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黑店》
第一章 色戒
天快亮了,一丝青光从天际亮起,粉色的桃红慢慢从少女的脸颊绽放,缓缓散开,匀染了白晳修长的颈项,使她苍白如纸的面色渐渐染上了一丝生气。
她觉得,刚才……似乎有人在脱她的衣服!该死!为什么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
楚连城艰难地撑开眼皮,隐约感觉到身边好像有人。勉强打起精神,过了一会儿白晃晃模糊巨大的光点才在眼前渐渐变得清晰明净,身上传来的剧痛和火辣辣的箭伤只是让她皱了皱眉头,重要的是,她还没死。转过酸痛的身体,这一眼让她如遭雷击!
怎么会有个男人?
他睡得很沉,白晳如玉的脸宠像婴儿般散发着圣洁的光泽,绛红的深衣半敞,长发散落在衣间,沉睡的表情就如佛陀座下的白莲一般令人生不起亵渎之心,然而他的身形高大修长,那样大剌剌地躺着,几乎占据了大半个床,说明他的确是个男人,而且是个成熟的危险的男人!
这个男人怎么会在她的床上?或者说,自己怎么会在一个男人的床上?
连城感到一股愤怒和屈辱袭上心头的时候,脑子里已经无法去想这是什么地方?再看到自己身上被换了一件宽大的白色中衣,几乎令她的脑子一片空白,她颤抖的五指成爪扣住他的咽喉,眯着眼沉声问:“你是谁!”
当她的指尖带出一丝杀气时,已被人握住了她的手腕,轻轻一扯便跌进了那人怀中。
愤怒和惊慌袭上心头,这男子有着迷惑人的圣洁外貌,品行却如此下流!为什么眼前一阵一阵发黑?想要骂出口的话也卡在喉咙里,突然全身一麻,她似乎被人点了穴,身体便软软地倒了下来,一双怒目喷出火般死瞪住面前这个猪一样的人!
他仿佛还没睡醒,半梦半醒间随手解决了打扰他睡眠的东西,翻个身继续睡,一声满足的叹息从三月桃花般无比诱人的唇内溢出。那人如墨一般,发出琉璃般光泽的长发铺在床上,长得一直拖到了床边,和她的发纠缠在一起,一只胳膊压在她的腿上。连城只感到一股一股血腥味袭上心头,强烈的羞辱使她没有办法好好地思考。那人除对她吵醒他感到不满之外,便没有下一步的举动了,他又再次睡着的时候,这个华丽的大帐内就只剩下她瞪着一双充满血丝急怒交加的眼睛。
她试图运功冲穴,然而一口血气逆转上来,喉咙一甜,张口便吐出一口黑血,血色顿时从脸上褪去,眼前由白光变成黑暗,该死!千年冰蟾的毒又发作了!要不是被那畜牲咬了一口她何至于落到这般田地?
眼睛的余光中,仿佛一双清澄中带着微微邪恶的桃花目半眯半醒,然后睁大了忽闪忽闪地看她。
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一张大脸向她扑上来,男子的脸在她面前不断放大:“你看,受了伤就不要乱动嘛。又要我救你一次,真是麻烦啊。”
羞怒的红晕像两片红云爬上两颊,但是她的意识逐渐昏沉,忽然一根手指拂过她的哑穴,喉间一松,骂出一句:“混……混蛋!”便轰然陷入了无边无际的漆黑之中。
那张扑到一半的脸顿住了,微眯的双眼在烛光中散发出妖艳魅惑的光彩“唉!你当我很乐意救你吗?所谓男女授受不亲,你觉得我占了你便宜,我又何尝没被你占便宜呢?”他收起戏谑的表情,一脸正经地说。这句话好在没有被听见,否则又要使人吐血三升。
一只手揽住她回光返照似的支起一些又倒下的身体,放回床上。孤千城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抬手挽起两边垂下的青色流苏帐,昏黄如豆的烛光淡淡映出他柔和又不失刚毅的脸,他站直身体,一只手拉住敞开的衣领拢了扰,随手束紧衣带,如墨的长发随意打了一个结甩在右侧的耳边,起身披了件罩衫。高贵的金色与绯色的丝质纱衣映着他流泉般的黑发,白晳的皮肤,尖削的下巴,墨黑得近乎发紫的眸和雪山般的鼻梁。
他转过身看了看陷入昏睡中的女子,命真是大啊!被一箭穿心都没有死的人,全身还乱七八糟地中了很多毒。
救起她时她作男子打扮,便以为是个少年,没想到后来发现是个女子,既然大错已成,连她的身体都不小心看了,孤千城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很负责任,敢做敢当的好孩子,那么,她便算是自己的人了。那样的话同床共枕也没有什么错,大帐里又没有别的床,他当然是不可能去睡地上的。
将灯罩拿开挑了挑灯芯,大帐里的光线就慢慢明亮起来,孤千城抬手拿过一个白玉杯子,割破手腕将自己的血滴落到白玉杯中,直到盛满半盏,然后他将一颗药丸投入杯中化开,起身捏开那女子的下颌灌下去,再喂了一小杯的清水,脸上难得地现出犹豫之色。
撩开白色丝绸衣襟,手指便在不经意间触碰到了她的脖子,手下只觉微微一凉,这女子的肌肤像栀子花般清凉,仿佛是夜间落下的露水,微微一碰便在手心蒸发成淡淡的浮云。那种感觉,不禁便令人心中一荡,生出一些不该有的绮念……
佛曰:好色是不对的,女人,乃老虎。
可佛祖又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她的时候该看和不该看的都看了,她便是自己的人了,那就没有什么该和不该了嘛?
孤千城微微闭起的眼又睁开,下定决心一样,瘦长的指尖探向肩头掀开了她的衣服,一枚箭伤正在胸口那个尴尬的位置。换上纱布后,摇曳的烛光下,只见少女面若桃花,全身呈现粉红妖异的色泽,印堂发暗,眉心有一条红线像鲜血凝结的伤口,一直婉延至额头的鬓发之中,这是千年冰蟾毒性发作的迹象。这丫头从哪里来?到底是什么人呢?竟然连千年冰蟾都敢去捉!
孤千城好奇的目光在那张绝色的脸上梭巡,指尖触着她的脸颊轻弹两下,忽地,用力捏了一把。
手感真好!
他微微扯开的唇角笑意肆然。
千年冰蟾这种传说中的毒物据说它的血可以使练功之人增加百年功力,因其强大的腐蚀毒性能助人打通奇经八脉,但是那要冒着很大的风险,幸运一点的或全身筋脉直接被毁,从此成为废人,倒霉一点的还没靠近冰蟾就被毒死了。曾经成功利用千年冰蟾之毒激发出体内潜力提升功力的,只有几十年前名动一时的大宗师蓬莱仙翁。
所谓千年冰蟾,是一种全身晶莹剔透,如冰雪一般,皮肤光滑温润,世间罕见的美丽且奇特的蟾蜍。它之所以被称为千年冰蟾,不是因为它活了一千年,只是形容这种罕见蟾蜍的长寿,它们同人一样可以活到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曾被比喻为是像乌龟一样长寿的生物,千年冰蟾又有“万毒之王”之称,浑身有剧毒,当它身上开始变颜色的时候就是剧毒挥发的时候,温顺时浑身雪白无毒,变成绿色时便有剧毒,全身皮肤呈黑色时更是剧毒无比!它的毒性可以随心情控制,据说一只黑色冰蟾能令整片森林顷刻间无活物,可见其毒性之强简直骇人听闻!冰蟾之毒阴寒无比,唯有修成童子金身的男子内力才可以化解,而且要以血导气,以解百毒之黑玉丹为辅。她的运气还算不错,因为遇见了他,这世上唯一能解千年冰蟾之毒的除了孤千城恐怕没有别人了。但是这解法……虽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毕竟男女授受不清,如此做便彻底坏了一个女子的名节,不知她醒来可会恨他?
孤千城与那些由里到外都很猥琐的男子不同,他虽有时候也会口花花,对女性也有一点好奇,本质上却是一个正直善良上进的大好青年。他的师父是一个特别厉害的老和尚,孤千城被迫当了十五年小和尚,师父的教诲早已深入人心。虽然他现在还了俗,某些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的,对女人,还是避之犹恐不及的。再说练童子功的人又不能近女色,当年为了防止小和尚来到尘世春心荡漾,老和尚早就有预谋地让他练童子功。如果救这丫头的话就违背了自己的原则,还会让自己功力受损,可是不救她她就会死,某人脸上一副苦大仇深,英勇就义的表情,最终咬咬牙把自己的高大结实的身体覆上女子娇柔的身体,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他面红耳赤地转开脸,脱掉两人之间多余的衣裳,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看,只好**地抱住这具又香又软的身体,右手一指灌注了内力抵住她的额头的血线。他的手上,头上,身上不停地冒出蒸腾的白汽,不多时两人便被运功所逼出来的白汽所包围。
……
热。
好热。
如同置身火山般炎热。
过了一会儿又很冷,置身冰窖一般,冻得她全身发抖。她只有不断地向那热源靠拢。身体仿佛仰面飘在半空之中,一股气从她的额头涌入,上至顶门,下至足心,如岩浆洪流汹涌遍行于血脉中,胸中如被烈火燃烧。只觉得无数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力量在体内左冲右突,似要找一个口子宣泻出来,血气汹涌,一颗心烦恶不已,十分难受。
她努力想让痛楚使自己的头脑保持清醒一些,但是在四肢横冲直撞,要撕开她的那股蛮力忽然消失不见了,就好像全身功力突然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虚弱无力的清凉,两片冰凉湿润的东西覆了上来,她吃了一惊,只觉带着薄荷香气的舌头撬开她的唇齿滑入口中,她要挣扎,却无力……一股浓重的药味与血的腥味顺势滑入口中,带着又苦又涩又腥甜的芳香从喉咙一直漫延到四肢百骸,渐渐的,肢体变得有知觉,有痛觉,她想睁眼,想站起来,想说话,但不知是谁的力气困住了她,如同巨大的石块,压得她不能呼吸,肺里的气都几乎要被挤出来了。
她挣扎着,那块“石头”好像也不耐烦起来了,她掐得太紧,把他的手臂都掐出了血痕。这丫头一定是有暴力倾向的!
孤千城心疼地看着自己白晳无瑕的手臂被划上了梅花点似的指甲印。这丫头,怎么像九尾狸猫似的?不仅命很大而且很凶猛。
他的唇贴了上去,咬住她的唇,便有一滴黑血被吸了出来,辗转数次,渐渐的,她的唇色由鲜艳诡异的枫红变成了娇嫩略显苍白的粉红。
……
她,是楚连城,楚国大元帅、镇国公楚名将之女。
昏迷中眼前仿佛又重现楚家灭门之日!熊熊燃烧的大火中,老父横刀自刎,楚家满门忠烈,八百七十六口,一夕之间变为亡魂……火焰,在猎猎西风中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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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蹿过无数小蛇般的寒流,冰冷刺骨,不住地蔓延,而背心却隐隐有一股暖意,仿佛被包围在一团柔软的羽毛里面,她不自觉地就向那热源靠拢一些,再靠拢一些。而那热源却奇怪地一直往后退。
孤千城的脸红得非常奇怪,好像两砣胭脂挂在他玩世不恭的脸上。他的心神有一刹那的恍惚,指尖滑过她柔滑的下颏,盈满水泽的触感,逐渐从食指尖递送到了神经,粼粼碧波,潋滟在眼中,心中……冷静宛如被敲碎,沄沄流萤倾斜而出。他的身体慢慢地变得燥热,血液仿佛汇聚着流向某一点,在那里不断地堆积起一种酥麻而轻微的胀感。他愕然的缩回了手——在这种暧昧至极的感觉中,好像有某种不可名状的东西在轻轻地撩拨着他的心窝,缠绵反复……脑子里的邪念就好像排山倒海被释放出来,孤千城仿佛看见师父老和尚举着大戒尺凶神恶煞地从他脑子里面蹦了出来。吓得他深吸口气,赶紧正襟危坐。
造孽啊!十五年的和尚生涯对他的生理以及心理上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损害,让他那曾经幼小纯真的心灵深深地蒙上了一层阴影……唉!
第二章 灭门之祸
第二章灭门之祸
琉璃灯内烛火已燃了大半截,灯芯被剪去一截,发出的光淡而微弱。
大帐之外。
军营整夜安静,偶有守夜的卫兵脚步沙沙从大帐外走过,华丽的描金大帐四周都有守卫。
夜色,漆黑如磐,平静似水。
在梦境中昏睡的少女亦不知自己现在身处在沧流国的军营中。
这支沧流国的军队驻扎在与楚国交界的边境,持续了一年的楚国与匈奴的战争刚刚结束,匈奴退归漠北。此时楚国大元帅楚名将被九道金牌催回澜京,接下来便突然销声匿迹,有传言说楚名将已被楚庸王抄家灭门,沧流国在此时出兵,一方面是为了以防万一,另一方面则隔岸观火,倘若楚国内部有变,他们正好坐收渔人之利。不止沧流国,幽国这几天也开始在边镜囤集大军,虎视眈眈。
先来介绍一下背景,这不是历史中的任何一个朝代,只是一个纯架空世界。这个世界最繁荣富丽的大陆版块被称为中州大陆。中州大陆上的各国又大致以沙漠为界划分为南北两大版块。北方最强大的国家是秦国,秦国幅员辽阔,占据了中州大陆北方的大片沃土,吞并了周围的许多小国家,成为大陆以北的霸主。与秦国毗邻比较大一些的国家只有匈奴与青丘国。匈奴主要依靠大片的水草地生存和栖居,游牧民族跷勇善战民风彪悍,是目前唯一可以和强秦边境而相安无事的北方国家,为了扩充领土,匈奴一直虎视眈眈于中原之地,意欲南下吞并与它隔着沙漠遥遥对望的楚国。青丘国则地处西方,离秦国较远。中州大陆以北除这三个大国之外还有一些零星小国,大部分则都已经被消灭和统一,沙漠中还有一个神秘的女儿国。
北方领土广阔,南方地域较小,中州大陆以南则是以沧流国、楚国、幽国三个大国和五十多个小国组成一个抱成一团的整体,其中沧流、楚国、幽国三个大国一字排开形成了屏障阻挡住匈奴与秦国向中原之地侵扰的趋势。
三国中又以沧流国最强,幽国次之,楚国处于沧流国与幽国两面夹击之中,是一个人人垂涎的鱼米之乡,国力较之两国弱小,国土面积也不大,它之所以能够平稳安定地存在并发展了百多年之久,主要是因为楚国有一支勇猛无敌的楚家军,楚家军被称为中州大陆上的战神,号称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作为楚国的开国元勋,楚家先代老令公——楚长胜曾被加封为一字并肩王并世袭爵位。后来虽然辞去这一封号,但楚家每一代家主也世袭了镇国忠勇公的封号,传到这一代的家主楚名将时,楚家军更是声名显赫。楚名将今年七十古稀,镇守边关五十余载,曾率铁骑踏破贺兰山,使胡虏闻风丧胆,邻国亦不敢来犯。楚门世代忠烈,一代又一代守护着楚国的屏障边关,历经数代君王更替,使楚国在众强国之列亦取得一席之地,百姓无不称颂爱戴。
故事便要从这一个世袭将门被灭开始。
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飞鸟尽,则良弓藏,古来功高震主这一句话,史书历历,一页页寒了忠良的心,冷了男儿沸腾的热血,毁了臣子应有的气节,也冻结了军人本该有的壮志豪情!
那一晚,朔风如刀!楚名将大胜匈奴而归,等待他的却是一纸诏书,诛灭满门!
半个月前。
正是月半之夜。
楚国澜京的夜晚大风凛冽,城门半掩,街头空旷。
楚匈战役历经一年终于取得大胜,这一战使得楚家军折损大半,楚名将三个儿子尽皆战死沙场!大获全胜之后,匈奴与楚国签下了三年不犯边的条约,正在楚国百姓欢欣鼓舞,庆祝胜利的时候,忽然九道金牌催促楚名将回京,并责令他交出帅印,楚家军由皇帝派出的监军,大内总管太监王安接管。那个时候,便知山雨欲来,风满楼。
楚名将回到澜京的当天晚上,大军驻守在边关还没有归来,九道金牌催促紧急,老元帅单人匹马就赶回澜京,此后十几位将军不放心便带领数百骑兵随后追来。
澜京似有杀气埋伏,街头静寂,风尘仆仆的老元帅回到将军府还未来得及梳洗换衣,宁谥的护国将军、镇国一等公府忽然被一群铠甲铮亮的宫廷侍卫破门而入,弓箭手密密麻麻,一瞬间便布下天罗地网。
为首的宦官手捧圣旨,喝道:“护国大将军楚名将蓄意谋反,我奉楚王之命前来捉拿!有匈奴主帅亲笔书信为证,楚名将与匈奴勾结,叛国投敌铁证如山,着令就地处置!如有反抗,乱箭射杀!”
“谋反?好一个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楚名将仿佛早已料定有这一日,目光显得十分平静,“没想到我戎马一生,几个儿子已相继战死沙场,老夫年迈,尚未解甲归田,却落得一个叛国的罪名。令我楚家千古蒙羞!”
言罢,老泪纵横,仰天长笑!
楚名将声名显赫,虎威雷霆,楚门世代忠烈,试问楚国有哪一个士兵敢拿刀枪对着他们心目中敬若神明的老元帅?被那双如炬的苍鹰之目扫过,弓箭手,众武士,不受控制似的,潮水般向后退却,兵器叮叮当当掉到了地上。
宦官陈泰躲在一排御林军后面高声大叫:“别忘了你们是楚国的士兵!身为楚国人就要誓死效忠楚王!楚名将,你想做什么?难道你要违抗圣旨吗?抗旨不遵也是死罪!还不快快束手就擒?”御林军统领朱刚厌恶地看了他一眼,举起手阻止了士兵们向后退去,皇命在身,他也无可奈何,面对老元帅他羞愧地低下了头。这附近还埋伏了数百杀人不见血的王宫暗卫,朱刚想要提醒,但从老人的目光中可以看出,楚名将心中一片清明。
他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老夫岂是那贪生怕死之人?我会自行了断,不劳你等费心。”他不悔,也不怨,身为人臣,精忠报国,上对得起天子,下无愧于黎明百姓。士兵们在他的注视下纷纷低下了头,一双双眼睛里面流露出不忍与无奈的沧凉。陈泰在那里趾高气扬地叫道:“既然如此,甚好!老将军果真是……英雄气慨令人佩服!那我们便在此等着……”
他话未说完,平地只听响起一声厉喝:“阉人安敢在此造次!谁敢乱动,我要了他脑袋!”
忽地,一支利箭从很远的远处破空而来,森冷的寒光咻一声掠过,宦官陈泰脑门上的头发就被削去了半边,再看他眼珠一动不动,竟被吓死过去!长街寂静,附近百姓早已被清理一空,深夜街头另一端的地平线上忽然尘土飞扬,数百骑飞奔而来,为首一员白衣小将银盔亮甲,紧咬钢牙,身后百余骑杀气腾腾追随而来。数百骑兵一下子就冲开了万人包围圈,几乎没有交手一回合,王宫羽林军便纷纷后退。
“谁敢动老元帅一根寒毛!这就是榜样!”白衣小将一声厉喝!方天戟横扫,刀气一下子冲开了迎面冒出来的黑衣暗卫,那些王室秘客噱养的暗卫平时杀人无数,心狠手辣,手中两柄吴钩剑更是饱噬鲜血,此刻尚未与项子龙交上手,便已身首异处。
“子龙不得放肆!还不快给我住手!”楚名将举手一挥,厉声喝止,那些卫士和弓箭手虽人数众多,早被这几百人的气势吓得恨不能落荒而逃,王宫黑衣暗卫全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交手未有两个回合就被项子龙一马当先连杀了数十人,那几百骑兵就像一支利箭破开了包围圈的豁口,带着来自战场尚未清理的冷冽、肃杀,无数次舔舐过人头的血腥。从天而降。
“休要放肆!快快住手!”楚名将怒目大睁,领先的十几员将领忙纷纷滚落下马,伏地请罪,但是却一动不动,不肯离去。
此时御林军统领朱刚也连忙下令不可放箭,同为军人,他对楚家军亦怀有敬重之意。
楚名将痛心地闭上了眼:“罢了,我一个人回来就够了,你们又何必跟来送死?”他就是不愿意牵连众将才星夜单独赶回澜京,不料这些人竟不遵他的帅令追随而来!看着一张张在火光照耀下刚毅的脸孔,这些铁骨铮铮的汉子,每一个都是楚家军的精英,都是楚国的希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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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功高震主,狡兔死,走狗烹,他对于自己的结局没有感到意外,只是他不想连累到这些跟随他出生入死无数年的将军与士兵。庸王啊庸王,难道就不能看在老臣精忠报国数十载的面上放过被牵连的无辜吗?
楚名将长叹一口气走入内院,夫人窦氏早已率众人立于中庭,人人镇定只等着他发话。楚门忠烈,头可断血可流,气节不屈!哪怕老弱妇孺,女眷稚童亦当如是。
第三章 飞鸟尽,良弓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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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名将迎面而来,见众人皆已作好赴死的准备,不由满面羞愧,长吁一声。
“老爷莫要叹气,大丈夫生当作豪杰,死亦为鬼雄。妾此生余愿已足,自当与老爷共赴黄泉,只是一府家人无辜,快快送他们离去便是。我的云儿,步儿,帘儿皆已葬身沙场,女儿连城跟随仙师远走他乡,但愿她能逃过此劫!”窦三娘说罢早已泪流满面。
楚家人人会武,老弱仆妇也不例外,今日想要突出重围并非难事。只是自古忠义难两全,生死事小,名节事大,为全忠君之名,只得舍身取义!
老元帅已作了决定,项子龙与众家将家丁,庭院中面容悲愤的众家人,只得忍下胸中怒火,决意与老元帅同生共死。
“来人,取我的盔甲来。”楚名将自嘲地看了一眼身上的布衣青衫,若早一步弃官退隐,也不至落得如此下场,或许三个儿子也能保全……无奈他不能眼睁睁看着国土沦丧,终究选择了这条忠君之路。
一已荣辱事小,生死亦小,可叹这一死,不讲信义的匈奴人必会卷土重来,邻国又虎视眈眈,楚国危矣!
楚名将眼中流出了老泪。
此时,树影婆娑,风声沙沙,被卫兵包围得铁桶一般的护国将军府,一道人影悄无声息就飘了进来。如此天罗地网,她竟如入无人之境。只听她道:“爹!娘!我回来了!为何有如此多王宫卫士?发生何事?”
众人骚动起来,他们看到来人是一个黑色劲装,发尾高束,背负长剑的少年,他倾城的容貌雌雄莫辨,仿佛自天空忽然落下的一颗星子,只听家仆纷纷惊喜叫道——“四少爷!”
“四少爷总算回来了!”
“四少爷!”一时间人人欢欣鼓舞,大声叫他的名字。
世人皆以为楚家有四位公子:因为楚连城生下时仙师曾经预言,十八岁前若不把她当成男孩来养,必将夭折,楚名将夫妇深信不已。而连城也被仙师收为徒弟,带在身边修行,别人只知楚家有四位公子分别名为:楚云,楚步,楚帘,楚城,没有人知道楚城即是楚连城,楚名将膝下三子一女,而非四子。
这烟眉水眸的女子,浑身笼罩不凡的光芒,眉目就如同水墨渲梁的绝色画卷,英气纵横,身高则挺拔如男子。窦三娘抱住了阔别又将近一年有余的爱女:“城儿!你可回来了!唉,回来就好!”
“母亲,是谁吃了豹子胆敢围住我将军府?发生何事?”一听说三位哥哥战死沙场,连城早已心神大乱,师父于是打发她下山,说是出师的时候到了。下山时只听百姓议论纷纷,她父亲楚名将已被九道金牌召回澜京,连城悲痛兄长之死,又担心老父安危,便急急赶往澜京而来。
“我一家今日有灭门之祸,儿啊,你还是快走吧!”这一问把窦三娘惊醒过来,才想起眼下的灾祸,她只希望保住楚家这根仅剩的独苗,抬起头时看到楚名将眉头深锁,她一惊,骂道,“老不死的!你自己愚忠不提,难道还要带着女儿一块儿送死吗?”
众人七嘴八舌地向她说起整件事的始末。连城拧起的眉毛锐利如刀,她是个极为护短的人,谁要是敢伤害她的家人,就算是天王老子也照杀不误!虽然……她还没有杀过人……但身为大宗师的弟子,楚连城的实力绝非凡夫俗子可以比拟。
却说中原有武林,还有一些超脱世外的修真门派。修真门派的首脑,他们超脱于世俗之外,实力超强,被尊称为“大宗师”。大宗师在普通人眼中是接近于神仙一样的存在,他们是世上最强的武者。当今世上有五位大宗师,他们神龙见首不见尾,能够成为他们的弟子便称得上是百年难得,千万人中求一的机遇。
楚家军对这位“四公子”虽陌生但也并不陌生,军中有许多克敌制胜的武器与机关、阵法,都是出自他的手里,传说他武功出神入化,楚氏三兄弟曾笑言说他们三个人加在一起也打不过四弟一个指头。
他的归来,极大地鼓舞了士气,一名将军趁机便说:“元帅!公子!如今庸帝无道,荒淫好色,连年灾荒不闻不问,置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昏君只知宠信奸妃,重用奸臣,宦党成群,难道我们就要乖乖地坐以待毙吗?与其留一个万世污名,不如真的反了!反了又如何?不如推翻庸帝另立明君,只要四公子带领我们杀出澜京,整个天下都会呼应我们……”
楚名将闻言勃然大怒!猛喝了一声:“住口!”家将重重跪在地上,“咚”一声膝盖着地,铁甲铮铮,目露悲愤,众人也不敢多说。
“爹,将军说得没错。想我楚家世代忠良,先祖为了保卫楚国不惜战至最后一人,所幸一脉香火得以保存,得以重振楚家军的声威。我家人丁单薄,如今连我三位兄长也以身殉国,楚家已绝后矣!”这句话如同晴天霹雳,震得楚名将苍老的眼里悲痛欲绝。
顿时人人落泪!哭声悲切!
楚连城余怒未消道:“庸帝这老匹夫竟然听信谄言,以叛国之罪辱我楚氏,蒙此奇耻大辱,难道还要忍气吞声,伏首受诛吗?庸帝无道,世人周知,爹!你真是太过愚忠!”
“啪”!一巴掌毫不留情地落到她脸上,楚名将大怒!
“我蒙先帝知遇之恩,纵然是九死难以报答,你再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就不是我楚名将的女儿!”
“老爷!为何下此重手?我丧三子,仅留一女了啊!”窦三娘大哭,拉住他的另一只胳膊。
楚名将仍然怒道:“夫人!你也看到了,这小牲畜今日不死,就会为你我报仇,与其让她做出祸国殃民之事,不如今日老夫就结果了她!一家人总归死在一起罢了。”
连城并不在意老父的责骂,甚至脸上火辣辣的疼痛也没有令她动容。傲然道:“既然如此,爹,既然你已经作出选择。我非贪生怕死,只是笑那楚国自取灭亡耳!爹既然执意忠君报国,女儿亦不会有负楚家忠义之名。”
一刹时,家仆和众将皆齐声高喊:“我等愿誓死追随元帅!身为楚家人,死为楚家鬼!”
楚名将见此情景不禁呛然:“老夫一家生死事小,却连累了众位兄弟!你们都是我楚国的好男儿,是楚国的希望,更有一府女眷稚童无辜受到老夫牵连,你们,带着你们的家眷快逃吧!从此隐名埋姓,不要再回来!”
府中有秘道通至城门外,便是预防今日之祸事,楚名将对项子龙交代完毕,要他带人立刻从秘道出去,项子龙单膝跪地语气不甘:“元帅是要陷子龙于不忠不义吗?元帅身死,项子龙焉能独活?”
“子龙,你自小随我南征北战,老夫视你如同已出,我不忍看到女眷稚童遇害,你要好生代我照看她们,隐姓埋名活下去,休提报仇,也休再提楚氏将门,从此以后再没有楚名将的旧部,只有楚国的士兵。我命你等依然要保卫国家,死而后已,你们生要为楚国而生,死要为楚国而死!老夫死后不必前来收尸,勿以我为念。边关战事未停,你赶快奔赴边关,勒令旧部不得妄动,匈奴蠢蠢欲动,强秦虎视眈眈,更有沧流与幽国两面夹击,楚家军纵然只剩最后一兵一卒一妇孺,你们也要记住我的训诫!保家卫国!善待百姓!”
白袍小将眼中满是血色,火光映得他锋利如一把出鞘的宝剑。
子龙武艺超群,刚正不阿,奈何容易冲动,楚名将看了看他,再转头看看自己的女儿。连城纵有才华,可惜却是女儿身,也派不上用场。楚国四周强敌环绕,朝廷又暗潮汹涌民心不稳,他心底有多少事情放不下啊!
“死何其容易,要活着却比死了难。”
拍了拍小将的肩膀,老将军意味深长地对他说道:“我不仅要你活着,还要带领楚家军不使百姓受到战乱之苦,你能做到吗?”见他满脸杀气面有不甘,老人猛地拍了他一掌怒喝一声,“难道你想违抗军令!老夫说的话你都敢不听了吗?”
“末将、领命就是!”项子龙还能说什么,与数位将军带人先将妇人与老人小孩从秘道送出去。顿时那些不肯离去的妇人与孩子的哭声悲切地传来。这座历经将近二百年的岁月依然挺立的将军府便是他们祖祖辈辈的家,在这里出生并成长的每一位儿郎有朝一日都会成会楚家军的一员。他们以生于斯长于此为荣,宁可死在这里也不愿意离乡背井扛着一个叛国投敌的罪名活下去。更加不愿意的是,背负骂名与耻辱,不能为老元帅平反昭雪,将来却还要为那个无耻的昏君去打天下,守边疆,这简直比现在就让他们死了还要难受!
“还不快走!”楚名将怒喝一声,哭声顿敛,众人在他长久积威之下亦不敢有怨言,只得通红着一双双眼睛安静的,带着满腔留恋与愤懑,默默离开这座经历无数岁月磨砺而显得漆黑暗沉的大将军府。
“来人,点火。把我的盔甲拿来。”送走了老人、妇人与小孩,满场沉寂下来,士兵与府中的男丁没有一个愿意离去,他们宁可与元帅共生死,不愿苟活于世。一刹时悲壮的气息笼罩着夜幕,燃油与火屑的气味便扑鼻弥漫开来。
窦三娘不忍地看着爱女,欲言又止,连城朝她宽慰地一笑,握紧母亲的手,笑容如雾中的昙花绽放。她生性自由不喜约束,对于精忠报国死而后已这类的屁话根本不放在心上,何况她是个女孩。然而身为将门虎女,始终却逃不过悲剧的命运。她不愚忠,但愚孝也是楚家人的特点和天生的弱点。她与她的三位兄长,或许可以不听从朝廷的差遣,但是绝不会杵逆老父的心愿,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更有养育之恩,楚氏兄妹是那样热爱并崇敬他们的爹娘,甚至绝不会杵逆半句话。
虽然一个个志不在此,但为了禀承父训,大哥投笔从戎,二哥放弃云游四海的志向献身沙场,三哥比她只大了一岁,十岁时便随父南征北讨,连城虽说是女儿身,这么多年来跟随师父学有所成,亦经常为父兄出谋划策,楚家人的一生几乎从降临人世便奉献给了沙场。而那场楚国与匈奴之间的战役,历时一年,也夺去了她三位至亲的性命!
眼中流出的热泪,好像凝结了的血,说不出什么滋味,既酸,又痛,又苦,又恨!
风助火势呼呼燃起!远望护国大将军府忽然起火,火光冲天。
当滔天的烈焰腾空而起,房屋的一角倒塌了下来,只见楚名将一掌向着连城颈后劈下,看着她缓缓倒下,泪流满面,问他:“爹,为什么?”
终究还是不忍啊!不忍就这样满门尽绝!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他又怎忍看着楚家最后一根独苗跟着自己这把老骨头共赴黄泉?但愿天不灭楚家,但愿……连城能够逃过此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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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担心这无法无天的丫头会作出对楚国不利的事情,她是一定会去报仇,一面又希望女儿能够明白他一生的愿望,用她毕生所学去造福百姓,抵御外敌,矛盾不已的楚名将最后作出的决定就是,让老天来决定她能不能活下去。如果在这场灭门惨祸与大火中她还能活着,或侥幸被人救了,那就是天意,否则,一家人死在一起也罢了!
老人沧老悲凉的话语最后一次响彻在她的耳旁:“如果你能活着,我儿,可惜你不是男儿之身,否则当报效国家,扶佐太子,扫除乱党,匡扶王室!庸王年迈,北国蠢蠢欲动。我儿,若你能活着,记住前往秦国营救质子,老父一生从未亏欠任何人,唯独对不起八王子,你要代我补偿!老父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战死在沙场之上啊!”
烈焰滔天。熊熊燃烧的护国大将军府,刀剑刺进身体的声音清晰可闻,没有哀号,没有犹豫,没有留恋,只有无尽的遗憾与心酸……
三朝老臣,世代忠良。一夕灭门。
王宫的卫兵,弓箭手,众武士,皆沉默了。
从昏厥中醒来的陈泰一看欣喜若狂!玄关处,众将士默默向老将军亡灵致哀之后,随即拔出刀剑,自刎身亡。全府上下,八百七十六口,眨眼间变成亡魂!
火焰,在猎猎西风中燃烧!
陈泰一声喝令:“满门抄斩!不许见到一个活口,给我射!”
天空一声雷响,刹时,大雨倾盆,箭如飞蝗!
……
第四章 处男也是男人
第四章处男也是男人
沉睡中不安的女子,十指扣进孤千城的手臂,脑海中闪过火光、刀剑……箭雨如蝗!刀剑刺进了楚门忠烈的身体,漫天箭雨。
滔天烈焰下一张张脸,一幕幕掠过脑海!
“噗——”胸口一滞,顿时一口黑血喷在了榻上。
强烈的恨意使连城身上笼罩着强烈的杀气,这杀气透过帐蓬,竟然把帐外的卫兵都惊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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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殿下,刘副将来请您上校场阅兵。”帐外有卫兵通传道。
天已经亮了。
那股几乎冲天般的杀气从大帐内射出,使得外面站岗站到睡着的卫兵都醒过来,一脸如临大敌。
千城抹了抹额头的汗,一脸被撞破奸情似的尴尬,扯了扯连城紧紧抓着他不放的手。虽然说为了疗伤驱毒不得不袒裎相见,他的鼻血好像要流出来了,再这样下去他可能会控制不住兽性大发的哦!
“是,遵命。”刘副将在帐外已经听到了,一边暧昧地笑了笑,一边转过身去,听到里面那人中气十足的声音,大概是没事吧?他摇摇头甩着脑袋就走开了,这些王孙公子他可管不了,虽说把女人带进军营已经触犯了军纪,但对方可是王上最宠爱的儿子,谁有那个豹子胆敢去直言进谏?
日出了。
早晨初升的阳光照耀到整个军营,苍茫的山坡上站着一个年约十五六岁的紫衣少年,他略带稚气的脸上现出对他这年纪来说显得过于成熟的眼神,老练的目光一闪即逝,他又恢复少年人特有的憨态。嘟哝着说:“三哥真是的,驻守在边关竟还敢把女人带进大帐?也不怕父皇会怪罪。”
“父皇才舍不得怪罪他,他可是比你我兄弟都金贵,少了一根头发父皇都要心疼死了,怎么会罚他呢?”一个笑谑的声音随之在他的身后响起。
转角的山坡上缓缓走来另一名水蓝色华袍裘衣,发髻束起簪了一根金质龙头钗的男子。他的衣服袖口与领口绣满金龙,奢华中亦彰显了与别人不一样的尊贵身份,略显苍白的脸色使他看上去有几分病态,然而一双眼却是精光闪烁,正是沧流国太子孤广仁。只见他拍了拍紫衣少年的肩道:“八弟,所谓人不风流枉少年,你小小年纪自然是不会懂的,今后跟你三哥多学学。”
“三哥平常不是这样的人,他虽然懒懒散散,可还是有分寸的。”少年不敢苟同地说道。
“再纯洁的狮子也是狮子,处男也是男人嘛,难免有耐不住寂寞的时候。”孤广仁笑得邪气的单眼皮眯成了一条线,“走走走,到别处去,别在这里打扰人家好事。”
年回头又瞅了眼,便被孤广仁拉着走了,一路上两人有说有笑。
“大哥,如果楚名将那老狐狸真的死了!咱们挥师南下,扫平楚蛮子的城池就指日可待!为何探马半个月了还没有得到确切消息呢?到底在搞什么鬼?那老家伙怎么平空消失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楚国朝廷又是秘而不宣,保持沉默,你觉得,他们是否有什么阴谋诡计?”
“说的甚是,一个人是不可能平空消失的,要么被秘密暗杀了,要么是他躲起来了。反正我们不急于一时,北边的匈奴,秦国都在蠢蠢欲动,虎视眈眈,此时谁先动谁就吃了亏,我们不必操之过急,以免中了圈套,楚名将如果没死,我们一动就失了先机,如果匈奴又发兵,就会使我们腹背受敌,到时就变成他们合起来侵吞我们了。且耐心等等吧,楚名将狡猾,说不定用诈死的诡计引我们上勾,倘若他真的死了那楚国便是我们囊中之物,何必急于一时?这次父王将立功的大好机会给了我们兄弟,你我须好好表现,不可辜负父皇的厚望啊。”二人说笑间携手离去。
却说自古以来中州大陆上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不断,大陆烽烟四起。小国依附于大国的羽翼生存,年年来朝,岁岁纳贡,以求得到大国庇护,而大国则不断地想要加强自身的实力,不断地扩充国土。如此循环往复,就演变成了现如今这样的格局,大陆以北秦国、匈奴、青丘狐国称霸,大陆以南沧流国、楚国、幽国并列,按照地理位置来说,楚国处于最危险的各国领土皆有汇聚的三角地带,在军事上便可被称之为兵家必争之地。
以一个平面直观图来说,以沙漠为界划出一条南北横向的线,东面则是大秦国与沧流国、楚国遥遥相望,秦国占地广阔,从左后方深入至匈奴及青丘国的领土,呈一个┓形的国土布局,在秦国的两面包抄之下,左面是匈奴的水草地,匈奴国土与幽国隔着沙漠遥遥相望,又有一小部分与楚国衔接,青丘国则多山地丘陵,与匈奴毗邻。楚国居于幽国与云沧国之间,又与匈奴、秦王隔着沙漠直接对峙,在这样一个格局下,一旦各国间发动战争无论是由哪一个国家先挑起,楚国都必然会被陷入战局,而各国也一直都想吞并楚国这块肥肉来壮大自己的实力,所以楚国既可算得上是秦、匈逐鹿中原的跳板,亦是齐、燕想要蚕食的肥肉,幅员最小,最为富饶且百姓温和软弱不善刀兵的楚国在军事上来说根本不具备优势,百年来只是因为楚家军的存在才使楚国平安无事了那么多年,所以楚名将是否身死的消息对于各个国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楚国局势发生改变,整个大陆的局势也势必会起新的变化,也许就将要掀起新一轮的风云际会!
……
太阳东升西落,一日又至黄昏。
楚连城昏睡着,一幕幕记忆快速划过脑海。
——
那夜,西风猎猎将澜京的夜色斫成一袭凛冽的袍,天空中浓云翻滚如墨。一道闪电陡然划过,轰雷迸奏,声声震耳欲聋。
当她醒过来,胸口插着一支入骨三分的羽箭,她一咬牙拔了出来,星光下箭尖闪动着幽蓝的光,箭上有毒,剧毒使她的眼前有些模糊,全身剧痛,她伸手点了自己身上要穴封住剧毒在身上漫延。
耳边只听无数百姓的哭声,救火声,呼喊声响成一片,好像那么遥远,又好像离得很近,一大片一大片的水从四面八方浇过来,浇向将军府燃烧的屋宇,熊熊燃烧的大火中,没有人能看到将军府里面的景象,没有人能闯进来救人,直到一切全都烧成了灰烬,都没有人会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铺天盖地的卫兵与弓箭手都已经撤了,神不知鬼不觉间,镇国大将军府就这样被夷为平地。
整个世界除了火,空灵一片。房屋倒塌成了废墟,尸体被烧成了焦炭。连城动了动沉重的身体,感觉到背上还压着人。她艰难地支起身体,见到是那名叫项子龙的白衣将军,他将她护在身下,甲胄上插满黑色羽箭。看来他又折返回来,他竟用他的身躯替她挡下万箭穿心!
她忙去探他的鼻息,一探之下竟还有微弱的温度,连城大喜,忙把他小心地侧翻过来,从怀里掏出丹药喂入他口中,自己也吃了一颗。
她独自一个人站在天井,周围都在燃烧。
庭院正中,老父身披战袍,头戴盔甲,柱着刀,尸骨仍傲然挺立!母亲靠在他脚旁,神色安祥,温柔得仿似沉睡一般。
她没有哭,也没有流泪。带着项子龙隐身在黑暗中,看着两名黑衣暗卫去而复返带着了老父被烧焦的尸骨,直到看着火势熊熊燃尽一切,她收起母亲的骨灰,背起刺猬似的白衣将军,长啸一声,身形如青烟穿透残亘,杳然而去。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庸王!有朝一日我必回来取你狗命!
……
昏睡中连城一口又一口吐着血,仿佛要把五脏六腑都吐干净了。
她伤得很重,剧毒攻心,气血逆流。孤千城看着她,伸出修长莹润的手指,指尖才碰到她的发梢,女子细长整齐的眉端就尖锐地蹙了起来,他微抿的唇角也不由流露出一丝怜悯。
救她只是出于偶然,前日在万毒谷练功忽然看到溪旁昏倒着一个少年,随手就把她给捡了回来。
入夜了,帐外星光正浓,如水的月色透过帐蓬顶上的天窗洒入帐内,铜雀的嘴内喷出袅袅青烟,一名男子正聚精会神地立在一个沙盘前面,似乎在研究着什么,他将一盘棋子随手一挥,黑白棋子洒落到沙盘上,不偏不倚,是按照九宫八卦的方位排列起来。随着沙盘中沙子的流动,与月光与星光的方位变幻,棋子就像是活了一样变幻出不同的阵列。
他是沧流国最富传奇色彩的一位皇子。身为沧流国主与皇后匈奴大月氐公主的嫡子,孤千城生而尊荣。可谁料当年月氐公主难产而死,刚出生的孤千城则被神秘人掳走,直到十五年后他回到沧流国,世人才知他成了当代最负盛名的大宗师苦头佗的弟子。
光凭苦头陀如日中天的名头,他的父王和朝中众臣自然是无不对他寄予万分希望,似乎见到沧流国越来越强盛的日子就近在眼前了。然而孤千城并无意于朝事,回到沧流国的五年来他表现平庸,无心政事。本质上来讲就是一个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的大懒人。虽然如此,他有时运气却奇好的。就拿三年前来说,秦国与沧流国在北川交锋,他带着三千老弱残兵与十万大军走散,之后竟然深入大漠鬼使神差地伏击了秦国主力。这人不知用什么方法迷晕了对方主帅活捉过来强迫他签下不平等条约。听说那主帅回国后从此隐居山林,差点羞愤自尽。一场战事,就此不了了之。
第五章 那有点迷糊的妖孽
第五章那有点迷糊的妖孽
这分明是上古失传的沙盘演兵之法,以天象来进行对战事和人事的预测,据她所知,世上懂这种九宫沙盘演兵之法的人不多,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以前没听说过沧流国的军中还有这样的高人?
连城醒来微微地咳嗽了一声,倾身吐出一口淤血。听到背后有身响,孤千城立刻转过身,他把袖子一卷,棋子便全部飞回,像受到一股无形的吸力束缚,连成一线被卷起落回到棋缸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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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千城俯身看着她,她披着他的单衣,倔强的唇角紧抿着,眉心微皱,就像是千年不化的冰霜。明明好像脸红得要滴血,青白交替了一阵,慢慢由红转黑,又由黑转白,不停地变换着,最后抬起头,冷静地用一双冰雪般的眸子看他。
这丫头果然如他预料的一样,并非普通人,定力也非一般强。孤千城眉眼半眯,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这是哪里?你为何救我?”嗓子又干又哑带着烟熏火燎的气息令人窒息般难受……她闯入万毒谷中捉千年冰蟾,试图一举提升自己的功力回到澜京报仇!不料反被咬了一口,真是人倒起霉来喝口凉水都塞牙缝。万毒谷是沧流国的领地,那么这里大约是沧流军的驻地吧?她举目一扫,果然便见到带有沧流国的标志与图腾的物件与旗帜,旗帜上绣着巨大的火凤围绕着一个“沧”字,如此简单一瞥,她脑中已掠过无数念头。
孤千城看着她的反应,一根手指勾住她的下巴抬起来左看右看地研究:“你说,要是不救你,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哪儿来的奸细呢?”
她一掌拍开他不规矩的手,撇开头。
“奸细又怎样?是奸细的话你要杀了我吗?”
“上天有好生之德,蝼蚁尚且贪生,我自然不会杀你,不过,会留你下来慢慢拷问。”那人轻轻弹指,桌上的油灯燃亮,他放下手中捏着的火折子,挑弄着灯芯,大帐内就比刚才明亮了许多。
烛光映照下他缓缓转过脸来,形状美好幽黑得近乎发紫的眼眸清澈得能倒映出她的样子:长发散乱,面红耳赤,嘴唇微微肿起。这模样就像是惨遭蹂躏一样,看在她自己的眼里又是一阵如遭雷击般的无地自容。虽然……那样……但……反正,练童子功的人是不近女色的,她非常笃定,因此也肯定自己应当是没有被他怎么样,虽然要解去千年冰蟾的毒只能那样……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就当是这人为救自己的权宜之计好了,她便当做什么都不知道……拼命的,企图用这个理由来说服自己,然而越是如此想着,胸口那股火辣辣的热潮非但没有被压下去,反而汹涌地涌上来,令她的脸色红得如同熟透的还被淋了一层酱油红上加红的虾。
孤千城打了一个哈欠,随散流苏帐,青纱与珠玉串在一起的华丽的帘子就从两边垂了下来,他把衣服一脱就要爬上床。
“你你、你干什么?”连城立刻警惕地抓起枕头丢他。
孤千城信手抄过枕头,耷拉的眼皮射出两道杀气:“臭丫头!你就是这么对待救命恩人的吗?”
“赶快在我面前消失不然我杀了你!”她一脸如临大敌地抓起枕头被子乱丢。孤千城的的脸色好黑。这是他的床,难道都不准他睡吗?那是一种什么表情,难道还怕他吃了她不成?她越是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看他,他就感到越憋屈,好歹救了这家伙,怎么一点都不知道感激?睡觉对他来说是人生最重要的头等大事,这女人居然不准他睡,是可忍孰不可忍!
只见他的脸色越来越奇怪,越来越扭曲,楚连城下意识地抓住东西就丢,冷不防拉住了什么,她扯了扯,不会动,没料到是那人的衣袍一角,她心里一急就猛地扯了一下,“嘶啦——”一声划破了夜间寂静的声音,那衣服好不结实,竟就这样被扯了下来。两人俱是一呆!望着突然坦露的男子结实的胸膛和腹部的肌肉,条件反射的,“啊——”一声尖叫才刚溢出喉咙,猛地,一个重物压了上来,她被压倒在床上,张大成O型的嘴唇便被两片湿濡的东西堵住,她无法呼吸,便感到有什么东西重重地在她的唇上吻着,直到她没打算再尖叫,才放开了她。
嘴唇瞬间如被一道电流击中的感觉令她彻底像一个木偶一样呆了,孤千城的心里早已经认定她是自己的女人了,女人不听话自然是要教训的,他高兴地发现这个办法能让她闭嘴,很好,终于没人再打扰他的睡眠了。他爬上了床把呆若木鸡的少女往里面推了推,高大的身形就占据了大半个床,闭上眼睛,脸上带着圣洁如佛陀一样的微笑睡着了。
木鸡一样的楚连城,良久……才伸出手,使劲揉着自己的嘴唇,懊恼,气愤,郁闷,委屈,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大脑陷入整个混沌之中……这个无赖!混蛋!人渣!禽兽!要不是,要不是看在他好歹救过她一命,她一定会一刀杀了他灭口……居然,居然敢吻她!那可是她的初吻,而且他……竟然还……不行,一定要杀了他灭口!委屈的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想她从出生以前就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越想越是羞怒交加,手起掌落,便想对着这个登徒子颈间劈下!
然而……一眼望见他如孩童一般的睡颜,竟是下不去手,她的眼前白光一片,感到一股血气上涌,仿佛……全身力气都消失不见了,这一掌本该有开山裂石之威,然而竟软绵绵,提起来蚊子都拍不死!她的脸色刷地惨白……无法接受上天竟跟她开这样的玩笑!
她的、功力、竟然全部失去了!
……
不知过了多久,当她从气血逆流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帐外阳光已经从帐蓬顶端的天窗透了下来,天大亮,时近正午,饥饿与痛觉仿佛都麻痹了。她抬起因虚弱而略略颤抖的手指,想要握起成拳,却怎么也无法做到,想撑起残破支离的身体,却从床上滚落下来,摔倒在腥红的波斯地毯上。
分明没有哭,脸上却满是纵横交错的泪雨。
想必她中毒太深,体内真气又十分涣散絮乱,那种情况下想要救她只有散去她的功力才能保全性命,那人这么做并没有错,然而她不能接受,就这样……连最后一丝报仇的机会都失去了吗?她不甘心啊!
面前出现了一双穿着黑靴的脚,孤千城刚从外面走进来,流泉般长至脚踝的黑发用一根紫色丝带束起,外罩紫翎长袍,领口镶一圈毛绒绒的紫色狐毛,衬得他的脸型更加尖瘦。就好像是山林中修练成形的妖精,长发垂地,面如细瓷,眉心一粒隐隐约约的黑痣就好像被精雕细琢描画上去,说不出的惊艳动人。他见她站起来往外走,语气惊讶:“你这个样子,还要到哪里去?”
“反正,我将来会还你这一条命,谢谢你救我,但这不包括我要留下来受你侮辱。”她咬牙切齿地说。
那个人那双忽闪忽闪的桃花目像是第一次打量她似的:“侮辱?”他一脸的迷惑,“我没有啊?”
就算是用爬的,也要爬出沧流国的军营!楚连城在心里想着,闭了嘴,一语不发地向帐蓬的门口移动。
第六章 废柴回收利用
看着她额头冷汗潸潸而下,眸中的忍耐与坚毅像一块沿重的钢铁,手指在地面拖动带出了血丝。这丫头的身体换了普通人早就死过不知几百回,她非凡的毅力和忍耐力令他叹为观止,然而就那么迫不及待想要离开吗?他孤千城的东西任何人都抢不走,也不会随便允许别人拿走,就算是逃跑也不行,微微眯起的眼睛里,一道精光闪过,阴云渐渐聚集,寒光从那深处射出:“没有我的命令你是哪里也去不了的,别白费力气了。”
“既然不杀我,何必留着我?难道你真不怕我是敌国的奸细?要不然你说,要我做什么?”躲开他十指的触碰,支起身体,四肢慢慢灵活起来。她一向是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仇亦必报,平静地看着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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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是瞪着湿漉漉的黑眼睛注视着她,随即长眉一动,竟是极有风情的,而眼睛轻眨,一下子变得正直无比:“你问我为什么要留着你?我救了你,你自然就是我的人,我会对你负责的,你放心。”说罢还伸出手拍拍她的头。
负责个大头鬼!
脸已经烧成了一个炉子,这个人便是引火的种子,此刻炉子被成功点燃,丝丝地往外冒热气。尤其还哪壶不开提哪壶!就好像炉子烧起来了又往上浇了两勺汽油,火焰腾地一下窜的老高。
一串三字经就要蹦出口了,突地,他又摸着她的头说:“从今以后我会保护你,不会让你死的。”
……~╰_╯
一口气卡在喉咙里面,堵得她差点没缓过来。
“谁要你负责!老娘……我……我、我可不想对你负责!”脸通红,又羞又尴尬,简直要滴出血来。
“你不想对我负责,那你要对谁负责?”阴霾地看着那双动人的眉眼,冒着烟一样的女子的表情,孤千城的脸色也不好看了。空气像打翻了一炉火星,忽然变得剑拔弩张起来。
“哼,你要留我?可得小心一些,我是楚人,你是齐人,敌人注定是敌人。如果你放了我我或许会感激你,将来还会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但你如果救我就是想利用我,那么我劝你永远都不要相信你的敌人,哪怕他已是强弩之末。”
“这臭丫头,哪只眼睛看见我要利用你?你有什么地方值得利用吗?”他如此单纯的感情啊!第一次想对一个人好,对方竟然不领情,孤千城很郁闷,眉脚直抽,满脸漆黑。
可怜的家伙啊!其实也不能怪他,他都没有谈过恋爱,怎么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表达对一个女孩的喜欢呢?可惜这么有钱又有地位,长得又帅人品又好的帅锅,要是摊在别的女人头上,磕头烧香都来不及。
在片刻的仇视后,他忽地一笑,换上原来那一副不羁的表情:“那么,你是真的想要杀我吗?”
“以后,也许会。在我还你的人情之前,不想你很快就因为自己的幼稚而死于非命,所以警告你一声,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你救了我,我也有可能忍受不了你的罗嗦和无耻一刀杀了你。”
“这么说你现在不会杀我,那我就不用怕了,如果你可以单枪匹马从这座军营里面闯出去,你随时都可以走。”孤千城瞧着她,研究似的摸着下巴,话锋忽然一转,“喂,我想你应该会做饭的是吧?”
“做饭?”黑线一根一根爬了上来,一时间竟令她忘了几乎凝固的空气和紧张的压力。这个问题来得好突兀,她根本就没有心理准备,一下子没有跟上那头狐狸一样的男子如此跳跃和发散的思维。
“我想应该是会的吧?听说楚国女子个个心灵手巧,这点小事应该难不倒你的。”孤千城笑眯眯地睨她。
她难道回答不会吗?会被他看不起。回答会?问题是她根本不晓得饭要怎么做,刀枪剑戟十八般武艺她样样都会,做饭缝补女工这些无用的东西她从小就没学过,也没人教过她。
“我说你不要太过份!如果我要留下来也是你求我留下来的,我没有义务去当你的佣人和杂役。我……当然会做饭,只不过没打算给你做!”
“是吗?我想既然留你下来总要废物利用的……嗯,我说,为了要体现你存在的价值,总不能让你每天无所事事嘛。”看到她凶狠的眼神,他连忙话峰一转。
可恶!
这混蛋绝对是一头狐狸!
“伙夫就伙夫,老娘怕你不成?”他的话触中了她的痛脚,现在的她真的与废人废物一样,但是,楚连城是绝对不会被人看扁的!就算在敌人面前也要有尊严!
她必须忍辱负重,暂时留在这里也无妨,反正还要去捉千年冰蟾,连城心想只要取到千年冰蟾的血就能使她恢复一些功力,那到时……哼!
她阴阴地瞟着他,孤千城仿佛没有瞧见她郁卒的表情,十分高兴地摸了摸她的头。被一巴掌挥开之后也不生气,孔圣人曰:唯天下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他不生气,一点也不生气。
他看看她,那丫头已经兀自坐回床上盘腿调息,看她样子倒是十分的随遇而安。
两人之间隔着淡淡的流苏青纱帐,珠玉与宝石撞击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一层又一层。整个大帐布置非常华丽,床前一张矮桌上摆着七宝琉璃灯,外间又是一幅玉石珠帘隔开了卧房与议事的外厅。珠帘两旁分别是两尊青铜丹顶鹤,外间议事厅也没有军事地图或盔甲兵器等物,完全不像是在行军打仗,只见正中摆了一架琴,琴架两旁亦是两只青铜丹顶鹤,鹤嘴内喷出袅袅香烟,四周则是宫灯与描有沧流国王族标记的各种摆设物件,以及一张陈设笔墨纸砚的紫檀木书桌。
她瞄了一眼,便在心里腹诽一句:纨绔子弟!
孤千城走到琴案旁边,袍尾一撩,闲适地坐了下来,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抚琴。青铜炉内香烟袅袅,两只铜铸的丹顶鹤分立于琴案两侧,绛衣墨发的男子十指抚琴而奏,琴音若高山流水,超然世外,而那人影也淡淡如一缕画中的轻烟,超凡出尘,高洁若仙。
若不是先前无意中看到他用沙盘演兵,连城心想她一定也会被他的外表所骗,此人太会伪装,如果他是敌人,会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对手。转念时她又自嘲地冷笑一声,楚国与她已无任何瓜葛,庸王杀她全家,现在她只想着如何报仇,何必去替楚国操心?
她把项子龙安顿在边关一间客栈,倘若师父收到她的飞鸽传书,自然会前往边城与他们会合,师父必有办法救项子龙。项子龙身穿铠甲有前后护心镜,所以幸运地使他在身中乱箭之后还能保住一命,她耗尽真气为他驱毒疗伤,也因此使自己身上真气絮乱血脉逆流,勉强撑着最后一口气才跑到沧流国境内想抓千年冰蟾,她一无所有走投无路,要报仇,就要使自己成为最强的人!哪怕付出任何代价。奈何连天也不帮她!此次她的失败就只能让楚庸王多活一些时候。
胸中有一口热血涌上来,她勉强使自己不去想那些事,否则,必会心力交瘁而死。楚国不知为何封锁了一切消息,那夜的杀戳只是一场秘密的谋杀,事过之后竟谁也不知那夜大火与忠良的被害,且不说朝廷不知安的什么心思,因他们的疏漏也使连城与项子龙将军顺利逃出澜京。那以自身性命为她换来一命的刚毅男子,在他昏迷的时候,她将需要交待的事情都写在密函里面放在他的枕边,犹记走的时候,他伸手,似想要拉住她……
第七章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孤千城好像不经意间抬起头,正好与她陷入沉思变得木然的视线交接。他牵起唇角笑着,眼神带着雾一样的迷离,闪烁出一道流光。
连城一惊连忙收回目光,装作四处打量。
咬了咬唇,她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说:“喂,那个谁,我饿了。”
“我还在想你到底什么时候才会说饿呢?”声音里透露出一丝狡猾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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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
要是她不说饿难道就不给她东西吃吗?对待战俘也没有这样的!
孤千城拍了拍巴掌,就有一个老伙头军端着一盘粥和点心小菜走进来。
“有人在吗?”帐外有个声音细细地钻进来,带着三分惧意,七分好奇,老伙头军正走出去,帐门一开,一个滚圆的小身体就从外面滚了进来。
的确是用滚的,因为她跑的速度相当快,一不小心磕到门槛,然后就骨碌碌滚了进来,滚进来也还算了,接着她还哇一声大哭起来。
“孤弘薇!谁准你到这里来的?”
孤千城不悦地皱起眉头,手指轻扣琴弦,铮一声,停止了弹奏。
楚连城镇定自若地坐在床前,身体则浅靠着床榻,因为衣领宽大微敞而露出一截白暂优美的颈项,她拿起一个馒头咬了两口,一点不在意那滚进来的小姑娘正用她那双水汪汪圆滚滚的大眼睛盯着她,哈拉子顺着嘴角流了出来。亮晶晶的。
好半天,她嘴里冒出一句话:“哇……竟然还有长得比我三哥还好看的大哥哥!我决定了!我要你做我的驸马!”
驸马?连城微微一征,这丫头要是公主……那么这个斜着眼睨她的男子不是皇子就是王爷吧?她笑了笑,他们这些人是谁不关她什么事,等她恢得一些体力自然会离开,那些家国纷争战乱也不关她的事,操那个闲心干嘛?
她穿着男装,长发随意拢成一束披于肩上,举止神态因为多年习惯于扮成少年行走江湖,活脱脱就是一个绝世美少年,那小姑娘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流着口水,下一刻她被孤千城拎起来丢出了大帐。
小姑娘被丢出帐外,就响彻嚎啕大哭的声音:“坏三哥!大坏蛋三哥!欺负人家以后再也不跟你玩了!”
外面没有人去理会她,卫兵们都畏畏缩缩地躲到远处去了。哭着哭着那小姑娘声音就渐渐小了,手上与脚上清脆的脚铃与手铃的声音叮叮当当响着,渐渐远去,小姑娘跑走了,跑得那么急,好像去给别的什么人通风报信似的。
……
一片碧色的草原上,浅蓝色的天空也仿佛与这草原连成一线,天空浮云如朵朵白色棉絮。风吹起,卷起无数草叶纷飞,一道道一圈圈碧绿的波浪从深远的天边递送过来,在巨大的绿色丝帛上舞动着飞扬。
流流军驻地,在一顶明黄大帐外升起了一堆火,有一个华服少年在慢条厮理地烤着小牛犊,牛肉的香味混合着调味料的异香充斥了人的鼻孔,引人垂涎欲滴。
远远的只见一团火红的球一样的东西向他跑来,越跑越近,慢慢就可以看清是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姑娘,红红的衣裳,粉扑扑的脸,头上抓了两个髻,佩着亮晃晃的明珠,而她周身上下也被打扮得华丽丽,珠光宝气的,脖子和手脚各戴着镶紫玉的金项圈,金镯子。
“八哥八哥!”小丫头远远地就朝他挥手叫着。
孤历皱起眉,为什么他每次一听到“八哥八哥”就觉得有点怪。虽然如此,他迎上去的脸却是阳光灿烂,一脸和蔼,等到小丫头跑过来一屁股坐下了,就拉着她急切地问:“怎么样,八哥让你打探的怎么样?”
“三哥那里的确藏着个男人呢。”小丫头神秘兮兮的一瞪眼,孤历“噗”一声喷出了嘴里的酒。
“啊呀呀八哥你真不讲卫生!”孤弘薇不悦地瞪他一眼,孤历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
“那个哥哥好漂亮!眼睛像星星那么亮,嘴巴像……像胭脂那么红哦!”小丫头竭尽全力用她所知道的所有形容词形容道。
孤历越听怎么越像个女子?
少年长得美也不奇怪,不过明明听说孤千城带回一个女人,怎么又变成男人了呢?孤历觉得有些奇怪,早就知道孤弘薇这丫头靠不住,他想还是自己亲自去看一眼比较好。
……
日落了,连城觉得伤势无碍就去伙头营报道。虽然不是正式的伙火军,但也要认识一下上级和下级,搞清楚自己的工作岗位,她可不想被人说成是混吃等死的家伙。
这些个皇子公主驻扎在边境不知道要干嘛?难道是出来打猎放风的吗?军营里连紧张的气氛都没有,刚才她随意看了一眼,只见布兵零零落落,帐篷建得东一堆西一堆,怎么看都不像要去打仗。据说这次沧流国领军的主帅是太子孤广仁,花了一点时间,连城已摸清楚基本的情况,也观察了流流军驻地的形势,这也许是一种作为军人家族一员的职业习惯吧。虽然决定从此不再参与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不管楚国会不会沦为别人嘴里的肥肉,但身为楚国人,血液里的天性使她还是没有办法置身事外,驻扎在边境线上的流流军很明显是做好了入侵楚国的一切准备。尽管她知道自己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有希望,她还是会尽力阻止这场战争的发生。战事一起,受苦的不是统治者,而是黎明百姓。
“你在想什么?”
有一个人神不知鬼不觉就出现在她的背后,连城吃了一惊,猛地转过身去,当啷,有什么东西发出脆响,仔细一看,原来是她手中的大饭勺飞出去敲中了孤千城的脑门,他满脸杀气地盯着她。
军营的伙房里原本聚满了五大三粗的士兵在看这个新来的细皮嫩肉的美少年士兵,不知什么时候都被驱赶得一干二净了,偌大的伙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你倒是挺会打听情报的嘛,这么一会儿工夫就见你把前后左右的情况都摸清楚了。”孤千城眯着眼打量她,他随意往灶台一靠,高大的身形就像一片阴云把她整个儿罩住。
“喂,我要吃冰糖雪莲糯米团。”他伸出一根食头,戳了戳她的背使她把注意力放到他的身上。连城满脸都是锅灰,被烟薰得一道一道,被戳了戳也没有反应,她的全副心神都放在捅着快要熄灭了的灶膛,捅着捅着,终于一股浓烟冲了出来,薰得她首当其冲,脸色顿时成了锅底。背后那人又戳戳她:“喂!我说我要吃糯米团!”
“什么?”那是什么?她茫然地回过头眨眨眼。
“这可是楚国的名小吃,别告诉我你听都没听说过。”
冰糖雪莲糯米团……的确听过,也吃过,不会做而已。连城很老实地现出一脸茫然的表情。
“那……随便做点吃的吧,饿死了。”冷静,千万要冷静……一看就是第一次做饭的生手,他告诉自己好歹给点面子嘛,千万别笑出来。
“好啊,嗯实说十八年来还没有人有胆量品尝她做的菜呢,真是勇气可嘉啊!冲着这点她也会好好做的,她一定会很努力,很用心……哼哼…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楚连城。”
“嗯?”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的名字就叫楚连城。”别人只知道楚名将的四公子叫做楚城,只有一些江湖人士才知道蓬莱翁有一个徒弟叫楚连城,那也是因为自己师父的名头太响亮,何况天下之下同名同姓之人多不胜数,想来告诉此人也无妨。
不料孤千城一听这名字却下意识地眉毛一抽。
第八章 猪都不吃
楚连城……这名字他怎么会陌生呢……十年以前,自从五大宗师八年一次论剑过后,回来以后老和尚就不止一次提起这个名字。
却说当世五大宗师,一僧、一丐、一道人、一尼姑、一隐士,一僧便是孤千城的师父——苦头陀,一丐便是中原丐帮首领——狗肉神丐,一道人便是人称蓬莱仙翁的无尘子,一尼姑是五大宗师中唯一的女性,人称——断水师太,而一隐士是指天山居士——白秋月。这五大宗师里面其中又属苦头陀与蓬莱翁最是不合,二人互相攀比不服了百余年之久,互相提起对方就横眉竖目。不过自己师父对蓬莱翁唯一的弟子楚连城却是赞赏有加,老和尚曾见过她一面,回来便夸她天资聪颖练功又很刻苦,还时时在孤千城的耳旁唠叨,遗憾那样聪明可爱的一个孩子却误入“歧途”,竟然拜那个老不死无尘子为师真是暴殄天物啊。
因此孤千城一听这名字就自然而然地联想起来,不过她大概不知道他便是苦头陀的徒弟吧,如果他猜她的身份没有出错,那他们俩人倒还是颇有渊源的。
当然孤千城对她的了解也仅限于一点点而已,关于她的身份来历也不清楚,每一位大宗师的弟子与他们的师父一样都非常神秘,彼此间见面的机会基本等同于零,这次他们俩的遇见只能说是纯属偶然。这真是有意思,他原本是无意中捡来这丫头,却发现她越来越有意思。
孤千城挂在唇边的笑意越来越深:“你叫楚连城,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城字,说明我们是很有缘份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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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回答他的是一句由鼻子里哼出的低音,“谁跟你有缘份,我只不过欠你一条命,用不着说得好像亲戚似的。”
“嗯,的确不是亲戚,我们俩的关系比亲戚可密切多了。”那人玉树临风般斜倚在灶台的左面,伸出玉指又要戳她的后脑勺,连城猛地回过头,气愤地瞪他一眼。他又悄悄地把手指头收起来:“瞧,看你脏得这样,今晚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不过别想着逃跑哦,我会看紧你的。”
这狐狸用“飘”的方式施施然迈着四方步走了,连城用力地搅着面粉与水,气愤啊!一定要想办法早点离开才行!
……
日落黄昏,老鸦扑腾着翅膀迅速从头上飞过,连城端着一盘黑乎乎黄里透白的东西掀开帐蓬厚厚的帘子迳直走进去。
一路上只见那些士兵对她挤眉弄眼,颇有点指指点点的意思。她知道这些人大概把她当成娈童或什么的了,她也不在意。这个年代达官显贵许多喜好少年美色,她扮成男子行走江湖没少遇见过那些思想和目光猥琐的人。不过从士兵的言行举止眼神来判断,孤千城此人在军士心目中似乎完全没有什么威望和地位。果然跟她想的一样,是个纨绔子弟而已。
解气地哼了一声,她举起手撩开帘子,大踏步走入珠玉与铜雀生辉的华丽大帐。
“我可以理解为,这盘东西是能吃的吗?”孤千城从埋首的案卷里面抬起头来,伸出一根圆润的指头拨了拨那盘搁到他眼前的东西,指尖无声地抖了两下。
她面无表情:“是你自己要求我做的,爱吃不吃,不过士兵的用膳时间好像已经过了,伙房也没有多余的饭菜。”
“唉你……算了,拿来吧。”一只手夺过了她把食物往外倒的盘子,长叹一声,那表情生不如死。
连城心虚地把盘子一放就自顾自跑去床上打坐调息,她的心情其实也相当矛盾,这个人似敌非敌,似友非友,曾救她一命态度又如此轻浮,他浑身的气质就好像有若实质一样,存在感之强烈仅仅是共处一室便令她觉得如坐针毡,全身上下都不对劲。
孤千城用筷子挑着那一砣一砣黑黄的东西,感觉到背后有一双眼睛有意无意地瞄了他两眼,又很快缩了回去,他装作一点都不知道。老实说这碗面疙瘩糊也不是特别难吃,样子虽然很难看还有焦味。他并不是锦衣玉食长大,以前跟着老和尚就吃了很多苦,苦头陀之所以被称为“苦”头陀,乃是因为他的修行之苦可以用磨砺与艰苦来形容,孤千城也并不像他表面上这样玩世不恭。
看着他果真一口一口把焦黄的一碗面疙瘩吃完,某人心里竟然非常不合时宜地涌出了一丝羞愧一样的东西。原来是想趁机整整他,她知道自己做的东西恐怕连猪都不吃,可是真见那人吃了以后又觉得有罪恶感,毕竟她这个人恩怨分明,虽然不喜欢此人也不至于要到毒死他的地步。这男人,怎么说呢,比猪厉害多了!猪应该向他学习!
倘若她在食物里下毒,偌若她不安好心……这人对她如此放心吗?这倒叫她要害他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走吧。”
“什么?”猛一回神,发现他正看着自己,微圆的桃花目闪烁着珍珠一般的光彩,令她脑中忽的一阵混乱,竟然红了脸。
白晳骨干的手指在灯光下带着好看的朦胧月色,孤千城把吃完面疙瘩的空碗放在案上,自然会有人前来收走,他的手指微微拎住楚连城的一片衣角,满脸嫌弃地看着她不到一个时辰就弄得黑一条白一条的衣服,他根本不在意她那两道利剑一样的眼神对他进行秒杀,而后者被他注视着连耳朵根都红起来,哼了一声十分不情愿地跟着他走出大帐。其实她也很想洗澡,只不过不好意思说,特别是在这个人的面前,这个登徒子!为什么他这样猥琐的一个人竟然还会有如此纯洁的眼神?那小鹿一般不带一丝恶意的甚至比婴儿还要干净的眼神令她心里不自然地紧张起来,害怕他接下来又要做什么事情让她难堪不已。因此在孤千城还没有进行下一步动作的时候她把脑袋一低硬着头皮就冲了出去。
九:你是我的女人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迎面清风扑面而来,拂开了鬓边的几缕发丝荡漾在青莹莹的夜色里。黑亮柔顺的发丝仿佛贴着她的脸颊划过,微痒的感觉和一丝奇怪的心颤使她不由自主放慢了脚步。孤千城的头发很长,长得快要垂至脚踝,仅用一根丝带松松地束起披在右肩,在夜里闪动着流泉般的光泽。
他走在前面,在夜风轻拂的草原上慢慢踱着,停在了山巅,穿过一片小树林,远远地可以见到一个很大的山顶湖泊。
连城楞了一下。她狐疑的视线扫过他的脸……这么露天的场所,虽然说离军营已经很远,保不准还是会有不长眼的人会经过此地,这也太不安全了,何况还有这头大色狼让她不放心。
她怀疑的目光看着他,那人一点不恼,好脾气地笑笑说:“放心吧我会替你把风的,我可不想和一个又脏又臭的家伙共睡一个帐蓬。”
“滚!谁和你睡一个帐蓬?”一拳过去毫不客气地打向他的眼窝!这混蛋!早就想打他了!谁料拳到半路却被一支温厚的手掌包裹住,顺势将她的手臂一曲,折叠到胸前,她的上半身就动弹不得了。可恶!要不是她现在没有功力,肯定揍得这厮悔恨曾经救起她!孤千城笑嘻嘻地说:“我就在附近,有事叫一声啊,顺便说说,山里面蛇虫很多的小心一点。”
“哼,你是想监视我免得我逃跑吧?离远一点,否则我挖掉你的眼珠子!”
“啧啧、这么凶残的丫头,要是我不要你,我看你真的会嫁不出去哦!”孤千城在一颗大树下的草地躺了下来,叼根草在牙缝,跷着脚把手臂枕着脑后一脸诗意地仰望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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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不出去也比你心理变态强,竟然喜欢男人。”这厮竟然油盐不进,令她郁闷得只能在语言上占占上风。
“臭丫头,哪里看到我喜欢男人了?”他还是好脾气地微微笑,侧过脸对她勾勾手指,“你过来,我就会让你知道知道我喜不喜欢男人的。”
混球!
真想杀了他!
一口钢牙都要咬碎了,她发现只要自己和他说话怒火就腾一下上来了,深呼吸!像她这样聪明绝顶审时度势的人是不屑于跟一个混球计较的!蹭蹭蹭踏着落叶,转个身怒火雄雄地走了。
为了顺利脱身她不惜忍辱负重!楚连城极快地看了看周围的地形与这个山顶湖泊的位置,发现此地与万毒谷只有一崖之隔,这发现让她一阵惊喜。如果顺利的话她似乎能找到路到万毒谷中去,对于万毒谷附近的地形她是比较熟悉的。江湖儿女有恩必报有仇必仇,但是如今这世道也流行以牙还牙以怨报德落井下石过河拆桥,那厮虽然对她有救命之恩,但也不能被他牵着鼻子走。何况楚国人与沧流国人向来是誓不两立水火不容,这么一想她感到心态一阵平衡。水有一些发凉冰冷,但身上湿腻的感觉更加难受,脱掉外衣她把自己浸入水中,头脑就一下子清楚很多。
蓦然想到一个可怕的问题,自己的情绪为什么也被那混球牵着走了?竟然连心中的怒火和仇恨都被冲淡了一些。青鳞鳞泛着乳白月色的水波滑过她白晳优美的肌肤,一刹那的失神使她没有发现一条斑斓的水蛇正以其诡异的姿态,游走的身形,低调的气势,缓缓地,向她游近……
一声惊叫在树林里面响起的时候,孤千城迅速从地上弹起来掠向事发地点。
便看到了眼前的一幕,细腻滑腻的肌肤,精致的锁骨深深的,在月色下有好看的阴影,极长的黑发上水珠顺着在月光下微微发出光泽的肌肤滑落下来,浅浅的一抹白色裹胸就像夜里刺目的一道月色,水的声音一滴、二滴、清脆地落进湖面,他一楞,背转身,鼻子里面好像有温热的液体要流出来了。连城的眼睛也瞪得圆圆的,事发突然竟然没有想到附近还有人,惊慌之下她猛地把身体往水中一沉,全身顿时就像被打了鸡血一样令她只想一头撞死在河底的淤泥里面!
直到背后传来水声哗啦一响,似乎已上了岸,孤千城才稍稍转过脸来。一袭白衫披在身上,湿辘辘的长发往背后一甩,连城用仅剩的一点力气拔腿就跑,一下跑得没影了,水面上则浮着一条肚皮翻白的死蛇。
原来她怕蛇呀?
他以为她什么都不怕呢,原来也有怕的东西?忍不住露齿一笑,当他看到那条蛇斑斓的颜色时,眉心顿时一皱。
孤千城迈开长腿才几步就追上在前面疯跑的丫头,身高与腿长的优势立马就显现出来了。不顾她扭动挣扎一把握住她的手腕,看了看她臂上的伤口,便将嘴唇凑上去吸出黑血,而对方则愣楞看着他,脸红如鸡冠花。
纵然是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已经超出她的接受能力了,古代女子讲究三从四德,哪怕让人看了胳膊大腿也是要嫁给那人的。虽然她觉得礼教不过是束缚人的东西,可是绝不会有哪个女人被人看光了身体还无动于衷的,而且还不止一次……她满脑子就好像扯了杂草一般,乱糟糟一团,脸色发青,嘴角抽搐,形状优美的两道眉毛死死拧到一起!
草原上忽然起了风,卷起了无数野花花瓣四处纷飞,一片不知从何而来的粉色花瓣飘落下来,落在了她微微颤抖、柔软如蝶翼的唇上,大风迷得她微微眯起眼。他的眸子离她那么近,渐渐迷离,像雾一样,微微俯身,就着那片花瓣吻上了她的唇。
毫无预兆,轻柔有力,温柔细致地——吻了上去。
一刹时她的眼睛睁大,像鸡蛋壳一样……越瞪越圆。
“你是我的女人,瞧,这就是铁一般的事实。”
一句话钻入耳膜,令她脑子如被雷电击中,轰一声炸成碎片……支离破碎!
“既然我们都已经有事实了,我不会抛下你不管的,所以你也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说过我会负责的,回大都以后,我会给你一个名份,你只能是我孤千城的女人,明白吗?是我的。”
名份……女人?……虾米?……还事实?!
多么无耻的人啊,说出这样的话居然连一点羞愧也没有!他的眼睛在看着她时,深邃得象一潭看不到底的碧波,暗涌的波澜像一个深深的黑洞把她吸了进去。
猛地,她醒过神来,恍然大悟!
“我明白你个大头啊!姑奶奶可不想对你负责……放开我!”她使劲挣他的手,却是纹丝不动,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忽然就被他猛的拽入了自己的怀中,迅速换了一个方向,她的后背就抵在了一颗大树上,高大的身躯顿时压了上来,吻住她!
两片冰凉的带着薄荷味道的唇,像花瓣一般柔软,温柔地,辗转地吻着,从教训式的生涩的啃咬慢慢变得柔和,带出了一丝**的火花。而某人则像个木偶一般任人为所欲为,傻眼了一会儿,接下来便奋力反抗。
这真是一出烈女斗流氓的好戏啊!可惜力量不足,身材和体格也不够优势,这样静的夜里,这样月黑风高四周无人的一团漆黑里面,突然月亮隐入云中,伸手不见五指。口中好像有什么长驱直入,这个吻一下子变得霸道起来,他吸吮着,啃咬着,四处侵略,隔着单薄的衣衫仿佛有什么东西被点燃了,空气里面突然渗入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酥麻,仿佛人一下子找不着北了。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忘了反抗,而那混蛋的手搂住她的腰身,将她整个人牢牢地圈进怀里。夜色黑得看不清彼此的表情,耳边只听见寂寞的湖水荡涤着满山清幽,唇片的厮磨间逸出一声吃痛的呻吟。
活该!
抹了抹唇上的血迹,只是咬了一下,没咬死他算不错的了!
“我、一定会杀了你的!”她一字一句地说。
人渣!这个禽兽!
她愤怒地看着他,用眼神杀死他!
(那啥,把齐国改成了沧流国,燕国改成了幽国,楚国没变,还有把第二章和第四章的地进位置进行了改动,还有每一章的国家名字都改了,汗一下,把原来一些失误纠正过来,加了几个国家,改成纯架空免得写着写着会出现BUG呵呵请大家见谅见谅!这本书存稿存了很久,每个字句都是很认真对待的,存稿也多,也会很快,保证绝不断更,当然我一向是完本的绝无太监可能,求收藏!收藏收藏!)
十:烈女斗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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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又从阴云里面露出了小脸,大树的枝叶被风吹开,露出了满天星光璨灿。孤千城唇边挂着一丝血迹,红叶盛放的奢华,恰似他的容颜,他正邪难分的脸上变换着妖精一样的魅惑和善良的微笑,慢慢就把那些杂质全都沉淀了下去,变得无比纯洁,那无辜的表情,和小鹿一样纯良的眼神看着她,纯真到令人心碎,干净到让人羞愧。他还呆呆地问出一句:“我做错什么了吗?”
连城的嘴角不停抽搐,满脸变成了菜色,她举起的大巴掌竟然无法落下来,这情形为什么好像突然掉过来了?好像他才是被欺侮的那个。算了,正事要紧,这混蛋老是会让她忘了要做什么,她一把推开他就走,哪知……没注意衣摆被人压住,这样猛力一扯只听“嗤”一声,衣领猛然滑落下来,顿时肌肤暴露了出来,半敞酥胸……惊骇欲绝!
震惊之下她本能地先下手为强,一脚踢去:“无赖!去死!”踢得对方闪了闪身,她便立刻抓紧衣服,像一道火箭跑入林中而去。
喜欢?
是这样一种感觉吗?会令人感到开心。
怪不得老和尚当年和老道人抢师太,至今还是贼心不死……他似乎有点能理解师父当年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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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吹开丝缎一样流光闪烁的黑发,随风舞动,年少单纯的孩子呵呵傻笑,就这样被欺骗了纯洁的感情,真是可悲啊。
……
山顶湖泊离万毒谷已经不远了。
过了山坡应该会有一个入口,虽然她已感到体力不支,胸口隐隐作痛,趁着孤千城还没有追来,她拼命向前跑着。
她要抓到千年冰蟾,恢复功力,回楚国,报仇!
报了仇再回来杀这个人渣!
也不能……免得人家说她没有江湖道义,那就先救他一次再杀他一次,这样就行了。
她愤愤地想着!
……
划过林中的一袭白衣,就像夜间出没的皎洁精灵。流泉般滑过眼前的发,铺天盖地入了眼中,黑发与白衣,才入眸中,那抹轻盈的人影便飘然而逝。
孤广仁呆呆地望着从眼前掠过的绝色女子,手中的书简滑了下来,掉在脚旁。
他愣了一下,拾起竹简便拔脚追着那抹白影,原来只是借着月色在附近散步,没有想到会遇见一个如此轻灵脱俗,好像神仙一样的女子!
那匆忙一瞥之间,便感到好像世界失去颜色,天地间就只剩下那一缕月光一样的身影,孤广仁几乎是下意识地追着那女子。
而连城感觉到有人在追她,立刻加快了脚步。虽然失去内力但她的步法和身法都没有忘记,她跑得很快,眼看要深入望陇川的腹地了,前面能望见万毒谷的山崖入口了,而沧流国与楚国划山而治的边境线也在不远处!只要再靠近一点,一点点,就可以回到楚国!那时孤千城神通广大也休想追到她。
可是,她最终只是朝那块界碑望了一眼,转身朝另一面悬崖跳了下去。
“不要啊!”后面不知道有谁喊了一声。只见沧流国的太子孤广仁立在悬崖边上,只觉得眼前一花,那抹白影纵身而下。随后,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又有另一个人如一道小风刮过他的身边,也朝悬崖下纵身跳下。咦?是三弟孤千城,怎么又是他?
孤广仁盯着悬崖下看了半晌,又惋惜又愤愤。惋惜的是那女子竟跳崖寻短,愤愤的是她竟然与孤千城有关系,而高兴的则是,这么深的悬崖跳下去,孤千城就是大罗神仙恐怕也难以生还。
对于这个三弟他向来忌惮,这次竟然不用自己动手,这么简单就除去自己的心头大患,不禁令他觉得有些不敢相信,使劲地捏了捏胳膊。
而他却没有想到,根据黄金定律,显然跳崖是不会死的。
……
夜色漆黑,连城凭借记忆纵身跃下,抓住了崖边的青藤一荡,便落在了一块突起的巨岩上,借力又向前一跃,进入一个青藤密布的洞口。昏迷的那几日孤千城仿佛给她吃了不少名贵药材,拜他所赐她体力有所恢复,身手勉强还算灵活,当然若一不小心就会摔下去粉身碎骨,她赌的也是自己的运气,借着月色勉强能分辨方向,山洞离悬崖并不高,但是十分隐蔽,为了抓到千年冰蟾她曾研究过万毒谷附近的地形,这一跳还是比较顺利地落到了山洞前面。她白着脸,额头全是冷汗,支撑了那么久终于腿软地跌倒在地。
山崖上又一个人从上面跳下来,飞掠而过,笔直向崖下而去,衣衫猎猎拂过耳际,她仿佛听见是那人在喊她:“连城!楚连城!”
咬了咬牙,她并不回答,撑起身体走入山洞里面去。
走过山洞,便是另一个山谷,淡黄色像云烟一样的毒瘴在眼前飘荡,五彩斑斓的毒花在夜里盛放,月色从崖上照下来,铺在山洞的出口,照得眼前一片明亮,她终于脱力地斜靠在山洞石壁上昏睡过去。
树枝与利刺割破了她身上手上与脚上的皮肤,伤口的血腥像是最新鲜的美食,血腥味会引来万毒谷中铺天盖地的毒虫。那些虫子闻到了血的味道不多时就纷纷从四面八方爬了过来。
密密麻麻行军一样的毒虫大军快要爬到了连城的脚旁,突然,只听一声清越的蛙鸣,仿佛自山洞深处响起,猛然间,气氛一滞,然后便见到江河倒流一样,毒虫与蚁兽急匆匆逃命似的四散爬走,山岗上黑压压的昆虫大军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将要有王者降临,那些虾兵蟹将跑得比末日来临还要迅速,有的爬回树上,有的钻进草丛里,一会儿就不见了。
不多会儿,只听山洞里响起一阵“呱——咕咕咕”的叫声,颇有几分得意,随后停了一会……仿佛是掐着喉咙发出一声咳嗽,便有某种生物用着嘶哑生涩,不太熟练的声音口吐人言,说道:“啊呀?这死丫头怎么又回来了!”
阴暗的光线透过山洞的入口,照在一只全身如冰雪的蛤蟆身上。
它抱着爪子,像一个人那样直立着,单腿交叉在另一条腿前面,倚在洞口,瞪着一双骨碌碌的蛙眼打量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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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穿越的凄凉的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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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夜悄然过去了,早晨的阳光从山洞入口照射进来,洒在她的脸颊上,连城在昏睡中醒来,全身痛得像散了架似的,她不禁自嘲地笑自己,现在的她弱得倒像是一阵风吹就会倒,眼睛模糊的视线里似乎看到一只蛤蟆正睥睨如王者,蹲坐在一块小山岩上瞧着她。
是那只千年冰蟾!
她一下子就惊喜地瞪大眼睛!
这只蛤蟆似乎对人很好奇?万毒谷中有人出现的时候它就出来了,连城虽然感到很怪异,但是也没有多想,她悄悄地从口袋里拿出一根细如丝线的天蚕丝。
雪蛤蟆感觉到不好的时候,它一蹦而起,冷不防一只脚就被天蚕丝套住,它连忙跳起来跑。
天已太亮,万毒谷中终年云雾缭绕,从山顶往下望去,云海深深,一望无际,山洞的出口便是一座茂密的树林,林中树木参天,猛兽与蛇虫随处出没,在这座斑斓美丽却处处埋藏杀机的深山之中却有一条清澈的小溪。
而此时在这附近正有一个少女在和一只雪色的蛤蟆对峙,它逃到小溪畔的时候,终于还是被少女抓住了。
蛤蟆咕咕咕叫着,不耐烦地挣扎着要往它的泥洞里爬,少女手中则拿着一条细如丝线的绳索套住了它的腿往外拉,嘴里讨好地说着:“蛤蟆大哥!蛤蟆老大!求求你就给我一滴血吧!就一滴!让我练成神功,报仇血恨!我保证以后不再来打扰您老人家了!要不我抓一堆母蛤蟆来给您老人家享用成不成?”
蛤蟆开始还一脸陶醉地听着这个人类的奉承话,听到后面不知怎么地就恼了,忽然,它跳起来!少女没有防备,只见迎面一只蛤蟆爪飞来,少女眼前一花,就挨了两记佛山无影蛤蟆脚。雪蛤蟆脑袋甩得跟拨浪鼓似的,背着两只爪子在她面前走来走去,嫌弃地呸呸往外吐着口水。
母蛤蟆?啊呸!不带这么侮辱人的!他可是堂堂的一个人,一个“人”啊!!不小心穿到一只蛤蟆身上而已,臭丫头要吃他也就算了,他一只前无古人后无来人,风华绝代万世楷模的穿越蛤蟆,不跟一个无知的丫头计较,!要是这厮竟然说什么……母蛤蟆╰_╯?
“你这只可恶的蛤蟆!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可别怪我不客气哦!”少女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左脸上一个青蛙爪印,右脸上也有一个,竟然连只蟾蜍都欺侮她,她觉得自己真是倒霉到家了!一生气她下手就不客气地往处拖它的腿,眼看就要得手了!忽然间,耳中听到天空一声巨响,晴空响起一声霹雳,灰蒙蒙布满瘴气的高空有一物火箭般呼啸而过,雪蛤蟆忙举起一只爪子捂住了眼睛,只听轰一声巨响,地动山摇,少女怔了一怔。
等她再回过神的时候,千年冰蟾早就不见了。
“可恶!下次别再让我抓到你!”少女生气地咕哝,眉头一皱,只觉得胸口的伤又在渗血,今日真是出师不利祸不单行,她感到小腿一麻,又被什么鬼东西咬了一口?眼前一黑,她直挺挺地向后摔倒在草丛里。
天下再没有比她更倒霉的人了,真是倒霉啊!
蛤蟆从藏身处负着两个爪子,走了出来,像国家领导人那样,负着手,仰望打雷闪电的天空不无感慨地说道:“唉,难道又有哪个倒霉鬼穿到这个世界来了?为什么我会穿到一只蛤蟆身上呢?老子都已经七年没看到一个活人了!好不容易见到一个活的却是来吃我的!我也是一个人!一个人啊!!为什么我不能回到人的世界里?为什么人家喝酒吃肉我却要吃虫子啊啊啊——”它比起一只爪子成中指的形状指向天空,空中哗啦啦降下一串响雷,吓得它赶紧把头一缩爬回到草丛里面去。
“唉!要是有人能带我离开这个鬼地方就好了!”蛤蟆小眼睛一眨一眨地,悲伤地滚出了两颗蛤蟆的眼泪……
穿越啊~该死的!万恶的穿越啊~像他这种运气不好的穿越者,难道就只能沦为千年王八万年蛤蟆,永世不得翻身吗︸_︸?
好怀念那前世……已经快要忘记了的前世:印象中汽车满街跑,房子像插葱,偶尔上上网,泡妞有千千万万马甲,小日子是如何的轻松惬意啊!作为一枚资深宅男,他想都没有想过在阳台晒月亮会被一只傻头傻脑的猫头鹰飞来撞死还穿越的。穿越也没有拣到一个好的出身,醒来时发现自己成了一头蛤蟆,这是多么的惊天地泣鬼神闻者伤心听者流泪啊!!!
它的前生,还有一个风流倜倘我见犹怜的名字——白玉堂。
伤心的眼泪从蛤蟆的眼中流个不停,不停地流着……今日谷中真是热闹!鸟不生蛋狗不拉屎的地方竟然会接二连三地出现人,雷声响过后,它躲在岩石后看见有一道人影迅速从眼前掠过,当它迅速爬出洞时看到晕倒在地上的臭丫头就不见了。心里便想:咦,那丫头原来还有同伙?看来自己要小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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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上游,泉眼之处,流水叮咚,松涛阵阵。溪边的岩石上有一架琴台,周围则用巨木支起一个亭子,四面垂下随风飞舞的白纱。
片刻,有人影掠至,轻飘飘降落下来,这儿是孤千城平素练功的地方,他在山崖下遍寻不到那该死的任性的小丫头,回过头来找的时候却发现她就晕倒在小溪旁。
“唉,你是不是觉得我身上血太多?喝一碗,倒一碗?”孤千城划开自己的手腕把伤口凑上她的嘴唇,他百毒不侵,所以血液有解百毒的功效,这也是他先前给她饮血的原因。
此刻躺在他怀中的少女苍白憔悴,蛤蟆在洞里探出脑袋,遥遥地看着那两个人消失在它的视线里面,他们走了?这么快啊?这回又不知道要等多少年才会有另一个人经过万毒谷……空荡荡的山谷,空荡荡的树林里,回荡着蛤蟆的叫声:“咕咕~咕咕”,毒虫鼠蚁被那悲凉的叫声惊得四处逃走,周围只有它们游过草丛时发出的咝咝声沙沙声。
松涛与流水缓慢,冰冷寂寞,如丝如缕。
难道,要再等上个十年,一百年再遇见一个活人?难道,要吃着虫子在这片山谷里面老死吗?
白玉堂跳了起来,想也不想,像一支小箭拔地而起,追上去。他不要死在这里,他要跟到外面的世界去,他要去改变历史,他要像无数穿越者一样呼风唤雨!他要去找那两个人!
“啪啦”!它撞上了岩石,巨大的冲力把它撞晕过去,扁扁的,四脚朝天摔下来,梦想亦随之破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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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宁舍一身臭皮囊
唉竟然起床晚了,公众版没有自动有点麻烦哦
她的全身有大大小小的伤口,乱七八糟的毒,毒素沉积在体内无法清除,竟然误打误撞使她对毒物具备了一些免疫能力。适才那条七彩蜈蚣的毒性非常剧烈,但她过了一会儿就自己醒过来了,睁开眼睛正好看到孤千城把解毒草嚼碎敷在她脚踝处的伤口
天已经亮了,外面的光线透进来但不强烈,他们身处在一个溶洞里面,头顶上垂下五颜六色的钟乳岩,前面有一个寒潭,寒潭里面水汽氤氲,冰冷的气流隔着那么远还无孔不入地渗透进肌肤。
她看着他划破手腕将自己的血混合在草药里面,她的口中仍残留着血腥的味道,心头仿佛有些动容。虽然多么不想再见到这个人,这回又欠他一次人情了,他为什么要救自己?为什么让她觉得自己真的形同一个废人了!
“你就非得要抓那只千年冰蟾吗?你可知这是很危险的?”仿佛知道她已经醒了,那人眼皮也没抬就这样问道。
“当然。我非抓到它不可!”
“你可知道全身筋脉都受损了,千年冰蟾的血也只能助你恢复一些功力,然而过强的剧毒却会使你容貌尽毁,会变成一个丑八怪,这样你也愿意吗?”
“这我当然知道。”为了复仇,她可以不惜任何代价!何况只是区区一副皮相?
那人叹了口气:“你身上杀气太重,戾气蒙蔽了你的眼睛,希望你能记住我的话,放下仇恨,自然会得到解脱。如果你不愿在尘世浮沉,我们就去浪迹江湖,我还会等着你,如果你后悔了,就回来找我。”
“为什么?”
“什么?”
“为什么要对我说这样的话?我说过不需要你的负责和同情,你为什么还要如此羞辱于我?”对于他的话她只感觉到难堪,甚至奇怪于他为何会这样对待自己?
“因为,我们是同一种人。从一个干净的世界里面来,却挣扎于这个污浊的世界,唯一的解脱就是放下。这也是我给自己的最后一次机会,选择做一个好人,还是一个坏人。”
她不明白,茫然地看着他认真的眼睛。
天下将要大乱,五大宗师的弟子将会相继入世,群雄逐鹿中原,为了各自的国家,角逐利益与疆土,将会群雄并起,届时将产生天下新的霸主。为天下苍生,平息战乱的方式就是以战止战。作为沧流国的王族,他的肩上背负了这样的使命,不能逃避的使命。
老和尚对他说了那样莫名其妙的话就把小和尚孤千城连同铺盖卷一同丢出了山门,赶他回到沧流国。孤千城喜欢的却是山林间清净无为的修行,在此之前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他回到沧流国,面对的是血腥和杀戳,无处不在的宫廷阴谋,父王的野心与期望,令他只感到无奈,他玩世不恭的外表下,却隐藏着一颗多年修行的赤子之心。因此,他想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远避纷争,远离尘世,否则,将来的他注定会成为双手沾满血腥的高位者。那沧流国王位,对他来说唾手可得,却非他所愿。
这女子如此倔强刚烈,她的将来也必定多灾多难,倍受制肘。红尘是痛苦的,他只想带她远离红尘,他这样的心思,她却不懂。
叹息着说:“既然你执意如此,我不会拦你,那只冰蟾就在附近,我便给你捉来就是。”
山洞的角落里面,一只蛤蟆蹲在那里听墙角。正把蛙耳朵拉得像驴那么长,猛一听这对狗男女还是要抓它放血!它跳起来就跑!
哪知这下暴露了身形,那男的好像后脑勺长了眼睛,手中丢出一粒石子正中它的脑门,蛤蟆咕一声惨叫,头晕眼花,趴嗒一声,就摔在了地上摔个嘴啃泥。
它眼前白晃晃晕乎乎,只见那男的一脸郁闷,臭丫头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网兜就把它兜住了拎起来就走。
“我会记你欠你三次人情,将来,一定会还你的。”
天上好像下雨了?蛤蟆感到忽然有大颗的东西从上面落下来,落在它雪白光滑的皮肤上,它抬起头,看到臭丫头眼睛里在下雨,它亦不会明白她此刻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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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千城站在洞口,背着手,遥望那一抹纤细却倔强的背影在他的视线里越走越远,逐渐消失。
她甚至都没有回过头看他一眼。
难道,真的厌恶至此吗?他其实只是一片好心而已……
……
无论以什么身份、无论到哪里,有一个人始终在一起。并肩携手,一路同行,白头与共。直到看尽年年柳色,夜夜月光,千溪繁星,万里浮云。
那,亦曾经是她的梦想。
她亦知自己失去了一次永不可能重复的机会。
这个觅得良人千里同行的梦自从家族惨遭清洗之后,就注定永远也不会存在了。
她快速走着……心里的角落不知为何竟不希望那人看到自己变成丑陋的模样。这是她为自己选择的命运,她不会后悔,也不需要人同情。
她是楚氏将门的后代,她的命运从一出生开始就已经无法改变,父亲活着的时候,一心希望自己能够禀承楚家家训,精忠报国不计个人荣辱。父亲死后,他的遗志仍然是希望她能够扶佐太子,铲除乱党,除此之外,还要去营救被囚禁在秦国的楚国质子——公子凤止。
她虽然告诉自己庸王与她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但是父亲的遗愿,却也不能够不完成,她如此矛盾,就像每日有一把尖刀在心头剜着,每一日,每一时每一刻不在滴血!她倒宁愿在当日就死了,就不会面临今日这样艰难的抉择。
直到被她装在网袋里的蛤蟆竟然口吐人言,突地蹿了起来:“臭丫头!你想干什么?居然赶拿网兜子装老子!小心我喷毒喷不死你!”
连城大吃一惊!下意识地搓了搓眼睛。
怎么回事?冰蟾会说话?!
十三:宠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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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丫头!想再尝尝我的无敌蛤蟆爪!佛山连环青蛙脚吗?放开我!”冰蟾又跳又嚷,满脸愤慨,挣扎着爬来爬去,扭来扭去,无奈腿被天蚕丝绑住,它转而向连城吐口水,企图用唾沫星子也淹死她。
连城向左边一闪,就躲开了它的毒口水攻势,饶是她心态好,也一下子难以接受:“妖怪?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有妖怪吗?”
“我呸!你才妖怪呢!我是人!一个人!!”蛤蟆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停止了蹦跳,转动一下眼珠,心中便有一个念头呼之欲出,它落在一块岩石上在网兜里对连城伸出一个爪子勾了勾,“喂,臭丫头,我们来做个交易如何?我给你一滴血,但你要带我离开这鬼地方。我就勉强一点,做你的宠物好了,我要求也不高,每天就吃两碗红烧肉,来点鱼翅燕窝什么的漱漱口就更好了!要是你看哪个人不爽,我还可以帮你去消灭他,这笔交易很划算的,你考虑看看。”它为了离开万毒谷这个鬼地方,真所谓不惜一切代价了,甚至让这个人类知道它会说话,冒着会被当成妖孽杀死的可能,还包括把自己从一个惊才绝艳聪明伶俐的人降格为一只宠物。一方面是看这丫头美貌忍不住色心大起,另一方面考虑到它现在虽然有剧毒护身,但毕竟是只蛤蟆,来到人世间很可能出师未捷身先死,所谓找棵大树好遮荫,这丫头虽然一脸菜色,但跟着她好歹能先走出万毒谷,至于将来,它一定会找到办法回复人身,到时候就呼风唤雨,成就一代霸主……里不是全都这样写的嘛?
它自信饱满地深信自己将来是会有一番奇遇的!
连城哪知道一只蛤蟆脑袋里一瞬间就转过这么多念头,她的惊讶没有持续多久,脸色就慢慢缓和过来,蛤蟆会说话跟鹦鹉说话是一样吧?毕竟这世界上有很多生灵都是有灵性的,她没有往别的方面想,而蛤蟆在不确定这丫头可不可靠的情况下只说自己是一个人的灵魂附在了蛤蟆身上,并没有讲自己是穿越的。这样一说她仿佛也能接受,最终点点头,算是接受了它的说法。
一个人的灵魂附在蛤蟆身上……不能算是妖怪吧,不过也的确非常之奇特罕见,如果不是自己亲眼看到是不会相信的。
“那么主人,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宠物了!我一定会对您老人家很忠心地!”蛤蟆恬不知耻地说,跳到了她的肩膀上,先下手为强就亲热地往她的脸上蹭了蹭,免得她不答应。
连城消化了半天才接受这个事实……收一只宠物吗?宠物?拥有一个人灵魂的蛤蟆宠物?
她毕竟是跟随师父修行好多年,对一些奇怪的东西也能接受,最终点了点头。
蛤蟆高兴地爬进洞去,不一会儿叨出一枝紫色的小草,顶端开着一朵罕见的黑紫色小花,它扭动了两下腰部从窄窄的洞口钻了出来,面前是一双形状漂亮的好奇的眼眸正看着它,弄得它有些不好意思地扭着前肢,两个爪子交叉在一起。毕竟它的前生(穿越以前)也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嘛,还是一个在室男,被这样漂亮的小美人盯着看会有些不好意思的。连城见它那样子,忍不住一笑。
这朵笑容温和得像春风,灿烂像彩虹:好一个倚东风,一笑嫣然,转眸万花羞落!这一笑一盼杀气无形,伤人无踪,恐怕死于此招下的青蛙已经无数。
它这只蛤蟆自然也不能幸免于难……
蛤蟆顷刻间就忘了东南西北,眼里满是红色的小星星,屁颠颠把它的镇洞之宝献了出去说:“主人,你看这是我的镇洞之宝,你吃了它,就会百毒不侵了。”
“嗯,谢谢啊!”连城脑袋还有点懵懵的,缓缓才能接受这真的是一种灵性比人还要足的蛤蟆。她拿过那枝草一看,竟然是紫玉绛龙草!它不但能解百毒,对治伤更有效,她将花朵吞下去,把茎和叶妥善地收入怀中。少时便感到一股清凉从喉咙至五脏六腑渗了出来,顿时神清气爽,周围的毒雾使人产生的窒息感也消失了。她伸手摸了摸冰蟾的头,这只蛤蟆竟然从头到脚一下子变得红通通的。
原来,蛤蟆也是会害羞的呀!
“这样吧,我先给你起个名字,就叫瓜瓜好吗?”
瓜瓜?
白玉堂顿时全身黑线。想当年他也曾是风靡上海滩,号称中老年妇女杀手的玉面小白龙,江湖人称一树梨花压海棠,智慧与美貌并存,爱与正义的化身——白玉堂是也!
没等他报出他惊天地泣鬼神的名号,连城看了看天色不早决定走了,她解开它脚上的天蚕丝,白玉堂活动了一下手脚,伸爪蹬腿地打了两下太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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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一只蛤蟆,就只好有成为配角的觉悟了,白玉堂想了一想,觉得勉强也可以接受,名字是什么?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
好么,他以后就叫瓜瓜了……唉!呸!真俗!
“我把你带到外面世界去,如果你将来不想跟着我了,我把你送到我师父蓬莱翁那里,可好?我师父他可是一个有大神通之人,或许他可以帮助到你也说不定。”连城这回不用再把它装进网兜里面了,瓜瓜一跳一跳地蹦得很快,能追上她的脚步。一只有人的灵魂的蛤蟆,恐怕是世间绝无仅有吧,她无法解释它的存在,也许师父会有好的见解吧?她想。
白玉堂一听她要把它交给别人,而且是个糟老头,它立刻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跳上她的肩膀死赖着,色色地蹭着她的耳朵,表示它的强烈反对。
“好吧,随你自己吧,我不过是建议而已。”
她转过身,带着瓜瓜一起越过山涧,攀过山谷,去寻一些灵药。利用冰蟾血冲开凝滞的血脉打通内力也不是容易的事情,需要很多辅助的药材和安静的环境,这件事急不得,她便决定先找一枝百年老参和雪灵芝,抬头望去,前面已是望陇川中两界山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布满紫红色毒瘴的山谷已经变得矇矇眬眬,烟雾不知道从哪里升起,在脚下缭绕,在山间盘距……脑中浮现的那个人影,亦正亦邪的笑容,遥立的背影望着他,那玩世不恭的外表下,似乎有着冰雪一般的寂寞。其实,他亦是一个好人。
……孤千城,当你遇到危险的时候,当你需要的时候,我会回来,还你的人情。我,楚连城,说到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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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少年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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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之外,在楚国边关——晋阳城。
一名男子坐在城外的茶寮里面,宽大的斗蓬遮住了脸,挡住了沙漠里的风沙,斗蓬边缘露出的下巴单薄刚毅,唇色苍白。
他的手掌很大,骨节突出指骨修长,掌心因习武而布满坚硬的老茧,他安静地坐在角落,桌旁搁一把剑。他每次来都是不言不语,店家会很识趣地奉上一碗茶,什么都不问。他已经在此多日,每一日都来这个茶寮,一直坐到收摊为此,眼睛盯着沙漠中的方向。
在这座沙漠之城,每一个人在此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都有奇特的来历,彼此间相安无事,亦没有人会去打听别人的**,因此他一连在此坐了几日,也没有人怀疑他的身份,打听他的过去。
晋阳城是楚国、沧流国交界之边关,又与沙漠接壤,北连匈奴,正是一个三角地带。右邻沧流国,前面进入沙漠以后,往左深入是大匈奴草原,往右深入是秦国领地。历来这座边城就是兵家必争之地,长年遭受战火洗礼。本地民风彪悍,与楚国内地的鱼米水乡景象完全不同。城外便是沙漠,一望无垠的黄沙在夕阳下呈现一种干涸的血色,在碧蓝的天穹下从灰败的城脚下一直蔓延至天边。那通往天地交接之处的便是望陇川,望陇川一分为二,从右侧深入森林茂密之地便是沧流国的领地,从左侧前方深入则是沙漠一带,高高的望陇川将沧流国与楚国隔开,界碑立于最高的山顶。
晋阳城周围又有四座更边陲的小城,布置了烽火台与暗哨,时刻注意着各国的动静。这四座只有士兵没有百姓的小城分别与秦、匈、齐、燕交界,百年以来都是由楚家军驻扎于此。最外围与匈奴相接的边境线上被称为卧龙滩,荒凉破败,孤零零立于长城脚下,其余三座烽火台分别位于陌上岭与西南岭、绝龙岭,都是边关最苦寒之地。楚家军的主要兵力和大营则在晋阳城内。
却说这几日晋阳城除了换防对人心造成疑团与困惑之外,仿佛仍然很安静。直到楚家军的旗帜被撤了下来,换上王旗,而守城的士兵也变成了陌生的从澜京调来的兵马,这给边城百姓心中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因此人人议论纷纷,一时民心不安。
楚家军的军旗被撤了下来,敏感的人已经感觉到晋阳城好像要变天了!
驻军换了一批又一批,那些打着“王”旗和“御林”番号的军队取代了“楚氏”那面威风凛凛,镇守边塞百余年的玄黑色旌旗,人们便仿佛预感到了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神圣的黑旗被撤下时晋阳城几乎发生暴动,楚家军在整个楚国尤其是各个边城要塞,是保护神一样的存在,百姓甚至在家中供奉历代镇国大将军的牌位以祈求平安和长寿,用一句“功高震主”来形容楚家军在楚国的地位其实并不过分。此时城防易帜,镇国大将军、老国公楚名将被九道金牌催回澜京以后便音讯全无,同行的项子龙与诸位将军也没有消息传回来,部下的将军们早已心急如焚,就连最底层的百姓亦是焦虑不安。
晋阳城外,风沙漫天。
无人得知茶寮一角神秘的男子便是楚国的传奇人物之一,楚元帅帐下第一少年猛将——项子龙。
项子龙昏迷七日,从昏迷中醒来又有七日,据旅店的老夫妻说,和他一起的那小公子走后,就来了一个仙风道骨的老道士,老道士治好他的伤,留下几贴药便走了。项子龙心知那应该是楚连城的师父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大宗师蓬莱仙翁,他不仅救活了自己,还打通他全身奇经八脉,现在的项子龙虽然外伤并没有完全痊愈,却已是脱胎换骨,内力更上了一层楼。他这番际遇亦可被称为因祸得福,万人难求的机缘。
他在晋阳城中一直等待连城,约定好的半月之期已到,可她仍是音讯全无,不由项子龙心急如焚。他每日都在这个沙漠中的小茶寮里坐着,等待着某一日或许就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面。
她不准他回到晋阳城调兵遣将,杀回澜京为元帅报仇,项子龙便不去见昔日同袍,她吩咐的事情,他一一照做。
很少有人知道她是女子,项子龙是其中之一。昔日那惊才绝艳的楚氏三公子——楚云、楚帘、楚步,他们每次提起他们的妹妹,荣光满面,宠溺非凡。总是夸耀他们的妹妹有多么的美丽动人,多么聪慧,多么举世无双,因此他便嘲笑他们如此恋妹的扭曲心态。到如今这三个在战场上一同出生入死历经十数载的好兄弟都已被一捧黄土掩埋了铮铮铁骨,偶尔想起前尘往事,如同做了一场惊尘之梦。以前他从未怀疑过军人的使命和责任,然而经历了今日种种,他却不由要问自己,流血牺牲,到底是为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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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风沙吹起了猎猎卷舞的小茶寮的旗帜,大漠风烟涌动,他闭上眼,眼中便满是在乱箭火海中已化为灰烬的护国大将军府。
夕阳的薄晖镀上了男子坚挺的鼻梁,钢刀一般锐利,他的眼神带着一种连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柔软,投在了很远很远的沙漠。连城……一个像是流星一样点燃了他全部生命的女子。
他记得在那场大雨中瘦小的身躯背着他穿行过漆黑的夜幕,躲避过如蝗的箭雨、密集的追兵。记得她为他剔骨取箭,记得刀子割开皮肉的沙沙声,记得那一滴泪水滑过他的手背,滚烫滚烫的,落进了他的心里。
于是他便想,若能活着,他愿为她……做任何事!
十五:弟兄
手中握着茶碗微微用力,似浑然不知大漠的风沙将尘埃与沙砾吹落到茶碗里面。一旁因为天气闷热而靠着柱子挥汗的胖小二忙殷勤地呼唤着赶路喝茶的客人们用桌上的茶巾盖住碗免得风沙吹进去,那些商贩和脚夫匆匆喝过茶水,看天色不早了,这漠中的风沙经常没有预兆就来了,便赶紧收拾东西都上路了。
小小的茶寮里面,不多时只剩一名皂衣男子独自闷头喝茶。宽大的斗笠遮住了他的面孔,只觉得此人气势不俗,斗笠之下露出的下巴便像山岩一般刚毅,浑身有不容人逼视的气息。
“这风沙来得快去得也快,其实一会儿就过去了,瞧这些个乡巴佬真是没见过世面,跑得比兔子还快。”眨眼间客人都走光了,小二无聊至极,他的嘴巴子又不说话就会受不了,就借机上来拉杂两句,套套近乎,顺便添一碗茶水。对方便对他点点头,有礼道:“谢了。”态度竟是颇为和善。胖小二正意外这个看上去冷冰冰的客人原来也挺好说话的,彼时茶寮外就走进来另一名黑衣男子。
一只大手落在了他的肩头,不用回头,他亦知道来人是谁。多年兄弟,彼此气息早已在几米外便能感受到。
“跟我走。”那人对他说,放在他肩膀上的手用力。项子龙左手改抓为爪,迅速地和他拆了两招,他回过头,见到那黑衣人也是头戴斗笠,帽沿压得低低的,一双锐利的眼睛从帽沿下看了他一眼,目光里满是怒意。
“呦!二位客官,这是干嘛呢?”小二感觉到这两人之间的暗波涌动,马上就赶过来劝架道,“二位二位!有话好好说!要不要再来一碗茶啊?”
“不必了小二哥,多谢。”项子龙取出数枚铜板放于桌上,跟着前面那个黑衣人走出茶棚。沙漠里忽然刮起了一阵狂风,吹得天地色变,狂风哗啦一声就吹倒了茶寮前的草垛,狂风与沙子顿时迷了人的眼,狂风吹得衣衫猎猎鼓荡向上飞起,小二熟练地趴倒在地,正好看到客人从茶棚中走出去立于台阶下,皂色的斗蓬下露出一张脸:苍白如刀削,俊美似温玉,眼神儒雅,却胜过沙漠里的苍鹰!
“啊,大将军!原来竟是子龙将军!我真是有眼无珠啊!”
小二一声惊呼!才一眨眼,等他把头从黄沙堆里再次抬起来,少年将军与那名黑衣神秘客人都在他眼前不见了。
“呀!怪我多嘴,这下把项将军得罪了!为什么前几天就没认出来呢?该死啊真是!”小二猛扇了自己一个嘴巴,遥望项子龙远去的方向满脸仰慕与崇拜。
说起边城百姓没有人不认识项子龙,他年轻俊美,勇猛过人,为不世出的少年英雄,在晋阳城可谓无人不识无人不晓。项将军既然出现在此地,楚元帅也要回来了吗?小二不由心中大喜!这晋阳城没有老元帅坐镇,还真是令人心里七上八下呢!他一边想一边匆匆地收着茶碗板凳,急着回家告诉老婆碰见偶像的好消息!
……
项子龙与黑衣人回到落脚的废宅,并不意外见到几张熟悉的面孔。他刚进门,一个斗大的拳头就迎面而来,他不闪不避,任凭那拳头狠狠打在他胸前,逼得他倒退两步,背上还未愈合的箭伤裂开,鲜血顿时涌出一片,浸湿了衣衫。他一句话不说,迎上了屋内那几个身穿铠甲,满脸怒色的将军。
“项子龙!你还有脸回来!元帅呢?怎没跟你在一起?到底发生什么事?”
“程大头!你先放开他!有话慢慢说!子龙,元帅他到底怎么样了?”
“刘黑子!你拦着老子干什么?”程大头力大无穷,大家只好一哄而上把他按住。
“元帅……被昏君害死了!”胸中一口闷气猛然涌上喉头,项子龙噗一声喷出一口鲜血洒在了衣襟上,他后退两步,单膝跪地垂下了头!“我该死!我没有保护好老元帅!”
黑衣人掀开斗笠,斗笠下也是一张二十四五岁年轻的脸:“先扶他起来吧,他受了很重的伤,难道你们要把他打死吗?”
众人这才心下一凛。
“温情,你就不要阻止他们,你们打我两下我心里才会舒服,我没能保护好元帅,实在是没有脸回来!”项子龙咬着牙,冷汗潸潸面色死灰一样白,几位将军立刻强行把他按住,掀起他被血水湿透一直往地面上滴血的青衫一看,只见他背上箭伤雨点一样密集,皮肉外翻鲜血淋淋,饶是他们经历了无数次九死一生的战场,也禁不住掉转了头。
项子龙便将当日灭门之祸的情形复述一遍,众人只觉得胸中热血汹涌,这些九尺之躯的汉子忍不住赤红了双目,泪流满面!
一个个只跺脚大叫道:“昏君可恶!还有什么可说的?待我等马上调集人马,杀回澜京!为老元帅报仇血恨!”
“对!杀了那狗皇帝!”
“不能让元帅含冤屈死!”
“哼!自从九道金牌召元帅回京,我就感到不好,早就准备好了,只要一声令下,我们大家就一起发兵杀进澜京,打上金銮宝殿,把那昏君揪下来问一问,什么叫叛国投敌?什么叫勾结匈奴!”
“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老元帅英雄一世,最后只落得尸骨无存,我等就算什么都不做,至少也要捧回一点骨灰。”温情语气平静。他站起来,不料他座下的椅子立刻便立刻四分五裂。可见他只是在勉强按捺住自己的暴躁脾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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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子龙见他站起来带人就往外走,忙伸臂拦住他:“温情,元帅走时命你暂掌帅印,暂管兵马,如果连你也这样冲动,元帅就白死了!老元帅杀身成仁,为的就是保全名节,难道你们真要造反,在元帅死后也要陷他于不忠不义吗?”
“那你说怎么办?我们就是粗人,不如你精细,你说说怎么办?”程大头气愤未平地朝项子龙大嚷。
“你们还是要留下来,边关重地不容有失,这是元帅临终的遗命,也是四公子的意思。温情,你给我一小队人马,我会进澜京寻回老元帅的尸骨。虽然现在朝中没有动静,过不了多久或许楚王就会昭告天下,罗织楚家的罪状,到时各位将军也要受到牵连,所以四公子的意思是要你们化整为零,或隐名埋姓,或明哲保身,尽量不要与新上任的掌兵权者发生冲突,切忌锋芒毕露,等待他回来时再作计较。”
“四公子?难道是四公子楚城?”众人惊讶,同时又升起了一线希望,楚家毕竟是没有满门灭绝,毕竟还留下了一缕血脉,此后楚家军,自然是要唯四公子马首是瞻了!
“不错,的确是四公子。”连城没有要他说明她的真实身份,因此项子龙还是称她为四公子,“公子劝说老元帅未果,元帅执意以死报国,除府中内眷以外,八百男儿只有我与公子死里逃生,四公子救我出来以后,便对我说半个月后晋阳城相见,只是我等待许久亦不见音讯。因此才让温情找到我。此时晋阳城已遍布眼线,你们来找我,总比我去找你们来得安全,你们也要多加小心。”
十六:擦肩而过
“那,既然如此,我们唯四公子马首是瞻,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温情道,“只是我才干不如你,勇猛也不如你,就由我去一趟澜京,你留在这里整顿兵马,项子龙,我气你,只是因为你明明已经回来却不跟我们见面,你这样做,分别是不相信我们这群出生入死的弟兄!”温情一拍项子龙的肩膀,众人也觉得有理,纷纷要求跟随温情去澜京夺老元帅的尸骨。
项子龙说道:“不可,现在我只能在暗处,你在明处。我随同元帅去过澜京军中上下皆知,恐怕澜京那方面也以为我死了,此时决不可露面,而你们也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才能暂时保全自己,一切等四公子回来再作定夺,我伤势已有好转,今夜便动身回京,你们留意四公子的踪迹,如若他回来,自会与我们联络。”
“也罢,你此去要多加小心!我调一千人马给你,你昼伏夜出,两日也就到京城了。”温情道。
项子龙摇头:“给我一百精骑兵即可,你们留守晋阳城以防有变,匈奴与沧流国若是出兵,你们只需要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按照四公子的吩咐,可暂保晋阳城无虞。”
众将听完点头:“妙计,果然妙计!”
“那好吧,别让任何人知道你们见过我。”
“子龙此去,要多加小心!”
“我知道。”这里七八位部将都是楚氏家将,并不担心有人走漏风声,项子龙向众将抱了抱拳,将诸事交待完毕便准备出发。
……
天渐渐黑了。
在望陇川的山下快速行驶着数辆马车和载满衣物、琴、琵琶、鼓瑟之类乐器的牛车。
这是一队由澜京出来向晋阳城而去的歌妓班子。领头的妈妈长得又肥又彪悍,正在喝斥几个龟公把车赶得再快一点。
连城昏昏沉沉地在牛车上醒来,牛车的颠簸与碰撞使她全身都快要散架了,睁开眼睛只见到瓜瓜坐在她眼前,担扰的眼神看着她:“主人!你醒了?你可不能死啊,你死了我怎么办?”
“放心,死不了。”
那日采百年雪芝不慎跌落山崖,她全身受了几处重伤,不过好歹还是越过边界回到了楚国境内。来到望陇川脚下就失血过多昏迷了。依照目前的情形来看,她似乎是被人捡了。这是一条官道,一头通往晋阳城、一头通向澜京,现在的方向好像是往晋阳城走去,如此甚好,倒是正好同路。
白玉堂瞧了瞧前面的人都在马车里面,没有人注意到这边,便回答她说:“他们这些人好像是京城一家妓院里的,看到主人昏倒在官道旁,又看你长得美貌,就把你抓起来了。我趁他们不注意就跳到主人身上,跟来了。”
“虎落平阳被犬欺,没想到我楚连城也会落到这样的田地。”连城自嘲地冷笑一声,动了动身体,发现捆绑她的麻绳很粗,并且还一直绑到了牛车上,怕她逃走也不必如此吧?
瓜瓜两眼水汪汪地看着她:“主人对不起,我的牙齿不够锋利咬不开绳子。”
“罢了,不如跟着他们看他们想要怎样?反正我们也要去晋阳城。”
古道西风,暮日已沉落地平线,车队行进快速,车轮辘辘驶过干燥的黄土大道,扬起沙尘滚滚。
由于她被安置在最后一辆牛车上,这个车队没有人发现她已经醒了,也没有听到她和一只蛤蟆的谈话,隐隐约约飘来车夫之间的对话,说道:“可累死了!这一路从澜京过来可真够呛,你们说这些当兵的耐不住寂寞了,想叫几个姑娘唱唱小曲儿吧,也用不着咱们千里迢迢地赶过来是不?”
另一个说:“嗨!我说你们知道个球?现如今晋阳城的元帅可是曹国舅,国舅爷在京城就是个花天酒地的主,边关那些粗鄙的女人他怎么能看上眼呢?大元帅召我们怡红楼的姑娘,那是看得起我们,跋山涉水又如何?就是叫你上刀山下火海你也得去。这年头有权有势的,就是大爷呗。”
连城听得心中一凛。
竟这么快变天了!晋阳城的形势不知现在如何?
“咱们这趟运气可真不错,竟然随随便便就捡一个天仙似的小美人回来,将来调教调教……嘿嘿,别盯我啊,我只是想说饱饱眼福而已,那么美的小美人,怎么也轮不上咱们的……”说完几个人嘿嘿淫笑起来。
瓜瓜一看主人脸色阴沉,以为她是在为那几个人猥亵的谈话恼怒,连忙跳过来到她肩膀上,一副狗腿子模样地说:“主人,要不要我帮你去教训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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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连城示意它跳回到到她的口袋里来,她不是为那几个小人生气,难道狗咬了你一口,你也去咬狗一口吗?她只是痛心如今的军营不知道变成了什么样子?楚家军是父亲一生的心血,是楚家祖祖辈辈用了将近二百年才建立起来的基业,无论如何都不能毁在无耻小人的手里!她要去看个究竟!
可是,那又如何呢?
连城干脆闭起眼养精蓄锐。进了城他们总要把她从牛车上解下来的吧?现在的她就跟普通人一样,肩不能挑,手不能拎,这种无力的感觉是她从三岁以来便没有感受过的,做一个普通人,原来竟是这样的举步唯艰。如果不是原来有一些根基,孤千城又留了一丝真气在体内给她续命,她恐怕已死了一万次。
原来,所谓弱者,便是这般无奈!
快要天黑时,晋阳城的城门已在不远处。从城门口出来十几骑人马,为首是一个黑衣人,他们与车队迎面撞上,错身而过,马蹄飞快地奔驰而去。马上的黑衣人似乎回头看了一眼,仅仅是一瞥,他继续带人向前赶路。
那黑衣人一行正是连夜出城的项子龙。在城门换防的时候,守门的门卫都是自己人,他们顺利地出了城。一百多名骑兵有的扮成马贩,有的扮成普通百姓,分成三拨紧追项子龙,出了城门,他们在城郊的官道上会合,换了马再继续赶路。
第十一章 十七:流落在军妓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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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初照边关,使黄沙染上了一层银霜。她听到马车停下来,假装还在昏睡,这一行的马车竟然一直通过城门,经岗哨,甚至没有被盘问就直接驰进了军营。连城睁开眼看了看,这是她第一次来到晋阳的军营,却已物事人非,连军旗都已经被撤换了。
这些都在意料之中,她佯闭双目,却禁不住心中悲凉。
不多时有人把她从车上解下来,安排进一顶帐蓬,并派了一个丫环监视着她。帐外传来无数热闹的声音,呼喝声,饮酒声,掷色子的声音,淫声荡语,歌曲小调,竟是如十丈红尘热闹。可恶!这还算是什么士兵?还算什么军队?营中狎妓,军法不容!她恨不得出去一刀砍了这些人的脑袋祭旗!
厚重的帐蓬门帘被掀开,有一丝月光照进来,丫环端水而入。
楚连城猛地睁开眼。
“啊——”小丫环尖叫一声,失翻了水盆。
“你不要叫,我不会伤害你。”指尖挑过她的发梢,她的手已扣住小丫环的脉门,微微一用力,吓得丫环浑身哆嗦:“姑娘,不,女侠饶命!我什么都不知道,不是我干的!是他们抓你回来的,不关我事啊!”
“行了,闭嘴。要是你敢开口说话,就把你变成一滩脓水。”连城功力已失,招式还在,唬弄一下不懂武功的小丫头还是行的。瓜瓜得到指令,从连城随身的口袋里爬了出来,张嘴就喷出一股毒液,落在地毯上地毯立刻滋滋地冒出绿烟,腐蚀了一个脸盆大的黑洞,就连帐蓬下的草皮也变成了一块焦土,嗞嗞冒烟,吓得小丫环一迭声尖叫,随后脑袋一歪,晕了过去。
尖叫声虽然响亮,但是外面歌舞管乐声震天,有谁会听到呢?
“真是没用,这样就吓死了?”瓜瓜跳过去举起它的天残蛤蟆脚就想踹上两下,它绝对是一个忠诚的狗腿子。连城急忙阻止它,这家伙浑身带毒,不小心使普通人沾上一点就会死的。
“回来吧。”连城伸出白玉一般的手掌,瓜瓜在地上一蹦,就跳到了她的掌心,她趁它不备,取出一根银针猛地向它大腿扎去,顿时瓜瓜“呱”一声被扎得大叫起来。
连城又捏住它的腿挤了一大滴血出来。
“呱——咕咕——呱——”
好~好痛!……!
白玉堂的眼泪……哗啦啦像小河一样流淌下来。
“乖了,别叫,疼一下就好了。”连城一边安慰它一边将蛙血滴在百年老参上,她拿出另一根小点的人参给瓜瓜补元气。
白玉堂眼泪汪汪地叨住老参奔到角落里面,小猫扑食一样又撕又咬地泄愤。
疼啊!真他妈地疼!
那针扎下来就跟被医院里的护士用儿臂般大的针筒扎屁股,自然是疼得要死!正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连城服用了百年老参与一株雪灵芝,她盘腿坐在床上调息,一道绿线便从眉心蜿蜒着爬满额头,渐渐的,整个人都发出幽绿的萤光,脸色变得非常狰狞可怖。那绿线在身上不停像抽丝一样爬着,肌肉与骨骼仿佛在被腐蚀,被扭曲着改变形状。然后她的一边脸就出现了像瓷器一样的裂缝,慢慢扩散,布满了龙鳞一样,青紫交加。形容诡异。
外面热闹得很,没有人来关注一个被捡回来的垂死之人。但是直到过去了大半夜,仿佛是有人不放心前来查看,那人掀开帐门就楞在那里,只听发出一声惨叫:“鬼啊——”便后退着慌不择路,跌跌撞撞地跑了。
不多时,便有更多人朝这个阴冷潮湿的帐蓬走来。帐帘一开,只见里面空荡荡的,哪有什么鬼影?只见一个小丫环晕倒在角落的架子旁边。
彼时只听金碧辉煌的元帅大帐里面传来一声喊:“抓刺客!来人!抓刺客——”
尖着连连,连滚带爬的,一干姬妾与舞姬从大帐中逃了出来。
只见那中军大帐竟是歌舞通宵达旦,左拥右抱,好不风流快活的曹国舅正吃肉喝酒,摇头晃脑地唱着小调“十八摸”,帐中还有几名长得比较猥琐的将军陪坐,彼时只觉得脖子一凉,就被一把刀架在脖子上,他的小绿豆眼立刻惊骇欲绝地瞪大了,这家伙人形相当猥琐,是那种让人见了就非常想抽的类型,只见唇边两撇小胡子,肥头大耳,眼睛小如绿豆,嘴唇像两条肥肠,从脖子往下望去圆滚滚地看不到脚。
刺客拿刀往他的脖子上一架,那些“将军”其实不过是曹某人从京中带来的几个酒肉朋友,别说没打过仗,就是兵器也没怎么摸过,见有刺客早就吓死了,杂在女人堆里一哄而逃。曹达只觉得脖子一凉,一个激灵,还没有看清刺客的长相,伸手往脖子抹去,只见一手的鲜红。
于是楚国新任兵马大元帅——曹国舅曹某人,白眼一翻,砰一声就重重地晕死在地。
“饭桶!”连城踢了这头死肥猪一脚,外面已经有抓刺客的声音了,这种人渣杀他只会脏了自己的手,她功力也只恢复一二成而已,当机立断走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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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抓刺客!”
整个军营沸腾了,银盔铁甲的将军带领士兵从暗处涌出来,号角吹响,这座看起来散乱不堪的军营,一下子就变了氛围,那些正饮酒作乐狎妓的黄马褂士兵被一群又一群藤甲兵挡了下去,立刻退居二线。藤甲兵行动迅速,组织严密,将军一声令下,立刻就布下了天罗地网,密密麻麻的包围圈将整个军营包围起来。盾甲兵、弓箭手从四周的黑暗处冒出来,拉弓搭箭,蓄势待发。
这才是真正的楚**营,楚家军的军纪。
连城神情略宽,便想尽快脱身。只是她没有想到的是,今日一念之仁没有下手杀了曹达,却为她以后,以及楚家军的未来埋下了一条祸根。
大将军温情此时在远处看着被重重包围的白衣刺客。他从没见过这般风姿潇洒、泰然自若的刺客。她身着白衣,宽袍大袖迎风而展,若非一头黑发如瀑般披在身后,会让人误以为是个清雅出尘的少年,她蒙着面,月光下只见额头一块丑陋似龙鳞一般的疤。她似乎并不想伤到士兵,只是一味游走躲闪,白衣翩然,如同一抹白影在重兵之中左冲右突,藤甲兵不停地变换阵形,而她却每次都能轻而易举地找出破绽和阵法的罩门所在,非常轻灵地躲闪退避,她仿佛只想尽快脱身。然而以此阵法之精妙,当世之中又有谁能像她行云流水般破解呢?此人会是谁?
温情心中一动,猛地喝道:“休得放箭!要抓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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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好友禾早的作品《江湖遍地卖装备》正在火热PK,只要冲过一万分有点小奖金,现在奶粉涨价啊!为了早宝宝的奶粉钱,大家要人性化一点,善良的人们啊,把你们手中的PK票全都砸向禾早和她的早宝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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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有人说这世上没有三句话说不完的故事。
果然如此,居然用一句话就说完了!
那再补两句好了——
穿越太滥,网游太多,武侠太扑。
那么穿越+网游+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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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神秘人刺客
白玉堂在连城的口袋里面哆嗦。真倒霉啊!好不容易离开万毒谷眼看就要性命不保,可怜他还没有娶媳妇生孩子,没有好好看看这个花花世界呢!
连城一方面若有所思地看着远处的那名铁甲将军,一方面要防备瓜瓜条件反射地放出毒气那会不小心伤到士兵,她一分神就被斜刺来的长矛刺中了左臂,皱了皱眉,忍住疼痛,一瞬间百余士兵的长枪就铺天盖地压了下来,巨大的压力使她胸口闷痛,她猛地喝了一声,冲开枪阵,身形拔地而起,白衣一展便掠过士兵的头顶直飞而去。
此时便见那将军温情迎了上去,他手中关公刀长二米,重百斤,当啷一声与连城手中长矛相交。连城感到虎口一麻,倒退两步落回了地上。冰蟾之血剧毒无比,她忍受伤盘毁骨的剧痛与毁容的折腾,付出如此大的代价也只恢复二成功力,想要突围而出十分吃力。落下时横身从一排士兵前面掠过,便夺了一支长矛在手。
温情突地看到她竟使出楚家枪法,震惊更甚!
这刺客不像是怀着目的而来,她只不过伤了元帅曹达,却不肯对士兵下手,仿佛有所保留。而这一路枪法精熟稳重,竟是有大将之风!招式与套路都如此熟悉,若不是一个女子,温情会以为此刻对阵的是楚家三公子之一。当她回眸忽然看着他,那眸光一闪,温情心中忽地一动,手下卖了一个破绽,趁此时机那白衣刺客便迅速向后飞掠,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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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已感到这刺客与楚家大有渊源,并无恶意,便有心放她一马,他更进一步想到的是:也许她会是楚四公子派来与自己联络的人也说不定。当下便卖个破绽有意放她走,却不料,此时身穿黄马褂的王宫护卫已经赶了上来,曹国舅歪戴着头盔被簇拥出大帐,气急败坏地指挥着他们:“放箭!快给我放箭!别让她逃了!”
温情哪里来得及制止,只见曹国舅的人马纷纷拉弓射箭,顿时箭矢如雨,寒芒与喊杀声在夜空迸现,响彻四野。
千钧一发之际!眼看刺客将要中箭而亡!突地,迎面袭来一股强大无比的气流,开山裂石般席卷而来!澎一声巨响,断箭裂石,锋利的弩箭纷纷从空中掉落了下来,劲风卷起沙尘迷眼,人人都忍不住抬起手挡住眼前。一个黑衣人就那样平空出现,迅速揽过白衣女刺客的腰身,将她带在怀中,便带起她飞掠而去。三两下飞蹿就在千军万马般的军营中借着夜色的掩护远遁而去。
此人,真乃绝世之高手!
温情望向夜空若有所思。
那边便传来了曹达元帅的怒骂:“可恶!全都是饭桶!饭桶!这么个女人都抓不住,我养着你们吃干饭的啊?”他一脚踹开了挡道的士兵,脖子已包了一圈纱布,像个市井屠夫一样骂骂咧咧:“温情!你是怎么办事的?连本元帅的安全都保护不了?我要立刻撤你大将军的军职,你,即刻给我滚到马房里去养马!以后你就什么也不是了,什么楚家军,我看全是一群酒囊饭袋!给老子养马也不配!干脆全给老子滚回乡下种田去!”
“混蛋!真以为我们好欺负吗?温将军别听他的!他虽是元帅,也没有权力任免督军副元帅!兀那人!边关还轮不到你一个没打过仗的来撒野!”楚家军也是血性男儿,早就受够了鸟气,当即就有人开骂,有人拔刀仗剑,大家早就看这些京城里来的“大爷”们不爽了!自从他们来之后就把整个军营搞得乌烟瘴气!不如趁机教训教训他们,让他们知道马王爷长的几只眼!
“住手!该干嘛的干嘛去,都给我散了,加强警戒。”温情大手一挥,制止手下士兵的冲动。养马就养马吧,他无所谓,不过在养马之前他也要发泄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
曹国舅一伙人看到楚家军发威顿时也胆战心惊的,早就龟缩回到大帐里面去了。温情遣散众人分派了任务,再道:“把那歌妓班子统统赶出营去,每人重责三十大板,打死不论!”温情一声令下,楚家军早已摩拳擦掌,抓住了哭爹喊娘要逃的一群龟奴和老鸨妓女按结实了就打。
老鸨与妓女们哭喊讨饶,连叫“国舅爷救命!”那边厢曹达只听得心如刀绞,那都是他的红粉知已,心尖子肉啊!外间只听几声惨叫,似有人被打死了!他更是心疼得心肝都颤了!曹达与他的几个狐朋狗友也不敢吱声,他们有错在先,自不敢去得罪那个铁面门神,只有以后再慢慢报复。这温情不仅不听他的调派,还屡屡坏他好事,不由恨得曹达咬牙切齿!
……
再说那边,连城被神秘人救走,她几次想挣开他,那人却不放,只是牢牢抱住她的腰,任凭她胡闹,最后,他也生气了,落在一个院子的屋顶上,便把她抓住按在自己的膝盖上趴着,扬起大手,对着臀部啪啪啪就是三下揍。
白衣女子一楞,一种前所未有的羞耻和委屈涌上心头,她竟前所未有,羞怒交集,“哇”一声放声大哭。
“混蛋!为什么打我?为什么!你有什么资格!”从小到大,她还没被人这么羞辱过,这个人就算救过她的命又怎么样?他也没权利打她!他为什么这么鸡婆?谁要他救了?谁要他跟着自己了!
身上被长矛所伤,又有大大小小不一的刮伤擦伤,她狼狈不已,只痛得早已全身麻木,此时又羞又怒,便第一次在人前放声大哭。
那人后悔了,抬手擦干她的眼泪,小心翼翼地怕再惹怒她,怜悯地说:“你难道真的要把小命丢掉才甘心吗?你的命是我的,我不允许,你就不能死,明白吗?”
白玉堂在连城的口袋里面探头探脑的,它不是不想帮主人,而是这个男的太厉害,上次在山洞用一块石头就把它打晕了,白玉堂就是化成灰也记得住这厮的模样!这家伙早已被它列为第一号情敌!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它现在还打不过他,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还是躲在连城的口袋里比较安全……
这丫头,流血受伤要死了她都不哭,现在却哭得他手足无措。恶狠狠地命令她:“别哭……你!哎,叫你别哭了!”孤千城气急败坏,摇晃她的肩膀,忽地,低头吻住了她的唇。
十九:月下孔明
白玉堂从口袋里伸出头看着他俩,一时间忘记收回去。
连城也惊呆了,一刹时没有反应,猛地,她想起自己现在丑陋不堪的模样,猛地一把推开他,掉转头把蒙面巾重新蒙上了自己的脸,胸中好像有股热血,忽上忽下,汹涌难耐。她现在就像一个丑陋的怪物,他干嘛还跑来找她?难道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很有意思吗?
他骂她:“你这丫头,到底是蠢还是笨?竟然跑到军营里去刺杀主帅?要不是我一路跟着,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你。”
“要你管,我死不死是我自己的事,你哪知眼看到我去刺杀主帅?那样的废物还不配我去杀。”
“是吗?这么说是我多管闲事了?”孤千城眯起的眼睛像狐狸一样,微微挑起,既危险又惑人,曲起的指尖一弹,扫过她的肌肤,似乎碰到了她的的脸颊,像一道春风倏地滑过,“我想,是不是把你锁起来免得你乱跑才好?”
连城猛地后退一步,躲开了他的触碰:“我已经变得这么丑,难道你还要对我负什么责吗?”她揭下一半的面巾,半边脸像布满龙鳞一样青红交织,这就是冰蟾之血的代价。她自嘲地冷笑,就不信这样还吓不走他!
“只有这样吗?那又有什么?早就告诉过你千年冰蟾的血会让你变丑,现在吃到苦头了吧?”他像教训孩子一样地教训她,继而又露出想骗她跟他走的眼神。连城的眉毛拧紧,牙齿咬得咯嘣响。这还不够吗?他还想怎么耍着她玩啊?天下间男子无不爱美嫌丑,她就不信会有例外的!
“佛说,众生万物万象,没有美丑之别,只有善恶之分。我只问你是否愿意与我同行,一起踏遍千山万水,我孤千城所做的决定永远都不会改变,我会等你回来找我。”孤千城迎风而立,朝她伸出手,他的眼睛仿佛有吸力,有一种危险的东西能把人的灵魂吸了进去,从而丧失自主思考的能力,“为什么你就不能稍微考虑一下?难道你的心就是铁做的吗楚连城!”
她的背部一僵,他如此问她,叫她怎么回答呢?
连她自己看了都厌恶的脸,这个人怎能假惺惺地说不介意呢?他说的没错,这也许是她的最后一次机会,但是,她不需要人的同情,不需要他因为同情而来拯救她,施舍给她什么。
她又一次头也不回地走了,背影冷漠萧瑟。
孤千城的双眼由盛放出群星一样的光彩蓦然变得黯淡。
敏锐的感官能够感觉到背后那人已经走了,他离去时,周围的温度好像突然降了下来,带起一丝冰冷。
这冰冷,不知来自他,还是她?看着他背影消失的一刹那,仿佛五脏六腑一阵剧痛,只得紧紧闭上眼睛,将那些无奈、悲哀,心痛一点一点,压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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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的听见自己的心跳,顺着血液流向脑中,一声,一声。坚定而痛苦。
夜,有一些凉,站在屋檐之上,便觉得一股沁人的寒意直钻骨髓。转过身时,那人背影已经远去,像擦过月亮边缘的一条黑影,他走了,却好像,在她的心中投下了一片阴影。
无可否认,他对她有恩。
曾经……亦没有人三番两次地救她,对她不离不弃。
可是……她现在只是想一步一个脚印去走自己的路,一些不相干的人,不该招惹的人,她告诉自己不能与他们有所交集。因为……
她伸手触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因为……
因为他们两人是不该有所交集的。
月下的藤花开到尽头,风过处,花瓣依然在风中飞舞。如水的月色下传来清幽的琴声,流淌如山泉,飒飒似秋风,她循声望去。在一个院落里面,抚琴的男子羽扇绾巾,眉目俊朗,举手投足之间,姿态轻盈,风姿优雅出尘。
听见有人在屋顶上掠过带起来的声响,他站了起来,怀中抱琴,衣袂临风而舞,手中一柄孔明扇左右摇着,使他看上去睿智多谋。他对着从屋顶一掠而过的黑影询问:“阁下可是传说中的梁上君子吗?我劝你还是快快走吧,我家没有什么可偷,穷得都揭不开锅了。”
“也不见得从人家的屋顶上路过就是贼吧?”连城鬼使神差的,竟然停下脚步。
那个人用凉薄的语气说:“贼一般都不会承认自己是贼,我理解你,也知道你的难处,大家都是为了讨生活,都不容易啊。可是你别在我家屋顶呆得太久了姑娘,你的血滴下来会弄脏瓦片,还有你的脚会不小心踩坏了屋顶,我已经没有多余的钱叫人来修理了。”
那个人微微仰起脸看她,明眸微敛,白皙的脸宠在月色下如同月光石一般透明晶莹,像黑夜里盛开的花朵,有着淡淡忧郁和清贫如洗的味道,却带着奇异的撩人姿态。这样美丽的人,仿佛根本不该属于这尘世之中……连城听着这样一个风姿如仙般的俊雅男子说着令人吐血的话,好在她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她定了定神才找到自己的声音,说道:“我下次……一定会注意的。再见。”
“哎等等。”
她拨脚就要走了,那人又从背后叫住她。
“还有何事?”
“我突然想起来,有一个人托我救你,收了人家的银子就要办事,否则会砸坏我的招牌的。”
“何事?”连城转过头望住那双半真半假,神态高深的眼睛。
“受人之托,来救你一命。”
“我死不了。是谁托你救我,你又是谁?”连城一阵心惊,突地想起孤千城为何会引她到此,莫非是早有预谋?那个人,他到底想干什么呢?为什么三番五次帮她,她不希望再欠他任何东西了,因为她还不起。
“在下司徒凤飞,向来决定医治的人,只收银子,不问来历。要不是最近实在穷也真的不想接这笔生意。不过呢,看到你之后我忽然就有医治的兴趣了。很多年以来我倒是第一次碰见身中千年冰蟾之毒的人。你下来来下来,我们好好聊聊。”那人手中摇着一柄雀鸟尾翎制成的羽扇,对她招手。
二十: 司徒凤飞
自称司徒凤飞的人,莫不是江湖传闻能医死人肉白骨的毒手神医司徒凤飞吧?连城心里快速闪过关于对此人的描述:二十出头年纪,英俊貌美,喜着白衣,善解毒,更善用毒。有人说他是没落的王孙贵族,也有人说他是神医华佗的传人,他的行踪飘忽不定,性格怪癖,视人命如同草芥,多少人捧着重金求他医治而不得,他一身用毒的本事基本上是用来杀人而非救人,但是他一旦决定要救的人,就是阎王老子也夺不走那人的命。数年前司徒凤飞因为不愿给大秦太后医病而得罪了秦国,遭到秦国通辑,从此就失去了他的消息。没想到竟然隐居在楚国边陲的晋阳城中。
他站在一棵银桂树下,青藤盘绕大树而生,银桂与藤花两种不同颜色的碎花纷落如雨,落在他一丝不苟用青巾束起的发间,落进一尘不染的白色衣袍,他眉间含笑,似乎发自内心的真诚,扇子举过头顶对她招着,有点迫不及待:“我替你解毒,你让我在你身上试药,如何?小丫头,咱们打个商量,最多我少收你点医药费如何?”
“我没病,干嘛给你治?”连城只觉得全身毛孔一竖,面对他那狂热的眼神下意识地收了收身体往后退一步。
“此言差矣!我看你身中剧毒,命不久矣,为什么还在夜里四处走动,毫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呢?”
这人真是比唐僧还罗嗦啊!“我没空。”她很干脆地回答他,“多谢好意,这点小事不劳阁下费心,告辞。”
“你不让我医我还非医你不可,”那个人淡淡地瞅着她,摇着长长的羽扇,“天下间,恐怕只有我能治好你的脸了,错过这次机会,可没有下一次了哦!”
连城浑身一震。他说什么……他能治好她的脸?
心里明明涌出一股狂喜,最终还是压抑了下去。有哪一个女孩子会愿意自己变成丑八怪?可是,谨慎最终还是战胜了她的期许。现在有很多事比她的脸更重要,她更不能随随便便就相信别人,惹上一个孤千城已经够麻烦的了。
见她仍是无动于衷,甚至都没有答话,在屋顶几个跳跃就消失在苍茫夜色中。司徒凤飞觉得她不相信他的医术,如同受辱似的在她背后大叫:“喂!你们这两个人,半夜三更闯到我家里,踩烂了屋顶,难道想不赔偿就走吗?”
回答他的是几片从树上掉下的落叶,飘飘扬扬,落在他的鼻尖,仿佛在笑他的市侩。那丫头人影早就远去不见。
“可恶!下次别让我逮到你!”
月色下。
……这是一个如雪一样干净的男子,眉宇间有清贵的光华流动,他的侧影淡如月华,月光照在他的背上,雪白的衣裳,青巾束发,背影微晃。他爬上藤梯,颤抖的手扒拉着屋顶上几片被踩坏的瓦,痛心疾首地说:“讨厌啊!不知道现在什么都涨价吗?”
他低下头去修理屋顶,眸中的光却是冷静而智慧,毫无半点市侩与平凡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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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落到了大街上。她的伤口还在流血,失血过多力气又用尽了。来到大街上,到处只见巡逻队和穿黄褂的守兵一队又一队走过,小小的晋阳城像翻了天,展开天罗地网一般的搜捕。
一天一夜没有进食,加上失血过多,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摇晃,只想先找个地方落脚。
白玉堂从口袋里面探出头,连城拍了拍它,“对不起,让你跟着我受累了。”它一脸乖宝宝的表情钻出口袋落在她白玉般的掌心里面,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看她。虽然连城毁了容,以后现代的眼光来看还是有一种相当“科幻”的美的,虽然她现在不再有倾国倾城的容貌,他对这个便宜主人的爱慕却一点都没有减少,宅男半辈子,白玉堂同学本质上是一个相当纯情的好孩子啊!
“主人,我们现在要到哪里去?”他被连城放回到口袋里面,又跳起来爬在边缘问道。
“不知道,等我的伤好了,咱们去秦国吧。”
玉堂对这个世界虽然还不了解,但他心中豪情万丈,根据穿越黄金法则,这些古人的脑袋都不会有他聪明的,到了秦国,它就可以开始崭露头角,发挥出聪明才智,让主人刮目相看,成为一只史上最强的宠物青蛙,不对,宠物哈蟆!当然,也不能满足于当一只蛤蟆,他还应该有更远大的理想目标和抱负……
而这些理想和目标在它看到连城手中拿的肉包子时,就变成了进食的强烈**。
好久好久……好久没有吃到过人吃的食物了啊!
白玉堂热泪盈眶……肉包子真是人间美味啊!
见他吃得高兴,连城心情也微微放松,便多买了几个包子。以她现在孤身一人又孤独寂寞的情况下,不知不觉便将这只善解人意的宠物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那是一种相依为命,亲人一般的感觉。
……
“姑娘,你是要借宿吗?”
连城叩响了一间小院子的门,想了一想,又把手指收了回来转身就走。
背后少时传来开门和妇人询问的声音。
“不了,谢谢您,我看我还是走吧。”手臂上的血顺着指尖淌下了一滴,尽管止了血,还是止不住,她不想连累到别人。那妇人却在后面叫住她道:“好孩子,我看你小小年纪,又受了伤,还是进来再说吧,我家虽然穷,热饭热水还是有的。”
“那……谢过大婶了!”天色越来越暗了,圆月悬于中天,士兵还在满城搜捕,连城想了一下,咬咬唇决定接受大婶的好意。
用过晚饭,还未来得及清洗伤口,外面传来挨家挨户搜查的声音。连城脸色一变。
那大婶仿佛洞悉一切似的,麻利地把碗筷收起来,又把地上血迹擦干净。
“姑娘,他们这是在抓你吧?你先去躲躲,少时我再叫你出来。”大婶将她往屋里推,边关之民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她虽是一个民妇,遇事也井井有条,毫不怕事。她说道,“我看你不像坏人,倒是那些黄马褂兵自从来到晋阳城就作威作福,鱼肉百姓,又到处说楚老元帅的坏话,和楚家家作对,大家早就看不下去了。你不用怕,我不会让这些坏人抓你的。”说罢她让连城躲进柴房的草堆里,又将一个箱笼移来放置在前面遮住灶膛和草垛,又将一些农具什么的乱糟糟的推倒在柴房里,使得窄小的柴房顿时无处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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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蛤蟆头锤的厉害
她刚将柴房锁上,外面猛地传来巨大的踹门声,一大队兵丁在门外冲进来。
去开门的大婶被粗鲁地推倒在地,他们闯进家里二话不说就翻箱倒柜地大肆搜查。这些京城来的兵着实可恶!以前楚家军驻守城防的时候与百姓打成一片,军民和谐,但是自从京都来了一个新元帅一切就都改变了,晋阳城的百姓不再有好日子过,他们不止鱼肉百姓更是横行城里,老百姓对他们都快要恨之入骨了!
“头儿,没有。”
“这里也没有。”
“没有。”
把这户人家折腾得乱七八糟,他们就走了。
大婶吊在嗓子眼的心放下来,看来他们也是乱搜而已并不晓得人在她家。她连忙去柴房查看,只见那姑娘已经走了,还留下了几锭银子和一个烟灰写在桌上谢字。大婶不由叹了口气。
这年头,不太平啊!
好人和坏人都快分不清了。
……
夜里忽然下雨了。
雨水打湿了街道,瓢泼一般当头浇下,雨水使衣衫和头发冰冷地贴在身上,她的唇色苍白,失血过多,冰冷的雨浇得她开始发烧,额头滚烫滚烫的像着了火。
阴暗的小巷里面,乞丐成群。偶尔有一两只老鼠经过这条黑巷,就被不知从哪里伸出的枯瘦嶙峋的手抓住,剥皮去毛,丢到锅里去煮,接着就被连骨头抢食干净。他们缩在角落里面躲雨,褴褛的衣衫,饥饿的眼神,齐刷刷盯住从小巷口出现的一个人,那人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跌倒在巷口。
她跌倒后,便没有人再去理会她了。所谓乞丐也有乞丐的原则:他们不会去抢劫一个同样落魄的人。但是自身也难保使他们更不愿意多管闲事,他们也害怕多管闲事,因此就任那个人像死了一样躺在大雨中,乞丐们也没有决定大发善心去救她的意思。大雨越下越大,乞丐们缩在同样挡不了多少雨的屋檐下,无处可避,同时也是希望着有路过的人能赏他们一两个铜板。
曾经这里根本没有乞丐,晋阳城中军民一家,老元帅楚名将下令将在灾荒年或者是战乱中流离失所的青壮年都组织起来,组建成民兵,一方面可以使他们衣食无缺,一方面也能够增强晋阳城的兵力,而老弱之人与妇孺也会得到相应的救助和安置。然而自从新元帅来了以后这项措施就被取消了,涌入晋阳城的乞丐们得不到庇护,就只能自生自灭,朝不保昔。
那个人跌倒在巷口,身下缓缓流淌的鲜血被雨水冲刷了,又有新的血液流出来。时间长了,那些乞丐也有些发起悚来,几个胆大的就想上前去看个究竟,可是雨太大,血流得那么多,让他们从心里害怕,因而不敢靠近。
黑暗的巷口,背着光,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影。
感觉到强烈的危机,白玉堂从连城的口袋里面爬了出来。
那是一只狗,巨大的,凶猛的狗!
高约半人,肥壮彪悍。
冒出绿光的眼睛,口水滴滴答答混合着雨点掉落,它张开的血盆大口与锋利的爪牙都使人望而却步。这样凶猛的野狗,一般都是啃食着饿死的腐尸和战场的尸体长大的,乞丐们是绝对没有胆量打杀这样的凶猛的野狗,因此它大摇大摆地出现,循着血腥味而来。乞丐们只敢在远处看着。
白玉堂一看到这样巨大凶猛的狗也有点发悚,在万毒谷中那些大型的猛兽知道它的毒厉害,向来都是避着它走。而这只狗显然就没有这样明智的觉悟,它目露凶光,杀气四溢,口水直流。
它一步一步逼近。白玉堂一步一步后退!
身后就是昏迷的主人,是它心生爱慕的女子。尽管白玉堂变成了一只蛤蟆,它也是一只忠诚的蛤蟆!一只英勇的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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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狗冲了上来。速度好快!四蹄如飞!
糟了!它要撞上来了!
怀着壮烈和悲壮的心情,白玉堂也大吼一声,全身变成了绿色,它冲了上去,对着那只狼狗弹出一记飞脚。因为面对着生与死的巨大威胁,它的潜力被全部激发了出来,这一脚堪称精气神的完美结合,宛如灿烂的流星割裂夜空,划着某种难以言喻却又符合天地至理的弧线,从不可思议的角度落在了某一堆动物的粪便上,或者是腐烂物上面,然后它的眼前就是一个迅速扩大的狗头。
那只野狗显然被它的虚招所慑,本能地向旁边一闪,没想到它换招如此之快,竟是避无可避!被白玉堂一记头锤顺利击中。
砰的一声巨响之后,白玉堂同志勇敢地用它的头部正面击中了野狗,代价是它的初吻从此和它说了Godbye……
然后就是令人窒息的沉寂!
野狗惊骇欲绝地盯着它,脸上渐渐浮现出恶心的神情,终于忍不住低嗷一声转身就跑,一边跑还一边从嘴里往外呕吐鸡毛骨屑什么的。(动物世界评论员观点:为什么原本敌强我弱的形势会忽地急转直下呢?其实,在审美观点上来说,不同的物种都有不同的审美观,而蛤蟆在所有的狗眼中就是十分丑陋的,无耻的,下流的。这只蛤蟆竟然用如此卑鄙的方法试图强暴于它,使这只公狗遭受到的打击真是非一般的巨大!)
野狗跑到不远处,忽然传来砰一声巨响——
宠然大物轰然倒下,野狗摔倒在雨水与泥泞里面,浑身抽搐,接着就一动也不动了。
目睹了蛤蟆大战野狗这一旷世奇观的乞丐们大惊之下愣在那里,接着,仿佛如梦初醒般,从各个角落里蜂拥而出,手里拿着打狗棍、石头,刀子锅子,涌上来就要瓜分野狗这样的美味佳肴。
正在激动、兴奋不已的时刻,一个冷女子的声音朝他们喝道:“别碰它!小心有毒!”
刹时出现了另一幕让乞丐们从惊喜变得惊骇欲绝!只见那只野狗的尸体迅速腐烂,滋滋冒出绿烟,才一眨眼就只剩下一个骨架,一点皮毛,由内而外地腐烂了,变成一滩黄的与黑的液体,被雨水一冲,刷一下变成脓水四处流淌。
惊呆的乞丐们跳起来躲避那股腐蚀性的脓水,雨继续下着,冲刷着大地,过了一会儿才把这股绿水冲得干干净净。
只听有人淡淡地叹息了一声。
乞丐们看到巷口处那个明明像死过去,差点变成野狗美食的人站了起来,那只白色的蛤蟆于是跳到了她的肩膀上站着。乞丐们像见了鬼似的,忽地不知谁带头高叫了一声,全体一哄而散。
二十二:怪医
“呵!沦落至此,连乞丐也怕我,野狗也来食我的肉,啃我的骨。”大雨中,苍白得像纸片一样的女子自嘲地笑了笑,竟没有办法笔直站起,再次曲身坐倒地大雨中。背后好像有人向她靠近,接着,一顶雨伞遮住了将天与地连成整片珠帘的暴雨。
于方寸之间,蓦地生出一丝安宁与平静。仿佛,有一束柔和与清雅的目光滑过上方。
她抬起头,对上了一个人由上而下俯视着她的,一双充满智慧看透世情般的眼睛。
“你伤心痛苦愤恨,觉得天下之大,却没有容身之所是吗?”
“不。”
“呵,我还以为你和我一样。你跟我很像,看来我们真是很有缘的……我见到你,就有一种亲切感,因为,你也是一个伤心人,我也曾经有着不愉快的过去。”白衣男子一声轻笑,顿时有一种云开雾散的感觉。他静静地在那里,像灵动不羁的风,潇洒飘逸;又似纯净而澄澈的云……天光被遮挡在他的背后,逆光与伞上滴落的雨模糊了他的脸。
莫非这世上美男子都是有着双重人格,心思令人难以捉摸的吗?连城看到那个人笑着,眼睛里透出的却是冷锐的光,与先前迥异,一扫落魄清贫的模样。这才是他的真面目是吗?毒手神医司徒凤飞!
“我狼狈至此,只不过嘲笑自己的无能,并没有怨天尤人,因为,即使那样也完全没有意义。阁下如果是来游说我给你当试验品,那么你可以走了,因为那是白费力气。”全身都虚脱,只不过是站起来这种轻而易举的事情,她现在却做不到了。她只觉心中凄凉,却无法阻止别人看到她最狼狈无助的样子。
“可是我看你身上杀气徘徊不去,我只想劝你,就算你有深仇大恨,哪怕非要报仇不可,其实办法有很多种,不一定非要采取武力的手段,也没有必要用自残的方式借助千年冰蟾来提升功力,那是非常不明智的。”司徒凤飞摇摇头,油纸伞下白玉一般的脸有几分阴险,教育着她说,“打打杀杀是最末等的武夫伎俩了,有时候,要学会用用脑子。”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你身上戾气太重,阴气太盛,会对你身体造成伤害,久而久之性格就会变得浮燥、扭曲,容貌会越来越丑,任何女子都不希望自己变丑的……所以,就让我帮助你吧!”
他递出一支手,笑眯眯看她,脸上表情殷勤得过分。
连城看他一眼条件反射地皱眉:“我不需要帮助。”大雨中她的全身湿透,滴滴答答的雨水从发梢滴落下来,眼神仍然戒备而犀利。
“呵呵,你不要我救,我却非救你不可。天下间只有我司徒凤飞要不要救的人,却没有不能救的病人。”一把雨伞,撑开了天与地,司徒凤飞邪笑着,一双狭长且风情的凤目瞟着瞟着看向她的宠物蛤蟆。
原来,他是想打她宠物的主意!
白玉堂感觉到一种来自人类这种生物的可怕威胁,它连忙一蹦蹦进连城的口袋里面,老老实实地趴着,顺手把口袋的顶端拉下来捂住自己。
司徒凤飞露出惊讶的眼神:“千年冰蟾果真是灵物,竟如此通灵!”他的手无意识地就想伸出去摸。
“你想干什么?”连城防备地看着他。
司徒凤飞用扇子拍拍她的头,一脸慈祥道:“其实,刚才我就一直觉得奇怪,照理说你服用了千年冰蟾的毒血,会使你满脸生疮,化脓流血溃烂得非常恐怖,可是你的左脸形似布满龙鳞,是紫玉绛龙草毒素积沉的迹像。小姑娘,你一定不晓得紫玉绛龙草也是不能随便乱吃的哦!虽然它能解百毒,但是加上千年冰蟾血却反而形成了天下至阴至寒的剧毒,以后的每一个月圆之夜,你身上的绛龙草毒就会发作,会使你痛苦不堪,慢慢的,使你全身都布满龙鳞一样的红斑,到那时,你就会彻底变成一个百毒不侵的毒人!多年以来我都想亲身试验一下,看这传说是不是真的?却一直没有这样的机会,你的机遇可真是万人难求啊小丫头!”他真诚的、羡慕地、赞美地说。右手便又无声无息地伸出去摸一摸那只晶莹剔透、异常可爱的千年冰蟾。
“咳,别碰它。”连城一掌拍开他的手,虽然他的话让她惊骇,她亦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反效果,但她的直觉又有些不相信司徒凤飞,觉得他不可靠。当初师父在提起他当年抓千年冰蟾的时候没有讲到过紫玉绛龙草,而且师父还不是好端端的解了毒又使功力更上一层楼。连城便没有想过天下至名贵的解毒之草和天下剧毒冰蟾的血竟然还存在越攻越毒的道理,司徒凤飞又不像是要骗她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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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凤飞蹲下身,白衣沾满泥泞,羽扇也被大雨打湿,明明跟她一样变成了落汤鸡,然而他的气质仍然是如此高洁无瑕,仿佛世间难求的美玉,温和清雅,风拂过他的衣衫与几缕垂到额前的发丝,轻轻荡漾,飘然若随时都会化为飞仙而去。他的眼神,却又是如此清洌高贵,笑容邪恶,仿佛可以把这整个江山与那些凡俗之人都踩在脚下,任他鱼肉。如果说他只是一个单纯的江湖游医,谁会相信呢?
司徒凤飞?真是一个怪人!
他是谁,想做什么?这些对她来说倒不重要,她现在形同一个废人,还有什么是值得人利用的呢?她太累了,累得没有力气,身体仿佛忽上忽下地飘浮在水里……渐渐迷离的视线,眼中只剩一张放大的脸孔和眉角出现的两条细细的笑纹。
一只胳膊接住了她向后仰倒的身体,司徒凤飞俯身背起她,雨伞被丢在了一边,大雨中,他的表情带着一点迷离的,闪烁的,邪恶的,又像农夫在自家田里掘到宝似的兴奋!
“咕咕——咕——”白玉堂在连城的口袋里不安地叫了两声,全身一阵哆嗦。只感到一道很强的寒流逆袭而来!
它感到前途将是十分危险的!
直觉之下,它紧紧地趴在连城的口袋里面,抓住她的衣服!
……
二十三:江湖名人的贫穷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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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阳城内,小巷。大雨倾盘。
一进小院座落在眼前。
外面下着大雨,里面下着小雨。
这房子里面破旧的家具和在风雨中摇摆的院墙残亘,一切看上去都显得主人是那样的穷。
司徒凤飞把连城安置在唯一一张床上,这张床就放置在小屋里唯一不漏雨,比较干燥的地方。
每回下雨家里就几乎要发一次大水,而凤飞同志却可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睡大头觉,这张床和这个放置的乾坤地理方位绝对是功不可没的。
把这丫头背回来以后,升火烘干两人的衣服。他的处理方式简单而干脆,反正两人都已经满身泥泞全身湿透,干脆再浇点水从头到尾淋一淋,将她冲干净了再扔到床上,床边生起火炉烤着。他根本不管她会不会发烧,会不会恶化伤势,反正他只对她身上中的毒感兴趣。
他在床头转动了一下机关,床内侧的墙壁缓缓陷进去。司徒凤飞走进密室,这里是他的药房。只见架上一层一层有序地排列放置着各种草药,各种各样的毒虫与毒花晒成干制成的标本,另外还有很多是叫不出名字的珍稀草药,一见大多是碰一碰就会死的剧毒之物。司徒凤飞拿了一本医书边看边鼓捣,左手拿书,右手拿捣药锤捣着一堆红色的甲虫之类混在一起的东西。
研究毒物是他的乐趣。要治好那丫头的脸伤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排除她体内所有的积毒,没有三五个月不能成功,要是能既解去千年冰蟾血与紫玉绛龙草混合在一起产生的奇毒,又使那丫头从此成为百毒不侵的体质,对他来说是一件值得期待又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事情。所以,他才会答应那个人出手救这小丫头,要不然,世人的死活又关他何事?
白玉堂从口袋里跳出,落在连城的枕头旁边,一边密切注意着可能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危险,随时提防着那个蒙古大夫可能会对自己下毒手,把它解剖了,或者是晒干了!它注意到他盯着自己的目光有多么不怀好意了!当它看到那间暗室里多少五彩蜈蚣和毒蜘蛛的尸体,它就全身如筛糠子似的!白玉堂的全身已经变成绿色,随时在防备敌人的袭击,然而那长得一副小白脸样子的蒙古大夫在进入密室之后就没出来了,它一边松了口气,一边还是在高度紧张地防备突然袭击,在这样巨大的精神压力与身体的疲惫双重压力下,跨时空忠仆瓜瓜同志也终于在夜深人静时陷入了沉睡。
直到天快要亮了,司徒凤飞从密室里面走出来,看到少女苍白的脸色已经有了一些血色,玲珑剔透的白玉冰蟾四脚朝天躺在她的头发里面呼呼大睡,它翻了一个身,像被人用苍蝇拍子拍得扁平一样,以一种十分猥琐的姿势趴倒继续睡。
他们占了他的床,司徒凤飞只好跑到房梁上躺着,闭上眼睛,双手交叠在胸前。
……
由于司徒凤飞使用了一些昏睡药剂,连城一直睡到第二日夜里才醒来。
窗外月色如水,床头柜子上搁着一碗粥,还是温热的。虽然是白粥,但也看得出精心熬制,连城努力地忽略掉那一些隐隐约约的,好像虫子尸体似的怪异的东西,捏着鼻子闭着气吃下去。司徒凤飞没理由害她,她也略懂医理,知道这碗粥里面的某些东西都是上等的名贵药材。
月明星稀,悠扬的琴声从外面传来,像秋日临风的水波。她站在窗前,看着院中有一个人在石头堆起的云台上抚琴,他的背后是巨大如磐的月亮,远远望去,刺目明亮的光芒之中,他好像成了月亮前面的一个黑点,他的十指轻轻拨动琴弦,就有流畅的音律天籁一般布满了整个世界。
有人说,听琴而识人。孤千城的琴音有一种高傲,一种孤绝,一种弃绝滚滚尘俗的出尘之意,有一种睥睨天下的王者之风。一如他的人那样,有时很单纯,有时很复杂,旁人无法摸透他的心思,也许,连他自己也弄不清楚,他就是一个妖孽一样变化多端的人。而司徒凤飞的琴音,忽而清澈透明,酣畅淋漓。忽而古朴浑厚,淡泊高远。拔高处有一股尘世间至沉至痛的恨意,压抑处又有一种随遇而安的洒脱。只是越到后来,那琴声变得越迷茫,仿佛弹琴者有着满腹心事,难以解脱。
怪不得他说,她和他是一样的。他们的心境,的确有很多相似之处。一样被束缚和困惑,充满发自内心的怨恨与杀伐戾气,他是一个全身都是谜的男人,一个不能招惹的人。
“铮”一声,琴音停顿。
连城坦然地从屋中走了出来,而司徒凤飞停止了弹奏。
月下藤花飞舞,一壶酒,一碟豆,一个醉鬼。
司徒凤飞一遍又一遍弹琴,十指出血,琴弦割破了指腹的皮肤,他恍若未觉。
“别弹了。”连城上前一把抓住他的手,“何故伤害自己?”看得出,他没有武功,但有比武功更可怕的东西,这个人太深沉,太神秘。
“不用你管。”司徒凤飞拂开她的手,淡淡地说,“不关你的事。”
她倒是根本不想理他,只是心中有莫名其妙的涌动,他的琴音使她烦燥,使她想起很多很多事情,她亦懒得去了解别人的**,掉头就走了,司徒凤飞却忽然拉住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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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浑身一僵。
他醉了,掌心滚烫,眼睛里有灼人的火焰。
“你告诉我,报仇有意义吗?”他瞅着她,看着她眼神里面的漠然,突然的,这样问她。
“我活着,只剩下唯一的目的,就是报仇。我,没有一点错,有些人该死,必须死!”她甩开他,坚定地告诉他她的想法。
“不用一兵一卒,不费吹灰之力,我就报了仇,你说,是不是值得高兴?别瞪着我,我跟你不一样,你一身蛮力,却少了智谋。”这个人,真是连酒醉的时候也不忘吹嘘自己贬低别人,他再灌了一口酒,那清洌浓冽的液体顺着衣襟往下流淌着,他仰头看天,眼角有星光一般的东西在闪动,“报了仇又能怎么样?当我终于报了仇,又发现,那人的确是个英雄,或许他更配有一个英雄般的死法,那样的死法,是污辱了他。”
“可是你似乎并不认为自己有错,只是觉得内心遗憾。你的愧疚或许并不是因为他是一个英雄,而是因为或许你对他是有感情的,你其实不希望他死是吗?”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根本不了解是什么事,却不料竟一语道破天机。
司徒凤飞浑身一震——
“我发现,你也是一个聪明人,来,为聪明人干杯!”司徒凤飞举起酒坛子,身体就向她扑过来,连城向旁边一闪,司徒凤飞摇晃了一下抓起酒坛灌了一口,“很奇怪是吗?我竟然会跟你一个陌生人说一大堆话,只是,我觉得你跟我一样,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人。不,也许你不一样,因为你是这么笨,你看起来也报不了仇,不会明白这种报仇之后的空虚和寂寞。”他晃晃悠悠像一缕烟似的晃出门去了,背影落寂,像一缕清冷的月华,寂寞地盛放在如水的夜色里,脚下拖开一条长长的阴影。
二十四:见钱眼开
“咕咕——主人,那个怪人终于走了,我们快逃吧!”白玉堂不知从哪里跳出来蹭了蹭她的脚,他实在忍不住了,那个蒙古大夫只给他吃虫子,吃得他都快吐了!他想吃红烧肉!水煮肉,恨死蠕动的菜青虫了!
“也好,我们是该走了。”这个司徒凤飞还真是家徒四壁,一进小院子破败不堪,除了晒满药材以外家无长物,唯一的一张卧榻被她占了,灶台满是灰尘,似乎很久都没有使用过了,难得他竟然还能在此生活下去。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她如此,司徒凤飞亦是如此,她站在门前望着司徒凤飞向黑乎乎的夜里走去,一个人,跌跌撞撞的。正想转身离去,却看到他摇摇晃晃地走了不远,就一头跌倒在地。
无奈,只好上去把他背回来,她楚连城可不是一个知恩不图报的人。这么沉,实在是太沉了!像一头死猪一样压下来,司徒凤飞整个儿挂在她身上。她有些郁闷,这个人压得她差点喘不过气来。
好不容易回到屋里再把他安置到床上。当她把湿毛巾覆在他的额头的时候,司徒凤飞顺势抓住了她的手。
连城抖开他的手,他的爪子扑了个空,整个人就滚到床下面去,抓着一条桌子腿呼呼大睡。这个醉鬼简直是太没品了,第一眼见到他,被他那孔明再世般的风采所震慑,现在再看他,什么绝世风采,也便是一俗人而已。顺势把他拎起来扔回到床上,再去看看家里有什么吃的。
当她打开米缸的时候,又一次体会到了这个怪人的生活有多么不容易,怪不得如此见钱眼开。
只见米缸中见了底,锅子生锈,铲子断成两截,炒勺只剩一个柄,这就是被传说得天上有地下无、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江湖怪人真实的人生写照啊。
事实上江湖人的穷她也是深有体会,根本不是人们想像中那般光鲜亮丽啊。
要说在江湖中打滚,光是四处游历的车马费和伙食费就很可观,还有置装费,装点门面的费用,偶尔打坏人家东西的赔偿费,有时候还要表现侠义精神,接济一下穷苦百姓什么的,开销五花八门,出手必须大方,才能够彰显出在江湖武林的地位。如果没有一份稳定的经济收入,基本没有几个“江湖名人”是油水丰足脑满肠肥的,甚至连她的师父蓬莱翁那样的世外高人,也时常需要将军府的接济。
这就是江湖,江湖人的贫穷人生。
找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把糙米和一个煎药的瓦罐,瓦罐里面还残留着一两粒米饭星子,半只绿颧天牛的残骸,想来司徒凤飞便用这只砖缺罐给她煮了粥,连城看了眼那只通体流出绿水的绿颧天牛,便觉得一阵呕吐感袭上心头,忙忙地丢了这只瓦罐。
小院外。
月下藤花纷落如雨。
只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连城弯下腰,掬起了一把落花,那些细小的花瓣从她的指缝里簌簌掉落,仿佛宣告着生命的终结,也令她想起,秋天快要来了。小院里静静生长在那里的银桂树,只一夜秋风便被吹落了无数。那些银色细小的花朵静静地在昨夜凋零了,偶尔吹过一阵微风,这些已死去却依然美丽的花朵纷纷扬扬地坠落了下来。花瓣坠落在可以抵达的地方,铺满浅浅的一层,宛如冬日里令人黯然神伤的积雪。
司徒凤飞的小院子里面多的是草药,找了一些葛花、柑橘皮、枳具子、姜片,熬了浓浓的醒酒汤,又打扫了院子,将被露水打湿的每一种药材都分开晒好,用小石子压住,免得晒着晒着飞走了。
街外天不亮便有叫卖馄饨的了,她出去买了两碗回来,和瓜瓜分吃了一碗,一碗留给司徒凤飞。很快天已经微微亮了,她扶着额头渗出的汗,没有发觉背后有一个人静静看着她,背影斜靠在明月下的窗台。
……
司徒凤飞轻轻地用一指食指摩梭着粗瓷碗的边缘。
床边的药罐子里冒着温温的热气,里面熬着醒酒茶。他看到那丫头在院子里晒完了药草又打扫起来,顺便还洗了衣服,真难得啊,在这冷漠的年头竟然还有会傻傻报恩的丫头。
随后她就走了。
难道是对他医好她的脸不感兴趣吗?还是怀疑他的医术能力?
司徒凤飞忽然感到一阵气恼。
他看到她从颈间取下一块玉牌放在石桌上权当诊金,便拎起那只还在四处找吃的蛤蟆走了。
司徒凤飞,一个自恃有神机妙算之能的人,自诩指点江山、天下诸事皆逃不过他的眼睛,却其实,是一个非常失败,非常孤单的人,他的身边没有亲人和朋友,失败得……从未有人关心过他……
馄饨早已凉透,被泡得又软又松的皮和馅都散开了,零星的肉沫混在汤水里面,上面飘的葱花也因为隔夜而发黄,他用食指挑了一块比较大点的皮,送到嘴里,凉透的馄饨却有一股清冽的香。这是第一次有人在他酒醉的时候陪在他的身边,他甚至清楚地感觉一双善意的手不时将毛巾敷在他的额头,肌肤相碰之时,便萌生出一股异样的温暖。他的心里便飘飘忽忽地仿佛有某种东西活了起来,又沉了下去,他狠狠地给自己警告!
难道以往的教训还不够吗?被侮辱,被欺骗,被伤害,被深信的人背叛,往事种种,鲜血淋淋地呈现在面前,他早已告诉过自己,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了!那双眼睛里刚刚有一丝被屋内的热气薰得暖和起来的暖意,又像铁块一样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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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凤飞缓缓走到银桂树下,拿起放在石桌上的玉牌,不料,他突然瞳孔一收,眼神变得锐利无比!
价值连城的美玉,背后篆刻云纹,正面则是麒麟的图案,缭乱繁复的云纹其实隐约是两个象形文字——连城。不仔细看看不出来,若不明白这块玉来历的人也不会看得出来那两个抽像至极的上古文字。
司徒凤飞伸手入怀中,取出一样东西,亦是一枚玉牌。
竟是和她留下的玉牌一模一样。所不同的只是她的牌在背面刻着“连城”,而他的,背面刻着——“凤止”。
这原本应该是一对的玉牌,同样的麒麟纹,雕工细致,栩栩如生。同样色泽的美玉,绿如湖水,晶莹剔透。
他的眼睛眯了起来,无数闪烁的光芒和复杂的东西从那双狭长漂亮的凤目中闪过……
……
二十五:身份来历
天亮了。
晋阳城的早市迎来了熙熙攘攘不绝的人流。
关外来贩马的马贩子和形形色色的西域小贩充斥在晋阳城最热闹的大市,集市上还能看到从楚国内地运来的米酒、茶叶等等。这里因为地域的关系,还比较流行以物换物,猎户们用他们的皮毛换来丝绢、帛等织物,农人也可以用米粮猪羊换生活所需品。市面上流通的货币以金银为主,还可使用铜币、刀币、铁币之类。
任何楚国、沧流国,甚至匈奴和大秦的货币在晋阳城都是通行的。
连城用一枚刀币购买了衣服以及干粮,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她换上衣服,摇身一变就成了青衫侠客,脸上戴了一个昆仑奴面具遮住她的脸,只露出一双冰冷的眼睛令人望而生畏,既可遮住她真面目,也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司徒凤飞的话对她造成突然间的冲击令她想了整整一夜,难道报仇就真的能快乐吗?如果,她执意要去复仇,父亲在九泉之下的英灵一定不会原谅自己!
家国与恩怨,到底孰轻孰重?侠之大者,当为天下人先。
师父对她谆谆教导,老父对她耳提面命,她之所以令项子龙不要回晋阳调动兵马只是不想连累他人,她决定自己去报仇。但是,就算杀了楚庸王又如何?挑起楚国内乱,外敌又虎视眈眈,到那时,对不起的却是单纯善良的楚国百姓,是拥戴楚家军视楚家如同保护神的平民百姓啊!
她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明大义识大体的侠客,要把家国天下建立在对仇人效忠的基础上,她做不到!但是……她的思绪却无法控制地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
当她还很小的时候。
父亲抱着她坐在马上,遥望沙漠与天交接的边境,指着卧龙滩这座沙漠中的孤城与长城之后夕阳如血染的大片沃土,朗声对她说:“城儿,你看到了吗?这里是我们的国土,是我们好不容易才得来的国土。过去,我的父亲,你的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多少先人流尽鲜血才打下了这片江山。现在,我们都在这里生活,守卫着这里。将来,我们楚家的后代,祖祖辈辈都还要生活在这里,因为这里就是我们的家,是我们的故土,是我们誓死也不能失去的地方。可在关外的草原上,那些匈奴人却对我们的大好河山虎视眈眈,齐、燕两国表面结盟实则野心勃勃,我们的肩上都担负着时刻不能放松的责任。城儿,你亦是父亲为之骄傲的女儿,即使你还小,你也要记住,这世上有很多比亲情、爱情、友情更重要的东西。在民族大义、国家存亡面前,很多东西,包括生命都可以毫不犹豫地舍弃。所以孩子,就算将来发生任何事情,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是不论成败都要去坚持的,有些东西是不论生死都要去守护的。那,便是我们的国家!为了它,甚至是付出我们一家人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她懵懵懂懂地看着父亲那时还有几分俊朗的脸,远方的天已经蓝中带灰了,轻轻薄薄的白色流云渐渐凝成了淡青,唯有西边地平线上还残留着一片澄红。耳边听着父亲豪情满腔地低吟:“丈夫誓许国,愤惋复何有?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连城,你要记住,军人的职责,就是要守护住这片疆土!”
她茫然地点着头,似乎有点明白父亲的意思。那时还小,而今便更加明白了,无论家事与国事,在民族大义的面前便都变得微不足道,为了江山与百姓,她纵然是有复仇的能力也不能为了一已之私陷国家于绝境,陷百姓于水火。她……暂时便不杀楚王罢了!只是父亲命她辅佐太子,营救八皇子凤止。她怎愿意去保仇人之子?!
她如此矛盾,怕自己留下来,终有一天会忍不住听从父亲的遗命,当国家与民族陷入危难,她不能逃避地会成为一个愚忠的家伙去为楚国卖命。与其如此倒不如去秦国营救质子吧,眼不见为净,她不在的时候,楚国一切都不关她的事,说到底,她也是一个自私的人,她并不像她的父亲那样爱国忠诚到可以舍弃家人与一切,还要为他的“君王”如此那般筹谋效忠至最后一刻!父亲尸骨未寒,身为子女却不能为父母敛葬,不能手刃仇人!她心中的自责与愤恨又有谁可以明白?
却说那八王子楚凤止,这个名字对连城来说既陌生又不陌生。这位皇子的母妃是凤栖国公主,在凤止公子满周岁的时候去世了,然后楚凤止就被送去了秦国当质子。然世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当年楚庸王刚登基的时候,他也曾年少气盛野心勃勃,攻城掠地开拓国土,他率军一举灭掉周边四小国,使楚国成为三大强国的地位更加巩固,最后一次在凤栖国卞京的战役中,凤栖国君臣与军民、老幼稚妇孺全都奋起抵抗,这一战惨烈,使连年征战已显疲态的楚军折损颇重,楚庸王大怒,破城之后楚军挥师进城,楚王下令奢城三日,坑杀二万无辜妇孺。只剩最后一座孤城的凤栖国顷刻间便血流成河!成人间炼狱!
当年楚名将亦没有办法阻止性格残忍的庸王下达屠城的命令,凤栖国皇族举族被灭,与二万凤栖国百姓坑在一起。城楼之上只剩最后十数御林军保卫的赵王便眼睁睁目睹这一切!老国主在城头折箭立誓:倘若凤栖国皇室剩下最后一滴血脉,也要让楚国血债血偿,皇族皆不得好死!发下这个毒誓,他便从城墙跃下,血染黄沙,尸体摔成肉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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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临死的毒誓若隆隆春雷,响彻了已成为楚国大军铁蹄下焦黑的凤栖国土地。
小小的凤栖国用几乎被毁灭的代价换来的还是不可避免的失败,楚国虽然取得了大胜,但这一战也使楚国元气大伤,暂时停止了向外扩张和征伐。楚庸王入主凤栖国王宫,见到了凤栖公主,被称为当世第一美人的凤红玉,立刻惊为天人,不顾众臣的反对,不顾当时老国主那个恶毒的誓言盘绕在人的心头,令人心中不安,便强行将她掳来为妃。
楚庸王得到红玉公主以后宠爱有加,日日笙歌,夜夜欢娱,从此后不理朝政,荒淫于酒色。庸王本就暴戾好色,这一来更是变本加厉,搞得民怨沸腾,朝廷混乱不堪。而赵王的诅咒和毒誓像阴魂一样盘距在楚国人的心头,百姓都认为是这个不祥的诅咒使楚国开始走向衰败,于是各地番王揭竿而起,打着清君侧的名号,实则为了谋夺帝位。
二十六:抉择
为了安抚人心,楚名将上疏请求绞杀狐媚惑主的凤妃,以安天下民心,他才能够有效地平定叛乱。庸王乃是凉薄之人,红玉公主在凤栖国王宫被他施暴以后即怀有了身孕,那时即将临盆,庸王新近又得一美人正如胶似漆,早就将公主抛在脑后,而叛军来势汹汹,现下只不过牺牲一个女人就得以保全王位,他自然是无所谓,挥挥手就把那些小事交给楚名将去处理了。
此时的红玉公主刚刚生产过后,皇子并未满月。楚名将生心不忍,他在公主苦苦哀求之下答应保全小皇子。稚子无辜,留他在宫廷这吃人的环境里也是凶多吉少,楚名将便向庸王建议把小皇子送去秦国为质子,以换回在秦国为质的另一位王子。所谓质子,是国与国之间为了维持关系,保持一种表面上和平的办法。弱小的国家给强大的国家送去质子,为了表明求和的诚意。而每当有战事发生,这些质子便首当其冲,变成了牺牲品。
楚名将一生驰骋沙场,俯仰无愧,却做了这件使他终生良心不安的事情,他虽然是不得不接受庸王的旨意,但也是亲自下令坑杀二万赵人,双手沾满无辜百姓的血。为了保天下他最后所能做的不是改变楚王的残暴性格,而是用牺牲一名无辜弱女的方式为这场战争划下了一个句点。并亲手送未满月的婴儿走上了一条充满荆棘的不归路。
这件陈年往事父亲曾不止一次对她和三位哥哥提起,父亲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他从来不为自己的过错推脱和辩解,他希望他们兄妹四人将来有机会可以补偿他以前犯下的过错,用任何办法,来弥补楚家对凤止公子的亏欠。因此,去营救那身份尊贵却在秦国吃尽苦头,据说连普通百姓都不如的凤止公子,于情于理,她能够接受,也愿意去做。只是要如何去秦国?没有盘缠是不行的,穿过那片黄澄澄的沙漠,还要绕过沧流国边境的沙漠才可以到达秦国京都咸阳城,整个行程至少需要两个月,连城犯了难,她看看钱袋里只剩几块碎银子,光是几天的食宿也不够,她从小没赚过钱,此时也有点傻眼。
别看她是侠女,侠女也会被生活所迫。连她师父年轻时都曾为了养家糊口去给人家洗过盘子,何况是她?
清晨的街头人来人往,白玉堂爬出连城的口袋,跳上她的肩膀,一双眼东张西望地四处打量。一般人是不会认识千年冰蟾的,只把它当作是一只普通的变种蟾蜍。它和连城一样也经过了一番精心的“伪装”,它把自己的全身抹上绿油油的颜料,加之它的皮肤油光水滑,不像别的蛤蟆那样粗糙,所以它一打扮就跟青蛙没有不同了。它一边稀奇地看着这个世界,一边打量着周围预备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作为一个穿越人(穿越的蛤蟆也一样)首先第一步要进行敛财。当它失望地发现连城一穷二白时,便建议她去劫别人的富,来济自己的贫,但是被她一脸正气地拒绝了。白玉堂无奈之下决定自力救济,自强不息,奋斗不止,它要做一只天下最有钱的蛤蟆!
最有前途的蛤蟆!
连城哪里会明白它这种想法也顾不上它在想什么,她在城中打听到——楚家军要被遣散了。这消息如同一道炸雷,顿时打乱她的全部计划。按照她的想法,就算楚家军会被编入别的军队中,也绝不会被遣散,那些都是楚国士兵的精英和精华啊!她想不到当权者竟如此白痴浅短,竟然会下达解散楚家军的命令。今日集市上流言纷纷,她亦知道在遣散楚家军之后,解除了朝廷认为会造成威胁的楚家余党,接下来就会宣布莫须有的罪状,使她尸骨未寒的父亲与八百多勇士蒙受千古不白之冤、难以洗雪的奇耻大辱!
她真恨不得现在就返回澜京杀掉楚王庸那个老混蛋!可是,当楚家军要被裁撤的消息传来,她发现自己竟连离开也做不到!真是没用啊!狠不下心肠,放不下,她对自己说,再看看吧,多留几天,几天就可以,让她看看情况再作决定。
在一个路边摊上,连城与宠物瓜瓜一人面前放着一碗面,两人都饥肠辘辘,心满意足地吃着滋味并不好的阳春面。也许是人们从未见过会吃面的青蛙,纷纷像看西洋镜似的围过来看他们,嘴里啧啧称奇,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连城身上散发的冷漠气息和脸上的面具给人非常不善的感觉,因此倒没有人大胆到敢上前来仔细看,只是堵在周围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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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阳春面,又等到瓜瓜吃完了,连城站起来,带上她的蛤蟆走了,人们也纷纷给她让道。她拎起这只意犹未尽的蛤蟆时也不禁怀疑,想看看它的肚子是不是橡皮做的?那么大一碗面吃到哪里去了?瓜瓜用一只爪子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心满意足地爬在连城肩膀上叹气。别看它是只蛤蟆,它是变异的蛤蟆哦,不仅有一个人的灵魂在它体内,还有上下两排一共八颗的牙齿,显示着他已经在向更高等的物种进化了,什么米面肉呀水果什么随便吃吃都没问题。
集市上有几位将军牵着马走过,正起身离开的连城微微一顿,只见为首的一人面白如玉,有几分儒将风范,正是那夜在军营中拦截过她的将军,此刻他作马夫打扮,一身短打,穿着草鞋提溜着马鞭,样子颇有几分滑稽,而簇拥着他的几位将军,其中有一人络腮胡子,虎背熊腰,扛一柄大砍刀;一人脸黑如炭,面目粗糙;一人温和沉稳,不时在这几个大老粗吵起来的时候出来劝架;另有一人则长着青面獠牙,面相十分奇异。那天晚上因为天黑没有认出来,现在将这几个人的特征加在一起总结了一下,连城便可以肯定这五个人,马夫打扮的是将军温情,络腮胡子是程大头,黑脸的是刘黑子,劝架的是夏侯言,青面獠牙的是许仙,他们都是父亲帐下的得力干将。虽然连城没见过他们,但总是听家人提起,耳熟能详。他们一边走一边在市集中大声喧哗,仿佛故意要引起别人的注意,而那程大头更是按捺不住地东张西望,像在寻找什么。
二十七:白玉堂的黑店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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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在人流中静静地看着,端详着那几张脸孔。他们是在找她吧?
今早,她回到客栈问了一下,掌柜的说项子龙几天前已经走了。倘若项子龙见过温情他们,他们自然知道她还活着。不过,从京城来的眼线布满四周,他们就这样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真是一群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粗人啊。
连城摇了摇头,露出一丝难得的笑意,现在还不是时候和他们见面,连城悄悄地在人群中逆反着方向朝另一面走去,渐渐的,消失在潮水一般暄嚣熙攘的街头。
人群中,温情似乎感觉到一双眼睛在注视着他,可是当他回过头去看的时候,却并没有看到什么。只看到一个奇怪的青衫客慢慢地沿着人潮的反方向悠然远去。温情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便收回了目光,他们这几天经常找个借口溜出军营晃荡一圈,为使四公子楚城能方便联络到他们,然而已经多日,早已过了四公子和子龙约定的时间,依旧是一点消息没有。这个时候,子龙应该到达京城了吧?现下的局势他们非常需要四公子的抉择,接下来要怎么做?楚家军何去何从才能够化解危机?
……
这问题亦是连城正在考虑。
她在附近找了一间客栈投宿,从二楼临窗的窗台往下望去正好可以看到街景。托着腮若有所思地想着今天的所见所闻,暗暗在心头盘算。
瓜瓜跳进茶壶里清凉地打着滚,一边喋喋不休地在对她讲赚钱大计:怎么样才能把手里剩下的几两碎银子变成几十两,再变成几百两。
它一个穿越的宅男虽然也没有正经做过生意,但是他比楚连城这个不知柴米贵的无耻孩子略懂一些生存之道。见她一脸呆样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白玉堂就暴走了。它从茶壶里跳上连城的肩膀揪着她的耳朵,好让她把注意力集中到它的身上。
“主人,我在跟你说话,你有没有在听呀?你真是连一点商人的潜质都没有!太令我失望了!”
“嘶——,什么什么?在听呢。”连城吃痛,耳朵被扯得变了形,忙收回投在街上的目光。所谓十指有长短,术业有专攻,她对怎么赚钱是不知道,脑子里只有师父教她的行军打仗布阵与谋略。她在想,要使朝廷撤销对楚家军的裁撤命令,那么只有开战了,开战只是迟早的事情。想到这里她突然有了一个主意,既然这场战事不可避免,又何妨让它早一点到来呢?
“唉我怎么会选了你这么个一点都没有金钱概念的家伙当主人呢!”白玉堂痛心疾首地后腿一蹬,叭嗒又跳回到茶水壶里面打滚。
“你说呢我听着。”脑中灵光乍现,不由心情大好。
“主人!我看你的脑子也要灵活一点了,等我们有了钱,报仇算什么?杀手请两批,一批探路,一批断后。仆人请两打,一打锤背一打捏腿。红烧肉算什么?吃一碗丢一碗倒一碗。所以我很认真地想好了,咱们不如开饭馆吧!我对美食可是很有研究的!”这是它死了很多脑细胞才想出来的好主意,不是它脑子慢,而是这世界变化快。经过几天了解,他已知道这不是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也没有他想像中古代的贫瘠落后模样,居然还出现了玻璃之类的东西,说明这个世界曾经或现在正被某些穿越人所改造着,目前他还摸不准这里到底是怎样一个架空世界。很好地低调地生活下来是目前的关键,他还需要时间去了解这个世界,才能对自己的将来有准确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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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穿越到古代讲究要避其锋芒,尽量低调,很多本穿越都论证了穿到古代表现得太聪明太有智能是不明智的,是会被当成妖孽杀死的,特别是他的情况还很特殊。想来想去就只有借助宠物的身份,利用楚连城的手去积累资金为以后打下基础,而且她武功盖世,能够保护自己的安全,当然在另一方面,白玉堂对楚连城是有着发自内心的非份之想,当然要不遗余力地帮助她。他想来想去觉得做吃的最实在,纵观任何朝代横看中西南北,“吃”永远是有市场有潜力的,不管竞争有多么激烈只要有自己的特色和品牌,绝对可以在众多的食物中杀出一条血路。白玉堂同学穿越以前可是有“吃遍宇内美食小霸王”的称号,在美食品评方面可以说放眼宇内,也曾“会当凌绝顶”,笑傲T省美食界。不过他只会吃不会做,限于纸上谈兵,以他现在的蛙身蛙爪也没有能力煮东西,一切还需要一个实干型的人才打打下手才好。
连城听着它的话也是心中一动,只要有钱就可以保证楚家军无后顾之忧。朝廷以前就克扣楚家军的军晌,以后必然是更加的变本加厉,如果她能想办法弄到粮草战马,才是能保全楚家军根本的唯一办法。否则楚家军即使能保得一时,即便不被遣散,将来还是会受到各种刁难尤其是在军晌方面。但是开个饭馆就能赚钱吗?哪那么容易?又得需要多长时间啊!开一个饭馆能养活一支军队吗?这就是在做梦。
她连连摇头,保况剩下这点碎银子只够摆个露天摊卖卖馄饨罢了。
白玉堂见她摇头连忙停止在茶壶里游来游去,把脑袋伸出来两爪扒拉着茶壶的边缘,又沿着茶壶爬上连城的手臂说:“要是一般的店自然是赚不到钱,可是我们的店要与众不同,要用最新奇的菜式,最完美的服务和一流的消费环境来吸引消费者。”看到楚连城一脸茫然,想起她听不懂,白玉堂连忙咳了一声换一种她能听懂的讲述方式,免得她心中起疑,便道,“我是说,主人,只要有我的独门菜式和新奇的吸引客人的手段,保证能客似云来,除了有特色的菜,我们还可以招些人在店里面排练歌曲戏剧,还可以扩大经营,开很多家客栈、按摩澡堂,会所等等,进行一条龙服务,用尽任何办法把那些有钱人的钱都变成我们的钱!”他越说越兴奋,滔滔不绝地说着开连锁店、加盟店的梦想,说起前世记忆里的一道道名菜,他的口水滴滴答答如小河淌湿了楚连城刚洗过一遍的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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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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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只觉得它越来越诡异,这只蛤蟆知道的东西太多了,就算是脑中有一个人的灵魂,也已经超过这个世界上人们的理解能力。她自诩也是见多识广,却没有听过它嘴里时不时蹦出的一些词,而且它说的十分有道理,那些所谓名菜更是听都没听过,虽然她没听过,听着它形容竟然真的觉得会很好吃似的!
也罢,反正也没有什么损失,不如将来尝试一下,多少能赚点银子也是好的,她如此想着,这件事便暂时略过不提。
是夜,连城睡熟,有一个人影忽然出现在窗口。他黑色的长衣浸透着夜的墨色,剑眉斜挑,凤目如闪烁的寒星,突然,就从窗口跃了进来。他还没有落地,一只冰凉如玉的手已经扣住了他的手腕,手中一用力,那突然蹿进来的黑衣人就被摔得一个马趴,发出一声惨兮兮的呼痛。
“是你?”连城看到那黑衣人抬起头,迎着窗台透射进来的星光,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有一双黑玉般的眼睛,冷静得近乎冷酷,智慧得近乎无情,那种神色只是非常快速地变换了一下,他又恢复成一副云淡风轻般潇洒飘逸的表情,一脸冷静地,拨开了她扣住他脉门的手。
“你来做什么?”
“来和你做一个交易。”
“原来你并不是不会武功。”连城淡淡地看他一眼,松开了他。
“只是会一点点皮毛而已,要不然就不会被你发现了。”司徒凤飞拍拍衣摆上轻微的皱褶抚平,一丝不苟地站着,然后把两手交叉拢进袖里,对着她璨然而笑,整个人从嘴角到眉梢都带着和气,他头顶一方黑巾压发,玉簪斜插,乌巾垂落肩头,大袖飘飘,虽然是一袭夜行人的黑衣,也掩不了浑身散发一种皎然不群气质。
“那么,让我们来谈谈吧。”他说,“我知道你是谁,要去做什么,你也不要问我是谁,问我知道什么,我现在决定帮助你,你要接受吗?对你来说绝对没有一点坏处的。”
连城冷静地打量他。
摇摇头。
“唉!你这样就拒绝了我,会让我感到很伤心的!”
“滚,否则我让你竖着进来躺着出去。”夜深人静她最讨厌有人来打扰,难道不知男女授受不清吗?虽然这个江湖游医也曾帮助过她,但是她也把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拿出来付了他的医资,两人之间自然是无所亏欠了。
“啧!我只是看你可怜,想帮帮你,一片好心而已,难道你就不想知道大匈奴或者楚国朝廷的一些秘密?或许会对你有所帮助的也说不定哦!”司徒凤飞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把羽扇来,摇着,轻扯嘴角笑道,“我可是号称天下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貌比潘安智赛孔明的一代毒医司徒凤飞,天下间事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秘密可言。我还知道你叫楚连城,你的父亲自然是楚名将,你,现在很想要保住楚家军是吗?”
为什么连这些他都知道?连城心中猛地一凛!他究竟是谁?想干什么?
“你相信我,我只是想帮助你而已。仅此而已,没有其他目的。”
她半信半疑,狐疑地看他。
司徒凤飞向她招招手,手中挥动着羽扇,连城目光闪烁地被他勾着手指头招过来,两人的头于是渐渐埋到一起……他拉过她的一只耳朵,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而楚连城的脸色由戒备到放松,又由一丝喜色转而犹豫……
窗外暗色的苍穹,两颗明亮的星子刹那间划过星空撞击出绚烂的火光,一瞬即逝,带出了两条白光划被天空。
这夜,二个人交头接耳不知谈妥了什么事情,等到直起腰打开窗户的时候,只见天空渐渐升起了启明星,又过去了一个晚上。
……
第二日。
楚连城照常在晋阳城中走动了解目前的局势,一直挨到了天黑。
暮色压了下来。
楚**营中旌旗招展,彩旗飘飞,只见烟光淡薄,栖鸦归巢,暮天闻角。
号角声呜呜绵长,响彻了整座楚国的边城。
入夜之后,一个黑衣人便潜入楚军大营,被贬为马夫的温情将军正在马厩中清理马粪。
那黑衣人向他投来一卷纸书,温情抄手接过展开去看,却是沧流**队驻扎及详细分布的地图,上面有楚家独有的标记暗号,温情立刻就知道这黑衣人便是楚家四公子!因为那一串串蝌蚪似的文字除了他和项子龙之外无人识得,而只有老元帅和楚家四位公子会书写这种每一字都带有特殊意义的文字。
他看了那封密函并焚毁后立刻按照四公子的指示展开行动。
第二日深夜温情就带领一支小分队在夜露时分,大雾起时悄悄离开军营,带领小队人马翻山越岭,进入到楚国与沧流国、匈奴三国领土都有交汇之地的望陇川。之所以先由他出马,是因为他现在马夫的身份不会引人注意,曹达撤去温情的军衔倒是反而帮了他们的忙。
到达望陇川后,温情立刻赶至密林中见到了连城,化身“四公子”的楚连城交给他一根紫玉绛龙草的茎,将茎磨碎捣烂以后加水稀释,给每一个士兵服下,便可不受万毒谷中毒障的影响,又将万毒之王千年冰蟾交给温情,有千年冰蟾出没之处万毒谷中的毒物绝不敢靠近他们,而且关键时刻这只通灵的千年冰蟾会保证温情这支小队平安脱身。
在做这些安排的时候连城亦没有想到她此举后来造就了一支善于使毒,专门搞偷袭暗算,神出鬼没勇猛无耻的先锋军,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交待他不可恋战只不过扮成匈奴人骚扰一下沧流国的军营,引起沧流与匈奴的误会猜疑即可,之后她便说了一声:“将军务须小心,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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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将一定不会辜负四公子重托!”温情拱了拱手,他虽然是没有看到四公子面具下的真面目,不过也并不在意,公子不以真面目示人,自然有他的道理。
连城却没有想到那么多,她只是觉得自己如今的模样还是不必让人见到的好。
“瓜瓜,万毒谷是你老家,你对地形熟悉,所以你要帮助温情平安进入沧流国境,务必平安回来。必要时,宁可不完成任务,知道了吗?”连城拍了拍白玉堂的脑袋,白玉堂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掌心,虽然老大不愿意,还是满眼含泪地被温情装在特制的皮囊里带走了。
连城于晋阳城中调动楚名将昔日旧部,选择了几位可信的将军,当夜一起共谋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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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疑兵
这边等温将军出发以后,另一边,将事先早已布下的疑兵伪装成匈奴人马和探子在边镜线出没,然后就是散播谣言,使得晋阳城内民心慌慌,乱成一团。然后又组织了一次假的偷袭,由楚家军分别装成匈奴兵和沧流兵突袭大营,喊打喊杀一阵又烧了几顶帐蓬溜走,再溜回来换上楚家军的衣服装作若无其事。这些经过“殊死抗战最终不敌”的士兵们把全身涂满鸡血鸭血,伪装成抗敌受伤,有一些干脆“阵亡”。阵亡的士兵就被拖了出去“掩埋”,这些“死人”到达城外即刻“复活”,拆掉伪装就去了望陇川下接应温情的偷袭小队。
搞出如此一个重大的“军事演习”,立刻吓得曹元帅与他京城带来那些没打过仗的,敌人来袭时还光着身在呼呼大睡的兵们屁滚尿流,吓出一身心脏病的曹元帅“当机立断”地就下令让楚家军去前线抵御入侵的敌人。
于是夏侯言等几位将军顺理成章带领人马驻扎到了分别与沧流国、匈奴相邻的两道边境线。分一小部分兵力去接应温情,大部分兵力用来对付匈奴人。此时按照时间推算,匈奴人哪怕是收到楚名将已死的消息就即刻从王庭发兵,大军出发到现在历时半个月左右,刚好快要到达边境了。占据了时间上的有利因素,夏侯言率人马到达前线接下来就是埋伏好人马,布置机关,关起门来打狗的事情。
却说在上一场战役之后,不论是楚家军还是匈奴军都需要一段时间休整,因此匈奴人被打败后表面亦签订了三年不出兵的和谈条约。匈奴人当然不肯死心,眼看将要入冬,游牧民族的生计又艰难起来,他们必须再一次通过掠夺取得足够的过冬存粮,而匈奴人对楚家军恨之入骨自然是不必说,这一次借刀杀人除去了楚名将,匈奴单于突利便命胞弟耶律头曼重整十万人马气势汹汹地卷土重来。然而在他们刚越过沙漠还未到达边境线的时候,楚家军比他们更快一步,集齐大军正在恭候他们的到来,而且不光是楚家军,另有一支沧流国的军队整整齐齐,与他们迎面撞上,杀得从王庭长途跋涉而来还未站住脚跟的匈奴人马措手不及,第一回合就大败。
这一来令耶律头曼傻了眼,百思不得其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楚名将不是死了吗?为何楚国非但没有大乱而且和沧流国连成一线,同一个鼻孔出气?
“呔!耶律头曼!可笑你们这些头大无脑的匈奴人,这一招将计就计竟然也不知道,我们老元帅怎可能被你们轻易害死?而且沧流国已经与我国达成了协议,两军联合一起,这次定叫你们这些胡人有来无回!”大将夏侯言与许仙左右夹攻迎上了耶律头曼的战戟,两人把他引得越打越远,还回过头在马上哈哈大笑,存心要气死头曼。
耶律头曼气得俊脸乌黑,打马直追夏侯言和许仙,嘴里哇哇大叫:“你们!楚国人不是好汉!有种的过来单挑,给我站住!”他扬起战戟要把那俩人斩于戟下,心中则在想着这些楚国人真是恶毒无耻啊!竟然两个人打他一个,两军交战前锋先行,向来是一对一决斗,他们竟然不按规矩办事!
楚名将向来标榜得光明磊落,原来竟也是这样无耻,用诈死引他上当!楚国朝廷里的“那人”竟敢背信弃义,给王庭传回假消息说楚名将已死!耶律头曼恨不得立刻就去捏碎了他!更想捏碎的是前面两个逃蹿得比兔子还快的小兔崽子!
沧流国怎么突然间就和楚国握手言和同一战线了?耶律头曼越想越是奇怪,但是此刻他气得快要吐血,哪有精力去想那么多。
夏侯言与许仙面有羞色,不过四公子有言在先,只要能打胜仗,管它什么阴谋手段还是光明正大,能把敌人打死打退才是至关重要的,跟匈奴人不必讲什么信义,于是他们两个也就变得很无耻。将耶律头曼引至悬崖边上,已经与大军离得很远了,远处的军队也陷入混战之中。程大头带领伪装成沧流**队的人马也从左侧杀出,杀得匈奴兵措手不及,匈奴的大队人马又由于行事速度有快有慢没有在第一时间全部到齐,这一来杀得匈奴兵大败朝后溃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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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两个楚国的小兔崽子退无可退被他逼到悬崖边上的时候,突然,不知从哪里飞来一枚镖,直接打中了耶律头曼所骑的战马,战马长嘶一声马腿跪地把他摔了出去。耶律头曼滚落在地后夏侯言与许仙也不上来杀他,两人竟吹着口哨打马走了,耶律头曼正莫名其妙,猛觉得小腿一痛,被什么东西咬了!他的手抓住一条长七寸五彩斑斓的毒蛇丢了出去,回头再一看悬崖边上竟有无数毒蛇爬了上来,游来游去,丝丝吐信,他大骂了一声:“汝等楚国小儿!”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
天色从明亮变得黑压压,浓云密布,将要下雨。
匈奴人丢了主帅又被打得乱成一团,只好后退三里安营扎寨。楚国旗开得胜。
耶律头曼悠悠醒转之时,看到自己身处在茫茫无际的沙漠,有一个少年正在火堆旁烤着食物。他脸上戴着面具,身形挺拔略有一些削瘦,少年拨弄着架在火上的烤鸡,风沙将他的黑衣吹得猎猎鼓荡,一双眼似笑非笑,不怀好意地打量他。旁边有两匹马,却只有一个人,远远的沙丘之处似有另一个人遥立在黄沙漫天的天穹尽头,衣袂飘飞,长发乱舞。
作少年打扮的楚连城望了望远处,司徒凤飞这个江湖游医,不知怎么的就赖上了她?他在沙漠那里东张西望的不知道干什么?
只不过打量了一眼,她把视线转回来。
耶律头曼亦不过二十**岁的男子,由于满脸长满虬须长年不刮,看上去异常不修边幅,但也有着一种草原男人独有的粗犷味道。在那层层叠叠的大胡子后面,其实是一张棱角分明,阳刚之气和男人味十足的英俊面孔。此刻正瞪大了一双眼愤怒地看着眼前这个像起来就不怀好意,很像拦路劫匪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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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停战协议
那少年低着下巴摸着匕首,背后有阴沉的杀气。但是他那双眼为什么那样明媚漂亮?使耶律头曼一下子有些闪神,脑中竟闪过一丝惊艳之感,他连忙晃了晃头抛去这念头。就在耶律头曼全身都僵硬得一动不能动,觉得少年的刀子就要朝他脖子下手的时候,忽然刀锋偏转了一个方向,朝着他的小腿扎下去!
耶律头曼忍住穿心剧痛,硬是没有哼一声。
“看不出竟还有几分骨气。”想起三位哥哥都是被匈奴人所杀,连城抑制不住立刻杀死耶律头曼的冲动,但是,她还有另一个计划,她提醒自己,小不忍则乱大谋!
“你想干嘛?”耶律头曼怒看着他,刀子刮着他的骨头发出响亮的沙沙声,力道重得差点让他疼死过去,额头的冷汗像水一样往下流着。
那少年挖去他腿上的腐肉,放出蛇毒的血,也懒得去包扎他的伤口,自顾自拿着烤鸡到边上吃起来。
“你……你有什么目的?为何救我?”耶律头曼亦是又痛又饥饿又渴,眼前阵阵发黑,狼狈至极,却不想给这个少年看不起,少年换了一个侧转身子,目光中的仇恨一闪而逝,他换上了一副和蔼的面孔,拿着烤鸡放在他的鼻子下嗅了一圈,耶律头曼吞了吞口水。
“想吃吗?想吃的话就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君子宁死不吃嗟来之食!”耶律头曼很有骨气地向她射来一道杀气。
连城也不生气,继续吃着鸡说:“忘了告诉你,现在已经三天过去了耶律头曼,你的部下们找不到你,又被楚军打得落花流水,看来这一次你们是前功尽弃,偷鸡不着反而蚀把米。既然你不领我救你的恩情,那就放你在这里自生自灭,少爷我就打道回府喽。”
“慢着!你要我答应什么条件?”
“退兵,息战三年。”
“不可能。”
“那你在这里等着被晒成人干好了,可怜啊,耶律突利恨不得你战死沙场,或许还会好心封你个死后的谥号什么的。要不是看在你还有利用价值,他怎么可能会留你这个与他有杀母之仇的兄弟这么多年呢?你就遂了他的心愿死了罢了,他就继续当他的大单于,这真是皆大欢喜啊。”少年说罢拍拍屁股就走人,耶律头曼一怔,这句话给他的震撼简直可以用惊涛骇浪来形容!他嘴唇苍白干裂咬出了血,怒声问:“你是谁?你怎么会知道!”
“你别问我从哪里知道,反正我就是知道,当年你一定吓得很害怕吧?大仇没报,如今又要为仇人送去这条命,真是不值得啊。我都替你感到可惜,其实以你的聪明才智和立下的赫赫战功,你,耶律头曼,才更有资格成为大匈奴单于,你说是吗?”
二十年前,耶律突利为了登上大单于之位,趁大单于病危之际,绞死当时最受宠的耶律头曼的母亲,别人都听信了耶律突利的话,说他的母亲为了父汗殉葬而死。耶律突利杀死了当时所有的近侍和侍女,这件事的真相除了当时躲在床底下被吓得哭不出来的耶律头曼和耶律突利自己,恐怕世上再没有别人知道,这些年头曼一直表现得非常听话,服从突利的任何命令,使耶律突利也逐渐开始信任于他,而他的心里却无时无刻没有忘记杀母之仇!
耶律头曼脸色阴晴不定地沉默着。连城拿着水袋咕咕咕喝了两口,还故意洒下来两滴。耶律头曼模模糊糊的视线看到阳光下折射出来的水珠晶莹剔透。面前那个人的笑容很邪恶……很邪恶!
沙漠之中哪怕是太阳没有出来也热得人全身的水分都蒸发掉三成,没有食物可以忍,没有水喝却实在不能忍。
少年继续说着不咸不淡,不冷不热的话,顺便帮他“分析分析”了目前的整个局势,皮笑肉不笑地说:“耶律头曼,我想你现在应该很清楚你中计了,其实这一切都是楚元帅的安排,楚元帅不但没死而且早就布好了口袋让你来钻,你以为你在楚国的‘内应’就很可靠吗?所谓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大家都有私心,所谓的合作也是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当他们看到更多的好处自然就叛变了,这点你不会想不通吧?而且你败得这么惨,回去还会有活路吗?何况现在沧流国和我楚国是盟军,再怎么样你也捞不到好处的。”
这番话她其实说得不清不楚,没有说谁是内应,也没有鼓动耶律头曼叛变,但他心里已经往这方面去想了,耶律头曼胸中的怀疑与怒火更是会随着他自己的猜测而越来越猛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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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其实一开始也有点不确定,但是看到耶律头曼的表情,她就知道司徒凤飞果真没有骗她,原来这一切匈奴内部的秘闻都是真的。至于司徒凤飞干嘛要帮她?干嘛又来找她,她也不清楚,她对那个人还是将信将疑的,在抱着姑且一试的想法之下,竟然真的使耶律头曼中计!
加上这次布局严密使匈奴军吃了这个大败仗,耶律头曼似乎也已经慢慢接受并相信了局势全在楚名将那老鬼掌握之中,而楚国人和沧流国人就是想鼓动他造反,想造成匈奴内部而使大匈奴暂时没有精力再进军中原。耶律头曼心里自然是非常清楚,但是,他耶律头曼其实也一直都有这个打算!此次兵败回去日子也不好过,他索性把心一横,与其把命丢在这里,不如遂了楚名将那老狐狸的意!
耶律头曼一把夺过水囊,咕噜噜仰着脖子喝完,把水袋一摔,终于愤怒地吼了一声:“你赢了!”
“早这样就对了嘛。”连城又把另一只烤鸡拿过去给他吃,冷着脸从怀里拿出一张纸,“按个血手印吧。”
“这是什么?”
“白纸黑字都写着,你自己看。”
原来这是一张用汉族文字和匈奴文字各写了一遍的条约,条约上说同意匈奴对楚国息兵三年,三年之内匈奴兵若是侵犯楚国边境,则立誓之人耶律头曼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生儿子没有屁眼,生女儿世世作娼妓……附注的条例还要把耶律头曼与耶律突利的恩怨秘密公诸于世。
到那时就算是耶律头曼不造反,耶律突利也会决不会让他活着。
耶律头曼气得胡子头发都竖了起来:“可恶啊!简直欺人太甚!立下条约也就罢了,为何要如此污辱于我?楚人简直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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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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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遵守了条约,下面这两条也不过是废话而已。这只是以防万一,省得你到时候赖帐,你们匈奴人向来就不讲信义,自然就不能怪我们有防人之心。”
“哼!难道这也是楚名将的意思吗?想不到这老头真是越活越狡猾了,他竟然比一个娘们还要恶毒!”
耶律头曼一把就要撕去那张条约,忽地一条软鞭抽来,卷走了那张羊皮纸,余势还甩在了他的脸上,耶律头曼顿时大怒!
