曾经救过我的命,他们还救过马祥麟将军的命,受人点水之恩,当得涌泉相报,我必须要提醒他们,谨防上当。” “咱们去谷城吗?” “对,公孙炽,你越来越聪明了。” …… …… 谷城,这个湖广边缘的小城,现在表面上平平静静,实际上正处于多事之秋。 看似一如既往地懒散和安静中,无数的暗流在涌动。 城内城外,都有无数各式各样的人,官员、巨盗、流贼、帮会……或明目张胆,或隐藏形迹,在各处忙着各自的活动,如果细数一下,各种“大咖”能让你惊得伸出舌头吐不回去。 先说城外。 张献忠的大营里,混十万与革里眼两个人,都换上了士兵的服装,扮成普通士卒,带着手下猫在驻军里,悄悄和张献忠商议着“谋反”的大计。 张献忠和张可望、马元利等人,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打造兵器,积草屯粮,打探消息、行贿官员……各种活动。大家都一片忙碌。 表面上看来,张献忠“归降”后没有任何动静,老老实实卧着不动,其实远远不是。 这天,他刚刚从外面回来,白文选来了。 “将军,有大事。” “什么?” 白文选凑近他的耳边,用最低的声音说道:“有个老朋友来了,化装潜行五百里,闯过了层层官军哨卡,简直是胆子比我还大……” “李自成?” 张献忠猛地一惊,他聪明的脑瓜突然就反应过来。 “对,” 张献忠瞪起小黄眼珠,张大嘴巴,半天没说出话来。 我的个乖乖……果然李自成没死啊,他秘密来到谷城找我了。这个事天大地大,若是让朝廷察觉了一丝信息,那么必将轰动天下,震惊全国。 自己和李自成两个人的脑袋,哪个也保不住。 当然,象白文选、张可望……这些人的脑袋就能保得住了么?必定是一损俱损,小小谷城将掀起惊涛骇浪,变成全国的死亡旋涡和政治焦点。 …… “文选,这事儿没走漏消息吧?” “放心吧,就我一个人知道,连我的亲兵,都不知道这个戴破帽子的乡下人是谁。” “那就好。” 对于白文选的办事能力,张献忠还是信得过的。李自成的身份——此时是大明朝全国最大的秘密,泄露一点也了不得。 …… “奶奶的,这家伙果然没死……好极了,我就知道,他比个地鼠子还皮实,那儿那么容易就给官军打死了……唔……”张献忠倒背着手在地上转了两圈,嘴里小声嘀咕。 思忖了两分钟。 然后,放下手头儿所有的事情(不论重要与不重要)。在白文选的带领下,匆匆来到李家坝子村外一间孤零零的土房里。 这间土房低矮而破旧,里面只住着一个孤苦老头,靠种萝卜卖菜为生。等张献忠挑开门帘进入屋内的时候,破房子里的光线有些黑,让他没有看清屋里的人面孔。 一个穿着土布补丁短袍,头戴破圆帽的宽脸膛汉子,正坐在坑沿上,慢声细气地同屋里的主人——六十多岁的庄稼老头聊天。 屋里响着乐呵呵的笑语声。 看见张献忠进来,那人停住话语,抬起头来,用一双平静得淡然的眼睛朝外看。那神情是熟悉的稳重平和。 “李哥——” 张献忠低声叫了一声,走上前去,一把抓住那人的肩膀,使劲摇晃了两下。 这人正是李自成。 李自成点点头,微笑了一下,没有回答。只是用力握了拨张献忠的手臂。 (庄稼老头被白文选给悄悄叫走了。) 两个起义军的首领,就在这间低矮的、光线昏暗的土屋里那个尘埃遍布的炕沿上,坐下来,盘着腿开始聊天。 就和普通农民聊天一样。 不过——聊的却都是事关国运存亡,千万人生死的重要话题。 “李哥,我就知道你死不了,怎么样,队伍给打散啦?” “是啊,全军覆没,我从潼过没有闯过去,栽在洪承畴和孙传庭的手里啦,全军将士死的死,逃的逃,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打这样彻头彻尾的败仗。” “别人呢?玉峰、捷轩他们呢?” “汉举、玉峰、捷轩、芳亮,uu看书uukansh 都在我身边,别人就找不着下落啦,可也没听说官军捉住他们,若不是混在死尸堆里,就有可能是逃出去了。对了,过天星到了我那儿,他现在的日子也不好过,我们合在一起啦。” 李自成的语气始终很平和,叙述这些惊心动魄的战斗,以及大将们的生死,惨死的战斗场面,都象讲述“谷子收成每亩一百斤”那样淡然。 他从来都这样。 大胜或是大败,也都是这样。 从容镇定,波澜不惊。 “李哥,”张献忠捋捋胡子,“你这回到谷城来,辛苦了,呆会我请你喝酒,红烧猪蹄,炖鸡汤喝。” “好啊,”李自成微笑道:“这一路上,还真没吃几顿饱饭,饿得我眼睛都蓝了。” “哈哈,如今天下大旱,饥荒遍地,你没饿死就算便宜了。那革里眼和混十万,眼下就藏在我这儿,他们俩来的时候,也是饿得差点死了。” 第二百四十八章 浑蛋碑 李自成问:“怎么着,革里眼和混十万也在这儿?” “是呀,李哥,你想见他们吗?” “我听你安排。” 张献忠想了想,“这样吧,李哥,你先歇歇,然后我带你四处转转,咱们哥俩好长时间没见了,这几年总是忙着打仗,这回闲下来,放松放松。就象小时候逛米脂县城一样,逛逛大集,吃碗驴肉饸络面。” 他俩都是陕西米脂人,说起幼时家乡情景来,自然会有好多共同语言和一番感慨。 “你会闲下来?”李自成笑道:“鬼才相信。” “什么意思?” “你在这儿假降……” “喂喂,李哥,你这一杆子直戳到底儿呀,我假降,艹,这让官家听到了还饶得了我?” “官家听到听不到,都绕不了你,你少跟我装糊涂吧。” 李自成也不客气,直接就撕下了张献忠的假面具。 张献忠哈哈一笑,用手一抛大胡子,“奶奶的,自成,你真不给我留面子,不错,老子就是假降,这事儿除了个别浑蛋,看起来普天下都知道。” “浑蛋?有吗?” “当然有,”张献忠得意洋洋地说:“六省军务总理熊文灿,就是最大的一个,老子送了两回礼,就把他给弄蒙圈了,嘿嘿,让我屯兵谷城,就是托了老熊的福,否则我还真不好办哩。” “嗯,你应该感谢他。” “太对了,世人有很多人不明白事理,总是骂浑蛋,其实正好搞错了,若是没有浑蛋,咱们还怎么在世上混下去?没有浑蛋,你跟谁去投机取巧?没有浑蛋,哪里来的便宜占……要我说,应该给各位浑蛋,都立碑,表彰其功德。” “我同意,就立个‘浑蛋碑’。” “哈哈哈……” 两个人各自谈了最近的遭遇,也没有丝毫的隐瞒,都是竹筒子倒豆子,张献忠甚至把“重新造反”的计划,都一五一十地跟李自成说得详详细细。 没必要藏着掖着。 跟明白人说假话,那也是浑蛋。 李自成到谷城来的目的,就是前来察看张献忠的底细,并鼓动他造反,而且——李自成把话说得直截了当,毫无隐讳。 “敬轩,你重新造反的时候,我就在西边响应,咱们互相应和,才能见功,否则孤掌难鸣。” “没说的。” “多久?” “等我一年,等来年庄稼成熟,咱们都筹到军粮的时候。” 话,就是说得这么痛快。 千里奔波……几句话就把事情办完了,根本就没有那么罗嗦,这就是聪明人和聪明人打交道的规矩。有些事情,你跟一个人说三年他也搞不明白,最后还弄得灰头土脸。而跟另一个人,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就搞明白了。 世上的事,就是这样。 …… 白文选的脑袋,伸进小黑屋里,“将军,烧猪蹄子熟了。” 他又将一件士兵的号衣,递给李自成,“闯王,委屈你,得把这件衣服换上。好掩人耳目。” 李自成脱下自己那身旧袍子,换上士兵号服,再提一杆长矛,完全就成了张献忠手下一名普通士兵模样。 白文选又对张献忠说:“将军,徐军师那里,有急事说要找您商议。” “哦……”张献忠扭头对李自成说:“让文选带你去啃猪蹄子吧,老张不陪了。吃饱了喝足了,要是需要女人,你就跟文选直接说。” “算了算了,”李自成摆手,“我没你那个爱好,有肉吃有酒喝,我就知足。敬轩,我也劝你一句,以后离着花花草草的远点吧,那事儿百害无一利。” “嘻,我改不了,到谷城以后,我又娶了一房姨太太,可漂亮着呢,水灵灵得象带露的荷花儿那么俊,明天我带你看看。” “拉倒拉倒,我不看。” 李自成这个人,向来对女色不感兴趣,他一直到夺了大明天下,也没有弄一大堆姬妾,这和历史上的其它著名“流贼”有很大不同。 张献忠别了李自成,径直来到村外的祠堂里。 此时,祠堂里空空荡荡,只有徐以显一个人坐在屋里写字。他看见张献忠进来,放下毛笔,站起身来,“将军,我刚刚得到谷城里传来的消息,说是林铭球有异常举动。” “怎么了?” “据咱们的探子密报,林铭球化装潜行,秘密离了谷城,前往襄阳,将军,此事甚为可疑,您想想,他大摇大摆地来到谷城,威风还没耍足,到襄阳去做什么?而且还隐藏形迹,秘密前往,这不合常例。” “你说呢?” “很简单,他去襄阳是找熊文灿的。” 张献忠点点头,徐以显估计得不错,襄阳,是六省军务总理熊文灿的驻地,林铭球秘赴襄阳,目的就在于此。 这事很有些琢磨。 林铭球为什么要去找熊文灿? 张献忠阴沉着脸,倒背着手在祠堂的地面上踱了两步,嘴里骂道:“他奶奶的,林铭球这个狗娘养的,我刚刚送了他这么多礼,八成是要打了水漂了。狗杂种,老子将来一定宰了他。” 徐以显的目光,随着张献忠的身子移动,问:“将军,您的意思是,林铭球去给咱们添坏柴禾上眼药?” “当然,uu看书 .ukahu 否则他还化什么装,潜什么行,堂堂的巡按御史,若没有见不得人的重要秘密,还值得这么做么?” “咱们怎么办?要不要再给熊文灿送点礼?” 张献忠“哼”了一声,摇摇头,“不,现在去送礼,反倒更显得心虚,咱们给他来个以不变应万变,置之不理。” “可是熊文灿……” “放心吧,熊文灿那家伙,我了解,他是个纯牌的浑蛋,即便林铭球使坏,也不见得管用。这世上有个真理,那就是——浑蛋永远都是浑蛋,你就算加上盐,拌上蒜,放进锅里蒸三回煮三回,别指望着他能变成其它的蛋种。” “哈哈……” 徐以显给逗得笑起来。 对于张献忠的聪明,他深有体会。虽然有些话说得粗俗不堪,其实是一针见血。 这种聪明是天生的,与文化高低没有关系。 第二百四十九章 积善堂 张献忠对徐以显说道:“军师,我再告诉你个消息,李自成来了。” 徐以显愣了一下。 李自成…… 这个名震天下的“巨匪”,比张献忠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来到谷城……标志着两个曾经的“天下巨贼”又在悄悄地联手。 这是个非常严重的事件。 巨头间的秘会,往往是改变历史的。 然而现在是特殊时期,张献忠在谷城韬光养晦,李自成被杀得全军覆没,两个人之间的秘会,能够得出什么结果?这事情在当时其实很少有人能够准确地衡量。 除非你具有战略远见。 徐以显可以。 他略一思索,对张献忠说道:“将军,兹事体大,李自成到谷城来,无非是鼓动咱们早日造反,他好能够东山再起,我猜得没错吧。” “没错。” “您打算怎么办?” “这事儿没得选择,我在谷城必不长久,造反只是时间问题,李自成如果能够东山再起,对咱们只有好处,正好,混十万和革里眼,带来了‘五鬼翻天’之策,那就正好来个一勺烩,有李自成在陕西,五鬼翻天就更有把握。” 徐以显点点头,“其实我也挺佩服李自成,他敢只身前来谷城,不怕您趁机杀了他。” “哼,” 张献忠撇撇嘴,“你拉倒吧,李自成是什么人?他可不是冒失鬼,没有绝对把握,不会轻举妄动。他心里盛着呢,我不会朝他下手。因为现在大家都是一条绳上拴着的蚂蚱,我杀了他,有什么好处?完全狗屁也没有,只能惹一身臊。” 徐以显叹了口气,“可是不杀他,日后这个人将是您的对手。” “这事儿,我琢磨过,没有李自成的配合,咱们在谷城再举义旗,殊无把握,刘希尧他们的五鬼翻天,只怕也翻不起大浪来,只有留下李自成,才能成气候,这事儿没有别的选择。你别看他现在被杀得剩下了光棍一根,但是龙就是龙,鼠就是鼠。早晚翻出巨浪的,非李自成莫属。日后……先别说日后,没有李自成,就没有日后。” 这番分析,就一个字——高。 张献忠的狡诈,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徐以显冲着他伸了伸大姆指。 “好,将军,你说得非常对,徐某佩服。没错,现在确实杀不得李自成。可是……唉,只怕这回不杀,以后再也没机会了。龙归大海,无奈何矣。” …… 后来坊间有很多传说,说是李自成去谷城的时候,张献忠本意想杀掉他,却被李自成逃掉云云。其实都是讹传。 想想,以张献忠的聪明,能办那样的傻事? 而且,如果张献忠真想杀李自成,还能让他逃掉? …… …… 第二天,张献忠、李自成、革里眼、混十万几个人,都进入谷城。 按张献忠的说法——“我带你们进城逛逛,吃一回‘天德酒楼’的烧鹅,啧啧,手艺好得很,赛得过北京烤鸭。” 这四条大虫,骑马入城。说起来有些好笑——李自成等人全是官军揖捕的重犯,却堂而皇之地去城内吃烤鹅,显然是没把城内的官军给放在眼里。 可话又说回来,这些家伙,有什么事不敢做?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 李自成等人都化装成张献忠的亲兵。驰马进入城内,立刻就发觉情况有些不对劲,官军加强了岗哨,各条路上都有巡逻队,卫所里不断出来一群群的手执武器的士兵……小小的谷城,显出一种异样的杀气。 “怎么着?” 革里眼问:“老张,城里要抓贼么?” 混十万笑道:“老贺,说不定官家知道你要进城,特意准备好了张网捕你。” “哼,” 张献忠蛮不在乎,“别管他们,也许是缉盗,阮之钿这家伙,就爱疑神疑鬼,草木皆兵,哈哈……有点意思,要是阮之钿知道你们这些个老贼娃子,都聚到谷城来了,保准会惊得把眼珠子都给掉出来。不理他,咱们吃烤鹅去。” …… 谷城,今天确实是如临大敌。 官军们都匆忙调动,紧急部署。要进行一场大的行动。城里城外,一两千官军士兵,都在各处埋伏张网,做好了缉捕准备。 不过,他们并不是对准李自成等人,而是另有目标。 …… 谭天保也进入了城内。 他和公孙炽两个人,脚步匆匆,赶往“积善堂”医馆。 城内那种紧张的气氛,让谭天保和公孙炽都明白——今天城里肯定要掀起一场血雨腥风。他们俩都是有战斗经验的人,不用眼睛看,凭着感觉就能判断出,官军正在张开一张缉捕的大网。 “天保,莲花党今天要遭殃。” “嗯。” “天保,不知道冒充你的人,长什么样子,我很想进入积善堂医馆里,瞧个明白。” “嗯,喂喂……你算了吧,他爱长什么样,长什么样,咱们俩赶紧给莲花党报警,把信息送到以后,赶紧撤退,你瞧见今天的情势没有,官军出动了最少一千人,跑晚了,非给兜在圈子里不可。” “咱们也是官军,怕什么?” “嗤,到时候有人听你解释,我输给你一贯钱。” 县城面积不大,积善堂医馆就在主街道上。可是谭天保和公孙炽绕了一阵,却并没有看到有莲花党徒的人影,心里都有些着急,公孙炽道:“怪了,他们不是说好了要来医馆相会吗?怎么不见人影?” “是啊,那个矮子胡志高,也找不着影儿。” 找不到人,u看书 ww.ukanshu 就报不了警。 心里越来越着急。 眼看着——再不报警就晚了。 谭天保一咬牙,“你在外面给我放哨。我进医馆里面去。” 医馆,现在一定是“缉捕活动”的中心,那张官军的缉捕大网,就是以它为圆心扩展开去的。贸然闯入,危险可知。可是谭天保现在没有别的办法。 他想:莲花党救过自己的命,我为他们冒一冒险,也值得。 下下狠心,定定心神,谭天保迈步走进医馆里。 馆内颇为空旷,弥漫着一股中草药的气味儿。靠墙的诊台边,正有两个人在聊天,其中一个陌生人,身穿伙计短袍,另一个,是身高一米多的侏儒。 胡志高。 他原来在这儿。 第二百五十章 蜇 谭天保一步跨进“积善堂医馆”里。 馆内空空荡荡,里面只有两个人在靠着诊台聊天,其中一个医馆伙计模样,短袍头巾,另一个人,是侏儒胡志高。 脚下还放着那把胡琴。 原来胡志高果然在这儿。 谭天保不知道那个医馆的伙计到底是什么身份,他会不会是官军装扮着? “先生,看病吗?”那个伙计装扮的人,转过身来,朝着谭天保问道。 他的眼神里,灼灼放光,射出一股威严与警觉。谭天保和他目光相碰的时候,立刻意识到——坏了。 这人绝不是伙计。 “给我抓一副药,”谭天保一边用眼神搜索着周围的情势,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悄悄向胡志高示意,同时把右手的五指收拢,摆成一个“鹰爪”的形状。这是江湖上通用的“鹰爪孙”手势,表示——有官家的捕快。 那伙计迎上前来,“请拿方子。” 他那眼神里明显不怀好意。 谭天保暗道:“糟糕……老子得赶紧走……”他索性不理会伙计的问话,直接就向胡志高使个眼色,然后迅速转身朝着门外便跑。 “咣,” 迎面撞上两个人。 谭天保猝不及防,被撞得头晕眼花,歪倒在门槛旁,抬眼一看,我勒个去……从医馆外面拥进四五个人来,把门口给堵得严严实实。 官军! “抓起来,抓起来。”一片乱喊声。 谭天保跳起身来,试图反抗,但是对方人多势众,好几个人一起拥上来,把他胳膊肩膀掐得结结实实,动弹不得,谭天保大叫:“胡志高,快——” “嗡——” 胡琴声响起来。曲调悠扬。 谭天保急得大叫,他知道胡志高武艺高强,本意是让他出手,杀败这几个对手,好一起逃走,谁知道在这个紧急关头,这个侏儒怎么拉起胡琴来了? 什么毛病。 但是转念间他就明白了,只见医馆外面,已经有无数的人群在跑动,那是官军开始抓捕了,脚步杂沓,乱乱纷纷……再想逃跑,已经不可能。 胡志高的胡琴,其实是在向外面报警呢。 琴声悠悠,能够传出很远,别处的莲花党徒,听见琴声便可以及时远避。 但是谭天保和胡志高两个人,却是难以脱身了。十几个官军如狼似虎地涌上来,不由分说一拥而上,把他们俩扑倒在地,连人带胡琴,都给按得死死的,你再高的武艺,也使不出来了。 …… 谭天保又被捕了。 他和胡志高一起,被绳捆索绑,押出了积善堂医馆,此时他看见——大街上正是一片忙乱,好几队官军,看上去有数百人,正在吆吆喝喝,提刀拿剑,四下搜捕,喊叫声斥骂声此起彼伏。 …… 这一幕,被大街对面的一家“天德酒楼”上的人,看得清清楚楚。 在二楼的窗口上,有好几条汉子,正俯身在窗户上往下看,瞧热闹。 他们是张献忠、李自成、革里眼、混十万。 这几条真正的“大虫”,看得有滋有味儿。革里眼幸灾乐祸地叫道:“哈哈,有趣儿,有趣儿,官军们跑得真快,跟兔子似的,他们抓住贼寇了吗?” “嘻嘻,哈哈……” 平素被官军给缉捕惯了,现在看别人挨抓,坐山观虎斗,自然是大感别有一番风味儿。 街上乱了好了好一阵子,官军吵吵嚷嚷,也不知道抓走了几个人,每次抓捕都是这样,总得误抓一部分老百姓,不论是否真的逮着正主儿,反正绳捆索绑得带走一大堆人,其实多数都是无辜的。 然后,被抓的人无论有多冤枉,家人不拿钱去赎,人也得关进大牢,这也是官家衙门差役发财的一条途径。 其实乱了半天,谷城里几条真正应该抓的“巨匪”,都安然无恙,优哉游哉地坐在天德酒楼上喝着烧酒啃烤鹅。而且正在商量的事情惊天动地——如何推翻大明朝廷。 几位啃着烧鹅的大佬,说的每一句话,都够砍八回脑袋。 李自成对革里眼他们制定的“五鬼翻天”之策,又进行了分析和完善。 “各位,本人完全支持五鬼翻天之计,很好,很有气魄,而且我也同意敬轩派革里眼兄弟,去贺人龙部卧底……” “李自成,你也跟别人一起坑我。”革里眼嚷嚷。 “哪儿的话,老贺,咱们几个人里,就你最具福相,每回都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我们大家信任你,等到五鬼翻天大计成功,你就是首功。” “哼,那得看我的脑袋是不是还长在脖子上。” 李自成又说:“不过,我提醒大家,现在必须蜇伏,明白吗?蜇伏,象虫子一样深埋在地底下,不管风霜雪雨,都不要露头,否则就得给人家一把掐死。无论你是龙是虎,都把尖牙利爪隐藏起来,暗地里招兵买马,积草屯粮,千万不能引起官军的注意,等到来年麦熟,咱们再一起行动,突然一飞冲天,掀起冲天大浪,把明朝江山的天,给他彻底翻过来……” 一张宏伟的造反蓝图,就这样啃着烧鹅定下来。 改世王、革里眼他们这个草图,经过张献忠、李自成等人的精心修改筹划,终于定稿。应该说,这几乎就等于是给明朝天下写就了一纸判决书。 宣告着大明江山的倒塌。uu看书 ww.uukshu 而此时的朝廷和各级官府,对这一切都还茫然无所知,完全没有意识到,巨大的危险正酝酿在暗中。 从崇祯皇帝到各级大员,都在忙着勾心斗角,互相扯皮。 …… 此时,谷城里有明着的故事,也有暗中的故事,小小的县城风起云涌。但是作为“巡按御史”的林铭球,一点都不知道。因为他此时并不在谷城,而是在襄阳。 他在顶头上司,六省军务总理熊文灿的府邸里。 熊文灿也是文人出身,中过进士,近年来仕途颇顺,一路从黄州推官,升至礼部主事、郎中,山西按察使,兵部尚书代总理南畿、湖广、河南、山西、四川军务。几乎就是一帆风顺。 招抚张献忠,就是他一手操办的。而且他本人也以此为傲,纵横天下的“八大王”被收归麾下,替朝廷解除了一大块心病,熊文灿认为这是自己最大的功劳。 第二百五十一章 3姨太 “总理大人,张献忠非杀不可。” 这句话,林铭球跟熊文灿说了不下五次了。 两个人坐在熊文灿的窗明几净,富丽堂皇的会客大厅里,在紫檀木八仙桌旁,对坐饮茶,聊了好长时间了,讨论的内容只有一个——怎么对付张献忠。 林铭球苦口婆心。 “总理大人,我初到谷城,那张献忠对我毕恭毕敬,热情有交,本来我也以为,他是真心受抚,但是听了县令阮之钿的详细介绍以后,方才明白,张献忠这都是演戏,卧薪尝胆,必有图谋。” 他把阮之钿掌握的张献忠的一系列情况,都详细向熊文灿汇报。 掰开了揉碎了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张献忠是假投降,他是在为下一次谋反做准备。 应该说,林铭球不算糊涂,他分析得挺对路。 但是,熊文灿就象塞了一耳朵草的驴,完全听不进去。 “林御史,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张献忠当初归顺,是我给他讲了数次道理,方才开窍,这人虽然粗鲁,倒是明白大义,我比你们都了解他。” “大人,知人知面不知心。” “我不是小孩子,当初在福建作巡抚的时候,常年与贼寇、海匪打交道,深谙剿贼之道,平定过无数海上巨匪,放心吧,这一回对付张献忠,老夫不会走眼。” 信心满满。 颇为自负。 很多人就是这样,总是“老子当初怎么怎么样……”来表示自己曾经沧海,老资格老经验,根本就不去琢磨事过境迁,水土有别。 林铭球说得口干舌燥。 熊文灿针扎不透,水泼不进。 两个文人争论起来的时候,其实很有意思,你中过举人,而我是进士,各自满腹经纶,说起话来洋洋洒洒,引经据典,三句话都给你来个典故。 “大人,子曰,言忠信,云驾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虽州里,行乎哉?张献忠在谷城,匡论衡无,背道而驰。” “非也非也,恭而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蔫,敏而有功,惠则足以使人……” 咬文嚼字,掉了半天的大书袋。 最后的结果——屁用没有。 这是文人的悲哀,也是可笑,其实对于张献忠这样的粗鲁家伙来讲,哪里用得着讲这些,就一句话:他正在准备造反,就行了。 有这么一句话,敌人的糊涂,是我们最好的盟友,此时在熊文灿身上得到了最真切的验证。张献忠若是没有他这个“糊涂总理”的庇佑,日子会很不好过,那个“五鬼翻天”之计,很可能付诸流水。 …… 此时的谷城,一场“抓捕莲花党”的行动,已经收场,官军抓了几十个人,其实大都是来不及逃脱的老百姓。 其中只有两个重点“案犯”,谭天保和胡志高,被士兵们前呼后拥,押进了县衙里。 对于谭天保来说,“被捕”的经历颇丰,光北京城刑部大牢就进过两回,经过“三司会审”,谷城这座小小的县衙,自然不会让他放在眼里。 审问他的,是“谷城守备副使”,官职比谭天保要小得多,但是架子颇大,腆着个铁锅似的大肚子,一身戎装,手拿着马鞭子,大刺刺地向谭天保喝问:“大胆毛贼,从实招来,你在贼党里何职何位,姓甚名谁。” 谭天保说:“我不是贼党,我是去医馆里开药的,你们抓错了。” “狡辩,再不老实,大刑侍候。” 谭天保翻了翻眼皮,“别别……什么就大刑侍候,你把林铭球给我叫来。我对他有话说。” “咄,林大人的名讳,岂是你随便叫的?大胆。” 军官挥起鞭子,狠狠抽在谭天保的身上,只一鞭,就抽得谭天保额角爆裂,鲜血直流。 谭天保挨打也是行家里手,抽一鞭子,马马虎虎算不了什么,他脸不变色心不跳,“喂喂,你把阮之钿给我叫来也行。” “叭,”又是一鞭。 谭天保骂道:“你娘的狗浑蛋,老子话还没有说完,你他娘的只会抽鞭子是不是?听得懂人话吗?你是没长耳朵的串皮鼠托生的是不是?” 旁边的胡志高“嗤”的一声笑起来。 这两个案犯的反抗和嘲讽,把军官更加激怒了,举起鞭子来劈头盖脸一顿乱抽,谭天保和胡志高都给打得翻倒在地上。 每人身上挨了十七八鞭。 正自殴打,有人来报告,“长官,上司要提人。” 正呼呼喘气的军官瞪着眼睛问:“什么上司?” “林夫人。” 林夫人……就是林铭球带来的三姨太。 按理说,三姨太算得上什么“上司”,但是因为林铭球的关系,夫荣妻贵,这个芝麻大小的军官自然惹不起她,他只是不明白,林夫人不在后院里赏花游玩,干吗要提犯人? 原来,此事纯属巧合。 三姨太随着林铭球来谷城,只为游山玩水,林铭球去了襄阳,她自己在衙门里闲得发闷,听说抓了不少犯人,而且还有个身高只有一米多的侏儒,甚感好奇,就派人传话,将案犯押过去,让她开开眼。 谭天保和胡志高,被押着去后院。 在廊前的一丛马兰花跟前,谭天保见到了林夫人。 她打扫得花枝招展,正在廊前赏花。 林夫人也看见了谭天保。 “啊——” 一声惊叫。看书ww.knshu.co 旁边的侍从和士兵们,都以为是夫人看见胡志高这个侏儒,因为好奇才发出了惊叫,但是转眼间又觉得不对劲,林夫人的目光根本就没瞅侏儒,一双凤眼,直勾勾地盯在谭天保的身上。 “你……” 谭天保咧了咧嘴,朝着三姨太露出笑容,“嘿嘿,林夫人,您好。” 他这一笑,因为额角上被鞭子抽打的伤痕和流下的鲜血,显得诡异而丑陋。 对于鲜血……受伤……谭天保早就习以为常,丝毫不在意了。可是林夫人不行啊,她自幼娇生惯养,哪里见识过这个?当时就脸色发白。 “你……你是谭……” “对,是我,谭天保。” “啊?怎么会是你,谭天保,真的是你,哇呀……快,还愣着干什么,快把他的绳子解开呀,这是怎么弄的,还弄了一脑袋的血…… 第二百五十二章 麻风 士兵们都有些蒙里蒙噔,手忙脚乱。 三姨太瞪着眼睛,尖着嗓子斥责,“快呀,都是废物,赶紧把他绳子解开,天呀,怎么把你给抓来了……” 直拍大腿。 谭天保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嘿嘿……老子这回倒是碰巧了,不用去跟林铭球说小话,有这个差点成了革里眼压寨夫人的三姨太,自能化险为夷。 他不知道,林铭球根本就不在谷城。 一群士兵们不敢怠慢,赶紧给谭天保和胡志高解了绑绳,在三姨太的呵斥下,带着两个人去洗脸,裹伤,还给谭天保换了一身干净衣服。 胡志高仰脸瞅着谭天保,“喂,怎么回事?” “你不用管,”谭天保得意地说:“这叫吉人自有天相。” 接下来,胡志高被带到另一个房间内。谭天保跟着侍从,时入一间充溢着花粉香气的精致房间里。 三姨太正端坐在房间里的梳头台旁等他。 “谭天保见过林夫人。” 谭天保神态儒雅地朝着三姨太鞠了个九十度的大躬。 三姨太上下打量了几眼,虽然谭天保脸上裹着伤口,但是小伙子长得本来也不丑,精神焕发,长身玉立,颜值蛮说得过去。 “谭天保,你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三姨太的声音娇滴滴的,而且眼神里放着一种让谭天保心慌的光。 我艹……不对劲呀,这个娘儿们怎么还朝我抛媚眼儿…… 谭天保心里咚咚直跳,不禁胡思乱想起来。 “回禀林夫人,小人是到谷城会友的,结果被官军给误抓了,这里边都是误会。” “哦,”三姨太点点头。 谭天保不想说得太细,更不想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三姨太。因此迅速在心里编着瞎话,怎么对付三姨太的盘查。 但是——这些担心都多余了。 三姨太根本就没往细里问。她作为一个身份高贵的官太太,对于官场上那些诸如“贼寇、乱党”之类的事情,丝毫也不感兴趣,提都不愿提。 在她眼里,谭天保救过自己的命,而且他是个仪表堂堂的英俊青年,这就够了。 这就是女人的视角。 “谭天保,你坐下,坐下说话。”三姨太的语气,越来越宛转温柔,燕语莺声。她指指旁边的一把团花小凳子。 谭天保心里更慌了,欠身又施了一礼,坐在凳子上,但是眼睛却瞅着别处,不敢去和三姨太对视。 心里说:“坏了,坏了,这事儿有点麻烦,三姨太不会对我有什么想法吧……危险得很,可不能造次,林铭球会宰了我的。” “嘻嘻,” 三姨太忽然冲着谭天保一笑,“谭天保,真好笑,你把我从土匪洞里救出来的时候,简直是个大英雄,大豪杰,顶天立地,怎么现在跟个小娃娃似的,嘻嘻……你害羞了么?” 话里连调笑的意味儿都有了。 倒是令谭天保左右为难,板起脸来装严肃吧,怕是惹恼了三姨太,自己和胡志高就难以脱身了。迎合着她吧……实在是不成话,而且后患非常严重。 这事儿把握起来有点难度。 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三姨太是个娇滴滴的贵妇,我吓她一下,让她退避三舍,也就是。想到这儿,谭天保朝着三姨太拱了拱手,说道:“林夫人,并不是谭某胆怯,而是……实在有苦衷。” “什么呀,说来听听。” “我自幼闯荡江湖,做生意,走南闯北,不幸染上了麻风病,身受痛楚,久治不愈,这病还会传染给别人,林夫人身份高贵,谭某生怕有所冒犯,因此心下惴惴。” 麻风病! 这事可够吓人的。 你不怕传染上麻风,就尽管来撩好了。 三姨太的脸上愣了一下,随即上上下下又打量谭天保一通,然后说道:“麻风?嗯……这样啊,你今天就别走了,住在我这儿。” 啊? 谭天保大惊失色。 什么意思?我别走了,住在你这儿…… 到底是我麻风还是你神经? 我住你这儿,林铭球住哪儿? “噗嗤……” 三姨太笑了,“谭天保,你发什么呆?没关系的,林御史没在这儿,他去襄阳了。” “……” 无语。谭天保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憋哧了一阵,他咧嘴一笑,“林夫人,谢谢您的关照,只不过……小人是个粗人,而且身体有病,实在不能……” “没关系,”三姨太脆脆快快地打断他的话,“麻风么,我不怕,我小时候学过医,最擅长治疗此症,今天我就拾起旧时的手艺,给你治治病。” “这个……不用了,怎么能麻烦林夫人,劳您的大驾?小人这病——还是我自己想办医治吧。” “哈哈哈……” 三姨太一阵大笑。 谭天保一点也没笑。 “谭天保,”三姨太用嘲讽的目光看着他,“你别蒙我了,我真的学过医道,麻风,得上这种病以后骨节粗大,脸庞变形,浑身形痴而神滞,你根本就没有一点病症的模样,哪里来的麻风,你在骗我。” 当面戳穿。 够尴尬的。 谭天保嘿嘿一笑,“林夫人,果然高明,谭某佩服。说实话,我今天确实有事,还请您谅解,如能放我和同伴出去,自然感激不尽。” 三姨太收起笑容,幽幽地说道:“你就这么懒怠跟我说几句话?” 谭天保心里一动。uu看书 .uukanshu 他心念稍转,已经明白过来——三姨太倒也不一定是春心萌动,只不过象这种大富大贵的妇人,平时寂寞惯了,常年无趣,能够遇到心仪之人,多呆得片刻,说几句开心话,自是快慰无比。 “林夫人,我是个跑江湖的人,如果您爱听,我讲一段以前的旧事,如何?” “好呀。” 当下,谭天保把过去自己曾经的那些经历,东拼西凑,拣着精彩的部分,象是讲评书一样,讲给三姨太,他阅历丰富,口才又好,说得扣人心弦,引人入胜。 三姨太自是听得津津有味。 兵匪交锋,江湖奇闻……经过谭天保的舌粲莲花,跌荡起伏惊险曲折,再经过足尺加三,真个是让三姨太都听得迷住了。 “谭天保,真好,你真是个大英雄。” …… 第二百五十三章 总瓢把子 一直讲到太阳偏西。 谭天保讲得口干舌躁。 三姨太轻轻叹了口气。 “谭天保,真好,今天是我最高兴的一天,我不逗你了,其实你就算不说,我也不会留你住在这儿。愿望是愿望,现实是现实,这是两回事,我不傻……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听你说这些。” “呵呵,好办,我是跑生意的,长沙,襄阳,也常常来往,夫要想听故事,我随时候命就是。” 三姨太用亮晶晶的目光瞅着他。 “谭天保,你这话究竟是不是搪塞我,咱们彼此都清楚,不过,我还是愿意当成真的,心里也好有个盼头。日后回到长沙,天天盼着你。” 听得让人心里乱跳。 “好了,谭天保,我命令他们带你和那个侏儒出去,你……但愿你别忘了我说的话。” “保证不会。” 谭天保这回说得是真心话。 三姨太拿出一个小包袱,解开,里边有十余枚银元宝,都是五两一锭的,塞给谭天保,“给,你为了赎我,把自己的银鞭都送了出去,我总不能让你花钱。” “唔……用不了这么多,” 话音未落,三姨太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绿荧荧的宝石,那是一颗祖母绿,又塞到谭天保的手里,“这是张献忠贿赂我的,送给你,当个纪念。” 祖母绿……很值钱的宝石,远非银锭可比。 谭天保刚想推脱,看看三姨太那幽幽怨怨的眼神,立刻又收住了。反正三姨太这种人也不缺钱,再推脱就是犯傻了。 “好,我收下。” 把银子和宝石都揣起来,谭天保看了三姨太一眼,再躬身施了一礼,转身往外走。 他很明显地感觉到,三姨太的目光,火辣辣地盯在自己身上,就象一根线,牵牵扯扯,直到走出衙门口的院外。 …… 衙门外面,大街上早就恢复了正常,除了远处偶尔响起士兵们的口令声,附近一片安静。 “嘿,”胡志高问道:“谭天保,这事真够奇怪的。” “怎么了?” “还怎么了,我在闷葫芦里憋了半天了,你到底怎么回事?积善堂医馆里为什么有埋伏?” 谭天保转过身来,用眼睛瞪着他,“胡兄,给你们传话的,并不是我,你们上当了,难道到现在你还没弄明白?我急三火四地往医馆里报信,结果跟你们没接上头……” “什么不是你?不是你让我们去医馆寻你么?” 这胡志高本事虽然不错,但是脑子却不甚灵光,说来说去,谭天保也给他讲不明白,心里骂道:“你个子长成了侏儒,难道智商也是个侏儒?” “好了好了,我也不解释了,咱们赶紧出城。” “不用出城,我带你去一个秘密所在,很安全……对了谭天保,你和衙门里那个官太太是怎么回事?有一腿吗?” “别胡说,什么有一腿。” “那她为什么把咱们给放出来?” “这个么,是这么回事,我和她是熟人,有点交情……你别这么瞪着我,好了好了,就算是有一腿,行了吧?这回你明白了么?真够呛。” 跟这个侏儒有好些话说不明白。 在胡志高的带领下,左拐右绕,两个人来到县城边上一座破旧的粥厂里。 粥厂,就是灾荒年间官府向穷人施舍“粥饭”的场所,破旧不堪一提,只有两间熬粥用的木板棚子,平时没人来,只有乞丐流浪汉常常在此聚集。 院内荒草漫地。 忽然在墙角的荒草堆里,看见一具死尸伏在蒿草间,呲牙咧嘴,在昏暗的暮色下显得很恐怖。 谭天保看了眼,并没向胡志高发问——反正他也说不明白。默默地走进板棚里。 屋内有十几个人。 除了莲花党徒,公孙炽也在其中。 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人,迎上前来对谭天保拱手,“谭兄弟,谢谢你及时报警,救了我们大家,大伙正商量着怎么去县衙里营救你和胡兄弟呢。” “没什么,应该的。” 胡志高介绍道:“这是敝会的总瓢把子,方会主。” 中年人道:“晚生方文虞。” 谭天保这才吃了一惊,原来是莲花党的总魁首到了。 这个方文虞,神色俊朗,目光深遂,一副沉静稳重模样,大气雍容,不愧是秘密帮会的魁首。 谭天保赶紧施礼,“原来是方会主,失敬。想当初,我的命还是甘雨堂舵主他们给救出来的呢。” “呵呵,甘兄弟眼下在河南,刚才我们和公孙兄聊了一阵,敝会上下,曾经深受秦将军大恩,无以为报,我们都不是外人,互相援助,乃是本分。谭兄弟,你们是怎么从衙门里脱险的?” 方文虞说话时文质彬彬,很有文人气质。谭天保暗道:“他大概是当年朝廷首辅方从哲的后人,但人家既不言明,自也不便多问。 胡志高抢着回答道:“谭天保跟衙门里的官太太有一腿,所以我们就给放出来了。” “哈哈……”满屋的人都哄笑起来。 方文虞瞪了胡志高一眼,“别胡说。” 谭天保有些尴尬,笑了笑,“没什么,胡兄心直口快,其实这事儿……有些凑巧,林铭球的姨太太,我和公孙兄曾经跟她打过交道,就这么沾了些光,给放了。” 方文虞点点头,他是一会之主,广有城府,自然不会象胡志高那样细问此事。 谭天保转过话题,“方会主,贵会内部,可能有内奸。” 坐在旁边的乐利亨说道:“谢谢,谭先生,刚才我们已经处理了此事,uu看书 .uanshuco 内奸已经就戮。” “哦。” 胡志高忿忿地说道:“你们应该等我一会,让我亲自将奸细杀掉,害得老子在衙门里挨了一顿打,屁股差点没打烂了。” 乐利亨笑道:“你知足吧,他们若是知道了你是血债累累的‘江湖三把刀’,烂掉的就不只是屁股了。” 谭天保大感兴趣,“老兄,江湖三把刀……是怎么回事?” 胡志高摆摆手,“别听他们瞎说,都是瞎扯。” 乐利亨道:“你自从输给了竹叶刀,就再也不想提此事,可是江湖上都是这么传的,不承认有什么用?” “老子输了吗?好男不和女斗。” 胡志高脸脖子粗,冲着乐利亨嚷嚷。 谭天保更加奇怪,“怎么?竹叶刀,是个女的?” 第二百五十四章 铁口 乐利亨道:“所谓江湖三把刀,也是好事之人,往一块牵扯,本来毫无关系。江湖上使刀的人,千千万万,怎么就单把此三人提出来?” “就是,”胡志高抢着说道:“我与另外两个人,根本就不认识,胡编什么‘三把刀’,他们怎么不编排五把刀,六把刀?就咱们这屋里,使刀的弟兄就有七八人,你们怎么都不算?” 谭天保笑笑没说话。心里暗道:“既然编排‘三把刀’,必然有缘故,此三人或名气大,或武艺高,或有其它特殊之处。” 乐利亨冲胡志高摆了摆手,“不然,我们用刀,和你完全不同,你的刀藏在胡琴里,做苇叶状,难免被人们传为奇谈,另外那两把,柳叶刀、竹叶刀,也都和别人的刀,完全不同……” 谭天保问道:“柳叶刀,是叶上飞么?” “对。” 胡志高忿忿地说道:“叶上飞是个飞贼,撬门溜锁,入户盗窃,这种人,老子十分的不佩服,竟然把我跟他并列,让人非常不爽。” 乐利亨仰头一笑,“那要怎么着你才爽?竹叶刀不是飞贼,可你又打不过人家……” “胡说八道。” 胡志高看来非常避讳此事,脖子上的青筋都迸起来。这也难怪,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学武的人都把失败当成耻辱,自然不愿意在人前提及。 可是乐利亨非要和胡志高抬杠,“你不承认么?在陕甘道上,小姑娘拿着一把竹叶刀,一身红衣飘飘,就象仙子一般,把你杀得屁流尿流,连鞋都跑丢了,此事是真是假?你不承认,有什么用?” “我这么大个人,干吗非要跟个小姑娘一般见识?” 屋里的十几个人,见他们俩抬杠认真,都乐不可支,尤其是胡志高脸红脖子粗地叫嚷“我这么大个人”,与他的侏儒外表甚不相配,使人直欲喷饭。 “嘻嘻——哈哈——”之声响彻底板棚。 谭天保问旁边的人,“哪里的小姑娘,这么厉害?” “嘿嘿,小姑娘在江湖上鼎鼎大名,她艺名叫做红娘子,平常穿一身红衣服,以跑马卖解为生,闯遍黄河以南千里地面,杀败过无数江湖豪客……” “真了不起。”谭天保赞叹道。 方文虞笑着摆了摆手,“好了好了,这些事不必深究了。” 他转身对谭天保说道:“谭兄弟,有些事我须提醒你。” “什么?” “此番有人冒充你之名,向我们施诈计,虽然奸细已除,但是也说明一件事情,就是你已经是贼子内部成了名挂了号的人,今后更要加倍小心,暗贼难防。时刻提防小人使坏。” 谭天保笑道:“我知道,我在东厂狗那里,本来就是挂了号的,他们陷害我,也不止一回,还曾经将我打入大牢,打得屁股开花。谢谢方会主提醒,我自会小心。” 提起“东厂狗”,众人自然又是一阵怒骂。 毫无疑问,这一回“谷城缉捕”,肯定又是东厂特务的阴谋。让谭天保疑惑的是:此处离着北京数千里之遥,难道也有东厂的人马在活动? 乱世风波恶,小人猖獗,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 …… 谭天保和胡志高被三姨太给放走之后,官军其实就一无所获。更可笑的是——他们最应该抓的几个“巨匪”——李自成和革里眼等人,还在街上大摇大摆地闲逛。 从天德酒楼吃完烧鹅,张献忠领着他们在谷城慢慢遛达,消化食。 令人扫兴的是——这座小城太小了,没什么逛的。 混十万道:“有赌场没有?” “没有,”张献忠道:“不过有一家算命的‘铁口卜馆’挺有名气,据说推算命运挺准的,要不咱们去算命?” 革里眼撺掇,“去吧去吧,咱们算算命。” 晃晃悠悠,几个人共同奔向“铁口卜馆”。 越是穷困流流的世道,算命卜卦的生意越红火,你看穷人吃不上饭穿不起裤子,但是却舍得花钱为自己卜一卦,为什么呢?很简单——盼着能够时来运转。 