少年冷冷地说:“你要是想反悔也可以,就在这里等死吧。”她转身就走。
“等等!”耶律头曼磨着牙齿愤怒的目光恨不能现在就吞吃了这个细皮嫩肉的小子,咬牙切齿道,“给我一匹马。”
少年把羊皮纸给他,看着他在上面按下血手印,将羊皮纸收起,再给了他一匹马和一个水袋,又补充一句:“不过你也可以放心,要是匈奴在这三年中没有背信弃义,我是决不会把这个契约公诸于世的,三年以后,这个条约就作废,我以楚家的名义立誓,这只是我们之间私人的交易,我想你也是堂堂草原上的雄鹰,不会对我这个一文不名的小子言而无信。”那张面具下的脸依旧是没有一丝表情波动似的,淡淡说道。
耶律头曼直恨得牙痒也没有办法,证据全都捏在他手上,还有什么话可说?他如苍鹰一般犀利的目光简直要把少年从心脏处射个对穿,一咬牙,二话不说一跃而起翻身上马,黄沙滚滚,策马绝尘而去。沙漠深处传来他的一句誓言:“三年之后!我一定会回来报仇的!今日之辱,必百倍奉还!你等着你这个小兔崽子!”
“好啊,少爷我就在这里等着你回来。”
连城目送他的背影远去吹了声口哨。远处那个快要越过沙丘,高大彪悍的背影好像猛地摇了一摇,差点从马上掉下来。
“真是所谓的最毒妇人心啊,连生孩子没屁眼,生女儿作娼妓的条签你都想得出来,亏得那个耶律头曼好修养,要是我一定把你耳朵都拧下来。虽然是一条毒计,不过的确是比那些冠冕堂皇的条约还要有用,不错不错,你现在倒有点儿得到我的真传了。”背后有一个声音啧啧叹着,无声无息的一道修长的背影落在了黄沙之上。那个人从远处的沙漠踱了过来,一柄扇子执在手里扇着,清清凉凉的衣着,清清凉凉的眼神,仿佛在他周围的空气都显得特别干净而清澈。
那人跃上了马背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羽扇搭在胸前慢慢摇着,就算在这沙漠之中,他亦是一袭白衣干净整洁,发丝不乱,眼神淡定,看着他,似乎沙漠也显得不那么闷热。
连城看了他一眼道:“我只不过是执行计划而已,想出这条妙计的人,你才是更加的恶毒。我向来做人光明磊落,又怎么会得到你的真传呢?”两人互相皮笑肉不笑地假笑两声。
司徒凤飞也不跟她计较,在马上递出了一支手:“上来。”
“干嘛。”
“我们只有一匹马了,难不成你想走着回去?”
“错,我原来的打算是想让你走着回去。”
“哎,我刚帮了你,你一点感激都没有,还如此薄情寡义,我真是看错了你啊!”司徒凤飞抚着胸口作捧心状。
“是你自己说为了国家民族大义,破例帮我一次,是这样没错吧?”当然她很怀疑司徒凤飞那双凉薄的眼睛里有所谓的爱国情操吗?他出于什么目的她不知道,但他的确是帮助了自己也帮助了楚家军,连城说话的口气便柔和下来。
“好吧,就当是我欠了你的,现在补偿给你行不行?”司徒凤飞依然笑着,眼底光芒闪烁,他眼睛半开半闭之间,所有人的心思仿佛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上来吧,难不成你真要呆在这里?”他策马而来,一弓身拉起她的手臂,就把连城拉上了马,让她坐在他的前面,一股清凉的气息与药香顿时袭入口鼻。
连城并没有做多想,便问出心中的疑团:“关于匈奴王室的秘史,为何你会知道?”
“你忘了?我说过天下间的事我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司徒凤飞得意地用羽扇敲着她的头,心情大好。连城扭头不理他。
今日此计意外奏效,又得胜而归,她心中便除去一块心病。让匈奴内乱的确是比签订什么割地赔款的条约更加有效,那夜密谈司徒凤飞又为她详细分析了匈奴的国力和现状,以及匈奴内部的局势,说明了他们为何在三年之内没有多余的精力再来侵扰楚国了,这就是说暂时解决了匈奴这个祸患。
连城听他分析得头头是道,与她所掌握的情报也没有出入,有一些更是她原来所没有想过没有听说过,自然是对司徒凤飞刮目相看,这个人若是真心为了楚国,何愁不是栋染之材?只不过对于这个突然对她表现出极大热情和善意的家伙,她也不是一点都没有防备。
司徒凤飞这个人太过高深。
她自顾自遥望着沙漠,没有察觉司徒凤飞悄悄把手扣在她的腰间,眼里闪过某种奇怪的东西……
骑在同一匹马上,两人心思迥异,连城便忽然想起孤千城,那个狐狸一样装纯装嫩的家伙,看似单纯无害,实则深藏不露,更加高深莫测。使她又不由为温情感到担心起来。扮成匈奴兵偷袭沧流国大营这只是一条出奇不意的突袭之计,沧流国的草包太子孤广仁或许会中计,孤千城却绝对不会,这是她的直觉。只希望一切都顺利,使这场战争早早结束才好。
她不是要保楚国,而是……不得不为楚家军谋出路……在她眼皮子底下,她亦不愿看到边关百姓遭受到战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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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这头再回头看温情率领的那支小队人马,其实在几天前偷袭小队已经到达万毒谷中埋伏。温情听从了四公子要他避开与沧流**正面冲突的警告,一直在耐心等待,守侯时机。终于等到某一日夜深人静,浓雾从万毒谷中散去飘向沧流军军营的时候发起了突袭。在白茫茫的雾气掩映之下,他们毫不费力进入军营,这次突袭毫不恋战,只点燃了沧流国的军马粮草,趁乱砍伤了几个士兵,就逃了出来。
计划十分顺利,沧流国的士兵们也看到了是“匈奴人”袭营烧了他们的粮草。虽说没什么伤亡,看似毫不费力,然而过程也是十分紧张刺激,这一支楚军最精英的士兵组成的小队偷偷摸入沧流国驻军的营地,之所以会这样顺利是千年冰蟾带着它的“毒虫大军”在前面开路,喷喷毒气,咬咬人就无声无息地放倒了守卫,再进入粮草存放之处放一把火,同时把战马放了出来,沧流国士兵在半夜惊醒,一边救火一边拦住脱逃的马匹,军营大乱,混乱中只看到几个匈奴人的影子闪过。
三十二:冤家路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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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瓜瓜对万毒谷地形的熟悉,温情率领的小队几乎没什么伤亡,打完一鸟枪就迅速逃出来。
此时被烧去大半粮草的沧流国大营中太子兼主帅孤广仁升帐,各位将军分列左右。士兵七嘴八舌地证实了“匈奴人”袭营的卑鄙行径。
众人无不义愤填膺,只有三皇子孤千城却不在帐中,众人早已被他散漫的个性习以为常。亦只有孤广仁知道孤千城那夜坠落山崖,此后他一直没有现身,估计凶多吉少,他也并不动声气,甚至都没有命人去帐中请他来共议军事,他一脸冷淡,使八皇子孤历便有一些起疑。不过此时他们重点要讨论的是下一步怎么做,沧流国大营一改先前的散漫,一下子变得纪律严明,草木皆兵,此暂且不提。
这一仗打得匈奴人莫名其妙,犹如一场暴风雨忽然而来,又骤然而歇,匈奴大军退去,楚**队得胜而归。另一方面,沧流国由于粮草不足,又忌惮于匈奴人会在沧流国与楚国交战时发兵,他们糊里糊涂摸不着头脑,为什么匈奴不打楚国而打沧流国?难道是想一口吞掉两国吗?未免胃口也太大了!
之后,又听闻匈奴兵大败,退回草原,传闻这一仗打得如此漂亮是因为楚名将那老滑头在暗中操纵,在各种流言纷纷,沧流军单独与楚家军对上形势又对沧流国未必有利的情况下,沧流国也决定退兵,无声无息地撤消了在楚国边境大军压境的阵仗。
有了前车之鉴,幽国当然也是从善如流地退兵,他们认为有楚名将和楚家军存在的一天,幽国自然也难以讨得好处。边境由剑拔弩张一下子像暴风雨过后宁静下来,老百姓自然又是大力歌颂楚家军的战绩,把这一仗传说得神乎其神,有如神明在暗中相助。
此仗从开始到收拾善后,接下来又要在边境卧龙滩、绝龙岭等地加固城防布置新的战阵,花了将近一个多月。除去楚家军数位高层将领以外没有人知道在背后指挥这一战的竟是楚家四公子。四公子在大胜之后就又神秘消失了。
楚**队大获全胜,一举消除边患,朝廷自然大喜,立刻下旨封赏将士。以曹达元帅为首的“皇家军队”自然受到了重赏,一个个高官厚禄加官进爵,士兵也得到了每人十两银子的赏赐。曹达封兵马大元帅加封镇国忠勇公并世袭爵位,顶替了昔日楚名将的地位,此外获利的还有曹国舅的妹妹曹贵妃,因为曹元帅的“重大功绩”而一举成为楚国皇后。在整个朝廷大肆庆祝之时,唯独对真正取得这场大胜的楚家军只字未提,曹达又找了一个机会革除了楚家军中几位大将的军职,将他们放逐到最边境线外的孤城——卧龙滩。凄风苦雨中楚家军的铁血战士们饱受风吹雨打,沙漠之苦,亦没有粮草和补给,几乎陷于绝境。
这正是典型的卸磨杀驴!
楚家军的将士一面寄希望于四公子会想到办法,一面苦苦支撑,采用四公子说的办法,军农结合,一边守城,一边自己种植一些蛮荒之地能够生长的植物。又因为边关百姓一直感念楚家军的恩德,其中有不少义士送来钱粮马草,使得被分散于各个边关最苦寒之地的楚家军将士得以苦苦维持下去。
这便是两个月之后的现状:楚国内部暗潮汹涌,楚家军陷入困境。
好不容易摆脱掉司徒凤飞以后,楚连城联络在澜京的与父亲交好的四大家族家主进行密谈,共同商讨对策。楚国开国四大元勋除楚家将之外,另有一门四丞相,书香世家定国安邦的尉迟家,和楚庸王之母林太后与原配皇后林皇后背后的林家势力,还有富可敌国以经商为主的歌舒家。
几位家主为了保全楚国恳求楚连城隐瞒楚家被灭门的真相,面对父亲的旧友,楚国的支柱,那几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如此求她,她还能说什么?她亦已决定先去秦国,只要三位家主能保证在她走后尽量帮扶楚家军度过难关,她便接受了他们的要件。
她想,等到楚国稳定之后再来杀楚庸王也不迟!便让那昏君多活几年!那几个老古董自然是不知道她的想法,如果知道她还是要杀庸王,必定是又要来那一套撞柱血谏的庸俗戏码。
好不容易说动了楚连城,三大家族的家主便生怕她反悔地开始了在京城多方添油加醋地宣传散播谣言,接着又列举了匈奴兵的“亲眼目睹”,沧流军的“深信不疑”,在百姓们心中竖立起楚名将未死,依然雄风不减当年的假象。甚至到了最后竟连亲自下达杀令并封锁消息的楚庸王也不禁怀疑,难道楚名将真的未死?难道是障眼法,那晚被那老狐狸逃了?那他现在躲在何处?
在这种混沌不明,故布疑兵的局势之下,三国压境的兵马又已经退去,人人松了一口气。楚国目前亦取得了暂时的稳定,除去楚庸王依旧不死心地派出一队又一队人马寻访“楚名将和他的余孽”并彻底消灭以外,楚国在表面上取得了平静。然而家国快要被奸佞和小人所毁,原本早已隐退不问国事的三大家族家主也终于下定决心再次出山,他们的复出,也就是意味着楚国内部将会有一次无论预料的变革,这变动将关系到国之根本。
那些都已经不再是连城所要关心的了,她已经做好离开的打算。尽管三大家主极力挽留,尽管他们如何如何晓以大义,明之以理,她也决不会遂了他们的心愿,留下来共同匡扶太子。她能做的都已经做了,更多的她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再去做了。而且她自己也遇上了大麻烦,碰见了一个甩都甩不掉的超级牛皮糖兼阴魂不散的家伙。
夜里她立在城楼上,凭栏望着万家***,奢华迷艳的澜京在她眼中如同一片缀满繁星的银河,无比绚丽辉煌。
在这片夜色所掩映之下的,有朱门酒肉臭,也有寒门冻死骨。
她觉得她的心也随着看尽朝华与日暮而变得沧凉冰冷,有时候她会忘记,她来到这世上只有十八年。她只是一个非常年轻,甚至还可以躲在父母羽翼之下的女孩子,而她却要担负起很多的使命和不能确定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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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浑身散发冰冷与寂漠,无声无息的,背后有一双手像羽毛般环住了她的腰,她便全身一颤,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
那人把她箍在怀里,下巴抵在她头上,仿佛把全身重量都压到了她的身上,黑色的发如流泉,唇似红枫,指尖的温度冰冷却有奇异的电流,使处于他爪下的连城面具下的一张脸铁青一片。她迅速地向后拍出一掌,便被那人轻易化开,她借力滑开两步,挣脱了他的两只手臂,脸上便滑下了一条又一条的黑线。
三十三:三年之约
第二更,嗯,第三更在晚上八点半左右
京都华灯初上,深夜的城头立着一男一女。女子身穿白衣,脸戴面具,她紧泯着唇,面对城楼的另一端站立的男子。他绛色衣袍,发尾高高束起,戴一顶紫玉冠,两边的黑发从肩头披了下来,领口处镶着一圈雪白的狐毛,使他的模样如同夜间被人不小心发现行踪的妖精,风华绝代地斜倚着城楼的墙壁,一双勾魂桃花目带几分邪气睨着她。
“孤千城,你追了我半个月,到底想干什么?”
“我又没有打扰你,只是比较近距离地看看,难道也不行吗?”一双桃花目顷刻就要滴出水来,他那一副顷刻由妖魔变成无辜又可怜的小白兔的模样看得楚连城不由心头火起,她疾掠而去,穿过城楼落在了一间民宅的屋顶,他又随后跟来。
“你不要像苍蝇似的跟着我好不好?算我求你了!拜托你了!”这半个月来他老是跟着她,她到哪里他就到哪里,该出现时出现,该消失时便消失了,使人防不胜防,令她都已经提不起防备他和避开他的精力。
自从温情带小队偷袭沧流军营的小队平安返回之后楚连城就感觉哪里有异?孤千城果然尾随温情找到了她。他如此奇怪,既不来打扰她,也不破坏她的计谋,虽然她做的每一件事他全都看在眼里,甚至纵容她派人突袭沧流**营也不阻止。不知道打的却是什么鬼主意?
连城只觉得这个人着实可恶!阴魂不散心思缜密,而且深藏不露!但却令人摸不着他到底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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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很清楚自己不是他的对手,假如他有心随时可以率沧流国的军队入侵楚国,但他没有那样做,却反而似乎有意无意在暗中帮助她。又或者,仅仅是戏弄她而已?
这半个月来,有时候睡到半夜醒来,猛地惊醒就看到他立在床头,或者他累了干脆就爬上她的床猫着身睡着了,单单这样也就罢了,看在他救过她的份上,她忍!可是早晨醒来一看他不安分的爪子总是会有意无意地抱住了她的腰,惹得她简直气血翻腾,气得她天天都想吐血!
“孤千城,你到底想干什么?”
“其实,我回去以后又想了很久,还是觉得你就是我这一生所要寻找的女子,我不会因为一时的挫折而气馁。既然我们都已经有‘夫妻之实’了,就要让你习惯我的存在。你说是吗?而且我又没有妨碍你的好事,我会当做什么都看不见的,家国天下本来就与我无关,我也懒得去管。”他整个人都挂在了她身上,双手勾着她的脖子,整个身体斜倾着,使她不得不加倍使出力气撑住他,而且他还故意加重“夫妻之实”的语气。
“不要脸!谁和你有夫妻之实!你这混蛋!”咬牙切齿的,楚连城一掌拍出,足尖踢中他的腿骨,另一记飞腿就往他的胸前招呼,然而那人单手一抄就握住了她的拳头,另一只手化解她的招术,轻轻一拖就把她拉进了怀里,幸好他没拖她的腿,要是被人拽住腿提在手里那就更丢人了!
连城又羞又窘。
那人眼中星光一样闪闪烁烁,这样的距离,仿佛一低头就碰到她的唇,仿佛只要一丝轻微的气息,就能点燃隐隐浮躁的空气。
“你……”她来不及说出口的话被一根晶莹修长的食指轻轻封住,随后,脸上的面具便不亦而飞。她下意识地去护住脸,然而手却被那人反锁在身后。轻轻的,有温润的东西盖在了她像布满龙鳞的半边脸上。那双手将她的头发稍稍收拢在耳后,她的脸上便多了一个白玉雕刻,花纹精美却薄如蝉翼的蝶形面具,正好遮住了脸上的疤痕,使她受了损伤的脸却产生了一种奇异妖艳的美!
他附在她的耳旁轻声地说:“我决定了,还是不戳穿你的秘密,让你为所欲为,楚连城,条件就是你要答应,三年以后,回来我身边。你要是答应,我就走。否则我就赖着你,赖到你答应为止。”说着,他的脸上缓缓带出了笑容,那笑容如三千界中纯白艳美的莲花绽放,神圣中充满无限的包容,仿佛她只不过是被他渡化之前,会一点翻江倒海之术就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小魔小妖而已,无论如何都翻不出如来佛的掌心。
她亦曾在一刹那间被那张脸所迷惑,随即就觉得一股血气直冲脑门!
“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答应?”她一说话,微微翕动的唇就要碰上了那该死的家伙,楚连城当然不甘示弱,尽管脸红到了脖子根,依旧一脸冷静。
“那么再加上沧流国三年之内也不对楚国用兵,给你三年时间,这样够不够?”
“哼,凭什么你认为我会答应?”
“就凭我……了解你。”他的指尖快要碰上了她的脸颊,正以为这家伙又要干嘛的时候,他食指轻轻在她脸上弹动了一下,“我是了解你的。”
她扭过了头。
这句话有多么讽刺,一个尚可称得上陌生人和敌人的人,他说他了解她?
“大丈夫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我的丈夫,要人上之人,人中之龙,你做得到吗?”这混蛋老是让她无所适从,快被气死之前,她故意拿话激他。
“原来你是这样想的,人中之龙吗?那有何难?”那人往后一退,飞身飘开丈远,竟然像是豁然开朗一样,高兴地说,“那么,三年以后,我会亲自打败你,你要是输了,就要心甘情愿跟着我。到那时,我会让你看到你的丈夫是人上之人,人中之龙。不过,”他又回过头来眼皮耷拉着瞟着她,“你要是敢给我看上别的男人,我一定不会对他客气的哦?我会亲自来抓你回来。”说罢他朝她潇洒地挥挥手,头一扭就蹿入黑暗之中去。
这混蛋!
真是莫名其妙的人。
“你别高兴得太早,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等我恢复功力你觉得一定会是我输吗?”恨恨地捏紧拳头,连城心中郁闷,她为什么这么傻,为了楚国她已经做那么多,为什么还要答应他这个条件?如果自己真的输给他岂不是将来要任人使唤?
江湖儿女最重承诺,她开始后悔自己答应得这么爽快了!不,其实她根本没答应,没答应是吧?
怀揣着一腔愤怒,却在他走的时候忽然间周围空气一凉,只感觉到一丝无言的失落。
天大地大,她的身体感觉到冷,连心也冷得像结了冰。
抬手抚上了脸颊的面具,那温润的触感,精美的花纹,似乎能感受到那人在雕刻它的时候有多么细心……只不过,纵然如此……她早已失去平凡女子可以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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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黑店前身:原始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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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的郊外,一间普通但还算宽敞的农家小院里面,十几个士兵正在大汗淋漓地蒸煮食物,满院异香扑鼻。
一只浑身雪白晶莹剔透的蛤蟆蹲在青铜鼎上面看着他们的干活力度和工作效率,它两只前爪枕着后脑勺,后肢交叠在一起跷着二郎腿,十分惬意地躺着。旁边则搁着几块小小的圆木牌子,这只蛤蟆耷拉着眼皮,像个万恶的工头一样监视着底下那些“长工”。看到士兵们在哪一个步骤做错了就举起一个大“”,外加脑门栗伺候。
这脑门栗乃是真正的糖炒栗,它把肉吃掉了,拿着栗子壳丢人。这本应该是十分诡异的一幕,然而小院子里每个人都像是习以为常了一样,按部就班地做着自己的事情。这是一只有灵性的蛤蟆,煮好的食物如果能过得了它的关绝对能大卖,而且这只蛤蟆还帮助过温情大将军进行对沧流国大营的偷袭。
这只富有传奇色彩,几乎像人一样有着无双“智慧”的蛤蟆,在士兵们眼中,四公子不在的时候它就是四公子的“耳目”兼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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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笼又一笼的烧卖点心、水晶果球、蛟饺、馒头、包子、千层糕在那一个又一个巨大的蒸笼里面热气腾腾地被取出来,然后又像流水线一样被运送出去,士兵打扮成普通百姓的模样,出来两个人推着小车拿到外面街头去进行兜售。
这就是近半个月来风靡了澜京的地下点心加工厂——“一品堂”的神秘作坊。
可怜项子龙堂堂大将军,与他手下这些精英中的精英全沦落成了厨子、小二、跑堂和走街串巷兜售的小贩。一品堂开张半个月,没有固定的销售地点,没有店面,也没有系统的经营模式,首先是以沿街散卖的形式开始,慢慢就打响了口碑。由于他们做的点心是市面上绝无仅有的,口感极佳,造型奇特,不论谁吃了都说好,短短时间一品堂这个名字就响彻了半个京城。
他们赚的钱自然全用来补贴楚家军在苦寒之地的军晌之用,虽然是杯水车薪,但也聊胜于无。烹饪和制作点心的方法士兵们都以为是出自四公子之手,哪知其实是出自那只成天作威作福的蛤蟆手中。
对于经商的事情连城本来是没有放在心上,而且她也没有经商天赋,但她的宠物蛤蟆白玉堂作为一个满怀抱负与理想的穿越人,他怎么能甘心做一只普通平凡的蛤蟆呢?它发誓要做天下第一有钱的蛤蟆,而要做到这个首先就要培养它的主人成为天下第一富人,它好说歹说,挖空心思,最终才使楚连城同意了开这么一家作坊,虽说离它的目标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不过这也是一个好的开始。
这个作坊的形成就要讲到半个月以前了。却说项子龙潜入皇宫盗出老元帅的骨灰,不料却中了陷井,经历一场激战过后,他所带领的一百士兵只剩下二十余人重伤而归,余下的人九死一生终于抢回了元帅的骨骸。项子龙旧伤复发昏迷不醒,以至于耽误了回到边关的时间,也使他错过了那场与匈奴人的战役,令他扼腕不已。
之后,楚连城北上澜京,便与他会回。这些暂时留在澜京的士兵暂时没有事做,也不宜以士兵的打扮抛头露面,白玉堂又整日在连城耳边唠叨着要开连锁黑店,连城便把这几个士兵都交给它去指挥,她自己则是早出晚归,项子龙亦是终日在外采集朝廷最近的动向和联络一些可信的人,为楚家军筹措粮晌与制造舆论压力使楚国朝廷短时间内不能对楚家军进行打击和用别的手段下手。
白玉堂乐不可支地指挥着这些被分配到他手下的士兵们进行劳动作业,他想了一个好办法,夜晚时由它口述让连城记录下食物制作和酿造等等的小窍门,写在纸上,然后选出一两个识字的大兵来当二级工头,依照他的想法进行操作,如果做得不对他也可以在旁边纠正。这样他既不用暴露身份让人知道他是一只会说话的,拥有千年后未来人思想的蛤蟆,又不必时刻需要借助连城的手去做他想要做的事,有时他也会用蛙爪握着笔,勉强刨出几个字来,但是他写的是简体字,时间慢慢过去,他才渐渐学会了几个繁体字。
他对自己非常满意,所谓的天才,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不管什么朝代,天才就是天才,管你是异时空还是远古,惊才绝艳这四个字,也只有他白玉堂这样处变不惊,随波逐流的天才能担当得了的了!
他得意洋洋。
今日也没什么异样,这样的日子过得很悠闲很平静,为了多赚一些钱贴补军晌,那些过惯军旅生涯的大兵们也不再抱怨做这些事情有多么婆婆妈妈,有几个甚至还在沿街兜售与日日和炊烟打交道的过程中,体现出了他们没有被人发掘过的经商天分和烹饪食物的天分。这期间楚连城和项子龙每日早出晚归,此地便由白玉堂坐镇,正所谓山中无老虎,蛤蟆称大王。
夜里连城回到住所,打量了周围并没有那个家伙跟随才放下心来,但是不一会儿,眼前挥之不去还是孤千城那张欠揍的笑脸。她的脸色不好,又郁闷又想不明白自己到底中了什么邪?他都走了,为什么却又会想起他?
她对楚国已是仁至义尽。楚国连年灾荒,又经历了楚匈战争之苦,百姓需要这三年时间休养生息,而她也需要时间恢复功力,杀楚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皇宫戒备森严,她不是脑袋一热就会送死的蠢人,暂时就让楚庸王那颗脑袋多留两年好了。如此想着,心中方才有些平静下来。
项子龙从外面推门而入。
“四公子。”他依然如此称呼她。只是叫惯了改不了口,即使楚连城现在已经改换回女装。
她那半边脸上疤痕依旧,走在街上行人看到她的疤只有纷纷退避的份,反而为她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司徒凤飞告诉过她要除去这个疤需要至少一二年,她也不急,见项子龙进来她把面具重新戴上。双手触摸到那冰凉的玉质,不由指腹微微一颤,猛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划过心上。她心神一凛,只见项子龙已站在面前,他刚强坚毅的脸上有凝重的表情。
“公子,尉迟老狐狸那边有消息传回来了。”项子龙将一封密函交给连城,他口中的尉迟田是早已退居二线的老丞相,亦是楚国丞相世家尉迟的家主,现任丞相尉迟延安是他的儿子。尉迟家与楚家是世交,尉迟田自然是可以信任的人。
连城展开密丞一看,脸色也顿时难看:原本他们都感到很奇怪,以楚庸王嗜杀成性,近年来倒行逆施的作风,他怎么可能按捺得住心性不动声色,先灭楚家,再来收服楚家军,进行一步一步蚕食楚家军进而达到筑固王权的目的。
原来,这一切竟是有高人在暗中操作布局!原来,元凶之一另有其人!
三十五:穿越女之挑战高难度布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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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秘密处死楚名将,夺回对军权的掌控,等到楚家军不会构成对他皇权的威胁之后,再来个一网打尽。
这真是一个十分周密且大敢的计划,如果成功那么整个楚国的军权会重新回到皇帝的手中,世袭将门楚家的势力将会被彻底摧毁,然而想出此计谋之人也没有料到,朝廷中的奸细会将楚名将已死的消息出卖给匈奴人,使匈奴、沧流国、幽国三国大军压境,差点惹来灭国之祸,此乃第一疏漏之处。其二,没有想到楚家在楚国的地位根深蒂固,无法动摇,不仅在百姓中,在军中有强大的威望,亦与朝中各大势力息息相关,楚名将虽死,楚家仍有强大的号召力。
更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杀害忠良、结党营私,陷国家于危难之中!如此恶毒的布署竟不是出自楚国朝臣之手,也不是楚庸王自己的主意,竟是后宫中一个女人想出来的毒计。
那女人名叫曹秋华,正是新册封的楚国皇后,草包大元帅曹达之妹!
连城一把捏碎了羊皮纸卷,眸中杀意顿时喷薄而出!
如此奸妃!着实可恶!常言道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她现在只恨不能立刻就插翅飞进皇宫,把那一对高高在上却无德行的狗男女杀了痛快!
一只手按在了她的手上,项子龙对他摇摇头,两人对看一眼,亦明白现在时机未到。
曹秋华此人,据说她三岁能吟诗,四岁会作曲,五岁时已艳名远播。
今年正是双十年华,被楚王选入宫中为妃,此女短短时日便获得宠幸,以其妖艳无双的媚术和心狠手辣的手段,连连从美人晋升至昭仪,又从昭仪升贵妃,最后竟使得楚庸王废掉太子生母林皇后立她为新后。曹皇后此人不贤,但听说她却颇有才情,昔日只因一首《佳人》而获选入宫,被楚王发现了她这朵隐在民间的奇疤。诗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国与倾城,
佳人难再得。
之后,她进入楚国宫廷,更是连连作出《水调歌头》、《春思》、《望岳》这样的诗词绝句,此外流传最广的还有她的一些春闺小词,如《如梦令》《点绛唇》《浣溪沙》《清平乐》等等,一时间才女之名无二,使得她的诗词人人争相传抄,京城纸贵。
竟是名满京城,号称百年不世出的才女。
两人在那里感叹如此一个惊才绝艳的女子,心肠却如此歹毒,真乃是楚国之大不幸!
在他们二人之间,只见一只个子小小的蛤蟆蹲在桌上,奇怪地用爪子捂着嘴,眼珠子在连城和项子龙之间溜来溜去。
连城见它那么奇怪,好像吃坏了肚子要吐出来的表情,连忙把他托在掌心里询问:“瓜瓜,你是不是今日又吃多红烧肉了?”
“哈哈哈、吼吼吼、嘶嘶嘶~我呱呱呱……太搞笑了嘛!这根本就是一个骗局!”
白玉堂再也忍不住,在连城的掌心翻着滚抱住肚皮……什么不世出的天才、才女,不就是一个典型的穿越女嘛,这位大姐还有一股誓把唐诗宋词全都背颂下来的精神和勇气,很好,很强大!很猥琐!很YY!
它笑着笑着,忽然一爪子捂住了嘴巴。
只见项子龙一脸惊异地指着它:“它……竟然会说人话?”
“子龙是自己人,我不瞒你,瓜瓜他其实不是一只普通的蛤蟆,它拥有一个人的灵魂,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它不仅仅是一只宠物,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带它去找我的师父,不知是否有办法助瓜瓜恢复到人身。”
“原来如此……”项子龙的惊讶持续了没有很久就点头接受。就算连城说这个地球是三角形的而不是方的,他也会信以为真,只是因为,她在他的心目中很重要,比他的生命更重要。
他的眸中有暖见,有坚定与令人安心的神采,连城亦对他一笑,便有一种温情的气氛脉脉地漫延开来。
两人继续刚才的话题,分析曹皇后的所作所为和目前尉迟田等朝中各位老臣将会采取的对策。
他们把他撇在一旁,白玉堂很不高兴,这个帅到渣的年轻将军也是被它视作情敌之一的!正所谓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这次在他面前暴露了自己的秘密,对它来说是很不利的!
不过这笑话实在是太可喜了,怎么就这么可喜呢!原来楚国皇宫里还有一位穿越同仁,这位同仁很强大,不仅会宫斗还会政治,听着听着越来越像是某些穿越晋江女,不仅仅能把一座皇宫闹得天翻地覆,而且有问鼎九王之野心哦!她想干什么?难道是想要做武则天吗?听说还想勾搭太子?哎呀呀实在是太强了!牛人就是牛人,果然不能用正常人的眼光来看哪!不知道除了他白玉堂以外会不会还有别的起点YY男混到这个世界里来?他觉得自己最好还是锋芒不露等待时机最安全,否则穿越也是很容易被秒杀的!
白玉堂再也忍受不了如此可喜的笑话,抱住肚子从房间里滚了出去。
唐诗宋词背两首,儿歌唱两首,小调弹一曲,这种穿越人最常用的手段他也会一些。改天要是露一手岂不就可以被称为“地球史上第一聪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绝世风流美男子”了!不,是“风流美青蛙”了嘛!
那个穿越女也没什么新的创意,不过就是宫斗加唱唱歌跳跳舞,自以为高人一等的穿越者啊,看多了几本YY就不知天高地厚跑出来胡闹。以为自己有绝世的谋略与智慧,恐怕她到最后怎么死都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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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此女竟能冒天下之大不讳,挑战穿越之高难度,不求名垂青史,却要做一个祸国殃民,残害忠良为达到个人目的的奸妃,也真是别具特色的啊!
白玉堂在那里胡思乱想着,在房门外仰起头看月亮。
项子龙说道:“新后刚刚册立就搞得朝纲大乱,似有入主朝堂之势。听说今日在金殿之上,楚王称病,王后垂帘听政,弄得满朝上下沸沸扬扬,连百姓中都在议论纷纷。公子以为,我们是不是先除去她以绝后患?”
三十六:穿越人的危机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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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连城哼了一声:“楚国百年基业是先祖与众位大臣辅佐楚王所创立,自然不能让一个恶妇为所欲为,不过我们也不用着急,杀这样一个女人我还怕脏了我的手,更何况宫廷戒备森严,我现在等于功力全废,不能让你们冒险,既然我们都已经暂时放弃杀楚庸王,那就没必要再冒险闯宫廷。杀她根本用不着我们动手,自古以来妇人干政乃是每一个朝代大忌,朝中一班老臣必定会最先坐不住出面声讨,别看老臣们一个个明哲保身,这些年大多退居幕后,然而真正用得着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发挥出大用场。楚国开国四大元勋除我家之外,另有丞相世家尉迟家、林皇后背后的林家、富可敌国的歌舒家。四大世家都不是无能之辈,你想林皇后被废林家能不管不问吗?老狐狸尉迟田更不用说,他向来就是个老古板,怎么能容忍后宫女人入主朝廷的事情发生?这也是他为什么将消息透露给我们的原因,他其实想借我们的手最好能快速地除去曹秋华,但是我功力被废,不比以前了。另外歌舒家虽说已不在朝廷,但他们掌握了几乎整个楚国的经济命脉,歌舒家向来与尉迟家交好,唯尉迟家马首是瞻,自然也会和他们联成一气。曹秋华一民间女子,她倚仗的不过是楚庸王的宠信,楚庸王乃是天下最凉薄昏庸兼无能之人,他只要一受到危胁就会自然而然拿身边的人作挡箭牌被牺牲掉。曹秋华自以为得势,其实等到四大世家发力之时,就是她的末日来临之时。”
果真人人都不是省油的灯啊!论狠绝连城一点都不比别人差,这招借刀杀人兵不血刃,甚至都不用自己动动嘴皮子,只要隔岸观火就好。白玉堂跑到外面,想起屋里有两个孤男寡女又不放心,屁颠颠地跑回来,正听着此处,不由暗暗咋舌。
怪不得地球穿越者千千万,最终能活下来并被作家记上一笔的少之又少,或许他们都是还没有展开行动就被古代先知们干掉了……想到这里它眨巴眨巴着眼,暗自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大树顶下好遮荫这句话是没错的,而且也不能太早地暴露自己的实力,否则吃亏还是自己。
话说回来它还是站在连城这一边的,怎么说她都是它爱慕的人呀!
白玉堂一直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监视两人是否有越轨的行为,爬上小桌子两眼骨碌碌在两人之间溜来溜去,直到两人商讨完毕之后项子龙走了出去。
项子龙本来是想要拎着这只蛤蟆走出去,因为他觉得它既然拥有一个人的灵魂,那就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自然不能再让它和连城睡一个房间,正所谓“男女授受不清”。而且他也顿时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以前一直觉得这只蛤蟆的目光特别色。但是白玉堂用两个爪子抱住了桌子腿硬是不让他拖走,最后项子龙只好作罢,有些担心地回头望了一眼,心想改日得和这只蛤蟆好好谈谈才行。
白玉堂仗着有连城的庇护一点都不将他放在眼里,不过他也只能老老实实在房间角落给他铺好的床上面睡,感觉是十分遗憾的。
经过了那个穿越女的事件,他觉得有些话有必要讲讲,两个月的相处之后它对连城越来越了解,觉得她现在做的事很没有前途。如果她将来还要走上一条效忠楚国的道路,那么她的处境会很危险,因为自古忠臣良将都是没有好下场的。
它便说道:“主人,我们该考虑开店面扩充人手了,只要把我们的生意做大做强,赚更多的钱,好好的过日子。朝廷不仁在先,你还管它干什么呢?此去秦国以后咱们就不要回来了。你看你打胜仗也没有用,功劳还不是记在了别人头上?自古好人没好报,忠臣更没好下场,你可不要走上一条不归路啊!”
白玉堂其实是考虑了很久,才决定对她说这番话。希望她不要老是陷在那里头了,历史上有哪一个忠君爱国愚忠愚孝的笨蛋有好下场啊?他说这话不是站在一只宠物蛤蟆的立场上,而是以一个人——白玉堂的立场上来说。
他希望所爱的人幸福,希望她能长命百岁。
当然了,有谁规定一只蛤蟆不可以爱人?何况他本来就是一个人,只不过附身在一只蛤蟆身上,偶尔行为习惯越来越像只蛤蟆了而已。
虽然说他不想过平凡的日子,做梦都想着自己将来真的能有一番奇遇,但是他也很清楚地明白,无论穿越还是非穿越,平淡才是最好的,平凡能使一个人活得健康快乐。那些成王称霸的道路太崎岖,争名夺利的事情太复杂,沽名钓誉更是没有必要,所谓枪打出头鸟,到时候死的一定会是站在最高枝的那只鸟。所以他也想通了,如果能恢复人身自然最好,如果只能一辈子做一只蛤蟆,只要能和喜欢的女子在一起,未尝不是一件快乐事。当然……前提是在没有情敌出现的情况下。
“是的,很快我们就可以离开这里,到时再说吧,隐名埋姓重新开始。”
她虽然这样对他保证着,但是白玉堂知道她心中其实放不下。有时他真的无法理解古人那种不惜粉身碎骨、不计个人荣辱的报国之心,有时又觉得这种忠诚和执着是多么可贵,至少在金钱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是几乎看不到的。慢慢的,在不知不觉中,了解她的思想和原则,白玉堂就越是觉得她和现代的女孩不一样,尽管她现在毁了半边容貌,但是她的心地在他心中是至美至真至纯洁的。
当他发现自己开始喜欢她的时候,白玉堂同学就开始杜绝和阻挠连城和别的男人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不遗余力地进行横加破坏,不遗余力地扮演着一个电灯泡的角色那样的行为。然而,在楚连城眼中却从未把他看成是一个正常的男子,白玉堂同学受到的打击真可谓是旷绝滚滚尘俗,尔等凡夫俗子所不能体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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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心酸,怎能是简单几个字所能分析得透彻呢?初恋啊,一场不知何时开始,又没有尽头没有光明和希望的崎岖的暗恋之途,就这样石沉大海,回音寥落。
寂寞地,它负着两只前爪,背影在月光下显得分外萧瑟。
它推开房门,跳了出去。
……
三十七:楚国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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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几日很平静,楚连城和项子龙的话也越来越少,两人每次回来都是一脸凝重。
离开澜京的日子终于确定下来了。
一早士兵们将最后一次早点卖完,点好银子再打包行李,就等着上路了。他们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可以收拾,只有一些干粮和衣裳被褥打成一个解放军行军打仗似的小包包,背在背上,就这样可以上路了。
这点子当然是白玉堂想出来的,项子龙发现此法十分实用,值得在军中进行推广,自然又让白玉堂同志自满了一回,要不怎么说一个成功女人的背后总是有一个勇于付出的男人呢?哈哈!
那日黄昏出城,天下大雨,空气又冷又湿。
倾盆而下的雨横亘天与地之间,联成密集的雨幕,天色黑沉,如锅盖扣在头顶。
出城照例要经过一番盘查,前面的士兵们先扮成运送东西的脚夫赶着牛车混出城去了,子龙与连城则扮成普通兄妹的模样。澜京风声甚紧,百姓们虽不知何故,但连城等人却是知道朝廷在暗中搜查盗取楚名将骨灰的人,朝廷中的人最近恐怕是坐卧不宁摸不到头脑,必须要得到第一手的确切消息,又不敢轻举妄动,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们不能在局势对朝廷不利混沌不明的情况下通辑楚名将及其“党羽”。楚名将与楚家军的存在,对朝廷的某些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威胁,特别是在这回庸王与楚家撕破脸之后。
远望京城渐渐远去,眼底青山绿水随着车轮的辘辘越走越远,此刻颇有一种事了拂衣去的感慨,然而她知道,这不过是天下纷争的开始,未来的一场战乱也许会影响到天下局势的改变。三年啊,三年后她会回来向楚庸王讨回这笔血债!到那时,楚国又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父亲啊,不是我不想改变,而是我没有能力去改变。
长叹一声,她把目光投向了烟雾蒙蒙,云烟一般雾影绰绰的远方。远方有不知名的经历在等着她,而她怀中抱着老父的骨灰,要把他葬在最前线的战场之上。
雨越下越大,通过蓑衣和斗笠雨水滴落下来就像是有人拿着桶从头上浇下来,微微一弯腰,身上衣服便被水冲得冰凉湿透。这支二十多人的队伍坐着几辆牛车慢慢在雨中行走,透过大雨仿佛看见北面的树林中有数条黑影闪过,一个金冠华袍满身狼狈的少年骑一匹马迎面而来,差点要与他们的牛车撞上,他一勒马缰,上好的西域汗血宝马蹄下生风,一跃而起,堪堪避过牛车,少年从马上摔下来滚到了泥泞中,接着策马而来的大概是他的侍从,十数人将少年护在一个小***里面,他们身着红色大内侍卫服装,若非王府亲兵便是宫中之人。
接下来便是上演追杀和被追杀的一幕,那边早已埋伏在树林中的人影嗖嗖嗖蹿出一条又一条,约摸百人左右,他们面戴黑巾,身穿紧身劲装,手中滴血的吴钩被大雨一冲,上面仍然留有血迹,显示出刚才曾经历过怎样一场恶战,那一把把雪亮的吴钩染了多少人的血才会在刺目的闪电之下发出微微红光!他们一拥而上,寒光上下飞舞,就像砍瓜切菜似的,那几个大内高手根本不是黑衣吴钩客的对手,很快就死去了一半。
项子龙这一行人都是战场里面打滚,风里来雨里去的人精,被那突然涌出来的百多人突然冲散,他们就不着痕迹地闪到了旁边观战。他们都认识这行黑衣吴钩客,正是那夜在将军府中出现过的楚庸王的爪牙,而且也正是王宫里的黑衣暗卫,项子龙带来的百余士兵折损八十便有多数是死在这里暗卫手里,此刻正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滴血的吴钩剑眼看就要招呼到自己身上了,周围护卫一个不剩,只剩下他单独一人脸色苍白跌倒在雨中的华服少年眼一闭,顿时萌生出一股悲凉的死意!
正在此时,他感到身体一轻,仿佛被一支纤细精致,却有力的手握住手臂提了起来。
那伙乘着牛车,脚夫打扮的汉子忽然都跳下车来,一出手就拔出了大刀,他们的招式稳健,每一扣一掀都是力量与巧劲的结合,临战经验丰富,变招迅速,而且也够心狠手辣,那伙黑衣吴钩客本来是想要杀人灭口,这群脚夫看到他们追杀皇太子自然也是不能活着放走一个的。然而没想到对方却先下手为强了!饶是暗卫武功高强到了这些“脚夫”汉子的手上竟变得捉襟见肘,特别双截吴钩刃在近身搏斗的时候占不到优势,很快就被那伙“脚夫”打得落花流水。其中有一个英俊男子显然是这伙“脚夫”的首领,他身手俐落,下手几乎一招致命,竟没有一个吴钩客能挡住他轻描淡写的一掌。
而少年则被扔到了安全的树林边缘,在他的前面立着一个修长却瘦弱的女子身影,冷肃地观看着战局。
有两个暗卫一看情势不妙就想跑,便有人问道:“四公子,放不放走他们?”
“杀了,一个不留。”那女子沉声说罢,其中两个脚夫手上就飞出数枚寒星似的暗器,快要跑进林中的吴钩客应声倒地。大雨还在下着,才不多时的工夫,那一百多黑衣人就像被秋割的植物,死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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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伤的脚夫们在自顾自地包扎着伤口,数人受伤,没有人死亡,他们似乎只是十分憎恨黑衣暗卫,却并没有对他有所善意。震惊中还没有回过神来的少年心里很清楚地知道这些黑衣吴钩客的实力,这些人号称是天下最强的杀手,一百人可抵一支小型的御林军,一千人足可血洗城池!这二十来个脚夫又是何方神圣呢?一个个竟有百夫不当之勇!要是他们能够为楚国效力的话,何愁不能铲除奸佞!何愁大事不成?
他在那里一厢情愿地想着,不料对方那伙人也不搭理他,就要上路走了。
三十八:楚庄
作者差点死在破烂医生手里,好不容易爬上来,马上继续休养,希望明天能活着见到大家……
今天下午突然肚子痛,痛到晚饭没吃突然晕倒就去看医生,结果医生给开错了药……撑到现在终于缓过一口气,如果我明天早上没来就是上市医院去了,我会托朋友想办法的,谢谢大家!求大家也我一下……
且说这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十五岁的楚国太子楚庄。
仔细看他虽浑身狼狈,眉宇间仍有一股英气与稚气,只是在这英气之中,难免有失于优柔寡断与软弱之感。连城等人虽不知他身份,但看他身上那一件金线绣成的金镂纱罩衫亦知非民间之物。他们自不会为这个少年多作停留,只是收拾了一下行装就继续赶路。走了一段路他们发现少年还是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们。由于牛车驮满了人,行走不快,少年的马也瘸了一条腿,他可怜兮兮地像一个被抛弃的孩子一样在大雨中追着楚连城他们的牛车。
前面的牛车越驶越快,少年追赶得越来越吃力,他摔倒在泥水里面,口中喊着:“壮士等等!壮士请留步!”瘸了一条腿的马终于倒下了,少年从马上爬起来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直到看着牛车和那些纵情高歌,豪迈地击节唱颂着“边疆月,壮士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脚夫们在他的视线中远去,变作雨幕中模模糊糊的黑点,他的眼中也越来越模糊,失去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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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集的大雨中那辆牛车又好像倒着行驶似的,车轮骨碌碌滚了回来,从车上跳下两个脚夫把少年搬上牛车,一顶雨伞在头顶撑开,少年模糊的视线中,仿佛看见一双秋水般清澈的眸子。半边蝶翼般洁白的面具隐藏了她一半容貌,另一半脸庞像新月一般皎洁,全身散发出出尘脱俗的气质。
这是少年第一眼看到那冷酷女子的真正面容,他嘟哝着说了一声:“仙……女……”便不支昏迷。她把蓑衣脱下来盖在他身上,背后便有一个人为她撑开另一把雨伞。
“前面有一间废宅,我们先到那里休息一下吧。”
“也好。”楚连城接过项子龙递来的蓑衣披上,离开皇城脚下已有些远了,暂时不用担心有人追上来,前面出现一座孤零零的义庄。
“就在此地休息吧,明日一早继续赶路。”
一行人将牛车赶进义庄,将油纸包裹的被褥等物卸下来,几个脚夫就手脚麻利地开始里外打扫,并仔细观察了一遍直至发现没有异常。
大雨渐渐停了,空气中还飘着细细绵绵的雨花。快要入冬的雨,特别阴冷,寒意直透骨髓,脚夫们升起火堆烤着衣服和地瓜,一只雪白的蛤蟆老气横秋地跳上架子指挥人给它烤小鸡翅膀吃。布满蛛网,白幡与棺木排了满屋的义庄里面因为这些人的出现增添了几许人气,火光映照着一张张粗旷黝黑的脸,谈笑生风,不时吆喝着因为什么事情在吵闹。
项子龙走到外面的时候,那些大老粗们立刻收起了嘻皮笑脸,一个个站得笔直像面临检阅一样。
“不好好休息养足精神,何事又在暄哗?”
“报告将军,我们在赌瓜瓜大人一顿能吃几碗红烧肉?”
“哦?”项子龙也来了兴趣,不过他听见轻咳一声,忙把脸一收,一脸沉稳地说,“胡闹,这有什么好赌的,赌注在哪里?统统的给我拿来上缴。”
嘻嘻哈哈的大兵们满脸不愿地拿出一枚两枚铜钱,一锭两锭碎银,扭扭捏捏地不肯松手,被项子龙一把就夺了过去,哭丧着脸的水一大喊:“俺辛辛苦苦存了半个月的私房钱啊!还打算娶媳妇用的呢!”
“全都充公,到了边关请兄弟们去喝酒。”
“好啊!”
余人大笑,有的开始围住水一调侃:“就你那黑乎乎的熊样还想娶媳妇,死了这条死吧!你小子成天跟我们混在一起,我们怎么不知道你存了私房银子呢?”
“俺去送‘外卖’,客人给的打赏不行吗?”外卖这个对他们来说已不再陌生的词,就是指客人预先订购了点心他们给送过去,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送外卖时客人给的小费不用交公这也是一品堂的规矩。
几个人唯独天下不乱地起哄道:“看这小脸红的,难道还是哪家的小娘子给的?”
“行了行了,”项子龙见他们越闹越来劲了,骂道,“都给我滚去睡觉去,小心罚你们睡觉不准打呼噜!”他把银钱一丢,士兵们一个个嘻皮笑脸地上来领走了属于自己的那份,就知道将军不会真的没收他们的钱财了,不过罚睡觉不打呼噜的威胁还是十分有效的,他们一个个瘴头鼠目地嘿嘿笑着跑走了。
“真是一群不成材的家伙。”项子龙虽一脸无奈,但士兵就像他的兄弟一样,在楚家军中向来就没有将军与士兵的高低贵践之分,上上下下打成一片,所以才能像拧成一股绳一样,无论是拆分开来还是组装起来,楚家军就像一支锋利的长矛能笔直插进敌人的心脏。
而这些人又是不同的,是楚家军中的精英。他们没有名字,只有各自的代号。以金木水火土五行为姓,分别命名为金一、金二、金三……土一、土二、土三……一共三百余人。他们有的来自江湖,有的是楚家军中一些资质好的子弟兵经过特殊训练,最终能够被编入这支三百人的小队,是经过千挑万选,绝对可靠和赤胆忠心的人。这三百人之中,一百人于那夜楚家被灭门之日随同老元帅以身殉国,一百人跟随项子龙来了京城,还有一百人便是跟随温情去夜袭沧流**营,烧毁粮草的突击小队。除去亲信的将军与这三百亲信士兵以外,楚名将已死的消息甚至连楚家军内部都没有泄露一丝一毫。
由此也可以看出朝廷为何不敢贸然或公然给楚家定罪,用了将近二百年建立起来的这支铁血悍兵并不是散兵游兵,他们有严密的组织,森严的军纪,无数培养和网罗的人才,甚至还有不为人知的秘密杀招。楚名将虽死,楚家的势力却不是一昔之间能够被瓦解的。
夜寒风啸,扑剌剌一群夜鸟飞过山林惊出人一身冷汗。
深夜中,山头有两个樵夫正沿着山道远远避开义庄返回村里去,为了一家人的衣食饱暖,不得已在这样寒冷的下雨天气还要出来砍柴,收拾好了柴禾明天拿到市集上卖,不过这湿柴也卖不上一个好价钱。两人唉声叹气,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壮胆,一个汉子高壮,另一个瘦小。
那高壮的道:“你说这年头,收成怎么就这么不好呢?好不容易稻子熟了,又被蝗虫啃吃得精光,又要交税,又要苟捐,还要给皇帝老子造什么观星台?他娘的,叫咱们这日子怎么过啊?”
三十九:义庄
昨天,去了医院,一直昏迷到现在,差点小命玩完,没,所以不放心让家人拿了手提来看看,作者可能还要继续住院,这两天先托朋友帮下忙,谢谢大家这么,谢谢!
“谁说不是,去年才刚大旱,今年又闹蝗灾,谁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啊?”
高壮的又说:“哎我听说书的说什么妖啊什么孽什么的,是什么意思啊?”
“国之将亡,必生妖孽。”瘦子脱口而出,连忙捂住嘴,又跑上去捂住了壮汉的嘴,“我什么都没说哦!什么都没说,你也不要乱问了,要砍脑袋的!你可别连累了俺!”
壮汉却毫不在乎,说:“反正妖孽不妖孽我是不知道,就是听那帮穷酸书生说说而已,反正也不干咱们的事,我只知道那里可是去不得的。”他说着还努了努嘴以加强自己说这番话的真实可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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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的立刻就被他吓出一身冷汗来了:“你是说……义庄里闹鬼?”
“可不是……自从江九亭全家一夜间身首异处,那里就没有消停过!也没人敢去停棺了,听……真的有声音!”一阵风声带起呜呜如哭声一般的异响,风中送来一阵大汉们哈哈大笑的声音。
那两人顿时浑身毛孔都竖了起来,壮汉原本只是想吓吓同行的乡人,哪知真的会有“那东西”,顿时把他自己也吓死了!
两人抖着站不住的腿,恰好又在此时,树林中有数条黑影嗖嗖嗖掠过。两个樵夫大叫一声:“鬼——啊——”吓得三魂丢掉两魄,柴也不要了,连滚带爬地向山下飞奔而逃……
……
义庄之内。
“喀嗞”——
静悄悄的夜里忽然响起一个古怪的声音。
继而静寂了一会儿。
一副棺木的顶端被小心地推开一点,然后,有一只稚嫩的手从里面伸了出来。
义庄里面停满了五六十副棺木,似乎有一段时间了,也没有人来进行安葬,最里面的角落有一具棺木的棺盖正被缓缓挪动发出轻微的喀喀声。风声大作,廊下生了锈的招魂铃叮叮当当响个不停。一个挨一个在廊外睡觉的士兵们都没有听到义庄深处传来这一丝几不可察觉的声音。
慢慢的,一个小孩从棺木中爬了出来,嗅着老远传来的烤地瓜的香味,咽了咽口水。
……
楚连城单手支着下巴靠在桌旁假寐了一会儿,在一间稍微进行了收拾打扫的厢房内,木板床上躺着被救回来的少年,他的模样竟有几分酷似司徒凤飞。初时没有注意,此时见他琼鼻凤目,鬓发墨黑,一张瓜子型的脸虽没有司徒凤飞的出尘,但也显得秀气有余,浑身散发温和的书卷气息。
少年受了惊吓又被雨淋,服药以后仍高烧不退。忽然,她被窗前掠过的几条黑影惊醒,打开门看到项子龙已追了出去,又是那些阴魂不散的暗卫!待她赶上时项子龙已擒下两名黑衣人,其余的正与士兵们激战。
“你们是什么人?竟敢三番五次阻挠我们的行动?”领头的黑衣人发话了。看来这次来的人是待级比较高的,有问话的权利,而不是像以前遇到的那几批一样纯粹是杀人机器。
“你不需要知道,因为死人是不会问为什么的。”
黑衣人还没有来得及愤怒一个女人竟然口气这么大,完全不将他们黑衣暗卫放在眼里,他就忽然感到不妙。
对方忽然吹了一声口哨,然后全都停止了打斗虚晃一招跳到了树上去,蓦然失去对手的黑衣吴钩客一个个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看到铺天盖地的毒虫不知从哪里爬出来。一只浑身雪白、晶莹剔透的蛤蟆卧在一块黑色岩石上引吭发出“呱呱呱”“咕咕咕”的王者召唤之音,顿时,天地好像变了颜色!
密林深处的平静被打破,无数东西悉悉索索地从地底下,从天空中,从竹林里,从树藤与叶子里面钻出来,周围有不知名的生物虎视眈眈!刹时危机四伏!
黑衣人们想跑已经来不及,他们被那些不知从哪里而来,无孔不入的虫子、飞蛾,蛇、蚣蜈爬进了衣领里,爬进裤管里,钻进脚心里,被咬了之后立刻七窍流血而死。几十个暗卫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全军覆没了。
见到那些人死的惨状,大家都觉得头发发麻,暗暗警告自己以后千万不能得罪瓜瓜那只诡异的蛤蟆!
利用毒物杀人未免过于歹毒,但是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楚连城托起跳回她掌心的瓜瓜,摸了摸它的头,轻声一叹。
项子龙将那两个被擒住的黑衣人捉回来审问,结果自然是问不出什么,这两人一见事情败露再被他们带回到义庄内就咬破藏于舌下的毒自尽了。
不一会儿士兵金三带着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子从竹林中回来:“公子,这小贼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趁我们不在偷吃烤地瓜,搞不好被他看见黑衣人了,要不要?”他比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金三,我们虽然经常拦路抢劫,杀人放火,可都不是坏人哦!”水二哈哈大笑。
火五看到那孩子像被吓傻了一样没有声音,连忙制止他们两个:“没事干嘛吓唬小孩子?”
“我不是小贼!我也没有偷吃!”那个小孩在金三的手上挣扎着扭动身体,小脸上脏得看不出颜色,手脚又黑又瘦,只有一双大眼睛里面射出倔强和仇恨的光。大家一开始看到他不仅不怕这里有死人,还不肯承认偷吃烤地瓜,均觉得这孩子挺有趣的,于是哈哈大笑,谁知那小孩看到两个倒在地上的黑衣人,忽然像发了疯一样挣脱金三的手里,不知道拔了谁的腰刀,上去猛刺那两人,顿时鲜血四溅,鲜艳的红色液体顺着他的手腕流淌下来,溅到了他的脸上,滴落到他的眼睑,他就像头小兽一样浑身除了杀意再看不到任何人,喊着:“凶手!杀人凶手!魔鬼!还我爹娘命来!”
终于有人看不下去,上前把他拉起来。楚连城道:“金三,把他带下去梳洗干净吧,再拿点吃的给他。”
项子龙命四五人跟着他去处理善后,并让大伙儿连夜做饭,天不亮就离开义庄。
四十:小贼
不一会儿,金三面红耳赤地来敲楚连城的房门,原来那小孩竟是个女孩,折腾了半天都不让金三帮他洗澡,这才知道是个小丫头。
“她那么脏那么瘦小,根本看不出性别来嘛,而且还那么凶狠!哪有这么凶的丫头啊?”金三讪讪地解释,随后他仿佛意识到这句话把他们最尊敬的“四公子”也绕进去了,四公子不也是女子吗?不过她是特别的,在金三的心目中,她应该是像巾帼英雄一样的。连城听后不以为意地一笑,便让他把小女孩带到了她的房间。
原来这女孩和义庄中所停的四五十具棺木有关,她是江九亭的孙女。江九亭这个人连城似乎也听说过,好像是一个官声还不错的尚书,告老还乡之后没想到竟被灭了满门,他又是掌握了什么秘密?或是因为什么得罪了朝廷呢?连城沉思着,虽然知道在这一个小孩口中也问不出什么,还是问道:“你能不能告诉姐姐,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黑衣人要杀你家里人吗?”
小女孩的眼中有警惕的光,她似乎考虑了很久,最后才下定决心一样,抬起来说:“是那些穿黑衣服的人!他们化成灰我也认得的!他们杀了我爷爷、我爹,还有我娘!抢走了我们家的传家宝。后来有人把爷爷他们的棺材放在这里,我就偷偷跑到这里来,一个人虽然又冷又饿,但是这里却没有坏人。”说到后来她的语气里带出一丝天真。
连城不由同情地摸了摸她的脸,小女孩往后一缩,最后还是乖乖地给她摸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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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就装鬼吓走别人让他们不敢到这里来,你在这儿多长时间了?”
“不知道,我来的时候天气还很热,现在都快要下雪了。”
“那你在这里吃什么?夜里冷不冷,饿不饿?”小孩子的话说得不怎么清楚大意还是可以理解的,江九龄的死,真的是图财害命这么简单吗?连城觉得此事颇有一些蹊跷。
“冷,冷了就躺到棺材里,那里能避风,饿了可以去山上挖笋,现在没有笋了,但草根什么的都可以吃。”小丫头突然仰起脸天真地问,“大姐姐,我可以相信你吗?”
“嗯……自然可以的。”连城一楞,便笑着摸摸她的头。
“真好!我终于能有一个可以相信的人了!”小女孩放松地绽开了笑颜,清瘦但颇有几分灵气的脸上露出一种小孩子特有的纯真,“姐姐,那我可以再吃一块红薯吗?”
“可以,想吃几块都可以,不过红薯涨气,姐姐请你吃更好吃的。”连城将一碟糕点拿到她面前,小女孩眼中放光,再也顾不得说话了,拿起一块糖糕就塞进嘴里。被油纸包裹而没被打湿的糕点又糯又甜,好像妈妈做的冰糖莲藕……小女孩的眼中挂着泪水,不知不觉地淌着。
“慢慢吃,别噎着,先喝口水。”连城替她顺顺背,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江小蝶。”女孩一边回答她,一边吃着糕点,一双眼睛还不住地左右看,看到了木板床上躺着的少年,好奇地多看了两眼,“那个哥哥是谁?”
“哥哥也是和小蝶一样迷路的人,等他醒过来,姐姐就送你们去镇上,给你找一户可靠的人家,让你衣食无忧地过以后的生活可好?哥哥也会找到路回家去的。”
“不好不好!”小女孩头摇得像拨浪鼓,“镇上的人都不是好人,他们都不敢去报官,没有人帮我报仇,只有姐姐杀了黑衣人帮我报了仇,姐姐有那么多手下,一定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所以我就要跟着姐姐!”
“可是,你听姐姐说,镇上的人不是还帮你的爷爷和父母买好了棺木收葬吗?他们只是胆小而已,其实他们也是好人,我们要懂得看到别人善良的一面,如果不是有深仇大恨,要尽量学会宽容。”她试图谆谆诱导,小女孩也听话地点着头。连城心中却有个阴影挥之不去,仿佛这小丫头根本没将她的话听进去似的。这孩子约摸不过十岁,却比平常的孩子历经更多的磨难,在性格上对她来说不知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想起她手刃黑衣人的狠决,那时她眼中的厉芒是明明白白没有半点掩饰的一种对血腥的渴望和复仇的快感……她竟然对复仇感觉到快意吗?
连城猛地一惊,再看看这丫头现在为了跟着自己这个她认为“很厉害的人”,而刻意把自己伪装成乖巧的模样,前后反差如此巨大,是一个正常小女孩该有的反应吗?
……
天亮了,一夜安宁。
项子龙带人将追兵向西南引开,连城等人则从小道折回澜京。
那酷似司徒凤飞的少年醒来,路上除了沉默不语的彪形大汉们,躲在连城袖子里睡觉的瓜瓜和一脸怯意的小姑娘,一行人中就属他最为活跃。
昨夜病得跟死人似的,醒过来以后则是比唐僧还要罗唆,他就像颗超强弹力牛皮糖似地粘着楚连城,缠得她受不了把他赶下车去和金一他们坐同一辆牛车。
这一下搞得懒洋洋东倒西歪,嘴里叨着草正望天的金一等人也不爽了。
这小子也不看看他那小身板苗条得风吹就会倒,有哪一点能让大家看上眼。既然四公子说救他,这才勉强带他上路,等躲过追兵就让他滚。可这小子却一点也没觉得自己有多么不被人待见,一点也不嫌烦,发挥出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的精神,不停地试图从各种角度举出各种例子来进行引诱,说明如果他们这一行人,如果肯跟他回去澜京的话,会有多么美好的前途。
从许之以高官厚禄被打了一顿后,这小白脸又学乖了,尝试着从另一个角度出发,说什么朝廷正是用人之际,奸党横行,国将不国,如果有像他们这样的壮士相助,就可以扫除乱党平定天下,百年之后,这将是一件多么值得光宗耀祖的事情啊,总比他们做脚夫给人当苦力强多了吧?习得一身武艺,如果不报效国家,堂堂男儿七尺之躯,活在世上岂非窝囊?
这句话说得汉子们火起来了,他们有哪一个不是热血沸腾顶天立地的男儿?不是不想报效国家,而是国家**,再没有值得效忠的人。常言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这破鸟地方谁爱呆谁呆着!
楚连城坐着最前面一辆马车,并不理会他们在那边吵吵闹闹,悠闲地看着天高云淡,心情难得放松。
那边金十四却着实不爽了,一老拳砸向牛车,楞是把车轱辘砸得晃了一晃,怒吼一声:“四公子,我们要不要把这个朝廷的狗腿子从前面土坡扔下去?省得碍手碍脚,罗七八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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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美丑的定义
少年吓得一哆嗦,金一便道:“十四,你要是不想听可以把耳朵塞住,谁也没勉强你。没看公子现在心情好吗?你这颗球怎么一点都不长眼?”被他教训的金十四忙涎着脸说:“是是。”
跟这群粗人在一起的感觉太危险了,少年心想还是想回到前面和楚连城坐在一起,她好像是他们这群人的首领,不知为何这群汉子都称呼她为“四公子”?
这边马车停了下来,车上女子似乎同意他回到马车上了,少年抹了抹额头虚汗连忙飞快地远离这些有暴力倾向的凶巴巴的汉子。
太子楚庄在他享尽尊荣与众人的吹捧的生命里,第一次遇见这样一群人和这样一个女子,使他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受到了很严重的打击。以前被困在金丝笼一样的皇宫里是体会不到这种感觉的,从一开始愤怒和新奇过后,他似乎渐渐能和这些人相处了,不管怎么说他很感激他们救了他,他们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行动非常高效,像死士一样服从命令,楚庄也不会傻到相信他们真的是一群走南闯北的脚夫。而且他十分想把这些人收为已用!另一方面他又犯起嘀咕,难道说这些人和朝廷有仇啊?他一提到朝廷他们就绷起了一张脸。
他尽量地,露出十分真诚且令人无法防备的表情,再一次不肯死心地说:“姐姐,我是真心希望你们能够帮助我,要是能使各位壮士为国效力,则我楚国江山可保无虞矣!”
那神仙般的女子笑吟吟地望着他,并不回答,却换了一个话题问他:“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救你吗?”
少年被她脸上那抹难得的足可倾城的微笑迷得头脑一热,晕乎乎地摇了摇头。其实她跟自己差不多年纪,少年不知道为什么在她的面前就会感到局促不安,那女子眼中的睿智和冷酷像寒芒一样逼人,可是她一笑,忽如一夜春风吹开了满树杏花,少年呆呆地感觉到自己的胸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失落了,又有什么在萌芽,在抽长,变得浓郁而茂密起来。他真的很想看看这女子面具下的容貌将会是如何惊世绝艳,可是又害怕揭开面纱以后的神秘就像一个梦境,梦中的神女在梦醒之后就会不见了,又很怕会惹她生气。
“你对我很好奇吗?”女子再问他。少年摇摇头又点点头。
她轻轻揭开了面具,少年顿时倒抽一口冷气!
连城将面具戴上,淡淡地一声轻笑。
少年重新转过头,却不再看她的脸。那些汉子们发出不屑地哼哼声,似乎心道:又是一个以貌取人的肤浅之人!
少年脸色通红,而靠在连城右肩处的小女孩则只是脸色变了一变,她马上就恢复了镇定,反而以一种嘲弄的目光看着少年。
“神仙姐姐你别误会啊,我只是……一时有点不能适应而已。”一下子受到的冲击过大,少年镇定下来以后才十分坚决地握起了拳头,说道,“姐姐你放心,我一定会请最好的神医治好你的脸!我发誓!”
“不用了,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有时候表面上的东西不一定是真实的。面具之下隐藏的丑陋无处不在。”原本只是想吓吓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他长得酷似司徒凤飞,她欠下了司徒凤飞的人情,便把这种补偿的心态自然而然地转嫁到了这个少年身上。看得出他心地善良,然而涉世不深,也许出身豪门有权有势,但空有一腔报国的热情,这样也是没有用的。
其实更重要,真正的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
试问这天下间有谁可以穿着明黄中衣?又有谁能握有“明德”太子印?这孩子还以为自己把身份掩藏得滴水不漏,却不知早已暴露身份,之所以不戳穿他是因为没有必要。而且令楚连城想不通的是,常言道虎毒不食子,楚庸王为何连太子也要杀?她的老父曾寄希望于年少的太子,希望将来他可以成为一代明君。天下之事亦是无巧不成书,既然碰上了,连城便觉得有必要教教这个看起来像一张白纸似的小太子,他似乎还不知道要杀他的人正是他的父皇,还在做着宫廷生活与权势的美梦,以为所有的君王只要大袖挥挥就能决定家国大事。
她闭起眼努力挥去杀父之仇的阴影,只觉得心中依旧难以平静。为什么史书中总是记载,某某某忠臣被害之后,他的后代如果能说服新君为祖先平反,必然会对君主更加地感恩戴德,仍旧会舍生忘死为君主效力?她发现要做到这一点真的很不容易!她的浑身有杀气……然而,看向他纯净的眼神,她又开始,为这样一个身不由已的少年感到一丝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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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们说一个故事吧,叫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小小的蚂蚁洞,都可以使千里长堤溃决,比喻小事不慎终将酿成大祸。同样的道理,如今楚国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而是积重难返。我朝历经二百年,好不容易奠定基业,然而创江山易,守江山难,稍有懈怠就会出现很多难以解决最终导致王朝走向没落的问题。所谓君不正臣不贤,则民心乱,加之近年天灾欠收,朝廷不思抚慰百姓而一味加重税赋,搜刮民脂民膏建什么观星台长安池?岂不知商纣亡于妲己,周幽亡于褒姒,君不贤,宠奸妃重谄臣,自古又有多少忠臣被戮?国君若不能修善已身,泽被天下,就算有多少名士忠臣辅佐也没有用,国若将亡,无人有回天之力。”
“你!你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呢?难道不知这可是大逆不道之罪!”少年顿时涨红了脸。
“那么你认为我说这样的话有罪吗?”女子不答反问他。
“虽然大逆不道,但是……你说的对。”
“小蝶,你有什么愿望吗?”连城停止这个话题,转头问睁大着眼听他们说话的小姑娘。小姑娘立刻绽开一朵灿烂的笑容:“有啊,我的愿望就是吃得饱、穿得暖,不被人欺负,有一个最强的人能保护我。那么大哥哥的愿望呢?”她转过头天真地问。
“我的愿望?”少年一怔,“我的愿望自然是天下太平。”
楚连城微微一笑,父亲的眼光或许不错,太子本性不坏,但是他心志不坚定,眼神躲闪,显示对自己的不自信。长年累月在温室里生长的花朵是经不起风雨摧残的。
“你觉得,我们这些人可以帮助你成大事吗?”她问他,“如果某一日大雨来了,房子就要被冲垮了,那么你说,一个人的力量能不能支起一座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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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发动反戈
少年语塞,良久呐呐地说:“如果那个人很强大就可以!像太祖皇帝,像开国元勋楚老令公。像你们,至少可以帮助我对付宫里那个妖妇!”
妖妇?
连城心里一动。
若是曹皇后与太子不和,派人谋杀他,倒的确比楚庸王亲自下令杀太子的可能性要大。然而提及她的曾祖父,连城心中不快,仿佛少年亦不知楚家已被灭门,她问他:“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救你吗?”
又回到了第一个重复的问题。
少年摇着头。
“我见你在大雨中不顾惜性命追逐我们的马车,觉得你比一些人有勇气、执着,是一个可塑之材。人只要有顽强的精神,在逆境中有挣扎的勇气和毅力,你就会做到你心目中想做的事情。你其实不需要我们这几个微薄之人的帮助,只要你清楚了你自己要做什么,能做什么?修已身而明志,以你的身份地位,相信自会有更多名士来投。”
“那么,神仙姐姐还是不肯帮助我吗?其实我是……”他就要说出口他的身份,马车一个颠簸,又生生地咽了下去。
突然,马车停止行进,赶车的士兵在外面说道:“四公子,桃源渡口到了。”
“好,下车吧。”连城把帘子一掀,示意少年下车。
外面便传来百官的山呼:“臣等在此,恭迎太子殿下!”
少年微挑的凤目睁圆了惊讶地看着楚连城,她朝他点点头,便似事事了然于心。
楚庄心中惊讶更甚!这女子,她到底是什么人呢?
澜京城外,桃源渡百花林,城郊有数千人马,由老臣尉迟田率领一众百官与卫兵迎于西山下,见少年楚庄从马车中下来,齐声山呼千岁,下跪迎接。
原来项子龙引开追兵以后即刻先行返回通知了尉迟田来迎接太子,尉迟田与楚名将同辈,亦是德高望重的三朝老臣,太子回宫之事交给他应该是最为妥善的。
站在了马车外的少年回头看看,只见那女子脸上表情波澜不惊,他脸上便不由现出两朵薄红飞速地爬上了两颊。他自以为高明地隐藏身份,原来从始至终早已被人看透,可笑自己被人耍猴似的捉弄还不知道。他首先第一个反应应该是感到愤怒,然而他却又没有这种感觉,只是对这一行神秘莫测的人更加好奇,他们怎么能够请出早已不问朝事,德高望重但也向来明哲保身的老臣尉迟田?那就说明更加不是普通人了。他们到底是谁呢?
尉迟田这个老家伙连他这个太子的面子都敢不给,三番四次请他不动,今日他又为何公开露面来迎自己?岂非说明他算是明确表态站在自己这一边了?
一瞬间他脑中便闪过很多念头,太子生长在深宫,从小被教导权谋之术,虽心性有些软弱,该学的东西他也一样都没少学。此时既有惊喜又有惊诧,便看了看众老臣,再回头看了看在马车中迎着阳光悠然眯起双目的女子。
她从怀中取出一枚巴掌大的令牌,递给他道:“今后有事若真的需要帮助,就拿着这信物到晋阳城,自会有人与你联络。但是,要看你所求何事,我们也不一定都会答应。今日一别,望你能记住你今日说的话,太子殿下。天下苍生为重,民为重,君为轻,望你好自为之。这小姑娘身世可怜,她的爷爷也是楚国的忠臣,我将她交给你,希望你能善待于她。”她轻扯唇角,似笑非笑,在夕阳下如同佛陀座下的莲花绽放,只可惜如此绝色女子,却毁去了半边容貌。
太子楚庄不由心中嗟叹,只望着她发呆。
接着江小蝶便也被送下了马车,两人站在桃花树下,身后是众臣与快要没入地平线的落日,直到看着那些引吭高歌的粗旷汉子与“她”,渐渐远去,渐行渐远……远方山岗之上,有一白袍英伟的男子如天神一般,持枪策马而立,他与她目光相接,便会心一笑。
如此风采绝世的一双璧人,看在楚庄的眼里竟觉得无比刺眼。
他少年清澈的情怀,仿佛被埋下了一颗种子。自然……也埋下了许多年之后的恩怨纠葛,爱恨与情仇。
“我们还会见面的。”他喃喃地说了一句话。回过头对还在发呆的江小蝶说,“你的愿望实现了,小丫头。因为你找到了一个全天下最有前途的靠山。从今以后,没有人再欺负你,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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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头似懂非懂地点着头,没有人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
楚庄回过头正有事要询问,冷不防尉迟田那老家伙不知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就杵在他的身后,吓了他一跳。那老家伙就流着口水看着他手中拿的那枚令牌,语气有些微激动说:“太子,她竟会把这个也给你了呀?这可是好东西啊!”
“嗯,有什么特别吗?”楚庄心中郁闷,周围除了豺狼虎豹就是狡猾的狐狸,一个个全都深不可测。这老狐狸似乎也知道很多秘密的样子,不仅朝臣不拿自己当回事,奸妃更是几次三番派人杀他,父皇对自己不闻不问,这个太子当的真是太过窝囊!
尉迟田察觉他的不悦,忙陪着小心说:“太子,这不是一枚普通的令牌,你看这上面雕刻精细,做工讲究,样式古朴,能卖个好价钱呢,好好收着别弄丢了。”
楚庄一听顿时气得吐血。这还用得着老家伙提醒吗?“她”给的东西,就算是一枚普通的桃木符,他也会珍而重之地收好。
尉迟田抹抹冷汗,差点说漏嘴,如果说出这枚令牌其实是大宗师蓬莱翁的信物之一,能够号令天下武林人士,那小妞必不会放过自己,还好及时打住,真是人老了糊涂了。楚连城既然将如此重要的东西送给太子,自然是已经承认这位太子的地位,关键时刻太子就会得到蓬莱仙岛的人以及楚家军的庇护,果真不愧是忠勇公楚名将的女儿!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她并没有有失偏颇,亦能为天下大义先,而抛弃个人恩怨。
“尉迟卿家,你可知她是什么人?”虽知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楚庄还是有此一句,说道,“她救过我,亦让我明白了一些以前想不通的问题,她对我来说,很特别,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请她来做我的太傅,你觉得,她会不会答应?”这语气中便有几分试探之意。
尉迟田刚要回答,马上发现不对,立刻就打了一个迷糊眼:“呃……老臣不知,老臣哪里会知道呢?老臣又不认识那小女子,不过他们既然帮助殿下,应该是一群江湖义士吧?”
“是吗?那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楚庄更加起疑。
“有人来送信说太子遇到危险,臣等身为朝廷命官自然是不能坐视不管,饭都赶不及吃就急急赶来了呀!”尉迟田当然不会被一个小小少年给套出话来。
庄一声冷哼,遂下令回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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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歌舒乐天
天亮了,又一日随着朝阳的升起而降临。
数日之后。
楚国边关最荒凉、气候最恶劣的卧龙滩外。
此时又到了秋去冬来,大雪飘飞的日子。
今年冬天下了第一场雪,茫茫边境线上,草木都已经枯黄,翻过山脉便进入了黄沙万里的沙漠。一名红衣女子和一位白袍将军正将一坛骨灰埋入地下,堆起了一个小小的土坟,上面没有刻名字,也没有墓志铭,只竖着一块空白的碑。
“父亲,有朝一日大仇得报,沉冤得雪,我会回来在这碑上刻上名字,等我回来。”
铺上了最后一捧土,再洒上一杯烈酒。父母的骨灰,三位兄长的英灵,全都葬身在了这片与大漠相接的土地上。泪光在颊边闪动,悄悄地流回了心里。
天大地大便只剩她孤身一人了。
“四公子放心,末将等人会经常到这里来为元帅除草添土,不会让老元帅在这里寂寞的。”
身后立着项子龙、温情、程大头、夏侯言等人,楚连城翻身上了跨越沙漠的坐骑骆驼,骆驼背上则是干粮和水,回头挥手告别:“有劳各位将军多费心了,多则三五年,少则一二年,我必然会回来。”
“四公子保重!”众将立于马上,在边境线上一字排开,看着她蒙上面罩,一身旅途中男子的装束,拉起骆驼的缰绳一步一个脚印,缓缓往沙漠中走去。朝阳的晨光穿透了云层,使沙漠亦呈现出一种迷离的色彩,淡淡的光晕中那个纤弱的背影越来越远,渐渐淡去。
久久驻立在山头的一个白色身影,刀削一般英俊的脸,面上带出几分忧色。直到那几个朝着他眨眼促狭的兄弟朝他吹口哨:“别发呆了,快回营吧。”
他脸一红,将视线从已经失去那淡青色人影的沙漠中收回来,策马扬鞭,一行人从山岗上奔赴远方孤耸的烽火燎望台下黑漆漆的碉堡。
……
沙漠中,风沙扑面,驼铃叮当。渐渐深入,便渐渐感觉热起来。冬天快要到来显得十分噬睡的瓜瓜遇见热源也明显活跃起来,从连城的袖子里爬了出来,抓住骆驼毛蹲在她的前面。然而随着越来越热它又受不了了,最后索性跳进装水的牛皮小桶里面。这本来就是为它准备的天堂,它跳进去以后在里面游来游去,显得好不惬意。不过沙漠之旅才刚刚开始呢,在接下来将近半个多月的旅途中虽然准备了足够的水和干粮,也难保会不出意外,跨越这条沙漠是非常难的,特别是到秦国去。与匈奴相隔的沙漠距离比较短,而往秦国去的线路则是匈奴与楚国距离的四五倍远,因为鞭长莫及,才使得强秦对中原虎视眈眈之心得到一些抑止。秦国大部分国土位于匈奴之侧沧流国之右向深处延伸,因此还得慢慢越过沧流国边境的沙漠才能进入去秦国的沙漠。这段沙漠之旅是相当长而且艰难的,除了一些长年累月行商的驼队几乎没有人会冒着生命危险跨越沙漠。
楚连城喝了一口水,正午的烈日已经从一碧如洗的天空中笔直射了下来。脱去早上出来时披在身上的皮裘,身上仅着一件蚕丝薄纱制的中衣,里面藏青色的肚兜便若隐若现。连城正准备披上外衫,发现瓜瓜正在水桶里望着她,鼻子的下方仿佛流着两道鼻血,她脸一红,拍了它一巴掌,伸出两根纤纤玉指便把这只色蛤蟆摁进水里面去,顺手盖上了皮制桶盖,免得它再偷窥,也阻止了放射性的阳光直接照到它身上。
一望无际的沙漠望不到头,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风与沙卷舞着飞向天空,吹起她包在斗蓬里的青丝,衣袂猎猎,黄沙铺天盖地。
走了多少路跟本没有办法计算,只是按照罗盘指引的方向一直朝东走,天也渐渐黑下来。快要黄昏日落时连城便找了一处安全的地方安下帐蓬,第二日当她睡醒的时候,帐蓬已经被黄沙整个儿掩埋了,她从一层不很厚的沙子下面爬出来,拉起了骆驼继续赶路。
就这样走了一天又一天,这一天,她遇见了一支同样在跨越沙漠的商队。
……
那日正遇上沙暴。
天忽然间暗下来,骆驼不安地止步不前,瓜瓜在水桶里跳来跳去,正在提醒连城它感觉到了强大的危险的气息,前面驼铃声叮叮当当地传来,那驼铃从远处传来,仿佛突然响起,又突然间偃息,霎那间沙漠上空就尘土飞扬,狂风裹着满天黄沙呼啸而来。一眨眼之间,好像天空的云倾倒了下来,天地整个儿变成了黄色的云烟,裹着沙尘的狂风铺天盖地,连城迅速作出反应,将毯子把自己一卷带着瓜瓜卧倒在骆驼的旁边。
这阵沙尘暴还好不是很大,来得快去得也快,如千军万马奔腾着越过沙漠,风渐渐小下来以后,如同无数蘑菇云组成的黄沙被风席卷着成了浓云一般,还在迅速地往远处滚去。
抖了抖身,免得被风沙埋结实了爬不出来,风沙过后,水和干粮以及一些日用品都没有损失。连城拉起骆驼继续上路,这次更清晰地听到了刚才停止了的驼铃声又再响起,还有求救声传来。
前面一个很大的土丘在风暴过后就变成了一个微微隆起的小土丘,几个黑点似的人影刚越过土丘到了平地上仿佛就遇到了流沙,求救声传来,另外一些人也迅速从沙漠另一头爬了下来救人,连城见状施展轻功疾掠而去救人。前方有另一个人影比她更快,翻腾而来,伸手抓住了两个陷进黄沙中的人将他们一托一送,便抛上沙丘,而他却脚下一滑,好像没有找准着陆点,吓得那些人全都惊呼:“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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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东家小心啊!”
流沙正在迅速地往下陷,连城正好一手一个将另外两个人抛上安全地点,一看又有人遇险,足尖借力飞掠数丈之远,带起了那一只脚已陷入流沙中的男子,两人一起掠过土丘,那男子腰间的水袋在途中失落,迅速在流沙中陷了进去,一下子就无影无踪。
众人擦了擦额头的冷汗,都庆幸自己还活着,连忙赶上来对这个突然出现的武功高强的青衣男子道谢。如果没有他的话,他们几个人这回可凶多吉少了!被连城带上来的年轻男子还拖着她的手,只觉得那双手特别柔软,心下便有一丝恍忽,直到那人放开了他,他才恢复了正色。
这个有着小麦肤色的男子,眉眼弯弯的,笑起来颊边有两颗酒窝,鼻梁高高的,剑眉星目,人很英俊帅气,他对楚连城施了一礼道:“这次多亏大侠搭救,否则歌舒乐天这条小命就没了,多谢!”
“好说,在下楚连城。举手之劳不必客气。”连城淡淡一笑,吹了一声口哨,骆驼便从远处快速地跑来。
他的声音舒缓悦耳,低沉带沙,歌舒乐天觉得仿佛一道清泉淌过心上一样,刹时就记住了他的名字——楚连城。见他脸上还戴着一个木制的面具,遮住了整个的脸只露出一双眼睛。歌舒乐天有些奇怪,正呆了呆又见她的袖子里爬出一只浑身雪白晶莹剔透的蛤蟆,不由他失声低呼:“千年冰蟾!”蹭蹭一脸如临大敌地跳开了三步!
“兄台不用害怕,它不会随便攻击人的,如果不是有人要对它不利,瓜瓜是很听话的。”
“瓜瓜?这是它的名字?”歌舒乐天一听千年冰蟾不会攻击人顿时也来了兴趣,上前小心地看了看,瓜瓜不屑地看着这个长得有点像古天乐的家伙,看样子就是个不太老实的小白脸,不能让他和连城太靠近了,它警告地“咕咕”叫了两声,伸出脑袋作势咬他的手,吓得歌舒乐天迅速抽回指头,瓜瓜跳上连城的肩头不怀好意地打量这个陌生人。
歌舒乐天被吓了一跳,讪讪地收回刚想要去摸它的手,他似乎是一个好奇心非常旺盛的人,听驼队的人都叫他少东家,想必他是这群人的首领。他道:“连城兄一个人深入沙漠,不知道要往哪里去?如果顺路的话,不妨与我们一起上路,我们这次是运了一匹丝绸和茶叶要贩卖到秦国去。不知兄台意欲何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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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商队
PS:感谢大家对白饭的关心,可是到今天白饭还没有上线,浮尘也不知道她的情况……呜呜,可怜的白美人,被庸医害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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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要往秦国去。”连城下面的话还没有说出来,歌舒乐天就惊喜交集地拖住了她的手,说着热情的,挽留的话。
经不住他的盛情相邀,连城只好答应和他们的商队一起上路。
这个人还真是会套近乎,才刚刚知道名字就热络得好像交情已有八百年一样,笑起来弯弯的眉眼和颊边的酒窝使他看上去无害而真诚,令人很难说出拒绝他的话。再者说,在一片茫茫沙漠之中要想看到一片绿洲哪里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连城只知道去秦国要往东走,带着的干粮和水什么时候耗尽也不知道,如今跟着一支长年在沙漠中行走的商队自然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于是她也就顺水推舟答应了下来。
这是一支宠大的商队,队伍绵延得很长,从前面几个人差点陷入流沙又被救起到歌舒乐天邀请楚连城与他们一起上路,差不多一柱香的工夫后面的队伍才渐渐赶上来,一眼望去约摸有百多人的模样。骆驼背上都驮着密密实实打包起来的货物和商品,他们的分工很明细,组织也十分严密,到了夜间时这支队伍停了下来,搭起帐蓬,帐蓬十分像匈奴人所居住的尖顶蒙古包,采用多边锥形结构,既不容易被夜里的风沙埋起,又很结实,三角的结构又有利于卸去风力不会使帐蓬被大风拔起,他们有足够的食物和水,到了夜里还能烤肉唱歌跳舞。歌舒乐天告诉连城他们是长年行走于沙漠中的,经常往来于这条楚国通往秦国的商路,所以在沿途都设了据点,再走两天便可见到他们在沙漠中的中转站了,到那里可以再行补给和休息,还可以好好洗个澡。连城听了暗暗咋舌,在沙漠中能够设立中转站,这可不是普通的商队,或是一般的情况下能做到的呀,这个歌舒乐天并不简单。他既然复姓歌舒,不知和歌舒家有什么关系没有?
倒是听说歌舒家的那个老头儿曾提起他的儿子,似乎……也正是叫做歌舒乐天?
见连城问他,歌舒乐天也不隐瞒,原来她猜得没错,他的确就是楚国四大家族中以经商为主的歌舒家现任家主唯一的儿子,他上面有一个姐姐,下面有四个妹妹,在家中一枝独秀,可谓是万红丛中一点绿,所以自小受尽万般宠爱,但父亲对他的要求也是极度严格的云云……
他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说着,连城反而有些讪讪,她只不过是随口问问他,这男子就一点也不设防把他的身家包括有无娶妻,性格爱好和夜里打不打呼都交代了,天真的样子似乎是第一次出远门的贵族子弟,完全不像长年行走在沙漠的人精,但从他真诚的眼睛里面连城看不出半点虚假的东西。饶是她处事谨慎,也很难对这样一个人起防备之心。
……
“贤弟在这里看些什么?难得在沙漠里有一个晴朗的夜晚,为何不与我们一起喝酒吃肉,好好享受一下呢?”身后传来沙沙的声音,某个人已经撩起袍角一屁股坐在了他的旁边,毫不避嫌地,伸手就揽住了她的肩膀。
连城微微一僵。
只听着小子嘴里喷着酒气说:“楚兄这么喜欢安静,就像个女孩子似的,莫非真的是女孩子不成?你为什么要蒙着脸呢?能不能……呃!”他打了一个酒嗝,嘟嘟囔囔地说,“难道不能让大哥我……看看你的真面目吗?”
楚连城一把拍掉了他伸过来的爪子,招手叫来一个汉子说:“你们少主喝酒了,把他弄回帐蓬里去。”汉子恭敬地说了一声“是”,就架着歌舒乐天走了。这臭小子,怎么对她的性别这么感兴趣?连城负着手慢慢地远离了搭满帐蓬篝火熊熊的营地,一个人的背影在沙漠中的月色下长长地投在地上。
沙漠中的夜里是很冷的,瓜瓜早就在帐蓬中温暖的毯子里面睡着了。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确是幸运的,每当她寂寞的时候,身边就会出现令她开怀的朋友和知已。她的背后还有成千上万楚家军中的兄弟,还有……如果那臭男人孤千城和司徒凤飞也算的话,那么,她的确是有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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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说以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这个世界,就会发现每一天都是奇迹,永远都会有新的希望。她的心似乎已慢慢得到了平静。
醉得两颊通红的歌舒乐天斜斜地靠着帐蓬,手里拿着酒囊灌了两口又若有所思地望望远处那个孤伶伶的背影,真担心那人会像月夜人狼一样忽然变身,他仰着脑袋的样子就像要对月狼嚎。
这位歌舒家的少主脑子里总是会有一些突然冒出的可喜的想法,所以他总是嬉皮笑脸的看上去就没有不开心和烦恼的事。
他今年快要二十五了,为了逃避娶妻经常找个借口满世界乱蹿,可谓是赚钱与玩乐两不误,他的红颜知已当然也是遍布大江南北,所以说,怎么会为了几颗树而放弃一整座森林呢?这么傻的事情他是不干的。今年秋刚去了一趟漠北,回到家里老娘和十几个姨娘仍是不死心地逼着他娶妻生子为家里开枝散叶,他就包裹一卷又逃出来了。这次出门还真是来对了,没想到会碰上这么一个有趣的家伙,歌舒乐天贼贼地盯着楚连城的背影。
他的敏锐的感觉告诉他此人是有很多秘密的,那日他救起自己,握到他的手只觉得柔若无骨,他的声音低沉悦耳还带有一丝清凉的味道,发质柔顺得像蚕丝一般,偶尔瞧见他的手竟比牛奶还要白晳,真的很不像一个男子啊!
不过呢男子比女子长得美也是有的,经年累月的走南闯北,歌舒乐天也是一个有见识的人,并不是感到很奇怪,只是很好奇而已。他向来就是一个好奇宝宝,颇有几分八卦的天分。他的驴耳朵时刻都拉得好长好长的,注意着十里八乡的风声。
忽然,他想起什么似的,猛然站直身体,唤了一声:“阿三!”
有个皮肤黝黑头上包毛巾的小子连忙应声跑来。
“咱们出来几天了?按照行程,还有两天是不是就进入沙漠女大盗莫花花的地盘了!”
“啊是啊!”小厮一拍脑门,夸张地嚷起来,“惨了少爷!那个女大盗可是十分垂涎少爷您的美色呢!这次您不去做押寨夫君看来是不行的了!”他埋怨地说,“当初我就劝过您,可您为了省两个小钱,硬是不肯雇个武林高手来保护我们的安全,所以说省小钱是要吃大亏的啦!”
“小兔崽子!敢咒你家少爷?还不快滚!”歌舒乐天嘻皮笑脸的目光投向了楚连城,眼神像夜里的星星一样闪来闪去,颊边的酒涡越来越深。
嘿……这里不就有一个现成的保镖嘛!
四十五:劫色不劫财的大盗
我回来了!唉,活着爬回来了,瘦得皮包骨头,一脸营养不良.不知道该感激庸医给我这次免费体验减肥的机会,还是该诅咒那些没有道德没有医德的家伙,使我的身心与精神受到了严重创伤!气愤啊!爬回来一看人气也是一落千丈,所以这会儿回来就是努力码字,加快情节,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流泪感谢!至于这几天的经历今天如果有空就写个相关以供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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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兄啊,你说说你我的交情怎么样?”歌舒乐天骑在骆驼背上,朝着楚连城挤眉眨眼。
又走了两天,再有一日就到达歌舒乐天所说的补给地点了,也就是快要离开了沧流国的边境线,连城不置可否地甩了他一眼,一路上她对这位歌舒公子算是领教了,所谓牛皮糖就是形容像他这种人。
“歌舒兄是否有话要说,有用得着楚某的但说无妨。”
“连城兄果然是一个聪明人,那我就直说了啊,在前方不远有一伙沙漠大盗聚集,他们打家劫舍,无恶不作,杀人放火,掳男掠女,在下希望连城兄能够保护我和我的商队安全,事成之后,定当酬谢连城兄的大德。”
“好吧,既然他们这么可恶,剿杀了便是。”连城见他眼神闪烁,故意如此说。
歌舒乐天连忙说:“不可不可!他们其实没那么可恶,不过就是抢劫财物罢了,最重要的是连城兄要保护我的安全。”
“为何?”连城笑着睨他一眼。
“还不是少爷怕被抢去当押寨相公呗!”印度阿三小厮抢着说。
商队中的人听到了都哈哈大笑,连城的嘴角也忍不住现出上翘的弧度,歌舒乐天这个活宝真是有令人发笑的一套,她发现跟他这两天相处下来竟很难去想什么报仇,什么家国天下,更多的时间是被他的话和脸上两个若有似无的酒涡所吸引。如果不是他的话多得像老太婆的裹脚布,这人倒真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歌舒乐天并不因为众人发笑生气,不以为耻反而高兴地说,“那么,为了安全起见不知道我能否和连城兄共骑一匹骆驼?”
楚连城的脸,顿时黑下来。
说着歌舒乐天就跳下了自己的骆驼,手脚并用地爬上了她的骆驼,连城的脸,黑得像包公一样了,当他企图把他的爪子放到她的腰里,她更是毫不客气地一把提住他的衣领丢下了骆驼。歌舒乐天摔在沙堆里吃了两口沙子,一骨碌爬起来拖住了骆驼尾巴上的毛,大声地说:“连城兄,不要这么小气嘛!大家都是男人,有什么好避讳呢?大不了我的腰让你抱好了!”
众人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连城黑着脸不理他,拉起骆驼,她看到前方有像沙尘暴一样的一股浓烟滚滚而来,马蹄声急促,看来来的人不少。从远方急驰而来的黑点变得越来越大,歌舒乐天已经又一次爬上了她的骆驼,她斥了他一声:“老实点,否则我不会比沙漠大盗善良多少。”歌舒乐天讪讪地收回了要摸上她肩膀的爪子,指着地平线上出现的一队人马说:“小心!他们来了!”
商队的人连忙都跳下了骆驼,手中拿着各种各样的兵器护住骆驼和货物。
“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地过,留下买路财!”真是千古不变的土匪格言啊!这沙漠中光秃秃的连颗仙人球都没有,身为大盗却一点也不懂得与时俱进。
彼时就像一个体形比较圆胖可喜的的蒙布黑衣人从众悍匪中打马踱出:“歌舒乐天!你这臭小子!卖给老娘的化妆品一点也不管用,还敢到老娘的地盘上来?今日,就把你这小子剁巴剁巴了喂狗!竟然敢骗我!”对方的头领一开口,连城就一楞。
(这个世界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古代或异世,因此的确是有化妆品这个词的,但是对普通人来说还是满新鲜的,特别是像连城这种刚从山里出来的)
一个头从肩膀处伸了出来,歌舒乐天嘿嘿笑着在楚连城的背后摇手向大盗首领打招呼:“早啊百灵!多时不见真是非常挂念,路过此地想起附近有你这个老朋友,自然要顺道来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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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臭小子上回骗我放你过去,这次休想这么便宜,兄弟们给我上!”女首领圆圆的下巴都拉下来了,看到他顿时就一股怒火直冲天灵,这臭小子!害得她的脸肿了一个月,绝不能饶他!她一声令下,手下的儿郎们便发出沙漠中狼嚎一样的吼声,万马奔腾一样,齐刷刷地把大刀抡过头顶,麻绳抡圆了甩着,十分具有专业素质,人多势众,气势汹汹地扑来。他们人大约也只有百人,然而绝对以其气势压倒了歌舒乐天的商队,一个个都是牛高马壮的彪形大汉,眼神像鹰一样,行动像风一样。忽然,听到有人喝了一声:“且慢。”
声音不高不低,不温不火,却愣是在众人耳中如同钢针穿透耳膜,被震得隆隆作响。两边人马正要短兵相接斗在一起,忽然间都停住了。
“你是何人?”百灵看向骆驼背上穿青色风衣,脸带面具的人,那人的身姿远远看上去挺拔俊秀,像一颗青松一样,头发拢在一处用一条青色的丝带扎着,从风帽下飘了出来,如同黑色的流泉一样,他的声音温柔带沙,说不出的清爽悦耳,远远的只见其风姿如仙一样,在这沙漠中显得出类拔萃,如此与众不同,她刚才没有仔细注意,现在这一看,顿时就眼冒桃心,抬手阻止了大盗们往前冲锋。
“楚兄,看来大头领对你十分感兴趣啊!”歌舒乐天不安分地转动着眼珠子,好像又有什么鬼主意,贴着她的耳朵一阵耳语,热气吹拂过她的耳廓一阵蚂蚁咬似的麻痒,连城毫不客气地用手肘向后一顶,正顶在他的肚子上,歌舒乐天抱着肚子夸张地大声呼痛。
“臭小子,要是发现你骗我,绝饶不了你!”连城冷嗤一声,面对单人一骑慢慢踱来的大盗头领说道,“听说大当家曾立下一个规矩,谁要是能打败你就能从这沙漠过去,你们决不会仗着人多势众故意刁难是吗?”
“啊……是……是啊!”大盗女首领一楞,顿时喜上眉梢!如意郎君啊!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意郎君!!!她的眼睛更亮了!口水差点掉出来,蒙面巾下面的那张脸都激动地开始打着小颤。
连城哪里知道被忽悠了,歌舒乐天告诉连城大盗们的这个“过路规矩”,却没有告诉她这百灵号称“沙漠恐龙”,天生神力无人能敌,而且幼时还得到过一位江湖异人的指点,迄今为止都没有人能打赢她,而且谁要是赢了她的话更惨!就要娶这朵肥鸟为妻。这单挑的规矩,其实就是打擂台招亲。歌舒乐天唯恐天下不乱,而楚连城夜路走多了终于碰上鬼,被这个整日嘻皮笑脸的家伙给忽悠了。
连城一抱拳便说:“好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伤,楚某愿意向大当家讨教讨教武艺,要是楚某侥幸赢了的话就请大当家放我们过去,要是输了的话楚某二话不说走人,这个商队的货物就由着你抢决不阻拦。”
首领一拍两只厚厚的肉掌:“好,果真爽快!”心里便对这个如意郎君更加满意了!有胆有识,果真是好男儿!她已经准备好待会儿怎么弄一个破绽好输给他?江湖儿女最重信义,这个浑身气质就令人感觉很正气的男人就逃不出她的掌心了,嘿嘿!正所谓“众里寻他千百度,梦醒处,那人却在***阑珊处!”还好上回没有把歌舒乐天抢回寨里!
她十分庆幸地想着,歌舒乐天这个小白脸太不老实了,根本不及这位大侠的万分之一!
她简直是越看越满意,越看越想流口水!
求收藏本书!谢谢啊!
四十六:沙漠中的匪寨
可爱的读者们呀!谢谢大家!看到书评区温暖的留言,很感动,毕竟我不是一个人,还有很多的朋友和读者朋友们在关心和帮助我,非常感谢大家!我能做的就是多多码字回报大家,我会努力的!谢谢大家!谢谢所有朋友和读者!
为了在如意郎君的面前搏得一个好的印象分,她甚至一改往目的强盗风格,退而求其次说道:“既然大家都这么爽快,那么今日无论谁输谁赢我们都不抢这支破商队了。只当是以武会友给大侠一个面子。”她说着这话,眼睛一瞟看向露出半个脑袋的歌舒乐天。
楚连城便道:“好。”
歌舒乐天嘟嘟哝哝地不服气:“说我破商队?竟然说我们这支价值百万两白银的商队叫破商队?”
“难道你嫌银子多想让别人来抢吗?”楚连城哼他一声,他便委委屈屈地闭嘴。只见坐在他前面的身影一晃,楚连城已经轻身跃起,足尖在骆驼背上一点,便借力跃上半空,打了两个转,落下来时从空中提住了一个骑马大盗的衣领,把他提起丢下了马,她便跨上马背,手中白芒一闪,抄过了那大汉腰间的佩刀。
“好身手!”众人只看得一阵眼花,女大盗喝了一声彩,便也策马赶上来。
二人这一番激战二看得人眼花缭乱,斗得难分难舍,刀剑激撞带出了点点火星,沙漠中风沙刮面,忽见两道人影均从马背上跃起落在沙丘上,气劲猛地拍向黄沙,澎澎声中周围好像被筑起了一道风墙,只见在一团黄沙卷舞之中,似有强横的气流涌动,形成了一个小形的气漩,肉眼无法看得真切,他们的出招实在太快了,那些商队的押货脚夫都是三脚猫的工夫,大盗们也只是仗着有把力气就出来混的一个个粗汉,自是看不懂那些强悍的招式。
在场只有歌舒乐天懂一些,他从阿三手里取过一包瓜子就喀嘣喀嘣地嗑着,观赏着难得的精彩的战斗,而且他还鬼头鬼脑地打开连城挂在驼背上的皮质水桶,想看看那只在水桶里休眠的千年冰蟾。忽然“嗤”的一道刀气划开了挂在腰间的水囊,水顿时哗哗地流了一地。歌舒乐天被吓了一跳,面前人影一晃便已经被人拎起丢下骆驼,那人复骑到了骆驼背上。
“我输了。”楚连城向女大盗拱手道,“按照约定,我不会再插手管你们之间的事了。”
“喂喂!你不能这么不讲意气啊!楚兄——楚兄——”歌舒乐天惨嚎着大叫。
“且慢。”女首领忽然亦叫住楚连城,“其实是我输了,你看。”她露出一只袖子,暗中使力就把袖子撕破了一道大口子。心里则在想着这个帅男人真很坏啊!居然不等她自动认输他就先一步主动认输,很不厚道!很狡猾!想要脱身吗?没那么容易,她百灵也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要不然就不叫沙漠鬼见愁大盗百灵!
众大盗都捂着嘴偷笑,被首领厉目一扫,沙盗弟兄们立刻咬紧牙关一脸悲愤地模样,把刀剑向天空中指着大吼:“岂有此理!这小子敢欺侮我们老大,大家上!砍死他!”
“住手!”女首领佯装喝令,就把这些假装往前冲的匪类们招了回来。她脸色微微一红,顿了一顿道:“大侠身受重伤,若非你有意让我,我恐怕也不能胜你,不知大侠可否赏光,到我们山寨中一坐?”
“也好,那便恭敬不如从命。”连城也不客气。看歌舒乐天的反应,这伙沙漠大盗估计也不是穷凶极恶的坏人。她这么一想,便应了下来。
这女大盗百灵的功夫不错,以自己现在只剩二成功力的状态最多只能和她打个平手,连城便卖个破绽故意输了给她,因为她直觉赢了是不好的,看那些人脸色有多么古怪就知道了。今天天气不好,灰蒙蒙的天空好像又将要有沙尘暴要来的样子,接受她的提议先避避风沙再上路也无不可。
歌舒乐天也要求到大盗们的寨子中去躲躲,其实这群沙盗最初时是由一群各国被流放到边关的罪犯和在沙漠中迷路被他们救起的人组成的,他们在沙漠中占据了一个绿洲,经过了很多很多年以后,他们娶老婆生孩子就在沙漠中过起与世隔绝但自由自在的生活,平常以种植热带植物为主,偶尔也打劫一下商队。不过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们其实都不是坏人。
歌舒家在这条沙漠路上行商百年有余,对于沙漠中每一股割据的势力和沙漠中另外一些零星住民的情况都了解得比较仔细,为了保证路上的安全和能得到足够的水源、食物等的补给,歌舒家亦会准备一些给沙漠绿洲中的住民的钱财和物资,以换取他们的帮助。所以这伙沙漠大盗和他们这支商队亦有着交易上的关系,只不过歌舒乐天经常会惹怒百灵,大家以前都知道百灵垂涎于歌舒乐天的美色,不过今天看来好像是又移情别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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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舒乐天抹把冷汗,真是又庆幸又愉快!还好还好!没想到这百灵这么快就转移目标,真是让他虚惊一把!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新结拜的兄弟楚连城,这位呢就是黑风寨的大当家百灵。”歌舒乐天充当起了两人之间的介绍人,连城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见这小子又自动把自己和他的关系升华到了“结拜兄弟”她也没计较。
百灵则是亦步亦趋地跟着楚连城,哪里注意歌舒乐天这小子在说什么废话?
歌舒乐天也不生气,小麦色的脸上尽是春光灿烂的笑容,一对笑涡若隐若现。
前面望见绿色的植物,袅袅的炊烟和听见小孩子们吵闹的声音从面前一条大河的旁边传来。
若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在沙漠中还有这样大一个绿洲,足有一个普通的小镇那么大。渐渐看到村头的河流了,宽阔的河边铺满鹅卵石,河床较浅,源头像溪流一样清澈而干净,河边有打水的少女,嘻嘻哈哈地笑着,打闹着,互相泼水。她们听到驼铃声,见到有客人来了便害羞起来,匆匆地打了水每人将一个陶瓮顶在头上,匆匆地往寨子里去,也免不了回过头偷偷地瞧一眼远方的来客。这些妙龄女子脸上蒙着面纱,穿着鹅黄和大红的纱丽,款式好像舞衣的样子,上衣和裤子分开,露出一截雪白的肚脐,肚脐上还镶了美丽的金环,她们的头发乌黑油亮,纱巾外露出的眼睛深遂有神,一个个竟都是美人胚子。
“因为这片绿洲与女儿国接壤,刚才看见的那些歌舞姬便是来自女儿国。”歌舒乐天解释道,“离此地不远我们便进入女儿国境内了,先休息一晚上,到时带楚兄去参观这世上最奇特最豪华的妓院,我请客,包管连城兄满意!”
歌舒乐天还没有说完,就觉得后脖子衣领一紧,就被人揪住拎了起来,一把刀冰凉冰凉地就架了他的脖子上,百灵一脸杀气:“你这臭小子!可别带坏了我家相……嗯!我们这位大侠!”她已经把蒙面巾拿了下来,如果搁到以富态为美的审美年代,其实百灵长得挺不错,脸盆圆圆的,眼睛是双眼皮,皮肤与沙漠中的女子相比就非常难得,白晳如牛奶一样。这也叫胖有胖的好处,至少皮肤特别好。
随着驼队慢慢进入寨中,村里也渐渐热闹起来。有人喊着:“歌舒家的商队送粮食来了!”
也有人喊:“古拉提娜!慕菲!你们相好的来了!”顿时人们的嘻笑声响起一片。看来这支商队与寨中百姓相处十分融洽,而且是熟稔得不得了。
连城下了骆驼,歌舒乐天笑嘻嘻地就来勾她的肩膀,被她不着痕迹地避了开。他们的驼队进了小镇,小镇里竟还耸立着一座三层高的城堡,城堡两旁是两条小街,边上各有民房。见到商队到来那些男女老幼便纷纷从屋子里面跑出来观望,还有的小孩子便围住了驮满货物的骆驼好奇地追逐着,嘻闹着。想不到一伙沙盗的聚居之所,竟然也是世代桃源一般。
“连城兄你看这里很不错吧?到时我再带你去见识一下女儿国的繁华,那里的女子个个标致,不过民风嘛……未免彪悍一些,像你这样有个性的男子可是很受女人欢迎的哦!”
歌舒乐天笑嘻嘻打量他,楚连城白他一眼
四十七:女儿国
在寨中停留了半夜,补足粮食和水,几乎没有睡饱一个好觉商队又上路了。
他们如此匆忙而逃自然是有原因的。
黄澄澄的沙漠在清晨阳光的照耀下一片金黄,风吹起沙漠之客的斗蓬与衣衫,在绿洲的边缘,竟意外地立着一个人,一匹骆驼。
她圆圆的脸在阳光下闪出健康的光泽和微微的粉色,像被抛弃的小猫一样可怜地看着驼队领先而来的一个青衣潇洒之人。他戴着木质面具,一头乌发拢于帽中,单手握着缰绳,眼光冷漠地看着沙漠中的前方。
“啧啧!连城兄,我看你这回是要被赖上了。”歌舒乐天揶揄地吹着口哨,连城也感到一脸黑线。
昨夜她便被寨中的老人委婉地告知女寨主择婿的规矩,示意楚连城要留在这里老实本分诚恳地做一个押寨相公,连城真是吓了一大跳,当即便包袱一卷逃了出来!她走了不远处,却见歌舒乐天带着驼队已经追上来,显然是早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情,令她顿时有一种被捉弄之感。
歌舒乐天自然是厚着脸皮涎着脸,对于“他”不悦的眼神就当看不见。
“楚相……咳!大侠请留步!”百灵被“他”周身散发的冷漠与寂寥又一次电得两眼直飞桃心,一楞神差点就脱口而出表达了她的心意,还好她迅速反应过来,两只手掌捂住了嘴巴,赫然低下头飞红了脸。
“咳……其实我不是……”连城正要解释,百灵马上打断了她,说道,“其实我不介意!我也知道像楚公子这样优秀的人,一定会有很多人追求和爱慕,你是看不上我吧?我不在意,我只想只要能跟在公子身边就好了,做一个贴身侍女也可能,难道这都不行吗?”
这……这真叫她怎么解释呢?女人和女人怎么能在一起?怎么结婚生子?不是她不喜欢百灵,连城对这个豪爽且直率的沙漠女盗也是很有好感的,好感归好感,只是一种欣赏罢了,可她要怎么跟百灵解释呢?一旦说出真相恐怕就走不出这片沙漠了,而另一面是揶揄且在看好戏的歌舒乐天,她只得做冷漠状,希望百灵能够知难而退。
哪知有性格且冷漠的男人最招女孩子喜欢了!百灵更是两颊飞红羞赧满目。她骑着骆驼赶上他们的驼队,背后的地平线上又出现了几条黑影,却是几个黑风寨众追随而来。
“连城兄!你可真是艳福不浅啊!”歌舒乐天两颊深陷的酒涡越来越深,摸着下巴调侃着,吹了一声口哨,向她挤挤眉,又眨眨眼,听到口哨声商队便又一次开拔了。歌舒乐天心里却在想着:不晓得卖给百灵的春药她会不会下决心用在楚某人身上呢?哎呀真是好戏啊好戏!
他兀自笑得像被踩了尾巴的猫。
都说女儿国是世上最完美最令人向往的天堂。果真当她第一眼看到那座宏伟的沙漠之城后,心里便蓦然产生一种震憾的感觉。
那是一片黄澄澄的沙漠中隔了一个山谷出现的郁郁葱葱的绿洲,气势恢宏的大瀑布有如自九天银河倾泻下来,群山青翠,穿过陕谷便进入了女儿国。如果不是因为歌舒乐天对沙漠中每一股势力距点的熟悉,就算有罗盘的指引,在沙漠中陌生的旅人也是根本不可能找到这座城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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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在皮水桶的边缘,把头伸出看着这个瑰丽世界的白玉堂则在想着:这里的景色真像是到了印度阿三的国度,而在沙漠边缘建立的恢弘的城池却像是埃及金字塔。
进了城之后,街道到处都种植着浓密的热带植物,椰子树上结着一个个硕大的果实,蕉树上也结满了青色还未成熟的芭蕉,菠萝个个大而金黄。外面的世界都快要进入冬天了,女儿国依然是四季如夏,气候还非常炎热。他们这一行陌生人的出现便吸引了城中无数人的目光。
女儿国并非国中只有女子,只是这儿是女尊世界。由国主以下,文武百官皆是女子,男子则在家相妻教女,女子也可以三夫四侍,男子则一般从一而终。总之这是一个阴阳乾坤颠倒的世界。
女儿国的民风果然不俗,女子大胆泼辣,看到陌生人也不避讳,来到了一个城镇,就有很多女子围住了歌舒乐天的这支商队,不仅仅是在打量货物,还打量着这一群与本国男子迥然不同的“老外”。女儿国中的男子纤弱文静,有的艳若桃李,有的小家碧玉,行走间像女子那般散发着幽幽香气,而这些外来的男人则不同,他们身上满是风霜与粗犷,不修边副,眼神锐利,一个个健壮无比。他们身上散发的汗味都带着浓烈的男人味!这在女儿国中的女人们看来是十分新鲜且奇特的,一方面她们自认为喜欢的是纤弱的宜家宜室的男人,另一方面她们却被外来男人的强悍吸引得心痒无比。
而这些个长期行商的汉子被一群群或美艳或清秀的女人围住,自也是轻飘飘不知所以然。直到歌舒乐天吹响了口哨,他们才如梦初醒般紧紧跟上队伍,他们心里可是非常清楚这里的女人有多么强悍,一不小心落了单就会被她们拖去强暴了……甚至还有可能被软禁起来,从此就成了女儿国女人的男宠……
想到这里就忍不住额头冷汗直冒,再也不被这一群娘们所引诱。
歌舒乐天叫人插上了“歌舒商队”的大旗,那些女人们看到是歌舒旗帜,才恋恋不舍地看着他们远去,有几个已经看准了目标准备下黑手的女人也老实了一些。歌舒商队的背后有一个大陆强国支撑,而且与女儿国向来有生意上往来,哪怕是国中官吏也大多收过歌舒家好处,因此歌舒商队是只能远望不能得罪的。
虽然是心情很遗憾,但一下子来了那么多男人养养眼也是好的!
队伍长长的歌舒商队笔直进了城,沿街都有男女老少像参观外星人似的参观他们,因为女儿国很少会有外国的使节到来或者是商队到来,他们对外面的男人自是十分好奇且感兴趣。
然而忽然不知有谁喊了一声:“哇!东楼!公子东楼!”忽喇喇一片人都朝前方跑去!
一时间人走巷空,歌舒乐天等人也是面面相觑。
四十八:掷果盈车的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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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者谓之万人空巷?何者谓之掷果盈车?
他们这一次总算是见识到了。
好奇的歌舒乐天等人只见人们簇拥着迎面而来的,从城中走出的一辆舆车。金玉缕织的华丽坐驾上面,四周垂下水晶串成的流苏,华丽无比。车上则坐着一个年纪很小眼睛骨碌碌的男孩,以及另一名男子,乍一见,那张脸便如同出水芙蓉一般,清丽无比,令人一见之下,顿觉惊艳!两道不粗不细的长眉斜飞入鬓,凤目微挑,嘴唇红润,细小的金玉流苏从他的顶冠垂下,随着舆车的行走而轻轻晃动,使他的容貌亦显得似真似幻,有若美人隔云端。如果不是他穿着名士宽袍,头发亦被玉冠束起,便会让人以为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
此人之美貌比之孤千城竟有过之而无不及!不同的是孤千城身上有一股霸气与阳刚之气,而这男子却是比女子还要秀丽优雅。
他半眯凤目,对于人们的热情反应微笑挥手,而那些男女老幼则疯狂地往他的舆车里投掷鲜花、果子、帕子、荷包,甚至是随身首饰。当一件随手从女子头上拔下的,顶端锐利的金钗划破一条弧度,穿过水晶流苏帘,眼看就要划上了他的脸,不由人人都大惊失色!舆车上面的男子也白了一张脸。
此时车轮微微一顿,赶车的车夫正要抄手将金钗捞过,却不料有一个人影比他更快,那是一个驼队,舆车刚好与驼队擦身而过,那一支不知被哪个女人扔来的金钗被骆驼之上一个青衣戴面具的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抄过,他的身影在半空中换了一个方向,一踩舆车的轱辘就借力飞回到他所骑的骆驼上,信手掌心一扣,指尖微弹,便将那支女子的金钗稳稳抛到了舆车之中。
“莫辜负了佳人厚爱。”他的唇角微微一勾,便有一丝邪气一闪而过,看得那坐在金玉车驾中的男子微微一闪神,心里也暗赞一声:虽看不到他的脸,这人的气质与浑身散发的不俗却也堪称是一个浊世佳公子啊!他的功夫更是如此精湛令人艳羡!
男子身边的小男孩则是用更加好奇的目光打量着楚连城,露出一脸崇拜之色!要知道在女儿国男子是不能习武的,他们精通琴棋书画却手无缚鸡之力,对于武功高强的男子自然是发自内心羡慕不已。
危机解除之后,人人松一口气,那个将斗笠压得很低的车夫便开口道:“今日公子累了,你们都散去吧。”她一开口,才知道赶车的竟然是个女人。那些男女老少虽然还是依依不舍,但果然听从她的话慢慢离去了,大街上终于恢复了畅通无阻的交通,看来这公子东楼在女儿国不仅受人欢迎,而且是有着很高的威望与地位的!
那公子东楼向她微微一笑,轻启薄而红润的朱唇说了一句:“多谢。”便与楚连城挥手告别,也没有问他们这一行人的身份和来历,更没有进一步的感谢,只是那轻轻一句:“多谢。”便令人如沐春风,仿佛熟识已久的朋友般,自有一股潇洒的风范。眨眼间,那两匹马拉的华丽车驾就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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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美人当真是世间罕有啊!”歌舒乐天抚掌大笑,眼神直勾勾地望住那辆绝尘而去的马车,差点流出一道口水来。
“你胡说!哪有我家相……我家楚公子帅!”一脑夯就砸到了他的头上,百灵很不高兴地瞅着他,维护并坚决楚连城在她心目中第一美男子的地位,更是庆幸以前没有把歌舒乐天抢来当相公,这么一个风吹墙头草的花花公子简直是太不可靠了!越看越是有气!
连城阻止了他们两个的吵闹,一行人便在城中找地方落脚和招呼歌舒家在女儿国商号的掌柜们前来领货,并把其余一部分货卖给女儿国别的商号。另外又得补充女儿的特色产品比如织物和玻璃器皿等等,使骆驼背上驮的货物卖去了一半又重新添了一半,再拿到秦国去卖。
他们那边在忙碌不停,连城无所事事,商队要在女儿国停留几日,她便骑马带着白玉堂来到了女儿国的市集,这里一切都很新鲜,她毕竟只是一个年少的女孩子,对此地的风情和民风也很好奇,对这里的产物也很感兴趣,特别是那些亮晶晶的首饰和玩物都是她以前甚少见过的。白玉堂更是两只眼目不暇给,盯着来来往往的美女看,几乎都忘了此行的目的,忘了提醒连城他们也应该多多的购买一些特产带到秦国去卖,虽然手上银子不多,而且只能用一头骆驼驮货,但是经过一转手,从女儿国销往秦国的货物也能赚上一大笔。
有了如此打算之后,两人也开始留意起轻薄利于携带的货品。
一路走来,大街小巷摆摊买卖的大多是女人,只有少数几个男人看似穷人家的男妻,才需要抛头露面在外面摆摊讨生活。商号里货物齐全,天南地北都有,地摊上也能淘到不少好东西。连城二人抛弃了那些笨拙难以携带的玻璃与样式特别奇怪的晶莹瓷器,专挑一些布帛和不易变质的食品,比如香蕉干、菠萝干之类的干制零嘴,店主会帮你打包成容易携带的样式,据说这些东西在秦国很受欢迎。还有就是连城也挑了一些样式精巧的首饰,便于携带而且价值高,听说到了秦国能翻倍卖。这些都是歌舒乐天告诉给她的,连城有了基本的认识以后,便觉得行商好像也没有那么难的?
走着走着,便来了城中最为热闹的夜街和奴隶市场。暮色已经降临下来了,天开始变黑,夕阳渐渐隐入地平线,连城本想返回客栈,但拗不过白玉堂的要求带他去瞧一瞧神秘的女儿国夜街。
夜街,不仅仅有奴隶市场,还有烟花楼与脂粉巷。
出出入入的有衣着光鲜的贵人,也有平民百姓,还有一些为了赚小钱而摆地摊叫卖的小贩,这里非常热闹,甚至比白天的东大门市场还要热闹,连城仍旧是一身青衣男子的装扮,刚进入此地便感觉情况非常不妙,周围许多有色和不怀好意的目光打量着“他”。
“他”干脆一把揭掉面具,露出一张丑脸,哪料得到周围口哨声惊叫声顿时雀起,反而更加地惹得人垂涎欲滴了!那些贵族女人们都看上了这个“老外”,还有一些蛇头则在周围徘徊着欲找机会下手,把“他”打昏了就可以倒卖了赚一大笔钱。连城脸上黑线哗啦啦一串又一串的,不明白这么丑的自己怎么会使得这些“眼光独到”的女人垂涎欲滴?
她不知道的却是:女儿国很早很早以前是曾被穿越人改造过的国度,因此这里的人审美眼光与纯粹的古人迥异,她们不仅仅喜欢“受”型的美男子,对于各种类型的美男子都能大同地接受。美男有一种是外貌上的美,另有一种就是气质上的美,男人味十足的男人由于在女儿国数量稀少所以尤其珍贵。而楚连城自以为的一张“丑脸”,其实从后现代的审美眼光来看不仅不丑,而且有非常奇特之美,就像后世漫画中的半脸面具美男,或者是纹了身的美男,便有一股奇特的邪异,对女人的吸引力那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难以理解这些的她,虽有武功傍身,但也感觉此地确实是相当危险!她正想要走,不知哪里来的一只手拍了拍她……
四十九:女儿国之色情奴隶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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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你想不想买奴隶啊?”借着还算明亮的光线,连城扭头见一个中年女人,一双眼色眯眯地打量着她,见“他”不悦地皱着眉随即便换了一种语气说:“我这里有一批新货,质量好,比别人家都便宜,要不要看看啊?”
“不用,我不买奴隶。”连城淡淡看她一眼,一双掩在面具下的眼睛射出慑人寒光,中年女人正被那双眼睛摄得魂魄都丢了一半,猛回神看到那个极品男人竟然不见了!
可惜啊可惜!逮住了他能卖个高价够全家吃上一两年了!她虽然是比较专业的蛇头,但也知道外来的男人是不好抓的,真是可惜!太可惜了!
奴隶市场人头攒动,天刚刚黑下来四周就点起了火把。火光映得一个个打扮光鲜华丽的女人高高端坐贵宾集,这里就像是二十一世纪明星的巡回演出场所一样,白玉堂爬出连城的口袋看着,只见平地搭起二丈高的高台,台下人头攒动,有钱的出钱买票坐到前面去,没钱的在后面挤来挤去观望。今日似乎是有什么热闹,她们一个个脸上的表情都是异常兴奋和期待,满满的奴隶市场,除了那些女人所带的男性家奴和像楚连城一样的外来观光客以外,几乎全都是女人。连城眼角余光中瞥见歌舒乐天也混在人群中,一双眼贼溜溜地左看右看,他没有注意到背后有疑似人贩子的女人正在想打他的主意。
然而连城正准备出手帮他,却见那女人盯着他后背看了两眼,悻悻然地离开了,歌舒乐天正好背过身来望向台上,借着火光她看到他穿了一件风衣,风衣没有什么特别,特别的是背后用夜里会闪光的银丝线绣着“歌舒家商队”,老远都能够看得清!饶是她向来修养好,也忍不住扑哧一笑。这人真是狡猾也有狡猾的好处,他倒是对自己的安全很注重,就算来奴隶市场也做了很严密的防范措施。
这么一闪神,连城忽然间闻到一股香风,便感觉不妙!她迅速回转身,背后正有一只黑手准备朝她下手,她一把抓住了那人的手腕,一扣一翻就把她摔在地上,却见是刚才遇见的那中年女人,连城一脚就踩上了她的肚子,踩得她痛呼一声讨饶连连:“大侠大侠饶命啊!我不是故意的,我什么也没做啊!”
“记住,我可不是好惹的,再敢动歪念头小心你的狗命!”连城踢了她一脚,那妇女连滚带爬地跑了!她如此露了一手,就使周围对她虎视眈眈的女人们顿时收敛了一些,不敢再用**裸的目光去看楚连城,暂时也不敢再去打“他”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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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为什么身体开始发热了呢?连城甩甩头,不知怎么的,人有一点兴奋。蓦然醒悟过来!该死!刚才那女人朝她下了媚药!这里的场所也很奇怪,人人看上去都异常兴奋,空气飘着淡淡暗香,她心里一凛,便想到是含有催情效果的艳香!
好在她身上中过各种毒,对毒已经有了一些免疫能力,她刚刚警觉得早,没有吸入很多,现在只感到莫名的燥热,便想还是去配点解药来的好。
正待转身,拍卖会开始了。
这样随便一瞟,连城脸色一变,白玉堂的鼻血噗一下就从鼻管里喷了出来!啊!好!这就是赤果果的啊!只见高台两边一溜走上来两排顶着托盘的男女,分成两边,他们一个个身穿两层薄纱,如果是白天或许还可以掩饰一下,但现在是晚上,在火花的映照下那些衣服变得薄如蝉翼,简直比没穿还要令人喷鼻血!女侍们高耸的酥胸甚至能看清胸前的两点嫣红,而男侍们精壮的身躯则引来现场女子的高声尖叫。
连城实在看不下去,有一股把台子掀翻了的冲动!可是她的心情为何会如此烦燥呢?又仿佛有什么小蛇一样的东西在爬,她勉强压抑住媚药造成的幻觉与难受,冷静下来看看这里到底如何?为何女儿国这样一个被传说得异常神秘的国度会有如此肮脏的交易场所呢?
随即台上就听一锤子砸在木板上,一个猥琐的瘦子叫着:“静静!静静!注意保持安静,要知道这里是高雅的场合!女士们先生们,一周一次的奴隶大会又开始了!欢迎大家到来!今天还将有重头戏上场哦!请大家保持安静,拿好手里的银票,现在,请大家拭目以待,请出今天的第一件货品!”一锤子敲下去,全场果然安静好多,接下去第一件商品就被带了上来。
是一个女人。同样是穿着薄如蝉翼的大翻领纱衣,两只手被绑在身后,丰满的身材一览无余。她的脸低着,长发盖住了脸,瘦子走上去捏住她的脸抬了起来,只见长得还算清秀,脸色则是奇怪的漠然和无动于衷。
很快这个女奴就被人以一百两银子买走了。
在女儿国,女子是不允许被拍卖和奴役的,但是被掳来的外来人口官府就不会深究。因此这个地下黑市也经营这种买卖,女儿国的男子虽说地位低,但是贵族人家的男丁却比一般人身份高贵,他们由于长期受到不平等对待也产生了反抗和阴暗的心理,既然女人可以买男人,男人为什么不能买女人呢?只要有钱有势谁都可以享受奢华堕落的生活。
因此奴隶市场的女奴交易也就应运而出。
接下来买卖的就是一个男奴,而来这个比较高档次的奴隶买卖场所的顾客们要买的大多数是作为*使用的。因此这里的一个个被拍卖掉的男女奴隶长得都十分端正,有的五官精致,有的身材健硕。竟是没有一个丑人。
连城感到头越来越昏,越来越虚浮,猛然就被人的胳膊搂住了肩膀,那个人挂在了她身上:“连城兄!怎么你也在这里啊?”
“放开,放手。”连城的脸开始烧起来了,她得立刻去配解药,歌舒乐天的大手在她肩上竟然令她觉得一阵莫名的清凉和舒服,她心里很明白,刚才那中年女人给她下的是烈性春药,因为她体质的特殊才延迟了那么长时间发作。她默不作声地从怀里取出一瓶药丸倒了一颗吃下去,还要去另配解药。
她忽匆匆而走,歌舒乐天不明所以也追了上去。却忽然在路过一个很小的露天奴隶场的时候,楚连城忽然停了下来。
只见人们围住一个奴隶议论纷纷,似乎谁都想买,可是又谁都不敢买的样子。
五十:沦落到女儿国的天下第一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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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奴隶身躯高大壮实,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皮肤上满是一条又一条红的紫的,有些结了疤,有些是新打的鞭伤,背上的皮肉都翻了起来。身上的一套黑色劲装快要一条一条的了,露出他钢铁般结实的肌肉和后背纹的一个狼头。
奴隶主的鞭子一鞭又一鞭抽在他的身上,那汉子楞是一声不吭,冷汗从额头流下,锋利的眼神如猎鹰一般扫视着那些敢靠近他“验货”的女人。他的手上脚上戴了粗大的铁链,锁链并穿过了琵琶骨,一动起来就当啷作响,鲜血直流!女儿国的女人虽然强悍,竟也看不下这么血腥的场面,这个猎鹰一样的男人是驯服不了的烈马,虽然她们很想要,可是这样的男人要是买回来,第一种可能就是他宁死不受辱,自杀死掉了,那这钱也就白花了,第二种可能就是闹得家宅难安,他又是一个有武功的人,一旦恢复过来说不定全家都有可能死于他手!那就真的太悲惨了!这个男人是很危险的,非常危险!就算买回来也非得绑着不行,但是也不能天天都这样栓着,况且他长着一张粗犷的脸,阳刚十足但是俊美不够,不是特别符合女儿国女人们的审美观,所以她们想了很久,犹豫了很久还是摇摇头都散去了。
卖奴隶的蛇头一看大家都散去了,顿时急出一声热汗,鞭子落在奴隶的身上也更狠了!想当初看在他是一个肌肉猛男的份上才从另一个奴隶贩子手上买来的,想着大捞一笔,谁想到这奴隶软硬不吃,而且十分扛打,每天打得她都累死了,睡到床上胳膊又酸又疼,这个奴隶还是宁死不屈,她实在烦了,只想卖掉他了事,就算亏点本钱也无所谓。可是人倒起霉来真是喝口凉水也塞牙,竟然连卖五天都卖不出去!
“我出一百两银,买他。”
周围空空的人都散去了,只见仅剩两个人,令她的眼前不由的放光!这两人一个是面貌俊美,颊边酒窝深深,笑意盈盈的阳光帅哥,一个脸带面具,下巴如玉石一般,身形修长则颇符合女儿国审美观,竟是两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他们留在原地没有动,仍旧远远的,没有靠近也没有走开,那戴面具的青衫男子便说:“一百两,多一分没有,不卖就拉倒。”
这钱可连进价都不够啊!奴隶贩子苦着一张脸,不过见那两个男子要走,连忙便说:“好好好!算是老娘亏了血本了!跳楼价!甩卖了!”
一锤子敲定,双方便交钱放人,换了契约文书。那被铁链穿透琵琶骨的大汉便更加的目露羞愤,恨不得当场死了算了!
想他堂堂秦国刺客,天下闻名的杀手中原一点红——秦庄,竟然只值一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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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可不管他在想什么,她只剩这一百两家当了,能不能买下他是他的运气和造化,她也没打算买下这个人做奴隶,只是看到他狼一般的眼神忽然有所触动。当一个人陷入绝境之中的时候,那种愤懑与屈辱她也曾经感受过,因此才产生怜悯和同情。她拿过奴隶文书之后便给他解开了手铐脚铐,当除去穿透琵琶骨的铁链时,中原一点红终于发出一声吃痛的闷哼,冷汗如水一样从额头流了下来,脸如死灰。当她把契约文书还给他的时候,中原一点红更是露出了讶色。
“我只是一个过路的,带着个人不方便,因此你走吧。”她如此说。
“多谢这位兄台!”秦庄一愕,便朝她抱了抱拳,虽然是满身狼狈,却也不掩江湖本色,说道,“在下中原一点红,这银子我将来定会加倍还你!请问恩公大名?”
“不必了,我不需要你做什么。”连城眼前一晃,忽觉地面有些不稳,背后便有一只胳膊迅速扶了她一下,歌舒乐天一碰之下,便感觉犹如火烧。他诧异地眨了眨眼,正想询问,一旁中原一点红便说:“看来他是中了媚药。”他脸上一红,当初他也是被人肉贩子这样用拍晕了然后捉住,这女儿国的女人简直个个如狼似虎,太可怕了!不待他说完,歌舒乐天便迅速抱起连城跳上马直奔医馆而去,神态之亲呢与焦急令想随后追去的中原一点红又吃了一惊,后退两步惊骇地停了下来,摸了摸下巴心道:这两人难不成是女儿国所谓的玻璃吗?那真是太可怕了!
他这么一想,刷刷的冷汗就从头上流下来,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迅速地跟上他们,毕竟他们两人也算是救了他一命,他中原一点红可不是一个知恩不图报的人。
城中医馆。
天色黑沉,医馆前面的街道落叶飘飞,有匹马迅速飞掠而至,由远而近,在医馆前停了下来,有人从马上跃下,转身便去敲门。
连城被马的一路狂奔弄得有些头晕,她咬牙克制住身体内的阵阵潮热,全身软绵绵,那中竟掺了一些化功散!真是可恶!敲了半天没有反应,歌舒乐天一下子撞开了医馆的大门,只见里面一个辗药的小童正将脚放在辗药的磨盘两边辗着,一边辗一边手里拿着一本医书在看,撞门声啪啦一响,小童的头抬起来,圆眼睛骨碌碌地瞪着他们瞧了瞧。
“你们是谁?”
“请问大夫在哪里?”
“师父去王宫为太后诊脉了。”小童答道。
“药房在哪里?”连城勉强下了地,脚步一晃连忙站稳,推开了歌舒乐天的搀扶,这点小小春药她自信自己能配出解药。
楚连城拂开他的手,歌舒乐天只觉得口鼻间忽地有一缕暗香滑过,不由心神一荡,心中的怀疑便更加的确定了几分,他一愣便赶紧追上去。小童在他们背后不知嚷着什么,那两人如强盗一样直入药堂,连城撑着药柜推开了歌舒乐天,这个人总是站在前面碍手碍脚,她的神智有些恍惚,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好像是把在前面挡着她配药的歌舒乐天按在了药柜上?又好像只是推开了他?她的身体异常沉重,简直就不像是自己的了,手腕虽然是颤抖的,但她还是迅速地配好了解药,将中药粉末与川贝菊花兑在茶里一起喝了下去,少时便吁了口气,脸色慢慢恢复,顿觉神智亦清醒了很多。
只见这间草堂里的药被她翻得乱七八糟,茶壶撸在了地上,歌舒乐天还被她用一条手臂压着,而那个青衣小童圆溜溜的眼惊讶地看着他们。
五十一: 公子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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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脸一红,顿觉十分尴尬,好在脸上的面具遮住了她的表情,她松开了歌舒乐天,后者睁大了一双星星一样会闪光的杏目,颊边的两个酒涡深深的,咧着嘴,表情看起来像是惊讶然而又有两片红云浮上他的面颊,就像被人定住了的木偶,健康的古铜色肌肤显出一种非常优美的淡淡粉色。
门吱呀一声又被推开了,中原一点红站在门口,也是一脸又惊又骇地看着两人。
心里则在想着:完了!果然是两个玻璃!
他立刻就有一种脚底抹油的冲动!
然而身形一顿,他被人叫住。
“中原一点红,既然来了把身上的伤处理一下吧。”连城正好借助他转移众人的注意力,化解现场气氛的尴尬,便立刻开口叫住他。白玉堂跳出了连城的口袋在店铺的柜子上走来走去,偶尔挑些看得上眼的药材嚼两口,心里则犯着嘀咕:不晓得这中原一点红又是从哪里蹦出来?难道又是一个看多了武侠的?会是另一个穿越者吗?难道……
它两眼骨碌碌地密切注意着这个陌生人。
别人却没有发现它的异样,给中原一点红包扎好之后,歌舒乐天拿出一锭银子付给医馆小童,三人离开医馆的时候已经快要天亮了,白玉堂看了这中原一点红半天也没有穿越的迹象,注意力便从他身上挪开了,爬回连城的口袋里面继续睡。他们出门的时候,恰好就迎面撞上了一夜未归的医馆主人和他背后立着的一个人。
刹时双方都惊讶地咦了一声:“是你?”
“是你们?”
只见那医庐的主人是一个满面白须,头发花白的老者,而他身后那人虽被露水打湿了鬓发,然而依然不掩其绝世风采,一双凤目顾盼之间便有风情万种,如清水濯莲,他的长头挽成式样简单的螺髻,高高地用白玉冠束起,斜插两根玉龙簪,两肩披下黑亮如琉璃一般的发丝,直垂至腰际。他将两手拢于袖内,漫不经心地走着,风吹动衣袂飒飒,与清脆的金玉佩饰撞击声混合在一起。抬头看到楚连城等人,公子东楼眼中一刹那掠过诧异,接着便状甚熟稔地露出如玉一般洁白的牙齿朝他们微笑,神态气度与白日在市集中遇到时又有不同。
“公子认得他们两人?”那老者语气十分恭敬,公子东楼似乎在女儿国中地位很高,人人见他状似十分谦卑,纵然是他的那些疯狂粉丝也不例外。
医馆里面的小童闻声也跑了出来,刚脱口说了一声:“国……”便被老者使眼色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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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东楼点了点头道:“昨日在市集之上多谢侠士相救,心里一直念念不忘,本想请两位喝杯水酒,无奈公务缠身,有急事要去处理。现在有缘再次见面,正是缘份不浅,两位侠士,不知可否入内稍坐片刻,让我尽尽地主之谊如何?”
“也好,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刚才为了找药把老者的药铺弄得一团糟,真是过意不去。”楚连城拱了拱手对老首抱歉地行了个礼,老者忙说”不碍不碍”。
中原一点红的伤势很重,她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人有几分好感,便想了一下答应了公子东楼的邀请,以便让大夫再给他看一下伤势。原来出于一片好心,哪里知道中原一点红一下子变得十分紧张严肃:“你、你不用如此帮我,我、我不会做你的奴隶的!”
“奴隶?”大家都一怔,接着歌舒乐天仿佛是想到什么,哈哈大笑。而连城则黑了一张脸。公子东楼不明所以地随之一笑。
“放心吧,谁耐烦要你这个奴隶,既没有用处又要浪费钱粮,而且我也想不出要你做什么?所以你就放心吧。”这个人也太实心眼了,连城看他一脸紧张,不由眉毛抽了两下,不料她这话又触中了中原一点红的痛脚,他哇哇大叫:“谁?老子可是堂堂的天下第一杀手!你竟然、竟然说我浪费钱粮?”
“这么说你想给我当奴隶了?”连城等人正要随着公子东楼进门,闻言转身瞥了他一眼。
他顿时哑口无言。
讪讪挠着头的中原一点红随着他们走进医馆,他的脸色很白,嘴唇脱水,声音倒还粗大,似乎精神很足,然进门以后忽然轰一声,像巨塔倒塌了下来,他摔倒在门槛里面。前面那几个人回过头来看看他又摇摇头,便把这个壮得跟一头牛似的,又憨直得可以,自称天下第一杀手的家伙搬进里面去躺着。
老大夫再仔细检查了一遍中原一点红的伤势,连城等人便走出来到了外面大堂分宾主而坐,天南地北地谈起来。只觉得越谈越投机,三人都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少时童子便沏了茶出来。
这泡茶的茶叶也不知是什么品种?入口甘冽清香,竟有一股淡淡的兰香与薄荷味,连歌舒乐天这样见多识广的人啜了一口之后,也不由赞了一声:“好茶!”
“这茶乃是自西域青丘国移植而来的“青丘玉枝”,与中原茶树嫁接的品种,被称为青丘玉兰茶。”公子东楼道。
原来这就是青丘玉兰茶!这可是女儿国的朝廷贡品,十分难得啊!东楼兄竟然用如此好茶招待我们,真是令我们受宠若惊!”歌舒乐天依然是笑眯眯的,颊边的两个酒涡微微显现出来,眼中则一闪而过几分狐疑。不过他仍然是不动声色,他搁在茶几上的手就不着痕迹地爬过去,握住楚连城同样搁在茶几上的手捏了捏,提醒她要小心这个公子东楼。其人不知是什么来历?
连城正在听公子东楼说着女儿国的风土人情,茫然地回过头,不明所以地看了他一眼。歌舒乐天眼睛转过来一眨一眨的,似乎要对她暗示什么?
这两人的举动看在别人眼里就十分暧昧,公子东楼说话的声音嘎然而止,眼睛定在了两人互握的手上,静静的空气里仿佛有静电在流淌,劈劈叭叭……不知道为什么,公子东楼优美细长的两道眉毛忽地抖了两下,完美无缺的脸色与优雅的笑容就好像精美的瓷器出现了一条小小的龟裂。
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把快脱臼的关节扶了上去,才恢复正经严肃的表情,看他们两人的眼神就没有刚才的冷静变得飘忽起来,他笑着说:“我国中男儿好男风,不料外面的世界也是如此,母……母亲果然没有骗我,原来这外面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是一样的。两位也不用不好意思,断袖在我们国家乃是一种风潮,我看你俩就十分登对……”
砰——
砰——
咩?
两个茶杯摔在了地上,歌舒乐天与楚连城像是被老鼠咬了似的飞快地抽开了手,连连呸了两声,异口同声:“谁跟他是断袖!”
五十二:非常背背山
公子东楼轻轻一笑,这一声轻笑就好像平地打了一道旱雷一样,如此刺耳,带着一种在空气里发散的,莫名的暧昧与奇怪的电流。
令歌舒乐天与楚连城顿时脸色一红,齐齐甩开了脸。
“萍水相逢,我与歌舒公子甚为投机,一路同往秦国,如此而已,东楼公子不要想歪了,断袖此等龌龊之事岂是我辈堂堂七尺男儿所为?再如此说,便恕我们不奉陪,告辞了!”
楚连城大袖一甩,公子东楼连忙离座上前来拖住”他”的手,陪笑道:“楚兄莫怒,一时失言,失言而已。请坐下说话。”
歌舒乐天则是摸着下巴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公子东楼,两根手指摸着下巴托着腮,小麦色的脸上尽是玩味,看得公子东楼脸色一红,忙不迭放掉了楚连城的袖子:“歌舒兄不要误会!我也是没有断袖之癖的!何以用这种眼神看我?”
“女儿国中尽是怪事,男人与男人之间除了友谊还能有什么?”楚连城语气古怪,实际上为了掩饰她的一时失态,她行走江湖扮成男子很少被人看出过真实性别。但是这女儿国却处处透着古怪,公子东楼此人亦是令人有防不胜防之感?
且看看他有什么目的再说吧。
公子东楼一看惹恼了两人,顿时也收敛了调笑的态度,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三人天南地北相谈甚欢,刚才些许不快也很快就忘于脑后。公子东楼向二人介绍女儿国风土人情,他们则向东子东楼讲江湖与商旅之事,及至黄昏,三人越谈越是投机,同桌而食,共饮美洒、谈***,很快竟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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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俗风情讲到国家政治,又从政治抱负谈及天下大局,未来风云之变化。公子东楼博学多才,通晓天下大事;歌舒乐天行遍万里路踏遍千山百国,见闻多广;而楚连城开始只是旁听二人谈天论地,偶尔插上几句点评,便足见让人惊讶他的深藏不露。
三人均觉得对方乃当世人杰,不由生出惺惺相惜之感!
公子东楼叹道:“我遇二位如逢知音!改日当再觅时间地点聚首,不如我们三人结为金兰兄弟如何?”
“好啊,我歌舒乐天走遍天南地北,像东楼兄与楚兄这样绝世风采的人物从未遇见过,心中早已仰慕不已,只是我无才无德,不敢先提出这个请求罢了。”
“歌舒兄说哪里话,两位都是人中之龙,是我高攀了才对。”公子东楼抚掌而笑,两人手掌紧紧握在一起,眼神中似乎有异样的东西在交流。
连城在旁边冷嗤一声。
真是酸,听得她浑身都冒鸡皮疙瘩了。
这两人看样子才是背背山!非常的背背山!
楚连城拍掉了歌舒乐天和公子东楼各挪出一只来搭在她肩上的手,觉得浑身都颤抖了一下。她也没想和他们结拜兄弟,因此语气冷淡道:“这么酸做什么?朋友交心一句话,四海之内皆兄弟,何必在乎于形式?”
“好一个四海之内皆兄弟,理应如此!干!”三人爽快地举杯同饮。歌舒乐天看似商人,实则油头滑脑,公子东楼看不出来路,楚连城更是神秘莫测,这三人虽然互相试探,又有互相欣赏的意思,也许能成为朋友,但离做兄弟竟然还是有一段距离,各人也是心知肚明,楚连城这冷冷的一句话,虽说是打击了歌舒乐天和公子东楼的热情,但她说的只是实话。
歌舒乐天喝着酒,却在想着心事。
刚才握住楚连城的手,只觉得触手细腻,肤如凝脂,那样的一双手,怎能是一个男人的手呢?他心里动了一动,一直存于心中的疑团慢慢扩大,但从言谈举止来看,楚连城身上亦没有让人值得怀疑的地方,他的确像一个坦荡的真君子,从外表与举止看不出任何一丝女儿态。究竟他是男是女?亦或不男不女?
歌舒乐天对此十分好奇。
歌舒乐天自诩天南地北红粉知已无数,对女人有一种敏锐的直觉,从一开始的时候,他就怀疑楚连城是个女的,如果她是个女的话,那么事情就很有意思了……他小麦色的脸上忽地漾起一种令人捉摸不透的笑意。
至于这公子东楼……
歌舒乐天抿了一口酒浅笑不语。他亦有**分看出这公子东楼的来路了。
“对了东楼兄,为何这女儿国买卖人口与奴隶如此猖獗?难道竟是没有法制约束吗?”楚连城问道。
“咳咳!关于这个呀……”公子东楼白玉一样的脸上表情变了一变,浮现两抹红晕,说道:“我们的国家是文明的国度,当然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然而每一个朝代都有积久难解的问题,只因女儿国千百年来就是女子当家作主,因此女子都特别强悍,而男子就变得越来越阴柔,而我国中男子本来就数量稀少,女儿国男女比例失调,一些寻不到配偶的女子就转而向地下黑市购买和抢掠外族男子婚配,朝廷令行不止,而女儿国历来都是女王当政,睁一眼闭一眼的情况下,起初只是为了促进人口增长,而我们国家引进的男子也大部分是别的国家的战俘,后来渐渐的有一些不法分子就做起了黑市的勾当,才会演变成今天这样混乱的黑市奴隶交易市场。其实随着买卖人口这个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我们也想过要补救和整顿,但是这就好像要突然间改变女儿国女人们的思想,一时之间是很难做到的。我……我的确也有责任。”
歌舒乐天眉毛一挑,仿佛察觉了什么蛛丝马迹似的,公子东楼忙解释道:“其实在下在女儿国中担任了一个末小官职,不足一提,不足一提罢了。”
“可我听说现在的小皇帝是个男子,上任女王已经退居幕后去做逍遥似神仙的太上皇了,不知东楼兄为何对现在的国主只字不提呢?我们也想了解一下。”歌舒乐天朝连城眨眨眼,她一脸莫名其妙,而公子东楼打着哈哈讪笑了两声,此时正好童儿从后堂回来,向公子东楼禀道:“公子,那个自称天下第一杀手的大个子已经醒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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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天下第一倒霉杀手
“好,我们先去看看吧。”
正好借机岔开话题,公子东楼大袍一甩,神态潇洒地往内堂走入,回头看了楚连城一眼,只见他脸上面具盖住了表情,浑身气质若即若离,有如隔冰之炭,此人性格外冷内热,嘴硬心软,而歌舒乐天则十分狡猾,两人各有千秋,从攻受角度上来说,公子东楼摸了摸下巴:嗯,歌舒乐天是小攻,楚连城就是小受了。
可是自己为什么突然对小攻小受特别感兴趣了呢?
难道自己也有断袖倾向了吗?
公子东楼陡然一惊,差点出了一身冷汗!他掏出一方白帕擦了擦额头冷汗,忙忙地甩开脸,一脸浩然正气地往前走去。
歌舒乐天与楚连城哪里知道他刚才脑子里闪过什么念头?楚连城也有些扰心中原一点红的伤势,人在江湖,救人不为使人感恩图报,只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情而已。
穿过草堂的回廊,内堂木门大开,老大夫正在给中原一点红扎针,看他们进来便说:“楚公子的医术的确很高明啊,我看患者外伤已经做了比较妥善的处理,剩下我能做的也没有很多,至于内伤那就得好好将养才行了。这奴隶市场的人还真是胆大妄为,越来越无法无天了!像这般以利器穿透外族男子的琵琶骨控制其行动,当真是令人发指!国……嗯,公子也该好好管管这些事情了,女儿国法制不严厉,终究会造成大祸害的啊!”
“自然自然,我一定会用心的!回去以后,我会向母……母亲建议!”公子东楼被老者一通说道,更是面色潮红,歌舒乐天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们,脸上挂着若有所思的微笑,他的心思已经动得很远,仿佛想到什么有利可图的东西,笑得很不怀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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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榻上躺着全身被包成木乃伊一样的中原一点红听着他们的谈话,郁闷地睁开了眼睛又闭上:真他妈废话!要不是因为受了伤他怎么可能被女儿国的几个娘们抓住?阿呸!想起来就气闷!
可他堂堂天下第一杀手又不能跟娘们计较,没得弱了他的名头,他内心真是莫名地悲愤不已!
也许是他那表情太过痛苦,老大夫还以为自己下重了手,呵呵干笑了两声下针果然轻很多。中原一点红把脑袋扭转朝向榻里面,只有一种钻地洞的冲动了!这老家伙也太折磨人了!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外伤,竟然趁他昏迷把他包得跟蚕茧似的,太丢人了!他中原一点红这辈子还没丢过这么大的人!
“哈哈……”
不晓得谁忽然笑了一声,大家都扭头去看楚连城,连城忙把口袋一捂,拍了一下在口袋里不知在玩什么的白玉堂?竟然在这时候发出可怕的笑声。
她只得低头承认道:“不好意思,我一时想到件有趣的事,所以笑了出来。”
“什么有趣的事,不如说来听听如何?”公子东楼饶有兴趣地向她挨近,一双凤目神采飞扬,嘴角弯起,却在看她的周身有什么东西?
这个楚连城实在是太有趣了!好像有很多秘密不能被人知道似的?他的全身都有神秘的东西,公子东楼只觉得他越来越好玩!
“楚公子,你我一见如故,难道有什么好笑的笑话不可以分享的吗?”
“啊?其实也没什么。”随口说说而已哪有什么有趣的事?连城顿时傻眼。公子东楼纤细修长的手掌放到了她的肩上,轻轻挪动了一下,撩起她的一缕发丝,把玩着,连城心思没有集中在他身上,因此没有发现。公子东楼的爪子很快就被另一只手掌盖过来拍飞掉,歌舒乐天揽过楚连城的肩膀:“东楼兄说得是,既然大家一见如故,那么我们来谈一谈女儿国男国主吧!”
“呵呵……那啥……你们慢聊,我先走一步,改日我会派人来请两位到舍下赴宴,再见再见。”公子东楼闻言差点跌了一跤,忙不迭地就往外走,楚连城只感到奇怪,为何一句话就把公子东楼吓成那样?只见歌舒乐天笑得一脸诡异,她脑子一转便也有几分明白过来。
公子东楼……难道……竟是女儿国国主?
“我想,他应该就是。”歌舒乐天仿佛知道她的想法,说道。其实他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确定这公子东楼便是女儿国国主。听说女儿国新任国主是女儿国有史以来第一位男子,只因前任女王专情,只娶了一位王夫,也只育有一位皇位继承人。巧得是,歌舒乐天所耳闻的女儿国新上任的国主恰巧名为——卫东楼,而且听闻这卫国主很喜欢扮成少年公子到处游历。歌舒乐天当然也不是凭空臆断,他注意到公子东楼腰间佩着一块龙玉,那玉质与做工绝非来自民间,甚至他还眼尖地瞥见上面有宫廷的暗记。试问王孙贵族之中又自称东楼的,除了国主以外还有谁敢使用这称呼呢?
……
又一日快要入夜了,木乃伊一样的中原一点红可怜兮兮地躺在床上望天。
他叫秦庄。
曾经,他的剑下只有哭泣求饶的敌人;曾经,他享有武林中最高的办事效率和杀手声誉;曾经,他光风霁月的背影总是被那些所谓的武林正道追逐和单挑。
曾经,他漂泊四海,一壶酒,一把剑,只身游走于天下江湖!
他的父亲是匈奴人,母亲是中原人,因此秦庄自出道以后,便自称为“中原一点红”。
他的大名响彻五湖四海,“天下第一杀手”的封号他以打破纪录的方式连续蝉联了五届!
然而这一切……他娘的!一下子就被女儿国的娘们给摧毁了!他的自尊受到极大的伤害,身体受到了非人的摧残,意志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要不是因为三个月前一场激战使他身受严重的内伤,就不会在沙漠中迷路,没有在沙漠中迷路就不会来到这该死的女儿国!没有来到女儿国就不会被人口贩子捉去当奴隶,如果不是他内伤太重功力一时无法恢复,他喀嚓一巴掌就把那个敢拐卖他的老妇女脑袋瓜给扭下来了!
该死!
他又悲哀又悲愤地想着,眼角就差点滚出了两滴鲸鱼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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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恐龙无处不在
正所谓男儿流血不流泪,流出来的也是血泪!要不是他抵死反抗,差点就沦为了男宠,悲哀啊!没有人性啊!他中原一点红就是再怎么泯灭良心也从不干拐卖妇女儿童的勾当,这女儿国的女人们邪恶得超出他的想像,使他直到现在还是无法摆脱那层阴云一样厚厚的心理阴影!
喀嚓!
木门开了。
眉头皱着脸色变来变去的中原一点红吃了一惊,转过头去看,没有瞧见人。
过了一会儿,门缝里闪进一道黑影。
喀嘣喀嘣咬骨头的声音清脆响着。
只见一只雪白的白玉蟾蜍一跳一跳地蹦了进来,两爪子抱着一块看上去像肉骨头的东西在啃着,它进了门以后四处望望,把骨头一丢,就去翻箱倒柜地翻找天材地宝和名贵药材。中原一点红扭过脸愣愣地看着它拉开了一个抽屉,然后挪着滚圆肥胖的身体钻了进去,扭了两下,噗哧——它圆圆的肚子往里面一钻落了个空,就啪嗒掉了下去,发出一声摔在药材上面的扑通声。
接着,它的脑袋又从抽屉里面钻出来,爬在抽屉的边缘挂着,嘴里咬着一根冬虫夏草。圆圆的眼睛以一种打量的方式望着中原一点红。
中原一点红抬手想要去抹一抹额头渗出的老汗,却发现自己整个儿蚕茧似的,根本不能挪动半天,挣扎了两下,扑通就从床上滚了下来……悲哀啊!他的眼底不由又有亮晶晶的鲸鱼的眼泪在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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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就瞧见那只蛤蟆用一个爪子捂住了嘴巴,嘿嘿嘿地笑着。
此时门开了,有人推门进来,那人从抽屉里把白玉堂抓出来,然后把红着脸简直恨不得咬舌自尽的中原一点红扶上床去。那人扯动了一下嘴角,中原一点红更是羞愧欲死!
“你放心吧,我不会把你当成奴隶,你也无须感到羞愧,我没有那种蓄养男宠的嗜好,等你伤好以后就可以自己离开了。”连城拍了白玉堂一下,把它抓回来,免得又去乱翻人家的药柜。虽然公子东楼已经说了他们可以把这个医馆当成自己家,然而毕竟她做不到像歌舒乐天和白玉堂这样自在地四处活动。
最近白玉堂一直吵着要用回他原来的姓名,连城就如它所愿,白玉堂毕竟是比“瓜瓜”那么恶俗的名字好听得多了,毕竟它不是一只普通的宠物。
白玉堂在她的掌心里扭了两下就想挣扎下地,连城便把它放下来,白玉堂扭了扭脖子再甩甩肥圆的肚子,踢了两下腿,负起手在地上走来走去。
中原一点红还是一脸惊诧地看看楚连城,又看看地上走来走去像个爷们似的蛤蟆,脑子一片空白。
看来这个杀手的确是有些木讷,脑子少一根筋,连城轻笑一声,面具下优雅洁白的下巴尖尖的非常好看,令中原一点红刹时又失神,愣了一愣,一滴冷汗爬上眉梢……吓他一跳!为什么突然觉得这个叫楚连城的家伙也是一个女人呢?女人真是太可怕了!
他的脑子还在机械地慢慢转动着,慢慢转着,慢慢消化着他所看到的这一切,以及他必须面对的现实和要接受的残酷的事实……
“中原一点红?”
“你,你叫我秦庄吧,我叫秦庄。”
“秦庄,你好好休息吧,大家都是江湖中人,谁都有落魄的时候,记得,我没有救你,你也没有欠我,大家萍水相逢,以后也是各走各的路,我决不会用什么来要挟你,你放心吧。”
她这么一说,中原一点红反而不好意思起来,觉得自己竟是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虽然是一个杀手,杀手也是有品格的,当下就蹦起来了,重重地用一只僵硬的缠满绷带的手拍了一下床板怒起:“兄台虽是一番好意,但未免太看不起我!我秦庄虽然是一个粗人,但也懂得知恩图报,你不让我跟着你我还就非跟着你不可了!直到我救你一命还清你的人情,否则我是不会走的!”
“……”楚连城盯着他眨了眨眼。
“咕咕……”白玉堂咬着楚连城的裤管扯了一下,也对她眨眨眼。它对这个粗人印象是还不错,但要是留下来岂不又多了一个情敌吗?它甩着脑袋直摇头,小眼睛眨巴眨巴的,不晓得心里在盘算什么?
“楚公子,楚相公——”
门外一声呼唤远远传来,连城顿时黑线。
糟糕!怎么又跟来了!
少时,好像地壳在变动,仿佛某种重量型的生物在集体奔跑着,引起了大地阵阵颤栗……同样挂满黑线的白玉堂脑子里面浮现的,是一种地球上称之为……雌性恐龙的可怕生物!
那个缠人的百灵又来了!
⊙_⊙
唉!
门口出现了一个笑眯眯很有喜感的身影,胖胖的脸,双下巴,勉强称得上双眼皮的小眼睛,水桶腰身和一身劲装打扮,腰间别两把大斧头。
百灵不是和歌舒乐天的商队呆在客栈里吗?为什么她又会找到这里呢?
楚连城面具下的眉毛抽了一抽,百灵已经一跳一跳地背着手蹦了两步,上前来挽住“他”的胳膊。
“楚公子!好不容易才找到你呀!为什么早上不告而别了呢?害得我好找!”
“百灵,以后别叫我楚公子了,听着别扭,叫我楚大哥好了,对了,找我何事?”连城讪讪地把她章鱼一样的爪子稍稍拿开些。百灵却挽着她不放,连城挪开一点她又跟进一步,满脸挂着笑眯眯的笑容:“好啊楚大家,那以后我就叫你楚大哥,我是来问你,外面月色正好,不如我们出去走走吧成天在这里都看不到女儿国的风光呢?”
五十五:坝上花,情人海
晚上的大概在8点左右^-^
沙漠里的夜冷得像下了霜。
白天与夜里的温差很大,哪怕是在沙漠之中的绿洲也能感到气温在急骤下降。从夕阳落下地平线以后,天空竟然飘起来了晶莹的雪子,滴滴答答落在屋檐上,如同大珠小珠落玉盘。百灵穿着单薄的夏衣,她从客栈里跑出来时没有想到突然天会这么冷。这还看什么月亮啊!冻都冻死了!因为寒冷就算再好的风景哪里还有一点儿浪漫的气氛?她的嘴唇都被冻得成了紫色,上下两排牙齿咯崩咯崩地打个架响个不停。
他们已经来到了坝上的花田,紫色与黄色的大叶菊迎风招展,在晶莹的月色下整片绚丽如织的花海笔直冲进人的视野,据说这里是女儿国情人的天堂,在这里有很多很美好的传说,相爱的每一对恋人也都要到这里来许下爱的诺言。因此百灵才迫不及待地把楚连城拉来这里。
连城看她冷得厉害便脱下身上的外袍给她披上,好言说道:“虽说这片花海的确漂亮,改日来看也是可以的,沙漠里的夜只会越来越冷,我们还是回去吧?”
“再……再待一会儿……就一会……一会儿……”百灵歉意地看着他把外袍给自己披上,打着哆嗦,掌心便被两只戴着皮手套的温暖的手掌包裹住。一股温暖的气息和这个朗月一般清雅又宽厚的男子身上的味道直扑入口鼻,淡淡的,有青草的气息,还有一股说不出的淡淡香气。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男人,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一直戴着面具?百灵很想看看他面具下的脸,就算他长得很平凡,就算是丑陋无比,在她心中也认为楚连城是她一生中所遇见的最好的男人。她已经认定了这个看似冷漠但其实内心温厚的男人,楚连城,就是她心目中觉得能够跟随一生的好男人。
女儿国有很多美好的传说故事,据说女儿国相恋的恋人来到了这片坝上的花海,然后喝下一种魔法药,他们就会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成为只羡鸳鸯不羡仙的世间最美好的情侣。如果算命的老嬷嬷说的话都是真的,卖给她的魔法药也是真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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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灵被冻得青白的脸上逐渐浮现出薄红的光晕……
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渐渐适应以后便感到其实也没有那么冷,天上下着晶莹的雪子,落在花间如同玉珠坠落在硕大鲜美的花瓣之间,留心去听,甚至还能听见它们互相撞击的声音,滴滴,答答,嗽嗽……就如同世间最自然最美好的音乐。
他们在坝上的花海中席地而坐,楚连城自怀中掏出一把翠绿的树笛放在唇边吹奏。风卷起花瓣飞舞,白色的、紫色的、黄色的大叶菊,还有不知名的细碎的红色与蓝色的小花,它们落下了枝头便被风被风吹得向天空卷舞,飞至半空,便在花海的上方结成了密密麻麻的海洋一般,与雪子一起飞舞,回旋。风一息,又慢慢地飘落了下来。
百灵痴痴地看着那向上卷舞的花叶与花瓣,楚连城的侧脸依然冷漠,下巴尖细而刚毅,面具之下他的脸有一种冷锐与肃杀的气息透了出来,然而……淡淡的温柔在他的笛声中回荡,恰似他不善于表达的友善与关怀。吹奏了一会儿,百灵的眼睛里面已经慢慢地蓄满了感人的东西,睫毛一眨,那两滴眼泪便从眼眶中滚落了下来。
她慢慢地再次眨了眨眼,抬手擦去眼泪,裹着楚连城的外衣,在他的旁边,听着他的笛声,竟然体会到了他的辛酸与无奈,体会到他壮志未酬的雄心与霸气,体会到他非池中之物的气魄与胆色。她不懂音律,只是任何一种美妙的音乐,一旦发自肺腑,一旦凝注了乐者的所有感情,再加上乐者的高超造诣,就能够感染人心,甚至,能感动自然界中不懂人情俗世的生物。
百灵只知道他现在是孤独的,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就算是自己在他的身边,他也已经忘了,所以,她静静地听着,笛声不停,泪流不止……此生,若得此人为夫,夫复何求?
悠扬的,与飞雪一起化成了袅袅轻烟一般的笛声婉转,盘旋直上九宵……
楚连城自怀中摸出了一个白玉雕制的,薄如蝉翼,形若蝶羽的半边面具……指腹轻摩着,一声叹息似乎发自灵魂深处,带起了一丝笛声中的复杂与难解的谜一样的低回……
他果真便是一个千里独行侠吗?为何……那笛声中的一丝柔情又从何而来?他是否心中有牵挂的女子?是否有佳人为他独守东隅?
人家一定比她长得漂亮,能配得上楚连城的,该是多么优秀美丽而温柔的女子啊?虽然……她百灵一向很有自信,江湖人称黑风寨一枝花……但她也知道自己长得拙,特别是来到这个女儿国以后,看到到处都是美女与美男子,就算是最末等的家奴也比她长得眉清目秀,百灵在黑风寨大家都夸她长得漂亮,来到了女儿国第一次被人说是丑八怪,她的自尊和自信受到了打击,信心第一次开始动摇。
百灵心里一酸,不禁黯然神伤。
捏在手里的酒囊,犹豫了几次,也没有递给楚连城。
她知道,自己配不上他,可是,爱慕是无罪的。
虽然说人们喜欢自欺欺人,但人类自出生以后自然就具备了分辨美丑的能力,百灵自然知道自己长得丑,长得肥。她今天甚至已经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歌舒乐天对她讲的,全面减肥的计划,歌舒乐天对她说,如果她真的能够减肥成功,就会真的变成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美人!
不管他这次是不是又在骗她?百灵决定相信他最后一次,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寨中长老们说得对,如果她想要和楚连城成为“一生一世一双人”,就要不计任何代价,抛舍家业与他远走高飞,从此以他的天地为自己的天地,以他的抱负为自己的报负,更要以他的取舍为自己的以舍。她百灵,既然跟定了一个人,就要为那个人付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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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章 五十六:千年情人毒
所以,她悄悄地便收回了装着魔法药的酒囊,女儿国的这些旁门左道,还是算了,江湖儿女应该要用自己的双手与决心来证明自己有多么深爱眼前这个男人,为了他她可以付出一切!早晚有一天,他一定能被她所感动的!
“百灵,既然有酒,为何不拿出来?”奏完笛后,楚连城忽然纵声长笑,一把夺过了百灵欲往后藏的酒囊,咕嘟嘟地仰头灌了几口烈酒,把酒囊一丢,忽地站起来,说道:“尽我所能,力挽狂澜!”他一把拉起了百灵,百灵只得跟上他的步伐,几乎被拖着往回走,他的力气真大!他,楚连城,似乎一下子抛去了枷锁与负担,整个人神采飞扬!不知道突然间想通了何事?
百灵一般走一边回头看那个装着兑了魔法药烈酒的酒囊,清冽的酒从打开的口子中流出,在草地上慢慢地流淌着,渗入花海……难道说,魔法药起作用了?
她心里又惊又喜又觉得自己真是龌龊,一时间不知如何对楚连城说明真相。
连城却没有察觉到她的心思
她只是忽然间想通了很多事情:与其徘徊挣扎在过去的回忆与复仇的阴影里面,不如使自己强大,然后带领楚家军强大!这个世界只有强者才有说话的余地,乱世即将到来,人人要做出选择与牺牲的准备,或者成就一番霸业,或者明哲保身护住自己所要保护的东西,她必须为自己谋得一席之地,亦是为楚家谋求最后的一席之地!父母兄长虽死,楚家军精神仍然永存!纵然楚家只剩最后一兵一将一妇孺,也必须拿起肩负起复兴家族的重担!她,不止要报仇,更要重振楚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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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里的阴霾尽散,心境一片开阔,突然之间,她似乎也明白了老父的心愿,国仇、家恨、民族大义,如何取舍,并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她做出的任何决定,不能是消极的,而应该是谋求与上进,楚家人,永不能言败!永不言在逆境之中放弃!
她,一定会让楚这个姓氏再一次被世人认可,再一次大放光彩!
这是身为楚家人的责任与最终使命!
胸中热血沸腾,又有一种奇怪的兴奋,她不知自己为何竟会产生这种兴奋的奇怪感觉?似乎全身血液沸腾着流向同一个方向,奔腾着,咆哮着,想要寻找一个突破口,全身燥热,明明身上穿的衣服单薄,在风雪中竟然不冷,而且越来越有一股急异的热从小腹升起……楚连城感到不对的时候顿时眉头一皱:“百灵,那酒中你加了什么?”
百灵心头一惊,顿时羞愧难当:“我……我只是加了一种女儿国的人说的情人魔法药,她们说喝了它就会使你以后只对我一个人好。”
“你……真是糊涂!那是春药啊!”一天之中连中两次春药,真是没有人比她更加倒霉了!楚连城一跺脚,也顾不得留下百灵一个人在医馆门外,急速掠进医馆为自己配药。
老大夫正在柜子后边配药,抬起头只见楚连城一阵风般奔进来,自行翻找药柜找药配药,整个人靠着柜壁,面具拿了下来,冷汗直流面色潮红,有呼吸不畅的迹象,且看她眉心开始微微发红,他吃了一惊,赶紧放下正在称药的枰子。
“楚公子这可是中了千年情人毒?”
“我……我也不知道呀,我只是买了一点点魔法药,没有想到会这样,那些人明明跟我说不会出任何事,只要相爱的男女服了这种药,以后就可以生生世世在一起……”随后进来的百灵也站在门口,手足无措,脸色煞白。她此时也无瑕去仔细看楚连城的脸,他靠着药柜簸坐于地,头低垂着,试图运功抵制春药之毒,烛火昏昏,药柜的阴影罩下来使她半边脸阴暗得看不清,另半边脸则完全被黑暗吞没。
老大夫一跺脚:“千年情人毒乃是世间最猛最烈的春药,世间无药能解,公子虽然内功深厚,也只能压制得住一时片刻,此毒必须男女行……行房事方能得以解除,否则便会使中毒之人全身痛痒筋脉错位而死。姑娘,你这可是害苦楚公子了!”
百灵的脸已经红得像滴血:“我……我没想到会这样……我去找那几个卖药水的老妖婆算帐去!我去跟她们要解药!”
“没用!此毒无药可解!姑娘,我看你还是去找歌舒公子回来吧……”
“为何?找他来又有什么用?”百灵不解。
楚连城却是心中一惊!这老大夫好毒的眼,竟看出她是个女子了!
“还有……别的办法吗?”黑沉的阴影里面看不清她此刻的表情,但听她的口气竟然还能如此平静,不由令老大夫也升起钦慕之心!他治过的病人上千上万,阅过的人如过江之鲤,竟是从未见过一个意志如此坚定之人!光凭这一点,他也觉得有道义帮她一把。
“离此地半里皇城脚下有一处骊山天泉,其水有两极,一极冰冷彻骨奇寒无比,另一极则热气天成,乃是世间罕见的温泉。女儿国王室将那里开辟成了温泉行宫,但是冰泉却是极少有人去的,你不妨去那里试试,也许能利用极阴极寒的地气排解热毒,化解这千年情人毒。”
“多谢。”连城抱了抱拳,未及多说什么就往外走。
“哎哎——我话还没说完呢!”老大夫在后面追着跑。
但是楚连城的身影已如黑色夜鸟,刚没入夜色,眨眼间就消失了。
月色清凉,天空悠悠地飘着细小雪子。
群山青翠,百花争研。悬崖天险之下,有一处天造地设的碧蓝色湖泊。
湖泊原本有两处,后来在此地建立了骊山温泉宫之后便将两个湖泊以石桥相连,岸上建立了温泉宫。冷时可以泡澡,热时可以避暑,将一寒一热两口泉眼充分地利用了起来。
这温泉宫是女儿国国君解乏或避居人群之外独自思考的去处,代表了一种身份的尊荣与高贵。皇室成员得不到国君许可是不许进入的,这里也没有服侍的宫女与内侍,山风拂动,落花满衣,随处都是安宁与祥和的自然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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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国君培养指导方针
烟露冷,水流轻,西风吹柳絮,长夜如磐石。
古朴而宏伟的宫殿,青螭灯一盏又一盏照亮了宫殿的每一个角落。
卫东楼惬意地靠在温泉中突起的一块火山岩旁,结实的胸膛**着,露出水面,清澄的水面之下是若隐若现的骨感修长的身体。他的头向后仰着,略有银光闪动的长发披泻在岩石上面,沿着他的身体拖到了水中,他手中举着一枚白玉杯,在月光下晶莹的葡萄美酒泛出玉色的莹光,酒杯一倾,那玉色透明的液体便从半空倾泻下来,形成了一条细线,注入他的口中。
水面上漂浮着粉白色的玫瑰花瓣,一盘又一盘的精致点心被放在精致而薄透的水晶盘子里面,在水面上慢慢漂着。公子东楼随意地拿过一个装满西域水晶葡萄的盘子,从中摘了一颗个大肥美的往空中一丢,那颗葡萄落下来正好掉进他的嘴里,喉结一滑,便囫囵吞了下去。
夜里只听风吹落碎花从枝头飘落下来,纷纷扬扬,盈满衣襟,公子东楼举杯一口饮尽了杯中美酒。
幽黑发蓝的天幕,忽然间划过流星,流星越来越亮,越来越多,像是银河倾倒了,无数的星从上空坠落下来。
抬头仰望着这场流星雨,他又拈起一颗水晶盘里的葡萄向天空丢去,落入口中。
草丛里不知有谁悄悄地埋伏着,但是没有被卫东楼发现。
有两个宫装打扮的女子鬼鬼祟祟地趴在草丛里面,借着假山的掩护,月光下,只见一个人在埋头振笔疾书,而另一个……竟是在画令人大喷鼻血加吐血的美男裸浴图!两人各忙各的,手脚齐飞,异常忙碌,偶尔抬起头互相看一眼对方的杰作,又要小心不被发现,推来搡去地为了抢占观察的有利位置,过了一会儿忍不住开始吵吵闹闹,好像在争论什么春宫图该不该露点什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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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隔着老远,瀑布的水声很大,卫东楼完全不知在自己的私人领地,还有两个人闯进来行不轨之事,还理直气壮地争论得脸红脖子粗。
只听一个说道:“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被你画得那么丑?你的画功不好就不要吹牛嘛,早知道我就带一个宫廷画师来了!”
另一个一听也来气了:“我说太皇,明明是你撺掇我来的,现在又嫌我画得丑?是谁信誓旦旦地要把楼儿培养成为天下第一小受?你别忘了是你求我来帮忙的!是你的教育方针不正确,就不要来赖我,还有啊,你的字写得跟狗爬似的,根本没有我的春宫画得好。你要知道我的春宫图在市面上可是一幅价值千金的!”
“好了好了,别吵了,懒得跟你争,喂!身为资深宅女和腐女一族的元老,姐,我问你,为什么楼儿不能像我们从他小时就期望的那样,把他培养成为**界王者?你看他,攻不成受不就的,明明拥有史上最佳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举世无双惊世骇俗的小受潜质,却一点儿也不知道‘受’的崇高和伟大,真是暴殄天物啊!”
“哎,难道你真的想要培养出一个绝世小受?让我们家族就此绝后吗?”王叔卫玲珑问太上皇卫昔女皇。
卫女皇撇了撇嘴:“反正这孩子从小就特立独行,我们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他的想法。我只是为了好玩而已,当然也希望儿子尽快能为王室开枝散叶,否则何必物色天下美女进入后宫呢?再说了,皇族又不是只有我,你的女儿和儿子将来也可以继随皇位呀。”
“算了吧,”卫玲珑摆摆手,“你又不是不知我的志向就是收罗天下美男为后宫,况且我青春年少貌美,你忍心看我因为生孩子而身材走样变成肥婆吗?那会严重影响我的钓美男计划的!”
“青春年少?”卫昔女皇嗤了她一声,“对啊皇姐,你都已经忘了你是奔四入五,实际年龄还没有满五十呢。”
卫玲珑顿时黑了一张脸。
卫玲珑忽然又想到一个问题:“既然楼儿他不喜欢男人,那你有看过他喜欢女人吗?”
卫昔女皇茫然地摇了摇头。
“这就更糟糕了!”卫玲珑一拍巴掌,“男不亲女不爱,这才最可怕!我看是你的教育方针出了非常严重的问题,才使我们可怜的楼儿到如今还性向不明,前途堪忧啊!可怜的孩儿!看来以后还是让皇阿姨来教导你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好了!你这个白痴母亲真是当得不称职啊!”
“卫玲珑!你竟敢说我的教育方针是错的!”
“瞪眼干什么?欹,别以为我跟别人一样怕你,别忘了你现在已经是太上皇了,我好歹也是王叔,吹胡子瞪眼睛我也不怕你,告诉你……”
咚——哐当。
卫玲珑话刚说到一半就一点声音也没有了。
卫昔女皇感到不对劲时,刚把头从草丛里抬起来,扭过去看卫玲珑,顿时背后一道劲风袭来,后脑勺也是猛然一痛,她晃了两下脑袋,也晕了过去。
楚连城从树上跳了下来。
她的视线里面模模糊糊的,好不容易跟人打听到骊山温泉,人家对她说了一些别什么?她也没听清,一路往骊山而来。甩了一下几乎马上要失去意识的头脑,她从树上飞落下来。楚连城是习武之人,附近这两个女人的吵闹声虽然很低,但传到她的耳朵里也是清清楚楚的,她没有去仔细听她们谈话的内容,只觉得耳朵里嗡嗡嗡像有一群苍蝇在飞来飞去,吵得她心烦气燥,干脆就把她们打晕过去再说,她必须先把千年情人毒解了。
这该死的女儿国!为什么人人都这么热衷于研制春药!
该死!
她的眼前越来越晃,越来越看不清景物,凭着耳朵里面所能够听到的哗哗的水声她脚步不停地向前掠去。
瀑布水声轰响,直入耳膜,模糊的视线里她没有看见水气氤氲恍如仙境一般的温泉中有人。整个世界阵阵发黑,身上又热又麻痒,点了周身几处要穴仍然没用,像有千万只蚂蚁在咬,使她呼吸困难,喘不上气,脸色红得像是火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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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周末快乐^-^
五十八:误入龙池
那啥,晚上12点再来^-^
公子东楼眯着眼,纤瘦的指尖敲打着光滑的火山岩,表情迷离。
他这个国君当得很没有意思。女儿国向来都是女子当政,因此没有人把他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男国主当回事,臣工们根本不服从他下达的命令,他新上任初时制定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也全都成了一堆废纸。痛定思痛以后,公子东楼决定韬光养晦,慢慢在暗中培养自己的势力,提拔一批后起之秀慢慢地渗入朝堂,慢慢地换上一批新血。他的愿望就是使女儿国男女平等,改变千百年来的陈规漏俗,接着再改革国内的一些丑恶现象,提高国民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从而使女儿国一步一步走上强国的道路。
在女儿国中男子的地位千百年来受到压迫,他想从他做起,实行平等、自由,就像老祖宗创立女儿国的初衷那样。但是至少在目前他还做不到。他就像一只被养在笼子里长大的金丝雀鸟,从不曾见识过外面的世界,阅历尚且十分浅薄,他没有办法与女儿国的大家仕族抗衡,也没有办法约束那些勇猛却粗俗的武夫。依靠国君的威望他目前所能做到的事情也少之又少,就连整顿奴隶市场这样的事他也做不到,因为那还牵扯到女儿国的贵族与仕族在背后的利益,整个关系盘根错节。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女儿国,这是一条非常艰难的道路。老臣们反对改革,新提拔的官员则又是才干不足,不堪重用,他现在是腹背受敌,没有可信任的人。而太上皇又是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模样,大臣们只知道变着法子把她们的女儿或儿子送进他的寝宫,而母皇在暗地里推波助澜……也许她们都觉得身为男子传宗接代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诞下了皇女,那么卫东楼这个国君也就是尽到了责任,可以功成身退了。
然而,公子东楼有雄心,有抱负。
这是当初任命他为国主时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
他的脑中慢慢思考着,便闪过楚连城、歌舒乐天这两人……
要是他们能为他所用,被他招揽的话,那绝对将会是两大助力!他的身边就是缺少像那样的人才。
……正所谓说曹操曹操到,公子东楼正闭目养神,忽然间,只听水声哗啦一响,有东西从岸边掉下来,随即就是“扑通”一声,水花在他面前溅起丈高。
他睁大眼,看到了一幕令他的血液差点就逆流而上!
……
连城的眼前几乎全黑,春毒影响了她的视力,她根本不知现在身处在哪里,她的武功一时间也失去了作用,没有发现不远处有人猛地闭上了眼,然后又睁大了瞧着她。
她只是感到好像有哪里不对?
水怎么是热的?
整个人就像被架在火上烤似的!蒸得她更加像被放在油锅里煎一样!
该死!
这是什么春药这样厉害?
她本来是在池边走着,向着有冷气的寒泉靠近,哪知脚下一打滑,就跌进了这个比岩浆都热的池水里!她的意识已经基本不能再保持清醒,迷离的视线里面看到的景物全是一片漆黑。长衫随水漂走,冒着腾腾热气的水中倒映出了楚连城长发披散的模样。她身上的衣服脱落下来,白晳的香肩之下露出了嫩白的裹胸,性感精致的锁骨若隐若现。脸上的面具掉落了下来,借着月色只见脸上的伤痕已经轻了很多,留下淡淡的浅色印子,不显得丑陋,反而有一种奇诡的,异域油画一般的诡魅之美。
她在水中闭着目手指结成莲花法印置于胸前,默念清心咒,利用蓬莱派的清心功法来调节内息,蒸腾的白汽从她的头顶百汇穴冒出。
卫东楼使劲捂住自己的眼睛命令自己不要去看,可是脑子就不听使唤,兀自睁大了眼闭不上。
这……这个人……这个女人竟然是楚连城?!
惊诧之下,他首先反应过来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抓来一件衣服披在了身上。
在女儿国,女子袒胸露腿并不算有伤风化,但是男子却不能让女人看见脖子以下的肌肤,否则就要嫁给那个女人为男妻或男妾!就算是国主,也同样不能幸免于那些奇怪的律条,比如说,国君的第一个女人,若不杀之,必须娶之。
女儿国的礼教对于男子来说是很严格的。这也是为什么公子东楼沐浴的时候不许任何人靠近也从来没有内侍在身边的原因,因为怕有些人会借此机会爬上龙床攀上枝头,男侍和女侍同样都很危险,在女儿国女人可以娶男妻和女妻,有权势的男子也可养妾和男宠,男女关系混乱复杂,爱情与婚姻跟性别的关系与限定几乎已经完全模糊了。她们不反对拉拉,也接受玻璃,总之人们因爱而结合,或因性而结合,一切全都发乎天然纯真,除了伦理道德之外,女儿国并没有太多礼教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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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真是吓了他一跳,以为是哪个不要命的女人为了接近他竟然连骊山温泉都敢闯!镇静下来仔细一看,才从那个掉落到水中,慢慢漂到他身旁的面具认出那人竟是楚连城!公子东楼捡起了面具,指尖摩挲着那略有些粗糙的纹路,再看不远处那女子已经完全进入物我两忘的调息状态。
难道,是受伤了吗?
想不到楚连城竟也是个女人……
公子东楼的心里空落落的,一时好像丢失了什么东西……又好像,有另一种异样的东西涌了上来。忽上忽下的,令他觉得烦恼,又有一丝莫名的欣喜。
他应该趁现在马上离开此地,装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这样既可保全自己的名节,也可以装做不知道,免去追究她的擅闯之罪。骊山温泉是国君的私人领地,其他人没有得到命令擅闯便是死罪。
可是……鬼神神差的,他竟然慢慢向她游去!
楚连城全身盗汗,冷汗如雨一般从她的额头渗出,双目紧闭,唇色妖异鲜红,眉心有奇怪的红线,公子东楼忙伸手去搭她的脉。
一探之下他又吃了一惊,竟是中了千年情人毒!
楚连城脉象异常絮乱,好像体内有数股力量在蹿来蹿去,又有一股极强大的热毒积聚在丹田附近无法散去,正被内息勉强压制住,她的面色潮红气息时有时无,她大概是想借用寒泉之水解毒,但是不小心掉进温泉了,然而她自己没有发现,中了千年情人毒再泡温泉,越泡毒气攻心便越快速,得赶紧把她送到寒冰池里去。可就算利用寒池水来解毒,那样对身体的伤害也会很大。公子东楼当下就想将她拦腰抱起。
谁知他刚触碰到她的身体,一只手猛然锁住了他的喉咙,把他甩了出去,楚连城迷糊的神经只觉得有一种危险的气息在靠近,猛然低喝了一声:“谁?想干什么?”
“我……咳咳……喂!”公子东楼用力拍她的脸:“醒醒!楚连城!喂!快醒醒!”
摇摇晃晃的光影里,似乎面前有两个头,好像是公子东楼?晃来晃去的,逐渐就变成了孤千城的那张欠扁的春风桃花脸。
“你……你怎么在这里?”
五十九:冏。。。倒霉的人
另外一更大致晚六点^-^
她迷离的双目中有醉人的笑意,仿佛细雨朦胧降临了干裂的田地,流淌进人的心田。她的眼中有笑,笑意中带着点点泪光,带着一种似要羽化成仙,佛陀涅盘一般的超然。
“可惜啊……等不及还你一命,却要被这小小春毒害死,真是窝囊……”
她的颊边泛起艳丽的砣红,公子东楼吓了一跳,当她的手指化为春风一般触上他的脸颊,他几乎有些把持不住自己……
“孤……孤千城……真好笑,怎么会看见你呢?这是幻觉吧?”
“我……喂,我不叫孤千城,我是卫东楼,你这个家伙!喂!你可别想占我便宜啊!”
好热!
身体好像整个儿燃烧了起来。
是谁在耳边吵来吵去的?好烦!
连城感到烦燥,孤千城的那张脸在她眼前晃来晃去,晃得她头晕。
卫东楼拍打着她的脸:“醒醒,快醒醒!喂!别睡啊!”
他眼中仿佛有火焰在燃烧,这样的距离,他的唇离她很近,仿佛永动机一样一开一口,喋喋不休,真想让他快点闭嘴!
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下一秒,她就将唇覆上了那两片喋喋不休的唇。这个方法,能让他迅速闭嘴。
“喂……”还未说完的话被生涩的吻封缄在贴和在一起的唇齿间,由于意想不到的惊愕,纵然卫东楼比她清醒,也在一瞬间忘了抵抗。
暗色的苍穹,两颗明亮的星子刹那间划过星空,撞击出绚烂的火光,一瞬即逝。被吹落的树叶,混合着冰凉的夜露,幽幽的散落在冬夜的月色之下。
卫东楼的衣衫浸在水中,接触到空气而变得冰凉的水沿着额角流过面颊,顺着下巴滴落下来,他觉得自己的头脑某处在有规律的鸣响,胸腔被急促的呼吸所鼓动着,在这样静的夜里,面对着一个令他心动的女人,他的理智也飞到了九宵云外。身体的深处仿佛涌出了一种异样的感情,如同大海的波涛一般汹涌澎湃。珠贝般的牙齿咬着他的唇,这样生涩的吻仿佛只是一种惩罚,他可以感受到楚连城超乎常人的意志,普通人要是中了千年情人毒除非男女交欢否则必死无疑,但她还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蓦然间她的唇就要离开,卫东楼的心里却涌起了一种莫名的失落。他忽然反手托住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环住连城纤细如杨柳一般的腰身,不知是否也受到了千年情人毒的影响,他抱着她,就有一种无法克制的激情,他知道千年情人毒只有一种解法,泡冰池之水也不能完全清除毒性,还会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要彻底解毒只有一个办法。
低下头俯身再一次吻住了她的唇,高大的身体慢慢地往后推,将她压倒在一块平整的火山岩上面……卫东楼低头细细地审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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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楚连城,是一个非常吸引他的女人,哪怕认识的时间如此短暂,却好像相识已有许多年的老友一样。那种感觉他也说不清,也许只能说是缘份吧?她的身上有一种公子东楼所没有而一直在追寻的东西,勇气,力量,毅力和坚忍。当他还认为楚连城是个男人的时候就有心把他留下来,而现在知道她是个女人就更不能放弃了,在卫东楼过去二十多年的生命里,难得有一个志趣相投的朋友,更难得有一个人可以被称为朋友和知已。当她那日在闹市出手救他,那惊鸿一瞥之间,就使卫东楼对这个神秘人有不同寻常的好奇,之后又巧遇在医馆,卫东楼对楚连城和跟歌舒乐天又是不一样的感觉,对前者有一丝莫名的心动,而对后者除了醋意以外,还有些许防备,歌舒乐天那个人太过细密,心思深沉,并不像楚连城这样虽然冷漠,她的身上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特意在无意中吸引着别人。也许歌舒乐天也是被那种特质所吸人,他也是。
追求爱情是没有道义和公平可言的,现在公子东楼只是想把她留下来,让她成为他的王后,他带着这样一种自私的想法,在这种暧昧至极的感觉中,好像有某种不可名状的东西在轻轻地撩拨着他的心窝,缠绵反复……“楚……连城……”他轻轻的唤她的名字,那低沉的嗓音像手指滑过紧绷的琴弦,带着几分压抑,仿佛想要倾吐什么,却又犹豫不决。她此刻,根本不可能回答他。只要她成为他的王后,那样他以后就再也不会孤单,他的身边就有了一个永远的朋友和值得终生寄托的人,如果楚连城成了他的第一个女人,那么母皇也就再不会逼他去搞什么**男男恋,也就再没有理由让逼他娶一个又一个妃子……他突然觉得这真是一个很不错的主意!
连城皱了皱眉,孤千城这家伙突然又放肆起来了!真是可恶!她的身体不受理智的控制,变得燥动不安,身体因为无法克制的**而颤抖。他反吻着她,火热的气息一下子全部涌了过来,一条柔滑如丝的舌尖迅速滑入口腔,如大海深处的波涛,在唇舌间缠绵翻涌。
“嗯……”她的身体和理智在进行不停的拉锯战,不受控制地开始迎合那双在她身上探索和游移的手,她的食指刺进掌心,用痛感来分散身上如被火烧一般的**,脑中慢慢慢慢,用所有的意志力,来抵抗着这种即使圣人也难以忍受的折磨。恍恍惚惚……似乎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星空一样的眸子,蓦地,变成了狭长且风情的凤目。
令她蓦地警醒过来!如被一盆冷水彻头彻尾地浇透!
“走开!孤千城,不,卫东楼!快走开!”她迷迷糊糊的,忽然一把推开卫东楼,把他推下了水,自己跌跌撞撞地就朝有寒气袭来,冷雾弥漫的地方掠去,师门的清心咒毕竟起了一丝作用,在最后关头,她的理智重新回到身上,滴血的掌心传来的痛感传入脑子已显得微弱,但足以使她清醒一些。她来不及考虑现在的处境,纵身就上了岸,跃入寒冰池中。她在池中盘起腿,双手结成莲花法印,一手置于前胸,一手置于膝上,慢慢进入平稳的调息状态。
而那边公子东楼木然地看着她……
一股愤怒之情猛然就从心底排山倒海地升了起来!
可恶啊!
这女人!
她竟把他当成了哪个男人?孤千城又是谁?
该死!堂堂女儿国国君难道就可以随随便便给人调戏的吗!
该死啊!
这该死的女人!
枉他对她突然之间竟产生了那么一点点,或者更多一点点的喜欢!该死!
该死该死!
他的血液仿佛从心脏处逆流而上,顿时,满脸通红似秋天的红枫。
……
第三十二章 六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明月照宫阙,西风拂栏冷露湿衣。
纷纷扬扬的,天上下起了飞雪,夜里的温度再次急骤下降。
“哈欠!哈欠!”女皇卫昔打了两个喷涕醒过来,抬起头看到的,就是在温泉池中两人拥吻的场面,而在她的身边,王叔卫玲珑也一脸木讷地望向同一个方向,两人张大嘴巴,看看前方,又回过头来直楞楞地看看彼此。
直到卫东楼从温泉中站起身上了岸离开。她俩才像木偶一样地眨巴眨巴两双大眼睛。
幸好她们还记得骊山温泉是国君的禁地,没有马上跳起来就喊。
不过,她们又怎么能放过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忽然就破坏了她们处心积虚谋划多年的BL计划呢?挡路者,死,阻碍**狼大业者,杀无赦!
不过……
太上皇又犯起了嘀咕。
现在的情况是儿子都被人家吃了豆腐,身体都看光了……初吻也没有了,那该怎么办好?
腐女一号卫昔对腐女二号卫玲珑皱了皱眉头,两人就看到池中那身着白色裹胸,身材简直完美无瑕,有如月光女神一般的女子足踏浪尖,在池水中盘旋升起,她伸手一招,被遗落在地上的一件白衫就向她飞去,像被无形的吸力吸住,迳直向她飞去,从太上皇和王叔趴在地上的角度望去,只见白衫遮住了她们眼前的月光,等到渐渐的月光再次浮现的时候,那衣服已经穿上了女子的身体,她随手系紧腰带,长发随风而舞,面容冷峻,从天空中翩然飘落下来。
她足尖一踏,在岩上借力便飞上了树,在几株低矮的树之间如同云中仙子在往天上飞去,一会儿,就无踪无影。
高手!
绝世高手!
真正的武林高手啊!
这两个成天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家伙眼里顿时冒起了无数闪亮亮的,满天铺天盖地的崇拜的星星!
女儿国也有武功高强的人,但是只比寻常人多几分蛮力而已,武夫能以一当百,就算是高手了。她们深居女儿国,对外面的世界也有一些了解,听说中原武林高手无数,有一种人修练至上乘境界,便可达到踏水无痕,摘叶飞花的境界。太皇和王叔除了研究**以外,最感兴趣的就是研究当世武功,这两个家伙曾想过抛弃女儿国去遍访名山大川,找五大宗师拜师学艺,可是这念头也就是一场镜花水月而已,她们终其一生窝在这个狗不拉屎信息闭塞的女儿国,终其一生也没有遇到过真正的武林高手。
没有想到的是,今夜竟然会让她们得尝所愿,平生第一次遇见一个绝顶高手!她们惊讶得竟然从隐蔽的草丛里站直了身体,嘴巴微张,眼睛放光地望着那神秘女子飞走的方向。甚至……掏出了随身的小本本,眼睛发光高喊着“大侠大侠请留步”,追着那高手消失的方向想要求签名。
当她们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两人一时太激动,把自已从藏身之处给暴露出来了!
“母皇,皇叔,你们怎会在此?你们看见了什么?”
腐女一号和二号听到声音猛地回转身,只见背后,一脸杀气的,卫东楼的脸!
……
“我……我们……到处走走,走着走着就走到这里来了,没打扰到你吧儿子?对了刚才是不是眼花了,看见一个女人咻一声就蹿到天空去了,你说,我们是不是眼花了呢?”
公子东楼的脸色更黑:“太上皇!你要注意你的身份,你是一个国家的王,不是街头里巷的三姑六婆,什么时候你才能变得正经一点?”
“有啊儿子,早朝和出席大的场合我可是很正经的,这点你皇叔可以做证。人生如此枯燥,做人如此无聊,难道你就不许我们找点有乐趣的事情做吗?”女皇卫昔看不出岁月痕迹的脸一板,就流露出一股浑然天成的威严,不过她一开口说话,又本能地三姑六婆起来,这两个女儿国最高贵的女子,身着宫人服饰,脸上东一条西一条沾满了泥巴,此刻像两个做错了事被教训的小孩一样,站在卫东楼的面前,低垂着脑袋,把手里的什么东西不着痕迹地往后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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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楼的脸,在看到她们手中那两副春宫画,顿时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黑,最后整个儿绿了,终于,忍无可忍地咆哮了一声:“太上王夫!你给我滚出来!”
听到这一声吼,腐女一号和二号立刻蹦起来蹿得比兔子还快!根本不待公子东楼反应过来,她俩已经风一样地蹿走了。
一边走一边还不忘说:“孩儿!直呼你爸的名号是不对的,要用尊称。趁你爸还没来我们就先走一步了哈!随便提一声儿子,你可是被人家吃了豆腐哦!女儿国男子的名节很重要,非常重要,不能就这样算了,老娘和你阿姨现在就给你报仇去!要是那死女子不肯三媒六娉地来迎娶我孩儿,老娘就去给你灭了她!抄了她全家!你放心吧,别生气别生气哦……”
“站住!母亲!事情并不是你所看到的那样,快给我站住!”
公子东楼摸着额头追了两步,早已不见了太皇和王叔的影子,他脸上滑下的黑线快要把他的表情变得乌漆抹黑。
女儿国男子的名节……
虽然那全都是狗屁,在老祖宗留下来的训示里也没有男子必须遵守三从四德这样的约束,可是堂堂女儿国国君被第一次动心的女人抛弃,的确让他觉得无颜和羞愧。从来就没有他公子东楼得不到的东他以托国之富,难道竟不能夺得美人心吗?
咬了咬牙,首先得阻止那两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任何事情只要被母皇和那个同样无聊又八卦的王叔插上一脚,就会被揽得天翻地覆,趁她们还没有闹起来,他还是自己亲自去收拾这个烂摊子比较好。
所有人全都离开以后,楚连城从藏身的树林中走出来,一弯身,猛地吐出一口血。
她其实并没有离开骊山温泉宫,掠过树林之后她又落地悄悄回来,虽只是障眼法,但要骗过几个并不会武功的人对她来说易如反掌……解毒过程中她不希望附近还有几双虎视眈眈的眼睛在看着,因此使了一个调虎离山之计让他们以为自己已经离去了,她忍着身体如万蚁穿心,分筋错骨的痛楚,静待那三个人离开以后再飞身而下,找了一块岩石背后的阴影里面她重新开始调息。千人情人毒既被称作是无药可解之毒,可见其毒性的剧烈,她把毒素通过血液排出来,吐出几口淤血之后,脑中已有几分清醒,模模糊糊的似乎有点想起自己刚才做了什么?顿时她的脸色红得如同秋日地平线的落日。
即便是用极阴极寒的地气之水也不能使她身体的温度稍稍降低,一团乱麻似的脑中晃过公子东楼的眼睛,孤千城的眼睛,最后……就炸了锅一样,全身的血液因为自己的无耻行为而羞愧得恨不得一头撞死在火山岩!
她……她这是做了什么啊?
该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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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兴师问罪
从下午开始,歌舒乐天的眼皮就一直不停地跳。
他按住左眼,右眼跳了,按住右眼,左眼又跳。
整夜在忙着安排装运商队的货,等一切准备妥当以后尽快上路离开女儿国。本来他是想多留几天,一者,如果能和卫东楼有进一步接触的话,那以后在女儿国还怕没有生意做吗?二者,歌舒乐天觉得公子东楼本人也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然而傍晚的时候,百灵火急火燎地来跟他说她闯祸了,这臭丫头,歌舒乐天真想看看她的脑子是怎么长的?她也当土匪好多年了吧?怎么一点也没有防人之心,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这女儿国的魔法药物能随便乱用的吗?听闻楚连城到骊山去寻解毒之法了,歌舒乐天心下一动,当即就开始招呼商队收拾行李准备上路。
这女儿国的规矩他知道一些,骊山禁地擅闯者死罪,虽然他相信楚连城不一定会被人发现行踪,但是为了防备有意外状况,也必须马上准备离开女儿国才行。
歌舒乐天舔着毛笔尖在羊皮上写了几个字,可怜的百灵自己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窝成一团不敢来惹他,缩着手脚在旁边小心翼翼地给歌舒乐天磨墨铺纸张,心里想问楚连城会没事吧?他会不会有危险?但是看到歌舒乐天黑得不能再黑的脸色,她又缩头缩脑地不敢问。
歌舒乐天看到她这个样子更是来气,等到她终于忍不住问:“歌舒乐天,楚大哥去哪了你知道吗?为什么不准我去找他?”
歌舒乐天顿时发作,空出一只手就给她来了一颗脑门栗,骂道:“骊山谁都能闯的吗?外围有团团重兵把守,寻常没有人敢去的,楚连城她武功高强,自保有余,我们去找他反而坏了他的事,惊动了守兵反而不妙,你啊!”他作势要掐她脸,百灵不敢反抗,她知道歌舒乐天也是因为担心楚大哥,所以才对她特别凶恶。歌舒乐天最终还是放弃,哼了一声就放过她,他把毛笔搁在架上空出手将羊皮纸一卷装进了竹筒中。
之所以要尽快离开女儿国是因为骊山天泉就像他说的一样,是女儿国禁地,历来只准国君一人起居,寻常人不准进入,就算王后或者王夫未经国君许可也不能随意进入骊山,骊山是历届女儿国国主批阅奏章修身养性之地,万一被人发现有别国之人进入骊山,按照女儿国的规矩是要被当作奸细处置的!歌舒乐天虽然担心连城安危,此刻也只能静等消息,他做好一切安排,把羊皮纸卷起装进投递的竹筒,差个人出去送信了,才站起身走到窗前,推开窗棱,盯着已渐渐有青光的天际看了半晌,才说道:“备马,去西城医馆。”
百灵忙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天将要亮的时候,他们一行人来到医馆门外不远处,一看情况便知不妙,只见一个个鲜衣亮甲,雄赳赳气昴昂的红衣女兵团团包围住医馆,歌舒乐天忙挥手止住了大家继续往前。下马于附近找了一处地方观察动静。
……
小童从门内探出头来,骨碌碌的眼睛眨了一眨,看到无数女兵和宫廷的仪式队。他把舌头一吐,脑袋一缩,连忙转身跑进院里去通风报信。
团团重兵一下子将医馆整个儿包围了起来,将整条街封锁起来,不准闲杂人等进入。
两个丰姿绰约,面容有几分相似的女子从华丽的八人大轿中被宫女搀扶着走下来。
那些女儿国的百姓们远远地在远处瞻仰着女王的风采,直到太皇卫昔和卫玲珑一起进了这间普通平凡的医庐。她们进入大堂,挥手叫侍卫退下,正埋着头在磨药的老大夫慌得放下手中的药杵赶上前见驾。
“老夫子,说说吧,我们想知道昨夜来过这里的女人回来没有?她从哪里来?是什么人?要到哪里去?”两张岁月痕迹并不明显,还很精致的脸上挂着吊儿朗当的神态,眉目修美,鼻梁高挺,她们是两个非常美的美人,然而却像恶魔一样可怕和八卦,她们虽然穿着皇族正统的服饰,然而举止仍是像女儿国其她女人一样的粗鲁和彪悍。女儿国太上女皇与所谓的护国王叔翘着二郎腿,坐在堂中打量,对面则是在站在药柜里面笑得讪讪的老大夫。
他本名孙河,好歹也是三朝元老,出生于女儿国世袭名医兼巨儒之家,兼任过皇太傅,太史丞,因此现在的国君对他很尊敬,就连面前这位太上皇对他也是很礼让的。孙河这些年退出朝堂大隐于市井之中,突然见这两位女魔头造访,便觉得自己的头发胡子又一把一把地往下掉,他真是看到她们两个人就头痛不已!他擦了一把额头冒出的冷汗,正想要编个什么故事搪塞。
突然药柜被推开了,一只蛤蟆的脑袋从里面钻了出来。白玉堂捂着嘴巴嘿嘿地偷笑着:“当然是东土大唐而来,要到西天取经而去的。”好在它只是在心里面想想,知趣地没有发出声音,否则这一来更加要吓死孙河了!白玉堂嘴里叼着一片晒干的雪莲花的花瓣,喀崩喀崩咬着,蹲在角落里面观察动静。只因为刚才那领头的女兵冲进来就说了一句话令它感到危险,她说:“把这地方包围起来,连只苍蝇也不准放出去!”所以白玉堂心想,它这只比苍蝇个头大不少的蛤蟆估计想跑也跑不掉,那就干脆呆在这里先看看情况,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再说它找到的这个药柜里面全是好东西,有冬虫夏草可以吃,还有不少人参和雪莲,最近身体虚,趁机要大补。它相信楚连城一定没事,因为她武功高强人也机灵,而且她一定会回来,因为她不会丢下他。怀着这种强大的自信心,白玉堂一点都不受外界那些骚乱的影响,它吃饱喝足顺便还用蛙爪扒拉着几味名贵药材进行打包,孙河目瞪口呆地看着它在他的脚下走来走去,由于他站在医柜里面,而这只白玉蟾蜍就在他的脚下范围之内活动,因此它的异常没有被除他之外的其他人发现。
白玉堂自顾自地跳上那块它随处找来的白布手绢上面,在满满的药材上面踩了两脚压得结实一点,然后抓住手帕两边的角捏到一起,吃力地打了两个结,把包袱系到它自己的背上,正准备站起来,结果那小包袱对它来说还是太重了,啪嗒一下,它四脚朝天地摔了一个跟头,郁闷地挣扎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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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堂堂七尺大汉
孙河早就从楚连城那里听说这是一只具有灵性的千年冰蟾,但他的惊讶从开始到现在就没有停止过,初时见到它满世界找吃的已经很惊惶了,现在看到它在那里打包行李收拾几味它爱吃的药材,孙河的下巴整个儿掉下来,几乎都没有听到女皇对他的问话。当然被它扒拉过的药材孙河也不敢再拿给人吃了,只好任由它折腾,好在这只蛤蟆只对他这一个药柜里面的药材感兴趣,好像眼光还很高,不贵的东西它还不吃。
好在它的眼界高,否则在他的医柜里面四处爬一番,那他的损失可真是大发了!被天下第一剧毒蟾蜍在上面打了一个滚,孙河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随便把这些药材拿出去医人了。
他一边小心应付卫昔和卫玲珑,一边注意着这只可怕的生物,万一这只有灵性的蛤蟆一个不高兴喷口毒气,就把这里的一切人全给毒死了可怎么办?他呵呵呵地笑着,额头汗落如雨,整张脸简直比苦瓜还要苦!虽然楚连城一再保证它不会对人类造成危害,孙河心里还是像有无数小鼓在咚咚咚地擂。
他看到卫女皇对他怠慢迟缓的态度已经有些不悦了,只好从药柜里面走出来,留下白玉堂仍然在那里旁若无人地挣扎。
冷汗从额角一直往下流,孙河也不敢去擦,回答道:“太皇,王爷,我这儿没来过什么人,早晨倒是来过两位公子,不过他们已经走了,只留下一个伤患放在我这里照顾,跟他们也是没有关系,只是被从奴隶市场买回来,太皇为何问老夫有关女子的事情呢?太皇有事问老朽,老朽一定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是老朽确实没见过你们说的女人,实在是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好?老朽这里生意清淡,平常三五日也没个患者上门来,今天除了那两位公子,确实没有另外的人上门来了。”他打着迷糊眼,这么回答也不算是欺君之罪,他确实见早上来的是两位“公子”而已。
卫女皇口气一软:“老夫子如此辛苦又是何必?你尽可以贻养天年,何必要开医馆受这风霜之苦?老夫子才情横溢,素有奇谋,我母皇当年便觉得不能因你是男子而埋没你的才华,仍许你高官厚禄位极人臣,你却不接受,我即位以后来请你出山也是不肯,这些年倒是对我皇儿颇为尽心,这一点我一直十分感念老夫子,老夫子在我朝素有威望,只可惜硬要埋没这一身才华,实在可惜。井之中又有什么好呢?”太上皇叹了口气,这番话却是出自真心,她看到孙河医馆及生活之简陋,想到他也是三朝老臣,顿时也不忍过于为难他。
“太皇这是说哪里的话?孙河自知不过是区区一介男子,男子立朝堂会给太皇招来非议,看着新君即位,凡事做得一板一眼,心里已经很高兴了,哪还敢奢求其他?给患者医病也是老朽毕生的志向,并不以此为苦,太皇多虑了。”
“是吗?那我就稍稍放心了,这些个事情容我过阵子再来与夫子细谈,今日登门的主要目的是来找那个敢侮辱我儿子的女色魔!由于……唉……这事真是难以启齿,还是先抓到她再说吧,夫子上午见到年轻男子就是她,我都已经查清楚了,就算她现在不在,早晚也会回来,我们在这里守株待兔也好。”
孙河一听她还要留下来,顿时冷汗如同瀑布,连连摇手说:“不可不可!要是真有这么一个人,看到周围有重重士兵包围,她还会傻得回来自投罗网吗?太皇这招不行!”
“说得也有理。”卫昔女皇摸着下巴思考了一阵,“那么,那个伤患在哪里?我要带回去,如果那是女色魔的夫侍,女色魔决对不会对他置之不理,到时就等着她来自投罗网。皇姐,你带些人把人质押回宫里去再说。”
卫玲珑说了声“是”,便摩拳擦掌带人进去抓人了,老大夫拦都拦不住,苦劝还是不行,只得跳着脚喊:“太皇,太皇不可啊!”
卫昔瞪了他一眼不说话。
老大夫哧溜一道冷汗就从脑门滑了下来,心想则想完了:必定是楚连城闯进骊山温泉宫被太皇和王爷这两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给发现了!
他抹了一把额头,真是冷汗落如雨啊!
她们冲进去抓人了。
孙河满脸焦急,白玉堂则是一个爪子托着腮,另一个爪子放在凳子腿旁边一弹一弹地,小眼睛看着一溜烟无数女人冲进了内堂。
彼时,只听气场忽地爆破的声音,“澎”的一声,强大的爆发的声音,白玉堂精神一振,抬起眼皮去看事发地点,只见好强大的一股气流!排山倒海一般,奔腾而出!刹时铺天盖地!白烟滚滚!地上的土屑灰尘齐飞,脚下地面好像突然晃动了一下!一伙子女人被从里面扔了出来,七倒八歪,倒地呻吟不止。
被气浪推出来一大堆女兵,个个摔倒在地,吐了一口血就全都昏迷过去。
只见玄关处,有一个人一跳一跳地走出来,造型古怪,气势如虹,天神一般立于玄关处,他身材高大,魁梧高壮,全身包着夹板和绷带,左手的手臂不能动弹,以一个笔直的姿势下垂着,右手手臂则突破了绷带的口子,硬生生从胳膊的手肘处破开了裸露出来,手臂的衣衫破烂,肌肉纠结的胳膊露在外面,像擎天巨人一般,手里还提着一个在不停挣扎的女人。
卫玲珑可怜巴巴地喊着:“太皇太皇快救我!”
老大夫一看这情景顿时也乐了!
“***!你们这帮女儿国的臭女人!最好别惹怒了老子!惹得老子火起大开杀戒!我让你血流成河尸积成山!还不快、滚!”秦庄猛一甩手,把手上的那女人抡起一个弧度,一把甩开,笔直撞向前来营救她的亲卫队,哗啦啦又撞倒了一片女兵,顿时昏厥者与惨呼声响起无数。
原来,卫昔命卫玲珑进去抓人,卫玲珑一看到七尺大汉的昂藏之躯,又见秦庄面貌俊秀,便又起了色心。原想调戏一番,谁知一下就被人扭住了胳膊,秦庄睁开怒目,卫玲珑吓了一跳!一干亲卫冲进来被那汉子一掌就推飞了出去,卫玲珑此时再也不敢有小视之心!外面的男人真是又刺激又难缠,就像是长满刺的玫瑰,一不小心就会扎到手!这回更倒霉!吃还没吃到就被扎了满手刺!
那汉子把她一扔,说道:“老子不屑和女人动粗!没得弱了老子名头,今日先给你们一个警告,滚!下次见到一个杀一个,全数杀了!”
他那凶神恶煞的样子真的像杀神降世,早已经魂不附体的太皇和皇叔赶紧灰溜溜先退走再说。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她俩站在医馆门口正准备撂两句狠话壮壮胆气,远远只见车队人马簇拥而来,传令官声音由远而近:“国君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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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 密谋
唉,早上又没电了,才来
这两人一看苗头不对,先闪了再说,带着亲卫队就赶紧撤了。
孙河站在门口摇着头叹气,看着被翻捣得乱七八糟的小院。
女儿国独居于沙漠之中,四面全是黄沙,遗世而独立。自先祖建立了这个沙漠绿洲以来就没有遭受过战火的洗礼或者是受到外面国家的影响,国中大体安宁,百姓生活衣食无缺,因此被称作沙漠中的人间天堂。久而久之,历代的女皇们便松懈了国政,转而追求享乐,做事更是随心所欲。历代国君不修兵法政要,不思与外界各国交流沟通,自以为有沙漠天险抵御外敌,又有祖先留下的许多先进技术,能使女儿国长期繁荣富强。但是历代女皇们却没有想到,民间尚且有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说法,那么一个拥有先进文明,掌握制造玻璃、铁器等等技术的弱小国家,在当前的大势之下,在天下又可能会群强并起的时候,怎么可能不被人虎视眈眈,欲当成一块肥美的肉先啃下来!
女儿国虽地处隐蔽,但有一日若是强秦想要吞并女儿国,女儿国举国之力也无法抵御强秦铁骑!
历代女皇们虽也不是昏君,却听不进孙河未雨绸缪的策略,因此他对朝政失望至极而生退意。他终其一生的成就,就是教导了公子东楼兵法一些谋略与治国之道,新君亦想改变女儿国陈旧的面貌,然而要想有所作为,公子东楼的历练远远不够,就连今日见到的那个楚连城,孙河都觉得她深不可测,绝非泛泛之辈。外面世界的人如果全都像楚连城与歌舒乐天,那么女儿国人自以为得天独厚的优势也就不值一提!女儿国真是汲汲可危啊!他叹了一口气。身在这女儿国,总是有一种坐井观天之感啊!
“老师!”卫东楼下车向他端端正正行了一礼。
小巷早已被清空,那些围观者在太皇来时都被赶走了,公子东楼不用避人耳目就迳直走入医馆。
“老师,母皇与皇叔没有乱来吧?如果歌舒乐天与楚连城回来,让他们拿我的令牌快走吧。”卫东楼脸一红,“母皇若是以擅闯骊山禁地的罪名,将楚连城拿下治罪,连我也没有办法保全她,眼下还是尽快叫他们离开的好。”
“也好,暂时只有这样。”孙河点点头。
“老师早已知道她是个女子了?”
“没错。这事是我糊涂了,不该让她擅闯骊山。”
卫东楼神色不自然地避过了他的目光,微微侧转身:“这件事原本没什么大不了,只是母皇突然出现,令我措手不及。四海漂泊,随处游历,那真是人生一大乐事!我也真想和他们一样,去四处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
“国主既然有此想法,为何不和他们一起去见见世面呢?”孙河闻言,突发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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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一说出口,两人俱是一楞,继而,公子东楼眉间渐渐舒展开来…对啊!这个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公子博学有余,然而历练不够,的确应该出去见见外面的大世界了,它日再回到女儿国,必定是脱胎换骨,令人刮目相看。千百年来,我们的国家一直是一成不变,而外面的世界战争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每一天每一日又有新的事情出现,随时在进步和发展,我们要是一直闭塞在这个小小天地里面,终有一日或是被人超越,或是被人吞并,到那时悔之晚矣!公子不妨亲自去了解一下天下局势,我们有祖先留下来的保国神器,然而如今都已经没有人会使用了,公子也可以明查暗访,寻求这方面的高人回到女儿国,还有我听说秦人的作战与练兵方式值得借鉴,公子不妨留意一番。”
“老师说的有理,可是母皇不会轻易放我出去,这件事还需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二人站在风口处密谋了一会儿,周围百步无人,这一老一少相视一笑,孙河的唇边绽开笑意,摸了摸唇边稀疏的两撇小胡子。
两人在外面嘀嘀咕咕,从玄关处走进来。只见大厅里一个人的背影高大彪悍,怒火熊熊。
秦庄愤怒地在拆他自己身上的夹板和绷带。
真他娘的什么鸟东西?包得他连路都走不动!这口鸟气真要把他给憋死了!左臂一横,一老拳砸在墙上,砸得墙壁颤危危摇晃了两下,手臂上的绷带就散开了,夹板也掉落下来,秦庄胡乱地扯了两扯,拖着一截白布走了几步,转身一把撕下七零八落的布条。
孙河与卫东楼带着笑意走进来,突然就被他凶神恶煞一般截住。
秦庄二话不说,探手就扣住了卫东楼的脖子,向后拖了两步,孙河一脸慌张,忙来拦阻:“壮士壮士!不可伤了我家公子!”
秦庄喝问:“发生何事?我的恩公怎样了?他人在哪里?”秦庄虽是一个粗人,但江湖人讲江湖道义,经过不长时间的接触,他心里已认为楚连城是个值得结交的朋友,先前的一点儿偏见就全都飞到九宵云外了。楚连城有恩于自己,现在他有危险秦庄自然也不会坐视不管。
孙河忙说道:“误会误会,这一切都是误会,先放开我家公子容我们慢慢细说!”
“鸟!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老子只问你楚连城他们在哪里?你们把他们怎样了?”秦庄不耐烦地打断他,虽然他身受内伤,但秦庄天生铜皮铁骨,力大无穷,寻常人被他的拳头磕着即死,碰着即伤。
那么大的动静早惊动了外面卫兵呼啦啦闯进来救驾,秦庄一拳一个,一脚踢飞三五个,谁也无法近他的身,正混乱中,只听半空里一个清亮的声音传来,说道:“秦庄,把公子东楼放开。”说话之间,有一物自远处掷来,击中秦庄的手腕,秦庄手一松,卫东楼就趁机被抢了出去。那白衣人的身法快迅得如同电光划过,卫东楼只觉得身体一轻,就被一只玉手握住了手腕,轻轻卸力,就化解了秦庄再次抓来的力道,那人带着他飞身飘退,衣衫如行云流水一般,劲风带起她身上奇异的香气,恍如天然,飘然而落,鼻间钻进幽香淡雅的气息,一如那夜的女子,令人刹那间失神而痴。
公子东楼望着那人白玉似的侧脸,她的另一边脸则戴上了一个他未见过的薄玉蝶形面具,如此女子,如此风姿,当真是世间少有!
“喂!你又是哪里来的人?敢管我的闲事!”秦庄劈手一招擒拿手抓来,楚连城将他手腕一挡,轻松格开,喝道:“笨!连我声音也听不出来了吗?”
“啊?连……楚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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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赴约
“我是楚连城。”连城将公子东楼放开,对方却突地反手握住她的手腕,紧了一紧,仿佛有话要说。连城看了他一眼,不解的目光飘到手腕上。卫东楼白玉似的脸上浮现两抹红晕,他突然脱下自己的外袍,给她披在身上。楚连城讶然,随着他的视线才发现自己身上白衣单薄,领口宽大,行动之间便显露出了她女子的体态。她脸上尴尬一红,迅速收紧衣服,昨夜匆忙间随手拣来穿上,没发现这薄衫竟是公子东楼的衣物,在冰泉中泡了半夜将毒素通过血液逼出以后,楚连城的脸色因为失血过多显得苍白。她马不停蹄就赶回医馆,本想悄悄离去,不料又与卫东楼见面,四目相对,顿时昨夜种种浮上眼前,尴尬无比!
而这一切暗涌汹涌秦庄毫无所知,他盯着连城绕***,研究了半晌,才嘟哝:“没错,身材像,声音也像,不过,换了一个面具怎么就有点娘娘腔了呢?”
白玉堂在旁边一听,顿时挣扎着爬起来的身躯又再次被背上的小包袱压垮,四肢平平地被压得趴在了地上,肚皮颤动了两下翻了一个白眼……这人,这家伙还真是憨实得像牛一样,竟到这时了还看不出楚连城是个女子吗?
卫东楼挥手撤去卫兵,只听外间又有动静,进来几个黄门官,宣太皇卫昔口喻道:“太上皇有旨,请君上速速回宫,并请外国远道而来的客人,楚连城等人入宫赴宴,有事相商。”
“赴宴?赴什么宴?”秦庄一听跳起来,“娘的这女儿国没一个好人,全都是奇奇怪怪的女人,我看又是有什么阴谋!咱不能去!”
“这是我的荣幸,为何不去?”连城制止秦庄的暴躁,他便不说话了,扭着头生闷气。不管这女儿国的人想干什么?现在在人家的地盘上,不得不遵守她们的规矩,楚连城沉思之间瓜瓜不知什么时候跳到了她的脚旁,拉扯着她的裤腿,向她挤眉弄眼的。
连城弯腰让它跳进掌心里,再放回自己随身的口袋中,不知冰蟾是楚连城随身宠物的卫东楼一看大叫一声:“小心有毒!”却见楚连城已经将天下剧毒之王装进自己的口袋里,并拍了拍它的头,而那只蛤蟆跳进口袋后听到他的惊呼又露出一个头来,挂在口袋边缘,背上还背着一个体积比它还大的小包袱,小眼睛骨碌碌,很是轻蔑地看他一眼,还吐出舌头用爪子抠着眼皮翻了一个白眼。
卫东楼顿时张口结舌。
“我会如约去皇宫赴宴,多谢贵国太皇美意。”连城转身对卫东楼道,“看在相识一场,能否放我的朋友离去,不管有什么事情,我一人做事一人承担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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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天黑以后,我送他们出城。”卫东楼欲言又止,看了看楚连城,挥手喝退了周围团团围住的士兵。
“秦庄,你告诉歌舒乐天速速上路,我自然会随后赶上你们。”楚连城从口袋里抓出白玉堂,在他耳边不晓得说了什么,白玉堂打了一个哈欠,眨眨眼皮,抱着两只爪子在胸前,大义凛然地甩甩头表示它不同意。
楚连城拍了它一巴掌:“快去,磨蹭什么。”它才耷拉着眼皮爬开了。
卫东楼与楚连城上了华丽的大辇,门口处,白玉堂一跳一跳地来到了门口,背着爪子,踱了两步,望着马车远去的方向叹了口气,摇摇头。它挪动着肥圆的身体钻进秦庄的口袋里,已经见怪不怪的秦庄带上它,再把楚连城的许多货物重新装上马车,按照约定到城外去等候歌舒乐天。
而歌舒乐天此时也正焦急地等在西门大街外,长街被大兵封锁,他根本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华丽的马车内,卫东楼细细打量着楚连城面具下的表情。
她不为所动,视他的目光如同无物一般,干脆闭上双目养神。
外面的阳光透过黄色的丝绸维幕照射进来,使整个车厢里有一种明亮温暖的光,恰似水光在流动。周围水晶流苏互相碰撞,声音清脆悦耳。整个车厢非常大,足够数人乘坐,卫东楼斜斜地躺在榻上,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半支起身体,单手托着下巴,好奇地盯着楚连城。楚连城始终面无表情地端坐着,薄如蝉翼却又不显得过分通透的白玉面具在淡淡透进来的金色阳光下流转着婉若水晶般的莹光,她的下巴光洁柔美,弧度优美而挑不出任何瑕疵。那一半没有戴面具的脸有如天人之姿,抬手投足气度脱俗,姿容翩跹。
如此绝色女子,纵使脸有瑕疵,也并不让人觉得突兀,反而令她有一种如梦幻一般神秘的美。
卫东楼看着她,仿佛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什么在蠢蠢欲动……有什么东西好像要破壳而出,汹涌澎湃地生长了起来……
女儿国男子重名节,哪怕他是国君也不能例外。这是祖宗传下的规矩,第一个有过肌肤之亲的女子,若不杀之,必娶之。
母皇必定会以此来威胁他,楚连城此次进宫,若他不能保护她,她便会凶多吉少。
感受到两道灼热的目光在她的脸上梭巡,连城忍着心里不悦,依旧如老僧入定一般。她多多少少也听说过女儿国的规矩,但她并不是故意的,相信女儿国的人再霸道,也不能强按着牛头喝水,总不能让她对卫东楼负责吧?
这不是很可笑吗?当初孤千城认为自己与她有过肌肤接触,就死皮赖脸地非对她负责不可,而今在这女儿国却又是反其道而行之。让她简直有一种无地自容之感!要怎么跟卫东楼解释呢?外面的世界和他的女儿国是不同的,只有男人对女人负责,女人却无需对男人负责。
他的眼神令她感到很不安。
连城不是不可以就此撒手离去,然而做人做事需有担当,她绝不会做临阵脱逃的逃兵。
“卫……卫东楼……”这句道歉的话到了唇边,却难以启齿,原想和卫东楼说个明白,突然间马车一阵摇晃,听到一声大喝:“有刺客!护驾!快护驾!”
马车被一股不知何处而来的力量撞得向一边倾倒,楚连城来不及犹豫就握住了卫东楼的手,举剑破开辇车的圆顶,带着他飞出马车。只见周围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弓箭手,国君乘坐的辇车竟然被赶到了一座荒山上,停在土丘旁,此时整个儿掀翻在地。那些黑衣人打扮统一,刀剑与弓弩鲜亮,从四周包围过来,而周围卫东楼的亲兵明显不敌这些黑衣人。看来这是一次里应外合,早有预谋的行动。
如果楚连城与卫东楼不是一路上各怀心思,恍惚出神,早该发现异样,他们却因为一时大意,而顿时陷入危险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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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礼拜快要过去了,孤千城也快回来了,第四卷双城之恋也要开始了,为了能使楚连城恢复原来的性格不那么沉重,偶干脆让这可怜的家伙失忆了嘿嘿^-^
六十五:鸿门宴
然而为何这些卫东楼的亲兵一路走来都没有发现异样?也没有前来禀报?唯一的答案就是,背后另有黑手,他们亦是受人指使。再看这些黑衣人下手并不狠辣,只不过砍伤了亲兵却没有伤人性命,反倒有一种虚张声势之感,所有的弩剑其实都朝她的方向瞄准。这其实是一次有预谋的,针对她而非卫东楼的考验!
连城略一思索,便已想通其中原委,她带着卫东楼躲过几道暗箭,站定之后朗声道:“原来女儿国的待客之道便是如此?太上皇明明邀在下前来赴宴,原来赴的是鸿门宴,有什么只管冲着我来好了,我想你们也不想伤了你们的国主。全都住手!”
一声清喝如同疾风过岗,四周围砰砰乓乓撞击的刀兵果然全都停了下来。
只见有两个身穿明黄宫装的女子从土坡拐角处转了出来,拍着掌道:“不愧是中原来的侠客,有勇有谋,目光如炬,你的确有资格做我们女儿国的国后,不错不错。”
长长的宫衣拖于地上,绵延的金黄的绵缎衬托出了两名女子看不出岁月痕迹的美丽脸孔,一人头戴紫金龙冠,另一人则是满头珠翠步摇,唇不点而朱,眉不画而黛,分明是两个历经岁月却不减其美丽的女子,却又不免有几分霸道的感觉,从她们身上可以看出与卫东楼有几分相似的尊贵,然而却不如卫东楼浑然天生,无懈可击的优雅与天生帝王之相。
卫昔和卫玲珑手里捏着小本子,偶像就在眼前,她俩犹豫着是跑上去索要签名的好?还是先得给她一个下马威?女儿国的王后可不是那么好当的,需要通过严格的试练才能被她们所承认。而更让她们生气的是这个中原女人竟然不识抬举,完全无视她们的殷勤。
她太冷漠了,冰冷得让人忍不住想打碎她脸上那种超然的漠然。公子东楼正满脸黑线地抓紧楚连城的手,心里只怕她一生气就拂袖而去。对于他唯恐天下不乱的母皇他实在是没有任何办法了,虽然说身为人子,但他每每对母亲的所作所为也实在是深以为耻!她那无限的精力如果用在治理国家上面,女儿国一定会蒸蒸日上,不用他现在如此操心。
“如果说,我没有兴趣做什么国后呢?”楚连城冷冷说出的一句话让他心头一颤,一颗心顿时一落千丈,冰凉得像结了冰。握着楚连城的手,蓦然间变得僵硬如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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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连城没有注意到卫东楼的异样,她只想脱身离去,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女儿国的太上皇既然都亲自来了,那么这件事就会在这里来个了结,她清楚地知道,等待着她的将不会是善了。
卫昔果然恼了:“想不想做国后这可不是你能够决定的,既然来到了我们女儿国,你是客人也好,敌人也罢,都要接受我国的管治。女儿国的规矩,国君的第一个女人,若不杀之,必娶之。”
“好,请问,要怎么个杀法?”楚连城面色不改,微微一笑。卫东楼瞪她,她却轻描淡写地推开了他。
“只要你能过了我的万箭穿心阵,如果你能侥幸不死,那么一切恩怨,自当一笔勾消。这也是女儿国的规矩,是用来对付,与女儿国有不共戴天之仇的仇人。”女儿国太皇卫昔女皇微微浅笑,嘴角一勾,抬手挥了一下,弓箭手立刻在四周准备!
“慢着!”卫东楼忽然高喊,“住手!全都退下!我愿意娶她、楚连城为后!”
“好啊儿子,看来你真是开窍了。”卫昔女皇笑眯眯地按住了女侍卫长的弓箭,周围的弓箭手全都撤了下去。
楚连城却推开了卫东楼,凝视他的眼睛说道:“虽然,你我并无过分逾越之举,但昨晚……我的确身不由已,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便是受几箭又何妨?当是我还给你的,我身负血海深仇,漂泊四海为家,不能留在女儿国,你的这份情谊,我会永远铭记于心,就算是我不幸死于箭阵,我也不会怪你,何况我未必会死。”
“欺人太甚!竟然宁肯万箭穿心也不愿嫁给我们至高无上的君主!将女儿国的颜面踩在脚底下!这可是你自己找死,来人啊!放箭!”卫昔女皇闻言更加大怒,早已忘了先前对这个女子还是抱着欣赏和崇拜的心态,这女人竟然不愿意娶她的儿子,实在是侮辱了她,也侮辱了整个女儿国!她的脾气一下子就暴发了!而她生起气来完全就不顾一切,卫玲珑推了推她想提醒她什么,但卫昔已经根本听不进去了。
楚连城随手一推,将卫东楼抛出,他向地上落去,身体还在半空,他的眼睛在看着她时,划过淡淡的,冰凉的绝望。
他从她的眼睛里面看到……
她对他……
没有一丝感情。
一切不过是他自做多情而已!
这一眼,让他的心冰冷得如同结了冰,他的身体感到冷,感到一种以前从未体会过的失落,直到他的身体落了地,他没有一点儿痛觉。
“放箭!”
卫昔一声大喝!卫东楼举手阻止已经来不及!
这是在践踏女儿国的尊严,是挑衅皇族的威信!就算是对楚连城有欣赏之意,卫昔女皇也决不能再手下留情了!她一挥手,密集的羽箭从四面八方疾射而来,如同漫天飞蝗!楚连城一不留神肩头被擦破了一点皮,她猛地借力旋身,跃上了一棵树,箭雨又转换了一个方向向树上射来。她的动作快如闪电,所有人都没有看清楚她是怎么做到的,她的周身好像刮起了一股飓风,使箭雨不能近身,箭头射到她身上就失去了准头,她拔出随身兵器,白晃晃的软剑一抖,就卷走了无数支利箭,箭头全都被刀锋削去,掉落到了地上。
见此情景卫昔女皇、卫玲珑等人也吃了一惊!
没有想到她的战力这么强悍!果真是一个绝世高手!
然而发出去的命令是不能再收回来的,箭阵一旦启动,哪怕是卫东楼也无法阻止,楚连城不愿嫁卫东楼,是侮辱国君,侮辱国君也就是侮辱了整个女儿国,此仇可称得上国仇,国仇之大,不死不休!
楚连城也十分了解这一点,除非她破阵而去,否则这片山岗便是她的葬身之地。但这箭阵十分难破,眨眼间她连中二箭,一箭擦过小腿,一箭射中肩胛。她的身体摇了一摇,随手拔下箭头,突然之间,众人眼前一花,只见卫东楼竟然冲入箭阵中去了!他突然作出这样的举动,吓了所有人一跳!也吓了楚连城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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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两地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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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快闪开!”连城一看不好,有几枝来不及收回的箭马上要招呼到卫东楼的身上,连忙飞身而下,软剑如蛇一般,击落了羽箭,同时卷起他的腰身。卫东楼握住她的手腕,被她一把提了起来,堪堪避过另一排疾飞而来的箭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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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此情景弓箭手们早就停止了射箭。而那些已经发出去的却没有办法收回来,好在楚连城武功高强,羽箭不是被她避开就是被打落下来,那些没有射中目标而自天空中坠落下来的无数黑色羽箭,如同天空下了密集的箭雨,楚连城单手托住卫东楼的腰际,飘然落地。
整个世界好像蓦然失去了声音,所有的人都在看着他俩。
而她的眼神里面多了一些不解的东西,她问他:“你这又是何必?我跟你说过,我不一定会死,你这样冲进来却是自寻死路。”
“我并没有死对吧?你不会让我死。”公子东楼淡淡一笑,“我与你相识一场,哪怕仅仅为了这一份友情,我就绝不会看着你死!这是我对朋友的承诺,我相信,你也一样。就算只是为了友情。”
楚连城看着他半晌,忽地,释然一笑,两人的手掌交握到了一起:“是,为了友情,你的确是一个够义气的朋友。”
众人全都未醒过神来……就这么快、握手言和了吗?
卫昔原本也并不是存心要杀楚连城,卫东楼又突然冲出来,吓得她心脏都停跳了一拍!当时情景如此危险,眼前射出去的箭快要射到她儿子的身上,卫女皇见到那样的情景,全身好像突然被投进了寒冰窖里,直到楚连城惊险万分地化解了飞箭的来势,直到他们二人仍然好端端地站在面前,她身上的力气也好像顿时被抽空了,差点全身瘫软下来,被身边的侍女们扶住。
就在所有人精神一刹那高度集中,又一下子松了一口气的时候,猛然间——黯蓝的天空下划过一排利箭破空的声音!如此迅猛,快如闪电!带着惊涛骇浪般雷霆万钧的气势!箭头发出蓝幽幽的光芒,突地,从不知名的隐蔽之处射来,笔直射向卫东楼,草丛里嗖嗖嗖蹿出数条黑影,黑影越来越多,全都是清一色的黑衣人,与卫女皇带来的黑衣人几乎混到了一起,分不出彼此,为首的黑衣人喝道:“卫昔!卫东楼,明年今日就是你们的祭日!”挺剑便向卫东楼刺来。
连城带起卫东楼换了一个方向,堪堪躲过那一排毒箭,顺手格开那个黑衣刺客的长剑,又有一排毒剑迎面而来,来不及细想,她挡在了卫东楼的面前,一支锋利的长箭就那样笔直射进她的肩窝,连城哼都没哼一声顺手拔了下来,血箭自肩头喷涌而出,她晃了一下,身体便被身后大惊失色的卫东楼扶住。楚连城大袖一挥,气劲震飞了剩余的几支散落的毒剑,四周的侍卫们已乱成一团和平地冒出的许多黑衣人斗在了一起。
卫女皇大惊,没有料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她和卫玲珑被一群侍卫护住退往安全的地方,一面喊:“保护国主!”一面心提到了嗓子眼!心里后悔不迭!
楚连城在一群黑衣人的包围之中带着卫东楼突围而出,若非刚中的那支箭上有毒,若非之前她又连中了两箭,否则这些只有三脚猫功夫的黑衣人根本不够被她看在眼里,黑衣人首领一看今日捞不到好处,没有想到卫东楼身边突然冒出一个高手如此厉害,眨眼之间他们这边的人已经折损了不少,而皇宫护卫越来越多地冒了出来,还有骑兵从远处赶来,为了今日的刺杀计划,他们已经埋伏了好久,指望一举击杀卫昔和卫东楼这两个昏君,一旦一击不中他们就失去了先机,黑衣人首领当机立断,立刻就吹了一声口哨,那些黑衣人迅速后撤,口哨声迭起,数十匹马从树林里面跑出来,黑衣人们纵身跃上了马背,又像来时一样一阵风般远遁而去。
直到那些人全都消失在地平线,楚连城眼前一黑,顿时身体软软地倒了下来,被一双修长的手臂及时托住。卫东楼高声喊道:“回宫!快传御医!”
……
今冬下了第一场雪。
雪花纷纷扬扬,如同白色的精灵飞舞着,自空中落下。
只因她说:“我的丈夫,要人上之人,人之中龙,你,能够做到吗?”
他便遂了她的心愿,为她攻城略地,为她挥师南下,为她成为冷血的王者,为她,问鼎天下!
当那女子在他的心里烙下了一个影子,当他还没有发现的时候,便悄悄的,像埋下了一粒不断会生长发芽而后开花的种子。
他……一直在等她。从她离开的那一刻开始。
……
到处都是白色,白色的山,白色的云,白色的水,白色的石头,与白色的雾蔼。所有一切都是矇矇眬眬的,在那样矇矇眬眬的视线里,背着弓箭前来刺杀沧流国主帅的丁香,看到了一个神仙一般的男子。
他临风而立,手上抱着七弦琴。漫天星辰在天空中隐隐约约闪烁,发出淡而清雅的光芒,高高的山颠,那人仿佛身处在月宫里,背影特别清雅,他如同端立云端,背后是巨大如磐的月亮,刺目明亮的光芒使他的脸孔看不清,然而他的食指轻轻拨动一下琴弦,就有一串音律天籁一般布满了整个世界。
孤千城披着一件白麾,上面缀满白绒绒的狐毛,衬得他的脸型更加尖瘦,妩媚,他的美惊世绝俗。他的唇苍白没有血色,长发垂地,面容苍白,日前的一场大战,使他受了很重的内伤,他没有想到天域国这样一个小国家竟然还藏着高手,一时轻敌被对方诱入七杀阵中,虽然他破阵而出连伤数人,一举指挥大军攻破天域国的城池取得了大胜,然而也被一掌击中了胸口。
那一掌集合了天域国八大高手之力,孤千城虽然是身怀绝世武功,也免不了被劲气震伤了五脏。
她曾经说:“当你遇到危险的时候,当你需要,我就会回来,我会记得欠你的人情。”
他受了伤,她还是没有回来。
他开始恨那个说话不算数的女人!
……
黑色如同泼墨一般的发铺在肩头随风舞动着,眉宇间笼罩着一股妖娆的雾气。他转过身,万千星辰汇聚成光芒的眼睛像寒潭一般幽深,藏着一丝异样的深遂。
只是静静站立着,遥望着山颠之下,一望无际的云海,他仿佛并没有发现她。
天际的青光之下,他淡如月华的侧影冰一样冷漠,雪一样苍白,仿佛随时会化为四散的,晶莹的琉璃。
丁香在远处痴痴地看着他。
她从来都没有看过那样美丽的男子。如同夤夜盛开的昙花,如同清晨朦胧的白雾,那种美丽,简直惊心动魄!那人苍白无瑕的面容,削瘦的脸颊,使他在纷纷扬扬的雪花中若即若离,不似真人。
六十七:沧流主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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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吹得她鼻子通红,浑身忍不住打着寒战。穿着黑色夜行衣的女子,长发束于脑后,脸上蒙着面巾,背后佩着长剑。
她是天域国的公主,本想趁夜刺杀沧流国的主帅,但是却被夜半传来的琴声所吸引,她隐在一块大石的后面,告诉自己不该误了大事,正想拔腿就走,不料那人忽然抬起头来看到,一刹那,丁香看到了一双世界上最好看的眼睛,如同一道利箭一样,使她忘了呼吸,忘了反应。
那人一挥手,忽然从暗处涌出无数士兵,将她团团围住。丁香看到那些卫兵手上押着数十名黑衣人,正是她此次带来的天域国的高手!
她的呼吸一滞,没有料到自己一开始就中了别人的陷井!
那人的背影对着他,摆摆手,沧流国的士兵就将她的那些随从全都押了下去,丁香被几把刀剑架住,有一个长着满脸落腮胡子的将军上前将她的蒙面巾扯了下来。
顿时,一张清秀愤怒的女子脸宠出现在月色之下。
大胡子将军哈哈一笑,笑容看在丁香的眼里分外讽刺:“原来是个女人。天域国果真没人了吗?我们早就在等着你们来了,只是没想到这次派来的却是小角色,而且有女人,天域国是不把我们沧流国放在眼里吗?”
“呸!”丁香气愤地唾了他一口:“女人怎么了?女人同样可以比男人强,在我们天域国男女都是平等的。”
“是吗?我打赌,你要是能扛得动我的这把刀,我就放你走。”大胡子将军哈哈大笑。
“铁头,你下去,让我和她谈谈。”那妖娆却冷漠的男子负着手,依旧没有转过身,胡子将军立刻就带人撤下去了,寒风吹动山岗上的枯草,大雪纷纷扬扬自夜空飞落下来,黎明前微亮的天穹下只立着两个人。
丁香看到他们既没有绑着她,也没有限制她的行动,还把她的剑还给了她,她刷的抽出长剑就抵上那白衣男子的背心,带着一丝颤抖的声音问:“你,到底是谁?”
“主帅!”有人担心地大呼了一声,原来是将军铁头不放心又转回来。
什么……这人竟是沧流国的主帅!孤……孤千城!
丁香差点握不住手中长剑!
就是他害得她国破家亡,害他们向楚国求援却受到羞辱!就是这个人!率铁骑踏破了天域人的河山!
丁香手腕一挺,沧流国的将军连忙都冲上来,孤千城摆了摆手,他们只好又带人退后数丈之远。
那人转过身,眉目如画,晶莹若满天霜雪,唇角微微一勾,带起一丝令风雪为之失色的浅笑:“你以为,凭这三脚猫的工夫,能对付我吗?”
丁香恼怒欲刺,他只是伸指轻轻一弹,一股强大的内劲通过剑身透过她的虎口,丁香手腕一抖,剑顿时当啷掉在了地上。好厉害的人!怪不得天域八大高手被他所杀,怪不得七杀阵困不住他,她在天域国也是一等一的高手,竟然挡不住那轻轻一指。丁香跌在地上,那人仿若周身无人一般,遥遥望着幽远的天空。
“天域国只不过是弹丸之地,何必要以卵击石,我知道你们一向来亲近楚国,但是楚国在你们遭遇灭顶之灾的时候,是否伸手援助呢?所谓的盟国也不过如此。”
他每说一句话,丁香心里就像被一块石头堵住,竟发不出声音来反驳,她真是痛恨如此无能的自己!痛恨自己身为女流之辈!痛恨这天下的规则就是弱肉强食,战胜与战败,对天域国来说,不过是从楚国的附庸变成沧流国的附庸,她突然开始怀疑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回去告诉你的父王,丁香公主,不要再做无谓的抵抗,沧流国的铁骑随时都能踏平小小的天域。但是我给你们三天的时间考虑,如果你们肯归降我沧流国,不但可避免刀兵和无谓的流血战争,我国还会派出人来教导你们农桑和耕作的技术,制瓷的技术,使贫穷落后的天域国改变现有的面貌,使你们繁荣富强,百姓生活像沧流国的百姓一样富足安乐。甚至,可以让你们保留原来的国号。”
是吗?真有这样的好事?
丁香不信地看着那人忽然变得菩萨一样的面孔。直到她被人请出眉山沧流国的驻地,她还是不敢置信。
她的心里半喜半忧,愤怒的心情被一种无法解释的疑团所困扰……沧流国竟然不要天域国归降纳贡,而且还说要指导他们农耕制瓷,这样的条件简直有点不可思议,到底应不应该相信他?其实对于天域这样的小国来说,归降任何一个国家只要是有利无害都没有关系,他们原本就是从一个小小部落发展起来的,归附强国只是为了使国中百姓们得到更好的生活保证。但是……一向以强悍霸道闻名的沧流国人的承诺,可以相信吗?
“主帅,天都快亮了,一夜未眠我看你还是去休息一下吧。”
孤千城抬头看了一眼副将曹林,继续研究军事地图,指尖所指的方向,便是下一个即将成为沧流国附属国的国家。
之所以要先收服天域国,是因为要绕过天域进攻下一个国家白石国。白石疆域比天域国大上十倍,领土处于内陆的鱼米之乡,向来便是夜朗自大,以与楚国、沧流国并列的强国自居,沧流国要是能够啃下这块骨头,那么离成为整个中州南部的霸主地位也不远了!
“主帅……”曹林担忧地看着他。孤千城身上伤势未愈,又连续几日不眠不休,他担心他的身体会受不了。
沧流国的这位皇子,自那一次西征楚国之后,不知遇到何事突然间性情大变,一改往日懒散与不受约束的作风,从而克勤克勉,严加律已,勤于国事,如同蒙尘的宝石突然间大放异彩,展现出了一代大宗师弟子的真正非凡之处,也使得已对他表现失望的沧流国主和大臣们重新燃起了振兴沧流国,令沧流国成为中州南部霸主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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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行踪
此次出征,曹副将与众将士原本也对这位皇子出任主帅感到不抱任何信心,然而孤千城带着他们一路冲锋陷阵,扫平城池如同探囊取物,众将士无不欢欣雀跃,更对主帅佩服得五体投地!
孤千城治军以来,制定了更加严明的军纪,以身作则,决不容许任何违犯军律的事情,更制定了一套曹副将他们闻所未闻的练兵与演兵之法,以及新的战阵与对敌的兵法策略,他不仅收服了军中的将领对他服服帖帖,更在短短时日便令全军上下敬他有若神明。他的身上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王者的尊严与气度,那是所有人以前都没有发现的,这位皇子,才是真正的,沧流国的希望啊!
天又亮了,明亮的阳光从帐蓬的顶端透下来,照在案上,使他的眼中被镀上了一层暖色。
曹林曾大着胆着问过他,为何突然之间不再放任自己纵情山水,做以前的那个孤千城。
孤千城回答他:是为了一个女人,因为,他一定要比她强。
这个答案差点让曹林当场石化。
一定是自己耳朵背,听错了吧?
……他木愣愣地想……
……
只是单纯的……为成为一个比她强的男人。
孤千城放下了手中握着的笔,展开一卷羊皮纸来看,心思却忽然不在那上面。
当初也许是为了赌一口气,为了证明自己比她强,这其实很可笑。在历经一场又一场的战争与杀戳过后,他的心情在慢慢地改变,慢慢的,不再平静,慢慢的,变得心如铁石,坚硬冷漠。他,孤千城,终于走上了被沧流国人寄予厚望,被师父断言将要争霸天下的道路。虽然,这只不过才刚刚开始。
时间在一个月又一个月地过去,他不知道她是否曾经想起他,那个冷血的女人,估计不会吧?而他却不知道为什么,脑海中总是浮起那个人的影子,经历一场又一场战争的胜利,无数人在他的面前臣服,他却仿佛越来越孤独了,他很想让她也体会一下,人在高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就算是不开心,也要拉着她一起,不是为了责任要把她拴在身边,而是要为了惩罚那个讨厌的,薄情寡义的女人!因为她的一句话,他把自己变成了这个样子,而到头来她却在外面和别的男人纠缠不清。
孤千城越想越生气,一把捏皱了密密麻麻写着小字的羊皮卷。
别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他的眼线一直跟着楚连城那该死的女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做,但是每次探子传回来的消息都让他火冒三丈!他就更加不放心让那女人在三年之内离开他的视线逍遥自在,就算是无耻地派人跟踪她,监视她,那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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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色金的流苏帘子与宫灯红烛互相辉映,华丽的寝宫之内大红裘、织锦被、鸳鸯枕成双成对,红烛燃尽,犹如美人滴泪。
国主与国后的大婚正在举行。
然而……夜里却有一辆马车悄悄地出了城,避过岗哨,轻松地来到了郊外。
一阵颠簸,拉回了她沉睡的意识,连城迷迷糊糊地感到耳朵里好痒,好像有人在诅咒她?她迷迷糊糊地在想最近得罪了谁?感到一股强大的怨气袭入她脑中,令她猛地打了一个寒战。睁开眼,就看见身处在一辆马车中。
马车窄小,是那种出入皇宫送货的最普通类型,一头瘦马拉着,车上还装着一些瓦罐之类的零碎物件,赶车的人背影模模糊糊,像是一个年轻男子,背影挺拔如青松,依稀觉得有些熟悉?
可是……为什么脑中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呢?连城摸了摸肩膀处,有两处箭伤,不知敷着一种什么样的膏药,传来阵阵清凉和舒适感,她……又是怎么受伤的呢?
头好痛!她皱眉停止自己用力去想到底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她不是跟随师父在山里修行,因为偷喝了师父收藏的猴儿酒而被罚面壁一年吗?
师父真是小气,她只不过是想尝尝味道而已!不小心打翻了酒坛子,那也不是她故意的啊!记忆只留停在这里,接下去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全都记不得了。
天快要亮了,一夜之间竟下了好大的一场雪,车轮辗过积雪发出吱嘎吱嘎老旧而残破的声音,轨迹长长地一路从远方蔓延而来。扶着发痛的额头,她掀开马车帘子,外面的星光便漏了进来,马车缓缓停了下来,前面那男子勒住马缰,回过头,星光下如雪花一样晶莹的脸颊带起一丝温暖的笑意。
“你醒了?”他温柔微笑着回过头问。
楚连城昏迷了三日,身上的伤已经没有大碍,但是却一直昏迷不醒,御医也查不出原因,只能说是因为先前中了千年情人毒余毒残留在体内,又与她身上其余的各种毒性互相冲击,留下了后遗症,具体是什么样子御医也说不清楚。卫东楼顺利地借着大婚之夜带着楚连城逃开女儿国,留下他的替身在宫中拜堂成婚。等到母皇发现他失踪也来不及了,一天一夜的时间足够使追兵不能够再追得上他们了。早已通知歌舒乐天在沙漠边陲等候,卫东楼尽量把马车赶快一些,但是顾及到楚连城一直没有醒来,因此又不能太快。
此时看见她安然无恙,他终于松了一口气。
连城觉得自己好像认识他?这男子的微笑令人炫目,如同月下盛开的百合花,晶莹剔透,令人有刹那间的失神。蓦然间她的脑中好像闪过很多纷乱的东西,脑中又是一阵钻心一样的剧痛。甩甩头,她摒去了所有杂念,认真地打量了一下这个人。
大哥脸上也总是挂着像他这样温和与宠溺的微笑,这个人,直觉上应该是自己人吧?她想。但她却好像是失去了一部分的记忆,怎么也想不起来是怎么认识他的?
她想家了。想大哥,想二哥三哥,想爹娘,又是一年多没有回家……连城的唇角泛起幸福的笑意,一刹那如同世间一切的百花盛开,花瓣朵朵绽放的声音都清晰地传入人的心底,那种笑容纯净如天空一样。卫东楼从没有见过这冷漠如同冰霜的女子露出这样灿烂的笑容,他有些发呆,心里的某一处有些动容,直到她问他:“喂,你是谁?这是哪里?”
“……”卫东楼的微笑顿时凝固在唇角,颤抖的指尖一下子忘了收回来:“你你……你……难道说……失忆了?”
六十九:曾经的飞天猪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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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城被一群男人大眼瞪小眼地围住研究已经有一整天了。
他们在路上换了快马,远远甩开了女儿国的追兵,在戈壁上和歌舒乐天的商队会合,连城已经忘了自己跟着这支商队要去做什么?没一个人知道她的身份和来历,唯一了解内情的白玉堂小眉毛小眼睛地打着它的小算盘……楚连城失忆了,顺便也忘了它是她的宠物蛤蟆,该不该告诉她真相呢?其实或许让她忘记以前的经历对她来说更好,当她再一次得回失去的记忆,她可能又会因此而痛苦不堪。白玉堂一直都明白她冷漠坚强的外表下埋藏着怎样深刻的痛苦,也许正是因为这种痛已经到达了她所能够承受的极限,她潜意识里希望忘记,所以当脑部受到冲击的时候才会失忆,医学上这应该被称之为“选择性失忆症”。
虽然连城的失忆对她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可是它又该怎么办呢?连城还会像上次一样相信他说的话,相信它是一只拥有人的灵魂的蛤蟆吗?以后还能不能死皮赖脸地过着一只宠物米虫的生涯呢?蛤蟆用爪子支着脑袋,忧心忡忡,不停地弹着两个爪子深思。
而秦庄只顾着打量四周,注意着会不会突然又有可怕的女人杀出来,眼神左顾右盼,精神高度紧张,正所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非常的忙碌,因此完全没有注意到在他口袋里打着滚的那只蛤蟆抓耳挠腮的在磨着爪子,磨着磨着就把他的衣服磨了一个洞出来,白玉堂险些掉下去,它眼明手快地抓住了破洞的边缘才爬了回来,伸出一只爪子抹了抹额头的一滴大汗,眼皮耷拉着,呼出肚子里一团涨鼓鼓的气。
连城看着这些人:嬉皮笑脸的歌舒乐天,彪悍得像一头牛一样又十分怕女人的自称天下第一杀手的秦庄,跟屁虫一样,坚决地声称她答应了让他跟着她闯荡天下的卫东楼。还有一伙盯着她的背影一直看,一副苦大仇深模样的沙漠盗贼。他们的首领,一个胖胖的丫头百灵则是一直在她的身边神出鬼没的,眼泪汪汪地看着她,左看看右看看,上看看下看看,看得她毛骨悚然,好像她做了什么十恶不敕的坏事一样?自己又是哪里得罪她了吗?连城苦思冥想,实在没有任何印象啊……
“我们翻过前面那个沙丘,再向前走一段,然后停下来休息吧,天色快要黑了。”歌舒乐天在骆驼上打着招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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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都没有意见。
由于要防备女儿国人马追来,尽快走出女儿国的边境,驼队行进很快,冒着碰上沙尘暴的危险,已经连续赶了一天一夜的路。楚连城失忆以后,虽然佯装冷漠,但众人都可以感觉到她身上寒冰的消融,那个随时将自己武装起来的楚连城不见了。虽然她现在还是一副被失忆困扰的模样,但是唇边总是带着睥睨的笑意,眉宇间偶尔闪过狡黠短暂的光彩,令人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大家一路上各自打着自己的小九九,诡异的气氛一直围绕着他们这一行人。
连城不停地努力地想,忽然想起师父那天好像交待她去做什么?是什么呢?脑中灵光一现,又猛地像被千万根牛芒小针扎中一样,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不好啦!有人陷进流沙了!”
忽然间一串惊呼从远处传来,抬头去看原来是商队中有人陷入流沙了!众人冲上去七手八脚地救援。那股流沙极其迅猛,很快就将骆驼和货物陷下去了一半。
连城见状手中甩出一条白练,白练软趴趴地飞出丈远,……功力呢?功力哪去了?苦修十八年的内力竟然剩下这么一点儿,就像一条汹涌澎湃的河流忽然干涸了一样,她出离愤怒地骂了一声“该死!”纵身跃起,将白纱一头拴住自己的骆驼,足尖在骆驼背上一点飞身而出,袖中白练如同长龙一样,将落入流沙中的那个商队伙计卷起带上了安全地点,再次将白练甩出,借助骆驼的拉力才将那头陷入流沙中的骆驼给拉了起来。众人全都松了口气!
刷的一下,白练飞回楚连城袖中,一口血气涌上来,她的脸色有些发白,众人从未见过她使出这样的兵器,只听说过有一种人武功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可以摘叶飞花,轻飘飘的一根羽毛都能用来变成利器,因此表情都是惊讶和好奇,完全没有注意到楚连城脸色的变化。
“多谢你了连城,要是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要怎么办啊!”众人全都下了骆驼,歌舒乐天习惯性地把爪子勾住了楚连城的肩膀,结果有一把小扇子不偏不倚地落在他的手上,歌舒乐天吃痛把手收了回来。卫东楼收回遮面用的小扇子,收拢扇面握在手中,眼睛望向天空,好像刚刚那样的举动并不是他做的一样。
歌舒乐天瞪他一眼,身体整个儿向楚连城身上挂去,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被在空中甩了一个半圆的优美的孤度,歌舒乐天用一种朴素的,平沙落雁般的方式屁股落地稳稳掉进了沙堆里面,在地上砸出一个大坑,一只脚顺势踩在他的身上,连城一只手勾起他的下巴警告了一句:“小子,不要一副跟我很熟的模样,最讨厌动手动脚,还有下次的话我不会对你客气的。”
歌舒乐天有些傻眼……那根纤瘦的手指勾住他的下巴,他望进一双秋水般纯净如天空的眸子,刹那间,他的心神有些松动,浮起莫名的东西,还未来不及仔细思考,那个好像完全不解这动作看起来有多么像调戏良家妇男的可恶丫头已经放开了他,歌舒乐天猛然回过神来。卫东楼折扇掩面,幸灾乐祸地嘿嘿笑了两声,一对狭长的丹凤目迷离地忽闪了两下,碧蓝的天穹下,他一身白衣,峨冠广袖,纤尘不染,沙漠中的风沙吹得众人全都灰头土脸,只有他如鹤立鸡群一般,风姿优雅出尘,顾盼间风姿绝俗,众人还没有从楚连城突然变得粗鲁的举止中被震惊得回过神来,又被卫东楼春花灿烂般的一笑耀花了眼。
卫东楼在连城的背后,看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句:“没事吧?”
“没事。”连城压下一股涌上喉咙的血气,想她当初也是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别人还送了她一个雅号叫做飞天猪大侠,因为她喜欢戴着猪面具在江湖上四处走动,师父夸她天赋异禀,于武学一道颇有天份,她三岁练基本功,五岁学吐呐,七八岁徒手能对付三五个彪形大汉,什么时候这副躯壳变得像凡人一样,如此笨拙如此孬弱!丢脸!!
七十:蜥蜴之恋·求偶遭遇蛤蟆
“上路上路!赶紧上路!看什么看?”歌舒乐天一骨碌爬了起来。他的脸色有些微微发红,爬上一丝红晕,跳起来爬上自己的骆驼,欲盖弥彰地招呼人马点清人数以后,急匆匆地走在了队伍最前面。
那张总是带着笑涡的脸上表情有那么一刹那的僵硬,在众人的哄笑声中,他狼狈地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看好戏的卫东楼。想他歌舒乐天红粉知已满天下,风流不羁有财又有貌,号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为什么在这丫头的面前就好是吃鳖呢?这个问题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连城被一只手拉住,整个人凌空而起,被拉上了骆驼,跨坐在卫东楼的前面。
“你干什么?”她冷着脸,差点溺进那双如同星子一般明亮的眸中,浑身打了一个冷战,趁她还没有发飙,卫东楼的声音带着盅惑一般的魔力在她耳边响起。
“我们是朋友吧?”
她点了点头。
“朋友就是要互相帮助的是吗?”
她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那么,你为我受伤,我是不是应该照顾你呢?”
哄小孩子呢?连城翻了个白眼,嘴一努,朝卫东楼勾了勾手指。
卫东楼心神一荡,不禁向前靠拢了一些,不料她一把拉住了他的衣领,危险地眨了眨眼睛:“虽然是朋友,但我不敢保证会不会条件反射性地揍人!你最好离我远点!”
“好吧好吧,你要是实在想揍,哪,给你揍。”卫东楼伸出脸。
连城悻悻地放开了他,这家伙显然已经摸透她吃软不吃硬的性子了。她很累,虽然她并不需要别人的照顾,但是此时有人照顾一下也不错,她放开他,伏在骆驼背上渐渐就陷入沉睡……
大漠风沙滚滚,暗沉沉的天际和一望无际的黄沙之中,从天空往下看去,一支长长的驼队绵延如黑色的蚂蚁,徐徐越过沙漠,只闻驼铃声叮当作响。
卫东楼脱下披风盖在连城的身上,手指滑过她沉睡的脸颊,触电一般的感觉由那白晳细腻的肌肤传到他的手上,蔓延至身体的每一条神经,令他指尖一颤,便收了回来。他一边担心她在越来越凉的风中会冻着,一边又要防止她睡着从骆驼背上掉下去,春水一般的眸中渐渐带起星光的痕迹……天色,已经渐渐的黑了下来。
……
“师父师父,你说天下将乱,霸主将出,那么,我们楚国有没有可能成为这天下的霸主呢?”
明月夜,师徒二人对坐而弈,年仅八岁的红衣小姑娘睁着一双大大的黑眼睛期盼地看着仙风道骨的白眉老道,期待着从他嘴里说出楚国将会大胜的消息。道人伸手摸摸她的头,宠溺地打了她的额头一下:“臭丫头,想知道啊,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那就等你长大了,去经尘中历练一番如何?所谓,天机不可泄也。”
“师父,那你说天下谁才是真正的英雄?”
“英雄?”道人摸着胡子呵呵笑,“谁都可以是英雄,凡夫俗子也可以做英雄,为了做英雄都是要付出代价的,那么,连城想不想做一个英雄呢?”
“想啊!我想成为像我父亲……和师父一样的大英雄!”小女孩眼睛骨碌碌一转,临时把她口中的英雄又多加了一个,马屁拍得道人眉花眼笑的,连连摸着胡子叹气。
“师父老了,没有那个心力了,但是有事弟子可以服其劳嘛,所以,师父打算把我的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你,连城啊,当英雄可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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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英雄,要付出代价。
要忘记疼痛,忘记一切的情感,忘记自己原本是一个俗人,忘记可以哭可以流泪,忘记原来是一副血肉之躯,要比钢铁的意志还要坚韧,要比杂草还要顽强,要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艰辛,要始终不能倒下!
寒来暑往,时光一年又一年过去,小女孩一点一点地长大……无数片断像画面一样掠过脑中。
当她出了一身冷汗,忽地醒过来,才发现自己做梦了,梦见了那些她都已经快要淡忘的过去的回忆。驼队仍然在缓缓地向前走着,阳光下卫东楼的侧脸被镀上了一层金光,如同被工笔勾勒那般完美,薄唇泯着,眉心微微蹙起。他高挺的鼻梁,墨一般的眉峰被镀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他的眼神悠远而高旷。
又一夜过去了,迎来了黎明的晨晖洒照着黄澄澄的沙漠,一望无际,如同金沙一般。
驼队停下来休息。
白玉堂叭嗒一声从秦庄的口袋里掉出来,骨碌碌打着滚儿翻了两个跟斗,搓了搓刚刚睡醒的眼皮,打了一个哈欠。
远处有一只雄性的晰蜴,爬在一个拳头那么点高的沙堆上,正以一种英雄般挑衅的姿态地看着它。
再看不远处则是一只风华绝代、美貌性感的母蜥蜴懒洋洋地卧在一堆沙子下面,只露出它的头部和性感迷人的一截小尾巴摇来摇去。
这一带的沙漠从没有青蛙这一类的生物出现过,因此它们对白玉堂的出现充满了好奇和敌意。
这只美貌的蜥蜴小姐卧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了,本来嘛她已经快要答应公蜥蜴的求婚了,毕竟这头雄蜥蜴能够在附近一带的公蜥蜴中脱颖而出,自然有其过人的一面,你们看它那矫健的身姿和优美的每一个转身,都能让母蜥蜴尖叫不已春心荡漾!然而,这只突然从天而降的,雪白美丽的生物却有着更加强大的气势和迷人的眼神,它负着手走路的样子比沙漠里任何动物都要帅气和优雅,它的圆滚滚的肚子和光滑的肌肤如此性感!还有它眼皮耷拉下来射出杀气的样子,简直比蜥蜴族的大王还要霸道!
这头雄蜥蜴要向入侵者发起进攻了!
只见它一跃而起,就弹向白玉堂!
而那只蛤蟆连眼皮也没有抬一下,轻描淡写地,一个转身,刹时弹出一记飞脚!这一脚,堪称精气神如此完美的结合!蛤蟆的脚踹在了蜥蜴的肚子上,踹得它呈一条抛物线飞向空中,又落下,掉进了一堆沙里!白玉堂稳稳地站着,单腿站立,一条腿保持着踢的姿势,半晌才放下来,摆了一个黄飞鸿的POSE,仰天长笑两声:“呱呱……啦呱……呱……”
它负着手,如同大宗师一样,带着一种王者般的气度,从容不迫地从那只挑衅的,落败了的蜥蜴面前走过。
“嘶嘶……”雄蜥蜴的眼泪,哗啦啦地淌成了一条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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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狗腿子白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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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简介:神啊,请从天下掉下个帅哥吧!
神听到了,而且还很慷慨,一次扔下好多,良莠不齐,品种齐全。
但我的愿望是小小的,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问题是,取哪一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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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主料是都市、异能、言情各三分,大火热锅温油,文字煸香,下料爆炒,加帅哥美女几枚,友情若干,洒浪漫和真情调味,最后以诚恳心意加日常生活勾兑成芡,收汤出锅。
主厨六六,配一点生理卫生知识和极微少的H为调料,各位食客大人依口味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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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样,跟我斗?老子我还不屑用上内力呢!
白玉堂一边走,一边旁若无人地打着太极,发现有人在看它。
它抬起头,看见一双圆状的眸子,那丫头微微惊讶地眨了眨眼睛:“怎么有一只千年冰蟾?”
印象中……忽地闪过略有些相似的情景……连城刚把手掌递出,白玉堂就一跳跳上了她的掌心,她的眼神变来变去,忽地掠过一丝什么!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白玉堂立刻捂住屁股跳了起来:“主人!你不会又想要我的血恢复功力吧?你别忘了你已经取过了,再拿一滴没有用了啊!没有用了!”它把头甩得跟拔浪鼓似的,坚决捂住肥肥圆圆的屁股。
它一看秘密暴露了,索性就开口说话:“你忘了我是你的宠物蛤蟆吗主人!当然我并不是一只蛤蟆,我是拥有一个人的灵魂,举世无双惊才绝艳人见人爱,号称一树梨花压海棠的白玉堂就是我啦!”这只圆滚滚的蛤蟆一望四周无人,吹嘘了自己两下,不等连城回过神就跳上她的肩膀,在她的脸上蹭了两下,巴结道,“主人,你不会想丢下我不管吧?我都好几天没有吃红烧肉了,当初你可是答应我红烧肉吃一碗倒一碗的哦!”
“是……是吗?”楚连城只呆了一秒就伸手把它从肩膀上抓下来……宠物蛤蟆?嗯?一只有人的灵魂的宠物蛤蟆?
“那么,你能告诉我过去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我们为什么要去秦国?”她对于丧失的记忆更加好奇了。
蛤蟆把两只爪子交叉着叠在一起,在她掌心坐起:“主人,我们去秦国当然是要去搜刮秦人口袋里的钱,变成自己的钱啦。我们要曲线救国,要从经济上、根本地彻底地,打击和报复敌人,使敌人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削弱他们的战斗力。”白玉堂眼珠子一转,伸出一只爪子挠了挠脸颊,趴在连城的掌心作狗腿子状,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这不就是我们的目的吗?你想起来没有?”
曲线救国?
是什么玩意?从经济上打击敌人是什么意思?
连城一脸迷惑,不过她转念一想,不能在一只蛤蟆面前表现出她的无知和迷茫,她眨了眨眼,故作高深地点点头。
搜刮敌人的钱财为已用,这倒的确有风分像是她飞天猪大侠的作风。如果能赚到秦人口袋里的钱,变成自己口袋里的钱,把秦人的经济操控在自己的手里,那样就不怕秦人铁骑进攻楚国,可以在背后破坏他们的行动。可是这事儿有那么容易吗?就算是白玉堂说得天花乱坠,连城还是摇了摇头,她不认为短时间就能在秦国赚到很多钱,她还是相信拳头能够解决问题,要从本质上解决矛盾,就要从刺杀秦国国君下手,如果秦国失去了被称之为有史以来最具雄才的秦王政,秦国就会变成一盘散沙,暂时就不会对楚国构成威胁,这样的话,她就帮助父亲楚名将解除了多年以来的一块心病。连城心想,这应该是自己的初衷才对吧?
一点一点把白玉堂提供的断断续续的情报综合起来加以分析,她觉得自己去秦国的真正目的是刺杀秦王的可能性比较大些,要不然她干嘛千里迢迢跑去秦国呢?
连城心里这样想着,觉得十分具有可能性。为了做一件对楚国百姓有益的事情她曾废寝忘食地研究兵法战阵甚至民生和国策,她从小的愿望就是抱着成为父亲一样的英雄,这样一个理想,其实当她慢慢长大,她已经明白,英雄与狗熊不过是一念之差,农夫和走卒也可以做英雄,武功高强并不代表就得行侠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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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蟆蹲在她的脚边,仰头望着她的侧脸。如此迷茫的楚连城,让它看了喉咙里痒痒的,就想告诉她真相。
西风飒飒,将人的背影吹成了淡淡的一缕轻烟。白玉堂在自己用脚划出的一个圈圈里面走来走去,他知道一旦使楚连城得知真相,会让她再次变成一个冰冷麻木只懂得复仇和被楚国安危所左右的痴愚之人,它不要她变成那个样子。至少现在的她似乎已经慢慢变回本来的模样,曾经那个被仇恨烧痛了心的人,随时用冷漠武装自己的人其实也有另一面。现在的她虽然发起飙来很可怕,但是可以看出她内心平静。没有了熊熊燃烧心志的恨,她的背影也变得淡淡风雅而脱俗。
茫茫的沙漠中。
一人一蛙背影萧瑟地负着手,望着月亮。头微昂着,连表情都几乎一模一样。
在他们背后的不远处,卫东楼被冷风一吹,月下的影子连同他的身体一起不由自主地晃了两晃……
……蛤蟆……一只会说话的蛤蟆!
卫东楼冷不丁想起在女儿国时,看见这只蛤蟆在街头对着美女吹口哨,原来并不是自己眼花了啊!
他弧度优美的唇微张着,手里拎着一件本来准备拿给楚连城的披风,站在他们背后的不远处,变成了一片空白的脑中和眼中只看到那一人一蛙立在月亮下,一大一小,远望背影像两个黑点似的……两个人!
连城和白玉堂回过头,也正好看到了他。
……
于是,得知白玉堂秘密的人便多了一个。
……
白玉堂如愿以偿地继续它的米虫大业,每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闲了站在连城的肩膀上看着沙漠中的日出。
这只蛙总是用一种非常睿智和深沉的,精明的眼光看着这个世界,这个世界里的每一个人。没有别的人注意到它,只有卫东楼看着从连城口袋爬出来的它时,表情总是非常奇怪,他好几次欲言又止,想告诉楚连城要小心这只色蛙,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很显然,连城虽然失忆了,但她却信任一只蛤蟆多过信任他这个人类,这一点又让卫东楼小小的自尊心受到了空前的打击。
在沙漠中月余的时间显得非常漫长,但又似乎一眨眼过去了,他们终于到达了秦国边境。
北国风光一片苍茫,白雪皑皑覆盖了冰川与山脉,河流上面都结着厚厚的冰,身穿皮袄的秦人猎户带着皮货和猎到的野兽进城去卖,连城与卫东楼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在山海关停顿下来,便和歌舒乐天的商队告了别,慢慢悠悠地走着,沿路经过了猎户的村庄和一片很大的农人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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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秘密宝藏和秦公剑谱
第二更在晚上八点至八点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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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函谷关和歌舒乐天的商队分手,歌舒乐天带着货物继续向秦国的都城咸阳进发,而秦庄连告别的话也没有说一句,忽然间神秘消失了。
此刻在崇山峻岭之间,飞雪如同漫天大朵大朵的鹅毛,落下来沾在人的衣服上、头发上、眉毛上,落在了积雪皑皑的地面。
秦庄被一群和尚、道士、侏儒、道姑,等等打扮各异,表情愤怒如同九宵滚滚焦雷打向秦庄的武林正道人士围住。
“中原一点红!你这狗贼杀死了我师父,这个仇不能不报!”
“秦庄!你偷了本门的武功秘笈,还不快快还来!”
“秦庄!你勾结匈奴反叛秦国,刺杀吕相国该当何罪?”
“秦庄!你这匈奴人!狗鞑子!还不滚出秦国!”
“中原一点红!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回来!”
秦庄掏了掏耳朵,懒洋洋地掏出兵器弹了两下,一阵金铁交鸣之音“铮铮”响起:“各位一大早的干什么火气这样旺?对了,我还想问问各位江湖武林的朋友,为什么我会在沙漠中被人围剿?你们这些自称光明磊落的卫道士,什么时候也学会暗箭伤人了?要不是老子着了一记喂毒的暗镖也不至于落得那么惨,我还没来找你们,你们倒先送上门来,好,很好!省得我路远迢迢地上山下乡挑战各大门派,这会儿全齐了。”
闻言那些和尚道士面有羞色,立刻就有人壮着胆大骂:“秦庄!你好大的口气!今天你是插翅难逃,一对一或许我们不是你的对手,但今天这么多人在,就是扑上来压也把你给压死!吐口水也能把你淹死!识相的,快快交出穆公剑谱,否则别怪我等手下无情!”
那不知门派的弟子话没说完就被师父喝斥了下去,各大门派的掌门顿时都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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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为了秦穆公剑谱。”秦庄脸一沉,跨下所骑坐的马前蹄高高扬起挫了两下,憨厚的笑容顿时冻成了冰块,“怪不得这么多年不遗余力地追杀我,你们倒还真是沉得住气今日才算是挑明了来意。”
“穆公剑法本来就是秦国之物,怎容你一个匈奴狗贼所得?还不快快交出来!”
“少跟他废话,一起上!”
顿时,刀光剑影,人声鼎沸!崇山峻岭间无数人喊杀着从暗处涌出,身着各大门派的服饰,手中高举正义之剑,头顶仿佛有天使般的光芒……这支代表月亮消灭邪恶的正义之师规模如此宏大,气势如此凶猛,秦庄始料不及。
原来自从他们在沙漠中快要进入秦国境内的时候早就被人盯上了,秦庄一出现在秦国边关,立刻就被武林人士注意上,只等他落了单,这些人便一举涌出,要把秦庄这个“十恶不敕”的坏蛋拿下!
话说九大门派七十二掌门为何会如此整齐地聚集在函谷关呢?原来,这关系到一个天大的秘密!近两个月来,不知哪里来的风声,武林中出现了穆公剑谱暗藏当年秦穆公宝藏的秘密,谣言一时如风一样传遍武林,于是便引得各路人马纷纷出动。以前的时候也有小股小股的武林势力来讨伐秦庄,但没有一次像这次规模盛大,简直比九华山论剑还要热闹!有些人甚至千里迢迢从楚国、幽国、沧流国赶来,穆公宝藏,惊动了中州大陆整个武林!
秦庄一看这阵式也吓一跳,他一夹马腹,枣红马吃痛人立而起,踢翻了两个迎面冲来的小卒子,那些人立刻紧张地高叫:“不好,别让他跑了,围住他!!”
枣红马眼看就要撞上前面的大树,秦庄在马上一跃而起,拖着绷带刚拆了还有些笨重的躯壳,足尖在马背一点飞上了一颗树,在山林间以他的轻功他自信可以摆脱这些苍蝇一样讨厌的人,大丈夫能屈能伸,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一向来都把老母亲殷殷嘱托他的话记在心上,他老娘总是摸着他的脑袋语重心长地说:儿啊,我们在江湖上混的不比在家种田,虽然我已经跟着你爹退出江湖了,但昔日的仇家很多,你一心要去中原武林闯出一番名号我们也不拦你,但你要记住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千万别做无谓的抵抗,所谓英雄,就是在一次一次的杀人与被杀中顽强地活着,记住了吗?
耳边风声呼呼,背后有人大喝:“快!追上那愣小子!”
“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早已埋伏在竹林中的“武林朋友”早就在等机会了,他们悄悄地从藏身之处露出一双双小眼睛,从上而下,居高临下地看着秦庄而远而近掠来,这些苍鼠派的绿衣蒙面人爬在一株株竹子上面,像蝙蝠一样用脚勾住树枝挂着,每人手上一张大网。秦庄身上有伤,对于老娘的教诲时刻都不敢忘记,所以他毫不恋战,拔腿就走。感觉到前面竹林有危险的气息,但是他仗着一身蛮力和功夫,寻常的一些小角色还不放在眼里,哪知竟然大意失荆州!当他忽然抬起头时,看到铺天盖地的,一张张大网从天而降!
秦庄避开了一张又一张从天而降的网,谁知脚下却踩中了一张,网子的一头迅速被收拢起来,吱溜一下抽紧,秦庄肌肉结实,壮硕强健的身形就像一个肉团子一样被人给捆了起来,吊到了树上。
“哈哈哈我抓住他了!”一名细瘦的苍鼠派弟子刚从树上滑下来,他的脖子就被人捏住提了起来,语气立刻一变,就大声叫起来:“大侠大侠!秦大侠饶命啊!”
胆小如鼠的苍鼠派果然都是没种的家伙,秦庄正想一把扭断他的脖子,忽然想到便问:“你们受了什么人指使来杀我?为什么要剑谱?”
“为了……宝……宝!”这名苍鼠派的弟子被掐得断断续续话还未说完,忽然不知从何处射来飞镖射中他的背心,苍鼠派弟子顿时就断了气,秦庄哼了一声放开他,苍鼠弟子的尸骨像一团破布一样从高高的竹枝上面掉下来摔在竹林中。顿时,无数从树上折下的竹枝变成利刃一样向秦庄射来,秦庄被吊在树上向两旁一荡,躲来这竹枝箭,兜住他的网子不知由什么材料制作而成,十分结实,秦庄干脆把剑一丢,双手张开,一把就撕开了网子,他从树上跳落下来。
“可恶!”
落地的同时,各路人马已经追来了,将他团团围住。
七十三:遭遇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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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这是一次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且卑鄙无耻的抓捕行动,对方人数众多,武器先进,秦庄身上既没有好的装备,又负着伤,处于完全被动挨打的地位。
“阿弥陀佛,秦施主,纵然你武功盖世,今日也逃不脱天罗地网,快交出穆公剑谱便饶你一条性命!”一个大和尚说道。
“哼,那是我家的东西,为何要交给你?所谓的武林,所谓的正道,我看不过一伙强盗而已。”
“说的好!秦国的武林正派不过是一群孬种!秦庄是匈奴人,自然要回到我们大匈奴才对。”
说话间,树上又飞落下一红一黄两道诡异鲜明的身影,两人头上鸡冠一样的头发怒耸着,脑壳大面积是光溜溜的,只有那两簇染成金色的头发在树上漏下的阳光中发出刺眼的光泽,只听有人惊呼了一声:“鸡血双煞!”顿时那两道人影就笔直向秦庄冲来要把他抓走……
……
连城等人进了一家店。
函谷关外唯一的一家客栈。
店是小店,很多年没有修的样子,门上匾额破破烂烂,四面都是残垣断壁。然而就是这个破烂匾额上写着震惊函谷关八荒十里的三个字,写着令周围所有人绕道而行,望之止步的三个字:宰!人!堂!
据说这是一伙强盗所开的店,据说不知情的沙漠旅人经过这里,男的被做成人肉包子,女的就被抢上山做押寨夫人。据说这里有无数据说,这是一片黑色的恐怖地带!
这里从来都不会有客人,今天却有些异样,因为里面坐着几个人,几个饥肠辘辘的旅人,那就是连城卫东楼、百灵和她的几个手下。
角落里,只见两个汉子挤眉弄眼,却不上前来招呼,店主只顾着埋着算帐,算盘珠子拔弄得劈里啪啦响却连眼皮子也不抬起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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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吃的没有?”等了半天连杯热水都没有,对面那两个人又是一副老僧入定的模样,连城和卫东楼好像一点也无所谓的样子,她已经饿得肚子咕咕叫,百灵心头火起,两个拳头已经在咯嘣咯嘣地响了,紧紧盯着油腻肮脏的桌面,一字一顿地说道:“菜!单!”
话音刚落,一张菜单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桌面上。
反复打量了菜单许久:“来一盘‘豆战胜佛’。”她的声音有些迟疑……什么叫豆战胜佛?这秦国客栈里的饭菜还真是特别啊!
悄无声息地一个碟子出现在桌面,里面是半片佛手,上面插着一粒大豆芽。再看两个客栈伙计仿佛并没有动,依旧懒洋洋地倚着柱子打哈欠,碟子就像凭空出现一样,只有楚连城看得清楚,他们出手相当之快,是两个高手!
百灵的瞳孔收缩了一下。
“再来‘欲语还羞’。”她磨了磨牙齿。
又一个盘子出现在桌面上,几个鱼头静静地躺在里面,嘴半张半闭,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黑风寨众们眼中均闪过一道杀气!
“还要‘春色满园收不尽’!”
啪!啪!啪!几片烂白菜叶帮子扔到了桌上。
百灵的手微微抽了一下,几根青筋浮了出来:“再来‘君临天下’。”
嗖!一个刻着“天下”两字的豆腐出现在眼前,在上面叉着店主龇牙咧嘴的画像。
她终于忍不住了,站起,转身,一道愤怒的目光直向店主杀去。
店主冷冷地看着她,表情泰然。因为他是这里的店主,因为他早已习惯这样的目光,因为他比她高一点壮一点。可是百灵并没有退缩,他们就这么屹立着,目光交织。周围的一切都和他们再无关系,百灵的眼中只有店主,店主的眼中只有这胖丫头!
良久……直到风吹动破烂不堪的门板,发出吱嘎一声响,连城说了一句:“百灵,坐下。”百灵这才愤愤地移开了目光,和这个络腮胡子店主拉开距离,悻悻坐了回来。
卫东楼问道:“请问掌柜的,难道没有热饭菜吗?”
“对不起,本店向来不供应明火煮过的食物。”
“那你们自己吃什么?”
“人肉包子。”两个倚着柱子的伙计慢吞吞打扫着地面,眼皮也不抬地答了一句。一听这话百灵和黑风寨众刷啦一下就拔出了随身的大刀,双方气势顿时剑拔弩张!
连城与卫东楼互看一眼,不知这伙人为何要把自己等人吓走?他们在此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很显然猎物不是自己这几个人。
“那我们自己做总行吧?”连城从袖中掏出一锭银子抛给店主,店主这才眉花眼笑地抬起头来,“柴禾倒是有一些,客倌可以自己去烧水煮饭,楼上有空房间,还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就是。还有就是,晚上的时候记得把门关严实一些,沙漠里有狼,还是给各位提个醒的好。”
“多谢。”连城使了个眼色,一行人便不动声气地走进后院去。过了一会儿随后赶来的黑风寨众向百灵耳语了一阵,百灵再向楚连城耳语了几句,她点了点头:“秦庄被抓了,或许这客栈里的人也是为他而来,我们不必轻举妄动,只要在这里守株待兔,自然会有人送上门来。”她从怀里拿出一个瓷瓶,倒出里面的解毒丹悄悄给每人一粒,然后装着若无其事地开始升火烤土豆。
吃完土豆以后感到异常口渴,他们便喝了一些井水煮过的茶,谁料就一个一个全都倒了下去。
客栈的两个伙计从暗处闪了出来,耸着肩膀嘿嘿笑了两声,就上前来把他们一个个全拖到柴房里面去安置。
“哼,你们只顾着注意食物和水里有没有下,却没有想到原来是刷在锅子里面的吧?狗子,我先去报告一下寨主,这些人已经放倒了,你在这儿看着,先把他们捆上免得他们醒过来。”高个子说道,“这几个人是有工夫的,小心点!”
“好,谁叫你们自己送上门来呢,那就怪不得我们要宰肥羊喽!哈哈!”矮个子麻利地找麻绳先把这些人捆起来,每人嘴里堵上一条毛巾,随后就把柴房的门关得严严实实还在外面落了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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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所谓江湖
入夜了。
又有一伙人进了这间店。
下雪天,天色显得特别阴暗,早早的就降下了夜幕,寒风呼啸凛冽。突如其来的大风雪阻住了道路,那些武林人士没有来得及在天黑以前赶回函谷关内,而关外方圆几里地只有这一间客栈,因此如果不想在雪地里冻死就必须到这里来避避风。
雪花在夜空中纷纷扬扬地飞落,落在旅人的斗蓬与眉毛上,一张嘴呵出的全是白汽。将马栓在马桩上,这伙人进了店里面,把刀剑往桌子上一放,招呼一声:“小二!来壶酒!”秦岭之下,沙漠的边缘,离关内还有一段距离,附近没有别的客栈,突然间大雪封山,所有人被客栈高悬的黄灯笼指引着,全部聚集到了这里。
江湖,就是进了一家店,点上两个菜,一斤酒,打听一点儿情报或武林中发生的大事,再到下一家店,再点两个菜,再来一斤酒。这就是,所谓的江湖。
所谓江湖,就是一不怕死,二不怕苦,三不怕土匪与强盗,只要有酒有肉有地方睡就好了,管他是不是黑店,管他黑道还是白道?谁都知道这是一间黑店,但是谁也没有关心这个问题,他们在意的,只是刚进门的那三个人!
两个头顶头发有如鸡冠一样耸起的匈奴人,和一个被他们打昏了结结实实绑在马背上的肌肉壮男。
他们一进门,齐刷刷地所有人的目光便集中到了他们身上。
“一群手下败将,怎么。还想与爷爷过两招不成?”那两个匈奴人号称鸡血双煞的完全不在意周围地眼光,大喝一声:“小二!上酒!”
这年头无非就是拳头大的说话。大家会聚集在这里,一方面是因为惦记着秦庄身上地藏宝剑谱。另一方面是因为方圆几里地没有另一家客栈了,所有人全都是循着门前那一串高挂的灯笼寻到这里来。一下子涌进那么多的人。使得客栈空间显得非常窄小,沙漠的风沙吹得桌子上、板凳上到处都是灰尘。一群饥肠辘辘的人,互相提防着,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空气里弥漫着不祥地,和隐隐有危险波动的气息!
那两个匈奴人进来一看没有位置了。其中一个便把大刀往桌子上一拍,喝了一声:“小二!”那几个原本坐在桌子上的苍鼠派弟子一溜烟就跑边上去了,隔了半天内堂才屁颠屁颠地跑出来一个黑脸大汉,却是那个店主,他把脏里巴叽的汗巾往桌子上抹了抹,殷勤地招呼着:“客官想要吃点什么?”“来两坛酒,一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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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摇了摇头:“没有。”
仇恩正要发作,仇恨按住他的手,对他使了个眼色望望周围:“二弟。此处人多,将就一下算了。”
“那好吧,来一桶米饭几个小菜总有吧?”
“也没有。咱们这穷山恶水的沙漠边缘。很难得有客人来,咱们哪有钱买米啊!”黑脸店主一脸无奈和辛酸。连连摇着头。
啪!一大锭银子落在了桌面上:“这样有没有?”
“有了有了。马上就有!客官稍等!”黑汉子把银子往怀中一揣,动作麻利无比。很快,从里面将出两盘黑面馒头和一锅米饭,外加两条咸肉。那两个匈奴人先抓来一个苍鼠派弟子强行让他吃了,见没事才旁若无人地开始吃喝。
这下被冷落的武林正派人士全都炸开了窝,他们喊了半天这客栈里的人跟死了似的,那两个鸡血双煞来了就有饭有肉吃,这岂不是在搞差别待遇吗?他们早已饥肠辘辘,肚子里地火也一下子蹿上来了,拍桌子吵成一团:“为什么他们有吃的我们没有?欺负我们没有银子吗?”
啪啪啪!明晃晃的银子下雨一样,顿时晃得店主眼睛都睁不开眼,晃得破败不堪地小客栈里面四壁生辉,汉子一改脸上爱理不理的神态,一边巴结地说着讨好地话,一边那脸上地喜色就像是春天里开的第一朵喇叭花一样,屁颠屁颠地,直着脖子朝厨房里面喊:“二狗子!小三子!快给老子我滚出来,下锅烧饭啦!”
“来了来了!”里面应了几声,只见一高一矮两个汉子抬着一口大缸出来,缸里装着的正是连城一行人刚才烤好的土豆,其中那矮个子的伸手就抓了一个来吃,被店主飞起一脚踹飞!
“兔崽子!只知道吃不知道干活!”店主拍了拍手掌,又道,“滚滚滚!去烧些茶水来!”
秦庄眼前一亮,只见一只蛤蟆蹲在栏杆上,向他眨了眨眼!
很快茶来了,大锅的开水也没有用茶壶装着,直接抬了上来。见众人表情不信任,店主自己先喝了一碗,随后才换了干净的碗,见他没事众人才放心大胆地取过碗喝那锅里的水。店主和小二在旁边看着这些人喝水,他们仨靠着柱子倚着柜台,手里剥着烤得热乎乎的土豆一边吃一边闪动着黑黝黝的小眼睛,秦庄看到他们嘴唇翕动着默默数了三声:“一、二、三、倒!”
砰!砰!砰!有几个功力浅的武林门派弟子首先倒了下去,其他人发觉有异怒喝了一声拔出刀剑,也一个一个全都站不稳倒了下去,接着,那两个匈奴人举手拍出一掌,如惊涛骇浪一般,桌椅纷纷变成了碎片笔直打向那店主和小二,可那三人嗖地一下就蹿到房梁上去了。他们在那里嘻皮笑脸地拍着掌道:“倒!倒!倒!”
哐当!当!天煞和地煞晃了晃脑袋一头栽到了地上!
“哈哈,一锅儿端了!小的们,快去抢那个壮汗,搜搜他身上有没有秦公剑谱!”店主一声令下,那两个小二立刻附合了一声,从房梁上跳下来。然后,他们的眼前一花,出现了两个人。
楚连城负着手站在他们面前,挡住了去路。百灵在她的背后,一拳一个,揍得两人痛呼一声,眼眶乌黑倒在地上。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坏我的好事?”店主气得从梁上跳了下来,只见那胖丫头指着自己喝了一声:“倒!”他就觉得天炫地转两眼发黑,个姥姥的!打了一辈子鹰,到头来却被鹰儿啄了眼!
带着满腹不解,店主当啷一声摔在了地上。
七十五:黑店筹备工作
那啥又想了一下,还是把两章放在一起,下午一次发两章吧,第三章晚上九点半,求赏赐我推荐票拜求^-^.
百灵伸出脚踢了他一下:“小毛贼,不知道今天遇见强盗的祖宗了吧?”
“你们……你们怎么在这里?”秦庄被解开了绳子活动了一下手脚,还好从头到尾他什么都没有吃。
“朋友,就是不抛弃不放弃,也包括不会不辞而别。”看着店里横七竖八地倒着一屋子人,楚连城说了一声:“咱们走,天亮以前入关最好。”
“你当我是……是朋友?”
“对,朋友。如果不是朋友就没必要找人跟着你了,喂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吗?”卫东楼拍了他的肩膀一下,秦庄挠着头想了半天,“有些事情我想我需要去弄明白,就在这里和各位分手吧,改日自然会告诉你们原因。”
“好吧,”连城也不勉强,一把抓起把脑袋埋在大缸里找肉吃的白玉堂,“当你哪一天决定退出江湖了,就到函谷关内来找我们。”
“告辞!”秦庄向他们拱了拱手,打马便向山下而去,壮硕的背影一会儿就没入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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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瓜!你又要到哪里去?”连城手里一松,没有抓紧那只蛤蟆的腿,白玉堂趁机又溜回客栈里去了,大家只好又跟着它下马。追了几步,只见它从客栈里跳出来,伸出爪子比划着店里面,嘴里则叨着一枚铜板,众人顿时就明白了!敢情这只蛤蟆比他们这些做惯强盗的更加具有专业精神。他们一时着急竟然忘了洗劫一番,果真是大大的失算!
“咕咕……”白玉堂吃力地用两个爪子去搬一锭亮闪闪的银子,嗫着嘴吹着口哨。眼神睥睨地看了一下在角落里探出头,仰慕地看着它的一只沙鼠。连城一把拎住白玉堂把它提了起来,等到把这些东倒西歪地人全都洗劫一空,这一伙比强盗更加可怕的人收拾起沉甸甸的包袱,心满意足地唱着土匪之歌,打着马晃晃悠悠地上路了。1
这秦国不愧是北方大国。楚国地热闹比起秦国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函谷关之内便是一座城池,这座边关的城中城非但没有边关战乱地痕迹,反而十分繁荣,进进出出有各国的皮货商人和贩卖青铜器、瓷器、丝绸等物的各国商人。秦国不擅长经商,但是他们却有最先进的兵器铸造坊,还有金、铜、铁等丰富的矿产资源。秦人个个彪悍,民风异常悍勇。
百灵和她地手下寨众跟着楚连城,发誓要到秦国创一番事业,将来带着寨中百姓脱离贫困线。摆脱沙漠盗贼的生涯。连城因为曾欺骗了一个纯情小姑娘的感情也有几分愧疚,又不能看着这伙专业技能不过关的笨贼在秦国作案被捕,听说秦国是一个法度非常严明的国家。不能放任他们去作案,就只有先把这些盗贼带在身边。为了节省开支他们在函谷关内找了一处农庄稍经修葺以后安顿下来。并用剩余的钱买了一片菜地和果园。这里离舒城还很远。农庄的位置恰好处于各国进入函谷关的必经之路,不远处便是一条官道。有各国的商人经常在这条路上来来往往。白玉堂就是看中了这一点交通地便利,死命游说连城在这里买地皮盖客栈,目前还可以种些蔬菜和水果维持生活和日常开销。
他们手头没有更多钱到城里去开客栈了,这主要怪卫东楼太没有跑路的常识,他贪图便利竟然只带了厚厚一沓女儿国的银票出来,虽然能在秦国找到女儿国地商号兑现,但是这样一来就会暴露他们的行踪。所以他们这伙人现在是守着金山银山却一穷二白,除了卖掉连城在女儿国采购地货物赚了一笔银子,剩下地钱就是从那伙江湖人身上搜刮来的钱物。
就这样一入关这伙人就异常地忙碌起来,百灵带着她地寨众去种植蔬菜水果,这是他们的拿手强项,身为绿林好汉植树造林造福百姓顺便收取一点过路费本来是天经地义的,可这年头由于人还不懂得何谓资本主义,何谓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才对收取过路费有些抵触的情绪,做这点无本买卖还要受到官兵的围剿,太过危险!所以他们也同意了楚连城的说法,不如改邪归正,用他们的双手去创造财富,进而才能一步一步走上富裕的道路。
仿佛美好的生活就在眼前,第一次有了要为之而奋斗的理想和事业,众人全都干劲十足,热火朝天。白玉堂爪子握着一支鹅毛笔在画客栈的构建图,只见它在一张绢纸上跳来跳去,半天画了一张虽然有些扭曲,但大致上能看明白,非常详细还有注解的古现代相结合,典雅有深度,节俭又美观的非常广阔的客栈构图。一共分为:餐厅、客栈主体、澡堂桑拿美容院、剧院,以及供文人墨客集会的翰林院和江湖中人切磋武艺的尚武院,整个规模非常之宏大,完全考虑到了客栈的长远发展。它又看到这个世界的人物风情有一些像是古代的春秋战国,士子周游列国成风,武人尚武,如果能使翰林院和尚武院成为天下文人界以及武人界的聚会场所,那么客栈也就闻名天下了!白玉堂野心勃勃,颇有将本店打造成天下第一客栈之势。但是,他们目前仅剩的钱只够盖个小客栈而已。它一边挠着爪子,一边苦恼不已!
相对于众人的忙碌,连城也不闲着,她每天都在城中“行医”赚钱,身为蓬莱仙翁的弟子,她的医术算不上顶尖但也有那么两下子的。所谓非常时期要用非常手段,她听从白玉堂的建议专挑“肥羊”下手,医好了城里几个有名望的人,几天下来不仅赚得眉花眼笑,而且“蓬莱妙手”的名号也在这座边城打响,她更加勤快地每天都出去转悠行骗……呃不对,是行医。顺便,她也没忘了仔细了解一下秦国的局势。
众人都忙碌,卫东楼也发现了他的一项特长,他每日都在研究新鲜菜式,配合白玉堂提供的现代菜肴烹饪方法,创造出了无数种新奇的菜式。举凡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土里长的树上结的,没有一样东西到了卫东楼的手上不能变成美味佳肴,卫东楼之厨艺堪称震古烁今,天赋异禀,旷古奇才啊!为此某蛤蟆首先就对他的印象大大改观!摒弃前嫌,和卫东楼成了最亲密的战友,为了每天都能吃到好吃的食物,白玉堂同学真可谓是能屈能伸的一条好汉!他们现在已经形成了一种厨师和试吃的关系,真可谓如鱼得水,相见恨晚,各展所长,亲密无间。卫东楼自从发现他的这个长处,仿佛一下子找到了人生目标,一脑门扎进了厨房里,和众人一起开始了为之奋斗的事业!
至于他们这个客栈,经过再三讨论,仔细研究,最后终于确定了一个既响亮又恐怖,既新鲜又让人记忆深刻,既能概括出目前的现状又有未来发展前景的,令人一见之下无法忘怀的名字——“连锁黑店”!
七十六:来了一只大肥羊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两个月,转眼迎来了岁末春寒,新年将至。
在这期间天下间的大事也在不断发生,匈奴内乱,楚国国君病重太子监国暂理朝事,沧流国三皇子孤千城则一举成为沧流国的国君,老国主退位让贤,而他继位之后整肃朝纲,手段雷厉风行,率领军队攻城略地,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很快就使沧流国边境的小国家一一臣服,楚国感受到了来自沧流国的威胁,急忙就送公主到沧流国和亲,但是和亲队伍在半路上就被驳回,沧流国新君拒绝了楚国和幽国和亲的打算,使两国颜面尽失,但是沧流国如今如日中天,自然没有国家前去硬碰硬,孤千城也答应了三年内楚、沧、幽三国各自休养生息,不再发起战事,匈奴又久未南下侵略,因此中州大陆南部时局反而平静了下来,眼看能过一个平静安宁的春节。
此时在北方,匈奴内乱,耶律头曼起兵造反,单于耶律突利忙着镇压,兄弟二人拼得你死我活,使得草原上游牧民族也分成了两个派系,一时之间匈奴的势力被削弱了不少,秦国却并未趁机收复一些匈奴人的部落,而是坐山观虎斗。秦王政果真是精明过人,他并不急于攻打匈奴,一旦秦国发兵讨伐匈奴,那么就有可能使成为了一盘散沙的匈奴重新凝结成一股绳子,在民族大义面前,即便是最弱小的民族,如果他们聚成了一个拳头,要一口吞下也不容易。他在等待最好的时机,一个将匈奴一举而击溃的时机。
今冬的新年,看来除了匈奴以外每个国家都能非常安静祥和地度过。
一大早。卫东楼就指挥人贴起了桃符,马上就是年三十了,晚上要做一顿丰盛地年夜饭。一大早连城就出门了还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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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人在运气好的时候,真是想什么来时什么。正当黑店伙计们在发愁不够开业本金的时候。
店里来了一只肥羊。
很大很肥地一只肥羊!
这头肥羊不知是偶然路过的,还是不小心闯进来地,又或者是被卫东楼正在煮的密汁桂花鸭的香味给吸引过来的。他穿着一身昂贵的皮裘,紫色狐毛衬得他地脸有几分苍白,五官平凡却带着玩世不恭的微笑。令人觉得有些意外,这人身上的气势仿佛与那张脸并不搭配,远远的看着他的背影有着如王者一般的气势,卫东楼不会看错。而当他走进来的时候,眼底一闪而逝的敌意差点令卫东楼觉得自己眼花了。这个人自称帝烈,随身侍从有五人,押着满满的看起来像装满财物地大箱子,就那样招摇过市,一点儿也不怕遇到山贼土匪的样子。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也可以看出来。这些人都是高手,百灵在卫东楼地背后对他使了一个眼色,她被那五个侍从的气势压得竟然手心里都冒出汗来。足见这五个人都是深不可测地高手!
因此,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决定还是放弃打这头肥羊地主意。他们开的虽然是黑店。但伙计们都是很善良地啦!他们已经决定要洗心革面做好人了!可是这只肥羊非常奇怪,吃饱喝足以后竟然指名要见店主人。而且声称他是沧流国皇帝派来的使者,特意来送礼的,令卫东楼等人又是大吃一惊。他似乎十分了解他们这伙人的底细一样,大大咧咧地留下来等楚连城。
白玉堂敲着两个爪子,支着下巴坐在柜台的帐本上……它怎么就觉得这个自称使者的人有点眼熟呢……到底是哪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
……它一直在苦苦思索。
这头肥羊特别的自来熟,转眼工夫,当卫东楼他们都在忙忙碌碌准备晚饭的时候,他就负着手东走走西走走,把正在建设中的黑店里里外外全看了一遍,经过施工现场的时候,他看见柱子立得有点歪了,还会好心地提出几点建议。他的眼神里有一种奇怪的东西,不时地翘首望着黑店门前通向官道的小路,又不时抬头望望天际,直到那满天云霞尽敛,天幕变成了烟灰色。
羊肠小道上走着两个人。
倒骑着毛驴的司徒凤飞,以及因为打赌打输了正一脸纠结的楚连城。因为输了一个赌,她被这个赤脚游医司徒凤飞赖上,因为输了一个赌,她从此成了某人的长期饭票兼打手和保镖,因为输了一个赌,她越来越觉得似乎从头到底是中了这个狡猾的赤脚游医的圈套?!照理来说,以她飞天猪大侠的智慧应该没有那么容易被人忽悠才对,怎么糊里糊涂就被人骗了呢?都怪自己太过轻视这个人了!
整件事情说来话长。其实她今天本来应该很早就回黑店了,不料在半途中遇到一伙打猎的人,救治了几个被黑熊所伤的人,事情也就是从那里开始的。人,又购置了许多年货,连城惦着卫东楼出门前的吩咐,便急急忙忙往回赶。
经过城外的树林只听见号角声和呼喝打猎、追逐野兽的声音,弓箭划破枝叶的声音,显然林中有人在打猎。她正准备绕道而行,就听到林中响起熊瞎子吃痛发狠的吼声,本不想多管闲事,但她还是下了马走入林中看个究竟。
她看见一头被刺瞎了眼睛的熊正在发飙,左一掌右一掌拍扁了好几个想要近身的铁甲卫士,地上有几个躺着呻吟不止的人。出于一种职业本能,连城赶紧上前去看还有没有得救,自从做起了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她发现自己变得善良了不少,以前碰到人死了或伤了她根本连眼皮子都不会眨一下。连城轻描淡写地推开了几把刀,迳直走近那几个被抬到边上的伤员,此时听到有人喝斥拿出刀剑来对着她的士兵:“都闪开,让他治。”
连城抬起头,看到了一个身着一袭华贵黑袍的人。
这是一个王者一般带着强烈的侵略气息,英俊而出众的男人。
他身材高大,身形健美,面容英俊。他的双眼像寒星一样冰冷、清澈、明亮,在看到连城时,似乎闪烁了一下。他鼻梁高挺,下巴崩紧,眉毛整齐而浓密,不厚不薄的嘴唇则显得倔强而性感。他就那样盯着她,连城毫不避讳地迎上他的目光。
此时又有士兵与熊瞎子搏斗受了伤,那人与她对视一眼就转开了目光,沉郁的阳光里,他的轮廊冷峻,气势慑人。他低声道:“拿弓箭来。”
随从连忙捧上一张雕龙走凤,把手镶有雪色狐毛和宝石的硬弓。
七十七:秦王政
只见那人臂力一张,在马上弯弓搭箭,嗖的一声,一支冷箭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带着一道犀利的破空的声音,箭头闪出一道寒芒,林中只听那头熊嘶吼了一声,利箭穿喉而过,黑熊横冲直撞地挣扎了一番,像一座小山般倒了下去。
刹时,士兵们举剑欢呼,山呼不断!
忽地,山林里刮起一道腥风,连城感觉到不对,只听一声地动山摇一般的吼声从树林深处传来,是老虎!
“保护主上!”那些人全都紧张起来,组成了一个圆圈将那黑衣男子围住,少时,林中扑出一头吊睛白额虎!
秦政挥开身旁的护卫,挽弓向老虎射去,猛虎来势太快,这支箭射偏了射在老虎的腹部之上,惹得它更加凶性大发!千均一发之际,吊睛白额虎扑倒了两名士兵,利爪在秦政的手臂留下了一道血痕,就在此时,一道寒芒闪过星点光亮,蓦地射来,那头猛虎扑倒了秦政的坐骑白马,秦政差点来不及从马上跳开,跌倒在地,随从们全都大惊失措抢上前去,有的惊呼:“主上小心!”,有的大呼:“保护主上!”就在此时,他们看到那头老虎已经一动不动地卧倒在血泊里。血从老虎的嘴里流出,是被咬死的马的血,老虎身上除了箭伤没有别的伤口,秦政上前仔细一看,翻了翻吊睛白额虎的咽喉处,才发现有一枚细如牛毛的针孔,赞道:“好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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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这位壮士出手相助!不知阁下尊姓大名?”秦政向楚连城拱了拱手,她依旧垂着眼皮给受伤的士兵包扎,仿佛不为所动。她那傲慢的态度立刻就惹怒了秦政的侍从。秦政挥了挥手,摒退了这些没用地随从,他对这个沉默寡言的郎中有了几分好奇。看他一手暗器工夫出神入化,想必还是一位江湖高人。不免就有几分欣赏之意。
连城身上背着医箱,穿着青色粗麻男装,脸上木质面具盖住了她的表情,音色毫无起伏,只淡淡地说了一句:“在下恰巧路过此地略尽朗中地本分而已。贱名不劳阁下多问,告辞。”她站起就走。
“壮士稍等。”秦政淡淡地说了一句,随从立刻拔出刀剑将楚连城团团围住。
这名男子非富即贵,又是秦人,连城下意识不想和他有过多瓜葛,当然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个人竟然会是秦王。“怎么?如此无礼难道还想扣住我吗?”连城淡淡推开了架在她脖子上的剑,她不喜欢有人拿着剑对她,非常不喜欢。
“难道,也不替寡……我包扎一下再走吧?”秦政递出他那条受伤地胳膊。嘴角含笑,眼中分明有好奇的光彩,他看着她的眼睛。墨色的瞳孔像黑夜一样幽深。
这个人身上有危险的气息,仿佛天生就是一个睥睨一切地掠夺者。连城迎上他的目光。眯了一下眼睛,她从医箱里拿出一瓶金创药和包扎用的纱布。秦政席地而坐。伸出胳膊让她包扎,目光仍是盯着她的眼睛,那眼神好像能够穿透她的面具一样犀利。鼻端似乎蹿进一股奇异的幽香,令他的目光更加闪烁不定,没有受伤的左手抬起,悄无声息地,探向这个神秘医者的面具。
他地手抓了一个空,对方蹭地站了起来,目光一下子变得冰冷:“没有什么事的话,在下告辞。”
“阁下就是最近城中盛传医术高明的鬼面神医蓬莱子?”秦政收回了手,把两手拢入袖中往后一靠,从人立刻眼明手快地送上来一个软垫子让他舒服地靠在一棵树旁。他懒洋洋地盯着她,语气不是询问而是肯定:“我这次出来,其实也是慕名而来,想请你这位到咸阳城为我地一个亲戚看病,在城中没有遇到先生,却在这里不期而遇,说明我们是十分有缘的,不知先生肯或不肯?若随我回咸阳,荣华富贵不在话下,就不必在这山野边城奔波劳碌了。”
“不必,在下虽然穷,但也不稀罕嗟来之富贵,在下行医只为济世救人,并不为荣华富贵,我看阁下是有身份之人,为你地亲戚求医又有何难?何必找我这种江湖游医呢?”
“蓬莱客医术高明世间少有,光凭你能够治好富商林业老母地眼疾,还有他儿子的痴傻半身不遂,当世名医之中便能算上你一位。我看除了那一个人,秦国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有你这般医术。”
“那人是谁?”
“毒手神医司徒凤飞。”
“那阁下为何不去找他?”
“可惜这个人冥顽不灵,不肯为我秦国所用,否则,我也不用如此对他。”秦政挥了挥手,只见从树林中推出一辆囚车,囚车中有个人穿着粗布白衣,仍不掩其潇洒风流,他盘腿而坐,手中摇着一柄孔明扇,乌黑地长发披散着,面前摆着一壶酒,一碟花生米,他磕着花生米幽雅从容地从酒壶着倒着那晶莹剔透的琼浆玉露,葡萄美酒泛着晶莹的亮光,呈直线倾注在白玉杯里,他再从袖里拿出一双白玉筷子夹起一粒花生米嚼了嚼,拿起酒杯惬意地啜上一口。那样子一点儿也不像上个囚犯,倒比神仙还要惬意上几分。
连城看着这个人在囚车中被慢慢推来,背影有一些眼熟,她一想,头部又是一阵钻心般的疼痛。不料那人本来自斟自饮甚为自得,忽然看到楚连城,他的眼光忽地像灯泡发起了光:“连城!喂!楚连城!”他差点从囚车里站起来,勉强压抑住激动的心情,用唇形向她打着招呼,挤眉弄眼的,试图引起她的注意。
“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毒手神医司徒凤飞?不知他犯了什么事?阁下为何要囚禁于他?”
“这庸医当年不肯医治我母亲,使她老人家驾鹤归西,他要是隐名埋姓远遁他乡倒也罢了,竟然还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我眼皮子底下,我不把他挫骨扬灰,难消我心头之恨!”秦政哼了一声。那酒壶中装的是天下第一剧毒鹤顶红兑过的毒酒,秦政本来想用这个吓唬他,让司徒凤飞也尝尝害怕的滋味,让他来求自己,效忠于自己。不料这混蛋竟然喝得津津有味,秦政恼火的目光都要喷出火来,他更想把这混蛋的脑袋砍下来踢着玩!但他是秦政,天下的帝王,只要是对他有用的人才他都不会放过,哪怕是曾经的仇人。
“那么,如果我不肯跟你到咸阳,阁下也要用这种方法对我吗?”楚连城淡淡地弹了一下指尖还没有动作,周围立刻涌上来一群卫兵把她架住。
七十八章:长生不老的秘密
秦政本来是想试试他的武功,不料他竟一点儿也不反抗,哐当一声,连城就被与司徒凤飞一起投进了窄窄的囚车里面,两个士兵在外面落上了锁。
“喂,你不是这么好欺负吧?我还指望着你会帮我逃出去呢。喂!”司徒凤飞搡了搡她。
连城闭着目不说话。
“你不会这么菜吧臭丫头?”司徒凤飞压低声音,把她的头拉过来,用羽扇遮着她的耳朵,再把自己的头也凑了过去,看上去好像两个人在嘀嘀咕咕地密谋什么。在马上的秦政见了眼神忽地闪烁了一下,挥挥手道:“回城。”
“你特意表现得好像跟我很熟的模样,有什么目的?你认识我吗?”
囚车滚辘辘被向前推动着,连城举起两根手指就止住了司徒凤飞再向她靠近,她如老僧入定一般,不在意地看了看这个窄小的囚车。区区一个木笼子怎么关得住她,她进来自然是有她的打算,因为暂时她不想在一群陌生人面前暴露实力,而且她倒想看看他们要把她带到哪里去?
“你进来难道就只是为了问我认不认识你?我当然是认识你的了。”司徒凤飞往后一仰,后背靠在了囚车的栅栏上,他的头略偏着,一条腿伸直,另一条腿曲起,羽扇收拢放在膝盖上,打量她。
讨厌!这个囚车怎么这么小这么挤?他如此懒洋洋地坐着,让连城几乎连个容身之地都没有了,不得不缩成一团,免得不小心就和他的手或脚或身体接触到。这真是一个庞然大物,他怎么就长得这么高这么壮?这么的占据空间!看那群人好像还挺有钱的。却连一个囚车也不舍得做大一点。连城鄙夷地哼了一声。
见她不说话,司徒凤飞又忍不住把脑袋凑过来:“喂,我有办法让他放了我们。还请我们吃饭,你信不信?”
“你?”连城有点小视地看了看这人书生一样纤细的两条瘦胳膊瘦腿。要是他能逃出去就不会被人兔子一样关起来了吧?
“诶,我说你这个人可真是没良心!我是为了你才被抓地啊!要不是为了在这儿等你,我又怎么会恰巧被仇人抓了呢?我跟你打个赌,要是我有办法让那个人放了我们,你就收留我怎么样?我没有地方可去。在秦国那个人的势力非常大,如果没有人保护我还是会死得很惨的。”他努了努指着前面骑着马背影也异常冷峻地秦王政。
“为什么找我?”连城挪了挪指尖,把他那条腿给拨开一些,免得又横七竖八地挡在她前面。
“难道你忘了只有我能治好你的脸了吗?”司徒凤飞地手指轻触到她面具的边缘,不知为什么她竟没有闪避,这个眼神,恍惚有些熟悉……
“看来你的脑袋伤得不轻啊,把什么都忘了吗?”司徒凤飞执起羽扇打了她的头一下,“你看你看。没有我在身边你就是不行嘛!”
“你跟我很熟?”连城盯着他那只爪子,司徒凤飞才讪讪地收回了手:“自然是很熟,我和你爹也很熟。我曾经答应过他要照顾你。”他说的是实话,司徒凤飞欠楚名将地。他希望能够补偿给楚连城。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司徒凤飞对于楚名将的感情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矛盾。直到楚名将死了。经过了这半年他才忽然间明白,原来他内心深处对那老头子亦不是完全的只有恨。
而连城……他对楚连城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他想保护她,想补偿她,身在秦国却一直忍不住派人关注着她的消息,原来,他一直都没有发现,当那日在雨中看见那个倔强的女子,那个如同在仇恨中浴火重生的女子,她就已经在他的生命里烙下了一个不能抹去地影子,淡淡的,却怎么也无法消失。
“那好,你要是有办法让我们出去,我就带你回黑店。”
没想到她答应得这么痛快,囚车一个颠簸,司徒凤飞被撞得向前一个踉跄,没有防备的两人跌作一团。“呸呸呸!怎么赶车地啊!”连城脸上一红,颇有些恼怒,手上气劲一收就准备破笼而出,一只手及时将她按住,司徒凤飞对她眨眨眼,叫过一个赶车的士兵道:“麻烦你一下小兄弟,请帮我们禀告一下秦王,就说我们有重要地事情和他说。”
他说得那么大声,还故意扯着嗓子把声音转出去老远,不用人通报前面那人已经听到了,秦政叫人停下马车,连城一听秦王二字,袖中一动,就扣了一枚暗器,司徒凤飞用羽扇压着她地手掌,同时也制止她的行动,对她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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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想通了愿意跟随我左右,听我地驱使了吗司徒凤飞?”秦政依旧跨坐高头大马之上,慢吞吞地踱过来,拉着马缰就停在他们的囚车前面,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连城气闷地甩开了司徒凤飞的手,准备随时取秦王政的性命,她没有想到在这深山野岭碰见这个人竟然会是秦政,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司徒凤飞对她猛摇着头眨眼睛。他把她挡在身后,看起来好像在护着她,其实是防备她出手取了秦政的性命。秦政看着这两人的小动作,甩了甩马缰,危险地眯起了眼睛。
“大王可否附耳过来,我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用这个秘密来换我和这个人的自由,不知秦王以为可以否?”司徒凤飞摇了一下羽扇,神态淡定自若,虽身在牢笼中,却仿佛什么也折损不了他如嫡仙一般的气质,他伸出一根手指,对着秦王潇洒地勾了勾。
看他胸有成竹,连城便不动声色看他搞什么鬼,秦政神色闪了两闪,见司徒凤飞并不像是在开玩笑,果然便又上前了两步站在他们的面前,司徒凤飞拉着他的耳朵说了什么……宝藏、长生不老……似乎还有什么的?连城在旁边听得不很清楚,只见这二人在咬耳朵,而秦王政越听脸色越是铁青一片,再到后来,他大袖一挥喝了一声:“打开车门,放这二人走。”
七十九:黑店聚首
“你跟他说了什么?为何刚才不让我动手?如果我没记错毒手神医司徒凤飞应该不是秦国人吧?为何要帮秦王?”
“冤枉啊!我又哪里帮他了?我只不过想我们的脑袋长得牢靠一些罢了,你以为那个秦王是好对付的吗?你以为他真的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为何会毫无防备就敢靠近我们?因为,他本身也是武功高强的高手,他是五大宗师之中的隐士——白秋月的高足。你以为凭你那点剩下不到几成的功力,你有把握对付他吗?”
“这么说来他是从头到尾都在试探我了?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么多?”连城狐疑地看着这个自以为风流倜倘,大冬天还摇着白天鹅羽毛做成的羽毛,站在身边不时扇来阵阵凉风的司徒凤飞。
“因为夜帝是我的朋友,这天下之间的事情,就没有我司徒凤飞不知道的。”司徒凤飞自得地摇摇扇子,阵阵寒风扇到楚连城的身上,惹得她猛打了两个喷涕,见状司徒凤飞忙表示关心把他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她。
“不用了,假惺惺。”连城赏了他一记白眼球,只见司徒凤飞啜了两根手指在嘴里吹口哨。
“喂,你又想干什么?”
“找我的坐骑呀,刚才还在这里的,大概被老虎被吓跑了吧。”
少时,清脆的铃铛声从树林深处传来,踢达踢达的蹄声伴着啊吁啊吓的粗重喘息传来,连城骑在马上,看到林中跑出来一头毛……毛驴!
“别那么看着我,我也不想骑着一头毛驴招摇过市啊。可是你不知道现在的马有多贵,而且经常会自己跑掉一点也没有服从命令地素质,毛驴虽然跑不快。但是价格便宜又能吃苦,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嘛。”司徒凤飞打个哈哈。翻上跃上驴背,倒骑着驴,十分惬意地摇着羽扇。
连城甩了一下马鞭就超过了他,慢吞吞的驴如同他慢吞吞地性子,惹得楚连城不耐烦地又掉转过头来:“喂。你刚才到底和秦王政说了什么?为什么他匆匆忙忙就走了?”
“那是秘密。除非你把我当成自己人,否则我不能对你说。”司徒凤飞一双丹凤目邪邪地挑起,“总之,现在还不能对你说。”
“喂!”连城气恼地看着他依旧如此慢慢悠悠,恨不得拿一条绳子把那头慢驴绑上了拖着走,这样走下去直到天黑也回不到黑店。司徒凤飞的慢性子对于她地急性子来说是一种惨无人道的折磨,他既能挑起她的好奇心又不给她解惑,既能成功地激怒她又能使她无法生气对他下毒手。这样的一个人,不知道以前自己和他是怎么成为朋友的?其实她已经知道了父母和兄长都已经不在人世。她日日在外面打听情报,不可能对天下事一无所知,虽然失去那部分记忆。但她已经知道一些该知道地事情。秦国是天下间消息最集中之地,只因有“夜帝”这样的神秘人物和他的手下。从他们那里获得情报虽然价格不菲。但是却能得到非常详尽的消息。据说夜帝行为古怪,而且有着非常特殊的原则。他要是看不顺眼的人就算有千金万金也求不来任何情报,他要是高兴的话又会分文不取地为顾客提供服务。连城也不知道那“夜帝”打的是什么主意,竟然会主动派人和她联络,并且告诉了她所有她想知道的问题地答案。
她原以为自己应该是会冲动得马上回到楚国去杀掉楚王报仇血恨!可是出乎意料,当她得知了一切问题的答案,她依旧十分平静,包括卫东楼在内,谁也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没有看出她有什么改变。连城有计划地,按部就班地做着她的事情。
有些事她已经想通了,虽然从不曾放弃报仇,但是也不再让仇恨和冲动扰乱她地判断能力,不再让自己变成仇恨地傀儡。她知道只有使自己变强,越来越强,才有资格去恨,才有资格去报仇,目前的她一无所有,所以,她要从头做起。今天遇见司徒凤飞倒有些意外,她在夜帝那里收来地情报上面提到过毒手神医司徒凤飞和她楚连城是知已故交,两人关系甚至可以用亲密无间来形容,今天见到他虽然没有特别的感觉,但碍于以前是“好朋友”,她也不能见死不救。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也不会那么容易就相信了司徒凤飞。
却说连城失忆以后脑袋反倒比以前灵光了一些,她怀疑地盯着落在远处用后脑勺对着她的人,这么冷的天他竟然一点也没有受冻的迹象,如果不是司徒凤飞天生不怕冷就是有一定的内功根基,甚至比她还要强一些,司徒凤飞既然能够说出秦王政的底细,那他自己也一定不是一个简单的人,说不定也身怀高强的武功。突然之间,她觉得这个人越发地可疑,看他一副理所当然吃定了她的模样,不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难道真的是无处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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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嗤之以鼻。这家伙,分明就是来找她的。以前他和她的关系,难道真的不错吗?
她一路都很迷惑地想着这个问题……
夜色掩映之下的黑店有一种迷离的风情,院中各处都点着灯,蓝悠悠的光芒仿佛从很远的远处绵延而来,一直像海浪一样蔓延到了脚下。连城下了马,牵着马走过积雪被打扫过的小路走向高挂着大红色灯笼的客栈,晃晃悠悠的一头毛驴跟在后面,颈下悬挂的铃铛清幽作响,如同亘古的清幽穿过夜色,倒是和这一片夜景显得十分协调。
从官道上望来都能够望见门楼,远远的黑店两个字在夜里会闪光,发出一种明亮的光泽,这个地方真是建设得越来越好了,等到春天花开了就更像是一个世外桃源一般。连城放心地黑店的布置和建设交给了白玉堂去管理,这个蛤蟆并不是普通的宠物,很多时候,当它用着那种沧凉的,看透世情般的目光看着远处,连城似乎都能够明白它内心里其实还是渴望重新变成一个人。当一个人的灵魂被禁锢在一只动物的体内,这其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吧?她也曾想过等到这里安顿得差不多了,她带着白玉堂回一趟蓬莱岛去见师父。
才刚踏入客栈的门楼,连城就感到一股杀气袭来!
好强大的一股怨气!
她扭头去看。
八十: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北风吹起了院中的梧桐枯叶无数,上下翻飞,在那一片阴冷肃杀的气氛中,有一个男子居高临下站在台阶上目光冷冷地看着她。那种冷,带着一股子熟悉的幽怨,那种冷,带着一丝令人难以解释的正义感,那种冷,如同秋风卷落叶,笔直地穿入她的眼底,令她下意识地拔腿转身。
“楚连城。”那个人冷冷地开口。紫色的狐毛披风,紫色的大袖直裾,衣袂随风招展,黑发被金冠束起。他的五官虽然平凡,但却因为一双比寒潭更加幽深,冰冷,又带着神秘与勾魂的桃花目,而使他整张脸都生动起来,甚至有一种熠熠生辉的感觉。连城看着他,突然笑自己这是怎么了?如此奇怪,为什么怕一个陌生人?为什么在他面前有一种心虚的感觉?呸!越来越没用了!
她转身面对着他。
那个人凝视着她,目光如此正直和正义,衬得楚连城同学如此的龌龊和邪恶,她差点就觉得自己和他有杀父杀母的血海深仇了,那个人却忽然将目光放柔,无声无息地,他已经到了她的面前,她根本就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动作的,他的眼睛与她已近在咫尺,热热的气息在冰冷的空气里变成了一道道白汽,诡异地弥漫在两人之间,他的手不知何时搭上了她的肩膀,用一种不容拒绝的语气问她:“你,还记得我吗?”
“……”连城茫然地看着他。
果然。
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孤千城眼神闪烁了一下。可恶的女人,以为把什么都忘记了就算了吗?
她怎么能这么简简单单就忘了对他幼小心灵造成的伤害?曾经年少无知善良的他,就那样被她欺骗了纯洁的感情,还真地以为当他需要她的时候,她就会出现在他的身边。可是他发现这只是一个谎言,而他为了这个谎言却付出了半年地时间去等待,他甚至故意把自己弄伤。就是为了看看她到底会不会回来。
一切都只能证明,楚连城这个女人。冷血无情,根本不懂得何谓感情,何谓承诺。从那双水晶一般的眸中,孤千城看到自己地影子,而那影子并没有在她的心里。只不过是一层淡淡的雾气,当她一眨眼,一切便全都消失不见,就像……他在她心目中的位置。
这真是一个无情的女人!
感受到一股极强大地杀气,连城莫名地觉得夜风阵阵发凉,她挣开他的手,白了他一眼,在那双漆黑如夜的冷眸注视之下,匆匆越过他走进门内。背影刹时消失。
孤千城的拳头握起,额头青筋暴跳了两下。不过好在他还记得来秦国的目的,他到秦国来是有正经事的。并不光为了这个将他抛在脑后的女人。目前他还需要隐藏身份,小不忍则乱大谋。他有的是时间慢慢和她耗着。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长笑:“既然都已经来了。何必又易着容藏首畏尾地呢?”
“大家彼此彼此,不知道原来夜帝也藏身在此。我还要问你有什么目的呢。”
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相遇,碰撞。顿时火星四射,空气里弥漫着浓浓地醋味。
“我当初只是要求你救她,却没有要你缠着我的女人。司徒凤飞,你未免太不讲江湖道义。”
“呵,我说你干嘛这么大火气?反正她现在谁都不记得了,我们就应该公平竞争,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喜欢楚连城,这有什么错吗?大家地身份心知肚明就好了,戳穿了对谁都没好处。怎么样?接受挑战吗?孤千城?”
“哼,你以为你有资格跟我说这样地话吗?楚连城本来就是我的女人。不过我也不怕你,赌就赌,我自然有办法那让臭丫头重新接受我,至于你留在这里有什么目地我不管,你也不要来妨碍我的事情,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徒凤飞摇着羽扇,拍了一下掌心,收拢羽扇放在掌心,迎上那双平凡五官之下略含怒气的桃花目,两人视线胶着,忽然,哼了一声,别过头,一个往东,一个往西,一个跃上了客栈的屋顶,一个回头牵他的小毛驴。
“开饭啦开饭啦!”
卫东楼脱下腰间的围裙抖了两下,手中还握着一个锅铲,戴着一顶白色厨师帽,整个一良家妇男的形象,皎洁的明月在他的脸上镀下了一层银白的光芒,他的微笑如同百合花温润优雅,连城站在他的身边,脸上沾了一点白白的面粉,一伙人在忙碌地摆着碗筷,卫东楼举手擦了擦她的脸,两人站的角度正好在后方看来呈现一种非常暧昧的状态,那个自称“帝烈”的紫衣男子,带着几个随从死皮赖脸来蹭饭的人,正站在他们背后,哼了一声,脸色就多云转阴,一下黑得快要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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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随从眼明手快地替他拉过椅子,他把袍子一撩,老实不客气地坐上了主位,将衣摆一抖,懒洋洋地斜靠着跷起了二朗腿,右手撑在椅背上支着下巴,左手则朝向朝连城勾了勾:“你,过来一下。”
“喂我说你这什么地方来的破使者,搞得这里像你家似的,比我还要老太爷。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连城走过来一条腿抬起往凳子上一踩,危险地眯起眼逼近那个莫名其妙的,突然冒出来的人。那人不为所动,忽然支起身体,连城的鼻子就差点撞上了他,她连忙后撤,还没开战,在气势上就输了一截。
卫东楼见状递上一把炒勺给她压阵,他站在她的身后,虽然没有武功帮不上忙,但是目前情况是二对一,能在人数上压倒对方。透过她的肩膀,两个男人的视线在空中交叉而过,极快地擦出一道火星。只听背后又有人用指尖敲着桌子说:“你们都在做什么?怎么还不开饭啊?都饿扁了!”
只见司徒凤飞又鬼魅一样地出现了,和“帝烈”某人面对面坐着,那把从不离手的羽扇搁在旁边,手脚麻利地剥着糖炒栗子在吃。
诡异的气场在这两个人之间流动。
八十一:年夜饭
这些混蛋!不知道从哪里突然间冒出来,把她的地盘仿佛变成他们的了,而且才一来就形成了各方势力割据的局面,是可忍孰不可忍!
连城“啪”地一下抡起了大炒勺,震得碗和碟子哐当作响:“你们这是干什么?弄清楚这是谁的地盘,不要惹我发飙哦!”然而她的目光一闪,勺子就那样举在了半空中,孤千城拍了拍手,四五个黑衣侍从抬出来两口大箱子,箱子打开的一刹那,所有的眼睛都被耀得睁也睁不开,差点闪了眼球……只见白花花的银子、黄灿灿的金子、琳琅满目的珠宝和玉石、宝剑、瓷器,一件件全都价值连城,财宝的光芒晃得人眼睛也睁不开。
“就凭这个,我可不可以坐在这个位置呢?”“帝烈”食指和中指夹起了一颗鸽蛋大小的明珠,放在鼻端嗅了嗅,那眼神那妖娆的风情,分明如此熟悉,仿佛脑海中就有另一个人的形象呼之欲出。连城愣在那里,并不是惊异于眼前如此多的财宝,而是……她忽然想到什么,脑子一阵钻心疼痛。
被财宝耀得睁不开眼的黑店的伙计们一个个眼珠子瞪得比铜铃还要大,当了一辈子的沙漠盗贼,他们一辈子所抢劫来的财宝也抵不上这箱子里面随随便便的一只夜光杯。连城一个不注意,只见从她的口袋里面跳出一只口水流了满地的蛤蟆,呈一条抛物线的形状欢呼着扑到了满箱的财宝上面,在珠宝上面打着滚,吧叽吧叽地银子上面亲吻着,直到一只手把它拎了起来。
“没用的家伙。这辈子没见过值钱的东西吗?”连城抬起一指敲在白玉堂地脑门,这只蛤蟆流着哈拉子,爪子还扒拉着一粒精巧的金锞子向她挤眉弄眼。连城知道它的意思是想说只要有了这些财宝,那就能解决了燃眉之急。实现他们地理想,把黑店开到四面八方,各个国家,形成规模宏大的连锁黑店,这样地话他们一开张就能在气势上压倒一切客栈。成为真正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客栈。为了这些钱,那个叫帝烈的古怪投资者也仿佛变得可爱起来,白玉堂吧叽亲了一口亮闪闪的金锞子,再次摆脱连城的魔爪,跳到财宝堆里去打着滚!
连城抱着手臂手里捏着炒勺:“你地来意我已经知道了,既然说是代表你们国主来的,那么这些财宝也不是你的,这主位也不该是你坐的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努了努嘴指指旁边的一个位置。“坐到那边去。”
“这么说你答应收这些银子了?”孤千城倒有些意外。按照她以前的个性,必定是死也不肯接受别人的帮助,怎么现在变了一个人似的?
“天下掉下来的银子。为什么不要?反正只是当成本金,将来有赚地大家分。我不吃亏你们的国主也不吃亏。虽然我不知道他是什么用意,但是没有人会拒绝一笔天上掉下来的银子。你们说是吧?”
众伙计赶忙点头如小鸡啄米!连城挥了挥手,早有人七手八脚地把箱子抬到了库房里去。
“去,坐到那边去。”
“你这死丫头真地很过分啊!还是和以前一样,一点都没变。”
连城眼神闪烁了一下,果然,这个人是认识自己的,而且还披了一个乌龟外壳以为别人就认不出来了,她看着他那张平凡木讷地脸,真是越看越觉得碍眼,不知道为什么,那双勾魂一样地桃花目让她感到浑身不自在,必须对他凶一点才能使他知道谁才是这里的主人。还有司徒凤飞……
她地目光扫过去,那个人马上把吃完的栗子壳仔细收好,靠着椅背摇着扇子,一副纯良又无害的模样,让她顿时发作不起来。
“这么粗俗又凶悍,小心客人都吓跑。”帝烈”被从椅子里面挤了出去,撇了撇嘴满脸不高兴,不过他也没忘了自己现在扮演的是什么身份,甩着一张黑脸坐到旁边去了。
“我凶不凶,客栈生意好不好不劳你担心,反正你只是一个来送银子的。”“虽然如此,我好歹也是……是沧流国主的表弟,你怎么对我这样没礼貌?”
连城眼皮底下一道杀气射过去,这个嗦的家伙才终于闭了嘴。不过他没离得她很远,挨着连城坐在她左手面,卫东楼在右边落座。连城拍了拍手:“上菜。”立刻就有伙计把一道一道精美的菜肴端了上来,一群人挨个在长长的餐桌按座位坐下。
他们的年夜饭有些特别,使用的是长形的西式餐桌,上面铺着白色桌布,点着白色蜡烛。桌上则满满地摆了一道又一道菜肴,有精致点心,开胃小菜,冷盘,肉类,蔬菜,西洋蛋糕,甚至自制的饮料和红酒、米酒,足足一百八十道菜,简直是融会千年,囊括了古今中外的美食精髓,这些就是将来黑店的招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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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来尝尝,如果没有问题年初一我们还要招些人手,过了大年初三就开张了,开动吧。”
卫东楼笑着将一筷子玫瑰鸭挟到楚连城的碗里,伴随着这个动作的同时就是空气里的气压猛然降低了好几度。
“好,尝尝看吧。”虽然对卫东楼的厨艺充满信心,连城吃了一筷亦对新配方的玫瑰鸭赞不绝口,昨日试吃的时候还没有这般香味四溢余香久久回味不绝,看来这道玫瑰鸭的研制又更上一层楼了。看着这两人眉目传情,奸夫淫妇的模样,孤千城咬到嘴里的烤乳猪尾巴也没有滋味了,他突然伸出脚踢了她一下,惹得她眉毛一挑,狠瞪他一眼。
他忙装着一副无辜茫然又小白的模样,宛如看不见那道吃人般的目光,埋头吃菜。
连城更加肯定他们俩以前是否有仇的?他不仅认识她,而且态度还很奇怪!
好吧,那就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
八十二:狼吻
连城回过头。看着另一个人挺拔的身影出现在对面不远的一棵梅树之下,满天星光,夜色下种满梅花的黑店如同世外桃源。
晚饭过后。
今夜难得没有下雪,她抱着膝盖坐在梅树下,背靠着树干,北风轻轻摇动枝头繁花,纷落而下。
就知道他会按捺不住来找她,她也正等着他,天气还真是冷,一股寒意直向她袭来。
冷风带起他的衣带在风中飞舞,暗暗的梅香盈绕衣襟冲入鼻端,他已经走到她的身旁。
“说吧,你到底是谁,来做什么?”连城也不绕弯子,一看自己竟然用手指在地上无意识地画了一个图形,连忙用脚抹去。
然而那个眼尖的人早就发现了她在画一个八阵图,传说中早已失传的战阵法,那匆匆一瞥之间,他只看到一半。据说蓬莱翁没做道士以前是楚国的大将军,深谙战阵兵法,蓬莱翁的弟子果然也是不可小看的。
孤千城牵动了一下嘴角:“你真的想看看我的真命目吗?”他缓缓,一点一点揭开了面具。连城盯着他,只感到自己的呼吸好像突然间停止了,这张脸如同月色下妖娆盛开的昙花,眨一眨眼就会变成消融的雾气,眉心的一颗痣就好像是鲜血凝结的伤口,隐隐透出一丝暗红的色泽,明明是如此陌生,却有一种可怕的说也说不出来的熟悉地感觉!她站起来盯着他……半晌没有说话。
“如果还是想不起来,那么这样呢?”
他忽然……低头就吻住了她!
连城的脑子轰一声炸响。…刹时变成了一片空白。她下意识地推他!可是对方个子比她高,力气比她大,武功也比她好。她被制得死死的,两片湿热地唇就覆在她的唇上。辗转深吻,忽地,撬开她地唇齿滑入口中,电光火石般类似的场景划过眼前,她的脑中一阵剧痛。皱了皱眉,猛地咬了他一口,孤千城吃痛却并不放开她,任由她拳打脚踢。
“记住你是谁的女人,再和别的男人眉来眼去地小心我不遵守约定,我现在就带你回去。”
“放开!姓孤的!孤千城!你这个混蛋!”
情急之下脱口而出,连城一惊,竟莫名其妙地说了一个陌生的名字。而那自称姓烈的家伙一下子就变得心情很好,挑了挑眉毛手指轻佻地勾起她的下巴:“你看。这样不就记起来了嘛?”
“我呸!谁认识你了,谁和你有什么关系了?放开!”连城一巴掌扇过去,却被他一把握住手腕。他的目光深深地看着她:“我最近脾气不是很好哦!楚连城。”
“谁的脾气很好?我也不是好惹的。这里是我的地盘,你这个人莫名其妙地冒出来。又莫名其妙地说些莫名其妙地话。到底想要怎么样?”由于夜帝卖给她的情报里面并没有提到孤千城这个人,所以连城即使在脱口而出说了这个名字。也想不起自己和他有什么关系。只是孤千城……姓孤的?……她蓦地想起:竟然是沧流国新任地国主!
他为何要扮成使者来到秦国,而且为何要无条件地送银子来助她开店?
细眯了眼睛,连城眼中满是疑惑。
“你记不记得我曾经救过你,而且,咱们早就有过肌肤之亲,我说过不管我喜不喜欢你,我都会对你负责。你是我的女人,无论如何这都是不会改变地事实。”他厚颜无耻地说。
楚连城地表情就像是被人狠打了一闷棍。
“你你你……你胡说!”
“胡说?”这人的眉毛挑了一挑,两只桃花目顿时就不怀好意地居高临下睨她,“那么,你为什么会对我地吻有感觉?”
“混蛋!谁跟你有感觉?”
“吁——你嚷得那么大声,想让人都听见吗?”他一把捂住她的嘴。连城气得头顶冒烟,这个人的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看似无害其实无耻到极点的气质,令她恨得牙痒,却没有任何办法,关键在于打不过他!此时有人到园中来摘梅花了,两人连忙隐到树后去。
小小的梅树后藏了两个人顿时就变得拥挤起来,连城使劲掐他的胳膊,而孤千城则双臂环抱着她把她扣在怀里连眉毛都不跳动一下,还好因为天黑看不到她的脸,连城的整张脸已经像刚从热油里炸过了刚捞出来的虾,通红通红的,她吃了一个哑巴亏又不好喊叫,免得别人看到她丢脸的样子。此时梅林中的脚步声渐渐近了,她连忙摒住呼吸,仔细一看是前日新招的一个丫头叫樊小通的,这死丫头据说方圆几百里出了名的八卦,千万不能被她看见,否则她楚连城的一世英名就毁于一旦了!
小通正在收集一些梅花装到酝子里面酿酒,等到她走远了,他们两人才从树后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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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你是谁,请你马上离开这里。你的那些银子也还给你,我不要了。”她用手肘向后一撞,用上了五成的功力,孤千城没有防备就被她撞得向后退了两步,她拔腿就走,他在后面追:“喂喂!你不能这样对待你的救命恩人呀,臭丫头!喂!楚连城!”
一伙无聊的人围在一起磕瓜子赏没有月亮的天空。今天是悠闲的最后一天,他们自然要好好玩一个通宵,院子里挂着自制的龙灯、凤灯,五彩灯笼,还有人在放孔明灯,放炮仗,最热闹还有比武助兴的场面。
店里的伙计已经增加到二十人左右了,坐起来吃饭就是满满一大桌,其实这还只是最初的一批人马,客栈还没有正式对外招
这些人都是有着特殊的原因和际遇才会来到这个尚未开张的黑店,并成了这里的伙计,每个人都有着特殊的身份背景,喜好和各自的性格,他们也并不纯粹是伙计,有的是为了躲避江湖仇杀的江湖人,有的是逃婚出来的镖局千金,有的为躲官府通辑的江洋大盗,也有的因为来黑店偷吃食物被逮了个正着被迫留下来当伙计的小毛贼,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或多或少有一点武功。
只见他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探头探脑地八卦,滋滋有味地在八着什么?而场中则有两个人,一个长相猥琐的汉子拿着一根大拖把如临大敌,对面站着一名环抱手臂一脸轻蔑的青衣女子。
“出手吧。”她说。
八十三:那些诡异伙计的来历
“既然你执意要打,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汉子使大拖把,抡得飞快,周围全是拖把的影子,摆开了防御的架式,嘴里大吼一声:“看我的飞花落叶寸草不生拖把功!”
咚!
电光火石之间,传来一声闷哼。
原来是一个葫芦砸到了他的脑门上。接着拖把上面的布和拖把的柄分了家,青衣女子的身影飞快地跳起来揪住了他的耳朵,猥琐汉子立刻伸长着脖子大叫着:“臭丫头!不,柳离,柳姑奶奶饶命啊!我真的不是有意看你洗澡的,而且我什么也没看到啊!”
“要是看到的话你早就死定了!”柳离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踹得他悲呼一声,跳起来逃跑,柳离则在他后面追着用拖把的柄当成武器打他,打得那猥琐汉子抱头鼠蹿:“我叫你偷看!叫你偷看!死酒鬼!死淫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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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伙计一个个全都跟没看见似的,只是当拖把快要挥到他们身上,他们就自然而然地浑出散发出强烈的气场,令拖把快要落到他们身上的时候就转了一个弯子,众人依旧是磕着瓜子,八着武林里的大事小事,怪事奇事。偶尔卫东楼会从厨房里探出一个头招呼两三个人进去帮他洗碗拖地。
除夕夜还是十分愉快的。
自从他们在江湖上开始混以来,过的是刀口舔血,每天打打杀杀的生活,像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十分难得且平静,怪不得越来越多的江湖人开始往这里聚集。虽然没有开业但黑店这个地方在江湖上通过口耳相传,已经拥有一点儿小名气。这主要还是拜这里的伙计们所赐。这些个伙计要么有地是在江湖上臭名远播恶名彰著的,要么以美色闻名,各有各的特长。个个来历都不凡,在黑店筹备期间有地误打误撞有的被楚连城所收服。他们全都聚集在这个诡异地客栈里面。
简单介绍一下他们目前的分工以及从前在江湖上的地位:
粉嫩八卦女,跑堂上菜工一枚“樊小通”(客串者:《江湖遍地卖装备》的作者禾早),成名绝技:斗转星移扭转乾坤抹布功。曾经当过一段时间的江湖娱记,后来因为全球金融风暴到来,觉得行业前景惨淡。故而转向饮食行业发展……当然这个冠冕堂皇地理由骗不了任何人,樊小通同学是因为惦记着黑店里的美味饭菜才痛心决心决定留下来出卖劳力以换取美食,此种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她最擅长的就是扮猪吃老虎,曾有很多武林前辈就是被她甜美的外美所骗,被诛灭在她这个无冕之王的笔下从此结束了江湖政治生涯,由于她无孔不入,由于她手眼通天,由于她知道很多人的秘密。一旦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被捅出来,那些有头有脸的江湖人就再也无法在江湖立足,因此江湖上有句话就说:宁惹阎王不招小通。
色狼。打杂兼打手一枚,外号“酒鬼”真名叫朱飞(客串者:书友歌斯拉1984)。成名绝技:飞花落叶寸草不生拖把功。常用武器:拖把及扫把,特长爱好:经常偷看美女洗澡被逮。然后被打成猪头。悲情式猥琐大叔一枚。成为黑店伙计的原因是某天看美女看着看着在山里迷了路遇到捕兽夹被捕,刚好被路过地百灵救起,于是就抓来客栈变成了伙计一枚。
美女柳离,打杂兼酿酒工一枚(客串者:书友飞与紫瞳),成名绝技:推杯换盏葫芦锤,常用武器:随身携带酒葫芦一枚。同样嗜酒如命,经常和酒鬼朱飞赌酒斗酒,江湖人称酒中仙子,好酒,好男色。成为黑店伙计的原因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佛曰:不可说也!
笨笨粉嫩的烧火丫头一枚“妖无心”(客串者:书友恋妖无心),成名绝技:七十二路烧火棍法。常用武器:烧火棍。特长不明显,爱好也不明显,最常做地事情就是托着下巴望天空发呆,据说有很强的爆发力,力大无穷,破坏力惊人,因此被她当武林盟主地爹骗出门去闯荡江湖。江湖是什么?她至今也没有弄得很清楚,因为她看到这里有很多武林中有名地人士,所以得在客栈打杂大概就是江湖的一种吧?
以当老鸨为毕生志向,目前是黑店女招待一员,初出江湖地菜鸟“温北北”(客串者:书友温北北),成名绝技:老鸨狮吼功,毕生志愿是逼良为娼,开黑窑,赚黑钱,其实还是十五岁的萝莉花朵一枚。其爱好十分邪恶,嗜好画春宫图和偷窥,不过一直没有机会,据说她是从家里逃婚出来的,成为黑店伙计的原因是因为她长相无害,有利于对外宣传黑店的美好形象。
又瘦又小又机灵的跑堂伙计一枚洪小宝,江湖人称妙手空空,成名绝技:空手套白狼魔术上菜功,特长:妙手空空口灿莲花,油嘴滑舌见风使舵。
像这样因为各种原因来到黑店的伙计目前已有十来个,各有来历,暂不进行一一介绍了,以后会慢慢写到。大家在这里有粥吃粥有菜吃菜,同甘共苦,同舟共济,倒是比身在江湖更加自由,难得的平静。黑店已经逐渐成了他们生活的重心,虽然只有一两个月的筹备过程和相处时间,每个人和这个店却都产生了浓厚的感情,看着它一点一点在众人手中被建设起来,看着它一日一日从荒凉的土地变成世外桃源般的居所,看着它的分量一日一日在每个人的心头加重,逐渐的,有了一种家的感觉,现在的话就是让他们重出江湖也都不愿意了。
远远地看着八卦小通提着一个篮子捡了薄薄的铺了一层花篮底部的落梅从远处走来,众人忙散开。
“钦!以为我爱跟你们一起八卦呀?你们那些消息不过是姑奶奶我早八百年前就不打听了的小道消息,真正的大八卦就在眼前,不过也只有像我这么敏锐的人才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猫腻。”樊小通一个屁股从天而降,就把妙手空空洪小宝挤得扑通掉下了椅子,她把花篮往桌上一放,立刻就有一堆人围过来。
“什么什么?有什么情况?”
一只只耳朵拉得老长老长,连正在打架打得不可开交的柳离和朱飞两人也从房顶飞落下来,八卦阵容十分宠大。
樊小通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咳嗽了一声:“……”
八十四:黑店八卦众的人生
“什么……老情人?”
“什么……奸夫淫妇?!!”
一阵一阵的抽气声从那个围得水泄不通的小***里面发出来。
猛的,一条飞腿横扫而来,桌椅板凳应声倒下,百灵刚从厨房里面出来,手中提着烤肉串,吨位级的身体往椅上一坐,吱嘎吱嘎的声音就好像下一秒椅子腿就会折断似的,理所当然就霸住了桌子的一角,众人向两旁分开,心有余悸地看着那张椅子在她的大屁股底下顿时变成了碎木条碎屑,四处乱飞,百灵哐当哐当地摔在地上滚了两滚,八卦魂熊熊燃烧的八卦众声音嘎然而止。
“谁!是谁把椅子腿弄断了,给老娘我出来!”百灵一发飙顿时一个个全都噤若寒蝉:“猪飞!”她大吼了一声。
“到!”朱飞连忙从树上跃下来,挺得笔直跟童子军一样,表情纯洁跟第一次偷窥完美女洗澡一样,“我发誓,绝不是我干的!”
“好啊,那给我全体扣工钱!你们这些混球!知道这张上好的紫檀木椅值多少钱吗?小心老娘我把你们一个个全罚去扫茅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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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啊!”众伙计忙把手指向朱飞,“是他干的,不关我们事!他和柳离打架把凳子腿都弄折了。”
没意气的一群禽兽啊!
哗啦啦眼泪流淌的朱飞被两个黑风寨的土匪上来一左一右架着他打扫茅坑去了,风中飘扬着他生不如死的惨呼:“禽兽!一群禽兽啊——”
“这就是我们的黑店开张以前最后一个除夕夜。”
妖无心合上了大大的记事本子,想了想又再添上一句:“江湖,果然是多姿多彩,大掌柜说要把我们店建设成为全江湖武林。…乃至天下第一店,这真是一个伟大地目标。爹爹说的没错,我想。我已经找到江湖了!”
“无心!”一个嗲得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声音突地在耳旁响起,妖无心吓了一跳。一巴掌就打在来人地左脸颊上,那个穿的花枝招展,孔雀似地妖男正是江湖人称第一淫贼的花蝴蝶,现在改名叫西帅,只见他全身上下打扮得跟红灯笼似的。手里提着两盏鱼灯,委屈的眼泪在眼眶里骨碌碌打着滚,就快要掉下来了:“人家只是来找你放花灯而已,干嘛打我?”
“死淫贼!看什么看?小心我挖了你的眼珠子!”妖无心顺着他地目光一看,才发现自己身上的外衣少扣了一个扣子,啪!又是一个大巴掌扇得西帅眼冒金光,坐倒在地。
“为什么我这么命苦?人家都叫我采花贼,可是我连姑娘的手都没有碰过啊!我发誓!”
齐刷刷无数道冷冰冰的目光从周围射过来,西帅鼻子一吸。拍拍屁股走人:“不跟你们说,人家去找连城姐姐。”
“……寒……”众人浑身乱抖,掉下无数鸡皮疙瘩……西帅虽然臭名远扬。但在厨艺方面竟然颇有造诣,平常就给卫东楼打打下手。要不是他尚有这么一项功能。早就被众人一脚踹出了黑店。而他之所以会躲在这里的原因跟大多数人一样是为了躲避江湖仇杀,改名换姓开始新的人生。
夜空中的烟花绚烂夺目。如同火焰点燃他们生命中另一次精彩的旅程。
遥遥地传来优美的琴声,有人在东院遥远地屋宇之上弹奏,乐声清雅,仿佛不被任何事物所左右。
于那红尘之中,遗世而独立,琴声穿透九宵。
柳离支着下巴望向那与月亮的影子几乎叠在一起的白衫男子……好美地夜色!好忧郁的男子……
他地眉间,有冰霜一样地气息,他的周身,仿佛笼罩着解不开地谜团。
他的名字。
叫司徒凤飞。
司徒凤飞看到楚连城气呼呼地从林中走出来,忙将琴向腑下一挟,从屋顶跳下,飘身尾随她进了二楼的房间。
在连城的房里,只见东西翻得乱七八糟,一只蛤蟆在纸上跳来跳去,挥动着鹅毛笔,偶尔把墨汁快要干了的笔尖在舌尖舔舔,再挠挠头。地上掉满画好的稿纸,在它身后是一个鹅毛搭成的窝,撒满了黄金和宝石,它往那里面一躺,悠哉悠哉地剥了一颗糖炒栗吃,把壳随便一丢,又在稿纸上面跳来跳去加上注解。现在有钱了,黑店的规模就不能再这么小这么寒碜了,白玉堂兴奋得爪子弹来弹去,一整夜都睡不着,干脆就重新画起黑店构图来。东院要建一个温泉泳池,南院要刨个荷塘再造一些园林水榭亭台楼阁,西院搭一个大大的剧场,北院还要加些字画和盆栽,添置一些兵器来装点门面。
最好为了大伙儿的安全,造两门大炮来做为镇宅之宝就完美了。它满意地用鹅毛笔挠了挠自己的爪子,跳上板凳仔细欣赏它的伟大杰作。
连城推开门吱嘎一声响,从外面走了进来,声音把正在房间里制造垃圾的蛤蟆吓了一跳,它连忙一蹦而起,把那些瓜皮纸屑统统都往床底下塞。当连城走过玄关进入内室的时候,只见它像一个红卫兵一样,两爪交叉在胸前站得笔直,右脚偷偷地伸出,飞快将最后一粒暴露在外面的栗子壳踢到连城的床底下。
“你这厮又在做什么?”连城上前就发现了猫腻,如果没有做错事它不会这样一副表情。
“说,刚才在做什么?”
连城最讨厌居住的环境不整洁不干净,不能让她发现那些瓜皮果壳,否则她一定会把它煮成青蛙汤,白玉堂眼珠子转动了一下。
“我只是进来溜达溜达而已主人。真的,我保证。”它飞快如一阵风般蹿了出去,从推门进来的司徒凤飞脚下蹿了出去,司徒凤飞奇怪地看了一眼嗖地从他脚下穿过的蛤蟆,只听一声:“啊呀!你这混蛋踩到我的头!”
他掏了掏耳朵,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
不过随即就被转移了注意力。
“我……”他好像有什么话说,连城看着他,他又半天都没有蹦出一句话来:“你睡吧,不打扰了。”
司徒凤飞转身走出,并随手带上了门。
“一个个莫名其妙的。”连城正想放下帘子,猛地看见露出床底边缘的胡桃核,她再拿油灯往床底下一照。
客栈里顿时传出一声震天动地的河东狮吼:“白玉堂!你给我滚出来!”
池塘边一只蛤蟆浑身震动了一下扑通跳入水中,头向下脚朝上挣扎了两下扯住一片枯黄的叶子塞住自己的耳朵。
八十五:好大一家黑店
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
一个月后。
已经全部落成的规模宏大的一座客栈在万众瞩目之下,开张了。
位于沙漠边缘进入秦国函谷关的必经之路上,也是函谷关通向各国的要塞之地,客栈的招牌用红字写道:“此乃黑店”。
没有人敢在这条充满商机但也充满凶险的道路上肆无忌惮地开店,现在却有人这样做了,这本身就是一件令人瞩目的事情。黑店的开张也使边关往来的商旅与周游列国的仕子、武林人士们终于有了一个落脚之地,开业的当天就吸引来不少客人。
当然,有风险就要有收益,敢在秦国边境开客栈,自然开店的人也不是泛泛之辈。围绕着这家黑店的,有许多的传说故事和神秘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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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它悄然崛起在秦国边境,并不知道不觉深入人心渐渐成为人们所说的天下第一客栈,时间恰巧才过去了两个月。它到底是如何形成?如何壮大?又是如此在短短时间做到令南来北往的客人趋之若鹜?这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店?
杨尚紧了紧身上的包袱,风尘仆仆远道而来,远远地,就看见了一块血红字的“黑店”招牌在阳光下闪耀,那两个字令十里八荒的旅人望而却步,却又纷纷趋之若鹜。到底黑店有着什么样的魅力?为什么短短时日就口耳相传,成了秦国边境的一块金字招牌了呢?
他惴惴不安地勒住了马,左右观察一番。随后见到有跟他同样打扮的仕子从官道下来,牵马进了黑店,他才放心大胆地迈开脚步。走进那家客栈去。远远的,空气里飘着阵阵说不出来的奇香,食物地香味诱得人唾液忍不住往外分泌。这黑店。果真是不同凡响!
入了门楼,抬头就看见几个字“宰你没商量”。把杨尚吓得又出一身冷汗,看到别人却都是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他又暗骂自己太胆小。这黑店并不像他想像中那样诡异,只见到处是花红柳绿亭台楼阁,脚下铺的是青石板路。墙头爬满青藤,开着挂满粉地黄的各色小花,现在已经是阳春三月,天气仍然寒冷,但已经处处花开,春光无限好。这家店开了两个月,名声响彻秦国乃至周边各国,当杨尚还在商国地时候就隐隐听说了这个奇特的客栈和这里发生的一些轰动各国的故事:比如说大思想家轩辕子周游列国亲自为黑店题下的墨宝,比如三个月后五年一届地武林大会将在黑店举行。比如说黑店里虽然牛鬼蛇神闲杂人等出入众多,但从来就没有发生过纠纷,更确切地说还没有发生就被化解于无形。所以这里南来北往的客人虽然多而杂。却其实比世外桃源还要清净,每个人在这里都能惬意地按照自己的方式和喜好生活。再比如说当世有名的美食家习孟据说尝到过黑店的美食以后。从此就决定长居于此,还把家眷都带来了。在黑店不远处建了一个庄园安家落户,目的就是每天都能品尝到不同的美味佳肴。
黑店的美食到底有多少种?谁也说不清楚,据说每天都有不同的新鲜菜色研制出来,如果要把那些菜肴全部尝一遍地话,非得花上个一年半载,光是菜单听说就是厚厚的一沓媲美百科全书。
黑店的伙计到底有多么强悍?据说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人或一群人敢在黑店里闹事,就连函谷关地太守对黑店的主人也是礼让三分。
黑店地美女到底有多么美?听说黑店里集中地美女档次和水平比秦国王宫里都要高,而且个个是武林高手。所以要是你想打美女的主意,那就得惦量惦量自己地皮有多厚,能不能承受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打击。因为有美女,所以这个黑店里也经常上演才子佳人,美女与豺狼的故事,无数浪漫的事迹被大江南北的说书人添油加醋一宣传,黑店就更加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吸引人趋之若鹜的色彩。
黑店到底有多大?听说徒步走完整个店需好几个时辰,规模不下于一座王府的占地面积。远远看着的时候还没有如此震憾的感觉,当杨尚身在其中的时候,他才发现这家店如此之大,走了半天只看到无数楼阁与独立的小院,每座小院都有特殊的名字,有的叫“棋牌室”,有的叫“桑拿馆”,有的叫“香薰屋”,有的叫“歌剧院”,还有“说书馆”“茶室”“西餐厅”等等,看得杨尚眼花缭乱。黑店里出入的客人不仅有男人,还有很多女人,总之这里的繁荣竟像一座小型城镇一般。
他看到那个跟他同时进入黑店的青衣仕子把马交给伙计以后,熟门熟路地进了标着“暖香阁”的院子,看来是一个常客。
杨尚略一犹豫,本来是想跟着那人进去,临时又顿住了脚步。觉得这暖香阁怎么听起来像是某种不正当行业场所?
其实他猜错了,所谓暖香阁就是一个很大的浴室,那人风尘仆仆赶了很多路因此想先梳洗一番。杨尚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只见处处都很新奇,误解也是情有可原。少时就有一个伙计迎上来牵走了他的马,另一个上前来招呼他:“客官是第一次来咱们这吧?看您打扮是位游学的仕子吧?我们店有专门的仕馆,请随我来。”
说罢引着杨尚就向青竹夹道的一条小道走去。小道尽头赫然便是一处极风雅的场所,只见四周墨竹环绕,四方形的林中空地桌椅板凳全都非常古雅,随处设置着,又有假山与树墩、石块,相映成趣,布置成一处天然的风景,又能够使人有足够的坐卧横躺的空间。这里聚集了无数人,一看全是各国仕子,文人墨客,有的认识也有的不认识,杨尚看了一会儿,顿时找到一种家的感觉。便光匆匆融入人群中。
仕子们有的在写诗画画,有的在品评琴艺,还有的在慷慨激昴地评论时事,再仔细看又吃一惊,那正坐在高台与众仕子评论时事的,不正是名闻遐乐的墨家湘子吗!
想不到这小小的黑店藏龙卧虎,连轩辕子、湘子这样的大人物也是座上宾,在那人头攒动之中,杨尚竟看见一个非常熟悉的友人,连忙喊了一声:“魏兄!原来你也在此啊!”友人魏尹也看见他了,忙对他竖起一根手指表示噤声,周围人都看过来了,杨尚感到很不好意思,连忙来到魏尹旁边落座,认真听起湘子讲六国时事。能听湘子讲课那是仕子们的莫大荣幸运,这一次黑店之行果然没有白来!
看他那满脸艳慕的表情,魏尹看了看他,可悲地咋咋嘴,心里则在想:又一个无知小白落入黑店的圈套了!
唉!自己又何尝不是先被这黑店吸引,继而倾尽囊中所有,到最后沦为免费宣传黑店形象的众多劳工之一。至于湘子大师,只有了解真相的魏尹才知道……也是黑店用来吸引客人的一个“托”!……
八十六:贪嘴惹的祸
说来惭愧。
一切全都是贪嘴惹的祸。
想当初,魏尹也是和杨尚一样纯洁的小白一枚,带着一种好奇和一看究竟的心理走进了这家黑店,魏尹和所有人一样,也被这里的美食和独特的文化氛围所吸引。胡里胡涂的,他就在这里呆了足足半个月,直到盘缠告尽,直到他被人告之:还可以在这里打工赚钱。白吃白喝还有钱拿,等他找到合适的门路就可以走人,黑店还会蹭送给他丰厚的车资,足够用的盘缠。
虽然他知道天下间上哪去找这么好的事情?明显其中透着猫腻,然而魏尹在秦国又还没有找到门路,盘缠又没了,现在黑店愿意资助他,只要答应下来那他就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可以继续留在秦国等待时机,看以后能不能遇到合适的人去投靠,因此也只好答应下来并签了一份雇工合同。
所谓打工,就是他现在的工作性质了,并没有什么难度和技术性,只不过照常做他的事情,和士子们谈古论今,等待机遇。偶尔昧着良心为黑店写写一些歌功颂德的话,编一些才子佳人的故事,然后就有另一批人会抄录成书到各国各地去散发,黑店称那些编撰本为“”,这是秦国也是中州大陆上第一次出现“”这种东西,而且还非常受到欢迎,风靡上流社会,人人以拥有一部纸稿为荣,。虽被有些人称为“靡靡之音”而加以抵制鞭笞。但的传播速度还是非常快速,以着迅雷不可挡的态势,很快就深入人心。短短时日不光函谷关的闺中小姐们以谈论黑店为乐,这种风尚更是很快传遍秦国各地周边各小国的商人也看到了商机纷纷到黑店来要求代理在他们各个小国家地抄蓦发行权。魏尹的笔名“山中野人”也因此名动一时。
当然,他并不是一个人。给黑店写的人之中除了他以外还有别人,个个都是当世有名地才子,“山中野人”“树下老虎”“咸菜女王白梵”等等,随着他们所写的故事受到追捧地同时。也令黑店名声更加响亮。
除了雄厚的经济实力以外,黑店的神秘莫测和来历不凡也不可否认。他们似乎总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情,想到别人想不到的点子,他们总是有办法制造了出令人叹为观止地奇迹。除了日新月异,变化多端的美味饭菜以外,黑店还有不少镇店宝物和手段,比如文房四宝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不仅发明了宣纸和上好烟墨,还有湖笔和黑店专用的蛤蟆造型白玉砚台,每一套价值千金。堪称稀世难求的珍宝。有些人正是为了得到这样一套文房四宝,而甘愿做了黑店的狗腿子。
黑店对中州大陆的发展还是有些帮助的,特别是纸张的发明使人们看到了这种材料代替竹简和绢书写的希望和前景。虽然现在由于数量地稀少和珍贵而使黑店出产的纸张价格比绢帛还要高一些,但黑店的负责人也表示在未来一年里纸张地生产会越来越多价格则会下降到一枚铜板两大张。这对广大读书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无耻的黑店还找了很多“托”来宣传树立天下第一店地形象。比如墨家大师湘子。
中州历史上最早地“托”一词就是由此而来,从此以后盛行大陆。吃饭有“饭托”就医有“医托”,还有“婚托”“官司托”,别的托比较好理解,官司托后来逐渐演变为“状师”行业,虽然这个“托”字含有欺骗和让人上当地含义,但也不全是贬义,到后来“托”就成了这个时代广告的代名词,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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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这小小一间店,无意中竟影响了很多人。
随着黑店的名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秦国乃至周边各国的高官名士前来这里访贤求士,所以大多数士子愿意留下来等待机会,魏尹也不例外。因此也就只好心甘情愿地接受压迫和压榨,正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各取所需罢了。
一时之间他没办法对杨尚解释太多,不知要从何说起。
眼看天色将晚,日头迟暮,湘子大师已经结束了讲课,士子们三三两两起身离去。
魏尹拉着杨尚也站起来:“走走走,我带你先去梳洗用膳,接着四处逛逛,我们先去尝一尝今天的推荐特色菜:拔丝苹果和桂花西米露,接着来个烤乳猪,找两个人一边喝酒一边切磋对弈,岂非人生一大快事?”
杨尚一听自然乐意。
夜幕即将降临,琉璃灯一盏盏点亮了凄迷的夜色,一片***煌煌。幽蓝的天幕下人声鼎沸的黑店被蒙上了一层华丽的色彩。黑夜里的店不但没有冷清,反而更加热闹起来,无数人从各处涌出来,涌入吃饭点菜的大堂,还有人快马加鞭从十里外的函谷关内赶来,为的就是到这里来吃顿晚饭,有的呼朋唤友,也有的单枪匹马,还有的携家带口。这里不仅仅有香飘百里的美味饭菜,还有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歌舞、戏剧、说书,吹啦弹唱无一不有,推拿按摩洗脚美容,各种服务应有尽有。在娱乐活动极度缺乏的古代,这些消耗时间的娱乐活动显然受到社会各异的热烈欢迎,
夜里,仿佛最凄迷最华丽,最神秘的那一层幕布缓缓被揭开,十丈红尘,滚滚热闹扑面而来。
魏、杨二人走入最大最豪华,也最热闹的一个点菜大堂的时候,早已经座无虚席,杨尚看到有些人跟他们一样找不到位置坐,就到了一个小窗口前面排成长龙,觉得有些奇怪,不知道他们在干嘛?只见窗口里面站着两个戴白帽子穿白衣服的家伙手里拿着铲子和勺子,等到前面一个排队的提着一个装着饭菜的盒子走了,就伸出脑袋朝外喊:“下一个”,于是又有另一个人前赴后继地冲上去点菜。
“那是快餐通道,来不及点菜又等着吃饭的话就可以去小窗口买了带回房去吃,价格也比较便宜。”魏尹见杨尚不解,便给他解释了一下。
“樊小通!上菜啦!我都饿扁了!怎么没有人招呼我啊?”角落里,看到一个女子一个人霸占着一张大桌子,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人胆敢坐到她那桌去,她一只脚跷在另一条凳子上,上身挺得笔直,显得整个人气势十足。魏尹一看见她,对杨尚笑了笑说:“遇见个熟人,我们过去坐那边。”
八十七:夏花花的遭遇
“可是……”杨尚想说那个人似乎不好惹,没看见别人都绕着她走吗?她的周围几步之内都没有人敢靠近,笼罩着一股低低的气压,显示这个女子正心情不好。魏尹却仿佛没有看见杨尚朝他眨眼睛,拉着他就赶上前,一屁股落坐在白衣女子的对面。
“好久不见呀咸菜女王!”他笑眯眯地打着招呼,眼睛左顾右盼,“菜单?”
一份菜单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仿佛亘古以前就隐藏在那里,无声无息的一个面无表情的小二出现在面前,拍了拍桌面,顿时拍起一堆灰尘,呛得魏尹打了一个喷涕,杨尚连连咳嗽。再看那对面的白衣女子依然是不为所动,冷冷道了一声:“上菜!”
忽地一阵冷风刮来,又吹进好大风沙,沉郁的灯光里,仿佛有危险的气息由远而近,埋头吃饭的各种龙套马甲全都抬起头来,警惕地看向门口。
只见一个高大的背影出现在那里,一刹时,似乎呼啸的北风都被他挡住,外面不时吹进来的风沙也变得小了。那是一个身材高大,面容俊美,气质阴郁,眼神锋利的男人。按照现代人的审美眼光来看,他长得很帅,透着一股子邪气和霸道,一看就不是小喽罗类型的,虽然他身穿一袭布衣,态度比较低调,正在佯装擦花瓶的樊小通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正是大名鼎鼎的魔教教主——宫墨。
不知这个半路蹦出来的表姐白梵又闯什么祸了?怎么会惹上魔教呢?真是黑线啊!
八卦小通一边用力擦着花瓶,一边朝正在打扫卫生的萧草草猛使眼色,意思是叫她赶快去通知掌柜的过来,迟了恐怕要有大麻烦。小通姐,你怎么了?眼睛怎么抽筋了?”萧草草一边抹着桌子一边在想像着烤肉串地滋味。心思飘忽飘忽的,根本没有意识到有潜在的危险。
(龙套简介:萧草草,江湖上隐匿已久地百草门下代传人,从小受到祖父严厉的锻炼,精通各类草药性能,自懂事以来就没有她不能解地毒。这一次她偷了老头子珍藏大半辈子的名贵药材包袱款款就从百草谷逃了出来。发誓要闯出一番名号让老头子对她刮目相看,只可惜事与愿违。刚涉足江湖就被小偷偷光了所有钱财,饥寒交迫之下沦落到黑店打工,就这样成了黑店的伙计。萧草草酷爱吃肉,长得也跟肉一样,肥肥的嫩嫩的。由于骨骼纤细所以看起来并不显得胖,是个圆圆地可爱萝莉。)
八卦小通被她傻乎乎的问话气得吐血!算了,早就应该有所觉悟,在这家黑店里像她樊小通一样机灵的伙计可不多。贬低别人同时还不忘自我吹嘘一番,转个身,她把抹布一丢急急忙忙地冲入后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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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头看大堂,等了半天竟然还是没有热闹发生,正在吃饭的马甲们兴致顿时大减,继续埋头吃饭喝酒。装作没看见这个刚走进来的男人似的。他迳直走向魏尹他们这一桌,眼睛盯住了一条腿已经从凳子上拿下来,作势欲溜的咸菜女王白梵。白梵是她笔名,真名叫夏花花。外号白饭。为人老奸巨滑酷爱窥人**。因为写了一部《江湖名人闺房秘事》而一夜成名,成为了黑店中的三贱客之一。颇为受到器重。
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只知道她原来只是一个大户人家烧火地丫头,忽然得了一场急病,死后又活过来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仅变得古怪机灵,而且很狡猾,很快就骗来大户人家的卖身契约给自己赎了身,接着就两眼一抹黑地闯进江湖。她虽身在江湖,却不是一个江湖人,如果一定要把她和江湖扯上关系,那么只能说她和江湖娱记八卦小通是有一点儿亲戚关系地,虽然关系远得八杆子也打不着。
没意气的魏尹和他同样没意气地朋友杨尚,眼看那个危险地男人拉开椅子大咧咧地在他们桌子的空位坐了下来,他们俩早就跟屁股长针似地溜之大吉了,留下夏花花一个人面对这个力气很大武功高强,看似脾气不好的肌肉型猛男。
其实她根本不认识这个男人,也不知他想要干嘛,凭她咸菜女王天生敏锐的第六感,她意识到这男人来者不善,有一种危险的东西正在他身上潜伏着,虽然她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他了?她得罪的人太多,一时间无法在脑海中进行详细排查,可她又的确不记得何时得罪过他?说句不谦虚的话,对于美男她的记忆力一向都很好。
“你,就是咸菜女王白梵?”他单刀直入,直奔主题,虽然言简意骇,但清楚地表达了他的来意,“听说你诬蔑我们教主和紫衣教教主有染,不仅造谣中伤,说我们教主有断袖之癖,还……你这可怕的女人,竟然连床戏都写得出来你真是无耻!龌龊!下流!你说,我是要杀死你再烧了你所有的书?还是把所有看过那本书的人眼睛全都挖出来,舌头全都割掉耳朵全都刺瞎?”
一滴大汗从夏花花的脑门滑落下来,她正想要逃跑,后脖子衣领就被一个庞然大物揪住,那人将她拎了起来:“你想到哪里去?”
“我……我我我……我去看看厨房的火烧得旺不旺,水够不够热,先喝杯茶再说好吗大侠?虽然我敢发誓我的书并没有乱写,一切全都是有真凭实据的,不过难免有那么几处疏漏或有待考证的地方,你可以先放我下来吗?这种双脚离地的感觉不踏实诶!”
“是吗?那你想要如何踏实?”
好凶狠的眼神!
那男人一根小指头都能把她给捏死!众目睽睽之下,夏花花在赌自己的运气,赌这男人不会立刻就把她捏死……虽然她现在已经有点儿呼吸困难了……再赌,再赌会有救星出现!这里可是黑店!黑店怎么可能容忍人家上门来撒野呢?夏花花眼角余光瞥见后院落门帘掀开,一男一女,一对光风霁月的璧人从里面走进来,她连忙在那个男人的手里蹬着脚扯着嗓子大喊:“老板老板快救我!”
连城只是瞥了眼她,无动于衷地翻着手上帐本。
司徒凤飞在她的背后摇着羽扇,凑上去咬着耳朵不知跟她说了些什么?
两人不疾不徐地走出来,整个大堂一下子就变得安静无比。
八十八:幸福小日子的蛤蟆
“阁下可是宫墨?”淡淡地开口询问,楚连城仿佛没有收到夏花花求救的眼神。
宫墨!
天下第一邪教天衣教的教主宫墨!
马甲们一片哗然,全都从埋头吃饭的饭桌上抬起头来,再度打量那个黑衣男子。
只见他剑眉一挑,不置可否地迎上这个戴面具的墨衫女子打量他的眼神,紧接着,他的目光看向站在她背后的男人,司徒凤飞将羽扇掩面,半遮住丰神俊朗的五官,见宫墨看过来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听说这家伙喜好男色!听说这家伙夜御十男,是个很可怕很凶残很暴戾的角色!
他忍不住就向连城的背后靠了靠。连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他,司徒凤飞抓着她的袖子身体以一种挂靠的方式拖住了她的胳膊,这混蛋,竟然还想趁机卡油?不动声色地拨开了这厮的爪子,换来司徒凤飞幽怨的一瞥。那边宫墨已经把夏花花放了下来,夏花花一落到地上就呈滚地葫芦的方式骨碌碌打了两个滚想要滚到安全的地方去,然而……她的衣摆被人踩住!
她狐疑地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宫墨的一只脚踩着她引以为傲的淑女长裙,在上面留下了两个大大的脚印,他冷着一张脸,丝毫不在意夏花花挤啊挤的,从眼眶里滚出了两滴鳄鱼的眼泪!
显然这里的人都受了那本《江湖名人闺房秘事》的影响,听到他的名号不仅没有像以前一样吓得尿裤子,反而还露出有色的眼光来色迷迷地看着宫墨。
宫墨脸上黑线更多。他只是认出那人是司徒凤飞,想找他配一种解药而已,至于性取向决对没有任何问题。他堂堂天衣教教主怎么可能是个玻璃?
都怪这该死的女人!宫墨又把爬了两步想要逃走地夏花花踩住。
这女人还真有本事,竟然能把向来我行我素的宫墨逼得重出江湖,现在他就是再怎么解释也没人相信他不是一个玻璃。况且他也并没打算这么做,他的原则就一个字——杀!把不敬他。污蔑他,看不顺眼他或者是他看不顺眼地人全都杀死!
感受到一股极强大的杀意来自这个男人,夏花花一面担心地摸了摸自己细长地脖子,一边可怜巴巴地看向她最最敬爱,最最崇拜。最最仁慈、关爱世人的长期饭票老板楚连城,可是她连看也不看她,对宫墨说道:“麻烦你赶快把她带走吧,价钱好商量,你要多少钱尽管说,我们会尽量满足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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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不仅夏花花傻眼,连宫墨也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老板!老板你怎么能这样狠心啊!”夏花花扑上去,抱住了楚连城的大腿,“我到底做错什么了呀?为什么你要赶我走?老板!可怜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三岁小儿,我死了一大家子可怎么活啊!”
“你什么时候有老母,什么时候又有小孩了?我怎么不知道。”连城一挑眉毛。“最近因为你店里地开支增加了不少,有上门挑衅的。还有追究名誉损失的。索要精神赔偿的,外带几起外伤引起的医药费用。零零总总加起来早就超过你本月的工钱,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所以走吧。”她一边翻着帐本一边漫不经心地说。
夏花花被拖走了……
“接下来有精彩的厨艺表演,大家继续吃饭,别让一点儿小事影响食欲。”连城拍了拍手,顿时大堂里响起优美的音乐,一群身穿绿色舞衣的美貌女子从后台鱼贯而出,有地手里拿着炊具,有的手中执着花篮向空中抛洒花瓣。
看表演是一种享受,看美男表演更是一种享受,看绝色美男表演,那自然是享受中的享受。
在一片叫好声中众马甲龙套该干活地继续干活,该吃饭的继续吃饭,该看厨艺表演地就盯着台上,仿佛周围什么都没有发生似地,仿佛没有人正遭遇前所未有的非人待遇。夏花花地眼泪哗啦啦地流啊流,流成了小河……早知道!早知道就不玩什么穿越了!穿到一个苦命的烧火丫头身上,长得又不是貌若天仙,退而求其次吧,想找个好男人嫁了,可这年头好男人也是跟沙里淘金一样稀有和珍贵。再退一步想要自食其力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了吧,偏偏又出师未捷身先死,话说这年头穿越咋就这么不容易呢?
她苦闷地被宫墨像一条破布般拖下去了……前途十分堪虑啊!
忽略掉这枚小小的龙套,再说厨艺表演。
空中抛洒的鲜花与五颜六色的配料与肉片,滑过空气,仿佛每一片都散发出金黄的色泽,诱人的香味,刀工精细的萝卜芹菜被雕成各种美丽的造型,抛向空中,再落入锅中就使肉片的香味更香浓了几分,嗤嗤冒出的烟像一条巨龙一般蹿入空气中,香味使人的舌尖不由自主地分泌出唾液来,这一道西芹尖椒六味肉丁看起来是寻常菜式,但到了卫东楼的手里就好像脱胎换骨一样,散发出魔术一般奇异的魅力。如果说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带着使命,那么卫东楼无疑就是为厨艺而生的天才!
锅子旁边蹲着一只雪白色的蟾蜍,之所以雪白毛茸茸的看起来十分可爱,是因为它身上穿着一件狐皮小袄,那是用真正的白狐狸毛做的小皮袄哦!
白玉堂摸了摸温暖的新衣服,一边流着口水眨巴着小眼睛在卫东楼的锅子旁边等待着,一边心里天人挣扎一般:到底要不要像往常一样跳进盘子里去吃热乎乎的菜呢?它担心会弄脏新衣服。想了一想它弹个响指,立刻,背后有个小二走上来,毕恭毕敬地弯腰九十度,问:“有何吩咐?白玉堂阁下。”
给我叉子和勺子。
白玉堂用爪子在桌子上扒拉了“叉、勺”两个字,立刻小二就给它弄来了一副小小的碗筷和西餐工具。
这只蛤蟆就像个王者一般,蹲坐在灶台上,众目睽睽之下,自己围上了一个白白的手帕在脖子上充当餐巾,只见它左手拿刀,右手拿叉,等着卫东楼把锅子里的肉往空中一抛,厚薄均匀,金黄酱色的肉片就像下雨般从空中落下,它跳起来,手中拿着一个小小的盘子,麻利地接住一片掉下来的肉,再往前蹿了两步,接住第二片,第三片,直到肉片已经在盘子里堆得高高的了,白玉堂单爪托着盘子,另一只爪子负在身后,极有气势的,耷拉眼皮,慢慢走到它专属的灶台旁的一张小小凳子上,脖子围着白色的餐巾,手中拿着刀叉,不时哼着“呱呱呱……咕咕咕”的小调,小日子简直比神仙还要快活!
八十九:颠覆国家的危机
“老板娘今天怎么了?火气很大啊。”柳离坐在柜台里面朝路过的一枚帅哥甩了一个媚眼,眨了一下右眼,对方受宠若惊地想上来问问她的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结果她把头转向一边,问着正在擦花瓶当作掩护,其实八卦的耳朵和八卦的眼睛正关注着四面八方的八卦小通。八卦小通也一脸莫名其妙:“今天她好像吃错药了,竟然会看帐本,而且你没发现少了一个人吗?”
“谁?”朱飞插嘴。他拿着一个条把拖着地幽灵一样在走道里出现。
攀小通没理他,柳离却说:“今天这个咸菜女王夏花花真是撞到了刀口上,本来嘛,我对于她的八卦精神和敢于披露事实真相的勇气是十分欣赏的,可惜她就是不小心,前两天在一次记者会的时候不小心把一些不该说的话说出来了,写了一些不该写的东西。不得不说,这个人的直觉真的是像狗一样敏锐,我不知道你们发现没有,我仔细观察了好几天,真的跟她说的一样,今天不在的那个人,和咱们老板娘楚连城似乎有猫腻哦!你没瞧见他们俩那眼神,眉来眼去的,说不定真的是有一腿的。”
“可是,这里大家都在呀,你们说谁没在?”朱飞又忍不住插嘴,被柳离猛地打了一个脑夯:“废什么话?在旁边听着就行了。”朱飞一脸郁闷地摸着脑壳退到旁边。这黑店里的女人们越来越凶残,惹不起他还躲得起。
“啧,你可真是猪脑袋,用脚趾头看就知道了,少了大老板帝烈。往常这个时候他都会跟个牛皮糖似的粘着老板娘。今天没看到人呢。而且,他的身边总是围着一堆花蝴蝶,今天你看。来吃饭的都是大老爷们,没几个女地。那就是因为我们英俊不凡,高大潇洒有钱的大老板不在的缘故。”萧草草此时凑过来,甩了一个地眼神给朱飞,一堆八卦的女人又叽叽喳喳地凑到一起:“大老板虽说长得并不十分出众,但他有钱啊。那些女人可不就是冲着他地钱来的吗?”
“咳,肤浅。…”
“错,那是因为大老板待人和气人又善良,而且经常被连城老板娘欺负,所以才会激起广大女性同胞的爱护弱小的光辉母性,我也是坚持帝烈大老板的烈粉,坚决要打倒老板娘楚连城地霸权主义!”萧草草高喊了一声口号,小拳头握起,没有发现她的背后出现了一个阴影。
“被你们这样一说我也真这么觉得。老板和老板娘气场不对哦!有奸情!”柳离兴奋地摩拳擦掌,心里则在想,老板和老板娘凑一对。那么大掌柜司徒凤飞岂不就是自己可以觑觎的对象了吗?这么一想,她的脸上浮起一抹几不可见的红晕。
“嗯?仔细说说有什么奸情?”忽地。有一个声音冷冷地插进来。吓得八卦众魂飞魄散,连忙装着若无其事地干活。四散而去。
“告诉你们多少次了,干活要认真,八卦是要扣工钱的。”连城把帐本丢还给司徒凤飞,“需要打手的时候再来叫我,管帐真不是我的强项,记得给我支十万两银子就行。”
“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司徒凤飞从袖中摸出一支笔,舔了舔笑尖在帐册上记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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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正司徒凤飞也知道她拿这笔钱是要给楚家军购置粮饷之用,司徒凤飞这人神神秘秘,居然能够调动夜帝手下地情报网,天下间的事情,只要他想知道就没有不能知道的。他甚至在黑店里出售情报做起地下黑市地交易,虽然连城越来越怀疑他的来历,但是只要能赚钱她也没有对他有别地意见。
“我走了。”
“要到哪去?”司徒凤飞无奈地摇摇头,“别到处惹事生非,上次砸烂人家地酒楼还赔了不少钱。”
“那是因为……”连城眉头一皱,讪讪地闭了嘴。
那件事情还不都是因为孤千城挑起的,昨天只不过是出去看几块地皮准备扩建黑店而已,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跟他一起去?反正这家伙一出门就会招惹狂蜂浪蝶,招惹狂蜂浪蝶也就罢了,可恶地是还拿她当作挡箭牌。害得她一路上被嫉妒的女人用目光杀死一千遍一万遍,还有一个开酒楼的妇女找了一群打手来挑衅她这个所谓的“元配”,甚至当街叫骂害她颜面尽失,正好连城睡眠不足脾气暴躁,一怒之下就砸烂了人家的酒楼。
本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她当然是闭口不谈。不晓得前世造了什么孽才碰上那朵烂桃花,看不出他哪里好了?惹得那些秦国女人就跟苍蝇见着了臭蛋似的。这客栈里的所有男丁都一样,很受女人的欢迎,特别是卫东楼和司徒凤飞,他们每个人的背后都有大堆的拥护者和追随着,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感到最近函谷关的妇女人口越来越多了,简直有暴增的迹象。
司徒凤飞也仿佛从她的神色中捕捉到什么,不由对姓孤的无耻更加唾弃。秦国是夜帝的地盘,孤千城来此做什么有什么目的去做了什么事情司徒凤飞自然是了若指掌。
两人井水不犯河水,同样在秦国是别有目的,谁也妨碍不到谁,但是那个无耻之徒经常以护花使者的身份自居,就使得司徒凤飞非常不满,再怎么说,因为他不仅是司徒凤飞,同时也是楚凤止,所以有抚养和照顾楚名将遗孤的责任和义务,孤千城算什么?只不过是一个突然蹦出来的沧流国的敌人,他就不信连城会对那个无耻之徒动心。
可是为什么这想法如此酸溜溜,难道说自己吃醋了吗?
猛地一惊,司徒凤飞只感到一股寒意蹿上脊梁,连忙装作若无其事地走进柜台,拨拉了几下算盘,跑堂的小二洪小宝一溜烟从一堆人群里钻出来,递上一张纸条:“掌柜的,有生意上门,来买消息的。”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司徒凤飞眼神一闪,只见是几个匈奴人。虽然他们打扮成匈奴人的样子,但他还是一眼就从他们腰间的佩刀看出这是几个东瀛人。
东瀛人来到中原干什么?为什么还要隐藏行踪,一副见不得人的样子。
“他们要打听什么事情?”他一边展开纸条一边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特制的竹筒,看完以后将小纸条丢进竹筒内,“告诉他们,三日之内必有消息。”
洪小宝左蹿右蹿地穿行于客人中间,不多时来到那几个瀛洲人桌前,叽里咕噜比手划脚地说了好一阵子话,那几个人站起身跟着他上二楼客栈的客房去了。
连城靠着门板若有所思。
她收到项子龙的来信。
知道楚国朝廷昏庸无能,不思在各国局势稳定的时候休养生息,增强国力,反而横征暴敛,大兴土木,使百姓怨声载道,大有加速国家灭亡的趋势,至于那奸妃曹秋华,听说怀有身孕而开始谋划夺谪罢黜太子,使尽浑身解数想要楚王立她肚里没出生的孩子当上太子甚至是皇太女,这女人浑不知她已触犯天下之大忌,更奇怪的是楚王竟昏庸到答应她的要求。如今楚国内部乱作一团,老臣们冒死进谏,血染丹犀,仍不能改变楚王废谪立幼的心意,眼看太子楚庄将要被废,太子太保尉迟田等几位老臣就想起楚连城与楚家军的力量,想要她出面帮助太子,甚至是不惜以武力逼宫,三大家主与老臣们通过项子龙给她送信,告之她目前的情况。
连城对于现在安静的生活很满意,没有立刻杀掉楚王报仇已经是她的极限了,再也不可能为那个昏庸无能老迈的混蛋卖命,可是她也不能看着父辈祖辈,楚家世世代代守护的家园一昔毁于无知妇人之手。
她此刻正是左右为难。
九十: 就是为了等你发现
如果她此时回到楚国,等于是表明了她和楚家军的立场。连城虽然对太子楚庄没有父债子偿的恨,但也没有过分好感,楚庄在她眼里不过是个文弱少年罢了,身边若没有人帮扶以他现在的能力没有办法撑起楚国,更不要说面对即将到来的各国之间烽烟再起,逐鹿中原的战局。
她本应置身事外,远远观望,到底却因为身为一个楚国人,又是楚氏将门后裔,心中有一份放不下的责任和使命。当国家陷入危机的时候,个人的生死荣辱不再重要,男儿浴血沙场保家卫家是天生的职责。只是楚国亏欠他们楚家的,又怎能用平反两个字就可以抹平?至于“太子太傅”,“镇边大元帅”这些许诺和虚名也不是她要的,天家薄恩寡幸,今日用得着你的时候许下诸多诺言,他日江山稳固,忠臣也就变成了阶下罪臣。这种把戏她看得太多,又刚刚才亲身经历,怎么可能会轻易就相信那位少年太子有几分真心诚意?无非是想要她手中兵力罢了。
他们也实在太看得起她。楚连城一介女流之辈,又有什么能力,又怎能力挽狂澜?自古女子不为官,楚国向来最忌讳女子当政,太子和他身后那班老臣竟破天荒来求助于她一个女流之辈,岂非天真和可笑?退一步讲,若不是他们实在走投无路,又怎么可能会想到她?
若是……父亲,兄长们还在世,他们又会怎么做?会怎么决断?
她想,大概是毫不犹豫地尽一切力量支起楚国即将倒塌的大梁,决不会眼睁睁看着楚国逐渐败落。楚家男儿光明磊落顶天立地。满怀坦荡荡的热血豪情,将全身心奉献给楚国而豪无怨言。…电脑站可是,她是个女人。
女人就是心眼比男人小。就是不会在被人捅了一刀还无怨无悔地为那个人卖命,虽然她心里已经有所决定。但还是不会让太子和太子党们太过容易就如愿以偿。她还要等待时机。
她想得太过专注,没有发现背后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
风渐渐大了,夜色深沉。不知何时不知不觉走到了梅花林中,凋零的梅花花瓣如同雪片一样,如同夜空飞舞的精灵。扑簌簌落在袖间鬓角。
寒风吹得她单薄地衣衫猎猎翻飞。
无声无息的,一件披风披在了她身上。
呼啸的寒风中,落梅纷飞,雪白地狐毛衬着他尖瘦的脸,有几分苍白,低低咳嗽了两声。
她转头看着他。
神色复杂。
“你受伤了?”
“不碍事,只不过潜入秦**营被发现了,秦**队果真是所向披靡地铁血雄师,名不虚传。”
“受了伤不去躺着跑出来干什么?你的随从呢?”语气里面似乎有一点儿关怀的味道。连城啐弃了自己一口,关心这混蛋干什么?也许是平时他总惹她生气,所以今天突然这么反常。又莫名其妙地显得有些忧郁,害得她也不好意思发作。语气也软下来。好歹孤千城也是黑店最大的股东。因为他的投资才能短短时间把黑店做得这么大使她很快就有了足够地钱解决楚家军的粮饷问题,解决了燃眉之急。虽说是各取所需。孤千城也从中获利不少,但是他的出发点似乎只是为了她。这一点她始终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和这个人有所牵扯,为什么面对他的时候自己心里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心虚?为什么他对她的态度始终如此奇怪?身为沧流国的国主,他的身边应该不乏美女,以他的权势地位,要什么样地女人得不到?为何跑到这里来纠缠她?
当然,她也知道孤千城在秦国另有目的,他和她一样其实一直在暗中观察和了解秦国的兵力与布署,听到他夜探秦**营她并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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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人之间地关系似乎非常微妙和特别,明知道是敌对的国家和敌对地关系,但是他却无条件地信任她,孤千城在秦国做了什么从来都不隐瞒她。连城虽然是讨厌这个人,讨厌他出现在身边,却从来也没有不信任他,没有怀疑过他说的话。而且,当他不见地时候,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就特别烦燥,刚才难道真的是因为担心他半夜不归才会心神不宁拿夏花花出气的吗?她真的是担心他在秦国出事吗?
这是怎么了?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似乎很久以前的确就是认识他的,她望着孤千城的眼神忽然变得奇怪。
“其实这道伤已经很久了,你一直都没有发现,因为你从来都没有关心过我,从前是,现在也是。”借着淡淡的星光和远处幽蓝的琉璃灯的光线,孤千城低下头看她的眼睛。
“是吗……”她有些讪讪。心里竟有有愧疚的感觉。愧疚?为何如此奇怪,他受了伤,她为何要感到内疚?
冷风吹来,他似乎有意无意地侧了侧身,就为她挡住了夜里透骨般的寒风。这小小的体贴的动作连城似乎若有所觉。
当她抬头的时候,整个人从远处看来就像被圈进了那人的怀里,背后靠着大树的枝干,枝头繁花簌簌飞落。
他的呼吸有干净的梅花般的味道,气息遇到冷空气而形成了氤氲的白气:“我是故意不治的,在想你什么时候才会发现。”
“白痴。”她骂道。心中却顿时有股五味杂陈的滋味。
很久很久以前,似乎也有这么一个人用无赖的口气对她说:“你是我的女人,所以,我会保护你,不会让你死。”……难道,那并不是梦吗?
她最近总是重复做着一些奇怪的梦,醒时又只记得一星半点,问过司徒凤飞说那是记忆复苏的迹象,已经过了那么久她脑中的淤血已经渐渐被冲淡了,所以她失去的那部分记忆或许也很快能记起来。司徒凤飞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也很奇怪,他似乎从头到尾什么都知道,却从来不主动告知她她想知道的一切。他留在她的身边目的似乎也没有那么单纯,看似随和的司徒凤飞却其实是所有人之中,心思最为深沉,最为神秘莫测的人。
恍惚间似乎是走神了,惹得那紫衣男子不高兴地用一根手指勾起她的下巴,强迫她与他对视。
如此轻佻的动作要是换作以往连城早一巴掌揍过去了,可是她此刻心里有些发闷,而那双清澈若溪流的眼中难得没有任何轻浮和调侃,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然后,慢慢的,头越来越低,似乎是要将嘴唇压下去。
九十一: 野心
不知是受到夜里安静和诡异的气氛影响,还是在四周无人的漆黑夜里人的胆子就变得大了些。
周围静悄悄地,她缓缓伸出手,抚上他的脸颊,摘下了那张平凡五官的面具。那张脸,白暂如瓷一般,眉梢有淡淡忧郁,如不食人间烟火,却因为染上一丝人间的**而变得妖娆和神秘。
连城胸中仿佛被深沉的夜色堵住了。她望着眼前这人,脑中晃过乱纷纷的画面,并没有用力去想,然而看着这人的眼睛,就像有一粒石子被投入心湖,顷刻间激起无法平息的波澜。她的眼神慢慢现出迷茫。
他的眼睛距离她如此之近,美丽得如同黑色的玛瑙,仿佛轻轻一敲就会碎掉,仿佛春风吹拂过发梢,撩起一丝异样的涟漪,她被那样炽热的打量盯视得受不了,鬼使神差的,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忽地她拉下他的脖子,吻上他的唇。
孤千城因为错愕而顿时瞪圆了眼。
满心愤怒与不满却因为这个吻而莫名烟消云散。
连城也被自己这个大胆的举动惊吓住,唇与唇相碰的刹那,奇异的热度令她马上清醒过来,急急忙忙地往后退缩,但是却立刻被两片炽热的唇锁住,反吻。仿佛有什么在血液里燃烧了,爆裂开来,这是她从未有过的感觉!她忽然感到强烈的恐惧。仿佛她将会沦陷,将会遭到毁灭!他吻着她,她也吻着他。当她察觉到时,她竟然真的也在吻着他!他地唇片滚烫。她的心中仿佛蹿过一道又一道电流,说不清什么滚味,眼底有一些发涩,又有一些发酸,仿佛忽然间。有什么地方痛了一下。
“……你不要多想,我只是为了确定是不是认识你才……”她离开他的唇,夜里冰冷地空气就侵入两人之间,才刚转过身,她被人猛地拉住往怀中一带,微微肿起的唇再次被两片薄薄地,炽热的唇片锁住。
“真正的吻应该是这样的。”
多么无耻的人!他竟然面不改色地说出这样一句话,趁着她不防备灵活地舌尖撬开她的唇齿滑入口中,啃咬着。肆虐着,四处侵略,不知道是因为风冷还是别的。电流一般的颤栗令人脑中一片空白。
她挣扎着要推开他,几乎要挖一个地洞往下钻了下去!
“唔……放……”
勉强发出的声音。却像是微弱的呻吟。她的脸颊砣红,他的脸上也浮现着淡淡的红晕。星光下依稀只见彼此地轮廓,陌生又熟悉,清晰又模糊,似乎一闭上眼,就能够忘却周围一切。
无人的夜里,透过凉凉的冷风,周围寂静,似乎可以感受到彼此,却有一丝难言地疲倦与疏远渐渐地漫延开来。他紧紧抱着她,仿佛抱得她紧些,就可以驱散两人之间鸿沟一般的距离。
他只是喜欢她,难道有错吗?
为什么不可以?
需要逃避什么?
仓惶地往后退了两步,扶了扶脸,才能使自己脸上冷静地面具不至于掉下来。
小小地意外可以忽略,一而再再而三的意外就不再是意外了,她地内心似乎有一个角落在崩溃,有一个真相呼之欲出,尽管她一再否认,她也已经肯定,她偶尔记得的一点东西没有出错,他的确救过她,他们之间的确有过肌肤之亲!那以后该怎么面对这个人呢?
朋友?敌人?或是什么?
她飞快地走了,孤千城并没有拦她,只是将眼神调向另一个方向。
站着一个人。
迎风而立,面容冰冷。
他眼底冰冷,手指也异常冰冷。
“沧流国与楚国誓必相争,你们,是没有好结果的。”他喃喃地,近乎阴沉地说了一句话。
梅花树下,那个如同星光全部汇聚在身上的男人扯出一抹无赖般胜利者的微笑,挑了挑眉大大方方地迎上他的注视,过了一会儿似乎觉得颇为无趣,他也转身走了。
司徒凤飞沉默着。
“难道,你觉得她不该追求她自己的幸福吗?”悄无声息的,又一个人站在了他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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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漫漫,无心睡眠的又岂止一人。
卫东楼的眼神有淡淡落寞,脸上表情却是一如既往温和与宽厚:“如果能使她减少伤痛,就算是她爱着别人又有何妨?”
“那么你呢?”
“我吗……我只是希望在她身边,喜欢一个人不该束缚她,只要她觉得幸福,我就会觉得幸福。”
“那么,为什么你身上有浓浓的醋味?如果你不在乎,为何又要跟着出来?”
绕啊绕的差点就被他绕进去,司徒凤飞微泯唇角,卫东楼顿时语塞。面对喜欢的人谁能够不自私?又有谁能够做到无动于衷。他从头到尾就没有藏匿对楚连城的感情,知道她的身世以后又多了几分怜惜,如果她愿意,他将会照顾她一生一世,然而那倔强的女子似乎从未打算过给任何人机会,就算是沧流国主那样的人物也不例外。卫东楼自认比不上孤千城拥有的权势和力量,但是却并不比他喜欢连城要少。
“有件事你说错了,他不能给她幸福,因为她是楚连城,为了楚国而存在的楚氏将门后裔,因为她放不下责任,放不下复仇的心愿,她将终生痛苦。除非她能够把一切全都忘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她才能重头再来。”司徒凤飞的眼神望向黑夜的深处,“又或许,等到某一日。她能够自己解脱。”
“所以,你就在她地食物里加了东西。用来压制她恢复记忆?”卫东楼吃了一惊,才想起最近的一些异常,对司徒凤飞警惕起来,“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不过是拔除她体内余毒的药物罢了,其中含有一些镇定情绪地粉末。你认为我会害她吗?”司徒凤飞的眼神也冷下来。
两人不欢而散,各自进了店门,空荡荡地夜里,空荡荡的梅林便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只有寒风呼啸。挂在枝头的已经熄灭的彩灯与一串一串的鱼形纸灯摇晃着。
却说在楚国。
皇宫内。
宫灯长明不熄。
深夜,因为“即将临产”而脾气变得特别暴躁地楚国皇后曹秋华在寝殿内走来走去,艳若桃李的脸上满是怒气,满头珠翠叮当作响。站在台阶底下拢着两只袖子微弯着腰的正是国舅曹达,周围宫人内侍全都被摒退。自从边关太平他这个国舅爷皆兵马大元帅就在百姓夹道欢迎之中。风风光光地拔营还朝,回到澜京继续做他的吃喝玩乐的太岁大爷。此时宫中却发生了一件大事,本以为除掉楚名将就是铲除了太子上位的根基与保障。将来只要曹秋华继续操纵控制住昏庸并已病入膏盲的老皇帝,何愁不能像武则天一样君临天下?
可是他们兄妹俩却忽略了斩草要除根。春风吹又生的道理。曹达只是一个草包。凡事全都听从妹妹的安排而已。这曹秋华手段十分了解,上文已提到。她不仅具备了穿越女一切特质,而且还具备了阴狠毒辣,不达目地誓不罢休的手段与性格。
太子楚庄没有被他们派去的杀手干掉,反而得到了以尉迟田为首地一班老臣的全力,使得朝堂之上明明已向她曹皇后一边倒地局势又出现了分歧,后宫地女人如果没有子嗣依靠毕竟势单力薄,而且一旦老皇帝驾崩就没有了依靠,曹秋华考虑再三决定接受幕僚的建议谎称怀孕。算下日子到下下个月便满十月了,可又要到哪里去找一个孩子来充当太子?幕僚原本建议用宫里庶女生地孩子,那女人也已经被他们囚禁了起来只待临产,可曹秋华还是觉得不放心,隐隐约约的,她总觉得似乎有一种阴影挥之不去。
“大哥,你确信一切全都安排妥当了吗?最近老狐狸一党有什么动静?听说楚家还有一个女儿没死,我要你赶快去查清楚,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杀了她!必要的时候可以请要价最高的杀手。留着她迟早是个祸害。你上次不是说已经把那批楚家军放逐到最边远的穷山恶水之地,而且又没有军饷,他们是怎么下来的?现在竟然还被他们重新掌控了边关的军权。我说你呀大哥,当初真不该回来!不听我的话,现在可好,让尉迟田那个老家伙钻了个空子,又把温情项子龙调到晋阳城守军,那边关之地如今我们是休想再介入了!”
“可是妹,那边关不毛之地有啥好的,要吃没吃,要喝没喝,我都窝出病来了,再不回澜京,我在那里会被闷死的!”
“猪脑子!”曹秋华怒骂一声,曹达吓得一哆嗦忙噤了声。
她犹自不解气:“吃吃吃,你就只知道吃,没用的东西!掌握了晋阳城的兵力就等于控制了楚国大部分兵力,到时候还不呼风唤雨?不过幸好兵符还在我们的手里,记住了,无论尉迟田与太子怎么向你诓兵符,你装傻充愣就说不知道,一切等皇上病好再说。老皇帝卧病在床,太子虽然监国也是一个软弱的,不敢拿咱们怎么样,只要兵符在手,咱们再想办法调动兵力,把整个皇城团团围起来,太子,哼哼……”她咬牙切齿地暗想:当日老娘曾自动送上门去竟然还不领情,不懂欣赏也就罢了,还敢当面羞辱于我,这奇耻大辱又岂能善罢干休?
就算是不能做两朝皇后,她也一定要做君临天下的武则天!
她觉得,这是上天注定,赋予穿越人的命运和特权,她到了这个历史朝代里面,所以就一定会成功!……因此她也就忽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事实上她只是一个配角兼布景板。
九十二:重掌晋阳
今天很忙耽误更新了不好意思
这边曹秋华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狸猫换太子大计,另一方面在晋阳城却因为楚家军重新担负起了守卫边关的职责,百姓们一扫往日阴霾,欢天喜地敲锣打响地迎接从卧龙湾等地跋涉而来的子弟兵们。经历了半年多苦寒与磨砺的楚家军依旧不减往昔风采,反而比以前还要壮实了些,一个个雄赳赳气昴昂,看得在城头上遥遥望着人马缓缓从地平线而来的老丞相尉迟田颇有些意外,站在他旁边的则是歌舒家少主歌舒乐天,他是奉了父命暗中押运粮草而来的。
一直都以为楚家军境况不好,今日一见似乎并不是这么回事,尉迟田将右手搭凉蓬往城下看去,只见绵延数里的队伍,黑压压密密麻麻,经过半年放逐楚家军非但不是想像中那般面黄饥饿队伍稀拉,反而人马比以前更加壮大,人数更加多了,连装备都锃亮了很多。迎着寒风在城楼上直等了大半夜,等得眼睛都要脱窗了,肚中有些饥饿,老头儿忍不住摸了摸肚子,背后有人递来一包糕点,一看上面有印记,竟然还是名满京城的“一品堂”糕饼铺子买来的,尉迟田心道歌舒家这小子跟他老子一样,真是个会享受的。
他也不客气,接过糕点边吃边看着城门大开,吊桥放下以后,从远远的方向一支高扬着“楚”家大旗的军队缓缓而来。玄黑色旌旗代表了楚人的勇猛与力量,看着它就仿佛能带给人平静与寄托,尉迟田连日来的担扰顿时减轻了很多,松出一口气,连连捋了两下花白的胡子,之前他还真是担心楚家军记恨楚名将蒙冤而死,再也不肯替楚国效力。因此他亲自前来主持换防仪式,一来希望楚家军能卖他这张老脸一个面子,二来怕被国后曹秋华的势力乘虚而入。
正在思前想后,背后只听歌舒乐天笑道:“老大人怎么不问问这点心从哪里来的?”
“从哪里来?难不成还是偷地?”心情松快之余,尉迟田也忍不住开个玩笑歌舒乐天却摇摇头:“虽然是买的,但它可是大有来历,老大人可知这经营一品堂的人却是谁?”
“这个我就不知。歌舒小子为何要问这个问题?”
“老大人退隐多年,不当楚国这个家自然也就不知柴米贵,事实上楚家军断了军饷已经有小半年了,如果不是开源节流,又有这么一项收入维持。大人今日看到的就不是雄赳赳的子弟兵,而却是满山饿孚了。”
“怎会如此?”尉迟田大惊,“每季的军饷都是按例下发,我儿尉迟明堂也向我提起过,为了防止曹达从中作梗。楚家军的军饷他向来都是单独列出向大王禀告请求下发,大王倒也并没有过分刁难过。”
“可是丞相大人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纵然是有钱粮下发。可是近年来因为吏治没有办法得到整顿,举凡灾银、军饷之类,就算是朝廷有明文条令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从中渔利中饱私囊,历来军饷从国库拨出以后经过层层下发,层层克扣,到达军中就所剩无几,楚元帅还在世地时候尚且如此。如今元帅不在了,又有曹氏兄妹对楚家军采取的打击政策,使楚家军的军饷早已处于断绝的状态。这些情况我也是近来才得知的,曹达将私吞楚家军军饷地事情瞒得漏水不漏。所幸楚家军能想出农耕与练兵相结合的办法,使实力得以保存。这半年多来他们所经历的困难和苦难不是我们可以想像的。楚家军的忠诚也没有任何值得怀疑。”歌舒乐天看着这支曾被称为“神话”地军队,令他也有一种投笔从戎的冲动。男子汉就应该千里纵横,征战沙场,马革裹尸而无悔,歌豪迈,血流光而不悔!
尉迟田得知真相以后的震惊并不比歌舒乐天少,他亦为自己曾怀疑过楚家军不肯再效忠楚国而羞愧不已,暗骂自己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楚国欠楚名将地,欠楚家军的,又可以拿什么来偿还?
但愿将来太子登基以后能遵守承诺,善待功臣,善待楚家军……
城楼底下震天的欢呼声中。
楚家军进城了!
绵延十里的“楚”字军旗即代表了一种信念,一种信仰,高高飘扬的军旗不倒,百姓心中的信念与希望也永远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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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在马上的项子龙与温情两位上将军,身穿一黑一白的战甲,果真是少年英雄,意气风发,沿途百姓夹道欢迎,向楚家军抛洒鲜花与水果。
半夜进城原是为了防止扰民,不料晋阳城百姓听说楚家军要回来,早已经敲锣打鼓地张罗了好几天就等着迎接军队归城,晋阳城今夜万人空巷,百姓全都挤在街头,迎着寒风翘首望着熟悉地军旗,熟悉的一张张面孔由远而近,从望不到头的远处缓缓而来。楚军家的士兵们有不少是晋阳城土生土长的,所以亲人也都在晋阳城,许多百姓迎接地不仅仅是楚家军,还是他们的儿子或者孙子,丈夫、亲戚,场面自然是十分热闹感人。
远远地项子龙就看到城楼上尉迟田迎着寒风站在那里,笑眯眯向他们挥手,背后立着一个年轻男子。
他也礼貌地朝他们点点头,指挥军队进城以后迅速回到原先地营地驻扎,并且在最后一队兵军进城的时候,吊桥重新拉起,城门关上,原先守城的士兵就被换下来,替换上了楚家军的城门守兵。接着各处暗哨、烽火台、巡逻兵也依次换岗,效率快得令人咋舌,眨眼间曹达留下来的一些残兵布署被替换得干干净净,岗哨全都有效率严密地布置起来,松散的晋阳城由于这支铁甲雄师的到来顷刻又变得铁桶一般,仿佛昔日的晋阳城,仿佛什么都没有改变过,城门守卫又变成大家熟悉的面孔,高高飘扬的旗帜又变成了血染的玄黑色旌旗,又听到了军队的号角呜呜,一切全都回到旧时模样。
已经很久都没有听到号角声的百姓激动得热泪盈眶,晋阳城彻夜兴奋,人声鼎沸。
同样热闹的还有千里之外的秦国客栈。
灯红酒绿的黑店深处,鲜衣光帽的达官贵人进进出出,飞桅走壁的江湖人物来来往往,只见到处是美食美器,食物的香远飘百里。
夜深处,只见两个倒夜香的一老一小祖孙俩站在门口艳慕地看着那繁华奢迷之处,老人一手提着夜香桶,另一只手腾出捶了捶后背,年纪还小但身材已经像个小大人的孙子忙上来为他捶背,由于衣着寒酸,又怕身上有异味遭人嫌弃,祖孙俩并不敢进那店的热闹之处去。
“孩儿,你看,那就是黑店。你的远房婶婶的他大姑就在那里面工作着呢!咱们能来倒夜香,都是托了他大姑的福。”老人满怀崇拜的语气说道。
“爷爷爷爷你看,他们在做什么?”
顺着孙子手指的方向,老人也看到在茅厕的附近,那些人进进出出的好像在搬运什么东西,一捆一捆的用茅草包着,从茅草尖露出来的一看,竟然是刀枪剑戟!
制造和私自贩售兵器可是犯法的啊!
老人忙拉着孙子逃也似地避开:“小孩子不要多管闲事,不关咱们的事,只当没看见过,不许跟任何人提起知道吗?”
九十三:借人宝地养鸡下蛋
话刚刚说完,鼻端就闻到一股异香,祖孙两人迅速软倒在地。
“怎么这样不小心?早说过搬运的时候先看看周围有没有人。”司徒凤飞从暗处走出来,看了一眼晕倒的祖孙俩,只见他们身上破衣单薄,面有饥色,道,“把他们带下去吃点东西,问问愿不愿意在这里留下做事,如果他们醒来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司徒凤飞比了一个灭口的手势。
这里是黑店存放粮食谷物的后院,离客栈主体很远,孤零零的一座小院独立开来,因此平常没有人来,外头也有人严密把着关,那倒夜香的祖孙俩可能是因为不认识路一时不小心闯了进来,而守卫由于全去搬运东西清点粮草了,才一时松懈没有注意到。看来还要加强警戒才行,虽然这里地处僻远,也难保以后没有别的人误闯进来。
“公子,粮草已经准备妥当,兵器也按照原先的计划全部打造好,连夜就可以上路了。”不远处竟是一条隐蔽的密道,百灵带着她的手下从地底一个一个钻出来,她挥了挥手,手下们就麻利地将一捆一捆兵器运入密道中。
“幸好咱们客栈离秦国边境还远,免去了很多麻烦,不然这么多兵器还真不好运出去。”她道,圆圆的脸上闪动着兴奋的光彩。就要去楚国了,那是祖先们阔别将近五十多年的家乡!她迫不及待地想要去看看自己的老家是什么样子,在楚国的亲族是否还在?
却说百灵的祖父曾是楚国人。他们家虽算不上楚国的名门望族,但也是忠孝节义之家,祖父的祖父曾经跟随开国元勋楚元帅立过战功,后来就做了一县之长,祖父的父亲亦捐了一个芝麻绿豆的小官,传到祖父时更加将家族发扬光大,祖父曾经得到过先帝地赏识。…官至中书郎,后来却因得罪了朝中权贵而受到座诬陷,被判了流放之刑,家道也至此败落。
祖父临终前还一直惦记着在楚国的亲眷宗族,不知他的元配老妻,也就是百灵的奶奶是否健在?听父亲讲,在楚国还有伯父伯母。或许还有百灵的堂表兄妹姐妹们,那些都是至亲之人。双亲已经去世祖父也已不在,一向来只把黑风寨当成自己家的百灵孤苦伶仃,其实也非常希望能找到亲人,希望有朝一日回到楚国完成爷爷临终的心愿。现在有这样地机会了她自然是兴奋异常。
“这边已经安顿好了。我想是时候到咸阳去开一家分店了,在那里还能设一个情报网了解秦国的一切动向。”挑开草垛看了看兵器的质量,连城从密道里走出来,她手上拿的是一张画了一半的秦**事地图。
“既然决定不回楚国了为什么还了解如此详细?”司徒凤飞在旁边扇着一阵又一阵冷风,吹得发丝飘扬。他地面容促狭。显然是看透了她刀子嘴豆腐心的本质。
“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未雨绸缪而已。”事实上建造一个地下兵工厂打造兵器的想法还是司徒凤飞提出来的。由于黑店里进出的人多而杂,要夹带一点铜铁之类地东西进来很容易,还有各国商人是专门做这个生意的,黑店涉及的生意广泛,也做帮人介绍生意地买卖收取中介费用,这又为他们收废旧铜铁的异常举动打了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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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凤飞身穿一袭宽大的白绸,半披着黑发,显然刚刚睡醒。穿着一双拖鞋,神情懒洋洋的,连城推开这家伙往她身上靠的份量,奇怪地瞄了眼他的装扮:“我说,你不觉得有点冷吗?”
“才刚开春。前天下的大雪还没有消融,自然是冷的。以前冷地时候没有衣服穿。就只能这么冷着,冷着冷着就习惯了。”
连城没有去细究他说的话,司徒凤飞也只是随口一提,因此她也没有注意到他神色一黯,他看了她一眼,而她却没有看他,继续在清点兵器装车。她不知他的秘密,已经渐渐把他当成了朋友,可当她知道真相以后还会不会毫无保留地信他?司徒凤飞皱着眉,冷风吹开他的衣衫,表情若有所思。
祖孙俩没想到竟然会因祸得福!
当那个圆圆脸的姑娘来问他们愿不愿意留在黑店里做事,每月不仅给二两银子还有三天假期,管吃管住,他们自然是忙不迭点头,手里还捧着热乎乎地鱼汤在喝,厨房小桌上摆着三菜一汤份量足足的,用大瓷碗装着,祖孙俩已经饿了整整一天了,风卷残云般地吃,反正对于穷人来说填饱肚子才是首要地,这里的人全都和蔼可亲,一点架子也没有,而且不嫌他们身上脏臭,看起来都不是坏人,因此老人就放了心,有点幸庆自己祖孙俩没有被立刻灭口。接着远房婶婶的他大姑也来了,老人知道有些话该说有些话不该说,因此嘴巴牢牢的,孙子也很懂事,老人吩咐不能做的事情他虽然不知道原因但也牢牢记住爷爷交代的话。
他大姑也很高兴祖孙俩能找到这份差事,要进黑店可不容易呢,这里不仅待遇好收入丰厚,而且东家对待伙计极好,逢年过节除了新衣新帽还有沉甸甸的大红包,想当初她是过三关斩六将才谋到这份差使,在黑店里厨下做了个帮佣的仆妇。麻利地交代了一些事情,便去给孙安爷俩安排住处并找了几身新衣裳换洗。
老人一看见熟人心里就踏实多了,心想既然人家打开门做生意,又号称“黑店”,那么做一些不法生意也在情理之中,倒是自己大惊小怪了。他原本也是楚国人,有一年和匈奴交战做了战虏,被买卖到了秦国成为奴隶,后来又被人买回家做丈夫才摆脱奴籍成为平民,就在秦国边境定居下来,因此他的左颊也刻着一个代表他一生屈辱的“囚”字。他看见这里的伙计中竟然有不少是楚国人,听到他们的交谈带着家乡的口音,听到很多年都没有听到的家乡话,孙安禁不住老泪纵横!他明白,他终于找到楚国人在秦国的落脚之地了!这些人中显然有大部分是楚人,还有些跟他一样脸上刻着“囚”字,老孙头初来乍到,尽管心中有很多疑问也无法问出口,但是这已足够让他激动到无法睡眠!
直到身上穿上了厚实的棉衣他还觉得如同做梦,前一刻还在寒风中挨饿受冻,下一刻有了自己和孙子菜头的落脚之地,一间摆设很齐全什么都有的小屋子,棉被、棉衣、脸盆、家具,无一样在过惯了穷困日子的祖孙俩眼中不是精致而且精细的。其实那些都只不过是普通的家具,按照黑店里面伙计的统一配置,级别高一点的伙计待遇还不止这些。
温饱之余老孙头还想到,家里尚有一个病人没人照料,因此他马上就找来管事的请求回家一趟,他们在这里有新衣穿,有饱饭吃,家里的病人却没有人照顾,因此放心不下。
九十四:兄妹相逢
管事的来禀告大掌柜,却说大掌柜的睡下了,正好连城还在帐房,管事便把老孙头的要求禀告给老板娘知道。
连城点点头叫他把老孙头祖孙俩叫来。
孙安很快就领着孙子从门外进来。见他们换上了客栈里伙计的衣服,人也显得精神多了气色也好一些。又听他们称自己是楚国人,讲述了流落到秦国的经历,连城便叫他们以后把黑店当成自己的家,别人也绝不会亏待他们,老孙头自是感激不已。提到家里还有一个昏迷着的病人,老孙头讲了几日前捡到他的情景:
那人浑身是血倒在穿过边境的树林里,正好被打柴经过的老孙头看见。他身上中了多处箭伤,看起来是失血过多不住才昏迷的。身上新的伤旧的伤密密麻麻,根据老孙头的经验,知道他必然是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好汉。他从匈奴的边境方向进入秦国,五官长相灵秀俊雅,像是南方人,并不像匈奴人,因此老孙头毫不犹豫就把他背回了家。由于家中贫穷没有钱买药,老孙头只好用自采的草药为他治伤,昏迷中只听他不停地喊着“楚家军,楚国,报仇”,老孙头不敢声张,只有努力去外面赚钱希望能赚到足够的医药费保住他一命。
难得一名老兵沦为囚奴又尝尽生活的艰辛以后还时刻不忘故国,楚人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品格才使得弱小的楚国屡屡遭受打击也不灭,最终跻身于强国之林。
连城听罢免不了又安慰他几句,心里也是咯登一下,想到一个可能性。那人很有可能是流落到秦国的楚家军一员,而且根据老孙头的描述极有可能是位将军,楚家军中相貌俊美的年轻将军除了项子龙与温情之外没有别人,难道是他们为了找她远赴秦国而来?似乎又没有这个可能,项子龙与她前些日子已经联络上。并没有提到什么异常。连城决定亲自去一趟孙安家里看看,连夜便叫人套上马车带着老孙头祖孙去附近他家,她自己随后赶来。
望着窗外一轮弯弯的月牙,星子在遥远的高空闪烁,“楚家军”这三个字像渗入灵魂地毒药,像插进心口的一把刀,她小心翼翼地守护着。一旦拔了出来,她就再也不能活着,她的生命剩下的意义,除了守护那支军队,就是等待着机会报仇。等到报仇结束以后。她该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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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到这样一个问题,恍惚闪了闪神。连城站起来披上一件披风走向门外。
她没有想到,她这一去竟然会遇见一个令她想都想不到的人,苍天有眼,以为几乎断绝了香火的楚家竟还有人活着。再说尉迟田听到连城不愿意回楚国,不禁大为失望。
要知道楚名将死后真正能够调动楚家军的除了她以外没有别人,曹达手中虽然握着虎符。但是只要楚连城以楚四公子地身份登高一呼,全国兵马都会响应,楚家军的积威之下此时就算有人想造反也不敢贸然起事。所以他才如此迫切希望那女子能助自己这些老骨头一臂之力。碰了一个不软不硬的钉子以后尉迟田自然失望,身为楚名将的子女一切应该会以楚国大局为重,他心里一直是这么想的,所以毫不考虑就向太子打了包票说能够说动楚连城相助。但他又一想,她既然同意项子龙带人回来支援,虽然没有明确表示。但也应该是认同太子,关键时候会助他们一臂之力。
楚王自从迷恋上练丹和长生之道,反而搞得身体每况愈下,缠绵病榻不起,国后曹秋华越来越蛮横跋扈。一手遮天,朝中大部分官员已成她地党羽。尉迟田无法想像,她将会把楚国搞得如何天翻地覆,乌烟瘴气!
早些时候已有国后秽乱后宫的传闻,可惜苦无证据,皇宫御林军又几乎掌握在她手里,尉迟田毫无办法,连身处在皇宫的太子楚庄也是每日生活在阴影之下,形同被软禁。形势恶劣急转直下,不由尉迟田自问:到底是为什么才会使楚国由强盛一昔衰弱,天灾**,民乱四起,后宫乱政,国将不国。楚国由堪与沧流国匹敌沦落到如今只能依靠天险战战兢兢,现如今只希望沧流国不要发起战事使边境不乱才有精力应付国内的事。
他连连摇头叹气,项子龙只得安慰道:“老大人不必如此忧心,成败自有天命,末将等人会全力扶佐太子登基,必要的时候可长驱直入,直捣澜京。”
“老夫也相信有楚家军地足可成事,现在就怕曹秋华会再次对太子下手,禁宫里现在全是她的人。楚王时日无多,因此我才担心曹秋华挟天子而令天下,到时我们也拿她没办法。”
项子龙道:“这点大人也可放心,末将派人随老大人回京,加强对太子的保护便是。”
“真地吗?项将军肯随老夫进京?如此当然大好,太子安危可是安系到整个楚国的国运!那么天明之后出发如何?”尉迟田就在等着他说这话,闻言立刻就接上他的话头。
项子龙一愕,竟被这老狐狸诓了去。他自然不愿意去澜京,怕自己会忍不住拿了老皇帝的狗头来祭奠元帅在天之灵,不过话已经说出口就没有再收回来的,罢了,就随他去一趟也好。公子吩咐一切都听老狐狸的安排,只要尉迟田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全都满足他,项子龙便满足了他的这个提议,带上百名精锐与两位得力地将军许仙、夏侯言,将诸事交代给温情之后,连夜与尉迟田起程赶赴澜京。
另一头他也收到回音,公子连城很快会派人运送粮草和兵器回来,想起她音容笑貌一切如同发生在昨日,眨眼间又过数月。
一间破旧的茅屋,四面漏风,屋檐下挂着冰柱子,夜里的寒风毫无阻碍地吹进屋内,吹得稻草席子不时有破屑飞起,一床薄薄的被子,几件破旧衣衫,似乎屋里所有能盖的东西都被盖在了病人身上。
星光漏进屋里,依稀看到了床上那名年轻男子,唇色苍白,面容俊美,刀削一般地脸庞令楚连城顿时忘了呼吸,震惊得立在那里。
老孙头正在寻找屋中的油灯,只见她急急地抢上前去,嘴里喊出两个字:“大哥!”
九十五:**后宫(一)
三日后。
楚国王宫。
听说尉迟田已经回来了,楚庄等不及沐浴更衣就急急让人套上马车出宫去相府,不料却被左右侍卫拦住。
心情阴郁之下他独自一个人摒退了随从,在偌大的楚王宫内行走,宫灯昏暗,走过芭蕉树底下忽地有一只狸猫从阴暗的角落里面流蹿而过,仿佛被人踩住了尾巴,喵一声尖叫,猛地吓了楚庄一跳。深夜远处一声声猫的叫声遥相呼应,不由就令人心情烦躁,楚庄抬脚踢了那只白猫一脚,踢得它一声喵叫不敢在附近逗留,很快就蹿到别处去了。他抬起头一看,竟不知不觉走到后宫深处,这儿本来也居住着几名妃子,后来全都被打入冷宫,空下来的宫院就变成了父王宠信的练丹术士的练丹房。
楚庄对那名叫瀛光的练丹士没有好感,因此没有见过几面,但是深宫里竟然住进一个大男人,那瀛光不仅嘴皮子厉害哄得父王团团转,长得也油头粉面,据说颇得后宫娘娘们欢心,想到这里楚庄不由一阵烦恶,心里就像被扎了一条刺,心道等他登基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除掉这个惑乱后宫的东瀛人!
不知不觉竟逛到此处,正要转身离去,却发现练丹房内似乎有所动静,那盏如豆昏暗的油灯忽然被拨亮了很多,楚庄往暗处一隐,看到有条黑影从里面闪出来,门开了,接着又合上。门内一名只穿里衣披着素色道袍,梳道髻的人半探出身子,正欲关门,他却又仰头望了望空中那弯月牙儿,从宫门内走了出来。那人背影还称得上挺拔,只可惜脸上竟敷了一层粉,眉毛拔细以后又用眉笔细细勾起。看上去像个女子,容貌也秀丽如处子,此人便是练丹士瀛光。但他那描眉画眼的模样身为一个男子来说就显得过分阴柔造作。
似乎没有别的异常,楚庄正要走,却见一乘四人抬广轿抬着楚王向这边而来。他只得又隐身到暗处,要是被父王发现他在此地必定又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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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光似乎也有些意外,他的脸上竟然现出不情愿地样子,这倒是十分新鲜,楚庄反正进退两难。直到楚王拉着那炼丹士的手走进里面去了,随从全部散去,他们进入以后宫门并没有关紧。好奇之下楚庄亦随后闪身而入。
内室里悉悉索索的宽衣解带的声音传来,楚庄就算不用脑子去想也知道在发生什么事情,心中厌恶顿时无以复加!
楚国贵族好男色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楚庄十七岁行冠礼,十五岁时已经有一位妃子,对男女之事并不陌生,但此刻听着那里面传出的粗重喘息声和奇怪的摩擦声,顿时感觉丑陋无比。
折腾了两下楚王老迈衰弱的身体就疲软了下来。只听他哀求地声音道:“爱卿,还有仙丹吗?”
“王上不是已经决定要戒了吗?好几日不上我这里来,还以为王上把我给忘了。”
“诶!怎么会!”楚王声音道:“在寡人心目中任何人也及不上爱卿和长生重要,实在是因为尉迟田与尉迟明堂那两个讨厌的家伙天天到宫里来滋扰寡人,使寡人不能安生过几天安静的日子。只因他有拥立之功,要不然早叫人把那两父子赶出宫去。”
楚王在清醒的状态下还是有几分理智的。特别是对于尉迟田等一班老臣称不上情意但也有几分忌惮,也许是因为杀掉楚名将之后发现事情也并没有他想像地顺利,便放弃了将四大家族手中权利统统收回的打算,最重要的原因其实是因为他对药物的依赖已经越来越重,没有用药的时候就昏昏沉沉地,身体瘦得像皮包骨,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管理国家甚至是后宫。更为糟糕的是他自己一点儿也没有发现到自己将要油尽灯枯,从古至今诱惑着无数人地长生之道就连秦王那样正值青年意气风发的帝王也不能免俗,何况昏庸的楚王。他一心沉湎于仙凡与长生,醉心于所谓的房中之术阴阳双修,最终使自己的寿命被提前用尽,随时都有可能毙命。
瀛光扯了一下嘴角,穿好衣服走入密室,拿了一盒子红色丹丸出来,楚王迫不及待就服下了,随后他的脸上就放出奇异的红光,好像又精神百倍了,眼前开始出现幻觉,他迫不及待地扯开了身上衣服,只见炼丹士拍了两下掌,进来一个宫女,他把宫女往帐中一推,自己在外头放下青色与黄色的纱帐,就一脸嫌恶地走出了内室。
束了束宽松地亵衣,瀛光冷冷一扯嘴角,眼底有阴色,密室的门开了,从里面闪出一名黄衣女子,原来炼丹房中还藏着一个人。只见她头上插金凤钗,挂了两枝步摇,衣饰华贵,容貌精致透着几分妖艳,她在他的背后抱住这年轻男子的腰,涂着鲜红寇丹的手伸进衣里,慢慢往他地胸膛上摸,嘴里凉凉说道:“老不死的就快要不行了,你这样夜夜用春药来刺激他,不怕他活不长久吗?他死了咱们就没靠山了。”
“那不正好趁了你地意,等你腹中的孩儿出生,江山自然就跟了你的姓,到时候咱们也不用在这里幽会了。”炼丹士调侃的眼神看向她平坦的腹部,握住她那双在他胸膛乱摸的手,反过身就把这位母仪天下雍容华贵的曹皇后压在了圆桌上,隔着衣服握住她胸前的浑圆近乎精暴地揉捏挤压着,他必须要在她的身上找回男人的自信。
楚王那老匹夫早就该死!一想起他曾压在自己身上,瀛光就恨不得把全身都洗脱掉一层皮!如果不是为了完成师兄的大计他才不会留在楚王宫里任那老兀夫糟蹋,真是恶心!
他一手撕开了曹秋华的外衣,把手探进她的裙内就摸到了她的大腿根部。
“别,”虽然已经欲火高涨,她有些犹豫,“那老家伙还在里面。”
“我就是要当成他的面强他的女人,以后还要让我们的儿子坐上楚国的江山。”那男子冷冷地命令,“吻我。”
曹秋华咯咯笑着,果真拉下他的脖子,把自己的唇送上去。
一个小小的炼丹士却敢这样器张,偏偏她就是喜欢他这样,这才是男人嘛!楚王那老匹夫又拿什么来满足她?
九十六:**后宫(二)
屋中升着炭火,外面虽然很冷,寒风从室外吹得落叶纷飞,然而屋内却是温暖如春。
这艳丽的女子眉梢画得如蛇一般,在昏暗的灯光下伸出舌尖描绘着炼丹士的耳廓,头微微向后仰着,上身挺起,方便他的唇舌在自己的胸部游戈、**,酥麻的快感令她压抑不住地发出亢奋又压抑的低声呻吟。
瀛光伸出一只手握住她浑圆,埋头吸吮着,忽然重重地咬了一口,手指顺势就探进了幽穴,惹得她一声尖叫:“啊……等等。”
“又怎么了?”瀛光抬头目光冷冷地看着她,不满于她的压抑,在她体内的手指抽了出来,又麻又痒得不到满足的感觉令曹秋华变得更加放荡,主动握住他的手不让他撤出来,唇凑上去吻住了他的唇,瀛光眼中的光重新燃起,一把就撕开了她的前襟,这美艳女子丰满的胸部立刻暴露在眼前,他贪婪地埋下头去吸吮啃咬着粉红色的倍蕾,另一只手掀高她的衣服下摆露出光洁如玉的大腿,将她推倒在圆桌上抬高她的一条大腿。
曹秋华的眼神迷离,羞赧又刺激的快感席卷了她的全身,任由这风流潇洒的炼丹士将自己的头埋进她的双腿间,她感到有异物侵入的时候体内压抑不住的就涌出了一股股春潮,全身禁不住一阵颤抖,嘴里忍不住就喊:“给我,快……”瀛光并不急着满足她,仍是用牙齿轻轻啃咬拉扯着女子最私密处的嫩肉,舌尖探进她的幽穴吸吮着不断又流出来的蜜汁,眼底除了浓浓的**以外还有一种阴霾的光。
只见他从袖中拿出了一枚红色的丹药,喂给意识已经迷乱地曹秋华服下。她吞下之后才发觉不对,忙问:“你给我吃了什么?”
“没什么,只是一种刺激感官的药物,能使你全身都变得十分敏感,令你得到极致的快乐,而且,你不是一直对阴阳双修很感兴趣吗?我们来试一试。”
“哦?这又是最新的春药吗?”曹秋华玉体横陈在桌面上。支着一只玉腕看着瀛光,见他打量她也不生气,做为一个现代人她当然知道所谓的长生不死都是骗人的,不管他是不是一个骗子,不管他有什么目的。重要地是这男人能满足她,这后宫真的是太寂寞了,就算有权利又能怎么样?她已经体会到高处不胜寒的滋味,武则天又如何?优秀的女人就是身边围绕着很多男人又有何不可?男人能做到的,她曹秋华也能做到.
嘲讽地目光看向黄色与粉色纱帘重重阻隔的内室。那张大床上曾经她和瀛光在上面颠鸾倒凤过,也睡过楚王和瀛光,现在她的所谓“丈夫”正在里头和一个小宫女做得热火朝天。里面传来细不可闻的喘息就像被放大了一样钻进她的耳朵里,钻得她心神一阵凌乱,有一股令人羞耻地**蹿上心头,她自然清楚这是春药的药效上来了,眼前渐渐出现飘飘欲仙的幻觉,身体越来越热,越来越痒,曹秋华忍不住就贴向身边地男人在他身上磨蹭着。就连刚刚想起楚王皱巴巴干枯的身体那种恶心感也被渴望被男人占有的**所代替。看来这春药还真是好东西,有了它以后面对那老头子树皮一样起皱的身体也会减少一些恶心感。
曹秋华嗓子里发出难耐的呻吟,迫不及待地去解炼丹士的衣服,却被他闪开,低下头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忘了告诉你这药丸的名字叫春风。我还在里面加了一些料,要是一个时辰内不解的话就会全身干枯至欲火焚身而死。真是迫不及待想要看一看高贵地皇后放荡起来是什么样子,怎么样,好玩吗?”他抬起一根手指勾起曹秋华的下巴,啧啧赞叹了两声,在她蹭过来的胸部捏了两把:“真是个尤物啊,可惜,是个蛇蝎美人,不过我还就是喜欢你这样的。这宫里可没有第三个男人了,哦不对,还有一个小太子嘛,如果我没记错当初你也勾引过他吧?”