张献忠介绍道:“这家卜馆主人名叫王铁口,专做大生意,敲门进去,就是铜钱五十文,抽个画贴,一百文,看面相,半吊。” “嗬,这么贵。” “他算得真准吗?” “准不准,这可难说了,反正他的招牌是从来不顺情说好话,甚至直接说‘你这个月好不了,准备后事’之类,口齿冷得很,因此称作‘王铁口’。” 入卜馆,发现里面正有客人在相面,卦台后坐着的“王铁口”是个面容清瘦,三绺黑胡的中年人,他半闭着眼睛,捻着胡子说道:“回去吧,福祸有定数,我也没办法。” 那人面色凄惶,“先生,救我一救,我加倍给卦钱。” “这不是卦钱的事。” “您积德行善……” 王铁口坚决摇头,“王某只负责卜,不会扭转上天旨意。” 果然是一副“铁口无情”的架势。 问卜客垂头丧气地出门而去,王铁口转过身来,朝着张献忠等几人打量一眼,淡淡地说道:“诸位请坐。哪位占卜?” 小伙计给每个人倒了一杯茶。 革里眼性急,“我先来,我先来。” 他坐到王铁口的卦台对面,伸长了脖子,“先生,您瞧瞧我,有没有飞黄腾达的命?” “请先报你的生辰八字。uu看书 .uuanshu.cm ” “我姓贺……” 王铁口打断他的话,“卜者从来不问姓名,只问生辰。” “嗬,好大牛逼,”革里眼赞扬了一句,伸伸大姆指,“真他娘的蛮象回事……老子是辛丑、乙未、乙卯、甲申。先生,请您给老子算一卦。” 王铁口说:“金土,木土,木木,木金,尊客的五行相属,大木之局,水火不济,面相穷困,将来是饿死之兆。” “你……” 革里眼火了,“腾”地站起身来,气势汹汹,似要一把掀翻了卦桌。但是想想又坐下了。 王铁口面不改色,神色坦然。 混十万哈哈大笑,“我看,卜得好,非常准,这家伙前些天就已经差点饿死,以后也免不了要饿死。” 第二百五十五章 不可言 王铁口说:“我二十年来推算命势,从来直言到底,绝无隐隐讳讳,您爱听不爱听,是您自己的事。王某作为卜者,铁口无情,只出真言。” 话说得**。 “哼,牛逼吹得不小。”革里眼因为刚才算的命不合心意,心下恼怒,出言讥讽。 王铁口神色淡然,并不理会,显然此类话听得多了。 张献忠对李自成说:“李哥,你卜一卦吧。” “不。”李自成摇摇头。 并不是李自成不信卜,古时的人,没有什么人不信。李自成是个深沉内敛的人,他知道——张献忠肯定要算一卦。而自己算出来的命若是盖过了他,那会生出罅隙。 张献忠坐到卦台前。 王铁口头不抬,眼不睁,淡淡地问:“请问生辰八字。” “丙午,丙申,乙卯,乙酉。” 王铁口没吱声,右手掐着骨节,来回移动,这叫“掐天地”,按照奇门遁甲、天干地支的规律,来推算人的大运小运。 “掐”了半天,没说话。 革里眼不耐烦了,“你到底会不会算,装模作样,好象玉皇大帝王母娘娘都没你厉害似的。我看是猪鼻子插大葱呢。” 混十万瞪了他一眼,“你再呛呛,我把你叉出去。” 王铁口不理会他们,只顾闭着眼睛“掐算”,大约过了半柱香时分,大家都等得不耐烦了,这才睁开眼睛,朝着张献忠的面庞上一眼,下一眼,左一眼,右一眼……端详了一阵,非常仔细,把每根眼睫毛都给数清楚了。 张献忠让他瞅得有点发毛。 忽然,王铁口站起身来,绕过卦台,一俯身跪倒在地上,朝着张献忠就磕了一个头。 嗯? 什么意思? 在一片惊异的目光中,王铁口站起身来,毕恭毕敬地又朝张献忠作了一个揖,“先生,这一卦不要钱,我白给你算。” “为什么?” “等将来——您还能记起,曾经有个王铁口,给您推过一卦,我就知足了。” 这话说得不明不白,但是其中隐含着的意味,却是能琢磨出来,话里话外的意思——张献忠将来非得大富大贵不可。 张献忠心里暗喜,但是脸上却不露声色。说道:“你接着算吧。” “先生,我推算之后,却不能说。” 这话又是奇怪。 革里眼骂道:“你奶奶的,算完了不能说,那还算个屁。” 王铁口不理他,拿过张献忠的左掌,翻来覆去,察看一番,脸上一会惊异,一会欣喜,表情来来回来变了几次,与先前的“冷面淡然”完全不同。 摇头、赞叹、长叹、感叹…… 就是一个字也不说。 不说,可那表达的意思,却让张献忠既欢喜又急迫。 “王先生,你就不能透漏点儿么?让我也安安心。” 王铁口坚决摇头,“不可言,不可言。泄露天机,必遭天遣。先生,我只能告诉你,这是我二十年来,所算过的最重要一卦,有这一卦,王某终生无憾了。” 越是遮遮掩掩,就越引人好奇。 张献忠有些抓耳挠腮了。 混十万说道:“王铁口,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他有当皇帝的命?” “嘘……”王铁口冲他比了个“住口”的手势,“先生,我的脑袋现在还不想搬家,请您饶了小人,不要再说下去。” 话说到此,也就让人大抵明白了。 如此神神秘秘,其实都指向一点: 张献忠——帝王命。 …… 察看了一会手相,王铁口,恭恭敬敬地说道:“先生,可否请您的夫人,到此来一趟?” “夫人?” 张献忠一愣。 我算命,与我夫人有什么关系?而且张口要见别人内眷,那是极不礼貌甚至有伤风化之事,王铁口这是何意? 但是王铁口的模样,却是一脸恭敬。 张献忠,“你要见哪个夫人?” 这倒是实话,他这人就有这个毛病,每到一地都娶个媳妇,现在营里的夫人有七八个,王铁口要见哪一个? 忽然革里眼一拍巴掌,嚷嚷道:“对对对,我明白了,确实是这样,得请你媳妇出来,本朝太祖皇帝,据说本来没有取天下的命,只不过因为他媳妇马大脚,是天生的皇后命,这才让太祖沾了夫人的光,当上了皇帝。” 越来越玄了。 王铁口对张献忠道:“在你的夫人中,谁生了儿子,谁最受你宠爱,就让谁来。” 张献忠立刻吩咐外面的亲兵,“去,火速把丁夫人请来。” 时候不大,一辆飞驰的带蓬骡子车,载着个二十出头的美貌小妇人,来到了“铁口卜馆”里。 丁夫人怀里抱着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小孩子,满目疑惑。 “请,夫人请坐。” 王铁口很恭敬地让座,然后朝着那几个月大的孩子,躬身鞠了个九十度的大躬。 “哇——”小孩子可能是被他吓着了,大哭起来。 革里眼鬼头鬼脑地对混十万说:“喂,我知道了,这小孩子儿——他奶奶的将来八成是太子命,要不算命先生要朝着他行礼呢。” “唔,有道理。” 行完了礼,王铁口对着丁夫人开始相面,仔仔细细,把那张美丽娇嫩的脸孔,反反复复瞅了个遍,把丁夫人都瞅得害羞脸红了。 如果别人这么瞅自己媳妇,张献忠早把他宰了。 接下来,王铁口又去瞅那个小孩子,瞅脸,瞅后脑勺,瞅瞅光溜溜的小屁股……弄得小孩子又是一阵哭闹。 都瞅完了。 王铁口郑重其事,uu看书 .uukanshu.cm俯下身去,朝着丁夫人和孩子,磕了三个头。 “好了,先生,”王铁口对张献忠说道:“这一卦,算完了,我只能给您一个暗字,三个明字。” “什么意思?” “一个暗字,我不能说,您自己去猜,三个明字我可以告诉您,是‘不可言’。” 张献忠的心眼多机灵啊,虽然王铁口并没有向他说透彻,但是这一系列的行动和表示,不就已经明明白白了么? 还用多说? “哈哈哈,” 张献忠使劲一抛大胡子,“妙,妙极,王铁口,我要赏你一百两银子。” 忽然革里眼叫道:“那个暗字,我猜到了,是‘贵’。” 张献忠瞪了他一眼,“以后这事不要再提了。暗字,就不要说出来,懂吗?” 第二百五十六章 红衣长鞭 陕西,灵宝县境内。 天将蒙蒙亮。群山都笼罩在一片白色的流动的雾气里。 山坡上,有一座土墙围起来的山寨,传出鸡鸣狗吠之声。 忽然,骤然间响起一阵马蹄声,二十几骑马,冲出山寨。这些马匹跑得飞快,看神情甚是仓皇,有的马匹上面没有乘客,驮着大包小裹或是箱子。 其中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年轻姑娘,头上扎着红头巾,身上披着件红斗蓬,整个看上去一片火红,她向同伴们高声叫道:“你们快奔官道,我来断后。” 清脆的嗓音夹在纷乱的马蹄声中,宛转响亮。 紧接着,从山寨里又奔出几十匹马,向着前面追去,他们身上都穿着乡勇的号衣,有人怪声吼叫:“站住——追上去——抓住他们——” 那红衣姑娘一言不发,摘下一张涂成红色的木弓,搭上三枝箭,回过身来,“扭头望月”之势,把三枝箭以连珠之势射出去。 “嗖嗖嗖——” 后面的追兵,传来两声惨叫,两个乡勇中箭翻身落马。 乡勇们乱了一下,前面的几匹成放慢了速度,但是随即就重新调整了队伍,继续向前追击。 好些个乡勇向前射箭,那红衣姑娘挥起木弓,左右拨打,把射向自己的箭只都给拨落到旁边。她的动作迅捷而优美,在马上扭动腰身,看上去就象一团火焰在跳跃。 乡勇们乱哄哄地怪叫着,欺负前面人少,紧追不舍,那红衣姑娘射了几箭,射中了几名乡勇,但乡勇们倚仗人多势众,继续追击。 红衣姑娘忽然大喝一声,拨马转身迎着乡勇们驰骋过去,挥起一条系着红缨的一丈来长的软牛皮鞭,劈头盖脸乱打。 皮鞭在空中舞成一团灰影,发出“噼叭”的爆响声,矫若游龙,打在乡勇们的头上身上,瞬间就打翻了两三个,惨叫声中,乡勇们向旁边散去。 但是后面的乡勇还在往上涌。 “捉住她——” “捉到了当媳妇儿——” 一声声怪叫,在空中回荡。 十几匹马,把红衣女围在当中,刀枪举起来,乱叫着向她乱打乱刺,红衣姑娘驰马前冲,皮鞭舞成一团鞭花,勇不可当,鞭稍所到之处,把好几个乡勇打得东倒西歪。 “沓沓沓——”一团红影闯过乡勇们的包围,如同利刃一样劈波斩浪,杀得乡勇们嗷嗷叫着向后退却。 “啪,” 一鞭子抽出去,连人带马一起都抽翻了。 一群乡勇吓得四散。 “不怕死的都上来。”红衣女厉声大叫。 乡勇们都远远地围着,不敢再上。 红衣姑娘拨转马头,“啪啪”两鞭,逼得乡勇们纷纷闪避,驱马前冲,在大群敌人的众目睽睽之下,昂然向远处驰去。 待红衣姑娘驰马奔到百步开外,乡勇们似乎又鼓起了勇气,重新聚集起队形,向前追赶。“追上去——抓住她——抓住了当媳妇儿——” 乱糟糟一通叫喊。 就在这时候—— “咚咚咚——” 忽然响起一阵战鼓声。 斜刺里,顺着山坡杀过一只队伍来,这只队伍前面是上百骑兵,后面是上千名步兵,黑压压地径直冲向乡勇马队。 一杆“闯”字大旗,在队伍中高高飘扬。 闯军! “杀——” 喊杀声夹杂着战鼓声,甚是雄壮,“闯”字旗下,上千步骑兵在山坡上熟练地散开队形,向着乡勇们包抄。 乡勇们当时就傻了眼,这些人并非正规部队,欺负欺负弱者还可以,遇到大股队伍,并无作战能力,一见几百闯军兵马扑过来,当时就乱了阵脚,拨马便向回逃。 闯军呐喊着追赶。 这是闯王李自成的部队么?不是。 是李自成媳妇,高桂英率领的队伍。 这些天以来,高桂英率领着几百人的残余队伍,在潼关周围转悠,偶尔打个小仗,又收拢了几批失散的闯军士兵,队伍达到了千人。 他们不敢和官军打硬仗,一直处于“流窜”状态。 这天,队伍开到此处,偶然看见从山寨里跑出二十几匹马,后面有近百乡勇在追赶,虽然没弄明白什么情况,高桂英却知道这是最好的战机,立刻当机立断,命令道:“杀乡勇,打进山寨里去。” 打进山寨,意味着可以抢劫到粮食财物。 义军队伍摆开阵势,朝着乡勇突击。百十名乡勇,哪里能够跟闯军进行抗衡?他们立刻就乱了阵脚,并没有试图做什么抵抗,就一败涂地,退向村寨。 村寨的围墙,此刻大门洞开。 闯军要抓的,就是这个时刻,寨门大开,用不着费时费力去强爬寨墙,而且村寨里的防守主力,都处在自己的攻势之下,来不及去进行固定地点守备。 几百匹马,一冲而上。 闯军的前锋追着乡勇的后尾,直接闯过寨门,等到村寨内留守的乡勇队伍,组织起来进行抵抗,迎战闯军人马,已经晚三春了。 能征惯战的闯军,冲进村寨里,大肆砍杀。他们对付这些战斗经验与战斗素质均差劲的乡勇们,基本上不费吹灰之力。 清晨的村寨里,一片惨叫声。 闯军并没有试图占领村寨,uu看书 ww.uuknshu也没有对乡勇认真剿杀,他们忙着抢劫富户和粮米店,这是老习惯了,从起事那天起就做熟了的老套路,叫做“吃大户”。 打砸了几家富户,抢劫了两家粮米店,闯军带着抢来的粮食草料和银两,迅速退出寨子。 …… 高桂英在几个女兵的簇拥保护下,并没有进入村寨。 她追上了那个红衣姑娘,还有她的二十来个同伴。 红衣姑娘一开始很疑惑而小心,但是看清楚骑马走过来的是十余个女子,中间那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显然是首领,长得清秀而英武,便解除了戒备,跳下马来,对着高桂英躬身施礼,“谢谢大姐,谢谢你们救了我,敢问是哪路人马。” “我们是闯军,我叫高桂英。” 高桂英看红衣姑娘长得明眸皓齿。非常漂亮,眼神里一股勃勃的英气,非常喜欢,上前拉住她的手,“妹子,你的功夫真棒,我从来没看见过武功这么好的姑娘家。” 第二百五十七章 构想 刑彩果一直跟在高桂英的身旁,她对红衣姑娘说道:“妹子,这位是李闯王的夫人,高夫人。” “呀,” 红衣姑娘吃了一惊,赶紧重新施礼,“原来是高夫人,恕小女子笨拙,失礼勿怪。” 高桂英问:“姑娘,你贵姓?” “我姓邢,闺名叫红娘。” 邢红娘……很美的名字。 彩果拍着手欢喜地叫起来,“呀,你姓邢,我也姓邢,咱们俩五百年前是一家。” “真的吗,太好了。你多大了?我虚岁二十。”邢红娘很兴奋,拉着邢彩果又笑又跳,神态表情就象个幼稚的小姑娘,与刚才挥鞭杀敌的勇武判若两人。 “我比你大,今年二十四,妹妹,你是跑江湖的吗?” “是,我们跑马卖解,浪荡江湖混碗饭吃。这年月,可真不容易。就说刚才在寨子里,可恶的李财主,非要……抢我当小妾,天杀的浑蛋,被我痛骂了一顿,他们便硬要抢人……” “你们就杀出来了?” “是呀,我们连表演的钱都宁可不要,赶紧逃出寨子,可是狗日的财主派了乡勇来追,唉,这样的事情,也经历得多了,那些仗势欺人的家伙,真正可恨。” 红娘说起这些事来,脸上一副忿恨之情。 也难怪,象她这样的美貌女子,闯荡江湖,只能靠着一身本事,这碗饭当真不好吃。 彩果叹了口气,“是呀,穷人,有什么办法,妹妹,好在你有一身本事,真令人佩服。” “姐姐,你也是苦出身吗?” “说起来真是一言难尽,我被逼着嫁给太监当媳妇……丢死人了。” 高桂英笑道:“其实大家都差不多,我小时候,也是穷得穿不上裤子,跟着大人到外县讨饭吃,因为活不下去,这才造了反。” 几个人越聊越热火。 尤其是彩果和红娘,两个人说过几句话之后就觉得越来越投缘,亲热得不得了,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高桂英说:“你们俩也许真的是同族姐妹,瞧这热乎劲儿,带着一股天生就亲近的情分。” 红娘说道:“彩果组,咱们俩拜个干姐妹吧。” “好呀,好呀,咱们磕头拜把子。” 两个人都是痛快性子,当即就在路旁撮土为炉,捻草为香,跪在地上学着男人的模样,拜起了把子,念叨着“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片刻功夫就成了结拜姐妹。 “真好,”红娘兴奋得满面通红,与身上的红衣裳相映,看上去通身红若晚霞。她抱着邢彩果的肩膀,亲热地说道:“我跑了好几年江湖,当班主也四五年了,今天就象心里有了着落,我有个姐姐了。真让人从心里暖乎乎的。” 这时候,三梆子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说道:“红娘,你不光有姐姐了,还有个姐夫。” “啊?” 红娘子一愣,继而又拍着手笑起来,“姐夫在哪儿,也在你们队伍里吗?” 彩果脸上一红,继而心里又掠过一阵痛楚,勉强笑了笑,“你别听贺老三瞎说,他这人就爱瞎冒。” “姐,你告诉我嘛。”红娘象个小孩子一样拉着彩果的手撒起娇来。 彩果低声说道:“唉,这事怎么说呢,他叫谭天保,本来说好的要成亲的,可是他跟高闯王的队伍被打散了,现在生死不知……” “谭天保……姐,原来是这样,没关系,我们走江湖的联络得广,等我帮你打听。” “好吧。” 高桂英问道:“红娘,你们老家是哪里人?” “是河南河内,” “那里情形怎么样?” “糟透了,河南闹灾荒,已经两三年了,好多地块因为大旱都颗粒无收,老百姓穷得卖儿卖女,我们也是因为实在活不下去,这才抛头露面,出来闯荡江湖。” 高桂英点点头。 她问河南的情形,并非是闲聊,而是有战略意图。 在潼关南原之战以前,李自成就打算突破潼关,去往河南,可是这一设想却被南原一战,击得粉碎。闯军被洪承畴和孙传庭重重包围,全军覆没,河南之行自然成了泡影。 但高桂英并非普通女性,她一向有战略目光。 闯军,既然还有力量,那就必须还有恢复的一天,而进入河南这一构想,不但仍然存在,而且她相信——必将成为现实。 红娘接着说道:“河内的老百姓,有**成,都挣扎在死亡线上,官府逼赋税,大户人家收租子,穷人就只能逃荒要饭,或者饿死。” “那为什么不造反?” 红娘子叹了口气,“哪里是不造反,官府势大而已,好多人聚集闹事,都被官府派军队抓起来,监牢里抓满了,盛不下,就一批批地杀头。要说普天下,河南的百姓,要算是最苦的了。” 大家边走边聊。 聊了一路,到岔路口,要分手了。 红娘拉着彩果的手,依依不舍,“姐,我真舍不得离开你,不过我们马戏班子还有另外一批人,在洛川等我,我不能抛下他们。” “你去吧,妹妹,咱们早晚还会再见面的。” 两个姑娘都掉了眼泪。 …… 高桂英带着这只近千人的队伍,uu看书 .ukansu 辗转奔向灵宝。 她并不急着奔赴商洛山,去和那里的李自成汇合。 凭着多年来的战斗经验,高桂英以敏捷的战略目光,知道自己多在这片区域绕几天,就能有效地调动潼关的官军,陷入迷惑,从而给商洛山更充足的时间恢复元气。 事实证明,她这个决定——极其英明。 洪承畴调到辽东,孙传庭被朝廷逮捕下狱,贺人龙和曹变蛟西撤,潼关附近就只剩下了丁启睿率领官军围剿残余的闯军人马,但是丁启睿并不是个在军事上有才干的人。 庸才,就是对敌人最大的帮助。 高桂英也好,李自成也好,能够在全军覆没的情况下,休养元气,重新东山再起,这与丁启睿这个“军事庸才”有着直接关系。 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是孙传庭或是曹变蛟在这儿,李自成基本上就能宣告彻底覆灭,再也难以翻过身来。 第二百五十八章 箫声 高桂英率领的“闯军”和邢红娘分手之后,迅速转向灵宝。 义军的特点就是行军速度飞快,这也是被称为“流贼”的原因,没办法,事情都是逼的,你跑得慢,就得被官军给追上围剿,有丧命之忧。 当贼,首先得有一双飞毛腿。 灵宝县只是个小县城,守备兵力只有一个总旗卫所两千余人,再加上城厢保安团练属下几百人,总共也没三千人。战斗力也不强。 但是他们据守着城墙,占有地利优势。 高桂英明白,靠着自己这点兵马,是无论如何也拿不下城池来的。因此她命令展开一次突袭。 骑兵在前,步兵在后,全体兵马排成尖刀形冲锋阵容,朝着灵宝城墙发起冲锋,因为人数太少,所以根本就没有预备队,也没有侧翼支援保护。在战术来说,缺点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敌人反击,那么你将一败涂地。 可是灵宝城丝毫准备都没有。 更不用说组织反击了。 因为闯军来得非常突然,骤然就兵临城下,城内的守军甚至都还在哨所里赌博喝酒,城墙上只插着一些稀疏的旌旗,连个士兵的影子都没有。 直到闯军的先头骑兵一直冲过了吊桥,城门洞里的守军这才大惊失色,赶紧乱声叫嚷着,紧急呼叫长官,关城门。可是厚重的城门并非一下就能关上。 十几骑尖兵飞驰而至,大刀的刀光闪过,两个守军措手不及,被砍翻在地。 城里城外大乱。 闯军骑兵一窝蜂地冲进来。 大刀和长矛,乱斫乱刺,将城门附近的十余个官军迅速搠倒在地,其余跑得快的,四散而逃。 “杀——” 骑兵、步兵蜂拥而入。 一直杀过瓮城。 城门洞不远处就有一个官军守备所,上百名官军闻听有战讯,慌里慌张,出来迎战,但是他们连最基本的战斗用品都不及准备,不少士兵没来得穿戴盔甲,还有的骑着没有鞍子的“光板马”,仓皇应战。 闯军骑兵凶狠地扑上去,一阵乱砍乱剁。 官军被杀得连声惨叫,一分钟内就溃散了。 但是闯军并没有追赶这些逃散的官军,也没有继续往城里掩杀,而是直接去抢劫附近的官军粮草仓库和街面上的粮店。 他们的目标并不是攻占县城。 一千来闯军,只能速战速决,否则等官军醒过神来,必将陷入胶着的苦战,那时候就对闯军不利了。 抢劫——义军最是轻车熟路,他们知道哪里有最值得抢的物资,而且分得清轻重缓急,只拣着能带走的最重要的钱财、粮草拿。 闯军士兵点燃了几间房子。 黑烟滚滚,烈火熊熊,这样做的目的是壮大声势,起个威吓吓阻作用。 烈火浓烟中,闯军带着抢来的十几匹战马,一部分粮食,很快就从城门里退了出去。 战斗,总共持续了没有一柱香的功夫。 等到城内的大队官军组织好人马,浩浩荡荡地朝着城门附近杀过来的时候,闯军已经退出城外,悄然远去。远处,只看见一队队的人马,在奔向东北方向。 令官军吃惊而纳闷儿的是——远远地,从闯军退走的方向,传来一缕幽幽咽咽的箫声。 悠扬的箫声,在旷野中飘荡。 官军没有追赶,他们知道,出城追赶“贼”,那是白费功夫,贼腿日行一千,夜走八百,远非官军所及。 大群人马伫立城门,看着远处闯军人马慢慢消失,耳边那缕若隐若现的箫声,似有似无,呜呜咽咽……凭添了一丝鬼魅之气。 …… 吹箫的是谁? 是高桂英的女儿——李翠薇。 她从小喜欢唱歌与舞乐,几岁的时候就学会了吹箫,平时在军营里没事,就吹个没完没了。 队伍在灵宝城内袭击了一把,放人放火抢东西,很快就退出来,高桂英迅速组织人马远去,并且对女儿说道:“薇薇,给他们吹几声箫,让官军长长见识。” 箫声,伴随着人马,一路远去。 灵宝城的官军,直到看不见闯军的踪影了,似乎还觉得箫声如缕在耳边回响。 …… 从表面上来说,灵宝城这场小小的突袭战,战果并不大,官军伤亡总共几十个人,损失一部分马匹和粮草,对于灵宝守备官军来说,算是皮毛,远未伤筋动骨。 但是它的影响非常大。 “闯军”大队人马攻击灵宝县城,曾经一度杀入城内,这对于潼关的丁启睿来说,是个很大的震动。 而且,听灵宝守军说,闯贼是去往东北方向,他们说得非常肯定,把贼军撤走时那一阵悠扬的箫声,都描绘得绘声绘色。 丁启睿不敢怠慢,调动人马,开展沿着闯军撤走的方向开展一场“追击围剿”。 就这样,官军被高桂英牵着鼻子,调往灵宝东北方向。 实际上,闯军离了灵宝之后,很快就做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调头,隐藏了形迹,卷起大旗,直奔商洛山。 他们要去与李自成的队伍汇合。 应该说,高桂英在战略眼光,战术选择上,都超过丁启睿甚多,所以能够率领千八百人马,来去自如,以弱旅连续出击,并且成功甩脱官军大队的围捕,最终奔向商洛山。 …… 为了不引起官军注意,u看书ww.uukashu 高桂英命令部下收起旗帜,昼伏夜出,秘密行军。 每个人都有一种“归心似箭”的心情。 小小的商洛山,因为是李自成亲自划定的“集合地”,因此成了失散后的闯军心中的希望,大家都有一种预感——到那儿就一切都好了,那里就是闯军的家。 在半路上,高桂英还有了意外收获。 队伍行走在一条狭长的山谷里,陕西人称作“大路沟”的山道上,前锋有哨兵来报告:“有两个叫花子在山坡上,朝着咱们探头探脑,很是鬼鬼祟祟。” “捉住他们。”高桂英命令道。 叫花子……如果是官军派出来的奸细,那可有点麻烦,因此必须逮住杀掉。 一群士兵拿刀执枪,朝着山城上跑去。 那俩“叫花子”,均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见士兵追过来,扭头就跑。 第二百五十九章 重逢 “站住——” 士兵们爬上山坡,朝着那俩“叫花子”猛追过去。 那俩“叫花子”行动甚是利索,撒开大步,窜山越岭,跑得飞快。 忽然士兵中有人惊叫起来,“喂喂,你们看,那不是一只虎——李过将军么?” 大家仔细一看,可不是? 那俩“叫花子”,身材相貌,动作,看上去颇为熟悉,正是李自成手下的两员大将:绰号“一只虎”的李过,还有高桂英的弟弟——高一功。 “喂——李将军,高将军,别跑,是自己人——” 士兵们一阵乱纷纷地叫喊。 两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停下了脚步,辨明了确实是自己人之后,哈哈大笑着,回转身来,扎撒着两手,跑下山坡。 “是自家弟兄吗?是哪位将军——” 两张肮脏而菜色的脸上,写满了惊喜。 高桂英驰马走上前来,喊道:“喂,李过,一功,是我,” 面前这两位大将,衣服破得看不清颜色,还带着斑斑血迹,李过的鞋子只剩下了一只,高一功的头发象是着过火,被烧掉了半边。 “婶子——姐姐——” 两个人跑上前来,抓住高桂英的胳膊,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高桂英一阵心酸,眼里涌出泪花来。 “太好了,你们俩——快换身衣服,唉,能见面就好啊。” 这还是自从潼关南原大战以后,她首次碰到闯军大将,这两人又是自己的家人,看着他们这副落魄模样,自然是高兴再加上酸楚。 “婶子,有吃的吗?” 李过和高一功也不知道饿了多长时间了,士兵们拿过干粮来,两人象饿狼一样抓过来,一通狼吞虎咽。 除了干粮,还有烧酒,用猪尿泡盛着,两人猛灌了几口。 一抹嘴巴,“嘿,酒足饭饱,又能和官军厮杀了。” 落魄至此,悍气不减。 高桂英问:“一功,过儿,你们俩就只剩下了光杆儿?是怎么逃出来的?” 李过一拍大腿,“嘿,说起来真丢人,我们俩在突围的时候,碰上了曹变蛟的队伍,大杀一场,我跟曹变蛟撞了面,较量一番,你猜怎么着?这家伙当真是勇极了,一刀劈掉我的头盔,差一点就削掉了脑袋,我真的不是这小子对手。” 李过在闯军中号称“一只虎”,勇力过人,善于猛打猛冲,但是被曹变蛟杀得大败,可以想象,当时的战斗有多惨烈。 高一功道:“曹变蛟不但身有万夫不挡之勇,而且作战极有谋略,他布下了三道防线,层层设网,我们冲过了第一道,还有第二道、第三道,杀到最后,两千多弟兄全都血染黄沙……” 一腔悲愤。 “好了,”高桂英劝道:“你们俩能逃出来,就是幸运,日后咱们一定还会东山再起。走吧,咱们一起去商洛山,投奔自成。” “嘿嘿,我们俩,本来也是想奔向商洛山的,可是一路窘迫,差点饿死,就琢磨着在路上埋伏,劫个商旅什么的,抢点吃食钱财,谁知道正好碰到了你们……” …… 高桂英率领的队伍,经过两天行军,就快进入商洛山的时候,忽然前哨斥候传来消息:“前面象是有队伍。” “什么旗号和服饰?” “没打旗号,服饰杂乱,跟咱们差不多。” 服饰杂乱……这说明不是官军。难道是自己人?高桂英兴奋起来,她命令道:“派人上前联络。” 为了防备万一,部队摆成战斗队形,随时可以投入战斗。 过了半盏茶时分,忽然一阵欢呼声,从前面响起来。 好多人都在大笑,在尖叫,在大吼…… 这声音带有传染性,片刻时分,整个队伍,都沸腾起来,无数人一起乱叫,大笑,上千人举着刀枪,欢呼跳跃。 “高夫人,是李闯王的部队,是闯王……” 大家在喊,在笑,在叫……高桂英听到耳朵里,只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成百上千粗俗汉子的乱吼,听上去是那么亲切,那么温暖。 终于——回到自己的队伍里了。 两行眼泪猛地从眼眶里涌出来,这是盼望已久的,天天都想着与李自成团聚,今天——终于实现了。 李翠薇跑过来,拉着她的手,“妈妈,是爸爸的队伍。” 高桂英笑着,抹掉腮边的眼泪,和士兵们一起,向前跑去。 旁边的人群,都在欢呼,在叫喊,在奔跑……两只队伍相向奔去,聚在一起,互相打着招呼,拍打对方肩膀,搂住对方胳膊…… 好几员熟悉的大将,迎面走来。 一脸络腮胡子,身板象块铁板似的刘宗敏,老实巴脚的陕北汉子田见秀,一脸阴鹫鹫的袁宗弟,还有白马银枪,英气勃勃的刘芳亮…… 好多双手一起向前伸出来。 大家一起在喊:“嫂子,嫂子,一功,李过……” 高桂英笑着,向大家打招呼,“兄弟们,你们都在,太好了,终于又看见到你们了。” 好温馨的情景啊,无数次做梦都梦见过他们,这些人——真是令人称奇,竟然都在,一个都没战死,他们都还活得好好的,象以前一样健壮。 …… 这是个令人感慨的事情。 潼关南原一战,惨烈无比,闯军全军覆没,李自成率八十七人退居商洛山,但是——这么一场大战,闯军所有的大将,竟然一个都没死。 所有将领全都侥幸逃脱。 这是巧合,或者更是天意。 …… 但是高桂英没有看见李自成。 翠薇拉着她的手问:“爸爸呢?” 刘宗敏说道:“嫂子,u看书 .uukansh 闯王没在,他去谷城了。” “谷城?” “对,谷城。张献忠这个老滑头,受了朝廷招安,投降归顺了,就驻扎在谷城。闯王单枪匹马,秘密潜行去谷城,去劝说张献忠重新起事。” “哦。” 高桂英心里掠过一丝遗憾。 但是嘴里也不好表示什么。 刘宗敏说道:“本来,我们都劝闯王不要去,一路上危险不必说,那张献忠是个靠不住的人,比油里的泥鳅还滑,他若是起了坏心,那可不妙。” “没关系,”高桂英说道:“既然自成敢去,他心里就有底。” 这话没错。 李自成是什么人,心机如海,他不会做无谓的冒险。 第二百六十章 烤火 高桂英问刘宗敏,“捷轩,你们这是拉着队伍去哪?” “祖家寨。” “干什么?要攻打寨子么?” 刘宗敏道:“祖家寨是个大寨子,有三千多户人家,团练乡勇两千多人,并且山势险要,易守难攻,我们本不打算攻打,但是日前有个讯息传过来,说是郝摇旗被寨子里捉了,准备开膛挖心,大家一听就急了,这才拉起队伍,奔祖家寨去。” “硬攻?” “不硬攻怎么办?” 高桂英摇了摇头。 刘宗敏率领的闯军,不足一千人,加上过天星的三千人,再算上自己带来的千把人,总共有五千之众,按说攻打一个寨子,不成问题。 但是——如果寨子位置险要,里面防守充足,这可得另说了。 闯军目前刚刚从全军覆没中喘过气来,经不起折腾。这几千人马就是最后的本钱,如果赔上去,那就更岌岌可危。 现在,每一个人都是种子,将来要靠他们发挥大作用,生根发芽,壮大队伍,这些人都是宝贵的本钱。 刘宗敏说:“嫂子,郝摇旗不能不救,” “我知道。” “这样吧,现在队伍归你指挥,你说怎么打,我们就怎么执行。”刘宗敏痛痛快快地说。 高桂英没吱声。 她瞅了瞅眼前这些将领。 刘芳亮、李过、袁宗弟…… 实事求是地说,打仗,他们全是勇不可当的猛将,冲锋陷阵的好手,但是论作战谋略,却都不行。 闯军队伍里,论作战谋略,其实只有李自成一个人能够拿得起来,其余的人全是勇有余而谋不足。 这就是军队里缺乏“军师”的弊端。 高桂英略一思索,就当仁不让的答应了刘宗敏,“好,兄弟们,如果你们信得过我,那我就权当一回攻打祖家寨的总指挥。” “同意。”“嫂子,你就指挥吧。”“你说怎么打,我们就怎么办。”众将一片乱乱哄哄地应和。 …… …… 祖家寨,在商洛山东南端的一座山崖上。 它居高临下,易守难攻,寨里还有山泉水,因此最适宜防守。 寨子的围墙并非夯土,而是用青石垒砌,高两丈,宽一丈,上面能跑马,垒成垛口状,比县城的城墙还坚固。寨里的乡勇日夜有人巡逻。 这样的建筑格局在山里几乎就等于“固若金汤”。 寨主名叫祖守敬,是个远近闻名的大财主,“跺跺脚四方乱颤”的那种。他是武举出身,长得膀大腰圆,勇武剽悍,对于山里的贼寇,从来都不买帐。 一般的盗匪,也很少有人敢惹祖家寨。 这回捉住“巨匪”郝摇旗,纯属巧合,几个寨子里的猎户进山打猎,追赶着一头野猪,跑进一个山洞,谁知道在洞里看见一个虬髯大汉,奄奄一息,身旁放着一根方天画戟,就将他背回了山寨。 祖守敬见了,大喜。 “哈哈,这是贼魁郝摇旗,鼎鼎大名,官家打着灯笼也抓不着他呢,赶紧绑起来。” 其实不用绑,郝摇旗已经饿晕了,堪堪就要饿死。 祖守敬命人给郝摇旗喂了食水,汤药,把他给救醒了。 “噫?” 郝摇旗问道:“这是哪儿?干吗把老子绑起来?” 祖守敬得意地说道:“郝摇旗,你还记得我吗?我叫祖守敬,十年前咱们在洛南道上打过交道,我当时是上驿旗所指挥使,咱们在战场上会过。” “是吗?老子记不起来了。” 郝摇旗这些年随着高迎祥、李自成打过无数仗,跟明军作战千余回,对战过的将军、都督多了去了,哪里还记得这个“上驿旗所指挥使”? 他翻翻眼皮,“姓祖的,你要把老子交给官府?是吗?据说姓郝的脑袋值三百两银子,奶奶的,你小子能发个小财了。” “哈哈哈……” 祖守敬一阵大笑,“郝摇旗,实话告诉你,姓祖的不缺那三百两银子。” “那你要干吗?” 祖守敬恶狠狠地说道:“你不记得我,可是我却忘不了你,当初洛南道上一战,你把我手下杀得落花流水,一杆方天画戟挑了卫所,最后还放了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将……” 郝摇旗也哈哈大笑起来,“这种事,老子做多了,怎么样,你有意见么?” “哼,正是因为那场败仗,我被上司申斥,连功名都革了,这才回到商洛,作了个没有出身的土财主,郝摇旗,老天开眼,让你落到我的手里,这叫天道轮回,终有一报。” 郝摇旗连眼睛都不眨,“怎么着,你要折腾老子?” “你要好好求饶,跟我叫几声爷爷,多说点好话,我心里一仁慈,就给你来个痛快的,省得活受罪。” “祖守敬,你要是个爷们儿,就把我解开,咱们俩再打一场,你要能胜过我这杆方天画戟,别说跟你叫爷爷,叫祖宗都行。” “嘿嘿,姓祖的没那么笨,我承认你郝摇旗武功高强,祖某当初就不是对手,现在也还不是对手,我不会接你的激将法。” 虽然郝摇旗都快饿死了,身子无比虚弱,可是祖守敬却仍然不敢和他单挑。 这就叫威名,这就叫震慑。 郝摇旗生生死死见得多了,他淡淡地问道:“祖守敬,你想怎么着?开膛还是挖心?老子可以教教你,办这种事,你得跟我叫祖宗。” “死到临头,吹牛很舒服吗?” “吹牛?你去外边扫听扫听,u看书 .uansu 姓郝的杀过多少人?挖过多少人的心肝?说到心狠手辣,你给老子提鞋都不配。我告诉你,爆炒心肝最刺激,旁边摆上炒锅,现割现炒,然后拌上葱姜蒜末当小料,来上一壶烧刀子,爽得不得了。” 他说得平平淡淡。 把旁边的乡勇都听得心里发麻。 祖守敬“呸”了一声,“郝摇旗,你再充大瓣蒜,也一文不值了,挖心……你倒是美呢,一刀下去,你就死了,嘿嘿,老子偏不让你这么痛快。” “你想怎么着?” “先给你烤烤火。” 郝摇旗仍旧不在乎,“行,老子正害冷哩。” 祖守敬命令乡勇把郝摇旗押到寨子中央,绑在一根石雕拴马桩上。 寨子里老百姓,都来到旁边看热闹,一忽便挤得水泄不通。 第二百六十一章 煨汤 郝摇旗被绑在栓马桩上。 他的周围堆了好多柴禾。 几个乡勇,手持着火把,站在旁边,等待着祖守敬一声令下,就把柴禾点燃。 旁边围观的老百姓,挤得人山人海。大家听说要处置“匪首”,谁不好奇?因此都来看热闹。 要说郝摇旗这副模样,可真是标准的“匪相”,身材粗壮,头大如斗,脸黑如炭,一脸钢针似的络腮胡子……就如黑煞神一般,几乎从外表就能断定这是个土匪。 那双眼睛里放着凶光。 好多围观的百姓都面露惧色,虽然“悍匪”可恶,但是要把人活活烧死,虽却也不免心惊胆战。 祖守敬亲自拿着一把牛耳尖刀,上前用刀尖抵着郝摇旗的下巴,得意的冷笑道:“郝摇旗,我知道你不怕死,匪就是匪,凶悍是天性,但是老子偏不让你死痛快了,今天放火烤一烤,让你先暖和暖和。” “哼,随你便,狗日的,姓郝的怕你折腾,把名字倒着写。” “很好,够硬气,佩服。我可把话说明白,一把火烧你你,那也太便宜了,我要象煨汤一样,今天烤一块,烤得半熟,让野狗上来啃你的肉,明天再烤一点,再烤得半熟……嘻嘻,郝摇旗,你说好玩儿不好玩?” “好玩儿得紧,你这法儿妙极了,等闯军把你逮住了,也照着葫芦画瓢,依样烤你便是。” “……” 祖守敬沉下脸,瞪着郝摇旗。 郝摇旗哈哈一笑,“怎么样?你是不是觉得老子吹牛逼呢?祖守敬,闯军会给我报仇,这事儿应该没人会怀疑吧?他们不但会象‘煨汤’一样慢慢烤你,还会烤你的老婆,烤你的孩子……姓郝的光杆一个,烤就烤了,你姓祖的满门九族,只怕一百口子也不止,一起烤起来,那才有滋有味儿。” 这话可太扎心了。 祖守敬怒火中烧,把手里的牛耳尖刀朝着郝摇旗的下巴上一划,“嗤”的一声,割破皮肉,一股鲜血涌出来。 郝摇旗眼都不眨,放声大笑,“怎么着,姓祖的,你怕了吗?胆小鬼,我很想知道,你和你大老婆,小老婆,你儿子,你女儿,你孙子,一起被烤的滋味到底怎么样,哈哈……” 祖守敬气得脸色发青,手腕直抖,他伸出左手,狠狠抓住郝摇旗的下巴,把牛耳尖刀伸进他嘴里,手腕转动,去割郝摇旗的舌头。 尖刀锋利,在嘴里一搅,舌头是否割下来了,难以判断,但是立刻扎得嘴里嘴外,一片血肉模糊,郝摇旗嚷不出来了,只是瞪着眼睛“呜呜”乱哼。 忽然祖守敬放了手,后退一步。 他起了仁慈心吗?倒也不是,原因有些可笑——郝摇旗两眼圆睁,胡须戟张,那副泥染肮脏的面孔凑在眼前,让人觉得分外恶心,呼出的臭气直冲鼻孔,祖守敬差点呕吐出来。 “点火,” 祖守敬怪声叫道。 两个乡勇把柴堆点燃了。 火,慢慢着起来,祖守敬和乡勇们都向后退去,一股灼热的气浪熏得人皮肤难受。 四周围观的老百姓有的轻声惊叫,有的转身不敢再看。 郝摇旗嘴里被扎烂了,顺着嘴角往外淌血,难以呼喊叫嚷,象野兽一样“呜呜”乱吼,那副神情——让人瞅上去格外恐怖。 火苗子旺起来。 嘴堆噼噼叭叭的烧,火焰中,腾起一股黑灰,那是郝摇旗的破衣衫被烤着了,烧成灰,象飞虫一样飞扬。 祖守敬哈哈大笑。 “姓郝的,怎么样,滋味儿够意思吧?你还嘴硬吗?现在求饶,晚了。” 就在这时候,从远处匆匆跑过来两个执红缨花的乡勇,神情紧张,气喘吁吁地向祖守敬报告,“不好了,东家,寨子外面有异常情况。” 祖守敬一愣。 有情况? 难道这么快,闯军就找上门来了? 他赶紧命令把郝摇旗身旁的火给灭掉,问:“什么异常情况?” “不清楚,非常诡异,好象有队伍,影影绰绰看不清,打着旗帜,只听见一阵阵的箫声,随风传过来。” 这是个不明不白的情报,祖守敬骂了一声,然后吩咐把郝摇旗先押起来,然后自己穿戴整齐,提了长刀,带着一群乡勇,登上寨子的门楼察看。 手搭凉蓬,向远处观望—— 果然,远远的山坡下,有不少人影在移动,还有隐隐约约的箫声传入耳鼓,呜呜咽咽,甚是动听。 祖守敬心下疑惑,这些人影到底是做什么的?看样子不象是军队。他命令下属:“派出一哨探马,迅速探明情况。” 五匹马,驰出村寨,向远处山坡上奔过去。 远处的人影,看见寨子里有骑兵奔出,立刻遁向更远的山下,箫声,也慢慢听不到了。 过了一柱香时分,五匹探马回来了,乡勇向祖守敬报告:“东家,没追上,那群人有二三十个,穿着鲜艳,多数都是年轻女子。” “女子……” 这是个很奇异的事情,如今兵荒马乱年月,年轻女子很少有在外面出头露面的,更何况二三十个年轻女子,一起在外面闲逛,这事很不寻常。 “你们看清楚了吗?” “绝对错不了,不光穿得鲜艳,身条脸盘儿,动作嗓音,我们辨和清清楚楚,就是年轻女人,嘿嘿,当家的,看别的或许能走眼,瞧女人,我们肯定走不了眼。” 祖守敬更加疑惑,uu看书 ww.uukans 他命令道:“寨门紧闭,谁也不许外面,加强四门守备。” …… 黄昏时分。 山里的夜来得快,黄昏总是一闪而逝,太阳滑下西山以后,很快天地间就暗下来。 “呜呜——” 箫声,又从寨子外面传来。悠悠扬扬,十分动听。 祖守敬得到了报告,匆匆穿戴整齐,率领着一帮家丁,来到寨门楼上,向远处张望。 暮色苍茫中,只见两百步开外,有一群红红绿绿的人影在移动,有的骑马,有的步行,衣着鲜艳,显然都是女人。 “放箭,” 祖守敬大声命令道:“把弓箭队都调过来,强弓硬弩,一起发***奶的,老子倒要看看,这群妖怪是什么路数。” 第二百六十二章 声东击西 寨子里有弓弩队,祖守敬命令:“都集中到东寨门上来。” 五十余名乡勇,抬着沉重的盘弩,还有二百余弓箭手,都来到东寨门,在寨墙上左右排开,列好了阵势。 “射箭。” 一声令下,弓弩手们朝着寨外那些模糊的人影,开始放箭。 “嗖嗖嗖——”雨点般的箭只飞出去,在昏暗的暮色里如同下了一阵黑雨。 普通的木弓,射程不超过一百步,弩盘的射程较远,能够达到二百多步,但是需要两三个人共同操作,相当于一台“射箭机器”。 祖守敬向远处了望,只见那些穿着鲜艳衣服的女子,驰马向后退了一段,但是悠悠扬扬的箫声,却始终响个不停,山风吹来,耳边回响不绝。 天色越来越黑,箫声在山里显得愈发诡异。 寨墙上有乡勇议论,“这些不象是人,活象是鬼,是山里的幽灵。” 祖守敬怒道:“什么幽灵,分明是有贼在捣乱,妄图扰乱山寨,把霹雳炮和铁火炮调上来,轰他们个稀巴烂,我看他们敢怎么样。” 远处若有若无的箫声,象“鬼哭”一般,刺激着祖守敬的神经,让他怒不可遏。 “呜隆隆……”一阵沉重的铁轮碾地声。五门铁火炮和十几杆霹雳炮,火速被乡勇们推上了寨墙。这些铁家伙是寨子里的防守王牌,对于外来攻击,具有很大的杀伤力。 祖守敬敢于有恃无恐,信心也源自这些火炮。 寨子位置高,地形有利,再加上充足的火炮,就能够击退任何强敌的进攻。 “放,把那些妖魔鬼怪都给我轰上天。” 火炮手们一阵手忙脚知。 开炮,可并不是一句命令马上就能射出炮火,一尊铁火炮重达千余斤,就象一头笨牛,需要给推进炮位,固定好,压上脚石,然后填充火药,塞进开花弹或是实心弹,鼓捣十来分钟之后,才能点燃药捻子。 紧张的忙碌之后,一排铁火炮和霹雳炮,全都点燃了。 火药捻子在昏暗中冒出火光。 “轰——轰——轰——” 一阵巨大的轰鸣声从寨墙上响起,十几道火光喷涌而出。 