“你想怎么样?瀛光,我可待你不薄!”曹秋华被欲火折磨得全身如被蚂蚁咬噬,偏偏双手又被他反剪到了身后,皱着眉压抑住渴望,然而越是压抑,下体传致全身的那种痛苦又似欢娱地酥麻与灼热非但没有舒解反而越来越清晰地传入脑中,使她整个人的意识都被这股热潮所左右,模模糊糊地,感觉双唇被吻住,然后意志就开始模糊、昏沉,好像随时要陷入黑暗中,她迫不及待地想要寻找宣泻的东西,想要抓住一根浮木。
“不要着急,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如果回答对了我就给你。”瀛光握住了她在他身上摸索的手,跨下的男龙也早已蓄势待发,当一只柔弱无骨的手抚上了他的巨龙,瀛光纵然理智也忍不住发出一声呻吟,他握住她的手,让她跨坐在自己腿上,隔着衣物曹秋华感觉到一个坚硬的东西,忍不住磨蹭了两下竟一上一下地自行解决起来。然而毕竟这还远远不够,她要的更多,虽然明知道事情不对,但此刻**早已磨灭了她的所有理智,她急急用牙齿咬住他的肩膀,命令道,“问吧,快点问。给我……快……”
“你知道楚王身边有一张藏宝地图吗?是当年他使人秘密从秦国偷出来的,那张地图关系到一个宝藏和长生不死的秘密,我需要知道那张图在哪里。”
“什……什么地图?”曹秋华的样子不像是装的,难道是楚王那老不死的家伙连她也没有告诉吗?关于秦公宝藏,关于长生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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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一半地图已经现身,就在一个流浪杀手秦庄的手上,那么自己也要抓紧弄到另一半地图才行,等到两半地图合而为一,就可以奉献给秦王了。到那时炼丹士在秦国甚至天下的地位就再也不可动摇了!
瀛光一边在思考,一边享受着女子的口唇制造的快感,曹秋华不甘示弱地咬着他的胸部,依样画葫芦地**着他胸前的两点茱萸,湿濡的口唇在胸口留下了蜜汁一般亮晶晶的液体,而她下体流出来的津液也快淌湿了他的衣服下摆,瀛光也被勾得全身欲火沸腾,用手一探那女子双腿间早已春潮泛滥,他的腰带早被扯得开了,露出跨下巨龙正被曹秋华含在嘴里,瀛光在她口中冲刺了两下便一把撕开她的亵裤,掀起她的裙子让她坐了上来,两人同时发出一声愉悦的呻吟。
他一边抓着那女子的丰臀上下套动,冲刺律动着,一边问她:“那么,我要你去探听这个秘密,你能做到吗?我的皇后!”
九十七:秽乱后宫·秘史
那啥这章还H脸红爬走,下章就过去这个情节了
另外,玩够回家了,下周开始加更,在横店影视城拍了很多照片,和花落两个人还穿汉服去逛街,很有意思,嘿嘿
“嗯……啊……”曹秋华被他的冲刺折磨得全身酥软,绵弱无骨的身体被瀛光翻转过来趴在了圆桌上,从后面进入了她。浑圆的胸部抵在了桌面上,身下传来冰冻的触感和下体被填充和磨擦的快感令曹秋华几欲昏厥。
瀛光从后面搂住她的腰让她的臀部能更加翘起迎合他的侵入,一边用手抚摸着一手无法掌握的丰胸,粗暴地揉搓捏弄着,曹秋华在上下夹击的快感中昏迷了过去,瀛光仍没有放开她,抱起几近**的她走进了内室放在贵妃榻上,曹秋华已经清醒了一些,看到躺在床上像条死鱼似的楚王不禁吃了一惊。她咬着唇,用询问的眼神看着瀛光,她虽然淫荡风流但四的场面却没有经历过,不由一阵惶恐,怕楚王要是醒来看到她和瀛光私会岂不是一切全都完了!
不过她的担心是多余的,楚王因为服用春药和迷幻药此时正在昏睡。
床上半裸的宫女看到瀛光进来不仅没有走开,而且还温顺地下了床跪在旁边,只见瀛光挥了挥手,她会意就上前来轻轻揉着曹秋华的肩膀和额头,使她放松下来。曹秋华全身脱力,一面沉浸在**过后的余韵,一面提心吊胆地担心楚王会在这时候醒来,在这种极度担心又极度刺激的情况下,她发现自己又亢奋起来。她闭上眼,任由那宫女的手缓缓从肩头揉至她的胸部。有一下没一下地按摩着,一条灵巧纤细的舌从颈后缓缓吻过来,伸入口中,与她纠缠在一起。
曹秋华只是闭着眼,迷乱地体会着这种快感,不知道正在吻着她的人是谁,身上地药效也还没有消失。所以当她感觉到被侵入的时候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和脚已经被绑了起来,爬在她身上卖力耕耘的正是楚王枯瘦的皮囊,他一边不停地冲刺一边赞叹地吻着她的左胸,嘴里赞叹着:“真美啊!寡人的后宫中谁也不及王后这般美艳动人,王后你看。寡人还能让你觉得有年轻地感觉吗?”
曹秋华吃了一惊,却见楚王不动了,从她的身上滑了下来,而此时不知何时悄悄进来的另一个宫女爬上了床,曹秋华挣了挣。才发现手脚被人绑住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已经把她放到了床上,楚王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那宫女开始吻她。她觉得喉咙里发不出声音,不知道这又是怎么回事?楚王这老不死的难道喜欢玩三吗?看他迷乱的眼神应该是中了迷幻地药物?曹秋华咬着牙,也感到了几分羞耻,可是当那宫女开始吻她的大腿内侧,慢慢地往上游移,轻轻地舔着,不时用舌头刮搔她最敏感处的肌肤,她亦感觉到体内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欲火蹿了上来。而楚王更是津津有味地看着,当那宫女悄悄把手指放进她的幽穴,曹秋华全身就像是触电了一样,忍不住去看楚王,而他仍是双眼放着光贪婪地看着这刺激地场景。一点儿也没有要阻止的意思。
这变态!
她忍不住在心里咒骂了老不死的几千遍,又恨起该死地瀛光。竟然要让她遭受如此羞辱!曹秋华咬着牙,强迫自己不发出可耻的声音,可是她的双手被绑在床头,两腿也大张着被系在床尾,想要并拢都不可以,那宫女推高了她的裙子眼神赞叹地流连在她的芳草地,当“她”向她身上压下来的时候,曹秋华感到有一块明显的硬物在“她”的胯间雄伟地勃起。
这宫女竟然是个男人假扮地!
竟然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曹秋华一阵惊愕。
“我就是要当着他的面强他的女人……”她以为他不过是说随口说说的,没想到竟然来真地!她不能挣扎,也不能喊叫,因为楚王正在旁边看着,当那“宫女”跨到她身上,把裙摆打开遮住两人的下体,她皱起眉闭上了眼睛,感觉到他已经进入到她体内,被填充地快感令她暂时忘记了羞耻,竟忍不住开始迎合他的冲刺。由于春药残存的药性,还有刚才楚王并没有满足她,曹秋华尽管知道自己正在做一件可能使自己永世不得翻身的错事,她也无法阻止,甚至不能停止下来,更糟糕的是她还感觉到快感越来越强烈,忍不住出声呻吟,甚至感到越来越刺激,越来越亢奋。而听到她的呻吟楚王也更加兴奋,津津有味地在旁边看着。
迷离的视线中,她看到瀛光站在另一侧阴暗的角落,牵着唇邪邪地笑着。在他如恶魔般的笑容里,楚王软软地倒向了床内侧睡着了,曹秋华的手脚好像被解开了,但同时也被人点了穴道。趴在她身上的男人离开了,瀛光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地爱抚着光滑如丝缎般的肌肤,一边在她的耳旁如同幽灵一般吐着热气:“我的皇后,感觉还满意吗?要是你愿意帮我的话,以后天天都会让你享受到这样的快感,而且,我会帮助你登上楚王的王位,你说这样好吗?”
“好,你要地图,我要江山,我们各取所需。”曹秋华也已经想明白了,和瀛光合作这样她在宫里就多了一个强有力的助力,而且他知道她的太多秘密,就算想不合作也不行。她的“产期”也快要临近了,到时候偷梁换柱从宫外弄一个孩子进来也需要瀛光的掩护,他只是想要一张地图而已,那就给他。反正宝藏和长生不死对她来说没有诱惑力,这些东西都只不过用来骗骗古人而已。只是她担心楚王醒来会不会记得刚才的事情,他会不会起疑?因为看见她并没有大着肚子。想到这里她不由担心。
瀛光仿佛知道她的担心,说道:“这一切全都是幻觉,等到楚王醒了只会认为是一场梦,根本不知道这一切全都是真实的。”瀛光用一只手抬高她的下巴,让她看着他的脸,接着把她抱起来走到墙边,让她后背靠在墙上,抬高她的一条腿架在腰间,用力一挺就进入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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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以后,我们就真的是一条船上的人了,娘娘。”他说,唇边扯出一抹高深的微笑。
……楚庄在窗子外面的梁上听得真切,透过窗棱从头到尾目睹了整个过程,再也压抑不住,摸出了袖中小剑就要冲进去杀了这对无耻的狗男女!但是他的胳膊被人拉住,没等他回过神来,他就被突然冒出来的黑衣人给拉住衣领带了出去。
九十八:世上难寻的灵药
那个人的轻功很好,三两下就避过了曹秋华与术士布置在外面的眼线与暗哨,带着太子楚庄无声无息地潜出了昏暗的天光下暗沉沉如一座雕塑般的殿宇,楚庄颇为恼怒地被他拽住了胳膊,使力挣了挣,那人却是纹丝不动。
直到安全所在,黑衣人放开了他,楚庄看到他揭下了蒙面巾,一张俊朗阳刚,轮廓鲜明的脸孔回过头来看他。
“是你!”他诧异地看到这人有点熟悉又陌生的脸,那张脸上古井不波,除了冷淡没有多余的表情。
这人正是受人所托暗中保护楚庄的项子龙。
楚庄见到他既惊喜又尴尬。喜的是尉迟田终于说服了他们,楚家军毕竟还是愿意帮助自己对抗朝中奸佞。尴尬的是项子龙显然并不情愿见到自己,而且对自己这位太子也没有过多的恭敬。虽然楚庄早已体会过这种待遇,但还是有些不习惯,因为他是太子,而在眼前这个人眼里仿佛他只是一个平常人,完全没有因为他的身份而高看他一眼,这点令楚庄颇觉郁闷。
那是一群桀骜不驯,不能以常理来论断他们的所言所行的狂人,也是令楚国人骄傲的士兵。他们有一腔热血,他们是顶天立地的男儿,但是却不能被屈辱地践踏,被抹杀尊严,他们有着啊细悍的力量和绝不趋炎附势的人格魅力。
楚庄想起了那天他们救了自己的情形,自己也是这般狼狈,项子龙将他的短剑还给他,楚庄低头不语。在这位英姿勃发的少年将军面前,楚庄感觉到了自己历练地浅薄,以及稚嫩。便有一种相形见拙的自惭之感。但他也知道他阻止自己进入内殿是对的,只怕没等自己冲进去杀了那对狗男女,行踪必定就被埋伏在附近的杀手与御林卫发现了,曹秋华现在一手遮天,她就是杀了自己也没有人知道,宫廷已在她掌握之中,楚庄虽身为太子也是拿着鸡蛋去碰石头,完全没有办法制住那奸妃。现在的局势下自己还是按兵不动,韬光养晦才好。
“此地不宜久留。将军请到我宫中叙话。”楚庄意外见项子龙出现在王宫,他就知道老狐狸尉迟田已经说服了楚家军帮助自己,有了楚家军的大事便可成一半!不由他内心一阵惊喜。对于楚家被灭门楚庄心里也有遗憾和愧疚,特别是知道后来救了自己的一行人正是楚家军的亲卫,而那神秘女子……楚庄一直想知道她是谁,为什么她能够调用甚至是号令这支楚国最强悍地军队?那么,项子龙在楚家军与现在的楚国朝廷之间又是扮演着一个怎样地角色?他为何会愿意接受一个小小晋阳城守将的职务,又为何愿意扶佐他?他、楚家军,还有那神秘女子,他们必定都恨死了他的父王。为何又愿意帮助他呢?
楚庄迳自胡思乱想着,试图用楚家军的忠心来说服自己,楚家军是楚国的守护神,他们也会成为他的守护神,而他一定不会像父皇一样糊涂,做出不可挽救的错事来寒了忠良的心,冷了战士沸腾的血液。
殊不知他这样的表情全落入项子龙眼中,怀疑和猜忌便是猜疑和分歧地开始。楚庄虽然年幼但已经像老楚王一样多疑了,他不认为楚庄将来会如何善待连城和楚家军,但是自己等人却不得不扶佐他,楚国王室良莠不齐,除了太子可堪造就以外其余都无法得到一班老臣的认同,自然也入不了项子龙等人的眼。但他只是一个忠诚的军人,只要对国家有利的他就会去做,哪怕最后结果是会陷自己于万劫不复。
这也是老元帅与连城和她的哥哥们,他们毫无例外的选择。
项子龙不再多说,拽起楚庄的胳膊。带着他几个起落便离开了瀛宫附近地花园,向座落在冷宫附近的太子寝宫返回。
连城已经不眠不休地照顾了昏迷的大哥楚云三个日夜。
楚云身上伤痕累累,新伤加上旧伤使他身上几乎没有完好的肌肤,脸上一道疤痕从额头直到嘴角。如果不是有司徒凤飞的紫玉无瑕膏也许就要使他破了相。这些外伤倒还不足以致命。他身上内伤也很严重,全身筋脉尽断。想像不出曾经经历了怎样的磨难!连城看到他忍不住泪流满面。大哥是她在世上仅剩的亲人了!她在世上总算还有亲人!不知道自己该欣喜还是流泪,不管要用什么办法她都不会让大哥有事,她不眠不休,拒绝了司徒凤飞赶她去休息的要求,不停将真气渡给昏迷的楚
靠在门槛上始终没有出声的孤千城再也看不下去,走过去一把拉起她,接替她地位置给楚云推宫过穴。
司徒凤飞将楚云头上插满的银针一根根拔下,说道:“目前性命倒已经无虞,如果要续上他全身筋脉,还需一味药——红朱果。”
红朱果,这也是传说中的一味灵药,是练武之人梦寐以求的宝物,朱果生长在极寒地雪山,五十年开一次花,再五十年结一次果,五十年一熟,世上只有一株红朱果树,而一次结出地果实大约只有十颗,每一次红朱果的成熟都会引起一场江湖武林腥风血雨地争夺,最重要的是距离红朱果上一次果实成熟才五年,等到下一次有果实还需要几十上百年,他们现在可等不了那么久。
司徒凤飞知道她心中所想,说道:“五年前分别有五人得到了红朱果,虽然不知道被何人所得,但是假如别的地方我们找不到红朱果,在一个地方却可能会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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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秦国王宫!”连城猛然醒悟。
“没错。”司徒凤飞伸出羽毛扇打了她的头一下,“不过你也不要操之过急,此事需从长计议,你这样贸贸然去闯秦王宫不但危险而且也不一定能找到。”
是吗,那就夜探秦王宫好了。
连城心中想着,她的心事全都写在了脸上,其余二人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对她的冒失和急脾气只能摇摇头,但是不管她去做什么他们也会帮她。不知道这算不算也是一种盲目?
九十九:独往咸阳
“要混进秦王宫倒并不是一件难事。”
卫东楼刚好从外面进来,手上还拿着一张纸,看样子好像是皇榜。
“六王爷病重,秦王为这位叔父不惜广贴皇榜求医问药,有了这个我们要进秦王宫并不是一件难事,而且也不会使人产生怀疑。”
“那好,我现在就去。”连城接过皇榜看也没看往怀里一塞就往外走。
“回来。”司徒凤飞扯住她,“去咸阳不止一天两天的路程,还是准备一下我和你一起去免得你出差子,另外,楚云现在已经脱离了危险,只要留一个人下来好好照顾他就行了,过几天他就醒来。”说着他看看孤千城。
“那要不……”连城自然就想到孤千城可以照顾她大哥,却被他双眼一瞪,想起两人其实是处于敌对的关系,正犹豫,又被他瞪了一眼,好像是看出她的心思,抢白道,“我会派两个人在这里看着,不会有什么问题,要出发的话明天一早就可以动身了。
连城依然我行我素,独来独往。
所以夜里当她一个人携带了一个医箱和一把剑跨上黑马,从黑店后门出去的时候卫东楼并没有感到奇怪。他只是叹了一口气,把一些路上吃的干粮给她装到包里,凝视着她萧瑟的背影,他的心里也突然升起一种难以言喻的落寂……
连城一直拒绝着身边的人关心,卫东楼自然知道那不过是出于她不愿意欠人人情的心态。可是她难道不知道所有人只是真心地对她,因为爱,就没有亏欠与人情,只有发自内心的这份纯粹的情感,只是不愿意看到她独自一个人承受如此多地压力与磨难。
她……难道不明白吗?也许。并不是不明白,而是她不愿意明白。
卫东楼默默地看着她的背影,出了一会儿神,直到一声大呼打断了他的沉思,只见一只浑身雪白的蛤蟆从草丛里跳出来,嘴里还叨着一只鸡腿,它呆了呆看着马儿跑出黑店,连忙把鸡腿一丢。跳起来大喊:“主人!等等我!你要去哪里?难道要丢下你最忠心的狗腿子白玉堂吗?等等我啊主人!”
它以一种非同寻常的迅速,闪电一般。蹿起来连续几个蹦蹿,追着楚连城而去。
真是一只粘人的蛤蟆。
看着它跳上去蹿起,抓住了马尾巴,然后又以一种肉眼难辩的速度飞快爬到了连城地肩膀上,卫东楼忍不住要怀疑这是一只具有猴子的杂交血统地蛤蟆,他的手笼进袖内,背靠着梅树,斜斜地倚着,夜里的清风轻轻地飘扬着他束发的丝带,周身朦朦胧胧。如同有白雾缭绕。与楚国的动乱比起来,秦国法制严明,民心安定。街头虽也有打架闹事的歹徒,但大多还是规规矩矩做生意的本分秦人,遍布了整条街道的打铁铺子,兵器坊和琉璃厂随处可见,秦国是以冶铁、打造兵器以及琉璃、瓷器为主要国库收入的来源,而且矿产资源也十分富饶。取之不尽。
秦国尚武,男女老少几乎人人会点防身的招式,民风尤其彪悍,再加上有一套完善地制度来约束这些悍民与军队,老秦人就好像是一个坚不可摧的拳头,不仅勇悍,而且团结。这样一个国家的存在无疑是中州大陆各国所要担心和提防的,最强而有力的威胁。
秦国隐隐有一统天下的气势,中州大陆各国虽然还是列国并存,但任何一个国家的实力却都远远不如秦国。唯一能够抵御强秦的办法就是联合。然而目前地局势却是一盘散沙。
穿过了咸阳城的闹市,尽管她脸上带着狰狞的木面具,秦国人却和别的国家的人不同,没有一个人怕她。也没有人用奇怪的眼光看她。仿佛都已经习以为常似的。看见这个身穿黑纱脸带面具,浑身如同冰霜的女子从闹市区牵马而过。亦没有人多看她一眼,小孩子们还嘻嘻闹闹地从她身边跑过。
连城随意找了一个客栈落脚,听说她是揭了皇榜要到宫里去治病的,店东显得特别热情,特意给她安排了天字一号的房间,而且还配备了一个茶水小厮随传随到地招呼着,看那架式仿佛还怕她跑了似地。连城有些莫名其妙,对那小二不时盯着她看的眼神也没有过多疑虑,只是觉得这家店有些怪异。
其实她不知道这皇榜张贴了三五个月,一开始的时候为了赏金揭榜者如云,大多是些江湖骗子,官府打杀了一批之后就没有人敢再冒充名医给六王爷治病了。如今敢去揭皇榜的人都是有真材实料地,店东看到楚连城浑身气质就不俗,一眼看去就像一个高人,而他因为儿子得了一种怪病,看遍了咸阳城地大夫都没有用,因此对于敢揭皇榜的各路名医高手十分恭敬,希望有人能治他地儿子,自然就对楚连城这位“贵客”十分上心,殷勤招呼,打算着寻个合适的时机就来央求于她。
连城从二楼的窗户往下看去,这客栈座落于咸阳城闹市当中,规模也比较大,算得上是附近酒楼客栈之中的翘楚了,这间上房倒也干净明亮,布置颇为雅致。她盘算着先休息一下,夜晚先一探秦王宫看看地形,或者也要先打听一下六王爷得的是什么病,她才好有所准备,对症下药。能不能治好六王倒在其次,首先要拖延一下时间,尽量在宫中呆上一日,找到御药房就不难知道秦王宫里有没有红朱果。
白玉堂从她的口袋里爬出来同样趴在窗台上,一个爪子支着下巴看人来人往的闹市,忽然又突发其想:“主人,你看咸阳城比边关可热闹多了,在这里做生意一定不愁没钱赚,这小客栈的位置也不错,不如我们别自己买地皮盖客栈,直接把这儿盘下来岂不省事,只要从黑店里调一部分人手过来就可以开业了,而且还能作为我们在咸阳城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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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想了想觉得有理,只要稍微装修一下就可以营业,改日要叫司徒凤飞过来看一下。
“我决定了,我要在这里长住,这里多热闹呀,人也多……美女也多!”白玉堂双眼贼溜溜色眯眯地看着街上走过来一个丰胸肥臀,看起来特别妖娆的女人。随即它的头就被打了一下,连城用二根手指揪住它的后脖子皮把它从窗台拎了下来,门外只见咚咚有人敲了两下门,一个清冽带着丝玩世不恭味道的男子声音问道:“有人吗?”
不待屋里人答话,那人已经用一根指头戳着虚掩的门扇推了开来
一百章:这是一只诡异的蛤蟆
司徒凤飞一手的扇子捂在胸前,另一只手施施然提着一副“测字算卦,老少无欺”的帆布招牌,正以一种风华绝代玉树临风的气质斜斜地站在门口,背后有什么东西露出来,仔细一看插的不是一把剑而是两卷长长的字画,他一双斜飞的丹凤目正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们两个。连城一愣,她粗心大意竟没有发现门外有人偷听,而在小包袱里找着炭烤鸡翅膀吃,一边口沫横飞地辩解自己有多么纯洁,绝不像连城想象那样好色的白玉堂同学,则惊骇地捂住了嘴巴跳起来躲到连城背后。
“嗯?这只蛤蟆竟然会说话!”
司徒凤飞一脸“被我逮到了”的表情,白玉堂警惕地从连城背后露出两只小眼睛看着他,两个爪子牢牢地攀紧了主人的袖子,把啃过鸡爪子以后油腻腻的爪印不知不觉就揩到了连城袖子上。
“这个真是很有意思。”司徒凤飞伸出两根指头,就来抓这只蛤蟆。白玉堂条件反射地朝他喷出一道毒雾,准备杀人灭口,因为它感觉到了一种极强大的,来自司徒凤飞这个家伙的威胁。司徒凤飞用羽毛扇一遮,挡开了,毒雾散了以后他一点事都没有,一只手摇晃着白玉堂的脑袋,另一只手扭着它的胳膊和大腿,一副要把它解剖了研究了的科学怪人的模样,只差手上再拿一把手术刀,吓得白玉堂打了一个哆嗦。而连城在旁边看着,一点都没有要阻止他的意思。
可怜白玉堂同学发挥出它的看家本事,身体由白变红又变绿再变黑,变来变去的放出剧毒,而人家一点都没有要理会它的意思,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它是毒物之王没错,司徒凤飞却是毒物研究界执牛耳的领军人物,既然司徒凤飞不怕它地毒,白玉堂同学就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它很聪明地立刻就装出一副特别小白的模样,把自己伪装成一只普通的蛤蟆,闭了嘴打死也不再开口说话,无论司徒凤飞怎样威胁利诱都不行。连城从司徒凤飞的手上抢下白玉堂。脸色不善地问他:“你跟着我又要做什么?”
“放心,我不会妨碍你的。只是怕你对烈火金刚掌不熟悉,因为担心你才跟着你嘛。”司徒凤飞眨巴着眼可怜兮兮地说,信誓旦旦地保证,“我可以扮成小童跟着你,绝不会有人认出来的。”
“有你这样人高马大的小童吗?”连城白眼一翻,看着这个毛遂自荐的家伙,心中掠过狐疑。他什么时候跟着自己出来地?竟然一路都没有发现,“你是说六王爷得的不是什么怪病,而是中了烈火金刚掌地内伤?”连城略一沉吟,让司徒凤飞跟着也好,这家伙就跟一部百科全书似的。有他在身边至少比自己到处瞎摸乱撞强多了。
忽然外面吵吵嚷嚷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门砰的一声被撞开,一队士兵手上拿着画像闯入进来。
连城正准备去看个究竟,站在遥远处的司徒凤飞,不知什么时候鬼神莫测地挪到了她的面前,把她推倒在床上。
“吁——”他举起一根指头止住她要脱口而出问候他家祖宗的粗话。
“喂,你们见过这个人没有?”
一队士兵闯入进来看到屋内的情景露出一个鄙夷的眼神,仿佛他俩正在干什么不齿的勾当,拿出画像让他们看了一下。匆匆地核对了一下就走,从头到尾司徒凤飞把头侧向床里面只露出半个脸。连城推着他,努力把眼睛透过他地肩膀看到那张画像,快速的一瞥之间,只见画像画的人黑衣劲装,面容粗犷英俊,有七八分长得像秦庄,边上还有注解:“天下第一杀手”。看来就是秦庄无疑,秦国人为什么要抓他呢?
不待她细想那些士兵已经走了,她推了推司徒司飞:“抱够了没有?快走开!”
“又不是抓你。紧张什么,色狼!”一头蛤蟆忍不住从角落里蹦了出来,一副正义凛然的表情指责着司徒凤飞趁机卡油的无耻行为。
司徒凤飞脸一板,一本正经道:“我是怕他们认出我来,司徒凤飞的人头在秦国可值五千两银子。比秦庄的人头值钱多了。”
“哼。那不如我抓了你去领赏算了。”连城没好气地哼了一声,“你早就知道他们在抓秦庄?他们抓他干什么?”
“自然是为了宝藏。秦政要得到长生不老的秘方。”
“世上哪有长生不老之术。”连城嗤之以鼻,“想不到秦王也信这个,我看他好像挺精明强干,难道也跟他师父一样都相信长生不老地存在,认为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吗?”她摇了摇头,再一看司徒凤飞还抱着她不放,脸色马上就阴了下来。
司徒凤飞讪讪地往旁边挪了挪,又被她瞪一眼。
楼下又听吵吵闹闹,走出房间从栏杆往下一望,只见走进大批结伴同行的士子,司徒凤飞在她身后站定,解释道:“大概是来秦国游学取仕的士子,最近黑店里也多了不少学子,都是来参加秦国三年一届的科举。”
“科举?”连城第一次听到这个新鲜的名词,“什么是科举?”
“就是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选拔官吏的新制度,秦国把这种制度叫做科举,每三年举办一届,将会选拔出文武两状元,到时候跨门游街,成为天子门生,荣耀得很。由此选拔出的人才将来的仕途也必然是一帆风顺,得到秦王地重用,因为各国士子们才纷纷赶来参加选拔。”司徒凤飞目光看向楼下那群士子,当中就有几张熟悉的面孔,只见魏尹和杨尚两人处于人群中,眼睛东张西望,左顾右盼,身上还背着小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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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果真是懂得用人之道,怪不得日益强盛。”连城听罢只是沉思,这个国家有太多值得学习的地方,要是楚国再不走上富国强民之路,到最后只能被吞并,或者:自取灭亡!
白玉堂却不解,挠着爪子苦思冥想,科举不是到了隋朝才出现的产物吗?可是它又仔细一想,本来这就是一个错乱地时空,很多东西改变了也并不奇怪,想了想也就不再大惊小怪。它想凭它白玉堂地聪明才智,风流潇洒的体态,以及独一无二地智慧,说不定还能去做个状元玩玩,成为史上第一只蛤蟆状元……想到高兴处,不由爪子捂住嘴巴吃吃地笑起来。
一百零一章:夜探白马寺
“求两位高人给小儿看看吧,究竟我儿子得了什么怪病?为什么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整日恍恍惚惚,看着又好像没病,可终日就这么痴痴傻傻的,这样下去可怎么得了,小老儿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还指望着将来传宗接代光宗耀祖的啊!”
夜里,客栈老板果真带着他的儿子来央求连城给他儿子治病。连城与司徒凤飞对视一眼,只见这少年形容消瘦,目光呆滞,眼窝漆黑而且眼眶下陷,目光看去没有焦距。刚要碰到他的手,他却像是被针扎到似地躲到父亲身后,浑身不停哆嗦,连嘴唇都发紫了,看上去不像得病,而是被什么东西惊吓所致。
司徒凤飞蛮横地拉过他的手,随意给他把了把脉,客栈老板在一旁焦心地看着,少年在他手上挣扎着,大声呼救。司徒凤飞递出一只手示意某人把药箱给他,连城却跑到一边打坐调息去了,一只雪白色的蛤蟆从旁边跳过来,伸出舌头对他做了一个鬼脸,又把屁股掉过来对着他扭了两扭,跳出房门去了。
“这混蛋!”气得司徒凤飞随手拈起一杯茶水泼向它,白玉堂早已经溜得没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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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老板看着这两个怪怪的人和蛤蟆,嘴巴有点合不拢,心里就犯起了嘀咕,不知道他们是否有真材实料能医治自己儿子,反正自己也是抱着一种瞎摸乱撞的心态,死马当作活马医吧。
司徒凤飞却道:“没什么大碍,开几服药给他压一压惊去去邪火就可以了,令朗最近去过什么地方,或者是曾被什么惊吓到吗?”他眼皮一抬,目光扫过少年的脸宠。接着从随身的包包里拿出一把寸长的银针,一见这一排排密密麻麻插在针囊的银针,吓得客栈老板猛一激灵,心想这么长地针扎下去,儿子还有命在吗!
忍不住捏着一把冷汗,他回答道:“半年前,小儿考中了乡试,全家人自然是十分高兴。指望着他能在京试里取得一个好成绩,也好出人头地光宗耀祖。谁料突然间祸从天降,那一日,小儿匆匆出了门,只说去会见一个朋友,谁知回来就变成了这个模样。”说罢忍不住掉下老泪,看着昔日意气风发,如今却痴痴傻傻的儿子心酸难以抑制,“为了医治和买药没少花银子,眼看这客栈也要被我卖掉了,可就是没有一点儿起色。不知道要怎么办好!”
“知道他去过什么地方吗?心病还须心药医,只要知道是什么吓着了他,带他去重新经历一次,说不定就能克服恐惧,这样吧,我给你开个方子早晚煎服了也能见效,不过时间要长点。”
“成成成!只要能见好小老儿就是砸锅卖铁也在所不惜。”客栈老板连忙感激地接过处方看了又看,却愣是没看懂上面写的什么?
“这药嘛。你派人到关外的黑店去取,自然会有人帮你配好。我听说你要把这间客栈盘出去,不知道有没有兴趣成为我们旗下的连锁分店,我们付你双倍的价钱买下这间店连同附近两块地皮,还聘请你来当大掌柜的,将来分红也少不了你,如何?”司徒凤飞弹了一下拇指与中指,一根银针就没入少年头顶的百汇穴,同时有一条细不可见地血线沿着银针被抽了出来。客栈老板吓出一身冷汗,直到发现儿子并没有事才嘘出一口气。
听到司徒凤飞说关外的黑店。不由他又惊又喜,黑店地大名如雷贯耳,听说那里尽是奇人异士,豪杰辈出。旗下不仅网罗了各种人才。而且和政要间也关系密切。秦国一些高官都是那里的常客,听说那是真正的天下第一店。不仅有最美味的饭菜,最好的服务,最新奇的表演,最好看的歌舞,还有很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奇玩意。听说那里一个普通小二的工钱就抵得上他在咸阳城开两个月的买卖收入,怪不得前去应征者如云。多少人想巴结还巴结不上,此刻人家竟然主动提出要盘下他地店,而且自己还能当大掌柜,上哪才能去找这样的好事呀!
客栈老板一愣之下,又惊又喜倒忘了回答,好半天了,直到司徒凤飞将十二根银针全扎下去,老板这才反应过来,忙不迭答应,问道:“请问您二位是黑店的?”
“我们也只是伙计,不过和老板说得上话,负责在黑店里坐堂问诊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司徒凤飞随便找了个身份搪塞过去,老板却对他俩像对待恩人一样的热情,态度又比方才热络和信任几分,忙道:“那么就请您二位多多替我美言了!小老儿将来要是能和您们的黑店拉上关系,一定不会忘了两位的大恩大德!”这老头眉花眼笑地,觉得今日真是喜事临门,怪不得今早喜鹊就在枝头乱飞。
蓦地,他看到儿子的眼珠转动了一下,好像有清醒的迹象,又惊又喜之下连忙向司徒凤飞下跪口称“恩人!”
“针炙只是暂时让他的神智清醒一点而已,你不要高兴得过早,现在我来问你,是什么让你感到害怕?说出来,我会帮助你的。”司徒凤飞的眼底好像有一种光芒,像一个深潭将人给吸了进去,少年有一刹那的失神,嘴里喃喃就说出几个字:“白马寺,祭祀……”一张脸马上就变成了死灰白,再也不肯说什么。
司徒凤飞挥挥手叫客栈老板把他的儿子带出去,回过身坐在桌子旁给自己斟了一杯茶,单手托着腮,露出一副神往的表情,看着打坐的楚连城。
“你又想到什么?”接收到那一束飘飘忽忽充满算计地目光,连城甩了个白眼给他,见他如此色眯眯盯着自己,不由看了看自己周身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月圆之夜正是白马寺的祭祀之日,今夜我们不如去瞧瞧怎么回事,听说最近咸阳经常有女子和小孩失踪,连官府都没有办法查到一点线索。”
“哦,这世上难道还有你不知道的秘密吗?”
“正因为是秘密,所以才要去看个明白,否则怎么知道是什么秘密呢?”司徒凤飞微微一笑,一把羽扇在胸前摇啊摇。连城对他这种唯恐天下不乱地心态嗤之以鼻。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司徒凤飞地身影,这个表面看起来好像高深莫测,神仙一样出尘绝俗的男人却实在有着几分八婆地潜质。也不管连城愿不愿意,拉了她的手就往走。
“喂,我说,好歹也要专业一点,穿上夜行衣再去吧?”她发表出不同意见。
“不用,我们就是去看热闹的,运气好的话或许还能不费吹灰之力得到想要的东西。”司徒凤飞忽地回过头朝她眨眨眼,一副胸有成竹的表情,好像想到什么关键性的问题,他变得十分兴奋。
一百零二章:邪教
“白马寺事实上是一个邪教的聚集地,那邪教的魔头号称火云邪神,沉迷于长生不老之道,据说他的手那里也有一颗朱果,是真是假,我们把他抓来问问就是了。”
司徒凤飞语气轻松道。
连城却觉得有些意外,不由看了他一眼。
夜未央。垂暮的光景被墨空替代,缁夜降下,星空万里无云,明月高悬。
连城看了看天空,点点头,司徒凤飞忽然靠近她,她还不知道他要干嘛,顿时觉得脸上一凉,他把什么东西抹在了她脸上,触手薄薄的。再抬头看司徒凤飞也戴了一张人皮面具,唇边多出两撇小胡子,脸上长了几个麻子,连鼻子也扁平了不少,眼睛变成单眼皮,看上去像一个油头滑脑的纨绔子弟。他撮起唇吹了一声口哨,只见一黑一白两匹马屁颠屁颠地迎面朝他们跑来。
两人上了马,朝白马寺方向而去。
夜色已深了,奇怪的是前方这间寺庙竟然***煌煌,人声鼎沸。这地方果然十分隐秘,通通了重重机关,转过了两座八卦阵,才在城外荒郊看见了这么个地方。前面走着的司徒凤飞却像在自家后院行走似的,遇上路上的暗哨核对暗号,他随口就答,而且没有错漏,两人很快就混进了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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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那几个从林中出来迎接他们的喽罗很是热情道:“原来是蜜蜂儿大侠来了,这次又带来什么货色呀?阴阳双修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两位请进吧!”说着就瞄了瞄被司徒凤飞半挡在身后的楚连城,脸上露出猥亵与淫邪的笑意。
司徒凤飞紧了紧连城的手,免得她一时不爽就把这些喽罗杀了打草惊蛇,但他显然多虑了。连城与他的目光对上时显然也有一些恼怒,但还是不动声色跟着他往里走。
眼前很快便看到白马寺的真容,许多穿着白色衣服地人聚集在寺庙中,焚香祈祷,伏地叩拜。这些人中不仅男女老少皆有,而且年轻男女居多,全都身着清一色的粗布白衣。男的脸上全都套着一个白帽子,女的则在头上插朵小白花。男子的脸都看不清,女子却是个个长得秀美。而且无一例外表情木然,目光呆滞,显然是中了。庙宇的上空仿佛有一股黑气直往上涌,仔细一看却是木柴燃烧的滚滚黑烟在往上涌,到处有熊熊燃烧的篝火,在天井整个空旷地场地里,一群身穿白衣的人围着一个木桩子和火堆起舞,嘴里喃喃念叨着听不懂地经文,看去异常诡异。
那个木桩子上的铁链已经锈迹斑斑,还有些许暗红的痕迹。细看便可以看出那是斑驳的血迹。二人心神俱是微微一凛,便跟着几个领路人进了天井,并且拿到了两件白衣穿上。
“这就是火云教的拜火仪式,火云邪神也是江湖上出名的邪教魔头之一,成名绝技就是烈火金刚掌,其威力不仅能在瞬间震断人的筋脉,而且含有剧毒,普通人中一掌即死。待会儿见到他小心一些。”司徒凤飞在连城耳边耳语。
两人悄悄退到了一旁在阴暗处看着这个拜火仪式。
“我怀疑拜火教就是近来咸阳城不断有女人小孩失踪的原因,而六王爷秦漭不用怀疑就是为了缴灭这个邪教而受伤,我们不管是抓住火云邪神迫他交出红朱果,或者是拿到烈火金刚掌的解药回去救治六王爷再想办法在秦王宫偷到红朱果,对我们来说都不虚此行。”
司徒凤飞果真是天下事无所不知,听他这么一说显然事先早有计划,连城虽不满他事前故作神秘,但只要能达成她的目地就行。
两人注意着周围,等待着火云邪神的出场,只觉得背后有脚步声传来。司徒凤飞伸手一拉,便将连城拉到怀里,作亲密状,同时司徒凤飞的后肩膀就被人拍了一掌。来人说道:“好啊你个色蜜蜂儿!竟然悄悄地躲起来吃独食。拜火仪式都还没有结束呢,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啊?来来来。让我看看你今天的收获如何?又是哪一位咸阳城的名门闺秀绝世佳人啊?你这小子总是艳福不浅。”
连城眼中闪过一道冷光,司徒凤飞忙压住她,向她使眼色,一边向来人道:“原来是玉萧兄,幸会幸会。”那人看到了司徒凤飞易容的“蜜蜂儿”身后女子一张平凡的脸孔,顿时失去了兴趣,咋咋嘴说:“哥们今日地眼光怎么倒变差了?”
司徒凤飞一笑:“大鱼大肉吃多了,偶尔也要尝一尝清粥小菜嘛。”
“不错不错,清粥小菜的好。”那人也是一脸淫笑,再看那边拜火仪式的其中一个环节好像已经结束了,男子全都摘下了脸上的白布套,但脸上还是蒙着一个面具似的眼罩,遮住了鼻子以上额骨以下的部分,真正的面目看不清。女子则被一群道士打扮的人带了下去,连城也被两个道士架住带走了。
虽然有点不放心司徒凤飞那点儿蹩脚的功夫会应付不过来,但他们还想看看拜火教到底在弄什么玄虚?因此连城顺从地被架走了,耳中最后听到那火云邪教的教众都在喊:“火云老仙,千秋万代,一统江湖,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一片歌功颂德马屁乱飞地欢迎仪式中,只见一顶八人大辇从远空飞来,抬轿的轿夫是八个光头大汉,轻功绝佳,他们踩着屋顶而来,黑夜里又看得不甚仔细,就好像腾云驾雾一般,一群跟在大辇后面的红衣女子望空抛洒着花瓣,空中响彻诡异的音乐。天上飞下地太花与红色地纸屑,绸带,艳丽得就像染上了人的鲜血,几个身披薄纱面容艳丽地女教众首先落了地,跪在祭坛上欢迎教主,其他人也跟着下跪,高喊火云老仙一统江湖的口号。
这火云邪神的出场果然是气势十足,气吞山河。
司徒凤飞混在人群当中。看到今夜这白马寺不同寻常,有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周围人似乎都不自觉地涌动起来,暗潮汹涌。不由他牵动唇角微微一笑。
看来,有一场好戏可看。
今夜不止是他与连城,来此凑热闹的人还真是不少啊……
一百零三章:螳螂捕蝉
阴暗的地牢里面,散发着一股树叶与枯草的霉味,还有尸骨腐烂的恶臭,不时有体形硕大的老鼠从脚下溜过,这些表情麻木的女子由于被控制了心神因此都不哭不叫,被两个守卫一前一后押着回到牢内,里面还有一些女子被关在一间收拾得比较干净的石室里面,左右两边的囚室则关着许多小孩和一个被拷打得血肉模糊的老人,老人看着像已经死去一般。小孩子都被关在鹅笼里面吊了起来,用黑布蒙着眼睛,不停地哭叫声,声音都嘶哑了,守卫便不耐烦地用鞭子抽打了几下鹅笼,恐吓道:“再哭,再哭就把你们的心肝挖出来下酒吃了!”吓得那些小孩子顿时止住哭声,抽泣着,还有些小孩子由于被吊得太久和被惊吓沉沉地昏睡在鹅笼里面。
一守卫对另一守卫道:“好生看着这些小东西,拜火大会结束以后就要拿了这些小孩子来炼仙丹,死了一个再去寻一个就来不及了。”
另一守卫也嘿嘿笑着点头。除这两个以外,还有另一群看守牢房的小卒在吆喝着掷色子玩牌九,外面的牢门被打开时,里面仍然喧闹声不绝,三五个身穿红衣的拜火教弟子把她们押送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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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慢慢地走在一群女子的最末尾,快要被推进牢房的时候,忽然出手制住了两个守卫,身形如一阵风一样,迅速地闪过,正在喝酒作乐鞭打囚犯的狱卒还未醒过神来,只见一道寒光划过眼际,脖子就多出了一条血线,一个接一个,被秋收的麦子一样纷纷倒下。睁着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直到死去时他们还不明白是怎么死的。
连城袖中一抖,细不可见的天蚕丝从掌中飞出,迅速缠住了鹅笼地顶端,轻轻一扯,高悬的笼子便掉到地上,将孩子从那里面抱出来,顺手便点了昏睡穴。不多时三十八个小孩被集中到一起放到地上。这一瞬间发生的变故太快,因为重重牢门的阻隔。外面的守卫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此时左边的牢里面那个已经一动不动的,全身血迹斑斑气若游丝的老人忽然间爬了起来,爬到牢门地边缘向楚连城伸出手:“姑娘!姑娘可是来救我们的?老夫就是当朝太傅!请问是王上来了吗?!”他又激动又哆嗦地伸出手,嘴唇也在不停地颤动,“告诉我王,九王爷他……他……他要……”接下去地话还没有说完,老人再次晕了过去。
连城上前探了探他的鼻息,感到有些奇怪,秦国太傅怎么会被关在这间地牢里。又怎么会和拜火教扯上关系?她略一犹豫,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传来,便把剑架在点了穴的两个狱卒脖子上,要他们打开牢门。两个狱卒早被吓得白眼直翻,待穴道稍解就抖抖擞擞地拿出钥匙打开了门,随即又被连城用手刀在脖颈处拍了一记,劈昏了过去。
连城手中挟着自称秦国太傅的瘦老头儿,看了看那些依旧混混沌沌的女子。这些人等到把外面的邪教教徒收拾了再来带走不迟。
当她如同一阵风一样闪出黑暗的地牢,迎面撞上一个黑衣人,双方交手以后都没有得到好处,连城被那人浑厚的内力震得胸中气血涌动,那人也被迫向后倒退了两步,二人眼中均现出惊诧。那人与她对了一掌之后只盯着她手上的老人,沉声道:“看来是友非敌,不知朋友是哪条道上的?”
“既然你为他而来,那这老头就还给你了。”把手中人一推,连城顺势就闪出了牢门。
擦身而过地刹那。黑衣人眼中忽过划过一道光,那眼神似乎在哪里见过?连城一时想不起来。
外面的守卫早被黑衣人收拾了,她回到地面只见两方人马已经杀在一起,在暗处看热闹的司徒凤飞向她招了招手。手中仿佛拎着什么东西。是个小矮子的模样,连城没有看仔细就有一个与刚才那黑衣人一样佩银徽的黑衣人被火云邪神一掌震飞向她站立的地方摔来。
她随手化解了黑衣人摔落的力道。往旁边一推,迎面而来的火云邪神地掌劲本来是打向黑衣人,于是正好就正面攻向了她,她往旁边一闪,只见这“火云邪神”脸上戴着一个焰火形状的面具,双眼如鹰般锐利,头发花白散开,迎飞而舞。
从他嘴里冷冷地吐出一句话:“你又是谁?”
“是来向你借朱果的人。”连城单手负在身后,戴了人皮面具的脸色波澜不惊。“火云邪神”二话不说就伸手来抓她的脸。连城又怎么会被他得逞,往后飞身飘退便绕着一棵树到了树梢上,冷冷一笑,面对火云邪神袖中丢中的一种带刺又有火焰的暗器,挥动了一下衣袖,袖中顿时飞出一条白练,一卷一甩,暗器便全都被卷落到地面,有几枚打落到了两个要向她发起偷袭的火云教众身上顿时就燃了起来,那两个人撕心裂肺地在嚎叫着在地上打滚,不多时竟全身都烧成了灰烬,场中混战的人亦被这一阵凄厉的惨叫声叫得头发毛麻,连城心下一凛,收到司徒凤飞地暗示决定速战速决,喝道:“好毒辣的暗器!你这妖人作恶多端,我本不愿多管闲事,现在看来非除掉你不可了!”
“哼,那就要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火云邪神”一击不中,发现这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女人十分难缠,当下也不愿再恋战,暗道今夜真是倒霉透顶!竟然会被秦政那小儿的黑羽卫找到他地老巢发动突袭,火云邪神眼神闪动:眼看着就要用三十八颗小儿地心炼成真正的长生不死药了!却被这些不识好歹地人破坏了他的大计,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识时务者为豪杰,当下他虚晃一招拔脚就走。
“想走?没那么容易。”连城手中白练一招,从背后缠住了他的脖子,反手一拉,拽得火云邪神刚飞上了一颗大树想要借轻功遁去又掉了下来,这妖人气得哇哇大叫:“臭丫头!我跟你无冤无仇,看你也不是老秦人,为什么要来跟我过不去?”
一百零四章:破寺
他吹了一声口哨,不知从哪里又冒出来无数弓箭手,他们埋伏在屋顶上拉开弓箭,顿时火箭密集向下面射来,连城挥动白绸挡开火箭,便被火云邪神瞅了一个空子逃跑,跑到不远处他从怀中摸出一个火药弹朝后一丢,顿时一道白烟与火光升起,光芒刺得人眼前一片明亮,连城向前追去,冷不防那妖人被追得急了返过身拍出一掌,她冷哼一声正要迎上,哪知后脖子衣领被人揪住,一道紫色身影鬼魅一般出现在她身后,拉了她就走。
毛绒绒的狐毛衬着他脸部清俊的线条,半边蝶形面具遮住了他的脸,如同夜里的露珠一般,似乎连他周围的空气都变得格外的透明和清冽。他修长的手指停留在她的肩上,毫不客气地揪住了连城的后脖子衣领,不容分说就把一脸苦恼满脸菜色的她带出了混战之所。夜风吹动,一两咎狐毛好像擦着她的脸颊划过,便有一股不知名的麻痒惹得人心神一荡,两人呼出的白气在火光下的夜里盘绕着,然后消失……停下来以后就这样大眼睁小眼地互瞪了一会儿。半晌才回过神来似的,连城忙不迭拍开了那家伙的毛手毛脚。
“放手放手!”顺了顺被拉得皱巴巴的衣领,再看向在远处招手的司徒凤飞,她觉得丢脸之极,“你怎么也来了?”
“我如果不来,难道看着你们两个小白以身犯险吗?你以为这个地方是什么人都能闯的?”孤千城话音刚落,仿佛为了印证他的话,忽然间一大片一大片的地板毫无预兆地从大殿正中开始瓦解,下陷,一直漫延向天井。打斗中的黑衣人与火云寺的教众有些没有发现异变突生,他们根本来不及躲闪就落入了下面地陷井中,只发出一声惨叫就气绝身亡!
众人一看那地底之下竟然是密密麻麻的刀尖。人一落下去就被刀刃刺穿身体,流淌的鲜血染红了刀尖,余下的人全都大骇,整个天井忽然间仿佛空气都静止了,忽然,不知谁发出一声喊叫,顿时顾不上缠斗在一起,全都拼了命地往外跑!乱成一团的白马寺中只听利箭由四面八方射来的声音与地板塌陷人掉下去发出的声声惨叫。这座大殿里供奉着三清祖师的庙宇顿时就变成了修罗地狱!
站在屋顶上望着这一片火海地“火云邪神”,事实上应该称他为秦国的九王爷秦广德。冷冷地看着一个又一个人在他地机关下死去。
白马寺暴露以后他的计划也将随之破产。这些人自然一个都不能留。只可惜筹备了多年的大事就这样功亏一篑!
他不甘心!
只差一步,仅仅是一小步,他就能除掉秦政取而代之,登上九五之位!可是秦政小儿先一步察觉!
所谓的“火云邪神”,事实上就是秦国的九王爷秦广德掩饰行踪的一个身份而已,他利用拜火教作为掩护,勾结朝中的大臣与一班武林人士图谋造反。秦广德利用迷幻药将他们控制住,再许之以荣华富贵纵情淫乐,将这些人牢牢地掌握在手心里面。而真正的“火云邪神”其实不过是一个五短身材的小矮子,武功并不济。擅于制造迷幻药和各种毒药,因为他有这个作用九王爷收服拜火教时才没有杀了他,而是让火云邪神成为他的替身之一。现在司徒凤飞手里抓着地一个不足三尺的黑肤小矮子才是真正的火云邪神。
秦广德站在屋顶上哈哈笑了两声,黑色大袖一卷便飞上屋顶,向黑暗中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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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走!”此时,只见另一个黑衣人忽地不知从哪里飞上屋顶,拦住他的去路,便与他缠斗在一起。
白马寺的机关已经全部启动了。面临着生死关头,死里逃生的拜火邪弟子们怎么也想不到教主竟然会不顾他们的死活发动机关,有些人当即就脱下了头上的面罩破口大骂。这一看之下,在安全所在观察动静地司徒凤飞也吃了一惊,只见这些所谓的“弟子”当中除了武林人士竟然还有秦国的官员,有些甚至是朝廷中的重臣。
双方人马已经停止了打斗,所有人全都往外挤,推搡中,不知谁的身体被撞飞起来,扑倒在门口的石狮子上面。那石狮忽地喀喀喀转动了三下,众人无不大骇!只见无数利箭从四面八方射来,从打开的佛翕、佛像肚子里,以及梁上和各个隐秘的暗处雨点般射出!顿时中箭身亡的人不计其数。屋顶上埋伏的弓箭手看来是秦广德地心腹。白马寺机关启动以后他们并不急着离去,而是一直埋伏在屋顶。有人想飞上屋顶躲避机关就被密集的剑雨射落下来。
孤千城一拉她的手,连城与他迅速跃起来避开铺天盖地的箭雨和绿幽幽鬼火一般地火球,只听周围无数惨嚎声不绝于耳,一个接一个人掉进了陷井,没有掉进陷井地也被火箭射中身亡或者被鬼火一般的火球烧着,顿时整个身体燃烧了起来,连城二人仗着绝佳地轻功自然不将几个弓箭手看在眼里,司徒凤飞随后赶来,他们听到树林里面又有无数人往这边走来,打斗的声音不绝于耳,回头又见整个白马寺已经熊熊燃烧了起来。“那些小孩子和他们抓来的女人还在地牢里呢!”连城欲返身回到寺里去救人,却被司徒凤飞和孤千城阻止。
耳边听到马嘶声和铁蹄踏着树叶,兵刃相交的叮当声纷乱不绝于耳,似乎有一大队人马正以势如破竹的气势杀进白马寺来。
他们刚落地站在树林中就见两个被杀死的拜火教教徒尸体从林中扑出,倒在了他们脚下。三人向暗处一避,随即就见黑压压的骑兵向风一般驰过,冲向白马寺。
司徒凤飞指了指被他迷晕过去并用一个网子网住的小矮子:“火云邪神已经在我们手里,咱们的任务也完成了。秦王的军队很快就会攻进来,这里不需要我们收拾善后,走吧。”
孤千城见她仍犹豫便道:“火势只是在地面上燃烧,我观察过地牢的地形,火势无法蔓延到下面,只要里面的人躲着不出来那里是最安全的。跟我来。”他一拉她的胳膊,连城就被动地跟上他的脚步。
她问他:又要做什么?这家伙却只是神秘一笑:“既然来了,怎么能空手而回呢?”
一到冬天就犯懒,咋办呀唉
一百零五章:顺手牵羊·雌雄大盗
“哎!就这样丢下我不管了吗?”司徒凤飞愤愤不平,他一手拎了装着小矮子的网兜,上马迳自回去了,折腾了半夜他觉得有点饿,不如回去吃点东西比较实在。
这样一想心里就觉得平衡很多,司徒凤飞悠悠然哼着小调一个人没入山岗的夜色中去了。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这边秦广德孤注一掷,火烧白马寺后遁逃,想着有朝一日东山再起,到那时又是上天入地的一条好汉!他把大量财宝,几乎全部身家都埋藏在白马寺后山的一处秘密所在,心里还暗自有些佩服自己的英明神武,只要保住老本,日后还怕没有翻牌的一天吗?所以当他带着他的亲卫们在大批御林军追击下逃走时,哪里知道他的财宝早就被人家给惦记上了。
所谓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年头想发财,就要时刻不忘惦记别人家的财产,这一条理论早就被无数革命先辈们实践过,证明了其科学与合理性。
所以当两个蒙面客扛着大麻袋出现在一个光线黑黝黝,却到处都是金灿灿的黄金耀花了人眼睛的山洞里面的时候,各位看官也不必感到有所惊讶。
这两人自然是去而复返,决定临时搞搞副业来增加收入,改善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连城与孤千城。
由于这地点十分隐秘,从白马寺的后山一处被藤蔓与碎岩枯草遮掩住地洞口进入。一直深入地下,几乎要达到了地心,人站在洞中都明显地感到了脚下传来滚热的热量。要开凿一个如此深的洞,再把财宝运送进来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他们在洞里发现的几具尸骨大概就是替秦广德开凿这个地下藏宝窟,最后被杀死灭口的工匠与士兵。所以这个藏宝地点除了九王爷秦广德以外,恐怕已经没有任何人知道,因此这里连看守也没有。
当一大一小两个黑影摸进山洞的时候。呈现在他们眼前的就是一片黄灿灿亮晶晶地金山银子!黄澄澄的金子,亮闪闪地银子。火红的玛瑙,晶莹的水晶,绿油油的玉器,以及一大箱一大箱的古董与珠宝,一串又一串,一堆又一堆,二十多口大箱子里面装得满满的,珠宝与钱币全都溢了出来。
火光映得这紫衣男子的脸如同被镀上了一层金光的光芒,笑容如同莲花盛开,分外的皎洁、明亮、善良而质朴。这样的笑容却与该同学接下来地无耻行为产生了强烈的反差。只见他缓缓地,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由于昨夜只是远远看到九王爷秦广德进这个洞巡视他的财宝,今天真正进到了这个洞里面,孤千城也才发现这里的财宝比他想像的还要多。然后……就见他从腰后面抽出了一条北方农民装地瓜用的大麻袋!一边往麻袋里装着便于携带的珠宝黄金,一边扭头对楚连城说道:“楞着干什么?快点装啊。”
“这么多,怎么拿得回去呀?”连城脸上虽是一副正义凛然地表情,感觉到他们这样是不好的行为:不问自取谓之贼。作为一个大侠是不应该乱拿别人东西的,起码应该知会主人一声。于是她就用剑尖挑着石壁刻下了几个字:年月日,大盗到此一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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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千城又从大麻袋里面抽出了一条小麻袋递给她,问她:“你的面具呢?”
“在呢,干嘛?”
“快拿出来。”
“干嘛?”
“只有我一个人戴着面具,你也戴上,这样才比较有作案的感觉嘛。”
“欹!”连城冷嗤一声,还是从怀中拿出一个玉质的半边蝶翼面具,这面具原来竟是一对的,一人一半。孤千城脸上戴了一半,她再戴上她的那只,两人站在一起就好像一对雌雄大盗!原来这家伙当初在刻面具的时候就是故意的!
突地这个念头闪过脑海,连城脸上一红。心里暗呸了一声。什么雌雄大盗,什么鸳鸯面具?乱想什么呢!
她脸上快速地神色变换不过刹那之间。红着脸接过小麻袋开始往里面装东西。
“我们先不急着把这些财宝运走,拣一些轻的带走,不好拿的放在箱子里抬出去,然后在附近再找一处隐秘的石窟埋起来,过些时候慢慢地来取也不迟。”孤千城装麻袋地技术异常熟练,动作也十分麻利,一看就是经常干活磨练出来的一把好手,一边装口袋一边还能分出一部分注意力与连城说话。
“好。”
后者只顾着在珠宝堆里面挑挑拣拣,点点头表示认同,所谓最危险地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她一边装麻袋心里却在寻思着怎么把这部分宝物运回楚国?有了这些财宝就能够买更多的装备和粮草,使楚家军再无后顾之忧!可笑秦广德机关算计,到头来也算替别人做了一件好事,心情愉悦之下她抬头看着那正在搬来搬去忙忙碌碌的家伙微笑。
时值深夜,正是月黑风高,杀人越货的好时机。
只见在那悬崖峭壁之间,青藤缠绕的某处地方忽地破开了一个洞,有两个头从里面钻了上来,一个接一个,两人身上都脏兮兮的,一个接一个从那深不可测的洞里面拖出大大小小的箱子,然后又一溜烟在不见了人影。
当月亮快要落下地平线的时候,白马寺的后山出现了两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贼头贼脑地四处张望了一下,就找了一个看上去像个土包似的荒坟掘起来,把财宝箱全都推下去埋好,忙忙碌碌,蹿来蹿去的,直到天光开始渐渐明亮,黎明前鸡嘀了第一声,才满意地将最后一铁锹土填上埋着二十六只财宝箱的大土坑,再从附近找了一些枯草和泥土覆盖在上面,跳上去使劲踩了踩。
正当这两人在大发不义之财的时候,秦广德带着他的余党向边关逃去,获救的那些女人与小孩全都被带回咸阳城,谁也不知道在这一片混乱中秦广德数十年积累的全部身家都落入了那两个人的爪下。
此事略过不提。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向西逃亡的秦广德又正巧路过黑店……
一百零六章:
先不提秦广德如何在黑店被盘剥和欺侮,堂堂一个秦国的王爷为了躲避追捕落荒而逃,最后可怜兮兮地混进黑店成了一个烧火工人,但最终还是被揪出来。
这又是另外一个可笑的事件。
那日连城二人回到客栈以后天已经蒙蒙亮,司徒凤飞拷问了火云邪神发现这小矮子根本没见过什么朱果,只不过是他自己吹牛然后传了出去,传到江湖上以后大家就信以为真,但是由他的口中也得到证实,秦王宫里确实还贮藏着一枚朱果,是用来给秦王练制长生不老药的。连城担扰着她大哥的伤势,自然是归心似箭,按照她的想法不如光明正大闯进秦王宫去,抢了朱果就走。到时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结束了黑店再到别处去开个黑店,秦王也拿他们没有办法。这就是所谓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典型的无组织无计划无长远目标与方展方向的游击队思维模式。
另外二人当然认为不妥,就连翘着二郎腿在喝茶哼小调的白玉堂都猛摇其头,觉得她这样做明显断了大伙的财路,在秦国这样一个发达国家站住脚显然比去穷乡僻壤之地再开一家黑店要好得多。再说有好吃的好喝的,天天有美女可看,高兴了还能使唤使唤专用小厮,尝一尝人间美味,这只蛤蟆暂时一点儿也不想改变现状。屋里的四个人各怀心思。天边启明星明亮,从月亮沉入了地平线直到早晨太阳初升,司徒凤飞在调制着某种解药,看来应该是有所作用。而连城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就是静不下来,孤千城只对秦国地军队编制感兴趣,没有达成目的自然不会离开咸阳。虽然如此,但他还是懒洋洋地斜靠在窗口,不知道有什么打算,侧着脸朝向窗外,浓密的睫毛便在初升的晨晖照耀下如同笼罩着金色的光芒。一闪一闪。他站在窗口,静静的就像整个人融入画中一般。
司徒凤飞不时抬起头看看他,这两人之间无疑存在着一种奇怪又诡异地气息。一缕一缕的白烟从他面前的三角鼎里面冒了出来,司徒凤飞摇着那个鼎,不时丢进去一些虫子和蝎子的尸体,最底下的一层却装着绿色液体。当虫子掉进液体里面地时候,马上就被融化,司徒凤飞摇着扇不时扇着阵阵凉风,嘴角露出一丝邪恶的微笑。
蛤蟆看着他的那个样子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为免自己成了下一下被他丢进三角鼎里面的牺牲品,它连一首十八摸都唱得走了调,见这三个人都没理它,也没有注意到它的慌张。它爬呀爬地又去拖出连城的随身小口袋,白玉堂早就看到那里面装着好东西了。会是什么呢?它吃力地拖着口袋爬到角落里面去,别看它是只蛤蟆,白玉堂同学比一般人更懂得财不露白这个道理。所谓主人地东西就是它的东西,主人的财宝当然也是它白玉堂的财宝啦。
它乐滋滋地爬到床底下去,不多时床底下就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只见那头蛤蟆正扭动着圆滚滚的屁股把脑袋往口袋里面塞。好不容易才把系紧口袋的确绳子打开了一点,它借着表皮的光滑吱溜钻进去。接着咕咚一下就掉了进去,没声音了。
司徒凤飞从怀中摸出一个绿色地小瓷瓶,打开瓶盖放在小矮子火云邪神的鼻子下面嗅了嗅,他就醒过来,见有三双眼睛盯着他,一个个全都不怀好意,他打了一个哆嗦,整个人筛糠一样抖起来。
“我我我……我有烈火金钢掌地解药!只要你们答应不杀我,我可以把解药交出来!”
他一紧张,又结巴,这外号还挺拉风的家伙其实长得猥琐无比,脑袋大四肢小,身高只到司徒凤飞的腰部以下,整个人看起来畸形无比,他一对小绿豆眼在屋中三个人的脸上看来看去,试图寻找逃跑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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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显然并没有用,这三个人全都是怪胎,他已经悄悄地从袖子里放出了一种秘制地,这三人却好像一点儿反应都没有,依旧维持着各自地造型,抱着手臂睨他,看得他毛骨悚然。
“去。还想跟我讨价还价吗?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司徒凤飞踢了他一脚,小矮子顺势就在地上滚了两滚,滚得离那三个可怕的人远一些。
难道是自己地不起作用了吗?
火云邪神感到迷惑:难道是自己下毒的手段变菜了吗?他奇怪地把装着的左袖不着痕迹地凑到鼻端嗅了嗅,顿时一阵天昏地暗的晕眩,差点就把自己给迷晕过去了!他赶紧从怀里摸出一颗药丸吃下,再看那三个人的时候,他的眼中只剩下惊恐,他只知道一点:这三个人的武功深不可测!而且还不怕毒,落入他们的手里根本就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认清这个事实之后,小矮子立刻就变老实了,他之所以能在强者如林的武林中闯出一个名号,而且迄立如此之久而不倒,显然和他的厚脸皮和识时务是有很大关联的。
当他看到司徒凤飞手里摇着那个黑漆漆冒着白烟的三脚鼎,差点就没惊骇得喊出来:那不是传说中的毒王神木鼎吗!妈呀!被那东西沾上一滴就连内脏都会在瞬间被腐烂!他的脸色顿时就变成了死灰白!
司徒凤飞扬眉一笑:“看起来你是一个识货的嘛,放心,这玩意不会用在你身上,只要你老老实实地配合我们行动,留你一条小命也未偿不可。“自然自然,在您老人家的面前我算什么?您老人家有什么吩咐小的一定万死不辞!”火云邪神果然识时务,懂得见风使舵,马上就立场坚定地表示无论要他做什么他都会老老实实地配合。
司徒凤飞眯着眼问他:“如果要你假扮成郎中去给六王爷治病呢?”
“……”火云邪神刚准备好了要赌咒发誓誓死效忠的话一下子全都堵在了喉咙口……他只觉得口干舌燥,眼冒金星,这三个刚说要饶他一命的人一下子又变成了地狱恶魔的化身!
这两条路……哪一条都是一个死……是要立刻死,还是搏一搏?
天已经亮了,晨光透过云层射了出来,浅金色的光芒笼罩了大地,宛如一张纵横编织的巨网。夜晚的露珠与白霜还未消散,因此晶莹剔透,远望咸阳城一片绵延的屋宇宛如天神撒落人间的珍珠。
客栈老板早早就来敲响了房门,带进来一群负责看守皇榜的士兵。
一百零七章:山谷里面的小分店
大清早,晨光自浓云里破出,笼罩了青翠的山麓,使溪水都被镀上了一层明亮刺眼的白光。雨丝却纷纷扬扬地从天空中飘落下来,落入发间,衣间,渗入干燥的地皮,浓云一丝丝在天上飘着,这古怪的天气正如秦广德此刻的心情……五味杂陈,酸苦一起涌上心头!
他望着那被扒得乱七八糟的山洞口,以及横陈在洞外的杂乱的脚印,再看看壁上的一排文字:“大盗到此一游”,顿时眼前一黑,浑身哆嗦,等他激动过后,忽然仰天长啸!
“该死的!禽兽啊——”
他的财宝!
他积累半生的财富就这样被哪个天杀的强盗给搬运一空了!竟然连点渣渣也不给他剩!
刚刚镇定一点儿,马上又听到山下传来一片喊杀声。
秦广德用了大半夜才把苍蝇一样紧盯着他不放的黑羽卫甩开,冒着生命危险回到白马寺后山目的就是为了这批财宝,不料一看之下令他如遭雷击,简直如同当头棒喝!而此时阴魂不散的黑羽卫又追上来了!这简直是应了一句老话: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倒起霉的时候喝凉水也塞牙缝,屋漏又偏逢连夜雨!刹时他的眼前有点发黑。
“该死的小贼!被我抓到看不剥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揪下你的头当球踢!”
恨恨地诅咒了两声。秦广德往地下吐了口唾沫。
“主子!黑羽卫要攻上来了!”一名亲随连滚带爬地从山下探路回来,连忙禀报,秦广德大手一挥:“走!”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函谷关还有他地一处老巢,只要到达边关。进可攻陷城池,退可远走邻邦,便再也没有后顾之忧。
秦广德不甘心,带着人到洞穴中再次巡视一遍,确定连一粒角银也没有留下。他咬牙切齿地再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呸一声!不是他放不下,而是那贼人太可恶!偷也就罢了,还敢留下“大盗到此一游”!刷拉一声,他拔出了身旁卫士的佩剑,嗤嗤嗤在壁上划拉了几下。把那几个令他蒙受奇耻大辱的破字儿抹去。
一行人向西逃奔而去。不知跑死了几匹马,带着最后一线希望的秦广德一路上又遭到几次追捕,到处都有海捕文书,余党死去七七八八,最后只剩下他单枪匹马一人一路狂飙。怕被人看出形迹,秦广德一路上乔装改扮。终于到达了函谷关,令他更没有想到的事情摆在他的面前……
他……他地老巢竟然被别人给霸占了!
而且还是一伙儿强盗!
这些人一定是强盗!土匪!恶棍!妖孽!贼!禽兽!
这半个月光景。位于函谷关深山野林里的这处分舵一直都没有消息传回来,秦广德也曾经派人前来调查,调查的人也下落不明,由于琐事烦多他也没有特别在意,没想到的这里已经改旗易帜。被贼人给霸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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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天要亡我。奈何不亡!
秦广德的眼泪,哗啦啦小河一样流淌……
只见在他面前地是一个山寨格局的客栈。几个伙计在门口无精打采地赶着苍蝇。门口挂着一枚大招牌,写道:连锁黑店(岭南分店)
“喂喂!掌柜的,门口有个乞丐在那里溜来溜去的,看起来不怀好意,要不要去几个人把他赶走,别防碍我们做生意。”朱飞一副狗腿子模样凑近柜台道,一边斜着眼睛瞟了瞟那个披头散发的乞丐,他平生最看不起好吃懒做,明明长得一身都是肌肉,却出来乞讨为生,真是丢足了男人的脸。因此没什么好脸色给那鬼鬼祟祟在附近转悠地家伙看。
最近在山里窝得他浑身跟长了草似的,连无敌拖把功都有些退步了,一伙人整天无所事事,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这山窟窿里面也着实没有美女可看,除了没半点女人味的掌柜,就只有那个烟视媚行但其实骨子里相当恶毒,想法也稀奇古怪的温北北算得上山谷里面的绝世美女了!总之这里的两个女人都是绝世大怪胎,根本不是正常的女人,也不是朱飞同学和西帅同学欣赏地类型。因此朱飞是多么想念花红柳绿的总店,盼望着有朝一日能被调回去,在那里有他最最亲爱地柳离美女,温柔善良的萧草草小美人,还有虽然可恶可耻也不失为可爱的小通和北北,以及甜美可人的妖无心妹妹,朱飞和色蝴蝶西帅二个人不知道有多么怀念以前那被美女环绕,身处花丛中的感觉啊!
而他们之所以会被调到这个山窝里面来地原因很简单,主要还是怪掌柜地夏花花得罪了天下第一大魔头,那个武功很高,脾气不好又秀逗的肌肉型猛男宫墨。
神通广大地夏花花被宫墨抓走以后又被她逃走,宫墨很愤怒,某一日他突然来到黑店,提议在刚刚纳入他们天魔宫旗下的这个小山谷里面开家黑店,由他出大头,亏的钱算他的,赚的钱归黑店总店,条件就是让夏花花到这里来当掌柜的。他料的果然没错,夏花花逃回来以后正窝在黑店里。由于几个大老板不在,目前由樊小通同学在主事的黑店总店里面,因为朱飞几个人经常闯祸又对客栈的发展没有作出过建设性的贡献,大伙儿正想借着这个机会把几个闯祸精打发出去好使大家耳根子清静清静,经过全体员工投票以后,这四个人就顺理成章地被派到这个小山谷里面来将功补过,开拓财源。
肌肉男宫墨和穿越女夏花花之间似乎有不同寻常的气流,本来前两天气氛略有好转,小分店的生意也好,十里八乡的土匪大盗魔头全都来捧场吃饭,可这两天又不知怎么了,这两人又出现交恶的迹像,因此不但是天魔宫的弟子,就连小毛贼们也不敢到分店吃饭来了,搞得生意冷清门可罗雀。
由于这间分店在所有分店中规模最小,因此总店那里派来的伙计就只有这四个人:伙夫:流氓花蝴蝶西帅,掌柜:号称人类进化史上最奇特物种的夏花花,跑堂:很明显暗恋美女柳离的朱飞,打杂小厮:做梦都想着有朝一日成为天下第一老鸨的温北北。
这四个被发配充军的伙计之中,唯一没有那么强烈的愿望希望回到总店的可能就是那个怪胎夏花花,她不知最近又迷上了什么,成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摆摆弄弄,有时候听见剪刀剪布的声音,有时候又有脚踏缝纫机的声音。因为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总店要派人来对帐,所以她才披散着头发,汲溜着拖鞋,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出现在柜台里面。
听了朱飞的话,夏花花把白眼一翻:“咱们都几天没开张了,哪来的生意?不就是一个乞丐嘛,哎,怪可怜的,拿个馒头给他吧。”
一百零八章:恶人遇黑店
在大门外徘徊了半天的九王爷秦广德茫然地扒拉了两下垂下面颊遮住他一半脸的蓬乱头发,伸出两只颤抖的手接过了俩白胖的馒头……
这馒头闻起来就很香,味道应该不错。
他确实有些饿了。
老半晌以后……秦广德反应过来:“我日!把老子我当乞丐吗?知不知道我是谁!”
“我管你是谁?惹得老子不高兴连馒头也不给你,去去去,边去,别妨碍我们做生意。”
“***!狗眼看人低!”秦广德一把揪住了那小二的衣领,“老子我这就进去吃饭,只管把好酒好饭的上来!把大爷我伺侯好了才不把你这店砸了!”
“呦嗬?是个来闹事的。”朱飞把耳朵一竖,立刻精神了起来,朝里面喊道,“掌柜的!热闹来了!”
里面不耐烦道:“喊什么?听到了,来者就是客,几天没开张了只要他有钱管他乞丐不乞丐,统统给我招呼着,本月的利润指标都没有完成,要是樊小通那死丫头借机再不让我们回总店,老娘我先扒了你们的皮!”
“好来!客官里面请!”那小二一甩脏里八叽的抹布,立刻就变了一副嘴脸,殷勤地朝他身上抹来,秦广德避无可避,竟然被他抹了个正着,心下又是一骇!这家黑店什么来历,竟然连小二也身怀高强地武功!他于是更加坚定地相信自己的老巢是被这伙贼人所占据。好不容易培养出的手下估计也遭了这几个贼人毒手,他倒要看看这黑店中是如何藏龙卧虎?
“老子才不怕你是什么黑店,尽管放马过来!”秦广德心中暗想着,只听吱嘎一声,那家黑店半掩的门扇又打开了一点儿,那小二滑溜地进去了。秦广德仗着自己好歹也是一方枭雄,难道还怕了几个小毛贼吗?当即哐当一脚踢开了门,大摇大摆走进去。
“有好酒好肉的上来,再把你们店里最贵的菜统统上一遍,老子饿得能吞下一头牛!”秦广德把桌子一拍。大摇大摆坐下,立刻就有人上来招呼。秦广德眼前一亮,看到一个风姿绰约地女子,提着酒壶施施然迈着小碎步从转角处的玄关走出来,那种由骨子里透出的妩媚与风尘的气息,使得这间诡异的黑店立时篷壁生辉。好像枝头地迎春花都刹时间绽放了,秦广德心中一动,顿时又起了色心……
却说他练的是邪门武功,以采阴补阳提升功力,宁可三日无肉,也不可一日无女,他在四处躲避追兵的这几日里,生理及心理上都急需要一个女人来供他发泄。但是秦广德也是非常挑剔的,一般的姿色他还看不上眼。这黑店的玄关深处闪出地女子。在这人烟稀少更没有女人的山谷里面就称得上是绝色了,秦广德已经饥不择食,此时就是个山野村妇在他眼里也是美人,更何况是温北北这样的大美人。
“客官要点什么?来份翅参鲍烩牛柳?”
“好的好的。”秦广德连连点头。
“再来戏水鸳鸯锦火锅?”
“也好也好。”
“来盅海珍百味汤?”
“统统的拣好的上来就是了!”
秦广德只盯着那两片一开一合的红艳双唇,三魂丢了两魂似地。胸中仿佛有一股热流压抑不住!细看之下更加发现此女乃人间极品!媚而不俗。艳而不妖,行动如柳扶风。不言不笑时又透出冷漠,一笑便如百花盛开,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能准确地抓住男人地心理,仿佛羽毛挠进了他们的心里,如此风情万种,却又随意自然得很。除了她转过身时脸上露出的一丝冷笑和厌恶,一切全都无懈可击。
却说这秦广德原也是一枚中年美大叔,可由于日夜纵情声色,加之服用所谓的长生不老药,使得他早早就生出白发,身体有早衰的迹象,加之经过一番伪装之后整个人乞丐一般,温北北地态度自然就打了一些折扣,要不是掌柜地威胁她狠狠宰这头肥羊,她才懒得出卖色相呢。为了使大家能够赚足本月的利润,取得一个好地成绩,争取早日返回总店,她早就一巴掌把这色眯眯的混球拍成肉酱!此番牺牲。怎一个“悲壮”了得啊!
“有什么吃的尽管上来,不用再介绍了,只是不知姑娘可否陪在下喝一杯?”秦广德甩了一下垂下一咎的中分头发,自认非常潇洒地摆了一个,然后就摸出了腰间的一块玉佩来打赏。
温北北眼前一亮!
上好的河田玉挂件,缕刻了精美的双龙戏珠图案,看这成色就知道价值连城,买下十个八个岭南分店这样的小客栈都绰绰有余了,她立刻就看到掌柜的脑袋从埋在柜台里面看不到,一下子又像春笋似的露了出来,朝她努嘴,挤眼,打手势,意思是不要白不要,要了是要交公的。
温北北不由佩服掌柜的眼睛真毒,一看就知道这乞丐原来是个有钱的主。果真没错,这样的肥羊不宰他一刀怎么对得起自己?
她自然是眼明手快,一把就夺过了那块玉佩,随口说了一声:“多谢客人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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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秦广德一看她反应,又听娇滴滴的语气,使得他骨头都半栈了,看起来似乎有门,他正待色眯眯地伸出手,不料那女子得了玉佩立刻就沉下了脸,“咱们这儿是客栈,要找姑娘请去丽春院,毛手毛脚的,小心本姑娘打折了你的手和脚!秦广德一愣,正待恼羞成怒,那女子早就一撂菜单,叉着腰朝玄关里面喊道:“死蟋蟀!还不快滚出来,下菜单了!”
“来喽来喽!”忽然一个打扮得孔雀似的花枝招展的油头粉面男不知从哪里蹦出来,抽走了温北北手上的菜单,秦广德又再次坐下……这间客栈到处透着古怪,伙计一个个都不简单,还是小心一些,看情况再说。
他咬牙切齿地想着,等他吃饱喝足了把这店一掀,把这一帮人统统打死了,美人还不肯乖乖地就范?
见他笑得一脸淫邪,那柜台后面又露出了半个脑袋和一双眼睛,的溜溜地瞟了他两眼。
过了一会儿只见穿着厚厚的自制家居睡衣,头上戴睡帽,脚上还汲溜着一双拖鞋的夏花花撂下帐本一溜烟地跑进后院,拉着温北北的耳朵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交代了一遍,然后又点点头,摇摇头,比手划脚……
从旁边路过正在给水缸里加水的朱飞只听到几个字:“点子扎手”,“请人罩场子”“人肉包子”,“肥羊”什么的。
听得他猛摇其头。
这年头老娘们全都变粗暴了,这不好……非常的不好!
一百零九章:不仅面向白道也要面向黑道发展
偌大的山寨式野店里面只有小猫两三只,门里门外都冷静得很,冷冷清清的店里只有一个客人在用饭。两个伙计看似在旁边忙忙碌碌进进出出,整个砣螺似的,实际上却是无所事事地在打马虎眼儿。柜台里面夏花花一边观察着店里唯一的客人腰里两只鼓囊囊的钱袋,一边把头埋在帐堆里盘帐。
话说今天已经是月底了,黄昏前总店会派萧草草过来对帐,审核无误以后再对他们四人进行业绩考核,对他们这家新开店本月的收入以及伙计的勤垦程度进行评估打分。
为了早日拿到六十分拿回总店伙计资格证,夏花花等人可说是卯足了劲,十多日来在本职岗位上干得尽心尽力,尽量地搜刮钱财……说错说错,应该说是赚取钱财。
岭南这一带其实也称得上风水宝地,原本一直是一伙山寨的贼人盘距着,专门做打家劫舍的买卖,还有就是拦截过路商旅,杀人越货,就是俗称的“马帮”。后来这马帮不知怎么的得罪了天魔宫,就被大魔头宫墨给一夜间铲平了山寨,男的全被杀光,女的卖去青楼为妓,被清理一空的岭南山寨这块地盘顺理成章就成了宫墨的产业。
而原来岭南山寨们的土匪到底是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惹得宫墨怒发冲冠血洗岭南寨呢?
原来,这事儿也跟夏花花有关。
自从夏花花出了她来到古代地第一本红书以后。这本书受到江湖上白道黑道无数龙套、虾米、小卒的盲目崇拜和吹捧,被赞誉为“江湖第一奇书”。
想了解各大门派掌门不为人知的秘密吗?买一本夏花花同学的《江湖名人秘事录》吧!想知道那些平时眼高于底,鼻子长得比眼睛还高,平时牛气哄哄的江湖名人都有哪些不良嗜好吗?有没有香港脚?长不长鸡眼?或者是生个孩子没屁眼?全都能在《江湖名人录》里面找到答案。这里消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好奇心。还有小人物地偷窥**。不仅仅是小人物,就算是那些被书里提到的大人物们也对别人家的秘史很感兴趣的,要是夏花花这厮没把他们写进去他们也乐得看别人笑话。所以《江湖名人录》畅销一时,古代人民思想得到解放,形式一片大好的情况下。夏花花好不容易才征得黑店领导层地同意以后,趁热打铁,推出了同一系列更惊爆的后记《江湖名人闺房秘闻录》。
这一石更是击起千层浪,一下子好评与恶评如潮,人人争相谈论,使得一夜间江湖纸贵。人人争相传抄,同时也引来无数人的口诛笔伐。当事不关已的人们在津津乐道那些香艳刺激的小道消息时,一个个传奇故事里的主角们坐不住了,他们没有一个不想把夏花花抓来一刀宰之解恨,但是黑店里地人实在都太厉害,曾经有一个门派的帮主带着全帮上千号弟兄上门声讨,结果被那店里的老板几下子就解决了,从此那些大帮小派都只敢在暗地里瞅准夏花花离开黑店的时候下手。但是夏花花滑溜得很,别人又只知道写书的人笔名叫咸菜女王。不知道夏花花其实就是那个可恶的老巫婆“咸菜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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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被她躲过了一劫又一劫。
关于这个岭南山寨里原先的那伙子土匪,他们以强盗的身份做为掩护,其实就是秦广德安插在这里地部下。可怜的一伙子打家劫舍十几年,刀口舔血生涯地黑道兄弟,不是光明正大倒在了敌人剑下。而是莫名地死在他们的八卦和多嘴上。其实。他们都是一群受到了夏花花牵连而被无辜受戮的伤心人啊……
说话……那日,月黑风高。土匪们照例做着买卖,夜半三更时忍受着风霜之苦,苦苦地等待着会不会有一只迷途的羔羊经过。由于实在是寂寞难耐,又无聊得发慌,一群喽罗们便兴致高昂地研究起新版《闺房录》,直看得啧啧称奇,还研究起里面的姿势来。其实闺房录写得并不,但是相当暧昧,现代地人们可能觉得没什么,这几只古代小白却受不了,他们看得那叫一个啧啧称奇,男人和男人怎么干那事呢?于是,他们就你一嘴我一嘴地讨论起来。
也合该他们倒霉,谁也没想到他们正在讨论地那一章节男主角之一宫墨阁下正巧从岭南脚下路过,猛听到岗上仿佛有人在谈论和他有关的事,他拉长了耳朵一听,顿时气得他三尸暴跳,天雷轰顶!
宫墨杀人向人就没有理由,他一出手,就没有一个人能在他手底下活着。
何况这伙人分明是来找死地。
三百多名山匪一夜间死绝后,宫墨从地上拣起了那本染血的闺房录,狠狠地念出四个字:咸菜女王!
浑身的杀气使天上的飞鸟都不敢路过。
宫墨恨夏花花,发誓非杀她不可,世人皆知。
可怪的是夏花花至今仍活蹦乱跳地活着……从这一点上看来,穿越人无所不能的定理还是有其存在的合理和可能性……
先不说这些废话,宫墨恨透了夏花花,但同时又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心态,自然要好好地惩罚她,让她生不如死,他采取的办法就是在深山老林的寂寞中把她折磨到死。据说这是对付八卦女人的最好招术,她们将在不堪寂寞中逐渐老去,死去,化为一堆泥土,就再也不能八卦了。岭南分店开张以后,形式一片大好,一如宫墨所预见那样,店里的四个伙计几乎被与世隔绝,连出门买菜的机会也没有,一切所需都是天魔宫守在山下的弟子送进来的,等同被在山谷里软禁起来,这四个小猫每天只能无聊地赶赶苍蝇打发时光,苦闷令这四个活人简直抓狂。天魔宫离得此地并不远,因此宫墨常常来巡视,满足他报复和打击夏花花的恶趣味。哪知一来二去竟然被人误会这家黑店是被宫墨罩着的。
夏花花还有怪招,快要奄奄一息的她突然灵机一动,命令大家伙儿架起大锅子日日在岭南山上煮美食,美味佳肴的香味在山林里飘出老远老远,由于这山下就是以前土匪们常下去抢劫的官道,因此岭南山并不是完全人迹杳无,首先吸引来的就是天魔宫守在山下的弟子,他们在这四个人精一样的家伙游说之下,忍不住尝了尝美味,一吃就上了瘾,继而就天天来吃,顺便来的时候就给这四个人带来江湖上最新的八卦消息等等,由于人们喜爱美味佳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加之近水楼台,出了天魔宫门口就能吃到绝世美味,导致后来天魔宫的弟子都争着要往岭南山跑,名义上是去轮班看着这几个“囚犯”,其实是给他们送银子送乐子去的。趁着宫主不在宫里的时候这种情况愈演愈烈,搞到后来天魔宫的几个长老都被那里的美食收买了,经常来店中蹲点。于是岭南山上有美食的消息就这样传开了,一传十,十传百,消息以风一样的速度在十里八乡进行广泛的传播,陆续就有无数的黑道人物慕名而来。这其中当然也少不了温北北同学的公关手段和夏花花同学下了血本的广告费,才取得如此卓越的成效。
谁说黑道生意不能做?谁说恶人的银子不好赚?岭南地区有不少黑帮邪教,他们在夏花花的眼里其实却比那些爱面子又小气的白道人物更加可爱,你看这一个个的全都油水丰润,全都是肥羊啊!只要有凯子慕名上岭南山来吃饭,就被狠狠地宰,尽情地宰,反正背后有天魔宫“罩着”嘛。
夏花花觉得:黑店要发展,不仅面向白道,也要面向黑道才能够全面均衡地发展嘛!
因此,她提起笔,郑重其事地把这点意见写进了“给老板建议书”。
“谢谢客官,还要来壶茶吗?”
那边秦广德吃饱喝足,小二朱飞本来在旁边抹着桌子,抹得那张旧桌油光蹭亮的,一见客人吃完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
一百一十章:霸王食
“来盅上好的燕窝鱼翅漱漱口,顺便来壶早春蒙顶罢。”
秦广德摸了摸小腹,由于饥饿这顿饭吃起来特别香。想不到几个貌不惊人的伙计,烹饪手段竟然比皇宫的御厨还高明,如果这几个小贼肯“弃暗投明”的话,他倒是有心收为已用。吃饱喝足,秦广德拿出一根象牙牙签来剔着牙。肚里盘算着:还有一批财宝就埋在这山寨底下,只要把这几个小贼收拾了,取出财宝,他再拉起大旗重新招兵买马,到那时又可以重新再来!
他点这两样东西,燕窝鱼翅便值百两银子,蒙顶茶更加难得,早春蒙顶是宫里御供的茶,平常人就算有银子也喝不到,就算是王府里也只能收得少许,所以在民间是绝看不到的,他本意想刁难刁难店家趁机发难,可那小二竟司空见惯吃霸王饭的客人似的,应付起来轻松自由:“蒙顶茶算什么好东西?咱们店里有上好新采的巴山云雾茶,价钱可比蒙顶茶贵十倍,不知客人可愿出价?我保证除了我们一家店,别处可找不到云雾茶,堪称世间绝无仅有,配上您这样贵气凌人的身份自然是相得益彰。”
秦广德被他一番打马虎眼的话说得不好发作,只好勉强压下怒气。所谓的巴山云雾茶刚沏上来还没有尝尝是什么滋味,秦广德正要挑事,喊了一声“掌柜的”,掌柜的就屁颠屁颠跑上来算帐了。
这厮长得不男不女。一顶厚厚地大棉帽子遮住了大半个脑袋,身上穿晚清书生式样的棉布袄子当睡衣,汲溜着拖鞋,一副将醒未醒的表情。刚听到秦广德说了三个字“掌柜的”,她耳朵一竖,精神一振。立刻就一溜烟奔了上来,也不等秦广德发难就先下手为强,拨弄着算盘算开了:“谢谢客官,海皇扇贝加四只鲍皇合起来是二百三十七两六钱银子,老穿山甲一只一百五十五两七钱银子。蘑菇炖小鸡三十八两九钱九分银子,凤于九天豆芽菜拼盘四十六两七钱银子……合共是八十九十九两八钱银子。您看我们全都是计算到标点符号后两位的,价格绝对公道吧?再者今日您大驾光临小店实在是小店的荣幸,因此我就给您打个折扣,就八百八十两银子好了,去掉那些零头碎脑地。大家图个吉利。”她很“大方”地说。
秦广德一听脸色就黑下来,越听脸越黑,啪地一掌就拍平了那张破烂流丢的大菜桌,大嗓门一扯:“欺负我不知深浅!把大爷我当凯子耍吗?”他也不是笨蛋,八百两银子够造一座二进小院了,这黑店还真***黑!真敢狮子大开口!要说在平时,秦广德又怎么会把几百一千两银子看在眼中,计较这点散碎银子没得丢了自己的脸。可今天他就是来挑衅的,自然不会对这几个小贼客气。
夏花花面不改色:“不好意思。由于桌椅板凳是小店地公共财产,损坏是要赔偿的,这上好花梨木桌打来是一百两银,算上折旧费算您便宜点,加五十两就算大家私了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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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广德呸了一声:“九百两银子。你们不如去抢!”
“客人这话说的就不对了,我们可都是本本分分的良民。”闻言小二和掌柜的立刻就变了嘴脸!那掌柜一撇嘴。小二立刻甩头朝后喊道:“兄弟们抄家伙出来啦!有人打上门吃霸王食来啦!”
这“白食”二字一出口,秦广德面上一红,他身为皇室贵胄,从来是锦衣玉食,到哪里曾受过这种侮辱?当即二话不说一掌向朱飞拍去,朱飞朝后一闪,整个人便如燕子般向后滑行了几步,手中一顿,便出现了一个大拖把,拖布在他手上一抡,甩起一道水珠迎上秦广德的金刚掌。夏花花脖子一缩就躲回柜台里去了,只露出两个眼睛看着二道人影一来一往斗在一处,渐渐朱飞就落了下风,夏花花正着急,只见一排银针随后赶到,寒芒直指秦广德地后心,他耳朵一动,便往旁边一闪,躲开了那一排来势汹光的绣花针,同时也使得朱飞取得一个空隙缓解了他的掌势,夏花花紧张之下才发现自己随手抓住了一个算盘和两根筷子防身,一看原来是花蝴蝶西帅还没脱下身上的厨师袍就从厨房里冲出来了,手中抡着一口铁锅和一个铲勺,他见朱飞竟然打不过人家,情急之下就丢出了他的独门暗器——绣花针。
秦广德瘁手不及,被一炒勺扣在脑门上,顿时勺子里的汤汁扣了他满头满脑,秦广德恼羞成怒,猝然便从袖里撒出一把黄色的粉末,花蝴蝶西帅只来得及说了一声:“不好有毒!”便直挺挺往后一倒。
朱飞和掌柜的夏花花正待警觉,不料那道黄烟随风飘来,来势紧急,蓦然间追进人地鼻孔,他俩就梆梆两声沉闷地倒在了地上。
秦广德踩过他们身上就熟门熟路地朝后院走去。
到得那里只见一座假山,几根修竹不粗不长地立在那儿,他上去围绕着假山周围踩了踩,便触到一块微微松动的石头,把那石头往左转三圈,右转三圈,竟像个机关一样卡卡地转动了两下,随即假山开了,露出一个高约一人地黑漆漆门洞。秦广德闪身而入。
只见那洞内还有机关,他一路到达底层时,只见面前铺满一地的金银珠宝,松了一口气,又将箱子里面的一份名单取出,重新上了地面。
假山石缓缓合拢,还是跟原来一样,一点儿看不出痕迹。
秦广德将那三人捆在一处,用冷水泼醒。
“几个小毛贼竟敢对本王无礼,看我怎么教训你们!不就是八百两银子吗?竟敢侮辱本王,今天不给你尝尝厉害我不叫秦广德!”他早就注意到客栈的四个人中少了一个,就算他们去哪里找来帮手他也不怕,就是要留着这三个小贼慢慢折磨,以泄连日来心头的郁气,来帮手更好,一并全都收拾了!
一百一十一章 中招了
话说如此说,秦广德不敢大意,他要待会儿再来好好收拾这三个。
话说这三只果真是打不死的小强,不一会儿竟醒了。他们中了秦广德的比正常人昏迷的时间短暂数倍甚至是十数倍,没多会儿绑在柱子上的三个人,三双眼睛在眼皮子底下的溜溜动了动,由于三个人被捆成一团,手的运动只能在小范围之内进行,夏花花只好瞅准了空隙一拧朱飞的屁股肉,拧得他不能继续装昏迷下去,三人你拧我我拧你,催促着快想办法。
秦广德很快就发现他们醒了。比起一只手指都能辗死的蚂蚁,显然他发现了折磨这三只小强是多么有意思的一件事,他大笑,捏住夏花花的下巴就塞了一颗什么药丸到她的嘴里。
夏花花大骇:“混蛋!该死的乡巴佬!你给我吃了什么?知道老娘我是谁吗?惹恼了我叫你身败名裂生不如死,放开我!呀呀!我的嘴!”
随着夏花花的惊骇,只见她两片嘴唇竟然呼呼地迎风见长,不一会儿像两条肥肠一样地挂在脸上,眼睛不知何时在柱子上磕了一块青,像一块浓浓的熊猫妆,看起来非常新潮,夏花花的眼泪呈线状飘着,绑成一团的西帅和朱飞笑得腰都直不起来。夏花花的眼泪,小河一样哗啦啦地淌:“羊啊偶必诽容了”
“当然。我现在还不会要了你们地小命,不过,这些盅虫会在你们的肚子里生根发芽,然后慢慢繁殖,等它们长到蚕茧那么大,你们就会肠穿肚烂而死。除非。你们肯效忠于我,每个月我会你们一次解药,抑制盅虫的生长。”三人一看秦广德又从怀里拿出一个瓶子,瓶子里装着几条花花绿绿的肥胖虫子,在里面扭来扭去。每一条脑袋上都长着一只血红的眼睛,一见之下连夏花花都忘记大哭干呕起来。
朱飞与柳西帅各被塞了一条盅虫之后,秦广德点了这三人的昏睡穴。
他在四周巡视了一番,发现很多机关都被破坏了,但有些隐秘和厉害地机关是只有他才知道的,四处检视了一番。秦广德总算确认这里大体上还能再整修一遍成为新的据点。他却不知他四处走动的时候,有一个人的小脑袋鬼鬼崇崇从草丛中探出来,一直在观察着他地行为。
等着那个乞丐样的怪男人把机关全都检查一遍,萧草草暗记在心,等到他往别处走了她就从暗处出来又去把开启的机关破坏掉,然后又作了一下记号,她一路跟着秦广德,后者并没有发现。主要是因为萧草草轻功绝佳,她的武功虽然菜。轻功却练得炉火纯青,整个黑店里面除了几位高深莫测的老板,以及当年为了娱记事业舍生忘死,苦练逃跑基本功的樊小通之外,轻功就数她最好。萧草草其实在秦广德掀桌子之前就进了分店。带着帐本来进行盘帐。顺便视察在这里地四个刺儿头有没有做违法乱纪有损黑店形象的事情,进行明察暗访。
不料正赶上有人吃霸王食闹事。
她自认武功比较菜。一捋袖子冲上去了也帮不上朱飞他们的忙,于是在暗中观察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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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似乎对这个山寨里的路况非常熟悉,左穿右拐,一下子没了踪影,再看他不停在四处检查机关,萧草草心里咯登一下,认定此人应该是以前这座山寨里面的人,而且其来头不小。这间分店的前身本来就是岭南最凶神恶煞的黑棋寨众盘距之地,这么说他是报仇来了?
萧草草脚下一滑,踩了一个空,差点要发出尖叫,前面那个家伙立刻就警觉,喝问了一声:“谁?”她忙捂住嘴在灌木丛中躲起来。
却见是温北北带着几个天魔宫的弟子来了,与秦广德斗在一起。
那厮武功果然了得,使毒地工夫也非常厉害,当他再一次撒出毒粉的时候,天魔宫地两个弟子也中招了,温北北忙一扭头朝远处喊:“大长老三长老!这厮竟敢打伤天魔宫的弟子,你们还不出手吗?被人家打上门来,我都替你们感到羞耻了!”
“死丫头!说什么呢?”耳边听到一声长啸,话音刚落场中就多出了两条黑影,一左一右朝秦广德扑去,来势汹汹气势如虹,刷的一道白光从两道人影手中闪过,秦广德被两股合二为一的浑厚内力冲击得蹭蹭蹭连退数步,一条垂下的手臂便淌下了鲜血顺着胳膊流到掌上,然后顺着手指滴到地面。
“来者何人?”秦广德也没有料到敌人这样厉害,他往后退,脚下就触到了一个机关地,他一扯嘴角,等那两个全身黑袍头发雪白地老者刚一落地,他踩动机关,便有一排箭矢从暗处飞来,射向天魔宫二长老,两个老头没有防备之下差点中招,紧急侧身一团,弩箭擦身而过,这回可惹怒了二老头,他们齐哼一声:“小贼找死!”
掌劲便排山倒海般一左一右攻向秦广德,只听他闷哼一声正被击中胸口,向后倒飞,直撞上墙面才跌下来,哇地一声一股鲜血就从口中喷了出来。
“小心他使毒!”
一道红烟扑来的时候,温北北站在远处脸色都变了,这毒来得迅猛,连天魔宫二老都不得不暂且退避,温北北眼角余光瞥见萧草草在假山后面露出一个脑袋,忙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店伙计专用防毒口罩戴上,一挥手中长鞭迎上秦广德,一边对萧草草喊道:“草儿!快出来帮忙!”有萧草草这个使毒地专家在此,就不怕什么剧毒了,温北北向她猛使眼色,谁知对方理也不理,一定要喊她她才肯出来。
“臭丫头,干嘛把我暴露出来……人家我怕死啦!我可不想被你们连累。”萧草草把白眼一翻,秦广德已经发现她,也许觉得她比较嫩,看起来好欺负的样子,理所当然就来抓她当作人质,他见天魔宫二老如此厉害,又从他们服饰上认出天魔宫的标记,终于知道这间小破黑店原来是天魔宫罩着的,天魔宫是江湖上第一邪教,眼下他还不想得罪,因此想抓了这个水葱一样的小姑娘先走,谁知……
这丫头扭头就跑,秦广德刚抓住她的一点儿后脖子衣领,就感到手上一麻,仿佛有一道小蛇一样的电流通过他的掌心,他的一条手臂登时就麻木了!
一百一十二章:悲惨的人啊
“臭丫头!你使毒?”
“使毒又怎么样?告诉你,姑奶奶可是使毒的祖宗,可笑你这个家伙还在鲁班门前弄大斧,怎么样,滋味不错吧?”
“臭丫头!”秦广德怒了,一巴掌朝她扇来,萧草草屁股一扭就跑,那一掌刚好击中她的后背,只听一声巨响,不是那小丫头吐血身亡,而是秦广德惨叫一声,抬起手掌一看掌心被扎得刺猥一般血肉模糊。
萧草草一溜烟跑到天魔宫二老背后躲起来,向他吐了吐舌头。幸好她有先见之明,偷了爷爷的龙鳞甲护身,要不这一掌还不被他拍扁了!
秦广德惊怒交加,没有想到他玩毒玩了一辈子,到头来被一个小丫头暗算,他马上从怀中掏出一颗解毒丹服下,天魔宫二老已经皮笑肉不笑地一前一后将他堵住。
“怎么?还不投降吗?在我们天魔宫的手下,从没有一个人能活着逃出去。”
“哼!还不知道鹿死谁手!”
秦广德袖子一抖,只见两条一黑一白的蛇从他袖里面箭一样射出来,他长啸一声,又撒出一把白色粉末,趁魔宫二老挥动袖子的瞬间,他身体一冲,向屋顶上射去。眼看就要被他逃了,一个黑影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屋顶上,如磐的夜色与他的黑衣融合在一起,冰冷的眼,冰冷的嘴唇,他的周身都如同笼罩着一层暗沉沉地冰凌一般。只见他抬掌一拍,刚飞上屋顶的秦广德就被打下了屋脊,那人内力精深似海,就这样看似轻描淡写的一掌,拍得秦广德气血一岔,浑身如被针扎。他的内劲一松,手掌上中了萧草草的龙鳞甲毒立刻发作起来!“你是谁?”秦广德眼前一黑,只来及问了一句,掌上一股炽热和酸麻瞬间传至全身,他咕咚一声。腿一软跪在了地上,接着身体向后一仰,倒在了乱石堆里。
几个天魔宫的弟子上来七手八脚把他捆了。
“先把他扔到猪圈里,等请示了掌柜地再来处置。”
温北北训练有素地指挥着,一边热情招呼着天魔宫二老:“多谢二位长老帮忙,进来喝一杯吧,天气怪冷的。”又仰头向屋顶上那黑衣客道:“多谢宫主相助!我等会铭记于心的!”
“不了不了。我们这就要回去了。”二老咋咋嘴,虽然几天没有好吃的嘴里面淡出鸟来,但他们还是极力克制住对食物的**,谁让宫主已经下令不准再和夏花花等人来往了呢!二个老头暗暗遗憾,又抬头看看宫主。
看着他们期待地眼神,宫墨虽然生气,但也只是哼了一声:“想喝酒就去吧,不必看我。”
二老者大喜。立刻屁颠颠自行摸进后厨房找吃的去了。将近七八天的禁食令一解除,底下那些天魔宫弟子们也如蒙大敕一般。纷纷面露喜色,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宫墨摆了摆手,弟子们欢呼一声一哄而散,你推我搡地自行进店里面去了。
由于走在最前面冲得太快。你推我搡的。没有看到地上有几个肉球被捆起来滚来滚去地滚到了门口。
“啊啊!”一只脚踩到了朱飞脸上,又一只脚过去。朱飞惨叫了一声首先醒过来跳起来就东张西望:“谁踩我?谁!”
那些天魔宫的弟子们哈哈哈笑成一团,夏花花和厨师柳西帅也被人从肚子上踩踏过去在吃痛中醒过来,两人还有点迷迷糊糊的,三人被捆成粽子一样,灰头土脸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被解开来,脸上东一处西一处擦伤和青紫,还有几个清晰地大脚丫印子。众人全都忍住笑,得罪了这几个人也是不好的哦!因此夏花花完全不知道她那一副尊荣有多么的惊世绝俗残不忍睹!她只记得赶快找了一块布包住嘴。然后踹了赖着装死的花糊蝶一脚:“草菜(炒菜)做买卖了,滚!都给偶爬起来!拉(那)谁,帮偶棉(我们)打扫打扫,开张了开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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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掌柜的你呢?”朱飞不满地看着她那一副霸王的模样,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好像他和色蝴蝶的伤比较重吧?
夏花花连忙装作伤重不治地模样,哼哼哧哧在地上滚了两滚,一边还不忘指挥着客人们给她打扫屋子收拾地面,干这干那的。
宫墨在屋顶上坐着,从怀里摸出一瓶酒喝了两口。
看着夏花花坐着一个担架,好像八抬大轿那样,该同学女王一般伸出一条细胳膊指指柴房,担架地方向就转了一转。转角处她又瞧见萧草草站在叉着腰倚在一棵杨树下,连忙喊停下!看见了救星一样,大叫一声:“草儿啊——好淫(人)快救偶(我)!”
“可怜的花!鉴于你因公负伤,今日的帐就先不对了,我改日再来,保重吧。”萧草草一根根扳开她八爪鱼一样的十根手指,在夏花花同学无比哀怨凄凉的注视之下,她楞是心如铁石,无动于衷:“记住我们地口号是:不仅面向白道,也要面向黑店广泛和兼而有之地发展,要随时随地保持高度警惕,在警惕地同时保证黑店的正常运营。所以,你们几个就乖乖地,老老实实在这里蹲点好了。好好干,将来有机会,我会回来看你们地。”萧草草一脸戚色地拍拍夏花花肩膀。
夏花花的眼泪,顿时飞流直向三千尺:“草!草儿啊!难道你不给偶棉戒(解)毒吗?你瞧偶滴嘴巴肿成什么样子咧!介多有损黑店滴形象啊“唉,保重,保重。”萧草草同情又“悲伤”地向她告别,“抱歉偶(我)也没有办法,你就好好珍惜这最后的日子吧,姐妹!”说罢还挤啊挤地挤出了两颗鳄鱼的眼泪。
夏花花一听这厮不仅幸灾乐祸而且还学她说话,顿时气得从担架上跳起来:“介么点小忙也不帮,你系不系想死啊草儿
不待她脱下一只拖鞋来丢自己,萧草草早就一溜烟儿跑远了,风拂动她蒙着嘴的布条,夏花花兀自气呼呼地吹着气。
宫墨在宫顶上看着她们,眉毛抽动。
只见布条下夏花花那两条嘴唇肥肠一样挂在脸上,左眼乌黑,右脸被人踩了一个黑乎乎的大脚丫印,她自己一点儿也没有发觉,自认为风情万种风流倜倘地甩了甩头发,还向他抛了一个媚眼:“帅哥!能帮个小忙不?”
宫墨噗一声就喷出了嘴里的酒……
一百一十三章:假想中的宝藏
“现在的人心眼怎么都这样坏!偶滴嘴!”
看着宫墨那个傻大个子肌肉男无动于衷地转过身去,一跃就跃入黑暗中去。夏花花彻底泄了气,因此当一个酒葫芦从宫墨手里被丢出,骨碌碌滚到她怀里的时候,她顺势就打开酒葫芦盖喝了两口,又呸一声吐出来:“什么酒啊?一股子马尿味。”
如同女王样巡游天下的夏花花挥挥手便叫抬轿子的喽罗们把她放下来,她耷拉着脑袋一屁股坐在小石子路旁的假山石上,从怀里抽出一条手帕来扇着风,唉声叹气地,从怀中摸出一支笔,掏出一个小本子来圈圈叉叉地记着。
末了她撕下一页,卷成小纸条,把二根手指放在唇边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林中就飞出一只白白胖胖的信鸽,这是黑店专用通信鸽,夏花花把求救信绑上鸽子的腿,就把它放开了。回头朝小木屋望去,小绿豆眼闪过一道绿芒。
“掌柜的!你不会是想……”突地,一个人影神出鬼没地从左边蹦出来,一下子蹿到了夏花花的面前。
“杀了那个害我们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又一个家伙蹿了出来,从黑暗中一下子准确地找到方位,站在了夏花花背后,手中还“刷拉”闪过一把寒光闪闪的菜刀。
“唉,你们都想到哪去了?我怎么会杀他呢?别忘了我们是岭南山上受过教育地土匪。虽然在这杀人如砍瓜的江湖上混,但我们要纯洁,要有素质,不能跟那些粗人一样,否则我们跟他们有什么区别呢?。”
“那掌柜的,我们要怎么做才能逼他交出解药?”
夏花花勾了勾手指,二人便向前走了两步。嘀嘀咕咕地商议着。
“不行不行。留他下来岂不是会砸了我们的买卖,万一他把我们全都毒死了或把客人毒死了怎么办?我看还是一刀杀了他干脆,搜他身上就不信找不着解药。”朱飞一听夏花花这厮竟然异想天开地要把那个危险人物留下来当伙计,立刻就表示反对,拿着菜刀在旁边比划来比划去的花蝴蝶也表示不赞同,苦口婆心地说道:“掌柜的。不是我们不你的英明决断,而是因为那家伙太凶残,我怕我们对付不了他啊。”
夏花花一声冷笑:“这还不简单,挑断他地脚筋手筋,废了他地武功,一看这厮厮就不像好人,咱们这么做可不是报私仇哦,应当叫替天行道。这厮吃了我们许多山珍海味,难道就白吃了吗?咱们这里正缺个烧火工,就让他以役抵债。咱们也不吃亏。况且最重要的是……”
夏花花嘿嘿一笑。朱飞二人正想问个清楚明白,被她抬起冬瓜腿就踢了一脚:“去去,先干活去!”
“咦掌柜的。你不口吃了呀?”幽灵一样的温北北从旁边飘边,看见这三个人鬼鬼崇崇地往关着俘虏的柴房蹑手蹑脚走去,又听到夏花花指挥着朱飞二人谨慎地从三路包抄包围了柴房,惊讶之下她停了下来随口一问。
夏花花一扭头差点就撞上她:“屁话,我本来就没口吃。发音不准而已。咦……”她猛地顿住。不顾柳西帅在一侧向她打手势让她赶快跟上,摸了摸嘴。瞪圆了眼,然后就惊喜地左扭扭右扭扭:“啊我的嘴好了!”她地第一反应就是原路折回去找那只被她扔掉的酒葫芦。宫墨那肌肉男看起来也不是很坏嘛!看在他给她解药的份上,夏花花决定从此对他刮目相看,大不了以后跑龙套的时候,给他一个比较正面戏份多的龙套角色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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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的,为什么你要留下那个人呢?”
温北北和其余两人一样很不解,照理说夏花花不是那种头脑一热就会给自己惹麻烦的人。
果然,她嘴一撇,就露出一抹夏花花招牌式阴险与阳光并存,正义与龌鹾兼容的笑容来。
“北啊!”夏花花语重心长地拍着温北北的肩膀,“平时我和你们说什么来着?观察,要注意观察。时刻注意着每一个可疑人物的一切不周寻常地言行举止和语言表情,不要漏过他们的每一个眼神所放射出来的信息。就拿关在柴房那家伙来说吧,第一,他不是咱们店地熟客,也不是附近的土匪毛贼,但是他却对我们店里的格局及地形非常清楚,比如他进门的时候就从左边绕进来,说明他知道原来这山寨大门右边有陷井,接着我又观察了他的各种不同寻常地行迹,一切都表明他曾经或本来是这个山寨里面地人,他看到山寨变成了黑店以后好像很奇怪,又似乎要寻找什么,所以在我们门口徘徊不去。接着他抓住我们,但没有立刻杀我们,而是第一时间跑到后院去,说明他一定是在寻找什么,刚才我问过萧草草,草儿也说那家伙一直在后院东走走西找找,而且对各处机关熟悉得不得了。如此一来让我们来猜一下,也许他是回来找埋在这里的金银财宝或别地什么宝物,那么,要是被我们找到了可就发财了!就算我们找不到,先留着他慢慢逼供,或者将来他总有按捺不住要去取宝藏的时候,那时我们再给他来一个黄雀在后……”
温北北闻言十分受教,赞道:“掌柜的果然是掌柜的,想法果然与众不同,掌柜的英明神武总是能在关键的时候令偶们茅塞顿开啊!”
夏花花被一夸顿时就笑眯了眼,十分受用,摸着没有胡须的下巴难掩得意道:“这就叫放长线钓大鱼,咱们有时间就跟他慢慢地耗着,万一这个小山寨里真有财宝,咱们回总店吃香的喝辣的好日子就在眼前了!”
二人顿感十分兴奋!
因此她们也就没有发现当夏花花弯腰去捡到掉落在地上的酒葫芦时,手无意中碰到了一块突起的石头,接着便有细微的声音,那个假山石洞稍稍地打了一点儿,仅仅是一条缝那么大,当夏花花的手离开,那条缝又自动闭上了,温北北与夏花花二人根本没有留意到这点儿小小的动静,赶着去拷问人犯去了。
而那边,朱飞已经一脚踹开了大门,花蝴蝶随之跳起来拿菜刀架住秦广德的脖子:“想死还是想活?想一刀宰了,还是做成馒头馅儿?”
一百一十四章:蛤蟆·好险,差点被LJ
秦王宫。
黯色的天穹下巍峨的殿宇鳞次栉比座落在阿房山下,由上而下俯视王城恰好是在咸阳城的正中,处处可以见到按照九宫八卦排列的格局迹象。清晨几个宫女和内侍穿行于御花园中,摘取早晨雨露未干的花朵送到各宫娘娘处,快要开过花期了的次一些的花瓣则收集起来装进一个个香囊,或者与蜂蜜一起装进密封的瓦罐酿成百花露。
北国虽然还是天寒地冻,但景致不可谓不好。清晨的第一束阳光照射到夜里降下的一层白皑皑的冰霜之上,便反射出淡雅而柔和的光晕。
早春的树木全都抽枝发芽,有的已经开出了花骨朵儿,满眼望去便一片绿意盎然,在那层层叠叠云雾一般的清晨雾雨中,仿如置身于仙境。
处处给人以冷肃萧瑟之感的秦王宫也只有在这里才使人有一种平静的感觉,据说到了夏天前面的湖泊里的睡莲还会开花结子,池水深,水清澈见底,天气晴好的时候也能见到妃子们成群结伴到这里来泛舟游湖,对于山多气侯寒冷的北方来说这颇有江南园林景致的御花园一隅看来颇受亲睐。
当然大清早这里除了采集花瓣的宫女们以外是没有别人来的,因为颇为清静。
连城披了一件单衣坐在一块假山石上,手中握着一卷竹简,由于太过专注倒没有发现有一人就在她地不远处。
那男子月华般的侧影如被镀了一层浅浅的金色。清晨云雾里露出的微光连同第一抹曙光一起投射到了他的身上,使他微微眯了一下眼,那光线刺得人迷了眼,当看到连城端坐在不远处假山的阴影里,不知为何,他的眼神便由冷漠淡然蓦然变得安静,一层薄薄地浅光渐渐匀染了墨色地眼眸深处。带起一丝春风一般柔和的。甚至他自己也没有察觉的笑意。
自从给六王爷的药里下了几剂猛药,连城等人就被扣在宫里,因为成功利用火云邪神转移了别人的注意力,易容扮成小厮的连城与司徒凤飞如预期一样并没有受到过多瞩目,这就方便了他们穿梭于太医院与藏书阁之间,而没有引起旁人地注意。他们本来决定拿了朱果就走。可是难得有机会到秦王宫走一遭,竟发现这里有不少难得一见的典籍,见猎心喜的二人便忍不住要去借阅一番,而黑店传回消息说她大哥伤势好转,连城心里也放心了不少。
想不到大秦王宫里竟然藏有楚家枪谱,连城看了一下的确是她家的枪法没错,但是较为零乱和分散,还有许多疏漏的地方,其中最主要记载的还是楚家枪的破解之法。显然这部书是敌手根据每次与楚家军对阵的实战经验中摸索总结出来的,这偌大地秦宫果然藏宝无数。不仅有天下各国的军事地图,就连武林中各大门派的秘笈也在收藏之列,藏书之丰富可谓博古通今。应有尽有。
北方地早晨还是冷,虽然树木都抽枝发芽了,屋檐下还挂着昨夜凝结起来的冰霜。一道凛冽的寒风刮过,吹起了枝头满树繁花,也吹得她身上薄薄的单衣随风而舞。连城没有在意。因为冷下意识地搓了搓手。手上的竹卷却被人夺走,那人用两只手掌包裹住她冰冷地掌心。抬起头时迎上那一笑,也坦荡如松风,没有阴谋诡计,没有一贯地戏谑与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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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原本想要问司徒凤飞什么来着,却被他突然的举动弄得一阵尴尬。
连城不动声色地抽回了手,司徒凤飞也仿佛若有所觉,掩饰地咳嗽了一声,说道:“我是看你一个人不知道要干嘛,跟出来看看。”不说还好,这么一说倒有一种欲盖弥彰之嫌,司徒凤飞一双漂亮地丹凤目微微变圆,不自然地眨了两眨,仿佛有可疑的红晕从他脸上升起来,似乎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直到一只蛤蟆从草丛中火星撞地球一样蹦出来,连滚带爬地从假山石后面的草丛里钻出来,三穿两蹿就跳上了连城的膝盖。
这只蛤蟆戴着瓜皮小帽,身上还穿着一天一套轮流着换洗的牛皮小袄,由于成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养得一副小身板如地主老财似的膘肥体胖,滚圆滚圆的,以至于行动也没有以前那样迅速。它一边蹿得飞快一边嘴里还骂骂咧咧:“这什么王宫啊!啊?蛤蟆都成群结队的?欺负我一外来的吗!主人,帮我去对付它们!”白玉堂迅速地爬上了连城的肩膀,抓着她的耳朵站定了,一脸正气地比出一根爪子指向一只从草丛里迅速追出来的母蛤蟆,母蛤蟆的身后还有几只小蛤蟆,虎视眈眈地看着白玉堂,突然间看到有“人”这样的宠然大物出现,这几只蛤蟆有些无措,来回地在原地爬动了几下,然后钻到后面的草丛里探出半个身子来张望着,却不肯离去。
“怎么了这是?”连城奇怪地把扯着她耳朵的白玉堂弄下来,头痛地摸了摸额,自从收留了这只宠物,经常为它解决各种纠纷,她仿佛觉得自己也快要融入到动物世界里面去了。
“它!它们!”白玉堂悲愤地用手一指母蛤蟆,“这厮想强暴偶!”
“噗!”司徒凤飞从怀里摸出一瓶酒来正打了瓶盖喝了一口,闻言一口酒全喷在毫无防备的正在向连城告状的蛤蟆身上。
这只蛤蟆楞了一楞,接着就暴走,飞起佛山无影青蛙脚就向司徒凤飞脸上攻来。司徒凤飞轻描淡写地伸出一根指尖轻轻一弹,就化解了他的招式,可怜的蛤蟆四脚朝天摔在地上,还恨恨地往草地吐了一口唾沫:“几天不练武功也生疏了?呀呀个呸滴!”
话说这秦王宫楞是霸道!三千蛤蟆堆里竟只有母的没有公的!可想而知白玉堂这一只公蛤蟆乍然出现在三千母蛤蟆群中,将会引起多大的骚动与萌动!饶是它精通蛤蟆拳青蛙脚也无计可施,差点就被这些可怕的母蛤蟆困住,活活拖到洞里面去了!
想起惊险的一刹那,白玉堂忍不住抬爪抹了一把冷汗!
一百一十五章:我本将心托明月,无奈明月照沟渠
“差点就被一群母蛤蟆给糟蹋了!还好我拼死反抗,才得以保住我的处男之身。哎,你们两个色眯眯地看着我干嘛?”这只蛤蟆来到了人前站定,负起手站在连城和司徒凤飞的中间,抬头看着天空中的红日,和远远的矗立在几百米外的晋云塔的塔尖,两个爪子一个抓着连城的衣服下摆,借她的脚后跟风流倜倘地斜靠着,另一个爪子在司徒凤飞的衣服下摆上无意识地弹来弹去,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
随着它的目光望去,正是练丹房的方向,天穹下白烟袅袅,一座八角型的塔楼座落在山腰间,日夜不停有道士和道童穿梭在塔中,架炉练丹的,看炉守灶的,进进出出忙忙碌碌,从未有一刻懈怠。
话说那练丹房里面最多的是什么东西呢?
白玉堂裂嘴一笑,它正要弄一些防身的东西就有送上门的了,这两天看到炼丹房里进进出出流水似的送进去琉璜木炭,只要不被连城发现,它想,自己摸进炼丹房去是很容易的,弄几颗霹雳弹出来将来好防身,退一步讲,就算不小心把自己炸死炸残了也没关系,如果因为那样又穿越回到原来的世界就太好了!
虽然说那样的概率几乎等于是零,白玉堂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思想存在和幻想,但还是比较务实的,兵解成仙或者自杀穿越几乎是不可能的,它只是想好好地活着,哪怕是做一只蛤蟆……蛤蟆怎么了?做一只聪明绝顶、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蛤蟆同样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足可被载入史册。名垂青史!白玉堂永垂不朽!
它想到正高兴处,忍不住傻呵呵一笑,脑门中就中了一颗爆炒栗子,连城举起一根手指把它拎起来,免得这厮的口水打湿了她的新鞋子,白玉堂挠啊挠地,把她地鞋子边缘挠出一个漏水的洞洞来了……赶紧装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模样。飞快钻进连城的袖袋里面去了,不一会儿传来它在里面悉悉索索翻找东西的声音,一会儿又叮叮当当的好像在里面翻箱倒柜。因为古人的袖袋都很宽大,可以用来装各种各样地东西,所以白玉堂经常会在连城的口袋里藏些吃的东西和零零碎碎的小玩意。N当然为了保持居住环境的干净卫生避免被连城赶出来,它每天都有勤快地打扫,还特别用了一些首饰盒之类地小箱子用来当作它存放东西用的衣柜壁橱和杂物箱子,在里面找了半天它又从里面爬呀爬地钻出来,嘴里叨着一个圆圆的黑色东西。咕咚一下跳到了地上,在草丛里顺势打了两个滚减缓下落的重力,把那枚装药丸子用的蜡丸壳子装进自己地衣服兜里。接着就施施然大摇大摆地走了。
连城与司徒凤飞正有要事商量,而且从来没有人限制它的行动,当然他们有事情也从来不找他商量,因为,事实上没有人把他当作是一个真正的人,对于他们来说,也许,自己只是一只可有可无地宠物。白玉堂觉得有些凄凉的同时。又觉得事实上没有必要去计较那么多,因为,为了连城,他愿意做任何事。
这只可怜的蛤蟆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心情,负起两个爪子。垂下头叹了口气,“唉”一声。嘴里和着唾液就吹出了一个圆圆的大气泡,那泡泡一时没有消失,冉冉上升,映着天边的红日从里面透出五色霞光,看得那些隐在草丛里一直在注意着这只有着王者般霸气,青蛙般英俊的公蛤蟆的母蛤蟆们全都目瞠口呆,发出一阵嘈乱地,仰慕的呱呱乱叫声。
白玉堂一阵心烦意乱,走了几步发现草丛里还有几只没有散去的母蛤蟆,当下霸气十足地咆哮了一声:“看什么看?日!没看过二条腿的人,四条腿的蛤蟆也没见过吗?”
它突然出声,乍地口吐人言,吓得几只母蛤蟆当场连连后退,一扭身,一个一个全逃也似地蹦回草丛里然后顺着水塘跳进水里去了。白玉堂地精神也一下子委靡下来,垂下了脑袋。
良久之后,它又回头看了一眼沐浴在晨光中的一对仿佛天造地设般地璧人,淡淡的晨光与稀薄的晨雾像云烟一般笼罩在他们的周围,使得整个世界仿佛都像仙境,而那仙境中的两个人,便随时像要羽化升仙而去……他们那样的人,仿佛天生就是与众不同的。与别人不同,与他白玉堂……也不同。
就算自己恢复了人身又怎么样?终究不可能变成那样神仙般的人物。
白玉堂叹了口气,伸出一只爪子潇洒地掸了掸衣服下摆,抬起头,甩了一个周润发般的回眸一笑,对着太阳扭扭屁股,接着就以一种非常经典的,负手跳跃的方式,一蹦一跳地施施然迎着乳白色炊烟升起炼丹房而去。
他当然也知道,他做的所有事情,其实也只不过是为了一个目的而已……可,终究,它只是一只蛤蟆。
晨雾浓浓地铺满了山脚。
一切全都是朦朦胧胧的,乍看模糊,细看依然不真切。
像极了白玉堂此刻的心情。
所以当这只浑身笼罩了哀伤气息的蛤蟆从一身黑衣的秦王政身边跳过,那股隐隐约约的幽怨甚至惊动了侍从手里提的那只笼子里的鸟,那只鸟冲着它狂呲了几声,拍着翅膀扑腾不已,白玉堂不理它,所谓好蛤蟆不与鸟斗,怀着一种失恋般的悲壮心情,他一蹦蹦进了草丛,钻进去以后又把身后被他踩得东倒西歪的小草扶扶正,眨动着小眼睛看了看大清早穿了一身朝服仿佛要去上朝的秦王政,以及身后长龙一般的侍从与宫女、卫队。无数人掌着香案、宫灯、琉璃盏尾随其后,阵容宠大气势惊人的队伍长长拖迤着从这头绵延到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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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看着,不由眼神一黯,假如自己能穿到一个更加合适的躯壳里面,说不定也能干一番大事业。更可怜是一腔纯情付水流,奔流到海不复返……唉!
此番情事,又怎一个无奈了得!
一百一十六章:夜探
却说白玉堂大摇大摆地进入了闲杂人等不能进入的练丹房重地,咕咚一下从窗口跃了进来,一看四周没有守卫,只有两个道童在有一搭没一搭地扇着炉火,它一滚一滚地,旁若无人把塔里的房间一间一间查看过去,拐进了一个装着练丹材料的仓库间,在里面四处穿梭,寻找他需要的材料。
忽然间,他耳朵一竖,听到门外有脚步声传来,随即有两个人推门而入,白玉堂一蹦便蹿入了一堆草药里面趴着不动。
只听那两个人交谈道:“师父命我们看守药材免得被人盗去,虽然没什么活可干,可太过无聊,还不如负责征集童男童女,好歹有油水可捞。”
另一个道:“是啊守在这个地方每天也出不去,闷都快闷死了。”
“还是快点找东西吧,被人听到抱怨又得挨师父骂。”
“对了师兄,前日我偷听到师叔的消息,说楚王已经病入膏肓了,目前大事已定,师父这几日心情好像很好,我们两个只要看好师父的眼色别出大的毛病,估计师父什么时候高兴了还会给我俩一点好处,这次只要师叔能够把楚国掌握在手心里,不要说咱们海龟派练丹门,就是咱俩兄弟的出头之日也在眼前了!”
“嘘——这话可别被人听了去,噤声噤声!”
“走走,快走吧。”
两人又压低声音。窃窃私语,良久找齐了几把药材出去了。
白玉堂从甘草堆里爬出来,伏在上面弹着蛙爪。心想:原来在楚国还有秦国的奸细。要不要告诉主人呢?
终于到手了!
连城端祥着这颗圆圆的类似于鸽蛋的血红色朱果,迎着灯光可以看到里面隐约有一条细小的血线,半透明地果实内壁布满龙鳞状的纹路,这就是红朱果。
夜幕已深,窗外传来一声鸟叫。
连城把蒙面巾重新拉上面部,纵身跃上屋梁,很快便没入夜色中。
神不知鬼不觉,等到守卫发现红朱果不见的时候她已经把朱果用手帕一包。随手埋在一颗树下。因为暂时她还不急着要出宫。
当练丹士瀛单带着他地几个徒弟慌慌张张去向秦王报告说朱果不见了,秦王一反常态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不过是淡淡下令封锁九门辑拿盗贼。那练丹士瀛单亦没有发现有一条黑影一直尾随着他,待他走后连城便从阴影里现出身形。
宣室殿大门敞开着,有几名将军从里面走了出来,一路走一路议论。连城听到他们口中说到“楚国”二字稍稍留了心。她倒并不是有意来探秦国虚实,只是近日来秦王宫里不时有文武百官出入,气氛颇为紧张。她按捺不住心中好奇,便来看看究竟。
秦政所居住地宣室殿与她想像中略有不同,一点儿也没有金碧辉煌的气势,不仅墙壁与门窗十分暗沉,就连进入之后看到这座广阔漆深的殿宇也没有过多装饰。一色的青墙、黑瓦、门帘由黑色的水晶珠穿成,墙壁绘有玄黑色与赤红色的图腾,除此之外连案几之类的摆设也不多,四处全都是代表了尊贵与沉稳的玄黑色缦帘。
幽深暗沉地大殿里亮着同样以暗色调为主的琉璃灯,一盏一盏鳞次交错地挂在四壁墙上。
连城从墙头落下。便好像落入了一个布好的陷井里面。她微微拧了拧眉,按下这股不祥的感觉。无论什么样的刀山火海她还没有怕过呢,何况只是一座小小的秦王宫。
最后一拨带刀的武士走了出来,与她错身而过,他们要出去了的时候连城才刚从墙头轻如纸燕般跃入,她躲在一处帘幕后避开了迎面走来地一群人,那群人走出去以后,殿门在他们身后关上,这座大殿便好像一下子寂静了下来。连个侍从都没有。
如此安静,令她的心跟着也一跳。
定了定心神她凝目细看,殿内布置得倒像一座军营的中军大帐,那些墙上的图腾如果不细看看不出端倪,细看之下连城的目光就不由自主被吸引,这里面竟隐隐含着某种精妙地阵法,当她的眼睛一望上去,就再也无法收回来。不由自主地,连城伸出的指端触到了那些文字和线条,一刹那脑中便闪过无数刀光剑影一般的影像,令她吃了一惊,忙收回手指。
难道……这就是师父所说的上古神兵图吗?
“谁?”
有个低沉地声音忽然响起来,连城赶忙跃起跳到梁上,居高临下望去,心里也是一惊!难道被发现了?
幸好此时有一个细弱地声音回答:“奴婢给大王送炭盆来了。”接着连城看到一个小宫女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厚厚地帐帘一掀,里面走出一个颇有些年纪的老太监接过炭盆,就打发小宫女出去了。
连城从梁上跳下,挨着一重又一重厚重的帷幕轻声掠至内殿,刚好那太监又出来了,连城赶紧闪至一旁。进入内殿仿佛又是另一个天地,黑色帷幕一层一层挂下来,挡住了琉璃灯的光线,一盏一盏昏黄华美的灯点缀在室内的每一个角落,映得周围颇为明亮。在一张巨大的军事地图前面,只见一个高大的背影正负着立着,背对着她站立,图上清楚地用红线标了几处重要的关卡,特别标出的还有沿海一带的几座小岛和隔着一条沙漠的沧流国与楚国。
秦政的目光就胶在楚国上面,他的身上透露出暗夜一般的气息,与一股凌厉的王者之气,纵然只是一个背影,那种战场一般的杀伐之气还是令楚连城眉峰一皱,心里暗暗吃惊:难道说秦政想对楚国用兵了吗?见他目前流连于楚国连镜,跨过沙漠的楚国第一道防线。事实上自从庸帝将原本驻守的楚家军调离驻马湾换上了一批皇家卫队,这道与沧流国相邻与秦国遥隔沙漠而望的关隘就已经形同虚设。如今虽然楚家军重掌了边关晋阳城,驻马湾的兵权却仍然在庸帝手中,派去驻扎的将军据说也是一个草包。
沧流国按兵不动,目前没有吞并楚国的打算,匈奴内乱,秦政要是想在此时出兵,从驻马湾一举突破的话就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而且,秦军也的确有这个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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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指尖一紧,感觉一道寒冷的气压从脚心一直蹿上来,顿时凉透了脊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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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那时烟花的新书,书号11110,这是有史以来装备最齐全的穿越,这是有史以来最无耻的主角,这是有史以来最彪悍的酒娘!
勾搭皇帝算什么本事?看我奴役三国群雄!
刘备啊,去把厨房的盘子刷了;
曹操啊,大厅的地板好像还没有扫?
赵云啊,过来给我捶捶背,
周瑜啊,听说你擅长唱小曲?来给本姑娘唱一个。
干嘛,你们想造反?今天晚上的酒还喝不喝了?!
对了对了,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一百一十七章:银铃
睡过头更晚了汗做?趁机杀了秦王?
该死!
那家伙又在干嘛?
楚连城脸一红,忙把视线收回来,接着耳边传来一阵悉悉索索脱衣服的声音,半夜三更的这声音显得特别诡异而且让人浑身有毛毛的感觉,正要离去时,一道视线却笔直地射来,看向黑暗中她的藏身之处。暗骂一声糟糕!连城忙将身体一纵,正要拔地而起,不料一条软索无声无息如同水蛇缠上了她的腰身,细一看却是一块随手从帐帘上扯下的黑纱,一端系在了她腰上,另一端在秦政手中。连城手一扬,欲割断那条丝带,然而对方比她更快一步,一股突如其来的力量将她一扯,武功高强如楚连城者,竟然也收势不住,被那软纱卷住飞起,直直向黑暗中如鹰一般敏锐的那个男人身上撞去。
“你是谁?”低沉的声音淡淡一问,那人举手便向她脸上探来,抓向她的蒙面巾。
连城身体往向一仰避过他的手,同时单腿抬起向他胸口踢去。秦政侧身抓起一张矮几一挡,那张几顿时在两人的劲气之下变为粉碎,利用这一瞬间的反冲力,连城足尖一点,在黑纱上面打了一个旋身,借力向屋顶射去。哪知,脚踝一下子就被人抓住!“既然来了,以为还能走得了吗?”秦王政微微扬起嘴角,将脚踝往回一扯,连城冷不防就被他扯了回来,立刻变换了一个方向还击.凌厉的掌风带起一道有若实质的光向他胸口袭来!
借着琉璃灯的光线,这个有着野兽一般危险气息的男人完全无动于衷似的,轻描淡写地接了她一掌.
连城脸色不由剧变!
司徒凤飞果然没错,秦王政深藏不露,他地武功竟然比她有过之而无不及.
“女人,你是谁?为什么闯到我的宫里来?”
竟然能够无声无息闯入宣室殿,本事可真不小。秦政波澜不惊的眼神在她地脸上梭巡,笔直望进那双冷漠漆黑地眼睛。他微微举起手掌,却是交叉着抱在胸前,没有喊人进来抓她的意思,也没有放她走的意思,连城盯着他眼神变幻了一下.虽说自己武功不及他,但要逃走也不是什么难事,这男人似乎自视甚高了,如果她要使毒的话,未必就不能杀了他.
从她的眼神中秦政自然看出几分挑衅的意思,但也从始至终没有杀意,令他感兴趣的是那女子身上传来一股奇特的香味,仿佛在哪里闻见过?就在他微一分神地当口。连城掌劲一吐。拍在他的腰间,她拔腿就走,谁料脚下一滑,身体没有向前扑去反而向后倒去,紧急中回头一看,看见这混蛋男人居然用一只脚踩住了她的黑衣下摆,阴魂不散似的又趋身挡住了她的去路。真可恶!难道他还以为自己能抓住她吗?
“放开!”她一掌拍去,迫得秦王政松手.
“你不开口我还以为是个哑巴.我这里也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吗?”秦政微微一笑,不知何时绕到了她的身后,一根手指挑起她的发丝在鼻端嗅了嗅,气得连城掌中又用上了二分内劲,她倒并不想杀秦王,而且知道自己不可能成功,因此只想在还没有惊动护卫地情况下尽早脱身.不料秦政越斗越有兴趣,仿佛找到百年不遇的对手,任凭连城想办法脱身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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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功夫在伯忡之间,连城虽稍逊一筹,但在双方都没有用出十成内力的情况下两人缠斗良久,一时间无法分出胜负.
连城看看天色有些心急,不想纠缠下去,冷哼一声变掌为拳就击向他的胸口,这一掌来势迅猛,秦政向旁边一闪却没有闪开掌风击中了他的左肩,秦政闷哼一声就向后倒飞出去,他地背后就是一个浴池,眼看要掉到池水里面,他当然也不会让这个刺客好过,就在连城欲转身欲离去时冷不防秦政抓住她的衣带猛一使力,两人一起向池中跌去!
连城一看连忙往回扯,慌忙中只听“嘶”一声响,衣帛破裂的声音传来。一条腰带就这样被扯了下来,她一楞,顿时整张脸刷地惨白,这变故来得突然,只听扑通一声响,两人一起跌进了温泉池水里面,连城被一条健壮的胳膊压住,呛了两口水才浮上水面,只见秦政看着她有些失神的模样.
水珠从倾城绝色地脸颊滑过,泛起一丝玉一般地流光.她没有注意到脸上的蒙面巾已经被扯掉了,一双大掌还托在她在腰部.
这一刹那,令人有呼吸一滞地感觉.
秦王政锐利的眼中划过一丝光芒.水珠安静地穿过十指之间带起一丝隐约的清香.
这张脸,不知为何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水中温热的身躯贴在他的身上,在这种暧昧至极的感觉中,好像有某种不可名状的东西在轻轻地撩拨着他的心窝,“你是谁……”他又一次问.
连城从水中冒出便一巴掌便朝秦政扇去,骂了一声:”下流!”身形从池水中拔地而起,迅速地扯了一块黑纱缠住腰身,池水在她的周身带起了一串晶莹的光泽.当秦政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湿辘辘的空气除了一线划破空间的奇异清香,什么也没有留下.
因为一开始就没有感受到她身上的杀意,秦政才那么轻易就放过她.他有一种直觉,一定还会遇到这个神秘的女子.
秦政站起身,却听当啷一声响,有件东西从那条黑色腰带里面掉了出来,捡起一看却是一串银色的铃铛,用一条红绳串起,两端还垂下了二颗别致的银花生.
冷锐的眸光蓦然间变黯,秦王政手中拿着那只铃铛,连忙翻到背面去看,果然见银铃背后刻着一个小小的字……
一百一十八章:王者的孤独
冷锐的眸光蓦然间变黯,秦王政手中拿着那只铃铛,翻到背面果然见银铃背后刻着一个字-模糊糊的小字。
这女子是怎么得到这个铃铛的?
难道……
不用仔细去看,他也知道那行小字写的是什么,那是他的生辰八字,还有两个几乎无法辩认的字——“无名”。
秦无名。
这个名字仿佛在他的记忆里已经淡忘了,但是却被这串铃铛勾起了鲜活的回忆。
这个名字,是很久以前一个小女孩给他起来,秦政,就是秦无名。
***摇曳,影影绰绰间一只灯蛾落入了罩纱之中,扑腾着翅膀挣扎两下便与烛泪一起落入了装着水银的灯座下。
一个人在黑暗里,仿佛可以穿过琉璃灯的光,回到很久很久以前……
他已经习惯了黑暗,纵然从一个卑下的质子成为了最强的王者,他的习惯还没有改变,因为只有孤独才是最忠诚的朋友,黑暗使他能够冷静地思考。
秦政一生没有朋友,没有所谓的亲人,唯一对他有意义的,也许……就是这串小小的铃铛。他一直在找铃铛的主人,这铃铛代表了一段对过去的纪念,和一个令他无法忘怀的人。
那时的他,还是一个七八岁大的孩子。
他是秦国的王。
十四年前,他却是一个流落在邯郸街头遭人欺凌,甚至连名字也没有地秦国质子。这么多年的优渥生活与奢靡繁华,日复一日被歌功颂德的声音所环绕,所有的光环都那样耀眼而刺目地围绕在他的身边。江山、美人、财宝,应有尽有,可是他却知道,那些过去与伤口,一直都在那里,狰狞地伸展着,在黑暗里等待着再次被撕裂的那一刻。
他。秦国的王。却曾过着猪狗不如地日子。忍受着街头乞丐地欺凌,风餐露宿,孤苦无依,他的命,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乱,曾经贱得如同墙头的草,如同河里的淤泥。没有人在乎,没有人同情。那一年。瘟疫席卷了整个邯郸,他的亲生母亲,因此毫不犹豫地将他丢弃,就如同扔掉一条再也没有利用价值,不能再为她带来荣华富贵的狗,尽管她似乎还有不舍,但她还是眼睁睁看着他被与其他染了瘟疫的人一起装上了手推车,被官府地衙役推走。
他们要把这些生病的人全都拉到乱葬岗去。在那里就算他们不被活埋也会被山里的野狼老虎叼走,成为野兽果腹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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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交加的邯郸之夜,他以为,就这样要死去了。衙役们用草席将死去和没有死去的人随便一卷扔到了山沟里,那夜下着大雨。几个人骂骂咧咧的连埋都懒得埋,迳自走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力气,竟然爬出了埋着无数死人尸臭熏天地大坑,天空一道霹雳,映得天边干涸的红雾浓得像血。大雨将他全身淋得湿透。刺骨的寒冷像针一般扎进他的每一寸肌肤。每一寸神经与骨骼,他感到无法呼吸。口鼻间充斥着淤泥与浓得化不开的瘴气,那种窒息地沉闷使他看着这整个世界如同一片漆黑,就像一个巨大的棺材。无论他走到哪里,黑的,到处全都是黑的!
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最后像段木头一般笔直从不知名的地方摔下去,他不知那是一处天险般地悬崖,也不知雾气一般地薄云从他的腰间飞过,笔直下落地途中,树枝割破了他的衣服,割伤了他的手脚,身体和灵魂似乎也已经分开了,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感觉不到。在那一刻他的脑中空空如也,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东西。
尽管他还是一个孩子,但他知道死亡并没有什么可怕,他的一生,从他出生至成长的八年来,活得那么屈辱。尽管他只有八岁,他明白屈辱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不能反抗,不能抗争,甚至不能大声嘶吼表达自己的愤懑!他想对所有人说:他不是废物,不是野种,不是猪狗不如的东西,他是人!堂堂正正的人!他的姓氏是比任何人都要高贵的秦国皇族!
但是,仿佛注定的,被嘲笑、被侮辱,供人消遣和发泄就是他整个人生的意义,身为皇族又有什么用?他抬不起他高傲的头颅!他的尊严被人踩在脚底下!最后,连他的母亲也不要他了,人世间留给他的,除了冰冷与黑暗,什么也没有……所以,死亡对他来说并没有任何值得惧怕的含义。
他甚至都没有想到过有任何活下来的理由。
因此,当那束明亮得几乎能刺瞎人双目的阳光照射到他的身上,他以为,自己到了传说中的仙境。
“你是谁?从哪里来?为什么你从那么高的山上掉下来?”
身穿羽衣的小女孩,仿佛清晨的每一滴露珠幻化而成的仙子,她两腿并拢坐在柳树的枝叶间,风吹着她头发上的丝带飘来飘去的,干净得好像雪地里的冰晶,而她身上洁白的羽毛就像是飞鸟的翅膀,当她站起来的时候,微微倾身,乌黑乌黑的大眼睛就对上了他迷惘又惊奇的眼睛。
原来这世上还有这么干净,这么漂亮的女孩,原来,传说中的神仙是真的存在,他觉得仿佛整个世界的阳光都聚集在小女孩的身上,她的神色又机灵又活泼,笑容像太阳一般灿烂。
于是,他也就想起了自己身上的污垢和满身永远无法消褪的伤痕。他退缩了一下,没有敢让小女孩那根圆圆润润的指头碰到他。
“知道吗?我被我家师父那老头关在这里两年了哦!很久都没看到人了!”小女孩的眼睛里盛满惊奇和喜悦,仿佛这是上天赐给她的一个玩具,所以她对这个从山崖掉下来的男孩异常和颜悦色,生怕吓跑了他,她伸出那根圆圆的指头想戳戳他,又不敢,神态异常可爱。
而她的话让男孩下意识地摸了摸脸。
难道……自己没有死吗?
一百一十九章: 山谷中的师徒俩
“你当然没有死啦,因为你遇到我师父,我师父可是很厉害的人!”
小女孩会读心术似的,白白胖胖的手托着下巴蹲在他面前,双眼像星星一样发着光。不知为什么,秦政觉得,她的眼睛过分明亮,好像有一肚子坏水正在蕴酿,而自己就是那只落入她陷井的小白兔。
他讨厌别人那样看着他,但奇怪的是,小女孩用着这种算计的眼光骨碌碌打量着他他却并不生气,反而越发觉得她如此可爱。也许是因为她背后那对大翅膀给人造成的错觉,她的外表纯洁得近乎在闪光。
“你从哪里来?为什么从上面摔下来?痛吗?”女孩的胖手指碰到了他的伤口,他却忍住没有吭声,犹豫了一下才没有向后闪躲,他的嗓子发出近乎嘶哑的声音:“不痛,一点都不痛。”
小女孩像个小大人一般,摸了摸他的头,这个动作让他感到有些可笑。但是,从没有人用这样友善的语气和他说话,也没有人同情过他,她的眼底清澈得没有任何杂质、轻视和蔑视,令男孩如同刺猥一般的戒心也慢慢放松下来,他不知道,是否应该相信这世界上真的有善良的存在。
“骗人,我知道受了伤就会痛的。”小女孩把两条胳膊交叉着抱在一起,忽然嘴巴一蹶,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他,令他顿时就有了一种欺骗小女孩的惭愧感。
“没……我没有说谎!”他急急地想要辩解,不知为什么心里就是不希望她认为自己是在骗他。
“喂,你叫什么名字?”忽然,她又凑过来,挪了两下屁股挨近他。
“我……”不自在地躲开了她向他靠近,男孩眼神黯下来,“我没有名字。”
“那我来给你取一个名字好不好?”小女孩一听马上就来了精神,“我起名字很厉害的!这个山谷里的小花、大黄、二傻、小菜全都是我给起的名字,小花是一只老虎。大黄是一只秃头鹰,小菜是一只狐狸,喂喂……你别走呀,你出不去这个山洞的啦!”
男孩冷不丁站起来又摔倒,很快就被拖回到石床上,这小丫头个子小小的,力气却非常大。抓起比她自己高大一个头的男孩也毫不费事。羞得秦政连想死的心都有!
“你你,出去。”他背过身,脸朝着石壁,只觉得连五脏六腑都烧了起来,身体地疼痛早就忘到了九宵云外,自己一个大男孩竟然被个小丫头拎来拎去,这让他觉得没有面目到极点!
“为什么出去呀?”小丫头茫然不解,挠挠头满脸天真。
秦政冷汗潸潸……
这丫头到底是个什么怪物?!她竟然蹭蹭蹭跑到另一个洞里。搬来一个比她身高矮不了多少的石凳子,把凳子放到了石床前,然后坐上石凳和他面对面:“我决定了,今天开始就叫你无名,因为你没有名字,所有就叫无名喽,怎么样好不好听?你以后就负责在这里陪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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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留下来的,也不会陪你玩。”
“为什么?难道我对你不好吗?我可以让山上的小动物都和你玩。还会把好吃的果子留给你吃,”
虽然……他心里有一些小小的期待,小小的动容,但他地尊严立刻使他立刻对小女孩地霸道产生了严重的排斥和反感……原来,她只是把他当成是宠物一样的东西而已。
秦政的心一下子冰冷得沉到了谷底。
原来。这世界上的人全都一样,没有人会对他好,虽然早已经认清所有的黑暗,为什么还有一丝不死心和期待呢?
“那你睡吧,我不打扰你。我就在这里看着你。”
这臭丫头真是像块皮牛糖一样啊!
男孩脸朝墙壁翻了个白眼!被她这样盯着。背脊冷冷毛毛的能睡得着才怪!
这个洞里有点黑。风不知从哪里吹来,开始冷了。身上果然很痛,痛得几乎可以感觉到骨头在慢慢地碎着,被辗压着,血流过的地方都像是针扎一样。他强迫自己忘掉身上地疼痛,把注意力放到这个洞天福地的摆设上,仔仔细细地看。
洞很大,也很深,光线从洞窟的顶上透下来,从下望去人好像处在一个井里面。除了这张石床外,洞里还有小桥流水,荷塘和柳树,清透的水中可以看见红的和黄色各种颜色的鲤鱼游来游去。这个地方就好像是世外桃源一般。他看见了几只大鸟从洞口飞了进来,停在女孩刚才打盹的柳树上,翅膀扑楞的声音和柳树摇来摇去地沙沙声惊得荷塘里的鱼惊慌四蹿,但很快又安静下来,优哉优哉地四处游着,不时浮上水面来吞吐着泡泡。
而女孩的胖手支在他的石床上,托着下巴,人坐在石凳上,脑袋一点一点地打着盹。猛地惊醒,然后又睁着惺忪睡眼看看他,她就坐在那里监视着,生怕他跑了似的。
看着她警觉地样子,秦政连忙装睡,明明应该很生气很气愤,可是心中却有一丝柔软的感觉静悄悄像水流一般化开。
这就是认识连城的第一天,之后,秦无名便在山里开始了新的生活,直到他伤势的痊愈和令人避之如同虎狼,使他生母亦将他遗弃地瘟疫也完全康复。他地身体由骨瘦如柴慢慢变得健壮,枯黄的面色也红润起来,在山洞里度过了十个日夜,他便可以下床行走,接着慢慢地就可以到山谷中去接触阳光和山里的动物。
至于那对救了他的师徒俩。
他只知道小女孩叫连城,她的师父是一个很老很老的老人,但是却鹤发童颜,满面红光。
他不知道他们的来历,也许就是世人传说中的修真者,他们离群索居,四处游历,不同于凡人。
他也一直记着那个女孩,记着在山谷里的点点滴滴。
记着那对改变了他命运的师徒。
也是因为他们,秦无名才机缘巧合成为了天山居士的徒弟。
那些很久以前的回忆,虽然尘封已久,但他其实连自己也没有发觉,内心里一直怀念着那份纯洁与美好,一切都像昨天一样清晰,每一句话都在耳边回响。
秦政手中摸着银色的手铃,细细的红线串起了一丝眼底的暖色……
一百二十章:当你看不见,我就是你的眼睛和耳朵(一)
山中岁月容易过,一眨眼这个沉默寡言的男孩和他们一起生活了两个多月。
他问她:“为什么我生病的时候你愿意照顾我,难道你不怕被我传染吗?那些城里的人没有一个不怕我的,他们说,如果被我碰到他们就会死。”
小女孩挠了挠头:“什么叫害怕?”
男孩对这个白痴一样的家伙又无语了。
“害怕就是会死,他们把所有生了病的人全都扔到山沟里,趁他们腐烂之前,腐烂是什么你知道吗?就像死去的动物一样,一点一点从皮毛开始,整个身体都烂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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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打了一个哆嗦,男孩继续吓她:“知道吗?那场瘟疫让城里的乞丐也全都死了,尸体喂了野狗。”他说。渐渐的,好像想起了什么,他把膝盖蜷起来坐到了床上,双手抱着膝,头埋在两臂中间,喃喃地说着:“我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乞丐一个一个全都死了。”
“你不要担心,只要和师父说师父会去救他们的!”
“救?”为什么要救他们?
男孩的声音很冷漠,甚至带上了一丝惊讶,眸底深深的,就如同一个漆黑的泥潭:“他们都该死,早就该死了。为什么要救他们?”
“因为生命都是平等的,都有存在的意义,人有人的爹妈,动物也有动物的爹妈,要是死了爹妈就会伤心的。”小女孩觉得理所当然是这样没错。
“可如果连你的母亲都不要你,还有活着的必要吗?”
小女孩语气一塞,仿佛没有想到他会这么问,思索良久,辩解道:“当然了!谁都没有权力放弃生命,我娘教我的。她说这个世界每天都有阳光,每天都有不同的鲜花盛开。每天都有不同的人会和你遇见,然后成为好朋友,所有一切全都是新地,都是很美好的,还有啊,每天师父都会做许许多多好吃的,难道你不觉得每天早晨睁开眼睛就会有新的期待吗?”
“我不知道。因为,我和你是不同的。”
不忍心打断她的幻想,男孩抬起的头又默然埋向双臂间,她地幸福令他感到嫉妒,有爹娘。有师父,还有很多很多动物成为她的伙伴,她无忧无虑,不知人世疾苦。而他却知道这个世界原本就是充满了黑暗、阴谋、未知与陷井,没有任何事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有的人一生都没有机会感受到阳光和希望。
“如果我瞎了,就什么都看不见了。”他只是沉沉的,用一种大人般地语气闷声说。虽然他知道世界是那样残酷。但是又不愿意那双干净透明的眼睛与他一样蒙上灰尘,他比她大,因此,下意识的,就没有往下说。
而小女孩显然更向往外面的世界。而且,她还不明白男孩眼中的忧愁是什么?
她地目光干净得像雪,鼻梁也挺挺好像天上的雪,大眼睛圆滚滚的……乌黑得如同千年地气所形成地珍贵的玛瑙:“你的眼睛又大又漂亮,所以当然不会有看不见的一天啦,如果有一天你真的看不见,我就是你的眼睛和耳朵,我会把所有看到和听到的都告诉你。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就会永远在一起。你就不用担心看不到了。我们还要去看外面美丽的世界,师父说等我再长大一点,等我地武功练得更好一些了,就可以下山去历练!所以我就努力地练功,努力地长大。因为师父每年才带我回一次家,所以每年只能吃一次糖葫芦。”说着说着小丫头的口水就流下来,“每一次我都怕回来以后就忘记了爹娘的样子,因此,我娘就给我做好多好多的衣服,好多好多的点心,每天穿一件新衣服,吃一块点心,我就可以知道爹爹妈妈和我一样在很远地地方想着我。所以,我要快快长大,快快学好武功,将来就可以和爹爹一样当大将军,上战场杀敌!那是很威风的哦!”
“可是,女孩子是不能当大将军地。”男孩并不想打击她的士气,但还是忍不住要和她说一个事实,脑子里一旦浮现出一个圆圆的丫头跨在马背上指挥千军万马,背后还有一对大翅膀,他就忍不住笑得肠子都要打结!
“笑什么?别笑了!”女孩恼怒地拉回被男孩扯了两下的大翅膀。
“哎,到底为什么要在背后装个大翅膀呢?”
“因为很帅嘛!”女孩瞪一眼他,小心地理了理雪白光滑的天鹅羽毛,“这是我娘给我做的,哥哥说插在背后很威风,师父也说很好看,飞起来的时候就像一只大鸟!”
“嘁,真是个傻丫头,哥哥说什么就信什么吗?”男孩一声嗤笑,“只有乳臭未干的小丫头才会随便相信别人的话。”
“哼,你懂什么?哥哥们很疼我,从来不对我说谎的!”
为了这句话,小女孩跟他生气了,足足一个礼拜都不和他说话。因此秦无名知道了她的家人在她的心目中是很重要的,比什么都重要,当然,比他也更重要,他莫名地有些嫉妒,因为她说的一句话:“当你看不见的时候,我就是你的眼睛和耳朵,因为我们是朋友,朋友要永远在一起。”
他的心便彻底被那双透明的毫无人世间杂质的眼睛所收买,他很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她心目中重要的人。臭丫头虽然很粘人,有时候又挺讨厌,但对男孩来说,她就是他的阳光。生命里第一道,也许是最后一道阳光。
因此,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却是无比珍惜的。
因为她说生命是美好的,是值得珍惜的,他下决心好好活着。不但活着,而且要让凌辱过他的,放弃过践踏过他的人全都付出代价!从那天开始,他发誓!要做世上最强的人!要让所有人仰已鼻息!因为,只有最强的人,才能把所有的一切全都踩在脚下!让整个世界都是因为他而存在!而不是,卑微地活在这个世界。
只有最强的人,才能把任何想要的东西都掌握在手心里,按照自己的意愿坚定而独裁地活着!而不是,依靠别人的施舍。
他,秦无名!会让整个世界因为他,而彻底改变!
“连城!”
安静的山洞里面,蓦地响起一个巨大的回音,正在蹑手蹑脚像只老鼠般从洞里溜过的胖丫头吓了一跳!圆圆的脸上现出一丝惊恐。
“我会回来看你的。”说罢,她抬起手拍了拍男孩的肩膀,“千万别跟师父说你见过我哦!”
“死丫头啊!叫你扎马步扎到哪里去了?”过不多时,一个瘦高个子,仙风道骨般的老者从洞外走进来。
秦无名摇摇头,表示他不知道。
“越来越不像话了,看来是该好好关几天禁闭。咦?我藏起来的猴儿酒哪去了?”那仙风道骨的老头儿一声惊咦,看起来新一轮师徒间的战斗又要打响了!彼时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由洞里传到了洞外,隆隆地山壁间回响:“连城!臭丫头!快给我滚回来不然打断你的腿!”
秦王政猛地从睡梦里惊醒!
梦。
原来是一个梦。
他又梦见十四年前的那对师徒。
一百二十一章: 廷议
“连城……”
是她吗?
虽然外貌改变得认不出来,那双眼睛却依稀有旧时的形状。
同样清澈得透明,同样乌黑得如同千年的玛瑙,只是如此冰凉冷漠,怎会是当初的她呢?上,这么多年独居的习惯,这座玄黑色的寝宫没有他的允许任何人也不得闯入,就像他多年沉寂下来的一颗帝王之心。
传唤内侍更衣之后,秦王政摆驾太和殿上早朝。
他支坐着身子,单手撑在金龙座椅的扶手上,听着底下臣子们议论纷纷,神情略有一些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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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陇川大灾,饥民涌进广源,使得城中大乱,大街小巷挤满了衣不遮体的穷苦百姓,而广源府又迟迟不肯开仓放粮,使街头百姓饿死无数,此刻民怨沸腾,臣请陛下下旨严办,彻查此事,安抚百姓,以示陛下天恩!”
“混帐!灾银不是早就发放下去了吗?怎么还会有灾民流蹿到各地?去给我查!如果有人在从中中饱私囊怡误国事,不管是谁,杀无赦!上大夫,此事便交给你去办。广源府府尹不仅没有安抚饥民反而使百姓饿死街头,有辱责职,立刻给我撤去官职,辑拿审问。”
上大夫秦智利连忙称一声:“诺!臣立刻就去办。”秦王政垂下眼皮:“众卿还有何事要奏?”
上将军出班奏道:“匈奴内乱不停,左贤王耶律头曼起兵造反,谋位之争已经持续了半年之久,匈奴人心散乱,臣认为,这正是进军匈奴的大好时机,可以一举将这支游牧民族消灭,永久地清除边患。而南面楚国已面临覆顶之灾,楚王昏庸。杀忠臣宠奸妃,守致半壁江山已落入贼寇之手。乱臣贼子纷纷揭竿而起。与楚国相邻的两国幽国与沧流国虎视眈眈,看来可以轻易地将这块肥肉吞下,我王亦不可迟疑,晚之则被两国占了先机,我们可以分出一部分兵力越过沙漠向楚国推进,一寸一寸可进行蚕食,只需不使南面三国连成一气,我王吞并列国,成为天下霸主的时机指日可待!”
“上将军所言甚是,”年约四旬的六王爷秦关岭身体已然康复。只见他从大殿外迳直走进来,拍手附合道,“陛下!我大秦国如今兵强马壮。国库充盈,正是扩充国土的大好时机,而若匈奴不平边关战乱不止,楚国若被沧流、幽两国并吞,则两国实力将大大加强,将来更加难以对付。但要是两者同时进行,恐怕目前兵力略有不足,当今之际,臣觉得倒是应该放任匈奴让他们在那里内乱,自然就会削弱他们的实力。而一旦我大秦出兵讨伐匈奴,难保在这个时刻匈奴人不会联合一气对抗我们,反而对我们不利,不如放任匈奴暂时不去动它,我们最主要的精力还是应该先啃下楚国这块肥肉。楚国眼看就要濒临灭亡,正是吞并的好时机。如果我们不抓紧出兵,给楚国以喘息地机会,那么一旦楚王驾崩太子即位,楚国一班扶持太子的老臣必然会说服新任楚王再次重用楚家军。楚家军一旦被重新如集起来。到时候楚国就难以对付了。所以当今楚国最乱地关头,最宜一鼓作气拿下。否则这千载难逢的良机一旦错失,则追悔莫及!连日又有瀛州琉球岛国来的探子在咸阳四处活动,我们不得不防,大军若全部派出去,则国都空虚,不可不防。”
“六王所言甚是。王叔身体欠安,为何不在王府中多多休息,以后早朝也可以不必亲自前来,有些事若有向王叔请教处,朕自然会派人来向王叔讨教。”秦王政挥了挥手,内侍立刻便搬来了座椅安在龙座的下首,令六王爷秦关岭落座。
秦关岭道:“自从大王为臣延请来名医诊治,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是九王秦广德仍然在逃,恐他再次集结人马兴兵作乱,臣想请陛下下旨让臣去辑拿秦广德归案,请陛下恩准。”
“王叔为国劳心劳力朕当然明白,不过眼下还是先将养身体为好。”秦王政道,“此事便交给庭尉府处置。还有咸阳城中混进来的瀛州人,也要严加注意。”
庭尉赵林忙出班应道:“诺!”
“此外幽国派使者前来,有意将公主送与陛下为妃,臣觉得,倒是可以答应幽国的和亲,若能与幽国联合吞并楚国,那胜算自然要更大。沧流国与大秦虽然是世世代代的死敌,但是沧流国主未必不想吞下楚国这块肥肉,眼下虽然他们没有动静,但陛下可以表面上联合这南面二国,如此一来三国瓜分楚国不费吹灰之力。”上大夫秦智利又道。
“上大夫此言甚是,与臣的想法不谋而合。另外大王我们大秦国最近出了一个叫黑店的组织,说是组织倒勉强,表面上看那只是一个客栈。在那里可以收集到天下间各种情报,其间藏龙卧虎,颇有能人,臣认为陛下也应派人去了解一番,或能收拢一些人才为国家所用。秦国现在正在用人之机,如果能把这个组织掌握在朝廷手中,对我们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助力。反之,如果这些人怀有异心,则应该要立刻剿灭,免得将来生出祸患。”
“黑店?那是什么地方?”秦王政一听倒有几分兴趣,“真有这么一处地方,又是什么在主事?”
“这个为臣倒不知,”秦智利道,“只是有这么一处地方,据说有天下最美味的美食,天下最齐全地情报,就连店中小二皆人人身怀异能,那里有很多以前没有看到听到过的新奇事物,因此人人趋之若鹜,短短时间这黑店已是妇孺皆知。”
“哦?真有这么一个地方倒是像世外桃源一般,你说得朕想要去看看了。今日就这样吧,上将军秦朝阳与上大夫秦智利,六王叔等人一会儿到甘泉宫议事,其他人,有事早奏,无事退朝。”
十二旒白玉珠遮住了刀削一般的俊美面颊,秦王政站了起来,群臣山呼万岁,接着由站立在门口地臣子们开始,有序地鱼贯退出太和殿。秦朝阳等人便在内侍的携引下跟进甘泉宫而去。
在他们背后,大殿的某处角落,只见有个人影一闪,虽然只是一个寻常侍卫的模样,但却见他眸光一闪,不慌不忙地夹在众侍卫中退出殿外。
秦政被内侍与大臣簇拥着快要步入玄关,忽然仿佛有所动容,回头看去。
一百二十二章: 我是一个好人
刹那间那人抬起的头便低下去。
秦王看了他的背影一眼,招了招手唤过内侍,那内侍便急匆匆走了。
“那个谁,说你呢,站住。”
个忽然被叫住的羽林卫表现倒好像没有异常,垂头答了一声,声音听不出有什么特别。
“你,抬起头来给咱家看看。”年约古稀,目光锐利的老内侍总管张掖此刻缓缓走来,他不知为何又去而复返,转了回来。太和殿的卫士主要负责皇帝与大臣上朝时的警戒工作,早朝结束以后便会退到殿外去守着,个个自然是千挑万选绝对忠诚的勇士,一张张面孔也极为熟悉,不可能会有不良居心的人混进来。不知道大王为何突然间要一个寻寻常常,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卫士到甘泉宫当值,但张掖还是要再三确认此人没有危险方才放心让他去朝见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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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依言抬起头,只见是一张普通到无法使人有深刻记忆的再平凡不过的脸孔,浓眉、扁平鼻子、皮肤偏黑,神色也是略有不安。
“这个人你们认识吗?”张掖指着他问其余的守卫。
“他是张吕,整天和我们一起守着大殿,只是向来胆子小,总管找他有什么问题吗?”见这边有动静,侍卫长忙过来看是怎么回事。
“好啦,你,到甘泉宫去伺侯着,记住机灵点儿,也是你的祖上烧了高香,如今能到陛下身边近身伺侯着怎么着也比守太和殿强,说不定哪天就能升个五品、四品卫士,可说是前途无量。你这个小子,可是撞大运了。”总管张掖再次确认无误以后,便按照秦王政的意思把他往太和殿领。
他们走后,一时间惹得别的卫士羡慕不已。能够得到大王的垂青谁不是梦寐以求的事情?张吕那小子平时见他憨头憨脑的。哪知道傻人有傻福。
等到余人皆散去各司其职,各守岗位。偌大的太和殿顿时沉寂,黑暗、沉默,于金碧辉煌之中沉稳如睡卧的巨龙,安静得没有一丝声息。整个咸阳宫在下朝地钟声中沉寂的沉寂,活跃地开始活跃起来,随着黎明朝阳的升起,万丈光芒洒向大地,后宫的女人们也开始忙碌起来,包括这座宫里的所有侍从,所有怀着梦想的人。又开始新一天各自谋划和攀爬的历程,像这样总是日复一日,永不停止。
此刻谁也不知道在玄关的角落里面。有一个卫士被打昏过去安静地躺在那里,身上衣服也被剥走了。而那个穿着卫士服,易容得跟张吕一模一样,腼腆的眼神底下藏着一丝促狭的家伙正跟着一群内侍穿过了林荫道走在两旁都是梅树的碎石子路上,与他们迎面错身而过地,是一个太医院随从模样的人,手里提着一个药箱行色匆匆。
“张总管好。”那人打招呼时特意看了“张吕”一眼,眼中闪过一道讶异的光,接着便客客气气地对张掖行礼,张掖“嗯”了一声。态度倒还不错。
这卫士“张吕”走到半路,忽然说肚子疼,少不得被张掖骂了几句,先领着人就走了。“张吕”走到假山附近,立刻假山后面就闪出一个人把他嘴捂住拖到树林地暗处去。
一阵香风。徐徐沁人心脾,似梅香,又似那双柔弱无骨的手,指端散发的一点儿令人心驰神摇的味道。
才那么一会儿,又有两队王宫卫士从附近走过。连城拖着这个唯恐天下不乱又跑到秦王宫里来的家伙一起躲进了一个窄窄的假山石洞。两人挤在一起,鼻子对鼻子。眼睛对眼睛地互瞪了一会儿,直到那队卫士走过林荫道。他们也不急着从石洞里出来,附近巡逻的卫士一批又一批,时间间隔又短,容易被发现。躲在这个石洞里比较安全,这里十分隐蔽,洞口被垂下来的树藤和树枝遮得严严实实,虽然很挤,勉强能塞进两个人去,光线从假山石缝顶端照进来,洞里甚为明亮。
连城看着那张摘掉面具以后美玉一般被洞顶端透下来光亮照出一半如瓷一样,一半则在阴影里面的脸孔,忍不住皱了皱眉:“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不可以来?又不是龙潭虎穴,进得来出不去,早就听说秦王宫里美女如云,我是来见识见识的。”
“那你瞧见没有?”她一声冷哼,心里竟然冒出一股不愉快地酸气,虽然自己和这姓孤的早就划清界线,可看见他露出同所有男人一样的劣根性又是另一回事,当下整张脸都绷了起来,心里如被打了一个结结实实的死结,有点沉,有点酸。
她的表情也就变得非常不友善。
见玩笑开过了头孤千城忙道:“我说着玩地,当然是进来看看能不能帮忙,好几天都没消息,我自然担心你……你们,要知道我可是非常乐于助人的,虽然你一直对我有所偏见,但我的确是一个好人。”孤千城两眼骨碌碌地把她从上到下看了一遍,直到她狠狠反瞪一眼,才不着痕迹把不知什么时候搭在了她肩上的手收了回来。两个人挤在这么狭小的一个空间里面,彼此地气息充斥了周围所有地空气,一不小心就有一种暖暖的、痒痒地,暧昧至极的气流静悄悄地浸入骨髓当中,接着便使人身体的各处器官都变得异常敏感,稍稍碰触时,便会克制不住地涌起一丝奇异的情感。
这样暧昧的景象,连城却没有发现。这个迟钝的家伙心里只想着赶紧把孤千城弄出去,然后自己也设法离开,秦王宫看似萧条空旷,实际危险重重、守卫森严,到处都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无数暗哨安排在这座皇宫的每一个角落,一旦不小心曝露自己,再要脱身可就难了。现在该是时候取了朱果,以六王爷身体康复为由离开秦王宫。她一边思索一边倾听有没有另外的卫兵靠近这里附近,随口问:“哎,你怎么进来的?怎么扮成了卫士又怎么会被调到甘泉宫去当差?不怕被发现吗?”
孤千城一听有些得意:“咳咳,别说这次还真有意外的收获。想听听吗?附耳过来。”——
汗死,昨夜看书看得没时间更新今天又看一天,大废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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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啊,去把厨房的盘子刷了;
曹操啊,大厅的地板好像还没有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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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瑜啊,听说你擅长唱小曲?来给本酒娘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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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三章: 男和女 之间的恩怨
“秦国果真要发动战事了吗?”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她心头划过,抬头面对那双闪烁光芒的桃花目,她改口,“即便是真的,关我什么事。”
“难道你不觉得此时应该巴结巴结我,免得我一不小心就会答应秦国的联盟要求,到那时,楚国可就要任人鱼肉了。”
“哼,如果有那一天,那也要问问我答不答应。”
拨开了他的手,浓密的枝叶间有阳光漏进来,斑驳地打在石青色的衣袍上,两人都没有再说话,一时间这个小小的石洞寂静如流水,微风轻拂着发丝,便有几根纠缠到了一起。
“既然你的国家背叛了你,为什么还要为它去卖命?难道你不觉得很傻吗?你的亲人已经死去了,楚国也没有再值得你留恋的东西。为何不放下执念,重新寻找你自己的人生?”
“人生?我这样的人,还有所谓的人生吗?”偏头,避开了那束直视她的眼睛毫不避讳的视线,“因为我是楚国人,就像你是沧流国人一样,人一出生,没有办法选择什么样的国家,而国家,不是某些人的国家,是百姓。我并没有那么伟大的情操和忧国忧民的气节,我只是,在完成我父亲的遗愿,无论如何,只要我活着,就不会眼睁睁看着楚国灭亡。”
他笑了,笑意中却没有任何赞赏或喜悦爬上剑一样地眉峰。只是怜悯。一种近乎同情的圣人一般的怜悯,摇了摇头然后伸出一只手摸摸她的后脑勺:“真是顽固的家伙啊。那好吧,我等着你。”
忽然,他抱住她,紧紧地拥抱,胸膛的空气都仿佛完全被挤了出来,憋得满脸通红,一拳捶过去。那厮才稍微放开她一点。
“你干什么呀?!”
连城很愤怒,两团火焰在小宇宙里燃烧!别以为她打不过他,别以为功夫没有他好就是好欺负的,真是得寸进尺!
那人眨巴眨巴眼很无辜:“我是在给你力量和勇气啊。”
“无耻!”
“为了让你能够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在未来地道路上继续前进,如果没有朋友的鼓励和,会很寂寞的不是吗?”
“咳……”连城差点被口水呛到,“什么跟什么,懒得跟你胡扯。”总是在关键的时刻,这人的厚脸皮和无耻使她哑口无言,无话以对,气得推了推他。“我们该走了,不知道司徒凤飞拿到出宫的令牌没有。喂,你的武功比我高,轻功比我好,看见那座塔没有?塔下面有棵柳树。柳树下有个盒子。你帮我拿出来。咱们在崇阳门见,我先去办点私事。”
“啧啧,刚才还把我放在敌人的对立面。现在又想着要来团结我了,有什么好处吗?”孤千城把手臂一抱,笑眯眯地斜瞅着她。
“你这家伙……”彻底无语,听着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走过去,知道暂时附近没有危险,正想走出去,手臂一紧,又被他扯了回来。
到底为什么明明是敌人,却不能做到互相提防?她地心里也不明白。下意识地要他做这做那,而她并没有心理负担,就像她信任司徒凤飞一样,这是朋友间的信任,或者,又有一种微妙的感觉,那种感觉她也说不清,也不想弄明白。
那人的一双眸子乌黑乌黑地,清澈明亮地注视着她:“你喜欢我,喜欢我对不对?”
没由来的——
连城的脸竟然“腾”地红了起来!
“谁……谁喜欢你了?”
“那你喜欢他?”
“谁?”
“司徒凤飞。”
“怎么可能?你到底在说什么呀?”
“那就是喜欢我了?”
“呸!你这个人到底要不要脸啊!”
这姓孤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满意地笑了。连城狠瞪他一眼,他不以为意,忽然俯身,在她地额头偷了一个吻:“秦王宫里地女人,果然很漂亮,而且还很凶。”
“可恶!”连城地脸不仅红了,而且红得像关公一样,火焰熊熊从脑门燃烧了起来,“姓孤的!你不要太过分了!”
“嘘——”他伸出一根食指堵住了她的唇,眼睛像月牙一样眯成了弯弯地一条缝,“那么大声小心被人发现了!”
“行,咱们有什么恩怨回去再解决。姓孤的!别以为我楚连城是软柿子好捏的,你等着瞧!”
“好嘛好嘛,我保证,你打我,我不还手就是了,谁叫我那么喜欢你。”
楚连城在前面走着,忽地回过头,瞪他,孤千城闭了嘴,她用一种很可怕的眼神看着他,然后,两只手左右分弓,扯了两片树叶,塞进耳朵里,转身,走人。
所谓好女不跟男斗,她忍!
“你说你扮成太和殿的卫士,怎么又要被调到甘泉宫去?”
两人边走边嘀咕,当然没有想到秦王政察觉到孤千城扮成的这个卫士有可疑,却以为是昨夜那女刺客,正想来个请君入瓮,外面的兵丁已经布下天罗地网开始搜索。
两人开始分头行动,孤千城问她要去干什么,连城也不答话,她准备去找找那串丢失的手铃,反正这会儿秦王政在甘泉宫,所以宣室应该没人才对。
那串铃铛对她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代表了一段儿时的回忆,那个把手铃送给她的男孩,最后离开了山谷,他说过要做世界上最强的人,当某一天他做到了,他就会回到山谷来找她。那个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小女孩,单纯天真的小孩,以为这个世界没有黑暗只有光明,无忧无虑,没有任何牵挂。不明白烦恼和忧愁是什么,也不明白人们生活着需要追求什么?
后来,那个男孩离开山谷之后,她的生活也发生了改变,童年结束了,师父给了她两个选择,问她将来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而她,选择了要和她的父亲一样,做一个人人敬仰的大将军……从那以后,她付出了所有的一切去完成这个梦。
曾经的一切早也找不回来了。她所能留下的回忆只不过是一串银铃的记忆而已。因为答应过那个男孩要好好保存,所以不能随便就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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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四章:陌生的现实
她向来是一个很信守承诺的人。
当然仅此而已。
摸了摸脸,那张薄薄的人皮面具已经被孤千城给拿走了,竟然忘了要回来。真是的!连城敲了一下自己的脑门。
丢东落西!
不过仗着自己的身手守卫要发现她也不容易,略一思索,这个自信过头决定铤而走险的家伙就翻墙而入。
黑影瞬间就落在落满寒梅的古朴的宫院里,白天看来这宣室要比夜晚显得大很多,墙壁上画着张牙舞爪仿佛将要腾飞天际的巨龙,枝节虬生的梅树稀稀落落分布在宫院的每一个角落。除了几个打扫的内侍宫人,这地方还真是空旷又冷清。
那抹石青色的背影一闪而入,熟门熟路往东掠走,接着推开一扇高约五米的宫门蹿进了宣室内殿,四周安静得诡异。
突来一阵风吹得人毛骨一阵悚然,背脊蓦地蹿上一阵凉意。回头一看,却见宫门在缓缓合拢,有一个人的声音在背后忽地响起,咳嗽了一声,令她的心一下子蹦到嗓子眼!
“你是在找这个东西吗?”
清脆的银铃如同午后的雨点打落芭蕉,丁丁当当,清脆悦耳,在空旷寂静的空间里蓦然响起,如同年代久远的屋檐下摇晃的风铃,清脆声中,带着被放大的回音般的嘶哑。连城地背部一僵!
“我说:如果闭上眼。就什么也看不见,看不见世间的黑暗,看不清争名和逐利,一切的鸟语花香都只是一场梦境。”
如同一道闪电划过脑海,似曾相识的一句话,似曾相识的语气,惊愕使她蓦地停下从窗台跳出去的动作。
……当你看不见的时候,我就是你的眼睛和耳朵。因为你是我地朋友,朋友,是可以分享一切,是会永远在一起的朋友……
那些往事蓦然间就像影像般跳出脑海,童年天真的话语,不明白所谓的朋友是什么定义,因为她只有唯一一个伙伴,所以尽管那男孩木讷沉默,并不是一个好的玩伴。童年时期的小女孩还是把他当成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她的朋友。
被他看过自己的真实面孔,没有隐藏行迹地必要,连城干脆转过了身。三步之远。一双漆黑深沉望不到喜怒哀乐的眼眸看进她的眼底。
身上穿着玄黑色的九龙袍,十二毓白玉顶珠垂于墨黑地王冠之下,透过玉珠之下的眸光便有一股冷峻与威严的气势迫人,连城亦回望着他……
秦王政眯起一双眸子,不知在考量什么。而连城一时之间脑子浆糊了。有些迷惑和不解。因此没有立刻英明神武地选择逃跑。就形成了两人对峙的局面。
“楚连城!”
她冷静地弹了弹手指:“你想怎样?”
眨眼之间,向外望去金铁交鸣之声一片,金盔铁甲的士兵刹那涌入天井。在宫院里,殿门外,森严肃穆,瞬间布下天罗地
秦政点了点头:“一点也没有想过要否认吗?”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为什么要否认?”既然人家都连名带姓地叫她了,还有什么可否认地呢?连城反而大大方方地撩起衣摆,在紫檀木大椅坐下,挥手掸了掸袍子上地灰尘。
“呵,你倒是一点也不生分。”
“有什么好生分地,说起来十几年前咱还是伙伴,鉴于以往的情份,我觉得你大概是不会要把我打入大牢,然后当作刺客折磨至死的,我只是想来要回那串铃铛地、,既然你要,就还你好了,你不会是,还想要请我吃饭吧?”
“有何不可?说起来当年我也受过你的恩惠,所以,这顿饭当成是利息好了。”秦政拍了拍手掌,竟然真的有鱼贯而入的内侍端进来琳琅满目的佳酿,效率高得仿佛早已准备好似的。抬头看了看宫外的天空,才发现日近中午了。
今天看来插翅难逃了,连城心里暗暗叫苦,很显然人家早已设好了陷井,等着她来钻,而她就为了一串死物,和一个一钱不值的八百年前的许诺,竟然自投罗网,铤而走险。
大意!
真是大意!
想她楚连城纵横江湖十八年,不料在一条小阴沟里栽了。她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因为一串小小的铃铛暴露了身份,更加没有想到的是秦政就是昔日故人,当年的秦无名,果真实现了他的目标,成为可以主宰百万人命运的强者!
现实和想像的差距是很大的,虽然面前这个人无疑就是十几年前朝夕相对的伙伴,连城心里却没有任何喜悦和重逢的感慨。十四年岁月如梭,光阴似箭,再回首时,早已物是人非,无从追忆。就连曾经的一点儿美好回忆,也被残酷的现实打破。她倒宁愿一生都不知道当年所救的那个男孩,就是现在名震天下的秦王。
“我还记得那年的冬天,天很冷,山上都结了冰,有一天我们在溪边捉那种彩色的小鱼,然后烤了吃。”
“有吗?”不记得那些事了,童年对她来说太遥远,而且她那时候年纪小,记得的事情非常有限,那些陈年往事也没有特别的意义。面前菜色似乎不错,只是胃口不好。
连城显得有些焦急,两只手背在身后扭动着,手指不停绕来绕去。
正午了,司徒凤飞和孤千城等不到约定的时间,就有可能来找自己,到时候三人一网成擒就麻烦了,该想个什么办法通知他们呢?秦政想干什么?看他一脸笑眯眯的模样,连城心里越发没底。
童年之所以美好因为它只是一种回忆,童年是纯洁干净没有任何污垢的,但是人长大以后就不一样了,有心机、有隔阂、有谋算,早已没有了当初的亲密感和熟悉感,连城也不再是当年的连城,她不再天真,也不再认为世间所有一切都是美好的,不再用充满热诚的眼光看待眼前的世界,和三千世界里面的人。她没有多大兴趣重拾过去的回忆,却不知道那段过去对于对方来说有多么珍贵和珍惜。她只知道,他与她,不仅分别走向了两个极端,而且已经站在了对立的位置。秦王要吞并天下,而她势必保卫楚国,数月,也许数年以后,就将兵戎相见,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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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她没有余力虚与委蛇,只是觉得有些遗憾,有一些感慨。
皆因为,物是而人非。
一百二十五章:险象环生之地
“你想对我怎么样?直说吧,别拐弯抹角,就算是犯人临死之前也好,一刀来个痛快,拉拉扯扯的会让人心里压力很大。”
“我说过要对你怎么样吗?”一点也不理会她频频向外张望,秦王政支着手坐在可以横躺在龙椅内,抬眼向她瞄了瞄,“怎么,担心你的同党了吗?”
“什么同党?我只是在想,天色不早了,打扰了这么久多不好意思,该走了。”剥了一棵葡萄丢进嘴里。难得,这季节竟然还有水晶葡萄,果然是帝王一般的享受。
面前摆满丰盛的食物,每一道都是御厨精心烹制,不过吃在嘴里就如同嚼蜡,要她和十四年前一样对眼前之人十分热络,甚至可以呼来喝去当然是不可能的,秦无名现在是秦王,高高在上的一国之君,而不是当年那个木讷的男孩。帝王心术,喜怒无常,他不是当初的秦无名,她也不是当初的楚连城。
但要说用纯粹陌生的眼光去看他又有不同,总之此刻心情很复杂。许久以前,自己曾经想过刺杀秦王以保证楚国的安定与列国和平,可是今天以后一切都不一样了。首先,明白了刺杀不可能成功,他的武功比她高,心机比她深,手下也比她多。又或者,凭着以往的交情,能否说服他放弃侵略楚国的打算?
呸!这念头刚有点萌芽的迹象。她就不得不暗骂自己天真。居然会产生这样奇怪地,类似小白流的想法。自己闯入秦宫偷走朱果,秦政能放过她,保住一条小命就不错了,如果不是看在当年自己对他不错的份上,此刻早被投入大牢严刑审问了,还能挑挑拣拣地吃着丰盛佳肴,东拉西扯地伺机逃跑吗?
偌大的秦王宫如同天罗地网。随便从哪个角度看去都是人,密密麻麻的士兵和暗卫的踪迹影影绰绰闪动,就算她武功高人品好,也知道一时半刻逃跑无望。秦政还真看得起她,调动那么多人马团团将宣室围了起来,果然人多手下多气势就是雄浑浩大。
“十年前,我登上了秦国的帝位,第一件事就是回到山谷里想告诉你这个消息。可是却没有找到你们。”
从头到尾,秦政没有使用“朕”的称呼。连城这个名字对他来说是不同地,就算连苍天都慑于他的权势,所有人都匍匐于他的脚下,他只愿意把平起平坐的位置留给她。如果世上还有一个人能够分享他的一切,那只有一个人,那个人在他危难之时伸出援手,她给了他来到世上第一份也是最后一份友谊,懵懂早熟的八岁男孩那时已经懂得了感情是什么。他一直记着她。她的名字。随着回忆在心中埋藏了十四年。十四年,任何女人也打动不了他的心。
“登上权力的巅峰,意味着时时刻刻生活在权谋地阴影里。我也曾经非常想问你,如果是你,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还会不会怀着一颗纯真透明的心爱待这个世界,越来越阴暗的人生,我曾经希望过你能给我带来一线光明。曾经也相信过,这世上还有一个人会真心对待秦无名。”
“可是,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现在的我,对你来说很危险,所以你打算怎么对待我呢?”
抛了一颗葡萄进嘴里,语气轻松,心头却没由来一颤。毕竟也不是没心没肺地人,想起当年种种,心底深处的那一丝柔软原来还静悄悄地蛰伏着,历经世间种种,看尽冷暖人生,他希望得到她的救赎,而她又何尝不希望得到别人的救赎?
活得太累了,累极的人,就会产生这种寻找救命稻草般地希望,事实上,不过是想停下来歇一歇。
可是,谁也不是谁地避风港。
眼前晃过地,是另一个人另一张脸。
变幻莫测的那个人的身影,有时邪恶,有时深沉,有时却纯净如出水地白莲,那双清透如水的眼睛,偶尔会令她茫然地想:他能够使她远离这世间一切纷真,让她得到宁静。
可是猛然间惊醒的时候,发现那也不过是他的伪装,三千世界滚滚红尘之中挣扎的每一个人,都无法逃脱的,是命运无情的捉弄。她、秦政、孤千城,谁也不能例外。挣扎在自己给自己制造的束缚与泥潭里面,谁也拯救不了谁。
出神的一刹那,忽地指尖微热,有人执起她的手,唇齿微阖便把晶莹的葡萄果肉含入口中。
那温热触感如一道电流,令人猛一惊,急欲抽回。
那人不动,牢牢握住她的手腕。
“我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要么,你留下来,好好呆在我身边,我不会强迫你做什么,你只要跟在我身边。要么,我把你的同党全都抓起来,让你们插翅也难飞,秦王宫可不是什么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来人!”
秦政一声令下,立刻有十几个暗卫从门外走进来,无声无息地就到了面前,秦政一挥手:“去把另外那两个,来替六王爷治病的抓起来。”
“等等!”这真是无妄之灾!不小心把自己暴露了还连累众兄弟,连城无论如何也要拖住他,个人安危是小,关键不能把身份和目的都暴露了。别开那双墨黑危险的眼睛,黑线哗哗从头顶降落下来,她当然有千百种理由为自己辩解,“我们只是小老百姓,为了赚点小钱冒着危险来给六王爷治病,凭什么要抓我们?”
“就凭你擅闯朕的寝宫,这一条就足够治你的罪,还有让朕怀疑你们的目的。”
“哪有什么目的?我好奇,到处走走也不行吗?”
“那么,朱果呢?”秦政一挥手,暗卫如同来时一样无声无息就消失了。
她敢打赌这些人的实力都不弱,秦政到底网罗了多少天下高手在身边?要说在千军万马之中突破重围还容易,在这里她有种插翅难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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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是高手,也是双拳难敌众腿。
一百二十六章:蹬鼻子上脸的无耻之徒
“嗯?什么朱果?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糟糕!没想到这人比她想的还要阴险!连城眨眨眼,不着痕迹地向往退了一步,而秦政就往前一步。
连城的腰已经抵着冰冷的桌面。
秦政在她身前站定,手“啪”的一声放在她腰身的两侧,围着了一道危险的半圆将她圈在自己的手臂间。他的脸缓缓朝她靠近,连呼吸声都变得异常清晰。
连城的脑袋在刹那间有点儿浆糊,伸手一推,无意中就用上了内力,谁知这厮避也不避,硬生生就接了她一掌,接着手腕一翻,把她的手扳到了背后。来不及后退,刹那间,他的额头已抵着她的额头,眼睛对着眼睛,鼻子对着鼻子,他的唇与她的唇距离不到一寸,忽然停了下来。
“没想到,多年不见你倒是还学会了说谎。”掌心的铃,丁丁当当脆响,红色的丝线不经意就缠住他与她的手指,微微一扯,就发出一串轻响,扰得人呼吸在刹那间有点儿停滞。
忽然,他放开了她。
不得不放开,因为一只脚狠狠地踩上了他的脚背,秦政吃痛之下眉峰拧到了一起,那个脸上表情波澜无惊眼底却实实在在装满了不耐烦的女子已趁机脚步一错,从他的身旁溜开。
“有一点你倒是和当年一样,从不肯吃亏的……”他低着声音闷笑。
真是奇怪地人。被踩了一脚竟然无动于衷似的,那可是高贵的龙爪子,和平常人的脚有所不同。似乎秦政心情好,脾气也变得格外好。笃定她翻不出他的手掌心似的,脸上笑容淡淡的让人想打一拳。
为什么又是淡淡的,仿佛只有“淡淡地”才能表达这些男人地莫测高深似的,连城非常不喜欢这样的笑。就像孤千城那厮也老是用他那双风流无比的桃花目斜睨着他,那种成竹在胸高高在上的姿态令她感到胸口闷闷的。仿佛被人打了一拳,又仿佛自己像个过街老鼠,怎么也逃不开野猫的爪子。恼怒地拍开秦政向她递来的手,只一瞬间,她的手上多了那串银铃。
“是你地就是你的,当初我曾经说过你可以用它来跟我交换一个愿望,现在这个承诺还算数,你想要什么,朕都能给你。”
“那好啊。我的要求就是放我走。兔子急了还要咬人,不就是人多势众嘛,单打独打我也不一定输给你。”连城皱起眉。
天色明明还不晚,但是这座布置以玄黑为主的宣室已经暗沉了下来。
秦政扬了扬手。殿外走进来两名宫娥,将殿中地各种幔布系起,两名内侍则拿着火引,将殿中的展翅铜鹤灯架上的油灯逐一点亮,很快整个宣室殿里便亮起了高低错落的***。***辉煌。在这长风呼啸的寒夜里。看上去蓦然便使人感觉到几分暖意。
坐在巨大地龙椅内。身体微微向后斜靠着,一举手一抬足,全身上下是一种浑然天成地威严。迎上楚连城同时盯着他地眼睛,他摸着下巴,好像在认真地思考她这个要求,想了很久,然后他说:“不行。”接着又补充,“除了这个别的什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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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无耻!”连城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看来食言而肥也不是女人的专利。”
“我可以答应你别地要求,金银珠宝、高官厚禄甚至是半壁江山,放你走这个要求不算,朕本来就没有囚禁你,你要是想走,随时都可以。”
真混蛋!
无耻的男人!
外面黑压压的兵丁,想走,她走得了吗?
以为那姓孤的已经是天下第一无耻,没想到还有人跟他有得一拼的,目前她都有些怀疑这秦政脑子是不是进水了?还是有人假扮的?传闻中冷酷无情的秦王,高高在上主宰百万众生生死存亡的权力拥有者,他想干嘛?到底想干嘛?对付她这么一个小角色用得着浪费大把大把治理江山的时间吗?
看不惯那厮唇边淡淡的微笑,连城冷冷地哼了一声:“我要的,恐怕你给不起。”她想要楚王庸的脑袋,想要死去的父母兄长复活,就算是秦王,能够办到吗?
“不过我答应你的要求,不就是做个随身侍从嘛,有什么难的,只要你不怕我在你身边危险,我就留下来,还能混吃混喝,何乐而不为。对了,你会给我工钱吧?”
没料到她突地语气一转,秦政先是一愕,接着仿佛表情有些失望。
混蛋!
把她当成小白来耍吗?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下某人空虚的心灵和恶趣味而已,难得有一个人敢于反抗他的权威,仿佛这也让他觉得挺有趣似的。连城冷冷的眼睛不由冒出了怒火。秦政拍了拍手掌,这回殿里殿外的士兵和暗卫真的哗啦啦流水一般全都消失了。
连城有些意外地看向他。
“我相信你,是一个作出承诺就不会改变的人。”那厮竟然微笑,“要不然,朕一样可以细查你的底细。”
“无耻!”
“除了这句还有别的吗?”这混蛋连眉眼都在笑,“小连子,帮朕更衣。”
“啊?”连城的张大的嘴巴合不拢,小……小……小连子?!!!
好半天,才抬起一只手往下巴上一合,“喀”,关节骨重新合上,秦政已经张开手臂等着她来脱衣……好家伙!她不和他计较,这厮居然还蹬鼻子上脸了!
“……可是……现在天都没黑呀!”左右看看……这家伙还真节省,连个宫女都舍不得用!
“朕要更衣,去未央宫,又不是说要马上休息。”这回的语气倒是正经的,还带了几分揶揄。
连城的脸色不由一红,满脑袋黑线爬了下来。
她是实在想不明白,想破脑袋想不明白,照理说秦政应该知道她也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她在他的身边只会给他制造麻烦和危险,为什么执意要把她留下来?这对她来说倒没有什么坏处,利用这份八百年前“发小”的情份待在秦政身边的机会,可以探听到不少机密,或许还有伺机破坏他出兵计划的机会。冲着这一点,她也决定牺牲一下小我,完成大我。好吧,眼一闭,心一横,就当是忍辱负重了!最关键她得为司徒凤飞争取时间把朱果带回黑店救她的哥哥。
哥哥……连城的心里淌过一丝暖流。她在世上唯一仅剩的亲人。
自从找到楚云以后,她的心境似乎也慢慢开始发生改变,即使仍然冷冰冰的,但她已经像一个凡人,重新有了喜怒哀乐的感觉。也许她自己还没有发现,但对于她来说,这是一个好的预兆。
一百二十七章: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还以为会有一堆人聚集在未央宫商谈大事,谁知去了以后就被派去整理书籍。
连城不由有些失望于不能搞到第一手情报。
她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
斜了一眼在两旁看守的内侍。好嘛,就算是派这些粗重的活给她干还不忘找人监视着。
咦……
那个小侍从?
连城刚转过头,微微一楞,分明看到那人朝她挤了挤眼!于是她抱了几本书装着寻找书架归类的样子,越走越深,往黑漆漆的图书馆深处走。
那些内侍大概得了秦政的旨意,并没有像挂在身上的眼珠子那样严密地盯着她,只是守在门口不让她出去。其中有两个侍从跟了过来。
渐渐黑暗的图书馆里面,灯光很暗,暖洋洋地发出暗黄的光,仅仅能照得出人的模样而已。慢慢往里走着,后面两个人跟着的声音就渐渐变成了一个人的脚步。脚步很轻,很悠闲,仿佛是在自家的园林里散步似的。
她刚想问那个家伙怎么又转来了?头刚回到一半,嘴巴还没张开,就被拉进了一个散发着淡淡烤鸭子味道的人怀里,拉着她闪到了一个书架后。她往外一瞥,毫不意外地看到几步外一个小内侍被点倒了,倒在地上。
“你去偷吃烤鸭了?”她愕然。
“是啊。还给你带了半只。”说着那家伙真地要伸手入怀里掏出什么东西。
“少来!”连城拍掉他的手,却见他拿出的不是什么烤鸭而是一个羊皮纸卷……
“这是什么?”
“拓下来的秦**事地图。”
“给我也一份。”
“为什么?你不是说对这不感兴趣吗?”
“看看不行吗?”死鸭子嘴硬地顶嘴,然后意识到自己还被这人抱在怀里,脸一红,忙挣了两挣,却发现挣不动,左右望望,只得压低声音。“你这家伙,又干什么?”
“四周漆黑,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你说还能干什么呢?”
“下流!”连城踢了他一脚,显然这家伙还是有些吃痛的,因为他的眉头皱了一皱,但他还是死抓着她的手,不肯放开。外面响起一阵脚步声,连城也急了。既然踹不到他,又怕发出声音会被其他人听到,干脆就开始下嘴,于是把他的胳膊到嘴边。张嘴就要咬下去,孤千城一看她这样,急忙用另一只手钳住她地下巴,把她的头抬了起来,语气恨恨说道:“咬。咬。大家一起咬好了!”
他一手把她拉入怀里。一手扣住下巴,头低下来,温热的唇一下子盖住她因惊讶而微张的唇。连城挣扎。死命用手去掐他腰里的软肉,这厮却像铜皮铁骨没有反应似的无动于衷,他的手臂强健有力,她挣不脱,所以选择以沉默来反抗,咬紧了牙齿,死也不肯让他的舌侵入。当外间的殿内一阵响动,仿佛有人走了进来,她更加急,躲避他地唇,可是这家伙却像吃错了药似的,纠缠着不肯放弃,揽着她的腰一直追逐着。她后退,背部感觉一阵坚硬的触感,身体已经被抵在了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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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冷意使得她身体有一丝松懈,顿时就被孤千城地唇舌撬开牙关,灵活的舌顺利便占据了她的口腔,带着一丝清甜的味道,一条柔软的舌滑入口腔地刹那间,脑子就变成了一片空白,仿佛电流猛然由脚心蹿到了脊背,一声含糊地呻吟也从两人亲密接触地唇齿间逸了出来。
该死!
这该死的黑暗!
竟让她也疯了!
当她察觉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真地是在回应着这个吻,黑暗中,连城的脸红得可以煮熟两个鸡蛋,气自己,也气这个放肆的家伙,忍无可忍,她狠狠地朝他的唇咬去!
终于松开了。这混蛋!她瞪他,他却笑笑地斜瞅她。
外间大殿的脚步声越发清晰了。
“快走!”她瞪他。
“那我晚上再来。”
“滚!”气得她踹了他一脚!
“回来!”没走几步她又一把揪住他。
“怎么了?舍不得我吗?那我们现在就离开这里!”那厮回过头一脸又惊又喜的表情,气得连城脸色更青,她伸出手,“朱果呢?”
“放心吧,交给司徒凤飞了,你确定,真的不想走吗?”
“还没到时候呢,既然有机会干嘛不找找藏宝图什么的,听说关外的宝藏图已经落到秦政手上了。还有,你扮成侍卫也好宫女内侍也好,别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
孤千城的眼睛眯了起来:“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秦政打我女人的主意,你也注意一点,要是敢对着别的男人乱抛媚眼,我就把你打包了带回沧流国去,我会说到做到。”忽地,他又回过头,“其实,你喜欢我对不对?”
冷静!一定要冷静!握紧拳头,免得不小心就揍上了那两只亮晶晶的眼珠子。
闭上眼,再睁开,已经能使自己勉强平静下来。
看着她冒火的眼神,孤千城笑了,缓缓松开手臂,只轻轻地把她揽在怀里,头复又低下,唇轻轻地擦触她的唇,若即若离,如同羽毛在轻轻触碰,当她的头偏开,他又追上,反复几次,连城干脆懒得反抗了,她只能在心里拼命告诉自己,现在的情势是敌强我弱,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将来找个机会再咬死他!
呸呸!这念头划过脑海,她差点给自己一大耳括子!
黑暗就像是一个吸引着人的灵魂一直往地狱堕落的魔鬼,在她的眼里,映入眼帘深处的,是一双清澈的,带了浓浓**,又有几分掩饰,伪装得很纯洁的,漂亮的桃花目。他瞅着她,带着一种令她无法明白的深思的眼神。
然后,在她的额头一吻,说道:“你是我的。”
在她手里那本厚重得像砖头一样的书籍砸过来之前,孤千城伶俐地向后退了一步,点醒了小内侍,趁他还迷迷糊糊时一巴掌扇在他的耳后,教训道:“怎么走着走着就睡迷蹬了?赶紧走,仔细大王来了知道你睡觉,咱俩都小命不保!”
看着他煞有介事地把那个小内侍又哄又骗教训了一顿,那可怜的娃还对他千恩万谢,一副视同再生父母的表情跟着他走了。
陷入恍惚的楚连城用手压住胸口,皱了皱眉。她压抑着,觉得自己体内好像有一个恶魔要跳出来,它会使她做出错误的判断,错误的选择,甚至是,影响她的未来。她不喜欢,极度不喜欢,但是却感到一阵无力,甚至……萌生了一种可怕的想法。
甩了甩头,她什么都不愿去想了。
真该死!
嘴唇热热的,而且涨痛,一定是肿起来了!怎么办?连城伸手在怀里摸了摸,拿出一块黑布蒙了鼻子以下部位,然后在后脑勺打个结。
这下好了,彻头彻尾像一个贼!
一百二十八章:明目张胆的贼
未央宫实际上不过就是皇帝的书房,显得比宣室还要大些,空旷的正殿与宣室一般无二,满满地排列着书籍和奏章,墙上挂着军事地图。一道暗门之隔,则是满满装了书的一排又一排书架,比前几日经常光顾的太医院图书馆大上十几倍,架上全都是书,分门别类地放好,要拿到最上一格的书还需要一个脚蹬来垫着。
某人一走,耳根子就清静多了,连城拿着一个烛台四处看,瞧见一本封面泛黄的书正是她遍寻不着的山河地理志。
显然她的个子还不够高,够不着那么多的架子,只得拿了旁边的脚蹬站上去使劲把手往上够。
“要这本书吗?”声音从背后传来,一只手顺势就伸过她的头顶,帮她拿下了那本《山海异志录》。
一身便服的秦政更显得身材高大挺拔,他的肌肤略微有点古铜色,眉峰笔直,鼻梁高挺,微泯的薄唇则显得性格冷酷而无情。此时此刻他看起来心情不错,唇角微微向上扬着,昏黄的烛光映得他脸部线条柔和了很多,他的手也不同于一般养尊处优的人,而是跟大多练武之人一样长满了老茧,坚硬与温热的触感传达到她的掌心。
连城伸手接过了那本书,未料手心一紧,另一只手掌被人握住。这双手令她回忆起当年那个衣衫褴褛,满身伤痕,却坚忍不屈地男孩。当他回过头向她告别的时候,也曾经这样握住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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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今时今日,她却连犹豫都没有,迅速把手抽了回来。
秦王政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明显的失望。
转而他又表情一变,道:“还不赶紧给朕磨墨去,黑漆漆的,蒙着这个面巾干什么?难道又想跑?”
“大丈夫一言既出四马难追。我说过要走吗?如果要走,也是光明正大。大大方方地走,用不着偷偷摸摸的,至于蒙面巾,我……刚才被蚊子咬了一口,遮一下行不行?”心里有些气愤,这些可恶的两脚男人!虽然她现在是打不过他们,但不代表将来也是,师父说地果然很对,书到用时方恨少。武功高不代表不挨刀,看来她还需要勤加练习,实力才能代表一切。瞪着这个笑瞅着她的男人,本打算赏他一个白眼。最终还是哼了一声,掉头就走。
她走得急,就像背后有人咬着她的尾巴似的,丝毫没有发现有样东西从怀里掉了出来。
秦政单手负在背后,弯腰捡起了那块掉落到地上的手帕。那手帕倒没什么特别之处。不过在边缘绣了一个小小的骷髅头。他看着,总觉得这个记号有些眼熟,忽地。想起了什么,眸底深处蓦然闪过一道精光。
接着,他扬起的嘴角弧度渐渐弯起。
原来……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连城倒丝毫没有发现自己丢了东西,未央宫,琉璃灯一盏一盏点亮了正南大殿,***辉煌,鳞次栉比地深入内殿,秦政正在批阅奏章。
偶尔他会抬起头看一眼站着打瞌睡的连城,多半的时间还是埋首在小山一样地奏章堆里。好几次连城被瞌睡虫惊醒,抬起头,就看到他乌黑得如同深潭一般的眸子带着一种深究的目光看着她。
“哎!你可不可以不要用那么色眯眯的眼光看着我。”
忍无可忍,她一掌拍在玄黑色地案桌上。
秦政抬起头,微微露出玉一般洁白的牙齿,身体向后一仰,看着她笑道:“怎么?这样就忍耐不了了吗?做个随身侍从也没那么简单的,你看你真是一点耐性也没有。”
“戚!本姑娘的耐性不知道有多好。不就是熬一晚上嘛,三天五天不睡觉也还不是小事一桩。”
没由来的,他看着她,接着微微一声叹息。
“你要是累了,就到内殿里去休息。其实朕……我,只是这么看着你会觉得很平静,很多年都没有这样地感觉了。”
“难道你不怕我害你?你甚至都不知道我是谁。”
夜已经很深了,晚饭没吃几口,碍手碍脚地蒙面巾使她无法好好享受美食,感觉有点儿饿了,她摸了摸肚子。已经都深夜子时了,秦政这厮怎么就不困?他困了她才能四处走动,才能偷窥机密呀,他怎么就还这么精神呢?
很显然注意到了她地这个小动作,秦政拍了拍巴掌立刻就有人送进来精致的点心和热腾腾的宵夜。接着又高效率地鱼贯退了下去。
看在吃地份上连城决定暂时就不和他比较耐力了,她是真的很困,也累,昨晚上为了偷朱果就没有好好休息。
这皇帝看似也不是人人能当的,她有些不明白孤千城为什么还能放下那么大一个国家说走就走了,他在外面游游荡荡的时候沧流国的国事又是谁在处理呢?这一点上,秦政显然比他要敬业得多,事无大小巨细他几乎都亲自过问,作为中州大陆最宠大的一个国家,如果连鸡毛蒜皮的一些小事都上报给君主,就难怪奏章密密麻麻堆得跟小山一样了。
看着那些洋洋洒洒密密麻麻堆积成山的奏章就更有一种想睡觉的冲动了,她连偷看几眼的力气都没了。偶尔瞄上两眼,不过是些刑事案件,或者是国库用度之类的小事,没有值得关注的大事件,秦政又仿佛一点也不介意她在旁边偷看。看着看着她也乏了,像段木头一样站了很久,站得腿酸、脚麻,身体都十分僵硬。可是她只要动一动,就觉得有两束目光看向她的身上,最后实在盯不住,她干脆一屁股坐到椅子里,揉了揉脚,挪过放置在右手案几的糕点盒子。喀嘣喀嘣地磕起了桂花加茶叶炒制的小核桃。
好嘛,既来之则安之,实在不行搞一份秦**事地图就开溜。
一百二十九章
“茶。”
甩了甩酸痛的胳膊,习惯性地伸出手,却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有热腾腾的茶水递到手里,秦政才想起把未央宫的宫人全都撤了下去,就连暗卫也不例外。
他当然知道楚连城会答应留下来是有不良目的的,而秦政却没有戳破,也没有盘问她的目的和来历。他或许只是不甘心,想知道一直以来认为唯一可以信任的东西是不是也是一场梦幻泡影?不愿意内心深处唯一的一点儿光明也湮没了而已。所以他给她机会,也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虽然连城已经不是当年的连城,她身上散发的敌意与疏远是那么明显,但他还是想知道在她的心里是否还有自己的一丝地位?
好在她没有让他失望。
尽量她是不友善的,但是没有作出任何不利于他的举动。不知为何,这一点没由来地让他的心里感到一阵轻松。
抬起头看到一米开外暗暗的角落里面,那个信誓旦旦说熬个三五夜对她来说很平常的丫头,不知什么时候拖了一张椅子到避光处,抱着腿蜷在椅子里,看起来睡得非常舒适。她的一条腿垂下来挂在椅子下面,另一条腿支起枕着胳膊,胳膊上靠着小巧的脑袋,满头青丝松松地披在肩上,原来是睡着睡着散开了。青丝直垂脚踝,在红毯上静静地拖出一尺多远,流泉一般闪动着莹亮地光泽。在那幽暗的角落里,她仿佛一个会发光的瓷器,又好像是暗夜深处的恶魔,如此风情,如此撩人,却又带着一种难以表达的危险的气息。
秦政的目光落到她的身上,想要再移开地时候,就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心思专注地放在奏折上面。
就这样远远地看去。昏黄的灯影下依然能清晰地看到那张与他的想像有所出入的脸庞。童年的连城胖胖的,有点儿婴儿肥,长得十分可爱,她那双乌黑透亮的眼眸比山间的泉水还要清澈。后来,他再也没有遇见过有那样一双冰雪般眼眸的女子。那双永远带笑地,月亮般弯起的眯眯眼,带着十四年来的回忆似乎永远地定格在了他的脑海里。
初时,以为只是怀念当年地单纯,渐渐地。他发现自己看着她,心脏竟然会跳得渐渐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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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到头顶上的视线,睡得半梦半醒的连城纳闷地抬起头。迷离的眼睛没有完全睁开,眨了眨。却迎上秦政注视她的目光。
眼花了吗?
她甩甩头,继续睡……忽地,警觉地神经一动!像被咬了一口似地睁大眼。秦政那厮果然在看着她!
他想干嘛?
循着她惊讶地目光,秦王政做了一件事,他伸出手。摸向了连城如玉雕琢一般精致绝伦的脸。
她的睫毛很长。弯弯地。当修长的指尖触到她睫毛的时候,她不自觉地眨了下眼,仍然没有反应地看着他。这是秦政第一次,和一个女子如此亲近却没有厌烦的感觉。他一点点地移动指尖,凉如水的指尖下女子惊讶的眼神,深深的瞳孔,形状漂亮的眼睛,黑漆的瞳仁里有个略微显得有些紧张的,眼神温柔的男子。
是做梦吗?
真是可怕的梦啊!
怎么会梦见秦政用温柔的眼神看着她?
秦政感觉到心跳渐渐慢了下来,当他发现自己差点陷入无法自主的意识里面,抬起头,就看到那丫头都全身都缩进椅子里,脑袋一歪,继续睡。
秦政哭笑不得,指尖停留在半空中。而他的唇差点隔着面巾吻上她的唇,又改变了一个方向,轻轻落在她的额头。接着他脱下了身上的外衫披在她身上。
睡时脸上仍蒙着黑巾的女子,只露出光洁无瑕的上半部脸与小巧秀挺的鼻子,看起来颇为古怪,但是和这黑漆漆的大殿却有着一种难言的和谐之感。她睡着的时候仍然蹩着眉,身体像猫一样蜷成一团,看起来既坚强又柔弱,单薄的身体仿佛在黑夜里随时会像雾气那样化去,消失。她的美丽足以令整个宫室耀眼生辉,吸引他的不仅仅是她的外貌,还有她坚强的外表下,难得由紧皱的眉心传达出来的脆弱与沧凉。这些年,她一定吃了很多苦……
记得当年他问她:当她长大的时候,愿不愿意成为他的新娘?
她或许已不记得了,而他却一直等她。
这是他为了报答她的方法,也是承诺,是他一直都没有立后的原因。他一直在等那个问题的答案,在寻找楚连城。
如果说当初只是懵懂的孩童时的喜欢,以及一种报恩的心情。那么现在这种感觉演变成了渴望,他竟然真的十分期待和她分享他所有的一切,与她一起站立在最高处接受众生的膜拜。毫无疑问秦政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独裁者,他做出的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改变,他想要的东西,就会不择手段地得到。现在才刚刚开始而已。
他会有足够的耐心地了解她,接近她。
天空飘起了云。
走到门外,站在宫院当中,淡蓝色的天穹挂着无数闪烁的星。一颗一颗,如同黎明的腮边晶莹的眼泪。
云层越聚越多,夤夜中的满月半遮半掩地被众星环绕,月光落在枝叶树梢,反射出一层雾般的银光。
月下的梅花开到尽头,风过处,花瓣依然在风中寂寥飞舞。那位年轻的秦王从怀中掏出一方手帕,明眸微敛,唇边牵起一抹浅浅的笑意。
怎么会做梦梦见秦政?而且她竟然会毫无防备地睡着了?具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睡了多久,已经不记得了。
连城醒来时发现天已经亮了。
身下是柔软的卧塌,玄色的绣金龙锦被提醒她这应该是别人的睡房,而那别人就是秦王政。
耳朵边好像听见“当当当”三下撞击,是下朝的钟声。
她一个蹦蹿从床上爬起来,就听见“哎哟”一声,仿佛脚底踩到了什么东西,那东西发出一声惊天动地惨叫:“啊呀我被踩死了!没良心的主人啊!”
一百三十章:后宫里的蛤蟆
“去,踩死了还能叫那么大声?”
连城踢了那东西一脚,那个雪团一样的物事骨碌碌打了两个滚,嘴巴一张,叨住了她的裤管:“主人,你去哪?”
“肚子饿了,自然去找吃的。”
“嘿嘿”白玉堂两个爪子讨好地扯着她的裤腿,“带我去带我去。”
连城揪着它的耳朵提起来:“跑哪去了?去干什么了?”
“啊呀呀别揪我耳朵!”白玉堂身子顿时凌空而起,被提在手上,伴随着连城从房中走出去的步伐,两腿乱蹬,爪子去抠她的掌心,不依不饶地大叫,“虽然我的外表是一个青蛙,可我内心是一个人啊,丝——别揪别揪!这太伤我的自尊了!啊呀!丝——主人你听我说,我听到你的口哨声就想来找你了,可谁知道这个皇宫里的人特别可怕!她们看见蛤蟆就喊打喊杀,不得已,我逃啊逃,就逃进御厨房去。”
“接着就贪嘴误事了吧?”连城替它说完接下来的话,蹭蹭蹭走到门口,就发现外殿有人,蛤蟆也顿时闭上了嘴巴,刺溜钻进她的袖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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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主子。”
“啊?”看了眼前一字儿排开的宫女和内侍,连城摸不着头脑,这又是什么把戏?“请主子沐浴更衣……要传早膳上来吗?”
城望着满屋子人,“我不用你们服侍,全都出去吧。”
“可主子这身衣服……”领头地大宫女似乎是职位比别的宫女内侍品级要高一些,说道,“谨太妃要见您,您就这样去可不行。”
“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甘珠。是在这甘泉宫当值的。”大宫女一听她口气不好,忙放软了姿态。
连城一大早的心情就被这群忽然冒出来的人破坏:“其一,我不是你们的主子。其二。为什么要见谨太妃?秦政在哪里?”
宫女与众侍一听她竟敢直呼皇帝的名讳,吓得顿时跪倒一地,忙磕头不迭:“姑奶奶饶命啊!可不敢再说了!直呼陛下名讳是为大不敬啊!”
那大宫女甘珠道:“主子您是被陛下宠幸过的,自然就是后宫地嫔妃了,虽然陛下还没有旨意,谨太妃要见您是理所当然的,要知道这甘泉宫历来都没有妃子可以留宿,可见陛下对您与所有人都不一样。”
“宠……宠幸?!”连城被这两个字震得,只听脑门上轰的一声。炸成了一片空白!
“搞什么鬼?什……什么宠幸?鬼才被宠幸!全都给我出去!滚出去!”
“主子饶命啊!”一干人全都跪倒在地。
“这是干什么?全都出去,谁是你们的主子了?我也管不到你们的生死。”连城脑门上的黑线哗啦啦往下流淌。显然这些人是误会了,但她也不知道要从哪里开始解释,而且。根本没必要解释。
见她发火那些人更是抖成一团,忙着磕头不迭:“陛下要我等好生伺侍姑娘,姑娘就是我们的主子,要是被陛下知道主子您对我们不满奴才们都是要送命的!”
“行了行了,全都出去。”她不耐地摆摆手。转而又想了一下。“…回来!把饭菜送上来就行了。”吃饱了才有力气走路。生气也没必要跟肚子过不去。虽然她也比较想沐浴,但在这个危机四伏的宫殿,周围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怎么能放下心来洗呢?
转头看了一眼不知什么时候爬到袖口,眼睛色眯眯地白玉堂,连城又是一巴掌,打得它脑袋往里一缩。
“是主子!”众人一听她肯叫他们做事,全都松了一口气,脑门上连冷汗都冒出来。
宫女甘珠带着一干侍从将梳洗用具放下之后,接着传膳,一样一样的点心摆上了案桌,别的不敢多问什么。谁都知道眼前这女子是皇帝的新宠了,秦政自登基以来,从来对女色可有可无,但是这个女子一来她们这些贴身侍伺地奴婢就机灵地察觉到大王对她的不同,让她留宿在历来只有皇后才能涉足的甘泉宫内,这无疑就向人宣示了她未来的身份,因此甘珠等人不敢怠慢。虽然这女子一副江湖人物的模样,来路不明,且看上去十分危险。但在宫里当下人别地事也轮不到她们操心,只管看皇帝地眼色行事,要想脑袋长得结实可靠,还得巴结好宫里地新贵,至于皇帝的心思,又岂能是当奴才的可以猜测地呢?
上膳之后,甘珠却并未退下,只是遣走了那些小宫女。
敢情还要留下一个监视她,连城也不多说什么,取过她递来的毛巾擦了脸,洗漱完毕之后,便将一头披散的头发随意扎了一个马尾。那头闻到食物的香味,白玉堂在她的衣服口袋里面探头探脑的,没等连城把它放下来,它瞅准一个空隙,后肢借力一弹,就跳到了桌子上。
甘珠被她袖里突然弹射而出的东西吓了一跳,水盆脱手飞出,连城忙摆手制止她大惊小怪的惊叫,伸手一托,被受惊的宫女翻倒的水盆飞向了空中,的溜溜打了两三个转,把泼出的水统统都收回来,稳稳地落回连城手里。甘珠差点连魂都飞走了!打翻了水盆得罪新贵人她有几个脑袋也吃罪不起,一楞之下身体还未站稳就跪倒在地磕头:“主子饶命啊!奴婢不是有意的!”
“行了,这么点小事不用大惊小怪,那是我的宠物,别管它,小心别碰着它就是。”白玉堂等不及和连城一起开饭了,它背着两个爪子在桌上走了一圈,看中了两盘喜欢吃的菜,就用两个爪子一爪拖一个,费力地把盘子拖到一起,然后自己坐在中间,左吃一口,右吃一口,嘴里塞得满满的鱼翅粉丝,身体往后一倒,发出“呀”的一声怪叫,翻了一个跟斗,再看它时爪子已然抱到了一块三分肥七分瘦的五花肉。甘珠看得目瞪口呆!
半晌她回过神来。
“……是,主子,多谢主子!”甘珠一边庆幸这位主子比后宫里任何一位都要好伺侯,一边还是提心吊胆。江湖人物,喜怒无常,而且她武功高强,呆在陛下身边不知道是福是祸呢。她在犹豫该怎么向太妃汇报……大王最恨后宫女人乱嚼舌根,谨太妃那里又得罪不起,她不知道怎么办了……
在她发楞的当口,连城从那一堆衣物里面拣了一件式样简单的白衫换上,甘珠见状发觉自己失职,忙抢上去帮忙。那一堆堆华丽的衣服里面就这件最不起眼了,她张了张嘴想要发表一点意见,就被连城一个眼神给瞪回来。
一百三十一章:百无一用是后宫
“主子的模样真是好,奴婢在宫里这么些年,看见过各色美人,还有列国进贡的绝色佳人,也没有看过像主子这么好看的女子,怪不得陛下会对您神魂颠倒,就连奴婢看了也忍不住要动心呢!”
宫女甘珠一边打散了连城的马尾,一边赞叹着,趁她没有防备就手脚麻利地给她重新盘发梳妆。
那铜镜中的女子,唇似涂朱,目如秋水,眉间却有一股浑然天生的刚强与英气,她的美丽,刚阳洒脱如光芒四射的旭日,锋芒毕露,这样的女子本就不该是属于后宫的,看她的样子也知道她是不会安于做宫里的妃子的,甘珠细细地打量着这个新主子。在宫里,主子的荣耀就是奴才的荣耀,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她看了看连城,本该向她说说这宫里的规矩和禁忌,又觉得似乎不应该,主子也不喜欢听她的,故而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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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连城根本没有留意到她似乎是有想话想对自己说,只见头上被东一根西一根插满了钗环,她的眉毛也就越拧越紧。
“行了行了,我自己来。”看到甘珠还要往她头上插钗子,又拿起了一盒红艳艳的胭脂要往她脸上搽,赶紧打断她的动作,匆匆忙忙把头上的钗子都弄下来,只用一根状似乌木的檀香木权随意绾了发,发丝松散地落在肩上,与白衣缠绕在一起,行动之时便有轻风微拂。白衣与黑衣徐徐而舞,悄然落下。一股女子地阴柔与阳强英气便油然而生,无懈可击地结合在一起。这才是楚连城本色的美,不施脂粉,天然如出水白莲,衣袖轻拂时,只见当一声,一柄短剑从案上飞起。像是她的拳心有吸力般,便到了她手上,收入袖中。她的眼神清灵,无一丝尘垢,无一丝暗沉,坦荡、明亮、清澈,这样的人心胸便如男儿一般,这样的女子,理应如天空中飞翔的苍鹰一样自由。甘珠看得有一些失神。过了一会儿才猛然醒悟过来。
“主子!主子你要去哪里?”她赶紧拦住了一把抓起宠物蛤蟆,要往外面走的楚连城,“陛下旨意,不许您离开未央宫。”
“笑话。我爱如何,谁又能管得着?”连城一听这话心里更别扭,好嘛,她承认受不了这个地方和这些莫名其妙地人了,这是要干什么?把她囚禁起来?还说什么宠……宠幸!她只觉得一口气堵在胸口下不来。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秦政又机警得很。根本无法获得什么有用的情报。当下就想趁着四周无人监视,一走了之。
不料刚走到中庭,就听内侍高声传道:“谨太妃娘娘、柳妃娘娘、燕美人、祈美人驾到!”
连城不由更加黑线。举手把从口袋里爬出看热闹的蛤蟆摁了回去。
“大胆民女!见了本宫为何不跪?”还来不及皱眉,迎面走来一个雍容华贵的老妇,跟着三名年轻女子,后面则跟着一大群宫娥内侍,浩浩荡荡地闯进未央宫来,那老妇见到笔直站立在天井犹如青松一般,负手而立,不亢不卑,甚至面无表情的白衣女子,当下就触怒了她,人还未到,声音已经从门口传来。
甘珠吓得浑身一哆嗦赶紧跪了下去,未央宫大大小小的侍从全都跪倒山呼:“恭迎谨太妃娘娘、柳妃娘娘、燕美人,祈美人!”
“你就是那个山野女子吗?果然是一点规矩也不懂,陛下怎么也糊涂了,竟然敢把一个刺客留在身边,真是胡闹!”那谨太妃一来就把龙头拐仗往地上一顿,来势不善,特别是那三个花枝招展的年轻宫妃,更恨不得用眼睛在连城身上挖出一个洞来。见她姿容绝丽果然如同宫里的耳目们所形容,一见之下嫉妒之心更是无法忍耐!
从此至终仿佛谁都没有问过她的意思,也不给她答话地机会,那谨太妃身边的绿衣宫妃立刻就接着道:“还不止呢,陛下居然让这个村姑住在未央宫里,太妃啊!我们就算是服伺了陛下多年陛下连让我们踏进未央宫也不准,这岂不是太不公平了?”
“柳妃姐姐说的对,陛下这根本就是不把您老人家和我们放在眼里。这座后宫形同虚设也就罢了,陛下不爱我们姐妹也就罢了,可千不该万不该陛下也不能拿自己的安危儿戏啊!这女人可是一个女刺客!刺客诶!居然就让她这么大摇大摆地穿宫过室,而且还让她长随在陛下身边,我们姐妹又怎能放得下心呢?燕儿恳求太妃娘娘!这样蛇蝎心肠地女人留不得,留下陛下身边就更加后患无穷了啊太妃!”
三人你一嘴我一嘴,倒把正主子当成透明人一般。
被她们谈论的女子此刻正牵起唇角淡淡笑着,指尖勾起一咎垂下右肩的发丝,似笑非笑地斜倚着院中一株桂树,眼神上下打量这群送上门来的鸭子。薄美如花的唇形勾起一抹古怪地笑意。
“你你你……你干嘛这样看着我们!告诉你!我们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你休想逃走!今日就杀了你这个狐媚惑主地妖女,来呀!”那身穿红衣原本气势凌人地柳妃被她目光盯得不由倒退一步,躲在了谨太妃身后,猛地又壮起胆喝了一声。再看谨太妃和另两名妃子,在那山野女子冰冷如刃的眼神之下竟忍不住打着哆嗦连话也说得不够利索了。她一边暗骂这些女人真没出息,自己也忍不住往后退。
“来人!怎么还不出来!快给我抓住这个妖女!”“既然知道我是刺客,还敢跑到这里来送死,呵呵,正愁走不了,没想到你们这么有心,送上门来给我当人质,那我就不客气了。”
一声冷哼还没有听清楚,也没有看清她是怎么动作的,似乎一道疾风卷过,呼啦啦跑进来地无数弓箭手刚拉开了弓,就看到鬼魅一般的黑影从眼前掠过,那吓得花容失色的老妇人就到了面容冰冷的白衣女子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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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事一堆,又更新晚了,抱歉抱歉!
再补充一点废话:今天有人提出关于白玉堂外形的疑问,还是重新描述一下这只奇怪的蛤蟆吧。这只变异的动物已经不能算是青蛙或者蛤蟆的一种了,只是因为称呼方便,姑且就称为蛤蟆。这家伙长得形状像青蛙,白色,有牙齿,还有两只特别小的耳朵,形状像人耳朵,半个指甲盖那么大,勉强就称为蛙耳朵吧。它能够直立行走,并把身体扭曲成各种形状,喜欢像蜷成一个球一样滚来滚去。具备一切人类的个性,贪财,贪吃,还爱美色。号称天下最聪明无耻下流,一树梨花压海棠之玉面小白龙白玉堂是也!
嘿嘿!由于这只蛤蟆的造型是偶胡谄的,所以大家就表太计较它到底是不是一只蛤蟆了,事实上这就是一只奇怪的变异的,而且拥有人的智能,外形偏向于蛙类的配角龙套
一百三十二章:侵略者之吻
“都让开,不想她死的话全都给我让开。”一柄短剑抵在谨太妃的脖子上,吓得所有人惊慌失措,未央宫里乱成一团,奔走间夹杂着女子尖厉颤抖的呼喊:“快来人啊!抓刺客!快抓刺客!”
“闭嘴!”一道寒芒划过,满头青丝就那样披了下来,柳妃坐倒在地,吓得声音一顿脸上血色顿失,就那样晕倒过去,吓得和她一起往人群中躲去的两位美人尖叫,只见柳妃高高堆起的云发赫然被削去了一半,一柄薄如树叶的飞刀就钉在她晕倒的石板地旁边,深深地插入地下。一看之下吓得二美人夺路而逃,什么也顾不得了。
那谨太妃只吓得面无人色,尽管越来越多的卫士从未央宫的暗处涌了出来,但她知道刺客只要那么轻轻一用力,自己的脖子恐怕就和身体分家了。又怕又气又怒,心里不由痛恨起那三个挑拨着她到这里来的小蹄子,她们倒好,一下子溜得不见人影。谨太妃只气得两眼翻白,身体已经瘫软成泥一样,要不是被剑尖抵住了脖子她恐怕早就倒了下去。
秦政果然在未央宫还安排了许多暗卫看守着她。看着屋檐下挂下的人影,一条一条平空蹿出的影子,以及从外面涌入的盔甲明亮的卫兵,白衣女子唇角一勾,泯起一抹得逞的微笑。还真是要感谢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如果没有她们今天她还真地不容易闯出去。一手劫持着谨太妃。看着前面挡路的暗卫与护卫不得不潮水般向旁退开,那双冰冷的眸子里,勾出一抹似乎极淡极淡的笑意。
按照原本的设想,她还没有这么急着走,但是冲动容易坏事,她可没有耐心留下来和这些女人们纠缠,加之被人认为自己也是“后宫里的女人”,这一点显然伤到了她的自尊。连城似乎已经浑然忘记自己当初的本意是埋伏在秦政身边刺探情报,顺便看能否偷到藏宝图。况且现在也不需要了,她之所以毫无顾忌地劫持了谨太妃,是因为看到墙头人影一晃,有个家伙在对她招手。
看他那笑得见牙不见眼地模样,就知道他已经拿到她想要的东西了,这时候不赶紧撤退更待何时?
“好了,现在给我们弄匹马来。”连城一手接过谨太妃哆哆嗦嗦从怀里摸出的出宫令牌,架着老太妃。穿过了层层叠叠的卫兵,耳边只听一道低沉又威严的声音喝道:“楚连城!”
刹时卫士向两旁退开,如同黑压压的潮水一般,头戴通天冠。一袭玄黑色衣袍在冽冽风中飘扬起伏,他的脸上毫无表情,目光冷得如同结了一层冰,看向那白衣飞扬薄唇泯起一条弧度的女子,秦王政漆黑的眼眸闪过一道快得无法捕捉地光芒。
“你这是要干什么?”
“呵呵……来得正好。快叫他们给我一匹马。所有人都退开,姑奶奶现在要走了,谁敢拦我就先拿这老太婆开刀!”
“你!你竟然叫哀家老太婆!”谨太妃一看救兵出现。顾不得脖子还在人的手里,听到老太婆的称呼就怒了。下一刻脖间一紧,才吓得她只敢大喊:“陛下快救老身!”
“连城,放开太妃,”望着她,终归还是叹了口气,秦政口气放软,“难道朕亏待你了吗?在这大秦王宫里任你为所欲为都不够吗?为什么还是要走?”
“因为没有人可以威胁我,你也一样,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也管不着。”当初另一方面原因是为了拖延时间让司徒凤飞离开王宫,他既然已经走了,以她和姓孤的两人武功自然没有后顾之忧。她别开秦政直视她地目光,那抹几乎与未央宫的玄黑色氛围相融的硕长身影,远远的,阳光照射到他的身上,有一点儿刺目,使人有些看不清他地脸,但是那一双精锐深沉、熠耀如星地黑眸——
却使她下意识地避开眸光。
“同样,这个世界也没有人可以威胁朕,你以为就凭你可以安全离开这里吗?”
“自然不能,但是有老太妃在就不一样了。”连城看着他地眼里一点一点积聚怒气,倒真有点怕他不顾自己手里的老女人性命安全,秦政冷血无情众所周知,甚至他即位以后连亲生母亲都囚禁起来,区区一个太妃对他来说自然算不了什么。好在,最终他还是扬了扬手,按照她的要求牵来了两匹马。
“现在你可以放开谨太妃了。”
“你下令这些人别挡着我,我就放开老太婆。”连城一点也不惧他冷得能把她头发丝都冻结起来地目光,一指点向惊叫不止的老太妃,老太妃顿时晕迷过去,还没有出宫门这老太婆还是有用的,挟着谨太妃纵身上马,直到秦政挥了挥手,她挥手一鞭向马屁股抽去,黑马长嘶一声前蹄高高扬起,接着就向前奔驰,扬长而去。
秦政立刻率人追去。混乱中没有人看到未央宫的墙头另一条黑影跃了下来一指点倒落在后面的一名卫士,好整以瑕地夺了他的马,然后混在追击的队伍里面往宫门疾奔。
大秦王宫,两扇洞开的玄武大门内一片嘈乱,便见一白衣胜雪,黑发飞舞的女子跨一匹黑色战马,如同天神降临一般跳过了守宫卫士的头顶,出了宫外,那女子衣袖轻挥,便有想拦截她的卫士手中的兵刃被夺走,丁丁当当掉在了地上,接着那股强猛的气劲还把他们掀倒在地,几乎毫无反抗的能力,眼睁睁看着那抹白色影子飘忽如魅影一般扬长而去。
直入了一片树林,秦政带着追兵也赶到了,连城随手一抛,把老太妃朝他丢去,马鞭朝马的臀部一拍,黑马长嘶扬蹄疾奔。
她以为这下子轻易可以摆脱这堆跟屁虫了,谁知背后忽的一沉,不等她皱眉,腰间一紧便落入了一个人的掌握之中,那人气息危险地吹拂在她的头顶,钢铁般的手臂一手紧扣住她的腰使她不得动弹,另一只手抓住了马缰,就在连城惊骇之时,肩部被扳转,被迫迎上了那人冰冷愤怒的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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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不恨你让朕颜面尽失,朕恨的,是你的欺骗!为什么你给我一点点的希望,又要将它亲手毁灭?楚连城,你真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女人!”
“放手!”急得用牙齿去咬他的胳膊,那只铁臂的大力扳得她肩膀生疼,几欲骨折,放开了马缰的手已经可以自由活动,她几乎是下意识地一掌朝秦政拍去,被眼明手快地扣住脉门,顿时全身一阵酥软无力,掌力还没有聚集就被打散掉,她的双手一麻,被人扭到背后,还没有反应过来时,那马忽然停下,腰部被托着向后靠了一点,两片酝满怒火的薄唇便朝她压了下来!
一百三十三章:纠葛
“唔”突来的一股浓烈的阳刚气息呛入口鼻,逼得她身体向后一仰,但是后脑勺却被人强硬地压住,她忍不住皱起眉,秦政按住她的挣扎,脸上怒气更盛,猛地把她扯到他的面前,不顾她眼里射出的冰冷的警告,唇狠狠地压了下来。
忽然,唇上一热,便被两片冰凉却又带着火焰一般炽热的唇紧紧地吻住。连城惊呆了!
这是个惩罚性的吻,蛮横,粗暴,没有一丝的柔情蜜意,没有任何理由,只有掠夺与攻占。他的唇辗转在冰凉如水的唇瓣上,充满了狂暴的怒气。仅仅是在她发楞的当口,紧咬的牙关被一条灵活的舌撬开,连城脑门轰的一声,顿时被炸成了一片空白。
巨大的羞辱浪一般向她打来,她使劲地去拨开他的手,可是他却抓得那么紧,两条胳膊都不像是人的。她根本就没有想到,秦政会对她这样,记忆里那个坚强却又腼腆羞涩,宁愿自己被野兽咬伤,也要保护她不受伤害的男孩形象,在她的脑中,彻底破灭,最后一次,令她认清楚了这个事实:秦政就是秦政,他已经不是秦无名,而且也永远都不可能再是秦无名。
看来,她还是太天真了,居然相信像他这样一个男人还会有所谓的友情。
友情……她却不知这只是她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对方从始至终没有认为这只是单纯地友情。
连城气愤到了极点!就算她千错万错。就算她只是想利用一下秦政的信任他也不能这么对她!她可以忍受痛楚,可是却无法忍受屈辱,他这么做无疑是狠狠地折辱了她!他凭什么这么对她!狠狠地,她一口往他的唇上咬去。那个霸道乖戾的男子身体一僵,却没有停下来,随即吻得更加用力,舌尖探入她的口中,攻城略地般抢夺。口中早已经充满了血腥,却已分不清是他的还是她的……
狠狠的,纠葛在一起。
就像是早已注定地,彼此的命运。
他们在树林中早已迷失了方向,黑马被背上那两人激烈的争斗所惊,撒开了蹄子就跑,等到停下来的时候不知道跑进了哪里,周围全都是迷雾,越来越多的雾像迷烟一样蔓布在杂草丛生的树林里。树上五彩斑斓。竟然是挂着一条又一条丝丝吐信的毒舌。
忽然,秦政浓眉一皱,只见一条碗口粗的蛇头朝连城的背部飞来,被他地手臂一挡。一口就咬上了他的胳膊,秦政浑身一颤,稍微放开了她,右臂朝外一抖,那条大蛇便被甩飞笔直撞到了大树上。碰一声巨响。大蛇头破血流掉在了大树下。随着那一声撞击,光溜溜的胡场树上掉下来大大小小的蛇,一条一条蜿蜒地爬进了草丛。并且缓缓地,朝着他们两人所在地地方游过来。
他的手臂流血了。
连城掌中聚起的内力本已蓄势待发,左手就抵在他的胸口。只要她掌力一吐,这么近的距离,就算秦政功力浑厚也逃不开筋脉尽断地命运。
可是,她却下不了手,哪怕他这么对她,还是下不去手,她抬起地右掌又猛然间停下,看到秦政脸色灰败,身体晃了一晃接着扣在他腰里地手便松开,他高大的身躯从马上落下,摔倒在了草丛里。
血从他的手臂流出,静静地,染红了一块黑色地衣袖,他睁开的眼睛看着她,那样安静,那样平和,没有了刚才的蛮横与暴躁,仿佛间,竟淌过一丝温柔。
连城的心,如同被巨大的锤子击中,终究,还是无法头也不回丢下他不管。她翻身下马。
血的气息刺激了树林里的蛇群,无数条蛇丝丝吐着红信,形成一个包围圈一样向他们游过来。
“你走吧。”秦政闭起了眼睛,扭过头不去看她,“我死不了,你走吧,趁我还没有改变主意。”
“这可是七步断肠蛇,没等你把蛇毒逼出来恐怕就变成更多蛇的点心了。”连城没有理他,抓过他的手臂撕开了袖子,就看到两排深深的牙印,牙印的周围漆黑一片,从裙角撕了一条白布系住上胳膊,再一搭秦政的脉象,发现毒液竟然迅速就流遍了全身,连城看着他直皱眉,这家伙不是武功高强吗?竟然不及时用内力压制毒血蔓延,这混蛋,还用一双原本冰冷漠然,一下子又变得桃花灿烂的双眸看着她。
中了蛇毒很开心吗?
她皱眉,从怀中取出一个瓷瓶倒了数枚药丸给秦政服下,接着取出一个纸包,那里面原来是雄黄粉,往四周撒了一圈之下,周围游过来的蛇又游走了。
这时候连城想起来,她的蛤蟆哪去了?
摸了摸袖子,发现空空如也,口袋里也没有,白玉堂跑到哪里去了?它什么时候溜走的?哪道还在皇宫里没跟着她一起出来吗?
连城脸色骤变。罢了,先给这男人治伤再说。别开了这人一瞬不瞬盯着她的目光,讨厌的家伙,死到临头还色眯眯的!
气得她在他的伤口狠掐了一把,解恨地听到一声吃痛的吸气声,才抓过秦政的胳膊准备吸出毒血。
“别,不用了,我自己可以把毒逼出来。”秦政阻止她。却被她忽然勾起的唇角,那抹冰山雪莲一般的微笑看得一呆,就连她冷冷的近乎嘲笑的声音也显得特别悦耳,看见她分明想杀他而后快,却又强忍冲动说:“我百毒不侵,这点儿毒血难道就能要了我的命吗?你救我一次,我可不是恩怨不分的人,救你一次,咱们就两清了。”
“你难道就这么急于要和我划清界限吗?”低低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
连城低着头,身体一僵,接着还是对他置之不理,只是埋头吸出毒血,转身吐到地上。
吸完最后一口毒血,连城透出一口气,看着伤口流出的血已经变红,便把白布条从秦政的上胳膊解下来,系在了伤口上,她欲站起来时,不料原本应该被蛇毒麻痹得动都不能动的秦政忽然铁臂一伸,把她向怀中拉去,略显苍白的唇压上了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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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顿时脸上血色顿失!下意识就挥出一掌!饶是她自负聪明,却没有想到以秦政的武功怎么可能轻易就中了蛇毒,而且会让毒液那么顺利地行遍全身,他这么做,无非是想要试探她,楚连城聪明一世,竟然也会着了他的道!又惊又怒之下她这一掌蕴含了十二成功力,拍向秦政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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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四:乱情思
“碰”一声,秦政高大的身躯竟毫无反抗地被打中,一口血顿时从口腔里喷出,身体向后仰倒。
同时树林里由远而近传来呼声:“主人!主人你在哪里?”
连城看着掌心发呆——
这并不是她的初衷,哪怕秦政该死一千次一万次,她却是最不能伤害他的那个人!
阳光从枝叶间漏下来,打在他的脸上,秦政靠着大树的枝干半躺在地上,远远的,他幽黑得如墨一般的瞳仁,深深地看着她,眼睛里流露出的是一种令她难懂的感情。
“为什么?”
“楚连城——”浓雾之中,一个清亮的男子的声音和着马蹄踏着落叶的沙沙声由远而近,终于唤回了她游走的意志。
她闭上眼睛。
手指用力刺痛掌心。
待她再将眼睛睁开时,他望着她的眼睛里依然有一簇莫名的火花,他伸出左手,阳光下,他的指尖苍白颤抖。他看着她,唤她的名字:“难道,你就是那么讨厌我吗?”
那身白衣,明亮似雪,漆黑透明的双眸,可以将他的心焚烧成深深的黑洞。严重的内伤使他身子跌跌撞撞,他吃力地想要爬起来,然而一晃,又重重靠回大树。他闭起眼,那一下撞击使得树上的枯叶纷纷往下落着,粗大的枝干附近,毒蛇一条一条危险地盘绕着。随时伺机欲择人而噬。
连城指尖动了一动,脚步似乎要往前移一步,又硬生生地刹住,她咬住嘴唇,一动不动。
“难道,你就是这么讨厌我地吗?”
秦政仰面躺在有血流出的地上,笑着,眼角的冷漠慢慢凝结起来。冰冷得再也无法化开。
她打碎了他最后一次接近光明的机会,打碎了曾经共同拥有的回忆,也打碎了秦政心中唯一一处柔软的角落。
看着她扭头而去,一匹马奔过了树林,那马上男子递出的手拉住她的,两人跨到了马背上,眨眼之间,黑马带着两人扬长而去。
秦政藏在袖内地拳头终于捏了起来,越捏越紧:“楚连城!天涯海角!我决不会放过你!”
一双手扣在她的腰间。越握越紧,连城皱着眉,感受着这不同寻常的力道。脑中烦乱,一时间就被他这样搂着。目光越过浓雾远远地不知落在何处。
“主人主人!呀等等我!”连城被突然冒出来的白玉堂的声音惊醒,正奇怪不知从哪里传来,只见它挂在孤千城骑坐的马尾巴上,荡秋千一样一晃一晃地。看到连城已经注意到它,大喜之下这只蛤蟆三蹿两跳十分利落地跳到了她的腿上。蹲在她的面前用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望着她。
原来白玉堂在连城劫持谨太妃时。忽然想起自己落在连城床头上地口袋。那个小白布口袋里面装着它连日来四处奔波的成果和它自己的家当,什么霹雳弹、雷火弹、火药丸,还有金珠子、金豆、小金瓜子等等。它自然不能丢下了,混乱时它又没有办法开口对连城说话,只好趁所有人都没有留意,从连城的口袋里蹿出来,溜到内殿去拿它地小巴袱。当时连城的心思都集中在秦王政身上,没有发现它的小动作,当白玉堂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那小包袱从房里拖出来,愕然发现连城没有等它就走了,正在此时,发现有一匹马从它前面跑过,立刻就跑起来抓住了马尾巴,而那马上的骑士,正是孤千城所伪装的。
连城伸手摸了摸它地头,把它放在掌心里,这只蛤蟆就讨好地用脸部去摩梭她地掌心,伸出舌头舔她地手指。正在趁机卡油的时候,白玉堂被一只横空而来蒲扇大手抓住,拎起,然后一把丢进了水囊里面。
“明明有机会,为什么不干脆杀了他?你要知道秦王对我们来说将是一个最大的祸患。”他地语气听不出什么波动,但是连城却听到了其中浓浓的醋味,她并没有什么需要向他解释的,但是下意识的,就像做错了事被大人抓住的小孩。一股愤怒顿时袭上心头。只是冷冷地哼了一声:“既然这么容易?你为什么不动手?”
“你会让我这么做吗?”肩部被扭转过来,他忽然狠狠地看着她。
等到她发现他要做什么的时候,孤千城突然用手捧住她的脸,拇指狠狠地往她的唇上拭去,那么用力,似乎都想擦下一层皮来。楚连城猛地惊醒过来,立刻明白了他这个动作的含义,他看到了,他一定都看到了!看到秦政他对她那样,可是!离得那么远他又怎么可能看得?牙齿慢慢咬紧,羞怒的心情使她闭起的眼睛又阖上,咬紧了唇,一声也不哼。
直到他擦够了,然后满意地在她唇上印下一吻。清冷的月光下,那人容颜竟格外温柔,妖冶中带着邪气的桃花目微微阖着,把下巴抵在她的头顶。
他抱得她那么紧,那么紧,仿佛有酸涩温柔的东西划过心头,第一次,她竟然没有反抗他的拥抱。
不知道为了什么,今夜的风特别寒冷,冷得令她觉得全身如同置身冰窖,无论如何,即使被紧紧地搂在怀里,也无法感到一丝热度。
黑马在林中跑着,风驰电挚一般,夜,终于慢慢地降临了!
更漏起时,沉沉的夜色笼罩着无边无际的星空,大地静默无语,惟耐不住一两声虫鸣啁啾,交织出寒夜萧瑟中春夜的蓬勃生机。
她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原以为冷漠冰冷的一颗心,竟然会隐隐痛着。
原本以为这一生唯一活着的目的就是报仇血恨,可是,为什么竟然还会感觉到不该属于她的喜怒哀乐?她为什么会对秦政感觉到一丝愧疚?为什么……竟然无法拒绝身后那人淡淡的体温,即使,她仍然无法明白自己在想什么。
她抬起头,月光映在那人的脸上,肌肤好像都白得透明;他的眼神虽然游离,但依旧水一般美丽;他的嘴唇薄薄的,那么细腻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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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飘扬黑长的发,悠然与水一般的月气缠绕在一起,黑压压的天幕,漫天星光都在他的背后闪烁。
这样的月色,使她陷入了一片茫然。
一百三十五章:楚云苏醒
天际划过青光,群星尚在闪耀,薄薄的雾气盘绕在发丝之间,清风掠过鬓角,吹起三千青丝,长长的,丝一般滑过冰凉的夜。
一颗心,如同脚下的山岳般起伏不定。
黎明之前,已经能看到一片远远的耸立在沙漠边缘的连绵屋宇,鳞次栉比、错落有致在座落于关外辽阔连绵的青山脚下。远远的,可以看到立起的灯柱子上挂着大红灯笼,沿着一条热闹的官道一直向那片绵延的建筑蔓延而去,深入那片***煌煌的繁华之中。
一男一女穿过深夜亦有人群络绎往来的通往秦国最热闹的地方——“黑店”的一条笔直宽敞的大道。尽管在潮水一般人群中,他们也显得那样不同,一袭黑衣的男子与白衣如水的女子,犹如沿着月光降落人世的一对璧人。夜露打湿了鬓发,依稀的星光镀上白瓷一般细腻的脸。
男子眉间明亮,温柔似水,女子则不施胭脂,不敷金粉,浓密如云的黑发仅用一根丝带束于身后,修长的细眉微微弯曲,嘴唇紧泯。当那匹黑马冲入黑店之中,风拂起了飘扬的有黑店标志的旗帜,迎风呼呼地招展、卷舞。同时黑店中也响起了大大小小兴奋的惊呼:“看!大老板、二老板回来了!”
由于连城不许大家称呼她为老板娘。因此称呼就改成了二老板。
二人翻身下马。
早有小二将马牵去了马厩。一道白光蹿出连城地袖中,白玉堂迳自去找吃的去了。连城心里惦着大哥的安危,因此没有注意孤千城的手一直搂着她,怪不得一个个伙计满脸窃笑的表情。孤千城早已换回了那张“帝烈”的脸,戴了一个人皮面具的他表情又变得木讷呆板,只有他眼中闪烁的光芒泄露了他此刻不错地情绪。
深夜中的黑店依然灯红酒绿、人头攒动,在那热闹之中宣泻着红尘的喧嚣与张扬,一座座楼阁***通明、长夜不熄。但毕竟是黎明之前的黑夜。疯狂热闹了一夜的人们大多在自己的客房进入睡眠,因此伙计们咋咋呼呼欢迎连城二人打道回店也没有引来太多人的关注,连城找来樊小通问清楚了大哥楚云的情况,匆忙间也没有注意到她脸上一闪而过的红晕,知道司徒凤飞还在照顾大哥,而楚云已经可以下床稍稍地活动了,连城心中欣慰,顾不上深夜可能哥哥已经睡下来了,便急匆匆向那座独立在水中央地临渊阁走去。
孤千城站在大树下。看着她匆匆忙忙离去,像屁股后面有什么咬着不放似的,迷离的目光又渐渐变得深遂,继而愤恨起来!
这女人。真当他是洪水猛兽似的,好不容易似乎她地意志有一些动摇了,可一回来又装着跟不认识他似的,似乎根本懒得跟他再有进一步的交流。真是一个可恶的女人啊!
他的拳头在袖中慢慢握起,看着那袭雪白地衣衫渐渐从视线里远去。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改变她地心境。她就是一块石头、一个木桩。一颗冥顽不灵、臭到彻底地石头!难道家国天下、国仇家恨在她的心目中就是一切吗?她的心里到底还没有一丝可以受到感化地角落?他也越来越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变得越来越在乎?仅仅是因为想把她牢牢掌握在手心里吗?还是因为别的原因?
那理由他却不愿意去想。
银杏的树叶落了下来,嫩嫩的,一片一片。初春的树叶抽出了芽与叶尖,但也因为春寒尚未结束,一切的生机显得那么迟缓。那一片片嫩绿悄然地,在夜幕下随着寒风舞动。
连城看到大哥时,楚云正在灯下埋首整理着一卷卷兵书,他与她有几分相似的脸上有经历风霜之后更显成熟的风采,阳刚俊美的侧脸在灯下被那幽幽的光华镀上了一层浅浅的暖色。
他的身体是坐在轮椅里面的,腿上还包着固定用的木板和绷带。清冷肃穆的脸削瘦得令连城感到一阵心疼,接着,又涨了满满的感动。
因为,她在世上,并不孤单,因为她还有亲人!
那清瘦得指节都苍白突起的男子轻咳了一声,仿佛禁受不住那一阵突然从窗外吹进来的寒风,那阵风同时吹跑了堆在案上的几张纸片,他俯身去捡的时候,一只手已经抢先一步捡到了纸片,一袭白衣清冽如月色般的女子蹲下了身,替他收拾掉落到地上的纸片,继而又跑去关上了两扇木窗。
楚云就那样呆呆地看着一双素手来到自己的面前密实地关上了窗户,也阻住了屋外浓重的夜色。
当那一声久违的,天籁一般的称呼穿入耳膜:“大哥!我回来。”
楚云几乎抑制不住,全身一颤!
“连城!真的是你吗?”
仿佛怕看见的只是一个梦幻泡影,楚云伸出的手顿在半空,接着,平淡如夜一般的眼神才慢慢焕发出光彩!看着那一张近在咫尺的脸,百合花一般,纯净透明的微笑和颊边的两个浅浅酒涡,他忽然站起身,连城一个狱瘁不及防,就被一双铁臂抱了一个满怀。
“呀呀大哥,抱得那么紧快把我肚子里面的气都挤出来啦!我要被压扁了啦!”
“死丫头,还是这么贫嘴。”楚云微笑着,拍打了一下她的头,虽然放开了从小就被家人当作眼珠似的疼到骨子里的小妹,手上还是不停地摸摸她的头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着她削瘦的一张脸,还有眸底深处历经无数世事才会有的沧桑,一股疼惜慢慢地占握了他的四肢百骸。
摸着她的头,他道:“瞧你,没有爹娘和哥哥们在身边,瘦多了。”
“哥!”连城的眼泪顿时掉下来,断了线似的,滚过脸颊,落在楚云的臂上,炽热得如同岩浆一般,炙伤了这个清雅又温文得像一颗清松一般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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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把她的头揽到了怀里,让她靠着他坚实的胸膛,像儿时一样抱她在怀中,清冽的眸中亦划过浓浓的酸楚,拍着她的头安慰着:“傻妹妹,不哭,至少你还有大哥。今后我们还会重振楚家的声威,别哭,傻妹妹,你做的哥哥都已经看到了,大哥为你感到自豪,接下来的大哥会去做。我的妹妹,是世上最美好最坚强的女孩,哭了就会变丑哦,会被人取笑的。”
一百三十六章:碧血丹心
“大哥,秦国蠢蠢欲动,不久将有战争,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夜深人静,兄妹二人展开了一副厚长的羊皮纸卷,那赫然便是一副中州地图。
“小妹已然将粮饷兵器全部运往楚国,大哥自然即日回国坐镇,你放心,有大哥在自然不会让秦人铁骑踏破中原。”
“只是我好不甘心!楚国害我全家,我们为何还要为楚国卖命?”
“妹妹不是早已想通了吗,我们若只是做一个渔者也罢,但河流要是干了,渔者又要到哪里去钓鱼?”楚云摸了摸她的头,语气平静,目光坦然。连城她却自认没有那样广阔的胸襟,她不语,只蹲下身为楚云检查双腿,想起父母兄长惨死,不由眼中落下泪来。
楚云把她搂进怀里,安慰她:“没事,有司徒凤飞在这里,你还怕哥哥的腿好不了吗?我真想现在就插上翅膀回去,可是又放心不下你,看到你平安归来就好,子龙一个人在澜京定是腹背受敌,温情等人又只会打仗不识权谋,国难当头,妹妹,眼下不是计较个人恩怨的时候。”
“哥哥说的对。我们一家终究还是逃不脱蠢忠的命运,这就是身为楚家人的夙命。.”
楚云没有说话,只是看向另一扇窗外,浓云翻涌,大风吹得萌芽的绿树呼呼作响,远远的树下,传来悠扬低缓地萧声。徘徊百转,低低地萦绕于晦黯无光的天穹下。
那抹长身玉立的白色身影,斜靠着大树,仿若一抹月光降下的轻柔优美的轨迹。
这儿的人,一个个都不简单,楚云心细如发,自然察觉到那个羽扇绾巾的白衣人对他妹妹若有似无的情愫,只是这丫头……
楚云看了看她专注于地图上。波澜无惊地侧脸。
连城不再是那个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的小丫头了,也不再是被他和父母兄弟们捧在手心里的那个小宝贝,她长大了,变得沉稳犀利,眼眸中渐渐少了属于她自己的感情。但是这样的改变却不是楚云愿意看到的。
天渐渐亮了,平静了一会儿的黑店又渐渐热闹起来。洗漱更衣,成群结伴地去用早膳,无数人从一幢幢阁楼,一个个房间走出来。才惊觉夜的短暂。
晨曦初露,太阳在地平线上升了起来,曙光逐渐笼罩整个平原,而竹楼外的静湖也在金色朝阳下闪着熠熠地光芒……网,电脑站,。清爽的晨风吹来,夹杂着树木的葱郁及花朵的淡淡芬芳,纷飞地花瓣摇曳着雪花般的姿态轻轻飘荡着,映照在碧绿的湖水里面,继而。几片几片慢慢落到湖面。
卫东楼进来的时候。就看到那白衣女子凭栏而立。柔和的侧脸被阳光镀出了坚硬地棱角,她负着手,面上依然是冷若冰霜一般。不知刚才在想什么?
阳光在他地身上洒下耀眼地光辉,那张绝世俊美的脸上慢慢扬起微笑:“冷吗?怎么大清早就在这里发呆?”
“我是习武之人,这点冷怕什么。何况最近气候开始回暖了。”听到问话,连城把微微眯起,投在远方的视线收了回来。见卫东楼就在她地不远处,晶莹如玉的脸上线条柔和,略带笑意。
“的确,开始回暖了。”树木一旦开始抽枝发芽,郁郁葱葱的时候也就不远了。就快进入夏季了,只不过这北方气侯特别冷,春夏秋冬的气侯差别不像南方那般明显,有些地方甚至是终年白雪环绕,“走吧,去用早膳。”他的手勾住了她的肩膀,她没有拒绝也没有闪避,这本就是一件极其寻常的事,然而那手在碰到她的时候颤抖了一下,见她竟没有排斥,卫东楼的心里忽然激烈地挣扎起来。
他的神情虽然平静,内心却产生一种难以言喻的感情。他知道,也许自己真的永远也没有机会,但是只要在她的身边,看着她,哪怕只是远远的,他都愿意为此而舍弃王位。
当这样一种情感蓦地冲进心头,才赫然间发现,他对她,也像是树木开始萌芽一般,一旦被阳光照射到,便开始生长,一发而不可收拾。
这显然已经违背了他一开始时候的初衷,那淡淡的喜欢和怜悯,已经变成了枝繁叶茂的感情,占据了他整个的心脏,一旦树叶被触碰到的时候,便会隐隐地作痛。
“我要回楚国了。”
卫东楼身体一僵。
继而,他笑笑:“大不了,跟你一块回去。”
一阵清风吹过,璀璨的花瓣随风而飞,他与她相携的背影消失在水桥回廊的尽头,阳光照在翠色的琉璃瓦上,洒下耀眼的光辉,在那一对如玉般的璧人身后,投下了两道长长的影子,消失在林萌道。这样的人,这样的景,绝美得令人忘记呼吸。
“他比你我都聪明,不是吗?”远远的,那水桥后,有两个人遥遥站立着。白衣绾巾的男子面带微笑的看着不远处的一对璧人。
“……”黑衣男子没有说话,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
黑店里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昨夜的风起云涌仿佛没有对今日放晴的天气有任何预示的作用,强烈的阳光融化了林间的霜与积雪,群山褪去银装显出了青翠的颜色,一望无际的黄沙如同滚滚波涛,登高望去,无边无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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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边缘的这块靠近城池的绿洲,却是热闹无比,生机盎然。
一大早客栈的伙计们忙忙碌碌地收拾了早餐的碗筷以后,便有千里以外商人运来的各种树苗与奇花异草被从马上卸了下来,专门负责栽种的园丁就忙忙碌碌地选择合适的地方进行栽种和栽培。黑店的白天没有夜晚热闹,但也是客人来往川流不息,不断有新的客人从官道上往来。武林大会近在眉睫,近日客人的比例之中又以江湖人物占了多数,而随着秦国科考的临近,寄住在黑店的仕子们更加勤勉地温习功课,以备考试,对于时事政治的谈论,仕人雄辩会也更加显得热闹非凡。对不起童鞋们了!年底事情太多了弄得头很痛,另外还有几天就要交一个出版的校园稿,时间就跟牙膏似的,唉!真的非常抱歉,忙过了一定会来加更的
一百三十七章:君心
秦王宫。
黑暗深沉如同俯卧在天穹之下的玄黑色巨兽。
数十里之隔,咸阳城与沙漠边缘的函谷关竟然是两种不同的天气。那边风和日丽,这边却下着毛毛雪子。
天穹晦黯,风舞纱缦,未央宫中四处垂下的黑纱一缕缕如同晨风浓雾里的黑烟飞扬鼓荡,盘转飘飞,更加衬得秦王宫清冷异常。在大殿正中,摆放着一口大鼎,秦政正站在鼎的前面,背着左手,另一只手则握着一块白色的帕子,那帕子倒没什么特别,只是在下方的一角绣了一个黑色的骷髅头。
由于大殿四周每个角落都摆有麒麟瑞兽造型的暖炉,炉中升起火炭,因此外间的气候虽然冷,殿内除了有一股火炭味美中不足以外,却是温暖如春。
不多时两个受到传召的人在门口抖了抖落在身上的雪花,将外套除下递给宫人,便一前一后跨进了殿内。
“听说陛下昨日遇刺,臣等心下忧虑不已,却不知太医看过了怎么说?”那两人一个是上大夫秦智利,另一人便是身穿一袭白色朝服年过四旬身体却仍雄壮彪悍的六王爷秦关岭。这二人是天子身边近臣,颇受重用,因此当昨日的刺客事件以后,众官便首推他们二人到未央宫来探视,不料就是他们也被挡在宫门外不让进,直至现在才获得传召。两人中。六王爷秦关岭毕竟是秦政地叔叔,在这位年轻的王面前还有说话的余地,便首先关心地询问起来。
“朕无事,只是让那两个小贼逃了!”秦政回过身,看着这两个他所器重的臣子,说话语气并无波澜,但是秦智利那一双精明的老眼却迅速地捕捉到了他的右手握起,更加捏紧了手中那方洁白的帕子。这显示大秦的王。此刻正是非常愤怒地。但是这愤怒之中,老奸巨滑的秦智利又仿佛隐约嗅到了某种不同寻常的气息。
一双玄色绣云纹靴来到了面前,头上戴着通天九龙冠,金龙口中衔着一颗硕大的冬珠,并垂下一串缨络,身上则穿着玄色通身云纹绣金龙的朝服,秦王政依旧是一身沉稳肃穆的打扮,昨日受的伤似乎已经痊愈,但是略显苍白的脸色泄露了他并不是很好的状态。
两名臣子对看一眼。彼此都看到了担心。
“爱卿可曾见过这样地标记?”
那洁白的方帕映入眼帘,两人都看了一眼,秦智利想了一想,然后抓住那帕子。细细看了一会儿。
“没错,天下间虽有不少的邪门教派用骷髅当作教徽,但是这个骷髅标志又有所不同,如果老臣没看错,这就是臣曾经提起的黑店地店标。”
“哦?”秦政抿了抿唇。电脑站.
果然如此。秦国新近崛起的组织和她脱不了干系。只是楚连城。又是在其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他的瞳孔眯起。一道深邃的眸光一闪而逝。
“陛下请容臣去捉拿刺客,臣一定把那刺客抓回来,此等险恶之徒若不除之将来必生祸患!”秦关岭一见他这年纪轻轻便君临天下。向来冷酷无情地侄子嘴角竟微微一扯,扬起一抹玩味地微笑,便知他已胸有成竹,当下便请旨道。
秦政却只是瞥了他一眼,摇摇头:“不急,此事朕自有主张。”
那底下二人面面相觑。
早有传闻说秦政对那混入宫中地神秘女子迷恋不已,甚至不惜把那样一个危险的人安置在自己身边。在后宫更是一石激起千堆浪,在情况都没有弄明白之前,那神秘女刺客又绑架了太妃,继而刺伤秦王逃走。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秦政竟然只是下令封锁宫门,严禁任何人谈论此事,更没有将刺客绘成画相全国缉命。君王心思难测,自然谁也不敢胡乱去猜测秦王与那女刺客地关系,而六王秦关岭之所以主动请缨去捉拿刺客,主要考虑到那刺客之所以能混进秦王宫,是打着为他治病的幌子,如果追究起来他也是难辞其咎,因此便主动请求带兵去捉拿刺客。
但是一旁的秦智利冷眼旁观,觉得此事颇有蹊跷,不便贸然插嘴,因此只是静观大王的表情。而秦政已得到想要的答案,便挥挥手让他们退下了。
两人走出未央宫之后,不免又嘀嘀咕咕地商量开了。
秦关岭刚才已经有许多疑问憋了一肚子,不吐不快,拉拉前面走的那个老家伙的袖子,便压低声音:“上大夫,你向来是个懂得察颜观色的,依你看,大王此举何意?本王还要不要画影图形,全国缉拿那女刺客?”
“王爷糊涂,难道您还不明白吗?”秦智利停下,神秘一笑又继续往前走,“大王对那女子又爱又恨,要不然也就不会那么轻易放她走了。那些个事情也不是我们能够过问的,勉强多嘴几句定然会惹得陛下大怒。至于画影图形嘛我看就不必,王爷可以暗中派人查访,若是早一步探查到那女子踪迹报知陛下,陛下必然高兴而更倚重王爷。眼下科考在即,陛下有心去寻那女子恐怕也无精力,唉,今天的这些个事咱俩就烂在肚子里好了,自古以来君王的心思又岂是你我能猜得透呢?”
秦关岭听罢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上大夫果然不愧为近臣,如果不是你一番分析,本王倒还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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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二人已越走越远。风凛冽,天色阴沉。
咸阳城的一间规模较大但显得多年未修整而破落的酒店,那日中午忽然关了门。
接着就有风声说秦王目前最有名气的酒家“黑店”将要在咸阳城开设分店,经过修整,几日之后便开始营业。这使得咸阳城中的权贵与好享受的富人之流欢欣鼓舞,早就听说这么一家名动一时与众不同的天下第一店,在寻常百姓来说也抱着一种看热闹的心态,一时间街头巷尾俱知,翘首以待“天下第一店”在咸阳的开业大典。
与此同时在那家住过连城与司徒凤飞,被盘下作为咸阳第一间分店的百年老铺周围,近日来似乎多了一些形迹可疑之人,而与此同时,黑店在秦王各个大都市的分店也在刻不容缓地筹备开张,店里最得力的伙计:樊小通、柳离、温北北、萧草草等人俱都独当一面,被调遣到各个城市负责分店的营业。
表面风平浪静的黑店,似乎一点也没有发觉秦国官府渐渐对他们的行为关注起来。而他们既然知道了要通过咸阳分店关注他们这群人的动向,自然也就知道了连城、司徒凤飞在黑店的身份,但他们却仿佛毫无所觉,依旧慢条厮理地过着非常悠闲的日子。由于黑店引起了秦国上层的注意,连城知道不能再继续秘密制造兵器和偷运粮草,便在最后一批粮草装上车以后,让百灵和她的手下寨众护送着大哥楚云先返回了楚国。
一百三十八章:乱中取静
未过几日,函谷关外的黑店总部也隐隐约约感觉被人监视起来。
连城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暴露了行迹,秦政知道她的老巢就像有句话说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她开始后悔当初干嘛去招惹他?
最近的店里总是来一些神神秘秘的客人,打扮得像客商,行迹却像官兵,他们来去匆匆,而且时不时又会再来。他们倒并没有干预客栈里的正常运营,偶尔还能帮着维持一下黑店的秩序。连城等人虽心知肚明,但就那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大方方地给人监视着,转眼间春去夏来,天气一天一天转热,连城与赵子龙的通信,以及楚云回到楚国以后兄妹间通信也越来越频繁,当然,也更加谨慎。
最近客栈的运行很顺利,只除了孤千城开始早出晚归,日日不见人影,黑店中一切都正常。
秦国气候慢慢变暖,举国上下正忙着科考选拔人才的时候,连城笃定秦政没有时间找她的麻烦了,或许他已经把她给忘在脑后了,那些派来监视的官兵也从最初的草木皆兵、剑拔弩张到现在队伍松散,隔几日来一次,来了以后只在客栈里饮酒作乐,一切都很平静,黑店亦在平静中结束了为期十日的武林大会。Paó
连城之所以这段时日安安稳稳呆在店里也是为了不使秦政那个男人有别的举措,她把自己干脆放在他眼皮子底下。这样反而能放松他地警戒和监控,秦政由于秦国紧锣密鼓的科举考试,应该也没有更多时间分出来对付她。她只能利用这段时间尽快想办法,由于目前没有办法把生意转移到别国,秦国黑店日进斗金的财源是楚家军唯一的粮饷支撑了,无论如何都要做下去。一个月之前,楚国被妖妃把持住了朝政,断绝了一切对楚家军的粮草供给。曹秋华那女人在无法收回兵权的情况下,竟罔顾楚国安危,不顾百姓唾骂,置楚家军百万大军于死地,想要以此迫使赵子龙交出虎符。试问无粮之兵,还能称得上是兵吗?其不择目的的手段,其心歹毒,令人发指!
连城收到消息地时候就再次秘密派出了运粮的队伍并携带了大粮的财物银票,与歌舒乐天的商队接头以后。混杂在他的商队里面运回楚国。而楚国的局势虽然危在旦夕,但一切还在他们的掌控之中。连城只每日从收到的消息之中进行分析,尽力楚云回到楚国以后的一切行动。
阳光照射在黑衣女子冷峻地脸上,她的容貌惊世绝俗。网.手机站ap眸光却冰冷一如往昔,握着手中的信笺,独自临波而立遥望远空。
心道:不久之后,应该有好消息了。
有一点她倒是始终也不明白,秦国科考并不妨碍军队出征。为什么秦国的军队仍无开拔地前兆呢?依照局势。应该所有人都非常清醒。目前的楚国正是最混乱脆弱的时刻,任何一点外力的介入都可以简单瓦解这个曾经的强国,但是秦国仍是按兵不动。后来有一次她把这个疑问向司徒凤飞提出。他愣了一愣,才分析道:应该是由于秦国地处极北,天气实在严寒,如今这气侯还经常飞雪满天,崇山峻岭银装素裹难以攀爬,这样地天气实在不利于行兵,在路上就会多有折损,因此秦王大概是想再过些时日冰雪消融再图南下吧。
连城听罢才恍然,因为她是楚人,倒没有考虑到天气这一点。秦国地天气实在恶劣,听说今年又比往年冷上许多。
她裹了裹黑色披风,周围似乎空荡荡地,少了些什么呢?
是啊,好几天不见孤千城的影子了。
她便敏锐地感觉到,沧流国中或许也有事发生。
一度她曾想探探司徒凤飞那个大情报头子的口风,不料他瞄瞄她,又低下头去看帐本:“何必搞得这么麻烦,你不会自己去问他吗?”
那语气冷冷地,竟有几丝酸味。
之后她便一直没有找到机会,也没有见到神出鬼没的那个家伙。
她告诉自己说是因为自己还欠着姓孤的两三次救命之恩,因此略微地关心他,更何况这么长时间以来,已经算是朋友了吧?无论如何,她得找机会把人情还给他,否则不知哪一日战死沙场,欠他的,便永远也没有办法弥补。
这一场战争,就要来临了!哪怕她为楚国争取到沧流国与匈奴的暂不进犯,这次却无论如何不能阻止野心勃勃的秦人向中原挺进,可惜楚国没有更多的时间用来准备,应对这场来势凶猛,或可席卷整个大陆的战争。身为楚家一员,她已作好誓死卫国的决心。
有人走到了她的身后,托着一盘冰爽可口的梨子,半个半个剖成荷花的形状,卫东楼用叉子叉了一朵梨花递给她,一边状似不经心地说道:“咸阳城又来了一批瀛洲人。”
连城被这句话吸引回过头,眼睛一亮,问:“哪里来的消息?”
“听客人说的。当然,这个消息可不可靠并不重要。”
“果然不愧是聪明人哦,你怎么知道我在烦恼什么?”恍然大悟一般,脑中便有一个计划形成。如此如此……也许她有办法暂缓秦国对楚国的危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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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打哑谜似的,那白衣素裹的清雅男子见黑衣女子脸上闪过微笑,便知聪明如她,已经了解了他要给她的暗示。
“这一招借刀杀人,围魏救赵我怎么就没有想到。现在有胃口了,走,咱们吃饭去!”雪莲花一般绽放的笑颜,在阳光下令人刹那分不清是真还是幻。她忽然回头抱他,而且搂住了他的腰,卫东楼由于她这个突然的动作而僵硬得像木头一样,顿时杵在了原地。良久……如玉洁白的脸颊慢慢浮上淡淡的红色。
摇摇头,赶走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绮念。他看到了远远的,似乎有人在望着他们的方向。
卫东楼脑中迅速搜索过滤了一遍,确定自己应该是没有对岸那个冷峻摄人的黑衣男人的记忆。
……
一百三十九章:造访天下第一店
“东楼,午饭吃什么?糯米鸡菠萝饭好不好?”楚连城的声音在背后响起,看起来她心情不错,竟然对食物也有了要求。连城平时吃的不多,更不挑口味,随便扒两口饭就算对付了。这令身为大厨的卫东楼颇有点郁闷。正所谓要抓住她的心就要先抓住她的胃,难得她今天心情好,卫东楼也被她的情绪感染,薄而红润的唇微微扬起,眼底温柔,一如湖水碧绿。
他回答了一声:“好。”
再回头去看时,已不见了湖边遥立的冷峻男子。
连城早在那个人接近时就已看见他,只不过不想和他交集,便急匆匆招呼了卫东楼走了。
那人自然是她最不愿见到的人。身为秦国的王,竟然还有闲情逸致到处逛逛,从咸阳一直逛到函关谷来,他未免太过悠闲。
疾走几步,二人七穿八拐没入了小树林之中,朝着一幢白色尖顶建筑走去。
秦政就在柳树下看着她,眼里跳动着不明的火花。
她以为他真的不知道她的底细?
呵,楚名将之女。
调查到她的身份并没有感到有多少意外,只是不知为何竟按捺不住,决定再次来会会这个楚国第一名将之女。事实证明虎父无犬女,她就算是个女人,也不容人小觑——网,电脑站,C。将前因后果联系在一起,他现在大概知道她留在秦国地目的。和胆敢留在他身边的动机了。
不耐烦地甩掉背后那道粘人的视线,连城有种被盯上的猎物一般的感觉,她当然心里明白,之所以敢继续留在秦国,除了逼不得已外,她所能依仗的只是秦政对她的网开一面,很多年以前,一个男孩和女孩。曾经约定此生此世无论在何在情况下,决不互相伤害。她赌在秦无名地心里,还有她一席之地,应不会对她赶尽杀绝。尽管今昔非往日,一切全都面目全非,尽管他们已站在了敌人的立场,她还是非常笃定秦无名还记得她当年的救命之恩,否则她现在哪里可能还能悠然自得地在他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
一切,只在于君心。而君心也曾经有过真挚和纯净的时候。当年的秦无名。曾是她的朋友。
她赌自己的运气,也赌他对她的耐心。当然,她也的确押对了宝。
寒潭雾气氤氲,即使在阳光地照射下湖面还是泛着缕缕白烟。夜晚湖面上结的冰在被融化的过程中,形成薄薄的雾,将附近地树林与屋舍都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白纱,雾气中,依稀遥远的柳树下。一身常服的黑衣男子面色沉郁。目如积潭。在他背后适时地出现了一个老者……ap,。随着他的目光方向伸长脖子望了望,恭敬道:“陛下,要不要臣去……”
秦政摆了摆手。
她既不愿见他。自己又何必自讨没趣。
此时此刻秦政已说不清对她到底是一种什么样地感觉?
“智大夫,还有什么地方没去过地,带朕去走走。”
秦智利连忙称是。
二人慢慢沿着小湖踱走,岸边已是绿草青青,杨柳吐蕊,随风飘扬地柳花散发着一股清凉舒逸的淡香,亭中水榭有歌舞管乐传来,依稀听见人声喧哗,当他们沿着湖岸走了大半圈,见与绿水相连的一片亭台楼阁,有女子在凌飞跃舞,歌声婉转,掌声此起彼伏,震天地欢呼喊着:“柳离!柳离!柳离!”
只见那舞者一身水色纱衣轻柔的缠绕在她身上,点缀了许多白绒绒的兔毛,**的足踝上套着一只紫色的水晶环,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奇异的光芒,乌黑水亮的青丝长及腰部,随着微微的风儿律动着,几缕不听话的发丝亲吻着她白皙透红的双颊,眉目流转时,便有一股说不出的缠绵风情,水袖与轻纱随风飘飞,随着她的舞蹈时而缠绕,时而飘飞,惹得岸上观看的男女不敢去发出声音打扰这: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的美妙舞姿。
一曲罢,那舞者一身水纱,凌空飞起,如同飞天在空中盘旋舞动,仔细去看原来那楼阁水榭相连的湖面上密密麻麻布着细小的钢索,舞者凌空飞舞,远远的湖面上此时飘来一只竹筏,悠扬的音乐便从那上面传来,船尾一老翁撑着竹筏,船头则是一女子凌风吹萧,紫衣彩带,恍若仙子,在雾气蒙蒙的湖上,飘然若嫡仙若即若离,仙乐动人。
歌声再次响起,唱道:
“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歌声却不是由湖上传来,轻幽婉转,诉说着少女的无限衷肠,远远的,似乎来自湖的另一边,更加显得飘渺而空旷。
岸上观看的男男女女,全都是痴痴醉醉的模样。
很多人觉得来一回黑店,看一回飞天舞也值回票了,更何况这湖榭歌舞只不过是黑店一景,越晚这天下第一店便越为热闹。
“就连歌女都身怀绝技,天下第一店果真名符其实。”秦政若有所思地唇角一勾。
秦智利见大王似乎对这几个女子感兴趣,连忙凑上来讨好卖乖说道:“主上若是中意这几个女子,老朽立刻就安排把她们送进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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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却不悦地瞥了眼他,没有说话。
由于附近人多,二人说话时便注意了称谓。秦政心道这天下第一店可真是穷奢极欲之所,楼台处处精美,美食美器音乐舞蹈无一不是人间极致,不知道搜刮了多少秦人口袋里的钱财,心里隐隐便有所不满,听说这伙人还经常偷税漏税,以后更得好好盯着。
这边在思索间,听闻另一处传来喧嚣声,大声叫好和喝采,还有学子间激烈辩论的热闹声音。在湖岸边黑鸦鸦的人群中矗立却仍显得鹤立鸡群般的黑衣男子神色微动,身旁老者忙对他解释:“在对面竹林便是仕子所,日日有名仕聚集,想来今日又有热闹的聚会,主上要不要过去看一眼?”
“也好。”秦政显得颇有兴趣。二人掉转了头便朝着竹林深处路标所指的墨林邑走去。一双眼睛从假山后面露出来,直到那二人走进墨林邑,他也连忙跟去,在外面张望了一会儿,悄悄退出。这人青衣小帽,唇边特意贴了两撇小胡子,便是受到指示前来盯着秦政他们的小二洪小宝。
见一切没有异常,那两人只是随意四处参观,洪小宝掉头去向掌柜的司徒凤飞报告情况。正所谓人间处处有眼睛,这黑店里的耳目其实并不比皇宫大内里面少。
一百四十章:一夜色旖旎
乌鸦鸦的夜色笼罩了大地,虫声织织,风声呜呜作响。
半阖的两扇门窗哐当一声响,却没有惊动屋内正在打坐的人,微晃的灯影下她的睫毛又长又密,覆盖在白如玉的脸宠。黑发如丝般婉延披散于月白色的锦被,手指结成莲花法印,闭着眼,自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调息。
在那窗外遥远之处,夜正热闹,丝竹音乐隐隐传来,少女的歌声天籁一般穿透了这冷冷清清的夜空。
猛地,她吐出一口血。
门外有人叹息一声,推门而
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背上,把她微微推向床的一侧,黑发紫衣的男子,长发用一支白玉簪挽起,妖精一般魅惑的神色敛去,换上了微微皱眉的表情,脱靴上床之后把掌心抵着女子后背,缓缓不绝的热气由双掌中心形成了线一样过渡到她的体内。忽的一阵风来,那风从未掩的两扇木窗中吹入,只听叮当两声,竟把黑玉帐勾上挂着的青纱床帐吹得掉了下来,摇曳的灯火下青纱翩翩,帐中人影逐渐成了一对。
寂静又热闹的夜里,风被隔在帐外,无比狭小的空间里,似乎能听见彼此的呼吸与心跳。一声一声,如同擂鼓。
收起令人脸红心跳的想法,白玉雕成的男子眉眼微沉,指尖在楚连城曲池、百汇等穴道迅速点了几点,再一次推宫过血,直到她体内乱蹿的内息逐渐沿着同一方向流动,透过一层又一层帐纱,隐约见她的脸色由苍白如雪慢慢爬上了一丝红晕。
那紫衣男子这才有机会教训她:“知不知道强行修练对你并没有好处,欲速则不达,真是个笨女人。”
只这句话。.便把一室暧昧打破,女子脸上红晕未褪,却已反唇相讥:“我是等不及了,你可以不用管我。反正,你是打算要走了是吧?”
这句话脱口而出,连城被自己突然表现出的奇怪态度吓了一跳,难道自己竟不希望他走吗?
她的脸色一刹时扭曲奇怪,感觉天雷在头顶轰轰作响。
“呃。那个,我只是觉得咱俩非亲非故。你没有必要处处帮我。”
久久,没有动静,她转过头,见到他脸色很平静,很淡定地说:“我不管你,谁管你?”
呃……他说的还真自然。
连城被他的话差点呛到。
“那个。我没事了,请问你地手可不可以拿开?”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大手左右交叉环住了她的腰,下巴还抵着她的头部,似乎很疲惫的样子,几日不见下巴上竟长出了硬硬的胡茬,痒痒地摩梭她的头顶。
“哎哎!别又想占我的便宜。”她不耐烦。推他。
“别动。”这家伙忽然按住她。
身下有硬硬地感觉。连城不舒服地挪动了一下臀部,不料那硬硬的东西竟动了动,顿时,她想到了什么,仿佛听见天空一声雷响。自己被电成焦黑一般,脸色顿时通红。全身血液像决了堤一样,顺着同一个方向,汇聚到了某一点。她全身都僵硬,像变成了一截木头。
“吁——别说话,我只是想睡一会儿。”
“哎。你这家伙。回自己房间里去!”
推他,没有反应。身后地人搂着她,呼吸渐渐开始平稳,当她在天人挣扎中考虑要不要一脚把他给踹下了床,却发现被这厮给搂得严严实实,不知什么时候两人钻进了同一条被子里……,。他舒服地换了一个姿势,把头埋在她的颈窝,呼吸平稳,睡得如同佛陀座下盛放的莲花。
连城的眼睛在夜里睁得又大又圆,心想这一夜无论如何睡不着了。
虽然,她拼命强迫自己睁着眼,但是睡意袭来的时候,终究无法控制自己越来越松驰的神经,陷入迷迷糊糊地睡梦。
第二天早上。
什么在她脸上舔来舔去的?讨厌。
连城下意识地抬起右手挥了挥,赶开耳朵边上的东西,不料耳垂忽地微微一痛。
她被牙齿啃咬的疼痛搔扰得醒过来,睁开眼,眼前出现的是一张放得大大的脸,漆黑幽深的眼眸直勾勾望着她。
“吓!”她被吓了一跳。
倒是那人,懒洋洋地支着上半身端祥她很久:“怎么,才过一夜就把我给忘了?”
他那语气暧昧地吹拂在她地头顶上方,两只手撑在她身体的两侧,从上而下睨视着她。连城动了动,发现自己的腿被他铁块一样强悍的大腿死死箍住。腰部紧紧相贴。
“你你……你你……”她指尖颤抖,力气也变得软绵绵,推他,他纹丝不动。
“睡够了没?可以走了吧?”她沉下脸。这算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
霸王硬上弓?奸夫淫妇?还是屡次救命之恩无法报答从而以身相许?
脸色黑黑地连城,没有发现自己此刻亦是风情万种。红晕爬在脸上,长发凌乱,单薄的衣衫贴在身上,火热的体温一直蔓延到了两人相贴的肌肤上,竟不知那体温是她的,还是他的?
曲线玲珑地身体散发着少女自然地体香,随着呼吸而零乱地进入口鼻,她亦没有察觉到上方的男人眼神越来越幽深,在那眼眸深处好像有一簇不明地火花跳跃。
“啊……呃!”毫无防备的唇被压住,起先只是温柔地浅吻,连城的全身像触电一样,忽的感到全身力气都莫名消失了,她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竟然忘记了反抗,直到这个吻慢慢加深,火热的吻甚至不知足地蔓延到颈上,牙齿咬开立领长衫的第一颗扣子,吻随之探入。仿佛要把压抑许久的欲火全部倾泻出来似的。他的手扯开了她的衣领,连城刚刚感到一丝奇怪的凉意,立刻被他的唇舌覆盖吞噬,带着薄荷清新却又火热无比的唇在她唇上反复蹂躏,吞掉了她所有的声音和理智。
迷乱的早晨,令她原本清醒的目光也变得迷离起来,触及他因睡眠而微微敞开的前襟时,脸色不由火一样燃烧起来。他的胸膛很结实,无一丝赘肉,犹如上好的玉石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风情,当她意识到自己在看什么的时候,她就真的在打量他的胸膛,顿时楚连城脸色“腾”一下红得如猴儿屁股。最后干脆牙一咬眼一闭,躺在床上装死挺尸。
“呵呵……”头顶忽的传来一声轻笑。
她真恨不得现在就去死了算了!
“看什么看?还不起来啦!”她现在的模样,一定连全身都熊熊燃烧起来了!
努力忽视那一声轻笑对她倍受折腾的心灵造成的影响,忙乱地用手去捂住自己的衣领,谁知那扣子早已被扯掉了,竟是怎么扣也扣不起来,她真想地上忽地开了一条口子,有一条裂缝让给她钻进去!
那人忽然又不笑了,抓住她的手。
咬牙切齿的连城终于发现不对劲,他他……他!这混蛋竟制住了她的武功。
“别担心,穴道只要两个时辰就会自动解了,这下,我就可以对你为所欲为了。”
连城死盯着他!那目光愤然。
看着她的样子,孤千城呵呵一笑,没想到这女人倒还有挺可爱的一面。
这男人真是狡猾得令她想狠狠地咬一块肉下来!把双唇泯得死紧死紧,用目光凌迟他,连城还感到不解恨,狠狠地咬了又一次凑上来的狼嘴一口。
淡淡的血腥味顿时在两人的口中蔓延。
有进步,这次咬的比上一次轻多了。慵懒狡赖得如同狐狸一般的男子不为所动,继续吮吻着她红肿的唇,舌尖试探地在她的牙齿周围探索,企图找到一个入口,发现徒劳无功以后,便沿着脖颈一路往下,将头埋进她的胸口。
连城感到胸口微微一凉,亵衣不知何时被解开了,几缕青丝散落在月牙白的肚兜上面,他!他竟然隔着薄薄的布料**她的胸前从未有人触碰过的禁地。
她开始恐慌,僵硬而无法动弹的手脚被人牢牢圈住。室内的空气忽然间变得无比稀薄,使人感觉到呼吸异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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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动!”听到那一声自喉咙深处逸出的嘶哑的声音,连城真的不动了,不知什么危险的感觉越来越逼近,猛地攫住了她的神经,不敢再有一丝动弹。
一百四十一章:醋海翻船
他的双腿与她的细致滑嫩的修长双腿交叠在一起,孤千城迷离充血的眼睛闭上了,又再次睁开。
目光从洁白的雪颈以及圆润小巧的耳垂落到薄薄衣料下饱满的双峰,胯下的坚硬竟无法控制,还在不安分地膨胀,他只得拼命压抑自己,原本真的只想逗逗她,不料一开始就怎么也停不下来了。他把头埋进她的胸前,试图平复呼吸,此时哪怕她喉咙轻轻地滚动一下,他都毫不怀疑自己会不顾一切地把她变成真正属于自己的女人。
连城没有动。
事实上,她连呼吸都忘记了。直到脸色憋得通红通血,差点因为缺氧而昏厥,便迎上了他带笑的眼睛,他的唇又一次落下来,顺便把清新的空气也渡进了她的口中。
连城感到她八辈子的脸在一刹那全都丢尽了!便又听到他的轻笑:“你……呵呵……你再这么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可别怪我真的把你给吃了。”
闻言她的精神立刻振作,目光刀子一样:“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啦!还不快收拾东西走?”
“你希望我走吗?”他的目光黯下来,口气竟带出了几分委屈,“如果有一天我死了呢?你还会不会记得我?会在某一天想起一个害你生气的男人。”
“你……”忽然她不知道说什么好。明白他要离开了。沧流国叛乱骤起,最亲的亲人背叛了他,因此他要回去了,去面对他的使命。她也早就知道这一天会来临,知道如今沧流国国内形式的凶险,他要走了,以后就再也不会来纠缠她。网.手机站ap可为什么心里一点点高兴的迹象也没有?
当那双略微粗糙的大掌落了下来,微微摩梭着她的脸颊,竟然连躲闪也忘记,内心角落,隐隐地,微微揪痛。
接着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我说过,除非我死了,便不会让你死。如果你真的敢等不及先死了。当然,我一定会第一时间把你忘在脑后。”
“真是恶毒的女人啊!竟然连说一句好听的都不会。”他轻轻压着她的后脑勺。却不生气,眼眉都因为她的这句话而跳动起来。那么久的努力没有白费,在她地心里面,其实是有他的位置是不是?
“哎!那么得意做什么?我……嗯……巴不得……”
“巴不得什么?”那狐狸笑得很狡诈,他地头渐渐低下,她的呼吸就越显得不规律。终于消失在一串绵密的,炽热的长吻里,他的眉,他的眼,满满地装着一个清冽地女子,那么纯粹,那么干净。令她的心动摇,映得自己的灵魂却如此复杂,肮脏而龌龊。
轻轻叹了口气……心里想的却是:自己真的是配不上他的啊!
她的思绪好像剥离了自己地躯壳,回到了不久之前,大哥临走对她说的一番话。他说:“我们楚家回报给楚国的已经够多了,没有必要再搭上自己的终身幸福。妹啊,大哥二哥和三哥,还有父母的在天之灵,都希望你幸福快乐。其实有些东西往往就在你地身边,如果你不懂得珍惜。将来有一天失去了。就再也无法挽回,也不能后悔。你明白吗?”
她何尝不明白,只是觉得自己已没有资格拥有这些罢了。
楚云却说:“只要我们的行为无愧于天地,为什么就不能给自己争取到一点小小的奢望,哪怕将来会失去,至少也曾经拥有过,就算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至少还有曾经的回忆。最重要的是,你要让喜欢你的人明白你地心意,不管你地心里是怎么想的,应该要让别人知道,否则不仅苦了你自己,也苦了他人。既然相爱,又何必无止境地互相折磨?好好想想我地话,大哥这就走了,希望你能好好想一想我说的话。”
连城于是沉默。
其实楚云之所以这样劝她,原是想撮合一直司徒凤飞和她,楚云自清醒后接触最多的是凤飞,他也看得出来,那温雅男子对他的妹妹楚连城早已情根深种难以自拔,否则以他那样优秀的人物,又岂肯委身在这黑店里做一个掌柜,并且事事处处为她着想。不料楚云的话连城倒是听进去了一些,她的心里想的却是姓孤的那个油嘴滑舌的家伙,虽然是会错了意,但也因此阴差阳错打开了她许久以来的心结。
她终于认识到,自己或许是真的,在乎他。
“连城?”
“嗯?”她想问题想得出神,很疑惑他突然又叫她干什么?
“我在吻你,你怎么一点也不专心?”
连城:……
慢半拍地发现两人正以一种更加亲密的姿势,唇齿紧紧交融在一起,这混蛋!趁她好不容易放松心神就以为可以为所欲为,正要作势咬他,却在看到他眼底深处的柔软而顿时卸下了心防。
他在她的耳边叹着气:“因为就要分开了,我得记住你身上的味道。”接着便用力嗅。
连城的脸红成了两个大红蕃茄。
这人真是……越来越得寸进尺!
好半天,他听见她说:“我会陪你去。”
千城:“……”
连城:“我想我应该还有足够的时间吧。”
“连城……”忽然他又叫她的名字。
连城微微扭过头:“什么?”
千城,手开始在她身上乱摸:“……我想要你。”连城:——#滚!
忽地,门被推开。
所有人的动作就被定格在了那里。
一身清爽的司徒凤飞手里摇着羽扇,丰神俊朗地立在门口。然而就在刹那间,他的动作就像机械地减慢了几倍,推门的手还拦在那里,原本平静无波的眼睛看向了床上两个衣冠不整的人,凌乱的被铺,四处散乱的衣物,还有他落在她颈间的吻。
他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
转身,重重地甩门而去。
“……”连城的嘴巴张大在了那里……
这……这可怎么解释啊?
她挣扎欲追去,不料身后那人把她扣在怀里紧紧的,眉梢眼角满是偷吃以后的春风得意。
接着,又来了一个人。
天啊!这个早上真是全都乱套了!
连城羞愧地低下了头,不敢去面对卫东楼由惊讶到慢慢变成了责难和愤怒的眼光。
由于见到门扇虚掩着,便以为她起床了,他本来是来叫她早起用膳的,却见司徒凤飞怒容难面地和他擦肩而过。他疑惑地穿过走廊,不料见到的竟是这样的场面,顿时,他听见自已胸膛里的一颗心,乒乒乓乓碎了一地……
“哎,东楼,你听我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下意识地要解释,可被人牢牢搂在怀里,显然这情形更加让人落实了奸夫淫妇的罪名,她欲哭无泪地抬起脸,空荡荡的房间,两扇不时被风吹得轻响的门扇,卫东楼早已面色僵硬地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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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叫什么事啊?
连城脑中一片混乱。
而那始作俑者竟然懒洋洋地横卧在床上,一只胳膊托着头部半支起上身,眼里闪动着奇异的光彩,笑眯眯盯着她目不转睛。
“这下,你可满意了?”
她的眼睛在喷火,而他仍然眯着一对漂亮的桃花眼乐不可支。
一百四十二章:夜帝之令
愧地在帐房看到木着一张脸表情冷淡的司徒凤飞。
她也觉得很尴尬,可是总不能像只鸵鸟一样不面对。
她明白自己已做了不能回头的选择,不管她对孤千城出于感激也好,感情也好,她这条命若是他想要也可以取走,何况他要她回报的只有那么一点。
她随他走也不代表放弃抱负,只是在生命有限的时光里,她希望,自己能够尽一点补偿他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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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能算是爱吗?
她也不知道。甚至没有去多想。
当然她也没有立场请求司徒凤飞和卫东楼的谅解,在她心里他们是伙伴,是朋友,是没有血缘但是亲密的人。
她也不准备有过多的解释,来找司徒凤飞,只因为有事和他商量。
“我其实……其实……”话到嘴角,忽然又说不出口,扪心自问,她给予别人的,和要求别人回报的,难道一直是相同的吗?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做到不拖欠,不愧疚,可是偏偏负得最多,却是对她付出最多的人,今后,又可以拿什么来还?
见她沉默,司徒凤飞再一次误会她一心一意只为那一个人着想,当下更加冷冷地说:“如果你是为了姓孤的混蛋来找我,就免谈吧。ap如果你要是改变主意,愿意和我离开这里,天涯海角不管去哪里,那我们还可以再谈一谈。”
冰冷着一张脸,他没有再看她,低头开始捡药配药,忙得陀螺一样。实际上他并没有注意到自己一直在机械地重复着几个毫无意义的动作。
“那个……你把医书放错地方了。”好心提醒他,不料被瞪了一眼,司徒凤飞拉开抽屉,发现果真把医书当成了帐本塞在里面,又拿出来。
“其实我跟孤千城,我跟他……我们俩没有什么。”也许这么说能让他好过一点,那么她觉得自己还是解释一下吧,免得将来见了面总是尴尬。
“何必要解释。是不是关我什么事?”虽然仍用那么冰冷的眼光扫她一眼,连城还是有点受宠若惊。司徒凤飞虽然还是冷得像块千年寒冰,口气总算比刚才好多了。此行沧流国她自知凶多吉少,已经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因此来找他有点儿交代遗言的样子。可是司徒凤飞并没有理解她此刻的心情。
“你是想了解一下沧流国现在的情况吧,放心,大局都在孤千城控制之中。他不会有事地。事实上我更加怀疑这都是他自己布的局。P.”
“什么意思?”她有点惊诧。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引蛇出洞,好一网打尽罢了。沧流国被逼下台的太子孤广仁与几位叔王反叛之意由来已久,不过是迟早的事情。而我们这位年轻的沧流国主心高志傲,却是来一招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一局,其实还没有开始他就胜了。你不必操心。”司徒凤飞仿佛早已洞察一切,天下间没有什么风吹草动能逃过他的耳目。一声冷嗤,实在是对那人借机博取眼前女子的关心和同情感到无比愤慨!司徒凤飞完全可以肯定,那家伙一定是故意的!从头到尾他就是那样卑鄙无耻!自己当初一定是疯了,才说跟他公平竞争。
虽然有司徒凤飞地保证。但她心里总是隐隐不安,每当有大事发生,她总是会心神不宁。连城微微泯了下唇,最后还是说道:“毕竟我欠他太多,知恩不能不图报。我去沧流国之后,心想把这里的事情托付给你。这样就能走得放心了。”至于她不放心地事情。司徒凤飞比她自己还要清楚,他一直是了解她的。因为过于了解,所以有时候觉得在他的面前,完全透明而无所遁行。
“只是、这样而已吗?”司徒凤飞忽然盯住她,一字一顿,目光炯炯,好像需要她的保证似的。
连城不知道那目光什么意思,很迟疑才点了点头。
“那你跟我来吧。”他好像忽然心情又变好了,迈开腿走了几步就推开了储藏药材医书的密室。
从架子地最上层拿了一本小册子,交到她手里。
“早去早回,如果遇到什么事情你应该知道怎么和我联络。”
唯有点头,多余的话已没有必要。他虽然嘴里像刀子,却已经把他们的退路都准备好了。
一本薄薄的蓝色封皮小册,记录了夜帝旗下所有能够调动的势力。手心一凉,便有一枚圆圆的物事交到她手里,是一块玉佩——夜帝之令。
虽然早已知道他就是夜帝,但当他把真相亲自交到她的手里,不知为何这一刹那连城地心里空空的,竟是望着那枚圆圆的玉佩发呆……
司徒凤飞是夜帝,司徒凤飞是楚国在秦国的质子,司徒凤
有个声音在她的脑中胡乱翻腾着,重复着,无法抑止,许多复杂地情绪一起涌上心头。
直到他忽然打破沉寂说:“对了,你应该去看看后院的那匹汗血宝马,就快生小马崽了。”
“哦……”
说完,又是一阵死一样的沉默。
司徒凤飞转身把几味药材从架上取下,又拿了一个草药辗子,开始辗压。
吱吱……
吱吱……
一阵干涩的辗磨声从那轮盘之下嘶哑地响起。
连城忙不迭抢着做这种粗活,笨手笨脚地接过磨盘开始辗压。本来都是平日里惯做的事,辗药没什么难,但却要人心平气和。她今日心里有事,竟怎么也无法磨出细腻匀称的药末,几次差点磨到了手,惹得那人只得叹了口气,接过她手里地磨盘,另外再拿了一个药杵给她,让她去捣药。
如果她只是觉得欠他什么,非得找点什么事做才开心地话,那便随她吧。
只是心里为什么突然这样沉?沉得几乎透不过气来?
他,司徒凤飞……
儿时丧母,幼时失怙失恃,一生坎坷经历人世几度浮沉,原以为能够淡泊风轻笑看浊世,却仍过不了情之一关。奈何天地之间,谁又能够真正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已悲?
他,亦不过是个心有奢望之人。
一百四十三章:小白流失恋的心情
一百四十三章:小白流失恋的心情
她走了。
看着一袭红衣艳艳与紫色长衣飘然远去,马风驰电骋,衣袂于风中漾开飞扬的弧度,马上之人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地平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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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店前,花瓣纷扬飘落的树下,久久站着凝立的人影。
见到朝阳淹没了那两人的背影,如同投入灯火中的一双蝶。竟是那般绚丽,那般夺目。
卫东楼的心里一片冰冷,死寂。
她,竟然连告别也不说一声,难道自己在她的心里就是一块石头,一根草,甚至比门前的石阶还要没有存在的意义吗?
他低垂的眼,敛下了最后一丝精光,悄然回身没入纷飞的花瓣雨,密密的古松林。
又一个月迅速飞驰而过。
中州历公元前35年。
战争的阴云开始笼罩整片中州大陆,沧流国发生叛乱,乱军在废太子孤广仁率领下兵临临淄城下,向沧流太上皇进行逼宫,欲以无德、无子、刚愎自用等罪名废掉武帝孤千城。临淄城风云涌动,一触即发,叛军与保卫临淄城的禁卫军形成僵局持续将近数日,各地勤王之兵行动迟缓,竟不知在观望还是预备混水摸鱼。
此时风尘仆仆过了沙漠的一男一女,已经悄然返回沧流国,在临潼关落马后,牵着马混在一群流民队伍中,缓缓而行。Paó
同年秦国发生变乱,混入咸阳的瀛洲人企图行刺秦王被捕,接着又调查出了秦王身边宠幸的炼丹士瀛单为瀛洲奸细。意欲以长生不老丹药,实则是慢性毒药谋害秦王,事败之后服毒自尽。不自量力的瀛州人并在秦国沿海烧杀抢掠,公然向秦国挑衅。盛怒之下秦国举兵跨海作战,一举踏平整个瀛洲,令蛮邦之人见识了何谓中州天国之威,此后伏首投降,从国家沦为秦国的一个郡县。
秦国因为发生这起变故而耽误了向楚国出兵的时机。五月,夏。楚国庸王驾崩,太子楚庄在一班老臣拥戴之下即位,登基大宝,整肃朝纲,改年号为“庄”。而秦国为什么会在关键地时刻发生瀛洲事件,这恐怕只有某些有心人才知晓了。瀛洲人心性好杀喜掠夺。称为海贼,然而心智也愚笨不堪,只需被人稍加挑拨外带制造几起意外,就成了为楚国争取时间的牺牲品。
再说楚国,庄王即位后即下令绞杀后宫干政妇人,**后宫者炼丹士瀛光凌迟处死,外戚曹家杀的杀。流放的流放,忠臣终于扬眉吐气,奸佞再不敢兴风作浪,举国上下一片称颂。
楚家军奉旨开始讨伐各地反叛,势如破竹。所过之处贼人望风而逃,楚国很快便有望恢复昔日的安宁平静。ap
接下来便是安抚人心,重振国力。楚庄再次重用楚国四大家族,以四大家族的势力平衡朝中暂不稳定的局势,封楚家长子楚云为楚家新任家主,世袭国公。封赵子龙、温情为保国大将军。勤王功劳最大的楚家军及楚家将俱有封赏,庄王少年而心志坚定。在他登基同时即下达了罪已诏,称:“寡人为太子时无能,年少软弱,不能蔽佑忠臣,使奸党为祸而无法向父王忠言以谏,使楚国痛失国之栋梁!”此罪已诏,不仅力数朝中奸佞罪状,更为楚名将一家平反昭雪了冤案,庄王亲自为老元帅扶棺,在皇家陵园建立了忠烈衣冠冢,举国上下哀悼不已。
在这动荡地一个月里,黑店依然平静如往昔。
灯红酒绿的繁华之处,金银如流水,歌舞至天明。
因为楚连城、孤千城地不告而别,显得最近店里有些沉闷。
其实他俩在的时候基本可有可无,走了以后倒反而觉得缺点什么。至于那只被抛弃了的蛤蟆……
唉!
大家看到以后就会理解什么叫做“小白流失恋的心情了”!
只见一只蛤蟆拿着炒勺,坐在巨大的半个人高的大碗里面,用勺子勺着炒饭。周围一切都仿佛离它而去,眼里除了饭还是饭,失恋地宅男只能用吃来发泄它悲痛的心情,哀悼它还没开花结果就死去的初恋。
它是真的伤心了。从来没有没有没有这么伤心和失落。
那些两条腿的人,又怎么能够明白它的心情?除了吃,它还能干什么?
于是就不停地吃啊吃。
吃着吃着它希望能够忘记在这个世界里,第一个令它心动的女孩。
人往人往地黑店,平静依旧,寂寞如缕。
黄昏夕阳落下了地平线。
从头望不到尾,从尾望不到头的数千百姓拖家带口从已经被叛军占领的边远城镇逃往王城临淄,希望得到最后的蔽佑。但是他们没有想到这正是叛军的计谋,他们很快把这些老百姓前后包围起来,驱赶着前往王都,欲把他们当作人质作为逼迫武帝退位地筹码。
流民队伍中时不时有人倒下,有人饿得晕过去,褴褛的衣衫抵不住夜里寒风,所幸天气已经转热,总算避免了更多人因寒冷而死去。
前后两批士兵押着他们翻山越岭,逶逶而行。
此次,废太子广仁之所以顺利逼近王城因为其得到了幽国人的扶持。狡诈的幽国在近一年中州局势大乱的时机里得利最多,他们不动声色就趁楚国内部大乱时秘密从楚国后方包抄,将楚国周边小国一一收入囊中,慢慢的,幽国国土竟有一部分与副员辽阔地沧流国接壤,幽国此次更秘密派出军队帮助废太子孤广仁起兵反叛,他们在边境作乱,使沧流国朝延把兵力调往边境守卫疆土,沧流国废太子广仁地党羽则趁机在太上皇没有防备时策反大半羽林军,出其不意包围了王城。
前后相差约摸只有三五日的时间,当千城与连城抵达国境,知悉王城临淄已被围得水泄不通。
身后满目疮痍地土地,竟然是不久前繁荣昌盛的国土,回头再一次望向生养了祖祖辈辈村民的禾田村,为首那名老者,再也禁不住老泪纵横,跪在大地,双手向天呼喊:“苍天!你怎么不开眼!降雷劈死这些卖国求荣,背叛祖宗的畜牲吧!苍天啊!你可看见这些人已经引狼入室,就要颠覆我们沧流国啊!”
顿时,男女老幼集体痛哭。
前后押解流民的两支军队,一支是沧流国叛军,一支是幽**队,老百姓不是傻瓜,哪还有不明白叛军与幽国人勾结的道理,想到自己这些人长途跋涉到了国都就会被叛军利用对沧流国不利,又加上又饿又累没有力气,顿时失声痛苦,再也不肯前进一步。很快就有军队从前头折返过来,马上那叛将喝道:“老东西!还不快赶路!现在就想死吗?”一道鞭子带着杀气朝跪地的老人当头落下。
那鞭子落下,眼看老者性命不保……
一百四十四章:解危
孤千城微微一动,连城拉了拉他的手,使个眼色:“天黑以后再动手。”
同时指尖一拈,一道气劲夹着粒小石子刷地飞出,正打在那叛将所骑枣红马上,马儿错失前蹄,猛地向前一拱,叛将手中鞭子落在别处,人也一头往地上栽去,一群士兵立刻七手八脚围上去扶他。
“呸呸呸!真他娘晦气!哪个王八蛋敢暗算老子?”叛将鲁吞目光一扫,谁会傻得出来承认,再者谁也没有看见马为什么突然失前蹄,见天色已不早,另一名偏将模样的见状便劝说道:“将军咱们还是早些赶路吧,晚上再给弄些吃的,我看这些人都快熬不下去了,路上伤的伤病的病死掉不少人了,咱们早一天到达王都也好交差。”
鲁吞一听上下打量他一眼:“魏二,本将军知道你也是禾田村人,别以为可以替你的同乡求情,老子不让他们饿死已经很好了。不过今天本将军也不和你计较,就给这些人弄点吃的吧,死了也不好向太子爷,不,咱们的新皇上交代。”其实他之所以也想尽快赶回临淄,主要原因是因为这支队伍里还有一个极其关键的人物:幽**师何满子。
就是这个何满子策动孤广仁谋反,也是他鼓动幽王趁楚国内乱不穷之时,并不正面进攻楚国,而是开始慢慢吞并楚国周边小国,使得幽国因此实力大增。此人颇受幽王器重,在幽国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此幽王派出了一批士兵护送他前来沧流国王都,以便更好地帮助孤广仁夺得王位并索取他承诺给幽国的好处。何满子藏在这支押解流民的队伍里一是为安全起见,二是想好好看一看沧流国的风光,好决定将来索要哪一块“肥肉”。(当然,幽国的胃口并不止分到几座城池这么一点点,这是题外话暂且不题。)
鲁吞是孤广仁心腹。自然知道这些内中缘故,保护何满子顺利抵达王都比押解这伙流民重要千百倍,他因此不希望节外生枝,顾不得和这些个刁民计较了。
魏二见状松了口气,立刻挥手招呼人马上路。
这个叫魏二的人,连城越看越觉得有些眼熟,猛然好像想到什么,灵光一闪。注意到孤千城与那人目光短暂相交。
她想起来了:这魏二不就是初到秦国时孤千城带在身边地一个侍卫吗?
她亦明白了,果然局势虽然严重。.大体还在孤千城控制之中。虽然胜券在握,但亲眼看到百姓因此受苦,他的心里也并不好受吧?
感觉他握住她的手,很紧。
紧得她下意识地抽了一抽,却没能抽出来,那指尖传来的。是隐隐杀机。夜色已如泼墨笼罩四野,今夜无星辰,荒岭狼烟四起。
树林中燃着火堆,流民上千人挤在一起围成狭小的圈子,这么做一来是为了取暖,二则为了喝醉酒撒野的士兵不容易单独对他们下手。火光照耀下一张张经过了多日恐慌已变得麻木的脸,满是风霜。目有悲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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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士兵只拿来一小袋糙米,老者指挥人把米倒入锅中煮成可见人影的薄粥,之后给大家每人盛一碗。尽管米汤基本和水差不多,好歹喝下去能够抵御风寒。默默地过去了半夜,大家身体紧挨着身体。年轻力壮地将老人和小孩护在里面,听到那些幽国狗士兵又在饮酒作乐,一阵阵肉香从帐蓬里面飘出来,不由人都恨得牙痒痒。
“这些狗日的到了我国烧杀抢劫,无恶不作,难道我沧流国没人了吗?国主在哪里?军队又在哪里?为什么要看着这些狗杂种欺负我们沧流国百姓!狗日地!呸!”帐蓬中传来哐当哐当酒瓶摔在地上碎了的声音。一年轻汉子忍不住霍地站起来!
旁边的老妇忙拉他坐下:“儿啊!为了你老娘。就少说一句吧!谨防祸从口出,咱家就剩你这一点香火。你要是有什么意外叫我怎么下去见你那死去的爹!”
汉子见老娘面无人色,才几日瘦得皮包骨头,当即虎目中落下泪来,不顾他老娘扯住他裤腿便拿起了家伙往外走:“怕什么?大不了和他们同归于尽!娘,你别拉着我,拼着一死也要为您弄一块肉来!难道做儿子的眼睁睁看着老娘饿死吗?!”
听了此话当即又有几十个年轻力壮的汉子站起来,手中抄起树枝或木条,说道:“干了!狗日地拼着一死也要叫幽国狗知道沧流国人的厉害!反正到了王都也活不成,省得在路上多受些活罪!”
由于他们被远远地同士兵居住的帐蓬隔离开来,这边动静暂时没有引来注意,只惊动了看守流民的一小队沧流叛军,汉子们冲上去,和那几个士兵扭打成一团。
忽然有人低喝了一声:“住手!”众人只觉眼前一花,一蒙面黑衣人仿佛凭空而降,谁也没有看到他从哪里冒出来,一出手就制住了小头目,其余几个士兵被他扬出几颗石子就倒在了地上。
“大大大……大侠饶命!饶命啊!”小头目两腿一哆嗦,顿时一股腥臭的液体从胯下流到了地上,倒在地上无法动弹,立刻三五个壮汉上来把他绑了,并往他嘴里塞进布条。
黑衣人临风而立。
这个人浑身上下有王者的气息,在黑暗中,即使他一动不动,也不能让人有所忽视。他没有开口说话,紧张得抱成一团的男女老幼被那股气势压得也不敢轻举妄动发出声音。
很快,树林中传来刀剑相加地喊杀声,一队士兵在魏二的带领下首先从林中冲出来,来到黑衣人面前跪下,口称:“陛……”
那人举手制止他跪拜参见,魏二立刻明白过来,向他报告道:“主上!幽国所有士兵都吃了给他们准备好的蒙汗药,全部被俘,叛军中有一半是属下安插的人马,另一半已经被俘,属下请主上指示该怎么处决?只可惜幽国派来的那个神秘军师,本来是藏在这支小队里随行去临淄地,刚才让他给逃走了,末将失职,甘愿领受责罚!”
一百四十五章:男儿热血
“魏风,老百姓有所伤亡吗?”
魏风正是魏二,他原是国主的贴身护卫,化名魏二混进这支叛军队伍里面,他回答道:“主上放心,这一路上虽然有伤患但没有人死去。”
衣男子点了点头,“好好安置他们,这里的一切都交给你处置了。”
“是主上!”魏风得令。国主虽然没有怪罪他,但是让幽**师跑了他觉得自己还是难辞其咎,便再次请罪道,“属下办事不力,实在愧对主上!”
“无妨,何满子他跑不了。”孤千城淡然说道,正说话间,便听竹林被风拂得哗哗作响,有人策马而来,天际的微光下,女子红衣黑发姿容绝世,众人正看呆,见她手里还握着一个麻袋,麻袋里尹尹唔唔地似有东西在扭动挣扎。
她立住马头,随意把麻袋一丢,麻袋骨碌碌滚了两滚就不再动,魏风指挥人上前打开一看又惊又喜:正是那号称幽国神算子的诡术军师何满子!被人打成猪头模样鼻青脸肿动也不动地躺在麻袋里。他立刻欣喜地招呼人来绑了,说道:“国主平叛之日,就该拿这厮来祭旗!”说罢再踹了他一脚。
“得了,再踹脚就死了。”一女子声音冷冽如同山风,却十分优美悦耳。众人恍恍然似乎还沉醉在她倾城的美貌而无法自拔。
魏风闻言收起要踹下的第二脚,心想没有您老人家厉害,都把那何满子打成这样了,也就只有出的气没有入的气了。这女子魏风自然认得,世间恐怕没有任何一个人见了她以后会忘记她的模样,沧流国的国主为她千里追至秦国,二人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这世间恐怕没有任何人比他们在一起更让魏风感到高
因为那样等他打了胜仗以后,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到黑店里去大吃大喝。嘿嘿!不对,其实把黑店开到沧流国来不是更好吗?
魏风走了神,傻呵呵地想着。
幸好国主并不知道他现在在想什么,否则脸色就不会这么好了。
“行了,你把这里地事情处理干净王都再见。”孤千城见他那傻呵呵的模样,忍不住踢了他一脚。魏风见他纵身跃上马背,忙令士兵向两旁让开道路。目送那一男一女绝尘而去,没入远空。
接着魏风招了招手。就有很多换了老百姓衣服的士兵从林中走出来,大部分是男性,有老的小的,还有一些扮成女人,他看了不由“噗”一声差点喷血,唉!有那么丑的女人吗?
“算了算了。扮女人的用花布把头给包起来,别露了马脚。”他招呼人把马匹兵器都收拾好,一干幽国士兵趁他们迷药的药性还没过全部坑杀,带着这支伪装地流民队伍上路了。
天终于亮了。
突然而来的救星就像天神降临一般,懵懵懂懂感觉还在做梦地老百姓不仅被安置到一个个温暖的帐蓬里面,而且分到了胖乎乎的白面馒头、热乎乎的牛肉汤,还有棉被和衣服。有个小校带着军医来给大家看伤和治病。
有大胆的老百姓便把头伸出帐蓬外面去看。只见一伙儿跟原先打扮差不多的士兵带着花花绿绿地一群百姓沿着蜿蜒的羊肠小道继续向王都临淄城进发了。网.电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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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这是怎么一回事?得救了吗?那些如狼似虎的士兵终于不再赶着他们去送死了?
有人掐了一下胳膊和腿。
真的不是做梦呢吧?
见他们还在担心害怕,留下来安顿他们的老军医和小校开始对大家展开思想动员工作,安慰道:“大伙都不必再担心了,外面的那些人全都是国主派来的。救了大家。现在就放心地吃吧,先填饱肚子再睡个好觉,过几天会有人送你们到临淄城,那些叛国作乱地杀才!国主不会放过他们的!平叛以后大家都会得到好好的安置,家没了会给你们安排新的住房,土地没了也会给你们新的土地。都把心放到肚子里吧!”
“呜——这是真地吗?”不知谁忽地放声痛哭。接着帐里帐外哭成了一片。
“娘啊!热乎乎的肉汤来了,快喝吧!”汉子李青刚才还准备着豁出命去给老娘弄点肉吃。没想到现在大家都能平平安安地吃着馒头,喝上肉汤了。忙用大碗剩了,给已经快要虚脱的老娘端起,扶起老娘的背部让她喝下去,并掰了馒头喂到她嘴里。
看到大家都开始安静地吃馒头喝汤,老军医和小校欣慰地点点头,又叫人煮了更多的肉汤还有香喷喷的白米饭。
这些人中,汉子李青他爹以前是个小校,后来战死了,李青长得五大三粗,以前跟村里地教书先生习过几天字,多少明白点事理,知道沧流国武帝是一代明君。今日要不是得到国君地蔽护大家早就要死了,就算不死也会变成战场的牺牲品。武帝在位虽然才一年多,但他爱民如子,不苟捐,不杂税,拆除了过分奢华地鹤鸣宫把木料石料用来修桥铺路,明珠宝石换成米粮赈济灾民,惩贪官使全国上下吏制清明,治黄河使黄河水患不再威胁百姓生命和财产。他知人善用,虽不必事事恭亲但能使百姓感受到了他治理国家带来的好处。
武帝更号称:战神。
沧流武帝还是皇子时便带兵东征西讨,使周边小国无不臣服归依,国土面积不断变大,这位年轻英明的君王,却至今后宫空无一人,说有生之年绝不劳民伤财在民间广选秀女……在老百姓心目中他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明君。
李青很早以前就想参军入伍,为国效力,可是又放不下家中老娘。今日家乡遭逢大变,便又激起了他一个五大三粗汉子的血性。要不是那些该死的叛国贼野心分子,大家就不会无家可归流离失所,他们现在虽然安全地受到了保护,但是在别的地方说不定还有人正受着叛军与幽**的肆虐,不知有多少像自已老娘这样的老人因此丧命,也不知多少刚出生的孩子因为战乱而永远见不到爹娘!
这汉子越想越是热血沸腾,霍地站起来说道:“狗日的叛军还在四处作乱!我们逃离家乡的时候看到了,他们抢砸我们的房屋,吃我们的牛羊,还**村中妇女!我们一个个汉子却保护不了我们的女人真是窝囊啊!现在我们躲在这里又算是怎么回事呢?虽然大家受到国主的蔽护暂时得到安全和温饱,可是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们难道只能在这里眼睁睁看着幽国人来欺负我们,看着国贼把咱的家,咱的国卖掉?难道这是沧流国的汉子应该做的吗?我们不是孬种,都有一腔血性,再不济也有一把子力气吧?咱们不如冲进临淄城去,为国主效忠,保卫沧流国到流尽最后一滴血!汉子们!是个男人就站起来跟我走!”
他这一声大吼,竟然人人响应,人群中分开一拨一拨,那些年轻力壮的汉子全都站了出来。李青的白发老娘也激动地颤微微站起来:“我儿他这回说得对!国主对我们恩重如山,我们虽然是普通的老百姓,但也懂得知恩图报,儿啊!即便为国战死,老娘也以你为豪!”
顿时,数千流民更加群情激昂,但凡有把子力气的男人都加入了李青身后,女人们含着眼睛站在一边男人们作出这样的决定。
老军医和小校一看乱套了!忙阻止大家,让大家安静下来,虽然他们也感动于这些普通老百姓对国家的忠诚,但是他们这些人冲上战场去也没多大作用,充其量是群乌合之众,还会坏事,便耐心劝道:“大家要是有心报效国家,等到叛乱平定了,国主下达募兵诏书,老朽很高兴看到大家前来参军,目前大家一定要信任我们的国君一定会平定叛乱,还沧流国一片清明的河山。大家想要参军如果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那不就是送死吗?国主是不会希望大家这样做的。”
“对对!”那小校也赶紧趁机补充道,“国主英明神勇,叛乱者伏诛只是迟早的事情,大家要想参军也可以到我这里先登个记嘛,我们将军一定会把大家的意思转达给国主。”
却说沧流国经此变故,使得全国百姓的参军热情空前高涨,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另一边,连夜策马疾行的孤、楚二人将要抵达草木皆兵、剑拔弩张的临淄城下。
一百四十六章 祸害遗千年
灰暗的夜幕下,大地被血染成了红色。白日一场攻城守卫战后,王城军暂时击退了叛军,城下经过清理的战场上,只有被车轮辗压过的枯草在寒风中吹得东倒西歪。
城门紧闭,城外三十里便是叛军的大营驻扎于此。
整座被架空的临淄城失去了与外界的联系,所有出入口被封死。叛军围城已有六日之久,站在城楼上一身青色的孤历迎风遥看着苍茫的城外。
心里却在想着:“父王啊父王,若不是你当初一念之仁,又怎么会导致今日兄弟残杀,生灵涂炭。大皇兄竟为一已之私举兵作乱,引狼入室,置沧流国河山于不顾!想那幽国人狼子野心,一旦从边境入侵他们还可能乖乖撤回去吗?大哥啊大哥!莫怪当初父王会让三哥继位,沧流国江山若是交到你的手里,迟早有一天会成为别人的囊中之物。”
年初刚受封为“魏王”的孤历已是弱冠之年。孤历一身青色常服外罩了一件同色蟒袍,黑色披风,头上戴一枚紫玉冠,一张脸上脱去稚气多了几分稳重,剑眉星目,嘴唇泯着,神色略带几分焦虑。三天了,被困守在此,各地勤王之兵不见踪影,身为皇帝的孤千城也不见踪影,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他竟然还在云游四方不管不顾,孤历生气地想着:自己这位三哥更多像一个世外高人,而不是一位有责任心的国家的君主……###网。
无奈孤历只有带领王城守军苦苦守城,父王昨夜又呕血昏迷,这场仗要是再打下去,就要国破家亡,血流成河了啊!
城楼上、烽火台,俱都布下了巡守的士兵,孤历紧了紧披风。觉得身心俱寒,又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想他几日前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做着每天只知吃吃喝喝寻花问柳的闲散王爷,现在却站在这里挑起了保家卫国的重任,但凡有选择地机会,他真想钻到被窝里好好地睡一个觉睡一百年都不醒过来。
三哥三哥!到底去了哪里怎么还不回来?
每天在城楼上望啊望,望得脖子都长了不少!都快成望夫石了。然出现了两个黑点。
黑点越变越大。深夜时分从地平线向临淄城飞驰而来。
“吁——”
马缰忽然勒住,一红一黑两匹马儿长吁一声前蹄腾空。接着停了下来,深夜风吹得衣袂猎猎作响,二人都是风尘仆仆,却掩不住一双璧人如玉一般晶莹的风采——小-说-网
“先在这里休息一下,天亮赶路吧。”
“也好。”连城亦跟着下马。
前面便可望见叛军的军营,在山岗下绵延成一片。万籁俱寂的时刻。就连这片小小山岭上的走兽都已蛰伏,风声吹动松涛哗哗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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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条小溪,你去洗把脸,我去打只野兔。”孤千城说罢从马背取了一张弓,连城在小溪旁将马拴在树下,便找了一些树枝在林中空地升了火。
星光从乌云背后露了出来,银光鳞鳞洒在潺潺溪流之上。连城走到小溪旁,蹲下身掬了一把水拍在脸上,顿时凉意使疲惫的神经顿时清醒很多,破碎的水面映照着她唇红齿白眉目如画,清冷地眉梢被星光镀上了一层亮亮的银色。
她将水囊里面蓄满了水。便站起身,星光在她身后拉开了一条长长地影子,两旁树影摇摆,松涛哗哗作响。
孤千城已经猎来了一只山鸡,一头野兔,处理干净以后穿在树枝上放在火上烤。
一时间两人沉默无语。
“天亮以后你便往东我往西。分头行动吧。”连城用一截烧成了炭的木条在地上画了一张地图。
“你要去做什么?”他挑眉看着她的侧脸。明明是在他的地盘,却还是被这女人指手划脚。真是不可爱啊!不过她什么时候对沧流国的地形如此熟悉了?
孤千城心里不由划过一丝疑惑。
“所谓擒贼先擒王,只要将孤广仁生擒而来,接下来招降叛军岂不事半功倍。”她在地上画了几个圈圈,赫然便是孤千城早已布下的几处埋伏。
“明日你可主持大局,而我便深入敌后,可保万无一失。”
“不行,那样太过危险。”他道。
“怕什么,你看山下那片大军,看似人多势众,实则不过是一伙儿纸糊地乌合之众,这样的军队,就算在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对我们来说又有什么难?我只是不想你去冒险罢了,我去,一来不引人注目,二来也可趁敌不备轻易得手。”
臭丫头竟敢说沧流军是纸糊的乌合之众,孤千城脸上顿时挂不住,就算是叛军那也是沧流国的军队,这不是明摆着说自己治军不善吗?可听到下半句话顿时又眉花眼笑,就这一句“我不想你去冒险”,他便忘记郁闷,似乎感到今夜的星星都特别明亮起来。
连城说这句话本来也没有别的意思,没有想到别的方面去。此时见孤千城露出奇怪地表情看着她,顿时随着他的目光低头看看自己身上,没有什么异常呀?他在看什么?
“连城,能不能给我跳支舞?”
“……”她诧异地抬头看他,冷冷回答:“对不起,我只会杀人和砍人。”
“就这么一次,我保证不会说出去,不会让你丢脸,好不好?天亮以后,倘若我战死了,就当是一生最后美好的回忆。好吗?”他的目光可怜兮兮地看着她,虽然知道多半是装的,连城也忍不住心一软。
自己一定是疯了才会对这个死缠烂打牛皮糖一样地男人动心,可为什么当他忽然露出疲倦的眼神,她的心中就仿佛忽然缺失了一块角落,变得沉甸甸的。仿佛她再一次说不,他就会远离她,就像这夜的风一样,徘徊着,纠缠着,终于会盘旋而去……
终于……她不耐烦地剜了他一眼:“没有我的允许,你死不了。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一百四十七章:临淄城
“连城。”
“嗯?”
“跟着我,不要走丢了。”
“……什么?”
“我是说……哎你一下子坐得那么远干什么?”
连城:“……”
“吃吧,兔腿烤熟了。”
“哦。”
风渐渐大起来了,吹得林木哗哗作响。
二人填饱肚子再将火堆的火熄灭了一点,以免引人注意。连城在火堆旁找了棵大树靠在树脚下,接着便感觉身体落入一个人的怀抱。
起先全身一僵,接着便慢慢平静下来。
好吧……
她自我安慰地想着:既然这家伙愿意抱着她,那就当是一个免费天然的取暖炉子好了,没力气跟他抬杠了。连日奔波的身体骤然间松驰下来,便感觉倦意袭来,上下眼皮开始打架。临睡着之前,她还不忘恶狠狠地交代:“老实点别毛手毛脚的,记得三更以前叫我。”
“这臭丫头!”一脑夯落在她的脑门上,可惜她完全没反应,已经睡着了。
孤千城定定地看着她,忽然俯下身,在她的额头落下一吻,盖过了她眉心一簇山川般的淡淡痕迹,抚平她老是紧皱的眉心,静静地,看着燃烧的火堆,抱着怀中心爱的女子,却了无睡意,目光炯炯。良久,叹气般说道:“我是个男人嘛,可以保护我的国家,也可以保护我爱的女人。如果男人的事情都需要女人去解决,那这个世界还要男人来做什么?所以你需要跟着我就好了,仅此而已。”
金色的阳光开始铺陈了大地,一寸寸覆盖广茂的原野,郁郁葱葱的山岗。如同一张金光织就地巨网追逐着马儿奔跑的脚步。
晨露在初阳的照射下挂在叶尖,闪闪发光,珍珠般点缀着绿油油的枝头,到处闪烁晶莹的亮彩。
连城在颠簸中醒过来的时候,发现马匹已越过崇山峻岭,她与孤千城共乘一骑,沿着一条僻静的小路跑着飞快,前面越过一个山丘。竟见到临淄城就在眼前,城门紧闭。清晨的白雾还没有散去,如同一条白纱萦绕着灰黑色地城池。眼看就要冲进护城河去了,黑马忽然长嘶一声,前蹄腾空,几乎人立而起,在迅速的奔跑中猛地停了下来。随即她身后那人从怀中摸出一声令牌,高高举在手中,喝道:“寡人在此,开城门!”
这一声厉喝如同穿云透露,城中沉寂数秒,忽地,传来震天欢呼。先是从城楼上传来。远远地看到了那个丰姿英伟如天神般地人物仿佛从天而降,在城楼整整守了一夜的孤历眼睛又红又肿,不禁使劲擦了两擦,竟像个孩子般跳起来抱住了旁边的一员守将:“陛下!陛下终于回来了!开城门!快开城门!”说罢忍不住高兴得眼泪都流下来,忽匆匆地从烽火台跑下来。Paóshuom网屁颠着一路小跑张开双臂去迎接那人。
城楼上的士兵将兵器高举抛向空中发出欢呼,震天的喊声中城门吊桥缓缓放下,一身冷冽与王者威严如狱的黑衣男子策马而入,劲风将黑衣大麾扬起猎猎翻风,在他怀中则是一个气质同样冷冽地红衣女子,由于马奔跑的速度太快。没人能看清他们的面孔。但是那股油然天生的统治者的威严便能令人感到安定和臣服,尾随的一队士兵奔跑着沿路呐喊。早经动满城百姓,沿途便有无数人从不知名的角落里冒出来,一路上都有人跪在尘埃高呼:“陛下万岁!国君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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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开了手臂迎面泪奔而来地魏王孤历扑了一个黑,黑马越过他向皇宫跑去,经过他身边,孤千城只简单位地丢下一句话:“急令校场点兵,召集众将安泰宫见朕。”
“是!臣弟领命。”终于可以放下重担了,孤历差点儿感激涕零!赶紧命令关闭城门,众将听令。
临淄城中笼罩战争的阴影,酒楼店铺俱都关门,一路奔驰进入皇宫,孤千城首先进宫见了太上皇,由于时间关系,就召集众将领于太上皇的寝宫研究当下的情势与战略。
失踪了半年的武帝忽然回归,不禁使众将领全都吃了一颗定心丸,众人一听说原来各地勤王之兵之所以迟迟不到,是因为接到诏书已经赶往与幽国相邻地边境,要给幽国一次迎头痛击,顿时心病又去掉了一声。原来这都是皇帝早有安排的,武帝果真不愧是沧国流百年难遇的英明之主,不仅文才武功盖世,往往战略又是出人意料,起手落子,便是一招扭转乾坤一子定天下!在他的一番布署之下,原本心头还有一些担忧的众将早已一扫愁容,都跃跃欲试,开始等着要立战功了!
说话间众将一一领命而去,孤千城在沙盘用树枝画出一盘敌我对峙的棋盘,重要之处都插着一面小旗,日头渐渐开始升高地时候,终于有士兵来报:“陛下,叛军开始攻城了!”
“好,传令下去严阵以待。这回朕叫他们有来无回。”
“什么什么?又来了!”原本正坐在旁边椅子里打瞌睡地孤历一听立刻弹跳了起来,睁开迷迷糊糊的睡眼就去取架上披挂。
肩上被一只宽厚温和地手按住,头顶上的声音带着一丝笑意说道:“别急,你自回宫去睡一觉,不用紧张。”
“哦,还好还好!皇兄你已经回来了嘛,看我睡一觉又给睡忘了。”说罢,他的嘴巴就张大在了那里,看着殿后走出来的一名烈火般的美人,傻傻一楞,便脱口而出:“仙……啊仙女!”
脑门被落了一个爆栗,孤千城踢了他一脚:“臭小子,眼睛色眯眯地看哪里?快滚。”
孤历赖着不走,孤千城也拿他没办法,这臭小子一下睡意全无,在孤千城的身后跟来跟去,一下子让人感觉到碍手碍脚的。
“皇兄皇兄,怎么不介绍一下,这位美人姐姐是谁呀?”
孤千城不理他,迳自问:“父皇那里怎么样了?”
“无碍,只是急火功失,吐了几口血导致气血两亏,不过之前因为中了一些慢性毒药,我已经下针解了,接下来需要好好调理,老国主身体还算硬朗,所以不用担心。”连城说道。
“慢性毒药?你是说父皇一直在被人下毒?”孤历听到这里才忍不住问话。
“不错,这银铃九风的毒恐怕已积存了半年有余,这种毒无色无味,不容易被诊断出来,如果没有及时发现的话再过半年老国主就会命丧黄泉。”
“可恶!为什么大哥连父皇都想杀?”孤历听了不由气愤填膺!
“因为他一直就处心积虑地想得到国主的宝座。”忽然,帐内咳嗽了一声,满脸病容的老国主被人搀扶着从里面走出来。,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qidiaom,章节更多,作者,正版!)
一百四十八章:决战临淄城下
“我早就看穿了他,这逆子性情阴冷器量狭窄难当大任,可他仍是持迷不悟。我后悔没有听你的话,早一步对他有所防范,才落得他今日竟要弑父杀弟,勾结幽国做出这等禽兽不如的事情!”老国主走出内殿以后在檀香榻坐下微微地向后靠着,宫人即刻便拿来一个软垫枕着他的后背。
老国主又一阵剧烈的咳嗽,孤千城上前拍了拍他的背,接着把一股温和的内力渡到老父病弱的残躯,说道:“父王,都是儿皇不好,倘若朕不离开京城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情。”
“这不能怪你,怪都怪那个逆子干出这等天怒人怨之事!把他抓回来以后,父王就再也不会管他了,一切任凭你处置!咳咳……”
孤千城帮他顺背的动作虽然有点儿僵硬,但是连城注意到那老国主竟是十分动容,脸上流露出一种几乎受宠若惊的神情来,此刻他的心情必定也激荡万分,连口气都颤了一下。其实连城不知道的是这父子二人一向并不亲近,先不说皇家亲情本就淡泊,孤千城出生之后便没有见过他的父母,在师父身边长大,这使他在十五以后回到沧流国,对他所谓的父亲并没有多少尊敬与孺慕之情,老国主虽异常钟爱这个儿子,却总觉得谁也无法了解和接近孤千城,他将自己与周围的人隔开千里万里远,虽然是父子,却经常是形同陌路,这是老国主心中一直存在的遗憾。网.电脑站C
见这老人小心翼翼地打量自己,孤千城也不由心里一软。他知道这位生父一直都觉得亏欠了自己,殊不知孤千城内心并没有过这样的想法,之所以无法和他有说有笑,只是因为他不习惯与人亲近罢了。他的目光不由便朝楚连城飘去。其实他与她,二人都会很自然地在自己的身周布下一道冰墙一样的距离,拒绝别人的靠近。也许因为这样所以才相互吸引。
“父王放心,朕会保全他地妻妾子女,只贬为平民逐出京城便罢。”他道。也算是遂了老人的心愿。
老国主神色一黯,终究叹了口气。虽然他知道为君者不能心慈手软,否则无法安抚天下万民,更有可能将来招致更大的祸患。所谓斩草不除根,终究有可能是埋下了一棵不平静的种子。可是他年纪大了。就变得懦弱心软,不希望在临死前还要经历一场人伦悲剧,他的这些心事,其实孤千城都知道,而且他本身也是一个仁厚之人,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在老国主的意料之中。网.电脑站C老国主嗫嚅着动了动唇。心下不由更加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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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士兵来报道:“国主,叛军主力已到城下,并且被引入了陷井。”
“好,立刻随我出城。”
“是!”
金色耀眼的阳光下,大地烽烟滚滚,临淄城城门大开,城外叛军在护城河外一字排开。主将一身金色盔甲,在他旁边地战马上骑的是个女人,以轻纱蒙面,眉目依稀美艳动人,女人身边还围着几员银甲卫。一个个剃着光头,光头上刺着苍鹰地图腾,那几个人往那儿一站,就觉得与一般的沧流国人不同,有一股外族的气息,一个个人高马大。气势凌人。
叛军扛着擂石巨木本欲攻城。忽见临淄城的大门伊呀一声打开,吊桥缓缓放下。那骑在黑马上的叛军主将急忙挥手制止士兵向前冲突,大军停在原地。不多时后面的主力也全都赶上,叛军一字儿排开列在临淄城下。
在他们面前地城门就像一张黑色的巨大张开的口子,里面静悄悄无声。就连那些平时在城头严阵以待防守的士兵都不见了。
“难道是陷井?”叛军主将有所警觉。
“不一定,也有可能是里面守不住开城投降了?咱们冲进去吧将军!这一场荣华富贵就在眼前了!”
“不,再等等。”就在他举手挥动的刹那间,忽然,城中缓缓地踱出两匹马,马上一红一黑两个身影,远远望去,面目还没有看清楚,就有一股逼人的气势迎面而来!
那气势随着他们的缓缓靠近竟逼得战马开始长嘶,阵前地叛军先锋军首当其冲,不仅马儿乱成一团,长声嘶鸣,原地乱转,那逼人的气势有若实质一般,竟逼得那些不由自主迎上那两人视线的人心中发寒,手中兵器摇摇晃晃握都握不住!
叛军主将一看之下大惊,就连在他身旁那名蒙面纱面子也不由微微色变,心道:不知这两人又是打哪冒出来的?
“士兵们!”那两人在阵前站定,黑衣男子泰然自若地一振双臂!
“朕,是你们的王!孤千城!”
这一声厉喝如同平地响起一声巨雷,乍然轰响,哗啦啦震落了一大堆兵器,前头地先锋军中竟有人落马跌在尘埃,很快便被人拖了下去,余下的人也都不由面面相觑。此时叛军后方擂起了战鼓,企图以此来削弱那声音所造成的声势,可是那声音依然清晰得如同在人的耳边,头顶上隆隆作响,如同雷神落下的巨陲,一字一句都打在人的心头上,如被巨石击中,顿时使人手脚全身发软。
“你们、全都是沧流国地子民,沧流国地子弟兵,也许一时之间被奸人误导惑,也有可能迫于无奈不得不与朕对抗,现在朕要说的是,沧流国是沧流全部子民地国家,不是朕一个人的,也不是某些野心份子的,朕不希望无故惹来刀兵,使得血流成河,生灵涂炭,陷国家于水火,使你们与自己的父母兄弟分离。所以,只要愿意放下兵器者,朕将一律既往不究,执迷不悟者,杀无赦!”
孤千城一挥手,顿时,喊杀声从四面八方传来!
叛军们回头一看,只见后路已被忽然冒出来的全部身穿黑衣黑甲的士兵包抄,左面忽然从地底下钻出了无数弓箭手,再看右面,同样像地面被打开了一条口子,无数士兵弯弓搭箭,从四面八方将他们围住,城楼上亦同时出现无数铁甲卫兵,弯弓搭起了火箭。火箭、兵刃、刀枪于四面八方森严以待,在那些遥远的山上,他们更加看到了不时摇动的金色王旗,不知还有多少勤王军队隐藏在暗处,一时间叛军阵脚大乱!
一百四十九章:决战临淄城下(下)
“城中御林军不是已不足三万了吗?这些是从哪冒出来的兵马?!”
不论是军心还是队形都已经乱了的叛军,根本无法听从主将的指挥,但是因为没有听到撤兵的鼓声,只得拼命稳住阵形,叛军主将身穿金盔金甲,在看到沧流国皇帝现身的刹那,他似乎也有所动容,但很快就平静下来。此人名叫雷超,原也是一个能征善战的大将,只可惜良禽误择梧桐木,愚忠于孤广仁而最终导致是非不分助纣为虐。雷超很快连杀了几个投降或逃跑的士兵,震住了大乱的军队,并下令:“企图逃跑者,投降者一律杀无赦!”
顿时,起了震慑士兵的作用,雷超命令擂起战鼓,稳住军心,此时叛军先锋:雷超的弟弟雷阵已经冲出阵去,提刀欲直取那立马于护城桥下的武帝。
雷超在后方看到,只来得及大喝一声:“小心!”
只见雷阵在距离护城桥还有百米多远,便跌于马下!依稀是一支穿云箭射穿了他的喉咙,雷阵掉下马去,立于武帝右侧的红衣女子手上还拿着那张紫檀木硬弓,指尖微微一弹,那弓弦竟发出一声穿云透雾一般的铮鸣,身贯百里,彼时,王军士气大振,城楼上传来一阵欢呼,城头上到处都是摇旗呐喊的人影。电脑站.
于百米之外,那人的箭法之准,目力之强令人叹为观止。她举箭再射,只听扑剌喇一声响,叛军的旗帜被射了下来,王军再次发出欢呼。
却说在叛军阵中的蒙面女子一直在仔细地观察护城桥下的两人。心里暗道沧流武帝胆识果然非比常人,不过他以为凭借个人之力就可以力挽狂澜未免太过自负,在他身边的那个女人脸上戴着面具,一袭红衣胜血。千里之外亦可感其气势,此女子必也非寻常人。她在那边琢磨着,又挥了挥手,示意身边的两个卫士跟上雷超。
雷超见胞弟被射于马下,早已惊怒交集,气血翻腾,当下就打马向缓缓踱到两军中间的红衣女子飞驰而去,一边喊:“妖女纳命来!”一边扬起九节鞭朝她打来。要为兄弟报仇。
只听一声冷哼:“一群乌合之众而已,也敢在我面前班门弄斧。”
雷超听罢当即气得肺都要炸了。再不顾她是个女人,顾不得好男不跟女斗,九节鞭一甩,当下向连城面部攻来。.连城在马上向后一仰,微一侧开,避开了鞭子地倒刃。也没见她怎么动,忽然手掌上翻呈莲花状,指尖微扣,中指与拇指掐在一起,便弹出一缕气劲,“嗤”一声轻响,雷超握鞭的手顿时麻了一麻。虎口便流出血来,雷超大惊失色意欲再次攻击对手的马腿,哪知忽地凭空飞来一条红纱,那纱链在空中舞动,恰似女子的水袖一般。如飞天仙子臂间缠绕的美妙纱带,凌空卷舞,气劲如虹,瞬间便点了雷超曲池、肩穴。红纱所过之处,辉映着朝阳的金光,与城外被血染得干涸暗红的黄沙。如蚕儿吐出来的丝。密密麻麻,柔软坚韧。一层又一层,一圈又一圈,将雷超缠成了一个蚕茧地模样,纱带“刷”的一声临空一振,一卷一收,那被捆得结结实实被点住了穴道地雷超被从马上拖了下来,摔在地上,并随着楚连城掉转马头,雷超被一路拖在马后像一团破布一样,扔在了护城桥下,彼时临淄城里面冲出一小队士兵,七手八脚上去把他捆了,然后就结结实实地绑进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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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故发生得太过突然,才那么眨眼之间,叛军连损二将,就连主将也被生擒而去,数万人的军队,就好像骤然失去了声音一样,直到一声地动山摇的炸响,“轰”地一声传来,就连脚下的土地都剧烈摇动了一下,接着杀声四起,王军从四面八方攻来,叛军全线后撤,溃不成军。
叛军阵中,马上的蒙面女子看大势已去,脸上的颜色似乎也变了一变,眸光闪烁,凤目微微眯起半晌,接着便掉转马头,带着身边护卫地十几名卫兵从容离去。
那声轰响过后,又响起一声轰响,伴随着爆炸的声音还有人喝道:“叛军们听了!放下兵器!顽抗者死!”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武器啊!如果起初是因为太过震惊而没有留意,这次所有人都真真切切地看清楚了,只见一个黑洞洞的圆球一样的东西被从城楼上面的投石机上投下来,便轰一声爆炸,像平地起了炸雷一样,顿时把一声一米多远的平地炸出一个大坑,周边地人非死即伤,那巨大的黑球爆炸时,顿时血肉横飞,不管人和马,全都炸成了一块块。任你有多高强的武艺,任你跑得有多快,那圆球所过之处连地都夷平了三分!
巨大的惊恐像潮水一般席卷心头,不仅叛军,就连王军以及诸位将领谁都没有见过这个武器,惊骇之情可想而知,随着那巨大的爆炸之声再度响起,十里黄沙寂静无声,接着,无数人开始丢下兵器,弃械地弃械,投降的投降,主将都已经不在了,叛军无法控制,分溃离溃。
临淄城旌旗招展,明黄的飞龙王旗迎风猎猎卷舞,血色与烈阳染红了金色的桅杆。
一场轰轰烈烈的攻城之战以叛军的覆没而宣告终结,放眼望去,城下地空地上尸横遍野,殷红地血迹染红了黄色的泥土,蜿蜒而下形成了一条血河。王军地第二与第三部乘胜追击叛军残部,临淄城的守备军则开始清理城外的战场,尽管已尽可能地减少了伤亡,但是战争自古以来便是充满着血腥和无情,战争,不可能兵不血刃。
一阵风吹来,夹杂在空气中的血腥让站在皇宫最高处的阁楼上的孤千城微微扬起头。半垂着眼、伸出手感受到冷风从指间穿过,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薄薄的唇泯起,那冷冷的目光透过虚空,透出几丝邪魅与王者的威严。
身后是一个人蹲在他的脚旁抱着一个黑乎乎的圆球在研究。
孤历一边敲敲打打,一边说着:“王兄王兄!还剩这最后一个了,你就把它给我吧!早知道有这么个厉害的霹雳弹,我就不会打败仗了呀!”
一百五十章:幽国公主
“我怕你玩着玩着把王府都炸平了,到时可没钱给你重造一座。”
其实这霹雳弹是根据蛤蟆白玉堂的火药丸研制出来的,要不是这蛤蟆用弹丸炸死了几条池塘里的锦鲤,就不会被连城没收它的作案工具,没有没收它的那些火药丸子,连城就不会想到可以用这种破坏力强大的弹药投入战争。目前为止霹雳弹的配方只有她、孤千城、司徒凤飞和卫东楼几个人才知晓,若不是事态紧急孤千城也不会动用这种杀伤力巨大的弹药,只因敌众我寡,若不速战速决这场战争想要赢得胜利其实十分不易。事实上城外埋伏的兵马与弓箭手大多只是疑兵,其中有大部分是由宫内的太监或临时招募的普通老百姓伪装,本身并没有多少战斗能力。而在山岗间出没的王军看似声势浩大,其实不过是三五百士兵扛着大旗满山呐喊,敲锣打鼓虚张声势。若不是先发制人以声势压倒叛军,这场仗想要赢得胜利几乎没有多少胜算。
威力强大的火药除非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于战争,这是他们四个人之间达成的共识,孤千城虽然不得已用了两枚,却没打算让孤历拿去研究改进。
过了一会儿,孤千城忽然想起:“连城呢?”
“哦她呀,一直都没回来呀。”孤历恋恋不舍地看着几个士兵上来把他手上的黑圆球拿走并封存,没有注意到孤千城的脸色一下子黑了。
“早知道她谁的话也不会听。立刻点齐一千精兵,随我出城。”孤千城冷锐的目光透过烈日照耀下的临淄城,落在不知名的远处,少时,点兵出城,直奔孤广仁兵败之后向西退守。极可能藏匿的龙陵山庄。
龙陵山庄,是当年沧流国开国太祖皇帝所建造地宗庙山庄,王陵的所在,建于崇山峻岭之间,地势险要,山庄里面机关重重,据说地底下埋藏着太祖宝藏,并且太庙的地底下据说就是整个沧流国的龙脉所在。ap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而已。从来没有人见过太祖宝藏,就连历代沧流帝都一样。沧流国建国以来都对太庙严加看护。历代君主对于祖宗的埋骨之地都十分重视,龙陵山庄不仅有重兵把守,更是机关密布,宵小之辈要是胆敢闯入,不论你武功有多么高强也必会死于非命。
而现在孤广仁残余的军队溃败后,全都逃入龙陵山庄脚下的落云山峡谷内。
此峡谷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叛军残部集结于此,虽然受到重创但主力犹存,更与另一支北上的幽**队会合,意欲反击。
却说叛军逃入落云山峡谷,在谷中安营扎寨,山岗之上派人严密巡守。并且击退了王军地二次进攻,负隅顽抗,直到了黄昏日落,一场血战终于暂时拉下了帷幕,双方各自休兵养精蓄锐。
夜幕悄悄地降临大地。暮色开始笼罩四野,有一支奇怪的队伍正在越过山岭,进入落云山峡谷地范围之内。这支队伍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前头打着沧流叛军的旗帜,中间是一伙儿木木讷讷的老百姓。人数众多。尾随的则是一支幽国人马,队伍正迅速地翻山越岭。前面不远处便可以看见浓黑的天空下火堆四起的叛军营地,在一个山谷里面,炊烟袅袅,叛军开始架锅做饭。
魏风一看忙令大家快速赶路,以免耽误时机。
终于到达了营地,魏风易容而成地叛将“鲁吞”从怀里掏出一面令牌亮了亮,便被放行,正在大营中饮酒作乐的孤广仁一听押解的老百姓已被带来了,再加上军师何满子业已到底,不由将杯中黄金酒一饮而尽,苍白犀利的脸上露出一丝几不可见的笑意。
“好!看来明日就可反击!孤千城,你以为回来了又能怎么样?寡人就不能奈你何吗?”孤广仁冷冷一笑,身侧那绿衣女子便将剥好的一枚龙眼送入他口中。十六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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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依偎在孤广仁的身侧,凤目妖娆,眉梢画得微微向上挑起,十分冶艳。水绿地袖子微微卷起,遮住了唇边一丝冷冷的笑意,她的目光,在灯光下也是那般冰冷得令人突地就联想起冬眠蛰伏的毒蛇,然而等她再度迎上孤广仁的目光,又再次变得妩媚多情,柔如春水。这女子便是白天在临淄城下与雷超在一起地蒙面女人。她便是幽国公主,祈幽若。
说起这冷祈幽若,在幽国号称第一美人,身为皇室第八位公主,深得她父王母后的宠爱,也养成了她的性格刁钻毒辣自私,且诡计多端。幽国国主此人惯使联姻手段,祈幽若公主便是棋子中他最满意的一棵,而且心智深沉,颇得乃父真传。三年前,祈幽若十五岁,艳名便已远播国内外,当时楚国强盛,好色的楚王便派人向幽王求亲,幽王先假意应允,答应公主满十六岁便将她嫁入楚国,后来楚国败落,祈幽若公主不愿嫁到楚国,老迈好色的楚王庸此时又有了新宠曹秋华,据说她明艳照人不输幽国公主,且手段高明把个楚王迷得晕头转向。楚名将被杀以后,幽国发现吞并楚国地时机已经到来,自然不愿再把公主嫁来,幽王地目光便转向了如日中天的沧流国和秦国,当然幽王更看重地是秦国那座大靠山,反正与沧流国或秦国无论哪一个国家联姻对幽国来说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此值沧流国新君即位,号称“武帝”。武帝年少英雄,美貌多智,天下男子莫有出其右者。
幽国公主第一眼见到登基的沧流国新君,就被他的风采被迷倒,发誓此生非嫁此等美男子,否则宁可玉石俱碎,说什么也不肯听从她父王的意见嫁往秦国。幽国国主于是向沧流国提亲。
祈幽若满心欢喜地等待出嫁之日,往日里十指都不沾阳春水的皇家贵女竟然也开始学着缝制嫁衣,人人皆知她心情之欢悦。祈幽若身为幽国公主,儿时起便知道自己要为国家作出牺牲,幽国公主的婚姻,一向来便建筑在国家利益之上,无论是谁,无论如何受宠的公主也难免有一天走上自己必经的,悲惨的道路,嫁给一个令自己满心厌恶的人,而她竟然能够遇见并嫁给一个自己心仪爱慕的人,这样的机会谁不羡慕?哪一个皇家姐妹看到她不嫉妒得要死?
祈幽若那时觉得她是如此幸福,当她第一眼看见那个丰姿英伟如天神一般的男子,她便知道自己的心遗落在了他的身上,为了他,哪怕要她背叛国家背叛父皇她都愿意。这个可怕的想法也令她自己吓了一跳,但她知道自己已经无法控制,什么都做得出来,只要他愿意,只要他向她微微地一瞥,哪怕出卖灵魂她都愿意!
可是……结果是怎么样呢?
他对她漠然以对,弃如蔽履,拒她如瘟神猛兽。
孤千城,将她祈幽若与整个幽国的颜面踩在脚底如同粪土草芥!
祈幽若,身为幽国第一美人,从此被人笑掉大牙。
她恨死了他!恨死了所有人!甚至想到过自尽,可是,要死,也要拖着那个令她爱得如此之深,恨的如此之深的男子一起下地狱!
自从被沧流国拒婚之后,祈幽若三个字从此在幽国不再被人提起津津乐道,她似乎消失在了宫廷中,幽王的身边也再不见了他最宠爱的八公主。直到今年初,幽王再一次把祈幽若送去秦国为妃,以求同秦国修好,他打的如意算盘是,尽管祈幽若名声已经不好,但毕竟艳名在外,送去秦国做个妃子想必秦王不会拒绝,再说幽国的皇室公主中找不出比祈幽若更美艳更善于心机的,幽王便又一次将希望寄托于这个女儿。
哪知秦国虽表面上答应与幽国协作瓜分楚国,联合对付沧流国,但是秦王却绝口不提纳祈幽若为妃的事情,祈幽若又一次忍受了那种被视若无物的羞辱!
此后,她的性情变得更加阴冷乖舛,她发誓要报复这两个男人!而时机,终于在不久前到来。祈幽若非常顺从地听从了父王的又一次建议去迷惹孤广仁,而她的父王却没有想到,一切都是她在暗中操作,她收买何满子,让他站在她的一边,并把孤广仁迷得团团转,让他什么都听她的,起兵造反,吞并沧流国。
尽管今天吃了败仗,但她还有信心一定会反败为胜,有神算何满子,还有幽国大军在后,不出多少时日整个沧流国的天下就完蛋了,到时,她要看着那个令她痛恨的男人跪在她的脚下请求她的原谅!
如果他真的那样做了,那她又该如何呢?
祈幽若啊祈幽若,终究,你还是忘不了他!
猛地饮尽了杯中酒,她迷醉的眼神里便仿佛出现了那个人的身影,远山般的眉,清澈如泉水的眼,白修长的手,还有如玉一般通透温暖的肌肤与骨骼,他仿佛就站在了她的面前。
眼前孤广仁的眉眼在晃来晃去,变成了另一个人,当他俯下头带着一股浓重的酒色深吻她,祈幽若的喉底深处仿佛逸出了一声叹息。
此时此刻,她在幻想那个吻着她的,是另一个人。风拂来,灯影摇动剧烈,一双背影纠缠在一起,倒向了榻上……
夜未央,迷雾笼罩山谷——
祝大年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一百五十一章:山庄之秘
—— 又是一年过去,除夕夜了首先祝大家吃好喝好,接着祝童鞋们新年快乐,事事顺心,天天快乐——
魏风带着三千精兵伪装成老百姓,进入叛军营地后不久就被孤广仁召见,却说魏风在鲁吐身边呆了一段日子,对他的行为习惯十分了解,他易容的“鲁吞”无论语气眼神都看不出任何破绽,汇报完毕之后孤广仁并要去见何满子,假“鲁吞”忙道何满子由于路途劳顿以致身体不适,到了营中便歇下了,只说明日晨时来见太子。因魏风怕幽国公主和何满子熟识,有可能会被她看破假“何满子”身份,因此索性便让假“何满子”装病。
孤广仁不疑有他,那祈幽若更是知道何满子此人恃才傲物行为乖张,到了沧流国不来拜见主帅的确像是他的风格。这一路上奔波劳累,他有可能是真的病了,也有可能是假意托病给孤广仁来一个下马威,她也不戳破,任凭这二人先明争暗斗一番,于她有利。因此,她便也故意装着不知,并关心地慰问了两句,要“鲁吞”好好照顾“何满子”,但凡有什么要求只管满足了他。
魏风假扮的“鲁吞”顺嘴答了声“是”,便匆匆忙忙退出了主帅大帐。
来到帐外他抹了一把老汗,好险,还好没有被识被身份,接下来便可以依计行事了此时天渐渐黑下来了,伙火营里伙火军全都在淘米做饭,洗菜择菜,魏风走出中军大帐向战俘营走去的时候,经过几个高低错落的帐蓬,那假扮“何满子”的兵士朝魏风点了点头,魏风亦不动声色地同他寒暄了几句。两人神色交换的刹那间,便知一切都安排妥当,假“何满子”已经把迷药下在伙火军造饭的水里了。
计划进行得十分顺利,现在万事俱备,只欠开饭了,为了保证万无一失,这种慢性迷药是由楚连城精心调制的,过二个时辰才会发作……网,电脑站,。因此表面上不会被人看出任何异样,半夜里等到这些士兵全都睡死过去。便可以瓮中捉鳖,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这些叛军与幽国地军队一网打尽。
却说魏风这边正在盯着孤广仁的大帐,见到那个幽国公主走了出来,在河边同几个幽国将军会面,嘀嘀咕咕一阵后又各自散去,接着幽国公主回到了大帐。不一会儿孤广仁携着幽国公主两人跨上了枣红马。带了一大队士兵就往后山的龙陵山庄去了。魏风正要跟去,不料他的肩膀一紧,有人拍了他一下,魏风正惊诧便被那人拉进了一处隐蔽的帐蓬阴影里面。
“我去追,你只管在这儿守着。”她道,顺手拉下蒙面巾,魏风便看清了这女子如云烟雾罩一般出尘脱俗的容貌。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她已经像夜里的空气一样消失了。
好快的身手!
魏风不由羡慕地想着。
夜已经深了,已经被孤广仁控制地太庙里沉寂如磐。守卫的士兵全都换上了叛军地人马,传说这太庙里藏着许多秘密,然而到目前为止。除了祖宗的牌位,他们还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夜里柔和的星光染遍了寂静的大地,环湖而建的庭院中只听得到间断地蛙鸣声,一抹艳丽的身影坐在架在湖中的回廊上,银色的光照耀在湖面上,波光粼粼。细碎的落花荡漾其中。泛起湖面阵阵涟漪。
她在想白天遇到的那几个人。明镜一样的湖水里倒映着满天繁星,星光闪烁之处仿佛那人峨冠博带。华服紫衣,正临水而立。如同降临人世地一只至尊至惑的紫色狐狸,妖娆绝世,遥立众川之巅……网,电脑站,。再一次见到他,自己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她说不清楚,恍如整个灵魂都不在自己身上,只随着他而飘来荡去。
那本该是属于她祈幽若的男人,可是却有另一个女人立在他的身边!那女人究竟是什么人?难道自己长得不比她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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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下巴撑靠在屈起地右膝上,穿着一袭绿衣的女子怔怔出神的看着湖面里的另一个自己,在夜风的轻拂下,一件薄如蝉翼的睡袍遮不住那双修长地美腿,敞开地衣襟里银色的龙纹肚兜隐约可见,露出了大片雪白如玉地肌肤,不禁让人遐想联翩。她缓缓伸出手,取下发上的绿玉簪,任一头青丝如瀑布般倾泻而下,散乱的落在耳旁、披散至腰际。
忽然,一股犹带着血腥与酒色的气息笼罩在空气中,下一秒,那霸道的力量隔着发丝吻上她的颈项。
祈幽若,幽国的公主,浅浅回眸一笑,风情万种地看向来人,看进了那双在酒精的作用下变得赤红的眼眸。
轻轻如银铃般一笑。
孤广仁眸光一暗,把她拉起带进怀里,接着,压倒在了冰冷的石案上。
祈幽若双足立于地上,腰身后仰贴在石案突起的格子上,眸光对上了孤广仁被酒色所迷显得有点儿散光的眼睛,难道是错觉吗?他看着自己竟像在看另一个人,可恶!难道连他也敢背叛自己?祈幽若心眸光一寒,脸上却露出狐媚般的浅笑,仰起头主动迎上了孤广仁压下来的唇。她的眼睛睁开看着他,要他的眼中只有她的倒影,除此外,再没有任何东西。孤广仁虽然是一个没用的废物,但至少对她来说是忠诚的。
如此一想,却又更加不愤,为什么她就不能得到更好的东西?!凭什么祈幽若只能要别人不要了的东西?
所以,她不仅要毁了沧流国的龙脉,还要得到龙陵山庄的财宝和传说中能够一统四海的宝物轩辕杖,只要达成这三项目的,她就再也不是一个货物一样的幽国公主,她会成为主宰别人生死命运的强者,成为中州大陆第一位女王!得到这三样东西,她就能推翻自己的父王成为幽国女王,她也可以先利用孤广仁得到沧流国,再杀死孤广仁,那么所有的一切就全都是她的了!
所以,无论如何今晚她要从孤广仁的口中套出皇陵的秘密。
“广仁……难道这皇家宗庙里真的没有秘密吗?是不是你还有什么没有跟我说呢……嗯……啊——”身体被翻过来,酒醉的男人仿佛跟本没有听到她说什么,祈幽若便只好先迎合他的求欢,该死!他的动作那么大力,粗暴,弄得她浑身都痛根本没有一点儿欢愉的感觉!
月下清风拂栏,两具身影在湖畔的凉亭里纠缠着,交织在一起,大掌在她的胸前蹂躏着,身体被人粗暴地进入,在男人粗重的喘息声中,女子细碎的吟声也仿佛化成尖锐的夜鸟的哀啼。
几乎要到达最快乐的极致,那个醉薰薰压在自己身上的人,口中忽然逸出四个字:“林中、仙子!”刹时,如同被泼了一盘冷水,祈幽若的身体顿时冰冷,僵硬,形同死鱼!
又是那样的眼神!
她从他的眼中仿佛看到了另一个人的身影。
孤广仁的身体也软了下来,滑倒在地。衣衫不整,醉眼惺忪,月光照在他的脸上,苍白、暴戾,隐约的,竟仿佛划过一丝柔情。他趴倒在地上便睡了过去,旁边僵立的女子依稀从他口中听到呢喃的一句话,这句话令她那双漂亮的凤目不可抑止地眯了起来,他说:“为什么你……还是在他的身边?为什么?他可以得到的我不可以?”
哼!可笑吗?原来这废物也是有心上人的。
祈幽若站了起来,随意拢了拢单薄得几乎无法蔽体的睡袍,笑容阴冷。
从一句简短的话里,她便推测出孤广仁的反常和孤千城身边那个女人脱不了关系,是了,自从见到那个戴面具女人的背影,孤广仁就变得很奇怪,撤兵回营以后他就不停地喝酒,喝醉了便不停地要她的身体。这对她祈幽若来说又是一个多大的讽刺啊?!一直以来总以为这个废物是被自己牢牢掌握在手心里面的,不料自己聪明一世,到最后成了别人的替身也不知道。
哼!这真是可悲啊!可笑!
孤广仁,既然这样就怪不得我要对你下手了!
月光下,凉亭里,祈幽若拍了拍巴掌,立刻有四个光头卫士出现在面前待命。
“给我搜,掘地三尺也要把皇陵宝藏和轩辕权仗给我找出来!”
“是!”那几个卫士很快分头领着人去了,不多时整个皇陵山庄就传来敲敲打打,挖掘和四处搜查的嘈杂鼎沸。
明月湖畔,那艳光照人的女子眼中闪过冰刃一样的痕迹。
夜如织,星如织,爱恨如织,炽人心魂!
……究竟这龙陵山庄内是否真的埋藏着财富和权力的秘密?
传说中企图挖盗皇陵的宵小份子,没有一个人能够活着离开这里,那么传说究竟是不是真的呢?
一百五十二章:误闯地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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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天下间有三件宝物:一件是轩辕权杖,一件是修仙秘籍,还有一件便是天河图。
这三样宝物被与三个国家的宝藏埋藏在一起,据说天地初始的时候,黄帝打败蚩尤之后建立华夏帝国,这三样宝物便作为传国之宝流传了下来,后来天下三分,三件国宝分别落到伏羲国、巨人国、彩云国。三千年沧海变桑田,中州大陆经历一次又一次变迁之后,分裂为无数小国,而传说中轩辕权杖便被沧流国的开国太祖英皇所得,修仙秘籍后来被秦国穆公偶然得到,随着穆公去世之后这本关于炼丹和修真法门的宝典在诸子夺权的秦国二十年动乱过程中遗失,至于三宝之中的最后一宝天河图,自上古时代彩云国分崩瓦解之后便不知所踪。
世人传说得此三样宝物者,将会一统中州,称霸天下。
但是传说毕竟是传说,虽然世人皆知轩辕权杖与沧流国的龙脉宝藏的存在,古往今来有无数盗墓寻宝的高手曾经挖掘过这里的宝藏,可是谁又成功了呢?谁又知道历代的沧流国主就没有找寻过这些宝物呢?上百年都过去了,传说依然只是传说,谁也没有见过传说中的轩辕权杖是否真的存在,传说中的那三样宝物又是否真的存在?
然而传说带给人的遐想却是古往今来都一样,无数人依旧受着宝藏的吸引而前赴后继。.
连城在暗中观察了一会儿,就听去而复返的一个幽国卫士前来向祈幽若禀告道:“公主!我们在后山发现一条秘道。”
祈幽若立刻命人看守住入口,她带人即刻便赶了过去。走了几步她又回过头交代一名近卫道:“算算时日父王的大军也快要到达了,孤广仁的废物暂时还有一点作用,先把他带下去严加看管起来。只要等大军一到我们便可立刻拿下他的军队取而代之,接着便可挥师直捣沧流国王都。哼!不必再过三五日。整个临淄城,沧流国,便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所以,这几日务必要守住峡谷不让沧流国地军队杀上来,等我们接应的大军到了就万无一失了。所以你们全都要给本宫睁大了眼睛好好地盯着,不容有误,明白吗?”
“是公主!属下等会竭尽全力!”这名卫士看起来身份比别人还要高一些,他叽里咕噜地用幽国的语言交代了另代两名卫士。自己便紧随在祈幽若的身后,带领一队人马走下了漆黑深长的皇陵入口遂道。
连城正待去追。Paó不料胳膊被人拉住,回头一看,只见一个人全身裹在黑色的披风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眯眯笑着看她。那眼睛的形状十分狭长,眼梢却又斜斜地向上挑起,用浓黑的植物汁液画出狐狸一样地眼线。黑暗里。那眼睛闪闪发光,真是十成十像足了一只狡猾的狐狸,连他走路地时候都像脚下长了两块肉垫,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声音。
这个人忽然就出现在身后,吓了连城一跳。
“你是谁?”
她警觉地四下看了一眼。那人并不答话,却又嘿嘿一笑,眼角眉梢都在十分诡异地闪光。接着。他拽住连城的胳膊,双足一顿,脚下忽然嚓啦啦一声响,往下陷了下去,露出一个能容两人体积的无底洞。两人的脚下踩了空,便笔直像两个倒插葱头似的掉了下去,那洞口如同陷空山无底洞,空乎乎没有任何光线,不知是笔直地还是蜿蜒向下,总之在自由落体的过程中连城感到身体被撞得左一块乌青右一块淤肿。那个同她一直掉下来的人就像空气一样消失了。下落的过程中她感到风声过耳。这洞实在是深得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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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她的足尖点到了一块突起的山岩。借力弹起,换了一个方向,笔直往下掠去。
那个怪人似乎并没有恶意,但是却十分不厚道,把她引下洞来就不管她了。连城因为开始没有防备而使自己狼狈地一路像颗球一样滚下去,此时镇定下来以后视线也慢慢习惯黑暗,她极目看去,只见这洞越往下显得越大越深,虽然每隔一段距离会有一块下脚的岩石,但是相隔甚远,非轻功造诣极高难以安全落地,一个不小心便有粉身碎骨之厄。而那洞越往下光线越亮,四壁都镶嵌了夜明珠,再往下快要到底地面,仿佛有自然地光线从外面照了进来,地面异常明亮。
连城足尖在最后一格石壁上借力,打了一个旋身减缓落地的冲力,稳稳落在了地面,她站立的地方是一块突起的巨大岩石,岩石下有水,眼前竟是一个溪谷山洞的模样。在这个山洞里源源不绝地有水流水,清澈见底地溪水没有淹没脚下的巨岩,四周还有无数这样的巨岩,排列得杂乱无章,细看却分明是五行八卦,溪水潺潺淌过光滑的卵石,从洞的深处淌出,流向外面,这就是一条溪流的源头。连城站立地四周全都是光秃秃地石块,一颗颗全都异常巨大,她知道这些石头看似平常,实则内藏玄机,要是走错一步便会像迷宫一样怎么都出不了这个山洞。
不知道是那个引她进来的人要故意试探她?还是想要把她在这里先晾上一晾,磨一磨她地耐心。连城仔细看了一下,便接着师门的九宫八卦步法飞身踏上右前方的巨岩,再后退三步,往左……纵身几次飞跃,赫然眼前景色一变,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地下宫殿,她就站在地宫的入口。
“小友既然来了,就请进吧。”
里面传出一个深沉浑厚的声音,在殿宇四周隆隆作响。
连城心中暗惊:不知自己到了什么地方?这里的人显然一个个都武功高强,功力浑厚!饶是她功夫不错也自认得甘拜下风……这都是些什么人?这又是什么地方?
“小友不必惊疑,进来喝杯茶润润嗓子,说起来我和你师父南海仙翁曾经朋友一场,他的弟子我老人家是不会随意欺负的。”
这番话说得连城更加惊疑,她感觉浑身一根根小汗毛都敏感地察觉到危险的东西在接近!那大殿的正门向内打开,看起来就像一张蓄势待发的蜘蛛网一样。
极其诡异!有很危险的味道!
她壮起胆,抬起腿,一步,二步,跳上了台阶……
周围忽然安静得连树叶掉落的声音都如此清晰……
一百五十三章 地宫怪人
呃!
她看到了什么?
金为柱,玉为梁,雕龙飞凤的一座地下宫殿里面,琉璃为灯,青铜为瓦,连尘土都非常可疑地闪闪发亮。
在那一片金碧辉煌珠光宝气的大殿中央聚着一群人,正在吆喝着掷色子赌博,他们有老有少,有的英俊有的丑陋,有缺胳膊少腿的,也有四肢健全的,有的穿着和尚的袈裟,有的长衣飘飘发如流泉,怎么看便怎么觉得不伦不类。其中一个吆喝得最大声的狐狸眼的中年帅哥面前堆满赢来的东西,有木鱼,有袈裟,有一些花花草草,还有些破鱼网、烂马甲之类的破烂东西,显然他一人赢了所有人,看他那满脸红光,春风得意的小样!
连城认出他便是引诱来到这里的那个狐狸眼神秘人。
一屋子正在吵吵闹闹的老少和尚,听到门口一声响动,便全都回过头看她,齐刷刷的目光打量她半晌,接着又开始若无其事地下注赌博。连城杵在了门口,不知进好还是退好?
她的耳边就听见他们叽叽喳喳地一边下注一边讨论:“这就是老三媳妇呀,长得还不错,五官挺端正的。”
“我说啊,小三子媳妇,来来来,到这儿来,我是你青莲师叔,刚才把你给吓着了,师叔送点好东西给你压压惊……,。来来!”
那狐狸眼的殷勤地对她招着手,两眼眯眯的成了弯月的形状。
连城的耳朵一下子红透了半边!
什……?什么老三媳妇?
“呃……我说各位大叔,你们搞错了吧?我好像不认识你们?”
“没错没错,昨夜在山头上我远远就看见你俩搂着睡在一起,深更半夜孤男寡女的,说你们不认识谁相信啊!”那狐狸眼把眼珠子一转,翻到了一边。上下眼皮一眨一眨地,一副成竹在胸罪名落实的模样。
刚才还跟他鸡眉狗眼一副誓不两立表情的大和尚老和尚中和尚居然频频点头:“就是就是!”
刹时连城好像听到头顶上哐当哐当地有瓦片在掉落……窘啊!
她好像有点儿知道这群是什么人了。
传说,有一群神秘人居住在沧流国的王陵,号称“坟墓派”。这些人亦正亦邪,神出鬼没,轻易不会让人见到他们的踪影。又传说他们和沧流国的王室有莫大关联,他们在这里其实是守护着王陵和宝藏,但这些也只是江湖传闻和推测。很少有人能看见这些人的真面目。连城知道自己遇见的这些人一定就是所谓“坟墓派”的隐世高人了.她虽然是抱着一种尊敬前辈的谨慎态度,但是这些老和尚大和尚中和尚全都用很奇怪地眼神看着她。令她全身鸡皮疙瘩都纠结起来,就在她快要发作时,突然,一伙儿和尚哗地一声作鸟兽散,连城聚集起来的火气顿时没地方发,这些怪人依旧笑眯眯好脾气地模样。却跑来跑去把大殿和中门全都关了起来。
他们要做什么呢?
连城惦量了一下……发现自己一个人根本打不过这么多个。
正在奇怪他们要把她怎么样?她又一次被晾在了一边。
大殿里忽然传来一声钟鼎交鸣,周围全都安静下来,怪人们三五成群地打坐在蒲团上,似乎在等待着什么重要人物的登场,在等待的间隙里面,连城依旧听到他们碎嘴巴的窃窃私语,一个说:“长老出关不知要讲什么事?”
另一个说:“很久没有开晕了。不知道今天是不是宣布可以开晕斋呢?”
连城:“……”
“好了,你们全都不要在这里吵吵嚷嚷地乱说话了,师父要出来了。”一个小和尚说。
“阿弥陀佛。”
内堂传来一声响亮的佛号,声如洪钟,振得周围幡幔呼呼作响。连城随着众人目光望去,只见内堂出来一个红光满面,身披袈裟的老和尚,眼皮微微下垂着,脸宠圆胖,肉乎乎地十分有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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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他一步一顿。脚步沉稳地从内殿踱了出来。一屋子的老少和尚全都恭敬地低下了头,口称:“长老!”
脸老和尚点了点头。在蒲团上坐下。
“请问老和尚,您找我来有什么事吗?”
连城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觉得这老和尚分明有点儿眼熟,可是自己应该没有见过他才对吧?
“别瞅了女娃娃,老衲便告诉你,我和你师父原是认识的,你小时候还见过老衲,老衲见你长得机灵可爱,送了一个转经轮给你玩,还记得吗?”
连城:“……”
老实说她一点都不记得,不过她的确有一个转经轮,师父说那是他从死对头那里讹来的,叫她好好保管,说将来要是有个老和尚死皮赖脸地向她索回,千万不要给他。
连城心道好呀:看来这老和尚就是师父的老对头苦头陀和尚了。
苦头陀不是孤千城的师父吗?什么时候又成了这个坟墓派地长老?这么说来他跟沧流国的王室也有莫大关系。
果然,胖和尚一脸和气,慈眉善目地说道:“你一定觉得奇怪,老衲我怎么会在这里?其实我本是沧流国大明先王的孪生兄弟,也可以说是现任国主的叔爷爷辈了。幼年时我便被先师收留,随同先师修练,云游四方,潜心修行,直至后来才有小成。大明先王去世前曾央求我保护王室和王陵的安全,因此便让老衲接掌了这个古墓派。关于老衲地真实身份就连现在的太上皇也不知道,我们这些人在地底一年又一年,就是为了保证沧流国不会发生动荡,老衲今日对你和盘托出,也没有别的目的,只是让你明白我们这些人的立场。”
“原来如此,怪不得大师会收孤千城为徒了。”连城暗道这些都是沧流国的秘密,为什么要对她说呢?接着她又想道,“大师既然说坟墓派是为了守护王陵而存在地,那么现在有一群幽国人闯进了秘道欲行不轨,大师为何不闻不问?”
“无妨,”胖和尚笑眯眯地摸了摸拖地地胡须,说道:“恶人自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在这地底皇陵里面,一切皆有因果。”
“那么大师找晚辈来究竟是为了何事?”连城心想难道是公报私仇?师父的仇要落到自己头上了?这和尚看起来虽然慈眉善目,可是自己师父却跟苦头陀有深仇大恨地,据说以前还是情敌来着……!
一百五十四章:黑暗中一只咸猪手
“咳咳……”
胖和尚见她脸上划过一道促狭,不由老脸一红,假装咳嗽了一声,说道:“娃娃呀,今日老衲我找你来非为别事,而是有一件事情想请你帮忙。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帮助老衲,或者说这事儿也关乎天下兴亡,还有你与我徒儿的未来,成败与否,对所有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大师请说,是何事?”
连城盘腿坐在了苦头陀旁边的蒲团上,未几,忽然听到头顶上方的殿宇似乎晃动了一下,噗噗落下许多灰尘,接着,又连晃几下,上面传来当当敲打与走动的声音。
连城心道:看来王陵的宝藏就在这座地下宫殿的上一层了,却不知是否已经被找到?隐隐约约的,她似乎还听到了马蹄的声音,又是从哪里而来呢?
殿宇还在剧烈地摇动着,胖和尚叹了口气,抬起微敛的眼皮,右手举在前胸,左手中的佛珠也在不停地捻动,道了一声:“阿弥陀佛,罪过啊。”
狐狸眼的白衣居士首先站了起来,双掌合什道:“师尊,时候到了。”
“好吧,一切皆是因果循环,有人咎由自取,就随他们去吧。无尘,你去把千城给老衲找来。”
“是师尊!”狐狸眼瞟了连城一眼,眼珠子骨碌碌在她脸上打了一个转。
连城正被他看得发毛,那法号“无尘”的狐狸眼儿就凑上去对老和尚说了几句耳语,老和尚点了点头。.
连城见他俩鬼祟的模样更加觉得惊疑。此时便听老和尚说:“地宫马上就要塌了,能不能找到轩辕杖便是他们俩人的造化。今夜月在天,辰在斗柄,星在天,是武王伐纣之象。亦是百年不遇之大凶之兆,但愿轩辕权杖将在今夜出土,只有心存善念,普怀众生的有德之人驾驭此轩辕权杖,才能使它被祥和的力量感化,而不致最终沦为杀伐征战的大凶之器。”
连城听得有些明白了:“大师要我与孤千城去取轩辕杖?如何去取?我们又怎知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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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和尚摸了摸光头,貌似对这个问题也始终参祥不透,忽地他一巴掌甩了自己地后脑勺一掌。说道:“总之一切皆有因果,能不能得到是你们的造化。得之乃幸,不得乃命。老衲我所学有限,无法参透天机,所能做的只有这一点点,尽人事,听天命罢。地宫深处危险重重。普通人根本无法进入,然你二人武功堪称当世翘楚,只要同心协力进入应该没有生命危险,不管能不能完成使命都要去试一试。娃啊,莫说老衲为的是私心,若找到了轩辕权杖使沧流国得以更加强盛,对你们楚国来说也无害处。总比落在别的野心份子手里要强你说是吧?记住你手中的转经轮便是打开地宫九重之门的钥匙。”
连城:“……”原来好处全让他们给占了,却把自己弄到这里来做一个苦力——网再看那贼眉鼠眼满脸圆胖的老和尚,更加觉得他很可能在十几年前把转经轮送给自己地时候就存了坏心眼,有朝一日便要利用自己来帮助老和尚的徒弟,师父说地没错:和尚的花花肠子果然比道士的头发丝还要长还要多。
连城一脸不乐意地甩了甩腮帮子。老和尚算准了这时候来找她。跟本就没有给她任何选择的机会。说话间地宫又开始一阵剧烈摇晃,上面有人在不停地掘土,铲土声嚓嚓作响,而殿里的这些大和尚老和尚中和尚根本不管自家的庙要被人掘了,纷纷开始收拾包袱走人,就连那苦头陀老和尚也把自己地坐垫一卷。身背着一个小包袱就从小门里带着徒弟们跑路了。临走时不忘往她手里塞了一枚小小的白玉佛,朝连城挥挥手。这老和尚便一路蹦蹦跳跳着,喊着:“徒弟啊!你在哪里?庙要塌了,师父要跑路啦!”
看着那疯疯癫癫的老和尚和一伙疯和尚全都跑出去了,连城不禁傻眼:这就是高手啊……冷汗
众和尚逃跑的方向,只见一个清俊的身影逆流而立,站在和尚们涌出的门洞光影里,一边像连城一样傻眼擦着头上冷汗,一面眼明手快地抓住了苦头陀和尚的小包袱:“师尊,弟子在外面等候多时了。”
“好嘛好嘛,师父我老人家就不再嗦了,你瞧你媳妇儿在那等着呢,快去吧,良机不可失,记住月上中天,九星连珠之时会有异像发生,师父地任务已完成,以后再不必守着这个庙啦,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老和尚朝他摆了摆手,“撒油那拉!”
孤千城:“……”
看着手里从师父那小包袱上扯下的布片楞了楞,那老和尚早已跟众和尚一起一溜烟不见了踪影。他还有很多疑团要问师父,却是无从问起。
金碧辉煌的殿宇就突然间塌了,从上面啪啦啦掉下几个连同铲子一起掉落下来的,正在上成掘土的士兵,掉在地上,死了。
而他们地胸口处又插着箭,说明应是中了机关死后再从上面掉下来的。
此时连城的脚下踩到了一块突起,就在她站立的地方不远,本来安置着老和尚的大蒲团,那青石地面轰隆隆向下凹陷下去,露出一个约一米宽的洞口,二人立在洞口,从上往下看去,青石阶一级一级地一直向不知名地黑暗处延伸。
摇摇欲坠地空间里忽然就只剩下两个人。
那紫衣乌发,风华绝代的男子从墙上取了一个火把,向她走来,火把映着他白玉般无瑕如刀雕地面容,他的手揽住她的腰身,清冷的眼中分明有火药的味道,近在咫尺的距离,彼此气息穿错……不知为何,忽然使人的心漏跳了半拍。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在,连城从他的掌中脱离,稍稍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她从怀里拿出一块白布包着的东西,只见是个转经轮。这就是当年老和尚苦头陀送她的。
她把它放在了他的掌心。
“你先拿着,待会儿要是有危险你不要管我,我会自己照顾自己的。”
“哦?你就是这样想的?你觉得你会拖累我还是我会拖累你呢?”
他忽然回过头,眼睛细眯,危险得好像马上就会一口吃了她。
连城“……”
咀嚼着他的这句话,黑暗中,她的脸好像慢慢慢慢红了起来。
火把不知道被丢到了何处,忽然变得黑漆漆的空间,连城的眼睛在黑暗中睁得又圆又大,看不到他的脸,却感受到他冰凉的唇贴在她的唇上传来的炙热与湿濡,令她顿时就被电了一样,手脚僵硬,呆若木鸡。而他则趁她发愣之时,将舌探入她的口中试探的轻碰她的舌尖,尝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然后撩拨似的卷起她的舌尖,在她的唇腔里来回搅动,邀她共舞。连城的元神好像被什么强大的法器打碎了,支离破碎得根本不受她自己的支配,一寸一寸的红从她的脚趾头开始蔓延,就像喝醉了酒一样,慢慢爬上脚背,蔓延到手和脖子,黑暗里她的全身都仿佛烧了起来,当那只咸猪手开始越界,从她的腰间慢慢往上爬着,滑入单薄的里衣,并且几乎要罩上了她的双峰,她如同被打了石膏一样的身体如猛然被雷击恢复了弹性,连城愤怒地发出两个字的音节:“下流!”
一脚,就把黑暗中的咸猪手和它的主人骨碌碌踹下了台阶。
一百五十五章:皇陵揭秘
“公主,公主不好了!沧流国大军攻进来了!”
“什么!怎么回事?”祈幽若回过头。
脚下横七竖八全部是幽国士兵的尸首,有的被秘道里机关射出的利箭扎得刺猬一般,有的死在洞窟顶上落下的巨岩之下,还有的被刚刚进入石窟的时候洞顶落下的巨斧斩得身首异处,鲜血静静地在青石地面上流淌,渗入了石缝,染红了这艳丽女子的裙裾,使她单薄的身躯染上一层血色,就好像地狱里的修罗,艳丽动人,阴冷无比。
她转过身,无视身边堆积成山的尸体,命令士兵继续向前挖掘,一面皱着眉听属下向她报告。
“孤广仁的五万人马和我们留在山下军营里的人马全军覆没了公主,现在沧流国的大军正沿着小路冲上龙陵山庄,眼看要冲进来了!我们怎么办?”
“废物!都是废物!整整六万大军怎么可能悄无声息就被拿下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都怪沧流国人太狡猾了!他们把迷药下在我们的饭菜里,到了半夜全军就跟睡死过去似的,那些扮成被抓的百姓就趁机发起进攻,这些人全是假的,那个领头的鲁将军是沧流皇帝孤千城身边的人假扮的!何满子军师已经被他们抓住祭旗了!”
“什么!”幽国公主手里握的一枚银色器皿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呢?大军何时会到?”
“公主,没有大军了。”
“……”祈幽若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
“沧流国人的军队悄悄越过兰若国境内,直接就到达了我们的国都汾阳城,三十万大军包围王城,破我城池,掳我国君。已经把王都全面占领。康元帅闻讯已经赶回汾阳了,现在根本就没有人再来管我们的死活。公主,我们还是快撤吧!”
“好一个围魏救赵!斧底抽薪!沧流国君端地是使了一个好计谋!”祈幽若先是脸色铁青,接着猛一声咳嗽。
下属道:“要不是兰若国首先投靠了沧流国,咱们就不会这么惨!”
“罢了,现在说什么都没用。手机站国公主不多时已恢复平静,摆了摆手。
“公主,我们现在要马上撤走吗?”
“走?为什么要走?”祈幽若一声冷哼。“挖!给我继续挖,挖断了沧流国的龙脉。直到找到轩辕权杖为止!只要能得到它,比之千军万马还要强!只要我能拥有它!整个天下都会是我的!”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轰隆隆一声巨响,他们脚下的地面好像塌陷了一般,巨大的青石一寸一寸断裂,一块一块往下掉落。伴随着死去士兵的尸体和活着的士兵的惊叫声,地面不断下陷,不断有人掉到黑漆漆地洞窟下面去。那一声声低沉的佛号颂声伴随着悠扬地钟声,仿佛自广褒的天空传来,隆隆作响,在四壁回响盘旋,犹如旱雷一声声敲击人心。令人心生畏惧!
“业有业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种善因,则得善果,种恶因。终将自食其果。此地虽并非沧流国的龙脉所在,但施主若肆意打扰死去的人英灵,也会受到它们的惩罚,听老衲一句劝告,速速离去,免得悔之晚矣。”
“谁?谁在说话?还不快给本公主滚出来!”
那声音没有回答。无声无息消失了。举目四看,除了黑黝黝的四壁就只有不住鼓荡地空气。根本就没有钟声和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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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地一阵阴风吹来,令人毛孔里情不自禁一抖,就在此时,第三道石窟之门无声无息地打开了,就在众人眼前忽地分开。刚才许多士兵用巨木撞击,用锹镐捶打依旧无法撼动分毫的石门突然轰一声就开了,露出一个黑洞洞阴森森的入口,一股死气扑面而来!
站在入口首当其冲的两名士兵当场就脚一软坐在了地上,祈幽若命人执火把往里一照,登时所有看见里面情景的人全都闭上了眼睛。只见那洞窟里面就犹如一个森罗地狱,有油锅、笞刑台、断头台,到处都是森森白骨,布满蛛网的油锅里有油和剩下不到一半的骸骨,苔刑台上有一具白骨手执有倒钩地铁鞭正在鞭打另一具骸骨,断头台上狗头锄下一具白骨身首异处,随着石门打开而受到震动,那断头骨碌碌滚下断头刀,正卡在玄关处,黑洞洞的两个骷髅眼便直勾勾正对着众人投过去的目光!
再看四周,随着火把照过去的光线,只见到处都是残破的骨骸和死状不一,有地纠缠在一起打斗,有的七零八落分散在洞内蒙的骨骼,从他们身上的武器和被风化得差不多的衣饰来看,这些人应该是进来盗墓未遂的人,全都死在了这里。P.一路上经过了两个石窟,看见过不少盗墓者地尸骨,但没有一处有这里多而密集,地上地粉末被阴风阵阵吹来,寒气逼人,说不定也是掘墓者因为天长地久囤尸于此而化成的骨灰,堆得有三尺之厚。脚踩在上面如同踏进三尺积雪,身后留下一个三尺深地脚印,令人看着触目惊心!
“拿火把给我。”祈幽若伸出手,立刻有人递上一个火把,她定了定神,并不为眼前的景象所惧,所谓最危险之地便也是迹底揭晓的地方,她知道自己很快就能找到自己所要找的东西了!
终于,她抬起脚,迈进一步。
“施主还要往里进入吗?”那浑厚的声音又再次响起,突如其来,在四壁回响,犹如幽灵一样,吓得胆小的士兵握不住手里的兵器,东倒西歪撞在一起,就差丢盔弃甲大喊爷爷饶命了
“什么人在那里装神弄鬼?还不给本公主滚出来!”
那身着薄纱却毫不在意春光外泄。因为光把的光照耀而更显得衣衫薄如蝉翼,身材凹凸令人喷血的美艳女子根本不理会周围的一片紧张混乱惧怕,以及那些士兵们躲闪着落在她身上贪婪地目光,耳后忽有风动,只见她微微侧身,右手指尖一捻,手中丢出一枚银锞子,咻一声。一道寒光一闪。正好与暗处射来的小箭相撞,那箭头来势一缓。便被祈幽若飞身接过,展开一看,却是一张地藏菩萨笺,奉劝她就此止步,前路凶险有去无回。
她冷哼一声,将那支纸笺握在拳心。再展开手掌时,便只剩下粉末从她的指缝间漏下来。
“老和尚,以为这样的雕虫小技就能把我吓跑吗?今日既然来了,本公主就不会白跑一趟。”她往掌心轻轻一吹,粉末便随风扬起,祈幽若并没有解释半句,打了个眼色让一个护卫打着火把走在她前面。地窟里的风阵阵,扬起她华美轻薄却如修罗般染血的衣衫,冷然向前走着。
没有人敢多嘴问一句,就连她身边的贴身近卫也因意外而稍稍停顿,没有及时跟上她。
谁都没有想到一件事:人人以为祈幽若只是一株美丽带毒的罂栗花。谁也没有料到她居然会是一个深藏不露地高手。
华丽无匹的地宫果然如她意料中那般展现在眼前!
走过白骨成堆地通道,呈现在眼前的是怎样一副不可思议美妙无比的图画!
火把的火焰在墙壁的油槽里“呼”的一声点燃!火势无比快速地蔓延,沿着青铜所铸地精美油槽流过去,点燃了一盏又一盏华美的莲花座油灯,像夜空里璀璨的星河瞬间点燃了漆黑夜幕。张大了嘴的所有人看到:全部都是黄金铸就的大殿里面,红的、绿的、蓝地、白的、透明的宝石成堆。金子和银子被铺成了绕殿三周的长城。高高地堆积着,珍珠玛瑙和玉石古玩一箱一箱地装得溢出来。还有的被随意丢在一个挖出来地坑里面,四处散落。整个宫殿的布局有点类似山河地理,有山川和河流,山川由金银堆砌,河流里淌着一种金色如黄金融化的汁液,还有无数闪闪发光的碎砖,看去犹如满天繁星。
那些幽国士兵们的目光全都被巨量的世所罕见地财宝所吸引,他们地眼里此时根本已看不到满地手抓着财宝死去的骸骨,他们地眼中,只剩下珠光宝气的光华,在不停地流转着,流转……
即便是祈幽若出生在王室,也没有见过如此多珍宝,暗道这沧流国果真不是一般的富有!刹那失神之后,她把目光转向墙上,那四壁绘满了举臂飞升的飞天与散花的仙女,以一种罕有的七彩釉绘制而成,飞升舞动,捻花垂目,神态惟妙惟肖,尊尊面带慈悲法像。
墙上的油灯照耀着地面堆积的宝石光华四溢,流光溢彩,照射到四壁,那彩光似乎使得彩绘的飞天也灵动起来,她们舒展肢体,轻歌妙舞,一副一副就好似活的一般。祈幽若的目光也随着这些壁画而目不转睛。
她没有阻止士兵们扑向财宝,她只是在想:在这样一片美丽的圣境之中究竟会埋藏着怎样的杀机?虽然这里似乎连机关暗箭也没有,她却莫名地感到了一丝死亡之气袭上心头……那些飞天仙女的笑容依旧慈悲善意……周围,青铜油灯的火焰燃起时,伴随着极淡极淡的一缕幽香,那香味令人全身的毛孔逐渐松驰下来,在那淡淡的香味里面,那些幽国士兵的人影一直在晃来晃去,似乎在搬运财宝,而一直看着那些壁画的祈幽若,感觉她要找的东西就在这里,离她很近,但是,还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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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老爹是大侠,叔叔是高手,听来这个家世不错啊!
可等等,为啥这一家子个个都这么面黄肌瘦?
什么,家里连锅都揭不开了?
怒啊,既然当大侠如此没钱途,何不做个小地主?
且看史上最有潜质的一代未来侠女如何发愤图强,誓奔小康!面壁去……捂脸……偶只是说好女十八了,好嫁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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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六章:皇陵杀机
“你真的相信会有所谓的轩辕权杖吗?或许这根本就是一个上古流传的骗局。”
山洞,巨大而空旷的境地。水声哗哗在四壁回响,潺潺涓流淌过脚下的巨大青石,丝般滑过碧绿青翠的苔藓,这是一个活水源头所在的地下洞穴,两个人立在岸边突起的巨岩上,洞里呜呜的风声吹起了他二人飘飞的衣袂,在那不远处的洞穴里面,还有一座小小的支立在水面的树屋,青竹为四壁,茅草覆顶,看去竟十分雅致。沿着脚下蜿蜒的卵石小路,便到了那树屋下面,爬上竹梯子,只见屋内摆设全无,只有一个八角状的古怪匣子安在地上,孤千城围着那非金非玉的匣子转了一圈,端祥一会儿,拿过连城手中的白玉古佛往八角匣的顶端嵌进去,只听“喀”一声轻响,匣子果真像珍珠蚌一样缓缓打开了一条缝,里面霞光瑞气千条,露出一颗硕大的冬珠。
将冬珠从那里面取了出来,二人看了看不由感到奇怪,这不过是一颗普通的明珠,虽然价值连城,但也没有必要特意来取,不知那苦头陀和尚是何意思?
“师父给你的见面礼,就收着吧。”
被人像小狗那样拍了拍头部,连城愤怒地回头瞪他一眼。发丝穿过那人修长的指尖,笑意温柔挂在嘴角——小-说-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随着他的目光连城亦看到,当那个八角匣子被打开的时候,山洞的顶端也缓缓地向两旁打开,分裂地穹顶形成一个八卦的形状。一边颜色较灰,而另一边漆黑阴黯,洞内有光漏了下来,他们这才看到,洞里垂下的藤柳就如同一条条婉延的绳索。通往洞的顶端。
连城跃起抓住了一根花藤,刚要施展轻功往上飞升,忽地腰间一紧,仿佛有个沉重地东西挂在了她腰上,回头一看,却是那个死皮赖脸的家伙,正紧紧箍住了她的腰,还趁机在她身上摸了两把。以至于她都不清楚自己怎么被他从洞中拽了上去。
眼前忽地光明一片,在一个圆形的洞窟里面,四周有隐隐的梵唱声传来,侧耳仔细去听,却发现那轻微的乐声原来是洞中悬挂的风铃,与壁画上面那些粗糙的不知名地细小颗粒被风吹动所发出的极为规律而动听的声响。
目光从四周绘满的七彩壁画收回,连城的视线终于忍无可忍地落到了那只搭在她腰间的大手。
“喂,摸够没有?还不放手?”
“听,是什么声音?”一墙之隔,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咆哮——小-说-网夹杂着着无数挣扎垂死的呻吟,如针一般扎入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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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被打断,连城的手还被他握着,孤千城手指摸索着接触到了壁画上面一个异样的突起。轻轻一按,只听轰隆一声响,在他们面前的圆形墙壁打开了。
原来所有地洞窟都是相通的,他俩明明是在往下走,却又回到了以黄金为山脉,珍珠为河流的皇陵藏宝大殿,眼前的景象令他们也吃了一惊,只见整个金碧辉煌地大殿里面弥漫着一股乳白色的气体。所有人都浑浑噩噩的似乎陷入幻境里面,有的互相斗殴而死,有的抱着财宝陷入了疯狂,有的拼命把头往金墙上撞击,直到撞得头破血流,有的干脆因受不了幻觉的折磨而自杀。大殿里东倒西歪地全都是幽国士兵的尸体。有的七孔流血而死,有的互相砍踏而死。有的坠入黄金河流中淹死,有的自残而死,那金碧辉煌地财富之地就像是阎罗地审判之地,谁也不知道刚才都好端端在这里的人曾遭受到怎样可怕地幻觉折磨,他们死状凄惨,甚至比被机关与利箭射杀还要令人不忍目睹。大殿的入口已经被穹顶上掉落下来的巨石牢牢封死,有些人挣扎着逃到了门口,但因为已经没有退路,最后还在死在了这片杀机四伏的奢迷地狱。
“咱们走吧。”
被人拉了拉手,连城才从那一片惨烈的景象中回过神来,跟着他越过一地死尸向大殿最高处那个王座走去。虽然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连城明白这王座应该就是离开这座大殿的关键所在。
“楞着干什么?把转经轮放进去。”孤千城挥手把一个扒在宝座上的光头大汉推了下去,转身招呼神游天外的某人。
“…城愣了一下,忙从怀中取出来,孤千城接过转经轮便往宝座扶手的一个钥匙孔里嵌了进去。
彼时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天摇地动,洞窟的顶上噼里叭啦掉下来一块又一块巨岩,金水忽然由沟渠漫延上来,与另一脉银水交融在一起,顿时,产生骨都都不停冒着泡泡与热气的一股不明物质,所过之处,沾染到金银水的幽国士兵尸骨一下子就像纸片似的被整个儿融解掉,洞窟不断地在塌陷,洞顶上方的石块与壁画不停地掉落下来。
又有一副巨大的壁画连同整个石窟大殿的横梁掉落了下来,孤千城眼明手快地搂住了连城的腰向旁边一闪,站在了安全的一侧,在整个大殿都在不停地倒塌和融解的时候,金水银水快要漫上了宝座下的台阶,忽地,天空像有星光漏下来,二人同时抬头去看,只见塌陷了的一块殿宇上方,有星光从上面漏下来,说明,那是一个出口!
二人对看一眼,没有多说什么便朝那星光处沿着洞壁试图向上飞跃。
一片混乱中,他们并没有发现,原来在整个不停塌陷毁坏的大殿里面还有活着的人。
当他们从那星光漏下来的通道里冲出去的时候,后面亦有两条黑影紧紧跟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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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七章:天降红光
“这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好像是凤凰山。”
“凤凰山?”
“对。”
夜空广褒,星垂四野,清风吹落了满树繁花漫天飘舞,二人站在花树下,忽然见天空中启明星亮起,格泽、昏昌并现,一串流星忽地划过天际,拖出一道长长的帚尾,倏然消失。
“格泽、昏昌并现,大凶之兆,天下动荡,今岁必有刀兵。”
“根本没有所谓的轩辕权杖,老和尚为什么骗我们白走一遭呢?”
“我想,师父也并不知道壁画后一无所有,历代守护着皇陵的人,都相信轩辕权杖存在的神圣,拥有它,沧流国将成为中州的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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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成为霸主吗?”
“不,对我来说,有个志趣相投的伴侣,年年月月夜夜,像这样坐在草地上看星星,余愿已足。”他漂亮的眼睛就像夜空里的弯月,高兴的时候会像小船一般微微地翘起,墨色的眼眸宝石般璀璨夺目。
“咳……”忽然被那眸中笑意呛到,连城的目光投向远空……可惜呀,自己却不是那个可以陪伴他走完一生的人。
在他们身后,蓦地传来一声冷哼,两道人影一先一后落在了星光下大树的阴影里。十六首发
“好个志趣相投的伴侣,未请教国主您身边的这位又是谁?”
来者一男一女。女子身穿绿衣,腰如水蛇,暗暗的星光下。绡衣薄透,曲线玲珑,天生便是一副媚极地风骨。男子头上戴着铁盔,面容被藏在阴影里看不清,只觉得身材高大。肌肉与骨骼被藏在盔甲里面,却仍然能使人感觉到怦张的力量。
“幽国公主。想不到你也对我国皇陵如此感兴趣,身边这位又是谁?”孤千城不答反应。
早已察觉到被人跟踪的二人对祈幽若的出现并不感到意外,连城的目光有点奇怪地在那绿衣女子和孤千城地脸上转了一圈,抱着手臂退到后面,摆明了坐山观虎斗。而那个全身盔甲的男人则始终看着她。连城有点不悦地皱了皱眉。
祈幽若的目光从孤千城的身上暂时收了回来,似乎才发现自己身后有人,回过头看了一眼。
“八妹。怎的未经父皇同意就擅自闯入人家的皇陵,若不是哥哥我跟着你,只怕你连今晚的月色都见不到了,你可真是鲁莽啊。”
“六皇兄?”乍然出现的人令她颇感惊讶,似乎并没有想到,她一直以为跟着自己地只是贴身护卫中的一员。刚才在地底皇陵,她也差点被幻象所迷惑,关键时幸亏被人推了一把,所以虽然对她这个野心勃勃的哥哥出现在这里,令祈幽若感到几分忌惮和猜疑。Paó但他毕竟也救了自己一命,祈幽若知道自己实力远远不如他,只得自动地退到了他身后。那男子并不多话,转而面向孤千城。
“阁下就是沧流国主?”
“正是。”
“在下幽国祈月照。”
那男子拿掉头盔。只见他剑眉星目,刀削一般的五官透出一股野性,体格十分健硕,就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猛豹,充满力量之美。他与孤千城,是完全不同类型的男子,与秦王政那般浑然天生的王者气象又有所不同。若孤千城是扶摇九天之上的鹤,秦政是龙。此人便是狮:爪牙锋利,百兽无不对其俯首称臣。
他虽然在与祈幽若谈话,目光却始终笔直地看着那对衣袂飘飘,不似真人的男女。如果说祈幽若是地上的孔雀,那黑衣女子便是冲破火海地凤。幽国六王子祈月照双目一直看向这美丽女子,饶是他自诩看遍天下美女。也不由惊艳不已。倾国之貌原被世人称作红颜祸水。可在她身上容貌反而只是一种陪衬,她冷漠、骄傲。淡泊如睥睨众生,那种绝俗的气质远远能够掩盖世上任何丑陋的相貌,何况她若一朵洁白无瑕的百合,如此美丽。这是一个值得任何男子为她付出一切地女人,怪不得沧流国主看不上自己的妹妹,地上的凡鸟哪比得上云宵的凤凰。这只凤凰,果真没有男人见了会不动
冷冷的目光中透出幽怨与嫉妒,尽管有所掩饰,还是能让人读出她目光中的占有与嫉恨。
看来这幽国公主必定十分迷恋于他,说不定因爱成恨,愤怒之下才举兵来犯国境?
连城目光促狭地看了一眼身旁的紫衣男子,迎上他不高兴地一拧眉。袖子里的手被捏了一把,并且还在轻轻抚摸着吃豆腐,这下换连城嘴角抽搐,狠狠一掐他地手心。
“我说,虽然不介意二位在我们面前打情骂俏,好歹顾虑到还有别人的存在吧?”
祈月照笑得像头狡猾的狐狸,只有在他低眉敛眼的时候,才有一束精光迅速划过。对于他不采取任何动作的态度祈幽若显然并不赞同,忍不住道:“六哥,大军虽然败了,但我们只要抓住沧流国主还不比什么都强。至于他身边那个美人嘛,如果你有兴趣,便归你了。看她那骚样,床上工夫必定十分了得。”
闻言,现场三人顿时脸色全变!
祈幽若几乎还没有反应过来,祈月照的巴掌就落到了她脸上,连城手腕一翻,一枚树叶在指尖变得如针一般锋利,她地眸底杀机一闪,手腕适时被人按住,树叶如飞刀一般划破空气,锐利地叶缘沿着祈幽若美丽的脸宠划过,一刹时她花容失色!一颗血滴子就顺着耳边地脸颊滴落了下来。她几乎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更没有想到祈月照会挥她,登时愣在了那里。
“记住,下次再敢出言不逊,划破的可就不止一点点脸皮了公主。念在沧、幽两国刚刚签定停战条约,今日我并不为难你们,若还不走,休怪要追究你们盗我皇陵之罪。”
“多谢国主,今日承你的情,改日定当有所回报,告辞。”
祈月照也不多话,向他拱了拱手,目光在楚连城冰冷的脸上流连了一会儿,拉起犹不甘心的祈幽若,施展轻功几次飞跃,便没入黑黑的夜色中。
“喂,干嘛护着她?看到美人破相心疼了?”
“谁心疼?要不是看你与祈月照眉来眼去,我才懒得赶他们走。”
“哼!”
“哼!”
杀风景的二人已经走了,夜风依旧凉凉的沁人心脾,二人还在赌气,忽然见天空倏地划过一道红光,轰然爆裂,如同烟花一般盛放如优昙。
漫天抛洒的火星之中,仿佛有一物笔直降落下来,轰一声,火势在西山熊熊蔓延,燃烧起来。
八十二下 一百五十二章:凤凰涅盘
身体太差加上怀孕的反应太严重了,胎儿有点不稳,死去活来整天一斤力气也没有,加上肚子痛担心,一直在床上睡了好几天没敢动弹,劫数啊真是!如今是度日如年恨不得死了算了,唉!
对不起大家了,搞得更新也断断续续,不过今天感觉好多了希望最难熬的日子快点过去吧神啊!感谢大家的,真的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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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哥,为何如此轻易放过他们?”
“你以为,就凭我们两个对付得了沧流国主吗?更何况他身边还有一人,功力并不在孤千城之下。若非放我们一马,你以为我们能够如此顺利离开吗?”
“难道就这样算了?!”
“算了?呵,怎么会?俗话说放虎归山必有后患,那沧流国主显然是小看于我,很快,他便会知道自己错得有多么离谱。”
“那六哥,咱们现在怎么办?”祈幽若看着祈月照被月光镀出一道冷芒的侧脸,虽然心有不甘,但她还不会傻得去得罪这位皇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是坐在同一条船上的,祈幽若虽一心想做皇太女,但她表面上却是祈月照的一派,幽王已然老迈,国中尚无储君,当前立储呼声最高的便是祈月照与嫡出的大皇子祈海望。
祈月照见她眼神一闪,当下也没有戳穿她的那点儿想法,说道:“如今自然是回幽国。虽然此次行动失败,但我会在父王面前为你美言,国中正在用人之际,想必父王也不会为难于你。皇妹虽然事事要强,但有句话还是要奉劝你。凡事不可一意孤行,倘若你听我劝告在峡谷按兵不动,对所有可疑人员详加细查,就不至于损兵折将至此,若非我随后赶来,你恐怕连这条命也保不住……。”
“皇兄教训得是,若我先前不因嫉妒蒙蔽,一心只想要报仇而急功近利。在收到你的飞鸽传书之后就小心谨慎从事,也不至有今日之败。如今说什么也没用了,这个仇我是一定要报地!”
“你明白错在哪里就好。”祈月照不再多话,忽然仿佛心念有所触动似的,回头去看,只见远空仿佛有一道红光划过,转瞬即逝,刚刚怔住一会儿,便被一声马嘶打断思绪,回头看祈幽若已从林中牵来两匹快马。她一边催促祈月照上马,一边却在心中腹诽:他若不是自己也有贪念,又怎么会尾随自己进入皇陵,无非是怕轩辕权杖被别人夺去而已。现在可好。大家全都竹篮打水一场空,当是扯平了谁也没捞到好处。
“回汾阳,与二路元帅大军会合再说。”由于星空浓云蔽月,夜色暗沉,加之已隔了两座山麓之远,祈月照看到的红光异象只是像一条长虹一闪而逝,没有看到山林燃起大火,脚下也没有地动山摇。令他觉得只是一时眼花看错,当下没有心情仔细观察,一拍跨下骏马,那马扬蹄长嘶一声,载起二道人影迅速便没入崇山峻岭的雾色之中。
浓雾越来越多,越聚越厚。青葱山岭如同被蒙上了一层绵密的白纱。露珠沙沙滴落,落叶盘卷而飞。
穿过浓雾。传来人地脚步声沙沙。
在他们面前,是一个巨大的山顶湖泊,湖水如镜一般,在那湖的周围,雾却显得非常薄,浅浅的如同一缕缕飘过发间拂起衣带的烟雾浮云,水气氤氲,雾气朦胧,满天星光倒映在天蓝色的湖泊上面,湖面飘浮朵朵落花的瓣儿,有那悠悠然在风中舞动的,也有飘飘然落到了湖面,还有人落到人地长发间,衣褶间,袖襟上,令人如同置身在云端仙境。.
火势已经熄灭了,周围根本没有燃烧过的痕迹,乍然闯入这山顶仙境的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把目光落在湖岸边的一只大鸟上。
那鸟羽毛全黑,红喙绿爪,怪异的是头顶着还有三枚彩色羽毛,像宝石的王冠那般闪闪发亮,细看却是湖水中的星光倒映在那油亮如织的羽毛上发出的星星点点的光芒,煞是美丽。大鸟一只翅膀受了伤,伸长了脖子似要去湖边饮水,忽然感觉到有人闯入,它地一对灵活异常的鸟眼睛立刻敬惕地转了过来,的溜溜观察着来人,过了一会儿似乎感觉到没有危险,低下头理了理羽毛便不理他们了。
“是只乌鸦吧?”
“哪有这么大的乌鸦,八成是一只灵兽。”但凡天下灵禽异兽皆通人性,善奔跑或飞翔,或通人言。连城看到那只大鸟,忽然眼前一亮,迅雷不及掩耳地转过身在脸上揉了揉,孤千城在旁边看着她把嘴角向两旁一拉一扯,咧开了三角形,下巴捏得尖尖地,露出一口白牙,眼角立刻多了三条鱼尾纹。
从没见过她这副模样,孤千城在旁边忍不住咧嘴要笑,却被死死地瞪了一眼。
“小家伙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哦!”连城笑眯眯地,谄媚地伸出了狼外婆之手,蹑手蹑脚地向闭着眼睛假寐的大黑鸟靠近,忽地,伸出手去抓它!不料黑鸟“呱”一声展翅从她手里飞走了,把两人全都吓了一跳,连城看了看手里抓下的两条乌鸦鸦的羽毛,楞了一楞,再看落在枝头眯着眼轻蔑地梳理羽毛偶尔斜她一眼的大鸟,她敢肯定这一定是只有灵性的鸟!
“哎我说,这只大乌鸦还满厉害的嘛!”
“呸!谁是大乌鸦!”
“嗯?谁在说话?”“喂,”连城推了推站在旁边掏耳朵地孤千城,“你听到什么没有?”
“没有呀。”
“那刚才谁在说话?”
“我呗,愚蠢无知的人类!你以为凭你的臭爪子可以抓到我吗?听我说——时空之门已经打开,如果不将一切还原,将会给这个世界带来灭绝的灾难。你们,从现在开始,被选定为守护权杖之人!”
一道低沉的语音忽然从天际传来,金光在他们面前闪现,就在那只黑色大鸟所站立的枝头,忽然树木熊熊燃烧了起来,枝叶劈叭作响,在孤千城与连城地面前,出现了一只巨大地,金色的大鸟,它地全身羽毛金光闪耀,头顶三簇金色翊毛,尾羽展开如同三米多长的屏风,铺天盖地,带着熊熊红焰,飞了起来,在空中盘旋。
“是凤凰浴火重生!”
“不对啊!快看。”连城拉着孤千城的袖子,两人被火焰所包围,却毫发无伤,山野寂寞,分明没有半点声音,但是那天际传来一般的谒语却在心头沉沉如雷声一般炸响。等到金光熄灭,火焰全部消退,他们看到了一个巨大雪白的蛋躺在一堆焦黑的灰土里面。
“难道,所谓的轩辕权杖就是一枚凤凰蛋?”连城似乎有点不确定地上前去摸了摸那蛋壳,触手温暖,尚有余温。应该没错,带回去再看看吧。传说中的确有我们沧流国的始皇帝,见凤凰而举义,最终打下了沧流国江山的故事。”孤千城也有点儿摸不着头脑,半晌只能得出这个结论。
“那什么叫……守护权杖之人,难道要我们去孵这个蛋吗?”连城摸着那个巨蛋,越响越,哪有这样的事呀?
“不管怎么说,回去再看看吧。”孤千城吹了一声口哨,在那崇山峻岭间忽地传来一声马嘶,一匹浑身乌黑如墨的乌云宝月驹闻声撒着欢儿朝他们跑来。这马是孤千城的座骑,颇有灵性,与主人心意相通,老远就闻着气息慢慢地追来了,这会儿听见主人的口哨声立刻一溜四蹄,的儿的儿穿过茂密的丛林奔来,不多时就到了面前。
“那好吧,白捡了一个凤凰蛋也不虚此行,将来或许还能调教调教当成我的坐骑,比师父的白鹤可威风多了!”连城接过了凤凰蛋抱在怀里,笑眯眯的,眼睛都成了一条缝,立刻,就被人朝脑门拍了一巴掌。
“想什么美事呢?凤凰也能被调教成座骑,别做梦了,快抓好。”
说罢孤千城首先把她扔上了马,自己随后跳了上来,连城很宝贝地摸着那个凤凰蛋,犹如自己生的那般心满意足,甚至都没有计较有一只手顺势握牢了她的腰,而此时孤千城心里想的却是凤凰的预言:难道说除了天下争霸以外,中州大陆还会因为其它原因而带来灾难吗?何谓——灭绝的灾难?
一百五十三章:山中寺庙
(经历了数月艰苦的怀孕旅程,目前本童鞋终于熬着熬着有些习惯了,正所谓没有最痛苦只有更痛苦,不光旧社会给人当童养媳是这么回事,怀宝宝也是如此滴,坏宝宝真是让妈妈半条小命都快丢掉了。好在怀胎十月虽然是长远而艰辛滴,但也是短暂滴,本人现全面长胖中……言归正传,近几个月不停地吃吃喝喝养膘过程中最不爽的就是本文还没有完结,所以尽管正在养猪还是忍不住出来溜达溜达,不管怎样要在宝宝降生之前完结,我会努力滴,谢谢大家!请走过路过的童鞋们多多捧个场谢谢!今日二更,第二更会在晚上六点半-)
是夜。
沧流国王军剿灭了叛党余部,擒住孤广仁,押往宗人府听侯审判。临淄城彻底未眠,暄嚣声直至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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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后,幽国向沧流国写下降书,正式签订了和平条约并作为战败国向沧流国岁岁纳贡的协议。边境一度趋于平静,这使得处于夹缝中求生存的楚国暂时争取到更多休养生息的时间。
很快又过一月。已是初夏将至,轩辕大陆一片蓬勃生机,各国百姓安居乐业,苗木葱郁茂密,快到了一年中乔麦收成的大好季节。
桃林中残花落尽,枝头挂满青红果实,晨露晶莹,各色野花点缀林间,远望如美人之颊,青翠欲滴,灿烂如荼。
这树林原是沧流国皇族秋狩之地,近日却来了一只白色的蛤蟆。每日里拎着一只小皮口袋四处乱蹿,采摘半青不熟的果实,偶尔停下来时,就坐在溪边地巨石上,看着天边的落日像哲人那般沉思。
在那云深雾绕的悬崖之下。传来瀑布飞泻之声。更深处有一山谷,人迹罕至。泉声叮咚,林中小鹿奔走。鸟雀啾啁,那些动物竟一点也不害怕生人,自由自在地在山谷中奔跑跳跃,偶尔还会到一间白色溪石与樟木搭成的小屋门前溜达,探着头闻闻里面传出的食物与药材地香味。
连城在这秘谷中已有些时日。所谓山中岁月容易过,不知不觉已有月余,凤凰蛋却一点也没有孵化地迹象。
这日她早早地收拾完毕上山采药,留下白玉堂看家护院。这只蛤蟆于是搬了张小凳坐在家门口,嘴里吹着口哨,拍打着雪白的肚皮惬意地躺在一丛藤花下晒起了日头。院子里有一垛儿堆得一人多高地柴禾,上面架了一口锅,沸腾的锅里正煮着馨香四溢地药汁,不远处则是一只放在柴火堆上晒太阳的巨蛋。四周围密密实实地用柴枝搭成了一个半圆的巢。
山谷里静悄悄的。忽地,一大一小两个和尚不知从哪里刺溜蹿出来。三穿两蹿就进了院子,还没等大伙明白过来,就一把从腰后面掏出了大口袋,把那只毫无防备的蛤蟆往口袋里一罩,装了就走,临了还看了一眼躺在鸟巢里面地巨蛋,似乎也想带了走,终究只是深深地望了几眼,转身麻利地蹿进灌木丛中去了。
逐渐远去的脚步声中,听一个声音迟疑道:“师兄,你确定蛤蟆会说话?抓错了可不好。”
另一个声音道:“不会不会,好玩得很呢!”
前者:“那咱们要不留个小纸条?所谓不问自取谓之贼也。”
后者:“怕什么?有师父在。”
被那两人轻功颠得七昏八素的蛤蟆在口袋里翻着滚儿,口吐白沫,三下两下就感觉离开了步云山谷,不知要往哪里而去?
崇山峻岭之间,在那浓雾弥漫的云海深处,只见一道黑影迅速地在悬崖峭壁之间敏捷地攀爬。
连城登上了山谷最深处的悬崖,举目四眺,周围一片白色浓雾,在那浓雾之中,隐藏着许多不知名的植物,生长着一些在别处难以采集的名贵药材。她一边将所需草药采集到背蒌之中,一边按照日出的方向推算时辰,当她登上最高的山峰,天顶已是烈日高悬,时近午时,周边浓雾淡去很多,在那一片云海之中,只见一黑衣女子长身而立,衣袂飘飞,乌发随风而舞,自远空飞来地一只苍鹰在头顶盘旋了两圈,停在了她向上举起地手臂。那鹰羽毛乌亮,爪喙锋利且为红色,是一种极为罕见的鹰种,它停在连城臂上,就如同一小朵静止不动地乌云,良久,才拍了一下翅膀,低头惬意地梳理自己的羽毛。
连城解下鹰脚上系着的一个竹筒,里面是一张泛黄的丝绢,写了几行字,她看完以后便随手放飞苍鹰,苍鹰在头顶盘旋着低鸣几声,缓缓越过头顶,一振双翅,笔直向云中穿去,越飞越高,直到变成了一个黑点。
信上说楚国与幽国在荆谷关交锋,荆谷关原是楚国的地盘,周边有西晋、魏等小国,后西晋、魏国被幽国吞并以后,国界便与楚国直接相邻。想必幽国在与沧流国交锋之后损失惨重,因此急于从楚国找回一些利益,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开战了。将绢纸折叠入袖中,连城迟疑了一会儿,只是遥遥站立山颠,面上没有任何表情。
而此刻在临淄城中,楚王派来的使臣也已经到达沧流国国都,表面上是带了礼物来和沧流国建交,实际上携了楚王的密旨来迎接楚连城归国。
使者来到馆驿,早有人安排接待,仿佛沧流国早已知道他要到来一样,却只是好吃好喝招待着,绝口不提晋见国主,而他旁敲侧击地向人打听楚氏遗孤下落,也总有人以各种借口搪塞过去,没有人愿意告知他真正想要得知的消息,仿佛这一切早就安排好了,有人在暗中阻止楚连城与楚国的来往。却说楚庄王派来的使者也并不笨,很快就看出其中端倪,转而将此事压下,表面上对沧流国的安排十分满意,暗中派出小厮到外头探听消息。
另一边连城已收到司徒凤飞的消息,却不知她心中做何打算。只是当她回到药庐的时候,发现白玉堂不见了,令她微微感到讶异,不过看到地上留下的脚印和贼人不小心丢失的佛珠,便明白过来,当即直奔皇陵遗址外的皇家寺院——坤景寺。
夜色,如同往常那般深浓,万物如同被披了一层乌纱可见,天空光影疏淡,风起,云团涌动。
距离山谷并不很远的一座古刹,青墙红瓦,墙壁爬满了藤萝,隐隐的传来架锅烧水,和尚们做宵夜的声音,然而到了跟前却发现空荡荡的寺院里面悄无声息,寂静异常,没有往来杂乱的脚步,也没有颂经念佛的声音,安静得令连城眉头一跳。
夜阑人静,红色琉璃瓦铺盖的屋顶,忽然来了不速之客,像进自家的院子一样熟门熟路到了方丈的禅房前,接着,一脚踹开大门。
一百五十四章:锦囊
当那一脚贴在了门上,大门应声而倒,黑乎乎的禅房里,适时传出一声极其心痛的长叹。
接着就有一个老僧汲溜着破鞋从不知哪里的角落急匆匆走出来,灯光照亮了他圆乎乎的脸和不停抖动的眉毛,左手拿着木鱼,右手却是一根来不及毁灭证据的鸡骨头,鸡骨头油滋滋的,显然刚被啃过。见人看他,老和尚忽地眉毛一抽,耳朵一红,急急忙忙把鸡脚骨往怀里一塞,转身若无其事地打个哈哈“啊,阿米啊那个陀佛!施主近来无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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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算无恙。当然,没有大师活得如此滋润。”连城皮笑肉不笑地向四周瞧了一眼,老和尚被她注视得有些心虚,偷偷把油手往衣服上揩了揩,“呵呵……哈,呃呵呵,那个,那啥,小友许久没来,老衲正愁找不着棋友,来来来,今夜月圆星稀,天气甚好,不如爷俩杀上一盘何如?”
“可惜,晚辈并不是来找大师下棋的。”
未等回绝,老和尚早已屁颠颠地在枕头下面摸出了他那副价值连城的白玉棋子,闻言不免有些失望,但他并没有因此放弃,正打算说点别的啥,忽地听到隔壁禅房传来一声突兀的惨叫
“主人啊!救命!救命!和尚们要水煮青蛙了!救命!”
随着喊叫声,被踹开的大门外,黑影一闪,有东西正以着极快的速度,一蹦一跳地跳进来,借着光源一看..却是一只浑身雪团似的白玉蟾蜍,一蹦就跳上了连城地脚背,接着揪住裤管往上爬了两下掉下来,见爬不上去,便迅速躲到连城的脚后跟去了。门外接着走进来一大一小两个拎口袋的和尚。年纪稍长的长着一张芙蓉白玉面,狐狸眼眨巴眨巴,正是法号无尘的那白衣居士,只见他新剃了一个光头,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举手投足皆是一副花和尚地模样。
二人追了进来,一看屋里老和尚朝自己二人瞪眼,忙把口袋往腰后面一塞。若无其事地溜达两步,打了一个稽首道:“师父在上,弟子有礼。”
过了一会儿,才像是刚发现了屋里有另一个人,转身笑眯眯地过来握手,嘴里说着:“啊呀啊呀,楚姑娘也在这儿,来来来,过来给师叔磕俩头,师叔给你见面礼。”
“无尘。休得胡闹。”
听老和尚斥责了一声,那人忙把肩膀一缩,鹌鹑似地闪到一边,但他的眼睛也没闲着。目光一闪一闪地睨着蹲在了连城脚后跟,嘬着嘴巴朝他比划爪子的那只蛙。
“正如大家所看到的那样,它不是一只普通的蟾蜍。”连城并没有隐瞒的意思,当下心里又有另外的打算.只见她伸出掌心,白玉堂便一跳跳到了她的手上,讨好似地拿脸去蹭她地掌心,接着一跳跳进老和尚的洗脸盆,两爪垫着后脚勺。在满满的清水里面悠闲地仰面朝天,打着圈圈漂游着。
“它来自另一个时空,和我们这里不一样的世界。”楚连城接着说道,不顾屋里几个人表情丰富地盯着自己,又说,“它本是一个人。”
“只因一次意外它穿过了它的空间来到我们的空间。并且因为灵魂易位。从人变成了一只蟾蜍,虽然如此。但他仍然拥有人的思想和意识感情,我曾想有朝一日帮助它恢复人身,但是恐怕力所不能及,便想将它交予我师尊再作打算,师尊他云游四海行踪不定,我有要事在身,所以想把白玉堂暂时寄放在大师处,不知大师意下如何?”
“也好,也好。”老和尚掂着胡须点了点头,倒并没有惊讶的表现。连城在他的招手示意之下,坐到了禅榻前的蒲团之上,老和尚盘腿在榻上坐下,捋了捋胡须,微微闭起双目。
“你们俩且先退下吧,为师有话要和小友说。”
老和尚挥了挥手,那无尘子和尚与身后地小和尚忙应了一声“是”,忙退出禅房并将倒在地上的房门扶起关上,松松垮垮地挡住了那外头透进来的星光..
“大师为何不问我它的来历?难道就没有任何疑惑?”
脸盆里游着地那只蛙已经熟门熟路地摸到老和尚摆放供品的祭台上去找吃的东西去了,连城转而向老和尚询问。老和尚眼皮也不眨一下,答道:“你说什么,老衲便信什么就是。我早知沧流国终归是留不住你的。”
连城被他看得有些古怪,问道:“大师为何这般说?”
“难道,你不是顺道来向老衲告别的吗?”
“真是什么也瞒不住大师的眼睛,原本是没打算告别的,看来不得不向大师说一声再见了。”在那两条长长的白眉下面,两只小如绿豆却老辣精明地目光一闪一闪地透出两道奇异的光,连城只觉得这老和尚颇为滑稽可笑,果真和师父有得一拼,俩老头不愧几十年亦敌亦友,连那算计的眼神都十分相似,虽然明知有阴谋,但还是让人觉得十分亲切。当即她微微一笑,装作细心聆听教诲的模样。
老和尚显然对此表现十分满意,接着说道:“娃儿啊,你师父虽然与我不和,但老衲却与你十分有缘,老渔翁这辈子唯一能让老衲嫉妒的就是收了你这么个好徒弟,很好,嗯,很好。”老儿摸了摸白胡须,不知道是陷在他与南海仙翁之间的陈年积怨里不可自拔,还是在为自己没有抢先弄到这么一个冰雪聪明地徒弟而感到惋惜,长长地吁着气道,“虽然是天纵英才,然一生却要失去很多东西,这就是你地命运。但也未必不可解,只要你能悟出其中道理,早日超脱红尘,便能不被俗世所累,当然,老衲并非劝你看破红尘,而是希望你每做出决定之时,何妨多考虑考虑,不要执着于太深。”
“是,晚辈记住了,多谢大师教导。”连城只道他有什么小九九正等着算计自己,不料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一楞之下觉得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由有些许惭愧,心想这和尚也许比自己师父厚道一些,便又对他尊敬了几分。
老和尚看她俯首贴耳专心受教的模样更加满意,话也不免多起来,又唠叨了一通才道:“凤凰原是天地初开时衍生之物,浴火而生,逢万年降生于世,要孵化它可是不容易地,需要有万年地火之晶,以及四条地心火晰每日不停地喷火,经历七七四十九天方可破壳而生。城儿已经去取地火之晶了,如果你能再等上几天,或许就能带走那只小凤凰了。”说罢,他点点头。
闻言楚连城却吃了一惊,先不说地火之晶埋藏于地底深处根本无法取得,地心火晰更是一种比千年冰蟾还要剧毒无比的毒物,关于这两样宝物的记载武林之中也只有少数几个人有过听闻,去寻找它们的人没有一个能够活着回来,老和尚竟然让孤千城一个人去冒险,难道竟没有一点担心吗?
她的眉头不免皱了起来,问道:“为何大师之前并没有对我说孵化凤凰蛋需要借助地火之晶与地心火晰?”
“呃,那个啊……”老和尚挠了挠头,显得有些心虚,道,“此段秘闻乃载于般若波罗经缺失的一页,被老衲在不久前偶然得到,因着是偶然,所以还没来得及和小友密切地磋商磋商,所以那个……呵呵……”
他一边说一边观察对面这面色漠然的黑衣小姑娘表情和反应,见她伸出手,忙不迭从怀里掏出一张地图给她,对方也没有多说什么,站起来就走。
“等等。”不料老和尚又叫住她,摸啊摸的从怀里又掏出另一样东西,嘴里说道,“今日一别,不知何日再相见,老衲便再赠你一个锦囊,切记,当你遇到生死存亡关头的时候,才能打开来看。”
“多谢。”连城拱了拱手,背影一闪,便如来时那般无声无息地消失。说时迟那时快,一道雪箭也从老和尚的洗脸盆里冲起,打了一个旋,正待追去,不料吧叽一声,被什么东西给打了下来。
“阿弥、那个陀佛进到佛门,就得守规矩。”老和尚再度盘腿在榻上坐了下来,在他脚下,一只没有料到敌人忽然偷袭的蛤蟆仰面朝天载倒在那里QQ……
一百五十五章:再见他时,那人在火海中微笑温和
原本,并没有打算告别,自那以后,也许不见面反而是好的。可是一再一再的,仿佛有一条看不见的线在牵引着彼此,牵引着每一个人,甚至,牵引着这世界发生的每一件事,巨细无靡。
天穹下,黑色的夜幕里,女子纤细而坚韧的背影依然孤傲而,晚风吹得长发凌乱,树影沙沙,云影涌动如战鼓在擂。
背后远远的,仿佛天空低回着一声亢长的佛号,有人叹道:“切记,执念,乃是人心中的魔。”……
理智告诉她,楚国,并不是一个能容得下女人的国家。然,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她还是放不下,也不敢忘怀老父的遗愿,父亲曾道:宁可天下人负我,不可我负天下人。
不负他人,便负自己。也许,她也正在走着一条与父亲同样的,曾经被自己认为是愚蠢的道路,而且,早已一点一点地在其中迷失。往往只有闭起眼睛的时候,隐约有另一个自己冷冷而漠然地看着这一切:一点一点,正在向那命运既定的轨道慢慢地移动着。也注定了,将要属于楚连城的悲剧……
而她也开始思考自己为何还会在意一些与家国无关的事情?为何正在这条路上?为何在炽热的火山之巅,一点一点向下深入?为何有一个人影在心中忽隐忽现,久久不绝,为何……心里忽然闪过一种莫名的感觉,仿佛有什么地方痛了一下……为何?
最后一次,如此冷静而理智地审视一遍自已……抬起头,看到的,是在火海之中向自己微笑温和地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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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的样子如此狼狈,火焰烤焦了半边衣服,火舌在身上乱蹿。他仿佛毫不在意。
那个人,他一手拎着一只丝丝吐火的地晰,站在地心之岩,地火之中,如同天神那般,向她微笑,如此干净而温柔。
当他烧焦的发丝擦过她的脸宠,通红地火焰映出黑色瞳仁中的另一个自己。猛然间,她发现自己的心已经充满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东西,忽然想抛下所有的东西,所有一切,就只要这样静静地与他在一起,隔着那么近的距离,静静地望着……伸出手,便能触碰到他滚烫的脸宠。
“傻瓜,你来这里干什么?地心之火马上要喷发了,快走!”一手拎着装了火兽的笼子一手抓了她地胳膊,那人半焦的衣服与发丝在烈焰中鼓舞如飞,她不记得自己回答了什么,似乎语气不善。两人吵吵闹闹地沿着火山喷发的洞口向上攀爬,地心之火在脚下越喷越高,来势汹涌,浓烟与烈焰如同追逐的火龙,当她发现不对的时候,他的动作已经越来越慢,最后连城用拖的才把这一百多斤重量的男人和他捕获的四只猎物弄出了火山口。
当他们险险滚下山崖,火山在同一时间喷发。滚滚岩浆溢出山巅,如同洪流那般顺着山体流下,将一切烧成火焰与灰烬,将一切化成火海。隔着几米远的距离,火势冲天,空气也仿佛变成了炽热地火苗。
数个时辰后。一场大雨才浇息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山林之火。
而隔着几座山谷。在天际隐隐的青光与丝丝的雨中,两条人影落在了潺潺流动地溪谷。微光下的泉水映出了两人狼狈的模样,凌乱的发丝,焦黑的衣服,炭灰一样的脸宠,还有彼此蹬鼻子瞪眼的模样。
“哎,我说你这笨蛋,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呀?差点就变烤乳猪了知不知道?”
“还好,现在不是没事嘛,我看你倒好像一只黑色的大乌鸦,比我好不到哪去.”
“呸,要不是因为你,老娘我用得着巴巴跑来烤火玩吗?”
“这么说,你承认你还是在意我地了?”
“我呸……”
“不许说脏话!”
“……喂你给我吃了什么?”