旧式火炮,因为使用落后的黑火药,所以发射的时候火光漫天,远比现代的大炮情形壮观,一发炮弹射出去,火光与烟雾把附近十几米以内,全都笼罩了。 一排火炮发射,就更加声势浩大。 城门附近,浓烟滚滚,红光四射。 炮声沉寂之后,再侧耳细听,远处的箫声,终于消失了。 寨墙上,祖守敬得意地狂笑起来,“哈哈,任你什么娇魔鬼怪,抵得过老子的大炮么?你倒也是装神弄鬼呀,哈哈,再放一炮。” 就在这时候,他的耳朵里听到另一种声音。 那是喊杀声。 这声音不禁让祖守敬一愣,一股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他赶紧制止了铁火炮的继续发射,吩咐道:“怎么回事?哪里有声音?赶紧去查。” 很快,消息传过来。 “报……报告,不好了,寨子西门发生激战,有无数的人马,正在猛烈攻打西门,眼看着就要攻进寨里了,那里守卫的弟兄紧急告急。” “嗡——” 祖守敬的脑袋里猛地一晕。 他立刻意识到——坏了,自己上当了。 这显然是一个精心设置好的圈套,箫声……鲜艳衣着的女子……这些都是诱饵,就是为了把自己的注意力吸引到东寨门。然后敌人再去猛攻西门。 声东击西。 也太典型了点儿。 祖守敬只觉得浑身冒火,声音都变了味儿,“快——赶紧增援西门——都跟着我去增援——” 叽里骨碌……一大群的乡勇按照命令,跑下寨墙。但是,那些沉重的铁火炮,还有霹雳炮,却是难以迅速移动的,而且刚刚发射完毕,炮管都是灼热的,根本无法接触。 一片忙乱。 祖守敬匆匆率领队伍增援西门,他是个有勇无谋的人,根本也不会考虑采取什么策略,去挫败敌人的进攻,只知道“兵来将挡”。 此时,西寨门的战斗打得正激烈。 攻城部队,是高桂英率领的闯军,这个“声东击西”的策略,也是她的主意。 主攻西门的将领,是李过,他最擅长的就是攻坚战,攻城拔寨如同猛虎,“一只虎”的绰号也来源于此。 两丈高的云梯,趁着夜色铺在寨墙上,十几路队伍一起进攻,李过手执一把盾牌,身先士卒,奋勇当先爬上梯子,但是他很快发现——盾牌基本上没用。 乡勇们很少有箭射下来。 因为弓箭队都去增援东寨门了。 不光弓箭队,铁火炮、霹雳炮都运到东寨门去了,西门基本上处于一种“空虚”状态,这对于能征惯战的闯军来说,简直就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杀——” 一片喊杀声中,十几架去梯一起发起冲锋。 李过一把甩掉遁牌,手执一把单刀,三窜两跳,就窜上寨墙,单刀左右一摆,劈翻了两个乡勇。 他的身后,闯军源源不断地冲上寨墙。 墙上展开了混战。 乡勇们平素战斗经验极差,又没有系统训练,虽然也都是一些悍勇之人,但是在身经百战的闯军面前,几个照面便落了下风。 “咔嚓嚓——” 砍掉的脑袋顺着寨墙乱滚。 惨叫声一片。 李过率领着第一批先锋,只用了一个冲锋,就突破了寨墙上的防守,并迅速站住了脚跟。 十几架云梯接连不断地登上数百闯军士兵。u看书 .ukanshuco 呐喊声中,刀枪翻飞。 乡勇们抵挡不住,惨叫着后退了,闯军象潮水似的涌入寨内。 …… 祖守敬匆匆带着大批手下,冲向西寨,但是还没等跑出两百步远,就听着南寨门、北寨门也同时发出了呐喊与厮杀声。 他心急如火,大喊:“快,增援——增援南寨和北寨,丁酉旗,奔南寨门,甲亥旗的弟兄奔北寨门——” 更让他心惊的是,西寨方向已经燃起了熊熊火光。 这是寨子已破,贼兵攻进来的标志。 火光和浓烟,把暗色的天空映得通红。 喊杀声充斥着东西南北,整个祖家寨里沸腾了,乱得象是一锅粥。 第二百六十三章 放粮 当祖守敬带着人增援到西寨门的时候,闯军已经攻破了寨墙,大举蜂拥而入。 冲进寨里的闯军,就是一群群的猛虎,大肆砍杀,把寨内的乡勇们杀得人仰马翻。 李过带着先锋部队狠狠向里锲入,迅速割裂寨内的防守体系。这是攻城部队的必杀技,绝对不能在寨墙附近同守军胶着,那样很容易被反击出寨子。 必须象一把尖刀一样,狠狠切入纵深。 如同尖刀切腹,将防守劈开。 李过打仗一惯的作风就是猛打猛冲,率领着部下象是一阵旋风,横扫一溜胡同。 他迎面正撞上增援过来的祖守敬。 昏暗的夜色中,几处火光在闪耀,照得人脸犹如鬼面,闯军和乡勇们在每条街道,每个空场,每一处房前屋后,展开混战厮杀,刀枪的撞击声,呐喊和怪叫声响彻耳鼓。 祖守敬一眼就看见一员手执单刀的将领,正在率众突击,那员将领只有二十来岁,非常年轻,但是战斗动作异常迅捷而勇猛,窜蹦跳跃,勇不可当。 乡勇们的尸首倒在他的脚下。 祖守敬怒火中烧,“呀”的一声吼叫,手举长刀便冲向前去。 李过目光锐利,已经瞅着了祖守敬,他两腿一跃,跳起几尺高,迎着祖守敬的大刀便冲上去。挥单刀招架。 “当,” 两刀相撞,崩裂了刀口。 祖守敬是武举出身,武功纯熟,臂力强劲,而李过虽然年轻,但是作战经验丰富,小伙子浑身透着一股勇猛和机灵,单刀一摆,身子转了个弯,又劈向祖守敬的下盘。 祖守敬不敢怠慢,斜身跨步,避过刀锋,长刀倒转,用刀柄的后尾去戳李过的脑袋。 两个人都是一样迅捷,一样灵巧。 突然旁边响起一阵“哇哇”的大叫声,嗓门粗大如同霹雳,祖守敬百忙中扭头一看,不禁吓了一跳,只见斜刺里杀过来一条大汉,身材粗垃,黑乎乎的脸膛,络腮胡子,火光映照下,显得异常凶恶。 嗯? 影影绰绰看不清楚,怎么模样有些象郝摇旗? 祖守敬一下慌乱了,郝摇旗逃出来了? 难道贼兵已经砸烂了寨里的防守,连郝摇旗都救出来了么? 惊异中,那员络腮胡子大将,大吼一声,象豹子一样跳过来,一举手里的长柄大刀,象是煞神一样冲自己杀过来。 祖守敬应付李过,已经感到吃力,现在这尊“黑煞神”骤然杀到,立刻陷于手忙脚乱,赶紧侧身躲闪。 李过哪里会放过这个机会?单刀一摇,“嗤拉”一声,斜着劈在祖守敬的脚上。 祖守敬吃痛,大吼一声,挥刀斜劈。 这时候,络腮胡子大将已经迎头赶上,大喝一声,手起刀落。 这一刀,斜着劈过祖守敬的脖子,狠狠地将他劈翻在地,整个身子都劈成了两段。 鲜血飞涌。 …… 满街的乡勇看见祖守敬被杀,吓得魂飞魄散,乱逃乱窜。 这员络腮胡子大将,当然并不是郝摇旗,他是刘宗敏。 刘宗敏提着滴血的大刀,象座铁塔似的当街而立,哈哈大笑。面目在火光映照下无比狰狞。 …… 闯军从三面攻入寨内。 破寨而入的闯军,就是一群猛虎,再也无法拦阻,东冲西突,没用一顿饭功夫,就把寨内的乡勇杀得七零八落。 聪明一些的乡勇,趁着夜色黑暗,混乱中赶紧逃往寨子外面。 逃得慢的,都被砍翻在地,横尸街道。 寨子里,处处燃起火光,映亮天空,火光下,每一条街道上都奔跑着闯军的身影,呐喊声此起彼伏。 …… 从闯军杀入寨里,到战斗结束,一共只用了不到半个时辰。 “声东击西”策略获得完全成功,粗心大意的祖守敬被刘宗敏一刀砍死,手下乡勇死的死,逃得逃,还有的脱掉号服猫进了家里。 闯军很快在寨里找到了被关押着的郝摇旗。 郝摇旗的情形……别提有多惨了。他的嘴里都被扎烂了,说不出话来,象个哑巴一样呜呜咽咽,身上多处被火烤伤,皮肉上结着一大块一大块的水泡。 就象一块被踩烂了的烤白薯。 “呀,”刘宗敏吃惊地问:“摇旗,你还活着?” “呜……” “你别喊,你的嘴就象刚吃过死孩子……我知道你想问什么,祖守敬,是不是?他已经被我一刀割了脑袋,放心吧。快下去治伤。” 几个闯军士兵扶走了郝摇旗。 接下来,刘宗敏指挥着士兵们,砸毁了乡勇旗卫所,夺走了所有的马匹物资,把祖守敬的家里,浩劫一空,并抢劫了其它几个富户。但是对于普通百姓,却并没有抢掠。 这是李自成的新政策,不抢、不杀普通百姓。 当战斗的总指挥——高桂英,率领着韩梅、邢彩果等一帮女兵,昂首进入祖家寨的时候,她看见的是一副令人吃惊的景象。 刘宗敏、田见秀等将领,忙忙碌碌地搬运着新抢劫的物资和粮食,朝着寨子外面运送,同时,还在寨子中央,设置了一个“放赈台”。 一名小校敲着铜锣,高声叫嚷:“祖家寨的乡亲们,祖守敬被我们杀死了,现在开仓放赈,凡是吃不上饭的,一律每家送给高粱三升,粟米二升……” 刚一开始,并没有老百姓上前领粮。 但是到了后来,u看书 wuukansu.cm 有些胆大的,走出家门,战战兢兢地察看了一会,发现闯军并没有继续杀人放火,便试探着到“放赈台”前面,结果——真的领到了粮食。 有人给放粮的贫苦户登记造册,发放高粱和粟米。 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百姓前来领粮。 田见秀站在台上,向老百姓们讲话: “乡亲们,我们也是被逼得活不下去,这才造反,大户人家的粮食堆满了仓,可是穷百姓却饿得要死,从今以后,祖家寨里再没有祖守敬这样的大户,大伙儿只管种自己的地,不会受他们欺负……” 高桂英惊讶地问刘宗敏,“捷轩,这是你们的新策略?” “呵呵,这是河南河内县一个李公子,叫做李信,给闯王出的主意,叫做‘放赈法’,打开粮仓,就分给百姓一些。从那时候起,我们就一直这样做。” “是吗?真好,这位李公子真是有眼光。” 第二百六十四章 酒肉 三梆子接受了一个任务:给郝摇旗治伤。 闯军眼下处于“劫后余生”状态,人马统共不到两千人,医官更是一个没有,三梆子跟谭天保学过的一点医道,自然就成了香饽饽。 他倒背着手,来到郝摇旗面前,神情严肃。 “郝将军,请你张开嘴巴,我察看舌苔。” 郝摇旗张开血盆大口。 他的嘴岔子本来就大,这回被祖守敬用尖刀扎得血肉模糊,真正成了血盆大口了。 而且舌头几乎都给扎烂了,哪里还有舌苔? 三梆子伸长脖子凑到郝摇旗嘴边…… “我艹!” 看到郝摇旗嘴巴烂乎乎,臭哄哄,血淋淋……他皱着眉头后退一步,抽抽鼻子直摇头,“好恶心,好恶心,真没看见过这么恶心的嘴巴。” 郝摇旗瞪了他一眼。 三梆子坐下来,“来,我给你把把脉。” 郝摇旗伸出木杠子一般的手臂,三梆子装模作样,闭上眼睛,用三根手指扣住脉搏,摇头晃脑。 这时候,高桂英带着邢彩果走进来探望郝摇旗。 看见三梆子这副模样,不觉发笑。 邢彩果喝道:“老三,你搞什么鬼,郝将军是受的皮外伤,你使红伤药就好了,摸的什么脉?他又不是五痨七热。” 三梆子有些尴尬,站起身来,“嘿嘿,你不懂,外伤也讲究内治,观脉象才好把握药量……好好,我马上配药。高夫人,您好。” 高桂英坐在小凳子上,看看郝摇旗的脸色,“摇旗,你怎么样?” “呜……没事。” “你嘴里有伤,就少说话,能回来就好,咱们闯军里的大将,差不多都脱险了,真是谢天谢地,这也是咱们日后东山再起的好兆头。摇旗,你养好伤之后,咱们还能大干一场。” “呜……” “还有,我刚才跟捷轩、玉峰他们聊了一阵子,大家的心气都很统一,闯王定下了章程,以后咱们不得伤害百姓,不得抢劫百姓的财粮,唯有如此,才能取信于民。” 郝摇旗翻了翻眼皮。 说实话,在闯军里,郝摇旗是最爱乱抢的一个,他性子暴躁,常常不管三七二十一,烧杀抢掠。 贼,哪个不这样? 温良恭俭让,那就不是土匪了。 三梆子配了伤药,给郝摇旗的身上嘴上涂抹。嘴里唠唠叨叨,“烧伤须去火,延胡索、冰片加木瓜,保证有奇效,就算是你从脑瓜顶烂到脚底板,也能给治好了。郝将军,幸亏你是碰上我了,现在医术精湛的名医真是不好找……” 好象他是“医术精湛的名医”似的。 高桂英问,“老三,摇旗的伤怎么样?要紧吗?还缺什么,你尽管说就是,咱们一定想办法。” “高夫人,这个么……”三梆子想了想,“郝将军的伤,现在主要是缺酒,缺肉,缺猴菇炖鸡,缺蒜苗炒鸡蛋。” 郝摇旗哈哈大笑,“哈哈……呜……” 邢彩果也给他逗笑了,喝斥道:“别胡说,老三,高夫人的话是认真的,是为了给郝将军治伤,你别老开玩笑。” 三梆子一脸委屈,摊摊手,“我没开玩笑,我也是认真的,你们看,郝将军饿得眼睛都抠偻了,虚火旺而肾气弱,必须多吃点饭菜,才能补中益气,与我的神药相配合。” 高桂英点点头,“嗯,老三说得也没错,摇旗这些日子受苦了,体力虚弱,对冶病自然不利。补充饭食是必须的。彩果,你去想想办法,去搞些酒肉来。” “是。” 郝摇旗晃晃大脑袋,“呜……用不着,嫂子,刚才你说什么,咱们不是定下章程,不抢老百姓了么?郝某一定遵守,搞不到酒肉,没关系,随便能吃上些窝头,就蛮好了。” “你别担心,咱们不抢老百姓,也能搞到酒肉,大不了花钱去买。” 高桂英来了以后,把闯军原本的家当,金银细软之类,也全都带过来,现在闯军不缺钱花。 正说着话,过天星来了。 他晃着肥胖的大肚子,坐到郝摇旗身旁,嘻嘻一笑,“老郝,你嘴巴都烂成酱黄瓜了,这回想吃好饭也咽不下去了吧。” “谁说的,呜……惠厨子,你给我炒两菜,看我能不能吃。” “美得你,还炒俩菜,我告诉你郝摇旗,前些天,你可不知道我和李闯王受得那些罪,连树皮草树糊糊都吃不上,老子带着士兵们挖蕨根,蒸熟了当馒头吃,香得大伙差点把舌头咬掉了,三天喝不上一点粟米糊糊,饿得放屁都放不出来。你是没尝过那滋味儿。” “屁话,我没尝过?老子被祖守敬捉到以前,已经六七天没吃过饭,眼看着就找阎王爷报道去了。哪里有粟米糊糊?” 过天星嘿嘿一笑,“以后就好了,高夫人回来了,把闯王的钱袋子都带回来了,就不愁没有粮食吃。老郝,我一会给你做一顿五香榆钱粥吃。” …… …… 闯军和过天星的部队,在商洛山里继续苦熬。 其实如果放眼全国,他们的遭遇远非最艰苦的,普通老百姓的日子,更加难过。 河南,本是沃野千里的富庶之地,但是随着旱灾与蝗灾轮番折腾,庄稼都旱死了,百姓还得照样缴各种赋税,uu看书. 而且朝廷为了“剿匪”又加征“剿饷”和“练饷”,更把贫苦农民推向深渊。 河内县,这一年从春季到夏季,都没落过雨滴,地面全都干裂得一道道如同龟背一样的大口子,庄稼全都旱死,全县百姓大批饿死,没饿死的就出外逃荒,沿路饿死的“路倒尸”比比皆是,无人收埋。 据县令统计,全县人口减少了七成。 放眼望去,十室九空,一片荒凉,村落变丘墟,人烟全断绝。 但是也有一个令人奇怪的现象,就是富人越来越富,富得流油,这是为什么呢?很简单,富户乘机兼并土地,把穷人都变成奴隶。由于灾荒严重,米价飞涨,荞麦每斗要卖三千六百文,而土地每亩的价格是四百文,你想买一斗荞麦吃,就得卖掉好几亩地。 这种现象让大批农民失去了土地。然后就坠入更加穷困境地。 最后就只能等死。 李信,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回到河南地面的。 第二百六十五章 女魔头 李信的老家就是河南河内人。 他原本生在官宦富豪人家,父亲和叔父因祖辈经商致富,李家在河内算是数一数二的大户。 按理说,这位“李家大公子”应该靠着家族积攒起来的钱财,继续经商,在“钱”途上继承祖业。 但是,李信却不喜欢做生意,他从小天资聪颖,就爱读书,年纪轻轻就中了举人。算得上才华出众。 中了举,可以走上仕途,求取功名。偏偏李公子对此也没兴趣。无意求官。 他读书并不象一般秀才那样,死抠硬记,为了吟诗作对而愁白了头发。而是学贯诸子百家,精研韬略与纵横之道,判断天下大事。 书越读越多,头脑中的思维越来越透彻,对事物的领悟也就越来越深刻。 这种现象几千年来一直存在,读书人分为很多种,有些人象诗人贾岛那样“二句三得得,一吟双泪流”,只会呕心沥血写文填句,那叫读死书,你让他去地里摘个黄瓜都不会。书呆子。 而有些人,读书的过程是领略知识,打通思路,掌握天地玄黄大道,这种人逐渐练得雄才大略,成为人中龙凤。 李信就属于后一种。 他不光闭门读书,而是一边读书,一边游历,走遍了黄河两岸,遍访名人,增长见识,亲眼目睹了政风民情,对于天下大事,都了然于胸。 家人曾极力劝他博取功名,走上仕途,做个大官。 但是李信断然拒绝了。 “我肯定不会去做官。” 这种坚定的态度来源于他对世道的领悟,李信阅遍了无数州城府县,观察了政届军届现实状况,做出了一个判断——大明朝,眼看要垮台了。 吏治混乱,民不聊生,盗贼蜂起……这些都是末世之兆。 我在一个朝代快要崩溃的时候去做官?那可太傻了。 …… 这天,李信穿出商洛山,回到河南境风。 他虽然是读书人,但是从小练过些武艺,水平很差劲,却也落得个身强力壮,总是单身出行,不带随从仆人。 面对着河南处处荒凉贫瘠,民不聊生之状,他不由得又是一阵感慨:“不知道何年何月,世道才能清明,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前面有一座寺庙。 天色将晚,他准备前去借宿,迈步往寺里走去。 一般来说,旅行要投宿客栈,但是有时百十里内人烟稀少,难以找到客栈,因此向寺里求请留宿,都能得到应允。 “当当当,”李信拍打破败的山门。 好大一阵子,寺内才有了动静,一个小沙弥把寺门打开一条缝,上下打量李信两眼,合什问道:“施主,有事吗?” “小师父,”李信陪着笑脸说道:“我是远来路过,附近找不到客栈,天要晚了,能否让我借宿一夜?我佛慈悲。” “不行。” “小师父,我不白住,会给寺里捐香油钱,我佛普渡众生,学生一向信奉禅法的,还请容纳则个。” 小沙弥说:“不是钱的事儿,施主,今天本寺不方便,请您去别处吧,我也是为你好。” “敢问有什么不方便?” “你别问了,既然不方便,自然就不方便告诉你。告诉你之后我们就更不方便了。” 李信是个社会阅历丰富的,见多识广,自然不会被小沙弥的几句话就给挡回去,他笑嘻嘻地从怀里摸出一串铜钱,寨到小沙弥手里,“小师父,我一看你就是个好心肠的人,佛曰,万发缘生,皆系缘份,如是知,如是见,大家有佛缘。” 小沙弥把铜钱塞进怀里。 和尚不是讲究六根清净,视金钱如粪土吗? 这您可就天真了。佛是什么?佛就是人。每天光靠着念经打坐,一个星期就饿死了。寺里的和尚除了外届捐赠,自己也得开荒种地,化缘收租,否则怎么养活自己? 视金钱如粪土,不假,可是没有粪土,怎么活下去? 就算你修炼到了顶极佛经理论家,不吃饭能行吗? 小沙弥两手合什,说道:“施主,我真没骗你,寺里真遇上事儿了,这样,你别声张,我悄悄在边殿给你找个住处,你什么也别问,我呆会给你送斋饭,行吧?” “多谢。” 李信心下奇怪,小沙弥什么意思? 他走进寺院里,随着小沙弥向前走,这时候有个中年和尚匆匆跑过来,叫道:“法宗,法宗,女施主要的红烧肉,好了没有?” “马上马上,你快去回禀,马上就好,千万别把她给惹恼了。唉,就知道一遍遍地催。” 李信睁大了眼睛。 女施主?红烧肉? 搞什么名堂! 寺里来女客,倒也不算什么,但是绝对不可以在寺里吃荤,寺庙里做红烧肉——闻所未闻。 满腹疑惑,他却不能问。 怪不得小沙弥刚才告诉他,“什么也别问。” 进了拐角处一间小偏殿,李信安顿下来,谢过了小沙弥法宗,便躺在床上休息。时候不大,法宗给他端来一碗糙米粥,一碟咸菜。 “施主,你吃完饭,最好别出去,老实睡觉,唉。” “法宗师父,你们遇到难处了吗?若有差遣,我或许能帮你们。” 法宗赶紧摇手,“不可,不可,你老实呆着吧,那个女魔头……唉,我佛慈悲,但愿明天就能消弥了灾星。” 女魔头? 李信眼珠一转。uu看书uukash 法宗又摇了摇头,“你别问了,小心招祸上身。” 李信哈哈一笑,“法宗,我只问你一件事,你所说的女魔头,是不是长得身材粗壮,一脸横肉,就跟个杀猪的屠户似的,腰里还缠着一根长长的牛皮鞭子?” 法宗大惊,“呀,施主,你说得对极了,怎么着,你认识她?” “认识,太认识了,快,你带我去找他。” 放下那碗糙米粥,李信站起身来。 原来,他法宗说出“女魔头”之后,迅速在心里盘算了一番,附近几百里地面上,能够称得上“女魔头”的人,并不多,江湖上的贼盗大都是男人,只有“横天王”王凌玉,横行于黄河两岸,难道是她? 一问之下,果然不错。 第二百六十六章 红烧肉 横天王原本是个黄河上的船户,丈夫被土匪杀害,她一怒之下怀揣着尖刀,深夜只身闯入土匪窝,将几个匪首杀得干干净净,血溅匪窟,震惊四方。 世道艰难,船户也难以活命,她被一群流贼推为首领,从此就走上了“流寇”之路,打家劫舍,抢掠为生。 当初在河南荥阳大会时,她也是十三家义军首领之一。只不过从那以后,她率领的义军连吃两回败仗,江河日下,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后来被官军追剿得七零八落。 李信走南闯北,见识甚广,也和横天王打过交道。 他一听小沙弥法宗说起“女魔头”的情状,脑子一转,立刻想到——一定是横天王。 这个母大虫,怎么跑到寺庙里耍横来了。 不过也没什么奇怪的,如此悍匪,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做不出来。 “法宗,快带我去见她。” 放下糙米粥和咸菜,李信催促着小沙弥,出了偏殿,径直奔向方丈居住的净室。 推门一看,果然,屋子正中,平素寺庙方丈念经用的佛案上海,摆着一瓦盆红烧肉,热腾腾地冒着香气,后面坐着个胖大黑丑的妇人,正甩开腮帮子,大口小口吃个喷鼻香。 这情景令人发笑,只怕被佛祖知道了,不拿雷劈了她才怪。 佛门清静修禅之地,被她搞得乌七八糟,不忍卒视。 李信哈哈一笑,“王大姐,你倒自在,小弟李信这厢有礼了。” 横天王抬起头来,瞅了瞅李信,“咦,李信?你跑到庙里做什么来了?好久不见,来来来,坐下,咱们姐俩喝一杯。和尚,再拿一副碗筷来,拿一壶酒。” 法宗愁眉苦脸,“大王,酒,实在是找不着,就是这些肉,还是央求了半天,从别外匀过来的……” 李信笑道:“不用了,王大姐,你别难为他。” 跟横天王这样的人,用不着什么罗嗦客气,李信直接就盘腿坐在她对面,拿起碗筷,夹起红烧肉就吃。 比起糙米粥咸菜,红烧肉的味道自然更解馋。 横天王犹自不满意,“寺里烧菜的真差劲,这肉烧得太差劲,一点香味儿都没有。” “你算了吧,”李信说道:“这是寺庙,人家平常都只吃稀粥窝头,青菜豆腐,哪里做过红烧肉?只怕是从你来了以后,这才开地劈地头一回……王大姐,你来了多久了?” “什么多久,我今天刚到这儿。” 两个人边吃边聊。 原来,横天王的队伍,全都星散,她被官府缉拿,四处流窜,这两天,仅剩下的几个亲兵也跑丢了,只剩下独身一人,来到寺里。当即擒住方丈,威胁众和尚,给她做红烧肉吃。 李信笑道:“佛门是劝人向善之地,你如此蛮横,佛祖要降罪的。” “哼,老娘反正也得不了善终,管那么多干吗?” 一般的匪寇,都是如此想法。他们杀人放火,做恶太多,十八层地狱只怕还容不下,就算再增加到三十六层,那又有什么区别,索性什么也不顾,横行无忌。 “王大姐,下一步,你怎么打算?” “唉,兄弟,说实话,我是一点打算都没有。队伍打散了,剩下光杆一个,谁知道哪天就会给官军捉了去,千刀万剐……我也懒得想那么多。这回到河南,本是想寻找我师妹,谁知道扑了个空。” “你师妹?” “对呀,我师妹,她名红邢红娘,江湖上绰号叫做红娘子。” 李信点点头,“红娘子……我听说过这人,她和我是老乡,河内人,这样行不行,你随我回家,权且住在我家里,再慢慢探访你师妹的下落。” 横天王大喜,“好呀,李信,你不怕官府办你个窝藏匪首之罪,我自然没说的。” “呵呵,你给自己化化装,别让人认出来你是横天王。” “就这样。” 一拍即合。 那么李信带着一个女人回家,不怕引起非议吗? 答案是完全没有可能。 横天王虽然是个女人,但是长得粗壮黑丑,模样比男人更凶恶,没有谁会觉得儒雅英俊的李公子会同她有什么“隐情”。 李信是个豪爽仗义的人,见到横天王落魄无着,暂时收留在家,也是他的一贯脾气。 不同于一般读书人,李信从来也不“愚忠”,他洞察世事,早就判断大明朝廷日薄西山,垮台只怕是不会太久,因此根本就没有死板的“正统”思想,既和李自成交往,当然也会和横天王交往。 “李信,你小子真讲义气,一点读书人那种臭酸气都没有,哪天我碰到了师妹,就劝她嫁给你。” 李信赶紧摆手,“你饶了我吧,王大姐,求你了。” 横天王一瞪眼,“怎么着,你看不上?告诉你,我师妹长得跟一朵花儿似的,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只不过她心高气傲,谁也看不上。” “不是长相的事,你别乱点鸳鸯谱,此话再也休提。” “哼,你小子洋气个什么劲儿。” …… 李信带着横天王,径奔河内家中,这一路上,又凭添好多感慨。越往前走,灾荒越是严重,土地干裂,uu看书 uukansu禾苗枯死,逃荒要饭的老百姓,沿途络绎不绝。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好几拨身穿家丁服色的人员,骑着快马,正在往地里插地标,划地届,这是新近买下的土地,在进行“易主”手续。 穷人活不起了,就得出卖土地。 富人借着灾荒,地价便宜,大肆收购土地,形成大规模的土地兼并。这是乱世一道显著风景。当时,河南一带有好多王公贵族,象崇王、赵王、福王等等,往往占有数万顷田地。 李信慨叹,“越如此,穷人越是死路一条,孰不知把穷人都逼死了,富人就好得了么?真是贪心生祸害。” 回到家中。 李家是大户,有田地一万余亩,府里家丁、护院、仆人一大群,见“公子”回来了,赶紧殷勤接待,只是人人瞅着横天王甚是纳闷儿,这个又粗又壮又黑又丑的女人……她是做什么的? 不过,这位公子从来行事出人意表,不足为怪。 第二百六十七章 畜生 李信说道:“王大姐,你穿上一身号衣,扮作我家的护院吧,此地离着县城很近,须要掩人耳目。” 横天王哈哈一笑,“行,你只要管我饭吃,让我扮什么都行。” 她穿上一身护院号衣,把头发盘起来,其实也就和男人差不多,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女性特征。而且——在男人群里也算是丑的。 家丁来报告:“公子,有客人来访。” “谁?” “邻庄的赵太初,还有钱唯一,两位财主。” 李信皱了皱眉头。 赵太初,钱唯一,这是两个远近闻名的财主,都是广有田地,财大气粗的富豪人家,同李家不相上下。 而且这俩人都以吝啬刻薄而闻名,跟李信这种人从来格格不入,李信自从父亲、叔父过世以后,同他们也没有什么往来,现在忽然前来“拜访”,来做什么? 把客人客厅里,李信亲自接待。 赵太初,钱唯一,两个人长得一个高,一个矮,一个胖,一个瘦,一个刀条脸,一个圆球头……活象哼哈二将。 “赵员外,钱员外,感谢光临敝舍。敢问有何指教?”李信彬彬有礼,让座奉茶。 又高又瘦长得象根黄瓜似的赵太初,欠欠虾米腰,“李公子,咱们都是世家通好,互相帮衬是应该的,大家共渡时艰,同气连枝。” “对,对,”长得象西瓜似的矮胖子钱唯一频频点头。 李信笑道:“说得对,共渡时艰,二位有话,但请直言。” 赵太初道:“眼下米价日贵,地价日贱,俗话说,识得风向者,做得好生意,我和唯一兄商量着,今年再提高一成租子,既可抵消米价飞涨,又能再收进一批土地,此乃一举两得之事。李公子,你是聪明人,咱们三家一体联合,共进共退,必能利获俱丰,你看如何?” 钱唯一又点头,“对,对。” 李信一听,从心里升起一股怒火。 赵太初的意思很简单,几家财主联合起来,提高土地租子,逼着农民再多缴租,这样下来,不但提高粮米收入,还会在附近哄抬起“租价”。 然后——更多的穷人活不下去,卖儿卖女,饿死路旁。 富户们则乘机贱价收购土地,把大片大片地田园收归自己名下。 这种现象,更加重了明朝经济的崩溃,国家江山毁败。 老百姓活不下去,就只能造反。反贼越来越多。把整个国家淹没冲垮…… 李信脸色拉下来,对赵、钱两位财主说道:“李某刚从外面回来,深谙当前世面上的窘迫,天逢大旱,蝗灾不断,千万百姓流离失所,咱们若再提租,不是逼着难以活命的百姓造反么?” “嗤,”赵太初鄙夷地抽了抽鼻子,“李公子,你这是妇人之仁吧?地是咱们的,抽厘抽税,是咱们自己的事,谁管得着?至于穷棒子们,天命使然,愚昧难活,又难怪得着咱们?” “对,对,”钱唯一又点点大圆脑袋。 李信慨然反驳,“不然,赵员外,这次我从陕西、湖广,一路到河南,沿途所见,尽皆饿孚,村庄十室九空,情状极惨,拿河南来说,朝廷征收的饷税,多达二百八十万两白银,比往南几乎翻了三倍,天灾如此,老百姓拿什么缴税?咱们还要提高租金,这不是把百姓逼得往绝路上走么?” 赵太初也把脸沉下来。 “李公子,你休得拿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压我,我和钱兄共同邀你,同气连枝,是出于友诚义气,我们混迹世面上几十年,谁还没学过儒释之道么?现下荒年不收,乃是各有运数,英雄者,善借天时,蠢才才会哀叹无为,你若一意孤行,休怪我们不讲情面,请你三思而后行。” 话,说得尖刻极了。 简直就是威胁。 李信的脸上冷得象冰。 他瞅瞅面前这个瘦巴巴的黄瓜脸,又瞅瞅那个圆胖胖的西瓜头。 罢罢罢,跟他们讲的什么道理。 畜生如果能够听懂道理,它还是畜生么? 李信冷冰冰地说了两个字:“随便。” **地就象冰茬子,落在桌面上。 客厅里的气氛尴尬起来,三个人谁也没有吱声。 沉默了一会,钱唯一眨眨眼,冲着李信说道:“李公子,你怎么就不懂道理呢?” “哈哈哈……”李信仰头大笑。 他被钱唯一给气乐了,怎么着,我不懂道理? 钱唯一可没笑,他瞪着小圆眼睛,摇了摇西瓜头,很不理解地瞅着李信,搞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年轻人竟然如此“不懂道理”。 “你……笑什么?”钱唯一瞪着李信,“我很值得你嘲笑么?莫明其妙。” “不,”李信朝着钱唯一拱了拱手,“你不值得嘲笑。”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 对话,已经没办法往下进行。 赵太初阴沉沉地站起身来,冲着李信一拱手,“告辞。”转身一扭虾米腰,往外便走。 钱唯一也站起身来,摆着两条胖短腿,跟在后面,一边走一边嘀咕,“没见过这么不开窍的人,跟银子有仇,我们白给你赚银子的机会,你还不领情……奇哉怪哉……” …… 李信送走了两位财主。 然后,他也没闲着。 利用几天时间,u看书 ww.ukans 李信走访了常年租住自己家土地的农户,还有附近几个乡村的百姓。 他吃惊地发现——农户的贫困程度,竟然还超过自己的想象。 有些人家,好几口人只有一条裤子。 有些人家,早就没有粒米,揭不开锅,靠着树皮草根过活,全家五六口人饿得奄奄一息。 用一斗高粱米,可以换一个老婆。 有老百姓饿极了,去挖观音土吃,这是一种白色的细泥浆,碾碎了如同面粉,饥民饿得没法,就去挖来当面炒了或蒸了吃。吃得多了,人就出现腹胀,难以排出,活活胀死。 其实这种“观音土”就是现代称的高岭土,根本就没有营养价值。 接下来做的事,又让钱唯一之类的人大跌眼镜。甚至怀疑他“疯”了。 李信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 第二百六十八章 劝赈歌 李信做了一个令全县,甚至全省、全国人都震惊的举动。 他命令把自家的粮仓打开,把粮食分发给饿得快要死去的四乡百姓。 这个消息不亚于山洪决口。 灾荒年月,粮食是最宝贵的,一斗米能卖到三千文,手里有粮,能换到好多平时换不到的财货。富户人家,都把手里的粮食攥得紧紧的,别人休想借到一粒米。 你想吃到粮食,就得卖儿卖女,卖房卖地。 然后富户才能大发其财。 但是李信不这么算帐,他说:“一斗米,能救活二十条人命,这能值多少钱?” 消息传开去,无数的穷人,排着队来到李家门前,背着口袋领粮食。 此时,河南的灾荒已经持续了好几年,连官府都不再设粥厂赈济灾民,李信的这一举动,把四乡八邻都给惊动了。门前领粮的队伍,排起了长龙,一直排出好几里长。 李家的家丁奴仆们,忙着登记造册,甄别贫困程度,按照每户平均三口一升的数量,分发粮食。 无数饿得皮包骨头,虚弱无力的百姓,领到粮食后,朝着李家大门跪倒磕头,感谢“李公子救命大恩”。李府门外,跪倒一片。 赵太初和钱唯一匆匆跑来。 他们见到李家分发粮食的热闹情景,急得跺脚骂街,赶紧冲进门去,找到李信。 “李公子,你这是什么意思?”赵太初声色俱厉。 “怎么了,”李信微微一笑,“赵员外,钱员外,你们有事么?如果要领粮,就到后面去排队。” 赵太初跺跺脚,直接破口大骂起来,“姓李的,你不要命,请别拉着别人不要命,你不要财,别拉着别人破财……” 李信哈哈一笑,“等等……说错了吧,赵员外,我自给乡亲们发些粮食救命,与你何干?何来‘要命要财’之说?你这话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吧?” 钱唯一振振有词,“姓李的,我们正要提高地租,屯粮买地,你玩儿这一手,不是跟我们对着干吗?是何居心?” 李信把脸一黑,“姓钱的,姓赵的,问我是何居心,你们嫌不嫌恶心?灾荒如此严重,你们借机屯粮,坑害百姓,心肠都让狗吃了?天道轮回,如此狼心狗肺,会遭天遣的。” 赵太初和钱唯一,都气得呼呼喘气,瞪着眼睛瞅李信运气。 “不可理谕,不可理谕。” 赵太初咬牙切齿地一副痛心疾首状。 在他们看来,李信确实不可理谕。这人不爱白花花的银子,可不是患了失心疯么? 正在呛呛地功夫,横天王走出来。 她拧目横眉,问李信,“公子,这俩老王八,是从哪个池子里爬上来的?” 李信给她逗乐了,呵斥道:“不许无礼,两位员外不是王八。” 赵太初气得浑身发抖,钱唯一破口大骂,“你才是王八,我看你就象个黑盖母王八……” 横天王二话不说,从腰里解下牛皮鞭来,气势汹汹上前一步,就要动手抽打。吓得赵、钱两个财主,赶紧抱头鼠窜…… …… 可惜的是,饥民太多,李信一家,又能有多少粮食?没用两天的功夫,李家积存的一百石粮米,就已经发完了。 还有好多老百姓,拿着瓢,拿着盆,眼巴巴地等在门前。 李信站在台阶上,朝着大家拱手,“对不起,乡亲们,我们家只有这些粮食了,没有了,对不起,请大家想想别的办法吧。” 一个老头叹息道:“唉,我们还有什么办法?” “是啊,天下哪里还有象李公子这样的好人,肯拿出粮来赈济灾民。” 一片叹息声。 李信说道:“容我再串联串联,走访几个附近的富户人家,劝他们也学我的样儿,拿出粮食来,给活不下去的穷人一解燃眉之急。” 横天王说:“你发什么清秋大梦,想劝谁?赵太初和钱唯一那样的家伙,天王老子能劝得动?除非带着兵马去抢了他的。” “也不能这么说,世上的人,总不能全象赵太初和钱唯一那样。通情达理之人总应有的。如果县里的富户能有一半,或是三四成,象我一样拿出粮来赈灾,全县的老百姓就都能活得下去了。” “我看你是做白日梦。”横天王根本就不信。 她警告李信,“公子,我闯江湖也有十几年了,见过的形形色色人多了,人心都是黑的,你不把刀逼在他脖子上,永远都榨不出油来。 “唉,行与不行,我总得一试。但愿天遂人愿的好。” …… 李信说干就干。 他走遍了县内和邻县的各处村庄,登门拜访,求人家开仓放粮,赈济饥民。好话说尽,磨破了嘴皮,磨漏了鞋底。 然而收效不大。 有几户人家,象征性地拿出一部分粮食来,设粥厂施舍。 大多数富户都推搪,甚至有的人家听说李信来了,根本就不给他开门。来一碗大大的“闭门羹”给他吃。 李信不灰心,他还自己创造了一首“劝赈歌”,在四乡八邻张贴,让老百姓传唱。 歌词是: 年来蝗旱苦频仍,嚼啮禾苗岁不登。 米价升腾增数倍,黎民处处不聊生。 草根木叶权充腹,儿女呱呱相向哭。 釜甑尘飞炊烟绝,数日难求一餐粥。 官府征粮纵虎差,豪家索债如狼豺。 可怜残喘存呼吸,魂魄先归泉壤埋。 骷髅遍地积如山,业重难过饥饿关。 能不教人数行泪,泪洒还成点血斑? 奉劝富家同赈济,uu看书ww.uuansuco 太仓一粒恩无际。 枯骨重教得再生,好生一念感天地。 天地无私佑善人,善人德厚福长臻。 助贫救乏功勋大,德厚流光裕子孙。 …… 这首歌传出去以后,在河内县里县外,引起很大轰动。 人们对它的反应,就是两个极端。 对于穷困老百姓来说,十分欢迎,很快就在民间广泛传唱,人人都把李公子当作“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但是对于豪强富户来说,就极为不满意了。 甚至恨得咬牙切齿。 事情明摆着,有道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劝别人出血,有谁愿意? 这不是道德绑架么? 第二百六十九章 绳技 李信回到家里,带着一身的疲惫。神情甚是落寞。 横天王问道:“李公子,今天劝赈的效果如何?” “唉,” 一声叹息,就什么也不用说了。 横天王道:“你都去拜访哪些财主了?” 李信数着手指头,“五凤坡的周财主,任家店的吴大善人,城厢的郑掌柜,北东关的王老板……” “一个也没有劝动?” “怎么说呢,有的向我哭穷,说什么自己还不够吃,有的表面上说得挺好,实际上虚以伪蛇而已。还有的假痴装呆,东拉西扯,反正就不打算出粮。” “哈哈。” “世道坏了,人心也坏了,孔孟之道废矣,仁义之念弃矣……” 横天王道:“拉倒拉倒,李公子,你别掉书袋了,靠着孔孟之道去劝人出血,就跟拿着大粪喂驴差不多,根本不合胃口。” “你……王大姐,你怎么如此粗俗。” …… 过了一天。 横天王从外面回来了。 李信问:“大姐,你做什么去了?” “我去劝那些大财主们,出粮出钱,赈济穷人去了。” 李信大喜,“真的?你竟然也会做说客?” “当然,我最会劝人了,一下就捅到他们心坎上。” 李信将信将疑惑,横天王这话有准头么? 到了次日,好几辆马车,来到李信的家门前,从车上下来两个脸上裹着伤,走路一瘸一拐的胖子,他们是五凤坡的周财主,还有任家店的吴善人。“ “李公子,” 周财主和吴善人满脸苦涩,朝着李信打拱作揖,扣着脸上身上的伤,哀求道:“我们一定按照吩咐,出粮赈灾,请您高抬贵手,放小人一马。” “啊?” 李信吃了一惊,看看这两个财主,脸上有伤,腿上有伤,显然是挨了胖揍,打得鼻青脸肿。 他想起昨天横天王说的“我去劝财主们”的话了。 毫无疑问——财主们挨了谁的打,那就不用问了。 李信心里暗暗叫苦,赶紧冲着两个财主作揖赔罪,“二位仁兄,到底怎么回事呀,这事儿闹的,唉唉,是李某错了,李某一定查个清楚,给二们赔礼道歉。” “不用了,不用了,李公子,我们不敢违抗您的命令就是了,请您抬抬手放过我们吧。” “误会,误会了,李某绝非此意,请听我解释……” 两个财主连连苦笑,作揖,告饶……怎么解释也没用。这也难怪,人都被打得骨头架子差点折了,解释,这话也太轻飘飘的了。 送走了两个财主,李信赶紧去找横天王。 “王大姐,你干吗打人?财主们被你揍得都快散架子了,这成何体统。” 横天王一本正经,“谁叫他们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好言相劝,有用吗?尝不到烙铁是热的,有谁肯知道好歹?你看,经过我劝说以后,财主们都肯出粮了,你说说,咱们俩谁的办法管用?” 李信连连摇头,“唉唉,大姐啊,你真会给我捣乱,咱们劝赈,是劝人向善,你动拳脚,那就成了强抢……好了好了,我不跟你争辩,总之,你千万别再这么搞了,净给我帮倒忙。这是怎么说的。唉唉。” …… …… 河内县南关街的空场上,正上演着一场马戏。 戏班子的名称叫“红锦绣”,班主艺名叫做“红娘子”,她最拿手的功夫是“绳技”。 相当于现代的“走钢丝”。 一条粗绳索在空中架起来,红娘子穿一身红衣红裤,身体轻灵得就象一只小猴儿,两脚踩着绳子,行走自如,时而单脚站立,时而还在绳子上翻个筋斗。 表演非常精彩。 “镗镗镗……” 伙计敲着铜锣,满场绕,边敲边嚷,“老少爷儿们开眼了,惊人绝技十年难遇了,请您帮个场子,赏个铜板,红锦绣戏班儿给您磕头拜谢了……” 有人往场里扔散碎铜板。 这年月,灾荒严重,人们连饭都吃不上,还有几个人有钱看马戏?因此场子周围的人也是稀稀落落,伙计敲了半天铜锣,收上来的铜钱却也屈指可数。 绳子上的红娘子,手拿一根长鞭,向空中一抽,“叭”的一声脆响。 下面两个伙计向空中扔出十余个碗口大的纸花。 红娘子手臂疾挥,长鞭连续抽打,只听“叭叭叭”一阵爆豆般的鞭声,空中的纸花被纷纷打碎,漫天都是碎屑,纷纷扬扬飘落。 站在高高的绳子上,红娘子鞭若矫龙,人若惊鸿。看上去就如一团红霞舞动,美丽得让人赞叹。 “好——” 周围的观众响起一阵鼓掌喝彩声。 正在这时候,从场外走出一群人,簇拥着一个瘦高身材,脑袋象黄瓜,腰身象虾米的人,却正是县内远近闻名的财主——赵太初。 两个赵家的家相怪里怪气地叫道:“好好演,给赵太爷演一个,演好了重重有赏。” 戏班的人见来了“大主顾”,表演得更加卖力气,伙计们放出一只棕色小猴子,窜上绳索,和红娘子一起,戏耍翻腾,一人一猴,在高空行走跳跃,互相嬉戏,煞是好看。 “叭叭叭,” 红娘子的皮鞭在空中爆响,一朵朵纸花被抽得粉碎。 赵太初对身旁的奴仆耳语几句。 一个奴仆朝着空中叫道:“喂,红班主,我家老爷让你跟我们回府里去。” 锣鼓声停下来。uu看书 ww.uuknshu 绳子上的红娘子也停下来。 戏班里一名中年人点头哈腰地凑过来,向着赵太初鞠躬,“老爷辛苦,敢问有何吩咐。” 家丁趾高气扬地喝道:“算你们走运,赵老爷看上你们班主了,请她跟我们回府里去。” “回禀老爷,我们戏班的规矩,从来不接堂会,只在外面表演。” “你奶奶的不识抬举,”家丁骂起来,“赵老爷一跺县四乡乱颤,看上你们班主,是你们的福气。” 红娘子纵身从绳子上跳下来,象一只灵巧的小燕,轻松落地。姿势美妙,又获得一阵掌声。 她甩甩头发,走到场边,朝着赵太初微一欠身,开口说道:“禀老爷,红锦绣戏班有得罪之处,请恕罪。如果您不乐意,我们不在此表演就是。” 