“放心,吃不死人,谁叫你这么聒噪。”
那人朝她翻了个白眼,忽然便不动了,静静地把身体靠向了冰冷的山岩,灰黑的脸宠在微光下看不出表情的变化,一动不动的,直到连城触摸到他冒着冷汗的额头与他靠过以后瞬间变得火热地山岩,才紧张起来,立即掏出所有地解毒与疗伤滋补药丸,选了几样给他服下以后,扶起他往不远处居住的草庐走去。
经过一天一夜地疗伤,第三日天光微明的时候,孤千城的脸色已经慢慢好转,内息也平复了下来,被地晰咬伤所中的毒也解了,只是脸宠显得有些奇异的潮红。地心火晰之毒奇毒异常,就算孤千城本身已是百毒不侵也无法抵御它的毒性,幸亏他功力深厚而且及时得到治疗并排出了体内毒血。
连城见他已经无事,便到谷中去采了一些新鲜的水果和草药回来,炉上熬好了米粥,便盘腿坐下练功调息,慢慢消化昨日孤千城给她吃下的不知名内丹。这内丹仿佛对她身上由来已久的寒毒十分有效,且能明显地感觉到内劲在体内不停地增加、膨胀,尽管替孤千城疗伤了整整一日一夜,她不仅没有感觉到任何疲乏,反而感觉体内气息源源不绝,有进一步膨胀之感,如此她又怎么会不知道这颗内丹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需知内丹乃是生存了至少一千年以上的动物吸收天地灵气而凝结,乃是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宝物,它不仅能提升练武之人的功力,而且有疗伤解毒的奇效,孤千城原本可以留着自己服用,却这样给了自己,纵然连城告诉自己不必对他表示感激,却也禁不住心中动容。他与她,注定今生纠缠不休,理不清,也还不清。谁是谁的,谁欠了谁,爱着还是恨着,她没有办法真正地明白。
太阳升起又落下,落下又再升起,日月星辰不断地交替,当连城再度睁开眼睛,并不知道已经是三日以后了,天空已经完全黑下来,今夜没有星辰,点着灯的小屋里面,木椅竹床,茶壶里在滋滋地冒着雾气,不远处一个人一双眼睛笑眯眯地望着自己,他坐在檀木椅上,风华绝代地倚着,单手支撑尖尖的显得有些瘦削的下巴。
“你醒了。”
他盯着她看,很久,忽然问她:“你相信在我们的世界之外有另外一个力量非常强大的世界吗?”他说,仍然笑眯眯的,表情却有一些凝重的意味:“你猜,我在地心之下看到了什么?”
“我当然相信,这个世界之外,有另一个世界。”
此时她回答他的,只不过是自己所知道的一切,的确,在他们的世界之外,有另外一个世界,也许还不止一个。但她此时却并没有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不久之后,连城才终于了解这个问题真正的答案。因为,她亲眼看见了那些东西……那些令她也根本无法想像的东西……
一百五十六章:终成眷侣
“哎,你看到什么?”她问。虽然答案可能出乎意料,但还是令她很好奇,人类天生就有探知的**,不管是谁,连城也不例外,她还很想知道那颗内丹是从哪里来的。但孤千城此时却陷入了沉思,并没有回答她的提问,人却不知什么时候飘到了她的身边,拿一根手指戳着连城的后脑勺玩。而对方立刻就回过头来,拍掉他的爪子问:“你干什么?”
“没什么,调戏呗。”
看在他刚刚还表现不错,忍了。
过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她忍不住,又开口说话:“喂,我肚子饿了。”
某人眼珠一动,手里立刻就变出一根红彤彤的东西:“要来根新鲜的胡萝卜?”
连城:“……”不由又疑惑地看了他几眼,这厮今天很奇怪,到底哪里奇怪她又说不上来。
“别小看这根萝卜,它和别的萝卜是不同的。”
“有什么不同,还不是一根萝卜..”同样是绿脑袋红胳膊,只不过比寻常的萝卜大一些,细看表面多了一层绒毛。
“你可能不会相信,我好像到过一个奇妙的世界,醒来的时候虽然一切都没有改变,但总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这根萝卜是我在火融洞里发现的,而我进入地火之海似乎有将近半个月了,这期间发生什么事情竟一点也想不起来。”
“是吗?”闻言连城不由也微感讶异,想起这半个月以来自己竟没有关心他在做些什么,不知道他也许曾经历过很可怕的危险。要不是偶然得到老和尚的指点,自己也许不会来到这里,倘若晚来一步,或许今生就再也见不到眼前这个男人。此刻,她地心思有点儿烦乱。没有注意到那两只屡教不改的爪子还在乱挠她的头发,越挨越近的某人几乎把整个身体都趴上了床榻,还把她赶到一边,连城被一阵麻痒的感觉惊醒,神游天外地脸色一下子就由黑变绿了,她发现此刻已经动不了,那条八爪鱼把她的身体四肢牢牢地禁锢在怀里,下巴枕在她的头上……,。爪子也顺势爬上了她的腰,就像颗刚从地里长出的植物,将她圈成了一团,连动弹都无法动弹。这个发现让她“腾”地一下羞红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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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所有一切的战争都是无谓的,总有人比我们更加强大。到那时,我们就不必再去争夺什么天下,不必再为了什么苍生,没有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永远,就像现在。”
永远……这是一个多么诱惑人地字眼,虽然明知不可能。但是当那如豆的灯火之下他笑笑的眼斜瞅着她,竟令人心中猛然一动。
连城回过神来,想推开他,但他的胸膛如钢铁般坚硬,根本不受她影响。
“喂你够了没有?很好玩吗?要不要再拿一床被子给你抱。”
“唉,你就要离开我了,难道抱一下也不可以吗?”他忽然叹了口气,难得的。竟让人听出一丝惆怅……
连城吃了一惊,回过头,正好对上那双漂亮的眼睛,和他额头落下的一缕丝般柔顺的头发,刹那间令人失了一会儿神,才结结巴巴地问:“谁。谁跟你说的?”
“你的眼睛。已经告诉我
“那好吧,反正这是我地自由。这儿不是我的家乡,也没有我要留恋的东西,我会把凤凰蛋留给你,你比我更有资格拥有它,你的心比我干净,比我宽广,我地心胸却狭窄得只装得下责任,我无法与你一起,你会有能力拯救天下,没有我,同样可以,我相信。”
她发誓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真诚的,但是箍着她的那人胳膊却越收越紧,显然怒气正在一点一点攀升,当她最后一次想挣开,陡然间天旋地转,身体换了一个方位,被人压在了下方。这时她才注意到孤千城的脸色通红,并且奇异地发着红光,浑身上下热烫无比,那双眼睛在望着她时,是清明的,但是却有一些别的东西正在慢慢爬升,雾气一样,悄然无声地开始蚕食。连城吃了一惊,猛然想起千年火晰的毒是不可能尽解地,它的毒液中还含有剧烈无比的催情作用,而这是根本没有解药可解的。她从他的眼中看到了压抑、隐忍,显然,他的自制力还足够撑到她头也不回地离开。
失神地瞬间,他忽然紧紧地抱她,在她耳边低语:“走吧,趁我还没有改变主意,快走。”
她有一刹那犹豫,移开目光去看他地眼睛,忽然之间,仿佛烛火的光照亮了彼此地瞳仁,她从他的眼中看到自己,同样迷惘,同样布满了一层迷雾,但是,她知道自己此刻正在做什么,这个游戏太累,谁也不想再玩下去了,既然明知会没有明天,为什么不可以在太阳升起之前给彼此最后一次机会?不必再试验谁可以为谁做得多一点,谁会成为谁的累赘,只是现在,她想做一回真正的自己。属于他,也属于自己的楚连城。
缓缓地闭起眼睛,感受到他热得发烫的唇附上她的,那炽热的感觉令人神经微微发麻。而他则趁她发愣之时,将舌探入她的口中试探的轻碰她的舌尖,尝到了一股淡淡的桂花香,然后撩拨似的卷起她的舌尖,在她的唇腔里来回搅动,邀她共舞。
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经历,原来两情相悦,唇齿相依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只能容得下彼此,再也没有其它、杂念、责任或者义务,所有的神经都只能感觉到满足与幸福。虽然以前也被他这样吻过,但是连城从不知道原来自己的内心深处还有连自己都没有发现过的另外一种隐藏的情感,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脸庞,从他开始变得迷离的眼神中,依然有一个清晰的自己。这时她才发现,原来一切都可以变得如此简单。
就像是,一个梦……
孤千城一只手箍紧连城的纤腰,一手托住她的后颈,慢慢开始加深这个吻。刚开始只是温柔的试探,后来慢慢变得激烈,他霸道的舌像要宣誓他的主权般,扫过她唇舌间的每一寸空间,卷起她的舌与他共舞着,纠缠着,直到空气开始变得稀薄,舌尖感到微麻,而彼此的衣衫亦如同春深之处的缤纷落花,静静地,悄然飘落在了小屋中碧绿竹枝铺就的地上……
一百五十七章:归楚
尘世之间,方寸之外,有神人居焉。
地火之海,魔域之门,居隐者曰祈。
传说,有一个神人祈连居住在地火之海守护着魔域之门,连通两个世界的通道。在那魔门之后,有群魔与神仙,那是区别于凡界的另一个世界,是修真者梦寐以求的飞升之地。
然而数千数万年以来,虽然传说中亦有几位凡界修真达到了那个境界,但始终只是一个美好的传说,没有任何人曾经亲眼见证过,也没有任何人幻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到达那个奇妙的世界,这就像是一场无果的梦境。
凭借着残存的记忆,他只隐约记得自己好像经历过一些什么,仔细去回忆的时候,脑中却仍是一片空白。那些依稀的片断在脑海里滑过,转瞬即逝,唯一可以证明自己并没有凭空臆想的是一些奇形怪状的果子,还有一颗连他自己也不晓得从哪里得来的火龙内丹,这些东西在他从昏迷中醒来便一直在他的身边。那十五天,究竟曾发生了什么?
睡梦中孤千城眉头紧皱,没有感觉到女子温润的指尖从他的发中穿过,轻轻地理着,低低地叹息。AP
她走了,终于甩袖而去,不留一丝留恋的痕迹。
紧握住手中丝帕,洁白的帕面仿佛还残留一丝药香。紫色晨衣松散地披在身上,乌发由肩头泻了下来,透过微微掀起的半个帐帘,男子的脸色很阴沉。
当一缕清晨地阳光透过草庐的窗棱。无声无息地投射在他如玉的脸宠,在一刹那,这张脸恢复了平静。就像是从未有过的阴霾散去,只有通过那紧泯的唇角,流露出主人此刻不悦地心情。
“楚连城。天涯海角,我绝不会放过你!”
崇山峻岭之间,峻马在林中奔腾,苍鹰低回盘旋,于云中俯瞰大地。
策马奔行在沧流国往返楚国的大道,连城抬头望了眼天空,天湛蓝,云团如柳絮轻盈。云天上一个黑点般的东西笔直俯冲了下来,然后又笔直飞向更远处的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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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苍翠夺目的密林之中,往来不绝的是两国之间的客商,此刻已越过沧流国境到达了楚国的边境,小小地边关与往日所见大不相同,所见皆是绿色,往来不尽客商,从山顶往下望去,城楼下竟有绵延百米之市集.
晋阳城与秦国辽阔的疆域隔着沙漠遥遥相望没有改变,而与沧流国毗领的望陇川却已变成了两国间商贸往来的通道。见此情景连城不由感到十分欣慰。楚国已不是她离开时候的楚国,希望除此之外,她所看到的全都是好的改变,当年从刺客镰刀下救下的少年也该长大了吧?一晃好几年。再回首时,只觉得家国犹在,物是人非。
倘若,此刻父亲还活在世上,那便该有多好!
遥遥的,在那东面最高处的山岗,有一个熟悉地人,熟悉的侧脸迎着阳光微微侧转。向她点头微笑,在他身后,是一片无垠的楚国土地。此人白衣广袖,顶戴高冠,手中一柄冬夏不离的孔明扇。言谈间自有指点江山,笑傲天下之雄才。
他地笑容恍惚有些疏淡。此刻在连城看来。或许是由于距离的原因,不知为何竟显得似乎隔了一些年代那般……遥远。
扬起马鞭,策了一记战马,风尘仆仆黑衣劲装的女子朝东面飞驰而来。到达不远处连城勒了一记马缰,马儿高嘶一声,四蹄高高扬起,接着转了两个圈才停下。
“我在此地,已等了你三天。”他说。
苍鹰从天穹俯冲而下,如同一团巨大的阴云,停在他臂上,司徒凤飞平淡地瞥了她一眼,目光中似乎隐含了一些感情,然而,他很快便错开窄长优美的凤目,落在不知名的远方。良久,道:“楚云战败,被困黑风谷,最近几天,你没有收到我的消息。”
“我……”她想说些什么,忽然发现竟没有理由解释,张了张嘴,最后心虚地躲开了他的目光。然而司徒凤飞地话却让楚连城着实吃了一惊,楚家兄妹皆跷勇善战,将名在外,楚家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究竟是怎样强大的敌人才会导致楚云战败?
黑风谷于荆谷关外,地势险要,山林遍布毒障,素有飞鸟不入林之说,想必大哥也是知道的,怎么会选择那样的地形和敌人开战?不知现在情况如何,安全是否有恙?
思及此连城已是心急如焚,但见司徒凤飞表情安然,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你长途跋涉,风尘仆仆,不如先于此地歇息,再到澜京面见楚王调兵遣将,接着再商讨对策。有些事我晚点儿再和你说。”
“什么事?”连城很自然地去问,司徒凤飞却再没有说什么,只是把玩着手里的一个竹简,表情若有所思。
他们二人的到来立刻惊动了边关守将,此人姓扎,也是楚家军旧部,人称斧头扎木,因使地武器是二柄大斧头而得名。只因楚家军中几名重要将领都被派去了荆谷关支援主帅楚云,朝廷便调遣了原本驻守京城地扎木留守晋阳城,此时他见到楚连城与一白衣男子到来自是欣喜异常,多日来一颗悬着的心亦稍稍放了下来。
扎木并未见过楚连城,却早就听说了很多关于她地事迹,在楚家军中,楚氏父子兄妹都是如天神一样的存在,从将领到士兵无不对他们抱着绝对的崇敬景仰之心,以及无条件的服从心态。连城见过扎木以后,并不打算进澜京,而是决定带一支小分队先赶赴黑风谷看看情况,从晋阳城出发,约摸三五日便也能到达荆谷关外,她与凤飞商量过后,觉得救兵如救火,等不及与澜京派出的二路人马会合,幽国来势汹汹,兵法诡异,听说还有一支来无影去无踪的野兽部队。一切都透着说不出来的异常气息,担心兄长安危,连城当即调集了晋阳城守备军中的部分兵力,与司徒凤飞一道直赴黑风谷。
而此时在澜京方面,朝廷方面很快得到消息,鉴于楚连城私自调动兵马,以及楚家军的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庙堂之上那些亲楚家军的派系与反对楚家军的二股势力也展开了如火如荼的口水战。
虽然她驱逐匈奴,促使楚庄王登基有功,因而被认定为楚国的战神,被年轻的楚王从内心依赖和器重,一直想方设法想要接引她回国,但是统治者们对不服从命令的下属与不能掌握在手里的权力有着一种天生的恐惧与猜疑。如果说楚国这个国家是被楚国的王室所统治着,那么全国的士兵至少有一半以上是掌握在楚家的手里,而不在王的手里。因此,先不说战况如何,至此,便埋下了王者心中一块疑虑的阴影……
一百五十八章:魔物入侵
却说在荆谷关。
军营安静如缕,空荡荡的只有几个伤兵撑着残破的身体在夜色下的军营中休息,巡逻兵一队一队在营中巡逻,趁着夜还未深,士兵们都在抓紧时间休息,每一顶帐蓬中都没有听见鼾声响起,所有人和衣而卧,睡眠极浅,床头都放置兵器,随时保持着高度警惕的状态。随着夜渐渐加深,所有人的神经也慢慢地紧绷起来。
大帐中几位将军正在焦急等待,来回踱步。在他们当中,除了温情、程大头、夏侯言等几张熟悉的面孔,还有清一色身穿黑色劲装的神秘人,虽然高矮胖瘦各有不同,但都在胸口绣着一个“夜”字,表明他们都是夜帝盟的人。这些人的表情被遮在了蒙面巾下面,只露出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一见就是绝顶高手,人数约摸二十。
其中领头的黑衣人说道:“我们刚收到夜帝盟主的命令,令我们今夜子时仍在营中等待,不可轻举妄动,只要守住乾坤八卦阵,量敌军在数日之内不可能攻破我们的军营。夜帝他们此时已抵达嘉靖,很快便有援兵到来,而敌军的目的也很明显,他们想要在我们的援兵到来以前先吃掉我们的军营,被困在黑风谷中的楚元帅等人情况也十分危急。因此我们要有所准备,接下来的攻击一定会比以前更加猛烈,我们能做的,只有坚守阵营而已.”
“多谢几位兄弟帮忙,既然都是一家人那就不说两家话,大家按照我们原先的布置分头行动吧。”将军温情站起来抚了抚擦得晶亮闪光的长枪顶端,语气凝重地丢下一句虽然早有准备,但也让所有人立刻紧张起来地话,“它们,很快要来了。”
“好。分头行动。”
“奶奶个熊!要是单打独斗老子怕过谁?如果不是幽国人使诈我们早就扫平他们的军队,直捣他姥姥的王庭了!”脾气暴燥的程大头一把拎起关公刀,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其他人虽有同感,但此刻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大家注意,这些魔物虽然我们不知道是从哪里来,但是幽**营里面一定有一个或者不止一个能够操控它们地高手,如果我们能找出那个人杀掉事情就好办了。”
说时迟。那时快,几个人刚刚分头走出大帐,地里忽地蹿出一条粗大的长藤,被黑衣人首领手起刀落斩断。接着,无数比人的上臂胳膊还粗的藤条从地里蹿了出来。
“奶奶的!这又是什么东西?”
“糟了!我们的阵法对这些东西没用!它们进来了!”军营里的号角声呜呜作响,所有士兵早已从梦中惊醒备战,拼命砍伐那些从地里长出的植物,它们生长地速度极快,刚刚斩断了一截又有新的一截冒出来.这些东西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四处乱蹿。卷倒营帐,卷住人的大腿就会把人整个拖到地底下去,还有的会卷住士兵的身体勒住脖子使他们窒息而亡。
温情等人一见情势不对立即改变了防御战法,命令士兵们用火攻。而此时在楚**营的外围,无数魔物从地底钻了出来,骷髅、断手、蛇、狼、蜘蛛,各种各样的毒物不知从哪里而来,潮水一般,向燃起狼烟的楚**营发起攻击。眨眼间外围的士兵死伤无数,负责指挥的将军赶紧命令士兵们全数退入乾坤八卦阵范围之内地营地。
一座鱼形八卦阵,将整个楚国大营包围了起来。一进入阵法的范围之内,眼前便出现了一片浓雾,所有的东西全都看不到。楚军迅速退入阵门之内,等到追逐着他们的魔物一进入阵内天空便忽地电闪雷鸣,降下了无数石块与冰雹,将猛兽砸死砸伤无数。紧接着。地下长出尖刺。轰轰地地裂声中,成批成批的魔物往裂缝中掉落了下去……,。烈火在一刹那燃起,顿时,如同岩浆流过,火焰所过之处形成了一副巨大的图画,一条鱼形的焰火沟壑。
火焰,在西风中燃烧,熊熊直逼天空,夜空充斥的只有吱吱的惨叫声与皮毛被烧焦的臭味。
利用这座奇门阵法,楚军安全退守阵营,全力以赴砍伐突破阵门而入的巨大植物,不久之后,终于那些冒出来地东西渐渐少了下来。枯木和断枝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又一层,那些手臂粗细的藤条被砍了下来,就会听见一阵奇异的惨叫,令人毛骨悚然。
砍下的枝条全都被集中到一起烧起灰烬。深夜才过去了一半,就在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的时候,突然,有人发现了一个巨大地东西正从地底冒了出来。
来势又快又猛!
“闪开!”夏侯言一把推开黑衣人首领,同时将手中长枪投掷出去,贯穿了那个突然冒出来地巨大躯干,“噗”一声!竟溅出一堆绿色的汁液。
汁液溅到了帐蓬,立刻冒出一股青色浓烟,嗤嗤地响着,将整顶帐蓬腐蚀出一个大洞!
“小心有毒!”
所有人一看大惊。
“注意!用火去烧它!不要近距离用刀去砍,所有人给我用火!”
大将军温情一声令下,所有燃烧地松枝都被集中了过来,那个怪物越长越大,越来越高,就像是一个爬出了泥土的树根,慢慢又长出许多新的脉胳,发芽,并且又生出了一根一根巨藤向外攀升,随着时间的一点一点推移,火势的威力并没有对它造成致命的伤势,逐渐龟裂的土地,地面渐渐被它的根须撑开,在方圆百米的距离,张开了巨大的,像蛛网一样密布的陷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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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小心!不要靠近它,尽量拖延时间,只要等到天亮的时候这些东西就会自动退却了,一定要坚持!”
被烈火烧红的天穹下,楚军营地早已遭到毁灭性的损坏,全部集中在空地的将士们面对大树无计可施,除了投掷火把之外,有人心急地用刀去砍枝条,结果不幸的事情就发出了,尽管大树也受到了一些创伤,但是那些绿色腐蚀的液体也同样带走了年轻士兵们的生命。
此时的情况还不算太糟。有人发现这颗大树精的枝条开始往外蔓延,而且在它的根须爬过的地方,长出了很多小树,这些鲜嫩的小树呈现诡异的血红色,用火无法烧死,只能用弓箭射杀,它们仿佛已经拥有生命,被射杀的时候会发出吱吱的惨叫和流出鲜红的液体。士兵们只能在它刚长出的时候立即将它杀死,否则它就会越长越高,枝叶越来越茂盛,直到后来弓箭对它失去作用,而它却能轻易地用枝条杀死人类。
他们用尽了无数种办法还是无法将大树杀死,只能拼命砍伐新长出来的小树,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唯一的机会,就是拖延和大树战斗的时间。
空气中弥漫着**的气息,泥土的腥味扑鼻而来,与血腥夹杂在一起,地上有人的尸体,也有毒虫毒兽的尸体,树木的尸体,红色的血与攀升的巨藤流出的绿色汁液将土地与营帐腐蚀得冒出嗤嗤青烟。这并不是一场人与人之间的战争,但是比那更加惨烈,被火燃烧的树藤不仅会发出吱吱惨叫,被连根拔起的地方还流出了汩汩鲜血。像人类那样,鲜红,浓稠,腥气扑鼻!
战斗将夜幕拉长,时间分分秒秒显得犹为缓慢,次,这支曾经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军队感觉到了乏力。
是的,不是恐惧,而是无力。面对狡猾且不知名的敌人那种捕捉不到的空虚感与连续战败只能防守的无奈。
甚至,令人开始怀疑,他们目前所面对的,真的是幽国的军队吗?
一百五十九章:疑云密布
天终于亮了!
潮水一般,黑压压分不清到底是什么的毒虫与毒兽忽然间隐没,就像来时那样无声无息。树枝像人的触手,随着阳光一点一点从云端照射下来,接触到阳光的植物立刻化成了灰烬,从一张绵延巨大的蛛网慢慢缩小,最后只剩下粗大的躯干正在一点一点看似缓慢实则快速地往地底缩去。
终于,无声无息。从表面愈合的土壤,再也看不出任何错踪复杂的植物。
这些东西仿佛极为惧怕阳光,总是在深夜子时出没,黎明以前消失,这是战斗最为惨烈的一次,数日以前还能够以八卦防御阵法抵挡住魔物侵袭的楚营遭受了一次巨大打击,凭空而来的能够突破八卦阵而入的巨大植物使人心头又笼罩上了一层阴影,往来杂乱的营地,此刻很安静。无数人迎着阳光的沐浴享受这片刻宁静,以及战斗过后接踵而来的疲乏,有的则已经开始了抢救那些被毒液侵蚀但没有死亡的士兵,等待着他们的,将是为了保住生命壮士断腕的结局。
一夜之间,楚营又增添了为数过千的伤员。
这场战事来得如此突然,眨眼间呈现一面倒的形势,尽管在阵法的保护下外围魔物仍然无法突围,然而时间一天一天过去,笼罩在人心头的阴云也越来越浓密。尽管这支拥有铁的纪律的军队里面没有人因此产生退缩地念头,但是这次战斗留给他们的,是深深的无奈。如同巨人的一拳打在了棉絮上,而敌人却反过来能随时致你于死地。尽管他们还有等待援军的渺茫希望,此刻笼罩在大营上方地,却仍是一片并不乐观地愁云惨雾。
他们面对的,是从未见过甚至没有想像过地敌人:那些只惧火焰不怕刀枪剑戟的魔兽;会吃人地植物。能够腐蚀一切的剧毒……
对于军队一半以上以及主帅被困在黑风谷生死不明的楚家军来说。此时情景再怎么样也不能用乐观来形容。尽管援军即将到来,但是面对从未遇见过的对手。胜算又会有多少呢?
朝阳升起了,将它的光芒与温暖洒向大地上没有被遮挡地任何一个角落。忙着重建营地与抓紧时间休息的楚家军还得防备幽队的偷袭。此时倒无人不希望痛痛快快地打一仗,和看得见摸得着的敌人。但是狡猾的幽国人显然只在消磨他们的斗志,尽管已是白天,幽国大营仍高挂免战牌,每天按部就班巡逻观察。并未有发动进攻的迹象。谁都知道刚刚遭到了调戏的狮子有多么可怕,一旦真正开战幽国人知道绝不是现在快到达了“穷凶极恶”边缘的楚家军地对手,他们会被不惜一切代价消灭掉。
而对于楚队来说,这种长时间地消耗战无疑是十分费力的,经历了一夜嘶杀地士兵并没有多余的力气经历另一轮杀戮,那样带来的结局只有更快地走向消亡。面对这支从楚名将在世时便带出来的军队,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并肩战斗的过命兄弟,温情等人实在不忍心孤注一掷,将这些人全部断送在荆谷关。
面前他们唯一能够选择的。就是遵照夜帝司徒凤飞的建议。死守大营,等待援军。
没有人知道幽营里面发生了什么。是谁在领导这支可怕的军队。尽管已是白天,那座军营的上方仿佛有阴云笼罩,死气从营地的中心向外蔓延,经过一夜潜行的项子龙带领一支精锐小队就埋伏在幽国大营附近,试图找出幽国大军里面能够控制魔物的那些隐藏在暗处的人。
然而他立刻就发现了不对,这座军营虽然看似有千军万马,却给人一种空荡的感觉,巡逻的士兵个个死气沉沉,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气息笼罩在他们身上,再看他们的表情,是呆滞的。
这些人看似活动的木偶,反应却异常灵敏,好几次差点被他们发现了项子龙等人的藏身之处。这又令人十分起疑,难道说这支幽还潜藏着另外的秘密?还是,这是一些经过了特殊训练的士兵?为何人数又如此众多?
且不说项子龙等人继续等待时机,利用白天他们充分观察了幽国大营的布署,并假扮成士兵混入他们的军营中寻找能够突破这支军队的罩门所在,并且从敌人的布署中,已判断出了楚云所率大军到底被困在了黑风谷的哪一处,等待援军到来便可设法营救。
边境战况紧急,虽然驿马每日来回栈道,奔行于荆谷关与澜京之间,没有亲眼见到那些惨烈景象的朝廷高官唯一看到的只有战败两字,对于楚家军的攻击与不齿言论以着前所有未的热闹趋势,如火如荼地在每一个廷议之日展开。若非四大家族排除万难力挺楚家军,并且保证了粮草与兵器源源不绝的供应,恐怕身处荆谷关的楚家军此时此刻处境只会更加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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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楚庄王虽然愿意相信楚家军的实力,但是战况每日传来,也不由得他十分心焦,耳根不免软了很多。于是朝廷的一批野心份子开始图谋掌握兵权,他们各自推出了力保的傀儡将领,纷纷请战,一方面抵毁楚家军声誉,一方面以楚连城我行我素不将朝廷放在眼里为由,力数她一个女人不足以为国效力,更不用提能够胜任二路圆帅之职,主帅人选当另觅他人。
就这样,楚王在朝廷内部纷乱的声音中左右摇摆不定,最终选择听信了别的声音。
这其中又关系到楚国内部复杂的政治关系。只因楚国平叛以后,本就根深树大的四大家族势力更是逐渐壮大,虽然他们都怀着一颗精忠报国之心,但身为王者未免要对其忌惮几分,近期以来楚庄王对于尉迟田等一班老臣的建议已经越来越听不进去,但是他暂时又不得不倚重于四大家族,至少在表面上还须如此。与此同时楚王又何尝不想培植自己的势力,最后便选择了一个折衷的办法,采纳左相王和建议以比武决胜负,选出二路圆帅人选,这便导致了数日之前就准备派遣出发的二路大军迟迟未能上路,将援军到来的时间又往后推延了数日。
且不说其他,在这数日间,最为心急的是快要抵达荆谷关的楚连城与司徒凤飞等人。连城牵挂兄长与楚家军安危,司徒凤飞则已将旗下最为得力的风、云、雷、电四支精锐小队全部派遣到荆谷关支援楚军,二人各有心系之事,此刻归心似箭日夜兼程,终于在两日后抵达与荆谷关一丘之隔的沙山岭。
正巧与运送军需物资的歌舒家少主歌舒乐天撞上,故人相见难免又是一番感叹,各感欣慰不提。
那歌舒乐天,比一年多前分别时没有多少区别,仍是那副黑黝黝带笑的脸庞,颊边两个深陷的酒窝,一笑起来眉毛弯弯,仿佛眼睛也变成了一对上弦月,仍是那般,如儿时攀在墙上的邻家的男孩,充满阳光,充满希望,令人一见之下,便觉得烦恼顿去,神清气爽很多。
一百六十章:密谷幻境
这个上蹿下跳的家伙一边喋喋不休地唠叨着最近他那些觉得很新鲜的所见所闻,以及拜访过哪位名师啦,学过哪些武艺什么的,一边两眼迷花花地盯着楚连城瞅,小眼睛眨巴眨巴的。
连城被他看得有些哂然,忍不住拍了他一巴掌,把这个企图爬上她马背的家伙轰了下去。
“哎我说,别这么薄情寡义嘛,好歹咱们相识一场,连城!哎!楚连城!拜托你求求你就做我的第一百零一位师父吧!我保证一定像小绵羊一样听话,喂!”
“行了,留着你那些话对别人说去吧。还不快些赶路天都要黑了。”
一袭白衣从身旁擦过,歌舒乐天可怜地爬在沙地上,被一匹路过的马上伸出一只穿着黑靴的脚,踢了一下,那白衣绾巾的俊美男子朝他挤了挤眼睛,而后施施然地走远了。
歌舒乐天扒拉了两下被他踢乱的头发,悻悻地咕哝两句,只得跟上大部队继续前进。这支长长的押送着粮草与兵器的队伍弯弯曲曲地越过了一半沙山岭,站在山巅向下望去,只见浓雾弥漫,黑沉沉的天色下群山如同泼墨,云团滚动惊雷作响。
“看这天气要下雷雨,我们得找个地方避一避。”
连城在前面回过头来,拉住马缰,手搭凉蓬朝远处望了一眼。远远的能够望见荆谷关的山脉,可是为了保证粮草和兵器不被淋湿,看来要休息上一会儿。掉转头再看,却见沙山岭的另一面星辰闪烁,夜空一碧如洗,哪有丝毫下雨地迹象?仅仅是一丘之隔距离不过数百米,竟完全是两种迥异的天气。乌云滚滚的天穹。仿佛弥漫着一股令人不安的诡异气息。
有人在身旁停了下来。司徒凤飞伸出一臂,遥指乌云最浓之处说道:“那便是黑风谷了。我们要到达荆谷关必须穿过黑风谷,这是最近的距离。否则,就必须绕行三百里。”
“这么说来即便大军到来也难以越过前面这座布满毒障地山林,如果绕行三百里又会拖延行程。你看。”她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望着烟云笼罩地黑色山岭眸光一闪,“那似乎是一座阵法!如果我们先破了此阵。就能轻易通过黑风谷,或许还能从中找出魔障的原因。”
“不错,正如你所见,这里面地确有一座阵法,那是幽国人所布下的五毒天门阵,从这里看去我们根本看不到黑风谷真正地全貌。”
“如果他们仅仅依靠毒虫猛兽我们倒不怕,那么多罕见的魔物又是从何而来?难道真如预言所言,将要有灾难降临人世了吗?”
“也许。”司徒凤飞沉吟了一会儿,看着翻滚的乌云与电蛇划过的天际。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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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吧。让军队护送运粮队伍从东面绕行,直奔楚国大营。我们则从谷中步行通过,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玄机。”
“也好,我这就让他们准备一下。”连城伸手拽过在一旁偷听的耳朵,把一枚金牌令箭交到歌舒乐天手里,后者眨巴着眼睛满脸不甘,最后被人瞪了一眼才一步一回头地走了。
“我说,难道不能带我去吗?这条山路我很熟地……哎!那要不然……”
“出发。”不再理会那家伙聒噪的嘴脸,司徒凤飞与连城二人掉转马头,笔直奔下山谷,向着阴云密布的黑风谷深处而去。下所有的一切都被笼罩在迷迷蒙蒙的灰黑色雾蔼之中。
黑风谷。
谷如其名,黑压压伸手不见五指,密林之中弥漫着黑色的浓雾,被飓风一吹便形成了一团又一团,雾团越变越大,最后形成了可怕的含有剧毒的黑风,人畜一旦遇上便逃不开死亡地命运。到处都是密密麻麻地毒虫爬行在山林之间,沙沙沙沙,分不清是树叶在枝丫被风吹动的响声还是毒虫在白森森地尸骨之间穿梭的响动……
一道闪电划过,一男一女两个风神俊朗的人物突然出现在这片诡谲的林中,在一片黑压压的环境中,仿佛凭空出现。电光照亮他们的脸宠,女子黑衣劲装,男子白衫飞扬,在他们脚边则卧倒着两匹口吐白沫眼中流出黑血的战马。
“这里到处都有剧毒,务必小心不要分开。”一条蛇蜿蜒着爬到了他们的头顶上方,被楚连城眼明手快地斩落,断成两截的蛇尸掉落在脚下,司徒凤飞弯腰去捡,也没有见他使用什么器物,无名指微微一动,便有一枚闪着莹光的晶亮蛇胆到了他的手上。
“真恶心。”连城见他准备把蛇胆吃掉,立刻掉转头去,而后者已经开始收割蛇皮的工作。
“蛇胆能解百毒,而且生长在这种地方有剧毒的蛇浑身都是宝贝,吃了它能够抵御林中的毒障。你再看那只蜘蛛,五彩斑斓,足有倒钩,浑身条纹都十分漂亮,叫做凤尾蛛,我找了它很久了。”
衣领被拽了拽,司徒凤飞抬起头看到连城满脸嫌恶地盯着他的手,只得很可惜地把那头凤尾蛛给放掉。
“我们还是先找一些解毒草吧,凡是毒虫衍生之地必有相生相克之物,用它们就能对付幽国人召唤出来的毒物,对了,你碰那朵蓝色的毒花干什么?小
就在司徒凤飞摘下“血星蓝”的同时,脚下忽地踩到一块石头,喀啦啦数声响动,仿佛地动山摇,一道白色的雾障在身边漫延开来……
彼时,一股莫名的花香喷薄而出,闻到香味的同时,司徒凤飞立刻屏住呼吸,并且挥散了周围的雾蔼,却看到平地不见了楚连城的身影,自已身处的地方,似真非真,似幻境又非幻境,脚下触到的明明是坚实的土地,可是眼中看到的,却身处在一片明镜也似的湖泊中。
湖水碧绿如洗,微风吹动银色翻滚的波纹,便将他送到远远的岸边。在岸边开满了五色花朵,硕大的黑色铃兰,血红的蔷薇,雪色的风信子,金黄的甘地菊,蓝色的血星蓝,花海深处赫然是一片暗沉沉的森林。
司徒凤飞越走越近,心里便已经明白,看来自己触动了阵内的机关,此刻已经进入五毒天门阵。
一百六十一章:人间妖氛
林间很安静,静得几乎能听见昆虫翅膀扇动带起的悉悉唆唆。
如此寂寥的环境,却忽地传来了优美的歌声。歌声婉转,仿佛还伴着泉水流动的叮咚作响与轻灵婉约的松琴之声。在一片乍然出现的绚丽花海之中,桃、梨盛放,粉色与白色的花瓣随风飘舞,崖边一株石榴恰如被春色所浸染的一抹鲜绿,略显得单薄却又和谐地点缀在其间。那悠扬的琴声恰从那片花海中传来,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三个妙龄的女子置身在漫天飞舞的花雨中,那绝美的景色似乎超越了时间与空间,令人刹那间忘怀这是在一片密林的深处,随处潜伏的,是致命的危机。
月光将舞动的人影拉长,优美而神秘,白色曳地的长裙,将舞者曼妙的曲线衬托的玲珑有致,仿若飞瀑的云丝随风轻轻扬起,在多情的月光下,抹上了一层银色的辉彩,就着月色、和着夜风、应着乐声,舞着玉臂,足尖曼点,翩翩起舞,女子凝脂若雪的肌肤在月光下散发出柔和而迷离的光芒,而及腰的长发便如瀑布一般披散在石砖上,随着舞步的跳动发丝根根飞扬,如同在水中逐波荡漾。
月朦胧,星光闪烁。依稀熟悉的脸庞,似乎变得越来越像一个人,最后,终于重叠在一起。
桃林边缘,司徒凤飞无声地伫立,看着那女子迎风而舞,白衣飘荡如飞……
另外那两个抚琴的女子不知何时竟不见了,只剩下白衣女子不知疲倦地舞着。每一个身段、每一个舞步都显得那么的轻灵,可是她地舞却也有种说不出的伤感。
风动、树摇、那一抹纤细的白在月光下显得那么凄艳而孤独。蓦然回眸,那人清澈如水的眸中印出深潭般的寂寞与孤独。
在那一刻,冷然自持如司徒凤飞者,也不由恍然迷失了自己。
“少年人。你是谁。为何来到这里?”
那女子发现了他,回过头来。堪比梨花脱俗地脸上现出一抹奇异地微笑,然后。他便发现,这是一种幻觉,那个凌风而舞的幻影真地很像楚连城,但绝不是她,在这片树林中。仿佛自己心中想什么,就会出现什么,司徒凤飞凝了凝神,将一枚月见草放在嘴里嚼烂,淡淡的气味立刻就冲散着林中带着些许腥味地气息,他的神智有略微清醒,只见眼前女子的脸在逐渐改变,渐渐变成了另一张冶艳妖娆的脸孔,斜飞的凤目与勾魂地紫眸正有趣地看着他。
“姐妹们。你们看。今天又有猎物送上门来了。”
忽地一阵阴风卷起,周围顷刻沁凉。飘舞的落花与树叶声沙沙作响,空气中弥散着一股冷得妖异的气息,就在那女子微微挑起凤目的同时,两个黑色的身影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身后。
这是两个同样妙龄的女子,月光渐渐照到她们的身上,将两条曼妙纤细的身影映照得一览无余,她们一个身穿红衣,一个穿绿衣,裙尾长长地从脚旁一直拖到了崖边,那鲜艳地红色与水葱一样地绿色交织在一起,形成鲜明却眩目的对比。与那白衣女子站在一起,周围乱花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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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不是周围弥漫着阴冷邪恶地气息,会令人觉得,仿若身处在仙境。
“姐姐,咱们好不容易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至今却还没有真正尝过男人的滋味,难道你们就不动心吗?这可是一个标致的人间男子。”
司徒凤飞心神一凛,还没有看清楚这三个女子的相貌,耳边闻听一串银铃般的笑声,那绿衣少女不知怎么的身形微微一动,便出现在他的身旁,柔若无骨的手臂顺势就攀上了他的肩膀。司徒凤飞眉尖一皱,袖中飞出一枚晶亮的物事,仔细一看却是一根细如牛毛的银针,那绿衣女子飞身而退,银针“噗”地一声,射入她身后的一株桃树内,桃树冒出一道青烟,竟流出一缕乳白色的液体。
彼时绿衣女子还在咯咯笑着,却听那红衣女子咒道:“小骚蹄子!仔细着眼前这个人,可不是好相与的角色。你们俩爱勾引男人也便罢了,怎么却来害我?”
“姐姐,这么美的男人你们舍得杀了吗?要是你们都不要我可要自己留着了,可千万别后悔。”那绿衣女子挑着水葱似的裙裾,在跟前转了一个圈子,便来到了红衣女子面前,二人咯咯笑着不知在讨论些什么,竟完全将周围的东西都当作透明一般。而此刻的司徒凤飞虽然着急,表情却不动声色,他担心的还是楚连城的安危,如今他被困在这里,连城的处境也必不会好到哪里去,这三个女子不知是何来路?是人是妖?待到他试着运行了一下内力,却发现浑身力气仿佛被瞬间抽丝一般,竟是一点也提不起来,不由人脸色大变!饶是如此,他自信会有办法离开这里。
这是一个幻境,凡是幻境就一定会有破解之法。干脆,他席地而坐,摒除一切杂念,闭目打坐起来。
那三个女子看到他这样,不免又好奇,纷纷围拢过来。
便在这时,忽地一道白光弹开了她们试图触摸白衣男子脸颊的指尖。飞身后退两步的白衣女子疑惑地沉吟了一声:“先天灵气?呵!没想到上天对凡人还是厚爱的,这个人身上居然拥有先在灵气!”
“不止如此,大姐,我看他还修习过一些粗浅的法门,是一个修真门派的弟子呢。人间界现在还有修真门派吗?我以为那些老杂毛们早就化成泥土了。”
“这也难说,毕竟我们有多久没来到这个世界了。既然有咱们妖怪的存在,怎么会没有修真门派的存在呢?”
“好了,你们都别再吵了,这个小男人杀了还是吃了,随便你们处置,别忘了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咦?”白衣女子显然在这三个女子中是有着决定地位的,她一开口说话那两个女子就不再叽叽喳喳不停,此时却见她脸色一变,其余二女急忙问:“怎么了大姐?”
“冰雪谷好像出事了。”
“那我们还不赶紧去看看!”
“他怎么办?”
“回来再说,他是逃不出我们桃花林的。”
“也好。”
一道阴风顿起,黑雾弥漫,花海依旧,月明星稀,唯独不见了人迹,如果不是指尖传来微微刺痛之感,会让人觉得经历了一场梦境。
离地而起,目光闪烁盯住夜空的白衣男子表情疑惑中又再增添了一丝凝重。
世上真有妖吗?还是仅仅双眼被迷踪幻影的天门阵所盅惑,因而产生的幻觉?
一百六十二章:三头怪
夜晚又到来了。
荆谷关内的军营异常沉寂,弥漫着一股比寻常更加紧张的气氛。食物被从地窖里挖出来,伙头军忙着埋锅做饭,被火烧毁了大半的营地士兵们忙着修整帐蓬,设置陷井和筑固八卦阵,他们即将面对的,将又是一个深长不眠之夜。焦急的温情等人一面紧张地布署新的防御措施,一面心急如焚地等待着楚连城,希望她的到来能够解决这些魔物的问题,毕竟连城师从修真门派,见多识广,或许了解这些魔物的来历。如果说在一个月以前这些勇猛的年轻人压根不相信世上有妖魔鬼怪,认为凭一已之力加上勇气和决心能够对付任何顽强的敌人,那么如今摆在面前的现实也令他们不得不对自身的能力产生了怀疑。
等待中他们收到项子龙在幽**营里传来的消息:幽国的大军事实上只剩下了一个空壳,人人皆如行尸走肉,整座大营形同一座死城。他们就像那些攻击楚**营的魔物一样,不知道是被什么力量所控制着?
天渐渐黑了下来,紧张和压抑的气息一点一点,像寒风一样徐徐蔓延,一切显得悄无声息,而心跳渐渐加快……
此时在崇山峻岭间的密林,毒障遍布,奇异硕大的花朵在脚下妖冶地盛放如血。()一条人影正悄悄地跟着前面不断披斩荆棘前行的黑衣女子潜行着。原来是歌舒乐天不满于被人像沙包一样丢下,偷偷尾随连城与司徒凤飞二人身后进入了黑风谷。一直躲在二人身后的他亲眼看到总要嘲笑他的司徒凤飞那厮触动陷井,凭空地在眼前消失了。虽然让他诧异又好奇地惊出一身冷汗,但他还是没有因此打了退堂鼓,继续偷偷跟着楚连城前进。
而前者虽然早已发现他地尾随,此时却根本没有时间和他计较,只得偶尔有意无意地为他化解危机。歌舒乐天虽然武功不济。但他因为长年四海游历,经历过各种突发的危险,因此对付起普通险境却也游刃有余,只是黑风谷毕竟不是寻常供人探险的地方,有好几次,差点被那些神出鬼没的毒虫猛兽当成了美味食物,饶是这厮机灵异常,此时不免有些后悔.
“接着。找个地方躲起来,连服两颗红色的药丸,如果前面再遇到毒障立刻把香囊捏碎,可保无恙。”
前面那女子终于回过头来,在一团黑色地障气面前停了下来,驻足不动,眼望着那股黑旋风越来越近,席卷而来,随手将一个袋子丢给了歌舒乐天着月亮升起的方向赶快走,不要回头,不要在意任何异常的东西,如果有人喊你也不要停。不要理会任何叫声。所有一切都是幻觉,记住只要埋头向前走,里面的香囊有辟毒作用,你的轻功不弱,天亮以前,应该能走出黑风
“你呢?你不和我一起?”
歌舒乐天接过以后立即依言服下两颗红色药丸,顿时感到一股凉气由肺腑之间升起,眼前明亮了许多。原本昏昏沉沉的脑袋也如同被人敲了一记重锤,清醒起来,浑身乍然间舒泰很多,这厮便又嘻皮笑脸起来身体一闪,大大方方地从树后面走了出来,站到楚连城的背后。亦盯着那团黑旋风猛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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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看?还不快走!别被它发现。”连城脸色一变。忽地拍了他一巴掌,正中歌舒乐天伸出来的脑袋。而歌舒乐天此时也正看到那团黑雾中亮闪闪地,一动一动,像是两盏灯笼一样,竟出现了一对眼睛。那眼睛越来越亮,发出绿色的莹光,仿佛正有一只动物正一步一步地朝他们走来,而他张大的嘴巴也顿时合不拢!
“你,你刚才不是说一切都是幻觉吗?那,那个东西也是幻觉吗?”
“不,我不也说过,听到任何叫声都不要回头。”
“那是真的?!”三头,四足,背上长了一对黑色翅膀的怪物就在他们的面前,隔着数十尺的距离面面相望,墨黑的旋风吞吐着它庞大无比的身体,灯笼也似的绿眼睛发出一种垂涎三尺地光。说时迟,那时快,只听扑通一声响,歌舒乐天被什么东西绊住打了一个滚,直挺挺栽倒在地。
“起来,别装死,说不定这家伙连死的东西都吃,根本不讲卫生。”
连城踢了他两脚,把装死挺尸的歌舒乐天踢得一咕哝,眼睛睁开一条缝,然后滚着滚着滚到附近,躲在了她的身背后。
“拿着这个,不管遇到什么打不过就跑,有多远跑多远,跑得越快越好。”一把袖箭扔给了歌舒乐天,在他忙着绑定在自己胳膊上地时候,楚连城已经以电光火石般的速度,向怪兽射出了两枚飞刀。
飞刀正中那两只灯笼似的眼睛,怪物似乎完全没有防备到眼前美味的食物会对自己发动攻击,猛然间眼睛被戳瞎,吃痛之下它发出一声愤怒的嘶吼,抡开铁柱也似的腿,直直地朝连城二人奔了过来!刹那间地动山摇,山林簌簌作响!
“走!”连城猛地足尖一点,身形如云雀拔地而起,一柄软剑同时出鞘,向着怪物迎面而去,与此同时,劲风将站着的歌舒乐天扫出丈远。
落在地上的歌舒乐天打了一个滚,爬起来时只看到眼前漆黑一片,再也无法分辨任何物体,周围能听到打斗地声音,却分不清到底是树的影子还是人的影子在晃动,着急之下,他发出一声喊:“楚连城!你还活着吗?”
脑袋上立刻被丢了一粒松果类似的东西,有一个女声回答道:“白痴,我像是这么短命的人吗?先呆着别动,要是看到周围出现亮得像灯笼一样的眼睛就用力射它!”
“好!”得到了指示地歌舒乐天显然安心很多,吁出一口气地同时赶紧握紧袖箭,密切注视着周围严阵以待!
“呜”
忽地那怪物发出一声音量巨大的嘶吼,显然再次中招了,两只灯笼一样地眼睛在黑暗中闪烁了一下,歌舒乐天立刻拉满袖箭,一骨脑儿朝那亮闪闪的地方射去。一边嘴里还骂骂咧咧:“劳什子东西!连死的人都吃,真没见过世面!过来吧,先吃你爷爷一箭!”一边拉满的弓咻咻咻一连射出了三支锋利无比的毒箭。
一百六十三章:冰天雪地
手臂忽地被人握住,有一个人悄然无声落在他身旁,拉住他的衣领就腾飞而起。歌舒乐天正射得兴起,冷不防被人敲了脑袋一下:“快走,等它真正发起狂来我们两个都不够它吃的。”
连城足尖一点,在树枝上借了一道力,拎住张大了眼睛回望的歌舒乐天,二人迅速飞掠出黑色的雾障之中,如风筝一样远去。
“喂,我说,那是什么东西?”
“我怎么知道。”
“你不是……哎!干什么又敲我?”
“提醒你小心一点,前面能看到光了,这里比较安全,你顺着月光一直向前走,天亮以前我会到达荆谷关与你会合。”
连城一把将这聒噪的家伙沙包一样丢出,歌舒乐天再抬头去看,已经不见了她的背影。屁股被尖锐的小石子割痛使他忍不住飞出一句:“哎呦!这粗鲁的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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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歌舒乐天继续不知危险,鬼头鬼脑地在林中前进。连城那边亦朝着黑雾浓厚的地方走去,她感觉在那些浓雾之中就藏着黑风谷的秘密,不管是不是幻境,既然来了就得闯一闯,另外,她能感觉到司徒凤飞就在附近!
阵法的妙处就在于能将窄小的空间变得广大,往往在阵中绕来绕去如同在迷宫里面,明明近在眼前的东西却看不到。16这黑风谷从外面望进来大约不过几十里,却能够困住上万人马,其中凶险可想而知。像这样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也许到天亮也弄不清大军被困在了哪里?连城一边冷静地观察周围,一步仔细注意脚下的变化。她感觉,地面好像在移动!
大地地确在动。
准确来说,是树林在动。
她发现了,只要站着不动。闭上眼睛,能感到周围沙沙作响,那些树好像有生命一样,招展着树枝,如同小儿的手臂,等到忽地睁开眼睛,它们又不动了!
诡异!
说不出的诡异!
在一片黑雾中,她的视线很清楚。听觉如同动物那般敏锐异常。这并不是楚连城天生或后天而来的修为,似乎是在服用了不知名地内丹之后才产生的改变,身处在危险的环境中,她的浑身毛孔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灵敏,能够清楚地感知并避开周围的危险,在这样铺天盖地充满着毒虫与野兽的树林里,她甚至能感到那些东西对她的害怕,地确,是害怕,它们在害怕她。..而到底是因为什么她目前并没有时间去分析。
缓缓向前行了两步。有一只快要爬到脚边的红蜘蛛迅速躲开了,咻一声钻入枯叶下面,遁走无声。
连城敏锐地感觉到整个森林都动了起来,不止树木。还有昆虫。那些毒虫成批成批地从她身旁经过,偶尔碰到她的脚面就惊惶失措地逃开了,它们似乎在追逐着什么,又好像听到遥远的召唤以后倾巢而出。大地都在微微震动,连树枝上蜷着的如同一片枯叶的小蛇都苏醒了过来,丝丝吐着信子,缓缓地从枝头开始游移,它们全都朝着同一个方向爬去。黑压压如一泻而过的水流,顿时使大地多出了一道又一道被辗压过的痕迹。见此情景,连城眉间大皱……16。
她那里紧紧跟随昆虫大军准备一看究竟不提,却说歌舒乐天此时也陷进了天门阵之中。
也许只是好奇地多看了那么一眼,歌舒乐天忘记连城的嘱托,走着走着。就拐进了一阵鼓乐传来的密林之中。接着。眼前景色一变,他发现自己身处在一片皑皑白雪之中。
雪地有人地膝盖那么高。踏上去吱吱作响,陷了进去便很难再拔出来。歌舒乐天试着借助轻功跳跃,然而他很快发现这有多么费力和愚蠢,周围全都是一片白皑皑,根本看不到边际和尽头,更别提出路在哪里。他发现自己徒劳无功地跳跃了一会儿之后,干脆一屁股向后仰倒休息。那冰冷的滋味十分不好受,饶是练功之人也受不了如此阴冷的彻骨寒意,这雪并不是普通的雪,显得特别冷,才一会儿,就能令人骨子里发麻,肌肉僵硬血流不畅。
百无聊赖之际,这厮又开始尝试对地面敲敲打打,通过传来地冰面一样清脆的声音判断雪地下还结着厚厚的一层冰。一时兴起的这家伙于是更加卖力往下钻孔,既然四周围都没有路出去,这厮便异想天开地觉得,也许出路就在脚下。就在他敲敲打打半天之后,忽地,脚下喀嚓一声响动,雪地裂开了一个大洞,歌舒乐天来不及尖叫就像颗倒插葱头,骨碌碌滚着掉下了雪地下面的裂缝,地面在瞬间愈合。
天空忽地炸开,爆出了一片四射如流星般的烟花雨。
闭目盘坐在落花树下的司徒凤飞睁开眼睛。
这是连城的暗号,是在告诉他此刻身处地方位,她应该在附近,但是在这个天门阵中他们无法见到并协助彼此。
有了这个方位标志,司徒凤飞便取出怀中的一盒亮晶晶的莹粉,一边走一边将之洒在路上,这是在避免走重复路线。只要沿着正确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往前走,就能走出这片幻境,尽管他此刻有些怀疑周围的一切是不是真的虚幻?那片桃花开得很旺,越晚越加冶艳无比,梨树依然雪白,然而有一丝丝地青气仿佛缭绕在其间。
司徒凤飞目不斜视地朝着烟花雨绽放地夜空下走,脚下密密麻麻的,都是那些植物地根须,跟着他不断前进。隐隐约约,似乎还能听见女子银铃般的调笑在耳边轻微作响,林风拂动就好像有人在对着你的耳朵吹气。他看到那些桃树慢慢地变了,在一株巨大的母树旁边,慢慢地生出许多鲜红的小树。小树都只有躯干,然而会发出婴儿一样的啼哭,它们试图来拉扯他,接触到他的身体的时候,又迅速地退缩开去。
司徒凤飞有些明白过来,也许是那三个女子所说的自己身上的先天灵气使它们感到害怕。先天灵气是每一个修真门派津津乐道的话题,向来与修真成仙,什么不死之身之类的挂勾在一起,但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身上会有所谓的先天灵气,事实上虽然身为修真门派的弟子,司徒凤飞和大多数人一样从来没有相信过这世界真的会有所谓的修仙,而现在他对这个问题则产生了一丝迷芒。
那些东西发现不能把他怎么样以后,很快就不再纠缠于他,它们伸展根须,慢慢地向着某个方向爬去,有些则干脆钻入土里,司徒凤飞对此如同视而不见,他明白,此刻倘若自己分了心,或许就会陷进另一个幻境,首先走出这诡异的地方是他目前要做的。
一百六十四章:地窟兵马俑
吧嗒!
一下子头重脚轻地掉进了雪里。摸着撞痛的脑袋歌舒乐天挪动笨重的身体从雪里钻出来。
眼前景象令他不由自主地揉了揉眼睛,嘴巴张大了楞在那里。
只见好一片壮丽山河,雄伟无比的兵马俑!
那些都是什么?冰雪雕刻的兵马俑,还是只有巧夺天工的匠人才能打造出来的宏伟蓝图!他试图用仅有的理智去冷静地观察和分析。
帅车,铁骑,扬蹄长嘶的战马,穿着铠甲的士兵,手拿大刀的将军,闪着寒光的铁衣,齐刷刷拉满的弓箭,步卒、骑兵,领头是一名丰神俊朗的将军,“楚”字帅旗迎风招扬,在那张钢铁铸就的脸上,最后定格的是愤怒的表情。
歌舒乐天越看越觉得熟悉,急忙从雪地里爬起来去触摸那张脸,随后,他惊讶地再次摸了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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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有温度!
难道是活着的?
越看越熟悉的脸部线条顿时令歌舒乐天有了一个不好的想法,他赶紧用手抹去那张脸上的积雪。白皑皑的积雪四散如飞花,从头顶的天穹飘落下来,覆盖在这片雄壮的兵马俑,一片又一片,一层又一层,不一会儿歌舒乐天的身上和脸上也堆起了一层厚厚的积雪。此刻的他浑不在意,只有越来越加快的心跳泄露此时矛盾紧张与不安。积雪下完整的轮廓终于露了出来,歌舒乐天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脸!想证明这是不是在梦里?
良久,才从他地喉咙里滚出两个字:“元帅……楚云!”
雪人!失踪了数天的楚国大军就这样保持着作战的姿势。被冰封在了这里,白雪皑皑覆盖在他们的身上脸上,每个人都好像还活着一样,连眼睛里闪动的神采都没有一丝一毫褪色。歌舒乐天试图去敲打摇晃他们,但是他发现自己所做地一切都徒劳无功以后。一股从未有过地冰凉的冷意袭上心头!
“连城!楚连城!臭丫头!”白皑皑地雪地里面。忽然响起一声呼唤,在寂静的雪原回荡。
而与此同时。歌舒乐天发现自己地两条腿在慢慢变成冰棍,当他发觉不止眼前这些。连自己也要变成兵马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他所能做的只是尽力向楚连城传达信号,尽管她有可能根本听不见他的呼唤,不多会儿。被雪埋了半截的歌舒乐天直挺挺戳在了那里。
彼时,他清楚地感觉到一股风从身边拂过,背后响起一串咯咯笑声:“瞧啊,又有猎物送上门来了。”
“姐姐你说,今天是什么好日子,怎么好些人都往谷里赶呢?正好又给咱们凑足一个元阳之数。”
“是呀,只要咱们收集满十万名人间男子,等到上元夜时魔主复出,吸取了这十万人地元阳。魔主就会天下无敌。到时候我们不仅可以在人界为所欲为,就是天界也要害怕我们。到那时,整个三界都将是妖魔的世界,群魔乱舞,妖临世间!”
“恭喜姐姐,到时姐姐就是魔主身边的红人了,可别忘了答应给我们姐妹的好处。”
“那是当然。有我的,难道还怕少了你们的吗?”
忽地,光影一闪,在一团浓雾里面,逐渐现出三个女子的身影,她们站立在积雪的山崖,居高临下望着雪谷中她们的得意之作,其中穿白衣地女子一双紫眸勾魂摄魄,红衣女子如血莲妖娆,绿衣女子显得年纪较小,烟云在她们身边笼罩着轻轻飘荡,于她们身旁,还有三只比人高大地巨型蜘蛛,血红的眼睛贪婪地看着刚刚捕获地新鲜“猎物”。
歌舒乐天有口难言,仿佛被人点中哑穴,全身的机能都处于停顿和快要睡着的状态,唯一还能灵活转动的眼珠只能对着一只突然从山崖的雪岩上一跃而下,用一双垂涎欲滴的眼望着自己流口水的蜘蛛,转动着眼珠子表示他此刻的愤懑!
广褒的原野,对它们来说仿佛只是方寸之间,也不见那只蛛有多少大,只见它后腿一弹,前腿一伸,舞动着八只爪就从遥远的只望得见几个黑点的山崖忽一下落在了歌舒乐天面前。就在蜘蛛张大了血盆大口,刚要下嘴,嘴巴忽然被一团飞来的雪块堵住,只听山崖上有人喝了一声:“小黑,回来,那个你不能吃。”
“乖乖的,姐姐一会儿带你去吃更好吃的。”像是对待宠物那般,只见那红衣女子从山崖上飘落了下来,抚摸着黑蜘蛛的头部,而蜘蛛则显得十分不满。
“早就说过,叫你不要带这些没有灵性的东西出来,只知道吃,除了吃还能干什么?”忽然出现在背后的绿衣女子吃吃地笑了两声,红衣女子就恼了,猛一脚把蜘蛛踢得骨碌碌打了两个滚,舞着八只爪子飞快而逃,瞬间钻进雪地而去。
“你们看,子夜又快要到来了,一会儿就是我们魔力最强的时候,终于能够走出这片山谷的范围。你们都记住,先别急着把那些残兵消灭掉,我们要等到两国的援兵都到齐了,等他们像河里的沙子一样越聚越多,我们就能很快收集到十万名男子了!真是感谢人间界所谓的战争,这些比蚂蚁强不了多少的人类偏偏也跟我们妖魔的世界一样喜欢争强好胜,弱肉强食,其实,大自然的规则不就是这样,弱者,会被更强的强者吞食掉,这就是规则。”
“是吗?那你想不想知道我的规则是什么?”忽地,一个声音从背后冒了出来,一个人如同瞬间出现在半空,快速地降落下来,如同天空落下的一粒石子。就在那一声突然响起的回答过后,甚至都没有看清她的面容,黑影抓住了歌舒乐天的衣领,两人离地而起,瞬间消失。
“可恶!竟然被人识破了我们阵法的窍门!”
“哦?又一个人类?”
“她竟然能够破解我们的阵法找到阵眼所在?”
“不错,看来还真是不能小瞧了人类。”白衣女子忽地转身,满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水银一样的雪白,十指如勾,妖相毕现。轻启着紫色的朱唇说道,“看来人间界的强者们也出现了,这样更好玩,就让我们看看他们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
“说的是,姐姐,夜深了,我们也该出去玩玩了!”
“好!”
一道浓雾乍起,眼前顿时分不清方向,刹那间全部变得朦胧的世界,不见了兵马俑,也没有桃花林,只有满山遍野的树木,毒虫如万马奔腾,爬过林中枯叶响起音量巨大的沙沙声。
一百六十五章:有只鸟想在我头上搭窝
一百六十五章:有只鸟想在我头上搭窝
连城带着歌舒乐天落在了星光下的林中空地,周围老树参天,三匹马被拴在树下,司徒凤飞早已等侯多时。
旁边还站着一个黑衣人样子恭敬,看来是司徒凤飞的下属,说道:“盟主先前的推断不错,幽国大军果然也被控制了,现在我们不知道是在和什么东西作战,它们来得快去得也快,通常都是子夜时分出现,黎明时又忽然消失,连续七个昼夜,已经令我方损失不少了十数名高手,属下不知道还有没有必要继续留在这里,和一群看不见的对手作战,如此下去我们将得不偿失,况且我们夜帝盟与楚国向来井水不犯河水,属下觉得没有必要为他们牺牲这么多。”
“我已经知道。夜风,你的话太多了。”司徒凤飞摆了摆手,语气虽轻却含着一股天生的威严,“通知夜雨尽快调遣一批高手过来,楚国澜京的分舵方面,叫他们留意各方面的动向免得使我们腹背受敌。另外,你先回幽国大营,有情况马上报告。”
“是盟主!属下遵命。”
司徒凤飞递给他一个竹筒,那名黑衣人很快便消失了。从他的身法来看,是江湖上罕见的高手。
连城不免产生了怀疑。虽然他对她似乎毫不避讳,甚至把夜帝令也给了她,虽然夜帝在楚国也有势力范围并不令她感到意外,但这个人还是越来越令她感到不可捉摸。从突然决定与她一起去开黑店,再到后来突然回到楚国。究竟这人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是什么促使他突然改变态度,从原先对楚国的不冷不热到现在地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虽然,有时候她相信司徒凤飞犹如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有时候连城又觉得他似乎总在隐藏着什么?就像现在。他永远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到她在想什么。而她却猜不透他究竟在想什么。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别瞎猜了。其实我本来就想告诉你。回到楚国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也是楚国人。是楚国的一份子。如果你还觉得疑惑,那么我再告诉你,我就是楚凤止。虽然,我并不愿意承认这个身份。”
“啊?”连城被这个突如其来地真相弄得有些发懵……司徒凤飞就是楚凤止?父亲交代地要她寻找并照顾的人,其实却一直是他在照顾着自己。虽然有时候连城也怀疑过司徒凤飞地身份,却没有想到他便是楚国质子楚凤止。突然之间,她甚至可以想像他曾经吃了多少苦,经历多少磨砺才变成了今天的夜帝,司徒凤飞……怪不得他让人觉得就像一个谜,既然这样,父亲是他地杀母仇人,他又为什么对自己如此包容?一直以来,他都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她是楚名将的女儿啊。
“你不用如此复杂地看着我。既然你都能放弃对楚国的仇恨,我为什么不能放下?毕竟我比你更加有责任和义务担负起国家的命运。一个人从生下来开始,血缘就是不可以改变地。我不能改变身体里仍流着一半楚人的血。”
真是这样的吗?
连城瞪大了眼,用力去看他的眼睛。司徒凤飞任她如斗鸡一样地盯着他看,忽然,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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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一个理由更加简单,因为我喜欢你,喜欢你甚至于超过我自己。”
“呃!”一句话猛地在喉咙里被卡住,连城愣了一下,飞快地别开眼。
“喂喂!我说你们俩,光顾着打情骂俏难道就不理会可怜的我了吗?快来帮帮我!我的腿都快残废了!啊该死!要被什么拉下去了!”一个突然从旁边冒起的声音插了进来,适时地打断了两人之间的尴尬气氛,连城第一次开始感激这个聒噪又麻烦地家伙,赶紧跑去把戳在大树下因为重量地关系已经陷进去一只脚的歌舒乐天从泥里拔出来。
被冻成半截冰块地歌舒乐天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开始诉苦:“有只蚂蚁爬到我头上去了!姥姥个熊!刚才有只鸟想在我头上搭窝!”
“那不是挺好吗?一年四季都有新鲜鸟蛋吃。”
司徒凤飞剜了他一眼,施施然从他面前经过,仿佛所有一切都不曾发生过那般,潇洒地跨上马背,悠然闭上双目,吟着诗,在马上一颠一颠的,扬长远去。
那边歌舒乐天还想说些什么,连城已经把他用布条绑了绑横着拴在马背,一拍马屁股,马儿立刻扬蹄狂奔。可怜的刚刚才恢复语言功能的歌舒乐天只能在马背上尖叫,诅咒起前面那一男一女的祖宗十八代,后来又突然想到,歌舒家与楚家在几十年前曾经做过姻亲,骂着骂着不把自己的祖宗十八代也骂全了吗?于是赶紧闭上了嘴巴,改用愤怒的尖叫来发泄满腔无奈的情绪。
骏马一路狂奔,子夜来临,满天星辰更加黯淡,风吹,叶落,乌云满天。只见荒无人烟的山岭上三匹马驮着二男一女直奔黑雾浓厚红光冲天之处而去。谥显得更加碜人。
这支号称五万之师的幽国大军静静蛰伏于黑色的夜幕下,没有人声鼎沸,亦没有一丝生气的迹象,墨黑的天空下弥漫着白色的雾霭。似乎所有人都已经沉沉睡去。项子龙带人埋伏在附近已经许久,直觉告诉他这里一定藏着不同寻常的秘密,为了看清楚真相他命令所有人都不准擅自行动,一直静悄悄地盯在草丛里,静静地等待着。终于,直至半夜时分,一个戴着黑帽子的女人由远处而来,骑着一匹黑马,出现在幽国大营前。只见她轻轻地拍了拍掌,幽国营中就有一小支骑兵飞驰而出,将她迎入大营。
这奇怪的现象又令项子龙吃了一惊,以为这是一座空营,其实又不尽然,这些穿着黑衣的骑兵明显和别的在营中四处巡逻的士兵都不一样,他们的眼神精光四射,行动迅捷自如,戴黑帽子的女人向营里走去的时候一直低声地对他们交代着什么,样子似乎很不满。他们在大营中的校场上了点将台,骑兵们下了马,在女人的身后一字排开,其中一个黑衣骑士便从怀中取出一支样子怪异形状像蛇的笛子,放在唇边呜呜地吹奏起来。
彼时!这座死一样的大营忽的像石块被丢进了沸腾的锅里一样活了起来!
那到底是怎样一个诡异的场景!只见无数士兵直立着僵硬的身体,从帐蓬里,从营房里,从各个黑暗之处蹒跚走来,有一些行动比较灵敏的大多是负丽巡逻的兵丁,而许多白天看不到的士兵则显得尤为呆滞,他们踏上了校厂的沙地,就像一尊尊颇有负量的泥雕,发出极其沉重的脚步声,一步一步机械地踩在固定的方位,以固定的距离和速度,较为缓慢地聚集起来。良久之后,黑压压一片兵丁才在辽阔的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的沙场上集合起来。
从人数来看,约二万有余.
(亲爱的童鞋们!由于七月份有可能是本书最后一个完结月,所以有月票的童鞋记得留一点给这本啦,我和我家宝宝在此感谢大家!谢谢了!)
一百六十六章:傀儡兵
“这些人虽然已经失去神智,但暂时还不能参与作战,你也看到了,他们的行动过于缓慢,只有在夜里时分能够听从魔笛的召唤,白天则全部痴痴傻傻的,根本不听从指挥。”吹笛人放下了笛子,夜色下,只见此人光着头,露出脑袋上纹的大鹰。他人背后仿佛有眼睛,竟忽然回过头,朝项子龙等人藏身之处瞟了一眼。
所幸那黑帽子又把他的注意力拉了回去,她似乎说了什么,显得十分恼怒,最后,才放缓了语气说道:“我不是叫你继续给他们服用摄魂汤吗?真没用!马上就要用到他们了,而你却在这里跟我说不行?永远都是这样,我何时才能登上皇太女的宝座?”
“师妹莫急,要练成一支傀儡兵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光头男子说道,“师父曾告诫我们不可心急,训练傀儡兵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师父他穷尽一生也才研究到一半,还有至关重要的一步没有做到。他老人家要是知道我偷了他的秘籍前来助你,我的下场一定会比这些傀儡兵还惨!”
“哼,这我却不管,总之你答应我的事就要做到,否则还要你干什么?”
“是是是,谁叫我喜欢你呢?”
“别说了,还剩下多少摄魂草?全部给他们服下去,反正我们与楚国的这场战事已经取得胜利,父皇面前我已领得大功。这些士兵的死活就不必再理会了,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只要他们能听命于我。指东不敢往西就行了,至于战斗力低下我们可以再加些药物控制,师父的药人不就是那样练成地吗?”
“好吧,”光头男子似乎犹豫了一会儿,很快还是答应道。“再给我一些时间。我一定能办到。”
“要尽快,祈日照已经起疑。要是他这时横插一杠,不仅我做不成皇太女。而且可能身首异处,所谓成者王侯败者寇,我会让所有曾经轻视侮辱过我的人付出惨痛的代价!”
彼时一道闪电划过天空,刺目明亮的光线下,照亮了一张艳绝尘鬟。却白得近乎诡异的脸宠,如血地唇角勾起毫不掩饰地恶毒的微笑,仅仅是一刹那,天空又归于阴暗。
这女人项子龙不认得,也没有听说过幽国皇室有这样一个女人,听她口气似乎与光头男子源于同门,天下间除去五大宗师还有哪一位高人是擅长用毒并且以研究这些诡谲地旁门左道为长的呢?一时间项子龙觉得十分疑惑。草影一动,身边又多了一个人,伏在他身旁地正是司徒凤飞的亲随夜风。多时不见他人影。此时又突然出现,说道:“此人是幽国颇为受宠的一位公主叫祈幽若。号称幽国第一美人,听说她曾拜高人为师,看来这世外高人也必不是良善之辈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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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所见到的眼前一切到底是真是假?是**还是鬼魅的把戏?”项子龙不觉起疑。
“何必说那么多,抓住那个女人,我想夜帝一定会很高兴地。”
项子龙刚伸出手还来不及阻止,夜风早已冲了出去,人影一晃,只见他以着闪电般的速度,飞鸟般掠过草丛,他这一动,夜帝手下的另外几名高手也动了,项子龙一看要坏,赶紧带人一同赶上。
他们以为对付的仅仅是十数名黑衣骑士与那黑帽女人,谁知突然间形势逆转,那些傀儡兵全都动了起来,将他们团团围住,远远的站在点将台上的黑衣骑兵们纹丝不动,身材高大魁梧的光头男子将蛇状的笛子从怀中取出,一阵尖锐的啸声传来,还没有等夜风等人掠至台前,就有无数兵丁向他们逼来,黑压压一片人头辗动,他们地行动虽然迟疑,但以着人数优势,硬是迫得以轻功急掠而来地夜风与另外几名高手落了下来,顿时陷入人海之中。
“不自量力的楚国人,来得正好,试试我们新研地阵法,也不枉你们白来了一趟。”哈哈一阵尖锐的笑声刺入耳膜,饶是大家都是江湖中数一数二的高手,也被震得耳膜生疼,可见站在祈幽若身旁那名看似普通的光头男子功力有多深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莽撞的夜风已经来不及招呼众人后撤,只得硬起头皮在人海中冲杀,被没有意识的傀儡兵团团围住,七手八脚,兵器和断胳膊断脚全往他们身上招呼。
这些人他们感觉不到疼痛,甚至于身体被斩成了一半还拼了命地往人身上扑,团团的将几名高手围困住。明明正在战斗,周围却显得诡异,只有兵器与**撞击的声音与偶尔掠过的风声,盖过了夜风与几名手下交谈的声音,他们此时什么都顾不上了,直到有一队人马忽然从远处冲突而来,笔直冲入空门,一下子冲乱了那些傀儡兵的战阵,夜风等人才得以松出一口气。
此时他们身上已经伤痕累累,多处挂彩,被破了阵门的傀儡兵阵立刻就乱了阵脚,被项子龙带领的精锐士兵冲出多处破绽,大家边战边撤,迅速往山坡上转移。不过显然暴露了身份以后再想在幽国大营来去自如已经不可能了,光头男子的身后忽然“突突突空”的,多出来许多黑衣黑甲的人,就像会分身法一样,一下子变出那么多人,与祈幽若身后的骑兵一起,并为一处,很快也加入了战团。这一来,已经感觉到吃力的项子龙等人倍感压力,他打了一个手势,所有人立刻明白不可恋战,立即后退。
“看来,这个临时想出来的阵法还远远达不到我的要求,一个小小的楚国将军都能破此阵,我要来又有何用呢?师兄,我看你得另外再创一个傀儡阵了。”黑帽女人冷冷说道。
“师妹放心,这点小事还难不倒我,我马上改进。”
“黑风谷那边如何?那些人,可靠吗?”
忽然,她又问出这么一句。
不知光头男子回答了什么,祈幽若目光闪烁地点点头。
(由于肚子太大了行动很不利索,而且精力有限,本书计划于七月份至八月中旬完结,请童鞋们看在上架以来都没有过推荐的份上和完结冲刺赏给我七月份的粉红票、推荐票和留言吧^-^……:今后俺还有没有热情写书混在这一行就看童鞋们的了!)
一百六十七章:孰真孰假,妖魔或**?
首先感谢书友080530172346807的打赏,嘿嘿,这可是咱第一次得到赏钱,以前还没有这东西呢-!另外还多了几张粉红票,感谢大手一挥打赏粉红票和推荐票的童鞋们,祝大家每天都愉快!也希望每一位看本书的书友们天天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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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这些东西会不会屁股上也长眼睛了?”
“可能,它们觉得你的肉味道特别好。”
“香的还是臭的啊?为什么不咬你专咬我!”
“也许因为你长得高长得壮,自然比旁人体积大,容易被发现而已。”
“该死的臭虫!”
歌舒乐天活动了一下被冻半天的肢体,“啪”,又打死一只贴近他胳膊的巨大蚊子。忽地,耳边一阵嗡嗡,乌鸦鸦一片蚊虫大军飞过,吓得他赶紧伏地卧倒。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强壮的母蚊忽然回过头来,以着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无往不利的气势,瞅准他的后脑勺就刺!一阵巨大的嗡嗡声过后,母蚊尖利的嘴刚要接触到人类新鲜的血液,忽然间空气里传来咻一声极其轻微的响动,蚊虫应声而倒……就在它挣扎着在草丛里动了两下腿的同时,蚊虫大军亦被突然袭来的一阵异香薰得昏昏如喝醉了酒,一只接一只地往地上掉落下来。就在它们将要前往人类集中之地饱餐一顿的时候,天有不测风云,蚊虫也有旦夕祸福。不到一刹那,一只只全部壮烈牺牲,成了草丛的肥料。
歌舒乐天正要用脚去踩那只想要叮他地巨大母蚊报一箭之仇,忽然发现这只蚊虫腹部插着一枚银亮的牛毛细针,原来是被飞来的银针给刺死的。那边楚连城已将手腕一抖。十数枚牛芒细针以着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回到了她自己地袖内针囊。只见她又从怀中取出一个香囊捏碎,顿时一股奇香薰得爬到她周围地虫子纷纷后退。四散游走。歌舒乐天想起自己身上也有这样一个香囊,忙取出来捏碎了。一股奇香散发开来附在了身上,顿时令人神清气爽,他呼吸了两下新鲜空气,才镇定自若地站到了草丛的高地,举目去望。
不远处红光冲天地楚国大营。蛇形方阵以“之”字形排列,后面则是一座防守严密的鱼形乾坤阵,有效地将毒虫蛇兽挡在了大营外,一条临时挖掘地沟渠浮满了毒虫的尸体,看来他们已经用了新的办法来对付这些毒物。有两个人就站在营外百米左右的距离,司徒凤飞早已率先入营,此刻已站在大营外的楚连城正冷静地观察着这些从森林里而来,数量宠大地昆虫与野兽,只见营中很快又燃起了一堆堆紫艾草。刺鼻的味道发散开来。顿时就有许多昆虫从半空掉了下来,其余的或四散奔逃。或不要命地往前冲,结果全都掉进了散布浓香的沟渠里面。紫艾草是一种生长在深山里面有着解毒驱虫奇效的药草,再往里面加入了一些司徒凤飞独门秘制的驱虫粉末,饶是剧毒的爬虫闻了也得绕着道走。
这些毒虫虽然是受到某些东西召唤而来,然而凡是生物就有天生对危险的感知,它们显然已经不受控制,开始四散溃逃。此时那些大型的猛兽也被从方阵高地刺出地箭支杀死许多,还有些也无法越过周围已燃着烈火地乾坤阵。一看军营的外围无恙,连城忙越过沟渠熟练地踏着正确方位进入大营,忽然又听到背后传来呼唤,她又回过头去,抓住了歌舒乐天地后脖领子,直接拎着他穿宫过位,游走于奇门阵中,不一会儿已身处营内。
见到她出现并与她熟识的将军们自然十分欣喜,然而此刻所有人都无瑕顾及他人。只见在大营正中,由土里长出了一株巨大的植物,伸展着枝叶,在它周围并不停地有血红的小树长出来。司徒凤飞正站在那颗树的面前,饶有兴趣地观察它。而那些远远朝巨树射箭的士兵则不敢靠近周围百米的距离,土里不断有东西冒出来,稍有不慎就会被巨树的毒汁侵害,只见那些接触到毒液的士兵立刻咬牙斩断手脚或割去腐肉,因为毒汁会迅速蔓延全身腐蚀肌肉,很快就能让人死去,只有这么做才能保全性命。似乎已经神游物外的司徒凤飞见状立刻阻止他们,他的药囊里似乎装着永远用不完的好东西,只见他往外掏了几瓶膏状的东西,嘱咐若有人再被毒液沾到就立刻涂抹在伤口。果然,十分有效。
没有了巨树之毒构成的危胁,所有人胆气顿时壮了很多。温情命人不停向巨树丢出火把,并向它泼洒酒水,火势借助烈酒这种燃料迅速在地上蔓延,向巨树燃去,当所有人以为这招跟昨夜一样对巨树根本无效只能杀死那结小树的时候,忽然,那东西竟像人一样开始摇动枝叶,扭动枝干,并吱吱地在火里尖叫颤抖起来。见此情景又把那些胆小的士兵都吓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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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不要怕!看!它还是惧火的,给我再加把劲烧它!用力烧!”大将军一声令下,士兵们立刻抬来油桶,菜油,动物的油脂,地窖里藏的老酒,统统一股脑儿往巨树泼去,再往它猛扔火把。刹那间,红光平地而起,烈焰冲天!
看到它开始一点一点地退缩,一点一点地收拢枝叶,楚国大营里顿时响起一阵胜利的欢呼。
“堵住它!务必把它杀死!要把燃油全部泼向它的树根!不要被眼前的幻觉所迷惑,就算被树枝卷住也不会死,不能自己先乱了阵脚。”
随着楚连城接下来的指挥,巨树往地下退缩的速度显然慢了下来,树根下面并不停地发出人类临死前的惨叫,一声声贯彻夜空,听得人毛骨悚然,浑身寒毛直竖。一个巨大的树枝掉了下来,“啪”,发出一声巨响,煤灰漫扬,火焰熊熊,只见那里面竟然慢慢慢慢的,淌出了小河一样的鲜血。
吓得人都大喊:“啊!妖怪!真的是妖怪!”
“你觉得,这世界真有妖吗?”站在边缘离火光很近的距离,司徒凤飞摇着扇,气定神闲地看着一寸寸往土里缩去又不得不长出来的巨大树身,看着它处于进退两难之地,不停地虚张声势,摇晃着树枝,喷出毒液。温情等人一边指挥士兵继续烧树,一边用无数盾牌组成了盾牌阵来阻挡大树喷出的毒液,确保士兵的安全。
“雕虫小技,只不过掩人耳目而已。”在他身旁,黑衣女子冷冷一笑,眸光被火光映照得通红发亮,但是那里面毫无温度,仍是冷冽如冰。
“那么,来证明一下如何?”
“这有何难。”
楚连城挥了挥手,命士兵继续向大树射箭,她的人影一闪,便忽然间不见,不多时,只见黑烟滚滚之处,又一枚大树的枝丫被什么锋利的东西斩了下来,带着那一截比人还粗的还在燃烧的树枝,楚连城将之从空中扔下,刹那间,猛听里面传出一声惨叫,接着骨碌碌地滚到站在火旁休息养神的司徒凤飞脚旁,吓了旁人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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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八章:是真非真,是幻非幻
“虽然说是假的,但营造得还挺逼真。”
那男子嘻皮笑脸地往旁一闪,躲开了四溅而来的火星。接着不知他从哪里拿出一根似铁非铁的长棒子,挑开了被烧成炭的部分往内拨了拨,只见慢慢的,里面竟爬出一个黑矮的小个子。显然他还挺迷糊,晕乎乎没看清方向,直到见到面前立着一只大脚,才忽地脸色一变,只见他的嘴巴刚刚一张,下巴立刻就被人捏住,像条摇摆着尾巴的黑鱼那样被人提了起来。
“瀛洲忍者。”司徒凤飞奇怪地露齿一笑,把那家伙拎在手上摇了摇,好似在自言自语道,“没想到还是这么活泼,到处乱蹿。早知道这些家伙就只会干些偷偷摸摸的勾当,真是奇怪的种族啊。”
他把那黑矮个子往地上一丢,顿时,那人咬破嘴里的毒药,一股黑血从嘴角流出,他倒在地上,慢慢的,竟被化成了一滩浓稠中透着红色的黑血。
“看,这就是巨树流血的原因。”
司徒凤飞像是普及科学教育的智者一样,指着那滩浓血道:“树本来不会流血,人才会流血,世上本没有妖,有的只是人在装神弄鬼而已。只要我们找到他们的罩门,就很容易能将他们各个击破,所以,用不着怕,楚国的士兵仍然是神州大地最强悍的精锐部队,只是我们在面对强大未知的敌人时,一定要多用一些智谋,用你们的心灵去看去观察,而不是用眼睛去看,如果被先入为主的思想所左右,就更加容易被幻觉所迷惑,现在,该到了我们收割胜利的时候了,士兵们!拿起你们的大刀,用你们的长枪!刺向敌人。让他们统统见鬼去吧!”
随着他一挥羽扇,无比气势地那么一指,四周围顿时爆发出更加响亮的阵阵欢呼声。提刀抡枪的楚国士兵们冲了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了树枝就砍,见了有洞的窟窿就往窟窿里面塞火把。一阵阵烤焦的味道与血腥混合在一起直冲口鼻,滚滚浓烟之中,只见这片奇怪诡异地战场景象。天渐渐透出了青光,此起彼伏的惨叫充斥黎明前最黑暗的夜空,虽然楚国士兵已经占了上风,但那大树对付起来十分费劲,它的表面有防火物质,而且里面藏着的人似乎下了孤注一掷的决心,试图与冲上来地士兵同归于尽。除了不断喷出毒液,里面的忍者也一个个全都跳出了巨大的枝叶,与楚军战在一起。
战场一片混乱。天空中忽地传来一阵诡异的丝竹声。这是第一次如此清晰地听见这种类似于召唤的笛音,呼啦啦有一团黑黑的浓雾冲进了大营,向士兵的脸上、身上抓去,被咬中者立刻倒地身亡。仔细一看这些凶猛的生物却是一种黑色的蝙蝠,乌压压像黑云一样压了下来,数量十分巨大,彼时,无数牛芒细小地银针也向它们射去,以着奇快无比的速度。一排银针射到,就有黑压压无数只蝙蝠掉了下来,同时,有人也向天空丢出鱼网,呼啦啦网下一片大蝙蝠。
那鱼网不是普通的鱼网,外表细密如蚕丝,柔韬如铁线,粘稠如蜘蛛吐丝,扬起来时。力量巨大,劲风呼呼作响,四名夜帝地手下:夜雨、夜雷、夜电,将鱼网撑开,对着天空有黑云压来的地方就抛,一网就捞中大片蝙蝠,还有一个挡在夜帝司徒凤飞的面前,专司保护之职。
看来这毒蝙蝠失去了作用,躲在暗处吹笛之人也仿佛不耐烦起来。笛声渐渐尖锐。一股不祥的气息顿时有若实质地压了下来,刺入耳膜之中。轰轰回响,加上缓慢的从不知名的方向飘来的阵阵浓烟,顿起令人感觉有恶心呕吐之感,有不少人已经开始伏地干呕,显然这是吹笛之人利用内力催动笛音扰人心智,再加上有毒的迷雾开始发动最后一轮攻击。
而她也显然隐藏得不耐烦了,当一排闪光的银针忽地向某一方向射去,那里忽地腾起一阵红雾,烟雾迷蒙中,出现一名红衣女子如同浮立夜空,面容艳丽如花,妆面诡魑,额角画着一条长蛇丝丝吐出红信,秋波过处,媚眼如丝,青丝则盘起枯枝一样地灵蛇髻。
只听她咯咯笑道:“好一个楚连城。在黑风谷里没有将你困住。没想到在这里又遇见。这回我要是不把你抓住。就不叫千年树妖。”
正在有些人再次被迷惑。盯着妖艳女子浮在半空地身影瞬间发楞地时候。只听一声冷哼道:“装神弄鬼。这次你以为还逃得掉吗?”黑影一闪。另一条纤细人影也已迅速掠至。站到了红衣女子对面。这时心细地人才发现。在红衣女子地脚下有一块巨大树桩。她正在站在树桩上。而周身云雾弥漫。显得如同鬼神出没。飘浮于云端。
“在下很久以前便听闻瀛洲专出一些无知鼠辈。跳梁小丑。今日一见果不其然。不知阁下又是从何而来。师承何人?功夫也不过如此嘛。瞧你。站着树枝还摇摇晃晃。你家大人没教你出门在外首先要讲气势吗?”
“楚连城!你这丑八怪!欺人太甚!”一句话惹恼了红衣女子。只听她一怒之下就口不择言。手里则丢出一枚梭子似地东西。闪着银光迅速射向连城面门。现场地人都没有看清楚。只有好整以瑕在旁边纳凉看戏地司徒凤飞看到。一根银针贯穿梭子。以着肉眼不可辨地速度。穿过了银梭爆裂开以来在天空中形成地烟花一样四射地火星。毫无阻碍地刺进红衣女子地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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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仍然保持着站姿。和不可置信地表情。只吐出最后一个字:“你……”就在楚连城转身地同时。她向后仰去。一支形状怪异地笛子从怀中掉出。骨碌碌滚了下来。当啷掉落。
“所谓忍者。我看也不过如此嘛。”司徒凤飞赶紧上前捡起那笛。而连城显然对他捡破烂地行为不很认同。
两人站在一起聊天,懒洋洋地看别人善后,一边说道。
“其实忍者的最高明之处就是利用**烟使人产生幻觉,不知不觉地陷入幻境之中,在幻境里面只要是自己所想的就能够在眼里看到,就像是真实发生地那样。连我们也差点被骗过了,不过是幻觉总有破解幻觉地方法,只要我们不怕他们的幻境,就能轻易杀死他们。论武功,瀛洲一派原是中洲大陆边陲地一个无名小派,连在武林中的座次都排不上,要不是他们后来东渡大海到了一个岛国并且被那里的土人奉为天神,哪有如今这么响亮的名头。”
“我说,四公子,还有些余党没有消灭,你们也别光站着聊天,过来帮帮忙吧!”忙碌无比的温情带人从旁边穿梭而过,一边指挥战斗,一边打扫战场,似乎还没有能打扰这两个人的聊
司徒凤飞摇了摇羽扇,依然风度翩翩人见人爱的模样,不过扇子的尾巴被烧焦了一条,摇头晃脑地说:“哎说实话,在桃树林看到那三个美人,还真以为仙女下凡了。可惜了啊,卿本佳人,耐何作贼。”
“哦?那你不会以为自己身上真的有什么先天灵气,有朝一日修道有成,便能羽化成仙吧?”连城睨了他一眼,表情怪异地嘿嘿讪笑。
“这也难说。”司徒凤飞神秘一笑,“不过,这世间有太多值得我留恋的东西,纵然真的天上有神仙,又有什么值得我羡慕的呢?”
“是了,师父他们汲汲营营于修仙,只不过他们内心又何尝不明白,一切只是水月幻境,竹篮打水一场空而已。”说着说着,她又想起,孤千城给她服用的那枚内丹又是从哪里而来?虽然拥有内丹并不代表生物已经成精,但是至少也活了千年以上有一定的灵性,他说他仿佛到过一个地方,又会是什么呢?这世界之外难道还真有妖魔鬼怪之类的东西?饶是聪明如楚连城,也不免如同云里雾里,偶尔内心怀疑。
一百六十八章:万毒基地
且不说这些,当前要紧是找到楚云所率队伍在黑风谷中的确切位置。既然一切都是假象,那么歌舒乐天所看到的也是幻觉而已,军队不可能凭空消失,唯一可能就是他们被困在无法破解的迷幻阵内。既然连城有办法从迷雾森林里面出来,那是不是代表她也能破解整座黑风谷玄天门阵?
大伙如此想着,自然而然就把目光转向了正对着地图蹙眉思索的楚连城。
“其实大家注意到没有,在黑风谷的南面,其实有一个小山谷与之相连,通往另一座山头,在那里经常毒障弥漫,而且山路崎岖难走,连打柴的樵夫都避而远之,那座山名叫采荒。”
“那么是说圆帅他们有可能被困在采荒山?而我们派出的探子一直在黑风谷附近查探,怪不得许久仍毫无所获。”温情道。
“也不尽然,”连城指着地图说道,“这一带曾经是我们与边陲小国相邻的边境要塞,小时候我曾听父亲说起过,这里的山道难走,周边环水,天险自然而成,更远一些的众多山脉与山脉之间有很多只是以原始的山道或吊桥连接,其下便是水,倘若大哥他们被困在这附近的某一座山中,只要被敌方炸断了后撤的通道就等于将我们的大军困在某座岛山与世隔绝起来,想要出来除非伐木造船或者另造通途,所以我们实际上也不用如此担心,幽国既然没有大规模发动攻击,说明他们只是想将我们困守在此处,至少目前来说是这样,大哥他们应当还安全无虞。”
“说得是,幽国不知道想要干什么?光把我们这样困着,他们倒是毫无动静,况且荆谷关山穷水恶,就算攻下了又能怎样?”
“我想,他们只是需要这里的药材。”
“不错。”听她一说,司徒凤飞也点头,“虽然此地山穷水恶,但你们却没看到到处都是好宝贝,这里不但能找到天下奇毒的草药,蛇虫鼠蚁更是数不胜数。极适合闭关练什么药人、毒人什么的。”
他一屁股落座在帐内最豪华舒适的虎皮椅上,不顾有人在背后搡了搡,摇摆着孔明扇,一副我很聪明、胸有成竹的表情。众人则是大摇其头,那程大头早就忍不住跳起来反应激烈,大声嚷嚷着:“幽国那乡下疙瘩也不见得虫子比我们这里少,他们干嘛千里迢迢跑到咱们的边境抓虫?又不是吃饱了撑着!”只见他的手臂胳膊大腿都被咬了一个又一个包,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看来吃够了苦头。此时提起虫子自然深恶痛绝,唾弃不已,其余人也和他一样。一想起这些天来一直虎视眈眈的虫子大军,无不觉得毛骨悚然。
“唉,”司徒凤飞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爪子已经伸向盘子里,姿态优雅地拈了第三颗葡萄,丢进嘴里,“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需要的数量非常巨大,而且。需要一个极为隐蔽地地方,也许在他们自己的国家不方便,这就需要另找一处秘密基地了。”
“你和我想的差不多,”连城忽然回过头,恰好司徒凤飞把椅子挪啊挪的无声无息挪到了她背后,这一回头险些就撞上。
“师父在地时候曾经和我说过一些瀛洲地秘闻。他们有一种诡密地方法能把人变成百毒不侵地毒人。并且有一种秘术能使失去自我意思地傀儡人听从指挥。其中有一个妖道人名叫五毒老祖地特别擅长此道。以我们今夜所遇到地对手看来。她所使用地也正是五毒老祖地秘术。说不定这些瀛洲人与幽国勾结。真地在做什么见不得人地勾当……对了。项子龙何在?”
“子龙与我们失去联络已经有一夜了。”温情道。一边命人去营外看看通信地鹰飞回来没有。一见之下仍是没有项子龙地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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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就要亮了。命人带一支小队前去接应。幽国大营黑雾浓重气氛不祥。恐生不测。”连城道。
“也好。正好去看看我那些手下还活着没?可别被人抓去做了药人。那可是我全部家当。没了他们就好比缺胳膊少腿。唉。你说我干嘛来趟这趟浑水呢?真是损兵又折将啊!”司徒凤飞在大大地虎皮椅子里面挪了一下窝。却没见他有起身地迹象。
“好了。快起来。难道还想让人连椅子带人驮着你吗?是谁说身为楚国人要以家国和百姓为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大家都知道你对毒药最为精通。你去当然最为合适。”这边连城不屑地话还没有说完。却见司徒凤飞平空高了起来。一看竟然真被人扛了起来。一路飞快跑出了大帐。那些充作轿夫地黑衣人。一个个腿脚那叫一个麻利。忽忽地跑得跟风车轮似地。就在他们快要走出玄关地时候。司徒凤飞还不忘回过头来躺在那虎皮椅上冲她大大地摇手:“错了。我没说过那话。这话是你说地。”
才一眨眼。这票人就跟凭空消失一样忽地不见了。
“好……好快的轻功!”
大伙刚要重新研究一下荆谷关附近的地形,听到声音回头一看……只见程大头也两腿的溜溜跟着跑出帐外,一条半瘸地腿好像突然间就好了,直盯着司徒凤飞他们消失的夜空口水滴答,很是羡慕的表情,而平日与他搭档的夏侯言则把脸扭向了一边,见别人望过来,忙摇手撇清,“乡下人没见过世面,别跟他一般见识。”
“老家伙!说谁乡下人呢?“除了你这里还有别人吗?我说姓程的,虽说当了兵,做人可不能忘本,没有在乡下种地的你爹你妈,哪有这么大块头的你?还有,我不叫老家伙,咱娘还等着咱回家娶媳妇呢。”
“好了,你们俩少在那里磨嘴皮子,有那功夫多练练兵,或者跑几圈沙地,说不定腿脚也比平时更加利索了。”温情在他们当中还是比较有权威的,他一开口,这俩就不说话了,全都凑过来围到楚连城的身边。
“我说,四公子,接下来咱们应该怎么做?”
一百六十九章:将计就计
某一天那啥,电脑忽然坏了,于是偷懒几天没有码字,等修好以后俺又忙着去做衣服玩了,现在回来了,嘿嘿-对不起大家了,这个礼拜嘛每天至少都更新二章,还有这个月写不完了哦,估计会延长到至少下个月底完结吧
“简单,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如何以牙还牙?”温情等人不解。
“既然他们乐衷此道,不如我们也陪他们玩玩,解毒用毒乃是司徒凤飞的强项,对方既然可以控制毒物来攻击我们的大营,那我们不如照单全收,你们过来听我说……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便可解大营之危机。”
听她说完,一干人全都露出诡异的笑容。
“可是公子,你不觉得这样有些儿缺德吗?”在一旁竖起耳朵的夏侯言忽然间厚道起来,抠着大拇指一边窃笑一边假假地怀疑。
其余人则赏他一个白眼。
“战场相见,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只要能够取胜便可,哪管得了许多。”
“何况这次幽国领军的统帅显然没把士兵的死活放在眼里,我们这不叫策反与骟动,而是拯救无知的士兵于水火,大伙说是吧?”
“正是正是!”一干人全都哄笑,接着个个领命而去,各司其职,各安其事,去进行他们的下一步战略。
“那么,现在可派人到附近海岛寻觅,看大哥等人有没有被困在那里,接下来我们要给幽国来一个迎头痛击,让他们尝一尝野心扩张的后果。”
“是。末将领命。”
温情接过最后一道令牌。望着女子冷峻地面容半个月来第一次露出轻快地微笑。接着。掀帐而去。
连城揉了一下发疼地额头。连续数夜未眠。使得她精力有些透支。不免打了几个哈欠。拿出一瓶特制地提神药水在鼻端嗅了嗅。接着闭上眼睛。再次睁眼地时候。眼里地红血丝已经褪尽。只显得精神抖擞。掀开大帐走出帐外。
此时。早晨地阳光分外明亮。驱散一切黑夜遗留下地阴霾。洒照得大地一片金光闪耀。楚营地士兵还在收拾昨夜残局。把那些还活着地瀛洲人全都捆绑起来在太阳底下曝晒。断枝残躯地树干则被抬到营里进行研究。另外一边早晨地饭已经造好。松了一口气地士兵们虽然疲惫异常。但也显得格外活跃。见到楚连城走出大帐。一个个全都围拢过来七嘴八舌地表达他们地崇拜和想法。央求连城教他们奇门战术和武艺。却说楚家军中向来没有上下尊卑之分。将士相处尤如兄弟家人。况且此次带出来地老兵居多。一个个全都学会了夏侯言等人地油嘴滑舌、查颜观色。对于从小就跟随仙师学艺。具有传奇色彩地楚家四公子向来十分好奇又向往。因此连城一出现。就被这些士兵们团团包围。大家有地手里还捧着碗。有地拿着刀剑正在擦拭。随意地坐着。团团围绕帅帐地周围。有人端来一张椅子。连城就坐了下来果真愉快地和他们讨论起战略战术。以及临敌时候应该注意地一些技巧。怎样才能做到尽可能地减少自己身体地损伤。而最大程度地打击别人地要害。
接着。又命旗牌官带领士兵们轮流休息与筑固大营周边地战阵。以防幽国人夜间再次偷袭。她教士兵们采集各种解毒地药材。浓浓地熬成药汤。每人都喝下一碗之后。余下地药汁与粉末搓在一起做成药丸。做成将来可以随军携带之用地常备药物。这荆谷关果真如司徒凤飞所说是一处宝地。除了能够采集到各种罕见地草药。出去地士兵们还找到一些深山老参、灵芝。许多硕大地何首乌。雪莲。堆集到一起。供连城研制解毒药丸之用。
解除毒人之毒连城曾在师父珍藏地一本医书之中见过。虽然并不很详细。但研制出解药并不难。只需要一些时间。以及配合本门地清心安魂曲。应能使中毒不很深地毒人恢复本性。至于中毒已深完全失去理性地毒人来说。这种方法还不一定有效。目前只能姑且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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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她正在专心研磨,忽然外面一片嘈杂,响起震天的欢呼。她皱了一下眉正待去看个究竟,早有小兵欢天喜地地跑进来报告,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是楚圆帅回来了!
连城一听愣了一下,也赶紧走出大营,只见旌旗招展,人马整齐绵延,骑在马上的楚云,虽然面有土色,满脸黑灰胡子老长,整个人犹如刚从深山老林里攀爬出来,但是精神百倍,和手下的将领们一起带领着骑兵和步兵、盾牌兵,一路蜿蜒着从西面渡水而来。
之前没有提到,在楚军营地的周围之所以能挖出护城河,也是因为西侧正有一条河流流向这里,这条河蜿蜒曲折,不知通向哪里,而此时楚云带着手下士兵就从这条河驾竹筏而来,不知从哪里而来,忽然就出现在河床,久别营地的士兵与那些留守的士兵们一齐发出震天的欢呼,号声嘹亮,声闻百里。
满脸长了络腮胡子的楚云跳下马来,先是给了妹妹一个大大地拥抱,接着举起右臂,大手一挥,指着幽国的方向,大声道:“我,楚云,此番被敌所诱困于荒岛,若非高人相助恐怕全军都要老死在那里,此仇不共戴天!如今重见天日,我们定要重整人马,踏平幽国!以雪前耻!”话声铿锵响亮,一时间楚国营地呼声震天,发誓要找幽国报此一箭之仇!
“哥哥一路辛苦,且先休息一下,这里的事就交给我了,此次定会叫幽国人自食其果,有来无回。”
“不,这回我一定要亲自带队杀得幽国人知道咱们楚人的厉害!”
“也好也好,那先休息一下吧,至少修理一下面容。”连城推着他,兄妹二人且说且走,那边她向领军的偏将尉迟延使了一个眼色,尉迟延早已见机带着刚刚登陆的士兵们分头解散,有留下驻守岗哨的,也有轮班休息造饭,士兵们的兴奋劲头还未过去,有些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讲述他们被困这半月以来地遭遇,而留守大营地士兵也说这些时日幽国的偷袭和昆虫大军。兄妹二人走入大帽,帐帘放下之后,便将外面地嘈杂声隔绝,连城见到楚云以后连日来的担忧也已经放下,立刻就询问起这段期间楚云被困荒岛发生了什么事——
另外告诉大家哦,宝宝是个小男孩,每天都折腾死了,一点都不乖,还有二三个月就出生了到时候宝宝会来和大家打招呼
一百七十章 楚云归来
“这些事留待以后再说,哥哥此次虽然连战都没有战就中了敌人的计策,说起来着实窝囊!但是没想到却另有机缘,稍后再详细跟你讲。对了,我看你在捣弄些瓶瓶罐罐,是什么东西?”
“那都是解毒药物,很快就用得着了。”连城走过来,拿下了楚云刚拿起在鼻端嗅嗅的药瓶子,白了他一眼,“不要随便闻,有毒的。”
“你不是说是解毒药吗?”
“正所谓以毒攻毒,其毒乃克,我是要用最毒的毒药来消除幽国药人身上的毒性,所以这些东西都是剧毒之物,若是混合在一起,人闻一闻即死,分开储存是为了安全起见。”
“哦,那还好!”楚云闻言赶紧撤回伸向其它瓶子的手。
“我们帮幽国大营里那些毒人解了毒,然后让他们回去造反,岂不是比我们自己去攻打幽国来得省事多了,既节省了时间,又可以扰乱幽国使他们短期内不可能再次举兵进犯我们楚国。”
“此计虽妙,但毕竟不是正大光明之举,”楚云犹豫,“这么做岂非让人以为咱们楚国无能,不敢直捣他们的老巢?依我之见,不如现在挥师北上,用拳头来教训幽国人知道楚国的厉害!”
连城摇头:“大哥虽然英勇,但空有一身蛮力行吗?如果光靠力气就能赢,哥哥又怎么会被困在荒岛呢,既然能以智取胜咱们又何必浪费力气?不如留点时间养精蓄锐,我们楚家军经过这次损失不少,也应该好好修整一番,再作图谋。”
“妹妹说的也是。”提到被困之事楚云不由面有羞色,不过不能亲自挥师直捣幽国老巢又觉得不甘,说道,“哥哥虽然也知道自己的短处,但是男子汉大丈夫,若不能在摔倒之地重新站起来。又怎么能甘心呢?如今时机甚好,趁幽国人以为我们还在他们的控制之中时,突发奇袭,一措而就,反败为胜并出奇不意地直逼他们的京城,岂不是很好。”
“哥哥别急。以后还有得是机会,一来咱们与幽国虽然接壤,荆谷关离他们的都城最近,但毕竟距离不足以发动奇袭。我看咱们与幽国的这场战争,现在才刚刚开始而已,幽国之中,我先前见到过一人,名曰祈日照,亦是野心不小之辈。况且其人武功甚高,颇有心机,幽国的皇位将来极有可能为他所得。或者不久之后与我们对阵的就是此人,楚国现在与幽国接壤,战争难免,幽国亦颇多人才,楚家军虽号称长胜之师,但怎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说不定敌人正布好了陷阱等着我们往他们那里送。最重要的一点是咱们地处境实际上是内外受敌,外虽有强敌。可抗之,但楚国却不能完全信任我们,这点最让人寒心。有些人将我们当成眼中钉肉中刺,皇帝新登基,虽然羽翼未丰,但难保有一日不想收回军队为他自己所用,楚家的存在也许对所有人来说是一个危胁,我们不能不考虑到各种后顾之忧,灭门之祸便是前车之鉴。如今楚家剩我兄妹二人,不得不先明哲保身,保存实力。冒险进攻幽国,只会使我们军队受损,而功劳却有可能成为另一个对我们来说非常巨大的潜在危机。”说到这里,连城的语气一变,似是冷笑又似不屑,嘴角一撇,便不愿多说。埋头捣弄草药。
楚云沉默。
被自己地国家出卖。被无能善妒地不入流之辈暗中算计。时刻紧逼于身后。这是楚家无穷地悲哀。但是大丈夫为国为天下可以不计较个人恩怨。在这一点上楚家地男人们几乎继承了父亲愚忠地思想。为了黎民百姓与国家安定。个人安危又算得了什么?他相信连城也是这么认为。便道:“妹妹当真是这么想地吗?什么时候我们需要变得如此小心翼翼?还是你有什么别地打算?”
“大哥。我只是忽然有些意兴跚阑。只想保护我要保护地人而已。不想去争夺更多。所谓地开辟疆土。便是去抢夺另一块原本属于别人地土地。那么做我们与幽国人又有什么区别。战争一旦蔓延。受苦地只是百姓。我只是忽然很想看到和平安定地一天。虽然。明知那是不可能地。”
“世上地人。有谁不愿意安定和平地过每一天。”楚云走过来。忽然拍了拍她地头。深深地把她抱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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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一切全听你地。因为你是这世上哥哥唯一仅剩地最珍贵地东西。是哥哥最想要保护地人。”
“嗯。”
将头埋在兄长地怀里。连城用力点了点头。只有在这时候。她才觉得自己不是孤单寂寞地。有人保护。有人关怀。有家人。有最亲地兄长。在这世界上。她并不是一个人。
那么……他呢?
忽然间,一个人影闪过脑海,那人及地的黑发,飘飞地紫色衣冠,戏谑的笑容和他佛陀般优雅宁静的侧影,以及最后回眸时,那淡然却愤怒的一瞥……自己不愿意再参与战争,难道,竟是和那个人有关吗?累了,想要和平吗?要的,是谁和谁的和平?将来有一天,会不会见证了和他当初的赌约,誓必刀兵相见,战场相逢。到那时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如此淡然地看待这一切?
什么凤凰、预言,天下将面临更大的灾难,眼前她所看到的,只是即将来临地战争,北边强秦,南边沧流,他们,才是楚国最大的劲敌。妹妹,你怎么?在想些什么?”
楚云看着她陷入沉思,离开他的怀里手指在地图上无意识地挪动着,过了一会儿还是这样。楚云便忍不住询问。他发现自家小妹从这次回楚国以后,心事仿佛更多了,以他大男人简单的心思根本就猜不透,便只好开口询问。连城没有说话,过了很久之后,以为她不会回答了,她却突然抬起头,问:“哥哥,你说,将来会是秦强还是沧流强?”
为什么不是楚国强呢?
楚云挠了挠头。
虽然不服,但这话又问得他无话可说。因为他也知道,迟早有一天,楚国会被人给吞并掉,具体是哪一天哪一年就不得而知……到那时,楚家军也会与楚国共存亡。
一百七十一章:擒贼先擒王
幽国虽然野心宠大但是缺乏内敛与沉稳,而沧流国如同假寐的雄狮,秦国如同腾飞的巨龙,在狮与龙的爪下,任何生物都难逃被吞食的厄运,感情,永远不会成为阻住男人脚步的障碍,迟早有一天,争霸天下的格局会被打开,而沧流国需要达到与秦国相抗衡,就必须将楚国、幽国、沧流三国联合起来,或者是,吞并。
他……也许很快便要来了。
眯了一下眼睛,连城用手揉了揉,不知道为什么,也许附近的风沙特别大,觉得眼睛有点儿酸涩。
黄昏时分,终于司徒凤飞带着他的手下赶了回来,同行的还有项子龙与被捆在马上的两个俘虏。
看来这次收获颇非,瞧司徒凤飞那喜眉乐眼的模样。一进大营,什么也没有交代就揣着缴获来的一支蛇头怪笛躲进帐内研究去了,大家只能从项子龙那里了解情况:他们在幽国营中看见什么,被抓来的两个人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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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人公子应该认识,她自称是幽国公主祈幽若,而公子先前在信里曾经提到过她。”
“不错,是她。”连城有点头疼地再次看见这个妖艳女人,她似乎没怎么变,仍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模样,仍是娇横霸道,仍是这般野心勃勃。身为女子,不知道她到底需要什么?竟然歹毒到利用数万将士的生命作为她研制毒人的代价。
早知此女并不简单,却没想到她竟师从瀛洲百毒门,连城皱了皱眉。
祈幽若目光阴狠地盯着她:“楚连城,没想到,到哪里都能看见你,你可真是阴魂不散!我真后悔,当初没下手杀了你!”
“那也要你有那本事才行。”连城走过来,捏起她的下巴仔细观察这张艳若桃花的脸,祈幽若被她冷嗖嗖的目光看得浑身发凉,最终忍不住撤回了紧盯她的目光。扭过头,口气倔强地说道:“我是祈国公主,今日虽然落到你手上,谅你也不能拿我怎样。”
“是吗?如果我现在杀了你,相信所有人都不会说出去,你驱使毒物使我军损失惨重。这个仇是不能不报的。要不然我也可以说,抓住一个来历不明的瀛洲人,顺手杀了,那又如何?死无对证。你既落到我手上,态度还是不要这么横的好,免得我不小心就错手,划花了你那漂亮的脸。”
“楚连城!你!”祈幽若气得浑身发抖。一时竟说不出什么话来。那只手摸在她地脸上。凉嗖嗖地。真地仿佛随时会割过来一刀!饶是她生性狠毒。对自己这张脸却珍惜得很。气势不免弱了很多。而达到恐吓地效果。连城也满意地放开她。吩咐人道:“先把她关起来。等得胜以后押回阑京再作处置。留着她或许还能从幽国换回一些利益。你说是不是呢幽若公主?”
“呸!你别作梦了!我地命不值钱。父王他不会给你想要地东西。别做梦了楚连城!我就是死了又怎样?今日败在你手上。只要我不死将来总有一天一定会找回来!”祈幽若厉声尖笑着被押走。那尖锐地冷笑。不知为何透出一股悲哀和沧凉。无端地令楚连城心中一凛。竟生出几分同情。
生于帝王家。命却由天不由人。不知者羡慕。知道地还不如平民百姓。也只有在那种没有亲情只有利益地环境里。才会造成这女子如此偏激尖锐刻薄地性格吧?
感叹过之后。连城与楚云等人已听项子龙说了昨夜地大概经过:黎明之前。若不是司徒凤飞带人及时赶到。恐怕子龙等人已经被对方炼了什么药人。
当时他们且战且退。眼见便可以撤出幽国大营。不料那公主祈幽若地师兄。便是那个光头男子。再次吹动蛇头笛。忽然间便有很多黑压压地蝙蝠扑向他们。缠住了项子龙等人。而那些中毒地幽国士兵在听到笛声以后攻击变得更加疯狂。楚国士兵被蝙蝠咬中以后就倒在地上昏迷过去。不知是死是活。接下来。一波又一波完全没有人气地傀儡人海将他们团团困住。就连项子龙与夜风都感到十分吃力。就在大家战得筋疲力尽。此时不知从哪里又出现了另一批毒人。他们地眼睛全都是绿色。已经没有任何一丝人类地感情。他们被兵器砍中以后身上流出来地血是绿色地。皮肤坚硬异常。寻常士兵砍中他们之后就觉得好像砍中一层树皮。无法伤他们分毫。只有几名武功高强者才能用利刃刺穿他们地身体。但是尽管如此。这些毒人好像不会死。被刺中以后也不倒下去。仍是机械地进行攻击。而且他们地速度非常灵活。就像生前全都是武林高手一样。
“那既然如此你们又是如何逃出来地呢?”
“当时我们全都被抓住了。”说起当时的情形项子龙等人仍是心有余悸,“真不知到底是些什么东西,怎么打都没用,最后只能使我们精疲力竭,耗尽体力而已。本来还有一线突围的希望,但是对方又忽然放出毒气,毒雾对那些幽国士兵没有伤害,但是我们很快就受不了,感到头昏眼花,越打越没有力气,最后呼吸困难倒地上,醒来的时候就发现大家全被绑在广场中的柱子上,而在点将台的大鼎里面却不知在燃烧着什么东西,冒出蒸蒸雾气,人闻到以后就感到昏沉,意识无法控制,还恶心想吐。”
“后来怎样?你们还有没有看到一个白衣女子和一个绿衣女子?”连城问道。
“没有看到穿白衣和绿衣地女子,这两个家伙已经够可恶了!”项子龙踢了一脚被捆成一团棕子似的黑衣光头男子,尤觉得不解气,又踹了两脚,光看这昏迷的家伙脑袋上有多少个大包包,就知道他一路上被子龙这些人践踏了多少回,余人都在旁边看着窃笑。
“说起来这厮还有两把刷子,我们被夜帝司徒凤飞救醒以后我和夜风两个人战他一个都没有讨到什么好处,最后要不是司徒凤飞出手,恐怕没有这么容易擒到他。”
“哦?想不到百毒门如今在武功造诣之上也有进步。”连城听了点头,并看一眼司徒凤飞所处的某个角落。一直觉得这人深藏不露,看来他武功也是不错的,只是平常老装着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让人都看不清。
“当时这厮把我们都绑在柱上,”项子龙又踢了光头男一脚,泄愤道,“大鼎里煮着沸腾的汤药,说要把我们全都一锅儿烩了,做成毒人。”
一百七十二章:我们还能是朋友
“老实说那毒汤挺好喝,酸酸甜甜的,很入味。”一个人适时插进来说话,被旁边站着的夜雨手起掌落拍了一个大巴掌。大家一看这黑衣人正是号称夜帝手下第一号打手夜风,他还咋了咋嘴巴说道,“要不是盟主阻止,我还想多喝两口。”
“那好啊,待会儿我配两锅,给你们大家喝个够。”
一听连城发话,这小子赶紧识相地往旁边一缩,摆着手说:“免了免了!留着给这黑光头喝吧!”
“当时夜风被第一个灌了汤,已经有些失去理智,才会觉得那毒汤很好喝,其实我看见里面有好多只死蛤蟆、死蟑螂什么的,还有老鼠腿、肠子肚子,黑乎乎的一团团。”项子龙还没有说完,继续介绍他的那些惊人发现,那边刚说毒汤好喝的夜风已经跑去大吐特吐了,大伙全都轰笑。
笑够之后,子龙道:“我也被灌了那些汤药,但神智还能保持清醒,这也许跟公子曾经救我有关。”说罢他看了楚连城一眼,的确,在当初楚家惨遭灭门,项子龙因为救连城身中无数箭,二人逃出京城后楚连城曾经用她的血来治疗他的箭伤,连城的血具有解毒奇效,因此也改变了项子龙的体质,使他得以对一般的毒性免疫,他才会对炼制毒人的毒汤有一定抵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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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他们中了毒之后眼睛就开始变红色,而且开始乱抓乱咬,此时这光头就命人将我们全都投入到药缸浸泡,还分成什么红的和绿的,普通士兵被放进红缸里面,而我们几个身强体壮有些武功底子的则被投入红缸,大缸虽然被烧得滚烫,但奇怪的是并不热,要不然你们大家此刻看到我们可都是脱了一层皮了,要多糗有多糗!”说罢大家又笑。
“好了好了。这么危险的事情,怎么听起来就像说书似的。”连城不满地看着楚云,见他也跟着起哄,纵容大家一起听故事,便道,“子龙也带人下去休息。好好养足精神,其它事不用管了,今夜三更时分,咱们再到幽国大营转他一圈。大家全都散了吧。”
“遵命!”围着一团团的士兵齐声吆喝,接着一哄而散。
此时已没有人操控的幽国大营形同一座空城,因此大家都并不担心,突然之间反败为胜,虽然觉得有些侥幸和不可思议,但想起这段时日受到的骚扰和折磨。楚家军无不对幽国人切齿痛恨,一个个全都摩拳擦掌,等着三更时分要去报一箭之仇。
“虽然已经胜券在握。但我们还是不得不提防那几个瀛洲女子。”众人散后,连城对楚云说道。
“妹妹放心,这三个女人就交给我好了,保管叫她们有来无回,以报被她们骗困在荒岛之仇。”
“大哥要多加小心。虽然三女已死了一个。另外两个也不好对付。我们还不知道她们会什么诡异术法。况且我们在明处敌在暗处。要提防她们使诈。”
“妹妹。记得大哥跟你提过在荒岛曾有一番奇遇吗?此段时间我受到那荒岛中老翁地调教。已非昔日吴下阿蒙。老者还给了我一个制服瀛洲幻术地锦囊。”
“如此甚好。恭喜大哥!那今夜妹妹就只需要隔岸观火。坐享其成了。”
连城说罢。目送楚云前去调兵遣将。她自己则拿着刚配好地药去找才一会儿就无影无踪地司徒凤飞。
此时已日暮西山。营中埋锅造饭。早早地升起了炊烟。士兵养精蓄锐。等待着给敌人致命一击。
却说同样地天气。在另一片天空下。由澜京出发地二路人马才刚刚到达距离荆谷关地一半路程。据说新帝非常生气。责备楚家军无能。楚云率军被困。命人带了圣旨罢免楚云地圆帅头衔。另撤消楚云世袭楚国公之位。并追究其妹楚连城擅自调动边城驻兵之罪。新任二路圆帅魏连。原属宦官一系。因保新帝登基有功被提拔为朝中官员。此番不知他用什么手段夺得帅印。正骑着高头大马。得意洋洋。意气风气往荆谷关而来。
早已得到消息的歌舒乐天蹲在大帐里看连城和司徒凤飞鼓捣那些小药丸,他拄着下巴,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衰衰的显得很无聊。虽然他一直用嘴巴在告诉这个消息给他俩听,但好像没有人关心京都的局势,他也就只好继续在旁边当闲人望风,偶尔还想拿两颗小药丸尝尝。
司徒凤飞使个眼色,立刻有两个黑衣人上来一左一右夹走了他。
“其实他只是爱玩而已,并没有碍什么事。”连城看他被拖出去的可怜模样,便说了一句,换来司徒凤飞的白眼和歌舒乐天看待救世主那般的小动物似地眼神,不过她下一句话又把人直接打入地狱。歌舒乐天一脸深受伤害,听着她道:“好了好了,看在你辛苦运粮的份上,就给你一些大补丸、解毒丸什么的,自己到旁边玩儿去,别动这里地东西,小心把自己吃死了我也救不了。”
“难道说,这世道果真百无一用是书生吗?苍天!啊,大地!”歌舒乐天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一边乐颠颠儿地跑过来接走一个小药袋子到外面去了。
百忙之中,司徒凤飞抬起头看了一眼:“就算是普通的大补丸,暴饮暴食也是会死的。”
“放心吧,他很珍惜自己的生命。”连城头也不抬地答他句。两人接着鼓捣。
“司徒凤飞。”
“嗯?”
“说实话,你为什么要回来?”一句话貌似不经心,然而说出口之后,两人之间的空气猛然间一滞,司徒凤飞眨巴着丹凤眼,过了好久,才跟终于想明白了似的,说。
“……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连城:“……”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不是开玩笑,你想过没有,回到楚国该怎么面对那些人?”
“那些人?谁?”
“别装傻了,难道你不是楚国的皇子?难道你没有对回到楚国有什么想法?就算你没有,别人也不可能没有,他们将会忌惮你的能力,提防你地到来,我敢说现在所有人已对你的出现了若指掌,你的身份已经曝光,那么打算接下来怎么做?”
“怎么做?自然还是做我的司徒凤飞。难道你不想做你的楚连城?”
连城看着他嘻皮笑脸的模样,最终还是叹了口气,低低地说了一句。
“你又何必要卷进来呢。”
“我在你身边,因为你对我很重要。”司徒凤飞磨着药,忽然好像很认真地说,“就算你不爱我,至少我们还能是朋友。对吧?”
一句话,顿时使她的嗓子像被卡住。
一百七十三章:雪
虽然我想要得更多,但是你给不起,那么,只有我给你:我的所有,一切。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过了很久,终于月色慢慢地圆了起来。今夜格外晴朗,往常一到二更就开始弥漫的黑雾就像消失得无影无踪,天空干净,碧蓝如洗,星辰在深色的夜幕中闪烁不停,依稀还能听到虫声,在周围全都沉默下来的时候显得格外响亮。从表面上看似乎已风平浪静,楚营没有任何异常。
楚云一边命人将解药装车,一边令将士严阵以待,看好战俘。如果他猜得没错,今夜那个诡魅般的白衣女人会来救那幽国公主,而她们的关系似乎不一般。考虑了一会儿之后,他掏出怀中的锦囊来,但是并没有看,老者告诉他只有到了关键的时刻才可以看,现在还不到时候。
他这边望着天空发呆,另一边连城走过来,把一把草叶递给他,说道:“哥哥别看了,你看你俩眼珠子都快给瞪出来了。再这么看,妖女就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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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一边回答说是,一边拿起草叶嗅了嗅,发现有提神醒脑的作用,这是用来喂马的,为防夜袭幽国大营之时马儿不适应那里的有毒障气。
“我断定她们今夜会分头行动,一个会来解救人质,另一个则在幽营指挥傀儡。只要我们能破解她们的幻术与魔音,生擒二女不在话下。”
“好吧,那我们大家出发吧。”连城上了马,紧跟司徒凤飞身后,一拨人先一步赶往幽国大营。
远远的,还未到达山坡,便见幽营上空黑气弥漫,比往常更加浓郁,隐隐传来鬼哭之声,不知究竟是风摇动树叶引起。还是营中毒人走动时所发出的诡异沙沙声。
“哎我说,你那蛇头笛子研究好了没有?可别到时候失去作用,那些毒人一个个全都活动起来我们可没有办法控制。”连城拍了一下前头的马屁股,那上面坐着悠哉悠哉叨着根稻草唱歌的司徒凤飞,被她猛拍了一记,马儿受惊前蹄立起蹦达了两下。差点没把司徒凤飞给摔下来,他回过头来怒目以对,答道:“当然了,我办事你放心,什么时候出过错了?”
但是很显然,他们今天还是少算了一步。刚踏入大营的铁门,忽然就有一群浑身被黑衣包裹的人不知从哪里而来,将他们二人团团围住。而为了其他人的安全起见,连城命大家于此地一里外原地待命。她与司徒凤飞二人先进入此地探探情况。不料刚进人家的大门,就被重重包围起来。
解决这些人并不在话下,但连城还是忍不住埋怨司徒凤飞。怪他怎么不干脆把这些人全抓来,仅仅俘虏了祈幽若师兄妹两个人,这里还留着这么大条尾巴,真是懒到家了。而司徒凤飞则翻了个白眼理所当然地回答:“他们人多,不好抓嘛,带着上路也很麻烦,马会超载地。”
“喂。试试你地安魂曲。看有没有用?”
“怎么不先试试你地蛇笛?”
“我说……你们两个聊得还满热闹嘛!”
忽地。一个声音插入他们中间。借着夜色。一团烟雾爆开之后。凭空出现了一个白衣飘飞地女子。只见她面容雪白。连发色也变成了雪一样地银白。一根根飘在空气里。长长地如同无法伸展蔓延地触须。女子艳丽地面容上露出一朵极浅地但是冷酷地笑容。看着在下面斗嘴地两人甚至优雅地欠了欠身。很有礼貌地打招呼:“你们好。我地名字叫。雪。”
“你在这里。我还以为今夜会是绿衣服那个守在这里。而你会来光顾我们地大营。”
“区区一个公主。又怎能劳动本仙子前去搭救。她只不过是我手中地一个傀儡而已。”白发女子微笑。面容依旧优雅。但是眼角忽地出现了一条皱纹。
“啊呀。原来是个老太婆!”司徒凤飞大惊小怪地叫起来。
“呵。被你发现了,发现我这个秘密的人全都要死!”连城还在奇怪凤飞这家伙这时候干嘛说这些。不料闻言以后,白发女子面色立刻狰狞起来,她一下飘到了司徒凤飞地面前,但是司徒凤飞也早有准备向后掠退数步,并没有让她沾到一片衣角,这使得白发女子更加愠怒。
“没用的东西!全都给我上,杀死这两个人!”雪挥动双手,立刻,面无表情的黑衣人们就像被上了发条地机器,一下子全都动起来,以着非常快的速度,嗖嗖嗖自四面八方将两人包围,并且发起了攻击。百忙之中偷空去看,连城惊讶地发现,那个叫雪的女人双手长出了乌黑的指甲,而她的面容瞬间苍老很多,果真被司徒凤飞说中,是个老太婆,虽然,还是一个有点儿姿色的老太婆。
不知道这又是什么邪门歪道,或是她练了什么邪功才会那样。雪突然命令黑衣傀儡发起攻击,虽然两个人对付起这百个黑衣人游刃有余,但他们眼角余光却看到更多的黑衣人正在包围过来,还有嘴角流涎、模样丑怪的无数毒人从四面八方冒出来,将他们团团围住,并正在慢慢缩小包围圈。
“我说你,干嘛故意惹怒她?”没有时间吹安魂曲了,两人都被缠得脱不开身,连城忍不住埋怨。
两人一边左右开弓地迎战黑衣傀儡,一边腾出两张嘴来说话。凤飞一脸我怎么知道的表情:“我只是想看看她有没有脚而已,哪知道她这么容易生气?”
连城:“……”终于决定彻底无视这个人。
“你们两个,到底说完了没有?说完了就上路吧!”
忽然,雪也发起了攻击,她见黑衣傀儡久斗不下,终于按捺不住,自己亲自上阵了。凤飞与连城使了个眼色——擒贼先擒王,上!
“我来收拾她,你赶快找个地方吹蛇笛,把这些毒人控制住。”
两人退到一处,连城用后背搡了搡司徒凤飞,后者虽然不愿意,一边抱怨说被挤在人山人海里面,哪那么容易脱身,但还是很快闪开了。
这回连城真正见识到了他地轻功有多快,恐怕连她都无法赶上,这家伙,真是一直以来都扮猪吃老虎,让人愤怒!
这边打发了司徒凤飞,连城干脆一跃而起,掠至望台的至高处,雪紧追而来。在这里毒人们没有办法跃上来,只能在底下叫嚣,而白发女子雪虽然发现了连城的这个企图,但是她亦不信自己会输给这个黄毛丫头,便紧紧随后赶来,大袖一招,一股粉末便在空气中发散开来。
“哼,雕虫小技,也敢在你祖师爷面前献丑。”
连城冷哼一声,根本连避都不避,顶风迎了上去,嗅一嗅,还微微一笑:“不错,挺香的,技术不错,可以开个馆子卖香粉。”
雪顿时气得发作!
她那乌黑的长甲从指尖长了出来,在空气中划过,便带起一道凌厉的劲风,以及如墨迹般的一道黑雾。
一百七十四章:诱敌
“花招倒是挺多,可惜华而不实。轻功也不怎么样嘛,瞧你踩得这块木头就要断了。”
实际上那吱吱作响的声音是有东西正顺着栏杆爬上来。黑压压的,夜里远看如同好大一群蚂蚁,饶是连城经常与毒虫毒物打交道,也不免打了个冷战,浑身感觉冷嗖嗖的,有点儿头皮发麻。夜里正是阴气浓郁,寒露最重的时候,是炼制与训练毒人最好的时候,反之,也是解毒的最佳时机,因为除了解药以外,他们还需要许多毒虫与毒物作为药引,吸走毒人身上的剧毒,所以那白发女人召唤来更多的毒物却是正合了司徒凤飞与楚连城之意。
连城一边故意激她,与之缠斗,使对方没有时间控制和驱策毒人,一边观察她的步法与武功路数,发现竟然无法辨别是属于哪一个门派,就连用毒的手法,似是源于瀛洲,却又有所区别。这女人一举手一投足间浑身都充满了剧毒,似是由内而外发,并不像一般的用毒高手需要借助一点别的道具,她的用毒手段就是连城也自叹不如。白发女人每走一步几乎都是用飘浮的身法,就像真的没有脚一样,亦或不是寻常的轻功路数,竟让人看不出破绽,不由连城也感到十分迷糊。
起初她还能略占上风,然而拖的时间越久就越感吃力。雪一弹右手,劲风过处,压力徒增!
“哼!无知的人类!就凭你也想跟我抗衡?去死吧!”耳边划过一阵锐笑,乌黑长甲堪堪擦过连城的右颊,差点就抓破面门,她往后一仰,险险避过,随手就格开了白发魔女已然变得苍白如骨的右手。不屑道:“还在装神弄鬼!你以为区区幻术就能迷惑到我吗?不过会些三脚猫的把式而已,就以为自己真的是什么神啊,鬼的,真不知是你迷惑了人还是自己先迷惑了自己。”
“哼,真是愚昧无知。你以为你不曾见过的东西就真的不存在吗?”随着一声诡笑,忽的,白发女子消失不见,在连城地周围,出现了四只巨大的蜘蛛,在它们身后。则是成千上万黑色的、红色的、五彩的剧毒蜘蛛,一只又一只,有大的有小地,夜幕下黑压压地一片,正顺着桅杆像洪流一样蔓延上来。
原来,那些像蚂蚁一样簌簌作响的东西,便是这些蜘蛛。
它们聚集在周围,流着口涎,用血红的小眼睛贪婪地看着眼前这个人。连城身上伤口流出的鲜血更加刺激了它们的感官和嗅觉。它们噪动着,从四面八方蜂一般涌过来……
此时三更已过,楚军大营同样出现危机。营中没有司徒凤飞和楚连城这样的解毒高手坐镇。因此虽然事先布好了防御措施,仍然有无数的爬虫越过界限侵入营地,士兵们虽然受伤不少,但是使用了司徒凤飞独门秘法特制的捉虫蒌和河沟,使得那些大大小小的爬虫问题基本都得以解决,真正难以对付地是一个使藤为武器的绿衣女子。
她的藤上沾满剧毒,令人难以近身,最厉害地是她跨下所骑的一匹奇兽。此兽浑身皮毛青色,似狼非狼。额生二根崎角,三目,红蹄,口中能够喷出烈焰,长达数丈,一下子就能烧死烧伤近前的士兵。楚云忙命众人用长矛、利箭进行远距离射击。那兽皮肉坚硬无比,竟是无法射穿。虽然被团团包围,但是青兽驮着绿衣女子左冲右突,鼻息带着火焰。使人根本无法靠近,眼看他们就要突围而去,楚云一声令下,顿时树上落下许多鱼网,铺天盖地罩向一人一兽。只见无数身手敏捷的士兵以脚勾着树干,倒挂身子从枝头滑落下来,瞅准目标就将坚韧无比的网子抛向青兽,再从四角拉紧。
饶是如豹迅捷,凶猛无比。这兽也逃不开铺天盖地的网和陷井。很快它的一只足陷入抓毒虫用的大坑,躯体也被巨大的鱼网结结实实缠住。连同兽身上地绿衣女子被拉了下来滚落在地上。众人一拥而上捆绑,谁料受伤的野兽更加凶猛,一声大吼,四足乱踢,踢倒了不少士兵,把那抢着上前去揪兽角的程大头也被它喷出的火焰结结实实烧掉了半边头发,饶是他反应快后退迅速,头发和衣服也遭了殃,只见脸都黑了半边。惹得程大头大怒,一板斧就向兽头上砍去。
“哐当”一声响亮地撞击。却不是斩在了青兽头上。而是被绿衣女子抽出地软剑架住。她地嘴一张。便有一股绿色地毒烟喷出。程大头不知凶险欲迎头赶上。还好项子龙眼明手快。一把将他拽了回来。只见绿烟过处。巨大地网竟被腐蚀出一个大洞。绿衣女子冷笑一声。也不再管她地坐骑。两臂一伸如飞鸟那般。笔直向上冲了出来。破开巨网以后直接便飞至大树之上。站在枝头冷笑数声。
“楚国人。就凭你们也想抓住老娘。还差了点!告诉你们。我已得到魔尊所赐地法力。不日便可成仙。若不是今夜不能施展法术。早就把你们统统消灭掉。我便不陪你们玩了。马上把祈幽若交出来。若不是还用得着她。老娘何必费那么大力气和你们这些臭男人打交道。”
“呸!”
“放屁!”
“放你娘地臭狗屁!”
“啧!姿色一般。有胸没腰。光长屁股肉。还真以为自己是仙女降世了?哈哈哈!你这妖女要是神仙。我就是神仙他祖宗!”
一语出,顿时周围一片讪笑,那女子气得脸也绿了,说时迟那时快,所有人都没有留意的时候,就见她掌心一翻,一道极为细小的如线般的物体便向仰着脑袋哈哈大笑的程大头射来。
“嗤嗤”一阵响后,一股浓重的焦味传来,原来却是楚云及时将燃烧的火把丢来,正中那细线一样地物体,把它打落在地上,松脂借着油脂燃烧起来,与地上地枯叶一起,顿时把那东西烧了起来,不断地扭曲着身体在地上爬行,大家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条血红色的细线盅虫,被火烧了以后还没有死,那程大头赶上前去,大脚一踩,便将它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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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头上站地女子脸色一变:“楚云!你竟敢毁我的宝物!”
一百七十五章 来历不明
“妖女,还有什么把戏,快快使出来,否则你程爷爷上去把你捏扁了,搓成蜡丸给我们死去的兄弟报仇!”
这边程大头粗鲁地叫骂,那头楚云已经一跃而起,直逼站在高处尚且一脸傲慢的绿衣女子,他的手中寒光闪过,原来,竟是自袖中抽出了一柄极小极小的短剑,约只有人的巴掌大,竟然迎风见长,忽地变作三尺青锋,众人看得奇怪,那绿衣女子也惊讶地咦了一声。
原来那老者赠给楚云的锦囊中便是装着这支小剑,楚云的一番奇遇且容日后再说,但见此时众人个个惊讶,只注意到楚云手中寒光闪动,快速地砍向绿衣女子的周围,却没有看到那时绿衣女子趁着众人谈话时,手中的藤鞭开始裂变,慢慢伸展,瞬时间快速生长,笔直朝树下蔓延,那藤所过之处,绿油油无比鲜艳,然而它所爬过之处,原本的树木立刻枯死,这些藤快速地向四周爬着,攀向了周围的每一棵树,就像一个巨大的笼子,把所有人全都包围了起来!终于发现异常的项子龙等人立刻命令大家撤离。
“别慌,只要服了连城的解药这些毒伤不到我们。”
“不是啊,快看!绿油油藤爬过的地方连那些毒虫都死了!”
果然,随着尉迟延的叫声,大家果然看到剧毒无比的爬虫全都死了,就像那些树一样,如同被吸干了精髓,一下子枯死。
“佬佬!这又是什么东西?”
“难道又是幻觉?”
“最近真是怪事连连,就连我们老大也变怪了。”
“是啊,变得好强!”
一面在疏散士兵,使大家脱离毒藤的控制,一面几个人聚在一起,紧张地看着半空中楚云与绿衣女人的打斗。
那把青锋剑果然削铁如泥。项子龙等人怎么砍也砍不断地藤条。在楚云地剑下瞬时就变作两截。惹得绿衣女子大怒。又从袖中发出无数血线似地长虫。说时迟那时快。项子龙望空抛出一个捉虫地蒌子。楚云单手抄过。往那来袭地虫子迎面一罩。顿时所有飞虫全都进了虫蒌。绿衣女子气得杏目圆瞪。水袖一卷。一排毒藤平地而起。齐刷刷向楚云撞来。
饶是楚云内力深厚。也被撞开二米多远。撞到一棵树上。他快速地用脚一勾。稳住身形。枝头一阵颤动。他已立住了脚。反手间快速地将剑丢出。青锋剑化为一道虹光以着极快地速度。几乎在众人一眨眼间。便见到刚才一击成功地绿衣女子睁着不敢置信地双目。笔直朝树下栽落。胸口则插着几乎没入地剑柄。
就在她掉落地时候。身体沾到毒藤。那些藤将她缠住。透过有血迹地地方慢慢将她腐蚀。没过多久。大家便眼睁睁看着她化为一滩水。
“自作孽不可活。这就叫做自食其果。”
楚云走过来捡起了掉落在地地青锋剑。大家看到周围地藤条都在慢慢萎缩。最后像泥土一样渗入土地。居然不见了。
“喂。这次是不是又是幻觉啊?”
程大头眨巴着他那双牛眼,使劲地揉了揉,发现大家同样是一脑门问号,而刚刚杀死了绿衣女子地楚云也是一脸茫然,他的手中拿着那把剑。比来划去的,却是个头儿仍然那么大,变不回巴掌样的大小了。大家再仔细寻找机关,也没有发现此剑有任何可以伸缩的痕迹。
“罢了,待会儿拿去给连城看看。”楚云倒是想得开,很快就不以为怪,老头给自己的想必都是宝物。虽然那老头儿不愿意收自己为徒,但是那段时间教过自己不少,使自己受益菲浅。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感谢他。
如此一想他便不再研究,把青锋剑往背后一插。倒是又一番气派,比往常更多了几分英气。大家赶着收拾残局,另派出人马去支援连城与司徒凤飞。他二人带的人手少,而且楚云知道那丫头总是不愿意让别人冒险,凡事喜欢亲力亲为,因此更加担心。经过最近这么多事,一切的矛头似乎都指向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令他心里隐隐不安,总觉得哪里需要解释,而真相是什么,颠来倒去地,越发使人糊涂了。幻觉?非幻觉?真的?还是假的?
人扮作地鬼神,还是真的事有蹊跷?
“老大老大!你快过来看啊!”
那边夏、程二人嚷得大声,语气兴奋地向他招手,只见那几个人围住了受困的青兽大眼瞪小眼地研究,那程大头特别好笑,只要青兽一喷火,他就命人浇水,被淋得湿辘辘的不知名凶兽也仿佛消耗了不少力气,四肢略为无力地趴在地上。那边几个人正在琢磨着怎么把这头猛兽给驯服了作为坐骑,那得有多威风啊!
却说他们在那里白日做梦,青毛兽又发起狠来,突然冲破百人合力拉着的巨大网袋,层层叠叠七八层厚的大网就那样被它给冲破了,眼风它横冲直撞伤人无数,快要冲出包围圈,一柄锋利的剑闪着青芒刺穿了它的腹部,青毛兽前蹄跃起,保持着那样的姿态从半空重重地落下来,“嘭”地一声,扬起了许多尘土与枯叶。
众人被呛得咳嗽,直到尘土全都散去了,看到倒在地上已死了地凶兽松了口气。
“可惜了的啊!多好的一匹坐骑!”
夏、程二人赶上前去,摸着那野兽的毛无比感概的样子,忽然,又齐刷刷掉过头去看着楚云:“老大老大,快拿你的剑来!”
“要干什么?”楚云不解。
“这么好的东西,可别浪费了,多可惜啊,你看这皮毛,多适合做件冬衣啊,兽毛根根软滑油亮,保证是冬暖夏凉,穿着它上战场,那是威风凛凛八面生姿,好帅一个儿郎!”
楚云闻言打了一个冷战:“算了吧,披着兽皮上阵,不是威风凛凛,而是整个一野兽。”
“不过他们说的也对,这头兽浑身都是宝,别浪费了,做成皮甲坚硬耐穿,比护心镜还好用,这么大一头,够做七八个了。”楚云正要命令大家丢弃兽尸,却见项子龙麻利地在那里割皮,一边还把赃物分成了七八等分,此刻正用青锋剑把青毛兽给肢解了,蹄子、筋、皮毛全都分离了出来,现场只剩一堆肉,忽然又咦了一声,“快来看看!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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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聚拢过来,一看从兽的尸身里面,骨碌碌滚出了一颗圆溜溜红通通地东西。
一百七十六章:前程
“这是什么?”
楚云把那颗鸽蛋似的东西拿在手上发了一会儿呆。
“可能是类似蛇胆的东西吧,也许能吃。”大家七嘴八舌地估计。
“先带上这些东西,也许用得着。”项子龙道。
“好,马上出发去幽国大营!”
楚云一声令下,已经整装完备的人马迅速起程,风尘仆仆,快马加鞭地往百里以外的敌军阵地出发。
却说温情带着人马埋伏在山岗遥望幽军大营。连城与司徒凤飞进去了许久不见动静,不由他心急万分。之前由于项子龙经过昨夜之战身上负伤,便由他率队跟随楚连城夜袭幽国大营。事先已经说好,没有连城在营中发出的信号,不许温情擅自带人冲进去。
温情虽然也知道幽军大营里面危机重重,普通士兵踏入之后极有可能很快丧命,连城是不愿意大家跟着她冒险,但是越是如此他越担心。虽然相信连城的能力,但是让他就这样等在此地干着急,温情急得几乎头发都要根根白了起来。
久侯没有音信传来,他便命人悄悄地向幽营靠近,尽量不惊动营中的毒人,若是碰见几个,便用司徒凤飞教他们的办法杀死。慢慢的,他们已经接近幽营不过二百米,此时,便能听到大营之中传出的一阵阵不规律笛声,吹笛者似乎还不熟悉音律,正在调试中,音律忽高忽低,忽急忽慢,有时吹得不成曲调,有时又十分尖锐刺耳,其中还伴随着一个女子的埋怨声。怪道:“姓司徒的!你到底会不会吹啊?鸡鸣狗叫似的,难听死了!”
“有什么办法,曲子本来就是这样的。要不然你来。”另一男声吊儿朗当地回答。
温情一听立马松了口气,里面不知发生什么事,至少连城二人平安无事。
等到他们进入里面地时候。就看到所有地幽国士兵在广场集合。黑压压地一片。正随着音律地高低起伏在做着一些奇怪地动作。而一男一女盘腿坐在点将台上。懒洋洋地。似乎在玩游戏。见到温情带人进来便比了一个手势。示意他们噤声等待片刻。
“哎。这个音符好像吹错了。”
所有毒人全都像被拍扁地青蛙一样四肢着地趴在了地上。显然这个指令是极其错误地。连城想让他们做地是把手背在脑后。原地跳两步。
“正在试。别急呀。”司徒凤飞被她推了一把。扭过头表示了一下不满。接着继续吹奏。
挺胸、扭腰。伏地起身。操练。爬行。扭动……所有地幽国士兵做着各种怪动作。并且发出齐刷刷地喊声。看得温情等人目瞪口呆。
“我说。四公子。你们在干嘛?”
“训练啊,看见没。原来做毒人还满好玩地,我们正在研究呢,你要不要试试?这里有药汤,甜的。”
“呃!不要不要!”温情一听头皮发麻,赶紧闪人,但是胳膊很快就被人抓住。
“真的不要试?其实若能使神智保持清醒,制作毒人的这个毒汤里面含有的多种草药都具有强身健体的功效,人喝了可以消除百病,有病治病。没病强身,天热了还能用来消暑解渴,还很香,你闻闻。”一碗黑糊糊的东西凑到了温情的鼻子下面,吓得他赶紧捏紧鼻子。不知道这两人又在搞什么,一下子变得奇奇怪怪的,全都用一双亮晶晶充满期待地小眼睛盯着他。
“放心吧,这是经过我改良,绝对无副作用。喝吧喝吧。”司徒凤飞无比殷勤地把那碗黑糊糊的东西往他面前推着。而他越热情,越显得有可疑。
过了一会。连城也露出不信任的眼神:“哎,真地没有副作用吧?”
“没有没有。”司徒凤飞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好吧,我喝。”温情看了看司徒凤飞又看看楚连城,确定这两人眼神清明脑袋没有烧坏以后,以着英勇就义的决心,端过了碗果真把那碗难看的液体喝了下去。接着,说了一个字:“啊”,便咕咚倒在了地上。
“你不是说没有副作用吗?”
“意外意外,多放了点催眠草而已。”
两人虽然还在那里讨论,但脸上毫无愧色,楚云等人到达的时候,就见到这副场景,只见一干兵丁正七手八脚地把温情抬到一旁去凉快休息,而两个始作俑者还在热热闹闹地讨论下次再加什么草药好。
楚云一看脸皮子立刻黑了下来,快步走过来拎起妹妹的耳朵,吼道:“楚连城!你竟然又拿人来做药,忘了以前把老三整得有多惨吗?忘了父亲怎么教训你了吗?”
“只不过轻轻地找三哥帮点小忙而已,后来我还不是把他变成了一个大力士,无论是毒药还是解药,能治人就是好药,大哥,你太大惊小怪了。”
“是吗?你的小小帮忙,就是让三弟昏迷了三个月零三天,而且全身长满红疹子,害你哥半年都没敢见人!现在你又想做什么?”看来曾经的楚连城风评很不好,有过前车之鉴,楚云对她再一次兴起试炼毒药的兴趣十分警惕。
“这次我是想拿全军试验,既然他们先服用了我配制的解毒丸,小小地毒已经伤不了他们,如果能够再强健体魄,提升战斗力,那不是更好?”
“不行!”楚云生气地揪紧了她的耳朵,脑门全黑,怒气冲冲地拍了她一巴掌,指着那些在底下操练的毒人道,“你想让所有人都变成那样子吗?”
“不会不会,我们会很小心的!”这家伙嘻皮笑脸的,又拉上一个垫背,这样的楚连城,似乎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楚云看得有些恍惚。
“好了大哥,给我留点面子吧,现在咱们把这些人弄醒放回幽国去,接下来也该考虑考虑自己的前程了。”
“前程?”
楚云又是一愣,“你不准备跟我回澜京?”
“是的,我想就在晋阳城安顿下来,那里是我们的老家,只要隐名埋姓开个小店,研究研究药理,如此简单岂不很好?这场仗既然胜利,哥哥就该返回澜京了,否则怕遭小人非议。”
“只怕你想简单都简单不了。”司徒凤飞在旁边,忽然插了一句。
连城瞥他一眼,对他地实话实说感到郁闷。其实她也知道不可能真的隐名埋姓,只是若不涉足京城的权力中心,还可以有回旋的余地,至少能在暗中保护自己的哥哥,楚云在朝为官,只知行军打仗又不懂人情世故,步步为营,总有一天会吃亏,而她也从心里厌恶这其中的一切,能过一天安稳日子便过一天安稳日子,这已经是难得的奢求了。“我知道妹妹,既然你不愿看到朝中人的嘴脸,大哥并不勉强,但愿你能过得快乐。”
“是啊大哥,我怕我脾气暴噪得罪我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你个性温和,就多担待一点,好好替父亲守着楚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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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楚云无奈地拍了拍她地后脑勺,过了一会他又问,“你们是如何胜了白衣魔女?她人呢?”毕竟二人兄妹情深,楚云一直提着地心刚刚放下,虽然对连城又要研究药物感到生气,却还是很仔细地查看了妹妹身上有无受伤。
一百七十七章:神兵利器
“大哥不用担心,我没事,只是被她给跑了。”说起当时情况,连城犹觉得疑虑重重。笑道,“好久都没有遇到对手,今夜却险些栽了,让我怀疑最近是否武功退步?还是江山时有人才出,身为大宗师的弟子也并不是难逢敌手,只不过一叶障目,自以为很强罢了,终究需要时刻警惕警醒自己。”
“那么,你可曾看出她的来历?”楚云问道。
“不能,此人武功诡异,轻功卓绝,时而会像烟雾一样消失,十分诡谲,不像寻常忍术,我看不出她的来历,却有一件事很奇怪,本来我与她缠斗许久都不能近她的身,反而险些被她所制,但是后来忽地想起本门那些对付旁门左道的术法,师父曾言道能够对付鬼魅妖魔,我虽不信世上有妖魔,也从未用过,今夜施法却颇为有效,而最后更加奇怪,我明明被那魔女刺中左臂流了一点儿血,血液沾到她的身上,却莫名其妙地把她的头发与衣服燃烧起来,她便忽然逃走,掉头而去,再不与我缠斗。临走说了一些令人费解的话。”
“什么话?”
“她说,不可能,凡人身上怎会有火龙的力量。”
“那么你怀疑这些人真的是所谓的妖魔鬼怪吗?再来看看我的这把剑。”楚云将青锋剑从背上解下,递给连城。司徒凤飞早把脑袋伸过来,好奇地打量,抢过摸了摸,便喜笑颜开爱不释手道,“这是一把上古神兵!虽然我看不出它的来历,但必定威力无穷!从哪儿来的?”
“是一老翁所赠,此剑初时能变长变短,现在却不知为何不再动了,就维持这副模样。”
“听师父说修真门派中有一个派别叫做剑仙,他们每人都有一把佩剑。当剑仙羽化成仙或者兵解之后,他们的仙剑便会遗留在人间,传说昆山便有一个剑冢,埋藏着无数绝世好剑。这把剑如此犀利,显然其主人也是同我师父一般的隐者,或者更高的高人。他们的修为到了一定境界随身携带的兵器就会具有灵气,哥哥这次不知遇到哪一位宗师或者隐世高人,获赠此剑,却是走运了。”
“真的吗?那老头果真如此厉害?”楚云半信半疑地点头,继而喜笑颜开,小心翼翼地把剑再次别到背上,心里则想着下次再遇到老翁,非死缠着他收自己为徒不可。
“哎,那我怎么就没有这般好运气呢?剑冢在哪里?咱们也去拿两把玩玩吧!”司徒凤飞在旁边咋嘴。显然对这故事很有兴趣,俩眼亮晶晶的,一副垂涎欲滴地模样。
被他那样看着。连城不奈地撇了撇嘴,把被他热情握住的手迅速抽回来:“都说只是传说嘛,传说之所以是传说,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证过,多半是假的了,世上哪来这么多绝世神兵,更不用提神仙妖魔,你我都没有见过,除非亲眼所见。否则还是不能完全相信。要不然,即使有,也只存在少数于世上吧,否则人间岂不大乱。”虽然见过种种诡异迹象,连城还是很矛盾,她的内心里情愿相信妖魔鬼怪全都是子虚乌有,人类能够胜天,也能够立足于世。可又被最近一连串反常的事搞得头晕,虽然她作为一个坚决的无神论拥护者。极力用正常地眼光去看待怪事,试图找出原因,但其实还是有些许动摇。
见她态度仍然坚决。楚云也觉得很多事件也许只是偶然罢了。不必要记挂在心。徒增烦恼。挠了挠头说:“反正我越来越迷糊了。究竟真地还是假地?妖魔鬼怪还是凡人作祟?世上难道真有仙妖?咱们损失这么大。却连敌人地影子都摸不到。最后还没有看清她们地底细。罢了。管他是人是鬼。只要我们心存正气。所谓邪不能胜正。他们若是再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便是。”他捏了捏袖中那枚红色地兽丹。想了想最后还是没有拿出来。免得再增加不必要地烦扰。他想。动物体内有丹是正常地嘛。也许只是个卵而已。就像鸡有鸡蛋。鸭有鸭蛋。驴地体内还能孕运出能够治病救人地驴丹。此时拿出来献宝。说不定还会被司徒凤飞这个越来越促狭地家伙所取笑。于是他便沉默。
连城没有注意到他在袖子里捏来捏去地小动作。听他也这么说。便道:“哥哥所言极是。世界如此之大。也许我们看到地只是冰山一角。也许有许多我们不知道地东西存在。他们比我们强。比我们厉害。就算这样又如何。我们只要尽人事。听天命。如此而已。最重要别被装神弄鬼地小人先吓倒。”
“呵。你们倒很想得开。总之仙妖不一定有。人鬼却是一定有地。不管怎么样。这事儿很有趣。”司徒凤飞在旁摸着下巴揣思。眼神闪闪烁烁地不知在计较什么?那边天已经蒙蒙亮。士兵们将所有汤药灌满点将台上所立地五口大鼎。就着药汁给幽国地士兵们服下解药。只需再过一二个时辰。这些人中便会有一些清醒。若要全部恢复神智还得连续服药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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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三天里。连城决定由她留下照看。楚云应当立刻拔营启程。带着祈幽若与光头男子赶赴澜京。向楚王说明这里地情况。并对幽国多加提防。
“我说。各位各位。天要翻了鱼肚白了。启程吧。免得被一些小人捷足先登。到时候多费唇舌。”远远地。只见被大部队抛在后面地歌舒乐天一溜烟跑来。大声嚷嚷。他已处理好自己地事务。并放出信鹰向澜京地四大家族传送了好消息。此时心情不错。尽管两个鼻孔里面插着两团象牙似地白纸。显然因为服用大补丸过多。流鼻血了。但是精神奕奕。两条腿也跟风车轮似地。跑起来那叫一个地溜溜飞快。近了前来停下。还没有喘息就道。“二路圆帅魏连可不是好东西。等这厮来这里扑了个空。咱们再放些毒虫吓唬吓唬他。叫他也知道知道害怕。”
“哦?你跟他有仇?”
“当然,这个二百五曾经想抢我的生意,还把猪放养到我家门前的庄稼地里!”歌舒乐天恨恨地呸了一声,又伸出他那两个白嫩的手,往连城面前一摊,可怜巴巴地瞧着她:“好人啊!还有没有大补丹,再给点给点!”
一百七十八章:陷身天门阵
“臭小子,当豆儿磕呢?”
有人赏了他一个大巴掌,却不知道是谁,此人一闪而过,叩了叩他的后脑勺,便遁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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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舒乐天跳起来吼了一声:“谁呀?谁!敢打你爷爷!”
等他再回过头来的时候,大家伙都施施然地走远了,留下歌舒乐天一个人很是伤脑筋地琢磨着:怎么才能再弄点好东西?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下次见到楚连城可不知是什么时候了,尤其是司徒凤飞,这家伙身上肯定有更多好宝贝……楚云的剑,不知道能不能借来用用?要不,谁来教他一点儿武功也好啊……以后走南闯北就不用怕土匪了!
所谓穷人嘛就是这样,要时刻留意别人身上的装备,紧盯他人腰包,能掏则掏,能瞄则瞄,要时刻都有贪婪之心,而且要像打不死的蟑螂,记住三个要点:骗缠抢;一个原则:脸皮要比砖头厚。才能最终脱贫致富,走上小康道路。
歌舒乐天显然深谙此道,且身体力行,没一会儿,又怪叫着去追逐他的财神爷们去了。
日头升起的时候,大军就已经开拔上路。
楚云留下了一部分士兵协助连城给幽国士兵的解毒工作,加之从晋阳城调来的小队人马,留下的人手已经足够,只待清理完这边的工作,所有人就可以各返岗位,告一段落了。
那么究竟在楚云被困在荒岛中的一段时间里,有什么奇遇呢?这里我们把时光倒转,前来回顾一下……
那日。
浓云满天,天象异常。
楚云率兵与幽国人马对峙于崇文岭要塞。这一带距离军营数里。与幽国大营距离相近。自从楚家军到达荆谷关与幽国试图入侵楚国地人马迎上以后。连日来完胜二仗。年轻气盛且自恃武艺高强。手下众多精锐将士地圆帅楚云正打算一鼓作气。直捣幽营。把这些北边来地幽国人全都消灭在荆谷关。谁知忽然天降大雨。狂风骤起。吹倒了帅旗。一团团黑雾集卷而来。楚云欲率军攻往幽营。谁知战马长嘶。竟是不肯向前。
于是便有人劝阻楚云。说征兆不祥。今日不宜出兵。楚云不听。仍是率众出发。但是为了保险起见。留下了项子龙、温情等几员大将守护营地。
此一去便令他后悔莫及。
那崇文岭与黑风谷一山之隔。地势同样险峻。敌人埋伏在山中。且战且退。渐渐地把他们诱入黑风谷中。此地原没有什么凶险。但是等楚云发现地形陡变地时候已经晚了。他们越走越深入。却是一个敌人地影子也看不见。却有不少士兵因为林中地障气而中毒昏迷。无法前进。情知上当地楚云立即命令大军后撤。此时为时已晚。他们已经进入了敌人布好地陷井。
此阵。名曰:天门阵。
天门者。据古书记载。乃迷幻之阵。阵中地形复杂。诡谲多变。布阵者以移山换木之术改变地貌。形成迷宫。并配合以毒障、烟、迷雾。营造出一个如同仙境般烟云飘渺地幻境。虽名曰天门。意思是通往天界之门。实则里面凶险异常。处处布满杀机。每走错了一步。都极有可能被阵法所噬。从而深陷其中无法脱身。
楚云虽为将帅,别人只知他马上武艺超群,不知他对阵法也有一些粗浅的研究。因家中有其妹,以及深谙战法战术的父亲楚名将,楚氏兄弟对于一般的阵法从不看在眼里。如今虽然遇上了天门阵,但楚云凭着一点经验直觉和牢记破解幻阵的最根本方法,竟然错有错着,化繁为简,几乎被他找到了阵门所在。他带领着士兵一边采集林中常见的解毒草药用以自保。一边寻找出路。
然而天门阵之所以称为上古难解之幻阵,哪有这么容易便被人破解。他所不知道地是。有人在故意引导着他们走向另一条通途。
当他发现士兵的面部表情突然开始扭曲,喜怒哀乐七情并现,他们似乎陷入了奇怪的梦境中,明明都睁着眼,却有的面现喜色,有的满面怒容,还有的高声啼哭,乱叫乱跳,一时间乱成一团,他发现所有人中只有自己一个人还在站着思考的时候,眼前就出现了那名白衣女子。
初见时,有些讶异于那女子天人般的姿容,宁静的体态,飘飞地衣袂,淡然浅薄的微笑,美貌倒在其次,她给人一种如沐初雪般的干净与空灵。
那一刻,楚云真地有一点儿心动。
很快他心中一凛,知道这多半是自己的幻觉,如果不是,那她就是深藏在这个阵中的敌人。
他的推断没有错,这女子虽然清丽脱俗,眼中却有一抹妖邪的紫色。霎时,楚云防心更重。
“你为何对我如此警惕?我,不会伤害你的。”白衣女子向他伸出纤纤玉指,面容如雪般清丽晶莹,楚云看着她的眼神,耳中听到一句话——
“多寂寞啊,在这个地方,好久,好久,都没有人跟我说过话了。”
“你是谁?为何诱我来到此地?想做什么?”
“呵,我只是看到这么多人只有你一个是清醒的,觉得好奇而已,我并没有恶意,而且能够帮你离开这里。”
“哦?为什么?”楚云眉尖一挑,越发起疑。
“只是无聊罢了,你走了,照样还会回来的,难道,我不值得你这么做吗?”
“……”楚云眉心一皱,心中顿起烦恶。
无论她伪装得多么善意,楚云还是能感到周围弥漫着一股极为不祥地气息,作为堂堂男子,虽然没有向一个弱女子出手,但楚云已经懒得同她罗嗦,转身去看将士的情况,被晾在一边的白衣女子咯咯笑了两声,撂下一句话:“多么有趣的男人,只要你求我,并且决定留下来陪我,我就放了他们,如何?”说罢,竟然消失不见。
用力在掌心割出一道血痕的楚云没有理会她的疯言疯语,只当是在幻阵中自己产生的幻觉罢了,他以疼痛来刺激自己保持足够的清醒,想起妹妹曾经说过,只要有足够的决心、毅力,意志坚定之人就能够突破幻觉地限制,他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念头,不论在身上割出了多少伤口,都坚信自己能带着这帮出生入死的兄弟走出天门阵。无奈之下,只身闯入第二重阵。
因为,只有破解天门阵,才能带着将士安全离开。
一百七十九章:破阵
第二重阵一开,楚云的面前立刻出现了一片地狱似的火海。
火海中,无数老百姓在挣扎,有男的,有女的,有老人,也有小孩,他们的手臂和脚有些已变成了白骨,啼哭声如泣血的杜鹃,直冲耳膜,呜呜轰响。饶是楚云提醒自己要保持冷静,见了眼前的场景也不由脑子里轰的一声,只觉得一股血气直冲脑门,顿时无法控制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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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纵身跳下了火海。
也许只是幻觉,他知道,也许,这一跳下去自己的性命也不保,但是他眼中看到的,耳中听到的,明明都是真实的人,真实的声音,就像那些等待着他救援的将士一样,这些百姓也需要他,向他伸出求救的双手!
他可以对自己说一切全是幻觉不用理会,但若是真的,自己不去救他们,岂不是活活害死了他们?那样做,即使自己能活着,又与禽兽有何区别?
当他跃下火海的那一刻,脑中已没有任何一丝杂念。
楚云的手在接触到那些人影的时候,他们,忽然全部消失了,周围一片汪洋,他感觉自己掉到了水里。
海水涌入喉咙,又腥又咸,直逼心脏。巨大的重压使他感觉到自己在下沉,迷迷糊糊映入眼帘的是那名全身显出怪异的白衣女子,她在水中挣扎,手里还抱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婴有一刹那,楚云犹豫。
但是当呛入喉咙的水快要堵塞了他的全部意识,几乎没有时间考虑,他的手臂托住了女人和婴儿,送他们上了岸。
当最后一丝力气用尽,最终,陷入了昏迷之中。
隐隐约约似乎有人对他说:“恭喜你,闯过了第二关。现在,到了游戏结束的时候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疼痛使他感觉到自己还活着。睁开眼睛地时候。只见黄沙铺天盖地。狂风卷着沙砾乱飞。哪有什么海。又有什么需要拯救地人?只见周围一片沙漠。烈日炎炎曝晒大地。
又累又渴地楚云站起来在沙漠中走着。哪怕没有尽头。他相信靠着自己地腿。能走出去!因为。外面还有人在等着他。他地妹妹。这世上最深地牵挂。还有那么多士兵。那些出生入死性命相交地兄弟。全都在等着他!
他地浑身沾满泥沙。血水混着沙砾磨得一条条伤口血肉模糊。靠着巨大地疼痛。不断地割开新地伤口。哪怕鲜血流尽。意识昏沉。仅靠着一丝直觉地楚云仍然保持着最后一丝希望。凭着一股强大地信念。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在沙漠中摇摇欲坠地身影也没有倒下。当大腿地伤口开始化。鲜血越流越少。他地眼前忽然一片清明!
林木茂密。古树参天。周围布满淡淡障气。阳光将林中地阴霾驱散了一些。所有地士兵。七倒八歪躺在地上。
原来。一直都没有离开过这里!或者是。又回到了入阵地原点!
“不可思议!这男人竟然能通过天门阵?”
楚云倒下之时,密林中忽然出现两条人影,借着树枝的掩映,淡淡翠绿与一抹白俏生生立于林边。稍后又有一个红衣女子施施然而来,看着满地倒地楚国士兵,交头接耳的。不知谈了些什么。最后白衣女子摇摇头:“别这么快就结束了,我对他很有兴趣。”
“姐姐,为什么一开始连你我都不能轻易通过的天门阵会被一个普通地男子所破,难道说阵法还有破绽吗?”
“不是的。在天门阵中每个人看到的和经历的都不一样。人人心中皆有,所以他们很难战胜自己的心魔,这个男人,有一颗真正正直的心,他的毅力和勇气罕见,能够通过天门阵也不奇怪。比方说。如果他心中存着自私。选择不去救那些老百姓和我,就不会通过这两个阵眼。因为只有他跳下来的地方,才是阵眼所在,其余的任何地方,不管他往哪里走,都是死路一条。当然我们控制着天门阵,可以随时置他于死地,但是我现在却不想这么做,因为,我发现,好像有些喜欢上这个男人了。”
“是吗?因为他长得很英俊?”
“我看是因为他在临死地时候还肯英雄救美吧?大姐,说不定他只是想救那个孩子呢。”
“不管怎么样,他最后还是救了我不是吗?人类的感情是很奇妙的,说不定,他也是有一点点喜欢我的。”白衣女子回过头来,眼里竟有少女般的光芒闪动。
“那么,就祝大姐你好运了。”那另外两个不再与她讨论,便嘻笑着跑走了。剩下一抹飘荡的白衣孤伶伶立于遮荫的树下,不知盘算着什么,轻笑两声。
楚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间茅屋的床上。周围布置素雅,竹为四壁,木制桌椅,炉中还熏着袅袅香烟。有一个白衣女子靠在窗前,身形单薄,临风吹萧,音律慢慢流泄,有几分幽怨凄迷,让人听之莫名觉得清冷。
“又是你?”
楚云认出便是在幻境中三番五次出现地女子,不知她又要干嘛?此时他再怎么无视此女,也明白她与天门阵有着莫大关系。她是真实存在的,有影子,有温度,这一点在楚云抓住她把她送上岸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听到询问,那女子回过头来。
“你醒了吗?醒了便好。我居住在这林中,我的名字叫雪。”
“雪?”楚云重复了一遍,“为何抓我来此,你究竟要干什么?”
“只是欣赏你的勇气罢了,人类的男人之中,很少有你这样的善良之人,所以我决定帮助你。”
“怎么帮?”楚云根本不信任她的措词,起身再问,“我的将士们呢?”
“你放心,我不会伤害他们地,只是送他们去了一个很清静地地方,将来,还有用得着他们的地方呢,我是不会舍得一下子全杀死地。”
“呸!恶毒女人!”楚云被她忽软忽邪的语气弄得脾气一下子火爆,冷哼了一声,“真是荒谬!就凭你能将我数千人马藏去哪里?”
白衣女子微微一笑:“难道你现在还不明白奇门遁术的奥妙吗?千里之遥,对我们来说不过方寸之间。”
“装神弄鬼!”楚云呸了一声,“你到底是谁?为何在此布下天门阵。你是幽国人?”
“不是。”
“那你是谁?”
“我说过了,我的名字叫雪。”
“反正是和幽国人蛇鼠一窝。你说你居住在此,那也可以算是楚国人,为何反而要帮助敌国来对付自己的国家?快放我离开这里,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楚云从榻上站起,但由于用力过猛,猛地一阵头晕,险些跌倒。
“我说了,我居住在此,却没说我是楚国人,还是幽国人,你们人类的这种国界,对我们来说都是不存在的,我既不属于任何人,也不属于任何国家。所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至于你,只是我看上了的猎物,我喜欢你,所以,你也一定会喜欢上我。”
一百八十章:受困荒岛
“我真后悔曾经伸手救你。”楚云冷哼,“简直不知羞耻!”
“呵,如果你不救我是闯不出天门阵的。还要告诉你一件事,天门阵就是我,我就是天门阵,只要你杀了我,天门阵自然不存在。可惜你第一次看到我却没有下手杀我,错过了机会以后可不再有那样的机会了,现在后悔了吗?为何用如此愤怒的眼神看我?我并没有做什么,只是请你来做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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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时候放我?”
“直到,你爱上我。或者,求我放你离开,再或者,愿意留下来长伴我身边,三个条件,你可以任选其一。”
“妖女!”
楚云只说出了这两个字,便被忽然来到他面前的女子口中喷出一团白雾所迷,再度软软地倒在了塌上。
“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和耐心,我会等着你回心转意,现在,你可以去和你的兄弟们呆在一起,或许这样,你会很高兴。其实,人间有什么好呢?到处都是战争,人来我往,你死我活,为的只是争夺一小声土地而已,所有人,不过是权力者手中的棋子。莫如与我一起修练,做一对神仙眷侣,岂不是好?”
可惜楚云什么也听不见了,也不知那白衣女子说的是真是假?她究竟是人是妖?缓缓的,柔软的指尖拂过楚云刚毅的侧脸,一张地图被塞进了他的怀里,白衣女子手一挥,地窍便开始转动起来,顷刻间树木和岩石全都移动起来,茅屋在一阵轰鸣声中隐没不见。清冷激醒,发现自己身边围绕着众多将士,大家盘坐在沙地休息,好像是在水边,当士兵用竹筒装了另一筒清水给楚云喝下去。他才完全清醒过来。一看周围好像是一个岛,林木稀少荒无人烟,不知怎么又会来到这里?
“圆帅莫急,我们发现您的时候,在您身上就有这张地图,大家以为是您给我们的提示。便按照地图从天门阵里出来,谁知转来转去不知转了多少路却来到这里。”
“我昏迷多久?将士们有没有损伤?”
“您已经昏迷三天三夜,我们刚刚到达此地,都在调整休息,人员倒并无多大伤亡,所有在黑风谷中过毒的士兵现在也大多恢复过来了。”
“那就好。地图在哪里?拿来给我看看。”
楚云揉了揉发痛地前额。觉得事有蹊跷。忽地一惊。忙命人道。“快去看看来地通路还在不在?我们赶快回去!妖女!这回又上了她地当!”气得他恨不得扭断那女人地脖子!原来她所说地清静之地。就是要他们自己走入早已布置好地陷阱。如今被困在这鸟不生蛋地地方。假如通路被毁就无法出去了!情急之下他赶紧令所有人起身。照原路返回!
谁知。绕着岛几乎走了一圈之后。被派出地士兵回来报告:“禀告圆帅!所有地通路果真都不见了。我们被困在了这里。”
楚云顿时一拳头砸向地面。愤怒得几乎咬碎钢牙。
此荒岛。四面环水。沓无人迹。天险浑然天成。然而也绝世独立。完全没有道路通向外面。岛上唯一可食用地就是树叶。所幸携带地军粮还剩一些。命人砍伐竹木暂且安营之后。楚云仍旧为自己地失利懊恼不已。更加担心地。则是外面地情况。他命士兵不分日夜赶制竹筏。希望沿着周围地河流可以找到出路。然而一边三天过去。被派出去寻找出路地士兵都无功而返。
这日楚云心烦气燥。便一个人沿着岸边踱步。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仍然被困在此地毫无进展。不由他更加焦心。况且军粮也要消耗迨尽。尽管每天只吃两餐。碗中汤饭稀得见影。仍是没法再支撑多少时间。近日来都是采集树叶与树根与很少地米掺在一起煮食充饥。周边湖水虽然碧绿。奈何没有鱼虾。
郁闷异常的楚云停下脚步,叹了口气。脚尖则把一颗鹅卵石踢得的溜溜转了转,滚到远处,似乎击中什么东西,喀啦,传来一声响。
他正纳闷,忽听耳边传来呼唤,有人叫道:“少年人。”
“谁?是谁在叫我?”楚云环目四顾,却不见人影。过了一会儿,就在他地面前,一粒大石自己转动了起来,接着,露出一个大洞,楚云没有犹豫便往那下面钻了进去。洞里黑乎乎,不知穿过了什么地方,遁着风吹的细小声音,楚云摸索着前行,脚下湿滑,似是长满苔藓之物。
未过多久,眼前明亮,竟然柳暗花明,现出了另一方天地。
此处似乎已置身睛另一处岛屿,或者便是个岛中之岛,只见附近林木茂密参天,葱郁异常,树下空中还有兔鹘奔走飞行,完全没有外面的岛屿那样荒凉景象。楚云举目望去,只见岸边礁石,有一老翁在那里挂杆垂钓。
“少年人,我观察你好几天了。瞧你这样哀声叹气地,弄得老夫心情也抑郁起来。这地方本是老夫幽居之所,一下子来了那么多人,吵吵闹闹的,惹得人心烦死了。”老者回过头来,朝他一笑。虽然垂下的斗笠挡住他的脸,但从那飘飞的白胡须看去,便知其年龄一大把,老者似乎没有恶意,楚云更是没有想到在这荒凉之地还居住着一个老人,想到既然有人迹,便有出去的希望,思及此,顿时又燃起希望。
于是恭敬道:“并非我等蓄意打扰老人家,实在是不慎来到此地,数千人马被困在荒岛,人心焦燥,故此打扰了老人家的耳根清静。”他张了张嘴,便想问此地是否有出路,却被人挥断。
白须老翁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对他招招手道,“来来,相逢即是有缘,坐过来陪老夫一块儿钓钓鱼,这湖中的鲈鱼可是美味至极!难得一见啊!所谓既来之,则安之,莫要愁眉苦脸的,让人看了扫兴。”
“那么恭敬不如从命,晚辈就打扰了。”楚云拱了拱手,依言挨到了老翁身边坐下,
老者大力摆了摆手,似乎说起了什么气事,道:“这可真来气!老夫我平日来往山中地吊桥,也不知被谁被炸了,弄得光秃秃四面山,出去得绕远路,更费一番工夫了。再来了你们这一帮人,把外面的树全砍了,光秃秃的,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楚云闻言顿时大喜,顾不得道歉,忙抢着问:“这么说,前辈有办法可以从这里出去?”
“可以是可以……哎哟!有大鱼上勾喽!”老者话还没有说完,一拍巴掌,顿时拉紧钓杆,湖面跃起了一条金色的大尾巴鱼……
一百八十一章:沦为劳工
“呦!是条金鲤鱼,晚上有鲜美的鱼汤喝喽!”老者把那鱼抓到了蒌子里,提起蒌子起身就走。楚云一看忙唤住他:“前辈!前辈!请等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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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人啊,又有何事?”
老者回头笑眯眯地看着他,一张老脸从斗笠下面露出来,只见两条眉毛弯弯的,一指多长,随着风飘啊飘。
“请问前辈,要怎么才能从这出去?我们被困在此地无计可施,若能得到前辈指点迷津,我们将十分感激!”
“哦,这个啊,却有点难了。”老者摇摇头,一脸犯难的神色,“平日里老朽来往山中的道都被毁了,哪还有别的路,除非再架一座飞桥,那是不可能的。老头儿我反正在这山中住惯了,膝下无儿无女,老得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棺材,出不出得去倒无所谓。现在多了你们这些少年人作伴,每天晨昏听听伐木之声,纵然居住荒岛也不显得时光寂寞呀。”
“可是前辈,我等身负使命必须离开不可,否则老死于此,一腔报负难以实现,大仇不得以报,又辜负了国家与天下百姓,实乃大丈夫毕生之奇耻大辱!万望前辈能够给我们指条出路,哪怕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会竭尽全力!如果前辈有什么要求,晚辈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这样啊。”老翁掂掂胡须挤了挤一对小眼睛,说道,“那么少年人,你跟我来吧。先跟我说说,是怎么一回事啊?”
楚云于是把如何领命自澜京出发,到达了荆谷关阻拦进犯的幽队,又是如何被天门阵所困,如何误入此岛,一一向老者说明。说话间二人已是时紧时慢地到达了一间茅屋前面,老翁一人居住于此。只见门前挂了把艾草,几串红辣椒,一把锄头被搁在墙角,院子里还有几个破旧的萝筐,几只鸡鸭在院中行走。除此之外便是几张石桌石椅,都是浑然天生。并非后天打磨而成。老翁先推门走了进去,见楚云并没有跟进去,过了一会儿,那颗头又从半开半掩的门里探了出来,老头儿在那招了招手,十分熟捻地使唤道:“娃儿啊,你看老头我岁数大了,走点路便头昏眼花,你能帮我喂喂院子里的鸡吗?我得休息一会儿。歇一歇老胳膊老腿。”
“前辈尽管吩咐,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楚云天性沉稳厚道,很自然便接过老者递来的米糠袋子。老头儿一看他如此听话,使唤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了,一边从屋里拿了把蒲扇出来,跷着脚坐在石凳上扇风纳凉,一边瞅着新得的劳力替他喂了鸡鸭,又把院子打扫干净,把缸里的水挑满,又把后院的柴火劈了。老头眯着眼哼着小调,惬意得几乎要睡着了。直到楚云做完一切。抹了一把汗站在他面前,天边已经烈日高悬,时近正午。
老头儿睁开半闭半眯的眼睛:“年轻人,干得还不错,只是柴劈得还不够细。”
“我再去劈。”
楚云二话不说。拿了斧头再去劈柴。
“水不够清。不够甜。”
“我再去挑。”
“记住。要北山之巅峰顶寒池中地甘泉水。”
“好。”
楚云拿起扁担,带了两个沉重的铁桶便出发。那桶寒铁所制。负在背上已是沉重,每一个约摸重逾二百斤,楚云肌肉结实,筋骨健壮,又有内功底子,一开始觉得没什么,越走却觉得这桶越重,到达北山之时,一望那高拔云天。陡峭险峻的山峰。他便傻了眼。
不过答应过老头儿的事,就要做到。楚云平生憨厚。不会讨价还价,也不会借故偷懒。想不到在这岛中之岛,还有一山如此高峻,如同鬼斧神工切削而成,如同擎天玉柱笔直立于地上,直达云霄。此峰险峻异常,没有山道可言,更无捷径,只得像猿猴般攀爬上去,一不小心,就会跌入万丈深渊,粉身碎骨死无全尸。楚云从下向上望了望,咬咬牙脱下身上沉重的铁制战袍,将二个铁桶背在背上,丢弃了扁担,便徒手开始攀登。
山峰陡峭着力点甚少,尖锐的岩石割破了他地皮肤,白色的岩石粉末与血水混在一起,挥汗如雨。远望只见一个黑点似的人影在被太阳晒得白晃晃的峭壁攀爬,自山下而始,一点一点往上攀登。慢慢的,几乎到达看不见的云端。
高处风大,一个云团滚过,突然又下起了雨,从头顶淋了下来。楚云脚下一滑,踩到了几颗松动的石子,石子扑簌簌滚落深渊,他的身体亦往下一沉,险些掉落下去,幸好及时抓住一根从岩缝里长出的粗藤,堪堪地站住了脚,肩头却有东西猛地一沉,脱离后背咣当当地与岩壁撞击着一路滚下深渊,却是一个铁桶掉了下去。
远处,遥遥地山下,落日余晖描绘出一个老人的背影,手搭凉蓬望着挂在峭壁摇摇欲坠的人影,很是失望地摇摇头,叹着:“年轻人,体力真差哟。”一边喀嚓喀嚓,咬着一根又酸又咸地腌白萝卜。
爬至半山腰,楚云又饥又渴,忽然见岩壁上长着一株植物,结出紫色的果子,开的花又大又妖艳,虽然越是美丽的东西就有可能含有剧毒,但那果子着实诱人,一个个拳头般大,果皮光滑圆润,闻之则一股清香扑鼻而来,这一株树上,总共结了七八个果实。饿了几天又干了那么多活,饥肠辘辘体力透支的楚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一想在这荒岛或许就要呆一辈子了,窝囊气一上来,哪它有毒没有毒,先吃了再说,心道死了倒也好,一了百了,免得整天抑郁不已。思考间他已经摘下果实,自己吃了一个,其余的装进口袋。过了半晌发现没事,他又紧了紧剩下的一只铁桶,继续往上攀爬。
终于,山顶在望,白云缭绕在腰间。山顶稀薄的空气使人有透不过气来的感觉,但是从这里望去,天空却分外干净明朗。阳光被隐在了白云之后,飘渺地烟云使人如同置身仙境,在这山巅果真有一个池子碧蓝幽绿,明镜一般,湖面上则冒出了袅袅寒烟。
想必这周围的烟云,也是由于阴寒的湖水散发出的雾气形成,温度非常低,寒意直袭面门。楚云哪有心思欣赏周围景色,又累又渴地倒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之后,便直奔寒池,畅快地喝了几口水,背起装得满满的水桶离开那里,沿着原路返回地面。但是刚喝下泉水,他就发觉不对,体内忽然突冷突热,有两道气流像凶猛的野兽那般撕扯着他的内脏。一会儿冷汗潸潸,一会儿又如同置身火炉,逼得他几乎抓不住岩石,肚子疼得厉害,脸皮都变成了紫金色。
一百八十二章:抓个人来玩玩
此时已经日落西山,茅屋里的老头儿等来等去不见人影,摇着那把破蒲扇在院里踱来踱去,嘟囔着:“怎么还不回来?难道,那小子跑了?”
说罢,便提起脚一溜烟地往北山跑。来到山下,便见一个灰头土脸满身伤痕的年轻人倒在草丛里,旁边放着一桶还在荡漾微波的清澈甘泉,桶面冒出雪白的寒气,清香扑鼻,果然便是山巅的寒泉水。
老头一看楚云面泛金色,青筋根根变紫,一条一条布满额头,脸色顿时便黑了下来,拿起大蒲扇拍了楚云一巴掌,嘟囔着:“臭小子!叫你乱死东西乱喝水!吃死了老子我可不负责的。”嘴里这么说着,只见他一手拎起楚云庞大的身体,一只手轻松提着二百多斤的铁桶和桶里满满的水,老人步履如飞,脚步轻快。别看他那身板子骨瘦如柴,貌不惊人又不显山露水,一眨眼的工夫,竟倏地不见了人影。
恍惚昏迷中,楚云亦感到自己如腾云驾雾一般,情知自己遇上高人。
茅屋里的小院,小鸡小鸭满地乱跑,大公鸡老母鸭摇摇摆摆地走着,一只母鸡蹲在鸡窝里生蛋,丝毫没有受到忽掠而来的一阵风的影响。
老头儿像丢破布似的把楚云往榻上一丢,便抱着一桶水宝贝似的生磨房去了,只见他不知拿出什么东西往水里一丢,又拿出一个陶制的土瓮往里面装了一点水,一会儿酒香扑鼻。老头抓着土瓮咕噜噜地喝了两口,终于仰起脖子,满足地叹了口气:“好酒啊!”
“该去看看那小子死了没有了。”
拿出一个小葫芦装了一点酒水,这老头意犹未尽地闻了闻,再别到腰间,汲着一双露出十根趾头的草鞋又踢踏踢踏地绕过柴房走进主卧室。
楚云躺在床上奄奄一息。
“臭小子啊,看在你为老爷爷我挑了一担水的份上,便宜你了。等着!”草鞋踢踏踢踏地去了一会儿,又踢踏踢踏地回来。一只瘦得爪子似的老手拈了一朵看起来很平常的小花,然后便看到老头手脚很麻烦地翻出几块药泥,闻了闻,道,“都放了三十年,不知道有没有变坏。哎,也吃不死人。”说罢就和花儿一起捣烂了搓成几粒药丸,送进了楚云嘴里。
“臭小子,我先收点利息,活儿没干多少,让老爷爷我先赔了血本。等着,我还是要收回来的。”说着他就把楚云带回来的紫色果子从怀里掏出,一个个全都收了起来。
楚云在昏迷中肚子叽里咕噜一阵响动。忽地醒过来。便觉得肚子一阵搅痛。满屋子没有老头地影子。他也不能告罪一声。便立刻直奔茅房。冲到茅厕。便好像一股浊气猛地急降而下。从体内冲出。立时狂泄不止。
楚云拉到筋疲力尽。几乎要把肠子都翻卷了过来。过了一会儿。却又觉得一股新地内息从体内升了起来。愈来愈满。愈来愈膨胀。遍布到四肢百骸。全身地每一个毛孔。竟一下子又充满力气。犹如脱胎换骨一般。等他从茅房里出来。虽然仍是面有菜色。却见筋骨仿佛都暴增了一倍。整个人徒然增长很多。他拎起一口水缸。拿在手上轻若无物。
这股气憋了一会儿。才慢慢散去。楚云心知自己得到益处。不由对老者生出感激之情。心道原来老者让自己去挑水实则是在磨练自己。并且让自己得到一番奇遇。看来这回是误打误撞遇上了高人。
憨厚正直地他又怎么会想到那自私地老头其实只想到他自己地好处。只是在打算着怎么样把他地劳动力盘剥到极点。虽然。他似乎也挺喜欢楚云这小子。
不多时老头穿着草鞋地脚踢踏踢踏再次出现。有点儿心虚地问道:“那啥。我说你还好吧?”对于这次地拉肚子事件。原来好像有点愧疚。但当他看到楚云好端端站着。便又理直气壮。腰板挺直了。
不知情地楚云连忙向他道谢:“多谢前辈救命之恩。前辈果然是真人不露相。不知却为何独自隐居在这山中。”
老头难得谦虚道:“我可不是什么高人,也没什么本事,只是在山中居住,闲着无聊偶尔抓两个人来玩玩罢了。”
“前辈说什么?”
“啊没有没有!”老头见说漏了嘴,忙摇头如拨浪鼓,“我是说,经常帮助一些迷路的人了!”
“前辈果然有一副好人胸怀,遇到您是在下的运气!”
“不用再拍马屁了,”虽然看起来很受用的样子,老头不一会儿还是摇头晃脑教训,“可是我说少年人啊,虽然你帮我挑了一桶水回来,却把我的桶弄丢了一只,那可是我老婆的嫁妆,弄丢了,怎对得起我死去的老婆啊!她在地下也会死不瞑目的!”
楚云道:“前辈莫恼,我去找回来便是了!”
“那好那好地!”老头儿一听又喜笑颜开,说道,“叶子又落了,该打扫了年轻人,就明儿个再去找桶吧,今儿还有一大堆活要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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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不疑有他地答道:里却在想着,掉落到如此深的山谷,要去哪里去寻一个铁桶呢?一时间不由犯了难。
那边老头儿又传过话来:“记着,棚里的猪别忘了喂啊。”
“晚辈知道了。”
“我说,这老母鸡咋今儿个还没下蛋呢。”这个……”楚云傻眼,母鸡下不下蛋难道还可以自由控制吗?
老头儿地声音飘飘悠悠,人踱着踱着慢慢踱去墙角:“你唱歌给它听,一唱歌,它就下蛋了。”
“可是前辈,我不会唱歌。”
“那跳舞也行,跳舞总会吧?”
楚云一擦额头冷汗:“那……那还是唱歌好了。”
“少年人,明天还来帮老儿干活吧?”
“自然。前辈吩咐莫敢不从。”
“好啊好啊,老头我就喜欢勤快的年轻人。”留下楚云一个人在院里卖力干着农活,这老儿一摇一摆地翻过墙,突然不走正门,爬墙而去,不知往哪里消遣去了……
一句话飘飘而来:“别忘了,还要煮一锅鲜美的鱼汤啊!”
一百八十三章:意外收获
活儿干到三更半夜,总算是满足了老者的各种要求,楚云披星戴月才得以回营。
第二日,果然又如约而来。
北山悬崖深不见底,在山腰可见寒流涌动,深渊之下雾气如云,站在崖边但闻猿啼虎啸,风声鹤唳。北山在小岛最北,铁桶掉落之处偏巧越过了岛的范围,那里的深渊也不知通向什么地方,只听最底下似乎有水声传来,大大小小虬枝攀生于悬崖,挡住了从上往下看去的视线。
楚云按照与老者的约定,站在了崖边准备下去,他的身上带着搓好的绳索,不料,衣领忽地被人揪住,老头儿在上面拽住了他又把他拖回来。
“少年人,你就这样下去,保管会丢了小命。我不急着要那桶,你且练好了腿脚再向下去,这几天呢我会教你吐纳调息的方法,但条件是你还得每天到我家来干活,这样你不吃亏,我也不吃亏。如何?”
“可是前辈……”虽然悬崖幽深,但是树木山藤颇多,借助着点力攀下去也不难,下面有河流,今日若再不下去找寻说不定铁桶就会被冲到别处去了。楚云不解老者为何阻拦他,但是他的提议又十分诱人,对于练武之人来说,还有什么比提升自身的修为更加具有诱惑力,不要说让他干几天活来换取高明的内功心法,便是多干几天又何妨?如此一想,他几乎要把尽快出岛的念头都忘在了脑后。
就这样,楚云被那无名老者又骗又拐地干了十数天农活。每天清晨上山砍柴,日出爬山挑水,正午养鸡喂鸭,打扫院落,砍柴煮饭修葺房屋,日子一天天过去,虽然没有打听到出岛的途径,却把身体煅炼得结实如牛。跋山涉水如履平地。
直到有一日,老者把他叫到跟前,对他说道:“娃啊,在这北山之侧,实际上有一条水路可通往荆谷关,不过地势险要。水流湍急,十分难走,你若决心已下,便带着你的兵们离开吧,老儿我虽然想多留你几天,但是时候到了,我也要离开这里。临走之前,这里有一个锦囊,切记当你遇到危险的时候才能打开。这本书里记载了老夫毕生所学,我一无传人,二无子女。便将它送于你,望你好自研习,将来有一天,你我或许可再相见。”
说罢,便将一本书和一个巴掌大的皮囊给了楚云,囊中不知装了何物,有些沉甸甸发烫。
楚云于是在老者的指点之下,带领着被困半月有余的楚军将士沿河流而下,出了荒岛。顺流直下,七拐八弯绕过无数急流险滩,终于得以重见天日。
这便是神兵青锋剑的来历。不再多说,且说连城与司徒凤飞在荆谷关将一干幽国士兵治好之后,那些士兵果然愤愤不平,群情激愤,他们已经不再信任当局统治者,因此放他们回去不管是解甲归田也好,造反起义也好。对楚国都没有坏处。反而这其中有一批人原是荆谷关外人氏,他们的小国家谷滋国被幽国吞并以前原来与楚国毗领,对楚国岁岁称臣纳贡,算是一个小小番邦,他们地国家被吞并以后,投降的士兵变成了幽国的士兵,百姓大多被屠杀。因原本就有丧权灭国之恨,一直以来被幽国所奴役,加上经历了这次被炼成药人的遭遇。这些士兵们对幽国早已切齿痛恨。他们在幽国也没有家,不知该去哪里。解甲归田不行,造反又恐失败,便纷纷表示愿意归入楚家军的旗下,服从调遣,以报答连城二人的救命之恩。
连城于是命人清点了一下。这批人竟有五千之众。
“荆谷关原是你们地家。关外与关内曾经并没有分别。两国如同一国。谷滋国被灭我楚国也感到痛心和耻辱。幽国狼子野心路人皆知。他们地行为更令人切齿!不管你们大家是要为国复仇也好。真心投效楚国也好。我也要告诉你们。楚家军不是想来则来。想去便去。既为楚家军。就要接受严格地训练。遵守严明地纪律。把每一个人都训练成英勇善战知廉耻懂忠义地战士。我们是一支精锐之师。不容许任何地敷衍和退缩塞责。能够接受并认为自己做得到地。请你们留下。其他人。可以选择自由离开。我楚连城在此答应你们。楚家军并不是会强迫人加入地不义之师。若是其心不坚定者。现在就可以离去。我们将赠送每人十两银子。使你们能在荆谷关安家。或娶妻生子。或投亲靠友。想必都能安度时光。现在。请你们分成两边。决心加入楚家军地原地不动。想要走地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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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既出。投降地士兵们更是感激涕零。都表示愿意追随楚家军。至死不渝!并对能加入神州大地上这一支传奇地长胜之师产生了一种由衷地自豪感。这些小国之民因居住边陲。与楚国名为友邦实为附属之郡县。原本就仰慕楚家军威名。此番又受楚家军救命之恩。更被那一对男女如玉地英姿。神仙般地风采所迷。此番投诚。果然个个都是真心实意地。
有了这五千人马。对楚家军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在如何安置地问题上。连城却犯了难。最后决定还是暂时编入晋阳城守军之中。晋阳城乃楚国最重要之边塞。与幽、沧流、匈奴皆有接壤。一旦战事发生。则晋阳城就成了兵家必争之地。决定已下。她与司徒凤飞二人便合计了一下。先将消息往澜京传递。便领着浩浩荡荡地人马星夜出发。直奔晋阳。
而在澜京。由于楚云地得胜归来。楚国上下自然一片欢欣。楚王下令犒赏众将士。并派出使臣与幽国交涉。双方商定停战协议。并令幽国为这次地贸然侵略举动作出了高额赔偿。此事已罢。楚家军在百姓心目中地威望自然更上一层楼。而少年楚庄王在表面上看对楚家军是信任地。犒赏完毕以后并没有提及楚连城未用兵符擅自调动晋阳守军之罪。亦没有再提及楚家军前面连番失利。折损不少人马之事。朝中上下自然是见风使舵。一片歌颂之声。四大家族根基更稳。
然而在这一片平和与宁静之中。是否潜藏着更大地危机。谁又会知道呢?
一百八十四章:咸阳黑店
(昨天去做产检,结果医生星期六不上班,扑了个空然后就去玩了,忏悔回家忘发布新章节了)
说件令人气愤的事,因为我家新房子在工业区,以前没开工的时候倒很安静,现在大家都开工了每天机器轰轰声不停,特别是那种磨擦的嗡嗡声会像几千只蚊子一样穿进耳朵@-@!附近还有装修房子的每天电钻吱吱响,可怜的俺只能把门窗关得严严实实过日子,就这样也根本关不住这么的大热天空调噪音据说也对孩子不好,电扇的噪音也很大,简直无计可施
宝宝七个月了,听觉特别灵敏,外面太吵他就扭啊扭的不舒服,昨天早上打雷轰一声响他就动一动,轰一声响又扭一扭,弄得我也睡不着,只得拍拍肚皮安慰宝宝噪音对宝宝的危害很大,据说可能会致聋或者使孩子发育畸形或智力低下,于是最近天天担心,不知可以想什么办法避开这些东西昨天去做产检其实也因为房子外机器声太吵,我想出去走走吧,可能会好点,谁知首先,挺着个大肚子居然没人让座此其一,其二,来回医院和家里大约半小时车程,其间往返两次,因为刚下过雨有点潮湿路上车辆较多,司机一路狂按喇叭,可恶啊!不管前面有没有人有没有车都狂按,超级没有公德心!根本没有考虑到车上有孕妇我真是他妈的想说脏话了!可怕的这样世界居然找不到一个安静点的地方(PS:这部分废话不会扣大家的起点币,偶把章节发布了再修改的,发发牢骚
许久未曾下过大雨的秦国都城咸阳今日下了极为罕见的一场大雨。
雨水使得北方干燥的土地得到滋润,作物也更加郁郁葱葱起来。雨后,老百姓在湿润的街道上行走,咸阳城依旧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在那一片嘈杂声中,往来如川流地人群中,有一个老人,他的年龄已经很大,须发皆白,而且很短,那头短短的头发在容易接受新奇事物的咸阳人眼中看起来也特别怪异。大家纷纷猜测他是一个游方的僧人,或许是到了年老时忽然决定还俗,于是蓄起了这一头短短白发。
老人始终笑眯眯的,面对旁人地指指点点也不以为意,他的面相看起来特别喜兴,一团圆圆的脸。胖而红润,一张笑得合不拢的嘴,耳垂又大又厚,如果剃光那一头白发,活脱脱就是一尊现世弥勒。
他把一个布口袋挂在肩上,逢人点头微笑,不多时穿过整条繁华的街道,来到一个铺子门前。
铺子门前挂着一对招牌:黑店。然而青天白天的大门紧闭,门口连洒扫的杂工都没。竟已关门大吉,反倒是稀稀落落的有几个像老人一样慕名而来的食客站在门前摇头叹息,流连不肯离去。
说起咸阳城地这家黑店关门已有月余。某一日突然间全体伙计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前一日还是车水马龙,食客络绎不绝的黑店,后一日已然店门紧闭,沓无人迹。据有人说是一夜之间被皇帝给查封了,也有人说搬到了别处,却又说不出一个确定的地点。只知道函谷关外那家似乎还开着,于是所有地咸阳人想要再次一饱口福就得千里迢迢去到关外,饶是如此。为了一顿大餐而千里奔波的人不在少数,特别是城中的达官贵人,有钱人士,经常见他们携眷驱车长途往返于咸阳至函关谷,倒使得这一路的交通都热闹起来。函谷关如今已不是关外荒凉之地,只见四处都浇起了宽敞的官道,民宅与商铺一路从咸阳建到函谷关边城,可以说黑店在赚足了秦人口袋里的刀币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秦国的经济。促进内需并且还吸引来不少周边小国的客商往来于此。
一个小小食肆的关门虽然是件小事,但是黑店地关门大吉在某些人眼中看来却是一件大事。且不提对于爱吃和享受的人来说是一大损失,黑店在秦国早已是根深蒂固,虽然它扎根秦国短短时日,但是如今的秦国,从士农工商到达官显贵,宫里宫外,对黑店无不是耳熟能详,去年秋试之后。其中还有许多被朝廷招搅的能人贤士。如今的朝中新贵,都与黑店有着颇深的渊源。有些便是得到了黑店资助而在秦国成名立足的,因此虽然这个神秘的组织始终没有对他们有任何的要求,他们对黑店却存在着不同地感情。加之美食的诱惑实在太大,几乎所有曾光顾过黑店的客人都对此间念念不忘,流连不已,一间小小黑店,在秦国的影响力已经非同小可。
对于分店的关门大吉,曾经有人说因为大厨兼掌柜的卫东楼因为压力太大身体过度疲累才决定放弃咸阳这边的经营,很多人虽然感到惋惜,但是咸阳城中的“卫粉”更多,许多无知少女得知心目中的偶像因劳累染病,竟然自动自发聚集起来到各大寺庙为卫东楼祈福许愿,函谷关黑店里更是随处能见到高矮胖瘦各有特色,娇俏可人或泼辣美貌地女子们来来往往,跷首以盼,期待着能与那神仙般地美男子卫东楼偶遇于一个优美的早晨或黄昏,那些花篮果篮礼物点心更是雪片一样飞向函谷关外总店。
但是这月余时间。却是谁也没再见过卫东楼。就像凭空消失一样。黑店地食物虽然依旧美味。但总觉得缺少了一点什么。也许是没了不停变换地新鲜感。也许是因为老板和掌柜们相继离去造成大本营空虚。撇去这些题外话不说。此时那短发老人站在门前唏嘘了一会儿。转身正待离开。却有一队佩长枪。甲胄分明地皇宫卫士将老人拦住。众人正自猜测发生何事?却见卫兵恭恭敬敬地将老人请上马车。直奔皇宫而去。
这老人。无论众人想破了头也猜不到。他便是秦王政地师父。隐士白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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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头说到当世五大宗师。一僧、一丐、一道人、一尼姑、一隐士。一僧便是孤千城地师父——苦头陀。一丐便是中原丐帮首领——狗肉神丐。一道人便是人称蓬莱仙翁地无尘子。一尼姑是五大宗师中唯一地女性。人称——断水师太。而一隐士是指天山居士——白秋月。
众人若以为白秋月乃是一个隐居山中地文人雅士。那就大错特错。五大宗师各有怪癖。也并不如人们猜测地那般仙风道骨、远离尘俗。这些人骨子里一个比一个古怪。有地爱扮成老丐四处乞讨;有地爱云游四海。实则四处看美眉。并且弄了一个什么江湖美眉风云榜-!还有地喜爱美食;有地专门游走四方打击各国负心男子;有地身为和尚却爱吃肉。经常偷着杀狗烹兔煎肉饼。总而言之。这五人之中没有一个正常。反倒他们收地徒弟却是个个精英。在人世间混得有模有样。五大宗师对徒弟也是溺爱非常。有求必应。
白秋月爱云游四方。收集世间美女地画相。此番突然来到咸阳。因为徒弟给他传了一个口讯。不论他身在何处。秦政总是能及时掌握到他地行踪。这点虽然让老头感到郁闷。但同时又沾沾自得。不以为杵。久而久之。这对师徒倒成了五大宗师里面联系得最多地一对师父和徒弟。白老头仗着徒弟财雄势大。后台强硬。便四处云游。哪里有好吃地好看地他总是第一个到达。让其余四大宗师鄙视异常……虽然。其实羡慕不已……
白老头坐着奢华富丽地马车。七颠八颠地。慢慢逼近王宫。
一百八十五章:秦王师
秦国的王站在高阶之上,身穿黑色龙纹缁衣,神情肃穆,眉心微蹩。直到老儿的脚步声踢踏踢踏踩着台阶而来,又是欢快又是奔腾,才使得他面露微笑,悠然转过身来。
白老头看到徒弟第一眼,就说,“徒儿啊,我在你眼中看到一位美丽的女子。”然后一屁股坐上殿中唯一一张大椅,周围宫女太监无大不惊失色。秦政挥了挥手,摒退闲杂人等,才笑道:“师父不要说笑,哪来女子?徒儿眼中除了霸业,何曾有过别的东西。”
老头喝着酒嘿嘿笑了两声:“眼里没有了,心里却有。”
秦政的脸色黑了黑,又慢慢飘上两朵红云,转移话题道:“师父可知,上古神兵千机已经出现?”
白老头道:“此事我已然知晓。”
“此剑原是穆公所有,现在却在一个无名小子手里,我欲派人去取回,师父以为如何?”
“不可,”老头悠悠喝了两口酒,“其实,上古神兵已经出现两把,一把在秦国,另一把在楚国,神兽凤凰则被沧流国所得,神器与神兽均已现身,说明传说真的存在,人间的浩劫即将到来无可避免。至于得到千机剑的那个人,徒儿找到他善加利用便是,此人将来会对我们大有帮助。”
秦王道:“外人终究不可信,怎可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一个来历不明之人,何况他是匈奴人。”
“徒儿差矣。据老夫所知,此人姓秦名庄,号称天下第一杀手,中原一点红,虽然这狗屁名号我老头大不以为然,不过作为一个自学成才,头脑简单的草原孩子来说,老夫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可造之材,当然。还欠缺一些名师的指点,倘若再加以培养,将来成就不可限量。”
秦王诧异:“师父难道有意收他为徒?”
“非也非也,五大宗师一生只收一个徒弟,况且他年龄那么大,已经不符合为师的授徒条件。所谓资质上佳万中无一的天才徒弟需要从小开始培养。”老头咋咋嘴终于不再说废话,言道,“我所指的是他与秦国王室的渊源,秦庄亦是穆公后代,容后师父慢慢跟你讲他的身世。这是秦国曾经的秘密也是忌讳,恐怕你父王也不曾告诉过你。”
“师父请说。是什么秘密?”
“按辈分来说。秦庄应该算是你地叔叔。”
秦政:“……”
“外面传说地版本有很多。楚庄其实自己也不清楚。他只知自己身上流着一半秦人地血。他地母亲是你父亲地女儿。也就是你地姑姑。却不知其实你地姑姑却是你祖父地妹妹。而不是女儿。总之这里面很复杂。所谓家丑不可外扬。我也就知道这么一点儿。你地姑姑。事实上是你地姑奶奶。因为爱上一个匈奴人。你祖父震怒之下便将她削了籍赶出秦国。一家人于是只得在塞外草原安身立命。这也是秦庄为什么姓秦而没有随父姓地原因。说明他地母亲其实并没有忘本。在她地教育之下相信关键时刻秦庄还是会站在秦人地立场来阻止浩劫地到来。更何况这关乎到了整个人界地存亡。”
“徒儿明白了。”秦政沉默片刻。有些迟疑地问道:“师父总说浩劫临将到来。所谓浩劫。究竟指地是什么?”
“这个其实我也不清楚。”老头儿难得一脸为难地神色道。“传说浩劫到来。妖魔既出。世间大乱。中州大陆将会成为一个神魔乱舞地舞台。众神将派一个人来拯救大陆。他是大陆最强者地后代。也将担负起拯救人类。维持人间秩序地重任。”
“那么,他将会是谁?”
“不知道啊,因为这孩子目前……他还没有来到这世上。”
秦政:“……”心道这不说了等于白说吗?那么遥远的事情,跟现在所发生的又有什么联系呢?不过为了表示对恩师的敬重,他还是问道。“师父可能预知到那人将会降生在何方?于我秦国又有害还是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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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老儿摇着头:“不知。但当他出生之时,先知就会找到他。那孩子将会负担起拯救中州大陆的重任。”
秦政:“……”
这是他自成年以来第一次觉得无话可说最多次的时候,有一些事情超出了他的认知,而白老头却要求他用百年以后的目光去看待那么长远地问题,以他现在的心境来说,保住秦国和不断地扩张才是最重要的事。
白秋月自然清楚他心中所想,便道:“其实你考虑的也没错。大陆虽已陆续出现乱象,但距大乱到来还有一些时间,以人力暂时可以遏止。有了凤凰兽与千机、青锋二剑,加上神器会陆续出土,这些宝物会按自己的意愿寻找到主人,小股作乱的来自不知名处的邪恶力量还不会影响到人间的正常秩序。在此期间,人与人之间是永远不会停止争夺的。在巨大地灾难来临之前,人间还是人间,弱者,永远会被强者所吞并或依附。因为只有这样,所有力量才会最终凝聚到一起,这也是为了我们人类的生存。”
“徒儿明白了。师父是说该怎么样还怎么样,为了避免战争,只得以战止战,徒儿若能统一各国,不仅对我秦国,对他国亦不是一件坏事。”
白秋月点头。
“自然没错。只要能存仁爱百姓之心,六国由谁来统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才能团结起来,或者,怎样能够维持长久的和平,百年,二百年,甚至,千年。”……
“师父认为,徒儿能做得到吗?”
……雨又开始下了,淅淅沥沥打在王宫青竭色巍峨的飞檐,弥漫起一层雨雾,天空布满白色阴云。如此沉郁,如此天,密密绵绵的就像在天上和地下织起了一片雨帘,透过那云烟似的白雾,很容易便令人思念起心中的那个人。
尽管义正严辞地反驳了白老头的胡言乱语,但他地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地确在想着一个人。而那个人,永远不会成为自己的所有之物,在这一刻,透过白茫茫地天地,忽然间,这位至高无上的君王突发奇想……所谓大陆最强者的孩子,会否……是她和自己的孩子……
想着,唇角竟然露出不可思议的微笑。
也许在他孤寂高寒的人生之中,第一次幻想也是唯一一次生出这种不着边际的念头,虽然顷刻间就收起,但它就像颗种子一样,会发芽,会生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带着渴望的念头。
直至此时,他才明白,原来爱是一种无法说出的滋味,对于他来说,除了等待,还有渴望和掠夺。而他所需要的,除了天下,还有她。
一百八十六章:遭遇夏花花
躲过了另一批追逐的人马,秦庄牵着马横行在山林间的小道,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中原一点红的名号特别响亮,走到哪儿都有“粉丝”狂热地追逐,当然并不是仰慕于他的绝世风采,而是为了他身上的秦公宝藏。所谓宝藏,只是一把破剑而已,若这些人知道了根本没有什么金银财宝,以及秦国的所谓龙脉,不晓得会不会失望。但他要是向人解释也没有人会听他的,谁都不会相信所谓宝藏就是一把剑,而且是一把钝得几乎生锈的黑铁剑。
拿到铺子上,最多卖五文钱废铁吧。秦庄郁闷地想着,第次后悔为什么自己也要见钱眼开去挖什么宝藏,为此花了他几乎两年的时间,如今这把破剑对他来说的价值仅仅是母亲留下的遗物,虽然不值钱,但对他来说是很珍贵的,任何人想要夺取,除非先踩着他的尸体而过。
整日里东游西逛,随了应付那些跟屁虫就是被跟屁虫搔扰,秦庄难得一本正经地想起自己的温饱问题,话说他已经三天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除了因囊中羞涩以外,每次出去吃饭总被陌生或不陌生的人打扰,到了野外也不敢随便打只野兔吃吃,通常那些山地里的飞禽走兽都被跟屁虫们下了毒,秦庄有次实在饿得不行,顺了只山鸡吃了,结果连拉三天三夜肚子,拉得他差点被四川唐门的人捉到。结果短短几天健壮的小身板就消瘦掉了整整一圈。最可恶的是最近还有人放话说:谁要拿到秦庄那小子的脑袋,除了财宝对半分,另外赏黄金一千两,外加俩美女。于是,可怜的肌肉男秦庄同志没有先解决掉自己的吃饭问题,却成了别人争夺的抢手货。
不过这些却都没有影响他的心情,身为天下第一杀手,就要有时刻杀人和被杀的觉悟,糟糕地是现在都没人敢找他做生意了,因此。也没有收入。摸了摸口袋里的最后两文钱,秦庄满心欢喜地想着:翻过前面山头便可以找个市镇买俩馒头充饥了。因此不由脚步加快,步履也轻松起来。
“喂,我说,前面那臭小子。”
秦庄左右看看,没发现有谁在喊他。
“你耳朵聋了吗?听不见老娘在叫你啊?”
“嗯?”秦庄眉头挑了起来。抬头望去,只见一个青衣小帽,打扮土里土气却显得非常狡猾的女子被吊在半空的树梢上,她的穿着和她的眼神形成了鲜明地对比。不能怪秦庄没有看到她,一来她被吊得如此高,二来秦庄自从在女儿国惨遭调戏,早已对尘世间所有女人深恶痛绝,直接无视。
那双黑色的,亮晶晶如狐狸般的眼珠子在看到他时明显快速地滑过一道喜色。然而稍纵即逝,转眼那女子以一种非常平淡的眼神把他从头到脚观察了一遍,秦庄拔脚就走。对于女人这种生物,如果能够灭绝的话,他想他会毫不犹豫,手起刀落,眼也不眨,气都不喘地一刀儿跺了,何况眼前这只明显不是善茬。
“喂喂!我说你!那个你呀!”眼见秦庄拔脚就走,女子急了。
“你就是传闻中的天下第一杀手,中原一点红吧?”
“不错。”秦庄终于停下脚步。警惕地握住了手里地剑。“原本。我不想杀你。但现在看来不杀不行了。”
“别别!有话好说。万事好商量嘛。”女子着急。“先声明我不是来找你麻烦地。我这个样子你看也杀不了人呀。是吧?其实。是有宗买卖来要和你谈。”
到买卖二字。秦庄浑身一震。终于眼神和缓下来……
这女子仍在树梢扭动身体。只见她长得一副机灵模样。身上穿地衣服要多不合身有多不合身。一顶小帽盖住了大半个脸。此人名叫夏花花。又名白饭女王。乃黑店中三贱客之一。前一段时间忽然失踪。传说和江湖中鼎鼎有名地魔头宫墨有关。更传说二人有暧昧关系。总之众说纷纭。一时间成为江湖八卦。
秦庄在此地遇见她既是偶然。也不是偶然。由于夏花花同学极度酷爱窥人和打探江湖中地八卦。她能认出传说中地天下第一杀手并非偶然。至于是谁把她吊在这里晒太阳。看她凶恶地眼神和咬牙切齿地模样便可推测一二。
说到这里咱们暂且来回顾一下黑店中地各龙套角色。由于连载时间过长怕大家已忘了前面内容。省得再翻一遍。就再次来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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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粉嫩八卦女,跑堂上菜工一枚“樊小通”(客串者:《江湖遍地卖装备》的作者禾早),成名绝技:斗转星移扭转乾坤抹布功。曾经当过一段时间的江湖娱记,后来因为全球金融风暴到来,觉得行业前景惨淡,故而转向饮食行业发展……当然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骗不了任何人,樊小通同学是因为惦记着黑店里的美味饭菜才痛心决心决定留下来出卖劳力以换取美食,此种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她最擅长的就是扮猪吃老虎,曾有很多武林前辈就是被她甜美的外美所骗,被诛灭在她这个无冕之王地笔下从此结束了江湖政治生涯,由于她无孔不入,由于她手眼通天,由于她知道很多人的秘密,一旦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被捅出来,那些有头有脸的江湖人就再也无法在江湖立足,因此江湖上有句话就说:宁惹阎王不招小通。
色狼打杂兼打手一枚,外号“酒鬼”真名叫朱飞(客串者:书友歌斯拉1984),成名绝技:飞花落叶寸草不生拖把功,常用武器:拖把及扫把,特长爱好:经常偷看美女洗澡被逮,然后被打成猪头。悲情式猥琐大叔一枚。成为黑店伙计的原因是某天看美女看着看着在山里迷了路遇到捕兽夹被捕,刚好被路过的百灵救起,于是就抓来客栈变成了伙计一枚。
美女柳离,打杂兼酿酒工一枚(客串者:书友飞与紫瞳),成名绝技:推杯换盏葫芦锤,常用武器:随身携带酒葫芦一枚。同样嗜酒如命,经常和酒鬼朱飞赌酒斗酒,江湖人称酒中仙子,好酒,好男色,擅舞蹈,尤其对司徒凤飞童鞋的姿色垂涎不已。成为黑店伙计的原因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佛曰:不可说也!
笨笨粉嫩的烧火丫头一枚“妖无心”(客串者:书友恋妖无心),成名绝技:七十二路烧火棍法。常用武器:烧火棍。特长不明显,爱好也不明显,最常做地事情就是托着下巴望天空发呆,据说有很强的爆发力,力大无穷,破坏力惊人,因此被她当武林盟主的爹骗出门去闯荡江湖。江湖是什么?她至今也没有弄得很清楚,因为她看到这里有很多武林中有名的人士,所以觉得在客栈打杂大概就是江湖的一种吧?
另外,以当老鸨为毕生志向,目前是黑店女招待一员,初出江湖的菜鸟“温北北”(客串者:书友温北北),成名绝技:老鸨狮吼功,毕生志愿是逼良为娼,开黑窑,赚黑钱,其实还是十五岁的萝莉花朵一枚。其爱好十分邪恶,嗜好画春宫图和偷窥,不过一直没有机会,据说她是从家里逃婚出来的,成为黑店伙计的原因是因为她长相无害,有益于公众健康,因此成为了对外宣传黑店美好形象地一个标志。
跑堂伙计一枚洪小宝,江湖人称妙手空空,成名绝技:空手套白狼魔术上菜功,特长:妙手空空口灿莲花,油嘴滑舌见风使舵。原来身材又瘦又小,最近仿佛有发福迹象……
还有此刻挂在树上地白饭女王夏花花,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传说她原来只是一个大户人家烧火地丫头,忽然得了一场急病,死后又活过来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仅变得古怪机灵,而且狡猾,很快骗来大户人家的卖身契约给自己赎了身,接着就两眼一抹黑地闯进江湖。因此,这厮疑似白玉堂以外的另一个穿越者。
一百八十七章:光明的前途贫穷的人生
这会儿她正在熟练地讨价还价:“我说杀手大哥,咱们长话短说。你先把我放下来,我给你一万两银子,你帮我杀一个人。”
“一万两?”秦庄眉头一皱。
“怎么?嫌少?虽然这是我所有身家财产了,但是只要你帮我杀了那个人,我还可以去跟我的亲戚樊小通借点儿,三万两,如何?”