她冲着戏班人马一挥手,“收场。” 第二百七十章 圣人之道 红娘子的态度不卑不亢,对着赵太初说了几句场面话,然后就挥手命令:“收场。” 她江湖阅历丰富,知道象赵太初这种土豪若是存心捣乱,马戏便再也难演下去。不如早早收摊子,一走了之。惹不起躲得起。 但是红娘子不知道,赵太初有个绰号,叫做“阴魂不散”,他要是盯上你,就象王八咬了手指,不肯撒嘴。你想躲,他绝不答应。 戏班子按照命令,收拾锣鼓家伙道具,准备退走。但是被赵家的家丁们给拦住了。 “不许走,赵太岁有吩咐,今天必须跟我们回去,别人走了没关系,红班主绝不能走。快点跟着回赵府。” 红娘子的脸沉下来,说道:“我们卖艺不卖身,光天化日,王法昭昭,我们来去自由,谁也拦不着。” “嗬,好野性的丫头片子,好,够野才够味儿。” 家丁们邪恶地狞笑着,如狼似虎,一拥而上,拦住红娘子的去路,嘴里乱乱哄哄地叫嚷,“捉回去,捉回去。” 上前就要抢人。 周围的观众们,看看要出事,赶紧都四散而去。 红娘子把眉毛一竖,喝道:“闪开,再放肆,我不客气了。” “嘻嘻,好厉害的小辣椒,真好看……” 家丁们平素在这块地面上,蛮横惯了的,赵太初跟县太爷好得穿一条裤子,在河内地面上自然是谁也不在乎,欺男霸女那是家常便饭。 一个个肆无忌惮,争先恐后拥上来便抓人。 “叭,” 红娘子把鞭子抡起来,甩了个鞭花。 她纵身一跃,高声喝道:“打,给我打。” 戏班的人,也都是会武的,每个人都有一身的技艺,听了班主的吩咐,立刻操起各种兵器,有的拿起锣槌,有的操起木棒,有的甩起绳索。 混战陡然间爆发。 红娘子手腕一抖,皮鞭甩起来,空中闪过一道黑影,“叭”的一声,抽在一名家丁的脸上,登时把家丁抽得皮开肉绽,鼻子嘴角都流出血来。 “叭,叭,” 皮鞭挥续挥动,两三个冲上来要抓她的家丁,被打得翻倒在地,捂着脑袋怪叫。 红娘子身形如风,向前一窜,鞭稍一卷,抽向赵太初,同时伸腿猛踢,将另一个家丁踹倒在地。 赵太初见鞭子袭来,吓得“哇呀”一声怪叫,捂着脑袋转过虾米腰扭头便跑。 “叭叭叭,” 鞭稍清脆的响声在空中回荡。 七八个家丁,被鞭子抽得满地翻滚。 戏班的其他人,拿着各种武器乱打乱砸,把赵府家丁打得鬼哭狼嚎。 街道远得的围观老百姓们,见赵家人被打,无不觉得痛快,有好多人远远地喝彩,“好,打得好。” 恶人被打,都觉得解气。 一众家丁和赵太初,都抱头鼠窜。 红娘子并不追赶,她收了鞭子,对戏班伙计们说道:“快走,咱们惹祸了,赶紧出城。” 匆匆忙忙,戏班子背起锣鼓家伙,跨上马匹,朝着城外奔去…… …… …… 李信回到家里的时候,有侍仆禀报,“公子,来客了。” “谁?” “一个戏班子,二十多个人,班主叫做红娘子。” 红娘子…… 李信听横天王说过这个人,是她的师妹,在江湖上跑马卖解为生。 他走进客厅里,果然看见横天王正在和一个身穿红装的年轻姑娘聊天。那姑娘浑身上下一身火红,就象一团火炭相仿。长得颇为俊俏,红扑扑的一张脸,眉目如画,英气勃勃。 “李公子,” 红娘子站起身来,朝着李信万福,“不揣冒昧,擅自闯入贵府里,邢红娘向您告罪。” 她身段苗条,与横天王那壮猪似的身材正好形成鲜明对照。盈盈施礼一个万福,仪态万方。 李信赶紧躬身还礼,“邢姑娘不必客气,我早听令师姐说过你,女中豪杰,本事过人。” 他心里暗自好笑,这师姐妹二人……一个粗壮黑丑,一个苗条漂亮,一个粗声粗气,一个燕语莺声,从哪方面来看都正好相反,相映成趣。 横天王哈哈一笑,“李公子,师妹是我召来的,她刚受了赵太初那个老王八蛋的欺负。” “赵太初?” 李信吃了一惊,“赵太初怎么了?” “哼,他要强逼红娘跟他进府,这不是明抢么?如此恶霸,哪天我非得去杀了他。” 李信说道:“赵太初横行霸道,由来已久,他和县令狼狈为奸,仗势欺人,横行乡里,此人干过无数伤天害理之事。此人确实该死……” “那好,今天晚上我就去杀他。” 李信吃了一惊,赶紧拦阻,“且慢,王大姐,你怎么说风就是雨,他该死,可是咱们不能随便就去杀他啊,唉唉,你这个性子真是……让我说什么好呢。” 横天问瞪着眼睛,“既然该杀,为什么又不能杀?” 李信说道:“天下之事,须得遵循圣人之道,天之道,利而不害,为而不争……” “你快给我拉**倒,”横天王哪有耐性听他说这些掉书袋子的圣人语录?一摆大手,“我就瞧不惯你们这些酸臭书生,百无一用。前些天你教大伙唱劳什子的狗屁‘劝赈歌’,有用么?若不是老娘打趴下几个,你看谁会乖乖地开仓放粮?” “……” 李信被她噎得目瞪口呆,u看书 .uukansu.c 说不出话。 象横天王这样粗俗的家伙,哪里能讲什么圣人之道。 红娘子坐在旁边,给逗得“噗嗤”一笑,对李信说:“李公子,您别生气,我师姐从小就是这个性子,她是个粗人,您别跟她一般见识。” “唉唉,”李信摇头苦笑。 红娘子又说:“李公子,我贸然来到贵府,给您添麻烦了。” “哪里话,邢姑娘,你和戏班人马,就安安心心在我这儿住下来,这年月,跑江湖卖艺,也不容易。” “可不是嘛,我这几年跑过陕甘,去过巴蜀,到过湖广,不论到哪儿,混碗饭吃都特别难。尤其是这两年,遍地饥荒,人们饭都吃不上,哪里还花钱看马戏?唉,真是一言难尽。” 说起这些江湖上的辛酸事,红娘子满腹感慨。 第二百七十一章 天如碧,落叶枯 这一段时期以来,李信屡屡碰壁。 他写的“劝赈歌”很受贫苦农民欢迎,可是很受富人抵制。甚至县令也派人捎话给他,“请你以后不要再胡言乱语。” 这令李信甚是落寞。 慢慢看清了一个事实:靠着他捐出一些粮食,或者劝几个心存良善的富人,搞点捐赠之类,想解决农民饥饿问题,只是个大大的笑话。 这真令人郁闷。 横天王对他说:“李公子,你看我师妹这个人,怎么样?” “哦,令师妹真是女中豪杰,李某非常佩服。” “那我保个媒,你这个月娶了她吧。” “你……”李信哭笑不得。 “怎么着,你看不上她?” “不是,这是两回事。” “什么两回事?” “王大姐,你说风就是雨,娶亲乃是人生大事,互相得你情我愿,而且还得三媒六证,互换八字……什么这个月就娶了她,真有你的。” “我就瞧不惯你们这种酸腐书生气。” “唉唉,跟你说不清楚。” “好了,我也懒得跟你说,有件事要告诉你,我跟师妹要出去一趟,去古铁山,联络几个旧日的部下,可能回来,也可能不再回来。” “好的,我给你们带些盘缠银子,一路顺风。” 李信知道,横天王虽然队伍被打散了,但是在各处还有不少旧部下、旧相识,她以后肯定还会撮合旧部,造反起事。江湖,这才是她的容身之地,一头大虫是不可能老窝在家里的。 人各有志。 生而为龙,就必然久非池中之物,能够在鼠洞里趴一辈子的,就不是龙。 红娘子也来向他告别,“李公子,我们都跟师姐一起走,这些天来,蒙您照顾,感谢的话就不说了,那太轻,也表达不了我的心意。来日方长,但愿再会。” 目光中盈盈一闪,似有很多不舍。 李信的心忽然慌起来,赶紧拱手,“邢姑娘说哪里话来,大家同生乱世,互相帮衬一把,何足挂齿,你们姐俩出去多加小心,世道险恶,但祝平安。日后若有机缘,李某盼着你们再来相聚。” 这话可是真心话。 横天王来与不来,李信可能还不往心里去,但是他真心盼着红娘子能够再来。 也许是横天王“保媒”这件事,让李信心里生出一丝说不清的惶惑。他的脸也红了。 红娘子察觉了什么,脸也红了,不敢再和他双目对视,有些羞怯地扭过脸去。 …… 红娘子等人走了以后,李信一边几天,都闷闷不乐。 他说不清原因,是因为自己的“劝赈”效果甚至微?还是因为世道的凄凉,抑或是对红娘子若有若无的思念…… 那个美丽轻盈的红衣姑娘,时常在眼前浮现。 推开窗户,看见外面秋风萧瑟,更添愁绪。李信摊开一张宣纸,毛笔蘸墨写下一首词:天如碧,落叶枯,秋色结霜,霜打伶仃竹。斜阳照我一身孤,黯**,忆红裳,俏影长鞭入梦,怅饮一觥无。 放下毛笔,长叹一声。 …… 管家李升匆匆走来,对他说道:“公子,我听到一个不好的消息。” “什么?” “我听说,赵太初在县衙门里,把你给告了。” 李信心里一沉,这个赵太初,绰号叫“阴魂不散”,他若是存心害人,那就会跟你死缠滥打,至死不休。自己当初不肯答应他抬高地租,把他得罪了,现在开始报复吗? 可是,不肯抬高地租,何罪之有? 李信气愤愤地说道:“我身正不怕影子邪,李某不和他同流合污,抬高地租害人,这有什么罪过?我不怕他。告就告吧。” “不是,公子,他告你的名目是鼓动穷人造反。” “啊?胡说八道,这是无中生有。” “这种人,无中生有,又有什么稀奇的?还有,他还告你窝藏匪寇。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得到的消息,知道有外人藏在咱们家了。” “……” 这倒是令李信哑口无言。窝藏匪盗……倒也不错,自己确实窝藏了,而且还是个闻名全国的大盗匪。赵太初这个王八蛋,消息倒是挺灵通。 但是李信并不畏惧,“没事,横天王她们,已经远走高飞,不在咱们府里。无凭无据,赵太初再信口雌黄,也难奈我何。” “公子,我劝你还是小心点,不如出去避避风头。赵太初这种家伙,无信无义,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你就算没有把柄在他们手里,也不一定保险,还是谨慎为妙。” 这话不错。 跟下三滥打交道,不能以常理推之。 李信沉吟半晌,思考再三。 他决定采纳李升的建议,出去暂避风头。现在世道混乱,赵太初和县令穿一条裤子,他们都是一般蛇蝎心肠,起黑心,下毒手是完全有可能的。 “好,李升,你给我准备些随身用品,我明天一早就出发,到湖广拜访几个朋友。” “是。” …… 让李信没想到的是——他还是晚了一步。 这天晚上,刚刚吃过晚饭,突然村子里就闯进一百多名县衙门派来的团练士兵,还有十来个衙役,象是一群土匪,径直就闯进李信的家里。 李家大乱。 李升赶紧跑出去拦阻,“干什么?我们犯了什么王法?请说清楚……” 几个士兵扑过来,uu看书.uuknshuco 手执明晃晃的腰刀,横眉立目,喝道:“少废话,我们是官家派来的,李信在哪里,让他出来受缚。” 几个李家的家丁护院拥上来,但是挡不住团练兵们人多势众,刀枪挥舞,一番乱砍乱刺,把好几个家丁都杀得受伤流血。 李信在屋内,他看见了外面的情形,心里明白——自己再也走不了了。 他大踏步走出屋子。 “请问李某犯了什么法?”他大声问那几个衙役。 衙役们冷冰冰地回答,“李公子,对不起了,你犯了什么法,到了大堂上,去跟县太爷问吧,我们只管奉命捉人,跟我们走一趟。” 一条铁链,拴在了李信的手腕子上。 然后,衙役们再一挥手,“抄家,把他的家都给抄了。” 士兵们象恶狼般地蜂拥而上,挥刀拿枪,驱走了家丁们,开始象土匪似的大肆抢掠…… 第二百七十二章 富贵飘0 李家有十几个家丁和护院,但是在上百团练士兵和一帮衙役面前,反抗根本就没用。 凶恶的士兵们一拥而上,抡刀就砍,把十几个家丁登时杀得灰头土脸,四散奔逃,好几个家丁都给砍伤了,嗷嗷乱叫,狼奔豕突。 然后,就开始抄家。 李信本是世族大户,家业是父亲和叔父经商赚下来的,家底颇为丰厚,虽然李信自己并不善经营,近年来坐吃山空,而且最近由于赈济灾民,花费不少,但是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家里还是有数不清的值钱家当。 官军的“抄没”,其破坏程度并不亚于土匪抢劫。 金银细软、布帛家什、粮食工具……基本上稍微值钱的全都带走。 好一番洗劫,士兵们直接套起李家的大车,用来装运李家的东西,满满当当装了十几辆马车。 这么说吧,连结实点儿的小板凳,都给抄走了。 原本风光富裕的李家大院,给抄得七零八落,洗劫一空,院落里只剩下一片狼藉,凄凄惨惨…… 几十年积攒起来的富贵人家,就这么在一个晚上,全部化为乌有。 在古代社会,这种“抄家”的凄惨程度,往往令人瞠目结舌,一般都是家产全部抄走,家中的女人一律没入官府为奴,幸亏李信父母早亡,而且他还未娶妻,光棍一根,没有人跟他一起遭殃。 然后,一张官府的封条,结结实实地贴在了李家大门上。 就连门口的两个石狮子,都被士兵们给踢倒了。 枯叶飘零,落满台阶。 曾经的富贵,就象这枯叶一般被风一吹,悄然掉落。 …… …… 李信被押到了县衙里。 因为需要审问,因此暂时并没有关进牢房,而是被押入县衙后院的一间临时幽闭室。这是一间没有窗户的小黑屋,是专门惩戒犯错的衙门内部人员用的。 刚开始,李信满腹愤怒,但是没多久,他又慢慢冷静下来。开始回忆自己的过往,意识到——自己的确太疏忽了。 象赵太初这种人,只怕是从得罪他的那天起,就开始处心积虑地想着怎么谋害自己,而自己完全没有往这方面去想。这个错误太要命。 自古道,防人之心不可无,这话可千真万确。 对于小人,放松了警惕,那就是自寻死路。 等到你后悔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 次日一早,县令开始升堂审问李信。 几个衙役将李信提出屋里,用铁链绑了胳膊,押往大堂。有个衙役是他的同村人,伏在他耳边小声道:“公子,你不要反驳,问什么就承认什么,省得挨棒子。” 李信感激地冲他点点头,没说什么。 但是他不明白——问什么承认什么,那不就等于我真的有罪么?我这么老老实实招供,岂不是挖个坑给自己跳? 其实李信不懂这行的规矩。 案子,分为数种,如果是疑案,就得通过审讯,查找线索,破案断案,然后才能定案。 但是,如果案子是官家昧了良心整你,或是与他人暗地勾结,那就是“铁案”,反正案子的结果早就定了,你承认与不承认,完全没区别。 再反驳,只能皮肉受苦。 李信的案子,赵太初早就和县令串通好了,意欲置他于死地,审问,只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有无口供,都要定罪。 这些个中奥妙,李信哪里知道? 押到大堂里,河内是个小县,县衙大堂比李信家的客厅也大不多少,挂着的“明镜高悬”大匾额连字体都脱落了,县令戴着官帽,穿着补子官袍,端坐在黑漆剥落的堂案后面。两旁边站着五六个衙役,手执水火棍。 “啪,” 惊堂木一拍,审讯开始。 “威——武——”衙役喊堂。 两个衙役按着李信的脖子,把他推得跪倒在堂案前面。 这一刻,李信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我从前秉持的“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原则,到底合理不合理?我不屑于求功名,但是当大祸临头的时候,才能深切体会到:不求官,便得受当官的欺负。 想当初自己年少成名,中了举人,如果求官,起码会比面前这个七品县令强得多吧?他还会坐在面前对我耀武扬威,赵太初还敢再陷害我吗? 没有如果…… “嘟,大胆罪犯,本官郑重告诉你,须得将自己所犯罪恶,如果招来,否则大刑伺候。”县令厉声叫道。 李信抬起头来,反问道:“请问大人,李某犯了何罪?” “你勾结匪寇,阴谋造反。” “请问我勾结哪个匪寇?” 这一问,倒是把县令给问住了,是啊,既然告我勾结匪寇,那么我勾结的是谁? 县令答不上来,恼差成怒,又一拍惊堂木,“大胆案犯,竟然狡赖,贼心险恶,必须严惩,来呀,给我打二十棍。” 李信心里一愣,嗯?怎么还没说上两句话,就要开打?这审讯也太儿戏了吧,还没进入正经审讯判案的过程,自己的屁股就要挨板子? 我艹,太冤了。 “冤枉——”他声嘶力竭地大叫起来。 李信没有亲身体会过“狗官断案”的经历,对于昏官的黑暗与浑蛋,以前只是耳闻,uu看书wukanu 没有切身体会,这一回,要用棍子让他领教领教了。 两个行刑衙役,把李信往后拖了两步,按倒在地,屁股朝上,开始打板子。 “板棍”的一头是圆柄,握在衙役手里,另一头削成扁平状,去打犯人屁股,这样能增加受力面积,打起来响声也大。 “叭,叭叭,” 板子打在屁股上,皮肉生疼,李信从小是富贵人家出身,从来都没挨过打,骤然受这样的苦刑,登时给打得七荤八素。 “冤……枉……” 声调都变了。 打到十几棍子,李信连喊都喊不出来了,只剩下趴在地上,象垂死的狗一样伸着舌头喘气。 县令喊道:“李信,你招是不招,民心似铁,官法如炉,任何侥幸都休想在本官面前混过去,大堂上明镜高悬,本官执法如山,你若再敢狡赖,法网昭昭,严惩不怠。” 第二百七十三章 草民佩服之至 李信被打蒙了。 他可不象横天王那样的人,皮糙肉厚,经得住打。李信从小是富家子弟,细皮嫩肉,哪里抗“造”?二十棍下来,直打得皮开肉绽,屁股差点散了架子。 县令高声喝道:“李信,招是不招?” “招……招你姥姥个头。” 李信被打得几乎痛死,但是他性子颇为倔强,心中气愤难耐,忍不住低声骂起来。 县官没听清李信嘴里咕噜的是什么,扭头问旁边文书案上做记录的师爷,“案犯说的啥?” “他说招你姥姥个头。” 县官气坏了,使劲一拍惊堂木,差点把木头摔两半,喝道:“大胆罪犯,咆哮公堂,真乃贼性不改——” 衙役里边,有个李信的同村老乡,见势不妙,知道再打一顿,李信非得送命不可,赶紧用水火棍敲敲地面,喝道:“罪犯,还不老实招来,免受皮肉之苦。” 李信听见了,心下明白,老乡这是在救自己。 他心念一转,暗道:“对呀,我跟个狗昏官,较什么劲,屁股已经被打开花了,再打二十棍,只怕连皮带肉都给打掉了。” “我……招……” 县官用鼻子“哼”了一声,“本官还以为你死硬到底呢,象你这种罪犯,本官审得多了,心明眼亮,休想蒙混过关。老实招来。” “我勾结匪寇,匪寇的名字叫做赵太初。” “嗯?”县官把眼睛又立起来,“放屁,赵太初是原告,你休得在这里信口雌黄,再不老实,还得重打。” “大人,那你让我招谁?” “原告讼你,和匪寇红娘子一起,勾结匪寇,鼓动穷人造反,到底有无事实?” 李信一听,哦……原来如此。 赵太初并不知道我窝藏“横天王”的事情,他只是诬陷我和红娘子勾结,共同“通匪”,这完全是凭空臆测,栽赃陷害。 这下心里有底了。 李信眼珠一转,说道:“县令大人,说老实话,我确实是和红娘子勾结,那红娘子是个跑江湖卖解的,老家就是咱们县的人,她的名声,您想来也听说过。” “是,我听说过,我还看过她耍马戏。” “对呀,她本事很大,耍得不错吧?” “耍得太好了,飞鞭绳技,简直绝了……嘟,大胆,休要岔开话题,赶紧说怎么勾结匪寇的事情。” 县令发现自己被李信带偏了,带沟里去了。 李信此时已经冷静下来,慢条斯理地说道:“说起这事儿来,挺复杂的,本来我和红娘子根本就不认识,我们俩是通过赵太初才认识的。赵太初看上红娘子了,想娶她为妾,可是红娘子不愿意,所有才找到我的头上……” 他编起了故事。 县令本来也没掌握任何一点证据,只不过是受了赵太初的贿赂,故意昧着良心,来办李信的案子,打一顿录个口供,定个“通匪”的铁案,秋后问斩就是了。 现在李信的“口供”越讲越复杂,倒令他陷入混乱。 只听李信继续说道:“赵太初求我,作为中人,保个媒,劝说红娘子答应这门亲事,我一想,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便应允了。就将红娘子的戏班,召到家里,向她提起这门亲事……” 李信一边说,负责记录的师爷一边刷刷点点,记录口供。 “……谁知道,那红娘子一口回绝,不肯答应这门亲事,净说难听的话,说什么一朵鲜花绝不能插在牛粪上,她还骂我,收受了赵太初的贿赂,黑了良心出卖人格,坑人害人缺德作损,辱没祖宗八代,猪狗不如,将来要下拔舌地狱……” 县令听着,怎么觉着有些不对味儿。 李信这不是指桑骂槐吗?收赵太初的贿赂,出卖人格,坑人害人……这些话是骂谁呢? “等等,”县令瞪着眼睛喝道:“李信,你此话是何意?” “县令大人,我是转述红娘子的话啊,她就是这么骂的,另外还有很多难听的话,既然您不愿意听,我就不再细述了。” “哼,你赶紧说,是怎么勾结匪寇的。” “是,您接着往下听嘛,那红娘子不肯答应,我有什么办法,只好去向赵太初回覆,事情我没办成。那赵太初很不满意,骂我废物……这事儿本来就应该了结了,可是赵太初那人,您不知道,他的绰号叫做‘阴魂不散’……” “废话,本官知道。” “哦,您知道那就更好了,他这个人最有泥腿劲儿,绝对是不肯罢手,对我说,不如就把红娘子给硬抢过来,来个霸王硬上弓,我赶紧劝他,不可,红娘子手下戏班人马,个个武艺高强,来硬的,只怕占不了便宜。赵太初这个人,咳,要不是阴魂不散呢,他又想了个主意,对我说,他认识黑风山里的一股匪寇,让我悄悄去联络,请他们下山,帮助对付红娘子的戏班人马……” 李信睁着眼睛胡编乱造。 经他这么一说,“勾结匪寇”的人,倒成了赵太初。 编得还有根有叶儿。 县令问道:“你的意思是,你们俩人共同勾结?” “大人,我只是叙述事情经过,怎么判断,那是您的事。” “那……后来你去找过黑风山的匪寇没有?” “本来是要去的,这不是还没来得及去,就被您给抓来了嘛。大人,您这个办案速度,可真够快的。草民佩服之至。” 说完了。 师爷也记录完了,u看书ww.uanshu.co写了满满当当几大张纸。 顺便说句题外话,师爷写字的速度,怎么这么快? 其实这是门功夫,叫做“速记”,并非用汉字把人说的每句话,都记录下来(古代繁体字笔画繁多,一个字就得写一阵子),而是用一套特定的符号,标记大致内容,很多字都用一笔代替,甚至一句话,他只画个符号,就代表意思了,以后再慢慢抄录。 县令听了李信的话,深思起来。 对于李信这番“交待”,他相信吗? 当然不会。因为这本身就是一桩冤案,是赵太初跟他勾结,故意陷害李信。县令的心里跟明镜似的。 但是县令打得是另一套算盘。 把李信定成“铁案”,是板上钉钉的,而再利用他这一套口供,去给赵太初将一军,就更合算,还能趁机再敲赵太初一笔竹杠。 那岂不是更加发财? 第二百七十四章 万民书 当官,有很多门道。 靠着那点俸禄,很难发大财,你看那些通过仕途搜罗了大量财富的,都是有“门道”的人。 拿李信这件案子来说,县令收了赵太初的贿赂,收入了一笔银钱,然后陷害李信,把他定成“通匪”铁案。但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李信的供述,把赵太初牵连进来,这对县令很有利。 他可以拿着这份供状,再去威胁赵太初,“你看,罪犯原来是与你共同勾结匪寇……”这样一来,赵太初为了免灾,还得再重重贿赂县令一笔银子。 案子,不是一审而就的。这样折腾三四回,今天承认,明天翻车……赵太初还得拿出更多的银子来,去孝敬县太爷。 县令的腰包,就逐渐鼓胀起来了。 再加上抄没的李信家产,花差花差,算一算,这比那点微薄的俸禄,要强多少万倍? …… 县官审讯告一段落,便命令把李信押入大牢。 他得意洋洋地去找自己的媳妇。 “夫人,天降祥瑞,时来运转啊,人要是撞上财运的时候,真是城墙都挡不住哇。” 媳妇斜了他一眼,拿腔拿调地说:“哼,不就是李信那桩案子吗?收了点小钱,就不知道姓啥了?” “嘿嘿,你哪里懂,收一点小钱,那是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边,李信把赵太初扯进来,我办他们个共同通匪,赵太初还不乖乖地把银子一批批地送过来……哈哈,本官搞这一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稍微一转手腕,白花花的雪花银,就跟流水似的流过来。” “哟,那真挺不错,咱们再给知府和制台大人送上一笔,日后你还能再升官呢。” “然也。夫人,咱们俩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哈哈……” “嘻嘻……” 夫妻俩正在“踌躇满志”,外面有侍从来报,“老爷,衙门外有无数的老百姓,聚集闹事。” “嗯?” 县令一愣,老百姓闹事? 侍从报告:“足有好几千人,都是穷苦乡民,从四乡八寨来的,都嚷嚷着要击鼓鸣冤,替李信喊冤枉。” 好几千人聚集,这就不是小事了。 尤其是兵荒马乱的年月,很容易闹出民变来。 县令沉下脸,赶紧命令:“快,召集团练所的士兵,紧急集合,准备弹压百姓。防止奸诈匪徒乘机闹事。” 县官夫人害怕起来,“怕不是饥民要造反吧?” “不怕,本官立刻调动人马,谁敢造反,杀无赦。” 匆匆准备一番,县官安排好了士兵和随从,然后穿上官服,来到衙门口外面。 果然,一片人山人海。 无数的百姓,都是贫困乡农,鹑衣百结,面有菜色的居多,聚集在衙门之外,乱乱哄哄,有的拿起鼓槌击鼓,有的乱吵乱叫,就象是农村街寨上赶集一般。 几个衙役手执水火棍高叫,“不许乱嚷,老爷出来了,都肃静,肃静,派代表出来说话。谁敢捣乱,一律杀头。” 两面写着“肃静”的大牌子,树在衙门外的台阶上。 县令有些紧张,但是他仔细观察了一阵,发现聚集在衙门前的百姓,手里都没有拿武器,没刀没枪,连锄头镰刀都没人带。这说明不是造反。 他心里放松了些,向前走了两步,摇头晃脑地说道:“各位乡亲,有事慢慢讲,不许乱,不许冲撞公堂,法理昭昭,不可妄为。” 从人群里走出一个花白胡子老头。 他颤颤微微地说道:“县太爷,百姓们自动聚集起来,就是为了李信的案子,李公子大仁大义,给四乡八邻放赈济灾,让无数百姓得以活命,他是天下难找的大善人,请问他犯了何罪,竟然被抓起来。” 县令说道:“李信勾结乱党匪寇,阴谋造反。” 花白胡子说道:“大人,这事只怕是弄错了,李公子急公好义,把自己的家财都散了,赈济百姓,他哪里会造什么反?如果要造反,他不会把家财留着招兵买马么?” 县令被问住了。 张口结舌。 旁边的师爷,赶紧给县令解围,“你们懂什么,李信所谓赈灾,那是收买人心,为造反张目,大家不要上当,官府自当公平断案,不劳各位挂怀。” 花白胡子说道:“我们各乡的百姓,眼睛也不瞎,谁好谁坏,心里自有一杆秤,赵太初诬陷好人,他才是真正应该惩办的人。李公子心地良善,乃是被冤枉的,我们全体百姓,愿意为李公子担保。”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大纸来,举在手里。 “县太爷请看,这是百姓们托人写的万民书,大家都在上面按了手印,因为来得匆忙,还只是一部分人,如果传扬开去,全县百姓都会按手印的。” 县令的心里十分愤怒。 当官的,最讨厌这种百姓集体聚集请愿。 他沉下脸来,高声说道:“你们大家暂且回去,李信的案子怎么断,本官自有主张。你们各自回村,不得妄自议论。” 这句话,把百姓们激怒了。 好多人拥上前来,高声喝道:“老百姓就没嘴说话了么?”“李公子是好人,u看书.kansom 遭到小人陷害,我们大家为他请命,哪里就是妄自评论?”“请县太爷把话说清楚……” 乱乱纷纷。 花白胡子老头手里举着那张“万民书”,没人接,僵在那儿了,甚是尴尬。 一群百姓们的情绪,逐渐越来越激化,大家乱喊,“既然官府昏庸,大家为李公子拼了命,就是了。”“县太爷不接万民书,拿着黎民百姓置于何地?”“让他们把李公子放出来。” 师爷看见情势不妙,赶紧朝县令使了个眼色。 这些民众俱都是饥民,反正活不下去,若是惹急了,真敢跟你拼命,事情会越闹越大。 县令会意,捏着鼻子,把花白胡子老头那张“万民书”给接了过来。 “好了好了,大家都散去吧,”师爷喊道:“县令大人已经接过万民书了,回去自当好好研读,秉公断案,各位在此聚会无益,赶紧都散去吧。断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请各位安心等待。” 第二百七十三章 万民状 县令捏着鼻子,接过了“万民书”。 心里一万个不愿意。 师爷冲着人群喊道:“各位父老,都回家去吧,李信的案子,自会有公断。请大家都散去。” 但是花白胡子老翁,又从怀里掏出一张大纸来,向前递送,“且慢,请老爷把这张状子再收下。” “这是什么?” 师爷冷眼盯着花白胡子,勉强抑制着恼怒,这个死老头,左一张,右一张,老从怀里掏起来没完,搞什么名堂。天知道他怀里还藏着多少。 “这是我们四乡百姓,央人写的状告赵太初的万民状,大家合起来,一起告赵太初趁着灾荒,提高地租,不管穷人死活,强收土地,逼得大家饿死。” 万民状。 这又是一个新花样,四乡老百姓一起告赵太初。事情闹得越来越麻烦了。师爷和县令对望一眼,眼神中都是满腔气恼,这些老百姓——净捣乱。 师爷把状子接过来,看都不看,把手一挥,“好了好了,你再没别的了吧?都散去吧,各回家去,安心生活,案子自有老爷判断,不许再聚集闹事。” 说完,对县令一使眼色,扭头就走。 带着一帮侍从衙役,回到衙门之内,“咣当”一声把黑漆大门给关上了。 士兵们开始驱逐乡民,“散开散开,”“老爷已经回府了,都回家去,不许再无故闹事。”“再不散去,一律按乱党盗匪处理。” 拿着刀枪,硬性驱赶。 衣衫褴褛的老百姓们,抵不住士兵们的刀枪,开始慢慢散去。但是好多人并不甘心,大家议论纷纷,互相凑在一起,嘀嘀咕咕。 “官府显然是糊弄咱们大家呢。”“瞧他们那副酸臭模样,根本就是不肯受咱们的状子。”“废话,赵太初的银子早就把县太爷砸蒙了。”“官官相护嘛……” 士兵们喝斥,“散开,回家,”“再不回家,都抓起来砍头。” 恶狠狠地晃着刀枪,把数千老百姓,往四下轰散。 …… 县令和师爷回到衙门内堂,脸对着脸,开始大骂。 “这群穷叫花子,就知道瞎起哄,给本官添乱,应该一个个全抓起来砍头。” “穷极生恶,闲着没事,一群刁民。” 骂了一阵,师爷建议道:“老爷,穷百姓闹事,背后一定有人主使,待属下慢慢查访,将主使者抓住,杀一儆百,刁民们自然就消停了。” “嗯,赶紧查。” “还有,李信的案子,以及他们递上来的所谓‘万民状’,咱们给他来一个‘拖’字诀,今天拖明天,这月拖下月,百姓们饭都吃不上,拖上俩月,饿也饿死了,也就没人再闹事了。” “嗯,就这么办。你的谋略堪比诸葛亮。” 他们议定了主意,采取了“拖”的策略。但是到了第二天,发现衙门前面的大街上,仍然还有不少穷百姓聚集,大家喧喧嚷嚷,全都是在议论李信的案子。 县令派兵驱赶。 一群群士兵骑着马,抡刀枪连打带吓,把人群都给驱散了。 过了两天,县衙门的大门上,忽然被人给抹上了屎,弄得污七八糟,臭不可闻。 县令和衙役们全都大怒,这成何体统。 捕快和士兵们紧急出动,侦办“屎案”,在大街小巷驰马搜查,实施戒严,把“可疑”流民给抓了上百个,可是谁也不肯承认是自己拉的屎。 县衙门附近派士兵日夜看守,严防刁民捣乱。 街上贴上布告:今后再有故意闹事,扰乱县衙,一律作为盗匪论处,严惩不怠。 …… …… 这天傍晚。 北风萧萧。 红娘子和横天王两个人,驰马回到了李信的家门前。 令她俩惊异的是,昔日热热闹闹的李家大院,冷冷清清,破败不堪,石狮子被踢倒了,石柱状栓马桩被砸断了,两道大封条,成斜叉状贴在黑漆大门上。 枯叶翻卷,情状飘零。 这是怎么了? 横天王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脚踢开了关闭着的大门,两张封条都给撕断了。 进入院门,看见的是另一副令人吃惊而心酸的景象。 门窗倒塌,垃圾和满地的枯叶一起乱滚,前院后院不见一个人影,只有老鼠在嗖嗖乱窜,推开房门,每间屋里都是破败不堪,家具物品都不见了,纸屑杂货乱扔在地上。 红娘子的声音里带了哭腔,“师姐,坏了,李公子这是被抄家了。” “嗯。”横天王的目光里放出怒火。 走进李信的卧室里,更加凌乱,屋内被翻得乱七八糟,衣服物品都给抄走了,地上的灰尘与不值钱的杂物狼藉一片。 红娘子的眼泪流下来。 她从地上拾起了一张纸,仔细一看,上面数行工整的笔迹,那是李信写的一首词。 “天如碧,落叶枯,秋色结霜,霜打伶仃竹。斜阳照我一身孤,黯**,忆红裳,俏影长鞭入梦,怅饮一觥无。” 红娘子粗通文黑,也看得懂诗词,她看词句里的“忆红裳,俏影长鞭入梦”等字样,心里马上联想到:这不是说的我么? 这是李信填的词,在词里思念一个“红裳”姑娘,而那个姑娘就是自己。 红娘子的心里开始颤抖起来,拿着纸的书也哆嗦,眼泪扑簌簌地滴在手臂上。 发自心底的痛惜。 发自心底的颤动。 李信在哪儿…… 横天王破口大骂,“他奶奶的,李公子准是被官府给抓走了,这群浑蛋,就知道坑害好人。师妹,咱们去县衙门里劫牢砸狱,把李公子给救出来。” “嗯,师姐,我跟你去,哪怕舍了性命,也得救出他来。”红娘子一边说,眼泪象断线的珍珠落下。uu看书 w.uukanshu “走。” 姐妹俩走出李信的宅子。 忽然在门外的街筒子里看到了一个人。 那人穿了一身破旧的夹袄,胡子拉茬,形容枯槁,脸色肮脏,胳膊底下夹着根棍子,象是一个要饭的乞丐。 黄昏的暮色里,缩头缩脑。 他看见李信家中走出人来,似是吃了一惊,赶紧走上前察看,发现是横天王和红娘子,脸上露出惊喜之色,发足奔跑,朝着她俩奔过来,“王大姐,王大姐……” “啊?” 横天王睁大眼睛,一看,呀,原来这个人是李信的管家,李升。 “我艹……”横天王吃了一惊。 他怎么变成这副沦落模样了。 第二百七十五章 黑虎掏心 “李升,怎么回事,李公子出什么事了?” 横天王急三火四,腾腾腾上前几步,一把抓住李升的脖领子,差点把他给揪得悬空。 “唔……王大姐,是这么回事,李公子被小人陷害,让官府给抓走了,诬陷他通匪。” “谁陷害的?” “赵太初。” 一听是这个人,姐妹俩的心里同时燃烧起怒火来。原来又是他,这个黑心肠的老浑蛋。当初红娘子在县里表演马戏,就曾经被赵太初强逼回府,打了一场架才脱身。 又是他! 恨得咬牙。 横天王怒道:“好啊,这个老王八,早就想找他算帐呢,想不到反倒慢了一步,把李公子给陷了,李升,咱们去劫牢砸狱,营救李信,你去不去?” 李升说道:“王大姐,我们府里的十余个弟兄,这几天,都在四处串通,联络人手,正准备做这件事呢,另外,四乡的老百姓,听说李公子被抓,都纷纷鼓噪,聚集起来为公子喊冤,大家还去县衙门里,递交了万民状……” “哼,官府的心都是黑的,递状子管什么用。” “唉,您说得不错,大家递了状子,可是县令虚情假义,说是让大家等待断案,实际是推脱之词,他收了赵太初的银子贿赂,哪里会给老百姓作主……” 红娘子问:“李升,你们能聚集起来多少人?” “这几天,我们几个暗地里串通,至少有上千穷苦哥们儿,愿意挺身出面,抢救李公子。” “很好,你辛苦了,”横天王拍拍李升的肩膀,“看你这副肮脏猪似的模样,好象三天没吃饭,五天没洗脸了吧。” “唉,自从家里被抄,我们大家都心急如焚,哪里还服得上吃饭洗脸。王大姐,上千人组织起来,人数不算少,砸监狱,够用了吧?” “胡说八道。” “啊?” 横天王说:“打仗,不是打架,一群老百姓拿着锄头往上冲,其实屁用没有,碰上官军的铁骑阵,一个个都得给砍成肉酱。作战讲究攻略战守,没经过训练的百姓,就只是待宰的羊羔。” 李升一脸苦相,“那……大姐,我们可都饿着肚子,把腿都跑断了,你还说屁用没有……” “别急,我和师妹这些天,也联络了一些人马,咱们把百姓们训练训练,就成了兵,我师妹武艺高强,让她当总教习,保证没问题。” 于是,横天王和红娘子,李升一起,商量营救李信的办法。 横天王虽然粗疏,但却是久经战场的义军首领,大阵仗见得多了,对于攻打县城,砸牢劫狱之类的事情,基本上是轻车熟路,小菜一碟。 她谋划好了暗中收集人马,初步训练,配备兵器等事项。 然后,就开始做另一件事情——杀赵太初。 这件事非常要紧,它不关涉及到给李信报仇,而且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要想组织兵马,杀进县城,得有粮草装备才行,也就是说,需要大量的银钱。 解决办法就是——杀了赵太初,再抄他的家。 对于这个想法,李升兴奋极了,简直是要乐得蹦起六尺高,“太棒了,大家都恨赵财主,恨得咬牙切齿,我们大家都想杀了他,不,剐了他,可是他们家好多护院家丁,庄子还有土围子,大家没有好办法。” “好办得很。” 横天王部署一番,采取了一个“黑虎掏心”的办法。 …… 入夜了。 几条黑影,全都身穿着黑色的夜行衣,象潜行的狸猫一样,穿过萧瑟的田野,来到赵家庄的土围子外面。 土围子有一丈多高,上面有守卫的乡勇来回巡逻。 不远处响着单调的梆子声。 几个黑影蹲在土围子下面,过了一阵,梆子声远去了,他们站起身来,开始攀登。 这些人是横天王,红娘子,几个马戏班的演员,还有李升。 红娘子把手里的绳子往墙上一扔,绳头上的倒钩,钩住了墙头,她拽着绳子,“噌噌”几下,没用两三秒钟,就爬上墙去。再一纵身,象只轻盈的小猫,跳到寨墙里。 其它几个人如法炮制,纷纷跃过寨墙。 漆黑的夜里,这几个人的行动,根本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守兵丝毫也没察觉。 横天王虽然长得粗壮,但是动作却非常轻巧,在战斗中灵活无比。如同一头大猿。 李升带路,大家绕过一重重房屋,躲过值夜的更夫,径直奔向赵太初的宅院。这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因为庄子里最高大最豪阔的住宅,那一定就是赵家。 一丝悠扬的音乐声,随风飘过来。 不用问,一定是赵太初在吃夜宵,大户人家在吃饭的时候,往往会奏起丝竹之乐。 红娘子一马当先,避开街上的巡逻守卫,潜行到赵家大院外面,选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墙角,把绳子甩上墙头,象猴子一般爬上墙去。 向院内观察。 几进房屋,都亮着灯火,有人影来回走动。打着灯笼的侍仆,提着腰刀的护院。 一切都平平常常,整个院里呈现着懒洋洋的闲适之态。 红娘子跳下墙来。 她径直朝着那间响着音乐的房间走过去,半路上,有个持刀的护院斜过脸来问道:“谁?” “替大奶奶传话的。”红娘子扭过脸去答道。uu看书 .uuansh 黑灯瞎火,护院也看不清楚,以为她是赵夫人的丫环,没吱声,就走开去。 一个身材苗条的小姑娘,走在院子里,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红娘子一直走到房间的门口,这才有个侍仆察觉了不对劲,喝问道:“你是谁?站住。” 红娘子根本就没理他,把身子一纵,象一阵风似的从他眼前窜过去,象只燕子飞进了屋内。 屋内,摆着两张桌子,赵太初正在两个姨太太的陪伴下吃饭,旁边的乐伎奏着琵琶,柔柔的乐声在空中回荡。 “嗯?” 赵太初可能是觉察了不对劲,放下筷子抬起头来,向前望去——不禁愣了一愣。 只见从外面窜进一个人来,红润的脸上眉目含俏。 这……呀,红娘子。 第二百七十六章 拉大旗 赵太初对于红娘子,始终没忘,那苗条的身段,轻盈的姿态,漂亮的面容……时常浮现在眼前。 可惜呀,弄不到手。 当红娘子真的飞身窜入房间里,赵太初一眼就认出来了。他起初愣了一下。 嗯?她怎么突然现身? 做梦呢吧? 但是很快就恢复了,立刻意识到——坏了。 红娘子的身上,带着一股明显的杀气,那张俏脸上,射着仇恨的光,冷若冰霜。 “啊——”屋里的人见红娘子来势汹汹,登时一乱。赵太初的两个姨太太同声尖叫起来。 赵太初一挺虾米腰,从桌旁蹦起来,去抢挂在墙上的一柄宝剑。 红娘子身形如风,三窜两跳,就来到赵太初身旁,手腕了翻,一柄匕首朝前刺去。 赵太初年轻时候学过几下武艺,但是在红娘子面前,根本就没有还手的余地,只听“噗”的一声轻响,匕首直刺入胸脯,一下没到手柄。 赵太初身子僵了一僵,低声吼了一声,两手乱抓一通,慢慢栽倒在地,两眼瞪得溜圆,带着无尽的不甘,伏在地上,死去了。 屋里大乱。 乐伎、姨太太、丫环仆人……一起惊叫,他们都还没反应过来,老爷已经被这个突然窜进来的女人给刺死了。 跑的跑,叫的叫,夺路而逃。 红娘子可没闲着,她将身一纵,飞身从屋里又窜出来。 此时,院里已经大乱了,好些个家丁、护院,吆吆喝喝地跑过来,察看详情,有人大叫:“来贼啦——老爷被杀死啦——” “镗镗镗……”紧急的锣声敲起来。 此时,横天王和另外几个戏班的演员,都跳进墙里来,大家手执武器,与赵府里的家丁们开始了混战。 横天王甩开皮鞭,左右开弓,黑夜里鞭子就象游龙一样飞舞,三下两下,就抽得好几个家丁惨叫着翻倒。 一片大乱。 红娘子跑到一处偏院的柴禾垛旁,点起了火。 火焰很快熊熊燃烧起来,映亮了附近的十几丈方圆,火苗升上太空。 整个村庄都乱了。 …… 赵府里的混乱,把村子震惊了。 与此同时,庄外的进攻,也开始了。横天王的部分队伍,再加上四乡的贫苦百姓,同时从四面向村内攻击。 村庄的防守很快就被冲破了,因为赵太初被杀死,中枢系统遭到破坏,所以守村的乡勇们群龙无守,一开始就处于混乱状态。 无数的贫民杀入村里。 大家朝着火光的方向,一起朝着赵太初的府里冲去。 “杀啊——抢吃大户啊——杀了赵太初——” 呐喊声乱乱哄哄,刚刚组织起来的贫民,虽然战斗力不强,但是对于“吃大户”的渴望,却充分激励了士气,举着刀枪、镰刀、木棍,蜂拥而来。 赵府里的家丁、护院们很快就崩溃了,四散而逃。 贫民们冲入赵府里,乱抢乱夺,形势越来越乱。 横天王骂道:“不许乱,给老娘停下,听从指挥,往外搬东西,谁不听命令,你奶奶的,杀无赦。” 贫民和士兵们,把赵府里的家财,洗劫一空。 这情景,远比当初官府抄李信的家,混乱多了,无数贫民乱抢乱搬,是标准正版的“土匪打劫”。 粮食、衣物、家具、金银、布帛……装了十几辆大车,陆续运到村外。 贫民们,那是没有纪律性可言的,流氓无产者的破坏性是世界上最大的,他们什么都缺,也就什么都抢,到最后——几乎连一声布头都没给赵家剩下。 而且横天王也不会约束纪律,任凭手下和贫民们乱抢乱杀,赵府里没来得及逃跑的侍仆、家人、姨太太,好多人都被乱哄哄的人群杀死,躺倒在屋檐下,台阶上…… …… …… 一夜之间,赵太初被杀,赵家被洗劫一空,横天王和红娘子还着一千多贫民,获得了颇为丰厚的物资补充,一下子腰杆就硬起来。 有钱,有粮食,有物资,那就是招兵买马的本钱。 横天王没有犹豫,第二天就竖起了大旗。 “造反啦——” 向四乡发出号召,“跟着横天王吃大户,有饭吃,有衣穿,杀了富户有军饷。” 横天王原来的部下,最近经过她的联络收拢,有几百人已经回归,这些人都成为了骨干力量,在几天的时间里,就有两三千贫民,前来投奔。 这些人都是穷得快饿死的饥民,听说“有饭吃”,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投入队伍。 造反有危险,可是不造反只能饿死。 横天王率领着这些队伍,进行了初步的整编与改造,迅速拉到外县,向杞县方向前进。 这是义军的一贯策略,随时“流窜”,不能等着官军前来围剿。 她带着队伍在杞县又打开了一个村寨,洗劫了寨子里的财物,然后猫到杞县西北角一个偏僻的小村里,休整了几天,对队伍进行训练和装备。 打造兵器、购买收集作战物资、训练战斗技巧。 横天王富有作战经验,她知道这些贫民还不是士兵,要想真正作战,在武器、战力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否则遇到官军追剿,只能是一哄而散。 老兵带新兵,抓紧训练。 十余般打铁炉子支起来,日夜不停地打造大刀、矛头、大戟。 红娘子很着急,uu看书uansu“师姐,咱们什么时候去救李公子啊。” “不急。” “怎么不急,去晚了,李公子被官府杀了怎么办?” “这个你不懂了,古来的规矩是秋后问斩,赵太初死了,县官更不会轻易杀李信的头。师妹,看你这急急惶惶的样儿,还没过门儿,就这么上心了?” “你说什么呀,” 红娘子脸红了,直跺脚,“人家李公子对咱们有恩,总不能看着他在大狱里受罪,你给扯到哪儿去了。” “放心,我心里有数,等把李信救出来,我就操办你们俩的婚事。” “哎呀……”红娘子红着脸跑掉了。 不光红娘子着急,原来受过李信赈济过的贫民,也都着急,纷纷前来请战,“王将军,咱们去营救李公子吧,他救了我们的命,现在咱们有队伍了,去杀了狗官,砸了大牢,把李公子救出来。” 第二百七十七章 混水摸鱼 横天王久经沙场,她知道凭着眼下这三四千毫无作战经验的队伍,要想攻取县城,胜算太小。打仗是真实实力的较量,光凭着一厢情愿可不行。 “弟兄们,大家好好训练,你们现在连杀猪都杀不动,碰上官军大队就草鸡了,都给老娘好好练杀技。” 杀技,包括跳跃,腕力,刺杀防守技巧,以及战场小范围配合。横天王手下的老弟兄,都担任了“杀技教练”。 横天王还专门组织了一只“砸狱队”,挑选了五十多个身强力壮,行动敏捷的年轻人,由红娘子率领,专门练习蹿房越脊,砸门破锁,准备当作突击队,在攻入河内县城的时候,负责冲进监狱,营救李信。 …… …… 这天,离横天王队伍驻地不远的一处丘陵地带,腾起一阵尘烟。 二十几个骑兵,纵马驰骋,追赶着一个骑黑马的瘦削汉子。马匹沿着土坡跑过,马蹄声急促得象是鼓点儿。 前面逃跑的瘦削汉子,伏在马鞍上,精神萎靡,看样子象是受了伤,右手里紧握着一把三尖两刃刀,手臂和刀都耷拉在马肚子底下。 “嗖——” 一枝箭飞过来,射中了瘦子坐下的黑马,马匹吃痛,身子一歪,差点将瘦子颠下马背。黑马“咴咴”几声嘶叫,速度慢下来。 眼看着就要被后面的追兵给追上了。 就在这时候,前面出现了一只队伍,有骑兵,有步兵,人数有四五十人,正在缓缓迎面走来。那瘦子见状,精神一振,从马鞍上抬起头来,大声喊:“救命——” 那只队伍,是李升率领的,刚刚从外面练习阵法,准备回归驻地,恰巧碰见这一场追逐,当即觉得事情有异,立刻迎上去。 李升命令道:“准备战斗,把那个被追赶的人,救下来。” 队伍“哗”地一下散开队形,朝着前面包抄上去。 李升跨马抢刀,一马当先,把刚才的训练内容正好付诸实践,高声喝道:“左队切右下,后队摆一字平线,马队跟我列尖刀阵。” “哗——”几十人的小队伍迅速进入战斗态势。 被追赶的瘦子,纵马直冲过来。后面那些追兵看见李升率领的队伍,速度登时一缓,纷纷勒马。 “杀啊——”李升挥着刀高叫,率领队伍发起冲锋。 那些追兵看见李升来势很猛,立刻调转马头,向回驰去。 “沓沓沓,”马蹄声杂乱。 李升率人追了两里地,见对方跑得急促,越追越远,便骂了几句,停止追击。 士兵向他报告:“李长官,那个被追的瘦子,昏过去了。” “把他带回队伍上去。” 大家收兵回营。 回到了驻地,李升得意洋洋地向横天王报告,“将军,刚才打了个胜仗。” “嗯?” “有一只队伍,被我们打跑了。” 士兵们把那个救下来的瘦子,背到横天王面前,横天王只看了一眼,就吃惊地叫起来,“王大锁!” 这人叫王大锁,是顺天王的属下战将,横天王认识。从前义军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也都曾经并肩战斗过。 士兵们给王大锁包扎了伤口,掐人中揉太阳……鼓捣了一阵子,王大锁苏醒过来。 他一眼看见横天王,摇了摇脑袋,面露欣喜之色,“王将军……” “大锁,怎么回事?你跟谁打架受伤了?” “顺天王。” “嗯?你们俩不是一伙儿吗?闹内讧?开裂了?” 王大锁恨恨地说道:“这事说来话长,我简短说吧,在闯塌天刘国能投降了官军以后,顺天王就一直和闯塌天勾勾搭搭,终于在安阳投降了官军,当时我们十几个将领,都不同意,但是顺天王糊弄我们说,咱们是假降,等到时机成熟,再行起事……” “你们到底是真降还是假降?” “那顺天王是真降,他这人,从来都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没错,”横天王露出不屑之色,“我就讨厌这种人,表面上道貌岸然,一肚子黑心屎,嘴里总是甜哥哥蜜姐姐,心里头却揣着一把刀。” 当初在河南荥阳大会的时候,横天王和顺天王就打过一架,互相瞧着不顺眼,但是后来矛盾被李自成给化解了。从那儿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打过交道。 但是对于顺天王的“表里不一”却是深谙于心。 用横天王的话说,“这种人属驴粪球的,外面光。” 王大锁继续说道:“最近,湖广河南军务总理熊文灿,命令顺天王所部,移兵河内驻防,那顺天王不乐意去,谁都知道河内是个穷困县,这两年灾荒不断,谷米欠收,筹饷都困难,但是熊总理催促甚急……” “等等,”横天王打断他的话,“你说什么?你们要奉命移师河内?” “对啊,这是熊文灿的命令,大家都不乐意去,顺天王心眼儿又多,怕到了河内,被熊总理给拆散……” “哈哈,太好了,”横天王忽然一拍巴掌,大喜道:“这真是天赐良机,送到眼前……喂,王大锁,那你怎么又跟顺天王打起来了?” 还没等王大锁回答,她又摇了摇头,“好了,你不用说了,我管你怎么打起来……总之,现在顺天王接到的命令,就是去河内驻防,是不是?” “对。” “嗯,好,就这样,”她一拍大腿。 李升凑上来,uu看书 .ukansh问道:“王将军,您的意思是说,咱们来一个混水摸鱼,杀回河内?” “事不宜迟,咱们马上行动。” 横天王的打算是:冒充顺天王的队伍,回师河内,乘机夺取县城。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利用得好,能够兵不血刃,一举拿下城池。 她命令道:“李升,你负责假造一套顺天王的关防、印信,驻防文谍。” “是。” 李升跟随李信多年,对于文案上这一套,并不陌生,假造一套印信关防之类,算不上难事,对于文人来说,书法、篆刻都是基本功,李升多年耳濡目染,马马虎虎也算个好手。 横天王又命令部队,赶制顺天王的旗号。 紧锣密鼓地收拾一番,然后全队打起顺天王的旗号,启程开拔,奔向河内。 …… 第二百七十八章 砸狱 横天王率领着队伍,来到河内城下。队伍的旗号,打的是顺天王部队的“李”字旗。 李升身穿一身盔甲,骑着高头大马,冒充顺天王本人。 王大锁拿着假造的关防印信,充当先锋,准备与城门官交涉,混入城内。 但是当人马开到城下的时候,让他们失望了——城门根本不开。城门官站在城头上,朝外面嚷道:“上峰有令,非常时期,任何人一律不得入城。” 王大锁大怒,“浑蛋,我们进驻河内,是熊总理的命令,你们凭什么拦阻,你赶紧派人下来,查验关防,办理入兵手续。” “老兄,我也是奉命行事。” 李升驰马从后面上来。 他对着城头吼道:“老子是顺天王,请县令出来说话。” “李将军,辛苦了,县太爷有话,请你们在城外暂且扎营,他自会去城外慰问诸位。不好意思。” 城门官皮里阳秋,一副赖皮相,只是不肯开城。 李升急了,“我告诉你,一柱香之内,你不开城,我立刻攻城,到时候宰了你个狗日的。” 这话可不是吓唬他,不开城,那就只能攻城了,没得别的选择。 吵吵闹闹,城下的士兵跟着李升一起乱骂。过了半盏茶时分,县令来了。 他趴在城墙的跺口下面,朝着外面的军队观察了一阵,用手在嘴边卷成喇叭状,喊道:“弟兄们,请大家暂且退后,待我向上峰请示,如若有了命令,一定请贵军入城,现在你们在城外十里扎营。” 一句话没说完,忽然觉得眼前闪过一道微光。 嗯? 就如同突然有一道黑色的闪电,径直朝自己的面门袭来。 县令是个文官,并不会武艺,反应速度也慢,等到察觉这道微光带有危险,已经来不及躲避,愣了一下,还没等惊叫出来,“嗤”的一声,一只锋利的羽箭,已经插入了咽喉。 “呜……”县令的喉咙里滚出一丝咕噜。 翻身栽倒。 城头上登时大乱,城门官和其它的守城兵将们都大惊,“不好啦,县太爷中箭,”“快快,准备战斗……”乱成一团。 这只箭,是城下的红娘子射的。 在李升和城头上交涉的时候,横天王和红娘子,扮作士兵的模样,悄悄纵马前驱,立马旁观,她俩看见县令俯身趴着城墙垛口喊话,横天王立刻说:“师妹,给他一箭。” 红娘子张弓搭箭,一箭中的。 这一箭,同时也宣告了战斗的开始。 混不进城去,只能转为硬攻,横天王一声令下,队伍排开队形,从后队抬出云梯,分成十几路,开始登城作战。 “嗖嗖嗖,” 城上城下,羽箭乱射。 “灌呀,灌呀——” 粗俗的吼声,乱哄哄地响起来,这就能足以证明了,这只队伍是十足的“贼军”。 这时候,横天王隐蔽“练兵”的效果,就体现出来了,这些从来没打过仗的饥民队伍,在战斗一开始,就有条不紊地按照“登城”、“掩护”、“供应”各种类别,分类投入战斗。忙而不乱。 城内,防守的准备很不充分。 因为横天王队伍来得突然,而且是冒充“官军”,所以守军有一定的戒备,但是并没有认真地做好应付大规模攻击的人员和物资储备。甚至城门附近守兵的箭,很快就射完了。 “快去,搬运箭矢。” 军官们一迭连声地命令。 此时再搬箭已经晚了,横天王率领着士兵们,呐喊着冲上城头。红娘子一马当先,挥动着一根长鞭,爬在梯子半腰里,就把一丈长的鞭子抡起来,“叭叭叭”几声脆响,将好几个城头上的守军士兵抽得摔下城墙。 守城士兵看见这个漂亮的大姑娘勇不可当,都吓得魂飞魄散,一哄而逃。 红娘子率先跳上城墙。 “叭,叭,”鞭花响处,守军一阵惨叫。 她身后,一群群的士兵涌上城墙。 “城破啦,灌进去啦——”喊叫声里,越来越多的义军士兵冲上城来,挥刀乱砍,没用半盏茶时分,城墙便宣告失守。 横天王象只老虎一样,冲上城头。 她那茁壮的身板站在城墙上,就象一座黑金刚,威风凛凛。手里的牛皮鞭子抡起来,“叭叭”山响,如同一条黑龙。“弟兄们,冲下城去,见一个杀一个。” 义军冲入城内。 城池破了以后,战斗的胜负就再也没有悬念,守军很快就成为了一盘散沙,狼奔豕突,乱跑乱窜,兵找不着官,官指挥不了兵。 防守体系,全面崩溃。 红娘子率领着“砸狱队”,不顾一切地冲向大牢的方向。半路上,遇到乱跑乱窜的官军,根本就不理会,甚至有的时候,她和士兵们就从惊慌失措的官军队伍人群里挤过去。 城内已经大乱。 大牢,紧闭着大门,有几个站岗的士兵,看见一群如狼似虎的身影,举着武器疾冲而至,吓得“妈呀”一声喊,撒开脚丫子就跑。 “咣,咣,” 厚重的木头大门,被石头砸开了。 牢房里有不少狱卒,但是这些人并不是打仗的料,红娘子率众闯进去,她心急如火,眼睛血红,一脸的杀气。皮鞭一挥,抽翻了两个,哇哇一阵惨叫。 守狱士卒看她这副模样,胆战心惊,一哄而散。 “快去砸死囚牢,”红娘子高叫。u看书 .uuansh “嗖嗖嗖,” 几十道身影直奔牢房。 “咣咣咣……呛呛呛……”一连串的砸门声,砸锁声响起来,各处都在乱砸,还偶尔夹杂着打斗中发出的惨叫声,有些看守牢房的狱卒来不及逃跑,或是试图反抗,都被红娘子以及士兵们挥刀杀死。 当红娘子跑到一间单独“死囚牢”,将牢门砸开的时候,看见牢房里蓬头垢面,惊异不已的李信,“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李信的脸瘦成了刀条,肮脏不堪,身上还带着斑斑血迹。 红娘子扑上前去,眼泪扑簌簌往下掉,掏出匕首,“咔咔咔……”去砍李信身上的镣铐,一边砍,一边哭。 李信也掉泪了。 他浑身激动得颤抖。 “红娘,是你,你来了……” 第二百七十九章 你想当皇帝? 作为死囚来说,心情是最悲哀的,因为等待自己的就只有一个结果——秋后问斩。 “咔嚓”一声砍了脑袋。 在牢房里等待死亡,滋味儿自然一言难尽。 李信眼下的情形就是如此。他被昏官县令定成铁案,判了“问斩”之罪,就开始了漫漫等待砍头的生涯,叫天天不应,就地地不灵。 心如死灰。 当监狱里响起混乱声的时候,他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牢门已经被闯进来的士兵给砸开。 李信目瞪口呆。 砸牢! 他终于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冲着自己来的。 红娘子竟然神奇地站在面前了。 看见红娘子,李信心里那份激动、兴奋简直就难以描述了,他一点也不傻,立刻就意识到——这是她来救我了。她率人砸了大牢,救我出狱。 这一惊一喜,差点晕过去。 红娘子扑过来砍砸李信身上的镣铐,一边砸,一边哭,泪水里包含的激动、心疼……李信再傻,还能不明白吗? 这个姑娘舍了性命砸牢劫狱,还用说什么? 从此以后,她的命运,就是他的命运,他的欢乐痛苦,就是她的欢乐痛苦…… 李信也激动得颤栗。 不光是重新获得了生命,而且还同时获得了一个姑娘的心,如同烈火,骤然间就把两个人共同淹没了。 “红娘,是你,你来了……” 红娘子甩着泪水点头,她说不出话来,只是哽咽,狠狠挥着匕首去砍枷板和镣铐。 两个人的目光,隔着泪水相望。 思念、欣喜、盼望……都作化泪水奔腾。 不用再说什么。 一张哭得梨花带雨的脸,一张肮脏枯瘦的脸,泪眼相望,这一刻,把两个人一生的命运,都给定下来。 …… 一群士兵都拥过来,七手八脚,将李信身上的镣铐都给砸掉,除下来。 “快走,快走。” 一片乱嚷。李信被一名身强力壮的大个子士兵背在身上,跑出死囚牢。 此时不光监牢,全城都已经大乱,远望,很多地方都冒起腾腾黑烟,那是横天王率领的义军在放火。四处都响着混乱的喊叫声,马蹄声。整个河内城,象是开了锅一样。 …… …… 混乱中,守军被杀得四散。 横天王夺取了河内城,但是她并不打算占领这座城池,甚至——连一天都不想在这儿呆。 这就是“流寇”的特点,也是无奈。因为你若是在此长驻,哪怕只有几天的功夫,就会招来大批的官军围剿。 她所做的只有一件事:可着劲儿的抢劫。 利润是巨大的,城里的官军粮仓,被洗劫一空,兵营里的马匹、军器、物资被洗劫一空。城内的富户商铺也被洗劫一空…… 横天王和绝大多数流贼一样,可不会客气。 在河内的劫掠,让横天王的队伍盆满钵满,抢来的物资堆在衙门前的空场上,堆积如山。 士兵们在外面抢劫,县衙门大堂里却是一片喜气洋洋,横天王在衙门里摆了酒宴,给李信“洗尘”。 宴席上只有三个人——李信、红娘子和横天王。 只是设宴的地点有点可笑,就在县令审案的大堂里,烧酒炖肉放在案桌上,身后是“明镜高悬”的金字匾额,那场景——怎么看怎么别扭。 “来,咱们共饮一杯,庆祝李兄弟脱险。” 三个人举起酒觥,一饮而尽。 李信经历了这番生死劫,心绪自然和以前大不一样,但凡从鬼门关走过的人,往往对人生与世事会有新的认识。 他感慨地说:“大姐,红娘,我这番被打入死牢,险些掉了脑袋,冤则冤矣,其实是自己拘泥所致,从前总相信慈心渡世,其实是大错特错了。” 横天王直通通地说:“你就直接说书呆子犯傻就是了。” “呵呵。” “我告诉你,李信,越是乱世,恶人越多,跟恶人讲客气,那是二百五,是蠢猪,最好的办法是手起刀落,直接砍了他的脑袋。” 横天王的话虽然粗鲁,但是很符合实际。 红娘子问:“师姐,下一步,咱们怎么办?” “嘿嘿,我早就想好了,咱们做大事去,推翻明朝天下,当皇帝,当皇帝。” “啊?”红娘子吃了一惊,“师姐,你想当皇帝?女皇帝?真想不到,你原来还有这么大的志向。” “哈哈,” 横天王拍拍红娘子的肩膀,“我逗你呢,当皇帝,我是那块料么?师妹,我自己有多大能水,心里清楚。咱们再闹腾,也翻不起大浪来,必须得投靠英雄,才能做成大事。” “英雄?” “对,咱们投靠李自成去,那才是个做大事的人。” 对于这个提议,红娘子和李岩,都表示赞同。李岩说道:“大姐,你说得没错,李自成才是做大事的人,他心机深沉,包罗四海,早晚必成大器。” 红娘子也说:“我见过李自成的夫人高桂英,那也是个女中豪杰,当初还救过我呢。” 一致赞同。 横天王得意洋洋地对红娘子说:“师妹,等咱们找到李自成之后,我敢保证,李自成一定会对我高敬高待,你知道为什么吗?” “你们是老朋友。” “错了,因为我给他准备了厚礼。” “李自成是爱财的人?” “哈哈,我的礼,就是李信,我把李信送给闯王,李信,这份厚礼,对于李自成来说,千金难买,万金难求,我把李信送到他面前,你看李自成不乐得嘴岔子咧到后脑勺上去。” “呵呵,瞧你说的。” 红娘子抿嘴笑。 在她的心里,已经把李信当成了自己的终生依靠,反正早晚也会嫁给他,夸奖李信,她比任何人都高兴。 李信也笑,“大姐,你拿我当礼物啊。真有你的。” 他站起身来,uu看书.uukanshu.o朝着横天王躬身一揖。 “大姐,李某有一件事相求。” “说。” “当初,我被县令抓捕,四乡百姓,纷纷为兄弟鸣冤枉,聚集到城里,向县令上万民书,递万民状,此乃百姓拥戴之恩德,李某绝不能忘。” “咳,那是他们报答你当初放粮救命。” “父老百姓待我如亲人,我如今得救,又怎么能独善其身?放眼四望,乡邻尚在挨饿的居多,因此,恳请大姐用县城仓库缴获的粮食,赈济百姓。” 横天王没吱声。 确实,这回攻占县城,缴获了大批粮食,但是,她是想当作军粮的。 赈济百姓,不等于是白瞎了吗? 这事她得琢磨琢磨。 第二百八十章 美如画 横天王说:“李信,你那副文人的书呆子气又犯了。天下挨饿的百姓那么多,赈济,又怎么救得过来?你拉倒吧。我这粮食还留着招兵买马呢。” “大姐,你要招兵买马,这事交给我,不必发愁。” “那行。” 横天王爽快地答应了。 接下来,李信做了一件轰动一时的事情。 他在县城外设置粥厂,向四乡百姓放粮,施粥,救济贫苦人家。 集市空场上,搭起两座高台,树起大旗,写着“赈济场”。 这一边,支起十口大锅,一起熬粥,粟米糙米高粱米杂米粥,架火熬煮,热气腾腾,凡是吃不上饭的百姓都可拿着碗来,排队盛粥吃。 那一边,发放粮米,士兵们将粮食口袋码在台上,按乡民人口户籍,每个饥民户发放一升。 消息传出去,登时四乡轰动。无数的饥民百姓,争先恐后,跑着就奔向了赈济场。就象百川归海,一行行衣衫褴褛的人群,奔涌而来。 场上很快就熙熙攘攘,人头攒动。 此时正值饥荒,河南又是灾荒最重的省份,无数贫困农民濒临饿死的边缘,路上倒尸连络,一听说城关处“李公子设置赈济场”的消息,哪有不奔走相告,呼号而至的? 尤其是前些天,受过李信救济的贫民,知道李公子乃是大仁大义之人,更是四下宣传,半天时间里几乎就传遍了全县。 赈济场人山人海。 横天王手下这些兵丁,在李升的带领下,都成了“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登记甄别,将每乡每村贫民分类排班……忙得不亦乐乎。 那些面有菜色,饿成瘦干的饥民,端着粥厂里盛来的杂米粥,就蹲在地上稀里呼噜地喝。 领到了米的贫民,个个喜形于色,甚至喜极而泣。 想想也是,眼看着全家老小就要饿死了,忽然领到了救命的粮食,那份激动自然难以描述。 这是真正的救命之恩啊。 无数的乡民,在赈济台前跪倒,高喊着:“谢谢李公子——” 后来,就形成了惯例,喝饱了粥的,领到了粮的,都自动到台前跪倒,感谢之声沸沸扬扬。 几千人跪倒,走了一批,又来一批……场景煞是震撼。 李信走上了赈济台。 他望着台下黑压压一片跪倒的饥民,心下甚为感慨,朝着台下拱手鞠躬,高声喊道: “各位父老乡亲,都请起来,不要这样。” 台下民众起来一片,却又涌过来另一片,依旧纷纷跪倒,还有很多饥民痛哭流涕,高声叫着:“李公子,大恩人,您救了我们全家的命……”“李公子,你若有吩咐,我们赴汤蹈火。”“李公子,今生无以为报,来世变牛变马,报答您的恩德。” 李信也流下泪来。 他想不到竟然会出现这样的场面。 “乡亲们,大家请起,李某所为,乃是本分,官家有粮,自当赈灾,只是狗官无道,才祸及乡野……李某有一言,请众位父老听了。” 他将邢红娘召上台来,和自己并肩站在一起。 红娘子是久跑江湖的,自然不惧外场,一袭红衣,站在台上,英姿飒爽。 台上一对年轻男女,男的潇洒,女的漂亮,比肩而立英气勃勃。 一时风景美如画。 李信高声喊道:“诸位父老,这位是跑江湖卖艺的红娘子,本是凭本事行走四方,却也遭到官家富户陷害,这才无奈杀官造反,救了李某出狱,否则,李某已经死在牢狱里了。” 台下无数人乱哄哄地高叫,“感谢红娘子。” 红娘子毫不怯场,朝着台下鞠了一躬,亮开清脆的嗓门说道:“大家听了,有愿意跟着邢红娘造反的没有?如今昏官无道,官逼民反,我们都是活不下去,这才扯起大旗,求条活命,众位父老兄弟,谁想跟着我造反,请报名参加义军,大家一块儿杀富济贫,闯他一个天下。” 她是跑马卖解出身,嗓音既亮,口才又好,几句话便把无数饥民的情绪给鼓动起来。 “造反,我们跟你造反。” “反正也活不下去,大家都反了吧。” “跟着红娘子,天天有饭吃……” 吼声震天,群情激昂。 如同大海掀起了波涛。 红娘子毫不迟疑,立刻下令:“有愿意跟我造反的,都到一箭地外,登记造册,有士兵给你们安顿家小,分班排序。” 哗…… 人群潮水似的朝外面涌去。 这情景不禁让人目瞪口呆——那么多的饥民,去参加义军。 很多人端着粥碗就走过去了。 黑压压的数不清有多少。 其实这不难理解,除了感恩李信,更重要的原因是——你不造反,就活不下去。虽然今天领了李信发放的粮食,吃了粥,但是李信不可能天天发,等他走了,你还得挨饿。 一群群的人去登记,又是一番混乱。 …… 李信这回“赈济灾民”,效果是震撼性的。 把从县衙仓库里缴获的粮食,几乎全都发完了。 方圆百里地面上,处处传诵着“李公子开仓放粮”的消息。直到粥厂和赈济台撤了,仍然还有无数的灾民往这里涌。包括外县饥民。 红娘子设的“招兵处”,几天里有三万多人报名。 有些老弱病残,实在不能随军打仗,红娘子都给裁汰了,剩下来的精壮兵丁有一万五千多。 这让横天王喜出望外,她粗鲁地拍着李信的肩膀,“哈哈,兄弟,真有你的,uu看书.uukanshu 老娘手下又有一万多人了,简直又恢复到了荥阳大会的时候。” “大姐,这回你相信我的话了?” “废话,我几时说过不信你?老弟,现在有了兵马,咱们可不能在这儿久耽,赶紧去商洛山,寻找李自成。” “是。” 正在大家忙忙乎乎准备开拔的时候,忽然接到了一封书信。 书信——后面的落款是:李自成。 这事儿很意外! 李自成来信了! 信上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一句话:闻李头领在河内获胜,可喜可贺。自成已到孟州,盼与妹互相勾连,请速到此一叙,共商大计。 据送信的小卒说:“李闯王的人马,已有二万,正准备铁骑直进,席卷河南,请李头领念及以前旧谊,速去与闯王会晤。” 第二百八十一章 指桑骂槐之计 横天王大喜。 咧开大嘴岔子仰头大笑,“哈哈,妙哉,真是困了就有人扔过来枕头,老娘正发愁找不着李闯王的下落,他们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难怪她高兴,李自成这一年来隐藏形迹,官军打着灯笼都找不着他,你想见就能见得着? 这下好了,李自成杀到孟州了。 而且还邀请横天王过去约会,真是喜从天降。 她对送信人说道:“你去回复李自成,就说我不日就率兵奔赴孟州,与他相会。” 打发送信人走了。 李信对横天王说:“大姐,你真觉得李自成在孟州?” “什么意思?” “你上当了。” 横天王一愣。 她瞅着李信眨眨眼,疑惑地问:“你是说……这封信有鬼?” “大姐,天上掉馅饼的事,须得三思,李自成杀进河南,必走伏牛山,取南阳,最为便利,而且得地利之势,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孟州?此为其一。那李自成是个谨慎的人,刚入河南怎么就知道你率兵破河内?荥阳大会以后,各路义军星散流离,变化甚大,有的投靠朝廷,有的各怀异志,互相火并,依李自成的性格,不会冒冒失失派人来约你,此为其二。大姐,这是个圈套。” 横天王耷拉着大黑脸,瞅瞅李信,又瞅瞅红娘子。 红娘子抿嘴一笑,“我同意李信的话。” 横天王骂道:“你个小蹄子,有了男人,就千依百顺,把师姐抛到九霄云外了。” 她口无遮拦,乱说乱冒,把李信和红娘子骂得脸色通红。 “大姐,你胡说八道什么。” “哼,有什么默不开的,小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你们俩早晚要成亲,这事儿全河内的人都知道。” 横天王这张嘴,让李信与红娘子无可奈何。 “好了,”红娘子的脸羞得象块红布,赶紧转移话题,“你到底准备怎么办?孟州这档子事,怎么处理?” 横天王说:“好办,让李信拿主意。” 李信胸有成竹,“大姐,这封信既然不是李自成写的,那就肯定是官军的阴谋,咱们不妨将计就计,奇袭孟州。这一计有个名目,叫做——指桑骂槐。” “行,你说怎么着,就怎么着。反正你小子一肚子弯弯绕。” …… 横天王率领兵马,出了河内,直奔孟州。 进入孟州境内,遇到一小队兵马,在官道旁迎接,一名小头目下马施礼,说道:“我是李闯王部下小校李山,闯王率领队伍,就在前面,请王头领随我们进入大营,与闯王相会。” “头前带路。” 横天王身后,只有大约一千来兵马。 李山问道:“王头领,这是你们全部人马?” “对呀,我们攻打河内,损兵折将,就剩下这点人了。” 向前走了约有五里来地,横天王把鞭稍一指,命令道:“队伍停下,就地休息。” 人马停下来。 就地打尖休息。 任凭李山怎么催促,她都不走了,说道:“我们人困马乏,不能走了,如果李闯王在前面,请他过来与我相见。” 过了一柱香时分,从前面、左侧、右侧三个方向,有队伍向这边前进,旗帜鲜明,人数众多。 粗略看上去,有一万多人。 来势颇急,呈半包围之势。 骑兵的马蹄声踏着大地,发出急骤的咚咚之声。 横天王见状,知道不好,大骂道:“这是李闯王吗?想包围老娘?臭不要脸,吃老娘一鞭。” 她拎起皮鞭,就朝李山打过去。 鸡蛋粗细的皮鞭卷起一股旋风,劈头盖脸抽向李山的脑袋,去势迅猛,抽着了势必骨断筋折,李山吓得向后闪避,乘马向斜刺里逃窜。 横天王并不追赶李山,而是命令队伍,“快,开拔,” 一千兵马急急起身,向后便逃。 后面的队伍紧紧追赶。 横天王率队一溜烟地逃跑,此地都是平原,道路平坦宽阔,跑起来甚是迅捷,一忽功夫就走出好几里地。 后面,大股兵马逶迤赶来,但始终追不上横天王,两只队伍保持着二里以上的距离。 …… 与此同时,横天王部下主力部队,一万多人,在红娘子和李信的率领下,浩浩荡荡,径直杀奔孟州城下。 攻取孟州,这是李信的“指桑骂槐”之计。 红娘子和李信第一次并肩率兵作战,两人并辔而行,红娘子一身红衣,李信一身白袍,双骑并进,煞是好看。两个人的心里,同样都是一腔兴奋。 这对未婚夫妻,驰马平原,心里的幸福满满。 尤其是李信,从一个即将问斩的死囚,重新获得新生,和心爱的情侣一起纵马疾驰海阔天空,那份自在与惬意几乎都要从心里漾出来。 “红娘,这回取了孟州,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我打算央个媒人,正式向你提亲。” 红娘子的脸登时就红了,“哎呀,现在咱们去打仗,哪里有空闲聊这个。” 扭过脸去。 一个姑娘家,听到“提亲”这类事,自然要羞怯,但是心里却是欢喜异常。 李信笑道:“打仗,又怎么了,这一仗根本就不用费力气,你不信看着,孟州肯定是一座空城。” “是吗?你肯定。” “绝对肯定,孟州兵马不多,此番设计陷害咱们,必定倾巢而出,在野外设伏,城内哪里还会有兵?” 虽然李信是个文人,但是对于武略,异常精通。 他料得一点不错,uu看书 .uuknshu.co 孟州此时已是空城。 红娘子率一万多兵马冲到城下的时候,看到城墙上的防守都是廖廖,旗帜疏疏朗朗,城门紧闭,吊桥高扯。 “杀过去——” 红娘子鞭稍一指。 队伍迅速摆开,象潮水似地冲向城墙。 城上的守兵射下箭来,战鼓声响起,双方开始接战。 红娘子率领的义军,其中有三千多老兵,刚刚攻打过河内,有了一定的攻城经验,士兵们分成数路,抬着云梯,举着盾牌,呐喊着直冲过护城河。 几十架云梯扑在城墙上。 举着盾牌的义军凶狠地呼喊着,“灌呀,灌呀,杀进城里吃粮呀——” 一群群攀上云梯,向着城墙上猛攻。 第二百八十二章 1团火焰 孟州城大乱,城墙上下,混战的呐喊声震耳欲聋。 城下的义军士兵一队队往上涌,几十架云梯一起进攻,双方的箭队万箭齐发,箭如飞蝗。 正象李信估计得那样,孟州此时异常空虚。大部分官军都去城外设伏了,城内只有少量留守兵力,几乎全部上了城墙。 城墙上的战斗,血肉横飞。 一个又一个士兵惨叫着中刀中箭,倒在城头,或是栽下城去。 守城的官军,苦于兵力不足,很快就处于崩溃。 更让他们绝望的是——城内已经乱了,百姓乱窜,县令已经带着手下弃城而逃,守上的守军既得不到增援,也得不到补充。 城下的义军象蚂蚁般地登上城墙。 大刀长矛,在城上凶狠地砍杀,官兵们抵抗不住越来越多的义军冲击,败下阵去,从城上溃退下来。 义军很快砸开城门。 蜂拥而入。 “杀——城破啦——” 喊声汇成一片,一群群的义军呼喊着杀入城内,举着手里的武器乱砍乱剁。 攻城战斗,没用半个时辰,便以一边倒的态势决定了结果。 李信和红娘子并骑入城。 城内一片大乱,无数义军士兵沿着各条街巷在冲击,在呐喊,很多地方燃烧起烟火,街面上死尸狼藉。 李信下令:“不准滥杀无辜,违令者斩。” 刚刚由饥民转变成士兵的义军,还没有什么纪律性可言,兴奋起来,滥杀乱抢是免不了的。李信特意挑选老兵,组成了一只“执令队”,专门监督士兵军纪,凡有肆意妄为者,一律严惩。 没用半天功夫,守城官军都被杀得干干净净。孟州城整个落入义军手里。 …… 却说横天王,带着一千来义军士兵,并不和官军接战,只顾一古脑地向前逃窜。 来了一场武装大游行。 官军在后面紧追不舍,双方军队在平原上拉着大队奔跑,很快都累得够呛,但是谁也不能放弃。 横天王并非盲目逃窜,她走得是李信给设计好的线路,每个时辰大概跑多少路,经过哪些村镇,大约需要耗时多少……一切都有计划。 李信事先对她说:“你带着官军多绕一会,咱们就胜利了。” 说到“流窜”,横天王或者其它义军头领,都是行家里手。他们最大的本事就是“逃”,打不过了逃,打得过打完了也逃,逃跑的功夫精到不能再精。 被官兵追击,更是家常便饭。 一千多义军,沿着官道转了几个圈子,绕来绕去,到了过午时分,在横天王率领下,终于绕到了县城附近。 接近城垣的时候,横天王一眼就看见,城头上高高飘扬着一幅大旗,上面写着“邢”字。 那是红娘子的旗号。 李信的“指桑骂槐”计策,圆满成功。 横天王哈哈大笑,“好,好得很,李信这小子果然说得准,孟州城已经拿下了。弟兄们——跟着老娘进城吃肉去。” 义军加快速度,一溜烟奔入城内。 红娘子和李信一起在东城门迎接横天王入城。 “大姐,你辛苦了。” “辛苦个屁,”横天王拍拍身上的尘土,“一仗都没打,净他奶奶的遛腿玩儿了,那一万多官军还在屁股后边追着呢,把老娘追得好败兴,师妹,咱们这回得打一仗,杀杀他们的威风。” 红娘子穿着一身红色紧身战袍,身披红斗蓬,精神抖擞地横天王说:“师姐,你去休息,这一阵交给我。” “行。” 一通战鼓响。 鼓声中,红娘子率领一哨人马,杀出城门。 如同蛟龙出海,一身红装的红娘子骑一匹枣红马,整个看上去就象一团火焰相仿,旋风般地冲过护城河,风驰电掣滚滚向前,瞬间便掀起一股冲天的杀气。 义军队伍跟在红娘子身后,呐喊着发起冲锋。 一杆黑色的大旗上,绣着斗大的“邢”字,在队伍里摇摆。 “杀——” 径直杀奔官军。 且说官军被横天王拖着,一直追到孟州城下,已经疲惫不堪,阵形不整,突然遇到城里的红娘子杀出,登时慌作一团。 红娘子来势太快,就象一团红火焰,骤然就杀到跟前。 皮鞭轮起来,左右开弓。 “叭,叭叭,” 鞭稍响处,好几个官军骑兵被抽得惨叫着跌下马背。 红娘子纵马前驱,把手里的皮鞭甩成一片灰影,就象一把利刃,在官军队伍里劈开了一道裂隙。 她身后的义军士兵们见主将如此神勇,更加神情振奋,一叠连声地呐喊着,挥刃砍杀,勇不可当,把官军的阵营冲得稀里哗啦,仓皇后退。 “红娘子来啦,红娘子来啦——” 官军队伍里有认识红娘子的,乱叫乱嚷。 红娘子率领的这只生力军不到一千人,但是却把一万多官军杀得抵挡不住,连连后退。 这就是以逸待劳的优势。 红娘子迎面碰上一名持长枪的将领,晃红缨枪接战,红娘子连着斜抽两鞭,都被红缨枪挡过,这员将领武艺也很精熟,枪尖一翻,把红娘子的鞭稍缠住。 想用力气把鞭子夺去。 红娘子的细腰在马背上猛地扭了一扭,姿势美妙至极,红色的衣袖在空中晃了一下,两只袖箭突然飞出。 如此近距离之下,躲无可躲,那官军将领发现袖箭飞来的时候,已经晚了,大叫一声,脖子上中了一只,直插入咽喉。 红娘子右手一夺,把敌将的红缨枪夺下来。 敌将翻身栽落马下。 “唰——” 鞭稍一挥,uu看书 .uukashu 那杆红缨枪被甩出去,斜刺里飞向天空。 官军见红娘子如此勇猛,更加混乱,象潮水般地往下退。 红娘子挥军掩杀。 一直把官军追了五六里远,因为自己兵力并不占优,于是收兵回城。 城里,此时正在忙乱。 因为刚刚夺取了城池,义军有很多工作要做,最重要的便是——抢劫。 官家的仓库被打开了,食粮军械,布匹银钱,都是义军所急需的。这些饥民组成的队伍,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件有用的物资。 城内的富商巨贾,也都被洗劫一空。 李信下令:“绝不准抢掠平民百姓,不准滥杀一人,违令者杀无赦。” 第二百八十三章 围城 李信把得胜而归的红娘子迎进城内。 “辛苦了,红娘,” 红娘子因为杀得高兴,脸上洋溢着兴奋的光,跳下马来,和李信并肩走向县衙,“李信,下一步怎么办?” “撤。” 李信毫不犹豫地说道。 他们俩在县衙的大堂里找到了横天王。 令李信感到好笑的是,横天王大模大样地坐在县令审案的高背黑色太师椅上,案子上摆着一盆红烧肉,正在甩开腮帮子大吃大嚼。弄得衙门里满是香气。 “来来来,李信,师妹,你们也来一起来吃,我饿坏了。” 李信坐在旁边“师爷”的座位上,说道:“我不吃,大姐,咱们得抓紧组织撤退,不能在此多耽搁。” “唔。” 横天王嚼着红烧肉,嘴里含混不清。 红娘子说:“官军已经被我杀退了,他们暂时敢来攻城么?” “不能这样看,”李信认真地说道:“官军虽然被杀退了,但是实力并没受到大的损伤,不能大意。再说,河南这一年来没有大股义军出没,咱们先攻河内,再取孟州,一定会引起巡抚衙门的注意,六省军务总督熊文灿那里,也会很快得到报告,大批军官一定会前来会剿。” “行,听你的。” 横天王把烧肉盆子一推,四脚八叉地斜靠在椅背上,用手指甲剔着牙缝。 对于李信的才能,她完全信得过,不用考虑。 “对了,我本来想在孟州给你们俩成亲的,这下来不及了。” 一句话说得李信和红娘子脸色通红。这话直能通地当着面说,实在让人默不开。 但是横天王不会管那一套。 “嘿嘿,”李信尴尬地笑笑,“军情紧急,别的事自然无暇去顾,我的意思是,咱们最好明天就开拔,转向陕西商洛一带,投奔李自成去。” “行,老娘上回就是被熊文灿给杀得全军覆没,剩下光杆一个人,有朝一日非亲自把老熊逮着,抽筋扒皮不可。” 计议已定。 李信等人分头去整理军队,清点财物,准备撤退。 那么李信为什么这回如此匆忙?上次打下河内,不是还耽了几天么? 这得话分两头说,情况是随时变化的,上次攻河内的时候,官军还未大举行动,而这回孟州之战,已经大大震动了官府,一万多官军就在城外,随时都会发起进攻。 因此李信这才急着开拔。 但是,事情的发展,还是出乎人的意料。 到了第二天上午,义军正准备离城撤退的时候,忽然城门上放哨的士卒急匆匆地跑来报告,“王头领,不好了,官军把城池给包围了。” 横天王、红娘子和李信都吃了一惊。 他们赶紧出了县衙,驰马奔向城墙。 登上城墙,趴着垛口向外一望,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城外旌旗招展,无数的士兵一排排,一列列,正在部署,粗略数去,兵力最少有五六万以上。 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官军一定是紧急调动,大军星夜驰援,抵达了孟州。 横天王骂道:“真他娘的倒霉,官狗来得倒快。” 红娘子瞅着李信,脸色忧虑,问道:“怎么办?” 李信神情也十分严肃,他稍一思索,对横天王说:“大姐,咱们趁着官军立足未稳,冲一阵吧,冲得出去,就退向商洛方向,如果冲不出去……” “好,我在前面,你们断后。”横天王不等李信说完,就做出了决定。 全军紧急行动。 横天王披挂上马,率领三千老兵在前,急急地驰出城门,李信和红娘子率领新军在后。 战斗的锣鼓声敲响了,一队队士兵从城门蜂拥而出,横天王举起皮鞭,一马当先,冲向官军的阵营。 官军旗帜摇摆,摆开阵势,迎击义军的冲锋。 两军很快就混战在一起。 这一回,官军显然是有备而来,阵容严整,旗号分为红、白、黑三色,前面是红旗马队,一排排骑兵列成方阵,非常有章法。 横天王不管三七二十一,挥鞭冲进敌阵,甩开鞭子,左右开弓,如同一头母大虫,势不可挡。 官军数百骑蜂拥接战,前面的被横天王打散,后面的又冲上去。马蹄杂沓,激烈交锋。 虽然横天王勇猛无比,但是手下义军士兵们却纷纷被官军杀落下马。 官军兵力雄厚,而且多是老兵,有作战经验,一排排齐进齐退,阵形不乱,很快就象铜墙铁壁一样,让义军碰得头破血流。 横天王回头一看,不禁心底发凉——义军士兵已经陷入官军的围攻,虽然拚命跟着自己冲杀,但是抵不过官军的雄厚阵势,一群又一群士兵惨叫着被杀死,尸横狼藉。 而且更让她心焦的是——放眼望去,前面的官军队伍依旧无穷无尽,象海浪般一层层涌来。 想杀出去,势比登天。 自己手下那些刚刚从河内招来的新兵,只是一些饥民组成的,还没有来得及充分训练,在战斗中更是显出劣势。如果硬冲,多半会被淹没在官军的汪洋大海中。 横天王把马缰绳一提,横过马首,回身便走。 “弟兄们,撤回去。” 不能再往前冲了,官军兵势太大。 先回城再说。 士兵们乱纷纷地跟着她往回撤,但是官军已经占据了上风,怎么肯让义军安然撤回,呐喊着从后掩杀。 义军拚命抵挡,边打边撤。 无数具尸体,倒在城外。很多都被马蹄踏过,踩得稀烂,形状极惨。 “杀——” 红娘子挥着皮鞭,uu看书 ww.uukanshu 从旁边率兵冲过来,接应横天王。 这一对姐妹,两条皮鞭,如同两条蛟龙,几乎是挨上死,碰上亡,官军被杀得怕了,纷纷向两旁闪避。 横天王和红娘子奋力冲开一条血路,带着义军士兵们退回城内。 此时,李信已经撤回城里。 他带着士兵登上城墙,朝着城外的官军射箭。 “嗖嗖嗖——” 一阵阵羽箭射出去,掩护红娘子和横天王。 好不容易,横天王和红娘子带着残兵败将,在李信的掩护下,勉强撤回了城里,赶紧关闭城门。 这一仗,义军不但没能突围而出,反而折损了好几百人。 第二百八十四章 天王陨落 孟州城被四面合围了。 城外的官军,旗号连天,营寨相接,把城池围得水泄不通。而且在紧急打造云梯、石车等攻城用具,显然很快就会开始攻城。 义军也迅速部署防守。 幸亏前些天在河内招收了大量兵马,人员充足,否则是没办法防守的。在李信的调度下,弓箭、砖瓦、石块等各类防守器材火速被运上城头。 横天王、红娘子和李信三个人,登上城门楼,向外观望。 连绵不绝的官军营垒中,飘扬着一杆“李”字大旗。 