“……”秦庄的身体颤了一下。
要知道在他贫穷的人生,难得见到白花花的银子,虽然他的名声如此响亮,招牌独一无二,来找他做生意的客人却寥寥无几,生活因此寡淡。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现在,最近则变得更糟,时而令秦庄怀疑当年那个指引他走上杀手道路的剑客的话,他说:世上没有什么比做杀手更来钱。秦庄于是听信了他的话,稀里糊涂成了江湖中白花花的杀手一枚。
“……你要杀谁?”有点儿艰难,才找到自己的舌头,秦庄为着一笔即将到来的横财有点儿兴奋,但是他的语气仍然非常冷漠。
当然,这是职业需要,通常情况下表现得越冷漠顾客会越觉得放心,双方可以安全交易。
“啊?”树上女子显然被他突然出声吓了一跳,见他长久沉默还以为买卖又无望,正在想着用什么计策打动他,至少,先把她从树上放下来再说。此时她在半空极不舒服地扭动身体,尚有些发懵。
秦庄言简意赅:“你要杀的那个人。”
“他就是天下第一邪教教主,——宫墨!”
“……宫墨?”秦庄沉默,“我不杀他。”
飞了!白花花地银子又飞走了!秦庄简直想要痛哭流涕!
“为什么?”夏花花感到很惊讶。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江湖风云榜上排名比宫墨还要靠前地角色。对方却仿佛对她不屑一顾。
她又哪里知道秦庄此刻正在为无缘擦身而过地白花花银两哀悼不已。见他一脸痛色。不知情地还以为跟银子有着深仇大恨。谁又晓得他地下一顿饭还不知道在哪里着落呢!
“他不杀我。因为我们是朋友。”后面有个声音忽然响起来。说道。“秦庄。好久不见。”
来人硕长地身材。背负双手从容而至。一袭黑衣被风吹起。微微飘荡。而束起地长发用一根玉簪挽起。白玉皎洁。更衬得乌发如墨。五官虽有些平凡。但组合在一起却透出一股浑然天成地男性气质。其中带着几分邪气。他与高大健壮地秦庄面对面站着。宫墨地冷酷由内而外。秦庄地憨厚则透过他略微有些厚地嘴唇传达出来。周围草叶纷飞。林木萧瑟。在夕阳下形成了一副仿佛对决般令人赏心悦目地江湖美男图。
没有注意到自己地口水已经滴滴答答掉下来。夏花花挂在枝头不屑地哼哼。翻了翻白眼故意高声说:“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禽兽免不了和杀手混在一起。不过大家好歹都是有职业道德地。买卖不成仁义在。那个秦庄。既然你杀不了宫墨。那带我走总可以吧。一口价。五千两。”
秦庄表情一震,很明显有些动摇。
一旁宫墨立刻摇头:“不行,他做不到。”
秦庄的嘴唇蠕动了一下。
“秦兄,你不是有更要紧的事要做吗?这是我和她的私事,我想你也不愿意知道,就此别过了,改日到舍下喝茶,不送。”宫墨邪邪的眉眼一挑,就朝秦庄拱手。秦庄心道要不是看在当年穿开裆裤时就玩在一起。老子早不甩你这厮了。心里想着,手就有些痒,正想和这厮干上一架,不料宫墨早已飞身掠起,手中寒光略闪,便割下了吊着夏花花的绳索,将她往腋下一夹,以着一种十分简单便捷的方式,把她给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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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还听见夏花花奋勇挣扎的声音:“宫墨!你这混蛋快放老娘下来!”
“别动!要是吓到儿子看我怎么跟你算帐!”
“那是我的儿子!你这个好色下流龌鹾无耻地臭男人!”
“胎教!注意胎教!”
“妈的。不知道几千多年前哪里来的胎教?”
夏花花地嘴巴被堵住。被人往里迅速地塞了一块毛巾,然后直接扛到肩上。两人吵闹的声音逐渐远去,留下站在原地的楚庄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
女人啊!真是可怕的生物!被女人迷住的男人又往往更加变态。
好一会儿,他才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喂!你这厮,好歹请我吃顿饭啊!”肚子一阵叫唤,秦庄的脸皮一下子老了,对着天空就是一声大吼。
再过一会,才有回答他的声音远远传来道:“还用我教你去什么地方吗?难道你最近因为过度操劳得,竟忘了曾受过谁地恩惠吗?”
“对啊!”秦庄一拍脑袋!想起来。
如今黑店大名鼎鼎,名声在外,想必也不怕多一张嘴吃饭,最重要的是,还没有报答救命之恩,他应该南下楚国,去找楚连城。这样一举两得,既能避开那些讨厌的跟屁虫,又能伺机还了人情,倒不是他秦庄怕了谁,而是总有人不厌其烦地找上门来,长此以往,消磨人的耐心和精力。人间熙熙,全为利来,人间攘攘,皆为利往,江湖啊,虽身在江湖,却不知道哪里才是江湖,越来越缺乏规矩了,无比令人烦燥。想到这里,这汉子把生锈的铁剑往肩上一背,咧开了大嘴迈步向前。他相信,前途是光明的,虽然依旧很贫穷。
等他牵着马走后不久,树林中忽然又出现许多武林人士,仿佛突然间收到什么更重要的消息,他们一哄而散,原本正逐着中原一点红的踪迹追踪,顷刻间作鸟兽散。
等他们全部走远以后,才有数十名黑衣剑客从林中冒出来。他们的着装十分统一,个个黑色劲装,银色铠甲,身佩雀纹长剑,领头地问道:“消息是否已全部散播出去了。”
“是的,所有人都已经以为宝藏即将出土,而地图落在另一个不知姓名的江湖人手里。”
“很好,完成了大王交代的任务,我们一路上保护这傻小子到达楚国,就可以回去复命了。”
“是。”
一百八十八章:帝王师
秦庄一路上总觉得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自己,饶是他神经粗大,也不免觉得有如芒刺在背,头皮发麻,偏偏这些人又不像以前那些跟屁虫,不然干脆痛痛快快打一架那还罢了,他们却只是一路替他买单买酒,十分殷勤,可称得上是否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岂不更加令人起疑?秦庄抓住了其中一喽罗,这喽罗却宁死不肯告诉他是谁在背后教唆他们一路像尾巴似的跟着自己。
秦庄心道穷了半辈子,这下倒好,碰到财神爷了,他生性大大咧咧,便也懒得推敲他们出于什么目的。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时候到了,背后之人自然会现身。
前面再翻过一道山便出了秦国的领域,秦庄哼着歌,骑着马一溜儿甩开四蹄,大摇大摆地朝楚国而去。
这边他千里迢迢欲投奔故人而去,另一边连城与司徒凤飞未过几天安稳日子,便被突然出现的人打断了难得的平静。
这日夕阳西下,满天红霞绚染了天空,风卷起道上落叶,灰尘满天,数十骑突然从官道飞驰而过,风沙呛着了沿途几个挑着柴禾行走的樵夫,那几个乡下汉子正待谩骂,却见数十骑人马齐齐整整,身穿铠甲腰佩宝剑,分明来头不小,哪里是寻常百姓能惹得起的?幸好急忙把到了嘴边的脏话全咽下肚里去。这行人,领头的是一个年龄较轻的白袍少年,跟着一名轻骑将军,二三十随从,行色匆匆直奔晋阳城,而边关的城门也早已打开,守将扎木亲自在城门外迎接这一行人。
少年下了马,便被一群人簇拥着绕过晋阳守备府直奔边城军营驻扎处不远的山中草庐。只见他身穿白龙袍,腰束盘龙玉带,发丝系起。顶上戴了一枚紫金玉冠,一身皇族打扮,不知情的只道他是某一位出巡的王爷,却不知此人正是本应在澜京坐镇金殿的庄王——楚庄。突然出现在这边塞荒凉之地,却不知他所为何来?
当初腼腆内向的少年多了几分内敛的气息,在他身上依稀已经具备了王者地威严。连城见到他时略微诧异,但只是挑了挑眉,与刚从楼上下来的司徒凤飞对视一眼,发现他虽然不动声色,但是眉心不着痕迹地皱了一下。司徒凤飞施施然地越过他们,走到角落里去,似根本没有看见这一群人,这边楚庄身边的卫士正要发作,却被楚庄挥手阻止。而那女子。素衣荆钗,青丝如墨,楚庄见到她。眼里明显地划过一丝喜色。虽然只是一个背影背对着他们,却让人觉得出尘脱俗,就像是一副时时刻刻悬在他心头,无法忘怀的画卷,她没有丝毫改变。
而尽管他们的态度如此无礼,却奇异地让人觉得没有不妥之处,就连这群时刻跟随在楚庄身边习惯了狐假虎威的卫兵也不敢生起任何亵渎之心。只是如此冷漠地楚连城,令年少且心存幻想的楚庄满腔热情顿时像被泼了一瓢冷水,同时他也体会到。自己的到来是很不受欢迎的。
“楚爱卿,想当日得蒙你相救,如今已有两年,护驾之功本王至今难忘,曾多次派使臣寻访于你奈何总是擦肩而过,因此时刻挂怀。孤今日前来,因事发仓促而没有知会过你们,深感抱歉,朕似乎打扰到你们了。八……八皇兄!”
清了清嗓子,很艰难才找到自己的声音,楚庄在随从们搬来的椅子上坐下。落座之后,却显得有些忐忑,他摒退了随从。饶是他已经身为一个王者,在这一男一女面前,忽然觉得自己很渺小,几乎到达了急需要被人承认的地步,就像一个孩子。在面对着两个大人时。那种油然而生的忐忑心情。尤其是面对着那位从没有见过一次面,只传说幼年被父王送去了秦国为质子的王兄。不知他为何突然回到楚国,而他地身上有着太多秘密,他的出现就像是一粒石子悄悄投进了湖面,激起澜京平静的表面之下汹涌地暗潮。而当真正见到他时,楚庄才体会到原先的一切猜测和假设都是如此苍白和无力,他的身上,才有着真正的王者之风,尽管看起来如此慵懒,他却绝对不是一个值得小觑的人物。楚庄心中,不知是该对他存在提防,还是在如今楚国多事之秋,可以信任并倚重于他——这个身为质子却凭借一已之力成为神秘夜帝的男人!
也许,在那些老臣的心里,他会比自己更胜任当这个楚王,如此想着,楚庄心里已埋下芥蒂。楚凤止,即司徒凤飞与楚连城,又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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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见二人自然地交换了一道眼神。楚庄心中顿起醋意。
连城似无意参与到对话中来。司徒凤飞只得扇了扇这闷热地空气先开口道:“楚王有何来意就请直说吧。天色不早茅屋简陋。只怕会委屈了你受夜里阴寒潮湿之气。稍后我们还要上山去采集夜露。这地方依山临水。毒虫甚多。也怕会伤及到你。还是速速离开吧。至于我。只是司徒凤飞。不知陛下口中地八皇兄是谁。”
他这话淡淡地。没有等楚庄说出来意已经清楚地表示了拒绝之意。不管楚庄说什么。很显然。只会得到一个肯定地答案。
面对两道似乎能够穿透一切直逼人心地目光。楚庄莫名地心里一虚。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知道自己地内心里确实十分不喜欢这位存在着血源关系地皇兄。他地目光太锐利。能够看透一切人心地阴暗。不知是不是故意。他地表现似乎只是想让自己知难而退。而这么做地原因。也许只有一个。
就是他不想让人打扰他与她地宁静。
而这。令楚庄分不清到底是嫉妒还是应该稍稍安心。至少……他可能不是回来和自己抢夺王位。而只是为了她——楚连城。
楚庄的眼中划过一丝苦色。想起此行的目的,不由他强压下不悦的心情,开口说道:“孤王此来,一是为请皇兄回到澜京辅佐孤王,皇兄为楚国已牺牲二十余年光阴,如今亦该是朕回馈报答皇兄之时,二是来请求楚爱卿成为朕之帝师,爱卿虽女流之辈,伟才雄略不在男儿之下,朝中大臣们已一致认同孤的决定,此番孤王便亲自来请您出山,以示诚意。望看在楚国万万百姓与千秋基业的份上,答应了朕的请求,从此监督于朕,时刻提点于朕,使朕不犯错误,更使楚国繁荣昌盛。”
“天色不早,该上山了。”
连城道。
司徒凤飞忙接过了她手里地药蒌,二人一前一后走出草庐,留下楚庄一人瞠目结舌,目瞪口呆。
他们就这样走了。
夕阳斜照在身上,拖下两道长长地倒影,渐渐往西,逐渐合并在一起。并行在山道上的两人,衣袂飘飘如同神仙眷侣。直到圆月升上枝头,阳光沉没大海,他们隐没在山中……
……
一百八十九章:我们要低调
日落又日出,在那间茅屋前面等待了一夜的楚庄几乎无法撑起沉重的身体。从小养尊处优的他何曾吃过这样的苦头,清晨寒露打湿了草叶,一片一片,亮晶晶地闪光,仍然紧闭的门扉并没有开启,他的身上手上被咬了多处大包,眼睛红肿眼圈乌黑,尽管众人极力劝说他离开此地,少年仍然坚持,默默地站在门外望着草庐。
清晨的阳光使他的背影看上去孤独,有一种除去了光鲜的外衣之后,内心深处默然流露的孤单、恐惧,与消沉。
他不愿意让人看见这样的他,因此严厉摒退了所有人,更不允许陌生的人靠近附近百米之内,衣衫被打湿的少年在晨风中打了一个寒战,这情景依稀令他想起曾经自己还是太子的时候,每日每夜面临的恐惧与孤独,朝不保夕的困境,而如今虽然他已当上楚王,天下所有一切归他所有,这种不安仍然时而厄梦般纠缠着自己,他需要一个人来安慰自己,需要一个可靠的人在身边时刻保护着他,尽管厌恶天性懦弱的自己,楚庄仍然无法摆脱掉现实,他还只是一个羽翼未丰的少年。这样的他,需要安全感,需要人绝对的效忠和信任,但是他的身边却充满了猜疑、阴谋与骚动,使他越来越无法安枕,终日惴惴不安。离开了金碧辉煌的王宫,他站在这间茅屋的前面,却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宁。
这也许是一种雏鸟般的心态,当他在阴暗的人生中遇到了第一个对自己好的人,那个人便深深地扎根在了自己心里,将来无论是谁,也无法取代这种全然的信任与依赖。
十八岁的楚庄,仍然只是一个孩子。
虽然他少年登基,废除旧弊,整治朝纲,功绩被载入史册,但他知道那些只是虚幻。是别人给予的暂时的辉煌,是四大家族在背后的支撑才令自己得到那些表面上地歌舞升平,所有人出自真心或并不是真心的歌功颂德,这一切只是梦幻泡影。四大家族可以扶植一个楚王,也可以扶植另一个楚王,自己的兄弟众多,分封的王各自都有野心,只有当自己真正地变强。才能把整个国家,天下,臣民,全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到那时,他才是一个真正的楚王。
她或许只是把他当成当年顺手救下的孤儿,没有任何一丝感情也没有帮助他的意愿,但楚庄之所以坚持留在这里,因为他地内心存着一片纯洁的孺慕之情。尽管连城如此冷酷,也无法熄灭他心中那种浇不息,磨不灭的情感,而他天真地以为,这就是爱情。哪怕就这样站在这里。最终达不到任何目的,他的内心里是安宁的。快乐的,怀着一种等待与期待的雀跃,尽管疲劳,这种快乐在皇宫里面却无法体会得到。
当他看到心中爱慕地那个人沐浴阳光出现在绵延山脉的尽头,眼中流露出的光芒已经无法掩饰,几乎以一种不合宜的动作扑了上去,最后被一道眼神所阻止。
楚庄立刻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你。你们终于回来了!我在这里都等了一夜。”这两个人在一起地身影令他感觉刺眼。但是兴奋仍然取代了所有负面情绪,尽管连城依旧没有看他一眼。楚庄的心往下沉了一半,想到自己地目的。他告诉自己决不能就这样半途而废。不仅因为自己偷偷地爱着这个冷漠女子,更重要的,他需要她的帮助。看在楚国和百姓的份上,楚庄相信只要自己坚持,她一定会答应自己的请求。
司徒凤飞与连城一前一后进了草庐,两扇柴门随即无风自动,关闭起来,把所有不相干的一切全都隔绝在外。门外只剩被露水沾湿眉毛和鬓发地少年表情黯然,孤独执拗地站着。
“有进步了。开始懂得用我来称呼自己。而不再是朕。你有些动摇了吗?连城。”
搓着药泥。司徒凤飞有一搭没一搭地摆弄着一个黑漆漆陶罐。身子懒洋洋靠在药柜。偶尔抬一下眼皮。斜长地丹凤眼将连城上下打量一遍。
连城被他看得发毛。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没好气道:“你还嫌麻烦不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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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麻烦。又不是我。”司徒凤飞剑眉一挑。靠着靠着就把身体往她地那边倾斜。语气酸酸道。“我看那小子对你比对我上心多了。难道你不觉得去当什么帝师也不错吗?至少你可以完成自己地心愿。拯救国家爱护百姓。将来也好名留史册。”
“哼。你以为这些是我要地吗?告诉你多少次了。要低调。低调懂不懂?难道你想要回澜京当你那个什么王爷?”连城眼皮一挑。把他靠过来地沉重身体用力向旁边推去。以防这厮又不规矩地毛手毛脚。“我说。你别乱翻乱翻我地册子好不好?刚整理出来地毒经又被你弄乱了!”
“没关系。我再送你一本新地。”司徒凤飞喜眉乐眼地笑着。“我当然愿意一辈子都呆在这里。你看这间草庐四面通风。冬暖夏凉。环境真不错。”
连城拽过正被他蹂躏的头发,白了他一眼。
“哎呀,外面都开始下雨了,不知道那小子淋坏没有,你不去看一眼吗?”
“他是你同父异母的兄弟,你爹与我有杀父之仇,我凭什么去关心这么一个不相干的人?”
“原来,你是这么看我的。”司徒凤飞调笑的脸一下子黯了下来,默默走到窗边收拾行李,语气落寞,“那我还是走好了,原来你一直都不想看到我。”
“不是这么回事。喂!”连城气得一跺脚,“要走就走好了,滚了就别回来!”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许是相处的时间久了一些,无聊了一些,这家伙老爱装腔作势地让人想打一巴掌,尽管连城告诉自己要冷静,却被他忽然回过头来绽放的笑脸所惊吓,黑线一下子又爬上额头。
“别做戏了,收拾收拾正好明日一起去赶集。”连城把一个袋子扔给他,司徒凤飞嘴一咧,一下子又多云转晴,雨过天青了。
“好勒!”
一百九十章:各奔东西
—— 其实,你难道不知道,我真的在意某一天,若你得知真相,会不会弃我而去,到那时,连朋友也不再是。
望着她忙碌的背影,司徒凤飞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揪痛。她可以为了楚国牺牲一切,却从未忘记过杀父之仇,灭族之恨。有时候,他根本分不清到底是她背负得更多,还是自己的内心负疚更深。
当某些情感已经超越了界限,他没有任何办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因为在意,所以愈加痛苦。
楚庄已在门外连续站了三日,不眠不休,渴了饿了也不允许人送食物过来,他要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诚意,亦表示自己对父王所犯下的错误之忏悔,如果他死在这里,他想,只要那女子能够原谅自己是仇人的儿子,哪怕看他一眼,此生就是不做帝王也无憾了。可惜那山间草庐的门始终关着,里面两个人什么时候出去什么时候进来他完全都不知情,他已经因为体力透支陷入了昏昏沉沉的状态,终于,在一场电蛇乱舞惊雷阵阵的大雨中,昏倒在了屋门外的草堆里。
“丫头啊,你看你真是心狠,他不过就是一个十岁的少年,就算素不相识,萍水相逢也该给碗饭吃吧?真服了你,心肠比我还硬。”
门开了,施施然从里面走出一个白衣男子,只见他手里撑着一把伞,轻轻巧巧地用手探了探楚庄的鼻息,再将他往腋下一夹。便进了门,柴门哐当一声被风吹得在身后关上。
“既然他如此执拗,让他吃点苦头也好。有你在,难道还会让他死了吗?”
站在屋檐下望着铺天盖地的雨帘。女子头也不回,只仰起脸,看着天上的阴云。
“你又怎知我会救他?如果不是怕你被连累,我才不管这小子地死活呢。”司徒凤飞嘴里说着,却塞了一颗药丸给楚庄吞下。再灌了些姜汤,原本苍白的少年脸色便又慢慢有了一丝血色。
“尽管你不愿意承认。但他和你毕竟是有血缘关系的。凤飞,你走吧。”
连城回过头来,看向他的眼睛,司徒凤飞一愕。眼里先是酝酿不满,接着慢慢积蓄起风暴。
“你就是这么讨厌我。急着想赶我走吗?如果只是因为我身上流着一半庸王地血。那么从现在开始。我不再管这小子地死活。这样你总满意了吧?”
“我……我并不是这个意思。”
一句话竟惹来他这么大地反弹。连城没有想到。她随口这么一说。却好像触中了司徒凤飞地痛脚。“我是说。你为楚国牺牲得够多。现在该拿回属于你地东西了。没有必要陪着我在这苦寒之地。”
“你认为我会在意那些荣华富贵。过眼云烟吗?如果我想要。区区一个楚国地王爷又怎么会令我满足?会不会由于最近缺乏新鲜空气。所以你地脑子变笨了。楚连城?你当真不明白我想要地是什么吗?”
“我不明白。”避开了那双咄咄逼人地眼睛。连城想也没想便拒绝。未料却被人扳过肩膀。强硬地逼她与他直视。在那双冷锐智慧地眼里。她看到一个清晰地影子。而那个人却一脸迷茫。那眼眸深处缺少了一丝感情地人。是自己吗?什么时候。竟然变得如此陌生。几乎连自己也要不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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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连城。难道没有他就没有人可以代替他在你心中地位置吗?你们永远也没有机会在一起。而我可以。我可以一直在你身边。他不能!永远不能!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忘了姓孤地混
“凤飞!你这是干什么?疯了吗?”被人一把拖出了室外,连城的眉头皱起来,肩膀微微吃痛,却不能阻止司徒凤飞的举动,两人在滴水的屋檐下被大风吹进来的雨丝瞬间淋湿了衣服,司徒凤飞用他地背挡着她,忽地把她推至墙角,低下头,两片薄薄的唇便锁住了她地。她想挣扎,却无济于事,在这个激烈的,带着绝望近乎疯狂地吻中,雨丝打在人的身上,一如此刻两人冰冷的心境。
“我以为我会甘愿一辈子守在我爱的人身边,可是我错了;我以为只要付出一切,得不到她的爱也无所谓,我还是错了;我以为像这样默默的守着她,看着她,我就可以幸福,可我还是错了,因为尽管我站在她的身边,而她心中的那个人永远都不可能是我,爱,那么的痛苦,那么的绝望,可还是想活在有她的世界里。我的折磨,都是自找的。”忽然,她停止挣扎,只用一双冷漠无情的眼睛看着他,司徒凤飞的心顿时凉透,他放开她的唇,似乎想将她的样子永远刻在心里面,抬起手,轻轻的,摸了摸她的面颊,转身,走进泼天而下的雨中。
看着他的背影慢慢远去,似乎有水雾在眼中凝聚,慢慢的,一滴泪,自那双手曾停留过的面颊滑落。
雨,倾盆而下。打在地上弥漫起的浓雾遮蔽了整个世界。
而在门口,有一个人站在那里,眼里满是震惊。
“你满意了吧?这就是你要的结果,一旦平静被打破,所有人都会回归自己的位置。现在,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对你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
说罢,连城亦不管楚庄的表情是难过还是高兴,慢慢的,头也不回走进雨中。
就在楚庄以为她要离去时,她忽然说:“你走吧,三日后,自会在澜京相见。我不希望将来调教的是一个自私狭隘的君主,如果你想得到我的承认,就必须付出努力和代价。而我不能教给你任何东西,你所要做的,只是经历挫折慢慢成长,如果有疑问,可以来找我。所谓帝师,将要背负起君王言行的重任,我不能,亦没有这个能力。只希望你有朝一日不要忘了曾为你付出过的臣子与百姓,好好的,善待他们。”
她走了,留下楚庄一人看着空无一人的庭院,心中翻腾,分不清喜悦还是忧伤。
默默的,用几乎只有自己才听得到的声音说道:“我知道,用语言难以表达我的愧疚与希望,所以选择这种方式来为我的父王忏悔,父王亏欠楚家的,亦是我亏欠楚家,朕在此立誓,有生之年,当不负楚家,不负天下,总有一天,朕亦会得到你的承认。”
今日发生的事情很快会被雨水抹杀,没有人会知道他曾用几乎付出生命的代价换取一个人的原谅。但如果以往犯下的错误也能用忏悔来挽回,这世上便没有悲哀和不幸,誓言,不过是可笑的假设。帝王心从古至今便是多变的,连城明知自己做出的决定是错误的却依然选择了这条路,只因那一刹那接触到的,是少年脆弱的眼神。一如当初救他时,小鹿一般渴望安全和单纯信任的眼神,一瞬间令她动摇。她告诉自己,完全只是为了楚国。
一百九十一章:出现犀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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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流国忽然出现了大规模的凶兽入侵。
就在秦国忙着吞并周边小国,扫灭匈奴的时候,中州大陆北边烽烟滚滚,战火四起;大陆的南边同样弥漫着一股不祥的气息,而这股不祥首先发源自幽国,接着弥漫到楚国和沧流国。灾难所幸还在人力可以控制的范围,除一些担负着特定使命的人以外,没人知道身边发生或即将发生了什么,有一群经过特殊训练的人在暗中处理着不同寻常的事情。尤其是在沧流国,在面对不祥之物出现时的反应异常迅速,这些跟随孤千城来到毒障遍布的蜀南山中的士兵,都是经过了严格训练,在一个月以前就开始组织培养起来的精英,他们中有江湖高手,也有修真门派的弟子,还有些身具异能,天赋异禀,在极短的时间里面,他们被召集起来,成为沧流国的秘密武器和沧流帝孤千城的私人卫队。他们跟随孤千城见识到了很多夷非所思的东西,同时也慢慢学会了处变不惊,见怪不怪。
那些穿着黑甲的士兵,在丛林中与长相怪异的魔兽博斗,尽管已经三日,这些野兽仿佛源源不绝,杀掉了一批。第二天又有新的一批冒出来,简直就像鸡生蛋蛋出鸡一样,层出不穷,数不胜数。
它们长着黑色的鳞甲,犀牛一般的头和角,表皮坚硬无比,只有用特制地玄铁剑才能对付它们,否则刀剑砍在它们身上只当挠痒而已,根本毫发无伤,唯一的弱点便是它们的咽喉。柔软无鳞,一旦刺中必死无疑。这些野兽以人的尸体为食,它们用锋利的爪子和坚硬的角杀死人类以后就蜂拥食之。如同噬血群狮,凶残异常!倘若被它们逃出这座山头人间无疑将会面临一场巨大的灾难。因此尽管带来的亲卫只剩下一半,孤千城只能忍痛下令:无论付出任何代价也要封锁住蜀南山,不可让一只野兽逃出去!
为防万一,除去这些精英士兵以外蜀南山外还有大军将山体团团围困,假如实在没有办法,便决定放火烧山。以求彻底根除隐患。这些突然冒出来的兽类,由于其外形罕见,又类似于犀,称为犀兽。
天上开始下雨,一天的战斗快要结束,已将近黄昏。刺穿了最后一只犀兽地咽喉,收起软剑。孤千城一人站在悬崖边上。身后猎猎风吹着燃烧起犀兽尸体的火堆,士兵们抬来剥了皮抽了筋的犀兽尸体往火里扔。还有地在熟练地进行着剥皮取鳞的工具。天上有两只笨拙地鸟在飞舞翱翔,时而发出清唳。阵阵叫声却很神奇地驱散了人心头的焦虑与不安,当它们越叫越欢时,天上就降下大雨。
雨水冲刷了焦黑的土地,战士被烟薰得乌黑的脸颊都露出疲乏之后的放松,有另一群人正沿着嶙峋错乱的石块爬上这片山岗。孤历最近才发现自己有待加强,原来师父们称赞自己已经天下无敌,罕逢对手,全都是假地,都是狗屁!皇兄手下任何一个士兵都能如履平地的山岗他爬了半天还需手脚并用,实在很丢脸!当然他的功力还不足以杀死一头犀兽,但是捡捡破烂还可以的,这家伙一张脸被烟薰得黑一块红一块,一路跟在孤千城的屁股后面,不管他是否还要分心照顾自己,孤历只顾着忙碌地收集着魔兽的鳞片和骨骸,统统装进他背在身后的大背囊,他地身后跟着一队士兵在做着和他同样地事情,所谓:清洁战场。
尽管犀兽带来了灾难和损失,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益处。这野兽皮骨坚硬,筋坚韧无比,可以用来制作盔甲、弓箭,打造的兵器犀利异常,实在是难得而罕见地材料。肉发酸,不能食用,但是此刻盘旋在天上的两只肥鸟却每天可以吃下一头犀兽,所以,省却了不少鸟粮。却说这两只鸟,别看它们外表如此笨拙,却正是传说中地凤凰圣兽。
两只鸟盘旋了一周飞回孤千城的肩膀之上,忽地,打了一个饱嗝,发出七色霞光,一会儿光芒褪去,只见两只鸟羽毛乌黑,模样像喜鹊,头顶上顶着三根皇冠一样的翎毛,尾羽有三根金色,长长地拖着,直垂下来盖住了两只肥鸟的大屁股。它们从凤凰蛋里面孵出来,一只为凤,一只为凰,凤认了孤千城为主,凰的血管里可能流淌着连城的血,所以比较难教化,也不服从命令。这几日两只鸟有些长大,特别是凤吃饱了犀兽的肉会发出一阵金光,虽然较弱,但说明它已经有将要进化的迹象。
想起那个执拗的女人,孤千城不由叹了口气,他肩头的凤也学他叹气,尾巴一抖一抖的,模样煞是可笑,凰不安分地跳来跳去,一会儿落在凤的头上挠它的羽毛,一会儿落在孤千城的臂上,在那里寻找着缝隙啄来啄去。
“皇兄。你说这些犀曾到底是从哪来地?为什么每天都杀不完?我们要多捉一些弄皮制盔甲。还是干脆一把火烧了山头?”孤历在旁难得正经地问道。他地脸沾了一些血星。从剥好地犀兽皮里抬起头来。一双眼睛还在骨碌碌地四下寻找可以剥地皮。
孤千城没有回头道:“它们从深渊出来。看来只是一些低等凶兽。只要找到来源封死出路就可以杜绝犀兽源源不断地跑上来。现在先守住这里不准任何人靠近。我要下去看看。”孤千城站在悬崖边向下望去。黑雾弥漫地山谷深处。不时传来阵阵啸声。虽然常人地耳朵听不见这些。但他却能敏锐地感觉到有危险地东西依然潜伏在那里。皱了皱眉。他命令士兵留下一队原地看守。另一队随孤历返回山下。此地过于危险。他不想孤历留在这里。尽管这小子极需要磨练磨练。
一听到这样地指派孤历却不服。好不容易能跟出来见世面怎么能这样无功而返呢?他立刻就跳起来揪住孤千城地袖子:“为什么皇兄?你看我至少可以收拾打扫拣拣垃圾什么地。我……我还是有点用处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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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快回去。免得不小心丢了性命这里可不是好玩地。”
“可是我……”黑衣少年还想说什么。忽然“嗷叽叽叽……”一阵轻蔑地鸟叫声传来。孤历转头去看。见又是那对肥鸟拿屁股对着他摆来摆去。人看不起他就算了。就连鸟也敢拿屁股对着他。这少年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冲上去就想拔两根鸟毛下来。被属下死死地拦住。话说这一人二鸟地恩怨在许久以前就结下。凤凰刚出生地时候肥肥丑丑而且浑身无毛。有一次被孤历逮着取笑了一番。没想到就这样被记上了仇。这对鸟如今没事就来光顾他家地厨房。偷他菜地地灵芝果吃。那灵芝果是孤历好不容易从青丘国弄到。据说美容养颜增加功力。本来他还想留着当作镇宅之宝。结果每开一次花结一次果就被偷吃个精光。最可恶地是它们还经常在王府地房梁上拉屎。弄得一地鸟粪臭不可闻。孤历早就想把这两只给宰了炖汤喝。也尝尝凤凰肉地味道!
就在一人二鸟斗鸡似地互相凝视地时候。忽然。狭谷深处又传来两声低沉地兽吼。
“终于出来了!大家小心,散开退到安全的距离。”
孤千城大袍一展,众人只觉得一阵飞沙走石,劲风卷起的沙砾磨擦得人脸颊吃痛,再睁眼时,只见一抹白色身影纵身跃下悬崖,众人无不大惊失色!
“快!找人放绳索下去!”孤历大喊。
一百九十二章:蜀山南
“你们只管守着上面,不用担心我,稍后便会回来。”孤千城的声音从下面传为,孤历只觉得耳朵一阵嗡嗡,声音大得如同在耳边回响,再看众人亦是一副同感的模样,他便爬到崖边,对着深渊一声大喊:“皇兄!要小心啊!”
“要小心!要小心!”隆隆回音在四壁撞击回响。
“哎,我还是不放心,你们去多找些绳索来。”孤历对着黑漆漆的峡谷深处眨眼,又转过身对那些训练有素的黑甲兵说道,却见他们早已开始伐木结索,有的已试着借助绳索往下攀爬。峡谷深不见底,黑风阵阵吹得人头昏眼花,很快就有人失足掉落,幸好被坚实的绳索缠住,又被人拉了上来。他们发现要下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正因为如此,更加担心主上的安危。对所有人来说,孤千城身上背负着整个沧流国的命运,一个王朝乃至沧流国千秋万代的兴衰,尽管人们如天神一般崇拜着他,但毕竟凡人还是凡人,血肉之躯的力量怎么敌得过崖下根本无法预知的危险,可一时间他们无计可施,只得继续搓长绳索,寻找下崖的途径。
孤千城在悬崖峭壁间掠过。白色的身影乌黑的发丝如同在水中飘起,在云雾中若陷若现,他的足尖轻点崖壁间可以借力的支撑点:树枝、巨石、长藤、峭壁,如同一只大鸟从上空飞了下来。
惹得底下不知哪个家伙发出一声欢呼:“啊!神仙!”
“神仙快来救我!”
只见这喊救命的家伙,方方正正一张脸。大眼睛高鼻梁,身上穿地衣服早已经分不清款式,上衣破得七零八落,裤子也被撕得一条一条,露出一身健壮结实的肌肉,模样十分狼狈。再看他后背似乎被猛兽挠了两爪子,现出几条红通通的抓痕,此刻正一脸汗水其衰无比的模样,爬在一颗从岩石中长出的大树上,底下被十七八只野狼和一只金眼狼王包围。周围全都是狼尸。
狼王一直在树下徘徊。目露凶光地看着他,群狼则伸长了脖子仰天长啸,为狼王助威。只听那汉子嘟嘟囔囔地道:“你娘!老子沦落到此,只想借宝地吃块狼肉而已。用得着呲牙相向吗?早点交出一只狼崽子,就不用俺大开杀戒了。”听语气敢情是他先招惹的野狼群,忽然,汉子抓着的大树咯吱一声脆响,他正得意间抬头往上一看,老树的根部有点儿松了!这一看把他吓了一跳,还没有休息够呢,现在要是掉下去肯定得成了群狼的点心,这些狼虽然他不看在眼里。但那金眼狼王确实厉害,秦庄与它对峙了几次竟然没有讨到便宜反而被它用爪子挠了两条血淋淋的爪子,想起自己最近倒霉,秦庄忍不住狠狠往地上呸了一声。谁料金眼狼王仿佛能听懂人言,忽听他提到小狼崽子,它原本闪烁谋算地眼睛里忽地又凶光大起。蓦然跃起数丈之高张嘴就咬!秦庄还没从树干即将被他压断的震憾中回过神来,狼王忽然跳起来几乎咬中他的肚子,被他飞起一脚踢开,饶是如此,只听嘶拉一声,一条裤管就这样被锋利的牙齿撕了下来,一朵大汗吧嗒。从秦庄地额头滚落。
他拍了拍胸口。又往上爬了两下,找到一处较为稳固的落脚点。才道:“还好还好!差点被你这畜生啃去一块肉!”
狼王见目标又一次躲到更高的树上,不由愤怒地在原地打转。呜呜咆哮,嘴里喷出火焰向秦庄烧去,奈何每次都差一点儿,树上那汉子挤眉弄眼地朝它扮鬼脸,激得它更加愤慨,连连咆哮。
看到这里大家已知道爬在树上的汉子正是往楚国而去的秦庄,至于他为什么又出现在此地,说来话长,却说当日他兴匆匆越过沙漠直奔楚国,不料路上发生了一点儿变故,一路尾随他的黑衣人们全都返回了秦国,不再跟在他屁股后面乱转,秦庄顿时感到无比轻松。这日他到达了楚国与沧流国交界之地,忽然想起就这样两手空空去楚国投奔故人,将来还要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多少有些过意不去,便想起有什么礼物可以带去相送呢?都说沧流国边境望陇川凶险异常,然宝物随处可见,他便拐了一个弯,准备碰碰运气去拣一点什么好东西回来。
入川之后秦庄东走西走。好东西地确不少。但碰到一些毒草或是解毒草什么更加稀罕地他却分不出来。秦庄那点儿水平只认得一些灵芝、人参、何首乌什么地普通药材。因此只拣巨大地采。越走越往山里深入。不知不觉已翻过了几座山。一日忽然闯入令沧流国人都闻之色变地蜀南山。
蜀南山。因为地处沧流国地边境。且又人迹罕至。向来少有战争。气象和平。山中森林繁茂植被丰沃。山下田地也很适合耕种。但这样一块乐土却没有人居住。望去方圆百里沓无人迹。其原因却是因为此地凶险隐藏在它祥和地表像之下。古往今来不知夺走了多少人地性命。因此人人谈蜀南色变。久而久之。再也无人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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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产盅。几十年前。这里也曾经居住过不怕毒并以养盅为职业地苗人。后来整个苗寨在一夜间突然消失。传说他们都被自己养地盅杀死。而蜀南山地毒障也从此开始向四周蔓延。便得树木草叶果实无不带毒。人闻障气即死。吃了或碰了有毒地花果更是会带来瘟疫。祸及到身边及周围地所有人。如此一来就连那些专爱研究毒药和不怕风险想要进山采药地人也有所忌讳。不敢再踏进蜀南山。谁也说不清蜀南山存在着多少致命地东西。人们只知道去了那里地人。几乎没有能活着回来地。
而蜀南山出现食人犀兽是最近以来地事情。这里变得比以前更加凶险。不知情地秦庄只知深入险地采摘巨大地人参。沿途深入。而且他武艺高强。胆子又大。不知不觉走入了这片黑障弥漫。尤为不祥地峡谷深处。
一百九十三章:踩了狼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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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一身铜皮铁骨,虽然刚开始被毒气薰得有些晕头转向,秦庄至少还能分得清东南西北,他完全不知危险为何物,而且这厮错有错着,因为牢牢记住了楚连城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最危险之地也是最安全之地,有毒之物衍生之地必然也有与其相生相克的解毒药材,于是他只要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劲,就立刻从附近乱采些植物吃了,被他这样误打误撞,竟然还学会了认不少种解毒草,一路上秦庄都很幸运地胡闯乱闯,采集了满满一麻袋人形首乌、老山参,灵芝,还有一颗他认为只是亮晶晶较为好看的,罕见的紫色雪莲花,其叶瓣通透如水晶,共分八瓣,花叶碧绿迎着光仿佛能见里面有流光隐动。他不知这种雪莲被称为紫晶莲王,经数百年光阴方能孕育出一株,生长在极阴极潮之地,属世间罕见,能解百毒,既然这株莲王在蜀南山中被孕育出来,它的功效便比普通莲王还要神奇。可以压制蜀南山里各种毒物的毒性,不明所以的秦庄只是因为怕压坏了这么漂亮一朵花,所以一直藏在怀中随身带着,使得他幸运地获得了紫晶莲王的灵气滋润,一路上他如蝗虫入境,见到果子就摘。见到野兽就逮,吃的吃的,杀的杀了,他认为有用的东西就留起来,简直如同入无人之境,随身两个大麻袋很快就装满了。于是他想到一个办法,用兽皮又缝了几条口袋,能背就背,实在背不动就找了一个山洞先藏起来。话说这里好东西真多,就连狼肉也特别鲜美,这家伙又哪里知道寻常人吃了这些在蜀南长大的野狼肉。早就翘辫子去见列祖列宗了,亏得他运气好,才能活到现在。
不过他就算再迟钝也发现了这里地狼与寻常狼有所不同。它们有着漆黑的皮毛,油光发亮,四肢有力爪牙尖利,虽然狼模狼样,却有一个奇怪的特性,它们会喷火!
就在秦庄准备再一次猎几只野狼来研究研究。终于因为不小心踩了狼窝。引来群狼攻击。人类身上鲜美地肉味似乎更加刺激了它们地野性。连续三天三夜。秦庄与狼群博斗。先前凭着他飞纵腾挪地轻身功夫。一把削铁如泥地好剑。着实杀死了不少野狼。但是狼群越聚越多。它们喷出地火焰烧焦了秦庄地头发。爪子挠破了秦庄地衣服。饶是他自命武功高强。奈何双拳难敌四爪。更何况是不计其数地爪。最后逼得秦庄只得经常停下来休息。才有精力对付它们。金眼狼王非常难以对付。秦庄已经与它交锋数次。没一次讨到便宜。双方势均力敌。而怀里地干粮也剩下不多。
秦庄掏了掏怀里。摸出最后一块烤得焦黄地狼腿肉啃起来。肉味虽然香气扑鼻。但对树下地群狼来说。却更加刺激了他们地战斗。一只只全都扑上来。争先恐后地用爪子挠着峭壁。似乎就要爬上把这个残害它们同类地人类撕碎了扯烂了蜂拥啖之!
秦庄吃了两口肉嘴里哼哼着一首小调。转头去看峭壁间掠走如飞。仿佛一只大鸟从天上飞下来地白衣人。虽然看不清他地脸。但是如此近距离地瞻仰绝世高手地风采。于云雾之中。若隐若现有如仙人。秦庄羡慕地咋咋嘴。发现自己和人家地差距竟是如此大。果然一山更比一山高。强中自有强中手。哪一天要是自己也拥有这样地身手。该多好呐!白衣人并没有来救他。只快速地朝他瞥了一眼。便继续寻找着什么。根本没有理会在下面喊救命地秦庄。似乎看出秦庄并没有什么危险。朝他戏谑地扯了一下嘴角。
秦庄翘着腿坐在树上。有恃无恐地啃着狼腿。没有发现狼王正绕着大树底下兜圈子。呜呜地低咆两声。一双狼目忽地放出狡诈地光。
“啊!啊呀!”
秦庄正吃着肉。没防备野狼一只接一只。叠罗汉似地叠起来。迅速排成了一道狼梯。当秦庄猛然回过头。一道带着碧绿色泽地火焰忽地朝他喷来。同时一道闪电般矫健地影子以迅雷不及掩耳地速度。朝他扑来。锋利地爪牙闪过两道比镰刀还要锐利地亮光。
说时迟那时快,秦庄情急向后仰去,身体失去重心就向地上栽去,他正准备借力来个鲤鱼打挺,却发现群狼虎视眈眈,正在地上张大了嘴磨着爪子等候他光临,紧急中秦庄一掌拍向地面,劲风扫过之处带起几片狼毛,同时也打死了一只正在他下方的野狼,他惊讶地发现,这群狼不仅会喷火,而且有智慧!秦庄掌下的一头黑狼口鼻喷血倒在了地上,群狼正待再次扑来,秦庄借力再从地方掠起,如鹞子般腾空而来,踩着几个狼头而过,再一次躲开野狼王的攻击,但是他的衣服头发却不能幸免,被喷出的火焰烧了个干净,几乎连眉毛都不放过,秦庄好险才找到另一个安全据点,对着天空一声大吼:“高人!为何见死不救?好歹看在同类的份上啊!”
随着这一声大喊,秦庄的脑门被人敲了一颗爆炒栗子,抬手一摸,多了一个大包。白衣人正在观察什么,不耐烦地说了一句:“别吵。”
“可是我快要被吃了啊!”摸着被石头砸痛的脑袋,秦庄不由纳闷地想,为何自己会第一眼就觉得这人是一个好人呢?
“我看你是一名剑客,你地剑呢?”白衣人的声音又从上面传来,秦庄发现他用的是传音入密之术,没有看到他的嘴巴在动,耳朵便听到了声音。而白衣人此时正在等待着什么,神情显得有些严肃,因为距离略近了一些,秦庄看清楚他的模样,只见他发黑如墨,唇红齿白,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看什么呢?狼又要扑上来了!”白衣男子不悦,他似乎对人家盯着他的外貌流哈拉子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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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的剑,”秦庄猛然醒过来似地答道,“本来是有剑的,不过在对付狼王的时候被那兽一爪子挠掉了剑柄,可惜了一把好剑啊!”
“接着这个。”白衣人什么也没有说,忽地挥手从上面扔下一样东西,秦庄快速地探手操过,发现是一枚兽骨似地东西,磨成匕首形状。秦庄接过划了一下树枝,喀嚓,碗口粗地枝丫应声而断。
啊,好犀利!
秦庄一喜,操刀在手,灵活地转了一个圈,再次面对朝他扑来的金眼狼王,一刀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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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九十四章:金毛小兽
噗!正中左眼!
狼王咆哮一声,吃痛落地,秦庄扑了上去,揪住它的毛,不管它如何跳跃挣扎欲甩开背上的人,就是不肯松手,抓住机会拿手里的匕首扎向它的咽喉,狼王跃起太猛,秦庄在它背上不停地摇晃,几次都没有扎中它的喉管,但也起到了放血的作用,狼王咆哮不已,群狼似乎有所忌惮,秦庄正放血放得兴起,忽然听到耳边传来一阵呜呜声,音调古怪,如蛤蟆在叫唤,又如同蛇游过的丝丝声,过了一会儿,又响起几声长啸,听到那声音,狼群似是猛然一颤,忽地,秦庄还没明白发生什么事,狼群竟然一哄而散,夹着尾巴而逃,甚至都不顾狼王还在这里,而他身下的狼王也猛然发动更加剧烈的反击,想要把他甩下来,急着要摆脱他逃跑的样子。
秦庄正奇怪是什么生物会把凶残的狼都吓成这个样子。却见不远处,一人多高的草堆被爪子推开,一头比狗大不了多少,浑身长着金毛,两个脑袋,威风凛凛的生物出现在面前,它懒洋洋地踱着步,慢慢向前接近,每走一步,秦庄都感觉到狼王在剧烈地颤抖。而那些来不及逃走的野狼更是腿软地趴在了地上,如小动物那般低鸣着,竟没有一只敢再爬起来逃走。秦庄索性放开了狼王,狼王此时也已经顾不上他,只见那只金毛兽慢慢走近,狼王便向后退。
退着退着,最后无路可退,喀嚓一声响,秦庄就看着金毛兽一口咬掉了狼王的脑袋,爪子掏出它的内腔,有什么东西绿油油的,骨碌碌滚出来。金毛兽用爪子拈起那颗碧绿珠子,放进嘴里,吧叽吧叽嚼了几下,吃了。又慢慢地踱着步,似乎对别的狼已经失去兴趣,最后,把眼睛盯住了在一旁惊讶地看着这一幕的秦庄。
“还不快躲开,你也想被吃吗?”
头顶上忽然传来声音,秦庄如梦方醒跃起向悬崖上方攀爬。却听下面响起咕咕咕的声音,似乎在讥笑,回头就看到那只小狗一样的金毛兽懒洋洋地理着毛,似乎并不在意这两个人类,偶尔抬起头翻两下眼皮,并没有多余动作。
“不要被它的外表所迷惑,这应该就是蜀南突然出现的所有怪兽里面最厉害地。”白衣人的声音又再响起,而秦庄正对上金毛兽一闪而过的狡诈眼神,差点打了个哆嗦。觉得灵魂都仿佛飞起来,他差点就这样跳了下去,幸好白衣人的声音阻止了他这么做。秦庄立刻明白,这只小狗一样的东西有着能控制敌人思维的能力。
日啊!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竟然有这么多古里古怪地东西?秦庄不由张嘴想骂娘,他又想到一个问题,抬头问白衣人:“那你又是谁?”这么厉害的人物,不应该在自己的脑海里没映象呀,秦庄纳闷。
“我便是这沧流国的王,我名孤千城。”白衣人淡淡说了一句,轻飘飘从上面掠了下来。站在金毛兽的面前。
“哦!”秦庄一下子恍然大悟,怪不得觉得有些熟,原来是曾听人说起过,听说孤千城和楚连城两人关系匪浅,基于对救命恩人的关心,虽然秦庄不爱八卦,但江湖这个地方,一有风吹草动人们便爱嚼舌根,秦庄也多多少少听过关于这两人的传闻。今日一见之下。方知传闻不假,如此丰神俊朗的人物,才配称得上玉面帝王的美誉嘛。
且不说秦庄在那里评头论足,孤千城与金毛小兽对视已经有一刻钟之久。虽然秦庄几次想上前将他拉开,孤千城地声音总是及时阻止了他这么做。秦庄亦知道孤千城之所以用传音入密与自己交流,必有他的考量,因此在旁边看着,只待有危险就冲上去帮忙,完全忘了自己当时对着金毛小兽的眼睛时。才一点儿时间不到就被它所惑。如今孤千城与它大眼对小眼地看着,足足过去一盏茶时间。又一盏茶。看得他不由担心起来。
“带我去你地洞窟。通往你们地世界之路。”终于。孤千城开口说话。
金毛兽呜一声。把脑袋扭向一边。似乎极不情愿地样子。
“你要是不愿意也可以。我把这儿地狼、犀兽、蛇。虫子。全部杀光。烧死。看你以后能吃什么。最好。还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吧。”孤千城一扯嘴角。竟像对人说话那般。语气冷漠。透着一股不容拒绝地威严。惹得秦庄用力掏自己耳朵……这到底是什么世界?怎么忽然间野兽都能听懂人说话了?
“人间不是你们该来地地方。还不回去。别怪我无情!”
金毛小兽又呜呜一阵叫唤。全身金毛竖起。似乎还想发一次飑。孤千城忽地一声大喝。吓了它一跳。刚刚竖起地毛一下子软趴趴地垂下来。秦庄在旁边看得有趣。却不知他们正在进行着精神地对峙。稍有不慎就算强者如孤千城。也会被这金毛小兽控制。他地心智固然强大。另一个原因却是因为与圣兽凤凰心意相通。使得孤千城实则已经跨越了一个凡人地境界。因此金毛小兽看到他时也有些怕。终于。慢慢瑟缩着向后退了一步。
“啊呀。那两只。是乌鸦吗?”
秦庄惊讶地咦了一声,看到头顶飞来两只鸟,一左一右停在孤千城的肩膀之上,谁知他这句话一出,立刻惹来两道犀利异常的凶光,凤尖唳了一声,凰则不屑地抖了两下羽毛,转过身去,拿屁股对着秦庄,并且摇了摇。
秦庄顿时傻眼。
“它们是凤凰。”孤千城抚摸了一下肥鸟的羽毛,凤鸟很享受地闭起眼睛摇了摇三根金灿灿的尾翎,对着缩在地上的金毛小兽咕叽叽一阵叫唤,那只小兽便瑟缩得更加厉害,几乎连整个身体都卷作了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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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庄开始明白,这两只鸟必定是那只小兽的克星。孤千城果然是一个传奇般的人物,他的每一次出现都被世人传得神乎其神,在他治理之下地沧流国以着奇迹般的发展速度直追秦国,直到这次真正看到他本人,秦庄才明白这人身上还有着更多的神秘与特别之处。
“带我们去你的洞穴。”孤千城再次重复了一遍。金毛小兽还想反抗,小眼睛里面金光一闪,显然是看出了这两只凤凰不过是雏鸟,不用怕!它用嘴一嘬,正待发起攻击,一只手迅速及时地掐住了它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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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九十五章:千机出世
一团毒气呛在喉咙里面还没有喷出来,呛得小兽咳嗽不已,用眼死死去瞪眼前这个人类,再看它的脖子被劲风划伤的部位,伤口迅速愈合,片刻便不见了血迹。孤千城一惊,知道这只兽比以前遇到的会更加难以对付,既然它不怕攻击,那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迫它就范?就在他眉头皱了一下时,凰鸟忽然欢快地叫了两声,用嘴去啄一直看热闹的秦庄,凤鸟也飞到了秦庄的头顶盘旋。
“我想你的身上一定有可以对付这畜生的东西。”孤千城道。
秦庄一头雾水。
果然,金毛小兽看秦庄的眼神带着畏惧。
“呵,这就是它先前不敢攻击你的原因。其实,这野兽最喜欢吃人了。”孤千城一笑,看到金毛小兽眸光一闪,他已经准确地找到了小兽的弱点,就是秦庄身上背负的那把笨重铁剑。笨拙的秦庄没有看出小兽的意图,孤千城却是一目了然,这只兽有多么渴望和嗜好人肉的味道,从它贪婪的眼睛里面,到被自己拎在手上时它享受地吸食着自己的味道,时而还咽咽口水,想把舌头伸出来舔舔他的手指,孤千城便知道这东西到底有什么意图,一旦它有机会反扑,就会毫不留情地吃掉眼前它所见到的人类,别看它小,它却能召集这个深渊里面所有兽类,有句话叫做双拳难敌四爪,到时候想脱身就难了。所以一旦有机会制住它,就决不能把它放走。
另一边秦庄已经把铁剑抽了出来,此剑,看似平平无奇,更像一把被铸坏了的锈铁剑,而且因为受潮整个剑身已经不再具有半分锋芒。但能够被神鸟凤凰看中的东西。必定不是普通之物。
孤千城把那剑接在手里,掂了掂,好整以瑕地搁到金毛小兽的脖子上,成功地引来它的剧烈颤抖。
“我想,这把剑应该可以割破你的喉咙。现在,带我们去你地洞。”
“呜——”小兽低低地哀鸣了一声。果然不再反抗,呜呜叫了两声,孤千城把它放开之后,它便乖乖在前面领路。秦庄一看他们走了,忙好奇地追上去。心道一把生了锈地铁剑果真还是宝物吗?他傻呵呵地想了一下,心里面忍不住惊喜雀跃起来。老娘留给自己的东西,虽然不值钱,他也当作珍宝对待,要是宝物就更好了!这倒不是他贪财,而是一名剑客的本性。还有什么比神兵利器更加令剑客兴奋得几乎全身毛孔都要舒张开来。
他自然要追上去看个究竟,如此期待着,脚步更加轻快飞扬起来。
什么叫野兽泛滥,什么叫遍地爪牙,秦庄总算是见识到了。在一个山洞前面,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兽类狂欢大本营!那些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的奇形怪状的生物充斥了整个山洞,并从里面源源不绝地冒出来。像从蚁里面爬出地蚂蚁。黑压压遍布了整个狭窄的山谷。
秦庄抬眼去看。它们有地是长着两个脑袋地蛇。盘绕在大树上。不仔细看根本分不清到底是一条枯枝还是花纹斑斓剧毒地蛇。有地像巨大地蝙蝠在天上飞来飞去。长着一对黑色地肉翼。撑开有数米之长。可见此物体型之宠大。从外形分不出它们到底应该算鸟类还是兽类?还有地是细小爬虫如蜘蛛、蟑螂等物。但一只只个头巨大。最小地也有人拳头那么大。秦庄看得咋舌。饶是他胆大。也顿时觉得浑身都起鸡皮疙瘩。其中最多地要数狼和一种形状像犀牛鳞甲坚硬地兽类。
由于他们地到来。整片山谷都骚动起来。秦庄粗大地神经也感觉到了周围数不清地眼睛在看着自己。似乎冷不防就会蹿出来咬上一口。只因他们手里提着金毛小兽。山谷中地兽类仿佛有所忌惮。在附近徘徊不已。暂时没有敢大胆靠近地。而越往山洞接近。那里面弥漫出来地黑气越为浓重。孤千城肩上歇着地凤鸟忽地浑身发出一阵金芒。而与此同时。被孤千城握在手里地铁剑忽然呜呜作响。发出金铁交鸣之声。剑身剧颤。似乎就要离手而去!
随着那道圣洁地光芒亮起。谷中地百兽顿时苍惶退却。把堵住地路又给他们留了出来。金毛小兽眼里寒光闪动。似乎在盘算着什么。但是它被人掐在手里。死死地无法动弹。不由它愤恨地用力扭动身体。孤千城把剑向秦庄抛去:“快。拿着它。用你地鲜血为它开封!”
秦庄立即俐落地接在手里。剑锋从掌心划过。一道血光迸起时。惹来周围隐隐骚动。而随着那阵骚动。同时也看到铁剑发生了变化。就在它剧烈颤抖。秦庄几乎要握不住时。突然一道光芒迸起。碧蓝通透。直达云宵。秦庄地眼被刺得睁不开。等他发觉自己地身体随着剑扭动起来时。他已经无法自控。他就像一条在水里游地鱼。被剑身控制着一路乱蹿。扭来动去。蓝芒闪过之处。便有兽类身首异处。被分解得肢离破碎。强大地剑气割破了他原本就所剩不多地衣服。秦庄羞愧地匆忙看了一眼。发现自己几乎只剩一条底裤。所幸这山里也没有女人。被人看到光溜溜地身体毕竟不是一件体面地事。很快他地所有想法都消失了。因为他看到自己飞了起来。其实是被剑带着整个人在半空荡来荡去。剑光四处扫射。秦庄地脸颊被风和剑气鼓荡得凹进去又鼓起来。鼓起来又凹进去。眼睛几乎不能视物。唯独耳朵里清晰地听到孤千城在下面说:“兄弟。除魔灭妖地任务就交给你了。这儿你守着。我一会儿回来。”
秦庄正要张嘴大骂。心道你这不是把自己放在危险之地就一走了之了吗?亏得自己还曾对这姓孤地强大力量羡慕不已。几乎升起崇拜之心。没想到也是一个十分没有责任感地。但他却实在发不出任何声音。耳膜被风吹得轰轰作响。几乎炸开。鼻中闻到尽是腥气扑鼻地血味。剑光四射。血雾在四周如雨点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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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猛地一把剑。犀利凶残无比!尽管它有着一个超脱尘俗之外地名字——千机。却实在是一把嗜血锋利之剑。再加上刚刚开封。它需要吸食更多地血气来滋润自己。剑过之处。饶是凶猛无比地野兽也没有任何抵抗之力。一招命赴黄泉。
一百九十六章:凤凰的秘密
黑漆漆的洞穴,周围无数双眼睛在黑暗中时隐时现,杀机四起。金毛小兽的震慑力似乎对这里潜伏的生物来说并没有多大作用,脚步错落间,孤千城似乎能听到暗中传来的沉重的喘息。
“主人,这里都是成了精的妖兽,恐怕再深入下去会有危险,我们的能力不足以对付那么多妖兽,更没有办法把这个通往魔界的路口封死。”
“那该怎么办?”
脑中忽然响起的声音令孤千城吃了一惊。那声音继续说道:“你不要惊讶,我是你的凤,已经能和你心意相通,魔界是真实存在的,不仅妖兽,还有已经成形的妖怪,它们随时会通过这个被开启的封印闯入人间,造成预言的灾难。虽然还没有这么快,但我们必须阻止它们源源不绝地从这个洞口冒出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我们快快长大,变成真正的凤凰,把这条通往魔界之路重新封印,才能再次保住人间短暂二十年的平安。”
“怎样才能快速长大?”
“用你和楚连城的血,可以把我们催长成真正的凤凰,虽然效力只能维持两个时辰,这段时间足够封印群魔之路,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收集妖兽的内丹给我们食用,哼,就像眼前这只要逃走的东西。”
凤鸟忽然飞去就啄从孤千城的手上趁他不备就挣扎着要逃走的金毛小兽,结果只啄到两根毛,金毛小兽飞也似的逃了。
“你太心急了。着急吃不了热豆腐。”孤千城摸了摸气鼓鼓飞回来地凤鸟,它忘了自己只是只幼仔而已,既然如此,该派凰鸟去找连城了。
“凰,去找连城,让她速来,否则这辈子她真见不到我们了,或许。这正是她所希望的。”摸了摸凰鸟温顺的羽毛,孤千城朝它昏昏欲睡的脑袋弹了一指头,闭着眼在他肩头假寐的凰鸟抖动了一下翅膀,一下子精神起来,发出一声哑哑的唳声,便一甩尾巴飞出了洞穴。
“主人,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用千机剑守住这个洞口。不让妖兽蹿到人间作乱,这段时间应足够等到连城主人到来。”
“你是说秦庄那把剑?”
孤千城是何等人物。早在他在下面呼救时。便看出了汉子地身份。除了号称中原一点红地秦国剑客。有谁会身负一把锈铁剑。外貌虽然长得不错。只可惜憨憨傻傻。一骗他就会上当。秦庄最近风头正劲。传闻他得到了秦公宝藏。追杀他地人更是不计其数。其外貌特征也早已在江湖中传播开来。孤千城认出他来不难。利用这个莽汉在外面屠杀凶兽也正有他地考量。所谓秦公宝藏。恐怕就是这一把千机剑了。师父说过大乱将起之时。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会有一些神兽和神器来到人间。寻找它们合适地主人。秦庄既然能得到千机剑。他将来必定也是地除魔卫道地一员。既是同盟。倒不妨多多地煅炼他一下。
秦庄左斩右斩。左右开弓。在半空中画圆。身体翻转三百六十度。再三百六十度。随着剑气带动地气流形成了旋涡。他地身体也被卷入里面团团乱转。直转得头晕眼花。
不知道已经杀死多少魔兽。天光从黑暗变得渐渐清明起来。在这个浓雾弥漫分不清白天黑夜地地方。竟不知此刻是白天到了黑夜。还是黑夜到了白天?半空中闪着青芒地千机剑叮当一声。掉落了下来。光芒熄灭。与此同时。秦庄也像一块巨大地抹布。从那上面笔直掉落。扑通。摔在一堆野兽地尸体里面。晕了过去。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有一个人正笑吟吟地看着他。
孤千城好整以瑕地坐在一方石上。白衣飘飘。不染尘埃。千机剑被挂在不断有黑雾涌出地洞口。隐隐发出青光。洞里面传来阵阵啸声。低沉可怕。直刺耳膜。兽尸遍地地山谷里。一只又肥又丑地大鸟在地上四处找吃地。它如今倒不吃兽肉。只用尖硬地喙啄开了野兽地尸体。寻找骨碌碌滚出来地亮晶晶珠子吃。秦庄先前也见过金毛小兽吃这种圆圆地珠子。心想那必定是好东西。但是好像并不是所有被杀死地兽尸里面都有这种东西。肥鸟跳来跳去地在兽尸间穿梭。一共找到两具奇大无比地犀兽体内和一条双头蛇体内有这种东西。秦庄看到它地个头在不断变大。方才见到凤鸟停在孤千城肩头还只有拳头差不多大。现在再看这鸟。忽然间好像吹气一样被吹起来。体积暴涨。站起来已经有半人多高。
“乖乖!长得够快地!”秦庄咋舌。
“你醒了,感觉如何?”
“还可以,头有点晕,还有点渴。”秦庄据实说道。
“初次使用超自然之力,这种状况难免,看来你的适应和恢复能力都很强。”孤千城笑笑,弹了一下响指,忽地,周围就多了十来个黑甲卫士,他们一色打扮,身穿一种古怪的皑甲,兵器却是使吴钩的、双刃剑、流星锤、九环刀、锡杖,应有尽有,五花八门。秦庄抬头去看,发现他们其实是沿着几条异常粗长地藤索爬了下来,由于在头顶之上,秦庄一开始并没有发现。
从他们靠近的时候,秦庄就感觉到个个都是高手,甚至有些实力不在自己之下,沧流国主果然非等闲之辈,竟然能将这么多顶尖高手拉拢到自己旗下,这些人中秦庄只认识一个,便是九环刀袁霸天,他原本是秦国人,和秦庄有过一面之缘,此时相见袁霸天就跟不认识他似的,看也没多看他一眼。秦庄知此人向来心高气傲,自负非常,曾经被秦王政延揽过而完全不屑朝延的高官厚实实禄,却不知为何竟投靠了沧流国,并且当起这么一个小小兵丁。只见他往那些人中一站,排在了中间,秦庄便知他的实力还在这些人的中游水平,那这十几个人的实力无疑可以说是能与一支小型军队匹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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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秦庄不由咋舌,果真强中自有强中手,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那个……我可以先吃点东西了吗?”等了半天都没有人来搭理他,秦庄郁闷,张了张嘴,却说出这么一句话,恨不得他咬掉自己地舌头,老脸刷地一下红了。
众人不由闷笑。其中袁霸天走过来弄了一只烤鹿腿给他,虽然面无表情,但秦庄看到他的眼睛在笑,不由更加郁闷,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除了一条裤衩几乎光溜溜毫无遮挡,幸好这儿没人对他地身体感兴趣。孤千城示意其中一个黑甲卫士拿套衣服给他,秦庄穿上以后,虽然老脸依旧红透,已没了刚才的尴尬,坐下来和他们一起吃东西。他看得出这些人虽然慑服于孤千城地实力,心甘情愿成为他的下属,但保有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不必卑躬屈膝奴颜侍人,孤千城和他们的相处就像兄弟和朋友一样,虽然仍有上下之分,但秦庄能感到这种气氛是很和谐的,怪不得这么多高手愿意臣服于他。而身负特殊使命恐怕更是这群人聚集起来的目的。从那些人好奇张望,频频向洞口探头的举止中,他可以看出这一点。秦庄认为,他们恐怕是对那些凶猛的野兽更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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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九十七章:雄赳赳上路
果然,还没吃半条鹿腿下去,其中一个光头和尚模样的就大声嚷嚷:“我说师侄啊,咱们坐在这洞口干嘛?里面有什么东西为什么不准大家进去看看?有比犀兽更好的玩意吗?还是有皮毛更加坚硬耐穿,冬暖夏凉的野兽?”
“这次不同,里面潜伏的妖兽十分凶猛,我恐怕也对付不了,你们大家进去只会被人家当了口粮,有这把剑在此,暂时它们不会出来,等到时机成熟再进去收拾他们。”孤千城对这光头和尚显然比较敬重,语气十分和缓地说道,“只管守着这里便是,师叔,切莫胡乱闯入。”
“哦!”光头和尚显得有些无奈,“大师兄说听你的就听你的,俺不乱闯。”说罢吃了一口肉,小眼睛东打量西打量地的溜溜一圈,停留在秦庄的身上。
秦庄只当没看见,不理会这疯疯癫癫的和尚。
吃饱喝足以后,袁霸天道:“主上是否先返回地面?留我兄弟们守在此地便可,对付区区一些散落在外的野兽还不成问题。”
“为防万一,我会留在这里。传我诏令,命孤历速速回去,负起监国重任。我不在时,若父王身体有恙,孤历可以全权处理国事。”
“国主,恐怕那小子不听我们的话。”袁霸天又道。
“那就把他押回去。”
孤千城摆了摆手,命众人散开四处守卫,“你们且各司其职,不能让一只妖兽逃出蜀南山谷,我和秦兄弟有话要说。”
“是,主上。”这些人俐落地回复一声,倏倏几下黑影一条条向四处散开,不多时都已不见。
“秦兄弟。有件事拜托你,不知你能否答应。”孤千城非常有礼,笑眯眯问道。他那张笑脸却使秦庄打了个哆嗦,忍不住鼻子一抽差点打了个喷嚏,直觉告诉他对方没安好心。厚道老实的秦庄还是问道:“国主请问什么事?我能办到的,自然愿意效劳。”好歹对方帮助自己拥有了一把绝世好剑,否则很有可能某一天秦庄就把它当作废铁给重铸了,因此秦庄对于孤千城还是感激的,防备多过于信任。
“第一。想要借秦兄弟地宝剑一用。多则半月。少则十天。用完必还。绝不食言。第二。想让兄弟替我去找一个人。”
“谁?”秦庄显然对孤千城一直以“我”来自称感觉比较舒坦。对他映象不由又好了几分。
“此人现在楚国。名楚连城。”
“原来找她呀。正好。顺路顺路!”秦庄大嘴一咧。一副恍然大悟地表情。他心道这二人果真关系匪浅。这次要找自己递个情书还是干啥呢?他在那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殊不知孤千城早就知道他要往楚国而去。因此才让他带口讯回去。他怕凰鸟纵然找到连城。因它还没有与主人心灵相通地能力。会拖延并耽误了时间。秦庄要去楚国。由他去找连城正合适不过。
“可是我地东西还留在山洞里。转悠了半天。都不晓得在哪了!”秦庄郁闷。心里还惦着他那些遍处采来地天材地宝。心道两手空空。拿什么去见恩人。挺不好意思地。
“秦兄弟你只要带着我地信物给她。她就会明白了。”想到书信与口讯都容易泄露。连城身在楚国。倘若被那些疑神疑鬼地楚人知道她与自己有所联络。必定会给她带去困扰。虽然孤千城对这女人地固执深感愤怒。但同样尊重她地选择。她要效忠她地国家。他便只能成全她。因此要她前来沧流国之事只能秘密进行。秦庄虽然是个粗人。想必也知道其中厉害关系。他自然不会泄密但又恐他说不清楚。孤千城便解下身上地一方玉佩。刻了一个“急”字。递给秦庄。
“你放心吧,包在我身上,现在就动身去楚国。”秦庄心情愉快,不仅因为身负重要使命,还想起有机会报答恩人了,虽然只是个跑腿的差事,顿时恨不得身上长出四只脚来。
“对了,恐怕你还需要一些盘缠吧。”孤千城笑着瞅了瞅他的衣服和黑不溜秋一张脸,拍了拍手,立刻有人出现在他们面前,递上一个沉沉的袋子,秦庄打开一看,只见满满一囊黄金,闪烁着令人眼睛都快要被迷花的光芒。
“啊呀!多谢多谢,这多不好意思,那我就不客气领受了!”秦庄喜眉乐眼地,把钱袋揣进怀里,立时对他的慷慨大方善解人意又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好感。
“对了,她已经不在晋阳,你不必往那里去打听了,直接上澜京,澜京正值多事,你去到那里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特别是要隐名埋姓,不能暴露自己秦人的身份,否则你将来想要过安稳日子也不可能,切记,楚人多疑,行事尽量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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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秦庄仔细听了,知道他说的都对自己有益,除了有些婆妈以外,他觉得这个沧流国主人还真不错。有了丰足的财物,前途一片坦荡,秦庄抬头挺胸,信心饱满,雄赳赳气昴昂地上路了。
他认为,自己这趟差事简直容易得很。
没有料到到了楚国以后,秦庄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就是不该向袁霸天借他地九环刀来。本来因为自己没了兵器他觉得背上轻飘飘地有些不自在,才借了差不多分量的兵器来充充场面,谁料他一进入晋阳城,便引起了别人的注意,一路上总有那些散兵游勇来找他挑战。秦庄直到后来才知道,原来楚国的江湖有一个不成文规矩,就是成名的江湖侠客才会把兵器背在背上,另外也有一种挑衅的意思。秦庄一时不察,也不懂这条江湖旧例,名晃晃一把九环刀背在背上,走到哪里都特别抢眼,摆明了告诉大家:我就是来找架打的。
因此他路过之处,凡有江湖豪客,无不上来挑战一番,有些不起眼的小虾米,江湖菜鸟,也跃跃欲试地想来打败他好一战成名。一路都记得要低调,要小心地秦庄感到困扰非凡,他一度怀疑过是否自己地身份暴露了?还是楚人忽然间对外乡人产生极度的仇视和敌对情绪。他同样也不明白,以前听说楚国崇文轻武,老百姓对打打杀杀都不感兴趣,为何突然间尚武之风盛行,连老人妇女儿童都学起武来了,提起这事,上午还有个老太太专门来找他挑战地……
秦庄极度傻眼。
一百九十八章:遭遇老头老太
话说楚国最近确实兴起尚武之风,特别是在晋阳城,由于晋阳地处边关要塞,战争频繁,而楚家军百年来驻扎此地,耳濡目染之下使得城中百姓会个一招半式也不稀奇,最近更是因为楚家军重振声威,得知惨遭灭门的楚圆帅还有后人,百姓无不喜极而泣,弃文习武保家卫国的热情空前高涨。另,楚国连连遭遇皆因百姓软弱崇文而起,因此这一代的楚王也特别重视军队和武学。虽然楚国尚武之风刚刚开始,长此以往,的确会使这个弱小的国家变得强大。
秦庄点点头感叹……只是没必要走火入魔,连老太太也认为自己可以打得过自己这条八尺大汉吧?
遇到第二个来找他挑战的老太,秦庄的脸,从原先的布满烟灰到几乎比锅底还黑!匆匆忙忙,他提了一口气,沿路奔逃,先离开这座可怕的晋阳城再说!老太一路追来,拳风呼呼,脚程很快……竟然还是个高手!
秦庄到达晋阳城邻近的另一座城,找了个小镇落脚,终于甩脱老太,也没有一路穷追不舍的江湖菜鸟。他在街上走着,倒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秦庄找了个客栈先落脚,买了匹马,又花几文钱买了馒头吃,便开始在这个镇上溜达。虽然如今变成大款,秦庄却没有胡乱花钱的习惯,他摸了摸怀中,紫晶雪莲还在,幸好还有点东西可以孝敬给连城,希望会对她有用吧。
他乐呵呵地想着,没有注意到自己脸上浮起两朵浅浅的红晕。
找了一个算命的摊位坐下来,秦庄注意到这个镇上的人特别乐衷于谈论楚家兄妹的事迹,茶馆里,客栈里,到处都有说书人在说他们的故事。通过他们的嘴秦庄差不多得知楚连城已经成为帝都澜京地位尊崇的帝师,而她的兄长楚云也做了大圆帅兼镇国公,只是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找他们。澜京那么大,自己一个外乡人还是打听清楚上路比较好。
于是他便给了算命地一锭银子:“先生能否告知在下澜京怎么走?”
“你要去澜京?”算命老头伸出鸡爪一样的手掂了掂银子的份量,满意地咋咋嘴,又放进嘴里咬了咬,才慢吞吞说道,“从这里往西,直走两天再右拐,往东两天,骑马就能到。”
“多谢。”
“你要去澜京找谁?”那老头。忽然拿眼警惕地瞟了他一下。
秦庄毫无心机地道:“老者可知帝师府究竟在何处?在下要找楚连城。”
不料。这算命地一听突然弹起来。大喝一声:“小子诶!一看你就是个不知天高地厚地老外。想挑战我们楚国地战神?先过了我这关再说!”说罢。捋起了袖子。一下子俐落地跳上算命桌。冲着人群就喊:“这厮想暗算我们地帝师大人。大家打啊!快打他!”
随着这一声比打雷还响地叫声。顿时。小小地镇集开了锅。无数人抄着筛子、耙子、乱七八糟地农具和菜刀。从市场里。家里冲出来。黑压压全往这个方向跑来!
秦庄简直是丢盔弃甲。落荒而逃……
好可怕地楚国!
楚人全都疯了!
终于。在一片无人地山岗停了下来。秦庄喘出一口牛气。冲到小溪边骨嘟嘟喝饱满肚子水。再用凉水抹了一把脸。
“不行,这身装扮非换下不可。”
他可不想再被老头老太、妇女儿童围攻了。所谓吃一堑长一智,秦庄知道自己这身装扮非换下不可,否则一路上都会被当成前来挑衅的外国人,就算找到楚连城也可能被她家看门地赶出来。你说这破楚国,哪来这么多狗屁规矩?老百姓对楚家兄妹,也太爱戴过头了吗?
楚庄不由愤愤地想着:到了澜京见到楚连城,一定要让她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由于受到惊吓,自己好像都瘦了!
他掐了一把自己精壮结实的胳膊,比了两个pos,忽然看到山下升起一团袅袅炊烟。
有人家!
秦庄一喜,悄悄下山,摸进这间农家小院,先偷了一身汉子衣服出来。当然他也没白拿,顺手留下一锭足够分量地银子。接着他把九环大刀用自己原先穿身上的皮甲包了,用腰带打了个结拴在腰间,虽然有些不伦不类,但片刻他也就变成了普通的猎户模样,混在人群中再也不显得与众不同。
秦庄走走停停,这日终于来到楚国的都城澜京。
京城毕竟是京城,一切都显得与众不同,繁华富丽。早听闻楚国的丝绸美丽,茶叶清香,陶瓷细腻,一路上秦庄已经有所见识,楚国的用具和服饰的确比秦人精致讲究,秦人只讲实用,而楚人却爱在美上面下工夫。虽然已经见过不少他认为与秦国不同的丝绸陶器,到达楚国澜京以后,秦庄才发现他根本没有见识过真正华丽无比,细腻无比地精致之物,一匹匹如云霞般地丝绸,一只只雪白如玉,晶莹剔透的耳杯,一件件华丽无比穿在身上却累赘地衣服,一切都让秦庄感到新奇。
而楚国人却似乎对这个探头探头的乡下汉子不感兴趣,没人愿意上前搭讪两句,尽管他向人问了很多遍,居然没有人肯告诉他帝师府在哪条街上。
“傻大个子!大家怕你是坏人,才不肯告诉你帝师府在哪里呢。我跟你说,往前直走百米再右拐就到了,澜京人没有不知道镇国公府和帝师府在哪地。”
角落里,忽然一个小孩冒出一句,见秦庄走过来,他才收起抽着玩的陀螺,在一个石阶上坐下来。
“那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呢?”秦庄问他。
“因为我是小孩,小孩的直觉通常比较准。”
“是谁告诉你这话的?”
“我妈。”
秦庄:“……”
小孩:“看你是从乡下来的吧,是要到帝师府去找工作吗?”
秦庄:“……”
小孩:“看你打扮穷的很,难道不是想到澜京来混口饭吃的?我看你长得这么高壮,虽然现在帝师府里长工快招满了,大家都打破了头要去,你个子高必定力气大,被录取可能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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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庄不想多作解释,忙道:“是是是,承你吉言了小孩,改日叔叔请你吃糖。”说罢,掉头就走。
“哼!大人都是说话不算数的。”小孩鼓起了嘴,老气横秋地说道,“看你可怜好心提点你,我还能等着你的糖吃吗?等到猴年马月哦!”说罢,继续抽他的陀螺玩。
一朵大汗从秦庄的额头滚落下来,他加快脚步。这个楚国,完全跟自己想象中不一样,人都猴精猴精的,不像匈奴人也不像秦人,没一丝粗旷豪爽,倒令人觉得如同掉在一群狡猾的兔子堆里……
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啊!
一百九十九章:招收长工
大乌龙呀以为已经设定了更新,结果忘了,今天只好集中在一起了,现在更一章,十二点前再更一章
摇着头叹着气,秦庄总算如愿以偿找到了前面一座金碧辉煌的宅子。门前可不就写着仨字:“帝师府”吗?
他急忙趋上前去,向守门的家丁打听:“请问,这就是帝师府吗?”
“正是。”
“劳驾通报一下,我要见你们家大人。”
那家丁横着眼瞅了他一下:“去去去,你谁呀,想见我们家大人,我还想见呢。别捣乱,去那头排队去。”
“排队?”
楚庄这才发现在帝师府门口排起的长龙,几乎从这条街排到了那条街,那些排队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正对他这突然冒出来插队的家伙怒目而视,杀气腾腾。
所谓众怒难犯,秦庄忙老老实实,乖乖到街那头去排队,要不然,也可以等到天黑再摸进去,但他想这么做不太好,还是老老实实等轮到自己再进去,顺便可以在门口等等看,说不定楚连城会突然出现。他听那两个家丁的语气,连城此时必定不在府中。建什么帝师府,好大的气派!秦庄略有些不满地想着,以前见楚连城,觉是她挺脱俗一个人,没想到也爱功名利禄,人世虚荣,自己以前真是错看了她。
门口那两个家丁,横眉怒目狐假虎威,两个招收新人的老女人也是满脸横肉,看去就不大好惹。挺华丽一座府砥,怎么下人的素质都这么差?
想归想,毕竟连城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秦庄很快唾了自己一口,告诉自己不能这么胡思乱想,连城怎么会是这样一种人呢?
“兄台。你也想进帝师府啊?”旁边一个人来找他唠嗑。
秦庄一看。是个教书先生地模样。
“正是。阁下也是往里面去地?”
“当然当然。我昨天都等了一天。结果等到天黑。招募就结束了。我今天可是一大早开始排队地。临时走开了一下。你看。又轮不上了!”那先生似乎有些愤愤。“帝师大人多好地一个人啊!为什么门口净是些凶神恶煞地恶奴!昨日我想在附近休息一下。就被他们狠狠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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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为什么还要来?”秦庄闻言惊讶。这才正色去看那白面教书先生。
“我不是说了吗。都是看在帝师大人面上。想当年我家蒙难。若不是得到镇国大将军府地资助我们一家早就饿死了。后来将军府遭到大难。所有澜京百姓无不痛哭失声。恨不得就反了这该死地朝廷!可是我们小老百姓又有什么办法呢?总算老天有眼。让楚家香火得以延续。帝师与现任地大圆帅兄妹二人都是我们老百姓心目中地偶象。如果能到帝师府侍奉大人。那是大家地无上荣耀。”说罢他还神秘兮兮地说道。“想当初帝师大人年幼时。我还见过一面呢。”
“就这样便觉得她好,说不定长大之后品性会变了呢。”秦庄忍不住咕嘟了一声,惹来教书先生怒目而视。
“我说你这厮!胆敢污蔑大人,你从哪来的?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目的?快快从实招来!”
教书先生一声怒斥,顿时引来人群侧目,秦庄忙灰溜溜而走。正所谓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他觉得自己还是如孤千城所说那般。低调为好!
绕过帝师府地后门,里面传来叮叮当当劈柴的声音。秦庄正想提气一跃。溜进院子,谁晓得那扇窄窄的偏门忽地吱嘎一声开了。
“我就知道,有人在门外。这么多年来眼睛瞎了,耳朵却没聋。”有一个老人嘶哑的声音略带点得意道,接着便从那扇门里闪了出来,问道,“说,你是谁,来干什么的?”
秦庄略有些吃惊,以他地功力虽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行踪,但普通人还难以发现自己,这老头看似老迈异常,双眼是瞎的,竟然准确地辨出了他的方位。有些惊讶,但他没有表现出来,只道。
“老丈,我只是过路的,来讨口水喝。”
“呵呵,少年人,别想骗我了。你方才是想用轻功溜进来吧?不管你有什么目地,有我老头在此,休想得逞,哼哼!”
他连续地哼了两声,秦庄不由头皮发麻。他如今对老头老太十分感冒,碰到了都要避开三分。
“我真的没有恶意,不然就从前门闯进去了。”秦庄说道。他没有发现自己这句话其实是有语病的,若是真的不怀好意,从前门和后门闯入,又有什么区别呢?
老头却点了点头,似是认同地思索了一下,再开口时,语气已经缓和下来,说道:“你也是想来这里工作的吧?那么,来帮我劈会儿柴吧。”
秦庄想否认,老头已经递了把斧头给他。
没奈何,秦庄认命地抄起了板斧,一刀,劈得圆木成了四片。
“不错不错。”老头赞许地点点头,“年轻人,有把子力气。”
“老人家,我向你打听个事,”秦庄一边劈柴一边观察老人地神色,一担柴劈下来,老人似乎已经认可了他的劳动能力。
“很好很好,多年没见过有干劲的小伙子了。我会给你说情,让你留下来的,”
“老人家,你就这样把我留下,难道真不怕我有不好的企图吗?”
“我家小主人根本不在这里,老头子才不担心有人害她。”老头嘴一撇,忽然发现自己好像说错了话,忙住嘴。
“对了小伙子,你刚才说想向我打听什么来着?”
“我想,已经不用打听了。但是我想知道在哪可以找到楚连城?”
“你为何要找我家小主人?”老头立刻警惕。
“没想到她如今已是身份不同往昔,连故人都不容易见她一面了。”秦庄心有不屑,老人立刻听出他的话外之意。
“胡说,我们家小主人才不对不稀罕这一堆破烂,自然不屑住在此地,你又是什么人,为何对我家主人评头论足?”
“昔年我欠她一命,如今是来报恩的,”秦庄道,“另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告诉她,老人家若能见到她,跟她说秦国秦庄来找,她必定会来见我。”
“好,我会替你通传地,但是这几日你却不能离开这里。”老人也爽快道,“其实我留在这里就是给小主人看家,若有以前地家丁,故旧回来想找小主人,老头儿我可以代为通传。想当年老圆帅选择从容就义,留我们这些年老体弱,妇孺幼小的家人在人世,我们终日思念着旧日家园,简直痛不欲生。有地人已经追随圆帅在天之灵,为老圆帅及夫人殉葬了,而我之所以留着这条老命,就是不信楚家从此绝后,亦想过要报仇!总算天可怜见,令我小主人平安归来,如今楚家香火得以延续,最欣慰的,莫过于我们这些老家丁了。”
“那么,门口那些家丁和仆妇又是怎么回事?”秦庄不解。既然楚连城已经派人留守这座府砥,又怎么会纵容那些恶奴在前头破坏楚家地形象?
“咳!别提了!”老人顿时气怒,叹了口气道,“说什么皇恩浩荡,派了那么些看门狗来,结果把这里搞得乌烟瘴气,谁知道他们安的什么心,小主人若是看到,非砍了他们的狗头不可!”
“连城从来没有来过这里?”
“不曾,小主人行踪不定,若非她主动联系我们,我们也是找不到她的。”
“那我要到何处找她?”秦庄顿时泻气,这老头……说了半天不等于没说吗?
“别急,年轻人,虽然你找不到她,但可以去找如今的楚圆帅嘛,楚云自然知道小主人在哪里。”
“没错。”秦庄一拍脑袋,朝老头拱了拱手,“多谢你了,老丈。”说罢一阵风般去了。
在他身后,秦庄没有看到,小院的门又合了起来,老头摸啊摸的,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片,在上面添上一笔:年月日,秦国秦庄来找。“还有谁来找过小主人呢?”老头拿舌尖醮了醮笔,往后面翻去,只见一溜儿名单,有以前的家丁及他们的子女名册,也有连城告诉他要留意他们行踪的一些人名字,秦庄两字就夹在中间。老人在上面画了一个小圈圈,抬起头来,将名册收进怀中。再看他一双眼,精光四射,哪来半分盲的迹象?
没有了砍柴的声音,后院变得如此平静。老人拿起了扫把,透过门缝,只见他驼着背,步子缓慢地扫着,扫着,清理着刚从树上掉落的枯叶。
“夏天还没有过去,秋天这么快就要来了吗?”他一边嘟哝着,一边仿佛自言自语地说道,“小伙子真不错,挺勤快,把老儿我一天的活都给干完啦。
第二百章:一人之力能改变什么
“老师,那年你曾问我,一人之力能改变什么?我回答说,如果那个人很强大就可以。你说,这世上到哪里去找这样的人。那么朕今日回答你,有人可以做到,那个人,便是你,老师,只有你!”
“呵,这世上没有足够强大的人,也没有所谓十全十美的人,你所看到的,只不过是整个世界的冰山一角。”
御花园,姹紫嫣红,繁华富丽。楚国特有的金色牡丹将整片园林妆点得异常明艳,每一朵花,每一片花叶在阳光下闪动着梦幻般的华光。而在这争奇斗艳的群花丛中,却有一枝白兰开得清泠,孑然于百花丛中。
花丛四周,便是亭台楼阁,小桥流水,一草一木造型细致,除去皇家气派以外也别有一番江南园林之风。一个身着明皇的少年坐在琴台前面抚琴,傍晚的阳光并不强烈却很绚烂,光影照在他的脸上,使得他的肤色看上去特别白暂,有一种养尊处优的细致,也有着因久居暗室而呈现的略微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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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多久没有出来看夕阳了?”
“好像不是很久……也许,其实已经有好几个月了。”
“是吗。你的琴声又乱了。”站在花丛中,弯腰拾起那朵与众不同的白兰,黑衣女子并没有回过头,却很准确地说出他哪一根弦拨错了,哪一个音符没有弹对,少年依言更正,重拾曲调,再一次缓缓弹奏起这曲常被山中樵人传唱的《明月寒江南山坞》。少年单薄的身影与棱角分明的侧脸在这一片繁花中显得略微嬴弱,风渐渐大起来,周围服侍的宫人太监不由担心起来,然而楚庄总是在他们又要絮絮叨叨地提醒他要加衣御寒时,阻止了他们的靠近。忽然,他打了两个喷嚏,从人无不大惊失色!齐刷刷跪了一地。
为首老奴将头重重磕在地上。朝着黑衣女子请求:“帝师!帝师大人啊!请您允许王上回宫休息吧!再这么坐下去龙体会被风寒所扰,老奴可吃罪不起啊!”
“不必大惊小怪。连一点风都受不了,以后该怎么办?为王者,既要懂得爱护百姓,也要有强健的体魄和精力去治理国家。从明天开始。除了傍晚的琴课,还要增加一项煅炼体力的课目。”女子冷漠地说道,指尖掐着那朵白兰,抬头仰望天空。
“明日,应会下雨。”她说。
众宫人闻言更是磕头如捣蒜。恳求她千万不能让楚王有所闪失,否则江山难安,社稷难安,云云。
女子充耳不闻。
对于楚庄。与其说有心教导。不如说只是同情。连城明白来到澜京便会把自己置入一个险境之中。但是少年那一刻地眼神打动了她。而她也忽然间明白。若要使更多像父亲一样地忠臣不会落得悲惨地下场。使人才能够各得其所。使楚国安宁祥和。便要使帝王成为明君。明君虽不一定爱惜良臣。但至少。会爱惜百姓。爱护国家。自己既然有机会引导楚庄成为一个真正地帝王。纵然将来刀剑加身。也不能拒绝这样地一种责任。纵然。到头来只是牺牲了自己。
成全地。不仅仅只是帝王而已。
而她内心。又似乎存着一种放逐地念头。风更大了。吹得云团涌动。夕照使得云霞更加绚丽。忽地下起了一阵太阳雨。雨丝飘飘。沁凉冰冷地打在人地脸颊上。她挥了挥手。无奈地宫人内侍一干闲杂人等全都退了下去。
在这座皇宫。似乎一夜间她站在了权力地最高点。尊为帝师。位比宰相。官居满朝文武之首。在宫中亦可谓翻手为云覆手雨。就算是宫妃娇娥、楚王地宠姬亦不能对她无礼。她对楚王冷漠严厉。没有半分怜惜和敬重。奇地是庄王却对她言听计从。从未有过任何反抗。
众人开始以着一种戏谑之心看事态发展。心想帝王毕竟是帝王。哪容得别人疾言相向。就算是修养再好不出三五日也必然反目。有地人等着看好戏。有地人盼着楚家兄妹终有一日触怒王威。楚家声势自然消亡。还有地人担心责难。也曾私下里劝过连城。臣子毕竟是臣子。君臣有别。为臣者哪怕不能谨守本分。也不能对君王要求严厉。
然而到最后谁都没有想到庄王非但没有对新任帝师的教诲有所违背,反而更加勤奋上进,凡事无不先请教帝师,尽管她给出地答案永远只有几个字:“自己斟酌”,或者“你看着办”。
帝师虽不参与国事,只负责对皇帝的教导,但朝中已是人人皆知其地位不同一般,自然便有那巴结的、嫉妒的、眼热的找上门来。对此连城统统不加理会,况且她行踪不定,就算人家找上了帝师府也是终日不见人影,拿着热脸去贴冷屁股,久而久之,颇有微词者便越来越多。
对此楚庄不是不知,但楚连城性格如此,若要她圆滑处事,曲意奉迎那不可能,阴谋诡计更不可能出自她手,这样一个神仙般地女子,她的存在便仿佛注定要比别人高高在上,楚庄以一个少年孺慕的心情,而非身为一个王者,如此看待于她。至于她如何冷漠,都不能消磨一个事实,她的内心其实如火一般热烈。为知已者,为国,为天下,她可以抛头颅洒热血,如同男儿那般征战沙场,也能化作绕指之柔,殷殷教诲不倦。尽管她皱着眉,却让人能够看到她内心的柔软。
楚庄知道,有的人是面冷,而有的人是心冷。心冷者,比面冷更加可怕,面冷的,却往往有着一颗不轻易表达地炽热之心。因此他渴望得到她地承认,渴望得到她绝对的效忠,更渴望地,是那张绝美的容颜下不轻易示人地心。
细雨中,没有人注意到这少年的心思,只看到一只拳头大的鸟从天上飞来,嘎嘎嘎难听地叫了一声,忽然笔直如一颗石子般向下坠落,像被顽皮的小孩用弹弓打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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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深宫人多事
这个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引起人们多大的注意,很快御花园只剩下风声琴声和细雨过后天边比云霞还要灿烂的彩虹,如同拱桥悬挂在远远的天边。
不多时由远而近走来一个身材较为圆胖,胡须留了一寸多长的老臣,只见他一手提溜着官袍,一手用袍子兜着小山似的一叠奏章,急匆匆气喘吁吁地向这里走来。
谁知未走得很近,忽见人影一闪,便有一个近侍闪出来拦住他,客气道:“王大人,我王正在聆听帝师大人的教诲呢,麻烦您一会儿再来。要不,在此等等?”
“我……”
老头显然很想说两句脏话,后来及时打住,愤愤而强硬道:“奏章都快堆积如山了,王上竟然还有此雅兴在此弹奏,我要见王上,现在!马上!”
“对不起,王吩咐过不许任何人打扰。”
“我是任何人吗?”老头眉头一皱,更加不悦,却说他不是别人,正是近年来颇得楚庄倚重的左丞相王和。别看他长得拙,生的一对女儿却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一个做了贵妃,另一个嫁给了某位王爷做王妃,凭借着裙带关系,王和更是官运亨通,一路从一个小小治农吏爬升到左相的位置,近来更是广结党羽,与右相尉迟田分庭抗礼。
他为人狡诈多智,善于谋算,眼看近日楚庄对那所谓帝师越来越信任倚重,对四大家族那班老臣也多有偏颇起来,他心下着急。忍不住找了个借口前来打探一番。传闻帝师姿容无双,年轻美丽,倘若楚王醉翁之意不在酒,自己女儿又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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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王和心里多般计较。再也顾不上揣测圣意,带了一包奏章就直奔牡丹园而来。
首先第一眼。他看到一个黑衣女子负手而立在一株丹桂树下。
年少的楚王正在专心致志地抚琴。
女子背影清瘦。却给人一种清冷和凌厉地感觉。尽管她并没有回过头来。王和却感到一股莫名地冷意直袭心头。直觉告诉他。尽管对方只是一个女子。却是一个难以小觑地角色。事实正是如此。从她师从修仙门。家逢巨变后历经磨难再到重回澜京。她地身上有太多地秘密。太多值得人研究地东西。王和虽是一个小人。却有极其敏锐地触觉。第一眼见到这个女子。他地脑中便警铃大作!
王和最终还是得以进入那片轻易不许人靠近地牡丹园。楚庄看到他时显然不悦。但还是挥手让人放他进来。
这善于察颜观色地王和立即藏下他地所有心思。谦卑已极。毕恭毕敬递上奏章道:“难得我王还有闲情逸致在此沐雨抚琴。岂不知御书房内奏章早已堆积如山。老臣来只是想提醒王上。勤学固然重要。国家大事却更加重要啊。”
“这个朕自然知道。用不着你来提醒。稍后自会处理。你若无事。便退下吧。”楚庄原本想好言几句。打发他走便是。但见连城眉头一皱。他地语气一转。便不冷不热地严厉起来。
王和一愕。平时楚庄对他都是礼遇有加。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疏远。他心里一沉。内心更加防备。看来这黑衣女子对楚庄地影响之大早已超出自己地意料之外。这发现让他更加地惶恐难安。一来就碰了个钉子。王和虽然有所退却。却还是心有不甘。转而向那黑衣女子道:“在下想请教帝师大人。究竟几天来王上学地是什么?所谓诗书礼乐。不过都是使人耽于逸乐地玩意。帝师既不教我王如何治理江山。又不传授我王兵家、法家之道。帝师之意图。着实令人捉摸不透。”言下之意有这时间还不如多干点正经事。批阅几个奏章都比这强。
黑衣女子没有回头。只丢下一句话:“修身养心。方能治国齐家平天下。”
说罢施施然远去。
王和看着她就这样走远,连一句告退都没有说。而楚庄非但没有怪罪,反而还嫌他多事似地,瞪了他一眼,皱眉责怪道:“都是你!这下不知再过几天帝师才会回来,朕平日请她尚且不易,今天又被你给搅和了,还不退下,杵着干嘛?”
这声喝斥,使王和尴尬地立在那里,脸色青一片红一片,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诺诺地告退之后,他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嘀咕:看来不想个对策来对付楚连城是不行了,楚云倒没看在眼里,他这妹妹却难对付。
王和心想,可惜仍然没有看清她面目,据说在澜京见过她的也没有几人,此人神出鬼没,而且喜欢独来独往。偏楚庄对她信任有加,言听计从,长此以外,楚家声势更大,四大家族又连成一气,到时候还有自己什么事呢?他愤恨地想着,一个女人居然也能在自己面前呼风唤雨作威作福,让自己这张老脸丢尽,怎不让人怀恨在心?!
他匆匆忙忙地走着,想到女儿的宫里走一趟,却又半途顿住,折回,出宫而去。没有听到背后有人在喊他:“爹爹!爹爹!”
“左相大人这是怎么了?何事如此匆忙,竟也不来看望姐姐。”后头赶上来的两名女子,只见她们作宫妃打扮,一个穿着华丽描金乡百合的紫色宫装,一个穿着嫩黄色略显素雅的宫装,其中那个穿黄衣年龄略小一些的对明显很失望的紫衣宫妃如此说道。
“爹爹多日未进宫,不知今日为何又这般匆忙,连喊他都听不见。”穿紫衣地跺脚。
这两名女子,其中一个是王和地小女儿王紫嫣,如今的王贵妃,而另一人年龄虽小品级似乎不在贵妃之下,她便是楚连城当年在义庄所救地忠烈江家遗孤——江小蝶。
时间过去那么久,她已长大许多,虽还是满脸稚气,但她的眼神仿佛多了一些异样地东西,小小年龄,倒显得过于成熟老练了些。
王紫嫣道:“公主你倒说说看,这老头子今日吃错了什么药?怎么跟有人追着他似的?托他办的事也不知办好没有?”
“嘘!”江小蝶把一根手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同时伸手捂住她的嘴,阻止她再说下去,“别那么大声!想让别人都知道我们要溜出去玩吗?”
“哦!是是是。”王紫嫣连忙吐舌头。她外表艳丽如绽放的牡丹,奇怪却很天真,也许也正因为如此才会一朝受宠而且长盛不衰,后宫之中美人甚多,王紫嫣的单纯自也是她特别之处。
在江小蝶的心里,这单纯却分明就是“呆蠢”!
真不知道老狐狸王和是怎么教出这样的女儿?
江小蝶翻了个白眼,心里不屑地腹诽,却一点都没有表露出来。在宫里为了生存大家互相攀附是常有的事,她虽然号称公主,却是一个来自山野乡村的野丫头,若没有楚庄的关照她什么都不是,而楚庄之所以对自己照顾,甚至封自己为公主,赏赐的绫罗绸缎黄金白银此生用之不尽,可是在江小蝶的心中,却没有感激,只有仇恨。
这种恨,随着时间只会愈演愈烈。
她恨楚庄的父亲庸王杀死自己全家,让自己沦为孤儿。也恨楚庄对自己只是出于责任和对那个人的承诺,仿佛自己只是一个包袱,一件物品,因无法推脱而必须敷衍了事的累赘!
她更恨那个人,那人一走了之,将自己救了,却又不管不顾,不闻不问,根本不知道这几年在楚国王宫,自己吃了多少苦头,费了多少心机才保住这条命,保住今日的尊荣地位,而这一切全都是她造成的!是她让自己如此痛苦!失去纯真,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
因为曾经对她如此崇拜,所以恨,恨她对自己不曾有过半点关心,也许只当作救了一只小猫一只小狗。而自己却曾那样无知而绝望地等待着她有一天会来带自己走,去一个快乐的永远没有忧愁的地方。而这一天却永远都没有到来。
她早已忘了自己,而自己却永远都不可能忘记她,这个女人——楚连城!
一抹黑色从眼前划过,仅仅让人看到侧脸的女子,风华绝代,凌风而来,刹那间如画中的仙子从眼前飘过,看得众人惊呆。两个小宫女连手中的扇子掉落下来都没有察觉。
“那……那个,就是帝师大人吗?”直到江小蝶掐了她一下,王紫嫣才回过神来,又羡慕又嫉妒地说道,“好美的女子啊!”
江小蝶不屑地哼了一声。她倒是直接,想什么就说什么,分明语气酸得比浸了醋还酸,表情却还是如此天真烂漫,真不知到底是装的还是果然如此白痴。
是的,她就是她,她回来了!但是回来做什么呢?就在一切都快要平静下来,她又回来搅乱这潭刚刚平静下来的湖水。就在自己以为可以一直这么过下去,直到有一天,成为楚庄的妃子或者嫁给他人,她又回来了,如今的她,只能激起江小蝶的恨意。没有理由,纯粹只是恨!
没有人发现此刻的江小蝶脸色有些扭曲——
就算是报复也好,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她好过!
楚连城,这都是你欠我的!
她在心里默默地这么跟自己说,望着黑衣最后一片衣角消失的方向,神情阴郁而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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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零二章:女孩的愿望
“我给你们说一个故事吧,叫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小小的蚂蚁洞,都可以使千里长堤溃决,比喻小事不慎终将酿成大祸。同样的道理,如今楚国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而是积重难返。我朝历经二百年,好不容易奠定基业,然而创江山易,守江山难,稍有懈怠就会出现很多难以解决最终导致王朝走向没落的问题。所谓君不正臣不贤,则民心乱,加之近年天灾欠收,朝廷不思抚慰百姓而一味加重税赋,搜刮民脂民膏建什么观星台长安池?岂不知商纣亡于妲己,周幽亡于褒姒,君不贤,宠奸妃重谄臣,自古又有多少忠臣被戮?国君若不能修善已身,泽被天下,就算有多少名士忠臣辅佐也没有用,国若将亡,无人将有回天之力。”
马车辘辘向前行进,车内戴着面具的女子这样对坐在她对面的少年和身边一个女孩说道。
“你!你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呢?难道不知这可是大逆不道之罪!”少年顿时涨红了脸。
“那么你认为我说这样的话有罪吗?”女子不答反问他。
“虽然大逆不道,但是……你说的都对。”
“那么小蝶,你有什么愿望呢?”女子转身问坐在她旁边听得认真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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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立刻绽开一朵灿烂的笑容:“有啊,我的愿望就是吃得饱、穿得暖,不被人欺负,有一个最强的人能保护我。那么大哥哥的愿望呢?”她转过头天真地问。
“我的愿望?”少年一怔,“我的愿望自然是天下太平。”
这三个人,便是许久以前的楚庄、江小蝶,和楚连城。到底有多久?江小蝶觉得她几乎要忘了,忘了在这宫里已经有多少日子,更忘了自己怎么样一点点成长。最终变成今天这样。
那个人救了他们,给了他们新的人生,却也任由他们走上属于自己的另一条路。应该属于自己地路是什么?江小蝶并不清楚,但她却知道哪怕只是做一个乡间的村姑,她会比现在感到幸福……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那究竟为什么不幸福,为什么在夜半醒来时会感到痛苦?
布置成粉色华丽的描金帐内,江小蝶被一道电蛇惊蛇。出了一身冷汗坐起来。
她又梦见以前地那些事了。梦见自己躲在棺材里面。一个人孤伶伶地在义庄守着全家人地亡灵;梦见一只白暂美丽地手。递给她一块精致无比地糕点;梦见她带自己离开了厄梦般地地狱;梦见她美丽地笑容。虽然面具下地那张脸一半绝美。另一半却丑陋得吓人。江小蝶却觉得。她是这个世界最美丽动人地人;又再次梦见。少年第一次牵她地手。对她说:“你地愿望实现了。小丫头。因为你找到了一个全天下最有前途地靠山。从今以后。没有人再欺负你。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脑海中闪过地。是少年温暖地笑容。
她已经分不清对这两个人到底是爱。还是恨?亦或是因得不到而产生地恨。他们都给了她希望。却又同时把这一点点希望给抹灭。在楚国。在这座黑暗地王宫。曾经单纯地小女孩经历了多少事情才会变成今天地模样。经历多少危险才得以存活下来。在每一次遇到危难时。她都以为楚连城终有一天会回来接她。楚庄会一直一直保护她。也一直以这个信念坚持着。守侯着。然而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她才知道这只是自己天真地幻想而已。
她也曾经以为楚庄会爱她。然而她又错了。他爱地只有江山。还有她。江小蝶清楚地知道。楚庄地内心里一直存在着一个人。一个永远都没有人可以替代地人。
仅仅是这样便罢了。但他又不该宁可宠幸后宫姓王地姓曹地姓林地一个又一个美人。却从不正眼看自己一眼。也许在这后宫。没有人曾注意到。她江小蝶。已经从一个孩子长成亭亭玉立地少女。她有了自己地思想。有了自己地感情。再也不是当年宁可躲在棺材里也不出来面对阳光地怯懦孩子。
“来人。把我箱子里那件黑色地披风取来。”
她坐起来。靠着床头。后来又不耐烦地走下床去。看着宫女们翻箱倒柜。四处翻找。终于在角落里翻出了那些尘封已久地物事。
满满一箱黑衣服。
各式各样,有描金地,有绣花的,华美地,有朴素的,有精致的,也有宽松舒适的,她从其中找出一件已经有些褪了色的旧衣,套在身上,并让人取了一面镜子来。
镜子里,江小蝶已如花蕊般开始绽放的脸宠,露出冷冷的笑。
从前觉得黑只是属于她的颜色,却原来自己也适合穿这样的黑衣。
“公主,您没事吧?夜里冷,小心着了凉。”近身宫婢看着她的脸色,在旁小心翼翼地问。
江小蝶顺手把那件披风扔给她:“你,去给我找件合适的出来,我明天要穿黑色。”
仿佛没看到宫女愕然的脸,她打开门走了出去,留下几个宫女在小声嘀咕:公主不是从来只收集黑色,却不穿的吗?
寝宫外星空幽暗,灰尘沙砾满布宫院,这风刮得越来越大了。
又一日清晨,御花园满地落英缤纷,宫人们在忙着打扫落叶,也有些小宫女在捡着夜里落下的花瓣回去做香囊用。一群宫妃向各院皇太妃请过安以后照例集中在花园,有的弹琴吟诗,有的逗弄宠物,也有的下棋作对,花园中的花儿开得姹紫嫣红,却不及这些美丽的女人精心装扮以后令百花也失色的动人姿容。
只见她们大多数人主要集中成了两拨,围绕着一个穿紫色流苏宫裙,浅色披风的宫妃,和一个穿黑色辎衣,打扮若秦人女子的妃子身边,她们一个艳丽无双,一个冷漠自持,看来都是极受宠的,而且在后宫地位甚高,眼前这群宫妃便都以她们二人马首是瞻。其中穿紫衣的正是王和之女王紫嫣,另一个黑衣女子却是秦国人,姓秦名落雪,是秦国某位王爷的女儿,赐了公主名分。就在年初,楚国向秦国表达了友好之意之后,秦国亦派了一名公主前来和亲,便是这秦落雪,后宫之中喜欢穿黑衣的妃子不多,而她穿起来却显得与众不同,时常楚王夸她:冷若寒梅,貌比西子。王、秦二人同为贵妃,在中宫未立的楚国内宫之中算是地位最高,平常自然各自为政,表面一团和气,实则水火不容。
第二百零三章:闲谈多是非
这些女子中,还有一小拨围在一名绿衣秀美的女子身边,她模样清秀可人,自有一股江南女子的婉约,名叫柳碧荷,是今年刚中选的秀女,位份也只是美人而已。但在这后宫之中,谁一朝受宠,身价自然百倍,水涨船高。只因近日楚庄一直留宿在倚荷殿,柳碧荷自然也成了后宫里炽手可热的人物。
面对这情形,秦落雪只是挑了一下眉,而王紫嫣却是绞着手里的帕子,一脸厌恶表情。她们周围的宫妃察颜观色,自不敢在此时触怒虎须,当然,也对这新近得宠的柳碧荷嫉妒不已。一群女人聚在一起免不了叽叽喳喳,八卦也多,她们时而谈论着后宫里那些事事非非,时而谈论着哪里的胭脂水粉,服饰美丽,品头论足一番,时而又打听起最近楚庄的行踪,也好在最合适的时间,最合适的时机,谋划着精心策划的一场偶遇。
总而言之,她们的生命便在这死气沉沉的后宫虚度,只待满眼繁花落尽,最终不过成为冷宫中的一抹尘土。
江小蝶冷眼旁观着这一切,半个身子隐在一株桂树后,很快便有人发现了她,热情地朝她招呼着:“江阳公主也来了啊!快快快,来尝尝柳美人亲自做的江南小饼,可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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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江小蝶不置可否,施施然走过来,却绕过了她们和那个姓柳的半大不小丫头,区区一块饼,难道她会没吃过吗?
不屑地在心里哼了一声,懒得理会那姓柳的丫头脸一下子红了。她走过去,其余人便自然而然地围了上来,花团锦簇般围绕在江小蝶的周围,就连王紫嫣也跑了过来大家很热情地围着她说多说西,讨论她今天的打扮和头饰。
说得正热闹。只听那一边秦落雪笑了一声,不冷不热地说道:“公主今天怎么也穿起黑色?难道不嫌黑色闷得慌,没一点情调,你以前可是这么说我的。”
“我爱穿就穿,碍不着秦贵妃什么事吧?”江小蝶反唇相讥,“我只说过某些人穿黑色不好看,又没说我自己就不穿黑色。”
“那倒是,公主的这件黑衣比我这件好看多了。”秦落雪倒也不生气,反倒显得极有兴致地凑上来。研究着江小蝶那身宽服大袖的黑色常服,上面所绣的图案和花纹,还有隐隐流动地银色丝线,“果然是上好的做工,精致的裁剪,增一分便肥。少一分嫌瘦,穿在公主的身上刚刚好。这手工,却不是我们秦人能够做出来的。”
“是啊是啊。这衣服的确美,一点也不显得沉闷,穿起来更增添了几分雍容大度呢。”众妃忙附合。
说起这江阳公主。虽然她不姓楚,但在这后宫里却没有人敢小觑,她所穿的吃的用的无不都是最好地,楚庄对她极为宠爱,可以说比亲妹妹还要亲近,甚至有人猜测说她极有可能会是将来楚国的皇后。但是后来谣言便不攻自破,楚庄已在近月前下诏要为江阳公主选夫。能够在后宫中混得如鱼得水,又有楚庄宠爱,对江小蝶几乎言听计从。没有舍不得不肯给她的东西。因此这江小蝶在后宫自然也是人人巴结的对象,就算是地位稳固如王、秦二位贵妃。也不愿同她撕破脸,可见她在后宫之中的影响力。
这么多人中。哪怕是表面上地阿谀奉承也好。谁都不曾当面说江小蝶什么。全都是投其所好没有半分敢惹她不悦。其中只有秦落雪经常与她唱反调。和一味试图与江小蝶亲近地王紫嫣不同。秦落雪有什么说什么。特别是谁哪里惹她不痛快了。她也决不会让那个人痛快。
眼看江阳公主一副趾高气扬地模样。她就心生不屑。哼了一声似有意似无意地说道:“最近宫里啊。喜欢穿黑色地人真是越来越多。听说新来地帝师大人也喜欢穿一身黑衣。容貌绝世。举止若仙呢。”
“是啊是啊。有人看过帝师地背影。都说当世绝无第二。端地与众不同呢!”众妃闻言便纷纷附合。她们没有注意到秦落雪此言一出。不仅江小蝶脸色变了。连王紫嫣地脸色也没好到哪里去。秦落雪却很细致地在观察这两个人地脸色。看到她们那样。满意地点点头。
你这人。非要惹得别人不痛快吗?
江小蝶在心里暗骂。脸上却是表情不变。笑道:“是吗?有机会那真地要好好瞻仰一下帝师地风采。大家都别在这里嚼舌根了。免得传到王上耳朵里他不高兴。王对帝师大人尊敬得很。我们大家也需当敬重帝师才对。”她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在咬牙切齿。心道秦落雪你得意什么?还没到你哭地时候呢。
“是呢。光阴宝贵。大家还是该干什么干什么。散了吧。”秦落雪顺着她地话这么说下去。众妃自然连连称是。一个个全都散去。不多时。只剩下孤伶伶一个柳碧荷无措地站在原地。方才还与她称姐道妹地妃子们。因为她得罪了阳江公主。或者说公主并没有看上她。大家看她便有若洪水猛兽了。竟连同一个宫院地姐妹也不愿邀她同行了……这阳江公主。在宫里果真有那么大地影响力吗?
她气愤,不满,无奈,又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分明并未做错什么,却已是一子落错,满盘皆输。在这座花团锦簇地深宫,瘦小嬴弱的女子,似乎已经看到了自己地未来。楚庄对自己到底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
江小蝶不由问自己。她很清楚地知道,她不喜欢地东西楚庄便不会喜欢,她能够接受的他才会另眼相看,特别是在后宫的问题上。大家都知道,今日之后楚庄便再也不会宠幸那个叫柳碧荷的丫头了,因为,她不满意。
后宫里的一点儿风吹草动都别想能瞒过任何人的眼睛。然而却有一件事谁也想不明白,就连江小蝶自己也不明白,楚庄为何会对自己如此重视?或许……仅仅当作是他与另一个女人之间仅剩的,唯一的一点儿联系吧。只有她江小蝶,是那两个人之间唯一的共同回忆,仅仅因为这一点,楚庄才对自己如此珍惜。江小蝶,只是一件往事,一个他不想忘记的责任而已……
水雾在她的眼睛里慢慢的,似要涌出来,然而她的表情依旧泰然……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总有一天,她会让那两个人,看到她江小蝶的存在,真正的,重视她的存在。
“王姐姐。”她回过头去,脸上已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只剩下少女的天真明媚,神秘兮兮地贴着她的耳朵说道,“其实有一件事,我想说很久了,又怕你不高兴。”
“什么事啊?”
行走在御花园曲折的小道,只有两个身份尊贵的女子,身后远远跟着几名贴身宫娥,从江小蝶单独把她拉走,王紫嫣便知道她有话要说。
第二百零四章:牛皮糖
“其实……姐姐你难道没有现,你长得和新来的帝师有点儿像吗?特别是这两片唇,红红的,又薄又美,总想让人亲一
江小蝶捂住嘴,吃吃地笑了。
没等王紫嫣反应过来,她又说:“对了,还有秦落雪,她也总是喜欢穿黑色,不过她穿黑色远没有帝师来得好看,谁穿都没有她好看,你说呢?”
她说完,睁大了一双圆圆的眼睛,眨巴眨巴,满脸天真。那听的人却如同遭了雷击,惊讶地捂住嘴巴:“你是说……是说?”
“我可什么都没说哦,是你自己想的。”看着这个女人眼里慢慢积蓄起怒气,江小蝶很满意,她继续往前走着,一点儿都没有愧疚之感,事实上,她说的不正是事实吗?只是大家都没有现而已。
“可恶!”王紫嫣手里的帕子都快被她绞烂了!看到这个情形两名近身的宫女没敢靠近,而江小蝶早已施施然地走远了。
一点儿小小的插曲就这样结束,楚国王宫看似依然和谐,王宫的上方,两只雨燕飞过,成双结对,啾啾清鸣。
万点繁花丛中,一株枝叶茂密的槐树后,闪出来一个魁梧的男子。只见他剑眉星目,体格壮硕,齐肩黑在肩头不羁地飞扬,全身上下都透出一股野性。他并不十分引人注目,却使人看了一眼便忘不了,此人正是幽国排行第六的王子:祈月照。也是幽国最有力的太子之位争夺人选之一。
望着两个女人离去的方向,祈月照勾起了唇角。
这一次来到楚国本是商议和谈的事宜,没想到却让他看到这么有趣的一幕。
楚连城啊楚连城,匆匆一别数月未见,倒还真有点想念那冷漠非凡的眼神。的廊外见到楚连城。
当时她正在喂食一只翅膀断了地幼鸟。那幼鸟形状如喜鹊。三根尾翎金色。头顶还有皇冠似地三根竖起翎毛。虽有些特别。但和美丽沾不到边。着实又肥又拙。幼鸟仿佛感应到有人靠近。立刻警惕地朝他望来。而祈月照手里把玩着一枚白玉狮子印章。唇边带一抹玩世不恭地微笑。缓缓地。朝她们走来。扬起手招呼道。
“楚连城。好久不见哈!老朋友。”
“如果我没记错。咱们只有过一面之缘。怎地已熟稔到以老朋友称呼?六殿下。看来你依旧改不了打扰别人清静地习惯。”
连城回过头来。手中拿着一块肉饼。凰鸟正停在她地胳膊上惬意地享受着主人地喂食。话说它觉得自己真地好聪明。出了沧流国以后它很快就凭着气味找到楚连城。但是途中被不知哪个无良地小孩用弹弓打折了翅膀。凰鸟落在池塘里差一点没淹死了!好在它很快学会了划水。爬上岸来。作为一只鸟来说。要知道学会划水是件多么难地事情。可见它们凤凰族果然是全天下最聪明地鸟类!
凰鸟沾沾自喜地又给自己加戴了一顶高帽子。
冷了饿了一夜。好不容易等到天亮了。它便机灵地等在连城主人路过地地方。她果然便拣起自己。还用好吃地肉饼来喂它。凰鸟此刻虽然还没有办法同连城交流。但从它地溜溜打转地鸟眼睛里面。可以看出它正在盘算。
祈月照自动忽略了这只鸟的存在,眼前这副赏心悦目的美人画卷里面突然出现一只又肥又丑地鸟儿。有些碍眼。尤其它时常用一双贼溜溜的眼睛瞧着自己,令祈月照似乎感到一股莫名的敌意。当然他不会和一只鸟计较。慢慢地,踱过来说道:“是吗?在这吵闹地皇宫里面。哪里有安静的地方?你倒说说看。”
“只要不用看到你出现在视线里,便安静了。”
楚连城显然不愿和他多说,起身就走,祈月照却像个坚定不移的跟屁虫似的,她走到哪里,他便跟到哪里。似乎觉得这很有趣,他扯着嘴角笑得如同三月里盛开的一朵鸡冠花连城皱眉看了他一眼:“你这人,如此有闲情逸致,喜欢到处凑热闹,难道就不怕自己不在幽国太子宝座会被别人夺了去吗?”
“这有什么?是我的,谁也拿不走,我不要了,他们才可能有机会。”祈月照狂妄地说道,他那张脸粗犷的线条与刚毅结合在一起,虽不出众,却显得分外刚阳。如此狂妄的神态,也仿佛正是他应该有的表情。祈月照此人,非善与之辈,如野兽般危险充满野心与掠夺地本能。
这让她想起了另一个人永远高高在上地秦国之王。
不知现在如何了?听说他攻城掠地,正准备大举南下,终究还是有机会再见面的,只是不知好事还是坏事。
连城没有说话,祈月照便跟在她地身后绕来绕去,如一只嗡嗡不停的蜜蜂一样,不停地找她说话。
“如此看来,祈幽若地大胆妄为和失利对你来说其实非常有利,你一点儿都不担心她的安危吧六王子殿下?怎么说她也是你的妹妹。”不胜其扰的连城只想把他赶快打走,奈何祈月照牛皮糖似的黏上了她,无论如何都甩不脱,“似乎在别国的内宫随意行走,也不是一位宾客应该有的礼仪,我是否应该提醒你一下,约见我王的清明殿在正南方,而不是跟着我一直往北走呢?”“无妨无妨,我想楚王也不介意等我一会儿。至于祈幽若嘛,皇家内苑,又哪里来兄妹亲情?”祈月照腆着一张脸,说出这样的话完全没有半分羞愧之意。
连城对他实在无语,此人厚脸皮也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不欲与他多作纠缠,连城正欲施展迷踪步掠走,冷不防被人握住手腕,祈月照十分真挚地看着她:“喂,楚连城,我喜欢你,麻烦你做我的女人!”
神经。
连城几乎朝天翻个白眼。
“六殿下,这么肉麻的话我觉得你还是说给别的姑娘听好了,我还有要事,先走了。”甩开他的手,顺便伸出一指点了他的穴道,祈月照立刻木鸡般呆立树下,抓着她的两根手指被强硬地扳开了。连城头也不回,犹如有狗在追似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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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这幽国王子在背后大嚷:“哎!我有哪里不好了?总比你呆在这遭人算计好吧?喂!你等等我!把我穴道解开啊女人!”
第二百零五章:会面
吵死了,这厮。
凰鸟不悦地掏掏耳朵,趴在连城肩头昏昏欲睡,似乎完全忘记了它的目标和任务,又开始吃饱了睡,睡饱了吃。
连城独自站立在澜京的城楼之上,离开了皇宫,这里的空气显得清新多了。她掏出怀中一个面具,摸着……半月的形状,白玉雕刻而成,薄薄如同蝉翼,花纹也如同楚国的织锦那般精美。已经用不着了,不知自己为何还留着它?
原来爱一个人很奇怪,会开始思念。
思念,是怎样一种感觉?
有一点点痛,更多无法释怀和无奈。以为可以忘记,其实并不能。原来人的感情可以这么复杂……
“啾啾!”似乎在刹那间感应到她情绪的波动,凰鸟忽然睁开眼睛,在她肩头蹦了起来,又蹿又跳的,时而拿翅膀比比自己,再比比楚连城,然后屁股一扭就朝天上飞去。
看出它有话对自己说,但只是一只鸟而已,又有什么问题呢?连城不解。
它似乎要自己跟着它去,虽然连城并不明白,但仿佛有一种奇妙的心灵感应,知道这只鸟想要做什么?说不出为什么,她只是觉得有些似曾相识,这也是她救起这只鸟的原因。
“我知道你想要飞去那个方向,但是能告诉我为什么吗?”那儿是沧流国……有一个她想见又不敢见的人。如果没有必要,她宁可选择当一只鸵鸟。
“啾啾!”凰鸟泻气地落回她的肩膀之上,用翅膀挠着脑袋。
看着它郁闷地样子连城不由好笑。说道:“走吧。我们该去城里最好地馆子吃饭了。顺便说不定能听到一些江湖上地小道消息。”
“啾!”一听到“吃”。凰鸟眼睛一亮。立刻把什么重要地事情都忘了。连城拍了一下它地头。把面具戴在脸上。刹那便遮住了她无瑕如玉般地半边脸宠。如同寻常江湖人士般。她飞落城楼。一闪身没入人潮之中。
秦庄在人群中左右张望。一边还要闪避来来往往地人潮。饶是他身手矫健眼力好。折腾半天也感到累。便找了一个茶棚休息歇脚。
两日观察下来他现澜京地热闹不下于秦国咸阳。咸阳城仿佛还没这么多人。又或许楚人都特别爱热闹。也爱出外逛街购物。今天天气不很热。昨日又刚下过一场雨。微微湿润地街道亦透着一股泥土地清香。行人摩肩接踵。倒并不再觉得拥挤。反而有一种充实和热闹之感。这日又正逢集市。男男女女出外采购和买卖地特别多。那些江湖人也爱聚集在茶楼互换消息。
秦庄要了一壶铁观音。一个人占了一张桌子品着楚国最有名地香茗。倒有几分惬意。偶尔他竖起耳朵听听旁边人地谈论。
虽说如今天下太平。楚人却从没有像现在这般乐衷并观注国家地军事与政治。或许他们已经意识到了这个即将被潮水冲刷地年代。一个国家安危被和所有国家地兴衰联系在一起。大潮之下。若不能稳固根基。便会被无情地潮水卷走无踪。历史。不知将怎样见证那一刻地到来。
“秦国已经开始了大肆侵略,幽国亦多番想打楚国的主意,虽然沧流国保持着中立的立场,难保有一日不会大举吞并周边国家。大局如此,虽然眼下依旧和平。恐怕也安稳不了几年。各位说。是也不是?”
秦庄一面品着茶,一面听说书先生絮絮叨叨地说着各国情势。忽然间,看到一片黑色的衣角从人群中划过。
戴着面具。头上还戴了一顶斗笠,寻常江湖客的打扮,却不能使她被众人忽略,站立街角就如鹤立鸡群一般,引得行人侧目。这就是楚连城,她的身上并非全然冷漠,却有一种极为奇妙的特质,能够吸引别人的注意。
当她走近时,整个茶楼顿时鸦雀无声。
秦庄一喜,忙压抑住自己地喜色,手指头动了动却没有立刻站起来,连城已经看到他。楚云说得对,去最热闹的地方果然就能找到她。
“兄台,我可以在此坐下吗?”楚连城向这边走过来,象征性地询问了一遍,便在秦庄面前坐下。
“好久不见,匆匆一别又过去将近二年了。”她微微一笑。颊边两个酒窝便若隐若现。
秦庄差一点失态地把茶水浇在手上!认识她这么久,第一次看她露出笑容,原来一个女子的美到了极致,就算是被所有丑陋的表象所掩盖,也会出金子般耀人地光彩。他开始明白,为什么男人会爱上女人,因为……他们的眼睛通常会被美丽的东西所迷惑。
幸好自己中毒不深。秦庄心想:还好还好!来得及挽救!
“虽然昨日便知你来找我,只是有要事在身没有来得及及时相见。”连城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举目向四周望一眼。
秦庄自然也知道在茶楼里面人多耳杂,难免小心一些,他便从怀中掏出那枚玉佩,放在她的手心。
连城看了脸色一变:“怎么?是他让你来找我?”
见她表情突变,以为对自己的多事不满,秦庄连忙摇头:“不是不是,我只是顺路来带个口讯。咦?”他看到从连城肩头飞下来的笨鸟,它正跳在盘子里啄着花生米,尾巴一抖一抖显然已经忘了正事“真是笨鸟。”秦庄伸过两个手指夹住它的翅膀就把凰鸟给提了起来,眼看花生米就在嘴边却吃不到的馋嘴鸟用非常愤怒而仇视的眼神看着他,秦庄用另一只指尖弹了一下鸟头,说道,“我在他那里,看到另外一只。”
他说地话意思只有他和连城两个人才明白。两人低声交谈,刚开始目光被连城吸引过来地那些茶客们看到这两人并无异样,逐渐便把目光转移,注意力再次集中到了说书先生那里。
“他有什么话说吗?”连城这才询问秦庄。秦庄也没有多说关于蜀南的情况,只说,“他现在需要你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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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便已经包含了所有意思。孤千城是什么人,连城再清楚不过,连他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说明事态十分严重情况危急。
“他在哪里?”
秦庄答:“蜀南山。”
连城地脸色再次沉了下来。
二百零六章:守护一个人
“明日午时,还在此地等我。”她道。想了想又说,“改子时吧,澜京城外相见。”
秦庄应了一声,自没有多说什么,二人分别一先一后走出了茶楼。
正午的街道依旧热闹,太阳在每个人的脸上镀了一层金辉,老百姓虽然有时被生活所苦,但在他们脸上看到的,全都是满足的笑容,欢欣的神态。他们满足的原因如此简单,只因楚王免了全国农民和商人一年的赋税。国家的财政可能会因此吃紧,此举却使得楚国没了懒人和闲人,举凡经商从农越来越多,楚国气象焕然一新,百业兴旺。
这是好事,也是连城向楚庄要求,要他能向她保证做到的第一件事。呢?”连城伸出一指头,弹了弹在肩头假寐的凰鸟。凰鸟对着秦庄十分凶悍,面对她时却温顺得如同初生的雏儿,不停抖着翅膀享受这种抚摸,一张鸟脸顺势在连城的掌心蹭了蹭。
“难道,是从那个凤凰蛋里面出来的?”外形的确拙了一点,连城不由想起初次见到浴火凤凰的时候,看起来也很像一只大乌鸦。而凰鸟听了她的话却连连点头,扑腾着翅膀,模样十分欢欣。
“好吧,我想我们似乎找到可以简单沟通的方式了。”连城指了指胳膊,凰鸟立刻听话地飞了下来。
“我们现在还有些事要处理。稍后便去见你地凤鸟。”连城说道,拍了拍显得有些焦燥的凰鸟,凰鸟这才安静下来,小眼睛骨碌碌的,似乎鸟脸还浮起一片红晕。
连城见它如此有灵性,不由想起她从前的宠物,那只好色贪吃又贪财的蛤蟆白玉堂。有时候她真的会忘记它曾经是一个人,而纯粹只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宠物。凡人寿命短暂,而千年冰蟾的寿命是很长的,非常长。连城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因此把他留在苦头陀那里。至少那样白玉堂就不会看到她或许是悲惨的,又或许是幸运地结局。他做一个蛤蟆也好,有机会变成人也好,全看它自己地命运。
连城抄了一条近路返回镇国大将军府,并写了一封书信交给大哥楚云,要他转交给楚庄,简单地安排好一些急需处理的事务以后,才不致于显得太匆忙而令某些有心人士起疑。连城微微叹了一口气。
她本不是喜欢被束缚之人,然而身陷在这尘世的泥潭。已经不可自拔。想起当初师父所说的一句话:唯有放下,才能真正获得解脱。
可是她可以放下吗?放得下吗?
偌大地将军府如今已人丁凋零。逝去地。永远都无法再追回。连城有所预感。这里还将不平静。到底何时才会掀起更大地风浪。因为什么原因?她不知道。但是又无奈地选择了面对这个现实。逃。是逃不开地。
现在。先要面对地是那个男人。
她对自己说。
命运总是把两人纠缠在一起。她分不清自己该喜悦还是烦恼。内心里仿佛有一颗不用浇灌就会成长地种子。一旦有机会露头。便会生长得郁郁葱葱。她并不否认。思念真地是一种比毒药还可怕地东西!这一回她清楚地知道。去见他。不仅仅因为他需要她。也因为她想见他。非常非常。
又下雨了。细雨仿佛没完没了。在秋季即将到来时落个不停。
雨势越来越大。最后形成了雨帘。透过那片挂在天与地之间地屏障。有一个人默默立在山上一座不起眼地茅屋前面。身后一个人为他撑起了一把棕叶所制地伞。而把自己暴露在了雨中。
伞下那男子穿着干净白衣,头亦系着干净的白色丝带,懒懒垂于肩上,他的眼睛细眯着,看着山下面一男一女骑着马飞驰而过。豆大的雨点激起星星点点泥浆,而他的身上却显得干净异常清爽。
看着她背影消失的一刹那,陡然间司徒凤飞觉得五脏六腑一阵剧痛,只得紧紧闭上眼睛,将那些无奈、悲哀,心痛一点,一点压了下去。
“盟主,您没事吗?”身后那个人小心翼翼地问。
“夜风,还不滚回夜帝盟去,在这里杵着做什么?”
“我这不是担心您老人家嘛!”撑着雨伞的家伙不痛不痒掏了掏耳朵,结果显而易见,被人在脑袋上狠狠地拍了一巴掌。
“派个人出去,解决掉那些多余的尾巴。”司徒凤飞道。
风脸色一正,立时不再嘻皮笑脸,只见山下又驰过几匹快马,夜风吹了一声口哨,顿时平空多出了几条黑影。
“雨、雷、电,你们去解决那票跟踪的,另外,知道该怎么做吧?不用我教你们。”
“是,老大!盟主放心我们一定处理得干干净净。”
三个人一会儿就消失了,司徒凤飞望着山下,默然不再说话。仿佛喉咙打了结一样,忽然他觉得累,累得什么都不想说,什么也不想做,甚至,连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都不想。
“盟主,如果您觉得难受,就哭出来吧!”
“混蛋!”
一个巴掌劈过去,夜风地头上顿时又多了一个大包。
“我说盟主啊,您老人家什么时候学会用这种手势打人了?”
“别罗嗦,说说最近收集到地情报吧。”
“好吧,就是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秦国吞并了匈奴,周边地小国家都开始惶恐不安,不是投降就是举国迁徙远遁他乡,我想您也许有兴趣知道一个人的消息,虽然那个人是您曾经地情敌。”
“谁?”
“卫东楼。”
“多嘴!”
“是是,小的多嘴!”夜风劈叭打了自己两个嘴巴,嘻笑道,“东楼公子依照女儿国世代相传下来的秘密,已经使整个女儿国的居民从沙漠里迁徙到了沙漠的更深处,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女儿国似乎存心躲避战争,她们已经封闭了同外界一切的联系。但是国主卫东楼仿佛还有心事放不下,不日您或许可以在澜京见到他。”
“他来做什么?”司徒凤飞眉头一皱。
“还用问嘛。”身后那小子一笑,在主子又要伸出爆栗之爪的时候迅速闪了。
雨停了,一场雷雨来得快去得也快,片刻间天上的阴云也已经散去,南面的天空却还有云团滚动,惊雷炸响。
楚连城啊楚连城,我还能为你做什么?
白衣飘飘遥立山巅的男子,微蹩着眉,清雅的身姿如同刚刚从空中落下,两团雨云在头顶低低地压着,风很大,更显得他孑然独立,清冷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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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中握着的,是一封信笺和一个名叫王和的大臣与江湖暗杀情报组织金鹰勾结的证据。
两片薄薄的唇角,慢慢露出嗜血的笑意。
第二百零七章:魔窟历险
山洞里的妖兽不停出呜呜咆哮的声音,这两天动突围的次数越频繁了。大家都知道一旦让他们逃出来后果将不堪设想。
“外面有什么新的情况吗?”
“是的主上,秦国已经攻下匈奴王庭,并使匈奴俯称臣了。”
“哦?是嘛?”孤千城挑了一下眉。才短短半个月,秦政的行动可真够迅速。
“我们该怎么办?是否该通知历王爷早做准备?”
“不必了,该来的迟早要来,他知道该怎么做。”
“主上,它们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拿我的剑来,你们在此守着。”一声又一声怪异的声音从那洞口传出来,黑烟滚滚仿佛有人在里面燃烧着荆棘,喷出火焰。孤千城眉头紧皱,没有多少时间了,他必须进洞去看个究竟,凤鸟这几日吃了不少颗内丹,已经长出了金色的羽毛,体型也有半人多高,是时候往里闯闯看。
众人一听忙阻止他:“不可啊主上!我们不会让您一个人去冒险的。”
“千机的光芒已经越来越弱,失去血气的滋养它的灵气就会变弱,你们只管守住洞口,要是秦庄回来了,让他带着千机剑进洞来找我。”
众人还没有开口再说什么,眼前一花,早不见了孤千城潇洒挺拔的背影妖兽洞穴莫名地起了一阵骚动,当一股清风从外面闯入的时候,青锋剑同时出一道犀利的光芒,逼退了已经闯到洞口的几只妖兽,它们耸着鼻子,贪婪地吸吮着洞口不远处人类的气息,又缓缓退至洞内。浓重的黑雾掩盖了一只只妖兽的形迹,黑暗中到处都有眼睛。这里仿佛有保护着它们的东西。一旦进入更深地洞穴。那种令人呼吸不畅却令妖兽更加欢腾地气味便越浓重。
孤千城曾在金毛小兽身上闻到这股味道。会使人头脑晕。更像是很多怪兽集中在一起放出地臭屁。凤鸟显然也十分不喜欢这股味道。它从孤千城地肩头飞出去。翅膀一振。刮起地凌厉地风便稍稍驱散了这股味道。惊觉洞中有莫名生物闯入地兽群立刻骚动起来!
凤鸟一声清唳。翅膀抖下许多金芒。形成了一道金辉将暴露在群兽丛中地孤千城包围了起来。刚开始闻到人地味道而兴奋地兽群顿时稍稍向后退却。不敢逼近。但同时还在周围虎视眈眈!
显然凤鸟还没有进化到足够威慑群兽地阶段。但是保护他已经没有问题了。孤千城在它地指引下慢慢朝洞穴最深处接近。凤鸟在他肩头梳理着羽毛。身上金灿灿出光辉。就像一个超级大号地电灯泡。虽然瓦数还比较低。足够照亮一人一鸟脚下地路。孤千城越往里走。越觉得一股压抑心脏地气息越来越浓。他脚步加快。更顾不上脚底湿湿滑滑地也许踩中了懒洋洋盘在地上地双头蛇。或别地恶心怪物。笔直朝圆洞深处走去。
有一股邪恶地气息扑面而来!
凤鸟开始啄他地头。神情紧张。
“你是想叫我不要再往里走了吗?”孤千城望着那深处如漩涡似地一个洞口。
凤鸟连忙点头。
“都已经走了那么远,不如看个究竟。”孤千城不顾它的反对。抬脚迈入漩涡。立时,面前出现了九扇门。
有一个声音忽然响起在耳旁,在虚空里说道:“人间的生老病死,贪嗔痴五戒,真是太有意思了!孩子,你到这里来干什么?难道就不怕我吗?”
“你是什么东西?你在哪?”孤千城冷静地问道,目光在四周搜巡一番。
“东西?呵呵,”那东西忽然笑了,“说的没错。我就是东西。不是兽,也不是人。但是。却比你们都强大。”
“那么你不呆在你应该呆的地方,到这里来做什么?”
“做什么?哈!问得好!”那东西忽然仿佛一道风一样凑近。就在他地耳旁说话。
“当然是为了吸取更多的邪恶,更多杀戳,更多血腥!那样,我就会变得越来越强大!”
“我看你是出不去这里吧?否则怎么会光说话没有行动?”孤千城笑笑看着它在周围飘来荡去。
“小东西,你不要这么跟我老人家说话。要是我愿意,我可以一口吃了你,哦,还有这只鸟!”
随着那道风贴身擦过,孤千城感到了凤鸟一阵哆嗦,他伸出手安抚性地摸了摸它的羽毛,毕竟还是一只幼鸟,神鸟凤凰并不如传说中强大,而眼前这团东西它出不去的原因,恐怕还是因为这里有别的限制它行动的禁制,那么,这禁制到底在哪里呢?
他不露痕迹地向四周观察了一番。
那团黑气仿佛感觉到了他的想法,哈哈大笑道:“你不用看了,白费心机,纵然这里有禁制我的东西,我也能轻易像一只蚂蚁那样捏死你们。不如乖乖地配合我,或许我老人家一高兴,就会放你们回去。”孤千城回头一看,果然进来的漩涡如同一扇门般关闭了。
他索性笑道:“如果我并不想出去呢?其实这里也挺好玩地,说不定我想留下来住两天,权当是散散心,解解闷。”
“年轻人,不要说大话,如果我愿意,现在也可以借你地肉身来用用,到人世间走一遭去,那可是我盼望已久的事情!真要多谢你来这里了!”
“别信它。如果可以它早就这么做了,还会在这里和我们说话吗。”背后一个人影渐渐显现,在一阵微弱地白芒过后,连城手持向大哥楚云借来的青锋剑,出现在黑色地漩涡尽头,背后那漩涡依然如门一般渐渐合拢、闭合。
“呵,又来一个,今天真是热闹啊。”那团黑气显然兴奋起来,绕着她的身边打了两个转,“要知道进得来,出不去。女娃娃,我对女人没什么兴趣,你要是想走现在还来得及。”
“为什么要走?”连城反问它,“既然来了,你觉得我像是急着出去吗?”
“确实不像。”那团黑气慢慢的仿佛聚成了一个人形,两根指头摸着下巴露出沉思的模样,“那么,你来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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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觉得消灭你会很可笑的话,那我就不说了。我是来找他的。”
“呵,原来如此,我就喜欢看人间的情爱,那么,你们是一对儿?”黑气形成的人影嘿嘿一笑,站到他们的面前。
因为它的这句话,连城面现恼怒,而孤千城咧了咧嘴巴笑得开心。
“没错没错,你说的真对,看来你真是一团善解人意的东西!”
“小娃娃!难道你们真的不怕我吗?”
黑气盘缠着绕着他们二人转了数个周,阴森森地说道:“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人间的情爱吗?因为嫉妒、怨恨、痴狂、怨气,都会让我长大,成为我的能量。你们想不想试一试生死永别的滋味?”
第二百零八章:生死九扇门
二人皆脸色一变,连城道:“好啊,我正巴不得看不见他。多谢你成全。”
“女娃娃真爱说大话!”
“废话少说,想不想尝尝青锋剑的味道,来吧!”
平日里最懒得听师父讲什么道可道非常道,听他讲捉妖画符听得耳朵长茧。连城一直以为,那不过是江湖术士骗人的玩意,自己的师门虽然也是属于道派,早应该去除糟粕留取精华,把那些唬人的东西统统废除掉。谁料有一天,靠着这些糟粕她才能勉强进入这个洞窟,而她手上的这把青锋剑也是震慑妖兽的另一原因。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东西有点怕她手上这把剑,就如同洞口挂着的秦庄的剑。
秦庄正在洞中杀妖兽无瑕赶来,而凰鸟则很怕死地躲在她的袖子里,连探头都不敢。它因为没有像凤鸟一样经过进化,出的淡淡乳白色的光只够照亮连城脚下的路,循着凤鸟的气息让她顺利找到孤千城,别的什么都做不了。
“傻鸟,出来吧,在袖子里别闷坏了。”连城拍了一下凰鸟的脑袋,拉着它的尾巴把它从袖筒深处弄出来。接着以掌心划过青锋剑的剑刃,顿时,剑芒暴涨,出隐隐青光。二人都明显地感觉到了那团黑气稍稍离他们远了一些。
或许它还没有成形,有所畏惧的东西,孤千城与楚连城毕竟都是修真门派的弟子,虽然以前从未经历过真正与魔物对峙的场面,但本门流传下来的书卷典籍中必然有一些妖魔神怪的记载,其中一些对付它们的窍门与心法虽没有认真学过,但也知道得七七八八。
连城捏起剑决来虽不熟练,倒也有模有样,孤千城见状立刻用自己的血为青锋剑再次添了一道血气。因两人都是天赋异禀,天资过人。又与凤凰结下血盟。他们的血有一种神奇地力量,青锋剑立刻迸出了一道金芒!
金芒虽然微弱,但明显逼退了刚刚想伸出手来触摸他们地人形黑气。他们不知道,那东西因为在数百年前曾经遭到过修仙门派的围攻,并被人镇压于此,对于修真之人存在着一种极其痛恨,却又畏惧的心理。
看到它有点儿退缩的迹象,孤千城便喝问它:“告诉我们封闭通道的路在哪里,带着你和你的妖兽离开。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嘿嘿,这是秘密,你们以为我会这么笨告诉你们吗?妖兽不是我带来的,你们要杀便尽管杀好了,至于我,是来统治人间的。你们两个小娃娃别想吓倒我。瞧,手抖了吧?跟你说,剑不是这样用的。我曾经见过地修道人……”
它忽然又不说了。连城与孤千城对视一笑。自然明白了它不说地原因。而且。地确是有办法可以对付它地。虽然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要怎么办。
按照连城地想法。先上去打一架再说。但是孤千城拉住了她地手。他地掌心微热。仿佛有一股麻麻地电流。二人相视。眸中现出彼此。
“呸呸呸!大白天手牵着手。成何体统?肉麻死了!”
那团黑气忽然又散开。仿佛受不了似地。溃退一旁。盯着两人道:“这样吧。如果你能通过这里地九道门。我就放你们出去。并且誓二十年都不侵犯人界。二十年以后。我还会回来。”
“二十年只是一个幌子。或许它其实根本出不去。便用这话来诓我们。”
“你们信也好。不信也好。反正是出不去了。不如陪我老人家玩玩。又有何不可?要不。我现在就杀了你们!你信不信。我真地可以杀了你们。”
那团黑气又变成人形了,它伸出两只手,向中间合拢,连城忽然就感觉透不过气来,再看孤千城也是眉头微皱,抓着她的手更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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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想抽光这里所有的空气,让我们窒息而死。”
“不光如此,我还可以更直接地掐死你们。”人形黑气伸出两根手指,微微并拢起来,果然,连城感到呼吸更加困难,仿佛有只手在掐着自己,忍不住便把青锋剑往空中一挥。瞬间一道金芒划破黑雾,感觉到那只手退缩了。
但是那团黑气还是得意地站在他们面前。呵呵笑道:“反正,我有足够的办法杀死你们。就算你们拿着这把剑,也不知道怎么使用它,对我来说,有恃无恐。其实我现在倒并不想杀你们,怎么说呢……一个人呆在这黑漆漆的地方是很寂寞地,又很无聊,我只想和你们玩个游戏,就看你们敢不敢。”它拖长了语调,慢吞吞地在周围绕来绕去。
“好,赌就赌,你说,要怎么做?”
“这里有九扇门,全部通过回到这里便算你们赢。否则,就把你们留下来陪着我老人家解闷。二十年对我来说很短暂,对你们来说却是很漫长的。”
千城点头,算是接受了他的赌注。
真的没问题吗?
连城有些担心。
他看着她,微微一笑,不再言语。
“你们是要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一起?我很公平的,给你们机会选择。”
“自然是一起。”
“可以可以,不过这两只鸟要留下,不能跟你们进去。”
“好,一言为定。”
门开了其中二扇,内有光华透出。孤、楚二人分头每人进了一扇门,那门便在身后合上,再没有一丝缝隙。
连城现自己身处在一个热闹的大街,周围人来人往,但都不认识她。有一些猥琐男子从她的身边经过,试图毛手毛脚,便被她毫不留情地一掌打飞出去。
“呵呵,这样就生气了吗?女娃娃真沉不住气!”半空中那声音传来,人形黑气在市集间飘来荡去,似乎十分愉悦,吸食着每一个人头顶上冒出的气体。
这些气体有的是黑色,有地蓝色,有地绿色,有的红色,最多还是灰蒙蒙似黑非黑,似灰非灰地一团混沌。
“你看,这里的人都浑浑噩噩,有些只知道吃和等死,有些穷凶恶极,有些杀戳成性,还有些唯唯诺诺,风吹墙头草,两边倒,全都是我最好地养分,有了它们,人间的邪恶气息就会越来越壮大,而我,也会越来越强大。这味道,啊!真的很好闻”
“少来,我看这些只不过是你的幻想,既然你还出不去魔窟,说明这里并不是真实的世界。你是在做梦想着花花世界吧我说。”连城果然一针见血。
那东西哈哈一笑,“被你看透了。其实这些是我五百年前的回忆,不过,很快这一天又要到来了,我会回到人间,重新统治人间,你等着瞧吧。”
“我怕我活不到那一天,所以也并不操心。”连城不冷不热地朝它瞥一眼,“喂,你还不快走,别在这里打扰我。”
“女娃娃,真有个性。我喜欢。”渐渐的,又变成光头模样的黑色人形迅速飘走了。
眼前景物一变,连城看到自己忽然出现在一片黑暗里面。
这是哪里?等待着她的,将会是什么呢?
第二百零九章:人之初
这又是幻境吗?
黑暗中,连城仿佛摸到了自己的手和脚,那么小……
“呵呵,真即是幻,幻即是真。我告诉你,你现在所看到的可不是我的回忆,而是你自己的过去,现在,也可能是将来。”那声音又开始开口说话了。
“什么意思?”
“意思是说,我虽然不能离开魔窟来到人们的真实世界,但是却可以让你们到达从前,或是将来。现在你看看你自己,是不是已经变成了一个婴儿?”
“怎么可能?人的生死轮回难道也可以被随意操纵?”连城不信。
“别人能不能我不知道,但是我,强大的黑魔王却可以!”那声音顿时隐没了。连城听到自己呱呱坠地的声音和母亲惊喜的呼唤:“看呐!是个女孩!”
“娘!”她的眼眶湿润了……多久多久,没有梦见过这样的娘亲,温柔美丽,眼角带笑。还是婴儿的自己,被产婆抱在手上,递给急急忙忙奔进产房的父亲看。
父亲也还年轻,有二十年了吧?他那时亦不过五旬,面白无须精神奕奕,看起来就像只有四十来岁正当壮年之时。
产婆用力打连城的小屁股,连城却是不哭:“奇怪,这孩子怎么不哭呀?”只见她睁大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父亲与母亲的容颜直愣。
“来,递给我看看。”母亲接过了连城,只见小婴儿把两根手指头塞进嘴里吸吮着,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
“瞧。我地连城又聪明又可爱。说不定在想什么事情呢?”母亲轻轻地摇着她。用那双温柔美丽地手轻轻拨开她地胎。露出一片饱满光洁地额头。接着她又说。“我说她爹。连城之名字你说好不好?像个男孩儿。女孩家应该起个芝兰雪冰之类好听些地名字吧?”
“有何不好?”父亲道。“我地孩子就算是个女娃将来也会像男儿一样意志坚定勇猛无敌。身为将门之后这是她地宿命。别让那些芝啊兰地名字婆婆妈妈。没得破坏了气势。”
“好吧。就随你。”连城娘无奈说。
小婴儿地眼睛骨碌碌乱转。她地脑子好像呈现一片空白。又好像闪过一些奇怪地片断。她不确定这是怎么回事?混混沌沌地。就像被人抽走脑中所有东西。打了一个哈欠。连城在奶娘地手上睡着了。
“呵。多么温馨感人地画面啊。可惜。没有我需要地不满和怨恨。一个小婴儿。出生以后不是该哭地吗?”那声音忽然又出现。带着不满道。
连城已经听不到了。她陷入深深地睡眠。
而这一觉。使她忘记了自己是谁,从婴儿时期开始,又开始经历另一遍人生。
五岁的连城在街头走着,忽然,有人朝她扔来一块石子:“乞丐!小乞丐!”
一群孩子嚷嚷着从面前跑过,女孩摸着脑门上肿起的大包。
不生气。
她对自己说。
师父让自己下山是来历练的,经历再多不公平的对待也不能不满,不能怨恨他人,否则。便不是修行。修行之人,应当努力去感化世人,传播真与善,这才是修行的大道。
连城深吸了一口气。
于是继续向前走着。
人们看到这个衣着破烂的女孩在墙角蹲下,把怀里一个细心用油纸包着的白面馒头递给了老乞丐,并把已经破成条条地衣裙一角撕了一片下来,给老丐包住流血脓的伤口。
这是她最后一个馒头了。
连城摸了摸肚子。一阵咕噜咕噜叫唤。
下山时师父只给了她五个馒头,连城吃掉了两个。还有两个给了一个瞎眼的婆婆,最后一个就给了老乞丐,她感到肚子饿,可是,历练才刚刚开始呢。她叹了口气,还有一个月零三天,该怎么办呢?
那老丐三口两口就吃完了馒头,眯起一双浑浊的老眼便向墙角一靠,睡了。女孩也在他的身旁坐下。抱着膝盖一脸烦恼的模样。
人们冷漠地从他们身边走过。
“喂!小讨厌鬼!这是我们的地盘。你在这儿做什么?”一只大脚踹在她的身上,小女孩被痛醒过来。她睁开睡眼,见到三个凶神恶煞的乞丐站在她地面前。
“我只是想休息一会儿。”小女孩解释。
“叭”!
一只脚再次重重踹在她身上。有人在她头上打了一下:“滚!滚远点!”
生气啊!快点生气!
耳旁好像有个声音在对她说。
不能。
连城摇了摇头,师父说,贪嗔痴,都是人性的弱点,愤怒更会使人失去理智,对修行来说这些都是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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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摇什么头啊?是不是大爷们说的还不够明白?”
又一只大脚眼看要落到她的头上,连城一动不动,却见四周围过来许多看热闹的。众人对着那三个乞丐指指点点,同时也没有人用带着同情和怜悯的目光去看楚连城。女孩正等着那只脚落下来,不料却听到有人哼了一声,不是自己的声音。
原来角落里的老乞丐不知何时身体向旁倾倒,却是仿佛有意,又仿佛无意地替她挨了一脚。
“多谢你了老爷爷。”连城向他露出真挚地笑容,老乞丐却眼皮一翻,看也没看她和众人,倒在地上便呼呼大睡。由于人群突然围观,那三个壮年乞丐心虚之下这一脚踹得倒并不重,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就走了,算是把这块地盘让给了他们。
连城猫下腰,继续在那角落里蹲着,双手怀抱膝盖,仰望天空,试图忽略掉肚皮咕噜咕噜直叫的声音。过了很久。老丐也抬起头来,仿佛觉得新鲜似的,也抬头仰望天空。
于是只见澜京城里面,一老一小两个乞丐望着天,眼珠子一转一转,呈现一副极呆的图画。
“不好玩,一点都不好玩。”
那团在街头四处飘荡的黑气时而聚集,时而散开,喃喃自语着:“奇怪。这丫头怎么还是没有怨气?我知道了,这孩子不会是傻的吧?可是又不象啊?”
它变成了一个人形,用两根指头摸着下巴,一副沉思模样。正待大袖一甩,再换一处场景,忽然那老乞丐开口说话,生生把它的动作打断。
“孩子,我问你,为什么你要把馒头给我。你的肚子难道不饿吗?”
“饿呀,可是老爷爷比我更饿。”小女孩毫无心机地回答。
“那么为什么你被那三个人欺负了也不生气,不愤怒,难道不会感觉痛吗?”“会痛。可是师父说:人们对你越坏,你就要对他们越好,这就是修行。”小女孩回答。
老丐:“……”
半天吐出两个字:“狗屁!真真是狗屁!”
过了一会儿他才如梦初醒:“原来你已经有师父啦!”老乞丐顿时痛心疾!他站起来,往腿上那么一抹,奇迹般地瘸腿变好了,一块狗皮膏药掉落了下来。他站在小女孩地面前。身形一下子变得高大,语气也变得有如洪钟,对她说道。
“小丫头,我便是江湖上号称地狗肉神丐,算起来也有些名头,不知你听过没有?娃啊,不如你跟了我吧,跟着我比较有前途。你看。天天有狗肉吃,还能四处云游,比你那所谓的修行有用多了!”他地语气充满希翼,眼睛放出毫光,期待地等着小女孩的回答。为了加深诱惑,还从怀里掏出一块狗肉并一柄翠玉小扇子,对连城说道,“你别小看这扇子,它可是会变大变小。扇起风来又凉爽又轻快。我老人家平常都舍不得用,现在送给你。只要你答应做我地徒弟就成,你看。我变给你看看。”老丐把手一抖,果然,那扇子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也不见有什么开关,极为神奇。
“无知的人类!竟然这样糟蹋宝物,它可不是用来扇凉的。”
那团黑气在看到翠玉芭蕉扇时眼睛一亮,忍不住又从暗处游移过来,盯着女孩脏兮兮地脸猛瞧,“这丫头的运气还真是好!”
小女孩见了这样有趣的玩具,当然也忍不住好奇。好在他们俩躲在阴暗僻静的角落里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否则必然要引来别人的贪欲不说。
那团黑气就在他们的身边绕来绕去,心道小丫头身上要是带着这么件宝物,对自己可是大大的不利。可是刚才又没见她拿出来,究竟藏在哪呢?还是她想趁自己不备的时候突然用芭蕉扇来对付自己?
就在它以为这出自神界的宝贝芭蕉会落到连城手里时,谁知小丫头态度坚决地摇了摇头,“不行地,师父说,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随便收。更不能到处乱认师父,否则他就不吃饭,饿死自己。”
此言一出,不仅人形黑气愣了一下,就连老丐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混蛋!真是天下无敌无耻又怪物的老混蛋!我知道你是谁的徒弟了,”他笑得涕泪纵流,“一定是那南海老不死!这臭东西!老臭东西!”说着,又哭又笑地走远了。
“可惜了!可惜了这么一个天姿过人的徒儿啊!”
显然他看起来很悲伤,走路都一摇一摆的,连城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过了一会儿才喃喃自语:“啊,我想起来了,这个狗肉神丐不就是那个狗肉神丐吗?”
白痴!
黑气化成的人形向她翻了个白眼。不行了,再看下去他会吐血!还是换一个地方,去看看那个姓孤的男娃娃在干什么吧。
第二百一十章:人性弱点
“少年人,要不要停下来让我老头子给你算一卦呀?”
孤千城在一个奇怪的世界里,有一个声音忽然很热情地插进来,在他耳边响起,打断了他向四周观察的目光。只见这地方古树参天,长得奇形怪状的牛马和野兽满地奔跑,街道不似街道,房子不像房子,倒更像一簇簇果子结在参天的大树上。
街道与原野连在一起,由许许多多灰色的小石子铺成,那个白胡子老头就在一棵巨大的榕树下摆着一个测字算命的摊位,方才正是他摇着手向孤千城招呼。
“请问老丈,这是哪里?”
孤千城特意咬了一下舌头,会痛,说明他在真实的世界里。
“这里啊,就是通往魔界之路。怎么说呢,有一些人非人,兽非兽,怪物非怪物的住在这里,我们称之为妖界。”
“哈哈!没错,欢迎你来到我们的世界,年轻人。”那个可恶的声音又来了,就在他的耳边回旋,一团黑气呼呼地平地而起,向他卷来,变幻出一个大头朝他挤眉弄眼。
“怎么样?我们的世界精彩吧?你看,这里有数之不尽的财宝。”它手一挥,立刻,灰色的石子路变得钻石一般闪光,无数黄金白银珍珠宝贝出现在孤千城的面前。
“还有数不尽的美女。”这个自称黑魔王的东西用手一指,立刻,凭空多出了许多衣着暴露的美艳女子。她们如水蛇般的腰身,白莲般的肤色,丰满的胸形与玲珑曲线在那一层层人间难以见到的华美衣物地包裹之下若隐若现,散发出极尽妖娆媚惑的气息。扑面而来地气息令孤千城不自觉地皱了皱眉。
女妖们像攀附着丝萝藤地菟丝花那般缠上来,手搭上了孤千城的肩。恋恋不舍地触摸着人类身上不同于别的物种般尤为细腻的皮肤。有的在孤千城耳旁吹气,有的绕着他观察揣摩,啧啧称奇,一面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议论:“魔王大人啊,何事把我们都召唤来到这里?”
“你们看这个人类,我把他带过来做客就是要让他好好享受一下魔界地风光。你们今天就什么都不要做了,好好的陪着贵客到处走走,参观参观,如何?”
“好呀!”
“求之不得!”
女妖们立即围拢上来。水蛇般地手试图触摸他地脸。接触他地身体。人类对她们来说仿佛有着致命地吸引力。她们你推我搡。你挤我踩。犹如在分食着一块惹人垂涎地鲜肉。直到有人咳嗽了一声:“好了。你们。没看到客人并不喜欢你们吗?快快散了吧。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女妖们似乎对这个声音这个人有一些忌惮。孤千城一看原来是那个在树下测字算卦地老人。他站在树下摇着一个铃铛。女妖们便纷纷退开他地身边。
“魔王大人!”那些女妖又缠上来。“他说他不喜欢我们。怎么办?”
“没用地东西!”黑魔王不耐烦地推开她们。“滚吧。”他又转向孤千城。脚下土地如同在方寸间就缩短。眨眼站在他面前。“难道这些女妖长得还不够美?你连看都不看她们一眼。”
“美又如何?丑又如何?人心只分善恶,妖心也一样。我只感到一阵令我烦恶地气息。并没有看到什么女妖。”
“那好吧。”黑魔王挥了一下手,突然出现的女妖们又突然消失了,刹那间周围又恢复了平静,“你说的是什么道理我不懂,但是在妖魔界,没用的东西就得消失。”它转过头去,对着那个摇铃的老人说道:“守界之人,这是我和他之间的赌约,要是你插手进来,便不算了,所以你最好还是遵守我与你的约定,咱们各走各路,互不干扰。”
那算命先生道:“只要你不伤害他性命,我自然不来管你,否则,就不要怪我多管闲事了。”
“好吧好吧,”黑魔王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罗里罗唆,反正你也管不了我几年了,暂时就让你得意两天。”“那么,既然美色和财宝都打动不了你,我们换一种游戏的玩法怎样?”它突然笑得阴险。
孤千城看着突然来到面前的一张大脸,点了点头。
“那么,先让我来看看你心里在想什么?”它忽地一下化作一道黑烟钻入孤千城地体内,一会儿就出来了。
“啊!我知道了!”它显得十分得意。
“那么,我就让你来看看发生在未来地事情吧。你就会明白,人类有多么愚蠢和爱自欺欺人。你们所坚持的,不过是些无谓地执着而已,到头来你会发现,什么都没有。只有我们魔才是永恒的!”
它地手一挥,周围多出许多像树枝一样的东西,在地上蔓延,如同大地开始龟裂。
孤千城闭上眼,便觉得地在旋转,空气不停扭曲和膨胀,沉闷的空气憋得人透不过气来,等到他终于呼出一口气,发现自己身在烽火连天,血肉横飞的战场。
他看到自已率领军队攻城掠地,宝剑的光芒映照着一张杀伐决断的脸庞,举手一挥,便有一排排利箭朝城池射去。
城楼摇摇欲坠,刻着清楚的“澜京”二字。
就在他挥手命令进攻时!
她出现了。
站在城楼之上,一面“楚”字帅旗在身后迎风招展。银色盔甲裹住她挺拔的身躯,银盔之下,一张脸冷漠绝然,没有半分温柔地注视着他:“想要灭了楚国,先从我的尸体踏过去。”
“为什么连城?你明知一日不攻克楚国,我便没有力量与他为敌,到那时,秦国攻陷整个南方,难道你要我眼睁睁看着你成为他的女人?”
“首先我只是一名战士。我姓楚,名连城。楚氏一族。生当驰骋疆场。死亦马革裹尸。便是宿命赋予这个姓氏存在的意义。不管是谁来侵略我的国家,我都会不惜一切代价,保卫我的国家!”
“你这是愚忠!愚孝!”
“没错,我就是愚忠愚孝。不管你也好,秦政也好,有谁想要侵略我地国家。楚家军哪怕战至最后一兵一卒,军旗也决不会倒下!”
“楚连城!你别忘了你身上怀着我的孩子!”
孤千城高声怒吼!“楚国已视你如叛徒,为何你执迷不悟?难道死一次还不够吗?你救了他们,又有谁来救你?”
“我知道。但这是我地命运。红颜祸水,终误国。呵,他们说地其实没错。”
“愚蠢!”
“孤千城!”她还是连名带姓喊他的名字,“今日一役,我知道你不可能退兵,因为你也要保护你的国家,你的臣民与亲人。而我只是选择了与我的家国共存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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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他地选择?国重要?家重要?还是她更重要?
……忽然眼前的影像全都消失了。
孤千城喃喃地重复着:“我和她的孩子!一个孩子!”一时间,内心里翻腾若江海,那些喜悦、苦楚、爱恋、无奈、深情,一齐涌了上来,竟然无法压抑,无法平息下来。
他的目光只看到黑魔王飘到了战场上空,尽情地吸食着那些血腥与怨气,那使得它如皮球一般壮大起来。
“看到了吗?孩子。这就是未来。”
黑魔王飘到了他面前:“你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吗?我可以告诉你。你选择了她。你抛弃了整个国家。你不但成了沧流国的罪人,还最终失去了她。想知道吗?我这就带你去另一个地方。”
一片沙漠。
无边无垠的沙漠。
在这里他看到战事一场又一场发生。幽国与楚国、沧流国与楚国、楚国与秦国,还有无数小国家之间的互相吞并与掠夺。谁都想要灭了谁。谁都想要成为最强大的。楚国灭了幽国,沧流国统治楚国,秦国最后把中州大陆的土地几乎全部踏在了他们的铁蹄之下。
就像一幕幕电影快速地闪过,人间烽火连天。戎马倥偬,干戈寥落。
似乎只是一眨眼间,又似乎,漫长得仿佛隔绝一世。
久久地,那股沉抑压得他无法呼吸。
忽而,眼前一亮,他看到自己带着军队经过一座山岗,并忍不住下马循着小道走进了一间山间茅屋。
院子里,一个可爱的孩子睁开乌溜溜大眼躺在摇篮里,一根手指头放在嘴里吸吮着,看到他进来,便伊伊呀呀地朝他伸出了莲藕一般细嫩的小胳膊。
顿时,一股父爱与温情浮上孤千城的心头。
这是我的孩子啊!
与连城的孩子!
远远望着那一幕的孤千城都忍不住要伸手抱抱他,他的眼睛像自己,嘴唇像自己,鼻子像她,下巴尖尖,脸宠嫩得能掐出水来,这世上或许再没有别的孩子比他地孩子更加可爱!然而,孤千城最终只是微微动了一下手臂,没有张开怀抱迎向期待着大人拥抱和亲吻地小婴儿。
他走了,身上的盔甲发出沉重地声音。身后,是婴儿失望的眼神,和一个女子眸中闪过地复杂的目光。
败了。
最后一场战役,几乎全军覆没。
秦政站在他的面前,大军黑压压在身后一字排开,而孤千城独自一人在燃烧的火海中,脚下遍布士兵的尸体,染血的盔甲与战场弥漫的浓烟交织在一起,火箭火石全部向他身上投来,而他就那样看着秦政,身边仿佛有无形的气隔阻隔了一切,火箭射到他的身上便掉落下来,虽然未伤到他分毫,却使他看上去像来自地狱的修罗,令人不寒而栗。
秦政挥手命令已射到手脚发软的弓箭手们收起攻势。
“你知道你已经败了。沧流国已没有能力再和秦国打上一仗,你因为一个女人而失去了民心。孤千城。我不知要感谢你还是要嫉妒你,你把国家交给孤历。却一人带着她走了。这些年虽然你们隐居在深山,你觉得,能瞒得过我的耳目吗?我早就说过,我不仅要得到天下,还要得到她,这场战争无可避免。而你就是因为太过于贪恋宁静。才失去了战机。你的百姓不再信任你,你地努力最终付诸流水。沧流国的历史,从今天开始结束了。”
一滴血泪,从孤千城地目中淌了下来……他似乎看到了父王临死责备地眼神,身为沧流国新任的王却战死在沙场的孤历眼中那股依然深深的依赖,他们寄予了他所有期望,而最终,自己负了他们,也负了整个天下!
“现在,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我愿意一死。但请你善待我国的百姓。”孤千城举起了剑,目中流血,眼神流露出最后一丝眷恋,他看到了连城抱着孩子在战场的边缘。
“来世,连城,你等着我!”
“不!”
她冲上来阻止了他,一把打落他手中地长剑,站在了他面前。面对那志得意满的秦国帝王,她说:“我可以答应你的条件。但是。必须让他走。”
“可以。”秦政没有任何犹豫,点头。
“不要求他。成王败寇乃是自然生存的法则。即使我败了,也决不向人摇尾乞怜!”
“傻瓜。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不愿你死,因为我们还有孩子。”
她转过身,触摸到他的脸,沉默,缓缓的,踮起脚尖,将冰冷的唇畔贴上他的。
“当然我知道你有你的骄傲。我是爱你的,但也爱我地家人,我的国家。所以,最终我失去了一切。直到最后才明白这一切的因果都缘于执着,如果能够早些放下,或许我们就不会经历这些人世的苦楚。但是我不后悔,每一个人活着,都有他存在的意义,我和你,因为有责任,所以最终得不到幸福。罢了,来世,记得一定要投胎到寻常老百姓的家里,我们就可以做一对平凡的夫妻。”
他不明白她为何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突然有一股不祥的预感。
映入眼帘地是秦政地脸,他看着自己:“天下,连城,还有你们的孩子,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他们。你地孩子我会当作自己的孩子,要让他知道我才是他地亲生父亲,将来,他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帝王,比你我更加强大,他,会是我的孩子!”
一股怨气从天灵冲了出来,孤千城仰天长啸!
“不!”
“啊!多好的养分啊!”黑魔王贪婪地吸食着,把那些怨气一点一点收到自己的体内。
这才是它真正需要的东西,从人的身上真实散发出来的怨气,而不是只能在想象中回味。身具灵气的人果然散发出的怨气也特别强大,足够它进补了。
画面仍旧在播放着,孤千城看到了自己自刎身亡的同时,连城同时倒在了他的身旁,鲜血正从她的嘴角流出,最后一刻,她终于,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身边躺着的则是他们的孩子,睁大了一双乌溜溜的眼睛,不哭也不笑,仿佛正若有所思地看着这一切,直到有一双手托起了这小小婴儿。
而那秦国的王,沉重的盔甲之下坚毅刀削般的脸宠,竟也流露出哀伤,双目滚滚,淌出了两行血泪……
雨滚滚而下。
天上开始下起黄沙……那个人,必定也深爱着她,所以他的痛苦并不比他们少。
爱情是这世间最难以解答的东西,也是人世间最幸福却最令人痛苦的折磨。
罢了,就这样,一切全都结束。
孤千城闭起了眼睛。
所有画面,如同火光般熄灭。
“你为什么要让我看到这些?”他问,冲着虚空里飘浮的一团雾气。
第二百一十一章:自古良将多凄凉
连城在她自己的梦里慢慢长大,她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一个少女,遇见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经历许许多多次修行者的磨练,从遇见儿时的秦政,再到修行之期已满,师父嘱她下山之时。一晃十八年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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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身上充满着一个修道之人的淡泊与坚定,也带着一种超脱俗世的豁达,她的性格似乎找不到任何缺点,甚至没有什么事能勾起她的兴趣、愤怒与忧伤。是的,她太过于淡定,正是道家所讲的清心寡欲,无欲无求,凭着一颗善良纯真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虽然看遍世间百味,却依然保持着一颗纯净之心,没有厌倦,没有烦恼。这都是黑魔王最最讨厌的东西。如果说她无忧无虑那也勉强,只能说,她真的达到了一个境界,那些修真的牛鼻子们通常称之为“悟性”。
黑魔王百无聊赖地看着她十八年来的所有经历,忍不住喃喃自语:“真是一个修真的好苗子,可惜,我们不是同道中人。而且我也不喜欢女人。更何况真正的修真门派早在五百年前就衰败了,否则这样的好苗子真是会使得人人抢破了头啊。不对……”它忽然又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好像少了点什么?”
它从一团变作两团,一团原地休息,一团跟着连城下了山,进入市集,直奔将军府。
“啊啊!我好像闻到阴谋地味道了!”它兴奋起来!“好惨烈的景象!啧啧!人凶残起来真是比野兽还凶残。而人傻起来地时候,又比猪还傻!”
眼前的护国将军府。又重复了数年前的那场浩劫,连城从炼狱般地火海中醒来,见老父横刀拄立于院中。双目圆睁,却已死去多时。母亲依偎在父亲的脚旁,就像一如既往的从前。祸福与共,生死相随。全府上下家丁护院。与跟随父亲形影不离地几位将军,全部自刎身亡,火箭在院中乱蹿,点燃了柴油,呼呼的火势借助西风,猎猎卷舞,火龙乱蹿。
“啊——”连城仰天长啸,一道强烈地杀气冲天而起!
早已等候多时的黑魔王赶紧飘过去,一丝不漏地把那些愤怒、杀意、怨恨,收归体内。连城的情绪在随着梦境波动。她不安、焦燥、愤怒、怨恨。杀气冲天!
黑魔王狂喜无比!养分啊!好多好多养分!!
梦境中的楚连城背起了一名身体几乎被箭射成刺猥的男子,忽然。好像感觉到有人在看她,喝了一声:“谁?!”
黑魔王忙向旁边一飘。躲在了暗处自言自语:“不愧是先天灵气强大的修真苗子,这样都能被她感觉得到。”好戏才刚刚开始,万一惊了梦就不好了,在这少女身上冲天的愤怒与杀气正适合它享用,它还不想这么快就结束游戏。原来以为在这丫头身上没有任何收获,没想到惊喜来得如此之大!
人嘛。不同于妖魔神仙。果然个个都是有弱点地。它几乎兴奋得手舞足蹈。
有了这些养分至少能抵百年功力。离它破除封印重临世间地日子。越来越近了!
“不如再去看看你地未来地吧。娃娃。那一定会更加有趣。”黑魔王招了招手。时空再次扭曲。
一副副画面迅速地闪过。遇到孤千城地连城。远去秦国地连城。遇到司徒凤飞、卫东楼地连城。决定要回到楚国地连城。她迷茫又困惑。在面对爱情与道路地选择之上。太过执着地信念。盲目地爱国情结。都在一副副画面中重现。刹那间如流光飞逝。
“真是个有趣地小娃娃。我们来看看你还能不能给我老人家带来更多地惊喜呢?”黑魔王浮现在半空。看着画面定格在金碧辉煌地楚国王宫。
“这里有什么特别呢?”它从半空飘落下来。落在白玉雕成地台阶下。看着空空无一人地皇宫天井。
很快,答案出现了。
全身上下无一点多余装饰的楚连城,穿着素白的囚衣,长发乌黑直拖至脚踝。她的脸上表情平静,目光淡淡的,似乎在嘲笑世人,又仿佛只是自嘲。一辆囚车推着她从玄武门而出,朝另一个方向驶去,前后御林军数百将她严密地看守起来。在那夕阳照来的方向,被重重宫阙所阻隔,楚庄站在王宫的最高处,默然地看着她,眼里仿佛有哀伤流露。
她被推出了午门,将被斩首示众。
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被认定是危害楚国,迫使沧流国前来攻打楚国的罪魁祸首,所以只有将他们杀死,才能鼓舞士气,令百姓与朝廷上下一心同御外敌,击溃敌人的侵略。
澜京已经是一座空空的城池,几乎所有士兵都被派去守卫城门,连皇宫也空空如也。可是在街道上却是人头聚集,百姓们不知从何处涌出来,也许因为害怕使他们更加躁动,也许他们觉得唯一聚集在一起才显得安全。他们听信流言,认定一切的祸端都是由她而起,若没有她,沧流国便不会攻打楚国。
殊不知,战争又岂是一两个人可以左右和决定的?某些人为了逃避自己的恐惧和过失,就把责任全部推给他人,一片菜叶丢到她的脸上,接着,便有更多的蛋壳、菜叶,甚至是能丢得动的石头,朝她身上砸来。无数声音在骂:“不祥之人!你这个祸害国家的女人!”
她听着耳旁无数人在骂,城外杀声震天,攻城的擂木击打在厚重的城门上,使门已经出现了裂缝,吱吱作响。尽可能多地士兵都涌上去。抵住那扇门,似乎以为那样就能保住整个楚国。
这场战争缘何而来。又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将要接近尾声,她已经不想再去深究了。
楚国地败亡早已注定,只可惜她先前总是看不透。以为可以挽回,谁知,我不负天下。天下人却负我。人,果真都是无情自私。愚昧而无知的。
“呵呵,你看到了吗?娃娃,这就是你的下场,很惨烈吧?自古忠臣无下场,自古良将多凄凉,你真是看不开啊。”黑魔王伸展着翅膀一样地多出来的另一只手,从囚车旁边摸过去。奇怪道,“可惜啊,为什么你不愤怒?难道他们这样对你你还不生气吗?”
连城在梦中只感到深深的悲哀,除此之外。一片空白。黑魔王深吸了两口气:“没有愤怒也好。只要是负面情绪都对我有利。”
接着,它便看到楚连城通透似能够看破一切世情地目光。周围扫视了一遍,那些嘈杂的声音。叫骂地声音,竟然奇迹般地安静了下来。
她说:“我知道你们只是因为害怕所以才想杀害一个女人和她的孩子,我或许连累了你们,但孩子却是无辜的,难道愤怒和害怕可以使你们全都泯灭人性,成为杀害孩子的凶手吗?”
人群的骚动刹那间安静了下来。
也许是出于曾经对这个女人的尊敬,又或许是出于自己良心的反醒,他们受到了震慑,尤其是在那个曾经号称战神,战无不克,攻无不胜,为楚国灭掉幽国的女人面前,看着她隆起的肚子,他们感到了羞愧,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恐惧国家被灭,恐惧城池被屠,恐惧侵略者会将他们杀死,恐惧他会为他地女人报仇。
沧流国地王,是为她和他们的孩子而来地,而他们如此对待她,他又会如何报复人们呢?
“别害怕,一切都会结束的。”那清脆地嗓音仿佛天空降下的甘霖缓缓飘荡在每个人的心头,“一场战争的开始只是为了它的结束,看透了,王朝的兴替其实只是为了使大陆得到更加长久的安宁。你们都不会死,我答应,只要有我在,我会保证你们的安全。”
“别信她!”
“这妖女!又在妖言惑众了!”
“大家别被这张美丽的脸迷惑了!”
“可是楚家世代忠良,楚氏兄妹也为我们楚国立下过汗马功劳啊!”终于,人群中有了不同的声音,“楚大圆帅因此战死,楚家军几乎已经没有剩下的了啊!”“是啊!若是楚家军还在,我们就不会这么快战败了!”
“是啊是啊!”
“全都是王充那奸贼,先是离间楚王解散了楚家军,又把楚圆帅诓骗害死在幽国,现在连一个女人都不放过,他到底居心何在!”忽地,有人像看透的智者那般呐喊出声。
随着那声喊,人群仿佛如梦初醒。
果然,便是这样!
正是这样!
“他们王家没有一个好东西!王充和他的父亲王和一样,都是祸国殃民的大奸臣!”
他们再也控制不住情绪,露出恐惧和愤怒!
连城掌劲在囚车的木栅栏轻轻一推,囚车应声而裂。硝烟散尽,人们看到锁住她的铁链如同纸糊那般,应声而落。
“哪怕玄铁打造的牢笼,也休想能困住我。楚国的百姓们,”连城眼中复杂,冷淡又疏远地道,“我不过是想知道我的父亲,我的家族,我们所做的所有一切,到底值不值得,而你们,令我失望。”她淡淡一笑,身形远去。仿若静止般的人群,在一阵沉默之后,顿时羞得无地自容。
她披上了她的银盔银甲,站在城楼之上,面对百万大军,孤伶伶一个人,与身后孤伶伶一座城,显得那样孤傲绝然,不可侵犯。
却又无比苍凉!
“如果你要攻陷我的国家,那么,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我并不想为了楚国卖命,却要保住楚这个姓氏不会蒙上任何历史的污点,楚家忠烈,世代忠良!
“为什么你看到自己的结局却仍然不肯回头?而且到死也没有一点怨气?”
黑魔王出现了,显得有些气急败坏,因为他还没有吸取到更多的养分。连城感觉到自己的梦已醒,她站在一片虚空中,周围混沌黑暗,但是身后的门已经合上,说明她已经走出赌局,或者说,走出了自己的心魔。
她回答它的答案便是——
世间一切皆是苦。苦因结苦果,人却是永远在庸人自扰,自欺欺人。而我,只是同情世人,也同情自己。没有怨恨,只有无奈。
黑魔王气急败坏地走了。
连城看着孤千城进入的那扇门还没有打开,只剩下最后一扇了,八扇门都已打开,只剩这第九扇。
二百一十二章:二十年赌约
孤千城盘腿坐在榕树下与黑魔王在下棋。旁边有个算命的在观棋,摇着大蒲扇充当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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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魔王分身一阵风般卷来,黑魔王用手一招,便投入了它体内。
“都结束了吗?”孤千城落下最后一子,伸了个懒腰,“将
“好小子!没想到你下棋能赢我,罢了罢了,好久没有这么痛快地玩过,我就当作输给你了。”
“不是当作,而是你的确输给了我。”
“说的没错。”算命的老头也乐呵呵地凑过来,“黑魔王,你输了。因为你的心底太多,杂念太多,也因为太想要赢,所以输了。不要低估和小看人类,有时候人是很聪明的。”
“好吧好吧我承认。”黑魔王不耐烦地推翻了棋盘。
“现在我可以走了吧?还有,告诉我为什么要让我看到未来?这对你有什么好处?”
“哈!我只是想让你看到我有多么强大,并且让你体会到在魔界有多么快乐,我们是妖魔,永生不灭的妖魔,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做到。你的身上有我需要的东西,而且有成为魔的潜质,这是我当初便看中你的原因。只要你愿意与我合作,我就让你成为这个世界最强大的人,享受数之不尽的美女,用之不尽的财富,包括整个人间天下!而你刚才看到的这一幕,永远都不会生,你可以改变一切,因为你足够强大,你可以打败所有的敌人。把属于你的东西,女人、天下,统统握在手里!好好考虑一下吧娃娃,我可是十分看好你呦!”
它弹了弹两根手指,忽然把手脚收起来,变作一颗大头望着孤千城。
“虽然你说的都不错。但是我宁可接受那样地结局,也不会听凭你摆布。”
“为什么?你会后悔地!”
“你是魔。你不会明白。只要我能拥有她地爱。比什么都更值得满足。我不会让你得逞所愿。把你带到人间让你去祸害人类。那样比一个国家吞并另一个国家更加可怕。所以。你也不必在此花言巧语哄骗我。”
“愚蠢地人类!愚蠢地人类!”黑魔王连连摇头。“没想到你们都这么蠢!我真想不明白到底你们地小脑子在想些什么?那个臭丫头也是。真是气死我了!”
“呵呵。黑魔王。你最终还是输了吧?”算命老人在旁边笑着捻须。
“哼。输就输了。难道我堂堂黑魔王会不认帐吗?”
四周忽地暗下来。孤千城看到妖界、算命老人和大榕树都消失了。连城站在他地面前。肩头停着凰鸟。而凤鸟见到他时立刻欢快地扑来。“恭喜你们。通过了人间九道门地考验。你们可以离开了。”黑魔王出现在他们面前。负着手。已经能够看到他模糊不清地脸。
连城皱眉:“它比我们刚见到时强大多了。原来我们都中了它的计!它利用我们释放出来的怒气和怨气成为它自己地能量,怪不得他要和我们打这个赌。”
“说得没错小娃娃。但是你们现在要后悔吗?来不及了!现在,留你们在这里也没用了,你们走吧。二十年对我来说不过是弹指一瞬间,我说不出来便不出来,我黑魔王是讲信用的。但你们也要记住。很快我会回来找你们!”
连城正欲拔剑,孤千城拉住了她的手:“它的力量根本不在我们想像之内。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将来我们还有机会对付他。”
“说得没错。”
一个声音忽然穿进耳朵,四周云开雾散,已不见了黑魔王的身影,在一片花开得艳丽的繁茂花园里,有一个老人蹲在花丛中,只见他正在用小锄头为这些植物松松土,再浇上水,这情景仿佛似曾相识……
孤千城想起
尘世之间,方寸之外,有神人居焉。
地火之海,魔域之门,居隐曰祈。
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的!传说,有一个神人祈连居住在地火之海守护着魔域之门,连通两个世界的通道。在那魔门之后,有群魔与神仙,那是区别于凡界地另一个世界,是修真梦寐以求的飞升之地。
上一次,在取地火之晶和千年地晰的时候,他曾见过他。后来想说与连城听,但她并不相信鬼神之说,而他也说不清平空得到的魔龙内丹来历,因此便什么都没有说。
再看那人时,只见他抬起脸,面容熟悉,却是榕树下见到地算命老人。
他呵呵笑着看他们:“我就是守护两界的祈连,来帮助你们重新封印魔域之门。这次真是多亏了你们,否则以我的力量已经很难镇住黑魔王了。”
“可是赌约只有二十年期限。”
“放心吧,二十年后,会有另一个身负使命的人来对付黑魔王。”老人神秘地朝他们眨了眨眼。
“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做?”
“先,要使凤凰得到进化,它们完成这一次的使命后会留在我这里,并陷入沉睡,直到十八年后才会重新醒过来找到你们。”
连城摸了摸凰鸟的羽毛。
看来她和孤千城并不是所谓的拯救末世之人,一切的因果不过才刚刚开始,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如今已不由得她不信这世上存在神仙鬼神,可是经历这些以后,将来的生活和整个世界还会平静吗?
祈连似乎看穿了她地想法,说道:“你们放心吧,封印了魔界之门,人间还是人间,至少会获得十几年平静,只不过人世间地浩劫,又岂止是由魔带来,真正的劫数,却是源于人类本身,野心,贪婪,和。你们出了这个洞口就会忘记今天所经历地,一切将会重新开始。”他又说,“我无法改变你们的命运,因此,既然你们已经选择面对,就不能再回头。这是命运,我不知这对你们来说,是好是坏。”
“您请放心吧,既然是自己地选择,便不后悔,更何况,我们根本没有逃避的机会。”孤千城反手去握连城的手,她挣了挣,片刻后,没有再反抗。
两人眼中,皆流露出一种历尽尘世之后沧凉的智慧。
“年轻人,留着这个,将来会对你们有所帮助。”祈连老人将一个锦囊给了孤千城,忽然间便消失,连同那片花海一起,不见了他的踪影。
“喂!”连城朝虚空里喊了一声,转而对孤千城道,“他还没有说怎么封印魔窟呢。”
第二百一十三章 无赖的怪招
“主人,祈连已经帮助我们进化,但我们还需要主人的血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力量。”
两只鸟站在他们面前,它们变得比人还要高大,全身羽毛金灿灿发出华光。连城与孤千城发现虚空不见了,黑色的漩涡也已经消失,脚下踏着的是山洞湿滑的泥地,在面前放光的是一面巨大的镜子,虽然它放出的光是黑色,但清晰无比。无数妖兽正疯涌着向那面镜子奔去,进入之后,便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它们仿佛受到来自异界的召唤,又仿佛被什么驱赶着往回跑,根本顾不得这洞里的两个人,一昧发了疯似的全往镜子里面跑。
有一个人倒在不远处显得精疲力尽而昏迷,那个人就是秦庄。千机剑被抛在离他身边数米远的距离,光芒微弱,然后渐渐熄灭下来。
“魔域之门即将关闭,不返回者,将永世无法返回,逐出魔界。”
他们仿佛听到了一道声音,接着,又一阵清脆的摇铃声隐隐约约响起,随着那招魂般的铃声,所有大大小小的妖兽,全都往镜子里面钻去,争先恐后,潮水一般。
片刻间,周围恢复宁静,所有妖兽除了那些尸体以外全部消失,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连城与孤千城分别划破自己的手腕,用血气饲养这对凤凰。看着它们身上的光芒逐渐涨大,越来越亮,最后白光一闪,周围什么都看不见,亮得几乎要刺瞎人的双目。当那面镜子开始渐渐由黑色变成了金色。光芒逐渐熄弱下来,他们同时也看到凤凰变成了两个光点,与渐渐聚敛的黑气一起,被吸入镜子之中。
圆圆的一面古镜,上面出现一对凤凰的雕刻图案,接着。倏然消失。
山洞深处,一片光芒蓦地腾起,脑中一痛,便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抽走。连城与孤千城在黑暗中望见了彼此地模样,他们的面前什么都没有。一切又重新回到了原点。
他们把昏倒的秦庄拖着出了山洞。
两人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不记得曾发生什么。凤鸟和凰鸟都不见了,山洞也变成了普通的山洞,满山妖兽不见,似乎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啊啊啊!幸好我们及时抢了几只妖兽地尸体出来。否则这些东西不白白浪费了!”
一群人高高兴兴地在烤着什么。剥着什么。见到孤千城黑下来地脸。有些心虚。很快献宝似地跑上来拿了一个袋子给孤千城:“主上您看看。这都是我们从妖兽身上收集来地内丹!刚才天象异变。天空惊雷作响。那些野兽便疯了似地往回跑。钻进山洞深处。我们想追进来。但是到了洞口就被奇怪地东西挡住。怎么也进不去。正担心呢。主上您就出来了!”
孤千城接过袋子。打开。里面有五颗圆圆地。鸽蛋大小地红色珠子。他把袋子递给了楚连城。
普通人食用这些内丹没有益处。反而会因为大补过头而导致走火入魔。留着可以等到以后有需要时给体质适合地人服用。他想也没想。便把东西存在了连城处。再对众人道:“你们把附近清理一下。再派人守住洞口。随时警惕。一有状况就发出警示。我们俩再到山上去转转还有没有别地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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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地怪物?可是。这山上已经没有怪物了……”众人一下子恍然大悟!“啊好地好地。您老人家慢慢去享受吧。去吧去吧!”
连城瞪了他一眼。甩开他地手。在众人暧昧地目光中。警惕地与他保持三步地距离。周围那些闲杂人等。哄地一下散了。
“既然这里已无事,我该回去了。”她说。
“我曾经告诉自己说,如果你不来,那便当作缘份已尽,从此再也不会强求于你,因为你的心中无我,纵然得到也会失去。可是你来了,这回我便不会再放开你,除非我死!”风吹动两人的衣衫,为了避开人耳目,他们站在了悬崖边说话。
“你想干什么?”连城立刻警觉,转身就走。
“原谅我,必须把你锁起来,才能防止你离开我。”
“你!”连城没想到他会这么无赖,直接扛起她就走,顿时羞得满脸通红,情急之下便揪他耳朵,“无赖!”
“没错,我是无赖,你又不是不知道。”
“放开我!”
“这可是你自己自投罗网,你可知那日分别之后,我有多么想念你,你肌肤的味道,还有发丝地味道……”
“无耻!下流!!”
“呵呵,说得好。也不知是谁先勾引谁?”
“是你先勾引的我!”
“好吧,我承认我承认。你别这么大声行不行?会被人听见。”
连城:“……”
顿时恨不得一头撞死好了!
“你说,如果我现在就去找你大哥楚云谈婚事,他会不会答应呢?”
“连城?”
孤千城回头一看,她开不了口,用一双愤怒的眼睛瞪着他。
“啊对不起对不起,不小心点你哑穴了。”
“混蛋!”她气得口不择言。
“你知道,我不会再让你回到楚国的,即使你仍然坚持。我会把你绑在身边,不管你愿不愿意,总之,你是我孤千城的女人。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别想再到处乱跑了。”
可是你以为,会有这么容易吗?
连城的眼中流出了两行泪。
大哥呢?大哥怎么办?楚家怎么办?与她有所牵连的人们该怎么办?私自来到沧流国并留在孤千城身边,这可以等同叛国之罪,若是那样,叫她何以自处?
“你放心,我一定会妥善处理,不会让你为难的。”孤千城停了下来,用手拭去她的眼泪,指尖停留在她精致的脸颊。
“我们会得到人们地祝福,并且,会永远快乐地生活下去。”
能吗?
连城不由问自己。
她知道,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他是,她也是。
“不管怎样,就当我绑架你也好,别再用那种眼神看我,大不了,让楚国来找我要人。”孤千城忍不住皱眉瞧着她地眼皮,气急道,“你要是不愿意,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小小的一个土坡,一只羊跳下去都不会死,更何况他。
这让她想起师父一向惯用地怪招,他老是说:要是你不答应我,我就不吃饭,活活的把自己给饿死!
都是无赖啊!一群无赖!
第二百一十四章:南下求亲
春去秋来的王宫显得萧瑟,菊花开满庭,松柏常青年复一年。
这里并不像秦国的王宫冷肃宏伟,也不如楚国王宫奢华富丽,沧流国的宫廷只有几分简朴与素雅的大气,这里也不吵闹,没有那么多花蝴蝶似的女人,就连宫女的人数也少得可怜,宫中内侍不多,到哪里都显得清幽安静。
匆匆月余,孤千城带着她返回宫里,接着就去了楚国求亲。他果然说到做到,制住她全身武功,并且派了人严密看守,连城虽然气愤,但是武功不如他。她的性格又是吃软不吃硬,每每那姓孤的温言软语求她两句,她便又心软下来,踌躇不已。或许她的内心也带着奢望,虽然面临艰难险阻,但有人正在努力,而她只需要付出耐心静静地等待。
只是这样的安静,又让她隐隐觉得有股不祥的气息在悄悄地潜伏着。
菊花开得正盛,夏天盛开的花朵却一片片凋零,落了满地,有几个宫人在打扫着庭院,连城从小径穿过,迎面撞上几个匆匆忙忙往来的大臣。他们匆匆向她行了个礼便直奔议事大殿,最近因为老国主还在养病,孤千城前往楚国,国事都交由小王爷孤历代理。那少年虽然还不够成熟稳重,但是却很上进,又有耐心,批阅起奏章倒比孤千城自己细致得多,由于怕自己天资愚钝容易做错事他总是遇到无法决断的大问题就召集一班大臣进行商量,因此大臣们的业务量也增多,变得更加繁忙了。
连城有时去给老国主看看病,有时在院中闲坐,修习内功心法,倒是不怎么练剑了。宫里只有几名老国主的嫔妃,彼此间倒也不互相打扰。
连城展开卫士送来的信笺,这是今天收到的第二封信,说秦国已经统治了整个北方。正在谋划举兵南下。这是即将到来的危机,也是沧流国与幽国楚国结成同盟的一次机会,他说再过几日,便可将一切处理完毕,让她等他,千万别不告而别,云
一封信洋洋洒洒地写了很多字,并说楚国已经答应联姻。但是连城身为帝师,婚事却不可以马虎,需由家长亲自主婚,楚国收下了沧流国的彩礼,并将派来使臣带着嫁妆与皇帝旨意,操办并举行他们地婚礼。意思也就是说,用她来换取两国间暂时的和平与同盟,连城虽然感到被利用而愤怒。但她亦知道这是唯一且最好的办法,孤千城已经做了他所能做的。
她亦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觉得在等待他的这段日子以来,内心一直很平静。或许,这也是自己想要的吧……偶尔,她如此想着,内心里总是很矛盾。这一个月都在下雨。
楚国王宫也终日被笼罩在灰的细雨中。雨雾使得宫廷的华彩仿佛褪了色,带着一层忧郁地浅灰。
楚庄坐在案前习字。
因为心情无法平静下来。所以他选择用练字来打时间。只不过字都被他给写坏了。揉成一团又一团丢在地上。
最后一笔落下。楚庄又是一阵心烦意乱。狠狠地把笔摔在地上。吼了一声:“楚连城!你为何骗我?”
当邻国地王带着丰厚地彩礼和大臣们浩浩荡荡地前来澜京求亲。楚庄几乎惊呆。半天都不一语。最后还是右相老尉迟田出面来解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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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千城在澜京住了十日有余。楚庄自不能避而不见。沧流国比楚国富饶十倍百倍。比楚国拥有更多地人口和土地。就算幽国和楚国加在一起都难以抵得上它地大半疆土。这样一个国家自然是不能得罪地。更何况对方带着一个冠冕堂皇地理由:希望两国能缔结盟约。共抗秦国。
于情于理。于国于家。楚庄都没有任何拒绝地理由。
但是。要这样容易就遂了他们地愿吗?楚庄不由切齿!
楚连城也是他爱的女人。有哪个男人会愿意将自己的爱情拱手相让?哪怕在她眼里,自己只不过是一个羽翼未丰的孩子,高兴了哄哄,不高兴时置之不理,至少她也应该尽到一个夫子的义务,就这样一走了之,算什么?
虽然这足以构成欺君之罪!可是她在乎吗?
楚庄自嘲地冷笑了一声。
“来人啊!取我的弓箭来。”
他忽然想出去打猎,泄一下自己心中的这股怨气。身为男人,最难以忍受就是被人夺去自己心爱地女人,哪怕为了利益,这也犹如在他的脸上狠狠打了一个耳光!他恨那个俊美无瑕的男人,也恨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他们都让他感到自卑,感到怨怼,感到一种深深的来自灵魂深处的悲哀!
身为楚国地王,他觉得自己什么也不是,什么都做不了,纯粹只是被人捏在手心里的一个玩偶而已,别人让他高兴就高兴,让他痛苦就痛苦,这种感觉让他愤怒、懊恼、绝望!
江小蝶走进御书房的时候,就看到他这副烦乱的样子,她的唇边露出一丝冷笑。
本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感到懊恼,原来还有人比自己更加暴躁。早该猜到的,不是吗?
她弯腰捡起了掉落在地上的纸团,展开来铺在桌上,又把内侍拿来的弓箭挂回墙上,摒退了众宫人,辰光殿便安安静静的只剩下他们两人。
“明知道你拴不住她的,又何必要生气呢?这一天迟早都会到来,她从来没有把你,把我们,放在她地心里,因此,也没有看在眼里。”慢慢地走近,到了那个少年地身边,江小蝶在他身边坐下,两人蹲在御书房桌子的台阶下面,一个默不出声,一个软语安慰。
在她面前楚庄不需要有任何掩饰,所以这么多年来一昧宠着江小蝶,允许她自由来往他地寝殿,也允许她插手自己的后宫事务。因为只有她是懂得自己地,只有她了解自己在想什么。有时候,她比亲人更加亲近,因为她能够看到他的内心,他们亦共同拥有着对一个女人的依恋与依赖,和一点点回忆。
“别哭,您现在已经是楚国的王了,拥有天下,拥有臣民百姓的爱戴,也拥有楚国每一个人的忠心,不该再有软弱的时候,您应该像一个王那样,勇敢地面对所有一切。”江小蝶轻轻地抬手,触摸他的脸颊,仿佛母亲般轻轻把少年拥在怀里。
他哭了吗?
楚庄愕然。
不可以让人看到他哭,看到的,就得死,就算江小蝶也一样!
他的身体一震,江小蝶自然很敏锐地感觉到了杀意。
她把他拥得更紧。
直到忽然间被推倒在地,衣帛撕裂的清脆声音随即响起
二百一十五章:阴谋之始
他疯狂地向她索要,就在御书房冰冷的地面,却不看她的脸,不吻她的唇,令江小蝶咬紧了牙关,承受着这种屈辱的痛楚。
一颗眼泪默默地滑出了她的眼眶。
身上传来撕裂般的痛。那种来自心灵的痛楚比的痛楚更加清晰,更加难忍、难言、难堪。
记得一年前,也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秋日,他要了她,却仍旧没有封她为妃。
江小蝶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影子,一个人的替代品。她做这个替代品,已经好久了,久到几乎忘了自己的名字,忘了自己还是一个有着自尊和自我的人。先前,只知道为了在这座宫里生存如果失去了楚庄的宠信,她将什么都没有,后来,渐渐的有了爱,才现把爱情给了一个心中无爱之人,是多么痛苦。而爱上了一个爱着别人的男人,比爱上一个无爱之人更加可怕,更加绝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陷入越来越难以自拔的深渊。忌妒和恨意一天一天像颗种子一样,疯狂地生长,疯狂地噬咬着她的内心。最终让她觉得,只有楚庄和楚连城的死,才能让她真正解脱这种痛苦!
咬牙承受着一凶猛快速的冲击,身体好像飘上云端那样,她更恨自己纵然恨着他,却依然会在他身下感到难以表达的欢愉。
这是贱吗?对的,她就是犯贱!
这是他第二次要她,原本以为他们之间就快要结束了,就在楚庄忽然宣布要把她嫁出去的时候,江小蝶曾经以为,自己的恨可以放下,忘记这所有一切一切,去做一个普通平凡的公主吧。但是,楚连城又回来了!而他则又一次让自己尝到了做女人的滋味。
御书房静悄悄地,偶尔会传来砚台被碰倒和杂物被扫落在地的声音。
谁都知道楚王和阳江公主在里面干什么。但谁也不会嫌自己的脑袋长得太牢而敢靠近御书房半步,更不会嫌命太长出去风言风语。
“你走吧,我不想再看见你。”
楚庄对穿好衣服地江小蝶说道。
江小蝶默默地起身。忍住愤怒地往楚庄脸上扇一巴掌地冲动。用手掩住自己被撕裂地衣襟。在他身旁坐下。
她不能走。要是此时让人看到她如此模样。今后在宫里也好。宫外也好。都将没有她地容身之地。而对她最为有利最直接地办法。就是要求一个名份。她知道。自己离皇后地宝座只有一步之遥了!这一切。其实还要感谢楚连城。不是吗?
外面雨继续下着。灰蒙蒙如同笼罩在人心头地阴云。
“你走吧。你知道我不会给你名份。今日所生地事情。你就当忘记了吧。”楚庄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试图驱散自己心头地阴霾。然而尽管耗尽体力。他此时却愈加感到烦燥。更加需要泄!
江小蝶简直咬牙切齿。
但她绝不会将这种情绪表现出来。她的聪明也正在于这点,默然接过了酒壶,为楚庄斟酒,她以一种似有意似无意地语气道:“陛下与她的维系就只有我了,难道现在连我也要逐出宫去吗?你刚被人夺走心爱的女人,难道又要把爱你的女人嫁给别的男人?岂非。自己给自己戴了绿帽子?”
“住嘴。”
楚庄愤怒地打断了她。
“即使您不高兴我也要说,你当初答应她要给我一切。但是我却生活得并不快乐。”
“那你要什么?”
“我要做皇后。”
“好。”
几乎没有半点犹豫,他答应。并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朕会满足你。”
江小蝶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
对付一个心死的男人,不简单,但也很简单,只要抓住他地痛脚加以利用,便能成功起到折腾他和满足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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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此时的楚庄只是在赌气,楚连城既然要嫁给他人了。那他便娶一皇后又何妨?而她早已失去自尊和所有一切。只有报复和权力能满足她,既然达到目的。又何必在乎什么手段?
楚连城!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虽然现在没法对付你了,但将来有的是机会。和尚跑了庙还在。她就不信她会不在乎大哥楚云和偌大一个楚氏将门。
“其实,陛下大可不必急着懊恼。”江小蝶唇边升起一朵柔美的微笑,“如今天下动荡,战乱必将四起。沧流国虽然与我们签定了同盟之约,但恐他们野心难测,有朝一日又来攻打楚国,我们其实只有趁早扩充实力才是必要和必需地,幽国野心由来已久,与我国势不两立,当前不是他们吞并我们,就是我们吞并他们,两国合二为一才有实力真正同沧流国抗衡。我们不能一味追求和平坐以待毙,不如派出楚家军远征幽国,吃下它们。虽然不一定成功,但毕竟有很大胜算。到时候楚云出征在外,万一有所不测,楚连城必定不会不顾他大哥,自然难以安安稳稳在沧流国做她的皇后了。”
楚庄闻言,神情一震。
回头只看到江小蝶唇边的笑意。
他这时才现,她也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当年那个单纯懵懂的小女孩。这些年来自己宠着她,竟没有现在她身上也起着一种质的变化。
她变得,和后宫中那些女人一样了。
不,也许更加恶毒一些!
但她说的没错,她地提议也正是楚庄唯一能扳回一局的机会。
做为男人,他应该博一博,哪怕用卑鄙的手段,做为一个国家的统治,他更应该博一博,是为了祖宗基业,楚国的兴亡。
“来人,传楚云进宫见朕。”他道。
声音不高不低,冷肃莫名。
江小蝶满意地退出了书旁,一路上她都没有掩饰自己一副过后狼狈的神态,不在意宫人眼中的诧异和迎面而来的不知谁向她投来仇恨的目光。
恨吧,她们越恨她越高兴。楚国与沧流国的联姻不会有所更改,她当上楚国地皇后也不会再有变故,在楚庄地心目中,所有人都是替代品,都是一样的,没有谁比较特别,他自然也不会特别眷顾谁。只是这个秘密只有她江小蝶知道,也只有她有能力利用这个秘密,并用它为自己争取到一切想要地东西。现在,才刚刚开始而已……
二百一十六章:宫廷惊变
王和死了。
深夜死于一枚穿墙而入的暗器。全府上下一百多名号称绝顶高手的护卫竟然无一人看到凶手何时出现,又怎样消失,仿佛只是随手被人那么的,随意给解决掉。暗器上还留有一个令人笑的称谓:路人甲。
死一个人在这年头原本不是什么稀罕之事,但死的人却是王和当朝贵妃之父,官居左相,位极人臣。
就在今天早上下着大雨的时候,下了朝,他回到自己府中。王和是个十分怕死的人,或许是平日坏事做多了,因此他才更加注重自身的安全,身边总是有无数高手保护,无论是白天也好夜里也好,睡着也好如厕也有,都有人如影随形,何况就在这样的青天白日。可他就这样莫名其妙死了。
他的死讯传到王宫里,楚庄还在与江小蝶翻云覆雨。闻知父亲死讯的贵妃王氏急匆匆从宫内赶至御书房,便撞上了衣衫不整的江小蝶,正从那扇门里出来。
两人相见,皆愣了一下。一个犹如梨花带雨,腮边仍挂着眼泪,另一个红霞未褪,脸上来不及收起得意的表情。
她们就这样凝视着,忽然,王紫嫣上前就撕打江小蝶。
这情景无论是谁都猜到她干了什么好事!这臭丫头!贱人!竟然在她遭逢丧父之痛的时候干出了不轨之事,怪不得秦落雪曾提醒自己要小心江小蝶!王紫嫣恨着,愤怒着,并且悲痛着,悔恨着,为了自己曾认为最好的姐妹背叛自己,一时间她妒火冲天,下手毫不留情。纵然两旁宫人上来拉扯也不能将这两个女人拉开。她们的头散开,衣襟凌乱,饰被扯下来,和揪下来的头一起散得七零八落。王紫嫣犹如了狂的母兽,而江小蝶也非省油的灯,她曾在市井厮混,又经历过落魄与日日死亡的威胁,天生便有一股强韧的生存。王紫嫣因为悲痛和愤怒之下失去理智的厮打只能使她本能地反抗来保护自已。片刻间两人都狼狈不堪,不仅被各自锋利的指甲刮破脸,衣服饰更是落得到处都是。
直到有一个声音忽然如炸雷般响起。
“住手!你们这是干什么?疯了吗!”
楚庄愤怒地出现在她们面前,江小蝶一惊之下,忙掩了脸,飞奔而去,剩下王紫嫣呆若木鸡地伫立在原地。
“来人啊。把她打入冷宫。今后都不要再来见朕!”
“王上!陛下”王紫嫣不可置信地被拖走了。就这样。因为和江小蝶打了一架。她跑了倒没事。倒要把自己关起来。楚庄果然偏心!传言没错。看来他们地关系早就由来已久。为什么自己以前不信。终于酿成了今日地苦果!刹那间。丧父之痛与失宠这样接连地打击令王紫嫣几乎绝望。她目光直直地看着楚庄。一步一回头。试图在他眼中看到一丝怜惜。然而她失望了。她地目光也渐渐黯了下来。如同一条破布。被凶神恶煞地宫廷内侍拖走了。
在这宫里。一朝失宠。便再也什么都不是。
她好恨!原以为秦国撕毁条约。虎视眈眈南下侵略。秦落雪在宫中地地位早已一落千丈。甚至已当作人质被幽禁起来。那在这宫里就是她王贵妃独占枝头。皇后宝座唾手可得。谁知一夜风云巨变。不仅自己在朝中地靠山。她地老父亲死了。就连自己也一夕失宠。打入冷宫。从此将永世不得翻身。
这一切都是怎样生地呢?
犹记昨夜还是旖旎。君恩似海。一刹那。风云突变。自己便沦落为后宫千千万万失宠之人中地一员。
浑浑噩噩的,似听耳旁有人对她说:“贵妃娘娘,冷宫到了。”
王紫嫣抬头一看,破落的一座宫院,杂草丛生,蛛网遍布,似已经很久没有人迹,其实,只是没有人打扫整理而已。一个疯了地女人忽然从她面前跑过,喊着:“王上!王上!你来了啊!”便向她身上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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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紫嫣尖叫一声,没命似地往回跑!
然而那扇吱嘎作响破败的门咣当一下,合上,她被关在了这里。
押她的人全都走了。
王紫嫣绝望地坐在地上,面色一下子苍白。
楚王宫风云突破,对于居住深宫的女人们来说,没有比得到和失去宠爱更大重要的大事,也没有比巴结宫中新贵更加要紧地大事。
三日后,楚庄正式答应了沧流国的联姻请求,算是奠定了两国间和平同盟的基础,接着便宣布楚国要立新王后,便是曾与楚王共患难,少年便互相有情的江阳公主江小蝶。
忙着打点送往沧流国的妆奁,又要筹备皇后册封大典,楚国上下忙得不可开交。
其中最得意莫过于江小蝶。
楚云进宫后不知楚庄对他说了什么,回府之后显得闷闷不乐,颇为烦恼。同时又要他认江小蝶为义妹,让江小蝶从将军府出嫁,楚云作为女方的主婚人要亲自操办江小蝶与楚庄的婚事,这等于剥夺了他去参加自己亲妹妹婚礼的机会。没能看着自己掌上明珠般地小妹出嫁,楚云心中着实不快,但同时也为她感到高兴。楚云很清楚自己的能力不及妹妹,她比自己更有资格继续父业负起保家卫国的责任,但是她既然找到了能令她幸福的人,尽管那人将来有可能成为自己的敌人,楚云依旧祝福他们。因为楚家对楚国早已仁至义尽,无论连城选择什么,他都不会反对。
连城是他最重要也是在这世上唯一的牵挂,不管她选择司徒凤飞也好,选择孤千城也好,楚云都无条件地认同,从始至终他都希望连城能像普通女人那样,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尽管过得简单,但可以从此远离战争。他相信,那个姓孤的男人会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
想起即将要到来的与幽国之间的战争,楚云选择了沉默,他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连城。只是写了一封短短地信,告诉她一切安好,不要挂心他和其他人,另外,告诉她不管将来如何,无论她怎么样选择,哥哥永远不会成为妹妹地敌人……
第二百一十七章: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
他是说,如果将来她选择帮助沧流国,楚云也会冒着被千夫所指,为她,宁可放弃楚国。决不会在战场与她相见。
一封信看到这里,连城便知大哥已然萌生退意。
其实在国与家之间两哪个更加重要,楚云比她更看得开。但这关乎到整个家族的荣誉和楚家军的前途,一旦真有那么一天,不但连城难以选择,就连在天上的老父必定也会气得暴跳如雷,不会再承认他们两兄妹是楚家的一份子。身为楚氏将门之后,只能以身报国,死而后已。
这是家训,也是列祖列宗的遗愿,楚家任何人,都不可以让楚这个姓氏蒙羞,否则便对不起列祖列宗在天之灵,使楚家被万人所唾弃。
连城看过家书以后,内心翻腾,难以自抑。
哥哥虽然如此豁达,但她又怎么让他做不忠不义,不孝不仁之人,这一刹那,她萌生悔意。
自己果真太过自私,只考虑到自己,却没有考虑到家人的立场和楚家世代忠良,如今虽然两国结成同盟,一旦有一日再起战火,该帮助谁?背叛楚国,列祖列宗在天之灵难容,背叛沧流国,又会被千夫所指,楚连城啊楚连城,你真是一念之差,便铸成大错!
她心情抑郁,矛盾不已。
既然都成定局,将来事只能将来再说。大哥若真能辞官归隐或许是件好事,只是辛辛苦苦带出来的军队与各位将领,不知他们又会有什么样的结局?
连城捏着信纸,脑袋懵懵的,无法相信自己竟然真的有一天和那姓孤的走到一起,可是事实摆在眼前。自己总是太被动,所以一次又一次被他得逞。心中虽然有深深地顾虑,但在灵魂深处,又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告诉她,她是应该高兴的,毕竟,他爱她。而她,也爱着他。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今日的这封信却成了他们兄妹之间最后一次联系。政治将他们的距离远远拉开,而某些阴谋人士的紧逼相逼也导致了他们不得不中断联系。
屋子里黑黑地。夜已深了。
蜡烛燃烧地火焰一下又一下跳动。爆出朵朵烛花。她和衣而卧。直到忽然警觉。有一个人出现在她床头。
“谁?”异常熟悉地气息。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刚刚早上才收到地信笺。他在千里之外。怎么就突然出现回来了?但是连城此刻却很郁闷。裹住了被子不去理他。
他爬上她地床。
三下两下脱去衣服。
“连城。我很想你。”
“你你!你想干什么?”突然感觉到的危险令她浑身汗毛都竖起来,缩着身子,不自觉地往里退了一点。
“这是我的王宫,你说我想干什么?”
“哎哎!你无耻!”
他睁大一双眼,显得很天真:“我又没干什么呀?”
“那你干嘛脱衣服?”
“难道休息一下也不可以吗?”
“休息也用不着脱衣服!”
“那好吧。”
他躺下来,并且老老实实地把衣服穿回身上。手臂一伸,把她揽到了怀里,连城挣了两下,没有挣开,像团粽子一样被人死死抱住,她的额头出现黑线。
“别动。”她扭动了一下,立刻被人按住头部,“我只想这么抱着你,闻到你的气味。感受你的存在,如此而已。”
在他的怀里,她可以听到自己紊乱地心跳,以及某种不自然的悸动。她甚至,感到了一丝麻麻的电流通过他们之间,有什么仿佛要汹涌而出,而因为彼此的克制,这种悸动变成了压抑,使人心头如擂鼓般跳动着,她仿佛可以感觉到他身上传来滚热的气息。幸好隔着棉被。否则这样的尴尬真让她羞愧欲死。
时间过去很久很久,他都没有再说话。连城悄悄地松了口气。闭上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唤她:“连城?”
“嗯。”
“连城?”
孤千城低头一看。她把头埋在他的胸膛,睡着了。
他叹了口气,只得在她额头一吻,偷偷地亲了亲她的唇,接着,也闭上眼睛。
直到身边传来均匀地呼吸,连城才睁开眼。她没有动,只是看着他的眉,他的眼,他熟睡的脸宠,想着自己的心事。
窗外忽然雷响了,大雨倾盆。
外面风雨交加,却显得夜更加宁静,雨淅淅沥沥下着,窗户大多关上,蜗在房中的人们此刻会觉得特别心安,特别静谥,尽管外面落着巨大的雨点,房子里的气氛却会让人感觉到幸福挥的味道。
这就是雨夜地特别之处。
到底是怎样一种矛盾的感觉连城也说不出来。外面落着雨,空间似乎就变小了,感觉也变得特别敏锐,在这个静静的房间里,一张窄窄的床上,就剩他们两个人,周围流淌的气流逐渐逐渐,好像有些变味。当她感觉到不对的时候,就真的有人在她身上制造出一波一波非常奇怪的触感。似乎有点儿麻,又似乎有点儿痒,令她神经立刻紧张起来。连城几乎全身僵硬,她闭上眼,装睡。那根手指起初只是拨了拨她的面颊,接着便肆无忌惮起来,爬过她的眉,她地眼,她如雪山般坚挺地鼻梁,慢慢抚过她紧泯的嘴唇,接着,又拉扯她地耳朵。连城的眼皮动了动,还是坚决死死地闭起,就是不睁开!
那个不知被打雷惊醒还是感觉到她地凝视而清醒过来的男人便单手支起身体,一只手把玩着她的头,另一只手托着下巴,漂亮的桃花眼一眨一眨地看着她。
连城本来不想理他,可是他又忽然凑过来,在她耳旁吹了朵气:“连城,你想不想要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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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
她一愕,立刻睁圆双眼:“不,你想干什……”话不及出口,就被突然袭来的火热的唇片给堵了回去……
趁着自己还有理智,连城推了推他,却撼不动这个比小山沉重的男人。该死的!居然还使出千斤坠!欺负她功力只恢复了五成吗?
“不要乱动。”他皱眉,“难道你想要我快一点开始吗?”