横天王大骂起来,“原来是他,这个狗娘养的。” “谁?” “顺天王,他的旗号是黑旗金字,我认识,我说官军来得这么快,原来有这个狗贼在里面,这个王八蛋,一肚子坏水,专门跟老娘作对。” 关于顺天王,李信和红娘子都有耳闻,前些日子,从顺天王队伍里叛逃出来的王大锁,说出了很多关于此人的情况。他和刘国能两个人,当初都是河南荥阳大会的义军首领,后来投降官军。 投降,分很多种。有脚踩几只船,随时观望的,象罗汝才。有假降的,象张献忠,也有真心投降的,刘国能和顺天王就是。 让横天王苦恼的是——顺天王这人,虽然打仗算不上勇,但是谋略厉害,非常狡诈,诡计多端。 属于“笑里藏刀”的那种。 她恨恨地骂道:“这事,当初就怪李自成。” 李信不解,“大姐,怎么怪李自成?” “哼,荥阳大会的时候,就是顺天王这个狗贼,暗地里勾结官军,图谋不轨,李自成为了顾全大局,亲手杀了奸细,没让大伙深究,若是当初一刀宰了顺天王,何至有今日。” “咳,” 李信笑着摇头,“此一时,彼一时,当初顾全大局是对的,李自成通盘考虑,一定是利大于弊,他又怎么知道以后顺天王带着官军来围攻孟州?” “不管怎么说,我们俩是老对头了,这回老娘一定亲自会会顺天王,把他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很快,官军的攻城就开始了。 几十架云梯,被士兵推着冲向城墙。这些云梯并非简易云梯,而是用木材打造的“云梯械”,呈三角形,下面有底座,梯子分为两组,可伸展,可折叠,底盘装有轱辘,每一架重达千斤,推到城下,掀不翻砸不烂。 上万名官军,作战素质很高,在将官的指挥下,分成“登城”和“射箭”两个部分。按旗号分头行动,忙而不乱。 在羽箭的掩护下,登城队呐喊着向上攀登。 一时间,城上城下,箭如雨下。 如飞蝗般的箭雨中,一队队官军沿着云梯冲向城头。 城头上的义军,用弓箭,大刀、长矛迎战,把顺着云梯冲上来的官军砍翻在城头。 一声声惨叫,无数士兵掉落城下,很快,城墙根下积尸成堆。 守城的义军,除了用弓箭,用大刀长矛,还用砖头,石块,乱纷纷地往下砸,因为居高临下,占了很大便宜,攻城的官军受到很大挫折,杀了半天,没有一处能够攻破城墙上的防守。 看看没有战果,官军鸣金收兵。 …… 这一阵,虽然义军取得了“胜利”,但是伤亡也不小,而且损耗了大批弓箭。形势越来越严峻。 李信命令:紧急往城墙上运输砖石、木料,以代替弓箭的不足。 到了下午,官军稍事休整之后,攻城又开始了。 几十骑战马,慢慢靠近城墙。 几面写着“李”的旗帜,分左右排开,从中间闪出一员大将来。 这员将领并没空穿铠甲,而且着一身普通短袍,头上戴着顶方巾,模样俊朗,看上去更象一个文人秀才。 好多人都认识,他是顺天王。 在左右簇拥下,顺天王驱马直至城下,向着城上叫道:“守城的听了,把横天王叫来,我有话与她讲。” 片刻功夫,横天王来到城头。 她朝城下一看,立刻怒目横眉,大骂道:“姓李的,你个吃里扒外的王八蛋,既然投降了官家,还有何脸皮跟老娘说话?” 她嗓门粗大,声音传出二里地。 城下的顺天王不急不恼,朝着城上拱了拱手,“王大姐,一向可好?” “好个屁。” 顺天王一身文雅之气,与粗俗的横天王正好形成对比,他客客气气地说道:“大姐,世事轮回,且应从权,眼下义军大势已去,你听我一句话,受了招安,讨个一官半职,岂不是好?” 横天王冷笑一声,“少跟老娘玩诡计,我若投降了,还不得让你姓李的抽筋扒皮晒干尸?不认识别人,不认识你这个狼心狗肺的王八蛋么?来呀,给我射死他。” 一声令下,左右好些名弓箭手,乱纷纷向城下射箭。 “嗖嗖嗖——” 箭只向着顺天王飞过去。 顺天王早有准备,驱马向后撤退,同时好几名官军举着盾牌,遮挡飞下来的箭只。 这时候,官军队伍里,十余匹马突然向两旁一闪。 他们的身后,有一辆战车,突然出现在众人面前。 这辆战车用灰布蒙着,下面装有轱辘,灰布揭下去,却原来是一尊黑色的大炮。 此时,大炮已经点燃了火绳,嗤嗤地火星乱冒。 这却是顺天王的计策,他在前面跟横天王对话,手下士兵已经悄悄把大炮推到城下,瞄准了横天王,在士兵和马匹的掩护下,悄悄准备发射了。 这一手,粗疏的横天王哪里会料到? 论心眼,她比顺天王差了不只一星半点。 这时,u看书 .ukanshu 只听“轰——”的一声巨响。 浓烈的黑烟中,亮起一道火光,朝着城头上飞去。 一片火光迸射,烟雾弥漫,瞬间就笼罩了城头上方圆几丈范围。 这一炮,太突然了。 横天王猝不及防。 她和身旁的好几个士兵,都没反应过来,就被火光与黑烟吞没。 城墙上一片混乱。 好多士兵惨叫着向旁边闪避逃跑。 等到烟雾稍散,横天王的几个亲兵扑上前去,不禁心惊肉跳——横天王的身体几乎被轰烂了,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鲜血流满城墙。 一代枭雄横天王,就此陨落。 第二百八十五章 臭汤 红娘子和李信闻听横天王战死,急急来到东城墙上。 横天王的尸首已经血肉模糊,被士兵们用白布包裹,运下城墙。 红娘子心痛又急迫,跺一跺脚,眼泪掉下来,虽然横天王粗俗暴躁,但是心地并不恶,尤其是对自己颇为怜爱,多年来姐妹情深。 她伏在师姐身上,失声痛哭。 李信来不及悲伤,赶紧指挥守城战斗。 城外的顺天王,正在指挥着官军攻城,一架架云梯,推到城下,士兵们呐喊着向上攀登。城上城下,乱乱纷纷。 义军往城下砸石块,扔砖头。官军用盾牌抵挡。 冲上城墙的官军,就地与义军展开厮杀,刀枪乱搠,鲜血飞溅。 李信高声叫道:“运柴,点火。” 原来,李信看到城内的羽箭越用越少,现造也来不及,便命令士兵们从城内运来了很多枯柴,当作防守器材。 枯柴火速运上城头,点燃起来,朝下乱扔。 攻城的云梯,不怕推,不怕箭,但是唯一的缺点是怕火,因为是木制的,枯此燃烧着扔在梯身上,很快就引燃了,熊熊烈火烧起来,官军不用反击,自己就逃下云梯。 好几架云梯都冒起浓烟烈火。 义军乘势奋力反击,呐喊着,狠狠砍杀冲上城头的官军。 惨叫声一阵接着一阵,无数具尸体被抛下城墙。 官军的锐气,越来越弱,看看攻不上城头,鸣金收兵。 …… 城内,李信心情沉重,和红娘子一起,匆匆找棺椁,装殓了横天王的尸首。 战事紧急,无暇操办她的丧事,只能把棺材临时掩埋。李信带着数名军官在坟前简短拜祭,然后立刻返回战斗岗位。 红娘子很伤心,她对李信说:“师姐看似凶神恶煞,其实是个苦命人,几乎没享过福,她死得憋屈,我一定要替她报仇。” 想想也是。 横天王这一生,命运多舛,貌似凶暴,其实孤苦,靠着勇悍拉旗造反,也曾轰轰烈烈,也曾落魄无着,最终落得个战死城头……细想想,令人稀嘘。 生逢乱世,便作枭雄又如何? …… 李信知道,眼下形势非常艰难。 官军势大,围城时间久了,城池必破。 然而要想突围,也是几无可能,这一万多义军士兵,在城墙上固守,或者还能保持奋勇,若是因突围而陷入官军重围,则会立刻土崩瓦解。 论训练水平,论单兵素质,义军都比官军差得远,说白了,大部分都还只是乌合之众。 自己所面临的,是个必输之局。 他心事重重地和红娘子商量,“红娘,咱们不能傻等在孟州,那会困死。” “那怎么办?” 红娘子没主意,只定定地瞅着他。 李信说:“眼下之计,只能一边守城,一边派勇士,杀出城去搬救兵。” “杀出城……可以交给我,可是到哪里搬救兵?” “寻找李自成。” 李信思考再三,只能出此计策。虽然不知道李自成如今在什么地方,可是能够指望上的援兵,也只有他了。 红娘子毫不犹豫,“行,李信,你守城,我杀出去。” 李信轻轻叹了口气,“红娘,此事千难万险,可是……” “你别担心,我一定会带着救兵回来。”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这一对未婚夫妻,互相凝视,都有万语千言。 艰难的战局,使他们没有办法继续并肩作战,只能分头行动。而这一分手……还能不能再见面? 谁也不敢说。 若是稍有差池,此别便是生离死别。 他们都不想和对方说不吉利的话,都想安慰对方,可是又似乎说什么都不合适。 只有目光交流的情意和不舍…… “红娘,你小心。” “李信,你也小心。” 目光中有些泪光潸然。 …… 没等红娘子出城,官军的进攻又开始了。 这一回,官军又增加了上百具简易云梯,和原来的“云梯械”一起,从四面八方冲向城墙。 战鼓声,连得彻地连天,旌旗招展,呐喊声震天动地。 两门火炮,分别架在东城和北城,朝着城头猛烈开炮。 战斗从一开始,就处于白炽状态。 李信指挥着各城士兵,组成了“箭队”、“火队”、“矛队”,互相配合,拚命死守,和攻城的官军展开殊死搏斗。 义军除了往城下扔石块,扔点燃的柴火,还按照李信的命令,在城墙上架起了百十口大锅,烧开水。并且在水中加入大粪汤。 古嘟嘟……锅里的水烧开了,一片恶臭。 义军士兵们用喂牲口的马勺,舀起加了粪汤的开水,往城下乱泼。 这种“热臭汤”的效果,比弓箭或点燃的柴火更佳。 官军被热汤泼中,立刻烫得皮焦肉烂,惨叫着跌下云梯。 而且,肮脏的臭粪汤烫破了皮肤,还会造成连续溃烂,使烫伤的士兵久久不能痊愈,长时间失去战斗力。 城上城下,一片臭味飞散。 无数官军伤在“粪汤”之下。 战场形势陡转。 四面攻城的官军,都被这一阵臭哄哄的热汤泼得晕头转向,狼狈不堪,匆匆放弃攻城,向后撤退。 …… 这功夫,红娘子趁机杀出城了。 她收拾利落,只带了十余骑精壮骑兵,从东门突然冲出来。 此时的官军正在撤退,并没防备到义军竟然敢有人杀出城。 红娘子红衣红马,手持皮鞭,象是一阵红色的旋风,骤然间就飞驰过护城河,带着十余骑人马,杀向官军。 “红娘子,红娘子——” 官军中有不少人认识红娘子,uu看书 ukanshu 当即乱嚷乱叫。 红娘子一言不发,皮鞭挥起,纵马疾驰,风驰电掣般就杀进了官军队伍里。 “叭,叭,” 皮鞭象长蛇一样在空中舞动,好几个官军被抽得落下马背。红马驰过,勇不可当,杀得官军向四外逃散。 这一阵凌厉的攻势,如同利刃劈开波浪。 官军阵营里,乱成一团,有人高叫,“抓住红娘子,”“别让她跑了,”“包围,快包围——” 乱纷纷地混战在一起。 红娘子把皮鞭抡圆了,左抽右打,使开全身武艺,宛若杀神现世,见者非伤即亡。红色的身影象是一团火焰,烧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惨叫声。 她的皮鞭下,也不知道抽倒多少官军了。 第二百八十六章 红衣闯营 “叭,叭,” 红娘子的皮鞭舞成了一团鞭影。 她红衣红马,如同一团红色的火焰,带着死亡煞气,杀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惨叫,人马倒仆。 官军队伍被她杀开一条血胡同。 一员黑脸将领,持一把大戟,驰马迎战红娘子,大喝一声,抡戟直削,红娘子顾不得与他纠缠,把身子往马鞍桥上一伏,柔软的腰身就象一片柳叶贴在马背上。 大戟“呼”地从头上飞过。 红娘子头也不回,策马前冲。 黑脸将大喝一声,“哪里走,”驱马追赶,忽然觉得眼前金光闪耀,两点寒星直奔面门。 两枚袖箭,瞬间即至,一起插在黑脸将的黑脸上。 “啊,” 一声大叫,黑脸将差点栽落马下,赶紧落荒而走。 此时的红娘子已经冲出十余丈远。 她的皮鞭在马前马后疾抽,如同灰色的蛟龙在空中翻腾,几乎是沾上伤,挨上亡,一路驱驰,不断有官军惨叫着跌倒尘埃。 杀得一路胆寒。 到后来,官军士兵见她勇不可当,都不敢接战,纷纷向两旁闪避。 红衣红马趟过官军大营,一路疾驰。 “放箭,放箭——”官军乱叫。 一片黑色的羽箭,朝着红娘子射去。 红娘子挥开皮鞭,拨打箭只,无数箭头被打得朝四面乱飞,同时身子在马上左摇右摆,躲避飞箭,片刻功夫,她的红色斗蓬上,就被箭穿了好多孔。 座下的红马,异常机灵神骏,在疾驰中不断改变方向,使飞在空中的羽箭落空。 百忙中,红娘子回身察看,她悲哀地发现——自己带来的那十余骑精骑,一个也不见了,已经全部丧生在冲锋的道路上。 咬咬牙,继续前冲。 突然右腿一痛,一只羽箭,射中了她的小腿。 红娘子没功夫去管,毫不理会,挥着皮鞭,驱马左拐右绕,径直闯过数座官军大营。 “沓沓沓……”一路蹄声急促,她冲出了包围。 红娘子累得几乎要虚脱了。 她眼前发黑,嘴里呼呼喘,右臂几乎抬不起来,只是凭着本能,挥鞭乱抽。 到后来,鞭子甚至也挥不动了,身子几乎贴在马背上,任凭战马疾驰。 呐喊声,喧嚣声,都在身后逐渐远去了。 …… 一阵疼痛,让红娘子在马上坐直了身子。 她疲累地抬起头来,环顾四周。 眼前是一片茫茫原野,视线所及,有几处萧索的村庄横在远方,官军的影子都看不见了。 放慢了马匹的速度。 周身检查了一遍,还好,除了小腿上的箭伤,没有别的伤处。总算是闯过了官军的包围圈。 侥幸。 看看四外无人,她停下马匹。 扳鞍下马,带着感谢的亲呢,拍拍红马的脑袋。这匹马,可给自己立下大功了。 红马也累得够呛,嘴里直吐白沫。 撒开缰绳,让红马自己去田野里啃食青草。 她一瘸一拐,走到路旁一处草坡下,处理箭伤。钉在腿上的这只箭,是普通的“透甲锥”,尖端锋利,插进肌肉。 狠狠心,抓住箭身,一使劲,把箭整个薅出来。 “哎哟,” 疼得大叫一声。 血一下从伤口涌出,染湿了裤腿。 身上没带刀伤药,红娘子把斗蓬撕了,扯了一条布条,将小腿紧紧缠裹,一阵阵钻心的疼痛,让她右腿不住颤栗。 休息了一阵,喘匀了气息,红娘子四下察看。 冲出了包围,下面就得去商洛方向,去寻找李自成,可是……到哪儿去找? 心里完全没有着落,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 …… 此时,在城内的李信,丝毫也不知道红娘子的消息。 红娘子是否冲出去了,是否丧生在官军的千军万马之中……完全不清楚。此刻李信所能做的,就只有死守城池。 他采取了一项措施:在城里大批征用民夫,协助义军守城和负责运输。 守城,后勤保障非常关键,这得消耗大批人力物力,李信下令:凡参加‘民夫’队者,一律发放口粮,并且按日结饷,每人每天五十文钱。 这工钱不算高,但是目前是战乱时期,能够挣到银钱的机会可不多,普通老百姓处于饥寒交迫之中,能有个挣钱而且还管饭的机会,可是大大的优差。 一时间,大批青壮年争先恐后参加民夫队。 对于义军战士,李信的政策自然更加优厚,每名士兵在守城期间,每天八十文饷钱。杀死一名官兵,另赏三十文。 这奖励听起来也不算高,但是你得看看——义军士兵全都是吃不饭的饥民出身,在灾荒深重的河南,能活命,能果腹已是奢望,如今可以吃得上饭,还有赏钱可拿,已经是极大地提振了士气。 李信有自己的算盘——你把赏钱定得太高了,往往会产生负效益,士兵们变得贪财,只顾攒钱发财,他就不会卖命了。 所以,重赏之下出勇夫,你也得适度。 这么算下来,李信需要大批的钱,大批的粮食,来做战略支撑。这也是所有战争的共同点。 经过仔细计算,劫掠州府的仓库,再加上抢劫富商大户的粮食钱财,李信手里掌握的物资,可以支撑一个月的时间。 够用了。 一个月,uu看书 wwuukanshu.cm 即便钱粮耗不尽,如果等不来援兵,义军也挡不住官军持续的进攻。 四个城门,包括瓮城,全都用沙石垒死。 最让李信头痛得是守城的器材不够,弓箭数量是有限的,制作远远来不及,只能把一切能用的砖石瓦块都用上。 城里暂时用不着的旧建筑,全都拆掉,砖瓦木料,全都运上城头。 征用几百口大锅,都送上城墙,熬制“臭汤”抵御官军。 后来,又有人发明了“水龙喷汤法”,把灭火用的竹制水龙,盛上“臭汤”,喷射出去,能喷几丈远,射击城下的官军。 战斗开始的时候,那场景蔚为壮观,箭雨乱飞,砖石瓦块乱砸,臭水乱泼……城下的官军顺着云梯向上猛攻,手里拿着盾牌,遮挡从天而降的“臭雨”和乱石。 城上城下,一片臭气熏天,守方和攻方都得忍受着臭味儿,呐喊,厮杀。 第二百八十七章 竞赛 李信指挥着义军拚命守城。 城外的官军,每天都发动进攻,城上城下,展开了连续不断的殊死搏斗,战鼓声此起彼伏,无数双方士兵倒在了城内城外。 城墙根下,死尸摞起来,成堆成片。 血洒在城墙上,顺着方砖墙面往下流。 这一天,李信提着宝剑,在城墙上巡视,有士兵向他报告,“李将军,城东来了一只怪物。” “嗯?” 李信匆匆赶到东城墙,向外一望,不禁吃了一惊。只见一只好几丈高,十几丈长的木结构“怪物”,正在隆隆地朝着城墙靠近,有上百名官军士兵,推着它前进。 这只怪物庞大的身躯,几乎超过了城墙。 它的形状略呈长方状,象是一架桥梁。 李信知道,这种东西叫做“天桥”,用木料搭建而成,庞大结实,就是一座移动着的木桥。把它推到城墙外,与城墙相接,攻城士兵就可以直接跑着从桥上进入城内。 它是“升级版”的云梯械。 不好! 李信赶紧下令:“快,运柴禾上来。越多越好。” 幸亏有提前组织好的“民夫队”,能够保障运输速度和数量。无数民夫立刻行动,一挑挑的柴禾,紧急运到城头。 那架庞大的“天桥”,已经推到城墙了。 官军士兵从桥的那一头,冲向城墙。这可比云梯便利多了,不用费力攀登,直接跑着就径直冲到城墙上。 几秒钟的功夫,上百官军就闯到城墙上。 一场激烈的厮杀又开始了。 义军拚命向城头上增援,双方在城上展开搏斗,刀枪并举,杀声震天,一个又一个士兵被砍翻在地,或是跌落城墙。 李信指挥着民夫,把柴禾点燃,往天桥上扔。 熊熊烈火烧起来,战场更加炽烈。 有时候,双方士兵就在火场中肉搏。 柴禾,大部分都扔到了城下,少部分落在天桥上,官军士兵一边进攻,一边用兵器往下扒拉燃着了的柴禾。 烟火腾腾,有人倒在了烟火里,有人身上着了火,惨叫着往天桥下跳。 官军士兵猛攻不退,有一百多士兵冲破了义军的防线,闯入城内。 而且官军紧急调来了水龙,往天桥上喷水,用来灭火。 此时战局对义军极其不利,眼看着防守趋于崩溃。 李信知道——如果坚持不住,一切都完了。 他瞪着眼睛大叫:“扔柴火,给我扔,把天桥烧掉,我有重赏——” 义军士兵们拚命抵挡,民夫们拚命往桥上扔柴,火焰被水龙浇灭一批,又有第二批、第三批,接连不断地扔到天桥上。 越来越多的官军士兵冒烟突火,冲过天桥,闯入城内。 但是,李信指挥的民夫队,取得了巨大成功,终于把越来越多的柴禾,扔到了天桥上,而且把天桥本身的架构给引燃了。 火势越来越大,水龙里的水浇上去,只冒起腾腾热气,不管用了。 黑烟向四周扩散,熏得人喘不过气来。 “嘎巴巴——” 难听的木材炸裂声,那是天桥的主结构被烧断了。 终于——庞大的天桥变成了一堆熊熊燃烧的大火堆,附近十几米之内,都没办法靠近了。 官兵只能向后撤退。 已经冲入城内的那些官军士兵,全部成为了刀下之鬼。 火焰腾腾,冲天而起,烧得几十丈城墙成了“火墙”,墙皮全都熏成了黑色。 …… 过了一天,李信又得到报告:“官军正在往西城下堆土。” 原来,官军的“天桥”计划破灭之后,又开始使用“土屯之计”。 成千上万的士兵,每人背着一只口袋,或是筐子,里面装着土,举着盾牌作掩护,跑到西城墙根下,迅速把土倒掉,然后飞跑回去。 这样,土便越积越多,很快形成一个土包。 随着士兵轮流往土包上填土,土包越来越高。 这种“屯土计”虽然很慢,但是甚是扎实管用,一点点将城外填高,总有接近城头的时候,等到与城头持平,便可以直接杀入城内了。 虽然守城的义军不断放火、射箭、扔石块,但是官军堆的土还是越来越厚。 李信命令:“垒高城墙。” 民夫队又紧急行动,大批的砖块石块,运到城下,城内的好多建筑都被拆掉了,就连县府衙门都给拆了。 城内办起熬灰厂,用石灰和熬熟的糯米汤和泥,加垒西城墙。 城上城下,开始了一场“建筑竞赛”,城外冒着矢石填土,城上冒着箭雨垒墙。双方一边攻守,一边开展土工作业。惨叫声、呐喊声中,土堆在不断增高,城墙也在不断增高。 两天时间,城外的土堆填到了两丈高。 而这一段城墙也涨了两丈。 相比之下,垒墙比填土更快。 这令官军泄气了。 事情明摆着,填土,要想涨一丈,比垒墙困难得多,尤其是到了后来,哪怕土堆要涨一尺,下面需要填的土方数量也越来越庞大。 最终的结果就是——堆土工程难以为继。 “工程”停止了。 官军接下来的几天里,没有再继续进攻。他们开始转为“围困”。 城内的李信自然也杀不出去,就这样,义军和官军处于僵持状态。 …… 此时,杀出城去的红娘子,正在急急惶惶地奔向商洛方向。 她的腿上受了伤,走路一瘸一拐,但是没有功夫找郎中医治,骑着枣红马,一路奔向西南。 奔波赶路,uu看书 ww.uukansu 倒也算不了什么,让她发愁的是——自己并不知道李自成到底在哪儿。上回见过李自成媳妇高夫人以后,一晃大半年过去了,谁知道情况有什么变化? 万一李自成不在商洛了呢? 一切都茫茫然。 这天下午,她赶了几十里路,原野上一片荒芜,遇到两处小村庄,都已经荒废,老百姓尽都逃荒去了。 马匹走乏了,红娘子找了处野坡,放马啃草,自己躺倒在坡下,枕着胳膊,闭上眼睛休息,不知不觉中,便睡着了。 不知道迷糊了多长时间,她被一阵马嘶给惊醒了。 睁眼一看,只见好十余个穿着号衣的乡勇,正凶巴巴地冲着自己奔过来,其中两个手里还拿着绳子。 他们要把自己给捆上! 红娘子尖叫一声,伸手便抓起身旁的皮鞭。 第二百八十八章 阿弥陀佛 红娘子大叫一声,抡起鞭子便打。 那些乡勇一拥而上。 鞭子抽中了一个,打翻在地,但是剩下的乡勇却凶恶地涌上来,七手八脚,按住红娘子的手臂身子。 红娘子腿上有伤,难以纵跳移动,两臂乱抡,虽然打倒了两个,但是抵不过人多,鞭子被夺走,手臂也被捆起来。 “捆上,捆结实点。” “好厉害的小娘儿们。” “这是河内造反的红娘子,咱们发财了。” “嘻嘻,好漂亮呀……” 乡勇们乱哄哄地骂着,把红娘子捆得结结实实。 红娘子心里一下绝望了,没想到,自己闯过了官军大营,竟然阴沟里翻船,落在了一群乡勇手里。 后果令人心寒——不但自己完了,李信也完了。 一个头目恶狠狠地问道:“邢红娘,你为什么在这里?” 红娘子扭过头去,一言不发。 “哼,不说话,看老子怎么收拾你,弟兄们,把她弄到马上,回寨子里去。” 有的乡勇脸上露出邪邪的笑,“嘻嘻,红娘子比传说中还漂亮,咱们弟兄享用一下,岂不是好?” 头目似乎也动了心,他上上下下打量红娘子。 红娘子心头掠过一阵恐惧,使劲低着头。 更令人恐惧的事出现了——比死更可怕。 头目喝道:“弟兄们,那边有个破寺庙,咱们把她弄到寺里去,休息一阵。” “嘻嘻。” “哈哈。” 乡勇们怪声怪气地嘻笑着,驱马前行。走不上三五里,果然看见树林边有座小小的寺庙。 推开破旧的山门,迎面出来个小和尚。 和尚年纪不大,看样子不到二十岁,长得干柴巴骨,大大的脑门儿象个梆子,一双眼睛贼溜溜地转。 “阿弥陀佛,几位施主,要烧香么?” “烧个屁香,我们捉住了女贼,赶紧找个干净房间,老子要休息休息。” 小和尚嘻嘻地笑,“稍等,我去请示方丈。” “快点儿。” 片刻功夫,小和尚领着个大和尚,匆匆走来,这大和尚一到,登时把几个乡勇吓了一跳。 只见他身高体壮,几乎高出常人一头,如同半截黑铁塔一般,光光的脑袋明光锃亮,手里拿着一把铁禅杖。 走起路来,踏得地面咚咚响。 铁禅杖上的铁环“哗铃铃”响。 几个乡勇见了这副架势,都有些心虚,不敢再放肆,那头目行了个礼,“大师,我们是南王寨的狼兵,抓了贼盗,借贵刹休息片刻。” 那和尚歪头瞅了瞅被绳捆索绑的红娘子。 大喝一声,“放屁。” 声音洪亮,震得人耳朵嗡嗡响。 而且——佛门讲究慈悲清静,这和尚怎么开口就骂人? 接下来的事更令人诧异,胖大和尚猛地一抡禅杖,瞪起牛眼凶神恶煞般喝道:“把人犯放下,你们几个滚蛋。” 那几个乡勇都有些傻眼,互相望了几眼。 胖和尚要干吗? 头目不肯服气,对几个手下命令道:“甭理他,咱们进禅堂里去,奶奶的……” 乡勇们仗着人多势众,往上便涌。 胖和尚大吼一声,把禅杖抡起来,跨上一步,象秋风扫落叶一样朝着乡勇们扫过去,气势犹如排山倒海。 “哗铃铃,”禅杖上的铁环响亮。 几个乡勇幸亏身手敏捷,向外逃开。 禅杖带着风声,瞬间回扫,差点砸着一个乡勇的脑袋,杖头落地,把地面砸了个大坑。 和尚脚步疾转,禅杖左右挥扫。 乡勇们虽然人多,但是却抵不住和尚的勇猛,纷纷后退。 没有两个回合,十余个乡勇,便被一个和尚杀得大败。头目呼哨一声,乡勇们转身窜出山门,落荒而逃。 这情景,把被绑在马上的红娘子给看傻了。 她惊疑不定地瞅着胖大和尚。 那个长着梆子头的小和尚,笑嘻嘻地走过来,解开红娘子身上的绳索,并把她扶下马来。 红娘子说道:“谢谢小师父,请问您……” “我叫贺老三,女施主,请你去见我家夫人。” “夫人?” 红娘子更加惊疑,怎么寺庙里还出来了夫人? 说话间,从寺庙的后殿里,走出来一个约摸二十多岁的姑娘。 咦? 红娘子睁大了眼睛。这姑娘——怎么这么眼熟? “红娘——”那姑娘大叫一声。 扎撒着两手跑过来。 红娘子认出来了,原来——她是邢彩果! “彩果——” 红娘子猛然大喜过望,不顾一切朝前冲去,却一下子触动了腿上的伤处,一个趔趄差点跌倒。 邢彩果两步窜上来,两个姑娘抱在一起,大叫大笑,接着又涌出了眼泪,尤其是红娘子,惊喜之下,难以抑制,呜呜一阵痛哭。 旁边那个枯瘦小和尚,正是三梆子。 他阴阳怪气地摇摇头,“唉,你们妇人家,就是眼泪多,好好的事,哭个什么功儿,真够呛。” 两个姑娘仰起脸来,两张面庞上都挂着眼泪,却都露着笑容。 “彩果,我不是做梦吧,怎么会在这儿遇见你?” “我们是随着高夫人过来的。这位是善素大师。” “阿弥陀佛,”善素和尚朝红娘子行了个佛礼。 “高夫人,高夫人在哪儿?”红娘子急急地问。 “她在后殿休息,咱们去见她。” 两个姑娘叽里呱啦地说着,彩果搀扶着红娘子,走向后殿。 原来,uu看书 ..o 这座寺庙,却是李自成派出来的“前哨眼线”,寺里的“住持”善素和尚,原本是顺天王手下,顺天王投降以后,善素与他分道扬镳,独自出走,就在寺里落脚,后来搭上了李自成的线儿,归了李自成部。 这回,李自成的媳妇高桂英,为了侦察河南一带的情势,特意带人前来,就在寺里藏身。 红娘子欢喜不尽,自己正千方百计寻找李自成不到,谁知道在这座破庙里遇到了。 心里的兴奋简直难以言表。 自己被救了,而且——李信也有救了。 她急不可待地来到后殿,见到高桂英,跪倒施礼。 “高夫人,我可找到你们了,我是奉李信的命令,前往商洛寻找你们的……” “李信?” 高桂英将红娘子搀起来,“李信在哪里?” 第二百八十九章 出山 红娘子迫不急待,向高桂英诉说了自己随着横天王造反,砸牢反狱救出李信,以及在孟州被官军围困的诸般情形。 听说横天王被顺天王用炮火打死,高桂英慨叹道:“可惜,一代女英雄,就此陨落了。” 红娘子也黯然,“师姐死得惨,我一定替她报仇。” 高桂英又向红娘子询问了有关河南境内的情形。 红娘子常年跑马卖解,对于各地民情颇为熟悉,当下详细介绍。这些情报也正是高桂英所急需的,她当下命令邢采果用笔纸记录下来。 这次相遇,对于双方都是意外收获。 高桂英说:“红娘,我此番前来,就是为闯王进入河南,打前站的,你讲的诸般情况,对我们很重要。” 红娘子说,“求高夫人救救李信。” “放心吧,李信,我们一定要救,闯王在闲暇时,经常提到李信,只恨不能早日相见。我敢肯定,若是知道李信被围孟州,自成一定比谁都着急。” 当下,她命令三梆子,“老三,你赶紧带人去给闯王送信。” “遵命。” 三梆子精神抖擞,拿了信,转身而去。 …… 却说商洛山里的李自成,经过近一年的韬光养晦,过着几乎“隐居”的生活,都快被官府给遗忘了。 潼关道台,代替孙传庭镇陕的丁启睿,本身是个庸庸禄禄的人,既无军事才能,也无政治才能,搞了两回清剿,没有找着李自成,也就稀里糊涂地以为李自成的闯军已经自生自灭了。 而陕西巡抚孙传庭的下狱,又给李自成获得了极好的休养生息之机。 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孙传庭不被抓,那么李自成绝没有安安稳稳的日子过。说不定已经被彻底消灭了。 事情有时就这么阴差阳错。 这一年,李自成从全军覆没之中,慢慢恢复了生机。 老虎恢复了力气之后,就该露出巨齿獠牙了。 商洛山绝非久居之地,李自成要打出大旗,首先就得冲出山去,经略中原。 他把目光又瞄向了河南。 当初,义军的兴旺,就是从河南开始的。 他要恢复昔日的繁荣。 因此,高桂英这才亲自带人暗赴河南,侦察情况,为大军出山做准备,打前站。 …… 当三梆子急如星火地飞驰到山里,见到李自成的时候,李自成正在和几个主要将领坐在一处山坡下,聚会商议。 刘宗敏、袁宗弟、李过、高一功、郝摇旗、田见秀、刘芳亮等一班将领,还有过天星,都在。大家散散落落地坐在枯草坡上。 这一年的“隐居”生涯,大家都衣衫褴褛,形容削瘦,跟山里的穷百姓差不多。 李自成依旧戴着一顶陕西式的破毡帽,破袍子上补丁摞补丁,比一年前显得落魄穷困得多。 但是他精神很好,站在一棵老槐树下,乐呵呵地说道:“兄弟们,咱们隐姓埋名的日子,就要结束啦。” 众人目光里都露着兴奋。 李自成一手拄着老槐树粗壮的树干,另一只手在空中比划,“这一年,大家都受苦了,忍饥挨饿,东躲西藏,象老鼠一样蜗居,很多人觉得委屈,其实我要告诉你们,这不委屈,一点也不。我到谷城张献忠那里去了一趟,你们猜怎么着,张献忠每天都要向衙门里的官员下跪,叩头,低声下气阿谀奉承,咱们虽然受穷,可比他舒畅得多啦。” “哈哈……” 草坡上响起一阵哄笑。 “……重要的是咱们都活过来了,大家全须全尾,熬到了现在,终于等到了要出山的时候。” “嗯,早就等着这一天嘞。”刘宗敏咧开大嘴。 田见秀最为老成持重,问道:“自成,现在时机真到了么?官军的势头还大得很呐。” 郝摇旗嚷道:“田兄,就你最踏实,只怕一辈子窝在商洛山里也不嫌闷,我可不行,再熬下去受不了了。” 田见秀笑笑不吱声了。 他最不爱和人争吵。 李自成说道:“摇旗,踏实也不踏实,咱们也该出山了。原因有三。其一,张献忠在谷城,马上就要重新造反,事情明摆着,官军已经缓过劲来,崇祯稳住了辽东局势,必定就要腾出手来收拾他,他不反不行。其二,官军内部互相倾轨,孙传庭下狱,杨嗣昌与贺人龙等矛盾重重,眼下正可利用。其三,咱们周围有一批傻子,现在不用,过期作废。” 说到“傻子”,周围又是一阵哄笑。 袁宗弟道:“丁启睿就是一个。” 李过说:“熊文灿也算一个。” “哈哈……” 李自成微微一笑,“傻子,很珍贵呀,咱们若是不碰上几个傻子,还难以熬出头哩……” 正在这时候,三梆子风尘仆仆地赶来了。 郝摇旗同他开玩笑,“喂,老三,从哪里偷了身和尚袍子,是不是被哪个尼姑给勾引过去啦?” 三梆子没理他,一脸郑重其事,跑到李自成跟前施礼,“闯王,有重大十万火急情报回禀。” “哈哈,嘻嘻……”周围又是一阵嘻笑。大家都知道这小子平时爱吹牛说大话,所以根本就没拿着当回事。 三梆子很不满意,大声嚷道:“不信么?李信在河南杀官造反,夺了孟州,如今情势紧急,高夫人命我星夜赶回……” “你说什么?” 李自成一听,uu看书 .ukshu.om脸色郑重,问道:“李信?真的吗?他在孟州?” 三梆子拍拍脑袋,从怀里掏出邢彩果写的信,交给李自成。 李自成匆匆几眼浏览完信件,面露喜色。 他右手举起书信,对众人说道:“兄弟们,事情是真的,桂英她们在河南探听的消息,李信真在孟州,这是天赐良机,咱们即刻出山!” 一句话,众将都沸腾起来。 大家都从草坡上坐起身来。 即刻出山——这句话等了快一年了。 苦熬苦业,忍饥挨饿,隐姓埋名……在商洛山中受苦的日子终于到头了。 从此,又可以金戈铁马,纵横中原。 这些杀人放火搅动天下的大虫,又将重新叱咤风云,象一群凶恶的猛虎,杀出商洛,驰骋中原。 第二百九十章 4字1锦囊 李自成立刻安排部队出发。 各位将领都忙着去收拾老营,拔寨启程。 “老三,你陪着我到寺里去一趟。”李自成招呼三梆子。 半山腰的破庙里,住着苦闻和尚,这一年来,和李自成关系莫逆,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苦闻和尚是世外高人,上古奇人鬼谷子的传人。深山隐居,一肚子的韬略。也该着李自成成事,竟然在商洛深山里遇着这么一位贤才隐士。 这一年来李自成从他身上学了好多的纵横之道,军事谋略。 临行前,应该去告个别。 三梆子也和苦闻很熟悉,他笑嘻嘻地冲着苦闻合什行礼,“大师好,咱们佛门就要发扬光大了。” “呵呵,你这孩子,又吹什么牛?” “你信不信,我决定在河南新建十座寺院,招收一千名僧人。” “好好,我信。” 苦闻不再理会三梆子,转头对李自成说道:“阿弥陀佛,闯王,你今日一脸肃然,目之所及,对一草一木皆有感慨之色,可是来与老衲告别的么?” 对于老和尚的神通,李自成已经见怪不怪了。 “是,大师,自成就要下山,今日一别,后会有期了。” 回想这一年来的商洛蜗居,难免感慨。这座来过无数次的破寺庙,石桌石台上留下过多少次畅谈。当初李信也曾在这儿,三个人啃半块南瓜充饥,给李自成剖析天下大势。 “大师,自成临别,请再赐教几句。” “闯王,老僧早知你会出山,猛虎本属林中物,不可久居在蛙塘。今日一别,送你四个字,以及一只锦囊。” “谢大师。” 李自成揖首拜谢。 “四个字,脱胎换骨。” 李自成默默思索。 脱胎换骨……这话含义很多,对于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指的是作战方略,还是作人原则? 苦闻慢声细气地说道:“闯王,从前你们也曾兵势强大,威镇天下,为何始终不能成器?起起浮浮忽强忽弱?皆因脱离不了凡胎戾气,如不脱胎换骨,终致不成正果。” “大师,李某领教了。可否祥解?” “李信走的时候,我把锦囊都给他了,你去与他盘桓,自然明白。” 三梆子又忍不住在旁边插嘴,“咳,大师,你这不是脱裤子放屁么,直接给闯王不就行了。从李信那里拐的哪门子弯弯绕。” 苦闻自然没理他。 微笑不语。 李自成浅浅一笑,点点头。 他知道苦闻绝非故弄玄虚,这是自保之术。 从苦闻的角度来讲,与李自成结交,根本就不保险,说到底他是“巨匪”,杀人如麻,他若是担心自己被别人所用,斩草除根动杀机,一点都不新鲜。 留个后手,让你杀不了我,这是无可厚非。 高人就是这样,你料着我,我也料着你。再好的朋友,也得互相防一防。 再说,天下哪有“永远的朋友”? “好吧,大师,我无论走到哪里,永远铭记您的恩德,进寺拜佛,遇佛烧香。” “闯王,还有件事,我需告诉你,老衲当年有个师弟,叫徐以显,你日后若是遇到他……” “徐以显?” 李自成说:“我前不久还遇到过,他在张献忠手下当军师呢,怎么着,你们是师兄弟?” “他在张献忠手下?阿弥陀佛,这也是命数使然,”苦闻默默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人各有志,我也不想说什么,闯王若再与他相遇,请照顾则个。不过……不要对他提起我。” “是,”李自成很恭谨地答应,“大师,您还有什么吩咐。” “不敢,闯王此去,必当大展平生之志,或至大富大贵,老衲先作恭贺了。还望闯王永葆贫时之色,收束部下,造福苍生,阿弥陀佛。” 李自成一听,喜不自胜。 这是他最愿意听到的话。 苦闻大智大慧,绝非象三梆子那样随便乱说瞎冒泡的人。他既说自己“或至大富大贵”,必有所指——而且可信。 这意味着,自己此番出山,乃是大胜之局。 如何不喜? 但是李自成却忽略了苦闻后边那句话——收束部下。 这将造成他最大遗憾,以至丢了天下,丢了性命……此是后话。 …… 闯军大举开拔,出了商洛山。 此时全军人马,不过一万多人,但是必须说的是——这一万多几乎都是老兵,战斗经验丰富而且英勇顽强,打起仗来一个顶十个。 这些都是种子,日后闯军的百万大军,都是在这一万多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三梆子的带领下,全军偃旗息鼓,倍道前进,绕过州城府县,一路直奔孟州。 大军风尘仆仆,直入河南境内。 这一道上几乎是如入无人之境,令李自成和众兵将意外的是——河南的灾荒情形远超预料,很多地方几十里不见人烟,路上偶尔会遇到倒伏的路尸。 乱世荒年啊。 在高桂英栖身的破庙里,李自成见到了红娘子和善素等人,从红娘子口中,详细了解了河南一带军情民情地情人情……诸般情况。 红娘子走南闯北,人熟地熟,就是活地图,活情报员。 李自成又问善素和尚,“那顺天王眼下在官军里混得很得意?” 善素摇摇头,u看书 .uukahuc“也说不上,顺天王这人,奸滑得要命,谁也信不过,最是多疑,反而惹官府猜忌,至今也只委任了他一个‘游击将军’。” “很好。” 李自成心中有数了。 他把众将领都召进破庙里,给大家讲了当前军情,说道:“官军虽然势大,但是久攻孟州不下,已显疲态,我军当一鼓作气,杀败官军,解孟州之围。” 红娘子急急地说道:“我愿充作先锋。” 李自成微微一笑,胸有成竹地说:“不急,咱们这一仗,要打得猛,打出入河南的威风,一仗打破官军的胆,还要打得巧,务必要抓住顺天王,杀掉他的脑袋,敲山震虎,让投降官军的人看看,背叛兄弟,是什么下场。” 众人一听,更加摩拳擦掌。 李自成道:“我有一个‘疑兵之计’,说出来你们大家参详参详……” 第二百九十一章 疑兵之计 孟州城下,旷日持久的攻城战,已经进行了二十余天。 城里的李信以及义军,处境日益艰难,箭只早就用完了,每天靠着城下官军射上来的箭,捡起来继续用。 城内的房子拆了不少,砖石瓦块都当作武器甩了出去。 再等不到援军,粮食断绝之后,就只剩下全军覆没一条路。 而城外的官军,处境也不妙,攻城日久不克,军队疲累,慢慢地军心士气都受到影响,营寨里普通弥漫着一种沮丧之气。 双方就这样僵持着。 这天黄昏时分,官军的又一次攻势没有结果,灰溜溜地从城下撤回来,士兵们都垂头丧气,没精打彩。乱哄哄地收兵回营。 大营里,正在埋锅造饭。一片片炊烟升到天空。 中军帐里,顺天王在桌案上摆了酒菜,小酒壶一端,正想喝上两杯,解解一天的劳乏。有传令兵匆匆来报:“李将军,不好了,远处有贼兵运动迹象。” 顺天王一愣,有贼兵? 他把酒壶一扔,顾不得吃饭,立刻带着亲兵登上寨门处的箭楼,向远方眺望。 果然,苍茫的暮色中,远远的地平线上,有无数黑乎乎的影子,正在靠近。顺天王是个作战经验丰富的人,一眼就能辨认出——这是部队。 有大股的队伍正朝孟州方向开过来。 一片片烟尘,正在天边涌起,这说明部队里骑兵甚多。 更让人吃惊的是,部队并非来自一个方向,而是东、南、北三面全都是。粗略看去,最少也有三五万之众。 哪里来的队伍? 顺天王不敢怠慢,赶紧报告官军总指挥——此次率众围困孟州的河南巡抚李仙风。 巡抚本是文官,但在明末经常参与“剿贼”,文武职责并不太好区分,孙传庭也是文官,但是最常干的事也是带兵打仗。 河南的军权,总体上操在“六省军务总督”熊文灿的手里,驻节襄阳,摊子铺得太大,攻打孟州的战斗就由李仙风负责。 说话间,远处的队伍,已经越来越近了。 李仙风听了顺天王的报告,也甚是惊讶,因为此时河南境内并没有大股“流贼”活动,哪里来的数万军队? 他立刻想到:这是不是谷城的张献忠造反,杀到河南来了? 如果真是这样,麻烦就大了。 李仙风是个没主意的人,赶紧问顺天王,“李将军,情势不妙,你看应当如何?” 顺天王道:“据探马报告,这批队伍没打旗号,不知道是何来历,但是远远望兵力雄厚,气势汹汹,咱们处于腹背受敌之势,不可力战,不如分路退却。” “就依你之见。” 当下,官军连晚饭都顾不得吃了,赶紧组织撤退。 那顺天王是个奸滑多疑的人,他一看形势不妙,给李仙风出了“分头退却”的主意,目的是保存实力。 但是——这恰恰上了李自成的当。 顺天王虽然狡猾,但是论军事才能,比李自成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李自成用三千人马,摆了个稀稀拉拉地大阵势,从南到北排了十几里,用马匹拉着树枝,来回奔驰,造成“好几万人马”的假象,在黄昏的暮色中,反正也看不清楚,让官军以为“好几万兵马来袭”。 果然,顺天王一个回合就上当了。 这等于是李自成一箭未放,就解了孟州的围。 令李信愁了二十多天的重围,竟然这么突然就解开——看似不可思议,其实这正是事物发展中的“点位”现象。 就同下围棋一样,当你占据某个有利的“点位”,就会牵扯四周,轻易击败敌人。战局同此一理,李自成这一招,正好击在官军的痛处,以疑兵惑敌,四两拨千斤,局势迎刃而解。 …… 却说孟州城内的李信,最近殚精竭虑,率领义军守城,熬得瘦了十斤,大眼伶仃,日夜盼望着红娘子的消息。 当城头上传来“官兵撤围”的消息时,他开始不敢相信。 这是不是敌人的计策? 他匆匆来到东城,登上最高的城楼,向外张望。只见苍茫的暮色里,官军已经拔寨而去,大批人影匆匆远遁,看模样甚是慌张。 更远的天边,卷起片片尘烟。 李信大喜——这是援兵到了! 日也盼,夜也盼的援兵到了! 李自成率领大军救援我来了! 他欢喜得声音都变了,“快,传我命令,立刻准备出城击敌,整队备马,快!” 整理队伍,杀出城去。 义军匆匆扒开垒死的城门,在李信的率领下,出东城,追击撤退的官军。 此时天色已晚,士兵们点起无数的火把,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提着兵器,朝着官军队伍展开掩杀。 这二十多天的守城,义军也都憋坏了,无时不盼着出城,此时士气高涨,喊杀声震天,如同出山的猛虎,个个勇猛,追着官军的屁股冲上去。 官军处在了腹背受敌之中,更加惊慌,按照顺天王的主意,分成两路撤退,李仙风率领一股,顺天王率领一股。 单说顺天王,率领自己手下嫡系亲军一万余人,斜刺里往东北方向撤走,直奔河内方向。 为什么要奔河内呢?这里有个缘故,原来顺天王被熊文灿封为“河内镇守使”,令他在此驻防,却不想被横天王突袭,占了河内,救了李信。后来李信和横天王一起去了孟州,河内又落到了顺天王手里。 那里等于是他老巢。 顺天王的打算本也没错,uu看书 .uukanshu.om回到老巢,据城固守,义军虽然势大,等熊总理派援兵赶到,一样应付有余。 一万多兵马,倍道而行,匆匆疾进。 至于身后义军怎么和李仙风的军队接战,管他去呢。 这年头,能够保存实力,手里有猴子牵,就是大爷。 为了隐藏行迹,他命令部队一律不准点火把,乘着夜色悄悄前进。 他的算盘打得很好——等一会,天色黑透了,义军就再也难以寻觅自己的影子,让他们去和李仙风打乱战吧。 老子溜了。 骑在马上的顺天王,挺直了身子向四处张望,只见苍茫的原野上,火把星星点点,绵延数里,也不知道有多少义军来到了孟州周围。 远处传来厮杀声,那可能是李仙风的队伍和义军开始接战了吧。 第二百九十二章 伏击 “沓沓沓……” 原野上响着低沉的马蹄声。 顺天王策马前行,他时刻关注着周围的情况。 一切都象他预料得那样——孟州已经越来越远,义军的火把星星点点越来越模糊,厮杀声也逐渐越来越稀落。 他带着队伍安全脱离了战场。 既当过义军,又当过官军的顺天王,一向以狡诈着称,见势不好,撒腿就跑——这是他多年征战生涯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只要你保住实力,到哪里都吃得开。 队伍前锋到达一处狭窄路段,速度慢下来。 这路段是古老的“路沟”,路面经年日久,越走越洼,浮土被风刮走,便低于两侧田地,形成沟状。进入路沟的队伍拥拥挤挤,显得很乱。 若是白天,顺天王会让队伍拉开距离,保持队形,但此时归心急迫,再加上夜晚视线不清,顺天王未加理会,把马一拨便随着队伍进入沟内。 就在这时候,忽然响起了战鼓声。 “咚咚咚……” 急促的鼓声骤如疾雨,从四面八方响起来,紧接着,无数火把亮起,只见从黑暗的夜色中,陡然杀出无数队伍。 “杀——” 明晃晃的火把照亮了暗夜。 人马象潮水一般向顺天王杀过来。 “嗖嗖嗖——”黑暗中,羽箭向着路沟前后乱射。火把灯光下犹如无数小小的黑色小虫在飞舞。 正在拥挤着过路沟的顺天王部下队伍,登时乱作一团,大喊大叫,你挤我,我撞你,地形促狭,根本就摆不开阵势,处于被动挨打之境。 很多士兵中箭,人马仆地。 顺天王大惊失色,他没想到竟然在此地遇到埋伏,心里猛地凉了半截儿,他不傻,立刻就明白——自己坠入了圈套。 有高人,算计好了自己的撤退路线,撤退方向,甚至撤退速度,提前在这段路沟设仗,正好等着自己踏入陷阱。这事儿越往深里想,就越令人惶恐。 此时没有别的出路,只有拚死突围。 顺天王大叫,“向着西北冲,不许乱,跟我向前冲——” 一马当先,试图冲开一条血路。 几百中军跟着顺天王,呐喊着冲向前去。 此时,四面八方,都开始接战了,喊杀声夹杂着战鼓声,震耳欲聋。 火把照耀下,顺天王发现——包围自己的队伍,全都穿着杂色便装,那是义军,而且他还看见火光下一面大旗在飘摆,旗上绣着个斗大的“闯”字。 他倒吸一口凉气。坏了! 闯王李自成到了! 这一惊,差点让他从马上栽下去,李自成——这是他心里最怕的一个人。从当初荥阳大会的时候,顺天王就领教了李自成的厉害,他深知,这是一个自己惹不起的人,最好永远不要再碰着他。 潼关一战,他不是被孙传庭杀得全军覆没了么?怎么着,原来没死啊。 顺天王心急惶惶,根本就不想应战,事情明摆着,他无论如何也不是李自成的对手。赶紧逃命最为要紧。 在几百死士的保护下,斜刺里落荒而逃,顺天王看见,黑暗中无数举着火把的义军,往来冲突,正在对自己的队伍分割包围。 不管了,自己先逃命。 正在策马疾驰,忽然一只队伍迎头杀来,头前一员女将,红衣红马,宛如一团红色的火焰,在火把光芒下英姿飒爽,显得格外惹眼,手里挥着一把皮鞭。 “红娘子,红娘子——” 士兵们一通乱喊乱叫。 说时迟,那时快,红娘子的红马象烈火一样燃烧着跳跃着,奔到顺天王面前。 “唰——” 黑色的皮鞭舞起来,象一条矫龙,向着顺天王猛抽。 顺天王吓得魂飞魄散,他是个狡诈有余,勇武不足的人,并不擅长武技,和红娘子正面对敌,走不上三个回合就得掉脑袋。 幸亏手下有一班死忠卫士,拚命上前抵挡,去阻挡红娘子。 红娘子把皮鞭抡开了,“叭,叭叭,”左右开弓,把一帮卫士抽得惨叫声声,纷纷落马。 顺天王拨马返身向回逃。 红娘子在后策马追赶。 “叭,叭叭,” 每一下皮鞭的声响都令顺天王三魂出窍。 荒不择路,顺天王晕头转向地冲进一片野灌木丛里,马匹迈不开脚步,后面的红娘子追得更急, 顺天王此时发现——身边已经一个随从都没有了。 末日将至的感觉,让他急红了眼,慌乱中挥起手里的宝剑,去抵挡红娘子。 “叭,” 鞭稍象黑蛇一样,正抽在顺天王的手腕上,一只手掌差点抽掉了,宝剑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紧接着,两只袖箭飞过来,钉在顺天王的脖子上。 “啊——” 大叫一声,顺天王斜着栽落马下。 “叭,叭叭,” 红娘子不解气,抡起鞭子,横七竖八地朝着顺天王一阵猛抽。顺天王的身子象块破布一样,被抽得在地上滚来滚去,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 战场上,已经混乱不堪。 夜战本来就乱,顺天王的部下遭遇伏击,被打得晕头转身,很快就失去了抵抗能力,乱哄哄四散奔逃。 星星点点的火把,照耀着奔跑晃动的人群 只用了一顿饭的功夫,战局便呈现一边倒的态势。顺天王被红娘子所杀,士兵们再也无心抵抗,趁着夜色仓皇逃窜,跑得快的,撒开两腿隐入黑暗中。跑得慢的,都成了刀下之鬼。 顺天王全军覆没。 李自成取得了出山以来的首场大胜。 这一仗,打得痛快淋漓,黑乎乎的夜色下,不容易检视战果,uu看书 .ukanshuco 但是李自成心里有数:歼敌不会太多,大半敌兵都溃散了。 这就已经圆满完成作战任务了。 重要的是:顺天王已经就戮,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对于今后自己的活动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 举着一只火把,李自成来到顺天王的尸体旁边。 红娘子站在那儿,正向着天空祷告:“师姐,我替你报仇了,顺天王被我杀了,你在九泉下可以放心了。” 李自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默默地瞅了两眼顺天王的尸首,说道:“邢姑娘,我向你讨个情,留顺天王个全尸,把他埋了,行吗?” 红娘子道:“闯王,我听您的。” “好,其实我是感念从前的旧谊,顺天王虽然可恨,毕竟也曾是兄弟一场。” 第二百九十三章 均田免赋 战斗结束了,闯军乘着夜色,打扫战场。 火把照耀下,原野上一片欢声笑语。每个义军脸上都洋溢着欣喜的笑容。这不光是因为获得了一场大胜,更高兴的是——可以缴获大批物资。 在商洛山这一年,闯军可苦了,粮食鞋袜衣服武器……什么都缺,几乎就和叫花子一样。 打一次胜仗,就等于发一次小财。敌兵留下的锣鼓帐蓬、马匹兵器、旗帜粮食……什么都有用。 夜色下,李自成同李信见面了。 两个人在火把光芒里互相见礼,李信要叩拜,让李自成一把拦住,“兄弟,不可,咱们就跟嫡亲弟兄一样,我不知道有多少次梦见你我相会了。” “闯王,这些天我几乎天天梦见你啊。” “哈哈哈……” 畅快的大笑,两人携手走向孟州城。 这一场牵手,意义重大。 它标志着闯军从此走向辉煌,直到夺取天下…… …… 在孟州城外,李自成对李信笑道:“不怕你笑话,我的部队全都饿着肚子呢。” “呵呵,彼此彼此,我们也都空着半条肠子,咱们就一起在城外官军的营寨里造饭,如何?” “甚好。” 官军留下的营寨里,有现成的土灶,再加上刚刚缴获的粮食用具,正好用来进行野炊。 一堆堆的篝火燃起来。 几千只土灶都点柴熬饭,烟雾升腾,米饭飘香。 李信和李自成、刘宗敏等主要将领,支起帐蓬,秉烛夜餐。 十余个人,在帐里席地而坐,喝着土造烧酒,吃刚刚熬好的粟米粥。啃高粱面菜团子。 这样的吃饭方式对于“贼寇”出身的群豪来说最惯常。 李自成、刘宗敏……大家狼吞虎咽。 经历过商洛山挨饿,任何饭食吃进肚里都喷喷香。 李信和红娘子坐在一起,虽然当着众人的面,他俩不好意思说什么体己话,但是你情我意的样子掩也掩不住,大家自然也都看得出来。 刘芳亮笑道:“李信,你和红娘子就在孟州成亲吧,我当证婚人。” 红娘子不吱声,脸红得象晚霞。 李信尴尬地笑笑,“先说正事吧。我和红娘商量过了,我们这只义军队伍,就与闯军合并,我们二人归闯王帐下。如今横天王过世,我就代她做这个决定。” 李自成道:“横天王一世英豪,没想到死于奸计,可悲可叹,明天咱们都去她坟上祭拜。” 众人均纷纷赞同。 在群豪的眼里,横天王虽是女流,但几乎没人拿她当个“女人”,此人英雄豪爽,颇得别人敬佩。 李自成又说:“李信,如今天下大乱,国事多艰,世道上英雄土鳖一同乱窜,凡人皆难看清一二,愚兄不才,有一事相求。” 说罢,站起身来躬身长揖。 毕恭毕敬。 李信赶紧伸手相搀,“闯王何必客气,有什么话,直说不妨。” “我军初出商洛,尚未恢复昔日元气,敢问如何用兵,如何战守,还请兄弟赐教。” 李信端起一碗酒。 “闯王,我先敬你一碗。” 李自成痛痛快快,拿起一只酒碗,一饮而尽。 李信也饮下一碗,然后郑重说道:“既然闯王相询,李信敢不尽言,不过此话说来有缘故,当初苦闻大师,曾经与我反复研讨天下大事,大家相议尽欢,那苦闻大师虽是方外之人,但是洞察天下,明辨古今,他教我纵横之道颇多,当今之议,闯王,我送你四个字。” “怎么讲?” “均田免赋。” 李自成略一思索,说:“请兄弟详细讲解。” 李信侃侃而谈: “闯王,各位将军,当今天下大乱,然则乱之源头是什么?是民生疾苦,朝廷糊涂,以为乱民造反,镇压才能平乱,其实正是大错特错,老百姓为什么造反,只是因为活不下去而已,朝廷为了镇压反抗,一再增加赋税,百姓更加不堪其苦,岂不越反越厉害?” 郝摇旗哈哈一笑,“不错,皇帝老儿就是没明白。” 袁宗弟嘿嘿阴笑,“李兄弟,这事你就应该去给崇祯皇帝上一课,教他怎么当皇帝。可惜他不会听。” 刘宗敏不满意地瞪他俩一眼,“瞎嚷嚷什么,听李兄弟讲下去嘛,好象你们比皇帝还明白。” 李信笑道:“这事,也未可知,崇祯皇帝深居皇宫,读遍典藏史略,其实未必对天下大事的经略,比郝摇旗袁宗弟这样的草莽汉子强多少。” 李自成没有参与他们的议论,嚼着一只高梁饭团,慢慢思索。 李信说:“闯王,刚才我敬你那一碗酒,是敬你的为人,在诸多义军头领里,你胸怀最广,最能听得进劝解,也最能研判人心法度,这与张献忠罗汝才之辈,大大不同,将来成大事者,非你莫属。所以兄弟敬你一碗,祝你早成大业。” 李自成面露喜色,“兄弟的意思,是咱们大事必成?” “然也。” 李信说得相当肯定。 李自成又在面前的酒碗里倒满一碗,端起来,朗声说道:“弟兄们,咱们共同干一碗。” 十余个人,包括李信和红娘子在内,同时举起酒碗一饮而尽。 李自成把酒碗往地上一扔。 “弟兄们,李信兄弟刚才说了,咱们大事必成,这话,我信。因为李兄弟是通天彻地之才,他从来也不会胡吹法螺,此言既出,我等当信之如律,大家同心同德,uu看书 .uukans 共创大业,若有二心,天诛地灭。” 火把照耀下,李自成表情刚毅如铁。 一脸煞气毕露。 这与他平时沉静安然的神态判若两人。 在这个火把照耀的大帐里,他被李信的话,给激发了隐在心底的一腔枭雄本色。 目光中似有火炬熊熊燃烧。 一众将领全都情绪激昂。 乱纷纷地叫道:“同创大业,大家豁出命去闯。”“闯他们天塌地陷,绝没二话。”“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跟崇祯老儿去夺天下。” 群情亢奋。 豪气昂扬。 火把突突燃烧,照耀着这一群形色各异的大虫,个个满面通红,目光凶巴巴地露出一副悍气。 第二百九十四章 故人已西去 帐外是漆黑的夜色,帐内火把闪烁。 十来个乱世枭雄,脸色都被米酒刺激得通红,个个目光中都闪着豹子似的凶光。 李信的话,点燃了大家心中的火苗。 创大业,夺天下,这些刚从商洛山里忍饥挨饿熬过来的汉子们个个心气涨到了斗牛。 象蚯蚓似的,在深山里吃土隐匿,一年了,谁不想肆意纵横,一飞冲天? 大帐里,一群血光中杀出来的汉子,激情鼓荡。 大家围成一圈,李信坐在当中。 他给大家讲述“均田免赋”。 “均田,就是把豪强大户的田地,分给饥民,免赋,就是免除老百姓一切赋租,农户有地种,有饭吃,这等于是圆了大众百姓的梦想。你想想,穷困百姓有谁不乐意?” 这一班大虫,个个都是破落农民出身,自然懂得其中妙处,纷纷点头。郝摇旗笑道:“李信,你直接就说‘收买人心’就是了。” “呵呵,不错,郝兄,人心若都归附了,大事还愁不成么?天下之道,无过于‘民心’二字,崇祯皇帝为什么江河日下?就是因为失去民心了。” “是这个理儿,他奶奶的。” 李信掰着手指,给大家算,“诸位,河南的形势,为天下尤甚,拿皇室宗亲来说,崇王、璐王、福王这三家王爷就占了八万顷田地,还有各地财主大户,动辙占地百顷千顷,贫民失去土地,被迫流亡讨饭,然而却免不了赋税,今年朝廷派给河南赋税二百八十万两,贫民生活无着,哪里有钱纳赋?官府却又催逼,不缴赋税者拷打杀头,苦不堪言,被逼得只有死路一条……” 这景象令人感慨而有意味。 一群反贼土包子,暗夜里坐在野外帐内,席地而坐,啃着菜团子,煞有介事地盘算天下大事。 他们给皇帝号脉,议论朝政,谈论施政之道。 个个神情专注,聚精会神。 比宫殿里的朝廷大臣们更专心,更认真。 火光明灭之下,衣衫褴褛,粗俗谈笑,却是在筹划着世上一等一的事关天下兴亡、政权国策之大计…… 事情有时就这么神奇而怪诞。 就是这群破衣褴衫的反贼,决定了大明王朝的国运。 …… 次日。 李自成、过天星、刘宗敏等将,和李信、红娘子一起,到横天王的坟主拜祭。 一块石碑立在墓前,“故黄河女侠王氏凌玉之墓”。 朔风萧萧,故人已去。 李自成率众将叩拜。 红娘子一身白孝,伏在墓前痛哭。向众人跪拜回礼。 李信写了一篇祭文:“岁在庚辰,信等谨以清酌庶馐之仪,致祭于师姊王氏凌玉之灵位前曰:嗟乎!姊尚勇武,钟郝流芳。威镇河朔,彤菅休杨。岂期大数,遽梦黄梁。幽冥永隔,实为可伤。爰具牲醴,奠祭于堂。仰祈灵贶,是格是尝。伏维尚飨!” 众人都忆起往昔横天王之勇,莫不黯然神伤。 一代女枭雄,驾返瑶池去。 过天星慨叹道:“想当年,荥阳大海寺,十三家首领闹中原,何等辉煌。转眼人去事休,旧友零落,如江水东流去。当真令人唏嘘。” 大家祭拜已毕,李信单独走到墓前,再次跪倒叩头。口中喃喃说道:“大姐,你一生孤苦,无亲无故,留在世上唯一的牵挂,就是红娘这个师妹了,李信向你保证,我会善等红娘一生,与她共福共祸,共襄此生,绝不辜负大姐所望。” 语意至诚。 红娘子陪在旁边,听了这话,忍不住又掉下一串串眼泪。 …… …… 孟州城外,义军大营。 三梆子愣头愣脑地闯进女兵营中。 “彩果姐,彩果姐,有消息,特大巨大好消息。” 邢彩果正在和韩梅等一班女兵,缝制大旗,在旗子上绣“均田免赋”四个大字。 “老三,你又发什么愣症。” “谭天保,谭天保有消息了。” “啊?” 邢彩果站起来,眼睛登时就瞪圆了,身子都激动得微微颤抖。 谭天保……已经快两年没下落了。 自从他随着高迎祥被捕之后,就再也音讯皆无。高迎祥死了,他还能好么? 邢彩果虽然日夜牵挂,但是也知道希望渺至极。暗地里也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泪。 如今,三梆子冒冒愣愣的一句话,瞬间钩起无数情丝,脑中那些从前的甜蜜情景忽拉拉都涌上心头。谭天保,真的有消息了? 骤喜之下,一阵眩晕。 她的身子摇了两摇。 韩梅扶住她,用责备的目光瞅着三梆子,“你说的是真是假?不许吹牛。” “什么话,刚才,袁将军审问官军俘虏,听一个把总说,他是从谷城过来的,曾经抓住过莲花党徒,其中有个侏儒,叫做胡志高,那侏儒我是见过的,千真万确……” 三梆子的话罗嗦又混乱,大家都没听明白。 韩梅打断他,“你直接说谭天保,别罗嗦。” “别急嘛,事情是这样的,和胡志高一起被抓的,就是谭天保,人给抓了,可是被巡按大人的三姨太给弄走了,后来就没有消息了,好象谭天保跟三姨太勾勾搭搭什么的……” 说了半天,谭天保到底在哪儿,情况怎样,始终没搞明白。 但是情况就是这么多。 三梆子遗憾地一摊手,“我就知道这么点,那个把总也就知道这么点儿,谁也说不清谭天保是不是跟姨太走了。” 这么点——邢彩果已经挺满足了。 谭天保没死! 这个消息比什么都重要。看书 ww.ukanshu.c 还有比这更大的喜讯么?只要他还在人世,将来就有重逢的希望,邢彩果的心里那股希望之火,登时熊熊燃烧起来。 脸上带着傻乎乎的笑意,然而腮边两滴眼泪,却情不自禁地涌出眼眶。 …… 闯军正式打出了“均田免赋”的旗帜。 以前,义军不论流窜到哪里,总是把富户的家财抢光,有时还把人杀掉,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样做,只能获得一批财物粮食,起不到别的作用。 现在不同了,在李信的主持下,义军的行为发生天翻地覆式的转折,他们不再专注于抢劫富户的资财,而是没收他们的土地。 然后把土地分给当地贫苦农民。 第二百九十五章 第1步是杀人 若说“均田免赋”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其实讲究大了。 “把田分给饥民”——看似简单,实则困难重重。 田见秀首先就说道:“我不是给你们泼冷水,光说均田,怎么个均法,把富户的田分给贫民,谁敢要?反正如果是我,我是不敢要。” 刘芳亮反驳道:“田大叔,别人都跟你似的,树叶掉下来怕砸破头?” “你别不信,试试看,这和分赈济粮不同,田地分到手里,播种收割,得一年才能见到粮食,你能保证这一年里头,贫民不被富户杀掉?”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所以,均田的第一步,就是杀人。 你不把富户杀掉,贫户没人敢分他的田。 闯军一帮头领又聚在一起商量,李自成很同意田见秀的看法,这个老农民——说得都是实话。 “诸位,均田免赋,这件事跟打仗一样,必须刀枪开路,否则办不成,田大哥说得对,富户财主的脑袋还长在脖子上,他能让饥民分他的田?笑话。” “那就开杀。” 众人对这个没有异议,杀人,是大家的家常便饭。 李自成问李信,“兄弟,在孟州附近地面,哪家财主的田亩最多?” 李信想都不用想,“当然是郑王家的田最多,光在孟州就有近五千顷。要想分田,就得先分他家的。打了这个出头鸟,别的都好办。” 王爷,都是当初朱元璋留下的后世子孙。这一代郑王名叫朱翊铎。 磨刀霍霍,闯军要向郑王开刀了。 可是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也难。 闯军想杀郑王,可是——郑王并不在孟州,他在怀庆府。 负责管理孟州田亩的,是郑王的小儿子朱常澈。可是朱常澈在孟州被李信攻下之前,就仓皇逃走了,八成是投奔他怀庆府他老爹去了。 人都找不着,你怎么杀? 可是不杀又不行。 难题摆在这儿,挠头吗? 才不会。 袁宗弟阴恻恻地笑道:“各位哥哥,这件事交给我,跑一趟怀庆府罢了,我去取郑王的项上人头。” 对于这帮一肚子熊心豹子胆的草莽豪杰来说,没什么不敢做的。 跑到怀府府杀郑王——这事听上去有点匪夷所思,可是他们觉得这挺正常。 李自成当即便同意了。袁宗弟武功既好,人又机警,做这件事情最合适。不光李自成,别人也都是这么想的。至于怀庆府有多少官军驻扎,郑王的府里守卫有多严密……用不着多琢磨,袁宗弟肯定有办法。 他就象个黑暗里的夜猫子似的,一身鬼气,飞到郑王府搞一场“鬼杀”,自有他的“鬼路数”。 这事儿就这么三言两语定下来了。 袁宗弟让三梆子当他的助手。 倒不是三梆子有多勇猛,而是——暗杀,很多时候需要下毒、用药,这一类的手段。在谭天保和尉迟迥离开义军之后,粗通药理的三梆子连吹带擂,仿佛成了“医道高手”。 袁宗弟问:“老三,跟我跑一趟怀庆府,敢吗?” “什么话,”三梆子把鼻子扭向天空,“怀庆府,算个屁,我还以为去北京皇城呢。以后跟我说话,别用‘敢不敢’这种话,姓贺的丢不起这个人。” “嗬,老三,你吹牛的本事见涨啊。” 两个人稍事准备,便匆匆出发。 怀庆府离着孟州不远,骑快马一天就到了。袁宗弟扮作一个货郎,三梆子扮作伙计,将马匹寄在城外,背着货郎挑子进入城内。 “卖针线,卖顶针,卖火石……” 沿街叫卖,装腔作势。此时天近黄昏,街上行人稀少,也没人来买货,两个货郎乐得清闲,一路向前,直奔王府的方向。 按照袁宗弟的计划,本是悄悄靠近王府,等天黑以后翻墙而入,侍机杀人。但是他们刚刚拐过一个街角,忽听脚步声急促。 几个青衣皂隶,追逐着一名灰袍老者,飞奔而来。 那老者瘦面山羊胡,看上去有五十多岁了,脚步甚是迅捷,奔到袁宗弟跟前,三梆子猛地大叫起来:“淳于老伯伯!” 老者却是熟人,名叫淳于迥,原本在闯军中当过郎中。 后来闯军被打散,淳于迥也失去了下落。 他却在怀庆府。 事发突然,袁宗弟来不及探问淳于迥如何被皂隶追赶——他也没心思细问。 现在的问题是:淳于迥正在危险中。 没有片刻的犹豫,袁宗弟刹那间就露出了青面獠牙,一声暴喝,扔掉货郎背袋,从怀里掏出短刀,迎着皂隶迎上去。 “噗,” 一刀插进皂隶的心窝。 “叭,”一脚踹飞另一个。 三梆子也加入战团,大喊一声,“你奶奶的拿命来,”挥短剑助战,一剑捅在皂隶的屁股上。 几个皂隶猝不及防,冷不丁陷入死亡旋涡,迎面撞上这两个煞星,只能自认倒霉,没有三下两下,袁宗弟身形如风,嗖嗖几刀,几名皂隶全都尸横在地。 擦擦短刀上的血。 袁宗弟向淳于迥拱手,“淳于先生,您在此作闲游么?” 淳于迥喘了口气,认出是袁宗弟,摇了摇头,“袁将军,我得罪了郑王府,差点被抓起来,没想到遇到你们俩,快逃吧,如今杀了人,这事闹大了。” “郑王府?”袁宗弟道:“他们抓你干吗?” “要我为郑王医病。” “医就医,你逃什么?” “你有所不知,uu看书uknsu.co郑王病入膏肓,神仙也医不好,我若去了,免不了成替罪羊,小命不保呀。” 原来郑王病了。 而且是病入膏肓。 这倒是个意外情况,如此说来——不用杀,他自己就要死了,可是这事也说不准,万一他再挺一挺,活个三两年呢? 就是三两月,义军也等不起。 三梆子献了一计,“袁将军,我看不如抓住这个机会,咱们跟着淳于先生入府,趁机杀他一葫芦。” 其实仔细想想,三梆子这主意挺馊的,基本上不靠谱。但此时袁宗弟顾不得细想,觉得“还行”,顺势就答应了。 “好,就这么办。” 淳于迥惊异地摇头,“这不行呀,袁将军,你们刚杀了人,怎么能入王府,这不是自投罗网么?老三,你平时就爱出馊主意,如今越来越足尺加三了。” 第二百九十六章 杀王 三梆子这个“混入王府”的主意,细想想漏洞百出,是个不折不扣的馊主意。 但袁宗弟并非有谋略的人,当下也来不及多想,便匆匆同意了。对淳于迥说道:“先生不必害怕,咱们杀了王爷就走,只要混入府里,一切好办。” 淳于迥没办法,只好答应下来。 三个人匆匆将几个皂隶的尸体,塞进路旁的烂柴堆里。 用土掩盖了血迹。 然后又乔装打扮一番,直奔王府而去。 不论如何怪异——刚杀了人就去王府冒充大瓣蒜,总之象袁宗弟这类大虫,做出这等事来毫不稀奇。 这种人的胆子和凶悍不可用常理度之。 大摇大摆来到王府,向门卫禀报:“请回禀主事管家,淳于迥愿意入府问诊。” 门卫疑惑地问:“后边这俩是谁?” 淳于迥答:“是我徒弟。”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刚才派人去抓你,没遇到吗?” “没有,” 三个人被带进府内,但是并没有去郑王的住处,而是拐弯抹角,被家丁带着进入另一处王府角落里偏僻小房间,见到了一个三十来岁的公子。 “见过世子殿下。” 原来是郑王的大公子,嫡长子。将来要继承王位的。 淳于迥三个人赶紧跪倒叩头。 世子傲慢的昂着头,对这三人不屑一顾,懒洋洋地说道:“想明白了?可愿意为父王医病?” 那副神情显然就天是老大我是老二。 淳于迥道:“愿意。” “嗯,让管家带你们去父王殿里,注意小心听话,不可造次。” “是。” “我这有一味药,你们一并给父王服下。” 世子一摆手,旁边的随从将一包药草递到淳于迥的手里。 这事有些奇怪,世子给的什么药? 但是不敢问。 在随着管家向外走的时候,三梆子暗暗向袁宗弟使眼色,意思是——这里头有猫腻。 但是袁宗弟不予理会。 他是个胆大包天的人,进了王府并且能够见着郑王——这就足够了,到时候快刀斩乱麻,一刀了帐。谁管它有什么其它的罗唣事。对于三梆子的提醒,根本不在意。 接近郑王住的宫殿,三梆子偷眼观察——殿内外戒备森严,光护卫士兵就有二三十个。 进入殿内,看见殿里的卫兵又有十多个,内堂有里设着幔帐,雕花大木床上躺着郑王爷,身子肥胖,病体沉重。有侍卫家丁引着三人入堂拜见,叩头行礼。 “草民淳于迥等,给王爷诊脉。” 正在淳于迥要把脉的时候,忽然从外面匆匆走进几个人来。 其中一个年轻公子,头戴幞头冠,身着锦袍,衣着华丽,朝着淳于迥厉声喝道:“哪里来的刁民,意欲何为,从实招来。” 淳于迥等人都愣住了。 那锦袍公子一挥手,“搜身,查查他们所带何物。” 袁宗弟和三梆子对视了一眼。 搜身……那是万万不可的。 两个人的身上都带着匕首,三梆子还带有毒药,另外——刚才世子给的药包,天知道里面是什么。 眼看着形势不妙。 袁宗弟和三梆子都意识到——他们已经卷入了一桩阴谋,其中涉及王府里的内斗,世子给药,年轻公子要搜身,这一切都不是凭白无故的,极可能是争权夺利的权谋。 不小心陷进来了。 这一刻,袁宗弟发怒了。 他猛地大喝一声,睁圆了眼睛,象狼一样吼叫起来,“老三,上——” 身子暴跳而起。 如同一股旋风,朝着锦袍公子扑过去,身子尚在中途,手腕一翻,一把锋利的闪着寒光的匕首已经抄在了手中。 年轻锦袍公子也吃了一惊,他是带着人来抓“郎中”的,谁知道袁宗弟竟然抢先发难,只见转瞬间形势陡转,袁宗弟张牙舞爪,象一阵黑风,疾扑而至。 周围的卫士们手里都拿着武器,等他们见势不妙,欲往前阻挡时,已经晚了。 “噗——” 袁宗弟的匕首已经刺入锦袍公子的前胸。 这一整套动作,从发起到结束,用了只有不到两秒钟,呆一呆的功夫,年轻公子已惨叫着中刀。 鲜血喷出。 与此同时,三梆子脚下一拐,灵活异常,绕过两名侍卫的身子,朝着雕花大床扑去,他人小体灵,象个泥鳅似地三钻两绕,“嗖”地一下就到了床前。 床上的王爷,惊异地大叫,但是还来不及爬起身,三梆子的匕首已经刺到。 “嗤,” 匕首的尖锋刺入肥肉,如入败革,发出一声轻响,直没至柄。 “啊——” 惨叫声撕心裂肺。 全场大惊。 却说袁宗弟,杀死锦袍公子以后,杀开了性,身子一转,从旁边的侍卫手里抢过一把腰刀,泼风般地使开了,刀光霍霍,瞬间又劈倒了两个。 三梆子大喊大叫,“杀呀——闯军杀进来啦——” 殿内大乱,侍卫们有的上前夹攻袁宗弟,有的返身朝外跑,还有的乱嚷乱叫,“抓住他们,有刺客,”“王爷遇刺啦——” 袁宗弟一马当先,挥刀砍杀,急急奔向殿外,三梆子和淳于迥紧紧跟在身后。 殿外,也乱了,二十余个卫兵各摆武器,迎战闯出门来的袁宗弟,一片乱吼乱叫,袁宗弟身形如风,窜下台阶,腰刀左右一摆,便劈翻了两个。 三梆子继续在后面大嚷大叫,“快跑哇,闯军杀进来啦——见一个杀一个,想活命的快跑哇——” 这一嚷,有效果。 闯军杀进来——这句话足够份量,uu看书 .uukahu 谁听了不害怕?有些胆小的卫兵扭头撒腿就逃。 趁着混乱,袁宗弟忽忽几刀,一连杀死好几个。 他象下山虎一样勇猛,吓得卫兵们连连后退。 卫兵们被杀散了。 一路向前冲杀,袁宗弟带着三梆子和淳于迥,杀出一条血路,从马棚里抢了几匹战马,翻身骑上,从边侧的府门冲出去。 沓沓沓…… 快马加鞭,冲向城门。 再晚一会,就出不了城了。 身后,乱乱哄哄,骂声和追击声传过来。 三个人头也不回,伏在马背上疾驶,到了城门附近,守城的官军正要上前拦阻,袁宗弟腰刀一挥,砍翻了一个,策马冲出城门而去。 第二百九十七章 反贼保护伞 袁宗弟杀掉郑王以后,闯军立刻开始“均田”行动。 李信担任“总使令”。 他首先打开粮仓,开仓放赈,救济饥民。 然后开始将郑王府里所属的田亩,逐一造册,进行丈量规划,分配给没有土地的饥民。 这件事挺繁琐,需要统计方圆数里内的饥民情况,核实甄别,配给土地,尤其是田亩事宜都涉及计算,肚子里没点墨水根本就办不到。 这种事情义军从来都没做过的。 队伍里基本上都是不识字的泥腿子来,难度尤大,每个识文断字的人都成了宝贝。 邢彩果通文墨,有文化,成了全军的香饽饽,被任命为“均田副使”,权力陡增,协助李信、高桂英统缆分田事务。 “均田”轰轰烈烈地开始。 孟州城内城外,消息象是旋风一样传开了。 每天都有无数军队士兵和农民一起忙忙碌碌,在田野里丈量测绘,划线分田……忙乱得一塌糊涂。 很多事因为忙不过来,做得并不完善。 但是,效果——是爆炸式的。 因为它涉及到了几乎所有农民的利益,河南灾荒严重,几乎八成以上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忽然一夜之间,分到了土地,领到了粮食,而且还——不用缴纳赋税。 震撼! 震撼到不敢相信。 但是这就是事实,无数农民拿到了新写的地契,上面写的明明白白,“张二狗地二亩三分,东至乱葬岗西至沙子河……” 然后你就可以拿着锄头去种自己的地,不用担心谁跟你收赋税租子。 消息轰动孟州,轰动附近各个州城府县。 四乡八寨,奔走相告。 在“均田”的同时,李自成大肆招兵买马,扩充队伍,所有义军将领都惊奇地发现——现在招兵格外容易。 无数饥民,络绎不绝地来到孟州城下,加入义军。 短短三五天时间,在孟州便扩充军队两万多人。 闯军迅速壮大力量,恢复到五六万人之众。 刘宗敏咧着大嘴说道:“闯王,我看用不了多长时间,咱们就又能象烽火照西京时那样,手下十万大军了。” 李自成道:“捷轩,这都是李信的功劳。” “嗯,没想到,秀才造反,竟然还有两下了。” “这叫做韬略,均田免赋,这条锦囊妙计如此神奇,真让人意想不到。捷轩,以后咱们闯军,就拿着这一条当作律令了。” “哈哈,咱们攒足了力量,再大干一场,把中原搅他个天翻地覆。” …… …… 当李自成率领闯军在河南闹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官军在做什么? 朝廷为什么没有派大兵去围剿李自成? 答案很简单——他们正在全力对付张献忠。 张献忠在谷城“受抚投降”,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兵部尚书杨嗣昌是不信的。 他派谭天保去谷城密探,就是探听张献忠的虚实,以便制定对策。杨嗣昌是个精明人,深知崇祯皇帝对张献忠的深仇大恨,早晚对张献忠动刀——这是板上钉钉的事。 所以,杨嗣昌在把辽东的局势稳下来之后,立刻就腾出手来收拾谷城的八大王。就象李自成分析的那样——张献忠投降是权宜之计,朝廷接受他投降同样也是权宜之计。 张献忠即便不造反,崇祯迟早也得宰了他。 当你看明白了这些,就洞若观火——谷城,是一个正在酝酿爆炸的火药桶! …… 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明白。 总理六省军备挂兵部尚书衔的熊文灿,就是这么一个二百五。 这一天,在襄阳熊文灿的府邸里,发生了一场争吵。 参与争吵的人有好几个,包括熊文灿,湖广巡按御史林铭球、谷城知县阮之钿、总兵左良玉、分巡道王瑞旃。几个人正在研讨当前湖广军情,核心问题就是——怎么对待谷城的张献忠。 林铭球坚决主张杀掉张献忠。 他说:“张贼之降,绝无半分诚意,谋反势在必行,此事昭昭如月,若不及时下手,必将养虎为患。趁着他在谷城羽翼未丰,火速扑灭乃上策。” 熊文灿不干,“非也,我担保张敬轩是忠臣。” 林铭球因为这个问题,已经跟熊文灿争论过几回了。 熊文灿油盐不进。 而且他还有响当当的理由,“朝廷没有旨意,京师的杨阁部也是同意张敬轩归顺的,咱们有什么理由节外生枝?” 他可不想想,朝廷正忙着对付辽东的清兵。 对于林铭球、阮之钿说的那些有关“张献忠谋反”的迹象,熊文灿根本就听不进去,他认为——林和阮都是书生意气,不懂军事,哪里有他老熊经验丰富? 大凡二百五,都觉得自己挺聪明。 至于左良玉和王瑞旃,意见都是模棱两可。左良玉是个傲慢成狂的家伙,做事但凭好恶,根本就不会去分析是非对错,只要无损自己的地位实力,一切都无所谓。 他说:“要杀张献忠,我没意见,但是得讲究个策略,硬打,张献忠有四万人,是块难啃的骨头。” 林铭球说:“此事我有一计,咱们假装授予张献忠职衔,在授阶仪式上突然发难,制张献忠于死地。” 左良玉哈哈大笑。 “林御史,你太小瞧八大王了,那是个贼里不要的家伙,滑溜天下闻名,假借授阶设伏……嘿嘿,uu看书 ukanshu.co那是能瞒得过他,我老左甘当小舅子。” 林铭球心中不悦,“左将军,你欲若何?” “嘿,要我说,这事儿得听京城杨嗣部的命令,等到朝廷派下大兵,四面兜剿,方可万全,杀张献忠一个落花流水。现在么,不宜盲动。” 其实他图保存实力。 事情明摆着,要是马上动手,就得靠他姓左的拚命去和张献忠硬磕,胜负难料,说不定还得碰一鼻子灰。 不合算。 王瑞旃是个不懂行的人,“分巡道”只负责监察之职,对军事完全外行,点头附和左良玉,“言之有理。” 林铭球长叹一声。 他知道此事难以挽回了。 争来争去,难成共识,最难办的是——熊文灿力挺张献忠,他成了“反贼”的保护伞。 第二百九十八章 烧鹅宴 谷城,正是一片“山雨欲来风满楼”。 张献忠和军师徐以显都明白,朝廷要对付他——已经是箭在弦上。 熊文灿糊涂,可是杨嗣昌绝对不糊涂,更何总崇祯皇帝从早就对自己红着眼睛呢。 徐以显说:“大帅,李自成即将兵出商洛山,咱们的时间不多了,必须抢先下手,如果等着杨嗣昌腾出手来,咱们就晚了。” “嗯,但愿熊文灿能给咱们多争取几天。” 从表面上看,谷城一片平静。 但是实际上军情如火。 张献忠和马元利、张可望、白文选等几员大将,每天都忙得不亦乐乎,收缩军队,配备器械,把山里制造武器的秘密工厂都收摊子。 这一年的时间里,他们制造了大量的弓弩、箭只、刀枪、营帐……做好了再次起兵的充足准备。 攻城用的大炮都造了几十尊。 大路小路,每天都有士兵押着车辆,来来往往。粮食器械、武器物资,日夜紧急运输。 一队队的兵马在路上疾驰,趟起阵阵烟尘。 张献忠的老营里,几乎每天灯火都亮到深夜。 …… 这天上午,张献忠在城里“天德酒楼”请客。 客人都是本地军政届的头头脑脑——湖广巡按御史林铭球、监军道张大经、谷城县令阮之钿、守备使马廷宝。 天德酒楼四周,多了很多士兵。 有一股紧张气氛,在城内悄悄蔓延。 如果细心一些,就会发现四城进出的人流都增加了,并且“柘弓天王”马元利,也带着二百多名神箭手,进入城内。并且——进城后立刻接防了四城城门。 那些百发百中的神箭手们,都站上城门楼,严阵以待,如临大敌。 最先察觉情况有异的,是谷城县令阮之钿,他接到张献忠的请柬之后,眼珠一转,答应“一定赴宴”,然后回到后院里,赶紧让家小收拾金银细软。 “快,快逃命,再晚就来不及了。” 他换上一身普通百姓的粗袍子,和家人匆忙从后门溜出去。 …… 天德酒楼上,摆了一桌“烧鹅宴”,鸡鸭鱼肉甚是丰盛。 张献忠和大将白文选殷勤待客。 一坛泥封老酒摆在桌上。 “哈哈哈——” 张忠手捋着大胡子,仰头大笑,“各位将军大人,老张今天摆这一张酒席,祝贺咱们共事一场。” 大手一摆。 白文选揭开酒坛的泥封,抱起坛子,给每个人面前都倒上一碗。 黄色的米酒在碗里泛着琥珀色。 桌上的气氛紧张而肃杀。 几个朝廷官员,都神情惶惑。 尤其是巡按御史林铭球,感受最为明显。他从张献忠张狂的神态中,已经感受到大厦将倾了。 以前,张献忠见了自己,一直毕恭毕敬,不作揖便叩头,装得象个小猫似的。可是今天,他狂态毕露,不但毫无尊敬之意,而且那对小眼睛里,放着凶狠而肆意的光。 反贼,凶相毕露了。 “张将军,”林铭球阴沉着脸,低声说道:“你有话就请讲在当面。今天这场鸿门宴,到底意欲何为?” 直接点破——这就是鸿门宴。 别拿我当傻子。 张献忠一脸得意,那份志得意满之状,就象还没喝酒就已经醉熏熏了。 这也难怪,自从“投降”以来,他委曲求全,低声下气,见了每个大官都得俯首帖耳。 如今,终于可以恢复放肆妄为的本性了。 “林大人,” 张献忠的话里完全没有了往日的敬重之意,反而是含着十分的讥讽。 “今天咱们喝个痛快酒,然后,我封你个官儿做,你想不想当内阁首辅哇,哈哈哈——” 恣意狂笑。 这话——已经是造反之语了。 封官儿,封你当内阁首辅,这是皇帝才有的权利。 一桌子的官员,全都战战栗栗。 监军道张大经畏畏缩缩地说:“张将军,咱们……自从共事以来,一向情谊深厚……” “放屁,谁和你有情谊。”张献忠突然收起笑容,把脸一翻。 张大经的汗从脸上流下来。 可是他不敢反驳,唯唯诺诺地说道:“是是,张将军,您有何吩咐,尚请明谕。” 张献忠斜睨起眼睛,瞅瞅这个,瞅瞅那个,就象一只狼打量几个嘴边上的小兔子。 忽然,林铭球“啪”地一拍桌子,站起来。 两眼怒视着张献忠。 “姓张的,你今天要造反,我们拦也拦不住,但大家同为大好男儿,生何欢,死何惧,你休要污辱于人,视他人如草芥蝼蚁,天理昭昭,公道自在。” 一番话义正辞严。 满桌震惊。 这……不是自己找死么? 看起来,林铭球是豁出去了。如此当面斥责一个反贼,呆会张献忠还不一刀宰了你? 张大经、马廷宝都面如土色。 张献忠眨巴两下小黄眼珠子,忽然咧嘴一笑,冲着林铭球伸了伸大姆指,“好,好汉子,老张喜欢你这样的犟种,林大人,我现在又不想杀你了,只要你向我投降,我让你当中军官儿。” “林某誓死不从反贼。” 一句话斩钉截铁。 让堂堂的巡按御史当你的中军官儿?林铭球宁可去死。 此时,他心里那份后悔就不用提了,早知道张献忠会造反,为什么还从襄阳回到谷城来? 另外,对熊文灿这个浑蛋的怨恨,更是一言难尽。 但是现在什么都晚了。 林铭球是个硬骨头,倔强人,他连想都不想,便拒绝了张献忠的劝降。 张献忠也不想罗嗦,他朝白文选呶了呶嘴。 白文选站起身来,端起一碗酒,“来,林大人,我敬你一碗。” 林铭球脸色铁青,uu看书 ww.uukansh 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白文选也“咕嘟”喝下一碗,抹了抹嘴,将酒碗放在桌上,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柄匕首,猛地上前一步,朝着林铭球胸前刺去。 “噗,” 匕首直没至柄。 林铭球闷哼一声,捂着胸口,栽倒在桌下。 张献忠眼都不眨,根本不去瞅倒在桌下的林铭球,他从桌上端起酒碗,狞笑着说道:“各位,咱们开席吧,这家酒楼的烧鹅味道好得很,请,大家陪着老张饮了这一碗。” 一饮而尽。 张大经和马廷宝战战兢兢,不敢不从,跟着喝了一碗。 白文选面不改色,喝酒,吃肉,啃烧鹅。 大家就在林铭球的尸体旁边,吃着这一桌滋味独特的宴席。 第二百九十九章 帐目上墙 “哈哈哈——” 张献忠扬着短粗的猪脖子,得意狂笑。 一年来那种低声下气的日子结束了,如今又恢复了“反贼”身份,可以自由自在肆意妄为,杀人放火了。 天德酒楼的烧鹅确实好吃。 张献忠和白文选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其余的几个呢?张大经、马廷宝……却是无论如何也吃不下去。 林铭球御史的尸体就横躺在桌下,血还在汩汩地流。再香的烧鹅也难以下咽。 “噔噔噔,” 木楼梯急促响,从楼下跨进一员小校,向张献忠报告,“大帅,城内的官军已经肃清,三千人投降,杀了四百多个,县令阮之钿逃跑了。” “贼个瓜皮,他全家都跑了?” “是,孩子老婆,全家老小全跑了。” “哼,改日逮着了,抽筋扒皮。” 张大经等人听在耳朵里,无比羡慕阮之钿,这才叫猾头啊。见势不好,撒腿就跑,永远是上策。 张献忠把酒碗重重往下一顿。 “传令,将县衙的粮仓打开,全部粮米搬运出城,一把火烧掉衙门,谷城啊——老子从今往后,永远不会再踏足半步了。” 大踏步走下酒楼。 城内,四处响着叛军的马蹄声,张献忠的部队四下杀人放火,劫掠资财,正象张献忠说的那样——从此后他们再也不会回来,所以能抢的尽量抢,能拿的尽量拿。 在城外,张献忠下了一道命令: “瓜皮的,把老子向官员们行贿的帐目,都给登记在城墙上,让军民百姓看看,一帮朝廷狗官都是些什么德性。” 这是个可笑又有点荒诞的事情。 却符合张献忠的行事作派。 一群士兵,搬着梯子,在城墙上用大号毛笔直接在墙砖上书写。内容: 崇祯十年腊月,总理军务挂兵部尚书衔熊文灿,受贿白银一千两,黄金五十两,大猫眼二枚。 