“你无……”
“耻是吗?咳,这句话你已经说了第一百遍了。”孤千城无奈地叹气。
“喂!你挪开一点,拿掉你的爪子!你在干嘛?”她惊骇地现,这混蛋开始脱她的衣服。别看这一层又一层的宫廷装束穿起来特别费劲,脱起来却是异常省力,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减少,惊得她对他怒目而视,黑暗里看不清连城的脸已经如同煮熟的虾子,她现在恨不得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进去。虽然已经有过一次肌肤之亲,但上次是上次,跟这次不一样,上次是为了救他,而这次却是在他清醒的情况下。
孤千城一手把她拉入怀里,一手扣住她的下巴,头低下来,温热的唇一下子覆住她喋喋不休的嘴。
第二百一十八章:你我的退路
他的手臂强健有力,连城挣不脱,所以选择以沉默来反抗,咬紧了牙关,死也不肯让他的舌侵入。
孤千城抬起头来看她,她没有防备,所以微微地松口,为了掩饰自己的狼狈,只有狠狠地回瞪着他,看着她冒火的眼神,他只是抬起手,像安抚着一只小狗小猫,在她头上摸了摸,缓缓松开手臂,只轻轻地把她揽在怀里,头复又低下,唇轻轻地擦过她的唇,若即若离,麻麻痒痒的,让她的心弦也跟着一起颤动,猛地,扭过了脸去。趁着头脑还清醒,她推他,但对方显然较为强悍,纹丝不动,连城急急躲避他的唇,这样的亲热让她感到莫名害怕,以前他也曾吻过她,可这次好像不一样。他的眸中充满危险,令连城不由自主想起那一次被撕裂般的疼痛,她的脸红起来,嘴唇也哆嗦,既害怕,又无法抗拒身体自然而起的反应,她的手指捏紧又捏紧,狠狠掐住他的胳膊,试图使他放弃,可是那姓孤的丝毫不为所动,揽着她的腰一直追逐着,咬着她的唇,并且一路顺着她的脖子滑了下去。
连城愕然惊觉的时候,现自己身上只剩下薄薄的亵衣。
“啊!”
她惊叫了一声,倏地被人堵住嘴唇。
孤千城轻轻地扯着她的衣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另一只手仿佛不经意间,滑过她的锁骨,令她猛然一震,脸红到了脖子根。他捂着她的嘴,轻轻嘘了一声:“深更半夜的,你想让人听见吗?反正我是不介意。”
“你……”
她怒瞪着他。现自己的身体远比自己的意志要诚实,想要使劲地时候奈何全身都酥酥软软的。提不起半分劲,这样的现让她惊恐,急忙翻过身准备逃脱,可是身体才刚撑起一半,孤千城的身体已经压了下来。
“你这个家伙!快停下!我没说愿意啊!”
“可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难道不该履行做妻子的义务吗?”
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少,心里越来越慌。嘴里也越来越乱,逮着什么喊什么了。“喂你别碰那里!”连城又羞又急地喊道,双手只顾着去护胸,下身地裙子却又少了一件。
“孤千城。你下流无耻!”
“我不下流。只是无耻。”他笑。修长地手指滑过她已然半裸地肩膀。带起一串仿佛要起鸡皮疙瘩似地激灵。
连城感到了一种内心深处涌起地害怕。
“别怕。我保证。这次不会痛。”他固定住她地手和脚。深深地吻她。用手抚平她眉间起伏地山川。她脸红耳赤。用力瞪他。不小心便着了他地道。脱口骂道:“谁怕了?老娘我才不怕!”
“不许说脏话。”他堵住她地唇。用一根手指。连城用薄被裹住几乎暴露地身体。又羞又恼地往床里面缩去。幸好烛光很昏暗。多多少少掩饰了她地羞愧。过了一会儿。奇怪怎么突然没动静了?难道良心现?决定不用强了?
连城闭起地眼睛打开了一条缝。只见他正把一层层帐幔放下。她这才现原来纱幔一直都是打开着地。刹那间。她更加觉得羞耻而无地自容。唯一地反应。就是死死拽住棉被地两个角。任凭孤千城如何拉扯。她只装死。当听不见。
两个人的耐心显然无法维持这样的拔河拔到天亮,他忽然松了手,连城警戒一除,他就忽然掀开了被子,连城大惊之下,来不及反应。已经被一个高大结实的身躯死死压在底下。
感受到他身上如火般地气息。几乎要把她的灵魂整个儿燃烧起来。他的手滚烫,身体滚烫。嘴唇滚烫,鼻息滚烫。令她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他想要什么。在那双往常如天空般澄净的黑色瞳仁里面,充满了之火,叹了口气,她只当今天在劫难逃罢了。
“连城?”孤千城压抑着,低下头来,低低地向她询问。他的声音已经显得沙哑无比,额头冷汗一滴滴冒了出来,显然在极力克制,尽管如此,如果她一定不愿意,他也会停下来。
其实本来只想逗逗她,打自己这一个多月以来的思念,没想到却失了控,他也并不是那么无耻啦,只不过面对心爱的女人,有哪一个男人控制得住占有的,但他的脑子仍然清醒,至少是在此刻,更不想她将来恼他、气他,因此,只得停下来把语气放柔,小心翼翼地恳求。
连城心一软,耳朵又红了起来,随即扭过头去:“那……那你把蜡烛先灭了。”
终于,这姓孤地无声地笑了,抬手掌力一吐,摇晃的烛火随之而灭。
芙蓉帐暖短,只羡鸳鸯不羡仙。
清晨。
她被一阵骚扰惊醒。
耳朵被人拉扯着,仿佛玩具一样把玩,时而还捏捏她的脸和鼻子。
天并不很亮,她睁开眼,见孤千城一手支着腮,笑笑斜瞅着她。她的脸,一下子红了。
“啊呀!你怎么还在这里?”她惊,“快回去,别被人看见了。”
他笑着握起她的一只手亲吻:“谁会在意呢?你已经是我的妻子,我唯一的,深爱的女人。谁都知道。”
她的脸因为他的这句话又红了。
自从和他在一起她现自己地智商会变低,脑袋会变成糨糊,尽管知道这是不对地,但还是忍不住陷在他的柔情里面无法自拔。女人终归只是女人,她只能无奈自嘲地笑自己。平凡地女人和聪明的女人并没有什么两样,二都会为情所困,为爱陷入无法自拔地深渊。
“你怎么不去上朝?”她问。
“时辰尚早。”他答,把脸贴向她的肚子,用耳朵不知道在聆听什么,过了好长一会儿,才说,“这里可能已经孕运了我们的孩子。我和你,我们的孩子,他将来一定会是一个像他爹一样的男子汉。”说罢,笑得十分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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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翻了他一个眼白,心道,也有可能是个女孩儿。忽然,她吃了一惊:“千城,我们不能要孩子!”
“为什么?”他一愕,随即明白过来,愤怒地看着她的眼睛:“不准你打坏主意!我不准!不准!从今天开始我会看着你,你哪儿都不许去,只能留在我身边,全天下都在看着我们,楚连城,别起坏念头,否则我不会原谅你!”
是啊,正因为全天下都看着我们,我们才不能不有所选择与放弃,我与你,终究要保存一点后退的余地。
连城悲哀地扭过头去。
“我不能成为你的皇后,只能是妻子。这你也应该知道。”
第二百一十九章:清王凤止
楚国崛起了另一股很强的势力。
传说中被囚于秦国的质子,八王楚凤止返回了楚国。并在楚国与幽国相邻的边境荆谷关建立了一支军队,称为黑旗
黑旗军勇猛无比,旗下士兵皆是以一敌百的高手。他们人数不祥,背景神秘,非几十年工夫决难以建立这样一支奇兵。黑旗军利用地势之便,向被幽国蚕食的以前属于楚国的土地起进攻,并以着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收复了两座城池,建立起黑旗军的据点。
而与此同时,楚庄王下旨赐封楚凤止为清王。
众百姓只知道楚国又出现了另一名战神,借着楚国与沧流国联姻,又逢皇后册封大典,举国同庆之时,清王楚凤止出现在澜京。他白衣绾巾,羽扇风流,果然貌若潘安,举止谈吐如同神仙中人。传说其有若孔明再世,冷睿多智善于谋利,与敌对峙,谈笑间强虏顷刻灰飞烟灭。是一名当世罕见的帅才。
楚凤止入京,楚王亲自率大臣相迎于百里之外,声势浩大,荣宠已极。
百姓夹道围观,只见这新任的清王,唇红齿白,凤目传神,两道剑眉斜飞入鬓,果真是一个世所罕见的美男子!
众百姓还未从见到沧流国主的绝世丰姿中缓过神来,又见来了这么一位俊朗非凡的王爷,短短一个月来果真大大地饱了一次眼福。
对于楚凤止的入京,有一部分人抱着看好戏地心态。也有一部分人在观望和猜测,究竟楚凤止带着野心而来。还是他真的只是回来帮助楚国渡过当年危难,扩充国土,抗击强秦?另外以尉迟田等人为地老臣却是真心诚意盼着他的到来。当年楚凤止如何在襁褓中被送去秦国为质,只有这些老人们最清楚,并且他们与连城父亲楚名将一样。带着某种愧疚的心理,当是补偿也好,期望也好,他们都对楚凤止的到来怀着极高的希望与企盼。
由于秦国已决定举兵南下,与所有国家地和平盟约便宣告破裂,此时当然不必再向他们委曲求全,看其脸色,质子的归来对楚国来说便是一件值得欢欣鼓舞的大事,已并非是楚国单方面撕毁与秦国的盟约之么回事。可以说楚凤止归来的时机恰恰合适。正是楚国上下同仇敌忾。举国大练兵。誓要抗击秦人侵略,保家卫国的时候。
而楚凤止。自然便是司徒凤飞的另一化身。
他忽然决定由暗处走到明处。接受了楚庄地封赏。并仅带着三五名随从就从荆谷关前来了澜京。此举就连亲随夜风也弄不明白。他到底这是何意?而他地到来必定也将引起楚国地另一场风云巨变。
此时沧流国使团已经于三日前离开澜京。带着满意地答覆与楚国为了讨好沧流国而准备地丰厚妆奁。满载而归。司徒凤飞并未与孤千城遇上。又或有意避开。二人皆是心照不宣。既然连城做出选择。那么这场两个男人之间地战争。便宣告落下了帷幕。
司徒凤飞地眼皮垂下来。
杀掉王和本来是为了给连城铲除障碍。免得她私自前往沧流国被人利用成来用来对付她地武器。让她能当当稳稳当所谓帝师。她不爱他也好。拒他于千里之外也好。他都会在不远处默默地保护着她。只是没料到人算不如天算。尽管他已经有所预感。还是被孤千城反将了一军。利用这个机会成就他与连城地好事。
尽管司徒凤飞恶毒地想着。这两个人地未来决对不会幸福。能让连城不在选择与痛苦中挣扎地只有他司徒凤飞。但他却不得不承认自己在嫉妒。是地。嫉妒!
他输了。终于彻底地输了!输在连城从来不曾爱过自己。
而自己,错在不肯服输与执念。
面对人山人海与满脸殷切笑容站在前方等待的少年楚王,司徒凤飞略感诧异地现,楚庄也变了,小小年龄竟然让人感觉到了深沉,果真士别三日,便当刮目相看。“这么急着传召王兄进京,是为了商谈一件重要的大事,另外,也想请兄长为朕主持封后大典。”
楚庄态度恳切地说。一边拖住了刚刚下马的司徒凤飞的手,满脸久别重逢的喜悦……
司徒凤飞也道:“王有令,臣不敢不效犬马之劳。”说罢,将佩剑递给夜风,同楚庄上了九王御辇,向皇宫返回。
在百姓与一班大臣们面前,只见他们君臣携手,相谈甚欢,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
一路上,司徒凤飞目不斜视,也不看向窗外,面对沿途百姓的欢欣与瞻仰似乎也无动于衷。他之所以只带三五人进京,当然是为了消除楚庄的猜忌。
楚庄几次偷偷去看他的脸色,只见他一派淡然。虽然面上始终带着微笑,却让人看不透他的内心。司徒凤飞此人,不知道他究竟在想着什么,又有着多少秘密,楚庄对他既是提防,又十分戒备,这月余以来,司徒凤飞的势力扩张很快,隐隐让他察觉到了危险。眼下正有一个机会试探和借助于他的力量,他便听从了大臣的建议去请司徒凤飞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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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凤飞撩起眼皮只看了一眼澜京的街道,面对欢呼雀跃的百姓他视如不见,眼观鼻,鼻观心地坐着,偶尔微微一笑算是回答了楚庄的提问。站在铜镜面前。
今日便是封后大典,黄道吉日。她从护国将军府出,会被送亲队伍一直送到宫门口。再等到八王爷楚凤止入京,便可由他主持并举行大典。虽然一切都在有条不絮地进行,但她依然能感觉到将军府众人的冷淡,对于她暂住在府中这几日以来除了尽心侍奉没有怠慢之外,他们从上到下,个个却是心不在焉,态度敷衍。
这点她并不感到意外,她又不是他们的谁,只是托了某些人的福得以风风光光从举国瞩目的大将军府出嫁而已,这也算是为她将来在后宫进一步奠定地位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不过,护国将军府的风光还不知道能不能长远呢。
她冷笑一声,镜子里娇美可人的那张脸上,便闪过一丝得意。
第二百二十章:埋下危机
楚云与众将忙得不可开交。
先有一堆俗务,接下来又要领军出征,使他连关心连城近况的时间都没有,更不愿连城知道他即将讨伐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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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在昨天夜里见到了秦庄,秦庄带着连城托他带回的青锋剑交还给楚云,并且留了一部兵书与一副战甲给他。兵书是连城光了近一个月时间综合了楚家兵法与实战经验,以及上古遗传下来的一些战法,抄录成一本册子,战甲是用犀兽的皮所制,坚韧异常,水火不侵。全部是实用的宝物。
楚家众将也有她精心缝制的犀兽皮护心镜与各种解毒疗伤丹药相送。这边楚云也托秦庄带回了爹娘留下的遗物,权作嫁妆,其余倒什么也没有说。
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更何况是两国之间的联姻,任何风吹草动都有可能演变成为对连城或是对楚家的危机,只有斩断与她的一切联系,连城才能安安稳稳守住她的幸福,楚国朝廷也没有任何借口和猜忌的理由将来用来对付楚家。
楚云明白这一点,连城也十分清楚,因此秦庄只在楚国秘密停留了一晚,连一封书信都没有带,又返回沧流国。完成这件事后他便决定云游四海而去,历练并磨练自身的力量,同时也磨砺千机剑的锋芒,他得到孤千城的一番指点之后,自已觉得进境神速,一日千里。仿佛也在忽然间顿悟了,现自己以前不过是高手眼中二三流地剑客而已。更何况在连城与孤千城两名绝世高手的面前,他感到了自身地不足,更需要加强磨练。他与连城订下十年之约以后,便决定带着千机剑去寻找属于他自己的机遇。
十年之后,也正是秦庄找到了他们二人的孩子,并且教导他从一个市井顽童成为一名初具实力地剑客。此后这孩子固然有众多奇遇,但秦庄对他的影响和帮助无疑是巨大的。此是后话暂时不提。却道秦庄走后楚云与项子龙等诸位将领奉了楚王之命秘密由澜京出,深夜便行军拔营。点兵出,试图在幽国来不及防备之时突起奇袭。占据楚、幽相领的周边几座城池。另一面楚庄将司徒凤飞调离荆谷关。命他带着人马驻守在晋阳城,以防秦人随时会越过沙漠对楚国动进攻。
此举不仅使司徒凤飞失去了他可以用来制衡的有利地形。又使得晋阳城多了一支守军,边关城更加稳固如磐。对朝廷来说无论是从哪一方面来看都是绝对有利。
司徒凤飞对此并没有异议,甚至没有半点推诿或微词。十分俐落就带着军队去了晋阳城。
楚庄感到危机解除,未来一片光明。
而在楚云出征的队伍中,搀杂着一人,此人对今后影响整个战局有着十分重要地负面作用,这个人,便是王和的儿子,贵妃王紫嫣地兄弟王充。此时他被派遣作为监军,皇帝特使,跟随着大军一同进。却说这王充又是如何成为皇帝面前地红人?这其中又有一段故事。
楚庄其人。年纪虽轻却也风流。虽心中有爱。但他地爱却更多带着得不到而希望得到地色彩。终于到最后变成了一种怨恨。他地性格中也许不可避免地流淌着他地父亲庸王地薄幸与好色。更有着属于他自己地懦弱多情。这对于一个帝王来说是大忌。也终将影响他不可能成为一位真正地王。他耳根子软。容易听信后宫枕边之言。薄情起来听不进人任何哀求。多情起来却又夜夜着恋。君恩似海。当他想要报复一个人。或讨厌一个人。他会毫不犹豫地让那个人去承受巨大地痛苦。
就像他已经厌倦了他地新皇后江小蝶。
在某种程度上。楚庄并未爱过江小蝶。即使连喜欢也谈不上。后宫之中佳丽甚多。很多姿色过人温柔善解人意。江小蝶在其中只能算只上之姿。而看清她真正地嘴脸之后。虽然她对他还是有所帮助地。楚庄已经对她提不起任何兴趣。她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替代品。而替代品。可以有很多。
因而新婚之夜。楚庄并没有出现在皇后地寝宫椒房殿。而是在冷宫中宠幸了众人都认为已失宠地贵妃王紫嫣。
众人此刻才仿佛恍然大悟。楚庄对王贵妃并未忘旧。所以当初只把她打入冷宫而并未叱夺她地封号。江小蝶以为这一盘棋自己已然完胜。却没想到依然棋差一着。
新婚之夜。红烛燃至天明。烛泪干了又湿。湿了又干。
江小蝶独自恨恨坐到天明。最后一把扯下盖头。
据说她第二日便去找楚庄算帐,楚庄非但不理不睬,反而加封王紫嫣,晋升她为辰妃,比贵妃高一级,只比皇后次了一级。
据说,王紫嫣已身怀有孕。
楚国后宫风向又变。
这些本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帝王家事,然而影响到朝廷,便带来了严重恶劣的后果。
楚庄念在王和已死,又念王紫嫣孕育子嗣有功,经不住她的几番哀求,准了她的兄弟王充连升三级,直接升做史部都尉,相当于尚书一职,并要他行使监军的权力,随楚家军出征幽国。
这本来是王紫嫣想让他兄弟借机立功,也好将来为自己撑腰,成为另一大助力,却不料王充此人原是个泼皮无赖、花花公子出身,不学无术,成天只知斗鸡溜狗,哪懂什么军事谋略。此人自从三年前被迫入朝为官之后,倒是安稳了两年,逐渐显出和他父亲王和一样的才能:口蜜腹剑,八面玲珑。靠着他父亲和妹子,很快就从一个小吏做到中丞,王和死后,王充也跟着脾性大变,不仅处事更加圆滑,亦小心翼翼许多,但是心中早埋下了对杀父仇人与导致他们家族没落之人的恨意。想着有朝一日报仇血恨!
当前时机来临,他当然不会放弃这大好机会。王充已认定父亲是因为调查楚连城而被害,因此楚家嫌疑最大,这便埋下了他日后多番加害楚云的杀机与动机。
所有事情生其实不过是在一夜之间,王氏一族的翻身与楚庄将刚刚到达澜京还未站称脚根的司徒凤飞派遣往晋阳。楚云刚刚奉旨操办完婚事,弄走了一个在他家的烫手山芋,又一个烫手山芋朝他丢来。直到出征以前他才被临时告知,队伍里多了一名从未上过战场,草包无术却又喜欢指手划脚颇指颐使的监军王大人。
第二百二十一章:蛤蟆的一场异时空之恋
究竟什么使自己陷入整日矛盾与不安踟踌?
连城不由问自己。
论武功,她勤学苦练一日不敢落下。论意志,她也可以坚不可催,论权势,如果她愿意,她可以得到更多,论幸福,她与所爱之人朝夕相对,举案齐眉。那缺少的是什么?不满足的又是什么?担扰又在担扰什么?犹豫又在犹豫什么?
她从来没有认真并且仔细地分晰过自己优柔寡断的原因,以及困扰着自己的一件件事最终的原因。直到近日来她研读师父留给她的经书,好像有种恍然顿悟,矛塞顿开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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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所讲求的清心寡欲、淡泊名利,以及乐观地看待生老病死,得失荣辱,正是她下山以后经历过浊世慢慢一点一点忘记了的。在她心里把某些东西看得太重,反而使自己陷入了尘世苦海,最终难以自拔。她把对父母亲的思念全部转化成了对楚国的无条件奉献,把楚氏将门荣誉视作生命,把父亲的遗愿看作此生唯一的目标。却忽略了一点,纵然是当世大英雄,例如她的父亲也会犯下错误,而这个错误因为他的意志又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最终变成了世人口中的愚忠、愚孝。
虽然史书上历历记载的都是对忠臣的歌颂,对这样一种国家与帝王至上理论的赞美,但从道家的角度来说,其实人人平等。百姓才是承载起整个国家地基石与主体,爱国先要做的就是爱百姓。连城自认为楚家军对待百姓犹如父母,百年来不仅秋毫无犯平常更是军民一心,上下如同一家。她觉得自己似乎已做到了爱国先爱百姓,然而仔细一想,琢磨了数天之后,才终于明白。这句话里面也包含着一种意思:就是不可把国家看得太重。只要有百姓,何处都有国,何处都有家,而统治或统治集团一旦已经无法做到治理国家爱护百姓,便会被历史,被百姓所淘汰。
又一个国家若是过于弱小,就会被强大的国家吞并,这也是自然法则衍生之下的必然趋势。改变,是为了使人类已身更加强大。从古至今永不停止的战争其实也是促进人类进步的一种。
如此这般,做为一个凡人其实不必斤斤计较于家国的利益。可是想通归想通,她还是闷闷不乐。
一切只因为除了国以外,她还在乎她地小家,重视楚氏将门的声望,这是她永远无法摆脱的心结。
日前秦庄带回了父母的遗物,大哥将父亲的战甲、母亲的饰转赠于她,便代表了父母在天之灵对她的祝福。
连城如今几乎完全沉浸在无人打扰的安宁与被人宠溺和守护的幸福,她曾经认真地想过,从今以后不再参与战争与政治。无论是沧流国还是楚国,除非有人危胁到了她所爱之人地安全。她爱的,除了孤千城。还有她的大哥与在楚国的家人、战将、士兵。楚云已向她保证一旦楚国与沧流国开战。他或许会选择退隐,连城对楚国的忠心自然也下降了一些。只要大哥平安无事,楚国对她的制约就变得很小。
想明白了一些始终困扰她地问题。连城仿佛豁然开朗。至少她不再别别扭扭地对待自己地感情。也不再心心念念牵挂两国间地战争。该来地迟早会来。能避免地或许可以避免。她所能做地。就是耐心等待。顺其自然地做回自我。
白玉堂一蹦一跳地衔着一枝白蒲公英。迈着潇洒地步伐。优雅地体态。一会儿人立而起左右观望。一会儿四肢并行。施施然经过沧流国地皇宫走到更深处地一座宅院。这院落看起来比其它宫院更加简朴些。只用简单地青石垒成房屋。四壁雕刻有螭龙图案。屋顶则用青色地琉璃瓦铺就。
这里是连城地药庐。也是她与孤千城经常演习沙盘。分析大陆局势地地方。
蛤蟆如今成了老和尚苦头陀地座下弟子。虽然只是不记名挂单地。但它觉得好歹已经和孤千城那个人类有了平起平坐地辈分。说起话来硬气很多。皇宫里地人见了也要称呼它一声:“蛤蟆大爷!”
白玉堂如今正在勤学苦练和尚们地内功心法。偶尔借机向连城索几颗丹药尝尝鲜。它地小身体一天天变得越来越健康。小体格越来越强壮。虽然这一场无奈地异时空之恋将要接近尾声。但它并没有放弃身为蛤蟆地未来与打算。在接连偷吃了两颗被连城藏得严严实实地妖兽内丹之后。白玉堂突然觉得。它其实可以开始修练。也许有朝一日能变成一个妖。再变成一个人。它有可能成为中州历史上第一只妖怪而青史留名、永垂不朽!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地。重要地是它失恋了。所以。需要寻找一个新地目标。
白玉堂蹦过了一丛低矮的灌木,望着被青松翠柏掩映的丛中,透出那间青色的小屋与院落。
一个紫衣男子与一个白衣女子在晨风里面,微风鼓荡着他们的丝,清晨的光照映得一对璧人如玉,他们正在院中闲坐,一个坐在秋千架上看书,另一个便在一旁看着。
这副情景让它心酸。
然而谁让它不痛快,它也不会让谁很痛快。白玉堂小眼睛骨碌碌一转,鼓起嘴巴,运起内功,一跳!成功越过围墙,“吧叽”,它掉在小院里晒着的药草上。
两个人都被突然造访的不速之客吓了一跳。
紫衣男子脸色立刻黑下来,白衣女子则把手掌一伸,白玉堂熟练地往上一跳,并且向伸手来抓它的孤千城翻个白眼球,扭了扭屁股,一下就钻进连城袖内去寻找吃的。
连城口袋里多的是丹药,自然白玉堂的早餐可以解决了。它最近来得勤快,根本无视某些人的白眼,为了成妖大计,还有将来变成妖怪以后再将一切情敌打倒,白玉堂为了这个崇高的理想和目标,努力努力再努力,丝毫不觉得天天来往皇宫和寺庙很辛苦很麻烦。
“我说,咱们是不是很久没煮蛤蟆汤了?”孤千城阴侧侧地抬了一下眼皮。
白玉堂立刻从连城的口袋里冒出一个头,比比爪子亮出胸前挂着的一枚小牌子:“你真的确定肯定以及笃定,要吃掉你的小师弟?”
第二百二十二章:白玉堂的成妖大计
“也许我真的有可能成为一只妖。”
白玉堂如此想着,在一个装满清水的罐子里拍着爪游泳,用两只前肢垫住后脑勺,采用后世标准的仰泳姿态,悠然自得地游着。
它又回复到当连城宠物的自在与惬意,不必晨昏再听老和尚小和尚中和尚大小和尚晨昏敲钟,喋喋念经来超度它的瞌睡虫。皇宫里饮食又好,待遇比从前翻了一番,每个月还有工资领,白玉堂的小日子过得美满无比。
能够争取到这些福利当然都是由于它的聪明伶俐和不懈努力,老和尚早就看它不耐烦,借着下山的机会,白玉堂向连城软磨硬泡,终于再次争取到做一只地位崇高的宠物的机会。白玉堂大爷也就光明正大地在皇宫当起了米虫,哦不对,是米青蛙。
别看它是蛙,它比一般的蛙聪明。经过它一番琢磨,近日来竟然真的被它琢磨出了一套吐纳之法,用来吸取月光的精华为已身能量。虽然还没有最后验证此法可不可行,白玉堂的肚子倒长胖了不少。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它最近吃的比较多,油水比较丰足的缘故。
做一只蛙好啊,永远都比人快乐,无忧无虑,吃饱喝足,连捞带拿。
秦国的兵要越过沙漠显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北方寒冷,气侯干燥雨水不多。南方却是多雨潮湿蚊虫甚多。各种各样爬虫十分活跃。秦王政地祖父执政时期也曾有过几次南下的图谋,然后途中皆因士兵水土不服而导致远征的最终失利。因此为了此次的南下,秦国需要做很多准备。由于刚刚结束与匈奴的连年大战,经历大小战争,史上有记载和无记载的,明攻以及暗袭,终于吃下匈奴的同时也使秦国国力损耗。国库正在缩减。在面对大举南下地问题上,很多氏族便不愿意再多出钱粮军需。因为秦国的土地除部分归国有以外,大多数都在有声望的氏族名下,当年秦穆公为了鼓舞士气,激励士兵勇猛杀敌,曾下令以战功换取土地,这使得一部分将领也拥有土地。当然这只有极小的一部分,大部分土地由于历史的原因都掌握以秦国老氏族的手中,氏族领的权势极大。有时竟能与中央抗衡。
特别是在牵涉到利益的时候,这部分氏族领为了各自私利经常有所纷争,而且国家向他们征收钱粮的时候亦推三阻四。面对这样地问题。秦王政索性大刀阔斧整顿一番,收回了部分氏族领富绅的土地,没收他们的财产,把土地分给平民耕种,只需要他们按时交纳钱粮即可。对于表现尚可的氏族领秦政也没有赶尽杀绝,他用官位来换取这些富人手中的财富土地,迅速充实了国库的同时,也使得氏族领没有多少怨言。通过把土地收归国家,再分给平民,成功地使秦国财富得以被国家充分自由地调配使用。与此同时也激励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得土地产量提高。生产效率翻了数翻。
秦国国富民强之时,便开始布署计划。在沙漠中沿途设立据点,利用周边的小国家设置补给站。并且操练士兵熟悉水上和山林地区的战斗。
南方多水,而且森林茂密利于防守。又有沙漠天堑,秦国想要南下目前虽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实际行动略有迟缓。南方各国自然也在积极准备着对抗强秦的侵略,其中最难啃下地,便是沧流国这块硬骨头。
秦政只担心沧流国会在秦军到来时迅速吞并幽国与楚国。到时。便可能有力量同秦国一较长短。当然这对沧流国来说也是下下之策。一旦开战必定损耗国力与军需。沧流国吃掉楚、幽二国地同时它自身必定也需要一段时间休养生息和安抚两国国民。秦国兵马此时到来便会使沧流国面对巨大危险。然而对秦国来说也一样。长途跋涉会使士兵溃乏。不宜立刻作战。假如两国迅速起了冲突。二只能是两败俱伤罢了。对彼对已都是一场严峻地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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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南方诸国来说最好地办法就是团结在一起。组成同盟。秦国便难以越雷池一步。可是秦政也早就看到南方一盘散沙。国家各自为政。互有野心。绝不可能真正团结在一起。这便是秦国地机会。当然。秦政也不会给他们任何机会叫他们结成统一地联盟。南下图谋是他毕生所愿。早已在各国安下眼线与细作。先要做地。就是要使南方尽快起战乱。使三大国互相残杀。最后不管是哪一个国家得胜都无所谓。也有可能在他们互相厮杀地时候秦国骑兵已经到达边界。趁着一团混乱秦国还可以混水摸鱼。
孤千城虽然早已看出此点。并且也做了努力。而且幽国方面尽管比较动荡。九子夺嫡愈演愈烈。暂时也会抱着观望地态度接受沧流国地同盟。就在宁静地表面之下。奈何楚庄地野心和图谋便把这一切计划打乱。当楚国与幽国地战争一旦打响。整个南方局势便迅速混乱起来。无法再加以控制。
却说十数日后。楚国大军业已抵达荆谷关。越过荆谷关及周边几座城池向幽国进。以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所向披靡地气势。迅速攻占五座城池。基本收复了以前幽国趁着楚国内乱时被他们占据地土地。接着。楚家军气势如地向更深入地区起进攻。犹如一支锋利无比地剑直插幽国心脏。
就在情势对幽国不利时。幽国老国主忽然驾崩。新王即位。此人便是幽国第六位皇子:祈月照。
祈月照此人。连城曾经对楚云说过:乃是冷血笑面虎。心机深不可测。
果然,这一场九子夺嫡之争最后以他取得胜利而告终,他的其余兄弟不是被赐死就是被放逐,登基数日便以雷厉手段御人治下,整肃纲纪,把一班大臣治得服服帖帖。接着他便调动军队向楚国反起反攻,先佯攻晋阳城,企图使幽国感到危机把兵力调往晋阳,然而失算,被司徒凤飞率领的黑旗军打得落花流水,溃退回国内。接着针对楚国以楚云为的这一支侵略大军,幽国派出了得力大将前往拦截,幽王祈月照亲自挂帅,誓要砍下楚云的人头给楚国一个好看!
对于三国同盟刚刚达成之时,楚庄王便撕毁条约擅自入侵,幽国上下全都激愤异常,祈月照振臂一呼,全国响应,使得楚云大军所过之地,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激烈反抗。
第二百二十三章:出生入死,为他人做嫁衣裳
由于再深入腹地已经是幽国扎根百年的土地,居民全是幽国子民,自然对楚军大军的到来不像先前攻下的几座城一样随便对付,敷衍了事。土生土长的幽国人对侵略军的到来怀着一种极为愤慨和抵触的民族情绪,这就像幽国要去侵略楚国一样,士兵和老百姓也会奋起而反抗,使楚家军的挺进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和阻挠。
这本来就是一场出师无名,名不正言不顺的战争,楚云打得不顺心,士兵们的怨气也很大。
究其原因是军需供给跟不上,而且队伍里有一个成天只知吟诗作乐卖弄风月的监军王充,他在军营狎妓饮酒,无视军纪,看在楚王的面上楚云不发作,众将却已经怒气难平。更何况这王充三日一奏章,五日一大捷,把功劳全都揽去自己名下,对楚云等人浴血战斗只字不题,朝廷来函亦是对他夸赞有加,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削了楚云等众将士的锐气,使得士兵们更加愤愤不平,好几次都想把王充从他的帐蓬时揪出来暴打一顿。
军需钱粮不知被克扣还是途中被人动了手脚,老是抵达时就发现少了一半,有时甚至更少,士兵们吃不饱就没有力气打仗,以前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自然非常清楚这其中猫腻。不得已楚云修向楚王奏报,楚王无动于衷,只淡淡说了一句,已命人彻查。
楚云地心顿时凉透。
此时他也有些感觉到楚庄的态度变化。由来功高震主便没有好下场。连城在时楚庄看在她面上对楚家容忍,如今似乎防范之心又起,并且日益加重,此次进攻幽国,随着连连几次大捷,楚云不但没有感到喜悦。反而从澜京来函越来越冷淡的字里行间感觉到了危机。攻打幽国不管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楚云似乎都看到了自己与楚家军的未来,前景必然不会太平。
早知如此不若在连城远嫁沧流国时便辞官归隐,也省得受今日之制肘。
楚云有些后悔。
他的这种情绪变化众将看在眼里,大家愤怒抑郁,但也没有任何办法。
一日,大伙聚在议事大仗商议下一步攻略。项子龙忽然道:“大哥。不如我们大家散伙了吧,老是打这种没有意义的仗。屠杀手无缚鸡之力地老百姓,有什么意思?总不能老让我们地士兵饿着肚子打仗,以前尉迟田老大人还在掌管国库的时候,比现在要好得多,眼下这情景分明就是驱赶着一群饥饿的马儿去打猎。我们胜之不武倒在其次,军心一日日受到影响。我怕等到真正的幽国大军打来,我们便没有抵抗之力,不能让跟随我们大军出生入死的兄弟们白白送死啊!”
此言一出。楚云便严厉地斥了他一声,项子龙不再言语。众将心中却是和他想的一样,只是嘴上不说罢了。
“楚家军为楚国出生入死,打过无数胜仗,为保卫楚国无数将士埋骨沙场,马革裹尸,然而我们从来都没有得到过正当地待遇,一次一次遭人算计,大哥,难道你就不觉得寒心吗?”温情的两根手指弹着弹着桌面,一个人埋首在角落里。本来不想说地,但项子龙既然已经说出了他的想法,温情便也老实不客气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看看我们大军,哪一个身上没有几处致命伤?换来的只是几个兵部上司的加官进爵,而我们既无妻室又无田地。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男子汉大丈夫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为国家战死沙场乃是情理之事,可我们不能不明不白地老遭人算计,不如咱们先杀了王充那厮,先出了这口鸟气再说。我们楚家军从来军纪严明,没有不与士兵同甘共苦地将帅,如今他明目张胆在军营狎妓,而我们的士兵却在饿着肚子替楚国打仗,功劳全被他一个人领了,楚王更是待我们薄情寡幸,早知如此,当初根本就不该救这小子!”
他一拍巴掌,结果被人在头上给打了一拳:“说什么浑话?你想造反吗?”
楚云身为元帅,不得不以身作则,虽然他也很认同众将所言,但绝不能说出这种话来。楚家世代忠烈,楚家军一直便是老百姓心目中的保护神,一旦这支军队出现意外,那自己该拿何种面目去见死去地老父亲?
“大哥总是顾虑太多,我看有些人是想把我们坑死在幽国,倒不是俺老程怕了祈月照那乳臭未干的娃娃,只是咱没必要白白送死,我同意温情地,先杀了王充那小子再说,给兄弟们解解气,到时候就说他被敌军派来的刺客杀了,谁又能怎样?全了他的忠义之名,让他死了也有面子,算对得起这厮了!反正俺早就看透了,反了也好大家散伙也好,只要大哥一句话,兄弟们覆汤蹈伙都跟着大哥!”一直在旁边不发一语的程大头突然跳起来,众人还在奇怪他今日怎么这样稳重,不料一开口便是惊人之言。旁边忙有人迅速捂住他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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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就算楚王再次负我楚家也好,大家也切不可说出造反的话,否则便不是我兄弟!”楚云郑重严肃地道,“此事到此作罢,莫要再说了,今后也不许再提。只等打完这一仗我们大家辞官归隐也好,游历江湖也好,想干嘛干嘛,再也不必来趟浑水。”
大伙沉默,过了一会儿点头认同:“既然大哥如此说了,我们便依大哥的话去做,什么也不管了,打完这一仗再说。”
帐外人影一闪而过。
楚云喝了一声:“谁?!”
“大哥,看来这王充不杀不行了。”项子龙语气非常认真地说道。
“你们莫要造次,他怎么说也是一个监军,给他一点教训就是了,别做得太过分。”楚云如此说道。终因这一念之差,为他自己埋下了杀身之祸。
却说那帐外者正是王充,他虽然只来得及听到楚云说的最后几句话,但已经又惊又怒,惊得三魂七魄去掉一半,怒得三尸暴跳恶向胆边生!心道原来你们这帮子人还怀着反心,这回正好,落在王充我老人家手里,不整得你们一个半死,消不了父亲被杀的怨气!他回到帐中,便急忙修向楚王进言,道楚家军将要谋反!
这头王充还未将信送出,那头已被人拦下,项子龙喝道王充此贼不顾军纪,在军营喝酒享乐狎妓,军法不容罪可伏诛,命人拉将下去,先打八十大板,接着严密看押起来。
一声令下,顿时棍落如雨,早恨得此贼牙痒痒的士兵逮着了机会,压住王充就往死里一顿暴打。
顿时人人喝彩,全军上下一片欢腾。面对此种情景,王充带来的御林军人马哪还敢轻易动弹?只得眼睁睁看着王充身为位高权重的都尉兼代天巡狩的监军使指挥,被几个手脚麻利的士兵押着一顿暴打,登时那王充便只有出的气,没有入的气了。
第二百二十四章:进退两难
项子龙看他这么不禁打,便挥了挥手命人把他抬将下去。
王充被打得只剩下半条命,他和他的卫兵被严密地看押起来,暂时不能再兴风作浪。楚军虽然异常疲乏,然而君命不可违,楚云临行前被逼立下军令状,三个月内便要攻克幽国最重要的屏障城市平霜。因此只得带军继续前进,殊不知前方百里开外,正有一支幽国的骑兵在等着他们。
连城近日经常感觉眼皮跳动,似有不祥之感。
她难得可以静下心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就在她几乎处于闭关的情况下,研究师父留给她的一些典籍,以求能得到身心的安宁,达到静谥安祥的状态,以消除自身戾气,恢复道家淡泊,她已决定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期间孤千城显得有些忙碌,他几乎都是夜里回到寝宫,天不亮就匆忙上朝,接着一天不见人影,他也从来没有和她提起过楚云的近况,因此连城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兄长被派往前线,并且正在打着一场生死难料的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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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短短二个月,对谁来说都不长,然而这期间,却使得楚家军几乎遭遇了灭顶之灾。
幽国与楚国大军已经对峙了半个多月,始终无法攻克城池。这场仗使得楚家军损耗巨大,幽国也没有因为地势之利而讨到便宜。连着已经有三拨援军到来,幽国派出了大将淳于放、司马晴、烈问。先后率三批精锐骑兵到来。死守平霜城。然而楚家军的威力他们也是现在才真正见识到,尽管只有区区十万人马,楚家军面对幽国三十万大军依然游刃有余,双方僵持不下。
若非战士体力实在有限,粮食与军需又跟不上,楚云早已一鼓作气拿下平霜城。如今他们被迫在平原与幽军对峙。对方增援源源不绝。而楚家军却是身陷绝地,前无行路,后无退路,只得咬紧了牙关战斗到底!
人一旦陷入绝地爆出来的战斗力是惊人地,更何况经过严格训练,勇猛异常。个个身经百战地楚家军,幽国大将淳于放等人一看战局始终僵持不下,再拖下去反而有可能使对方攻陷平霜,尤其是那楚云与他手下几员大将,他们的实力果真不容小觑!连日来三场大战,幽国十数名战将被楚云一人斩于马下。使得幽国士气大跌。只得挂了免战牌。
一面淳于放赶紧修书向幽王祈月照奏报战况紧急,请求继续增援。
祈月照自然明白平霜城对幽国来说的意义。一旦平霜被破,楚国再派出大军一路杀来。京都洛阳便有可能不保。但是他也知道楚国唯一能打仗的就是这支楚家军了,一定要不惜任何代价把他们消灭。那样将来灭掉楚国便是指日可待之事。他决定亲自领兵出征,会一会这楚国名将之后楚元帅楚云。另一面他派人调查,原来楚云与楚连城是一对兄妹,怪不得布阵的手法都有些相似。
这边祈月照终于再也坐不住,亲率大军前来。另一边楚云不得已停止进攻,大军退至绝龙谷,在那里借助地势筑起堡垒,预备将要打一场长期的持久之战。
由于战士都在饿着肚子打仗。平霜城又久久无法攻克。祈月照地二十万大军到来对楚家军来说是一个极其重大地危胁。楚云已出书信向四大家族求援。据说歌舒家已运出一批军粮物资到达汉城。但是途中被幽国突然冒出来地骑兵给拦截于汉城外。看来无法按时到达平原地带。
无奈之下战士们只得挖山中地野菜、树根。采集可以食用地树叶、果实充饥。这也是楚云决定退到山中地另一个原因。在这里至少能找到一些聊以充饥地食物。
距离最后一批军需物资与军粮运到是在半个月以前。虽然缓解了楚家军地困境。但已经所剩不多。楚家军已经几乎断粮十日。如果没有这最后一批救急物资。很有可能已经遭遇了史上最耻辱地死法饿死!
这批物资署名是连城。从沧流国运来。但是楚云很清楚知道。是孤千城在背后帮了他一把。如果妹妹知道他此刻陷入困境。一定会立刻出现在此地。而非仅仅派来送来救急物资。孤千城可能也没有料到楚国竟然想要亲手断送这支开国以来便屡立战功。功劳赫赫地军队。他那里毕竟远水救不了近火。从沧流国运送军粮到达幽国平霜城已经是一件极为困难地事情。而且又绝不能让人知道他有心偏颇于于谁。被幽国得知便要骂沧流国背信弃义。被楚国得知便要责怪楚云里通外敌。因此送粮地队伍都扮成了百姓。小心翼翼避过各个关卡而来。
楚云认为。得到他如此相助便也够了。孤千城果然是一个靠得住地男人。既然大军都有心瞒住连城。不让她再趟进这里地浑水。那自然最好。他相信自己地妹妹会得到幸福。
另一边暗中相助楚家军地还有司徒凤飞地黑旗军。若非他们击退幽国向晋阳地佯攻。楚家军很有可能会被抽调走一半人马增援晋阳。如此一来对楚云这支主力部队来说处境将更加艰难。另外司徒凤飞也派来了他身边最得力地风、雨、雷、电四大手下。带着一支精锐小队已经抵达绝龙谷。有了连城地兵书与上古阵法图解。楚云认为守住绝龙谷没有任何问题。他在山中设下了重重迷障与古阵。纵然祈月照带领百万大军杀来也能把他们挡在山外。困在山中。
绝龙谷进可攻,退可守,又与群山相连,最差的结果也就是放弃进攻,撤回楚国。
尽管那样等待他的必然是楚庄的斥责甚至降罪,但楚云已然无心战斗。他对楚国失望已极,楚庄与楚庸王,看来果然是父子关系,猜忌之心重,忌妒之心类似,同样不计后果,只求让他老人家一时痛快!也许,故意陷楚家军于险地,这么做的目的是要引来连城而已,并且最终还要借助司徒凤飞之手,为他灭掉幽国,吞并沧流国。这是一连串的因果关系,连城关心他这个大哥,司徒凤飞又放不下连城,而孤千城顾虑到她不愿与楚国为敌。这一切一切最终有利的只是楚庄和楚国而已,而自己,就是那个最初的诱饵!
楚云一惊,忽然想到这茬,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
若果真如此,楚庄之心狠毒绝不在其父之下,楚家军将来的命运也极有可能重蹈覆辙,楚云后悔当初怎没有立刻挂官离去,也不致陷入今日这般进退两难之地。
第二百二十五章:两虎相争
“师父,为何人世间要有战争?国与国之间为什么不能和平相处?打仗又有什么好处呢?”
年幼的连城这样问。
南海翁回答:“徒儿啊,正因为人有,所以才有战争。国与国之间并非不能和平相处,而是需要一个绝对平衡的环境,一旦平衡被打破,战争便在所难免。战争的原因很简单,有时候是为了土地,有时候是为了人口,有时候是为了财富,也有时候,纯粹只是为了满足统治的私欲。打仗并没有好处,但是也可以以战止战,就是说,将来要是有一个最强大的国家统治了整个中州,那战乱就不会生了,至少,可以维持更久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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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不明白:“怎么才知道哪个国家最强大?如果国家不够强大,难道就要放弃反抗吗?”
“也不一定,百姓们由于根深蒂固的国与民族情节,自然不甘受到外来国家的统治,国破家亡是人世间经历最惨痛的事情,所以将士抛头颅洒热血保卫国家。”
“那师父你为什么说天下由谁来统治其实并没有区别?”
南海翁:“……”这个徒弟问题实在太多了。
他挠了挠头回答:“天下是百姓的天下,如果君主爱护百姓,那么由谁来做这个君主都是一样的。”
连城:“那师父要我以后下山做什么?”
“做你想做的事,当然,师父并不能指导你将来的路怎么走。一切都要看你自己地决定。”
楚云现在也面临了同样地选择。究竟要保护国家和百姓,还是舍弃昏庸愚昧的统治?
最后他地选择。还是国家与百姓更加重要。为此便要忍受不公平地对待。忍受朝廷地管制。至少目前他地责任。是要保护他地军队和士兵。甩手而去并不是楚云一贯地风格。面对强敌更激起了他血液里好战地因子。
祈月照果然不是一般角色。八个大阵被他接连破去了两个。虽然楚家军方面并无伤亡。但时间拖得越久对他们越为不利。楚云与他对战。双方势均力敌。祈月照马背功夫了得。使一柄弯月九环刀。此刀形状怪异。正反两面皆刃。虽然短小但适合于马背近身博斗。使出时招招致命。再配合他地一手暗器工夫。项子龙、温情等人也不能敌。楚云与他战成平手。日落黄昏之后。双方鸣金收兵。各自回营休养以待明日再战。
“此人果然厉害。怪不得当初连城叫我小心他。”
楚云与众将商议对策。
项子龙道:“不如我们采取车轮战术。祈月照只有一个人。他手下地那些兵将我们还不看在眼里。明日一战我们只要轮流着上去与他对打。便累也累死他。到时候大哥再出马。取了他级。幽国顿时群龙无。得胜指日可待!”
“有理有理。我也认为这个办法可行。他一个人架不住咱们人多。更何况还有夜风、夜雨、夜雷、夜电等高手在。不怕他区区一个祈月照。他来送死正好。所谓擒贼先擒王。祈月照一死我们地很多难题也便可迎刃而解了。”温情同意。
“何必这么麻烦?”那边又有人异议,夜风怀着两只胳膊站在角落边上,如果他不说话感觉就跟没他这个人似地。他道:“我带来一百八十名高手,深更半夜潜入幽国这营杀他一个措手不及,就是杀不了祈月照也能伤了他,或在他们营中的水井投点毒啦,放些蛇、晰蜴什么的,也让他们尝尝用毒并不是幽国的专利。”
“不可,这些办法都太不光明正大了,而且也不能让夜兄弟等人去冒险。我们在这里谋算着怎么害他,说不定他也正设下陷井等着我们去自投罗网,此事还需从长计议。近日我们坚守不出他们也拿我们没办法,对方兵精粮广,后备充足,而我们的弓箭也用得不多了,粮食更是日日见少,需先想个办法才是,否则不等他们打我们,我们自己就没办气战斗了。”
“大哥说的也是,我们还是尽快派人去接应歌舒家地第二批粮队,有了充足地存粮,我们才有能力慢慢和他们周旋。”
“那就这样说定,项子龙带人去接应歌舒乐天,其他人和我守住绝龙谷。祈月照要来破阵正好让他身陷绝龙谷,他要是不敢上来只在山下叫阵,我们也每天应他一战,看看谁的耐心比较充足。”
众将领命而去。不多时一个巡山地小头目回来报道:“禀告元帅,果然不出元帅所料,幽国派了一支人马前来偷袭,正准备放火烧山,幸好我们兄弟现及时,程将军已经带人去拦截那厮们了。”
“好,告诉程大头要捉活的,明日且看看祈月照气急败坏地嘴脸。”
“是!”小头目迅速告退。
楚云盯着地图研究了一会儿。他最担心的也就是幽国会用火攻,近来虽然多雨但山林易燃,倘若祈月照将山下团团围住再放火攻山,就是有阵法保护也没有用,到那时便需要撤兵了。楚云已做好一切布署和准备,能战则战,不能战则退,好歹不能拿着全军将士地性命开玩笑。倘若不是祈月照的到来刺激了大家的战斗,楚家军可能早已退出平原,放弃攻打平霜城了。但毕竟一个好的对手是很难得遇到的,楚云也想留下来和这个号称幽国最强的祈月照较量一番,这就像下棋,碰到势均力敌的对手才好玩。
一夜很快过去,幽国的偷袭没有成功,楚家军也忙着满山搜拿敌军奸细,奔波一夜。
第二日,日出时祈月照又在山下叫战。
楚云提了青峰剑前去应战。却说祈月照的双刃九环刀也是宝物,一般兵器碰着即损,遇到即折,亦只有楚云的青峰剑能与之匹敌。
祈月照迎着初升的日光沐浴在淡淡的晨晖之下,单刀匹马慢慢踱至阵前,身后一字排开气势宏伟的三十万大军。看来今日已是倾巢而出。
楚云亦提了剑打马踱至阵前,他只带了几员大将与高手,一旦打不过便往山里跑。山中迷踪阵早已启动,祈月照要是敢追来,哪怕他带着三十万大军也休想出了这片林子。对于楚云阵法的精妙祈月照心存忌惮,因此连着打了几日,都只是见好就收绝不追赶。
第二百二十六章:好消息
祈月照面对着楚家军出战的区区几员战将,看来他们又要耍无赖打不过便走,他也不生气,不怒反笑道:“楚云,我十分欣赏你的勇猛善战和楚家军的忠心耿耿,可是你认为呆在楚国这个乌烟瘅气之地有前途吗?所谓良禽择木而栖,我可以给你最好和最公正的待遇,甚至江山平分,只要你肯放弃楚国投效我沧流国,我敢说凭我们两个人联手,争霸天下也非难事。”
“多谢你的好意。”楚云道,“宁死不投敌是楚家的家训,楚云身为楚氏将门之后自然一日不敢或忘。所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何必多费唇舌耽误时间,要打就打吧!”
祈月照可惜道:“你们楚人都是牛鼻气,怎么就不晓得变通?所谓树挪死,人挪活,你看看你们楚王怎么对你?恐怕是因为令妹远嫁沧流国,而使他起了忌心了吧?我敢说这场仗你打赢了打输了都没有好日子过,不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要再迫害我国百姓,侵吞我们的土地,所谓已所不欲勿施予他人。我们也可以达成一个和平协议,让你回去以后和楚国有一个交代。”
楚云被他这句话说得有些涩然,这场仗打得本来就不怎么光明正大。他生性温厚的一个人,本不愿满足楚王的侵略之心,但被赶鸭子上架没有办法而已。战争受苦的只是百姓,不仅是楚国百姓,也包括幽国百姓,这句话便问得他忽然回答不出来。
身后温情立刻道:“既然已所不欲勿施予他人,那幽国为何踞我荆谷关,占我平津城?有一才有二,有因必有果,你们既然怀着野心时刻对我国虎视眈眈,又怎么不准我们先下手为强?这不正是所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祈月照闻言面上一红。便有些羞怒:“那看来你们是准备要一战到底了?”
“没错,分一个败负出来也未尝不可。”
“那好吧,先大战三百回合,再坐下来慢慢细谈。楚云,听说你已经兵尽粮绝了吧?别误会,这兵尽我指的是你们的兵器快要消耗光了吧?”
被说中处境,楚云一惊,却并不生气:“弓没了箭没了。用你们幽国的楠木造,米没了粮没了。挖黄精和山药,吃野兔和山鸡,伙食不知道有多好。这可都要感谢贵国的一方宝地,使我们靠着这山便后顾无忧。”
祈月照一听。气得脸色铁青!
“今日这一仗非打不可了!楚云!我原本念你是个人才,不想和你撕破脸,既然你不识趣,那便等你成了我的阶下囚,咱们再来谈条件!”
祈月照一声大喝。打马而来。楚云迎头赶上。二人战在一起。打作一团。只见兵器叮当作响。人影到处乱晃。黄沙漫天。几乎要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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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是一场好斗!
双方谁也奈何不了谁。
直打到傍晚。二人各自负伤挂彩。鸣金收兵。
祈月照久攻不下。楚云忧心拖延越久战机越为不利。回去后各自郁闷不提。
深夜掌灯时分。楚国大军盘踞在深山之中鳞次栉比地军营点起了微略地火光。山内山外都有巡守。
楚云正在自行处理身上伤口,忽然温情进来道:“大哥!好消息,沧流国运的第二批粮草到了!”
楚云精神一振。
“沧流国的来使还有要说。”
“请他进来。”楚云道。
“等等,”他又叫住温情,问道:“子龙出去一整天了,有消息吗?”
答:“还没呢。不过这次歌舒乐天秘密而来,途中应该还算顺利,大哥不必担心我看用不了几日歌舒家地军粮也要到了。这回我们可以好好地和幽国打一仗!”温情没心没肺,显得兴奋,“今晚兄弟们可以吃顿饱的了!我就去吩咐下去把前日猎来的兔子野鸡烤鸭了,再杀两头牛,让大伙都尝尝肉味。沦流国主也真是够意气,连能吃的牛羊也给我们弄来。”
说着,他出去了。楚云却是一声长叹,身为楚人,为楚国打仗,却要别人来支援粮草,虽然孤千城也算自家人,但毕竟不光彩。
他又想到,有朝一日要是沧流国决定了吞并幽国和楚国,自己又该怎么办?弱肉强食本来是自然生存的法则,可是眼睁睁来说又是一种莫大的耻辱,可是为了连城,他想,打完这一仗后,便退了吧,回去给爹娘守坟也好,远走他乡也好,不闻不问,装聋作哑,或许自己的心里会好受些。
不多时去而复返的温情带着沧流国运粮地使进来。
行礼已毕,那使恭敬地递上一封书信道:“这是我国主带给楚元帅的书信,请您看完以后便毁了。还有另一件事要恭喜元帅,我们国家地国后,也就是您的妹妹,已经怀有一个月的身孕,不久以后,我们沧流国便要诞下皇位继承人了!这是一件天大的喜事,所以尽管国主没有吩咐,下官也要知会楚元帅一声。”
“真地?太好了!”楚云神色一动,手一抖,差点没把手中的信掉落下来。当前真的没有任何事比连城怀孕更加令他感到激动和兴奋,他现在就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去看看她的情况,唯一的妹妹对楚云来说意味着一切,听说她有孕,楚云比现在就大胜而归凯璇回朝还要兴奋。
“温情,咱们出来有几个月了?”他问。
“三个多月了。”
“这么久……”楚云一声沉吟。
那沧流国使道:“若没别的事下官便要告辞了,元帅是否有书信转交给国后?”
“没有了,就这样吧,多谢你千里迢迢赶来,若得空,我便会亲自到沧流国见你们国主和国后。”楚云道。
那使便很快告辞而去,楚云命温情派人相送,对方连说不必,他们来去都有特殊途径,安全得很,让楚云等人不必挂心。
使走后,楚云便展开书信来看,只见是寥寥几个字,但却道出了他此刻处境的危险。孤千城建议楚云立刻撤兵返回楚国,这虽然可能会落得一个出师不利的罪名,至少可以保全楚家军地主力。他道此时兴起战争对楚、幽、沧流三国都十分不利,希望楚云看到信后尽快做出决定,免得与幽国两败俱伤,白白损耗了楚家军地实力。
楚云何尝不知他说的有道理,可是现在拔脚就走了,又恐幽国人取笑楚家军乃缩头乌龟。至少他也要让祈月照明白楚国是块硬骨头,并不是那么好啃地,将来使幽国想要进攻楚国时有所顾忌,这也算是为楚国尽了最后一点力。他在这里盘算着。士兵们则难得有加菜的机会,正在帐外营中喝酒谈笑,虽然酒只有每人一口,饭却管饱,肉也够吃,大伙儿击节唱歌,精神振奋,士气高昂。
每个人都在这紧张地战争气氛之下偷一会儿闲自得其乐,竟谁都没有提防快要被人遗忘的监军王充。
第二百二十七章:叛徒
有一个黑影悄悄潜入楚云帐中,像只老鼠那般猫着腰脚步轻而无声,只见他在到处翻找着什么,趁楚云与众将都在外面与士兵同乐,他飞快地在一份份文件中翻拣,终于,手指摸到了什么东西,他的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接着借帐内火烛的一点点光亮,躲在桌子下面迅速地拓印了一份,再把那份东西放回原处。
正要返身走时,他又看到一样东西,一部厚厚的《楚氏兵法》就在楚云案上,他手伸了伸,似乎难以忍住诱惑,刚要下手,忽听帐外一阵脚步声,似有人来了。黑影忙把身一闪,迅速从帐子的一角钻出去,混入黑暗中。
只听迎面有人问道:“王大人,这么晚了,你出来要到哪里去呀?”
“我内急,出来方便方便,今夜怎么这么热闹啊?”王充答。将袖子里的东西拢了拢,神色略显得紧张。
那士兵不疑有它,便道:“深夜半夜,还是别出来走动的好,万一遇到山猫和敌军就不好了,我送王大人回去吧。”山猫,指老虎那语气毫不客气,王充恨得牙痒!
“好咬牙,连说了两声好,被那名士兵护送着,守则是看押着回去自己的营帐。
王充很聪明,他是一个小人,小人也有自保之道。一方面他不动声色,显得被楚军家打怕了再也不敢胡作非为,亦不再积极地向朝廷汇报战况,另一方面他想着辙怎么样抓到楚云的小辫子给他好看。这次,终于被他逮到机会,偷来了绝龙谷上古九阵布署图。本来还想拿那本兵书,王充知道这可是一件宝物!有了楚氏兵法,他想凭自己的聪明才智也足以成为战神级别的人物,到那时呼风唤雨再也不必脸色,把楚云一脚踢开自己也能打胜仗。那才是真正威风!再,将来把楚家军消灭之后拥有这本楚氏兵法的自己就会成为楚国新的战神。楚王也会倚重自己,王家风光的日子便又要到来了!
这诱惑对他来说实在很大,可是转念一想,幸好没去拿兵书,否则被逮到的话别说未来,自己现在就是死路一条了。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先对付了楚云,再把他的那些兵法战法阵法统统弄到手里。将来,楚国就是他王充说了算了!
越想越是兴奋,这王充竟然一夜未睡。
想到很快能报屁股险些被打烂之仇,他不由独自嘿嘿冷笑到天明。一战双方派出温情对烈问,夏侯言对淳于放,程大头对司马晴,依然打了一个势均力敌,难分难解。其中程大头受伤较重,夜风便上去替他。再次打败司马晴。祈月照一鸣金收兵。
今日这一战落幕较早,楚云等人退回山中时。日头正烈,火辣辣烤着树木和山岩。
这一日休整不提。
到了晚间。双方军营自然又要提防对方地偷袭与卑鄙招数。由于连日来地战斗都只是双方将领战罢便结束。对于军队本身来说没有什么损耗。士兵们一个个都精神十足。休养足够。眼看条件允许。楚云已决定明日要与幽国来一场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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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月照也正有这意思。双方摩拳擦掌。各自等待对已方有利地时机。
夜里。
风吹动树叶沙沙作响。松涛起伏。冷月地清华照着一抹硕长地人影。
“听说。你要见朕。”
暗中有人回答。
“你找寡人何事?”
“之前楚军断粮的消息也是我提供给淳于放将军。”
“哦?”祈月照挑了挑眉,表情略感兴趣。
那黑影忙接着说:“不知大王会不会对我手中的东西感兴趣,当然,我们得先谈一下条件。”
“那要看你手中的东西有没有价值。”祈月照不置可否地说。
“当然有价值,有了绝龙谷九阵布署图,您还怕不能打胜仗吗?”黑影阴侧侧地说。
祈月照闻言,神色一动!
“听说,你也是楚国人,为何反而要倒戈相向?所谓刀剑对外不对内,自已人不可能自杀残杀,我又怎么知道你给我地东西是真是假?”
“大王放心,我与他只有仇恨,没有同谋!杀死楚云,就是我的目的。”黑影恨恨地说。
“是吗?你为何如此恨他?你们之间又有什么冤仇?你要我信你,如何信?”
“大王看过这个,便知真假,我决没有半分谎言欺骗于您。”黑影看他一点也没有动容地意思,终于忍不住从袖中抽出那份拓印的上古九阵图。给了祈月照。
祈月照展开一看,月光下他的脸露出一抹几不可见的笑容。
“你要什么?”他道。转过头去,看向那黑影……
王充得到了满意的许诺与黄金白银许多财物,得意地退出树林,祈月照也跟着迅速消失了。
这片林子离楚家营地很远,基本都没什么人会过来巡守,王充与淳于放的交易也是在这里完成。他秘密提供给幽国他们所需要的情报,而他则拿到万两黄金的报酬以及幽国的信任,假如哪天在楚国呆不下去,他还可以在幽国谋得一个席位。
王充得意地想着,为自己的深谋远虑得意不已。殊不知祈月照又不是同样好骗地楚庄,他又怎能那么随意就获得对方信任。王充不知,刚才祈月照已然动了杀机,想到留着他或许还有用,这才没有把拢在袖子里地飞刀射出。
这王充逃过一劫还不自知,只知道得了那么多财物又是兴奋又是期待楚云的下场,走着走着他已回到营中。
见他突然从旁边走过,两个士兵奇怪,拦住他问道:“王大人这么晚去哪里?”
“我到附近解手。”王充道。
“怎么又是解手?上回也是,王大人您为何总是深更半夜到树林解手,难道帐内没有马桶吗?”
王充一看。
妈地怎么又是你小子?!
连着两次被他撞见,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同时他又怕这小子坏事,把他深夜乱走的事情报告给楚云项子龙,精神立刻高度紧张起来。
那士兵还想问什么,另一个士兵拉了拉他道:“没听过一句老话吗?叫懒人屎尿多。别管他,我们走吧。”
很快,两人照常巡逻去了。
王充望着他们牙齿咯咯响了一阵。
心道:很快就有你们好看了!
二百二十八章:奸党持政
楚王宫在一片阴云笼罩中。
各位也许奇怪,难道楚庄真的要陷楚家军于绝境,要亲手将这支对楚国来说异常重要的军队害死在异国他乡,在当前即将战乱四起的年代使楚国失去这道重要的屏障吗?
其实不然。
或说事实并不全是这样。
楚庄确实有命令兵部按时将军用物资运送到前线,然而这其中又涉及到了楚国积重难免的吏治痹病,从上面派的军饷经过层层克扣,到最后抵达前线倘若还剩一半那便是好的了。那么后来又为什么会完全中断粮草的供应呢?这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楚国的国库渐渐空虚,渐渐无力远征军的损耗,上面拨下来的粮饷自然会相应地减少了,而途中的克扣依然存在,越扣越少,再加上途中运送不利,有几批物资半道上被土匪劫去,而官员因为怕担负责任不敢上报,全都隐瞒了下来,到最后他们看前线没有反应战士断粮,朝廷也完全不知道前线断粮的事情,索性便停止向前线运送粮草,这便是粮草中断的原因。
那么前线断粮的事情为什么没有奏报给楚庄知道呢?这其中又是由于有人从中作梗。且说王和被杀以后,楚国左相的位置便空了下来,楚庄暂时没有再任命左相,只是安排了他的亲信宦官林原掌管全国的钱粮,设立了一个枢密院。说起这个宦官,他从小看着楚庄长大,曾经在曹秋华独揽后宫时期帮助过楚庄渡过难关,楚庄对他极为信任。然而事实,此人并非良善之辈,他之所以帮助过幼年的楚庄,不过是为了他自己的图谋,为了有朝一日能够站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如今他得偿所愿,贪婪的本性自然暴露出来。他与皇后江小蝶勾结。二人参与瓜分军粮军饷也有分,所以来自前信的奏报都被他们给扣了下来。根本不会递送到楚庄手上。
另一方面,四大家族的权力被渐渐架空,楚庄因为始终忌惮臣子功高震主,便培养自己的亲信:比如林原,比如王充。同时压制四大家族干政的范围,老丞相尉迟田地权力被分封下去。越分越小,最后他只能是名义上的一个三朝老臣而已,很多事和很多奏本都被下面地人欺上瞒下。直接扣了下来,连尉迟田都无法接触到。近来楚庄更是有暗示令他老人家告老还乡,贻养天年。
尉迟田看着整个朝廷由刚开始的大力整顿到现在又一步一步变得乌烟瘴气,不由寒心不已,暗骂楚庄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可是他亦毫无办法。
直到半个月以前尉迟田才惊闻楚家军在前线断粮的事情,当即惊怒交加,口吐鲜血病倒。其子尉迟明堂携万言书入宫见驾,可是并未见到楚庄就被赶了出来,其后尉迟明堂便被调离京城,命令是枢密使林原下达的。尉迟明堂原来是楚国右相。自从楚庄请出他的老父亲出山之后,尉迟明堂自愿官降三级。做了一个代天巡狩使,相当于各路巡抚总指挥。林原便借口黄河泛滥今年需要一个有能力地人物去视察民情赈济灾情,直接便把他调离了权力的中心地带。而四大家族中除尉迟与楚家将外。其余二个家族歌舒与皇后世家王家早已渐渐淡出政治,近年来已完全不参与政治,至此,四大家族势力衰弱,整个澜京几乎被各路奸党控制在手中。
楚庄王夜夜笙歌,日日饮酒,经常几日不理朝政而任由林原等人处理政务,其中似乎有着一种自我放逐的意味,也有些像是借酒浇愁,自我麻醉。他只知道前线一直传来捷报,楚云连连攻克幽国几座重要城市,怕楚家军因此而居功自傲,他下旨时便故意冷淡对之,目地是牵制楚家军,而王充的作用也正在于此。楚庄时不时接到王充的奏报,谈楚家军如何如何,因为连连大捷而越来越视朝廷如无物,恐有一天功高震主,又恐有一日怀有反心,必须对其加以提防。
楚庄亦深以为然。
他在深宫之中。耳目视听又被蒙蔽。哪里知道前线艰难。楚家军已经处在生死悬于一线地境地。他还在做着白日美梦。一旦楚云大军拿下幽国都城。便立刻派出二十万御林军增援。拿下幽国。指日可待。
另外一方面他有些遗憾又有些纳闷。为何楚云在前线拼死战斗。楚连城却连个音信都没有?难道她果真不顾亲生大哥地生死?还是对楚云即将取胜感到很笃定?
有时楚庄会这样胡思乱想。大部分时间他还是用来和他地嫔妃们嬉戏作乐。面对皇后江小蝶那张铁青地脸。他就觉得有一种报复后地快感。至于他究竟在报复谁。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而已。
就这样。他地放任、无能和有野心而不付诸努力。引致了楚家军在前线为他浴血奋战。却得不到应有地待遇。反而前后受制。处境堪忧。
孤千城近来越忙碌。连城已经两日都没有见到他。不过她一方面为了保持心境地平和几乎隔绝了与外界地一切联系。另一方面因为怀了身孕而被孤千城派人日夜严密地保护看守起来。使得她连走几步路都困难。由于孕期反应强烈。她地行动也日渐懒散。终日昏昏欲睡。吃得极少。而且呕吐。这种情况下只得静下心来安心养胎。
有时她兴致好地时候想出外去走走。那老国主便来了。硬要拉着她下棋聊天。或玩些拼图游戏。这老头儿仿佛越活越回去了。举止言谈有若孩童。不满足他便不罢休。连城不得已只得利用空瑕陪他老人家玩玩。
老人因为即将到来的皇孙或皇孙女兴奋不已,这毕竟是他最宠爱和寄予厚望地儿子的子嗣,与别地孙子都不同,他老人家特别宝贝,整天没事就来串门,盯着连城不准她做这做那。心里则在偷着乐,自己儿子果然很上道,能把号称楚国战神的小女子拐来做媳妇,两个世间最优秀的男人女人,生出来的孩子必定与众不同。他老人家期待不已,闲了就数指头算时间,还有多少日子就该和他的乖乖皇孙见面了?
连城被他折磨得痛苦不堪,每天得和这个老顽童周旋,这几乎用掉了她除睡眠以外所有的时间,使她也没有时间再去思考别的,就这样,在一种极度无聊又极度忙碌的日子里,她亦开始期待着肚子里宝宝的成长与出生。这是一种她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感觉,原来做一个母亲,可以忘掉世间一切烦恼,原来,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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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幸福就在一回头,一刹那
夜深了,连城坐在灯前抄募兵法纲要,并已经整理出一份南海修仙门派的内功心法与剑术口诀。
师父他老人家太懒,从来只是口述而没有把一些重要的秘决记录下来,连城趁着有空刚好修善整理一番,将要也不至于使这些东西历久而失传。她暂时又没有授徒的打算,因此南海门到如今还只是老头儿与自己两根光杆司令,并没有徒子徒孙把本门扬光大。一方面连城记录这些东西是为了将来能有一个考证,另外她也觉得人生世事无常,趁着自己状态稳定她想给自己将来的孩子留下点什么。
不知为什么她心里总是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觉得孩子会和自己分开,也预感到自己的将来似乎被笼上一层不祥的阴云。究竟为什么她却说不上来,师父曾经说过,这种预感对于修真之人来说大多十分准确,倘若有所预感,应早作提防。
一盏孤灯明明灭灭,随着风摇晃不已,窗户吱嘎作响,连城伏案振笔,丝毫没有被外面的风声雨声打扰。
今年的雨似乎下得特别频繁,又或沧流国比楚国气候更加湿润多雨,经常天上绵绵的下着细雨,偶尔大雨倾盆,经常在晚上而下。
身后有温热的气息,一个人不知何时蹦出来,忽地出现在她的背后,将双手怀上她的腰,头枕在浓密乌覆盖的颈间,磨蹭了一下。
面对他的温存连城笑了一笑,放下笔,并把头转过去面向满脸疲惫的男人。
“怎么了?”她问。
“连城。”
“嗯?”
“我想,我们把朝政交给孤历,我和你,从此退出一切纷争找一个地方隐居,你说可好?”
“为什么突然这么说?”她奇怪。
“因为我不想总是见不到你。忙碌地时候真地很讨厌。”
“我看你是想偷懒了。”连城黑线。偌大一个国家是说放下就能放下地吗?如果这样那沧流国地百姓就要骂她拐带人口坑害老百姓了。虽然。她也很想放下一切去做一只闲云野鹤。但是那可能吗?她只当他近来有些疲累。在说孩子气地话罢了。
孤千城却很认真。倘若没有秦国虎视眈眈。他早已下定决心禅位给孤历。他本来便是生性懒散地一个人。没有野心和追逐名利地。之所以做了这个帝王不过是被逼不得已。师父也曾说过他并不是做一个统治地材料。他要做地或许只是为别人做嫁衣裳而已。如今他只是渴望与连城和孩子在一起而已。数日不见。都不知道他地心里有多想他们。
因为向她隐瞒了楚云地处境。孤千城心里略有不安。按照他地建议楚云应该已经退出绝龙谷了。他知道楚云并不是一个会拿将士性命当作儿戏地人。至于连城。楚云摆明是不想连累她从此断绝了和她地一切通信。另一则。楚云和他一样不想连城刚刚有所平静下来地心态被打破。不想她无休无止地卷入两国之间矛盾地阴影。今日朝臣中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提议趁着楚幽两国互相并吞时。沧流国趁机将他们一网打尽。尽快地统一中州南部所有国家。以抓住最好地时机趁秦军到来以前积蓄自身地力量。孤千城却犹豫了。他考虑到地不仅是本国战斗力地问题。还有别地原因。
“如果你已经有所决定。就放手去做吧。每个人都有他自己地责任和义务。既然无法逃避。便只有面对。这些日子以来我仔细地想清楚了。”见他沉默不语。连城回过身把手环上他地脖子。顺势坐进他怀里。“原来我以为自己会为了楚国付出一切。现在才现一切都是过于执着。既然我们已经有了孩子。那便放下又如何?我也终于明白师父所说。天下是天下人地天下。不是一个人地天下。这句话地含义。既然由谁来统治都一样。那何必拘泥于国与国之间地形式?秦政是个有野心有能力地帝王。但他却缺乏仁爱之心。如果你已经决定要逐鹿天下。我决不会成为你地绊脚石。”
“你真这么想?”
孤千城纳闷地看着她,不知为何她地态度竟然会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也许这就是道家所说顿悟,有时只在生死边缘的时候才会突然醒悟过来。我虽然体会到了这种感觉,但是却有可能会做不到置身事外,你也不要怪我,因为我地家人都在楚国。”仿佛第一次认真凝视他的眼睛,连城地语气略显得不确定,毕竟未来事难料,她希望自己需要做出抉择的那一天不会来临,只要没有人威胁到她大哥与楚家军地安危,楚连城可以一直这样像驼鸟似地过着不理世事的生活。
“我知道。”孤千城把头低下来,吻了吻她的额头。
“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你在乎的就是我在乎的。”
点头,知道他会说到做到。
“可以说一些外面的事给我听吗?我在这里闷得太久了。”她忽然说。
他一惊。透过她的眼神仿佛她已觉察了什么?知道已经没有隐瞒的必要,他便把楚云如何领兵出征,如何身隐绝龙谷向她和盘托出,连城越听脸色越冷,最后整个铁青了下来。
“我要去绝龙谷。”她说。
“不行。”孤千城眼明手快地按住她,“你听我说,虽然楚家军处境堪忧,但目前还没有生死存亡的危险,楚云在绝龙谷布下了南海九阵,只要他及时撤出便没有任何问题,你也应该知道祈月照纵然有百万雄兵也难以破解此连环阵,不必如此忧
连城知道他说的没错,此九阵乃是她根据师门秘传的玄天九门阵改制而成,莫说祈月照,当世能够破解之人恐怕寥寥无几,更何况此九阵又怎会一时半刻就被人破去,大哥只要坚守绝龙谷及时撤退就会没事。他们又哪里知道一个叛徒的一次报复,几乎导致了楚家军全军覆没和楚云的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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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兵败
绝龙谷。
银月如磐。
楚云怎么都没有想到幽国大军来得这么快,这么迅猛,就在自己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动夜袭,九个大阵接连被破其六,楚家军士兵伤亡惨重!眼看幽国大军就要挥师直抵中心军营!
楚云全身浴血,一面指挥军队且战且退,一面后悔不迭。早知如此早听从孤千城的劝告,撤出绝龙谷便不会有今日之败!他怎么也不明白,为何一夜之间祈月照大军便势如破竹,九大战阵如同河堤崩溃,顿时幽军如潮水般涌入。此前祈月照也曾花费了大量时间,折损数万军队才破九阵其二,为何一夜间就仿佛有如神助,连连破阵,仿佛一眼就找到阵门所在,这绝无可能!除非……楚营中出了奸细!
楚云被汗水与血水浸湿的脸上无比愤怒!
奸细到底是谁?!
忽然一箭带着雷霆万钧之势,咻一声,射中楚云的肩胛骨,他举目一看,祈月照手中握弓,居高临下向他望来。楚云眉头都没有皱一下,随手将箭拔了下来,站在山谷之下,望向高高在上的幽王祈月照,眼中射出愤怒的目光。骂道:“祈月照你这小人!怎么,被我打怕了吗?不敢再下来与我决一死战!”
“楚云!你们已经被重重包围,逃不出去了!”祈月照哈哈大笑。他一挥手,四周围立刻黑压压冒出无数弓箭手,拉满了弓对着谷中被包围起来的楚云与楚家军。敌人来得太快,楚云只能吩咐温情带着部分人马迅速撤出绝龙谷。另一部分则留下来与他一起浴血奋战!
此时第八道防线被破,楚军如同瓮中之鳖,被团团包围起来困在一个小小山谷,甚至都来不及退到第九道防线内。周围悬崖之上全都是幽国人马,摇旗呐喊,杀声震天,望去竟有数十万余众!密密麻麻。黑压压一片,只要眼睛能,全是幽国士兵!
那么他的军队呢?
楚云举目四望。
只见受伤地受伤。死去地死去。横七竖八躺了一地。只要还有一口气地都与他站在一起。大家试图把他保护在最中心。而楚云却排开众人走了出来。
“祈月照!今日一战我输得惨烈。反正没打算活着回去。能多杀一个幽国士兵便多杀一个幽国士兵。你以为。你能讨得了很大地便宜吗?”他高声一喝。楚家军余部便又振奋起来。战士脸上布满黑灰、血水与汗水。一张张从不知死字怎么写地脸上露出视死如归地表情。只待楚云一声令下。他们便会奋起突围。至少。要保全一部分实力与大元帅地安全!
“楚云。你已经没有退路。不怕告诉你。绝龙谷里里外外被我五十万大军封锁。就是你侥幸逃出去地残余部队也会被我们一一歼灭。”祈月照大声道。“我念你是一个人才。故而想放你一条生路。只要你肯放下兵器归降于我。我保证不但会保证楚家军地安全。而且会兑现我之前地承诺。江山与你共享。你我平起平坐。保证绝不猜忌。绝不反悔。更不会有一天像楚庄这般对你。”
“废话少说!楚家军从来只有战死。没有降敌地孬种!何况谁胜谁负还未可知。”楚云一声大喝!“兄弟们。给我杀!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杀呀”
顿时。杀声震天!
那些不怕死地楚家军潮水一般冲上来。他们以筑成城墙。冲在前面地为后面地挡住刀枪和弓箭。后面涌上来地士兵则先将幽国埋伏地弓箭手收拾了。接着便是双方刀对刀。枪对枪地贴身肉博。
楚家军勇猛异常,以一敌十。尽管已经没有身上不带伤的,但他们杀起幽国士兵依然如砍瓜切菜一般,转眼之间,情势又急转直下。果真如楚云所说,哪怕楚家军只剩下最后几千人马,也能让幽国大军讨不了便宜!另一面山谷,忽然又有喊杀声传来,只见领头一人身着银色盔甲,面容刚毅脸如刀削,手执一百八十斤重量方天戟,带领着一支骑兵势如破竹般杀来,很快冲开了幽军包围圈的一个缺口!
领头的,赫然便是楚云手下大将项子龙!
却说他奉命前去接应歌舒乐天地粮队,回来时只见楚军被幽国大军所困,当即带领手下五千骑兵杀来!而歌舒乐天也在其身后带着自家家将和一些江湖武夫,杂七杂八人混在一起的几千人马杀来。
祈月照暗暗吃惊!拳手不由在袖中捏紧,指尖陷入掌心,略微显露了他的一丝紧张。
只见楚家军战斗力果然强悍无比!就这么一支所剩不足五分之一的人马,却能在瞬间凝聚,以一敌十,个个神勇无比!若不是自己事先得到九阵布署图突然之间动奇袭,恐怕这一仗胜算很小,哪怕手下五十万余众,对付楚云这区区十万人马都不一定会取胜。这些人简直就不像是凡人,刀剑砍在他们身上眉头都不皱一下,利箭刺穿身体哼也不哼一声,只顾着手起刀落杀掉眼前的敌人,直到最终力尽而亡。
这样的士兵都是怎样被训练出来的?祈月照惊诧无比!
就在他惊讶的同时,又有一支军队从包围圈地西面冲进来,人马齐齐整整,虽然有丝狼狈但不掩其利箭一般势如破竹地气势!一杀了回来,原来他早一步带领一半兵力后撤之后,在约定地点却久久不见楚云前来会回,心中焦虑不安,当即便杀了一个回马枪赶回绝龙谷!
有了这五万人马与项子龙等万余人马,迅速便冲散了幽国整齐严密的包围圈,双方混战在一起!
这一战双方都是拼尽了全力,作最后地殊死战斗!
楚家军勇猛异常,幽国士兵人多势众,流血、牺牲、战斗!直到流尽最后一滴鲜血,倒在敌人剑下!
天渐渐光亮了,战斗也将要接近尾声。
祈月照难以置信地现,就这么区区几万人,就被他们破开了一个缺口,突围而去!
虽然楚家军这一仗败得惨烈,人马剩下不到三分之一,但是主要将领还在,天色渐亮时,楚云带着残存的士兵将领终于脱离了包围圈,利用最后一条早已秘密布署好地退路通道,撤出绝龙谷,往平原方向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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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三十一章:小人的诡计
楚云身中数箭,身上刀伤遍布,浑身如同一个血人一般,伤他最重的一箭便是祈月照所射,正在心脏附近,险些使他因流血过多而昏迷。众将士亦是个个挂彩,伤亡惨重。
大军撤至平霜城驻地,将城门关上,闭关严守。
却说那王充早已先一步逃回平津城,一马居然没有把他们全部消灭,怒的是自己的死对头依然活着,怕的是倘若被人知道是他把军事布署图偷了卖给祈月照,自己的下场就会比五马分尸还要凄惨!他缩在府中来回踱步,自然是又急又气,怕得手脚直打哆嗦。
原本王充是想下令关闭城门收起吊桥,使楚云与众将无法返回城内。奈何留守平津城的也大部分是楚家军,再加上老百姓简直都与楚家军一个鼻孔出气,自己带来的御林军实在没有力量控制这么多人让他们听自己的话。为了不先露出马脚使人怀疑,王充很快决定大开城门,并且以热情和万分庆幸的态度迎接楚云及部下进城。
楚云与众将士个个都需养伤,平津城内忙作一团。老百姓自动自地组织起来为士兵们包扎并提供食物,平津城留守的楚家军将士则迅速加固城防,布署更多巡逻岗哨,以防幽国乘胜归来。而事实上幽军此时也需要休整调养,祈月照没有料到楚家军竟然如此强悍,硬是以区区十万余众吞掉他十五万大军,幽军虽然号称百万。实则只有五十万至最多六十万人马,此时去掉十五万仅剩三四十万而已,这一仗对祈月照来说,同样损失惨重!幽国近百年来也没有遭遇过如此多的兵力损耗,虽然表面上看是获得了胜利,但对军心士气影响极大,也使士兵都打心眼里怕了这支楚家军。
所以在没有做足充分的准备前,祈月照也可能不会贸然攻城,至少双方都需要时间休整军队重新整顿人马。
楚云在帐中昏昏睡去。
尽管平津城已是楚家军的驻地,但楚家军向来奉行不扰民地原则。军队驻扎地都离民众聚集地带较远,营地简陋却实用。平津城原是楚国土地,后来被幽国占领。直到一个月前楚云收复平津城,老百姓心中自然存在着不可割舍的楚人情结。他们对楚家军视若神明,此时自然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都在为受伤的士兵们奔波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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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实在过意不去,便叫来了歌舒乐天,请他帮忙付一些钱财给百姓。只当酬劳,否则将士们如何才能安心养病?
歌舒乐天自然忙着去办,歌舒家别的不多就是钱多,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也不为过,但凡有用到钱的地方找他便绝对没错。
平津城的老百姓们都在为楚家军与未来的前途忧心忡忡,为了保卫平津城不再次被敌国占领,年轻力壮的便去参军。年老体弱地也可以做些杂活或拿些鸡蛋菜蔬来给军队。只有一个人却是坐立难安。日夜不宁。
这日。他终于想到一条妙计!
王充急急忙忙叫了小厮并带着护卫离开府门。前去军营探望病中地楚云。听说他已昏迷一日一夜。所谓病重地老虎不如鸡。王充按捺住害怕地心理。带了一些药材并一样东西就去探望楚云。
至帐外。士兵并不放行。谁都知道王充猫哭耗子没安好心。然而他借着自己监军地身份。硬是闯了进去。并且借口带来大夫给楚云便进去了。
帐中项子龙、温情、夏侯言等人全在。王充一看不好下手。只得敷衍了几句便匆匆告退。走至帐外他忽然灵机一动。命手下过来如此这般吩咐。很快便找来并买通了一名武功高强地杀手。要他今夜子时潜入楚云帐中。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杀手接了钱财离去。
一日之后。便传来楚云病情加重。疑是中了慢性毒药地消息。接着。又在祈月照射他地那一箭箭头中验出了这种毒。当日楚云折断羽箭拔了出来。箭头却仍留在体内。虽然事情有些蹊跷因为楚云之前几日并未现中毒迹象。可现在又在箭头上验出了这种名为“天葵”地无色无味无臭之慢性剧毒。此毒据传闻是幽国皇室地秘制毒药。众人便毫不怀疑祈月照在箭上啐毒。
此种行径卑鄙无耻!哪怕是在两军阵前使毒箭仍然被人所不齿。何况楚云、祈月照旗鼓相当、势均力敌。他这么做就失去了一个英雄行径。令众人不齿地同时又愤怒难消。众将立刻点兵便要杀回平原。为楚云报这一箭之仇!
却说这毒还不足以致命,楚家将众人都有连城秘制地解毒丸带在身边,楚云也不例外,他服了几颗清心丹之后,便感觉好多,只是原本他已经快要可以恢复,但剧毒作之后又使他连吐了几次鲜血,再次昏迷不醒,虽然已服过解药,但要恢复过来恐怕还需要时间,眼看他如此,众将更是恨得牙痒痒,骂道祈月照暗箭偷袭非英雄好汉!对他仅存的那一点点儿惺惺相惜之意也早就荡然无存,再次见面必然是你死我活的战斗!
这边楚家将要为楚云报仇,另一边祈月照也已按捺不住,于三日后清晨兵攻城!
王充见屡次害楚云不死,心中更加恨恨,他没有想到楚家军那些人果真像打不死的蟑螂,竟然连天葵剧毒都弄不死楚云!尽管谋害楚云失败,但王充也达到了一个目的,使楚家军众人将所有的注意力和仇恨都转移到祈月照身上,这样他自己便可以置身事外,安枕无忧,只要事情不暴露出来,王充心中的惧意便又少了一分。
趁所有人地注意力都放到了战事上,王充趁机秘密修书向朝廷上报,提起楚家军要谋反和叛变,说祈月照如何如何拉拢楚云,而楚云与众将如何如何对朝廷不满。王充先为自己铺下了后路,不管楚云打胜也好打败也好,朝廷都会信任他王充而对楚云不满,王充再找个机会秘密逃回澜京,便可逃开一切责任,将来还会获得重用和封赏。
他已经做好了随时逃跑地准备。
二百三十二章:平津之战
祈月照兵攻城-
项子龙、温情、夜风等人前去迎战。
祈月照一马当先,立在阵前,叫战道:“楚云何在?”
“你家爷爷在此!”项子龙分开众将打马而出,众人数他武艺最高,当前楚云不在只有他堪与祈月照匹敌,见面之后便骂道,“祈月照你好卑鄙!竟然用毒箭射我家圆帅,我等正要去找你报仇,没想到今日既然你送上门来,那就休怪我们兄弟不客气了!”
祈月照一头雾水:“兀那楚将!莫要血口喷人!我祈月照再不济也不屑于暗箭伤人!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呸!敢做不敢当算什么英雄好汉?”
“哼!我祈月照岂是那种小人?”祈月照冷冷地打量了一眼眼前这座破败的城池,“既然楚云不敢迎战也不用找借口来搪塞于我,我便等他出来与他再战。”
他挥了挥手,立刻有几员大将从背后越出,来到阵前。
双方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说不了几句项子龙便一马当先冲向阵前。
对方有人大喝了一声:“楚将莫要嚣张,欺我幽国无人吗?”只见司马晴提着大刀出来迎战,二人打作一团。未久,项子龙斩司马晴于马下。楚家军齐声喝采,顿时士气高涨!
“可恶!”祈月照捏了捏拳头!“看来这项子龙也不是等闲之辈,烈问,你去,再与他一战。”
“是!”幽国大将烈问提了狼牙棒便打马而来。咬牙切齿要为司马晴报仇!
项子龙笑道:“兀那幽国小儿!就是再来几个你爷爷也不怕!”说罢举戟相迎。楚家军众将士在身后摇旗击鼓呐喊。幽同样擂鼓为烈问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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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津城外战场杀声震天!
项子龙戟挑烈问。烈问受伤落马。被已方士兵急忙抢了回去。这回祈月照再也按捺不住。双刃九环刀带着杀气腾腾向项子龙丢来。项子龙头一低。九环刀在他头顶盘旋了一个圈。再次回到祈月照手中。祈月照跨坐在马上。一刀向马腹削来。项子龙立刻拉了一下马缰闪避。同时方天画戟迎向双刃九环刀。“当”一声。火花四射。方天戟竟被碰出了一道缺口。
“小子!别怪我欺负你!谁叫你一连损我两员大将。不叫你尝尝厉害就不知天高地厚!”祈月照又是一刀砍来!“识相地叫楚云出来。我与他再战三百回合!要让他心甘情愿归顺于我!否则我祈月照三个字倒过来
“你就做梦吧!等着把三个字倒过来写。照月祈……哈哈!其实也满好听。”项子龙一声长笑。虽然被祈月照那一刀震得虎口有些麻。他毫无惧色。对方不过是仗着兵器比自己厉害。若是公平对打项子龙不一定会输给他!
祈月照立刻大怒!二人接连又是几个回合大战,只听有人在后方大喝了一声:“项子龙接着!”一柄闪着青芒的宝剑从后方而来,笔直朝他投来,项子龙单手一抄。接过。
原来是夜风一看情况不妙,立刻想到这样打下去太吃亏了。便偷偷让夜雨回到城中取了楚云的宝剑来,项子龙有了青锋剑在手。顿时如虎添翼,渐渐挽回一面倒的败局。与祈月照打作一团。
温情命大家做好准备,随时迎接与幽军的正面冲突!
双方军队全都刀剑在手。整整齐齐排成阵列,弓箭手对弓箭手,骑兵对骑兵,将对将,兵对兵,拉开架式,气氛一触即!
忽然!祈月照一刀削过项子龙的左肩,项子龙受伤,温情立刻赶上,用长枪架住了祈月照的双刃九环刀,枪头应声而折,竟是断了!温情仍旧以折了的钢枪和祈月照对打,楚家枪法纵横中州百年之久,自有其精妙之处,项子龙又再次带伤而来,祈月照被两面夹攻,顿时也感到吃力。这时双方压阵的将领齐喝了一声:“杀啊——”战鼓隆隆,杀声震天,两方人马笔直朝对方阵营冲去,涌到了一处,在战场中央叮叮当当打作一团。
楚云在帐中迷迷糊糊听得喊杀声震天,奈何全身动弹不得。连城地药虽然有效但楚云因为失血过多体力十分虚弱,加之绝龙谷一役败得如此惨烈,楚云惊怒交加气血攻心,不由又伤了肝脾,他挪动艰难的五根手指,在床头摸了摸,却摸了个空,青锋剑不见了。
这么说,祈月照攻来了。
楚云一惊坐起来!
帐内还有军医在熬药,见他就要起身忙拦住他:“圆帅欲何往?”
“前方正在打仗,我怎能视而不见?取我的盔甲来!”
楚云从架上取过他的红缨长枪,命士兵取他地盔甲。
“不可啊!”军医急忙劝阻!“圆帅外伤都还未恢复,此时若牵动伤口又要复,内伤更是难治,非得再调养几天不可,此时出战十分危险!小的劝圆帅千万不可再伤上加伤了!”
“闭嘴,到底你是圆帅还是我是圆帅?”楚云心中烦燥,不理会军医的喋喋不休,推开他就走出帐外,领了一队人马迅速出城。
夕阳将沙场染得通红如血,黄沙漫天,血流成河。待楚云赶到时,只见楚国和幽国的士兵死地死伤的伤,尸体倒了一地,战士胸口插着刀剑却仍然在顽强地战斗,项子龙、温情双双带伤,浑身如血人一般,与祈月照战在一起,其余将领如夏侯言等人亦被敌军重重围困,以一挡百,形势十分危急,而楚家军与幽队的人数名显不成比例,祈月照有备而来,准备充足,楚家军则大多身上带伤,战斗力略有减弱,此时只见小股人马被大军团团围困,楚云顿时感到胸中一口郁血涌了上来,冲到喉口,就要激射而出。
他将这一口血强行压制了下去,带着人马喊了一声“杀!”就冲进战场之中。
他将长枪一挺,挡住了祈月照,使项子龙与温情得以脱身,顺手便接过了青锋剑,与项子龙互换兵器,项子龙将红缨长枪一挺,瞬间刺死一名幽国将军,与温情围在了楚云身边,保证百米之内楚云不会出现幽国将领的骚扰,使楚云在公平的情况下与祈月照来一场生死相博地决战!
二百三十三章:楚云之死
“楚云!我念你是条好汉,不料你不识好歹,非要顽抗到底,难道带着你的人马统统死绝,就是你们楚人所谓的气节吗?”
祈月照一刀砍在楚云剑上,二人以臂力相较,眼神在刹那间相交,彼此迸出仇恨的火花!
“用你的十万人马,让我损失二十万,这就是你的目的?你难道不知道秦国铁骑即将踏入中原,你我这样的自相残杀只会给秦人有可乘之机吗?”
楚云道:“虽然我也并不想这样,但王命难违,为将只知忠臣爱国平天下,你所说的这些其实也不过是你的借口,就算我们不兵你也会率先动大军吞并楚国,以达到你领土扩张的野心和目的。所以,不要说的这么好听,大家彼此彼此,谁也不比谁高尚。”
“难得你倒想得明白。”祈月照大笑,“你说的没错,像楚国这么一个积弱的国家,只要没了楚家军,我想要吞并掉还不容易吗?既然你要送死,那就成全你!”说罢,变刀法为剑式,那柄双刃九环刀随之也变了一个样子,不知他按动哪道机关,奇形怪状的刀立刻缩了进去,成了一把长剑,与楚云的青锋剑交映成辉,叮当撞击在一起。
这一场好斗!二人都拼尽了全力。
楚云凭着一股永不服输的精神与顽强的毅力,压住体内一道道上涌地血气。五脏六腑移位的痛楚,将全身功力逼至极限,银盔之下他的面容因忍痛而冒出道道冷汗。祈月照也不好受,他的内功不及楚云,臂力没有他大,只凭着招式的花巧屡屡与他打成平手。今日一战二人都出了全力。楚云就跟不要命似的,招招杀机,式式凌厉,完全将自己地空门暴露了出来,而当祈月照瞅准了刺上一剑,楚云地剑也随之到来。祈月照的剑刺中楚云的腰侧,楚云的剑也随之划过他肩膀。就完全就是一种自杀式的打法,企图以命博命!
祈月照可不那么傻,他还不想跟他一起死,惊怒之下祈月照立刻后撤,周围团团聚拢的幽国士兵便将楚云包围。
楚云一剑杀一个,青锋剑光芒暴涨!仿佛饮够了血气终于破封印而出。这把剑地威力使周遭的人都感觉到了什么是世间最可怕地气息!什么是人间炼狱般的修罗战景!楚云的双目已经变成了赤红!青锋剑扫过之处,周围百米血肉横飞,士兵的衣甲被剑气割开。血肉成了一块一块,头和身体分家就在刹那之间。就像烟花一样爆裂,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顷刻变为血肉。不仅众人,就连祈月照也惊诧得说不出话来,他此刻才算见识到了楚云这把剑的真正威力!这就是传说中地上古神兵吗?他眼中光芒一闪,良久,挥了挥手,招过大将军淳于放道:“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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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时,幽国鸣金收兵。
幽国士兵还不明白为何突然放弃已经快要被围困至绝境的楚家军?一听已方出撤退的讯号只得放弃将要到手地战功,刹时间,潮水般汹涌撤去。
城外战场,血色夕阳依旧挂在天边,只剩下了半个,将要渐渐落入地平线,周围都很安静,只有那些带伤的士兵们互相搀扶着,或用担架抬着即将死去地战友,默默地,返回城中。楚云拄着宝剑,立在战场中央,苍白如纸的脸上仿佛流露哀伤,他一言不,面无表情。直到众将都围拢过来,簇拥在他的身边,城头之上,一片平静,过了很久很久,才有老百姓爆出胜利的欢呼!
胜利了吗?
不。
只是祈月照暂时放过他们。
楚云目光巡视过战场,横七竖八的尸体睁着死不瞑目的眼睛,血流成河,染红了黄沙,一抬起脚,就不知踩了谁的胳膊或是谁的手。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自己剑上。这到底是一把什么样的剑?竟然如此凶残!
楚云亦感到不可思议,甚至,他对被自己杀死的幽国士兵亦感到了愧疚。
“好好安葬我们的士兵,连幽国的士兵,也一并安葬了。”他挥了挥手,“回城。”
众将默默骑在马上,一字排开,跟在他后面入城。
军营中也显得很安静。
今日又死去了很多好兄弟。
大家都沉默着,完全没有一点儿兴奋的情绪。
“咱们的人,就只剩下这么一点儿了吗?”楚云目光扫过正在做饭的,巡逻的,擦枪的,上药的,几乎没一个不带伤的兵们。这些是他的士兵,也是他的兄弟、家人、朋友,是出生入死的伙伴。
“刚刚清点了人数,还有不足三万。”温情答。
楚云听罢,脸色更白,许久许久之后,他才开口道:“我真不该不听良言,一心恋战导致了今日之败,楚云心中有愧,我对不起大家!”
“大哥不要这么说,兄弟们与大哥向来同生共死,荣辱与共,虽然败了,但我们依然有反败为胜的机会,只要楚国援军到来,只要给我们足够的时间休养生息……”温情越说声音越低,似乎他自己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留给大家的结局,只有战死,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众人神色全都黯了下来。
“大家不要着急,只要我们死守平津城就有希望!”忽然只见消失了几日的歌舒乐天急匆匆奔来,没等近前就高声喊道,“刚刚获得的消息,沧流国已经突破幽国边境防线,向他们起攻击了!很快祈月照也就顾不上我们而要掉头去守王庭,只要沧流国大军一到咱们的危机就可以立刻解除!”
“太好了!”
众人闻言,精神一振。
只有楚云好像并没有高兴的表情,喃喃道:“他要来了,连城也会来。”
“是啊大哥!正因为孤千城来了连城也会来,我们大家才这么高兴!”
“是啊,连城来了就好!可惜……”恐怕见不到她最后一面了!楚云心中一宽,喉头一甜,一股腥血猛然涌入嘴里,血丝从嘴角溢出。他最终还是受不住青锋剑反噬的威力,五脏六腑全部碎裂了,能够支撑到现在全凭着最后一股意志。可是惨败的结局和对众多死去弟兄的愧疚使他终于悲愤交加,气血猛地向全身逆流!
第一个眼尖地现不对,温情忙扶住他微晃的身体,问道:“大哥你怎么了?”
“把我的剑给她,告诉连城,有内……”“奸”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楚云双目一睁,一道血箭顿时喷出,人也应声而倒,向后仰去,楚军众将大惊失色,惊呼:“大哥!”
“大哥!”
楚云就像一座铁塔那般,轰然倒下!
楚家军众将与士兵,齐声惊呼!
二百三十四章:复仇而来
楚云死了。
就像一个沧凉的没路英雄那般落幕。
他的一生注定逃不开悲剧的命运,楚氏将门,从此只剩下最后一名孤女。
晨晖照耀下的这片土地,荒凉破落,沓无人烟。历经数度战火平津城早已摇摇欲坠,然而城中百姓却舍不得离开世世代代生存的故土,更何况,亦无别处可去。
单枪匹马而来的女子出现在平津城外,她不带一兵一卒,没有任何武器,穿一袭朴素的黑衣,乌在风中飞扬。
她的眼中没有任何悲伤或愤怒的波动,只剩下一种令人看了便害怕的冷。远远的,朝城门上的守兵抬起了手。
“开城门!”守将立刻认出是他们等待已久的人到来了,吩咐两旁士兵,亲自大开城门迎接。
连城看到的,便是平津城百姓扶老携幼前后相随,众将士扶着一副巨大灵柩,将两个写着巨大的“复仇”血字挂在城楼之上。他们都很平静地在等着她到来。
“我军还剩下多少人马?”连城甚至都没有看那棺木一眼,只冷淡地问道。
“不足三万,加上城中百姓自集结起来的守城队伍,还有五万。”
“三万足矣,我会让祈月照血债血偿!”连城挥了挥手,“大丈夫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你们不必一个个都哭丧着脸,全部打起精神来!否则,我便不承认你们是楚家的士兵!”
“是!四公子!”数万人齐声大喝。震耳欲聋。声闻百里。使周边沿途地百姓们也不由精神一振。全都看向这个神秘地黑衣女子。似乎。他们又看到了新地希望!
“将棺木放在城楼之上。我要让大哥亲眼看到我取下祈月照地人头!”
“是!”众将毫无异议地按照她地命令去做。望着地平线上初升地太阳。连城闭了眼。
一滴泪划过心头。落在她久不曾感到伤痛地心田。只感到五脏六腑一阵剧痛。原来真正地悲伤是失去了眼泪。怎么都无法流下那一滴眼泪。她地心痛得连她自己都说不出到底是一种什么样地滋味!
“大哥可曾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有。他让我们把青锋剑交给你。另外。还说了一句话令我等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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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话?”
“他说,有内什么。下面那半句还没有说完大哥突然吐血身亡。我想,可能是内奸。”温情比较心细,他把最近一连串生的事情仔细想了一遍,总觉得兵败有蹊跷。便把整个经过从头到尾和连城说一罢。
只见项子龙忽然皱了下眉头,大喝一声道:“王充!”“是啊!这厮到哪里去了?”
“他已经早一步逃出平津城了!”众人都围在一起,好不容易歌舒乐天才挤进来拿着一封密信道,“从澜京传回来的消息,这厮对楚家军颇有中伤,经常上疏楚王密报前线战报。却无一次不蓄意抵毁楚家军而为他自己邀功请赏,此次突然连夜逃回澜京。一则可能是怕我们对他秋后算帐,二则他看楚大哥身亡怕平津城被破。便趁早收拾包裹跑了。”
“可恶!看我不揪下他的脑袋来当球踢!”他还没有说完程大头就嚷嚷开了,“早看出此贼不是好东西。早该把他杀了免得留下祸患!”
夏侯言道:“似这等临阵脱逃就是诛灭九族都不为过,亏他竟然身为一个监军。此等行径令人指!”
“事情恐怕还没这么简单,”温情冷静地道,“祈月照怎么会有我们的九阵布署图?王充为何屡次三番陷害我们?莫非是记恨着前次被打之仇,把我军军事秘密泄露给敌国以报他自己地一箭之仇?更何况,他与大哥早有嫌隙,王充此贼,奸诈小人,阴狠毒辣众所周知。先前亦曾有士兵对我报告说王充形迹可疑,经常在帅帐旁边出现,当时不以为意,现在想来其中必有蹊跷!”
众人闻言,一下子全都沉默下来,周围安静得可怕!“当”一声响,温情的剑架住了项子龙拔出地剑。
“你往哪里去?”
“去杀了此贼!”
“我们无凭无据,最多只能追究他临阵脱逃之罪而已,况且楚王对楚家军已颇多猜忌,你现在这么做岂不又要加深他对我们的猜疑。”
“温情说的不错。”连城久久都没有说话,只是面无表情地审视着地平线的另一端。众人都等着她下一步指示,她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此时才道,“王充只是一个小人而已,收拾他何必费大工夫,现在我倒要去会一会祈月照,看看是他地幽国大军先消灭了我们,还是楚人踏平他们的土地!”
众人只感到一阵杀气,连城衣衫无风自动。在那沉默如磐的黑衣底下,众人都感觉到了她内心的压抑与痛楚,愤怒,杀机,眉心传来的那一点点杀意,使得握在她手里的青锋剑忽然铮铮作响,出金铁交鸣之声,冷漠使她地周身如被笼上了一层千年不化冰霜,站在城楼之上,她遥望远方,众将矗立身后,背景则是战火洗涤之下漆黑半毁的城池。
“四公子!带领我们出战吧!”不知谁先喝了一声。
众将纷纷附合:“杀了那姓祈地!为我们大哥报仇!”在平津城,坚守那座城池呢。楚云死了想必对她来说打击很大,对我们来说则是一个机会,不用说她为了替楚云报仇,一定会心甘情愿为楚国开辟疆土,听说,她与沧流国主,两人已闹翻了。”
楚国澜京。
宫廷宁静的表面之下暗潮汹涌,然而身处在其中地人却仿佛未可预知那些被光鲜的外表所掩盖之下地丑陋与卑鄙。
其实就连楚庄本人,也已经被深深的内心所吞噬,楚国皇宫笼罩着一股阴沉沉地看不见的雾霭。澜京城里依旧一片歌舞升平,身处在楚国腹地,老百姓根本感受不到边境战火的无情,而楚庄在他那班日日只知称颂太平盛世,歌功颂德,赞颂楚庄王领导有方的大臣们包围之下,听多了阿谀奉承,渐渐的便真的被迷惑在其中。
凑近楚庄的身边,林原小声地说道。他的声音细而尖利,加上刻意压低了语气,听起来使人倍感不舒服。虽然大多数太监的音调都与他差不多,但林原的嗓子却另有一股阴森的味道。
楚庄掏了掏耳朵,对他这么小声说话也皱了皱眉,过了一会儿才算消化掉他所带来的信息:“这么说,她真的回来的?”刹那间,他心内一喜。
“是的大王。”
一百三十五章:命运所趋,半点不由人
“王充呢?”
“他回来了。”
“哼!他还有脸回来!”
接着,楚庄沉默半晌。
忽然,似乎有一种名叫害怕的念头在他的心底升起,莫名地,席卷整个心头,尽管慢了半拍,却使他因酒醉而带着三分糊涂的脑子一下子清醒过了!
“这怎么办?她回来了,一定会来寡人算帐!寡人哪里去找第二个楚云赔给她?林原你说,她还会原谅朕吗?”
“大王为何这样说?为楚国尽忠乃是楚云的本分,他没有完成大王交代给他的使命已经是死罪,战死沙场也是他的命,大王如果实在觉得过意不去可以追封他一个谥号,哀悼一下便罢了,何需如此慌张?”
“咳!你不知道,你不知道的……”楚庄喃喃地连说了几个你不知道,一屁股坐向椅子,揉着疼的前额,流露出一种只有小孩子因为做错了事而怕受到大人责罚的表情。
在林原面前,楚庄并不掩饰他对楚连城莫名的依赖与又敬又怕的心理,而林原自小看着他长大,自然跟楚庄肚子里的蛔虫似的,善会察颜观色。他一见楚庄这种反应,便心想,要是让楚连城追究起前线粮草为何中断,自己这命条恐怕就不保了。不行!绝不能让她活着来澜京!
楚庄没注意到他在盘算,兀自想着怎么面对楚连城,楚云的死他也感到很意外,明明前线捷报连连。为何一夕间楚云就死在了祈月照手上?楚庄心想必须找王充来问个明白,到底什么原因导致平津城战败?不论结果如何,毕竟楚云的死起因还在于自己让他去攻打幽国,如果此刻楚连城就站在面前,楚庄不知该如何回答她地质问,而她也必定永远不会原谅自己了!
他不由内心十分后悔!早知如此就不该一念之差铸成大错。就在三国刚刚达成同盟的时候自己突然撕毁条约攻击幽国已是大忌,如今又让楚云战死沙场,不用说幽国对自己结下了深仇大恨。他日有机会必然会反攻复仇,另外又使自己失去了沧流国的信任,如今逼得沧流国介入战争,他们必定不会客气先吃掉幽国再吃掉楚国。更加失去了楚连城对自己唯一的一点儿情感,哪怕只是同情一个弱或只是一个长辈对待晚辈般那一点点的好。
突然之间。他感觉自己已失去一切!
“林原!林原!准备朕地车辇!朕要去平津!朕要去恳求她地原谅!”
“大王不可啊!您身为楚国地王。怎么可以向一个小小女子低头?更何况对方地身份过于尴尬。您别忘了她嫁过人。女子出嫁从夫。楚连城已经是沧流国地人了!”
对啊!
他怎么忘记了……她已经是别人地女人。是他国地子民……不再是楚国百姓。不再是帝师……
楚庄一下子茫然地坐回椅子。
“林原,你去给朕叫王充过来。”
“是大王!还有一件事臣要提醒大王。”
“何事?”
“臣刚说过,楚连城已经是他国地子民,是沧流国的国后。那么她带着楚家军是为谁去打仗呢?将来收复的土地又是归谁所有?大王可要想清楚,应早作提防啊!”
楚庄:“……”
雾色越来越深了。好好的夜里突然起了大雾,白茫茫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林风阵阵。如同虎啸鹤唳,平白增添一股不祥的气息。
祈月照正在大营休息。一盏孤灯照亮了略为简单地帐房,他正在提笔疾书着什么。只见案上压着的除了军事奏报与地图,还有堆得高如小山的一本本奏章。
他已决定次日返回京都洛阳,令淳于放火速带兵驰援建州,日前边关忽然告急,沧流国大军压境,倘若沧流国占领建州,便会对幽国步步紧逼,并且迅速吃掉幽国。祈月照明白这其中战机的重要性,沧流国先前决定三国同盟也是为了战机,为了团结起来共抗秦人,而现在决定先吃掉幽国也是战机所致,他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吞并幽国、楚国,才能成为有实力与秦国相抗的真正的大国,把中州以南所有地战斗力都集中在一起。整个中州南部谁最强?谁能够统一这片土地?幽国不行,楚国也不行,只有沧流国可以。
祈月照知道,一旦沧流国那人下定决心,幽国和楚国,终将难逃灭亡的命运!而这一切都是楚国造成地!若他们不先动攻击,祈月照已决心接受沧流国的同盟,至少还可以保住几年和平稳定和拓展实力地时间。
假如自己战死……他想到,还有谁可继承幽国的王位?有谁可堪担负起保卫国家最终不被消灭地重任?
他想起自己的妹妹……祈幽若被关押在一个暗无天日地地方,那地方只有他知道。若此刻放她出来,不知妥与不妥?祈幽若有野心,只可惜过于狠毒,将幽国交在她手上,不知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突然间,祈月照亦感到一种无奈和悲观。虽然他并不想服输,但现实往往残酷,告诉他自己虽然强大,却仍然强不过某些人,战争不过就是弱肉强食,弱更弱,强更强。
“来人啊!取我的披挂来!”
他放下奏本,向帐外喊了一声,不久卫士便捧着他的金色盔甲与双刃九环刀进来。
“主公这是要去哪里?”大将军淳于放正好也睡不着,路过附近看灯还亮着,便冒昧前来打扰,看见祈月照穿了一身披挂便往校场而去。
“睡不着,去练练功。”祈月照朝他抛来一枝长枪,“走,陪我练练去。”
大雾弥漫的校场,主从二人你来我往,把对方当成了真正的敌军,淳于放使的是楚家枪法,他这人善于观摩和学习,与楚家军几十场仗打下来,竟然也能把楚家枪法的精髓领略了三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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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月照以一招回马刀破解了淳于放枪法的最后一式,点点头表示对他的赞许:“还不错,只是没有楚家军那个姓项的厉害,当然,绝对拼不过楚云。”他的语气有些可惜,说道,“淳于放,你体会过没路英雄的感觉吗?”说罢,方方正正的一张脸上流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我好像终于能够明白楚云死前的无奈了!”
“主公为何突然这样说?”淳于放吃了一惊。
“江山代有豪杰出,既生瑜,何生亮!这便是为什么。”
二百三十六章:时局,命势
“主上何必悲观,向来兵家胜败乃常事。(>更何况我们还未与沧流国真正开战,怎么就自言放弃了?主公并不是这样的人啊!”淳于放着急说道。
“很多事你不明白,当你遇到真正的强,才知道强到底有多强,强意味着什么。”祈月照下了战马,牵着马在校场中央走。
“当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知道此人将来必定会成为危胁我的宿敌,但是我却没有那个资格成为他的宿敌,因为他太强大了!你见过传说中的魔吗?”祈月照忽然说,“我见过,就在祈幽若试图把十万士兵炼成傀儡药人的时候。那是一种来自不知名地方的生物,它强大无比,它控制并且传授了祈幽若那些害人的方法,但是最终祈幽若失败了,败在楚连城手里。”
淳于放吃了一惊:“难道傀儡人的事是真的?”这事虽然传说已久,淳于放一直都不敢相信一名幽国的公主竟然会拿全军将士的生命当作赌注,他宁可相信是楚国人为了打击幽国士气扰乱军心所编造出来的谎言。
祈月照却说:“不错。都是真的。我跟你说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对谁都没有说起过。”祈月照站住,在校场中央坐了下来,双手抱住一条膝盖,手中仍执着马鞭,懒懒的,又似乎陷入回忆,淳于放在他身旁坐下,静静地聆听。
“那是一种非常强大的东西,我也不确定是什么,但我相信。这东西来到人间是没有怀着好意的!他试图控制所有人!祈幽若只是其中之一而已。魔鬼是什么可能现在只有极少一些人见过,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纵然是十万大军也对它无济于事。我曾在它面前,感觉到那种死亡地威胁和无可奈何的惧意,它无影、无形、无踪无迹,却又无处不在,它能让你瞬间灰飞烟灭!幽国皇室曾有一个预言,说道魔临世间。万物将不复存在,这个预言,就是中州大陆即将毁灭,被不知名的外来魔物所占领。相信沧流国和秦国同样有这个传说。并且传说正在被一步步证实,一步步紧逼,情势已到底了不得不使所有的人团结在一起抵抗这个东西,但人又都是有私心的,谁不想在那一天来临之前让自己的国家达到最强。谁不想成为整个大陆的主宰?所以秦国迅速扩张实现着它的野心,沧流国亦不得不让自己变得更强,我们也不得不迅速壮大自己,一切都只是为了最后能站在一个最高地地方统领全人类抵抗那将要来临人间的魔鬼。”
淳于放听着,瞳孔渐渐放大,嘴巴也越张越大,似是觉得不可思议。
“你无需感到如此惊讶。这也是中州大陆为何在平静了上百年之后突然战火四起,各国皆急于成为霸主的原因。失去这个机会也许以后就不会有了。而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个人曾战胜过魔鬼。那就是孤千城与楚连城,无疑。他们的能力已经达到并超越了一个我们所不能想像地境界。”
“即使这样主公也不能妄自菲薄,觉得我们就不能与他们一决高下呀?”淳于放急道。
“当然不会。男子汉大丈夫,死也应该死在沙场之上,死在敌人剑下。”祈月照道,“可惜的是我们的国家不够强大,我的能力不够强大,无法在那一天到来之前使幽国成为最强,保护我们的百姓不受伤害。因此,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我原本想过要放祈幽若出来。她若是统治幽国或许还能使幽国支撑一段时间使亡国地日子不会那么快到来。可是。我又不想为了延缓一个注定地结局而释放出一个魔鬼。那样有可能给我们地百姓带来灾难。给国家造成难以挽回地损失。”
淳于放不语。半晌才道:“那主公要怎么做?”
“若我战死。保存国力。”祈月照望着白茫茫地雾霭。吐出八个字。接着。不容淳于放再有说话和反问地机会。说道。“若这一天很快到来。淳于放。你不要意外。带上我地遗旨回洛阳。将皇位传给十五弟。告诉他向沧流国请降。你是我多年地老部下。视如兄弟手足。我相信你能够办到。为了幽国地子民。你也必须办到!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地子民不受战火无止境地伤害。也才能保存幽国地力量。孤千城虽然可恶。但他还算一个不错地帝王。应该会善待我国地百姓。等到有一天预言成真。所有人团结在一起才能活下去。才能延续下去。不要在无止境地战斗中使幽国在真正地灾难到来之前就灭绝了所有希望。淳于放。你记住。这是我。幽国皇帝祈月照。对你地最后一个要求!”
淳于放默然张着嘴。他忘了要回答。不知该怎么回答。
祈月照似乎已经做出了某种决定。而他一旦下定决心地事情。是不会更改地。他所断定地结局。便一定会生。
淳于放不知道自己手中地马鞭已经掉了下去。人也呆呆如一座石像。久久久久地。直到祈月照已经离去了。周围空无一人。他还是如同一块石头那般坐着。默默地思考并消化着这个对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地讯息……突然间才现原来自己跟随了二十年地主子。并不如他表面上那般强硬蛮横。也决不是人们所说地残酷冷血。他只不过在用自己地方式保卫自己地国家和子民。从九子夺嫡到登上王位。祈月照不过是在用他自己地方式走着自己地路。而最终。命运跟他。也跟幽国开了一个巨大地玩笑。
当你努力达到最终点,而别人告诉你并不是真正的救世主,一切都会从头再来。那种失落,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的。
而祈月照早已看到了这一点,却依然没有放弃走到最后一步。
最后的一步,又在何时,在何地?会怎样结束?
淳于放感到了自己内心冰凉,如被利刃划过一般,纵然几十年纵横疆场,也没有一次如同此刻般失望、失落、绝望!看着祈月照背影消失的方向,他缓缓才吐出一句话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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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上……你这是已决定放弃我等了吗?”
“并非我愿意,只是时也,命也。如果非要这么结束,我希望,可以选择一个自己愿意看到的结局。”
风声呜呜,仿佛空气中静静流淌着一声绵绵不绝的叹息。
二百三十七章:祈月照之死
幽国与沧流国的战幕终于正式拉开了。
大将淳于放领军驰援建州,他遵照祈月照的命令,能打则打,不能打则退,尽可能地保存实力,如果有一线希望他们都不会放弃,尽管看到了自己的结局,祈月照仍想做最后一搏!
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也是一头雄狮临死之前的最后一击。尽管不能阻止最后失败的到来,但也能让整个中州记住他的名字——
曾经有一个幽国的王,名叫祈月照。
祈月照跨坐在汗血马上,看着迎着晨光骑马走来的一个黑衣女子,她全身如同镀了冰霜,黑衣片尘不染,乌发飘飘,眼神冷漠,看着他,就如同看着一段木头一个死人。
“我早知你很快会来。”祈月照笑笑,摇起手同她招呼。
“既然如此还敢留下来送死?你的大军呢?”楚连城目光扫过祈月照身后,只有区区几千人马,他以为这样就可以让她放弃以多欺少,放弃为兄长报仇吗?
“你看到的,就是全部了。”祈月照朝她摊了摊手,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我的大军早在昨夜就出发驰援建州了。你也知道,你家那口姓孤的既然要替你撑腰报仇,你想我还有力气留在这里和你的区区几万人马周旋吗?大军自然都守着王庭去了免得莫名其妙老窝被端,那就不好了。”
“废话少说,今日我来只有一个目的你应该知道。别以为带着几千老弱残兵就能让我放弃取你之命!”
“我这可不是为了博得你的同情。而是只剩下这么多了,将近二十万被你地大哥楚云打没了。三十万留着看家,这几千人马就当跟着我殉葬了。”祈月照哈哈一笑,连城面色更沉。
“我不与受伤的人决斗,免得被人说恃强凌弱,且容你休息几天养好了伤,平津城外再战。”连城掉转马头。
祈月照冲上去。拦在她面前。她显然是看出了自己身上带伤。所以不战而走。这伤是最后一次与楚云对战时留下地内伤。不知为何许久竟好不了。尽管如此。祈月照可不想自己被一个女人看扁。他挡在她面前。望着这张笼罩了冰霜却仍旧精致得过分地脸庞。险些有点儿失神。大笑道:“不过是点小伤而已。被蚊子咬了一口。不代表我就因此惧你。楚连城。今日一战势所难免。你我速战速决。不必再拖泥带水!”
“这可是你自己找死!”连城立刻沉下脸来!“出招!”
“你明知我打不过你。好吧。能否看在往日交情地份上。放我这几千老弱残兵一马。毕竟。他们跟随我多年。有点舍不得。”祈月照嘻皮笑脸地。仿佛完全不在意她越来越沉地脸。他地眼中。却在人们都不注意时。划过一丝淡淡地失落……其实。只是想这么多看她几眼而已。也许以后就没有机会了。这一生第一次对一个女人动心。而对方却早已是别人地女人。只恨自己没有早一步遇见她。若时光倒流。祈月照相信自己亦会为了她而放弃天下。那样。就不会杀死楚云了。
“相信我。我并不是存心要杀楚云。我与他公平决斗从未有过暗算。他地死。也是我不愿看到地。楚云是个英雄。也是我毕生少数几个佩服地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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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连城没有任何多余地废话。“你地为人虽然不齿但还不致暗箭伤人。但我兄长死在你手里。这是事实。”
“所以。动手吧。”祈月照一抡九环刀。摆了一个架式。向楚连城递出杀招。连城没有用楚云地青锋剑。随手从士兵手中拔了一根长茅。对上他地九环刀。这茅只是一根普通地兵器。但在楚连城手中便威力倍增。闪芒闪烁。与九环刀叮当撞击竟然不曾折断。她地攻势猛烈。招招直取要害。祈月照一下子便被逼得手忙脚乱。正如他自己所说。与真正地高手对决才知对方深浅。这一刻。他才深深体会到什么才是不足与遗憾。自己无论如何勤加苦练都及不上那些真正天资聪颖地人。这也是当初断水师太拒绝收他为徒地原因。祈月照内心觉得沧凉……难道天资对一个人来说真地那么重要吗?重要得。使他从一开始便失去了所有机会!人生。输在了起跑线难道就不能再有取胜地机会?
他手脚一麻,忽然感到内力在源源不绝地流失,内伤忽地发作,身上地多处外伤也破裂开来,祈月照的盔甲渗出鲜血,他动作一滞,楚连城便也放缓了功势,给他喘息地机会。
祈月照一看便知她碍于自己内伤在身,不愿占他便宜,其实这又何必呢?今日注定一死,那就死在她手里吧,能被心爱的女人所杀,也是一种幸运,来世,希望能再遇见如此令人心动地她!
祈月照双眼一闭,迎上她的茅头!
“噗”!
尖锐地茅扎穿了他的胸膛!顿时,楚家军齐声欢呼,而幽军则欲冲上来抢回祈月照,被他挥了挥手阻止。
双方对峙地画面顿时停滞。
鲜血如喷泉一样从祈月照的胸口涌出,他金色的盔甲被染上了妖艳的红色,缓缓向下流淌着,伸出手,似欲触摸眼前女子的脸颊……
连城往后一退,他眼中光芒顿时尽敛。
“小心王充!杀了他!”临死之前,他竟然这般对她说。
连城意外,她出手快速地点了他周身几处穴道,并喂了一颗丹药到他嘴里。
“不用了,我一心求死,能得你最后看几眼便足够了。如果是我先遇见的你,你会喜欢我,对吗?”他仿佛是对自己自言自语,并不给她反驳的机会,在连城近身为他止血时,突然握住了她的手。
连城皱眉,却因为看到了他的眼神,而最终没有抽开。
祈月照吐出一句话:“我……我其实……喜欢你。”说罢,目中流尽最后一丝眷恋,身躯轰然倒下。
他的胸口插着一支刻了“楚”字的长茅,唇角,流露最后一丝微笑。
也许,这就是他所要求的结局,其实很简单,但却要用生命来换取——
如果有来世……我会遇见你吗?会不会是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
其实……我喜欢你。
是真的。
二百三十九章:和平演变
“祈月照,谢谢你。但我不得不杀你,因为这是你的命,也是我的命。”
连城看着他的尸体,不无遗憾地闭了眼,对身后的项子龙吩咐道:“派人把祈月照的尸体送回幽国去,另外,把那几千被俘的幽国士兵也放了吧,让他们回国去,我们,也该带着我们的士兵回家了。”
项子龙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好累啊!
战争终于落幕了。天边的夕阳仿佛在告诉着人们又一场战事的结束,与新的一个夜晚即将到来,平津城彻底恢复了宁静。无论是谁,都很安静,安静得几乎找不出什么语言来表达此刻的心情。
楚家军兴奋吗?即使杀了仇人,打了胜仗,那又如何?圆帅死了,众多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也死了,自己身上的伤不算什么,但到头来打仗是为了什么?大家仿佛越来越迷惑,越来越迷茫了。
老百姓高兴吗?他们自然高兴的,保住了城池和家园,父母兄弟得以团聚,地里又可以种庄稼了,买卖也可以重新开起来……但是,谁又知道下一场战争会在何时到来?担忧吗?担忧又有什么用呢?
楚连城高兴吗?失去了至亲的亲人,杀死了一个对自己不太重要,但又原本可以不杀的人,这就算是报仇吗?最后真正得利的人又是谁?她好像突然间醒悟,又好像突然间茫然了。
够了,这一切都该结束了。
望着满天云霞。连城眼中迷惘一片。
一个月很快过去了。
在重新修葺平津城安顿好百姓之后。楚家军启程回京。
一场战事结束得无声无息。以祈月照自行选择地结局作为结束。又或者。只是一个新地开始。
对于幽国来说。失去了一位统治者。马上又迎来另一位统治者。根据祈月照地遗诏。大臣们拥立了新地幽国大王。第十五王爷祈雨。他本来是一个浪荡子。是幽国王室中最不被看好地一位皇子。亦没有参与过九子夺嫡。在他懒散好色地外表下。其实埋藏地却是一颗淡泊世俗名利之心。他以这种方式远离幽国皇位争夺地纷争。却又最后得利获得了这个本不该属于自己地王位。祈雨明白自己没有野心和图谋。这才是祈月照选择他来当下一任幽王地原因。祈雨根据祈月照地遗嘱。结束战争。向沧流国称臣。以这种方式迅速并果断地结束了刚刚开始地战争。他知道。祈月照之所以要他这么做。一定有他地原因。祈雨对这位六哥是尊敬地。向来有言必听有令必行。这次也没有例外。祈月照用他自己地死来换取了一个对所有人来说也许是最好。也许是不可预知地未来。
而事实证明他是对地。沧流国地王仁厚爱民。待幽国与沧流国人一视同仁。很快便出台了一系列对双方都有好处地互惠互利政策。而且也没有要幽国改旗易帜。幽国对于这样地和平演变大多能够接受。而最初挑起这场战争地楚家军已经撤回国内。幽国虽然有很多人嚷嚷着想要为已故大王祈月照报仇。但祈月照地遗命中还交代了:许与楚国为敌。但不可再与楚家军为敌。众人不解其故。虽然满心怨愤。但也无可奈何。
于是。一切终于平静下来。很快。沧流国地实力已经达到了空前强盛地地步。已经成为了沧流国属国地幽国便趁机提出向楚国发起进攻。吞灭了这个国家。一则为大王报仇。二则。也是存着一种独痛苦不如众痛苦地心理。心道我们幽国都降了沧流。为何楚国不降?不行。本来大家都是处于平起平坐地地位。现在我们低了人家一等。那也要再拉一个下水与自己同等待遇。这样大家心里才舒服些。
此提议自然很快得到沧流国大臣们地附议与积极响应。有谁不想自己地国家强大?谁不想自己成为真正地龙头老大?反正楚国也不过是个积弱已久地国家。如今楚家军只剩三分之一。又已无心战争。正好现在落井下石。打楚国一个落花流水。到那时他们降也得降。不降也得降!由不得他们了。
所有人都在摩拳擦掌等待着沧流国主一声令下,孤千城此刻却仿佛并没有心思照顾到众人的想法。他在等,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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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楚连城始终都没有回来。
一个月过去了,表面尘埃落定,一切都平静下来,她也带着她地将士回到故土,可是突然间,就失去了她的消息。
孤千城有一种不祥地预感。
连城究竟去了哪里?她在做什么?此刻恐怕楚家军众将士也不知道了。
因为她到达澜京之后,就与大家失去联络。当夜,王充被楚王下旨斩杀,尸首据说离奇不见。
而仅剩下三万有余的楚家军被解散之后,人人都得到了丰厚的抚恤金,大伙儿一商量,觉得没有必要再为楚国卖命,便一致跟随项子龙、温情等人在晋阳城外找到了一块沙漠绿洲,建起一座山庄,供士兵们与家属居住劳作,从此远离楚国,不在任何国家的管辖范围之内。对此楚国方面竟然没有任何表示,竟是默许了这种行为,此事透着蹊跷,项子龙等人原先还以为会遭到楚国的强烈抵制,而且士兵们回到家乡接应亲属也会不顺利。
谁知一切顺风顺水,没过半个月绿洲山庄初见雏形,士兵们解下了盔甲,种树种庄嫁,似乎可以就这样一辈子安安乐乐地生存在这个小地方。
项子龙等人以为,这必然是连城为他们争取到的最后处置办法,楚王没有再对楚家军失利或得胜再有任何表示,在赏赐了众人丰厚的物资以后,众将如愿以偿地带领着士兵去寻找新的乐土。他们决定从此将不再参与任何战争,除非楚连城需要他们。
事实也和他们猜测得差不多,的确是连城令楚庄杀掉王充,放任楚家军另觅栖所。因为这都是楚国欠他们的。
楚庄答应了她的要求,条件就是,她要留下来做人质,免得沧流国进攻楚国,楚国便无任何屏障。
连城答应了下来,纯粹只是为了三万将士的平安。若她不留下,那楚庄势必要对楚家军下手,士兵们倒不怕,可他们的家人呢?以自己一人的自由换取这么多人的安全,连城认为值得。
她被软禁在一座极为隐蔽的山庄,内外重重卫兵看守,日夜有婢女寸步不离,被严密地看守了起来。
第二百四十章:自取其祸
那么软禁楚连城以制止沧流国向幽国动进攻的馊主意到底是谁出的呢?
便是这一脸志得意满的太监林原。
还有此刻跪在丹墀下微微把头抬起来审视楚庄表情变化的人。
此人,竟然是已被楚庄赐死的王充!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充便知自己难逃一死,他只得进宫哀求他的贵妃妹妹,如何才能保他一命?这兄妹俩一合计,最后想出一个办法,不如诈死!等那楚连城回到澜京之后现王充已死,自然没有必要再追查他的罪过了,王充得以安全躲在幕后偷偷观察事情的变化。总之,好死不如赖活着,与其让人杀了不如自己先藏起来再说。二人均觉得唯有此办法可以保住王充小命,以图将来东山再起。
于是王贵妃便向楚庄吹了一阵耳旁风,说道自己兄弟得罪楚家军,必定要活不长了,恳求楚庄救命!
楚庄耳根子一软,又想到留着王充还有作用,他鬼主意多,经常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他都有些奇思妙想,加之王充善于揣摩楚庄的心庄投其所好,楚庄想到将来还有用得到他的地方,而以楚连城的性格,她想杀的人没有一个可以逃得一死,楚庄想了想算是同意了兄妹俩这个诈死的提议,一面下旨赐死王充,让他诈死躲过楚连城的追究,一面让他找个安全地方躲藏,等到风头过了再出来。
而以楚家军为诱饵,软禁楚连城以制肘沧流国的主意便是王充与林原一起出的。他们二人都害怕楚连城的报复,自然要先下手为强,楚连城到达澜京之后没有立刻彻查追究一干奸党人等地罪责。这是她的失策。她也没有来见楚庄,只是忙于安置楚家军的老弱残兵与所剩无多地精兵强将。王、林二人一看这是一个机会,不如要楚王先厚赏了他们,让楚家军如愿解甲归田,各自去过各自的生活,这样既消除了对自己等人的危胁。又不怕将来楚家军势力再次壮大,他们把这想法与楚庄一说,楚庄深以为然。
不再服从命令的楚家军对朝廷来说是一个危胁。
但是,没有了楚家军楚国又拿什么来保障边境的安全呢?
王充想到,可以把楚连城扣下来当人质。有她们母子在手里,想必沧流国主孤千城必定不敢贸然攻打楚国了!
林原补充道。那楚连城十分危险和厉害。也是一个可怕地人物。但她有一个弱点。就是凡涉及到楚家军安危地东西就能够用来牵制住她。二人一致觉得用楚家军及家属地自由来换取楚连城地自由。她必定不会反抗。而且会心甘情愿留下来。这提议正合了楚庄心意。他原本就想把楚连城留在楚国。哪怕是用任何办法。哪怕看不见她。至少她人在楚国。而不在另一个男人身边。这就足够。王、林二人地提议深深使他地妒心得到满足。自然立刻通过了这个方案。殊不知。他地这项举动却最终为楚国带来灭国之祸。
孤千城是什么人?
他很快得知楚国用如此卑鄙无耻地手段禁锢了他地老婆孩子!一怒之下。立刻挥师而来。势如破竹般捣毁了边境防线。长驱直入。直逼楚国澜京!
楚国没有了楚家军地防守。整个便如豆腐渣工程。加之沧流国士兵对于楚国囚禁他们国后地愤怒与耻辱。促成了无比高昂地激愤与士气。而幽队又怀着幽国侵略他们地国家导致他们地大王战死之仇恨。对待楚人毫不留情。尽情杀戳。楚国完全没有任何抵挡之力。最后这场一面倒地战事竟然快演变成了屠杀!若不是孤千城及时制止。恐怕楚国城破之日。便是血流成河尸积成山之时。尽管如此。楚国士兵却得不到与老百姓一样地待遇。他们被人砍瓜切菜一般。完全没有任何反抗之力。兵败如山倒。节节向楚国腹地败退。
楚庄大为震惊!
他没有想到败局来得这样快!这样惨烈!仅仅半个多月他自以为高枕无忧。谁知敌人就打到了家门口!只要再过两座城。便直逼楚国澜京了!
这可怎么办?他赶紧召来王、林二人紧急商议。
“为何晋阳城会守不住?王兄呢?他不是很厉害,很会打仗吗?”楚庄团团乱转,只急得额头直冒冷汗。他的案桌上每多一份奏报,他地心里就如同有一窝蚂蚁爬来爬去,焦急无比,但无任何办法。
林原道:“清王爷楚凤止与朝廷本就不是一条心,我们只能提防他,而不能倚靠他。”
“那可怎么办?”楚庄气急,一把将奏折摔了下去,“又是战败!怎么又是战败!难道我们楚国就没有能打仗的兵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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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不要着急,我们手里不是还有王牌吗?如此看来沧流国主对楚连城是十分在乎地,尤其他们还有孩子,他决不会让孩子没有见到世上的阳光就和母亲一起上了西天,所以我们只要死守澜京,并且赶快通知楚家军,若他们不来驰援澜京,便杀掉楚连城,这样他们必定赶来。”王充一笑,摸了摸八字胡,显得十分笃定。
“也对,那你们立刻去办!”
糊涂地楚庄终于下达了这道使他亡国的命令。王、林二人得令,如同得了护身符,这一下,他们有恃无恐可以对楚连城为所欲为了!杀她也好囚禁也好用刑也好,总之楚庄都不会再过问,反正楚连城在自己二人手里,重兵看守着,任她插翅也难逃出澜京!
连城夜观星像,现代表着南方楚国地大片星云已经越来越微弱,将星有的黯淡有的消失,帝王星则被重重浓云包裹,幽暗无光,周遭黯然。她已知楚国大势将去,自已所能做的,只是静静等待着尘埃落定,这就如同将自己的耳目堵塞,不看,不听,不闻,不问,任由楚国自然存亡,自生自灭。
没有她的存在这场战事还是会生,只不过稍微提早了一点而已。
她叹了口气,时局,命运所趋,正如祈月照选择了以自己的死来结束战争,他是聪明的,也是果断理智的,他给自己的国家和子民选择了最好的归宿。
祈月照……想到这个男人,连城不由又叹了口气,他原本可以不死,苟活的方式有千千万万种,自已如果当时就了解了大哥真正的死因,也许并不会杀他。但祈月照却是自己选择了死亡,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活着,就一定会战斗到底,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和骄傲,他可以放弃生命,却不能放下尊严,因此,用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给了国家一个免于被战火洗礼的机会。
而楚庄则没有他的胸襟气度和高瞻远瞩的目光,楚国抗拒即将到来的统一大局,结果只能落得一个国落家亡、生灵涂炭!
楚家世代忠良,顷刻却因为她楚连城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妖女、祸水,亡国之人,而使家门蒙羞,世代先烈因此受到耻辱。
连城微微仰头,观望着夜空星像,心中五味杂陈。
她并不是被关在这里就不了解外界所生的一切,所有人似乎都忘了她还有一个世上消息最灵通,耳目广布各个角落的朋友,他的名字叫司徒凤飞。
有很多东西并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就像孤千城放不下她,司徒凤飞也不能从心里把她忘记。
了解外面所生的一切又有什么用呢?连城心想,只不过是徒增一些烦恼罢了。
第二百四十一章:最后筹码
“今日状况如何?有没有感觉好一些?”
有一个人悄然来到她身边,连城微微侧过脸,司徒凤飞一身惯常穿的白衣,神色淡然,手提一个医箱,照例来为她把脉。
她则好笑地看着他那张奇丑无比的人皮面具,面具下的这双眼睛任谁看了一眼都不会轻易与别人混淆,他再怎么掩饰还是很容易会被认出来。看来司徒凤飞的易容技巧最近退步了,又或许,他已经根本懒得再掩饰自己的行为。
孕吐不是病,吐起来却要人命。
连城真的深深体会到了这种感觉,她也是一个医,却对这种无休无止的折腾毫无办法,这是一个新生命给母亲的讯号,也是本身体质的原因,连城对于腹中胎儿的到来感应异常敏感。司徒凤飞也只给她开了一些滋补的草药和食物,他比她更要小心翼翼,二人整日都沉浸在孩子带给大人的喜悦当中,所谓关心则乱,几乎都忘了做为一个医应该要怎么样,过分小心使得两人都快忘了如何正确对待这个孩子的形成与育,反而有一种手忙脚乱的感觉。
已经三个多月了,连城已经能感觉到孩子在体内的胎动。尽管极为轻微,但身为一个母亲却能够很敏感地察觉到,她甚至有时觉得胎儿已经能够理解大人的谈话与外界声音的响动,经常会侧着耳朵在母亲体内倾听。
司徒凤飞听罢翻了个白眼:“离胎儿听力育得更加健全和灵敏的时候还早呢,我看你最近太无聊了,所以胡思乱想。”
“是啊,最近是挺闷的。这地方连找个人说话都难,如果你不来的话。”连城微微一笑。
司徒凤飞却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可惜。不是他司徒凤飞与连城的孩子,却是那无耻骄傲又自大臭美地家伙的。不过,只要是她的孩子。司徒凤飞一样当成宝贝似地对待。这便是所谓的爱屋及乌。
司徒凤飞在这段时间里亦和连城肚里的宝宝建立了一种奇特而浓厚的感情,若有一日要他交还给孤千城,他心里觉得实在有些舍不得。
“不如,让我跟着你吧连城,只要你不嫌我碍手碍脚,作为孩子的干爹。我有这个权力不是吗?总之,怎么都不能让姓孤的小子太得意忘形!我教地孩子一定比他教好。”
“凤飞……”连城被他地双目注视。立刻不自然地低下了头。“为何你到现在还放不开?”
“如果能放得开。早就放下了。就算只是远远看着你。看着你们。都无所谓。因为不管怎么样。都只有我一个人心痛而已。而要是连心痛地权力都被剥夺了。我怕我再也不知道活着地目地是什么。”
连城:“……”
她不知道能再说什么。
司徒凤飞耳朵一竖。说:“有人来了。”
不久脚步声凌乱纷至沓来。原来是几个太监。捧着圣旨并领了一群卫士闯进山庄地后院。远远走过长廊。正向他们站着地地方走来。
“他们来了,代表你必须要跟我离开了。”司徒凤飞说道。
“我说过还不打算现在离开。倒要看看他们对待我能到什么样的程度?早在他们拆毁我家忠烈祠的时候,便想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只是怀着一线希望,想看看人的良心什么时候才能现。愚昧什么时候才会清醒。你不必拦我,也不必劝我。我决定的事,就不会更改。”
“难道到现在你还抱着对楚国的一线希望吗?”司徒凤飞有些愤怒道,“拿自己的生命来冒险,这就是你地所谓选择?别忘了你肚子里还有一个孩子!真是无可救药!固执的女人!如果楚人幡然醒悟,你是不是又想像一个救世主那般担负起保护他们地责任?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你们楚家怎么尽出些只知道精忠报国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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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我不会让自己有事。更何况这世间还有什么牢笼能困住我楚连城?”连城安慰地拍拍他地肩膀,就像兄弟那样,“你知道我不得到一个结果是不甘心的,我想知道楚国还有没有挽救地余地,至少,也不能让老百姓有过多的伤亡。这是父亲地愿望,我必须为他达成。”
司徒凤飞无可奈何,朝天翻了个无奈的白眼。他这个生动的白眼和一张丑陋呆板的面具形成了诡异的对比,刚好被前面领路走进来的小太监看到,吓了他一跳,蹭蹭蹭倒退三步。
“怎么了?”身后的人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小太监抹了一把冷汗,再看时只见丑陋大夫低眉顺眼地站在楚连城身后,哪有脸皮快要掉落下来的古怪错觉,他想自己一定是眼花了。
“楚连城接旨!”
连城背过身,无动于衷。
“有什么事快说吧。”
“奉大王旨意,请帝师大人速速修书给沧流国主,请他立刻收兵归国,否则双方难免一场恶战,为天下生灵计,还忘帝师劝阻沧流国主,否则……”
“否则如何?”
“否则,我们将不敢再保证帝师大人的安全。”
“这算是威胁吗?”楚连城微微一笑,那阵迎面而来的冷意就使得宣旨太监冷不丁往后退了一步,他们对她的这种态度早已习以为常,帝师楚连城嚣张自傲不可一世,就连楚王在她面前也要低三分头,这些个太监都是见风使舵察颜观色的角色,自然对她的傲慢不敢有半点不悦。
“我如今已不再是帝师,不必如此称呼,也不必惺惺作态。”连城冷淡地挥了挥手,根本没有去接那圣旨,“回去告诉楚庄,要么,把我绑赴法场,要么,杀我于阵前,我可没有面目去做这种谈判。拿一个女人如果能换来天下,天下就不会时而纷争四起,互相吞并。你且问问他,一个人如果不能修身养心,何以治国平天下?先,他必须正视自己的行为与过错。”
“楚连城!你太过分了!”
一个人忽然从斜里闪出来,欲行质问。然后马上现自己把自己给暴露了,他又想藏起来。
此人便是如今权势如日中天的太监领林原。他带着自己填写好了拿给楚庄盖个大印的圣旨就来鹰谷山庄,本想给楚连城一个下马威,没想到临近大门,忽然间就胆怯了,便支使个小太监前去宣旨,自己躲在旁边观看。他平日里嚣张跋扈已成习惯,只见楚连城完全没把朝廷看在眼里,终于忍不住跳将出来。当即他就后悔了!这么近的距离,对方随便动根指头就能要了他林原的小命。
但是他好像又高估了自己,其实对方根本没有理会他的意思。
“小小太监,也敢在我面前放肆。”连城看了他一眼,只是冷哼一声,便与司徒凤飞一前一后慢悠悠地走了,完全无视于被气得脸色青的林原。
“楚连城!你等着吧!我一定会让你好看!”林原恨恨地咬牙切齿一番,带着一群太监侍从浩浩荡荡地走了。
他当然不会就此善罢干休,
当夜,林原就向楚庄密奏,说楚连城根本不会配合他们的计划,应另做打算对她早做提防如何如何的……
总之现在派人去和沧流国交涉已经不可能了,可能还会被认为是一种挑衅,最后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押着楚连城到阵前逼迫孤千城退兵。
楚庄犹豫了。
他没有立刻同意了林原的计谋,摆摆手叫他下去,说自己还要考虑考虑。
其实根本就用不着考虑,他已有些动摇了,但又不甘心就这样失败。想不到自己的能力竟然如此微弱,连一个心爱的女人都得不到,又要受到别国的制肘,本以为身在楚王的宝座之上可以呼风唤雨,人人对自己都是惟命是从,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当一个亡国之君!他开始后悔,隐隐觉得什么地方做得不对,但是,他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楚家军呢?
一直以来都能够在国家危难之时及时出现的楚家军又在哪里?……
第二百四十二章:你要的结果
秋后。
西风萧飒,残阳如血。
楚国,终于只剩下了最后一座孤城。
势如破竹般踏着楚人尸骨而来的强,占领楚国的土地,杀死楚国的士兵,一座又一座攻占城池,最后只需一句“降不杀”,便可以轻轻松松叩开楚人的城门,仅仅不足二十日已深入到楚国腹地,当巨大的擂木击碎城门,也就是沧流国占领楚国王庭之时。
楚家军在哪里?
百姓们也在翘而盼。
似乎谁也不再记得半个多月前,亲自参与过或无动于衷地观看过热闹,睁眼看着楚家的忠烈祠顷刻被毁,听信了王充、林原如何历数楚家罪状,从老元帅楚名将到已故大元帅楚云,再到号称楚国战神的楚氏孤女楚连城,一门忠烈被批判得鲜血淋漓,误国误民,楚氏将门一时间成为了人人喊打的叛党逆臣。他们都不知道一切都是怎么生的,只知道人云亦云,只知道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被楚家辩解,世大家族又全被打成了叛逆,家族成员大多被囚。虽然没有大加杀戳,但楚国四大家族已经在几日之内从楚国人人景仰的豪门旺族变成了阶下之囚。
楚王新宠林原、王充当道,把持了朝政。他们只要一声令下,有谁敢为四大家族说话的便与四大家族同罪,顿时楚国上下一片噤声。
楚人软弱,乃是千百年来受到儒家思想不断毒害所造成,读书人毕竟多过当兵的人,手无缚鸡之力的主和派多过主站派,一旦打起仗来他们的实力很弱。而一旦遇到重大问题。他们也不思如何去解决,总以为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
终于,天塌了。
而高个子没有再出来。
忠良地心都冷了。凉了。寒了。伤透了。
终于。最后一次面临危难。楚家军没有出现。四大家族也无回天之力。人们仍旧在等啊。左等右等。左盼右盼。抱着一线希望。一日又一日。三日、五日、十日。耐心渐渐磨光。希望变成了失望。最后变成绝望。绝望又最终演变成了莫名其妙地恨意。
恨意又演变成了愤怒!
他们在想。为什么楚家军不再保家卫国?为什么没有人去阻止这一切?为什么四大家族眼睁睁看着国破家亡。同胞被屠?
他们地情绪被王充、林原之骟动得逐渐激烈。逐渐激昂。逐渐到达白热化地愤怒。
奇怪地却是。竟没有人想到这一切归根究底地原因在哪里?他们期待四大家族地救援。而四大家族地人却大多在牢里蹲得苦哈哈。他们期待楚家军地出现。却没有想到楚氏一门忠烈不是战死就是被加害。楚家军还有什么理由要为一个屡屡加害他们。利用算计完毕就一脚踢开他们地朝廷卖命?
这就是楚人地劣根性,倘若没有人来提醒。他们便从来不思自己的过错,只知随着大流沉浮进退。又极度地畏惧于恶势力,哪怕有些人明白事理,也不敢出来说理,不敢贸然当那只被枪打的出头鸟。
于是,楚国上下的民心很轻易被林原、王充之流控制在手里。澜京上下一片针对楚连城的声讨之声。
从没有这般苍凉。
澜京城一片萧瑟。
贸易收起,农耕禁止,老少男女被迫集合起来充当战士,攻打城门地擂木巨石一声又一声,沉重地敲击着楚人的心!
因为害怕,所以他们恐惧,因为恐惧,所以恐慌,因为恐慌,所以又动乱,哪里都是一片极度混乱的场面,哄抢粮食、抢劫布店、打家劫舍,土匪们趁机倾巢出动,老百姓也有的掺杂在中间,分不清到底是时局乱了还是民心乱了,一夜之间,澜京城仿佛被洗劫过一般。
许是意识到最后时刻将要到来,许多老百姓自集中在街头,远远望着被封锁的街道,御林军押解一辆囚车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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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那女子,穿着素白囚衣,长乌黑顺滑,略有几丝随着风轻轻飘到额前,使她如同清晨初降人间的仙人,干干净净,不染一丝尘埃。她的目光平静,表情冷淡,略微弯起的唇角似乎嘲笑世人无知,又仿佛只是自嘲。
她终于还是输了,输给自己,输给这么多年来坚定执着的信仰。
总以为付出便有回报,就像师父说地,如果人们对你不好,你就要对他们更好,这就是修行。
她已经失去了一个修行的资格,因为她地内心冷了,硬了,再也升不起同情与拯救的念头。
人群中,她看到了司徒凤飞,他皱着眉,似乎对自己地行为并不理解……他问她,去求证一个显而易见的结果究竟值不值得?就算让她看到想看地情景,那又怎样?难道就可以挽回残局,难道就可以有另一种选择?
她看到了项子龙,他们化妆成普通商人模样,在茶寮中,在屋檐下,在小巷里,在大街上,到处可见。他们其实早就来了澜京,因为得到她的命令所以一直都按兵不动。
看到了卫东楼……一个本不该出现在此地却出现地,用一种带着怜悯与感伤眼神看着她,站在白鹤楼之上仿佛遗世般的男子。
所有与她有关的,她关心的,关心她的,一夕间全都冒了出来,她还看到黑店的伙计们,那些几乎要被她遗忘的店小二们、厨子们、彩女们、杂役们,七七八八掺杂在人群里,大家都在看着她,等待她的决定。
她的决定,也将影响所有人的命运,关乎楚国存亡。
然而楚连城忽然间仿佛迷惘了,她看见父亲严厉的眼神,谴责她为何眼睁睁看着楚国灭亡?看见大哥血染战袍,看见烽火连天士兵一个接一个死去,看见老百姓热切又期待的眼神,最后变成死灰般的憎恨。
一片菜叶丢到她的脸上,接着,便有更多的蛋壳、菜叶,甚至是能丢得动的石头,朝她身上砸来。无数声音在骂:“不祥之人!你这个祸害国家的女人!”
她听着耳旁无数人在骂,城外杀声震天,攻城的擂木击打在厚重的城门上,使门已经出现了裂缝,吱吱作响。尽可能多的士兵都涌上去,抵住那扇门,似乎以为那样就能保住整个楚国。
在那夕阳照来的方向,被重重宫阙所阻隔,楚庄站在王宫的最高处,默然地看着她,不知心中想些什么。
楚国的败亡早已注定,只可惜她先前总是看不透,以为可以挽回,谁知,我不负天下,天下人却要负我。人,果真都是无情自私,愚昧而无知的。
“你看到了吧,这就是你要的结果。”
司徒凤飞的眼神仿佛在说。
他已经默然潜到她的身边,暗中动气劲挡去那些烂菜叶帮子臭鸡蛋壳,免得那些脏物污染她的衣衫,压抑着满腔勃的怒气,审视她那张古井无波的脸。
第二百四十三章:选择,再来一次
这情景仿佛在哪里看过?
好像似曾相识……
她闭起眼,身旁嘈杂一片,无数声音汇成洪流,于一闪而过的瞬间,如同梦境重现。
“你看到了吗?娃娃,这就是你的下场,很惨烈吧?自古忠臣无下场,自古良将多凄凉,你真是看不开啊。”黑魔王伸展着翅膀一样的多出来的另一只手,从囚车旁边摸过去。奇怪道,“可惜啊,为什么你不愤怒?难道他们这样对你你还不生气吗?”
它深深地了两口气:“没有愤怒也好,只要是负面情绪都对我有利。”
她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说:“我知道你们只是因为害怕所以才想杀害一个女人和她的孩子,我或许连累了你们,但孩子却是无辜的,难道愤怒和害怕可以使你们全都泯灭人性,成为杀害孩子的凶手吗?”
周围刹那间,竟奇迹般地安静下来。
“一切都会结束的,战争的开始只是为了结局,看透了,王朝的兴替其实只是为了使大陆得到更加长久的安宁。你们都不会死,我答应,只要有我在,我会保证你们的安全。这是我最后能做的。”
“别信她!”
“这妖女!又在妖言惑众了!”
“大家别被这张美丽的脸迷惑了!”可是楚家世代忠良,楚氏兄妹也为我们楚国立下过汗马功劳啊!”终于,人群中有了不同的声音,“楚大元帅因此战死,楚家军几乎已经没有剩下的了啊!”
“是啊!若是楚家军还在。我们就不会这么快战败了!”
“是啊是啊!”
“全都是王充那奸贼。先是离间楚王解散了楚家军。又把楚元帅诓骗害死在幽国。现在连一个女人都不放过。他到底居心何在!”忽地。有人像看透地智那般呐喊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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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看不明白吗?这都是奸贼地诡计啊!试想一下百多年来楚家军保家卫国。世代忠心。楚老元帅先是被奸贼所害满门遭屠。离那日悲惨地情景不过才过去了数年。他们又要加害战功赫赫地楚家兄妹。楚云元帅已死。现在楚家只剩最后一名孤女。楚连城虽然身为沧流国后。可她从来没有辜负过楚人地期望啊!为什么忠臣大多被害。良将尽遭杀戳?剩下还有谁能保家卫国?靠谁。王充吗?林原吗?还是一批又一批雨后春笋般地奸臣之流?大家都不要再被骗了!睁开眼睛看一看吧!站在面前地是我们景仰了百年。世代保卫楚国地将门之后啊!是谁残忍得连女人和孩子都不放过?!”
随着那声喊。人群仿佛如梦初醒。
果然。便是这样!
正是这样!
他们再也控制不住情绪,露出愤怒和恐惧与羞愧!
“王家没有一个好东西!王充和他的父亲王和一样。都是祸国殃民的大奸臣!他们只知聚敛钱财残害平民,加害忠臣,林原更是太监出身。阴险狠毒,大家都害怕他们才不敢出来说话,今日既然都到了这份上。国家也快要保不住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呢?国人们!全都清醒吧!认认真真地看看这一切。看看我们做了什么?做了什么啊!”
他们看到了手里的烂菜叶、臭鸡蛋、蕃茄还有萝卜根子,刚才还拿它们尽情去丢他们认为祸国殃民的女人。刹那间,却仿佛被人醍醐灌顶一般。清醒过来,他们悔恨,懊恼,羞愧,理智似乎开始一点一点回归。他们看到楚连城抬起一只右手,在囚车地木栅栏上轻轻一推,囚车应声而裂。硝烟散尽,人们看到锁住她的铁链如同纸糊那般,应声而落。
周围鸦雀无声。
不知何时,楚家军,司徒凤飞,黑旗军,黑店众伙计,无数绝顶高手,全都围绕在她的身边,组成了一个密不透风地保护圈子,卫东楼将她身上的几片菜叶清理干净,其实那些臭鸡蛋鸭蛋都被司徒凤飞挡在周围,一点没有污染到她的衣服,连城看上去并不狼狈,她站在乌鸦鸦一群人中间,如同降临的天神,神情肃穆,高不可攀。
人们觉得,她与他们的距离仿佛一下子远了。
是地,不仅因为隔着这么多人的包围,更因为她的心远了,终于,真正地看透了。
她记起了一些零碎地梦境,仿佛曾经看到过自己的结局。
那时,她穿上了银盔铁甲,站在城楼之上,面对百万大军,孤伶伶一个人,与身后孤伶伶一座城,对“他”说:“如果你要攻陷我的国家,那么,先从我地尸体上踏过去。我并不想为了楚国卖命,却要保住楚这个姓氏不会蒙上任何历史的污点,楚家忠烈,世代忠良!”
这是在那个梦里,她给自己选择地结局,她最终还是决定保卫楚国,保护这些无知的百姓,没落地王朝,一切只是要楚这个姓氏不会被蒙上历史的污点,为此,她将与楚国共存亡。
历史将记住楚氏一门忠烈,她也没有给老父蒙羞。
她还记得黑魔王问她:“为什么你看到自己地结局却仍然不肯回头?而且到死也没有一点怨气?”
她回答它的答案便是
世间一切皆是苦。苦因结苦果,人却是永远在庸人自扰,自欺欺人。而我,只是同情世人,也同情自己。没有怨恨,只有无奈。
结局,也只不过是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虽然遗憾,亦无奈。
为什么突然会想起这些呢?她不明白。
似乎恍恍惚惚有人对她说如果走出了幻境,这些梦里的东西,她所看到的未来都不会存在自己的记忆里,为什么突然又被激起?
连城睁开眼。
看到的便是所有人,一双双眼睛全都在望着她,等着她做出决定。
这一回,她想,她终于知道该怎么选择了。
“大老板!你要的人我已经带来了。”
忽地一阵风般卷来一个黑衣大汉,手里一手一个,竟然提来两个人。
这两个人也可谓无人不识无人不晓,正是刚刚还在监斩台上得意洋洋等着御林军将他们死对手楚连城押上刑场的林原与王充。而这黑衣大汉便是在黑店打杂的伙计,叫朱飞。看他那手提人的姿势,似乎近年来武艺进步不少。
却说林、王二人在午门菜市口蹲着,完全不知道囚车经过的十里长街生了什么事,情势也只不过在一瞬间就被颠倒了过来,他们到现在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被这黑大汉老鹰拎小鸡似的提到此处,睁着两双死鱼似的眼,一看楚连城在此,便明白自己终于死路难逃!顿时,被黑大汉放下之后就跪在地上,一迭声求饶,叩头不已。连城嘴里吐出两个字:“杀了。”
立刻,朱飞手起刀落,两颗人头骨碌碌滚在了他脚下。
第二百四十四章:楚国灭
人群齐声喝采!
“林原这厮把持朝政、残害忠良,聚敛钱财使楚国税赋几乎变成他家私人金库,并且侵吞军饷使得楚家军与幽国在前线战斗时断粮绝饷,此人罪大恶极,罪该万死。王充口蜜腹敛,身为楚国大军之监军使指挥,为蓄意加害大元帅楚云竟将军事情报出卖给幽国换来黄金白银荣华富贵,一计不成又施一计,再次以毒药加害我大哥楚云,使我兄长终于战死沙场,魂归离恨!今日我杀此二贼,是为了给楚国除掉两大祸害,从此后,楚国与我再无关系,战也好,降也好,楚家军绝不参与其中。”
她说罢,沿途集中的百姓顿时痛哭出声!哀声不断。
国之将破,身为楚人怎能不伤心落泪?连城虽然已作出选择,但此刻亦心中沉重,难以抑止……从此后,便不再有楚国,不再是楚国百姓了……
连城命人将城防撤下,城外也已停止攻城,片刻间,似乎所有一切都安静下来。她站在焦黑半毁的城楼之上,目光落在远远一人身上,他穿一身金甲,迎着初升的阳光,注视着她,等待她的回答。
“给我一天的时间,我会说服楚庄开城投降。但不要伤害城中百姓。”
她的目光与他交流,两人半沉默着,终于,他露出松一口气的微笑。
在这一场赌局中,他赢了。在几乎没有任何胜算的情况下,他料想自己斗不过楚连城的固执。她若要保卫楚国,他便决定带兵退去,算是他对她地妥协。但是奇迹般的她竟然想通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他赢了。从今以后两人再不会为了国与国之间的斗争产生分歧,这是他决心攻打楚国时所没有想到过的,算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但是孤千城在看到她身后站立的司徒凤飞与卫东楼时,脸色不由又沉了下来……
这两只臭苍蝇!为什么飞来飞去,阴魂不散!他咬了咬牙,对上司徒凤飞得意的那张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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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你给我回来!”
他用眼神。恶狠狠地与她交流。
对方却不理他。转个身。走了。
好吧!
我忍耐!
继续忍耐!
他对自己说。
“国主,我们现在怎么办?”
“后撤二十里,扎营。”
“是!”
宫娥彩女太监宫妃。大家都在收拾细软逃命。到处可见掉在地上的衣服与鞋袜,破碎的瓷片,器物,丢了满地,御花园里的花草也被践踏得零落不堪。树木枝条折地折,断地断,到处一片惊恐尖叫声。
楚庄一人独坐在正南大殿。案头放着一壶酒,自斟自饮着。仿佛看不到外面发生的一切。
过了一会儿,江小蝶推门进来。她打扮得如同新婚那夜,身上穿大红织绵。绣满了彩凤双飞,富贵牡丹,领口襟口翻出代表帝王之色的黄绸,头上戴九翅凤冠,九百九十九颗大小不同地明珠使她的脸看上去更加小巧,也更加艳丽。她的妆容刻意画过,显得高贵大方又不失这个年纪所特有的娇俏,她手里提着一壶酒,手上涂着鲜红的寇丹,款款而来,华丽繁复地艳红色百褶裙在地上逶迤,如同鱼尾那般,拖出一条令人惊艳的痕迹。
他从来没有发现过他的皇后原来也是美地,事实上,楚庄并未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看她一眼。
这种时刻只有她还来看自己,难得。
“你怎么还不走?”醉眼惺忪,楚庄看向她手上的红色寇丹。
“到哪里去?走得了吗?”江小蝶如此反问。
“是啊,还能到哪里去?”楚庄亦长叹一声。
“我只想要你明白,只有我一个人是爱你地,只有我而已。你看这金色的液体,多么美丽纯净,透明得就像金牡丹在阳光下折射地光彩。”江小蝶缓缓的,为他倒了一杯酒,又为自己倒一杯,举起来道,“喝了它,就能忘记一切烦恼。”
“忘记一切烦恼?呵!”楚庄笑了一声,抬手挪过那只酒杯,透明地金色液体被装在透明的容器里面,散发着一股扑鼻的香。
“毒酒?”他问。
“自然。是最毒的鹤顶红。”
“好啊,正是我现在需要的。”
他拿起酒杯,却被江小蝶抢过,一饮而尽。
“为什么?”他问她。
“因为我要比你先死,我要你看着,我是爱你的。而你,却从来没有珍惜,这是你的错。”
“我错了,错在不该好大喜功,错在不该胸怀猜忌,错在不该重用佞臣,错在不明白何谓修身养心明智,方能治国平天下。可当我终于明白了,一切还有用吗?来不及了,什么都来不及了!”他亦举起酒杯,将杯中物一饮而尽!
连城推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楚庄睁着一双通红的眼睛,仿佛在等着她到来。而江小蝶伏在他身上,已然死去多时,双目与鼻孔耳朵,七窍流血,死状奇惨。
楚庄则一直看着她。
目光随着连城进来而移动,最后顿住停在她身上,他说:“我恨你!正因为你没有好好教导于朕,让朕明白事理,才让朕最终走上今天这条路!楚连城!我恨你!”说完这一句话,楚庄双目一闭,也就是刹那之间,同样七窍流血而死!
他仿佛等着她,就为了和她说这一句话。
连城忙去探他的鼻息,发现已经没得救了。
她有些茫然……难道真的是自己错了吗?一切的起因都在于自己吗?倘若自己好好当这个帝师,会不会当初就能够扭转今天的结局?如果她用心教导这少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告诉他该走什么样的路,他是不是能够做好一个楚国的王?
当背后有一只手触摸到她的肩膀,连城还在发愣。她对楚庄,是有责任的……
“不怪你,你已经做了你该做的。”
背后那人拍了拍她的肩,没有多余安慰的话,只是说道,“我们该走了。”
第二百四十五章:避世之心
是呐,该走了。
有一种心灰意懒的味道。
楚庄临死的眼神深深地刻进她的脑海,连城这几天都在想,到底自己影响了什么?又得到什么?失去了什么?如果没有自己,每个人的命运是不是都会和现在不一样?
“别胡思乱想了,这不是你的责任,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道路,谁都不能改变谁,如果最后走上歪路那也是周围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司徒凤飞一面收拾着行囊,一面整理晒在架上的药草。
他还是热衷于摆弄这些东西,或许对他来说,什么也没有比自由自在地行走江湖更加惬意,但他却选择陪着她,哪里也不去。好不容易连城决定要走了,她似乎又突然间犹豫了。不愿意再回到沧流国,一个是她身为楚人的立场,另一个也不想被束缚在那个没有一丝乐趣的宫廷,她想趁机游览名山大川,在孩子未出生前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至于将来,沧流国与秦国会不会发生战争她突然不想去考虑了,也许会有转机吧?也许,又会是一场毁灭性的大战。毕竟两国实力相当,沧流国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损失基本统一了中州南部,现在就剩下一些善后的事宜,老百姓在孤千城的治理之下仍然安居乐业,没有出现太大的情绪反抗,她想,差不多要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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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自己愿意看到的结局,也是不愿意看到的结局。毕竟,楚国没了。从此,历史上再没有这个国家地存在。曾经身为一个楚人的骄傲与世代将门的荣耀感也早已消失,父亲母亲,兄弟们一个个相继去世,留给她的只有深深的痛楚与无可挽回的遗憾。虽然表面上看尘埃落定,她选择放下一切包袱,然而内心深处仍有一个角落感到悲凉与落寂。
就像道家所说的,看破了世间一切喜怒哀乐,生死荣辱,便没有什么能再影响平淡如水的心境。
只是。人类的感情却总是例外。即便能放下一切。有些东西却是不能放下的。
“怎么了?还有什么东西要准备吗?”
“没了,都快把整个屋子搬空了,带地东西太多了些。”
司徒凤飞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个拨浪鼓:“给你地。”
连城拿着摇了一下。
这东西对她来说如此陌生。在她被师父一手带大地童年经历里。似乎没玩过这种东西。摇一摇。它就会发生“咚咚咚”地响声。拨浪鼓画着红色油漆。绘了精致地图案和缕刻地飞龙图。看不出司徒凤飞竟然还有做木匠地天分。
“想好了吗?不后悔?就这么一走了之?”他心里自然高兴。不过某些人恐怕就要暴跳如雷了!司徒凤飞暗笑。
“先躲上一阵。将来怎么样将来再说。”连城道。她只是不想再将生命白白消耗在每日陪着老人下棋聊天。还有无聊地等待着深夜时分他才会归来。这样地日子不是她想要地。她地人生。虽然不再轰轰烈烈。但也希望能够宁静一点。平淡一点。这就足够了。
“秦国就要大军压境。这种时候你能离开吗?”最后再确认一次。他是不想她刚离开就后悔。司徒凤飞为了她可以放下一切。更何况夜帝盟到哪里都是夜帝盟。组织地流动性很强。他地手下跟着他也习惯于四处漂泊。
“走吧,别罗里罗唆地了,今天夜里启程,我们在城南桥下会合。”她道。
看了看天色已经不早了,为了不引起怀疑,她还是先回到军营驻地。毕竟身上带着一颗球,晚回去一点他就要派人来找了。情她以前从来不做,就算是自己有时候回来晚了,也不见她准备好了宵夜等着自己。楚连城这女人,身上几乎没有普通女性所该具备的温柔与细心,她有时候冷冷地,有时候很漠然,这样的时候倒让人觉得正常一些。今天地表现就很奇怪。
“不喜欢做的就不要做,不喜欢这里,我们就离开,我不希望勉强你。”他从背后揽过她地肩膀,吩咐宫女们全部退下之后,以一种研究和审视的目光看着她。
“一直以来你都明白,我很在乎你的感受,如果你哪天想要离开,我们就离开吧。其实,这天下也没有什么可争的,我也可以像祈月照一样用放弃一切来换取某一些东
她一惊,抬起头看着他。
“你在我心目中最重要,还有我们的孩子。事实证明天下的统一除了武力之外,还可以用和平的手段解决,只要我们没有野心和企图,同样可以做到坦然面对荣辱得失。”
“可是那样天下人会怎么看待我们?身为一国之君不可以不战而降,就算是祈月照也只能选择用自己的死亡来逃避一切,我们要是一走了之会被世人嘲笑和指责。”连城被他搂在怀里,心里酸酸的,抬起手去摸他的眉毛。他的眉长长的,不粗不细,略微有些弯弯像女子。他的眼,总是带着一丝桃花绽放般的笑意。他的脸,依然无瑕如玉,不过多了一种经历沧桑之后刀削般的冷锐。似乎他和她都在慢慢地改变了,不很明显,但总是随着时间悄悄发生一些改变。
今日的孤千城,已经不再是只知懒散度日,笑看云开云散的风流美男子,他成了一国之君,有国家和责任,有百姓寄予的无限厚望,又怎么可以说放下就放下呢?
连城心想,要是沧流国像幽国、楚国那般弱小倒也罢了,臣民们知道与强大的国家对抗只有自取灭亡,因此在胁迫下接受了别国的统治情有可原,可是沧流国如今的国力完全可以与秦国抗衡,有谁会希望自己的国家无缘无故举旗投降?又有谁愿意看着自己国家从此消失?不战而降,无异于叛国。
这对于谁来说都是一个莫大的罪名和耻辱,她不希望他为自己做出这样的决定,但也不希望两国相争,血流成河。
唯一能做的,就是逃避这一切,不看不听不闻不问。可是,这么做有用吗?
她不由问自己。(,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作者,
第二百四十六章:怎么说呢。。少儿不宜
你还需要时间安排这一切,等到那一天到来,我会回来找你。一定!
被他紧紧箍在怀里,忽然什么都不想了,只想安安静静地,听一会儿他的心跳,感受他的气息。
“连城?”
“我们有多久没在一起
“什么?”
她迟钝地愣了一愣,忽然明白过来,脸一红,对上他瞬间热切的眼神。
“连城!”
他的呼吸就在她唇边,眼中有狂热的火焰,他的脸宠逼近她,连城的脸便越来越红。
“可……可以的……”话还没有说完,他便吻上了她的蜻蜓点水般,吻在她的唇上,接着,复又席卷而来,轻轻地吻着,描绘着她嘴唇的形状。连城嘴唇微弯,似乎觉得有一些痒,控制不住溢出一声轻笑。这样的吻显得太过于小心翼翼了,自从她现怀孕以来,他待她便异常温柔,每每有需求的时候也尽量压抑着自己,生怕伤到她肚子里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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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不用这么小心,孩子还小呢,如果到了需要注意的那一天,我会告诉你的。”
她轻笑,搂住他的脖子,蹭了蹭他的鼻尖,得到鼓励的孤千城立刻加深了这个吻,排山倒海般向两人席卷而来。也许是出于即将离开他的歉疚,她的反应也异常热情。他地舌头侵入她的口中。与她纠缠着,在花瓣般甜美地口腔四壁肆虐着。湿濡的唇舌一遍一遍描绘着她地唇线,带着浓浓。双手则自然地解开了她的衣带。
连城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没有拒绝。其实人与人都一样。在地面前都有血有肉。有感觉。她用自己略显笨拙地唇舌回应着孤千城地吻。手臂勾住他地脖子。慢慢地。细细看着他。似乎想把他模样深深地刻在脑海里。忽然。他地手从脖子滑下背部。连城一愣。身上便起了一阵颤栗。似乎不满于她地不专心。孤千城地手在她腰间掐了一下。
“唉呀你干嘛呀?”刚好掐中了她地痒痒肉。连城笑得腰都直不起来。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嗯?”他地呼吸在她耳边。痒痒地。吹得人耳朵里好像有蚂蚁在爬。孤千城一只手揪起她地耳朵。一双眼睛半眯半闭。看着她地反应。
“为什么这样问?”连城赶紧正色。连他在她腰间乱摸地手也不管了。
“因为你地反应很反常。”他地手解开了她外衣地扣子。白色衣衫应声而落。
“我是怕你想多。所以对你好点。”
“只是这样吗?”
他的手隔着亵衣罩上她胸前地柔软,连城倒吸一口冷气,瞬间身体一麻,仿佛手指头都软了下来。
“我,我是怕……怕你欲求不满,所以满足一下你罗!”她的手指曲起,指尖掐在掌心,才能控制住不断攀升的,这该死的男人,却还不疾不徐地偏头想了一下,仿佛在思考她话里有几分真实性,偏偏两个爪子一刻不停,在她身上到处游移,瞬间,修长的指尖挑开了两个扣子,大掌就伸向她的衣里。
连城后背抵在冰凉的大理石墙上,突来的刺激令她吸了一口凉气,忍不住抬起腿想要反抗,他顺势挤了进来,于是,她的一条腿便卡在他的腰间,这样羞人的姿势令她瞬间就红了脸。
“怎么了?不是你说要满足我的吗?那就别后悔。”他拉住她的胳膊,防止她又开始想溜,两条手臂紧紧地把她圈在自己与墙壁之间。尽管寝室里安安静静地没有别人,连城还是觉得这感觉很奇怪,她既无法控制住自己身体泛起的,又感到微微害怕。看着他这一副猫捉老鼠般的模样,她有些生气了,犹其是在他开始咬自己的脖子,在上面留下一个个难看的印记,她知道,没有几天时间这些青青紫紫的吻痕肯定消褪不了。
“可恶!你属狗的呀孤千城!”她抬起头,忽地,反过来狠狠咬向他的嘴唇。
“唉,女人,我怎么觉得还是你属狗的可能性比较大些?”微微渗出的一丝血迹沾到了两人的唇齿之间,带着浅浅腥味,却刺激了人的感官,变得更加敏锐起来。连城下意识地一愣,倒没想到真的把他嘴唇给咬破了,正在感到内疚时,却给了对方可乘之机,孤千城的唇舌迅速侵入她的齿间,手指解开了她最后一颗内衣的扣子,轻轻一抖,亵衣便轻飘飘滑落于地,连城感到身体一凉的时候,他的身体便覆了上来,带着一种火炭般的温度,她微微一惊,他的唇舌还停留在她的嘴里搅动,一只手撑起她的腿,用力一挺,便深深地进入她的体内,与她合二为一。两人同时出一声令人脸红心跳的呻吟。
“连城,别离开我!”他的话在她耳边,仿佛要寻求保证。他的动作虽然热情,但很轻柔,随时注意不会伤到她肚里的孩子,她看着他,第一次在这种时候没有闭起眼睛,心里有一丝酸,几乎想要立刻答应下来,但是,她终究还是咬紧了牙关,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轻轻地,试探地吻他的耳垂。这动作使两人身体接触的部位瞬间变得异常敏感而敏锐,仿佛一道又一道电流酥麻地划过身体的五脏六腑,四肢百骸。
“啊!”她忍不住一声惊而连城只能咬紧了牙关忍耐,免得不小心出更加羞人的呻吟。
“别担心,你不是说宝宝这么小还不会听到吗?”他邪恶地一笑,指尖在她胸前轻轻一掐,连城顿时浑身一抖,差点从他身上掉下去,而孤千城的一只手却紧紧托住她的腰部,防止她因为意外而跌倒。身上只剩下最后一件肚兜,隔着薄如蝉翼的布料,他用唇舌描绘着她的胸形,引起她阵阵颤栗,终于,他一张嘴,含住了她胸前挺立的倍蕾吸吮着,连城只感到两人身体相连的部位传来阵阵麻痒,几乎要忍不住滑下墙角,他却还不满足似的撩开了肚兜,用濡湿的唇舌向她已经接触到空气的敏感部位起攻击,身体不断地撞击着她身体最柔软的部位,连城敏感的身体几乎弓起,指尖深深地掐进他的肉里,随着越来越敏感的身体状态,终于,忍不住尖叫了一声,身体整个儿软了下来。
“乖,再过一会儿就好。”他吻着她的脖子,扶住她瘫软的身体,向床榻走去。他的身体还停留在她的体内,随着走动不停地冲击,刺激着两人敏感到极点的感官。他把她往床上一丢,连城扶着快闪到的腰忍不住大吼了一声:“你!姓孤的!真是太可恶了!”
“可是,我们已经很久没在一起了,男人的怎么能这么快就得到满足呢?”不理会她的抗议,孤千城的身体继续像一座大山那样压了上去。
连城气得把眼一闭,不去理他。不一会儿,又被他不断游移的手和唇舌,再次挑起了刚刚平息下去的。她叹息一声,只得迎向他的侵略,看来,今夜是别想再睡了……(,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
第二百四十七章:先下手为强
何止今夜。
一连三五天,她都没有从床上……嗯,或说船上下来。
她被人看管起来了!并且,连夜转移。
连城睁开眼,看到的就是一双一眨不眨的桃花目,盯着她看。对她说:“有个不知是好还是坏的消息要告诉你,楚连城,现在我们已经在回沧流国的路上了。”
她一瞪眼,他立刻接着说:“只有我们两个人,相信其他人很快会跟上来。不用理会他们了。”
“你怎么可以这样!”
她一双眼睛都快瞪突出来了!怪不得感觉在移动,原来是在行进的大船上,光线很黑,屋里没有点灯,透过重重水晶帘的缝隙射进来的星光只够让她看清楚孤千城那张可恶的嘴脸。本来是想趁着他睡着的时候走,连迷药都准备好了,结果不知道为什么反而是自己先睡着了。这可恶的家伙!难道他看出自己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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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而豪华的龙舟显得很安静,看来除了船员和舵手他并没有带其余闲杂人等,房间也比十几重四合院要多,到处空空的没有人,这样安静的环境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大眼瞪着小眼。
连城想到司徒凤飞还在等她,她这样不告而别又出尔反尔,不知他会不会生气?就算她想溜恐怕暂时也摆脱不掉这只眼前粘人的家伙了!他故意选择走水路,目的也就是不想让人追上来。
“不用看,也不用想啦。没有人会来救你,也没有人会再等你。司徒凤飞这混蛋!竟敢抢我老婆!我跟他誓不两立!”
“……”连城朝他翻了个白眼。
以为他在黑暗中没有看见。谁知一下子对上他突然凑过来地大脸。
“咳!吓死人!你干嘛?”连城差点向后跌倒。被他这样猛烈地一推。便倒在了床上。接着有一个身体便压了上来。她这才现自己还衣衫不整。身上几乎只披了一件宽大地男衫。想必是他给穿上地。想到有可能被人看到自己狼狈地样子。她羞愧得几乎想跳楼!
“放心吧。我怎么会让人看到这么美地你?你是我一个人地。永远只是我地!”他深深地几乎想把她揉进自己地身体里。连城被他抱住几乎透不过气来。好不容易。等他也意识到两人之间还隔着第三个人。赶紧向旁边挪了挪。并把耳朵贴上去听宝宝地心跳。
“宝宝宝宝对不起!爹爹太高兴了!一时忍不住抱你们俩!”他把嘴凑上去响亮地一吻。“咱们这就要回家了喽!”
连城很无语。只得把眼睛望向天花板。
“连城……天还没有亮。”
“你又想干嘛?”
“我在想。既然都睡不着,那我们来做些别的事情
“呵!看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是想说,咱们来想一想宝宝地名字吧?”他在她耳边。哈哈大笑,气得她想瞪他。但又不能睁开眼睛,否则不是自打自招了吗?她气鼓鼓地继续装死挺尸,只是两片飞红的双颊泄露了她此刻的情绪。
“其实,你如果现在就想走,连城,我就陪着你,你想到哪儿,这条船就驶到哪儿。司徒凤飞总说我不能给你的东西,我要证明给他看,我做得到,可以做到,你是我的女人,一辈子都会是我的!而我也会为你付出一切,包括这人世间一切名利纷争富贵荣华,对我来说,什么都没有比你更重要。”
“不行,说什么傻话?”终于,她睁开眼,用一根食指堵住了他地唇,“还没到时候,你不能不负责任地一走了之。至少,得收拾好留下的烂摊子。我答应你,等你就以吻封住了她睡醒之后慵懒可爱,鲜艳欲滴地红唇。
“你说的,要等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抛下我就走。”
“好。好吧……好了啦!”一把拂开他在她耳边制造痒痒地手指,好不容易摆脱它的骚扰了,又来到她敏感地背部,像小蛇那般弹着、压着,轻轻搔弄。
“我想,离天亮还早着。要不,咱们等天亮以后再研究宝宝的名字吧连城?”
“连城?”
他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连城深深地后悔!早知如此就不该告诉他接下来三四个月正常地房事不会影响到胎儿,否则,这只色狼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了!
“连城?”后抱住。
“要从后面开始吗?那好
孤千城的嘴角弯起,而连城则羞愧得真想从床底钻下去。
“你就不能正经点吗?”她真想拿被子蒙住头,可是薄薄的秋被一下子就被人扯去都正经。”他的口气果然很认真,“对于王室来说,生育子嗣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再正经不过了!”
她气恼的反驳消失在一串温柔的吻里。接着,身体被翻过来像刚才那样侧着睡,她正奇怪他想干什么?却觉得一双手开始在腰间游移,而湿湿的唇舌也沿着她的背脊一路滑落,引起她一串鸡皮疙瘩。
“你说的对,这样,从后面就不会伤到宝宝。”他在她的背后说。
她真恨不得拿把刀砍了他!
“姓孤的!你闭上嘴能死
“那好吧,只做不说行
她干脆自己也闭了嘴。
“连城。”
“……”她的身体一震。
“我只说这一次,但是一生一世一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会记着你。我会找到你,不会让你一个人。”
“……”自大狂!难道人家非要等着他不可吗?
“连城?”
她已睡着。
他叹了口气,只得将被子给她盖上,抱着她免得她受凉,然后抬起两根手指,略为生气地敲了敲她的后脑勺,露出无奈而幸福的微笑。
连城的眼睛闭着,可是脑子还清醒着。
她听到他说的话,也感受到他是真心的。其实两人如果相爱,哪管这辈子下辈子还是下下辈子,只要珍惜过,拥有过,这便足够。她想,这一生如果说有遗憾,就是在拥有的时候没有好好珍惜,亲人也好爱人也好,她所关心重视的朋友也好,如果自己早一天醒悟,早一天从执迷中走出来,也许就不会绕那么大一个弯子才现,幸福原来一直就在身边。离自己很近很近。(,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作,正
第二百四十八章:意外相遇
一个月过去了。
离楚国被沧流国统治已经有一段时间,人们似乎也渐渐习惯下来。毕竟改变的东西很少,楚国还保留着原来的国号,并没有改旗易帜,也没有增加很多的沧流国官员来治理楚国。
就连楚王宫里也没什么变化,楚王与王后身亡之后他们被以国主和国后的待遇隆重安葬,后宫的混乱也被平息下来,逃走的宫女太监不追其责任,留下来的也可以继续当值,皇宫还是皇宫,只不过失去了主人,这之后也没有人再住进来。
沧流国主据说一直都居住在军营里(没有人知道他已经先行一步离开回国了),除对楚国百姓进行一系列抚恤和安顿以外,也将楚国官员撤的撤换的换,重新安插了四大家族掌管楚国大小事务,并在其中选出四大国相共同治理国家。尉迟家以老丞相尉迟田为首,称为东相国,歌舒家以歌舒乐天作为新任家主,称南相国,王氏族人也选出了一位精明强干的家主作为西相国,楚家以项子龙为首,封为左镇国将军兼北相,温情为右镇国将军,其余负责楚事上的大将、指挥使等基本都是楚家军出身的将士。在众人多方努力,劝说司徒凤飞出来当楚王而被他鄙视地拒绝了这个提议之后,不得已,只得让楚王宝座空在那里,由楚国四大国相分理国事,有重大事件便向沧流国主请示。这在某种意义上使楚国成为了沧流国实际上的属国。幽国虽然也是属国,但他们还有一个可以作出决定的幽王,楚国连王都没有了。差不多便成了沧流国地附属国邦。
老百姓在面临覆国之痛的悲伤过后渐渐便习惯下来,何况现在比起楚王统治地时期。吏治更加清明,百姓生活得更好。人人都得以安居乐业。管理着楚国百姓的官员也大多是那几张熟悉面孔,依然都是楚国人,因此渐渐地对于沧流国的不满之声也平息下来,人人开始过各自的新生活,不再有风波起伏。
这边虽说平息下来。另一边却不平静。
一个月后沧流国班师回朝,顺便也带回了一拖拉库拖油瓶:司徒凤飞和他的几个手下,黑店一干伙计还有卫东楼,加加减减人数有几十,这些还都是精减过后的,有一些被迫留在楚国不得跟随。要不然大家都想跟着到沧流国去见见世面,尝尝黑店地招牌菜。据说连锁黑店又要重新开张了,原班人马。倾力打造,将会推出本季的新菜色。由厨师长卫东楼主理,幕后军师白玉堂提供菜谱。司徒凤飞亲自坐镇,大伙儿打着为连城保胎养胎的旗帜。怀着看小宝宝出生的目的,浩浩荡荡一起开往沧流国。
他们在这边快快乐乐,有人却不快乐。
孤千城很郁闷……
因为一些无关紧要又厚颜无耻脸皮比城墙厚一千倍的家伙又来了!他们抢走了他地老婆孩子!
他整日埋首于国事与奏章中,回到宫里总是冷冷清清,半点儿人气也没有。连城最近不爱搭理他了,倒是被养胖了不少,这点虽然是好的,但不知司徒凤飞和卫东楼给她灌输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思想,她变得比较爱动,而且爱四处游玩,以前不在宫里就在黑店里,现在想找她地人经常找不到。
挺着一个已经明显凸起地四个多月地肚子。到处乱跑。据说有时候还学人摆个算命地摊子出去乱晃悠。他这边担心不已。她却毫不在乎。眼看球体越来越大。儿子渐渐开始成形了。孤千城为整日见不到那个带着球跑地女人焦急不
说实在地。连城倒并不是在乱晃。而是。她在找她地师父。
许久没有老头儿地消息。突然间五大宗师好像凭空消失了。包括孤千城地师父苦头陀。司徒凤飞地师父狗肉神丐在内。听说白秋月、断水师太也有很长时间没有他们地消息了。连城觉得事出有因。加之秦国突然终止了南下打算。虽然与沧流国地实力迅速膨胀有关。使秦国有所忌惮。但在她地印象里。秦政并不像是一个会知难而退。或者是半途而废地人。他一心吞并各国。统一中州。又怎么会因为一个原因而放弃?何况沧流国刚刚统一南部。根基未稳。此时南下对秦国来说还是较为有利地。
当然。和平给中州大陆带来地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老百姓亦享受着这种没有战火和平安乐地日子。因为无知。所以快乐。他们地无忧无虑全部建立在统治者能够以予他们地安宁富足地环境。
因此。她也希望这种和平能够持续下去。
这日。她照例去寻访她家老头地蛛丝马迹。终于发现了师父留给她地一个暗号。连城大喜。循着这个暗号追去。不料在途中见到一个意外中地人。
他一身黑衣如磐,面容冷峻,看着她,沉默不发一语。
“你怎么会在这里?”连城诧异。
“跟你一样,追踪讯号而来不过到这里就断了。”
“奇怪,为什么五大宗师会一齐失踪呢?看不出你还是个孝顺徒弟呢,竟然也关心师父的安危。”
“你闭嘴,难道我就没血没肉没感情吗?”秦政生气,似乎她的调侃正触中他的痛脚,“师父对我来说比父母更重要,何况他们的失踪也许关系到极为重大的危胁。”
“假如这个危胁将要到来,我想,我们之间也就没有必要再争斗下去了。”他继续说道。
“是呐。”连城呐呐地咋了咋嘴,确实,到最后大家的目的就只有一个。也许秦政远比他表现出来的冷漠更加真实,他爱惜他的百姓比孤千城,还有她,更加在意,更加珍视。不像他和她,两人只晓得有朝一日能够放下一切责任远走高飞,过几天逍遥自在的日子。
或许,像秦政这样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统治者。
连城盯着他看了半晌,直到被他冷漠中带着一丝异样的眼神看得不自在起来,才道,“你一个人深入险地,难道不怕有人对你不利吗?这里可是沧流国的地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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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妨,如果你想要我的命,那就拿去吧。就当是还给你。”
他笃定地负起了手,料到这女人不过是刀子嘴豆腐心,何况自己的心都在无意中给了她,这条命又算得了什么?
秦政看着她,抱着手臂,一动不动,打量她良久。只见她左右观望,也没来打扰她,过了许久,突然说:“你胖了不少。”又看了看她的肚子……还多了一个球。
这让他顿时有股杀人的冲动!
该死的!
孤千城!
总有一天要和他决一死战!
连城:“……”木然地回过头,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肚子,不由十分尴尬……
身为一个堂堂大国的王,竟然没有办法得到一个心爱的女人,他的内心何尝不懊恼,何尝不寂寞,何尝不感到微微发酸。这里的确已经是沧流国的领地,而且十分深入,都快要与楚国接壤,这便是曾经遍布毒障,飞鸟不入走兽不栖的蜀南山。
尽管蜀南山如今毒障已除,山中也没有突然出现的魔兽,但附近方圆百里依旧是没有人烟,人迹罕至。有重兵将整座蜀南山团团包围起来。
连城与秦政想的一样,心道难道师父被困在随时都会有魔物出现的蜀南山魔兽谷中了吗?她不由紧张。
“你是否心甘情愿在他的身边?”突然,他问她,“如果有一日,我打败了他,或他打败了我,你会怎样?”
连城回答不出来。
“我要得到天下,也包括你,因为只有得到天下,才能得到你,这是你欠我的,你欠我的承诺楚连城!”他像个愤怒的孩子,突然抓住她的手,“为什么你竟然忘记了!难道一句忘记就可以抹灭所有一切吗?我付出的怎么办?我这么多年来到底是在等待谁?”
“你没有在等待谁,你所等的,只不过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一个虚构的未来,也许你自己都没有发现,你喜欢的只是小时候的楚连城。”她挣开他的手,无奈却又无情地说,“就算得到了人,没有心,又有什么用呢?”
秦政袖子里的那双手,顿时捏紧!指尖在肉里掐出了深深的一道血痕。
“你会后悔的!当秦国的铁骑踏平沧流国,你就会后悔!”
“我看,到时候后悔的人会是你,当失去了一切,一个人坐在孤独的王座,又有什么意思?难道你还没有体会够这种滋味吗?”
他无语。只恨恨地看着她。
“算了,先找师父要紧。”
她自然地伸出手,拖住了他。(,如欲知后事如何章节更多,
第二百四十九章:我们大伙的徒弟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连城只觉得这时候的秦政像一个要不到糖吃的孩子,令她蓦然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曾经这么对待过他,也许是因为有了小孩,所以便有了泛滥的母爱,她也可爱起来。
而被拉住了手的男人,浑身一震,刹那间连厚重的黑衣也包裹不住他冷漠的表情,终于,碎了,裂了,露出茫然又可笑的表情。
他跟着楚连城,亦步亦趋。最后,变成了在她的身周保护着她的安全,以免荆棘扎到她的身体,以免石头刮伤她微隆的肚子,以免漫天风沙吹进她的眼睛。
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个柔软的角落,她如此,他亦如此。
无论他在世人眼中如何冷酷残暴无情,他对她却是不同的。从前是这样,现在,将来,也是如此。可能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死穴,尽管恨着,同样爱着,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而无论多么深的恨意,只要对方露出那一丝浅浅的笑容,便即刻间土崩瓦解,这是人世间的真情,并非迷恋,而是真实地,深深地爱着她。
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有现,从什么时候开始,又会到什么时候结束?这令人烦燥的感情!
“其实,我和孤千城,”连城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被横双有力的手臂扶住。她看了看这难走地山路。估算了一下从这里到蜀南山深处封魔窟的距离,她有一种预感师父等人在那个山洞里面。接着她想起刚才的话题,继续说道,“我们已经决定放下一切去过闲云野鹤的生活,人世间的一切名利争夺,纸醉金迷。富贵的或是沧凉地。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因此,这天下你既然想要那就拿去吧,何必你争我夺。祈月照死后使我们想通了很多事情,连他那样不可一世桀骜不驯地人都能够看破生死荣辱,我们又有什么放不下?对于百姓来说。国家由谁来统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使他们过上好日子。沧流国和秦国一旦开战,必定血流成河尸积成山,谁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选择一个和平的方式解决统一的问题呢?我们知道你会是一个称职的统治,当人间面临危难地时候。人与人应该团结在一起,谁胜谁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使所有一切能够延续下去。就像人类地血脉,要一直延续下去。”
连城摸了摸肚子。很自然地,流露出一位母亲独有的温柔。
身后那人听了她的话,却一点反应都没有,良久,她回过头,看到他黑着一张脸。
表情十分不善。我会这么容易就让你们逍遥自在地去过日子吗?想得倒美!”秦政一把拂开了她的手,显得十分愤怒,“君子尚不吃嗟来之食,何况我身为堂堂一国之君,会要你们拱手相让的江山吗?如果我想要,一定会以武力来索取。”
“何必呢?你这个人可真别扭,想要统一天下的是你,不要地又是你,为什么非要打仗,难道你不觉得累吗?”
“我只要属于我的东西,我能够得到的东西!”秦政冷哼了一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打什么主意?想把责任全部推给我,你们从此落得轻松自在,想一家三口过着日子从此不理世事是吗?我又怎会让你们如愿!”
“那你想要怎样?”连城顿住脚步,抱住手臂回过头来,十分生气,当然,也有一点儿企图被看穿地心虚,气势不由弱了几分。
“我不会让你们称心如意得偿所愿,既然大家都有共同一个目的,那为什么不能像你说地那样和平共处?就让姓孤的继续坐在沧流国的宝座上好了,让他忙死累死,好过让你们全身而退。想把烂摊子扔给我,门都没有!”
窗也没有!
说罢,他蹭蹭蹭走在了前面,头都不回。
连城愕然,她站在了原地,想了想,又想了想……
这么说的意思难道是他要虽然是一件好事,但又让她烦恼不已。这就意味着她要在沧流国的皇宫里老死、累死,跟她原先的设想简直背道而驰。一瞬间,毁灭了她的所有幻想。
“我说!咱们可不可以再商量商量?”
她一回神,忙追着前面那人高大魁梧的背影,不死心地想要再合计合计。哪知秦政越走越快,逼得她只得运起轻功赶上。
“怎么了?”
他忽然顿住,连城差点撞上前面的山岩,急忙转弯,看向秦政所望的山谷。
“有麻将声。”他皱眉。
“什么麻将?”
“我师父爱玩的游戏。”秦政简短地回答她。二人急掠而下,下了山谷,朝一个小山洞慢慢走近,越来越近,那麻将声便越来越响亮,还传来阵阵吆喝声。连城听见了她师父的喊声,大叫一声:“胡了!”
接着便有三四个声音反驳:“诈胡诈胡!这老鬼又诈胡!你到底会不会玩啊?给钱给钱!快点!”
敢情,这里面在聚众赌博,而且还不止一人,东西南北五大宗师,一窝儿全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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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左一右站在洞口,秦政眼皮微抬了一下,连城则眨巴眨巴眼,往那乌七抹黑的洞里看去。
“哎呀!你们来啦!”白招着手道,“来来来,快进来,看师父我和一个大三
连城与秦政进洞一看。
居然孤千城、司徒凤飞也在。
孤千城一看到她先是一楞,接着两只眼喷出两簇怒火:“连城!你怎么和他在一起?”
司徒凤飞在一旁满脑袋黑线地烤肉,不一语,看样子没考虑参与他们间的纷争。
“不知道,被师父引来的。”连城一指南海翁,老头儿朝她郁闷地直摇头,“徒儿啊!你再不来师父输得裤子都快要当掉了!”
连城一阵黑线!
敢情,叫自己过来是来付帐的!
“徒儿啊,不好意思,我把你的宏图大业给输掉了,今后你可能要和老和尚的徒弟和平相处,直到我们这几个老的双眼一闭两腿一瞪,归西那一日了。”白秋月也回过头,不无遗憾又羞愧地对黑着一张脸的秦政说道。
“不要紧师父,反正徒儿已经打算不再南下,何必累死自己让别人去逍遥快乐呢?”说着,秦政看了一眼一脸妒色将连城拉离他身边的孤千城。
狗肉神丐在旁边拍手庆幸,对着司徒凤飞道:“还好咱们没输没赢,徒儿啊,师父叫你带来的狗肉熟了没?”
司徒凤飞“嗯”了一声,脑袋上黑线更多。有些小恩小怨,要么誓不两立,突然被这五个老鬼召集到一起,不知他们想干什么?
五大宗师中唯一的女性断水师太只在旁边打坐着,不理不睬旁边传来的巨大麻将声,也不管几个小辈瞪鼻子上脸地互相怒视,她没有收徒儿,因此倒是无事一身轻,都说,儿女是父母的债,徒弟,又何尝不是师父的债呢?
唉!
想要这几个人握手言和,难呐。(,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i章节更多,
第二百五十章:结束也是开始
“跟你们说吧,我们不希望类实力,等到魔临人间的时候,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组织人力反抗。”
“为什么这些事情要交给我们呢?有什么好处?可以得到金子还是银子?”司徒凤飞咋咋嘴,显然并不乐意,他情愿自由自在地继续做他的毒手神医,好过在这儿烤肉,要不然,有酬劳的事情倒还可以考虑。他这边刚刚嘀咕了一句,突地,被老乞丐飞来一拐,狠了一下脑袋,抢过他手里正在烤的狗肉,语重心长,恨铁不成钢地道:“我当初怎么会看上你这个不上进的家伙,整天只知道研究毒药,我那几招打狗棒法都没学会,还好意思在这里插嘴!”
“因为你们是人间的最强,如果连你们也不担负起拯救人类的重任,那么这个世界很快就会被毁灭。这么说你们明白吗?”老和尚苦头陀捻着一串白玉佛珠子,一副道貌岸然的表情,却偷空瞅了几眼吃得满嘴流油的老乞丐,吞了吞口水,继续说道,“也怪我们几个师父无能,终其一生也没有找到所谓修仙的门道,否则,便不会让你们以凡人之力与妖魔对抗,而事实证明,你们几个都很有潜力,说明师父们当初挑选徒弟的时候都没有看走眼。”徒弟只是为了这一个目地。却让徒儿们下山经历过种种磨难。到头来还是绕来绕去回到了同一个问题的焦点。
连城郁闷地看了一眼孤千城,本来以为都要结束了,谁知这才只是开始,五个老的意思,难道是要大家团结在一起吗?可能吗?
她看了看司徒凤飞,又看了看秦政。
再看看把手放在她腰间紧紧的孤千城……
有点茫然。
“我们知道一下子让你们放下对彼此的成见很难。但是师父们的时间不多。所以才下了如此决定。之所以约你们在此地见面,是因为我们中有人预感到了十年之后便会逐渐有魔物出现在人间,所以决定尽最后一分力,用自己五人地元神来镇住封魔之洞。不要问为什么,师父们这么做自然有我们地原因。”苦头陀摆了摆手,制止徒弟们有人问。目光镇守着,看似普通实则不久前才刚出现过魔物的山洞口看去。此时洞口悬着的宝剑换成了楚云的青锋剑。因为连城回到沧流国后便把青锋剑也带来。悬于封魔洞口,希望能镇住这条诡谲的通路。
苦头陀道:“青锋剑的效力维持不了多久,必须有更强大地力量守住这个洞口。我们几个终其一生才找到一本残并在上面找到了一些关于上古修仙门派地记载,其中便有元神封印之法。这古籍似乎是专门为了这一天的到来而留下的,目前中州大陆精神力最强的只有我们五个老不死。我们也自然责无旁贷。只不过在我们去后仍放心不下你们几个,故而找你们来,希望间。师父们很自私,把这么重大的责任留给你们,以前,曾经让你们出世入世,尝尽人间一切酸甜苦辣,让你们去争夺人间天下,从而煅炼自己的实力。现在时候到了,该是你们各守一方,握手言和地时候了。”
“师父!”连城影,但她从没有想过有一天师父也会死去,对她来说,师父意味着世上最强的人,她不想失去了一个又一个亲人,最后连师父也要失去。
“能不能有别的办法?难道所谓地元神封印法真的有用吗?”孤千城也问,面向苦头陀。交顺手拍了拍连城地背以示安慰。
“该想的办法我们都想过了,很多事你们没有经历过,不知道这世上还另有乾坤。师父们当初对你们讲修仙之道,一个个全都摇头晃脑,没一个打心眼里相信过世上有妖。你们总以为世上只有人最强,只有人与人之间的斗争,却不知道在这世界之外还有很多双眼睛在看着我们,他们比我们更加强大,更加残酷,更加冷血,或,更加野心勃勃。我们在三界只是处于一个弱的地位,并且随着上古修仙门派的消失,人类中再也没有强脱颖而出,对我们来说,即将面临的与群魔之战是十分凶险的,你们也都有可能因此丧命,所以肩负的任务比我们更加重。离开这里之后,不必要再考虑我们五人的问题,生老病死本就是人间之道,我们每个都已经活了上百岁,对凡人来说早已足够,能够做最后一点有益的事情,对我们来说是最好的归宿。”
司徒凤飞和秦政都没有说什么,只是别过了脸。
“好了,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你们走吧,我们要继续搓麻将了。徒儿啊,把师父欠老和尚的一百个金元宝还了吧,捐到寺里去,就算了了师父最后一个心愿了。”南海翁对连城摆了摆手,后表情沉默,不一语。
“走吧走吧,都走吧。莫道山前行无路,人间正道是沧桑。”
孤千城拉着楚连城,秦政早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司徒凤飞走在前面,四人几乎没有表态便走出了小小的山洞,身后忽然传来巨大的爆炸声。那并不是真正的爆炸,而是强大的内力互相撞击出的惊天动地的巨响,当他们回过头的时候,看到山洞已经塌了下来,就像瞬间隔绝了两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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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们都知道不可能改变五个老的作出决定,但还是忍不住心里一酸,连城把头伏在孤千城的肩膀上。
“笨师父!难道他们以为多争取到十年的时间就有用吗?妖魔怕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罢了!只要他们开口,我们都不会逃避各自的责任,你说是不是?”她抬起头,望着他,眼里有水光闪动。
回答,拥着她站在硝烟散尽的洞口。沉默。
师父啊,果然是自私的老和尚老道士一群精明的老鬼,他们两眼一闭倒好,把所有责任都留给了后辈,一下子,他亦觉得肩上担子从未如此沉重。既然一切都被算计好了,那只得继续守在沧流国,继续忍受一干情敌的不时骚扰。反正,人生已经别无所求。(,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
第二百五十一章:我穿越到人间
“这是怎么回事?为何他们都还活着?”一个暴怒的声音从黑暗的深渊传来,“姓祈的!是不是你暗中动了什么手脚?”
“怎么会呢?我一直都在这里没有离开过,如果不守着你,让你给跑出去怎么办?”另一个沧老却很饱满的声音立刻回答。(>
“可为什么是这样的结局!为什么没有你死我活强烈的怨念!祈连!你这老儿!你使诈!我可不想看到快乐的结局!”
虚空里,一团黑气不停地扭曲变形,膨胀缩小,它的对面则是一排亮堂堂的小房子,有个老头儿在那里浇水养花施只不过给了姓孤的娃娃一枚锦囊写上五个字:先下手为强。哪知他的领悟能力超强,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守护两界的神人祈连微微笑道,“比起你让他们看到自己的结局,我只不过将他们的命运线路稍稍移动了一下而已,而且是他们自行选择的道路。追究起来罪过也比你轻多了,是你黑魔王违反两界的规定在先,所以也没什么理由来质问我吧?”老头微笑,“难道你不想让他们活着吗?对你来说,游戏才刚刚开始,一切都已注定的结局又有什么意思,总要加入一点变化才能让故事更精彩。”
“好吧,算你有理。反鬼!”黑暗中。那声音不再说话了。
黑雾顿时散去。
祈连抬头望向屋外地深渊,叹了口气。
“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但愿对你们稍稍有一点儿帮助吧。我的能力,也即将要消失了,到那时,就只有靠你们自己了……”
他的袖子一挥。只见面前出现一面紫蓝色的圆光镜。镜中现出楚连城九个多月大的肚子,有两个男人围绕在她地身边,殷情地走来走去,做这做那。而在遥远地北边,有一个人遗世独立,时而望向南面的天空。
忽然。镜中影像一变,地点变成了产房的门外。哇”的一声婴儿啼哭传来,有如惊天动地般,天空顿时也下起了雨,一条金龙划过天空,鳞爪毕现,接着祈连看到放置在他园子里的凤凰蛋也生变化。开始产生一条裂缝,光、热,渐渐的。过了约摸半个时辰才消失。再为了争夺孩子而大打出手。
“你呀!终于降世
神人祈连面露微笑。再次举手一挥,圆光镜顿时消失,他也消失在无边无际漆黑地虚空里面……
这是哪里?
什么地方?
我怎么会在这里?
伸出两只大螯……,是两只人的手,一看,龙飞吓了一跳!
上辈子不是一只螃蟹吗?怎么突然又变成了人?而且,这两条嫩胳膊嫩腿是一个成人该有地吗?天哪!他又变了人!而且,是一个婴儿!
一下子,他不知道该如何反应,是喜还是悲?竟呆呆的,愣了,不哭也不笑,有人用一根指头戳戳他,他没反应。
“奇怪?怎么不哭?难道是个哑巴?”
你才哑巴呢!
他想反驳,使劲去咬那个戏弄他的男人的手指,结果没牙,反而把自己的嘴唇给磕到了,出来的声音顿时变成了哇哇大哭。
“司徒凤飞!不准你动我地儿子!”
一只手把他抢过去,龙飞还没有从昏眩中缓过劲来,两人已经拳打脚踢地斗在一起。出来的劲风呼呼刮着他的脸,龙飞尽管还没有完全接受变成一个婴儿地事实,又为自己看到了传说中的武功兴奋不已,手舞足蹈!
妈地!做了一辈子辛辛苦苦,业业的小白领,忽然有一天莫名其妙地穿越了,先是穿到一只狗身上,接着,狗死了,他穿成了一只狼,接着变成一只螃蟹,这只螃蟹修练了百年,眼看快要成精,突然,天空一道闪电,“垮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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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飞的大梦还没有睡醒,就直接从螃蟹变成了一个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只能任人宰割的婴儿。
重新变成人总是一件好事。想当初他糊里糊涂就从一个小白领变成一只病得没药救的大黑狗,当时真是绝望极了!想到自杀!想到自己才二十多岁青春年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一枚社会主义好青年,没打家劫舍也没杀人放火,没做过对社会有害的事情,最多偶尔看几眼漂亮美眉,到最后也都没有他的份。
人生已经如此绝望,却还要让他更加悲伤!在连续经历几次连环穿之后,龙飞以为螃蟹的壳就是他今后人生的归宿,也许他会娶一只母螃蟹,也许,会变成一只螃蟹妖继续修练,直到有一天可以化成人形,重新体味有手有脚的感觉。
最后结局还算不好不坏,他已经搞清楚了自己目前的处境,这应该是一个挺富裕的家庭,而且有可能富贵非凡,光在争夺自己的所有权,说明在这个家庭里自己是很受欢迎的。
这点很重要,说明有前途。
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的母乳喂养对于一个曾经成年的男人来说是比较难以接受的,他只希望老娘不要长得太丑,否则会影响胃口。
不能怪他考虑到如此详细,主要是新生的婴儿没有牙,就算他想吃大鱼大肉也吃不了,这是刚才他从咬白衣男人那一嘴里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做为一个婴儿,必须得忍痛接受目前对他来说非常残酷的现实!
就在他胡思乱想时,感到嘴里一甜,有人拿东西给他吃。
正好,他也饿了,就使劲拼命地吸。
不知道是什么?甜甜的,有点酸,像山楂的味道,吃起来不坏!
他吃得正香,可能是他爹的男人又出现了,十分生气地吼道:“司徒凤飞!你敢拿什么给他吃?以后离我的儿子远一点儿!不许把什么有毒的东西全拿来吃!”
另一个男人反驳:“怎么了?我也是孩子的爹,许你亲近,就不许我亲近吗?连城你说是吧?”
龙飞的脑子有点浆糊……有两个爹?……这算是哪门子关系呀?
难道自己今生的老娘一女嫁二夫?
“你们都别吵了,快把孩子给我之间的斗争,龙飞看到自己的小身体经过了几双手,被送到一个女子的手里。
好……好漂亮啊!
他忘了哭,忘了挣扎,忘了反抗,把一根手指含在嘴里吮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娘,两腿蹬着,嘴里流出一串口水。
“瞧,又是一个小色狼。”后有人说道。
“何止呢,这孩子与各位的缘份都不深,却与老道有缘,我这就要把他带走
龙飞听到斜里好像有人这么嘀咕,他正想转头去看,却不料脑门一痛,犹如被针扎一样,突然脑子一片空白,失去了所有记忆。他在一阵茫然中,昏睡了过去。(,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
第二百五十二章:结局,成长的烦恼
不是他眼花……
是他真的,真的看到了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在自己面前一晃而过。
而且,有人在说话。
他说的话别人却都听不到,只有他一个人能听见。
龙飞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遗忘了一切有关于前世的东西,他现在真的回到了一个婴儿的状态。
接下来周围都很寂静,可能是到了深夜,他被负责哺乳的奶娘带到了隔壁房间。
深夜。
那声音又来了!
悉悉索索地出老鼠爬过般的声音,接着,小婴儿的面前出现了一个打扮极其古怪,穿一身连体斗蓬,背后有一条毛茸茸大尾巴的人。
“我来接你了,孩子,你必须要到一个新的环境接受试练,十五年后才能回来,这是你的命运,不要怪我剥夺你锦衣玉食的生活,人,都是要在磨练中才能长大的。孩子!现在,我不得不先封住你的灵智,免得被人现破绽。”
婴儿茫然地看着他古古怪怪地念叨,吮着一根大拇指,看着自己的身体就这么凭空升了起来,出一圈古怪的蓝光,他咯咯地笑着,完全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会生什么样的改变。
五年之后。
在一个边远地区地小镇。
这里总共只居住着一二十户人家。彼此间都隔墙相望。鸡犬相闻。虽说这里土地贫瘠耕种不得。但农人们离开自己地家乡也无处可去。他们只得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过着困苦而贫穷地生活。偶尔。会有人到极其危险地山中打猎。以此来改善生活。
张二宝地爹这日就和几个小孩地爹一起去了山里。
二宝今年五岁。平时看起来傻头傻脑地样子。村里人大多不喜欢他。何况他只是一个从山里拣来地孩子。然而二宝地爹娘却很是疼他。把他当成心肝宝贝一般。由于他俩没有孩子。这拣来地孩子就像上天赐给他们地宝贝。二宝爹为了改善全家人地生活。不仅更加早出晚归地在地里劳作。而且有时到山中去打猎。猎一些野兔子野山鸡。逢年过节地时候可以使家人打打牙祭。
二宝五岁。从被拣来到现在。他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别人都说他是傻子,哑巴,只有二宝的爹娘却总是尽力维护他。
而他自己总是懵懵懂懂的,有时好像突然脑子里很清明,有时又糊里糊涂的。他经常用一块小石头,在自家的墙角下面画着圈圈叉叉,以及一些别人都看不懂地符号,别人只道他是傻子,也没有人来管他的异常行为。
这个孩子,就是被神秘人偷走的楚连城的孩子。
那一边,五年来孤千城夫妇几乎搜遍中州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寸土地,始终没有任何孩子的消息,同时。也有许多别的人在帮忙寻找他。然而就如同大海捞针一样,谁都不会想到孩子被藏在神秘青丘国的一座深山里面。被封住灵觉消除记忆的龙飞从此陷入张二宝孤独寂寞又懵懂地世界里面,一晃。五年过去。
日头已经近黄昏了,平常这个时候二宝爹该回来了。可是今日二宝和他娘左等右等,直等到村人们都吃过晚饭了。娘俩坐在村口,还是没有看到张猎户的身影。
他们不由焦虑起来。
二宝他娘看看天色已晚。反正别的猎户也还没有回来,大家在一起有个伴应该是安全的,也许是因为今天想要打到更多的猎物,所以回来比较晚了吧?一想到这个可能性,二宝娘满心欢喜,招呼了二宝就进屋去给她剥毛豆,她一边利索地准备着晚饭,等到炊烟袅袅升起的时候,她想,男人也该回来了。
二宝却感到很不安。
通常他有这种感觉的时候,都会有不好的事情生。
一直等到天黑,张猎户和其他人都没有回来。
又等了半夜,娘俩坐在村口,吹着冷风,与其他猎户的女人和她们的孩子一起,翘以盼男人们归来。然而,冷风呼呼地吹,始终没有见到男人地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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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们开始恐慌起来!
终于!月亮快要落下了树梢,太阳爬上枝头,一群男人归来了。他们抬来了血肉模糊的,张猎户的尸体。
二宝他娘一看,顿时昏了过去,这意味着,作为他们家顶梁柱地男人已经不在了!他的尸体,手里还抓着一片很像某种动物地鳞片,但是很大,很结实,就像块钢板。
大家都可以想像二宝爹遇见的是多么可怕地野兽!猎户们都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们说在深山里面和张猎户分了手,他独自一个人也不知走到哪里去了?大概是想试试自己的运气看能不能挖到一支山参拿去集市卖,没想到,就遇见了可怕地野兽!猎户们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去多时。
大家都来纷纷劝二宝的娘,二宝娘昏了醒过来,醒过来,又昏过去,她扑在男人的尸体上,哭得死去活来,哭到眼泪流干。
二宝却没有哭。
众人都知道他傻,可是没有哪个孩子在失去父亲以后还傻愣愣的没有反应,村人不由都骂他不仅傻,而且没孝心。
二宝他娘只顾着哭,一下子仿佛天都塌下来了,她什么都顾不上了。直到她那傻儿子,忽然走过来,就在村人们面前,当着父亲的尸,拿下了他手里的那片巨鳞。
“娘,我要进山!去学武,为父亲报仇!”
他忽然说。众人全都惊讶地看着他!
傻子开口说话了!
张二宝的脑子,仿佛一下子清明了。
他对上母亲含着热泪却同样不敢置信的眼睛。
“相信我,娘,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为爹报仇!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说着,他什么都没有收拾,什么也没有带,就这么连跑带奔,就在众人面前十分迅速地奔入树林中去了。
当村人们从惊诧中略为醒过神来,现孩子已经不见
现场,只有二宝娘的哭声更加响亮。她不仅失去了丈夫,还不见了孩子!她不断央求村人们去追她的孩子,救她的孩子,决不能让他一个人到危险的山里去!也确实是有许多年轻力壮的男人追上去了,可是他们很奇怪地现,才眨眼间,张二宝便跑得不见踪影!
于是小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紧张与找寻孩子的焦急之中。
张二宝跑进树林,便直奔一个只有他才知道的地方。
他知道有个藏在深山里的湖泊,湖边上住着一名剑客,他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他能够徒手杀死一只狗熊,并能够一拳打死一只老虎,他只在张二宝的面前出现过,并不许他对村里人提起他的存在,张二宝对他特别崇拜,自然连在父母面前也从来没有提起过剑客的存在。他只是一个人经常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偷溜到剑客的小茅屋里,去看他整日十分爱惜地擦拭他那柄宝剑,但是二宝却一次都没有看过他用剑。
他说,他叫秦庄。
秦庄是谁张二宝当然不清楚,但他总觉得剑客应该是一个很有名的人。
他去找他,是为了要跟他学剑!
他也要成为一名剑客!要能徒手杀死狗熊和老虎!
在二宝纯洁的心灵中,他现在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要让母亲过上好日子,就必须要让自己变得有本事,变得强大。不再被村人嘲笑,不再被人说是傻子。他不是傻子!他要证明给大家看,张二宝并不是他爹拣回来的垃圾!他会让死去的父亲为他而感到骄傲。
目前,他只想到这一些……
仅仅这一些。
(属于楚连城的故事结束了,而另一个故事即将要开始……本书完。)
结束了安心地生宝宝去等到九月底十月初宝宝就和大家见面了!坐完月子再重出江湖亲们!,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