十一年三月初十,分巡道王瑞旃,受贿白银二百两。 本年五月初十一,县令阮之钿,受贿黄金二十两,美酒十坛。 …… 这一年来,张献忠向各级官军行贿之事,多了去了,他用大包小包的银两,封他们的口,保佑自己平安无事。 现在,他把这些行贿的数量、日期、名目都详细写在城墙上,让所有人都看得明明白白。 毫无疑问,“上墙”的人将大大丢脸。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当初接受张献忠的贿赂,竟然会闹到这样一种下场,对于张献忠的“翻脸无情”自然会恨入骨髓。但是——你也不想想,张献忠连皇帝的祖坟都敢刨,他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你指望张献忠跟你讲文明讲诚信? 这种人,你还敢接受他的贿赂,怪谁? …… 张献忠的部队一共四万多人,匆匆离了谷城,向西进发。 经过一年的养精蓄锐,他手下人马虽然没有获得扩充,但是士兵训练充分,战斗素质获得空前提高,比以前流窜时代不可同日而语。 而且现在张部粮食物资充足,可以随时补充兵员,这一年的时间里,他打造收集了大量刀枪、弓箭、狼牙棒、火铳、连弩、三眼枪等装备。现在的张献忠,可以说是兵强马壮。 羽毛丰满了。 弃古城而走,张献忠其实是不得已,谷城并非防守之地,不可久耽。他必须西进,去寻求和李自成、罗汝才互通声气。 而且更重要的是:得避开襄阳的熊文灿攻打。 张献忠说:“咱们这一反,最上火的就是老熊,他知道老子一直在耍他,只怕会气得屁股冒烟,眼珠子喷火,不豁出老命来跟我算帐才怪,嘿嘿,得避他一避。” 队伍昼夜兼程,匆匆西去。 …… 张献忠猜得不错,如今心里最苦的人,非熊文灿莫属。 可以说,张献忠从“就抚”到重新造反,这一系列事情都是熊文灿一手造成的。 当初是他招降张献忠,后来又力非众议,保张献忠“真心”,决定否认林铭球等人“剿张”之议,如今…… 这个脸打得好痛。 真让熊文灿气得两眼发黑。 在襄阳的府衙里,熊文灿暴跳如雷,大骂张献忠,“狗贼,狼心狗肺,辜负我一腔心意,天理难容。” 林铭球已经让张献忠杀了,谷城失陷,很显然——朝廷的怪罪不远矣。他这个军务总理的职衔,已经让张献忠一脚踹得稀里哗啦,眼看就不保了。 唯一的出路,就是赶紧去剿灭张献忠。 此时,熊文灿恨不得撕碎张献忠的脑袋。 没有一刻钟的犹豫,熊文灿立刻调集军队,发兵攻打张献忠。 主要兵马有两路:平贼将军、总兵左良玉,率军五万余众,从东往西进攻。河南旧无总兵罗岱,率兵三万余众,从北向南进攻,试图合围张献忠。 除此之外,熊文灿还令总兵贺人龙、李仙风等部,迅速向房山一线合围,寻机与张献忠决战。 在熊文灿急着调兵遣将的同时,北京的兵部尚书杨嗣昌,已经南下了。 作为总掌全**务的兵部实权掌握者,杨嗣昌可不象熊文灿这么糊涂。他对于张献忠的造反,是早就心知肚明,只不过是朝廷的主要精力放在辽东,还来不及收拾张献忠而已。 在派谭天保去谷城探察张部动静之后,他心里就更有数了。 因此,uu看书 ww.uukashu 即便张献忠不反,他也要南下掀开“讨张”战役。 不过——令杨嗣昌略感遗憾的是:还是让张献忠抢先了一步,自己还没有调配好兵力,他就在谷城重新起事,杀了林铭球,恢复了“反贼”本色。 这说明,张献忠的狡诈,达到了一定程度。 此人不除,永无宁日。 在得到谷城战事的八百里快马奏报之后,杨嗣昌立刻向崇祯皇帝上奏,并且主动申请南下剿贼,他在奏折里对崇祯皇帝说:“臣愿誓死灭贼,不胜不还。” 杀不了张献忠,我就不回来了。 杨嗣昌是下了决心的。 崇祯皇帝立刻准奏。 杨嗣昌率京师八营精兵,共二万余人,亲自南下,这一回,中原大地上,又一场剧烈无比的战斗,又将拉开序幕了。 第三百章 罗猴山 杨嗣昌带着队伍,并没有奔向谷城,而是径奔陕西、河南、湖广交届方向。 他心里明白,张献忠绝不会呆在谷城,必然西进,去和罗汝才、李自成等人汇合。 最近刚闻听军情塘报:李自成率闯军在河南活动,大肆招兵买马,并且杀掉了顺天王。 如此看来,河南形势又陷危急。 杨嗣昌是个深谋远虑的人,他深知,如果让李自成、张献忠等人再次联合,那么必然还会掀起惊涛骇浪,中原危机之局将再次出现,几年来辛辛苦苦搞出来的局面又完了。 必须尽快扑灭! 说实话,现在杨嗣昌最痛恨的并不是张献忠,而是熊文灿。若不是他的纵容,何至于让张献忠得到喘息之机?熊文灿这个大草包,就是个天大的废物。 猪队友,甚至比对手更令人头痛。 对付张献忠,杨嗣昌有自己的谋略。他在军事上浸淫多年,了解各地贼寇的习惯套路,总结出了很多剿贼方略,最得意的便是“四正、六奇、十面张网”战术。 就是以陕西、湖广、河南、凤阳为四个正面战场,以延绥、山西、山东、应天、江西、四川为六隅,加在一起算作是十面,协调各省巡抚调兵分别驻剿,总督和总理重点会剿。 这样看起来,就等于是在大半个中国范围内,张开一张大网,各地军马作“区块”管理,协调联动,互相配合,无论义军流窜到哪儿,都能给予有力打击。 从表面上看,这个计划很宏大。 实际上,它漏洞百出。 就象捕鱼一样,网撒得越大,网眼漏洞越大,义军都是贼尖溜滑的货,稍不小心,它就甩着尾巴溜掉了。 而杨嗣昌没别的办法,只能这样。 官军兵力有限,饷银不足,你就是活神仙,也做不到面面俱到。更兼各地灾荒不断,饥民成群,官府无力应对,直接导致各地贼寇造反络绎不绝,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你让杨嗣昌能怎么办? …… 杨嗣昌估计得不错,此刻张献忠正拚命率部西进。 张献忠的队伍,最大特点是——跑得快。 他们充分发挥了义军“流窜”的优势,往往几天时间就奔驰几百里甚至上千里。因此在和官军的战斗中,屡屡占据“机动灵活”的上风。 这一回,张献忠带着四万多人马,弃古城,匆匆西进,一路疾行,烟尘滚滚。 张献忠甚至是得意,扬鞭催马,唱起陕西米脂碗碗腔小调来,“名落孙山生恼恨,酒后闲游到荒村……” 前锋有斥候探马来报:“大帅,前面快到罗猴山了。” “告诉张可望,进山扎营。” “得令。” 士兵们飞马前驰。 罗猴山位于房县,地势险峻,更重要的是它处于陕西、河南、湖广交届地带,进可攻,退可守,是个绝佳的战略机动之地。 张献忠在山里选了个隐蔽山头,扎下营来,不走了。 他要在这里看看形势。 军师徐以显对张献忠说:“此山道路迂回,山高林密,最适宜埋伏作战,从兵法上来说,属‘奇兵夺地’,若是事先部署,必能一战而胜。” “听你的。” 张献忠现在对于徐以显,几乎是言听计从。 很快,徐以显把兵马进行调度摆布,在罗猴山里摆了个“五瓣梅花阵”。 然后派出马元利,率领三千人马,前出西北三十里。 没过两天,马元利便和官军接战了。 这一路官军是总兵罗岱率领的河南军马,三万余人,论兵力比张献忠部也少不多少,乃是劲敌。 罗岱是一员作战勇猛的战将,靠着勇敢积功而升为总兵,他曾经剿灭过多股造反的流贼,战斗经验颇为丰富。但此人有个毛病,就是目空一切,认为流贼只不过是乌合之众,论真实战力,跟自己的正规军没法比较。 不过,他忽略了一件事,张献忠在谷城这一年,可没闲着,练兵造械,养精蓄锐,如今是兵精粮足,远非昔日可比。 两军在罗猴山口相遇,一见面,马元利便给了罗岱一个下马威。 马元利号称“柘弓天王”,手下训练了一只箭无虚发的“神箭队”,配备的全是柘木打造的特号强弓硬弩,射程远,劲力足,相当厉害。 当罗岱的先头部队发现义军阵形,并迅速开展进攻的时候,“神箭队”发威了。 几十架弩盘,在百步开外,朝着官军队伍射出一阵稠密的箭雨。 此时,官军刚刚摆开进攻队形,还没到他们平常理解的弓箭射程之内,马元利先发制人。 “嗖嗖嗖——” 弩盘都是特号的,劲力特大,雨点般的箭只飞出去,密如飞蝗,准确地射进官军队伍。 一片惊叫声中,无数士兵中箭倒下。 扑通扑通,骑兵中箭栽倒。 官军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他们手里的弓弩没有那么大的威力,只能硬挺着挨打。 罗岱大吃一惊,他发现敌军不但弩劲强大,而且射出的箭准确性非常高,几乎每一只箭都命中目标,这种战斗素质在他所瞧不起的义军里,非常少见。 这说明一件事——对手非常强。 罗岱命令——骑兵全速冲锋。 不顾伤亡,迅速投入进攻,这是最好的策略,只有缩短两军距离,才能抵消对方弓弩的威力。 官军前锋三千骑兵,扬鞭跃马,冒着箭雨冲上来。 罗岱亲自督阵,uu看书ww.uukanhu 手执大刀跟在前锋营后面冲击。 虽然不断有人马仆地,但是官军不肯稍减速度,催动阵势奔驰。其势威猛,很快就逼得马元利率部后撤。 “撤,” 马元利鞭稍一指,带着队伍迅速后退。 罗岱率官军紧紧追赶。 山野里,喊杀声响起来,官军挥动旗帜,摆成一个尖刀形冲锋阵容,向前掩杀,三千骑兵撒开马蹄,掀起一阵海潮似的冲锋。其势勇不可当。 马元利根本不抵抗,一股劲撤退。 径直退向山里。 山路蜿蜒崎岖,骑兵们都放慢了速度,两军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罗岱甚是得意,命令道:“斩贼小校以上者,赏银十两。” 第三百零一章 出山第1战 罗岱也算是个身经百战的将军,曾经剿灭过多股流寇,手里一把长柄大刀,斩杀过无数草莽流贼,但这人有个最大的毛病——天生骄横,目空一切。 在他眼里,流贼只是乌合之众,真刀实枪对打,没人是他对手。 老子天下第一。 当他指挥着三千前锋骑兵向前掩杀,把马元利追得一再后撤之后,那股狂傲之心又泛滥了,贼兵弓箭虽然厉害,毕竟挡不住他的犀利进攻。 “给我追,擒杀贼兵小校以上者,赏银十两。” 这可不是小数目,杀个把贼军将领就能发财了。 重赏之下有勇夫,官军呐喊着向前追击。 罗岱挥着大刀,一马当先。 前面不断有冷箭飞过来,在空中象流星般疾射而至,罗岱根本就不在乎,他身手敏捷,大刀轻摆,将一只只羽箭拨落击飞。 但是山路狭窄,大军冲锋根本就摆不开阵势,也绝非正面作战的有利地形,罗岱的军队进入山中,队形拥拥挤挤,并且很快就拉成象蛇一样长长的阵容。 罗岱不管这些,杀心暴起,只顾冲锋。 “将军,”身后的随从提醒道:“山路曲折,小心贼人有埋伏。” 罗岱哈哈一笑,“有埋伏,就让他们跳出来,看他能奈我何。” 话音未落,只听耳畔“咚咚咚”一阵战鼓响。 从四面八方,顺着山坡、山口、山角,涌出无数的义军,这些全是步兵,就隐藏在山坡背后,鼓声一响,尽都冲出。 山路上,立刻展开激烈的厮杀。 官军队形本来拥挤,赶紧迎战,但是队形拉得过长,混战展开,立刻就被截成了数段。狭长的战线摆了足有十余里。 义军蜂拥突击,象是“斩蛇”一般,包围一段段的官军。而官军前后不能呼应,很难形成支援与配合。前军被围,中军干着急冲不上去。左军战况激烈,而右军只能堵在后面看热闹。 而义军则是有准备的,他们朝预定目标精准突击,用优势兵力包围一股股官军,狠狠地砍杀,象斩蛇一样把一段段敌兵吃掉。很快就杀得尸横山岭。 罗岱有些着急了,提着大刀带着冲杀,试图杀散义军的攻势。 就在这时候,一员大将,进入罗岱的视线。 这是个身材魁梧的将领,手执一把长柄鬼头大刀,在山坡上三窜两跳,径直奔着罗岱跑过来。 看他那敏捷的脚步,杀气腾腾的架势,明显带着一股慑人的煞气。 这是张可望。 罗岱不认识张可望,但他从对方的动作上完全明白——劲敌来了。 迎战。 罗岱拨转马头,大刀一摆,朝着张可望冲去。 山路上马匹行走不便,奔不上三五步,颇为阻滞,罗岱双脚离蹬,从马上跳下来。 张可望已经冲到一丈之内了。 罗岱大喝一声,“来将通名,” “你张可望爷爷。” 张可望粗野地骂着,挥鬼头刀两个大步窜上来。 罗岱听过张可望的名头,知道这是一员猛将,这更加激起了拚杀**,举长刀相迎,两柄大刀同时抡起,开始了短兵相接。 “当——” 刀锋相撞,迸起一溜火星。 两条身影象蛟龙似的在山坡上盘旋。 “当,当,” 大刀清脆的撞击,掠过片片白光,纵跳,砍杀……夹杂着短促的喝吼声。 一向骄横狂妄的罗岱,骤然感觉到了吃力,张可望的鬼头大刀闪过一溜溜寒光,几次差点将他劈成两半。横削竖拦,一刀紧似一刀,刀刀贴着他的后脑勺。 罗岱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正在他紧张招架的时候,耳畔响起一阵异样的风啸。 “吱——” 冥冥中感觉不妙——那是利箭的破空声。 一只又粗又长的箭,撕裂空气异常迅速地疾飞而至,罗岱拚尽全身力气挡开张可望的一刀,大吼一声向旁躲闪,却还是慢了半拍,躲不开了。 “噗,” 箭尖插入他的肩膀。 手臂一痛,如同被铁锤给凿了一下——这只箭力道太大了,不用问,一定是“柘弓天王”马元利射过来的。 罗岱手臂一酥,大刀握不住,掉落在地。 张可望“哼”了一声,举刀不砍,而是飞起一脚,正踹在罗岱的腰眼上。 “咕咚,”罗岱被踢得仰面朝天,跌倒尘埃。狼狈不可形容。张可望提刀在手,轻蔑地斜了他一眼,喝道:“绑起来,让他给咱们出山第一仗,祭刀祭旗。” 一群义军士兵蜂拥而上,七手八脚将罗岱按住,绑起来。 张可望没有再理会罗岱,提着长柄鬼头刀,返身大步前去。 此时的罗猴山,已经乱得不可开交。 义军和官军在狭窄的山路上,以及十余里的各处山坡,展开激烈混战,官军人马已经被切成数段,陷入包围。 要说罗岱手下部队,战斗力并不弱,平时训练有素,但是今天人数上处于劣势,而且地形不利,再加上指挥官在战斗刚开始就被张可望活捉,士气大挫,很快就土崩瓦解。 “杀球啦——怂蛋啦——” 一阵阵粗野的吼声里,义军士兵们越战越勇,他们在谷城悄悄训练一年,也窝憋了一年,这些流贼的火气早就象暗藏的火山,现在一下都迸发出来。 一群群象出笼的豹子,张开巨齿獠牙。 山沟里惨叫喝吼声此起彼伏。uu看书 .kanu.co 鲜血染红了沟谷。 张献忠亲自提着一把朴刀,也上阵冲杀,他是黄土高原上的士卒出身,绰号叫做“黄虎”,勇武有力,战斗经验丰富,虽然论单刀独斗的武艺比张可望他们远远不如,但是拚杀起来也是势不可当。 短粗的身材抡刀冲锋,一部大胡子飘飘荡荡,显得颇为独特。 “给老子杀光个贼瓜蛋的——” 张献忠是绝不会采用“怀柔”政策的,和李自成大相径庭,老张一向喜欢杀戮,在他的字典里,“杀”是最好的解决问题方式。 义军士兵在张献忠率领下,分成数路突击,在山沟里、山路上狠狠地冲击砍杀,形成一个个旋涡似的战团,每一个战团都象是杀戮机器,把包围圈里的官军士兵绞杀毙命。 官军大势已去,一群群地投降。漫山遍野四处飞逃。 第三百零二章 放肆的笑 进攻张献忠的官军队伍,并不是只有罗岱这一路。 按照熊文灿的命令,左良玉率领五万大军,由西南方向截击,此时也已经进入罗猴山。 说到骄横,左良玉和罗岱是一时瑜亮,都属于眼睛长在脑瓜门子上的人,这回联合作战,虽然熊文灿一再催促,左良玉依旧慢慢腾腾,行动迟缓。 他藏了个心眼——等罗岱和张献忠杀个难解难分,他再一鼓作气杀过去,那就能拣个大大便宜了。 现在,机会来了。 当大军沿山路开到罗猴山中麓,远远地便听到了喊杀声。前面的探马斥候来报:“将军,前面战场距此十里,甚为激烈,看样子至少有五万以上的人马在厮杀。” 左良玉心里有数,命令:“全军加速前进,左中右三军,分成多路队形,齐头并进。” 队伍旌旗招展,摆开队形,向前进发。 左良玉把马鞍上的长矛拿起来。 说到真实作战,他是有两把刷子的,当年也曾经靠着着勇猛杀过无数的贼寇,也曾跟着曹文诏在辽东抗击过清兵,是从刀丛剑雨里杀出来的。 这回,要跟张献忠碰碰硬。 走了不上五里,喊杀声听得更加清楚,远远地,一只人马迎面驰来,在曲折的山路上响起一片急促的马蹄声,看过去,这只人马不足百人,零零散散,不成队形,很象是溃兵。 左部前锋派小股骑兵上前阻拦。 那只不足百人的小部队,越跑越近,服色看得清楚了,都是官军的号服。 应该是罗岱的部队,战斗中被打下来的。 “站住——什么人?” 罗部将士高叫。 “我们是罗将军手下左骑营,被贼兵打散了。” 这些人身上盔甲不整,俱是狼狈,有些人身上脸上染着血,跑得通身是汗,形色惶惶。 头前一个将领,脸上被血色糊住,头发散乱,倒提着一把单刀,耷拉着脑袋,似是头上受伤。 他被罗部士兵带到左良玉的马前。 左良玉用惯用的傲慢目光斜睨着眼前这个受伤的友军将领,开口问道:“你姓甚名谁?罗岱在哪里?前面战况如何?” 那员将领抬起头来。 他被血糊住的脸上,一双眼睛直盯着左良玉,那目光中含着一股平静而又冷酷的光。 忽然——那张血糊拉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放肆的笑,得意的笑。 这笑容很是怪异,令左良玉忽然就打了个冷颤,不好!作战经验丰富的左良玉立刻感觉到——这个人有问题。 没错,这人确实有问题,他是白文选。 张献忠手下大将。 素来以“胆包身”著称的白文选,这回又使了个险着,他冒充罗岱手下溃兵,直接闯到左良玉军中,果然,他的计策成功了,他被带到了左良玉的马前。 这还能不得意? 他才不管周围有多少左部兵将,现在的问题是——他就立马在左良玉不到一丈远的地方。 这个位置棒极了。 千截难逢。 就在左良玉察觉不妙时,一秒钟内,白文选猛地爆发了。 “呀——” 暴喝一声,手里的单刀猛地抡起来,朝着左良玉劈过去。 这一刀劈得极其突然而迅捷,周围的人谁也没有提防。 一道白光掠过半空,直朝左良玉脑袋飞过去。 左良玉是骁将出身,反应也够敏捷,他大叫一声,拨马回身,欲行躲避,但是白文选的身手太快,一眨眼的功夫,那柄单刀已经到了面门。 “噗——” 刀光掠过。 左良玉避得稍慢了些,刀锋擦过左良玉的脸,斜着从额角到嘴巴,切开了一条口子。 差一点,就把脑袋劈成两半。 左良玉将身一伏,催马前驱。 动作也够快,刹那间马匹向前一冲,便冲出一丈开外。 这时候,左良玉身旁的兵将们,已经反应过来,纷纷怒喝着,向白文选涌过去。 “杀,拦住他,”“是贼人,贼人冒充。” 乱乱哄哄的喝吼声中,好几把大刀长矛,一起朝着白文选乱刺。 白文选怒目咬牙,挥刀横劈,“当当当,”一连荡开好几把兵器。 他想再追左良玉。 但是已经晚了——行刺,就是这样,突然一击,成则成,不成则败,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 此时的白文选,犹如一头暴怒的狮子,左冲右突,一连砍杀了两名左良玉手下小校,却冲不破层层士兵的拦阻。 他带领的那些冒充官军的手下士兵,也跟左良玉的部队混战在一起。 “噗噗——” 不断有兵器楔入身体的声音。 被砍杀的士兵纷纷落马。 一片大乱。 …… 就在这时候,远处传来一阵更大的声响。 无数的兵马,正朝这边象海潮似的涌过来。 尘埃大起。 那是张献忠的旗号。 原来,张献忠已经结束了和罗岱的战斗,马不停蹄,立刻催兵向着左良玉进攻。 凶悍,连续进攻,这正是义军的特点。 这些暴民出身的悍匪,完全不会顾及疲累,长期的逃亡和刀口下的生活,养成了象狼一样耐劳的性情。 而且,刚刚打败了罗岱,士气正盛,有人把杀死敌人的头颅挂在马鞍子上,身上还溅着无数敌人的血斑,就又开始新的冲锋。 三四万名士兵,分成数路,朝着左部冲击。 左良玉的部队没想到张献忠来得这么快,他们本来想拣个便宜的,结果完全失算了。 迎战。 两军在山里展开了交锋。uu看书 ww.uuknshu 张献忠抡着刀,跨马冲锋在前。 身后一杆大旗,写着斗大的“张”字,迎风招展,旗帜所向,士兵们跟着他象潮水似的疾驰。 这一年来,谷城训练的成果显现出来了,一队队张部士兵展现了高超的作战素质,已经把从前流贼那种“乱战无序”的毛病统统改掉,悍气之外,又兼具了娴熟的武技与战术。 现在的张献忠,率领的是一只真正的精兵。 只见一队队士兵摆成小群多路,互相配合,梯次跃进,象无数把利刃,刺向左良玉部。 剧烈的厮杀,又在山里开始了。 一团团的人影,在旋转,在冲突。 几万刀枪举起来,如同一片森林。 疯狂地绞杀。 第三百零三章 大私无公 罗猴山里,展开了一场场面宏大的混战。 张献忠的四万大军,同左良玉的五万大军,在十几里方圆的山坡上,山梁间,往来冲突厮杀。 这一片山地本不是个好的作战地形,狭窄而复杂,双方近十万人马摆不开阵势,只能窝在山拗间、坡谷里分成数十个战团。 但是张献忠的义军有地理优势,他们已经熟悉了好几天地形,每一个山沟都心里有数,并且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再加上刚刚战胜了罗岱,士气高昂,气势上就占了先。 张献忠提着朴刀,亲自上阵冲杀,如同一只张牙舞爪的黄老虎。他把这一年来积攒的怨气,都给发泄出来,瞪着眼睛下命令:“给老子狠狠地干,狗日的官军欺负咱们一年了,这回到了还帐的时候。” 这就是强盗逻辑,他觉得一年来低声下气挺委屈,也不想想如果不是熊文灿包庇,你能活到现在么? 大虫就是大虫,永远成不了乖乖鸡。 张可望、马元利等将领,各自率部勇猛冲击。 山里人马仆地,吼叫声和惨叫声汇集成声浪…… 左良玉侥幸从白文选的刀下逃生,被劈了一刀险些丧命,匆忙策马后退,撤到安全地带,裹伤。 惊魂稍定。 战场上已经斗得甚是激烈。 左良玉不顾伤痛,策马登上一个山坡,四下打量战场局势,他是一员宿将,虽然挨了一刀,但是并没有惊慌失措,战场上的生生死死流血断肢,他见得多了。 放眼望去,十余里山间混战一片。 只见各个山头、山坡间,趟起冲天的烟尘,双方军队搅作一团,形成了乱战,互相往来冲突,人喊马嘶,分不清阵线和前后。 左良玉只看了不到两分钟,就立刻作出了决定。 “鸣金。” 他要撤退。 是官军即将战败了么?那倒是没有,左良玉这回带的兵马有五万人,人数上还多于贼兵,而且战斗力不差,有一半是披甲铁骑,训练有素。 如果他要跟张献忠好好掰掰手腕,完全有实力也有能力。 但是左良玉不这么想,他是个大私无公的人,没有便宜的事从来不干。一心只为自己打算,压根没管过公义道德。 官场上互相倾轨的事见多了,孙传庭不就是榜样么?如果自己跟张献忠拚个两败俱伤,大伤元气,以后还会有好日子过么? 保存实力,永远没错。 他可不想豁出老命跟张献忠硬杠。 “镗镗镗……” 铜锣声此起彼落,漫山遍野响起来。 左良玉率部后撤。 但是撤退也并不简单,两军正在混战厮杀,你想退就能退?数十个战团往来纷乱,很多官军兵将都难以脱身,只能边打边撤。 左良玉手下数员将领,组织部队进行梯次掩护。 互相配合,撤向山外。 张献忠率义军跟踪不舍,向前追击。 几万大军,就这样一边打,一边跑,一边追……漫过一个又一个山头。 很多想撤而撤不出去的官军士兵,都惨叫着倒在山里。 数千双方士兵,几百匹战马,倒在罗猴山。 无数的马蹄从死尸身上踏过…… 费了好大力气,官军终于从战场上撤下来,丢下三千多伤亡,慌乱中脱离了战场,在左良玉的率领下,迅速西去。 张献忠率军追了十余里地,停下来。 他手捋着胡子,哈哈大笑。 手里的朴刀上沾满血珠。 这一仗,大获全胜,让他心里无比痛快。擒了罗岱,伤了左良玉,杀得两倍于自己的官军一败涂地,落荒而逃,实在是没办法不得意。 出山第一仗,完美收官。 “贼蛋个瓜皮,老子这口恶气总算是吐出来了,呸!” 张献忠拍拍满身的尘土和血斑,粗俗地骂道。 …… 此最最窝火最憋屈最难受最彷徨……的人,天下非坐镇襄阳的军务总理熊文灿莫属了。 他派左良玉等人出兵进剿张献忠,满指望能够迅速击垮张献忠主力,最好活捉张献忠本人,带到自己面前,好好问问他,我待你不薄,你干吗要打我的脸? 可是,又一次事与愿违。 战报传来,令熊文灿几乎晕过去——罗岱被生擒,生死不明,左良玉受伤,大军败退五十里。张献忠兵进房县。 在襄阳府衙里,熊文灿又痛骂一阵张献忠,在客厅里踱步。这时候,外面有师爷惊惶地跑进来,面如土色,说话都结巴了,“不……不好了……大人,有都察院派的刑官来了……” 熊文灿愣了一下。 他心里完全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都察院是专门审查官员的,刑官就象“勾魂使者”一样,令人闻风丧胆。 黯然点点头,熊文灿又回身望了一眼自己这间宽阔的客厅。 政治生涯结束了。 军务总理的荣光与权威,今后将不复存在。 时间不大,几名身着都察院黑色官服的官员,神气凛然地走进来,头前一名头戴黑翅方冠的人朝熊文灿欠了欠身子,客客气气地说道:“熊大人,卑职是湖广道佥都给事王丛中,奉命前来请您赴京。” 熊文灿脸色铁青,手臂微微颤抖。 赴京——这是能想象到的最坏结果。 到了京城,下场就是逮捕入狱,象孙传庭一样。 “谁的命令?”他咬着牙问道。 心里那股本能的求生**,让他盼望着能有一丝转机。 王丛中答道:“宋御史亲自安排的,有御旨。” 完了。 既然有旨,uu看书 .ukanshu.co那就是崇祯亲自下的令。 熊文灿眼前一阵发黑,他勉强保持身子不栽倒,又问:“可否让我安排一下家里的事?” “可以,熊大人,宋御史特意嘱咐,他和您是同殿多年旧谊,除去旨意上的事,您可以尽量把家小事务都安排妥当。” “谢谢。” 这真是讲情面了,熊文灿心里一阵感激。 命令贴身家丁,把老婆孩子家小,都赶紧携带着金银细软,悄悄返回老家隐姓埋名苟且偷生。 府里一片惊慌失措,哭天抹泪。 大厦已倾,各奔东西。 熊文灿脱下官服,摘下官帽。 把印信都缴出来。 洒一把泪,踏上北上之路。 第三百零四章 4面张网 熊文灿被押走后没过两天,杨嗣昌来到襄阳。 他直接住进了熊文灿以前的府衙里。 对于熊文灿的下场,杨嗣昌丝毫也不奇怪,并且——熊文灿的被捕其实就有他的参与。在离京的时候,崇祯曾经召见他,讨论湖广一带的局势,曾经表达了对熊文灿的不满,当时杨嗣昌并没帮熊文灿说好话。 这一切都是意料之中。 张献忠事发,总得有个人去背锅,熊文灿是不二人选。 杨嗣昌在熊文灿的府里,立刻开始办公,公务主要就是一件事——围剿张献忠。 对于军事韬略来讲,杨嗣昌和洪承畴颇为类似,都是深沉果断的人,讲究大开大合,他最拿手的剿贼方略就是“四正、六奇、十面张网”。 区域合作,十面埋伏。 要说这个策略也没错,不过缺点也显而易见,战线拉得太宽,几乎处处都是漏洞。 这怪不得杨嗣昌,眼下李自成、张献忠、罗汝才等各部流贼忽东忽西,忽分忽合,来去无踪,官兵难以做到精准合击,只能四面张网,以拙胜巧。 杨嗣昌很快调集了十二万兵马。 除了左良玉的部队,还有贺人龙、李仙风、郑崇俭等总兵率领的部队,共同参与进剿。 这两天左良玉的日子也不好过,他在罗猴山战斗中被白文选砍了一刀,差点送命,率部败退,这一仗打得十分狼狈丢人。然而祸不单行,没过多久,上峰的命令下来:左良玉连降三级,戴罪随军立功。 挨撸了。 左良玉的骄横,天下闻名,这个处分——其实是杨嗣昌拿他立威呢。 治不了左良玉,就难以统筹调度兵马,若是大家都象左良玉一样明哲保身,骄奢淫逸,只顾打自家的小算盘,那还怎么围剿象张献忠这样的巨匪? 因此,杨嗣昌头一个先拿左良玉开刀,这叫杀鸡儆猴。 果然,一道降职令,起到了整肃军纪的作用。 铁腕才能治军。 各路总兵不敢怠慢,纷纷按照杨阁部的要求,提兵疾进,很快完成了对张献忠部的战略包围态势。 包括左良玉在内,连个屁也不敢放,乖乖地遵照杨嗣昌下达的命令,率部开到房山一线。与其它各路官军一起配合行动,围堵张献忠的贼军。 自从杨嗣昌坐镇襄阳之后,在十天之内,就迅速完成了部署,督率十二万人马,在房山、武当一带地区形成互相联络的进攻阵线。牢牢地把住了张献忠的西进线路。 切断了张献忠和李自成之间的联系。 这一手干得很漂亮。 杨嗣昌以铁腕手段,迅捷作风,很快就占据了战局主动权。 虽然从表面上看,并没有把张献忠给围在某个特定区域,但是——他指挥各支部队,控制了数个战略要点,等于是把张献忠的各条出路,都给封锁了。 十二万大军,张开了一面大网,把张献忠给兜在了当中。 …… 在一个叫做“枸枰关”的小镇上,张献忠扎下大营。 他和几个主要将领在大帐里议事。 虽然罗猴山打了个大胜仗,活捉了罗岱,击败了左良玉,但是很快四面八方的官军又接踵而至,大有一口吞下张献忠的架势,他们面临的形势很严峻。 张献忠端着一只酒杯,喝得两眼通红,骂骂咧咧地说:“贼蛋皮,想不到杨嗣昌这个老贼来得这么快,寻老张的晦气,他象是有隐。” 马元利道:“大帅,怕不是杨嗣昌要寻咱们晦气,而是崇祯皇帝,我猜——咱们在谷城重竖义旗之前,崇祯老儿已经在部署兵马,要对咱们进剿了。” “哈哈,估摸着就是这么回事。” 军师徐以显说:“杨嗣昌此番来襄阳,来者不善,想必是朝廷恨我日久,要一起算算旧帐了。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说起来,还得感谢熊文灿,若不是他,咱们这一年,只怕也难以在谷城安安稳稳地养气练兵。” “哈哈——”几个粗俗汉子都放声大笑。 “不过——” 徐以显话锋一转,神色严肃,“眼下局势紧张,杨嗣昌调大兵围剿,几个方向都安插了兵马,咱们若想冲出去与李自成相响应,只怕还有些困难。” 张献忠手捻大胡子,点头,“军师说得不错,杨嗣昌四面围困,瓜皮蛋的还挺厉害嘞,就看革里眼这个王八蛋,能不能给老子做点好事了。” …… 此时,总兵贺人龙率领三万兵马,正按照杨嗣昌的部署,从陕西方向赶来,驻兵兴安。 这些年以来,贺人龙的官运还算不错,从佥事升为副总兵、总兵,而且这些围剿张献忠,杨嗣昌还专门给他捎了个秘密口信,“若立战功,将授予平贼将军印。” 平贼将军,这是个称号,以前是授予左良玉的,这回左良玉连降三级,看来这个平贼将军的荣耀要落在贺人龙头上了。 贺人龙挺得意。 他是从战争中打出来的战将,作战勇猛,被人称为“贺疯子”,每次打仗均喜欢身先士卒。 有亲兵来报:“将军,有客来访。” “谁?” “您的弟弟,贺一龙。” 贺人龙皱起眉头,用鼻子哼了一声,站起身来踱了两步,没有吱声,亲兵只好用眼睛瞅着他,等待命令。 对于自己这个族弟,贺人龙满心讨厌,贺一龙自小被人称为“革里眼”,目光短浅,行事猥琐,怎么教导都不成器,后来还投奔了贼兵,成了反贼。 他没在流窜中死了啊? 现在来找自己,uu看书 .uukansu 做什么? “让他进来。” 一会,革里眼贺一龙笑嘻嘻地进入屋内,朝着他磕头行礼,“大哥,这些年不见,想煞兄弟了。” “起来,” 贺人龙淡淡地说道。 几年不见,革里眼瘦得象是一把枯柴,獐头鼠目,几乎就是个标准的“贼相”,这令贺人龙更加厌恶,他皱着眉头问道:“一龙,你现在在哪儿鬼混?” “嘻嘻,大哥,我从八大王那儿来的。” 贺人龙更加生气,我正在围剿张献忠,你却投入他的贼伙了,这算是敌人了。 革里眼转了转浑黄的小珠,凑上来小声说:“大哥,我是给你送大礼来了。” 第三百零五章 漏网 贺人龙从心眼里讨厌自己这个族弟。 瞧他那獐头鼠目的模样,贼溜溜的作派……这哪里象是贺家的人? “你坐下,慢慢说,怎么回事?” 革里眼笑嘻嘻地坐下来,摇头老鼠头,尖声尖气地说:“大哥,那八大王张献忠,托我来捎话,想和你合作……” 贺人龙一听,脸色立刻拉下来。 冷若冰霜。 张献忠已经是四面楚歌,想和我合作——作梦! 我贺人龙是堂堂朝廷总兵,高官显贵,能和一个臭名昭著的巨贼合作?简直是辱没了祖宗。 革里眼是个不晓轻重的家伙,没瞧出来他大哥的脸色,继续美滋滋地说下去,“八大王说了,他最想交你这个朋友,尤其是有我作为中间人,大家互相照看着发财,岂不美哉?只要这回您能悄悄和他结成密党,他愿将凤阳皇家祖坟里刨出来的宝贝,奉送给你数件……” 贺人龙勃然大怒。 “来人呀,给我捆起来。” 一声咆哮,吓得革里眼赶紧住口,瞪起小眼睛,“喂喂,大哥,您这是为何,咱们俩是兄弟呀。” “哼,你投身为贼,早就不是我兄弟了。” 从外面奔进几个亲兵,七手八脚,将革里眼捆起来。 革里眼傻眼了,他没想到——说了没有几句话,自己就落到这地步,看起来,这一趟差使果然是苦差,八大王他们的话都是哄骗自己的。 贺人龙冷冰冰地说:“一龙,我给你个活命的机会。” “大哥,您讲。” “你把张献忠部的情况,好好讲给我听,尤其是他们的下一步作战计划,预计往哪里逃窜,都讲出来,我就饶了你一命。” “是,是是。” 革里眼是个没有头脑的家伙,一听可以活命,马上松了口气,开始原原本本地讲述自己在张献忠部队里的所见所闻到。 张献忠的兵力、将领、装备……竹筒子倒豆子,全讲了个清清楚楚。 “大哥,据小弟所知,八大王眼下驻在枸枰关,正准备往九龙山一线突击,去和河南的李自成汇合。” “此话可靠?” 革里眼伸长了脖子,瞪着眼睛斩钉截铁,“绝对可靠,我和八大王、混十万一起商量的嘛,这主意,还是他的军师代徐以显提出来的。” 贺人龙倒背着手,在屋里踱步。 革里眼那两下子,他是清楚的,看样子没有撒谎。 他就算是撒谎,也瞒不过自己的眼睛。 出九龙山,奔河南方向,这个方略无可挑剔,贺人龙也早就预估到,张献忠要去汇合李自成。同时——这也是这两股流贼最终的出路。 与自己的判断暗合。 贺人龙摆摆手。 亲兵们将绑成粽子似的革里眼给提了出去。 革里眼大喊大叫,“大哥——怎么回事,你要干吗,不要杀我啊——” 贺人龙没理他。 他迅速作出了部署:部队立刻开拔,奔向九龙山,卡住张献忠的逃窜道路。设下埋伏,等待张献忠率部自投罗网。 对于这一仗,贺人龙有足够的信心,自己的兵力虽然和张献忠相比并不占优势,但是战斗力还是有自信的,更何况,就算击不垮张献忠,别处的大官也会很快围拢过来,与自己形成夹攻。 杨嗣昌是个行动果决的军事统帅,绝不会坐失良机。 …… 他的队伍刚刚开拔,张献忠的队伍也出发了。 但是——目标并不是九龙山。 而是贺人龙的临时驻地——兴安。 革里眼说的那一套,只不过是计策,是张献忠和徐以显密议好的计策,他们把革里眼给唬弄了。 表面上说,部队要经九龙山西窜,实际上,是想让贺人龙上当。 只要把贺人龙调离兴安,那么——兴安就成了一条通道,张献忠的大队人马就可以大摇大摆地穿过兴安,从此西出湖广,绕道奔向河南,或是西出陕西。 摆脱杨嗣昌的四面张网策略。 至于贺人龙弄明白之后会不会把革里眼抽筋扒皮,张献忠才不会管他那一套。 …… 双方的数万部队,几乎就是擦身而过。 在贺人龙的官军队伍刚刚离开兴安镇以后,张献忠的人马便到了,衔接得相当紧凑。甚至镇上的百姓有人以为——怎么贺部人马又回来了? 天色擦黑,张献忠率部路过兴安,根本就没有休息打尖,而是匆匆走过。 夜行军。 四万大军揠旗息鼓,径直穿过兴安,沿着官道直挺郧阳方向。 …… 等到贺人龙明白过来味儿来,已经晚了。 张献忠已经西窜。 他一下傻了眼,上了张献忠的当。 更让他难办的是——杨嗣昌大发雷霆。 本来设计得好好的四面张网之策,结果让贺人龙给搞砸了,被张献忠给溜掉了,十二万大军白忙了一场,已经进入网口的大鱼给跑了。 杨嗣昌怒斥贺人龙,“汝欲避战否?为何让张贼安危通过毫发无伤?” 贺人龙有苦说不出。 杨嗣昌发话:“暂且记下处分,准你戴罪立功,立刻发兵追击,能擒获贼首,再行定夺。” 这下,“平贼将军”的事,是不用想了。 贺人龙不敢怠慢,赶紧扭转头,去追张献忠。同时还有李仙风、左良玉、郑崇俭等部队,一起出动,去追着张献忠,继续追击。 杨嗣昌命令:“必须卡住河南与湖广交界地带的所有山口通道,严禁张、李二贼会师。违令者斩。” 这回是死命令。 几路大军,分成数路,奔向各个交通卡口。uu看书 ww.uukanshu.om …… 却说张献忠,率部突出重围之后,并没有奔向河南。 他发现——杨嗣昌的动作很快,又调整了部署,对自己紧追不舍。 “瓜皮蛋,老杨跟老子杠上了,他干吗不去追罗汝才他们。”张献忠骂道。 他也不想想,人家为什么老揪着你不放。 忘了掘祖坟的事了么? 如果再奔河南,很可能又要和杨嗣昌陷入死战。张献忠不想落到那个境地。 他把大胡子一摆,“老张先去四川绕一圈。” 他又想起巴山蜀水那险恶地形来了。 如果能躲进四川山里转一圈,然后再出陕西,奔河南,也是肥吃肥喝,不失为一条上策。 第三百零六章 势如破竹 在杨嗣昌率领数万官军,和张献忠开展围追堵截的时候,在河南的李自成,却是“发了市”。 李信的“均田免赋”政策,取得了惊人的效果。 无数的农民,都对李自成的部队给予了支持,他们对于“均田免赋”政策的欢迎程度,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甚至达到——李自成的部队还没到某地,那地方的饥民就已经造反,等等着闯军到来。 老百姓中传扬着一句口号:开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 李自成的闯军迅速扩充,兵力很快达到了十五万以上。 这是之前根本不敢想象的。 而且队伍还在象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大军每到一地,就会有无数的饥民争相投奔。 这就是“争取民心”的作用,李信帮李自成制定的“开仓放粮”和“均田”策略,正好切中时弊,符合了贫困农民的急需。获得了广泛支持。 另外,还有另一个因素——官军的注意力全在张献忠的身上。 杨嗣昌正率众追剿张献忠。 李自成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大量扩军,很快就把自己的实力变得无比强大。 他迅速挥师指向洛阳。 洛阳是中原的核心,打下洛阳,就能搅乱整个中原,割裂了朝廷的布防体系。 此时的李自成,已经是全国最大的军事统帅。 无论是各处的义军,还是官军,谁也没有象他这样雄厚的实力。 大军开到洛阳城下的时候,兵马总共是二十万。 这个数字是令人瞠目结舌的,当年,高迎祥和各路义军发展的鼎盛时期,烽火照西京,联合起来的兵马,也才不过二十万。 如今,只李自成这一股,就达到了二十万。 肯定地说,没有任何一只队伍,能够和李自成相抗衡了。 此时的洛阳,并没有多少兵力,守城兵马不足二万,迅速土崩瓦解,闯军顺利打开洛阳。 洛阳是福王朱常洵的驻地,福王论辈份还是皇帝崇祯的叔叔,这人并不参与国事,专事吃喝玩乐,养得白白胖胖,足有二百多斤。 在闯军围攻洛阳的时候,福王本打算逃走,可是他太肥胖,并且不会骑马,几乎就跟个废物一般,只能坐车出逃,结果没逃出去,被闯军活捉。 李自成做了一件让天下都震惊的事——他杀死了福王,还把他的肉给煮了。 福王的后花园里面,养着几只梅花鹿,闯军把鹿给杀掉,然后架起大锅,将鹿肉和福王的肉一起煮。 军官们摆起宴席,吃肉。 他们起了个名称,叫做“福禄宴”。 这一道“福禄肉”的滋味儿如何,没尝过的自然不得而知,但是此时的李自成,已经不是从前的穷困流贼,他已经可以为所欲为了。 接下来,闯军横扫中原。 他们先后攻下了开封、承天、襄阳。 在襄阳,李自成被部下推举为“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又称“新顺王”。 接着又回师陕西,攻打西安。 当年攻西安未克,狼狈逃走,遭遇失利,高迎祥被杀……这些当年的仇怨,李自成没忘。 就是从那时候,他走了下坡路,进入商洛山。 现在,带着二十多万人马再攻西安,他有十足的把握。 大军象秋风扫落叶一般,横扫各路官军,一鼓而克西安,在这里,李自成做了另一件让天下震惊的事: 他称帝了。 自立为帝,国号“大顺”。 当了皇帝的李自成,并没有停歇,下一步,他的目标就只剩下一个——攻进北京,彻底颠覆明朝天下。 …… 崇祯十七年三月。 这是一个乍暖还寒的季节。 北京紫禁城里的崇祯皇帝,几乎已经麻木了。 几年来,一直忧心如焚,把这个刚刚三十出头的年轻人,折磨得面容憔悴,如同六旬老翁。 从外地报来的奏折,基本上就没有好消息,全是流贼猖獗,民不聊生之类的事情,他都习惯了。 现在,情势已经急迫到万分紧张的境地——因为李自成的大军已经打到京城跟前了,昨天占领了高碑店,兵锋直趋外城。 皇宫里,一片惊慌。 谁都明白,现在没人能抵挡李自成的进攻。 整个宫城里,最冷静的人,反倒是崇祯皇帝。 他半天来一直默默无语,背着手在乾清宫外绕圈。甚至——连宫里送来的一堆堆奏折,根本都不看了。 没用了。 太监王承恩来报:“万岁,贼兵已经在用大炮攻打西直门。” 崇祯点了点头。 炮声,他已经听见了。 崇祯脸上倒显出一种舒展式的平静,不再紧锁愁眉。 因为局势很明朗,他再也不用为江山发愁了。 江山——马上就不是他的了。 忧虑了多年的国事,从此不再萦怀。 他轻轻说道:“王承恩,你跟我走一趟,愿意吗?” 这话很扎心。 也不是皇帝的口吻,就象和平辈朋友商量事情一样。 王承恩不傻,自然听得明白,他的眼泪流出来,“万岁,老奴侍驾。” 崇祯迈着缓慢的脚步,向宫外走去。 …… 李自成的大军很快打开外城。 准确地说——不是打开的,而是城内有人直接开城迎接。 谁? 曹化淳。u看书 ww.uukanshu 曹化淳本来是奉命守城的,但是这家伙到了关键时候,根本就不会忠于朝廷,一见闯军开到,乖乖打开了城门,迎接闯军入城。 接下来,正阳门也打开了,是兵部尚书张缙彦打开的。 闯军不费一枪一刀,直接入城。 太监王德化打开了德胜门。 一道道关卡,就这么顺利开启。 李自成率部,从承天门进入内殿。 正式接管北京皇城。 崇祯皇帝在王承恩的陪伴下,在煤山上默默了望了一阵,他看见了闯军的大旗,然后,用一根绳子自缢在树上。 王承恩跟着他一起自缢。 自此,明天下,彻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